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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修鳳山縣志卷七

  兵防志

  鳳自開關後,營分南路而樓船軍特駐於舊轄之安平鎮;山海並制、水陸兼防,國家所以奠海外之苞桑者固矣。顧重洋阻隔,調遣為勞,勢有不得與內地同者。蓋林木叢箐、壤地遼闊,內山有阨塞之繁、海港有巡遊之制,更番迭戍,賞卹從優;是以勤睿慮之區畫,至詳且備也。至若武臣奮力疆場,猛虎在深山而百獸震恐,尤為無形之金湯者;例得附見矣。志兵防。

  其目五:營制(附賞卹)、營署(附軍廠、軍器庫、火藥庫、較場、汛防、鋪舍)、海防(附潮信、風信、占驗、船政)、武職、武功列傳。

  營制(附賞卹)

  營署(附軍廠、軍器庫、火藥庫、較場、汛防、鋪舍)

  海防(附潮信、風信、占驗、船政)

  武職

  武功列傳

  ·營制

  按鳳山在府治之南,故曰南路。康熙二十三年,額設南路營參將一員、中軍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步戰兵五百名,內撥歸鎮閩將軍標三十名,實在步戰兵四百七十名;守兵五百名,內撥歸鎮閩將軍標三十名,實在守兵四百七十名:共步戰、守兵九百四十名。康熙五十八年,奉文撥歸北路淡水營步戰、守兵五十名,實在步戰、守兵八百九十名。今增設至一千五百名(詳具後)。

  南路營(隸臺灣鎮總兵官統轄)

  參將一員(駐防縣治)、都司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駐紮山豬毛口,分防下淡水兼防阿里港等汛)、守備一員(駐紮鳳彈,分防下埤頭等汛)、千總三員(內一員雍正十一年添設;一員隨防縣治,一員分防新園等汛,一員分防觀音山汛)、把總六員(內二員雍正十一年添設;一員隨防縣治、一員隨防鳳彈分防下埤頭汛,一員隨防山豬毛口分防下淡水,兼防阿里港等汛,一員分防萬丹汛,一員分防觀音山石井汛,一員分防板桂橋汛)、步戰守兵一千五百名(內地按班撥戍原一千名,雍正十一年添五百名。內以五百名駐劄縣治,以二百五十名駐劄鳳彈;分防下埤頭等汛,以三百名駐劄山豬毛口分防下淡水兼防阿里港等汛,以一百五十名駐紮新園等汛,以五十名駐劄萬丹等汛,以二百五十名分汛防守巡哨南路地方)。

  岡山營(附),(隸臺灣城守營參將管轄;分左軍守備駐劄於此)

  左軍守備一員(駐防岡山汛兼防山頭、山腰、山尾、狗勻崑、南安店等塘)、把總一員(隨防岡山汛兼轄山頭、山尾、山腰、狗勻昆、南安店等塘)、步戰守兵一百八十名(內地按班撥戍。按左軍守備轄兵五百名,內分一百八十名駐此。又五十名撥防槺榔林汛大湖、半路竹等塘,餘俱分防颱灣、諸羅等汛塘;茲不載)。

  附錄

  雍正五年上諭:『臺灣防汛兵丁,例由內地派往更換;而該營將弁往往不肯將勤慎誠實、營伍中得力之人派往。是以兵丁到彼,不遵約束,多放肆生事。此乃曆來積弊,朕知之甚悉。嗣後臺灣換班兵丁,著該管官弁將勤慎可用之人,挑選派往。倘乓丁到彼有生事不法者,或經發覺、或被駐台官員參出,將派往之該管官一併議處。如此,則各營派撥兵丁不敢苟且塞責,而海疆得防汛之益矣』。

  雍正六年上諭:『臺灣總兵王郡奏稱:「臺灣換班兵丁,例由內地派撥;而其中有字識、柁工、繚手、斗手、碇手等人,向來多係僱募本地之人冒頂姓名,並非實有兵丁更換。至字識、柁、繚、斗、碇等務,換班兵丁不能通曉;請照隨丁之例,隨地招募,給以糧餉」等語。此事從前總兵俱未經陳明,王郡能據實奏明,甚為可嘉。但朕思海洋操練水師,惟柁、繚、斗、碇開系最為要緊;凡在船兵丁之身命,皆操於數十人之手。若不更換內地兵丁,而常令彼地之人執司其事,似有未便。朕意柁、繚、斗、碇等務,兵丁雖未能驟熟,但未嘗不可學習。而能應於換班之內挑選兵丁,隨現今僱募之人學習;如僱募有三十名,即於兵丁內挑選三十名隨彼學習,三年換班之時將僱募之人裁省,留此習熟之三十名兵丁教習後班之兵丁;此所留兵丁,至六年然後換班;後班兵丁,皆可照比例留換:則新舊更番迭相傳習,皆可熟知柁、繚、斗、碇諸務矣。此事著史貽直會同高其倬、劉世明妥議具奏。又王郡奏稱:「赴台兵丁,向例俱將一營之數十人分散數處戍守,難以訓練;嗣後請勻撥一處」等語。所奏甚是。但從前何以分散防守?或有別故,亦未可定;亦著史貽直會同高其倬等查明奏聞。欽此』!遵旨議准:嗣後臺灣各水師營碇、繚、斗三項,揀選兵丁學習,更換以六年為期,著為定例。如各營將弁不勤加查管訓練,以致操駕生疏及仍有隱瞞不換者,一經察出,將該管將、備、千、把照溺職例革職,總督、提督、總兵官交部嚴加議處。其柁工尤關係緊要,各船正柁准以九年為滿,令其更換。再有杉板工一項,專管駕駛杉板小船,亦照碇、繚、斗一例,教習更換。其字識,仍照舊例三年為滿;但內地各營送往更換時,令水師提督親加考驗。如各營將不能書寫之人充數,即會同總督將該管將備參處。其舊時書識,總兵、副將衙門暫留二人,參、遊以下暫留一人;再限六個月,令將各項舊案糧冊詳細交代明白,方令各回內地。至臺灣十一營兵丁,俱從內地五十二營派撥;其更換之時,必令一營之兵丁分散防禦,不令彼此私相聯絡。立法之初,實有深意;應仍照舊例遵行。

  又上諭:『駐台兵丁,軍器誠為緊要。但此項軍器悉係各營自行製備,是以易於破壞;然將內地精良之器給與台軍,亦非善策。嗣後換台兵丁軍器,著該督、撫於存公銀內動支製造,務必堅利精良,該督撫驗看給發。俟兵丁至台之日,該巡視御史會同該鎮查驗點收。倘有不堪使用者,巡視御史等即據實題參,將該督、撫及承辦官交部議處。如三年之內有應更造者,亦令該督、撫製造給送』。

  雍正十一年,總督郝玉麟奉准:台屬民壯俱系無賴流寓之人,每多滋事,擾害良民。除原撥澎湖通判、臺灣府經歷、臺灣諸彰四縣典史民壯共四十四名照舊存留供役外,其道、府、同知、知縣共民壯三百五十六名,悉行革退,編入保甲;將原給器械追繳貯官。即於鎮標營兵內酌量撥給道員二十四名、知府二十名、台同知十五名、淡同知二十四名、台鳳諸彰四縣各二十名,以資護衛巡查。其撥給兵丁,各撥管隊一名管領,聽候操演差遣;三月一換。如各兵技勇精熟,該管武員一體拔用;倘有生事不法,即聽文員究處。

  乾隆三年奏准:嗣後台地如有民人不法等事,許令武員移送地方官究治;如兵丁生事滋擾,許文員關會營伍責懲。如有彼此推諉者,照例爵俸一年。並飭各該地方官、汛防員弁實力奉行,彼此按月稽查,取具並無兵民滋擾印結,轉報該上司查核。如或有意徇縱,將該地方官照徇庇例議處。

  「赤嵌筆談」:前此覆轍,患在兵虛將惰;而虛兵之原,皆由台地招安,換兵頂替。蓋兵從內地抽撥,逃亡事故,不為申報,每至放餉,即留以飽私橐;即有招募,強半市井亡賴,空名掛籍,含混欺朦:則主帥、大府之過也。當責總兵不時清釐,使隨丁悉照定例、空糧悉行撥補;無籍之人一名不得妄招、到伍之兵一名不得頂替:則虛冒之弊可除。兵既充伍,而訓練尤所當亟講者。撥換入班,即宜配明隊伍,將統弁、弁統隊、隊統卒。清查器械,不足者補之、不精良者淬礪之。按期操練:各營將操期並演何技勇,逐月彙報;務使兵與將習,手與器習而後可。而分汛又當斟酌變動:台地遼闊,大汛駐兵一、二百名或數十名;究之官多離汛、兵多聚賭,有汛防之名、無守望之實,多兵亦奚益乎?防汛分作幾處、勻作幾班,統以該汛弁目;於本汛鄉莊、市鎮、山口、港隘分地畫界,巡哨偵探。有事則飛報本營,酌量調遣追捕;無事則遠者一月一換、近者半月一換。歇班之兵,歸營操練。更番戍守,人無遍勞,聲息可以時通;庶賣汛舊弊,自此絕矣。巡哨海口,責之水師:遠近島嶼,必明港澳險易叢雜交銷之區;上下風濤,必察灣泊向背取水候風之所。善其舟楫器械、習其行陣擊刺、定其遊巡往來,毋潛伏內港空文申報。駕駛既熟,乘風自易,則整練平時,可資備禦;出師剿捕,可成勁旅:寧有兵虛將惰之患哉!

  (附)賞邱

  南路營兵丁一千五百名,雍正八年共領賞卹本銀三千兩。

  附錄

  雍正二年上諭:『前往臺灣換班之兵丁守戍海外岩疆,糧餉在臺灣支給;伊等所留家口,若無力養贍,則當差之兵丁必致分心苦累,朕甚為軫恤!每月著戶給米一斗,以資養膽。內地米少,則動支臺灣所貯米石;合計船價,雇募運至廈門,交與地方官躬親按戶給發,務使均霑實惠』。

  雍正七年上諭:『福建臺灣戍守之兵丁,其父母妻子留在內地,前已加恩,每月給與米糧,以為養贍之資。聞台兵向例:每月將所領錢糧,扣留五錢於內地為養贍家口之用。朕思兵丁遠涉海洋,所得餉銀又復加扣以養家口,恐本身用度或有不敷。今沛特恩於駐台之兵丁,每年賞銀四萬兩,為內地養贍家口之用。著總督等均勻分派,按期給發;俾兵丁本身食用既得寬舒,而父母、妻子之在內地者又得養贍,以示朕恤兵賞勞之至意』。

  雍正八年,台澎總鎮王郡奏准:恩給營中賞恤銀兩,台、澎二處領到本銀,概就台郡購置田園、糖廍、魚塭等業,各協營遴員經理,於冬成徵收租谷糖觔、稅銀;其應納各縣正課,仍依民間例交納。所獲租息,以六分存留營中,賞給兵丁遊巡及有病革退並兵弁拾骸扶襯等盤費;以四分解交臺灣府劃兌藩庫,備賞戍兵眷屬吉凶事件。所截六分租息,每年除賞卹外,所有盈餘存貯,賞給期滿換回班兵盤費。其出入數目,按年造冊,送督、撫、提督、藩司核查(一、兵丁娶妻及子女婚嫁,各賞銀三兩。一、兵丁父母、本身及妻亡故,各賞銀四兩。一、故弁扶柩回籍,照依每員名下支食養廉名糧計算,每名賞銀四兩。如係十名,賞銀四十兩;照此類推。一、故兵遺骸,班滿隊目拾運回籍安葬,分上、下游賞給運費:上游賞銀三兩、下游賞銀一兩五錢。如同標營一起拾運三名以上者,更減賞銀三錢。水師有營船可以帶運,每名止賞銀一兩。一、病兵辭退、革伍回籍者,照貼給賞盤費,每站賞銀四分;遊巡兵丁,每名每日賞銀一分五釐。一、期滿班兵換回內地,分上、中、下游給賞盤費:上游賞銀二兩、中游賞銀一兩五錢、下游賞銀一兩)。

  乾隆五年上諭:『福建臺灣換班兵丁遠戍重洋,向蒙皇考聖心軫念,於本身應領月餉外,添賞伊家留住內地者每月米一斗、銀二錢八分零,以資養贍,誠為格外之恩。今朕聞得班兵更換之時,一切行李衣裝不能無費,甚為拮據,每於本營私派幫貼而後啟行。是行者、居者,均有未便。可寄信與總督德沛,令其將閩省生息銀兩查算餘剩之數每年共計若干?即於此項內,分別班兵路途遠近,賞給往來盤費;永禁營中幫貼之弊。庶於內外兵丁,均有裨益』。

  ·營署

  南路營參將署:在縣城南。康熙二十三年發帑建,歷任武職捐俸重修。

  南路營都司署:在縣治東南下淡水山豬毛隘口。有營盤,環植莿竹;南、北二門設砲台二座。雍正十一年發帑建,歷任武職捐俸重修。

  中軍守備署:原在縣城參將署前,康熙二十三年發帑建;後移鳳彈,創建莫考。有莿竹營盤。歷任武職捐俸重修。

  岡山營守備署:在縣治北三十五里岡山麓。雍正十一年發帑建,曆任武職捐俸重修。

  (附)軍廠

  在縣治東南六十里枋寮街購料造船軍匠屯聚之所。按台、澎各標營戰船初俱分派通省內地廳員修造,康熙三十四年改歸內地州縣。其尚可修整而不堪駕駛者,內地之員辦理工料,赴台興修。迨通省按糧議派,台郡三縣亦分修數隻。後定在近道、府監修,統計閩省船隻勻派通省道、府,乃將台、澎九十八船內派臺灣道、府各十八隻,餘俱派入內地。既而仍歸內地修造,惟未至朽爛而不堪駕駛者留台修補。至康熙四十四、五年間,仍俱改歸台屬;而派府船數倍於道,令其與福州府分修,議於部價津貼運費外,每船捐貼五十金,續交鹽糧廳代修其半,道、鎮、協、營、廳、縣共襄厥事。嗣又專責知府,並將道船亦歸於府。雍正三年兩江總督查弼納題准,設立總廠於通達江湖、百貨聚集之所,鳩工辦料,較為省便。每年派道員監督領銀修造,再派副將或參將一員公同監視,務節浮費,均歸實用。部價不敷銀兩,歷來州縣協貼,仍應如舊。復經總督覺羅滿保會題:將台、澎戰船九十八隻,就臺灣設廠,委令台道、台協監督修造;因設廠於此。

  (附)軍器庫

  在縣治參將署右側(亦為南路營守備行署)。共□座,計□間。

  (附)火藥庫

  在縣治參將署營盤後。

  (附)較場

  參將較場:在縣治興隆莊北門外。

  下淡水較場:在下淡水都司署營盤外。

  鳳彈汛較場:在鳳彈守備署營盤外。

  (附)汛防

  縣城汛:在城內。駐劄參將一員、隨防千總一員、目兵五百名。

  鳳彈汛:在下埤頭,離縣十五里(按是地為縣治咽喉,防守最要。今營盤環植莿竹,甚牢固)。駐紮守備一員、隨防把總一員、目兵二百五十名(各汛俱有煙墩、望高樓。下同)。

  觀音山汛:縣東十里。駐防千總一員、目兵七三名。

  扳桂橋汛:縣東四十里;為阿猴林要地,賊匪出沒之區。駐防把總一員、目兵四十名。

  大莊汛:縣東四十里;扳桂橋要地。目兵五名。

  石井汛:縣東二十里;從蘭坡嶺往府大路。駐防把總一員、目兵七十八名。

  苦苓門汛:縣東二十五里;往下淡水大路。目兵五名。

  坪仔頭汛:縣東南三十五里;扳桂橋總路。目兵十名。

  打鹿潭汛:縣東三十里。目兵五名。

  小店仔汛:縣北十五里;由觀音山、蘭坡嶺往府大路。目兵五名。

  竿蓁林汛:縣北二十五里。目兵十名。

  二濫汛:縣北三十五里;地接崗山大路之衝。且兵十名。

  濁水溪汛:縣北三十里;地連崗山,通蘭坡嶺、羅漢門。目兵□名。

  排仔頭汛:縣南三十五里;淡水溪通此。目兵五名。

  土地公崎汛:縣東三十里;在扳桂橋半山內,奸匪出沒總路。目兵五名。

  蘭坡嶺汛(嶺南屬鳳山界、嶺北屬臺灣界):縣東四十里。山林叢茂,賊匪出沒之區。目兵一十名。

  ——按以上諸汛,俱南路營撥兵分防。

  下淡水營:縣東五十五里。地近生番,賊匪潛藏要衝。駐紮都司一員、隨防把總一員、目兵三百名(此營雍正十一年新設)。

  新園汛:縣東南四十里;地界淡水溪。駐防千總一員、目兵一百名。

  萬丹汛:縣東四十里;港西要地。駐防把總一員、目兵四十名。

  舊船頭汛:縣東五十里;水陸交通。目兵五名。

  新船頭汛:縣東南五十里。目兵五名。

  新東勢汛:縣東六十五里。地邇生番,奸宄所匿。駐防外委把總一員、目兵二十八名。

  阿猴汛:縣東四十里。目兵十名。

  武洛汛:縣東四十五里。目兵三十名。

  阿里港汛:縣東五十里。地邇番界,人民輻集。目兵二十八名。

  大林蒲汛:縣南三十里;近海口。目兵五名。

  淡水溪汛:縣南四十里;舟楫可到。目兵五名。

  枋寮口汛:縣東南八十里。地邇琅嶠,奸匪所匿。駐防外委把總一員、目兵一十八名。

  茄藤汛:縣東南六十里。陸兵五名、水兵□名。

  放索汛:縣東南六十五里。陸兵五名、水兵□名。

  ——按以上諸汛,俱淡水營撥兵分防。

  岡山營:縣北三十五里。上接台界、下連觀音山內山,昔年賊匪竊發之藪。駐紮城守左軍守備一員、隨防把總一員、目兵一百八十名。

  岡山頭汛:縣北三十五里。目兵□名。

  岡山腰汛:縣北三十五里。目兵□名。

  岡山尾汛:縣北三十里。目兵□名。

  槺榔林汛:縣北三十五里。目兵□名。

  半路竹汛:縣北三十五里。目兵□名。

  大湖汛:縣北四十里。目兵□名。

  ——按以上諸汛,俱岡山營撥兵分防。

  (附)舖舍

  按宋建隆間,以軍士遞文檄,謂之舖兵;元、明因之。國朝十里為舖,舖兵五人。縣處台南濱海邊徼,雖為鋪六,然非四逵通達者比;且遞送公文率係番子,不藉目兵,故鋪兵經費內無工食、止給火炬銀而已。

  縣前鋪:東至鳳彈汛十五里,西至岐後汛一十里,南至下淡水營山豬毛六十里,北至觀音山十里。

  觀音山鋪:南至縣前鋪一十里,北至小店仔鋪一十里。

  小店仔鋪:南至觀音山鋪一十里,北至竿蓁林鋪一十里。

  竿蓁鋪:南至小店仔一十里,北至二濫鋪一十里。

  二濫鋪:南至竿蓁林鋪一十里,北至半路竹鋪一十里。

  大湖鋪:南至半路竹鋪一十里,北過二層行溪臺灣縣鹽水埔鋪一十里。

  ·海防

  按舊時安平鎮隸縣轄,凡水師三營雖汛分南北,皆縣防海所必詳也。自雍正九年安平改隸,今分右營弁兵散置各汛口中,制與昔異。應就近制,詳列衝要形勢於左:

  蟯港汛:縣西北二十里。北接臺灣縣鯤身頭汛,水程二十里。次衝;目兵五名分防。內設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

  赤嵌汛:縣西十里。北接蟯港汛,水程十里。次衝;目兵□名分防。內設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

  萬丹汛:縣西七里。北接赤嵌汛,水程八里。目兵十名分防。內設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

  打鼓港汛:縣南十里。北接萬丹港汛,水程十五里。要衝;安平協右營把總一員、目兵□名輪防。哨船二隻。內設砲台一座、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

  西溪汛:縣南三十里。北接打鼓港汛,水程二十里。次衝;目兵□名分防。內設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

  東港汛:縣東南五十五里。西北接西溪汛,水程二十里。要衝;陸兵五名、水兵五名分防。內設砲台一座、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

  鯤身頭汛:縣北五十五里。上接七鯤身,水程四十里。目兵五名。

  大昆麓汛:縣東南六十里。西北接東港汛,水程三十里。要衝;陸兵五名、水兵五名分防。內設煙墩三座、望高樓一座。

  附錄

  「舊志」:鳳山地處於南,於山則無疊嶂之延亙、於水則鮮瀠洄之湍激;所以由來添兵之議,屢見詳於北,而未嘗計及於南。豈誠置之不論哉?誠以居民接壤、煙火相聯,無容多慮也。間嘗舉其要而論之:如水之打鼓、陸之淡水二者,最為扼要地。打鼓距鹿耳門水程不過三更耳,而船之自內地來者,遇北風盛發,恆至打鼓登岸。全台恃鹿耳門為咽喉,港道窄狹,舟不得進;而鳳山之打鼓則直可揚帆而至,所當加意以備不虞者也。今分水師把總帶兵駐防,加以哨船二隻時出巡察,制云周矣;而又密邇於南路之營盤,首尾可以相應。所貴精其器械、勤其操閱,以示安不忘危之意。至於下淡水之地,離邑既遙,奸宄易以竊發。今分陸路之千總帶兵泛防;若再嚴其稽察,加以訓練,則奸宄無從而生,黎民得安衽席;無事則共享昇平,有事則不患無備。苞桑之固、磐石之安,寧有過於是哉!

  「府舊志」:陸師重馬力,水師重舟力。戰陣之時,務爭上風。而運轉不靈,不能佔上風;壓持不重,或返退居下風。此雖人力,全在良舟。然匠人為舟固守繩尺,及駕中流而快利遲鈍之用乃見。同時發棹,而前後入港之日頓殊者何也?蓋木之本質不類(如鹽木為柁,遇波濤乃不搖動;餘則否),輕重亦異(木老則堅而重,否則輕);必得良材輕重配合,如人一身筋骨相配,然後善於運動也。故水師必講於造舟者,此其一也。水師之灣泊,猶陸師之安營。凡水師不能於外洋覓戰,皆於近港交鋒;所以灣泊之處,即是戰爭之場。我師先至,利在居要以爭上風;然風信難憑,透發之後往往轉變。先要泊穩;倘一澳中有南風澳、北風澳不同,則寧泊南風澳以待。此又老將之持重,不可執一而論也。故水師必明於灣泊者,此其一也。水師之入港,猶陸師之克城。凡港門為賊所守,而險隘尤為賊所持。兵法有挾制其險而攻其虛之說;以險處多虛,故險可制而虛可攻耳。故水師必詳於入港者,此其一也。此水師之大概也。而其要在機:曰扼要、曰伺隙、曰察變、曰虛中四者;夫扼要則握其權矣,伺隙則分其力矣,察變則奪其守矣,虛中則避其害矣。此所以能於衽席之上以過吾師,克期取敵無疑也。要而言之,師之用在舟,舟之用在水,水之用在風。舟與師相習、風與水相遭,其用在於變;而通之以盡利,神而明之,存乎其人。

  (附)潮信

  台海潮信:每月初一、十六日已初四、亥初四,初二、十七日巳正三、亥正三,初三、十八日午初三、子初三,初四、十九日午正一、子正一,初五、二十日午正四、子正四,初六、二十一日未初三、丑初三,初七、二十二日未正三、丑正三,初八、二十三日申初二、寅初二,初九、二十四日申初四、寅初四,初十、二十五日申正三、寅正三,十一、二十六日酉正一、卯正一,十二、二十七日酉正四、卯正四,十三、二十八日戌初三、辰初三,十四、二十九日戌正二、辰正二,十五、三十日戌正四、辰正四。考台海潮汐,如初一日卯時潮水始長,至辰時長及半海,巳時初四刻水滿;午時水退,未時退及半海,申時水涸,酉時仍長。初二日則巳時正三刻水滿,初三日移入辰時水長、至午時初三刻水滿;以後逐日依次遞移無差。凡陽時管三日、陰時管二月,圖具下方:(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附錄

  按鳳山潮汐,由縣南入者,自打鼓港逕硫磺港至縣治東郭;由縣西入者,自萬丹港口至內海。他如西北之蟯港、彌陀港、東南之西溪、鳳山港、東港、茄藤港、鱉興港等處各有支流貫穿,蕩滌氛瘴,通行舟楫,利運糖、榖。大抵潮流過北,汐流過南。琅嶠極島,潮所始發;當春潮乍長,聲聞數百里。故「琅嶠春潮」,號八景之一焉。

  「台海使槎錄」:月臨卯酉,潮漲東西;月臨子午,潮平南北。潮漲多在春夏之中,潮大每在朔望之後;濱海皆然,台亦無異。但台地屬東南。月常早上;十七、八之夜,月值初昏,即臨卯酉。故潮長退,視同安、金、廈亦較早。同安、金、廈初一、十六潮長子午而退卯酉;初八、二十三潮長卯酉而退子午;台則初一、十六潮長巳亥而退寅申,初八、二十三潮長寅申而退巳亥:所差竟至一時。半線以下,潮流過北、汐流過南,與澎湖同;半線以上,潮流過南、汐流過北。或云:自鹿耳門至打鼓港,潮汐較內地早四刻,水長五、六尺;打鼓至琅嶠,潮汐較內地早一時,水只三、四尺;自三林港北至淡水,潮汐與內地同,水丈餘。

  「諸羅縣志」有言:台海潮初漲,一從南路之琅嶠入、一從北路之雞籠入,兩潮會於北路之牛罵;五、六月間,潮平浪靜,結為一道白波,引入內地。牛罵非大港深澳泊船之所,孰從而見其兩潮之會、白波之引乎?好事者為之也。

  按潮汐隨月乘除。晦、朔前後,月行差疾,故潮長大;望亦如之。月弦之際,月行差遲,故潮之去來合沓不盡。今海濱人以初一、十五潮至日中滿,初八、二十三潮在早暮滿,初十、二十五日暮則潮平;餘日以此推之,無不準:即其說也。又月臨酉卯,則水漲東西;月臨子午,則水平南北。今海濱人以月初上而潮生、月中天而潮平、月落則汐而復長:即其說也。要之,東與西對,東海月臨酉而潮平,言酉則卯如之;南與北對,南海月加午而潮平,言午則子如之:亦不外乎水月之相應也。至於晝潮大於春夏,夜潮大於秋冬;潮極漲常在春秋之中,濤極大常在朔望之後:則天地之常數,四海皆然也。

  (附)風信

  台海風信,與他海逈異。風大而列者為■〈風貝〉,又甚者為颱;■〈風貝〉倏發倏止,台常連日夜。正、二、三、四月發者為■〈風貝〉,五、六、七、八月發者為颱;九月則北風初烈,或至連月,為九降。過洋以四、八、十月為穩,以四月少颱、八月秋中、十月小春,天氣多晴暖故也;六月多颱、九月多九降,最忌。颱、■〈風貝〉俱多挾雨,九降多無雨而風。凡■〈風貝〉將至,則天邊斷虹先見一片如船帆者,曰破帆;稍及半天如鱟尾者,曰屈鱟。

  ■〈風貝〉之多以時而異。正年初四日曰接神■〈風貝〉。初九日曰玉皇■〈風貝〉(九日有■〈風貝〉,則各■〈風貝〉皆驗;否則,至期或有■〈風貝〉或無■〈風貝〉,靡所準也)。十三日〔曰〕劉將軍■〈風貝〉。十五日曰上元■〈風貝〉。二十九日烏狗■〈風貝〉。二月二日曰白鬚■〈風貝〉。三月三日曰元帝■〈風貝〉。十五日曰真人■〈風貝〉。二十三日媽祖■〈風貝〉(真人多風,媽祖多雨。三春共三十六■〈風貝〉,此其大者)。四月八日曰佛子■〈風貝〉。五月五日曰屈原■〈風貝〉。十三日曰關帝■〈風貝〉。六月十二日曰彭祖■〈風貝〉。十八日曰彭婆■〈風貝〉。二十九日曰文丞相■〈風貝〉。七月十五日曰中元■〈風貝〉。八月初一日曰灶君■〈風貝〉。十五日曰魁星■〈風貝〉。九月十六日曰張良■〈風貝〉。十九日曰觀音■〈風貝〉。十月初十日曰水仙王■〈風貝〉。二十六日曰翁爺■〈風貝〉。十一月二十九日曰普庵■〈風貝〉。十二月二十四日曰送神■〈風貝〉。二十九日曰火盆■〈風貝〉(自二十四日至二十九日凡有南風,則應來年有■〈風貝〉:如二十四日則應四月、二十五日則應五月、二十九日則應九月,俱不爽)。

  內地之風,早西、晚東。惟里地早東、午西,名曰發海西;四時皆然。船出鹿耳門必得東風,方可揚帆;澎湖來船,必俟西風,纔可進港。設早西、晚東,則去船過日中始能效洋,來船昏暮不能進口:此風信有天造地設之奇也。

  ■〈風貝〉風或先期即至、或逾期始作,總不出七日之內。正月初三日真人■〈風貝〉(前已載者不再列)。二十四日小妾■〈風貝〉。二十八日洗炊籠■〈風貝〉。二月初八日張大帝■〈風貝〉。十九日觀■〈風貝〉音。二十五日龍神朝天■〈風貝〉(一云是二十九日)。三月初七日閻王■〈風貝〉。十八日后土■〈風貝〉。二十八日東嶽■〈風貝〉(又曰諸神朝天■〈風貝〉)。四月初一日白龍■〈風貝〉。十三日太保■〈風貝〉。十四日純陽■〈風貝〉。二十五日龍神太白■〈風貝〉。五月初一日南極■〈風貝〉。初七日朱太尉■〈風貝〉。十六日天地■〈風貝〉。二十九日威顯■〈風貝〉。六月初六日崔將軍■〈風貝〉。十九日觀音■〈風貝〉。二十三日小姨颶。二十四日雷公(此最狠。二十六日二郎神■〈風貝〉。二十八日大姨■〈風貝〉。七月初七日乞巧■〈風貝〉。十八日王母■〈風貝〉(又曰神煞交會■〈風貝〉)。二十一日普庵■〈風貝〉(凡六、七月多主颱。海上人謂六月防初、七月防半,雖未必盡,然有時而驗)。八月初五日九皇■〈風貝〉。二十一日龍神大會■〈風貝〉。九月初日重陽■〈風貝〉。十七日金龍■〈風貝〉。二十七日冷風■〈風貝〉。九月自寒露至立冬止,常乍晴乍陰、風雨不時,謂之九降,又曰九月烏。十月初五日風信■〈風貝〉。初六日天曹■〈風貝〉。十五日下元■〈風貝〉。二十日東岳朝天■〈風貝〉。十一月十四日水仙■〈風貝〉。二十九日西嶽朝天■〈風貝〉。此時朔風司令,無日無風。然南風盡絕,凡背北處皆可泊船。

  附錄

  「海上紀略」:颱風乃天地之氣交逆,地鼓氣而海沸、天風烈而雨飄;故沉舟傾檣。若海不先沸,天風雖烈,海舟順風而馳,同鵾鵬之徙耳。六月有雷則無里;諺云:『六月一雷止三颱,七月一雷止九颱』。澎湖灣船之澳,有南風、北風之別。時當南風,誤灣北風澳;時當北風,誤灣南風澳:則舟必壞。癸亥興師,正當盛夏南風大作之候,偽都督劉國軒將戰艦盡泊南風澳;時我師到澎湖,盡誤泊北風澳。國軒得計,謂可弗戰而勝也。豈知天眷,忽北風大作,我師舟楫無捐而偽敵連■〈舟宗〉覆沒,因得乘時進攻,克取澎湖。

  「稗海紀遊」:■〈風貝〉之尤甚者曰颱。颱無定期,必與大雨同至;至必拔木壞垣、飄瓦裂石,久而愈勁。舟雖泊灣,常至虀粉,海上人甚畏之;惟得雷聲即止。占颱風者,每視風向反常為戒;如夏月應南而反北、秋冬與春應北而反南(三月二十三日媽祖■〈風貝〉後便應南風,白露後至三月皆應北風;惟七月北風多主颱),旋必成颱。幸其至也漸,人得早避之。或曰風四面皆至曰颱;不知颱雖暴,無四方齊至理。譬如北風颱,必轉而東、東而南、南又轉西;或一、二日,或三、五、七日,不四面傳遍不止:是四面遞至,非四面並至也。■〈風貝〉驟而禍輕,颱緩而禍久且烈。春風畏始,冬風慮終。又非常之風,常在七月。而海中鱗介諸物遊翔水面,亦風兆也。

  「臺灣縣志」:舟人呼大風曰暴。按「詩」「邶風」:『終風且暴』。傳云:暴,疾也。疏云:大風疾起也。「舊志」暨「鳳山」各志以暴為報,失其義矣。「府志」作■〈風貝〉,亦誤。■〈風貝〉乃海中災風,其至叵測;暴,則每月有期。所傳名稱雖涉怪誕,而驗之多應。凡暴期將至,舟必泊澳;俟暴發後,輒尾之而行,最便利,不為災。「府志」又云:『■〈風貝〉之甚者為里;■〈風貝〉倏發倏止,颱常連日夜。■〈風貝〉驟而禍輕,颱緩而禍久。考「六書」無颱字。所云颱者,乃士人見■〈風貝〉風挾雨四面環至,空中旋舞如篩,因曰風篩;謂■〈風貝〉風篩雨,未嘗曰颱風也。颱音篩同里,加風作颱。詩書承誤,今刪之(按「音會」:海中大風曰颶。「投荒雜錄」云:『嶺南諸郡皆有颶風,以四面風俱至也』。「南越志」:颶風具四面之風,常以五、六月發;永嘉人謂之風癡。陸放翁曰:「嶺表有瘴母,初起圓黑,久漸廣,謂之颶母」。韓文公赴江陵詩:「颶起最可畏,訇哮簸陵邱」。注:「嶺表錄異」云:「嶺嶠夏秋雄風曰颶」。又云:「南海夏秋間,有云物如虹,長六、七尺;見則颶風必發,故曰颶母。其風一發,雞犬不寧。並從具,音懼」』。「康熙字典」載「韻箋」引楊升庵說:颶作■〈風貝〉,音貝。「佛經」云:風虹如貝。柳柳州詩:「颶母遍驚估客船」。補入「七隊」逸字中。又「六書故」:■〈風貝〉,補妹切,海之災風也。俗書訛作颶。「正字通」復云:『■〈風貝〉字即颶字之訛』。又「藝林伐山」云:『■〈風貝〉風之作,多在初秋』。「南越志」亦云:『■〈風貝〉母即孟婆;』春秋間有暈如虹是也』。又李西涯譏許氏從具,謂具四方之風,乃北人不知南人之候,誤以■〈風貝〉為颶耳』。西涯博學,必有所據;且閩、粵諸儒皆云■〈風貝〉風。今韻書多作颶,並志以備考)。

  按三春暴期最多,舟行宜戒。自清明後,南風司令,四、五月間風暴皆輕,往來甚穩,但多遲緩。夏至前數日,當有北風。諺云:『北風送夏至』;猶冬至前之有東南風。惟六、七月北風一起,■〈風貝〉風立至。六月之■〈風貝〉,得雷而止;七月之■〈風貝〉,聞雷愈烈。八月白露節後,北風應候,船行迅駛。九月風每經旬或至閱月,是名九降。凡■〈風貝〉多挾雨,九降恆不雨而風。遙望海外,浪色如銀,播空疊出,名曰「起白馬」;舟不可行。又自寒露至立冬常陰晦,俗呼九月烏。十月小春,天氣晴暖、風波恬和,最為利涉。十一、十二兩月,朔風凜烈,無日不風。第乘風隙以往來,若冬、夏之交風信難定,尤須戒心(考各書多稱渡海以四、五、七、八、十等月為穩,最忌六、七、十二月。然癸亥平颱、辛丑復颱,皆以六月興師,過舟衽席而異常。災■〈風貝〉每在七、八月間詳載「雜記」中。蓋海上風濤,實難例定;惟當隨時審視云日氣色,以卜行止。若夫舟制有利鈍、風行有遠近,雖連■〈舟宗〉並發,而入港之先後難齊。且或同時遭風倏變,而此順彼逆、禍福不同者,有數存焉)。

  海船固畏風,又苦無風。洋中風靜,水平如鏡,必寄椗駐舟,候風始行。蓋大海潮汐無瞬息停,人處舟上,一望空明,連天無際,不覺其動,實有升降漲蝕之異。舟不下椗,則乘潮而北、隨汐而南,難定所向之何方矣。五、六月間,天上有點圓黑,即陸放翁所云■〈風貝〉毋是也;頃刻間風雨驟至,舟人必摺帆嚴柁以待。遲則,恐風壓帆傾或至舟覆(有時不得收帆而棄桅者,兩斧即斷,可知風力之雄。又洋船中見有黑氣一條湧出海面,漸及半天,名曰鼠尾云,乃龍起也;急焚雞毛或飯米以厭之)。凡疾風挾雨,驟至而驟止,俗呼為西北雨、亦曰風時雨。

  (附)占驗

  凡日月暈蝕,主大風。晡時日暈,有氣下垂;當夜多風。夜間星粒動搖,太白光芒■〈火閃〉爍,燈炧焰明;來日必風。又饑鳶高唳、海雀驚飛,踰日必風。若春、夏二季天氣鬱蒸、雷轟電掣;秋、冬二季午後聞雷,皆有大風。

  佔風必先看雲:海上之天,無時無雲。雲片相逐飛揚或雲腳紅赤,必有大風。云行舒遲、雲腳拖帶不盡,風猶未起。雲腳起盡,仰見天色青白,風必漸和(云腳如畫家畫水口石,其下橫染一筆為水石之界老是也。無腳之雲,如畫遠山,但見山頭、不見所止)。夏日晡時有黃云,次日必風;如黃雲一條直上,主次日有倏忽惡風一刻,更宜慎防。又日晡時,黑雲一片,捧接日下,當夜必風;或如層巒複幛,起西北風;重疊數十層各各矗峙,主大風雨,應在七日之內。若見黃沙如春天之落霧,東西南北皆黃,則□或夜當有惡風,遲不出三日(云氣似箭沖射北斗,必有大風)。

  看云佔風,可兼佔雨(按海船遇雨,則帆濕重不可行,故並及之):濃雲靉靆,但見雲腳,必不雨。日出時有雲蔽之,辰刻後漸散,即大闇。若日初出便開朗,是日多不晴;暑月久晴可不拘。日落時,西方雲色黯淡,一片如墨,全無罅竇,不見雲腳,來日必雨;濃厚,則當夜必雨。或有一、二點空竇現出日色紅光,是謂「金烏點睛」;或作數十縷不相聯續,日從雲隙度過,是謂「日穿經緯」:來日大晴。又日晚時,春看海口、冬看山頭,有黑雲起,必雨(颱海在西、山在東,故與內地異占)。

  打鼓山海吼,則將風雨。久雨時,吼聲自下漸上則未晴,自上漸下則將晴。鼓峰騰雲,則雨立至。傀儡山凌峰插漢,多煙雲蒙蔽;若清晨山霽淨明,一塵不染,一、二日內必雨。鳶飛鳴則主風,宿鳴則主雨:亦奇驗也。

  附錄

  「稗海紀遊」:日色被體如炙,三日內必雨。久雨後暫輟,猶見細雨如霧,縱今開朗,旋即雨至。初雨如霧,雖沉晦,至午必明。晨起霧遮山腳,主晴;雲罩山頭,主雨。天明已久乃雨,則是日苦雨。五更以後,昧爽時雨,是日必睛。久雨後忽開霽,星月朗潔,則來日仍雨。若薄暮見天際紅光,來日大晴。

  「府舊志」:虹霓朝見西方,辰巳必雨;虹霓申、酉見東方,必晴。又斷虹兩頭不連者,俗呼「破篷」;雖見東方,來日亦不免風雨。

  「諸羅縣志」:海面腥穢,波浪簸騰,一、二日■〈風貝〉風即起;迺天地之氣交逆,地鼓氣而海沸、天風烈而雨飄,故沉舟傾檣也。人但知天風之患,不知實地氣交搆而為,患始烈也。

  (附)船政

  凡造船大■〈舟參〉長七丈者(大■〈舟參〉亦名龍骨,係松不為之。每船頭尾中共三節,其長短與桅之丈尺配),官廳口大堵應闊二丈三尺一寸(大堵居船之中,每■〈舟參〉一丈應闊三尺三寸),含檀下桅座應闊二丈一尺(豎大桅處曰含檀,大樟木所製。凡船身尺寸、滿漢字號印烙於此。每■〈舟參〉一丈,含檀下應闊三尺),含檀又應加長(豎頭桅處,另有頭含檀),頭禁水(船頭所鑲木)應闊一丈三尺四寸,尾後應闊一丈七尺四寸,大桅應長八丈(圍七、八尺不等,或松、或衫為之。其得諸外域者名「打馬木」,值數百金。通身無節,任重當風,堅挺不靡),頭桅應長五丈二尺(圍四、五尺不等),舵應長二丈二尺(鹽木所製,值數十金,遇風濤不搖動;餘則否),舵勒下三尺(長短照大堵闊狹推算),椗應長二丈三尺四寸,船底應深七尺(每■〈舟參〉一丈應深一尺,係就兩邊車腳壁底算起。哨船底要平些,方能穩重),■〈舟敢〉面深甕應加一尺四、五寸,■〈舟皮〉邊應高三尺二、三寸,艙位樑頭應各安三尺寬,篷應闊四丈一尺、長應二十六、七罩(每罩約有二尺四、五寸。其長短係就桅配量,闊狹則視含檀;每含檀一尺,篷應闊一尺九寸),椗■〈糸索〉(三條,一棕、一藤、一草)應長七十尋、圍二尺九寸零。用棕三十擔,篷繚椗雙各項繩■〈糸索〉應用棕二十擔、黃麻二千觔,大小鐵釘三十餘擔(四十擔不等);桐油十五擔、蜃灰,天晴農隙之時購貯備用。此造船之大略也。船有大小、■〈舟參〉有長短,可就中酌量計算(船具按十二支命名:船頭邊板曰鼠橋,後兩邊欄曰牛欄,舵繩曰虎尾,繫椗繩木曰兔耳,船底大木曰龍骨,兩邊另釘灣木曰水蛇,繫篷繩板曰馬臉,船頭橫板插兩角曰羊角,鑲龍骨木曰猿楦,抱桅篷繩曰雞冠,抱椗繩木曰狗牙,掛桅腳杉木段曰桅豬)。

  附錄

  定例:海船出洋,其置船時,先赴各該縣報明購料,在廠成造。竣日仍赴縣稟請驗量樑頭長短、廣深丈尺,填明印烙,取具澳里族鄰行保結狀給照,聽其駕駛出洋貿易。

  商船自廈來台,由泉防廳給發印單,開載舵工水手年貌並所載貨物,於廈之大嶝門會同武汛照單驗放。其自台回廈,由台防廳查明舵水年貌及貨物數目換給印單,於台之鹿耳門會同武汛點驗出口。台、廈兩廳,各於船隻入口時,照印單查驗,人貨相符,准其進港。出入之時,船內如有夾帶等弊,即行查究。其所給印單,台、廈二廳彼此彙移查銷;如有一般未到及印單久不移銷,即移行確查究處。

  商船自台往廈,每船止許帶食米六十石,以防偷越。如故違例多帶米榖,嚴加究處。

  台屬之■〈舟彭〉仔、杉板頭、一封書等小船,領給台、鳳、諸三縣船照;週年換照。三邑設有船總管理;惟彰化縣止有大肚溪小船僅在該港裝載五穀貨物,係鹿子港巡檢查驗,按月造冊申報台防廳查核。台、鳳、諸三縣各船,若往南路,俱由台邑之大港汛出入,系新港司巡檢掛驗,仍報台防廳查考;如赴北路,俱由鹿耳門掛驗出入。其各船往南北貿易,船總行保具結狀一紙,填明往某港字樣,同縣照送台防廳登記號簿,給與印單,以水路之遠近定限期之遲速;該港汛員查驗蓋戳入口。在港所載是何貨物及數目填明單內,查對明白,蓋戳聽其出口。回郡到府之日,將印單呈繳鹿耳門文武汛查驗;單貨相符,蓋戳聽其駕進府澳。各港汛員仍將出入船隻,每五日摺報,聽台防廳稽查。如違限未回,嚴比行保並行各港汛員挨查,以防透越之弊。

  商船撥運內地兵米及採買平糶米榖,俱照樑頭丈尺分派。該船樑頭一丈七尺六寸至一丈八尺者為大船,配載三百石;樑頭一丈七尺一寸至一丈七尺五寸者為次大船,配載二百五十石;樑頭一丈六尺至一丈七尺者為大中船,配載二百石;樑頭一丈五尺六寸至一丈六尺者為次中船,配載一百五十石;樑頭一丈四尺五寸至一丈五尺五寸者為下中船,配載一百石。其樑頭一丈四尺五寸以下之小商船,例免配載。每石腳價,定銀六分六釐六毫五絲;自廈載往他處,水程每百里加銀三釐。遇奉文起運之時,將入口船隻計樑頭之丈尺、配米谷之多寡;至交卸處所,水程有遠近之不同;交卸地方寫入鬮內,當堂令各船戶公同拈鬮,鬮值何處即照拈配運。若水途窵遠,如至福州府屬及南澳等處交卸者,給與免單二張;其餘興、泉、漳等屬則水途較近,給與免單一張。俟該船下次入口,將免單呈繳,免其配運。至臺灣小船往各港運載到府交卸者,每石腳價銀三分,著船總僱撥小船運載。

  流寓台民,有祖父母、父母、子女以及子之妻與幼孫、幼女先在內地有愿往台及欲來台探望者,許其呈明給照渡海。乾隆五年停止(按內地窮民在台營生者數十萬,囊鮮餘積,旋歸無日。其父母、妻子俯仰乏資,急欲赴台就養,格於例禁,群賄船戶冐頂水手姓名掛驗;女眷則用小漁船夜載出口,私上大船。抵台,復有漁船乘夜接載,名曰灌水。一經汛口覺察,奸梢照律問遣,固刑當其罪;而杖逐回籍之愚民,室廬拋棄,器物一空矣。更有客頭串同習水積匪,用濕漏小船收載數百人擠入艙中,將艙蓋封釘,不使上下,乘黑夜出洋,偶值風濤,盡入魚腹。比到岸,恐人知覺,遇有沙汕,輒趕騙離船,名曰放生。沙汕斷頭,距岸尚遠;行至深處,全身陷入泥淖中,名曰種芋。或潮流適漲,隨波漂溺,名曰餌魚。在奸梢惟利是嗜,何有天良!在窮民迫於饑寒,罔顧行險:相率陷阱,言之痛心。伏念民有家室,斯為土著;室家既聚,冬各自保。台地匪竊類非土著,撫茲孑然一身之民,是當何如綏輯也)。

  海洋禁止偷渡:如有客頭在沿海地方引誘包攬、索取偷渡人銀兩,用小船載出復上大船,將為首客頭比照大船僱與下船之人分取番貨例,發邊衛充軍。為從者減一等,杖一百、徒三年;澳甲地保及船戶、舵工人等知而不舉者,亦照為從例,杖一百、徒三年:均不準折贖。其偷渡之人,照私渡關津律,杖八十,遞回原籍。乾隆元年,水師提督王郡奏准:偷渡船戶照為首客頭例,發邊衛充軍;所得贓銀,照追入官。該地方官弁疏縱偷渡人數至十名以上者,專管官罰俸一年、兵役各責二十。至疏縱偷渡人數至數十名者,專管官降一級、兵役各責三十(以上並見行則例)。

  ·武職

  南路營參將

  田朝弼:陝西米脂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楊懋紱:江南寶應籍,奉天義州人,將材。康熙二十五年任。

  熊成秀:山東歷城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三十年,革職。

  吳三錫:浙江紹興人,將材。康熙三十一年任。

  趙文璧:浙江人,癸丑武探花。康熙三十五年任。

  林雲漢:直隸通州人,戊辰武榜眼。康熙四十年任。陞副將。

  何肇彩:同安人,行伍。康熙四十四年任。

  魏平:漳州人,功加。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三年,陞廣西潯州副將。

  馬建邦: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五十八年,陞北直獨石路參將。

  苗景龍:陝西人,康熙五十八年任。六十年朱逆倡亂被害。

  陳倫炯:同安人,侍衛。康熙六十年任。

  李郡:陝西人,復姓王;行伍。雍正二年任。

  林子龍:福建人,行伍。雍正四年八月任。五年十月卸事。

  祁進忠:晉江人,行伍。雍正六年八月任。本年陞台協副將。

  黃有才:福建人,行伍。雍正七年正月任。八年十月,陞浙江瑞安副將。

  侯元勳:山西大同人,武進士。雍正九年六月任。

  李科:湖廣人,行伍。雍正十一年九月任。十三年十一月卒於官。

  雷澤遠:湖廣人,行伍,武舉。乾隆元年八月任。陞北路副將。

  黃文宗:浙江人,行伍。乾隆五年二月任。

  郝琛:山東濟南人,行伍。乾隆七年任。十年,陞廣東督標右營參將。

  陳廷桂:直隸天津人,武舉。乾隆十年四月任。

  李現詳:陝西寧朔人,廕生。乾隆十二年九月任。

  李文成:陝西蘭州人,行伍。乾隆十五年十一月任。

  高志唐:山東昌邑人,癸卯武進士。乾隆十八年六月任。

  八哈那:滿洲正白旗人,世襲佐領。乾隆二十年四月任。

  溫達勇:廣東人,進士。侍衛右營遊擊,署參將(有傳)。

  李雲標:直隸灤州人,乙丑武進士。乾隆二十三年七月任。

  索渾:滿洲鑲白旗人,世襲佐領。乾隆二十六年四月任。

  南路營都司(雍正十年新設,駐劄山豬毛口)

  林君卿:福建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歐平:興化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李馧:山西大同人,甲辰武進士。乾隆二年任。

  翁邦祥:廣東潮陽人,庚戌武進士。乾隆五年任。

  張盛:江南常州人,行伍。乾隆八年任。九年五月,陞興化右營遊擊。

  陳邦偉:漳州人,行伍。乾隆十年四月任。

  劉啟鳳:湖南武陵人,行伍。乾隆十九年四月任。

  章奏功:浙江蘭谿人,武舉。乾鹽二十二年四月任。

  葉元聰:廣東興寧人,行伍。乾隆二十五年三月任。

  鄧文鼎:湖北竹山人,行伍。乾隆二十七年二月任。

  畢萬選:陝西咸寧人,丁巳武進士。乾隆二十八年任。

  南路營守備

  許祥:浙江諸暨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

  陳斌:蒲田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九年,陞河南南汝左營遊擊。

  張光星:山西夏鄉人,己未武進士。康熙二十九年任。

  戴坤:山東人,行伍。康熙三十四年任。

  張龍貴:山西襄垣人,行伍。康熙三十六年任。

  謝時晟:江南崑山人,癸丑武進士。康熙四十年任。

  陳平:泉州人,行伍。康熙四十四任。

  高必華:福州人,行伍。康熙四十五年任。

  李應源:江南華亭人,甲戌武進士。康熙四十九年任。五十四年,陞湖廣夷陵鎮標左營遊擊。

  秦簡瑞:廣東廣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四年任。

  馬定國:陝西人。康熙六十年台變殉難。

  戴日陞:福建人,行伍。

  柯連英:福建人,行伍。雍正六年任。

  張玉:山西人,行伍。

  黃耀華:廣東人,行伍。

  張祿:直隸人,行伍。

  歐平:福建人,行伍。

  范衍:福建人,行伍。乾隆五年任。

  林勛:福寧人,行伍。乾隆七年四月任。

  張淵:泉州人,行伍。乾隆十年三月任。

  吳俊:漳浦人,行伍。乾隆十一年四月任。

  李吉:浙江錢塘人,行伍。乾隆十四年十一月任。

  齊得祿:直隸河間人,行伍。乾隆十八年四月任。

  董登朝:山西大同人,行伍。乾隆二十一年四月任。

  潘錦昶:浙江仁和人,壬子武舉。乾隆二十四年正月任。

  丁玉:閩縣人,行伍。乾隆二十七年十月任。

  南路營千總

  馬龍:陝西膚施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撤回候補。

  戴參:長泰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

  俞啟:連江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

  黃宗:漳浦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

  劉奇:山西平陽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陞澎湖水師守備。

  莊成名:浙江台州府人,行伍。康熙二十八年任。

  張彥卿:浦城人,行伍。康熙三十三年任。

  陳望:長泰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魏朋:山東濟寧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九年任。

  郭正伯:漳州人,行伍。康熙四十一年任。四十五年,請復姓名陳國星。

  王才:□□人,行伍。康熙四十二年任。卒於官。

  陳鹿鳴:福州人。康熙四十二年任。卒於官。

  周特士:福州人,武舉。康熙四十五年。卒於官。

  宋仁:□□人。康熙四十七年任。

  林治:□□人。康熙四十七年任。

  池有成:同安人,武舉。康熙五十一年任。卒於官。

  張林:安溪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

  張天虎:陝西寧夏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

  陳一得: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五年任。

  阮欽:泉州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六十年台變被議。

  孫容:

  王華:泉州人,行伍。

  王廷樞:浙江人,巳酉武舉。

  李希■〈賢,忠代又〉:

  柳文龍:

  趙得勝:

  裴驥:泉州人,行伍。

  朱文顯:

  蔡斗:直隸河間人,行伍。

  錢熊:浙江寧海人,甲子武舉。

  蔡成:泉州人,行伍。

  王大福:閩縣人,行伍。

  林得高:

  南路營把總

  曾■〈火豐〉:平和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五年,撤回候補。

  畢友成:浙江人,行伍。康熙二十三年任。二十七年革職去。

  陳良選:平和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二十六年革職去。

  莊成名:漳州人,行伍。康熙二十五年任。補本營千總。

  張彥卿:浦城人,行伍。康熙二十七年任。補本營千總。

  沈右:同安人,行伍。康熙二十七年任。

  陳輝:龍溪人,行伍。康熙二十七年任。

  張弘祚:浙江人,行伍。康熙二十八年任。

  周連:漳州人,行伍。康熙三十三年任。

  李克和:漳浦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

  □其彪:江西人,行伍。康熙二十七年任。

  張良:江西廣信人,行伍。康熙三十七年任。

  李隆:泉州人,行伍。康熙二十九年任。

  李三英:泉州人,武舉。康熙四十二年任。

  李薦:山東人,行伍。康熙四十二年任。

  彭燦:福建人,行伍。康熙四十二年任。

  蔡有德:福州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陳浩:福州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何傑:同安人,行伍。康熙四十七年任。

  朱球:□□人,行伍。康熙四十八年任。

  沈加祿:□□人,行伍。康熙四十九年任。

  曾光:福州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補福寧千總。

  李美:福州人,行伍。康熙五十二年任。卒於官。

  孫壽:福州人,行伍。康熙五十三年任。革職去。

  薛雄:漳州人,行伍。康熙五十五年任。

  李興盛:連江人,行伍。康熙五十六年任。六十年台變被議。

  林富:汀州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殉難,祀忠義祠(有傳)。

  張文學:福州人,行伍。康熙五十七年任。六十年台變被議。

  許廷珠:潮州人。

  黃陞:漳州人,行伍。

  陳吳俊:同安人,功加。

  陳大亨:漳州人,行伍。

  李得:泉州人,行伍。

  蔡天瑞:泉州人,功加。

  邱有章:

  邱發聰:

  劉達武:

  吳天:

  謝朗:

  吳廷貴:

  周元:

  陳譚:

  廖學文:

  任國棟:建寧人,行伍。

  陳榮:

  毛天錫:閩縣人,行伍。

  鄭及英:泉州人,行伍。

  黃希堯:連江人,行伍。

  吳練生:漳州人,行伍。革職去。

  楊陞:

  甯光宗:連江人,行伍。

  李騰雲:閩縣人,行伍。

  錢樞:福安人,行伍。

  王榮:莆田人,行伍。

  詹得勝:泉州人,行伍。

  王朝貴:羅源人,行伍。

  潘安得:閩縣人,行伍。

  王國恩:閩縣人,行伍。

  曾萬勝:泉州人,行伍。

  岡山營守備(附)

  王三元:江南華亭人,行伍。雍正十二年任。

  陳元美:閩縣人,行伍。雍正十三年任。

  黃陞:龍溪人,行伍。乾隆三年任。

  安宛:直隸獻縣人,武進士。乾隆六年任。

  周龍:泉州人,行伍。乾隆十年三月任。

  賴星:長汀人,行伍。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任。

  丁士武:閩縣人,行伍。乾隆十四年三月任。卒於官。

  錢文敏:浙江錢塘人,武舉。乾隆十五年署。

  蘇天祿:晉江人,行伍。乾隆十六年任。卒於官。

  曹廷科:浙江錢塘人,行伍。乾隆十八年四月任。

  王錫榮:□□人,□□。乾隆二十年十月任。

  李斗綱:□□人,□□。乾隆二十三年八月任。

  蔡法輝:□□人,□□。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署。

  孟明遠:□□人,□□。乾隆二十五年七月任。

  ·武功列傳

  馬定國,陝西人。康熙六十年,任南路營守備。時賊朱一貴煽亂,率眾攻南路。縣故無城,難守禦;定國列兵龜山麓,親冒矢石,與賊對壘大戰。賊勢益張,定國知力不支,急回馬索火焚火藥庫曰:『毋資敵』!賊追及,定國曰:『我朝廷命官,豈可遭擒取辱』!遂拔佩刀自刎死。鄉人憫其忠,守其尸三日。賊聞之曰:『馬守備,忠臣也』!以禮殮之;置家屬於靜室中,民饋糧米不絕。事聞,予卹、賜祭葬,廕一子以衛千總用。

  陳元,侯官人;臺灣鎮標左營千總。台賊朱一貴倡亂時,元同本標右營遊擊周應龍率兵禦賊於南路岡山。元奮勇掩擊,賊稍卻。官軍進屯赤山,越日賊悉眾來,四面圍攻;官軍深入,不諳地利。元力戰數次,中創被獲;逼降,不屈死。事聞,予卹、賜祭一次,廕一子以千總用。

  林富,長汀人;南路營把總。台匪朱一貴等竊發,時奉委為遊擊周應龍前隊引路;官軍至赤山與賊戰,賊勢稍卻。富乘勝深入;賊繞陣後,合圍攻之。力不敵,劗刺而死。事聞,予恤、賜祭,蔭一子以千總用。

  王奇生,鎮標右營領旂;素驍勇。台變時,奉委領兵,與賊戰於赤山。官軍敗,奇生負其勇,突圍衝擊;賊左右夾攻,殺之。事聞,予卹典,從祀忠義祠。時有削職把總江先達同戰死。

  王郡,字健侯,乾州人。初,冒李姓入伍。康熙六十年以千總從藍廷珍攻復臺灣有功,雍正二年任南路營參將。時寇亂之後,郡悉心拊循,訓練有法;累遷台鎮總兵官。七年,討平本縣山豬毛番。九年,彰化大甲西番林武力聚眾作亂,本縣流棍吳福生亦乘間為變;郡時已授水師提督,仍先遣遊擊李榮引兵應援。繼偵知福生與商大概等攻陴頭甚急,遂決策率兵夜發,與參將侯元勳、守備張玉等三路夾攻,敗其前鋒。賊復集,自辰至未戰數合,賊大潰,各奔竄潛匿;生擒蕭田等八人,梟於營門。越日,大搜賊巢,吳福生、商大概、烏目使等三十餘魁悉就擒,南路遂平。而新鎮呂瑞麟剿大甲西番,為所圍,徵兵府中;總督郝玉麟復檄郡討之。郡師至鹿仔港,遣參將李蔭越等各扼隘口,絕其去路;遂渡大甲溪追殺,直抵生番悠吾界,屢有殺獲。賊遁南日內山,峭壁峻絕;諜知樵徑僅一線,督師攀援而登,砲聲震山谷,賊負創走。搗其巢穴、焚其積聚,於是各社望風皆降,縛獻渠兇林武力等,北路亦平。十餘年來鎮台者,郡之功為優云。

  陳倫炯,號資齊,同安人;侍衛。雍正元年,任南路營參將。時寇亂初平,新築縣城,倫炯親板榦、督工役,毫無苟且,時加慰藉,民忘其勞。其馭兵勤練鎮定,寬嚴並用。復工書翰歌詩;暇則進紳士,談論詩書,翩翩然有儒將風流焉。尋陞副將;去之日,百姓送者遮道,不忍舍云。

  張玉,山西人。由行伍,任南路營守備。雍正十年,台匪吳福生為亂,剽掠溏汛;玉守鳳彈,兵單汛弱,賊悉眾來攻;玉令軍士夜懸火繩密佈樹間(鳳彈營盤多栽莿竹),賊疑懼不敢進,連攻數次不得下。尋總兵官王郡率師抵鳳彈,檄玉出戰;玉奮勇迎敵,不介馬而馳,深入其阻。賊繞陣後掩擊之,玉無退路,被圍不得脫,連傷數刃而死。事聞,予卹,蔭一子以千總用。時有外委徐學聖、鄭光弘皆陣亡。

  溫達勇,廣東人;武進士。鎮標右營遊擊,署南路營參將。嘗以盜賊恣行,皆卒伍懈弛故;且兵食朝廷口糧,宜效用。日設令牌數面,令汛兵輪流接遞,巡哨各鄉村道路行旅寇盜。城市之內,夜撥兵分街巷巡守;有盜賊行竊,唯守兵是問。又常微行查訪,守者無敢稍懈。署篆一年,盜風屏絕,夜門不閉。未幾,以疾卒;士民拜奠,絡繹不絕。櫬歸,百姓父老焚香拜送遍於街衢,欷歔感泣,深於愛戴云。

  ●重修鳳山縣志卷八

  職官志

  古者比、閭、族、黨、州、鄉,莫不有師長,於以教誨而整齊之。今之令、丞、簿、尉、師、儒之設,主守承助,猶古意也。鳳雖新造,而疆域在古望緊以上,秩視五等;亦古侯、伯之封也。政令於是乎出、教化於是乎行,於其地有瞽宗廟社之責矣。以所睹記得若而人,凡賢、不肖之相去,鄭重於前,所以借觀於後也。語曰:『人無於水鑑,當於人鑑』;毋亦顧父母師保之誼而興起乎?志職官。

  其目三:官制、官秩、宦蹟。

  官制

  官秩

  宦蹟

  ·官制

  本縣知縣一員(康熙二十三年同縣建設)、縣丞一員(雍正九年設;分駐萬丹,稽查地方。乾隆二十年,移駐阿里港;稽查地方)、典史一員(康熙二十三年設)。

  儒學教諭一員(康熙二十三年設)、訓導一員(雍正十一年增設)。

  下淡水巡檢一員(康熙二十三年設)。

  附錄

  康熙三十年奉旨:臺灣各官,自道員以下、教職以上俱照廣西南寧等府之例,將品級相當現任官員內揀選調補;三年俸滿即陞。如無品級相當堪調之員,仍歸部選。著為令。

  康熙六十年議准:嗣後台屬文武大小各官,不許攜帶眷屬。

  雍正七年議准:臺灣道、府、同知、通判、知縣到任一年,令該督、撫於閩省內地揀選賢能之員,乘北風之時,令其到台與舊員協辦。半年之後,令舊員乘夏月南風之便,回至內地補用;政績優著者准其加二級,稱職者准其加一級,以示鼓勵。

  雍正八年奏准:嗣後調台各員到任二年,該督、撫另選賢能赴台協辦。半年之後,將舊員調回。

  雍正十一年覆准:臺灣道員准其照鎮、協之例,三年報滿;知府、同知、通判、知縣准其照參將等官之例,二年報滿。候協辦人員到台半年之後,令各該員交代清楚,回至內地;該督、撫照例察核,分別具題。如果實心辦理,地方寧謐,俱准以其應升之缺即用。再查道、府應陞之缺俱系特旨補用,應令該督、撫給咨赴部引見,候旨陞用。其同知、通判、知縣俱留於本省,遇有應陞缺出,該督、撫即行具題陞補。

  雍正十二年總督郝玉麟奏準:調台官員年逾四十無子者,准其挈眷過台。

  乾隆七年議准:臺灣各縣知縣缺出,令該督、撫將應行調補之員調補;如實無可以調補之官,於應陞人員內揀選調補。

  又議准:臺灣訓導三年報滿,准其調回內地即陞。遇應陞月分,以縣丞、府經等官陞用。如該員俸次應陞學正、教諭之時,吏部截定俸次,令該督、撫挨次論俸陞用。

  又議准:嗣後臺灣府、廳、縣,准其照道員、佐雜、教職等官一體三年期滿,報明該督、撫照例具題,分別陞用,免其留台協辦。

  ·官秩

  知縣

  楊芳聲:直隸萬全左衛人,歲貢。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滿,陞戶部江南司主事(有傳)。

  閔達:江西南昌人,己酉舉人。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滿,陞行人司行人。

  朱繡:陝西鳳翔人,己丑進士。康熙三十四年任。以憂去。

  劉國輔:奉天正紅旗人,歲貢。康熙三十八年任。秩滿,陞湖廣□□府知府。

  宋永清:奉天正紅旗人,原籍山東萊陽;監生。康熙四十三年任。秩滿,陞延慶府知府(有傳)。

  時惟豫:奉天鑲藍旗人,貢生。康熙五十一年任。秩滿,陞廈門海防同知。

  李丕煜:直隸灤州人,歲貢。康熙五十六年任。

  靳樹畹:奉天鑲黃旗人,己酉副榜。康熙六十一年任。卒於官。

  蕭震:湖廣潛江人,丙戌進士。雍正元年任。

  熊琴:四州安縣人,戊子舉人。雍正四年任。

  錢洙:浙江嘉善人,廕生。雍正七年任。尋陞本府知府(有傳)。

  林鵬飛:廣東潮陽人,庚戌進士。雍正十三年任。

  方邦基:浙江仁和人,庚戌進士。雍正十三年任。秩滿,以憂去;繼陞本府知府(有傳)。

  程芳:江南休寧人,貢生。乾隆三年任。

  鄒承垣:江南無錫人,癸丑進士。乾隆六年十月任。

  呂鍾琇:廣東饒平人,丙午舉人。乾隆九年十一月任。大計卓異,進京引見;十二年十月回任。

  趙軾臨:浙江蕭山人,監生。乾隆十一年七月署。

  魯光鼎:浙江會稽人,監生;本縣丞。乾隆十二年七月署,十月離任;十三年閏七月再署。

  王如璋:江西廬陵人,本府經歷。乾隆十三年六月署。

  陳志泰:江南甘泉人,舉人。乾隆十四年□月任。

  吳開福:江南全椒人,臺灣縣丞。乾隆十六年六月署。

  吳士元:河南光州人,舉人。乾隆十七年三月任。

  嵇璇:江蘇長洲人,諸羅縣丞。乾隆十九年五月署。

  丁居信:江南儀徵人,庶吉士散館。乾隆二十年九月任。

  秦其煟:廣西桂林人。乾隆二十三年十二月仁。

  張天德:貴築人,拔貢;諸羅縣丞。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署。

  王瑛曾:字玉裁;江蘇無錫人,舉人。乾隆二十五年八月任。薦舉。

  縣丞

  葉維榮:河南商邱人,監生。雍正十年任。

  劉長善:陝西華州人,生員。乾隆元年任。

  李國桐:廣東揭陽人,貢生。乾隆四年任。

  涂坤:江西靖安人,監生。乾隆七年十二月任。

  魯光鼎:浙江會稽人,監生。乾隆十一年三月任。

  吳開福:江南全椒人,監生。乾隆十三年二月任。

  裴鑲:湖廣武陵人,副榜。乾隆十四年六月任。

  王如璋:江西人,本府經歷。乾隆十六年四月任。

  徐夔:浙江仁和人,內閣供事。乾隆十七年九月署。

  郝敬修:山東高密人,監生。乾隆十七年十月署。

  馮鴻業:山西代州人,監生。乾隆十八年正月任。

  徐霖:浙江錢塘人,本縣典史。乾隆十九年閏四月陞署。

  沈鈺:浙江仁和人,宗人府供事。乾隆二十年十二月任。二十一年正月,兼攝下淡水巡檢篆。

  顏崇仁:廣西永淳人,監生。乾隆二十一年七月任。

  顧南金:江南華亭人,監生。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任。

  朱顏:江南金匱人,鹿仔港巡檢。乾隆二十七年九月署。

  杜炳星:浙江青田人,乙卯拔貢。乾隆二十八年三月任。

  典史

  王輅:直隸北山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秩滿,陞湖廣漢中府照磨。

  劉麟趾:山東濟寧人,吏員。康熙二十九年任。秩滿,陞湖廣潛江縣主簿。

  戚嘉燦:直隸通州人,吏員。康熙三十三年任。

  魯論:直隸房山人,吏員。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滿,陞江西贛州府照磨。

  章壽昌:直隸涿州人,吏員。康熙四十二年任。秩滿,陞刑部司獄。

  閻瓚:山西寧鄉人,吏員。康熙四十五年任。卒於官。

  葉廷獻:直隸大城人,吏員。康熙四十五年任。

  侯天福:河南密縣人。康熙五十二年任。

  周渭起:直隸通州人,吏員。康熙五十六年任。

  葉紹文:順天大興人,吏員。康熙六十一年任。罷職去。

  張九鼐:直隸三河人,捐納。雍正元年任。

  馮五美:順天籍,浙江山蔭人,吏員。雍正七年任。秩滿,陞晉江縣雒陽司巡檢。

  張玉生:山東齊東人,吏員。雍正十年任。秩滿,陞本省同安縣灌口司巡檢。

  沈大榮:直隸安肅人,吏員。乾隆元年任。秩滿,陞廣東嘉應州豐順司巡檢。

  柴續祖:山西聞喜人,吏員。乾隆五年任。

  孫之震:浙江仁和人,捐納。乾隆八年七月任。

  閩鎮遠:四川華陽人,捐納。乾隆十一年九月任。

  章朝基:浙江會稽人,捐納。乾隆十三年七月任。

  徐霖:浙江錢塘人,禮部儒士。乾隆十五年四月任。本年七月,署縣丞篆。

  王萬成:湖南善化人,吏員。乾隆十八年十二月任。

  伍又陶:浙江山陰人,禮部儒士。乾隆二十二年六月任。二十三年,署下淡水巡檢篆。

  蔡逢恩:浙江仁和人,監生。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任。

  韓珙:陝西靈州人,捐納。乾隆二十六年十二月任。

  菇藥山:浙江會稽人,吏員。乾隆二十八年任。

  下淡水巡檢

  袁玟:直隸右衛人,吏員。康熙二十三年任。病卒。

  謝寧:浙江會稽人。康熙二十五年。病卒。

  樓鴻基:浙江義烏人,吏員。康熙二十七年任。病卒。

  高崇游:江南山陽人,吏員。康熙三十三年任。病卒。

  沈翔陞:直隸右衛人,吏員。康熙三十三年任。以老去。

  孫朝聘:直隸香河人,吏員。康熙三十八年任。病卒。

  郭培桂:直隸金鄉人,吏員。康熙三十九年任。病卒。

  徐志弼:山東登州人,吏員。康熙四十一年任。病卒。

  趙文秀:直隸保定人,吏員。康熙四十二年任。病卒。

  馮吉:直隸大名人,吏員。康熙四十六年任。以憂去。

  趙元凱:直隸安肅人,吏員。康熙五十年任。秩滿,陞河南府照磨。

  王國興:順天大興人,吏員。康熙五十五年任。六十年台變被議。

  魏如玉:直隸玉田人,吏員。康熙六十年任。陞江西南安府照磨。

  錢中選:直隸順義人,吏員。雍正四年任。六年,以病告休。

  戴興:山東長清人,吏員。雍正七年任。卒於官。

  秦輝:浙江會稽人,書吏。雍正八年任。

  桑元傑:浙江餘姚人,吏員。雍正十一年任。陞山東高唐州吏目。

  張爾信:貴州石阡人,捐納。乾隆三年任。

  李宗芳:廣東嘉應州人,吏員。乾隆六年任。

  朱鼎:順天大興人,典史。乾隆九年十一月任。

  鮑一元:順天大興人,供事。乾隆十二年十二月任。

  吳開福:全椒人,臺灣縣丞。乾隆十四年二月攝。

  劉淑:江南甘泉人,供事。乾隆十六年五月任。

  吳克成:浙江山陰人,律例館供事。乾隆十九年十月任。

  朱國相:浙江嘉興人,吏員。乾隆二十三年六月任。

  韓佐唐:湖廣湘潭人,監生。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署。

  陳天倫:順天大興人,捐納。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任。二十六年七月攝本縣典吏,事。

  冀騏:順天大興人,吏員。乾隆二十八年□月任。

  儒學教諭

  黃賜英:晉江人,癸卯舉人。康熙二十六年任。秩滿,陞直隸樂平縣知縣(有傳)。

  黃式度:晉江人,庚甲舉人。康熙三十年任。秩滿,陞山西臨縣知縣。

  丁必捷:平和人,歲貢。康熙三十五年任。以憂去。

  鄭占春:福清人,歲貢。康熙三十七年任。秩滿,陞山東棲霞縣知縣。

  吳周楨:晉江人,歲貢。康熙四十二年任。秩滿,陞京衛武學教授。

  施士嶽:晉江人,歲貢。康熙四十七年任。秩滿,陞四川遂寧縣知縣。

  郭濤:福清人,歲貢。康熙五十一年任。秩滿,陞四川永年縣知縣。

  富鵬業:晉江人,乙酉舉人。康熙五十六年任。

  朱竟成:永安人,戊子副榜。康熙六十年任。陞直隸成安縣知縣。

  林正泰:侯官人,戊子舉人。雍正四年任。五年卒。

  郭際謀:晉江人,辛卯舉人。雍正七年任。秩滿,陞山西天鎮縣知縣。

  張應渭:閩縣人,庚子舉人。雍正十年任。秩滿,陞山西武鄉縣知縣。

  徐文炳:建陽人,恩貢。雍正十三年任。秩滿,陞河南澠池縣知縣。

  周元:長樂人,拔貢。乾隆三年任。

  何奕奇:福清人,辛卯舉人。乾隆六年任。

  莊元:龍溪人,壬子舉人。乾隆十年三月任。

  官韓琦:安溪人,辛酉舉人。乾隆十二年二月任。

  朱澐:南平人,本學訓導。乾隆十三年十二月署。

  張有泌:晉江人,壬子舉人。乾隆十四年五月任。

  范蘋:長汀人,辛酉舉人。乾隆十八年□月任;攝本學訓導事。

  李鍾問:安溪人,丙辰舉人。乾隆二十一年五月任。

  謝際泰:閩縣人,甲子舉人。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任。

  陳明觀:同安人,辛酉舉人。乾隆二十六年三月任。二十七年,陞福寧府教授。

  朱仕玠:建寧人,拔貢。乾隆二十八年六月任。

  訓導

  江水鑑:侯官人,貢生。雍正十二年任。秩滿,陞浙江東陽縣丞。

  曾景洙:閩縣人,歲貢。乾隆二年任。

  王世茂:晉江人,歲貢。乾隆六年任。

  吳陞:寧洋人,廩生。乾隆九年五月任。

  朱澐:南平人,優貢。乾隆十二年二月任。

  陳日來:泰寧人,廩貢。乾隆十五年八月任。

  李騰瑢:永安人,廩貢。乾隆十九年三月任。

  劉自成:劉自成,建陽人,廩貢。乾隆十九年十二月任。

  黃繼伯:南安人,廩貢。乾隆二十二年二月任。

  林紹裕:永福人,拔貢。乾隆二十五年七月任。二十七年十月,署本縣學教諭事。

  祖謙光:浦城人,歲貢。乾隆二十八年十月任。

  ·宦蹟

  楊芳聲,奉天萬全左衛人。由歲貢,康熙二十二年知縣事。時初置縣,諸規制皆其所擘畫;而清田賦、革重徭以宣朝廷德意,民尤賴之。秩滿,內擢戶部江南司主事。

  黃賜英,晉江人,康熙癸卯舉人。二十六年,任本縣教諭。時縣初置,文風未盛。英任其職,以培育人材為己責,日進諸生勤訓課。捐貲置嘉祥里學田二十甲、赤山莊學田二十甲,以供文廟香燈及諸生月課諸費。士蒙其德,設牌位於學宮祀之。

  宋永清,原籍山東萊陽人;由漢軍正紅旗監生,康熙四十三年知縣事。為政期年,新學宮、建衙署、創義塾,百廢俱舉。聽斷平允,尤雅意文教。初,硫磺水官田地瘠租重,民率逋逃;永清詳請薄其賦,另募耕種,充為文廟香燈。東關上則田數百甲,歲苦旱;永清發倉榖一千石貸民,就蓮池潭築隄一千三百餘丈,以資灌溉。又龍目井糖廍移充義墊膏火,延師教授;至月課獎賞,復捐己貲助之,暇則進師生講論文藝:邑文教振興自清始。素工詩,庭署餘閒,輒吟詠不輟;著有「溪翁詩草」。秩滿,擢直隸延慶府知府。

  錢洙,浙江嘉善人;由蔭生,雍正十一年知縣事。賦性恬淡,苞苴悉絕。凡有聽斷,平心和氣,務得其情。治盜賊,始慰諭薄懲,冀其自新;怙惡則嚴治之。有積匪洪寶素雄悍,里役畏之莫敢捕;洙設法緝獲,廉得淫兇狀,立杖斃之。民服其斷,鐫碑以誌。任三年,待士以禮、馭眾以寬;盜聞風屏息,夜門不閉。累陞至本府知府,以勤勞卒於官。

  方邦基,字樂只,浙江仁和人。雍正庚戌進士,十三年知縣事。為人溫厚祥和,謹身節己,恬淡無欲。凡聽斷,兩造理曲者,開誠諭之,薄示懲艾;民欣服受之。時歲歉,米價貴;邦基發粟平糶,酌戶口、定榖數,親自散給。至孤貧老稚,尤憐卹之。秩滿,以憂去。人思之,設牌位於學宮,以誌不忘。尋任本府同知,擢本府知府,尤多善政(載「府志」)。

  陳志泰,江南甘泉人,康熙丁酉舉人。乾隆十四年,由泰寧調知縣事。為人廉靜耿介,言笑不苟。案牘隻字必由己手,繩家人以法;治奸吏蠹役,如鷹鸇之逐鳥雀,積弊悉除。訟獄兩造,具即聽斷;民無積滯拘攣之苦。任三年,民無一詞一事枉於情勢者。以積勞成疾去,士民思之。

 

●重修鳳山縣志卷九

  選舉志

  邑當文明大啟年而疆圉始肇將,古所謂兩科、四科、九品、六條諸制,弗得而見已。然即以近制諭,濱海下士,能使歷古以來不被文教之荒島握槧懷鉛,觀光上國,何齗齗也!夫山明水秀,見於圖經:佳氣蜿蜓,半屏展翠,其科名為北港開先,宜矣。藉地氣之鍾靈,應昌期之明盛;吾知後之沐光華而賡喜起者,將與珠崖瓊海爭光比烈:尤採風者所厚望焉爾。志選舉。

  其目四:科目、貢生、武科、封廕(附鄉飲賓)。

  科目

  貢生

  武科

  封廕(附鄉飲賓)

  ·科目

  進士

  按乾隆四年,巡視臺灣御史諾穆布奏請會試之期,台郡士子照鄉試例,於福省中額內編「台」字號取中一名。部議:台郡士子來京至十名以上,再行奏聞,巷請欽定;奉旨依議。然台郡風氣日上,文治炳蔚,無俟另編取中,而諸羅王克捷已翹然獨破天荒矣。

  (闕)

  舉人

  按康熙二十六年,福建陸路提督張雲翼奏准:臺灣於閩省鄉試另編字號額中一名。三十七年,總督郭世隆奏準:撤去另號,通省一體勻中。雍正七年,巡察臺灣兼理學政御史夏之芳奏准:臺灣貢監、生員,仍照舊例另編「台」字號,於閩省中額內取中一名。雍正十三年,巡撫盧焯奏准:於本省解額之外,不論何經,如增臺灣中額一名。乾隆元年,巡撫盧焯奏准:恩科福建加中三十名,內臺灣於原額外加中一名。

  康熙二十六年丁卯(蕭弘粱榜):蘇莪(附)。

  二十九年庚午(潘金卣榜):邑星燦(附)。

  三十二年癸酉(鄭基生榜):王璋(由府學中式。有傳)。

  三十五年丙子(余正健榜):王際慧(附。龍溪教諭)。

  雍正七年己酉(陸祖新榜):陳文苑(拔貢)。

  十年壬子(葉有詞榜):廖殿魁(拔貢)。

  乾隆元年丙辰(蔡雲從榜):李樹滋(廩)。

  六年辛酉(邱鵬飛榜):李如松(廩)。

  十二年丁卯(黃元吉榜):陳名標(附。由府學中式)。

  十五年庚午(藍彩琳榜):卓肇昌(拔貢。乾隆二十八年分修「縣志」)、林大鵬(廩)。

  十七年壬申(蔡廷芳榜):唐謙(廩)。

  十八年癸酉(駱天衢榜):謝其仁(廩)。

  二十一年丙子(楊鳳騰榜):莊文進(廩)。

  ·貢生

  鄉貢

  按「舊志」明以前無歲貢。自洪武十六年,詔天下府州縣學每歲各貢生員一人,至京試經書義、判語中式者,入國子監肄業。迨國朝順治四年,通行各直省府州縣,將屢經科舉應貢生員三人—一正二陪,學臣考核文字荒謬、年力衰邁者,給以衣頂;正、陪者充貢。康熙元年停止;八年再復,永為定例。鳳山有貢,自康熙二十八年始也。

  康熙二十八年:曾聯標(歲)。

  三十年:黃巍(歲。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三十二年:何則鳴(歲)。

  三十三年:莊一煝(歲。由府學貢。延平訓導)。

  三十四年:蔡邦彥(歲。寧洋訓導)、柳夢和(由府學貢。龍巖訓導,陞沙縣教諭)。

  三十六年(是年恩、拔、歲並舉行):鄭允豪(恩)、施世榜(拔。壽寧教諭,陞兵馬司副指揮。有傳)、梁六善(歲。閩縣訓導)、鄭光基(歲。由府學貢)。

  三十八年:張祚(歲。南平訓導)。

  四十年:王蕙崗(歲)。

  四十二年:葉朝弘(歲)、陳騰祥(歲。由府學貢)。

  四十四年:李為澤(歲)。

  四十六年:鄭其炳(歲)。

  四十七年:林萃岡(歲。由府學貢。興化訓導)。

  四十八年:陳宗達(歲)。

  四十九年:蔡光座(歲。由府學貢。長汀訓導)。

  五十年:許宗岱(辛卯副榜。代州州判)、呂世昂(歲)、張應時(歲。由府學貢。沙縣訓導)。

  五十二年:鄭應球(恩。有傳)、吳台成(歲)、蔡振聲(歲。由府學貢)。

  五十四年:鄭其灼(歲。長泰訓導)。

  五十五年:董大章(歲。由府學貢)。

  五十六年:蔡駿聲(歲)、楊文定(歲。由府學貢)。

  六十年:李欽文(歲。南靖訓導。康熙五十八年分修台、鳳、諸三縣志)。

  雍正元年(是年恩、拔、歲並舉行):詹捷(恩)、張開銑(歲)、陳文苑(拔。己酉中式)。

  三年:許士麗(歲)、陳鵬飛(歲。由府學貢)。

  五年:林起鵬(歲。由府學貢)。

  七年(是年拔、歲並舉行):廖殿魁(拔。壬子中式)、洪際春(歲)。

  九年:王鳳池(歲)。

  十年:張士箱(歲。由府學貢。漳州訓導。康熙五十九年分修「縣志」)。

  十一年:施士燝(歲。興化訓導)。

  十二年:陳王選(拔。開化縣丞,署龍游知縣)。

  十三年:張好瑛(恩)、陳璿(歲)。

  乾隆二年:李樹喬(歲)。

  四年:楊清時(歲。政和訓導)、陳雲龍(歲。由府學貢)。

  五年:卓肇昌(拔。庚午中式。乾隆二十八年分修「縣志」)。

  六年:林皋(歲)、林名世(歲。由府學貢)。

  八年:吳際元(歲)。

  十年:金捷科(歲)。

  十二年:陳雲從(歲)。

  十四年:黃際春(歲)、楊廷英(歲。由府學貢)。

  十五年:盧德昌(恩)。

  十六年:童作楫(恩)、蕭有文(歲)。

  十八年:謝元音(歲)。

  二十年:楊明周(歲)。

  二十二年:許學周(歲)。

  二十四年:錢鎛(歲)。

  二十六年:林鵬舉(歲)、周連璧(歲)。

  二十八年:余國榆(歲)。

  例貢

  按雍正二年以後,例貢非由廩生者不得以教職用,現任教職俱罷去。

  康熙四十六年:王鳳來(漳平訓導,陞開州同知,轉刑部員外郎;尋陞懷慶府知府)陳汝楫(附生捐)、林其蕡(附生捐。泰寧訓導)、饒嗣珍(由府學。附生捐。大田訓導)、李桃(附生捐)。

  五十二年:張道昇(由府學。廩生捐)。

  五十四年:蔡文達(附生捐)、王麟(附生捐)、鄭應捷(附生捐)

  □□□□(按以下數名年分失考,附載於此):王應選(附生捐)、陳附柏(附生捐。本姓林)、林懷瑾(附生捐)、廖中起(附生捐)、黃國英(附生捐)、李芬(附生捐)。

  乾隆十二年:陳正春(增生捐)、李鳳飛(附生捐)。

  十三年:廖殿萃(附生捐)、施國賢(廩生捐)。

  十四年:高其祥(附生捐)。

  十五年:吳一尊(附生捐)、許聯璧(附生捐)、吳超宗(附生捐)、高如山(附生捐)。

  十八年:俞成沛(附生捐)。

  二十一年:傅升元(廩生捐)、王懋德(附生捐)。

  二十四年:黃璜勺(附生捐)、吳丹(附生捐)。

  二十五年:全世道(廩生捐)、施士範(附生捐)。

  二十七年:吳可(附生捐)、莊天賜。(按以下十三名俱由俊秀捐)柯廷第、黃廷珍、蘇永、林日暉、方策、張國畯、黃宗貴、王聯標、謝啟勳、邱肇揚、謝立興、劉俊升、張辛壬。

  ·武科

  按武科之設,自唐歷宋屢罷屢復。至理宗淳祐間,校以騎射;明成化間,較騎射、策論,國朝定鄉、會兩試,與文一體;鄉則以子、午、卯、酉十月,會則以辰、戌、丑、未九月。康熙七年定例:先試馬步箭,後試策論。十三年議定:鄉、會射馬步箭外,再試開弓、舞刀、掇石,驗其技勇;三場試論策。臺灣武科中式,則自康熙二十九庚午縣治始也。

  武進士

  康熙四十八己丑:柯參天。

  乾隆四年己未:蔡莊鷹(侍衛。給假回閩,卒於姑蘇旅邸)。

  武舉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臺灣武開科始此):林逢秋。

  三十五年丙子:許儀鳳。

  四十一年壬午:吳有聲、曾國翰、陳進元(由府學中式)。

  四十四年乙酉:柯參天(己丑進士)、張化龍、施世黻(由府學中式)。

  四十七年戊子:蔡一聰、蔡朝鳳、翁士俊、謝希元。

  五十年辛卯:顏士駿、林培(由府學中式)。

  五十六年:趙奇遇、李行可。

  雍正元年癸卯(恩科):李朝龍(由文生中式)。

  十年壬子:鄭和泰。

  十三年乙卯:蘇惟豫(由文生中式)。

  乾隆元年:蔡莊鷹(由府學中式。己未進士。侍衛)。

  三年戊午:許日文。

  十五年庚午:陳廷魁(由府學中式)。

  十八年癸酉:陳廷光。

  ·封廕

  按凡志有「封廕」目。國家推恩,上及祖宗、下及孫子,甚盛典也。縣創設未久,封贈邀恩者數人,廕典尚闕略焉。

  施世榜:拔貢生;壽寧教諭,兵馬司指揮。以子士齡貴,贈奉直大夫、寧海州知州。

  陳進元:武舉。以子王選貴,贈修職郎、開化縣丞。

  林鼎:以子萃岡貴,贈修職佐郎、興化府儒學訓導。

  張若昂:以子士箱貴,贈修職佐郎、漳州府儒學訓導。

  張士箱:以子方高貴,贈修職郎、永福縣儒學訓導。

  (附)鄉飲賓

  莊一煝(貢生。延平訓導)、卓夢采(庠生)、傅貴、江文達、許宗貴(以上五名年分俱失考)。

  乾隆十九年:蘇天祿(耆民)。

  二十年:簡思和(耆民)。

  二十三年:賴斌臣(耆民)。

  二十□年:李元俊(耆民)。

  ●重修鳳山縣誌卷十

  人物誌

  士之蘊奇負異者,豈必致身通顯,始克聲施不朽哉?或砥礪名節,行不越夫倫常;或高蹈邱園,名不出乎里閈,又或遷客騷人閒跋山川,幽閨貞媛崎嶇死所:無不可以備輶軒,供採擇。鳳自寧靖王竄跡以來,名教風聲昭於寰宇。厥後匹夫慕義,效忠名里者有之、忠義建亭者有之。夫海外一彈丸耳,而聞風而起者何數數也!遺徽雖遠,合著為篇。庶幾後之人,知人之豎立信不可以地而或限也夫。志人物。

  其目四:列傳、義民、列女、寓賢。

  列傳

  義民

  列女

  寓賢

  ·列傳

  王璋,字昂伯,本縣籍。補郡學弟子員,登康熙癸酉鄉薦;授滇宜良令,清慎愛民,民深戴之。以丁內艱去,百姓遮道數千籲留於開府;璋間道微行歸。服闋,補湖廣房縣令,賢聲益著。內轉主事,擢監察御史,卒於官。璋博學多聞,康熙三十四年分修「郡志」。

  林黃彩,字元質,安平鎮人(舊錄縣轄)。幼嫻韜略。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作亂,制府滿保駐廈門,彩以布衣走興化,具陳平台策;制府令隨大軍征討。事平,授把總;尋陞守備,累陞至廈門遊擊。雍正十年,隨總兵官王郡征北路大甲西番;以軍功擢參將,遷澄海副將,署碣石鎮總兵官。尋卒。

  施世榜,字文標,縣拔貢生。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作亂,陷郡治;總督滿保委世榜參軍事,隨征效力。事平後,提督施世驃復委同參將王萬化等綏撫南路;世榜自備行糧,募壯丁,往琅計獲賊夥劉國台、顏廷、張賽、李法、蔡成祖等二十餘名,解赴軍門;復同遊擊林秀等入阿猿林,搜捕逸匪,招集難民二千餘人,安撫復業。以軍功,題授都司;轉文職,任壽寧教諭,署漳州教授,內陞兵馬司副指揮。生平樂善好施,族黨貧者多所周卹。嘗建敬聖樓於郡治南門外,拾字紙。子九人,長士安,貢生;捐銀二百兩,修縣廟學,置田千畝充海東書院膏火。次士燝,興化訓導;力行善事。又次士齡,寧海州知州;捐粟二百石,並充海東書院膏火。又次士膺,拔貢生;捐社粟一千石:皆世榜義方之訓云。

  黃國英,字遜卿,縣貢生,居台邑;淡水都司曾榮子也。少倜儻,好施予,有求輒應;戚屬貧乏者,月給銀米贍之。諸羅鹽水港淤塞,英有龍溝潭莊田,截其半,更捐千金別濬一港,以濟舟楫;仍增置營房,請台鎮撥兵防守,民便之。以州同即用,卒於漳。

  鄭應球,字桐君,縣恩貢生。性耿介,尚氣節。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作亂,陷南路。賊黨郭國禎募使畫策,應球義不可,強迫之,球紿之曰:『明早往見』。偵募者歸,即挈妻子夜遁;募者不獲,怒焚其廬,盡為灰燼。亂平後,巡撫張伯行薦舉孝廉方正;球性恬淡,辭不赴。掌縣書院教席十餘年,壽八十終。

  卓夢采,字狷夫,縣庠生。性孝友,方正自持,精醫濟人。康熙六十年,朱寇陷縣,賊黨募致之;采曰:『不善不入,昔有明訓』。辭不赴。強脅再三;慮不免,挈家遁鼓山深處居匝月,吟詠自娛。散家貲,給族戚里鄰口糧;戒曰:『寧餓死,毋從賊』!其鄉皆化為良民。知縣陳志泰高其行誼,贈「儒林芳標」額。子肇昌,領鄉薦;孫列膠庠。壽八十終。

  陳正春,字汝中,縣貢生。少孤,事母至孝。家淡,好施行善事,傾囊不惜。族戚里鄰急難,極力周恤;貧乏死喪代為殯殮,丟借貸為之。名動鄉閭,督學使嚴瑞龍採行,優贈「孝友端方」額。壽七十餘終,子孫並列膠庠。

  ·義民

  李直三、侯觀德、艾鳳禮、邱若贍、塗延尚、邱克用、朱元位、劉庚輔、陳展裕、鍾沐華、鍾沐純、梁元章、賴以槐、侯欲達、涂定恩、鍾貴和、古蘭伯、劉懷道、涂文煊、邱永月、黃思禮、劉魁才、林英泰、鍾國虯、林文彥、賴君奏、涂華煊、何廷等,籍貫俱廣東(按義民率粵之鎮平、平遠、嘉應州、大埔等州縣人。渡台後,寓縣下淡水港東、西二里,列屋聚廛,別成村落。兩里設里正、副共四人應公差、通音譯、稽奸匪,來往內地,俱由縣給義民照)。康熙六十年,台賊朱一貴作亂,直三等密謀起義不從賊。先於四月二十二日,遣艾鳳禮、涂華煊等赴府請兵。五月初一日府治失陷,各義者隋於五月初十月糾集十三大莊、六十四小莊共一萬二千餘名,於萬丹莊豎立「大清」旗號,推侯觀德指畫軍務。分七營,駐列淡水溪,連營固守。又以八社倉廒貯粟一十六萬餘石,遣劉懷道、賴君奏、何廷等率領鄉壯番民固守。相拒月餘,群賊不敢一人南渡。六月十八日巳時,賊目劉育率賊萬餘人,從西港口潛渡新園;劉庚輔、陳展裕、鍾貴和等統眾與賊合戰兩次,復糾同侯欲達、梁元章、古蘭伯等與賊戰於小赤山。抵晚復戰一次,各有損傷。十九日賊犯萬丹,劉庚輔、陳展裕、侯欲達、古蘭伯率眾拒之,且戰且守,誘賊至濫濫莊;鍾沐純等統眾繞出賊後攻其北,劉庚輔、梁元章、古蘭伯、劉懷道等統眾攻其南,陳展裕、侯欲達、涂定恩等統眾攻其東。三面合攻,大敗賊眾。追至淡水溪,邱若贍、艾鳳禮等攔河堵殺;賊眾無船可渡,溺死及殺死者數千餘人,賊目劉育亦被殺。義民為首之涂文煊及鄉壯人等死傷者一百一十二人。奪得大銃四位、砂砲四位,偽劄、偽印、旗號、軍器無算;賊眾逃遁。搜得賊首朱一貴偽諭,始知大師已入郡;直三等遂率眾來會。制府滿保將為首起義諸民,現拔李直三、侯觀德、邱永月、劉庚輔、陳展裕、鍾沐華、鍾沐純為千總,賞銀九百五十兩、米三百石、采緞一百疋;旌其里曰懷忠里,諭建亭曰忠義亭,優恩蠲免差徭(立碑縣門,永為定例)。奉旨:從優議敘;給台地守土義民紮付一百一十五張、引兵殺賊義民劄付三十六張、擒賊義民劄付二十三張。

  侯心富等,籍貫亦廣東。雍正十年,南路奸匪吳福生等乘機糾眾作亂。心富等糾同港東、西二里義民萬餘人,分駐防守八社倉廒:上淡水,則鍾南魁、陳石豪、陳石揚、鍾泰英等統眾二千餘人守之;萬丹街、放素社、茄藤社,則林宣拔、何紹季、張日純、曾啟越等統眾四千餘人守之;下淡水、龍肚嶇,則李炳鳳、涂廷琛、李紹珀等統眾二千餘人守之;冷水坑、搭樓社,則林有仁、鄭元雯等統眾八百餘人守之。又分劉伯成、鍾瓊祥、林石德等千餘人防禦篤佳、武洛、羅漢門等處,邱永浩、黃登伯、謝必鳳、邱廷偉等千餘人防禦巴六焦、阿猴社等處,林永清、葉春林等三千餘人防禦三叉河、烏樹港、力力社、新園汛等處。時賊攻埤頭甚急,心富等挑選九百餘人渡河應援。值水師提督王郡與賊接戰,義民趕赴軍前僇力前驅,賊眾奔潰,南路遂平。時北路兇番亦未靖,郡復調赴軍前充嚮導官。事平,予以優敘;均照部冊有名外委例,各加一等授為千總,給與紮付(功加姓名:侯心富、陳好賢、陳石豪、賴家璋、涂定琛、鍾南魁、何田如、林有仁、劉鼎高、盤運珠、張士輝、韓任賢、謝日樹、謝有親、曾永習、何紹季、陳士拔、陳元碩、古熙珍、楊日習、林以柏、陳仲興、陳石利、陳石峰、馮若紀、陳連發、賴君添、鄭元雯、利如滄、王啟能、沈培玉、李鼎才、邱永浩、陳朝接、黃登伯、李煥挺、黃達傳、鍾瓊祥、陳石楊、盤運柱、賴家珍、張振相、賴有岱、宋來恩、鍾統明、謝芳晉、邱信山、鍾佾芳、梁伯偉、涂定秀、涂伯清、涂定偉、林清周、邱以奇、鍾孔珍、林豐山、林桂山、黃榮先、李會斌、劉孔懷、林桂榮、韓蘊祥、張文鳳、劉佩麟、林有贊、劉啟斌、劉武麟、黃會雲、李淑元、張鼎常、陳世拱、余定惠、陳元煌、陳廷雲、陳文端、李成喬、劉伯仁、張捷秀、劉伯成、張捷成、黃其直、吳以廉、謝必鳳、梁紹選、吳舒生、涂定宣、徐恭良、劉啟榮、徐德連、侯連新、曾浩生、侯心魁、朱士奇、徐如德、張用文、溫日操、湯洪海、陳石斗、陳尚祥、鄧彥友、彭朝旺、王安運、湯洪康、徐相■〈是彡〉、馬呈梅、吳捷俊、吳子鳳、賴秀璋、葉福生、黃金相、廖芳琳、徐正東、古贊臣、廖文英、李朝禮、姚生春、古芳興、徐日焜、楊伯獻、藍溢海、湯簡英、賴成禮、劉仕伯、黃兆運、謝如楊、范光儒、梁可先、侯貞士、邱欲觀、廖存忠、林碩榮、侯心喜、葉運成、薛昌貴、邱予璋、侯集文、涂慶瑞、宋來育、劉運清、宋美伯、侯履英、侯日瑞——以上乾隆五年給紮。李瑞伯、謝登欽、李炳鳳、鍾泰英、李瑞侯、張日純、陳鼎生、林宣拔、鍾國珆、李應相、曾瑞乾、賴坤及、賴梓松、鍾南達、李紹珀、傅昌文、張必貴、林永清、陳石榜、鍾程及、李盛祥、陳以奇、林碩德、鍾乾生、李喧祥、林旦景、鍾麟新、李雲鳳、林郁彥、林祚任、陳宜進、林仲英、鍾鳳英、張瑞聰、陳宜蘭、林教玉、傅成登、鍾名及、李允魁、鍾元美、邱瑞崇、蕭良柱、李俊伸、邱萬春、張其麟、鍾啟仁、謝國紀、鍾雍芳、林作棟、邱允旦、林作祚、李瑞玉、謝元焜、林日遠、鍾起鵬、吳忠松、劉永仁、陳聯太、張利振、鍾章英、邱若贊、李春發、陳潤奇、李雙榮、林奕孟、吳以祉、謝元逢、李成斌、陳登先、陳梅柏、邱朝拔、李雲漢、黃作棟、邱正儒、李紹顯、林永欽、謝芳柏、劉習鵬、鍾乾英、謝立行、張鼎山、林榮山、陳登崇、林琇青、陳錫禮、黃光彩、陳尚華、賴相及、鍾夢賢、陳石千、馮允烈、張昭成、涂瓊生、陳尚康、林河泰、陳立伯、賴子相、陳開千、蕭鼎秀、邱立攀、劉雲耀、陳河清、劉雲耀、陳慶簡、廖元新、陳慶昭、李紹玉、張日龍、賴仁及、李任秀、邱舒達、李集學、涂定麟、張日集、劉榮禧、陳顯琳、蕭能成、陳慶禮、賴進及、李瑞光、林洪山、張翰英、黃成彩、陳士梅、李德榮、劉訓宜、李松挺、林有信、余任先、曾九安、李道恆、曾九煐、張逢秀、吳以萬、張志仁、賴科及、鍾昌先、黃輝雲、曾啟越、徐石雲、劉行恕、張邦崇、涂遙生、陳華生、謝國躍、陳來琳、謝喬參、林青、謝作鳳、劉英立、鄭雲雯、曾發亮、邱廷偉、張必柱、李紹賢、李朝重、徐和生、劉勷存、陳永濱、陳潤麟、佘魁能、陳士珀、陳石璦、陳顯榮、賴文及、謝運鵬、吳元三、楊輔臣、李作松、謝成祚、謝成琳、陳潤魁、涂文明、李紹皋、王廷寵、涂梅生、趙性和、張禮樂、宋來萬、馮維萬、李雲捷、廖景華、張瑞闌、黃賢琮、黃華雲、劉欽臣、馬懷珍、陳梅琳、陳慶朝、李聯大、吳以增、鍾啟弘、江士灝、吳明揚、陳秀琳、塗哲生、鄭肯良、陳元雲、鍾聲揚、李俊千、吳申伯、曾俊麟、鍾日友、謝展文、謝惟元、陳生及、謝元華、鍾南榖、葉春林、陳慶僅、張喬語、謝先達)—以上乾隆六年給紮。

  ·列女

  黃氏棄娘,舊治安平鎮黃堂壯女。年十九,適偽賓客司傅為霖次子璇。為霖以反間謀洩,父子俱置極刑;眷屬謫配,氏兄銓為氏營救得免。方璇之被繫也,氏猶冀其生;及父子遇害,遂決意身殉。其兄多方慰之;氏泣曰:『今日之事,子為父死、妻為夫亡,於理甚順;妹復何憾』!遂自縊死。今從祀節烈祠。

  阮氏蔭娘,縣□□人。年十六,適王尋,居安平鎮。未有所出;尋伯兄有遺腹子,嫂已別適,氏撫之如己出。未幾,尋歿。尋仲兄來哭;殯畢,氏請以所撫姪為夫立後,仲許之;遂閤戶自經。仲嫂救甦,且慰之曰:『叔死不可復生,似何自苦乃爾』?氏曰:『夫死誓不獨生,倘得藁葬夫側,俾遂同歸,願足矣』。仲憫其志,使人防之密;氏醉以酒,即嚴粧整服,從容就繯。事在康熙二十二年五月。雍正五年祀節烈祠。

  鄭氏月娘,縣中洲莊人。年十九,歸儒士王曾儒。逾年儒卒,翁以貧故,欲速葬;月娘乞稍停,願死同穴。翁駭然,囑鄰媼勸之。月娘曰:『夫病劇時,吾以死許之矣;義不可移』。投繯而死。紳士競輓以詩。知縣宋永清嘉其節,親祭氏墳,匾其廬曰「百年今日」。蓋宋輓詩,有「百年今日乾坤老」句也。時合葬舊治依仁里內園路西。

  黃氏,鳳山莊人;本縣學生員李時燦妻。年二十二,燦卒;子俊臣,甫四歲。家貧守節,孝事老姑;常於濱海拾蚌、蛤以佐甘旨。鄉人憐而卹之。年七十卒,子孫皆成名。乾隆十四年題旌,祀節孝祠。

  王氏掞娘,竹橋莊人。年十七,歸夫黃研。逾年研卒,無嗣,或勸別適;氏曰:『婦人從一而終。夫亡無子,唯有一死,無愧九泉而已』。服三年喪。將大祥,告其姑與母曰:『我生不辰,不能終媳婦之職,報鞠育之恩;忍死至今,為夫服耳。今事畢矣』。於大祥日,哭泣盡哀;夜起梳洗,投繯而絕。縉紳輓詩盈帙。

  吳氏潔娘,縣竹橋人。年十八,歸夫黃尚志。尚志病劇,語氏曰:『予病不起,未有子嗣,難以守節;死後,汝宜自計』。氏泣曰:『夫之不幸,乃妾之不幸;若果不起,誓不獨生』。尋尚志卒。家方治殮,氏更素服,潛出村外半里許,投水死。

  黃氏明娘,□□縣人。年十九,歸夫金仁。越三年,仁卒,無嗣。舅姑老且病,氏奉養備至,久而不懈。尋勇姑相繼亡,氏亦病篤;人欲為延醫,氏卻之曰:『吾不從夫死者,為舅姑也;今舅姑往矣,吾何以生』?不藥卒。聞者哀之。

  董氏,縣興隆莊人;儒士李鳳妻。年二十,鳳卒。遺腹生男;守節四十年,事舅姑盡孝,撫遺孤俾成立。知縣鄒承垣贈匾「節孝可風」。

  成氏桂娘,縣興隆莊人;儒士黃忠妻。家貧甚,事舅姑以孝聞。時姑病篤,忠外出,氏醫藥無計,刲股肉以進。姑卒不起,送終盡禮。里鄰知其事,咸服其孝。

  曾氏好娘,縣興隆莊人;儒士盧從妻。從卒,遺孤三歲,家貧困;氏勤女紅,撫養之俾成立。事舅姑,菽水盡歡。後子奇遊郡庠,鄰里稱其節孝。

  李氏快娘,縣竹橋人;儒士黃獎妻。夫卒,氏年二十三;矢志柏舟,事舅姑菽水盡歡,里鄰稱羨。家淡泊,撫孤成列,成均立,督孫曹中、夢蘭等聯遊泮水。人以為節孝之報。現年幾八十。

  黃氏喜娘,縣興隆莊人;儒士曾亨觀妻。初籍內地,夫渡台歿;氏年二十四,家無擔石,勤紡績以奉老姑,嚴訓督以課幼子。念夫外歿,攜子東渡,省夫墳;擇仁而處,遂籍於鳳。其苦節完貞,里鄰稱羨。子成立。現年八旬餘。

  楊氏茂娘,縣興隆莊人;儒士謝乞老妻。年二十二,夫故,未有男嗣;氏不欲生,因念老姑在堂,轉烈為節。茹苦嘗辛,以供菽水;立嗣撫養,以紹夫後。姑歿,送終盡禮。鄉里欽其節孝。現年五十餘,子孫成立。

  ·寓賢

  前明寧靖王名術桂,字天球,別號一元子;太祖九世孫遼王後、長陽郡王次支也。始授輔國將軍。崇禎壬午,流寇破荊州,術桂偕惠王暨藩封宗室避湖中。甲申,京城陷,莊烈帝殉社稷,福王嗣立於建業;術桂與長陽王入朝,晉鎮國將軍,令同長陽守浙之寧海縣。乙酉夏,浙西郡邑盡歸國朝,長陽率眷屬至閩中、術桂尚留寧海。而鄭遵謙從紹興迎魯王監國,時傳長陽入閩存亡莫測,監國封術桂為長陽王。鄭芝龍據閩,又尊唐王為帝,建號隆武;術桂奉表稱賀,隆武亦如監國所封。後聞其兄尚存,已襲遼王;術桂具疏請,以長陽之號讓兄次子承之。隆武不允,改封寧靖;仍依監國,督方國安軍。丙戌五月大兵渡錢塘,術桂乃涉曹娥江奔避寧海,覓海艇出石浦;監國亦由海門來會,同至舟山。十一月,鄭彩率舟師北來,因芝龍與隆武不洽,知越州不守、監國出奔,故遣迎之;術桂與監國乘舟南下,歲杪抵廈門,而芝龍已先歸命北行矣。是時鄭鴻逵迎淮王於軍中,請寧靖監其師,合芝龍子成功兵攻圍泉州,經月不下;鴻逵乃載淮工與寧靖同至南澳。值粵東故將李成棟奉桂王之子稱帝肇慶,改元永曆,寧靖因入揭陽;永曆令居鴻逵師中,月就所在地方支膳銀五十兩。戊子春,命督鴻逵、成功師。庚寅冬,粵事又潰。辛卯春,寧靖仍與鴻逵旋閩取金門。及成功取臺灣,寧靖輒東渡,就竹滬墾田數十甲,以贍朝晡。既而元妃羅氏卒,遂葬焉。戊午,聞靖海將軍施琅調集水軍樓船進討,鄭氏諸臣燕雀處堂,晏如也;寧靖獨蒿目憂之。常言『臺灣有變,我再無他往,當以身殉』。癸亥六月大師克澎湖,二十六日鄭兵敗回。寧靖謂姬媵曰:『我之死期已至,汝輩聽自便』。僉云:『王既能全節,妾等寧甘失身?王生俱生,王死俱死。請失賜尺帛,死隨王所』!寧靖曰:『善』。姬袁氏、王氏(或云蔡,誤也)、媵妾秀姑、梅姐、荷姐俱冠笄被服,同縊於堂。寧靖乃大書曰:『自壬午流賊陷荊州,攜家南下,甲申避亂閩海,總為幾莖頭髮,保全遺體,遠潛外國。今四十餘年,已六十有六歲。時逢大難,全髮冠裳而死,不負高皇,不負父母。生事畢矣,無愧無怍』。次日,校役舁主人柩至,寧靖視之無他言;但曰『未時』。即加翼善冠、服四團龍袍、束玉帶、佩印綬,將寧靖王麐鈕印送交鄭克塽,拜辭天地祖宗;耆士老幼俱入拜。寧靖答拜。又書絕命詞曰:『艱辛避海外,總為幾根髮。於今事畢矣,不復采薇蕨』。書罷,結帛於樑自經;且曰:『我去矣』!遂絕。眾扶之下,顏色如生。越十日,藁葬於縣治長治里竹滬,與元妃合焉;不封不樹。妾媵五棺,埋於臺灣魁斗山,去其墓三十里;時稱為五烈墓。寧靖無嗣繼益王裔宗位之子名儼鉁為後;時年七歲,安置河南開封府祀縣。

  李茂春,字正青,漳之龍溪人;登明末鄉薦,富著述。風神秀整,跣足岸幘,旁若無人。居於台之永康里,題其茅亭曰夢蝶處,日誦佛經自娛,人稱李菩薩云。卒,葬新昌里(時屬鳳山,雍正十二年改隸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