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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獻叢刊·第81種】台东州采访册、台东志

台灣文獻叢刊

  【第 81 種】

  臺東州采訪冊

  .作者:胡傳、陳英

  .原書頁數: 0086 頁

  ●書籍簡介

  第八一種「臺東州采訪冊」

  本書(一冊八六面五一、六○○字)不分卷,胡傳纂輯。傳里居、閱歷,見第七一種「臺灣日記與稟啟」篇。清光緒十九年在臺東直隸州知州任時,適臺灣倡修「通志」,各縣廳編造采訪冊。二十二年正月初二日,初具「臺東志建置沿革稿」,隨後進行為修志事採訪一切;至三月初一日,采訪修志冊脫稿。此冊原稱「臺東州采訪修志冊」,後因割臺事起,「通志」未及纂成,並此冊存入「通志」稿中,列為卷十九、二十(詳見第一三○種「臺灣通志」篇)。今本係由「通志」稿中抽出單獨印行,易稱「臺東州采訪冊」。本書內容,分建置沿革、疆域、山川、職官、廨署、營汛、鋪遞、莊社、墾務、水利、田賦、津渡、祠廟、風俗、土產、災祥、兵事、忠義、宦績、藝文等二十目。,按臺東州所屬地前係南路理番同知所轄,以其地荒僻,不責貢賦而以化外視之。自同洽十三年「開山撫番」,移駐同知於埤南,並改稱「理民撫番同知」。光緒十三年建省,改設直隸州。其地東濱大海,西際中央山脈;南以阿郎壹溪與恆春為界,北臨加里宛與宜蘭為界。自昔少有文獻可徵,此冊堪稱研究清代臺灣東部重要史料之一。書末,今另收陳英撰「臺東志」一卷,作為「附錄」。英為割臺前臺東撫墾局長、補花蓮港州同,所撰「臺東志」較「采訪冊」為晚,可補「采訪冊」之不足。

  ●序號   篇名

  1  弁言

  2  臺東州採訪冊目錄

  3  建置沿革

  4  疆域

  5  山川(附島嶼)

  6  島嶼

  7  職官

  8  文職

  9  武職(未設)

  10  廨署(附義塾)

  11  倉廒(未設)

  12  學校(未設)

  13  書院(未設)

  14  社學(無)

  15  義塾

  16  營汛

  17  鋪遞

  18  莊社

  19  南鄉

  20  新鄉

  21  奉鄉

  22  蓮鄉

  23  廣鄉

  24  (附)番社

  25  附各社通事

  26  墾務

  27  水利

  28  田賦

  29  津渡

  30  橋梁(無)

  31  義塚(無特設者)

  32  井(多不勝記)

  33  碑碣(無)

  34  坊匾(坊無,匾已見祠廟)

  35  祠廟(附寺觀)

  36  寺觀

  37  風俗(附番語)

  38  番語

  39  土產

  40  災祥

  41  兵事

  42  忠義

  43  宦績

  44  藝文

  45  南路開山祭告山神文

  46  祈晴文

  47  附錄 臺東志

  ●弁言

  光緒十八年,臺灣創修通志,各州、廳、縣編纂採訪冊;至二十一年五月,通志稿已十成其九。但那年四月,中國已敗於日本,臺、澎割讓,全島騷亂;大約即在此時,臺灣通志被志士攜往廈門。後被日本總督府出價收回;民國八年(大正八年),總督府圖書館又謄錄一部。這南部,現都保存於省立臺北圖書館。

  通志的卷十九和卷二十是「臺東州採訪修志冊」。一部全省性的通志,附上了一部地方性的採訪冊,當然是不合體例的;但亦幸而有此不合體例之舉,這部臺東州採訪冊,乃得保存勿失。

  但對於這部採訪冊的撰人,只有日人伊能嘉矩曾加揣測。在他的「臺灣文化志」中卷第八篇第二章,他說臺東州採訪冊三卷,業已完成。關於編修人的姓名,他一方面說是「不詳」;但另一方面卻又懷疑或者是光緒十九年從臺南移住卑南、在那里設塾教書的張之遠所修的。可是,他的推測錯了!

  民國四十年五月,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胡適之先生尊翁鐵花先生(傳)「臺灣紀錄兩種」;書一出版,我立即翻讀。當我讀到上冊「臺灣日記」卷六光緒二十年正月初二日記說:『具臺東志建置沿革稿』,我便懷疑是志書的開端;接著,又讀到初五、初六日說:『為修志事採訪一切』。最後讀到三月初一日說:『是日採訪修志冊脫稿』。於是,我對於附在臺灣通志中的「臺東州採訪修志冊」找到了真正的編著人。同年八月十日公論報「臺灣風土」第一四○期便有我的一篇「胡鐵花先生與臺東州採訪修志冊」,敘述這一段經過;我並認定通志卷二十七臺東昭忠祠所附「文武員弁勇丁名冊」,也是鐵花先生所擬的;最後,我說明在通志其他卷內,還有轉載臺東州採訪冊的地方。我曾把「臺灣風土」上的那篇拙作,和從臺灣通志中抄錄的「臺東州採訪修志冊」、「文武員弁勇丁名冊」,寄給遠在美國的胡先生。胡先生讀到我的短文和採訪冊抄本,非常高興。他寫信告訴我,他身邊還有他父親的文集抄本,不過不是自己編的;內有「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表地方情形並書後」一篇,共二千五百餘字,其中「書後」佔七百五十字,和採訪冊的建置沿革相同,更足證明採訪冊是他父親的遺稿。胡先生把他父親的那篇遺文抄了一份,用採訪冊仔細校了一遍,然後寄給我,要我作一序或跋,送「大陸雜志」發表。可是我收到後,發現有些疑問;同時我又參考了光緒五年夏獻綸的「臺灣輿圖並說」,於是我把鐵花先生的遺文和胡先生的校語重抄一份,再寄到紐約。胡先生又校改了幾處,再寄回給我,然後纔決定付印。在這期間,我又發現臺灣大學的傳抄本有幾處抄錯。

  現在這本「臺東州採訪冊」已由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加以整理印行。其中原稿上有些錯字,是該室吳幅員先生根據胡鐵花(傳)先生的臺灣日記與稟啟(臺灣文獻叢刊第七一種)和夏獻綸的臺灣輿圖(同叢刊第四五種)等書校正的。本書從編纂到出版,相隔六十六年;撰人的姓氏隱而復現,不能說不是一件令人高興的事。

  書末附有一篇陳英的「臺東志」,是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所加的,應在這里附帶說明一下。

  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五月四日,杰人方豪謹識。

  ●臺東州採訪冊目錄

  建置沿革…………………………………………………………………………………(一)

  疆域………………………………………………………………………………………(一)

  山川(附島嶼)…………………………………………………………………………(七)

  職官……………………………………………………………………………………(一一)

  廨署(附義塾)………………………………………………………………………(一三)

  營汛……………………………………………………………………………………(一五)

  鋪遞……………………………………………………………………………………(一八)

  莊社……………………………………………………………………………………(一八)

  墾務……………………………………………………………………………………(四一)

  水利……………………………………………………………………………………(四三)

  田賦……………………………………………………………………………………(四四)

  津渡……………………………………………………………………………………(四六)

  祠廟(附寺觀)………………………………………………………………………(四七)

  風俗(附番語)………………………………………………………………………(四九)

  土產……………………………………………………………………………………(六二)

  災祥……………………………………………………………………………………(六四)

  兵事……………………………………………………………………………………(六五)

  忠義……………………………………………………………………………………(七一)

  宦績……………………………………………………………………………………(七六)

  藝文……………………………………………………………………………………(七八)

  ●建置沿革

  州在臺灣山後,地皆群番所居。康熙時,全臺入版籍,原系南路理番同知所轄之境。第以其地荒僻,其人不解耕織,故不責其貢賦而化外視之。

  同治十三年,日本藉此稱番不入中國版籍,聲言牡丹社番前曾戕害琉球失風難民,擅以輪船載兵闖入琅𤩝。欲討番罪;實則,覬覦我後山也。我督辦臺灣海防大臣沈公葆楨燭其奸謀,遂決計調兵分南、北、中三路鑿山開道,經理後山。十二月,命同知袁聞柝攝南路理番同知篆,領綏靖軍駐埤南撫番。光緒元年六月,復奏請移駐南路理番同知於埤南,並請於關防內加「撫民」二字。

  十四年,臺灣巡撫劉公銘傳奏裁同知,改設臺東直隸州知州於水尾。嗣因土匪、兇番勾結叛亂,水尾居民死亡殆盡,仍暫寄治於埤南;今因之。

  ●疆域

  州東濱大海,西際番山,南界阿郎壹溪,北界加里宛。南北延袤三百二十七里;東西寬處百數十里,窄處十餘里、數十里不等。南距恆春,西南距鳳山,西距安平、嘉義、雲林、埔里,北距宜蘭,皆為番山所隔絕。

  謹按舊通臺東之遭有六:一由恆春縣出東門東北行十三里至射麻里,又二十里至萬里得,又二十里至八磘灣,又北二十五里至牡丹灣,又二十七里至阿郎壹溪,又十里至巴塱衛,又五十里至大麻里,又四十里至埤南:此由恆春沿海北達埤南之舊道也。一由恆春〔縣〕北五十里之楓港東北行十里至射不力,又北十里至圓山下,又五里至雙溪口,又十里至武吉山,又十里至大雲頂,又十五里至英華嶺,又十里至魯木鹿山,又東十里至阿郎壹溪,又北十里至巴塱衛:此通判鮑復康所開之道也。一由鳳山〔縣〕東三十里之下淡水東行十二里至赤山,又十里至雙溪口,又五里至內社,又十五里至崑崙坳,又十里至大石岩,又四十里至諸也葛,又東二十里至虷子崙:此同知袁聞柝所開之道也。一由鳳山〔縣〕之下淡水東行三十里至射寮,又八里至紅泥嘴,又十六里至立里社,又九里至南昆崙,又東二十里至古阿崙,又二十三里至春望岩,又東十里至大烏萬溪,又北十里至虷子崙:此總兵張其光所開之道也。一由雲林縣東行十七里至大坪頂,又七里至茅埔,又八里至紅魁頭,又五里至頭社子坪,又五里至南仔腳蔓,又八里至合水,又十一里至東埔社心,又三里至霜山橫排,又七里至東埔坑頭,又五里至陳坑·又十里至鐵門洞,又十八里至八同關,又十三里至八母坑,又十三里至架札,又五里至雙峰仞,又五里至粗樹腳,又四里至大崙溪底,又十二里至雅託,又十三里至雷風洞,又三十一里至打淋社,又四十里至水尾:此總兵吳光亮所開之道也。一由宜蘭縣南五十八里之蘇澳沿海南行二十里至東澳,又三十里至大南澳,又三十五里至大濁水,又二十五里至大清水,又二十五里至得其黎,又十里至新城,又四十里至加禮宛,又十五里至花蓮港,又二十里至吳全城,又沿山南行十五里至象〔鼻〕嘴,又十五里至鹿甲皮,又十二里至大巴塱,又十八里至拔子莊,又十五里至水尾:此提督羅大春所開之道也。以上六道,皆同治十三年秋、冬以後督辦臺灣海防大臣沈公葆楨建議用重兵、縻鉅餉所開,穿番中以行;處處築堡設防,剿撫兼施,不遺餘力。然兵甫撤,而道即為番所阻塞。今皆不復能通行,前功盡棄矣。

  今前、後山相通只三條崙一縷之道,乃光緒八年以後提督周大發、張兆連相繼開通者也。自鳳山〔縣南三十里之〕東港東南行三十里至三條崙,上嶺十五里至歸化門,又東南七里至六儀社,又南十三里至大樹前,又南下嶺十五里〔至〕大樹林,又南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又東七里下嶺至溪底,沿溪東行七里至海,曰巴塱衛;折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又北十五里〔至〕虷子崙,又北二十里至大麻里,又北二十里至知本社,又北二十里至埤南,即光緒元年移駐南路撫民理番同知今臺東州寄治之處也;由埤南西北十里至白石口,又沿溪行十五里至擺那擺社,又北七里至鹿寮,又六(八?)里至鹿寮埔,又七里至雷公火社,又十里至新開園,又五里至大陂,又十里至公埔,又十五里至大莊,又十二里至璞石閣,又十里至迪街,又北二十里至水尾,即光緒十四年奏請築城設臺東州治之處也;自水尾而〔東〕沿大港行二十五里至海,曰大港口;自大港口沿海而北十五里至石梯莊,又北十二里至八里環,又八里至貓公社,又北六十五里至花蓮港。自大港口沿海南行過納納社十里至開傘埔,五里至水母丁,又十五里至加早灣,又二十里至彭仔存,又南十里至烏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買,又五里至成廣澳,又南二里至微沙鹿,又十三里至馬老漏,十里至莪律社,五里至都律〔社〕,十里至小馬武吻,三里至大馬武吻,八里至加里猛甲,五里至八里芒,八里至都巒,十八里至基南,四里至猴子山,〔過埤南溪〕五里至埤南。此臺東內外沿山、沿海道里之全數也。

  自巴塱衛以至埤南,皆沿海行沙磧中;自白石口以至擺那擺,皆溯埤南溪行;自擺那擺北至新開園,皆泝新武洛溪行;自大陂北至大莊,皆順網綢溪行;自大莊以北過璞石閣至水尾,皆順大密納河行;自水尾北至拔子莊,則又泝挖鈴拗溪行。皆無路,行石磧中,溪多石也。自拔子莊以北達花蓮港,則皆順紅巖溪行。〔亦無路〕,行沙磧中,溪多沙也。所有溪河,皆兩山夾之。所有番社、民莊,皆在山之麓、水之濱。所有荒地,皆溪中沙灘稍高之處,稍掛淤泥、草生甚茂者也。棄而不開,恐有水患也。所有已開地畝,皆在近山稍遠溪流之處。然亦難免於水患,以山甚陡峻,水易漲且猛而暴也。此由巴塱衛沿海以北、由埤南沿山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自埤南涉溪而北,逾猴子山沿海北達成廣澳、又北達大港口、又北達貓公社約二百里,可墾之地皆不甚廣。自貓公社沿海以北至花蓮港六十五里之間,亦有可墾之地。從前阿眉番曾開墾成熟,今為木瓜番時出殺害,避而遷去,路遂不通。此由埤南沿海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花蓮港以北至加里宛各社二十里之間,最為平廣,土之膏腴甲於後山;而大鹵番時出擾之。加里宛以北新城、得其黎、大小清水、濁水溪及大南澳等處延袤百六十〔七〕里,今已棄在境外。而境內沿山、沿海所有溪河,夏、秋雨多,水漲阻隔而不能通往來者,歲必有一、二月之久。

  地勢如此、水勢如此,是以經營已二十年而土不加辟、民不加多也。

  謹按:臺東僻在後山,拊全臺之背。用兵經營其地,以杜外夷窺伺之萌,所謂臥榻之旁,不容他人鼾睡也。然由前山陸路勞師鑿險,冒瘴深入,扼要設防,剿番、撫番、招民墾荒,不遺餘力已二十年,縻餉已數百萬,而兵猶不〔能〕撤,歲費尚需十餘萬金;始設廳,繼改州,悉以內地之治治之。而至今民不加多、地不加廣,如耕石田,徒費財力,且將成為漏卮,無所底止。豈前山可開而後山獨不可開哉?

  觀於鄭氏之往事,而得失、難易之故可知矣。鄭氏以安平為巢穴、以鹿耳門為門戶、以澎湖為障蔽,專恃舟楫以守以戰;以轉運百貨,厚自封殖;以招誘無業之民,使墾荒地。往來出入,飄忽無常,使中國不測其所為,而臺灣日益開拓。蓋由外而內、由近而遠漸推漸廣,伸縮自如也。今西洋各國經理各海島而占據之,皆師鄭氏故智。先以舟楫據海口、立市埠,置兵不多,不遽深入;力聚易以自固,費少易以持久。以互市誘遠近懋遷有無,使百貨外自海至、內由山出,各爭便捷而自集。久之,而人日眾、土日闢,自成都會,然後設官以治之;務求有人、有土、有財而足用,不蹈務廣而荒失之也。今我開後山,乃反其所為。舍海道、棄舟楫,專事陸路;道逾山嶺,穿番社,力求深入。處處設防,處處為番所牽制,徒自罷其大於荒山窮谷之間;如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師老財費,夫何怪焉!

  粵之瓊州孤懸海外,與臺灣同。珠崖置郡始於兩漢,其來久矣;深山之中,至今猶有生黎所據,不入版圖,猶臺灣之有生番也。自明以來,善言兵者往往議開十字道,橫直穿黎心,使北由瓊州、南達崖州,東由萬州、西達儋州,均年隔阻;置兵其間,謂可居中以制外。光緒子十三年,粵督張香濤制軍用其策,果開通矣。而山中煙瘴甚厲,兵不能久駐;未幾而仍廢塞,亦猶臺灣所開以通後山之六道,皆不能常通也。可見島嶼之鄉,利用舟楫由海道自外而入易為力,由陸道自內而出難為功,不獨臺灣然也。

  夫臺灣後山有成廣澳、有大港口,猶前山之有鹿耳門也;有火燒嶼,猶前山之有澎湖也。如仿行鄭氏之法,據海口而不深入,立市埠以廣招徠,造〔輪船一艘〕、帆船十艘,置兵五百人足矣;杜外夷之窺司、免內番之牽制,伸縮均得以自如矣。

  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也。謹附末議,以待採擇焉。

  ●山川(附島嶼)

  秀姑巒在水尾西五十餘里。其山高聳,甲於臺東。

  雪峰在秀姑巒西北四、五十里。其峰最高,冬有積雪;故名雪峰。

  紅巖山在拔子莊西北。

  木瓜山在花蓮港西。

  岐萊山在花蓮港西;北接大鹵閣,南連木瓜山。

  米崙山在花蓮港北十五里米崙溪口海邊。山雖低而小,其西甚平曠。又西五里,即加里宛莊。若移花蓮港營壘於此以防海,共山即天生之砲臺也。

  七星墩在成廣澳北五十五里加早灣社;又北距大港口二十五里。七墩環列,中有平地;其東一墩逼海,為之屏障。若駐兵於此以防海,其東墩環即可為砲臺。其灣坐北向南,亦可泊船避風也。

  猴子山在埤南北十里埤南大溪之北岸。其山不高,而東逼海處起一小峰;峰之南北,地皆平廣。若駐兵防海,外以山為屏障;其地勢,似勝於埤南。

  埤南山在埤南西。左聯完萬山、右接大南山,綿延二、三十里;望之,如張疊屏。

  完萬山在埤南山之北;以完萬番社而名。

  新武洛山在完萬山之北;以新武洛溪水所出而名。

  大南山在埤南之西四十里;以大南番所居而名。

  鰲魚山在埤南今州寄治營壘之後。四面空闊,與他山不相聯屬;如鰲魚出海面,張首露脊而掉尾。山雖不高,頗瘦縐而秀麗;石亦多孔,透空玲瓏。現擬移建昭忠祠於山阿;大海環其前,頗足豁登臨者心目也。

  春望岩在埤南之西南百二十里。

  大石岩在埤南之西南百五十里。

  謹按:臺東州境,西逼崇山:自南而北曰大石岩、曰春望巖、曰大南山、曰埤南山、曰完萬山、曰新武洛山、曰秀姑巒、曰紅岩山、曰木瓜山、曰岐萊山、曰大鹵山,其次第也;皆大山也。其名皆隨俗所稱,書之亦總名也。山皆番人所居,外人未嘗深入。不知其脈從何來,分為幾支,界止何處?其高若干丈、廣若干里?亦未能測量,故皆闕而不書。而特書米崙山、七星墩、猴子山三小山,以其形勢有裨於海防;書鰲魚山,以擬建昭忠祠於其上也。

  埤南溪源出埤南山後。東流至擺社之南,新武洛溪自北來會;折而南,合流十里至利基利吉社,折而東十里南經猴子,東入於海。

  新武洛溪源出新武洛社山中,東南流至新開園之西出山。南流十五里,北經里隴莊,西經雷公火社;又南十里,東經鹿寮埔;鹿寮水自西出山注焉。又東經務祿乾社十里至擺那擺之南,會埤南溪入於海。

  大港水有二源:其南源出新開園之西四十里網綢社山中,西北流至大陂之北出山;俗名網綢溪。北流五里經公埔之西,又北五里,濁水溪自東南入焉;又北七里至大莊之西,阿眉溪白東南入焉,清水溪自西出山入焉;合流為大密納河。又北經客人城、萬人埔之西十五里,至璞石閣之東;又北二十里,西經迪街、東經觀音山、龜立埔而至水尾,與挖鈴拗溪合流。其北源曰挖鈴拗溪,源出秀姑巒山中,東南流至拔子莊之南出山。南流經化良社之西十五里而至水尾之東,合大密納河東流,始名大港。亦曰九曲溪:以行山間,兩岸峭壁挾之,使左旋右折,凡九曲;歷二十五里,乃入於海也。其入海處,名大港口;左為獅山、右為象山。口外海中突起一石,形頗似球,名獅球嶼。南北分二港:前者水深,大船可入泊口內。今南港已為沙磧淤塞;北港尚通,船載三百石者可入。其口南距成廣澳七十五里,北距花蓮港百十有五里。

  紅巖溪源出秀姑巒山中,東北流至拔子莊之北出山。北流十里,經大巴塱之西、馬大安之東;又五里,黃岩溪自西出山入焉;又北十二里,經鹿甲皮之西,白水溪自西出山入焉;又北十八里,經象鼻嘴之西;又北十二里,過吳全城之東,木瓜溪自西出山入焉;又北十八里至花蓮港,入海。其港水深,可泊船。

  米崙港在花蓮港之北十五里,源出加里宛西山中。東流至米崙山之南,入海。港小水淺;潮漲,小船可入泊。

  丁仔老溪在大港口之北四十里,源出猴兒嶺。東流至貓公社,入海。

  紅蝦港在成廣澳北十五里。

  黎子坑、郎阿郎、馬武窟、八里芒諸小溪皆在埤南、成廣澳之間;皆東流入海。

  知本社溪在埤南之南二十里,源出社西番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

  大麻里溪在埤南之南四十里,源出社西番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

  虷子崙溪在埤南之南五十里,源出大石岩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又大得吉溪、干子壁溪,皆在虷子崙溪之南,皆由番中東流出山,入於海。

  大烏萬溪在埤南之東七十里,源出春望岩山中。東流出山,即入海。

  巴塱衛溪在埤南之東八十五里,源出古阿崙番社中。東南流至溪底,折而東十里至巴塱衛,入海。其南岸十里,曰阿郎壹溪;州之南界也。

  謹按:臺灣前山、後山,本同一干;而脈絡所分之處,水出其間。如能尋其干、陟其巔,自北而南以左右望,或源焉、或委焉,當可一目了之。無如山中處處為生番所穴窟,文人墨客不能入而究其幽奧;販夫樵豎與香習解番語為通事者,雖得出入其境,又譯之不確,語焉不詳。不但山脈、川源難紀其實,而名稱亦無定焉;惜矣!臺東尤荒僻,民少番多,識字者亦鮮;問以山水,往往不知其名,或舉番社之名以對。其山脈、水源,固不能詳也。茲特紀其可知者而已;疑則闕焉,亦體例應爾也。

  ·島嶼

  火燒嶼在埤南之東海中,海程約六十里。天氣晴明,望之若在目前。嶼大十餘里,南向有澳,可泊大船,以避北風。嶼中居民,男女四百餘人,云皆閩產;以耕漁為業,間亦至埤南以魚蝦易鹽、布。光緒十四年秋,後山土匪、群番之變,臺南北以輪船載兵由海道援埤南,兵登岸戰。北洋大鐵甲輪船亦至;皆日則遊奕海面,夜則泊此嶼。猶前山之安平口,輪船不能久泊,遇風則往泊澎湖也。

  紅頭嶼在巴塱衛之東海中。望之,其嶼較大於火燒嶼。其人從不至埤南;無船往來,不能知其詳。

  大海,在州之東。東望無際,舊「臺灣志」稱為「萬水朝宗」處。

  ●職官

  文職

  武職(未設)

  ·文職

  臺東直隸州知州一員:俸銀八十兩、養廉銀……、津貼公費銀七千兩。門子二名、皂隸十六名、馬快八名、轎傘扇夫七名,庫子一名、斗級一名、禁卒八名、民壯二十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仵作一名,工食銀三兩一錢。

  州同一員(未設):俸銀六十兩、養廉銀二百兩、津貼公費銀……。門子一名、皂隸六名、馬伕一名、傘夫一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

  州判一員(未設):俸銀四十五兩、養廉銀一百六十兩、津貼公費銀……。門子一名、皂隸六名、馬伕一名、傘夫一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錢。

  吏目一員: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養廉銀二十兩、津貼公費銀……。門子一名、皂隸四名、馬伕一名:以上每名工食銀六兩二銀。

  知州到任、交卸日期

  候補道吳本傑:光緒十四年十一月初五日到任署事,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交卸。

  候補通判王維敘:光緒十五年四月二十一日到任署事,十月初十日在任病故。

  試用同知高垚:光緒十五年十一月初七日到任署事,十六年三月初八日交卸。

  候補同知溫培華:光緒十六年三月初八日到任署事,十月二十九日交卸。

  候補通判宋維釗:光緒十六年十月二十九日到任署事,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交卸。

  候補知縣呂兆璜:光緒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到任署事,十九年六月初一日交卸。

  奏調江蘇補用知府、候補直隸州知州胡傳: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一日到任代理。

  吏目到任、交卸日期

  候補縣丞袁繼安:光緒十六年三月初三日到任署事,十七年十二月初九日交卸。

  候補從九品姜春棠: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六日到任署事。

  謹案:光緒元年,移南路撫民理番同知駐埤南。十四年秋,群番叛亂,廳署毀,案卷無存;所有同知等官歷任姓名及到任、交卸日期,均無可稽考。理合聲明。

  ·武職(未設)

  ●廨署(附義塾)

  南路廳署:在埤南。光緒五年,南路撫民理番同知袁聞柝建;共計三十二間。十四年秋,土匪、叛番攻埤南,毀於火。案卷無存,領銀若干兩無可稽考。

  臺東直隸州知州寄治安撫軍營:在埤南南路廳署故址之南半里。光緒十四年冬,署州牧吳本杰兼統安撫軍一營。十二月,詳請築壘,四周各寬三十丈,建造草房一百三十間,領工料價七三銀一千一十五圓三角八瓣。十五年二月,工竣。十五年七月,署州牧王維敘稟報營署草房一百三十間被颱風全行吹倒,重造五十四間;領銀若干,無卷可稽。十六年六月,署州牧溫培華稟報營署草房五十四間被風吹倒一十八間,重造一十三間,領工價七三銀一百三十四圓五角二瓣。十七年七月十七日,署州牧宋維釗稟報營署草房五十四間被颱風全行吹倒,重造草房四十三間、瓦房火藥庫一間,領工料價七三銀四百一十八圓七角四瓣。十一月,工竣。十九年八月初三日,初十日、二十七日三次臺風,代理州牧胡傳先後稟報吹倒草房三十六間、瓦房火藥庫一間,其餘七間歪斜未倒;重造官房五間、吏目房三間、幕友房三間、書辦房三間、哨官房三間、勇棚房九間、川堂一間、家丁房三間、社丁房三間、廚房二間,又撐修官房五間,修勇棚二間改為通事棚,並重造瓦房火藥庫一間,共四十三間。領藤竹、茅草價七三銀一百三十圓。

  州吏目亦寄治安撫軍營壘內:草房三間,由州牧修建。

  ●倉廒(未設)

  ●學校(未設)

  ●書院(未設)

  ●社學(無)

  義塾

  ·義塾

  埤南塾、大莊塾、成廣澳塾、璞石閣塾、花蓮港塾:原設五處;光緒十九年四月,署州牧呂兆璜稟請添設三處:埤南塾、萬安莊塾、拔子莊塾。

  今共八塾,每塾學童十三、四、五人不等。塾師每月束脩,皆七兌湘平銀十元;由州按季備文請臺南支應局發給。

  ●營汛(經制額兵、營汛未設,僅列防營人數、餉數及駐防處所)

  鎮海後軍中營統領兼管帶官一員;每月領薪水湘平銀五十兩、公費一百五十兩(扣建)。正哨長四員;每員月領餉銀九兩(以下皆扣建)。副哨長四員;每員月領餉銀六兩。什長三十八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八錢。親護兵八十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五錢。正勇三百三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二錢。夥勇四十二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三錢。長夫一百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查光緒十年冬,中營中、前、左三哨駐防埤南,右哨駐防水尾,後哨以四隊分駐成廣澳,以四隊分駐大陂、鹿寮。十四年夏秋,群番叛變,右、後二哨死亡殆盡;冬,復募補,同駐埤南。

  鎮海後軍左營(人數、餉數與中營同)查左營原名飛虎軍後營;光緒九年,改今名,分駐花蓮港一帶。今以中、右、後三哨駐防花蓮港,左哨一、二、三、四隊分防加里宛,五、六、七、八隊分防吳全城,前哨五:六、七、八隊分防象鼻嘴,二、三、四隊分防鹿甲皮,一隊分防大巴塱。

  鎮海後軍前營(人數、餉數與中營同)查前營於光緒十四年冬增設。中、前、左三哨駐防新開園,右哨駐防成廣澳,後哨五、六、七、八隊分駐璞石閣,一、二、三、四隊分駐鹿寮。

  又查光緒十八年正月,中營、前營、左營各裁正勇三十二名、長夫四十名;五月後,各裁正勇四十八名。今每營各有官弁、正勇、夥夫四百二十五員名;又長夫各六十名。

  埤南屯兵一哨:管帶官一員;每月領薪水湘平銀十兩、公費三十兩(不扣建)。哨官一員;每月領餉銀九兩(以下皆扣建)。哨長一員;每月領餉銀八兩。什長八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八錢。親護兵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五錢。正勇六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二錢。夥勇八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三錢。長夫二十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查光緒十四年冬,原設三哨;十五年夏,裁去兩哨,只存一哨。十八年,裁去正勇四名、長夫八名。原以親兵一隊及五、六、七隊駐防大麻里,八隊分防知本社,四隊分防虷子崙,三隊分防大足高,一、二隊分防巴塱衛;十七年七月,調巴塱衛、大足高二處防兵並歸虷子崙、知本社防所,增調海防屯兵後哨填防大竹高、巴塱衛、溪底三處。十九年九月,以海防屯兵前哨原防拔子莊,與後哨調防巴塱衛等三處相距太遠,不相聯絡,復稟請與埤南屯兵一哨對調;埤南屯兵遂移防拔子莊。

  南路屯兵二哨:管帶官一員;月領薪水、公費湘平銀共八十兩(不扣建)。正哨長二員;每員月領餉銀九兩(以下皆扣建)。副哨長二員;每員月領餉銀八兩。什長十五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八錢。親護兵三十二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五錢。正勇一百四十名;每名月領餉銀四兩二錢。夥勇十七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三錢。長夫五十六名;每名月領餉銀三兩。查南路屯兵,光緒八年原設三營;九年裁去。十年,復募二哨,共二百一員名。十八年正月,裁正勇八名、長夫十六名,以親兵及左哨七隊駐防三條崙,五、六隊分駐歸化門,三、四隊分駐六儀社,一、二隊分駐大樹前;前哨一、二、三隊分駐大樹林,四、五、六隊分駐出水坡,七、八隊分駐溪底。十八年秋,調溪底防勇並歸三條崙。

  海防屯兵二哨(人數與南路屯兵同;惟正勇較南路多一名。十八年裁去勇夫數亦同):查光緒十五年六月,設海防屯兵,原駐拔子莊。十八年秋,後哨調防巴塱衛等處。十九年秋,前哨亦調防大麻里等處,與埤南屯換防。現在親兵二隊及前哨三、四、五、六隊駐大麻里,一、二隊分駐虷子崙,七、八隊分駐知本社;後哨一、二、三隊分駐溪底,四、五隊分駐巴塱衛,六、七、八隊分駐大得吉。

  ●鋪遞

  自三條崙上嶺十五里至歸化門,又十里至六儀社,又十里至大樹前,又十五里至大樹林,又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又七里至溪底,又十里至巴塱衛,又十五里至大竹高,又十里至虷子崙,又二十里至大麻里,又二十里至知本社,又二十里至埤南,又三十五里至鹿寮,又三十五里至新開園。又四十五里至璞石閣,又四十五里至拔子莊,又十八里至大巴塱,又十二里至鹿甲皮,又十八里至象鼻嘴,又十二里至吳全城,又二十里至花蓮港:凡二十二處,皆防營所駐之區。其遞送公文,皆由營派勇夫。未設鋪遞,亦無額設鋪兵也。

  ●莊社

  南鄉

  新鄉

  奉鄉

  蓮鄉

  廣鄉

  (附)番社

  附各社通事

  ·南鄉

  寶桑莊:在埤南;十八戶,男、女九十人。

  新興街:在埤南;大小店鋪、手藝工匠人等浮戶九十家,男、婦約三百七、八十人,無一定之數。

  馬蘭坳街:在埤南:七十餘戶,商販居其小半,各營弁勇眷口居其大半,男、女約二百七、八十人,亦無一定數。

  ·新鄉

  新開園、萬安莊:在埤南北六十五里;七十二戶,男、女三百六十一人。

  大陂莊:在新開園北五里;民十二戶、番七十四戶,男、女共三百二十七人。

  公埔莊:在大陂北七里;五十一戶,男、女三百三十七人。

  鱉溪:在公埔東二里;二戶,男、女十四人。

  馬里汪:在公埔西三里半;三戶,男、女十九人。

  馬加祿:在新開園北二十里;十七戶,男、女九十一人。

  頭人埔:在馬加祿南二里;三十戶,男、女一百七十四人。

  石牌莊:在新開園北二十三里;十一戶,男、女七十二人。

  里行莊:在石牌西二里;四十二戶,男、女二百五十餘人。

  螺子坑:在石牌東十里;二十三戶,男、女百五十二人。

  萬人埔:在新開園北二十六里;四十二戶,男、女二百十四人。

  大莊:在新開園北三十里;七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三人。

  里隴:在新開園西南十五里;民四十一戶,男、女二百五十七人;番二十二戶,一百三十四人。

  新莊:在新開園北二十三里;十二戶,男、女八十八人。

  ·奉鄉

  水尾埔:在埤南北一百四十里;民、番共十一戶,男、女一百七人。

  璞石閣、客人城:在水尾南三十里;二莊相連。民、番八十八戶,男、女七百二十八人。

  拔子莊:在水尾北十五里;民二十三戶,男、女五十一人。

  打麻園:在水尾西一里;民十三戶,男、女八十人。

  麻志林:在水尾南三十八里;三戶;男、女十四人。

  大巴塱:在拔子莊北十五里;民二十戶,男、女一百二十七人。

  大港口:在水尾東二十五里;六戶,男、女三十三人。

  ·蓮鄉

  花蓮港:在水尾北九十二里;民三十三戶、商二十餘戶,男、女三百二十二人。

  復興莊:又名十六股,在花蓮港北十四里;六十八戶,男、女三百五十三人。

  三仙河:在復興莊後:三十二戶,男、女一百二十八人。

  農兵莊:在花蓮港北七里;十三戶,男、女五十七人。

  軍威莊:在花蓮港北六里;十一戶,男、女五十七人。

  新港街:在花蓮港東北九里;二戶,男、女九人。

  佳樂莊:在花蓮港北十五里。舊有居民,均因大鹵番屢出擾害,逃散已盡。光緒十八年,佃首林蒼安等復招百人墾復拋荒之田。二十年查,只有六十人;鹵患未息,田亦尚未墾復。

  ·廣鄉

  成廣澳:在埤南北九十里;商一十五戶、民三十三戶,男、女一百七十人。

  ·(附)番社

  埤南撫墾局所轄平埔、高山各番社:

  埤南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男、女一百八十四人。

  埤南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男、女一百八十四人。

  撫漏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即埤南番所遷之社):在埤南北五里;男、女五百三十餘人。

  撫漏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即埤南番所遷之社):在埤南北五里;男、女五百三十餘人。

  馬蘭社(正社長月領銀八圓):在埤南西一里;男、女四百五十餘人。

  馬蘭社(副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西一里;男、女四百五十餘人。

  沙鹿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西二里;男、女三百二十餘人。

  沙鹿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二里;男、女三百二十餘人。

  都巒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七百一十餘人。

  都巒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七百一十餘人。

  君滾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二十里,與都巒連接;男、女二百三十餘人。

  猴子山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六里;男、女二百五十餘人。

  猴子山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六里;男、女二百五十餘人。

  基南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十二里;男、女二百一十三人。

  阿里排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五里;男、女一百十二人。

  檳榔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五里;男、女二百五十一人。

  檳榔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西北十五里;男、女二百五十一人。

  遵化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在埤南西十里;男、女一百七十四人。

  遵化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十里;男、女一百七十四人。

  迪化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西十八里;男、女三百七十八人。

  迪化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十八里;男、女三百七十八人。

  ——以上二社,原名呂家望。

  大巴六九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大巴六九新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西二十里,兩社男、女共二百七十餘人。

  知本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三百七十四人。

  知本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里;男、女三百七十四人。

  班萊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南十八里;男、女五十五人。

  班萊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南十八里;男、女五十五人。

  射馬干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在埤南南二十里;男、女二百四十七人。

  射馬干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南二十里;男、女二百四十七人。

  擺那擺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二十里;男、女三百十七人。

  擺那擺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二十里;男、女三百十七人。

  吧那叭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六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吧那叭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二十六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務祿乾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三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三人。

  務祿乾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三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三人。

  雷公火社(正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四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一人。

  雷公火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四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一人。

  利基利吉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北十二里;男、女二百三十七人。

  利基利吉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北十二里;男、女二百三十七人。

  大南八段前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三十七里;三十二戶,男、女一百零七人。

  大南八段前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三十七里;三十二戶,男、女一百零七人。

  大南大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西三十九里;一百二戶,男、女五百九十三人。

  大南大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西三十九里;一百二戶,男、女五百九十三人。

  大南郎阿什後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四十里;二十七戶,男、女一百七人。

  大南郎阿什後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四十里;二十七戶,男、女一百七人。

  微沙鹿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九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七人。

  微沙鹿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東北九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七人。

  麻老漏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八十里;男、女五百三十二人。

  麻老漏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八十里;男、女五百三十二人。

  都律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六十五里;男、女七百八十一人。

  都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六十五里;男、女七百八十一人。

  峨律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七十里;男、女六百四十二人。

  峨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七十里;男、女六百四十二人。

  小馬武吻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五里;男、女一百五十七人。

  小馬武吻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五里;男、女一百五十七人。

  大武馬吻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二里;男、女二百七人。

  大武馬吻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埤南東北五十二里;男、女二百七人。

  加里猛押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四十里;男、女三百四十八人。

  加里猛押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四十里;男、女三百四十八人。

  八里芒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東北三十五里;男、女三百三十一人。

  八里芒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東北三十五里;男、女三百三十一人。

  班鳩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八里;男、女一百四十人。

  北絲鬮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埤南北二十五里;男、女五百四十九人。

  北絲鬮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北二十五里;男、女五百四十九人。

  里學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埤南西北十里;男、女八十七人。

  ——以上共三十六社;正、副社長共六十九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二百三十二圓。

  又,大麻里一帶平埔、高山各番社:

  羅打結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羅打結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文里格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十二里;男、女一百八十人。

  鴨阿崙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九里;男、女一百六十五人。

  立里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立里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四十八人。

  家條邦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五十三人。

  家條邦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五里;男、女四百五十三人。

  猴子蘭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二里許;男、女七十五人。

  大烏窟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五人。

  大烏窟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五人。

  虷仔崙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北十二里;男、女三百二十五人。

  打臘打蘭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北十二里;男、女三百二十二人。

  察臘密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十五里;男、女五百三十五人。

  察臘密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十五里;男、女五百三十五人。

  大得吉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北二十二里;男、女四百二十人。

  那里叭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八里;男、女四百四十四人。

  大竹高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五里;男、女二百三十八人。

  大板鹿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七里;男、女三百一十三人。

  古木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二十五里;男、女九十五人。

  遮角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北二十里;男、女九十三人。

  甘那壁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二里;男、女四百五十二人。

  鴿子籠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二里;男、女四百三十人。

  獅子獅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二里;男、女五百四十八人。

  獅子獅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二里;男、女五百四十八人。

  板子洞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八人。

  板子洞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五里;男、女三百五十八人。

  大烏萬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里;男、女五百四十五人。

  大烏萬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里;男、女五百四十五人。

  阿郎壹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三十里;男、女四百三十八人。

  大狗上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四百五十人。

  大狗上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四百五十人。

  大狗下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一百二十五人。

  大狗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一百二十五人。

  噶嗎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一里;男、女四百六十五人。

  噶嗎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一里;男、女四百六十五人。

  八里芒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八里;男、女三百四十八人。

  大里立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五百五十九人。

  大里立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五百五十九人。

  大蟒鴨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二里;男、女三百三十一人。

  柴郎驛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八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雨沐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雨沐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諸也葛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六百三十八人。

  諸也葛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六百三十八人。

  雨沐銀那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六里;男、女二百五十四人。

  見那臘懶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四十里;男、女六百五十五人。

  見那臘懶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四十里;男、女六百五十五人。

  讀古梧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四十二人。

  八老南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五里;男、女二百七十六人。

  麻魯祿仕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五百二十二人。

  麻魯祿仕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五百二十二人。

  呀唊那社(社長月領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八十里;男、女四百五十人。

  阿臘打蘭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二十里;男、女六百五十四人。

  阿臘打蘭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二十里;男、女六百五十四人。

  都立斗立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四百三十四人。

  都立斗立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西南七十里;男、女四百三十四人。

  情巴蘭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一百一十里;男、女四百二十三人。

  盧蟒鴨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五十里;男、女二百三十二人。

  松武落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里;男、女二百二十二人。

  荳囉拐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西南四十里;男、女三百五十五人。

  麻里烏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南三十五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麻里烏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三十五里;男、女四百二十二人。

  麻有路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大麻里西南三十五里;男、女二百三十二人。

  新撫:

  瓜洞安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九里;男、女二百五十三人。

  簡樓撫臉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六里;男、女二百六十四人。

  嗎有藥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西南六十七里;男、女二百五十五人。

  ——以上共四十九(八?)社;正、副社長共六十七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二百四十三圓。

  光緒十八年冬新撫:

  崑崙樓大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六十里;男、女二千一百二十人。

  崑崙樓大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六十里;男、女二千一百二十人。

  崑崙樓小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四十里;男、女一千五百二十五人。

  昆崙樓小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麻里南一百四十里;男、女一千五百二十五人。

  ——正、副通事各一名,月領銀三圓。

  此項新撫口糧,每月十九圓;系由州每月貼給五圓,餘由大麻里營營官調補屯額二名,並貼給二圓。

  秀姑巒撫墾分局所轄平埔、高山各番社:

  水尾附近各社:

  化良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北五里;男、女四百餘人。

  化良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五里;男、女四百餘人。

  週武洞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拔子莊四小社總名)、巫老僧社(正社長月領銀五

  圓。即拔子莊)、人子山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即拔子莊)、烏漏四物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即拔子莊):週武洞及巫、人、烏四社,皆在拔子莊;共二百三十五戶,男、女共一千三百七十一人。

  周武洞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拔子莊四小社總名)、巫老僧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即拔子莊)、人子山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即拔子莊)、烏漏四物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即拔子莊):週武洞及巫、人、烏四社,皆在拔子莊;共二百三十五戶,男、女共一千三百七十一人。

  高溪坪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六里;男、女一百八十一人。

  高溪坪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東北六里;男、女一百八十一人。

  烏鴉立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邊;五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人。

  烏鴉立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東北邊;五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人。

  加納納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南;今已無人。

  加納納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南;今已無人。

  下撈灣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東三里;十三戶,男、女八十二人。

  下撈灣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璞石閣東三里;十三戶,男、女八十二人。

  苓子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十里;四十二戶,男、女百四十人。

  苓子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十里;四十二戶,男、女百四十人。

  奇密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二十里;六十一戶,男、女四百二十餘人。

  奇密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二十里;六十一戶,男、女四百二十餘人。

  大肚壓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水尾東北十二里;五十二戶,男、女三百五十餘人。

  大肚壓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東北十二里;五十二戶,男、女三百五十餘人。

  水尾東北川大港口各社:

  丁仔老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拔子莊東二十八里;今已無人。

  烏鴉石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港口南十里。大小四社七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一人。

  烏鴉石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大港口南十里。大小四社七十二戶,男、女四百二十一人。

  八里環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拔子莊東三十八里,二十戶,男、女百三十餘人。

  八里環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拔子莊東三十八里,二十戶,男、女百三十餘人。

  姑律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拔子莊東四十二里;十六戶,男、女六十餘人。

  北溪頭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即大港口;二十九戶,男、女一百八十五人。

  納納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大港口南;三十二戶,男、女二百八十人。

  石硿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蟠仔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此二社在大港口南五十里。

  石硿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蟠仔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此二社在大港口南五十里。

  馬大安社(正社長月領銀八圓)、良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善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則朱芒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四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四百二十四戶,丁口共二千零六十五人。

  馬大安社(副社長月領銀五圓)、良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善化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則朱芒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四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四百二十四戶,丁口共二千零六十五人。

  大巴塱社(兼管馬於文社;正社長月領銀六圓)、馬於文社(社長月領銀四圓)、沙老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三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二百四十七戶,丁口共一千七百三十七人。

  大巴塱社(兼管馬於文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馬於文社(社長月領銀四圓)、沙老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三社相連,在拔子莊北十五里。共二百四十七戶,丁口共一千七百三十七人。

  水尾璞石閣迤西高山各社:

  外領里座主板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南五十里;十四戶,男、女二百餘人。

  內領里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南十五里;十五戶,男、女一百五十餘人。

  內領里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西南十五里;十五戶,男、女一百五十餘人。

  興武郡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西北二十里;男、女六十餘人。

  納食達社(社長月領銀二圓):與興武郡同社。

  與弗東社(兼管馬媽賀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北二十餘里;男、女三十餘人。

  與實骨丹社(社長月領銀二圓):在水尾西北二十五里;七戶,男、女三十餘人。

  座主板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水尾西二十里;男、女三十五人。

  崙仔頂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水尾西南二十里;十一戶,男、女百二十人。

  半嶺店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水尾西南二十二里;男、女四十餘人。

  拔使利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水尾西南三十二里;十二戶,男、女一百七十餘人。

  旱溪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十里;二十五戶,男、女三百一十人。

  旱溪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十里;二十五戶,男、女三百一十人。

  大里仙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二里,六戶,男、女八十人。

  高山中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五里;九戶,一百一十人。

  利行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五里;十八戶,男、女一百六十人。

  清水社(兼管小鹿鹿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南二十五里;八戶,男、女百人。

  網綢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三十里;男,女百三十餘人。

  異卓辦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四十里;十五戶,男、女百六十人。

  坑頭社(兼管小里廚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六十里;二十二戶,男、女二百四十人。

  大鹿鹿社(兼管小舟舟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七十五里;十戶,男、女百四十人。

  坑尾社(兼管麻加里萬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南四十里;二十戶,男、女一百六十人。

  大崙社(兼管異勿勿、異馬母兩社;正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百里;二十五戶,男、女二百八十人。

  大崙社(兼管異勿勿、異馬母兩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百里;二十五戶,男、女二百八十人。

  哈末社(兼管里廚加禮不宗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五十里;五十餘人。里廚男、女三十餘人。

  新溪頭社(兼管大里廚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八十里;十戶,男、女九十人。

  璞石閣西北高山各社:

  異祿閣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北三十里;三戶,男、女百人。

  加志屘社(兼管河粽英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南五十五里;六戶,男、女一百二十人。

  打訓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百十里;二十八戶,男、女三百六十人。

  異角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六十里;十一戶,男、女一百二十人。

  蚊子厝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璞石閣西九十里;七戶,男、女九十人。

  大崙坑社(兼管雅託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璞石閣西百二十里;十戶,男、女百四十人。

  大崙坑社(兼管雅託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百二十里;十戶,男、女百四十人。

  吻吻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新開園西六十里;男、女百三十餘人。

  吻吻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六十里;男、女百三十餘人。

  水尾西南內山各社:

  下仙路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四十里;十二戶,男、女百一十人。

  里答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四十里;八戶,男、女九十人。

  大里渡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九十里;二十五戶,男、女二百十人。

  哈水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三十里;十二戶,男、女百二十人。

  小納納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五十五里;十二戶,男、女百四十人。

  丹那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璞石閣西南五十五里;十戶,男、女百二十人。

  新撫:

  霜山腳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新開園西百三十里,三社相連;十四戶,男、女二百人。

  霜腳木社(社長月領銀三圓):在新開園西百三十里;九戶,男、女百五十人。

  大老吻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新開園西百三十里;十四戶,男、女二百二十人。

  ——以上共六十六社;正、副社長共九十三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三百二十六圓。

  花蓮港撫墾分局所轄平埔、高山各番社:

  平埔南勢七社:

  飽干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半豆蘭東南;一百二十二戶,男、女五百三十九人。

  飽干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半豆蘭東南;一百二十二戶,男、女五百三十九人。

  薄薄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一百四十八戶,男、女一千百三十四人。

  薄薄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北四里;一百四十八戶,男、女一千百三十四人。

  里留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三里半;百零六戶,男、女五百十四人。

  里留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花蓮港西三里半;百零六戶,男、女五百十四人。

  豆蘭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薄薄東北,距花蓮港五里,三百二十一戶,男、女一千五百六十三人。

  豆蘭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薄薄東北,距花蓮港五里,三百二十一戶,男、女一千五百六十三人。

  七腳川社(正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薄薄北,距花蓮港十三里,三百一十四戶,男、女一千六百三十六人。

  七腳川社(副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薄薄北,距花蓮港十三里,三百一十四戶,男、女一千六百三十六人。

  歸化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飽干東北,距花蓮港十里;九十三戶,男、女三百九十七人。

  歸化社(副社長月領銀二圓):在飽干東北,距花蓮港十里;九十三戶,男、女三百九十七人。

  〔脂〕屘屘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里留西,距花蓮港三里半;四十五戶,男、女二百二十一人。

  ——以上七社,統名南勢番。

  高山大鹵閣五社:

  石硿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北三十八里;男、女約百七十餘人。

  魯登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二十四里;男、女約九十餘人。

  九宛社(社長月領銀六圓):在花蓮港北二十里;男、女約百八十餘人。

  得其黎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北三十五里;男、女約百餘人。

  七腳籠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北五十二里;男、女約百六十多人。

  ——以上五社,統名大鹵番。

  高山木瓜各社:

  馬力加山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四十五里加虱社東南;十二戶,男、女九十三人。

  加虱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西五十五里紅梨老社東南;十四戶,男、女一百二十四人。

  苟蘭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六十里同文社西;十七戶,男、女百二十四人。

  浸利灣社(正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六十二里同文社東南;二十六戶,男、女二百一十七人。

  浸利灣社(副社長月領銀三圓):在花蓮港西六十二里同文社東南;二十六戶,男、女二百一十七人。

  紅梨老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在花蓮港北七十五里;十八戶,男、女百二十五人。

  王阿往社(社長月領銀五圓):即苟蘭社。

  同文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四十八里馬力加山社西北;十二戶,男、女八十六人。

  馬瑙老社(社長月領銀四圓):在花蓮港西六十六里浸利灣社東北;十五戶,男、女一百零七人。

  ——以上八社;統名木瓜番。

  ——以上共二十社;正、副社長共三十名,每月共領七五足銀一百二十九圓。

  加里宛社:在花蓮港北十七里;民、番共六十四戶,男、女百四十三人。

  瑤高社:在花蓮港北十八里;民、番共二十三戶,男、女六十三人。

  竹仔坑社:與瑤高相連;民、番共二十五戶,男、女五十七人。

  七結社:在花蓮港北二十一里;民、番共二十五戶,男、女三十八人。

  武暖社:在花蓮港北二十里;民、番共一十七戶,男、女四十三人。

  ——以上五社,統名加里宛。因四年叛亂,革去社長口糧。

  ·附各社通事

  南路:埤南成廣澳等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射馬干、遵化、迪化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馬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知本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埤南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猴子山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都巒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檳榔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北絲鬮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利基利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雷公火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大麻里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大麻里社副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諸也葛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大竹高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巴塱衛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打臘打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南八社(兼管馬漏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微沙鹿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都律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

  大馬武吻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小馬武吻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加里猛甲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坪子嶺社(兼管八里芒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莪律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以上總、散通事共二十五名,每月共領銀一百四十四圓。

  中路:秀姑巒(兼管化良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故總通事林東艾月領銀八圓。查林東艾因被兇番戕害,情節慘烈;其原領口糧銀兩,奉文不裁,給其眷屬,以資養贍。合並聲明),副總通事(兼管週武洞社)一名(月領銀七圓)。巫老僧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人子山社(兼管烏漏四物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丁仔老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奇密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高溪坪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烏鴉立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肚壓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下撈灣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則朱芒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巴塱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馬大安社(兼管良化、善化兩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沙老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港口姑律社(兼管北溪頭、納納兩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武里洲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加納納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周塱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大通氣、石坑、烏鴉石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八里環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高山(兼管異祿閣、打訓、異角、蚊子厝等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高山(兼管牛嶺店、網綢、旱溪、崙子頂等社)副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下仙路、里答、小納納、丹那、哈末、異卓辦、清水、利行、高山中、大里仙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坑頭、坑尾、小里廚、大里廚、大鹿鹿、小舟舟、大崙、麻加里萬、異勿勿、異馬母、新溪頭、大里渡、吻吻、哈水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座主板、拔使利、大崙坑、雅托、加志屘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五圓)。新充:霜山腳等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以上總、散通事共二十七名,每月共領銀一百四十九圓。

  北路:岐萊南勢七社(兼管薄薄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十八圓),副通事(兼管飽干、里留兩社)一名(月領銀十六圓)。〔脂〕屘屘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豆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歸化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高山大鹵閣、石硿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魯登、九宛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得其黎、七腳籠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八圓)。七腳川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高山木瓜等社(兼管七腳川社)總通事一名(月領銀十二圓)。加虱苟蘭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紅梨老、王阿往等社通事一名(月領銀六圓)。以上總、散通事共十二名,每月共領銀一百零六圓。

  總共每月由臺南支應局領給各番社社長七五湘平銀九百三十圓,歲共一萬一千〔一〕百六十圓;各社通事口糧七兌湘平銀三百九十圓,歲共四千六百八十圓。

  謹按:後山發給各番社社長口糧,其議創於袁同知聞柝。光緒五年春稟稱:『除高山野番未經就撫不計外,其歸化者中、北二路已有三十四社,丁口約二萬餘人;南路七十二社,丁口約在三萬以上。三路大小番目,約計一百八十餘名;每名每月給薪糧銀四元、六元,全年並計似不過萬元,尚不抵一營弁勇半年糧餉之費;俾得數萬番丁就我範圍、聽我驅使,並可以禦我外侮、消我內憂,使其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各保身家性命,自無不樂於從事。況其登山涉水,概若猿猱;露宿風餐,罕有狼狽;兼之打牲捕鹿,乃其俗尚;慣用火器攻擊,猶其末技。雖屬野性靡常,驟難繩以禮法;然無一社一番,不聽頭目指使。如該頭目甘為我用,即不慮其番眾之強而且暴。設有藐視王章、自貽伊戚,竟可責成番目送究;縱不能即時弋獲,而以番制番,亦可免勞他慮。值此餉絀時艱,更不能不通盤籌劃,撙節虛縻;所有中、北兩路駐防營勇,即可裁撤三營,酌留花蓮港一營、水尾一營,亦可以資鎮撫』。時未准行;十三年四月,巡撫劉公銘傳令各番社薙髮,發給社長並通事口糧,裁減防營,略如袁策。秋、七月,各番叛變,全局皆震。其冬,亂平,復增防營,而社長口糧猶復發給。其後隨時招撫,不能增請給領者,往往以其人充營勇。至八年,復招撫崑崙奴等社;除大麻里防營以其人充勇二名外,餘則州牧與營官貼給焉。要之,防營可增可裁,番社社長口糧則能增而不能裁;其利弊適相等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