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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編(一)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摺(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籌備臺灣防務摺(光緒十年正月初四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請飭催楊岳斌迅速赴閩片(光緒十年正月二十七日發,二月二十三日到)

  軍機處寄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上諭(光緒十年三月十七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三日到)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十年三月二十六日)

  軍機處密寄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上諭(光緒十年四月初一日)

  奕譞等擬防海四條(光緒十年四月十四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閩省辦防及法船經過廈門情形摺(光緒十年四月二十六日發,五月十六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和議雖定仍嚴密辦防片(同日)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七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九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三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四日到)

  上海道邵友濂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五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報起程日期摺(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六日發,十八日到)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改修砲臺購備鎗砲請飭閩督籌撥角兩片(同日)

  軍機處寄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吏科給事中萬培因請飭整頓廈門防務摺(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寄署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六百里加緊戌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戌刻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軍機處電寄各省將軍督撫諭旨(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軍機處呈覽赫德與巴使問答片(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軍機處摘抄劉銘傳條陳單(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五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六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到)

  發出使德法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到)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軍機處電寄沿海各統兵大員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三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發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八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軍機處電寄曾國荃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一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到)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軍機處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軍機處電寄劉銘傳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五日)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請浙江提督歐陽利見帶部援閩片(光緒十年六月十七日)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八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酉刻到)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初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發出使美英日本各大臣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奏呈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美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各國公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早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劉銘傳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錫珍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北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發南洋大臣曾國荃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發上海道邵友濂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侍講學士張佩綸等奏廈門防務責成彭楚漢等布置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總理衙門興美國何天爵問答(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卯刻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津海關道盛宣懷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福州軍務責成三路並進仍由南北洋撥軍速援摺(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出使大臣許景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會辨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軍機處電寄張佩綸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擬復出使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月發由北洋轉)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摺(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謹奏為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恭摺仰祈聖鑑事。

  竊法、越之事,與球案、俄約不同。無論為和為戰、為利為鈍,必且常為西南邊患。外侮既亟,海防不可稍疏。交、廣水陸毗連,現既增兵嚴備;仍應俟彭玉麟、張樹聲等隨時奏報軍情,相機酌辦。惟縱觀沿海形勢,北洋分守沽塘,略顧旅順;而登、萊之防尚虛。南洋兼籌江海,重扼江陰;而蘇、太之防稍闕。彼若舍堅攻瑕,我且支左詘右。似宜綢繆牖戶,預防未然。登、萊之防,丁寶楨前奏宜趨重登州、煙臺、威海三處。然該升撫亦僅在通伸岡等處築立砲臺,餘則有志未建;教練水勇八百名,經李鴻章檄調北洋,配入「超勇」、「揚威」兩船,所購洋鎗均是舊式。嗣吳長慶到防未久,亦不能有所經營。現在東省水災氾濫,度其兵力、餉力,止能張皇補苴,斷難布置周密。臣衙門反覆代籌:登州本有鎮將,不必增兵;威海本屬隩區,猶堪扼險。惟煙臺水闊沙平,商舶經行,久為洋人測伺;必宜添設重兵彈壓。若吳大徵分紮灤樂、吳長慶遠駐朝鮮,未可遽行撤調;應請飭下北洋大臣選定將領,為簡之師少則四營、多則六營,扼劄煙臺,俾與沽塘、旅順犄角。左宗棠之防,以白茅港為扼要。查白茅港在昭文縣東七十里,為蘇、常諸水出海要道;明代防倭,常設白茅烽堠。港外浮沙橫闊綿亙,輪船扼守,地險而勢亦稍孤矣。然海口可通江蘇省城者,如劉河、如大錢涇、如徐六涇等處,皆距省百數十里,實防不勝防。而崇明尤孤崎海外,僅恃鎮標,兵力單薄;一旦有警,徵調難赴事機,必須豫籌備禦。南省近設漁團,用以杜漢奸引水之弊而收海濱制敵之奇,用意甚善;但漁船均係教民,臨事實難倚仗。為蘇省計,若要擇要增防,餉項必須竭蹶。若勸捐設練,民情更易驚疑。可否請旨飭下江蘇撫臣衛榮光以冬防為名檄令沿海六、七州縣挑選民壯,約以一縣三百人為率,籌撥洋鎗、子藥教練;曆冬、春三五月,必能技藝熟嫻,一律嚴整。無事則緝捕鹽梟,有事則巡緝海口。各縣唇齒接壤,聯絡易周;慎選廉能牧令,久住而責成功:餉不虛糜、民不擾惑,行之似有裨益。至太湖一帶,鹽梟、搶匪出沒為害,雖與海防無涉,亦必先事遏禁亂萌,臨敵始無後顧。應嚴飭該撫招募鎗船、查緝匪徒,化梟為良,以靖閭閻而謐湖海。至閩省遠連粵海、近蔽浙洋,尤宜鎮轄得人,以杜日本乘間窺伺。若疆吏徒以安靜為冶而防務不甚講求,恐海波偶揚,臺、澎、廈、澳尤不足恃。伏望朝廷垂念閩疆,或別簡賢臣、或起用宿將,俾資鎮撫。浙省則定海島嶼孤懸、乍浦口門深闊,並應與寧波、鎮海設法嚴防,使蘇、浙首尾銜接,以期鞏固。前曾奉旨通飭,諒劉秉璋曾經戰事,或能扼要妥籌,用紆宸廑。

  抑更有請者,海防之說創自十年以前,中外紛如聚訟矣。然購船、購砲所費不下數千萬,而臨事仍無甚把握;防倭、防俄所費亦不下千餘萬,而沿海仍無甚規模。疆臣以部臣惜費為解,部臣以疆臣浪費為辭;終之遷就因循,則臣衙門實執其咎。即眾論不歸咎於臣衙門,而臣等與於籌海之責,問心實難自安。竊謂臣衙門職掌,以商、防為兩端;防務不能日強,商務必且日困。擬自今伊始,亟圖海防以規久遠;為今日防法之虛聲,即為他日防海之實用。經此次奏奉諭旨後,臣衙門隨時隨事切實請求:查核沿海要隘、博考外洋船式,一面與戶部議經費、與兵部議營制、與疆吏議將材;雖遽難立可大可久之規,亦當使成能戰能和之局:庶務建威銷萌,有備無患乎!是否有當?伏祈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謹奏。

  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軍機大臣密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大學士兩江總督二等恪靖伯左、閩浙總督何、江蘇巡撫衛、福建巡撫張、浙江巡撫劉、山東巡撫陳: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海防緊要,宜毖近患而豫遠謀」一摺,覽奏均悉。法人侵佔越南,外患日亟,沿海設防,必應綜覽形勢、統籌全局,為未雨綢繆之計。南、北洋防務經李鴻章、左宗棠專力經營,而登、萊之防未嚴,蘇、太之防尚闕;山東要隘以煙臺為最、江蘇則崇明孤懸海外,兵力單簿。閩省臺、澎等處,在在堪虞。浙江定海、乍浦,應與寧波、鎮海併力嚴防:全在南、北洋大臣既各該督、撫先事豫謀,實力籌辦。著李鴻章遴選得力將領如曹克忠、郭寶昌等酌帶數營扼紮煙臺,與沽塘、旅順相犄角;陳士杰當就本省現有各營嚴密佈置。崇明地方應如何豫籌備禦?著左宗棠熟籌酌辦。其沿海可通內地者防不勝防,或以冬防為名,檄令沿海各州、縣挑練民壯,聯絡聲勢;或招募太湖一帶鎗船,藉資巡緝:著衙榮光妥籌辦理。臺灣久為外人所覬覦,鎮將是否得力、兵勇是否足恃?何璟履任多年,責無旁貸。張兆棟曾經渡臺,於該處情形亦應周悉;務當同心籌畫,備豫不虞。浙江防務,前據劉秉章奏明添營,在鎮海等處扼要設防。著即迅速辦理,嚴扼要口;並隨時與閩、蘇兩省互相策應,以期鞏固。總之,法、越構釁已久,治海辦理防務,必先能守兩後能戰。各海口情形有籌議所未及者,均應確抒所見,切實豫籌。該大臣等為朝廷所倚任,務各振刷精神,共體時艱,以維大局。原摺均著抄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八。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籌備臺灣防務摺(光緒十年正月初四日到)

  福州將軍臣穆圖善、閩浙總督臣何璟、福建巡撫臣張兆棟跪奏:為法信日緊,遵旨籌備臺防;恭摺覆陳,仰祈聖鑑事。

  竊臣等續募營勇布置閩省海防情形,於十二月初二日會摺奏報在案。旋於初七日欽奉光緒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十九日寄諭二道,以臺灣防務緊要,重貽宵旰憂勞;跪誦之餘,莫名慚悚!伏念臺地孤懸巨浸,物產豐饒,久為外人覬覦。近接探報:法人自攻陷桑臺後,勢燄漸張,敵情詭譎異常;防務自宜倍加嚴密。奉旨垂詢:鎮將是否得力、兵勇是否足恃等因。臣等查臺事,全賴鎮、道得人。現任臺灣鎮總兵吳光亮係久經戰陣之員,於同治十三年經前督辦臺防臣沈葆楨奏調來臺,旋補是缺;臣璟曾接沈葆楨復函,稱為赤嵌一柱。現任臺灣道劉璈,曾在兩江督臣左宗棠行營多年,亦老於軍事:邇來設法籌防,尚屬妥協。兵勇一項,除舊存各營外,左宗棠遵旨酌派總兵楊在元等帶勇四營渡臺,計日可到。復查現署福建陸路提督孫開華前曾辦理臺防,熟悉情形,勤勞卓著;已令其統率所部擢勝三營由廈門經渡臺北,與新授福寧鎮總兵曹志忠所統三營扼要駐防,可期得力。澎湖為臺、內來往咽喉,用兵必爭之地。該管副將蘇吉良經調省,據吳光亮稟稱「副將周善初才識兼優,足當一面」,即委其代理澎湖協副將篆務;並飭劉璈照原議籌撥兵勇三千人,歸周善初統帶扼防。臺南則有鎮、道駐紮,就近經理:防勇不敷,已飭劉璈趕緊酌募,仍照原議五路分防,互相策應,以一萬六千人為准。各口砲臺砲勇,並飭嚴緊以待。惟臺地口岸林立、港■〈氵义〉紛歧,勢難處處設備;幸民氣素稱強固,由鎮、道督飭地方文武妥定章程,認真舉辦鄉團、漁團,以補兵力之不逮:此臺澎設防、分別布置之實在情形也。

  北寧戰事如何,尚無確音。萬一有警,臣璟當審敵所向,出省調度;或照防倭成案,駐紮泉、廈與省、臺聲勢聯絡,相機決策。臣穆圖善擬往來福州海口,與總理船政臣何如璋督率嚴防。臣兆棟與副都統臣多鑾布督同司、道慎固省防,並籌濟軍火、糧餉。總期可戰可守,力保疆宇,冀綏朝廷南顧之憂。

  所有臣等籌備防務緣由,謹臺詞恭摺覆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

  再,此摺係專弁由輪船賫交上海道發驛馳遞,合併陳明。謹奏。光緒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光緒十年正月初四日,軍機大臣奉旨:『覽奏已悉。仍著該將軍、督、撫飭所屬妥籌布置,隨時酌度事機,嚴申儆備,期於緩急足恃。欽此』。

  ——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請飭催楊岳斌迅速赴閩片(光緒十年正月二十七日發,二月二十三日到)

  再,正在繕摺間,接准署湖南撫臣潘鼎新咨會:欽奉寄諭,傳知楊岳斌即行馳往福建,會同何璟等將海防事宜認真籌辦等因。仰見聖慈垂念岩疆,特派重臣來閩會辦,固臣等所深願而不敢擅請者。此與彭玉麟奉命赴粵,同繫南顧之憂,足使士氣民心日益強固。現值籌防喫緊,相應請旨敕催楊岳斌迅速來閩,俾得籌辦海疆,幸甚!臣等謹附片陳明,伏乞聖鑑!謹奏。

  光緒十年二月二十三日,軍機大臣奉旨:『前據潘鼎新奏楊岳斌因母病未能赴閩,已諭令俟伊母病體稍愈,即遵前旨馳赴閩省矣。欽此』。

  ——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一。

  ·軍機處寄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上諭(光緒十年三月十七日)

  軍機大臣字寄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

  光緒十年三月十七日奉上諭:『現在越南北寧失守,防務喫緊。穆圖善久歷戎行,著會同何璟將福建防務切實籌辦,不得稍涉疏懈;並將辦理情形迅速覆奏。將此由四百里各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三月二十三日到)

  密。昨晚接二十一日西電:興化已被法兵據守云。粵稅司德崔琳到津密稱:唔法水師提督,謂兵船入華,將奪踞一大口岸為質;若早講解,可電請本國止兵等語。俟呈說帖,再緘致鈞署。鴻。梗。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十年三月二十六日)

  軍機大臣密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曾、兵部尚書彭、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兩廣總督張、江蘇撫衛、浙江巡撫劉、福建巡撫張、山東巡撫陳、廣東巡撫倪、督辦寧古塔等處事宜通政使司通政使吳:

  光緒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奉上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昨據道員邵友濂電報:德國施繙譯官云洋行接廈門電報,法國提督帶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開駛等語。法人連陷越南北寧等省,其勢甚張。彼以兵船來華,恫喝要求,自在意中。沿海各處,亟應妥籌備豫。著李鴻章、曾國荃、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衛榮光、劉秉璋、張兆棟、陳士傑、倪文蔚、吳大徵飭令防軍加緊訓練,於沿海各要隘力籌守禦,務臻嚴密。瓊州、臺灣孤懸海外,久為彼族所覬覦;有「欲據為質,藉索兵費」之說。倘有疏虞,辦理益形棘手。著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兆棟、倪文蔚督飭將領實力籌防,總期有備無患。際此事機緊要,正我君臣臥薪嘗膽之時。該大臣等務當振刷精神,竭誠籌辦,用副委任;仍宜持以鎮靜,不得稍涉張皇,是為至要。該國兵船北駛,是否確實?著即探明具奏。……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軍機處密寄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上諭(光緒十年四月初一日)

  軍機大臣密寄兵部尚書彭、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兩廣總督張、福建巡撫張、廣東巡撫倪:

  光緒十年四月初一日奉上諭:『前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接道員邵友濂電報:德國繙譯官云,法國提督帶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行駛。昨李鴻章電報:據滬局電稱,偵知有法鐵甲二、快船二、兵輪一於四月初一、二日可泊吳淞,孤拔所領各艦繼至等語。彼族挾兵艦來華,無非為恫喝要求之計。屢據揚言,將奪踞一口岸為質,藉索兵費。沿海各要隘,均應嚴防。瓊州、臺灣兩處地屬偏隅,非通商口岸,無所牽制;尤為彼族所覬覦。倘有疏虞,辦理益形棘手。前已諭令彭玉麟等妥籌備禦。現在事機緊追,著再行申諭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兆棟、倪文蔚督飭將領及地方官等整頓防軍、固結人心,實力防守;務臻嚴密,以期有備無患;不得稍有疏懈,致千重戾。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三。

  ·奕譞等擬防海四條(光緒十年四月十四日)

  臣奕譞等謹擬防海四條,恭錄呈覽。

  一、邊海各防:專員會辦。

  一、裁冗,儲防餉:由戶部暨疆吏切實議覆。

  一、瓊、臺專員統率:設常川防營,酌辦民團。

  一、滇礦:張大聲勢,杜彼覬覦。

  ——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五。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閩省辦防及法船經過廈門情形摺(光緒十年四月二十六日發,五月十六日到)

  福州將軍臣穆圖善、閩浙總督臣何璟、福建巡撫臣張兆棟跪奏:為遵旨覆陳閩省辦理海防及法國兵船經過廈門情形,恭摺仰祈聖鑑事。

  竊照本年四月初八日欽奉寄諭:『穆圓善久曆戎行,著會同何璟將福建防務切實籌辦』等語。又於十三、十七兩日欽奉寄諭二道,以『法國兵船八隻過廈門,向北開駛;確實著即探明具奏。臺灣地屬偏隅,尤為彼族所覬覦。著穆圖善、何璟、張兆棟督飭將領及地方官整頓防軍、固結人心,實力防守,務臻嚴密』各等因,欽此欽遵。伏查閩省籌辦海防,業經四次奏奉批旨,復於四月初三日第五次會摺具奏在案。穆圖善蒙恩鎮守閩疆並司關榷,與臣璟、臣兆棟近在同城,平時已遇事必商;籌防以來,尤無事不公同商酌,會銜入告。凡心力所能及,即屬職分所當為;迺復上煩宸廑眷懷南顧,奉臥薪嘗膽之諭,並令臣等感愧涕零矣。

  閩省海口林立,備多則力分,不得不擇要布置。如福州為省會根本重地,五虎門以內,節節扼紮水陸營勇將及萬人。廈門一口,有新舊陸勇四營、水勇兩營,佐以練兵、民團,統由水師提督彭楚漢調度。漳州、泉州兩府分駐六營,以固廈門後路。福寧府駐兩營、興化府駐一營,各顧海口兼靖內江。臺灣議分五路設防,新舊兵勇已二萬人,較之從前防倭專顧琅■〈王喬〉一隅調勇至三十餘營,則現在分佈全臺兵力尚不為厚;而限於餉力,勢難再增。臺地民氣強固,向稱可用;應辦水陸聯團,臺南、北統飭認真經理,俾輔兵力之不逮。此外,修築砲臺及購備軍火、糧食一切事宜,節經奏明籌辦。

  第防海不可無戰船,閩省前集鉅款由德國定購鐵甲輪船,至今尚未來華。現留省港者,僅「揚武」一兵輪、「福勝」、「建勝」兩蚊船。再,閩廠所成各輪船,除分撥各省外,臺南有「萬年青」、「伏波」兩船,臺北有「永保」、「琛航」兩船、往來絡繹;廈門駐有「振威」、「長勝」兩船。各該船或泊、或小、或系商輪,足供轉遞文報而已。外洋鎗砲日新月異,前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函示,已動用出使經費定購新式鎗砲,備各省防軍之用。臣等即函商署直隸督臣李鴻章分撥大後膛鋼砲十尊、哈乞開思、毛瑟後膛鎗各二千五百桿,仍由閩籌還價值;現在尚未領到。臣等愚見,既無堅利巨艦堪以出戰,一旦有警,計惟堅守各砲臺。水陸互相策應,阻以水雷、木簰、鐵練等物;一至淺港,則以杉舨水勇禦之。陸路則分紮勁旅、聯絡民團,出奇制勝,布置已粗具規模。然如御史趙爾巽所奏天津、上海、廣東等處砲臺巨砲,尚不足深恃;閩省素號瘠區勉力籌防,更不敢謂確有把握。

  至法國兵船過廈門北駛一節,查自本年正月起、至現在止,據廈防同知陸續申報:該國戰輪船進口共有八隻;先後出口者七隻,其中三隻往香港、四隻往上海。有無北駛,無從確探。尚有一隻泊鼓浪嶼,至今未開;別無動靜。現交夏令,廈門則口敞水深,輪船最喜停泊,巨砲皆可及岸。臺灣惟安平口有波浪之險,他口無之;且地勢袤長,處處濱海,實屬防不勝防。澎湖、基隆等口,業已嚴申儆備;所目視歃然者,無鐵甲船以資捍衛耳。

  刻雖事機稍緩,臣等自當懍遭諭旨,督飭將領及地方官整頓防軍、固結民心,以期有備無患;斷不敢稍涉疏懈,自千重咎。臣等謹合詞恭摺復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光緒十年四月二十六日。

  光緒十年五月十六日軍機大臣奉旨:『覽奏均悉。即著穆圖善等就現有各營及兵輪、蚊船妥籌布置、認真操防,以期有備無患。欽此』。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奏和議雖定仍嚴密辦防片

  再,正擬拜摺間,復欽奉寄諭:自來能戰而後能和,著臣等嚴申儆備,務臻周密等因,欽此。並准署直隸督臣李鴻章電信:和議已定「簡明」五條後,再議評細章程;彼兵漸撤,我防暫緩等語。臣等伏思和局有定,原屬朝廷寬大之仁。然即從此息爭,濱海各省防務正宜力籌持久,練兵簡器,以圖自強。臣等於應辦之事照前督催,續募之軍未敢停撤。臺防尤關緊要,並經嚴飭在事文武實力經理,務求嚴密,勿事張皇。除續辦情形另再奏報外,臣等謹附片復陳,伏乞聖鑑。謹奏。

  光緒十年五月十六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科」卷十七。

  ·軍機處密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七日)

  軍機大臣密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曾、兵部尚書彭、福州將軍穆、閩浙總督何、前兩廣總督張、署兩廣總督山西巡撫張、江蘇巡撫衛、浙江巡撫劉、福建巡撫張、山東巡撫陳、廣東巡撫倪、會辦南洋事宜內閣學士陳、會辦北洋事宜通政使司通政使吳、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

  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七日,奉上諭:『現據張樹聲轉達潘鼎新電報:本月初一、初三等日法兵至北圻諒山、觀音橋等處無故撲犯我營,釁自彼開;我軍已與之接仗獲勝。法兵經此次懲創,自可遏其兇鋒。第恐其不得志於北圻,勢必至中原沿海各口岸及臺灣、瓊州等處肆擾洩忿。亟應格外防範,以備不虞。著李鴻章、曾國荃、彭玉麟、穆圖善、何璟、張樹聲、張之洞、衛榮光、劉秉璋、張兆棟、陳士杰、倪文蔚、陳寶琛、吳大徵、張佩綸督率各軍認真操練並隨時嚴密偵探,務期有備無患,毋稍疏虞。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到)

  密。頃領事法蘭亭來稱:該國電信:諒山華軍接戰,法兵死七人、傷四十,系由華兵先開鎗砲,違背「簡明和約」。法廷已派隊赴援,並在粵之頭等水師提督孤拔總統兵船來華,兩、三月內必定有辦法,必要賠償;巴德諾尚不果來等語。鴻面與辯論,似此局不易結束。鴻。虞。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八日)

  密。頃接西電云:諒山華軍四千攻打法兵七百,被擊退。法廷命公使理論索償,法兵船即調往北邊,回國法兵停止不回等語。聞巴德諾不日抵滬。又,李丹崖初六電稱:法已電催巴使帶水師北上恫喝,請不認作桂軍為妥云。俟巴有至滬確期,再電聞。鴻。陽。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九日)

  密。頃接李丹崖電報:法謂華背約,調水師兩軍集廈門赴津云云。鴻。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密。馬道建忠由滬報稱:巴德諾初九到滬,傳聞俟孤拔到偕北。又,粵督電稱:稅關英人言法兵被華殺四十八;法酋孤拔帶兵船多號初九可到香港等語。俟續探船到行止再報云。鴻。午。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初十日到)

  密。頃上海邵道電稱:公使巴德諾初九到滬,駐法領事公館。又,「字林」錄初六英京電云:法廷現飭整軍再在東京交戰等語。鴻。午。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三日)

  密。頃粵督電稱:香港電報:法兵酋孤拔初九酉刻到港,現尚來船無多云。鴻。元。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四日到)

  密。接滬電:法水師提督孤拔於十三日到滬。鴻。鹽。

  ·上海道邵友濂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五日到)

  法提督孤拔十二夜到滬,兵船六隻泊吳淞口,僱用通事及辦筆墨者十二人;一、二日內即往北洋。友濂稟。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密。頃接倫敦電報:法國外部大臣茹裴禮在下議院言:諒山之事件華兵埋伏以攻不備,是以法國索問賠項。又,巴黎新聞紙:所索之款須一千萬鎊,法將據守福州為質云。查福酋在津曾言和局不成,將取臺灣、福州;計期福於十三抵巴黎。又,滬局電:探法又到兵輪五隻;前後共九隻,水雷艇兩隻。雇長江領水四人、福州領水一人,催備五月煤、糧。赫德十五夜過津,十九到滬。鴻。巧。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報起程日期摺(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六日發,十八日到)

  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前直隸提督一等男奴才劉銘傳跪奏:為恭報奴才自津起程日期並遵旨會同李鴻章籌商情形,恭摺仰祈聖鑑事。

  竊奴才恭奉恩命畀以臺灣重任,於十二日詣闕請訓,仰蒙聖謨垂念海疆緊要,訓諭周詳。跪聆之下,欽感莫名。陛辭後,謹即束裝就道,於十四日馳抵天津。現值事機緊急,自宜早日到臺,以免棘手。現在畿輔防務喫重,所有奴才舊部銘軍,勢難分撥;其餘江南唐定奎所部八營,亦接曾國荃電函,不能分調。廣東吳宏洛所部五營,大略情形相同。惟聞臺灣駐防之兵雖為數不下兩萬,而器械不精、操練不力,將來必須選用將領切實整頓,方能得力,卻非一時所能猝辦。連日會商直隸督臣李鴻章,慮及奴才於臨時之際孤身渡臺,既不能布置防務,尤恐難控制臺軍。商由記名提督劉盛休所部十營內,每營選派教習十名、砲隊教習三十名、水雷教習四名,共一百二十餘名,並派銘軍舊將提督王貴揚等十餘員給帶毛瑟後門鎗三千桿、配齊子彈;並商請兩江督臣曾國荃由上海機器局籌撥前門砲十尊,另飭道員龔照瑗由金陵機器局籌撥後門小砲二十尊、水雷數十個。計前項軍火,可勉為目前基隆一處防守之用。此外,仍當由奴才速為購辦,以期分布。現由津將各色鎗砲、子彈,一律配齊,定於本月十八日攜帶啟行,乘輪船南下。一俟到臺之後,應如何布置情形再行奏聞,以慰宸廑。

  所有奴才自津啟行並與李鴻章籌商情形,理合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謹奏。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六日。

  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督辦臺灣事務劉銘傳奏改修砲臺購備鎗砲請飭閩督籌撥角兩片

  再,奴才渡臺之後,現值事機緊急,自以整頓防務、選練隊伍為急務。澎湖、基隆等處砲臺聞皆不甚合式,亦須次第改修;鎗砲尤須早為購辦。雖系臨渴掘井,究勝束手貽機。奴才此次路經上海,擬選妥實砲廠,訂購口徑一尺內外砲位數十尊、後門鎗數千桿以及改修砲臺之費,計需銀四十萬兩。現值海防喫緊之時,固得作速舉辦;即事定之後,亦未可視為緩圖。合無仰懇天恩俯准飭下閩浙督臣何璟、撫臣張兆棟於應解臺餉之外,或由藩庫關局、或由臺灣道庫迅即籌撥四十萬兩,解歸奴才速為辦理,以濟急需。其鎗砲價數並修臺經費,俟事竣後由奴才據實報銷。奴才為整頓防務,操練隊伍起見,謹附片具陳,伏乞聖鑑訓示!。謹奏。

  ·軍機處寄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

  軍機大臣字寄閩浙總督何、福建巡撫張、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前直隸提督劉:

  光緒十年閏五月十八日,奉上諭:『劉銘傳奏:「現值海防喫緊之時,此次路經上海,擬訂購鎗砲;澎湖等處砲臺,須次第改修。請飭撥銀兩」等語。著何璟、張兆棟迅即籌撥銀四十萬兩解交劉銘傳,俾資應用。至砲臺應否改築?必須詳細查勘。著劉銘傳於到臺後查明確實情形,會同何璟等妥慎籌辦。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吏科給事中萬培因請飭整頓廈門防務摺(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巡視北城吏科給事中臣萬培因跪奏:為閩省海防緊要,請飭整頓廈門防務,以固疆圉;恭摺仰祈聖鑑事。

  竊臣恭閱邸鈔,閏五月初四日奉上諭:『前直隸提督劉銘傳,著賞給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等因,欽此;仰見皇太后、皇上廑念海疆之至意。伏讀之下,欽感莫名。

  臣查閩省輪船可進之口凡三:臺灣、福州、廈門。臺灣地方富庶、民俗強悍,其人習於戰鬥。劉銘傳久歷戎行,聲望素著;業奉欽派駐臺,必能隨宜措置,自可無容顧慮。福州海口最險,兼以督、撫同城,重兵所駐,亦可不至空虛。惟廈門上蔽省會,下瞰臺、澎,為閩中海濱要區;該處華夷雜處,民心最易浮動。本年三月間,越南邊事告急,法兵、輪船暫泊廈門;該處防軍一無可恃,遂致居民紛紛遷徙,數日一空。並聞該處內港一帶海寇乘機肆擾,擄掠附近居民。水師提督彭楚漢駐廈多年,習成貪黷,營務廢弛;統帶練軍,半多虛額。設遇海上有警,甚為可慮。現值籌辦海防之際,亟宜大加整頓。可否請旨飭下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大臣張佩綸駐紮廈門察看情形,將該處所有防軍認真稽核、妥籌布置,俾與劉銘傳軍互相犄角;庶臺、廈兩處聲勢聯絡,即閩省防務亦可益臻嚴密矣。為整頓海防起見,是否有當?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

  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軍機處寄署閩浙總督何璟等上諭(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

  軍機大臣字寄閩浙總督何、福建巡撫張、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

  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一日,奉上諭:『給事中萬培因奏:「廈門防軍一無可恃,亟宜整頓;請飭張佩綸駐紮廈門,與劉銘傳互相犄角,聯絡聲勢」等語。閩省防務緊要,廈門為濱海要區;應如何整頓防軍、嚴密佈置?著何璟、張兆棟、張佩綸會商妥辦。至所稱提督彭楚漢習成貪黷、營務廢弛、練軍半多虛額各節,並著查明具奏。……此次與法國雖有齟齬,並未開釁;所有口岸各國商務,仍須妥為保護,毋任團練藉端滋事。原摺片均著鈔給閱看。將此由五百里各諭令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密。頃據滬局電報:孤拔鐵甲豫備即行,有開釁之意;未知何向。鴻。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密。頃據滬局電報:二十二申正,法提督孤拔及越來大小鐵輪悉數駛去;云往煙臺或至閩馬尾云。鴻。漾。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到)

  密。接丹崖二十一日電稱:茹請撤兵旨,宣告議院解散兵船,令巴就津議;似正辦。屆時可力辯諒山非我咎,以免賠費。今孤拔乘兵船全集,欲赫德就巴議,先請卹詔,似逼我認咎,為勒索張本;請向總署裁示。又電稱:法飭水師靜候,請早繕撤兵旨云云。乞核辦!鴻。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三日六百里加緊戌刻到)

  密。頃又據滬局電稱:法兵船均為孤拔帶去,未知何往;似赴他處攻奪地方者。已電知丹崖查詰。鴻。梗。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十八。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前據許竹篔電稱:在滬晤巴使,謂此事由孤拔主持。孤昨晚忿帶兵船全數出海,意甚叵測。聞其廷議索賠巨款,孤慾尤奢;於巴接鈞署不允之照覆而變計者。若北來津,尚可勉支;南駛,則臺北、福州尤可危。劉省三亦於昨午後赴臺,倉卒禦敵,更無把握;敢以密聞。鴻。二十三。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頃據英水師提督來津晤稱:法提督利士比亦帶煙臺兩鐵甲船開駛,未知何往;似與孤拔合軍。英提督即統兵船六隻回煙,聽候該國調遣云。鴻。敬。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戌刻到)

  密。法領事云:孤拔明日來鐵船一,不能乘坐小輪至南臺。一輪未便阻,船多厄阻河路。候電不至,只能如此辦理。聞法擬取福為質;如中旨不允謝,請乞於覆法照會之先一、二日速示閩信,庶閩軍得先下手。否則,彼內外夾攻,中其奸計矣。勿忽此言。綸等肅。閏二十三。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前加、馬電未奉覆。二十二未正,法兵船一進口。夜丑初,接滬電稱:申正,法將孤拔及越來大小鐵輪悉數退去;據云至煙臺或至閩馬尾等語。聞滬上法兵船約十餘號來此,不知多少。馬尾船局所在深入內地,與口外不同。現已商領事阻止,但空阻無用。鈞署屢電未復,和戰已否定局?無所遵循。乞速示!綸等肅。閏二十三。

  ·軍機處電寄各省將軍督撫諭旨(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奉旨:『法國巴使逗遛上海,不即來津議約;並據各處電報:孤拔有「集兵他駛,佔據中國地方為質,索賠兵費」之說。無理要求,萬難遷就。海疆防務喫緊,著沿海各省將軍、督、撫、統兵大臣等密飭各軍嚴陣以待,一面廣為偵探。倘有法軍前來按兵不動,我亦靜以待之;如果撲犯我營或登岸肆擾,務須並力迎擊並設法斷其接濟,期於有戰必勝。如有退縮不前者,立即軍前正法。本日欽奉懿旨:「各營士卒奮勇有功者,除破格施恩外,併發給內帑獎賞。將士炎署從軍,已先賞給江南、福建、廣東各營平安丹各十五匣;其餘各省,以次給賞。欽此」。著即傳知各軍知悉。欽此』。閏五月二十四日。

  ·軍機處呈覽赫德與巴使問答片(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

  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送到李鴻章電信四件。又,赫德在上海與巴使問答一件,奏錄呈覽。謹奏。

  照錄赫德在上海與巴使問答

  兩次會唔巴大臣,伊云:『華兵先行動手攻擊法軍,在距諒山兩日路程之處。故其咎顯歸中國,致所有法國軍需等費俱必中國賠償。中國若允於京報內明降諭旨飭將駐紮北圻兵勇立刻調回粵、滇所轄界內並允賠法國一切軍需等費,則本大臣願在上海會同中國特派全權大臣商訂條約』。

  巴大使後云:『調回兵勇一節,法國約願讓准理時日,而中國應趕速飭以立刻調回。其允償軍費一節,中國措詞亦可無傷體統;法國於銀款交清,亦願讓准理限期』。而所有軍費終須賠償,巴大臣不肯加以通融。並云:『中國若不允照行,古軍門按照本國未議(即哀的昧敦)之文佔據中國某處地段為質;除於他處動兵外,俟將法軍逐日加增各費掃數交清及中、法交涉事宜全行議妥,始將所佔之地退還。茲續為論議,亦屬無裨;中國祗立訂允與不允而已』。

  巴大臣甚惜此事,頗具禮貌而堅持不移;且古軍門在上海現已備齊,以便於本月二十七日起手辦理。茲特剴切陳明:現時若不依允,則此後法國需索定屬有增無減。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四日到)

  密。奉旨欽遵轉電南洋。惟孤拔所轄大鐵艦四、快船十餘,南、北洋現船皆小不能敵,似難於海外牽綴援應。頃張幼樵二十三亥電:法進口一輪閣淺小損;孤拔明日到,只一鐵船,坐小輪至臺。丹崖屢電請早降撤兵旨,逕告謝使;乞速辦!但彼意須照約撤回邊界,此旨似宜妥酌,免再反覆。可否代奏。鴻。

  ·軍機處摘抄劉銘傳條陳單(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五日)

  一、各海口設防宜分輕重緩急。臣等查海防守禦惟在扼要,所見極是。若謂通商口宜重宜急,尚有未盡然者。通商口岸各國財貨聚積,一交鋒而失損,彼必慮及賠償;恐亦未必肯專注商通口岸,而轉在無口岸之處肆行滋擾。前已疊次諭令海疆各督、撫等擇要扼守,應責成認真辦理。

  一、改設砲臺。臣等查砲臺為海防要圖,擬令沿海各省試行倣造;並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寄信出使各大臣詳查外洋各國砲臺各造式,繪圖貼說以聞。至砲臺守兵之外,後路尤須另派接濟之師以備遊擊。

  一、籌辦洋面水師兵船。臣等查外洋水師為制勝要策,前經張佩綸奏請設立七省水師,已奉旨令南、北洋大臣會同妥議。擬將該提督所陳,飭令參酌議奏。

  一、改製長江太湖水師。臣等查長江太湖水師,前經曾國藩會同彭玉麟創立奏辦,現在行已多年。應否改添船隻?擬令南洋大臣並彭玉麟妥議具奏。

  一、船政局、機器局宜加整頓。臣等查製造各局亟應詳細考校,以免糜費。擬令南北洋大臣、閩省督撫並會辦大臣、船政大臣切實整頓,妥議章程。

  一、籌購大批鎗砲。臣等查鎗砲最為行軍利器,擬令南、北洋大臣及沿海各督、撫查明現在實存鎗砲若干?應添置若干?詳細咨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核奏籌辦。

  一、稽查軍械,整頓礦務。臣等查外洋鎗砲固應習用,而中華兵械亦不可廢而不講;或華鎗、洋鎗分習,分藉注明而簡練之。擬令各省稽查實存鎗砲數目具報,並各定練習之法。至礦務不能各省皆興,專定於云南之銅鉛、山西之煤鐵,試造二、三百里火車路以利運轉。俟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暨北洋大臣會議崔國因摺覆奏,請旨辦理。惟經費集股恐無人信從,仍須籌撥官本。

  一、裁並勇隊,參用練軍。臣等查各省勇隊,以湘、淮兩軍為最著。擬令統兵各員參酌裁並,發行各省。至抽練綠營,江蘇、浙江等省已有行之者;擬再令各省妥議定章。

  一、定賞罰,求將材。臣等查一切章程固宜嚴定,惟賞罰公平、軍令嚴明,全在提鎮總領營官之得人。前已奉旨通飭訪求將材,擬令各省督、撫核實具保,總以得人為主。

  一、譯刻泰西各書。臣等查西學各書精粗不一,須擇其至精者譯刻採用。擬令曾紀澤、黎庶昌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選擇各國書內一切兵法、算法各適於用者,彙刻頒發;並將中國所有論海防各書,一並採擇。

  閏五月二十五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閏五月二十六日到)

  密。前鈞署覆謝使照會轉電丹崖,頃接二十四來電云:養電送茹,謝電亦到;茹因不認償、又未宣旨,遂翻前允。苞與力辯兩時許,如云『今四日內倘宣旨並認償,尚可派巴到津詳議並減償款;否則,孤拔到福州,定先據之』。其意甚決,乞電總署云云。似此則撤兵電旨到,仍不滿欲。又,二十四閩電:孤拔尚未到。鴻。徑。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到)

  密。漾電旨敬悉。法仍兩輪在馬尾,聞孤拔已到;兩鐵船在口外,尚有續至。已遵旨照會法領事知;惟法人包藏禍心,空言難阻。旨戒生釁,阻路議不敢輒行,已深入鐵船局。現善隊駐長門,綸以兩營顧馬尾,鍵尾亦難策應。民情尚謐,璟、棟合紳士顧省防。謹聞,乞代奏!綸等肅。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六日到)

  密。頃滬局密探:利士比今午亦帶船赴閩。巴使承外部旨,孤拔必欲賠費;否則據地。二十八,福州恐有變。又,法領事法蘭亭、林椿來告:巴、孤拔與外部密議,必據一地為質。哀的美敦書二十八限滿,即攻打馬尾船廢。倘先允將船廠作押,可勉動兵;詳約議定,仍交還。鴻未敢許;然事急,恐無救法。鴻。二十六。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到)

  密。頃接幼樵二十六,七電稱:敵船內外睨長門,窺馬尾。兵向以謀勝,如決裂,乞兵援閩後截法為要云。鴻已催江督赴滬,屬其鎮靜籌備。又滬電:「海晏」船送省三赴臺回,云基隆口有法船聲稱購煤,省三飭封煤窯,不准出售。鴻。艷。

  ·發出使德法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五月二十九日)

  密微。沅帥授全權,與巴會議詳細約款。吳淞有法兵船五只;並有兵船泊閩馬尾,有取船廠作押之說。竹篔搭英輪由粵赴德,先見閣下妥商。艷。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到)

  密。頃滬局稟:「海晏」回。接劉省帥電一紙云:二十四日抵基隆。砲臺俱紮低處,不能守口;急須改修。請告總署云。鴻。朔。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一日)

  奉旨:『疊據何璟、張佩綸等電報:法全力注閩,已進八艘;請飭援應牽制等語。孤拔赴閩有欲踞地為質之說,南、北洋覆稱無船可撥。惟閩防緊急,粵、浙相距較近;著彭玉麟、張樹聲、張之洞、倪文蔚、劉秉璋酌撥師船前往,設法援應牽制。欽此』。六月初一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密。頃張幼樵二十九來電:昨綸軍到馬尾,孤拔見管駕張成,疑我欲戰;答以戰則約期,不行詭道。孤云兩國有禮,吾船將退。夜間,彼燃電燈戒備;今晨開去兩艘。望轉總署云。鴻。朔。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到)

  密。法船一又退閩安,去局三十里;非怯敵請救可知。但北、南如各飭兩船,定能逼法出口,奪其挾和氣,巴、孤自沮。倘法犯他口,閩必出船。綸。

  ·軍機處電寄沿海各統兵大員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二日)

  奉旨:『法鑑至基隆購煤,劉銘傳飭封煤窯;所辦甚是;著傳旨嘉獎。包臺俱在低處,著即趕緊改築;砲位是否合用,尤關緊要。法情叵測,務當布置周密,勿稍大意。斷絕接濟是制敵要策,各海口均當仿照辦理;著即諭令沿海各統兵大員知悉。欽此』。六月初二日。

  ——以上見「清光緒期中法交涉史料」卷十九。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三日)

  奉旨:『據張佩綸電信:法船先後退出三隻;如北、南各飭兩船,定能逼法出口等語。江南、浙江現均無船可撥,北洋輪船稍多,著李鴻章速撥兩船、備齊軍火,赴閩策應;並由該署督電寄張佩綸知悉。欽此』。六月初三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頃幼樵初二日來電:孤拔在此終夜自擾勞不退。今日閩調回一般,法亦來一船。粵派兩船將到;香濤公忠可感,願署奏聞,以勵其餘。馬尾甚安,敝軍不懈,勿念等因。鴻。絳。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法船進閩港三,分二(?)泊媽祖澳;二(?)泊北龜後,緊對長門。令一逼閩安、餘環馬尾,既不得阻止,又必俟撲犯登岸始環擊;彼操勝算,我失先著。查法七船有兩小可直抵南臺;再任出入分佈南北,首尾不能兼顧,戰無可戰;皆遵旨靜以待之。左相督閩久,必知地勢。請代奏,示機宜;為閩計,即為大局計。善等肅。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聞滬議約,法將孤、利均在閩,來約彼此按兵。閩兵力現在足與法抵,我船多一艘,法氣即減一分。原議者持定,勿過遷就。綸獨言恐疑少年盛氣,何見亦同。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四日到)

  密。甚矣!曾之漠視閩也。滬僅法船一,華船則六;南洋十五船無可分,欲閩三船敵法耶?今長門堞(?),請飭曾分兩船來閩,法退即送還。人云船活臺呆,今華船亦呆矣。綸等肅。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密。稅司法尚有西貢調船來閩之意。本日進口兩艘,合前十一艘。璟、綸、善肅。

  ·閩浙總督何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到)

  密。大鐵甲船一停芭蕉口四十里外,伺我船截擊。璋、綸、善、璟、棟並肅。

  ·發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七日)

  密。北洋接閩電:探聞羅星塔總來法船大小七號;確否?昨電有下手爭先等語,具徵壯謀。現在曾已與巴相見,法外部亦允商展限期。此間堅持定見,並未稍示以弱。此時議尚未定,各省自當嚴防本境,杜其聲東擊西之謀。如竟決裂專注於閩,必飭各路救援。再,羅星塔為省河門戶,船廠非城池可比;與其拘守一隅以正兵抵禦,不如統籌全局、設法出奇。軍情不能遙制,惟諸公審處之;希轉商將軍、督、撫、船政大臣。陽。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八日到)

  密。幼樵初六日電:本日法船進口兩艘,合前十一艘云。昨電誤作十七。鴻。虞。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密。防務日緊,法酋舉動日肆,意揣必至決裂。閩失勢,在不能先封口,又不能先發。法鐵艦守口一艘,兵船入長門十艘環馬尾江者六,日魚雷船二,又有大號兵輪七號在近省之長樂縣海口,擬築砲臺;要挾多端,迫我開釁。我俱新集之兵,但一挫難振,遂其奪廠據城之志,兵守隘口,大收商稅,杜絕數百援兵來路;害不勝言。善等不敢不豫陳。應否入告,候鈞裁!善等肅。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九日到)

  密。以法兩將多船在閩,跡涉專注;故彼船欲先發,出奇則無及。羅星塔逼廠一里許,似廠為省河門戶。署電以廠非城池,屬勿守一隅;謹叩教!今議未定,孤拔守佔矣。綸。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密。頃曾電:酉初許巴卹銀五十萬,巴不允,詞甚決。另探法公司船先期開往海防,載陸兵。恐閩口兩日內有變,奈何!鴻。青。

  ·福州將軍穆圖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支。今日又有七艦來口,煙臺調來;似專注閩矣。願設法催援!璟、綸、善等肅。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初十日到)

  來電進呈,奉旨:『現在美國使臣願出調處,並勸法退船;法如就範,閩急稍紓。惟中國堅持定見,不允給銀,法亦勢成騎虎;調處或成否,未可知。法艦既佔要隘,我軍難操萬全。與其分守力單,總以保城、保民為第一義;豫備遊擊之師、隨地安設伏兵,出奇制勝,使彼不敢登岸深入:全在該將軍等密籌辦理。來電所稱法人在長樂縣海口擬築砲臺,是否確有其事?著迅速電聞。基隆防務緊要,並著知照劉銘傳嚴密佈置。欽此』。六月初十日。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料交涉史」卷二十。

  ·軍機處電寄曾國荃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一日)

  奉旨:『穆圖善等電報法人又調七艦到閩,請設法催援等語。閩防日緊一日,南洋輪船前准緩調,現在情形不同,著曾國荃速派兩號、配齊軍火,馳赴閩省;應由何處進口?與該省電商定見,再行進發,以免疏虞。並著速行知照藩霨於江西防軍內酌撥陸兵,由陸路徑赴閩省援應。欽此』。六月十一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到)

  密蒸。十二辰刻奉十一午後電旨,謹悉。此間招商局各船均於初十夜改換美國旗號,方敢出入。十一夜,吳淞口探實有法船七艘距砲臺不過八、九里,眈眈環伺。今奉新派二船赴閩,若即照辦,一則出口恐啟釁端,二則出洋恐不能入閩口。閩只一口、並無二口,萬一因此二船之行立即決裂大局,竊恐後患不堪設想:此不敢速派之情形也。贛西防軍酌撥由陸路赴閩,除飛咨藩霨遵照外,理合先請代奏。荃、琛。澄。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奉旨:『法人專注閩口,聚集多船。閩防日緊,前經彭玉麟等調撥兩船往援,所辦甚是。刻下該省情形危急,兵力尚單。著該尚書等速再力籌援應,或調派陸兵由海道前往;應由何處進口?與該省電商定見,再行進發,以免疏虞。欽此』。六月十二日。

  ·軍機處寄署直隸總督李鴻章等上諭(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

  軍機大臣字寄前大學士署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李、署兩江總督一等威毅伯曾、兵部尚書彭、盛京將軍慶、福州將軍穆、前兩廣總督張、閩浙總督何、署兩廣總督山西巡撫張、江蘇巡撫衛、浙江巡撫劉、福建巡撫張、山東巡撫陳、廣東巡撫倪、會辦南洋事宜內閣學士陳、會辦北洋事宜通政使司通政使吳、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三品卿銜翰林院侍講學士張、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前直隸提督劉:

  光緒十年六月十二日,奉上諭:『現派曾國荃等在滬與法使議約,該使無理要求、婪索巨款,萬難允許。雖經美國照約出為調處,成否尚不可知;亟須備豫戰守。況法艦現聚閩口,彼族詭計多端,伺隙攻瑕,均未可定。沿海各省防務喫緊,該大臣、將軍、督、撫等不得因有調處之說,稍涉疏懈。仍當振刷精神,懍遵疊次諭旨極力籌備堅持必戰之心,勿存遊移之見;庶不至因循貽誤,致干咨戾。將此由六百里各密諭知之。欽此』。遵旨寄信前來。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三日到)

  密問。昨夜子正,邵回示:看色形氣,已不作主;並云法廷電孤拔作主。李梅云:不特福州大有動作,即吳淞口外七船恐亦有舉動。十點鐘,赫來見;亦云法公司船悉開出口,恐將在江圻。責任太重,自應還顧職守、迅速回寧,維繫人心。乞代奏明!俟復電到滬,荃即起程。荃。午。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密。頃接本日西電:中、法尚未說妥,福州居民大為震動。洋人現皆遷徙,英兵船已調隊伍上岸云。鴻。寒。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四日到)

  密。滬電云:巴告鮑絕孤所為,孤尚未動。此時若南、北師船驟至,逼孤出口甚易;緩則不得力。巴、孤聞甚和。我船先敵來,奇兵要著也。綸新來閩,砲、雷均少;故慎之又慎。願代奏!近靜定,嚴備如常。綸。元。

  ·軍機處電寄劉銘傳諭旨(光緒十年六月十五日)

  奉旨:『法艦久泊閩口,滬議迄未定局。基隆及臺北各口防務均極喫重,劉銘傳前封煤窯,具見果斷;惟須始終堅持,斷其接濟,庶彼不能久留。砲臺一切,趕緊豫備。並著將布置情形,設法電報總署奏聞。欽此』。六月十五日。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請浙江提督歐陽利見帶部援閩片(光緒十年六月十七日)

  再,臺灣地方久為法夷所垂涎,劉銘傳封禁雞籠山煤窯,尚為得力。若移緩就急入閩省,誠恐顧此失彼,轉難收拾。查浙江提督歐陽利見忠勇樸誠,深諳兵律;若由所駐寧波督帶勁旅援閩,尚為近捷。至於寧波海口,亦須驍勇善戰之將接統防軍,以資保衛;查衢州鎮總兵喻俊明夙著戰功、勇果沈毅,堪以接統防軍。可否請旨飭令遵行以綏閩境、以固浙防之處?恭候宸斷施行。謹附片密陳,伏乞聖鑑。謹奏。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八日到)

  密且。奉旨援閩,粵兵不敷,閩事甚危,移緩就急,潮去閩近,已令署提督方耀飛調遊擊方恭敉潮勇五營往援。潮防舊有三營,趕募步勇一營、水勇一營,舊營績勇補足,軍火暫那應用,粵墊兩月餉及船費,由汕頭舟行至廈門;能否搭船入口,相機前進。舟行自廈一日到福州,陸行八日到福州。請代奏!玉麟、樹聲、之洞、文蔚肅。霰。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酉刻到)

  密。本日口外法兩輪駕去,乞飭各路探明,恐彼趨臺北。已調營駐澎湖,復租船通氣;愧師船少不能兼顧也。省三來信云:七、八艘尚可抵禦,臺可陸戰耳。綸、璋、善、璟、棟等肅。皓。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密號。頃張志均見巴云:十八辰刻,基隆華兵開砲,法無一傷;一時許,奪砲臺、據煤礦。現擬暫緩再取閩廠;所請辦法,改賠償作為邊界用款也。琛。皓丑。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密號。巴來照會云:法已奪雞籠口岸砲臺,索賠八十兆佛郎克,分十年交;未云:但須照前次申明語法各節辦理了局。語未分曉,俟遣邵往詢,又云:福州暫不變,地方官亦應不動。已電閩嚴備以待。茲撮要飛呈,請奏;全文續電。荃。琛。澄。嘯戌。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巳刻到)

  密。滬局戌正來電:送洋報至吳淞法船云:砲均上桅。今日新到之船自基隆來云:砲上桅,情叵測。鴻。巧亥正。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密。羅豐祿本日戌正電報:基隆失陷。鴻。巧亥正。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密。頃德崔琳函稱:法領事接電云:臺灣基隆砲臺被法人用砲轟破,法兵船並未傷損。鴻。巧夜子正。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十九日到)

  來文云:『為照會事。本大臣六月十二日照會貴大臣以諒山一役本國因和好商議起見,迭次展期,貴國尚未擬定辦法;是以日後我法國任憑舉動,無所限阻在案。又甚願貴大臣揆度時勢,妥想辦法,於本日行知本大臣查核。本系請貴國明曉大局,悉心調停;而貴國未之允。是故我國不得不照閏五月二十日哀的美敦書明載之語,自取押款。本國水師提督古已奉命取守臺北所屬基隆口岸砲臺作為質押,現已均被取守。惟大清國若願我國將該處早日交還,但能照法國前次所請各節立即照允,我國不欲從事太過,仍願始終格外廉讓。是以現允將福州情形暫時不變;然貴國該處地方官亦應一律不動,不應如前日之事。蓋本大臣迭接古提督電稱:「福州各官無不違彼此靜候不動之例,且有斷絕本提督來往電信」等語;常即由本大臣轉達貴大臣知照。茲我法國現擬向貴國索賠不過銀八十兆夫郎克,分十期交與本國收領,一年為一期,十年交清;諒貴國駐法大臣李已電知總理衙門。然我如此情願相讓,萬不可貴國有所誤會。本大臣奉命明告此項銀數,絲毫不得兩為爭論;倘中國朝廷不允,則我大法國不得不揆測情形,盡力從事矣。然本大臣仍望不致到此地步;但須貴國照本大臣前此申明辦法各節辦理了局,使得言歸於好。此實為貴國計,迅速如此完結為妙,為此照會貴大臣查照可也』等語。理合電呈。荃、琛、澄。嘯亥。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二十一。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初到)

  密。頃接滬上本日西電:法國據守基隆。法國兵船名「魯汀」昨晚抵滬報到:法人砲轟基隆而取之。按哀的美敦第二次到期系在禮拜五,久候李鳳苞請再展戰期,茹斐禮不允,是以法戰艦五條離福州駛往臺灣,用砲轟基隆砲臺;戰時未久,法已據奪。聞得該處砲臺已被擊碎,火藥局焚燬;中國官軍陣亡之數未悉。據聞亡者甚多,法兵未死一人。法兵艦名「費勒斯」為中國砲所擊,未甚傷壞。法公使巴德諾照會曾宮保:法人已取基隆,中國應立即依法人所欲;如不依允,任憑中國開戰云。原系法總督利士比乘坐鐵甲船名「拉加利桑呢亞」並督帶船主費肥利管帶「費勒斯」兵船、船主德拔巴管帶「魯汀」兵船外,有戰艦二條一齊前往攻擊基隆;法提督孤拔督帶兵船一隻在福州恫喝,以使中國兵船、砲械咸集福州保守云。鴻。皓。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辰刻到)

  密。頃電稱:法奪執觚,未知確否。省三智將,不應坐困。恨滬代租船未到,已電廈門速探。粵撥五營將到,當令乘原船至臺會剿。力薄謀淺,愧憤無已。璋、綸。皓。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密。頃接丹崖十九日來電:茹來電:滬議未成,十五日已取基隆作質,以候中國允償云云。如何答?乞速請總署示!鴻。號未刻。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戌刻到)

  密皓。頃接省三十六午電云:十五卯,法以五船攻基隆砲臺,至午全碎,我不能守;營盤仍守住。兵單餉缺,茫無措手。戌電云:法上岸四百餘人,攜四砲攻營。曹鎮、章高元等帶隊旁抄,生擒法一名、死傷法人不下百餘;破山額砲臺,得輪砲四尊等語。謹特報。荃、琛、澄。號未。

  ·發出使美英日本各大臣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法國越事索款,當照約請美調處;而謝署使照會僅言請人調停未便允准,絕無訂期開仗之語。本署復以仍照前文彼此妥商,務臻和睦。詎法提督孤拔乘會之頃,攫取基隆煤礦;恐泰西各國無此陰險辦法。本署已請駐京各使公評,祈閣下告外部及與國各使,一評局外之理或設法播諸新聞紙。又,法若推以此擾通商口岸,各商財貨、房棧,中國猝難保護,應惟法是問;亦望與外部預言之。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奉旨:『彭玉麟電報:請飭彭楚漢就近募勇助閩防;飭程文炳募勇順流下長江助他省防,江、鄂籌餉較易亦較速等語。法人堅索巨款,萬難允許。本月十八日臺北基隆砲臺被其攻佔,殊堪髮指。閩防萬緊,著穆圖善傳知彭楚漢迅即募勇成營,豫籌戰守。漳、泉兩郡之人強悍可用,宜切實訓練,以資得力。並著寶卞第、彭祖賢傳知程文炳,或選帶湖北防營、或另募新勇,剋日乘輪船由長江順流而下,至江西會商潘霨,與前調江西陸兵合力前進,赴閩應援;所需餉項,著卞寶第等力籌撥濟,並與曾國荃會商撥給軍械。刻下軍情緊迫,務當妥速辦理,毋誤事機。欽此』。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電寄穆圖善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來電均進呈,奉旨:『穆圖善等連次電報均悉。基隆砲臺被佔,劉銘傳夙嫺兵事,是否到臺未久,布置尚疏,抑系另有出奇制勝之策?如何接仗失事!電內「執觚」,是否基隆?著穆圖善等探明詳細情形電奏;一面設法傳旨劉銘傳督軍竭力攻復,以挫兇鋒。刻下戰局已成,現由總署照會各國評論。著該將軍等將戰守事宜悉行整理,備俟奉到諭旨遵辦。船廠即由張佩綸等隨機因應,不為遙制。欽此』。六月二十日。

  ·軍機處奏呈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據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送與賀璧理問答二件,恭錄呈覽。謹奏。

  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一

  六月十九日兩點鐘,賀璧理來署,章京董世延接見。寒暄畢。

  賀云:『昨又接赫稅務司來電,內稱法國之事,因議院諸人均信福祿諾讀約三條之說為真,僉謂中國違約;是以張此大口,向中國索償。現在張口不能合口,只要中國與以下臺地步,便可了事』。

  問以『如何為下臺之法』?

  賀云:『前擬給銀四百萬兩,惟恐有傷國體。現擬作為諒山士卒撫卹銀兩,由曾大臣與巴大臣彼此用照會聲明,將來不入條約之內;中國似可照允。將來各口稅餉,有二年工夫便可收回。若用起兵來,所傷實多;不如就此完案為妥』。

  答以『俟回堂再酌』。

  賀云:『貴衙門聞基隆之事否』?

  問以『你有何信息』?

  賀云:『今晨聞基隆砲臺已失,法國並未傷一人』。

  答以『想系基隆砲臺小之故』。

  賀云:『臺上有方噸大砲六尊,亦不為小』!

  問以:『法國何以未傷一人』?

  賀云:『我在該處作過稅務司,頗曉該處形勢。緣基隆海河形勢灣環,與滬尾相對。砲臺築於河西北岸,若失和以後,洋船由海河直入,便可對面轟擊;今未經失和,法國兵船任便遊弋,可繞至砲臺後面。砲臺有前洞,無後洞,若法人將砲懸至桅上在後面、旁面攻打,砲臺不能還擊,故未傷一人也。現在閩省情形,人情洶懼,黃金每兩值銀四十八兩。城外盜賊蜂起,凡有搬家者,立被劫奪。此不可不慮也』。

  問以『總稅務司此信在失基隆以前?以後』?

  賀云:『此昨日之信。失基隆,我今早纔知』。

  告以『我將你所說各節逐層回堂,再俟回音』。

  賀唯唯。旋辭去。

  (附件二)總理衙門與賀璧理問答二

  十九日晚間十一點鐘,賀璧理來署,章京成章、孔慶輔接見。

  賀云:『頃接總稅務司來電,甚為緊要。今日午後自上海發的內稱:基隆現被法人轟沒砲臺,佔據煤礦。總稅務司面見法國巴使,據云「前議四百萬卹款,中國不允;現在情形不同,改卹款為邊界經費,加至一千萬兩。如中國立刻允准,仍分十年清還,每年一百萬兩,仍可了結;基隆亦即退還中國,法不佔據。如不肯允,定要轟奪船廠並福州省,再駛船北來索款。到那候,臺灣地方即歸法國,是不退回的了」云云。據總稅務司看來,不如趁此了結為妥。祈早為定一辦法,電知遵辦,不可再遲誤事』。

  答以『當回堂酌辦』。賀辭去。

  ·擬給美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美使照會:

  為照會事。查中、法齟齬一案,中國照約請貴國調處並知照法國大臣在案。嗣准法國大臣照復,不允他人調處。貴國何參贊亦面稱:接准電復,法國不允;此外均無他說。頃接南洋大臣照錄法國巴大臣照會,內有法兵已取基隆砲臺等情。如果貴國接到法國不允調處之信提及此事,不轉告知中國,想貴大臣素敦睦誼,必不出此。如法國並未以取基隆之意告知貴國,甫經回復不允調處,即有此舉;是法國無以對中國,並無以對貴國。除將上月二十七日以後來往文件、電報刷印照會各國大臣並照會貴大臣外,為此照會,須至照會者。

  六月二十日。

  ·擬給各國公使照會(光緒十年六月二十日)

  擬給各國公使照會:

  為照會事。查中、法齟齬一案,曾將兩國來往照會各件於上月二十七日照會(貴大臣、貴署大臣)在案。續經照請美國照約調處,亦經面告各國大臣。查調處本系巴黎斯約辦法,中國極願以此法了此案也。本月十六日,准謝署大臣照稱:請人調停一節,似難允准。又經本署推誠告以美國調處之益並照請妥商辦法,於十八日照復去後。乃十九日准南洋曾大臣轉准巴大臣照會,法國取守基隆等情;閱之詫異。查巴大臣本月十二日照會、謝署大臣本月十三日照會均願兩國妥商,即謝署大臣十六日照復,亦但言不允他人調停,並無「發此照會後即動兵攫取基隆」之語。乃一面會商、一面踞地,恐泰西各國無此辦法。查巴大臣照稱不過欲索八十兆佛郎克,竟不待商定,又不先告中國及各國戰期。設推此意擾及通商各口,則華洋各商財產,中國亦猝難保護;一切應惟法國是問。惟法國此次踞地正在會商未定之際,而又索此鉅款;法國應否如此辦理?中國應否照辦?尚望貴大臣、貴署大臣秉公評論或另有公平辦法,均惟貴大臣、貴署大臣查核定斷。相應將上月二十七日以後往來文件、電報刷印照會貴大臣、貴署大臣查閱可也。須至照會者。

  六月二十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早到)

  密號。今日在滬法船開去二艘,非向臺、即到閩。臺、廈文報梗滯,連日覓雇洋蛟輪船前往,迫不可得。刻尚未奉鈞電,盼甚。荃、琛、澄。號申。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頃刻劉銘傳自廈門電報:十五基隆砲臺攻沈情形,與署電同。又,十六法兵上岸攻營捷狀,與曾電同。惟臺灣無海線,商輪因封口不去,又禁運兵與械,接濟難通。聞法調舵南陸隊即至,必欲據此口為質兼圖報。已由廈電囑其飭將士嚴備穩慎圖之。鴻。號。

  ·劉銘傳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十五日法船五隻攻打基隆砲臺,八點鐘至十二點砲臺全行打碎,基隆山口曹鎮營仍守;傷亡兵卒六十餘人,煤礦已令自行轟毀。海外孤懸,信總不通;兵單器缺,茫無措手。先電飛報。六月十五日劉銘傳叩。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法已在臺啟釁,基隆易得難守;如上意不願大舉,計省三必奮澠池;如決與法絕,似不如早定戰計,並飭南、北通籌互援閩。若坐視,殊憤悶。璋、綸。皓。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張佩綸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法不得於閩,故攻臺;不得於臺,將回船圖閩。南舶援臺已落後,不如順道來閩;閩不增法船,由閩渡臺,閩且派船為導:如此著著皆活。璋、綸肅。馬。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號。鈞電未到。頃據電局探:各口法船限今晚全到閩。如確,則閩何以支!南洋兵船無一可敵法之鐵艦,又難往援。萬一旦夕閩危,奈何;乞速籌!荃、琛、澄。箇卯。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密。二十日申刻接省三由滬轉電云:望日法五船攻基隆砲臺兩小時之久,臺破、營盤仍守住。次日,法上岸四百餘人攻曹營。曹志忠、章高元等帶隊旁抄,生擒法人一名、死傷百餘,得其坐旗一面;破其山頭砲臺,得砲四尊。南、北洋輪船如肯出戰,不難驅追等語。省防正嚴,船難抽動;託滬租船,各國礙公法不允。粵派五營援閩,陸行來廈;擬派援船,迅速設法。已先囑省三調臺南軍並募團勇,許重賞;臺民素可用,或能得力。北洋船難分顧,乞飭南洋速撥輪船來援,全局幸甚!善等肅。二十戌。

  ·錫珍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密。蘇咨未到,珍等甚焦急,計亦不遠。基隆陷而旋復,法必再逞兵。釁已開,萬難議款;似應堅旨宣佈,並電閩先發、曾力固吳淞。又,東省膠州口無兵,恐法乘虛登陸;應否調軍駐防?伏候裁奪!珍、恆肅。箇。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北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戌刻到)

  密。頃丹崖十九未初來電稱:福來云:如肯允償,請巴赴津定數並議商約章;茹可准辦。先撤閩船,俟數定交還基隆;茹測系苞意。今不肯請人評論,別無辦法;倘不備戰,可否請允以保閩廠?乞速商總署,似不到五十兆佛郎云云。現又照會各國評論,恐皆觀念無濟;即公評,未必不令給款。似不如兩商自辦,尚可斟酌減讓。鴻系叢謗之身,本不敢再與斯議。惟事機緊,大局攸關;戰後亦必賠償,為數更巨。可否令丹崖准福祿諾所議?衛署迅速電復丹崖,傳知遵辦。乞代奏!鴻。馬午。

  ·發南洋大臣曾國荃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密號。八斗煤井,萬勿為法踞。臺北林姓巨富,銀谷多積;希格外優獎,勸其慨捐以濟軍用,不可棄以資敵。臺島孤懸,外援不便;急設法廣招團勇,練習成軍。聞法往越南截陸兵來臺報復,望嚴備;即速電省三。馬。

  ·發上海道邵友濂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密。雞籠已踞,應促赫德回京面商要事。馬。

  ·軍機處電寄李鴻章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奉旨:『曾國荃電稱:雞籠砲臺陷後,法人上岸攻營;劉銘傳飭軍旁抄,生擒一名、死傷法人百餘,稍挫敵燄。惟兵單器缺,臺、廈文報梗滯;應如何設法接濟軍火之處?著李鴻章妥為籌畫。聞臺南兵數尚足,可否調赴前敵?著劉銘傳酌度辦理。欽此』。六月二十一日。

  ·會辦福建海疆事宜侍講學士張佩綸等奏廈門防務責成彭楚漢等布置片(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到)

  再,佩綸本擬巡閱臺、廈,臣璟原奏廈門有事,擬進駐泉州。現在敵勢趨重福州,臣等自應專力省防。惟廈門為閩省藩籬、臺灣管鑰,亦宜兼籌並顧,以副宸廑。水師提督彭楚漢系楊岳斌舊部,威望素著;應即責成統率各營,嚴密佈置。前溫州鎮總兵吳鴻源籍隸同安,熟悉地方情形;該處健壯,多為所用。已囑該提臣與之遇事商榷,冀資臂助。所有廈防情形,理合附陳,伏乞聖鑑。謹奏。

  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軍機大臣奉旨:『知道了。欽此』。

  ·總理衙門興美國何天爵問答(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一日)

  六月二十日三點半鐘,美國何天爵來署,周家楣、陳蘭彬率同章京接見。

  何云:『適接福州、上海各一電報,繹未清楚,是以來遲』。

  問:『電報是說何話』?

  何云:『福建電報,有法國兵事大礙美商家產等語』。

  問以『貴國調處,法國不聽,是何意見』?

  何云:『外部電報但說法國不准云云,未甚詳悉』。

  答以『法國不聽調處罷了;乃並未知會各國,遽取中國雞籠地方,不獨不能對中國,亦不能對美國及各國。我們已將此話電知李大臣向法外部辯論,楊大人曾否再電告貴國』?

  何云:『前兩天已再電報本國,一兩天內必有電覆,即行奉布;請中國不必著急,應將越南為中國屬國、法越前後情節、法國如何違約、中國如何不違約詳細切實照會各國知道』。

  答以『法國不願美國調處,可否再請各國調處』?

  何云:『如法國答應,各國可以調處。但法國既不願美國調處,其餘英有埃及之事、德本夙仇,法更不願了』。

  答以『法國不願調處,則照會各國亦無益處』。

  何云:「照會各國於中國大有益處,不可不辦』。

  答以『法國現如此辦法,於各國商務均有關礙;將來能過問否』?

  何云:『法國去年底曾告各國公使:如與中國動兵,必先知照云云。現並未知照,遽爾動兵,有損各國商務;各國不能不問。昨俄國大臣給楊大人文書,稱美國有兵船在福建,請一體保護俄國等語。商務緊要,各國是不能不問的。現與楊大人商量,打算代貴衙門擬一照會各國文底,明日可以送來』。

  答以『費心』!再閒談而散。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號。本日酉據英畢德衛探稱:廈來電云:華十九日有英人在淡水,知法攻基隆砲臺,在船上並無一人上岸等語。竊思法兵既未登岸,我兵似已守定。西人所探十九日情形如此,足抒肫注矣。吳淞口、江陰、鎮江一帶我兵守禦甚嚴,刻預備戰事;合併附陳。荃。箇戌。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卯刻到)

  密。省三十五失臺,十六獲勝;當已達署。臺僅一船在鎮,不能獨出;法尚十船分泊馬江,我船亦難他顧,擬派三營援臺。臺所少非陸軍,且無船可載;請飭南洋多派得力輪船,馳赴臺北攻剿。南洋十四船,法止三艘泊滬;擁船棄臺,似非計。請代奏,速行!善、璟、棟、璋、綸同肅。馬。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號。閩欲南、北洋撥船往援基隆;查南兵船無一可禦鐵甲者,且白犬、東沙要路均有法之鐵船阻截,若派往援,行止中途必被搶去。不特無益基隆,且恐貽誤吳淞、長江大局。荃萬萬不敢造次,伏乞代奏;仰邀俞允,吳淞幸甚、長江幸甚!荃。馬酉。

  ·會辦南洋海防陳寶琛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號。昨示巴字據,即福臨行商李撤防者。李未許,福遂自抹去並署押。其既歸,仍謬稱續約,致法誤會期,以有諒山之役。昨已將印本給各領事寄公使,以助評論。然公評未知能否止兵,不如仍令李相飭德私電福,使自轉圜。此事本李手辦,非李不能了。法失勢於臺,圖閩必亟;彭募潮勇援閩以恐緩,程帶軍更不及事。閩廠若失,要求必更奢。相持日久,省城食匱,坐斃之勝;尚望藎慮速籌代奏,以維至計。琛。禡午。

  ·津海關道盛宣懷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到)

  密。湖北、江西成軍,緩不濟急;無將領,又無軍火。宜責成腹省籌餉,閩、臺添兵,南、北洋濟軍火。省三孤立,兵餉尚可偕資民力,軍火則無生法。臺北難入,惟有速由越派輪船解赴臺南安平、打狗,遲亦恐為敵阻。乞備酌!宣懷稟。

  ·太常寺卿徐樹銘奏福州軍務責成三路並進仍由南北洋撥軍速援摺(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太常寺卿臣徐樹銘跪奏:為福州軍務請責成三路並進,仍由南、北洋大臣酌撥勁軍速援臺北,斷賊接濟事。

  竊維法逆盤踞福州海口,我軍援閩之師,虎門以外焦石叢雜,無可駐泊;廈門相距八、九百里,雖可下碇而相距太遠。援軍若自粵來者,應一道從興化陸路出福州之南、一道從延平水道出福州之西;自北往者,一道從浙江溫州自福寧出福州之北:三面會合,使賊不敢深犯而福州之逼庶可漸解。其所用輪船專恃火力,必將專意臺北以資接濟。其雞籠山一帶,前經劉銘傳封禁,未能採購,勢必並力攻取。方今南、北洋防務皆系萬不可緩,而出奇制勝亦兵法移緩就急之常理。如我軍駛入閩洋即不與戰,而往臺北,賊膽亦必寒落。若彼軍已取雞籠山,則戰局自彼開,即將孤拔、巴德諾先行拘禁,問以擅攻臺灣之罪;所有船隻,一律奪取。即將內地援軍分成多撥,肅清閩海;仍令王德榜等掃除越南遺孽,一鼓蕩平。蓋和議既已不成,勢非決戰不能先發制人,即一切皆落後塵而兵氣不振。

  兵者凶事,古人不得已而用之,非欲逞志於外人;諒亦各邦所深信。而法人之結怨泰西各國,人人欲得而甘心;雖不免物傷其類,而快心之學,即西人亦必異常欽服。況健兵宿將日益稀少,及此不戰,更過十年,無更事之將、無百戰之勇,即欲奮發有為,亦更難於今日。時局至此,當以戰為和,待其智窮、俯首請和,然後許之,則和局或可堅固;而法逆狡猾異常,又不可輕信其求和,方為持遠之計。臣為援閩警、籌全局起見,可否特旨飭令南、北洋大臣撥兵救閩,並將以議和誤我之逆酋孤拔、巴德諾先行拘禁,仍飭王德榜、劉永福等刻即進兵掃除在越遺孽以伸天討之處?理合恭摺密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宸斷施行,天下幸甚!

  再,臣所奏事關緊要,請無庸發交廷議,以秘機要而冀成功。謹奏。

  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福州將軍穆圖善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密。雞籠已復。潮軍駐廈,備閩急調援。善、璟、璋、棟、綸。箇。

  ·兵部尚書彭玉麟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密且。敵既襲臺,今又萃閩,情形危急。仰懇聖上速戰和之計,電諭沿海各省使有遵循,得以相機制敵。不然,處處落後受制,敵已深入內河;彼倘據險開砲,疆事危矣。迫切合詞,籲祈代奏訓示!玉麟、樹聲、之洞、文蔚同肅。箇。

  ·出使大臣許景澄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辰刻到)

  密號。閩禍可憂,調援期寬、公評事緩,不足紓急。擬就由鈞署電告外部:基隆事,甚傷睦誼;中國大度,仍願和商。惟宜戒孤,勿再輕動。若必不從,祗有明廢「簡約」,會云、粵進取,各業兵力結束:仍為婉辭。法倘求了,或知顧忌。是否,請酌採。澄。養。

  ·會辨張佩綸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密。法船在亞洲二十一艘,今探實:西貢四、基隆五、吳淞三,將來閩。閩口內外兩雷船外,共九艘。南、北洋均無法船;我船入閩,與西船分道。請婉商兩洋,仍整隊試行如何?署馬電悉。廠苦守已月,未著遵示一轟,心頗惜之!璋、綸。養。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到)

  密。頃丹崖二十一日來電:苞知議院將議,昨又函剖非我咎,並託福先退閩船。頃茹令箥來云:已據基,人心稍靖;可先令孤拔退出閩口,以免啟畔。八十兆亦可減,惟須我先允並非不願津貼,即可妥定其數。又云:茹頗知巴傲,願由苞與中堂或總署商;乞轉。又,同時接丹崖二十一日電稱:頃福密擬約稿,囑電呈。一、津貼四十兆佛郎;二、全權畫押後,即撤閩船,巴到津商約;三、先交十兆,法兵到高平、諒山、保勝後,即還基隆。上款如中國允,福可請法允。否則,難保和局;候即復云云。與昨說稍異,然皆茹意;乞裁等語。望即酌核代奏,並電復丹崖。鴻。養申初。

  ·軍機處電寄張佩綸等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來電進呈,奉旨:『張佩綸、何如璋力顧閩廠,苦守一月;忠勇堅忍,深堪嘉尚。疊飭南洋撥船,曾國荃節次電報,實難分撥;陳寶琛撥船適足速變,並與曾國荃會電有「船小而少,適以餌敵」等語,系為實情。是以難強必與,著就現有水陸兵勇實力固守。閩俗剽悍可用,如招營緩不及事,先募健卒;參用智謀,出奇制勝。張佩綸等胸有權略,迅即籌辦。須知雞籠已復,深慰廑懷。所請「開濟」輪船趕閩,已飭南洋速撥。至所稱再宕二十日法船續來等語,現已另籌辦法,二十日內必有調度,並先行添派陸路兵勇趕閩應援。粵營現紮廈門,應否赴臺?著酌辦。欽此』。六月二十二日。

  ·軍機處電寄彭玉麟諭旨(光緒十年六月二十三日)

  來電進呈,奉旨:『募兵圖越牽制法人內犯,亦制敵之策。劉永福可用,另有調遣;彭玉麟等請封為越王,斷不可行。朝廷百計助越,原為圖存阮祀;今忽冊封他姓,殊非「字小」之義。且萬一傳播,劉永福所望必奢;尾大不掉,後難調度。方友升、王德榜兩軍瘴沒甚多,殊堪憫惻;即行查明請卹。並著該尚書電知潘鼎新等將各該軍原有之餉募補足額,勤加操練;一俟秋高氣爽,候旨進兵。劉銘傳各營急需軍火,著張之洞趕籌大批,設法由臺南運往備用;並著源源接濟。欽此』。六月二十三日。

  ·南洋大臣曾國荃等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號。佈告但使各國聞知,不能強其助我制法,仍無救目前之急。頃接北洋電稱:福告丹崖四條,已報鈞署。法實騎虎難下,非真願撤兵。聖心如欲息事安民,似可因彼求我之意,速派北洋酌辦;目下基隆勝負相當,尚於國體無損。又,赫前議中、法各請一國調處,頃據赫言:法拒美請,因我不先商,一疑美有私。今如以三國調停先詢法願否,或冀可從;似亦緩兵一策。茹二議均不允准,惟有堅持戰計,更無羈縻之法。請代奏,迅電示復。荃、琛、澄。漾未。

  ·擬復出使大臣李鳳苞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月發由北洋轉)

  密。丹崖來電福約四條,均悉。現基隆已復,彼之議院情形有無變動?即探復。此事中國理足,廷議僉謂難給津貼。法雖不允美商,美國仍請調處,法何堅執不聽?可詰問之。如孤果撤閩船不擾他口,巴可到津議商約以歸和好。希轉電丹崖。

  ·北洋大臣李鴻章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頃廈門彭提督二十三來電:法基隆敗後,駛去一船;現兩船泊基口,我軍緊紮原處云。鴻。敬。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號。二十三夜,總署電寄奉旨:閩需船甚急,著曾國荃速飭「開濟」前往,不准延宕;欽此。查法兵船前月二十七、八即駐閩口,外又有鐵甲三號阻截白犬、黃沙入閩之路;前船乘軍火者尚不能經過,矧兵船乎!國荃到滬,彼不議約;然相持二十日無一敗著,令彼族得持其短。今若於吳淞萬緊之際派一船制口,一則白犬、黃沙萬難過身;二則歷閩口,彼眾我寡,非被搶去、必被擊截,仍無一船到閩。且彼族執此船以洩基隆小挫之忿,不特貽大局之憂,且令閩、滬各兵船膽寒。兩害相形酌其重,不敢速飭「開濟」前往。理合覆陳,敬乞代奏!荃。宵辰。

  ·南洋大臣曾國荃來電(光緒十年六月二十四日到)

  密。六月二十三日夜戌正,接廈門彭提督電報云:二十二日下午四點鐘,「海龍」輪船由淡來廈,接孫道二十發來信云:法攻基隆被我軍擊敗後,法船掛白旗駛去一艘;現有二艘泊基口外,我軍照常駐原處。孤拔率卒登岸,未有消息。昨接兩電:一不可棄以資敵,一八斗煤井勿為法踞;已派員搭福建輪船二十二下午赴臺確投省三等因。理合電聞。荃。漾亥初。

  ——以上見「清光緒朝中法交涉史料」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