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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錄一臺灣東部碑志

  新建埤南天后宮碑記

  新建埤南天后宮捐題碑記(甲)

  新建埤南天后宮捐題碑記(乙)

  埤南天后宮置產碑記

  ·新建埤南天后宮碑記(光緒十七年)

  國朝敕封天上聖母,由來舊矣。神靈顯應,如日月之經天,江河之緯地,固無往不在,亙古為昭者也。俎豆馨香之報,祀典煌煌,茲不贅述。獨我埤南一事,不能無異焉。

  蓋自大府創議開山撫番,張公月樓統領鎮海後軍駐紮後山,曆今九載,履巉嵒,闢莽荊,化蠢頑,服獷悍,蠻煙瘴雨,靡役不從。是非仰荷神庥,曷克臻此?當夫戊子之夏六月也,大莊匪番變叛,出示戕官,焚我防營,劫我軍火,殺我士卒,傷我民人。維時海防解嚴,兵已議減,一旅之師分防六百餘里;變起倉猝,防不勝防。烏合之眾自大莊蹂躪,埤南勢如席卷,蜂屯蟻聚,困我孤營,百計環攻,晝夜不息。張公督師守禦,相機策應,卒能以兩哨兵勇與數千賊眾鏖戰。苦守十七日,援軍踵至,始解重圍,擊散匪徒,攻破逆社,計擒首要,解散脅從。兵威所臨,望風而化;即前此被脅番社,至是亦納款輸誠。全功遂,噫嘻!肇事之大,何蕆事之速哉?其人為之歟?神之佑也。所異者:被圍時,渴不得飲,掘井九仞,猶不及泉。眾心慌怖,計無所出。張公焚香禱祝,連呼聖母。未幾,而甘泉立湧。賊復四圍縱火,煙焰彌天,火烈風狂,不可響邇,登陴者幾至不守。張公復為禱祝,一拜而火折風旋。昔耿葊受困,而拜井出泉;劉昆救災,而反風滅火。後之人追論其事,以為至誠感神。我埤南大營兼而有之,□神之力,吾誰與歸?尤異者,賊眾乘夜偷營,時適月晦;忽紅光燭天,燎如白晝,我矢我槍,百發百中,賊莫能逞。圍至半月,我軍勢迫,正對壘喫緊之秋,賊又遙見海上燈光如輪駛然,漸漸逼近,各自驚退。越二日而援軍果乘輪至,合力轟擊,如薰穴之鼠,逃竄無路;鋋走之鹿,急不擇音。我軍得出重圍,安堵如固。其神力之匡扶顯應又如此,則埤南天后宮之所由建也。

  軍門張公月樓慷慨捐廉,建議於埤南馬蘭坳之陽,卜地建立行宮一所。商之前後臺東直刺吳公芷獻、高公卓、宮保劉爵中丞奏請頒給匾額一方,以答神庥。惟後山之地,草萊初闢,庀材僱匠,在在維艱。因於己丑仲秋之間委員出山採辦各料,載運回埤;不料舟行海面,遭風漂歿無存。董斯役者,聞之爽然;旁觀者亦莫不以工程浩大,難期復振,扼腕方深。而軍門好義急公,不違餘力,必欲善緣克終,心始無恨,為之復解廉囊;更於部下各營以及官紳士庶,集腋成裘。二次派員從新採辦各項磚瓦木石,附艇旋東。擇期興造,經之營之,卒歲而落成焉。

  厥功告竣,軍門囑爵等作文以記之。爵等忝襄戎幕,五易星霜,同患難於斯營,感神靈於斯役,未敢以文之謝陋謝不敏;謹就耳聞與目見者備志之,以鋟於石,於以見軍門之誠可格神,與夫神之有造於埤。埤之人,宜俎豆千秋者如此,用昭來茲,以垂不朽云。

  楚北補用府經歷高爵、藍翎訓導劉春元、補用巡檢陳炳熙同敬撰,藍翎千總陳鴻江敬書。

  光緒十七年三月榖旦。

  按:碑存臺東縣臺東鎮仁愛里天后宮院內地下,高一三五公分,寬六五公分,花岡岩。作者高爵、劉春元、陳炳熙俱充鎮海後軍師爺,碑末所署俱係虛銜。文中統領鎮海後軍之「張公月樓」,名兆連,嘗駐守臺東。碑中:戊子,光緒十四年(公元一八八八);己丑,十五年(一八八九)。「前臺東直刺(知州)吳公芷獻,名本杰,光緒十四年署任;「後臺東直刺高公卓」,名垚,光緒十五年十一月署任。「宮保劉」,指劉銘傳。此碑有副碑二,見後。

  ·新建埤南天后宮捐題碑記(甲)(光緒十七年)

  謹將新建埤南天后宮各捐款錄列於左:

  記名提督軍門統領福建臺灣鎮海後軍等營兼統各路屯兵營勝勇巴圖魯張捐庫平銀八百兩。欽加提舉銜調署臺東直隸州正堂即補分府宋捐庫洋六百兩。

  管帶左營李得勝捐庫平銀五十兩。接帶左營張升桂捐庫平銀八十兩。管帶前營後元福捐庫平銀八十兩。中營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一百零六兩。左(營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一百零三兩。前(營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七十兩。

  管帶南路屯兵江雲山捐庫平銀五十兩。接管南路屯兵藍鳳春捐庫平銀四十兩。管帶埤南屯兵葉國廷捐庫平銀廿五兩。管帶海防屯兵畢寶印捐庫平銀二十兩。署恆春營遊府談炳南捐庫銀三十兩。文案處高□、陳炳□各捐庫平銀一十兩。南路(屯兵、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二十兩零零八分。海防屯兵、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五十九兩一錢九分。埤南(屯兵、差弁、什長、親護兵勇)共捐庫平銀十五兩。

  邱炳章、方全勝、陳忠寶、曾瑞興、曾鴻輝、章馬耀、楊天德、繆隆芳、羅昌厚、王明哲、遊得貴、謝仁仕、劉海清、曾金生、胡榮泰、周拔山、孫文彬,以上各捐庫平銀六兩。瀟忠鵠、汪有才、李正貴、陳王堂、艾福勝、邱光斗、伍殿邦、張金玉、李瑞正、喻光津、方鼎甲、黃名揚、蕭文亮、盧洪、吳志迪、古承瀾、顏壽林、康乾元、諶寶成、向登□,以上各捐庫平銀四兩正、陳鴻江、高□陽、汪繼芬、曾志祿、鍾懋勳、陳紹藩、羅朝玉、馮國棟,以上各捐四元。朱沛霖、劉應選、夏錫溶、朱繼承、童□昌、傳發淇、陳秉忠、鍾大聲、劉厚澤、易雲霖,以上各捐到庫洋二元正。

  夏宗禹捐光洋八元。李桂芳捐光洋三元。何藻鑑捐光洋二元。吳龍標捐光洋二元。

  鄒希烈捐光洋二元。胡高能捐光洋二元。馮至全捐光洋一元。涂朝珍捐光洋一元。馮駰捐庫銀一兩。

  湯學蘭捐庫平銀五兩。楊長洲捐庫平銀五兩。林鴻章捐庫平銀三兩。余雲藻捐庫平銀三兩。湯昭明捐庫平銀二兩。林錫銘捐庫平銀二兩。周佑和捐庫平銀一兩。蕭平山捐庫平銀一兩。林芳捐庫平銀一兩。

  光緒十七年三月勒石。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三二公分,寬六三公分,花岡岩。原碑缺題。此碑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宮碑記」之第一副碑。碑中「統領福建臺灣鎮海後軍等營兼統各路屯兵營張」,名兆連,即前碑所云之「張公月樓」;「欽加提舉銜調署臺東直隸州正堂即補分府宋」,名維釗,光緒十六年(公元一八九○)十月二十九日署任,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交卸。

  ·新建埤南天后宮捐題碑記(乙)(光緒十七年)

  茲將埤南高山、平埔各社正副社長暨總副通事花名捐數開列於左:

  計開:

  □□埤南屯兵營補用遊擊黃定國捐庫平銀十四兩。臺東都總管□□都司銜花翎守備張新才捐洋十八元。埤南屯兵營正哨長□補□□許□和捐庫平銀□□元。臺東州安撫軍什役勇丁等共捐庫平洋銀二十元。

  □□□金捐洋四元。羅連老捐洋八元。廖可澤捐洋六元。黃骨力捐洋八元。陳守那、褚馬老、王老麻、吳文柳、李義老、危茅郎、婁江密、路古立、強義本、□那燕、談加脊,以上各捐四元。楊秋風捐洋五元。王諸培捐洋五元。談阿郎捐洋三元。

  張六腊石、孫正貴、鄭新貴、陳禹錫、蘇標、郭清結、張來發、洪雲沙、鄭國生、朱紫貴、廖可、丁義、董全、曾逢臣、黃浦淵、林德才,以上各捐六元。陳里萬、柳那篤、伍志水、觀兵、任馬立、華芒仔、金班來、魏羽利、威進祿、謝阿九、計烏如、龐臺頑、平加別、黃哺煙、狄布煙、貝加擺、藏加排、□布姻、湛武甲、伏加擺、麻姑立、賈老燕、路定安、趨義老、錢邦得、周林矮、馮魯馬、□□□、張世昌、邱貴、黃來成、王金春、劉進來,以上各捐五元。

  鄭龜老、侯得高、尹鳥嬌、屈尊梁、項奴仔、祝松督、董加來、董大煙、梁米升、嚴為仔、姜骨力、尤加徙、元加老、元荷南、卜廈馬,以上各捐七二庫洋二元。

  星歪、梁阿祿、李那士、元麻達、卜邁灣、蔣阿札、蔣都那、毛刁容、顧存記、孟押老、和里不、穆邦亞、肖辛橋、姚加別、戴加茅,以上各捐七二庫洋四元。

  卜星安、計鳥馬、計登獅、紀郎馬、宋色南、顧芒綢、汪皆補、那涯□、米文冷、貝古留、明加立、禹龍隴、邱軍輦、李介不、褚金龍,以上各捐七二庫洋二元。

  陳□仔、邱必來、柳歪、任老龍、□老、□□□、顧工□、余任司、□那鴉、尹傳納、孟平鋏、汪慶山、屈馬里、項春祿、祝立□、嚴武列、華龜立、金烏腰、魏律□、陶威陵、陶哩流、姜阿花、□治仔、□□連、□□□、尤□□、張廖派、張大僯、李嘉錫、李萬□、衛龜禮、衛立本、沈曾教、沈立海、紀羅賢、計□益、□□□、□□□、□□□、□□□、尹□□、米加□、陶布煙、毛□□、邱□□、□言□、林米甲、趙美□、孫母□、鄭蔡溪、伏阿吾、□如□,以上各捐三元。

  光緒十七年季冬月(缺)日勒。

  按:碑存地址同前碑,高一二○公分,寬七七公分,砂岩。原碑缺題。此碑為前列「新建埤南天后宮碑記」之第二副碑。

  ·埤南天后宮置產碑記(光緒十八年)

  蓋聞尊崇廟貌,固所以仰答神庥;而創置土田,又所以永垂祀典。此善□之舉,允宜刊之碑石,用昭來茲,非可苟焉已也。

  我埤南天后宮於光緒壬長年夏五月在於新開園大埤一帶新置田畝一十五甲有奇,年收租榖一百四十餘石,以為廟祀酬神福地,意至良也,法至善也。凡屬後來包承廟主經管人等,各宜實心實力,保護維持,咸知創業之艱,毋或廢墜;共矢守成之念,靡至蕩然,繼繼承承,長垂不朽,是所厚望。除將各賣主原契當神焚化,另將包承租榖人等出具保結分別存留臺東州署、鎮海後軍中營流交備案外,茲謹將賣主契據、佃戶姓名、田產坐落、應納錢糧、懲收租課各數目,以及包承甘結,分晰刊列於左,以示經久不渝之遺意云。

  立杜賣田契人新開園莊趙添丁、趙添水、劉添丁、吳世忠、張得勝、陳生、潘旺、帝阿偕、帝阿風、大碑莊潘阿添、張珠明等,今因負債無著,需銀急用,情願將各本名開墾成熟之田,招人承買。先招伯叔兄弟,繼招莊中耆老、左右鄉鄰,均無人承受。嗣託中人問到碑南天后宮欲置祀產,因憑中商議,時置田價每甲四十、五十、六十元不等,計賣契七張,共田畝一十五甲零零六毫二絲二忽,共應得田價六八洋銀七百四十元。當即憑中將田畝四界、坵數、大小踏勘分明,點驗指賣。是日銀入賣主,契交買主,銀契兩清,均無蒂欠。至以上所買之田,並無重當重典情事;如有來歷不明,仍由中人與賣主理清,不與買主干涉。自賣之後,田聽買主批佃收租管業,推收過割,納糧當差,賣主永無異說。恐口無憑,立此杜賣契,並原田丈單一併交執為據。憑中張新才、區逵生、宋梅芳、黃來成、蘇明標、鄭清貴、朱紫貴、王筆文、劉阿來。

  坵段畝數列後:

  一、買趙添丁、趙添水田一份,坐落大埤岸,東至車路,西至大水圳,南至董怡成田,北至張福金田為界,計共大小一十二丘,計畝共一甲六分九釐二毫,價銀八十五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榖一十七石正。

  一、買劉添丁田二份:一份坐落新開園東首,東至本名園地,西至李壽田,南至本名田,北至水圳為界。一份坐落新開園東首,東至劉阿文田,西至李壽田,南至自己田,北至溫阿二田為界。計二份共大小口口坵,計畝共一甲六分三釐,價銀七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榖一十四石正。

  一、買吳世忠田一份,坐落南畔萬安莊,東至李文忠田,西至劉天生田,南至李秀田,北至水圳為界。計共大小一十五坵,計畝共四分五釐六毫六絲二忽。價銀四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榖八石正。

  一、買張得勝田一份,坐落新開園北畔,東至潘壽田,西至水圳,南至潘壽田,北至楊阿二田為界。計共大小十三坵,計畝共二甲三分八釐九毫六絲,價銀八十元。批田承種,每年應收租榖一十六石正。

  一、買陳生田一份,坐落新開園北畔,東至吳清旺田,西圭水圳,南至陳皎田,北至楊阿二田為界。計共大小五坵,計畝共一甲二分七釐二毫。價銀七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榖一十四石正。·

  一、買潘旺(田)二份:一份坐落大浮溪腳,東至草埔小溪,西至陳其和園,南至王阿徑田,北至大溪為界;一份坐落大浮溪南勢,東至陳其和田,西至劉鼎安田,南至陳其和田,北至王文受田為界。計兩份,共大小二十四坵,計畝共二甲六分七釐六毫。價銀一百三十五元。批田承種,每年應收租榖二十七石正。

  一、買帝阿偕、帝阿風田一份,坐落新開園東旁,東至帝阿偕園,西至劉文園,南至吳文旺田,北至劉添丁田為界。計共大小十坵,計畝共一甲五分正。價銀七十五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稿榖一十五石正。

  一、買潘仔添田一份,坐落大埤莊種,東至水圳,西至車路,南至車路,北至橫圳為界。計共大小二十三坵,計畝共一甲三分。價銀七十五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榖一十五石正。

  一、買張珠明田一份,坐落大埤山腳,東至山腳,西至大路,南至竹腳福星園地,北至大埤舊營盤為界。計共大小五十六坵,計畝共二甲。價銀一百一十元。批佃承種,每年應收租榖二十二石正。

  以上田契凡九張,計畝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絲二忽。每年應收租榖一百四十八石正。至應完錢糧,按照臺東定則,合補水平餘一併在內,每年共應完庫平銀七兩零一分七釐八毫零六忽,由廟主在於所收稿榖項下按年開銷,合併聲明。

  具包承甘結字人埤南都總管張新才、區達生、宋梅芳、黃來成、蘇明標、鄭清貴、朱紫貴等,今當天上聖母座前,承領六八洋銀七百四十元,買得新開園大埤莊田產一坐,計共一十五甲零六毫二絲二忽。其田仍由包承人交與各賣主承佃耕種。廟主不認佃戶,隻認包承。宮定租課每田價洋一百元,每年納租榖二十石。計共田價洋七百四十元,每年納租榖一百四十八石,每年收穫之後限十月底由佃戶僱車,一律運送天后宮交納;倘或遇有實在天乾水患,驗田收租。其租榖務要乾□潔淨,年清年數,不得藉口拖欠,短少顆粒;如有拖欠短少,即惟包承人是問,限包承人張新才等如數繳出。恐口無憑,立此包承甘結字,永遠為據。憑中保人王筆文、劉阿來、朱紫貴。

  佃戶姓名列後:

  一、佃戶趙添丁、趙添水種田一份,計畝一甲六分九釐二毫,每年納榖十七石

  一、佃戶劉添丁種田二份,計畝一甲六分二釐,每年納榖十四石。

  一、佃戶吳世忠種田一份,計畝四分五釐六毫六絲二忽,每年納榖八石。

  一、佃戶張得勝種田一份,計畝二甲二分八釐九毫六絲,每年納榖十六石。

  一、佃戶陳主種田一份,計畝一二分七釐二毫,每年納榖十四石。

  一、佃戶潘旺種田二份,計畝二甲六分七釐六毫,每年納榖二十七石。

  一、佃戶帝仔偕、帝仔風種田一份,計田一甲五分,每年納榖十五石。

  一、佃戶潘阿添種田一份,計畝一甲五分,每年納榖十五石。

  一、佃戶張珠明種田一份,計畝二甲,每年納榖二十二石。

  以上各佃戶每年共應完租榖一百四十八石,合併聲明。

  彝陵陳鴻江敬書。

  光緒十八年五月(缺)日勒。

  按:碑存臺東縣臺東鎮仁愛里天后宮院內地下,分鐫二石,俱砂岩。第一石高一三三公分,寬六五公分;第二石高一三一公分,寬六五公分。寫碑人陳鴻江,職居藍翎千總。此碑碑文,「臺灣私法物權編」錄之,但省略若干字。

  ●附錄二 重要簡碑紀錄表

  紀年

  碑文

  碑址

  存失

  備考

  明萬曆三十二年以後(至遲在天啟四年以前)

  沈有容諭退紅毛番韋麻郎等。

  澎湖縣馬公鎮天后宮。

  存

  是碑高約丈餘,為臺灣現存最古之碑碣。考「明史」,荷人至澎湖在萬曆三十二年(公元一六0四);沈有容親蒞澎湖諭退之,時在其後。有容,宣城人,萬曆三十年(一五七九)平倭至大員(今臺南市安平區),為近古信史有徵始至臺灣之第一人。

  明崇禎十五年

  皇明澄邑振暘曾公墓。崇禎十五年,孝子若龍、鳳、同泣立。

  臺南市南區大南門外公共墓地(俗稱管事園)。

  存

  墓碑高七六公分,寬五三·五公分,花岡岩。為已見現存最古之明代墓碑,是以文獻重之。立碑之年,早於鄭成功復臺(公元一六六一)者十九載。「澄邑」,係福建漳州府海澄縣。

  明永曆間(十五年以後)

  皇明藩府曾、蔡二姬墓

  臺南市南區公共墓地(師爺塚前新坪,俗稱「曾蔡二姬崙」)

  存

  墓碑高一0七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皇明藩府」者,指鄭成功也。考「石井鄭氏本宗族譜」,成功諸妾中有「曾、蔡」兩氏,即此碑所銘者。

  明永曆間(十五年以後)

  皇明聖之、省之二鄭公子之墓。

  臺南市南區鞍子(俗稱「墓庵」)。

  存

  墓碑高一0七公分,寬七七公分,花岡岩。聖之,鄭成功四子睿之號;睿字哲聖,未娶而卒(見鄭克塽「鄭氏附葬祖父墓誌銘」)。省之,成功十子發之號;發字哲奮,亦號奮之,未娶而卒。墓置守塚,土人名之曰墓庵,日據初尚存。此墓與「曾蔡二姬墓」為成功親人在臺遺跡之僅存者,是以為世所重。

  明永曆三十四年

  皇明贈資善大夫正治上卿都察院左都御史總制諮議參軍監軍御史謚文正陳公暨配夫人淑貞洪氏墓。

  存

  墓碑高九四公分,橫七五·三公分,花岡岩。此所謂「謚文正陳公」;即陳永華也。其卒在明永曆三十四年(公元一六八0),葬天興州古毅後鎮戍地。其妻洪氏,尋卒,祔焉。及三十七年(一六八三)鄭克塽附清,永華子孫隸漢軍旗籍,舉族內遷,永華夫婦墓亦改厝同安仁德廈店,而墓碑遺諸廢塚,將三百載而未毀。民國四十三年(一九五四),陳氏族人就遺址壟土成墳,再勒故碑,猶存衣冠寄思之意焉。

  明永曆間

  龍邑岱南鄉進士李先生墓。男宗、琳立石。

  原存臺南飛機場附近垵仔,日據時移存臺南市東區法華寺。

  存

  墓碑高七六·五公分,寬三九·五公分,花岡岩。李先生,名茂春,「臺灣府志」、「臺灣縣志」俱有傳。原籍漳州龍溪縣,故碑以「龍邑」著望焉。有「李茂春塋域勒禁侵佔告示碑」(見「示諭」類),足資參考。

  明永曆三十七年

  皇明定國將軍施公墓。癸亥春吉旦,孝男招、寶同立。

  拓片存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失

  按碑於日據時失,僅存拓片,已成海內孤本。拓片高六0公分,寬三四·二公分。「定國」屬從二品陞受之職,則施公者爵秩匪淺,當為鄭氏鎮將之流。癸亥,永曆三十七年(公元一六八三);其春,距克塽之降,僅半年耳。

  明永曆間

  明宣武將軍國攀劉公之墓。

  原與墓並存臺南縣善化鎮北仔店。日據時開鑿嘉南大圳、墓毀,碑輾轉得存於現善化鎮國民學校。

  存

  墓碑高一一八公分,寬三0公分,花岡岩。按明制,宣武將軍屬散階四品初授之職,鄭氏諸將有殊勳,輒加將軍銜;國攀,其亦壯勇之流歟?按其姓名,或與鄭氏中提督武平侯劉國軒屬昆仲行。

  明永曆間

  皇明驃騎將軍黃公墓。

  臺南縣新化鎮虎頭陴附近。

  存

  墓碑現廢存荊棘中,尺寸、石質待考。「驃騎」二品之銜,視前揭之「定國」、「宣武」爵秩俱高。

  明永曆三十六年

  皇明顯妣夫人洪氏墓。壬戌年仲冬吉旦,孝男陳士傑、士俊同奉祀立。

  原立臺南市南區公共墓地蛇仔穴,日據時清塚,改厝其北新坪地。

  存

  墓碑高六四公分,寬四0·五公分,花岡岩。考明制,文武官二品命婦稱夫人,二品以下不得混用。故此碑所誌之「夫人洪氏」,當係顯宦貴婦。臺灣現存明季女性墓碑除陳永華妻外,此亦足尚云。

  明永曆間(?)

  閒散石虎之墓

  臺南市東區法華寺納骨塔前。

  存

  石虎生平、時代不詳,而臺南進士許南英有詩詠其墓;史家連雅堂亦嘗為文以祭之,修其墓、記其事,俱指為有明之逸民。檢「從征實錄」,有石山虎者,滿洲人,永曆十四年(公元一六六0)自漳州犯廈門,為鄭成功所俘。虎擅弓馬,成功勸之降,優遇之;後從征入臺。按清將降鄭氏者,往往變姓名,石虎殆即石山虎;或因滿籍未膺實任,遂居「閑散」。倘石虎果滿人,此碑之價值非等閒矣。

  明永曆間

  皇明北直太府張公墓。嗣子吳伯驥吉旦立。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墓在臺南市郊,碑斷為二。「北直」,即北直隸,今河北省。故此碑為明季華北人士渡臺之寶貴文物。

  清雍正八年

  誥贈驍騎將軍鎮守福建閩安水師沿海等處地方副總兵官、加一級輔佐魏公偕元配孝慈池氏夫人墓道。雍正庚戌年陽月穀旦,不孝男大猷泐石。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碑高二二九公分,寬八九·五公分,花岡岩。魏輔佐,安平人,父子、祖孫俱為水師健將。其子大猷、天錫,奇諳水性,能赤身入海潛行一、二百里。天錫因病早故,大猷後官至副總兵。大猷子國璜,誥授驍騎將軍福建水師提標後營副總府。

  清雍正八年

  福建閩安等處水師副將魏公夫人許氏順德墓道。雍正庚戌年。

  原存臺南市東區大東門外,光復後被竊毀。

  失

  此碑所稱魏公,即前碑所稱之魏大猷。

  清乾隆十年

  皇清誥贈奉政大夫祖考登昌陳先生墓道。乾隆十年歲次乙丑季春吉旦,山西汾州府分府孫陳奇典立石。

  臺南市立歷史文物館。

  存

  碑高二八六公分,寬一一四·五公分。登昌子鵬南,貢生;孫奇典(鵬南姪),捐監出身。

  清乾隆十一年

  寧靖王從死五妃墓

  臺南市東區五妃里五妃廟。

  存

  碑高一二九·三公分,寬六一·五公分,花岡岩。初,明永曆三十七年(公元一六八三)寧靖王殉國,媵妾五人從死;士民感懷芳烈,以妃稱之。清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巡臺御史范咸、六十七,傷其荒頹,為立墓碑,勒墓道(詳見「五妃墓道」碑)。

  清乾隆十一年

  義靈君之佳塋

  臺南市東區五妃里五妃廟側。

  存

  碑高四五公分,寬二二公分,花岡岩。義靈為寧靖王朱術桂之侍監,於王及五妃殉國後,追隨就義,葬五妃墓側。碑為巡臺御史范咸所立。

  清乾隆十七年

  四郡公較石駝,二百七十觔。乾隆十七年立。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為權衡之具,通稱曰「稱錘」。石駝為巨大之稱錘,所謂「公較」,蓋即共同較準之具。駝或作「砣」、「鋾」、「它」,多石為之,例有鐫文;義與碑同,因錄之。此駝高五三·一公分,寬四三·八公分。碑文所謂「四郡」,當指泉、漳、興、臺諸郡。

  清乾隆四十一年

  皇清父子面君三次顯考諡天與程公之墓。時乾隆丙申年桐月穀吉日,孝男開悅、武臨、言豈,孫敦生、達成、王治、金生同奉祀立石。

  臺南縣佳里鎮海澄里北頭洋

  存

  碑高八0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程天與,平埔族人,有飛奔絕技。上聞,奉召面君。天與髮瓣串銅錢百餘,於御前與駿馬賽跑,疾速如飛,馬奔不及,是以有「飛番」之稱;其墓遂號「飛番墓」。

  清乾隆四十一年

  較準石駝正天平一百零五觔,折實一百觔為準。乾隆四十一年梅月置。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三四·八公分,寬三四·八公分。

  清乾隆(五十三年前後)

  聖旨欽賜祭葬、入祀昭忠祠、軍功遊府加都閫府、世襲雲騎尉罔替、忠勇靜齋鄭公墓道。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碑高二七七公分,寬八四·五公分,花岡岩。鄭其仁有傳,見謝金鑾「續修臺灣縣志」。

  清乾隆四十二年

  文武官員軍民人等至此下馬。

  一在臺南市立文物館,一在臺南市中區孔子廟。

  碑高一五0公分,寬三三公分,臺灣知府蔣元樞修萬壽宮及府學(孔子廟)時所勒。

  清乾隆五十四年

  乾隆御筆「褒忠」,欽賜廣東義民。歲次己酉秋月立。

  屏東縣車城鄉保力村三山國王廟。

  存

  碑高一00公分,寬五六公分,花岡岩。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莊大田之亂,粵籍義民起與抗,為官軍之助。事平,清廷賜此褒之。

  清嘉慶十九年

  署鳳山縣正堂吳定:天平一百二十九斤為糖糧壹百觔,公駝重三百觔。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定,永遠遵行。

  屏東縣里港鄉大平村雙慈宮。

  存

  駝高五八公分,寬四五公分,花岡岩。時鳳山因糖廍與糖郊,發生衡量重輕出入之爭端,故官府定駝為準。詳見同年署鳳山縣正堂吳立碑。

  清嘉慶二十二年

  北郊蘇萬利公較糖駝,重三百二十觔。嘉慶丁丑花月。

  臺南市立歷史文物館。

  存

  駝高五四·五公分,寬四五·五公分,花岡岩。北郊蘇萬利,為清代臺灣最先發跡之貿易商,批發糖、米等貨,主以福建以北地區為消售地,故稱「北郊」。

  清嘉慶二十二年

  臺灣府遵奉部頒較準砠鋾臺字第一號,重六十二觔,發洲南場。嘉慶二十二年四月頒。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四七·八公分,寬二六·二公分。花岡岩。據鐫文,此為官府頒佈之標準衡器。所謂「砠鋾」,義猶「石駝」。「洲南場」者),古臺灣府洲仔尾之鹽場也(場分洲南、洲)北二場)。

  清嘉慶二十二年

  臺灣府遵奉部頒較準砠鋾臺字第十二號,重一百觔,發澎屬販館。嘉慶二十二年二月頒。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四三·八公分,寬二五公分,花岡岩。「澎屬販館」,澎屬販售食鹽之機構。

  清嘉慶二十三年

  南北郊公較石駝,金成玉公較糖駝。嘉慶二十三年□月吉置。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六0公分,寬四四公分,花岡岩。「南北郊」,原指南郊金永順與北郊蘇萬利二巨商;時至嘉、道之間,已成南北郊商商團之組織。石鐫「金成玉」,即其一分子。「糖駝」云者,蔗糖購售專用之標準衡器也。

  清嘉慶二十四年

  重興大仙巖碑。嘉慶己卯年臘月穀旦,欽命提督福建全省水師軍務等處地方二等子爵世襲王得祿立。

  臺南縣白河鎮仙草里大仙巖。

  存

  碑高八一·五公分,寬三七公分,花岡岩。按王得祿妻范氏初葬大仙巖麓,得祿因愛屋及烏,故有修寺之舉。

  清道光二年

  錦里皇清欽加光祿寺署正前中書科中書明經進士一峰林府君佳塋。道光二年閏三月,承重曾孫□□、男六泮、七沛、八澤……曾孫興超立。

  臺南市南區公共墓地(土名新坪)。

  存

  林一峰(朝英),「臺灣通史」有傳。一峰家富好義,書法精妙;膾炙士林,易代未衰。其墓原在他處,日據時清塚而改葬於今所,其始祖登榜及一峰婦謝氏骸附之;因並有添鐫云:「渡臺始祖十三世林公登榜。顯妣十五世祖林門謝安人」。

  清道光十八年

  全郡金成玉公砣。崁下,戊戌年重修。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四四·五公分,寬四一·二公分,花岡岩。金成玉為清中葉臺灣糖業鉅商,全臺遍設機構,因有自備「公砣」。

  清道光十八年

  怡裕公砣。戊戌置。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四六·七公分,橫三三·五公分,花岡岩。「怡裕」為大商之號。

  清道光二十四年

  皇清誥授振威將軍太子太保原任浙江水師提督二等子爵世襲、贈伯爵太子太師、賜諡「果毅」顯考王考,誥封一品夫人顯妣王門慈徽范夫人、例封一品夫人繼妣王門肅馨陳夫人塋。道光歲次甲辰年花月吉旦,孝男朝綱、朝綸、朝輔、朝緯、朝經、朝紱、朝斌、朝文、朝武暨杖期孫……同謹立。

  嘉義縣太保鄉。

  存

  碑豐碩,為臺灣墓碑中所僅見者;花岡岩,雕鐫甚麗。王得祿妻范夫人,初葬今臺南縣白河鎮仙草里大仙巖麓;據此碑,知於得祿卒後遷骸合葬。

  清道光二十五年

  李勝興重申東港寮公駝,重計三百觔。道光乙巳年置。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五五·六公分,寬四八公分,花岡岩。李勝興為清代臺灣規模最大糖商,號曰「糖郊」,亦兼貿米;其財力之厚,與南郊金永順、北郊蘇萬利鼎足而三,合稱「三郊」。

  清道光二十六年

  修理重興宮碑。總理嘉邑洪德政、郭金隆,道光丙午年端月穀旦。

  臺南縣白河鎮六溪里重興宮。

  存

  碑高六0·六公分,寬二九·五公分,花岡岩。

  清道光二十七年

  府正堂洲北課場埔界。

  臺南縣佳里鎮通興里埔頂。

  存

  碑高九八公分,寬二六公分,花岡岩。按洲北課場為古臺灣鹽田(埕)之一,始設臺灣縣武定里洲仔尾(今臺南縣永康鄉)。乾隆二十三年(公元一七五八)為風雨所毀,場遷諸羅縣安定里(今臺南縣七股鄉大寮、埔頂一帶)。道光二十五年(一八四五)五月,課場又毀於風雨;二十七年(一八四七),鹽場晒丁移闢北門嶼東北二邊海灘,課場新建而沿稱舊名。此碑即當時所勒。

  清道光間

  府八房界

  臺南縣佳里鎮蚶寮里(該處距七股鄉界甚近)。

  存

  碑高一二九公分,寬一七公分。按「府八房」,即臺灣府署辦公之「科房」也,分「吏、戶、禮、兵、刑、工、承發、庫」八處。立碑地為洲南課場之邊緣。洲南場毀於風雨,泥沙淤填,乃成新生埔地,歸府八房公產;是以勒碑定界,招佃放租。

  清咸豐間

  奉憲郡縣□□七州美埔南界。

  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洲仔尾保寧宮前。

  存

  碑高七二公分,寬二二公分,花岡岩。據咸豐八年「執照碑」,知此碑係洲仔尾莊前溪墘溪埔界碑,為招佃墾耕而立者。

  清咸豐間

  州美埔十七股界址。

  臺南縣永康鄉鹽行村洲仔尾保寧宮前。

  存

  碑高六一公分,寬一四公分,花岡岩。

  清同治間

  臺協水師三營軍裝局。協鎮楊鉀南立。

  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古堡上。

  存

  碑高二五公分,寬七二公分,花岡岩。「臺協」署設安平,或稱「安平協」,轄左、右、中、三營,各置遊擊、守備。軍裝局遺址在安平。協鎮楊鉀南,號敬堂,同治八年(公元一八六九)左右在任。

  清咸、同間

  AROEY界。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碑高四0公分,寬二四·五公分,花岡岩。AROEY,當係外商行號。此碑始發見於安平延平街。安平據「天津條約」開港,條約履行在「北京條約」訂定之後,外商之至安平當不得早於二約之前;故此碑之立,當在豐末或同治初。

  清咸、同間

  海關地界。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碑高三0公分(入土六二公分不許),寬二三·七公分,花岡岩。此碑原勒安平,可知為安平海關之物。此碑之建立,約在咸豐末與同治初。

  清同、光以前

  奉□定番界

  臺南縣麻豆鎮巷口里。

  存

  碑殘存高一00公分,寬二七公分,花岡岩。麻豆,古番社地。清代治臺,漢、番分界規定甚嚴;北碑為其顯例。

  清咸、同間

  府正堂鐤臍塭界。

  臺南縣安定鄉六嘉村。

  存

  碑高九六公分,寬二三公分,花岡岩。按各版府志,「鐤臍塭」俱列「水利」,而「水餉」無與。此「界」之立,則為招佃放租而發,當為清末咸、同間事。

  清同、光間

  洪公祠祀業界。

  臺南市安南區城東里七號屋前。

  存

  碑高七五·五公分,寬一八公分,花岡岩。「洪公祠」者,清臺灣道洪毓琛專祠也。毓琛琛因戴潮春亂,憂勞以卒,同治間奉旨立祠。時鹿耳門港沙淤,海埔新漲,郡城商團「三三郊」及祠祀單位就之墾闢,因各立碑定界,以杜爭端。

  清同、光間

  三郊鹿耳門界。

  一在臺南市安南區城東里中洲角保生大帝所有園地邊角,二在臺南市安南區土城國校西北阡陌中,三在臺南市安南區城東里四十七號屋前,四在臺南市安南區城南里、沙崙里間公路邊水田中,五在臺南市安南區青草里南部阡陌上。

  存

  一、碑高五二公分,寬三五公分,花岡岩。二、碑高四0公分,橫二七公分,花岡岩。三、碑高五0公分,寬二五公分,花岡岩。四、碑高四八公分,寬三三公分,花岡岩。五、碑高九七公分,寬三二公分,花岡岩。以上五碑同為「三郊」之物,為該商團在鹿耳門港新生埔地墾闢之界址。

  清同、光間

  呈明憲准勘洪理、黃軍埔界。

  臺南市安南區沙崙里三號王富宅前。

  存

  碑高一八0·五公分,橫二五·五公分,花岡岩。是碑因洪理、黃軍二人墾闢鹿耳門港埔地而起糾紛,故由官府勘定劃界而釋之。

  清同、光間

  鹿耳門聖母廟界。三郊立。

  一在臺南市安南區城北里鹿耳門天上聖母廟,二在臺南市安南區沙崙里六九號屋前。

  存

  一、碑高一0九公分,橫二九·五公分,花岡岩。二、碑高四五公分,橫三二公分,花岡岩。二碑亦係鹿耳門港埔地開墾之界碑。所謂「鹿耳門聖母廟」,即「臺灣府縣志」所稱之「鹿耳門天后宮」,康熙五十八年(公元一七一九)建。遺址在今安南區城南里南部。

  清光緒四年

  五妃娘廟。吳昌記,光緒四年戊寅孟秋月重翻蓋。

  臺南市東區健康路五妃廟。

  存

  碑高三五·五公分,寬二二·四公分,寧波石。吳昌記為清季臺灣著名商人,捐題碑中多處見之。

  清光緒四年

  鰲魚山義塚。大清光緒四年冬月吉日穀旦,欽加總鎮銜、統帶飛虎左營、閩浙督標,即補協鎮吳立貴敬豎。

  花蓮縣美崙山頂。

  存

  此碑為花蓮所見現存惟一之清碑,是以雅受花縣人士所重見。

  清光緒十年

  值得摯愛紀念的英國代里領事華倫達萊之夫人華倫瑪麗,歿於一八八四年一月十四日。伊之逝世,使社交方面之融洽與團結黯然失色,因伊曾……

  原存高雄市壽山山麓。

  未明

  按原碑所鐫為英文。碑因被竊,由高雄地方法院發交高雄市警察局查明失主領回,其後情況不明。碑文據民國四十七年(公元一九五八)七月三十一日「聯合報」地方版消息移錄。

  清光緒初或以前

  提調臺灣府監造二號,照例二百五十觔。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石高五七·五公分,寬四二公分,花岡岩。此件係昔時武士練武之工具,稱曰「技勇石」,計分三號:一號三百六十斤,二號二百五十斤,三號一百斤;此屬二號。

  清光緒初或以前

  萃英山房葉,三百六十觔。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石高六三公分,寬四二公分,為一號之技勇石。萃英山房為習武之學館,「葉」為館主之姓。清代「開館」者,多屬武舉、武生之流。

  清光緒十八年

  南郡米舖公較。光緒壬辰元月吉置。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此件為鐫文石栳(斗),石高五二·八公分,寬(底直徑)五六·五公分,花岡岩。鐫文「南郡」,指「臺南府」。「公較」,意猶共相「校準」,為郡城米商共置之物。

  清末

  糖郊米它。李勝興、東興米它一百四十五斤,天平正十四兩。

  臺南市立民族文物館。

  存

  駝高三七公分,寬三六公分,花岡岩。鐫文「糖郊米它」,意謂糖郊販售米穀之專用標準稱錘。十代臺灣鉅商多糖米兼營,即專以販糖標榜之「糖郊」亦不例外,此駝可作一證。「天平正十四兩」,意謂此「一百四十五斤」之「它」(駝)每斤以「天平十四兩為準,而非常「稱」之以「十六兩」為度也。

  清末

  彰學生員莊杏林敬立。

  臺南市東區五妃里五妃廟

  存

  碑高一七·五公分,寬二一·五公分,寧波石。此為莊杏立修建五妃廟錢爐紀念之小碑。年代未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