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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獻叢刊·第165種】清圣祖实录选辑

 台灣文獻叢刊

  【第 165 種】

  清聖祖實錄選輯

  .作者:

  .原書頁數: 0180 頁

  ●書籍簡介

  第一六五種「清聖祖實錄選輯」

  本書(一冊一八○面一○八、○○○字)係選自「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之集輯,為清康熙朝對臺灣鄭氏及臺灣收入清代版圖後所作措施之紀錄。此一朝(一六六-~一七二二)中自順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二年,臺灣係在鄭氏手中。初雖成功子經撤離金、廈兩島,清廷實施遷界罷兵;迨至康熙十三年三藩變起,經復乘機重入閩南、粵東,干戈擾攘又違八年之久。經敗回臺,東寧之業遂衰。其間所選有關鄭氏記載外,對於建元之初永曆敗亡、鄖陽沒落以及後來與經入曇粵相終始之三藩變亂前後互相關聯之事亦略及之。自二十三年臺灣併入清代版圖,創建郡縣、設鎮駐防以及其他庶政,紀載不多;未葉朱一貴事變為一大事,錄有處理經過。

  ●序號   篇名

  1  弁言

  2  清聖祖實錄選輯目錄

  3  清聖祖實錄選輯

  4  順治十八年

  5  康熙元年

  6  康熙二年

  7  康熙三年

  8  康熙四年

  9  康熙五年

  10  康熙六年

  11  康熙七年

  12  康熙八年

  13  康熙九年

  14  康熙十年

  15  康熙十一年

  16  康熙十二年

  17  康熙十三年

  18  康熙十四年

  19  康熙十五年

  20  康熙十六年

  21  康熙十七年

  22  康熙十八年

  23  康熙十九年

  24  康熙二十年

  25  康熙二十一年

  26  康熙二十二年

  27  康熙二十三年

  28  康熙二十四年

  29  康熙二十五年

  30  康熙二十六年

  31  康熙二十七年

  32  康熙二十八年

  33  康熙二十九年

  34  康熙三十年

  35  康熙三十一年

  36  康熙三十二年

  37  康熙三十三年

  38  康熙三十四年

  39  康熙三十五年

  40  康熙三十六年

  41  康熙三十七年

  42  康熙三十八年

  43  康熙三十九年

  44  康熙四十年

  45  康熙四十一年

  46  康熙四十二年

  47  康熙四十三年

  48  康熙四十四年

  49  康熙四十五年

  50  康熙四十六年

  51  康熙四十七年

  52  康熙四十八年

  53  康熙四十九年

  54  康熙五十年

  55  康熙五十一年

  56  康熙五十二年

  57  康熙五十三年

  58  康熙五十四年

  59  康熙五十五年

  60  康熙五十六年

  61  康熙五十七年

  62  康熙五十八年

  63  康熙五十九年

  64  康熙六十年

  65  康熙六十一年

  ●弁言

  在清聖祖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以前,臺灣系在鄭氏手中;自二十二年以後,始併入清朝版圖。本書內容,因分前後兩個時期說明。

  前一時期,自順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六一~八三)。初,鄭成功入臺不久,永曆敗亡於滇南,成功旋亦謝世;嗣鄭經(本書作錦)撤離金、廈兩島,鄖陽十三家兵亦趨於覆沒。清廷以天下無事,在東南沿海實施遷界罷兵,海上得暫相安者數年。迨至康熙十三年(一六七四),因「撤藩」問題導致吳、耿、尚三藩之變,鄭經乘機重入閩南、粵東,干戈擾攘又達八年之久。旋經敗回臺,馮陳之業遂衰。其間盡選有關鄭氏記載以外,對於永曆敗亡、鄖陽覆沒以及與鄭經入閩、粵相終始的三藩變亂前後亦略及之,以見其相互關係。

  後一時期,自康熙二十三年訖六十一年(一六八四~一七二二)十月。二十二年六月至八月,清將施琅進佔澎、臺;於是郡縣其地,設鎮駐防。其後所有關於臺灣的記載,除一二鄭氏餘事及六十年(一七二一)發生的朱一貴之亂外,餘殆僅屬臺灣所隸督、撫、提、鎮以上官員的異動與地方糧賦因災害的減免。(知非)

  ●清聖祖實錄選輯目錄

  順治十八年………………………………………………………………………………(一)

  康熙元年…………………………………………………………………………………(五)

  康熙二年………………………………………………………………………………(一一)

  康熙三年………………………………………………………………………………(一八)

  康熙四年………………………………………………………………………………(二六)

  康熙五年………………………………………………………………………………(二九)

  康熙六年………………………………………………………………………………(三一)

  康熙七年………………………………………………………………………………(三三)

  康熙八年………………………………………………………………………………(三四)

  康熙九年………………………………………………………………………………(三五)

  康熙十年………………………………………………………………………………(三五)

  康熙十一年……………………………………………………………………………(三七)

  康熙十二年……………………………………………………………………………(三七)

  康熙十三年……………………………………………………………………………(四一)

  康熙十四年……………………………………………………………………………(五一)

  康熙十五年……………………………………………………………………………(五五)

  康熙十六年……………………………………………………………………………(六五)

  康熙十七年……………………………………………………………………………(七三)

  康熙十八年……………………………………………………………………………(九一)

  康熙十九年…………………………………………………………………………(一○二)

  康熙二十年…………………………………………………………………………(一一二)

  康熙二十一年………………………………………………………………………(一一八)

  康熙二十二年………………………………………………………………………(一二二)

  康熙二十三年………………………………………………………………………(一三一)

  康熙二十四年………………………………………………………………………(一三六)

  康熙二十五年………………………………………………………………………(一三七)

  康熙二十六年………………………………………………………………………(一三九)

  康熙二十七年………………………………………………………………………(一四○)

  康熙二十八年………………………………………………………………………(一四二)

  康熙二十九年………………………………………………………………………(一四二)

  康熙三十年…………………………………………………………………………(一四三)

  康熙三十一年………………………………………………………………………(一四三)

  康熙三十二年………………………………………………………………………(一四四)

  康熙三十三年………………………………………………………………………(一四四)

  康熙三十四年………………………………………………………………………(一四五)

  康熙三十五年………………………………………………………………………(一四五)

  康熙三十六年………………………………………………………………………(一四六)

  康熙三十七年………………………………………………………………………(一四六)

  康熙三十八年………………………………………………………………………(一四七)

  康熙三十九年………………………………………………………………………(一四七)

  康熙四十年…………………………………………………………………………(一四八)

  康熙四十一年………………………………………………………………………(一四八)

  康熙四十二年………………………………………………………………………(一四九)

  康熙四十三年………………………………………………………………………(一四九)

  康熙四十四年………………………………………………………………………(一四九)

  康熙四十五年………………………………………………………………………(一五○)

  康熙四十六年………………………………………………………………………(一五二)

  康熙四十七年………………………………………………………………………(一五三)

  康熙四十八年………………………………………………………………………(一五四)

  康熙四十九年………………………………………………………………………(一五五)

  康熙五十年…………………………………………………………………………(一五六)

  康熙五十一年………………………………………………………………………(一五八)

  康熙五十二年………………………………………………………………………(一六○)

  康熙五十三年………………………………………………………………………(一六○)

  康熙五十四年………………………………………………………………………(一六一)

  康熙五十五年………………………………………………………………………(一六二)

  康熙五十六年………………………………………………………………………(一六五)

  康熙五十七年………………………………………………………………………(一六七)

  康熙五十八年………………………………………………………………………(一七○)

  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一)

  康熙六十年…………………………………………………………………………(一七一)

  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七)

  ●順治十八年(一六六一、辛丑)春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世祖章皇帝賓天。

  初九日(己未),上即皇帝位。

  二十九日(己卯),山西道御史余縉疏言:『舟山宜守,小門宜防;請於小門安置砲位,嚴添防戍,以保全東南疆土」。下部速議行。

  二月二十八日(戊申),戶部議覆:『江南總督郎廷佐疏言臨江、臨海百姓修理烽墩,奉法惟謹,應予豁免丁徭,略示優恤』。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

  三月初九日(戊午),平西王吳三桂疏報擒獲龍吉兆,克平馬乃土司。下部知之。

  十一日(庚申),廣東廣西總督李棲鳳報雷縣西海賊黃占三等率眾投誠。下部知之。

  十六日(乙丑),授浙江提督田雄二等候、福建提督馬得功三等侯。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午),兵部議覆:『平西王吳三桂疏言「李黨餘孽偷生房、竹,地接漢、興:布置堤防,正須嚴密。以王一正標兵駐漢,計畫甚周。惟是房、竹之可達漢中者二路:一為興安、一為西鄉漁渡壩,實為漢南門戶。今興安駐兵五千,足資捍御;惟西鄉無兵,雖設有漁渡壩遊擊,寧足以當一面?且漢中尚有臣下存城官兵,王一正兵馬宜駐西鄉,以防逆賊入漢之路。漢城去西鄉不過二百餘里,呼吸可通,聲勢聯絡;守西鄉,即所以守漢也。倘臣下官兵家口遷移之後,漢中照設一鎮,以資彈壓,庶為妥便」。應如所請』。從之。

  二十六日(癸卯),福建巡撫徐永楨疏報提督馬?功剿平逆賊李月高、許于敬,其餘黨下海者皆掩殺無餘。下部察敘。

  二十八日(乙巳),四川陝西總督李國英疏報:『逆賊郝承裔降而復叛,臣提兵親赴嘉定,密檄提、鎮諸臣合營進剿,賊鼠竄沉黎;我兵星馳尾襲,旋就擒俘。其潰散箐莽者,成擒成招,靡有漏網;恢復千餘里之封疆,拯救數萬人於水火。有功人員,均請議敘』。得旨:『官兵分路進剝斬關長驅,郝承裔就擒就俘;具見調度有方,將士效力。在事有功人員,俱著察敘具奏』。

  秋七月初三日(庚戌),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偽總兵林俊奇等共六十一員、為兵人等共一千三百十九名口投誠。下部議敘。

  二十一日(戊辰),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陣斬偽總兵劉偁,並獲其黨周文棟。命誅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

  閏七月初六日(癸未),安南將軍內大臣達素疏執:『據海澄公黃梧招撫鄭芝龍屬下偽都督萬儀、萬祿等,擒偽中匡伯張進、偽總兵朱受,拆毀所據銅山城垣房屋,率偽官一百八員、兵四千四百名、兵民家口萬餘渡海來歸』。得旨:『萬儀、萬祿等識時向化,傾心投誠,殊可嘉尚;著從優議敘。海澄公黃梧實心效績,招徠有方;著並議敘』。

  十四日(辛卯),諭吏部、兵部:『海寇入犯江南時,提督梁化鳳奮勇效力,同滿兵擊敗賊眾;及賊奔竄,往犯崇明,梁化鳳星往應援,保全孤城,功亦不小。敘功時,授世職阿達哈哈番,止足償其江寧捷功;應再敘崇明捷功,加授世職,以示鼓勵。至於崇明城文武各官堅心竭力,拒賊全城,深為可嘉;亦應各加世職,以示鼓勵:俱著察明從優議敘。彼時江南地方數百里內從賊者多,惟安慶固守城池,不肯從逆,亦屬可嘉;守城各官,亦著察敘具奏』。

  二十五日(壬寅),敘崇明守城功,授提督梁化鳳三等阿思尼哈番,襲替八次;文武官弁,各依功次授世職』。

  八月初六日(壬子),吏部遵旨議覆:『尹大器舉首鄭芝龍在獄私與逆子鄭成功往來通信,密行事款,鞫勘俱實;應授拖沙喇哈番』。得旨:『尹大器著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十三日(己未),諭戶部:『前因江南、浙江、福建、廣東瀕海地方逼近賊巢,海逆不時侵犯,以致生民不獲寧宇;故盡令遷移內地,實為保全民生。今若不速給田地、居屋,小民何以資生?著該督撫詳察酌給,務須親身料理,安插得所,使小民盡沾實惠;不得但委屬員,草率了事!爾部即遵諭速行』。

  九月初十日(丙戌)諭刑部:『近覽爾部章奏,徐勝等被擄下海,旋經投歸,仍按律擬罪。但念此輩先雖從賊,乃能不忘故土,乘間來歸,著免罪。以後凡有此等投誠者;俱著免罪』。

  兵部題:『銅山偽都督郭義、蔡祿、羅璫等率眾投誠,應請議敘』。得旨:『郭義、蔡祿俱授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給三等阿思阿尼哈番,世襲八次;羅璫授右都督,仍給三等阿達哈哈番,世襲四次』。

  十一日(丁亥),調雲南貴州總督趙廷臣為浙江總督,浙江總督趙國祚為山東總督,改江南江西總督郎廷佐為江南總督,廣東廣西總督李棲鳳為廣東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

  冬十月初三日(己酉),海賊鄭芝龍並其子鄭世恩、鄭世蔭等照謀叛律族誅。鄭芝豹當鄭成功變叛時即投誠來歸,並其子俱免死。

  十二日(戊午),兵部題:『新投誠官員,應分旗安置。見到偽漢陽王馬進忠子都督僉事馬自德准入正黃旗、偽國公沐天波子沐忠顯准入正白旗、未到偽延安王艾能奇子左都督艾承業准入鑲黃旗,照依品級賞賚;內沐忠顯無職銜,應不給俸』。得旨:『沐忠顯著照阿哈尼哈番品級賞賚』。

  十四日(庚申),以浙江定海縣舟山地方人民內徙,免其順治九年至十二年未完額賦。

  二十五日(辛未),陞福建同安副將施琅為同安總兵官。

  十一月十二日(丁亥),四川陝西總督李國英疏報偽伯楊秉印率眾投誠。命授左都督職銜,仍給全俸,賞裘、馬等物。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

  ●康熙元年

  康熙元年(壬寅)春正月十五日(己丑),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許龍自投誠以來,屢建功績;已奉諭旨,以總兵官用。查南洋與南澳相對,最為要地;請授許龍為潮州水師總兵官,駐劄南洋,以資彈壓』。從之。

  二月初四日(戊申),浙江總督趙國祚疏報鄭逆下偽官柳會春等五十九人率眾投誠,繳偽關防。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庚午),先是,平西大將軍平西王吳三桂,定西將軍內大臣公愛星阿等奉命征緬,兩路進兵,於順治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會師木邦,偽晉王李定國先奔景線,偽鞏昌王白文選遁據錫波,憑江為險。官兵自木邦晝夜行三百餘里,臨江造筏將渡;白文選復奔茶山。吳三桂、愛星阿遣總兵官馬寧等率偏師追之,自領大軍直趨緬城。先遣人傳諭緬酋,令執送偽永曆朱由榔;否則,兵臨城下,後悔無及。十二月初一日,大軍至緬城;緬酋震懼,遂執朱由榔獻軍前,殺偽華亭侯王維恭等一百餘人。總兵官馬寧等追及白文選於猛養,白文選降;滇南平。十二月初十日,大軍凱旋,吳三桂、愛星阿等彙疏上聞。得旨:『覽王等奏,大兵追抵緬城,偽永曆及其眷屬全獲無遺;偽鞏昌王白文選逃奔茶山,大兵晝夜追及,白文選並偽官四百九十員、兵丁三千八百餘名、家口七千餘名,全軍歸降;獲馬象甚多:具見王等調度有方、將士同心戮力,克奏膚功,朕心深為嘉悅!在事有功官兵,著從優議敘』。

  諭禮部:『向因逆賊李定國敗逃,挾偽永曆奔竄緬甸,遺孽未靖,疆圉弗寧;特命平西大將軍平西王吳三桂統領大兵,同定西將軍愛星阿等出邊進討。茲據奏:大兵於去年十二月初一日進抵緬賊,偽永曆及其眷屬全獲無遺,偽鞏昌王白文選並偽官全軍歸降。偽永曆為賊黨所附,梗化有年;今一旦就擒,蕩平立奏。斯皆仰賴天地、祖宗眷佑,克集大勳。捷音布聞,神人胥悅。應行祭告典禮,爾部速行察例擇吉具奏』。

  三月(甲戌)朔,諭禮部:『偽永曆率逆賊竊據一隅,不遵王化,致數年以來大兵征剿,轉運糧餉,地方困苦,生民弗寧。今平西大將軍平西王吳三桂、定西將軍愛星阿等統領大兵出邊進征,直抵緬甸,獲偽永曆、降白文選,誠天下之大慶也。仰荷天地、祖宗眷佑,已命爾部行告祭禮。念永曆已獲,疆圉底定,從此大兵得以休息,糧餉不致糜費;宜詔告中外,咸使聞知。爾部速議具奏』。

  十二日(乙酉),以偽永曆朱由榔就擒,告祭世祖章皇帝。

  是日,上御太和殿,王以下文武百官上表朝賀,頒詔天下。詔曰:『自古帝王乂安海宇、衽席臣民,必使逆孽無有稽誅,庶幾治化遐宣,兵民休息:此歷代之隆規也。我世祖章皇帝宅中定鼎,混一四方;惟偽永曆率逆賊奔竄遐荒,尚逋天討。數年以來,大兵征剿,轉運糧餉,地方困苦,生民弗寧。特命平西大將軍平西王吳三桂同定西將軍愛星阿等統領大兵出邊進討,直抵緬甸;於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擒偽永曆及其眷屬,偽鞏昌王白文選及偽官全軍投降:此誠天地祖宗之鴻庥、薄海內外之大慶也。捷書奏聞,朕心嘉悅!已命所司虔行祭告典禮。念永曆既獲,大勳克集,士卒免征戍之苦、兆姓省輓輸之勞,疆圉從此奠安,閻閭獲寧幹止。是用詔告天下,以慰群情。於戲!武烈維埸,式愜觀成之意;綸音載煥,聿昭永莫之心。布告萬方,咸使知悉』。

  二十五日(戊戌),授銅山投誠偽官黃順、柯鵬右都督街,仍給三等阿達哈哈番,襲替四次。

  二十六日(己亥),遣郎中岳諾惠等六員分往浙江、福建、廣東三省安輯投誠官民。

  夏四月甲辰朔,戶部議覆:『鳳陽巡撫林起龍疏言東海居民既經遷移,田地拋棄,錢糧請予豁免;應如所請』。從之。

  初七日(庾戌),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定海小埕賊眾盤踞;臣密會靖藩各調官兵擊走之。又萬安所先經遷毀,續被偽鎮楊宣等復壘新城;臣復密會提臣馬得功調發官兵夾剿,賊不能支,揚帆遠遁』。下部知之。

  五月十一日(癸未),諭禮部:『平西王吳三桂鎮守秦、蜀,綏輯滇、黔,撫順剿逆,茂著勳勞。偽永曆朱由榔以明室遺孽,煽集黨羽,妄稱尊號,竊據一隅;歷年以來,屢煩王師征剿,疆圉弗寧。今王奉命統領滿、漢大兵出邊進討,於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內直抵緬甸,擒偽永曆及其眷屬,又降偽鞏昌王白文選並偽官全軍。此皆王殫忠奮力,運籌謀略,調度有方;遂使國威遠播,逆孽蕩平,功莫大焉。宜加殊禮,以示眷酬;著進封為親王。應行事宜,爾部察例具奏』。

  二十九日(辛丑),平南王尚可喜疏報總兵官許龍擒獲海寇鄭成功之弟鄭成賜於廈門。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六月二十四日(乙丑),諭兵部京口水師船發往浙省定海,合浙省水師船,著設提督一員、總兵二員,駐劄定海。福建水師,亦應設提督一員、總兵二員;此水師官兵應駐何處?每處宜設官兵船若干?爾部會同大學士蘇納海、尚書車克速議奏聞』。

  二十五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海逆鄭成功因其子鄭錦為各偽鎮所擁立,統兵抗拒;鄭成功不勝忿怒,驟發顛狂,於五月初八日咬指身死』。下部知之。

  秋七月二十七日(戊戌),陞江南京口左路水師總兵官張杰為浙江水師提督、福建同安總兵官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

  八月初十日(庚戌),改福建閩安水師總兵官韓尚亮為福建水師左路總兵官、浙江定海水師總兵官常進功為浙江水師左路總兵官。

  冬十月十九日(己未),雲南巡撫袁懋功疏報:『據車里宣慰使刀木禱報稱偽晉王李定國逃奔景線地方,染病身死』。下部知之。

  十一月初八日(戊寅),授投誠偽鞏昌王白文選為承恩公,給三等公俸。

  二十五日(乙未),禮科給事中胡悉寧疏言:『據福建撫臣許世昌疏報海上新遷之民,死亡者八千五百餘人。臣思去年上諭責成督、撫安插得所,諄誡嚴切;年來未見督、撫設法安置,以慰皇上恤民至意,乃輒云時疫流行、水土難調所致。則知此外未經冊報,又不知凡幾!請敕部通行該督、撫嚴飭有司,務期多方撫育,不得聽其轉徙溝中;違者,以不職治罪』。得旨:『著許世昌察明回奏』。

  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偽振武將軍左都督楊學皋率所屬官兵三千餘名、人民家口三萬有餘投誠,請從優議敘』。得旨:『覽王奏,楊學皋率領官兵真心投誠,深可嘉尚;著議敘具奏。其歸順人民,聽其自便安插』。

  十二月初六日(乙巳),授福建投誠偽都督楊學皋為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給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初八日(丁未),京口鎮海將軍劉之源疏報:『偽肇敏將軍陳文達擁兵海上十餘年,今脫身來歸,呈繳偽印』。下部察敘。

  初十日(己酉),靖南王耿繼茂疏報總兵官吳萬福奉命招撫偽總兵王士鰲等歸誠。下部察敘。

  十四日(癸丑),靖南王耿繼茂疏報:『自順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陸續招撫偽將軍、都督、總兵並副、參、遊、守、千、把總等官共二百九十員、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員、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請敕部酌議,各官給與銜俸、兵丁入伍支糧』。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乙丑),以隨征左都督杜永和為福建右路水師總兵官。

  命福建水師提督帶兵四千駐劄海澄縣、右路水師總兵官帶兵三千駐劄閩安縣、右路水師總兵官帶兵三千駐劄同安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

  ●康熙二年

  康熙二年(一六六三、癸卯)春二月初三日(壬寅),湖廣提督董學禮疏報:『前奉命會剿湖廣西山巨寇李來亨、馬騰霄、黨守素等,隨同鄖陽總兵官穆生輝、襄陽總兵官于大海、辰常總兵官高守貴統領官兵三萬人鑿山開道,以正月初五日進至李家店,遇賊兵萬餘人;各路奮擊,斬馘過半,生擒偽總兵宋段,獲旗幟、器械無算,賊黨焚巢遁走。又別遣彝陵鎮將恢復歸州、巴東、巫山等處,直達夔州,並撫輯各處洞寨』。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初八日(丁未),陝西總督白如梅疏報:『提督王一正率興安總兵官于奮起、河北總兵官鮑敬進剿逆賊郝搖旗,至房縣橫水地方,偽羅軍門將萬餘人拒戰;大敗之,殺賊兵無算,生擒賊一百七十三人徇於軍,大獲盔甲器械』。下部察敘。

  十八日(丁巳),兵部議准平西王吳三桂疏請將雲、貴二省總督、巡撫,敕書撰入「聽王節制」四字。從之。

  十九日(戊午),授投誠偽侯陳豹為慕化伯,給三等伯俸。

  二十一日(庚申),兵部議覆:『廣東鎮海將軍王國光疏報總兵官許龍標下官兵奪獲賊船,生擒偽都督邵應祚,殺賊八十餘名,擒賊夥十三名,為數無多,例不議敘。應令該督酌量獎賞,以示鼓勵』。得旨:『據奏官兵入海奪獲賊般,生擒偽都督;爾部比照陸地以擒殺無多,不准議敘,不合。仍著議敘具奏』。

  二十九日(戊辰),兵部議覆:『浙江都督趙廷臣疏請將邊海投誠官兵分插內地各營,入伍食糧;應如所請。投誠兵卒由寧波至者,發紹興、杭州二府;由臺州至者,發金華、嚴州二府;由溫州至者,發衢州、處州二府:距海甚遠,庶令陰消異志』。從之。

  三月初二日(庚午),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進剿昌寧,直搗逆巢,渠寇袁宗第乘夜遁去。當陳殺死偽總兵以下六十餘員,招降偽新化伯馮起鳳、偽總兵黃守庫等』。得旨:『事平察敘』。

  十三日(辛巳),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故偽岐侯賀珍子偽富平伯賀道寧率所部納款。下部議敘。

  二十二日(庚寅),荷蘭國遣出海王統領兵船至福建閩安鎮助剿海逆,又遣其戶部官老磨軍士丹鎮、總兵官巴連衛林等朝貢:上嘉之,各賜銀幣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

  夏四月初四日(辛丑),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提督董學禮同各鎮將等由魚刺坡進抵長坪地方,於三月初九、初十日大破逆賊李來亨,擒殺賊黨;攻進雙觀、三白■〈山亞〉二關,逆賊焚巢遁走』。下部知之。

  二十八日(乙丑),陝西提督王一正疏報:『三月二十五日進剿郝搖旗於張老河,擒斬賊黨,奪獲器械;逆賊焚巢遠遁』。下部知之。

  五月二十日(丁亥),湖廣提督董學禮疏報提鎮各標將弁共招撫西山餘黨洞寨一百四處,繳到敕印一百六十餘件。下部知之。

  六月十九日(乙卯),兵部議覆:『平西王吳三桂疏報李定國之子嗣興從邊外投誠,繳冊寶印劄,帶領官弁兵丁、家口一千二百餘名,象馬無算;應照例議敘』。得旨:『李嗣興著授都統品級;以下各官,從優再議』。

  秋七月初四日(己巳),命給承恩公白文選世襲敕書,如海澄公例。

  二十九日(甲午),廣湖提督董學禮疏報:『逆賊李來亨遁踞潭家寨,大兵四面圍守。六月二十七日五鼓大霧,賊乘勢突出,分犯塘汛;各鎮標兵夾擊,斬首七百六十五級,生擒七十三名』。得旨:『事平察敘』。

  八月十二日(丁未),陝西提督王一正疏報參將張自臣等會剿逆賊郝搖旗於白玉坪等地方,招撫偽官、賊兵及家口二千餘人。下部知之。

  十四日(已酉),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偽尚書參知軍政事蔡雷鳴委曲開導海寇嚮化之路,密令其子偽侍郎蔡協吉、偽通政使蔡源等攜眷來歸,真心效順;應請敘錄』。下部議。

  十五日(庚戌),福建投誠偽同安伯鄭鳴駿疏報伊兄鄭泰集眾投誠,為姪鄭錦設計羈留,投繯自經;遺命子鄭纘緒統所部文武各官四百餘員水陸丁七千三百餘名各帶家眷,駕舟艦一百八十餘號直抵泉郡港口投誠,並繳偽敕印等件。上深嘉之,下部議敘。

  十九日(甲寅),以流賊遺孽郝搖旗、劉體純、李來亨等竄伏鄖、襄山中,猖獗梗化;命都統穆里瑪為靖西將軍、都統圖海為定西將軍,同都統輔國公宗室穆琛、護軍統領孫達里、都統覺羅巴爾布、護軍統領科爾昆統率大兵前往征剿。

  二十日(乙卯),浙江巡撫朱昌祚疏報:『偽侯周崔芝乃鄭逆腹心,其子周家政棄逆效順,齎送偽印關防;同其弟及偽鎮將領兵丁、家口、百姓男婦齊進溫州黃華關,隨就近安插』。下部知之。

  二十五日(庚申),授福建投誠偽同安伯鄭鳴駿為遵義侯、偽永成伯鄭纘緒為慕恩伯。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

  九月初七日(辛未),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偽慶都伯王秀奇投誠。下部知之。

  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偽忠靖伯陳輝率文武偽官一百三十三員、兵一千六百名、家口八百餘名投誠。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五日(己丑),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郎中賁岱疏報。偽統領掛寧南將軍印左提督陳舜穆率轄下總兵二員、副總兵六員、參將二十員、遊擊十九員、都司三員、守備一員、兵部主事一員、工部郎中一員監紀推官二員、兵丁一千名投誠,願隸海澄公標下效力,家口安插漳州府長泰縣。下部速議。

  二十八日(壬辰),海澄公黃梧下守備葉兩陣亡,廕一子拖沙喇哈番。

  冬十月初三日(丁酉),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偽副統領何義乃鄭錦所倚為左右臂指得力之人,今同偽總兵魏明等率眾來歸;請從優錄敘,以示鼓勵』。下部知之。

  初六日(庚子),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巨寇劉二虎、李來亨、郝搖旗、袁宗第、黨守素、塔天寶、馬騰雲七家出犯巫山,水陸諸將戮力戰守,得全危城。乞迅發大兵,乘勝剿滅』。下部知之。

  初八日(壬寅),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延、建等處皆高山峻嶺,賊首王鐵佛等倚險結巢,建寧、延平、邵武將弁統兵剋期夾剿,三路齊進,奮勇力戰,殺賊一百一十七人,生擒王鐵佛等六十八人,審明正法』。下部知之。

  李率泰又疏報:『海逆鄭錦遣發偽副將林維等率舟師由海門欲乘風直入海澄燒新造船隻,提臣施琅密遣守備汪明等統率水師,夜半直抵海門;賊前來拒敵,我兵奮勇陣殺偽副將林維等,生擒賊將兵丁共一百二五名,奪獲船隻、器械』。得旨嘉獎,下部察敘。

  二十四日(戊午),授福建投誠偽伯施福都督僉事銜。

  二十五日(已未),授福建投誠偽官何義左都督銜,林維、李勝都督同知銜,呂勇、吳建、魏明都督僉事銜。

  二十六日(庚申),授福建投誠偽官陳舜穆、周家政、周騰、陳蟒左都督銜,林必遴、王秉耀、陳應、詹世好、林先都督僉事銜。

  十一月初三日(丁卯),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海寇五百餘人由梁山侵犯海疆,總兵官王進功、參將折光秋夾擊,大敗之;殺賊一百六十餘人,生擒九人。下部察敘。

  初四日(戊辰),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偽平國公鄭芝龍子鄭世襲素蓄歸順之心,緣鄭成功攜往臺灣;及鄭成功暴亡,復被逆孽鄭經帶回廈門,脫身無術。至是乘間率偽文武官二百二十四員、水陸兵一百二十名、家口、船隻、盔甲、器械等物投誠。又偽都督鄭賡係同安伯鄭鳴駿之弟,攜帶官兵三百一十五員名、家屬共三百四十二名口投誠』。下部議敘。

  十一日(乙亥),靖南王耿繼茂疏報偽左都督楊富統率偽都督僉事陳宗等文武官二百三員、兵丁三千二百五十五名。並戰艦、盔甲、器械等物投誠。下部議敘。

  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偽靖波將軍侯阮美率弁兵家口共三千六十六員名投誠。下部議敘。

  十二月(甲午)朔,靖南王耿繼茂、福建總督李率泰等疏報:『十月二十一日臣等統率大軍渡海攻克廈門,賊眾驚潰登舟。水師提督施琅會同荷蘭國夾板船邀擊之,斬首千餘級,乘勝取浯嶼、金門二島;逆賊鄭錦、周全斌等勢窮宵遁』。得旨:『據奏官兵進剿海逆,克取廈門、金門,焚燬賊巢;具見王等調度有方、將士用命,克奏膚功,深可嘉尚!荷蘭國出海王率領舟師協力擊賊亦殊可嘉!在事有功人員,俱著察明議敘』。

  初三日(丙申),靖南王耿繼茂等疏報:『十月二十八日逆賊鄭錦等遣兵五千人突犯雲霄,右路總兵官王進功率官兵逆擊之,斬殺過半;餘眾盡赴水死。請將官兵分別賞賚,以示鼓勵』。得旨嘉獎,下部察敘。

  十六日(己酉),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官兵進剿蜑賊,擒偽恢粵將軍周玉、偽軍師林輔邦及賊兵二百七十六名,斬首二千六百三十七級,焚賊船一百三十一隻。下部議敘。

  十七日(庚戌),授福建投誠偽平國公鄭世襲左都督銜。

  十八日(辛亥),授福建投誠偽官楊富左都督,加太子少師;鄭賡、楊忠、王明、顏立勳、陳義左都銜,陳一鵬、陳斌、謝元、朱德、陳奇策、許廷珪右都督銜,陳琪、陳宗都督同知銜,陳增、陳振、王超、辛球、黃成章、方晉、李義、楊亨、陳祖、陳耀、洪福、劉崇會、程偉、曾偉、張朱都督僉事銜。授浙江投誠偽侯阮美、偽官鄭繩安左都督銜,鄧嘉玉、阮驊、阮述、右都督銜,焦華岳都督同知銜,林鸞、陳大興、杜卿、王鼎勳、高捷、李隆、陳義、阮復增、林朝褒、張秦都督僉事銜。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

  ●康熙三年

  康熙三年(一六六四、甲申)春五月初八日(辛未),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巫山巨寇郝搖旗下偽總兵馬進玉等率眾投誠。下部察敘。

  十三日(丙子),陞隨往福建右路總兵官王進功為福建提督。

  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賁岱疏報,鄭芝豹生母黃氏率子姪眷屬等赴閩投誠。下部察敘。

  二十一日(甲申),四川總督李國英疏報:『蜀中巨寇劉二虎、郝搖旗、袁宗第抗撫負固,狡謀不測;蒙遣西安將軍傳喀禪、副都統杜敏統領大兵,會同督提進剿。於康熙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師次陳家坡,逼近賊巢:滿、漢兵奮勇剿殺,賊遁入天池寨。副都統杜敏等統兵追剿,劉二虎勢窮自縊,郝搖旗、袁宗第夜遁。杜敏等復追至黃草坪,大敗賊眾,擒郝搖旗、袁宗第並偽王朱宗蒗等;數萬巨寇一朝掃平,無一漏網』。得旨嘉獎,下部察敘。

  二十三日(丙戌),福建總督李率泰疏言:『原任提督侯馬得功妻劉氏、子馬三奇呈稱馬得功統領水陸官兵攻取廈門、金門二島,力戰身死;請賜恩卹,以慰忠魂』。得旨:『馬得功捨身死戰,墮水殞生,著從優議卹』。

  二十六日(已丑),授福建投誠偽伯陳輝為慕仁伯。

  二月初五日(戊戌),授福建投誠偽官伍濬益、洪徵、董時行、洪弼都督僉事銜。

  初十日(癸卯),靖南王耿繼茂等疏報:『福寧總兵官吳萬福招撫偽鎮林國樑投誠,隨遣遊擊李應先等協同攻克長腰、東蚶二島;寇巢破滅,偽兵部阮春雷、逆渠張煌言僅以身免。請敕議敘』。得旨:『據奏逆賊阮春雷、張煌言等竊踞東蚶、長腰等島合■〈舟宗〉狂逞,官兵奮勇夾剿,擒斬賊將、奪獲船隻、焚燬賊巢,深可嘉尚!在事有動人員,察明議敘。其偽鎮林國樑帶領家口傾心投誠,復奮勇自效;同官兵搗巢穴,克奏捷功,非尋常投誠可比。著從優議敘』。

  十四日(丁未),兵部議覆:『平南王尚可喜疏言銅山諸逆鄭錦、周全賦等各思歸誠,請以招撫事宜專責饒平總兵官吳六奇相機料理;應如所請』。從之。

  十五日(戊申),管理廣東安輯投誠事務刑部郎中花善等疏報:『偽都督杜輝於康熙二年十一月率所屬將領一百二員、水陸兵丁二千九十六名、大小戰船六十二隻,繳偽印關防牌劄獻南澳地。又偽總兵吳陞率所轄偽官三十三員、兵六百九十三名、大小船十一隻繳偽觀武將軍印,並傾心役誠』。下部知之。

  二十一日(甲寅),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寧化縣山寇聚黨八百餘人劫掠地方,總兵官黃大用調兵進剿,執斬賊首錢禾,餘黨悉平。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已未),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西山巨逆馬騰雲、黨守素、塔天寶等率眾歸誠。下部知之。

  三月癸亥朔,加授福建福寧總兵官吳萬福都督同知,以敘攻剿海寇阮春雷等有功也。

  初四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海逆洪旭、黃廷等擁鄭錦殘黨遁踞銅山,所轄偽將張傑、吳盛等率領兵民渡海投誠。群賊分■〈舟宗〉來追,意欲乘機入犯內地。總兵官王進功統兵馳剿,殲賊眾於陸鰲、破賊巢於下蔡;番斬首千餘級,按應投誠人等入界。在事有功鎮將及張傑、吳盛等,均請敘錄,以勵將來』。下部察敘。

  初七日(己巳),授廣東投誠偽官杜輝、吳陞左都督銜,杜騰、郭惠都督同知銜,吳鵬都督僉事銜。

  夏四月初二日(甲午),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郎中賁岱疏報偽左都督陳昇率大小文武官一百二十三員、兵丁二千六百餘人渡海投誠,請隸海澄公標下效力。下部察敘。

  初七日(己亥),福建總督李率泰報:『偽左鎮林國樑率眾投誠,所有偽劄關防已移送安輯部臣恭繳;應邀恩優敘,以示鼓勵』。得旨嘉獎,下部察敘。

  二十一日(癸丑),兵部議敘偽忠明伯周全斌率左右都督以下楊泮等投誠功;得旨:『周全斌授為三等伯,楊泮、周珍、曾傳、黃寶、林英授左都督職街,張隆、阮星、歐瑞、陳麟、賴工、張岳授右都督職銜』。

  二十九日(辛酉),陞靖南王右翼鎮副將馬化麒為隨征福建右路總兵官、右路鎮標副將劉進忠為隨征福建中路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一。

  五月初五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三月初六日,臣與總督李率泰、提督王進功、海澄公黃梧等領兵先後至八尺門;偽威遠將軍翁求多率兵民六萬餘人納款。十四日夜半渡海,進拔銅山,焚燬賊巢,斬首三千二百餘級;偽永安侯黃廷、偽都督余寬等率偽官兵並家屬人等三萬二千四百餘名出降,所獲船隻、盔甲、器械無算。逆渠鄭錦僅存數十艘,掃滅殆盡』。得旨嘉獎,下部察敘。

  初九日(庚午),吏部議覆:『兵部左侍郎石圖疏言:「閩海投誠偽武職官內有人品單弱、熟曉文義者,請酌改文職官」;查無舊例,不准行』。得旨:『投誠官內有通曉文義、願以文職效用者,該地方督、撫察明具題酌用』。

  二十二日(癸未),授福建投誠周全斌為承恩伯,食三等伯俸。

  二十四日(乙酉),敘銅山投誠功,以何政、許正、李思忠為左都督,葉志鳳等為都督僉事;餘授職有差。

  六月初六日(丁酉),福建總督李率泰以病求罷。得旨:『覽奏患病是實,本當即允所請。但閩省投誠兵民官員最為繁眾,著親行安插,務使得所。事竣之日,解任回京。應作何加級加恩?該部一併議奏』。

  十五日(丙午),以福建投誠偽官楊富為四川川北總兵官。

  十九日(庚戌),授福建投誠偽侯黃侯為慕義伯。

  閏六月初二日(壬戌),命都督僉事事施福隨水師提督施琅標下效用。

  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總兵官李長榮等出洋會剿逆寇張煌言,擊敗賊眾五千餘人;又擒偽總兵張賢等,並獲船隻器械。下部察敘。

  福建水師提督施琅告請終養;慰留之。

  初三日(癸亥),頒賜荷蘭國王緞疋銀兩,以二年冬助兵剿海逆有功也。

  初六日(丙寅),浙江總督趙廷臣題報偽將軍鄭殷就撫。下部知之。

  初十日(庚午),以福建投誠偽官郭義為鄖陽總兵官。

  十八日(戊寅),改南澳投誠官杜輝為廣東右路水師總兵官。

  秋七月初五日(甲午),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賁岱疏報:『自康熙元年至三年止,合計投誠文武官三千九百八十五員、食糧兵四萬九百六十二名、歸農官弁兵民六萬四千二百三十名口、眷屬人役六萬三千餘口、大小船九百餘隻』。下部知之。

  十八日(丁未),敕福建提督水師總兵官施琅等曰:『海寇雖已蕩平,逆賊鄭錦尚竄臺灣。率以爾施琅素諳海務、矢志立功,特命爾為靖海將軍,以承恩伯周全斌、太子少師左都督楊富為副,以左都督林順、何義等為佐,統領水師,前往征剿。凡事,會議酌行。毋謂自知,罔聽眾言;毋謂兵強,輕視寇盜。嚴設偵探,毋致疏虞。抗拒不順者,戮之;大兵一至、即時迎降者,免死。有能擒殺賊渠投誠者,核明具奏。行間將領功罪,察記彙奏。務期殄滅逆孽,副朕倚任之意。爾等受茲重任,宜殫竭心力,以奏膚功。欽哉!特諭』。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二。

  八月初九日(戊辰),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隨征總兵官范達禮招撫偽兵部侍郎蔡昌登等繳偽敕印投誠,請給銜俸;以勸來者。下部議。

  十五日(甲戌),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逆渠張煌言盤踞浙海多年,其下偽官節次招降,獨張煌言抗不就撫。臣與京口將軍劉之源先後發書遣使諭以禍福,勸其去逆效順;張煌言之死不悔,雖將隨從兵弁船隻起發進關,猶借名歸隱,徜徉海外。臣即馳赴定海,會商水陸提督哈爾庫、張杰分遣將士配坐船隻,由寧、臺、溫三路出洋搜剿,毀其賊巢、殲其餘黨。偵知張煌言披緇遠遁,密令驍勇將備徐元、張公午扮成僧民,隨帶健丁、火器潛伏普陀山一帶,仍撥將弁扼守要路,以防奔竄。至七月二十日,瞭望朱家尖有趕繒船一隻,急舉火器前擊,獲有活口林生、陳滿等,知張煌言見在懸山范澳;徐元等即駕所獲賊艘,尾隨八槳兵船,令活口林生等仍扮差回原船,使之不疑。乘夜進一小港,從山後覓路,突入帳房;遂擒張煌言及其親信餘黨,搜出偽「視師兵部」銀方印一顆、偽關防九顆、槍砲盔甲旗繖等物。三省出沒之渠逆,一旦生擒;凡經過寧、紹、杭各府,百姓聚觀如堵。從此奸宄絕跡,海宇肅清,共仰天威震疊矣』。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日(己卯),湖廣總督張長庚疏報:『靖西將軍都統穆里瑪、定西將軍都統圖海等率旅與三省緣旗兵合剿西山巨逆郝搖旗、劉汝魁等業經授首,獨李來亨擁眾茅麓山,最為險峻;官兵晝夜環攻,賊勢窮迫,其黨陸續下寨歸降。八月初五日,李來亨全家自縊,舉火焚巢;官兵搜剿餘黨,楚寇蕩平,全師奏凱』。下部察敘。

  九月十八日(丙午),廣東總督盧崇峻疏報:『平南王將軍、提督等統領官兵於八月十二日進剿碣石衛賊巢,擒斬賊首蘇利,俘獲餘黨萬餘,賊寨蕩平』。得旨嘉獎,下部察敘。

  二十日(戊申),福建總督李率泰疏言官兵會剿茶仔畬山寇,生擒賊首余角,餘黨俘斬無算,各峒寨悉平。下部察敘。

  冬十月初三日(辛酉),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疏報鄭逆商人藍英帶貨物投誠。下部知之。

  初八日(丙寅),靖南王耿繼茂疏報:『荷蘭國出海王於八月十六日帶領番船十隻、番兵千人抵閩安鎮,約九月二十日至圍頭取齊,於十月初旬往澎湖攻賊巢,候風便進取臺灣』。下部知之。

  初十日(戊辰),海逆張煌言伏誅。

  十六日(甲戌),撥投誠兵二千名隸海澄公黃梧下,合舊兵三千名。立中、左、右、前、後五營。

  二十二日(庚辰),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總兵官馬化麒於古雷山遇賊船三十一隻,奮勇力戰,陣斬一百七十餘人,擒獲一十三人;得獲器械、船隻,因無水手撐駕,即時焚燬;兼報砲傷官馬三匹。得旨:『斬殺賊夥,得獲器械,因無撐船之人焚燬等語;係從何來之賊?其賊首為誰?且近地所得船隻,焚燬是何緣故?既云官馬三匹被砲倒斃,其戰士何以無一被傷者?其中或邊地官員欲行邀功,殺投來之人謊報亦未可知!著該督嚴行察明具奏』十一月戊子朔,以投誠左都督楊來嘉為湖廣襄陽總兵官、投誠左都督三等阿思哈番蔡緣為河南河北總兵官。

  初七日(甲午),鎮守福寧總兵官吳萬福疏報:『叛鎮蘇利賊黨密遣賊艘從外洋潛入閩地,官兵哨探堵截,斬獲賊眾、焚奪賊船,片帆不返』。下部知之。

  十二月十二日(己巳),陞副將劉炎為福建汀州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寶錄」卷十三。

  ●康熙四年

  康熙四年(一六六五、乙巳),春正月初十日(丁酉),加陣亡福建都督三等侯馬得功為一等侯,予祭葬,諡「襄武」。

  二十二日(己酉),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閩海廈門各島前已蕩平,惟南山、鎮海、佛潭橋一帶餘孽盤踞,臣會同靖藩飭隨征中路總兵官劉進忠等進剿;該鎮即於三年九月初四日親統官兵,陣斬逆賊七千有奇,招撫男婦一萬三千餘名。在事有功人員,應請議敘』。下部議。

  二月初三日(庚申),廣東潮州總兵官許龍疏報舟師直抵碣石,逆賊蘇利勢窮,逆屬及偽副將陳耀等就撫,獲賊艘九十七隻。下部知之。

  十八日(乙亥),予故三等遵義侯鄭鳴駿祭葬如例。

  二十日(丁丑),諭吏部、兵部:『廣東逆賊蘇利反叛地方官多罣罪戾。今思蘇利以投誠住居內地倉猝叛亂,與外來賊寇失於防御者不同;且當蘇利反叛之際,該省王及將軍、總督、提督即以本省兵力將逆賊剿滅,地方蕩平。其系蘇利反叛一案凡地方大小各官之罪,俱著寬免』。

  三月初九日(乙未),諭兵部:『山東、青、登、萊等處沿海居民向賴捕魚為生,因禁海多有失業;前山東巡撫周有德亦曾將民人無以資生具奏。今應照該撫所請,令其捕魚,以資民生。如有借端在海生事者,於定例外加等治罪』。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四。

  夏四月初八日(甲子),廣東總督盧崇峻疏報官兵屢破海寇,賊首李榮往下四府海面奔逃;嚴督在事各官。追捕務獲。下部察敘。

  二十日(丙子),廣東總督盧崇峻疏報香山縣知縣姚啟聖招撫蜑寇黃起德等四千餘人。下部察敘。

  二十二日(戊寅),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銅山搶大林等出沒海濱,提督王進功、施琅標下將弁率師進剿,各有斬獲。下部察敘。

  五月十七日(壬寅),以故遵義侯鄭鳴駿子鄭纘成襲爵。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五。

  秋七月十三日(丁酉),正黃旗精奇尼哈番鄭世襲疏言:『微巨悔罪歸誠,乞賜母子完聚』。得旨:『鄭芝龍罪大正法,因將伊妻收養;鄭世襲知伊父之罪既經投誠,其母顏氏著給伊完聚』。

  十五日(己亥),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廣東饒平總兵官吳六奇,老疾不能供職』。上念吳六奇有投誠防汛功,命其子吳啟豐以副將管廣東饒平總兵官事。

  八月十八日(辛未),兵部議敘康熙二年進取金門廈門、康熙三年攻克銅山等處捷功,命加靖南王耿繼茂俸銀一千兩,賞海澄公黃梧大蟒、貂裘、鞍轡等物,加黃順等二十人為左都督,施琅等六人為右都督,陳斌等十一人為都督同知,黃英等十一人為都督僉事;總兵楊富以進援中傷、落水復出,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准襲二次;各將士加等授職有差。

  兵部題:『精奇尼哈番蘇明呈請外補,請旨定奪』。得旨:『蘇明先以投誠之功,給與精奇尼哈番,又授為散秩大臣,寵眷已極;且凡內用之人以外用者,皆係特頒諭旨簡用,未有自行奏請之例。今求外用,向部中遞呈,殊為不合!著議處具奏』。

  九月初六月(己丑),福建總督李率泰疏報水師右路總兵官杜永和連破海寇,擒斬偽將烏角車等。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六。

  冬十月二十八日(庚辰),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鄭逆下偽左都督李英自澎湖率眾投誠。下部議敘。

  十一月二十日(壬寅),授鄭逆下投誠偽左都督朱英為左都督,偽都督僉事翁貴、金興、黃榮、劉進、偽總兵陳綺、朱忠、張朝紘並都督僉事,偽副將吳宏、劉雄、偽參將朱顯龍、偽遊擊劉揚等如其原銜;並給全俸,賞賚有差。

  十二月初九日(庚申),兵部議授海逆張煌言下投誠偽左都督阮美、周家政以副將職銜;得旨:『阮美、周家政率眾倡先劾順著以總兵官用』。

  二十八日(己卯),兵部議覆廣東鎮海將軍王國光奏報「鄭逆賊夥向泊銅山、炫鐘等處,復駕船七十餘隻衝入甲子所港口挽泊」一疏,得旨:『設立水師提督總兵官等,原為防御海寇。今福建銅山、炫鐘等處賊船挽泊,提鎮官等並未帶領官兵撲剿;至賊船飄往廣東,並未跟蹤追殺,又不預檄廣東各官在前截殺。後賊船直衝入甲子所港口挽泊,廣東水師各官亦未迎截。如此,則設立水師提督何用?以後賊船再至,提鎮官如不親領兵撲滅,賊遁不跟蹤追剿及不預檄附近省分截殺,仍沿舊習,若罔聞知,定行治罪』。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七。

  ●康熙五年

  康熙五年(一六六六、丙午)春正月二十六(丁未),福建總督李率泰遺疏言:『閩海餘氛遠竄臺灣,奉旨撤兵,與兵休息,洵為至計。惟是將眾兵繁,若撤之太驟,不無驚惶;太遲,又恐貽患。目下當安反側之心,日久務防難制之勢。紅毛夾板船雖已回國,然而往來頻仍,異時恐生釁端。閩省兵馬錢糧專望協餉,倘若外解不周,即有意外之虞。至數年以來,海禁甚嚴,遷移之民盡失故業;宜略寬界限,俾獲耕漁,稍甦殘喘』。得旨:『李率泰原以才能,蒙世祖章皇帝特簡浙閩總督。自任總督以來,克副簡任之意:殫力報劾,剿撫賊寇,多建功績。且忠清素著,正資調度料理;今以久任巖疆,積勞病殞,深可憫惻!應得卹典,著察例具奏。餘著該部議奏』。

  二十八日(丁酉),以原任江西總督張朝璘為福建總督。

  二月二十五日(丙丁),改授海上投誠左都督鄭世襲為精奇尼哈番、遊擊傅鼎為阿達哈哈番,並給全俸。

  二十九日(庚辰),以平廣東碣石衛逆賊蘇利功,增給平南王尚可喜俸銀一千兩。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八。

  秋七月十三日(壬辰),浙江總督趙廷臣疏報海逆鄭錦下偽都督李順自澎湖來至浙洋,率偽官兵船進關投誠。命授以都督同知銜。

  八月初七日(乙卯),敘剿平廣東叛鎮蘇利功,給總督盧崇峻拖沙喇哈番。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十九。

  九月十六日(癸巳),兵部議覆:『廣東鎮海將軍王國光疏報海賊駕船七十餘隻突犯甲子所港口,總兵官許龍敗之。其水師提督常進功等因修造船隻,未及追擊,分別降罰』。得旨:『甲子所港口係極內之地,七十餘賊船直入,提督常進功等假託修船,不親領官兵剿滅;爾部見議浙江提督總兵官見海內賊船四隻,不親領兵追趕,俱降二級,今以七十餘隻之賊船直入內地,不行剿滅,止議提督罰俸一年、總兵降職一級,爾部所議。輕重任意、顛倒徇情,殊為不合。其常進功等議罪尚輕,著另議』。

  冬十月二十日(丁卯),兵部遵旨再議:『廣東海賊駕船直入甲子所港口,水師提督常進功等假託修船,不親領官兵追剿;應將提督進功、左路總兵官張國勳俱降二級留任』。得旨:『常進功著降二級,照舊管事;張國勳著再降二級調用』。

  十一月初五日(辛巳),以海逆鄭錦下投誠左都督楊富為浙江水師右路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

  ●康熙六年

  康熙六年(一六六七、丁未)春三月二十二日(丙申),以原任山東總督祖澤溥為福建總督。

  夏四月初二日(丙午),戶部議覆:『海上投誠鄭世襲疏請給還伊父鄭芝龍原產,查此係已經入官估價變賣之產,不便准給』。得旨:『此項田產,仍給與鄭世襲』。

  初十日(甲寅),敘克廈門、銅山諸島功,追授原任福建總督李率泰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靖南藩下都統王大用等四十六人進秩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一。

  閏四月十四日(戊子),廣湖道御史蕭震疏言:『屯田之制,為古帝王養兵裕國之本。臣愚以為兵屯縱不即行,而投誠開荒之策未有不可立行者。查投誠之眾所攜家口,數倍正兵;若予以荒地、給以牛種,俾無失所,以為招徠之勸:一便也。再查綠旗兵有防御之任、投誠兵無汛地之責,是綠旗之屯田難,投誠之屯田易:二便也。近例投誠兵隨標者月給餉銀,歲費金錢八十餘萬。將來臺灣平後,尚有繼至之人;與其糜費養兵之資,何如使開荒蕪之地。每投誠若干兵,應給荒田若干畝,歲省餉銀若干兩;行之三年,照田起科,是省餉而又增賦:三便也。查各省荒田尚有四百餘萬頃,若將此地分給投誠兵丁使之耕種,則軍儲日實、戶口漸繁,是力田以阜生:四便也』。疏入,命戶部行令各省督、撫確查墾荒事宜遵行』。

  五月初六日(己酉),兵部遵旨議覆:『海澄公黃梧歸順之後,攻剿招撫,著有勞績。所得公爵,應准其襲替』。得旨:『海澄公黃梧投誠之後,攻取閩安鎮、克復廈門,招撫投誠兵丁,實心劾力,屢著勞績。著授為一等公,准襲十二次』。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己酉),上躬親大政。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三。

  冬十二月十八日(戌子),陞署副將隨征福建中路總兵官劉進忠水師左路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四。

  ●康熙七年

  康熙七年(一六六八、戊申)春二月初二日(辛未),廣東提督常進功疏報:『逆賊魏韜嘯聚潮陽海面,臣會同左翼總兵官於奮起領兵搜剿;康熙六年十月初三日,大敗賊眾,獲偽參謀吳俊、親信陳阿五等,賊渠棄舟潛逃』。下部知之。

  夏四月二十三日(辛卯),海澄公黃梧疏言:『海疆底定,非昔日強寇出沒可比。福建全省之兵並歸經制,獨同安城守尚屬臣標,請將城守營副將一員、兵一千名悉歸經制,聽總督、提督管轄』。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五。

  五月戊戌朔,兵部題:『投誠官兵,理應凜遵法紀。近見福建督、撫疏奏投誠各官騷擾地方,勒索百姓,種種不法。福建如此,他省可知;皆由該管將領鈐束不嚴,並該督、撫申飭不力所致。請敕各省督、撫、提、鎮嚴行禁止;若仍前弊,或被害人等告、或科道糾參,將該管將領從重治罪』。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冬十一月十三日(戊申),兵部議覆:『廣東廣西總督周有德疏言:『廣省沿海遷民久失生業;今海口設兵防守,應速行安插,復其故業』。得旨:『著都統特晉等與該藩、總督、巡撫、提督會同一面設兵防守、一面安插遷民,毋誤農時,致民生失所』。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七。

  ●康熙八年

  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己酉)春正月二十四日(戊午),調廣西左江總兵官劉進忠為廣東潮州總兵官。

  三月二十三日(丙辰),以原任四川總督劉兆麒為浙江、福建總督。

  夏四月二十三日(乙酉),陞廣東水師副將苗之秀為廣東碣石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十八。

  冬十一月初五日(甲午),兵部題:『海上投誠鄭纘昌、于大海並授左都督;今已歸入正白旗,應照例改為精奇尼哈番』。從之。

  兵部又議:『福建水師提督施琅自海上投誠,授為右都督;今已歸入鑲黃旗應照例改為精奇尼哈番。但施琅投誠後勞績甚多,請加伯銜』。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一。

  ●康熙九年

  康熙九年(一六七○、庚戌)春二月二十六日(甲申),敘克取銅山、金門功,授福建征總兵官一等精奇尼哈番王之鼎為三等伯。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二。

  夏四月初五日(辛卯),以故續順公沈興兄子沈瑞襲爵。

  十九日(乙巳),陞甘肅巡撫劉斗為福建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三。

  冬十月初三日(丁亥),浙江福建總督劉兆麒疏報偽寧遠將軍林伯馨、偽都督施轟率偽官一百四十四員、兵一千六百九十名、船十隻自臺灣赴浙投誠。下部議敘。

  十一月初七日(庚申),授臺灣投誠偽官林伯馨、施轟為左都督,陳雄、黃麟、蔡龍為都督同知,林居、王國忠、陳秋、陳■〈王吉〉、王祖、郭俊為都督僉事;餘授職、賞賚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四。

  ●康熙十年

  康熙十年(一六七一、辛亥)春正月十六日(戊辰),靖南王耿繼茂疏言:『臣父子、祖孫受國厚恩,忝列王爵;捐軀報效,乃臣職當然。奈臣自去歲八月至今,舊疾日劇;閩省濱海重地,寇盜蠢動不測,病軀豈能料理!臣長子耿精忠侍從多年,在臣軍前閱歷又經四載,盡堪報效;伏祈恩賜管理軍務,俾祗奉簡書,以任國事』。得旨:『覽王奏積勞成疾,情詞懇切;准伊子耿精忠暫管軍務。王仍加調理痊愈以副朕倚任至意』。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五。

  夏六月二十八日(丁未),以故靖南王耿繼茂子和碩額耿精忠襲爵。

  秋八月己卯朔,福建總督劉斗疏報:『海寇自撤水師之後,帆檣出沒,侵犯靡常,甚至在各島嶼蓋造房舍。臣等密商機宜,配發水陸官兵陸續搜剿;今已搜剿六十餘島,斬溺賊眾五千三百八十餘人、生擒賊三十八名,燒賊木城七座、房宇二千九百二十餘間』。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六。冬十月十七日(乙未),靖南王耿精忠疏報臺灣偽總兵柯喬棟率偽官五百四十九員、船十一隻投誠。下部議敘。

  十一月初八日(乙卯),追敘海賊獻福州全城功,加已故福建巡撫宜永貴拜他喇布勒哈番;並前所有一等阿達哈哈番,合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命其孫宜廷輔襲職。

  十五日(壬午),平南王尚可喜以疾疏請其子尚之信回粵暫管軍務。從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癸卯),兵部題:『凡投誠各官,除近海沿邊省分缺出,准督、提保題補用外,其餘各省投誠官著有功績、才技優長者,該督、提保題,仍令赴臣部照例考驗;果與保題之處相符,准照投誠年分推用。如或不符,應將保題之督、提照徇庇例處分』。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七。

  ●康熙十一年

  康熙十一年(一六七二、壬子)夏四月二十二日(丁酉),先是,承恩伯周全斌病故,吏部題奏;奉旨:『周全斌敕內雖無襲次,但自海外帶領戰船、率眾投誠功大,作何承襲?著再議』。至是議覆:『應准予承襲一次』。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八。

  秋七月初九日(壬子),以故承恩伯周全斌子周公仁襲爵。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十九。

  冬十一月十一日(壬子),陞浙江巡撫范承謨為福建總督。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

  ●康熙十二年

  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癸丑)春三月十二日(壬午),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臣年七十,精力已衰,願歸老遼東。有舊賜地畝房舍,乞仍賜給;臣量帶兩佐領甲兵並藩下閒丁、孤寡、老弱共四千三百九十四家,計男婦二萬四千三百七十五名口。其歸途夫役口糧,請敕部撥給』。得旨:『王自航海歸誠,劾力累朝,鎮守粵東,宣勞歲久。覽奏年已七十,欲歸遼東,情詞懇切;具見恭謹,能知大體,朕心深為嘉悅!今廣東已經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遷移安插?議政王大臣等會同戶、兵二部確議具奏』。

  二十七日(丁酉),議政王大臣等議:『平南王尚可喜奏請復歸遼東,應如所請。但該王之子尚之信仍帶領官兵居住粵東,則是父子分離;而藩下官兵父子、兄弟、宗族亦至分離。今粵省已經底定,既議遷移,似應將該藩家屬、兵丁均行議遷。惟廣東左、右兩營綠旗官兵,仍留該省作何歸併之處?兵部另議』。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一。

  夏五月十六日(乙酉),調雲南鶴麗總兵官趙得勝為福建海澄總兵官。

  秋七月初三日(庚午),平西王吳三桂疏言:『臣駐鎮滇省,臣下官兵家口於康熙元年遷移,至康熙三年遷完,雖家口到滇九載,而臣身在巖疆已十六年。念臣世受天恩,捐糜難報;惟期盡瘁藩籬,安敢遽請息肩。今聞平南王尚可喜有陳情之疏,已蒙恩鑑,准撤全藩;仰恃鴻慈,冒干天聽,請撤安插』。得旨:『王自歸誠以來,克殫忠藎,戮力行間,功績懋著;鎮守岩疆,宣勞歲久。覽奏請撤安插,恭謹可嘉!今雲南已經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撤移安插?著議政王大臣等同戶、兵二部確議具奏』。

  初九日(丙子),靖南王耿精忠疏言:『臣襲爵二載,心戀帝闕;祗以海氛叵測,未敢遽議罷兵。近見平南王尚可喜乞歸一疏,已奉俞旨;伏念臣部下官兵南征二十餘年,仰懇皇仁,撤回安插』。得旨:『王祖父以來,世殫忠藎,戮力行間,功績懋著;及王襲封鎮守,勞著巖疆。覽奏請撤安插,恭謹可嘉!今福建已經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搬移安插?著議政王大臣等會同戶、兵二部確議具奏』。

  二十八日(乙未),議政王大臣會議:『福建今已底定,地方有防守官兵;靖南王既請自福建遷移,應將王本身並標下十五佐領官兵家口均行遷移』。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二。

  八月初六日(癸卯),議政王大臣等會議:『平西王吳三桂具題請撤安插,應將王本身並所屬官兵家口均行遷移在山海關外,酌量安插。雲南地方,有土司苗蠻雜處,不得稍疏防御;今既將王遷移,應暫遣滿洲官兵戍守;俟戍守官兵到日,該藩起程。滿洲官兵如何派撥及四營綠旗官兵作何歸併?該藩沿途須用錢糧人夫等項,具廳該部評議』。又一議:『吳三桂鎮守雲南以來,地方平定,總無亂萌;今若將王遷移,不得不遣兵鎮守。兵丁往返與王之遷移,沿途地方民驛苦累;且戍守之兵係暫居住,騷擾地方,亦未可定。應仍令吳三桂鎮守雲南』。得旨:『吳三桂請撤安插,所奏情詞懇切,著王率領所屬官兵家口俱行搬移前來。其滿洲官兵,不必遣發;如有用滿兵之處,該藩於起行時另行奏請,然後遣發。俟官兵到後,王來亦不至遲誤。餘依議』。

  十五日(壬子),差禮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折爾肯、翰林院學士兼禮部侍郎傅達禮往雲南,戶部尚書梁清標往廣東,吏部右侍郎陳一炳往福建,經理各藩撤兵起行事宜。

  十八日(乙卯),命侍衛傳諭福建總督范承謨曰:『爾向有賢聲,與他人不同;且福建邊疆重地,海氛未靖,爾其益加勉勵,副朕委任。於常例賞賜外,加賜衣帽及內廄鞍馬一匹』。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三。

  冬十一月初四日(己已),平西王吳三桂疏言:『臣部下官兵家口,三十年來蒙恩豢養,生齒日眾。懇將賜撥安插地方,較世祖章皇帝時所撥關外至錦州一帶區處更加增廓;庶臣部下官兵,均霑浩蕩之恩矣』。得旨:『王所屬官兵家口遷移遠來,自應安插得所,俾有寧居,以副朕懷。此所請增賞地方,著速議具奏』。

  十二月二十一日(丙辰),差往貴州備辦吳三桂夫船芻糗事務兵部郎中黨務禮、戶部員外郎蔭穆哈馳驛到京,奏稱雲南貴州總督甘文焜向臣等言:『吳三桂於十二月二十一日殺雲南巡撫朱國治,以所部兵反。前差往搬移吳三桂家口侍郎折爾肯等被留,臣等星夜馳驛來京』。上召議政王大臣等面諭曰:『今吳三桂已反,荊州乃咽喉要地,關係最重。著前鋒統領碩岱帶每佐領前鋒一名,兼程前往,保守荊州,以固軍民之心;並進據常德,以遏賊勢。前往官兵,若沿途住歇秣馬,必至遲誤;著派戶部賢能司官於每日宿處,齊備草豆應付。其陸續遣發大兵往剿之處,著議政王大臣等速議具奏』。

  二十二日(丁巳),四川湖廣總督蔡毓榮疏報:『吳三桂反,偽稱「天下都招討兵馬大元帥」,以明年甲寅為周王元年。貴州提督李本深叛應之;前同黨務禮於差往貴州兵部主事辛珠與筆帖式薩爾徒不及行,俱不屈死。雲南貴州總督甘文焜聞變,倉卒出貴陽府,將十餘騎自隨,日夕行數驛;十二月初八日至鎮遠府,鎮遠橋守將已應賊,率兵圍之。甘文焜度不免,手刃其子,遂自刎。筆帖式亞圖、華珊亦自殺,貴州巡撫曹申吉降賊。賊兵遂逼鎮遠,漸入楚境』。疏入,報聞。

  停撤平南、靖南二藩,召梁清標、陳一炳還。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四。

  ●康熙十三年

  康熙十三年(一六七四、甲寅)春二月二十七日(辛酉),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疏報廣西將軍孫延齡反。

  三月十六日(庚辰),杭州將軍圖喇疏報耿精忠據福建反。總督范承謨罵賊不屈,賊幽之;巡撫劉秉政降賊。

  二十八日(壬辰),湖廣總督蔡毓榮疏報袞陽總兵官楊來嘉據谷城反。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六。

  夏四月初五日(己亥),諭議政王大臣等:『頃安塘筆帖式向侍衛觀寶言:「河北總兵官蔡祿潛通叛鎮楊來嘉,令兵丁借稱捕魚,披甲行走;民心驚疑」。著內大臣阿密達帶每佐領護軍一名、每旗護軍參領一員,速赴懷慶察問蔡祿捕魚之由』。

  初十日(甲辰),先是平南王尚可喜疏言:『孫延齡偽檄有「三藩」之語,閩省又倏告變;臣與耿精忠本係姻婭,不能不踧踖於中。竊臣叨王爵,年已七十有餘;雖至愚極陋,豈肯向逆賊求功名富貴乎!惟知捐軀矢志,竭力保固嶺南,以表臣始終之誠』。得旨:『王累朝勳舊,性篤忠貞,朕心久已洞悉。近復屢攄猷略,保固巖疆,厥功甚茂。覽奏,披瀝悃忱,深為可嘉!著益殫心料理,相機剿御,以副朕倚任之意』。至是,復諭兵部:『平南王尚可喜奏請調遣官兵保固疆圉,忠誠顯著,深為可嘉!兩廣一應軍機調遣及固守地方事宜,著尚可喜與總督金光祖同心合力,務酌萬全而行』。

  二十四日(戊午),內大臣阿密達領兵至懷慶,擒蔡祿以聞。上手敕諭之曰:『爾行未踰旬,克濟厥事以遏亂萌,朕心深為嘉悅!但人命關係最重,須研審得實,方可正法,毋得株連無辜。至所俘人口,散給士卒;宜重賞被傷者,以示鼓勸』。尋阿密達訊鞫,得其謀叛實跡奏聞;上命將蔡祿父子並同謀者俱行正法。又諭兵部、刑部:『蔡祿系海上投誠之人,念其來歸,給之世爵,復優擢河南河北總兵官;正宜殫竭忠忱,力圖報劾。乃潛蓄逆謀,欲應吳逆治甲練兵,約期煽亂。經坐塘筆帖式密報,遣內大臣阿密達前往察勘,並不出迎;及入城至伊署,輒敢施放火砲拒敵。因其叛形顯著,俱已收執,奏請正法。朕恐有冤誣,復令詳加審鞫;據其兵丁家人口供,俱稱蔡祿造鳥槍、購騾馬,與楊來嘉往來同謀,約應吳逆謀反情實。即將蔡祿父子並其姪蔡鼎席及同謀人等俱行正法;其餘投誠墾荒弁兵事無干涉者,概不株連。叛逆法所必誅,良善務加綏輯;國有成憲,軍民無得驚疑。爾二部即通行曉諭,俾咸悉朕意』。

  諭兵部:『耿精忠叛,海澄公黃梧、提督王進功隔越漳、泉,與浙江聲問不通。著平南王、兩廣總督、廣東江西巡撫、浙江將軍總督等設法遣人確探消息,若黃梧、王進功等能各守地方,令其固守;倘力單不能自守,廣東、江西何處可通?著來會合』。

  二十五日(己未),浙江提督塞白理疏言:『耿逆交通吳逆、結連鄭寇,沿海一帶皆可揚帆直入內地;至江南崇明一邑孤懸海外,尤屬可虞』。上諭:『浙江及江寧、京口諸處,俱已遣發大兵,崇明一邑,雖云孤懸海外,亦有重兵駐防。但時方戒嚴,著江南總督、提督飭令崇明鎮將嚴功警備;倘有賊警,該總督、提督即會同將軍額楚、華善、王之鼎等公同謀議,守御接應』。

  二十九日(癸亥),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請調發官兵征剿逆賊,及長江宜設舟師備御。上命兵部以分遣禁旅諸路調度情形,移會尚可喜曰:『今寧南靖寇大將軍多羅順承郡王及貝勒等帥領大兵,由常、澧進平雲、貴;鎮南將軍尼雅翰、都統朱滿、巴爾布等帥師由武昌水陸進取岳州、長沙直入廣西,都統宜理布等帥師駐鎮彝陵,都統范達禮、副都統德業立等帥師駐鎮鄖、襄,安西將軍赫業、副將軍胡禮布、西安將軍瓦爾咯等帥師由漢中進取四川,副都統擴爾坤、吳國楨等帥師駐防漢中;鎮西將軍席卜臣等帥師駐防西安;復遣尚書莫洛經略陝西等處帥大兵居中調度,鎮東將軍喇哈達等帥師於山東、河南、江南要地駐防;安南將軍華善等帥漢洲、漢軍官兵同鎮海將軍王之鼎等於京口水陸駐防;揚威將軍阿密達等帥師同江寧將軍額楚等防守江寧、安慶沿江險要;平南將軍賴塔帥師由浙江平定福建;浙江將軍圖喇帥師駐鎮杭州兼防海疆;定南將軍希爾根、副將軍哈爾哈齊等亦帥師由江西建昌、廣信,平定福建;平寇將軍根特巴圖魯、席希等帥師赴廣東會同該藩進剿。一切機宜,參酌以行』。

  五月二十二日(乙酉),平南王尚可喜疏報:『潮州總兵官劉進忠暗通耿逆,於四月二十日擁兵叛,與續順公沈瑞兵巷戰;二十三日,遂引閩寇入城』。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七。

  六月甲午朔,諭兵部:『曩者耿精忠之祖耿仲明於太宗文皇帝時航海歸誠,優賜王爵;效力行間,勞績茂著。及其身故,睿親王不令承襲;世祖章皇帝追念舊勳,特允其子耿繼茂仍襲王爵,令兩鎮巖疆,為國藩屏。爰及朕躬,惓懷勳裔,恩寵有加。後覽其病終遺疏,有「地方兵民凋敝,賊寇未滅,死不瞑目」等語;忠義肫篤,深切軫念。且因耿繼茂之子耿精忠自幼曾為近侍,予襲王爵,仍鎮閩省。朕以耿精忠必能紹祖、父遺訓,殫竭忠猷,無忝先烈;乃不意近為逆賊吳三桂誘惑,煽亂地方;棄累世之忠貞,搆一旦之狂舉。既干國法,復墜家聲。朕猶念其祖、父前功,諒耿精忠必係一時無知,墮人狡計;與吳三桂不同。故將吳三桂子孫正法,耿精忠在京諸弟照舊寬容;所屬官兵,並未加罪。今湖廣遣寧南靖寇大將軍多羅順承郡王勒爾錦由湖南進剿雲、貴,吳逆指日授首;鎮南將軍尼雅翰統領大兵由廣西進剿雲、貴,四川遣安西將軍赫業及西安將軍瓦爾喀等統領大兵已攻克七盤、朝天等關直抵保寧,剋期底定全川,並剿雲、貴。定南將軍希爾根統領大兵由江西進剿福建,平南將軍賴塔由浙江進兵,平寇將軍根特巴圖魚由廣東進剿福建,又遣楊威將軍阿密達、鎮西將軍席卜臣、安南將軍華善、鎮東將軍喇哈達等各統大兵,駐劄江南京口等處,調度征剿,耿精忠殲滅在於旦夕。但念其祖、父宣力累朝,洎精忠之身遽至覆亡、宗祠斬絕,朕心深為不忍!且吳三桂乃本身投誠之人,背恩反叛,自取誅戮;耿精忠自祖、父以來,受恩三世、四十餘年,非素蓄逆謀,首倡叛亂者比。爾部即傳諭耿精忠,果能追念累朝恩德及伊父忠盡遺言,革心悔禍,投誠自歸;將侵犯內地海賊速剿圖功,即赦免前罪,視之如初。朕以至誠待天下,必不食言;俾其善自審度,勿負朕保全勳舊之意。爾部即遵諭速行』。於是,兵部奏遣工部郎中周襄緒及耿精忠下一等護衛陳嘉猷齎敕赴福建。尋又諭平南將軍賴塔、浙江將軍圖喇、總督李之芳、巡撫田逢吉、提督塞白理等:『耿精忠作逆,蹂躪地方,大干國法;已遣發大兵於浙江、江西、廣東三路進剿。但念其祖、父曾宣力累朝,洎耿精忠之身遽至覆亡、宗祀斬絕,朕心殊為不忍!因遣周襄緒、陳嘉猷齎敕往諭,如耿精忠悔禍乞降,赦免前罪,仍恩遇如初。爾等不可因此遂誤進剿機宜,必耿精忠果請罪輸誠,爾等即受降來奏。若仍執迷肆逆不悛,其藩下官兵有心存忠義者,或擒斬耿精忠、或率眾來降,俱優加恩賞;即隻身自歸者,亦收留撫恤』。

  二十五日(戊午),杭州將軍圖喇疏言:『杭州兵單。請增兵協守』。上命撥京口將軍標下綠旗官兵三千、江南提標官兵二千,調山東署提督事副都統段應舉帥赴杭州,仍聽將軍喇哈達節制。段應舉既赴浙江,將軍賴塔可率所轄滿兵及綠旗兵五千進平福建。

  諭兵部:『浙江、四川兩路,宜遣王、貝勒、貝子、公等前往剿賊。所以遣王等者,非謂諸將才能不足;念諸王、貝勒皆朕懿親,指揮調遣無可牽掣,守御征剿足增威重。其授和碩康親王傑書為奉命大將軍,同固山貝子傅喇塔率前鋒一百七十六名、每二佐領合出護軍一名,赴浙江;又前調赴荊、岳蒙古兵,令各分一千名隨王至江寧時,將此兵留駐,更調駐守江寧喀喇沁土默特兵並赴浙江。授多羅貝勒董額為定西大將軍,同固山貝子都統溫齊、輔國公綽克託率貝子准達所領驍騎之半赴四川;其遣往王、貝勒、貝子、公下包衣佐領多者,甲士酌量帶往;包衣佐領少者,以閒丁酌量披甲帶往。至王、貝勒所駐地方,將軍在王軍前,則將軍印不用;如別將兵,各用其將軍印』。

  秋七月初九日(辛未),以原任江南江西總督郎廷佐為福建總督。

  以署山東提督鑲藍旗副都統段應舉為隨征福建提督;陞參領劉顯芳為隨征福建左鎮總兵官、督捕員外郎劉德懋為隨征福建前鎮總兵官。

  十一日(癸酉),平南王尚可喜疏報:『逆鎮劉進忠遣逆黨陳奠率眾分據程鄉縣水陸要口,抗拒我師,提督嚴自明等分遣官兵擊之,斬獲甚眾。程鄉縣偽守備張奉寰遣人通款,縛獻偽守備楊滄,開門迎降』。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江南巡撫董衛國疏報:『南瑞總兵官楊富隱匿在官甲冑,私置竹砲、器械,暗招閩兵千餘練習滾牌,與賊潛通,謀為內應。臣與定南將軍希爾根等密計擒之,即時正法』。下部議敘。

  命鎮海將軍王之鼎撥崇明沙船,率綠旗兵習水戰於黃浦,以防海寇。

  二十三日(乙酉),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官兵恢復程鄉後,鎮平、平遠二縣文武各官俱赴軍前投繳偽印、偽劄,恢復二縣』。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八。

  八月初五日(丙申),平南王尚可喜疏報:『潮州叛鎮劉進忠之黨劉斌據普寧,都統尚之孝等遣發官兵進剿。被陣知縣段藻潛遣人通款,誘賊出城迎戰,因閉門拒之;我兵剿殺甚眾,恢復普寧縣城』。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初六日(丁酉),福建總督郎廷佐疏言:『耿逆背叛,勾連海寇,虛張聲勢。但海寇止習水戰,陸地非其所長;宜剿撫兼施,乘機底定』。上諭:『郎廷佐入閩之日,海寇宜用撫、耿精忠宜用剿或用間,相機便宜以行』。

  十一日(壬寅),海澄公黃梧子黃芳度遣官黃藍間道齎疏進京。疏言:『臣父本年三月二十六日病故;臣不得已,權以父命,送敕命印於賊處,仍密行招募,合舊兵共得六千餘名。六月初四日,斬偽城守都督劉豹等三人,保守漳州。惟望大兵入閩救應;臣偵知來路,隨往迎接』。上諭:『海澄公黃梧自海上歸誠,殫竭忠藎,鎮守巖疆,勞績茂著。據奏於三月二十六日病故,朕心深為軫惻!應得卹典,從優議奏。黃芳度設計全城,招集兵卒,斬偽都督劉豹等三人;固守地方,以俟大兵;具見黃芳度能繼父志,克篤忠貞,殊為可嘉!黃芳度應令襲公爵。今大兵由浙江、江西、廣東三路進閩,黃芳度偵何處兵先到,即來迎會』。尋黃芳度兄一等侍衛黃芳世自陳生長閩地,深知道里情形;隨乞大兵進剿,救援伊弟黃芳度。上因授黃芳世為隨征福建總兵官,令同平南王尚可喜兵進剿福建。

  九月初三日(甲子),湖廣總督蔡毓榮疏報:『叛賊楊來嘉等出犯南漳,官兵奮勇力戰,大敗賊眾;陣斬偽弁兵目,獲為劄、器械等物』。下部議敘。

  初八日(己已),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副都統尚之節等統率官兵自程鄉縣間道進閩,沿途相機剿撫,不煩兵戈;逆賊望風逃遁,偽官弁繳劄投誠。恢復大埔縣,直抵三河壩』。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初十日(辛未),平南王尚可喜疏報:『逆賊劉進忠抗不受撫,當官兵在途,則據險抗阻;迨官兵甫抵潮城,則窺劄營甫定,輒鼓眾出犯。幸官兵嚴整以待,在新亨地方剿殺偽副將陳璉等及賊兵六百六十餘人,生擒二十七人。又在城外接戰,斬賊二百二十五人。又於七月十五日賊眾五千乘風雨衝突,官兵奮擊,斬賊八百二十二人,生擒八十六人。前後所獲盔甲、器械,不可勝數』。下部議敘。

  二十四日(乙酉),平南王尚可喜疏言:『續順公沈瑞身陷賊中,不甘從逆,屢遣人通言,請兵拯救;臣因遣官兵赴閩接應,今已迎回粵東』。得旨:『續順公沈瑞不甘從逆,挈家回粵,情屬可憫。令復還原爵,仍管伊標官兵駐劄廣東』。

  二十八日(已丑),調固原總兵官王國棟為潮州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四十九。

  冬十月初三日(癸已),諭新授福建總兵官黃芳世曰:『爾在朕左右十有餘年,凡事諳練,嫺習弓馬,可以任用,故特授此職。爾蒞任時,領平南王所給官兵,宜勉力圖功,以副朕擢用之意』。

  二十九日(己未),平南王尚可喜疏報:『逆賊劉進忠盤踞潮州敢於負固者,恃海賊為應援也。今海賊直薄城東,而劉逆屢出城中賊兵來犯我師;總兵官王國棟等統率官兵三戰三捷,斬獲甚多』。下部議敘。

  十一月二十一日(庚辰),平南王尚可喜疏言:『續順公沈瑞、副都統鄧廣明及官兵家口共二千餘人,為叛鎮劉進忠驅入福建,拘留漳浦;恐大兵進剿,玉石難分』。得旨:『續順公沈瑞家口被賊拘留,殊為可憫!此係有功之人,理應保全;令大將軍、王等進剿恢復之日,留意察訪,保護得所』。

  平南王尚可喜疏報:『副都統尚之孝進兵潮州府攻剿逆賊劉進忠,克東津、筆架山、洗馬橋等處地方。巡撫劉秉權、署總兵官王國棟等等攻破潮州城南鳳凰洲木城二座,斬偽都督金漢臣等,殺賊五千餘級。又副將何九衢等率兵恢復潮州澄海縣』。得旨嘉奏,下部議敘。

  二十九日(戊子),諭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浙江賊寇在在竊發,騷擾地方,皆由耿逆未滅之故。若剿除耿逆,則小醜自滅。今或固守金華諸處,由仙霞嶺、分水關入閩;或固守杭、衢,從金華進克溫、處,平定浙省,剿滅浙、閩賊:聽大將軍王酌量速行』。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

  十二月十八日(丁未),尚可喜又疏報:『劉逆遣逆黨踞守揭陽縣,碣石總兵官苗之秀等率兵往剿,恢復揭陽、潮陽二縣』。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三日(壬子),海澄公黃芳度疏言:『臣感念國恩,誓不與賊俱生;練勁卒滿萬,堅守漳城及龍溪五縣。耿逆潛師援漳浦,臣分兵邀擊,賊眾大潰;鄭逆復遣偽侍衛及叛鎮趙得勝來攻漳浦。乞發大兵,不拘何路進閩;與臣會合,併力掃除』。得旨:『黃芳度堅守孤城,練兵殺賊;屢次間道陳奏,忠貞可嘉!平南王尚可喜進兵克復潮州,即發兵應援黃芳度平定閩省;大將軍康親王傑書、將軍布爾根亦由浙江、江西,作速進剿福建。大兵一到,先移知黃芳度速赴會合』。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康熙十四年

  康熙十四年(一六七五、乙卯)春正月初八日(丁卯),諭吏部、禮部、兵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歸誠,勳猷懋著。太宗文皇帝嘉其勞績,特賜王封。及定鼎燕京,復能殫竭忠忱,贊襄大業。世祖章皇帝知其夙篤忠貞,畀以巖疆重任,鎮守粵東;海氛寧靖,百姓又安。近因吳三桂、耿精忠等叛逆,該藩益勵忠純,克抒偉略;悉心籌畫,數建膚功,朕甚嘉焉!事平優敘,屢有俞旨。前奏年老任重,請以其子尚之孝承襲王爵,已允所請。今思該藩累朝勳舊,功著封疆,宜錫殊榮,以酬懋績。平南王尚可喜著進封平南親主,即令其子尚之孝襲封,尚可喜以親王品級頂帶支俸,示朕優眷之意。廣東文武事務,著尚可喜照舊料理。其「親王之寶」,亦暫行掌管。尚之孝統兵在潮,著給與大將軍印;應行封典,爾部即遵諭行』。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二。

  三月二十九日(丁亥),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平南將軍賴塔等遣副都統喇哈胡圖、總兵官王廷梅等擊敗耿逆下偽將軍馬九玉等賊眾於衢州,斬級千餘,擒偽都司』。下部議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三。

  夏閏五月戊子朔,以原任廣東水師總兵官張國勛為潮州水師總兵官。

  二十五日(壬子),平南王尚可喜疏報:『近因饒平失守,逆賊朱纘率黨來屯湖寮、廖曇率黨來屯白堠,劫擄村寨;平南大將軍尚之孝同提督嚴自明遣發官兵於大埔縣地方擊敗逆賊,陣斬偽參將、生擒偽遊擊等。又連陽遊擊吳標、連州知州李蕡於連州、大鑊、古樓山、小水坪、石馬坪等處,兩次擊敗逆賊李化龍、沈九珠等。又廣州府屬之龍門、增城、從化與惠州府屬之博羅、河源、長寧等縣內公莊、路溪、鐵崗、馬鞍、陳禾峒諸處,向為土賊淵藪,恣行剽劫;今突犯龍門,巨遣發副將盧光明等帶領官兵於龍門等處地方,擒斬賊眾八百餘,招撫千餘,救回被賊擄去良民』。下部議敘。

  平南王尚可喜疏報:『虎門副將李印香等領兵於碣石、白沙湖等處擊敗賊眾,燒燬賊船百餘隻』。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五。

  六月二十日(丁丑),先是,平南王尚可喜等疏言:『海澄公標下游擊黃藍來請援兵,臣即與將軍尼雅翰議發滿漢官兵赴援。尋原任總兵官黃芳泰來言海寇圍漳州;臣思潮城未克、閩賊方張,目下在在需兵,更有意外之虞,勢必至於束手。請就近速調兵來援廣東』。上命安親王於每佐領下發滿兵一名,令副都統一人率赴廣東。至是,將軍尼雅翰疏言:『粵東四面受敵,廣州兵少;平南王又漸衰邁,臣才識知淺。設鄰近有警,恐難支守。乞令見在江西護軍統領桑遏率兵前來總統兵馬,粵東可保無虞』。上諭:『桑遏仍留江西;所發每佐領兵一名令前鋒統領覺羅舒恕率赴廣東,同將軍尼雅翰商酌以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六。

  秋八月二十五日(己卯),諭兵部:『今遣耿聚忠齎敕赴大將軍康親王傑書軍前,招撫耿精忠。其招撫事宜,王與耿聚忠悉心謀議,相機速行,俾閩省生民早離水火。爾部即移文知會』。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七。

  冬十一月十五日(己亥),福建巡撫楊熙疏報:『九月二十九日,臣同少傅公尚之信等率領官兵進入閩境,攻克鮮水關,招撫偽參將葛習猷等。十月初六日,臣等於永定縣地方,擊敗賊眾,恢復縣城』。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二月初九日(壬戌),定遠平寇大將軍和碩安親王岳樂疏言:『偽總兵張存遣使來言:閩逆軍餉匱乏,恣意剝削,軍士逃亡,百姓怨讟;張存有兵八千人,屯於順昌,不聽耿逆調遣。又偽總兵羅元生等統兵固守其地,邵武總兵彭世勳雖降逆而按兵不動,此皆耿逆之內患也。若大兵自江西進閩,伊等即為內應。但臣現赴長沙,剋期進發。伏乞睿鑑詳度,無失事機』。疏聞,上諭:『招徠逆賊,克取福建,令大將軍簡親王、副將軍希爾根、將軍額楚、總督董衛國等相機以行。至於進攻長沙,剿滅吳逆,惟王是賴。但恐逆賊覘知我兵進取長沙,固守袁、吉,阻我兵行;王或揚言取道別路,出其不意,或合兵前進、或兵分數道,在王必有定見,其悉心籌畫萬全,務速行之』。

  二十日(癸酉),平南親王尚可喜疏言:『逆賊劉進忠勾引鄭錦入潮州,祖澤清勾引馬雄至高州。粵東十郡,竟失其四。今將軍舒恕、總督金光祖復退回肇慶,事勢危急。聞知碩安親王由袁州進攻長沙,恐時當春水汎溢;且吳逆全力集於常、澧,其守御必堅。請以公倭赫之兵仍駐袁州,令和碩安親王赴廣東撲剿賊寇』。上諭:『吳三桂未滅,故諸賊得以猖狂。今安親王進取湖南,則粵東之勢自緩。若由粵東進兵,則道路迂迴,稽延時日。前以粵東危急,已命大將軍簡親王每發佐領甲兵二名馳赴應援。此兵到日,平南親王與將軍舒恕等公同議固守疆圉,剪除逆賊』。又諭簡親王喇布曰:『前以粵東告急,命爾發每佐領甲兵二名速赴應援;至今尚未遣發,殊誤時機!今再撥每佐領護軍一名並前所發兵,或副都統額赫納、或署副都統宗室巴爾堪,令一人為將軍統之。速赴廣東,毋得仍前遲滯,以誤軍機』!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八。

  ●康熙十五年

  康熙十五年(一六七六、丙辰)春正月十四日(丁酉),隨征福建中路總兵官黃芳世疏報:『海逆鄭錦攻圍漳州,臣弟海澄公黃芳度率眾堅守。於康熙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總兵官吳淑等潛通逆賊,引兵入城;臣弟奮力巷戰,勢不能支,遂赴開元寺投井身死。賊復撈屍寸磔,全家男婦盡被殺戮;故叔海澄公黃梧,亦遭劈棺拋棄。標下將弁蔡隆、朱武等悉遭慘殺。臣見在少傅公尚之信軍前,聞信慘切具疏報聞』。得旨:『海澄公黃芳度保守孤城,力拒逆賊;矢志忠貞,勞績素著。今據奏叛弁通賊,以致城陷,黃芳度全家殉難,深可憫惻!作何恩卹?著從優議敘』。

  二月癸丑朔,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臣病日劇,寇在門庭,臣子尚之孝又統兵在潮;臣軀恐有不測,則粵省漸至危急,請遣威望大臣星馳抵粵,以資彈壓』。疏入。得旨:『王累世勳舊,奇猷重望,久鎮巖疆,勞績懋著。自逆賊變亂以來,王篤守忠誠,殫抒籌略,訓練士卒,保障地方,剿御賊寇,朕所倚毗。今覽王奏,稱年老漸衰,身嬰痾疾;請遣大臣經理廣東事務,具見王實心為國,計慮周詳。朕與王情同父子、誼猶手足,覽疏未竟,朕心惻然!但王屬官兵駐鎮日久,地方寧謐,措置咸宜,軍民依賴;若別遣大臣前往,恐該省之事一時未能周知,所關匪細。王可於諸子中擇才略素優者,遣赴潮州整理軍務。大將軍平南王尚之孝回省城,侍王左右,扞衛封守。王其加意調護,期於平復,以慰朕憂慮眷念至意』。

  初六日(戊午),平南王尚可喜疏言:『逆賊馬雄、董重民等乘高、雷變叛,益肆猖獗;滿漢大兵,退駐肇慶。潮逆劉進忠引海寇入犯,提督及平南大將軍等皆退至惠州。請大兵兼程前赴應援』。上諭兵部:『頃據簡親王報,以每佐領護軍一名、驍騰一名交副都統額赫納於正月初十日前廣東。今粵省告急,可令額赫納等倍道速進』。

  十七日(己巳),平南王尚可喜疏報:『賊犯惠州、肇慶諸處,省會危急』。上諭:『粵省要地,倘有疏失,為害不小。頃雖調遣江西兵,仍恐單薄。今以兗州每佐領驍騎兵一名、蒙古兵七百名調赴江寧;其見駐江寧每佐領驍騎兵一名、蒙古兵六百名及駐防徽州、池州、滿州蒙古兵七百名,令將軍哈爾哈齊統傾,馳赴粵東。如有稽遲,坐以失誤軍機之罪。其哈爾哈齊所用平寇將軍印,留付副都統科爾科代鎮守江南。其徽州、池州餘兵七百名,恐難捍御地方;或令見駐安慶提督移鎮池州,或撥蘇州駐防五百甲兵往駐徽、池,將軍、總督等公同酌量調遣。至山東兗州戍防不可無兵,大將軍圖海所統兵內分每佐領一名往山東駐守。俟盛京兵到時,遣發圖海軍前』。

  十九日(辛未),諭兵部:『前命康親王傑書為大將軍平定閩省;王奏先滅浙寇、再進福建,即允其請。後授貝子傅喇塔為將軍,進取黃巖;乃借稱修橋備船,展轉遷延,為日甚久。屢下詔嚴催,始取黃巖,前赴溫州;其時曾言紅衣砲至,即取溫州。今據王報稱砲已齊集,而溫州之得與未得,並未聲明。師行猶豫若此,何時始得入閩?王、貝子率領大兵駐浙,曠時持久,以致師老餉匱。今溫州如剋期可取,即當速行進取;倘不能即克,宜酌量分兵留守,王親統大兵即克取福建。如仙霞嶺路險難進,或由分水關入、或別從何道而進?當相機作速進兵。福建一定,則江西之兵可全力剿賊,而吳三桂亦可指日滅矣。王、貝子係朕懿親,大小將弁皆素所信任,當各效心膂,奮力前驅。如仍瞻顧不前,則師益老、餉益匱,貽誤大事,莫此為甚!王等其勉副委任,乘此事機作何進止,速議以聞』。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五十九。

  三月癸未朔,諭兵部:『海澄公黃芳度,自逆賊變亂以來,矢志忠貞,保守孤城,剿殺逆賊,屢建大功。及叛將吳淑勾引逆賊,潛獻城池;海澄公遂督兵血戰,率領闔家殉難,以報國恩、以盡臣節,忠勇可嘉!其優贈王爵,賜諡「忠勇」;照多羅郡王例,遣大臣致祭。令黃芳世仍襲海澄公爵,黃芳泰給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其同時殉難副將蔡隆贈右都督,遊擊朱武贈都督僉事,各致祭一次、廕子弟一人以守備用。外委官張瓊、陳謙、戴鄰等俱贈都司僉書,廕子弟一人以千總用』。

  初八日(庚寅),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臣屢檄貝子傅喇塔速取溫州;傅喇塔稱舟師不至,不能攻取。且檄催副都統穆赫林、紀爾他布、倭申巴圖魯、提督段應舉等,皆彼此瞻顧不前。臣察處州、臺州、杭州、衢州駐兵皆不便輕發,請調江寧、廣信兩處兵並崇明、京口戰船水師,以資進剿』。上諭:『貝子傅喇塔始以待發紅衣砲為辭,今又云必須戰船;且覽屢次移文,前後言語互異,並無定見,殊負委任。我朝用兵,紀律嚴肅,從未有官兵抗違主帥、不遵軍令者。今副都統穆赫林等違將令不前,蔑視國法;俟事平日,嚴加治罪。至江寧、廣信兵已調赴吉安,別無可調之兵;崇明、京口係濱海重地,舟師不可分遣。王奏溫州大捷,斬獲兩萬餘級;則餘賊無多,何難剪滅,速復溫州!且命王為大將軍,專委任王以速定閩疆;並非欲王但居閒地,分遣諸將而已。今王駐劄金華將及二載,不親統官兵進剿,徒以空文往來為事;則逆賊何日可滅!王其速檄貝子傅喇塔剋期取溫。如或不能,即撤回傅喇塔暫駐金華,王即親往督率官兵攻克溫州,合兵進取福建。毋得仍前遲延瞻顧,貽誤軍機,負朕委任之意』。

  夏四月初九日(辛酉),江西總督董衛國疏報:『賊犯廣東,總兵官苗之秀、副將吳啟鎮等相繼叛;尚之信陰與賊通,受吳三桂招討大將軍偽號,於二月二十一日守其父尚可喜第,倡兵作亂。鎮南將軍舒恕等引兵歸,副都統莽依圖自肇慶突圍出,總督金光祖、巡撫佟養鉅、陳洪明俱降賊』。上諭:『廣東變亂,江南、江西殊屬可虞。若閩、粵諸賊會犯京口等處,則江南兵單,難以防御;且江西告急,自江南往援甚便,官兵不可不增。其調大將軍圖海所領京兵一千名及駐防兗州每佐領驍騎一名,遣赴江南。發京城每佐領兵一名,駐兗州。其江南滿洲蒙古兵,令將軍華善用平寇將軍印統轄,以學士薩海、署副都統科爾代為參贊;副都統楊鳳翔以安南將軍印,駐防京口。其遣赴江南之兵到日,將軍華善、王之鼎及參贊大臣、督、撫等,會同整飭軍馬,以待調遣』。尋簡親王喇布果請兵援江西,上即命北兵抵江南養馬後,速行酌遣江西應援,又諭曰:『粵東事如此,則長沙宜急攻取。今貝勒察尼、總督蔡毓榮既回荊州,則自河南發往荊州之兵,可速遣赴岳州;貝勒尚善,亦分兵自陸路趨長沙與安親王協力進取。簡親王等應即令將軍哈爾哈齊、額楚等速取吉安,與將軍舒恕等合兵御閩、粵諸寇,以繼安親王大兵之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

  五月十二日(癸已),揚威大將軍和碩簡親王喇布疏報:『粵省韶州、南雄俱已變叛,將軍舒恕、額赫納等兵退守南贛,福建巡撫楊熙、總兵官拜音達禮等亦各率所部官兵隨滿兵引還』。上諭:『舒恕、額赫納等嚴守南安、贛州、梅嶺,以保固江西。其署副都統莽依圖、總督金光祖信息及平南親王尚可喜存亡,並確以聞』。尋總督董衛國奏:『南安兵餉缺乏,官兵遂不能守。今閩、粵諸寇又侵犯贛屬地方,孤城危急』。上諭:『贛州既危,應速取吉安,合兵剿賊。簡親王等亟檄將軍哈爾哈齊、額楚、提督趙賴等剋取吉安,會合將軍舒恕、額赫納兵撲滅閩、粵諸寇;並檄舒恕等酌量,倘可由贛攻吉,即合兵夾攻之』。

  二十四日(乙已),兵部遵旨議復:『海澄公下游擊黃藍三次齎奏來京,值海澄失守,全家被陷;應從優授為參將。事平日,即補用』。從之。

  六月十七日(戊辰),諭兵部:『近覽大將軍簡親王喇布、總督董衛國等奏:尚之信背恩反叛,逆賊孫延齡、馬雄等分路來寇江西袁州諸處,閩賊亦乘機侵犯江西,逆賊吳三桂部下高大傑死守吉安,大兵尚未克復等語。見在江西兵力單弱,分佈剿御,防守地方;又欲接應大將軍安親王兵,實難支應。前貝勒尚善請分岳州兵遣發江西,大有裨益。今阿晉泰、韓世琦雖往長沙,其自京師發出每佐領兵四名見到岳州,可將兵合計,量留防守;其餘官兵即令起程,並嚴飭將弁兼程遠往』。尋尚善奏:『自河南來每佐領兵一名,更增以盛京兵及外藩蒙古兵共一千名,令署副都統尼雅翰赴江西,於六月二十七日由武昌起程』。

  二十八日(己卯),揚威大將軍和碩簡親王喇布疏報:『本月初六日,偽將軍耿繼善焚燬營盤,並建昌、新城諸賊踰關遁走』。上諭大將軍康親王傑書等:『耿精忠撤建昌諸賊,其為海寇所逼無疑。我兵宜乘機前進,其令大將軍傑書、將軍貝子傅喇塔、賴塔、總督李之芳等速剿閩寇,酌量招撫,勿坐失事機』。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一。

  秋八月二十五日(乙亥),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閩逆偽將軍馬九玉等領賊眾數萬人據守衢州河西,賊將林福等劄營大溪灘,輓運糧餉。大將軍康親王傑書因詔促進兵,抵衢州;集都統賴塔等議,先斷賊餉道,以奪其勢。於是月十五日,賴塔等率滿漢兵宵抵大溪灘奮擊,大敗之,乘勝進取江山縣。馬九玉大懼,棄營遁』。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二。

  九月庚辰朔,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閩逆偽將軍馬九玉敗走,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遣副都統胡圖等率兵追擊,破之,復常山縣。又遣將軍賴塔、副都統馬哈達等於八月二十日進至仙霞關,分路夾攻。次日,偽參將金應虎等獻關迎降。官軍長驅而進,二十三日攻拔浦城縣』。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諭兵部:『移會康親王傑書等:於仙霞投誠偽官內,擇深知閩事者一人並曾經攻克仙霞關章京一員,馳驛來京』。

  十六日(乙未),先是,福建總督范承謨陷賊,耿精忠多方逼誘之,誓死不屈;至是,遇害。

  十八日(丁酉),諭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王率領大兵大敗賊眾,已入閩境。耿精忠雖背恩反叛,念小民遭罹賊亂,困苦已極,朕心深為惻然!其以時事曉諭耿精忠速降,以副朕安輯生民至意』。

  冬十月十八日(丁未),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逆賊屯劄建陽,副都統賴塔、紀爾他布等於九月初三日領兵進剿,擊敗賊眾,克建陽縣城。復追至建寧府,賊俱逃遁,恢復府城,獲偽劄、軍械無算』。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一日(庚午),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帥師抵延平,偽將軍耿繼美等以城降。耿精忠聞之大懼,隨遣精奇尼哈番劉蘊祥等赴延平,獻偽總統將軍印;續遣子耿顯祚來迎。康親王師抵福州府,令侍讀學士尹泰齎免死敕諭前往,耿精忠於十月初四日率偽文武官員出城迎降,獻所屬官兵冊籍。尋耿精忠請隨大兵立功贖罪。康親王以聞,上命耿精忠仍留靖南王爵,率伊所屬官兵隨大兵征剿海逆,圖功贖罪;原任巡撫劉秉政等俱著來京。其藩下官員及兩鎮標下武弁,仍留原任。兵丁照額設外,其餘願效力者,分隸提、鎮各標;願歸農者,原籍安插』。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三。

  十一月初三日(辛巳),江寧提督楊捷疏報:『十月二十二日賊犯江、浙交界乍浦地方,金山營參將白可愛等馳剿,大敗賊眾,俘斬無算』。下部議敘。

  初八日(丙戌),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書疏報:『海賊鄧錦遣偽總統許耀率兵三萬餘直福州,至烏龍江之南小門山、真鳳山等處,結寨連營。臣遣參贊都統喇哈達等率滿、漢官兵分為三隊,於十月十五日渡江奮擊,前後夾攻,大敗賊眾,克取賊營;追奔四十餘里,斬殺甚多,生擒偽總兵、副將以下三十餘員』。下部議敘。

  諭兵部:『大將軍康親王統兵平閩,進剿海寇,分守福州諸路,恐兵力未敷。其以駐守江寧盛京兵內發七百名、駐守京口漢軍兵內發五百名,令將軍楊鳳翔、署副都統岳爾多、孟安等領赴大將軍軍前,聽其調遣。又聞進閩大兵缺馬,即發內廄及兵部驛營馬共二千,選八旗官各一員送軍前散給。其送馬官員沿途或有騷擾,許地方官指名參奏』。

  十八日(丙申),特陞浙江溫處道姚啟聖為福建布政使、江南無錫縣知縣吳興祚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

  十二月初四日(壬子),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臣帥大兵平定閩疆,諸凡諮謀軍務及分兵留守事宜,不得不請增參贊之臣;伏乞皇上遣在京大官二、三人前來參贊。又靖南王耿精忠見隨大兵征剿,其福州府屬下官兵家口統轄乏人,額駙耿昭忠、耿聚忠乞遣一人同大兵鎮守』。上命都察院左都御史介山、兵部左侍郎吳努春參贊康親王軍務;以耿昭忠為鎮平將軍,駐守福州。

  初八日(丙辰),揚威大將軍和碩簡親王喇布疏報偽將軍耿繼善等率賊數萬圍困南豐,又海寇侵犯廣昌。得旨:『前大將軍康親王傑書疏報耿精忠及閩省叛兵俱已歸降,廣信諸處亦皆向化,偽將軍等盡已調回;今江西南豐諸處耿繼善等何故仍行騷擾?著康親王傑書、耿精忠察實奏聞。大兵抵福州日久,若不速剿海寇,則江西之賊勢難遽靖。王等即進兵平定興、泉、漳諸郡,或應從汀州分兵夾攻;俱著相機進發』。

  初九日(丁已),尚之信遣人齎密疏至揚威大將軍和碩簡親王喇布軍前乞降。簡親王喇布以聞,上敕諭尚之信曰:『昔太祖高皇帝肇造鴻業,爾父航海歸誠,功猷茂著。後命駐防粵省,平定海疆。自吳逆叛亂以來,益矢忠藎,屢建功勳;故特封爾父為親王、授爾為討寇將軍,正期克奮勇略,掃除逆賊。不圖粵省變亂,道路梗阻。今覽爾密奏,稱父子世受國恩,斷不敢懷異念,願立功贖罪來迎大師;知爾父子不忘報國,念篤忠貞,因事出倉卒致成變異,朕心深為側憫。今特降旨,將爾已往之罪並爾屬部下官兵概行赦免;倘能相機剿賊,立功自效,仍加恩優敘。爾當益竭悃誠,勉圖後效,以副朕始終曲全至意』。

  十二日(庚申),諭兵部:『海澄公黃芳世矢報國恩,不肯從逆;間關冒險,全節來歸,忠貞茂著。著加太子太保,鎮守漳州,黃藍屢次齎奏,忠勤可嘉。著優擢為都督僉事,充海澄總兵官;並令馳驛赴大將軍康親王軍前,俟漳、泉恢復,收集海澄公標下散失官兵,鎮守汛地』。

  二十八日(丙子),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臣前遣人招撫耿繼善,尚未至彼地;耿繼善聞大兵將至,即棄邵武府遁往江西。海逆下偽將軍吳淑乘勝取邵武城,復犯延平。伊弟偽總兵吳潛率兵渡河;屯浦塘迎敵。副都統伯穆赫林等率滿、漢官兵屢次擊敗之,陣斬偽總兵楊大任等,殺賊兵萬餘;生擒偽總兵阮信等三百四十餘人,所獲軍器無算。偽武定將軍彭世勳以邵武府降』。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四。

  ●康熙十六年

  康熙十六年(一六七七、丁巳)春正月二十七日(甲辰),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副都統伯穆赫林等率領官兵追剿海賊,恢復泰寧、建寧、寧化、長汀、清流、歸化、連城七縣及汀州府城,招降偽官七十三員、兵丁二千五百餘名』。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月初六日(癸丑),江西巡撫佟國楨疏報:『正月初十日,副將周球等率官兵大破海逆五里排地方;恢復會昌縣,招降偽總兵楊夢月等』。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四日(辛酉),諭戶部:『閩地經海孽擾害,又遭逆賊暴徵橫斂,民困已極。今年錢糧盡與蠲免;其遭亂竄避人民,俱招徠還籍,俾各安本業』。

  十五日(壬戍),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副都統伯穆赫林等遣滿、漢大兵恢復福建上杭、武平、永定及江西瑞金等縣,招降偽總兵尹雲龍、曾顯洪、張威及偽副將、知縣等官二百十九名,贛州一路俱平』。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日(丁卯),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寧海將軍喇哈達、平南將軍賴塔等率領大兵進剿興化,正月二十六日連破二十六營,陣斬偽總督趙得勝、偽總兵副將等六十二員,恢復興化府城;防守仙遊縣偽總兵郭維藩率眾投誠』。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三日(庚午),江西巡撫佟國楨疏報海逆偽總兵賴鼎球等率偽官七十三員、兵丁一萬餘名投誠。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五。

  三月初三日(己卯),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二月初九日,寧海將軍喇哈達等統領大兵攻克泉州府,海賊潰遁;陣斬偽虎衛將軍許耀、偽總兵六員、偽副將三十一員,安撫所屬各縣難民俱令復業』。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初四日(庚辰),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海賊鄭錦大敗於興化、泉州,遂爾喪膽,棄漳州、海澄而遁;海澄偽副將孫紹芳、漳州偽知府程夢簡等相繼於軍前納款。寧海將軍喇哈達等統率大兵,於三月二十日抵漳州,遂復府城及海澄等十縣,閩地悉平』。得旨:『王統官兵自衢州入仙霞關直抵福州,剿撫並用,所向克捷;擊逐海賊,收復全閩,安輯百姓,克奏膚功,深為可嘉!有功人員,著議敘具奏』。

  初八日(甲申),諭議政王大臣等:『今閩地悉定,大將軍安親王圍困長沙已久,將軍穆占復帥師進剿,將軍鄂內統兵水陸赴岳,殲滅吳逆、蕩平諸寇在此一舉。康親王宜及兵威大振之時,分遣官兵同耿精忠兵進取潮州;其進剿留守機宜,速議以聞。又大兵分路進擊,逆賊不暇窺贛。其授署副都統莽依圖為鎮南將軍,精簡士馬夾攻廣東;以副都統額赫納、署副都統穆承格參贊軍務,令侍郎舒恕量留甲兵,同巡撫佟國楨、總兵官哲爾肯鎮守贛州諸處。至江西建昌諸路大兵俱已撤赴吉安,簡親王軍士卒甚眾,酌撥每佐領兵三名,合在贛大兵,令莽依圖共選每佐領兵六七名,俟康親王所議俞旨到贛,即率之前進』。尋尚之信、傅弘密疏納款,劉進忠、苗之秀各報投誠;上以尚之信等源疏抄發康親王傑書等,令速進廣東。未幾,奉命大將軍和碩康康親王傑書疏言:『福建既平,即欲親統大兵入粵。但省會重地,未可輕離;且自福至漳相距甚遠,兵馬到彼必須休息,恐遲至炎署,難以進師。今漳、汀駐守大兵密邇粵境,宜選將士有馬者,令將軍喇哈達、都統賴塔等率之,同耿精忠先赴潮州,後當遣兵接應』。上報可。復諭議政王大臣等曰:『康親王大兵平閩,人馬勞頓,難以深入粵地;令酌分官兵,前赴潮州。若劉進忠等迎降,暫駐彼地。即移檄尚之信知之;仍趨莽衣圖兵速進廣東』。

  十九日(乙未),原任潮州總兵官劉進忠、碣石總兵官苗之秀遣人投誠,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以聞。上命宥劉進忠、苗之秀及標下官兵罪,仍以劉進忠為潮州總兵官、苗之秀為碣石總兵官,隨大兵進剿。尋授劉進忠征逆將軍。

  二十八日(甲辰),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將福建不肯從逆之編修李光地、興泉道何可化、將樂縣教官李重光及先被脅從、後復來歸之汀州府知府孟熊臣等題請議敘。得旨:『李光地不肯從逆,差人密奏地方機宜,忠貞茂著,深為可嘉;著從優議敘。何可化、李重光、孟熊臣亦著議敘』。尋授李光地額外侍講學士。

  夏四月十三日(己未),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三月二十日夜,泉州城府內奸民猝發,滿漢官兵協力剿平之』。下部議敘。

  二十五日(辛未),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寧海將軍喇哈達等自泉抵漳,沿途招撫偽建威將軍一員、大監督二員、總兵七員、副總兵十三員、參將以下把總以上共三百五十六員、兵丁四千一百七十名,獲火砲、器械無算』。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六。

  五月十七日(壬辰),賜福建水師提督海澄公黃芳世蟒緞朝服、鞍馬弓矢,令照在外藩王例,一體遣人請安。諭曰:『卿父於功烈素著,復全家殉難;每念及此,朕心深為傷悼!況卿由粵東進剿,忽遭廣省兵變,孤身涉險而出;可見忠貞不貳,顛沛不改其守。今仍襲海澄公、鎮守福建水師提督總兵官。卿愈加訓練,鼓舞將士,以靖海氛;使地方秋毫無犯,百姓安堵,方為不負封疆重寄』。

  六月初三日(戊申),尚之信疏言:『臣聞將軍莽依圖兵抵韶州,即於五月初四日率省城文武官及兵民歸正;復遣署都統尚之瑛等,代臣赴韶迎接王師』。得旨:『尚之信著襲其父尚可喜平南親王爵』。

  初七日(壬子),諭兵部:『據尚之信奏:劉進忠以康親王招撫文檄送吳逆,召兵自救。足知劉進忠心懷詭譎,非實意歸誠;可檄康親王密為之備』。

  初十日(乙卯),浙江提督常進功疏報:『海賊踞舟山造船,臣率官兵自黃巖赴定海駕船出關,於螺頭門掟齒洋擊沉賊船一十三隻、獲船八隻、生擒偽副將一名;復令官兵搜剿,連破木城木寨,殺賊二千一百六十餘名,燒燬所造船隻無算』。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一日(丙辰),尚之信疏言:『臣父平南王尚可喜、於去年二月兵變之後,投繯自盡,被左右救甦;後憂鬱疾篤,於康熙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薨逝』。得旨:『平南王尚可喜久鎮巖疆,勞績素著。自聞兵變,憂鬱成疾,始終未改臣節,遂至殞逝,可憫!應得恩卹,著察例議奏』。

  二十五日(庚午),諭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據筆帖式塔穆哈圖報:潮州劉進忠已於本月初六日投誠。今劉進忠遣書吳三桂,為平南王尚之信舉發。是劉進忠投誠本非真心,不過勢窮就撫耳。又總兵官劉炎所遺吳三桂書亦皆搜獲,其心跡與劉進忠略同。此等皆心懷反側,久留潮州必致生變。若果已投誠,康親王等即託言欲與相見,以計撤回,留駐福州。設或遲疑不至,速行奏聞。劉進忠等既撤,則令將軍喇哈達以兵之半守漳、泉,都統賴塔率其半守潮州;仍令尚之信遣原任潮州總兵官王國棟盡率其標兵,詣賴塔處協守』。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七。

  秋七月二十五日(庚子),尚之信(又)疏報:『海賊劉國軒佔踞惠州,負固不服。先從陸路窺新安,已被官兵殺敗;又從水路抵東莞縣石龍地方,希圖順流直薄省城。臣統水陸官兵分路夾剿,逆首劉國軒棄城奔竄;偽總兵陳璉等以惠州歸正』。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八。

  九月初二日(丙子),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潮州要地,必得才能將領,以資彈壓。一等侯馬三奇人甚驍壯,著有戰功,且潮州官兵大半係伊父馬得功舊部;若以馬三奇為潮州總兵官,則眾心俱服』。上命調浙江平陽總兵官馬三奇為潮州總兵官;其前授總兵官王國棟著以粵東要地總兵缺補用。

  傑書等又疏言:『漳、泉諸處平定,臣等隨授都統賴塔平南將軍印,選前鋒護軍二千餘名,暫守潮州;其內府佐領兵及喀喇沁、土默特兵,令將軍喇哈達率赴會城。靖南王下官兵亦留守潮州,令耿精忠但攜其護衛親軍與喇哈達偕來』。上命耿精忠仍駐潮州;復敕諭傑書及尚書介山、侍郎吳努春等曰:『今當剿賊滅吳逆、招攜撫順之時,不宜遽調耿精忠還會城,以疑眾心。王及大臣等不將茲事預行請旨,即撤耿精忠,殊為失計。嗣今凡此等大有關係之事,務熟籌請旨,毋得徑行』。

  初四日(戊寅),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鄭逆偽監軍侍郎陳俞侯攜帶家口人丁自海上前來投誠。下部知之。

  初五日(己卯),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長泰縣天柱山最為險要,山海賊寇多聚於此。臣調兵搜剿,同原海澄公標總兵魏茂等殺賊三百餘名,生擒偽提督、中軍副將孫公等;其偽總督林鳳等俱帶重傷逃遁,天柱山已經蕩平。又進剿東埭、塔潭等處,擊殺偽將軍吳田,賊眾遠遁』。下部議敘。

  初九日(庚辰),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總兵黃藍擊敗海賊於小盈地方,又提督段應舉等生擒偽將軍李復貴、偽軍師林日向等。下部議敘。

  冬十月初二日(乙已),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逆賊朱寅突犯安溪縣城,署縣事李鈺同千總張文福率兵奮擊,斬偽提督林蕙、徐化等並賊兵千餘;餘賊潰遁,保全城池』。下部議敘。

  初十日(癸丑),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漳州龍溪縣班山、泉州南安縣五都、同安縣三保溪等處地方,逆賊立營結寨,盤踞山谷;騷擾百姓,為害已久。臣遣前鋒參領都克納、候馬三奇、副將馮兆京、副都統紀爾他布等分率滿、漢官兵於班山等處地方進剿賊眾,屢次擊敗;並招撫偽將軍黃邦漢等』。下部議敘。

  十一日(甲寅),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續順公沈瑞為海寇執往臺灣,其官兵、家口散處無依;應令彙集一處』。上命彙駐潮州,以副都統張夢吉、宋文科等統之;同將軍賴塔等協守地方。其官兵俸餉,令侍郎達都如舊撥給』。

  十四日(丁巳),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逆賊朱寅勾連海寇,橫肆鴟張。臣遣海澄鎮總兵官黃藍等會同滿洲官兵三路進剿,至灌口、楊坑地方大敗賊眾,連奪賊營七所,連斬一千餘名;生擒偽左營將謝良、楊德等六千餘員,餘孽逃遁』。下部議敘。

  二十九日(壬申),諭兵部:『康親王既定閩疆,應遣官賞賚。其隨征官兵亦均有勤勞軍功,即與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六十九。

  十一月初三日(丙子),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疏報夸蘭大杜巴等率領官兵敗賊朱演等於泉州關口,又總兵官侯馬三奇等敗賊於和平橋草蒲港地方;又副都統伯穆赫林、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總兵官侯馬三奇三路進兵,敗賊於石井清寺等處,恢復石井清寺地方。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二月初三日(乙巳),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海賊五千餘人圍泉州府屬小營地方,副都統楊鳳翔、提督段應舉領兵往援,擊敗賊眾;生擒偽副總兵黃忠等百餘人,水陸共殺三千餘人』。下部議敘。

  初九日(辛亥),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疏報海逆楊彥迪糾集夥黨突犯欽州,遊擊劉士貴率兵追殺賊眾;又遊擊高應臣會同參將薛保擊敗逆黨,斬殺甚多。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

  ●康熙十七年

  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戊午)春正月初八日(庚辰),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臣遣知府張仲舉等持諭往招海賊鄭錦;還報:鄭錦但云錢糧匱乏,假託支吾,語言無定。觀此,海賊無降意矣』。得旨:『鄭錦雖無降意,其附逆人民有革心向化者,大將軍康親王仍隨宜招撫』。

  二月十五日(丙辰),諭兵部:『頃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廣東潮陽諸處,海洋賊艘不時出沒」;因令精南王耿精忠、將軍賴塔、提督王可臣等鎮守潮、惠濱海之地。今既命尚之信或親往、或遣兵隨宜應援廣西,若遇廣東有警,耿精忠、賴塔等可即行剿御;並速移文大將軍康親王知悉』。

  二十日(辛酉),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海賊偽水師總督林英等犯泉州界,提督段應舉遣標下參將朱起龍等率兵撲剿,大敗之於日湖等處,生擒偽總兵林耀、偽副將黃弘等』。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一。

  三月初二日(癸酉),福建總督郎廷相疏言:『海澄為漳、泉門戶,今海逆登岸,據有玉州等寨,復分路侵犯石碼、江東橋諸處。臣已同副都統胡圖、海澄公黃芳世酌議,發滿、漢官兵前往應援。但漳屬地廣兵少,防御難周』。得旨:『海賊分路侵犯,不可不亟發援師。大將軍康親王速增遣大兵,與郎廷相、黃芳世協力固守漳州、海澄諸處,剿滅海寇』。

  初十日(辛巳),兵部遵旨議敘:『海澄公黃芳世之弟黃芳泰應授為參將,俟海澄公標下缺出補用』。得旨:『黃芳泰冒險請兵,全家殉難,忠貞可嘉!著凡有總兵官缺出一同開列具奏。

  十二日(癸未),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前奉旨命臣統兵親進廣西,臣慮賊窺我兵已撤,必肆犯潯、梧;且高、雷、廉三郡初定,人心尚未寧戢,恐復為逆賊煽惑。再四熟籌,不得不駐省會,以圖肆應』。得旨:『尚之信藩下兵,著精選萬人遣赴廣西,停其親往;仍駐守廣東省城,兼顧惠、潮,勿致疏虞』。

  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前令臣分發兵守潮州,今海逆侵犯海澄諸處,大兵不便分遣』。得旨:『平南王尚之信已停赴廣西,見令兼顧惠、潮;而靖南王耿精忠、將軍賴塔仍鎮守惠、潮諸處。大將軍康親王其速遣官兵,剿滅侵犯海澄賊寇,不必應援廣東』。

  二十四日(乙未),福建水師提督海澄公黃芳世疏報:『海逆自敗遁之後,集其餘夥數萬,負嵎石碼城;於三月初六日,偽提督吳淑等率賊眾二萬有餘上岸。副都統孟安等同臣標副將楊壯猷等率領滿、漢官兵協力追斬,擊沉賊船;賊眾敗退』。下部議敘。

  閏三月初三日(癸卯),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浙省陸地逆賊雖經剿撫,而沿海一帶鄭克塽賊船,風潮往來,不可勝計。象山副將汪國祥、溫州鎮總兵官陳世凱等於正月初旬大敗賊眾於廟嶺等處,斬殺五百餘名,獲器械無算』。下部議敘。

  十六日(丙辰),諭議政王大臣等:『海寇盤踞廈門諸處,勾連山賊,煽惑地方,皆由閩地瀕海居民為之藉也。應如順治十八年立界之例,將界外百姓遷移內地;仍申嚴海禁,絕其交通。但窮苦之民一旦遷徙,必棄田舍,難以為生,殊可憫惻!可將本年地丁額賦、差徭雜項盡行豁除。該督、撫揀委能員料理,俾安輯得所,勿致苦累』。

  二十七日(丁卯),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逆賊蔡寅擁眾數萬,屯劄天寶山地方,截我糧道。臣遣發官兵會同海澄公黃芳世進剿,於本月初一、初二兩日連敗賊眾,陣斬偽提督楊寧等三十六員,擒賊弁一百二十餘員,斬兵二千九百餘人,奪營寨二十四所』。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二。

  夏四月庚午朔,漳州安塘筆帖式報:『副都統伯穆赫林、海澄公黃芳世等師次灣腰樹,為賊所衝;平和失陷,賊逼潮州立營』。得旨:『大將軍康親王兵既分援諸路、蒙古兵復撤回,閩中兵力似單。今浙江平靖,可於杭、臺、衢三府滿洲、蒙古、漢軍兵內選六百名,令副都統雅塔理率赴福建;到日,聽康親王調遣。並檄將軍喇哈達、賴塔、靖南王耿精忠等交相計議,剿滅漳、潮間賊寇』。

  初五日(甲戌),海澄公黃芳世疏言:『閩省變亂時,臣叔黃梧、弟黃芳度所部官兵並已離敗。臣抵漳之後,頗復收集;請減兵額為三千,付臣弟黃芳泰統轄』。總督郎廷相又疏言:『海逆勢焰日盛,勾連山賊,互相應援。臣標兵止二千五百,所在告警,不能分應;請增臣標兵二千五百,設立五營。今韓大任投誠之兵見給糧餉,即以此兵補入臣標,可不煩別糜糧餉』。上諭海澄公黃芳世收集之兵,往時遭亂,堅守孤城,效力勞苦。今逆氛未靖,不當令其分散;宜如所請,以三千人隸籍,支給糧餉。黃芳泰已授京口左路總兵官,其令黃芳世標員分轄此兵。總督郎廷相奏增兵二千五百,設五營;亦如所請。但韓大任之兵新經招撫,不宜聚處一軍。大將軍康親王及參贊大臣、將軍耿昭忠及該督、撫、提等評議,將撫提標舊兵與新附之兵相參配合,以足兵額。統轄官員,該督選擇題補』。

  十二日(辛巳),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副都統胡圖、海澄公黃芳世等率領滿、漢官兵於閏三月初十、十一日連破漳州海賊,陣斬偽提督、總兵等,焚燬賊營,獻偽印劄、船隻、器械無算』。下部議敘。

  二十一日(庚寅),漳州安塘筆帖式報:『海逆環圍海澄,我兵失利於灣腰樹,賊勢益張。聞海澄城中糧已匱乏,賊復日犯漳州』。總督郎廷相復疏言:『海賊猖獗,閩省兵單;請調江南、浙江、廣東三省滿、漢官兵赴援漳、泉。又請調三省水師戰船並於福建召募水卒,規取廈門』。得旨:『江南舟師調發岳州諸處,京口亦為濱海要地;廣東之兵進剿阻逆,鎮守潮州官兵及劉進忠所部官兵又調往廣西梧州。署副都統孟安等已率兵往援漳州,副都統雅塔理亦已率浙江大兵前赴福建。此三省之兵既隨在分遣不可復行調發。且目下事機,救援海澄為急;郎廷相乃奏請調募舟師規取廈門,不合:俱不准行。大將軍康親王等身受全閩重寄,宜將雅塔理率往之兵並黃芳世、郎廷相標下增設之兵隨宜調遣,務急解海澄之圍,撲滅犯漳賊寇』。

  五月庚子朔,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海澄危急,臣已檄駐守廣東潮州將軍賴塔率所部兵之半及綠旗兵來援;餘兵令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統領,同靖南王耿精忠駐守潮州』。得旨:『海澄被圍日久,勢在危急。將軍賴塔可率兵速往救援。潮州亦屬要地,康親王更檄倭申巴圖魯等嚴加固守。但海逆勝甚猖獗,不可不增發官兵。浙江既有將軍、總督、巡撫、總兵官足以固圉,應選綠旗精兵三千,令提督石調聲統之,速往應援。如或稽遲,從重治罪』。

  海澄公黃芳世病篤,上疏言:『臣叔黃梧、弟黃芳度全家殉難,不遺一孤。臣止一男,甫及九歲;臣弟總兵官黃芳泰久歷戎行,備嘗險阻,乞令承襲公爵』。尋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黃芳世故,上命贈黃芳世少保,以總兵官黃芳泰襲封海澄公。

  初十日(己酉),先是,上諭吏部、兵部:『向以閩省海疆要地,雖經恢復,海逆未平,民生凋敝。撫綏防御,惟在文武大吏相與殫心料理,方與民兵有裨。今總督郎廷相、提督段應舉自簡任以來為時已久,山谷伏莽未靖、閭閻之困苦未蘇,吏治未見澄清、營伍漫無整頓。寇警頻聞,地方躪擾;更有甚者,海賊侵犯內地,事前不能預防、事後不能剿御;皆由該總督、提督庸懦無才、職業不修所致,殊負簡任之意。豈可仍令在任,貽誤封疆!大將軍康親王、參贊大臣等共會同嚴加確議具奏』。至是,康親王傑書等奏:『郎廷相等應嚴加處分』。上諭郎廷相、段應舉俱著解任。江寧提督楊捷謀勇兼優,著以原銜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調補福建全省水陸提督總兵官。一切剿御賊寇、保固地方、戰守機宜,全資殫心籌畫,展布壯猷,以副朕簡擢倚任至意』。

  十四日(癸丑),擢福建布政使姚啟聖為福建總督;擢福建按察使吳興祚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三。

  六月庚午朔,諭議政王大臣等:『康親王傑書用兵,甚為選?;自至浙江,安居無事之地。及屢降嚴旨督趣,始破衢州之賊,進定福建。福建既平,不事預防固守,俾海賊登岸,遂困海澄。我國家軍法嚴明,無敢輕忽;浙江、福建失機將士,傑書未嘗察取供詞糾劾,有負委任。其會議以聞』。尋議政王大臣等議奏:『傑書罷庸,怠忽軍紀,宜並參贊大臣嚴行處分。但見在出征破賊,俟師旋察議。海澄被困之處,應令盡力救援』。從之。

  諭議政王大臣等:『福建所有之兵汛守沿海訖於潮州,勢分力弱;而解海澄之急,又屬最要。頃平平南王尚之信已擊敗高州逆賊,令其速還會城,即率官兵馳赴潮州鎮守。其在潮州滿兵及靖南王並其所屬官兵,令赴將軍賴塔、喇哈達所併力剿賊,以援海澄。如尚之信不能親行,則速遣官兵至潮,同總兵官馬三奇防守』。

  初二日(辛未),福建總督郎廷相疏報:『閏三月十六日,山賊蔡寅擁眾萬餘突犯安溪。知縣李鈺同駐防千總王國棟等率兵役、丁壯、士庶,親身督戰,殺傷賊眾無算;賊遁去,仍在山立木城據守。署泉州城守營參將甯維國、署提標後營遊擊王昶等各帶滿、漢官兵及該道府廳調發鄉壯民兵,並在籍侍讀學士李光地募發丁壯,令弟姪等統領,併力進剿;殺敗賊眾、燒燬賊營,保全縣城。又興化鎮標遊擊劉應祥亦攻開倉嶺,賊敗逃竄』。下部議敘。

  初六日(乙亥),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疏報:『惠州甲子港賊船出沒,總兵官苗之秀親督官兵,於五月二十六日與賊戰三晝夜,沉賊船一百餘隻,陣斬及淹沒者二千餘人,生擒二十餘人,獲偽劄、船隻、器械甚多。又海賊臭紅肉等於五月初三夜率領賊船,突犯潮州團山等處;總兵官馬三奇、夸蘭大護喇等分路堵剿,斬賊七百餘級。餘賊敗遁』。下部議敘。

  十八日(丁亥),海澄總兵官黃藍疏報:『五月初五日夜半,海賊四路攻海澄;官兵力戰,眾寡不敵,致城外木柵砲臺俱陷。賊復從高阜瞰城中,火攻不絕。臣以勢迫,請援於將軍、總督;恐援兵稍遲,則海澄難保』。得旨:『總兵官黃藍死守孤城,忠貞懋著。大將軍康親王其速檄將軍賴塔、喇哈達等赴援海澄;密遺書副都統伯穆赫林、總兵官黃藍等,如有隙可乘,即率滿、漢官兵棄城突出,來會漳州大軍』。

  二十三日(壬辰),平南王尚之信疏報:『賊首張荒、偽總兵謝琅等及海賊杜起龍環攻廉州,署總兵官班昭明、宋思徵分領馬步官兵擊敗之,解廣州圍』。下部議敘。

  二十六日(乙未),先是,諭兵部:『海澄官兵所關甚重,非尋常比;急宜奮力救援。其檄趣大將軍康親王、將軍賴塔、喇哈達等內外夾攻,務期救出城內官兵』。既而報至,大兵四路攻進,賊以火器拒戰,我師退;賊又用砲,逼攻海澄。上諭康親王傑書等:『頃聞海澄援師退,朕心甚為被困官兵憂之。此非尋房事,宜奮力急為救出,切勿遲疑畏難!滿漢官軍、閒散人及廝役有能倡率衝敵,直過潮溝抵於海澄救出被困官兵者,准克復上等府城例,從優議敘,給以官職;將軍以下將士,即從前屢有失利退縮之罪,俱從寬宥。不必顧戀城池,但使被困官兵得出,即為克奏膚功也。大將軍康親王、將軍賴塔、喇哈達、總督姚啟聖、提督石調聲等概行曉諭滿漢官兵,期慰朕懷』。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四。

  秋七月己亥朔,安塘筆帖式報:『海賊攻陷海澄、長泰二縣,署前鋒統領布佛陣亡,副都統穆赫林、提督段應舉俱自縊』。上諭海澄、長泰既陷,賊必猖獗。閩省大兵無幾,宜就近調發,以資剿御。將軍華善所留江南京口漢軍兵四百人及京口將軍王之鼎所屬漢軍兵六百人,令副都統馬思文率之,馳赴福建,聽大將軍康親王調遣。京口地方亦關重要,宜發京師漢軍兵一千,令副都統關保率往協守;至日,聽將軍王之鼎統轄』。又諭康親王傑書等:『官兵失援海澄,恐因之自沮。將軍大臣當時加鼓勵,果能滅賊恢疆,則前罪自釋,仍與議敘。其通行曉諭』。尋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海澄糧盡,六月初十日官兵委城突出,海澄遂陷。將軍賴塔、喇哈達等所統官兵甚眾,卒不能解海澄之圍,致虧損將士,宜即從重擬罪。但見在御賊,侯軍務稍暇,另行察議。臣既身任調遣之責,罪亦難逭』。得旨:『海澄何以不能救援?其令將軍賴塔等明白具奏。康親王侯事平日察議。至於海澄突出官兵,久被圍困,勞瘁已甚;該督、撫其支取正項錢糧,辦馬匹、鎧仗給之』。

  初二日(庚子),諭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近聞海澄被陷,大臣、提督俱各自盡,殊為憫惻,前以初至兵力,即當削平山海諸寇;因爾等輕視賊眾,止知休養士卒,有失遠謀,以至於此。今勢不可緩,緩則賊可據守地方,積蓄糧草,固其濠壘,所關非細。或有匪類乘此蠢動,亦未可定。王其悉心籌度,謀出萬全;速滅賊氛,慰朕懸切。行間諸者,王應統為陳奏。特此密諭』。

  初六日(甲辰),諭議政王大臣等:『據福建所報,海賊劉國軒攻取同安,水陸犯泉州。前大將軍簡親王奉永興諸處賊勢稍退,已敕將軍穆占撤間地之兵,鎮防險要。而大將軍安親王所遣援師已抵攸縣;岳州大兵復水陸齊舉,賊欲深入,能不懼歸路阻絕耶!向以永興警急、江右可虞,因令署副都統岳爾多率師赴江西。今閩中事迫,岳爾多仍率師赴福建;並移文江、浙督撫將軍等速合撥馬千匹給岳爾多兵,俾兼程馳往。副都統馬思文自京率往漢軍兵四百名,亦與岳爾多同行。移文大將軍康親王備夫船,於浦城迎取大兵,勿致有誤。將軍王之鼎標兵六百名不必率往福建,可仍留京口。見令所發漢軍兵一千,令副都統關保率赴江西南昌;俟陝西所遣兵至江西,視何處當用,即協力從事。並移會將軍穆占、大將軍簡親王知悉』。

  諭兵部:『福建海逆猖獗,事務急迫;因令前赴江西署副都統岳爾多仍率兵赴福建。汪西關係重大,其傳示將軍穆占、大將軍簡親王等:今前進擊賊尚非至急,惟擊退侵犯永興諸處逆賊,俾不能進薄江西、福建,乃為最要。穆占等其同心詳酌,力御賊寇,保固江西,使萬無一虞,以副朕懷』。

  初十日(戊申),議政王大臣等議覆:『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密奏:「討逆將軍劉進忠、總兵官劉炎見在臣軍,但伊等獲罪殊重,深自疑懼。今值調兵前進,而山海丑類蜂起,恐伊等中懷叵測,殆不可定。請旨定奪」,查將軍劉進忠、總兵官劉炎久歷海疆,於逆賊情偽、地方形勢在所熟悉。應移文大將軍康親王,令彼等馳驛來京;臣等詳詢明白,再議具題』。從之。

  二十日(戊午),兵部議覆:『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閩省盜賊尚多,兵不給用;應增兵一萬八百人。漳浦,同安舊有總兵官,後同安改設副將,漳浦總兵官之兵改入海澄公標下,是以防御維艱;應仍設總兵官一員」。查大將軍康親王等曾請增閩省綠旗兵一萬八百人,未經允行;況見議增督標兵三千餘人。而署副都統岳爾多已率滿兵馳往,如更增兵一萬八百人,總兵官二員,必重糜糧餉;應無庸議』。得旨:「該督身在地方,深悉情形;是以題奏;宜如所請。增兵一萬八百人,須募有資力精精健者充補。同安、漳浦俱設總兵官,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提督楊捷公同商酌,推謀勇素著者來奏』。

  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副都統雅塔理棄同安、退入泉州,賊遂直前圍泉州;副都統紀爾他布、提督石調聲退至興化,惠安復陷。臣隨檄將軍賴塔、總督姚啟聖守漳州,調將軍喇哈達速率兵來援泉州』。得旨:『海逆日以猖獗,同安、惠安相繼失陷;泉州見被賊圍,速宜調兵救援,可檄趣署副都統岳爾多疾馳以往。平南王尚之信所遣副都統尚之璋、廣東提督侯襲爵等抵潮州日,同總兵官馬三奇固守潮州;著靖南王耿精忠、侍郎達都等自潮州率滿漢官兵馳赴福建,與喇哈達等協力剿除海逆,以解泉州之圍』。既而康親王傑書復奏:『閩省地方失陷,所在道路梗塞,甚屬堪虞。惟望署都統岳爾多統兵來至』。上諭兵部:『岳爾多自出征以來,初無寸效;今令率兵往援泉州,復不倍道疾馳,稽延時日,殊屬不合!著嚴催速進』。

  二十三日(辛酉),平南王尚之信疏言:『鬱林滿漢官兵,今已退至容縣;潮州事勢可緩,兼有靖南王耿精忠及滿洲大兵足以鎮守。因撤原遣潮州副都統尚之璋還省城,遇有警急,可隨宜應援』。上諭兵部:『頃因海逆猖獗,侵犯漳、泉;已調靖南王耿精忠、侍郎達都率潮州兵往援。今若撤還副都統尚之璋,則潮州止餘總兵官馬三奇駐守;宜令尚之信速趣提督侯襲爵前赴潮州,並量發官兵以補尚之璋之缺,同侯襲爵、馬三奇協力固守』。

  福建巡撫吳興祚疏言:『延、建、邵、汀四府皆有賊伏兵,我各路守兵疊經調發,遣往漳、泉。請令浙江督、撫發標兵二、三千人,來延平固守要害』。上諭兵部:『海逆犯漳、泉,事在迫急。浙江總督李之芳、巡撫陳秉直量留兵守浙江,而於各營兵內酌便抽選二、三千人,遣往延平。至浙江兵丁屢經調發福建,浙地兵力單薄;該督可召募有資力壯健兵丁五千人,分隸各營』。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五。

  八月初二日(庚午),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疏言:『海澄公黃芳泰年少柔懦,不勝兵事』。得旨海澄公黃芳泰,功臣之嗣;既年少不能軍而仍授以兵,倘至失律,恐反為彼罪,且於地方無益。可令黃芳泰及黃芳世之子並其家屬俱赴京師,務安置所得,以副朕始終保全至意。其標下官兵,督、撫等察其可用者補入各營,罷老不堪者量行安插得所』。

  諭兵部:『向因靖南王耿精忠剿賊外出,遣鎮平將軍耿昭忠赴閩暫理旗務。今耿精忠還省城,耿精忠可攜其祖父骸骨來京』。

  十五日(癸未),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平和失陷,臣會商海澄公黃芳泰調遣參將呂孝德進剿,大敗海寇,恢復平和縣城』。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八日(丙戌),平南王尚之信疏言:『自漳州海澄告變,惠、潮震驚;又鬱林失陷,梧州可慮。高、雷、廉三府逆賊肆行,兼之海賊楊二侵擾沿海之地,官兵不足分遣;請令都統王國棟勿赴宜、郴』。得旨:『今逆賊犯永興,肆行猖獗;宜章、郴州屬地重要,都統王國棟仍速率兵往援,已命將軍莽依圖等。暫止勿進廣西。潮州有警,尚之信隨宜策應』。

  福建提督楊捷疏言:『福建水陸進兵,勢不能兼顧』。得旨:『提督楊捷可專轄路兵,水師提督別行補授。當此海寇鴟張之會,統轄水師,非才略優長、諳練軍事之人不可。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巡撫吳興祚其遴選保奏』。

  楊捷又言:『臣向在山東,深悉山東河南兵熟習交槍、鳥槍者甚多;乞各發千人。

  江南兵有熟習弓箭火砲者,亦發千人赴閩』。得旨:『福建土著兵丁未諳行陣,雖經召募,無裨實用。若得久習營伍之士,隨到即可成功。總河靳輔、山東巡撫趙祥星,其各發標下兵善京槍、鳥槍者千人前赴福建。所遺兵缺,速行募補』。

  二十三日(辛卯),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臣前啟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調提督石調聲等兵並省城滿兵同援泉州,臣願親統綠旗兵協力進剿。而漳州綠旗兵止一萬,攻守不足;請發江西贛州總兵官哲爾肯、廣東潮州總兵官馬三奇、惠州提督侯襲爵各標官兵共五千名來援』。得旨:『泉州地要,大將軍康親王侯署副都統岳爾多至日,酌發滿漢官兵往援。頃者已調駐守潮州靖南王耿精忠、侍郎達都等率救泉州,提督侯襲爵往潮州;而江西綠旗兵屢經調往湖南,哲爾肯等標兵不便更遣。可速撤耿精忠等統率官兵馳赴漳州,會同將軍喇哈達、賴塔、總督姚啟聖兩路夾擊,務解泉州之團』。

  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請簡旗下老成歷練總兵官調補潮鎮,以代馬三奇;其潮州鎮標見在委署各偽員,宜速攻調;至將軍劉進忠標員,宜分布各標或發廣西將軍軍前效力。又如續順公沈瑞降賊,受其侯爵,結為姻婭;恐其勾連起釁,宜黜其公爵。所屬旗兵,分隸督、撫、提、鎮各標;家口宜徙山西諸省』。得旨:『康親王曾言馬三奇人甚精強,行間懋著勞績,因擢潮州總兵官;且潮州將士已發援泉州,今無故妄有猜疑,輒行改調,使效力者且至心寒。續順公沈瑞及標下官兵素懷忠義,緣眾寡不敵,為賊所脅;向者副都統張夢吉等言伊等身在行間,請發家口入京,朕以道路遼遠,不必遷徙來京,令暫駐潮州,已有成命。所奏請黜沈瑞公爵、分其標兵、徒其家口,俱不准行』。

  二十八日(丙申),諭諸路王、貝勒、大將軍、將軍、督、撫、提、鎮等:『茲據大將軍簡親王等報:吳三桂頃已身斃。吳三桂數年以來,稱兵倡亂,荼毒生靈,罪大惡極,故天命殛之。當日許其遷移,本欲保全安插,始終眷寵。不意其包藏禍心,輒行反叛;背累朝豢養之恩,逞一旦鴟張之勢,橫肆兇逆,擾亂疆土。元兇既服天誅,脅從宜施寬典:凡在賊中文武官員、兵民人等皆朕赤子,素受國家恩養,必非甘心從逆。或志存忠義,不能自拔;或勢被迫驅,懷疑畏罪,陷身逆黨:朕甚愍焉!其各體朕好生之心,翻然悔悟,爭克來歸,朕必優加恩賚,論功敘錄。爾等即宣布德意,廣示招徠;務使懷忠抱義之士,順天命以圖全、審事機而建績。撫綏戡定,早奏蕩平,以副朕嘉維新至意』。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六。

  九月十六日(甲寅),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八月十五日官兵恢復漳平縣城。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九日(丁巳),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遣署副都統禪布等統兵進剿海賊,兩路夾攻,恢復惠安縣,解泉州圍』。又福建巡撫吳興祚疏報:『官兵敗賊於白鴿嶺,復永春、德化縣;賊渠劉國軒等悉遁。又追敗於赤澳諸處,沈燒賊船六十餘艘,剿殺賊兵六千餘級』。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八日(丙寅),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剿除海逆,亟須船艘;其如軍需浩繁,勢難營造。請暫開海禁,許商民造船,由廣州至瓊州貿易自便;則臣得藉商船,由廣海海陵、龍門一帶進取,以收搗巢之功』。得旨:『向因平南王尚之信言:粵東雖底已定、鄭逆仍踞廈門,宜申海禁,以絕亂萌;故准舊界,嚴行禁戢。今若復開海禁,令商民貿易自便,恐奸徒乘此與賊交通,侵擾邊海人民,亦未可定;海禁不可輕開。其鼓勵地方官員捐助造船,以備征剿之用』。

  冬十月戊辰朔,諭大學士等:『海澄公黃芳泰係有功之人,令遷移來京,乃保全至意。其家口來時,令沿途應付驛站,給與食用。俟將到時,即令報部;大臣官員等願往迎者,聽』。

  初三日(庚午),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海澄地方緊要,海澄公又召赴京師,不可無總統重臣鎮守;漳州亦宜設總兵官駐防』。得旨:『向因水師提督駐海澄,是以海逆敗遁。今該督既行題請,其令水師提督駐海澄,調海澄總兵官駐漳州。至水師提標應設兵丁,可於新增兵及所裁海澄公標兵內選補』。

  十五日(壬午),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遣子姚儀率領官兵敗海賊於同安縣地方,擒斬偽副將林欽等五員,恢復同安縣城。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日(丁亥),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海賊劉國軒犯泉州,宮兵擊卻之;賊退據長泰。臣會同將軍賴塔等率滿漢官兵進討,九月十九日大敗賊於蜈蚣山,破其七營,斬偽總兵以下四千餘級;恢復長泰縣城』。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二日(己丑),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泉州見有閩、浙提標綠旗兵丁二萬一千餘,臣屢調會剿海寇,迄今無一至者。若必俟大將軍王令,不免坐失機宜,請敕提臣馳赴漳州,共圖戰守之策』。得旨:『據報巡撫吳興祚、提督楊捷等兵及滿洲大兵俱於十月切旬由泉州赴漳州,如總督、提督調用綠旗官兵必俟啟大將軍王,未免遷延誤事。嗣後一面調遣,一面啟知王等。至總督、提督皆朕信任封疆大臣,務彼此輯睦,期於疆場有濟』。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七。

  十一月初二日(己亥),鎮東將軍喇哈達疏言:『海賊斷江東橋等處,阻截援兵。泉州守制在籍翰林院侍讀學士李光地遣人至臣軍中,為大兵鄉導,由漳平縣朝天嶺小路入溪縣。李光地復遣人修通險道,接濟軍需;又躬迎大兵。文臣為國盡勞,請加議敘。得旨:『李光地當閩地變亂之初,不肯徒逆,具疏密陳機宜,殫竭忠貞;今又遣人迎接大兵,指引道路,平險隘、治浮橋,餽食物餉軍,民兵備辦糧米供給兵眾口糧:矢志滅賊,實心為國,深為可嘉!著從優授為學士』。

  二十六日(癸亥),授福建提督楊捷為昭武將軍,仍管福建陸路提督事務;調京口將軍伯王之鼎為福建水師提督。

  十二月初八日(甲戌),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都統賴塔等率領滿漢官兵於十月二十七日敗賊於柯鏗山萬松關,副都統紀爾他布、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等敗賊劉國軒於江東橋、又敗之於潮溝之間,副都統胡圖敗賊吳淑於石衛寨,斬獲無算;盡奪賊寨,打沈賊船』。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八。

  ●康熙十八年

  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己未)春正月二十四日(庚申),廣東提督侯襲爵疏言:『廣東潮州與閩省接壤,逼臨大海;諸島逆孽窺伺,汛兵單薄。請將潮州鎮標中營官兵五百餘及大埔營官兵二百、潮州水師總兵官一員並左右二營官兵二千名照舊復設,以資彈壓』。上允其請,以候補總兵官劉顯芳為廣東潮州水師總兵官。

  二十六日(壬戌),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逆賊劉國軒等率賊兵八千至郭塘歐溪頭地方立營,欲斷江東橋以犯長泰。都統賴塔與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等統領漢滿官兵直逼賊營,令副都統紀爾他布、巡撫吳興祚等領兵擊之,大敗逆賊劉國軒、吳淑、何佑等,追至江邊,斬首二千餘級,生擒偽總兵一名、偽副將二名,獲器械無算』。下部議敘。

  二月初九日(甲戌),先是,海逆鄭錦乘耿精忠叛,竊據漳、泉諸郡。後耿精忠降,諸郡以次收復,鄭錦屢敗,仍遁入海,而廈門、金門猶為所據。上欲乘勝蕩平海逆,乃厚集舟師,規取廈門、金門二島,以圖澎湖、臺灣;又以曩時征取廈門、金門曾用荷蘭國夾板船,特諭荷蘭國王,令具夾板船二十艘載勁兵協力攻取二島。至是,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議奏:『戰艦水師未備,荷蘭國舟師又不能預定來會時日;海賊見據海澄、廈門之固,勢難急圖』。上諭:『征剿海寇,調發滿洲綠旗官兵甚多;福建經制兵外,又增兵數萬,授水、陸提督為將軍以統之。宜乘此兵力,速行進討。若如大將軍康親王所奏,需以歲月,則供億煩費,必將撤還大軍,海寇何由殄滅?其令康親王會同將軍、總督、巡撫、提督等詳議以聞』。

  初十日(乙亥),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等疏言:『據福建總督姚啟聖等啟:進取廈門、金門,須發江、浙巨艦二百艘,增閩省兵二萬,迅調荷蘭舟師來會,方可大舉。進剿之期,必俟入秋北風起後;彼時戰艦師旅,一切不誤,自能奏功』。得旨:『翦滅海寇,事綦重要。其令江南浙江總督、京口將軍發江、浙戰艦各百艘,於進剿期內送至福建;仍許福建增兵二萬。大將軍康親王等並檄荷蘭國迅調舟師,務令如期而至』。

  --以上見「大清祖聖仁皇帝實錄」卷七十九。

  三月初九日(甲辰),昭武將軍福建提督楊捷疏報:『臣會同平南將軍賴塔等於下坑山等處擊敗逆賊,擒斬甚多,獲盔甲、器械無算』。下部議敘。

  十五日(庚戌),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臣等已將徵調舟師敕諭令荷蘭國人齎往,因趕塘、石碑洋諸地為海寇所阻,不得行,故未達而還』。上諭:『頃因定海舟師少,已特增兵。今荷蘭國人為寇所阻,何以不行撲滅,俾得前行?音問既未能通,舟師必不能如期而至。如此,則我兵遇有機會,可不俟荷蘭舟師即進剿耶?抑必俟彼船至日方舉事耶?率以剿蕩海寇,增調師旅、修理戰艦,糜費軍餉甚多。大將軍王等宜親取廈門、金門,速靖海氛,不必專候荷蘭舟師』。

  十九日(甲寅),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偽總兵廖琠、黃靖等率眾踞水晶坪,聯絡山海賊寇為害地方。臣遣招撫,廖琠等即率偽官三百餘員、兵一萬二千餘人詣軍前降』。下部議敘。

  二十四日(己未),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疏報:『潮州地方濱海,賊艘出沒;臣遣提督侯襲爵大敗海賊楊金目等於山頭仔地方,斬首千餘級;水溺者不計其數;沈燒賊船二百餘隻』。下部議敘。

  夏四月初四日(戊辰),湖廣岳州水師總兵官萬正色條奏閩海情形、水陸戰守機宜。上諭:『萬正色剿寇洞庭,著有勞績。今岳州、長沙諸處悉已恢復,無煩水師;且萬正色閩人,稔知水性。茲剿滅海寇之際,從優加太子少保,調為福建水師總兵官;率所部官兵,剋期赴閩中。其標下兵,有不諳水性者,仍留岳州;以見在投誠兵內習水性者補額攜往。至閩之日,即以所酌條奏事宜,與大將軍康親王等會議行』。旋陞萬正色為福建水師提督,統轄全閩水師營務,以專職掌。

  十八日(壬午),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木武鎮偽總兵陳士愷率偽文武官五十五員、兵一千四百三十一名投誠。下部議敘。

  十九日(癸未),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海逆偽總兵鄭奇烈率偽官五十三員、兵丁一千餘名投誠。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

  五月十七日(庚戌),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海賊偽總統劉國軒等侵犯江東橋,平南將軍賴塔等統官兵迎擊,賊敗走太平寨;我兵進追殺賊千餘人』。下部議敘。

  二十一日(甲寅),先是,湖南用兵,令江南造鳥船百艘送岳州軍前。至是,岳州既復,無須舟艦。上諭議政王大臣等:『萬正色赴閩時,即令其領在岳鳥船,並水手以行;至江南、浙江,更選戰艦共百艘攜往,以資往剿』。

  六月二十四日(丁亥),巡察潮、惠等處海口吏部主事塞楞額等疏言:『粵東馬窖、鷗汀背諸處乃瀕海要地,宜嚴加防閑。請論撥官兵分駐各口,庶民儲粟不致侵掠,而奸徒私通貿易之弊亦可杜絕』。上諭:『巡視海疆,嚴禁奸民貿易、潛資寇糧,乃平海機宜所關。馬窖、鷗汀背、石井寨諸處俱沿海要地,其令廣東總督、巡撫、提督等速撥官兵防御海寇,杜絕奸民私通糧糗。塞楞額等乃特遣嚴察海疆之員,何地緊要,宜添兵防守?即移文該督撫、提、鎮調兵駐防。如汛守官員不加嚴緝或私縱奸民通賊貿易、接濟糧米等物,塞楞額等即指名參奏』。

  二十六日(己丑),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閩中瀕海要汛及墩臺營寨俱綠旗官兵防守,滿洲大兵惟駐防形勝之地,相為聲援。滿洲兵數頗多,宜酌量撤還』。得旨:『滿兵既云宜撤,當如徹回。但海氛未靖,止先撤內府佐領官兵一千;俟此兵到日,再議發往更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一。

  秋七月初八日(庚子),戶部郎中布詹等奉差浙江巡海。上諭之曰:『浙江沿海地方,關於緊要。爾等前往詳察設立巡海官兵;如額兵單弱,分防不敷,即酌議增設。至於奸惡兵民販續糧米,因內地利少,出海利多,冒死越界,勾連貿易者有之;欲滅海寇,必斷內地私販。爾等宜加巡察,如將軍、督、撫、提、鎮所屬人員有犯禁者,即鞫審以聞;務期不時訪緝,杜絕往來販賣,庶奸宄屏跡,海氛可靖矣』。

  十四日(丙午),宣義將軍尚之存疏報招撫偽總兵林興隆等二十員、偽兵六千五百一十三名。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二。

  八月癸亥朔,議政王大臣等:『攻擊海賊營壘,宜用火砲。內造西洋砲甚利,且輕便宜運;可令湖廣巡撫張朝珍以湖廣所有西洋砲二十具委官遞送福建總督姚啟聖軍前,用資剿御』。

  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海逆鄭錦以臺灣為巢穴,志必不降,斷不可遣人招撫。其偽武平侯劉國軒乃賊中渠帥,頗能用兵;請赦其前罪,授以公爵。偽將軍吳淑本無反志,由部將迫脅;請亦赦其前罪,授以侯爵。至偽總兵陳昌、林陞、江欽、吳潛,均請畀以總兵官,實授管事。此數人若解體投誠,則鄭錦勢孤,海寇根株立可芟滅』。上諭:『凡逆賊有率眾來歸及獻城納款者,必俟投至之日,方論功議敘。豈有未經投順,先爵公侯之理!劉國軒等果諭誠立效、率眾來歸,當赦其前罪,仍行論功。該督可遣人以此意往諭之』。

  先是,總督姚啟聖疏言:『平南將軍賴塔久鎮潮州,兵民俱已心服。今在漳州,宜令兼轄潮州』。上允之,命賴塔兼轄潮州。至是,賴塔疏言:『臣身在漳州與賊對壘,且滿州大兵係大將軍康親王傑書統轄,潮州地處遙遠,實難兼轄』。上諭:『成命已頒,仍令將軍賴塔兼轄潮州。如須用滿洲大兵,許一面酌量調遣、一申報大將軍康親王』。

  先是,海澄公黃芳泰題請暫駐汀州,為其殉難兄黃芳度營葬。至是,總督姚啟聖疏言汀、漳二郡,多有冒稱海澄公家人者;即有奸宄,有司不敢問。且偽將軍吳淑、吳潛等曾害黃芳度,因黃芳泰在汀,不敢來漳歸順。黃芳泰不宜久留汀洲』。上命黃芳泰攜家赴京師。

  十一日(癸酉),福建巡撫吳興祚疏報招撫偽總兵蔡沖琱等三員、偽官八十五員、兵丁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七名,招回島民三千一百九十餘名;共獲大小船六十七隻,分撥水師營用。下部議敘。

  十三日(乙亥),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偽總兵楊彩、黃柏、偽水師三鎮總兵吳定芳、偽副將陳化甲等各率偽官兵丁投誠。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三。

  九月初二日(甲午),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偽總兵張文魁投誠。下部知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四。

  冬十月初四日(乙丑),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偽總兵都督同知紀朝佐率眾歸誠。下部知之。

  初七日(戊辰),諭議政王大臣等:『福建滿兵為數甚多,可否撤還其半?其移咨大將軍康親王等公同酌議。如克取廈門諸處及鎮守地方,雖撤滿兵之半尚可足用,宜令何人統率回京?其留守之兵,何人統率?以及滿兵撤還之後,俾必無他虞。令還京及駐守之人詳議具保,限四十日內具題』。

  十五日(丙子),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寧海將軍喇哈達遣遊擊趙雲等直搗賊巢,殺賊兵五百三十餘名,船寨、房屋、旗械盡行燒燬。下部議敘。

  十八日(己卯),廣東提督侯襲爵疏言:『海逆盤踞井洲諸島,臣與潮州鎮臣馬三奇等率兵水陸夾擊,攻破井洲島,焚燒賊船、賊巢,斬殺甚多;生擒偽參將等員,獲器械、偽劄無算』。下部議敘。

  二十二日(癸未),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雙頭洞係浙、閩交界,賊首陳起萬等嘯聚。臣會同提臣楊捷、撫臣吳興祚於五月初九日至流江地方,水陸夾擊,大敗賊眾,殺傷無數,獲其船隻、器械』。下部議敘。

  二十三日(甲申),諭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曰:『自數年用兵以來,所費錢糧不貲,以致民力疲困。今大破湖南賊寇,餘孽遁入雲、貴,扼據險要,抵死支持,其勢旦夕殄滅。惟福建海賊竊踞海澄,倚廈門、金門為營窟;騎兵無用其力,惟藉水師樓櫓攻取,甚屬緊要。王等曾言今歲荷蘭國船若到,於八月內進攻海寇;倘荷蘭國船愆期,當內徙邊海人民,堅壁清野以待其困。今歲因荷蘭國之船未至,故前議不行。近者福建綠旗兵丁,較取廈門、金門時漸增數倍;即無滿兵,止以綠旗兵丁剿滅賊寇,未為不足。見在福建滿兵甚多,應即掣一半,以省糧餉、以甦民力。但耿精忠尚在閩中,虞有意外之變,故暫為停止。朕思即令耿精忠來京,此輩惶恐疑畏,或生他故。如留耿精忠在彼,王親率滿兵一半回京,似屬不可。設必候諸處底定,則福建需用糧餉,較之他省不啻什百。為今之計,王當開諭耿精忠,令其陳奏請安,詣京陛見。倘耿精忠因王之言具疏,正可令其自來。若耿精忠未能即行,王獨率滿兵一半先回,則勢更有所不可也。此事關係甚為重大,王當詳細籌畫具奏』。

  二十九日(庚寅),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都統喇哈達遣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率領官兵,於十月二十六日進抵東石地方,擊敗賊眾,殺逆賊偽參將林英,擒偽總兵陳深等及賊兵一百六十三名』。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五。

  十一月初九日(庚子),宣義將軍尚之孝奏報:『大將軍康親王咨稱:福建、江西接壤之地,尚有逆賊江機、楊一豹擾害建寧、邵武諸處,令臣速進兵剿滅。臣星夜至汀州,整頓甲兵進剿』。上諭:尚之孝速先平建寧諸處之賊之仍遭前旨率兵赴江西,與總督、巡撫、提督等共商剿撫江西餘寇』。

  十九日(庚戌),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臣以進攻廈門、金門等,酌撥一萬四千名赴水師提督萬正色軍前。第沿海諸汛地兵力單弱,請召募新兵補額』。得旨:『進取廈門、金門諸處,事關重要。該督調發兵丁聽萬正色統領,剋期破賊。其所請募兵補額,俟大將軍康親王題明滿兵應撤留之處再議』。

  二十一日(壬子),先是,福建巡撫吳興祚請修理戰艦,上遣吏部郎中薩耳圖等往閩督修。至是,吳興祚又疏言:『戰艦二百五十艘見在修理,若待竣工齊發,恐誤風汛之期。請以修繕已畢者,同新造鳥船配兵先發;餘俟薩耳圖等督趣告竣』。上諭:『戰艦乃破賊急需,其令巡撫吳興祚同薩耳圖等速行修治,無誤萬正色師期』!

  二十八日(己未),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靖南王耿精忠、平南將軍都統賴塔調遣官兵,敗海寇於鱉頭山。下部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六。

  十二月初八日(己巳),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言新船雖竣,舊船尚在督修。且檄調諸路兵及砲手猶未悉至,臣即以新船配官兵,先赴定海訓練,俟舟師輳集,定期水陸夾攻』。上諭:『江南總督阿席熙速選善用砲者二千人,送該督軍前。福建總督姚啟聖等亦速遣士卒,修整舟艦。提督萬正色,其嚴飭將士:凡大兵所至,務當撫綏被寇之人;毋妄肆淫掠,負朕恤民至意』。

  初九日(庚午),上召侍郎達都問曰:『爾自福建來,海寇形勢何如?今歲有蕩平之機否』?達都奏曰:『臣來時,廈門、金門賊勢大挫,賊船較前甚少;聞海中糧米無從湊集,賊不能久待,不日可以底定。上曰:『今海禁已嚴,賊糧何從而來』?達都奏曰:『賊所恃屯糧之處,俱為大兵所有;惟向廣東高州海島,稍稍竊運而已』。上曰:『當賊匱糧之際,我大兵速取海澄等要害之處,則賊失所憑依,全閩地方可不久大定。若謂賊勢較前已減,姑俟相機徐圖,則賊何時可盡滅乎!夫師行既勞,民力重困,若能一舉滅賊,地方速平,則大兵無野處之苦,民困亦自此甦矣』。

  十二日(癸酉),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言:『臣標前、後二營已設官兵,尚餘新募水師萬餘人。請增置援剿左、右、前、後四鎮,各設總兵等官,即以投誠總兵林賢等補授』。下議政王大臣等集議。議政王大臣等奏:『宜如所請』。得旨:『林賢授為署守備,充福建援剿左鎮總兵官;陳龍仍以署參將,充福建援剿右鎮總兵官;黃鎬授為署守備,充福建援剿前鎮總兵官;楊嘉瑞以仍都司僉書,充福建援剿後鎮總兵官』。

  二十日(辛巳),先是平南將軍賴塔等疏請調發廣東潮州、碣石兩鎮舟師,協力進剿;上允之。至是,廣東提督侯襲爵疏言:『潮、碣■〈舟古〉艚船止堪防守海港,難入巨洋。且經制兵寡,汛守不足;逆艘飄忽往來,日夜捍御,無可調遣』。上諭:『廣東提督侯襲爵既言潮、碣兩鎮戰船難以出海,汛兵尚患不足;宜停其調發。提督萬正色等不必待廣東舟艦,即率水陸兵乘機進剿。侯襲爵仍分撥舟師作進攻狀,以分賊勢』。

  諭議政王大臣等:『總督姚啟聖、提督萬正色欲厚集水陸兵破滅海寇,進取廈門、金門,屢經具題,事關重大。當日破賊克金、廈二島,曾用荷蘭夾板船;今入海征剿,既乏堅固巨艦,荷蘭舟師又不時至。戰艦無多,遽以入海,恐變出萬一,未能得志。爾等其集議以聞』。尋議政王大臣等奏:『請敕下福建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提督楊捷、萬正色度兵力足以辦賊,必無疏虞;果有確見,聽其酌量而行。如少有疑慮,不可以前經具題,憚於更改,勉強從事。應令總督、巡撫、提督會商定議奏聞』。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七。

  ●康熙十九年

  康熙十九年(一六八○、庚申)春正月初六日(丙申),諭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王所奏據實指參事,已經覽悉。朕思凡行一事,必前後計慮,果有裨於國家,始可舉行;若輕率妄動,必致舛錯。今廣西、湖南、漢中、興安等處俱已底定,逆賊餘黨引領以冀歸正者,不止百千;若將耿精忠即行正法,不但已經投誠之人以為後日亦必如此聲明其罪,即未經投誠之人睹此寒心亦未可知,關係實重。前朕手諭欲令耿精忠來京者,蓋掣回福建一半滿兵之意;非欲即行處決,俾其先來也。如王善能勸諭,令至京師,諸事皆行平妥;王但當加意開導之,不可輕舉。彼如必不赴京,再行詳悉密奏候旨』。

  十九日(己酉),兵部題福建凱旋官兵敘功事。上曰:『此等官兵在外效力,極其勞苦。有功之人,著先行議敘;其有罪者;俟全師回日再加詳議』。

  二月辛酉朔,廣東巡撫金俊疏言:『海賊謝昌、李積鳳等不時侵掠沿海地方,請調平南王藩下都統王國棟等前往剿御』。得旨:『都統王國棟等身在省會,不宜縱賊披猖;著同副都統尚之璋、總兵官甯天祚等率藩下舟師,速圖剿御。賊退之後,更有侵犯內地者,即與巡撫金俊會商撲滅』。

  二十三日(癸未),先是,命福建總督、巡撫、提督酌定進剿海寇機宜。巡撫吳興祚疏言:『臣詢之習知賊中情形者云:賊■〈舟宗〉雖多,不如我新造鳥船堅固便捷。今鄭錦悉調舟艦,皆在海壇齊集;宜乘風汛甚利、將士方銳,先攻取海壇,破賊藩籬,則廈門、金門自可乘勝而下。臣已與提臣萬正色決策,萬正色以水師直攻海壇,臣率標兵赴同安同督臣姚啟聖、提臣楊捷調陸路兵規取廈門』。萬正色亦疏言:『荷蘭國船遲速莫必,轉盼三、四月間南風一作,我舟師即難前進。今新舊大小船雙俱集定海大洋,撫臣吳興祚前來閱視,知其可用。臣已與決計進討,吳興祚率標兵馳赴同安為臣聲援。督軍姚啟聖、提臣楊捷調陸路兵據圍頭,以遏賊出入;臣定於二月初四日,進取海壇』。至是,萬正色疏報:『臣統率官兵由定海進發,發本月初六日抵海壇,賊乘舟逆戰;臣分前鋒兵為六隊,直衝而入,親統巨艦繼之。又以輕舟繞出其左右,並力夾攻,砲火齊發;擊沉賊船十六艘,溺水死者三十餘人。餘賊潰遁,我舟師遂駐泊於海壇』。上諭:『今巡撫吳興祚、提督萬正色灼見賊勢,乘機進剿,已經克復海壇;將軍賴塔、總督姚啟聖、提督楊捷,其商會分撥滿洲綠旗水陸官兵以策應進剿之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八。

  三月初二日(辛卯),建威將軍吳丹疏報:『二月十六日大兵至重慶,偽文武官出城迎降。於是達州、東鄉、太平、新寧、南江、安岳等州縣悉定,偽將軍楊來嘉、彭時亨、偽總兵江有倉等亦各遣人詣軍門繳印歸誠』。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初六日(乙未),平南王尚之信護衛張永祥、張士選赴京首告尚之信謀叛事。上命刑部侍郎宜昌阿、郎中宋俄託等以巡視海疆,赴廣東察其狀。諭之曰:『爾等攜張水祥、張士選以往,密詢都統王國棟、副都統尚之璋,若事有實跡,王國棟等自任能執尚之信,即一面奏聞,一面赴潮州。頃尚之信具疏自請撤還省會;爾等抵廣東日,詳察情形,如應撤還,即具疏言省會不可無尚之信,彼時當獨調之還。爵等臨事之時,無多株連。倘有意外,聽酌便行事』。是日,宜昌阿等啟行。

  十四日(癸卯),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報:『我師既攻復海壇,逆賊朱天貴遁據南日、湄州等澳。臣咨會撫臣吳興祁陸路聲援,臣親率水師於二月十四日自海壇進剿。逆賊南遁,我師尾至平海嶼,與撫臣會師。朱天貴復合偽將軍林陞駕■〈舟宗〉三百餘艘踞崇武澳,臣於二十日乘風自平海南下。賊率■〈舟宗〉迎戰,臣揮兵掩擊,大敗賊眾,沉賊■〈舟宗〉二十餘隻,陣斬偽總兵吳丙、偽副將林勳,擒殺甚眾。克復湄州、南日、平海、崇武諸澳』。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海中大定、小定地方逼近廈門、金門,系我師必由之道。逆賊鄭錦遣偽將軍張志屯糧聚眾,欲據此地,以與我師相距。臣遣駐防杭州副都統倭申巴圖魯率滿洲綠旗官兵齊進大定地方,奮勇剿殺;賊不能支,皆逃往小定。我兵尾追,賊眾不得船者渰入海中;焚燬賊巢,遷回百姓,所有大定、小定地方悉行恢復』。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五日(甲辰),傑書又疏報:『二月二十三日,大兵水陸分進,規取玉洲;賊首劉國軒向石馬、海澄奔竄。我兵追剿甚急,劉國軒復走廈門。偽總兵蘇堪等守海澄,隨遣官諭以投誠;蘇堪即開西門,迎接官兵入城。玉洲、石馬、海澄等地方,悉行恢復』

  。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臣等見水師提臣萬正色孤軍獨下,於二月二十三日同總兵趙得壽、黃大來、平南將軍賴塔分統水陸官兵,七路進剿。將弁俱各奮勇,攻破陳州、馬州、灣腰山、親音山、展旗等寨一十九處,殺賊甚眾』。下部議敘。

  十六日(乙已),福建巡撫吳興祚疏報:『二月二十六日,臣同寧海將軍喇哈達、總兵王英等由同安進剿逆賊,至■〈氵丙〉洲、潯尾等地方,宣諭偽將獻城投降。雖分兵三路徑渡廈門,逆賊潰敗。二十八日,進廈門城,安撫人民;即遣官兵進取金門』。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二十五日(甲寅),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海逆聯■〈舟宗〉飄突,臣密飭定海舟師操練精熟,遇警即行剿滅。二月十八日,遊擊衛聖疇等於孝順洋瞭有賊船,率領官兵血戰,沉賊船十四隻、燒燬五隻,陣斬偽參將童耀等一十九員,擒獲偽官兵一百餘名』。下部議敘。

  夏四月十九日(戊寅),靖南王耿精忠疏請陛見。得旨:耿精忠著來京。

  二十九日(戊子),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疏言:『閩省之患,海甚於山;防守之宜,水重於陸。海澄、廈門、?嶼、金門、圍頭、海壇、平海、定海、烽火門、日湖、獺窟、永寧、洞山、南澳等十四處,或孤懸海上、或濱海要衝;若以兵三萬人設鎮分防,不時巡緝,則賊不能肆犯,我兵得以乘機滅寇矣』。上諭:『海防設兵,所關最要;令兵部侍郎溫代前往會同尚書介山、侍郎吳努春及總督、巡撫、提督親詣諸處詳閱定議』。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八十九。

  五月十六日(甲辰),平南將軍都統賴塔疏報:『四月二十一日,臣會同提督侯襲爵率領滿漢官兵大敗海寇於潮州府之大濠堡、磊石等處地方』。下部議敘。

  十八日(丙午),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平南將軍賴塔等遣發官兵追剿海逆劉國軒等,於三月十二日克取銅山,焚燬賊巢』。得旨嘉獎,下部議敘。

  十九日(丁未),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寧海將軍喇哈達等陸續招撫到偽總兵楊祿、張輝等大小偽官共二千五百餘員、兵丁二萬五千九百餘名。下部議敘。

  六月初十日(丁卯),福建巡撫吳興祚疏報臺灣逆黨劉天福率眾投誠。下部知之。

  十五日(壬申),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臺灣偽將軍朱天貴率領偽官、兵丁、船隻投誠。下部議敘。

  十七日(甲戌),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報:『偽將軍江機等聚眾恃險,通連海寇,為福建、江西、浙江三省之害已久。今福建巡撫吳興祚等宣示招撫,江機等率領偽官一千一百三十八員、兵丁四萬三千六百二十九名投誠,各分別歸農、補伍』。下部議敘。

  二十日(丁丑),和碩安親王岳樂疏言:『故平南王尚可喜妻舒氏、胡氏首告孽子尚之信罪逆當誅,乞傳諭官吏密圖擒拏,請旨進發』。得旨:『尚之信並原告干證,著侍郎宜昌阿等押解來京質審』。

  二十三日(庚辰),廣東巡撫金俊疏報:『委署虎門副將張瑜進剿逆賊謝昌等,五月十二日於大澳海面分兵三路,與賊船三百餘接戰。我兵奪勇衝擊,賊敗走。即乘夜窮追,十三日早至風頭港,又有賊船數百;我兵復擊敗之,生擒偽將軍洪元懿,毀賊船二百餘,斬賊二千餘級,溺死者萬餘人。謝昌等由內外洋遠遁』。下部議敘。

  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臣前任藩司時,親抵粵東,招撫征逆將軍劉進忠等;獨有偽總兵馬興龍從中梗阻。臣多方勸諭,方肯隨眾就撫。詎意受撫之後,密挈眷口復叛入海。臣偵馬興龍逆■〈舟宗〉往來銅山、南澳等處,臣密遣總兵官朱光祖招撫偽將軍朱天貴等,諭以如遇馬興龍,用心縻縶。今朱天貴已暗拘馬興龍父子及弟五入沉死海中,各偽鎮始隨朱天貴投誠。朱天貴於未經投誠之先,而能誅已撫復叛之賊;實心報國,功不可泯』。下部議敘。

  二十五日(壬午),奉命大將軍和碩康親王傑書疏言:今當需餉之時,在閩大兵理應全撤。但福建投誠之人甚多,廈門、金門諸處新經恢復,人心未定,宜留大兵一千二百人駐守福州,六百人駐守泉州,一千二百人駐守漳州;餘兵,臣與參贊副都統禪布先率入京。至於沿海綠旗官兵,設防之外,孰宜鎮守?應令尚書介山、侍郎吳努春、溫代等會同總督、巡撫、提督覆議』。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

  秋七月初四日(辛卯),浙江總督李之芳疏報偽定北將軍劉天福率偽左都督劉祖漢等偽官一百八十員、兵二千餘名投誠。下部知之。

  八月丁已朔,敘招撫逆賊功,加福建總督姚啟聖兵部尚書銜。

  初四日(庚申),諭兵部:『廈門、金門諸處悉設兵鎮守,福建大兵宜量行撤還。將軍喇哈達、副都統馬思文率千人守福州,副都統紀爾他布、倭申巴圖魯率千人守漳州:兩軍悉令喇哈達統轄。餘兵一千,令尚書介山、侍郎吳努春率之回京。

  諭兵部:『閩省近海要區,總督、提督標下可各設五營,兵五千人;巡撫標下設二營,兵一千五百人。至通省防守兵,依舊額留五萬一千七百五十人;餘一萬九千九十五人,俱行裁汰。提督駐鎮海澄;其銅山、廈門諸處分設總兵官、副將鎮守。見在水師留二萬人,其餘五千人亦行裁汰』。

  初五日(辛酉),諭兵部:『臺灣、澎湖暫停進兵,令總督、巡撫等招撫賊寇。如有進取機宜,仍令明晰具奏』。

  十二日(戊辰),福建總督姚啟聖疏報偽將軍楊彪(即楊一豹)率領偽官兵三萬一千餘員名投誠。下部議敘。

  十三日(己巳),諭兵部:『廣東省會地關重要,合計廣西見有大將軍簡親王兵及將軍莽依圖兵與都統馬緝等率往之兵,每佐領共有二十八人;今宜檄簡親王,令簡軍中精騎每佐領五人,俾副都統博濟率之,馳赴將軍賴塔,協守廣東省城;並檄馬緝速赴簡親王軍。至所撤福建兵,已就道者,令其來京;如未啟行,仍暫留福建。總漕帥顏保見在江西吉安,令率所部速赴廣東;視南雄、韶州何地緊要?酌量駐鎮,以安輯人心』。

  二十三日(己卯),江南總督阿席熙疏報偽總兵張寅於七月二十六日率領官兵船隻,由長江直抵江寧繳印劄投誠。下部議敘。

  二十六日(壬午),福建總督姚聖啟以病求罷;慰留之。

  二十八日(甲申),先是,吳三桂反,尚之信欲其父尚可喜從賊;迫不得已,尚可喜憤死,尚之信遂降賊。及其歸正,仍懷兩端。上數命進兵潮州、湖南,尚之信不行;永興危急,亦坐視不救。後雖出師,輒自引退。總兵官時應運、水師遊擊張瑜出剿賊,尚之信俱密止之,令頓兵不進。及尚之信協剿廣西,復與尚之璋等謀,令以計調還廣州。冒兵餉、擅殺無罪人,甚至希邀異數、毀訕乘輿;於是藩下人張永祥、張士選來京告其諸不法事,尚之信母舒氏、胡氏、都統王國棟、廣東廣西總督金光祖、廣東巡撫金俊亦相繼疏列其罪。上遣刑部侍郎宜昌阿與王國棟等謀,密檄總督金光祖、提督哲爾肯、總兵官班際盛、副都統金榜選等執之於武宣,尚之信具疏辨。上不忍遽置於法,命至京對簿。尚之信謀益急,令其弟尚之節等陰糾黨與誘殺王國棟,欲為亂。將軍賴塔急率兵圍之,尚之節就擒;賴塔等訊鞫,悉得其狀,而舒氏、胡氏復飾言尚之信無謀叛跡,前告變疏,皆王國棟等偽為也。事聞,下議政王大臣等集議。於是議政王大臣等議覆:『尚之信依謀反律,母、母弟凡同謀者俱棄市,家產籍沒;其諸弟尚之孫、尚之璋、尚之隆等雖不同謀,法應革職枷責』。得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歸誠,效力行間,鎮守粵東,著有勞績。及吳逆叛,堅守臣節,不肯從逆;為逆子尚之信所迫,憤恨殞命。朕每念及,深為憫惻!其妻舒氏、胡氏從寬免死,並免籍沒;尚之孝、尚之璋、尚之隆等,俱從寬免革職枷責。尚之信不忠不孝,罪大惡極,法應立斬;姑念曾授親王,從寬賜死。其餘逆黨尚之節、李天植等,悉按律正法。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一。

  九月丙辰朔,江南總督阿席熙疏報:『偽副將沈茂等聯■〈舟宗〉海上。歷有年所。今率領偽官兵投誠』。下部知之。

  初四日(己未),調福建提督楊捷為江南提督。

  二十二日(丁丑),陞江南狼山總兵官諾邁為福建提督。

  冬十月十三日(戊戌),浙江提督石調聲疏報海逆偽都督劉敏、偽總兵魏國柱等帶領偽官兵七百餘人登岸投誠。下部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十二月二十三日(丁未),以海上投誠總兵官朱天貴為浙江平陽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三。

  ●康熙二十年

  康熙二十年(一六八一、辛酉)春二月初六日(庚寅),兵部題:『恢復海壇及廈門、金門地方,係提督萬正色密遣人至偽總督朱天貴處豫定投誠,然後率兵進取,以致各島敗遁,恢復空地,並無殺賊攻克之處。應俟提督萬正色、巡撫吳興祚明白回奏之日再議』。得旨進剿海賊一案,原係吳興祚、萬正色會同定議,不俟荷蘭國船隻,即奮勇前往,志靖海氛。萬正色領水師先行出洋,吳興祚率陸兵互為聲援,驅除海逆,克奏膚功。爾部乃稱萬正色與朱天貴密約投誠,任意妄奏,以為濫冒軍功,殊屬不合!著遵前旨,即行議敘』。

  初七日(辛卯),福建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先後具疏請開邊界,俾沿海人民復業。得旨:『廈門、金門諸處已設官兵防守,應如所題,照舊展界。如有奸民借此通賊者,仍令嚴行察緝』。

  二十三日(丁未),敘克復海壇、廈門、金門功,給福建巡撫吳興祚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水師提督、太子少保、左都督萬正色拜他喇在勒哈番;授援剿左鎮總兵官林賢、右鎮總兵官陳龍、前鎮總兵官黃鎬、後鎮總兵官楊嘉瑞為左都督,參將以下各給世職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四。

  夏六月初七日(戊子),福建總督姚啟聖等疏報:『逆賊鄭錦已於正月二十七日死。其長子為眾所殺,偽侍衛馮錫范立鄭錦次子鄭克塽(鄭克塽,即馮錫范婿也)』。得旨:『鄭錦既伏冥誅,賊中必乖離擾亂;宜乖機規定澎湖、臺灣。總督姚啟聖、巡撫吳興祚、提督諾邁、萬正色等,其與將軍喇哈達、侍郎吳努春同心合志,將綠旗舟師分領前進,務期剿撫並用,底定海疆,毋誤事機』!

  秋七月二十八日(己卯),諭議政王大臣等曰:『今諸路逆賊,俱已殲除,應以見在舟師破滅海賊。原任右都督施琅係海上投誠,且曾任福建水師提督,熟悉彼處地利、海寇情形,可仍以右都督充福建水師提督總兵官加太子少保,前往福建。到日,即與將軍、總督、巡撫、提督商酌,剋期統領舟師進取澎湖、臺灣。其萬正色改為陸路提督,諾邁還京候補』。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六。

  八月初八日(戊子),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臣軍所轄舟師,乃平陽總兵官朱天貴舊部;若令他人統轄,恐一時未能馴習。且朱天貴聲名素為海寇所憚,來歸之時已與賊相攻成仇;今若令將原軍,必能竭力圖報。請敕下浙江總督速發朱天貴並原帶部下精兵三百人至福建,同臣等協力進剿』。從之。

  十四日(甲午),福建水師提督施琅請訓旨。上諭之曰:『爾至地方,當與文武各官同心協力,以靖海疆。寇氛一日不靖,則民生一日不寧;爾當相機進取,以副朕委任至意』。

  二十八日(戊申),以原任福建巡海道陳啟泰全家殉難,其子陳汝器赴漳扶櫬,被劫下海,幽囚兩載,冒險逃歸,父子忠義,優贈陳啟泰工部右侍郎,旌其妻劉氏,各予祭葬如例;陳汝器以通政使司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員缺用。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七。

  冬十月十三日(壬辰),諭議政王大臣等:『今逆賊殄滅,疆域以次平定。耿精忠、尚之信屬下旗員俱應撤還京師,量行安插。除將軍馬九玉並隨伊出征官員外,其在福建及移駐杭州耿精忠屬下官員,在廣東尚之信屬下官員悉令來京。啟行之時,該將軍大臣撥滿洲官每翼各一員並酌發綠旗官兵護行,沿途勿使生事』。

  十九日(戊戌),敘恢復海澄、廈門功,加福寧總兵官黃大來為右都督、漳州總兵官吳三畏為都督同知,餘員俱加等授職有差。

  二十七日(丙午),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疏言:『督、撫均有封疆重寄,今姚啟聖、吳興祚俱決意進兵;臣職領水師,征剿事宜理當獨任。但二臣詞意懇切,非臣所能禁止。且未奉有督、撫同進之旨,相應奏聞』。得旨:『總督姚啟聖統轄福建全省兵馬,同提督施琅進取澎湖、臺灣;巡撫吳興祚有刑名、錢糧諸務,不必進剿』。

  十一月十三日(壬戌),兵部議覆:『浙江總督李之芳疏言:「海島賊寇相繼來歸,浙省地方無事,請撤回巡察海口郎中布詹等,並停止更換差員」;應如所請』。從之。

  十四日(癸亥),定遠平寇大將軍固山貝子章泰、征南大將軍都統賴塔等疏報:『十月初八日,臣等統率滿漢官兵進薄雲南省城下,並力環攻,賊勢惶迫無措。二十八日夜,偽將軍線緎、胡國柱、吳世吉、黃明、原任都統何進忠、原任巡撫林天擎等謀擒逆首吳世璠、郭壯圖以獻;吳世璠聞變自殺,郭壯圖及其子郭宗汾皆自刎死。二十九日,線緎等率眾出城降,遂擒首謀獻計之偽大學士方光琛及其子方學潛、姪方學範至軍前礫之;戮吳世璠屍,傳首京師。偽官弁一千五百八十餘員、兵五千一百三十餘名,俱投誠,雲南平』。覽貝子等奏,統領滿漢官兵遵奉成命,恢復雲南省城,疆宇蕩平;具見籌畫周詳,調度有方,剿撫並用,克奏膚功,朕心深為嘉悅!著從優議敘具奏』。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八。

  十二月初九日(戊子),敘恢復海澄、廈門、金門、十九寨功,授招武將軍福建提督楊捷三等阿達哈哈番;加漳浦總兵官趙得壽、福寧總兵官黃大來、漳州總兵官總兵官吳三畏俱左都督,給一拜他喇布勒哈番。其副將以下,分別議敘。

  十四日(癸巳),召議政王、大臣、大學士、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官至乾清門,命大學士勒德洪等傳諭曰:『頃九卿以大憝既除,寰宇底定,奏請上朕尊號。朕思曩者平南王尚可喜奏請回籍時,朕與閣臣面議,圖海言斷不可遷移;朕以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蔓,馴致不測,故決意撤回。不圖吳三桂背恩反叛,天下騷動;偽檄一傳,四方響應。八年之間,兵民交困;賴上天眷祐、祖宗福庇,逆賊蕩平。倘復再延數年,百姓不幾疲敝耶!憶爾時惟有莫洛、米斯翰、明珠、蘇拜、塞克德等言應遷移,其餘並未言遷移吳三桂必致反叛也。議事之人至今尚多,試問當日曾有言吳三桂必反者否?及吳逆倡叛,四方擾亂;多有退而非毀,謂因遷移所致。若彼時朕諉過於人,將會議言應撤者盡行誅戮,則彼等含冤泉壤矣。朕素不肯諉過臣下;即今部院事有錯誤,朕自少時以三藩勢焰日熾,不可不撤;豈因吳三桂反叛,遂諉過於人耶!今亂賊雖已削平,而瘡痍尚未全復。君臣之間宜益加修省,恤兵養民,布宣德化;務以廉潔為本,共致太平。若遂以為功德,崇上尊稱,濫邀恩賞,實可恥也』!和碩裕親王福全奏曰:『吳逆反叛以來,臣忝列議政;常見一切調度將士,翦除逆寇,非臣等意見所能及;皆奉上諭遵行所致,實皇上功德;理應崇上尊號』。和碩康親王傑書、和碩安親王岳樂奏曰:『臣等前在行間,凡恢復城池、剿御賊寇,盡出自皇上廟算,籌畫周詳,臣等凜奉敕諭遵行而已;非臣等意慮設施,克收成效。理應加上鴻稱,以顯功德』。上復召大學士勒德洪、尚書伊桑阿、左都御史徐元文、侍郎李天馥、學士噶爾圖等諭曰:『頃九卿等以逆首既除,四方底定,奏請上朕尊號。朕自御極以來,日夜孜孜,以乂安民生為念。乃逆賊吳三桂一倡變亂,遂至塗炭八年。當吳三桂初叛時,散布偽劄,煽惑人心;各省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澤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釐所致。幸賴上天眷佑、祖宗威靈、滿洲兵士之力,逆渠授首,奸黨悉除,地方平靖。獨念數年之中水旱頻仍,災異疊見。師旅疲於徵調,被創者未起;閭閻敝於轉運,困苦者未甦。且因軍興不給,裁減官員俸祿及各項錢糧並增加各項銀兩,仍未復舊:每一軫念,甚歉於懷。若大小臣工人人廉潔,俾生民得所,風俗淳厚,教化振興,天下共享太平之福;雖不上尊號,令名實多。如一切政治不能修舉,則上尊號何益!朕斷不受此虛名也。朕自幼讀書,覽古人君行事,始終一轍者甚少;嘗以為戒。惟恐幾務或曠,鮮克有終;以故宵衣旰食、祁寒盛暑,不敢少間;偶有違和,亦勉出聽斷;或中夜有幾宜奏報,未嘗不披衣而起。朕非不知燕息自怡,蓋所愛不在一身,總為天下生靈之計;政事務求當理、官職務在得人,期於家給人足,百姓樂業而已。今吏鮮潔清之效、民無康阜之休,君臣之間全無功績可紀。倘復上朕尊號、加爾等官秩,則徒有負愧,何尊榮之有!至於太皇太后、皇太后加上徽號,詔赦天下,理所宜然;其上朕尊號之事,斷不可行:乃朕實意,革粉飾之詞也。自今以往,大小臣工宜各洗心滌慮,砥節勵行;休養蒼黎,培復元氣。爾等可向九卿各官,悉諭朕意,不必再行陳請』。

  二十四日(癸卯),陞福建巡撫吳興祚為廣東廣西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九。

  ●康熙二十一年

  康熙二十一年(一六八二、壬戌)春正月十九日(丁卯),議政王大臣會議:『逆賊吳三桂骸骨分發各省,吳世璠首級交與刑部懸掛示眾。逆黨夏國相應凌遲處死;及勢迫投降巴養元等五人應立斬梟示』。上曰:『此中尚有可議者否』?大學士勒德洪、明珠奏曰:『此輩罪犯已極,應正國法,似無可議。又逆賊耿精忠等十人應凌遲處死,其逆黨黃國瑞等十九人應立斬』。上曰:『耿精忠身造罪孽,應當極刑;其子等俱行凌遲,亦有可憫!可改為斬否』?明珠奏曰:『耿精忠之罪,較尚之信尤為重大。尚之信不過縱酒行兇,口出妄言;耿精忠負恩謀反,且與安親王書內多有狂脖之語,甚為可惡』!上又曰:『賊黨官員內,尚有可矜者否』?明珠奏曰:『此內有陳夢雷、金鏡、田起蛟、李學詩四人犯罪固應處死,然尚有可宥之處』。上曰:『耿精忠等事關重大,著議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會同詳議。其吳三桂骸骨分發各省及吳世璠首級懸示、夏國相凌遲、巴養元等梟示等事,亦示九卿等知之』。明珠奏曰:『春正雖不用刑,但此輩罪惡甚大,與尋常不同;應於兩、三日完結』。

  二十日(戊辰),議政王大臣等會議逆賊耿精忠等分別凌遲、處斬具題。得旨:『耿精忠革去王爵,著即凌遲處死;其子耿顯祚革去散秩大臣,著即處斬。徐文耀、王世瑜、白顯中、江元勳、曾養性、王振邦、蔣得■〈車宏〉、劉進忠,俱即凌遲處死;黃國瑞、林芳孫、廖廷雲、李似桂、夏季旺、呂應斗、武灝、司定猷、沈偉、郭景汾、羅萬里、祖弘勳、陳儀、陳斌、呂八,俱著即處斬。耿精忠、劉進忠首級,著梟示。田起蛟、金鏡、李學詩、陳夢雷,俱從寬免死:內係旗人,給與伊本主為奴;系民,入官,給披甲新演洲為奴。餘如議』。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

  二月十三日(辛卯),敘恢復海澄、廈門、金門功,給福建總督姚啟聖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一。

  夏四月十七日(甲午),先是,福建提督施琅奏:『賊■〈舟宗〉久泊澎湖,悉力固守。當此冬春之際,颶風時發,我舟驟難過洋,臣見在練習水師;又遣間諜通臣舊時部曲,使為內應。請俟明年三、四月間進兵,可獲全勝』。上允之。至是,施琅又奏:『夏至南風盛發,不可進兵;請至十月大舉』。上命議政王大臣等集議,僉謂師期不便屢遷,應檄總督姚啟聖、提督施琅剋期於夏至後進取臺灣。得旨:『進剿海寇,關係重大。總督姚啟聖、提督施琅身在地方,務將海面形勢、賊中情狀審察確實,如有可破可剿之機,著協謀合慮,酌行剿撫,毋失機會』。

  五月二十一日(戊辰),戶科給事中孫蕙條陳臺灣進兵宜緩。上諭大學士等曰:『朕昨覽此本,意以其言為當。今據報,總督姚啟聖、提督旋琅於五月初四日已帥師進取臺灣。大兵啟行之後,金門、廈門及陸諸隘口所關甚要,速移文福建將軍、巡撫、陸路提督、總兵官等,務期有裨地方,協志和衷,嚴加防御,以固守要隘』。

  二十八日(乙亥),安塘筆帖式報稱:『大兵進取臺灣,以風大不得前;總督姚啟聖尚駐銅山,提督施琅移泊雲霄。聞海賊劉國軒等扼守澎湖諸隘,瞷我兵前進,即抄襲其後』。於是議政王大臣等會議:『請檄總督姚啟聖、提督施琅:若目前風大,未便進剿,即統官兵回汛,整飭舟師,相機再舉』。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

  秋七月二十八日(癸酉),上諭大學士等曰:『天道關於人事;彗星上見,政事必有闕失。其應行應革者,令九卿、詹事、科道會議以聞』。於是尚書介山、侍郎沙賴、科爾坤等奏:『請安插裁汰各省兵丁,令其得所』。尚書魏象樞奏:『請察裁兵中,或有效力行間者,不令裁汰』。尚書梁清標奏:『今天下太平,凡事不宜開端;當以安靜為主』。左都御史徐元文奏:『請暫停臺灣進剿』。侍郎杜臻奏:『請全復浙省運丁裁扣錢糧』。漢給事中御史等奏:『請潼關收稅免差』。少詹事及滿給事中等奏:『大同、宣府宜設滿洲官兵,則無田產滿兵,皆有裨益』。上曰:『裁兵務使得所、慎勿汰及效力之人;另降諭旨。梁清標所言,凡事不宜開端,當安靜;甚得為治之要。近總督姚啟聖疏稱十月進剿臺灣,可暫行停止;俟十月後,再行定奪。復運丁錢糧及免差潼關收稅,令各所司議奏。大同、宜府設滿洲官兵事宜,令該部於議覆凱音布。噶爾泰等條奏時,一併確議以聞』。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三。

  八月二十七日(壬寅),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閩省有綠旗兵,又有漢軍甲兵進取臺灣,防守地方業已足用。大兵似宜撤回』。上命將軍喇哈達等盡率福建大兵還京師。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四。

  冬十月初六日(己卯),福建提督施琅疏言:『臣於水師營中,簡精兵二萬餘、戰船三百艘,已足破滅海寇。請令督、撫趣辦糧餉給臣軍,而獨任臣以討賊,無拘時日。

  臣整理舟師,時加操練;但遇風利。即可進兵』。得旨:『進剿海寇,關係緊要。著該督、撫同心協力催趲糧餉,勿致遲誤。前姚啟聖具題功罪定例,交與施琅遵行。海寇固無能為,鄭錦在時,猶苟延抗拒;鄭錦死,首寇既除,餘黨彼此稽疑各不相下,眾皆離心,乘此撲滅甚易。施琅相機自行進剿。極為合宜』。

  十三日(丙戌),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興化一郡濱海要衝,原設興化總兵一員,管轄中、左、右三營。今將中營兵一千名改設水師銅山營、左營兵一千名改設水師平海營,止存右營兵一千名,未免汛廣兵單。茲准陸路提臣咨報:「興化鎮總兵林承病故,要地似難乏員」。臣查同安地方,向因寇踞金、廈諸島,題設總鎮。今外有水師提鎮官兵、內有陸路提標官兵,擬將同安鎮標中、左二營官兵二千員名併入興化鎮標,湊足三千,就近彈壓;將同安總兵吳英調補。其同安鎮標右營補入同安城守營,歸副將管轄。部議不准行。得旨:『吳英著照該督所請,調補興化總兵官;應設兵丁,爾部議奏』。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五。

  ●康熙二十二年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癸亥)春二月十二日(甲申),福建提督施琅疏請調興化、江東等處陸路官兵同水師進剿澎湖、臺灣;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七。

  三月十四日(癸巳),以兵部督捕右侍郎金鋐為福建巡撫。

  二十五日(丁卯),福建提督施琅疏言:『進剿臺灣,選派水陸官兵已足辦賊。平陽總兵官朱天貴所部之兵,似不必留福建,虛糜糧餉;請發回原汛』。議政王大臣等議如所請。得旨:『提督施琅進剿臺灣,深入海島;朱天貴及原帶官兵仍留福建,在後策應,聽施琅調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一百八。

  夏五月二十三日(甲子),先是,福建總督姚啟聖疏言:『海賊劉國軒遣偽官黃學齎書至,請照琉球、高麗等外國例,稱臣進貢,不薙髮、登岸。應否如所請?請旨定奪』。上曰:『臺灣皆閩人,不得與琉球、高麗比。如果悔罪,薙髮歸誠,該督、撫等遴選賢能官前往招撫。或賊聞知大兵進剿,計圖緩兵亦未可料;其審察確實,倘機有可乘,可令提督即遵前旨進兵』。至是,姚啟聖奏:『遣福州副將黃朝用往諭,劉國軒等仍如前言』。上乃趣施琅進兵。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九。

  閏六月初五日(乙巳),補投誠候補總兵官陳昌為銅山總兵官。

  十八日(戊午),福建總督姚啟聖題報提督施琅進剿臺灣,克取澎湖。上召學士薩海等傳諭曰:『施琅大敗海賊,克取澎湖。此乃捷音,爾等遍諭扈從八旗諸王、貝子、公、大臣、侍衛各官知之』。

  二十九日(己巳),福建水師提督施琅題報:『臺灣逆賊劉國軒如臣等將乘南風進剿,傾巢而來,堅守澎湖;凡沿海之處小船可以登岸者,盡築短牆,安置腰銃。臣總統舟師,於六月十六日進發。署右營遊擊藍理等以鳥船首先攻敵,時值潮水正發,前鋒數船被賊圍困;臣親駕船衝入,殺退賊■〈舟宗〉。興化鎮臣吳英繼後來攻,焚殺偽將軍沈誠等大小賊目七十餘員、賊兵三千餘名。十八日,進取虎井、桶盤嶼。二十二日,遣總兵官陳蟒、魏明等領船五千隻於奇兵,直入雞籠嶼、四角山夾攻;又遣隨征總兵官董義、康玉等駕船五十隻為疑兵,直入牛心灣牽制。又將大鳥船五十六隻居中,分為八隊;每隊駕船七隻,各作三疊。留船八十隻,為後援。臣指揮督率,直進撲剿。賊船齊出迎戰,總兵官林賢、朱天貴等繼進夾擊,自辰至申,我師奮不顧身,戮力殺賊;擊沈大小賊船一百九十四隻,焚殺偽官三百餘員、賊兵一萬二千有奇。劉國軒力不能支,乘快船從吼門潛遁;偽將軍楊德等一百六十五員率賊兵四千八百餘名倒戈投降。是役也,以七日夜破數十年盤踞之賊。抵澎之後,海不揚波;進師之時,潮漲四尺,以佐成功:此皆皇上天威所致。至各將士戮力用命,督臣姚啟聖親來廈門餉運不匱,並請議敘。又總兵官朱天貴、遊擊趙邦試陣亡,亦請優卹』。得旨:『據奏總統舟師,分配將士,將年久盤踞海逆深入進剿,屢次擊敗賊眾,斬殺甚多;燒燬打沉賊船,克取澎湖,招降偽官兵丁,得獲砲位等項。具見卿籌畫周詳,調度有方;官兵奮勇攻拔海洋險要重地,深為可嘉!在事有功人員,從優議敘。姚啟聖親至廈門彈壓,彈心催儹糧運,鼓勵將士,克奏捷功;亦從優敘。朱天貴等從優議卹。議政王大臣等會議以聞』。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

  秋七月十四日(癸未),諭戶部、兵部:『海洋險遠,風濤不測。自有明以來,賊寇盤踞島嶼,出沒靡常,為害已久。本朝平定閩省,逆賊鄭成功竄伏海島,侵擾沿海一帶地方;雖屢經剿殺,未盡根株。逆孽遁踞臺灣,蠢爾遊魂,尚恣窺伺。自滇、黔底定,賊寇殄除;獨茲海外鯨鯢,猶梗王化。必須用兵撲滅,侵蕩逆氛,庶海隅安全、民生樂業。特命施琅為水師提督,統領舟師;並飭該督調度會商,相機征剿。今克取澎湖,已扼險要;臺灣逆穴。指日殲滅,立見廓清。凡進剿軍前所需兵餉米折、應用器械及修理船隻、預備物料各項錢糧,所關甚為緊要。應差部院堂官一員,前往會同督、撫速為料理;不拘何項錢糧,儘見在者准其動用,毋致貽誤!其同施琅進剿官員兵丁,著照進剿雲、貴事例。從優加級賞賚,以示朕鼓勵將士,優恤兵丁至意』。

  十九日(戊子),命工部右侍郎蘇拜往福建料理軍前糧餉事務。

  二十七日(丙申),海逆鄭克塽遣偽官鄭平英等齎降表至提督施琅軍前,總督姚啟聖轉奏,請頒赦招撫。上命撰敕,發姚啟聖同施琅酌行。敕曰:皇帝敕諭鄭克塽、劉國軒、馮錫范等:帝王撫御寰區,仁覆無外;即海隅日出之邦,無不欲其咸登衽度,共享昇平。爾祖父,自明季以來出沒海洋,盤踞島嶼。本朝定閩之後,爾祖鄭成功竊據一隅,甘外王化。以及爾父鄭錦,苟延歲月,假息偷生,勾引奸徒,窺伺內地;屢經剿撫,仍執迷不悟,頑梗怙終。至爾年方童稚,惑於黨類之言,妄思效爾前人,竄伏臺灣,物為窟穴;倚險負固,飄突靡常:以致沿海地方,里閈不寧,時遭兵燹之厄。朕念中外兵民皆屬赤子,何忍聽其久罹水火,不加拯救。故特命提督施琅選將練兵,整飭戰艦,揚帆進剿,直出大洋。旋據奏報已克澎湖,爾等抗拒大兵者殲滅殆盡,餘眾敗遁臺灣。目今舟師進剿,指日蕩平。近據總督姚啟聖奏:爾等具疏請降;又據來使呈乞恩赦。朕體上天好生之心,薄海內外率俾安全。特頒敕旨,前往開諭:爾等果能悔過投誠、傾心向化,率所屬偽軍民人等悉行登岸,將爾等從前抗違之罪盡行赦免,仍從優敘錄,加恩安插,務令得所。煌煌諭旨,炳如日星,朕不食言。倘仍懷疑畏,猶豫遷延;大兵一至,難免鋒鏑之危;傾滅身家,噬臍莫及。爾等其審圖順逆,善計保全,以副朕宥罪施仁至意』。

  二十八日(丁酉),上諭差往臺灣料理兵餉工部侍郎蘇拜等曰:『方今區宇悉平,僅餘海寇。因此事重大,特遣爾等往理官兵糧餉與各項錢糧,宜措備豐足。其進取臺灣官兵勤勞奮力,攻克澎湖,深為可嘉!爾等至彼,專遣人宣諭,慰勞官兵。更念以兵力攻取臺灣,則將士勞瘁、人民傷殘,特下詔旨招降。倘其來歸,即令登岸,善為安插,務俾得所;勿使餘眾,仍留原地。此事甚有關係,爾等勉之』。

  贈澎湖陣亡左都督、平陽總兵官朱天貴太子少保,准一子為廕生。

  八月十五日(甲寅),福建水師提督施琅題報:『七月十五日,鄭克塽遣偽官馮錫珪等,偽侯劉國軒、偽伯馮錫范遣其弟偽副使劉國昌、馮錫韓等齎降表文稿詣臣軍前請繳偽冊印,率眾登岸,以求安插。臣隨遣侍衛吳啟爵、筆帖式常在同馮錫珪等持榜示,往臺灣曉諭偽官兵民,驗視薙髮;即令鄭克塽等繕寫降表,並偽冊印一併齎送,以便代奏。至臺灣雖在海外地方千餘里、戶口數十萬,或棄或守,伏候上裁』。得旨:『海洋遠徼盡入版圖,積年逋寇悉皆向化;具見卿籌畫周詳,剿撫並用,克奏膚功,朕心深為嘉悅!在事有功人員,該部一併從優議敘。餘令議政王大臣會議以聞』。尋議政王大臣等議:『臺灣應棄應守,俟鄭克塽等率眾登岸,令侍郎蘇拜與該督、撫、提督會同酌議具奏』。從之。

  二十九日(戊辰),福建水師提督施琅題報:『臣於八月十一日率領官兵,自澎湖進發。十三日,入鹿耳門,至臺灣。十八日,鄭克塽及偽文武官俱已薙髮;宣讀赦詔,鄭克塽等歡呼踴躍,望闕叩頭謝恩。所有鄭成功之子偽輔政公鄭聰等六人,鄭錦之子鄭克塽及其弟偽恭謹侯鄭克舉(壆)等九人、偽武平侯劉國軒、偽忠誠伯馮錫范等子弟及明裔朱桓等十七人並續順公下官兵家口、海澄公家口俱撥船配載,官兵陸續護送,移入內地;並移咨侍郎蘇拜及督、撫,聽其安插。其餘偽文武各官家口,見在趣令起行;兵丁願入伍及歸農者,聽其自便。至於江、浙、閩、粵各省被獲男婦,臣仰體皇仁,已悉令回籍。其偽冊印、劄付已次第追繳,倉庫人民戶口冊籍、艦艘軍器,俱令巡海道線一信等察收』。下所司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一。

  九月初十日(戊寅),諭吏部、兵部:『向來海寇竄踞臺灣,出沒島嶼,窺伺內地,擾害生民。雖屢經剿撫,餘孽猶存;沿海地方,烽煙時警。邇者滇、黔底定,逆賊削平;惟海外一隅,尚梗王化。爰以進剿方略咨詢廷議,咸謂海洋險遠,風濤莫測;長驅制勝,難計萬全。朕念海氛不靖,沿海兵民弗獲休息。特簡施琅為福建水師提督,前往相度機宜,整兵進征。該提督忠勇性成,韜鈐夙裕,兼能洞悉海外形勢,力任剋期可奏蕩平;遂訓練水師、整頓戰艦,揚帆冒險,直抵澎湖鏖戰力攻,大敗賊眾,克取要地,立奏膚功,餘眾潰遁。臺灣懾服兵威,乞降請命;已經納土登岸,聽候安插。自明朝以來,逋誅積寇始克殄除;瀕海遠疆,自茲寧謐。此皆該提督矢心報國,大展狀猶;籌畫周群,布置允當;建茲偉伐,宜沛殊恩。施琅著加授靖海將軍,封為靖海侯,世襲罔替,以示酬庸。前進剿雲南官員曾各加一級、兵丁賞賚一次,項因該提督所統官兵出海進剿,勤勞堪念;已經照雲南例,加級賞賚。復思官兵遠抵海疆,冒險剿寇,非滇、黔陸地用兵可比;在事官員著再各加一級、兵丁再賞一次,以示特加優渥至意』。

  冬十月初十日(丁未),九卿、詹事、科道以海寇底定,請加尊號。上曰:『加上尊號,典禮甚大。臺灣屬海外地方,無甚關係;因從未嚮化,肆行騷擾,濱海居民迄無寧日,故興師進剿。即臺灣未順,亦不足為治道之缺。朕觀古來史冊,盛世無屢赦之事。此時雖頒赦加恩,小民未必均沾實惠;治天下之道,但求平易宜民而已,何用矜張粉飾!且吳三桂剿滅後,頒赦未久;今又以昇平行赦,殊覺太煩。朕但願以平易之道,圖久安長治,不顧煩擾多事。可將朕意傳諭九卿、詹事、科道知之』。尋大學士等奏:『臣等遵旨傳諭諸臣,諸臣言臺灣雖在海外,乃海賊歷年佔踞、憑恃其險,侵擾沿海居民。今皇上指授廟略,剿撫兼行,海賊遂爾向化、皇上威德加於海外,自古以來未有能及。臣等非不知皇上以易簡之道治天下,不尚粉飾;惟皇上功德,實越古昔帝王:非加上尊號,無以慰臣民仰載之願』。上曰:『海賊乃疥癬之疾,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若稱尊號、頒赦詔,即入於矜張粉飾;不必行』。

  十二日(己酉),禮部議覆:『山西道御史張集疏言:臺灣既平,請修輯「平海謨廟」,頒示史館;與「平逆方略」一同編纂。又從前剿滅流賊、平定各省及今蕩平吳逆,皆行祭告典禮。今臺灣係從未開關之地,盡入版圖;鄭逆乃積紀負固之餘,一朝歸命。祭告之禮,亦宜舉行』。從之。

  十九日(丙辰),廣東廣西總督吳興祚疏言:『廣州七府沿海地畝,請招民耕種』。上諭大學士等曰:『前因海寇未靖,故令遷界。今若展界令民耕種採捕,甚有益於沿海之民。其浙、閩等處地方,亦有此等事。爾衙門所貯本章,關係海島事宜甚多,此事不可稽遲。著遣大臣一員前往展立界限;應於何處起止?何地設兵防守?著詳閱確議,勿誤來春耕種之期』。

  二十八日(乙丑),福建提督施琅疏言:『舟山等處偽總兵有兵丁船隻在海島者,俱遣人招撫;令聚集一處,以杜奸宄』。上曰:『施琅所奏招集各島船隻,籌畫周詳,甚為可嘉!此等見在海島船隻及偽官兵丁,著施琅嚴加確察,俱行收撫;務盡根株,毋貽後患』。

  命吏部侍郎杜臻、內閣學士席柱往勘福建、廣東海界,工部侍郎金世鑑、副都御史雅思哈往勘江南、浙江海界。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二。

  十一月十一日(戊寅),上諭差往福建、廣東沿海邊界侍郎杜臻等曰:『遷移百姓事關緊要,當察明原產給還原主。爾等會同總督、巡撫安插,務使兵民得所;廉潔自持,勿似從前差往人員所行鄙■〈王〈巛上貝下〉〉也』。

  二十六日(癸巳),福建水師提督施琅疏辭靖海侯世襲。得旨:『卿親統官兵直入大洋,平靖海氛,勞績茂著。特封侯爵,以示酬庸。其祗遵成命,不必控辭』。

  十二月十九日(丙辰),調浙江總督施維翰為福建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

  ●康熙二十三年

  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甲子)春正月二十一日(丁亥),福建提督靖海將軍侯施琅疏請設臺灣鎮守官弁。上問大學士等曰:『爾等之意若何』?李霨等奏曰:『據提督施琅奏云:「臺灣有地數千里、人民十萬,棄之必為外國所踞;奸宄之徒竄匿其中,亦未可料」。臣以為守之便』。上曰:『臺灣棄取,所關甚大。鎮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當之策。若徙其人民,又恐失所;棄而不守,尤為不可。爾等可會同議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再行確議具奏』。尋議政王大臣等議覆:『行令福建督、撫、提、鎮詳議』。從之。

  二月十四日(庚戌),福建提督靖海將軍侯施琅疏請將揀選征臺官兵九百餘名補入內地官兵數內。上曰:『進剿臺灣官兵衝冒險阻,遠涉波濤,效力甚久。今海逆方平,即行裁去,殊屬可憫!理當存留。應行文展界尚書杜臻、學士席柱並料理錢糧侍郎蘇拜等公同會議,將閩省陸路官兵內裁汰老弱,即以征剿臺灣官兵補額,務令得所』。

  三月初五日(辛未),福建巡撫金鋐疏報海上烏洋、舟山偽將軍房錫鵬、周雲隆、偽都督阮繼先率偽官一百餘員、兵四千一百餘名投誠。下部知之。

  初六日(壬申),以福建投誠偽將軍劉國軒為直隸天津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帝皇實錄」卷一百十四。

  夏四月初二日(丁酉),天津總兵官劉國軒陛辭。上諭曰:『臺灣地方阻聲教者六十餘年,爾素懷忠誠,值施琅督兵進剿,首先歸命;是以特授為總兵官,以示優眷。但天津地方近在畿輔,與別省不同;爾宜加意撫輯,使兵民相安、盜賊屏跡。且爾從閩海來歸,並無親知故舊,當盡職以副朕懷』。又諭曰:『朕嘉爾海外倡率歸誠,且孤身遠來;今當赴任,殊為可念!故於常例之外,賜爾白金二百兩、表里二十疋、內廄鞍馬一匹,以示異數』。

  十四日(己酉),差往福建料理錢糧侍郎蘇拜會同福建督、撫、提督疏言:『臺灣地方千餘里,應設一府三縣,設巡道一員分轄。應設總兵官一員、副將二員、兵八千,分為水陸八營。澎湖應設副將一員、兵三千,分為二營。每營各設遊、守、千、把等官』。從之。

  十六日(辛亥),九卿等議覆:工部侍郎金世鑑疏言:「皇上德威遐布,海外悉寧。浙江沿海地方,請照山東等處見行之例,聽百姓以裝載五百石以下船隻,往海上貿易捕魚;預行稟明該地方官登記名姓、取具保結、給發印票,船頭烙號。其出入,令防守海口官員驗明印票、點明人數。至收稅之處,交與該道計貨之貴賤、定稅之重輕,按季造冊報部。至海口官兵,請於溫、臺二府戰船內各撥二十隻,平定臺灣所獲哨船撥八十隻,令其分泊,防守巡邏」。俱應如所請』。從之。

  五月初二日(丁卯),調浙江總督王國安為福建總督;裁浙江總督缺。

  初十日(乙亥),陞參領楊文魁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十八日(癸未),臺灣總兵官楊文魁陛辭。上諭曰:『臺灣遠在海隅,新經底定。將弁立功者頗多,俱未簡用;因爾係舊人,可以委任,故特簡為總兵官。彼處新附兵丁以及土人、黑人,種類不一;向來未沾教化,不知禮義。爾蒞任,務期撫輯有方;宜用威者懾之以威,宜用恩者懷之以恩。總在兵民兩便,使海外晏安,以稱朕意。至於海洋為利藪,海舶商販必多;爾須嚴飭,不得因以為利,致生事端,有負委託』。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五。

  秋七月二十二日(丙戌),召問學士席柱曰:『朕前日未曾問及提督萬正色、施琅,伊等品行若何』?席柱奏曰:『陸路提督萬正色為人忠厚和平,居官亦優』。上曰:『萬正色前督水師時,奏臺灣斷不可取。朕見其不能濟事,故將施琅替換,令其勉力進剿,遂一戰而克。萬正色、施琅二人今相睦否?席柱奏曰:『二人陽為和好,陰相嫉■〈女石〉』。上曰:『施琅何如』?席柱奏曰:『施琅人材頗優,善於用兵;但行事微覺好勝』。上曰粗魯武夫未嘗學問,度量褊淺,恃功驕縱:此理勢之必然也』。

  九月十三日(丙子),兵部題:『原任福建總督姚啟聖修理兵船、兵器浮冒錢糧四萬七千餘兩,應行追賠』。得旨:『姚啟聖攻取臺灣,著有勞續;著免其追賠』。

  十四日(丁丑),戶部等衙門遵諭議覆:『福建、廣東新設關差,止將海上出入船載貿易貨物徵稅,其海口內橋津地方貿易船車等物停其抽分,並將各關徵稅則例給發監督,酌量增減定例』。從之。

  二十六日(已丑),兵部等衙門遵旨會議:『續順公沈瑞於康熙九年襲伊叔沈永興公爵,康熙十三年逆賊劉進忠反,沈瑞被擄臺灣。雖受偽印,但其時沈瑞年纔十三,尚在幼少;且不忘國恩,協謀內應,以待我大兵。至康熙二十年十一月為同謀偽鎮朱友出首,全家被害。此公爵仍應世襲;俟查明應襲之人,具題承襲』。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六。

  冬十月二十五日(丁巳),九卿、詹事、科道,遵旨會議:『今海外平定,臺灣、澎湖設立官兵駐劄;直隸、山東、江南、浙江、福建、廣東各省先定海禁處分之例,應盡行停止。若有違禁,將硝黃、軍器等物私載在船出洋貿易者,仍照律處分』。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七。

  十二月初三日(甲午),戶部議覆:『福建巡撫金鋐疏言:「康熙二十年,綠旗官兵俸餉不敷銀四萬五千六百兩,請行撥補具題」;應如所請。但冊內有海澄公黃芳世多支司庫銀二千三百六十兩,相應著伊家屬賠完』。得旨:『黃芳世效力行間,且又身故;所用錢糧,著免其追賠。餘依議』。

  十三日(甲辰),先是,侍郎蘇拜等疏言:『鄭克塽、劉國軒、馮錫范、明裔朱桓等俱令赴京。其武職一千六百有奇、文職四百有奇,或願回籍、或願受職,應聽部察例議敘;兵四萬餘人,願入伍、歸農,各聽其便』。上命鄭克塽家口親族及劉國軒、馮錫范本身家口,俱令遣發來京。其偽官並明裔朱桓等,俱於附近各省安插墾荒。餘如議』。至是,鄭克塽等至京;上念其納土歸誠,授鄭克塽公銜,劉國軒、馮錫范伯銜,俱隸上三旗。仍令該部撥給房屋、田地』。

  十四日(乙已),諭兵部:『征剿羅剎所需籐牌、官兵,應分遣司員至山東、河南、山西三省於安插墾荒福建投誠官兵內選擇五百人,令地方大臣給銀贍其妻子,兼為整裝遣行。又傳令八旗漢軍察明福建等處投誠官兵內善用籐牌及滾被刀者,勿論主僕,開列名數並器具送部。其在天津鄭克塽、馮錫范諸處。亦遣人察取前項人員、器具。聞福建有雙層堅好籐牌,移文提督施琅選取四百並所用片刀速送至京』。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八。

  ●康熙二十四年

  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乙丑)春二月二十八日(戊午),上命大學士明珠、一等侍衛通圖等傳諭天津總兵官劉國軒曰:『朕撫御寰區,聿臻治理;止臺灣餘孽一線尚存。雖屬小島未平,猶處海濱弗靖。爾劉國軒身為渠黨,乃能仰識天時,勸令鄭克塽納土來歸,朕心嘉悅!授爾總兵官之任。聞爾家口眾多,棲息無所。京城房舍人有定業,況價值不貲,爾安從得之。今特賜爾第宅,俾有寧居,以示優眷』。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九。

  三月初五日(乙丑),黃旗漢軍公鄭克塽題請敘鄭聰等投誠功,部議不准。上諭大學士等曰:『大兵進剿,鄭聰等同鄭克塽即獻臺灣投誠;久踞海島之寇,盡行消滅。伊等著准議敘』。

  二十二日(壬午),福建興化總兵官吳英陛辭;上問曰:『爾有所陳否』?吳英奏曰:『臺灣設兵六千,請半為鎮守、半為屯種』。上曰:『邊地屯田,古有成法。爾具疏來,朕自酌行』。

  二十七日(丁亥),福建提督侯施琅疏請恤賞進剿澎湖傷亡兵丁,部覆:『毋庸議』。上諭大學士等曰:『凡軍功議敘恤賞,俱關緊要。如遲延日期,往返咨查,恐奸宄之徒舞文作巧,易生弊端。朕思此等貧兵,早給一日恤賞,使得早受一日實惠。此後著一概速行議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

  ●康熙二十五年

  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丙寅)春正月二十九日(甲申),江南道御史嚴魯榘疏言:『近禮部奉命開館纂修「一統志」書,適臺灣、金門、廈門等已屬內地,設立郡縣文武官員;請敕禮部增入「通志」之內。又廣東添設花山縣治,「通志」所未載;亦請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議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四。

  夏四月初三日(丁亥),調福建巡撫金鋐為浙江巡撫。

  初九日(癸巳),陞湖南布政使張仲舉為福建巡撫。

  二十四日(戊申),調福建陸路提督萬正色為雲南提督,以大理寺卿張雲翼為福建陸路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

  六月初五日(丁已),督理閩海稅務戶部郎中胡什巴疏言:『閩省商賈貿易,向無土著之人,亦無丈船抽稅之例;請照粵關一例丈船抽稅。至貿易船隻,原在某關印烙給照准出海口者,別關不得羈留,仍令各回本關,庶人數、軍器各有稽查,奸究不敢影射』。得旨:『凡收海稅官員,因係創行設課,希圖盈溢,將出入商民船隻任意加徵,以致病累民亦未可定;著嚴加申飭,務令恪遵定例,從公徵收,無濫無苛,以副軫恤商民至意。所請,不准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六。

  秋八月二十八日(庚辰),福建總督王國安奏請臺灣駐防兵丁,三年之中陸續更換。下部議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午),予臺灣殉難續順公沈瑞暨妻鄭氏及拖沙喇哈番沈珪各祭葬。已故原任續順公沈永興繼母李氏照伊子品級,給一次致祭;阿達哈哈番沈志魁之妾崔氏、原任續順公沈永忠之妾滿氏、于氏、沈瑞妹沈氏俱照烈婦例旌表,各給銀建坊。

  十六日(丙寅),福建提督張雲翼疏言:『水師提督施琅於泉州公廨建立御書碑亭,各官不便行走』。得旨:『朕賜御書,原以褒施琅之功,榮寵其一身一家,於伊家左右猶可豎碑。今乃於公所建立,不獨張雲翼一人出入未便,即合省文武大僚亦皆震悚迴避。此特借端招搖,欲引以為重。該部嚴飭施琅不得於公所立碑』。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八。

  ●康熙二十六年

  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丁卯)春二月初二日(庚戍),以福建臺灣總兵官楊文魁為正黃旋漢軍副都統。

  三月初三日(辛已),以福建提督王國安為刑部右侍郎。

  初七日(乙酉),大學士等奏:『臣等遵旨傳諭九卿等集議應行、應改事務,諸臣僉云皇上夙夜孜孜,勤求治理,政務俱已全備、寰宇已極昇平,並無應行、應革事件。前輔政大臣時,各省皆有總督;自皇上親政以來酌裁總督員缺,惟設江南江西一總督、廣東廣西一總督、雲南貴州一總督、湖南湖北一總督、四川陝西一總督、浙江福建一總督。後將浙江福建總督缺改為福建總督;然浙江、福建皆係近海地方,請仍改福建總督為浙江福建總督,似屬有益』。從之。調江南江西總督王新命為浙江福建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九。

  夏四月初九日(丙辰),陞直隸三屯營副將王化行為福建臺灣總兵官(按王化行本姓殷。後康熙三十七年春三月初三日任寧夏總兵官時具疏請復,從之。--見「實錄」原書卷一百八十七、頁十八、行八)。

  二十八日(乙亥),准福建臺灣府鄉試另編字號,額中一名;從陸路提督張雲翼請也。

  五月十七日(甲午),以禮科掌印給事中王連瑛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禮部員外郎許朝為副考官。

  秋七月初十日(丙戊),禮部議覆:『福建巡撫張仲舉疏言:「臺灣郡縣設立學校,但與考人數無多,未便照內地之額。請於府學量設廩、增各二十名,縣學各十名;俟人才漸盛,仍照直隸各省補足定額。至廩生出貢,挨年考取,請自康熙二十七年始,照例舉行」。應如所請』。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

  ●康熙二十七年

  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戊辰)春三月十六日(己丑),調福建浙江總督王新命為河道總督。

  二十三日(丙申),陞江西巡撫王隲為福建浙江總督。

  二十九日(壬寅),諭兵部尚書張玉書、刑部尚書圖納、左都御史馬齊曰:『前李光地曾奏德格勒、徐元夢所學甚博、作文甚優,漢官亦不能及。德格勒奏李光地用為總督、提督,令同伊母赴任,始肯就職;若用於別任,必不來也。朕因其互相陳奏,欲辨虛實,從前德格勒親加考試,其文見存。今李光地已來京,爾等何將德格勒試卷宣示九卿,並以問李光地』。於是張玉書等傳集九卿,公閱德格勒試卷;奏稱:『德格勒之文詞語粗鄙,毫無文氣;詰問李光地,亦自甘妄奏之罪。請將李光地下部議處』。上曰:『李光地本應治罪。念其任學士時,凡事不委順從人;臺灣之役,人皆謂不可取,李光地獨言可取:此其所長。除此事外,別無妄奏之處;姑從寬免,令仍為學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四。

  夏五月十八日(己丑),兵部議覆:『原任浙江福建總督王新命疏言:「閩省各營官弁前調防臺灣、澎湖所遺員缺,請於本省見任官弁中酌量調補」;應如所請』。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五。

  秋七月十五日(乙酉),福建提督靖海侯施琅入京陛見。上召入乾清宮,諭之曰:『爾前為內大臣十有三年,當時因爾閩人,尚有輕爾者。惟朕深知爾,待爾甚厚。其後三逆反逆,虐我赤子,旋經次第平定。惟有海寇游魂潛據臺灣,尚為閩害;欲除此寇,非爾不可。爰斷自朕衷,特加擢用。爾果能竭力盡心,不負任使;舉六十年難靖之寇,殄滅無餘:誠爾之功也。邇來或有言爾恃力驕傲者,朕亦頗聞之。今爾來京,又有言當留勿遣者。朕思寇亂之際,尚用爾勿疑;況天下已平,反疑爾勿遣耶!今命爾復任,自此宜益加敬慎,以保功名。從來功高者,往往不克保全始終,皆由未能敬慎之故。爾其勉之!更須和輯兵民,使地方安靜,以副朕愛兵恤民並保全功臣至意』。施琅奏曰:『臣年力已衰,對疆重大,恐精神不堪』。上曰:『為將尚智不尚力,朕用爾以智耳;豈在手足之力乎』!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六。

  九月二十四日(癸巳),命臺灣文職員缺准該撫於閩省見任官內揀選調補。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七。

  ●康熙二十八年

  康熙二十八年(一六八九、己已)春閏三月二十一日(丁亥),陞按察司副使管福建臺灣府事蔣毓英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夏四月二十六日(壬辰),命臺灣府開爐鼓鑄。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

  五月十二日(丁未),陞福建浙江總督王隲為戶部尚書。

  十七日(壬子),陞偏沅巡撫興永朝為福建浙江總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一。

  秋九月十七日(庚戌),以正白旗漢軍都統伯石文炳為福州將軍。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二。

  ●康熙二十九年

  康熙二十九年(一六九○、庚午)夏五月十九日(己酉),以翰林院編修陸棻為福建鄉試正考官、行人司行人徐炯為副考官。

  六月二十四日(癸未),陞浙江布政使卡永譽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六。

  秋八月二十二日(庚辰),陞福建澎湖水師副將張旺為江西南瑞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八。

  ●康熙三十年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辛未)秋七月初六日(己丑),調福建臺灣總兵官王化行為湖廣襄陽總兵官。

  十七日(庚子),以杭州副都統穆維雍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二。

  冬十一月三十日(庚辰),陞福建臺灣副將李日煌為湖廣永州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三。

  ●康熙三十一年

  康熙三十一年(一六九二、壬申)冬十二月二十一日(乙未),調浙江福建總督興永朝為漕運總督,陞廣東巡撫朱弘祚為浙江福建總督。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七。

  ●康熙三十二年

  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癸酉)夏四月初九日(壬年),陞福建臺灣副將唐希順為貴州威寧總兵官。

  五月二十三日(丙寅),以檢討孫勷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內閣中書李承紱為副考官。

  六月二十四日(丙申),福建巡撫卡永譽疏報:『據臺灣府諸羅縣所轄大武郡等社土官卓乃等呈有鄰近木武郡、赤口等六社生番咸願附籍輸餉;查男婦老幼共四百八十七名,每年認納餉銀九十兩有奇』。下所司知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五十九。

  冬十一月初二日(辛丑),贈故天津總兵官劉國軒為太子少保,予祭葬如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一。

  ●康熙三十三年

  康熙三十三年(一六九四、甲戍)春正月二十七日(乙丑),陞福建臺灣總兵官穆維雍為鑲黃旗漢軍副都統。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二。

  秋九月十七日(壬午),以福州將軍石文炳為正白旗漢軍都統。

  冬十月十一日(乙巳),陞江南提督金世榮為福州將軍。

  十一月初九日(癸酉),福建澎湖水師副將王國興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五。

  ●康熙三十四年

  康熙三十四年(一六九五、乙亥)春二月初七日(己亥),陞直隸巡撫郭世隆為浙江福建總督。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六。

  冬十一月(已未)朔,陞福建臺廈道高拱乾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九。

  ●康熙三十五年

  康熙三十五年(一六九六、丙子)夏五月十四日(己巳),以工科給事中党聲振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翰林院檢討王者臣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三。

  六月二十八日(壬子),調江南提督張旺為福建水師提督、福建陸路提督張雲翼為江南提督。

  秋七月十四日(戊辰),調四川提督吳英為福建陸路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四。

  ●康熙三十六年

  康熙三十六年(一六九七、丁丑)春閏三月十七日(丁酉),調福建興化總兵官王萬祥為臺灣總兵官、臺灣總兵官王國興為興化總兵官。

  二十三日(癸卯),福建巡撫卡永譽丁父憂,命回旗守制。

  予故靖海將軍靖海侯太子少保施琅祭葬,加祭二壇;諡「襄壯」。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二。

  夏四月二十日(已巳),以通政使宮夢仁為福建巡撫。

  --見一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

  ●康熙三十七年

  康熙三十七年(一六九八、戊寅)夏五月二十九日(壬寅),調福建水師提督張旺為廣西提督。

  六月初八日(辛亥),調福建陸路提督吳英為福建水師提督,陞福建臺灣總兵官王萬祥為福建陸路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八。

  秋八月三十日(辛未),調浙江溫川總兵官張玉麒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冬十一月二十五日(乙未),諭大學士等,福建巡撫宮夢仁、安徽巡撫陳汝器居官俱劣,著解任。

  三十日(庚子),陞江蘇布政使張志棟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一。

  ●康熙三十八年

  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己卯)春二月十四日(甲寅),免福建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康熙三十七年分水災額賦有差。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寅),以翰林院檢討阿金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工部主事潘鵬雪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三。

  ●康熙三十九年

  康熙三十九年(一七○○、庚辰)夏四月初三日(丙寅),福建浙江總督郭世隆題:『海船應修理,請速給物料價值,以便即行鳩工』。得旨:『朕去歲巡幸南方,郭世隆曾奏:若不修理海船,巡察之事必致有誤;著依該督所題修理』。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八。

  冬十月二十二日(辛巳),命浙江巡撫張■〈每力〉以原品休致,調福建巡撫張志棟為浙江巡撫。

  二十八日(丁亥),以左副都御史梅鋗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一。

  ●康熙四十年

  康熙四十年(一七○一、辛巳)冬十月初七日(庚申),陞江南蘇松總兵官梁鼐為福建陸路提督。

  十二月初六日(戊午),調福建福寧總兵官李友臣為臺灣總兵官、臺灣總兵官張玉麒為福寧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六。

  ●康熙四十一年

  康熙四十一年(一七○二、壬午)夏六月十九日(己已),以禮科給事中許志進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大理寺左寺正索柱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八。

  冬十月二十九日(丙午),調浙江福建總督郭世隆為廣東廣西總督。

  以福建將軍金世榮為浙江福建總督,仍管將軍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十。

  ●康熙四十二年

  康熙四十二年(一七○三、癸未)冬十月初六日(戊寅),上御瀛臺紫光閣,閱試武舉騎射技勇。上回御乾清宮,讀卷官等以殿試武舉諸卷呈覽。上親定名次,諭曰:『武進士中優者頗多,文官不許本籍為臨民之官,武官須習知本地形勢方有裨益。國家所最重者邊疆,簡用武臣,大有關係。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備。今承平日久,老於行間之戰將亦漸次雕零;昔之海上投誠者習於水戰,今亦不可多得矣!初議取臺灣時都統喇哈達以為斷不能取;而施琅獨任之,遂爾成功。海上行舟與江湖不同,江湖之中雖能習水戰,若用海上必不相宜。故朕於水師,尤為加意』。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三。

  ●熙四十三年

  康熙四十三年(一七○四、甲申)冬十月十八日(乙酉),陞福建巡撫梅鋗為兵部右侍郎。

  二十五日(壬辰),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斯義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七。

  ●康熙四十四年

  康熙四十四年(一七○五、乙酉)夏四月初三日(丙寅),調福建漳州總兵官王傑為臺灣總兵官、臺灣總兵官李友臣為漳州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

  五月十八日(庚辰),以檢討董屺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禮部員外郎何遠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一。

  冬十二月二十六日(丙辰),諭大學士等:『副都統祖良璧人材優長,翁金之戰甚力;著授為福建將軍』。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三。

  ●康熙四十五年

  康熙四十五年(一七○六、丙戌)春三月己未朔,福建巡撫李斯義疏報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旱災。上諭大學士等曰:『臺灣地方窪下,一遇亢旱,即至歉收;著將臺灣等三縣糧米全行蠲免。朕蒞政四十餘年,留心諸務,無所不悉。見窪下之地,旱則不收、水亦鮮獲;不若蒙古田土高而且腴,雨雪常調,無荒歉之年,更兼土潔泉廿,誠佳壤也』。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四。

  夏五月初二日(己未),陞福建浙江總督金世榮為兵部尚書。

  十七日(甲戌),諭大學士等:『閩省海疆與臺灣相近,總督職任必得才兼文武之人乃可。原任總督金世榮為人忠厚,居官雖無惡處,然無才,不能治事。去年福建小有旱災,金世榮並未舉奏。其奏改海中商舶式樣雖奉准行,亦不能改。廣東之賊沿海直至山東,金世榮恬然不知:殊有忝總督之任矣。順治十六年海賊犯江寧,宜永貴守瓜州;後鎮江已陷,而宜永貴堅守瓜州,終能保全。大都地方官,平時無不自矜;及至有事,茫然無知,苟且塞責者多。前福建提督塞白禮尚似可用之人,及耿精忠叛,彼畏懼託病不出。封疆大臣,可以如是舉動乎?

  二十日(丁丑),以福建陸路提督梁鼐為福建浙江總督。

  六月十六日(壬寅),陞直隸天津總兵官藍理為福建陸路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五。

  秋七月三十日(乙酉),福建陸路提督藍理陛辭。上諭藍理曰:『福建近海,關係緊要。曩時諳練海戰者猶有其人,今則寥寥矣。且天下承平日久,人皆貪於逸樂;若不時加訓練,萬一有事,欲令其捨命冒險,難矣!爾當小心約束,勤於操練,務期兵民輯睦』。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六。

  冬十月初六日(庚寅),諭武殿試讀卷官等:『今天下太平日久,曾經戰陣大臣已少,知海上用兵之法者益稀;日後臺灣不無可慮。朕甲子年南巡,由江寧登舟而下,至黃天蕩江風大作,眾皆危懼。朕獨令衝風而行,朕佇立船頭,射江豚,略不經意。後又南巡,乘船渡江,微覺心動。去歲之行,見人渡江者即為心悸。由此觀之,皆年為之也;大約年少則血氣強、年老則血氣衰。嘗問之宿將,皆云年力少壯,故能登城蹈險;今則怯矣。凡將軍、提督、總兵官,當年少時冒鋒鏑、越險阻,所在效力。及位至大僚,家亦富饒,而年齒漸高;設一旦有事,使之率兵而行,欲其奮勇效命如前,何可得耶』!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七。

  ●康熙四十六年

  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丁亥)春二月十二日(乙未),調福建汀州總兵官王元為臺灣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八。

  三月二十四日(丁丑)陞福建臺灣水師副將張應全為汀州總兵官。

  二十五日(戊寅),諭吏部:『福建巡撫員缺,甚為緊要。張伯行為人誠篤,即在行間亦非退縮者。著升為福建巡撫』。

  夏五月二十七日(戊寅),諭兵部:『國家綏輯兵民,乂安海嶠,必資威望素重之臣,以畀干城之寄。有能久鎮巖疆、實彰勞績,則錫命酬庸,宜加顯秩。福建水師提督吳英,當王師初定八閩,即親履行陣;自偏裨以至大將,敭歷四十餘年。比任提督以來,益殫壯謀,克修軍紀。目前諸將中明習水性、訓練舟師者,罕與媲倫。是用特渙殊恩,俾膺異數;著授為威略將軍,仍管水師提督事務,以示朕優眷勞臣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九。

  冬十一月十一日(己未),諭大學士等曰:『福建內地之民,住居臺灣者甚多,比來洊罹災祲,米榖不登,在土著之人猶可採捕為生。內地人民在彼者糧食缺少,既難以自存;欲歸故土又遠隔大洋,誠為可憫!著行文該地方官察明情願復歸本地者,或遇兵丁換班之船、或遇公務奉差之船,令其附載,帶回原籍』。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一。

  ●康熙四十七年

  康熙四十七年(一七○八、戊子)春二月十八日(乙未),免福建臺灣、鳳山、諸羅三縣康熙四十六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閏三月二十三日(庚子),兵部題:『副將以下官員缺出,臣部按雙、單月分照例分缺掣補;及掣補之後,該省又行題補,至滋煩擾。查福建臺灣、澎湖等處缺出,例係將本省見任官員調補。其福建水師提標、金門、海壇二鎮、閩安協、南澳鎮左營、烽火營、銅山營以及湖廣鎮筸、水州二鎮、寶慶、辰州、沅州、靖五四協、太柱、兩桂、臨藍、宜郴、武岡等五營、四川松潘鎮屬各營並近海沿邊地方例應題補之缺,臣部停其掣補。該督、撫、提、鎮即將銜缺相當賢能應題之員,於十日內題補。如無應題之人,即當於題報疏內聲明,臣部照例掣補具題。若逾題補之限或於臣部已經補人之後始行題補者,概不准行。其不應題補省分,請悉照舊例歸部掣補;一切題補,概不准行。再,武弁之銜於陞轉大有關係,非虛銜可比。惟陝西、雲南、貴州三省邊地要缺,准其越銜一、二等題補。此外越銜題補,亦不准行』。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二。

  夏五月二十日(乙未),以河南道御史戴夢麟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內閣中書蔣書升為副考官。

  秋八月二十九日(壬申),調浙江溫州總兵官崔相國為臺灣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三十三。

  ●康熙四十八年

  康熙四十八年(一七○九、己丑)冬十一月十六日(壬午),江南江西總督噶禮疏參江蘇布政使宜思恭貪婪,請革職審擬。得旨:「宜思恭著革職。此案著尚書張鵬翮、學士噶敏圖前往會同總漕桑額嚴提究擬具奏。其江蘇巡撫于准,案內必有干連;並將于准解任。江蘇巡撫員缺緊要,著福建巡撫張伯行調補。……』。

  十九日(乙酉),陞河南布政使許嗣興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

  ●康熙四十九年

  康熙四十九年(一七一○、庚寅)秋八月二十二日(甲申),福建浙江總督梁鼐丁母憂,命回籍守制。

  二十四日(丙戌),諭吏部:『閩省散賑災黎,事關重大。總督事務,著將軍祖良璧暫行署理。廣東巡撫范時崇,著陞補福建浙江總督,馳驛赴任。……』。

  九月十一日(壬寅),諭吏部:『福建巡撫許嗣興才力不能任事,著解任。福建巡撫員缺,著浙江巡撫黃秉中調補。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三。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辰),兵部議覆:『海澄公黃應纘疏言:伊父黃芳泰以京口總兵官承襲公爵,已故二十年,尚未營葬;懇賜恤典。應行文該督查明,題到再議』。上諭大學士等曰:『平定三逆之事,朕知之甚明。黃應纘之祖黃梧,世祖章皇帝時曾遣人令伊投降;因海寇鄭芝龍遺書阻之,故黃梧未降。後鄭芝龍之子鄭成功寇鎮江瓜州,貝子羅託、總兵官梁化鳳內外夾攻,大破之。餘賊敗北投黃梧,黃梧遂獻海澄歸順,因封為海澄公。黃梧故後,公爵與伊子黃芳度承襲。黃梧之弟有二子,長子黃芳世、次子黃芳泰。黃芳世自一等侍衛授廣東總兵官,耿精忠叛時,黃芳度堅守漳州府,舉家被害;黃芳泰逃至廣東請兵,值尚之信叛,黃芳泰同伊兄黃芳世、巡撫楊熙力戰而出。黃芳泰等實心效力,所立功績部中亦有檔案,不必行查。即著該部查明議奏』。尋兵部議:『黃芳度於逆賊耿精忠叛時,舉家殉難;黃芳泰突圍請援,引兵入閩,恢復地方。應將黃芳泰賜恤之處,交禮部』。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四。

  ●康熙五十年

  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辛卯)夏五月十九日(丁未),以檢討介孝瑹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工部主事劉儼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六。

  秋九月初六日(壬辰),兵部議覆:『福建陸路提督藍理係封疆大臣,縱容盜賊滋蔓,搶奪擾民,不能招撫,又遲延日久,不行奏聞,反巧行粉飾誑奏。應將總督藍理革職,交刑部治罪。總督范時崇、巡撫黃秉中、漳州總兵官許風、汀州總兵官陳有功照溺職例,俱革職』。得旨:『藍理前曾奏稱「福建水師提督有吳英、陸路提督有臣料理,地方可保寧謐。倘猶有盜賊之事,臣無面目再覲天顏」等語。今盜賊竊發,不能即行剿撫,縱容迄今,尚未盡獲。且藍理居官不端,殊為溺職。著革職,從寬免交刑部。范時崇、黃秉中、許鳳、陳有功俱從寬免革職,著各降五級戴罪圖功,盜賊務令盡行拏獲。如不能盡行拿獲,再加議罪』。

  命杭州副都統高登符署理福建陸路提督事務。

  十五日(辛丑),以鑲紅旗漢軍副都統楊琳為福建陸路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寶錄卷」二百四十七。

  冬十月丙辰朔,戶部議覆:『福建巡撫黃秉中疏言「康熙四十九年,奉上諭蠲免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州、雲南、貴州等省康熙五十年應徵地丁銀兩至臺灣府屬三縣地畝向徵稻榖;並無額編銀兩;其應徵本色稻榖,請應一體蠲免」。查此項錢糧,該撫應於春夏開徵之前即行題請;遲至秋季方行俱奏,應不准行』。得旨:『臺灣府屬五十年應徵稻榖,已經徵完在官;雖蠲免,與小民無益。其應徵康熙五十一年稻榖,著行蠲免』。

  初九日(甲子),兵部題福建臺灣總兵官崔相國調補三年任滿,缺應另補』。上曰:『臺灣總兵官殊屬緊要,應調補之人,著問九卿及福建省官員,亦遣人往問大學士李光地;並曉諭福建總督等將該省武官內好者即行薦舉,勿致隱漏。如果伊等據實具奏,則福建省官員知賢否皆能上達,咸勉力相率為好官矣。如藍理兇惡盈滿,朕始聞而褫革之;倘當伊罪惡未著之前先行罷黜,於地方豈不更有裨益耶!定海總兵官吳郡居官甚優,實心效力;今署理江南提督事務,江南人亦皆稱道。此人不可調補臺灣,朕欲留俟緊要處提督用之;著於列名應調補人內舉奏』。

  十七日(壬申),調浙江處州總兵官姚堂為福建臺灣總兵官、臺灣總兵官崔相國為處州總兵官。

  二十一日(丙子),刑部等衙門議覆:『大理寺卿張志棟等察審浙江糧道程鑾私自改折漕糧一案,應將程鑾照例革職;未完平糶米銀,著落程鑾及原任浙江巡撫、今調福建巡撫黃秉中賠補。運官李斌等欠平糶米腳價銀兩,亦著落程鑾追還交倉;倘有不敷,仍在程鑾、黃秉中名下追補。至黃秉中照程鑾所詳批行、不行題參,顯係通同作弊;黃秉中亦照例革職』。從之。

  二十五日(庚辰),以都察院副都御史綽奇為福建巡撫。

  二十九日(甲申),福建巡撫綽奇未赴任丁父憂,命仍留左副都御史原任。

  十一月初三日(戊子),以內閣學士覺羅滿保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八。

  ●康熙五十一年

  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壬辰)夏五月初六日(戊子),兵部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范時崇疏言:「淡水營為臺灣極邊要地,請以佳里興官移撥駐防;將臺灣鎮標官兵,撥防佳里興」。應如所題』。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

  秋九月十七日(丁酉),調廣東提督施世驃為福建水師提督。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一。

  冬十一月初六日(乙酉),先是,福建巡撫覺羅滿保會同浙閫總督范時崇列款糾參革職原任福建提督藍理貪婪酷虐、流毒士民;見在京師,應請拏究。上命兵部左侍郎覺和托等將藍理帶往福建會審。至是,覺和托察審藍理霸市抽稅,婪贓累萬,被害不止一家,流毒已極;應擬斬立決。得旨:『藍理應依議處斬。但在臺灣澎湖對敵之時,奮勇向前,著有勞績;著從寬免死,調取來京入旗』。

  十九日(戊戌),以翰林院檢討謝履忠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工部主事董之燧為副考官。

  二十五日(甲辰),諭大學士李光地曰:『張鵬翮疏奏福建水師甚要;朕思臺灣、澎湖之地關係甚大,海壇、南澳二處不甚緊要』。李光地奏曰:『海壇實無緊要;閩安是一要口,海壇總兵官移駐閩安方善』。上曰:『頃總兵官李雄率領舟師追趕海賊,報稱至登州海面,適遇風波,幾至危殆。今值冬季,北風正多;李雄入洋以來朕甚以為念。又聞海中商船,三日即可到盡山、花鳥。伊等用船勝於北人遠甚;若言乘馬,不但漢人遠不及滿洲,即漢軍亦不足論。乘船則南人為善,皆由熟練之故耳。江海中行甚險,朕意欲令投誠海賊指引路逕。乃有益也』。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二。

  ●康熙五十二年

  康熙五十二年(一七一三、癸已)冬十二月二十一日(甲午),兵部題:『臺灣換班官兵遭風壞船及沉溺兵器,應令地方武官速行賠補』。上諭大學士等曰:『此前往臺灣換班人等乘坐船隻,遭風擊碎,部議照例著落武官賠補。海面風勢險阻,倉卒之間,豈人力所能馭!若與賊對敵失陷,被其焚劫,應令照例賠補;似此遭風損壞者並令賠補,殊屬冤抑!自後除遇賊不能剿捕,損失船隻或因船被賊搶捏報遭風者議罪外,仍照例令其賠補。如果不幸遭風沉溺,賠補應從寬免。其船上溺死兵丁,皆系因公殞命;即有沒水幸得登岸者,九死一生,亦可憐憫。地方大吏,宜酌量恩恤,以示鼓勵』。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七。

  ●康熙五十三年

  康熙五十三年(一七一四、甲午)夏五月二十三日(癸亥),以通政使司右參議魏方泰為福建鄉試正考官、編修徐昂發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五十九。

  冬十二月二十四日(壬辰),以福建陸路提督楊琳為廣東巡撫,陞福建臺灣道陳璸為偏沅巡撫。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一。

  ●康熙五十四年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乙未)春正月二十五日(壬戌),陞直隸天津總兵官杜呈泗為福建陸路提督。

  二月二十七日(甲午),調福建陸路提督杜呈泗為江南提督、江南提督穆廷栻為福建陸路提督。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二。

  冬十月二十八日(庚寅),陞福建臺灣副將張國為浙江定海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五。

  十一月初二日(甲午),陞福建浙江總督范時崇為都察院左都御史。

  十一日(癸卯),陞福建巡撫覺羅滿保為福建浙江總督。

  十二月初五日(丁卯),調偏沅巡撫陳璸為福建巡撫。

  初九日(辛未),諭大學士等:『朕昨召陳璸入見,細察其舉動言語,實系清官。且陳璸係海濱務農之人,非世家大族,又無門生故舊;而天下之人莫不知其清,非有實行,豈能如此。朕面諭陳璸云:「爾為巡撫,與為司道等官不同。若貪財好利,誠為非理;但應得之物,亦宜取為賞兵之需。身為封疆大吏而室中蕭然,無一物可以與人,亦非大臣所宜!夫第所謂「一介不以與人,一介不以取諸人」;豈真一無所取,不過不肯與人,到後日仍是自肥耳」。陳璸亦深心服。至陳璸之學問雖平常,而才尚能辦事。凡為地方官者,但能持己以正,不為非法之事,即稱良吏;如陳璸者,豈可多得!國家得此等人,實為祥瑞;允宜從優表異,以鼓勵清操。朕所以寬容張伯行者,正愛其清耳』。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六。

  ●康熙五十五年

  康熙五十五年(一七一六、丙申)夏五月十七日(丙子),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臺灣遠屬海外,民番雜處;南北兩路生番,自古聲教未通。今據臺灣鎮、道詳報南北生番四千七百餘口傾心向化,願同熟番內附』。得旨:『生番遠居界外,從未投順;今慕義輸誠,請入版籍,著地方官加意撫恤。倘有侵派擾害者,該督、撫即行指名題參,從重治罪』。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六十八。

  秋九月二十八日(甲申),諭〔大學士、九卿、詹事、科道等〕曰:『聞山西、陝西今歲收穫較往年甚豐,但西邊見有軍務,沿邊一帶地方錢糧及舊欠錢糧應予蠲免,其在軍前綠旗兵丁所借錢糧免其坐扣。今歲湖廣收成亦好,湖南大熟、湖北微不及;江西雖覺稍旱,究亦無妨。江、浙素稱豐富,朕前年巡幸南方時,米價每石不過六、七錢;近聞竟貴至一兩二、三錢。如此,民何以堪!今江、浙兩省被災地方錢糧作何蠲免之處?爾等會同詳議具奏。前張伯行曾奏江南之米,出海船隻帶去者甚多。若果如此,亦有關係。洋船必由乍浦、松江等口出海,稽查亦易。聞臺灣之米,尚運至福建賣糶賣。由此觀之,海上無甚用米之處。朕理事五十餘年,無日不以民生為念。直隸今年米價稍昂,朕發倉糧二十萬石,分遣大臣巡視散賑;米價即平,小民均沾實惠。若內而九卿科道、外而督撫提鎮悉體朕軫念蒼生至意,則天下無不理之事矣』。

  冬十月二十日(丙午),兵部議覆:『福建巡撫陳璸疏言:「往臺灣、澎湖貿易之船,不宜零星放出;必至二、三十隻,方許一同出洋。臺、廈兩汛。亦酌量船隻多寡,撥哨船三、四隻護送」。應如所請』。從之。

  十月二十六日(壬子),諭大學士、九卿等:『天下事未有不由小而至大,小者猶不可忽、大者益宜留心。爾等在衙門,或能辦理事務、或以清白自持,亦止為身計耳;其關係封疆大事,未必深思遠慮也。即如海防,乃今日之要務。朕時加訪問,故具知原委;地方督、撫、提、鎮,亦或未能盡悉也。朕南巡過蘇州時,見船廠問及。咸云:『每年造船出海貿易者多至千餘,回來者不過十之五、六;其餘悉賣在海外,齎銀而歸。官造海船數十隻,尚需數萬金;民間造船,何如許之多!且有人條奏:海船龍骨必用鐵梨竻木。此種不產於外國,惟廣東有之,故商人射利偷賣。即加查訊,俱捏稱遭風打壞。此中情弊,速宜禁絕。海外有呂宋、噶喇吧等處常留漢人,自明代以來有之:此即海賊之藪也。官兵出哨,遇賊船四、五隻,官兵船止一、二隻,勢不能敵,舵工又不奮力向前,將領亦無可如何;不過尾追而已,何能剿滅耶!張伯行曾奏江、浙之米多出海販賣,斯言未可盡信;然不可不為豫防。出海貿易,海路或七、八更,遠亦不過二十更。所帶之米適用而止,不應令其多帶。再東洋可使貿易;若南洋,商船不可令往,第當如紅毛等船聽其自來耳。且出南洋,必從海壇經過;此處截留不放,豈能飛渡乎?又沿海砲臺足資防守,明代即有之;應令各地方設立。往年由福建運米廣東,所雇民船三、四百隻;每隻約用三、四十人,通計即數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範。臺灣之人,時與呂宋地方人互相往來,亦須豫為措置。凡福建、廣東及江南、浙江等沿海地方之人在京師者,爾等可加細詢。朕令廣州將軍管源忠、浙閩總督滿保、兩廣總督楊琳來京陛見,亦欲以此面諭之。海外如西洋等國,千百年後,中國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又漢人心不齊,如滿洲、蒙古數十萬人皆一心,朕臨御多年,每以漢人為難治;以其不能一心之故。國家承平日久,務須安不忘危。爾等俟管源忠等到京後,會同詳議具奏』。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

  ●康熙五十六年

  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丁酉)春正月二十五日(庚辰),兵部等衙門遵旨會同陛見來京之廣東將軍管源忠、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廣東廣西總督楊琳議覆:『凡商船照舊東洋貿易外,其南洋呂宋、噶囉吧等處,不許商船前往貿易,於南澳等地方截住;令廣東、福建沿海一帶水師各營巡查,違禁者嚴拏治罪。其外國夾板船照舊准來貿易,令地方文武官嚴加防範。嗣後洋船初造時,報明海關盡督,地方官親驗印烙,取船戶甘結,弁將船隻丈尺、客商姓名、貨物往來某處貿易,填給船單,令沿海口岸文武官照單嚴查,按月冊報督、撫存案。每日各人准帶食米一升;並餘米一升,以防風阻。如有越額之米,查出入官,船戶、商人一併治罪。至於小船偷載米糧剝運大船者,嚴拏治罪。如將船賣與外國者,造船與賣船之人皆立斬;所去之人,留在外國。將知情同去之人,枷號三月。該督行文外國,將留下之人,令其解回立斬。沿海文武官如遇私賣船隻、多帶米糧、偷越禁地等事隱匿不報,從重治罪。並行文山東、江南、浙江將軍、督、撫、提、鎮,各嚴行禁止』。從之。

  二月十八日(癸卯),兵部議覆:『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疏言:「臺灣地方人民日盛,臣與督臣酌議,每歲臺灣、澎湖兩協副將輪委一員為總巡,兩協遊擊。分巡本汛洋面,聽副將調度:均於二月初一日起、至九月終止,期滿撤回。其各營分巡官兵船隻,照例四個月更換,以均勞逸」。應如所請』。從之。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一。

  夏五月二十二日(乙亥),以檢討柯喬年為福建鄉試正考官、檢討陸紹琦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二。

  秋九月二十二日(癸酉),上諭大學士馬齊曰:『旅順口脫逃陳君元等賊黨不過八人,昨廣東巡撫法海奏稱此夥已獲七人,隻有一名未獲。朕前以海中各島皆可為賊藪;及詢投誠海賊云:「島內樹木不生,地皆礫石,不可耕種;亦無好水,故難棲止。即如澳門地方,所居不過萬人,因無田耕種,米無所出,俱自廣東運米而食。今海中潛藏賊蹤,皆沿海所居奸民。春時,覓小船捕魚;遇商船,即行劫奪。商船既得,便拒敵官兵。至嚴冬時水米既無,伊等焚船上岸藏匿。大勢不過如此,斷不能於海島棲止也。明代金門、廈門、海壇、澳門、普陀巖、崇明、盡山、花鳥等處,俱有海賊。從前海賊鄭芝龍投順,本朝用為內大臣;令伊作字,招降伊子鄭成功。若果投順,皇上即以海澄公見授。伊竟不從。順治十六年,領海賊三十萬侵犯江南,攻鎮江城;宜思恭之父宜永貴時為巡撫,坐鎮瓜州,固未從賊,城得不陷。及賊進圍江寧時,滿兵甚少;值貴州回軍之副都統噶楮哈等至,同江寧將軍喀喀穆合軍出東門,於明太祖陵南誘賊進三十里,大敗之,殲其眾。朕幸江南,曾親閱其戰地。我朝所殲敵眾,松山、杏山敗洪承疇兵十三萬,山海關敗敵兵二十萬,安親王於永興地方敗吳三桂兵並此番所敗海賊,共計四處。海賊既潰敗於江南,而福建地方施琅等又攻取金門、廈門,賊無棲止之處,始取臺灣為巢。今臺灣一帶,又皆入版圖矣』。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四。

  冬十一月初三日(癸丑),升福建臺灣道梁文科為廣東按察使司按察使。

  二十三日(癸酉),陞福建臺灣副將潘承家為廣東碣石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五。

  ●康熙五十七年

  康熙五十七年(一七一八、戊戌)春二月初五日(甲申),〔兵部等衙門〕又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海洋大弊,全在船隻之混淆、米糧之接濟;商販行私偷越,奸民貪利竊留。海洋出入,商、漁雜沓,應將客商責之保家、商船水手責之船戶或貨主、漁船水手責之澳甲同■〈〉,各取保結,限定人數,出入盤查。並嚴禁漁船,不許裝載貨物,接渡人口。至於臺灣、廈門,各省、本省往來之船,雖新例各用兵船護送,其貪時之速迅者,俱從各處直走外洋,不由廈門出入。應飭行本省並咨明各省:凡往臺灣之船,必令到廈門盤驗,一體護送,由澎而臺;其從臺灣回者,亦令盤驗護送,由澎到廈。凡往來臺灣之人,必令地方官給照,方許渡載;單身遊民無照者,不許偷渡。如有犯者,官兵民人分別嚴加治罪,船隻入官。如有哨船私載者,將該管官一體參奏處分」。應如所請』。從之。

  二月二十三日(壬寅),陞福建臺灣總兵官姚堂為廣東提督。

  二十四日(癸卯),調江南蘇松水師總兵官歐陽凱為福建臺灣總兵官。

  二十五日(甲辰),免福建臺灣、諸羅、鳳山三縣康熙五十六年分旱災額賦有差。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七。

  三月十七日(丙寅),陞正黃旗漢軍副都統黃秉鉞為福州將軍。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八。

  夏五月十一日(己未),兵部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臺灣一郡有極衝口岸九處,應修築砲臺十一座。內如中路之鹿耳門為全臺咽喉出入要口,安平鎮為臺灣水師三營駐劄之所,舊有紅毛城一座,見在補築城垣。其餘等處,亦見在修葺。有次衝岸十五處,應修築砲臺一十八座。再查澎湖地方,實為臺灣門戶、金廈藩籬,有極衝口岸四處。內如媽祖澳原有新城一座,見在修葺。其餘等處,應築砲臺七座。有次衝口岸五處,應築砲臺三座。酌量派撥官兵,建造營房,巡防分守,以固海疆」。俱應如所請』。從之。

  又議覆:『覺羅滿保疏言:「福建臺灣北路之淡水、雞籠地方,實為販洋要路、又為臺郡後門,向係臺協水師左營汛地,並未安兵屯駐。請於臺灣營各額兵內酌量抽調兵五百名、戰船六隻,設立淡水營;令北路營參將管轄。並請移興化城守右營守備駐防淡水,於臺鎮標中營撥千總一員、臺協左營撥把總一員為淡水營千、把,每半年輪流分防雞籠」。俱應如所請』。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九。

  秋七月十八日(乙丑),戶部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各省往來臺灣船隻,經臣題明必令到廈門盤驗護送。但查從前自臺灣往各省貿明船隻俱從外洋,直至停泊之處,赴本處海關輸稅。至於中途經過之所,不便一貨兩徵。嗣後各省商船遵例來廈就驗,除收泊廈港貿易者照舊報稅;如收泊過之廈門關稅,免其增添」。應如所請』。從之。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

  閏八月二十七日(壬申),陞福建澎湖水師副將藍廷珍為福建南澳水師總兵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一。

  冬十一月十一日(乙酉),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報福建巡撫巡撫陳璸病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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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陳璸居官甚優,操守廉潔。清官朕亦見之;如伊者,朕實未見。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前任臺灣道任內所應得銀三萬兩並未入己,俱於修理砲臺等公事動用。署總督印務時,應得銀兩亦未沾染。前來京陛見,曾奏稱「貪官不在所取之多寡,取一錢即與取千百萬金等;必一錢不取,方可謂之清廉。人所以貪取錢財者,皆因艱於用度。臣曾任縣令,便不至於窮若;即不取一錢,衣食亦能充足」等語。今觀其居官,實能踐所奏之言;誠清廉中之卓絕者。似此不加表揚賜恤,何以示勸!著追授禮部尚書,凡祭葬、立碑、與諡之處,皆照尚書銜給與;並廕一子入監讀書:以示朕優禮清廉大臣之意』。

  十六日(壬寅),陞原任湖北布政使呂猶龍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二。

  ●康熙五十八年

  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己亥)冬十一月十七日(乙酉),刑部等衙門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烽火門把總鄭祿帶兵坐船赴澎湖換班,陟遭颶風衝溺,沉失砲械;經陸汛千總林霞撈救,鄭祿得免」。應將鄭祿照毀棄官物律擬徒罪,其船隻、砲械著即賠補』。得旨:『把總鄭祿帶兵坐船換班出洋,遭風碎船,事出意外。因此治罪。殊覺冤抑。其鄭祿治罪、賠補船隻器械之處,俱著寬免』。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六。

  ●康熙五十九年

  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二○、庚子)夏五月二十二日(戊子),以刑科給事中藺惟謙為福建鄉試正考官、內閣中書春臺為副考官。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八。

  ●康熙六十年

  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辛丑)夏六月初三日(癸巳),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等摺奏:『五月初六日,臺灣奸民朱一貴等聚眾倡亂。總兵官歐陽凱率兵往捕,為賊殺害;地方有司官俱奔赴澎湖。惟淡水營守備陳策率領兵民堅守淡水營地方,以待救援。臣聞報,即自福州前赴廈門辦理軍務。提督施世驃前赴澎湖,臣隨令南澳總兵官藍廷珍、參將林政等率領官兵赴澎,聽候提臣調遣』。下部知之。

  上發朱筆諭旨,命兵部發往福建交總督滿保傳諭臺灣百姓。諭曰:『據督臣滿保等所奏並伊等進摺家人所言,臺灣百姓似有變動;又奏稱滿保於五月初十日領兵起程等語。朕思爾等俱係內地之民,非同賊寇。或為饑寒所迫、或因不肖官員刻剝,遂致一二匪類倡誘眾人,殺害官兵;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強抗,其實與眾何涉。今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諭總督滿保,令其暫停進兵。爾等若即就撫,自原諒爾等之罪。倘執迷不悟,則遣大兵圍剿,俱成灰燼矣。臺灣隻一海島,四面貨物俱不能到;本地所產不敷所用,祗賴閩省錢糧養贍耳。前海賊占據六十餘年,猶且剿服,不遺餘孽。今匪類數人,亦何能為耶?諭旨到時,即將困迫情由訴明,改惡歸正,仍皆朕之赤子。朕知此事非爾等本願,必有不得已苦情。意謂與其坐以待斃,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擄掠。原其致此之罪,俱在不肖官員。爾等俱係朕歷年豢養良民,朕不忍剿除,故暫停進兵。若總督、提督、總兵官統領大兵前往圍剿,爾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諒必就撫;毋得執迷不悟,妄自取死!特諭』。

  諭大學士等曰:『杭州將軍塔拜若帶領滿洲兵一千名、漢軍兵一千名速前往福建,駐劄防守;與福州將軍黃秉鉞,各管轄所屬兵丁。若有事務,一同商酌料理』。

  閏六月初五日(甲子),福建浙江提督覺羅滿保疏言:『臣調水陸各路官兵,於六月初旬內陸續發往澎湖。茲據提臣施世驃咨稱:「臺灣鹿耳門為賊首蟠聚之所,見在與總兵官藍廷珍議合併攻鹿耳門。六月十三日,已自澎湖前進」。合先題報』。下部知之。

  秋七月初十日(己亥),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疏報:『臣聞臺灣地方匪類竊發,即率領舟師出洋,先抵澎湖;嗣於六月十六日抵臺灣鹿耳門,官兵奮勇前進,擊敗賊兵。遂乘勝進港,克取安平。二十二日,進攻臺灣府治;賊眾敗遁,恢復臺灣。賊首朱一貴等為大軍所逼,逃匿諸羅縣尾溝莊地方,被鄉民擒獻,解送軍前;餘賊聞風逃敗。臣等一面派遣官兵四路搜緝,相機剿撫;一面安撫居民,令各安生業』。得旨:『覽奏,賊首朱一貴已被擒獲,餘賊或剿、或撫;居民各安生業,海寓清寧:知道了。該部知道』。

  諭兵部:『臺灣變動時,淡水營守備陳策擒殺亂民范景文等,防護淡水營地方;能鼓勵兵民,協同堅守,殊屬可嘉!陳策著從優加為左都督,陞授臺灣總兵官。與陳策同事官兵,俱著從優議敘』。

  十一日(庚子),福建巡撫呂猶龍以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丁母憂,且疏題明。得旨:『臺灣新經恢復,一切整頓地方及調補官員等事,急需料理。滿保著在任守制』。

  二十五日(甲寅),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疏言:『臺灣所屬南、北兩路地方,距府治遙遠。臣抵臺灣之後,隨調參將林政等帶兵進往南路,遊擊林秀等帶兵進征北路;再遣遊擊朱文等直趨北路諸羅山後,追捕賊黨。今據林政等報:南路賊眾與臺灣耕種粵民搆難,於六月十九日在漫漫莊地方被粵民殺敗。迨官軍繼至,乘勢追捕,賊目鄭廷瑞等已被千總阮欽、把總李興盛等擒殺;餘夥盡皆逃散。據林秀等報:北路賊眾於六月二十八日在大穆降地方被官兵截殺,死傷甚多;餘眾悉降』。報聞。

  諭兵部:『臺灣賊首朱一貴等俱已擒獲,著行文該督將朱一貴等押解來京;審明之後,正法示眾』。

  又諭:『臺灣地方平定,行令杭州將軍塔拜撤兵回汛』。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九十三。

  八月二十二日(庚辰),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臣查臺灣起釁情由,本年三月內因賊首朱一貴在鳳山地方結黨聚眾,知府王珍遣人往捕,混將旁人株連需索;朱一貴等乘機,四月十九日監旗倡亂。遊擊周應龍帶領營兵及土番赴剿,土番殺無辜數人,焚燬道旁廬舍;賊遂逼脅莊民,隨從拒敵。至二十七日,周應龍敗回,賊陷臺灣府治。朱一貴等蓄謀為惡,知府王珍匿情不報,縱役生事;遊擊周應龍縱番妄殺,又戰敗逃回:罪俱重大。臺廈道梁文煊、同知王禮,事前通同隱匿,臨時一無備御,退回澎湖:罪均難逭。臺灣知縣吳觀棫、諸羅縣知縣朱夔、水師遊擊張彥賢等,俱請一併發審,分別定擬』。得旨:『臺灣府文職官員,平日並不愛民,但知圖利苛索:及盜賊一發,又首先帶領家口,棄城退回澎湖:殊屬可惡!道員以下文職官員,俱著提拏;交總督滿保、提督施世驃會同審明,即發往臺灣正法。並查伊等家產,給賞效力有功之人。所參遊擊張彥賢等,亦俱著解任;交該提督、總督會同審明,定擬具奏』。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四。

  九月初五日(癸巳),兵部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臺灣新復,各營兵丁空缺,請以隨征之兵照數派出,暫留臺灣防守,並貼防各緊要之地」。應如所請』。從之。

  初九日(丁酉),諭大學士等曰:『福建浙江總督滿保解到賊首朱一貴等,著邢部會同步軍統領衙門將此事詳勘。有誰為造意設謀?何處結黨?何處拒敵?伊等原籍何所?兵器俱從何購買?共幾次交戰?其交戰時兵丁共有若干?官員內交戰者為誰、未交戰者為誰?武職官員陣亡者甚多,其文職諸臣何以得攜妻子來至澎湖?伊等何以不行劫奪?內地有伊等夥賊否?應逐一問明,先行繕摺;後仍照常審擬,繕本具題。其餘賊黨再有拿獲者,不必解京;即著該省總督、提督會審定議具奏』。

  冬十月初五日(壬戌),福建浙江總督滿保疏言:『臺灣等三縣相距遼闊,又隔重洋;防汛額兵不免單薄,伏請添兵丁』。上諭大學士等曰:『福建總督、巡撫、提督俱奏請臺灣添兵,朕意添兵無用也。臺灣地方,水師營著副將一員、兵二千名,陸路營著副將一員、兵二千駐劄。水師有事,陸路可以照應;陸路有事,水師亦可以照應。其臺灣總兵官移於澎湖,亦著兵二千名駐劄;令其管轄,均有裨益。至駐劄之兵,不可令臺灣人頂補,俱將內地人頂補。兵之妻子無令帶往,三年一換。每年自京派出御史一員,前往臺灣巡查。此御史往來行走,彼處一切信息可得速聞。凡有應條奏事宜亦可條奏,而彼處之人皆知畏懼。至地方事務,御史不必管理也。將此旨傳示九卿』。

  初九日(丙寅),諭大學士等:『福建總督、提督、巡撫俱摺奏臺灣颶風大作,官兵商民損傷甚多,朕心深為不忍。前朱一貴等謀反,大兵進剿,殺戮頗多;今又遭此風災!「書」云:「大兵之後,必有凶年」。茲言信然。總因臺灣地方官平日但知能己,刻剝小民,激變人心,聚眾叛逆。及大兵進剿,征戰數次,殺戳之氣上干天和,颱颶陟發,倒塌房屋、淹沒船隻、傷損人民;此皆不肖有司貪殘所致也。今宜速行賑恤,以慰兆民。爾等會同詳議,於一、二日內面奏』。

  十二日(己巳),戶部等衙門遵旨議覆:『臺灣被風災民,應照保安等處地震散給之例賑卹。其被災兵丁,照出兵病故綠旗兵賞給之例,賑恤伊等妻子』。得旨:『依議速行』。

  二十三日(庚辰),戶部議覆:『福建巡撫呂猶龍疏言:「前臺灣匪類竊發,調遣官兵駐防進剿,正值需米之時;奉旨動發帑金,自浙省乍浦買米三萬石,由海運至廈門收貯。但廈門逼處海濱,地多潮濕;請將此米石於廈門收貯一萬石,泉、漳二府各貯六千石,其餘八千知運至福州省城收貯」。應如所請』。從之。

  二十五日(壬午),諭大學士等:『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病故,此缺甚屬緊要;著廣東提督姚堂調補,速行赴任!廣東提督事務,著廣州副都統馮毅署理。

  二十九日(丙戌),諭兵部:『施世驃效力年久,勞績懋著。沿海水師勞務,極為諳練;簡任提督,整飭營伍,實心盡職。當臺灣匪類竊發,即調遣官兵親渡海洋,屢次大敗賊眾;七日內克復臺灣,擒獲賊首朱一貴等:俾地方寧謐,克奏膚功,殊屬可嘉!海疆要地,正資料理;忽聞將星隕落臺灣,朕心深為悼念!著給還所降之級;其加宮保、賜卹之處,著察例具奏。伊所借藩庫銀一萬兩,著賞給,不必償還。將伊安葬福建之處,著照伊所請行。此旨,著遍諭督、撫、提、鎮』。

  三十日(丁亥),免福建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本年分颶災額賦。

  十二月十九日(乙亥),調廣東南澳總兵官藍廷珍為福建澎湖總兵官。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五。

  ●康熙六十一年

  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二二、壬寅)春正月二十四日(庚戍),吏部議覆:『福建浙江總督覺羅滿保疏言:「嗣後臺灣道、府、廳、縣在任三年,果於地方有益,俱照陞銜再留三年陞轉」。應如所請』。從之。

  二月二十三日(戊寅),刑部等衙門議覆:『臺灣叛犯朱一貴、李勇、吳外、陳印、翁飛虎、王玉金、張阿三,應照謀反律,皆凌遲處死。朱一貴冒稱明朝後人為首倡亂,應將伊祖父、父、子、孫、兄弟、同居之人、期親伯叔兄弟之子並伊嫡族以至幼子,毋許遺漏一人,查明送部;詳訊分別,此外有無親屬,皆斬立決。李勇等六人之祖父、父、子、孫、兄弟、同居之人、期親伯叔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該督等會同逐一查明具題,即於彼處正法。其朱一貴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逐一查明送部,分別給功臣之家為奴;財產入官』。從之。

  又議覆:『臺灣賊犯杜君英、陳福壽雖自行投首,但因勢窮力竭、無處逃避,始行就撫。應將杜君英、陳福壽照謀反同謀律,皆凌遲處死。杜會三,應照反犯之子律,應斬立決。其杜君英、陳福籌之祖父、父、子、孫、兄弟、同居之人、期親伯叔父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該督等會同查明具題,即於彼處正法。其男十五以下及伊等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查明送部,分別給功臣之家為奴;財產入官。藏匿鳳山莊之劉育、王忠並脫逃之陳功等,行令該督嚴緝』。得旨:『杜君英、陳福壽既系自行就撫,俱改著即處斬。餘依議』。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六。

  夏四月十日(甲子),兵部議覆:『福建巡撫呂猶龍疏言:「臺灣總兵改設澎湖,應令其往來澎、臺之間稽查營汛,自不致有誤」。又水師提督姚堂等疏言:「澎臺、隔越汪洋,阻風則半月不能至,聲息未易相通,彼此難於照應。莫若循舊制,澎設副將、臺設總兵,庶於地方事務有益」。應如該提督所請。巡撫呂猶龍、提督姚堂會疏,稱臺、廈道所屬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兵三百六十名、戰船四隻甚屬無益,請將此備弁兵丁分設於南、北兩路,戰船撥歸臺鎮」。應如所請』。從之。

  二十九日(癸未),大學士九卿等遵旨議覆:『河工官員關係緊要,臺灣遠屬海疆,而廣西之南寧、太平、慶遠、思恩四府,雲南之元江、關化、廣西、廣南四府俱在邊遠,此等地方官員,仍照舊例,令該督、撫保題調補。其餘歷年督、撫具題增添保題之缺並條奏交與督、撫保題之缺,概行停止。武職副、參、遊、都、守各官,仍遵定例內應題之缺揀選銜缺相當者題補;其餘亦概行停止。以後不應題補、調補之交武官缺及有事故並越銜保題者,將該督、撫、提、鎮並轉詳之官,均無徇庇例降三級調用』。從之。

  五月十四日(戊戌),兵部以福州將軍員缺開列具題。得旨:『福州將軍事務,著江西按察使石文焯署理』。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七。

  六月二十八日(辛巳),調福建巡撫呂猶龍為浙江巡撫,命江西按察使石文焯署理福建巡撫事務。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八。

  秋九月初五日(丁亥),旌表臺灣縣陳越琪聘妻黃氏夫亡聞訃,從容自經;給銀建坊如例。

  冬十月二十一日(癸酉),以山東巡撫李樹德為福建將軍,陞鴻臚寺卿黃國材為福建巡撫。

  --以上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二百九十九。

  十一月十三日(甲午)戍刻,上崩於寢宮。

  --見「大清聖祖仁皇帝實錄」卷三百。

【台湾文献丛刊·第165种】清圣祖实录选辑

 台湾文献丛刊

  【第 165 种】

  清圣祖实录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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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书页数: 0180 页

  ●书籍简介

  第一六五种「清圣祖实录选辑」

  本书(一册一八○面一○八、○○○字)系选自「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之集辑,为清康熙朝对台湾郑氏及台湾收入清代版图后所作措施之纪录。此一朝(一六六-~一七二二)中自顺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台湾系在郑氏手中。初虽成功子经撤离金、厦两岛,清廷实施迁界罢兵;迨至康熙十三年三藩变起,经复乘机重入闽南、粤东,干戈扰攘又违八年之久。经败回台,东宁之业遂衰。其间所选有关郑氏记载外,对于建元之初永历败亡、郧阳没落以及后来与经入昙粤相终始之三藩变乱前后互相关联之事亦略及之。自二十三年台湾并入清代版图,创建郡县、设镇驻防以及其它庶政,纪载不多;未叶朱一贵事变为一大事,录有处理经过。

  ●序号   篇名

  1  弁言

  2  清圣祖实录选辑目录

  3  清圣祖实录选辑

  4  顺治十八年

  5  康熙元年

  6  康熙二年

  7  康熙三年

  8  康熙四年

  9  康熙五年

  10  康熙六年

  11  康熙七年

  12  康熙八年

  13  康熙九年

  14  康熙十年

  15  康熙十一年

  16  康熙十二年

  17  康熙十三年

  18  康熙十四年

  19  康熙十五年

  20  康熙十六年

  21  康熙十七年

  22  康熙十八年

  23  康熙十九年

  24  康熙二十年

  25  康熙二十一年

  26  康熙二十二年

  27  康熙二十三年

  28  康熙二十四年

  29  康熙二十五年

  30  康熙二十六年

  31  康熙二十七年

  32  康熙二十八年

  33  康熙二十九年

  34  康熙三十年

  35  康熙三十一年

  36  康熙三十二年

  37  康熙三十三年

  38  康熙三十四年

  39  康熙三十五年

  40  康熙三十六年

  41  康熙三十七年

  42  康熙三十八年

  43  康熙三十九年

  44  康熙四十年

  45  康熙四十一年

  46  康熙四十二年

  47  康熙四十三年

  48  康熙四十四年

  49  康熙四十五年

  50  康熙四十六年

  51  康熙四十七年

  52  康熙四十八年

  53  康熙四十九年

  54  康熙五十年

  55  康熙五十一年

  56  康熙五十二年

  57  康熙五十三年

  58  康熙五十四年

  59  康熙五十五年

  60  康熙五十六年

  61  康熙五十七年

  62  康熙五十八年

  63  康熙五十九年

  64  康熙六十年

  65  康熙六十一年

  ●弁言

  在清圣祖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以前,台湾系在郑氏手中;自二十二年以后,始并入清朝版图。本书内容,因分前后两个时期说明。

  前一时期,自顺治十八年至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六一~八三)。初,郑成功入台不久,永历败亡于滇南,成功旋亦谢世;嗣郑经(本书作锦)撤离金、厦两岛,郧阳十三家兵亦趋于覆没。清廷以天下无事,在东南沿海实施迁界罢兵,海上得暂相安者数年。迨至康熙十三年(一六七四),因「撤藩」问题导致吴、耿、尚三藩之变,郑经乘机重入闽南、粤东,干戈扰攘又达八年之久。旋经败回台,冯陈之业遂衰。其间尽选有关郑氏记载以外,对于永历败亡、郧阳覆没以及与郑经入闽、粤相终始的三藩变乱前后亦略及之,以见其相互关系。

  后一时期,自康熙二十三年讫六十一年(一六八四~一七二二)十月。二十二年六月至八月,清将施琅进占澎、台;于是郡县其地,设镇驻防。其后所有关于台湾的记载,除一二郑氏余事及六十年(一七二一)发生的朱一贵之乱外,余殆仅属台湾所隶督、抚、提、镇以上官员的异动与地方粮赋因灾害的减免。(知非)

  ●清圣祖实录选辑目录

  顺治十八年………………………………………………………………………………(一)

  康熙元年…………………………………………………………………………………(五)

  康熙二年………………………………………………………………………………(一一)

  康熙三年………………………………………………………………………………(一八)

  康熙四年………………………………………………………………………………(二六)

  康熙五年………………………………………………………………………………(二九)

  康熙六年………………………………………………………………………………(三一)

  康熙七年………………………………………………………………………………(三三)

  康熙八年………………………………………………………………………………(三四)

  康熙九年………………………………………………………………………………(三五)

  康熙十年………………………………………………………………………………(三五)

  康熙十一年……………………………………………………………………………(三七)

  康熙十二年……………………………………………………………………………(三七)

  康熙十三年……………………………………………………………………………(四一)

  康熙十四年……………………………………………………………………………(五一)

  康熙十五年……………………………………………………………………………(五五)

  康熙十六年……………………………………………………………………………(六五)

  康熙十七年……………………………………………………………………………(七三)

  康熙十八年……………………………………………………………………………(九一)

  康熙十九年…………………………………………………………………………(一○二)

  康熙二十年…………………………………………………………………………(一一二)

  康熙二十一年………………………………………………………………………(一一八)

  康熙二十二年………………………………………………………………………(一二二)

  康熙二十三年………………………………………………………………………(一三一)

  康熙二十四年………………………………………………………………………(一三六)

  康熙二十五年………………………………………………………………………(一三七)

  康熙二十六年………………………………………………………………………(一三九)

  康熙二十七年………………………………………………………………………(一四○)

  康熙二十八年………………………………………………………………………(一四二)

  康熙二十九年………………………………………………………………………(一四二)

  康熙三十年…………………………………………………………………………(一四三)

  康熙三十一年………………………………………………………………………(一四三)

  康熙三十二年………………………………………………………………………(一四四)

  康熙三十三年………………………………………………………………………(一四四)

  康熙三十四年………………………………………………………………………(一四五)

  康熙三十五年………………………………………………………………………(一四五)

  康熙三十六年………………………………………………………………………(一四六)

  康熙三十七年………………………………………………………………………(一四六)

  康熙三十八年………………………………………………………………………(一四七)

  康熙三十九年………………………………………………………………………(一四七)

  康熙四十年…………………………………………………………………………(一四八)

  康熙四十一年………………………………………………………………………(一四八)

  康熙四十二年………………………………………………………………………(一四九)

  康熙四十三年………………………………………………………………………(一四九)

  康熙四十四年………………………………………………………………………(一四九)

  康熙四十五年………………………………………………………………………(一五○)

  康熙四十六年………………………………………………………………………(一五二)

  康熙四十七年………………………………………………………………………(一五三)

  康熙四十八年………………………………………………………………………(一五四)

  康熙四十九年………………………………………………………………………(一五五)

  康熙五十年…………………………………………………………………………(一五六)

  康熙五十一年………………………………………………………………………(一五八)

  康熙五十二年………………………………………………………………………(一六○)

  康熙五十三年………………………………………………………………………(一六○)

  康熙五十四年………………………………………………………………………(一六一)

  康熙五十五年………………………………………………………………………(一六二)

  康熙五十六年………………………………………………………………………(一六五)

  康熙五十七年………………………………………………………………………(一六七)

  康熙五十八年………………………………………………………………………(一七○)

  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一)

  康熙六十年…………………………………………………………………………(一七一)

  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七)

  ●顺治十八年(一六六一、辛丑)春正月初七日(丁巳)夜子刻,世祖章皇帝宾天。

  初九日(己未),上即皇帝位。

  二十九日(己卯),山西道御史余缙疏言:『舟山宜守,小门宜防;请于小门安置炮位,严添防戍,以保全东南疆土」。下部速议行。

  二月二十八日(戊申),户部议覆:『江南总督郎廷佐疏言临江、临海百姓修理烽墩,奉法惟谨,应予豁免丁徭,略示优恤』。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

  三月初九日(戊午),平西王吴三桂疏报擒获龙吉兆,克平马乃土司。下部知之。

  十一日(庚申),广东广西总督李栖凤报雷县西海贼黄占三等率众投诚。下部知之。

  十六日(乙丑),授浙江提督田雄二等候、福建提督马得功三等侯。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午),兵部议覆:『平西王吴三桂疏言「李党余孽偷生房、竹,地接汉、兴:布置堤防,正须严密。以王一正标兵驻汉,计画甚周。惟是房、竹之可达汉中者二路:一为兴安、一为西乡渔渡坝,实为汉南门户。今兴安驻兵五千,足资捍御;惟西乡无兵,虽设有渔渡坝游击,宁足以当一面?且汉中尚有臣下存城官兵,王一正兵马宜驻西乡,以防逆贼入汉之路。汉城去西乡不过二百余里,呼吸可通,声势联络;守西乡,即所以守汉也。倘臣下官兵家口迁移之后,汉中照设一镇,以资弹压,庶为妥便」。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六日(癸卯),福建巡抚徐永桢疏报提督马?功剿平逆贼李月高、许于敬,其余党下海者皆掩杀无余。下部察叙。

  二十八日(乙巳),四川陕西总督李国英疏报:『逆贼郝承裔降而复叛,臣提兵亲赴嘉定,密檄提、镇诸臣合营进剿,贼鼠窜沉黎;我兵星驰尾袭,旋就擒俘。其溃散箐莽者,成擒成招,靡有漏网;恢复千余里之封疆,拯救数万人于水火。有功人员,均请议叙』。得旨:『官兵分路进剥斩关长驱,郝承裔就擒就俘;具见调度有方,将士效力。在事有功人员,俱着察叙具奏』。

  秋七月初三日(庚戌),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伪总兵林俊奇等共六十一员、为兵人等共一千三百十九名口投诚。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戊辰),湖广总督张长庚疏报阵斩伪总兵刘偁,并获其党周文栋。命诛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

  闰七月初六日(癸未),安南将军内大臣达素疏执:『据海澄公黄梧招抚郑芝龙属下伪都督万仪、万禄等,擒伪中匡伯张进、伪总兵朱受,拆毁所据铜山城垣房屋,率伪官一百八员、兵四千四百名、兵民家口万余渡海来归』。得旨:『万仪、万禄等识时向化,倾心投诚,殊可嘉尚;着从优议叙。海澄公黄梧实心效绩,招徕有方;着并议叙』。

  十四日(辛卯),谕吏部、兵部:『海寇入犯江南时,提督梁化凤奋勇效力,同满兵击败贼众;及贼奔窜,往犯崇明,梁化凤星往应援,保全孤城,功亦不小。叙功时,授世职阿达哈哈番,止足偿其江宁捷功;应再叙崇明捷功,加授世职,以示鼓励。至于崇明城文武各官坚心竭力,拒贼全城,深为可嘉;亦应各加世职,以示鼓励:俱着察明从优议叙。彼时江南地方数百里内从贼者多,惟安庆固守城池,不肯从逆,亦属可嘉;守城各官,亦着察叙具奏』。

  二十五日(壬寅),叙崇明守城功,授提督梁化凤三等阿思尼哈番,袭替八次;文武官弁,各依功次授世职』。

  八月初六日(壬子),吏部遵旨议覆:『尹大器举首郑芝龙在狱私与逆子郑成功往来通信,密行事款,鞫勘俱实;应授拖沙喇哈番』。得旨:『尹大器着授拜他喇布勒哈番』。

  十三日(己未),谕户部:『前因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濒海地方逼近贼巢,海逆不时侵犯,以致生民不获宁宇;故尽令迁移内地,实为保全民生。今若不速给田地、居屋,小民何以资生?着该督抚详察酌给,务须亲身料理,安插得所,使小民尽沾实惠;不得但委属员,草率了事!尔部即遵谕速行』。

  九月初十日(丙戌)谕刑部:『近览尔部章奏,徐胜等被掳下海,旋经投归,仍按律拟罪。但念此辈先虽从贼,乃能不忘故土,乘间来归,着免罪。以后凡有此等投诚者;俱着免罪』。

  兵部题:『铜山伪都督郭义、蔡禄、罗珰等率众投诚,应请议叙』。得旨:『郭义、蔡禄俱授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阿尼哈番,世袭八次;罗珰授右都督,仍给三等阿达哈哈番,世袭四次』。

  十一日(丁亥),调云南贵州总督赵廷臣为浙江总督,浙江总督赵国祚为山东总督,改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为江南总督,广东广西总督李栖凤为广东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

  冬十月初三日(己酉),海贼郑芝龙并其子郑世恩、郑世荫等照谋叛律族诛。郑芝豹当郑成功变叛时即投诚来归,并其子俱免死。

  十二日(戊午),兵部题:『新投诚官员,应分旗安置。见到伪汉阳王马进忠子都督佥事马自德准入正黄旗、伪国公沐天波子沐忠显准入正白旗、未到伪延安王艾能奇子左都督艾承业准入镶黄旗,照依品级赏赉;内沐忠显无职衔,应不给俸』。得旨:『沐忠显著照阿哈尼哈番品级赏赉』。

  十四日(庚申),以浙江定海县舟山地方人民内徙,免其顺治九年至十二年未完额赋。

  二十五日(辛未),升福建同安副将施琅为同安总兵官。

  十一月十二日(丁亥),四川陕西总督李国英疏报伪伯杨秉印率众投诚。命授左都督职衔,仍给全俸,赏裘、马等物。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

  ●康熙元年

  康熙元年(壬寅)春正月十五日(己丑),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许龙自投诚以来,屡建功绩;已奉谕旨,以总兵官用。查南洋与南澳相对,最为要地;请授许龙为潮州水师总兵官,驻札南洋,以资弹压』。从之。

  二月初四日(戊申),浙江总督赵国祚疏报郑逆下伪官柳会春等五十九人率众投诚,缴伪关防。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庚午),先是,平西大将军平西王吴三桂,定西将军内大臣公爱星阿等奉命征缅,两路进兵,于顺治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会师木邦,伪晋王李定国先奔景线,伪巩昌王白文选遁据锡波,凭江为险。官兵自木邦昼夜行三百余里,临江造筏将渡;白文选复奔茶山。吴三桂、爱星阿遣总兵官马宁等率偏师追之,自领大军直趋缅城。先遣人传谕缅酋,令执送伪永历朱由榔;否则,兵临城下,后悔无及。十二月初一日,大军至缅城;缅酋震惧,遂执朱由榔献军前,杀伪华亭侯王维恭等一百余人。总兵官马宁等追及白文选于猛养,白文选降;滇南平。十二月初十日,大军凯旋,吴三桂、爱星阿等汇疏上闻。得旨:『览王等奏,大兵追抵缅城,伪永历及其眷属全获无遗;伪巩昌王白文选逃奔茶山,大兵昼夜追及,白文选并伪官四百九十员、兵丁三千八百余名、家口七千余名,全军归降;获马象甚多:具见王等调度有方、将士同心戮力,克奏肤功,朕心深为嘉悦!在事有功官兵,着从优议叙』。

  谕礼部:『向因逆贼李定国败逃,挟伪永历奔窜缅甸,遗孽未靖,疆圉弗宁;特命平西大将军平西王吴三桂统领大兵,同定西将军爱星阿等出边进讨。兹据奏:大兵于去年十二月初一日进抵缅贼,伪永历及其眷属全获无遗,伪巩昌王白文选并伪官全军归降。伪永历为贼党所附,梗化有年;今一旦就擒,荡平立奏。斯皆仰赖天地、祖宗眷佑,克集大勋。捷音布闻,神人胥悦。应行祭告典礼,尔部速行察例择吉具奏』。

  三月(甲戌)朔,谕礼部:『伪永历率逆贼窃据一隅,不遵王化,致数年以来大兵征剿,转运粮饷,地方困苦,生民弗宁。今平西大将军平西王吴三桂、定西将军爱星阿等统领大兵出边进征,直抵缅甸,获伪永历、降白文选,诚天下之大庆也。仰荷天地、祖宗眷佑,已命尔部行告祭礼。念永历已获,疆圉底定,从此大兵得以休息,粮饷不致糜费;宜诏告中外,咸使闻知。尔部速议具奏』。

  十二日(乙酉),以伪永历朱由榔就擒,告祭世祖章皇帝。

  是日,上御太和殿,王以下文武百官上表朝贺,颁诏天下。诏曰:『自古帝王乂安海宇、衽席臣民,必使逆孽无有稽诛,庶几治化遐宣,兵民休息:此历代之隆规也。我世祖章皇帝宅中定鼎,混一四方;惟伪永历率逆贼奔窜遐荒,尚逋天讨。数年以来,大兵征剿,转运粮饷,地方困苦,生民弗宁。特命平西大将军平西王吴三桂同定西将军爱星阿等统领大兵出边进讨,直抵缅甸;于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初一日擒伪永历及其眷属,伪巩昌王白文选及伪官全军投降:此诚天地祖宗之鸿庥、薄海内外之大庆也。捷书奏闻,朕心嘉悦!已命所司虔行祭告典礼。念永历既获,大勋克集,士卒免征戍之苦、兆姓省挽输之劳,疆圉从此奠安,阎闾获宁干止。是用诏告天下,以慰群情。于戏!武烈维埸,式惬观成之意;纶音载焕,聿昭永莫之心。布告万方,咸使知悉』。

  二十五日(戊戌),授铜山投诚伪官黄顺、柯鹏右都督街,仍给三等阿达哈哈番,袭替四次。

  二十六日(己亥),遣郎中岳诺惠等六员分往浙江、福建、广东三省安辑投诚官民。

  夏四月甲辰朔,户部议覆:『凤阳巡抚林起龙疏言东海居民既经迁移,田地拋弃,钱粮请予豁免;应如所请』。从之。

  初七日(庾戌),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定海小埕贼众盘踞;臣密会靖藩各调官兵击走之。又万安所先经迁毁,续被伪镇杨宣等复垒新城;臣复密会提臣马得功调发官兵夹剿,贼不能支,扬帆远遁』。下部知之。

  五月十一日(癸未),谕礼部:『平西王吴三桂镇守秦、蜀,绥辑滇、黔,抚顺剿逆,茂着勋劳。伪永历朱由榔以明室遗孽,煽集党羽,妄称尊号,窃据一隅;历年以来,屡烦王师征剿,疆圉弗宁。今王奉命统领满、汉大兵出边进讨,于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内直抵缅甸,擒伪永历及其眷属,又降伪巩昌王白文选并伪官全军。此皆王殚忠奋力,运筹谋略,调度有方;遂使国威远播,逆孽荡平,功莫大焉。宜加殊礼,以示眷酬;着进封为亲王。应行事宜,尔部察例具奏』。

  二十九日(辛丑),平南王尚可喜疏报总兵官许龙擒获海寇郑成功之弟郑成赐于厦门。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六月二十四日(乙丑),谕兵部京口水师船发往浙省定海,合浙省水师船,着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驻札定海。福建水师,亦应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此水师官兵应驻何处?每处宜设官兵船若干?尔部会同大学士苏纳海、尚书车克速议奏闻』。

  二十五日(丙寅),靖南王耿继茂疏报:『海逆郑成功因其子郑锦为各伪镇所拥立,统兵抗拒;郑成功不胜忿怒,骤发颠狂,于五月初八日咬指身死』。下部知之。

  秋七月二十七日(戊戌),升江南京口左路水师总兵官张杰为浙江水师提督、福建同安总兵官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

  八月初十日(庚戌),改福建闽安水师总兵官韩尚亮为福建水师左路总兵官、浙江定海水师总兵官常进功为浙江水师左路总兵官。

  冬十月十九日(己未),云南巡抚袁懋功疏报:『据车里宣慰使刀木祷报称伪晋王李定国逃奔景线地方,染病身死』。下部知之。

  十一月初八日(戊寅),授投诚伪巩昌王白文选为承恩公,给三等公俸。

  二十五日(乙未),礼科给事中胡悉宁疏言:『据福建抚臣许世昌疏报海上新迁之民,死亡者八千五百余人。臣思去年上谕责成督、抚安插得所,谆诫严切;年来未见督、抚设法安置,以慰皇上恤民至意,乃辄云时疫流行、水土难调所致。则知此外未经册报,又不知凡几!请敕部通行该督、抚严饬有司,务期多方抚育,不得听其转徙沟中;违者,以不职治罪』。得旨:『着许世昌察明回奏』。

  靖南王耿继茂疏报。伪振武将军左都督杨学皋率所属官兵三千余名、人民家口三万有余投诚,请从优议叙』。得旨:『览王奏,杨学皋率领官兵真心投诚,深可嘉尚;着议叙具奏。其归顺人民,听其自便安插』。

  十二月初六日(乙巳),授福建投诚伪都督杨学皋为左都督,加太子太保,仍给三等阿思哈尼哈番。

  初八日(丁未),京口镇海将军刘之源疏报:『伪肇敏将军陈文达拥兵海上十余年,今脱身来归,呈缴伪印』。下部察叙。

  初十日(己酉),靖南王耿继茂疏报总兵官吴万福奉命招抚伪总兵王士鳌等归诚。下部察叙。

  十四日(癸丑),靖南王耿继茂疏报:『自顺治十八年九月起、至康熙元年七月止,陆续招抚伪将军、都督、总兵并副、参、游、守、千、把总等官共二百九十员、兵共四千三百三十四员、家口共四百六十七名;请敕部酌议,各官给与衔俸、兵丁入伍支粮』。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乙丑),以随征左都督杜永和为福建右路水师总兵官。

  命福建水师提督带兵四千驻札海澄县、右路水师总兵官带兵三千驻札闽安县、右路水师总兵官带兵三千驻札同安县。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

  ●康熙二年

  康熙二年(一六六三、癸卯)春二月初三日(壬寅),湖广提督董学礼疏报:『前奉命会剿湖广西山巨寇李来亨、马腾霄、党守素等,随同郧阳总兵官穆生辉、襄阳总兵官于大海、辰常总兵官高守贵统领官兵三万人凿山开道,以正月初五日进至李家店,遇贼兵万余人;各路奋击,斩馘过半,生擒伪总兵宋段,获旗帜、器械无算,贼党焚巢遁走。又别遣彝陵镇将恢复归州、巴东、巫山等处,直达夔州,并抚辑各处洞寨』。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初八日(丁未),陕西总督白如梅疏报:『提督王一正率兴安总兵官于奋起、河北总兵官鲍敬进剿逆贼郝摇旗,至房县横水地方,伪罗军门将万余人拒战;大败之,杀贼兵无算,生擒贼一百七十三人徇于军,大获盔甲器械』。下部察叙。

  十八日(丁巳),兵部议准平西王吴三桂疏请将云、贵二省总督、巡抚,敕书撰入「听王节制」四字。从之。

  十九日(戊午),授投诚伪侯陈豹为慕化伯,给三等伯俸。

  二十一日(庚申),兵部议覆:『广东镇海将军王国光疏报总兵官许龙标下官兵夺获贼船,生擒伪都督邵应祚,杀贼八十余名,擒贼伙十三名,为数无多,例不议叙。应令该督酌量奖赏,以示鼓励』。得旨:『据奏官兵入海夺获贼般,生擒伪都督;尔部比照陆地以擒杀无多,不准议叙,不合。仍着议叙具奏』。

  二十九日(戊辰),兵部议覆:『浙江都督赵廷臣疏请将边海投诚官兵分插内地各营,入伍食粮;应如所请。投诚兵卒由宁波至者,发绍兴、杭州二府;由台州至者,发金华、严州二府;由温州至者,发衢州、处州二府:距海甚远,庶令阴消异志』。从之。

  三月初二日(庚午),四川总督李国英疏报:『进剿昌宁,直捣逆巢,渠寇袁宗第乘夜遁去。当陈杀死伪总兵以下六十余员,招降伪新化伯冯起凤、伪总兵黄守库等』。得旨:『事平察叙』。

  十三日(辛巳),四川总督李国英疏报故伪岐侯贺珍子伪富平伯贺道宁率所部纳款。下部议叙。

  二十二日(庚寅),荷兰国遣出海王统领兵船至福建闽安镇助剿海逆,又遣其户部官老磨军士丹镇、总兵官巴连卫林等朝贡:上嘉之,各赐银币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

  夏四月初四日(辛丑),湖广总督张长庚疏报:『提督董学礼同各镇将等由鱼刺坡进抵长坪地方,于三月初九、初十日大破逆贼李来亨,擒杀贼党;攻进双观、三白■〈山亚〉二关,逆贼焚巢遁走』。下部知之。

  二十八日(乙丑),陕西提督王一正疏报:『三月二十五日进剿郝摇旗于张老河,擒斩贼党,夺获器械;逆贼焚巢远遁』。下部知之。

  五月二十日(丁亥),湖广提督董学礼疏报提镇各标将弁共招抚西山余党洞寨一百四处,缴到敕印一百六十余件。下部知之。

  六月十九日(乙卯),兵部议覆:『平西王吴三桂疏报李定国之子嗣兴从边外投诚,缴册宝印札,带领官弁兵丁、家口一千二百余名,象马无算;应照例议叙』。得旨:『李嗣兴着授都统品级;以下各官,从优再议』。

  秋七月初四日(己巳),命给承恩公白文选世袭敕书,如海澄公例。

  二十九日(甲午),广湖提督董学礼疏报:『逆贼李来亨遁踞潭家寨,大兵四面围守。六月二十七日五鼓大雾,贼乘势突出,分犯塘汛;各镇标兵夹击,斩首七百六十五级,生擒七十三名』。得旨:『事平察叙』。

  八月十二日(丁未),陕西提督王一正疏报参将张自臣等会剿逆贼郝摇旗于白玉坪等地方,招抚伪官、贼兵及家口二千余人。下部知之。

  十四日(已酉),靖南王耿继茂疏报:『伪尚书参知军政事蔡雷鸣委曲开导海寇向化之路,密令其子伪侍郎蔡协吉、伪通政使蔡源等携眷来归,真心效顺;应请叙录』。下部议。

  十五日(庚戌),福建投诚伪同安伯郑鸣骏疏报伊兄郑泰集众投诚,为侄郑锦设计羁留,投缳自经;遗命子郑缵绪统所部文武各官四百余员水陆丁七千三百余名各带家眷,驾舟舰一百八十余号直抵泉郡港口投诚,并缴伪敕印等件。上深嘉之,下部议叙。

  十九日(甲寅),以流贼遗孽郝摇旗、刘体纯、李来亨等窜伏郧、襄山中,猖獗梗化;命都统穆里玛为靖西将军、都统图海为定西将军,同都统辅国公宗室穆琛、护军统领孙达里、都统觉罗巴尔布、护军统领科尔昆统率大兵前往征剿。

  二十日(乙卯),浙江巡抚朱昌祚疏报:『伪侯周崔芝乃郑逆腹心,其子周家政弃逆效顺,赍送伪印关防;同其弟及伪镇将领兵丁、家口、百姓男妇齐进温州黄华关,随就近安插』。下部知之。

  二十五日(庚申),授福建投诚伪同安伯郑鸣骏为遵义侯、伪永成伯郑缵绪为慕恩伯。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

  九月初七日(辛未),靖南王耿继茂疏报伪庆都伯王秀奇投诚。下部知之。

  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伪忠靖伯陈辉率文武伪官一百三十三员、兵一千六百名、家口八百余名投诚。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五日(己丑),管理福建安辑投诚事务郎中贲岱疏报。伪统领挂宁南将军印左提督陈舜穆率辖下总兵二员、副总兵六员、参将二十员、游击十九员、都司三员、守备一员、兵部主事一员、工部郎中一员监纪推官二员、兵丁一千名投诚,愿隶海澄公标下效力,家口安插漳州府长泰县。下部速议。

  二十八日(壬辰),海澄公黄梧下守备叶两阵亡,荫一子拖沙喇哈番。

  冬十月初三日(丁酉),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伪副统领何义乃郑锦所倚为左右臂指得力之人,今同伪总兵魏明等率众来归;请从优录叙,以示鼓励』。下部知之。

  初六日(庚子),四川总督李国英疏报:『巨寇刘二虎、李来亨、郝摇旗、袁宗第、党守素、塔天宝、马腾云七家出犯巫山,水陆诸将戮力战守,得全危城。乞迅发大兵,乘胜剿灭』。下部知之。

  初八日(壬寅),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延、建等处皆高山峻岭,贼首王铁佛等倚险结巢,建宁、延平、邵武将弁统兵克期夹剿,三路齐进,奋勇力战,杀贼一百一十七人,生擒王铁佛等六十八人,审明正法』。下部知之。

  李率泰又疏报:『海逆郑锦遣发伪副将林维等率舟师由海门欲乘风直入海澄烧新造船只,提臣施琅密遣守备汪明等统率水师,夜半直抵海门;贼前来拒敌,我兵奋勇阵杀伪副将林维等,生擒贼将兵丁共一百二五名,夺获船只、器械』。得旨嘉奖,下部察叙。

  二十四日(戊午),授福建投诚伪伯施福都督佥事衔。

  二十五日(已未),授福建投诚伪官何义左都督衔,林维、李胜都督同知衔,吕勇、吴建、魏明都督佥事衔。

  二十六日(庚申),授福建投诚伪官陈舜穆、周家政、周腾、陈蟒左都督衔,林必遴、王秉耀、陈应、詹世好、林先都督佥事衔。

  十一月初三日(丁卯),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海寇五百余人由梁山侵犯海疆,总兵官王进功、参将折光秋夹击,大败之;杀贼一百六十余人,生擒九人。下部察叙。

  初四日(戊辰),靖南王耿继茂疏报:『伪平国公郑芝龙子郑世袭素蓄归顺之心,缘郑成功携往台湾;及郑成功暴亡,复被逆孽郑经带回厦门,脱身无术。至是乘间率伪文武官二百二十四员、水陆兵一百二十名、家口、船只、盔甲、器械等物投诚。又伪都督郑赓系同安伯郑鸣骏之弟,携带官兵三百一十五员名、家属共三百四十二名口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日(乙亥),靖南王耿继茂疏报伪左都督杨富统率伪都督佥事陈宗等文武官二百三员、兵丁三千二百五十五名。并战舰、盔甲、器械等物投诚。下部议叙。

  浙江总督赵廷臣疏报伪靖波将军侯阮美率弁兵家口共三千六十六员名投诚。下部议叙。

  十二月(甲午)朔,靖南王耿继茂、福建总督李率泰等疏报:『十月二十一日臣等统率大军渡海攻克厦门,贼众惊溃登舟。水师提督施琅会同荷兰国夹板船邀击之,斩首千余级,乘胜取浯屿、金门二岛;逆贼郑锦、周全斌等势穷宵遁』。得旨:『据奏官兵进剿海逆,克取厦门、金门,焚毁贼巢;具见王等调度有方、将士用命,克奏肤功,深可嘉尚!荷兰国出海王率领舟师协力击贼亦殊可嘉!在事有功人员,俱着察明议叙』。

  初三日(丙申),靖南王耿继茂等疏报:『十月二十八日逆贼郑锦等遣兵五千人突犯云霄,右路总兵官王进功率官兵逆击之,斩杀过半;余众尽赴水死。请将官兵分别赏赉,以示鼓励』。得旨嘉奖,下部察叙。

  十六日(己酉),平南王尚可喜疏报官兵进剿蜑贼,擒伪恢粤将军周玉、伪军师林辅邦及贼兵二百七十六名,斩首二千六百三十七级,焚贼船一百三十一只。下部议叙。

  十七日(庚戌),授福建投诚伪平国公郑世袭左都督衔。

  十八日(辛亥),授福建投诚伪官杨富左都督,加太子少师;郑赓、杨忠、王明、颜立勋、陈义左都衔,陈一鹏、陈斌、谢元、朱德、陈奇策、许廷珪右都督衔,陈琪、陈宗都督同知衔,陈增、陈振、王超、辛球、黄成章、方晋、李义、杨亨、陈祖、陈耀、洪福、刘崇会、程伟、曾伟、张朱都督佥事衔。授浙江投诚伪侯阮美、伪官郑绳安左都督衔,邓嘉玉、阮骅、阮述、右都督衔,焦华岳都督同知衔,林鸾、陈大兴、杜卿、王鼎勋、高捷、李隆、陈义、阮复增、林朝褒、张秦都督佥事衔。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

  ●康熙三年

  康熙三年(一六六四、甲申)春五月初八日(辛未),四川总督李国英疏报巫山巨寇郝摇旗下伪总兵马进玉等率众投诚。下部察叙。

  十三日(丙子),升随往福建右路总兵官王进功为福建提督。

  管理福建安辑投诚事务户部郎中贲岱疏报,郑芝豹生母黄氏率子侄眷属等赴闽投诚。下部察叙。

  二十一日(甲申),四川总督李国英疏报:『蜀中巨寇刘二虎、郝摇旗、袁宗第抗抚负固,狡谋不测;蒙遣西安将军传喀禅、副都统杜敏统领大兵,会同督提进剿。于康熙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师次陈家坡,逼近贼巢:满、汉兵奋勇剿杀,贼遁入天池寨。副都统杜敏等统兵追剿,刘二虎势穷自缢,郝摇旗、袁宗第夜遁。杜敏等复追至黄草坪,大败贼众,擒郝摇旗、袁宗第并伪王朱宗蒗等;数万巨寇一朝扫平,无一漏网』。得旨嘉奖,下部察叙。

  二十三日(丙戌),福建总督李率泰疏言:『原任提督侯马得功妻刘氏、子马三奇呈称马得功统领水陆官兵攻取厦门、金门二岛,力战身死;请赐恩恤,以慰忠魂』。得旨:『马得功舍身死战,堕水殒生,着从优议恤』。

  二十六日(已丑),授福建投诚伪伯陈辉为慕仁伯。

  二月初五日(戊戌),授福建投诚伪官伍浚益、洪征、董时行、洪弼都督佥事衔。

  初十日(癸卯),靖南王耿继茂等疏报:『福宁总兵官吴万福招抚伪镇林国梁投诚,随遣游击李应先等协同攻克长腰、东蚶二岛;寇巢破灭,伪兵部阮春雷、逆渠张煌言仅以身免。请敕议叙』。得旨:『据奏逆贼阮春雷、张煌言等窃踞东蚶、长腰等岛合■〈舟宗〉狂逞,官兵奋勇夹剿,擒斩贼将、夺获船只、焚毁贼巢,深可嘉尚!在事有动人员,察明议叙。其伪镇林国梁带领家口倾心投诚,复奋勇自效;同官兵捣巢穴,克奏捷功,非寻常投诚可比。着从优议叙』。

  十四日(丁未),兵部议覆:『平南王尚可喜疏言铜山诸逆郑锦、周全赋等各思归诚,请以招抚事宜专责饶平总兵官吴六奇相机料理;应如所请』。从之。

  十五日(戊申),管理广东安辑投诚事务刑部郎中花善等疏报:『伪都督杜辉于康熙二年十一月率所属将领一百二员、水陆兵丁二千九十六名、大小战船六十二只,缴伪印关防牌札献南澳地。又伪总兵吴升率所辖伪官三十三员、兵六百九十三名、大小船十一只缴伪观武将军印,并倾心役诚』。下部知之。

  二十一日(甲寅),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宁化县山寇聚党八百余人劫掠地方,总兵官黄大用调兵进剿,执斩贼首钱禾,余党悉平。下部知之。

  二十六日(已未),湖广总督张长庚疏报西山巨逆马腾云、党守素、塔天宝等率众归诚。下部知之。

  三月癸亥朔,加授福建福宁总兵官吴万福都督同知,以叙攻剿海寇阮春雷等有功也。

  初四日(丙寅),靖南王耿继茂疏报:『海逆洪旭、黄廷等拥郑锦残党遁踞铜山,所辖伪将张杰、吴盛等率领兵民渡海投诚。群贼分■〈舟宗〉来追,意欲乘机入犯内地。总兵官王进功统兵驰剿,歼贼众于陆鳌、破贼巢于下蔡;番斩首千余级,按应投诚人等入界。在事有功镇将及张杰、吴盛等,均请叙录,以励将来』。下部察叙。

  初七日(己巳),授广东投诚伪官杜辉、吴升左都督衔,杜腾、郭惠都督同知衔,吴鹏都督佥事衔。

  夏四月初二日(甲午),管理福建安辑投诚事务郎中贲岱疏报伪左都督陈升率大小文武官一百二十三员、兵丁二千六百余人渡海投诚,请隶海澄公标下效力。下部察叙。

  初七日(己亥),福建总督李率泰报:『伪左镇林国梁率众投诚,所有伪札关防已移送安辑部臣恭缴;应邀恩优叙,以示鼓励』。得旨嘉奖,下部察叙。

  二十一日(癸丑),兵部议叙伪忠明伯周全斌率左右都督以下杨泮等投诚功;得旨:『周全斌授为三等伯,杨泮、周珍、曾传、黄宝、林英授左都督职街,张隆、阮星、欧瑞、陈麟、赖工、张岳授右都督职衔』。

  二十九日(辛酉),升靖南王右翼镇副将马化麒为随征福建右路总兵官、右路镇标副将刘进忠为随征福建中路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一。

  五月初五日(丙寅),靖南王耿继茂疏报:『三月初六日,臣与总督李率泰、提督王进功、海澄公黄梧等领兵先后至八尺门;伪威远将军翁求多率兵民六万余人纳款。十四日夜半渡海,进拔铜山,焚毁贼巢,斩首三千二百余级;伪永安侯黄廷、伪都督余宽等率伪官兵并家属人等三万二千四百余名出降,所获船只、盔甲、器械无算。逆渠郑锦仅存数十艘,扫灭殆尽』。得旨嘉奖,下部察叙。

  初九日(庚午),吏部议覆:『兵部左侍郎石图疏言:「闽海投诚伪武职官内有人品单弱、熟晓文义者,请酌改文职官」;查无旧例,不准行』。得旨:『投诚官内有通晓文义、愿以文职效用者,该地方督、抚察明具题酌用』。

  二十二日(癸未),授福建投诚周全斌为承恩伯,食三等伯俸。

  二十四日(乙酉),叙铜山投诚功,以何政、许正、李思忠为左都督,叶志凤等为都督佥事;余授职有差。

  六月初六日(丁酉),福建总督李率泰以病求罢。得旨:『览奏患病是实,本当即允所请。但闽省投诚兵民官员最为繁众,着亲行安插,务使得所。事竣之日,解任回京。应作何加级加恩?该部一并议奏』。

  十五日(丙午),以福建投诚伪官杨富为四川川北总兵官。

  十九日(庚戌),授福建投诚伪侯黄侯为慕义伯。

  闰六月初二日(壬戌),命都督佥事事施福随水师提督施琅标下效用。

  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总兵官李长荣等出洋会剿逆寇张煌言,击败贼众五千余人;又擒伪总兵张贤等,并获船只器械。下部察叙。

  福建水师提督施琅告请终养;慰留之。

  初三日(癸亥),颁赐荷兰国王缎疋银两,以二年冬助兵剿海逆有功也。

  初六日(丙寅),浙江总督赵廷臣题报伪将军郑殷就抚。下部知之。

  初十日(庚午),以福建投诚伪官郭义为郧阳总兵官。

  十八日(戊寅),改南澳投诚官杜辉为广东右路水师总兵官。

  秋七月初五日(甲午),管理福建安辑投诚事务户部郎中贲岱疏报:『自康熙元年至三年止,合计投诚文武官三千九百八十五员、食粮兵四万九百六十二名、归农官弁兵民六万四千二百三十名口、眷属人役六万三千余口、大小船九百余只』。下部知之。

  十八日(丁未),敕福建提督水师总兵官施琅等曰:『海寇虽已荡平,逆贼郑锦尚窜台湾。率以尔施琅素谙海务、矢志立功,特命尔为靖海将军,以承恩伯周全斌、太子少师左都督杨富为副,以左都督林顺、何义等为佐,统领水师,前往征剿。凡事,会议酌行。毋谓自知,罔听众言;毋谓兵强,轻视寇盗。严设侦探,毋致疏虞。抗拒不顺者,戮之;大兵一至、实时迎降者,免死。有能擒杀贼渠投诚者,核明具奏。行间将领功罪,察记汇奏。务期殄灭逆孽,副朕倚任之意。尔等受兹重任,宜殚竭心力,以奏肤功。钦哉!特谕』。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二。

  八月初九日(戊辰),浙江总督赵廷臣疏报随征总兵官范达礼招抚伪兵部侍郎蔡昌登等缴伪敕印投诚,请给衔俸;以劝来者。下部议。

  十五日(甲戌),浙江总督赵廷臣疏报:『逆渠张煌言盘踞浙海多年,其下伪官节次招降,独张煌言抗不就抚。臣与京口将军刘之源先后发书遣使谕以祸福,劝其去逆效顺;张煌言之死不悔,虽将随从兵弁船只起发进关,犹借名归隐,徜徉海外。臣即驰赴定海,会商水陆提督哈尔库、张杰分遣将士配坐船只,由宁、台、温三路出洋搜剿,毁其贼巢、歼其余党。侦知张煌言披缁远遁,密令骁勇将备徐元、张公午扮成僧民,随带健丁、火器潜伏普陀山一带,仍拨将弁扼守要路,以防奔窜。至七月二十日,瞭望朱家尖有赶缯船一只,急举火器前击,获有活口林生、陈满等,知张煌言见在悬山范澳;徐元等即驾所获贼艘,尾随八桨兵船,令活口林生等仍扮差回原船,使之不疑。乘夜进一小港,从山后觅路,突入帐房;遂擒张煌言及其亲信余党,搜出伪「视师兵部」银方印一颗、伪关防九颗、枪炮盔甲旗伞等物。三省出没之渠逆,一旦生擒;凡经过宁、绍、杭各府,百姓聚观如堵。从此奸宄绝迹,海宇肃清,共仰天威震叠矣』。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日(己卯),湖广总督张长庚疏报:『靖西将军都统穆里玛、定西将军都统图海等率旅与三省缘旗兵合剿西山巨逆郝摇旗、刘汝魁等业经授首,独李来亨拥众茅麓山,最为险峻;官兵昼夜环攻,贼势穷迫,其党陆续下寨归降。八月初五日,李来亨全家自缢,举火焚巢;官兵搜剿余党,楚寇荡平,全师奏凯』。下部察叙。

  九月十八日(丙午),广东总督卢崇峻疏报:『平南王将军、提督等统领官兵于八月十二日进剿碣石卫贼巢,擒斩贼首苏利,俘获余党万余,贼寨荡平』。得旨嘉奖,下部察叙。

  二十日(戊申),福建总督李率泰疏言官兵会剿茶仔畬山寇,生擒贼首余角,余党俘斩无算,各峒寨悉平。下部察叙。

  冬十月初三日(辛酉),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疏报郑逆商人蓝英带货物投诚。下部知之。

  初八日(丙寅),靖南王耿继茂疏报:『荷兰国出海王于八月十六日带领番船十只、番兵千人抵闽安镇,约九月二十日至围头取齐,于十月初旬往澎湖攻贼巢,候风便进取台湾』。下部知之。

  初十日(戊辰),海逆张煌言伏诛。

  十六日(甲戌),拨投诚兵二千名隶海澄公黄梧下,合旧兵三千名。立中、左、右、前、后五营。

  二十二日(庚辰),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总兵官马化麒于古雷山遇贼船三十一只,奋勇力战,阵斩一百七十余人,擒获一十三人;得获器械、船只,因无水手撑驾,实时焚毁;兼报炮伤官马三匹。得旨:『斩杀贼伙,得获器械,因无撑船之人焚毁等语;系从何来之贼?其贼首为谁?且近地所得船只,焚毁是何缘故?既云官马三匹被炮倒毙,其战士何以无一被伤者?其中或边地官员欲行邀功,杀投来之人谎报亦未可知!着该督严行察明具奏』十一月戊子朔,以投诚左都督杨来嘉为湖广襄阳总兵官、投诚左都督三等阿思哈番蔡缘为河南河北总兵官。

  初七日(甲午),镇守福宁总兵官吴万福疏报:『叛镇苏利贼党密遣贼艘从外洋潜入闽地,官兵哨探堵截,斩获贼众、焚夺贼船,片帆不返』。下部知之。

  十二月十二日(己巳),升副将刘炎为福建汀州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宝录」卷十三。

  ●康熙四年

  康熙四年(一六六五、乙巳),春正月初十日(丁酉),加阵亡福建都督三等侯马得功为一等侯,予祭葬,谥「襄武」。

  二十二日(己酉),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闽海厦门各岛前已荡平,惟南山、镇海、佛潭桥一带余孽盘踞,臣会同靖藩饬随征中路总兵官刘进忠等进剿;该镇即于三年九月初四日亲统官兵,阵斩逆贼七千有奇,招抚男妇一万三千余名。在事有功人员,应请议叙』。下部议。

  二月初三日(庚申),广东潮州总兵官许龙疏报舟师直抵碣石,逆贼苏利势穷,逆属及伪副将陈耀等就抚,获贼艘九十七只。下部知之。

  十八日(乙亥),予故三等遵义侯郑鸣骏祭葬如例。

  二十日(丁丑),谕吏部、兵部:『广东逆贼苏利反叛地方官多罣罪戾。今思苏利以投诚住居内地仓猝叛乱,与外来贼寇失于防御者不同;且当苏利反叛之际,该省王及将军、总督、提督即以本省兵力将逆贼剿灭,地方荡平。其系苏利反叛一案凡地方大小各官之罪,俱着宽免』。

  三月初九日(乙未),谕兵部:『山东、青、登、莱等处沿海居民向赖捕鱼为生,因禁海多有失业;前山东巡抚周有德亦曾将民人无以资生具奏。今应照该抚所请,令其捕鱼,以资民生。如有借端在海生事者,于定例外加等治罪』。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四。

  夏四月初八日(甲子),广东总督卢崇峻疏报官兵屡破海寇,贼首李荣往下四府海面奔逃;严督在事各官。追捕务获。下部察叙。

  二十日(丙子),广东总督卢崇峻疏报香山县知县姚启圣招抚蜑寇黄起德等四千余人。下部察叙。

  二十二日(戊寅),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铜山抢大林等出没海滨,提督王进功、施琅标下将弁率师进剿,各有斩获。下部察叙。

  五月十七日(壬寅),以故遵义侯郑鸣骏子郑缵成袭爵。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五。

  秋七月十三日(丁酉),正黄旗精奇尼哈番郑世袭疏言:『微巨悔罪归诚,乞赐母子完聚』。得旨:『郑芝龙罪大正法,因将伊妻收养;郑世袭知伊父之罪既经投诚,其母颜氏着给伊完聚』。

  十五日(己亥),平南王尚可喜疏报;『广东饶平总兵官吴六奇,老疾不能供职』。上念吴六奇有投诚防汛功,命其子吴启丰以副将管广东饶平总兵官事。

  八月十八日(辛未),兵部议叙康熙二年进取金门厦门、康熙三年攻克铜山等处捷功,命加靖南王耿继茂俸银一千两,赏海澄公黄梧大蟒、貂裘、鞍辔等物,加黄顺等二十人为左都督,施琅等六人为右都督,陈斌等十一人为都督同知,黄英等十一人为都督佥事;总兵杨富以进援中伤、落水复出,授拜他喇布勒哈番,准袭二次;各将士加等授职有差。

  兵部题:『精奇尼哈番苏明呈请外补,请旨定夺』。得旨:『苏明先以投诚之功,给与精奇尼哈番,又授为散秩大臣,宠眷已极;且凡内用之人以外用者,皆系特颁谕旨简用,未有自行奏请之例。今求外用,向部中递呈,殊为不合!着议处具奏』。

  九月初六月(己丑),福建总督李率泰疏报水师右路总兵官杜永和连破海寇,擒斩伪将乌角车等。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六。

  冬十月二十八日(庚辰),浙江总督赵廷臣疏报郑逆下伪左都督李英自澎湖率众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月二十日(壬寅),授郑逆下投诚伪左都督朱英为左都督,伪都督佥事翁贵、金兴、黄荣、刘进、伪总兵陈绮、朱忠、张朝纮并都督佥事,伪副将吴宏、刘雄、伪参将朱显龙、伪游击刘扬等如其原衔;并给全俸,赏赉有差。

  十二月初九日(庚申),兵部议授海逆张煌言下投诚伪左都督阮美、周家政以副将职衔;得旨:『阮美、周家政率众倡先劾顺着以总兵官用』。

  二十八日(己卯),兵部议覆广东镇海将军王国光奏报「郑逆贼伙向泊铜山、炫钟等处,复驾船七十余只冲入甲子所港口挽泊」一疏,得旨:『设立水师提督总兵官等,原为防御海寇。今福建铜山、炫钟等处贼船挽泊,提镇官等并未带领官兵扑剿;至贼船飘往广东,并未跟踪追杀,又不预檄广东各官在前截杀。后贼船直冲入甲子所港口挽泊,广东水师各官亦未迎截。如此,则设立水师提督何用?以后贼船再至,提镇官如不亲领兵扑灭,贼遁不跟踪追剿及不预檄附近省分截杀,仍沿旧习,若罔闻知,定行治罪』。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七。

  ●康熙五年

  康熙五年(一六六六、丙午)春正月二十六(丁未),福建总督李率泰遗疏言:『闽海余氛远窜台湾,奉旨撤兵,与兵休息,洵为至计。惟是将众兵繁,若撤之太骤,不无惊惶;太迟,又恐贻患。目下当安反侧之心,日久务防难制之势。红毛夹板船虽已回国,然而往来频仍,异时恐生衅端。闽省兵马钱粮专望协饷,倘若外解不周,即有意外之虞。至数年以来,海禁甚严,迁移之民尽失故业;宜略宽界限,俾获耕渔,稍苏残喘』。得旨:『李率泰原以才能,蒙世祖章皇帝特简浙闽总督。自任总督以来,克副简任之意:殚力报劾,剿抚贼寇,多建功绩。且忠清素着,正资调度料理;今以久任岩疆,积劳病殒,深可悯恻!应得恤典,着察例具奏。余着该部议奏』。

  二十八日(丁酉),以原任江西总督张朝璘为福建总督。

  二月二十五日(丙丁),改授海上投诚左都督郑世袭为精奇尼哈番、游击傅鼎为阿达哈哈番,并给全俸。

  二十九日(庚辰),以平广东碣石卫逆贼苏利功,增给平南王尚可喜俸银一千两。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八。

  秋七月十三日(壬辰),浙江总督赵廷臣疏报海逆郑锦下伪都督李顺自澎湖来至浙洋,率伪官兵船进关投诚。命授以都督同知衔。

  八月初七日(乙卯),叙剿平广东叛镇苏利功,给总督卢崇峻拖沙喇哈番。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十九。

  九月十六日(癸巳),兵部议覆:『广东镇海将军王国光疏报海贼驾船七十余只突犯甲子所港口,总兵官许龙败之。其水师提督常进功等因修造船只,未及追击,分别降罚』。得旨:『甲子所港口系极内之地,七十余贼船直入,提督常进功等假托修船,不亲领官兵剿灭;尔部见议浙江提督总兵官见海内贼船四只,不亲领兵追赶,俱降二级,今以七十余只之贼船直入内地,不行剿灭,止议提督罚俸一年、总兵降职一级,尔部所议。轻重任意、颠倒徇情,殊为不合。其常进功等议罪尚轻,着另议』。

  冬十月二十日(丁卯),兵部遵旨再议:『广东海贼驾船直入甲子所港口,水师提督常进功等假托修船,不亲领官兵追剿;应将提督进功、左路总兵官张国勋俱降二级留任』。得旨:『常进功着降二级,照旧管事;张国勋着再降二级调用』。

  十一月初五日(辛巳),以海逆郑锦下投诚左都督杨富为浙江水师右路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

  ●康熙六年

  康熙六年(一六六七、丁未)春三月二十二日(丙申),以原任山东总督祖泽溥为福建总督。

  夏四月初二日(丙午),户部议覆:『海上投诚郑世袭疏请给还伊父郑芝龙原产,查此系已经入官估价变卖之产,不便准给』。得旨:『此项田产,仍给与郑世袭』。

  初十日(甲寅),叙克厦门、铜山诸岛功,追授原任福建总督李率泰为一等阿思哈尼哈番;靖南藩下都统王大用等四十六人进秩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一。

  闰四月十四日(戊子),广湖道御史萧震疏言:『屯田之制,为古帝王养兵裕国之本。臣愚以为兵屯纵不即行,而投诚开荒之策未有不可立行者。查投诚之众所携家口,数倍正兵;若予以荒地、给以牛种,俾无失所,以为招徕之劝:一便也。再查绿旗兵有防御之任、投诚兵无汛地之责,是绿旗之屯田难,投诚之屯田易:二便也。近例投诚兵随标者月给饷银,岁费金钱八十余万。将来台湾平后,尚有继至之人;与其糜费养兵之资,何如使开荒芜之地。每投诚若干兵,应给荒田若干亩,岁省饷银若干两;行之三年,照田起科,是省饷而又增赋:三便也。查各省荒田尚有四百余万顷,若将此地分给投诚兵丁使之耕种,则军储日实、户口渐繁,是力田以阜生:四便也』。疏入,命户部行令各省督、抚确查垦荒事宜遵行』。

  五月初六日(己酉),兵部遵旨议覆:『海澄公黄梧归顺之后,攻剿招抚,着有劳绩。所得公爵,应准其袭替』。得旨:『海澄公黄梧投诚之后,攻取闽安镇、克复厦门,招抚投诚兵丁,实心劾力,屡着劳绩。着授为一等公,准袭十二次』。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二。

  秋七月初七日(己酉),上躬亲大政。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三。

  冬十二月十八日(戌子),升署副将随征福建中路总兵官刘进忠水师左路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四。

  ●康熙七年

  康熙七年(一六六八、戊申)春二月初二日(辛未),广东提督常进功疏报:『逆贼魏韬啸聚潮阳海面,臣会同左翼总兵官于奋起领兵搜剿;康熙六年十月初三日,大败贼众,获伪参谋吴俊、亲信陈阿五等,贼渠弃舟潜逃』。下部知之。

  夏四月二十三日(辛卯),海澄公黄梧疏言:『海疆底定,非昔日强寇出没可比。福建全省之兵并归经制,独同安城守尚属臣标,请将城守营副将一员、兵一千名悉归经制,听总督、提督管辖』。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五。

  五月戊戌朔,兵部题:『投诚官兵,理应凛遵法纪。近见福建督、抚疏奏投诚各官骚扰地方,勒索百姓,种种不法。福建如此,他省可知;皆由该管将领钤束不严,并该督、抚申饬不力所致。请敕各省督、抚、提、镇严行禁止;若仍前弊,或被害人等告、或科道纠参,将该管将领从重治罪』。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六。

  冬十一月十三日(戊申),兵部议覆:『广东广西总督周有德疏言:『广省沿海迁民久失生业;今海口设兵防守,应速行安插,复其故业』。得旨:『着都统特晋等与该藩、总督、巡抚、提督会同一面设兵防守、一面安插迁民,毋误农时,致民生失所』。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七。

  ●康熙八年

  康熙八年(一六六九、己酉)春正月二十四日(戊午),调广西左江总兵官刘进忠为广东潮州总兵官。

  三月二十三日(丙辰),以原任四川总督刘兆麒为浙江、福建总督。

  夏四月二十三日(乙酉),升广东水师副将苗之秀为广东碣石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十八。

  冬十一月初五日(甲午),兵部题:『海上投诚郑缵昌、于大海并授左都督;今已归入正白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从之。

  兵部又议:『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自海上投诚,授为右都督;今已归入镶黄旗应照例改为精奇尼哈番。但施琅投诚后劳绩甚多,请加伯衔』。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一。

  ●康熙九年

  康熙九年(一六七○、庚戌)春二月二十六日(甲申),叙克取铜山、金门功,授福建征总兵官一等精奇尼哈番王之鼎为三等伯。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二。

  夏四月初五日(辛卯),以故续顺公沈兴兄子沈瑞袭爵。

  十九日(乙巳),升甘肃巡抚刘斗为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三。

  冬十月初三日(丁亥),浙江福建总督刘兆麒疏报伪宁远将军林伯馨、伪都督施轰率伪官一百四十四员、兵一千六百九十名、船十只自台湾赴浙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月初七日(庚申),授台湾投诚伪官林伯馨、施轰为左都督,陈雄、黄麟、蔡龙为都督同知,林居、王国忠、陈秋、陈■〈王吉〉、王祖、郭俊为都督佥事;余授职、赏赉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四。

  ●康熙十年

  康熙十年(一六七一、辛亥)春正月十六日(戊辰),靖南王耿继茂疏言:『臣父子、祖孙受国厚恩,忝列王爵;捐躯报效,乃臣职当然。奈臣自去岁八月至今,旧疾日剧;闽省滨海重地,寇盗蠢动不测,病躯岂能料理!臣长子耿精忠侍从多年,在臣军前阅历又经四载,尽堪报效;伏祈恩赐管理军务,俾祗奉简书,以任国事』。得旨:『览王奏积劳成疾,情词恳切;准伊子耿精忠暂管军务。王仍加调理痊愈以副朕倚任至意』。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五。

  夏六月二十八日(丁未),以故靖南王耿继茂子和硕额耿精忠袭爵。

  秋八月己卯朔,福建总督刘斗疏报:『海寇自撤水师之后,帆樯出没,侵犯靡常,甚至在各岛屿盖造房舍。臣等密商机宜,配发水陆官兵陆续搜剿;今已搜剿六十余岛,斩溺贼众五千三百八十余人、生擒贼三十八名,烧贼木城七座、房宇二千九百二十余间』。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六。冬十月十七日(乙未),靖南王耿精忠疏报台湾伪总兵柯乔栋率伪官五百四十九员、船十一只投诚。下部议叙。

  十一月初八日(乙卯),追叙海贼献福州全城功,加已故福建巡抚宜永贵拜他喇布勒哈番;并前所有一等阿达哈哈番,合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命其孙宜廷辅袭职。

  十五日(壬午),平南王尚可喜以疾疏请其子尚之信回粤暂管军务。从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癸卯),兵部题:『凡投诚各官,除近海沿边省分缺出,准督、提保题补用外,其余各省投诚官着有功绩、才技优长者,该督、提保题,仍令赴臣部照例考验;果与保题之处相符,准照投诚年分推用。如或不符,应将保题之督、提照徇庇例处分』。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七。

  ●康熙十一年

  康熙十一年(一六七二、壬子)夏四月二十二日(丁酉),先是,承恩伯周全斌病故,吏部题奏;奉旨:『周全斌敕内虽无袭次,但自海外带领战船、率众投诚功大,作何承袭?着再议』。至是议覆:『应准予承袭一次』。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八。

  秋七月初九日(壬子),以故承恩伯周全斌子周公仁袭爵。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十九。

  冬十一月十一日(壬子),升浙江巡抚范承谟为福建总督。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

  ●康熙十二年

  康熙十二年(一六七三、癸丑)春三月十二日(壬午),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臣年七十,精力已衰,愿归老辽东。有旧赐地亩房舍,乞仍赐给;臣量带两佐领甲兵并藩下闲丁、孤寡、老弱共四千三百九十四家,计男妇二万四千三百七十五名口。其归途夫役口粮,请敕部拨给』。得旨:『王自航海归诚,劾力累朝,镇守粤东,宣劳岁久。览奏年已七十,欲归辽东,情词恳切;具见恭谨,能知大体,朕心深为嘉悦!今广东已经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迁移安插?议政王大臣等会同户、兵二部确议具奏』。

  二十七日(丁酉),议政王大臣等议:『平南王尚可喜奏请复归辽东,应如所请。但该王之子尚之信仍带领官兵居住粤东,则是父子分离;而藩下官兵父子、兄弟、宗族亦至分离。今粤省已经底定,既议迁移,似应将该藩家属、兵丁均行议迁。惟广东左、右两营绿旗官兵,仍留该省作何归并之处?兵部另议』。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一。

  夏五月十六日(乙酉),调云南鹤丽总兵官赵得胜为福建海澄总兵官。

  秋七月初三日(庚午),平西王吴三桂疏言:『臣驻镇滇省,臣下官兵家口于康熙元年迁移,至康熙三年迁完,虽家口到滇九载,而臣身在岩疆已十六年。念臣世受天恩,捐糜难报;惟期尽瘁藩篱,安敢遽请息肩。今闻平南王尚可喜有陈情之疏,已蒙恩鉴,准撤全藩;仰恃鸿慈,冒干天听,请撤安插』。得旨:『王自归诚以来,克殚忠荩,戮力行间,功绩懋着;镇守岩疆,宣劳岁久。览奏请撤安插,恭谨可嘉!今云南已经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撤移安插?着议政王大臣等同户、兵二部确议具奏』。

  初九日(丙子),靖南王耿精忠疏言:『臣袭爵二载,心恋帝阙;祗以海氛叵测,未敢遽议罢兵。近见平南王尚可喜乞归一疏,已奉俞旨;伏念臣部下官兵南征二十余年,仰恳皇仁,撤回安插』。得旨:『王祖父以来,世殚忠荩,戮力行间,功绩懋着;及王袭封镇守,劳着岩疆。览奏请撤安插,恭谨可嘉!今福建已经底定,王下官兵家口作何搬移安插?着议政王大臣等会同户、兵二部确议具奏』。

  二十八日(乙未),议政王大臣会议:『福建今已底定,地方有防守官兵;靖南王既请自福建迁移,应将王本身并标下十五佐领官兵家口均行迁移』。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二。

  八月初六日(癸卯),议政王大臣等会议:『平西王吴三桂具题请撤安插,应将王本身并所属官兵家口均行迁移在山海关外,酌量安插。云南地方,有土司苗蛮杂处,不得稍疏防御;今既将王迁移,应暂遣满洲官兵戍守;俟戍守官兵到日,该藩起程。满洲官兵如何派拨及四营绿旗官兵作何归并?该藩沿途须用钱粮人夫等项,具厅该部评议』。又一议:『吴三桂镇守云南以来,地方平定,总无乱萌;今若将王迁移,不得不遣兵镇守。兵丁往返与王之迁移,沿途地方民驿苦累;且戍守之兵系暂居住,骚扰地方,亦未可定。应仍令吴三桂镇守云南』。得旨:『吴三桂请撤安插,所奏情词恳切,着王率领所属官兵家口俱行搬移前来。其满洲官兵,不必遣发;如有用满兵之处,该藩于起行时另行奏请,然后遣发。俟官兵到后,王来亦不至迟误。余依议』。

  十五日(壬子),差礼部左侍郎管右侍郎事折尔肯、翰林院学士兼礼部侍郎傅达礼往云南,户部尚书梁清标往广东,吏部右侍郎陈一炳往福建,经理各藩撤兵起行事宜。

  十八日(乙卯),命侍卫传谕福建总督范承谟曰:『尔向有贤声,与他人不同;且福建边疆重地,海氛未靖,尔其益加勉励,副朕委任。于常例赏赐外,加赐衣帽及内厩鞍马一匹』。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三。

  冬十一月初四日(己已),平西王吴三桂疏言:『臣部下官兵家口,三十年来蒙恩豢养,生齿日众。恳将赐拨安插地方,较世祖章皇帝时所拨关外至锦州一带区处更加增廓;庶臣部下官兵,均沾浩荡之恩矣』。得旨:『王所属官兵家口迁移远来,自应安插得所,俾有宁居,以副朕怀。此所请增赏地方,着速议具奏』。

  十二月二十一日(丙辰),差往贵州备办吴三桂夫船刍糗事务兵部郎中党务礼、户部员外郎荫穆哈驰驿到京,奏称云南贵州总督甘文焜向臣等言:『吴三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杀云南巡抚朱国治,以所部兵反。前差往搬移吴三桂家口侍郎折尔肯等被留,臣等星夜驰驿来京』。上召议政王大臣等面谕曰:『今吴三桂已反,荆州乃咽喉要地,关系最重。着前锋统领硕岱带每佐领前锋一名,兼程前往,保守荆州,以固军民之心;并进据常德,以遏贼势。前往官兵,若沿途住歇秣马,必至迟误;着派户部贤能司官于每日宿处,齐备草豆应付。其陆续遣发大兵往剿之处,着议政王大臣等速议具奏』。

  二十二日(丁巳),四川湖广总督蔡毓荣疏报:『吴三桂反,伪称「天下都招讨兵马大元帅」,以明年甲寅为周王元年。贵州提督李本深叛应之;前同党务礼于差往贵州兵部主事辛珠与笔帖式萨尔徒不及行,俱不屈死。云南贵州总督甘文焜闻变,仓卒出贵阳府,将十余骑自随,日夕行数驿;十二月初八日至镇远府,镇远桥守将已应贼,率兵围之。甘文焜度不免,手刃其子,遂自刎。笔帖式亚图、华珊亦自杀,贵州巡抚曹申吉降贼。贼兵遂逼镇远,渐入楚境』。疏入,报闻。

  停撤平南、靖南二藩,召梁清标、陈一炳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四。

  ●康熙十三年

  康熙十三年(一六七四、甲寅)春二月二十七日(辛酉),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疏报广西将军孙延龄反。

  三月十六日(庚辰),杭州将军图喇疏报耿精忠据福建反。总督范承谟骂贼不屈,贼幽之;巡抚刘秉政降贼。

  二十八日(壬辰),湖广总督蔡毓荣疏报衮阳总兵官杨来嘉据谷城反。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六。

  夏四月初五日(己亥),谕议政王大臣等:『顷安塘笔帖式向侍卫观宝言:「河北总兵官蔡禄潜通叛镇杨来嘉,令兵丁借称捕鱼,披甲行走;民心惊疑」。着内大臣阿密达带每佐领护军一名、每旗护军参领一员,速赴怀庆察问蔡禄捕鱼之由』。

  初十日(甲辰),先是平南王尚可喜疏言:『孙延龄伪檄有「三藩」之语,闽省又倏告变;臣与耿精忠本系姻娅,不能不踧踖于中。窃臣叨王爵,年已七十有余;虽至愚极陋,岂肯向逆贼求功名富贵乎!惟知捐躯矢志,竭力保固岭南,以表臣始终之诚』。得旨:『王累朝勋旧,性笃忠贞,朕心久已洞悉。近复屡摅猷略,保固岩疆,厥功甚茂。览奏,披沥悃忱,深为可嘉!着益殚心料理,相机剿御,以副朕倚任之意』。至是,复谕兵部:『平南王尚可喜奏请调遣官兵保固疆圉,忠诚显著,深为可嘉!两广一应军机调遣及固守地方事宜,着尚可喜与总督金光祖同心合力,务酌万全而行』。

  二十四日(戊午),内大臣阿密达领兵至怀庆,擒蔡禄以闻。上手敕谕之曰:『尔行未踰旬,克济厥事以遏乱萌,朕心深为嘉悦!但人命关系最重,须研审得实,方可正法,毋得株连无辜。至所俘人口,散给士卒;宜重赏被伤者,以示鼓劝』。寻阿密达讯鞫,得其谋叛实迹奏闻;上命将蔡禄父子并同谋者俱行正法。又谕兵部、刑部:『蔡禄系海上投诚之人,念其来归,给之世爵,复优擢河南河北总兵官;正宜殚竭忠忱,力图报劾。乃潜蓄逆谋,欲应吴逆治甲练兵,约期煽乱。经坐塘笔帖式密报,遣内大臣阿密达前往察勘,并不出迎;及入城至伊署,辄敢施放火炮拒敌。因其叛形显著,俱已收执,奏请正法。朕恐有冤诬,复令详加审鞫;据其兵丁家人口供,俱称蔡禄造鸟枪、购骡马,与杨来嘉往来同谋,约应吴逆谋反情实。即将蔡禄父子并其侄蔡鼎席及同谋人等俱行正法;其余投诚垦荒弁兵事无干涉者,概不株连。叛逆法所必诛,良善务加绥辑;国有成宪,军民无得惊疑。尔二部即通行晓谕,俾咸悉朕意』。

  谕兵部:『耿精忠叛,海澄公黄梧、提督王进功隔越漳、泉,与浙江声问不通。着平南王、两广总督、广东江西巡抚、浙江将军总督等设法遣人确探消息,若黄梧、王进功等能各守地方,令其固守;倘力单不能自守,广东、江西何处可通?着来会合』。

  二十五日(己未),浙江提督塞白理疏言:『耿逆交通吴逆、结连郑寇,沿海一带皆可扬帆直入内地;至江南崇明一邑孤悬海外,尤属可虞』。上谕:『浙江及江宁、京口诸处,俱已遣发大兵,崇明一邑,虽云孤悬海外,亦有重兵驻防。但时方戒严,着江南总督、提督饬令崇明镇将严功警备;倘有贼警,该总督、提督即会同将军额楚、华善、王之鼎等公同谋议,守御接应』。

  二十九日(癸亥),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请调发官兵征剿逆贼,及长江宜设舟师备御。上命兵部以分遣禁旅诸路调度情形,移会尚可喜曰:『今宁南靖寇大将军多罗顺承郡王及贝勒等帅领大兵,由常、澧进平云、贵;镇南将军尼雅翰、都统朱满、巴尔布等帅师由武昌水陆进取岳州、长沙直入广西,都统宜理布等帅师驻镇彝陵,都统范达礼、副都统德业立等帅师驻镇郧、襄,安西将军赫业、副将军胡礼布、西安将军瓦尔咯等帅师由汉中进取四川,副都统扩尔坤、吴国桢等帅师驻防汉中;镇西将军席卜臣等帅师驻防西安;复遣尚书莫洛经略陕西等处帅大兵居中调度,镇东将军喇哈达等帅师于山东、河南、江南要地驻防;安南将军华善等帅汉洲、汉军官兵同镇海将军王之鼎等于京口水陆驻防;扬威将军阿密达等帅师同江宁将军额楚等防守江宁、安庆沿江险要;平南将军赖塔帅师由浙江平定福建;浙江将军图喇帅师驻镇杭州兼防海疆;定南将军希尔根、副将军哈尔哈齐等亦帅师由江西建昌、广信,平定福建;平寇将军根特巴图鲁、席希等帅师赴广东会同该藩进剿。一切机宜,参酌以行』。

  五月二十二日(乙酉),平南王尚可喜疏报:『潮州总兵官刘进忠暗通耿逆,于四月二十日拥兵叛,与续顺公沉瑞兵巷战;二十三日,遂引闽寇入城』。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七。

  六月甲午朔,谕兵部:『曩者耿精忠之祖耿仲明于太宗文皇帝时航海归诚,优赐王爵;效力行间,劳绩茂着。及其身故,睿亲王不令承袭;世祖章皇帝追念旧勋,特允其子耿继茂仍袭王爵,令两镇岩疆,为国藩屏。爰及朕躬,惓怀勋裔,恩宠有加。后览其病终遗疏,有「地方兵民凋敝,贼寇未灭,死不瞑目」等语;忠义肫笃,深切轸念。且因耿继茂之子耿精忠自幼曾为近侍,予袭王爵,仍镇闽省。朕以耿精忠必能绍祖、父遗训,殚竭忠猷,无忝先烈;乃不意近为逆贼吴三桂诱惑,煽乱地方;弃累世之忠贞,构一旦之狂举。既干国法,复坠家声。朕犹念其祖、父前功,谅耿精忠必系一时无知,堕人狡计;与吴三桂不同。故将吴三桂子孙正法,耿精忠在京诸弟照旧宽容;所属官兵,并未加罪。今湖广遣宁南靖寇大将军多罗顺承郡王勒尔锦由湖南进剿云、贵,吴逆指日授首;镇南将军尼雅翰统领大兵由广西进剿云、贵,四川遣安西将军赫业及西安将军瓦尔喀等统领大兵已攻克七盘、朝天等关直抵保宁,克期底定全川,并剿云、贵。定南将军希尔根统领大兵由江西进剿福建,平南将军赖塔由浙江进兵,平寇将军根特巴图鱼由广东进剿福建,又遣杨威将军阿密达、镇西将军席卜臣、安南将军华善、镇东将军喇哈达等各统大兵,驻札江南京口等处,调度征剿,耿精忠歼灭在于旦夕。但念其祖、父宣力累朝,洎精忠之身遽至覆亡、宗祠斩绝,朕心深为不忍!且吴三桂乃本身投诚之人,背恩反叛,自取诛戮;耿精忠自祖、父以来,受恩三世、四十余年,非素蓄逆谋,首倡叛乱者比。尔部即传谕耿精忠,果能追念累朝恩德及伊父忠尽遗言,革心悔祸,投诚自归;将侵犯内地海贼速剿图功,即赦免前罪,视之如初。朕以至诚待天下,必不食言;俾其善自审度,勿负朕保全勋旧之意。尔部即遵谕速行』。于是,兵部奏遣工部郎中周襄绪及耿精忠下一等护卫陈嘉猷赍敕赴福建。寻又谕平南将军赖塔、浙江将军图喇、总督李之芳、巡抚田逢吉、提督塞白理等:『耿精忠作逆,蹂躏地方,大干国法;已遣发大兵于浙江、江西、广东三路进剿。但念其祖、父曾宣力累朝,洎耿精忠之身遽至覆亡、宗祀斩绝,朕心殊为不忍!因遣周襄绪、陈嘉猷赍敕往谕,如耿精忠悔祸乞降,赦免前罪,仍恩遇如初。尔等不可因此遂误进剿机宜,必耿精忠果请罪输诚,尔等即受降来奏。若仍执迷肆逆不悛,其藩下官兵有心存忠义者,或擒斩耿精忠、或率众来降,俱优加恩赏;即只身自归者,亦收留抚恤』。

  二十五日(戊午),杭州将军图喇疏言:『杭州兵单。请增兵协守』。上命拨京口将军标下绿旗官兵三千、江南提标官兵二千,调山东署提督事副都统段应举帅赴杭州,仍听将军喇哈达节制。段应举既赴浙江,将军赖塔可率所辖满兵及绿旗兵五千进平福建。

  谕兵部:『浙江、四川两路,宜遣王、贝勒、贝子、公等前往剿贼。所以遣王等者,非谓诸将才能不足;念诸王、贝勒皆朕懿亲,指挥调遣无可牵掣,守御征剿足增威重。其授和硕康亲王杰书为奉命大将军,同固山贝子傅喇塔率前锋一百七十六名、每二佐领合出护军一名,赴浙江;又前调赴荆、岳蒙古兵,令各分一千名随王至江宁时,将此兵留驻,更调驻守江宁喀喇沁土默特兵并赴浙江。授多罗贝勒董额为定西大将军,同固山贝子都统温齐、辅国公绰克托率贝子准达所领骁骑之半赴四川;其遣往王、贝勒、贝子、公下包衣佐领多者,甲士酌量带往;包衣佐领少者,以闲丁酌量披甲带往。至王、贝勒所驻地方,将军在王军前,则将军印不用;如别将兵,各用其将军印』。

  秋七月初九日(辛未),以原任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为福建总督。

  以署山东提督镶蓝旗副都统段应举为随征福建提督;升参领刘显芳为随征福建左镇总兵官、督捕员外郎刘德懋为随征福建前镇总兵官。

  十一日(癸酉),平南王尚可喜疏报:『逆镇刘进忠遣逆党陈奠率众分据程乡县水陆要口,抗拒我师,提督严自明等分遣官兵击之,斩获甚众。程乡县伪守备张奉寰遣人通款,缚献伪守备杨沧,开门迎降』。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江南巡抚董卫国疏报:『南瑞总兵官杨富隐匿在官甲冑,私置竹炮、器械,暗招闽兵千余练习滚牌,与贼潜通,谋为内应。臣与定南将军希尔根等密计擒之,实时正法』。下部议叙。

  命镇海将军王之鼎拨崇明沙船,率绿旗兵习水战于黄浦,以防海寇。

  二十三日(乙酉),平南王尚可喜疏报:『官兵恢复程乡后,镇平、平远二县文武各官俱赴军前投缴伪印、伪札,恢复二县』。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八。

  八月初五日(丙申),平南王尚可喜疏报:『潮州叛镇刘进忠之党刘斌据普宁,都统尚之孝等遣发官兵进剿。被阵知县段藻潜遣人通款,诱贼出城迎战,因闭门拒之;我兵剿杀甚众,恢复普宁县城』。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初六日(丁酉),福建总督郎廷佐疏言:『耿逆背叛,勾连海寇,虚张声势。但海寇止习水战,陆地非其所长;宜剿抚兼施,乘机底定』。上谕:『郎廷佐入闽之日,海寇宜用抚、耿精忠宜用剿或用间,相机便宜以行』。

  十一日(壬寅),海澄公黄梧子黄芳度遣官黄蓝间道赍疏进京。疏言:『臣父本年三月二十六日病故;臣不得已,权以父命,送敕命印于贼处,仍密行招募,合旧兵共得六千余名。六月初四日,斩伪城守都督刘豹等三人,保守漳州。惟望大兵入闽救应;臣侦知来路,随往迎接』。上谕:『海澄公黄梧自海上归诚,殚竭忠荩,镇守岩疆,劳绩茂着。据奏于三月二十六日病故,朕心深为轸恻!应得恤典,从优议奏。黄芳度设计全城,招集兵卒,斩伪都督刘豹等三人;固守地方,以俟大兵;具见黄芳度能继父志,克笃忠贞,殊为可嘉!黄芳度应令袭公爵。今大兵由浙江、江西、广东三路进闽,黄芳度侦何处兵先到,即来迎会』。寻黄芳度兄一等侍卫黄芳世自陈生长闽地,深知道里情形;随乞大兵进剿,救援伊弟黄芳度。上因授黄芳世为随征福建总兵官,令同平南王尚可喜兵进剿福建。

  九月初三日(甲子),湖广总督蔡毓荣疏报:『叛贼杨来嘉等出犯南漳,官兵奋勇力战,大败贼众;阵斩伪弁兵目,获为札、器械等物』。下部议叙。

  初八日(己已),平南王尚可喜疏报:『副都统尚之节等统率官兵自程乡县间道进闽,沿途相机剿抚,不烦兵戈;逆贼望风逃遁,伪官弁缴札投诚。恢复大埔县,直抵三河坝』。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初十日(辛未),平南王尚可喜疏报:『逆贼刘进忠抗不受抚,当官兵在途,则据险抗阻;迨官兵甫抵潮城,则窥札营甫定,辄鼓众出犯。幸官兵严整以待,在新亨地方剿杀伪副将陈琏等及贼兵六百六十余人,生擒二十七人。又在城外接战,斩贼二百二十五人。又于七月十五日贼众五千乘风雨冲突,官兵奋击,斩贼八百二十二人,生擒八十六人。前后所获盔甲、器械,不可胜数』。下部议叙。

  二十四日(乙酉),平南王尚可喜疏言:『续顺公沉瑞身陷贼中,不甘从逆,屡遣人通言,请兵拯救;臣因遣官兵赴闽接应,今已迎回粤东』。得旨:『续顺公沉瑞不甘从逆,挈家回粤,情属可悯。令复还原爵,仍管伊标官兵驻札广东』。

  二十八日(已丑),调固原总兵官王国栋为潮州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四十九。

  冬十月初三日(癸已),谕新授福建总兵官黄芳世曰:『尔在朕左右十有余年,凡事谙练,娴习弓马,可以任用,故特授此职。尔莅任时,领平南王所给官兵,宜勉力图功,以副朕擢用之意』。

  二十九日(己未),平南王尚可喜疏报:『逆贼刘进忠盘踞潮州敢于负固者,恃海贼为应援也。今海贼直薄城东,而刘逆屡出城中贼兵来犯我师;总兵官王国栋等统率官兵三战三捷,斩获甚多』。下部议叙。

  十一月二十一日(庚辰),平南王尚可喜疏言:『续顺公沉瑞、副都统邓广明及官兵家口共二千余人,为叛镇刘进忠驱入福建,拘留漳浦;恐大兵进剿,玉石难分』。得旨:『续顺公沉瑞家口被贼拘留,殊为可悯!此系有功之人,理应保全;令大将军、王等进剿恢复之日,留意察访,保护得所』。

  平南王尚可喜疏报:『副都统尚之孝进兵潮州府攻剿逆贼刘进忠,克东津、笔架山、洗马桥等处地方。巡抚刘秉权、署总兵官王国栋等等攻破潮州城南凤凰洲木城二座,斩伪都督金汉臣等,杀贼五千余级。又副将何九衢等率兵恢复潮州澄海县』。得旨嘉奏,下部议叙。

  二十九日(戊子),谕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浙江贼寇在在窃发,骚扰地方,皆由耿逆未灭之故。若剿除耿逆,则小丑自灭。今或固守金华诸处,由仙霞岭、分水关入闽;或固守杭、衢,从金华进克温、处,平定浙省,剿灭浙、闽贼:听大将军王酌量速行』。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

  十二月十八日(丁未),尚可喜又疏报:『刘逆遣逆党踞守揭阳县,碣石总兵官苗之秀等率兵往剿,恢复揭阳、潮阳二县』。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三日(壬子),海澄公黄芳度疏言:『臣感念国恩,誓不与贼俱生;练劲卒满万,坚守漳城及龙溪五县。耿逆潜师援漳浦,臣分兵邀击,贼众大溃;郑逆复遣伪侍卫及叛镇赵得胜来攻漳浦。乞发大兵,不拘何路进闽;与臣会合,并力扫除』。得旨:『黄芳度坚守孤城,练兵杀贼;屡次间道陈奏,忠贞可嘉!平南王尚可喜进兵克复潮州,即发兵应援黄芳度平定闽省;大将军康亲王杰书、将军布尔根亦由浙江、江西,作速进剿福建。大兵一到,先移知黄芳度速赴会合』。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一。

  ●康熙十四年

  康熙十四年(一六七五、乙卯)春正月初八日(丁卯),谕吏部、礼部、兵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归诚,勋猷懋着。太宗文皇帝嘉其劳绩,特赐王封。及定鼎燕京,复能殚竭忠忱,赞襄大业。世祖章皇帝知其夙笃忠贞,畀以岩疆重任,镇守粤东;海氛宁靖,百姓又安。近因吴三桂、耿精忠等叛逆,该藩益励忠纯,克抒伟略;悉心筹画,数建肤功,朕甚嘉焉!事平优叙,屡有俞旨。前奏年老任重,请以其子尚之孝承袭王爵,已允所请。今思该藩累朝勋旧,功着封疆,宜锡殊荣,以酬懋绩。平南王尚可喜着进封平南亲主,即令其子尚之孝袭封,尚可喜以亲王品级顶带支俸,示朕优眷之意。广东文武事务,着尚可喜照旧料理。其「亲王之宝」,亦暂行掌管。尚之孝统兵在潮,着给与大将军印;应行封典,尔部即遵谕行』。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二。

  三月二十九日(丁亥),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平南将军赖塔等遣副都统喇哈胡图、总兵官王廷梅等击败耿逆下伪将军马九玉等贼众于衢州,斩级千余,擒伪都司』。下部议叙。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三。

  夏闰五月戊子朔,以原任广东水师总兵官张国勋为潮州水师总兵官。

  二十五日(壬子),平南王尚可喜疏报:『近因饶平失守,逆贼朱缵率党来屯湖寮、廖昙率党来屯白堠,劫掳村寨;平南大将军尚之孝同提督严自明遣发官兵于大埔县地方击败逆贼,阵斩伪参将、生擒伪游击等。又连阳游击吴标、连州知州李蕡于连州、大镬、古楼山、小水坪、石马坪等处,两次击败逆贼李化龙、沉九珠等。又广州府属之龙门、增城、从化与惠州府属之博罗、河源、长宁等县内公庄、路溪、铁岗、马鞍、陈禾峒诸处,向为土贼渊薮,恣行剽劫;今突犯龙门,巨遣发副将卢光明等带领官兵于龙门等处地方,擒斩贼众八百余,招抚千余,救回被贼掳去良民』。下部议叙。

  平南王尚可喜疏报:『虎门副将李印香等领兵于碣石、白沙湖等处击败贼众,烧毁贼船百余只』。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五。

  六月二十日(丁丑),先是,平南王尚可喜等疏言:『海澄公标下游击黄蓝来请援兵,臣即与将军尼雅翰议发满汉官兵赴援。寻原任总兵官黄芳泰来言海寇围漳州;臣思潮城未克、闽贼方张,目下在在需兵,更有意外之虞,势必至于束手。请就近速调兵来援广东』。上命安亲王于每佐领下发满兵一名,令副都统一人率赴广东。至是,将军尼雅翰疏言:『粤东四面受敌,广州兵少;平南王又渐衰迈,臣才识知浅。设邻近有警,恐难支守。乞令见在江西护军统领桑遏率兵前来总统兵马,粤东可保无虞』。上谕:『桑遏仍留江西;所发每佐领兵一名令前锋统领觉罗舒恕率赴广东,同将军尼雅翰商酌以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六。

  秋八月二十五日(己卯),谕兵部:『今遣耿聚忠赍敕赴大将军康亲王杰书军前,招抚耿精忠。其招抚事宜,王与耿聚忠悉心谋议,相机速行,俾闽省生民早离水火。尔部即移文知会』。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七。

  冬十一月十五日(己亥),福建巡抚杨熙疏报:『九月二十九日,臣同少傅公尚之信等率领官兵进入闽境,攻克鲜水关,招抚伪参将葛习猷等。十月初六日,臣等于永定县地方,击败贼众,恢复县城』。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二月初九日(壬戌),定远平寇大将军和硕安亲王岳乐疏言:『伪总兵张存遣使来言:闽逆军饷匮乏,恣意剥削,军士逃亡,百姓怨讟;张存有兵八千人,屯于顺昌,不听耿逆调遣。又伪总兵罗元生等统兵固守其地,邵武总兵彭世勋虽降逆而按兵不动,此皆耿逆之内患也。若大兵自江西进闽,伊等即为内应。但臣现赴长沙,克期进发。伏乞睿鉴详度,无失事机』。疏闻,上谕:『招徕逆贼,克取福建,令大将军简亲王、副将军希尔根、将军额楚、总督董卫国等相机以行。至于进攻长沙,剿灭吴逆,惟王是赖。但恐逆贼觇知我兵进取长沙,固守袁、吉,阻我兵行;王或扬言取道别路,出其不意,或合兵前进、或兵分数道,在王必有定见,其悉心筹画万全,务速行之』。

  二十日(癸酉),平南亲王尚可喜疏言:『逆贼刘进忠勾引郑锦入潮州,祖泽清勾引马雄至高州。粤东十郡,竟失其四。今将军舒恕、总督金光祖复退回肇庆,事势危急。闻知硕安亲王由袁州进攻长沙,恐时当春水泛溢;且吴逆全力集于常、澧,其守御必坚。请以公倭赫之兵仍驻袁州,令和硕安亲王赴广东扑剿贼寇』。上谕:『吴三桂未灭,故诸贼得以猖狂。今安亲王进取湖南,则粤东之势自缓。若由粤东进兵,则道路迂回,稽延时日。前以粤东危急,已命大将军简亲王每发佐领甲兵二名驰赴应援。此兵到日,平南亲王与将军舒恕等公同议固守疆圉,剪除逆贼』。又谕简亲王喇布曰:『前以粤东告急,命尔发每佐领甲兵二名速赴应援;至今尚未遣发,殊误时机!今再拨每佐领护军一名并前所发兵,或副都统额赫纳、或署副都统宗室巴尔堪,令一人为将军统之。速赴广东,毋得仍前迟滞,以误军机』!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八。

  ●康熙十五年

  康熙十五年(一六七六、丙辰)春正月十四日(丁酉),随征福建中路总兵官黄芳世疏报:『海逆郑锦攻围漳州,臣弟海澄公黄芳度率众坚守。于康熙十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总兵官吴淑等潜通逆贼,引兵入城;臣弟奋力巷战,势不能支,遂赴开元寺投井身死。贼复捞尸寸磔,全家男妇尽被杀戮;故叔海澄公黄梧,亦遭劈棺拋弃。标下将弁蔡隆、朱武等悉遭惨杀。臣见在少傅公尚之信军前,闻信惨切具疏报闻』。得旨:『海澄公黄芳度保守孤城,力拒逆贼;矢志忠贞,劳绩素着。今据奏叛弁通贼,以致城陷,黄芳度全家殉难,深可悯恻!作何恩恤?着从优议叙』。

  二月癸丑朔,平南王尚可喜疏言:『臣病日剧,寇在门庭,臣子尚之孝又统兵在潮;臣躯恐有不测,则粤省渐至危急,请遣威望大臣星驰抵粤,以资弹压』。疏入。得旨:『王累世勋旧,奇猷重望,久镇岩疆,劳绩懋着。自逆贼变乱以来,王笃守忠诚,殚抒筹略,训练士卒,保障地方,剿御贼寇,朕所倚毗。今览王奏,称年老渐衰,身婴痾疾;请遣大臣经理广东事务,具见王实心为国,计虑周详。朕与王情同父子、谊犹手足,览疏未竟,朕心恻然!但王属官兵驻镇日久,地方宁谧,措置咸宜,军民依赖;若别遣大臣前往,恐该省之事一时未能周知,所关匪细。王可于诸子中择才略素优者,遣赴潮州整理军务。大将军平南王尚之孝回省城,侍王左右,扞卫封守。王其加意调护,期于平复,以慰朕忧虑眷念至意』。

  初六日(戊午),平南王尚可喜疏言:『逆贼马雄、董重民等乘高、雷变叛,益肆猖獗;满汉大兵,退驻肇庆。潮逆刘进忠引海寇入犯,提督及平南大将军等皆退至惠州。请大兵兼程前赴应援』。上谕兵部:『顷据简亲王报,以每佐领护军一名、骁腾一名交副都统额赫纳于正月初十日前广东。今粤省告急,可令额赫纳等倍道速进』。

  十七日(己巳),平南王尚可喜疏报:『贼犯惠州、肇庆诸处,省会危急』。上谕:『粤省要地,倘有疏失,为害不小。顷虽调遣江西兵,仍恐单薄。今以兖州每佐领骁骑兵一名、蒙古兵七百名调赴江宁;其见驻江宁每佐领骁骑兵一名、蒙古兵六百名及驻防徽州、池州、满州蒙古兵七百名,令将军哈尔哈齐统倾,驰赴粤东。如有稽迟,坐以失误军机之罪。其哈尔哈齐所用平寇将军印,留付副都统科尔科代镇守江南。其徽州、池州余兵七百名,恐难捍御地方;或令见驻安庆提督移镇池州,或拨苏州驻防五百甲兵往驻徽、池,将军、总督等公同酌量调遣。至山东兖州戍防不可无兵,大将军图海所统兵内分每佐领一名往山东驻守。俟盛京兵到时,遣发图海军前』。

  十九日(辛未),谕兵部:『前命康亲王杰书为大将军平定闽省;王奏先灭浙寇、再进福建,即允其请。后授贝子傅喇塔为将军,进取黄岩;乃借称修桥备船,展转迁延,为日甚久。屡下诏严催,始取黄岩,前赴温州;其时曾言红衣炮至,即取温州。今据王报称炮已齐集,而温州之得与未得,并未声明。师行犹豫若此,何时始得入闽?王、贝子率领大兵驻浙,旷时持久,以致师老饷匮。今温州如克期可取,即当速行进取;倘不能即克,宜酌量分兵留守,王亲统大兵即克取福建。如仙霞岭路险难进,或由分水关入、或别从何道而进?当相机作速进兵。福建一定,则江西之兵可全力剿贼,而吴三桂亦可指日灭矣。王、贝子系朕懿亲,大小将弁皆素所信任,当各效心膂,奋力前驱。如仍瞻顾不前,则师益老、饷益匮,贻误大事,莫此为甚!王等其勉副委任,乘此事机作何进止,速议以闻』。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五十九。

  三月癸未朔,谕兵部:『海澄公黄芳度,自逆贼变乱以来,矢志忠贞,保守孤城,剿杀逆贼,屡建大功。及叛将吴淑勾引逆贼,潜献城池;海澄公遂督兵血战,率领阖家殉难,以报国恩、以尽臣节,忠勇可嘉!其优赠王爵,赐谥「忠勇」;照多罗郡王例,遣大臣致祭。令黄芳世仍袭海澄公爵,黄芳泰给以拜他喇布勒哈番。其同时殉难副将蔡隆赠右都督,游击朱武赠都督佥事,各致祭一次、荫子弟一人以守备用。外委官张琼、陈谦、戴邻等俱赠都司佥书,荫子弟一人以千总用』。

  初八日(庚寅),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臣屡檄贝子傅喇塔速取温州;傅喇塔称舟师不至,不能攻取。且檄催副都统穆赫林、纪尔他布、倭申巴图鲁、提督段应举等,皆彼此瞻顾不前。臣察处州、台州、杭州、衢州驻兵皆不便轻发,请调江宁、广信两处兵并崇明、京口战船水师,以资进剿』。上谕:『贝子傅喇塔始以待发红衣炮为辞,今又云必须战船;且览屡次移文,前后言语互异,并无定见,殊负委任。我朝用兵,纪律严肃,从未有官兵抗违主帅、不遵军令者。今副都统穆赫林等违将令不前,蔑视国法;俟事平日,严加治罪。至江宁、广信兵已调赴吉安,别无可调之兵;崇明、京口系滨海重地,舟师不可分遣。王奏温州大捷,斩获两万余级;则余贼无多,何难剪灭,速复温州!且命王为大将军,专委任王以速定闽疆;并非欲王但居闲地,分遣诸将而已。今王驻札金华将及二载,不亲统官兵进剿,徒以空文往来为事;则逆贼何日可灭!王其速檄贝子傅喇塔克期取温。如或不能,即撤回傅喇塔暂驻金华,王即亲往督率官兵攻克温州,合兵进取福建。毋得仍前迟延瞻顾,贻误军机,负朕委任之意』。

  夏四月初九日(辛酉),江西总督董卫国疏报:『贼犯广东,总兵官苗之秀、副将吴启镇等相继叛;尚之信阴与贼通,受吴三桂招讨大将军伪号,于二月二十一日守其父尚可喜第,倡兵作乱。镇南将军舒恕等引兵归,副都统莽依图自肇庆突围出,总督金光祖、巡抚佟养钜、陈洪明俱降贼』。上谕:『广东变乱,江南、江西殊属可虞。若闽、粤诸贼会犯京口等处,则江南兵单,难以防御;且江西告急,自江南往援甚便,官兵不可不增。其调大将军图海所领京兵一千名及驻防兖州每佐领骁骑一名,遣赴江南。发京城每佐领兵一名,驻兖州。其江南满洲蒙古兵,令将军华善用平寇将军印统辖,以学士萨海、署副都统科尔代为参赞;副都统杨凤翔以安南将军印,驻防京口。其遣赴江南之兵到日,将军华善、王之鼎及参赞大臣、督、抚等,会同整饬军马,以待调遣』。寻简亲王喇布果请兵援江西,上即命北兵抵江南养马后,速行酌遣江西应援,又谕曰:『粤东事如此,则长沙宜急攻取。今贝勒察尼、总督蔡毓荣既回荆州,则自河南发往荆州之兵,可速遣赴岳州;贝勒尚善,亦分兵自陆路趋长沙与安亲王协力进取。简亲王等应即令将军哈尔哈齐、额楚等速取吉安,与将军舒恕等合兵御闽、粤诸寇,以继安亲王大兵之后』。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

  五月十二日(癸已),扬威大将军和硕简亲王喇布疏报:『粤省韶州、南雄俱已变叛,将军舒恕、额赫纳等兵退守南赣,福建巡抚杨熙、总兵官拜音达礼等亦各率所部官兵随满兵引还』。上谕:『舒恕、额赫纳等严守南安、赣州、梅岭,以保固江西。其署副都统莽依图、总督金光祖信息及平南亲王尚可喜存亡,并确以闻』。寻总督董卫国奏:『南安兵饷缺乏,官兵遂不能守。今闽、粤诸寇又侵犯赣属地方,孤城危急』。上谕:『赣州既危,应速取吉安,合兵剿贼。简亲王等亟檄将军哈尔哈齐、额楚、提督赵赖等克取吉安,会合将军舒恕、额赫纳兵扑灭闽、粤诸寇;并檄舒恕等酌量,倘可由赣攻吉,即合兵夹攻之』。

  二十四日(乙已),兵部遵旨议复:『海澄公下游击黄蓝三次赍奏来京,值海澄失守,全家被陷;应从优授为参将。事平日,即补用』。从之。

  六月十七日(戊辰),谕兵部:『近览大将军简亲王喇布、总督董卫国等奏:尚之信背恩反叛,逆贼孙延龄、马雄等分路来寇江西袁州诸处,闽贼亦乘机侵犯江西,逆贼吴三桂部下高大杰死守吉安,大兵尚未克复等语。见在江西兵力单弱,分布剿御,防守地方;又欲接应大将军安亲王兵,实难支应。前贝勒尚善请分岳州兵遣发江西,大有裨益。今阿晋泰、韩世琦虽往长沙,其自京师发出每佐领兵四名见到岳州,可将兵合计,量留防守;其余官兵即令起程,并严饬将弁兼程远往』。寻尚善奏:『自河南来每佐领兵一名,更增以盛京兵及外藩蒙古兵共一千名,令署副都统尼雅翰赴江西,于六月二十七日由武昌起程』。

  二十八日(己卯),扬威大将军和硕简亲王喇布疏报:『本月初六日,伪将军耿继善焚毁营盘,并建昌、新城诸贼踰关遁走』。上谕大将军康亲王杰书等:『耿精忠撤建昌诸贼,其为海寇所逼无疑。我兵宜乘机前进,其令大将军杰书、将军贝子傅喇塔、赖塔、总督李之芳等速剿闽寇,酌量招抚,勿坐失事机』。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一。

  秋八月二十五日(乙亥),浙江总督李之芳疏报:『闽逆伪将军马九玉等领贼众数万人据守衢州河西,贼将林福等札营大溪滩,挽运粮饷。大将军康亲王杰书因诏促进兵,抵衢州;集都统赖塔等议,先断贼饷道,以夺其势。于是月十五日,赖塔等率满汉兵宵抵大溪滩奋击,大败之,乘胜进取江山县。马九玉大惧,弃营遁』。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二。

  九月庚辰朔,浙江总督李之芳疏报:『闽逆伪将军马九玉败走,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遣副都统胡图等率兵追击,破之,复常山县。又遣将军赖塔、副都统马哈达等于八月二十日进至仙霞关,分路夹攻。次日,伪参将金应虎等献关迎降。官军长驱而进,二十三日攻拔浦城县』。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谕兵部:『移会康亲王杰书等:于仙霞投诚伪官内,择深知闽事者一人并曾经攻克仙霞关章京一员,驰驿来京』。

  十六日(乙未),先是,福建总督范承谟陷贼,耿精忠多方逼诱之,誓死不屈;至是,遇害。

  十八日(丁酉),谕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王率领大兵大败贼众,已入闽境。耿精忠虽背恩反叛,念小民遭罹贼乱,困苦已极,朕心深为恻然!其以时事晓谕耿精忠速降,以副朕安辑生民至意』。

  冬十月十八日(丁未),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逆贼屯札建阳,副都统赖塔、纪尔他布等于九月初三日领兵进剿,击败贼众,克建阳县城。复追至建宁府,贼俱逃遁,恢复府城,获伪札、军械无算』。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庚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帅师抵延平,伪将军耿继美等以城降。耿精忠闻之大惧,随遣精奇尼哈番刘蕴祥等赴延平,献伪总统将军印;续遣子耿显祚来迎。康亲王师抵福州府,令侍读学士尹泰赍免死敕谕前往,耿精忠于十月初四日率伪文武官员出城迎降,献所属官兵册籍。寻耿精忠请随大兵立功赎罪。康亲王以闻,上命耿精忠仍留靖南王爵,率伊所属官兵随大兵征剿海逆,图功赎罪;原任巡抚刘秉政等俱着来京。其藩下官员及两镇标下武弁,仍留原任。兵丁照额设外,其余愿效力者,分隶提、镇各标;愿归农者,原籍安插』。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三。

  十一月初三日(辛巳),江宁提督杨捷疏报:『十月二十二日贼犯江、浙交界乍浦地方,金山营参将白可爱等驰剿,大败贼众,俘斩无算』。下部议叙。

  初八日(丙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书疏报:『海贼邓锦遣伪总统许耀率兵三万余直福州,至乌龙江之南小门山、真凤山等处,结寨连营。臣遣参赞都统喇哈达等率满、汉官兵分为三队,于十月十五日渡江奋击,前后夹攻,大败贼众,克取贼营;追奔四十余里,斩杀甚多,生擒伪总兵、副将以下三十余员』。下部议叙。

  谕兵部:『大将军康亲王统兵平闽,进剿海寇,分守福州诸路,恐兵力未敷。其以驻守江宁盛京兵内发七百名、驻守京口汉军兵内发五百名,令将军杨凤翔、署副都统岳尔多、孟安等领赴大将军军前,听其调遣。又闻进闽大兵缺马,即发内厩及兵部驿营马共二千,选八旗官各一员送军前散给。其送马官员沿途或有骚扰,许地方官指名参奏』。

  十八日(丙申),特升浙江温处道姚启圣为福建布政使、江南无锡县知县吴兴祚为福建按察使司按察使。

  十二月初四日(壬子),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臣帅大兵平定闽疆,诸凡谘谋军务及分兵留守事宜,不得不请增参赞之臣;伏乞皇上遣在京大官二、三人前来参赞。又靖南王耿精忠见随大兵征剿,其福州府属下官兵家口统辖乏人,额驸耿昭忠、耿聚忠乞遣一人同大兵镇守』。上命都察院左都御史介山、兵部左侍郎吴努春参赞康亲王军务;以耿昭忠为镇平将军,驻守福州。

  初八日(丙辰),扬威大将军和硕简亲王喇布疏报伪将军耿继善等率贼数万围困南丰,又海寇侵犯广昌。得旨:『前大将军康亲王杰书疏报耿精忠及闽省叛兵俱已归降,广信诸处亦皆向化,伪将军等尽已调回;今江西南丰诸处耿继善等何故仍行骚扰?着康亲王杰书、耿精忠察实奏闻。大兵抵福州日久,若不速剿海寇,则江西之贼势难遽靖。王等即进兵平定兴、泉、漳诸郡,或应从汀州分兵夹攻;俱着相机进发』。

  初九日(丁已),尚之信遣人赍密疏至扬威大将军和硕简亲王喇布军前乞降。简亲王喇布以闻,上敕谕尚之信曰:『昔太祖高皇帝肇造鸿业,尔父航海归诚,功猷茂着。后命驻防粤省,平定海疆。自吴逆叛乱以来,益矢忠荩,屡建功勋;故特封尔父为亲王、授尔为讨寇将军,正期克奋勇略,扫除逆贼。不图粤省变乱,道路梗阻。今览尔密奏,称父子世受国恩,断不敢怀异念,愿立功赎罪来迎大师;知尔父子不忘报国,念笃忠贞,因事出仓卒致成变异,朕心深为侧悯。今特降旨,将尔已往之罪并尔属部下官兵概行赦免;倘能相机剿贼,立功自效,仍加恩优叙。尔当益竭悃诚,勉图后效,以副朕始终曲全至意』。

  十二日(庚申),谕兵部:『海澄公黄芳世矢报国恩,不肯从逆;间关冒险,全节来归,忠贞茂着。着加太子太保,镇守漳州,黄蓝屡次赍奏,忠勤可嘉。着优擢为都督佥事,充海澄总兵官;并令驰驿赴大将军康亲王军前,俟漳、泉恢复,收集海澄公标下散失官兵,镇守汛地』。

  二十八日(丙子),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臣前遣人招抚耿继善,尚未至彼地;耿继善闻大兵将至,即弃邵武府遁往江西。海逆下伪将军吴淑乘胜取邵武城,复犯延平。伊弟伪总兵吴潜率兵渡河;屯浦塘迎敌。副都统伯穆赫林等率满、汉官兵屡次击败之,阵斩伪总兵杨大任等,杀贼兵万余;生擒伪总兵阮信等三百四十余人,所获军器无算。伪武定将军彭世勋以邵武府降』。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四。

  ●康熙十六年

  康熙十六年(一六七七、丁巳)春正月二十七日(甲辰),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副都统伯穆赫林等率领官兵追剿海贼,恢复泰宁、建宁、宁化、长汀、清流、归化、连城七县及汀州府城,招降伪官七十三员、兵丁二千五百余名』。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月初六日(癸丑),江西巡抚佟国桢疏报:『正月初十日,副将周球等率官兵大破海逆五里排地方;恢复会昌县,招降伪总兵杨梦月等』。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四日(辛酉),谕户部:『闽地经海孽扰害,又遭逆贼暴征横敛,民困已极。今年钱粮尽与蠲免;其遭乱窜避人民,俱招徕还籍,俾各安本业』。

  十五日(壬戍),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副都统伯穆赫林等遣满、汉大兵恢复福建上杭、武平、永定及江西瑞金等县,招降伪总兵尹云龙、曾显洪、张威及伪副将、知县等官二百十九名,赣州一路俱平』。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日(丁卯),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宁海将军喇哈达、平南将军赖塔等率领大兵进剿兴化,正月二十六日连破二十六营,阵斩伪总督赵得胜、伪总兵副将等六十二员,恢复兴化府城;防守仙游县伪总兵郭维藩率众投诚』。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三日(庚午),江西巡抚佟国桢疏报海逆伪总兵赖鼎球等率伪官七十三员、兵丁一万余名投诚。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五。

  三月初三日(己卯),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二月初九日,宁海将军喇哈达等统领大兵攻克泉州府,海贼溃遁;阵斩伪虎卫将军许耀、伪总兵六员、伪副将三十一员,安抚所属各县难民俱令复业』。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初四日(庚辰),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海贼郑锦大败于兴化、泉州,遂尔丧胆,弃漳州、海澄而遁;海澄伪副将孙绍芳、漳州伪知府程梦简等相继于军前纳款。宁海将军喇哈达等统率大兵,于三月二十日抵漳州,遂复府城及海澄等十县,闽地悉平』。得旨:『王统官兵自衢州入仙霞关直抵福州,剿抚并用,所向克捷;击逐海贼,收复全闽,安辑百姓,克奏肤功,深为可嘉!有功人员,着议叙具奏』。

  初八日(甲申),谕议政王大臣等:『今闽地悉定,大将军安亲王围困长沙已久,将军穆占复帅师进剿,将军鄂内统兵水陆赴岳,歼灭吴逆、荡平诸寇在此一举。康亲王宜及兵威大振之时,分遣官兵同耿精忠兵进取潮州;其进剿留守机宜,速议以闻。又大兵分路进击,逆贼不暇窥赣。其授署副都统莽依图为镇南将军,精简士马夹攻广东;以副都统额赫纳、署副都统穆承格参赞军务,令侍郎舒恕量留甲兵,同巡抚佟国桢、总兵官哲尔肯镇守赣州诸处。至江西建昌诸路大兵俱已撤赴吉安,简亲王军士卒甚众,酌拨每佐领兵三名,合在赣大兵,令莽依图共选每佐领兵六七名,俟康亲王所议俞旨到赣,即率之前进』。寻尚之信、傅弘密疏纳款,刘进忠、苗之秀各报投诚;上以尚之信等源疏抄发康亲王杰书等,令速进广东。未几,奉命大将军和硕康康亲王杰书疏言:『福建既平,即欲亲统大兵入粤。但省会重地,未可轻离;且自福至漳相距甚远,兵马到彼必须休息,恐迟至炎署,难以进师。今漳、汀驻守大兵密迩粤境,宜选将士有马者,令将军喇哈达、都统赖塔等率之,同耿精忠先赴潮州,后当遣兵接应』。上报可。复谕议政王大臣等曰:『康亲王大兵平闽,人马劳顿,难以深入粤地;令酌分官兵,前赴潮州。若刘进忠等迎降,暂驻彼地。即移檄尚之信知之;仍趋莽衣图兵速进广东』。

  十九日(乙未),原任潮州总兵官刘进忠、碣石总兵官苗之秀遣人投诚,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以闻。上命宥刘进忠、苗之秀及标下官兵罪,仍以刘进忠为潮州总兵官、苗之秀为碣石总兵官,随大兵进剿。寻授刘进忠征逆将军。

  二十八日(甲辰),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将福建不肯从逆之编修李光地、兴泉道何可化、将乐县教官李重光及先被胁从、后复来归之汀州府知府孟熊臣等题请议叙。得旨:『李光地不肯从逆,差人密奏地方机宜,忠贞茂着,深为可嘉;着从优议叙。何可化、李重光、孟熊臣亦着议叙』。寻授李光地额外侍讲学士。

  夏四月十三日(己未),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三月二十日夜,泉州城府内奸民猝发,满汉官兵协力剿平之』。下部议叙。

  二十五日(辛未),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宁海将军喇哈达等自泉抵漳,沿途招抚伪建威将军一员、大监督二员、总兵七员、副总兵十三员、参将以下把总以上共三百五十六员、兵丁四千一百七十名,获火炮、器械无算』。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六。

  五月十七日(壬辰),赐福建水师提督海澄公黄芳世蟒缎朝服、鞍马弓矢,令照在外藩王例,一体遣人请安。谕曰:『卿父于功烈素着,复全家殉难;每念及此,朕心深为伤悼!况卿由粤东进剿,忽遭广省兵变,孤身涉险而出;可见忠贞不贰,颠沛不改其守。今仍袭海澄公、镇守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卿愈加训练,鼓舞将士,以靖海氛;使地方秋毫无犯,百姓安堵,方为不负封疆重寄』。

  六月初三日(戊申),尚之信疏言:『臣闻将军莽依图兵抵韶州,即于五月初四日率省城文武官及兵民归正;复遣署都统尚之瑛等,代臣赴韶迎接王师』。得旨:『尚之信着袭其父尚可喜平南亲王爵』。

  初七日(壬子),谕兵部:『据尚之信奏:刘进忠以康亲王招抚文檄送吴逆,召兵自救。足知刘进忠心怀诡谲,非实意归诚;可檄康亲王密为之备』。

  初十日(乙卯),浙江提督常进功疏报:『海贼踞舟山造船,臣率官兵自黄岩赴定海驾船出关,于螺头门掟齿洋击沉贼船一十三只、获船八只、生擒伪副将一名;复令官兵搜剿,连破木城木寨,杀贼二千一百六十余名,烧毁所造船只无算』。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一日(丙辰),尚之信疏言:『臣父平南王尚可喜、于去年二月兵变之后,投缳自尽,被左右救苏;后忧郁疾笃,于康熙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薨逝』。得旨:『平南王尚可喜久镇岩疆,劳绩素着。自闻兵变,忧郁成疾,始终未改臣节,遂至殒逝,可悯!应得恩恤,着察例议奏』。

  二十五日(庚午),谕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据笔帖式塔穆哈图报:潮州刘进忠已于本月初六日投诚。今刘进忠遣书吴三桂,为平南王尚之信举发。是刘进忠投诚本非真心,不过势穷就抚耳。又总兵官刘炎所遗吴三桂书亦皆搜获,其心迹与刘进忠略同。此等皆心怀反侧,久留潮州必致生变。若果已投诚,康亲王等即托言欲与相见,以计撤回,留驻福州。设或迟疑不至,速行奏闻。刘进忠等既撤,则令将军喇哈达以兵之半守漳、泉,都统赖塔率其半守潮州;仍令尚之信遣原任潮州总兵官王国栋尽率其标兵,诣赖塔处协守』。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七。

  秋七月二十五日(庚子),尚之信(又)疏报:『海贼刘国轩占踞惠州,负固不服。先从陆路窥新安,已被官兵杀败;又从水路抵东莞县石龙地方,希图顺流直薄省城。臣统水陆官兵分路夹剿,逆首刘国轩弃城奔窜;伪总兵陈琏等以惠州归正』。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八。

  九月初二日(丙子),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潮州要地,必得才能将领,以资弹压。一等侯马三奇人甚骁壮,着有战功,且潮州官兵大半系伊父马得功旧部;若以马三奇为潮州总兵官,则众心俱服』。上命调浙江平阳总兵官马三奇为潮州总兵官;其前授总兵官王国栋着以粤东要地总兵缺补用。

  杰书等又疏言:『漳、泉诸处平定,臣等随授都统赖塔平南将军印,选前锋护军二千余名,暂守潮州;其内府佐领兵及喀喇沁、土默特兵,令将军喇哈达率赴会城。靖南王下官兵亦留守潮州,令耿精忠但携其护卫亲军与喇哈达偕来』。上命耿精忠仍驻潮州;复敕谕杰书及尚书介山、侍郎吴努春等曰:『今当剿贼灭吴逆、招携抚顺之时,不宜遽调耿精忠还会城,以疑众心。王及大臣等不将兹事预行请旨,即撤耿精忠,殊为失计。嗣今凡此等大有关系之事,务熟筹请旨,毋得径行』。

  初四日(戊寅),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郑逆伪监军侍郎陈俞侯携带家口人丁自海上前来投诚。下部知之。

  初五日(己卯),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长泰县天柱山最为险要,山海贼寇多聚于此。臣调兵搜剿,同原海澄公标总兵魏茂等杀贼三百余名,生擒伪提督、中军副将孙公等;其伪总督林凤等俱带重伤逃遁,天柱山已经荡平。又进剿东埭、塔潭等处,击杀伪将军吴田,贼众远遁』。下部议叙。

  初九日(庚辰),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总兵黄蓝击败海贼于小盈地方,又提督段应举等生擒伪将军李复贵、伪军师林日向等。下部议叙。

  冬十月初二日(乙已),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逆贼朱寅突犯安溪县城,署县事李钰同千总张文福率兵奋击,斩伪提督林蕙、徐化等并贼兵千余;余贼溃遁,保全城池』。下部议叙。

  初十日(癸丑),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漳州龙溪县班山、泉州南安县五都、同安县三保溪等处地方,逆贼立营结寨,盘踞山谷;骚扰百姓,为害已久。臣遣前锋参领都克纳、候马三奇、副将冯兆京、副都统纪尔他布等分率满、汉官兵于班山等处地方进剿贼众,屡次击败;并招抚伪将军黄邦汉等』。下部议叙。

  十一日(甲寅),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续顺公沉瑞为海寇执往台湾,其官兵、家口散处无依;应令汇集一处』。上命汇驻潮州,以副都统张梦吉、宋文科等统之;同将军赖塔等协守地方。其官兵俸饷,令侍郎达都如旧拨给』。

  十四日(丁巳),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逆贼朱寅勾连海寇,横肆鸱张。臣遣海澄镇总兵官黄蓝等会同满洲官兵三路进剿,至灌口、杨坑地方大败贼众,连夺贼营七所,连斩一千余名;生擒伪左营将谢良、杨德等六千余员,余孽逃遁』。下部议叙。

  二十九日(壬申),谕兵部:『康亲王既定闽疆,应遣官赏赉。其随征官兵亦均有勤劳军功,即与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六十九。

  十一月初三日(丙子),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等疏报夸兰大杜巴等率领官兵败贼朱演等于泉州关口,又总兵官侯马三奇等败贼于和平桥草蒲港地方;又副都统伯穆赫林、副都统倭申巴图鲁、总兵官侯马三奇三路进兵,败贼于石井清寺等处,恢复石井清寺地方。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二月初三日(乙巳),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海贼五千余人围泉州府属小营地方,副都统杨凤翔、提督段应举领兵往援,击败贼众;生擒伪副总兵黄忠等百余人,水陆共杀三千余人』。下部议叙。

  初九日(辛亥),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疏报海逆杨彦迪纠集伙党突犯钦州,游击刘士贵率兵追杀贼众;又游击高应臣会同参将薛保击败逆党,斩杀甚多。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

  ●康熙十七年

  康熙十七年(一六七八、戊午)春正月初八日(庚辰),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臣遣知府张仲举等持谕往招海贼郑锦;还报:郑锦但云钱粮匮乏,假托支吾,语言无定。观此,海贼无降意矣』。得旨:『郑锦虽无降意,其附逆人民有革心向化者,大将军康亲王仍随宜招抚』。

  二月十五日(丙辰),谕兵部:『顷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广东潮阳诸处,海洋贼艘不时出没」;因令精南王耿精忠、将军赖塔、提督王可臣等镇守潮、惠滨海之地。今既命尚之信或亲往、或遣兵随宜应援广西,若遇广东有警,耿精忠、赖塔等可即行剿御;并速移文大将军康亲王知悉』。

  二十日(辛酉),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海贼伪水师总督林英等犯泉州界,提督段应举遣标下参将朱起龙等率兵扑剿,大败之于日湖等处,生擒伪总兵林耀、伪副将黄弘等』。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一。

  三月初二日(癸酉),福建总督郎廷相疏言:『海澄为漳、泉门户,今海逆登岸,据有玉州等寨,复分路侵犯石码、江东桥诸处。臣已同副都统胡图、海澄公黄芳世酌议,发满、汉官兵前往应援。但漳属地广兵少,防御难周』。得旨:『海贼分路侵犯,不可不亟发援师。大将军康亲王速增遣大兵,与郎廷相、黄芳世协力固守漳州、海澄诸处,剿灭海寇』。

  初十日(辛巳),兵部遵旨议叙:『海澄公黄芳世之弟黄芳泰应授为参将,俟海澄公标下缺出补用』。得旨:『黄芳泰冒险请兵,全家殉难,忠贞可嘉!着凡有总兵官缺出一同开列具奏。

  十二日(癸未),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前奉旨命臣统兵亲进广西,臣虑贼窥我兵已撤,必肆犯浔、梧;且高、雷、廉三郡初定,人心尚未宁戢,恐复为逆贼煽惑。再四熟筹,不得不驻省会,以图肆应』。得旨:『尚之信藩下兵,着精选万人遣赴广西,停其亲往;仍驻守广东省城,兼顾惠、潮,勿致疏虞』。

  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前令臣分发兵守潮州,今海逆侵犯海澄诸处,大兵不便分遣』。得旨:『平南王尚之信已停赴广西,见令兼顾惠、潮;而靖南王耿精忠、将军赖塔仍镇守惠、潮诸处。大将军康亲王其速遣官兵,剿灭侵犯海澄贼寇,不必应援广东』。

  二十四日(乙未),福建水师提督海澄公黄芳世疏报:『海逆自败遁之后,集其余伙数万,负嵎石码城;于三月初六日,伪提督吴淑等率贼众二万有余上岸。副都统孟安等同臣标副将杨壮猷等率领满、汉官兵协力追斩,击沉贼船;贼众败退』。下部议叙。

  闰三月初三日(癸卯),浙江总督李之芳疏报:『浙省陆地逆贼虽经剿抚,而沿海一带郑克塽贼船,风潮往来,不可胜计。象山副将汪国祥、温州镇总兵官陈世凯等于正月初旬大败贼众于庙岭等处,斩杀五百余名,获器械无算』。下部议叙。

  十六日(丙辰),谕议政王大臣等:『海寇盘踞厦门诸处,勾连山贼,煽惑地方,皆由闽地濒海居民为之藉也。应如顺治十八年立界之例,将界外百姓迁移内地;仍申严海禁,绝其交通。但穷苦之民一旦迁徙,必弃田舍,难以为生,殊可悯恻!可将本年地丁额赋、差徭杂项尽行豁除。该督、抚拣委能员料理,俾安辑得所,勿致苦累』。

  二十七日(丁卯),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逆贼蔡寅拥众数万,屯札天宝山地方,截我粮道。臣遣发官兵会同海澄公黄芳世进剿,于本月初一、初二两日连败贼众,阵斩伪提督杨宁等三十六员,擒贼弁一百二十余员,斩兵二千九百余人,夺营寨二十四所』。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二。

  夏四月庚午朔,漳州安塘笔帖式报:『副都统伯穆赫林、海澄公黄芳世等师次湾腰树,为贼所冲;平和失陷,贼逼潮州立营』。得旨:『大将军康亲王兵既分援诸路、蒙古兵复撤回,闽中兵力似单。今浙江平靖,可于杭、台、衢三府满洲、蒙古、汉军兵内选六百名,令副都统雅塔理率赴福建;到日,听康亲王调遣。并檄将军喇哈达、赖塔、靖南王耿精忠等交相计议,剿灭漳、潮间贼寇』。

  初五日(甲戌),海澄公黄芳世疏言:『闽省变乱时,臣叔黄梧、弟黄芳度所部官兵并已离败。臣抵漳之后,颇复收集;请减兵额为三千,付臣弟黄芳泰统辖』。总督郎廷相又疏言:『海逆势焰日盛,勾连山贼,互相应援。臣标兵止二千五百,所在告警,不能分应;请增臣标兵二千五百,设立五营。今韩大任投诚之兵见给粮饷,即以此兵补入臣标,可不烦别糜粮饷』。上谕海澄公黄芳世收集之兵,往时遭乱,坚守孤城,效力劳苦。今逆氛未靖,不当令其分散;宜如所请,以三千人隶籍,支给粮饷。黄芳泰已授京口左路总兵官,其令黄芳世标员分辖此兵。总督郎廷相奏增兵二千五百,设五营;亦如所请。但韩大任之兵新经招抚,不宜聚处一军。大将军康亲王及参赞大臣、将军耿昭忠及该督、抚、提等评议,将抚提标旧兵与新附之兵相参配合,以足兵额。统辖官员,该督选择题补』。

  十二日(辛巳),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副都统胡图、海澄公黄芳世等率领满、汉官兵于闰三月初十、十一日连破漳州海贼,阵斩伪提督、总兵等,焚毁贼营,献伪印札、船只、器械无算』。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庚寅),漳州安塘笔帖式报:『海逆环围海澄,我兵失利于湾腰树,贼势益张。闻海澄城中粮已匮乏,贼复日犯漳州』。总督郎廷相复疏言:『海贼猖獗,闽省兵单;请调江南、浙江、广东三省满、汉官兵赴援漳、泉。又请调三省水师战船并于福建召募水卒,规取厦门』。得旨:『江南舟师调发岳州诸处,京口亦为滨海要地;广东之兵进剿阻逆,镇守潮州官兵及刘进忠所部官兵又调往广西梧州。署副都统孟安等已率兵往援漳州,副都统雅塔理亦已率浙江大兵前赴福建。此三省之兵既随在分遣不可复行调发。且目下事机,救援海澄为急;郎廷相乃奏请调募舟师规取厦门,不合:俱不准行。大将军康亲王等身受全闽重寄,宜将雅塔理率往之兵并黄芳世、郎廷相标下增设之兵随宜调遣,务急解海澄之围,扑灭犯漳贼寇』。

  五月庚子朔,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海澄危急,臣已檄驻守广东潮州将军赖塔率所部兵之半及绿旗兵来援;余兵令副都统倭申巴图鲁统领,同靖南王耿精忠驻守潮州』。得旨:『海澄被围日久,势在危急。将军赖塔可率兵速往救援。潮州亦属要地,康亲王更檄倭申巴图鲁等严加固守。但海逆胜甚猖獗,不可不增发官兵。浙江既有将军、总督、巡抚、总兵官足以固圉,应选绿旗精兵三千,令提督石调声统之,速往应援。如或稽迟,从重治罪』。

  海澄公黄芳世病笃,上疏言:『臣叔黄梧、弟黄芳度全家殉难,不遗一孤。臣止一男,甫及九岁;臣弟总兵官黄芳泰久历戎行,备尝险阻,乞令承袭公爵』。寻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黄芳世故,上命赠黄芳世少保,以总兵官黄芳泰袭封海澄公。

  初十日(己酉),先是,上谕吏部、兵部:『向以闽省海疆要地,虽经恢复,海逆未平,民生凋敝。抚绥防御,惟在文武大吏相与殚心料理,方与民兵有裨。今总督郎廷相、提督段应举自简任以来为时已久,山谷伏莽未靖、闾阎之困苦未苏,吏治未见澄清、营伍漫无整顿。寇警频闻,地方躏扰;更有甚者,海贼侵犯内地,事前不能预防、事后不能剿御;皆由该总督、提督庸懦无才、职业不修所致,殊负简任之意。岂可仍令在任,贻误封疆!大将军康亲王、参赞大臣等共会同严加确议具奏』。至是,康亲王杰书等奏:『郎廷相等应严加处分』。上谕郎廷相、段应举俱着解任。江宁提督杨捷谋勇兼优,着以原衔加少保兼太子太保,调补福建全省水陆提督总兵官。一切剿御贼寇、保固地方、战守机宜,全资殚心筹画,展布壮猷,以副朕简擢倚任至意』。

  十四日(癸丑),擢福建布政使姚启圣为福建总督;擢福建按察使吴兴祚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三。

  六月庚午朔,谕议政王大臣等:『康亲王杰书用兵,甚为选?;自至浙江,安居无事之地。及屡降严旨督趣,始破衢州之贼,进定福建。福建既平,不事预防固守,俾海贼登岸,遂困海澄。我国家军法严明,无敢轻忽;浙江、福建失机将士,杰书未尝察取供词纠劾,有负委任。其会议以闻』。寻议政王大臣等议奏:『杰书罢庸,怠忽军纪,宜并参赞大臣严行处分。但见在出征破贼,俟师旋察议。海澄被困之处,应令尽力救援』。从之。

  谕议政王大臣等:『福建所有之兵汛守沿海讫于潮州,势分力弱;而解海澄之急,又属最要。顷平平南王尚之信已击败高州逆贼,令其速还会城,即率官兵驰赴潮州镇守。其在潮州满兵及靖南王并其所属官兵,令赴将军赖塔、喇哈达所并力剿贼,以援海澄。如尚之信不能亲行,则速遣官兵至潮,同总兵官马三奇防守』。

  初二日(辛未),福建总督郎廷相疏报:『闰三月十六日,山贼蔡寅拥众万余突犯安溪。知县李钰同驻防千总王国栋等率兵役、丁壮、士庶,亲身督战,杀伤贼众无算;贼遁去,仍在山立木城据守。署泉州城守营参将宁维国、署提标后营游击王昶等各带满、汉官兵及该道府厅调发乡壮民兵,并在籍侍读学士李光地募发丁壮,令弟侄等统领,并力进剿;杀败贼众、烧毁贼营,保全县城。又兴化镇标游击刘应祥亦攻开仓岭,贼败逃窜』。下部议叙。

  初六日(乙亥),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疏报:『惠州甲子港贼船出没,总兵官苗之秀亲督官兵,于五月二十六日与贼战三昼夜,沉贼船一百余只,阵斩及淹没者二千余人,生擒二十余人,获伪札、船只、器械甚多。又海贼臭红肉等于五月初三夜率领贼船,突犯潮州团山等处;总兵官马三奇、夸兰大护喇等分路堵剿,斩贼七百余级。余贼败遁』。下部议叙。

  十八日(丁亥),海澄总兵官黄蓝疏报:『五月初五日夜半,海贼四路攻海澄;官兵力战,众寡不敌,致城外木栅炮台俱陷。贼复从高阜瞰城中,火攻不绝。臣以势迫,请援于将军、总督;恐援兵稍迟,则海澄难保』。得旨:『总兵官黄蓝死守孤城,忠贞懋着。大将军康亲王其速檄将军赖塔、喇哈达等赴援海澄;密遗书副都统伯穆赫林、总兵官黄蓝等,如有隙可乘,即率满、汉官兵弃城突出,来会漳州大军』。

  二十三日(壬辰),平南王尚之信疏报:『贼首张荒、伪总兵谢琅等及海贼杜起龙环攻廉州,署总兵官班昭明、宋思征分领马步官兵击败之,解广州围』。下部议叙。

  二十六日(乙未),先是,谕兵部:『海澄官兵所关甚重,非寻常比;急宜奋力救援。其檄趣大将军康亲王、将军赖塔、喇哈达等内外夹攻,务期救出城内官兵』。既而报至,大兵四路攻进,贼以火器拒战,我师退;贼又用炮,逼攻海澄。上谕康亲王杰书等:『顷闻海澄援师退,朕心甚为被困官兵忧之。此非寻房事,宜奋力急为救出,切勿迟疑畏难!满汉官军、闲散人及厮役有能倡率冲敌,直过潮沟抵于海澄救出被困官兵者,准克复上等府城例,从优议叙,给以官职;将军以下将士,即从前屡有失利退缩之罪,俱从宽宥。不必顾恋城池,但使被困官兵得出,即为克奏肤功也。大将军康亲王、将军赖塔、喇哈达、总督姚启圣、提督石调声等概行晓谕满汉官兵,期慰朕怀』。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四。

  秋七月己亥朔,安塘笔帖式报:『海贼攻陷海澄、长泰二县,署前锋统领布佛阵亡,副都统穆赫林、提督段应举俱自缢』。上谕海澄、长泰既陷,贼必猖獗。闽省大兵无几,宜就近调发,以资剿御。将军华善所留江南京口汉军兵四百人及京口将军王之鼎所属汉军兵六百人,令副都统马思文率之,驰赴福建,听大将军康亲王调遣。京口地方亦关重要,宜发京师汉军兵一千,令副都统关保率往协守;至日,听将军王之鼎统辖』。又谕康亲王杰书等:『官兵失援海澄,恐因之自沮。将军大臣当时加鼓励,果能灭贼恢疆,则前罪自释,仍与议叙。其通行晓谕』。寻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海澄粮尽,六月初十日官兵委城突出,海澄遂陷。将军赖塔、喇哈达等所统官兵甚众,卒不能解海澄之围,致亏损将士,宜即从重拟罪。但见在御贼,侯军务稍暇,另行察议。臣既身任调遣之责,罪亦难逭』。得旨:『海澄何以不能救援?其令将军赖塔等明白具奏。康亲王侯事平日察议。至于海澄突出官兵,久被围困,劳瘁已甚;该督、抚其支取正项钱粮,办马匹、铠仗给之』。

  初二日(庚子),谕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近闻海澄被陷,大臣、提督俱各自尽,殊为悯恻,前以初至兵力,即当削平山海诸寇;因尔等轻视贼众,止知休养士卒,有失远谋,以至于此。今势不可缓,缓则贼可据守地方,积蓄粮草,固其濠垒,所关非细。或有匪类乘此蠢动,亦未可定。王其悉心筹度,谋出万全;速灭贼氛,慰朕悬切。行间诸者,王应统为陈奏。特此密谕』。

  初六日(甲辰),谕议政王大臣等:『据福建所报,海贼刘国轩攻取同安,水陆犯泉州。前大将军简亲王奉永兴诸处贼势稍退,已敕将军穆占撤间地之兵,镇防险要。而大将军安亲王所遣援师已抵攸县;岳州大兵复水陆齐举,贼欲深入,能不惧归路阻绝耶!向以永兴警急、江右可虞,因令署副都统岳尔多率师赴江西。今闽中事迫,岳尔多仍率师赴福建;并移文江、浙督抚将军等速合拨马千匹给岳尔多兵,俾兼程驰往。副都统马思文自京率往汉军兵四百名,亦与岳尔多同行。移文大将军康亲王备夫船,于浦城迎取大兵,勿致有误。将军王之鼎标兵六百名不必率往福建,可仍留京口。见令所发汉军兵一千,令副都统关保率赴江西南昌;俟陕西所遣兵至江西,视何处当用,即协力从事。并移会将军穆占、大将军简亲王知悉』。

  谕兵部:『福建海逆猖獗,事务急迫;因令前赴江西署副都统岳尔多仍率兵赴福建。汪西关系重大,其传示将军穆占、大将军简亲王等:今前进击贼尚非至急,惟击退侵犯永兴诸处逆贼,俾不能进薄江西、福建,乃为最要。穆占等其同心详酌,力御贼寇,保固江西,使万无一虞,以副朕怀』。

  初十日(戊申),议政王大臣等议覆:『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密奏:「讨逆将军刘进忠、总兵官刘炎见在臣军,但伊等获罪殊重,深自疑惧。今值调兵前进,而山海丑类蜂起,恐伊等中怀叵测,殆不可定。请旨定夺」,查将军刘进忠、总兵官刘炎久历海疆,于逆贼情伪、地方形势在所熟悉。应移文大将军康亲王,令彼等驰驿来京;臣等详询明白,再议具题』。从之。

  二十日(戊午),兵部议覆:『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闽省盗贼尚多,兵不给用;应增兵一万八百人。漳浦,同安旧有总兵官,后同安改设副将,漳浦总兵官之兵改入海澄公标下,是以防御维艰;应仍设总兵官一员」。查大将军康亲王等曾请增闽省绿旗兵一万八百人,未经允行;况见议增督标兵三千余人。而署副都统岳尔多已率满兵驰往,如更增兵一万八百人,总兵官二员,必重糜粮饷;应无庸议』。得旨:「该督身在地方,深悉情形;是以题奏;宜如所请。增兵一万八百人,须募有资力精精健者充补。同安、漳浦俱设总兵官,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杨捷公同商酌,推谋勇素著者来奏』。

  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副都统雅塔理弃同安、退入泉州,贼遂直前围泉州;副都统纪尔他布、提督石调声退至兴化,惠安复陷。臣随檄将军赖塔、总督姚启圣守漳州,调将军喇哈达速率兵来援泉州』。得旨:『海逆日以猖獗,同安、惠安相继失陷;泉州见被贼围,速宜调兵救援,可檄趣署副都统岳尔多疾驰以往。平南王尚之信所遣副都统尚之璋、广东提督侯袭爵等抵潮州日,同总兵官马三奇固守潮州;着靖南王耿精忠、侍郎达都等自潮州率满汉官兵驰赴福建,与喇哈达等协力剿除海逆,以解泉州之围』。既而康亲王杰书复奏:『闽省地方失陷,所在道路梗塞,甚属堪虞。惟望署都统岳尔多统兵来至』。上谕兵部:『岳尔多自出征以来,初无寸效;今令率兵往援泉州,复不倍道疾驰,稽延时日,殊属不合!着严催速进』。

  二十三日(辛酉),平南王尚之信疏言:『郁林满汉官兵,今已退至容县;潮州事势可缓,兼有靖南王耿精忠及满洲大兵足以镇守。因撤原遣潮州副都统尚之璋还省城,遇有警急,可随宜应援』。上谕兵部:『顷因海逆猖獗,侵犯漳、泉;已调靖南王耿精忠、侍郎达都率潮州兵往援。今若撤还副都统尚之璋,则潮州止余总兵官马三奇驻守;宜令尚之信速趣提督侯袭爵前赴潮州,并量发官兵以补尚之璋之缺,同侯袭爵、马三奇协力固守』。

  福建巡抚吴兴祚疏言:『延、建、邵、汀四府皆有贼伏兵,我各路守兵叠经调发,遣往漳、泉。请令浙江督、抚发标兵二、三千人,来延平固守要害』。上谕兵部:『海逆犯漳、泉,事在迫急。浙江总督李之芳、巡抚陈秉直量留兵守浙江,而于各营兵内酌便抽选二、三千人,遣往延平。至浙江兵丁屡经调发福建,浙地兵力单薄;该督可召募有资力壮健兵丁五千人,分隶各营』。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五。

  八月初二日(庚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等疏言:『海澄公黄芳泰年少柔懦,不胜兵事』。得旨海澄公黄芳泰,功臣之嗣;既年少不能军而仍授以兵,倘至失律,恐反为彼罪,且于地方无益。可令黄芳泰及黄芳世之子并其家属俱赴京师,务安置所得,以副朕始终保全至意。其标下官兵,督、抚等察其可用者补入各营,罢老不堪者量行安插得所』。

  谕兵部:『向因靖南王耿精忠剿贼外出,遣镇平将军耿昭忠赴闽暂理旗务。今耿精忠还省城,耿精忠可携其祖父骸骨来京』。

  十五日(癸未),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平和失陷,臣会商海澄公黄芳泰调遣参将吕孝德进剿,大败海寇,恢复平和县城』。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八日(丙戌),平南王尚之信疏言:『自漳州海澄告变,惠、潮震惊;又郁林失陷,梧州可虑。高、雷、廉三府逆贼肆行,兼之海贼杨二侵扰沿海之地,官兵不足分遣;请令都统王国栋勿赴宜、郴』。得旨:『今逆贼犯永兴,肆行猖獗;宜章、郴州属地重要,都统王国栋仍速率兵往援,已命将军莽依图等。暂止勿进广西。潮州有警,尚之信随宜策应』。

  福建提督杨捷疏言:『福建水陆进兵,势不能兼顾』。得旨:『提督杨捷可专辖路兵,水师提督别行补授。当此海寇鸱张之会,统辖水师,非才略优长、谙练军事之人不可。总督姚启圣、提督杨捷、巡抚吴兴祚其遴选保奏』。

  杨捷又言:『臣向在山东,深悉山东河南兵熟习交枪、鸟枪者甚多;乞各发千人。

  江南兵有熟习弓箭火炮者,亦发千人赴闽』。得旨:『福建土著兵丁未谙行阵,虽经召募,无裨实用。若得久习营伍之士,随到即可成功。总河靳辅、山东巡抚赵祥星,其各发标下兵善京枪、鸟枪者千人前赴福建。所遗兵缺,速行募补』。

  二十三日(辛卯),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前启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调提督石调声等兵并省城满兵同援泉州,臣愿亲统绿旗兵协力进剿。而漳州绿旗兵止一万,攻守不足;请发江西赣州总兵官哲尔肯、广东潮州总兵官马三奇、惠州提督侯袭爵各标官兵共五千名来援』。得旨:『泉州地要,大将军康亲王侯署副都统岳尔多至日,酌发满汉官兵往援。顷者已调驻守潮州靖南王耿精忠、侍郎达都等率救泉州,提督侯袭爵往潮州;而江西绿旗兵屡经调往湖南,哲尔肯等标兵不便更遣。可速撤耿精忠等统率官兵驰赴漳州,会同将军喇哈达、赖塔、总督姚启圣两路夹击,务解泉州之团』。

  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请简旗下老成历练总兵官调补潮镇,以代马三奇;其潮州镇标见在委署各伪员,宜速攻调;至将军刘进忠标员,宜分布各标或发广西将军军前效力。又如续顺公沉瑞降贼,受其侯爵,结为姻娅;恐其勾连起衅,宜黜其公爵。所属旗兵,分隶督、抚、提、镇各标;家口宜徙山西诸省』。得旨:『康亲王曾言马三奇人甚精强,行间懋着劳绩,因擢潮州总兵官;且潮州将士已发援泉州,今无故妄有猜疑,辄行改调,使效力者且至心寒。续顺公沉瑞及标下官兵素怀忠义,缘众寡不敌,为贼所胁;向者副都统张梦吉等言伊等身在行间,请发家口入京,朕以道路辽远,不必迁徙来京,令暂驻潮州,已有成命。所奏请黜沉瑞公爵、分其标兵、徒其家口,俱不准行』。

  二十八日(丙申),谕诸路王、贝勒、大将军、将军、督、抚、提、镇等:『兹据大将军简亲王等报:吴三桂顷已身毙。吴三桂数年以来,称兵倡乱,荼毒生灵,罪大恶极,故天命殛之。当日许其迁移,本欲保全安插,始终眷宠。不意其包藏祸心,辄行反叛;背累朝豢养之恩,逞一旦鸱张之势,横肆凶逆,扰乱疆土。元凶既服天诛,胁从宜施宽典:凡在贼中文武官员、兵民人等皆朕赤子,素受国家恩养,必非甘心从逆。或志存忠义,不能自拔;或势被迫驱,怀疑畏罪,陷身逆党:朕甚愍焉!其各体朕好生之心,翻然悔悟,争克来归,朕必优加恩赉,论功叙录。尔等即宣布德意,广示招徕;务使怀忠抱义之士,顺天命以图全、审事机而建绩。抚绥戡定,早奏荡平,以副朕嘉维新至意』。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六。

  九月十六日(甲寅),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八月十五日官兵恢复漳平县城。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九日(丁巳),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遣署副都统禅布等统兵进剿海贼,两路夹攻,恢复惠安县,解泉州围』。又福建巡抚吴兴祚疏报:『官兵败贼于白鸽岭,复永春、德化县;贼渠刘国轩等悉遁。又追败于赤澳诸处,沉烧贼船六十余艘,剿杀贼兵六千余级』。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八日(丙寅),平南王尚之信疏言:『剿除海逆,亟须船艘;其如军需浩繁,势难营造。请暂开海禁,许商民造船,由广州至琼州贸易自便;则臣得藉商船,由广海海陵、龙门一带进取,以收捣巢之功』。得旨:『向因平南王尚之信言:粤东虽底已定、郑逆仍踞厦门,宜申海禁,以绝乱萌;故准旧界,严行禁戢。今若复开海禁,令商民贸易自便,恐奸徒乘此与贼交通,侵扰边海人民,亦未可定;海禁不可轻开。其鼓励地方官员捐助造船,以备征剿之用』。

  冬十月戊辰朔,谕大学士等:『海澄公黄芳泰系有功之人,令迁移来京,乃保全至意。其家口来时,令沿途应付驿站,给与食用。俟将到时,即令报部;大臣官员等愿往迎者,听』。

  初三日(庚午),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海澄地方紧要,海澄公又召赴京师,不可无总统重臣镇守;漳州亦宜设总兵官驻防』。得旨:『向因水师提督驻海澄,是以海逆败遁。今该督既行题请,其令水师提督驻海澄,调海澄总兵官驻漳州。至水师提标应设兵丁,可于新增兵及所裁海澄公标兵内选补』。

  十五日(壬午),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遣子姚仪率领官兵败海贼于同安县地方,擒斩伪副将林钦等五员,恢复同安县城。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日(丁亥),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海贼刘国轩犯泉州,宫兵击却之;贼退据长泰。臣会同将军赖塔等率满汉官兵进讨,九月十九日大败贼于蜈蚣山,破其七营,斩伪总兵以下四千余级;恢复长泰县城』。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二日(己丑),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泉州见有闽、浙提标绿旗兵丁二万一千余,臣屡调会剿海寇,迄今无一至者。若必俟大将军王令,不免坐失机宜,请敕提臣驰赴漳州,共图战守之策』。得旨:『据报巡抚吴兴祚、提督杨捷等兵及满洲大兵俱于十月切旬由泉州赴漳州,如总督、提督调用绿旗官兵必俟启大将军王,未免迁延误事。嗣后一面调遣,一面启知王等。至总督、提督皆朕信任封疆大臣,务彼此辑睦,期于疆场有济』。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七。

  十一月初二日(己亥),镇东将军喇哈达疏言:『海贼断江东桥等处,阻截援兵。泉州守制在籍翰林院侍读学士李光地遣人至臣军中,为大兵乡导,由漳平县朝天岭小路入溪县。李光地复遣人修通险道,接济军需;又躬迎大兵。文臣为国尽劳,请加议叙。得旨:『李光地当闽地变乱之初,不肯徒逆,具疏密陈机宜,殚竭忠贞;今又遣人迎接大兵,指引道路,平险隘、治浮桥,馈食物饷军,民兵备办粮米供给兵众口粮:矢志灭贼,实心为国,深为可嘉!着从优授为学士』。

  二十六日(癸亥),授福建提督杨捷为昭武将军,仍管福建陆路提督事务;调京口将军伯王之鼎为福建水师提督。

  十二月初八日(甲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都统赖塔等率领满汉官兵于十月二十七日败贼于柯铿山万松关,副都统纪尔他布、总督姚启圣、提督杨捷等败贼刘国轩于江东桥、又败之于潮沟之间,副都统胡图败贼吴淑于石卫寨,斩获无算;尽夺贼寨,打沉贼船』。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七十八。

  ●康熙十八年

  康熙十八年(一六七九、己未)春正月二十四日(庚申),广东提督侯袭爵疏言:『广东潮州与闽省接壤,逼临大海;诸岛逆孽窥伺,汛兵单薄。请将潮州镇标中营官兵五百余及大埔营官兵二百、潮州水师总兵官一员并左右二营官兵二千名照旧复设,以资弹压』。上允其请,以候补总兵官刘显芳为广东潮州水师总兵官。

  二十六日(壬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逆贼刘国轩等率贼兵八千至郭塘欧溪头地方立营,欲断江东桥以犯长泰。都统赖塔与总督姚启圣、提督杨捷等统领汉满官兵直逼贼营,令副都统纪尔他布、巡抚吴兴祚等领兵击之,大败逆贼刘国轩、吴淑、何佑等,追至江边,斩首二千余级,生擒伪总兵一名、伪副将二名,获器械无算』。下部议叙。

  二月初九日(甲戌),先是,海逆郑锦乘耿精忠叛,窃据漳、泉诸郡。后耿精忠降,诸郡以次收复,郑锦屡败,仍遁入海,而厦门、金门犹为所据。上欲乘胜荡平海逆,乃厚集舟师,规取厦门、金门二岛,以图澎湖、台湾;又以曩时征取厦门、金门曾用荷兰国夹板船,特谕荷兰国王,令具夹板船二十艘载劲兵协力攻取二岛。至是,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等议奏:『战舰水师未备,荷兰国舟师又不能预定来会时日;海贼见据海澄、厦门之固,势难急图』。上谕:『征剿海寇,调发满洲绿旗官兵甚多;福建经制兵外,又增兵数万,授水、陆提督为将军以统之。宜乘此兵力,速行进讨。若如大将军康亲王所奏,需以岁月,则供亿烦费,必将撤还大军,海寇何由殄灭?其令康亲王会同将军、总督、巡抚、提督等详议以闻』。

  初十日(乙亥),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等疏言:『据福建总督姚启圣等启:进取厦门、金门,须发江、浙巨舰二百艘,增闽省兵二万,迅调荷兰舟师来会,方可大举。进剿之期,必俟入秋北风起后;彼时战舰师旅,一切不误,自能奏功』。得旨:『翦灭海寇,事綦重要。其令江南浙江总督、京口将军发江、浙战舰各百艘,于进剿期内送至福建;仍许福建增兵二万。大将军康亲王等并檄荷兰国迅调舟师,务令如期而至』。

  --以上见「大清祖圣仁皇帝实录」卷七十九。

  三月初九日(甲辰),昭武将军福建提督杨捷疏报:『臣会同平南将军赖塔等于下坑山等处击败逆贼,擒斩甚多,获盔甲、器械无算』。下部议叙。

  十五日(庚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臣等已将征调舟师敕谕令荷兰国人赍往,因赶塘、石碑洋诸地为海寇所阻,不得行,故未达而还』。上谕:『顷因定海舟师少,已特增兵。今荷兰国人为寇所阻,何以不行扑灭,俾得前行?音问既未能通,舟师必不能如期而至。如此,则我兵遇有机会,可不俟荷兰舟师即进剿耶?抑必俟彼船至日方举事耶?率以剿荡海寇,增调师旅、修理战舰,糜费军饷甚多。大将军王等宜亲取厦门、金门,速靖海氛,不必专候荷兰舟师』。

  十九日(甲寅),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伪总兵廖琠、黄靖等率众踞水晶坪,联络山海贼寇为害地方。臣遣招抚,廖琠等即率伪官三百余员、兵一万二千余人诣军前降』。下部议叙。

  二十四日(己未),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疏报:『潮州地方滨海,贼艘出没;臣遣提督侯袭爵大败海贼杨金目等于山头仔地方,斩首千余级;水溺者不计其数;沉烧贼船二百余只』。下部议叙。

  夏四月初四日(戊辰),湖广岳州水师总兵官万正色条奏闽海情形、水陆战守机宜。上谕:『万正色剿寇洞庭,着有劳绩。今岳州、长沙诸处悉已恢复,无烦水师;且万正色闽人,稔知水性。兹剿灭海寇之际,从优加太子少保,调为福建水师总兵官;率所部官兵,克期赴闽中。其标下兵,有不谙水性者,仍留岳州;以见在投诚兵内习水性者补额携往。至闽之日,即以所酌条奏事宜,与大将军康亲王等会议行』。旋升万正色为福建水师提督,统辖全闽水师营务,以专职掌。

  十八日(壬午),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木武镇伪总兵陈士恺率伪文武官五十五员、兵一千四百三十一名投诚。下部议叙。

  十九日(癸未),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海逆伪总兵郑奇烈率伪官五十三员、兵丁一千余名投诚。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

  五月十七日(庚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海贼伪总统刘国轩等侵犯江东桥,平南将军赖塔等统官兵迎击,贼败走太平寨;我兵进追杀贼千余人』。下部议叙。

  二十一日(甲寅),先是,湖南用兵,令江南造鸟船百艘送岳州军前。至是,岳州既复,无须舟舰。上谕议政王大臣等:『万正色赴闽时,即令其领在岳鸟船,并水手以行;至江南、浙江,更选战舰共百艘携往,以资往剿』。

  六月二十四日(丁亥),巡察潮、惠等处海口吏部主事塞楞额等疏言:『粤东马窖、鸥汀背诸处乃濒海要地,宜严加防闲。请论拨官兵分驻各口,庶民储粟不致侵掠,而奸徒私通贸易之弊亦可杜绝』。上谕:『巡视海疆,严禁奸民贸易、潜资寇粮,乃平海机宜所关。马窖、鸥汀背、石井寨诸处俱沿海要地,其令广东总督、巡抚、提督等速拨官兵防御海寇,杜绝奸民私通粮糗。塞楞额等乃特遣严察海疆之员,何地紧要,宜添兵防守?即移文该督抚、提、镇调兵驻防。如汛守官员不加严缉或私纵奸民通贼贸易、接济粮米等物,塞楞额等即指名参奏』。

  二十六日(己丑),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闽中濒海要汛及墩台营寨俱绿旗官兵防守,满洲大兵惟驻防形胜之地,相为声援。满洲兵数颇多,宜酌量撤还』。得旨:『满兵既云宜撤,当如彻回。但海氛未靖,止先撤内府佐领官兵一千;俟此兵到日,再议发往更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一。

  秋七月初八日(庚子),户部郎中布詹等奉差浙江巡海。上谕之曰:『浙江沿海地方,关于紧要。尔等前往详察设立巡海官兵;如额兵单弱,分防不敷,即酌议增设。至于奸恶兵民贩续粮米,因内地利少,出海利多,冒死越界,勾连贸易者有之;欲灭海寇,必断内地私贩。尔等宜加巡察,如将军、督、抚、提、镇所属人员有犯禁者,即鞫审以闻;务期不时访缉,杜绝往来贩卖,庶奸宄屏迹,海氛可靖矣』。

  十四日(丙午),宣义将军尚之存疏报招抚伪总兵林兴隆等二十员、伪兵六千五百一十三名。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二。

  八月癸亥朔,议政王大臣等:『攻击海贼营垒,宜用火炮。内造西洋炮甚利,且轻便宜运;可令湖广巡抚张朝珍以湖广所有西洋炮二十具委官递送福建总督姚启圣军前,用资剿御』。

  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海逆郑锦以台湾为巢穴,志必不降,断不可遣人招抚。其伪武平侯刘国轩乃贼中渠帅,颇能用兵;请赦其前罪,授以公爵。伪将军吴淑本无反志,由部将迫胁;请亦赦其前罪,授以侯爵。至伪总兵陈昌、林升、江钦、吴潜,均请畀以总兵官,实授管事。此数人若解体投诚,则郑锦势孤,海寇根株立可芟灭』。上谕:『凡逆贼有率众来归及献城纳款者,必俟投至之日,方论功议叙。岂有未经投顺,先爵公侯之理!刘国轩等果谕诚立效、率众来归,当赦其前罪,仍行论功。该督可遣人以此意往谕之』。

  先是,总督姚启圣疏言:『平南将军赖塔久镇潮州,兵民俱已心服。今在漳州,宜令兼辖潮州』。上允之,命赖塔兼辖潮州。至是,赖塔疏言:『臣身在漳州与贼对垒,且满州大兵系大将军康亲王杰书统辖,潮州地处遥远,实难兼辖』。上谕:『成命已颁,仍令将军赖塔兼辖潮州。如须用满洲大兵,许一面酌量调遣、一申报大将军康亲王』。

  先是,海澄公黄芳泰题请暂驻汀州,为其殉难兄黄芳度营葬。至是,总督姚启圣疏言汀、漳二郡,多有冒称海澄公家人者;即有奸宄,有司不敢问。且伪将军吴淑、吴潜等曾害黄芳度,因黄芳泰在汀,不敢来漳归顺。黄芳泰不宜久留汀洲』。上命黄芳泰携家赴京师。

  十一日(癸酉),福建巡抚吴兴祚疏报招抚伪总兵蔡冲琱等三员、伪官八十五员、兵丁一万二千五百一十七名,招回岛民三千一百九十余名;共获大小船六十七只,分拨水师营用。下部议叙。

  十三日(乙亥),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伪总兵杨彩、黄柏、伪水师三镇总兵吴定芳、伪副将陈化甲等各率伪官兵丁投诚。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三。

  九月初二日(甲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伪总兵张文魁投诚。下部知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四。

  冬十月初四日(乙丑),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伪总兵都督同知纪朝佐率众归诚。下部知之。

  初七日(戊辰),谕议政王大臣等:『福建满兵为数甚多,可否撤还其半?其移咨大将军康亲王等公同酌议。如克取厦门诸处及镇守地方,虽撤满兵之半尚可足用,宜令何人统率回京?其留守之兵,何人统率?以及满兵撤还之后,俾必无他虞。令还京及驻守之人详议具保,限四十日内具题』。

  十五日(丙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宁海将军喇哈达遣游击赵云等直捣贼巢,杀贼兵五百三十余名,船寨、房屋、旗械尽行烧毁。下部议叙。

  十八日(己卯),广东提督侯袭爵疏言:『海逆盘踞井洲诸岛,臣与潮州镇臣马三奇等率兵水陆夹击,攻破井洲岛,焚烧贼船、贼巢,斩杀甚多;生擒伪参将等员,获器械、伪札无算』。下部议叙。

  二十二日(癸未),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双头洞系浙、闽交界,贼首陈起万等啸聚。臣会同提臣杨捷、抚臣吴兴祚于五月初九日至流江地方,水陆夹击,大败贼众,杀伤无数,获其船只、器械』。下部议叙。

  二十三日(甲申),谕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曰:『自数年用兵以来,所费钱粮不赀,以致民力疲困。今大破湖南贼寇,余孽遁入云、贵,扼据险要,抵死支持,其势旦夕殄灭。惟福建海贼窃踞海澄,倚厦门、金门为营窟;骑兵无用其力,惟藉水师楼橹攻取,甚属紧要。王等曾言今岁荷兰国船若到,于八月内进攻海寇;倘荷兰国船愆期,当内徙边海人民,坚壁清野以待其困。今岁因荷兰国之船未至,故前议不行。近者福建绿旗兵丁,较取厦门、金门时渐增数倍;即无满兵,止以绿旗兵丁剿灭贼寇,未为不足。见在福建满兵甚多,应即掣一半,以省粮饷、以苏民力。但耿精忠尚在闽中,虞有意外之变,故暂为停止。朕思即令耿精忠来京,此辈惶恐疑畏,或生他故。如留耿精忠在彼,王亲率满兵一半回京,似属不可。设必候诸处底定,则福建需用粮饷,较之他省不啻什百。为今之计,王当开谕耿精忠,令其陈奏请安,诣京陛见。倘耿精忠因王之言具疏,正可令其自来。若耿精忠未能即行,王独率满兵一半先回,则势更有所不可也。此事关系甚为重大,王当详细筹画具奏』。

  二十九日(庚寅),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都统喇哈达遣副都统倭申巴图鲁率领官兵,于十月二十六日进抵东石地方,击败贼众,杀逆贼伪参将林英,擒伪总兵陈深等及贼兵一百六十三名』。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五。

  十一月初九日(庚子),宣义将军尚之孝奏报:『大将军康亲王咨称:福建、江西接壤之地,尚有逆贼江机、杨一豹扰害建宁、邵武诸处,令臣速进兵剿灭。臣星夜至汀州,整顿甲兵进剿』。上谕:尚之孝速先平建宁诸处之贼之仍遭前旨率兵赴江西,与总督、巡抚、提督等共商剿抚江西余寇』。

  十九日(庚戌),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以进攻厦门、金门等,酌拨一万四千名赴水师提督万正色军前。第沿海诸汛地兵力单弱,请召募新兵补额』。得旨:『进取厦门、金门诸处,事关重要。该督调发兵丁听万正色统领,克期破贼。其所请募兵补额,俟大将军康亲王题明满兵应撤留之处再议』。

  二十一日(壬子),先是,福建巡抚吴兴祚请修理战舰,上遣吏部郎中萨耳图等往闽督修。至是,吴兴祚又疏言:『战舰二百五十艘见在修理,若待竣工齐发,恐误风汛之期。请以修缮已毕者,同新造鸟船配兵先发;余俟萨耳图等督趣告竣』。上谕:『战舰乃破贼急需,其令巡抚吴兴祚同萨耳图等速行修治,无误万正色师期』!

  二十八日(己未),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靖南王耿精忠、平南将军都统赖塔调遣官兵,败海寇于鳖头山。下部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六。

  十二月初八日(己巳),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疏言新船虽竣,旧船尚在督修。且檄调诸路兵及炮手犹未悉至,臣即以新船配官兵,先赴定海训练,俟舟师辏集,定期水陆夹攻』。上谕:『江南总督阿席熙速选善用炮者二千人,送该督军前。福建总督姚启圣等亦速遣士卒,修整舟舰。提督万正色,其严饬将士:凡大兵所至,务当抚绥被寇之人;毋妄肆淫掠,负朕恤民至意』。

  初九日(庚午),上召侍郎达都问曰:『尔自福建来,海寇形势何如?今岁有荡平之机否』?达都奏曰:『臣来时,厦门、金门贼势大挫,贼船较前甚少;闻海中粮米无从凑集,贼不能久待,不日可以底定。上曰:『今海禁已严,贼粮何从而来』?达都奏曰:『贼所恃屯粮之处,俱为大兵所有;惟向广东高州海岛,稍稍窃运而已』。上曰:『当贼匮粮之际,我大兵速取海澄等要害之处,则贼失所凭依,全闽地方可不久大定。若谓贼势较前已减,姑俟相机徐图,则贼何时可尽灭乎!夫师行既劳,民力重困,若能一举灭贼,地方速平,则大兵无野处之苦,民困亦自此苏矣』。

  十二日(癸酉),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疏言:『臣标前、后二营已设官兵,尚余新募水师万余人。请增置援剿左、右、前、后四镇,各设总兵等官,即以投诚总兵林贤等补授』。下议政王大臣等集议。议政王大臣等奏:『宜如所请』。得旨:『林贤授为署守备,充福建援剿左镇总兵官;陈龙仍以署参将,充福建援剿右镇总兵官;黄镐授为署守备,充福建援剿前镇总兵官;杨嘉瑞以仍都司佥书,充福建援剿后镇总兵官』。

  二十日(辛巳),先是平南将军赖塔等疏请调发广东潮州、碣石两镇舟师,协力进剿;上允之。至是,广东提督侯袭爵疏言:『潮、碣■〈舟古〉艚船止堪防守海港,难入巨洋。且经制兵寡,汛守不足;逆艘飘忽往来,日夜捍御,无可调遣』。上谕:『广东提督侯袭爵既言潮、碣两镇战船难以出海,汛兵尚患不足;宜停其调发。提督万正色等不必待广东舟舰,即率水陆兵乘机进剿。侯袭爵仍分拨舟师作进攻状,以分贼势』。

  谕议政王大臣等:『总督姚启圣、提督万正色欲厚集水陆兵破灭海寇,进取厦门、金门,屡经具题,事关重大。当日破贼克金、厦二岛,曾用荷兰夹板船;今入海征剿,既乏坚固巨舰,荷兰舟师又不时至。战舰无多,遽以入海,恐变出万一,未能得志。尔等其集议以闻』。寻议政王大臣等奏:『请敕下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杨捷、万正色度兵力足以办贼,必无疏虞;果有确见,听其酌量而行。如少有疑虑,不可以前经具题,惮于更改,勉强从事。应令总督、巡抚、提督会商定议奏闻』。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七。

  ●康熙十九年

  康熙十九年(一六八○、庚申)春正月初六日(丙申),谕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王所奏据实指参事,已经览悉。朕思凡行一事,必前后计虑,果有裨于国家,始可举行;若轻率妄动,必致舛错。今广西、湖南、汉中、兴安等处俱已底定,逆贼余党引领以冀归正者,不止百千;若将耿精忠即行正法,不但已经投诚之人以为后日亦必如此声明其罪,即未经投诚之人睹此寒心亦未可知,关系实重。前朕手谕欲令耿精忠来京者,盖掣回福建一半满兵之意;非欲即行处决,俾其先来也。如王善能劝谕,令至京师,诸事皆行平妥;王但当加意开导之,不可轻举。彼如必不赴京,再行详悉密奏候旨』。

  十九日(己酉),兵部题福建凯旋官兵叙功事。上曰:『此等官兵在外效力,极其劳苦。有功之人,着先行议叙;其有罪者;俟全师回日再加详议』。

  二月辛酉朔,广东巡抚金俊疏言:『海贼谢昌、李积凤等不时侵掠沿海地方,请调平南王藩下都统王国栋等前往剿御』。得旨:『都统王国栋等身在省会,不宜纵贼披猖;着同副都统尚之璋、总兵官宁天祚等率藩下舟师,速图剿御。贼退之后,更有侵犯内地者,即与巡抚金俊会商扑灭』。

  二十三日(癸未),先是,命福建总督、巡抚、提督酌定进剿海寇机宜。巡抚吴兴祚疏言:『臣询之习知贼中情形者云:贼■〈舟宗〉虽多,不如我新造鸟船坚固便捷。今郑锦悉调舟舰,皆在海坛齐集;宜乘风汛甚利、将士方锐,先攻取海坛,破贼藩篱,则厦门、金门自可乘胜而下。臣已与提臣万正色决策,万正色以水师直攻海坛,臣率标兵赴同安同督臣姚启圣、提臣杨捷调陆路兵规取厦门』。万正色亦疏言:『荷兰国船迟速莫必,转盼三、四月间南风一作,我舟师即难前进。今新旧大小船双俱集定海大洋,抚臣吴兴祚前来阅视,知其可用。臣已与决计进讨,吴兴祚率标兵驰赴同安为臣声援。督军姚启圣、提臣杨捷调陆路兵据围头,以遏贼出入;臣定于二月初四日,进取海坛』。至是,万正色疏报:『臣统率官兵由定海进发,发本月初六日抵海坛,贼乘舟逆战;臣分前锋兵为六队,直冲而入,亲统巨舰继之。又以轻舟绕出其左右,并力夹攻,炮火齐发;击沉贼船十六艘,溺水死者三十余人。余贼溃遁,我舟师遂驻泊于海坛』。上谕:『今巡抚吴兴祚、提督万正色灼见贼势,乘机进剿,已经克复海坛;将军赖塔、总督姚启圣、提督杨捷,其商会分拨满洲绿旗水陆官兵以策应进剿之师』。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八。

  三月初二日(辛卯),建威将军吴丹疏报:『二月十六日大兵至重庆,伪文武官出城迎降。于是达州、东乡、太平、新宁、南江、安岳等州县悉定,伪将军杨来嘉、彭时亨、伪总兵江有仓等亦各遣人诣军门缴印归诚』。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初六日(乙未),平南王尚之信护卫张永祥、张士选赴京首告尚之信谋叛事。上命刑部侍郎宜昌阿、郎中宋俄托等以巡视海疆,赴广东察其状。谕之曰:『尔等携张水祥、张士选以往,密询都统王国栋、副都统尚之璋,若事有实迹,王国栋等自任能执尚之信,即一面奏闻,一面赴潮州。顷尚之信具疏自请撤还省会;尔等抵广东日,详察情形,如应撤还,即具疏言省会不可无尚之信,彼时当独调之还。爵等临事之时,无多株连。倘有意外,听酌便行事』。是日,宜昌阿等启行。

  十四日(癸卯),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疏报:『我师既攻复海坛,逆贼朱天贵遁据南日、湄州等澳。臣咨会抚臣吴兴祁陆路声援,臣亲率水师于二月十四日自海坛进剿。逆贼南遁,我师尾至平海屿,与抚臣会师。朱天贵复合伪将军林升驾■〈舟宗〉三百余艘踞崇武澳,臣于二十日乘风自平海南下。贼率■〈舟宗〉迎战,臣挥兵掩击,大败贼众,沉贼■〈舟宗〉二十余只,阵斩伪总兵吴丙、伪副将林勋,擒杀甚众。克复湄州、南日、平海、崇武诸澳』。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海中大定、小定地方逼近厦门、金门,系我师必由之道。逆贼郑锦遣伪将军张志屯粮聚众,欲据此地,以与我师相距。臣遣驻防杭州副都统倭申巴图鲁率满洲绿旗官兵齐进大定地方,奋勇剿杀;贼不能支,皆逃往小定。我兵尾追,贼众不得船者渰入海中;焚毁贼巢,迁回百姓,所有大定、小定地方悉行恢复』。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五日(甲辰),杰书又疏报:『二月二十三日,大兵水陆分进,规取玉洲;贼首刘国轩向石马、海澄奔窜。我兵追剿甚急,刘国轩复走厦门。伪总兵苏堪等守海澄,随遣官谕以投诚;苏堪即开西门,迎接官兵入城。玉洲、石马、海澄等地方,悉行恢复』

  。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臣等见水师提臣万正色孤军独下,于二月二十三日同总兵赵得寿、黄大来、平南将军赖塔分统水陆官兵,七路进剿。将弁俱各奋勇,攻破陈州、马州、湾腰山、亲音山、展旗等寨一十九处,杀贼甚众』。下部议叙。

  十六日(乙已),福建巡抚吴兴祚疏报:『二月二十六日,臣同宁海将军喇哈达、总兵王英等由同安进剿逆贼,至■〈氵丙〉洲、浔尾等地方,宣谕伪将献城投降。虽分兵三路径渡厦门,逆贼溃败。二十八日,进厦门城,安抚人民;即遣官兵进取金门』。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二十五日(甲寅),浙江总督李之芳疏报:『海逆联■〈舟宗〉飘突,臣密饬定海舟师操练精熟,遇警即行剿灭。二月十八日,游击卫圣畴等于孝顺洋瞭有贼船,率领官兵血战,沉贼船十四只、烧毁五只,阵斩伪参将童耀等一十九员,擒获伪官兵一百余名』。下部议叙。

  夏四月十九日(戊寅),靖南王耿精忠疏请陛见。得旨:耿精忠着来京。

  二十九日(戊子),福建水师提督万正色疏言:『闽省之患,海甚于山;防守之宜,水重于陆。海澄、厦门、?屿、金门、围头、海坛、平海、定海、烽火门、日湖、獭窟、永宁、洞山、南澳等十四处,或孤悬海上、或滨海要冲;若以兵三万人设镇分防,不时巡缉,则贼不能肆犯,我兵得以乘机灭寇矣』。上谕:『海防设兵,所关最要;令兵部侍郎温代前往会同尚书介山、侍郎吴努春及总督、巡抚、提督亲诣诸处详阅定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八十九。

  五月十六日(甲辰),平南将军都统赖塔疏报:『四月二十一日,臣会同提督侯袭爵率领满汉官兵大败海寇于潮州府之大濠堡、磊石等处地方』。下部议叙。

  十八日(丙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平南将军赖塔等遣发官兵追剿海逆刘国轩等,于三月十二日克取铜山,焚毁贼巢』。得旨嘉奖,下部议叙。

  十九日(丁未),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宁海将军喇哈达等陆续招抚到伪总兵杨禄、张辉等大小伪官共二千五百余员、兵丁二万五千九百余名。下部议叙。

  六月初十日(丁卯),福建巡抚吴兴祚疏报台湾逆党刘天福率众投诚。下部知之。

  十五日(壬申),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台湾伪将军朱天贵率领伪官、兵丁、船只投诚。下部议叙。

  十七日(甲戌),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报:『伪将军江机等聚众恃险,通连海寇,为福建、江西、浙江三省之害已久。今福建巡抚吴兴祚等宣示招抚,江机等率领伪官一千一百三十八员、兵丁四万三千六百二十九名投诚,各分别归农、补伍』。下部议叙。

  二十日(丁丑),和硕安亲王岳乐疏言:『故平南王尚可喜妻舒氏、胡氏首告孽子尚之信罪逆当诛,乞传谕官吏密图擒拏,请旨进发』。得旨:『尚之信并原告干证,着侍郎宜昌阿等押解来京质审』。

  二十三日(庚辰),广东巡抚金俊疏报:『委署虎门副将张瑜进剿逆贼谢昌等,五月十二日于大澳海面分兵三路,与贼船三百余接战。我兵夺勇冲击,贼败走。即乘夜穷追,十三日早至风头港,又有贼船数百;我兵复击败之,生擒伪将军洪元懿,毁贼船二百余,斩贼二千余级,溺死者万余人。谢昌等由内外洋远遁』。下部议叙。

  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前任藩司时,亲抵粤东,招抚征逆将军刘进忠等;独有伪总兵马兴龙从中梗阻。臣多方劝谕,方肯随众就抚。讵意受抚之后,密挈眷口复叛入海。臣侦马兴龙逆■〈舟宗〉往来铜山、南澳等处,臣密遣总兵官朱光祖招抚伪将军朱天贵等,谕以如遇马兴龙,用心縻絷。今朱天贵已暗拘马兴龙父子及弟五入沉死海中,各伪镇始随朱天贵投诚。朱天贵于未经投诚之先,而能诛已抚复叛之贼;实心报国,功不可泯』。下部议叙。

  二十五日(壬午),奉命大将军和硕康亲王杰书疏言:今当需饷之时,在闽大兵理应全撤。但福建投诚之人甚多,厦门、金门诸处新经恢复,人心未定,宜留大兵一千二百人驻守福州,六百人驻守泉州,一千二百人驻守漳州;余兵,臣与参赞副都统禅布先率入京。至于沿海绿旗官兵,设防之外,孰宜镇守?应令尚书介山、侍郎吴努春、温代等会同总督、巡抚、提督复议』。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

  秋七月初四日(辛卯),浙江总督李之芳疏报伪定北将军刘天福率伪左都督刘祖汉等伪官一百八十员、兵二千余名投诚。下部知之。

  八月丁已朔,叙招抚逆贼功,加福建总督姚启圣兵部尚书衔。

  初四日(庚申),谕兵部:『厦门、金门诸处悉设兵镇守,福建大兵宜量行撤还。将军喇哈达、副都统马思文率千人守福州,副都统纪尔他布、倭申巴图鲁率千人守漳州:两军悉令喇哈达统辖。余兵一千,令尚书介山、侍郎吴努春率之回京。

  谕兵部:『闽省近海要区,总督、提督标下可各设五营,兵五千人;巡抚标下设二营,兵一千五百人。至通省防守兵,依旧额留五万一千七百五十人;余一万九千九十五人,俱行裁汰。提督驻镇海澄;其铜山、厦门诸处分设总兵官、副将镇守。见在水师留二万人,其余五千人亦行裁汰』。

  初五日(辛酉),谕兵部:『台湾、澎湖暂停进兵,令总督、巡抚等招抚贼寇。如有进取机宜,仍令明晰具奏』。

  十二日(戊辰),福建总督姚启圣疏报伪将军杨彪(即杨一豹)率领伪官兵三万一千余员名投诚。下部议叙。

  十三日(己巳),谕兵部:『广东省会地关重要,合计广西见有大将军简亲王兵及将军莽依图兵与都统马缉等率往之兵,每佐领共有二十八人;今宜檄简亲王,令简军中精骑每佐领五人,俾副都统博济率之,驰赴将军赖塔,协守广东省城;并檄马缉速赴简亲王军。至所撤福建兵,已就道者,令其来京;如未启行,仍暂留福建。总漕帅颜保见在江西吉安,令率所部速赴广东;视南雄、韶州何地紧要?酌量驻镇,以安辑人心』。

  二十三日(己卯),江南总督阿席熙疏报伪总兵张寅于七月二十六日率领官兵船只,由长江直抵江宁缴印札投诚。下部议叙。

  二十六日(壬午),福建总督姚圣启以病求罢;慰留之。

  二十八日(甲申),先是,吴三桂反,尚之信欲其父尚可喜从贼;迫不得已,尚可喜愤死,尚之信遂降贼。及其归正,仍怀两端。上数命进兵潮州、湖南,尚之信不行;永兴危急,亦坐视不救。后虽出师,辄自引退。总兵官时应运、水师游击张瑜出剿贼,尚之信俱密止之,令顿兵不进。及尚之信协剿广西,复与尚之璋等谋,令以计调还广州。冒兵饷、擅杀无罪人,甚至希邀异数、毁讪乘舆;于是藩下人张永祥、张士选来京告其诸不法事,尚之信母舒氏、胡氏、都统王国栋、广东广西总督金光祖、广东巡抚金俊亦相继疏列其罪。上遣刑部侍郎宜昌阿与王国栋等谋,密檄总督金光祖、提督哲尔肯、总兵官班际盛、副都统金榜选等执之于武宣,尚之信具疏辨。上不忍遽置于法,命至京对簿。尚之信谋益急,令其弟尚之节等阴纠党与诱杀王国栋,欲为乱。将军赖塔急率兵围之,尚之节就擒;赖塔等讯鞫,悉得其状,而舒氏、胡氏复饰言尚之信无谋叛迹,前告变疏,皆王国栋等伪为也。事闻,下议政王大臣等集议。于是议政王大臣等议覆:『尚之信依谋反律,母、母弟凡同谋者俱弃市,家产籍没;其诸弟尚之孙、尚之璋、尚之隆等虽不同谋,法应革职枷责』。得旨:『平南王尚可喜航海归诚,效力行间,镇守粤东,着有劳绩。及吴逆叛,坚守臣节,不肯从逆;为逆子尚之信所迫,愤恨殒命。朕每念及,深为悯恻!其妻舒氏、胡氏从宽免死,并免籍没;尚之孝、尚之璋、尚之隆等,俱从宽免革职枷责。尚之信不忠不孝,罪大恶极,法应立斩;姑念曾授亲王,从宽赐死。其余逆党尚之节、李天植等,悉按律正法。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一。

  九月丙辰朔,江南总督阿席熙疏报:『伪副将沉茂等联■〈舟宗〉海上。历有年所。今率领伪官兵投诚』。下部知之。

  初四日(己未),调福建提督杨捷为江南提督。

  二十二日(丁丑),升江南狼山总兵官诺迈为福建提督。

  冬十月十三日(戊戌),浙江提督石调声疏报海逆伪都督刘敏、伪总兵魏国柱等带领伪官兵七百余人登岸投诚。下部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二。

  十二月二十三日(丁未),以海上投诚总兵官朱天贵为浙江平阳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三。

  ●康熙二十年

  康熙二十年(一六八一、辛酉)春二月初六日(庚寅),兵部题:『恢复海坛及厦门、金门地方,系提督万正色密遣人至伪总督朱天贵处豫定投诚,然后率兵进取,以致各岛败遁,恢复空地,并无杀贼攻克之处。应俟提督万正色、巡抚吴兴祚明白回奏之日再议』。得旨进剿海贼一案,原系吴兴祚、万正色会同定议,不俟荷兰国船只,即奋勇前往,志靖海氛。万正色领水师先行出洋,吴兴祚率陆兵互为声援,驱除海逆,克奏肤功。尔部乃称万正色与朱天贵密约投诚,任意妄奏,以为滥冒军功,殊属不合!着遵前旨,即行议叙』。

  初七日(辛卯),福建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先后具疏请开边界,俾沿海人民复业。得旨:『厦门、金门诸处已设官兵防守,应如所题,照旧展界。如有奸民借此通贼者,仍令严行察缉』。

  二十三日(丁未),叙克复海坛、厦门、金门功,给福建巡抚吴兴祚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水师提督、太子少保、左都督万正色拜他喇在勒哈番;授援剿左镇总兵官林贤、右镇总兵官陈龙、前镇总兵官黄镐、后镇总兵官杨嘉瑞为左都督,参将以下各给世职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四。

  夏六月初七日(戊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等疏报:『逆贼郑锦已于正月二十七日死。其长子为众所杀,伪侍卫冯锡范立郑锦次子郑克塽(郑克塽,即冯锡范婿也)』。得旨:『郑锦既伏冥诛,贼中必乖离扰乱;宜乖机规定澎湖、台湾。总督姚启圣、巡抚吴兴祚、提督诺迈、万正色等,其与将军喇哈达、侍郎吴努春同心合志,将绿旗舟师分领前进,务期剿抚并用,底定海疆,毋误事机』!

  秋七月二十八日(己卯),谕议政王大臣等曰:『今诸路逆贼,俱已歼除,应以见在舟师破灭海贼。原任右都督施琅系海上投诚,且曾任福建水师提督,熟悉彼处地利、海寇情形,可仍以右都督充福建水师提督总兵官加太子少保,前往福建。到日,即与将军、总督、巡抚、提督商酌,克期统领舟师进取澎湖、台湾。其万正色改为陆路提督,诺迈还京候补』。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六。

  八月初八日(戊子),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臣军所辖舟师,乃平阳总兵官朱天贵旧部;若令他人统辖,恐一时未能驯习。且朱天贵声名素为海寇所惮,来归之时已与贼相攻成仇;今若令将原军,必能竭力图报。请敕下浙江总督速发朱天贵并原带部下精兵三百人至福建,同臣等协力进剿』。从之。

  十四日(甲午),福建水师提督施琅请训旨。上谕之曰:『尔至地方,当与文武各官同心协力,以靖海疆。寇氛一日不靖,则民生一日不宁;尔当相机进取,以副朕委任至意』。

  二十八日(戊申),以原任福建巡海道陈启泰全家殉难,其子陈汝器赴漳扶榇,被劫下海,幽囚两载,冒险逃归,父子忠义,优赠陈启泰工部右侍郎,旌其妻刘氏,各予祭葬如例;陈汝器以通政使司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员缺用。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七。

  冬十月十三日(壬辰),谕议政王大臣等:『今逆贼殄灭,疆域以次平定。耿精忠、尚之信属下旗员俱应撤还京师,量行安插。除将军马九玉并随伊出征官员外,其在福建及移驻杭州耿精忠属下官员,在广东尚之信属下官员悉令来京。启行之时,该将军大臣拨满洲官每翼各一员并酌发绿旗官兵护行,沿途勿使生事』。

  十九日(戊戌),叙恢复海澄、厦门功,加福宁总兵官黄大来为右都督、漳州总兵官吴三畏为都督同知,余员俱加等授职有差。

  二十七日(丙午),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疏言:『督、抚均有封疆重寄,今姚启圣、吴兴祚俱决意进兵;臣职领水师,征剿事宜理当独任。但二臣词意恳切,非臣所能禁止。且未奉有督、抚同进之旨,相应奏闻』。得旨:『总督姚启圣统辖福建全省兵马,同提督施琅进取澎湖、台湾;巡抚吴兴祚有刑名、钱粮诸务,不必进剿』。

  十一月十三日(壬戌),兵部议覆:『浙江总督李之芳疏言:「海岛贼寇相继来归,浙省地方无事,请撤回巡察海口郎中布詹等,并停止更换差员」;应如所请』。从之。

  十四日(癸亥),定远平寇大将军固山贝子章泰、征南大将军都统赖塔等疏报:『十月初八日,臣等统率满汉官兵进薄云南省城下,并力环攻,贼势惶迫无措。二十八日夜,伪将军线緎、胡国柱、吴世吉、黄明、原任都统何进忠、原任巡抚林天擎等谋擒逆首吴世璠、郭壮图以献;吴世璠闻变自杀,郭壮图及其子郭宗汾皆自刎死。二十九日,线緎等率众出城降,遂擒首谋献计之伪大学士方光琛及其子方学潜、侄方学范至军前砾之;戮吴世璠尸,传首京师。伪官弁一千五百八十余员、兵五千一百三十余名,俱投诚,云南平』。览贝子等奏,统领满汉官兵遵奉成命,恢复云南省城,疆宇荡平;具见筹画周详,调度有方,剿抚并用,克奏肤功,朕心深为嘉悦!着从优议叙具奏』。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八。

  十二月初九日(戊子),叙恢复海澄、厦门、金门、十九寨功,授招武将军福建提督杨捷三等阿达哈哈番;加漳浦总兵官赵得寿、福宁总兵官黄大来、漳州总兵官总兵官吴三畏俱左都督,给一拜他喇布勒哈番。其副将以下,分别议叙。

  十四日(癸巳),召议政王、大臣、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官至干清门,命大学士勒德洪等传谕曰:『顷九卿以大憝既除,寰宇底定,奏请上朕尊号。朕思曩者平南王尚可喜奏请回籍时,朕与阁臣面议,图海言断不可迁移;朕以三藩俱握兵柄,恐日久滋蔓,驯致不测,故决意撤回。不图吴三桂背恩反叛,天下骚动;伪檄一传,四方响应。八年之间,兵民交困;赖上天眷佑、祖宗福庇,逆贼荡平。倘复再延数年,百姓不几疲敝耶!忆尔时惟有莫洛、米斯翰、明珠、苏拜、塞克德等言应迁移,其余并未言迁移吴三桂必致反叛也。议事之人至今尚多,试问当日曾有言吴三桂必反者否?及吴逆倡叛,四方扰乱;多有退而非毁,谓因迁移所致。若彼时朕诿过于人,将会议言应撤者尽行诛戮,则彼等含冤泉壤矣。朕素不肯诿过臣下;即今部院事有错误,朕自少时以三藩势焰日炽,不可不撤;岂因吴三桂反叛,遂诿过于人耶!今乱贼虽已削平,而疮痍尚未全复。君臣之间宜益加修省,恤兵养民,布宣德化;务以廉洁为本,共致太平。若遂以为功德,崇上尊称,滥邀恩赏,实可耻也』!和硕裕亲王福全奏曰:『吴逆反叛以来,臣忝列议政;常见一切调度将士,翦除逆寇,非臣等意见所能及;皆奉上谕遵行所致,实皇上功德;理应崇上尊号』。和硕康亲王杰书、和硕安亲王岳乐奏曰:『臣等前在行间,凡恢复城池、剿御贼寇,尽出自皇上庙算,筹画周详,臣等凛奉敕谕遵行而已;非臣等意虑设施,克收成效。理应加上鸿称,以显功德』。上复召大学士勒德洪、尚书伊桑阿、左都御史徐元文、侍郎李天馥、学士噶尔图等谕曰:『顷九卿等以逆首既除,四方底定,奏请上朕尊号。朕自御极以来,日夜孜孜,以乂安民生为念。乃逆贼吴三桂一倡变乱,遂至涂炭八年。当吴三桂初叛时,散布伪札,煽惑人心;各省兵民,相率背叛:此皆德泽素未孚洽,吏治不能剔厘所致。幸赖上天眷佑、祖宗威灵、满洲兵士之力,逆渠授首,奸党悉除,地方平靖。独念数年之中水旱频仍,灾异叠见。师旅疲于征调,被创者未起;闾阎敝于转运,困苦者未苏。且因军兴不给,裁减官员俸禄及各项钱粮并增加各项银两,仍未复旧:每一轸念,甚歉于怀。若大小臣工人人廉洁,俾生民得所,风俗淳厚,教化振兴,天下共享太平之福;虽不上尊号,令名实多。如一切政治不能修举,则上尊号何益!朕断不受此虚名也。朕自幼读书,览古人君行事,始终一辙者甚少;尝以为戒。惟恐几务或旷,鲜克有终;以故宵衣旰食、祁寒盛暑,不敢少间;偶有违和,亦勉出听断;或中夜有几宜奏报,未尝不披衣而起。朕非不知燕息自怡,盖所爱不在一身,总为天下生灵之计;政事务求当理、官职务在得人,期于家给人足,百姓乐业而已。今吏鲜洁清之效、民无康阜之休,君臣之间全无功绩可纪。倘复上朕尊号、加尔等官秩,则徒有负愧,何尊荣之有!至于太皇太后、皇太后加上徽号,诏赦天下,理所宜然;其上朕尊号之事,断不可行:乃朕实意,革粉饰之词也。自今以往,大小臣工宜各洗心涤虑,砥节励行;休养苍黎,培复元气。尔等可向九卿各官,悉谕朕意,不必再行陈请』。

  二十四日(癸卯),升福建巡抚吴兴祚为广东广西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九。

  ●康熙二十一年

  康熙二十一年(一六八二、壬戌)春正月十九日(丁卯),议政王大臣会议:『逆贼吴三桂骸骨分发各省,吴世璠首级交与刑部悬挂示众。逆党夏国相应凌迟处死;及势迫投降巴养元等五人应立斩枭示』。上曰:『此中尚有可议者否』?大学士勒德洪、明珠奏曰:『此辈罪犯已极,应正国法,似无可议。又逆贼耿精忠等十人应凌迟处死,其逆党黄国瑞等十九人应立斩』。上曰:『耿精忠身造罪孽,应当极刑;其子等俱行凌迟,亦有可悯!可改为斩否』?明珠奏曰:『耿精忠之罪,较尚之信尤为重大。尚之信不过纵酒行凶,口出妄言;耿精忠负恩谋反,且与安亲王书内多有狂脖之语,甚为可恶』!上又曰:『贼党官员内,尚有可矜者否』?明珠奏曰:『此内有陈梦雷、金镜、田起蛟、李学诗四人犯罪固应处死,然尚有可宥之处』。上曰:『耿精忠等事关重大,着议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会同详议。其吴三桂骸骨分发各省及吴世璠首级悬示、夏国相凌迟、巴养元等枭示等事,亦示九卿等知之』。明珠奏曰:『春正虽不用刑,但此辈罪恶甚大,与寻常不同;应于两、三日完结』。

  二十日(戊辰),议政王大臣等会议逆贼耿精忠等分别凌迟、处斩具题。得旨:『耿精忠革去王爵,着即凌迟处死;其子耿显祚革去散秩大臣,着即处斩。徐文耀、王世瑜、白显中、江元勋、曾养性、王振邦、蒋得■〈车宏〉、刘进忠,俱即凌迟处死;黄国瑞、林芳孙、廖廷云、李似桂、夏季旺、吕应斗、武灏、司定猷、沈伟、郭景汾、罗万里、祖弘勋、陈仪、陈斌、吕八,俱着即处斩。耿精忠、刘进忠首级,着枭示。田起蛟、金镜、李学诗、陈梦雷,俱从宽免死:内系旗人,给与伊本主为奴;系民,入官,给披甲新演洲为奴。余如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

  二月十三日(辛卯),叙恢复海澄、厦门、金门功,给福建总督姚启圣拜他喇布勒哈番又一拖沙喇哈番。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一。

  夏四月十七日(甲午),先是,福建提督施琅奏:『贼■〈舟宗〉久泊澎湖,悉力固守。当此冬春之际,飓风时发,我舟骤难过洋,臣见在练习水师;又遣间谍通臣旧时部曲,使为内应。请俟明年三、四月间进兵,可获全胜』。上允之。至是,施琅又奏:『夏至南风盛发,不可进兵;请至十月大举』。上命议政王大臣等集议,佥谓师期不便屡迁,应檄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克期于夏至后进取台湾。得旨:『进剿海寇,关系重大。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身在地方,务将海面形势、贼中情状审察确实,如有可破可剿之机,着协谋合虑,酌行剿抚,毋失机会』。

  五月二十一日(戊辰),户科给事中孙蕙条陈台湾进兵宜缓。上谕大学士等曰:『朕昨览此本,意以其言为当。今据报,总督姚启圣、提督旋琅于五月初四日已帅师进取台湾。大兵启行之后,金门、厦门及陆诸隘口所关甚要,速移文福建将军、巡抚、陆路提督、总兵官等,务期有裨地方,协志和衷,严加防御,以固守要隘』。

  二十八日(乙亥),安塘笔帖式报称:『大兵进取台湾,以风大不得前;总督姚启圣尚驻铜山,提督施琅移泊云霄。闻海贼刘国轩等扼守澎湖诸隘,瞷我兵前进,即抄袭其后』。于是议政王大臣等会议:『请檄总督姚启圣、提督施琅:若目前风大,未便进剿,即统官兵回汛,整饬舟师,相机再举』。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

  秋七月二十八日(癸酉),上谕大学士等曰:『天道关于人事;彗星上见,政事必有阙失。其应行应革者,令九卿、詹事、科道会议以闻』。于是尚书介山、侍郎沙赖、科尔坤等奏:『请安插裁汰各省兵丁,令其得所』。尚书魏象枢奏:『请察裁兵中,或有效力行间者,不令裁汰』。尚书梁清标奏:『今天下太平,凡事不宜开端;当以安静为主』。左都御史徐元文奏:『请暂停台湾进剿』。侍郎杜臻奏:『请全复浙省运丁裁扣钱粮』。汉给事中御史等奏:『请潼关收税免差』。少詹事及满给事中等奏:『大同、宣府宜设满洲官兵,则无田产满兵,皆有裨益』。上曰:『裁兵务使得所、慎勿汰及效力之人;另降谕旨。梁清标所言,凡事不宜开端,当安静;甚得为治之要。近总督姚启圣疏称十月进剿台湾,可暂行停止;俟十月后,再行定夺。复运丁钱粮及免差潼关收税,令各所司议奏。大同、宜府设满洲官兵事宜,令该部于议覆凯音布。噶尔泰等条奏时,一并确议以闻』。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

  八月二十七日(壬寅),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闽省有绿旗兵,又有汉军甲兵进取台湾,防守地方业已足用。大兵似宜撤回』。上命将军喇哈达等尽率福建大兵还京师。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四。

  冬十月初六日(己卯),福建提督施琅疏言:『臣于水师营中,简精兵二万余、战船三百艘,已足破灭海寇。请令督、抚趣办粮饷给臣军,而独任臣以讨贼,无拘时日。

  臣整理舟师,时加操练;但遇风利。即可进兵』。得旨:『进剿海寇,关系紧要。着该督、抚同心协力催趱粮饷,勿致迟误。前姚启圣具题功罪定例,交与施琅遵行。海寇固无能为,郑锦在时,犹苟延抗拒;郑锦死,首寇既除,余党彼此稽疑各不相下,众皆离心,乘此扑灭甚易。施琅相机自行进剿。极为合宜』。

  十三日(丙戌),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兴化一郡滨海要冲,原设兴化总兵一员,管辖中、左、右三营。今将中营兵一千名改设水师铜山营、左营兵一千名改设水师平海营,止存右营兵一千名,未免汛广兵单。兹准陆路提臣咨报:「兴化镇总兵林承病故,要地似难乏员」。臣查同安地方,向因寇踞金、厦诸岛,题设总镇。今外有水师提镇官兵、内有陆路提标官兵,拟将同安镇标中、左二营官兵二千员名并入兴化镇标,凑足三千,就近弹压;将同安总兵吴英调补。其同安镇标右营补入同安城守营,归副将管辖。部议不准行。得旨:『吴英着照该督所请,调补兴化总兵官;应设兵丁,尔部议奏』。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五。

  ●康熙二十二年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癸亥)春二月十二日(甲申),福建提督施琅疏请调兴化、江东等处陆路官兵同水师进剿澎湖、台湾;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七。

  三月十四日(癸巳),以兵部督捕右侍郎金鋐为福建巡抚。

  二十五日(丁卯),福建提督施琅疏言:『进剿台湾,选派水陆官兵已足办贼。平阳总兵官朱天贵所部之兵,似不必留福建,虚糜粮饷;请发回原汛』。议政王大臣等议如所请。得旨:『提督施琅进剿台湾,深入海岛;朱天贵及原带官兵仍留福建,在后策应,听施琅调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一百八。

  夏五月二十三日(甲子),先是,福建总督姚启圣疏言:『海贼刘国轩遣伪官黄学赍书至,请照琉球、高丽等外国例,称臣进贡,不薙发、登岸。应否如所请?请旨定夺』。上曰:『台湾皆闽人,不得与琉球、高丽比。如果悔罪,薙发归诚,该督、抚等遴选贤能官前往招抚。或贼闻知大兵进剿,计图缓兵亦未可料;其审察确实,倘机有可乘,可令提督即遵前旨进兵』。至是,姚启圣奏:『遣福州副将黄朝用往谕,刘国轩等仍如前言』。上乃趣施琅进兵。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九。

  闰六月初五日(乙巳),补投诚候补总兵官陈昌为铜山总兵官。

  十八日(戊午),福建总督姚启圣题报提督施琅进剿台湾,克取澎湖。上召学士萨海等传谕曰:『施琅大败海贼,克取澎湖。此乃捷音,尔等遍谕扈从八旗诸王、贝子、公、大臣、侍卫各官知之』。

  二十九日(己巳),福建水师提督施琅题报:『台湾逆贼刘国轩如臣等将乘南风进剿,倾巢而来,坚守澎湖;凡沿海之处小船可以登岸者,尽筑短墙,安置腰铳。臣总统舟师,于六月十六日进发。署右营游击蓝理等以鸟船首先攻敌,时值潮水正发,前锋数船被贼围困;臣亲驾船冲入,杀退贼■〈舟宗〉。兴化镇臣吴英继后来攻,焚杀伪将军沈诚等大小贼目七十余员、贼兵三千余名。十八日,进取虎井、桶盘屿。二十二日,遣总兵官陈蟒、魏明等领船五千只于奇兵,直入鸡笼屿、四角山夹攻;又遣随征总兵官董义、康玉等驾船五十只为疑兵,直入牛心湾牵制。又将大鸟船五十六只居中,分为八队;每队驾船七只,各作三叠。留船八十只,为后援。臣指挥督率,直进扑剿。贼船齐出迎战,总兵官林贤、朱天贵等继进夹击,自辰至申,我师奋不顾身,戮力杀贼;击沉大小贼船一百九十四只,焚杀伪官三百余员、贼兵一万二千有奇。刘国轩力不能支,乘快船从吼门潜遁;伪将军杨德等一百六十五员率贼兵四千八百余名倒戈投降。是役也,以七日夜破数十年盘踞之贼。抵澎之后,海不扬波;进师之时,潮涨四尺,以佐成功:此皆皇上天威所致。至各将士戮力用命,督臣姚启圣亲来厦门饷运不匮,并请议叙。又总兵官朱天贵、游击赵邦试阵亡,亦请优恤』。得旨:『据奏总统舟师,分配将士,将年久盘踞海逆深入进剿,屡次击败贼众,斩杀甚多;烧毁打沉贼船,克取澎湖,招降伪官兵丁,得获炮位等项。具见卿筹画周详,调度有方;官兵奋勇攻拔海洋险要重地,深为可嘉!在事有功人员,从优议叙。姚启圣亲至厦门弹压,弹心催攒粮运,鼓励将士,克奏捷功;亦从优叙。朱天贵等从优议恤。议政王大臣等会议以闻』。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

  秋七月十四日(癸未),谕户部、兵部:『海洋险远,风涛不测。自有明以来,贼寇盘踞岛屿,出没靡常,为害已久。本朝平定闽省,逆贼郑成功窜伏海岛,侵扰沿海一带地方;虽屡经剿杀,未尽根株。逆孽遁踞台湾,蠢尔游魂,尚恣窥伺。自滇、黔底定,贼寇殄除;独兹海外鲸鲵,犹梗王化。必须用兵扑灭,侵荡逆氛,庶海隅安全、民生乐业。特命施琅为水师提督,统领舟师;并饬该督调度会商,相机征剿。今克取澎湖,已扼险要;台湾逆穴。指日歼灭,立见廓清。凡进剿军前所需兵饷米折、应用器械及修理船只、预备物料各项钱粮,所关甚为紧要。应差部院堂官一员,前往会同督、抚速为料理;不拘何项钱粮,尽见在者准其动用,毋致贻误!其同施琅进剿官员兵丁,着照进剿云、贵事例。从优加级赏赉,以示朕鼓励将士,优恤兵丁至意』。

  十九日(戊子),命工部右侍郎苏拜往福建料理军前粮饷事务。

  二十七日(丙申),海逆郑克塽遣伪官郑平英等赍降表至提督施琅军前,总督姚启圣转奏,请颁赦招抚。上命撰敕,发姚启圣同施琅酌行。敕曰:皇帝敕谕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等:帝王抚御寰区,仁覆无外;即海隅日出之邦,无不欲其咸登衽度,共享升平。尔祖父,自明季以来出没海洋,盘踞岛屿。本朝定闽之后,尔祖郑成功窃据一隅,甘外王化。以及尔父郑锦,苟延岁月,假息偷生,勾引奸徒,窥伺内地;屡经剿抚,仍执迷不悟,顽梗怙终。至尔年方童稚,惑于党类之言,妄思效尔前人,窜伏台湾,物为窟穴;倚险负固,飘突靡常:以致沿海地方,里闬不宁,时遭兵燹之厄。朕念中外兵民皆属赤子,何忍听其久罹水火,不加拯救。故特命提督施琅选将练兵,整饬战舰,扬帆进剿,直出大洋。旋据奏报已克澎湖,尔等抗拒大兵者歼灭殆尽,余众败遁台湾。目今舟师进剿,指日荡平。近据总督姚启圣奏:尔等具疏请降;又据来使呈乞恩赦。朕体上天好生之心,薄海内外率俾安全。特颁敕旨,前往开谕:尔等果能悔过投诚、倾心向化,率所属伪军民人等悉行登岸,将尔等从前抗违之罪尽行赦免,仍从优叙录,加恩安插,务令得所。煌煌谕旨,炳如日星,朕不食言。倘仍怀疑畏,犹豫迁延;大兵一至,难免锋镝之危;倾灭身家,噬脐莫及。尔等其审图顺逆,善计保全,以副朕宥罪施仁至意』。

  二十八日(丁酉),上谕差往台湾料理兵饷工部侍郎苏拜等曰:『方今区宇悉平,仅余海寇。因此事重大,特遣尔等往理官兵粮饷与各项钱粮,宜措备丰足。其进取台湾官兵勤劳奋力,攻克澎湖,深为可嘉!尔等至彼,专遣人宣谕,慰劳官兵。更念以兵力攻取台湾,则将士劳瘁、人民伤残,特下诏旨招降。倘其来归,即令登岸,善为安插,务俾得所;勿使余众,仍留原地。此事甚有关系,尔等勉之』。

  赠澎湖阵亡左都督、平阳总兵官朱天贵太子少保,准一子为荫生。

  八月十五日(甲寅),福建水师提督施琅题报:『七月十五日,郑克塽遣伪官冯锡珪等,伪侯刘国轩、伪伯冯锡范遣其弟伪副使刘国昌、冯锡韩等赍降表文稿诣臣军前请缴伪册印,率众登岸,以求安插。臣随遣侍卫吴启爵、笔帖式常在同冯锡珪等持榜示,往台湾晓谕伪官兵民,验视薙发;即令郑克塽等缮写降表,并伪册印一并赍送,以便代奏。至台湾虽在海外地方千余里、户口数十万,或弃或守,伏候上裁』。得旨:『海洋远徼尽入版图,积年逋寇悉皆向化;具见卿筹画周详,剿抚并用,克奏肤功,朕心深为嘉悦!在事有功人员,该部一并从优议叙。余令议政王大臣会议以闻』。寻议政王大臣等议:『台湾应弃应守,俟郑克塽等率众登岸,令侍郎苏拜与该督、抚、提督会同酌议具奏』。从之。

  二十九日(戊辰),福建水师提督施琅题报:『臣于八月十一日率领官兵,自澎湖进发。十三日,入鹿耳门,至台湾。十八日,郑克塽及伪文武官俱已薙发;宣读赦诏,郑克塽等欢呼踊跃,望阙叩头谢恩。所有郑成功之子伪辅政公郑聪等六人,郑锦之子郑克塽及其弟伪恭谨侯郑克举(壆)等九人、伪武平侯刘国轩、伪忠诚伯冯锡范等子弟及明裔朱桓等十七人并续顺公下官兵家口、海澄公家口俱拨船配载,官兵陆续护送,移入内地;并移咨侍郎苏拜及督、抚,听其安插。其余伪文武各官家口,见在趣令起行;兵丁愿入伍及归农者,听其自便。至于江、浙、闽、粤各省被获男妇,臣仰体皇仁,已悉令回籍。其伪册印、札付已次第追缴,仓库人民户口册籍、舰艘军器,俱令巡海道线一信等察收』。下所司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一。

  九月初十日(戊寅),谕吏部、兵部:『向来海寇窜踞台湾,出没岛屿,窥伺内地,扰害生民。虽屡经剿抚,余孽犹存;沿海地方,烽烟时警。迩者滇、黔底定,逆贼削平;惟海外一隅,尚梗王化。爰以进剿方略咨询廷议,咸谓海洋险远,风涛莫测;长驱制胜,难计万全。朕念海氛不靖,沿海兵民弗获休息。特简施琅为福建水师提督,前往相度机宜,整兵进征。该提督忠勇性成,韬钤夙裕,兼能洞悉海外形势,力任克期可奏荡平;遂训练水师、整顿战舰,扬帆冒险,直抵澎湖鏖战力攻,大败贼众,克取要地,立奏肤功,余众溃遁。台湾慑服兵威,乞降请命;已经纳土登岸,听候安插。自明朝以来,逋诛积寇始克殄除;濒海远疆,自兹宁谧。此皆该提督矢心报国,大展状犹;筹画周群,布置允当;建兹伟伐,宜沛殊恩。施琅着加授靖海将军,封为靖海侯,世袭罔替,以示酬庸。前进剿云南官员曾各加一级、兵丁赏赉一次,项因该提督所统官兵出海进剿,勤劳堪念;已经照云南例,加级赏赉。复思官兵远抵海疆,冒险剿寇,非滇、黔陆地用兵可比;在事官员着再各加一级、兵丁再赏一次,以示特加优渥至意』。

  冬十月初十日(丁未),九卿、詹事、科道以海寇底定,请加尊号。上曰:『加上尊号,典礼甚大。台湾属海外地方,无甚关系;因从未向化,肆行骚扰,滨海居民迄无宁日,故兴师进剿。即台湾未顺,亦不足为治道之缺。朕观古来史册,盛世无屡赦之事。此时虽颁赦加恩,小民未必均沾实惠;治天下之道,但求平易宜民而已,何用矜张粉饰!且吴三桂剿灭后,颁赦未久;今又以升平行赦,殊觉太烦。朕但愿以平易之道,图久安长治,不顾烦扰多事。可将朕意传谕九卿、詹事、科道知之』。寻大学士等奏:『臣等遵旨传谕诸臣,诸臣言台湾虽在海外,乃海贼历年占踞、凭恃其险,侵扰沿海居民。今皇上指授庙略,剿抚兼行,海贼遂尔向化、皇上威德加于海外,自古以来未有能及。臣等非不知皇上以易简之道治天下,不尚粉饰;惟皇上功德,实越古昔帝王:非加上尊号,无以慰臣民仰载之愿』。上曰:『海贼乃疥癣之疾,台湾仅弹丸之地,得之无所加、不得无所损。若称尊号、颁赦诏,即入于矜张粉饰;不必行』。

  十二日(己酉),礼部议覆:『山西道御史张集疏言:台湾既平,请修辑「平海谟庙」,颁示史馆;与「平逆方略」一同编纂。又从前剿灭流贼、平定各省及今荡平吴逆,皆行祭告典礼。今台湾系从未开关之地,尽入版图;郑逆乃积纪负固之余,一朝归命。祭告之礼,亦宜举行』。从之。

  十九日(丙辰),广东广西总督吴兴祚疏言:『广州七府沿海地亩,请招民耕种』。上谕大学士等曰:『前因海寇未靖,故令迁界。今若展界令民耕种采捕,甚有益于沿海之民。其浙、闽等处地方,亦有此等事。尔衙门所贮本章,关系海岛事宜甚多,此事不可稽迟。着遣大臣一员前往展立界限;应于何处起止?何地设兵防守?着详阅确议,勿误来春耕种之期』。

  二十八日(乙丑),福建提督施琅疏言:『舟山等处伪总兵有兵丁船只在海岛者,俱遣人招抚;令聚集一处,以杜奸宄』。上曰:『施琅所奏招集各岛船只,筹画周详,甚为可嘉!此等见在海岛船只及伪官兵丁,着施琅严加确察,俱行收抚;务尽根株,毋贻后患』。

  命吏部侍郎杜臻、内阁学士席柱往勘福建、广东海界,工部侍郎金世鉴、副都御史雅思哈往勘江南、浙江海界。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十一月十一日(戊寅),上谕差往福建、广东沿海边界侍郎杜臻等曰:『迁移百姓事关紧要,当察明原产给还原主。尔等会同总督、巡抚安插,务使兵民得所;廉洁自持,勿似从前差往人员所行鄙■〈王〈巛上贝下〉〉也』。

  二十六日(癸巳),福建水师提督施琅疏辞靖海侯世袭。得旨:『卿亲统官兵直入大洋,平靖海氛,劳绩茂着。特封侯爵,以示酬庸。其祗遵成命,不必控辞』。

  十二月十九日(丙辰),调浙江总督施维翰为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三。

  ●康熙二十三年

  康熙二十三年(一六八四、甲子)春正月二十一日(丁亥),福建提督靖海将军侯施琅疏请设台湾镇守官弁。上问大学士等曰:『尔等之意若何』?李霨等奏曰:『据提督施琅奏云:「台湾有地数千里、人民十万,弃之必为外国所踞;奸宄之徒窜匿其中,亦未可料」。臣以为守之便』。上曰:『台湾弃取,所关甚大。镇守之官三年一易,亦非至当之策。若徙其人民,又恐失所;弃而不守,尤为不可。尔等可会同议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再行确议具奏』。寻议政王大臣等议覆:『行令福建督、抚、提、镇详议』。从之。

  二月十四日(庚戌),福建提督靖海将军侯施琅疏请将拣选征台官兵九百余名补入内地官兵数内。上曰:『进剿台湾官兵冲冒险阻,远涉波涛,效力甚久。今海逆方平,即行裁去,殊属可悯!理当存留。应行文展界尚书杜臻、学士席柱并料理钱粮侍郎苏拜等公同会议,将闽省陆路官兵内裁汰老弱,即以征剿台湾官兵补额,务令得所』。

  三月初五日(辛未),福建巡抚金鋐疏报海上乌洋、舟山伪将军房锡鹏、周云隆、伪都督阮继先率伪官一百余员、兵四千一百余名投诚。下部知之。

  初六日(壬申),以福建投诚伪将军刘国轩为直隶天津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帝皇实录」卷一百十四。

  夏四月初二日(丁酉),天津总兵官刘国轩陛辞。上谕曰:『台湾地方阻声教者六十余年,尔素怀忠诚,值施琅督兵进剿,首先归命;是以特授为总兵官,以示优眷。但天津地方近在畿辅,与别省不同;尔宜加意抚辑,使兵民相安、盗贼屏迹。且尔从闽海来归,并无亲知故旧,当尽职以副朕怀』。又谕曰:『朕嘉尔海外倡率归诚,且孤身远来;今当赴任,殊为可念!故于常例之外,赐尔白金二百两、表里二十疋、内厩鞍马一匹,以示异数』。

  十四日(己酉),差往福建料理钱粮侍郎苏拜会同福建督、抚、提督疏言:『台湾地方千余里,应设一府三县,设巡道一员分辖。应设总兵官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分为水陆八营。澎湖应设副将一员、兵三千,分为二营。每营各设游、守、千、把等官』。从之。

  十六日(辛亥),九卿等议覆:工部侍郎金世鉴疏言:「皇上德威遐布,海外悉宁。浙江沿海地方,请照山东等处见行之例,听百姓以装载五百石以下船只,往海上贸易捕鱼;预行禀明该地方官登记名姓、取具保结、给发印票,船头烙号。其出入,令防守海口官员验明印票、点明人数。至收税之处,交与该道计货之贵贱、定税之重轻,按季造册报部。至海口官兵,请于温、台二府战船内各拨二十只,平定台湾所获哨船拨八十只,令其分泊,防守巡逻」。俱应如所请』。从之。

  五月初二日(丁卯),调浙江总督王国安为福建总督;裁浙江总督缺。

  初十日(乙亥),升参领杨文魁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十八日(癸未),台湾总兵官杨文魁陛辞。上谕曰:『台湾远在海隅,新经底定。将弁立功者颇多,俱未简用;因尔系旧人,可以委任,故特简为总兵官。彼处新附兵丁以及土人、黑人,种类不一;向来未沾教化,不知礼义。尔莅任,务期抚辑有方;宜用威者慑之以威,宜用恩者怀之以恩。总在兵民两便,使海外晏安,以称朕意。至于海洋为利薮,海舶商贩必多;尔须严饬,不得因以为利,致生事端,有负委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五。

  秋七月二十二日(丙戌),召问学士席柱曰:『朕前日未曾问及提督万正色、施琅,伊等品行若何』?席柱奏曰:『陆路提督万正色为人忠厚和平,居官亦优』。上曰:『万正色前督水师时,奏台湾断不可取。朕见其不能济事,故将施琅替换,令其勉力进剿,遂一战而克。万正色、施琅二人今相睦否?席柱奏曰:『二人阳为和好,阴相嫉■〈女石〉』。上曰:『施琅何如』?席柱奏曰:『施琅人材颇优,善于用兵;但行事微觉好胜』。上曰粗鲁武夫未尝学问,度量褊浅,恃功骄纵:此理势之必然也』。

  九月十三日(丙子),兵部题:『原任福建总督姚启圣修理兵船、兵器浮冒钱粮四万七千余两,应行追赔』。得旨:『姚启圣攻取台湾,着有劳续;着免其追赔』。

  十四日(丁丑),户部等衙门遵谕议覆:『福建、广东新设关差,止将海上出入船载贸易货物征税,其海口内桥津地方贸易船车等物停其抽分,并将各关征税则例给发监督,酌量增减定例』。从之。

  二十六日(已丑),兵部等衙门遵旨会议:『续顺公沉瑞于康熙九年袭伊叔沈永兴公爵,康熙十三年逆贼刘进忠反,沉瑞被掳台湾。虽受伪印,但其时沉瑞年纔十三,尚在幼少;且不忘国恩,协谋内应,以待我大兵。至康熙二十年十一月为同谋伪镇朱友出首,全家被害。此公爵仍应世袭;俟查明应袭之人,具题承袭』。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六。

  冬十月二十五日(丁巳),九卿、詹事、科道,遵旨会议:『今海外平定,台湾、澎湖设立官兵驻札;直隶、山东、江南、浙江、福建、广东各省先定海禁处分之例,应尽行停止。若有违禁,将硝黄、军器等物私载在船出洋贸易者,仍照律处分』。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七。

  十二月初三日(甲午),户部议覆:『福建巡抚金鋐疏言:「康熙二十年,绿旗官兵俸饷不敷银四万五千六百两,请行拨补具题」;应如所请。但册内有海澄公黄芳世多支司库银二千三百六十两,相应着伊家属赔完』。得旨:『黄芳世效力行间,且又身故;所用钱粮,着免其追赔。余依议』。

  十三日(甲辰),先是,侍郎苏拜等疏言:『郑克塽、刘国轩、冯锡范、明裔朱桓等俱令赴京。其武职一千六百有奇、文职四百有奇,或愿回籍、或愿受职,应听部察例议叙;兵四万余人,愿入伍、归农,各听其便』。上命郑克塽家口亲族及刘国轩、冯锡范本身家口,俱令遣发来京。其伪官并明裔朱桓等,俱于附近各省安插垦荒。余如议』。至是,郑克塽等至京;上念其纳土归诚,授郑克塽公衔,刘国轩、冯锡范伯衔,俱隶上三旗。仍令该部拨给房屋、田地』。

  十四日(乙已),谕兵部:『征剿罗剎所需藤牌、官兵,应分遣司员至山东、河南、山西三省于安插垦荒福建投诚官兵内选择五百人,令地方大臣给银赡其妻子,兼为整装遣行。又传令八旗汉军察明福建等处投诚官兵内善用藤牌及滚被刀者,勿论主仆,开列名数并器具送部。其在天津郑克塽、冯锡范诸处。亦遣人察取前项人员、器具。闻福建有双层坚好藤牌,移文提督施琅选取四百并所用片刀速送至京』。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八。

  ●康熙二十四年

  康熙二十四年(一六八五、乙丑)春二月二十八日(戊午),上命大学士明珠、一等侍卫通图等传谕天津总兵官刘国轩曰:『朕抚御寰区,聿臻治理;止台湾余孽一线尚存。虽属小岛未平,犹处海滨弗靖。尔刘国轩身为渠党,乃能仰识天时,劝令郑克塽纳土来归,朕心嘉悦!授尔总兵官之任。闻尔家口众多,栖息无所。京城房舍人有定业,况价值不赀,尔安从得之。今特赐尔第宅,俾有宁居,以示优眷』。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九。

  三月初五日(乙丑),黄旗汉军公郑克塽题请叙郑聪等投诚功,部议不准。上谕大学士等曰:『大兵进剿,郑聪等同郑克塽即献台湾投诚;久踞海岛之寇,尽行消灭。伊等着准议叙』。

  二十二日(壬午),福建兴化总兵官吴英陛辞;上问曰:『尔有所陈否』?吴英奏曰:『台湾设兵六千,请半为镇守、半为屯种』。上曰:『边地屯田,古有成法。尔具疏来,朕自酌行』。

  二十七日(丁亥),福建提督侯施琅疏请恤赏进剿澎湖伤亡兵丁,部覆:『毋庸议』。上谕大学士等曰:『凡军功议叙恤赏,俱关紧要。如迟延日期,往返咨查,恐奸宄之徒舞文作巧,易生弊端。朕思此等贫兵,早给一日恤赏,使得早受一日实惠。此后着一概速行议叙』。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

  ●康熙二十五年

  康熙二十五年(一六八六、丙寅)春正月二十九日(甲申),江南道御史严鲁榘疏言:『近礼部奉命开馆纂修「一统志」书,适台湾、金门、厦门等已属内地,设立郡县文武官员;请敕礼部增入「通志」之内。又广东添设花山县治,「通志」所未载;亦请照例增修』。疏入,下部议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四。

  夏四月初三日(丁亥),调福建巡抚金鋐为浙江巡抚。

  初九日(癸巳),升湖南布政使张仲举为福建巡抚。

  二十四日(戊申),调福建陆路提督万正色为云南提督,以大理寺卿张云翼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五。

  六月初五日(丁已),督理闽海税务户部郎中胡什巴疏言:『闽省商贾贸易,向无土著之人,亦无丈船抽税之例;请照粤关一例丈船抽税。至贸易船只,原在某关印烙给照准出海口者,别关不得羁留,仍令各回本关,庶人数、军器各有稽查,奸究不敢影射』。得旨:『凡收海税官员,因系创行设课,希图盈溢,将出入商民船只任意加征,以致病累民亦未可定;着严加申饬,务令恪遵定例,从公征收,无滥无苛,以副轸恤商民至意。所请,不准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六。

  秋八月二十八日(庚辰),福建总督王国安奏请台湾驻防兵丁,三年之中陆续更换。下部议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七。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午),予台湾殉难续顺公沈瑞暨妻郑氏及拖沙喇哈番沉珪各祭葬。已故原任续顺公沈永兴继母李氏照伊子品级,给一次致祭;阿达哈哈番沉志魁之妾崔氏、原任续顺公沉永忠之妾满氏、于氏、沈瑞妹沈氏俱照烈妇例旌表,各给银建坊。

  十六日(丙寅),福建提督张云翼疏言:『水师提督施琅于泉州公廨建立御书碑亭,各官不便行走』。得旨:『朕赐御书,原以褒施琅之功,荣宠其一身一家,于伊家左右犹可竖碑。今乃于公所建立,不独张云翼一人出入未便,即合省文武大僚亦皆震悚回避。此特借端招摇,欲引以为重。该部严饬施琅不得于公所立碑』。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八。

  ●康熙二十六年

  康熙二十六年(一六八七、丁卯)春二月初二日(庚戍),以福建台湾总兵官杨文魁为正黄旋汉军副都统。

  三月初三日(辛已),以福建提督王国安为刑部右侍郎。

  初七日(乙酉),大学士等奏:『臣等遵旨传谕九卿等集议应行、应改事务,诸臣佥云皇上夙夜孜孜,勤求治理,政务俱已全备、寰宇已极升平,并无应行、应革事件。前辅政大臣时,各省皆有总督;自皇上亲政以来酌裁总督员缺,惟设江南江西一总督、广东广西一总督、云南贵州一总督、湖南湖北一总督、四川陕西一总督、浙江福建一总督。后将浙江福建总督缺改为福建总督;然浙江、福建皆系近海地方,请仍改福建总督为浙江福建总督,似属有益』。从之。调江南江西总督王新命为浙江福建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二十九。

  夏四月初九日(丙辰),升直隶三屯营副将王化行为福建台湾总兵官(按王化行本姓殷。后康熙三十七年春三月初三日任宁夏总兵官时具疏请复,从之。--见「实录」原书卷一百八十七、页十八、行八)。

  二十八日(乙亥),准福建台湾府乡试另编字号,额中一名;从陆路提督张云翼请也。

  五月十七日(甲午),以礼科掌印给事中王连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礼部员外郎许朝为副考官。

  秋七月初十日(丙戊),礼部议覆:『福建巡抚张仲举疏言:「台湾郡县设立学校,但与考人数无多,未便照内地之额。请于府学量设廪、增各二十名,县学各十名;俟人才渐盛,仍照直隶各省补足定额。至廪生出贡,挨年考取,请自康熙二十七年始,照例举行」。应如所请』。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

  ●康熙二十七年

  康熙二十七年(一六八八、戊辰)春三月十六日(己丑),调福建浙江总督王新命为河道总督。

  二十三日(丙申),升江西巡抚王隲为福建浙江总督。

  二十九日(壬寅),谕兵部尚书张玉书、刑部尚书图纳、左都御史马齐曰:『前李光地曾奏德格勒、徐元梦所学甚博、作文甚优,汉官亦不能及。德格勒奏李光地用为总督、提督,令同伊母赴任,始肯就职;若用于别任,必不来也。朕因其互相陈奏,欲辨虚实,从前德格勒亲加考试,其文见存。今李光地已来京,尔等何将德格勒试卷宣示九卿,并以问李光地』。于是张玉书等传集九卿,公阅德格勒试卷;奏称:『德格勒之文词语粗鄙,毫无文气;诘问李光地,亦自甘妄奏之罪。请将李光地下部议处』。上曰:『李光地本应治罪。念其任学士时,凡事不委顺从人;台湾之役,人皆谓不可取,李光地独言可取:此其所长。除此事外,别无妄奏之处;姑从宽免,令仍为学士』。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四。

  夏五月十八日(己丑),兵部议覆:『原任浙江福建总督王新命疏言:「闽省各营官弁前调防台湾、澎湖所遗员缺,请于本省见任官弁中酌量调补」;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五。

  秋七月十五日(乙酉),福建提督靖海侯施琅入京陛见。上召入干清宫,谕之曰:『尔前为内大臣十有三年,当时因尔闽人,尚有轻尔者。惟朕深知尔,待尔甚厚。其后三逆反逆,虐我赤子,旋经次第平定。惟有海寇游魂潜据台湾,尚为闽害;欲除此寇,非尔不可。爰断自朕衷,特加擢用。尔果能竭力尽心,不负任使;举六十年难靖之寇,殄灭无余:诚尔之功也。迩来或有言尔恃力骄傲者,朕亦颇闻之。今尔来京,又有言当留勿遣者。朕思寇乱之际,尚用尔勿疑;况天下已平,反疑尔勿遣耶!今命尔复任,自此宜益加敬慎,以保功名。从来功高者,往往不克保全始终,皆由未能敬慎之故。尔其勉之!更须和辑兵民,使地方安静,以副朕爱兵恤民并保全功臣至意』。施琅奏曰:『臣年力已衰,对疆重大,恐精神不堪』。上曰:『为将尚智不尚力,朕用尔以智耳;岂在手足之力乎』!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六。

  九月二十四日(癸巳),命台湾文职员缺准该抚于闽省见任官内拣选调补。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七。

  ●康熙二十八年

  康熙二十八年(一六八九、己已)春闰三月二十一日(丁亥),升按察司副使管福建台湾府事蒋毓英为江西按察使司按察使。

  夏四月二十六日(壬辰),命台湾府开炉鼓铸。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

  五月十二日(丁未),升福建浙江总督王隲为户部尚书。

  十七日(壬子),升偏沅巡抚兴永朝为福建浙江总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一。

  秋九月十七日(庚戌),以正白旗汉军都统伯石文炳为福州将军。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二。

  ●康熙二十九年

  康熙二十九年(一六九○、庚午)夏五月十九日(己酉),以翰林院编修陆棻为福建乡试正考官、行人司行人徐炯为副考官。

  六月二十四日(癸未),升浙江布政使卡永誉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六。

  秋八月二十二日(庚辰),升福建澎湖水师副将张旺为江西南瑞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四十八。

  ●康熙三十年

  康熙三十年(一六九一、辛未)秋七月初六日(己丑),调福建台湾总兵官王化行为湖广襄阳总兵官。

  十七日(庚子),以杭州副都统穆维雍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二。

  冬十一月三十日(庚辰),升福建台湾副将李日煌为湖广永州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三。

  ●康熙三十一年

  康熙三十一年(一六九二、壬申)冬十二月二十一日(乙未),调浙江福建总督兴永朝为漕运总督,升广东巡抚朱弘祚为浙江福建总督。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七。

  ●康熙三十二年

  康熙三十二年(一六九三、癸酉)夏四月初九日(壬年),升福建台湾副将唐希顺为贵州威宁总兵官。

  五月二十三日(丙寅),以检讨孙勷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内阁中书李承绂为副考官。

  六月二十四日(丙申),福建巡抚卡永誉疏报:『据台湾府诸罗县所辖大武郡等社土官卓乃等呈有邻近木武郡、赤口等六社生番咸愿附籍输饷;查男妇老幼共四百八十七名,每年认纳饷银九十两有奇』。下所司知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五十九。

  冬十一月初二日(辛丑),赠故天津总兵官刘国轩为太子少保,予祭葬如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一。

  ●康熙三十三年

  康熙三十三年(一六九四、甲戍)春正月二十七日(乙丑),升福建台湾总兵官穆维雍为镶黄旗汉军副都统。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二。

  秋九月十七日(壬午),以福州将军石文炳为正白旗汉军都统。

  冬十月十一日(乙巳),升江南提督金世荣为福州将军。

  十一月初九日(癸酉),福建澎湖水师副将王国兴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五。

  ●康熙三十四年

  康熙三十四年(一六九五、乙亥)春二月初七日(己亥),升直隶巡抚郭世隆为浙江福建总督。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六。

  冬十一月(已未)朔,升福建台厦道高拱干为浙江按察使司按察使。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六十九。

  ●康熙三十五年

  康熙三十五年(一六九六、丙子)夏五月十四日(己巳),以工科给事中党声振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翰林院检讨王者臣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三。

  六月二十八日(壬子),调江南提督张旺为福建水师提督、福建陆路提督张云翼为江南提督。

  秋七月十四日(戊辰),调四川提督吴英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四。

  ●康熙三十六年

  康熙三十六年(一六九七、丁丑)春闰三月十七日(丁酉),调福建兴化总兵官王万祥为台湾总兵官、台湾总兵官王国兴为兴化总兵官。

  二十三日(癸卯),福建巡抚卡永誉丁父忧,命回旗守制。

  予故靖海将军靖海侯太子少保施琅祭葬,加祭二坛;谥「襄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二。

  夏四月二十日(已巳),以通政使宫梦仁为福建巡抚。

  --见一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三。

  ●康熙三十七年

  康熙三十七年(一六九八、戊寅)夏五月二十九日(壬寅),调福建水师提督张旺为广西提督。

  六月初八日(辛亥),调福建陆路提督吴英为福建水师提督,升福建台湾总兵官王万祥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八。

  秋八月三十日(辛未),调浙江温川总兵官张玉麒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九。

  冬十一月二十五日(乙未),谕大学士等,福建巡抚宫梦仁、安徽巡抚陈汝器居官俱劣,着解任。

  三十日(庚子),升江苏布政使张志栋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一。

  ●康熙三十八年

  康熙三十八年(一六九九、己卯)春二月十四日(甲寅),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康熙三十七年分水灾额赋有差。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二。

  夏六月十七日(甲寅),以翰林院检讨阿金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潘鹏雪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三。

  ●康熙三十九年

  康熙三十九年(一七○○、庚辰)夏四月初三日(丙寅),福建浙江总督郭世隆题:『海船应修理,请速给物料价值,以便即行鸠工』。得旨:『朕去岁巡幸南方,郭世隆曾奏:若不修理海船,巡察之事必致有误;着依该督所题修理』。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一百九十八。

  冬十月二十二日(辛巳),命浙江巡抚张■〈每力〉以原品休致,调福建巡抚张志栋为浙江巡抚。

  二十八日(丁亥),以左副都御史梅鋗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一。

  ●康熙四十年

  康熙四十年(一七○一、辛巳)冬十月初七日(庚申),升江南苏松总兵官梁鼐为福建陆路提督。

  十二月初六日(戊午),调福建福宁总兵官李友臣为台湾总兵官、台湾总兵官张玉麒为福宁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六。

  ●康熙四十一年

  康熙四十一年(一七○二、壬午)夏六月十九日(己已),以礼科给事中许志进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大理寺左寺正索柱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八。

  冬十月二十九日(丙午),调浙江福建总督郭世隆为广东广西总督。

  以福建将军金世荣为浙江福建总督,仍管将军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十。

  ●康熙四十二年

  康熙四十二年(一七○三、癸未)冬十月初六日(戊寅),上御瀛台紫光阁,阅试武举骑射技勇。上回御干清宫,读卷官等以殿试武举诸卷呈览。上亲定名次,谕曰:『武进士中优者颇多,文官不许本籍为临民之官,武官须习知本地形势方有裨益。国家所最重者边疆,简用武臣,大有关系。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备。今承平日久,老于行间之战将亦渐次雕零;昔之海上投诚者习于水战,今亦不可多得矣!初议取台湾时都统喇哈达以为断不能取;而施琅独任之,遂尔成功。海上行舟与江湖不同,江湖之中虽能习水战,若用海上必不相宜。故朕于水师,尤为加意』。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三。

  ●熙四十三年

  康熙四十三年(一七○四、甲申)冬十月十八日(乙酉),升福建巡抚梅鋗为兵部右侍郎。

  二十五日(壬辰),以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李斯义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十七。

  ●康熙四十四年

  康熙四十四年(一七○五、乙酉)夏四月初三日(丙寅),调福建漳州总兵官王杰为台湾总兵官、台湾总兵官李友臣为漳州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

  五月十八日(庚辰),以检讨董屺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礼部员外郎何远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一。

  冬十二月二十六日(丙辰),谕大学士等:『副都统祖良璧人材优长,翁金之战甚力;着授为福建将军』。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三。

  ●康熙四十五年

  康熙四十五年(一七○六、丙戌)春三月己未朔,福建巡抚李斯义疏报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旱灾。上谕大学士等曰:『台湾地方洼下,一遇亢旱,即至歉收;着将台湾等三县粮米全行蠲免。朕莅政四十余年,留心诸务,无所不悉。见洼下之地,旱则不收、水亦鲜获;不若蒙古田土高而且腴,雨雪常调,无荒歉之年,更兼土洁泉廿,诚佳壤也』。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四。

  夏五月初二日(己未),升福建浙江总督金世荣为兵部尚书。

  十七日(甲戌),谕大学士等:『闽省海疆与台湾相近,总督职任必得才兼文武之人乃可。原任总督金世荣为人忠厚,居官虽无恶处,然无才,不能治事。去年福建小有旱灾,金世荣并未举奏。其奏改海中商舶式样虽奉准行,亦不能改。广东之贼沿海直至山东,金世荣恬然不知:殊有忝总督之任矣。顺治十六年海贼犯江宁,宜永贵守瓜州;后镇江已陷,而宜永贵坚守瓜州,终能保全。大都地方官,平时无不自矜;及至有事,茫然无知,苟且塞责者多。前福建提督塞白礼尚似可用之人,及耿精忠叛,彼畏惧托病不出。封疆大臣,可以如是举动乎?

  二十日(丁丑),以福建陆路提督梁鼐为福建浙江总督。

  六月十六日(壬寅),升直隶天津总兵官蓝理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五。

  秋七月三十日(乙酉),福建陆路提督蓝理陛辞。上谕蓝理曰:『福建近海,关系紧要。曩时谙练海战者犹有其人,今则寥寥矣。且天下承平日久,人皆贪于逸乐;若不时加训练,万一有事,欲令其舍命冒险,难矣!尔当小心约束,勤于操练,务期兵民辑睦』。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六。

  冬十月初六日(庚寅),谕武殿试读卷官等:『今天下太平日久,曾经战阵大臣已少,知海上用兵之法者益稀;日后台湾不无可虑。朕甲子年南巡,由江宁登舟而下,至黄天荡江风大作,众皆危惧。朕独令冲风而行,朕伫立船头,射江豚,略不经意。后又南巡,乘船渡江,微觉心动。去岁之行,见人渡江者即为心悸。由此观之,皆年为之也;大约年少则血气强、年老则血气衰。尝问之宿将,皆云年力少壮,故能登城蹈险;今则怯矣。凡将军、提督、总兵官,当年少时冒锋镝、越险阻,所在效力。及位至大僚,家亦富饶,而年齿渐高;设一旦有事,使之率兵而行,欲其奋勇效命如前,何可得耶』!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七。

  ●康熙四十六年

  康熙四十六年(一七○七、丁亥)春二月十二日(乙未),调福建汀州总兵官王元为台湾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八。

  三月二十四日(丁丑)升福建台湾水师副将张应全为汀州总兵官。

  二十五日(戊寅),谕吏部:『福建巡抚员缺,甚为紧要。张伯行为人诚笃,即在行间亦非退缩者。着升为福建巡抚』。

  夏五月二十七日(戊寅),谕兵部:『国家绥辑兵民,乂安海峤,必资威望素重之臣,以畀干城之寄。有能久镇岩疆、实彰劳绩,则锡命酬庸,宜加显秩。福建水师提督吴英,当王师初定八闽,即亲履行阵;自偏裨以至大将,扬历四十余年。比任提督以来,益殚壮谋,克修军纪。目前诸将中明习水性、训练舟师者,罕与媲伦。是用特涣殊恩,俾膺异数;着授为威略将军,仍管水师提督事务,以示朕优眷劳臣至意。尔部即遵谕行』。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二十九。

  冬十一月十一日(己未),谕大学士等曰:『福建内地之民,住居台湾者甚多,比来洊罹灾祲,米榖不登,在土著之人犹可采捕为生。内地人民在彼者粮食缺少,既难以自存;欲归故土又远隔大洋,诚为可悯!着行文该地方官察明情愿复归本地者,或遇兵丁换班之船、或遇公务奉差之船,令其附载,带回原籍』。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一。

  ●康熙四十七年

  康熙四十七年(一七○八、戊子)春二月十八日(乙未),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康熙四十六年分旱灾额赋有差。

  闰三月二十三日(庚子),兵部题:『副将以下官员缺出,臣部按双、单月分照例分缺掣补;及掣补之后,该省又行题补,至滋烦扰。查福建台湾、澎湖等处缺出,例系将本省见任官员调补。其福建水师提标、金门、海坛二镇、闽安协、南澳镇左营、烽火营、铜山营以及湖广镇筸、水州二镇、宝庆、辰州、沅州、靖五四协、太柱、两桂、临蓝、宜郴、武冈等五营、四川松潘镇属各营并近海沿边地方例应题补之缺,臣部停其掣补。该督、抚、提、镇即将衔缺相当贤能应题之员,于十日内题补。如无应题之人,即当于题报疏内声明,臣部照例掣补具题。若逾题补之限或于臣部已经补人之后始行题补者,概不准行。其不应题补省分,请悉照旧例归部掣补;一切题补,概不准行。再,武弁之衔于升转大有关系,非虚衔可比。惟陕西、云南、贵州三省边地要缺,准其越衔一、二等题补。此外越衔题补,亦不准行』。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二。

  夏五月二十日(乙未),以河南道御史戴梦麟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内阁中书蒋书升为副考官。

  秋八月二十九日(壬申),调浙江温州总兵官崔相国为台湾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三十三。

  ●康熙四十八年

  康熙四十八年(一七○九、己丑)冬十一月十六日(壬午),江南江西总督噶礼疏参江苏布政使宜思恭贪婪,请革职审拟。得旨:「宜思恭着革职。此案着尚书张鹏翮、学士噶敏图前往会同总漕桑额严提究拟具奏。其江苏巡抚于准,案内必有干连;并将于准解任。江苏巡抚员缺紧要,着福建巡抚张伯行调补。……』。

  十九日(乙酉),升河南布政使许嗣兴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

  ●康熙四十九年

  康熙四十九年(一七一○、庚寅)秋八月二十二日(甲申),福建浙江总督梁鼐丁母忧,命回籍守制。

  二十四日(丙戌),谕吏部:『闽省散赈灾黎,事关重大。总督事务,着将军祖良璧暂行署理。广东巡抚范时崇,着升补福建浙江总督,驰驿赴任。……』。

  九月十一日(壬寅),谕吏部:『福建巡抚许嗣兴才力不能任事,着解任。福建巡抚员缺,着浙江巡抚黄秉中调补。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三。

  冬十二月初八日(戊辰),兵部议覆:『海澄公黄应缵疏言:伊父黄芳泰以京口总兵官承袭公爵,已故二十年,尚未营葬;恳赐恤典。应行文该督查明,题到再议』。上谕大学士等曰:『平定三逆之事,朕知之甚明。黄应缵之祖黄梧,世祖章皇帝时曾遣人令伊投降;因海寇郑芝龙遗书阻之,故黄梧未降。后郑芝龙之子郑成功寇镇江瓜州,贝子罗托、总兵官梁化凤内外夹攻,大破之。余贼败北投黄梧,黄梧遂献海澄归顺,因封为海澄公。黄梧故后,公爵与伊子黄芳度承袭。黄梧之弟有二子,长子黄芳世、次子黄芳泰。黄芳世自一等侍卫授广东总兵官,耿精忠叛时,黄芳度坚守漳州府,举家被害;黄芳泰逃至广东请兵,值尚之信叛,黄芳泰同伊兄黄芳世、巡抚杨熙力战而出。黄芳泰等实心效力,所立功绩部中亦有档案,不必行查。即着该部查明议奏』。寻兵部议:『黄芳度于逆贼耿精忠叛时,举家殉难;黄芳泰突围请援,引兵入闽,恢复地方。应将黄芳泰赐恤之处,交礼部』。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四。

  ●康熙五十年

  康熙五十年(一七一一、辛卯)夏五月十九日(丁未),以检讨介孝瑹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刘俨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六。

  秋九月初六日(壬辰),兵部议覆:『福建陆路提督蓝理系封疆大臣,纵容盗贼滋蔓,抢夺扰民,不能招抚,又迟延日久,不行奏闻,反巧行粉饰诳奏。应将总督蓝理革职,交刑部治罪。总督范时崇、巡抚黄秉中、漳州总兵官许风、汀州总兵官陈有功照溺职例,俱革职』。得旨:『蓝理前曾奏称「福建水师提督有吴英、陆路提督有臣料理,地方可保宁谧。倘犹有盗贼之事,臣无面目再觐天颜」等语。今盗贼窃发,不能即行剿抚,纵容迄今,尚未尽获。且蓝理居官不端,殊为溺职。着革职,从宽免交刑部。范时崇、黄秉中、许凤、陈有功俱从宽免革职,着各降五级戴罪图功,盗贼务令尽行拏获。如不能尽行拿获,再加议罪』。

  命杭州副都统高登符署理福建陆路提督事务。

  十五日(辛丑),以镶红旗汉军副都统杨琳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宝录卷」二百四十七。

  冬十月丙辰朔,户部议覆:『福建巡抚黄秉中疏言「康熙四十九年,奉上谕蠲免直隶、奉天、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州、云南、贵州等省康熙五十年应征地丁银两至台湾府属三县地亩向征稻榖;并无额编银两;其应征本色稻榖,请应一体蠲免」。查此项钱粮,该抚应于春夏开征之前即行题请;迟至秋季方行俱奏,应不准行』。得旨:『台湾府属五十年应征稻榖,已经征完在官;虽蠲免,与小民无益。其应征康熙五十一年稻榖,着行蠲免』。

  初九日(甲子),兵部题福建台湾总兵官崔相国调补三年任满,缺应另补』。上曰:『台湾总兵官殊属紧要,应调补之人,着问九卿及福建省官员,亦遣人往问大学士李光地;并晓谕福建总督等将该省武官内好者即行荐举,勿致隐漏。如果伊等据实具奏,则福建省官员知贤否皆能上达,咸勉力相率为好官矣。如蓝理凶恶盈满,朕始闻而褫革之;倘当伊罪恶未着之前先行罢黜,于地方岂不更有裨益耶!定海总兵官吴郡居官甚优,实心效力;今署理江南提督事务,江南人亦皆称道。此人不可调补台湾,朕欲留俟紧要处提督用之;着于列名应调补人内举奏』。

  十七日(壬申),调浙江处州总兵官姚堂为福建台湾总兵官、台湾总兵官崔相国为处州总兵官。

  二十一日(丙子),刑部等衙门议覆:『大理寺卿张志栋等察审浙江粮道程銮私自改折漕粮一案,应将程銮照例革职;未完平粜米银,着落程銮及原任浙江巡抚、今调福建巡抚黄秉中赔补。运官李斌等欠平粜米脚价银两,亦着落程銮追还交仓;倘有不敷,仍在程銮、黄秉中名下追补。至黄秉中照程銮所详批行、不行题参,显系通同作弊;黄秉中亦照例革职』。从之。

  二十五日(庚辰),以都察院副都御史绰奇为福建巡抚。

  二十九日(甲申),福建巡抚绰奇未赴任丁父忧,命仍留左副都御史原任。

  十一月初三日(戊子),以内阁学士觉罗满保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四十八。

  ●康熙五十一年

  康熙五十一年(一七一二、壬辰)夏五月初六日(戊子),兵部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范时崇疏言:「淡水营为台湾极边要地,请以佳里兴官移拨驻防;将台湾镇标官兵,拨防佳里兴」。应如所题』。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

  秋九月十七日(丁酉),调广东提督施世骠为福建水师提督。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一。

  冬十一月初六日(乙酉),先是,福建巡抚觉罗满保会同浙阃总督范时崇列款纠参革职原任福建提督蓝理贪婪酷虐、流毒士民;见在京师,应请拏究。上命兵部左侍郎觉和托等将蓝理带往福建会审。至是,觉和托察审蓝理霸市抽税,婪赃累万,被害不止一家,流毒已极;应拟斩立决。得旨:『蓝理应依议处斩。但在台湾澎湖对敌之时,奋勇向前,着有劳绩;着从宽免死,调取来京入旗』。

  十九日(戊戌),以翰林院检讨谢履忠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董之燧为副考官。

  二十五日(甲辰),谕大学士李光地曰:『张鹏翮疏奏福建水师甚要;朕思台湾、澎湖之地关系甚大,海坛、南澳二处不甚紧要』。李光地奏曰:『海坛实无紧要;闽安是一要口,海坛总兵官移驻闽安方善』。上曰:『顷总兵官李雄率领舟师追赶海贼,报称至登州海面,适遇风波,几至危殆。今值冬季,北风正多;李雄入洋以来朕甚以为念。又闻海中商船,三日即可到尽山、花鸟。伊等用船胜于北人远甚;若言乘马,不但汉人远不及满洲,即汉军亦不足论。乘船则南人为善,皆由熟练之故耳。江海中行甚险,朕意欲令投诚海贼指引路径。乃有益也』。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二。

  ●康熙五十二年

  康熙五十二年(一七一三、癸已)冬十二月二十一日(甲午),兵部题:『台湾换班官兵遭风坏船及沉溺兵器,应令地方武官速行赔补』。上谕大学士等曰:『此前往台湾换班人等乘坐船只,遭风击碎,部议照例着落武官赔补。海面风势险阻,仓卒之间,岂人力所能驭!若与贼对敌失陷,被其焚劫,应令照例赔补;似此遭风损坏者并令赔补,殊属冤抑!自后除遇贼不能剿捕,损失船只或因船被贼抢捏报遭风者议罪外,仍照例令其赔补。如果不幸遭风沉溺,赔补应从宽免。其船上溺死兵丁,皆系因公殒命;即有没水幸得登岸者,九死一生,亦可怜悯。地方大吏,宜酌量恩恤,以示鼓励』。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七。

  ●康熙五十三年

  康熙五十三年(一七一四、甲午)夏五月二十三日(癸亥),以通政使司右参议魏方泰为福建乡试正考官、编修徐昂发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五十九。

  冬十二月二十四日(壬辰),以福建陆路提督杨琳为广东巡抚,升福建台湾道陈璸为偏沅巡抚。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一。

  ●康熙五十四年

  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乙未)春正月二十五日(壬戌),升直隶天津总兵官杜呈泗为福建陆路提督。

  二月二十七日(甲午),调福建陆路提督杜呈泗为江南提督、江南提督穆廷栻为福建陆路提督。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二。

  冬十月二十八日(庚寅),升福建台湾副将张国为浙江定海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五。

  十一月初二日(甲午),升福建浙江总督范时崇为都察院左都御史。

  十一日(癸卯),升福建巡抚觉罗满保为福建浙江总督。

  十二月初五日(丁卯),调偏沅巡抚陈璸为福建巡抚。

  初九日(辛未),谕大学士等:『朕昨召陈璸入见,细察其举动言语,实系清官。且陈璸系海滨务农之人,非世家大族,又无门生故旧;而天下之人莫不知其清,非有实行,岂能如此。朕面谕陈璸云:「尔为巡抚,与为司道等官不同。若贪财好利,诚为非理;但应得之物,亦宜取为赏兵之需。身为封疆大吏而室中萧然,无一物可以与人,亦非大臣所宜!夫第所谓「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岂真一无所取,不过不肯与人,到后日仍是自肥耳」。陈璸亦深心服。至陈璸之学问虽平常,而才尚能办事。凡为地方官者,但能持己以正,不为非法之事,即称良吏;如陈璸者,岂可多得!国家得此等人,实为祥瑞;允宜从优表异,以鼓励清操。朕所以宽容张伯行者,正爱其清耳』。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六。

  ●康熙五十五年

  康熙五十五年(一七一六、丙申)夏五月十七日(丙子),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台湾远属海外,民番杂处;南北两路生番,自古声教未通。今据台湾镇、道详报南北生番四千七百余口倾心向化,愿同熟番内附』。得旨:『生番远居界外,从未投顺;今慕义输诚,请入版籍,着地方官加意抚恤。倘有侵派扰害者,该督、抚即行指名题参,从重治罪』。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六十八。

  秋九月二十八日(甲申),谕〔大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等〕曰:『闻山西、陕西今岁收获较往年甚丰,但西边见有军务,沿边一带地方钱粮及旧欠钱粮应予蠲免,其在军前绿旗兵丁所借钱粮免其坐扣。今岁湖广收成亦好,湖南大熟、湖北微不及;江西虽觉稍旱,究亦无妨。江、浙素称丰富,朕前年巡幸南方时,米价每石不过六、七钱;近闻竟贵至一两二、三钱。如此,民何以堪!今江、浙两省被灾地方钱粮作何蠲免之处?尔等会同详议具奏。前张伯行曾奏江南之米,出海船只带去者甚多。若果如此,亦有关系。洋船必由乍浦、松江等口出海,稽查亦易。闻台湾之米,尚运至福建卖粜卖。由此观之,海上无甚用米之处。朕理事五十余年,无日不以民生为念。直隶今年米价稍昂,朕发仓粮二十万石,分遣大臣巡视散赈;米价即平,小民均沾实惠。若内而九卿科道、外而督抚提镇悉体朕轸念苍生至意,则天下无不理之事矣』。

  冬十月二十日(丙午),兵部议覆:『福建巡抚陈璸疏言:「往台湾、澎湖贸易之船,不宜零星放出;必至二、三十只,方许一同出洋。台、厦两汛。亦酌量船只多寡,拨哨船三、四只护送」。应如所请』。从之。

  十月二十六日(壬子),谕大学士、九卿等:『天下事未有不由小而至大,小者犹不可忽、大者益宜留心。尔等在衙门,或能办理事务、或以清白自持,亦止为身计耳;其关系封疆大事,未必深思远虑也。即如海防,乃今日之要务。朕时加访问,故具知原委;地方督、抚、提、镇,亦或未能尽悉也。朕南巡过苏州时,见船厂问及。咸云:『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其余悉卖在海外,赍银而归。官造海船数十只,尚需数万金;民间造船,何如许之多!且有人条奏:海船龙骨必用铁梨竻木。此种不产于外国,惟广东有之,故商人射利偷卖。即加查讯,俱捏称遭风打坏。此中情弊,速宜禁绝。海外有吕宋、噶喇吧等处常留汉人,自明代以来有之:此即海贼之薮也。官兵出哨,遇贼船四、五只,官兵船止一、二只,势不能敌,舵工又不奋力向前,将领亦无可如何;不过尾追而已,何能剿灭耶!张伯行曾奏江、浙之米多出海贩卖,斯言未可尽信;然不可不为豫防。出海贸易,海路或七、八更,远亦不过二十更。所带之米适用而止,不应令其多带。再东洋可使贸易;若南洋,商船不可令往,第当如红毛等船听其自来耳。且出南洋,必从海坛经过;此处截留不放,岂能飞渡乎?又沿海炮台足资防守,明代即有之;应令各地方设立。往年由福建运米广东,所雇民船三、四百只;每只约用三、四十人,通计即数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范。台湾之人,时与吕宋地方人互相往来,亦须豫为措置。凡福建、广东及江南、浙江等沿海地方之人在京师者,尔等可加细询。朕令广州将军管源忠、浙闽总督满保、两广总督杨琳来京陛见,亦欲以此面谕之。海外如西洋等国,千百年后,中国恐受其累:此朕逆料之言。又汉人心不齐,如满洲、蒙古数十万人皆一心,朕临御多年,每以汉人为难治;以其不能一心之故。国家承平日久,务须安不忘危。尔等俟管源忠等到京后,会同详议具奏』。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

  ●康熙五十六年

  康熙五十六年(一七一七、丁酉)春正月二十五日(庚辰),兵部等衙门遵旨会同陛见来京之广东将军管源忠、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广东广西总督杨琳议覆:『凡商船照旧东洋贸易外,其南洋吕宋、噶啰吧等处,不许商船前往贸易,于南澳等地方截住;令广东、福建沿海一带水师各营巡查,违禁者严拏治罪。其外国夹板船照旧准来贸易,令地方文武官严加防范。嗣后洋船初造时,报明海关尽督,地方官亲验印烙,取船户甘结,弁将船只丈尺、客商姓名、货物往来某处贸易,填给船单,令沿海口岸文武官照单严查,按月册报督、抚存案。每日各人准带食米一升;并余米一升,以防风阻。如有越额之米,查出入官,船户、商人一并治罪。至于小船偷载米粮剥运大船者,严拏治罪。如将船卖与外国者,造船与卖船之人皆立斩;所去之人,留在外国。将知情同去之人,枷号三月。该督行文外国,将留下之人,令其解回立斩。沿海文武官如遇私卖船只、多带米粮、偷越禁地等事隐匿不报,从重治罪。并行文山东、江南、浙江将军、督、抚、提、镇,各严行禁止』。从之。

  二月十八日(癸卯),兵部议覆:『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疏言:「台湾地方人民日盛,臣与督臣酌议,每岁台湾、澎湖两协副将轮委一员为总巡,两协游击。分巡本汛洋面,听副将调度:均于二月初一日起、至九月终止,期满撤回。其各营分巡官兵船只,照例四个月更换,以均劳逸」。应如所请』。从之。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一。

  夏五月二十二日(乙亥),以检讨柯乔年为福建乡试正考官、检讨陆绍琦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二。

  秋九月二十二日(癸酉),上谕大学士马齐曰:『旅顺口脱逃陈君元等贼党不过八人,昨广东巡抚法海奏称此伙已获七人,只有一名未获。朕前以海中各岛皆可为贼薮;及询投诚海贼云:「岛内树木不生,地皆砾石,不可耕种;亦无好水,故难栖止。即如澳门地方,所居不过万人,因无田耕种,米无所出,俱自广东运米而食。今海中潜藏贼踪,皆沿海所居奸民。春时,觅小船捕鱼;遇商船,即行劫夺。商船既得,便拒敌官兵。至严冬时水米既无,伊等焚船上岸藏匿。大势不过如此,断不能于海岛栖止也。明代金门、厦门、海坛、澳门、普陀岩、崇明、尽山、花鸟等处,俱有海贼。从前海贼郑芝龙投顺,本朝用为内大臣;令伊作字,招降伊子郑成功。若果投顺,皇上即以海澄公见授。伊竟不从。顺治十六年,领海贼三十万侵犯江南,攻镇江城;宜思恭之父宜永贵时为巡抚,坐镇瓜州,固未从贼,城得不陷。及贼进围江宁时,满兵甚少;值贵州回军之副都统噶楮哈等至,同江宁将军喀喀穆合军出东门,于明太祖陵南诱贼进三十里,大败之,歼其众。朕幸江南,曾亲阅其战地。我朝所歼敌众,松山、杏山败洪承畴兵十三万,山海关败敌兵二十万,安亲王于永兴地方败吴三桂兵并此番所败海贼,共计四处。海贼既溃败于江南,而福建地方施琅等又攻取金门、厦门,贼无栖止之处,始取台湾为巢。今台湾一带,又皆入版图矣』。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四。

  冬十一月初三日(癸丑),升福建台湾道梁文科为广东按察使司按察使。

  二十三日(癸酉),升福建台湾副将潘承家为广东碣石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五。

  ●康熙五十七年

  康熙五十七年(一七一八、戊戌)春二月初五日(甲申),〔兵部等衙门〕又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海洋大弊,全在船只之混淆、米粮之接济;商贩行私偷越,奸民贪利窃留。海洋出入,商、渔杂沓,应将客商责之保家、商船水手责之船户或货主、渔船水手责之澳甲同■〈〉,各取保结,限定人数,出入盘查。并严禁渔船,不许装载货物,接渡人口。至于台湾、厦门,各省、本省往来之船,虽新例各用兵船护送,其贪时之速迅者,俱从各处直走外洋,不由厦门出入。应饬行本省并咨明各省:凡往台湾之船,必令到厦门盘验,一体护送,由澎而台;其从台湾回者,亦令盘验护送,由澎到厦。凡往来台湾之人,必令地方官给照,方许渡载;单身游民无照者,不许偷渡。如有犯者,官兵民人分别严加治罪,船只入官。如有哨船私载者,将该管官一体参奏处分」。应如所请』。从之。

  二月二十三日(壬寅),升福建台湾总兵官姚堂为广东提督。

  二十四日(癸卯),调江南苏松水师总兵官欧阳凯为福建台湾总兵官。

  二十五日(甲辰),免福建台湾、诸罗、凤山三县康熙五十六年分旱灾额赋有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七。

  三月十七日(丙寅),升正黄旗汉军副都统黄秉钺为福州将军。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八。

  夏五月十一日(己未),兵部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台湾一郡有极冲口岸九处,应修筑炮台十一座。内如中路之鹿耳门为全台咽喉出入要口,安平镇为台湾水师三营驻札之所,旧有红毛城一座,见在补筑城垣。其余等处,亦见在修葺。有次冲岸十五处,应修筑炮台一十八座。再查澎湖地方,实为台湾门户、金厦藩篱,有极冲口岸四处。内如妈祖澳原有新城一座,见在修葺。其余等处,应筑炮台七座。有次冲口岸五处,应筑炮台三座。酌量派拨官兵,建造营房,巡防分守,以固海疆」。俱应如所请』。从之。

  又议覆:『觉罗满保疏言:「福建台湾北路之淡水、鸡笼地方,实为贩洋要路、又为台郡后门,向系台协水师左营汛地,并未安兵屯驻。请于台湾营各额兵内酌量抽调兵五百名、战船六只,设立淡水营;令北路营参将管辖。并请移兴化城守右营守备驻防淡水,于台镇标中营拨千总一员、台协左营拨把总一员为淡水营千、把,每半年轮流分防鸡笼」。俱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七十九。

  秋七月十八日(乙丑),户部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各省往来台湾船只,经臣题明必令到厦门盘验护送。但查从前自台湾往各省贸明船只俱从外洋,直至停泊之处,赴本处海关输税。至于中途经过之所,不便一货两征。嗣后各省商船遵例来厦就验,除收泊厦港贸易者照旧报税;如收泊过之厦门关税,免其增添」。应如所请』。从之。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

  闰八月二十七日(壬申),升福建澎湖水师副将蓝廷珍为福建南澳水师总兵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一。

  冬十一月十一日(乙酉),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报福建巡抚巡抚陈璸病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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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陈璸居官甚优,操守廉洁。清官朕亦见之;如伊者,朕实未见。恐古人中,亦不多得也。前任台湾道任内所应得银三万两并未入己,俱于修理炮台等公事动用。署总督印务时,应得银两亦未沾染。前来京陛见,曾奏称「贪官不在所取之多寡,取一钱即与取千百万金等;必一钱不取,方可谓之清廉。人所以贪取钱财者,皆因艰于用度。臣曾任县令,便不至于穷若;即不取一钱,衣食亦能充足」等语。今观其居官,实能践所奏之言;诚清廉中之卓绝者。似此不加表扬赐恤,何以示劝!着追授礼部尚书,凡祭葬、立碑、与谥之处,皆照尚书衔给与;并荫一子入监读书:以示朕优礼清廉大臣之意』。

  十六日(壬寅),升原任湖北布政使吕犹龙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二。

  ●康熙五十八年

  康熙五十八年(一七一九、己亥)冬十一月十七日(乙酉),刑部等衙门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烽火门把总郑禄带兵坐船赴澎湖换班,陟遭飓风冲溺,沉失炮械;经陆汛千总林霞捞救,郑禄得免」。应将郑禄照毁弃官物律拟徒罪,其船只、炮械着即赔补』。得旨:『把总郑禄带兵坐船换班出洋,遭风碎船,事出意外。因此治罪。殊觉冤抑。其郑禄治罪、赔补船只器械之处,俱着宽免』。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六。

  ●康熙五十九年

  康熙五十九年(一七二○、庚子)夏五月二十二日(戊子),以刑科给事中蔺惟谦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内阁中书春台为副考官。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八十八。

  ●康熙六十年

  康熙六十年(一七二一、辛丑)夏六月初三日(癸巳),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等折奏:『五月初六日,台湾奸民朱一贵等聚众倡乱。总兵官欧阳凯率兵往捕,为贼杀害;地方有司官俱奔赴澎湖。惟淡水营守备陈策率领兵民坚守淡水营地方,以待救援。臣闻报,即自福州前赴厦门办理军务。提督施世骠前赴澎湖,臣随令南澳总兵官蓝廷珍、参将林政等率领官兵赴澎,听候提臣调遣』。下部知之。

  上发朱笔谕旨,命兵部发往福建交总督满保传谕台湾百姓。谕曰:『据督臣满保等所奏并伊等进折家人所言,台湾百姓似有变动;又奏称满保于五月初十日领兵起程等语。朕思尔等俱系内地之民,非同贼寇。或为饥寒所迫、或因不肖官员刻剥,遂致一二匪类倡诱众人,杀害官兵;情知罪不能免,乃妄行强抗,其实与众何涉。今若遽行征剿,朕心大有不忍。故谕总督满保,令其暂停进兵。尔等若即就抚,自原谅尔等之罪。倘执迷不悟,则遣大兵围剿,俱成灰烬矣。台湾只一海岛,四面货物俱不能到;本地所产不敷所用,祗赖闽省钱粮养赡耳。前海贼占据六十余年,犹且剿服,不遗余孽。今匪类数人,亦何能为耶?谕旨到时,即将困迫情由诉明,改恶归正,仍皆朕之赤子。朕知此事非尔等本愿,必有不得已苦情。意谓与其坐以待毙,不如苟且偷生,因而肆行掳掠。原其致此之罪,俱在不肖官员。尔等俱系朕历年豢养良民,朕不忍剿除,故暂停进兵。若总督、提督、总兵官统领大兵前往围剿,尔等安能支持!此旨一到,谅必就抚;毋得执迷不悟,妄自取死!特谕』。

  谕大学士等曰:『杭州将军塔拜若带领满洲兵一千名、汉军兵一千名速前往福建,驻札防守;与福州将军黄秉钺,各管辖所属兵丁。若有事务,一同商酌料理』。

  闰六月初五日(甲子),福建浙江提督觉罗满保疏言:『臣调水陆各路官兵,于六月初旬内陆续发往澎湖。兹据提臣施世骠咨称:「台湾鹿耳门为贼首蟠聚之所,见在与总兵官蓝廷珍议合并攻鹿耳门。六月十三日,已自澎湖前进」。合先题报』。下部知之。

  秋七月初十日(己亥),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疏报:『臣闻台湾地方匪类窃发,即率领舟师出洋,先抵澎湖;嗣于六月十六日抵台湾鹿耳门,官兵奋勇前进,击败贼兵。遂乘胜进港,克取安平。二十二日,进攻台湾府治;贼众败遁,恢复台湾。贼首朱一贵等为大军所逼,逃匿诸罗县尾沟庄地方,被乡民擒献,解送军前;余贼闻风逃败。臣等一面派遣官兵四路搜缉,相机剿抚;一面安抚居民,令各安生业』。得旨:『览奏,贼首朱一贵已被擒获,余贼或剿、或抚;居民各安生业,海寓清宁:知道了。该部知道』。

  谕兵部:『台湾变动时,淡水营守备陈策擒杀乱民范景文等,防护淡水营地方;能鼓励兵民,协同坚守,殊属可嘉!陈策着从优加为左都督,升授台湾总兵官。与陈策同事官兵,俱着从优议叙』。

  十一日(庚子),福建巡抚吕犹龙以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丁母忧,且疏题明。得旨:『台湾新经恢复,一切整顿地方及调补官员等事,急需料理。满保着在任守制』。

  二十五日(甲寅),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疏言:『台湾所属南、北两路地方,距府治遥远。臣抵台湾之后,随调参将林政等带兵进往南路,游击林秀等带兵进征北路;再遣游击朱文等直趋北路诸罗山后,追捕贼党。今据林政等报:南路贼众与台湾耕种粤民构难,于六月十九日在漫漫庄地方被粤民杀败。迨官军继至,乘势追捕,贼目郑廷瑞等已被千总阮钦、把总李兴盛等擒杀;余伙尽皆逃散。据林秀等报:北路贼众于六月二十八日在大穆降地方被官兵截杀,死伤甚多;余众悉降』。报闻。

  谕兵部:『台湾贼首朱一贵等俱已擒获,着行文该督将朱一贵等押解来京;审明之后,正法示众』。

  又谕:『台湾地方平定,行令杭州将军塔拜撤兵回汛』。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九十三。

  八月二十二日(庚辰),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臣查台湾起衅情由,本年三月内因贼首朱一贵在凤山地方结党聚众,知府王珍遣人往捕,混将旁人株连需索;朱一贵等乘机,四月十九日监旗倡乱。游击周应龙带领营兵及土番赴剿,土番杀无辜数人,焚毁道旁庐舍;贼遂逼胁庄民,随从拒敌。至二十七日,周应龙败回,贼陷台湾府治。朱一贵等蓄谋为恶,知府王珍匿情不报,纵役生事;游击周应龙纵番妄杀,又战败逃回:罪俱重大。台厦道梁文煊、同知王礼,事前通同隐匿,临时一无备御,退回澎湖:罪均难逭。台湾知县吴观棫、诸罗县知县朱夔、水师游击张彦贤等,俱请一并发审,分别定拟』。得旨:『台湾府文职官员,平日并不爱民,但知图利苛索:及盗贼一发,又首先带领家口,弃城退回澎湖:殊属可恶!道员以下文职官员,俱着提拏;交总督满保、提督施世骠会同审明,即发往台湾正法。并查伊等家产,给赏效力有功之人。所参游击张彦贤等,亦俱着解任;交该提督、总督会同审明,定拟具奏』。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四。

  九月初五日(癸巳),兵部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台湾新复,各营兵丁空缺,请以随征之兵照数派出,暂留台湾防守,并贴防各紧要之地」。应如所请』。从之。

  初九日(丁酉),谕大学士等曰:『福建浙江总督满保解到贼首朱一贵等,着邢部会同步军统领衙门将此事详勘。有谁为造意设谋?何处结党?何处拒敌?伊等原籍何所?兵器俱从何购买?共几次交战?其交战时兵丁共有若干?官员内交战者为谁、未交战者为谁?武职官员阵亡者甚多,其文职诸臣何以得携妻子来至澎湖?伊等何以不行劫夺?内地有伊等伙贼否?应逐一问明,先行缮折;后仍照常审拟,缮本具题。其余贼党再有拿获者,不必解京;即着该省总督、提督会审定议具奏』。

  冬十月初五日(壬戌),福建浙江总督满保疏言:『台湾等三县相距辽阔,又隔重洋;防汛额兵不免单薄,伏请添兵丁』。上谕大学士等曰:『福建总督、巡抚、提督俱奏请台湾添兵,朕意添兵无用也。台湾地方,水师营着副将一员、兵二千名,陆路营着副将一员、兵二千驻札。水师有事,陆路可以照应;陆路有事,水师亦可以照应。其台湾总兵官移于澎湖,亦着兵二千名驻札;令其管辖,均有裨益。至驻札之兵,不可令台湾人顶补,俱将内地人顶补。兵之妻子无令带往,三年一换。每年自京派出御史一员,前往台湾巡查。此御史往来行走,彼处一切信息可得速闻。凡有应条奏事宜亦可条奏,而彼处之人皆知畏惧。至地方事务,御史不必管理也。将此旨传示九卿』。

  初九日(丙寅),谕大学士等:『福建总督、提督、巡抚俱折奏台湾飓风大作,官兵商民损伤甚多,朕心深为不忍。前朱一贵等谋反,大兵进剿,杀戮颇多;今又遭此风灾!「书」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兹言信然。总因台湾地方官平日但知能己,刻剥小民,激变人心,聚众叛逆。及大兵进剿,征战数次,杀戳之气上干天和,台飓陟发,倒塌房屋、淹没船只、伤损人民;此皆不肖有司贪残所致也。今宜速行赈恤,以慰兆民。尔等会同详议,于一、二日内面奏』。

  十二日(己巳),户部等衙门遵旨议覆:『台湾被风灾民,应照保安等处地震散给之例赈恤。其被灾兵丁,照出兵病故绿旗兵赏给之例,赈恤伊等妻子』。得旨:『依议速行』。

  二十三日(庚辰),户部议覆:『福建巡抚吕犹龙疏言:「前台湾匪类窃发,调遣官兵驻防进剿,正值需米之时;奉旨动发帑金,自浙省乍浦买米三万石,由海运至厦门收贮。但厦门逼处海滨,地多潮湿;请将此米石于厦门收贮一万石,泉、漳二府各贮六千石,其余八千知运至福州省城收贮」。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五日(壬午),谕大学士等:『福建水师提督施世骠病故,此缺甚属紧要;着广东提督姚堂调补,速行赴任!广东提督事务,着广州副都统冯毅署理。

  二十九日(丙戌),谕兵部:『施世骠效力年久,劳绩懋着。沿海水师劳务,极为谙练;简任提督,整饬营伍,实心尽职。当台湾匪类窃发,即调遣官兵亲渡海洋,屡次大败贼众;七日内克复台湾,擒获贼首朱一贵等:俾地方宁谧,克奏肤功,殊属可嘉!海疆要地,正资料理;忽闻将星陨落台湾,朕心深为悼念!着给还所降之级;其加宫保、赐恤之处,着察例具奏。伊所借藩库银一万两,着赏给,不必偿还。将伊安葬福建之处,着照伊所请行。此旨,着遍谕督、抚、提、镇』。

  三十日(丁亥),免福建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本年分飓灾额赋。

  十二月十九日(乙亥),调广东南澳总兵官蓝廷珍为福建澎湖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五。

  ●康熙六十一年

  康熙六十一年(一七二二、壬寅)春正月二十四日(庚戍),吏部议覆:『福建浙江总督觉罗满保疏言:「嗣后台湾道、府、厅、县在任三年,果于地方有益,俱照升衔再留三年升转」。应如所请』。从之。

  二月二十三日(戊寅),刑部等衙门议覆:『台湾叛犯朱一贵、李勇、吴外、陈印、翁飞虎、王玉金、张阿三,应照谋反律,皆凌迟处死。朱一贵冒称明朝后人为首倡乱,应将伊祖父、父、子、孙、兄弟、同居之人、期亲伯叔兄弟之子并伊嫡族以至幼子,毋许遗漏一人,查明送部;详讯分别,此外有无亲属,皆斩立决。李勇等六人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同居之人、期亲伯叔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该督等会同逐一查明具题,即于彼处正法。其朱一贵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逐一查明送部,分别给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从之。

  又议覆:『台湾贼犯杜君英、陈福寿虽自行投首,但因势穷力竭、无处逃避,始行就抚。应将杜君英、陈福寿照谋反同谋律,皆凌迟处死。杜会三,应照反犯之子律,应斩立决。其杜君英、陈福筹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同居之人、期亲伯叔父兄弟之子年十六以上,该督等会同查明具题,即于彼处正法。其男十五以下及伊等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查明送部,分别给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藏匿凤山庄之刘育、王忠并脱逃之陈功等,行令该督严缉』。得旨:『杜君英、陈福寿既系自行就抚,俱改着即处斩。余依议』。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六。

  夏四月十日(甲子),兵部议覆:『福建巡抚吕犹龙疏言:「台湾总兵改设澎湖,应令其往来澎、台之间稽查营汛,自不致有误」。又水师提督姚堂等疏言:「澎台、隔越汪洋,阻风则半月不能至,声息未易相通,彼此难于照应。莫若循旧制,澎设副将、台设总兵,庶于地方事务有益」。应如该提督所请。巡抚吕犹龙、提督姚堂会疏,称台、厦道所属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兵三百六十名、战船四只甚属无益,请将此备弁兵丁分设于南、北两路,战船拨归台镇」。应如所请』。从之。

  二十九日(癸未),大学士九卿等遵旨议覆:『河工官员关系紧要,台湾远属海疆,而广西之南宁、太平、庆远、思恩四府,云南之元江、关化、广西、广南四府俱在边远,此等地方官员,仍照旧例,令该督、抚保题调补。其余历年督、抚具题增添保题之缺并条奏交与督、抚保题之缺,概行停止。武职副、参、游、都、守各官,仍遵定例内应题之缺拣选衔缺相当者题补;其余亦概行停止。以后不应题补、调补之交武官缺及有事故并越衔保题者,将该督、抚、提、镇并转详之官,均无徇庇例降三级调用』。从之。

  五月十四日(戊戌),兵部以福州将军员缺开列具题。得旨:『福州将军事务,着江西按察使石文焯署理』。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七。

  六月二十八日(辛巳),调福建巡抚吕犹龙为浙江巡抚,命江西按察使石文焯署理福建巡抚事务。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八。

  秋九月初五日(丁亥),旌表台湾县陈越琪聘妻黄氏夫亡闻讣,从容自经;给银建坊如例。

  冬十月二十一日(癸酉),以山东巡抚李树德为福建将军,升鸿胪寺卿黄国材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二百九十九。

  十一月十三日(甲午)戍刻,上崩于寝宫。

  --见「大清圣祖仁皇帝实录」卷三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