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台灣文獻叢刊·第71種】台湾日记与禀启

台灣文獻叢刊

  【第 71 種】

  臺灣日記與稟啟

  .作者:胡傳

  .原書頁數: 0281 頁

  ●書籍簡介

  第七一種「臺灣日記與稟啟」

  本書(二冊二八一面一六八、六○○字)分三卷,胡傳撰。作者字鐵花,號鈍夫;安徽績溪人。清同治九年,以歲貢就職訓導。後由保奏,以直隸州知州補用,分發江蘇。光緒十七年,臺撫邵友濂奏調,旨發臺灣差委。次年二月抵臺,歷充全臺營務處總巡、臺南鹽務總局提調;十九年五月,委代臺東直隸州知州,旋兼統鎮海後軍。迄二十一年臺變日亟,始行內渡;時已病,至七月初三日歿於廈門。在臺三年又五月,留有「日記」及「臺灣稟啟存稿」。民國四十年,曾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合題「臺灣紀錄兩種」。後經作者哲嗣適之先生將「日記」與「稟啟」按照時日合編,定名為「臺灣日記與稟啟」;今本所刊,即由適之先生所手定。卷一,自光緒十八年正月至八月,記渡海並巡閱全臺防營;卷二,自同年九月至十九年四月,記提調臺南鹽務;卷三,自十九年五月至二十一年五月,記赴臺東州任至在任上預立遺囑止。由上述紀錄,可知臺灣在割地之前若干措施與東部情況。卷後附有作者遺稿「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等篇。

  胡氏另有「臺東州采訪冊」之纂輯,見第八一種篇。

  ●序號   篇名

  1弁言

  2臺灣日記與稟啟目次

  3台灣日記與稟啟卷一

  4日記(光緒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

  5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

  6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

  7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九日申

  8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

  9光緒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

  10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11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

  12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

  13光緒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

  14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

  15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16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17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

  18光緒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

  19代總理營務處司道擬詳覆撫軍稿

  20附錄光緒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營務處飭知撫軍批

  21光緒十八年六月稟為條陳補益營務四端稿

  22附錄光緒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撫軍批

  23日記(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

  24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八日申

  25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二日申

  26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五日上撫軍稿

  27同日稟撫軍

  28附錄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九日奉營務處札飭撫軍批

  29又奉撫軍批閏六月二十七日奉到

  30光緒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

  31光緒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32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33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札飭撫軍批

  34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陳請銷差稟

  35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36上臺灣兵備道顧

  37稟臺灣臬道憲顧

  38上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39致邵班卿

  40臺灣日記與稟啟卷二

  41日記(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42復吳鼎卿

  43復袁行南

  44日記(光緒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45稟湖南巡撫部院吳清卿師

  46日記(光緒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47復范荔泉

  48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49稟復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50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51復范荔泉

  52復何芝生(二札)

  53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54致李麗川

  55復翁子文

  56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57復胡虎臣

  58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59致范荔泉

  60復鄧季垂

  61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62致吳鼎卿

  63致鄭季垂

  64復陳子垣

  65致翁子文

  66復胡次樵

  67致蘇冶生

  68復范荔泉

  69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元日)

  70復邵班卿

  71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72復吳卓臣

  73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74復童米孫

  75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76復范荔泉

  77復蘇冶生

  78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79致翁子文程玉堂

  80致翁子文程玉堂

  81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82致邵班卿

  83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84致吳鼎卿

  85復翁子文程玉堂

  86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87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

  88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89復張月樓

  90日記(光緒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91臺灣日記與稟啟卷三

  92日記(光緒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

  93致鄧季垂

  94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

  95稟臺灣撫、藩、臬道三大憲

  96致張月樓

  97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六日)

  98致張經甫

  99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

  100上道憲顧

  101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

  102復張月樓

  103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

  104上臬道憲願

  105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

  106致張月樓

  107稟臬道憲顧

  108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

  109致張蕊卿

  110致張聘之

  111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

  112復介如四弟

  113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五日)

  114致包哲臣太守

  115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

  116復張蕊卿

  117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

  118稟臬道憲顧

  119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

  120復謝鍾英

  121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

  122復謝鍾英

  123復張經甫

  124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125上吳清卿師

  126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

  127上臬道憲顧

  128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

  129稟臬道憲顧

  130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

  131復張月樓

  132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

  133稟撫憲邵

  134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

  135稟臬道憲顧

  136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

  137稟臬道憲顧

  138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

  139復范荔泉

  140日記(光緒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

  141上吳清卿師

  142日記(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

  143日記(光緒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

  144復鄧季垂大令

  145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146上臬道憲顧

  147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148上吳清卿師

  149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150稟復顧廉訪

  151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152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

  153稟撫憲邵

  154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

  155稟臬道憲顧

  156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157日記(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

  158附錄一:「臺灣紀錄兩種」的「編校後記」

  159附錄二: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

  160附方豪先生的後記

  ●弁言

  胡鐵花先生在臺灣時的日記和稟啟,於民國四十年由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印行,叫做「臺灣紀錄兩種」,為「臺灣叢書」第三種。「日記」和「稟啟」,各為一冊。出版以後,胡適之先生因方杰人教授的提議,將日記和稟啟按照時日合編,定名為「臺灣日記與稟啟」,分為三卷。

  四十八年夏天,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得到適之先生的同意,把這個「臺灣日記與稟啟」作為該室所編印的「臺灣文獻叢刊」的第七一種。適之先生因出席夏威夷大學所召開的哲學會,將所編成的稿子交給我,囑我看了後付印。

  我略讀一遍,覺得這雖然是一位地方官的日常生活和公事的紀錄,但從這紀錄里,非特可以看出清代末年政治和軍事一部分的情形,亦可以知道當時少數知識分子對於時局的態度,以及一個實事求是的讀書人對於改進政治的措施。這倒是很值得讀的一部傳記類的書。因把以前校印的人所作的句讀符號略加整理,以期讀音可以一覽了然。間有幾處校議,都於括弧內注明。

  凡括弧內不標明名字的注,除極少數為原稿里所舉的人的名字或別號外,都是適之先生所加的。附錄二則系適之先生剪取於大陸雜誌的。

  中華民國四十九年二月二日毛子水謹記。

  ●臺灣日記與稟啟目次

  卷一

  日記(光緒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一)

  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一一)

  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一二)

  光緒十八年四月初十日申……………………………………………………………(一四)

  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一六)

  光緒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一九)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二二)

  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二四)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二六)

  光緒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二六)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二九)

  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申…………………………………………………………(三二)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三四)

  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三五)

  光緒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三七)

  代總理營務處司道擬詳覆撫軍稿……………………………………………………(三八)

  附錄光緒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營務處飭知撫軍批………………………………(四三)

  光緒十八年六月稟為條陳補益營務四端稿…………………………………………(四三)

  附錄光緒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撫軍批…………………………………………(四六)

  日記(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四七)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八日申…………………………………………………………(四九)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二日申………………………………………………………(五○)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五日上撫軍稿………………………………………………(五一)

  同日稟撫軍……………………………………………………………………………(五二)

  附錄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九日奉營務札飭撫軍批………………………………(五三)

  又奉撫軍批閏六月二十七日奉到……………………………………………………(五三)

  光緒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五四)

  光緒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五五)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五八)

  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札飭撫軍批………………………………(六○)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陳請銷差稟………………………………………………(六○)

  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六一)

  上臺灣兵備道顧………………………………………………………………………(六一)

  稟臺灣臬道憲顧………………………………………………………………………(六二)

  上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六四)

  致邵班卿………………………………………………………………………………(六五)

  卷二

  日記(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六九)

  復吳鼎卿………………………………………………………………………………(七八)

  復袁行南………………………………………………………………………………(七九)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八○)

  稟湖南巡撫部院吳清卿師……………………………………………………………(八一)

  日記(光緒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八三)

  復范荔泉………………………………………………………………………………(八九)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九三)

  稟復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九七)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九七)

  復范荔泉………………………………………………………………………………(九九)

  復何芝生(二札)…………………………………………………………………(一○一)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一○二)

  致李麗川……………………………………………………………………………(一○三)

  復翁子文……………………………………………………………………………(一○三)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一○四)

  復胡虎臣……………………………………………………………………………(一○四)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一○六)

  致范荔泉……………………………………………………………………………(一○七)

  復鄧季垂……………………………………………………………………………(一○九)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一一○)

  致吳鼎卿……………………………………………………………………………(一一二)

  致鄧季垂……………………………………………………………………………(一一三)

  復陳子垣……………………………………………………………………………(一一四)

  致翁子文……………………………………………………………………………(一一四)

  復胡次樵……………………………………………………………………………(一一五)

  致蘇冶生……………………………………………………………………………(一一六)

  復范荔泉……………………………………………………………………………(一一六)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元日)……………………………………………………(一一八)

  復邵班卿……………………………………………………………………………(一一八)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一二○)

  復吳卓臣……………………………………………………………………………(一二三)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一二四)

  復童米孫……………………………………………………………………………(一二六)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一二八)

  復范荔泉……………………………………………………………………………(一三○)

  復蘇冶生……………………………………………………………………………(一三○)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一三一)

  致翁子文程玉堂……………………………………………………………………(一三二)

  致翁子文程玉堂……………………………………………………………………(一三三)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一三四)

  致邵班卿……………………………………………………………………………(一三四)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一三五)

  致吳鼎卿……………………………………………………………………………(一三六)

  復翁子文程玉堂……………………………………………………………………(一三八)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一四○)

  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一四○)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一四二)

  復張月樓……………………………………………………………………………(一四二)

  日記(光緒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一四三)

  卷三

  日記(光緒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一四五)

  致鄧季垂……………………………………………………………………………(一五一)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一五三)

  稟臺灣撫藩臬道三大憲……………………………………………………………(一五四)

  致張月樓……………………………………………………………………………(一五六)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六日)…………………………………………………(一五六)

  致張經甫……………………………………………………………………………(一五七)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一五八)

  上道憲顧……………………………………………………………………………(一五九)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一六○)

  復張月樓……………………………………………………………………………(一六一)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一六三)

  上臬道憲顧…………………………………………………………………………(一六四)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一六五)

  致張月樓……………………………………………………………………………(一六五)

  稟臬道憲顧…………………………………………………………………………(一六六)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一六七)

  致張蕊卿……………………………………………………………………………(一六八)

  致張聘之……………………………………………………………………………(一六八)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一六九)

  復介如四弟…………………………………………………………………………(一六九)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五日)…………………………………………………(一七○)

  致包哲臣太守………………………………………………………………………(一七○)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一七一)

  復張蕊卿……………………………………………………………………………(一七二)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一七三)

  稟臬道憲顧…………………………………………………………………………(一七四)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一七六)

  復謝鍾英……………………………………………………………………………(一七七)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一七七)

  復謝鍾英……………………………………………………………………………(一七八)

  復張經甫……………………………………………………………………………(一七九)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一八○)

  上吳清卿師…………………………………………………………………………(一八○)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一八一)

  上臬道憲顧…………………………………………………………………………(一八二)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一八三)

  稟臬道憲顧…………………………………………………………………………(一八四)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一八六)

  復張月樓……………………………………………………………………………(一八六)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一八八)

  稟撫憲邵……………………………………………………………………………(一八八)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一九二)

  稟臬道憲顧…………………………………………………………………………(一九五)

  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一九六)

  稟臬道憲顧…………………………………………………………………………(一九七)

  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一九九)

  復范荔泉……………………………………………………………………………(二○○)

  日記(光緒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二○一)

  上吳清卿師…………………………………………………………………………(二○八)

  日記(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二○九)

  日記(光緒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二一一)

  復鄧季垂大令………………………………………………………………………(二二四)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五日)…………………………………………………(二二六)

  上臬道憲顧…………………………………………………………………………(二二七)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二二八)

  上吳清卿師…………………………………………………………………………(二三○)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二三二)

  稟復顧廉訪…………………………………………………………………………(二三二)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二三四)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二四五)

  稟撫憲邵……………………………………………………………………………(二四七)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二四八)

  稟臬道憲顧…………………………………………………………………………(二四九)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二五○)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二六○)

  附錄一:「臺灣紀錄兩種」的「編校後記」……………………………………(二六七)

  附錄二: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二七一)

  附方豪先生的後記………………………………………………………(二七九)

  ●台灣日記與稟啟卷一績溪胡傳

  日記(光緒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

  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

  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

  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九日申

  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

  光緒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

  光緒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

  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

  光緒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

  代總理營務處司道擬詳覆撫軍稿

  附錄光緒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撫軍批

  日記(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八日申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二日申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五日上撫軍稿

  同日稟撫軍

  光緒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

  光緒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陳請銷差稟

  上臺灣兵備道顧

  稟臺灣臬道憲顧

  上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致邵班卿

  ·日記(光緒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

  光緒十八年,歲次壬辰,月次壬寅,元日辛酉,詣各處賀歲。

  初二日,詣各處賀歲。於席春漁(時熙)太守座上,遇謝友鵠軍門;原名鴻章,今改名得龍,四川人。

  初三日,席太守、謝軍門枉顧,邀同小飲。

  初四日,詣總局見督辦,稟明日晉省。

  初五日,巳刻開船。午後大風,夜黑,乃宿于高店。

  初六日,辰正至蘇州,泊於胥門外。上岸入城謁三大憲,皆不見。是日立春。

  初七日,謁撫憲,呈陳德濬稟稿,兼辯朋被誣情由。是夜余淡湖太守招飲。是日謁清師;適值赴蘧園,未見。(清師是吳清卿先生大澂。)

  初八日,謁藩、臬二憲,皆見。鄧小亭大令招飲,辭。

  初九日,謁清師,見。謁錢、吳二督辦,皆未見。童米孫大令招飲。

  初十日,詣各大憲門,稟辭回滬;惟撫臺見,餘皆未見。汪(綱按:汪原稿作王。)理堂司馬招飲,同席為范久也、黃耀堂二大令、周宅之司馬。又王耕雲司馬、范久也大令、金潤生茂才招飲,皆辭。

  十一日,赴南倉橋及錢督辦、余太守、魁太守處辭行,皆未見。汪南陔大令枉顧,金潤生送來板鴨一隻。賴葆臣大令招飲,辭。沈賡虞太守來趁船,酉刻開輪回滬。

  十二日,辰刻抵滬,梅問羹兄弟來拜。得蘇冶生去臘二十一日書,得張經甫去臘二十五日書,又得介如弟、嘉言兄書各一

  十三日,章菊農世兄自金陵至。薛貽樹大令來拜。作書答經甫。

  十四日,答拜章菊農世兄,並邀之小飲。作書答嘉兄。

  十五日,詣道轅、總局及糧道船上賀望;拜席春漁、沈賡虞二太守,拜陳荇香、竇甸高二大令。

  十六日,節甫叔、三保弟自家鄉至滬。得四弟書;作書寄四弟。

  十七日,得虎臣兄去歲臘底信,知蘇撫奏留摺已於二十八日奉旨:臺灣差委需人,胡傳等著仍遵前旨發往。欽此。作書復虎臣兄,又作書寄四弟。

  十八日,宋燕生偕趙鑄南、趙頌南過訪暢談,自巳至未乃去。作書寄川沙。

  十九日,詣總局及道署賀開印。梅豫鋹字鎮藩,弟豫棖字問羹。

  二十日,開船晉省;將行,得川沙回書。是夜二更後抵省,

  二十一日,謁撫臺,未見;謁清師及藩、臬二司,見。

  二十二日,謁撫臺,見。午刻,林質侯太守招飲於牙釐總局,同席為楊敏齋、周子迪、袁含齋、余淡湖四太守、施潤甫大令。是夜汪蘭陔大令招飲,遇何鐵帆于座。

  二十三日,清師太夫人再期。拜袁含齋、崔繼庭二太守,又訪謝笙伯。

  二十四日,詣三大憲轅門,稟辭回滬。戌刻開輪;行至彌陀橋,天雨昏黑,復停輪,待月出而後行。

  二十五日,午刻抵滬。得四弟書。

  二十六曰,謁督辦,未見。拜提調,又訪張逸垞昆季、席春漁太守,皆見。得范荔泉臺灣來書。

  二十七日,張劍臣、張迪銘過訪。得張經甫兄書。是夜程周卿邀飲。

  二十八日,嘉言兄、翰香弟自金陵至。拜章莊齋孝廉。作書寄沈韻松。

  二十九日,招章莊齋、胡彩庭飲于寓中。作書並以河圖寄袁行南。

  二月初一日,拜蔣丹如太守,賀陳荇香大令到差,作書寄宋渤生觀察。

  初二日,袁含齋太守來拜;代予充總巡者也。朱森伯招飲,辭。作書寄秫姪及岳丈。

  初三日,交卸總巡滬各卡差。詣總局謁督辦,未見。拜袁太守,未見。午後開船晉省。

  初四日,詣三大憲轅門,稟銷總巡差,兼叩辭赴臺灣,皆見。臬臺送楚鯉二尾、板鴨二只、火腿二條、廣東茶食二匣。訪汪蘭陔。

  初五日,謁清師叩辭及告行于同寅諸友;回滬。

  初六日,辰刻到滬。

  初七日,料理移家事務。

  初八日,移家屬於川沙。是日大風,用輪船拖帶過浦,入白蓮涇而後行。

  初九日,到川沙。賃黃姓宅十二間,每月租錢三千文。

  初十日,拜川沙同知倪鏡甫司馬及沈少韻、黃叔才、朱子山、朱友梅、陸才伯、莊棣花、潘怡田、潘亦甘諸友。

  十一日,沈少韻、黃叔才招飲。

  十二日,雇船回滬。四弟偕章胥至滬。

  十三日,到滬,拜陳荇香大令、袁含齋太守、曹璠溪孝廉。

  十四日,拜席春漁太守、張逸垞二尹及黃接三、葛子源。

  十五日,訪宋燕生及瞿肇生、黃子林。是日下午,駕時輪船到埠。晤金卓人于開文店。得汪蘭陔大令書。作書上岳丈。

  十六日,畢香如、余君翁來約同行。作書復汪蘭陔大令。

  十七日,詣道署、總局、機器、海運、貨捐、糖捐各局及親知各處辭行。劉伯符招飲,辭。

  十八日,先發行李上駕時輪船。張迪銘世兄來送行。席太守送火腿二條、普洱茶七餅、詩二首;譚少柳太守送點心二種;汪友竹送點心四匣;張逸垞送火腿一、鴨一;張迪銘送火腿、皮蛋;黃子林送火腿一、茶食二種、皮蛋二十枚;范蘭堂送火腿、醬鴨各一、皮蛋二十、茶食四匣;程周卿送火腿二只;節甫叔送火腿二只;煥章叔送火腿二只、棗一匣;休開文送五老圖二部、筆十枝;蘇開文送提良墨二匣、筆二十枝;屯開文送墨八片、筆十枝;叔祖送紹酒一壇;嚴彤甫送紹酒一壇;善悅弟送茶食四匣;章菊農送火腿一、皮蛋二十、茶食二包;胡彩亭送火腿一只、筍衣一斤、茶食二匣;周宅之送火腿一、瓜子二斤、梅三瓶;章謹齋送蝦子(波按:子下疑有脫字。)二匣;汪理堂送皮蛋三十、茶食四匣;金允中送火腿一條、一品鍋一隻;陳荇香送洋點二種。

  十九日,巳刻登舟,乃知尚待二十一日開行。因嘉兄、翰弟俟送予行而後回金陵,遂自于舟中待之。舟中無事,作詩答席太守,即步原韻:

  萬死關頭覓一生,神仙有術亦多情。巒煙深處逢坡老,甘露分來飲長卿。誓眾可椎金馬碎,盟心常似玉壺清,只嫌辜負如椽筆,未勒黎山紀蕩平。

  因緣不必問三生,聚散如萍卻有情。入世豈愁多險阻,知人翻恐負公卿。天風假我一帆便,海水誰澄萬里清?試看鄉村頒社肉,幾人作宰似陳平。

  相逢未久去匆匆,惜別愁聽雨打蓬。到處羨君雲鶴似,此行憐我海鷗同。會從眾仙奏綠綺,且縱一葉磨青銅。悵望重洋試回首,何時復與話離衷?

  二十日,四弟偕五弟、應文弟持臺中電報至,乃撫署催趁駕時渡海者也。

  二十一日,四弟偕長婿來船告知夜即赴川沙;嘉言兄偕翰香弟夜趁輪船回金陵;張逸垞、吉門昆季來送行,二弟來船送行。

  二十二日,未正開輪。

  二十三日,海無大風浪,而船中頗覺眩暈,予不能飲食,臥至夜,大吐酸苦水乃安。

  二十四日,辰刻抵小基隆,停船雇小舟上岸。訪金砂局提調張經甫兄,適值往龍潭堵分局,不晤。乃以信物託沈載之代收。姚立人之信物亦交沈收。仍還駕時輪船。戌刻,奉撫署電報,上岸即往至撫署卸裝。(純按:堵原稿作垛。)

  二十五日,未刻由基隆(波按:隆原稿作籠。)至滬尾,(純按:滬原稿作鮒。)船擱淺;歷半時許,天漸晚,仍宿于船。

  二十六日,辰刻換坐小輪船,並將行李移入小劃,以輪船拖之。午刻至臺北。城外大雨傾盆而下。入撫署謁撫臺及顧廉訪,並晤范荔泉;知張經甫亦在署,甚喜。飯後拜沈蓉卿先生及管凌雲、邵式如諸君。

  二十七日,謁藩臺唐薇卿方伯、護道唐贊袞太守、臺北府陳仲英太守及翁子文司馬、徐子靜觀察、蘇冶生大使,皆見。拜林幫辦及淡水縣葉曼卿大令,未見。夜作書寄叔祖及四弟、嘉兄,又書寄汪蘭陔,又寄汪遠堂。

  二十八日,顧廉訪示以臺灣圖一部。潘景齋別駕昨日移來同居。

  二十九日,閱地圖。

  三月初一日,己未朔,陳仲英太守來答拜。出訪顧月如、吳季海,作書致經甫。

  初二日,汪照蓉來拜,胡慎之來拜。

  初三日,拜鄧大令,見;拜顧月如,未見。

  初四日,邵中丞招陪陳仲英太守飲,同席者謝湛清州牧、潘謹齋別駕、鄧季垂大令、孫培卿司馬。

  初五日,張經甫自龍潭堵至,令電信招羅裕熙二尹于威海衛。

  初六日,徐子靜觀察招飲于機器局,同席者謝湛翁、潘瑾翁、鄧季翁、范荔泉、王仲良。是夜稟明中丞明日赴龍潭堵金砂局一遊;已允諾矣,後改令暫緩。拜孫培卿、方子秉、未遇。薦余君喻于龍潭堵分局。

  初七日,拜大科崁(純按:崁原稿作坎。)撫懇委員陳實齋,未遇。奉(綱按:奉原稿作奏。)札赴阿拇坪棟軍大營勞軍,兼看情形。

  初八日,陳實齋來答拜,約定明日同行。稟辭赴大科崁勞軍。荔泉兄代借來洋銀二十圓。

  初九日,黎明即起,出城詣機器局邀陳實齋;閽人云在公泰行。既晤面而蘇冶生至。正敘談間而火車已開,不及趕上,乃候二幫附搭而行。未正至桃仔園換轎;酉初至大科崁,寓於撫墾局陳實齋處。

  初十日,辰初由大科崁起程,午刻(水按:刻下應有至字。)阿拇坪大營,謁統領各軍林蔭堂觀察,即偕赴夾板山營。是營駐夾板山巔,望吶哮、水流東各營及合吻、加輝均如目前。

  十一日,丑刻天下雨。定海中營、棟字左營及棟字正營一哨、右營一哨、臺勇一哨、隘勇中營及勁勇合一哨冒雨渡溪進駐合吻。霧中但聞槍砲聲、喊吶聲,而不能見其戰狀。天明霧退,生番來撲棟字右營;該營抵禦,槍聲自曉至申正不絕。番在林中,亦不能察其多寡;我軍之槍砲能否斃賊,亦不可知。惟據探報,進合吻者臺勇陣亡三人、傷五人,定海中營渡水溺死一人,棟右接仗者陣亡三人、傷數人。蓋我軍連日攻加輝,賊專力防我由吶哮進加輝,伏守合吻者不多,故我取合吻易為力也。申正隨林統領回阿拇山大營。

  十二日,辰正由阿拇坪起程回省;午刻至大科崁,晤陳實齋直牧,索飯,飽餐復行。申正至桃仔園,候火輪車。至晚不到,乃赴桃園街,約里許,尋一小客店宿焉。

  十三日,巳初趁火輪車;午刻到臺北府,入撫署謁顧廉訪及邵中丞,面稟前敵軍情戰狀。作書致林蔭堂統領。

  十四日,謁藩臺,見;拜臺北府陳仲英太守,未見;拜翁子文司馬、鍾淡人世兄,未見。賀鄧季垂代理嘉義縣事。胡慎之來見。作書稟叔祖、寄四弟。

  十五日,出城趁火車赴龍潭堵訪張經甫;適逢經甫乘火車來省,復偕入城。

  十七日,偕張經甫坐火車赴八堵;換轎至煖煖街,晤張劍臣、章錫卿、鄭伯珏、黃圃生、郭梅岑。飯畢復行,五里至碇內,又五里至四腳亭,(純按:腳原稿作角。)即新擬造房設分局處,又八里,天已昏黑,龍潭堵。(波按:黑字下疑脫宿字。)

  十八日,偕經甫沿石碇溪而上,行四里至瑞芳店。(純按:芳店原稿作馨應。)過溪而南,四里至苧子潭,又五里至半林莊。過溪而北,復東行二里至九芎橋,再十里即三貂嶺。後由溪北沿岸行而回龍潭堵。

  十九日,偕經甫乘船,下石碇溪至煖煖街;飯畢,復至八堵,乘火車回臺北。

  二十日,賀顧廉訪署藩司。將夜,顧公招飲,至二更而回。

  二十一日,同官設席于考棚,為唐方伯餞行。拜林蔭堂統領;詣各處辭行。

  二十二日,領薪水三月,計洋銀三百圓。作書稟清師;寄四弟、嘉兄。匆匆檢行李,乘小輪船至滬尾,上飛捷輪船。

  二十三日,隨邵中丞乘飛捷輪船開赴臺南;同行為管凌雲直牧、汪南陔大令、俞東山大令、尹蕙庵、疏禹門茂才、蔣少穎明經、鄧季垂大令。接到四弟信一、汪遠堂信一、叔祖信一。

  二十四日,申刻抵安平口。

  二十五日,黎明上岸,入試院。午後辭中丞及諸同人,移居安平縣姚西牧大令署內;其姪少蓀兄出見。中丞歲試臺南及臺灣二府,予奉委巡閱各營也。拜臺南府包哲生太守,見。

  二十六日,謁臺灣鎮萬、署臺灣道唐,皆見。管帶武毅營游擊鄧君春林及管帶左翼練兵陳馨遠副戎皆來見。是日巳正地震,房屋搖曳有聲,約二刻乃定;午初復微震。拜鄧季垂,未遇。奉到查各縣監獄札。申刻出城,拜鎮海中軍副營管帶官劉際周遊戎;至靖海中軍正營拜幫帶萬棣花守備,晤萬軍門,即居于營中。作書託安平縣封寄張經甫。

  二十七日,點靖海中軍正副二營勇丁;中軍總巡官曾廣照,字蘭亭。

  二十八日,閱安平砲臺。拜管帶砲勇官柯月坡守備,點名打靶;砲目中靶八成以上,砲勇中靶五成以上,中三槍者十五人。

  二十九日,閱鎮海中軍正副二營合操。

  三十日,閱正副二營勇丁各三百名;打靶,正營全中者一百四十六名,副營全中者一百三十九名。

  四月初一日,閱左翼練軍二哨;操陣打槍,全中者四十四名。計安平界內防營巡閱已竣;作書致管凌雲直牧,託其轉稟大帥。拜胡次樵別駕、朱條園太守。

  初二日,申報查閱鎮海中軍正副二營及安平砲隊左翼練兵情形;計打靶全中勇丁共三百四十四名,每名賞銀二錢,共給銀六十八兩八錢。擬赴鳳山及臺東,於臺南支應局領洋銀壹百兩。

  ·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各處防營。自三月二十五日,隨憲節、撫憲抵安平後,於二十六日抵安平西門外鎮海中軍駐防營壘。二十七日會同統領鎮海中軍兼安平砲隊練軍左翼臺灣總鎮萬,傳齊該軍正副二營弁勇,按冊逐一點名。二十八日赴安平海口查閱砲臺;點名後,即令砲隊逐一打靶。二十九日閱鎮海中軍正副二營,合操陣法。三十日該二營復各挑弁勇三百名,逐一打靶。四月初一日查閱左翼練軍。伏查鎮海中軍正副二營及安平砲隊一哨、左翼軍二哨,人數均各足額。抽驗箕斗,均各相符。所操陣法亦均齊整。論壯健,則正副二營為最,砲隊次之,練軍又次之。論槍法,即正副二營中靶幾及八成,練軍中靶滿七成,砲隊中靶六成以上。其中勇丁打靶能三槍全中者,共三百四十四名;每名由卑職給銀二錢,以示獎勸。惟安平砲臺現無能測量砲線高下及海道遠近之人;應否添募?及練軍零星分防各處;應否合併?容俟卑職行抵鳳山察看阿公店、楠仔坑各處及旗後砲臺情形,會同各統領管帶再行妥議稟陳。現在安平界內所有防營查閱已竣。卑職擬於初三日起程赴鳳山。除將點名打靶各清冊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外,理合將查閱情形先行稟報。為此具申;伏乞鑑核。須至申者。

  ·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

  初三日,趁小輪船赴旗後砲臺。輪船,萬軍門所雇,計洋十五元。午正至靖海前軍右營,晤管帶馬錦堂(水按:據下文馬疑當作萬。)協鎮;午後點名。王峻之大令來拜。

  初四日,閱操。午刻陳子岳大令來拜。午後校靶;中三槍者九十一人,每人賞洋錢貳錢,共計拾八兩貳錢。旗後新關稅務司費理司、領事額必廉。此營只操小四排。

  初五日,閱演放大砲。拜陳子岳、王峻之二大令,皆見。辭萬錦堂參戎。乘小舟行五里登岸;又行十里至鳳山縣城,入署拜李麗川大令。李,黟縣人;敘鄉情甚親切。其刑名李笠人,蘇州人,同趁駕時渡海,本舟中相識者。午後查監獄;計監犯九名、押犯十八名。左翼練軍後哨昨已至旗後。點畢,哨官張廣蔭來見;城中及城外無安靶處,遂免打靶。

  初六日,辰刻雇轎夫三名,六元,挑夫二名,三元四錢,起程赴恆春。行三十里至東港,止于順源棧。主人陳北學孝廉,鳳山巨富,棧司事邱姓字世德。東港駐有臺南防軍副營右哨三、四、八隊。點名打靶;中二槍者二人,中一槍者九人而已。哨官張德明,千總也。作書託鳳山縣李代寄上海交茂春店轉交四弟,並寄虎兄。

  初七日,沿海行三十里至枋寮,而輿夫、挑夫疲乏求止。該處客店小,穢氣薰人;適保甲董事林克中至,留于其家。家設旗後抽釐分局,司事王廷揚亦徽人,遂止焉。賞林姓廚子洋一元。

  初八日,行十五里至南勢湖,南番屯軍後哨七隊所駐處也。正哨官林錫銘,即林克中之弟。點名畢,又行十里至獅頭山,副哨官劉志坤帶三隊駐此。該哨三、四、五隊駐南勢湖,一、二、六隊駐獅頭山,七隊駐崩山頭。又行五里至楓港汛,止於該汛營房。汛官宋姓赴恆春,未遇;汛房木虱多,夜咬人,達旦不能寐。賞汛兵洋一元。

  初九日,由楓港南行,路甚崎嶇,約二十里至尖山頭。是處恆春隘勇一隊、二隊二棚駐防,副哨長張舉祥所帶。又三里至水坑,正哨官郭清臣管帶五隊、七隊、八隊隘勇駐此。又二里至海口,四隊所駐。又東三里曰統埔,六隊所駐。其第三隊為番勇,虛無其人焉。又五里至車城汛,有汛官及鄉董王姓鳴鳳來迎。又十里至飲和亭。又五里至恆春縣;游擊張士香(字養吾)、知縣高晉翰(字鳳池)皆見;住縣署。刑席李彥士,浙人也。

  初十日,查閱縣獄,男犯三、女犯一人而已。拜營哨及典史各官,申報鳳、恆山外各防情形。

  ·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九日申(當作初十日。)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軍營,業已於四月初二日將南路安平界內各處防軍情形申報在案。初三日行抵鳳山之旗後。該處新舊砲臺大小三座。舊者一大一小,在海口低山上,緊扼海港岸側。新者在港北之大坪山頂。副將銜盡先補用游擊萬國標管帶鎮海前軍右營,以四哨駐大坪頂新大砲臺,以一哨分駐大小二舊砲臺,營壘頗為扼要。卑職按冊點名,抽驗箕斗,均各相符,人亦壯健。初四日午前閱操,午後校靶。統計中靶在六成以上;內有三槍全中者九十一人,卑職各賞洋銀二錢,以示獎勸。初五日遍閱砲臺,演放大砲。查詢該營亦無測量海面遠近、砲線高下之人。隨即起程赴鳳山城內。該城駐有左翼軍一哨,因城內外無空地可作操場,是以點名而未校靶。初六日行抵東港。臺南防軍副營右哨哨官張德明管帶該哨隊三棚土勇駐此。卑職按冊點名,除將出差、告病者簽明外,人尚強壯,惟槍法生疏,中靶者少。絜短取長,因賞中二槍者二人洋銀各半圓以激勵之。初七日由東港而南沿海行三十里至枋寮。初八日過率芒溪,入恆春界。十里至南勢湖。南番屯軍後哨正哨官林錫銘管帶該哨護兵及三、四、五隊三棚土勇駐此。又五里曰崩山頭,該哨分七隊一棚駐焉。又十里曰獅頭山,該哨分一、二、六隊三棚駐焉。又五里至楓港。自南勢湖至此,皆左山右海、荒僻無人之路。其山以內琅嶠上十八社番人之所居也。初九日由楓港而南,海繞山足,人行山上,高下陡峻,迂曲不一。約二十里曰尖山頭。恆春隘勇副哨官張舉祥管帶該哨一、二兩隊駐此。又三里曰水坑,正哨官郭清臣管帶該哨五、七、八隊三棚駐此。又二里曰海口,民船可泊;該哨分六隊一棚駐焉。其東三里近山之處曰統埔,該哨分四隊一棚駐焉。聞卑職至,皆調集於水坑以待點名。其山以內即琅嶠下十八社番人之所居也。卑職查閱南番屯軍一哨,內第五隊系番勇,驗其箕斗,大半相符。恆春隘勇一哨,內第三隊亦系番勇,則冊有番名,而無人來應點。該二哨皆恆春營游擊所統,應請飭速令番勇歸隊。又南番屯軍一哨之第八棚,原在恆春城內駐紮,而每隊復有一、二、三人在城差操;隘勇亦然。恆春城內既有營兵,足敷差遣。南勢湖、獅頭山、尖山頭、水坑等處,路僻人稀,逼近番社,地關緊要,防軍不宜過單。應請飭令該游擊酌度地勢緩急機宜,飭令在城當差屯勇、隘勇一並歸隊,以重防務。是否有當,伏乞憲裁。現在南路鳳、恆山外,防營業經查竣。卑職於初十日抵恆春;擬明日起程折回鳳山,由三條崙入後山一帶查閱。除將靖海前軍右營一營、左翼練兵一哨、臺南防軍副營右哨三棚、南番屯軍土勇一哨、恆春隘勇一哨,點名打靶名冊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外,理合將查閱各營哨情形續行申報。伏乞憲臺鑑核。再,卑職奉札兼查沿途所經各州縣監獄各冊,容候查齊,一並申報。合併聲明。須至申者。

  ·日記(光緒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

  十一日,起程回楓港,賞汛兵洋一元。

  十二日,由楓港至鳳山之枋寮,折而西過水底寮;行十二里,至三條崙石營盤。是處留甘肅補用總兵江雲山(原注:字如甸),管帶南路屯兵前、左二哨,自帶親兵二隊、左哨第七隊駐此。恆春夫價七元,挑伕三元四錢。

  十三日,由石營盤起程上嶺,東南行約十五里,又東至歸化門,左哨五大棚駐此。又十里至六儀社,左哨三、四棚駐此。又南行七里至大樹前,左哨一、二棚駐此。

  十四日,朝東行十五里至大樹林,前哨一、二、三棚駐此。又東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前哨四、五、六棚駐此。又東下嶺七里至溪底,前哨七、八棚駐此。以上二哨打靶共中百二十七槍。內中三槍者七名,各賞洋一元;中二槍者十九名,各賞洋半元。

  十五日,由溪底行十五里,至巴朗(水按:巴朗後文多作巴塱。)衛;江如典總戎送至此。折而北,沿海行二十里至大得吉,又十二里至虷子崙,又八里至大麻里,皆埤南屯軍一哨分駐處也。巴朗衛之南即阿郎壹溪牡丹灣,恆春所轄番地也。該哨打靶中三槍者七人,中二槍者十二人,共賞洋十三元;計共中靶七十七槍。

  十六日,巳刻至知本社,又二十里未刻至臺東州,止于鎮海後軍中營中。提督張月樓軍門及臺東州呂耀如大令迎于郊,以予代撫軍閱操也。謝不敢當。

  臺東每歲五月大雨;山水漲,行人阻絕,文報不通。自州至花蓮港尚有六日程,往返極速亦須十有二日。商之張軍門:恐遲則雨下,先點名閱操;明日即起程赴花蓮港,俟回而後校槍靶及點安撫軍也。

  十七日,行三十里,午正至鹿寮,鎮海後軍前營後哨一、二、三、四隊駐此。

  十八日,行十八里至雷公河,又十七里至新開園,鎮海後軍前營親兵、前、左三哨駐此。午正大雨,至晚不止。恐河水漲,僅點名而行,俟回來校靶;且有右哨成廣澳者,亦將調至此點名也。此一帶皆平埔番。

  十九日,行六里至大陂莊。埤南溪水自此出山南流,至埤南之東入海;過此陂則溪水皆北流,入秀姑巒大港,至水尾入海矣。由大陂北八里至公埔莊,又五里至呂坑,又十一里至大莊。光緒十四年平埔番之變,由此莊而起;今頗畏威安分。又十二里至璞石閣,是處後軍右營後哨五、六、七、八隊所駐防。哨長劉得勝,湖北人。是處亦因天雨未能校靶。此一帶皆平埔番所居。

  二十日,北行十里曰周塱莊,又十里曰跌街,又十里曰水尾;有河曰大港,秀姑巒各山山溪之水南北流會於此,東流六十里入海。其入海之口可泊民船。前此百石小舟亦可至水尾;自經光緒十四年之亂,水尾營房、民房均毀,無一存者,港亦遂塞。今水尾只有居民四、五家,皆粵人也。又北十二里至拔子莊,後山海防屯兵二哨駐此。管帶守備邱煥庭(原注:印炳章),福建長汀人。既至此,恐天雨,急點名,甫畢即校靶;未閱十人而大雨至,乃罷。是處居民約二百餘人,所轄番人約二千餘人,所謂阿眉番也。設撫墾局一,每季需撫費一千二百餘兩,所撫番社約七十餘處。

  二十一日,北行十八里至大巴塱,鎮海後軍右營前哨一隊駐此。又十二里至鹿階鼻,前哨二、三、四隊駐此。又十五里至象鼻子,前哨五、六、七隊駐此。

  二十二日,行十五里至吳全城,左哨五、六、七、八隊駐此。又十五里過木瓜河至花蓮,管帶後軍左營都司張升桂(原注:字聘三),以親兵及右哨並後哨五、六、七、八隊為一壘,又後哨一、二、三、四隊別為一壘,同駐此。其東即海口,其左哨一、二、三、四隊駐加禮宛者亦調于此。午後大雨下,至申正雨小停,乃點名,將畢而雨復大下。吳全城四隊中三槍者一,中二槍者六。

  二十三日,黎明校閱左營槍靶;能中三槍者只二人,中二槍者只二十人,統共中三百五十六槍。午初起程,回行原路,三十里至象鼻嘴,趁水未漲,急渡過木瓜河之險也。

  二十四日,回抵拔子莊。校海防、屯軍二哨槍靶;中三者六,中二者二十一,統計中百六十六槍。

  二十五日,回抵璞石閣,點駐成廣澳右哨勇名兼校靶。

  二十六日,回抵新開園,校前營親兵前哨、左哨槍靶;該營前門中三者十,中二者三十一,後門中三者十,統共中四百二十槍。

  二十七日,過雷公大河,水大及臍。

  二十八日,探聞白石口水尤大,乃于擺那擺之上過河,繞入山迂二十里而回埤,閱中營靶未畢而天雨。呂耀翁招飲。

  二十九日,補閱中營後哨槍靶;中三者十三,中二者七十四,皆前門,賞五十圓;又後門中三者十,賞三圓;安撫軍中三者二,中二者七,賞五元半。具文報查後山竣。張茂病。

  ·光緒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各處防營,業已於四月初二、初十日將安平、鳳山、恆春沿海各防營軍情形兩次申報在案。查由恆春赴後山,舊有二道;今皆阻塞,仍須折回鳳山界內,由三條崙新道而行。十一日起程,十二日至石營盤,即三條崙道西面入山之口也。管帶南路屯軍二哨總兵江雲山領親兵二隊及左哨七隊三棚駐此。十三日上嶺而東,十五里至歸化門,查閱該軍左哨五、六兩隊。折而南行山右高道,轉入山左,十里至六儀社,查閱該軍左哨三、四兩隊。又南十里至大樹前,查閱該軍右哨一、二、三三隊。十四日折而東,下嶺,十五里至大樹林,查閱該軍前哨一、二、三三隊。又東十八里至出水坡,查閱該軍前哨四、五、六三隊。又東十里下至溪底,查閱該軍前哨七、八兩隊。十五日由溪中行,十五里至巴塱衛;地在海邊,南距阿郎壹溪十里,為恆春、臺東二邑分界之區。由衛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管帶埤南屯軍一哨游擊黃定國以該哨一、二、三三隊分駐於此二處。又北十二里曰蚶子崙,該哨駐焉。又北八里曰大麻里,該管帶自領五、六、七隊所駐處也。又北二十里曰知本社,亦該哨八隊一棚所分駐。以上三哨,分駐十有二處。卑職皆至即點名校靶。十六日行抵埤南,統領後山各營提督張自領鎮海後軍中營及署臺東直隸州知州呂牧兆璜管帶安撫軍一哨同駐此。中營點名排陣,校刀矛雜技,甫畢而日已暮。查由埤南至花蓮港尚有六日程途;每日渡水或數處、十數處不等,皆無船筏,無橋樑,須徒涉而過。後山每歲立夏以後,大雨時行,山水陡注,溪漲溜急,行旅阻絕,文報恆十數日不通。目下四月已經過半,連朝天雨,大水將至。若稍遲延,必阻而不能達。揆時度地,似宜趕程赴花蓮港等處巡閱。商之統領張、署直隸州呂牧,皆以為然。十七日復即起程,北行三十里至鹿寮。鎮海後軍前營後哨一、二、三、四隊駐此。十八日北行三十里至新開園,管帶前營副將後元福親兵及前、左二哨駐此。十九日北行四十五里,至璞石閣,該營後哨五、六、七、八隊駐此。二十日北行四十五里過水尾至拔子莊。管帶後山海防屯軍二哨守備邱炳章駐此。二十一日北行十五里至大巴塱,又十五里至鹿階鼻,又二十里至象鼻嘴;鎮海後軍左營前哨分駐此三處。二十二日行十五里至吳全城,該營左哨五、六、七、八隊駐此。又十五里抵花蓮港;其地在海邊,西南風順,民船可至,而不能久泊。管帶左營都司張升桂親兵及右哨並後哨五、六、七、八隊同為一壘,後哨一、二、三、四隊別為一小壘,同駐此。其左哨一、二、三、四隊之分防七結尾者,亦調集於此。點名畢而大雨至。自十七日以後,每日午後必雨。卑職巡閱所至,常有雨亦隨至不及校靶者。二十三日早晨閱左營三哨四隊打靶而行。二十四日回抵拔子莊,閱海防屯軍二哨打靶。二十五日抵璞石閣;前營右哨之駐成廣澳者,亦調集於此,以待點名校靶。二十六日回抵新開園,閱前營親兵及前、左二哨打靶。卑職自臺北所帶營務處親兵二名,至此皆病,不能復隨行。查前營營中有官醫藥局;遂令暫行留此,以便調治,並留洋銀二十元,以作醫藥之費。二十七日過雷公河,水大幾不能過。二十八日探聞埤南大溪之白石口水尤深急,人不能涉,乃繞山道,迂二十里回埤南。閱中營打靶;未畢雨至,日亦暮。二十九日乃補閱中營後哨打靶,及安撫軍一哨。查後山各營防軍共三營六哨,計分防二十有四處。自鳳山界之石營盤至臺東界之花蓮港,延袤幾四百里。卑職此次巡閱,惟未及至成廣澳、七結尾二處;其餘二十二處,皆親閱其壘,按冊逐名查點。除因事故簽出外,人均足額。抽驗箕斗,亦均相符。步伍隊法之整齊,以後軍中營為最。刀矛雜技亦皆精熟。其餘各營哨皆因分防地遠,未能調齊合操陣法。所用之槍,皆系前門舊槍,其身頗重,其機不靈,非習練功深,難以全中。卑職統稽中靶之數,惟中營能及五成,其餘皆三成上下。卑職擇能中三槍者,各賞以洋銀一元,能中二槍者,洋銀半元;亦以其中之難而少,故略加重以激勸之。間有操後門槍而中三者,仍各賞以洋銀二錢,以示區別。且操前門槍而能命中一二,共技已精,所需子藥費亦較省也。後山各營弁勇,現均漸服水土;各處民番所種稻芋雜糧,苗均暢茂。堪以仰慰憲廑。卑職擬於明日起程,仍由三條崙原路出山再赴隘寮等處。除將點名打靶各冊封送營務處憲臺查核外,理合將查閱後山各軍情形先行申報。為此具申;伏乞憲核。再各軍打靶,後軍中營、海防、屯軍、安撫軍另有冊;餘皆匆匆不及另備,僅於點名冊中加圈以記數;合併聲明。須至申者。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至大麻里;溪水大,幾不得過。

  初二日,回抵溪底。

  初三日,回抵大樹前。是(純按:是原稿作皆。)日遇雨。

  初四日,(綱按:四原稿作三。)抵三條崙;午後亦雨。作書寄范荔泉兄。

  初五日,江如典總戎留予于營中過節。得閒作書寄四弟、嘉兄、翰弟、叔祖及唐太守,託鳳山縣李麗川大令寄滬。

  初六日,由三條崙沿山北行二十里至雙溪口,臺南防軍五、六、七、八隊駐此。中二槍者五,賞銀二元五錢。又北行十五里至潮州莊,副右哨二隊,一隊駐此。五、六、七隊之駐萬丹者,亦集調於此。中三者四,中二者二,賞六元。

  初七日,東北行三十五里至隘寮,統領臺南防軍總兵自領中哨、後哨駐此,賞四十八元。

  初八日,西行二十里至阿猴,副左哨駐此,賞四元。一、二、三隊駐阿里港,四、、五、六隊駐阿猴。七、八隊駐安平之番薯寮,(純按:薯原稿作署)隔溪水不能至。

  初九日,行十里過下淡水溪至埂子寮;又行二十里至鳳山縣,補閱左翼練兵後哨打靶。未畢而萬錦堂至,李冠英總戎本送予來此,同飲於李麗川大令署中。

  後哨用後門槍打靶;中三者二十一人,賞銀五兩二錢。

  李(麗川)送九朝東華錄一部、(黟縣俞正燮)癸巳類稿一部、羅願新安志一部。

  初十日,行二十里至楠子坑;又二十里至阿公店,查閱左翼練軍中哨三、四、五、七隊打靶。用來復槍;中三者七,中二者十一,賞銀十二元五角。

  十一日,回抵安平縣,住縣署。具稿四次申報。夫價五元。

  十二日,謁鎮臺萬、道臺唐、臺南包哲生太守、釐局朱調元太守、營官劉際周、幫帶萬棣花,皆見。拜胡思樵,未見。領洋銀二百兩。作書寄四弟。

  ·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全臺防營,業已於四月初二、初十、二十八日,將安平、旗後、恆春、臺東等處各軍情形三次申報在案。查由臺東達鳳山之隘寮舊有二道。一為總兵張其光所開:一為同知袁聞柝所開:皆久阻塞,不能復行。故仍舊由三條崙原路而回。查三條崙道自知本社以至巴塱衛七十餘里皆沿海沙磧之路;自溪底以至石營盤七十餘里皆山嶺崎嶇之路。旁無居民;官商往來皆依營房以資餐宿,並須營勇護送,乃保無虞。目下前後山相通之道恃此一縷而已。卑職於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初四日回抵石營盤停一日,過午節。初六日沿山覓路,北赴隘寮。查隘寮在鳳山縣之東四十里;其東皆高山,山內皆番社。記名總兵李鎮勝統領臺南防軍共七哨,自領中哨、後哨駐隘寮,而以前哨駐隘北三十五里之尾寮。其左哨一、二、三、四、五、六、七隊駐大路關,地在隘北十五里。其第八隊駐竹葉莊,地在隘西十里。其右哨一、二、三、四隊駐加走山,地在隘南十五里。即袁同知前開之路入山之口。四、五、六、七隊駐雙溪口,地在隘南三十五里。即張總兵前開之路入山之口。皆防番之軍也。其副左哨分駐三處:一、二、三隊駐阿里港,四、五、六隊駐阿猴,地皆在隘之西北;七、八隊駐西北六十里之番薯寮,為安平界。其副右哨亦分駐三處:一、二隊駐潮州莊,五、六、七隊駐萬丹,三、四、八隊駐東港,地皆在隘之西南。而東港為海口,水深,民船重載者可入,鳳山通海最大之港。皆防盜之軍也。除東港駐防之三隊卑職前赴恆春已查閱外,此次卑職由石營盤經雙溪口至潮州莊,則萬丹防軍三隊亦來集於此。初七日至隘寮,則中、左、前、後四哨及右哨一、二、三、四隊皆來合操。初八日過竹葉莊,至阿猴,則阿里港之三隊亦至。惟駐番薯寮之副左哨七、八兩隊,因山內溪水大漲,阻而不能來,卑職亦不能往,故未查閱。其餘皆逐一點名。除簽出外,人尚足數,亦頗強壯。抽驗箕斗,亦皆相符。所操陣法,步伐尚整。該管打靶系用前門舊槍。正五哨全中者二十一人,中二者六十六人;副二哨全中者四人,中二者十人。均已由卑職分別賞全中者洋銀一元,中二者半元,以示獎勵。初九日至鳳山,補閱左翼練軍後哨打靶。該軍系用後門槍,全中者二十一人,每名仍各賞洋銀二錢。初十日至楠仔坑、阿公店,查閱左翼練軍中哨二、四、五、七隊。該隊亦系用前門舊槍,而全中者七人,中二者十一人,較他軍用前門槍者中數稍多。前門舊槍,其身頗重,其機不靈,中靶頗難。而此四隊中者不少,則該哨哨官千總陳連升勤於訓練可知。理合聲明,另請憲臺獎敘,以為各處分防者勸。現在東路、南路所有防海、防山各軍,惟曾文溪一帶尚有左翼練軍中哨四隊未曾查到。其餘業已查竣。所經臺東、鳳山平地高山各處番社均安靜。鳳山早稻已登,收成均好。安平稻少蔗多,苗均暢茂。堪以仰慰憲廑。卑職於十一日回抵安平。擬稍息一二日,再赴中路。除將點名打靶各冊封送營務處憲臺查核外,理合將巡閱各軍情形詳細申報,伏乞憲核。須至申者。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

  十三日,起程北赴中路;過灣裡街曾文溪,閱左翼左哨三棚。至茅港。店錢洋一元八錢。

  十四日,行六十里至嘉義縣;拜鄧季垂大令、遊擊王定元。夫四名,價五圓,百零五里。

  十五日,閱武毅右軍右營;中靶三槍者三十八人,賞七兩六錢。接察看彰化地方情形札。

  十六日,具稿五次申報。雇夫往雲林,價三元,七十五里。

  ·光緒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防營,業已於四月初二、初十、二十九、五月十二等日將臺東、臺南各處情形四次申報在案。茲於十三日復由安平起程,北赴灣裡街曾文溪,查閱左翼練軍左哨三、四、五隊。該處與嘉義接境,為嘉義、安平往來之通衢。點名畢,設靶於野,前無障蔽。該哨長周得啟甫發三槍,而遠近在田耕作之人紛紛喊阻驚避。蓋該軍所操系後門黎意槍,出子能及二里;田野多竹,槍子遇竹,溜而旁出斜飛,亦復不近;恐誤傷人故也。卑職見此情形,遂令罷校。查副將陳德芳管帶左翼練軍三哨;除卑職前於四月初一日在安平城內、五月十一日在楠仔坑阿公店及此次在灣裡街查閱外,尚有前哨八隊一棚駐安平西二十五里之四草湖,距灣裡街六十里,未能繞路往閱,合併聲明。十四日行抵嘉義縣。十五日往閱參將鄧裕香管帶之武毅右軍右營。午前點名演陣,午後校靶。除簽出及伙勇守棚未到外,人均足額。抽驗箕斗相符。步伐雖未精熟,亦尚齊整。惟中靶只及三成。該軍系用後門開土槍;全中者三十八人。每名已由卑職各賞給洋銀二錢,以示獎勸。查該營親兵一、二、六隊駐嘉義城內之龍王廟,四、五隊駐東門城樓,三隊駐南門城樓,前哨八隊駐北門城樓,左哨四隊駐西門城樓,左哨八隊、後哨六隊駐義倉。此分駐於城內者也。前哨六隊駐嘉義城南十二里之水堀頭,五、六隊駐南二十里之八掌溪,三、四隊駐南三十里之下茄冬,後哨五隊駐南四十里之火燒店,四、八隊駐南六十里之茅港尾,凡五處。皆南達安平之通衢也。右哨五、六隊駐嘉義城北二十五里之新港,一、二、四隊駐西北三十里之笨港,前哨一、二隊駐西北四十里雲林之斗六,左哨三隊駐北三十里雲林之他里霧,二隊駐北四十五里彰化之刺桐港。凡此五處,皆西北達雲林、彰化之通衢也。左哨五、六隊駐嘉義城西三十里之樸仔腳,以衛鹽館。七隊駐西四十里之東石,以衛釐金局。後哨一、二、三、七隊駐西南三十里之鹽水港,為濱海水陸都會之區。其右哨八隊駐西六十三里雲林之三條崙,則又私鹽梟販出入之所也。據鄧參將言,自接統此營,已閱四載,從未調齊合操一次。今春二月奉憲諭,甫調集於城內歸併訓練;乃四月中旬又因東石釐局被搶,八掌溪地方不靖,營縣函商派勇彈壓;斗六鹽館事重,奉統領林道朝棟札調;各分一棚復往分駐。地段太廣,隊伍零星分析太甚,照料難周,操練未久,以致陣法生疏,中靶甚少。若不常加訓練,仍舊遣出分防,恐營務難以整頓。據代理嘉義縣知縣鄧令嘉縝言,嘉義濱海要區,水陸走集,民俗強悍,盜風素熾,全恃營勇彈壓。若竟撤回合操,不復遣出分駐,奸宄從而生心,地方或致疏虞。卑職伏思營官以訓練勇弁為職,地方文武官以安靖閭閻防弭盜賊為職;必須相協為治,乃能各盡其職。嘉義地方寥闊,不能無分防之勇彈壓其間,亦不可使隊伍零星分析太甚,致力弱而不振。查編查保甲最為州縣弭盜之良法,而嘉義之水堀頭、下茄冬、茅港尾、樸仔腳、鹽水港、笨港、新港、雲林之他里霧,均是汛地,均有汛官、汛兵;雲林之斗六,且有都司營兵可以協同分防。如以營勇一哨駐城,而於東西南北各路,擇扼要之區,各駐一哨,與各營汛官兵及各鄉保甲互相巡查,往來會哨,必於營務、地方兩有起色。商之鄧參將及鄧令,似乎皆以為然。為此據實稟陳。是否有當,伏懇憲臺酌奪分別札飭訓示辦理。卑職現擬明日起程,由雲林取道先赴埔里,而後轉達彰化。所經安平、嘉義界內,雨水均調;所種水旱晚稻及蔗芋雜糧等苗均各暢茂。堪以仰慰憲廑。其點名冊俟過斗六查點分駐之一棚再行封呈。謹將現查各處情形詳細申報。伏乞憲鑑。須至申者。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

  十七日,出北門行十三里至打貓街,又七里至大莆林,又十里至他里霧,又東十五里至斗六門,補點鄧營左哨一隊。

  十八日,東北行十里至九芎之德安橋,又十五里至雲林縣,大雨下。縣令謝壽昌他出;止于劉哨官榮華寓中。棟字副營前哨六、七、八隊駐此。中路屯軍四、五、六、七、八隊亦駐此。哨官劉得雲所帶棟副前二隊駐清水溝雲至集。夫價一元一錢。

  十九月,由雲林縣起程,東北行八里至尾寮底,又五里至水寮,又五里至田寮,過濁水溪,上嶺又下嶺,計七里至集集街。管帶棟字副營總兵余保元領中哨一、二、四、五、六隊及左哨一、四、六、八隊駐此。余字初開,湖南瀏陽人也。點名畢,詢知無地可設靶,故未校槍。其前哨六、七、八隊駐雲林縣,二隊駐清水溝,亦雲界也。下午管帶中路屯兵營守備余步青來見,餘字雲傳,湖南平江人。

  二十日,佘營文案王君鎔川聞水沙連之勝,偕余行。十里至風谾口,又十里至土地公安嶺。此一帶有小堡十二、小營一,中路屯兵所駐也。又十里至頭社,又十里至水社,即水沙連。借寓湖邊方秀才家,而雨亦隨至。坐一時許,雨霽,出步湖邊。湖長約五里,寬約二里;中有一小山,曰珠子山;水澄碧如鏡。惜珠子山之西南二面大半淤而成田,不甚寬闊,稍不愜人意。然群山之巔有此大湖,洵異境也。

  二十一日,黎明而起,別王君鎔川就道。五里至貓蘭社,又五里至審鹿,即新城,又十里至白葉嶺,又下嶺十里至埔里廳城。止于廳署。

  北路協鎮滕副將國春字清臣,署埔里通判汪司馬應泰字輔臣。滕君見面,即詢:「查點屯兵人數,將歷其駐防之堡而點之耶?亦將調至一處而點之耶?」余答以「駐風谾口及白葉山等處,余來時已歷其堡而點其名;各處無槍靶,未能校槍。若遍歷別處,亦無不可。但予奉札巡閱,此屯兵不能操陣,又不校槍,似乎不可。似須調二三哨至城閱之。」滕曰:「如兵奉調來城,而堡為番所焚,此處分將誰任?」予曰:「君系地方官,此屯兵歸君節制;堡被番焚,君之咎也。君不自任,誰為君任?」滕云:「因調失堡,似乎與平日不同。」予曰:「予本欲君調集于城,以便詳悉點閱。今君以堡恐失為言,予亦不問君調與不調!但予奉札點名閱操;有兵則點,能操則閱。君不調則余去矣。予不受君挾制,亦不為君任咎也!」汪君見余二人言語不合,力為排解。滕顧余步青曰:「聽子調與不調!」予亦顧余曰:「子受上臺節制;上臺無文札,子何敢調!」滕不得已,商之於汪。汪曰:「屯兵營一切事務,向由營官主持。君雖名為節制,實不與聞軍政。今日何故強為人出頭?既已冒昧出頭,只好速下札文,令調齊以待點閱耳。」(綱注:令字原稿作今。)滕應允而去。既復來商,調集于蜈蚣崙。予亦允之。

  二十二日,黎明,偕汪君及滕副將赴蜈蚣崙。地在城東約五里,番人出(綱按:出字下似遺入字。)之總口也。點名竣,即令校靶。未竣,而大雨傾盆下。其分駐雲林縣境西螺、塗庫、麥寮之四隊亦調至;挨冊中排列名次而點之,皆能應答。隨於冊挑唱一名,則彼此相顧而不能應;連挑三次皆然,顯系臨點雇人頂冒。查雲林距埔里九十里,營官鞭長莫及,弊由哨官千總劉得雲所弄無疑矣。是夜,滕副將招予及汪君飲於其署中;予本不欲赴,因昨日言太激切。姑往飲以解之。管帶棟字隘勇副營傅把總德生亦來見。傅字光華,湖南新化人。大雨達旦乃止。屯兵打靶,中三槍者只一名,中二槍者只十名,共賞洋銀六圓。

  二十三日,黎明起程出城。約二里許而大雨復下,遂冒雨行十五里,過小埔里、三條崙而至大坪頂。頂之東為中路屯兵分防地段,頂之西為棟隘副營分防地段,東西防堡相距約半里。至頂而雨小霽,按查隘勇,即其堡點名。下嶺過松拍崙至北港溪,傅把總自領二隊駐此。甫至營設靶將校,而大雨又至,乃罷。

  二十四日,大雨自朝至暮不止。溪水陡漲,阻而不能行,乃具文申報查閱斗六、雲林、集集街、埔里各處防軍情形。

  詢傅把總以禦番切要之策。答曰:「殺盡通事,禁與番通,番自服矣。蓋番人所用刀槍子藥,皆通事者得賄而給之也。」予聞其言,歎其有識。

  埔里所屬有南番,有北番。南番歸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出,則軍民爭殺之;即官欲招撫,民亦不從,蓋恐既撫之後,不能禁其出入,道路為所熟悉,不能復製也。民殺番,即屠而賣其肉;每肉一兩值錢二十文,買者爭先恐後,頃刻而盡;煎熬其骨為膏,謂之「番膏」,價極貴。官示禁,而民亦不從也。

  ·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申(當作二十四日)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防營,業已於四月初二、初十、二十八、五月十二、十六等日,將東路、南路及嘉義防軍情形五次申報在案。茲於十七日由嘉義起程赴斗六門,補查武毅右軍右營左哨一隊。十八日抵雲林縣,棟字副營前哨六、七、八隊及中路屯兵中哨四、五、六、七隊駐此。屯兵所呈清冊,只開姓名,並無年貌、籍貫、箕斗、入伍日期。比飭該哨官千總劉得雲補註。其簽出上差者九名,奉雲林縣差出者十一名,均不注明年歲、箕斗。索對底冊,則云無之。該縣謝令壽昌下鄉相驗未回,無從詢問虛實。該哨三隊駐麥寮,八隊駐塗庫,九、十隊駐西螺者,亦不調來就近聽點。飭其打靶,則以河灘水漲、他處無地可以設靶對。而大雨亦隨至,遂未校閱。十九日行抵集集街,管帶棟字副營總兵余保元自領中哨一、二、四、五、六隊及左哨一、四、六、八隊駐此。前哨二隊另駐清水溝;據稱阻水不能調來。亦因無地設靶,故未校閱。二十日由集集街起程至水社,二十一日至埔里廳,均午後即大雨。二十二日管帶中路屯兵營守備余步青調集該營左、右、後三哨及中哨一、二隊,前哨五、六、七、八隊,於城東五里之蜈蚣崙點名校靶。除簽出外,人尚足數。惟能中三槍者只有一人、能中二槍者只有十人。甚或一隊之中無一槍能中靶者。校閱未畢而大雨至。駐雲林、西螺、塗庫、麥寮者亦趕至。挨冊中排列名次而點之,皆有應者。復於冊中挑唱一名,則彼此互相顧望而不能應。其中顯有僱人冒頂情弊。其奉雲林縣差出之十一人,亦不送呈補點。隊伍不實可知。該哨駐雲林,距埔里廳九十里,管帶官鞭長莫及,責在分防之哨官。應否飭令該管帶另換妥員接帶,伏乞憲裁。伏查該屯軍除中哨八隊分駐雲林外,該營官自領以駐埔里廳城者,只有中哨一、二兩隊。其前哨一、二、三、四、五、六隊分駐新城白葉坑一帶者,為自集集街東北入埔里之孔道。新城距廳六十里;卑職二十日、二十一日沿途經過,均已逐堡查點。其七、八隊及左、臺、後哨分駐於廳之東、之北、之西者,距城皆在二十里之內;而廳東之蜈蚣崙,為山內南番、北番出入之總口。南番歸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萬霧等社則時出殺人。廳民深惡而痛絕之。即官欲招撫,民亦力阻而不聽。蓋恐既撫之後,不能禁遏其出,道路為番所熟悉,出則不能複製故也。西北小埔里、三條崙、大埔頂等處,為通大墩新開之道。其第四十八堡,與棟字隘勇副營所駐之第一堡相接。查該屯軍分駐小營共十有二、小堡共五十有六;每小營不過二隊,每小堡只駐四人。兵分力弱,自不待言;不能合操,不能訓練,亦不待言。該管帶接帶此軍未久,未及整頓,系屬實情。似此零星瑣碎之隊伍,即欲整頓,亦似甚難。理合據實陳明,並令開具分駐處所、道里、人數,詳細清冊,呈請憲核。卑職於二十三日起程,由小埔里、三條崙、大坪頂等處,沿途查閱各小營、小堡形勢,接查棟字隘勇副營分防處所,以至北港溪。因連日大雨不止,溪水陡漲,阻而不能行,故於北港暫停一日,合併聲明。除將點名打靶名冊封呈營務處查核外,謹將查閱中路屯兵等營情形詳細申報。伏請憲鑑。須至申者。

  ·日記(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二十五日,由北港溪起程,折而北,五里曰三飧埔。又五里曰水長流,溪不甚,(綱按:甚字下似遺大字。)水甚漲而溜急,不能涉。是日,溪南所查點各堡中哨、右哨之勇皆令隨至,擬過溪校靶。左哨亦集于溪南以待。乃令兩岸偕作壘石為矼,伐木為梁。未成,而大坪頂之西堡報卯刻生番出草,殺行路一人,取其首而去;遂令溪北之勇皆各歸防。至午,橋成,過溪查點左哨兼校靶;賞用前門槍中者洋銀十二圓五角,賞用後門槍中者銀六錢。復行二十里,宿于三只寮。聞此處地最高,遂登絕高山巔,西望臺灣、彰化及大甲、二林等港以至于海,東望埔里及以東番社各山,皆無有高于此者。惜東山尚有霧,不能見海。中路為全臺最寬之處,若以鳥道取直計之,恐不滿二百里也。

  由埔里蜈蚣崙而東,二十餘里曰拔仔煙社,男女約四十餘口。又東三十餘里曰巴蘭社,男女約六百餘口。由巴蘭而南五十餘里曰萬社,由巴蘭而東六十餘里曰霧社,男女各約二、三百口。由巴蘭而東北五十餘里曰哦哦社,男女五十餘口。又東北八十餘里曰斗捷社,男約一千六百餘口,女約一千五百餘口。又北百餘里曰多老格社,男約一千八百餘口,女約一千五百餘口。又北百餘里曰合骨社,男約一千五百餘口,女約一千二、三百口。又五十餘里曰眉毛納社,男女不滿二百口。又北六十餘里曰白毛社,男女共約二百口。又北十里曰里籠社,男女約二百二、三十口。埔里之北港,源出諸社山中,故俗統名之曰北港番。現惟眉毛納、白毛等社已受撫;餘皆野番,時出殺人。

  埔里屯兵,原選歸化番人,各給以地,使之屯墾;始於光緒十二年冬,至十三年二月成軍。每一屯丁,按年只給洋銀八元。自十四年以後,乃改今制,每名月給洋銀四元。

  ·光緒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全臺防營,業已周歷南路、東路及中路之嘉義、雲林、埔里,將各防情形六次申報在案。茲復於五月二十三日由埔起程,歷小埔里、三條崙各小營堡而至大坪頂。該坪東距埔城十五里;坪之東為中路屯兵後哨三隊分防之第四十八堡,坪之西為棟字隘勇副營右哨七隊分防之第一堡,兩堡相距約半里。自坪西下嶺約五里至松柏崙,沿途有小營一、小堡十二,皆隘勇副營右哨五、六、七隊所分駐。自松柏崙下嶺,至北港溪約五里,沿途有小營一、小堡九,皆中哨三、四、五隊所分駐。管帶該營把總傅德生自領親兵及中哨一、二隊駐溪之南岸。卑職沿途查點人數,令隨至北港校靶;因天大雨,乃復遣歸。二十四日雨尤大,不能就道。二十五日過溪而北,五里至三飧埔,沿途有營一、小堡八,皆中哨六、七、八隊所分駐。由三飧埔而北,五里至水長流,沿途有小堡十,皆右哨一、二、三隊所分駐。由水長流而北,上嶺十里至草崙,又十里至三隻寮,沿途有小營三、小堡二十一,皆左哨所分駐。水長流有小營及撫墾局在溪北。是日溪水大漲,溜急不能徒涉。沿途所查點中哨、右哨各隊,皆擬過溪打靶;左哨亦集於溪北。正在伐木架橋,聞大坪生番出草,遂令速回營堡,以重防務。午後橋成,過溪點閱左哨,兼令打靶。前門槍全中者七人,中二者十一人,後門槍中三者三人。二十六日由三隻寮起程,十里至頭櫃,五里至二櫃。又北路尤崎嶇,林尤密茂。五里至草排山,十里至桂竹林,已抵大甲溪之南岸。沿途有小營三、小堡二十八,皆前哨所分駐。亦因無地設靶,故未校槍。過溪即東勢角;阻水不能濟,復折而南行十里至水底寮。查自大坪頂西南至北港溪,折而北至桂竹林,計程七十餘里,皆崇山峻嶺,向無居民,亦無路以通行旅。棟字副營以三哨六隊開此路,分紮小營十、小堡八十餘處,每營或一隊、或二隊,每堡或四人、三人不等,皆為衛新墾而設也。該營尚有右哨四隊、八隊分駐頂載頂、大溪灣等處,以衛腦丁。路太遠不及往查;合併聲明。二十七日由水底寮西北行二十里至葫蘆墩,折而南十五里至臺灣縣城,查閱棟字副營中哨三隊、前哨一、三、四、五隊、左哨二、三、七隊;亦無地可以設靶校槍。該營原為衛腦丁而設。今有駐臺灣縣城者,以棟字正營赴大嵙崁剿番而代之守營壘也。二十八日渡大肚溪至彰化縣,邢副將長春統領定海後、右二營駐此。其後營後哨及右營奉調赴崁剿番未回。卑職查點該營四哨及右營之留守者,均足額精壯;抽驗箕斗均符。二十九日午前操演大陣,隊伍步伐最為整齊。午後挑百餘人操後門槍,全中者二十三人。中路現有防軍,以此營為最整練。其中靶稍少,為所用皆後門槍,愛惜子藥,不常打靶故也。伏查中路防營之在大甲以南者,業已查竣。卑職擬明日起程。如大甲溪漲稍退,可以北渡,即由苗栗赴大湖,繞五指山以達大嵙崁;不便復繞新竹以查監獄。合併聲明。所過地方,雲林、埔里稻田漸黃,臺灣、彰化將事收穫,均未為近日大雨所傷損。堪以仰慰憲廑。除將點名打靶各冊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外,謹將所查各營情形申請憲鑑。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南路、東咯、中路各處防營,業已七次申報在案。六月初一日在彰化縣接奉憲檄撫憲札,復馳回埔里廳密查滕九齡所控案情,亦已於初四日稟覆在案。茲於初五日回抵彰化。初六日至大甲城;查閱守備楊連珍所帶大甲練軍一哨。初七日至苗栗。初八日入山至大湖。管帶中路棟字隘勇正營把總鄭以金自領中哨一、二、三、四、五、六隊及左哨四、五隊駐此;其左哨一隊分駐獅潭,二隊、七隊駐東勢角撫墾局,三隊駐十八灣,六隊駐竹橋頭,八隊駐大茅埔者,已調集於此。其右哨一隊分駐大南勢,二隊駐老社場山頂,三隊駐番子路坑口,四隊、七隊駐老鷹嘴山腳,六隊駐老鷹嘴山巔,五隊駐小南勢山頂,八隊駐小南勢山腳者,亦於初九日早晨趕至。卑職逐一點名;除簽出外,人均足額。練軍人頗強壯;隘勇則瘦黑昔多。良由去冬抽調二哨赴大嵙崁剿番甫回,人經久勞,休養未復也。抽驗箕斗,均屬相符。打靶均用後門槍,練軍中三者十五人,隘勇中三者亦只十五人。均已由卑職每名賞給洋銀二錢,以示獎勸。查棟字隘勇正營中哨尚有七、八兩隊駐大嵙崁頭,未曾歸營。統計中路所有防軍,除棟字正營及衛隊二哨尚在鴨母坪、夾板山及定海右營調赴臺北外,餘者業均查竣。卑職本擬由大湖內山新開小路繞赴五指山等處。訪聞此路陡峻,近為山水沖刷,尤崎嶇難行;且山溪遇暴雨即漲,流急不能涉,恐為所阻,欲速而反遲;遂折回苗栗,由大路行。初十日已抵新竹縣。合併聲明。所經彰化以北苗栗山內外地方,田稻均漸事收穫,可稱豐熟。新竹稍遲,雨水均沾足。大湖以東各番均安靖。堪以仰慰憲廑。除將點名打靶各冊封送營務處憲臺查核外,謹將查閱情形申請憲鑑。須至申者。

  ·代總理營務處司、道擬詳覆撫軍稿

  為核議詳覆事:光緒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憲臺札開:『據營務處總巡委員胡牧傳由南路前赴後山,折從中路回至臺北,將查過各營情形陸續具報,並將奉飭查驗李統帶勝才病情暨查勘彰化縣轄應防段分別稟復前來。所有後山及南、中、西路駐防各營,或係海口,或系山隘,或關地方緊要,究竟何處控扼得勢,何處氣局散漫;在防營哨弁勇,何營得力,何營廢弛;應如何甄別裁並,酌量佈置,期於聯絡一氣,呼應靈便,撙節經費,有益操防,屹為節制之師,緩急有恃無恐。即由該處司道督同胡牧,統籌全局,妥速核議,詳候察奪。』並續奉憲札:『林道稟請派統嘉義營縣請勇分紮;一並飭議。』各等因。遵此:竊查南路安平、旗後二海口,並系通商口岸,地方尤關緊要。現在鎮海中軍正、副二營駐安平城西,安平砲隊駐安平三鯤身砲臺,鎮海前軍右營駐旗後砲臺,均屬控扼得勢,聲勢頗易聯絡。此次據該牧所查,亦稱勇丁健壯,隊伍整齊,槍靶中數較多,堪稱南路得力之營。埤南為後山隘要之地,其東距海不遠,其西控禦高山平地番社數十;鎮海後軍中營及安撫軍一哨駐此,控扼亦頗得勢。此次據該牧所查,人尚強壯,步伐、槍靶、雜技均有可觀,堪稱後山得力之營。惟安撫軍一哨稍遜耳。由埤南而南,經知本社、蚶子崙、大麻里、大得吉以至巴塱衛,皆沿海沙磧之路。由巴塱衛折而西,行溪中,至溪底,上嶺經出水坡、大樹林、大樹前、六儀社、歸化門以達鳳山界之三條崙、皆山嶺崎嶇之路。現在埤南屯軍一哨,後山南路屯軍二哨,分駐此十有二處,氣局頗嫌散漫。惟據該牧所查,近年山前後相通之道,只此一線,官民往來皆恃此十二處營房以資餐宿,並資其護送保衛。則又欲裁並而勢有所不能者也。統查三路現在防番各隘,南路惟南番屯軍所駐之南勢湖、獅頭山等處,恆春隘勇所駐之尖山頭、水坑等處,為由鳳山南達恆春之要道。加以牡丹、加之來、射不力等番社有時不靖,控禦更關緊要。而該屯軍隘勇兵單力弱,久為番輕,恐難得力;似宜另調威望素重之營妥籌布置。中路則埔里城東之蜈蚣崙為北港、萬霧等凶番出入之要隘。由此而西、而北,以達大坪頂,皆中路屯兵聯絡防堵之堡;凶番不時出草,該屯兵未能遽議裁撤。惟廢弛已久,急宜整頓訓練,以資守禦。以上各處所駐防營有強弱之不同,而地方均關緊要。他如臺南屯軍所駐之隘寮、尾寮、大路關、加走山、雙溪口等處,鎮海後軍前營所駐之新開園、璞石閣、成廣澳、鹿寮等處,海防屯軍所駐之拔仔莊,鎮海後軍左營所駐之花蓮港、吳全城、加里宛、鹿階鼻等處,向皆為控扼山番緊要之隘,今安靖已久,防務似已漸松。又如彰化、雲林、嘉義、安平、鳳山各縣城鎮,皆系腹地;緝捕盜賊,原系地方文官之專責。近年惟恃營勇駐防其間,遂致定海後營、武毅右軍左營左翼練兵四哨、大甲練兵一哨、中路屯兵中哨,不能合操,不能調動,布置似未得宜。又如棟字副營之衛腦丁、棟字隘勇正副二營之護新舊墾戶,所得不償所費,氣局亦甚散漫。以上各處所駐之營,雖亦有強弱之不同,而揆度地勢,權其緩急輕重,似皆可以酌量裁並,以節經費。至於在防營哨弁勇之得力與否,惟視乎各該統領管帶訓練之勤與不勤。方今軍中制勝,以火器為最要,宜先就此一端以為甄別。統核該牧疊次所報,各營打槍中靶之數,用後門槍者,惟鎮海中軍正副二營中靶幾及八成,安平左翼練軍滿七成,安平砲隊及鎮海前軍右營在六成以上;用前門槍者,惟鎮海後軍中營、臺南屯軍正營五哨中靶能及五成,左翼練軍中哨之三、五、七、八隊能及六成;餘皆中靶不多。雖技有一日之短長,而大概可見。觀其中靶之少,即知其訓練之疏。此次中靶數少各營哨,應請暫行從寬免議一次;並請通飭各該統領管帶務須認真訓練,無論分防何處,概不准以無地設靶藉口卸責。操後門槍以中靶七成為率,操前門槍以中靶五成為率。能多中過一成者賞;若少過一成,必分別記過撤委,以示勸懲而激勵之。俾各營屯不敢視閱操為具文,方能有益操防,緩急可恃。本司等遵札督同胡牧統籌全局,詳悉核議;所見略同。理合據實詳覆。至各路防軍應裁何營何哨,歸併何處,未敢擬定;伏乞憲臺酌量裁奪。再查胡牧疊次申稟文內尚有應請照准分飭事宜;另繕清摺,並請憲鑑訓示施行。

  謹將胡牧查閱各營疊次申稟應請照准分飭事宜,暨朴道稟請派員統轄一節,分晰繕具清摺,恭呈憲核:

  一、南番屯軍一哨,分駐南勢湖、獅頭山等處,勢本單弱,而其第八隊復另駐恆春城內,每隊復有一、兩、三人在城差操,殊不以防務為重。應請照該牧所請,飭恆春游擊速遣該隊及在城差操者歸防,以資守禦。

  一、恆春隘勇之第三隊系屬番勇,臨點無一人應名。應請分飭恆春營縣查明該番勇因何缺額、月餉系何人承領、現在曾否歸伍,據實稟復,以憑核辦。

  一、左翼練軍中哨哨官千總陳連陞分帶該哨之五、七、八隊駐防楠仔坑、阿公店,訓練獨勤,操用前門槍,中靶能及六成。應請照該牧所請,從優給與獎敘,以示鼓勵。

  一、中路屯兵中哨哨官千總劉得雲所領駐防雲林縣各隊,據該牧稱有隊伍不實之弊。其冊中簽出奉雲林縣差之十一人,據稱後接雲林謝令來函云,只帶出四人。是缺額復有七人。應請飭該管帶余守備步青速將劉得雲撤委,另選妥員接帶具報。

  一、統帶臺南屯軍李總兵勝才病情,據該牧查驗,現在已愈,應候憲臺酌定該軍應否調裁,再行核議。

  一、彰化縣轄應防地段,據該牧查察,目前不能不暫恃營勇駐防,系屬實在情形。定海後營現在議調,應候派定何營填紮之時,飭照向例,自十月以後,酌派營勇分防各處,至本年正月底調回操練。並請飭該縣地方文武官預籌編查保甲及清莊聯莊事宜,以弭盜賊,不可專恃營勇駐防。

  一、查定海後營及武毅右軍右營現經議調,定海右營已調臺北。林道所請派員統轄一節,應無庸議。嘉義營縣請勇兩哨分紮之處,俟議定調數若干,另行陳明。

  附錄光緒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營務處飭知撫軍批

  光緒十八年六月稟為條陳補益營務四端稿

  附錄光緒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營務處飭知撫軍批

  札飭事:案奉撫憲邵批本處詳遵飭核議胡牧申復巡閱各營,暨林道稟請派員統轄各緣由,奉批:『據詳巳悉。此次胡牧查閱後山及南路、中路,以萬鎮一軍及張提督所帶坐營最為得力,足徵平日訓練有方,深堪嘉尚。此外各營哨布置不能盡合,打槍中靶至有不及二、三成者。本應分別懲處。第念整頓伊始,姑寬免議一次,巳飭該處嚴定弁勇功過賞罰章程,仍候通飭各該統領管帶官督率弁勇認真操練,務臻精熟。無論分防何處,概不準以無地設靶藉口卸責。以後如再不嫻操法,中靶短少,定干參辦。左翼練兵哨官陳連陞分帶隊伍,操用前門槍,中靶能至六成,即由該處存記,從優給獎。中路屯兵哨官劉得雲勇額不實,即行撤委,迅由該管帶余步青另選妥員接帶,以示勸懲。前據嘉義鄧署令請派營勇扼要分防,昨臺灣吉守轉據彰化羅令請勇防哨,現在恆春又值用兵之際,其應如何裁並移調之處,候隨時察度情形,次第辦理。李勝才據報病癒,現經嚴催撥隊赴恆協剿,視其能否得力,再行核奪。仰即分別移行遵照,並飭胡牧知照繳。摺並各件均存。』等因。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抄詳札行。為此札仰該牧即便查照。此札。

  光緒十八年六月稟為條陳補益營務四端稿

  敬稟者:竊卑職遵奉憲札巡閱全臺防營,業已周歷中,南、東三路。所至之處,仰體憲臺整頓營務之至意,凡軍政所關,不敢不詳詢審察,務悉知其利弊而求整飭之方。謹就目之所見、思慮之所及者,條陳四端;伏乞憲鑑。一則砲臺員弁宜教以測算也。竊查安平之三鯤身、鳳山之旗后,為南路海防最要之區;所築砲臺頗稱堅固,所有前門後門大小砲位均系外洋上等之選。而查現駐安平之砲隊、旗後砲臺之鎮海前軍右營,均無能測量海面遠近、砲線高下之人。平日操演,僅恃目力之凝注,不求算法之精詳,雖幸中靶,究非確有把握。中國之砲隊遜於外洋,實由於此。竊聞天津、福州、金陵等處,均設水師學堂及武備館,講求測算之法,已歷多年;必有精於此者。如蒙憲臺咨調一、二員渡海來臺。以教二處砲臺員弁,俾各知測算之法,砲不虛發,發必命中而摧堅,似於戰守二者均有裨益。一則前門舊槍宜時使修換也。竊查東路後山三營六哨、南路臺南屯軍一營二哨、南番屯軍一哨、恆春隘勇一哨、中路屯兵營、棟字隘勇副營,皆用前門舊槍。卑職巡至其營,校閱槍靶,見勇丁所持,屢更互換,飭令各執各槍,不准更換,以致隊伍參差。則云損壞者多不能打靶。詰以何不隨時修整,則云屢修屢損,甚且不能復修。營中槍匠手藝不高,欲大修而不得。稟明軍械所,欲求領換,未蒙批准。是以槍不敷用。卑職詳加察看,系屬實在情形。伏思器械不利,兵志所戒。宜令軍械所及各營速行查明前門、來復等舊槍,現在堪用者究有若干,損壞不堪用者究有若干,稟請憲核數目,或令全行領換,或分起領換。務使營勇人人有可恃之槍,庶幾有備無患。又查前門、來復等槍損壞之處,不過引火之眼、發火之機;槍身固無恙也。庸匠不能修整者,發交機器局修之,必能整舊如新。如果隨換隨修,一轉移間,軍械所所存者不致生鏽,各營勇所用者一律整齊,似亦整頓之急務也。一則後門槍子宜預令儲惜也。竊查外洋新出雲者思得、哈氣開士、林明敦、毛瑟、黎意、必拔敵等槍,均系軍中制勝必需之具。惟名目不一,槍子之大小亦各不同,必子合膛,斯機應手。而各種槍子有機器局能自制者,有自制而不及外洋之良者。平日不預儲,有事何能取給?伏乞飭令軍械所統查各路軍營月季所報,共有某槍若干、某子若干,核其有餘不足,預為籌備,以待不時之需。並請通飭各營愛惜後門各種槍子,不準濫用。平時操練手法、眼法,仍用前門舊槍。蓋前門舊槍,其身較重,其機較鈍,發時須用暗勁;非平日練習功深,左手託槍穩而不動,右手發機正而不偏,不能命中。如能發三而中一、二,便是高手。改用後門,機之靈者,自無虛發。卑職前在東北邊防,曾親習練,略知其核要。此次校閱各營槍靶,如鎮海中軍正副等營,打靶用後門槍,而平日實習前門槍,則中數多。如定海後營、武毅右軍右營,打靶用後門槍,而平日不習前門槍,則中數少。其明效大驗也。且前門槍一發,火藥、銅帽、鉛丸之所值,計錢不過五、六文。後門槍一發,一子之所值,必須二、三十文。令軍中平日皆習前門槍,不但技精而且費省,兩利之道也。一則番勇入伍宜教以禮法也。竊查恆春隘勇、南番屯軍、後山南路屯軍、埤南屯軍、中路屯兵等營,皆有化番充當營勇,或冊中姓名因番舊俗,四、五、六、七字不等,或頭巾、衣裙、佩刀仍用番式,或不知上下之分、跪拜之儀,殊乖體制。查番人姓名字多,系連其祖父及本身之名而書之,平日自稱仍只其下二字;何必用此煩文,淆我冊籍!頭巾、衣裙、佩刀之類,均屬外貌之末;此而不改,何能革心!拜跪雖虛文,上下名分之等差於此分辨;此而未習,何名化番!既名為化番,且入我伍,食我餉,若不遵我法度,將焉用之!乞伏憲臺通飭各路防營:如有番勇,必須令改姓名,至多不得過三字;令變服色,不準頭巾有紅綠等色;不準短衣短裙、下不穿褲;不準佩刀、靶頭垂掛羽毛;令守營規,不準不跪不拜、亂行亂坐。此等雖系軍容未務,而軍政之修、軍禮之肅,必自此始。故敢並以為請。以上四條,惟咨調精於測算人員,須求諸內地,並須略加薪水之費。餘皆軍中平日應辦之事。但期實事求是,必然補益良多。卑職管見所及,是否有當?伏乞憲臺訓示施行。

  ·附錄光緒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撫軍批

  據稟各條,深得機要。仰候咨請福建船政大臣調取測算學生一、二人來臺分派教習;暨飭軍械所移會各軍統領營官查明前門、來復等槍,分別完好損壞,核實繳送修整,以備操練。並將各營所用槍桿、子彈查核分配,務令各足各用,毋致子不合腔。仍由各營官督飭弁勇,將子彈隨時愛惜,不準濫用。至化番充當勇丁,禮法、營規均應整肅。並候通飭沿山各營查照辦理。此繳。

  〔適按:日記五月二十五日以後,闕略甚多。六月全無日記。閏六月只有三條。七月、八月的日記也很簡略。今將閏六月、七月、八月三個月的日記編在一塊。閏六月初八日以後的申報文件也編在一塊。〕

  ·日記(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

  閏六月初三,初四日,隨道憲顧赴基隆查閱銘字三營。又於初六、初七日,隨赴滬尾查閱定海前、中二營砲隊二哨;由道憲給發砲臺及營勇獎賞,兼雇小輪船往返水腳費,共計洋銀八十三元。

  十六日,遣鎮海中軍借用親兵四名回營,每名賞給洋銀六元,共計二十四元。

  二十八日,由臺北趁火車赴基隆,搭飛捷輪船往澎湖。火車、轎夫、挑夫、渡船,共計洋銀三元三角八分。

  七月初一日,隨飛捷赴臺南。

  初七日,回抵滬尾。賞飛捷廚房及雇渡船、趁小輪船、轎夫、挑夫,共計洋銀八元二角。

  十四日,由臺北雇轎夫四名、挑夫二名赴三角湧,每夫一名,每日洋銀四角。

  十五日,赴雙溪口。

  十六日,回抵公館崙;遇風颱。

  十七日,由隘路折回三角湧;共四日,每日夫價洋銀二元四角,又十六日宿雙溪口撫墾局,賞廚房洋銀二元,共計洋銀十一元六角。

  十八日,由隘路經白石腳、青寮、五結、大窩以達水流東,復由夾板山隘路赴阿拇坪;因路崎嶇甚,加夫二名,共八名,每名洋四角,共計洋銀三元二角。

  二十日,由阿拇坪赴馬武督;夫八名,每名四角。

  二十一日,赴五指山;計山路六十五里,夫八名,每名洋銀六角,共計洋銀八元。

  二十三日,由五指山回抵中壢;計程六十五里,夫八名,每名洋銀六角,是夜宿火車票房,賞廚夫洋一元,共計洋銀五元六角。

  二十四日,由中壢趁火車回臺北。五人,行李二挑,轎一頂,車價洋銀一元七角六分;進城挑夫、轎夫力錢洋銀三角;又此次在途共過渡七次,每次賞渡船一角,共七角:共計二元七角六分。

  三十日,赴滬尾勘估營房工程。

  八月初二日,回臺北;輪舶、轎夫、挑力,共計洋銀一元一角。

  初七日,由臺趁火車赴水返腳。五人,行李二挑,轎一頂,車價洋銀八角八分;挑力一角二分,由水返腳雇轎夫四名、挑夫二名赴基隆,夫價洋銀二元四角:共計三元四角。由基隆廳代雇夫六名赴宜蘭;計程二站半,每站每夫洋銀七角,共計洋銀十四元五角。是夜宿瑞芳店金沙釐局,賞廚夫洋二元。

  初八日,至雙溪店飯,洋一元。

  初九日,至頭圍店飯,洋一元。

  十一日,由宜蘭赴蘇澳:計四十五里。由宜蘭遣銘軍護送親兵四名回營,給路費二元。

  十二日,回宜蘭。賞蘇澳定海中軍左營勇丁用後門槍校靶能中三槍者八名,洋銀一兩六錢,合計洋銀二元二角二分二釐。

  十三日,赴以哩沙一帶巡查。

  十四日,復回宜蘭。夫六名,每日每夫洋銀四角五分,共四日,共計夫洋銀十元八角。

  十六日,由宜蘭縣代雇夫六名,回水返腳;每夫洋銀二元一角,共計洋銀十二元六角。此次往返共過渡八次,每次渡船一角,共計八角。

  十八日,由瑞芳店遣賴營護送親兵四名回營,給路費洋銀二元。

  十九日,由水返腳趁火車回臺北。五人,行李二挑,轎一頂,車價洋八角八分;進城挑夫、轎夫五名,貳角五分:共計洋銀一元一角三分。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初八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於閏六月初四日奉總理營務處道憲顧諭,令隨從赴基隆查閱銘字中軍副、左、右三營。於初五日回省。初七日奉諭復隨赴滬尾查閱定海前、中二營及砲隊三哨。於初八日回省。查二處各營哨勇丁額數,除簽出、空曠、假革、逃故及現在出差、患病外,均與名冊相符;抽驗箕斗,亦屬相符。詳察二處海口所築大小各砲臺,地勢頗為扼要,演放各砲亦尚得法。其司砲弁勇均已由道憲顧酌與獎賞,以示鼓勵。惟據統領銘字中軍各營參將劉朝焯稱,所部三營,實因築砲臺、開鐵路、造營房,工作累年,久營未息,無暇訓練;據統領定海前、中等營已革提督李定明稱,該部中營及砲隊,前因抽調赴大嵙崁剿番,前營因抽赴龜崙嶺一帶開路,均屬久勞,該統領接帶未久,未及整練;均請暫行免操一次。比由道憲顧察系實在情形,分別飭令各該統領營哨等官趕緊訓練,以重防務。又以銘軍工作尤久,姑暫免操;令定海前、中二營,每挑百名試打槍靶,因其中者無幾,凡能中一槍及二槍、三槍者,皆酌數多寡給賞,以倡導而激勵之。兼飭卑職將點名打靶各冊封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並申報查閱情形。為此具申;伏乞憲核。再查基隆、滬尾所有防軍,惟銘字中軍副營左營之前哨、右營之左哨,奉調赴金沙局彈壓礦丁者,未曾查閱;餘均查竣。合併聲明。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二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於閏六月二十一日赴大隴東定海右營所駐營壘,查點該營人數。除簽出外,尚能及額;抽驗箕斗,亦屬相符。惟槍法生疏;由該營管帶王游擊起勝挑選一百一十名,各打三槍,通計中靶之數不滿三成。該營系操後門黎意槍;內三槍全中者只有五人,已由卑職各給賞銀二錢,以示獎勵。除將點名、打靶冊各一本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外,所有查閱該營情形,理合據實申報。伏乞憲鑑。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五日上撫軍稿

  敬稟者:竊查全臺沿海形勢,北重於南。憲臺行轅暫駐臺北,而基隆、滬尾二海口,輪船、火車直達城下,調兵轉餉,呼吸通靈,策應全臺,無往不便。是臺北為全臺根本重地,而基、滬二口為臺北出入咽喉,關係大局,非他處可比也。現以銘字副、左、右三營駐基隆,以定海前、中二營及砲隊二哨駐滬尾,以定海右營駐臺北府城外之大隴東。防海則將恃以為長城,剿番則將恃以為指臂,亦非尋常設戍可比也。而守禦游擊僅有此數,即令練之極精,尚嫌力有未厚。乃查此六營二哨,皆久未訓練。卑職隨從總理營務處道憲顧及自行巡閱所至,銘字三營至以免操為請;定海前、中、右三營僅各挑選百餘人操槍,而中靶皆不及三成。觀其所用,均系毛瑟、黎意、開士等後門靈巧之槍;而臨操進子、掛線、引機每不得法,遲之又久而後發,復不中靶。選鋒如此,其餘可知。以重價購利器,以鉅餉養防軍,使駐極重極要之地,而不訓不練至於如此。無論將來使守、使戰、使援他處,難期得力;即目前外洋各國兵輪遊歷至此,見我營務如此,不但貽笑,且恐生心。卑職竊查全臺形勢惟此三處為最重,整頓軍務惟此三處為最急。雖據各統領管帶,或稱向事工作,或稱內山剿番甫回,或稱接統未久,均有藉詞,而營務處廢弛已至如此,卑職不敢徇隱,辜負委任。為此,不避嫌怨,據實稟陳。應如何飭速嚴定章程,勤加訓練,俾緩急可恃之處,伏乞憲臺鑑核訓示施行。敬請鈞安。

  ·同日稟撫軍

  謹再稟者:竊查海口堅築砲臺,扼守要害,使敵船不得深入,為海防第一要義。然我以巨砲禦敵,敵亦以巨砲攻我。外防壘摧,內防彈炸。必須兩面兼顧,乃可無慮。砲臺外禦敵砲,不過堅築基址及垣牆外加厚護而已。內防彈炸,務須相度地勢,掘深坎,開水池,多為甬道重垣,使敵彈墮而不能炸,炸而不能傷人,始能固我守臺弁勇之心志,而不患其遽致驚潰。所謂善戰者先自立於不敗之地也。今查基隆、滬尾所築砲臺,外垣、護垣均頗堅固,惟弁勇站立之處,均無矮牆以護其後;臺內平寬地所,均不知掘坎開池以防彈落而炸裂。或轉於中築地使堅,以便馳騁;或造客廳、臥室其間,以圖便逸。猶之燕雀處堂,不知棟焚禍烈,已為失算。尤可怪者,基隆射寮砲臺官弁勇丁所居之房屋,建於兩山夾縫逼窄之處,地勢旁高,中下,如釜底。房屋排比鱗次,衡宇相接,無有空隙。倘有一彈飛墮,便恐糜爛無餘。該處為基隆第一重門戶,尤關緊要。該臺弁勇自陷於絕地,尤可寒心。卑職奉札巡閱,軍情地勢、砲臺營壘,均應詳細察看。苟有所見,不敢不言。未雨綢繆,今猶未晚。海口關係甚大;砲臺工本不少。或因舊貫;或須改作。基隆、滬尾,路均不遠;敢請憲駕親臨察酌訓示施行。再請鈞安!

  附錄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九日奉營務處札飭撫軍批

  又奉撫軍批閏六月二十七日奉到

  附錄光緒十八年閏六月二十九日奉營務處札飭撫軍批

  札行事:案奉撫憲邵批據該委員申報赴定海左營查點人數,並考驗打靶各緣由,奉批:『該營挑選勇丁打靶,僅一百一十名,中靶又不滿三成,其平日毫無訓練可知。此次姑寬,王管帶起勝暨各哨哨官,均著記大過三次,以示薄懲。此後務宜督率勇丁勤加操練。如槍法再似此生疏,定將該管官撤參不貸。仰營務處轉飭遵照。仍行該委員胡牧知照,繳文抄發。』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行。為此札仰該委員即便查照。切切。此札。

  又奉撫軍批閏六月二十七日奉到

  據稟已悉。該牧不避嫌怨,據實陳明,尚屬不負委任。已將劉統帶朝焯、王管帶起勝暨哨弁等各記大過三次,並飭全臺營務處明定弁勇功過賞罰章程矣。另稟砲臺情形,不為無見。洋砲猛烈;必先求避之之法,而後可言守。候再從長相度,次第辦理。此繳。

  ·光緒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於閏六月二十九日趁火車赴基隆,登飛捷輪船;於七月初一日行抵澎湖。查記名提督署澎湖鎮總兵統領宏字各營王鎮芝生自統宏字正營及果毅軍練營,駐澎湖城內及金龜頭砲臺,為守城之兵;宏字左營及前營親兵前、左、右哨駐澎湖東門外之紅木埕,為守海岸及策應陸路之兵;宏字前營後哨駐城東十五里之大埕北砲臺,則防敵以小舟載兵登岸襲我路之處也。澎湖之西隔海水程約二十里,有島曰西嶼。其北曰哮門,水淺,大船不能入。其南曰花嶼,其東南曰八罩,皆大船通行之路。而西嶼為二路入澎必經之總口。宏字副營於嶼之外灣築砲臺,曰西砲臺,駐親兵及前哨、左哨。於嶼內灣之北築砲臺,曰東砲臺,駐右哨;並分後哨駐內灣,則又守海口之兵也。卑職查點宏字正、副、前、左四營及果毅軍練營人數,除因事簽出及已報空缺外,尚能足額,亦頗強壯。合操陣法雖未精熟,而步伐亦尚整齊。惟據該統領稱,軍中所存黎意槍子大半因積久受潮,不堪使用;其堪使用者為數無多,未及續領;故今年暫停操槍。卑職竊思軍中槍子關係非小,既所存不多,理合留備不虞,亦遂未令校靶。又查該處所築砲臺,地勢均頗扼要。臺內弁勇居止之所,或鑿山為穴,或以磚捲砌,如城門之式,頂皆以塞門德士築之使堅,頂防炸彈飛落,毋令傷人,均頗得法。惟西嶼西砲臺內有瓦房兩所,似尚未得宜。各砲臺砲架後向弁勇站立之處,未建夾垣以護其後,似稍有未備。然堅頂房多,而瓦房少,臨時可自拆去夾垣,工費無幾,添建甚易。即不添建,而能多備麻袋,臨時滿裝沙土,堆之如垣,亦可猝辦濟急。商之該統領,亦以為然。應由該營自行酌奪。除將點名冊五本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外,謹將查閱澎防各營及察看各砲臺情形,詳悉申報。伏乞憲鑒。再卑職於七月初三日查竣澎防各營,初四日仍趁飛捷輪船回程;初五隨船開赴臺南,初七日回抵臺北。理合聲明。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於七月十三日稟辭赴大嵙崁內山查閱防番各營。十四日行抵三角湧,詢知雙溪口一帶隘勇紮堡之處尚在三角湧之北五、六、七、八、十里不等,必須先從雙溪口查察,自北而南,乃能知其全局形勢之所在。遂於十五日北赴雙溪口,十六日回抵公館崙,遇颱風大雨而止。十七日復回三角湧,十八日經水流東以達阿姆坪。十九日復為大雨所阻。二十日抵馬武督,二十一日抵五指山。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省。皆由內山隘路而行,故未至大嵙崁。查得候選道林朝棟所統守備林建庸管帶哨勇右營後哨駐雙溪口、菜刀崙、濕水格等處,計六堡。另二隊駐與宜蘭接界之金爪寮一帶,計四堡。右哨駐四十股、大安崙一帶,計八堡。左哨駐交椅坐、索微坑一帶,計八堡。親兵駐三角湧,前哨駐雞罩山,中哨駐分崙頂、插角一帶,計十六堡。軍功李朝華管帶隘勇中營前哨駐白石腳、菜園地一帶,計十三堡。左哨駐五結、大窩一帶,計十四堡。親兵及中哨駐水流東,右哨駐夾板山一帶,計二十四堡。後哨駐竹頭角一帶,計十二堡。該總領自帶棟字正營左哨及砲隊一哨駐夾板山,計十八堡。中哨及衛隊一哨駐阿姆坪,大營前哨駐高鷂坪一帶,計十三堡。後哨駐弔藤嶺一帶,計十一堡。右哨分駐竹坑、石牛二處、計三堡。其新親兵一哨,則二隊駐阿姆坪,餘皆駐馬武督,計三堡。守備黃宗河管帶隘勇前營左哨駐石牛一帶,計十二堡。後哨駐分水崙一帶,計十一堡。親兵及中哨駐馬武督,計十九堡。右哨駐長坪、茅坪一帶,計十四堡。前哨駐崩山一帶,計十五堡。參將陳尚志管帶隘勇右營左哨駐崩山、獅頭山一帶,計六堡。另新勇一哨駐帽盒山、馬草灣一帶,計三堡。右哨駐尖石一帶,計六堡。親兵及前哨駐五指山、計十四堡。中哨駐九芎坪,後哨駐獅頭坪一帶,計十三堡。自雙溪口以至分水崙,皆淡水之東境。自馬武督以至獅頭坪,皆新竹之東境。綿延曲折幾三百里,共計防軍大小五營、四哨、二隊,分駐二百六十六堡。其間相距或十數里、數里、一里、半里不等。每堡或十數人、七八五六人、二三人,亦不等。地段太闊,兵力太單,平日不能合操,有警不能應援,僅僅自守其堡而已。而山之東皆崇山峻榖,深菁茂林;番人出沒不由蹊徑,如鳥獸然,到處可穿可越,非各堡所能堵禦。故處處紮隘設防,而番人出草殺人尚如故也。卑職此次巡閱,惟隘勇右營之駐金爪寮者,因路太遠,尚有十餘人未到。隘勇中營駐竹頭角之後哨,棟字正營駐高鷂坪、弔藤嶺、石牛、竹坑之前右後哨,隘勇左營駐尖石、崩山、九芎坪、獅頭坪之中左右後哨,因十六、十九兩日大雨,山溪水漲,溜急不能徒涉,溪岸被水沖坍,不能往來,故未查閱。其餘或親歷其堡,或調歸一處,均按冊逐一查點。內惟隘勇中營前哨只書記一名、勇十二名在堡,哨官亦不在防;左哨只勇二十七名在堡;缺額太多。隘勇右營後哨哨官林德新長年託病,從不到防,實屬疲玩。其餘營哨,除該統領營官自行簽出事故及臨點回明因事未到外,均尚足額;箕斗亦尚相符。第自成軍以來,從未習練陣法,零星分撥駐堡;亦未習練槍法;調來校靶,又恐其堡或有疏失;此次巡查所至,均未閱操。卑職竊查地勢如此散漫,堡勇如此單弱,不但不能堵禦凶番出入,即偶殺一凶番,通事必播弄其間,訴於撫墾局,以為誤殺歸化馴番,司撫墾者必以為大礙撫局。防、撫二事自相矛盾。故番可以伺間時出殺我兵民,而我兵民轉不敢殺番。書曰:「威克厥愛,允濟;愛克厥威,允罔功」。臺灣自開山以來,屢剿屢撫。剿則未能使受大創;撫則如撫驕子,惴惴然常恐稍拂其意,怒而作逆。故番不知畏,亦不知感。每歲虛糜防餉撫費,為數甚鉅;誠為可惜。今欲為善後計,似宜盡撤隘堡,選練健銳,於雙溪口、三角湧、水流東、阿姆坪、馬武督、五指山六處,各擇要地,建一壘,駐百人。每日各以五十人居守,五十人出哨。居者輪流操練,出者往來搜捕。不深入,不窮追,惟以捕殺出草凶番為事。並暫停撫局;諭歸化馴番勿復出山,致被誤殺。禁亡命之徒入山伐木煎腦。禁通事私與番通,私販鹽、鐵、火藥入番境。勸民結團,守望相助。能殺番者重賞;能查獲私販鹽、鐵、火藥入山者重賞。務使我兵、我民人人可以殺番。似較今之防法、撫法有五善焉。省費,一也。變不練之軍而使之練,二也。使番有所畏懼而不敢輕出,三也。操縱在我,而不為通事所播弄,四也。可禁鹽、鐵、火藥入番以困番,五也。卑職非敢謂置六百人於雙溪口、三角湧等六處便可禁絕凶番出草也。但每處每日有五十人,分兩路出哨,每路以二十里計之,合計十二路,便是二百四十里之內皆日有捕殺凶番出草之兵;較之二百六十六堡坐守而不出,一任凶番出沒恣殺而無如之何者,不猶此愈於彼乎?非違上天好生之心,翻歷來撫番之案,而敢以殺番為請也。番月得我餉銀,日饜我酒肉,而猶時出殺我兵民。不有以創之使稍知畏懼,是忍於我兵民之被殺,而不忍於殺番也。且我兵民如果人人皆欲殺番,皆能殺番,番必畏殺而不敢輕出。從此民與番各分疆界,漸相安於無事,轉各得以遂其生。以殺止殺,不亦可乎?卑職遵奉憲札巡閱防營,各處地勢、番情均宜加意詳察。偶有所見,理合稟陳,以備憲臺採擇。除將點名冊八本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外,理合將巡閱大嵙崁內山各處防營實在情形及鄙見所及者,詳悉申報。伏乞憲臺訓示施行。須至申者。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為申報事:竊卑職於八月初十日行抵宜蘭縣,十一日抵蘇澳。查得參將鄭運泰所統定海左營中、右、後三哨駐蘇澳街後,前哨駐山上砲臺,左哨駐五里亭,皆防海之兵也。新中哨分駐蛤仔腳、枕頭山、公館坑、後坑四處,土勇一哨分駐草塌、龍家灣、後湖、糞箕湖、武老坑、招安城、大坑、零工城八處,皆防番之兵也。適值該處自初五以後連日大雨,沿山溪水陡漲,路多沖斷,不能由隘路繞赴叭哩沙等處。十二日復回宜蘭縣。十三日由縣西之大小樵溪繞至大山口,以赴叭哩沙、阿里史社等處。溪水溜急,不得渡。十四日由羅東繞路回縣。查得都司賴進武所統鎮海中軍前營中哨一、四、五、六、七隊駐叭哩沙,二隊駐戴田圍,三、八隊駐大山口及撫墾局;前哨一、二、三隊駐上冷水坑,四、五隊駐下冷水坑,六隊駐宜蘭縣城,七、八隊駐粗糠坑;左哨一、四隊駐大安埤,五、八隊駐大湖底,二、三隊駐山內城,六、七隊分駐大小二樵溪。兼統游擊陳輝煌所帶鎮海營臺勇,系以五十人為一哨;其前哨駐拳頭母山一帶,右哨駐打狗坑一帶,左哨駐阿里史社,後哨駐十三份一帶,亦皆防番之兵也。自宜蘭縣城西八九里、十餘里不等,沿山自北而南,以達蘇澳,設防之地,賴軍最北,陳軍以次而南,鄭軍之土勇新中哨又次而南,其防堡相距十數里、數里、二、三里不等。山內凶番伺間,時出殺人;其情形略與大嵙崁內山相類:亦防不勝防也。十六日由宜蘭起程;十八日回抵基隆廳屬之瑞芳店、四角亭、煖煖街等處,查閱銘字副營前哨、左營前哨、右營左哨、則皆衛金沙釐局及彈壓礦丁之兵也。卑職隨到之處,按冊查點。定海左營及新中哨簽出、病故空缺至二百二十三名之多;銘字三哨簽出、病故空缺亦有六十六名;而重病不能應點及病後勉強來應者,亦復不少。臺勇、土勇曠額雖少,病而瘦弱者亦多。鎮海中軍前營三哨人尚強壯,而該統帶甫經接管,亦尚未及訓練。銘軍及土勇、臺勇又以零星分駐,未能訓練。惟定海左營挑選一百四十人校槍,核其中靶之數不及三成。新中哨挑選四十人校槍,中數不及二成。其中能中三槍者,只有八人;已由卑職各給賞銀二錢,以示勸勵。除將點名校靶各冊封呈營務處憲臺查核外,理合將查閱宜蘭、蘇澳及瑞芳店等防軍情形詳悉申請憲臺。再全臺各路及澎湖防海、防番所有軍營,卑職現在查閱已竣。合併聲明。須至申者。

  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札飭撫軍批

  附錄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營務處札飭撫軍批

  札飭事:案奉撫憲邵批該委員申報大嵙崁巡閱防番各營情形緣由,奉批:『已於林道請將管帶李朝華撤差稟內詳晰批示。仰營務處唐藩司飭候另札行知。此繳。』等因。奉此合就札飭。為此札仰該委員即便知照。此札。

  ·光緒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陳請銷差稟

  謹稟者:竊卑職於三月十九日奉到憲札派充全臺營務處總巡委員;於二十三日附從憲臺按試臺南輪船之便,由安平海口登岸,周歷安平、鳳山、恆春境內設防處所。踰山東達埤南,直抵花蓮港。復折回臺南,由嘉義繞雲林,入埔里,出臺灣、彰化,以達苗栗,入大湖內山,遍巡中路。於六月中旬回臺北。閏六月又隨從總理營務顧道巡閱基隆、滬尾二處防營。南路天氣早熱;東路水土尤惡;沿海、沿山之路煙瘴尤惡。從人得病,死亡已盡。卑職以巡閱未竣,恐負委任,不敢顧畏,復於七月勉力就道,周歷西路澎湖及北路淡水、新竹東境內山宜蘭、叭哩沙、蘇澳等處。茲於八月十九日回省。所有全臺前山、後山東西南北各路,防海、防番、客勇、土勇大小三十一營、二十八哨、二隊,均幸巡閱完竣。各處情形均已疊次詳悉申報在案。而卑職往來於炎蒸瘴厲之中,已六閱月,屢因感冒,頭痛腹洩,周身骨節疼痛,寒熱時作時退,漸難強自支持。理合瀝情稟請銷差,以便醫治。為此具稟。伏乞憲臺恩鑒;賞準予銷全臺營務總巡差事。實為德便。恭請鈞安!

  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附錄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準予銷委。仰候行藩司營務處知照。繳。

  ·上臺灣兵備道顧

  謹稟者:竊卑職自七月初五日稟辭後,於初七日回抵臺北。中丞病雖已愈,去志已決;金沙局遂因人言,遽致紛更。我公想早聞之矣。大嵙崁內山防營,撫、藩二憲均囑令詳察地勢有無扼要之處。卑職於十四日入山,周歷雙溪口、三角湧、阿姆坪、馬武督、五指山各隘;於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抵臺北。計內山防軍五營四哨二隊,分駐二百六十六堡,綿延曲折幾三百里。其實各自守其堡,尚恐或致疏虞,斷難責以堵禦凶番出草。古譏棘門、灞上軍同兒戲;今內山之隘勇更甚於彼,直是鬼混耳。此事議裁、議並、議撤,久不能決;□□不揣固陋,遂發狂言,請盡裁隘勇撫局。我公遠在臺南,無由質正;附呈一稿,伏乞鑑核。□□鄙衷前已當面稟明。奔馳過久,賤軀漸覺難以支持;然一差未竣,不敢不勉。擬俟宜蘭查畢,即求中丞以不服水土奏請仍回原省,或賞假回籍治病。伏乞我公便中先為一言。明知高堂密室、深居簡出、晏安酖毒亦能殺人,不獨途長瘴厲能致人死。士當為知己者死,不當有所畏避。然重於泰山,輕於鴻毛,義有不同,不能不自審擇而處之。牛馬奔走疲乏,勢將倒斃於路,延頸昂首,委轉嘶鳴,冀暫寬韁轡,緩驅策,放歸櫪下,俾得小休,勉圖報效于後;主人聞之,當亦惻然。此時情實類此。從人死亡已盡,其明徵也。用敢瀝膽稟瀆;伏乞我公格外鑑原。不勝惶恐之至!(七月底發?)

  ·稟臺灣臬道憲顧

  謹稟者:竊卑職於八月十九日由宜蘭、蘇澳回抵臺北,奉到我公初四日手諭,深蒙指示卑職前次稟稿內所論防撫未當事宜;慮事周詳,詞意懇摯,感激欽佩,莫罄名言!□□於未入山以前,撫臺、藩臺均再三諄囑務須察看實在情形及籌善後之法;故就防務利弊約略條陳,而于撫局未及深論,且於防務所以致弊之由亦未窮其底蘊。此固□□之疏,然亦有不便遽形之公牘者。我公素知其狂愚,素容□□妄言,不以為罪,故敢復為我公詳悉陳之。淡、新東境,內山新舊設防各堡,全不顧山川形勢是否便利,軍營聲援是否聯絡,專務保守茶寮、田寮、腦寮,為自私自利之計。無論尺土寸地,一戶一民,均須設兵保護,國家無此兵力,無此政體。無論此等零星單弱之防勇,斷斷不能堵禦凶番出草殺人。且有使之不能殺番者,撫墾局是也。撫墾局畏番如虎狼,待番如驕子,惟務以財帛酒肉喂之饜之以悅其意。視漢奸通事如神明、如師保,任其播弄,言聽而計從。凶番託名就撫,任意出沒,伺便殺我勇、我民,則視為固然,置而不問。我勇、我民偶殺一凶番,通事必播弄其間,令訴于撫墾局以為誤殺化番;司撫墾者恐眾番因此而怒,怒必作逆,通事更以危言恫喝,迫令營勇、居民出賄與和,必飽其橐而後罷。于是防勇深藏堡中愈不敢出,番出殺人愈無忌憚。此等撫法,不但與防務自相矛盾,傳之天下後世以為笑談,乃是勾誘凶番出殺我民之媒、之餌也。卑職遍察內山番社皆在崇山峻榖之中,並無平原廣野。極言撫之利,至令各社一律獻土納地,至矣、盡矣。試問能於其地設官耶?開墾耶?征收其山之賦稅耶?何利之有!極言不撫之害,致各社傾巢而出,直抵臺北府城下,亦至矣、盡矣。番失其所據之險就平地,我可設法聚而殲之;此我所求其如此而不得者!何畏之有!臺灣自議開山以來,十有八年矣。剿則無功;撫則罔效;墾則並無尺土寸地報請升科;防則徒為富紳土豪保護茶寮、田寮、腦寮,而不能禁凶番出草。每年虛糜防餉、撫墾費為數甚鉅。明明無絲毫之益,而覆轍相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豈非咄咄怪事哉!□□此次周歷全臺,雖未能悉知山川形勢、地方利弊之所在,而足跡所至,目之所見,耳之所聞,均系實在情形。非敢菲薄前賢,痛詆時彥,好翻成案;誠見今日防務,非先罷撫局無從著手;非先將歷年剿防撫墾所以無效之故徹底奏明,改絃更張,以殺止殺,無濟于事;故憤激而發狂言。憲意能否照辦,我公揆之時勢,自能知之,非□□之所知也。至洋人欲自入山煎腦,明系奸商借以恐喝之詞,萬不可為所搖奪。洋人利權,操縱在握;將來放價收腦,而我民貪利,亡命爭入採取,禁之不能,乃意中事。洋人性命不似華人不甚值錢,必不冒險深入;可無慮也。我公以為然否?祈更有以教之。(八月)

  ·上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敬稟者:竊卑職僕僕道途,不遑啟處;每逢令節,未克肅箋稟叩崇安,自愧無狀。

  轉蒙我公遠頒手諭,教以防海、防番切要機宜;偉略宏規,不但為臺灣今日至當不易之策,且直揭其歷年剿撫屢不得手之所以然。我公目營四表,胸具六韜,規劃重洋之外,較之身臨其地者尤為精詳。洵乎智燭幾先,明見萬里。十讀三復,欽慕兼殷。惟過蒙借獎,益令增慚耳。卑職自六月以後,復歷基隆、滬尾、澎湖沿海各處險隘,新竹、淡水、宜蘭沿山各處營堡;往來於炎蒸瘴鬱之中,首尾共六閱月。全臺疆域幸已遍歷。從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只剩孤身,孑然回省,雖尚無恙,實可寒心。第以足跡所至,察見歷年所辦剿防撫墾四者利病得失之所在,屢次條陳,頗蒙上臺採納,尚冀稍效千慮一得之愚。乃七月以來,邵中丞因疾久不愈,浩然有歸志,局面必將改變。□□亦遂懇求內渡。稟求至再,不蒙允準,復令赴臺南充鹽務總局提調。臺灣道顧緝庭廉訪,系□□曩者在吉林時親臨道憲;仍為舊屬,義不容辭。前既空勞跋涉,茲復輾轉羈留,未獲及早生還,仍■〈頴,隶代頁〉帡幪,備驅策,殊憾福簿緣慳。而竊有所希冀而禱祈者:臺灣屏蔽閩、浙,為海疆要地;聖天子眷顧東南,以籌邊防海非暢曉兵機、素多勳績之大臣不能勝任而愉快,特簡我公建節東渡,巡撫海外,作萬里長城;卑職得望蜺旌,迎鷁首,請效馳驅。不獨臺灣之幸,東南數省之幸,亦□□之大幸也。伏乞不時更有以教之!(九月)

  ·致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因僕僕不遑啟處,久稽裁答;抱歉之至!辰維侍祺萃吉,勛祉咸亨:以頌,以羨。九月初旬,曾託家虎臣兄轉寄臺灣圖說二本;想已達左右。弟於臺、澎建城置官設險駐兵之處,業已遍歷其境;知此圖不甚確實。而內山番境,放地太寬,尤誤人不淺。番境山峻而溪窄,並無平原廣野,沈文肅公謂臺地三分只開其一;乃無稽之言也!臺灣只後山尚有荒地;而民人至今不滿二百戶。此圖所載通後山之道六,皆同治十三年以後,用重兵、糜鉅餉之所開;今已阻塞不復能通,前功盡棄矣。目今通行之道,只有鳳山、枋寮之東十五里三條崙新路一縷可達後山之巴塱衛,乃光緒十四年所開;圖中未之載也。沿海各口,圖中略載水之深淺,與南北風之能否停泊,而說中未言及形勢。弟以管見窺之,臺北之基隆,乃天生之船塢,最為險要。滬尾次之。臺南鳳山之打鼓港又次之。輪船可以入口停泊者,只此三處。他如安平之鹿耳門,則淤塞已久。恆春之鵝鸞鼻,雖日本所垂涎,其實輪船不能久泊。後山無可泊輪船之口。埤南之東,有小島曰火燒嶼,可暫泊輪船以避北風:然隔海六十里之遠,不相聯屬。論者謂澎湖之得失,為臺灣存亡所系。若為敵舟所據,誠可絕臺灣南北海道之應援。然地形散漫,可以登陸之處甚多;且不生五穀,亦無草木,乃不毛之地;無水師而僅恃陸兵,恐難守也。閣下精于輿地之學,識見過人。弟以所略知者證圖說以相質正;有當與否,便中幸詳示之。論臺灣今日之亟務,似當以海防為重。而弟查閱全臺客勇、土勇共三十一營二十八哨,防海者三之一,防番者三之二,皆系陸營,並無水師,且無戰艦。豈以曩者滬尾擊退法兵專恃陸勇,馬江兵輪均不得力,遂因噎而廢食耶?生番癬疥耳!轉耗如許兵力而不惜。殊不可解。自議開山以來,十有八年矣。所辦剿、防、撫、墾四大端,弁勇之死於此者以萬計,國帑之糜于此者以千萬計。而『剿』則如使貓入鼠穴以捕鼠;『防』則尺土寸地一戶一民皆欲以兵保護,與乾隆時溫福之在木果木以萬餘兵分紮千餘卡者大略相似;『撫』則惟以財帛賄之,酒肉饜之,如養驕子;『墾』則無一處報請丈地升科。而生番出草殺人則年甚一年!明明無絲毫之益,而前車覆轍,後車復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豈非咄咄怪事哉!弟自渡臺以後,往來於炎蒸瘴炙之中,首尾凡六閱月;從者三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只剩孤身。歸述所見積弊已極實在情形於上臺。請罷撫局,撤零星防堡三百數十,扼守要隘,見番出則殺以創之;裁冗營,節經費,留備添戰艦、增海防之用。非敢菲薄前賢,詆毀時彥,好翻成案也;實見今日之事,非大改絃更張,無以善其後;故不顧險遠,不避嫌怨,冀效區區千慮一得之愚。乃事與願違,求歸不得。不但跋涉空勞,徒府眾怨,且進退維榖矣。知關綺注,並以附聞。伏乞教之!

  九月二十八日

  〔適按:最後兩件雖是光緒十八年九月寫的,因為內容都與巡閱全臺防營有關,故提前編在這里。〕

  ●臺灣日記與稟啟卷二績溪胡傳

  日記(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復吳鼎卿

  復袁行南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稟湖南巡撫部院吳清卿師

  日記(光緒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復范荔泉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稟復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復范荔泉

  復何芝生(二札)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致李麗川

  復翁子文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復胡虎臣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致范荔泉

  復鄧季垂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致吳鼎卿

  致鄭季垂

  復陳子垣

  致翁子文

  復胡次樵

  致蘇冶生

  復范荔泉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元日)

  復邵班卿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復吳卓臣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復童米孫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復范荔泉

  復蘇冶生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致翁子文程玉堂

  致翁子文程玉堂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致邵班卿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致吳鼎卿

  復翁子文程玉堂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復張月樓

  日記(光緒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日記(光緒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光緒十八年壬辰,秋九月初一日,上轅銷假;稟謝奉委提調臺鹽務總局兼辦安嘉總館。謁唐方伯;蒙諭知鹽務積弊頗詳。

  初二日,訪張經甫、蘇冶生於機器局。作書寄叔祖及洋銀二百圓,由協順昌兌匯于滬;又書囑秬、秠二兒;又書嘉兄。

  初三日,聞飛捷輪船已由福州抵滬尾,將趁赴臺南,遂叩謁各大憲稟辭,兼告行於同寅及知交。是夜,王蔀畇孝廉、范荔泉廣文、管凌雲直牧、蘇逵九二尹招飲于管君寓中。席中遇同鄉新選石埭訓導吳佐卿(即夢元)廣文,涇縣人也。王君作大江東去一闋贈行:

  海天蒼莽,送君行何處,蠻煙如織。試問離愁添幾許,難信樓船裝得。千里寒潮,一尊濁酒,也抵陽關別。麗譙霜柝,數聲悽和長笛!

  從此帽影鞭絲,銷魂無限,赤嵌橋邊月。我欲平分紅豆種,好探春風消息。釆石豪吟,秦淮飛渡,重見應相惜。綠波還照,舊時雙鬢華發。

  初四日,檢點故僕張茂所遺衣服箱籠及洋銀六十元,作書託叔祖于滬,訪山東便船,寄交其父張福來。張茂者,予友黃鏡清二尹之舊僕也。予於光緒丁亥初夏,遇黃君于粵東巡撫署。戊子秋,予應吳清卿師調赴汴,于役河工。是冬,茂亦隨黃君至汴。庚寅春,師以憂去位,回蘇州守制;黃君赴淮安,而薦茂于天津。二月,予入京引見,茂附予舟至天津別去。四月予出京,復遇茂于天津。茂客居無所託,貲斧已罄,淒惶甚。予憫之,攜回江蘇。為予服役頗勤慎。壬辰二月,予奉旨赴臺灣,茂相隨渡海。從予巡臺南,逾嶺赴後山直抵花蓮港,回至埤南而病。輿至臺南,寄養於鎮海中軍正營。而予獨赴中路巡閱以達臺北。閏六月二十日,茂亦至臺北,而病尚未愈。二十八日,予奉檄巡閱澎,乃令移寓於官醫局以就醫。七月初二日茂卒;而予尚未歸也。初予將赴澎,恐茂病不起,先託友人范君荔泉不時遣人於官醫局善視之。及卒,購衣棺殮而葬於臺北北門外鐵路旁。皆范君力也。予於初七日始回臺北;檢其遺匣,得其家書,乃知茂名夢麟,亦名茂林,其父張福來,系山東青州諸縣城西門外十五里黑龍溝人。茂在江蘇所寄家信,均由上海大東門外吳家衖東來棧內寄山東客帶去,故將所遺之物先寄於上海,訪諸東來棧,冀遇便交其父。其葬於臺北墓前石碑,仍刻山東青州淄川張茂,以立碑時尚不知其為諸城人也。

  初五日,蘇冶生設餞招飲。歸後乘酒興填詞和孝廉贈別元唱:

  華嚴世界,任憑我踏遍雲山千疊。瘴霧蠻煙,籠不住猛虎磨牙吮血。試問當年,英雄幾輩,學班超探穴?寒光射斗,看來辜負長鋏。

  只當竹杖芒鞋,尋常遊覽,吟弄風和月。圓嶠、方壺都在望,無奈海天空闊。浪拍澎湖,秋涵鹿耳,應笑重來客。那堪驪唱,正逢重九時節。

  初六日,斯美輪船由滬至臺北,得四弟八月十八日書,知其因婦病已由蕪湖馳歸。得嘉言兄書,知其已於二十五日抵滬,而朗山姪來與同去。又得章仙舫婿書。即作書寄復嘉兄並囑秬、秠二兒及婿,兼檢皮衣寄川沙,以臺南天氣冬煖,不需穿皮衣也。又得虎臣兄書,即復;並寄臺灣圖說一部以遺邵班卿。

  吳佐卿廣文持詩來贈別:

  班馬圖中識面遲,叨陪陳座見芝眉。不嫌文字交偏淺,即此天涯遇亦奇。塵世誰知吾道重,素心雅與古人期。從今揖別雲泥隔,空向西風唱柳枝!

  即步原韻答之,兼賀新選石埭訓導之喜。

  壯不如人悔已遲,老來安肯負鬚眉。馮驩豈是無能客?王適何妨自詡奇?慨我飄蓬無定處;羨君衣錦有歸期。明年秋到江南日,更折蟾宮桂一枝。

  初七日,復作書以英銀四十圓寄滬,仍託協順昌匯兌。

  初八日,檢行裝。午後訪經甫。作書寄汪鐵舫於彰化。

  初九日,倚疏星淡月詠雁:(綱按:此詞上半闋中有數語在原稿之旁並有改作,但改作之後卻兩存之,綱此處照原稿鈔。)

  橫空掠影,似天半雲霞,翱翔無定。露重風寒,夜久渾忘秋冷。當年沙漠孤臣淚,痛穹廬節旄都盡。關河萬里,宵征肅肅,憑君傳信。

  借長笛聲吹入暝,羨飛到衡陽,平沙棲穩。蘋末鷗盟,應問幾時重整?江空夜靜哀鳴否?恐孤舟漁夢驚醒。月明欲墮,蘆花正白,不勝愁聽!

  王蔀畇孝廉、范蕊泉廣文、張經甫別駕見之,皆以前半闋筆意太平庸。復改二語,亦未愜意也。

  初十日,中丞傳見,即稟辭起程。經甫、荔泉、冶生三兄送登小輪舟。候潮擱淺,至晚乃抵滬尾,登飛捷輪船拜管駕林錦堂副將。

  十一日,酉初開行。在舟無事,復改前調寄荔泉諸君:

  橫空掠影,想如此清高,是何行逕?為甚關山萬里帶來秋信?書空有字無人識,只寒潭尚殘留印。莫言曾見,黃沙白草,邊外風景。

  縱玉笛聲吹入暝,說飛過衡陽,平沙棲穩。江上鷗盟,應問幾時重整?潮寒夜靜相嗚咽,怕孤舟漁夢驚醒。月明欲墮,蘆花似雪,不勝悲聽!

  十二日,申初抵安平。登岸拜蘇賡華(名汝灼),雇小舟載行李至鏡清橋。入鎮海中軍副營,為劉際周統領寄語營員辦米裝飛捷運基隆銘軍。發行李入城。謁臬道憲顧緝庭方伯。拜臺南鹽務提調王雲軒大令(即懋官);即居於總局。文案委員梁調昌(宇堯)、支應委員王廷忠(良弼)來見。

  十三日,謁臬道憲。拜刑、錢張翰伯先生及李少帆兄、帳房鄒仙洲先生、書啟潘墅卿、沈昂青、教讀蘇履生及顧聰生少爺。拜臺南府唐韡之觀察、支應局包哲生太守、安平縣姚西牧大令、釐局朱調元太守、電報局疏禹門司馬;皆見。本局核冊司事張啟祥、總館文案熊蘭舫、管引方(耕三)皆來見。是夜王雲翁招飲。

  十四日,包、朱、姚諸公來答拜。疏禹門司馬來談。臺南押送委員劉光(字萃青)、本局發運委員鮑友倫(字敘五)、支應局委員王仁壽(字蓉溪)、陳鳳溪(字翥伯)、軍械所委員李品芳(字印侯)、縣幕敖鴻訴(字樹春)、翁寶善(字佑民)、場員何棠(字勁臣。)(水按:此處似應有「(皆)來見」二(三)字。下文類似處不復注。)謁道臺。

  十五日,謁臬道憲賀望。唐觀察招飲。

  十六日,接辦臺南鹽務提調兼安嘉總館。姚西牧大令招飲。

  十七日,出詣各處謝步。斗六塗庫館委員何偉南(字芝生)、新街嶺後代辦司事馮庭芝(字華三)、保甲委員陳師藩(字子厚)、姚榕(字恂卿)、道轅巡捕董國楨(字蓋臣)、吳俊元(字鏡初)、歐陽駒(字獻廷)、王滋圃(字心田)、吳斌(字友廷)、盧緒(字承卿)、蔡常慶(字信卿)、楊鴻猷(字偉人)、葉渭泉協鎮(永輝)、楊馨遠協鎮(德芳)、楊英臣參將(連珍)、周煥堂協戎(占標)。接鹿總館吳回電:王功各港無駁船;請統運沖西交卸,駁船已備。謁臬道憲,議定南鹽五千石先運中路於沖西交卸。即作書關會飛捷管駕林錦堂協鎮及押運委員劉萃青。包太守來談。謁道臺。

  十八日,何芝生來辭赴斗六。作書寄范荔泉、張經甫。又書寄後海吾管帶、林仲漣大令。又作書稟叔祖,寄四弟、嘉兄、秬兒、仙舫婿及汪上錦、章菊農、胡湧泉各一,總封由全泰成局送滬。又作書寄范荔泉。劉萃青辭行。

  十九日,鳳山總館委員胡次樵司馬來拜。得鳳山李麗川書。

  臺南鹽務全年收支款目(波按:總數大多不符。)

  收款:—

  安、嘉二屬全年共銷鹽七萬七千石零,應繳正溢課銀九萬五千元零。(按各館分數詳核應共九萬九千五百三十二元。)

  鳳屬全年共銷鹽四萬二千石零,應繳正溢課銀四萬九千六百元零。

  澎湖全年共銷鹽一萬二千石,應繳正溢課銀一萬零四百元。

  恆春全年共銷鹽一千二百石,應繳正溢課銀一千二百元。

  以上總共銷鹽十三萬二千石零,應繳正溢課銀十五萬六千元零。

  支款:—(綱注:鈔本「京官二千五百兩」,「恆春縣四千六百兩」及「配運彰、淡鹽石駁工一千四百五十三元」句原稿均有「」符號,未知何意,仍予注明。)

  津貼:督憲四千兩,京官二千五百兩,道憲一萬二千兩,臺南府一萬兩,臺東州七千兩,澎湖鎮三千兩,澎湖廳二千兩,恆春營五百四十兩,恆春縣四千六百兩,各佐雜三千元:每年應支津貼銀七萬元。

  局費:薪糧每月二百三十元,伙食每月三十元,書辦工食每月六十八元,油燭紙張什用每月三十五元,外節賞三次五百十元:每月應支銀三百六十三元,每年應支銀五千元。

  撥款:義塾經費二千一百元,洋醫二百元,道轅胥役一千元,冬防費一千元,又澎湖育嬰堂、化善所經費二千元:每年應支銀七千元。

  雜支:臺南府抄封館租一千五百五十元,配運彰、淡鹽石駁工一千四百五十元:每年應支銀三千元。

  場費:五場員勇並巡私薪糧七千元,三廠薪糧五千元:每年應支銀一萬二千元。

  晒工:五場每年應晒鹽二十一、二萬石:每年應支銀三萬四千元。

  以上每年總共應支銀十三萬一千元零。每年應餘二萬五千八百元,內除每年撥解鹽道閒款銀一萬五千兩,伸六八番銀二萬二千零五十餘元,僅餘三千七百餘元。

  二十日,出答楊英臣參戎、胡次樵司馬拜。作書寄嘉義令鄧季垂大令、張月樓軍門各一。埔北緝私委員都司李懋榮(字華堂)、瀨東場務委員巡檢梁瑞(字壽生)。沈昂青來談。謁道臺。

  二十一日,作書寄李麗川大令。胡次樵、疏禹門來談。謁道臺。洲北場委員從九胡元忠(字庶村)、內田緝私千總賴朝棟(字子榕)、蚶寮總巡兼督埔北、內田緝私副將姚逢魁(字樹棠)。

  乾隆五十七年冬十月,廣東巡撫郭世勳等奏:據洋商蔡世文等稟,有英吉利國夷人啵■〈口朗〉啞、晚■〈口質〉■〈口臣〉等來廣,稟稱該國王因前年大皇帝八旬萬壽,未及祝叩,今遣使臣嗎嘎■〈口爾〉等進貢,由海道至天津赴京等語。高宗純皇帝允之。五十八年秋八月庚午,上御萬園大幄次,命英吉利正使臣嗎嘎■〈口爾〉呢、副使臣嘶當■〈口東〉等入覲。即有求準該國派一人居住京城及準將來該國貨船或到浙江甯波珠山及天津、廣東地方收泊交易,並於京城另立一行收貯貨物發賣等事;又求近珠山地方小海島一處,容商人停歇以便收存貨物,附近廣東省城小地方一處居住。均敕不準行。其時我中國正當極盛之時,方東平臺灣,南定安南,服緬甸,西入廓爾喀,武功震疊,無遠弗屆,方以「十全」自詡,而海外僻處之島夷英吉利已陰懷窺伺,擬入我京城及天津、寧波、廣東等處互市,於我內地行天主教。其後至道光中,而英難果作。至咸豐十年,遂入我京都,毀我圓明園。不但乾隆末年之所求而未許者一一要我以必從,且輪船市埠幾遍於沿海沿江各口岸,教堂幾遍於十八行省。法蘭西、米利堅、俄羅斯、布魯社大小各國,接踵聯檣,環我四境。至今日而洋患益深且切矣。古帝王憂盛危明,持盈保泰,無時不然。不自滿假,有由來矣。

  二十二日,饒禹甸,旌德人,由安本海關銀號來拜。包太守來談。沈昂青來談。得袁行南四月中漠河來書。

  二十三日,謁臬道憲。移居於局頭門內前進西房。得鄧季垂大令書。

  二十四日,入道署訪蘇履生、沈昂青。李少帆過訪。

  二十五日,得劉屏藩大令、吳鼎卿大令書各一。李冠英總鎮來拜。楊偉人來書一。邵仙洲、蘇履生枉顧。得陳子岳司馬書一。

  二十六日,謁臬道憲。沈昂青來談。得張月樓軍門書一。

  二十七日,作書致李麗川大令。復陳子岳司馬、楊偉人二尹。

  二十八日,包哲臣太守、凌英士司馬、陳友定參將、嘉城館委員從九歐陽春亭來拜。謁臬道憲。得李笠人書。作書寄邵班卿(適按:寄邵書已附載上卷之末。)

  二十九日,答拜李冠英總鎮,未見;陳友定參將,見;凌司馬,未見。作書答李笠人、胡次樵。

  十月初一日,奉臬道憲派令火神廟、文昌宮、延平王廟三處行香。謁臬道憲。施韻篁、雷子明來見;董巡捕來見。作家書稟叔祖,寄嘉兄囑秬、秠二兒。又書致席春漁太守。得顧月翁書、吳鼎卿書。

  初二日,本局支應委員黃雲孫(印杜)到局。作書答月翁及吳鼎卿大令。朱苕園太守枉顧。

  初三日,臬道憲壽辰。

  初四日,出拜安平縣姚、府經歷塗、黃雲孫。作書復袁行南太守。謁道憲。得胡慎之書;即作答。得鳳山李麗川大令書。

  初五日,朱苕園太守枉顧;包哲臣太守枉顧。

  ·復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稽於裁答;抱歉之至。復蒙賜教,感荷良殷。敬維旅祉咸亨,升祺萃吉,以頌以羨。中路各港,輪船難久停泊,是以有前電之請。飛捷輪船何日南來,尚無音信。尊處所指番挖港口,該輪以為何如?倘已議定報可,祈即賜示。至於民船,配運之始,弊已不堪言狀。領運之後,任其所之,不復過問;沿途賣私不已,乃並官鹽賣之;已盡,則報全船沈沒;未盡,則報遭風失水,船損鹽化。觀其逗遛之久,即知其作弊之深。閣下嚴行查察,懲辦數船,足見實心實力整飭運綱。歡佩之至。現在臬道憲欲裁配運以清弊源;擬將中路所需南鹽,即由尊處自雇妥船,自來領運,限期到埠交卸,以杜沿途賣私之弊;未審此法可行否?輪船機器見鹹則鏽;使之運鹽,本非所願。不得已而強之,可暫而不可久,將來必仍資民船濟運。能否變通盡利,須由尊處詳察而審處之。想高才卓識必能斟酌得宜。風便更祈時有以教之!十月初二日

  ·復袁行南(大化)

  行南仁仲大人閣下:

  九月二十三日由顧緝庭方伯交到四月十八日惠書,藉悉遇困而亨,履貞乃吉。欽佩之餘,復為嘆息。金礦之衰旺不足慮,人心之貪險大可畏。當今之世,吾輩苟有所藉手,何能學鄉愿作濫好人。稍欲節糜,動致誹謗;顛倒是非,變亂黑白。雖如浮雲隨起隨滅,究不足以渣滓太清,然而世道人心如此不靖,能無憂耶!臺北石碇溪龍潭堵一帶,去年冬間,金沙出現。邵大中丞招敝友上海張經甫茂才經理其事;創立章程,抽收地租牌費,不費公家分毫資本。今年仲春以後,即能每月得洋銀一萬餘圓。亦可謂天下第一礦務矣。六、七月間,淫雨兼旬累月,山水漲發,溪邊岸側大半不能挖沙;兼被疫瘴水沖,洗丁病斃淹斃不少,收數漸減;而謗訕遂因而沸騰。張君憤極,引疾以退。而代者轉譽其經始之艱,立法之善,操守之廉。譽之者,即謗之者也。既謗前人而去之,既代前人而譽之,非真惡之而又愛之,乃自私自利之心之術,譸張變幻之工而且妙也。黃金堆里,若何發財?由羨而忌而謗而訐!來書云云,乃勢所必至。老弟所居之地極寒極遠,而職任極重極難。李傅相深信老弟之為人,雖非忌者謗者訐者所能搖動,而金光爍爍,眩耀人目,招讒速謗莫此為甚。哲人知幾,惟望老弟時時留意也。愚兄自渡海後,即奉檄巡閱全臺各處營伍;僕僕作牛馬往來於炎蒸瘴炙之中,凡六閱月。從人先後道病死亡已盡,只剩孤身。歸述山川形勢地方利弊之所在,原冀效其千慮一得之愚;適值中丞疾久不愈,歸志已決,作為罷論。跋涉空勞,徒以多口府眾怨,於公私絲毫無補,夫復何言。決計求歸;不蒙允許,改派臺南提調鹽務。以顧方伯故,不能堅辭不就。九月中旬,遵海而南,復為顧方伯屬員。豈非幸事!第自顧年已五十有二,老之將至,精力已衰;全臺疆域業已遍歷,知其積弊已深,非大有力者改絃而更張之,無以善其後;自知無能為役,且煙瘴之鄉非可久處,究以及早生還為幸。但不知此願能償否耳!知關遠注,並以附聞。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初六日,詣西門外風神廟,公祭前恆春縣令高鴻池明府。

  初七日,包哲臣太守、疏禹門司馬、施韻篁山長枉顧。作書致張經甫、范荔泉二同門。

  初八日,謁道憲。為包哲臣太守、王雲軒大令、梁宇堯巡檢餞行、黃雲孫洗塵,兼請疏禹門司馬、王良弼、熊蘭舫作陪。

  初九日,作書上湖南巡撫吳清卿師。得范荔泉書一。

  ·稟湖南巡撫部院吳清卿師

  夫子大人鈞座:

  謹稟者,洋人思逞志於湖南,由來久矣;近年狡謀日益深切。聖天子眷顧南服,以艱鉅重任畀之吾師。不遇盤根錯節,無以別利器;猶之往者鄭工之役,天下耳目之所共屬者也。湘中多宿將,士氣壯而民心固,可以大有為;惟患狃於往者粵寇之易平,其氣太盛而視敵轉輕耳。軍火器械之利鈍,今昔迥不相侔;聞湘中仍因其舊,而於新者素無儲蓄。三年之艾,似宜預求。岳州為洞庭門戶,尤洋人之所眈眈。西國日報二年前已有招印度陸兵五千,出我不意,據我岳州,佔我武漢上游,截我川楚往來江路之說。□前在蘇州侍坐時,曾面稟及此;以為洋人處心積慮如此之毒,發恐不遠。吾師此次榮任長沙,道之所經,形勢險阻,了然胸目。城陵一磯,為江湖關鍵所在;於此建砲臺為岳脣輔。能屏之於重關之外否?吾師智燭幾先,想已早為未雨綢繆之計,不動聲色,弭患於無形。「上兵伐謀」。謹以孫子之言為吾師頌,兼為湘人賀焉。耑此稟聞;恭請鈞安!

  謹再稟者:前呈賀稟,想蒙鈞鑑。吾師貴體近日想已復元。近聞洋人欲入湘中傳教,民有戒心。吾師內鎮浮囂,外籌折禦,操心慮患,惟日孜孜,勞瘁固不自惜;然神智因精氣以生,藉息食以養,調攝有道,斯因應不窮。吾師舊恙,本由用心過度而起;今甫新愈,而時事日難。保重政體,原為擔當國事。大臣之身,與國同休戚;關係甚重;理宜自愛。以後餮衛起居,伏乞格外留意。不勝企禱!謹再稟聞。

  謹再稟者:□自澎湖歸後,七月中旬,復周歷淡水、新竹、宜蘭沿山防番各隘;至八月下旬,始將全臺疆域巡閱完竣。屢次條陳利弊,均因邵中丞歸志已決,作為罷論。□僕僕半年之久,從人死亡已盡,只剩一身,幸免路斃,寒心之至。亟求生還。不蒙允許,復派充臺南鹽務提調。現已於重陽節後抵臺南矣。臺灣直隸州只有臺東一缺,去冬已經補人。□抵臺甫三日,已補者即以憂去。此班候補者只有□一人。同調諸人到即署補,否亦派當優差,以□不才作牛馬走,遍歷異常艱險之境,幸未辱命,為吾師羞。有現成應補之缺竟不得補,而提補不應補之人:邵公奏調,顧公署方伯,而竟至如此,以後復何所望!留臺則已無出路,兼恐復遣出犯煙瘴。去臺則非臺撫奏請仍回原省,別無去路。吾師正當用人之際,而□羈於海外,不克自致左右,請效馳驅,為進退失據之人。深自愧憤。若逕棄此,託疾以歸,又恐獲規避之處,辜負師恩。再四籌思,惟有懇求吾師函致顧方伯請代一言於邵中丞,或逕致邵中丞,俾蒙及早放還耳。□不求補署,不求優差,惟求生還。伏祈吾師格外垂憫,曲賜矜全!不勝企禱之至。受業□謹再稟

  ·日記(光緒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初十日,恭逢皇太后萬壽。臬道憲傳見,諭以現奉邵中丞函稱:現辦海防保案,擬列予名;詢以願得何項升階。對以此案須保在臺年分較久人員;新來若予輩,廁名其間,恐滋物議。請代辭之。

  河東鹽池,自唐迄今,外設禁牆,以防作踐,內通畦渠,以瀦鹵泉。稍不完繕,淡水滲入,則全地之鹵即行融釋。是以附近山溪鞏築堰坡,不使涓滴潛注。每歲搶修,皆系商捐生息,所費甚鉅。(山西撫臺吳其濬道光二十六年奏案。)

  作書復張月樓軍門。

  十一日,詣支應局賀疏禹門司馬接辦總辦之喜。作書寄虎臣兄。是夜臬道憲招飲;同席者包哲臣太守、疏禹門司馬、王雲軒大令也。

  十二日,復書稟叔(綱註:叔字原稿無,按祖應作叔祖。)祖及示長婿、秬、秠二兒。是夜包太守招飲。

  十三日,鄒仙翁、沈昂翁過訪。謁臬道憲。梁宇堯生子彌月招飲;辭謝不往。

  天聰五年,寧完我上太宗疏云:大抵舉國之內,然諾成風,浮沉為俗;以狡猾為圓滑,以容隱為公道,以優柔縮退為雅量。學成裝就,便為大僚;即有一、二勁草,亦自覺特立孤標之足慮耳。

  太祖高皇帝欲以蒙古字制為國語,額爾德尼噶蓋對曰:『以我國語制字最善。但更制之法,臣等未明』。太祖曰:『但以蒙古字合我國之語音,聯綴成句,即可因文見義矣。吾籌此已悉,爾等試書之』。於是太祖獨斷,將蒙古字制為國語,創立滿文,頒行國中。滿文傳布自此始。

  天聰七年,上諭文館儒臣曰:『皇考太祖始命額爾德尼編成滿書。其後庫爾纏所增,朕恐終有未合。爾記載諸臣,將所載之書,詳加訂正;若有訛處,即改作之。』

  十四日,包哲臣太守請假回家安葬,來辭行。疏禹門司馬來談。溫(綱按:溫字下似有遺文。)來拜。

  十五日,奉派火神廟、文昌宮、延平王廟三處行香。詣支應局送包太守行;座逢唐韡之、朱苕園二太守。侯官沈文肅公題鄭延平郡王廟楹聯:

  開千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逸民世界。

  極一生無可奈何之遇,缺憾還諸天地,是創格完人。

  臬道憲傳見。是日得四弟九月初七、十七日由家鄉來信二函,秬、秠二兒由川沙寄信二函,仙舫婿信一封,叔祖上海來信一封,敏叔、畏弟、三幹弟信各一封。柯振庭蘇州來信一封,江蘇臬憲陳來信一封。是夜作書復叔祖、四弟及兒與婿各一,又書復敏叔、三幹弟、柯振庭各一,又書致嘉兄。又接曹槐甫金陵信一封。

  十六日,王雲軒大令回臺北。姚西牧大令過訪。得吳鼎卿大令鹿港書一。作書並以洋銀四元託王雲軒帶臺北交范荔泉託購雞血藤膠。

  薙髮之制,始於順治二年六月丙寅;詔:京城內外限旬日,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盡令薙髮。違者以逆命論。有復為此事進章奏者殺無赦。其衣帽裝束許從容更易;悉從本朝制度,不得違異。七月戊午復禁仍著舊時巾帽。

  順治三年二月會試天下舉人;奉旨:開科之始,宜廣中式額數,廣至四百名,房考官二十員,後不為例。是年四月,大學士剛林等奏請本年八月再行鄉試,來年二月再行會試,以收人才;其未歸地方生員舉人來投誠者,亦許一體應試。從之。四年,會試中式三百名,房官十八員。

  順治三年四月,戶部請定制錢七十文作銀一錢,不許多增,通行嚴禁。從之。謹案此例現惟吾鄉仍有此名目,民間通用尚以制錢七百文為一兩,七十文為一錢也。

  得旗後陳子岳司馬書。

  十七日,謁臬道憲。唐伯松從九來拜。俞偉臣來拜。

  十八日,從九邢蘭堂來拜。作書復陳子岳。

  國初外省各衙門書吏人役,每月給工食銀五錢;順治四年,以錢糧不敷,奉旨裁去。

  順治十年,少詹事李呈祥疏請裁去滿官,耑任漢人。副都御史宜巴漢等劾呈祥譏滿臣為無用,欲行棄置;稱漢官為有用,欲加專用,陰行排擠。部議,巧言亂政,當棄市;奉旨免死,流徒盛京。是年六月,諭戶、兵、工三部,改折各省本色錢糧歸於一條鞭法,總收分解,永為定例。

  順治十年,定制:寺人不過四品;凡系內員,不許擅出皇城;職司之外,不許干涉一事,不許交引外人,不許交結外官,不許使弟姪親戚暗相交結,不許假弟姪人名色,置買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擾害人民。其在外官員,亦不許與內官互相交結。如有內外交結者,同官覺舉,院部察奏,科道糾參,審實一併正法。十三年冬,又立鐵牌:以後但有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賢否者,即行凌遲處死,定不姑貸。

  十九日,出拜俞偉臣及疏禹門二司馬;皆未見。移居於局之後進西房。吳信卿、陳慶榮、疏司馬來,皆見。

  三元官、三官廟,各行省皆有之,而未知所祀何神。東華錄載有順治十四年御制盛京三元神廟碑文云:「道書,神有天地水府之別。國家當干戈擾攘之際,急圖康阜,使時和年豐,室盧相慶,則天官賜福主之。其或貫索未空,全氣猶沴,使斯民秉德格非,遠刑罰而登老壽,則地官赦罪主之。又或大軍之致凶年,大荒之致奇疫,滌其眚災,而消其害氣,則水官解厄主之」。

  二十日,午刻范膏民自臺北至。得荔泉書一、席春漁太守書一。作書答荔泉。謁臬道憲。作書致張月樓軍門。

  二十一日,得張月樓軍門書一、胡慎之書一。蘇履生、疏禹門過訪。鄒仙洲過訪。

  二十二日,偕臬道憲至水仙宮迎萬軍門由楓港凱旋。作書復胡慎之。

  康熙癸卯二年八月,禮部議:鄉、會試停止八股文,改用策論表判;鄉、會兩試頭場策五篇,二場用四書本經題作論各一篇,表一篇,判五道;以甲辰科為始。朝廷從之。康熙四年,禮部右侍郎黃機奏請嗣後復行三場舊制。復從之。七年七月,命鄉、會試復以八股文取士。

  世祖章皇帝六齡踐祚;以鄭親王濟爾哈朗、睿親王多爾袞輔政。二王皆同姓近親也。

  聖祖仁皇帝八齡踐祚;以索尼、蘇克薩哈、遏必隆、鰲拜輔政。四人皆異姓近臣山。

  世祖於順治八年親政,聖祖於康熙六年親政,年皆十有四歲。

  康熙八年四月,奉上諭:達海巴克式通滿、漢文字。於滿書加添圈點,俾得分明;又照漢字增造字樣。於今賴之。著追立石碑。按達公原謚文成。

  二十三日,萬道生軍門來拜。曾蘭亭總戎來拜。出答萬軍門拜,兼往問候張月樓軍門疾。遇曾總戎於途。得鄧季垂大令書,又得梁壽生、李笠人書各一。奉勘估鎮海正副右二營及砲臺修理營房工程札。

  二十四日,以鎮海右營在旗後,稟請另派人。具改配運鹽章程稿。作書復鄧季垂、梁壽生。萬軍門遣人約二十六日估工。

  二十五日,練軍幫帶楊(印泗)、洪參將、管帶鎮海中軍副營柯月坡守備、鎮海正營幫帶萬棣花守備、副營幫帶萬葆之都司來拜。疏禹門司馬、吳海籌都戎均具柬招明日赴飲;均謝辭。

  吳馨山,(印光祖)歙縣人,自畫梅花四小幅,書楹聯一對,由基隆奇贈。收其末幅已書款者,作書璧謝餘幅及聯。作書復李笠人。謁臬道憲。

  二十六日,辰刻出城,至鎮海副營及正營勘量營房寬深及前後蓋瓦各長若干丈尺。午刻,萬道生軍門設席相款;同席有朱調元太守、姚西牧大令。未正趁安平口勘砲工程。回城已上燈矣。

  臬道憲招陪萬軍門飲;同席有唐韡之太守。

  二十七日,巳初出城,勘量副分駐小西門外營房工程。回城拜張月樓統領;因疾未愈,未見;見其第三子湘泉。又訪疏禹門司馬;遇朱太守。作書致署臺灣縣范繼庭大令,託其就近催典史徐坤繳前欠隴館分銷路遺鹽價銀也。

  二十八日,復詣鎮海正副二營勘量營勘瓦道丈尺,以前日操量丈者亂報參差不一故也。得叔祖及長婿、秬、秠二兒書各一,又得介如弟十月十二日自家鄉所寄書。夜作書復叔祖、四弟及兒輩各一,又書致嘉言兄。又得書甫弟來信。是日吳友卿以畫幅楹聯來■〈貝鬼〉。

  二十九日,王彬齋兄自臺北至。

  三十日,萬棣花過訪,張月樓軍門來答拜。

  十一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答拜王彬齋。

  初二日,吳浩川縣丞、劉萃青巡檢、詹鰲卿巡檢、屠子均先生(恆春刑席)均自臺北至。飛駕林錦堂協鎮過訪。得范荔泉書二。

  初三日,出答吳浩川、劉萃青、詹鰲卿、屠子翁拜。是夜,唐觀察招陪萬、張二軍門飲。作書復范荔泉。得劉際周統領書。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葭月初二日,吳浩川二尹抵安平,獲誦吾兄前月二十日、二十七日所寄手書,猥蒙隨事揆時度勢,準情酌理,忠告而善導之,感切五中,莫能言喻。□愚戇性生,無學無養,專恃血氣用事,吾兄之所素知也。生平以畏難苟安為深恥;所至之處,不避艱險,屢瀕於危而不悔不改。清夜自思,實蹈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古人有言:「得一知己可以無憾」。□所至之處,均蒙名公鉅卿格外垂青,屢效其區區千慮一得之愚;亦間蒙採納施行。謂世不我用,是誣世也;謂我愚戇,不能委曲以副知己,非誣我也。愚戇之性,既不能改,萬一蹉跌,二、三十年刻苦自勵而不足者,一旦隳之而有餘,自誤不淺矣。此知進而不知退之說也。行年五十有二,血氣漸衰,學問、功業一無所成;而後嗣弱甚,一家八口,飄泊三處;如今年夏月萬一困於煙瘴,與從者三人同死於道路,縱大憲憐我,為歸遺骸於家,而妻子無所依賴,必致失所矣。此知存而不知亡之說也。長子不慧,已無可望。次、三年均十六,正當讀書喫緊關頭。今春寄寓川沙,原賴四舍弟為之持家教子。秋間四舍弟因婦病馳歸,不能遽出;家無長丁,不便延師於寓,無人教管,必貽誤兒輩一生,又不挈於海外。輾轉籌思,羈留於此,以待不可必之富貴利達,恐久待不至,而追悔已遲。且人苦不自知及不能自給耳!弟自知不能與世浮沈,自知不能坐享庸福,而自恃能甘淡泊,即不作官,攜清風兩袖,歸理青氈舊業,亦可以餐蔬飲水。求回原省,一則避險就夷,可自教子,一則距家路近,易作歸計;非求富貴利達也。目前就邵中丞求之較易;俟後來者求之,不惟難得,且啟猜疑。是以情急而有前函之託。顧方伯待弟素厚,留弟尤殷,弟豈不知感?而安我愚拙,似屬腳踏實地而行,尤為穩便,吾兄以為然否?祈更有以教之!

  謹再啟者:敝局鹺務章程,館各岐異。子館則正鹽課價有多寡,溢鹽觔數有多寡;贌館則引價亦有多寡。他若運鹽之船、筏、車、挑,價各不同,路之遠近亦不同,其常事也;而出場之費亦各不同。解錢交局路有遠近,腳價彼此不同,亦常事也;而錢每千應扣底串之數亦各不同。款目過多,加以舊欠、新欠,紛紜轇輵,本如亂絲難尋頭緒;而如許多寡不同之數,十餘年來,並無冊籍明列條目,惟藏於核冊司事張啟祥一人胸臆之內。總局文案、支應二委員,總館文案、帳房二司事,惟奉行文書、收支銀錢;所有子、贌各館月報收支數目符合與否,應準應駁,無一人能知其詳,非問張啟祥不能下筆。於是自提調以下,視張如神明,如師保,奉令承教惟謹。而張亦遂自矜奇秘,以為局中事非我不能裁決,日居於私宅煙霞窟里,日斜乃起;局中有事,非催請二、三次不到。前提調所造交代冊,最要者不過現辦各館委員司事實繳課欠若干,仍(水按:仍下疑有脫字。)若干清冊,前已卸辦委員司事實欠各若干清冊,及自接辦之日起至卸事之日止,額課應收若干,實已收者若干,仍欠者若干,及解款支款若干,實存若干總冊,三種而已。每冊至多不過十餘紙,而延歷一月之久,尚未造齊;恃張一人之故也。前提調無可如何,惟咨嗟太息而已。吾兄試思,弟性最躁、最急,見此傲慢疲玩不堪情狀能耐與否?召而與之言,惟唯唯喏喏慢以相應;詢以章程應如何辦理,則佯若不知;再三詰問,則默然垂首,不作一語。吾兄所謂柔能克剛者,弟固無如之何也。吾兄囑弟勿性急,而弟遲之既久,實已不復能忍耐。於是見則嚴聲厲色以臨之,一呼不至,一語不當,則拍案斥責;且故於大庭廣眾折辱之;使知懼而不敢傲慢疲玩。召則不敢不至,問則不敢不答,又挾制之,使不敢告退。蓋柔能克剛,而剛亦能克柔也。乘其知懼之際,創立格式,日日召立於旁,逐條詰問,證以卷冊而詳書之,使一切多寡不同之數燦如列眉,無論何人,皆一目了然。又令各館月報,毋得僅列應銷應解之數,增列已解仍欠實數,逐月結清,使上下一氣貫通,無復絲毫可隱。而張愈懼,且託人來求情云,實已無所隱而不言之事,求勿送彼於縣懲辦矣。局中之事,現雖幸有頭緒,而於全局難於整頓之處,可以一言蔽之曰「私」。臺南沿海之地,處處可以晒鹵成鹽。良民可自晒以食,奸民可自晒以售私;加以場員、場丁漏私,緝私弁勇包私。然必先去情面之私,而後可杜一切之私。此受病之源也。臺北無私鹽;又每月雖有比較,仍準稍報短銷;故各館積欠少而弊尚淺。臺南私鹽充斥;又月嚴比較,不準短銷;故各館積欠多而弊獨深。顧方伯謂鹽政字當作「阱」字;以此也。吾兄謂必改絃更張而後可望有起色,誠為卓見。然弟籌思再四,私不能杜,即大改絃更張,亦恐難以起色。病源在私,良醫有良方良藥以救之否?敢請教之!

  謹再啟者:弟前所論任字之義,乃謂隨時隨事皆有當任之責,當盡其在己者,不容推委於人。伊尹自任以天下之重;曾子以為己任,亦曰任重。伊尹相湯,得其位、得其時而任天下之重,仁也。曾子以韋布終老,隨時隨事盡其在己者,即仁也。伊尹、曾子易地則皆然,皆有當任之責,皆盡其在己者而已。所謂任也。吾兄謂其人、其位、其時三者缺一則雖欲任之而其勢有所不能,似求之天下而非反求諸己;合之運氣之說,直是委心任運,非能自任也。弟不敢以吾兄之說為然。祈更有以教之!膏民兄已於本月初一日接辦敝館文案。其事甚簡,盡可看書寫字。祈舒遠注。承代購雞血藤膠寄滬,餘洋照收,並此啟謝。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初四日,作書復劉際周,又書致王雲軒。萬棣花■〈貝鬼〉牛肉;分半轉送疏禹門。萬錦堂自旗後至。作書賀翁子文司馬代理淡水縣事。

  初五日,赴鎮海中軍正營答拜萬錦堂總鎮兼候萬棣花都戎;均不遇。乃至釐局訪朱調元太守。回詣副營賀柯月坡新升管帶之喜。作書致蘇冶生大使。得澎湖鎮王芝生軍門書。徐師魯來見。

  初六日,柯月坡都戎來謝步。疏禹門司馬來議偕朱太守及予三人同具柬訂初十日邀萬道生、張月樓二軍門飲於局。

  初七日,作書復王芝生軍門。又作書致署恆春縣陳子垣大令。沈昂青兄、李小帆兄過訪。邱仙根山長來拜。

  初八日,楊英臣參戎來拜。朱調元太守過訪,議改設席於支應局。是夜萬軍門招陪臬道憲飲。聞鎮海中軍副營勇丁閉營門索陳餉。

  初九日,臬道憲遣赴鎮臺署謁萬軍門詢副營事。答拜邱山長。是夜臬道憲招陪邱仙根、施韻篁二山長飲,並囑明晨赴副營察看。

  初十日,辰刻赴副營。

  鎮海中軍副營,原為合肥劉副將(印斯盛)所管帶。余於今年三月,奉檄來閱營伍,以該營及鎮海中軍正營隊伍整齊、槍靶中數及八成報撫軍。八月,撫軍以該營訓練勤,調劉際周副將於臺北,擢為銘字三營統領;囑統領鎮海全軍臺灣總鎮萬道生軍門自擇管帶鎮海副營營官。萬軍門特派前帶安平砲隊哨官柯月坡都司(印壬貴)為副營營官。其時該營勇均從萬軍門剿恆春山番未回營也。營中每月發餉例扣存五日,俟滿三年併發,以為勇丁假歸時路費,謂之存餉。原議每營三年查一次,滿三年者稟請給發,歲以為常。此例乃劉省三爵帥所定,平日足系其心不致逃去,三年假歸,囊各充盈,不致流為遊勇,法固善也。然各營統領管帶官,亦間如唐書所云「利其死而沒其財」者。去年三年滿限,曾發存餉一次,其未滿三年者不發也。至去年冬、今年春,則滿三年、四年者有之矣;統領管帶未為之請,勇丁因生疑。此次山番之役,在山遇大風雨,兩晝夜不能舉火,苦甚,有因此病死者;死則存餉無人領矣,勇丁因此愈疑。十月軍回;柯月坡於十一月初一日接帶該營。初八日,將點名,勇丁閉門譁請先發存餉而後聽命。萬軍門聞,命萬棣花、楊錫九二都司往諭,令無譁,許為稟請發存餉;不聽。復遣署協鎮葉渭川總兵往,許十日後發存餉;亦不聽,並留葉於營不令出,以為質。初九日,萬軍門不得已,先派人持千金赴營,以示必發;葉乃得出,而營門仍閉,其勢洶洶。兵備道顧緝庭廉訪恐存餉既發,而勇丁懼查辦,或潰出而掠民財,商之萬軍門,令預為之備;軍門亦深以為然。故令余往察情形。初十日,余出城,萬軍門已入副營,派人來阻且緩往。余疑有他變,馳至營視之,則營門仍閉。問軍門何在;勇丁立牆上以在營對。問何不開門;云餉尚未發,必餉發齊而後開。余答以奉道臺令來發餉;乃開門。既入,復閉。既見軍門;知勇丁雖知餉必發,而心不能無疑懼;陰念必開其去路,乃可以安其心而散其黨。遂遍見各哨官及什長,而大聲問以「今春我來閱操,以爾營為全臺第一,爾等已知之乎?」曰:「已知之。」又告之曰:「我回臺北時,稟撫臺稱爾為第一好營者,非但謂操陣齊整打靶能中也,稱爾等人人守營規,從不滋事,可稱節制之師,所以謂之第一也。撫軍聞此,即擢爾營官劉君為銘軍統領;非爾營官之能,乃爾等平日勤於操練、安分守法之功也。爾營好名聲,全臺處處聞之;爾等能不自顧惜耶?撫臺聞全臺三十餘營,皆不及爾等之精練;爾營官已高陞,爾統領大有場面,豈有爾等所存之餉不發之理?爾等可自思之!我之言不爾欺也。」眾勇聞此,皆無語,而色稍和。又問之曰:「存餉發後,爾等或有思家欲歸者乎?」則皆不對。又告之曰:「道臺派我來告爾等:如有在臺辛苦多年,得餉後思歸視其父母妻子者,乃人之常情;但恐爾等存餉無多,自臺南趁商輪船赴廈門以赴上海船價每人十餘金,爾等雖得餉,除此餘亦無幾矣。爾等亦慮及此,以我言為然否?」皆對曰:「然。」曰:「道臺令我告爾等:上司深知爾等辛苦;發餉後,令爾等各放心。如欲回,可於爾統領處請假請給護照;道臺必為爾等請撫臺,派官輪船來送爾等回去。爾等以為好否?」則皆曰:「感道臺念我等苦處,我等感恩不淺矣。」余乃揮之退曰:「爾等可自思之!信我言,可快開門;切勿再如此,恐被外(綱按:外字下疑有遺文。)看見不雅。且爾等好名聲,總要保住要緊。爾等可退而自思之!」眾勇既出,余與軍門坐談久之,復遣人問:「眾皆放心否?門已開否?」少頃,來回云:「已放心;門已開矣。」曰:「若已放心,則予可回城稟覆道臺矣。」遂辭軍門出。營中亦遂安。

  午刻,回稟臬道憲,兼自請矯命許為請官輪船送回內地之罪。蒙諭:應變當如此。且該勇譁而得志,不遣散亦無以善其後。請輪船送回內地,免留為地方憂,乃正辦也。

  是夜,偕朱太守、疏司馬設席於支應局邀張、萬二軍門飲。

  十一日,得范荔泉兄書。修稟覆呈江蘇臬憲陳,由驛遞去。

  鄉、會試分官卷、民卷,始於康熙三十九年湖廣總督郭琇遵旨議奏。鄉試各照定額每十卷民卷取中九卷,官卷取中一卷;會試滿合字號、南北字號亦編官字號,每二十卷中取一卷。

  ·稟復江蘇臬憲陳舫仙廉訪

  敬稟者:竊卑職仰蒙憲眷,渥荷手翰頻頒,殷殷訓誨,感激莫名。我公昔率鄉里忠勇之士,轉戰大江南北,入金陵,殲巨寇,出斯民於水火;茲復推好生之德,廣賑災區,務博施以濟眾,不忍使有一夫之不獲。大江南北之民,屢慶更生,以長以養,育子及孫,世世利賴,皆我公之所賜也。功德在民,惟我公兼之。逖聽嘉謨,曷勝欽慕!卑職於九月中旬,抵臺南接辦鹺務,卷冊如亂絲;而濱海之地,處處可以晒鹵成鹽,良民晒以自食,奸民曬以賣私,無可究詰。官鹽滯銷,積弊深重,欠課甚鉅。顧廉訪志在整頓,以裕餉源,而卑職自顧無才,辜負委任,愧懼兼殷。惟天氣較臺北和緩,賤軀粗適,堪以仰慰憲廑。猥蒙垂注,理合附聞。仍祈不時教之!肅此;恭請鈞安。伏乞慈鑑。

  〔十一月十一日〕卑職傳謹稟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十二日,萬軍門枉顧。畏三弟自上海至;帶來叔祖信一,嘉兄上錦兄信各一,仙舫婿及秬兒信各一。嘉兄送來茶五小箱、火腿四條、五茄酒十二瓶。秬兒寄來冬夏朝冠各一、棉箭衣一件、棉袍一件、滷香瓜二瓶、辣椒二瓶、茶一小箱又二瓶、小衫褲各二、肚兜一、鞋二雙。臬道憲傳見,令往見萬軍門及張月樓軍門言餉事。夜作書復叔祖、嘉兄及婿與兒,兼致汪上錦,又書寄四弟;已四鼓矣。

  十三日,疏禹門司馬、申華甫、潘墅卿二先生過訪。

  十四日,朱調元太守過訪,告知本月十八日為韡之護道之尊翁貴州按察使司唐藝農廉訪七旬晉一壽誕。胡蔗村來見。

  十五日,臬道憲派令詣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謁道憲。萬道生軍門枉顧。答拜申華甫孝廉、潘墅卿茂才及沈昂青巡檢、李少帆兄。疏禹門司馬過訪。手自節抄「歷代州域形勢紀要」一本呈顧廉訪。

  十六日,張月樓軍門來辭行回後山。午後出拜張軍門兼送行,又謁萬道生軍門;未遇。是夜,萬軍門過訪。顧臬道傳見。得臺鹽提調翁子文司馬書。

  十七日,內田緝私千總賴子榕來見。出謁萬軍門。謁臬道憲。

  十八日,唐護道韡之尊人藝農廉訪七十有一壽辰。顧臬道憲之夫人亦是日壽辰。

  十九日,作書寄銀百兩,擬託蘇履生兄轉寄上海,交伊弟鏡生兄代收轉寄川沙。聞萬軍門已查獲倡首聚眾索存餉勇丁王棟梁等三人正法。

  二十日,臬道憲派赴鎮臺署詢公務二次。柯月坡都司來見。疏禹門司馬過訪。得范荔泉書。作書致胡慎之。得虎臣兄九月二十四日書。

  二十一日,作書答范荔泉。得何芝生書。臺灣令范繼庭送西螺柑二簍。夜,臬道臺傳見,告以邵中丞電擬以銘軍委統;即請代辭。

  二十二日,作書謝范繼庭送柑。又書答何芝生司馬。陳幼舫自臺北赴恆春,過訪。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弟之愚戇,前書已傾心瀝膽以告吾兄。蒙諄諄示及中丞垂注甚殷,而顧公亦挽留情切,弟豈不知感?惟前書所言進退存亡之義,實於得失二者之中,察幾度理而得之。得失之際,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致;即極相愛亦莫能助。其幾已見,其理已明。苟及見此,怨尤與希冀之心均可渙然而冰釋。『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若吾劉庸齋師迄今尚在,又必為講此章以相勗矣。愚戇之性,既不能改,愚拙之分,又不能安,愚而益愚。前此龍門聽講三年,究有何用?自誤豈淺鮮哉!弟現在不但無所怨尤,亦且無所希冀,惟圖安我愚拙,以免復蹈於『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顧公處已再三婉訴鄙衷;邵公處吾兄倘能為弟一言及此,感德受益,二者兼殷。萬一能如鄙願,終身受賜無窮矣。特此拜懇,敬請籌安。

  再啟者:任字之義,但體驗曾子三省章,而分量、本領、工夫三者均可見。即吾兄其人、其位、其時三者之義亦包括於其中。曾子日日以三者自省其身,無暇計及於運氣之佳與不佳可知也。伊尹相湯,自任以天下之重,即曾子為人謀之忠;伊尹亦無暇計及於運氣之佳與不佳可知也。賢者委之運氣而不居功,善矣;委之運氣而不居過,可乎?若賢者亦委之運氣而不居過,尚得謂之賢乎?一委之運氣,即與任字大相反矣。吾兄以為然否?祈教之!

  謹再啟者:鎮海中軍副營十一月初八日譁索存餉,想早聞之矣。初十日事乃定。十九日始查出為首者王棟梁等四人,誅其三,而其一為傅德生,已逸去。而其所以致此之由有四;謹以詳告吾兄,亦前書知字之意也。原章每勇每月扣存餉五日,滿三年而後並發,為積歸貲也。至〔光緒〕十六年,三年限滿,曾發一次;其有一、二月未滿三年者,仍存而不發也。』至十七年,則有滿四年者矣,至十八年,則有滿五年者矣,仍不發。營中疑上失信,一也。統領營官明知存餉已滿三年及不止三年不發,營中已嘖有煩言,亦置之不問,不隨時查明稟請給發,何也?唐書言邊將於戍卒『利其死而沒其財』,古今如出一轍。十六年之發存餉,各營實有其人已死,而將領令人冒名領以入己者。勇丁敢怒而不敢言久矣。勇丁戀存餉不能逃,不能請假;間有自願減成求給俾歸者,亦間私許之。營中益疑將領故不為請發,二也。楓港之役,副營營官調臺北,未即有接管之員。八月中旬,遇大風雨,帳棚盡被吹捲而去,露立兩晝夜不能舉火作炊,有凍餒至死者,苦不勝言,山中棺木少,價貴而難購,得例給之葬埋銀不敷用,又無營官為料理,無可奈何,白埋土中。死者存餉多,生前候滿三年之久而未領,死乃不得片板以葬,見者、聞者心皆寒而憤,三也。九月臺北宏軍之譁,存餉畢發,未聞查出為首之人正法;無所警懼,不逞之徒遂思效尤,四也。既有此四端,又值新營官起自等夷,由他哨來接管,本營各哨官原有嫉妒心,樂禍幸災亦在所不免,罪不全在勇丁也。吾兄留心時事,以為然否?〔十一月二十一日〕

  ·復何芝生(二札)

  芝生仁兄大人閣下:

  接函及稟,藉悉火災延及貴館鹽倉,吃驚、吃虧均各不小,深為嘆息。仍請寬懷。倉皇急迫之時,能護卷冊不失,臨亂不亂,過人遠矣。先盤一倉,以便賣濟民食,理合權宜而行。惟鹽遇水則化,遇火不燃;被毀之倉,但去其外之有沙土灰塵者一層,不使沙土雜於其內,色味不變,仍可出售,該不致折耗過甚。但須及早遮蓋,毋被雨淋,尤為要務。伏望格外留意。現已稟明道臺,即日札委雲林縣就近勘驗,兼察看修造工程。想不日可到。鄧春林參戎代解冊單及以餉抵課銀兩,尚未見到;仍祈就近催之。需引四十張,照數封寄;祈檢存也。此復。

  芝生仁兄大人閣下:

  伻來,獲誦兩次惠書,悉知一切。解到新舊課釐銀均照收;另給收條,並開除收仍欠之數以便隨時查核。灰鹽、塊鹽嘗之,味均不變。惟雜灰與沙土,若以水融化,上去其灰之浮者,下去其沙土之沉者,尚可食之,絕不可摻入好鹽之內。雲林謝君尚未報到驗勘情形;究竟倉鹽焚耗若干,來書亦未云及,弟處尚未知也。發還九、十兩月報冊;祈照刪增款目趕緊重繕,與十一月報冊均於十二月初十前送交敝局。蓋由月報不開,每月繳課實數上下相蒙,以致弊混百出。弟以鹽課鹽釐定例原是錢款,無論收解支欠均一律以錢數開列,眉目既清,自易於核算。每月課釐有無積欠,解支若干,仍欠若干,必須月月結清實數,使總館、子館均一目了然,無復絲毫可以隱蔽,而月報清冊乃為有用之清冊,不致等於具文。現雖暫有重繕之勞,以後可免弊混,彼此有益,想閣下實事求是,亦必以為當如是也。林君舊欠尚鉅,萬望代為格外留意為禱!此復;即請勛安。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二十三日,作書寄叔祖及二兒。得柯振庭書;即作答。

  二十四日,疏司馬過訪。入道署訪蘇履生、陶仁伯。萬軍門枉顧。嘉義武毅軍右營鬧索存餉。得席春漁太守書,並溫病摘要五十本;即答。

  二十五日,出拜唐護道、汪沛甫、陳幼舫、吳季海及安平縣。又訪疏禹門、馬梅溪。謁道臺,謝賞醃肉並印色。以柑百枚送萬棣花;蒙答以番煙一卷。又以鹽引十四張寄塗庫。

  二十六日,謁道憲。作書以溫病摘要十本寄張月樓軍門。又書寄李麗川、胡次樵。

  二十七日,朱調元太守招飲。是夜大雨雷鳴。作書復翁子文。

  ·致李麗川

  麗川仁兄鄉大人閣下:

  敝友席春漁太守(時熙),以臺中俗醫不識溫症,誤人不淺,著溫病摘要,刻之以遺臺人。弟前遊瓊州,染瘴幾死,幸遇席公,乃獲更生;知其術精,故樂稱道之。茲以四本寄閣下;祈檢存並送人,作緩急之備也。此啟。

  ·復翁子文

  子文仁兄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及藩憲簽示鹿港總館所擬章程,敬悉一切。並蒙疏禹門面諭,此次改章以妥籌僱船之法為第一要義,須使船戶樂於運鹽,知有利而無累,庶事可集而弊可永除。嘗見淮鹽運往安徽、江西、湖廣,浙鹽運往徽州,皆擇殷實堅固可靠之船,長僱而久任之,從不泛僱、短僱。故船戶圖久遠之利,而公家無貽誤之虞。然今仿其法而分雇於淡、彰各港,不專藉安、嘉二屬之船,意在擇可靠之船也。如果明年船戶無苛索之累,得久運之利,則各港之船必皆有羨心;此後必爭來承攬,不但不須強封,且不須往雇矣。一勞永逸,其機括在此一事。伏乞閣下轉稟藩憲,而函致彰、淡各總館,請於此一事格外留意為要也。耑此敬懇。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二十八日,大雨,猶聞雷鳴。作書復書甫。俞偉臣來拜。

  二十九日,大風而寒,可服三重棉衣;土人則以為極寒矣。

  三十日,謁道憲。以銀二百圓,計重百三十六兩,託蘇履生兄帶交滬上胡茂春號收。

  十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答拜俞偉臣大令。

  初二日,謁鎮臺,商修理營房事。得張月生軍門信並蘭譜。作書致虎臣兄及嘉言兄,及書與秬、秠二兒及仙舫婿,又書寄四弟,又書致席太守。

  ·復胡虎臣(寶鐸)

  虎臣兄臺大人閣下:

  弟生性愚戇,屢與世齟齬,而惟吾兄獨深知其愚忱,是以披肝瀝膽以求指教,而吾兄轉過情而借獎之,益使弟顏汗無地矣。夏秋之間,弟於得失二字誠不能無所介介。自秋以後,思之再三,頓覺此中實有莫之致而致、莫之為而為者;雖極相愛,亦莫能助。其幾已見,其理已明。怨尤、希冀二者均已渙然而冰釋,又反見己身實蹈『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計惟有力求內渡,或可自安於愚而不致私智自用,愚而益愚。吾兄謂可安之;蓋弟尚未以進退存亡之說詳告吾兄,故吾兄尚如此云云也。弟以一介草茅,無尺寸梯階之藉,所至之處,名公鉅卿皆格外垂青;謂世不我知,是誣世也。謂弟愚戇,不能委曲以副知己者之所知,非誣弟也。愚戇之性,既不能改,萬一蹉跌,是二、三十年刻苦自勵而不足者,一旦隳之而有餘:所謂『知進而不知退』也。曩者在吉林困於窩棘之內,歷四晝夜,餱糧已絕,幸忽覺悟沿水而行必可出山,而未死。瓊州之役,染瘴甚深而未死。此次遍歷臺疆,往來於炎天熱日之中、瘴雨蠻煙之內,六閱月之久,從者三人先後死亡已盡,而猶冒險必欲竣事而後已:所謂『知存而不知亡』也。渡臺之時,先寄妻子於川沙而後行,實恃四舍弟介如為教子兼持家耳。八月中旬,四舍弟聞其內人病而馳歸,寓中二子、一姪,皆生於丁丑八月,今年一十六歲,讀書正當喫緊關頭,而無人督課;寓中無長丁,不能延請他師,弟又無力,不能挈之渡海。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不但自誤,且將誤及後人;此尤弟之苦衷,而吾兄尚未之知者也。臺南之行,邵中丞原許俟奉旨開缺之日,必放弟歸。近復有致書顧方伯囑弟仍返臺北,將以基隆營相屬。弟以該處水土惡,且去志已決,不復冒昧嘗試;已託疾請為辭謝。顧公亦不願弟遽去,故不復相強。茲聞中丞已奏請銷假,想必不肯放歸。弟益進退維榖矣。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必將身敗名裂,遺累妻子,追悔無及。而再四思維,求諸人而不能得,惟有反求諸己;並原省棄去,託疾回里,賦我遂初,或庶幾能免乎?質之吾兄;祈直言教之!〔十二月初二日〕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初三日作書致汪上錦。姚西牧大令招飲。

  雍正十二年四月,禮部議奏:謹按蠶神名號,周禮鄭注上引房星以馬祖為蠶神;然蠶固與馬同出於天駟,而大駟可謂馬祖,實非先蠶,誠如李釋之論。淮南子引蠶經,黃帝元妃西陵氏始蠶;蓋黃帝製作衣裳,自此始也。漢記菀窳婦人、寓氏公主,事屬無稽。查禮記享祀先蠶,不記名號。隋建先蠶壇於宮北三里,為壇高四尺。唐會要遣有司享先蠶如先農。宋景德三年,詔祠先蠶,依先農例,遣官攝事,本於周禮有宗伯攝祭之文也。前明釐正祀典,山川百神,各依本號,如農始炎帝,止稱先農之神。則蠶始黃帝,亦應止稱先蠶之神。再,周制,蠶於北郊,其壇應設於北郊。祭日用季春吉巳,一切壇制祭器品,俱視先農典禮。

  雍正十三年十月,王大臣議準朱文端公軾奏:民間田地,丈量首報,宜一並永遠停止。所貴開墾者,原為人無桓業,地有遺利,督令耕畬,為足民計,非為增賦起見。且區區報墾之糧,於國課無加毫末。不但丈量不可行,即責令首報之條,嚇詐攤派,大吏名為急公,小吏因以牟利。請飭督撫將現在報墾田地詳確查明。如系虛捏,據實題請開除;若護短文飾,察出嚴治。得旨:依議速行。

  初四日,作書復張月樓軍門,並書譜牒以寄。得嘉兄金陵書,得叔祖及兒與婿四書;即具復信,與初二日書並寄蘇履翁帶滬。於道署借張太岳集一部計六本。

  初五日,萬軍門邀陪丁雨亭軍門飲。

  初六日,李笠人自鳳山至。姚西牧來談。蘇履翁起程回滬。

  初七日,姚西牧大令來談。謁道憲。

  初八日,接范荔泉書。又得鄧季垂大令書一。

  初九日,作書復范、鄧二君。

  ·致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前月奉寄蕪函,想已蒙青鑑。近聞邵大中丞業已於二十五日奏請銷假;臺灣之幸,亦東南數省之幸也。弟前拜懇吾兄代以進退存亡之義及近日苦情稟達憲聽;未審曾為提及否?久未得家書,心頗懸掛。本月初四日接川沙來信,始知四舍弟歸後,其婦疾日有加,斷不能遽出;寓中自九月以來,人口甚不平安,至今尚有未愈者;兒輩不但無人課讀,並醫藥亦無人照料,苦不勝言等情。焦灼殊甚。比以此情披肝瀝膽面稟顧公,求其垂憐放還內地,不蒙鑑諒,而惟以接眷渡海相勸。弟以可進可退無罫無礙之孤身,尚致進退維榖,而敢復以家口自累耶?再四籌思,顧公既不我諒,邵公今亦翻然。前雖曾許放去,亦非誠心。同調諸公均得補署;弟若復遽稟請求去,不疑其熱中,必疑其觖望。不但弟之苦衷苦況不蒙鑑諒,必且疑以去相要。筆欲下而中止,稿已具而復焚,至再至三矣。然置弱小妻孥骨肉之親於不顧,任其顛連失所而漠然不動於心,實亦有所不忍;而又無法可以脫身。弟之困窮可謂極矣。吾兄能體卹弟之苦衷苦況,為弟一言於邵公,求其萬一憐憫,千幸萬幸。若高識遠見早察及此時此勢實涉嫌疑,難以啟口,弟亦不敢相強。莫之為而為,莫之致而致。弟前此已再三言之。無可如何,求諸人而不能得,反求諸己或能得之。俟後相機再行決策。仍請教之。十二月初七日

  再啟者:昨晚作一書尚未封發,接到本月朔日手書,敬悉一切。弟之苦衷苦況已具於昨晚書中;吾兄惠覽一過,諒亦心為之惻矣。吾兄以任字相勗,固未及知弟之苦衷苦況,而體驗任字之義,亦尚未精。弟前舉曾子三省章以相質,謂任當任其在己者,所謂素其位而行不願其外他。吾兄專向伊尹一邊著想,求之天下而不反求諸己,恐失於『思出其位』而不自知,則又於省字欠體驗矣。如弟今日所處之位,義當處則處,義當退則退;於己皆有當任之責。處其位而不能有所為,則任過,任也;任怨,亦任也。省己量力,義當求退而力求之,亦任也。任事,任也;任道與義,亦任也。論道義則命在其中;求道義之所安,即安命也,非計及於運氣也。伊尹當耕莘之日,非道非義弗視弗顧,不與不敢,豈非所任者重哉。吾兄於伊尹亦只於『任天下之重』一句著想,故云然耳。曾子以仁為己任,故日省其身,思不出其位。仁字自親親始。父不愛其子,夫不愛其妻,在我輩今日為大不義,大不仁;在大禹當日,三過其門而不入,為當大任者不顧其私親為大義,為大仁。所處之位不同,則其身之所當任者亦自不同。一省字,一吾字,一思字,一其字,皆任字真實工夫,不容忽也。若弟今日以不得臺東之故,沾沾然不釋於中,妄自希冀非分,以為上司必不棄我之微勞,必酬我以重任,必以我能任重而致遠,我當自任不當去,是不自量也,是願乎其外也;是小丈夫之所為。弟雖不學不才,亦嘗奉教於君子,必不致無恥如此之甚,必不敢恧然復與吾兄論曾子、伊尹之所任,反復而不休矣。吾兄以任字相勗;將願弟如此耶?如彼耶?祈更有以教之!初八日

  ·復鄧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敬悉精心果力,專註於捕務,以期除暴而安良。能惡人,能愛人,方見仁者真實本領。胡文忠所謂「不用霹靂手段,不顯菩薩心腸」者,閣下得之矣。佩服之至!承囑代稟緝憲二事,蒙諭:閣下身親其境,見聞真確,必俟尊處稟到而後裁奪,斷不為先入之浮言所淆。蓋信閣下者深也。鹽務當極弊之後,整頓甚難;法令廢弛久,稍相繩即以為操切。乃知古人猛以濟寬,甚非易易。無怪人人欲博長厚之美名,而視弟輩為怪物也。近得范荔泉書,中丞已於本月朔日銷假視事。汪君尚未見面。知關綺注,合並附聞。尊稱先生二字,斷不敢當;謹此璧謝,請後勿再施也。此復。 

  ·日記(光緒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初十日,賀俞偉臣接安平縣任。拜姚西牧、李笠人。

  十一日,靖海輪船來運鹽。吳榮軒管駕來拜。接翁子文司馬二書。旌德附生張乃封來訴蚶寮緝私委員姚逢魁誣其作竊,杖之二百,辱及斯文。臬道憲傳見,告以撫憲將委以中路事宜,以疾力辭。李笠人、疏禹門過訪。

  十二日,作書致鹿港總館委員吳鼎卿。又作書致姚樹棠問誣竊事;臬道憲所命也。作書寄虎臣兄。

  十三日,臬道憲傳見,出示撫憲電示北商務中(波按:中下似脫一字。)務任擇一差;均以疾辭。朱調元太守招飲,以疾辭謝。

  十四日,發臺北各衙門公館、賀年稟啟。作書致鄧季垂大令。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王廟行香。作書致胡慎之。朱太守枉顧。昨晚右手中指及無名指忽受風,隱痛不能伸屈,於朱太守處乞得紫金錠,以醋調而塗之;至今晚二更後漸愈。施韻篁來談。

  十六日,作書致恆春陳子垣大令。

  十七日,立春,臬道憲招吃春餅。

  十八日,得叔祖書二、嘉兄書一、虎臣兄書一,(內附邵班卿書一),秬兒、秠兒書各二,又得介如弟十一月十九日書。是夜作答叔祖、嘉兄、介如弟書各一,又書囑章仙舫婿及秬、秠二兒,又書致汪上錦、曹在民。

  十九日,得章菊農書一;即作答。又書寄介弟、稼兒。是日封印。

  二十日,作書致鄧季垂、李麗川二大令及胡次樵司馬。又致何芝生司馬。

  二十一日,臬道臺令隨赴安平砲臺閱演砲兼勘橋工。得顧月卿書;即作答。又作書寄朗山侄兼囑秬、秠二兒。送沈昂青回滬。

  二十三日,得范荔泉立春日書。

  二十四日,作書復范荔泉。謁臬道憲。

  二十五日,出賀李協鎮英到任,兼訪姚西牧。

  二十六日,接翁子文司馬書。謁臬道憲。

  二十七日,擬復翁子文書,及改運章程四條。作書致李、鄧二大令。

  二十八日,接鄧季垂大令書。謁道憲。

  二十九日,作書致吳鼎卿,並復鄧大令。夜接介弟十二月初三日信,知介弟室朱於初一日病故。又接叔祖十六日信,知稷姪於初六日抵蕪湖,尚未到家;千里馳歸省母疾,而不及一見,慘矣!又得秬、秠二兒及章婿三信,又得汪遠堂書,又得汪縉卿書。

  黃泥嶺祖墓,擇於癸巳年十月初七日開厝移棺,十六日未申安土分金。

  三十日,詣道署及鎮臺署、府署辭歲。夜作書慰四弟。賞丁七名各四百文,從人二名各銀一元,廚子一元,茶水夫四百文,道署茶號一元又二百文。

  ·致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逕啟者,此次靖海所運只七百石;經營數月之久,僅此一運。貴總館所屬及大甲各處今冬及明春縱源源疊運,諒不能照憲札原開數目一律運齊。惟請閣下統籌各館之緩急,酌量接濟。某館當於某港交卸,其港輪船能泊與否,祈閣下面與吳榮軒管駕逐一商定先後次序,開二清單,一交吳管駕,一交敝局,屆期以便電請備船候收。每次袋皮請飭收鹽之館,務於下次一律交輪船帶回以便再裝。敝局原購袋萬條。運北路者只淡屬回空三千,除去已破,僅二千餘條可以復裝。運宜屬者無便回空,不知何時始能寄到貴處。需鹽為數尚鉅;若不挨次回空,必難周轉。倘因無袋稽候,稍延遲,則彼此必均誤矣。此亦利運之一端也。伏乞閣下並留意焉。此啟。〔十二月十二日〕

  ·致鄭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閣下:

  初九日奉復一函;想已達左右。汪君前奉敝局檄勘估坩寮工程不實,曾被飭駁;今到郡久,未一枉顧,或因弟繩之過嚴耶?敝局鹽水港、樸子腳二館皆在貴治境;販欠積至二千七百餘元。前已備公牘懇求閣下飭派幹役催追。諒達冰案。該二館額課萬餘金;承辦者為臬轅董藎臣巡捕,疲玩甲臺南,欠課七千之多。前提調無如之何。弟稟請緝憲立法自近者始,撤委而嚴追。在弟為襲商君雜霸之術,於貴治亦乖老氏烹鮮之義,有道君子或不以為然。然國帑攸關,似亦不得不爾。且敝局所屬各館,具於此舉。將伯之助,弟於閣下望之尤殷焉。伏乞冊符早日飛下也。此懇;敬請升安。

  〔十二月十四日〕

  ·復陳子垣

  子垣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敬悉籌劃各條;因地因時,莫不中肯。欽佩之至。弟今夏往來貴境,竊見平衍之地,惟自車城以至縣治二三十里而已。其時鳳山早稻已登,而貴境耕者尚未起土,必待五月大雨時行而後插秧,蓋水利未修之故也。水利未修,斯地力未盡,民尚患貧。鳳山兩歲五熟,貴境歲只一熟。民必先富而後教治,必先足食而後足兵。閣下能利導恆春之民,因地高下為渠,為陂,為堰,為堨,為圳,蓄水以資灌溉,以務富足之本,所謂百世其利也。不揣固陋,貢其愚見。惟閣下擇焉。此啟。〔十二月十六日〕

  ·致翁子文

  子文仁兄大人閣下:

  靖海輪船於十二日裝鹽七百石;因風起,至十三日酉刻始開。十四日辰刻復回安平避風;十五日申刻風定復開。未審本日能否收入?番挖中路需鹽為數甚鉅;經營數月,始運一次;數目無多,而濡滯如此。想總憲原札所開一萬二千石,今冬及明春斷難運齊。弟已函請鹿港總館酌量先後緩急面與靖海管駕議定卸運之港,以免駁船遲誤。惟回空麻袋,除去破者及現裝存者統核只有三千。此後如均由靖海疊運,足敷周轉;如中路急於多需,改換飛捷任運,尚不敷一次裝載,必須將前運北之袋一併回空,始克濟運。為此函請閣下斟酌機宜,代為留心,庶免臨時預備不及也。特此啟懇。

  〔十二月〕十六日

  ·復胡次樵

  次樵仁兄宗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藉悉勛祺懋介,課鹽暢銷,已足羨慕。及見月報,各館舊欠清者大半,餘亦一律具限,尤見籌略過人,一經整理,立有起色,服之至矣。敝館法令廢弛已久,稍以相繩,即以為操切。幸蒙上憲鑑其愚忱,謂立法必自近者始,先撤董巡捕樸子腳、鹽水港二館差委,以儆其餘,始覺漸漸就緒。然歛怨已多矣。古人謂寬猛相濟;竊以為以寬濟猛甚易,猛以濟寬實難。鹺務雖是霸者之遺法,然下不能便民,而上尚可以足國。今也下勒民食以取其財,上欠額課以虧國帑,恣其中飽而不問,惟欲博一己長厚之美名;不謂為霸者之罪人,恐亦不可得矣。弟深懼此。三月以來,稽考其弊,莫甚於慾壑已飽,復放量以陷人於阱。必須先杜絕此弊,乃可以言整頓。閣下親歷此境,已受累不堪,言之鑿鑿;則弟所謂莫甚於此者,想閣下亦必以為然矣。弟不揣固陋,擬稟請上臺,明立章程:通飭各館嚴禁放量;此後凡遇代之際,皆令代者先行查其曾否放量,未放則接,已放則勒令放者再辦兩三月而後交卸。使彼知設阱不能陷人而轉以自陷,或者此弊可杜耳。此法可行與否,願與閣下詳加商酌而共圖之。伏乞格外指教也!

  〔十二月二十日〕

  ·致蘇冶生

  冶生仁兄大人閣下:

  日前曾呈賀柬並寄礦沙;想均達左右。敬維勛祺萃吉,潭祉咸亨,以頌、以羨。近奉緝憲令估修安平砲臺左近大木橋工程。該處為海潮出入之口;橋跨其上,計長十丈,柱立水中,船行其下。必先求得長三丈六尺、圍三尺之大木二十株,而後可以添辦短者,小者,次第興工。此等大木聞須購自福州,非臺中所有。貴總局與福州木行素有交易;敢請閣下代開尺寸於彼,一詢價目,便筆示知,俾得有以上復憲臺,斟酌籌費興工。想仁者利濟為懷,當不吝楮墨也。專此啟懇,敬請升安。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接到立春惠書,敬悉忠告善導出於中心之至誠。弟豈不知覺悟?惟弟生平所自信而自侍者只有『不畏難不苟安』六個字。今乃知此六個字卻做成『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個字。是以自悔而自勵,以期不失其生平之所守而已,非別有所希冀又顧而之他也。閣下所謂為今之計惟有云云:無論三、四千金弟力實不足以辦此;即力能辦此,弟亦有所不敢。何則?意中所能得者,已意外失之,天意可知矣。而猶不知止,猶欲力求於意外;既失之愚,又失之貪,諺所謂癡心,佛所謂妄想,即中庸所謂『願乎其外』,曾子所謂『思出其位』也,亦即來教所謂強與天異也。今人得牛馬,必親自驅策以試其力;誠愛之也,非賤惡之也。見孩提之童,必許以果餌以悅其心;亦愛之也,非愚弄之也。然為牛馬而盡力以馳驅,職也,非牛馬之愚也。牛馬之職,當自盡也。為孩子而垂涎於果餌,乃孩子之愚且貪也。孩子之見,不當自存也。弟前書所謂反求,所謂自省者,固愚拙之見;然揆之大易,所謂變易,所謂不易,似亦非無當也。然弟更有懼者,前此不畏難而今乃畏難,則此不苟安而今乃苟安,不謂遽變其生平之所守不得也。畏難苟安不可也;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亦不可也。當此兩不可之際,而欲求一可以兩全之道,計惟有一退字耳。今既求退不得,轉迫而不敢復言退,懼為畏難苟安之人,懼為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人,尤懼為進退失據之人,而吾道真窮矣。知己如閣下,將何教之!〔十二月二十四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元日)

  光緒十九年,歲在癸巳,正月甲寅,元日乙酉,丑初詣萬壽宮隨班叩賀。奉委龍王廟、延平郡王廟行香。隨班文廟、武廟行禮。詣各署賀喜。是日,子初大雨,辰正復雨,午後晴。夜作書寄邵班卿於天津。

  ·復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閣下:

  客臘除夕前三日,於家虎臣兄函內得閣下十一月十八日手書;深蒙不棄淺陋,以當今海疆戰守之機宜及吾儒進退去就之大節,教其不知而匡其不逮。惠莫大焉!感謝不盡。臺灣全境,南北延袤不過千里,東西寬處約二百里,窄處五、六十里。(此皆遊歷所至,登最高峰頂,目所親見之數。雖不諳測量,所差亦必不遠。)自設行省以來,增田賦,榷百貨,採礦、蒸腦、淘金、開煤,歲入近二百萬;而民力已竭,元氣已傷,欲如北洋之大籌海軍,誠有萬萬不能之勢。然地懸海外,在水中央,而竟無一兵船以戰,以守、以備轉運而策應;於地勢則不便,於兵機則不靈。譬之作文,枝枝節節而為之,氣機不實,精神不能團結,終無當也。自臺北至臺南,陸程九日;中隔大甲溪之險,夏秋山水發,文報恆十數日不通;而輪船由海行一日夜可達。自臺北至後山非二十日不達,自臺南至後山非十日不達,路險而遠;輪船則亦一日夜可達。臺南距澎湖水程甚近,而風不利;帆船咫尺若千里,輪船頃刻可至。地勢使然,固利用舟楫也。誠能得砲艦可行大海者四艘,無事則分泊澎湖、安平、基隆、滬尾四處,往來福州、廈門、旗后、後山以利專運,而習沙線;有事則在北者收入基隆港內,在南者收入打鼓港內,此二處口外,各有砲臺以為之守,便與船塢無異,砲艦在內可為出奇策應之用。得此則水陸兼資,山防、海防均有裨益。經營紅頭、火燒等嶼,尤非此不可。計每艦費十餘萬金,固臺力所能為;然非先裁防兵騰出餉需,不能為也。今舉一歲所入之大半,養十無一、二可恃之防勇以耗之,其餘則造易壞之鐵路,蓋無用之商輪、小輪以耗之,將來必致無可收拾。□生長畎畝,中經患難;足跡所及,已歷十一行省,在官任役已歷五行省;察見民窮財盡,各處皆然。深知財力艱難,故生平持論惟就現有之力謀能為之事,著力於一『實』字;從不敢說大話,請鉅款,放言而高論。殊不意此一『實』字,尤非當世之所樂聞。甫一開口,而眾怨隨之。明知不合時宜,無能為役;加以水土甚惡,煙瘴甚厲,即捨生命以殉之,亦無絲毫之益。且去年夏秋之間,全臺遍歷;雖幸免於路斃,而身受風濕已深,兩足迄今麻木,兩臂亦酸痛,久而未愈,衰朽之態已見。反而思之,生平自信『不畏難,不苟安』六字,卻只做成『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個字。萬一蹉跌,悔無可追。惟有及早求退,或可保全本來面目耳。以屢求不得,遂為進退失據之人;既懼且愧,愈不堪言狀矣。忝在知心,敢以實告。伏乞更有以教之!承代購得新印中國海道長江運全圖,容後遵教覓便來領。臺南鹺局即在道署頭門內右邊。如蒙賜書,請逕寄全泰成信局交臺南鹽務總局,當不致誤也。〔十九年元旦〕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初二日,詣臬道幕中賀喜。作書寄虎臣兄,又稟叔祖,寄嘉兄及汪上錦,又書囑秬、秠二兒,又致仙舫婿。

  初三日,核算去年接辦以來三個半月收支帳目。不意除去支款,尚能存銀三萬六千餘元;殊為出於望外。

  初四日,謁臬道憲;拜朱調元太守及萬棣花幫帶。

  初五日,旗後陳子岳、凌英士二司馬、萬錦堂協鎮枉顧;即出回拜。並拜唐護道、疏禹門、邱華廷管帶。是夜,安平縣俞招飲。得鄧季垂書。

  初六日,唐護道,唐司馬來答拜。李麗川、陳子垣二大令、胡次樵司馬來拜;午後即往答拜。是夜李仲鄉、吳海籌二協臺招飲。

  初七日,李麗川、陳子垣二大令來談久,便飯而後去。何芝生司馬自斗六來。蔡常慶來見。謁道憲。作書寄鄧大令。

  洲北存倉鹽九萬零四百八十石,洲南存倉鹽二萬八千三百八十五石,瀨東存倉鹽五萬六千三百三十七石:三場共存十七萬五千二百零二石。

  初八日,文武官員團拜。

  初九日,謁道憲。李麗川、陳子垣二大令來談。

  初十日,曾蘭亭總鎮來拜。唐護道招飲。與朱太守會於疏禹門局中,議合請官幕於十三日飲於支應局。送李、陳二大令、胡次樵司馬。作書復王蔀畇孝廉。得吳鼎卿復書。

  十一日,馬鱗書、鄭守貴、蔡常慶三委員來謝委。蕭孝南千總來見。謁道憲。歐陽椿庭自嘉義來。

  十二日,臬道憲招陪鎮臺飲春酒。

  十三日,偕朱、疏二君設席於支應局請官幕飲春酒;到者只十七人。

  十四日,范膏民赴嘉義閱卷。飛捷自臺北至,得翁子文司馬書二、蘇冶生書一。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帝廟、延平郡王廟行香。得叔祖及汪上錦兄、章仙舫婿、秬、秠二兒書各一,又得吳卓臣、沈肖韻二君書各一,湧泉弟書一。是夜作書寄四弟並岳丈,又書囑兒及婿,又書復汪上錦。

  十六日,作書復叔祖;遣畏三回滬接家眷。

  十七日,萬軍門招陪臬道憲飲春酒。作書託飛捷帶臺北致范荔泉,並代膏民寄圖說四部,又以海道圖七紙寄還蘇冶生,又書復翁子文司馬。得李麗川、胡次樵書。

  十八日,作書復胡、李二君。劉肇謨字□□自臺北來。

  十九日,開印。得李笠人書,得范膏民嘉義來書。

  二十日,張月樓軍門自後山至,送鹿肚石一塊、番布二卷。

  二十一日,答拜張軍門。作書寄范荔泉。

  臺灣鹽務,自同治九年復歸局辦,應征額課及加增課厘共應銀六萬二千數百兩作為定額,又續征額外之額外一款,年約撥銀一萬數千兩及二萬餘兩不等,匯冊造報,其餘概作各款課厘番銀補水,歸入鹽庫閒款項下,以備支應京協各餉補水等項。同治十三年,臺地辦理防務,奉欽差大臣沈奏奉諭旨,將臺郡應解鹽課、關稅、釐金一概截留,撥充海防經費等因,而未報部,應解補水一款並經全數截留,於是鹽庫閒款支絀,移準臺南鹽務局,按屆在於盈餘項下解銀二萬五千兩,由省會善後局於臺防經費項下劃撥解道,由道報院,收入閒款項下備支造報。光緒十二年,爵撫憲傳諭酌減一萬兩,每年以一萬五千兩解歸內地支銷,即在省會撥解海防經費下劃抵。十五年,由臺南鹽局照提解臺南支應局收作防費,而免往返運解之勞。四月,奉準撫憲批準鹽道衙門,移請將此項一萬五千兩由局解司,作為十五年分武職養廉項下造報。十六年二月,臺南鹽局因無存款,未能解局,復由道憲唐商由善後局先於協臺防費項下先行劃抵。

  二十二日,萬道生軍門枉顧。作書復李笠人。奚瑞卿、饒禹甸來見。謁道憲,稟商緝私事宜。

  二十三日,疏禹門過訪。作書復吳卓臣、沈肖韻。

  ·復吳卓臣

  卓臣世兄大人閣下:

  吳門一別,轉瞬期年。接誦琅函,如親塵教。恭維侍祺萃吉,文祉咸和,符如頌私,曷勝欣慕。弟去年僕僕作牛馬走,至中秋節後始得蕆事;日為炎蒸瘴炙,首尾共六閱月;從者三人先後得病,死亡已盡,只剩一身免於路斃。實可寒心。又全臺疆域,惟弟周歷已遍,略知其利弊,遂為眾所嫉妒。文武偶有遷調,皆疑弟多言所致;甚至中丞自請議處,亦嘖嘖以為弟有以激之。懼為指目所集,故託疾辭差,力求內渡。求之再三,不蒙允許,復派赴臺南提調鹽務。託顧方伯求之,亦不蒙鑑諒。臺南鹽課歲額不滿十萬金,不及江蘇一厘卡;提調薪水月只洋銀百元,並非優差。自九月中旬抵臺南,調已三次,皆以疾辭;非戀此也,稍自晦以免眾忌,不得不然耳。前在江蘇,藉尊府蔭庇,頗不落寞,因而竄於海外,以致進退失據,其命也!老師前屢呈函稟;未蒙賜復。承示氣體遠勝於前,不勝欣喜。我老世叔、老世伯前不敢以猥鄙冒瀆;祈為轉致下忱。並請臺安。風便並希不時教之也!

  ·日記(光緒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二十四日,出拜張軍門,又訪疏禹門。臬道憲招陪張軍門飲

  二十五日,萬軍門招陪張軍門飲。作書寄虎臣兄。

  二十六日,設席於局,張月樓軍門、朱調元太守、疏禹門司馬、姚西牧大令;皆到。又請唐韡之觀察、俞偉臣大令;未到。是日曾蘭亨軍門招歌;辭謝未往。得叔祖及嘉兄、漢生弟書各一(即作答)。又得四弟、秬、秠二兒、仙舫婿來書皆一,又得畏三廈門書一,又得童米孫大令、袁行南太守書各一。

  二十七日,和王蔀畇孝廉臺灣秋興八首脫稿:

  亂山虯木四時青,莫訝蓬萊在渺溟。土可藝禾皆沃壤,人因蹀血有餘腥。頑民逃死悲無地,降將要功討不庭。從此炎荒歸版籍,百年海外作藩屏。

  犬聲如豹吠村尨,蹴踏街頭木屐雙。肆虐每愁風刮地,酣眠不管日當窗。山中有藪憂逋寇,海上無城築受降。聞道野番將出草,催編保甲效姚、江。

  王師東渡迅如雷,幸阻倭奴互市開。鑿險何人探虎穴,撫蠻有例乞烏臺。健兒枉化蟲沙去,野老空持牛酒來。每到夜深聞鬼哭,可憐荒塚沒蒿萊。

  富貴端由擇術工,草茅崛起即為雄。衛青不恥居奴下,卜式曾聞牧禁中。大比三年分解額,鄉團一例附邊功。兒童出入爭誇耀,門榜高標到處紅。

  遙望甌閩在海西,中原隔絕水煙迷。已占蜃氣銷兵甲,猶懍鼉聲咽鼓鼙。秋夜驚人狼虎嘯,春風惱客鷓鴣啼。皇華久罷巡臺使,空說紅塵逐馬蹄。

  鑿空搜奇意未闌,山陬海澨遍添官。原田賦重民心蹙,瘴氣春興將膽寒。不惜帑金供酒肉,強招丑虜襲衣冠。功成便乞閒身去,高向岡梧翥鳳鸞。

  劈開島嶼控巖畺,哀我民勞望小康。戰闘自應資灌、絳,撫綏尤願借龔、黃。海邦足擅魚鹽利,山澤常聞草木香。俯恤瘡痍兼教養,何時仁政被窮荒?

  滄桑世變問誰何,鐵戟猶存任洗磨。戎伏綠林宵柝警,浪翻碧海敵船過。吳宮教戰空三令,漢代詮才有四科。仰視飛雲天外起,酒酣愁聽大風歌。

  二十八日,作書致王蔀畇孝廉、李麗川大令。饒禹甸來見。胡鳳閣自鳳山來見。謁道憲。姚西牧大令辭行赴臺北。

  二十九日,查帕米爾即霍罕,古大宛國地也。洪侍郎新圖作瓦罕,並有大小帕米爾名目。其地在我新疆蔥嶺之西;由喀什噶爾而西,計程一千四百里,由葉爾羗而西,計二十日程。俄羅斯議造鐵路沿里海而南,經波斯哈烈以達阿富汗,遣將統重兵駐霍罕,南以窺伺印度,東以覬覦我新疆。黃懋才遊歷芻言早言及矣。

  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

  初二日,張月樓軍門來辭行赴臺北。出送張軍門、姚大令,兼拜劉肇謨、胡鳳閣。作書寄范荔泉,又寄膏民。

  初三日,作書寄翁子文司馬。改前作第四首:

  佛寇西來掩襲工,螳螂奮臂敢稱雄。催援羽檄從天下,懸賞金錢出禁中。落子稍嫌輸後著,背城何幸有奇功。而今痛定猶思痛,滬尾灘沙濺血紅。

  初四日,釋奠於先師,奉派糾儀。出西門送張月樓軍門赴臺北。得顧月卿先生書;即作答。

  初五日,得嘉義鄧大令書,即封寄顧月卿。

  初六日,奉委祭洪公祠。作書復童米孫硯兄。

  ·復童米孫

  米孫仁兄同硯大人閣下:

  接誦手書,猥蒙拳注;感荷高誼,益切慕思。恭維侍祉咸康,勛祺恆吉,符如頌私,曷勝健美。□去年巡臺一役,僕僕六月之久;從者三人,均染瘴而死,只剩一身免於路斃。寒心之至。又以邵中丞奏報查閱一摺,為眾怨之所歸,無可解免;至中丞自請議處一節,亦謂弟愚戇有以激之。自念所踏皆危地,所觸皆危機;生平自持『不畏難、不苟安』六個字,只做成『知進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個字,不得不回頭著想。

  此間且直隸州只臺東一缺;已補者以憂去,候補者只弟一人,竟以不求失之。留此復何所望!然非中丞以不服水土出奏,別無能去之路。屢求不獲,復遵海而南,不得已也。臺南鹽課歲入不過十萬,不敵江蘇一厘卡;而弊已極深,積欠至七萬之多。上虧國課,下刮民財,中飽權要私人之囊橐,為煙花耗費一空。有逃亡者,有死而累及妻子者,有監押追繳者,難以整理。提調不上不下,執法尤難。惟水土稍勝於北;鹽局為著名疲弊之差,薪水月只洋銀百元,不甚招指目;顧方伯又系舊上司,能開誠佈公,可暫恃以自託。正亦來教所謂為貧而仕之意耳。經甫以諸生出辦金礦,創法抽收牌費,不徇情面,功效已著。眾雖嫉之,無如之何。夏秋之間,陰雨兼旬,山水陡發,淘丁所蓋草棚皆在水次,沖去大半,人亦淹斃不少,瘴癘復興,收數頓減,誹謗遂乘間沸騰。其時中丞已因疾在告,有去志,不能復為主持,遂聽其以疾告罷。代之者即謗之者,而收數轉不如前。今聞已撤委改歸商包辦。又聞中丞已復召經甫;現復出與否及屬以何事,尚未知也。貴友子蒼兄,弟曾一晤於金廠;在經甫去廠之後,弟由宜蘭回,便道查閱該廠,彈壓營兵,遇雨宿於廠,故相遇。別後幾半年,今不知在何處。即俞輔堂亦久未通音問。蔣紹由同門曾應中丞聘修省志而來;去秋八月已自去。惟范荔泉向在撫院幫辦文案而已。知關綺注,合併附聞。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初七日,作書寄范荔泉及胡慎之,又書寄鹿港吳鼎卿大令。

  澎湖西嶼,去年十二月潮漲甚大;及退,有大魚擱於灘上不能去。身長六十四丈,脊高二丈;頭如鰻魚形;眼無珠而兩眶圓徑尺有五寸,無鱗,灰色;皮厚分許;肉粗甚,不能食。海濱人取其油得三千餘石。其脊骨圍圓丈許,可鐻開為圓棹面;其肋骨大者圓圍有至二尺者。真巨魚也。

  初八日,得叔祖、四弟、畏三弟、秬、秠二兒書各一,又虎臣兄書一,又書甫書一,知嘉兄、介弟及岳丈並稷姪、朗山姪、均到滬。又得仙舫婿、汪上錦兄及席太守書各一;席太守並贈溫病摘要五十本。又得程周卿書一。夜作書復叔祖、嘉兄、上錦兄、虎臣兄、程周卿、席春漁太守,又作書稟岳丈。

  初九日,作書復書甫弟,又書致節甫叔。膏民偕鄧季垂大令自嘉義至。

  初十日,道憲招陪鄧季翁飲。

  十一日,邀朱太守、疏司馬、詹仲芳從九陪鄧大令飲於局。是夜,道憲枉駕到局暢談。

  十二日,午刻俞偉臣大令,申刻朱太守,各招陪鄧大令飲。

  十三日,午刻李協臺,申刻唐護道,各招陪鄧大令飲。是夜,鄧出宿於朱太守釐局,明日早晨回嘉義。

  十四日,以鹿港鹽引一千五百八十四張、大甲鹽引五百二十張,發交鮑林、翊軒二委員。陳聯陞號雲蕉。作書寄宋渤生觀察、袁行南太守。

  十五日,奉派文昌宮、火神廟、延平王廟行香。

  十六日,以竹塹鹽引一百張交發運委員。賀唐護道之尊人升署貴州藩司之喜。疏司馬來談。謁臬道憲。

  十七日,劉肇謨來見。萬棣花都司過訪。詹仲兄薦林福到局。

  十八日,清明。姚樹堂副將來見。謁臬道憲。

  十九日,胡次樵自鳳山至。出拜胡次樵,賀其起復。訪疏禹門。

  二十日,入道署候張翰伯先生及沈昂青巡檢。謁臬道憲。

  二十一日,作書致鄧季垂。補記:十九日作書稟叔祖,又致五弟,又寄嘉兄。張、沈來答拜。得李麗川書。

  二十二日,奉委赴靖海中軍正營發餉;順道訪朱調元太守,送還中俄分界圖三十五紙。

  二十三日,作書復李麗川。謁臬道憲。

  二十四日,疏禹門過訪。得張月樓軍門書。

  二十五日,李麗川大令送來白香山詩選二本、李氏生礦記帖二本、黑白米各一斗;即作答。鄧季垂來書一;即作答。施韻篁山長過訪。作書復張軍門,作書答荔泉兄。

  二十六日,四弟偕兒輩及內人婢嫗等自滬抵臺南,共十一人。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接誦惠書,敬悉一切。以閣下之學識,辦理文案,游刃有餘。初時多檢案卷,詳細查閱,知其原委曲折,下筆自有分寸。久則例案已熟,權衡在胸,裁決如流,雖老吏必驚服矣。此正閣下之所優為:何其言之謙耶?鍾英事已如尊意轉達豸憲;將來與中丞面商位置必能得宜。經甫有南來之說,信否?鹽務有二大端:臺北如能杜絕內地之私,改銷本地所產之鹽,則沿海窮民歲可增五萬餘金以資生計;臺中如能照臺南發運鹽數以繳課銀,不準多收而報少,則額課歲可增五萬餘金以裕軍餉。此須緝憲與撫、藩二憲見面能議行此二者,乃可謂之起色,南鹽始可稱暢銷,臺灣始可自擅其利。而其權皆自北操之;敝局不能越俎而謀。若敝局現所為者,追逋索欠而已。弟勉自附於古人會計當牛羊遂之義,聊以自解素餐素食之嘲而已;何足道哉!又來示有「代者未到」一語;既已委閣下,何以復言有代者?代者何人耶?祈更教之。〔二月〕二十六日

  ·復蘇冶生

  冶生仁兄大人閣下:

  前接惠書,因聞輪船不日南來,希圖較站為速,不料轉致稽遲,當蒙格外鑑諒。承示木料各價,並代裁定應辦數目以免稽疑;感荷無既。現已稟明豸憲,決計託閣下函致福州木行,辦長三丈六尺、尾梢徑寬六、七、八寸,扯價每株洋銀十元者二十株。其價銀即懇貴總局先為代應,俟便奉還。其木料並懇遇便輪時,轉託帶回臺北轉帶臺南。此橋須修甚急,而非先得此等長大木料二十株不能興工。求之臺灣無之,求之廈門亦無之。今購自福州雖能得之,然非賴閣下之力不能致也。弟感高誼,南人感大德,均無窮矣。特此拜託,敬請勛安。

  ·日記(光緒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二十七日,謁臬道臺,謝賞餚饌。作書寄陳子垣大令,兼為寄家書。

  二十八日,疏禹翁過訪。

  二十九日,謁臬道憲。接李麗川書一。

  三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王廟行香。夜具八碟五簋,邀黃、范、嚴三君及朗山、畏三飲。作書稟叔祖,又致嘉兄及汪上錦,又書寄岳丈,又書寄遠堂。

  初二日,謁道臺。作書復李麗川。大甲商夥譚文明來見。

  初三日,高渭臣(原註:名飛鴻)來見。楊英臣守戎過談。

  初四日,詣釐金局、安平縣署、楊守備公館謝步。

  初五日,作書囑譚文明帶交鮑敘五;又答陳荇香大令。得嘉義鄧季垂大令書;即作答。石耀庭、曹序南。得嘉兄信一。

  初六日,謁道臺。作書致月如、吉蔭二族弟,又書致嘉兄。

  初七日,飛捷輪船至,得張經甫書;即作答。又作書致翁子文、程玉堂二司馬。馮大令自臺北至。

  初八日,至安平口照料運鹽五千石於臺北。作書致楊英臣守備,又致鮑叔五、歐陽春庭二巡檢。胡慎之自福州來書一。

  初九日,送臬道臺赴臺北;既而不果。

  初十日,臬道臺起程赴臺北辦秋兼代學考試。作書致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調;作書致吳鼎卿。

  ·致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仁兄大人閣下:

  逕啟者,前承電囑備鹽五千石;已交飛捷運北,到請查收。未審此後淡、宜二屬,尚須南鹽否?南中糖已落市,鋪戶所有麻袋,搜羅已盡;敝局所存只有飛捷此次帶來者,剔去已破,不過千餘尚堪復用。又自瀨北場運至安平口,地不過五里;而河港甚淺,每一小船只能運二十餘包。此次因北郡急需,為期甚迫,日夜趕運,腳價加至一倍。幸不致誤!如北郡後須輪運,總祈早賜示期。否則,麻袋恐辦不及,而河淺船小不能多載,駁運需時日,亦恐貽誤。伏乞代懇藩憲,格外鑑原。再麻袋已破,不能復補,別無用處;惟有發交營中存之,以備不虞之時,裝沙土,堆成垣,遮槍子而已。前請剔去破者,為公家省上船下船挑工腳力也。祈二公並圖之。此啟;敬請勛安。

  〔三月初七日〕

  ·致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仁兄大人閣下:

  本月初八日肅函懇此後輪運請寬示期,以免趕辦不及;想早蒙臺鑑矣。茲復懇者,敝局所屬子贌各館,月有比較;月須照額繳足。交代之際,如有餘鹽,不準抵課,盡數充公。章程甚嚴。弟查此項餘鹽,即鹽務中人所藉口於短銷而墊報者也。自光緒十七年正月以後,不準復有墊報名目。又辦館者,委員少而司事多;司事必有保家具結保欠,欠則勒保賠償。押保而追賠,不知凡幾。現今年復定章通飭所屬:(水按:此處疑脫以字。)後交卸不準放量;如敢放量,必令再辦兩月以自賠累。弟現嚴催各館,下月繳清上月之課,不許其多欠者,慮其將來交卸受累不堪也。然欠課既勒賠足,餘鹽不準抵課,不許放量,一律充公:是嚴而又嚴矣。聞貴總局遇有餘鹽之館,仍作收買唐鹽原價抵課;不足而後勒補,有餘仍作唐鹽原價照數發還:嚴而仍恕,似較公平。未審果有此例否?唐鹽每石作價若干?並懇詳悉示知,以便稟請仿照辦理,不致失之苛刻,令人不能復堪。不獨弟之幸,抑亦南中各館之幸也。伏乞早日示知;不勝企禱之至!

  〔三月初十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十一日,詣府署謁唐觀察,商馮委員大鏞欠課事。休寗張子瑜持程省卿書來見。送茶葉四瓶、火腿二條;璧。朱太守送二餚、二點;收。鮑叔五來書;即復。

  十二日,具稟呈送二月各館繳課清摺於臬道臺。具稟賀福建臬臺張笏臣廉訪署藩臺。李麗川大令送字格十副;即復。梁壽生來函;即復。

  十三日,作書復胡慎之,由福州軍裝局委員候補縣俞代交。又復蕭琴石(鑫)於竹塹。又得胡蔗村函;即復。

  十四日,作書寄天津邵班卿,又書寄虎臣兄,又書復顧月翁。

  ·致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閣下:

  元日奉復一函;想早達左右。辰維侍祺萃吉,勛祉咸著:以頌,以羨。弟之近況,前已略陳,兼及欲去之故;而非得臺撫以不服水土入告,別無去路。求之不得,而苟安焉,又似失其平生之所守。目下祗以鹽務略有起色,強附於古人會計當牛羊遂之義,聊藉以解伐檀之嘲;究非所以自立之道。又念生今之世,作候補人員藉差餬口,非辦釐捐,即辦鹽務;惟以苛索民財為能事。口談聖賢道義,身為霸者罪人。縱硜硜自守,薪水之外,不染一塵,亦不過曲謹小廉,沾沾自足。計惟有託疾竟去,並原省棄之,退歸老鄉里,仍讀我書,庶不自失耳。輾轉於中,久不能決。生平直諒多聞友,無逾於閣下者,謹就正焉。伏乞明以教之!不勝企禱之至。

  再啟者:蒙代購中國江海新圖,苦無便人託其攜帶。現已具函託敝友范荔泉廣文就臺北俟摺差或入京引見者圖之;未知能否得當。另有致閣下一函,求付此圖。其人姓名,俟范君覓得,再行填注;恐筆跡不符,故先行關照也。弟再頓首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十五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唐護道、朱太尊枉顧。作書並紙寄嘉義求鄧大令書屏條。得范荔泉兄書。

  十六日,拜唐護道、疏司馬、李印侯大令、馮大鏞大令。

  十七日,施韻篁和臺灣雜感詩八首送至。作書寄張經甫、范荔泉、王蔀畇。又得林翊甫書;即復。

  十八日,作書致楊英臣守備,得叔祖及汪上錦書,又得書甫書,即作答。又書致章菊農。

  二十日,謁唐觀察。夜邀張瀚伯、蘇履生、鄒仙洲、申莘甫、李少帆、陶潤伯、顧聰生、潘次莘、顧少卿、沈昂青、王良弼、黃雲軒、范膏民及介如、朗山飲於道署之斐亭。

  二十一日,潘次莘枉顧。得胡蔗村書;即復。

  二十二日,唐觀察枉顧。得吳鼎卿書。

  二十三日,拜唐觀察;訪疏司馬。作書復吳鼎卿。得顧月樵書;即復。施韻篁山長枉顧,送再造丸一圓;詢知予右臀酸痛,云可以此丸治也。

  二十四日,得虎臣兄京中三月初三日書。

  二十五日,作書寄范荔泉,得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調書。

  二十六日,接到臬道臺二十二日臺北來書。鄧季垂大令贈桑寄生、川厚朴二藥;即作書謝之。作書復翁、程二提調(排遞)。澎湖徐委員(師魯)領引二百張。

  ·致吳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閣下:

  接到還雲,悉知一切。運務積弊巳久;一旦大加釐剔,稍不留意,舊弊未去,新弊復生。豸憲已批準大甲贌商自行領運,而仍於章程內,載入「如有為難之處,悉由發運領運委員為之照料」等語;正恐其爭相僱船,彼此各執私見耳。禁用估駁首,而令船戶自覓親友鄰右作保;正恐估駁首另有需索耳。且船百數十,運鹽十數萬,而只用一人作保:此一人者,實在能保與否,不待智者而後知矣。把持需索,無弊不作,夫何待言。該委員等識不及遠,猶沿配運管辦惡習而不悟。初被詰責,尚欲飾非,謂並無其人。及至無可隱諱,乃互相推諉,而復怪甲商遽爾稟出。弟因創辦之始,該委員等均非諳練之人,故未轉稟上臺,而公牘私函並發;惟令顧全大局,恪遵章程,斟酌船數,勿誤風信,通融辦理。幸該委員等尚知自轉圜,頭人已逐去。鹿、甲、竹三處引張皆一體發領,該可不致貽誤。惟該委員等因章程內有「許船戶疊運數次」之語,不待第一次領運交卸回來再給領第二次之引,遽於第一次領引之時並給數次之引;而不慮船戶引已到手,沿途停泊,緩急可以自主,而不肯爭先趕回,又恐將來為船戶所制,而不能制船戶。在該委員等惟知引已發出,船已定當,便可了事;殊不知船戶領鹽之後,沿途遲速,利弊大不相同,要在操縱得宜,乃可使利多而弊少耳。此事弟昨日始知其詳;而引張已發去八、九,無可挽回,無可挽咎(水按:咎疑救的聲誤。)徒呼荷荷!此後惟望風順運速而已。公稱公■〈石匋〉業將制就;得此一較,可以杜船戶之口,可以洗剋扣之誣,兩得其平,亦利運之要務。祈閣下告知各館;以後船將稱■〈石匋〉到,務與較明;以服船戶之心,免費脣舌也。〔三月〕二十三日

  ·復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二位仁兄大人閣下

  二十五日酉刻,到十八日排遞惠書,敬悉一切。敝局遵辦北路、中路輪運鹽石所需麻袋駁船棧租扛抬人工一切價值總數,前已移請貴總局備案。以此核數,大約每百石需銀十五元有奇。細查每次所運:麻袋有新舊,內港潮水有衰旺,出口上輪船風浪有大小;或多僱估俚幫助,或另用竹筏牽帶,或漏夜趕裝加給油火點心;雖此多彼少,用各不同,難以一律,然分而核之,亦不過每百石十五元六角、或七角上下,極多至十六元而止。皆系瀨北場鹽。若運瀨東、洲北二場之鹽,到安平仍須另加駁船腳銀約一元。至於各場晒價,洲南、洲北、瀨東、瀨北皆每石例給銀十六元一角二錢八尖,瀨南場例給銀十三元四角四錢。然瀨南場小,距鳳山路近;每年所晒,不敷鳳屬運銷;彰、淡二屬歲銷者,皆瀨東洲南北三場之鹽也。瀨北距安平口較近;故去年及今春輪船所運,皆瀨北之鹽也。統計天平一二四瀨北場鹽百石,運至安平棧復運上輪船,晒價、袋價、駁船價及上下扛抬人工,約共需六八銀三十二元有零。其大較也。至於細目,有疊次承辦委員報銷冊在,亦可詳稽;茲不備錄。伏乞鑑原焉。

  謹再啟者:前次飛捷運北之四千石,來函有「麻袋多有破壞不能扛取出艙者,並有散鹽在倉者;無麻袋者亦計百有餘包。分配各館,實收共三千石左右;短失之數甚鉅。」云云。殊不可解。飛捷每次裝鹽上船;每袋一石,從不散裝。且必多帶麻袋數十隻,以備破碎時換裝。每袋觔重,去年已經押送委員劉光帶公稱南來互相比較明白。去年運北,復逐一過稱。據劉委員兩次來函,皆稱每袋間有虧短,極多不過半觔。南郡袋原作一斤,北郡作二斤;由此二言,則每袋有餘也明矣。前次即使袋破,鹽散在倉者百有餘包,亦應掃起重裝,運之登岸;即有散失,每袋失去一半足矣、極矣。即使散者盡行棄而不收,只有餘袋,亦不過百餘石。何以短失幾至千石之多?南郡無袋,不能上輪船;上船仍須過稱而後入艙;輪開一日夜即達,不比民船隨路停泊,或虞走漏;管駕決不作弊:亦無由短失也。前此靖海、飛捷運交番挖七千一百石,靖海曾帶南中公稱與之面較,並無短失。厥後鹿港總館來文,忽稱盤失一千六百餘石之多。當即移請貴總局飭查,至今未蒙移覆。統計前此輪運,截至二月初五日止,共計一萬九千一百石;據稱短失共計二千六百石。以敝局成本計,已失去銀幾八百元;以貴總局課款計,是失去銀幾四千元。關係非小,敢請二公澈底查之。現奉電音預備之五千石,約月內可以備齊。便輪南來時,並懇代為稟請藩憲仍派員押運,帶稱南來較準每袋觔數,押之而行;勿惜小費,以免大失。想二公亦必以為然矣。二十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二十七日,謁唐觀察,訪疏司馬。作書復虎臣兄,稟顧方伯。

  二十八日,送蘇侶笙廣文、申莘甫孝廉、范膏民茂才赴臺灣府試院閱卷。得林翊庭書;即復。作書賀袁爽秋觀察簡任皖南。

  ·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昶)

  謹稟者:皖南四府一州,曩遭粵寇蹂躪,為時最久,受禍最酷。其民死於兵疫饑餓者十有八、九,存者無幾;其田原山澤之荒廢,不待問矣。難平之後,休養生息未三十年,人口未甚蕃庶,土地未盡開墾,而沿江上下千數百里,夾岸列郡數十,每年秋登,惟皖南榖價最賤。其故何哉?謂徽、寧、廣多山,產茶利厚;池、太濱江,圩田易種而屢熟;土曠人少,農有餘粟:似也。(適按:此處原鈔本作「徽寧地廣多山」「寧地太濱江」,皆誤;今校改。徽州府、寧國府、廣德州、池州府、太平府、所謂皖南四府一州」也。)然皖南各處,戶鮮蓋藏;民貧甚,往往不能完納賦稅。抑又何哉?有深為民害者二焉:煙與賭是也。亂後茶稅加重二十餘倍於原額,商久困,茶價年減一年;春夏採茶得值,除償工力而外,所餘無幾,以供煙賭,固不足也。秋禾未熟,責債者已候於門;榖既登,不急賣、不賤賣,不得也。此皖南榖價之所以賤也。天地山川自然之利,悉以供煙賭之費,甕飧已難自給;催科者至,惟有逃避耳。此皖南逋賦之所以多也。□生長草野;身經大難,復睹平世。親見同治五、六年間,自徽州以達寗、太,數百里之內,孑遺之家,倉有粟,廚有肉,甕有酒,各醉飽以樂陞平,幾於道不拾遺,戶不夜閉。無他,地方煙匪賭徒死亡已盡,無害之者也。九年、十年以後,賭漸熾;至光緒建元以後,煙漸盛。迄至今日,煙館、賭場遍地皆是,而皖南亦遂貧甚。煙匪博徒無所得食,強者魚肉鄉里,凌虐良懦;弱者迫而為鼠竊狗偷:於是皖南復囂然時虞不靖矣。今幸我大公祖恭膺簡命,觀察皖南,俾□得為部民,可以地方極深之害,披肝瀝膽以達鈞聽;如久病者一旦遇倉、扁,汲汲自訴受病之源,而求治之迫切之情不敢不盡。惟祈格外垂鑑焉!舉世之人,皆以禁煙為必不能為之事;陷溺於煙者萬無可以救拔之理,□亦知之。第察鄉里廢時失業傾家敗產之人,大半皆始於賭而成於煙。當今之時,嚴申賭禁,使民各務正業,不復夜聚而曉散,則染煙之害者必日以漸少。少一廢時失業傾家敗產之人,即免一家之凍餒,多完一戶之租賦。此其理顯而易見;此其效速而易收。而歷任治皖南者忽之。蓋高語治功,而未深知民隱;又誤於老氏烹鮮之喻,曹參勿擾獄市之言,而欲清靜以為治也。焉有地方煙賭之民多,完納租賦之民少,而可以言治哉?□素知我大公祖恫瘝之心,宏濟之志,超邁尋常;將來必有為我皖南四府一州興養立教,使比戶世世利賴無窮。乃沾沾先以煙賭之害為言,若卑之無甚高論者,□之私心,以為淺近之言,惟大智者能察之也。善治病者必先知病源;善養馬者必先去馬害。伏乞我大公祖圖之。耑此,稟聞;不勝企禱。再請鈞安。

  〔三月二十八日〕治晚生□謹稟

  ·日記(光緒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二十九日,作書寄元階叔,作書寄嘉兄。

  三十日,得邵班卿丁內憂信。胡次樵自臺北至。

  四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宮、火神廟、延平郡王廟行香。朱太守枉顧;敖鴻沂(春樹)從九來見。

  初二日,訪陶仁伯、鄒仙洲,遇李少帆於座。

  初三日,俞偉臣大令來談。以墨一匣送唐韡之觀察,答其前日餚點之■〈貝鬼〉也。白駒良(少安)來見。得張月樓統領書;即復。

  ·復張月樓

  月樓軍門仁長大人閣下:

  奉到鈞函,敬悉潭祉安和,勛猷卓著;欣羨之至。承示基隆如兩扇大門,關得一扇,尚有一扇未關;擬於岸鱗堆添建砲臺一所,綢繆牖戶:誠為遠慮忠謀。曷勝欽服。基隆舊有砲臺均未得法;只知向外擊敵,而未防敵彈墜於壘內炸裂堪虞,而射寮弁勇所住之房,陷於絕地,尤可寒心。傳去年秋間,曾發妄論;奉撫、藩二憲批諭,似以為然。而置砲似乎太高,能禦遠而不能禦近,尤為軍家之忌:尚未論及。此次老仁長相度岸鱗地勢,未知安砲之處高下若何?有高處之砲,以禦遠來之船,更有低處之砲,以禦逼近之船,似更周密矣。茲事非身親其境,熟察沙線風潮方向便利,精測敵船出入轉折情形,不能得機得勢,非局外所能懸揣。然愚者千慮,或有一得,撮土細流,可作高深之助,亦未可知。忝在知心,故敢冒昧以瀆鈞聽。惟我仁長並留意圖之。

  ·日記(光緒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初四日,唐觀察用少陵摘蒼耳韻賦詩謝■〈貝鬼〉墨。

  初五日,謁唐觀察:又謁萬鎮臺,未見。得鮑敘五書;即復。兼致胡蔗村。疏禹門過談。

  初六日,敖春樹自麻豆驗收工程回。

  初七日,清理舊稿。

  初八日,作書唁邵班卿,並於上海託茂春號辦祭幛同寄。

  初九日,突然腹洩六、七次;服紅靈丹,痛乃止。是夜大雨。

  初十日,得鳳山總館電報:旗尾館被劫。發電報臬道臺,並請鳳山縣勘辦。得張經甫書。

  十一日,疏司馬、朱太守及詹仲芳、白少安、蘇賡華過談。鄒仙翁枉顧。詹仲芳、饒禹甸均來局。

  十二日,謁唐觀察,訪疏禹門;遇包哲臣自江西葬親回局。俞大令來談。汪縉卿自家鄉至,得叔祖書一、汪上錦書一、書甫弟書一。得向司馬熙自萬州寄來書一。

  十四日,謁唐觀察,訪包、疏二君。

  十五日,奉委行香;如朔禮。

  十六日,至柴頭港迎接臬道憲。謝鍾英兄到局。

  十七日,拜朱雨帆、陶聲甫、汪玉農、舒品三、申莘甫、蘇侶笙。

  十八日,臬道憲入試院代學政科試。謁萬軍門。

  十九日,午後,入試院謁臬道憲回公事。作書寄虎臣兄,又書寄張經甫、范荔泉二兄。

  (水按:十九日後闕。)

 

●臺灣日記與稟啟卷三績溪胡傳

  日記(光緒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

  致鄧季垂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

  稟臺灣撫、藩、臬道三大憲

  致張月樓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六日)

  致張經甫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

  上道憲顧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

  復張月樓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

  上臬道憲願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

  致張月樓

  稟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

  致張蕊卿

  致張聘之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

  復介如四弟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五日)

  致包哲臣太守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

  復張蕊卿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

  稟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

  復謝鍾英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

  復謝鍾英

  復張經甫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上吳清卿師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

  上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

  稟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

  復張月樓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

  稟撫憲邵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

  稟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

  稟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

  復范荔泉

  日記(光緒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

  上吳清卿師

  日記(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

  復鄧季垂大令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上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上吳清卿師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稟復顧廉訪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

  稟撫憲邵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

  稟臬道憲顧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

  光緒十九年五月壬午朔,朱調元、包哲臣二太守枉顧。送朱雨帆孝廉赴旗後海關。飛捷船自澎湖修水線工竣來安平運鹽;管駕林錦堂協鎮來拜。是夜,臺南府唐韡之觀察招飲。施山長過談。

  初二日,作書寄張經甫、范荔泉。接李麗川、胡次樵鳳山來信各一。黃冕齋、鄭文海、馮蘭生來見。謁臬道憲。陶聲甫過談。

  初三日,邀包哲臣太守、朱調元觀察、謝鍾英大令、疏禹門司馬、陶聲甫、舒品三、范膏民三兄飲於局;惟朱未到。奉撫憲札,令卸提調及安嘉總館差。

  初四日,奉藩憲牌,委代理臺東直隸州知州。朱調元觀察來賀。顧月卿、梁壽生、胡蔗村三場員到。

  端節,賞從人二各一元,館丁二各四百,廚子二元,局丁四各四百,茶夫二元。

  初五日,交卸鹽局提調及安嘉總館。詣臬道轅及各衙門賀節。得李麗川書。俞偉臣之封翁送餚點各二;各收其一。

  初六日,作書復李麗川。謁道憲;蒙諭:家眷既不同赴臺東,不須於外賃房,可遷於道署東邊餘屋內居住。道憲言此者屢矣;其意甚厚,不敢復違。應稟知屋有漏處,明日即僱匠修理,工竣即遷焉。作書託萬棣花參戎代招護勇四名。因臺東地僻,有瘴,原用隨從陳福、林福二僕均不顧往,託故請假,不能不另招人故也。是日,王彬齋大令薦一人至:黃雲澤,年三十九歲,湖南鄉人。

  初七日,棣翁來拜,兼送代招四勇至。

  黃錦春,三十二歲,江西清江縣人;左手三箕,右手一斗。

  蔡逢勝,二十六歲,江西興國州人;左手五箕,右手無斗。

  李錫元,二十六歲,廣東大埔縣人;左手四箕,右手一斗。

  周福春,二十八歲,湖南湘陰人;左手四箕,右手一斗。

  吳瑞祥,三十四歲,江蘇銅山人;左手三箕,右手二斗。

  俞偉臣大令來拜;饒禹甸來拜;包哲翁、疏禹翁均枉顧。

  初八日,擬上福建譚文卿制軍、福州將軍希贊臣侯爺、署福建藩臺張笏臣方伯駢稟三稿。歐陽椿庭來拜。朱調元太守訂十一日申刻招飲於安平縣署。得胡次樵書;即復。得李麗川書;即復。

  頭品頂戴福建臺灣等處承宣布政使霍伽春巴圖魯唐。

  頭品頂戴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福建臺灣巡撫兼管海關學政邵。

  初九日,謁臬道憲謝委代理臺東直隸州知州;未見。賀萬軍門生日;未見。詣臺南府、支應局、電報局謝步。發遞呈撫憲、藩憲三紅稟,兼稟明不及到省叩請訓示,即就近起程赴任。寄范荔泉、張經甫書各一。

  初十日,謁道憲。朱太守枉顧。詣城內諸同寅處謝步。

  十一日,右手大指患疔忌口,不能赴朱太守招飲之約;自往謝之,兼詣城外諸同寅謝步。擬上福建臬司龍、糧道陳二駢稟稿。作書寄虎臣兄及叔祖、嘉兄,又致岳丈。

  十二日,擬挽潘彬卿方伯聯句:

  從公憶鄭、宋之間:五百丈重築河堤,雪夜霜天備驅策。

  移官在閩、甌而外;三千里驚聞郵訃,蠻煙瘴雨助悲思!

  十三日,搬移家眷居道署之西邊。

  十四日,往安平答拜臺東協岱,兼辭行。又拜柯月波、萬棣花二參戎及朱太守,兼辭行。拜俞偉臣喬梓。作書致李麗川大令。擬準十七日起程赴臺東。

  十五日,詣臬道轅稟辭;詣各同寅處辭行。

  十六日,唐觀察及包太守、俞大令來送行。包太守送火腿、皮蛋、筍乾、磨菇;收筍、菇二物,餘璧。是夜,臬道臺招飲,並招介如、朗山。

  十七日,早晨顧臬道臺枉駕來送行。朱調元太守、謝仲英、俞偉巨大令及同寅十餘人皆於南門外夢蝶園相送。是日宿阿公店。轎夫每名銀七角二分,挑夫每七十斤價同。轎夫十一名,挑夫九名。

  十八日,辰刻過楠子坑鹽館,遇余瑞卿。午刻至鳳山署拜李麗川大令及王葆三、邵翼卿、張、趙、王三幕客與其叔與弟。午後出拜葉渭川協鎮、胡次樵司馬、梁宇堯二尹;皆見。又白少安、何勁臣來見。是夜同飲於縣署。胡次樵送牛乳四個、洋餅一匣,收;火腿、皮蛋,璧。

  十九日,由鳳山縣代雇夫送至埤南;轎夫十一名,挑夫十三名,每名銀五元,共給銀一百二十元。送李大令火腿二條、龍井茶四瓶、洋酒四瓶、洋餅二方匣(回力二元)。賞李廚及其從者銀四元。辰刻起程,申初至東港。順元號司事邱拱辰,字仰斗。

  各憲生日:

  臬道顧,十月初三日,太太十一月十八日。

  臺南府唐,五月二十一日,老太爺十一月十八日,唐太太正月二十五日。

  藩臺唐,十一月二十七日,老太太七月二十三日,太太八月十一日。

  鎮臺萬,五月初九日,老太爺五月初七日。

  撫臺邵,十二月十六日。幫辦林,三月二十一日。

  福州將軍希,七月初四日。臺灣府陳,十二月二十七日。

  二十日,由東港而東南,一十里至林邊。又十二里至西公館。又八里至三條崙;拜管帶李質甫協鎮及幫帶楊寶卿。

  二十一日,上嶺,二十五里至六儀社,蒙黃千總登麟留飯。又七里至大樹前,宿。駐防哨長歐本益。

  二十二日,十七里至大樹前,晤駐防守備修福榮(字德三)。又十八里至出水坡,晤駐防千總曾金生。又七里至溪底;此處營防前月被災,尚未修造齊備。夜靜,哨官曾麗川自巴朗衛來見。

  二十三日,行十里至巴朗衛。又二十里至大高足。又二十里至大麻里;拜管帶埤南屯軍參將黃壽庭,即宿其營。

  二十四日,行二十里至知本社。又二十里至埤南;俞翼卿吏目偕鎮海後軍幫帶及各哨官來迎。止於天妃宮。呂耀卿大令來拜。出拜呂大令及代統埤南各軍副將後海吾。夜,呂大令復便衣來談。擬定六月初一日接印;以月為界限,冀交代易清也。呂大令、俞吏目皆勸於二十七日接印:予念此不過多得津貼數日耳,決意不從。至夜,乃知前二日奉到裁減安撫軍一半札文,口糧截至五月底為止,秘而未宣。勸早接印者,欲以裁減事相諉也。予無心,應之以誠而已。俞吏目送一品鍋。

  二十五日,呂大令來商裁勇事。本百名,去冬已裁四名,今文只言裁半;未言明數目也。予憶臬道憲顧臨行有安撫軍只存五十名之言,乃與酌定裁四十六名。呂大令送酒席;以忌口不能食,轉送後海吾副將。作書稟道臺,寄四弟,又書致鳳山李大令。埤南久不雨,似有旱象。心甚憂之。秀始巒撫墾委員雷含三來見。得四弟、嘉兄、叔祖及吳應文、汪上錦、沈肖韻、嘉義鄧大令、范荔泉、蘇冶生書各一,畏三書一。

  二十六日,便衣往見呂大令。作書復叔祖、嘉兄、四弟及吳、汪、沈各一,又書致謝鍾英大令、朱調元太守。又得皖南道袁爽秋觀察書一。

  二十七日,訪呂大令、後代統。午後呂大令過訪。得任幼生書。

  二十八日,呂大令過訪。梁少玉,廣東嘉應州人,在臺東州署司帳及徵比;呂大令薦而來見。俞吏目來見。作書復任幼生。得張月樓軍門書一。

  二十九日,呂大令派人來打掃天妃宮,將於明日移出署住之。余住此已六日;房狹而地濕;僧養犬八、雞六、猴猻七;日與禽獸為伍,嘈雜殊不可耐。且署內房寬,即余入署,亦可同居;乃勸令勿遷出,而不從。復往署阻之。午後,後海吾遣人來言,胸腹脹痛,問帶有藥能瘳否。與以川厚朴,不效;復與保和丸。

  六月初一日,卯刻接印。辰出詣各廟行香並拜客。作書寄嘉義鄧大令及臺北蘇冶生、任幼生。申刻,聞後海吾痛似增。猴子山番社頭人來獻小米及豬一口,賞以酒並布三疋、紅五段。通事廖亮、張新才言各社均將來賀。是夜得小雨。

  ·致鄧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閣下:

  弟承役臺東;奉札後,從人皆來求退,無一肯相隨赴任者。可發一嘆!然彼有鑑於去年之役,而有懼心,亦人之常情,不足怪也。迫不得已,募勇六名,攜第二子年十七者以行。於五月十七日起程,於六月朔日接印。奉到惠書,過蒙借獎,讀之汗顏。臺東土荒地僻,民少番多;歲只征銀一千二百兩,尚由官墊完小半。無城,無署,只有茅屋數間。官如弁髦,恃營以自立,不能以有為也。近數年之小安,專恃一張月樓軍門。光緒十四年之秋,東番因地畝升科不服而叛,糾合六、七千人,盡殲文武員弁及駐防勇丁,群集於埤南,圍攻張軍門;一孤壘之中,不滿二百人,歷十四日夜之久而不下。援兵由海道乘輪船馳至,一戰而圍解,進攻呂家望著名凶惡番社。幾得手,而彰化亂作;援兵調回,不得已而復撫。群番知張能戰、能守,不可動搖,乃俯首而聽命。去歲始開征,能收額之大半;亦張之餘威有以懾之也。今張已調臺北矣。州原設安撫軍百名;亦已裁其半矣。地方官之於番,非有通事不能達其情。通事初皆由營所招充,重營而輕官。官或廉得通事欺蔽情狀,欲懲之,或逃於深山,或營出為解說。不聽,則必以番情不服將作逆相哃喝;不得已,必從之。其由來久矣。□去年周歷臺東疆宇,十得七、八,略知其大略情形。地方官無威力足以制通事之死命,斷不能治番。蓋非德可化,恩可結,文法可羈縻;與內地情形迥不相同。非變通成法,不能治也;非假地方官以權,不足以有為也。閣下試思當今之時,成法誰敢變通哉?威權亦豈能輕假哉?臺東用兵十數年,歲糜餉十餘萬金,而民不加多,土不加辟,無絲毫之成效,職此之故。然此之故,弟只敢以告閣下;若語他人,不誚其妄,必譏其激,且疑故作危詞以欺其上,覬得重權作威福矣。吁!臺東之事,不但難為,且難言矣。弟竭蹶是懼。閣下將何以教之?

  謹再啟者:靜字工夫,養心者每屏卻人事以求之。此禪家空諸所有之靜,非吾儒定之以仁義中正而主於靜之靜也。孟子之養氣在集義;孟子事事求合於義,斯心有主而不動矣。朱子解大學定而後能靜曰,「靜,謂心不妄動。」不曰「不動」而曰「不妄動」,可見動者,此心之靈動,非妄動者,必求合義而非胡思亂想也。太極圖說主靜注曰,「無欲則靜。」無欲斯不妄動,斯可謂之靜。皆於實處尋討,非於虛處用功也。閣下見義勇為;於一義或有所未盡於心,即有所不安。此其所以不能自怡也。心注乎義,而勤以赴之:此即孟子集義養氣之功。吾儒主靜之真實力量與禪家大不相同;慎毋苦此而羨彼也。請再返求,必得之矣。如不謂然,不妨往復詳辯,教我以所未知也。

  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一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

  初二日,晨起聞代統鎮海後軍各營後海吾協鎮已於本日丑刻病故;亟步詣該營看視。辰刻作函稟臬道臺,請發電稟撫臺並關會張統領。申刻,詣該營送殮。夜三更親帶勇丁十名巡新街、馬蘭坳、寶莊三處;四更後回署。是日發遞福建將軍、總督、藩、臬、糧、鹽道五衙門紅稟,並呈履歷。作書復陳子垣、蘇冶生。

  初三日,擬勸民四字諭示:

  臺東各處,土曠而沃;勸爾居民,各求富足。

  多開荒地,多種五穀,多養牛羊,多栽竹木:

  利用厚生,以資富足。毋吸鴉片,嚴禁賭博,

  力戒惰遊,庶免窮蹙。早完錢糧,無待催促。

  無論民番,共敦和睦:毋相尋仇,以全類族。

  各安生業;各除惡俗。勉為善良,毋違特告。

  巳刻地微震。查點軍械子藥。擬挽後海吾聯句:

  悲君轉戰三年,起行伍,統邊兵,不辭備歷艱辛,竟向炎荒殉煙瘴。

  憾我到官一日,內撫番,外防海,未及熟商籌略,頓驚山後失干城。

  初四日,送後海吾總戎靈柩移停天妃宮之西園。拜新開園管帶前營營官張蕊卿協鎮。高錫之司馬及傅翼如並張蕊翁來答拜。擬求雨諭官民一體齋戒稿。

  初五日,以地方近日實在情形稟撫、藩、臬道,並書致張月樓軍門,又函稟道臺,又書致四弟。出示齋戒求雨。申刻大雨果下。徹夜綿綿不止。擬示免海口商船收費稿、禁賭稿。

  ·稟臺灣撫、藩、臬道三大憲

  謹稟者:六月初二日,代統鎮海後軍各營後鎮元福在營病故。已由卑職就近稟請臬道電稟憲聞;其詳細情形,並由該營稟報在案。卑職到州甫六日,接印甫一日,一切未諳,遽遇此變故,自應格外慎重地方事務,以期民番安謐,仰副憲臺委任之至意。惟查後山民少番多,地僻而遠;近年之小安,惟恃一張統領耳。查光緒十四年,後山之亂,叛番以丈地征賦之故,糾合六、七千人,盡殲水尾、大坡、新開園一帶文武員弁營勇,群萃於埤南,圍攻張統領。一孤壘之中,只百餘人;歷十七日夜之久,而不能下。援兵由海道馳至,其圍乃解。進攻呂家望叛社,幾得手而彰化亂作,援兵調回,不得已,而復議撫。兇番固未受大創也;然皆知張能戰、能守,不易動搖,畏而服之,故復就撫。即去年代理州牧呂令兆璜之開征能收歲額之大半,亦張之威有以懾之。今春張調臺北,後山軍民均失所恃,其局勢已異於前矣。後鎮起自列校,各營管帶素與等夷,恥為所屬。聞二月間,北路大鹵番、木瓜番屢出草殺人;四月間,該軍領餉回,經南路大樹林、出水坡之間,被兇番暗伏草中,放槍擊斃一馬,並傷一勇。後鎮行文查詰該處防營,均至今未見回文;其威令似已不行,又遽病故,軍無主將,各營互相觀望,民心皇皇。此臺東近日軍營之實在情形也。卑州向設安撫軍百名,今已裁其半,只存五十名。每月派出前山護領軍餉,常有十名、八名在路,又有胥役、廝養、通事人等廁名者十餘,實只二十餘人在營,僅僅足敷守壘,民番益不之畏,視之如弁髦。此臺東近日州軍士實在情形也。臺東官無城,民無壘;田則水利未修,海則商船罕至;兇番則惡意漸萌,通事則惡習漸肆:在在急須整頓經理。而州恃軍營以自立,其勢原難以有為;今軍營復紛紜如此,卑職身任地方,責無可貸,理合詳察局勢機宜,苟有聞見,不敢有所忌徇欺飾,不敢不據實稟陳,以便憲臺洞悉確實情形,相機調度。或趕緊酌派威望素著之統將速來後山接統各營,以定軍心,以固民志,以鎮番社,弭患于無形。或速請張統領速乘輪船暫來後山經理舊部,俟代者得人,事勢已定,而後復回滬尾,亦屬權宜緩急之要著。後山統領得人與否,實地方安危之所係,實非卑職恇怯,故作危語,冀聳動憲臺之聽聞,預為卸責于人地步,規免害之相及也。伏乞憲臺格外鑑核,俯賜採擇。地方萬幸!卑職不勝企禱之至。除分稟藩、臬、司、道外,耑此,稟陳。恭請鈞安。伏祈垂鑑。

  卑職傳謹稟〔六月初五日〕

  ·致張月樓

  月樓軍門老仁長大人閣下:

  前月奉檄承乏臺東,比肅蕪函,懇求指教;想蒙鈞鑑。臺東自大纛北移,軍民皆失所恃。州原恃貴營以自立;□接印甫一日,而後代統復遽作古人,人心愈覺皇皇矣。□查後山近數年之安,皆老仁長一人之力。比以此意稟達撫憲,重借旌麾速乘輪船東駛。暫駐埤南一月、兩月,俾代者得人,軍心已定,番社帖服,而後仍回滬尾。如果蒙撫憲俯允,在老仁長不無跋涉之勞;而以定東軍之志,固番社之心,弭隱患於無形,計無踰于此者。且臺東原係老仁長十餘年辛苦經營開創之地;貴部各弁勇皆昔年與同艱苦共患難之人,如郭汾陽之於朔方軍。聞其重來,莫不額手稱慶;諸事可指顧而定。即老仁長之勛望,亦由此而愈隆也。□之冒昧,諒蒙格外鑑原,至後代統身後蕭然,旅櫬難歸;寡婦孤女,無以為養;兼聞有遺腹,尚可望忠嗣一脈之延。老仁長想早聞而矜憫焉,必為之設法,俾無失所也。謹此啟聞;敬請鈞安。初五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六日)

  初六日,黎明而起,詣天后宮設四海龍王、風、雲、雷、雨神位,虔誠拜禱,求甘霖及時多降。

  ·致張經甫(煥綸)

  經甫仁兄同研大人閣下:

  前月初旬,奉寄蕪函;想已達左右。聞鐵路已達新竹。大工告成,時屆茶市,商民附車者較他時必加數倍;日收車費,除給工食及一切日用花費外,必沛然而有餘。吾兄勛猷日著;上臺倚重益殷:敬佩之至!弟于五月二十四日抵臺東;六月朔日接印。州原設安撫軍一哨;近奉檄裁去一半,只存五十名。民番視地方官原如弁髦,今益輕矣。地方官原恃防營以自立;不意弟到任之第二日,防營統領後海吾總鎮突然病故。軍無主,民心愈皇皇。又天久不雨;朔日得小雨,無濟於事。弟適逢其會,不得不格外慎重。杳後山近數年之小安,皆張月樓軍門一人之力。今春張調臺北,軍民均失所恃,局面已異于前。因冒昧稟請撫憲重借張軍門,乘輪東駛,以維繫東軍之心,固民番之志;俟代者部署已定,而後北還。未審撫軍能俯允否。後山恃防軍;防軍可恃與否在統領:一方安危所係在此一舉。質之吾兒,亦必謂然。惟弟才短,忝任地方,目擊無城、無堡,不足以固民志,衛民生;水利未練,荒地未僻,不足以阜民財;海濱口岸,商船招徠未廣,百貨昂貴,不足以利民用:在在均須設法經理。而力實不足,勢亦不能行,無可著手,實深慚懼。且因地、因時、因人,各有所宜,實有非尋常文法所能治者。不但行之難,即言之亦非易易也。吾兄將何以教之?初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

  初七日,大風雨。至午,風止而雨仍未止;徹夜不息。

  初八日,具太牢酬謝四海龍王、風、雲、雷、雨。申刻雨止。

  臺灣田畝清丈後,計原額之外,每年溢出銀三十六萬三千三百餘兩;舊征額糧一十八萬三千餘兩。

  擬書上江蘇陳臬臺。

  初九日,招呂耀如大令、倪榆三先生、張蕊卿管帶及梁少翁小飲;皆到。惟高錫之、雷含三、俞翼卿以疾辭未到。

  初十日,書譜牒寄萬棣花,兼璧其所呈受業門生帖;不敢為之師,而願與為兄弟也。作書寄四弟。

  十一日,以前任呂移到交代清冊八本寄鳳山,託李麗川大令轉託其錢席代閱有無錯誤;呂所囑也。

  十二日,詣營賀張蕊卿保升副將之喜。

  十三日,張蕊卿來謝步。

  十四日,作書寄謝鍾英大令及四弟。

  十五日,詣天妃宮、昭忠祠、觀音祠、土地祠行香。

  十六日,作書上道臺顧及四弟、秠兒。夜邀呂耀如大令、倪榆三刑名及張蕊卿協鎮、俞翼卿二尹、梁少玉兄飲;為呂、倪祖道也。

  臺東州每月由藩庫津貼銀五百八十三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按九七三七一折實庫平銀五百六十七兩九錢九分七厘四毫。

  ·上道憲顧

  謹稟者:竊卑職於本月初二、初五排遞各稟函;想均蒙憲鑑。自初五午後,大雨歷三日夜,至初八日午後乃止。五禾霑足,人心略定。堪以仰慰憲廑。卑職詳細詢察地方利弊;地方深患民少,而尤患吸鴉片之人,現已不少。市中商賈懋遷,煙土居其大半。營中餉糈之消耗,煙土亦居其大半。民日貧,軍日弱,而番則日富而日強:誠可患也。往者番不知用銀,所需者鹽布;今官月以銀餉之,番自以其所有與民易銀而積之,則日富矣。往者番只有鐵銃與刀槍;今知官兵後門新式洋槍之靈巧,亦不惜重價以購之,則日強矣。自三條崙以至知本社,為後山出入必由之道,官民出入須護送。去年分駐屯軍三哨,今添一哨,差役本煩。管帶官利番人能耐苦,捷足而走疾,上下山嶺如飛,不畏風雨,而每月工食銀只四元,值賤,爭僱以充伍,沒其餘餉;有事則以番勇任之,出入營勇無禁阻。番知屯軍疲弱無能為,與人言常有驕色;見吸鴉片者尤誹笑而鄙夷之,以手撫其刀,指其人,揶揄而去,若以其血不足污我刀者。而通事復唆播其間,動輒以番情不便相恐喝。民畏番,兵亦畏番,則官亦不能以不畏,亦不能不為通事所愚弄矣。後山之事勢如此。目睹地方事宜,無一不急需整理;而其勢實有所難為。冒昧固不可,苟安亦不可。惟有據實稟陳;伏乞憲臺詳以教之!此稟;敬請鈞安。

  謹再稟者:軍餉逐月備文派人詣郡領解回營給發:此定例也。後山地僻,路遠而險;領餉非派勇十、八名則不敢行,每次非二十餘日不能往。(水按:往下疑脫還字。)卑州安撫軍現已裁去一半,只存五十一員名,不敷差遣。每次所領銀數不過二百;而託他營順便代領,又以干係重不肯應允。擬六月之餉,待至下旬派人赴領,至郡已在六月底,發餉已在七月初;並領七月之餉,不過略早數日,並不違例,而于卑州可免一次跋涉之勞。伏乞憲臺格外體恤,便中關照支應局,以便遵行。不勝企禱之至。

  〔六月十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

  十七日,大風雨。作書復宜蘭鹽館委員盧少農大令。

  十八日,作書復萬錦堂、沈昂青、蘇賡華。

  十九日,大雷雨。

  漢王吉論養生云:休則俛仰屈伸以利形,進退步越以實下,吸新吐故以練臧,專意積精以適神。

  作書致張經甫,請代領六月津貼銀兩五百六十七兩九錢九分七厘四毫,並懇以銀三百四十二兩代交前任呂幼漁大令以償其移交及借款。仍餘二百二十五兩九錢九分七厘四毫,存之以待各大憲有喜慶派分子應付也。作書並以詩詞寄虎臣兄;又書復謝鍾英、范膏民。得張月樓軍門書,並基隆海口地勢,擬築砲臺新式二圖。

  二十日,作書復張軍門,奉還二圖。

  ·復張月樓

  月樓軍門仁長大人閣下:

  奉到鈞諭及海口地勢、砲臺新式二圖;較量則如樊若水之引繩,規劃則似馬伏波之聚米,而且虛懷若榖,博訪詳諮,如諸葛忠武欲集眾思以廣忠益。再三披覽,欽佩莫名。承示岸鱗堆一處,可以兼顧三面,於此建臺置砲,則基隆海口門戶益固,鎖鑰益嚴。足徵老謀深算。第此堆地勢孤露。我臺現購之砲,及遠究有幾里?堆之三面,沙線之向背、海潮之順逆、輪船往來針路之遠近,必須測驗明確,期於砲可制敵,臺能自固,斯為布置得宜。老仁長身歷其地,智燭幾先,乞格外留意也。砲臺之式,各處不同。以臺北原有者而言,滬尾砲臺之兵房即在臺下,不憂敵彈自上而下震;得其備禦之一法矣。而臺之中心,不知掘深坎,開大池,多築夾垣甬道,防敵彈飛入橫炸而傷人;是其疏處。其兵房之頂,以木架之,不能經久,不知用磚捲砌如城門之式,亦是疏處。基隆砲臺地勢太高,砲可及遠而不能擊近,固已失算。其中不知作坎、作池、築夾垣甬道以自防,與滬尾同。而兵房如民間常住之瓦屋,絲毫不為備禦計;射寮並陷于絕地而不自知。此等工程,皆由當事者不自深思熟慮,惟聽洋不洋、華不華之工匠妄言英如此、德如此。而遂從之。殊不知外洋各國之砲臺,從不許我華人觀看;即彼之示我者,亦其吐棄之糟粕也。惟沙線之向背,海潮之順逆,敵船之行必準乎此以為趨避。我能精察敵船趨避之處,因其勢以築臺、以置砲,或足以制其死命耳。老仁長悉心經營,鑑於舊者之疏,以求將來之利,自然盡美盡善矣。抑傳更有請者,我中國各處砲臺所有之砲皆購於外洋,其能及遠若干里,皆一一籍而記之。聞其用兵,專以長擊短:如我此臺所設係及遠十里之砲,彼則以及遠十五里之砲來攻;測定道里,然後開砲;故彼砲能及我臺,而我砲不能及彼船。此固不可不防者也。彼船之砲及遠若干里,我不能知,而又不能不慮。我砲不及彼砲之遠;似乎我之建臺,不宜於露,而宜於藏。岸鱗堆地勢能兼顧三面,固當扼要以建臺。或者於射寮及三條崙之里向,擇地之低而隱藏、敵船從外來不能瞭見、砲自遠發不能及壘之處,欹斜相對,添建二小臺;所設之砲,雖力弱只能擊一面,如伏兵然,彼船不近,我機不發。反用我之所短,以破彼之所長;似于兵家出奇反正相生之意,亦略有當也。猥蒙老仁兄不以書生迂腐不足與言兵事,不遠千里殷殷下問,用敢貢其千慮之愚,以備擇採。圖並奉繳;伏乞檢存。並祈不時教之。耑此啟復;恭請鈞安。統希垂鑑。如小弟胡傳頓首六月二十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

  二十一日,呂幼漁大令起程回臺南;初擬十七日起程,因大雨溪水漲而止,故至是乃行也。

  二十二日,得呂幼漁自大麻里來信,言溪水幸不甚大。張蕊卿協鎮過訪。

  二十三日,訊結王珍控案。出訪張蕊卿不遇。晤高錫之;談久之而回。得李質甫總鎮書一,得四弟及姚述庭書各一。張蕊卿持其兄月樓軍門書來示予,有撫憲擬以予統領後山防營之語;恐未必然也。

  二十四日,作書復李質甫。

  二十五日,奉道憲轉札,奉撫憲電諭,令兼統鎮海後軍各營,並手書一函。又得四弟書,又得唐觀察、包太守書各一,朗山姪書一,秠兒書一,汪上錦書一。

  二十六日,辰刻接統鎮海後軍各營。具稟報接統日期,稟陳勢難兼顧實情,請速派統將來東接統。又作書復臬道憲。又書復包太守,託其代領六、七月安撫軍餉銀。又書復朗山姪、汪上錦。

  ·上臬道憲願

  敬稟者:竊卑職遵奉憲札,暫行兼統防營,並蒙手書諄諄教誨;莫名感激。敢不敬遵。業申報接統日期及勢難兼顧稟請速派統領在案;想均蒙憲鑑。卑職伏查後山地方之安危,群番之叛服,其機括皆在防營而不在州署。今事權歸一,可以相機操縱,而無掣肘之虞,豈非卑職之深幸!豈不思格外黽勉以圖報稱;而不自量力,冒昧嘗試,亦非卑職之所敢為。自古任重人輕,兵驕將懦,鞭長莫及馬腹,築室而與道謀,從未有能濟事者。想我公必早為卑職計及矣。練兵二字,實為後山全局第一要義。而不汰去老弱,則雖日日訓練,亦不精強。後山一有簡汰,則患無人可以選補:此因循而坐誤,彼蟠據而日牢。我公戒以不可性急,遽有更張;實則最難更張也。卑職前稟請仍派張統領東來暫行料理,正欲其不露聲色,自圖救覆,庶可期如我公所云面子照常耳。此次復申前請;如蒙俯允,莫大之幸。如不得請,必求我公派二人以助之,一則請派汪君玉農,一則能書算可典餉者。並懇我公為選之也。耑此,稟聞;恭請勛安。〔六月二十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

  二十七日,查點鎮海後軍中營弁勇人數,送張蕊卿回新開園。

  二十八日,李麗川大令代閱前任交代各冊寄回。得唐太尊及萬鎮臺、李仲雄協臺、疏禹門司馬、詹仲芳從九、謝鍾英大令及四弟書各一。

  二十九日,檢各案卷核對前任交代清冊;簽出與卷不符及無卷可稽之處,作函並冊寄還前任,請更核之。作書復唐觀察、包太守,作書復李麗川大令。

  三十日,作書與張月樓統領論軍當汰老弱事。又稟臬道憲。又復謝鍾英大令。

  ·致張月樓

  月樓軍門仁長大人閣下:

  前肅復函,並奉還二圖;想已蒙臺鑑。六月二十五日,奉撫憲電諭臬道憲轉札,以後山乏統將,軍務緊要,令暫兼攝。遂于二十六日入營,兼統其眾。聞此舉由老仁長推轂。□自顧不諳軍旅,且非統馭才,恐辜負憲意,累老仁長知人之明;業已稟明實難兼顧,請速派統將來東。昔周瑜命凌統代將;統以十日為請,久則恐誤事。□今亦類此。惟路遠不知何日能達;而整頓之方,練訓之法,目前亦不能不暫行講求。後山乃老仁長開辟之地,此軍皆老仁長與同甘苦之人;地勢軍情,深知底蘊。當如何布置始能得宜,伏乞詳悉教之。

  謹再啟者:日來查點人數,接見各哨官弁,始知軍中吸鴉片者十居其九。前營十有六、七,左營尤甚於中營。月得餉銀,盡耗于此。皆形容羸槁,窮窘而無聊。大纛移北,尚未半年,而法紀日弛,流弊日滋,遽至于如此。此不但□所不及料,亦老仁長所不及料也。似此情形,若遽顯揭于上臺,恐論者不察,深文巧詆,轉追咎于老仁長,以冀遂其嫉妒之私心。若仍相隱匿,置若罔聞,恐一旦敗露,獲咎尤重。急圖補救,計莫如汰。然汰不勝汰,汰而不能資遣回籍,彼窮無復之,必留為地方之患。深思熟慮,夜不能寐,而不得善處之道。前兩次稟請撫憲,仍借老仁長臺旆東臨。一則藉威名以鎮番社,一則設良策以汰老弱;務使地方永遠安謐,防軍莫不精強,老仁長克竟全功,無絲毫遺人訾議于其後。斯盡美而又盡善也。□之所籌,公私兼顧;區區之忱,伏乞鑑諒。老仁長公忠體國,見義勇為;上臺深相倚重,言無不從。如肯惠然東來,莫大之幸。如基、滬事尤重大,難以分身,則□所日夜憂思而未得其善處之道者,老仁長聞亦必代為之憂。伏乞書策函封,馳以見教,俾知遵循,不致冒昧獲戾。亦莫大之幸也。

  六月三十日

  ·稟臬道憲顧

  謹稟大人鈞座:謹稟者,竊卑職六月二十七日,肅呈稟函各一件;想蒙鈞鑑。日來接見各哨官弁,查閱勇丁,不料吸鴉片者竟十有其九,所見更甚於所聞。又聞前營染此者亦十有六、七;左營更甚於中營。不勝駭異。日夜籌思,似此情形,不可遽以顯揭,不能復相隱徇。而官弁則調無可調,勇丁則汰不勝汰。將奈之何?現飛函以此實情告張統領,請代籌補救之方,免致聲揚,遺人嗤議;未知其能關懷否。卑職生平最惡此物,我公所素知。今所部屬皆是嗜此之人,如水火冰炭不相入,固不待言,千數百人好之,而一人獨惡而欲去之,其勢甚難,其機甚險,亦不待言。留之則無用而徒糜餉項;汰之而不能資遣回籍。必留為地方之患,為厲之階,誠不知伊於胡底。憂心如焚,夜不能寐;實無善處之策,益深竭蹶之懼。謹披肝瀝膽,密稟我公。此中操縱緩急,必如何始當?伏乞詳悉指示!俾知遵從,不致冒昧干咎也。不勝企禱之至。此稟;恭請均安。伏祈垂鑑。卑職傳謹稟六月三十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

  七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移居中營。是日以前,軍中所應領正雜餉項、公費、薪水、統費、夫價銀兩概歸前代統,由營務處為放給;自初一日起,由予經理;以清界限。

  初二日,作書致管帶前營張蕊卿協戎、管帶左營張聘三都戎,論整頓軍務。令軍中開通溝渠,以除穢濁。

  ·致張蕊卿

  蕊卿四哥大人閣下:

  自送臺從北旋,軍中遇有疑難之事,益少商榷之人。遙企芝儀,曷勝葵向。辰維釐延虎帳,陣整魚麗,部伍益嚴,勛猷卓著:以頌、以羨。弟連日查閱所部,不意吸鴉片者竟十有八、九;殊出情理之外,駭人聽聞。以難籌之餉,養自棄之人,上臺若知,不但弟等獲咎,且恐論者不察,深文巧詆,追咎於令兄軍門大人,關係非小。弟憂心如焚;與錫翁再三商榷。惟有趕緊將癮深者汰去,而令淺者速行自戒,急圖補救,庶望保全此軍聲名。閣下軍令素嚴;貴部亦有染此者否?祈即查明,相告以實。設法整治,以期轉弱為強,不使令兄軍門大人美盛之功業,被人訾議於後;公私兼顧。想閣下必尤關切於心也。如別有補救之良策,並希教之。此啟,敬請勛安。諸維心鑑不備。

  〔七月初二日〕

  ·致張聘之

  聘之仁兄大人閣下:

  自去年夏初別後,轉瞬年餘矣。敬維虎帳延釐,勳猷卓著:以頌、以羨。弟近承乏兼統東軍。日來查閱中營弁勇,不意吸鴉片者竟十有八、九;殊出情理之外,駭人聽聞。以難籌之餉,養自棄之人。上臺若知,不但弟等獲咎,且恐追咎君家老統領,以為不早整治。關係非淺。小弟憂心如焚;與錫翁再三商酌。惟有趕緊對癮深者汰去,而令癮淺者速行自戒,急圖補救,庶望保全此軍聲名。開貴營染此者較中營尤多;未知確否?請速查明,以實相告,力除宿弊,以期補過;毋使君家老統領美盛之功業,被人訾議於後。兼顧公私。想閣下必尤關切於心也。手此啟懇,敬請勛安。諸希心照不備。

  七月初二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

  初三日,令軍中一律操練槍法。作書復詹仲芳。

  初四日,作書寄四弟、朗山姪及嘉言兄。

  ·復介如四弟

  來書均收到;想弟必早達滬上矣。痢疾是否全愈?殊殷念念。天熱,望格外保重也。鄉試入場作文,隨興所至,隨筆所如,不拘長短作幾篇;但無嫩稚語,亦能中式;不必沾沾揣摩墨調也。試畢,即檢點起程回里。家內事多須及早安排;先事經營,臨事自無貽誤。續弦固不可不審慎選擇,然亦不可太苛;總以能持家為上選也。余自兼統防軍,事務日形忙劇;而所奉之札,係令暫行兼統,並有俟另簡統將之語,是以目下不便遽求幫手。後山瘴癘,苦無良醫;一有病者,則吸鴉片以圖禦瘴,遂致各營弁勇受煙累者甚眾。留之,則無用而糜餉;一經簡汰,而地僻民少,苦無精壯可以募代,又患此種自棄之人,留為地方之患。所以難也。現已稟明難以兼顧,請速派統將東來接手。能否邀准,尚不可知。余既得代理臺東,正圖事簡,可暫偷閒一年;而接印甫一日,而後海吾總鎮遽爾病故,所轄三營五哨,分防地方四百餘里;文武兩事,遂叢集於余一身。豈蒼蒼者必不許余安閒耶!余生平頗喜談兵;今雖精力大不如前,尚善飯,壯心不已。如果上臺不准所請,必令兼統,是亦書生難得之奇遇;自不能不強自振作,蒐討軍實,勤加訓練,以期轉弱而為強,圖報稱於萬一。軍中弊竇,自當次第堵塞;不圖私利以媚勢要,又不能不歛怨矣。然亦不暇顧也。惟秬兒隨任,余無暇課之讀,與之講解書理;正恐誤此兒。舐犢之私,不能或釋耳。弟明春能早來,固余所甚望也。此復;即頌元祺。諸維心照。七月初四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五日)

  初五日,作書寄包哲臣太守,又寄范荔泉。

  ·致包哲臣太守

  哲臣仁兄太守大人閣下:

  前肅蕪函,諒蒙藻鑑。以弟才短,復兼防務;雖係暫局,而竭蹶貽誤,時切憂虞。現已稟明勢難兼顧,請撫憲速派統將來東;想能邀准。惟查軍中每月應領之餉,遵照新章,須遲一月而後得請。如敝軍七月之餉,必過八月至九月始能領到。面闔營四百二十五人,七、八月兩月,日食米、鹽、油、菜等價,均須預籌墊發,不能少緩。弟倉卒入軍,應墊不及,拮据殊甚。為此函懇閣下,代以此情稟商豸憲,先借庫平銀乙千兩以資軍糧。謹具鈐領一紙;祈即鑑存。弟得此數,可以暫時周轉。將來統將派出,即能速來,計弟應領之餉,由貴局扣除,亦不致于虧空。如蒙允許,此款發出,仍懇另存貴局。弟現因軍中日食所需,迫不及待,已就近於埤南舖戶先挪墊辦,許俟該舖戶到郡配貨時,持弟字據詣貴局照數領取,以圖兩便。然非藉大力為之斡旋其間,不克有濟也。謹此耑函,以求曲賜成全焉,不勝企禱之至!手肅;恭請勛安。統希亮鑑。

  〔七月初五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

  初六日,得宋渤生觀察自閩省來書一,又得署彰化令俞冬生復,又得張月樓軍門書。

  初七日,得呂幼漁大令書,即復。派員日夜輪流查拿賭匪。

  初八日,作書復唐韡之觀察、萬道生軍門。

  初九日,得張蕊卿復書。

  初十日,作書致張蕊卿,並致邱耀庭。俞翊卿自大麻里放番社夏季餉回,來見。

  ·復張蕊卿

  蕊卿四哥協戎大人閣下:

  接到還雲,藉知貴營弁勇吸鴉片者亦十有七、八;不勝焦灼。後山自光緒十四年以後,藉君家統領大哥威名,鎮服群番,無有戰事,各營得享安居之福;遂逸則思淫,各陷溺於煙毒之中,迷而不悟;壯士變為癯怯,鉅餉化作灰塵,以至如此之甚。此軍營之極弊,天下十八行省之所絕無而僅有者也。今若據實以稟撫臺,請盡汰疲癃,另募精壯,以期餉不虛糜,緩急可恃,必無不允之理。請派輪船載而往返,三、五月之間,可期壁壘一新,旌旂生色矣。固不難於整理也。整理之後,如恐仍染惡習,查而誅之,懲一亦足以警百矣。何患之有!然如此辦理,後山之稟一出,則君家統領大哥之威望必頓減損;閣下與各營管帶皆在軍中日久,不能早整治,亦必獲咎矣。將如之何?若今日明知弊已極甚,仍相徇隱,置之不理,一旦上臺查知,則弟等獲咎必更重矣。將如之何?且自君家統領大哥調北以來,群番已無復有所忌憚,惡意漸將復萌;而我軍猶不思及早整練。萬一變出意外,以此癮深力弱不能振作之煙鬼,抵禦壯健勇捷行走如飛之兇番,非枉送死,必大潰逃,公私必兩誤矣。又將如之何?弟已兩次稟請撫臺,重借君家統領大哥暫行來此,汰去此輩,以免自累,而竟全功,實為兼顧公私之上策。而日來急急簡汰癮深者,而責令淺者速戒,作此迂緩之計,實具萬不得已之苦心。而來教以為汰之不可,禁之不能,另募壯健亦必仍染煙毒,則是後山營勇非長令煙鬼充當不可也!此乃駭人聽聞之事。即能暫復掩飾以欺上臺,將來上則誤國,下則誤民,兼以自誤,不待言矣。恐非君家統領大哥訓練此軍之本意,亦似非閣下忠誠自許實事求是之本心;或係一時未暇詳思耳。利害所關非小;故披肝瀝膽,復此函商。惟閣下再三思之。此復;敬請勛安。敬璧謙版。初十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

  十一日,答候俞翊卿吏目。

  十二日,出營查看義塾幼童,兼視黃壽廷遊擊疾。

  十三日,得呂幼漁大令書;即復。又書致李麗川大令,又書致李質甫遊擊。前營文案龍少由來見。

  十四日,新任臺東州吏目姜春棠(字芳坡)到。張有臨自臺南來。得臬道憲初五日手書,又得張經甫別駕五月二十五日書,又得虎臣兄五月五日書,又得王蔀畇孝廉詩筒,又得張逖先大令書並聯屏四條(附有竇甸嵩大令書)。又得李麗川大令書,並鳳山出結前任交代並冊稿,淡水交代稿;共稿四件,冊稿二十七本。又得黃雲孫、黃冕齋、鮑敘五書各一,又得姪及秠兒書。(又寄來大連四紙十刀、大帳簿十本、移封二百個、紅洋布二疋、津蠟二十五包、洋藍二瓶、小棕刷一個、羊皮馬褂一件、藍綢短棉襖一件、藍綢棉套褲一雙、桑寄生酒二瓶、呂宋煙一匣、黃煙二筒、半夏二小匣。)

  十五日,行香。作書稟復臬道臺,並復朗山姪。申刻出祭厲壇。酉刻,聞黃壽廷遊擊病故於寓所。

  ·稟臬道憲顧

  謹稟者:十四日姜吏目到州,奉到我公六月初五日手諭,示以招徠教養之法,訓練簡汰之方;勸勉兼殷,情意懇摯。十讀三復,感激良殷。伏查後山開闢已十數年,而地不加廣者,實由平地高山,番社星羅棋布,叛服無常;前山之民畏之,皆裹足不前。又十四年之變,水尾、新開園一帶墾荒之民,慘遭殺害,脫逃者少;聞者益懼;是以近年雖甚安靖,亦不敢復來。又查後山近數年之安靜,實恃張統領一人之力。十四年秋間,平埔、高山各番社大半皆變,糾合六、七千人,圍攻埤南一孤壘。張以百三十餘人抗之,歷十七日夜之久,以待救到而解圍。從此群番皆知其能戰、能守,不可輕易動搖,故畏而服之。張亦自恃威名已著,役屬群番,莫不如意,遂並疏節闊目以休息其軍。地方無事,法紀甚寬;弁勇由逸而惰,而肆,而陷溺於鴉片,亦置若罔聞。此流弊所由日甚也。今張北調,群番已無復有所畏憚,惡意漸萌,後山之局勢漸變矣。卑職審事勢,察機宜,計惟急急整飭軍旅,使轉弱而為強,庶足以弭患於無形。故以此為第一要義。欲力圖此,而謹恃一手一足之烈必不克濟。前稟請速派統將並急呼將伯,為目前訓練起見,實為將來招徠地步。以為能衛民生,斯能固民志;能弭番禍,斯能招遠人也。而欲整頓軍旅,必先簡汰老弱。憲諭資遣、另募二條,尤為後山今日第一要義。而欲仿行古者屯田、營田之法,亦非此疲癃之人所能勝任也。卑職現汰癮深者而令癮淺者戒。為此迂緩之計,實由前稟均未奉到憲批,不敢冒昧遽事更張,非存五日京兆之見也。祈我公格外鑑諒而更教之。此稟;恭請鈞安。伏乞垂鑑。卑職傳謹稟七月十五日

  謹再稟者:代統軍營,與代理州縣大不相同。州縣所治之百姓,皆地方所原有之人;軍營所轄之弁勇,乃前統將所召募之人。故代理州縣易,而代統軍營難;以前統將之親屬代之尚易,以客將代之尤難。部下弁勇各有所恃,不但以五日京兆視代者,且須代者將就之;否則,索瘢求疵,讒間謠諑,無所不至。或媒蘖其短,以速其去;或藉端鼓譟,使得罪以快其私。伊古及今,皆有此弊。積習牢不可破,人人知之;卑職往年游歷所至,亦屢親見之;實難以有為也。現奉撫憲檄文,只有認真『代統』字樣,並無整頓之言,尤難處置。日來簡汰煙殼,則以『辜負張統領之教養,壞營規並壞主將聲名』罪之;使勤訓練,則以『速自振作,為張統領爭氣,勿負栽培之恩』勉之;函請前、左二張汰練,則以『速圖補救,勿因循貽誤,累及乃兄』勸而激之。僅與言情,未糾以法;苦心調劑,苦口訓誡,實欲兼顧公私。卑職深知群番只畏一張統領。現實欲其重來以資整理;將來萬一有事,尤當藉其餘威以警懾之。何敢遽發其覆,一旦而盡改其所為,使怨而生隙?然弊已至如此之甚,仍相隱徇而不早圖補救于後,不但將來誤國、誤民兼以自誤,即目前體驗代字之義,亦屬為謀不忠,咎無可逭。是以不敢遽以顯揭,而先以苦情,披肝瀝膽密稟我公,以求默鑑而曲諒焉。卑職處此萬難之勢,實無兼顧之策。如蒙俯鑑愚忱,速派統將東來,俾得早釋重負,莫大之幸。如不蒙允許,可否放膽、放手條陳積弊,請大簡汰,派輪船載回內地,另招壯健之處,伏乞詳悉訓示,以便祗遵。我公實事求是,能盡下情,務洞悉其隱微曲折;卑職不敢有所徇忌隱飾,而盡傾其底蘊以言之。區區之忱,並祈垂鑑也!卑職傳謹再稟〔七月十五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

  十六日,姜吏目接印。出送黃壽庭大殮。夜邀姜芳坡、俞翊卿、張有臨、高錫之、傅翼如、梁少玉、羅雲五飲于營。

  十七日,作書復張經甫、李麗州,又書復李仲雄、岱鎮山二協鎮。得王彬齋大令書一。

  ·復謝鍾英

  鍾英仁兄大人閣下:

  兩奉惠書,深蒙關切;而於用人一事,尤以小心二字再三反覆叮嚀。銘感於中,莫能言喻。惟人實難知,知人亦甚不易。吾輩生今之世,出為俗吏,求試者類皆管、晏、申、商之遺法,古之聖賢所不肯為者;而由吾輩所委于任者尤為鄙事。何能得聖賢而用之!即極高其選,安從覓許多聖賢而用之哉!絜短取其長,責以大端,不苛細故,聊取于事有濟而已。斯固無當于知人之明,而亦無當于千萬小心之囑。而不如此,則竭蹶立見,小處精明,大處轉不精明,而貽誤更多矣。忝在知己,敢佈腹心。是否有當,伏乞進而教之。蒙假多金,以濟敝寓之空乏,高誼尤可感。謹此申謝,並請勛安。

  〔七月〕十七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 

  十八日,得介弟初五日廈門書及朗山姪臺南書各一。作書復王彬齋、謝鍾英二大令。

  十九日,作書復介弟及朗山姪,又書致呂幼漁大令,皆託俞翼卿明日帶去。出送俞翼卿回臺南。

  連日閱本營打靶,中不及三成;而安撫軍轉能中四成以上。可嘆也矣!得張月樓軍門六月三十日書。

  二十日,作書復張軍門;又書致左營及花蓮港撫墾局。得謝鍾英大令、張經甫別駕書各一。又作書唁胡慎之之子在儒,並託張經甫別駕代挪洋銀二十四元作為弔儀,轉託艋舺鹽館張眉生大令轉交。

  二十一日,作書復張經甫,又書復謝鍾英。

  ·復謝鍾英

  鍾英仁兄大人閣下:

  十七日奉復一函;想蒙臺鑑。茲接十五日手書,深蒙多方指教,感謝不盡。惟□素惡石頭記,未知其中奧妙。來教云云,亦不解所謂也。敝州如能運銷官鹽,則有澎湖、恆春之例可援,乃地方官之利,前乎弟者五、六公,其才皆勝□十倍,必早舉行矣。所惜運道險遠,民少,銷路不暢,無利且恐有累耳。由臺南運鹽入恆春南境,須候北風;由恆南而東,而北,又須候南風:鹽在船久,弊必不可勝言。到岸又須分儲於三處,一埤南,一成廣澳,一花蓮港,乃能遍銷於境內。分則每處銷少而費多,無利;不分則官銷其一,私銷其二,引必積滯,課必難繳,無利而兼有累。行銷民鹽,名為便民,實乃牟利;苟無利,誰肯行哉?左傳所載季文子逐莒僕事,□前在龍門肄業時,曾著論非之。季文子不諫宣公納莒僕,不請宣公逐莒僕,而擅逐之,不義甚矣,無禮極矣;又使太史克妄引古義,以劫制其君,而妄自比擬于舜,誣罔悖謬,亦如王莽之自擬於伊、周,曹丕、司馬炎之效法唐、虞耳。魯公失政,自宣公始;季氏竊權,自行父始;此其造端也。克者,劉歆、甄豐、王朗、華歆、賈充之流亞,緣飾經術,為奸雄文過而飾非,敢于欺君而惑世者也。而閣下轉艷稱之!亦弟所不能解者。請更進而教之。古人文字復往,論事論理,互相詰難,弗明弗措,而此彼各無所嫌疑;似吾輩亦當如此也。

  〔七月〕二十一日

  ·復張經甫

  經甫仁兄同研大人閣下:

  接誦七月初十日手書,深蒙直發其病痛之所在,而賜以醫治之良方;厚意深情,即百朋之錫不是過矣。九頓首以謝,猶自以為不足也。弟性愚戇而躁急無涵養,不能變化氣質;年來自恐血氣漸衰而志氣亦因而不振,欲強作之,殊不自知乃虛矯也。作事寬以濟猛易,猛以濟寬難;治心則寬以濟猛難。蓋不能持其志,必暴其氣矣。此弟之病源也。然弟不敢畏難,而必試之。伏乞隨時加賜藥石也。〔七月〕二十一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二十二日,作書請張月樓軍門主稿,為後海吾總鎮、黃壽庭游擊在營積勞染瘴病故稟請卹典。

  ·上吳清卿師

  謹稟者:□于六月朔日,到臺東任所;前已稟聞。茲于六月二十五日,復奉撫憲札委兼代統領鎮海後軍三營、海防屯軍二哨、南路屯軍二哨、埤南屯軍一哨。計東防海面延袤三百餘里,西控熟番一百七十二社、生番百餘社。而與前山相通,只一縷之道穿番社中,極其艱險。海道則輪船不能停泊。地僻而事艱、責重。傳去年巡閱,皆親歷其壘,知其翔翱逍遙為日已久。又復以鴉片能禦瘴,受累者多,疲弱已甚,急應整頓。自度才短,恐難勝任,即以兼顧良難,稟請速派統將東來。迄今二十餘日,未奉批示。緝公書至,則言目前恐難邀准,戒以勿存五日京兆之心。□自憾前從吾師在軍日淺,軍旅之事,未遑請學,悔無可追。今冒昧從事,簡汰訓練,未得其方,必不獲效,懼或貽誤,不但辜負平日之期望,且累吾師知人之明。惟有懇求指授方略,俾識遵從;或能稍寡愆尤,圖報萬一耳。伏乞隨時教之!不勝企禱之至。七月二十二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

  二十三日,作書致虎臣兄,又書致朗山姪。

  二十四日,作書復宋渤生觀察,又書稟吳清師。

  二十五日,作書復沈韻松太守,又書稟陳舫仙廉訪、袁爽秋觀察,又作書並以時辰表寄李蘭亭帶至南郡交朗山修正之。

  二十六日,作書並具稟稿呈于臬道憲。

  二十七日,作書寄呈吳培卿、誼卿二先生。

  二十八日,以日來大雨已三晝夜不息,騎馬出視各處水勢。

  二十九日,雨仍未止。作書致王蔀畇孝廉。

  八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午後晴。作書致經甫、荔泉,又書致包太守、呂大令,並發各處賀節稟函。

  初二日,大風。作書致李麗川大令。

  是日,颱風挾大雨自東北橫空捲地而來,勢甚猛烈。而大雨自七月二十四、五日連日夜不止;至初一日稍霽。山水正漲,海潮外湧,互相抵擊,漫溢泛濫,遍地皆水;而新街、寶桑之間,遂淘成一溝。寶桑民居圯入水者三家。昭忠祠被風吹倒;州署營房被倒者十六間,民房吹壞十一間。自丑至亥始息。

  初三日,出勘風災、水災。

  初四日,踏看漫溢之水、淘開之河,來源去路,繪圖稟報。

  初五日,料理營房,而無法可以修整。

  初六日,作書稟道臺言營務。又作書致黃雲孫及朗山姪、包哲臣太守,兼託雲孫領朗山見包太守領銀千兩以匯付吳勳曹。

  ·上臬道憲顧

  謹稟者:竊查卑部各營,軍政廢弛原委,前已屢次據實稟明。前月二十六日,復具稟稿封呈憲鑑。日來多風雨,恐途中稽延;心甚焦灼。而自接統至今已四十日,仍未接到撫憲批示。臺北張統領處亦無回音。卑職手書分致卑部各營者,惟前營參將張□□回書力言萬難禁汰;餘則並回書無之。其置之不理,不待問矣。卑職自帶之中營,已不止三令五申,而汰去尚不過三成。各哨官只有右哨一吳才寶無癮;而糊塗實甚,不知振作以求自異,均似左袒有癮之人以示德者,斷難望其自新。伏思軍旅、國之大事;鴉片乃軍中最忌之物,急宜嚴禁,不容或犯之條。後山官民,皆恃軍營以立足,尤關緊要。而廢弛之責,卑職適逢其會而獨任之。若不急急整汰,不但負國、負民、負我公及各大憲委任,亦負其初心。除卻決計整汰,別無立足地步。而功過、恩怨、毀譽、利害不當自計,即難之一字亦可不必復言。其濟與否,惟有行一步見一步,任一日行一日耳。現已明飭各營查汰,並擬次第撤換卑營各哨官。前呈稟稿,伏乞即賜鑑定發還,以便繕遞。卑職愚戇,生平無學養,專恃血氣用事。今血氣漸衰,志氣漸因而不振;若不格外黽勉,而畏難苟安之念起而乘之,必辜我公栽培期望之至意。爰是冒昧決計而行。伏乞格外鑑諒,並不時有以教之。〔八月初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

  初七日,得呂幼漁大令書二並交代冊,又蒙于郡託余彥士先生代辦接收結冊稿,代訂送束脩銀二十圓;即作書答之,又得朗山姪及秠兒信各一。

  初八日,閱操槍靶。得撫憲批;抄呈臬道憲。又得呂大令二十二日書;即作答。又接謝仲英大令書;即作答。

  初九日,查實親兵哨無煙癮者只有十三人,後哨十一人,左、前二哨各二十二人,右哨三十人,共百人而已。可嘆!可嘆!是日以接收各結冊寄呂大令。又得余彥翁代辦接收會盤總冊稿及呂大令書。

  初十日,卯刻,颱風自西北起轉而西,午後轉南,酉初乃止;吹倒州署草房十一間。補初九日:得張軍門書二。

  十一日,出勘各處風災。作書並會盤文冊寄呂大令分投藩、臬、道署。又作書謝臺南府唐韡之觀察及余彥士先生。又書復陳子垣大令、李質甫游擊、疏禹門司馬、岱協臺鎮山。

  十二日,上臬道憲書,論資遣吸煙勇丁回籍。又書並具七、八兩月津貼文領託張經甫兄代領折實庫平銀一千一百三十五兩九錢九分四厘九毫;並託領出後以七百兩匯臺南還道憲帳房借款,以三百兩交南中公館,餘者存于伊處;又託以銀六元送張逖先大令,酬其贈聯屏也。

  又作書致李麗川大令,並寄還借來文稿四件、冊稿二十七本。又書寄朗山姪。

  ·稟臬道憲顧

  謹稟者:前月二十六日及本月初六、初七日所呈函稟,想已次第蒙我公垂鑿。初九日接到張統領回書;言及鴉片,有「此癖不獨後山各營,全臺莫不皆然,幾成積疾難反之勢」之語。又有「於各哨汰其老弱不堪者數人」之囑。不但護疾而且忌醫,必不能曲體卑職公私兼顧之苦衷,亦已明矣。卑職初八日閱校槍靶,親自詳細查詢。親兵一哨,無癮者只有十三人,後哨只有十一人,前、左二哨各二十二人,右哨三十人;大半皆新募者。而謂各汰數人,餘則聽之;無是理也。予以一月之限,則已滿矣;而能戒者竟無一人。其不肯戒,亦可知矣。而初十日早晨,驟有老癮二十四人前來請假;十一日各紛紛而來。蓋一准假,必將所欠之餉儘數發給。現在後鎮代統期內,三、四兩月餉未清,五、六兩月領而末到。卑職接手後,分清界限,自七月初一日起;又已欠餉四十日。其意欲索此以困卑職,便藉端鼓噪也。卑職察知其意,急柔詞告以「回籍固善。但為爾等計,遠隔在海外,回籍亦大不易。將稟請撫憲派輪船來此,送爾等到鎮江。該處有輪船搭往兩湖甚便。距徐州路近。豐、沛、蕭、碭所產之煙土價賤;自煎成膏,每一錢不過二十文。即不回籍,到此謀生亦易。爾等先於哨官處掛號;俟稽數稟准,再准爾假。決不令爾等流落海外」等語。乃各散去。臺北初九日信到,而軍中遽有此舉動;似有所使而然。前稟言機甚險,言代甚難;大率類此。若非權詞以導其意,幾乎頃刻變生。亦幸我公先以貲遣之說啟之,乃得臨急借以應變。卑職孤身一人,勢逼處此,斷不敢因危機已露,自變其生平之所守,生畏難之心。軍中夜夜狗哭,卑職明知其不祥,亦不自懼。惟懼辦理不善,於公事無濟耳。伏懇我公始終矜全,先以後山實在情形及前所教貲遣之法,函達撫憲商派輪船,以為之遣。並關會支應局許多借餉,以為之貲。庶卑職呼應通靈,或不致為眾煙鬼所祟而殆也。張統領既護疾而忌醫,近在臺北,必自先為之地。卑職稟達甚緩。若撫憲疑新進躁妄有傾擠之心,而不之信,則不但卑職冤誣莫白,而後山之事,亦從此愈淪於煙瘴不復能清矣。卑職所憂在此,欲求卸此重責意亦在此。然終不敢不勉;愚而又愚,惟我公知之。自到臺東前後所函稟者,實無一虛語,亦無一毫私意;而他人不知也。伏祈格外垂憫,力為主持。後山幸甚,卑職亦幸甚。此稟;恭請鈞安。

  □□□謹稟八月十二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

  十三日,作書復萬錦堂。

  十四日,作書寄張月樓軍門。

  ·復張月樓

  月樓軍門仁長大人閣下:

  接讀福書,深蒙以煙瘴之厲,醫藥之艱,人材之難得,寬猛之並用,詳悉教之;感荷無既。第目下情形,出乎情理之外,實出乎老仁長意料之外。局勢大異於從前,老仁長殆猶未之知也。自大纛北移以後,官則競以多售煙土為能事,發財為得計,孳孳汲汲惟恐吸之者少,而不顧其他。勇則公然偃臥於煙霞窟裡,互相勸誘而不復知操防為何事。後海吾總鎮無如之何,日夜憂慮,志不得展,而以身殉焉。可哀也矣!老仁長在後山時,寗有是哉?老仁長與部下同艱苦,共患難,冀共圖富貴,衣錦榮歸耳。若早見其自棄如此之甚,亦必怒髮衝冠,禁戒之,斥逐之,雷厲而風行矣。亦豈能忍而坐視其陷溺如此之深,而不早為之計哉!且當年與老仁長處危亡交迫之地,力守孤壘,生死不渝者,不過一百數十人。死者已矣,生者貴矣,歸矣,今在營中已寥寥矣。假令此一百數十人今猶在老仁長麾下,而皆不知自愛,恣睢自由,不受老仁長約束訓誡,各陷溺於鴉片毒海之中,老仁長姑息而一一聽之,亦不過使之生則終身老死于後山,死則無人為歸骨於鄉里,長為海外之羈魂耳。弟知老仁長之心,亦必不忍其如此也。而惜乎今日之情形,老仁長不能復來而目睹之也。後山近數年之安靖,惟恃老仁長一人之聲威足以懾之。群番惟畏服老仁長一人;其餘他將蔑如也。彼見老仁長已去,已無復忌憚矣。彼見防營遽爾廢弛,愈無忌憚矣。弟等猶不知警懼,不以軍政為意;歲縻國家鉅萬難得之餉,務悅吸鴉片者之心,冀各相安於無事。即恃地僻路遠,上臺難遽察覺不致敗露;而一旦變出意外,率此羸弱不堪之煙鬼,以當兇焰方張之群番,非枉送死,必自潰逃,意中事也。老仁長威望素著;撫憲必派老仁長東征,亦意中事也。當此之時,不但老仁長垂憐弟等,欲檢收其遺骸于灰燼荊榛之中恐不可得;而後山之事,老仁長前此十年辛苦之功,均已不堪復問矣。然則今日之廢弛,寗非老仁長他日之憂哉?弟不敢以此積弊遽揭于上臺,而先請教於老仁長,正欲兼顧公私,殷殷以手書致蕊卿、聘三、質甫、煥庭諸管帶,請各急圖補救。為國家計,為後山計,正為老仁長計。皆可取閱,無他意也。老仁長囑弟每哨各汰老弱不堪者數人;弟早遵行矣。而本月初八日校槍靶,親自確查;親兵一哨,無煙癮者只有十三人,後哨只有十一人,左哨二十一人,前哨二十二人,右哨三十人,共九十九人,而大半皆新募者。此誠出乎老仁長意料之外也。將奈之何?伏乞老仁長更有以教之。不勝企禱!恭請勛安。八月十四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申刻汪玉農兄自臺南至;得臬道憲書一、呂大令書一、李大令書一。

  十六日,擬稟撫臺稿。

  ·稟撫憲邵

  謹稟者:竊□□於八月初八日,奉到七月十一日憲批:「張提督甫經接統基、滬各營,勢難再赴後山經理。該牧自謂不能勝任;倘有才具威望較勝而為該牧所素識者,儘可據實保薦,聽候酌派。若意中並無其人,計惟有振刷精神,力圖整頓之一法。姑俟辦理數月,察度情形。果實形竭蹙,本部院自當相機設法,斷不強該牧以所難也。仰即遵照」等因。奉讀之下,不勝惶恐。伏查卑州惟恃防營以立足,營務尤關緊要。張統領兆連才具威望素著;前在後山,群番莫不畏服。近數年之安,皆恃彼一人之力。今春調駐臺北,群番無復忌憚;北路木瓜、大鹵各番,南路三條崙一帶各番,已漸滋生事端。如蒙憲派〔張統領〕暫來經理舊部,群番懾服,地方自安。□□前次冒昧稟請,為地方計也。既而漸聞軍營積弊深重;鎮海後軍中營弁勇吸鴉片者十有其九,左營更甚於中營,前營十有六、七,海防屯軍十有五、六,埤南屯軍、南路屯軍除番勇外亦十有五、六。初猶疑言者過甚其詞;既奉憲札兼暫代統,入軍查詢,果係實情。兼詢何以致此之甚;則稱後山煙瘴甚厲,弁勇多病,苦無良醫,誤以吸鴉片能辟瘴氣,遂開其端。張統領查禁雖力,及見病而死者壘壘,無可救藥,不忍坐視其死,亦姑聽之,冀延彼生命,病愈復戒耳。于是病則吸,愈則戒,復病則又吸,久之漸難于復戒。然張統領軍令素嚴,查察甚緊,勸誡甚切;究竟病癒而戒者多,不能復戒者少,數年所積,不過三成。自去秋調剿射不力逆番,在山遇颱風大雨,帳棚均被吹去,衣褲盡濕;恐番乘之,露立兩日夜,不能舉火作炊,饑寒交迫。其體稍弱者,禁持不住,已死其處;餘者莫不深受風寒潮濕,回營即病者不少。及至今春天氣漸煖,積感皆發,莫不大病。其時後總兵元福新為代統,更不能禁其吸煙,弁勇病愈亦不復戒;後鎮無可如何,積憂致疾,竟以身殉。假令張統領未離後山,誰敢為此哉?如果重來,既寒番膽,更洽軍心,番社之患自弭,軍營之弊亦除;故冒昧復申前請。為軍營計,正為地方計,並非擅敢保薦也。□□素無知人之明;意中亦無素識堪為統將者。其冒昧指名稟請憲派張統領,以其功效已著,眾所共知,非有所徇也。然□□到軍以後,亦不敢不振刷精神,努力整頓。卑州事簡,□□日夕在營,專心致志,查汰癮深者;而勒限一月,令癮淺者各圖速戒。早晚親歷行間,巡視站練槍架,教以手法、眼法,並苦心、苦口勸其戒煙,兼手書分致各營屯將領,令各急圖汰禁。乃一月限期已滿,能戒絕者實無一人。是戒之一字,已屬空言矣。而汰則有可慮者二;可危者一焉。汰去老弱,必招募強壯之人以補其缺,始免行伍空虛;後山民少,強壯者尤少,無可募補;可慮者一。汰而不能貲遣回籍,窮無復之,必貽地方之患:可慮者二。現在餉章必遲一月而後發,如七月之餉必至九月初始發;後山路遠,必至九月底始到。而七、八、九三個月,數百人日食米糧鹽菜之需不能不先行籌備;每月以情懇求支應局預借銀一千兩,僅僅足資周轉,實無餘存。是以軍中恆欠弁勇兩個月之餉。而汰去一名,必將欠餉先行墊給,始能遣之出營。偶不能墊,則請假者故意紛紛而來,藉索欠餉以困之:不但希圖挾制,且將藉以鼓噪。同病者眾,各自相憐;稍不留意,頃刻變生。此又可危者也。□□自六月二十六日接統,迄今已五十餘日;而所汰不過六十餘名,所補不過五十餘名。近日校閱槍靶,親自確查無癮者拔為親兵。查親兵原無癮者只十有三人,左哨只二十二人,右哨只三十人,前哨只二十一人,後哨只十一人,共九十九人而已。(編者按:此處分述的人數與總人數不符,疑有錯字。)餘皆吸鴉片者。非不欲多汰、速汰,勢有所難也。□□到軍未久,不敢遽有更張;事事恪遵繩墨,以待張統領東來。已形竭蹙矣。今張統領既不能來,聲威無可憑藉、營務又極廢弛,惟有急急蒐討軍實,勤加訓練,以備不虞,或足弭番患;固民志耳。而通查各營屯管帶、幫帶、哨官、哨長、隨員、差弁,自副參以及千把約近百員,吸煙者亦十有其八;委員、幕友亦然。言及軍務,則皆以鴉片為必不能禁;如出一口。□□孤身無助,漫思汰之、禁之、整齊而訓練之,俾國家每歲十餘萬之餉不致虛縻,地方養一勇即得一勇之用。是猶一髮挽千鈞也;勢必竭蹙,夫復何疑!□□不勝其任,自知明甚。□□若不早言,待至竭蹙,貽誤已多,言亦無及矣。□□私心竊計,軍中不汰去羸弱,即日日訓練,亦不能精強。既知其弊,任其責,無可旁貸。與其因循坐誤,不早整頓,或至變出意外,誤國、誤民而兼以自誤,不如及早力任勞怨,黽勉為之。縱以竭蹙得罪,亦職分所當然,不當自惜。而僅汰數十人、百餘人,實亦無濟于事。現查卑營吸鴉片者,兩湖、三江、兩廣、閩、浙等省之人尚有百五十餘名,本省之人,尚有百餘名。若一次全汰,營伍空虛,民必驚駭。必須分作兩次貲遣回籍,庶免留為地方之害;必須即募壯健二百以補其缺,庶免行伍空虛之憂。惟有懇求憲臺格外鑑諒,准□□先期請領餉銀,俾得償清積欠。並酌派輪船駛抵卑南,將本省之人載至安平,閩、廣之人載至廈門,兩湖等省之人載至上海、鎮江登岸。兼懇俯念後山荒僻煙瘴,異於他處,其吃煙受累,實多因病暫圖救死而誤,並非甘於自棄,格外垂憫,酌照貲遣他軍之例,加賞歸途路費,以使各自達其鄉里。而卑營亦分二次募補二百壯健,計能得三百名可用之人。以後或續募,或懸額,不復以老弱充數,則目前雖略加費用,以後仍可以節省者抵補。且兵貴精不貴多,亦正不必急於補足。此即□□不顧竭蹙與否,力圖整頓之愚見也。為此備由,稟乞憲鑑。如蒙採納批準,請先電示臺南營務處支應局就近轉飭知照。□□一面趕緊派人出山領餉核發,查明汰遣之數,一面飛稟臺南電請酌派輪船以圖迅速。其前、左二營及各屯,亦擬一律照此次第辦理。是否有當,伏祈訓示祗遵。恭請鈞安。

  □□□謹稟〔八月十六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

  十七日,作書稟臬道憲,並抄稟撫臺稿寄張月樓軍門。

  十八日,作書致李麗川、呂幼漁二大令,又書致范荔泉。

  十九日,作書致張蕊卿。

  二十日,得四弟上海七月十五日書,嘉兄屯湖七月初五日書;又得包太守書一,又得章菊農書一、汪錢舫書一,領餉者帶來也。又朗山姪、秠兒書各一;買來紅白洋布等物,共計洋銀二十一元九角二分。

  二十一日,作書復包太守,又復嘉兄,四弟,秠兒,又書致汪上錦、曹在民、守澤弟。

  二十二日,作書稟叔祖。又書致朗山姪囑領撫墾局各項薪糧及各通事口糧、各番社秋餉及賞番酒食銀兩,總共計庫平銀四千零八十七兩一錢五分七厘零二絲九忽。

  二十三日,作書復張蕊卿。

  二十七日,寅刻,颱風復自北起;巳刻加以大雨,酉刻風止,雨未止。

  二十八日,丑刻,雨止。辰刻,出勘各處民房;幸風勢較初二、初十稍遜,未有被吹倒者,而各鄉則阻于溪水之漲,不能往勘也。一月之中,遭颱三次;慘矣!

  二十九日,勒令本營幫帶羅厚昌、前哨哨官岳文孝、哨長李輝高、後哨哨官邢培鑫、親兵哨長楊雲高各交卸差事,限一月戒煙。

  三十日,作書璧臺灣縣范繼庭大令手版。

  九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

  初二日,作書稟顧道臺。

  初三日,作書與朗山姪,令于支應局領七月餉庫平銀九百九十兩九錢五分五厘七毫一絲四忽,又湘平銀二百零五兩,共庫平銀一千一百九十七兩一錢七分五厘七毫一絲四忽;又於八月餉項預借一千五百兩。又作書致包太守。

  初四日,派黃錦春、吳英傑赴臺南領餉。

  初五日,得張統領八月十七、十九日二信。初三日到顧公信一、黃雲孫信一,虎臣兄京信一、張經甫兄信一。

  初六日,作書上顧公。委汪玉農辦營務。

  初七日,作書復張經甫、范荔泉。

  初八日,閱操。

  初九日,偕汪玉農及各哨官往鰲魚山相度改建昭忠祠墓址。

  初十日,得四弟七月二十三、八月十八日金陵所寄二書,朗山姪八月初一日書一,又汪上錦書一。

  十一日,赴鰲魚山開昭忠祠基址。作書復四弟、汪上錦,又書寄虎臣兄,又書致朗山姪于支應局借九月餉銀一千兩。

  十二日,海防管帶邱煥庭都司來見。以致朗山書交左營領餉哨官帶郡,內有預借九月餉項一千兩印及合義匯銀五百票根。得張蕊卿書。

  十三日,邱煥庭辭赴大麻里。吳才寶赴大莊查詢糧價。作書復張蕊卿。

  十四日,作書致張經甫,懇于津貼項下,撥足洋銀一百零二元附入汪玉農信內,交李克齋帶交上海。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得顧臬道書,並言已合戒煙丸十斤,囑先盡苦勸之心,後行嚴汰之法,反覆叮嚀。可感!可敬!

  十六日,汪玉農赴新開園宣示臬道憲德意于營中;歡聲雷動,皆願領藥戒煙。

  十七日,各哨呈願戒煙者名單,其不能戒者只有三十餘人而已。亟作書以實情代電稟撫憲,請緩派輪船,寬限一月,俟煙不能戒再行汰革。蓋余已決計汰革,而臬道憲有此美意,其言又仁至義盡;不從則余于臬臺有『屯其膏』之咎,從之則撫臺于余必有舉棋不定之譏。斟酌二者之間,寗失于厚,則從臬臺計為是也。

  ·稟臬道憲顧

  謹稟者:竊□□奉到本月初八日憲諭,深蒙細微折曲,懇懇款款教以不知,匡以不逮;而「先盡苦勸之心,後行嚴汰之法」二語,尤為仁至義盡。足徵胞與為量,痌瘝厥心。不勝欽服。敢不遵行。惟鴉片之毒,入人之深,令人莫解其所以然。其始嗜好甚殷;其繼受累甚重;其終追悔甚深。欲戒之情甚亟;迫之以不得不戒之境之勢亦甚切。而究之真能戒絕者,百人之中不過一、二人。而此一、二人者,數月期年之後,重入迷途,終身不返,比比皆是。殊不可解!□□前在鄉里,忝司大宗祠事,與族中父老力勸族人戒姻;無方不設,無藥不備;勸戒百餘人,歷一年有餘,卒無絲毫之效。深知此毒所中之人,非法可禁、理可喻、情可感。無可如何,遂為憤激之論,思誅殛放流之。此固□□平日所見之偏,而戒之一字,實則嚴父慈母所萬難得之於子者也。前奉汪君交到之諭,疏於聲明,而覆稟呈難戒之說,已慮及此。現在卑部各營屯遵飭查禁,紛紛稟覆,皆言癮深者均已汰去,癮淺者均已責限令戒;均是敷衍目前,希圖將就。卑營勇弁請限自戒,並自製藥者,原不為少;而自七月初三起限,至今自報戒絕者只有三人;亦是敷衍目前,希圖將就。實皆不願乘輪船回原籍也。昨日□□宣示我公頒藥德意,確詢能戒與否;闔營弁勇歡聲雷動,莫不感激涕零,願具結力戒,改過自新,初無一人自言癮深不能戒者。繼復責成各哨官長,諭以不必勉強,須各著實自量,無負上臺美意,自干咎戾。乃查報因病難戒者三十七人。卑營仰賴我公仁德感格,獲此轉機,不當預存逆憶,阻其向善之路;擬俟藥到,順其所欲,再與期限,以期仰副我公一視同仁、恐有一夫不獲之至意。且既加此限期,又與之藥,若仍不戒絕,而後汰之,彼心該可輸服,無所尤怨。□□遵我公先後次序而行,亦可站穩地步;欣喜出於望外。感服兼殷。即□□已請輪船;擬待船到汰遣百數人或二百數十人一次全行遣去。茲僅汰不能戒者三十餘人。懇求我公先代據實發電稟求撫憲暫緩派輪船東來;而□□俟藥到事行而後申覆我公仁愛之故。撫憲諒不疑□□中無定見,出乎反乎。將來領藥之人,即未必盡行戒絕,亦必深自蔽匿,互相諱飾,難遽察覺,更難一併全汰。漸以圖之,次第押送出山,不須更請輪船,似較省力。得我公假二千金,足資周轉需用。三數月之後,隨時將就,諒無他虞。即其間受弁勇欺蔽之處,必不能免,而題面必能敷衍過去。□□先後奉我公訓誡漸字、權字之義,善之善者之說,力改執一沾滯之非。通盤籌劃,據實稟陳。是否有當,伏乞更有以教之。此稟;恭請鈞安。伏祈垂鑑。□□□謹稟〔九月十七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

  十八日,吳哨官自大莊回。

  十九日,花蓮港撫墾局分局委員袁□□來見。

  二十日,汪玉農自新開園回營。作書致張領統請會銜為後總兵、黃游擊稟請撫臺奏請卹典。

  二十一日,得臬道臺十三日書,又得朗山姪書一,又得初九日書一,又得向春圃萬州來書一。又接呂慎甫寄來監盤交代總冊稿三本。

  二十二日,作書稟道臺,又書致包太守,又書復朗山。

  八月營餉應領庫平二千一百二十三兩五錢七分三厘七毫七絲七忽;除借一千五百兩,仍領實庫平銀六百二十三兩五錢七分三厘七毫七絲七忽。又統費湘平二百兩。

  ·稟臬道憲顧

  謹稟者:昨日申刻奉到我公十三日公文手諭,敬悉前稟已蒙撫憲批准,七、八、九三個月餉一併先發;又蒙我公關會支應局飭在郡領餉,弁勇一併領。莫名感激。惟□□前奉初八日鈞諭施藥苦勸各情,始知仁至義盡,自有至善之策,而自不及見此。深悔前稟耑力於汰,圖之太急,言之太盡。已經稟出,必難挽回;是以懇求代為電請緩派輪船東來,以期我公仁德得以下逮。否則藥甫施而船到,無人上船,則有罔上之咎;逼之上船,則滋罔下之疑。若非仰藉大力斡旋,代為電稟,竭蹙立見矣。不謂才短,其誰信之?轉蒙過獎,益令增慚。卑營七月之餉,現已於九月初五日挪移匯款放訖。八月之餉,十月初頭必須發放。僅留九月之餉,作為貲遣之資。計至十一月初,十月之餉未能遽領,而已領九月應放之餉,早因貲遣耗去,且須出山購糧。非藉我公假二千金,斷難周轉。世謂財亟於才,寗不信哉!玉農已於二十日回營。其赴北也,至少亦須選朴實弁勇四人隨往,並須自帶銀兩,方能展布其才。該處地尤僻遠,營務廢弛尤甚,領餉尤為不便。□□使任此,實以此礪之,非以此寵之。現已與密為部署。俟餉到札委,月底必可起程。南路屯兵管帶李游擊得勝,聲名甚狼藉;因天雨久,路多阻,海防、埤南二屯對調尚未就緒,是以從緩。本日李自以親老稟請歸省,自當批准。早擬以新充埤南屯兵管帶副將江雲代之;以查詢歷年管帶南路屯兵者,聲名惟江最優也。擬代江者原為李金鰲。不料自八月初晉郡領餉,訖今未回。查詢其故,有言其俟八月餉發並領者;有言前張囑為謀娶已故埤南管帶黃游擊定國自金陵聘到臺南未婚妻為妾,因此羈留者。不能深悉其為人;只好俟後察看。而卑營右哨哨官吳才寶,人皆謂其糊塗。□□初亦信以為然。至八月底發放後代統期內五、六月之餉,始知各哨轇轕甚多,而惟該哨獨無牽扯不清之處。此尤為後山所最不易得者。我公前囑宜表異之,以示風向;即擬以代江矣。總之,整頓營務,必以得人為第一要義。而人最難知,最難求;而後山尤難。非不知我公物色雖廣,許可亦稀,而□□需此實甚迫切;時切不情之請,不得已也。伏祈格外鑑諒!此稟,恭請鈞安。□□傳謹稟九月二十二日燈下。

  ·日記(光緒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

  二十三日,作書並蓋監盤交代冊印;仍以二本寄還呂慎甫交其兄呂幼漁大令。

  二十四日,作書致張經甫。得張月樓統領書一、鄧季垂大令書一。

  二十五日,奉撫臺批准貲遣疲弱勇丁。

  二十六日,寶桑居民失慎,出營救火。

  二十七日,收朗山姪書二。黃、吳二弁領餉回營。

  二十八日,得朗山姪書一、叔祖書二、介弟書一、畏三書一、汪上錦書一。作書致疏禹門、李麗川。

  二十九日,查勇弁;癮深者汰,癮淺者頒丸藥令戒。

  十月初一日,行香。起限戒弁勇戒鴉片。作書稟復叔祖,又復汪上錦。作書致邱煥庭、李質甫。

  初二日,擬統籌全局稟稿。作書復四弟、嘉兄,又致瑍姪。

  初三日,汪玉農起程赴左營。作書稟臬道臺。致張經甫請代挪英銀三百圓寄交心齋叔祖。得范荔泉書;即復。得袁行南書。又書復朗山姪,內銀票根計四紙,辦藥材一單。

  ·復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門大人閣下:

  接誦九月朔日手書,深蒙忠告善導。感激難以言喻。惟代統軍營與代理州縣大不相同。來教教子分別親生母、後母,得其大略。再於其子一邊著想,便知其詳。蓋其心以為後母不當如親生母之嚴加教管也。後母之於子,不過一、二人,其難已如此。若子有數百人,為之後母者,難耶?否耶?而能免於竭蹙耶?軍驕而易將,自古及今帖耳俯首心服而無異言、無變故者,史冊所載,能有幾人?古人處此,若何施設方略,閣下試尋繹平日所見、所聞,自知其故。況才短如弟者,而敢以暫未竭蹙自幸也!「寬猛相濟」,今人慨作口頭語。其實,寬以濟猛甚易,猛以濟寬甚難。弟之才萬萬不及諸葛忠武侯,而今日後山之樂於寬縱,甚于劉先主初得之蜀,恩已無可復加;加亦不復知感。惜弟膽略小,魄力不足,畏首畏尾,不敢用猛,慚愧殊甚耳。此弟腹心腑肺之言。閣下聞此,並尋繹諸葛公啟法孝直之語,亦當為弟惜矣。亂平已久,各行省養兵不少。弟游歷所至,見縱恣者比比皆是,而勇悍則似絕無。今日之大患,在疲弱而縱恣;尤患不能得勇悍者而訓練之。閣下以為然否?後山尤患無才可用。近日專注於選將;除汪玉農外,僅僅以不吸鴉片充數。言之可歎。弟愚昧之見,選將於今日,莫要於廉勤二字。廉則可以服眾心;勤則操練有實際。能得兼此二字者數人,而一切恩威寬猛之說,盡行一筆抹去無不可矣。閣下有高識;能為物色一、二否?比上統籌全局一稟,不免于煦煦嫗嫗。然與閣下「漸」字、「兼恩」二字,亦似稍竊得皮毛。請詳教之。弟以北路屬之汪玉農,以其為人能兼廉勤二字,有深望焉。高新鄭謂將才由閱歷而成;弟深以為然。閣下以為當否?並請教之!勿以臧否自嫌也。此復;敬請勛安。統希心鑑。〔十月初三日〕

  ·日記(光緒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

  初四日,料發放秋季各社通事、社長口糧。作書復王彬齋。

  初五日,作書寄朗山姪,並附票根。派哨長張有福領路費銀,會同李管帶放給汰勇,並送後夫人及高錫之家眷到郡。東湖傅翼如、王東山亦隨去。自此營中所有煙燈一律掃除矣。三月之久,僅僅如此而已,禁煙之難,真難哉!

  初六日,作書稟臬道憲;以昨日書來故也。又作書致虎臣兄,詢問〔其弟〕昭甫肯出山否。又作書致朗山姪,又作書致邱煥庭都司。

  宋文帝誡弟江夏王義恭書曰,「天下艱難,家國事重。雖曰守城,實亦未易。隆替安危,在吾曹耳。豈可不感尋王業,大懼負荷!汝性褊急:志之所帶,其欲必行;意所不存,從物回改。此最弊事,宜念裁抑。衛青遇士大夫以禮,與小人有恩;西門、安于矯性齊美;關羽、張飛任偏同弊:行已舉事,深宜鑑此。若事異令日,嗣子幼蒙,司徒(彭城王義康也)當周公之事,汝不可不盡祗順之理。爾時天下安危,決汝二人耳。汝一月自用錢不可過三十萬;若能省此,益美。西楚府舍,略所諳究;計當不須改作,日求新異。凡訊獄多決當時,難可逆慮,此實為難。至訊日虛懷博盡,慎無以喜怒加人。能擇善者而從之,美自歸已;不可專意自決,以矜獨斷之明也。名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昵近爵賜,尤應裁量。吾於左右雖為少恩,如聞外論,不以為非也。以貴凌物,物不服;以威加人,人不厭。此易達事耳。聲樂嬉遊,不宜令過;摴蒲漁獵,一切勿為;供用奉身,皆有節度;奇服異器,不宜興長。又宜數引見佐史。相見不數,則彼我不親;不親無因得盡人情;人情不盡,復何由知眾事也?」

  初八日,作書致張蕊卿。

  初九日,閱操。委姜芳坡赴大麻里發放各社通事、社長秋季口糧。

  初十日,發秀姑巒局秋季薪糧及夏季賞番酒食銀,共庫平一千二百三十四兩五錢零四厘四毫;交左營繆哨領解。作書復鄧季垂大令。

  十一日,發埤南各番社長秋季口糧銀七百二十元。

  十二日,發埤南各番社通事秋季口糧銀三百二十七元。張蕊卿自新開園來見。〔補〕十一日,王彬齋偕其姪自臺南至營。

  十三日,邱煥庭自大麻里至。張蕊卿自新開園至。

  十四日,作書託張經甫代領九、十兩箇月津貼銀一千一百三十五兩九錢九分四釐九毫。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張回新開園,邱赴拔仔莊。

  十六日,江如典自拔仔莊至;以其赴三條崙南路屯兵,遂令押汰勇及餉銀並路費至該屯發遣出山。

  十七日,得玉弟九月十五日上海小東門外紹泰茶舖被災、其次子嗣馨姪避火跳河落水淹斃信。慟其禍之慘也,肝腸若裂矣!又得叔祖及汪上錦、汪遠堂書各一,又得朗山姪書一。

  十八日,作書慰玉弟,稟叔祖;又寄介弟,答汪上錦,又囑稼兒,又致嘉兄(綱按原稿無兄字)書各一。又書致朗山姪。

  十九日,閱操。作書致包哲臣太守,託其於本部前營、左營各扣六八銀二十元,海防、南路各八元,埤南四元,皆于九月餉內,中營十月借款內扣四十元,作為弔胡次樵司馬奠敬;以此事係渠所囑故也。

  二十日,得汪玉農書一,即作答。作書稟臬道臺。又書致朗山姪,囑于支應局領十月借餉銀一千兩;內除已領九十兩零八錢零二厘七毫六絲九忽,又除扣送胡次樵司馬奠分銀二十七兩二錢,實計庫平銀八百八十一兩九錢九分七厘二毫三絲一忽。

  二十四日,作書致朗山姪,囑領安撫軍九月分餉庫平銀二百零四兩一錢三分八厘四毫六絲四忽。

  二十五日,得汪玉農十九日書;即復。作書致張經甫,並託於津貼款內撥庫平銀一百兩與汪信同收。

  二十六日,邱煥庭回大麻里。

  二十七日,收到疏禹門及李麗川信各一、朗山姪書一。

  二十八日,王彬齋起程回前山。孫靜甫至。得臬道憲書一,並丸藥二十斤。又得朗山姪書,並茶絲四斤、萊菔子一包。

  二十九日,以丸藥十五斤寄左營,五斤寄前營;各致一書。

  三十日,作書稟臬道臺,又書致朗山姪。

  十一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得汪玉農書;即復,並附致張經甫兄,託于津貼項下撥銀五百兩交王衍生。蓋王已付汪而取之臺北,汪則由臺南付還也。又書致虎臣兄;又書致朗山姪,囑以重洋七十元為張有臨寄滬。

  初二日,以宋梅記匯銀五十兩票根寄朗山姪。孫典史預假銀三十兩。

  初三日,孫典史赴拔仔莊。得張經甫書一、虎臣兄書一、金潤生書一、袁爽秋觀察書一、朗山姪書一。

  初四日,得汪玉農書一;即作答。作書稟道憲,又書付朗山,又書寄四弟,又書復張經甫,又書復張軍門。

  初五日,擬查覆埤南亦不可為治稟稿。

  初六日,作書答張蕊卿。

  初七日,發九月餉。作書復汪遠堂,又書復袁行南觀察。

  初八日,得宋渤生觀察賀節書一、四弟九月九日及二十九日二書、朗山姪書一、秠兒及汪上錦書各一。又得汪玉農書;即復。又得沈(綱按以下應有遺文)。

  初九日,作書復四弟,又寄嘉兄、岳丈、瑍弟、汪上錦、朗山姪書各一。

  初十日,作書囑朗山領十月餉銀一千一百五十六兩三錢五分二厘七毫三絲七忽。又書致孫靜甫;恐其報到差日期未合式也。

  十一月,是日黃昏,有洋輪船自北而南,經過海上;並不停泊。

  十二日,赴鹿寮埔察看荒地;回宿鹿寮營房。埔在防營北八里,寬廣約五、六里。昔為南北社每歲打鹿之所;草甚茂。營勇往來經此,不得遺火燒其草;否則,番必索賠鹿價。為臺東第一大平原。而尚未開墾者,緣番佔以為養鹿之場故也。予去年經此,已知此地之大。今先諭番「以現已無鹿;荒而不開,誠可惜。」番以為然。又語以「地非數十百家所能開;宜招各處之人皆許其來,不准爾等阻止。」番亦不敢違抗。故自往相度焉。

  十三日,點閱鹿寮防勇四棚。午刻回營。作書寄朗山,囑令領撫番經費等款銀四千四百零六兩二錢四分三厘九毫八絲八忽。

  十四日,冬至。黎明率屬官詣天后宮向闕行叩賀禮。得蘇履生、范膏民書各一,朗山、秠兒書各一。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作書復蘇、范二君及朗山姪;並寄章德明匯銀票根一紙,計二百兩。又得汪玉農書;即復。

  十六日,作書稟臬道臺論開墾事宜。

  十七日,作書寄張經甫,請代撥七兌洋銀六十元,解繳資助故員運柩回籍捐,又託其各以六元分送張子雲、楊俊甫二處奠分。又得蘇履生兄書;即復。又書致萬棣花。

  十八日,奉到臬道臺手諭,知後路事已酌定派范膏民代為經管;又,蒙電詢前稟請緩征事,已得藩臺回電,云『臺地本年遭風,各屬未致成災。臺東一處,未便專案詳咨豁緩。該州額征,僅敵坐支。現飭變通辦理;所有應解司庫存留支賸各款,暫緩提解。一面飭將沙壓田園挑復下年帶征補款,水沖若干,查明具覆。不日批行矣。』云云。即行稟覆。又書致范膏民。又書致朗山,並開列遷移一切事宜及代交領餉應匯票各款。

  十九日,派黃錦春、張有福帶勇八名赴郡解餉兼迎接家眷。又書賀朱苕園觀察重臨支應局。是日復作書上臬道臺論軍中用人。又接謝鍾英大令書;即作復。

  二十日,作書致汪玉農,又致袁雪卿、孫靜甫。又陳子岳送西岳華山廟碑搨一紙,孔子見老子石刻搨本一紙,並書薦其鄉人馮蘊齋到營。

  二十一日,得朗山姪書,收到帶魚、酒蛋;即作答。

  二十二日,決計遷前、左二哨營房於州壘。得張軍門書。

  二十三日,作書復張軍門。又書致范膏民,令代還張聘三銀二十六兩八錢二分八厘七毫。

  二十四日,得玉農書;即復。又得朗山書一。

  二十五日,臬道憲頒到上海鍾氏戒煙藥;計元號拌煙藥五十兩又二方,沖藥五十兩,二號拌煙藥二百兩又二方,沖藥二百兩又三方,人參補養藥十兩,又補氣藥十兩,又寗神丸十兩,共裝一皮箱並手書。即稟復。又薦李念椿、余敬符二君到營。

  二十六日,以憲頒之藥分一半給前營,另一半則中營與左營各給一半。作書致張蕊卿、汪玉農。

  二十七日,前營汰遣煙勇三十四名,到埤南點驗;少周麒麟一名未到,又有病者四名在內。憫之,各賞銀一圓;面責押解哨官龔子澤,並函詢管帶張蕊卿不待其病愈而後遣行也。是日奉撫憲札,以代統以來,整頓有方,令接統鎮海後軍各營屯。作書致范膏民,請代撥銀解本年錢糧。

  二十八日,申報是日接統防軍。得范荔泉書;即復。

  二十九日,得朗山姪書。作書復皖南袁觀察。

  三十日,作書致李麗川。

  十二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作書稟清師,又稟江蘇陳舫仙廉訪。

  ·上吳清卿師

  謹再稟者:竊傳遠隔重洋,不聞訓誨,將及兩年;翹企師門,倍殷欽慕。自今年季夏,代理邊州,兼為統將。地則煙瘴甚厲;軍則煙癮甚深:整頓實難。力辭不脫;時虞竭蹶,兼誤公私。良由前隨吾師節麾,未請效力行伍,於軍事殊少閱歷,致昧韜鈐。諸葛武侯云:才,須學也。傳從吾師久而不知學;悔奚能追!所幸卑州事簡,得以專力蒐討軍實,力辟前人吸煙禦瘴之誤,冀啟其痼蔽。又幸賤軀耐瘴,自入軍以後,軍中病故者均係有癮之人,而無癮之人無一病者,眾始漸信鄙言。而緝憲復為多製丸藥,囑令戒汰兼施。積弊漸能剔去。但不知蒼蒼者果能默佑此邦明年春夏不降癘疫,俾益信鄙言否耳?而訓練技藝,仍無起色。曾記吾師前在北洋治軍刻有槍法一卷;斯時傳在吉林,未蒙授及。伏乞補賜數本,以俾遍習。古之學者,必各守師法;傳略知此,乃吾師在邊時所耳提面命而教之者。今願卒業;吾師許之乎?耑此稟懇,再請鈞安。

  受業傳謹再稟〔十二月初一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

  初二日,得張月樓軍門書;即復。

  初三日,作書上臬道臺。

  初四日,作書致宋渤生觀察。

  初五日,得介如十月二十八日信一、叔祖信三、稼兒信一、汪上錦信一。又得虎臣兄信,言已函勸昭甫出山相助矣。

  初六日,作答昨日所得書各一。得朗山書言初三日起程。

  初七日,得汪玉農、孫靜甫書各一;即復。

  初八日,作書復張月樓軍門。

  初九日,午後移居州署,以待眷屬;以前信言初三日起程也。

  初十日,至午後,家眷未至。

  十一日,得汪玉農書;即復。又書託張經甫代領十一、二兩箇月津貼銀一千一百三十五兩九錢九分四厘九毫。

  十二日,作書催孫靜甫送水沖地畝清冊。

  十三日,梁少翁赴鄉。

  十四日,內子及子姪輩偕朗山姪、漢生弟並領餉差弁到署。奉到臬道憲手書一、朱苕園太守書二,范膏民、黃雲孫、王蓉溪、萬棣花書各一。作書復姚芝眉巡檢于松江。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又詣各處謝步。作書上覆臬道憲,又書復朱苕園觀察,又書復范膏民,又書致汪玉農。又得孫靜甫書;即復。

  道署帳房來條:林文忠公戒煙丸三十斤,每兩價錢二百文;共計錢九十六千文九四折洋銀一百零二元一角二尖,扣銀六十九兩四錢四分一厘六毫。

  自基隆西北取道循山而行:四里至三角嶺,六里至大武崙,七里至馬鍊莊,八里至大坪腳,四里至鹿角坪,七里至磺山頂,七里至竹子拗,十四里至水竟渡,十里至滬尾。皆由山間取徑,海上窺望不及;無險阻,直捷而平坦。

  十六日,作書寄四弟,又寄叔祖,又寄川沙,又書致昭、甫。

  十七日,得范膏民書;即復。得張經甫書;即復。又書謝江、邱二管帶。又得疏禹門書。又書致張蕊卿。又得柯月坡書。又得江如點書;即復。

  十八日,得李、疏、柯三君各一函。

  十九日,梁少翁自新開園回署。

  二十日,作書復李大令、疏司馬、柯都司。

  二十一日,封印。得李少帆書。

  二十二日,作書稟臬道臺。又書致范膏民。得李大令書;即復。

  二十三日,作書復胡在儒。又書致張經甫。發花蓮港冬三月薪糧各費共庫平銀七百九十九兩八錢七分三厘三毫四絲;又發秋季賞番酒食銀三十八兩一錢零六厘。又發秀姑巒冬季三個月庫平銀一千零九十兩零五錢一分九厘;其秋季賞番酒食銀四十四兩零一分九厘,早給雷呈鑫領去矣。

  是日,收吳勛曹來銀二百兩。

  二十四日,作書復汪鐵舫。是日收張義春來銀四百五十兩。得汪縉卿書,又得張經甫初十日書。

  二十五日,作書上臬道憲,又書復張經甫與汪縉卿。

  ·日記(光緒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

  光緒二十年,歲在甲午,正月丙寅,元朔日己卯,黎明,率領所屬文武於天妃宮設位向闕叩賀萬壽;詣各廟行香;與部下各官吏將弁團拜,互相賀歲。招幕友飲春酒。

  初二日,具臺東志建置沿革稿。

  初三日,作書上臬道憲,又稟撫臺、藩臺,申明不能晉省賀歲,面稟公事。得范膏民書一、汪玉農書一。又稟臬道臺憲函,即寄郡。得張月樓軍門書一。

  初四日,作書復汪玉農。邱煥庭都戎、張蕊卿協戎皆於初一、初二日至;是日回營。

  初五、初六日,為修志事採訪一切。

  初七日,江如點協戎自三條崙至。

  初八日,張蕊卿請假回籍治病。是日委李守備金鰲充海防屯兵幫帶,高守備充中營幫帶。

  初九日,開操。作書復張月樓軍門。梁少玉回粵東。

  初十日,委江如點協戎接帶前營,譚都司桂林接帶南路屯兵,丁士文為前哨哨官,王開第為右哨副哨官。

  十一日,作書致范膏民,又書致張經甫。

  十二日,作書上臬道臺論調委各營管帶及調換軍械利弊。

  十三日,為子姪開學。

  十四日,作書寄四弟及稟叔祖,又書寄曹在民表叔。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

  十六日,汪縉卿自臺南至。得張經甫書。

  十八日,作書稟臬道憲。又書致范膏民,附票根三紙,計匯付一千九百五十兩,皆十九日發。又書致李麗川及疏禹門司馬,又復張經甫。

  十九日,辰刻閱操。午刻開印。得范膏民初六、初九日二信;即復。委哨官丁士文出山辦米。得袁行南書。

  二十日,起程北出校閱本部各營屯。午刻,至鹿寮查閱前營後哨一、二、三、四隊;閱畢而雨至。夜得陳子岳、范膏民書各一。

  二十一日,沿新武洛溪北行五里,務祿干水自西出山入焉。又五里過鹿寮埔;查新招墾荒民番約五十餘戶。又十五里至雷公火,其西岸即里□莊。(波按里下空格應系壟字)又十里至新開園;查閱前營中、前、左三哨。設靶只四□(波按四下空格應系十字)弓、八十弓。統計中數不過三成零,中三者只十二人。

  二十二日,十里至大陂。自新開園以北,水皆北流。十八里至大莊。又十二里至璞石閣;查閱前營後哨五、六、七、八隊。

  二十三日,五里過迪街。二十里過水尾。十五里至拔子莊;查閱埤南屯兵。至夜而汪玉農、孫靜甫皆自花蓮港至。

  二十四日,偕玉農過大巴塱、鹿階皮至象鼻嘴。

  二十五日,過吳全城,至花蓮港。

  二十六日,至加里宛;回則沿海察看米崙港。

  二十七日,回抵大巴塱。

  二十八日,由大巴塱東行,上下猴子嶺計三十里,沿丁仔老溪至海口;宿貓公社通事李自明家。

  二十九日,南行八里至八里環。又十二里至石梯莊。又十五里至大港口;宿通事蕭日隆家。

  二月初一日,渡大港水,南過納納社。十里至開傘埔。四里至烏雅石。十五里至水母丁。又十里至大通氣。又十里至加早灣。(純按早應為走地名至今稱之)又十里至掃北。又七里至坪子村;宿已革總理廖宗元家。

  初二日,南行十里至烏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買。又五里至成廣澳。

  初三日,十里至馬老漏。五里至加水來。六里至莪律。五里至都力。二十里至馬武窟。六里至加里艋押;宿通事劉來成家。

  初四日,寅刻起早餐。親兵食畢,報失後膛槍一桿。留成廣澳哨官蕭必勝督率通事嚴查,務獲;而先行。八里至八里芒。五里至都巒。二十里至猴子山。十里至埤南署。始知初一夜三更,社丁棚失慎,延燒左哨五、六、七、八四棚。花蓮港哨官陳玉堂及秀姑巒撫墾委員孫靜甫偕至。孫則奉臬道憲札來驗收營署工程也。得汪玉農書。

  初五日,作書復玉農,又復范膏民。

  初六日,作書稟臬道憲。

  初七日,蕭必勝偕通事查獲加里艋押所失後膛槍來呈繳。孫靜甫辭回局。作書致張經甫,又書致范膏民。

  初八日,祭昭忠祠。作書致譚桂林。

  初九日,作書稟臬道憲。張蕊卿自新開園至。

  初十日,作書致虎臣兄,又書稟叔祖,又書致介弟,又書致江如點。

  正月截(波按截字下似有遺文)三百七十五兩九錢三分折(綱按原稿尚有許多數目字無法認清只好存疑)。

  正月應領營餉銀一千六百九十五兩七錢三分五厘八毫三絲四忽,統費銀一百九十三兩八分六厘一毫九絲二忽。

  十一日,作書謝李麗川大令,又書致范膏民。

  十三日,作書致張經甫,又書致張月樓軍門。

  十四日,自以其意訂定陣圖。是日春分。

  十五日,行香。演新陣圖。作圖說一篇。是夜,月食。得唐韡之觀察書一、張月樓書一、疏禹門書一、汪鐵舫書一、汪玉農書一。作書復玉農。

  十六日,教演新陣。作書復唐觀察及朱太守。又書復汪鐵舫,囑于范膏民處取銀二百兩。又書致膏民。

  十七日,以陳泉泰匯銀五百兩票根寄范膏民。

  十八日,江如點、邱煥庭、李蘭亭至。余步青自前山持潘義庭別駕書至。

  十九日,閱操。以張義春票八百兩寄范膏民。又書致張經甫。

  二十日,池雲珊自臺北、徐伯榮自臺南偕至。得茂春、萬和書一、守瑍弟收一、虎臣兄書一、張經甫兄書一、單一、范膏民書一。

  二十一日,作書復叔祖,又書致曹在民,又書寄四弟,又書復虎臣兄,又書復范膏民。又書復張經甫。

  二十三日,作書囑范膏民代領安撫軍正月餉銀

  二十六日,得汪玉農書、孫靜甫書。

  二十七日,復汪玉農、孫靜甫書各一。

  二十八日,陳玉堂自新開園至。得陳子垣書一。

  二十九日,令軍士出為各荒塚加土。得李麗川書一。

  三十日,清明。出祭厲壇。得李麗川書一。

  三月初一日,日食。作書上臬道臺,致范膏民、復李麗川。是日採訪志冊脫稿。

  初二日,作書復袁行南觀察去年九月二十三日書,又書復吉林後路營口轉運局查友三,又書致蘇冶生。是日以中營帳房交徐伯純辦理。又書復瞿肇生。

  初三日,作書並桑寄生付吳勛曹送臺南呈臬道臺。

  初四日,得臬道臺二十七日書,並戶部執照一紙,槍子鉛藥輕重數目一紙。林明敦槍子藥重七分,鉛重七錢五分。毛瑟槍子藥重一錢,鉛重七錢。哈吃開士槍子藥重九分,鉛重七錢三分。黎意槍子藥重一錢二分半,鉛重六錢七分。

  初五日,作書上臬道臺,又書致膏民。

  初六日,作書致袁雪卿。

  初七日,得汪玉農書;即復。又書復譚麗卿。

  初八日,作書致膏民,又書致鄧季垂大令。

  初九日,作書致邱煥庭,詢農具來由。

  初十日,孫靜甫自拔子莊至。李麗川薦方莘夫至。

  十三日,作書賀丁調臣署彰化縣。又書復賀范繼庭保晉同知直隸州升階。夜得汪玉農書。作書寄膏民。

  十四日,復汪玉農。又書寄范膏民,領二月營餉一千八百九十一兩零四分六厘二毫二絲,又領春季撫餉四千一百二十六兩三錢一分七厘七毫三絲,共六千零十七兩三錢六分三厘九毫五絲。

  十五日,作書致張經甫,又書復張月樓軍門。

  十六日,作書致童米孫。

  十七日,赴利基利吉社查察煤礦。作書復管凌雲太守,又書賀李麗川、俞冬生回本任。

  十八日,作書上臬道臺,又書致范膏民,又書寄四弟、嘉兄,又書上叔祖及岳丈。袁雪卿自花蓮港至。

  十九日,汪縉卿起程回里。

  二十日,收吳培卿世伯復書一,又得介如二月初十日書,又得嘉兄及伯母、叔祖書各一,章、周二婿書各一,岳父書一。

  二十四日,病。

  二十六日,遣幫帶高渭生解壞槍一百九十一桿赴郡。補二十三日,得張經甫書;即復。二十六日又作書呈臬道臺。

  二十八日,昭甫兄自家鄉至。

  二十九日,作書寄四弟,稟叔祖、伯母及嘉兄,又書寄汪玉農。又得張月樓軍門書一。

  四月初一日,立夏。作書復張軍門。

  初十日,得虎臣兄京信二函;即復。

  十一日,作書寄張經甫、范荔泉各一。

  十六日,赴大麻里查點屯兵兼放番餉。

  十七日,至大得吉遇大雨;申刻至巴塱衛,止宿。調溪底至此點名。(波按底字下疑脫屯兵二字)。

  十八日,回大麻里。

  十九日,回營。

  二十二日,作書上吳清師,又致范膏民。

  二十三日,作書致張經甫、蘇冶生。

  二十四日,得李麗川大令書,有初八日藩轅牌示補臺東州缺之語。得心齋、理齋二位叔祖書。

  五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得汪鐵舫書。

  初二日,戌刻,馬蘭街民房失慎,延燒五十一戶。

  初三日,踏勘火災,兼以銀一百零二圓給被災之家。江副將自前營至。得童米孫書一。

  初九日,作書致蘇冶生,又致范膏民,又作書並寄英銀十圓代禮賀心齋叔祖七十壽。

  初十日,作書賀童米孫大令。是日驗明昆崙樓社社目五名、通事二名正身,給發印票並口糧。作書致范膏民。

  十一日,得臬道臺手書一;即作書稟復。又書寄虎臣兄,又書寄范膏民。夜得張經甫初二日書

  十四日,得汪玉農書;即復

  擬家鄉張睢陽廟楹聯:

  孤城原可圖存。為諸將不肯赴援,遂令竭力捐軀獨完忠節。

  遺憾何由得泯。想厲鬼必能殺賊,故作奇形怪狀以示威靈。

  昭甫擬臺東昭忠祠楹聯:

  此地在邦域之中,不比道闢■〈牛羊〉牱,鑿空竟嗤張博望。

  諸君為王事而死;只恨山多煙瘴,跕鳶同懷馬文淵。

  又自擬聯:

  蟲鶴昔同悲;瘴雨蠻煙何太酷!

  牲牢今共享,青山白骨有餘榮。

  十六日,作書致陳子垣、李麗川二大令,又書復胡席珍及聶農山,又書復范膏民。

  十七日,呈送福藩黃請驗由新海防例報捐請離原省改捐福建省補用戶部執照一紙,係光緒二十年二月初五日給。

  十九日,作書上臬道臺,又致范膏民。

  二十二日,得虎臣兄書一、范膏民書二、萬軍門書一及獎札二件。高渭生換槍械回營。

  二十三日,作書復虎臣兄,又復萬軍門、范膏民。又得汪玉農書一;即復。又得孫靜甫書一。又書致德乾表姪。

  二十六日,得宋渤生觀察書一、謝鍾英大令、孫子明大令書各一。作書致膏民。

  六月初一日,詣各廟行香。作書復謝大令,又致范膏民。(內附後公館一函。)

  初三日,得黃子林自滬大馬路集賢里黑龍江金礦局來書一;即作答,並託寄漠河致袁行南觀察書一。

  初六日,得臬道臺二十八夜飛函;即稟復。宋雨生、朱潤之到營。又得臬道憲二十日書,又得宋渤生、查友山二書,又得范膏民書,又得張經甫、范荔泉書各一。

  臺北捐主事,共庫平銀一千二百九十七兩六錢四分。

  捐離原省及指省,正項一千一百六十五兩,合公砝平足銀一千二百零六兩,加換照六兩,行查三兩,(波按:此處似脫一字。)片九兩,共公砝平足銀一千二百二十四兩,合京平足銀一千二百五十七兩九錢六分,加匯費合臺庫平洋銀一千三百二十四兩四錢一分九厘。

  初七日,作書稟復臬道臺,作書致前、左二營管帶。

  初八日,作書復張經甫、范荔泉。

  初九日,得臬道臺五百里排遞初四日函;即稟復。夜作函致前、左二營營官。

  初十日,作書寄虎臣兄,又書致四弟、湧弟于南京,又書寄嘉兄,又書寄申稟叔祖,寄川沙稟伯母,又書謝顧康民秋曹,又書復沈尚韻,又託虎臣兄伐撥銀還顧宅。

  十一日,作書寄謝鍾英;為昭兄、朗山回籍鄉試,求假館于鹽局也。

  十二日,送昭甫、朗山及池雲珊回籍鄉試。作書上臬道臺,又書寄張軍門。

  十三日,作書致前、左二營管帶。

  十四日,作書上臬道憲,請給器械及帳棚。又書致謝提調,託領夏季番餉。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

  十六日,派劉德杓、胥森榮赴鳳山境內募勇。

  十七日,作書致張經甫。派弁赴猴子山察看地勢。

  十八日,自詣沿海察看地勢。

  十九日,得范膏民書:知其已於十五日內渡赴試;接手為汪君辛孜。作書致汪辛孜,稟臬道臺。

  二十日,得臬道臺六月十四日手書;即作稟寄復。又得汪玉農書;即復。查范膏民書,共交汪辛孜兄接收庫平銀七百八十九兩零九分三厘。

  二十二日,楊寶臣自三條崙至。作書復臺灣府陳仲英觀察。

  二十三日,得虎臣兄京中五月二十四日書,又得川沙曹在民書。又得叔祖書;聞嘉言兄于四月二十二日謝世,而介如竟無信到。嗟悼不已,尤深疑怪。得李麗川大令書。

  二十四日,作書復虎臣兄,又書稟叔祖,又書復曹在民,又書致金陵與昭甫、朗山、介如各一。夜作書稟臬道臺,又書致汪辛孜,又書致孫靜甫。二十五日,巳刻得臬道臺二十一日辰刻手函;申刻稟復。

  二十六日,赴檳榔、阿里擺等社相度營地。

  二十七日,作書復李麗川大令。

  二十八日,於天后宮設位叩祝皇上萬壽。作書致張經甫、范荔泉、蘇冶生各一。又得道臺二十三日書;即稟復。

  二十九日,未刻,得臬道臺二十五日手諭,令即擇要移營,不須候示;喜甚。立即飛飭沿海各營一律遵辦,並即稟覆。江如點副將自成廣澳來面商防務,並擇澳南八里三臺石西移駐該營右哨。

  七月初一日,出詣各廟行香。江副將辭回營。作書致汪辛孜。以腰刀分送前、左二營各二百把,埤南屯兵四十把。

  初二日,得臬臺六月二十六日書,知倭背約,已于朝鮮之牙山擊我兵船。釁自彼開;總署電令各口見倭船即擊矣。即作書稟覆。得汪玉農書;即復。得皖道袁爽秋觀察書,兼蒙寄所刊經籍舉要一本。得袁行南觀察漠河金礦四月朔日書。夜得汪玉農七月二十九日飛報謠傳之說。

  初三日,赴阿里擺相度營地。作書復汪玉農,又致江如點。

  初四日,作書賀朱苕園太守署臺南府,又書復安平縣謝,又書復淡水縣李,又書復嘉義縣鄧。

  ·復鄧季垂大令

  奉讀手書,敬悉籌防內外,成算在胸,有備無患。而不忍一毫有累于民,尤為獨見其大,人所難能。推斯意也,必有孟子所謂仁術德、慧術智,周易所謂牿牛之角、獖豕之牙者,明燭幾先,能制治于未亂,弭患于無形也。以此治天下無難矣;寗待下問耶!來教過於謙抑;得毋學顏子之學「以能問於不能,以多問於寡」耶?雖然,閣下以此問,弟雖愚陋,亦不敢不以正對。內奸竊發,烏合之眾,癬疥之疾耳。此次倭以全力圖朝鮮,而聲言將以重兵襲我臺灣,此必虛聲也。襲人必乘其無備;未有先告之使備而後襲之者也。朝鮮為我屬國,而距北洋甚近,我不能不遣兵往援。計我中國亦惟北洋海軍有大鐵甲兵船可以往援;他省不能也。計彼必不敢不近防我北洋之援,而遠襲我臺灣:亦事勢之顯而易見者也。此次大局所繫,只在北洋一枝海軍。如能力抗倭船,不致蹈曩者馬江之覆轍,則朝鮮尚可保,臺灣亦無患。否則,倭勢益張,既餂糠,將及米,臺患亦不遠矣。此魯嫠之所以憂魯也。閣下以為然耶,否耶?島嶼之邦,利用舟楫,中外所同也。而臺灣則否。鑑于馬江之大敗,則曰戰船不可恃也;狃于滬尾之小勝。則曰俟其登岸而擊之,必勝之道也。今之議者,莫不以為然矣。然而敵勢不同,時勢不同,地勢亦不同;固未可一概論也。法人距我臺灣數萬里;兵來甚不易,既退則難以復來。倭人距我臺灣只二千餘里;輪船往返,一、二晝夜即達;可以頻來擾我。此敵勢之不同也。中國之師船,往者惟閩最著;而法悉殲毀無遺。今惟北洋最盛;萬一不能勝倭而復至挫失,則我自此以後,必無復有人敢再言辦船。倭則縱橫東海,肆無忌憚矣。倭師秦人遠交近攻之故智;若果得朝鮮,陸路則侵我奉天,海道必先圖我臺灣,以漸逼我內地。而西洋各國益輕我,而各將生心矣。此時勢之不同也。臺灣孤懸海外,自無師船;一旦有警,南洋江、粵二省之兵輪,皆不及北洋遠甚,必不敢來援;而勢益孤矣。除卻沿海設防,別無固守之法矣。然而地勢不同,臺北之基隆、滬尾,臺南之旂後,外以山為屏蔽,可以障敵砲,又有砲臺可以擊敵船,可以言守。其餘各處,皆近海而無障,無大砲能擊敵船。倭若分番迭出,倏往倏來,繞臺遊弋,自船架砲,先擊我無障之防,其誰能禦之?俟其壘既摧而後登岸,復誰能阻之?又況沿海可以登岸之處,實亦防不勝防;其能恃此以為必勝之道哉?此杞人之所以憂天也。閣下以為然耶,否耶?弟僻處後山,見聞寡陋;抱此二憂,而反忘其憂所當憂。此次奉檄籌防:沿海三百六十餘里,既防不勝防;而設防之處,又皆近海而無障;兵力單甚,無可如何。現在不請添營,而請移營。迂拙之見,以為沿海之地,外有障蔽,敵船之砲所不能及之處,可以設防;外無障蔽,敵船之砲能及之處,斷斷不可設防;亦不必處處設防。惟有扼要築壘,專求自固;避彼所長,匿我所短,庶或能用我之所長。託於兵家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之說,以通稟各大憲。惟豸憲以為所見不謬;函令『不須待批,亟先擇地移營』,並有『上臺如見怪,當代任咎』之語。可感,可敬。現惟日夜趕辦此事;恐或不及,必致貽誤。則又憂之不早之咎也。弟無才無助;竭蹶時虞。知關遠注,合並附聞。伏乞不時以方略教之。尊稱實不敢當,後請勿再施也。專此手復;敬請升安。統希心鑑。〔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四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初五日,稟賀藩臺老太太生日,又書稟臬道臺。

  ·上臬道憲顧

  謹稟者:竊卑職六月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日及七月初二日稟陳現擇地所趕辦築壘移營,因無帳棚,少鋤鍤,不能速移各情;並以此次大局所繫,只在北洋一枝海軍,近日有無確信,伏乞示知等因:想鈞蒙憲鑑。竊查此次倭如入寇我臺,揣度時勢、敵勢,皆與光緒十年法寇不同。臺南之防,似宜格外慎重。往者法寇猝出不意,毀我閩省兵輪;西洋各國皆以為我不及防,又無大鐵船,勢本不敵,且受法欺也。此次北洋之鐵船,可謂大矣;如能抵禦倭船,獲一大勝,則國威一振,時局自然安謐如常。否則,倭勢益張;從此縱橫東海,肆無忌憚,遠交而近攻。既得志於朝鮮,則陸路必侵我奉天,海道必圖我臺灣,或蹂躪我江、浙、閩、粵,如明嘉靖時;而西洋各國益輕視我,將各生心矣。此時勢之不同也。法國距我臺灣四萬餘里;輪船行駛雖速,兵來甚非易事。其不攻我他處而專攻基隆、滬尾二口者;越南之兵未息,有所牽制;計得我臺北而先據之,然後從容經理中、南二郡。計不得逞;一經退去,難以復來矣。倭則不然。其國距我臺灣只二千餘里;輪船往來一、二晝夜即達,可以分番疊出,頻來擾我。此敵勢之不同也。又查臺北基、滬二口,有山為障,有險可扼;既可避敵之砲,又有砲臺之大砲可擊敵船:易於固守。臺南為鄭氏舊都,尤倭所垂涎。而地勢平衍。只安平有一砲臺,他處多可登岸;除旂後亦有砲臺外,即多設防,亦無擊船之大砲。倭貪而慓悍;明時寇我中國,飄忽無常。今加以輪船之便捷、砲火之堅利。不來則已;來則必有我公所料:必繞臺遊弋,多方以誤我,使兵分力單而後乘我之虛。又必鑑于法人滬尾之敗,必避險而趨夷,避實而蹈隙;決不於嚴防之處登岸。則必以輕兵綴我臺北,以重兵注我臺南,併力登岸,分途四出,以圖一逞:意中事也。凡制飄忽無常之寇,須備一枝遊擊活兵以待臨時隨機應變,乃克有濟也。卑職偶思及此,理合獻愚者之千慮,以待我公審擇而早圖之。此稟;恭請鈞安。伏乞垂鑑。卑職□謹稟七月初五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初六日,江如點報調左哨于成廣澳,已于初四日起程。

  初七日,始令子姪作論。

  初八日,大麻里拏獲逃勇四名。作書致昭甫。

  初九日,作書致介弟、朗姪,又書致汪辛孜。

  十一日,作書上臬道臺請飭發軍械,又書致汪辛孜,又致譚麗卿,又致汪玉農。是日黃錦春領餉到營。派彭海南出山領解軍械。

  十二日,得臬道臺初六日書,奉到七月初一日布告中外上諭一道。作書告五管帶。

  十三日,作書致汪玉農,作書上臬道臺。

  十四日,得臬道臺抄示京來電信,知六月二十六日倭猝擊濟遠輪船于牙山,我濟遠船回砲,倭船受傷幾沈;二十八日,葉軍戰敗,宋軍已至平壤。作書稟覆;並書告五管帶。夜得汪玉農書;即復。又得謝大令及汪辛孜書。

  十五日,出署行香。作書復謝鍾英、汪辛孜。

  十六日,得汪辛孜十一日書;即復。寄安撫軍六月領餉文領;計餉一百八十八兩二錢零,又葬埋銀二十四兩一錢七分零。

  十七日,發夏季番餉畢。得臬道臺函示總理衙門電示七月初十日,倭船二十一隻攻威海衛敗去之信。即復;並轉告各營屯。又得張月樓軍門及汪辛孜書各一。

  二十一日,作書稟道臺,又書致張經甫。

  補記:十一(水按:一字疑為八字之誤。)日,作書復汪辛孜,又書寄京與虎臣兄及宋渤生觀察各一。十九日,作書致鳳山縣俞冬生大令。

  二十二日,入山查新營。

  二十三日,作書致江如點及汪玉農。

  二十四日,作書以銀千兩發交江如點,託其辦軍米;又書催譚麗卿、葉玉田運軍械;又書並匯票根寄汪辛孜。是日分中營之半駐新營。得叔祖六月二十七日書及汪上錦書、謝鍾英及汪辛孜書各一。

  二十五日,入山查察新營。得汪玉農書;即復。又書復謝鍾英大令。

  二十六日,遣幕友人等先移居新營。晚得道臺二十二日書;即復。是日,得吳清師六月望日自湖南撫院所寄書,並石刻二種、手諭二種,(水按:稟稿作「手諭四種」。)喜甚!蓋自光緒十八年二月渡臺以後,三年之久,乃得此一書也。

  二十七日,移駐新營。

  二十八日,得江如點書;言米每包二元,車賃在外,已定三、四百包。

  二十九日,檢點軍中米袋,共得二百條,函寄前營。

  三十日,得汪玉農書;即復。

  八月初一日,定營規:五鼓作炊,黎明早餐;天明站墻一次,站槍架一次,然後工作。是日詣埤南各廟行香。路遇劉四姑喊稱其妻邱被陳那妻打死;即詣其家相驗。無傷;責令收殮,具結了案。得李麗川、俞冬生二大令書。

  初二日,作書稟復湘撫吳中丞師,又作書復皖南道袁爽秋觀察,作書復李麗川大令,又書復汪辛孜。是日發各省賀節稟。

  ·上吳清卿師

  謹稟者:七月二十六日奉到吾師六月望日所發手教,並石刻二種、手諭四種。十讀三復,如親承提命於函丈之間。而以所教之『誠』字、『公』字、『恕』字,反求諸己,實皆有所未盡。而其弊則吾師謂求速效一語,已揭其所以然。信乎轉移風俗、變化人心,尚未得道也。緝公屢以『漸』字諄囑;而傳察見臺東草萊甫辟,居民無多,而害民者已多,泥於古人先去害馬之說,遂不免操之過急焉。由傳素無涵養工夫,愚戇之氣質未能變化之咎也。周易無妄之二爻曰,『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程子謂『隨時制作,合乎風氣之宜;』朱子謂『因時順理,而無私意期望之心,是謂無妄:』吾師之所謂『誠』,知必以此為注腳。誠則公字、恕字之義,呂新吾先生、陳文恭公之說,已該括於其中。以吾師學養之純,才力之大,名望素著於天下,尚自期以二年六年;況如傳之淺陋而欲速焉,宜乎其不達矣。漸進馴致之訓,若不拳拳服膺,是吾師以身教而亦不知從,非傳所敢出也。伏乞吾師更有以教之!謹此稟復;恭請鈞安。伏祈垂鑑。

  受業傳謹稟

  謹再稟者:臺灣現因倭侵三韓,籌防頗急。傳所統三營五哨,實額只有一千七百五十餘人,原防二十有四處,皆為通文報、護運道而設,不能調合專顧海防;而所轄沿海之地三百六十餘里,亦防不勝防。只就現有兵力,擇要扼紮為堅壁清野之計;兵力單甚。臺南已增募十營,臺北已增募十數營;皆只能自顧,不能兼顧臺東。傳獨當一面;除分防外,自帶只有四百餘人;初未請增兵。蓋料倭志在爭韓;必先近防北洋之援,必不敢遽以南襲。而又不敢過於自信,故及早稟請擇地遷營,不專恃敵不來攻,而專恃我之不可攻也。緝公深以為然;而當事者轉有求全責備之意。傳處兵單;既不蒙鑑諒,誠恐事不可測,或有疏虞,轉得漫無籌畫之咎;近復請二營協防。雖不知能准與否,而迂拙則自知難免矣。伏乞吾師不時以方略教之!受業傳謹再稟〔八月初二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初三日,作書稟臬道臺。

  ·稟復顧廉訪

  謹稟者:竊□□於前月三十日奉到我公十七日所頒手諭七紙,敬悉憂時深切,冀集眾思以廣忠益,不恥下問;欽感莫名。惟愧迂疏,慮不及遠;雖遵鈞諭直抒胸臆,暢所欲言,不復避忌,深懼言之不當,無益于用,無以副我公之至意耳。伏查今之急務,不外籌餉、籌防二端。今臺防新舊至百營,月餉近三十萬;洋款迄無成議,耑望息借商款:竊以為此恐不可恃。臺灣一隅,即借款能得百萬,必力竭而無餘,而僅僅足敷三月之餉。三月之後,未必即能撤防,又不能再借;即再借,亦恐不能多得矣。此可慮之一端也。聞前山增營雖多,兵力稍厚者亦不過基、滬二要口;其餘各處亦只有一、二營,又未有大枝勁旅作為活兵,以備往來應援:竊恐亦未可恃。倭奴恃有堅船,飄忽無常,不可測度;則我各處防兵只有此數,必皆自顧不暇。一處有警,必皆不能互相援應;一處有失,必皆心膽俱寒,更不敢赴救;是雖有百營,其實禦敵不過一、二營。此又可慮之一端也。夫兵多則餉絀;備多則力分:此雖老生之常談,乃兵家之大誡。古之名將,首稱頗、牧;其禦秦、胡,皆不顧惜小有喪失。近世稱知兵者莫如曾、胡。而曾文正惟慮餉乏,不貪兵多;又常留大枝勁旅不令分防,端備援剿。胡文忠每言:處處設防,必處處不能防。皆重在蓄力、蓄勢,與頗、牧同意;故能久與大敵相持而不困也。今通計我全臺地丁、課稅、釐金之所入,不過二百餘萬;而遽增至百營,月餉近三十萬之多,別無撥協鉅款可資。必自困矣。將奈之何?夫制飄忽無常之寇,必須有一、二大枝勁旅能與馳驅角逐,乃能迎頭截擊,旁出應援,有備而無患。零星設防無益也。目前倭熖正張,海氛不知何時始靖;防兵不能遽撤,餉項久益難籌。不可不早為之計,以免自困。而兵不練不精,不汰亦不精。或者汰弱留強,合併零星防營改為大枝勁旅,以量入而為出,使餉常能接濟;庶海防可以持久。雖兵力嫌單,而每枝十營、八營,至少亦有六營、五營,分布南、北、中三屬要害之地,或四處、五處,較之每處一、二營,則力已較厚矣。此一說也。若不汰、不併,必以處處設防為萬全之計,亦須預籌增二枝活兵,以備南北應援。斯為萬全。餉項日絀,惟有效曾文正籲請於朝廷,張羅於鄰省耳。此又一說也。除此二者,而欲設法每月籌添十數萬之餉,乃必不可得之數。想早在我公洞鑑之中。然求諸人,不如求諸己;似乎汰併一說,尤為今日之亟務。且揣敵勢,非有大枝勁旅,添練砲隊,不得抗禦。尤須及早謀之也。□□僻處後山,未詳悉大局情形;率爾妄言前山防務:狂愚之罪,伏乞我公格外鑑諒。不勝企禱之至。此稟;恭請鈞安。〔八月初三日?〕

  ·日記(光緒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初四日,發各處賀節稟啟,作書致張經甫、范荔泉、蘇冶生。

  初五日,得汪辛孜二十六日十三號信;即復。作書稟臬道臺。

  初六日,得朱苕園觀察復書。

  初七日,赴埤南祭昭忠祠。得朗山姪七月十二日書;初七日到滬。得虎臣兄七月初六日書,得汪辛孜書。

  初八日,作書稟臬道臺,又書復汪辛孜。

  初九日,得汪玉農書;即復。

  初十日,擬請仍照舊章由各營屯自請給發餉械稿。是日將夜,有兵輪一艘,泊火燒嶼南面海中;至曉不去。

  十一日,作書稟叔祖,又書致介如弟、朗山姪及昭甫兄各一,又作書致張經甫,又書致汪辛孜。

  十二日,作書致譚麗卿,覆麻袋收到。

  十三日,作書上臬道憲,又復李麗卿大令。

  十四日,得汪辛孜書一,江如點、葉玉田至。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十六日,得上海理叔祖書,知心叔祖于七月二十五日謝世。嗚呼痛矣!又得謝提調書一、汪辛孜書一。夜得汪玉農書;即作復。

  十七日,作書並以銀三十圓寄交理叔祖,請代辦祭奠心叔祖之儀。又作書稟臬道憲請發槍及子。又復謝、汪二書。致汪辛孜請代辦申報。

  十八日,得江如點書;即復。

  十九日,大雨。

  二十日,大雨。

  二十一日,得臬道臺十二日書,又得李麗川、萬棣花、汪鐵舫書各一。夜作書復臬道臺。

  朱子曰:掛扐之數,四、五為奇,九、八為偶。掛扐三奇,合十三策,則過揲三十六策而為老陽,其畫為口:所謂重也。掛扐兩奇一偶,合十七策,則過揲三十二策而為少陰,其畫為一;所謂拆也。掛扐兩偶一奇,合二十一策,則過揲二十八策而為少陽,其畫為一;所謂單也。掛扐三偶,合二十五策,則過揲二十四策而為老陰,其畫為乂:所謂交也。(原注:見筮儀。)

  凡陽爻皆用九而不用七,陰爻皆用六而不用八。用九,故老陽變為少陰;用六,故老陰變為少陽;不用七、八,故少陽、小陰不變。(原注:見啟蒙。)

  凡卦六爻皆不變,則佔本卦彖辭,而以內卦為貞,外卦為悔。一爻變,則以本卦變爻辭占。二爻變,則以本卦二變爻辭占,仍以上爻為主。三爻變,則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辭,而以本卦為貞,之卦為悔,前十卦主貞,後十卦主悔。四爻變,則以之卦二不變爻占,仍以不爻為主。五爻變,則以之卦不變爻占。六爻皆變,則乾坤占二用,餘卦占之卦彖辭。(原注:見啟蒙。)

  二十二日,作書復汪辛孜。

  二十三日,作書復汪鐵舫。

  二十四日,初令本營練分三路出隊法。

  二十五日,作書致張經甫。

  二十九日,作書上臬道臺。

  九月初一日,大雨,不能詣埤南行香。

  初五日,作書稟道臺。得虎臣兄七月二十二日書,又得李麗川大令八月二十二、二十七日二書,又得理叔祖及仁恩叔二書,又得汪辛孜書。

  初七日,作書復叔祖及仁恩叔;又書致萬和,又書復虎兄。

  初九日,作書稟道臺。

  初十日,作書復李大令,唁范荔泉,致謝鍾英。

  十一日,作書致汪玉農。

  十二日,接汪辛孜初九日信,知軍火已由豸憲派道標押解起程。

  十三日,作書飛遞三條崙譚管帶接收軍火,趕速遞運。又作書稟道臺。又書關照葉玉田管帶設法助運。又書致張經甫。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作書致汪辛孜。

  十六日,遣二弟回滬,偕黃錦春至臺南;黃為領餉也。

  十七日,作書復葉玉田。得李麗川大令、汪鐵舫書各一。

  十八日,作書致俞冬生大令。收到陳萬年解來餉銀二千兩。

  十九日,作書復汪鐵舫,又復汪辛孜。發秀巒局餉銀一千兩。(綱按:秀巒二字他處均作秀姑巒疑脫一姑字。)

  二十日,作書致江雲山,復汪玉農。得姜芳坡書。

  二十三日,作書以墾照五百張寄姜芳坡,又書致江如點。得汪辛孜書,知撫臺邵調撫湖南、藩臺唐護臺撫、臬道臺顧署藩司、臺灣府陳署道臺。

  二十四日,作書稟臬道臺顧,又書致汪辛孜。

  二十七日,作書賀新任撫臺唐、新任藩臺顧;又書致謝鍾英。

  二十八日,起程赴頭人埔查案。(純按:頭人埔當作刣人埔地名今稱。)

  二十九日,回宿新開園。

  三十日,回營。

  十月初一日,詣埤南各廟行香。午後祭厲。

  初二日,作書復汪玉農、孫靜甫。

  初四日,作書復李麗川大令。

  初五日,得張經甫書一。汪辛孜書一;即復。(水按:汪字上疑當有又得二字。)

  初六日,作書致李麗川大令,又書致胡自求同鄉,又書復張經甫。得姜芳坡書一。

  初七日,作書復姜芳坡,又書致江如點。

  初八日,作書致譚桂林、葉玉田、吳大生,囑查歷年死事弁勇姓名,附祀昭忠祠也。

  初九日,作書致汪玉農。

  十二日,作書致臺南府朱觀察。

  十三日,作書稟藩臺顧,又書致虎兄,又書致汪辛孜。

  十四日,孫靜甫自秀姑巒局至。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得李麗川大令、汪辛孜書各一。

  十六日,作書復李麗川大令。查玉笙至,得查友三書。

  十七日,作書稟臺南營務處,請示緊要電報也。又作書復汪辛孜。又書並銀五十九兩零二分四厘寄後海吾總鎮夫人,為追出杜光亮、廖吉元欠款也。又作書稟叔祖,致四弟及湧泉弟。又作書致江如點,為追出宋梅芳臟款一百六十元三角請代給還原主也。又書致譚麗卿,託于東港代購麻袋六百條也。

  十八日,作書寄葉玉田,請代發番餉。

  由天津鐵路至山海關六百二十五里;由山海關至奉天省驛路八百二十里;又四十里至鳳凰城;三十里至高麗門;九十里至九連城;過鴨綠江十五里至義州;(江水大,寬十五里;水小,分二河:一愛河,一雲河。)由義州八十里至龍川府;三十里至鐵山府;五十里至宣川府;五十里至郭山郡;過定州九十里至嘉江郡;過右津鎮五十里至安州;過津頭江、青津江六十里至肅州府;過順安縣一百一十里至平壤城;過大同江五十里至中和府;五十里至黃州府;過鳳山郡七十里至釗水;過瑞興府、慈秀站一百二十里至平山府;過遏川郡一百里至開城府;四十里至長湍府;過臨津江四十里至坡州;四十里至高陽站;四十里至漢城:共三千一百二十里。

  十九日,大風。作昭忠祠聯句:

  人能為王事、死邊遠瘴鄉,豈非志士?

  我改作新祠,得山水佳處,期慰忠魂!

  二十日,大風。派弁解大麻里等社秋季口糧銀兩交海防屯兵葉管帶代發。作書致江如點。

  二十一、二日,大雨。作鰲魚山昭忠祠外聯句:

  聽海潮作悲壯之聲,時應激發英雄怒。

  願瘴氣與戰征並息,人共謳賡耕鑿歌。

  日朗風清,登斯邱可以眺望。

  天空海闊,問何人具此胸襟。

  是日,得介如弟臺南十七日書。

  二十三日,書寫昭忠祠楹聯。

  二十四日,查臺東州原額田二千二百五十五甲五分八厘八毫一絲二忽七微。十九年秋查報水沖田一百二十五甲八分九厘二毫一絲一忽一微,沙沒田一百零七甲四分九厘零六忽五微,二十年查報佳樂莊拋荒田九十甲零八分七厘三毫零一忽,補報上年水沖田一十一甲一分五厘八毫六絲二忽六微,碉堡莊拋荒田九甲零一厘七毫六絲:共懸額田三百四十四甲四分三厘三毫四絲零九微。具稟稟藩臺,求豁免也。

  二十五日,作書上藩臺顧。

  二十六日,作書復汪玉農。

  二十八日,介如、吉庭二弟自滬至。

  二十九日,得宋渤生觀察京城來書及家鄉與滬上各親友書。又得朱苕園觀察書。又得陳臬道臺書,有奉天旅順、金州及山東威海衛並失之信。又得汪辛孜信。

  十一月初一日,奉昭忠祠各神牌升座。得范膏民書,聞范荔泉已於十月十四日逝世。又得宋渤生觀察自京來信一。

  初二日,作書上臬道憲陳。又書致范膏民、汪辛孜。收譚麗卿代辦來米袋五百條。收李麗川大令及胡自求兄回信各一。

  初三日,作書致范膏民。

  初四日,得范膏民來書一,得虎臣兄十月初十日書。

  初五日,作書復李麗川大令及胡自求同鄉,又書致羅肯堂,又書稟理齋叔祖,又書致馮岳丈,又書復朱苕園觀察,又書復范膏民。

  初六日,得汪玉農、江如點書各一。作書致葉玉田。

  初七日,作書復汪玉農,又書致譚麗卿。

  初八日,作書致江如點論宋梅芳等案,囑其就近代給還贓款。

  初九日,作書致姜芳坡。收臺南辦來紹酒十壇。

  初十日,得李麗川大令書一、汪鐵舫書一。

  十一日,得汪辛孜書二、范膏民書一、姜芳坡書一;均即復。又書致譚麗卿,囑其派弁送砲子樣並書交汪辛孜也。

  光緒二十年八月十六日,加上皇太后徽號恩詔第七條:內外大小各官,除各以現在品級已得封贈外,凡升級及改任者,著照新銜封贈。

  十二日,作書復虎臣兄。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

  十七日,得范膏民書二;即復。得臺南臬道陳公書。作書致李麗川大令。

  十八日,書復汪玉農,作書上臬道臺陳。

  二十一日,得范膏民書一、湧泉弟金陵書一、叔祖、玉弟、上錦兄書各一,得汪玉農書。

  二十二日,作書復膏民;派黃錦春明日帶去。作書寄昭甫兄。

  二十三日,作書復湧弟並書致祝封弟,又復汪玉農。

  二十四日,作書寄范膏民,又書復黃子林。

  二十九日,得藩臺顧書一、李麗川大令書一、顧月如先生書一、范膏民書一、汪辛孜書一並砲子樣一個。

  十二月初一日,詣埤南各廟行香;兼于海濱演放大砲。

  初二日,作書復范、汪二君。得沈韻松太守書一。

  初三日,作書上藩臺顧。得沈少韻書一。

  初四日,作書上吳清卿師。

  初六日,作書致後海吾總鎮夫人;派員裴錦堂送後公靈柩由海道至安平。又書由站排遞安平,託范膏民以六八銀一百三十二元送交夫人,預備磚灰,俟柩到安葬也。

  初七日,率各哨弁至天后宮送後海吾總鎮靈柩登舟;計船價銀四十元。

  初八日,作書上皖南道袁爽秋觀察。

  沈韻松太守由杭州寄示自詠東山行旅圖冊詩稿及紙索和;率占一律:

  萬里馳驅意氣雄,當年我亦共從戎。(光緒壬午、癸未年曾在甯古塔共事於吳愙齋師幕府)周游黑水、白山外,久住冰天雪海中。翦燭何時逢舊雨,乘槎惟願駕長風。(此次倭奴侵佔我朝鮮屬國,豕突狼奔,入我奉天邊界,人人知直搗倭巢為勝算,而艦船堅而大者少,不足以濟師,真大憾事也!)邇聞都護將重出,(吳愙齋師現已奉旨督師東征將出關。)那得追隨馬首東。

  十一日,作書並詩寄沈韻松太守,又書上吳培卿世伯,又書致程周卿;又書復李麗川大令,託領冬季三月津貼一千七百零四兩。又書寄膏民。

  十四日,作書致蘇冶生、李麗川、張月樓。

  十五日,詣各廟行香。

  十六日,作書致萬軍門、萬棣花、俞冬生、顧月卿、陳子垣,又復柯月坡。

  十七日,作書致范膏民,託領十一月餉銀二千二百一十兩有奇。

  十八日,得孫靜甫書。作書致江如點。

  十九日,封印。

  二十日,作書上藩臺。

  二十一日,作書寄宋渤生、袁行南二觀察,兼復查友三。

  二十二日,得汪玉農書;即復。

  二十三日,作書致江如點、孫靜甫,為劃交錢糧銀四百五十七兩九錢七分七厘八毫以抵秀姑巒局餉也。

  二十四日,作書致江如點,託其就近飭催新鄉未完錢糧。又書致孫靜甫,為派冊書林金榜解交庫平銀二百四十二兩有零,找足冬餉尾數也。得范膏民書(十六號)。

  二十五日,得范膏民書(十七號),知後海吾總鎮之靈柩已於十七日到安平。得李麗川大令書一。又得鄧季垂大令書一,即復。

  二十六日,得張月樓軍門十三、四日二書;即復。

  二十七日,得江如點書,知新鄉冊書朱紫貴脫逃;即作書令追保人逐一經理。

  二十八日,作書以各營屯寄到助後海吾總鎮葬費銀共一百四十元五角寄送其夫人。合前次運柩五十四元,寄送一百三十二元,總共三百二十六元五角;一併寄清。

  二十九日。得虎臣兄十一月二十四日書;即復。

  三十日,作書寄范膏民。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

  光緒二十一年,歲在乙未,正月戊寅,元朔日癸酉,率領所屬文武於本營設位向闕叩賀祝萬壽;詣各神廟壇行香;與僚屬團拜。招募友飲春酒。

  初二日,接范膏民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書(十九號)。江如點自新開園防營至。

  初三日,江如點回營。葉玉田自大麻里至。

  初四日,葉玉田回營。陳玉堂自新開園至。

  初五日,開操。得譚桂林書,知臬道臺委忠令滿字若靈者至鳳、恆查營。

  初六日,陳玉堂回營。

  初七日,得汪玉農書。又得范膏民書(二十號)。

  初八日,作書復汪玉農,又書致江如點。

  初九日,作書致范膏民,並票根一紙。

  初十日,接范膏民書一(元號)。是日立春。

  十一日,擬發行李;因天陰竟日未畢。作書致葉玉田、譚桂林各一;作書並以番草蓆二條、燕窩二匣寄蘇州吳培卿世伯轉寄關外送吳清卿師。(原注:由四弟帶至上海轉寄。)

  十二日,作書唁潘子靜觀察丁外艱;又寄范膏民。

  十三日,介如、吉庭兩弟偕內人、秠兒、穈兒、稷姪起程赴臺南,內渡回里。

  十四日,得汪玉農書;即復。又得李麗川大令書一。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祠行香。袁雪卿自花蓮港至。

  十六日,作書上藩臺;又書復淡水李大令,復書寄四弟於臺南。

  十七日,裴錦堂自臺南回營,帶至後宅復函。

  十八日,得范膏民書(四號)。

  十九日,開印。辰初,見倭船一自南而北,又二船自北而南,停泊紅頭、火燒二嶼之間。未刻向東開去。即飛稟各大憲;並飭本部各防加意防備。作書復膏民。

  二十日,得臬道臺書,言得撫臺電示:倭中集議。其相欲攻臺南,由恆、鳳或後山進兵;其君欲攻北京,由山東進兵。

  二十一日,作書上臬道臺陳。又得范膏民第五號書;即復。

  ·稟撫憲邵(水按:邵字應為唐字的誤筆。)

  謹稟者:竊卑職正月十九日,稟報倭船三艘在後山洋面游弋停泊情形,想已蒙憲鑑。茲奉臺南營務處臬道憲函開:頃奉撫臺密電:聞倭廷集議,其相大島圭介欲攻臺南,由恆、鳳或後山進兵;其君欲攻北京,由山東進兵。今山東之說既驗,臺南恐亦不免。飭各路嚴加防范。等因。奉此:伏查蹈瑕抵虛,抄襲後路,乃兵家常用之策。此次倭攻金州、旅順,皆以此而得計。又查前後山水陸地勢:陸路由巴塱衛登岸,踰嶺至鳳山之東港,不過百里;輕兵疾走,一日可達。海道由埤南開輪,六點鐘可駛至臺南之安平口。倭議欲由後山進兵以攻臺南,似欲乘我之虛,出我不意;先使陸兵于後山登岸,預為抄襲地步,而後以舟師駛至安、旂各口,以為夾攻之計。又查上年八、九月中,倭船曾四次來泊後山洋面紅頭、火燒二嶼之間,窺伺已久;今卒又復來泊,奸謀已露。其兵所向,動輒萬數千人,槍砲異常精利。而卑部防兵,至多之處不滿四百人。至少之處只有二十人。眾寡懸殊;萬萬不能抵禦。其勢本甚岌岌。茲查倭兵已三路萃於遼、瀋,又分擾及山東榮城、威海一帶,勢已北注。其兵輪必俟渤海開凍,以圖大逞于北,或無餘力更襲臺灣。則後山之幸也。然兵無常勢。萬一倭用大島圭介之策,後山必殆。卑職等死不足惜,惟恐貽前山之憂。屆期稟報,亦無路可達。再四籌思,只有籲請幫辦憲劉所部之兵派二百名預駐卑轄六儀社、大樹前二處。此二處地在高山,天生奇險,有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之勢;又距東港只五、六十里,勢相聯絡,可杜由巴塱衛踰嶺至前山之路。卑部原防人數太單,又無利砲,恐不足恃。其地亦甚狹,不能駐紮多兵。得二百人以砲扼此,雖不足以兼顧後山,而前山可免由後抄襲之患。亦綢繆未雨之道也。是否有當,理合稟請憲臺裁酌施行。再此事業已函稟臺南營務處憲就近商酌;理合聲明。此稟;恭請鈞安。伏祈垂鑑。正月二十一日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

  二十二日,因雨未出大操。作書寄玉農、如點、靜甫各一。是日,雪卿回花蓮港局。予為代撰昭忠祠聯句云:

  見斯祠兩度落成;急先務也。

  為家君七年經始;到今稱之。

  以祠並祀袁警齋太守,即其父也。

  二十三日,忌辰。孫靜甫自秀姑巒局至,為奉札來驗收各處工程也。

  二十四日,得范膏民書二(六、七號)。作書致五管帶。

  二十五日,作書上藩臺顧。

  ·稟臬道憲顧(水按:顧時已是藩臺。)

  謹稟者:卑職今年正月初三、十六、十九、二十一日疊呈三稟一函;想均蒙憲鑑。近聞威海失守,海軍覆沒;不但北洋勢愈岌岌,而中國之大,遂無復有能馳逐海面之船,如人病痿痺,手足麻木,動彈不得:後患不堪設想矣。將奈之何!又查倭奴所向,皆以輪船載兵乘虛登岸,包抄夾擊;其攻金州、旅順、岫巖、榮城、威海,如出一轍。是彼船多人眾,挾其全力,乘便趨利;而我陸兵各處設防,因勢分而力弱,又防不勝防。戰則眾寡不敵;援則勞逸懸殊,緩不濟念。勝負之計,似其勢使然;不待交兵而可決也。倭議攻臺南,欲由恆、鳳進兵,或由後山進兵,其欲乘虛登岸包抄夾擊也,明甚。恆、鳳兵多,尚可併合,厚集其力以待人。後山地勢、兵力無一可恃,無可如何。前者,我公以程昱之守甄城者相勗。現在後山實類甄城;實恃敵不來攻,即敵不攻後山,而攻鳳山、旂後、東港,後山餉道立斷,亦饑潰堪虞。程昱謂,「增兵二千,亦徒同斃」:言甚明切;足為殷鑑。卑職前日稟請六儀社、大樹前二處增設砲兵,以杜由後山抄襲臺南之路;耑為前山計,請勿以不顧後山為嫌。卑職豈不顧劉幫憲部下精銳之兵分一營駐於巴塱衛海邊山內,杜其登岸,兼壯後山之勢?而恐敵來則船多兵眾,非一營之力所能禦,如程昱所云。故請據險,稍易為力,兼與東港相聯絡,呼應通靈耳。至後山危殆情形,二十一日稟內業經陳明。伏乞我公與撫憲格外鑑諒。不勝企禱之至。此稟;恭請鈞安。正月二十五日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二十六日,孫靜甫回局。

  二十七日,作書復范膏民。

  二十八日,得李麗川大令書一、張經甫書一、汪鐵舫、范膏民(八號)及四弟書各一。又得玉農、如點書各一;即復。

  二十九日,作書復李麗川大令、張經甫別駕。

  三十日,作書復范膏民。姜芳坡報查新墾田五百六十八甲四分八厘七毫二絲二忽二微。

  二月初一日,詣埤南各廟行香;並演放克虜伯砲。得四弟及范膏民書(九號)各一,報正月二十四日趁福星輪船竟開上海也。

  初二日,得江如點書;即復。又書致葉玉田。補記:正月三十日得藩臺顧手諭;當即稟復。得理齋叔祖正月十一日信。

  初三日,得范膏民信(十、十一號);即復。又書呈理叔祖,又書寄四弟。

  初四日,作書致膏民,領安撫軍正月餉一(水按:下闕。)

  初五日,得汪玉農正月二十九日書;即復。

  初七日,作書託李麗川大令代為撥解十九年錢糧平餘、補水、支剩、減平四項銀兩共計八百四十兩零五錢五分五厘四毫六絲;又書託范膏民領本營正月分餉銀二千二百兩有奇。

  初九日,得譚麗卿書;即復。

  初十日,作書寄沈昂青。得撫臺唐正月二十五日復函。

  十一日,作書稟復撫臺。又得玉農、雪卿二書;即復。黃錦春領餉銀四千回營。得范膏民書;即復,並寄票根五紙。又書致江如點。

  十二日,接到准補臺東州缺部文。坐十二月初三日。又接到虎臣兄去臘初六日書。又書寄沈昂青。

  十三日,接李麗川大令書一。

  十五日,得范膏民信一。

  十六日,得范膏民信一(十四號),祝封及漢生弟、燮堂弟信各一,又秀林兄、嗣業姪信各一。

  十七日,作書復燮堂弟,又書致湧泉弟、鐘宏弟,又書致介如弟及膏民兄,又作書復李麗川大令。

  十八日,閱操。江如點代辦軍米一千零四十餘石,是日運齊。

  十九日,作書復虎臣兄,作書復江如點。

  二十日,作書上藩臺,又書致范膏民。

  二十一日,得范膏民、沈昂青書各一,汪玉農書一。

  二十二日,作書復沈昂青,又書復汪玉農。是日決計自請臬道臺陳揭參。

  二十三日,代玉農辦米袋一百條,寄交孫靜甫。

  二十四日,通詳撫藩臬道憲,自請撤參揭參。作書上藩臺顧,又書致李麗川大令及范膏民。

  二十五日,作書上藩臺顧,又書致孫靜甫、汪玉農,又書致江雲山。

  二十六日,得四弟書,報正月二十七日到上海也。又得范膏民書(十九號)。

  二十七日,作書致葉玉田。

  二十八日,得玉農書;即復。得范膏民書,又得譚麗卿報。

  東漢以六經為外學、七緯為內學。七緯者:易緯稽覽圖、乾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辯終備也;書緯璇璣鈐、考靈耀、刑德放、帝命驗、運期授也;詩緯推度災、記歷樞、含神霧也;禮緯含文嘉、稽命繳、斗威儀也;樂緯動聲儀、稽耀嘉、葉圖徵也;孝經緯援神契、鉤命決也;春秋緯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鉤、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異郵、保乾圖、漢含孳、佑助期、握誠圖、潛譚巴、說題辭也。

  二十九日,得范膏民書,即復。

  三月初一日,詣埤南各廟行香。令營勇加土於所有各墳塚。作書致本部五管帶;為倭船十數艘在南洋各處游弋,須加意防守也。

  初二日,作書致范膏民。是日得信,倭船十八艘午刻已攻澎湖。

  初四日,作書致范膏民。又得沈昂青書;即復。

  初五日,得譚桂林書,又得范膏民書(二十一號),又得李麗川、陳子垣書:均即復。

  初六日,作書寄四弟及兒輩,又書稟叔祖,又書復湧泉弟;又書致范膏民請代領二月中營軍餉。

  初七日,作書上藩臺;又書致范膏民請代領春季番餉。

  得沈昂青初二日書,有愙師內召、禍恐不測之語;愴然於心,不能復釋。

  初八日,得范膏民初三夜信,知澎湖已陷,伊已准于初四日趁糖船。所經手領存尚有庫平銀八百九十兩有奇;無處可寄,亦帶回滬。且就此款內擬借用二百兩;兼詢至滬應寄存何處云。比即復書,請代寄存張經甫兄處。又作書致汪辛孜,託其照料一切。又書懇顧月卿先生:聞有緊急軍情,飛函賜教。

  初九日,姜吏目偕黃錦春、劉德杓赴郡領餉;作書致朱苕園太守及汪辛孜。

  初十日,得汪玉農書;即復。又書致吳達生。

  十一日,清明。詣埤南教場祭癘。得藩臺顧二月二十九日書;又得四弟、秠兒二月初十日在滬報起程回籍書各一;又得程周卿書,報匯款已于正月二十六日收存。夜作書復藩臺。是日辰初,見倭船一隻自東北向西南駛去。

  十二日,作書致麗卿、玉田、玉農。

  通鑑:晉成帝咸康七年,燕王皝使陽裕等築城于柳城之北、龍山之西,立宗廟宮闕,命曰龍城。注:由此改柳城為龍城。八年十月,皝遷都龍城。注:慕容瘣先居徒河之青山;後徙棘城;今自棘城徙都龍城。杜佑曰:營州柳城郡,古孤竹國也。春秋為山戎、肥子二國地。漢徒河之青山,在郡城東百九十里。棘城即顓頊之虛,在郡城東南百七十里。慕容皝以柳城之北、龍山之南、福德之地,遂遷都龍城;號新宮為和龍宮。柳城縣有白狼山、白狼水,又有漢扶犁縣故城在東南。其龍山,即慕容皝祭龍所也;有饒樂水,漢徒河縣城。

  穆帝永和元年,燕有黑龍、白龍見于龍山;交首游戲,解角而去。燕王皝祀以太牢;赦其境內;命所居新宮曰和龍。

  宋元嘉十二年,燕主弘數為魏所攻,遣使至建康稱藩奉貢。詔封為燕王。江南謂之黃龍國。注:以其都和龍也。今北國以和龍為黃龍府。

  十三日,江如點自新開園至。

  十五日,赴埤南各廟行香。是日得沈昂青書,始知澎湖已於二月二十八日失守。三月初七日,中、倭兩國停戰二十一日,洋人所謂三箇禮拜,以李傅相赴倭議和故也。作書復沈昂青。致本部五管帶。得虎臣兄正月初九日書。

  十六日,得汪玉農書;即復。作書寄川沙萬和。

  十七日,陳玉堂自前營至。

  十八日,作書致張經甫託收范膏民帶歸之款。又書致四弟,又書稟叔祖,又書致汪辛孜。

  十九日,得李麗川大令、沈昂青、汪辛孜書各一。

  二十日,復李、沈、汪三書。又書致汪鐵舫,又書復虎臣兄。

  二十一日,得汪玉農書一;即復。又書致葉玉田、汪辛孜。

  二十二日,得顧月卿及汪辛孜書各一。

  齊竟陵王子良篤好釋氏;范縝盛稱無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貴?」縝曰:「人生如樹花同發,隨風而散:或拂簾幌墜茵席之上;或關籬墻落糞溷之中。墜茵席者殿下者也;墜糞溷者下官是也。貴賤雖復殊途,因果竟在何處?」子良無以難。縝又著神滅論,以為「形者,神之質;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猶利之于刀;未聞刀沒利而存,豈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論出,朝野諠譁難之;終不能屈。

  二十三日,作書復汪辛孜。得汪玉農書;即復。

  二十四日,得臬道臺陳書一,汪辛孜書一。

  二十五日,作書復臬道臺。

  二十六日,得葉玉田書。

  陳太建九年,周滅齊;惟營州刺吏高寶寧不下。注:五代志:遼西郡置營州,治和龍城。又十二月,高寶寧自黃龍上表勸進于高紹義;紹義遂稱皇帝,改元武平。注:黃龍即和龍,今之黃龍府。又十三年,開皇元年也,隋文帝以長孫晟為車騎將軍,出黃龍道(注同上)齎幣賜奚、霫、契丹。注:奚,本曰庫莫奚,東部胡之種也。為慕容氏所破,遺落竄匿松、漠之間;後稍強盛。霫,匈奴之別種;居潢水北。契丹之先,與奚同種而異類,並為慕容氏所破;其後稍大,居黃龍之北數百里。

  陳至德元年,隋幽州總管陰壽師步騎十萬出盧龍塞擊高寶寧。寶寧求救于突厥;突厥方禦隋師,不能救。寶寧棄城奔磧北,和龍諸縣悉平。

  二十七日,得汪辛孜及譚桂林書各一。作書復譚。

  隋韋世康為吏部尚書十餘年,時稱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謂子弟曰;「祿豈須多;防滿則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辭。」

  隋書:靺鞨在高麗之北,凡有七種:其一栗末部,與高麗接;其二伯咄部,在栗末之北;其三安車骨部,在伯咄東北;其四拂■〈涅,工代土〉部,在伯咄東;其五曰號室部,在拂■〈涅,工代土〉之東;其六曰黑水部,在安車骨西北;其七曰白山部,在栗末東南。而黑水部尤為勁健;即古之肅慎氏也。按:此即今吉林、黑龍江二省地。白山在南;黑水在北:古今不移也。

  隋煬帝大業元年,契丹寇營州;詔通事謁者韋雲起護突厥兵討之。契丹本事突厥,情無猜忌。雲起使突厥詐云向柳城與高麗交易。契丹不為備;遂襲而破之。注:隋志:遼西郡、營州並治柳城縣,乃龍城縣。龍城本和龍城;自後魏以來,營州治焉。開皇元年改為龍山縣;十八年改為柳城。

  二十九日,得汪辛孜信,始知和議已成。申刻,姜芳坡、劉德杓領餉到營。得朱苕園觀察書一。作書復朱、汪。

  四月初一日,赴埤南各廟行香。得汪辛孜第五號信並申報。

  初二日,作書致李麗川大令,託領春季津貼銀一千二百九十兩有奇。

  初三日,作書致汪辛孜,託領營房工價銀七百三十餘兩。

  初四日,作書致汪辛孜,託領運腳銀二百三十餘兩;又書託寄張經甫。得羅肯堂書一、朱苕園觀察書一。又作書致李麗川大令。又得汪玉農書;即復。又得汪鐵舫書。

  初六日,得藩臺顧三月二十五日書、李麗川大令書各一;即復。並託李大令撥解二十年應解存留、支剩、補水、平餘、減平各款共庫平銀八百四十二兩八錢三分五厘九毫零九忽九微。是夜三更,又得李麗川二十七日書一、汪辛孜三十日書一。

  初七日,得汪辛孜四月初一日書並申報,又得叔祖及仁恩叔、介如弟、畏三弟、秠兒、汪上錦書各一。作書致五管帶。發秀姑巒、花蓮港二局春季番餉。又得范膏民書一。

  初八日,作書復汪辛孜、范膏民並叔祖、四弟、畏弟;又書復汪玉農。是日江如點自前營至。

  初九日,作書上藩臺,又致李麗川大令。江如點回新開園。

  初十日,得汪玉農書,即復。

  十三日,得李麗川大令書及汪辛孜書;各即復。作書致五管帶。又得萬棣花都戎書一。是日始聞俄攻日本。

  十五日,作書復萬棣花。

  十六日,得臬道臺十二日手書,又得汪辛孜初十日書,又得高渭川書。作書復臬道臺,又致各管帶。

  十七日,作書復汪辛孜。

  十八日,三更後,得朱苕園觀察書一。

  十九日,送宋雨生、查玉笙出山。作書復朱觀察;又作書託汪辛孜領三月餉,以二千兩匯申交張經甫代收;又書寄經甫。

  二十日,作書上藩臺顧。

  通鑑:天福十二年正月,契丹以晉主為負義侯,置於黃龍府;黃龍府即慕容氏和龍城也。注:「歐史曰:自幽州行十日過平州;出榆關,行沙磧中七、八日至錦州;又行五、六日過海北州;又行十餘日渡遼水至渤海國鐵州;又行七、八日過南海府;遂至黃龍府。按契丹後改黃龍府為隆州;北至混同江一百三十里。又按慕容氏之和龍,若據晉書及水經注,當在漢遼西郡界。今晉主陷蕃,度遼水而後至黃龍府,又其地近混同江,疑非慕容氏之和龍城。」

  二十二日,作書致朱觀察。

  二十三日,發各處賀節稟函。

  二十四日,發各處賀節稟函。得皖南道袁二月二十六日書;又得汪鐵舫、汪辛孜書各一。作書上湘撫吳清師。

  二十五日,復二汪書。又得汪辛孜十八日十三號書。又得汪玉農書;即復。

  二十六日,作書復汪辛孜。補:二十四日,接到理叔祖書。

  二十七日,作書致江辛孜,請領安撫軍三月分餉百九十四兩有奇。得汪玉農書;即復。

  二十八日,作書寄葉玉田。

  二十九日,得譚桂林書;即復。

  ·日記(光緒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

  五月朔日辛未、卯初,詣埤南各廟行香;午初回營。作書致吉林宋渤生觀察,又作書稟叔祖、致四弟及汪上錦,又書致汪辛孜。

  初二日,得汪辛孜二十四日十四號書。作書致本部五管帶。又得上海范膏民書一、川沙汪上錦書一。又書致孫、袁二撫墾委員。

  初三日,奉撫臺唐批,始見和議已成、臺地已割明文;而撫臺欲設法堅守,不肯交地,始有確信也。作書復汪辛孜。又得汪玉農二十七日書。

  初四日,得汪辛孜二十七日信,始知撫臺唐初擬約西洋各國保臺,各國不允;又為紳士所逼,請共堅守,又恐礙和局;乃援外洋例,改為民主國,換掛虎旂矣。即復;並擬稿請代電臺北。江如點自前營至。

  初五日,江如點賀節而歸。得譚桂林書及抄寄各電音。

  初六日,作書稟撫臺唐,陳時事變動,則後山必乏餉不能復守。請早撤遣防軍;兼自請開缺回籍治病。又書上藩臺顧。又得李麗川大令四月十九日來書;即復。其家眷移寓申江英大馬路德馨里內;問二擺渡信昌隆客棧內同順布號黟縣人吳鰲峰兄自然知悉。

  又密啟關照本部五管帶。得皖南道袁爽秋觀察書;即復。

  初七日,得葉玉田稟,自言病危,請委該屯前哨哨官黃名魁代理。酉刻,又得該屯文案楊鴻鈞等稟,稱葉管帶國廷已不幸于初六日酉刻病故矣。惜哉!補發稟各憲請撤防開缺。

  初八日。得朱苕園觀察初一日書,始知臺北民主之議已決,兼聽南郡文武各官自便。又得李麗川大令四月二十四日書,悉知春季津貼銀已領出;除去解繳藩庫各項應解之款八百四十二兩八錢三分六厘二毫零六忽九微九尖,仍餘四百二十八兩九錢七分。作書致譚麗卿,算清去年秋代墊槍子運腳款項。又書致江如點、吳達生二管帶,亦關照運腳數目囑寄交譚也。又作書復朱觀察,又作書寄虎臣兄于京都。

  初九日,作書上藩臺顧,又書復淡水李大令及汪辛孜。申刻,奉到藩臺顧四月二十四日手書,言後山防兵如撤,可派輪船東來;惟就近遣撤與調出臺南而後汰併,尚未能定也。又得汪辛孜五月初一、二、三日三信。擬電稿寄臺南,託辛孜代電撫、藩二大憲,兼寄文領請代領四月分餉銀二千零六十五兩四分八厘二毫,又領安撫軍餉一百八十八兩九錢三分五厘五毫。又得汪玉農、江如點書;即復。又收支應局發三月營餉銀二千一百三十七兩九錢八分一厘,又節賞銀八十二兩七錢四分一厘九毫。

  初十日,黃名魁自大麻里來見,詢知已故葉管帶軍餉無虧欠;身後事易于了結。得汪鐵舫書;即復。

  十一日,大雨竟日。

  十二日,筮易,得遯之明夷。法當以之卦二、三爻占,仍以下爻為主。明夷「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馬,壯吉。象曰,六二之吉,順以則也。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按二爻所言,傷而未切;救之速則可免也。又按本卦遯「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九三:係遯,有疾厲,畜臣妾吉。象曰,係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言有維縶之固使不能遯者,因此係戀遲回,則于己有害而其勢亦危。係乃臣妾為人所畜養者之道,非君子見機明決之所為也。卦言:去之宜決宜速乃吉也

  是日,得汪玉農書一、袁雪卿書一。

  十三日,作書復玉農,並告以領餉弁偕前營營弁本日午刻到此,報後哨隊什長蘇登鳳在白石口被水沖去。

  十四日,大雨。

  十五日,詣埤南各廟行香。得汪辛孜初六、初八日二書、萬棣花初七日書、汪鐵舫初七日書,始知撫臺已於五月初二日改稱臺(純按:臺字下疑脫一灣字。)民主國大總統,劉幫辦稱主軍大總統。初七日倭船載兵攻金包里,張月樓軍門擊之獲勝;藩臺顧已先回滬;鎮道及署臺南府朱均請內渡;鳳山、嘉義、恆春三縣令均准開缺;前山局面已大變矣。夜作書以此事告前、左二營管帶。以後山至今未奉明文,又無官電報,無所適從;只有不動聲色,照常防守,暫顧目前。其餘亦措手不及也。

  十六日,作書復汪辛孜,又書致江、汪二管帶。又書致譚桂林;並擬電稟撫憲請准開缺委員接統防軍並署州事稿,囑令派妥弁馳至鳳山電局發電,兼守候回電。

  十七日,接淡水李大令初四日書,始知藩臺顧初三日已內渡;李亦於初四日交卸,候船到即內渡:以四月二十七日,已奉有電旨,在臺大小文武員弁均著陸續內渡故也。又得汪辛孜初十日書,又得萬棣花初十日書,言初八日倭攻三刁,粵軍大勝;並言萬鎮臺亦已決計即日內渡矣。作書復汪辛孜。

  十八日,得汪辛孜十二日信,言陳道臺已請假,准委候補道賴(印鶴年)接署;安平縣委忠若虛大令(滿)接署;臺南府朱亦准假。均俟代者到交卸,即內渡矣。作書復辛孜,又致高謂生、譚桂林。接江如點書;即復。又得汪玉農書;即復。聞十一日大甲溪電線被水沖斷,故未知初九、初十、十一等日臺北戰事也。

  臺北改布政使司為內政衙門。不設專員;以刑部主事俞明震為督辦、禮部主事李秉瑞、副將陳季同為會辦;善後總局隸之。其關防文曰:『臺灣承宣布政總理內務衙門關防』。又設外務衙門。以副將陳季同為督辦,主事俞明震、李秉瑞為會辦。其關防文曰:『臺灣總理各國事務衙門關防』。又改全臺營務處為軍務衙門。其關防曰:『臺灣軍務衙門關防』。以主事李秉瑞為督辦,主事俞明震、副將陳季同為會辦。所有應辦事宜,即著該衙門悉心核議,呈請撫臺核奪。其餘地方民事,仍由道、府、廳、縣照舊辦理。撫臺于外洋各國稱臺灣民主國大總統,而于本省文武屬員仍照銜相稱。

  十九日,作書致花蓮港、秀姑巒二撫墾委員,關照以時事也。

  二十日,得汪玉農十七日二信,知為謠傳初七日基隆兵潰、十三日臺北不守之言惑動;作書開解之。兼示江如點、吳大生。是夜三更,得汪辛孜十三日書,言初九日臺北獲勝,斬倭首六百餘級。又得顧月卿書。

  二十一日,復以汪辛孜十三日書告玉農,兼示江、吳二管帶。酉刻,得汪玉農十八日一稟,求代二函,言軍民心惶甚。即作復書。是日,委都司劉德杓充中營幫帶。以辛孜、月卿二書皆言二十左右有糖船至。必趁此內渡。故未作復書也。

  二十二日,復作書致玉農,並如所請,以邱光斗接統該營下委。

  二十三日,得汪玉農二十一日書。又得譚麗卿二十日書,報倭輪一隻,十八日至東港口分開二十餘砲;復駛至下寮,以小船渡二十餘人登岸;聞各莊鳴鑼,取竹筍、竹葉、粟穗、清水各少許而去。東港一帶鄉勇,已集二、三千人,沿海嚴防矣。作書復玉農,並告以譚所報信,兼示江、吳二管帶。又書復麗卿。又書致黃漢星。又得孫靜甫書;即復。久盼電報;是夜三更,接鳳山、旂後電局來函,稱:北線久不通,難以轉電;原電發還。真令人大失所望!臥不能寐,復起作書,請稟臺南道臺代電請開缺;兼請以駐東港統領忠字各營吳總兵光忠兼統後山各營屯,以期聲勢聯絡,信息通靈;或權宜停委署州,兼暫停番,俟放州官補給。

  二十四日,辰刻發書稟臬道陳。酉刻得汪辛孜十八日書,言自初十日以後,各處電報生逃去者多,是以不通。臺北戰事無確信。臺南道陳、府朱、安平縣謝、鹽提調顧、軍械局委員沈及鎮臺萬,均擬于明日趁斯美輪內渡;道府代者尚未至也。我營請領四月分餉銀,於十六日投文;恐難領出。所存郡銀四百餘兩,渠為帶滬。亦准于是日內渡。其餉後或發出;已代託陳翥伯見予手書乃發也。自此臺南文報難望矣。

  二十五日,作書致陳翥伯,又書上劉幫辦。前營幫帶陳玉堂至。

  二十六日,發上劉辦幫稟。

  二十八日,書遺囑授秬兒:

  予生不辰;自弱冠以後,備歷艱險;幾死者數矣。咸、同之間,粵寇蹂躪吾鄉;流離播越,五年之久,刀兵、癘疫、饑餓,三者交迫,屢瀕於危;而不死。在婺源覆舟於鵝掌灘下;亦幸不死。光緒癸未正月,在寗古塔奉檄由瑚布圖河歷老松嶺赴琿春與俄羅斯廓米薩爾會勘邊界;中途遇大雪,失道誤入窩棘中,絕糧三日;不死。(窩棘者譯言老林也。)乙酉,署五常撫民同知;八月二十三日,馬賊猝來攻城;城人逃散,予以十三人禦之;幸勝而不死。丁亥,在粵東,奉檄渡海至瓊州察看黎峒地勢;自瓊而南,直穿黎心以達崖州,染瘴病困於陵水;亦不死。壬辰之春,奉旨調臺灣差委;至則派查全省營伍;臺灣瘴癘與瓊州等;予自三月奉檄,遍歷臺南北、前後山,兼至澎湖,馳驅於炎蒸瘴毒之中凡六閱月;從人死盡,而予獨不死。今朝廷已棄臺灣,詔臣民內渡;予守後山,地僻而遠,聞命獨遲,不得早自拔;臺民變,後山餉源斷,路梗文報不通,又陷於絕地;將死矣!嗟乎,往昔之所曆,自以為必死而卒得免於死;今者之所遇,義可以無死而或不能免於死。要之皆命也。汝從予於此;將來能免與否,亦命也。書此付汝知之。勿為無益之憂懼也。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書于臺東鎮海後軍中營示秬兒。鐵花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日夜十一點到三日晨一點改編第一卷。九月六日夜,改編第二卷。九月二十三日夜,改編第三卷。

  七年之後,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到十六日,校勘一遍,稍有補正之處。

  胡適敬記。

  ●附錄一

  「臺灣紀錄兩種」的「編校後記」

  本會主任委員黃純青先生平素景仰胡適之先生的道德文章,曾讀適之先生四十自述,知其令尊鐵花先生官臺東州時,著有臺灣日記。中華民國三十八年春,適之先生來臺,三月二十六日會於晴園。聞遺稿猶存,因請借抄,適之先生喜諾。

  去年十月,本會的「臺灣叢書」編印了第一種稗海紀遊和第二種恆春縣志,而第三種便打算印胡鐵花日記,當由黃主任委員寫信去紐約徵求適之先生的同意。到本年一月末尾,便得回音。又隔一月,即二月二十三日,始得錢思亮先生帶來的臺灣稟啟存稿及胡鐵花先生家傳。為了說明接洽此項叢書出版的經過,且將適之先生前後兩信抄錄在這裡。(前一信是後收到的,但仍列在前面。)

  純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八日的手書,提議要把先父鐵花先生的臺灣日記付印,作為臺灣文獻委員會叢書的第三種。此事我當然同意;並且感謝先生與文獻委員會諸公的好意。先人的日記,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從光緒七年到光緒二十一年。其中止有光緒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遊歷瓊州黎峒行程日記一卷,曾由羅爾綱先生鈔登禹貢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此次臺灣日記在臺印行,要算第二次刊布先人的日記了。

  先生的好意,使我想起先父的臺灣稟啟存稿三冊。這些公牘與私函都是割臺之前三、四年中(光緒十八年至二十一年)最難得的史料。第一冊的巡閱全臺防營隨時申報文十餘件是最詳細、最切實的全臺遊記與全臺兵志!我費了幾天工夫,把這些文件整理一遍,刪去一些無關臺事的短札;刪存三卷,每卷編有詳目。

  我今託錢思亮先生把這三冊帶呈先生。如先生與文獻委員會願意鈔寫副本,留作省志材料,或印作叢書第幾種,都悉由諸公尊裁,不必再徵求我的同意了。鈔寫副本之後,請仍將原本交付錢思亮兄,由他代託妥人帶回美國。十分感謝。

  叢書印成後,請由我備價購買每種四十部,以便分送海外第一流圖書館。並留少數為留存家中之用。

  又附上先人家傳一冊。鈔寫後也乞交付錢君寄回。此傳或可附在日記之後?可以代序碼?匆匆敬祝大安!

  弟胡適敬上。

  民國四十年一月二十一日。

  純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初的信,我已有詳信及先父臺灣稟啟存稿三卷,又先父家傳一篇,託臺大教務長錢思亮先生帶呈先生。今天知道錢先生的船期改緩了幾日,故我先寫短信,報告幾點:

  (一)先生要將先父的臺灣日記印行,作為叢書的第三種。我完全同意,並向先生及文獻委員會諸公致感謝之意。

  (二)錢先生帶上先父家傳一篇,或可收作日記附錄以代序文。

  (三)倘蒙先生加一序文,指出日記史料價值,更可使日記增加聲價。

  (四)錢先生帶上的臺灣稟啟存稿三卷,是臺灣重要史料。如先生認為有價值,請鈔副本,或可收作叢書之一種。

  匆匆敬祝大安。餘詳錢先生帶信。

  弟胡適敬上。

  四十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年三月初,我們把臺灣稟啟存稿及胡鐵花先生家傳全文重抄好,並詳加校對了,又將日記也重校了一遍。而剩下的工作,便是怎樣去編排了。

  依照我們的初意,本擬單出胡鐵花日記的。後來看了臺灣稟啟存稿,覺得有許多地方,內容比日記更詳,史料價值也大。因有合刻一本之意。於是本會副主任委員兼總編纂林熊祥先生,初擬名為胡鐵花先生臺灣遺著二種。繼乃改定為臺灣紀錄兩種(亦尊重適之先生意見故也。)但仍照預定計劃,首列家傳代序,次列日記,再次列稟啟。日記原題胡鐵花日記,是經羅爾綱先生(他是適之先生的高足)編校一過的。據適之先生說:『先人的日記,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而有關臺灣部分,不過佔其間的三年又五個月而已。羅先生不知道後來要出臺灣日記(此名是適之先生定的),所以他所校編的日記全名是胡鐵花日記,而且分卷自也不同。他當時分的卷數,從光緒十八年元月起的為第十一卷,從光緒十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的為第十二卷。我們現在採用的是關於臺灣部分的日記,所以就把十一卷改為一卷,十二卷改為二卷,以次類推,共為八卷。至於臺灣稟啟存稿,一切依照適之先生所定編入,毫無改動。惟在校刊方面,稟啟原係鈔本,不無少許脫誤。而對臺灣地名,亦有誤加標點者。因就我們所知,一律都給改正過來了。日記初校,註明「綱按」或「綱註」者,均為羅爾綱先生原註。註明「純按」者,乃為七七高齡的黃純青先生所親校。又,註明「波按」者,即本人所補校。但本人沒有看過日記原稿,(或是原鈔本吧)就是對于原來如何分卷的事,也是這一回拜讀了適之先生的大函之後才得明瞭。因此,我們還不敢說在這一點上是盡了真正補校之責的。一九五一年四月一日毛一波記於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編纂組。

  ●附錄二

  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並書後

  胡傳遺稿

  胡適校寫

  州在臺灣山後。東濱大海;西際番山;南界阿郎壹溪;北界加里宛社。(冊本無社字;冊本係指方豪先生鈔寄的臺東州採訪修志冊。凡冊本有而家藏先人文集鈔本沒有的,以〔〕為記。)南北延袤三百二十七里;東西寬處數十里、〔窄處十餘里〕數十里不等。南距恆春,西南距鳳山,西距安平、嘉義、雲林、埔里,北距宜蘭,皆為番山所隔〔絕〕。

  謹按舊通臺東之道有六:一由恆春縣出東門,東北行十三里至射麻里,又二十里至萬里得,又二十里至八磘灣,又北二十五里至牡丹灣,又二十七里至阿郎壹(冊作益)溪,又十里至巴塱衛,又十五里至大麻里,又四十里至埤南。此由恆春沿海北達埤南之舊道也。(按方豪先生函告:光緒五年夏獻綸著臺灣輿圖並說,各廳縣都附道里表。當時臺東還沒有設州,所以採訪冊疆域所記道里,一部分和夏獻綸所記同,一部分是後來所加。連雅堂先生著臺灣通史卷十九郵傳志,也附有後山道里表。今據臺灣通史,簡稱道里表。此條道里表作「自埤南二十里知本,二十五里大貓里,三十三里干仔闢,二十里巴塱衛,十里阿郎壹溪,二十七里牡丹灣,二十五里八磘灣,二十里萬里得,二十里射麻裡,十三里恆春東門。」)

  一由恆春縣(冊無縣字)北五十里之楓港東北行十里至射不力,又北十里至圓山下,又五里至雙溪口,又十里至武吉山,又十里至大雲頂,又十五里至英華嶺,又十里至魯木麻(冊作鹿,道里表同)山,又東十里至阿郎壹(冊作益)溪,又北十里至巴塱衛。此通判鮑復康所開之道也。(按此條道里表二作「自楓港十里射不力,十五里雙溪口,二十里大雲頂,十五里英華嶺,二十里阿郎壹溪,十里巴塱衛,二十里干仔闢,二十里干仔崙,十三里大貓裡,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一由鳳山縣(冊無縣字)東三十里之下淡水東行十二里至赤山,又十五里至雙溪口,又五里至內社,又十五里至昆崙坳,又十五里至大石巖,又四十里至諸也葛,又東二十里至蚶〔虷〕(冊蚶皆作虷,下同。)子崙。此同知袁聞柝所開之道也。(此條道里表三作「自下淡水十二里赤山,十五里雙溪口,二十里昆崙坳,十里大石岩,四十里諸也葛,二十里干仔崙,十三里大貓裡,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干仔崙以下與前山至後山道里表二重。)

  一由鳳山縣(冊無縣字)之下淡水東行三十里至射寮,又八里至紅泥嘴,又十六里至立里社,又九里至南昆崙,又東二十里至古阿崙,又二十三里至望春(望春冊作春望,道里表同。)巖,又東十里至大烏萬溪(亦名大竹高,一名大得吉。)(按:上註原作雙行,不加括弧。後凡小註同。冊無小註。)又北十里至蚶子崙。此總兵張其光所開之道也。

  一由雲林縣東行十七里,至大坪頂,又七里至茅埔,又八里至紅魁頭,又五里至頭社子坪〔頂〕,又五里至南仔腳蔓,又八里至合水,又十一里至東埔社心,又三里至霜山橫排,又七里至東埔坑頭,又五里至陳坑,又十里至鐵門洞,又十八里至八同關,又十三里至八母坑,又十三里至架札,又五里至雙峰仞,又五里至粗樹腳,又四里至大命溪底,又十二里至雅託,又十三里至雷風洞,又三十一里至打淋社,又四十里至水尾。此總兵吳光亮所開之道也。

  一由宜蘭縣南五十八里之蘇澳沿海南行二十里至東澳,又三十里至大南澳,又三十五里至大濁水,又二十五里至大清水,又二(道里表二作三)十五里至得其黎,又十里至新城,又四十里至加里宛,又十五里至花連(花連冊皆作花蓮)港,(此條道里表作「自宜蘭十五里溪洲渡,五里羅東,十二里猴猴社,十八里蘇澳,二十里東澳,三十里大南澳,三十五里大濁水,二十五里大清水,三十五里得其黎,十里新城,五十里花蓮港。」)又二十里吳全城,又沿山南行十五里至象〔鼻〕嘴,又十五里至鹿甲皮,又十二里至大巴塱〔蘭〕,又十八里至拔子莊,又十五里至水尾。(道里表吳全城以下作三十九里大巴壟,二十二里周塱社,二十二里水尾。)此提督羅大春所開之道也。

  以上六道,皆同治十三年秋冬以後,督辦臺灣海防大臣沈公葆楨建議,用重兵、糜鉅餉所開;穿番中以行,處處築堡設防,剿撫兼施,不遺餘力。然兵甫撤,而道即為番所阻;今皆不復能通行,前功盡棄矣。

  今前後山相通,只三條崙一縷之道;乃光緒八年以後提督周大發、張兆連相繼開通者也。自鳳山縣南三十里之(冊無「縣南三十里之」六字)東港東南行三十里至三條崙,上嶺十五里至歸化門,又東南七里至六儀社,又南十三里至大樹前,又南下嶺十五里至(冊無至字)大樹林,又南下嶺十八里至出水坡,又東七里下嶺至溪底,沿溪東行七里至海,曰巴塱衛,折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即大烏萬溪)(冊無小註。),又北十五里至蚶子崙,又北二十里至大麻里,又北二十里至知本社,又北二十里至埤南,即光緒元年移駐南路撫民理番同知、今臺東州寄治之處也。

  由埤南西北十里至大溪口(冊作白石口),〔又〕沿溪行十五里至擺那擺社,(此處兩本最不同。我因下文有白石口以至擺那擺云云,故疑此本誤脫白石口。冊本果有白石口而無大溪口。但冊本「又」字使我猜想原文應是「至白石口,又十里至大溪口,又沿溪行」。但方先生替我參考了很多圖志,都不能對這一段有所補益。)又北七里至鹿寮,又八(冊作六)里至鹿寮埔,又七里至雷公火社,又十里至新開園,又五里至大陂,又十里至公埔,又十五里至大莊,又十二里至璞石閣,又十里至迪街,又北二十里至水尾,即光緒十四年奏請築城設臺東州治之處也。

  自水尾而東(冊無東字)沿大港行,二十五里至海,曰大港口;自大港口沿海而北,十五里至石梯莊,又北十二里至八里環,又八里至貓公社,又北六十五里至花蓮港。

  自大港口沿海南行,過納納社,十里至開傘埔〔冊作鋪〕,五里至水母丁,又十五里至加早灣,又二十里至彭仔村〔冊作存〕,又南十里至烏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買,又五里至成廣澳,又南二里至微沙鹿,又十三里至馬老漏,十里至莪力社,五里至都律社(冊無社字),十里至小馬武吻,三里至大馬武吻,八里至加里猛甲,五里至八里芒,八里至都巒,十八里至基南,四里至猴子山,過埤南溪(冊無此四字)〔五里〕至埤南。

  此臺東內外沿山沿海道〔里〕之全數也。

  自巴塱衛以至埤南,皆沿海行沙磧中。自白石口以至擺那擺,皆溯埤〔南〕溪行。自擺那擺以北至新開園,皆溯新武洛溪行。自大陂北至大庄,皆順網綢溪行。自大庄以北過璞石閣至水尾,皆順大密北納河行。自水尾北至拔子庄,則又溯挖鈴拗溪行。皆無路,行石磧中;溪多石也。自拔子庄以北達花蓮港,則皆(冊作又)順紅巖溪行。亦無路(冊無此三字),行沙磧中;溪多沙也。所有溪河,皆兩山夾之。所有番社皆在山之麓,溪(冊作水)之濱。所有荒地皆溪中沙灘稍高之處,稍掛淤泥,草生甚茂者也。棄而不開,恐有水患也。所有已開地畝,皆在近山稍遠溪流之處。然亦難免於水患,以山甚陡峻,水漲猛而且暴也(此句冊作水易漲且猛而暴也)。此由巴塱衛沿海以北,由埤南沿山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自埤南涉溪而北,踰猴子山,沿海北達成廣澳,又北達大港口,又北達貓公社,約二百里;可墾之地皆不甚廣。自貓公社沿海以北,達花蓮港,六十五里之間,亦有可墾之地。從前阿眉番曾開墾成熟;今為木瓜番時出擾殺(冊作殺害),避而遷去;路遂不通。此由埤南沿海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花蓮港以北至加里宛各社二十里之間,最為平廣,土之膏腴甲於後山;而大鹵番時出擾之。加里宛以北,新城、得其黎、大小清水、濁水溪及大南澳等處,延袤一百六十七里(冊作百六十里),今已棄在境外。而境內沿山沿河(冊作海)所有溪河,夏秋多雨,(冊作雨多)水漲阻隔而不能通往來者,歲必有一、二月之久。地勢如此,水勢如此,是以經營已二十年而土不加辟、民不加多也。(以上分段及標點,以下「書後」的分段標點,都是胡適加的。〕

  謹按臺東僻在後山,拊(冊誤作附)全省之背;用兵經營其地,以杜外夷窺伺之萌,所謂臥榻之旁不容他人鼾睡也。然由前山陸路勞師鑿險,冒瘴深入,扼要設防,剿番、撫番,招民開(冊作墾)荒,不遺餘力,已二十年,糜餉已數百萬,而兵猶不能(冊無能字)撤,歲費尚需十餘萬金。始設廳,繼改州,悉以內地之治治之。而至今民不加多,地不加廣,如耕石田,徒費財力。且將成為漏卮,無所底止。豈前山可開而後山獨不可開哉?

  觀于鄭氏之往事,而得失難易之故可知矣。

  鄭氏以安平為巢穴,以鹿耳門為門戶,以澎湖為障蔽,專事(冊作恃)舟楫,以守、以戰,以轉運百貨,厚自封殖,以招誘無業之民,使墾荒地。往來出入,飄忽無常,使中國不測其所為。而臺灣日益開拓。蓋由外而內,由近而遠,漸推漸廣,伸縮自如也。

  今西洋諸(冊作各)國經理各海島而佔據之,皆師鄭氏故智。先以舟楫據海口,立市埠。置兵不多,不遽深入。力聚,易以自固。費少,易以持久。以互市誘遠近,懋遷有無,使百貨外自海至,內自(冊作由)山出,各爭便捷而自集。久之而人日眾,土日闢,自成都會,然後設官以治之。務求有人、有土、有財而足用,不蹈務廣而荒之失(冊作失之)也。今我開後山,乃反其所為。舍海道,棄舟楫,專事陸道;踰山嶺,穿番社,力求深入。處處設防,處處為番所牽制。徒自罷其力於荒山窮榖之中(冊作間),如羝羊觸籓,不能退,不能遂。師老財費,夫何怪焉!

  粵之瓊州,孤懸海外,與臺灣同。珠崖置郡始于兩漢;其來久矣。而(冊無而字)深山之中至今猶為(冊作有)生黎所據,不入版圖,猶臺灣之有生番也。自明以來,言瓊事(言瓊事冊作善言兵)者往往議開十字道,橫直穿黎心;使北由瓊州,南達崖州,東由萬州,西達儋州,均無阻隔(冊作隔阻);置兵其間,謂可居中以制外。光緒十三年粵督張香濤制軍用其策,果開通矣;而山中煙瘴甚厲,兵不能久駐,未幾而仍廢塞。亦猶臺灣所開以通後山之六道皆不能常通〔也〕。可見島嶼之鄉,利用舟楫,由海道自外而入易為力,由陸道自內而出難為功;不獨臺灣然也。

  夫臺灣後山有成廣澳,有大港口,猶前山之有鹿耳門也;有火燒嶼,猶前山之有澎湖也。如倣行鄭氏之法,據海口而不深入,文埠市(冊作市埠)以廣招徠,造輪船一艘(冊無此四字)、帆船十艘,置兵五百人足矣。杜外夷之窺伺,免內番之牽制,伸縮均得以自如矣。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也。謹附末議,以待擇採(冊作採擇)焉。

  〔民國九年(一九二○)六月,周白棣先生從原鈔本鈔出一本。民國二十年(一九三一)三月,羅爾綱先生用原鈔本校一遍。民國四十年十月一日胡適重鈔;十月九日用方豪先生鈔寄的「臺東州採訪修志冊」校一遍。〕

  ●附方豪先生的後記

  今年五月,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刊行胡適之先生的父親鐵花先生有關臺灣的兩種遺著:一種是臺灣日記,一種是臺灣稟啟存稿,彙刊為「臺灣紀錄兩種」。在光緒二十年正月初二日、初五、初六日和三月初一日的日記中,我發現鐵花先生還寫過「臺東州採訪修志冊,」而這本採訪冊就列在當時纂修的臺灣通志(稿本)卷十九和卷二十。於是我在八月十日公論報的臺灣風土第一四一期發表了一篇「胡鐵花先生與臺東州採訪修志冊」,並寄給胡先生一份。在那篇文中我糾正了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中對這本採訪冊撰人推測的錯誤;我介紹了採訪冊的內容;我也列舉了冊中關於鐵花先生本人的事蹟;我又認定通志卷二十七臺東昭忠祠所附「文武員弁勇丁名冊」也是鐵花先生所擬的;最後我說明在通志其他卷內,還有轉載臺東州採訪冊的地方。稍後,我又託學生鈔了一份「臺東州採訪修志冊」和「文武員弁勇丁名冊」,一併寄給胡先生。胡先生讀到我的短文,收到採訪冊鈔本,非常高興,他寫信告訴我他身邊還有他父親的文集鈔本,不過不是自己編的,內有「記臺灣臺東州疆域道里表地方情形並書後」一篇,共二千五百餘字,其中書後佔七百五十字,和採訪冊的建置沿革相同,更足證明採訪冊是他父親的遺稿。胡先生把他父親的那篇遺文鈔了一份,用採訪冊仔細校了一遍,然後寄給我,要我作一序或跋,送大陸雜誌發表。可是我收到後,發現有些疑問,同時我又參考了光緒五年夏獻綸的臺灣輿圖並說,於是我把鐵花先生的遺文和胡先生的校語,重鈔一份,再寄到紐約;胡先生又校改了幾處,再寄回給我。因著航空事業的進步,為這篇文字,我們信件來回了六、七次,這篇文稿也在中美間飛行了幾次,然後才決定付印。付印前我又不放心臺大所藏的傳鈔本臺灣通志,再借省立臺北圖書館的鈔本來校閱,結果又發現採訪冊原本有兩處和集本相同,而是臺大傳鈔本鈔錯了。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刊印「臺灣紀錄兩種」時,如把稟啟存稿依照日子,印在當天的日記後,豈不更便於稽考?我曾舉一例告訴胡先生。日記卷一、光緒十八年四月初五日日記,有一句說:「城中及城外無安靶處」,羅爾綱先生在「及」字下註說:「綱按及字疑為云字」,大約羅先生以為城中不能安靶,所以有此註;但若一查同年同月初九日的申報文件,記初五日巡閱鳳山軍營說:「因城內外無空地可作操場,是以點名而未校靶。」此處所說「城內外」和日記所說「城中及城外」完全符合。胡先生第一次回信,對於把稟啟存稿依照日子印在當天的日記後,說:「此意我完全贊同。」又說:「先生所舉『及』字一例最確。」第二次回信說:「先人臺灣紀錄,我依照先生指示,用印本剪貼,重編為臺灣日記與稟啟三卷。」因為鐵花先生自編年譜,到四十一歲為止,胡先生近來正在替他父親續編年譜,主要的步驟,是先把他父親的詩文稟啟編入日記。所以在給我的信中說:「最近我校讀先父臺灣遺著兩種,即將日記所記稟啟各件的月日,注在稟啟無月日各件之下。」又說:「可惜稟啟存稿不完全,詩文又多無月日,當先考訂詩文各件的年月日,然後儘可能選擇材料為年譜之用。」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流寓海外的胡先生,是怎樣的不忘他已故的父親、不忘臺灣和他一貫的治史方法;我們也可以看到他父親是怎樣的能在五、六十年前,便很詳細的注意到臺灣東部的地理情形和它的重要性。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方豪謹跋。

【台湾文献丛刊·第71种】台湾日记与禀启

台湾文献丛刊

  【第 71 种】

  台湾日记与禀启

  .作者:胡传

  .原书页数: 0281 页

  ●书籍简介

  第七一种「台湾日记与禀启」

  本书(二册二八一面一六八、六○○字)分三卷,胡传撰。作者字铁花,号钝夫;安徽绩溪人。清同治九年,以岁贡就职训导。后由保奏,以直隶州知州补用,分发江苏。光绪十七年,台抚邵友濂奏调,旨发台湾差委。次年二月抵台,历充全台营务处总巡、台南盐务总局提调;十九年五月,委代台东直隶州知州,旋兼统镇海后军。迄二十一年台变日亟,始行内渡;时已病,至七月初三日殁于厦门。在台三年又五月,留有「日记」及「台湾禀启存稿」。民国四十年,曾由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合题「台湾纪录两种」。后经作者哲嗣适之先生将「日记」与「禀启」按照时日合编,定名为「台湾日记与禀启」;今本所刊,即由适之先生所手定。卷一,自光绪十八年正月至八月,记渡海并巡阅全台防营;卷二,自同年九月至十九年四月,记提调台南盐务;卷三,自十九年五月至二十一年五月,记赴台东州任至在任上预立遗嘱止。由上述纪录,可知台湾在割地之前若干措施与东部情况。卷后附有作者遗稿「记台湾台东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并书后」等篇。

  胡氏另有「台东州采访册」之纂辑,见第八一种篇。

  ●序号   篇名

  1弁言

  2台湾日记与禀启目次

  3台湾日记与禀启卷一

  4日记(光绪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

  5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

  6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

  7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九日申

  8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

  9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

  10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11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

  12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

  13光绪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

  14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

  15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16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17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

  18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

  19代总理营务处司道拟详覆抚军稿

  20附录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营务处饬知抚军批

  21光绪十八年六月禀为条陈补益营务四端稿

  22附录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抚军批

  23日记(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

  24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申

  25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二日申

  26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上抚军稿

  27同日禀抚军

  28附录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九日奉营务处札饬抚军批

  29又奉抚军批闰六月二十七日奉到

  30光绪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

  31光绪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32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33附录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营务处札饬抚军批

  34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陈请销差禀

  35附录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36上台湾兵备道顾

  37禀台湾臬道宪顾

  38上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

  39致邵班卿

  40台湾日记与禀启卷二

  41日记(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42复吴鼎卿

  43复袁行南

  44日记(光绪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45禀湖南巡抚部院吴清卿师

  46日记(光绪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47复范荔泉

  48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49禀复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

  50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51复范荔泉

  52复何芝生(二札)

  53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54致李丽川

  55复翁子文

  56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57复胡虎臣

  58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59致范荔泉

  60复邓季垂

  61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62致吴鼎卿

  63致郑季垂

  64复陈子垣

  65致翁子文

  66复胡次樵

  67致苏冶生

  68复范荔泉

  69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元日)

  70复邵班卿

  71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72复吴卓臣

  73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74复童米孙

  75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76复范荔泉

  77复苏冶生

  78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79致翁子文程玉堂

  80致翁子文程玉堂

  81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82致邵班卿

  83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84致吴鼎卿

  85复翁子文程玉堂

  86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87上皖南道袁爽秋观察

  88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89复张月楼

  90日记(光绪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91台湾日记与禀启卷三

  92日记(光绪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

  93致邓季垂

  94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

  95禀台湾抚、藩、臬道三大宪

  96致张月楼

  97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六日)

  98致张经甫

  99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

  100上道宪顾

  101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

  102复张月楼

  103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

  104上臬道宪愿

  105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

  106致张月楼

  107禀臬道宪顾

  108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

  109致张蕊卿

  110致张聘之

  111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

  112复介如四弟

  113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五日)

  114致包哲臣太守

  115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

  116复张蕊卿

  117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

  118禀臬道宪顾

  119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

  120复谢钟英

  121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

  122复谢钟英

  123复张经甫

  124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125上吴清卿师

  126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

  127上臬道宪顾

  128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

  129禀臬道宪顾

  130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

  131复张月楼

  132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

  133禀抚宪邵

  134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

  135禀臬道宪顾

  136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

  137禀臬道宪顾

  138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

  139复范荔泉

  140日记(光绪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

  141上吴清卿师

  142日记(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

  143日记(光绪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

  144复邓季垂大令

  145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146上臬道宪顾

  147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148上吴清卿师

  149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150禀复顾廉访

  151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152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

  153禀抚宪邵

  154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

  155禀臬道宪顾

  156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157日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

  158附录一:「台湾纪录两种」的「编校后记」

  159附录二:记台湾台东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并书后

  160附方豪先生的后记

  ●弁言

  胡铁花先生在台湾时的日记和禀启,于民国四十年由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叫做「台湾纪录两种」,为「台湾丛书」第三种。「日记」和「禀启」,各为一册。出版以后,胡适之先生因方杰人教授的提议,将日记和禀启按照时日合编,定名为「台湾日记与禀启」,分为三卷。

  四十八年夏天,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得到适之先生的同意,把这个「台湾日记与禀启」作为该室所编印的「台湾文献丛刊」的第七一种。适之先生因出席夏威夷大学所召开的哲学会,将所编成的稿子交给我,嘱我看了后付印。

  我略读一遍,觉得这虽然是一位地方官的日常生活和公事的纪录,但从这纪录里,非特可以看出清代末年政治和军事一部分的情形,亦可以知道当时少数知识分子对于时局的态度,以及一个实事求是的读书人对于改进政治的措施。这倒是很值得读的一部传记类的书。因把以前校印的人所作的句读符号略加整理,以期读音可以一览了然。间有几处校议,都于括号内注明。

  凡括号内不标明名字的注,除极少数为原稿里所举的人的名字或别号外,都是适之先生所加的。附录二则系适之先生剪取于大陆杂志的。

  中华民国四十九年二月二日毛子水谨记。

  ●台湾日记与禀启目次

  卷一

  日记(光绪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一)

  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一一)

  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一二)

  光绪十八年四月初十日申……………………………………………………………(一四)

  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一六)

  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一九)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二二)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二四)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二六)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二六)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二九)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申…………………………………………………………(三二)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三四)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三五)

  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三七)

  代总理营务处司道拟详覆抚军稿……………………………………………………(三八)

  附录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营务处饬知抚军批………………………………(四三)

  光绪十八年六月禀为条陈补益营务四端稿…………………………………………(四三)

  附录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抚军批…………………………………………(四六)

  日记(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四七)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申…………………………………………………………(四九)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二日申………………………………………………………(五○)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上抚军稿………………………………………………(五一)

  同日禀抚军……………………………………………………………………………(五二)

  附录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九日奉营务札饬抚军批………………………………(五三)

  又奉抚军批闰六月二十七日奉到……………………………………………………(五三)

  光绪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五四)

  光绪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五五)

  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五八)

  附录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营务处札饬抚军批………………………………(六○)

  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陈请销差禀………………………………………………(六○)

  附录八月二十六日奉批………………………………………………………………(六一)

  上台湾兵备道顾………………………………………………………………………(六一)

  禀台湾臬道宪顾………………………………………………………………………(六二)

  上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六四)

  致邵班卿………………………………………………………………………………(六五)

  卷二

  日记(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六九)

  复吴鼎卿………………………………………………………………………………(七八)

  复袁行南………………………………………………………………………………(七九)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八○)

  禀湖南巡抚部院吴清卿师……………………………………………………………(八一)

  日记(光绪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八三)

  复范荔泉………………………………………………………………………………(八九)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九三)

  禀复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九七)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九七)

  复范荔泉………………………………………………………………………………(九九)

  复何芝生(二札)…………………………………………………………………(一○一)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一○二)

  致李丽川……………………………………………………………………………(一○三)

  复翁子文……………………………………………………………………………(一○三)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一○四)

  复胡虎臣……………………………………………………………………………(一○四)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一○六)

  致范荔泉……………………………………………………………………………(一○七)

  复邓季垂……………………………………………………………………………(一○九)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一一○)

  致吴鼎卿……………………………………………………………………………(一一二)

  致邓季垂……………………………………………………………………………(一一三)

  复陈子垣……………………………………………………………………………(一一四)

  致翁子文……………………………………………………………………………(一一四)

  复胡次樵……………………………………………………………………………(一一五)

  致苏冶生……………………………………………………………………………(一一六)

  复范荔泉……………………………………………………………………………(一一六)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元日)……………………………………………………(一一八)

  复邵班卿……………………………………………………………………………(一一八)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一二○)

  复吴卓臣……………………………………………………………………………(一二三)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一二四)

  复童米孙……………………………………………………………………………(一二六)

  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一二八)

  复范荔泉……………………………………………………………………………(一三○)

  复苏冶生……………………………………………………………………………(一三○)

  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一三一)

  致翁子文程玉堂……………………………………………………………………(一三二)

  致翁子文程玉堂……………………………………………………………………(一三三)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一三四)

  致邵班卿……………………………………………………………………………(一三四)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一三五)

  致吴鼎卿……………………………………………………………………………(一三六)

  复翁子文程玉堂……………………………………………………………………(一三八)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一四○)

  上皖南道袁爽秋观察………………………………………………………………(一四○)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一四二)

  复张月楼……………………………………………………………………………(一四二)

  日记(光绪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一四三)

  卷三

  日记(光绪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一四五)

  致邓季垂……………………………………………………………………………(一五一)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一五三)

  禀台湾抚藩臬道三大宪……………………………………………………………(一五四)

  致张月楼……………………………………………………………………………(一五六)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六日)…………………………………………………(一五六)

  致张经甫……………………………………………………………………………(一五七)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一五八)

  上道宪顾……………………………………………………………………………(一五九)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一六○)

  复张月楼……………………………………………………………………………(一六一)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一六三)

  上臬道宪顾…………………………………………………………………………(一六四)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一六五)

  致张月楼……………………………………………………………………………(一六五)

  禀臬道宪顾…………………………………………………………………………(一六六)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一六七)

  致张蕊卿……………………………………………………………………………(一六八)

  致张聘之……………………………………………………………………………(一六八)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一六九)

  复介如四弟…………………………………………………………………………(一六九)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五日)…………………………………………………(一七○)

  致包哲臣太守………………………………………………………………………(一七○)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一七一)

  复张蕊卿……………………………………………………………………………(一七二)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一七三)

  禀臬道宪顾…………………………………………………………………………(一七四)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一七六)

  复谢钟英……………………………………………………………………………(一七七)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一七七)

  复谢钟英……………………………………………………………………………(一七八)

  复张经甫……………………………………………………………………………(一七九)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一八○)

  上吴清卿师…………………………………………………………………………(一八○)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一八一)

  上臬道宪顾…………………………………………………………………………(一八二)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一八三)

  禀臬道宪顾…………………………………………………………………………(一八四)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一八六)

  复张月楼……………………………………………………………………………(一八六)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一八八)

  禀抚宪邵……………………………………………………………………………(一八八)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一九二)

  禀臬道宪顾…………………………………………………………………………(一九五)

  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一九六)

  禀臬道宪顾…………………………………………………………………………(一九七)

  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一九九)

  复范荔泉……………………………………………………………………………(二○○)

  日记(光绪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二○一)

  上吴清卿师…………………………………………………………………………(二○八)

  日记(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二○九)

  日记(光绪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二一一)

  复邓季垂大令………………………………………………………………………(二二四)

  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五日)…………………………………………………(二二六)

  上臬道宪顾…………………………………………………………………………(二二七)

  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二二八)

  上吴清卿师…………………………………………………………………………(二三○)

  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三日)…………………………………………………(二三二)

  禀复顾廉访…………………………………………………………………………(二三二)

  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二三四)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二四五)

  禀抚宪邵……………………………………………………………………………(二四七)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二四八)

  禀臬道宪顾…………………………………………………………………………(二四九)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二五○)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二六○)

  附录一:「台湾纪录两种」的「编校后记」……………………………………(二六七)

  附录二:记台湾台东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并书后………………………………(二七一)

  附方豪先生的后记………………………………………………………(二七九)

  ●台湾日记与禀启卷一绩溪胡传

  日记(光绪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

  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

  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

  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九日申

  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

  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

  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

  代总理营务处司道拟详覆抚军稿

  附录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抚军批

  日记(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申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二日申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上抚军稿

  同日禀抚军

  光绪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

  光绪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陈请销差禀

  上台湾兵备道顾

  禀台湾臬道宪顾

  上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

  致邵班卿

  ·日记(光绪十八年正月元日迄四月初二日)

  光绪十八年,岁次壬辰,月次壬寅,元日辛酉,诣各处贺岁。

  初二日,诣各处贺岁。于席春渔(时熙)太守座上,遇谢友鹄军门;原名鸿章,今改名得龙,四川人。

  初三日,席太守、谢军门枉顾,邀同小饮。

  初四日,诣总局见督办,禀明日晋省。

  初五日,巳刻开船。午后大风,夜黑,乃宿于高店。

  初六日,辰正至苏州,泊于胥门外。上岸入城谒三大宪,皆不见。是日立春。

  初七日,谒抚宪,呈陈德浚禀稿,兼辩朋被诬情由。是夜余淡湖太守招饮。是日谒清师;适值赴蘧园,未见。(清师是吴清卿先生大澄。)

  初八日,谒藩、臬二宪,皆见。邓小亭大令招饮,辞。

  初九日,谒清师,见。谒钱、吴二督办,皆未见。童米孙大令招饮。

  初十日,诣各大宪门,禀辞回沪;惟抚台见,余皆未见。汪(纲按:汪原稿作王。)理堂司马招饮,同席为范久也、黄耀堂二大令、周宅之司马。又王耕云司马、范久也大令、金润生茂才招饮,皆辞。

  十一日,赴南仓桥及钱督办、余太守、魁太守处辞行,皆未见。汪南陔大令枉顾,金润生送来板鸭一只。赖葆臣大令招饮,辞。沈赓虞太守来趁船,酉刻开轮回沪。

  十二日,辰刻抵沪,梅问羹兄弟来拜。得苏冶生去腊二十一日书,得张经甫去腊二十五日书,又得介如弟、嘉言兄书各一

  十三日,章菊农世兄自金陵至。薛贻树大令来拜。作书答经甫。

  十四日,答拜章菊农世兄,并邀之小饮。作书答嘉兄。

  十五日,诣道辕、总局及粮道船上贺望;拜席春渔、沈赓虞二太守,拜陈荇香、窦甸高二大令。

  十六日,节甫叔、三保弟自家乡至沪。得四弟书;作书寄四弟。

  十七日,得虎臣兄去岁腊底信,知苏抚奏留折已于二十八日奉旨:台湾差委需人,胡传等着仍遵前旨发往。钦此。作书复虎臣兄,又作书寄四弟。

  十八日,宋燕生偕赵铸南、赵颂南过访畅谈,自巳至未乃去。作书寄川沙。

  十九日,诣总局及道署贺开印。梅豫鋹字镇藩,弟豫枨字问羹。

  二十日,开船晋省;将行,得川沙回书。是夜二更后抵省,

  二十一日,谒抚台,未见;谒清师及藩、臬二司,见。

  二十二日,谒抚台,见。午刻,林质侯太守招饮于牙厘总局,同席为杨敏斋、周子迪、袁含斋、余淡湖四太守、施润甫大令。是夜汪兰陔大令招饮,遇何铁帆于座。

  二十三日,清师太夫人再期。拜袁含斋、崔继庭二太守,又访谢笙伯。

  二十四日,诣三大宪辕门,禀辞回沪。戌刻开轮;行至弥陀桥,天雨昏黑,复停轮,待月出而后行。

  二十五日,午刻抵沪。得四弟书。

  二十六曰,谒督办,未见。拜提调,又访张逸垞昆季、席春渔太守,皆见。得范荔泉台湾来书。

  二十七日,张剑臣、张迪铭过访。得张经甫兄书。是夜程周卿邀饮。

  二十八日,嘉言兄、翰香弟自金陵至。拜章庄斋孝廉。作书寄沉韵松。

  二十九日,招章庄斋、胡彩庭饮于寓中。作书并以河图寄袁行南。

  二月初一日,拜蒋丹如太守,贺陈荇香大令到差,作书寄宋渤生观察。

  初二日,袁含斋太守来拜;代予充总巡者也。朱森伯招饮,辞。作书寄秫侄及岳丈。

  初三日,交卸总巡沪各卡差。诣总局谒督办,未见。拜袁太守,未见。午后开船晋省。

  初四日,诣三大宪辕门,禀销总巡差,兼叩辞赴台湾,皆见。臬台送楚鲤二尾、板鸭二只、火腿二条、广东茶食二匣。访汪兰陔。

  初五日,谒清师叩辞及告行于同寅诸友;回沪。

  初六日,辰刻到沪。

  初七日,料理移家事务。

  初八日,移家属于川沙。是日大风,用轮船拖带过浦,入白莲泾而后行。

  初九日,到川沙。赁黄姓宅十二间,每月租钱三千文。

  初十日,拜川沙同知倪镜甫司马及沉少韵、黄叔才、朱子山、朱友梅、陆才伯、庄棣花、潘怡田、潘亦甘诸友。

  十一日,沉少韵、黄叔才招饮。

  十二日,雇船回沪。四弟偕章胥至沪。

  十三日,到沪,拜陈荇香大令、袁含斋太守、曹璠溪孝廉。

  十四日,拜席春渔太守、张逸垞二尹及黄接三、葛子源。

  十五日,访宋燕生及瞿肇生、黄子林。是日下午,驾时轮船到埠。晤金卓人于开文店。得汪兰陔大令书。作书上岳丈。

  十六日,毕香如、余君翁来约同行。作书复汪兰陔大令。

  十七日,诣道署、总局、机器、海运、货捐、糖捐各局及亲知各处辞行。刘伯符招饮,辞。

  十八日,先发行李上驾时轮船。张迪铭世兄来送行。席太守送火腿二条、普洱茶七饼、诗二首;谭少柳太守送点心二种;汪友竹送点心四匣;张逸垞送火腿一、鸭一;张迪铭送火腿、皮蛋;黄子林送火腿一、茶食二种、皮蛋二十枚;范兰堂送火腿、酱鸭各一、皮蛋二十、茶食四匣;程周卿送火腿二只;节甫叔送火腿二只;焕章叔送火腿二只、枣一匣;休开文送五老图二部、笔十枝;苏开文送提良墨二匣、笔二十枝;屯开文送墨八片、笔十枝;叔祖送绍酒一坛;严彤甫送绍酒一坛;善悦弟送茶食四匣;章菊农送火腿一、皮蛋二十、茶食二包;胡彩亭送火腿一只、笋衣一斤、茶食二匣;周宅之送火腿一、瓜子二斤、梅三瓶;章谨斋送虾子(波按:子下疑有脱字。)二匣;汪理堂送皮蛋三十、茶食四匣;金允中送火腿一条、一品锅一只;陈荇香送洋点二种。

  十九日,巳刻登舟,乃知尚待二十一日开行。因嘉兄、翰弟俟送予行而后回金陵,遂自于舟中待之。舟中无事,作诗答席太守,即步原韵:

  万死关头觅一生,神仙有术亦多情。峦烟深处逢坡老,甘露分来饮长卿。誓众可椎金马碎,盟心常似玉壶清,只嫌辜负如椽笔,未勒黎山纪荡平。

  因缘不必问三生,聚散如萍却有情。入世岂愁多险阻,知人翻恐负公卿。天风假我一帆便,海水谁澄万里清?试看乡村颁社肉,几人作宰似陈平。

  相逢未久去匆匆,惜别愁听雨打蓬。到处羡君云鹤似,此行怜我海鸥同。会从众仙奏绿绮,且纵一叶磨青铜。怅望重洋试回首,何时复与话离衷?

  二十日,四弟偕五弟、应文弟持台中电报至,乃抚署催趁驾时渡海者也。

  二十一日,四弟偕长婿来船告知夜即赴川沙;嘉言兄偕翰香弟夜趁轮船回金陵;张逸垞、吉门昆季来送行,二弟来船送行。

  二十二日,未正开轮。

  二十三日,海无大风浪,而船中颇觉眩晕,予不能饮食,卧至夜,大吐酸苦水乃安。

  二十四日,辰刻抵小基隆,停船雇小舟上岸。访金砂局提调张经甫兄,适值往龙潭堵分局,不晤。乃以信物托沉载之代收。姚立人之信物亦交沉收。仍还驾时轮船。戌刻,奉抚署电报,上岸即往至抚署卸装。(纯按:堵原稿作垛。)

  二十五日,未刻由基隆(波按:隆原稿作笼。)至沪尾,(纯按:沪原稿作鲋。)船搁浅;历半时许,天渐晚,仍宿于船。

  二十六日,辰刻换坐小轮船,并将行李移入小划,以轮船拖之。午刻至台北。城外大雨倾盆而下。入抚署谒抚台及顾廉访,并晤范荔泉;知张经甫亦在署,甚喜。饭后拜沈蓉卿先生及管凌云、邵式如诸君。

  二十七日,谒藩台唐薇卿方伯、护道唐赞衮太守、台北府陈仲英太守及翁子文司马、徐子静观察、苏冶生大使,皆见。拜林帮办及淡水县叶曼卿大令,未见。夜作书寄叔祖及四弟、嘉兄,又书寄汪兰陔,又寄汪远堂。

  二十八日,顾廉访示以台湾图一部。潘景斋别驾昨日移来同居。

  二十九日,阅地图。

  三月初一日,己未朔,陈仲英太守来答拜。出访顾月如、吴季海,作书致经甫。

  初二日,汪照蓉来拜,胡慎之来拜。

  初三日,拜邓大令,见;拜顾月如,未见。

  初四日,邵中丞招陪陈仲英太守饮,同席者谢湛清州牧、潘谨斋别驾、邓季垂大令、孙培卿司马。

  初五日,张经甫自龙潭堵至,令电信招罗裕熙二尹于威海卫。

  初六日,徐子静观察招饮于机器局,同席者谢湛翁、潘瑾翁、邓季翁、范荔泉、王仲良。是夜禀明中丞明日赴龙潭堵金砂局一游;已允诺矣,后改令暂缓。拜孙培卿、方子秉、未遇。荐余君喻于龙潭堵分局。

  初七日,拜大科崁(纯按:崁原稿作坎。)抚恳委员陈实斋,未遇。奉(纲按:奉原稿作奏。)札赴阿拇坪栋军大营劳军,兼看情形。

  初八日,陈实斋来答拜,约定明日同行。禀辞赴大科崁劳军。荔泉兄代借来洋银二十圆。

  初九日,黎明即起,出城诣机器局邀陈实斋;阍人云在公泰行。既晤面而苏冶生至。正叙谈间而火车已开,不及赶上,乃候二帮附搭而行。未正至桃仔园换轿;酉初至大科崁,寓于抚垦局陈实斋处。

  初十日,辰初由大科崁起程,午刻(水按:刻下应有至字。)阿拇坪大营,谒统领各军林荫堂观察,即偕赴夹板山营。是营驻夹板山巅,望吶哮、水流东各营及合吻、加辉均如目前。

  十一日,丑刻天下雨。定海中营、栋字左营及栋字正营一哨、右营一哨、台勇一哨、隘勇中营及劲勇合一哨冒雨渡溪进驻合吻。雾中但闻枪炮声、喊吶声,而不能见其战状。天明雾退,生番来扑栋字右营;该营抵御,枪声自晓至申正不绝。番在林中,亦不能察其多寡;我军之枪炮能否毙贼,亦不可知。惟据探报,进合吻者台勇阵亡三人、伤五人,定海中营渡水溺死一人,栋右接仗者阵亡三人、伤数人。盖我军连日攻加辉,贼专力防我由吶哮进加辉,伏守合吻者不多,故我取合吻易为力也。申正随林统领回阿拇山大营。

  十二日,辰正由阿拇坪起程回省;午刻至大科崁,晤陈实斋直牧,索饭,饱餐复行。申正至桃仔园,候火轮车。至晚不到,乃赴桃园街,约里许,寻一小客店宿焉。

  十三日,巳初趁火轮车;午刻到台北府,入抚署谒顾廉访及邵中丞,面禀前敌军情战状。作书致林荫堂统领。

  十四日,谒藩台,见;拜台北府陈仲英太守,未见;拜翁子文司马、钟淡人世兄,未见。贺邓季垂代理嘉义县事。胡慎之来见。作书禀叔祖、寄四弟。

  十五日,出城趁火车赴龙潭堵访张经甫;适逢经甫乘火车来省,复偕入城。

  十七日,偕张经甫坐火车赴八堵;换轿至暖暖街,晤张剑臣、章锡卿、郑伯珏、黄圃生、郭梅岑。饭毕复行,五里至碇内,又五里至四脚亭,(纯按:脚原稿作角。)即新拟造房设分局处,又八里,天已昏黑,龙潭堵。(波按:黑字下疑脱宿字。)

  十八日,偕经甫沿石碇溪而上,行四里至瑞芳店。(纯按:芳店原稿作馨应。)过溪而南,四里至苎子潭,又五里至半林庄。过溪而北,复东行二里至九芎桥,再十里即三貂岭。后由溪北沿岸行而回龙潭堵。

  十九日,偕经甫乘船,下石碇溪至暖暖街;饭毕,复至八堵,乘火车回台北。

  二十日,贺顾廉访署藩司。将夜,顾公招饮,至二更而回。

  二十一日,同官设席于考棚,为唐方伯饯行。拜林荫堂统领;诣各处辞行。

  二十二日,领薪水三月,计洋银三百圆。作书禀清师;寄四弟、嘉兄。匆匆检行李,乘小轮船至沪尾,上飞捷轮船。

  二十三日,随邵中丞乘飞捷轮船开赴台南;同行为管凌云直牧、汪南陔大令、俞东山大令、尹蕙庵、疏禹门茂才、蒋少颖明经、邓季垂大令。接到四弟信一、汪远堂信一、叔祖信一。

  二十四日,申刻抵安平口。

  二十五日,黎明上岸,入试院。午后辞中丞及诸同人,移居安平县姚西牧大令署内;其侄少荪兄出见。中丞岁试台南及台湾二府,予奉委巡阅各营也。拜台南府包哲生太守,见。

  二十六日,谒台湾镇万、署台湾道唐,皆见。管带武毅营游击邓君春林及管带左翼练兵陈馨远副戎皆来见。是日巳正地震,房屋摇曳有声,约二刻乃定;午初复微震。拜邓季垂,未遇。奉到查各县监狱札。申刻出城,拜镇海中军副营管带官刘际周游戎;至靖海中军正营拜帮带万棣花守备,晤万军门,即居于营中。作书托安平县封寄张经甫。

  二十七日,点靖海中军正副二营勇丁;中军总巡官曾广照,字兰亭。

  二十八日,阅安平炮台。拜管带炮勇官柯月坡守备,点名打靶;炮目中靶八成以上,炮勇中靶五成以上,中三枪者十五人。

  二十九日,阅镇海中军正副二营合操。

  三十日,阅正副二营勇丁各三百名;打靶,正营全中者一百四十六名,副营全中者一百三十九名。

  四月初一日,阅左翼练军二哨;操阵打枪,全中者四十四名。计安平界内防营巡阅已竣;作书致管凌云直牧,托其转禀大帅。拜胡次樵别驾、朱条园太守。

  初二日,申报查阅镇海中军正副二营及安平炮队左翼练兵情形;计打靶全中勇丁共三百四十四名,每名赏银二钱,共给银六十八两八钱。拟赴凤山及台东,于台南支应局领洋银壹百两。

  ·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二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各处防营。自三月二十五日,随宪节、抚宪抵安平后,于二十六日抵安平西门外镇海中军驻防营垒。二十七日会同统领镇海中军兼安平炮队练军左翼台湾总镇万,传齐该军正副二营弁勇,按册逐一点名。二十八日赴安平海口查阅炮台;点名后,即令炮队逐一打靶。二十九日阅镇海中军正副二营,合操阵法。三十日该二营复各挑弁勇三百名,逐一打靶。四月初一日查阅左翼练军。伏查镇海中军正副二营及安平炮队一哨、左翼军二哨,人数均各足额。抽验箕斗,均各相符。所操阵法亦均齐整。论壮健,则正副二营为最,炮队次之,练军又次之。论枪法,即正副二营中靶几及八成,练军中靶满七成,炮队中靶六成以上。其中勇丁打靶能三枪全中者,共三百四十四名;每名由卑职给银二钱,以示奖劝。惟安平炮台现无能测量炮线高下及海道远近之人;应否添募?及练军零星分防各处;应否合并?容俟卑职行抵凤山察看阿公店、楠仔坑各处及旗后炮台情形,会同各统领管带再行妥议禀陈。现在安平界内所有防营查阅已竣。卑职拟于初三日起程赴凤山。除将点名打靶各清册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查阅情形先行禀报。为此具申;伏乞鉴核。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三日迄初十日)

  初三日,趁小轮船赴旗后炮台。轮船,万军门所雇,计洋十五元。午正至靖海前军右营,晤管带马锦堂(水按:据下文马疑当作万。)协镇;午后点名。王峻之大令来拜。

  初四日,阅操。午刻陈子岳大令来拜。午后校靶;中三枪者九十一人,每人赏洋钱贰钱,共计拾八两贰钱。旗后新关税务司费理司、领事额必廉。此营只操小四排。

  初五日,阅演放大炮。拜陈子岳、王峻之二大令,皆见。辞万锦堂参戎。乘小舟行五里登岸;又行十里至凤山县城,入署拜李丽川大令。李,黟县人;叙乡情甚亲切。其刑名李笠人,苏州人,同趁驾时渡海,本舟中相识者。午后查监狱;计监犯九名、押犯十八名。左翼练军后哨昨已至旗后。点毕,哨官张广荫来见;城中及城外无安靶处,遂免打靶。

  初六日,辰刻雇轿夫三名,六元,挑夫二名,三元四钱,起程赴恒春。行三十里至东港,止于顺源栈。主人陈北学孝廉,凤山巨富,栈司事邱姓字世德。东港驻有台南防军副营右哨三、四、八队。点名打靶;中二枪者二人,中一枪者九人而已。哨官张德明,千总也。作书托凤山县李代寄上海交茂春店转交四弟,并寄虎兄。

  初七日,沿海行三十里至枋寮,而舆夫、挑夫疲乏求止。该处客店小,秽气熏人;适保甲董事林克中至,留于其家。家设旗后抽厘分局,司事王廷扬亦徽人,遂止焉。赏林姓厨子洋一元。

  初八日,行十五里至南势湖,南番屯军后哨七队所驻处也。正哨官林锡铭,即林克中之弟。点名毕,又行十里至狮头山,副哨官刘志坤带三队驻此。该哨三、四、五队驻南势湖,一、二、六队驻狮头山,七队驻崩山头。又行五里至枫港汛,止于该汛营房。汛官宋姓赴恒春,未遇;汛房木虱多,夜咬人,达旦不能寐。赏汛兵洋一元。

  初九日,由枫港南行,路甚崎岖,约二十里至尖山头。是处恒春隘勇一队、二队二棚驻防,副哨长张举祥所带。又三里至水坑,正哨官郭清臣管带五队、七队、八队隘勇驻此。又二里至海口,四队所驻。又东三里曰统埔,六队所驻。其第三队为番勇,虚无其人焉。又五里至车城汛,有汛官及乡董王姓鸣凤来迎。又十里至饮和亭。又五里至恒春县;游击张士香(字养吾)、知县高晋翰(字凤池)皆见;住县署。刑席李彦士,浙人也。

  初十日,查阅县狱,男犯三、女犯一人而已。拜营哨及典史各官,申报凤、恒山外各防情形。

  ·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九日申(当作初十日。)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军营,业已于四月初二日将南路安平界内各处防军情形申报在案。初三日行抵凤山之旗后。该处新旧炮台大小三座。旧者一大一小,在海口低山上,紧扼海港岸侧。新者在港北之大坪山顶。副将衔尽先补用游击万国标管带镇海前军右营,以四哨驻大坪顶新大炮台,以一哨分驻大小二旧炮台,营垒颇为扼要。卑职按册点名,抽验箕斗,均各相符,人亦壮健。初四日午前阅操,午后校靶。统计中靶在六成以上;内有三枪全中者九十一人,卑职各赏洋银二钱,以示奖劝。初五日遍阅炮台,演放大炮。查询该营亦无测量海面远近、炮线高下之人。随即起程赴凤山城内。该城驻有左翼军一哨,因城内外无空地可作操场,是以点名而未校靶。初六日行抵东港。台南防军副营右哨哨官张德明管带该哨队三棚土勇驻此。卑职按册点名,除将出差、告病者签明外,人尚强壮,惟枪法生疏,中靶者少。絜短取长,因赏中二枪者二人洋银各半圆以激励之。初七日由东港而南沿海行三十里至枋寮。初八日过率芒溪,入恒春界。十里至南势湖。南番屯军后哨正哨官林锡铭管带该哨护兵及三、四、五队三棚土勇驻此。又五里曰崩山头,该哨分七队一棚驻焉。又十里曰狮头山,该哨分一、二、六队三棚驻焉。又五里至枫港。自南势湖至此,皆左山右海、荒僻无人之路。其山以内琅峤上十八社番人之所居也。初九日由枫港而南,海绕山足,人行山上,高下陡峻,迂曲不一。约二十里曰尖山头。恒春隘勇副哨官张举祥管带该哨一、二两队驻此。又三里曰水坑,正哨官郭清臣管带该哨五、七、八队三棚驻此。又二里曰海口,民船可泊;该哨分六队一棚驻焉。其东三里近山之处曰统埔,该哨分四队一棚驻焉。闻卑职至,皆调集于水坑以待点名。其山以内即琅峤下十八社番人之所居也。卑职查阅南番屯军一哨,内第五队系番勇,验其箕斗,大半相符。恒春隘勇一哨,内第三队亦系番勇,则册有番名,而无人来应点。该二哨皆恒春营游击所统,应请饬速令番勇归队。又南番屯军一哨之第八棚,原在恒春城内驻扎,而每队复有一、二、三人在城差操;隘勇亦然。恒春城内既有营兵,足敷差遣。南势湖、狮头山、尖山头、水坑等处,路僻人稀,逼近番社,地关紧要,防军不宜过单。应请饬令该游击酌度地势缓急机宜,饬令在城当差屯勇、隘勇一并归队,以重防务。是否有当,伏乞宪裁。现在南路凤、恒山外,防营业经查竣。卑职于初十日抵恒春;拟明日起程折回凤山,由三条仑入后山一带查阅。除将靖海前军右营一营、左翼练兵一哨、台南防军副营右哨三棚、南番屯军土勇一哨、恒春隘勇一哨,点名打靶名册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查阅各营哨情形续行申报。伏乞宪台鉴核。再,卑职奉札兼查沿途所经各州县监狱各册,容候查齐,一并申报。合并声明。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四月十一日迄二十九日)

  十一日,起程回枫港,赏汛兵洋一元。

  十二日,由枫港至凤山之枋寮,折而西过水底寮;行十二里,至三条仑石营盘。是处留甘肃补用总兵江云山(原注:字如甸),管带南路屯兵前、左二哨,自带亲兵二队、左哨第七队驻此。恒春夫价七元,挑夫三元四钱。

  十三日,由石营盘起程上岭,东南行约十五里,又东至归化门,左哨五大棚驻此。又十里至六仪社,左哨三、四棚驻此。又南行七里至大树前,左哨一、二棚驻此。

  十四日,朝东行十五里至大树林,前哨一、二、三棚驻此。又东下岭十八里至出水坡,前哨四、五、六棚驻此。又东下岭七里至溪底,前哨七、八棚驻此。以上二哨打靶共中百二十七枪。内中三枪者七名,各赏洋一元;中二枪者十九名,各赏洋半元。

  十五日,由溪底行十五里,至巴朗(水按:巴朗后文多作巴塱。)卫;江如典总戎送至此。折而北,沿海行二十里至大得吉,又十二里至虷子仑,又八里至大麻里,皆埤南屯军一哨分驻处也。巴朗卫之南即阿郎壹溪牡丹湾,恒春所辖番地也。该哨打靶中三枪者七人,中二枪者十二人,共赏洋十三元;计共中靶七十七枪。

  十六日,巳刻至知本社,又二十里未刻至台东州,止于镇海后军中营中。提督张月楼军门及台东州吕耀如大令迎于郊,以予代抚军阅操也。谢不敢当。

  台东每岁五月大雨;山水涨,行人阻绝,文报不通。自州至花莲港尚有六日程,往返极速亦须十有二日。商之张军门:恐迟则雨下,先点名阅操;明日即起程赴花莲港,俟回而后校枪靶及点安抚军也。

  十七日,行三十里,午正至鹿寮,镇海后军前营后哨一、二、三、四队驻此。

  十八日,行十八里至雷公河,又十七里至新开园,镇海后军前营亲兵、前、左三哨驻此。午正大雨,至晚不止。恐河水涨,仅点名而行,俟回来校靶;且有右哨成广澳者,亦将调至此点名也。此一带皆平埔番。

  十九日,行六里至大陂庄。埤南溪水自此出山南流,至埤南之东入海;过此陂则溪水皆北流,入秀姑峦大港,至水尾入海矣。由大陂北八里至公埔庄,又五里至吕坑,又十一里至大庄。光绪十四年平埔番之变,由此庄而起;今颇畏威安分。又十二里至璞石阁,是处后军右营后哨五、六、七、八队所驻防。哨长刘得胜,湖北人。是处亦因天雨未能校靶。此一带皆平埔番所居。

  二十日,北行十里曰周塱庄,又十里曰跌街,又十里曰水尾;有河曰大港,秀姑峦各山山溪之水南北流会于此,东流六十里入海。其入海之口可泊民船。前此百石小舟亦可至水尾;自经光绪十四年之乱,水尾营房、民房均毁,无一存者,港亦遂塞。今水尾只有居民四、五家,皆粤人也。又北十二里至拔子庄,后山海防屯兵二哨驻此。管带守备邱焕庭(原注:印炳章),福建长汀人。既至此,恐天雨,急点名,甫毕即校靶;未阅十人而大雨至,乃罢。是处居民约二百余人,所辖番人约二千余人,所谓阿眉番也。设抚垦局一,每季需抚费一千二百余两,所抚番社约七十余处。

  二十一日,北行十八里至大巴塱,镇海后军右营前哨一队驻此。又十二里至鹿阶鼻,前哨二、三、四队驻此。又十五里至象鼻子,前哨五、六、七队驻此。

  二十二日,行十五里至吴全城,左哨五、六、七、八队驻此。又十五里过木瓜河至花莲,管带后军左营都司张升桂(原注:字聘三),以亲兵及右哨并后哨五、六、七、八队为一垒,又后哨一、二、三、四队别为一垒,同驻此。其东即海口,其左哨一、二、三、四队驻加礼宛者亦调于此。午后大雨下,至申正雨小停,乃点名,将毕而雨复大下。吴全城四队中三枪者一,中二枪者六。

  二十三日,黎明校阅左营枪靶;能中三枪者只二人,中二枪者只二十人,统共中三百五十六枪。午初起程,回行原路,三十里至象鼻嘴,趁水未涨,急渡过木瓜河之险也。

  二十四日,回抵拔子庄。校海防、屯军二哨枪靶;中三者六,中二者二十一,统计中百六十六枪。

  二十五日,回抵璞石阁,点驻成广澳右哨勇名兼校靶。

  二十六日,回抵新开园,校前营亲兵前哨、左哨枪靶;该营前门中三者十,中二者三十一,后门中三者十,统共中四百二十枪。

  二十七日,过雷公大河,水大及脐。

  二十八日,探闻白石口水尤大,乃于摆那摆之上过河,绕入山迂二十里而回埤,阅中营靶未毕而天雨。吕耀翁招饮。

  二十九日,补阅中营后哨枪靶;中三者十三,中二者七十四,皆前门,赏五十圆;又后门中三者十,赏三圆;安抚军中三者二,中二者七,赏五元半。具文报查后山竣。张茂病。

  ·光绪十八年四月二十九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各处防营,业已于四月初二、初十日将安平、凤山、恒春沿海各防营军情形两次申报在案。查由恒春赴后山,旧有二道;今皆阻塞,仍须折回凤山界内,由三条仑新道而行。十一日起程,十二日至石营盘,即三条仑道西面入山之口也。管带南路屯军二哨总兵江云山领亲兵二队及左哨七队三棚驻此。十三日上岭而东,十五里至归化门,查阅该军左哨五、六两队。折而南行山右高道,转入山左,十里至六仪社,查阅该军左哨三、四两队。又南十里至大树前,查阅该军右哨一、二、三三队。十四日折而东,下岭,十五里至大树林,查阅该军前哨一、二、三三队。又东十八里至出水坡,查阅该军前哨四、五、六三队。又东十里下至溪底,查阅该军前哨七、八两队。十五日由溪中行,十五里至巴塱卫;地在海边,南距阿郎壹溪十里,为恒春、台东二邑分界之区。由卫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管带埤南屯军一哨游击黄定国以该哨一、二、三三队分驻于此二处。又北十二里曰蚶子仑,该哨驻焉。又北八里曰大麻里,该管带自领五、六、七队所驻处也。又北二十里曰知本社,亦该哨八队一棚所分驻。以上三哨,分驻十有二处。卑职皆至即点名校靶。十六日行抵埤南,统领后山各营提督张自领镇海后军中营及署台东直隶州知州吕牧兆璜管带安抚军一哨同驻此。中营点名排阵,校刀矛杂技,甫毕而日已暮。查由埤南至花莲港尚有六日程途;每日渡水或数处、十数处不等,皆无船筏,无桥梁,须徒涉而过。后山每岁立夏以后,大雨时行,山水陡注,溪涨溜急,行旅阻绝,文报恒十数日不通。目下四月已经过半,连朝天雨,大水将至。若稍迟延,必阻而不能达。揆时度地,似宜赶程赴花莲港等处巡阅。商之统领张、署直隶州吕牧,皆以为然。十七日复即起程,北行三十里至鹿寮。镇海后军前营后哨一、二、三、四队驻此。十八日北行三十里至新开园,管带前营副将后元福亲兵及前、左二哨驻此。十九日北行四十五里,至璞石阁,该营后哨五、六、七、八队驻此。二十日北行四十五里过水尾至拔子庄。管带后山海防屯军二哨守备邱炳章驻此。二十一日北行十五里至大巴塱,又十五里至鹿阶鼻,又二十里至象鼻嘴;镇海后军左营前哨分驻此三处。二十二日行十五里至吴全城,该营左哨五、六、七、八队驻此。又十五里抵花莲港;其地在海边,西南风顺,民船可至,而不能久泊。管带左营都司张升桂亲兵及右哨并后哨五、六、七、八队同为一垒,后哨一、二、三、四队别为一小垒,同驻此。其左哨一、二、三、四队之分防七结尾者,亦调集于此。点名毕而大雨至。自十七日以后,每日午后必雨。卑职巡阅所至,常有雨亦随至不及校靶者。二十三日早晨阅左营三哨四队打靶而行。二十四日回抵拔子庄,阅海防屯军二哨打靶。二十五日抵璞石阁;前营右哨之驻成广澳者,亦调集于此,以待点名校靶。二十六日回抵新开园,阅前营亲兵及前、左二哨打靶。卑职自台北所带营务处亲兵二名,至此皆病,不能复随行。查前营营中有官医药局;遂令暂行留此,以便调治,并留洋银二十元,以作医药之费。二十七日过雷公河,水大几不能过。二十八日探闻埤南大溪之白石口水尤深急,人不能涉,乃绕山道,迂二十里回埤南。阅中营打靶;未毕雨至,日亦暮。二十九日乃补阅中营后哨打靶,及安抚军一哨。查后山各营防军共三营六哨,计分防二十有四处。自凤山界之石营盘至台东界之花莲港,延袤几四百里。卑职此次巡阅,惟未及至成广澳、七结尾二处;其余二十二处,皆亲阅其垒,按册逐名查点。除因事故签出外,人均足额。抽验箕斗,亦均相符。步伍队法之整齐,以后军中营为最。刀矛杂技亦皆精熟。其余各营哨皆因分防地远,未能调齐合操阵法。所用之枪,皆系前门旧枪,其身颇重,其机不灵,非习练功深,难以全中。卑职统稽中靶之数,惟中营能及五成,其余皆三成上下。卑职择能中三枪者,各赏以洋银一元,能中二枪者,洋银半元;亦以其中之难而少,故略加重以激劝之。间有操后门枪而中三者,仍各赏以洋银二钱,以示区别。且操前门枪而能命中一二,共技已精,所需子药费亦较省也。后山各营弁勇,现均渐服水土;各处民番所种稻芋杂粮,苗均畅茂。堪以仰慰宪廑。卑职拟于明日起程,仍由三条仑原路出山再赴隘寮等处。除将点名打靶各册封送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查阅后山各军情形先行申报。为此具申;伏乞宪核。再各军打靶,后军中营、海防、屯军、安抚军另有册;余皆匆匆不及另备,仅于点名册中加圈以记数;合并声明。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初一日迄十二日)

  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至大麻里;溪水大,几不得过。

  初二日,回抵溪底。

  初三日,回抵大树前。是(纯按:是原稿作皆。)日遇雨。

  初四日,(纲按:四原稿作三。)抵三条仑;午后亦雨。作书寄范荔泉兄。

  初五日,江如典总戎留予于营中过节。得闲作书寄四弟、嘉兄、翰弟、叔祖及唐太守,托凤山县李丽川大令寄沪。

  初六日,由三条仑沿山北行二十里至双溪口,台南防军五、六、七、八队驻此。中二枪者五,赏银二元五钱。又北行十五里至潮州庄,副右哨二队,一队驻此。五、六、七队之驻万丹者,亦集调于此。中三者四,中二者二,赏六元。

  初七日,东北行三十五里至隘寮,统领台南防军总兵自领中哨、后哨驻此,赏四十八元。

  初八日,西行二十里至阿猴,副左哨驻此,赏四元。一、二、三队驻阿里港,四、、五、六队驻阿猴。七、八队驻安平之番薯寮,(纯按:薯原稿作署)隔溪水不能至。

  初九日,行十里过下淡水溪至埂子寮;又行二十里至凤山县,补阅左翼练兵后哨打靶。未毕而万锦堂至,李冠英总戎本送予来此,同饮于李丽川大令署中。

  后哨用后门枪打靶;中三者二十一人,赏银五两二钱。

  李(丽川)送九朝东华录一部、(黟县俞正燮)癸巳类稿一部、罗愿新安志一部。

  初十日,行二十里至楠子坑;又二十里至阿公店,查阅左翼练军中哨三、四、五、七队打靶。用来复枪;中三者七,中二者十一,赏银十二元五角。

  十一日,回抵安平县,住县署。具稿四次申报。夫价五元。

  十二日,谒镇台万、道台唐、台南包哲生太守、厘局朱调元太守、营官刘际周、帮带万棣花,皆见。拜胡思樵,未见。领洋银二百两。作书寄四弟。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二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全台防营,业已于四月初二、初十、二十八日,将安平、旗后、恒春、台东等处各军情形三次申报在案。查由台东达凤山之隘寮旧有二道。一为总兵张其光所开:一为同知袁闻柝所开:皆久阻塞,不能复行。故仍旧由三条仑原路而回。查三条仑道自知本社以至巴塱卫七十余里皆沿海沙碛之路;自溪底以至石营盘七十余里皆山岭崎岖之路。旁无居民;官商往来皆依营房以资餐宿,并须营勇护送,乃保无虞。目下前后山相通之道恃此一缕而已。卑职于五月初一日由埤南起程,初四日回抵石营盘停一日,过午节。初六日沿山觅路,北赴隘寮。查隘寮在凤山县之东四十里;其东皆高山,山内皆番社。记名总兵李镇胜统领台南防军共七哨,自领中哨、后哨驻隘寮,而以前哨驻隘北三十五里之尾寮。其左哨一、二、三、四、五、六、七队驻大路关,地在隘北十五里。其第八队驻竹叶庄,地在隘西十里。其右哨一、二、三、四队驻加走山,地在隘南十五里。即袁同知前开之路入山之口。四、五、六、七队驻双溪口,地在隘南三十五里。即张总兵前开之路入山之口。皆防番之军也。其副左哨分驻三处:一、二、三队驻阿里港,四、五、六队驻阿猴,地皆在隘之西北;七、八队驻西北六十里之番薯寮,为安平界。其副右哨亦分驻三处:一、二队驻潮州庄,五、六、七队驻万丹,三、四、八队驻东港,地皆在隘之西南。而东港为海口,水深,民船重载者可入,凤山通海最大之港。皆防盗之军也。除东港驻防之三队卑职前赴恒春已查阅外,此次卑职由石营盘经双溪口至潮州庄,则万丹防军三队亦来集于此。初七日至隘寮,则中、左、前、后四哨及右哨一、二、三、四队皆来合操。初八日过竹叶庄,至阿猴,则阿里港之三队亦至。惟驻番薯寮之副左哨七、八两队,因山内溪水大涨,阻而不能来,卑职亦不能往,故未查阅。其余皆逐一点名。除签出外,人尚足数,亦颇强壮。抽验箕斗,亦皆相符。所操阵法,步伐尚整。该管打靶系用前门旧枪。正五哨全中者二十一人,中二者六十六人;副二哨全中者四人,中二者十人。均已由卑职分别赏全中者洋银一元,中二者半元,以示奖励。初九日至凤山,补阅左翼练军后哨打靶。该军系用后门枪,全中者二十一人,每名仍各赏洋银二钱。初十日至楠仔坑、阿公店,查阅左翼练军中哨二、四、五、七队。该队亦系用前门旧枪,而全中者七人,中二者十一人,较他军用前门枪者中数稍多。前门旧枪,其身颇重,其机不灵,中靶颇难。而此四队中者不少,则该哨哨官千总陈连升勤于训练可知。理合声明,另请宪台奖叙,以为各处分防者劝。现在东路、南路所有防海、防山各军,惟曾文溪一带尚有左翼练军中哨四队未曾查到。其余业已查竣。所经台东、凤山平地高山各处番社均安静。凤山早稻已登,收成均好。安平稻少蔗多,苗均畅茂。堪以仰慰宪廑。卑职于十一日回抵安平。拟稍息一二日,再赴中路。除将点名打靶各册封送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巡阅各军情形详细申报,伏乞宪核。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三日迄十六日)

  十三日,起程北赴中路;过湾里街曾文溪,阅左翼左哨三棚。至茅港。店钱洋一元八钱。

  十四日,行六十里至嘉义县;拜邓季垂大令、游击王定元。夫四名,价五圆,百零五里。

  十五日,阅武毅右军右营;中靶三枪者三十八人,赏七两六钱。接察看彰化地方情形札。

  十六日,具稿五次申报。雇夫往云林,价三元,七十五里。

  ·光绪十八年五月十六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防营,业已于四月初二、初十、二十九、五月十二等日将台东、台南各处情形四次申报在案。兹于十三日复由安平起程,北赴湾里街曾文溪,查阅左翼练军左哨三、四、五队。该处与嘉义接境,为嘉义、安平往来之通衢。点名毕,设靶于野,前无障蔽。该哨长周得启甫发三枪,而远近在田耕作之人纷纷喊阻惊避。盖该军所操系后门黎意枪,出子能及二里;田野多竹,枪子遇竹,溜而旁出斜飞,亦复不近;恐误伤人故也。卑职见此情形,遂令罢校。查副将陈德芳管带左翼练军三哨;除卑职前于四月初一日在安平城内、五月十一日在楠仔坑阿公店及此次在湾里街查阅外,尚有前哨八队一棚驻安平西二十五里之四草湖,距湾里街六十里,未能绕路往阅,合并声明。十四日行抵嘉义县。十五日往阅参将邓裕香管带之武毅右军右营。午前点名演阵,午后校靶。除签出及伙勇守棚未到外,人均足额。抽验箕斗相符。步伐虽未精熟,亦尚齐整。惟中靶只及三成。该军系用后门开土枪;全中者三十八人。每名已由卑职各赏给洋银二钱,以示奖劝。查该营亲兵一、二、六队驻嘉义城内之龙王庙,四、五队驻东门城楼,三队驻南门城楼,前哨八队驻北门城楼,左哨四队驻西门城楼,左哨八队、后哨六队驻义仓。此分驻于城内者也。前哨六队驻嘉义城南十二里之水堀头,五、六队驻南二十里之八掌溪,三、四队驻南三十里之下茄冬,后哨五队驻南四十里之火烧店,四、八队驻南六十里之茅港尾,凡五处。皆南达安平之通衢也。右哨五、六队驻嘉义城北二十五里之新港,一、二、四队驻西北三十里之笨港,前哨一、二队驻西北四十里云林之斗六,左哨三队驻北三十里云林之他里雾,二队驻北四十五里彰化之刺桐港。凡此五处,皆西北达云林、彰化之通衢也。左哨五、六队驻嘉义城西三十里之朴仔脚,以卫盐馆。七队驻西四十里之东石,以卫厘金局。后哨一、二、三、七队驻西南三十里之盐水港,为滨海水陆都会之区。其右哨八队驻西六十三里云林之三条仑,则又私盐枭贩出入之所也。据邓参将言,自接统此营,已阅四载,从未调齐合操一次。今春二月奉宪谕,甫调集于城内归并训练;乃四月中旬又因东石厘局被抢,八掌溪地方不靖,营县函商派勇弹压;斗六盐馆事重,奉统领林道朝栋札调;各分一棚复往分驻。地段太广,队伍零星分析太甚,照料难周,操练未久,以致阵法生疏,中靶甚少。若不常加训练,仍旧遣出分防,恐营务难以整顿。据代理嘉义县知县邓令嘉缜言,嘉义滨海要区,水陆走集,民俗强悍,盗风素炽,全恃营勇弹压。若竟撤回合操,不复遣出分驻,奸宄从而生心,地方或致疏虞。卑职伏思营官以训练勇弁为职,地方文武官以安靖闾阎防弭盗贼为职;必须相协为治,乃能各尽其职。嘉义地方寥阔,不能无分防之勇弹压其间,亦不可使队伍零星分析太甚,致力弱而不振。查编查保甲最为州县弭盗之良法,而嘉义之水堀头、下茄冬、茅港尾、朴仔脚、盐水港、笨港、新港、云林之他里雾,均是汛地,均有汛官、汛兵;云林之斗六,且有都司营兵可以协同分防。如以营勇一哨驻城,而于东西南北各路,择扼要之区,各驻一哨,与各营汛官兵及各乡保甲互相巡查,往来会哨,必于营务、地方两有起色。商之邓参将及邓令,似乎皆以为然。为此据实禀陈。是否有当,伏恳宪台酌夺分别札饬训示办理。卑职现拟明日起程,由云林取道先赴埔里,而后转达彰化。所经安平、嘉义界内,雨水均调;所种水旱晚稻及蔗芋杂粮等苗均各畅茂。堪以仰慰宪廑。其点名册俟过斗六查点分驻之一棚再行封呈。谨将现查各处情形详细申报。伏乞宪鉴。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七日迄二十四日)

  十七日,出北门行十三里至打猫街,又七里至大莆林,又十里至他里雾,又东十五里至斗六门,补点邓营左哨一队。

  十八日,东北行十里至九芎之德安桥,又十五里至云林县,大雨下。县令谢寿昌他出;止于刘哨官荣华寓中。栋字副营前哨六、七、八队驻此。中路屯军四、五、六、七、八队亦驻此。哨官刘得云所带栋副前二队驻清水沟云至集。夫价一元一钱。

  十九月,由云林县起程,东北行八里至尾寮底,又五里至水寮,又五里至田寮,过浊水溪,上岭又下岭,计七里至集集街。管带栋字副营总兵余保元领中哨一、二、四、五、六队及左哨一、四、六、八队驻此。余字初开,湖南浏阳人也。点名毕,询知无地可设靶,故未校枪。其前哨六、七、八队驻云林县,二队驻清水沟,亦云界也。下午管带中路屯兵营守备余步青来见,余字云传,湖南平江人。

  二十日,畲营文案王君镕川闻水沙连之胜,偕余行。十里至风谾口,又十里至土地公安岭。此一带有小堡十二、小营一,中路屯兵所驻也。又十里至头社,又十里至水社,即水沙连。借寓湖边方秀才家,而雨亦随至。坐一时许,雨霁,出步湖边。湖长约五里,宽约二里;中有一小山,曰珠子山;水澄碧如镜。惜珠子山之西南二面大半淤而成田,不甚宽阔,稍不惬人意。然群山之巅有此大湖,洵异境也。

  二十一日,黎明而起,别王君镕川就道。五里至猫兰社,又五里至审鹿,即新城,又十里至白叶岭,又下岭十里至埔里厅城。止于厅署。

  北路协镇滕副将国春字清臣,署埔里通判汪司马应泰字辅臣。滕君见面,即询:「查点屯兵人数,将历其驻防之堡而点之耶?亦将调至一处而点之耶?」余答以「驻风谾口及白叶山等处,余来时已历其堡而点其名;各处无枪靶,未能校枪。若遍历别处,亦无不可。但予奉札巡阅,此屯兵不能操阵,又不校枪,似乎不可。似须调二三哨至城阅之。」滕曰:「如兵奉调来城,而堡为番所焚,此处分将谁任?」予曰:「君系地方官,此屯兵归君节制;堡被番焚,君之咎也。君不自任,谁为君任?」滕云:「因调失堡,似乎与平日不同。」予曰:「予本欲君调集于城,以便详悉点阅。今君以堡恐失为言,予亦不问君调与不调!但予奉札点名阅操;有兵则点,能操则阅。君不调则余去矣。予不受君挟制,亦不为君任咎也!」汪君见余二人言语不合,力为排解。滕顾余步青曰:「听子调与不调!」予亦顾余曰:「子受上台节制;上台无文札,子何敢调!」滕不得已,商之于汪。汪曰:「屯兵营一切事务,向由营官主持。君虽名为节制,实不与闻军政。今日何故强为人出头?既已冒昧出头,只好速下札文,令调齐以待点阅耳。」(纲注:令字原稿作今。)滕应允而去。既复来商,调集于蜈蚣仑。予亦允之。

  二十二日,黎明,偕汪君及滕副将赴蜈蚣仑。地在城东约五里,番人出(纲按:出字下似遗入字。)之总口也。点名竣,即令校靶。未竣,而大雨倾盆下。其分驻云林县境西螺、涂库、麦寮之四队亦调至;挨册中排列名次而点之,皆能应答。随于册挑唱一名,则彼此相顾而不能应;连挑三次皆然,显系临点雇人顶冒。查云林距埔里九十里,营官鞭长莫及,弊由哨官千总刘得云所弄无疑矣。是夜,滕副将招予及汪君饮于其署中;予本不欲赴,因昨日言太激切。姑往饮以解之。管带栋字隘勇副营傅把总德生亦来见。傅字光华,湖南新化人。大雨达旦乃止。屯兵打靶,中三枪者只一名,中二枪者只十名,共赏洋银六圆。

  二十三日,黎明起程出城。约二里许而大雨复下,遂冒雨行十五里,过小埔里、三条仑而至大坪顶。顶之东为中路屯兵分防地段,顶之西为栋隘副营分防地段,东西防堡相距约半里。至顶而雨小霁,按查隘勇,即其堡点名。下岭过松拍仑至北港溪,傅把总自领二队驻此。甫至营设靶将校,而大雨又至,乃罢。

  二十四日,大雨自朝至暮不止。溪水陡涨,阻而不能行,乃具文申报查阅斗六、云林、集集街、埔里各处防军情形。

  询傅把总以御番切要之策。答曰:「杀尽通事,禁与番通,番自服矣。盖番人所用刀枪子药,皆通事者得贿而给之也。」予闻其言,叹其有识。

  埔里所属有南番,有北番。南番归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出,则军民争杀之;即官欲招抚,民亦不从,盖恐既抚之后,不能禁其出入,道路为所熟悉,不能复制也。民杀番,即屠而卖其肉;每肉一两值钱二十文,买者争先恐后,顷刻而尽;煎熬其骨为膏,谓之「番膏」,价极贵。官示禁,而民亦不从也。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申(当作二十四日)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防营,业已于四月初二、初十、二十八、五月十二、十六等日,将东路、南路及嘉义防军情形五次申报在案。兹于十七日由嘉义起程赴斗六门,补查武毅右军右营左哨一队。十八日抵云林县,栋字副营前哨六、七、八队及中路屯兵中哨四、五、六、七队驻此。屯兵所呈清册,只开姓名,并无年貌、籍贯、箕斗、入伍日期。比饬该哨官千总刘得云补注。其签出上差者九名,奉云林县差出者十一名,均不注明年岁、箕斗。索对底册,则云无之。该县谢令寿昌下乡相验未回,无从询问虚实。该哨三队驻麦寮,八队驻涂库,九、十队驻西螺者,亦不调来就近听点。饬其打靶,则以河滩水涨、他处无地可以设靶对。而大雨亦随至,遂未校阅。十九日行抵集集街,管带栋字副营总兵余保元自领中哨一、二、四、五、六队及左哨一、四、六、八队驻此。前哨二队另驻清水沟;据称阻水不能调来。亦因无地设靶,故未校阅。二十日由集集街起程至水社,二十一日至埔里厅,均午后即大雨。二十二日管带中路屯兵营守备余步青调集该营左、右、后三哨及中哨一、二队,前哨五、六、七、八队,于城东五里之蜈蚣仑点名校靶。除签出外,人尚足数。惟能中三枪者只有一人、能中二枪者只有十人。甚或一队之中无一枪能中靶者。校阅未毕而大雨至。驻云林、西螺、涂库、麦寮者亦赶至。挨册中排列名次而点之,皆有应者。复于册中挑唱一名,则彼此互相顾望而不能应。其中显有雇人冒顶情弊。其奉云林县差出之十一人,亦不送呈补点。队伍不实可知。该哨驻云林,距埔里厅九十里,管带官鞭长莫及,责在分防之哨官。应否饬令该管带另换妥员接带,伏乞宪裁。伏查该屯军除中哨八队分驻云林外,该营官自领以驻埔里厅城者,只有中哨一、二两队。其前哨一、二、三、四、五、六队分驻新城白叶坑一带者,为自集集街东北入埔里之孔道。新城距厅六十里;卑职二十日、二十一日沿途经过,均已逐堡查点。其七、八队及左、台、后哨分驻于厅之东、之北、之西者,距城皆在二十里之内;而厅东之蜈蚣仑,为山内南番、北番出入之总口。南番归化久,出亦不滋事。北番万雾等社则时出杀人。厅民深恶而痛绝之。即官欲招抚,民亦力阻而不听。盖恐既抚之后,不能禁遏其出,道路为番所熟悉,出则不能复制故也。西北小埔里、三条仑、大埔顶等处,为通大墩新开之道。其第四十八堡,与栋字隘勇副营所驻之第一堡相接。查该屯军分驻小营共十有二、小堡共五十有六;每小营不过二队,每小堡只驻四人。兵分力弱,自不待言;不能合操,不能训练,亦不待言。该管带接带此军未久,未及整顿,系属实情。似此零星琐碎之队伍,即欲整顿,亦似甚难。理合据实陈明,并令开具分驻处所、道里、人数,详细清册,呈请宪核。卑职于二十三日起程,由小埔里、三条仑、大坪顶等处,沿途查阅各小营、小堡形势,接查栋字隘勇副营分防处所,以至北港溪。因连日大雨不止,溪水陡涨,阻而不能行,故于北港暂停一日,合并声明。除将点名打靶名册封呈营务处查核外,谨将查阅中路屯兵等营情形详细申报。伏请宪鉴。须至申者。

  ·日记(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二十五日,由北港溪起程,折而北,五里曰三飧埔。又五里曰水长流,溪不甚,(纲按:甚字下似遗大字。)水甚涨而溜急,不能涉。是日,溪南所查点各堡中哨、右哨之勇皆令随至,拟过溪校靶。左哨亦集于溪南以待。乃令两岸偕作垒石为矼,伐木为梁。未成,而大坪顶之西堡报卯刻生番出草,杀行路一人,取其首而去;遂令溪北之勇皆各归防。至午,桥成,过溪查点左哨兼校靶;赏用前门枪中者洋银十二圆五角,赏用后门枪中者银六钱。复行二十里,宿于三只寮。闻此处地最高,遂登绝高山巅,西望台湾、彰化及大甲、二林等港以至于海,东望埔里及以东番社各山,皆无有高于此者。惜东山尚有雾,不能见海。中路为全台最宽之处,若以鸟道取直计之,恐不满二百里也。

  由埔里蜈蚣仑而东,二十余里曰拔仔烟社,男女约四十余口。又东三十余里曰巴兰社,男女约六百余口。由巴兰而南五十余里曰万社,由巴兰而东六十余里曰雾社,男女各约二、三百口。由巴兰而东北五十余里曰哦哦社,男女五十余口。又东北八十余里曰斗捷社,男约一千六百余口,女约一千五百余口。又北百余里曰多老格社,男约一千八百余口,女约一千五百余口。又北百余里曰合骨社,男约一千五百余口,女约一千二、三百口。又五十余里曰眉毛纳社,男女不满二百口。又北六十余里曰白毛社,男女共约二百口。又北十里曰里笼社,男女约二百二、三十口。埔里之北港,源出诸社山中,故俗统名之曰北港番。现惟眉毛纳、白毛等社已受抚;余皆野番,时出杀人。

  埔里屯兵,原选归化番人,各给以地,使之屯垦;始于光绪十二年冬,至十三年二月成军。每一屯丁,按年只给洋银八元。自十四年以后,乃改今制,每名月给洋银四元。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全台防营,业已周历南路、东路及中路之嘉义、云林、埔里,将各防情形六次申报在案。兹复于五月二十三日由埔起程,历小埔里、三条仑各小营堡而至大坪顶。该坪东距埔城十五里;坪之东为中路屯兵后哨三队分防之第四十八堡,坪之西为栋字隘勇副营右哨七队分防之第一堡,两堡相距约半里。自坪西下岭约五里至松柏仑,沿途有小营一、小堡十二,皆隘勇副营右哨五、六、七队所分驻。自松柏仑下岭,至北港溪约五里,沿途有小营一、小堡九,皆中哨三、四、五队所分驻。管带该营把总傅德生自领亲兵及中哨一、二队驻溪之南岸。卑职沿途查点人数,令随至北港校靶;因天大雨,乃复遣归。二十四日雨尤大,不能就道。二十五日过溪而北,五里至三飧埔,沿途有营一、小堡八,皆中哨六、七、八队所分驻。由三飧埔而北,五里至水长流,沿途有小堡十,皆右哨一、二、三队所分驻。由水长流而北,上岭十里至草仑,又十里至三只寮,沿途有小营三、小堡二十一,皆左哨所分驻。水长流有小营及抚垦局在溪北。是日溪水大涨,溜急不能徒涉。沿途所查点中哨、右哨各队,皆拟过溪打靶;左哨亦集于溪北。正在伐木架桥,闻大坪生番出草,遂令速回营堡,以重防务。午后桥成,过溪点阅左哨,兼令打靶。前门枪全中者七人,中二者十一人,后门枪中三者三人。二十六日由三只寮起程,十里至头柜,五里至二柜。又北路尤崎岖,林尤密茂。五里至草排山,十里至桂竹林,已抵大甲溪之南岸。沿途有小营三、小堡二十八,皆前哨所分驻。亦因无地设靶,故未校枪。过溪即东势角;阻水不能济,复折而南行十里至水底寮。查自大坪顶西南至北港溪,折而北至桂竹林,计程七十余里,皆崇山峻岭,向无居民,亦无路以通行旅。栋字副营以三哨六队开此路,分扎小营十、小堡八十余处,每营或一队、或二队,每堡或四人、三人不等,皆为卫新垦而设也。该营尚有右哨四队、八队分驻顶载顶、大溪湾等处,以卫脑丁。路太远不及往查;合并声明。二十七日由水底寮西北行二十里至葫芦墩,折而南十五里至台湾县城,查阅栋字副营中哨三队、前哨一、三、四、五队、左哨二、三、七队;亦无地可以设靶校枪。该营原为卫脑丁而设。今有驻台湾县城者,以栋字正营赴大嵙崁剿番而代之守营垒也。二十八日渡大肚溪至彰化县,邢副将长春统领定海后、右二营驻此。其后营后哨及右营奉调赴崁剿番未回。卑职查点该营四哨及右营之留守者,均足额精壮;抽验箕斗均符。二十九日午前操演大阵,队伍步伐最为整齐。午后挑百余人操后门枪,全中者二十三人。中路现有防军,以此营为最整练。其中靶稍少,为所用皆后门枪,爱惜子药,不常打靶故也。伏查中路防营之在大甲以南者,业已查竣。卑职拟明日起程。如大甲溪涨稍退,可以北渡,即由苗栗赴大湖,绕五指山以达大嵙崁;不便复绕新竹以查监狱。合并声明。所过地方,云林、埔里稻田渐黄,台湾、彰化将事收获,均未为近日大雨所伤损。堪以仰慰宪廑。除将点名打靶各册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外,谨将所查各营情形申请宪鉴。须至申者。

  ·光绪十八年六月初九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南路、东咯、中路各处防营,业已七次申报在案。六月初一日在彰化县接奉宪檄抚宪札,复驰回埔里厅密查滕九龄所控案情,亦已于初四日禀复在案。兹于初五日回抵彰化。初六日至大甲城;查阅守备杨连珍所带大甲练军一哨。初七日至苗栗。初八日入山至大湖。管带中路栋字隘勇正营把总郑以金自领中哨一、二、三、四、五、六队及左哨四、五队驻此;其左哨一队分驻狮潭,二队、七队驻东势角抚垦局,三队驻十八湾,六队驻竹桥头,八队驻大茅埔者,已调集于此。其右哨一队分驻大南势,二队驻老社场山顶,三队驻番子路坑口,四队、七队驻老鹰嘴山脚,六队驻老鹰嘴山巅,五队驻小南势山顶,八队驻小南势山脚者,亦于初九日早晨赶至。卑职逐一点名;除签出外,人均足额。练军人颇强壮;隘勇则瘦黑昔多。良由去冬抽调二哨赴大嵙崁剿番甫回,人经久劳,休养未复也。抽验箕斗,均属相符。打靶均用后门枪,练军中三者十五人,隘勇中三者亦只十五人。均已由卑职每名赏给洋银二钱,以示奖劝。查栋字隘勇正营中哨尚有七、八两队驻大嵙崁头,未曾归营。统计中路所有防军,除栋字正营及卫队二哨尚在鸭母坪、夹板山及定海右营调赴台北外,余者业均查竣。卑职本拟由大湖内山新开小路绕赴五指山等处。访闻此路陡峻,近为山水冲刷,尤崎岖难行;且山溪遇暴雨即涨,流急不能涉,恐为所阻,欲速而反迟;遂折回苗栗,由大路行。初十日已抵新竹县。合并声明。所经彰化以北苗栗山内外地方,田稻均渐事收获,可称丰熟。新竹稍迟,雨水均沾足。大湖以东各番均安靖。堪以仰慰宪廑。除将点名打靶各册封送营务处宪台查核外,谨将查阅情形申请宪鉴。须至申者。

  ·代总理营务处司、道拟详覆抚军稿

  为核议详覆事: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宪台札开:『据营务处总巡委员胡牧传由南路前赴后山,折从中路回至台北,将查过各营情形陆续具报,并将奉饬查验李统带胜才病情暨查勘彰化县辖应防段分别禀复前来。所有后山及南、中、西路驻防各营,或系海口,或系山隘,或关地方紧要,究竟何处控扼得势,何处气局散漫;在防营哨弁勇,何营得力,何营废弛;应如何甄别裁并,酌量布置,期于联络一气,呼应灵便,撙节经费,有益操防,屹为节制之师,缓急有恃无恐。即由该处司道督同胡牧,统筹全局,妥速核议,详候察夺。』并续奉宪札:『林道禀请派统嘉义营县请勇分扎;一并饬议。』各等因。遵此:窃查南路安平、旗后二海口,并系通商口岸,地方尤关紧要。现在镇海中军正、副二营驻安平城西,安平炮队驻安平三鲲身炮台,镇海前军右营驻旗后炮台,均属控扼得势,声势颇易联络。此次据该牧所查,亦称勇丁健壮,队伍整齐,枪靶中数较多,堪称南路得力之营。埤南为后山隘要之地,其东距海不远,其西控御高山平地番社数十;镇海后军中营及安抚军一哨驻此,控扼亦颇得势。此次据该牧所查,人尚强壮,步伐、枪靶、杂技均有可观,堪称后山得力之营。惟安抚军一哨稍逊耳。由埤南而南,经知本社、蚶子仑、大麻里、大得吉以至巴塱卫,皆沿海沙碛之路。由巴塱卫折而西,行溪中,至溪底,上岭经出水坡、大树林、大树前、六仪社、归化门以达凤山界之三条仑、皆山岭崎岖之路。现在埤南屯军一哨,后山南路屯军二哨,分驻此十有二处,气局颇嫌散漫。惟据该牧所查,近年山前后相通之道,只此一线,官民往来皆恃此十二处营房以资餐宿,并资其护送保卫。则又欲裁并而势有所不能者也。统查三路现在防番各隘,南路惟南番屯军所驻之南势湖、狮头山等处,恒春隘勇所驻之尖山头、水坑等处,为由凤山南达恒春之要道。加以牡丹、加之来、射不力等番社有时不靖,控御更关紧要。而该屯军隘勇兵单力弱,久为番轻,恐难得力;似宜另调威望素重之营妥筹布置。中路则埔里城东之蜈蚣仑为北港、万雾等凶番出入之要隘。由此而西、而北,以达大坪顶,皆中路屯兵联络防堵之堡;凶番不时出草,该屯兵未能遽议裁撤。惟废弛已久,急宜整顿训练,以资守御。以上各处所驻防营有强弱之不同,而地方均关紧要。他如台南屯军所驻之隘寮、尾寮、大路关、加走山、双溪口等处,镇海后军前营所驻之新开园、璞石阁、成广澳、鹿寮等处,海防屯军所驻之拔仔庄,镇海后军左营所驻之花莲港、吴全城、加里宛、鹿阶鼻等处,向皆为控扼山番紧要之隘,今安靖已久,防务似已渐松。又如彰化、云林、嘉义、安平、凤山各县城镇,皆系腹地;缉捕盗贼,原系地方文官之专责。近年惟恃营勇驻防其间,遂致定海后营、武毅右军左营左翼练兵四哨、大甲练兵一哨、中路屯兵中哨,不能合操,不能调动,布置似未得宜。又如栋字副营之卫脑丁、栋字隘勇正副二营之护新旧垦户,所得不偿所费,气局亦甚散漫。以上各处所驻之营,虽亦有强弱之不同,而揆度地势,权其缓急轻重,似皆可以酌量裁并,以节经费。至于在防营哨弁勇之得力与否,惟视乎各该统领管带训练之勤与不勤。方今军中制胜,以火器为最要,宜先就此一端以为甄别。统核该牧叠次所报,各营打枪中靶之数,用后门枪者,惟镇海中军正副二营中靶几及八成,安平左翼练军满七成,安平炮队及镇海前军右营在六成以上;用前门枪者,惟镇海后军中营、台南屯军正营五哨中靶能及五成,左翼练军中哨之三、五、七、八队能及六成;余皆中靶不多。虽技有一日之短长,而大概可见。观其中靶之少,即知其训练之疏。此次中靶数少各营哨,应请暂行从宽免议一次;并请通饬各该统领管带务须认真训练,无论分防何处,概不准以无地设靶借口卸责。操后门枪以中靶七成为率,操前门枪以中靶五成为率。能多中过一成者赏;若少过一成,必分别记过撤委,以示劝惩而激励之。俾各营屯不敢视阅操为具文,方能有益操防,缓急可恃。本司等遵札督同胡牧统筹全局,详悉核议;所见略同。理合据实详覆。至各路防军应裁何营何哨,归并何处,未敢拟定;伏乞宪台酌量裁夺。再查胡牧叠次申禀文内尚有应请照准分饬事宜;另缮清折,并请宪鉴训示施行。

  谨将胡牧查阅各营叠次申禀应请照准分饬事宜,暨朴道禀请派员统辖一节,分晰缮具清折,恭呈宪核:

  一、南番屯军一哨,分驻南势湖、狮头山等处,势本单弱,而其第八队复另驻恒春城内,每队复有一、两、三人在城差操,殊不以防务为重。应请照该牧所请,饬恒春游击速遣该队及在城差操者归防,以资守御。

  一、恒春隘勇之第三队系属番勇,临点无一人应名。应请分饬恒春营县查明该番勇因何缺额、月饷系何人承领、现在曾否归伍,据实禀复,以凭核办。

  一、左翼练军中哨哨官千总陈连升分带该哨之五、七、八队驻防楠仔坑、阿公店,训练独勤,操用前门枪,中靶能及六成。应请照该牧所请,从优给与奖叙,以示鼓励。

  一、中路屯兵中哨哨官千总刘得云所领驻防云林县各队,据该牧称有队伍不实之弊。其册中签出奉云林县差之十一人,据称后接云林谢令来函云,只带出四人。是缺额复有七人。应请饬该管带余守备步青速将刘得云撤委,另选妥员接带具报。

  一、统带台南屯军李总兵胜才病情,据该牧查验,现在已愈,应候宪台酌定该军应否调裁,再行核议。

  一、彰化县辖应防地段,据该牧查察,目前不能不暂恃营勇驻防,系属实在情形。定海后营现在议调,应候派定何营填扎之时,饬照向例,自十月以后,酌派营勇分防各处,至本年正月底调回操练。并请饬该县地方文武官预筹编查保甲及清庄联庄事宜,以弭盗贼,不可专恃营勇驻防。

  一、查定海后营及武毅右军右营现经议调,定海右营已调台北。林道所请派员统辖一节,应无庸议。嘉义营县请勇两哨分扎之处,俟议定调数若干,另行陈明。

  附录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营务处饬知抚军批

  光绪十八年六月禀为条陈补益营务四端稿

  附录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奉营务处饬知抚军批

  札饬事:案奉抚宪邵批本处详遵饬核议胡牧申复巡阅各营,暨林道禀请派员统辖各缘由,奉批:『据详巳悉。此次胡牧查阅后山及南路、中路,以万镇一军及张提督所带坐营最为得力,足征平日训练有方,深堪嘉尚。此外各营哨布置不能尽合,打枪中靶至有不及二、三成者。本应分别惩处。第念整顿伊始,姑宽免议一次,巳饬该处严定弁勇功过赏罚章程,仍候通饬各该统领管带官督率弁勇认真操练,务臻精熟。无论分防何处,概不准以无地设靶借口卸责。以后如再不娴操法,中靶短少,定干参办。左翼练兵哨官陈连升分带队伍,操用前门枪,中靶能至六成,即由该处存记,从优给奖。中路屯兵哨官刘得云勇额不实,即行撤委,迅由该管带余步青另选妥员接带,以示劝惩。前据嘉义邓署令请派营勇扼要分防,昨台湾吉守转据彰化罗令请勇防哨,现在恒春又值用兵之际,其应如何裁并移调之处,候随时察度情形,次第办理。李胜才据报病愈,现经严催拨队赴恒协剿,视其能否得力,再行核夺。仰即分别移行遵照,并饬胡牧知照缴。折并各件均存。』等因。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抄详札行。为此札仰该牧即便查照。此札。

  光绪十八年六月禀为条陈补益营务四端稿

  敬禀者:窃卑职遵奉宪札巡阅全台防营,业已周历中,南、东三路。所至之处,仰体宪台整顿营务之至意,凡军政所关,不敢不详询审察,务悉知其利弊而求整饬之方。谨就目之所见、思虑之所及者,条陈四端;伏乞宪鉴。一则炮台员弁宜教以测算也。窃查安平之三鲲身、凤山之旗后,为南路海防最要之区;所筑炮台颇称坚固,所有前门后门大小炮位均系外洋上等之选。而查现驻安平之炮队、旗后炮台之镇海前军右营,均无能测量海面远近、炮线高下之人。平日操演,仅恃目力之凝注,不求算法之精详,虽幸中靶,究非确有把握。中国之炮队逊于外洋,实由于此。窃闻天津、福州、金陵等处,均设水师学堂及武备馆,讲求测算之法,已历多年;必有精于此者。如蒙宪台咨调一、二员渡海来台。以教二处炮台员弁,俾各知测算之法,炮不虚发,发必命中而摧坚,似于战守二者均有裨益。一则前门旧枪宜时使修换也。窃查东路后山三营六哨、南路台南屯军一营二哨、南番屯军一哨、恒春隘勇一哨、中路屯兵营、栋字隘勇副营,皆用前门旧枪。卑职巡至其营,校阅枪靶,见勇丁所持,屡更互换,饬令各执各枪,不准更换,以致队伍参差。则云损坏者多不能打靶。诘以何不随时修整,则云屡修屡损,甚且不能复修。营中枪匠手艺不高,欲大修而不得。禀明军械所,欲求领换,未蒙批准。是以枪不敷用。卑职详加察看,系属实在情形。伏思器械不利,兵志所戒。宜令军械所及各营速行查明前门、来复等旧枪,现在堪用者究有若干,损坏不堪用者究有若干,禀请宪核数目,或令全行领换,或分起领换。务使营勇人人有可恃之枪,庶几有备无患。又查前门、来复等枪损坏之处,不过引火之眼、发火之机;枪身固无恙也。庸匠不能修整者,发交机器局修之,必能整旧如新。如果随换随修,一转移间,军械所所存者不致生锈,各营勇所用者一律整齐,似亦整顿之急务也。一则后门枪子宜预令储惜也。窃查外洋新出云者思得、哈气开士、林明敦、毛瑟、黎意、必拔敌等枪,均系军中制胜必需之具。惟名目不一,枪子之大小亦各不同,必子合膛,斯机应手。而各种枪子有机器局能自制者,有自制而不及外洋之良者。平日不预储,有事何能取给?伏乞饬令军械所统查各路军营月季所报,共有某枪若干、某子若干,核其有余不足,预为筹备,以待不时之需。并请通饬各营爱惜后门各种枪子,不准滥用。平时操练手法、眼法,仍用前门旧枪。盖前门旧枪,其身较重,其机较钝,发时须用暗劲;非平日练习功深,左手托枪稳而不动,右手发机正而不偏,不能命中。如能发三而中一、二,便是高手。改用后门,机之灵者,自无虚发。卑职前在东北边防,曾亲习练,略知其核要。此次校阅各营枪靶,如镇海中军正副等营,打靶用后门枪,而平日实习前门枪,则中数多。如定海后营、武毅右军右营,打靶用后门枪,而平日不习前门枪,则中数少。其明效大验也。且前门枪一发,火药、铜帽、铅丸之所值,计钱不过五、六文。后门枪一发,一子之所值,必须二、三十文。令军中平日皆习前门枪,不但技精而且费省,两利之道也。一则番勇入伍宜教以礼法也。窃查恒春隘勇、南番屯军、后山南路屯军、埤南屯军、中路屯兵等营,皆有化番充当营勇,或册中姓名因番旧俗,四、五、六、七字不等,或头巾、衣裙、佩刀仍用番式,或不知上下之分、跪拜之仪,殊乖体制。查番人姓名字多,系连其祖父及本身之名而书之,平日自称仍只其下二字;何必用此烦文,淆我册籍!头巾、衣裙、佩刀之类,均属外貌之末;此而不改,何能革心!拜跪虽虚文,上下名分之等差于此分辨;此而未习,何名化番!既名为化番,且入我伍,食我饷,若不遵我法度,将焉用之!乞伏宪台通饬各路防营:如有番勇,必须令改姓名,至多不得过三字;令变服色,不准头巾有红绿等色;不准短衣短裙、下不穿裤;不准佩刀、靶头垂挂羽毛;令守营规,不准不跪不拜、乱行乱坐。此等虽系军容未务,而军政之修、军礼之肃,必自此始。故敢并以为请。以上四条,惟咨调精于测算人员,须求诸内地,并须略加薪水之费。余皆军中平日应办之事。但期实事求是,必然补益良多。卑职管见所及,是否有当?伏乞宪台训示施行。

  ·附录光绪十八年六月二十五日奉到抚军批

  据禀各条,深得机要。仰候咨请福建船政大臣调取测算学生一、二人来台分派教习;暨饬军械所移会各军统领营官查明前门、来复等枪,分别完好损坏,核实缴送修整,以备操练。并将各营所用枪杆、子弹查核分配,务令各足各用,毋致子不合腔。仍由各营官督饬弁勇,将子弹随时爱惜,不准滥用。至化番充当勇丁,礼法、营规均应整肃。并候通饬沿山各营查照办理。此缴。

  〔适按:日记五月二十五日以后,阙略甚多。六月全无日记。闰六月只有三条。七月、八月的日记也很简略。今将闰六月、七月、八月三个月的日记编在一块。闰六月初八日以后的申报文件也编在一块。〕

  ·日记(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三日迄八月十九日)

  闰六月初三,初四日,随道宪顾赴基隆查阅铭字三营。又于初六、初七日,随赴沪尾查阅定海前、中二营炮队二哨;由道宪给发炮台及营勇奖赏,兼雇小轮船往返水脚费,共计洋银八十三元。

  十六日,遣镇海中军借用亲兵四名回营,每名赏给洋银六元,共计二十四元。

  二十八日,由台北趁火车赴基隆,搭飞捷轮船往澎湖。火车、轿夫、挑夫、渡船,共计洋银三元三角八分。

  七月初一日,随飞捷赴台南。

  初七日,回抵沪尾。赏飞捷厨房及雇渡船、趁小轮船、轿夫、挑夫,共计洋银八元二角。

  十四日,由台北雇轿夫四名、挑夫二名赴三角涌,每夫一名,每日洋银四角。

  十五日,赴双溪口。

  十六日,回抵公馆仑;遇风台。

  十七日,由隘路折回三角涌;共四日,每日夫价洋银二元四角,又十六日宿双溪口抚垦局,赏厨房洋银二元,共计洋银十一元六角。

  十八日,由隘路经白石脚、青寮、五结、大窝以达水流东,复由夹板山隘路赴阿拇坪;因路崎岖甚,加夫二名,共八名,每名洋四角,共计洋银三元二角。

  二十日,由阿拇坪赴马武督;夫八名,每名四角。

  二十一日,赴五指山;计山路六十五里,夫八名,每名洋银六角,共计洋银八元。

  二十三日,由五指山回抵中坜;计程六十五里,夫八名,每名洋银六角,是夜宿火车票房,赏厨夫洋一元,共计洋银五元六角。

  二十四日,由中坜趁火车回台北。五人,行李二挑,轿一顶,车价洋银一元七角六分;进城挑夫、轿夫力钱洋银三角;又此次在途共过渡七次,每次赏渡船一角,共七角:共计二元七角六分。

  三十日,赴沪尾勘估营房工程。

  八月初二日,回台北;轮舶、轿夫、挑力,共计洋银一元一角。

  初七日,由台趁火车赴水返脚。五人,行李二挑,轿一顶,车价洋银八角八分;挑力一角二分,由水返脚雇轿夫四名、挑夫二名赴基隆,夫价洋银二元四角:共计三元四角。由基隆厅代雇夫六名赴宜兰;计程二站半,每站每夫洋银七角,共计洋银十四元五角。是夜宿瑞芳店金沙厘局,赏厨夫洋二元。

  初八日,至双溪店饭,洋一元。

  初九日,至头围店饭,洋一元。

  十一日,由宜兰赴苏澳:计四十五里。由宜兰遣铭军护送亲兵四名回营,给路费二元。

  十二日,回宜兰。赏苏澳定海中军左营勇丁用后门枪校靶能中三枪者八名,洋银一两六钱,合计洋银二元二角二分二厘。

  十三日,赴以哩沙一带巡查。

  十四日,复回宜兰。夫六名,每日每夫洋银四角五分,共四日,共计夫洋银十元八角。

  十六日,由宜兰县代雇夫六名,回水返脚;每夫洋银二元一角,共计洋银十二元六角。此次往返共过渡八次,每次渡船一角,共计八角。

  十八日,由瑞芳店遣赖营护送亲兵四名回营,给路费洋银二元。

  十九日,由水返脚趁火车回台北。五人,行李二挑,轿一顶,车价洋八角八分;进城挑夫、轿夫五名,贰角五分:共计洋银一元一角三分。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于闰六月初四日奉总理营务处道宪顾谕,令随从赴基隆查阅铭字中军副、左、右三营。于初五日回省。初七日奉谕复随赴沪尾查阅定海前、中二营及炮队三哨。于初八日回省。查二处各营哨勇丁额数,除签出、空旷、假革、逃故及现在出差、患病外,均与名册相符;抽验箕斗,亦属相符。详察二处海口所筑大小各炮台,地势颇为扼要,演放各炮亦尚得法。其司炮弁勇均已由道宪顾酌与奖赏,以示鼓励。惟据统领铭字中军各营参将刘朝焯称,所部三营,实因筑炮台、开铁路、造营房,工作累年,久营未息,无暇训练;据统领定海前、中等营已革提督李定明称,该部中营及炮队,前因抽调赴大嵙崁剿番,前营因抽赴龟仑岭一带开路,均属久劳,该统领接带未久,未及整练;均请暂行免操一次。比由道宪顾察系实在情形,分别饬令各该统领营哨等官赶紧训练,以重防务。又以铭军工作尤久,姑暂免操;令定海前、中二营,每挑百名试打枪靶,因其中者无几,凡能中一枪及二枪、三枪者,皆酌数多寡给赏,以倡导而激励之。兼饬卑职将点名打靶各册封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并申报查阅情形。为此具申;伏乞宪核。再查基隆、沪尾所有防军,惟铭字中军副营左营之前哨、右营之左哨,奉调赴金沙局弹压矿丁者,未曾查阅;余均查竣。合并声明。须至申者。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二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于闰六月二十一日赴大陇东定海右营所驻营垒,查点该营人数。除签出外,尚能及额;抽验箕斗,亦属相符。惟枪法生疏;由该营管带王游击起胜挑选一百一十名,各打三枪,通计中靶之数不满三成。该营系操后门黎意枪;内三枪全中者只有五人,已由卑职各给赏银二钱,以示奖励。除将点名、打靶册各一本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外,所有查阅该营情形,理合据实申报。伏乞宪鉴。须至申者。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上抚军稿

  敬禀者:窃查全台沿海形势,北重于南。宪台行辕暂驻台北,而基隆、沪尾二海口,轮船、火车直达城下,调兵转饷,呼吸通灵,策应全台,无往不便。是台北为全台根本重地,而基、沪二口为台北出入咽喉,关系大局,非他处可比也。现以铭字副、左、右三营驻基隆,以定海前、中二营及炮队二哨驻沪尾,以定海右营驻台北府城外之大陇东。防海则将恃以为长城,剿番则将恃以为指臂,亦非寻常设戍可比也。而守御游击仅有此数,即令练之极精,尚嫌力有未厚。乃查此六营二哨,皆久未训练。卑职随从总理营务处道宪顾及自行巡阅所至,铭字三营至以免操为请;定海前、中、右三营仅各挑选百余人操枪,而中靶皆不及三成。观其所用,均系毛瑟、黎意、开士等后门灵巧之枪;而临操进子、挂线、引机每不得法,迟之又久而后发,复不中靶。选锋如此,其余可知。以重价购利器,以钜饷养防军,使驻极重极要之地,而不训不练至于如此。无论将来使守、使战、使援他处,难期得力;即目前外洋各国兵轮游历至此,见我营务如此,不但贻笑,且恐生心。卑职窃查全台形势惟此三处为最重,整顿军务惟此三处为最急。虽据各统领管带,或称向事工作,或称内山剿番甫回,或称接统未久,均有藉词,而营务处废弛已至如此,卑职不敢徇隐,辜负委任。为此,不避嫌怨,据实禀陈。应如何饬速严定章程,勤加训练,俾缓急可恃之处,伏乞宪台鉴核训示施行。敬请钧安。

  ·同日禀抚军

  谨再禀者:窃查海口坚筑炮台,扼守要害,使敌船不得深入,为海防第一要义。然我以巨炮御敌,敌亦以巨炮攻我。外防垒摧,内防弹炸。必须两面兼顾,乃可无虑。炮台外御敌炮,不过坚筑基址及垣墙外加厚护而已。内防弹炸,务须相度地势,掘深坎,开水池,多为甬道重垣,使敌弹堕而不能炸,炸而不能伤人,始能固我守台弁勇之心志,而不患其遽致惊溃。所谓善战者先自立于不败之地也。今查基隆、沪尾所筑炮台,外垣、护垣均颇坚固,惟弁勇站立之处,均无矮墙以护其后;台内平宽地所,均不知掘坎开池以防弹落而炸裂。或转于中筑地使坚,以便驰骋;或造客厅、卧室其间,以图便逸。犹之燕雀处堂,不知栋焚祸烈,已为失算。尤可怪者,基隆射寮炮台官弁勇丁所居之房屋,建于两山夹缝逼窄之处,地势旁高,中下,如釜底。房屋排比鳞次,衡宇相接,无有空隙。倘有一弹飞堕,便恐糜烂无余。该处为基隆第一重门户,尤关紧要。该台弁勇自陷于绝地,尤可寒心。卑职奉札巡阅,军情地势、炮台营垒,均应详细察看。苟有所见,不敢不言。未雨绸缪,今犹未晚。海口关系甚大;炮台工本不少。或因旧贯;或须改作。基隆、沪尾,路均不远;敢请宪驾亲临察酌训示施行。再请钧安!

  附录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九日奉营务处札饬抚军批

  又奉抚军批闰六月二十七日奉到

  附录光绪十八年闰六月二十九日奉营务处札饬抚军批

  札行事:案奉抚宪邵批据该委员申报赴定海左营查点人数,并考验打靶各缘由,奉批:『该营挑选勇丁打靶,仅一百一十名,中靶又不满三成,其平日毫无训练可知。此次姑宽,王管带起胜暨各哨哨官,均着记大过三次,以示薄惩。此后务宜督率勇丁勤加操练。如枪法再似此生疏,定将该管官撤参不贷。仰营务处转饬遵照。仍行该委员胡牧知照,缴文抄发。』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行。为此札仰该委员即便查照。切切。此札。

  又奉抚军批闰六月二十七日奉到

  据禀已悉。该牧不避嫌怨,据实陈明,尚属不负委任。已将刘统带朝焯、王管带起胜暨哨弁等各记大过三次,并饬全台营务处明定弁勇功过赏罚章程矣。另禀炮台情形,不为无见。洋炮猛烈;必先求避之之法,而后可言守。候再从长相度,次第办理。此缴。

  ·光绪十八年七月初八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于闰六月二十九日趁火车赴基隆,登飞捷轮船;于七月初一日行抵澎湖。查记名提督署澎湖镇总兵统领宏字各营王镇芝生自统宏字正营及果毅军练营,驻澎湖城内及金龟头炮台,为守城之兵;宏字左营及前营亲兵前、左、右哨驻澎湖东门外之红木埕,为守海岸及策应陆路之兵;宏字前营后哨驻城东十五里之大埕北炮台,则防敌以小舟载兵登岸袭我路之处也。澎湖之西隔海水程约二十里,有岛曰西屿。其北曰哮门,水浅,大船不能入。其南曰花屿,其东南曰八罩,皆大船通行之路。而西屿为二路入澎必经之总口。宏字副营于屿之外湾筑炮台,曰西炮台,驻亲兵及前哨、左哨。于屿内湾之北筑炮台,曰东炮台,驻右哨;并分后哨驻内湾,则又守海口之兵也。卑职查点宏字正、副、前、左四营及果毅军练营人数,除因事签出及已报空缺外,尚能足额,亦颇强壮。合操阵法虽未精熟,而步伐亦尚整齐。惟据该统领称,军中所存黎意枪子大半因积久受潮,不堪使用;其堪使用者为数无多,未及续领;故今年暂停操枪。卑职窃思军中枪子关系非小,既所存不多,理合留备不虞,亦遂未令校靶。又查该处所筑炮台,地势均颇扼要。台内弁勇居止之所,或凿山为穴,或以砖卷砌,如城门之式,顶皆以塞门德士筑之使坚,顶防炸弹飞落,毋令伤人,均颇得法。惟西屿西炮台内有瓦房两所,似尚未得宜。各炮台炮架后向弁勇站立之处,未建夹垣以护其后,似稍有未备。然坚顶房多,而瓦房少,临时可自拆去夹垣,工费无几,添建甚易。即不添建,而能多备麻袋,临时满装沙土,堆之如垣,亦可猝办济急。商之该统领,亦以为然。应由该营自行酌夺。除将点名册五本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外,谨将查阅澎防各营及察看各炮台情形,详悉申报。伏乞宪鉴。再卑职于七月初三日查竣澎防各营,初四日仍趁飞捷轮船回程;初五随船开赴台南,初七日回抵台北。理合声明。须至申者。

  ·光绪十八年八月初五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于七月十三日禀辞赴大嵙崁内山查阅防番各营。十四日行抵三角涌,询知双溪口一带隘勇扎堡之处尚在三角涌之北五、六、七、八、十里不等,必须先从双溪口查察,自北而南,乃能知其全局形势之所在。遂于十五日北赴双溪口,十六日回抵公馆仑,遇台风大雨而止。十七日复回三角涌,十八日经水流东以达阿姆坪。十九日复为大雨所阻。二十日抵马武督,二十一日抵五指山。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省。皆由内山隘路而行,故未至大嵙崁。查得候选道林朝栋所统守备林建庸管带哨勇右营后哨驻双溪口、菜刀仑、湿水格等处,计六堡。另二队驻与宜兰接界之金爪寮一带,计四堡。右哨驻四十股、大安仑一带,计八堡。左哨驻交椅坐、索微坑一带,计八堡。亲兵驻三角涌,前哨驻鸡罩山,中哨驻分仑顶、插角一带,计十六堡。军功李朝华管带隘勇中营前哨驻白石脚、菜园地一带,计十三堡。左哨驻五结、大窝一带,计十四堡。亲兵及中哨驻水流东,右哨驻夹板山一带,计二十四堡。后哨驻竹头角一带,计十二堡。该总领自带栋字正营左哨及炮队一哨驻夹板山,计十八堡。中哨及卫队一哨驻阿姆坪,大营前哨驻高鹞坪一带,计十三堡。后哨驻吊藤岭一带,计十一堡。右哨分驻竹坑、石牛二处、计三堡。其新亲兵一哨,则二队驻阿姆坪,余皆驻马武督,计三堡。守备黄宗河管带隘勇前营左哨驻石牛一带,计十二堡。后哨驻分水仑一带,计十一堡。亲兵及中哨驻马武督,计十九堡。右哨驻长坪、茅坪一带,计十四堡。前哨驻崩山一带,计十五堡。参将陈尚志管带隘勇右营左哨驻崩山、狮头山一带,计六堡。另新勇一哨驻帽盒山、马草湾一带,计三堡。右哨驻尖石一带,计六堡。亲兵及前哨驻五指山、计十四堡。中哨驻九芎坪,后哨驻狮头坪一带,计十三堡。自双溪口以至分水仑,皆淡水之东境。自马武督以至狮头坪,皆新竹之东境。绵延曲折几三百里,共计防军大小五营、四哨、二队,分驻二百六十六堡。其间相距或十数里、数里、一里、半里不等。每堡或十数人、七八五六人、二三人,亦不等。地段太阔,兵力太单,平日不能合操,有警不能应援,仅仅自守其堡而已。而山之东皆崇山峻榖,深菁茂林;番人出没不由蹊径,如鸟兽然,到处可穿可越,非各堡所能堵御。故处处扎隘设防,而番人出草杀人尚如故也。卑职此次巡阅,惟隘勇右营之驻金爪寮者,因路太远,尚有十余人未到。隘勇中营驻竹头角之后哨,栋字正营驻高鹞坪、吊藤岭、石牛、竹坑之前右后哨,隘勇左营驻尖石、崩山、九芎坪、狮头坪之中左右后哨,因十六、十九两日大雨,山溪水涨,溜急不能徒涉,溪岸被水冲坍,不能往来,故未查阅。其余或亲历其堡,或调归一处,均按册逐一查点。内惟隘勇中营前哨只书记一名、勇十二名在堡,哨官亦不在防;左哨只勇二十七名在堡;缺额太多。隘勇右营后哨哨官林德新长年托病,从不到防,实属疲玩。其余营哨,除该统领营官自行签出事故及临点回明因事未到外,均尚足额;箕斗亦尚相符。第自成军以来,从未习练阵法,零星分拨驻堡;亦未习练枪法;调来校靶,又恐其堡或有疏失;此次巡查所至,均未阅操。卑职窃查地势如此散漫,堡勇如此单弱,不但不能堵御凶番出入,即偶杀一凶番,通事必播弄其间,诉于抚垦局,以为误杀归化驯番,司抚垦者必以为大碍抚局。防、抚二事自相矛盾。故番可以伺间时出杀我兵民,而我兵民转不敢杀番。书曰:「威克厥爱,允济;爱克厥威,允罔功」。台湾自开山以来,屡剿屡抚。剿则未能使受大创;抚则如抚骄子,惴惴然常恐稍拂其意,怒而作逆。故番不知畏,亦不知感。每岁虚糜防饷抚费,为数甚钜;诚为可惜。今欲为善后计,似宜尽撤隘堡,选练健锐,于双溪口、三角涌、水流东、阿姆坪、马武督、五指山六处,各择要地,建一垒,驻百人。每日各以五十人居守,五十人出哨。居者轮流操练,出者往来搜捕。不深入,不穷追,惟以捕杀出草凶番为事。并暂停抚局;谕归化驯番勿复出山,致被误杀。禁亡命之徒入山伐木煎脑。禁通事私与番通,私贩盐、铁、火药入番境。劝民结团,守望相助。能杀番者重赏;能查获私贩盐、铁、火药入山者重赏。务使我兵、我民人人可以杀番。似较今之防法、抚法有五善焉。省费,一也。变不练之军而使之练,二也。使番有所畏惧而不敢轻出,三也。操纵在我,而不为通事所播弄,四也。可禁盐、铁、火药入番以困番,五也。卑职非敢谓置六百人于双溪口、三角涌等六处便可禁绝凶番出草也。但每处每日有五十人,分两路出哨,每路以二十里计之,合计十二路,便是二百四十里之内皆日有捕杀凶番出草之兵;较之二百六十六堡坐守而不出,一任凶番出没恣杀而无如之何者,不犹此愈于彼乎?非违上天好生之心,翻历来抚番之案,而敢以杀番为请也。番月得我饷银,日餍我酒肉,而犹时出杀我兵民。不有以创之使稍知畏惧,是忍于我兵民之被杀,而不忍于杀番也。且我兵民如果人人皆欲杀番,皆能杀番,番必畏杀而不敢轻出。从此民与番各分疆界,渐相安于无事,转各得以遂其生。以杀止杀,不亦可乎?卑职遵奉宪札巡阅防营,各处地势、番情均宜加意详察。偶有所见,理合禀陈,以备宪台采择。除将点名册八本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巡阅大嵙崁内山各处防营实在情形及鄙见所及者,详悉申报。伏乞宪台训示施行。须至申者。

  ·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日申

  为申报事:窃卑职于八月初十日行抵宜兰县,十一日抵苏澳。查得参将郑运泰所统定海左营中、右、后三哨驻苏澳街后,前哨驻山上炮台,左哨驻五里亭,皆防海之兵也。新中哨分驻蛤仔脚、枕头山、公馆坑、后坑四处,土勇一哨分驻草塌、龙家湾、后湖、粪箕湖、武老坑、招安城、大坑、零工城八处,皆防番之兵也。适值该处自初五以后连日大雨,沿山溪水陡涨,路多冲断,不能由隘路绕赴叭哩沙等处。十二日复回宜兰县。十三日由县西之大小樵溪绕至大山口,以赴叭哩沙、阿里史社等处。溪水溜急,不得渡。十四日由罗东绕路回县。查得都司赖进武所统镇海中军前营中哨一、四、五、六、七队驻叭哩沙,二队驻戴田围,三、八队驻大山口及抚垦局;前哨一、二、三队驻上冷水坑,四、五队驻下冷水坑,六队驻宜兰县城,七、八队驻粗糠坑;左哨一、四队驻大安埤,五、八队驻大湖底,二、三队驻山内城,六、七队分驻大小二樵溪。兼统游击陈辉煌所带镇海营台勇,系以五十人为一哨;其前哨驻拳头母山一带,右哨驻打狗坑一带,左哨驻阿里史社,后哨驻十三份一带,亦皆防番之兵也。自宜兰县城西八九里、十余里不等,沿山自北而南,以达苏澳,设防之地,赖军最北,陈军以次而南,郑军之土勇新中哨又次而南,其防堡相距十数里、数里、二、三里不等。山内凶番伺间,时出杀人;其情形略与大嵙崁内山相类:亦防不胜防也。十六日由宜兰起程;十八日回抵基隆厅属之瑞芳店、四角亭、暖暖街等处,查阅铭字副营前哨、左营前哨、右营左哨、则皆卫金沙厘局及弹压矿丁之兵也。卑职随到之处,按册查点。定海左营及新中哨签出、病故空缺至二百二十三名之多;铭字三哨签出、病故空缺亦有六十六名;而重病不能应点及病后勉强来应者,亦复不少。台勇、土勇旷额虽少,病而瘦弱者亦多。镇海中军前营三哨人尚强壮,而该统带甫经接管,亦尚未及训练。铭军及土勇、台勇又以零星分驻,未能训练。惟定海左营挑选一百四十人校枪,核其中靶之数不及三成。新中哨挑选四十人校枪,中数不及二成。其中能中三枪者,只有八人;已由卑职各给赏银二钱,以示劝励。除将点名校靶各册封呈营务处宪台查核外,理合将查阅宜兰、苏澳及瑞芳店等防军情形详悉申请宪台。再全台各路及澎湖防海、防番所有军营,卑职现在查阅已竣。合并声明。须至申者。

  附录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营务处札饬抚军批

  附录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七日奉营务处札饬抚军批

  札饬事:案奉抚宪邵批该委员申报大嵙崁巡阅防番各营情形缘由,奉批:『已于林道请将管带李朝华撤差禀内详晰批示。仰营务处唐藩司饬候另札行知。此缴。』等因。奉此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委员即便知照。此札。

  ·光绪十八年八月二十四日陈请销差禀

  谨禀者:窃卑职于三月十九日奉到宪札派充全台营务处总巡委员;于二十三日附从宪台按试台南轮船之便,由安平海口登岸,周历安平、凤山、恒春境内设防处所。踰山东达埤南,直抵花莲港。复折回台南,由嘉义绕云林,入埔里,出台湾、彰化,以达苗栗,入大湖内山,遍巡中路。于六月中旬回台北。闰六月又随从总理营务顾道巡阅基隆、沪尾二处防营。南路天气早热;东路水土尤恶;沿海、沿山之路烟瘴尤恶。从人得病,死亡已尽。卑职以巡阅未竣,恐负委任,不敢顾畏,复于七月勉力就道,周历西路澎湖及北路淡水、新竹东境内山宜兰、叭哩沙、苏澳等处。兹于八月十九日回省。所有全台前山、后山东西南北各路,防海、防番、客勇、土勇大小三十一营、二十八哨、二队,均幸巡阅完竣。各处情形均已叠次详悉申报在案。而卑职往来于炎蒸瘴厉之中,已六阅月,屡因感冒,头痛腹泄,周身骨节疼痛,寒热时作时退,渐难强自支持。理合沥情禀请销差,以便医治。为此具禀。伏乞宪台恩鉴;赏准予销全台营务总巡差事。实为德便。恭请钧安!

  附录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附录八月二十六日奉批

  准予销委。仰候行藩司营务处知照。缴。

  ·上台湾兵备道顾

  谨禀者:窃卑职自七月初五日禀辞后,于初七日回抵台北。中丞病虽已愈,去志已决;金沙局遂因人言,遽致纷更。我公想早闻之矣。大嵙崁内山防营,抚、藩二宪均嘱令详察地势有无扼要之处。卑职于十四日入山,周历双溪口、三角涌、阿姆坪、马武督、五指山各隘;于二十三日出山,二十四日回抵台北。计内山防军五营四哨二队,分驻二百六十六堡,绵延曲折几三百里。其实各自守其堡,尚恐或致疏虞,断难责以堵御凶番出草。古讥棘门、灞上军同儿戏;今内山之隘勇更甚于彼,直是鬼混耳。此事议裁、议并、议撤,久不能决;□□不揣固陋,遂发狂言,请尽裁隘勇抚局。我公远在台南,无由质正;附呈一稿,伏乞鉴核。□□鄙衷前已当面禀明。奔驰过久,贱躯渐觉难以支持;然一差未竣,不敢不勉。拟俟宜兰查毕,即求中丞以不服水土奏请仍回原省,或赏假回籍治病。伏乞我公便中先为一言。明知高堂密室、深居简出、晏安酖毒亦能杀人,不独途长瘴厉能致人死。士当为知己者死,不当有所畏避。然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义有不同,不能不自审择而处之。牛马奔走疲乏,势将倒毙于路,延颈昂首,委转嘶鸣,冀暂宽缰辔,缓驱策,放归枥下,俾得小休,勉图报效于后;主人闻之,当亦恻然。此时情实类此。从人死亡已尽,其明征也。用敢沥胆禀渎;伏乞我公格外鉴原。不胜惶恐之至!(七月底发?)

  ·禀台湾臬道宪顾

  谨禀者:窃卑职于八月十九日由宜兰、苏澳回抵台北,奉到我公初四日手谕,深蒙指示卑职前次禀稿内所论防抚未当事宜;虑事周详,词意恳挚,感激钦佩,莫罄名言!□□于未入山以前,抚台、藩台均再三谆嘱务须察看实在情形及筹善后之法;故就防务利弊约略条陈,而于抚局未及深论,且于防务所以致弊之由亦未穷其底蕴。此固□□之疏,然亦有不便遽形之公牍者。我公素知其狂愚,素容□□妄言,不以为罪,故敢复为我公详悉陈之。淡、新东境,内山新旧设防各堡,全不顾山川形势是否便利,军营声援是否联络,专务保守茶寮、田寮、脑寮,为自私自利之计。无论尺土寸地,一户一民,均须设兵保护,国家无此兵力,无此政体。无论此等零星单弱之防勇,断断不能堵御凶番出草杀人。且有使之不能杀番者,抚垦局是也。抚垦局畏番如虎狼,待番如骄子,惟务以财帛酒肉喂之餍之以悦其意。视汉奸通事如神明、如师保,任其播弄,言听而计从。凶番托名就抚,任意出没,伺便杀我勇、我民,则视为固然,置而不问。我勇、我民偶杀一凶番,通事必播弄其间,令诉于抚垦局以为误杀化番;司抚垦者恐众番因此而怒,怒必作逆,通事更以危言恫喝,迫令营勇、居民出贿与和,必饱其橐而后罢。于是防勇深藏堡中愈不敢出,番出杀人愈无忌惮。此等抚法,不但与防务自相矛盾,传之天下后世以为笑谈,乃是勾诱凶番出杀我民之媒、之饵也。卑职遍察内山番社皆在崇山峻榖之中,并无平原广野。极言抚之利,至令各社一律献土纳地,至矣、尽矣。试问能于其地设官耶?开垦耶?征收其山之赋税耶?何利之有!极言不抚之害,致各社倾巢而出,直抵台北府城下,亦至矣、尽矣。番失其所据之险就平地,我可设法聚而歼之;此我所求其如此而不得者!何畏之有!台湾自议开山以来,十有八年矣。剿则无功;抚则罔效;垦则并无尺土寸地报请升科;防则徒为富绅土豪保护茶寮、田寮、脑寮,而不能禁凶番出草。每年虚糜防饷、抚垦费为数甚钜。明明无丝毫之益,而覆辙相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岂非咄咄怪事哉!□□此次周历全台,虽未能悉知山川形势、地方利弊之所在,而足迹所至,目之所见,耳之所闻,均系实在情形。非敢菲薄前贤,痛诋时彦,好翻成案;诚见今日防务,非先罢抚局无从着手;非先将历年剿防抚垦所以无效之故彻底奏明,改弦更张,以杀止杀,无济于事;故愤激而发狂言。宪意能否照办,我公揆之时势,自能知之,非□□之所知也。至洋人欲自入山煎脑,明系奸商借以恐喝之词,万不可为所摇夺。洋人利权,操纵在握;将来放价收脑,而我民贪利,亡命争入采取,禁之不能,乃意中事。洋人性命不似华人不甚值钱,必不冒险深入;可无虑也。我公以为然否?祈更有以教之。(八月)

  ·上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

  敬禀者:窃卑职仆仆道途,不遑启处;每逢令节,未克肃笺禀叩崇安,自愧无状。

  转蒙我公远颁手谕,教以防海、防番切要机宜;伟略宏规,不但为台湾今日至当不易之策,且直揭其历年剿抚屡不得手之所以然。我公目营四表,胸具六韬,规划重洋之外,较之身临其地者尤为精详。洵乎智烛几先,明见万里。十读三复,钦慕兼殷。惟过蒙借奖,益令增惭耳。卑职自六月以后,复历基隆、沪尾、澎湖沿海各处险隘,新竹、淡水、宜兰沿山各处营堡;往来于炎蒸瘴郁之中,首尾共六阅月。全台疆域幸已遍历。从人先后道病,死亡已尽;只剩孤身,孑然回省,虽尚无恙,实可寒心。第以足迹所至,察见历年所办剿防抚垦四者利病得失之所在,屡次条陈,颇蒙上台采纳,尚冀稍效千虑一得之愚。乃七月以来,邵中丞因疾久不愈,浩然有归志,局面必将改变。□□亦遂恳求内渡。禀求至再,不蒙允准,复令赴台南充盐务总局提调。台湾道顾缉庭廉访,系□□曩者在吉林时亲临道宪;仍为旧属,义不容辞。前既空劳跋涉,兹复辗转羁留,未获及早生还,仍■〈颕,隶代页〉帡幪,备驱策,殊憾福簿缘悭。而窃有所希冀而祷祈者:台湾屏蔽闽、浙,为海疆要地;圣天子眷顾东南,以筹边防海非畅晓兵机、素多勋绩之大臣不能胜任而愉快,特简我公建节东渡,巡抚海外,作万里长城;卑职得望蜺旌,迎鹢首,请效驰驱。不独台湾之幸,东南数省之幸,亦□□之大幸也。伏乞不时更有以教之!(九月)

  ·致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阁下:

  前接惠书,因仆仆不遑启处,久稽裁答;抱歉之至!辰维侍祺萃吉,勋祉咸亨:以颂,以羡。九月初旬,曾托家虎臣兄转寄台湾图说二本;想已达左右。弟于台、澎建城置官设险驻兵之处,业已遍历其境;知此图不甚确实。而内山番境,放地太宽,尤误人不浅。番境山峻而溪窄,并无平原广野,沈文肃公谓台地三分只开其一;乃无稽之言也!台湾只后山尚有荒地;而民人至今不满二百户。此图所载通后山之道六,皆同治十三年以后,用重兵、糜钜饷之所开;今已阻塞不复能通,前功尽弃矣。目今通行之道,只有凤山、枋寮之东十五里三条仑新路一缕可达后山之巴塱卫,乃光绪十四年所开;图中未之载也。沿海各口,图中略载水之深浅,与南北风之能否停泊,而说中未言及形势。弟以管见窥之,台北之基隆,乃天生之船坞,最为险要。沪尾次之。台南凤山之打鼓港又次之。轮船可以入口停泊者,只此三处。他如安平之鹿耳门,则淤塞已久。恒春之鹅鸾鼻,虽日本所垂涎,其实轮船不能久泊。后山无可泊轮船之口。埤南之东,有小岛曰火烧屿,可暂泊轮船以避北风:然隔海六十里之远,不相联属。论者谓澎湖之得失,为台湾存亡所系。若为敌舟所据,诚可绝台湾南北海道之应援。然地形散漫,可以登陆之处甚多;且不生五谷,亦无草木,乃不毛之地;无水师而仅恃陆兵,恐难守也。阁下精于舆地之学,识见过人。弟以所略知者证图说以相质正;有当与否,便中幸详示之。论台湾今日之亟务,似当以海防为重。而弟查阅全台客勇、土勇共三十一营二十八哨,防海者三之一,防番者三之二,皆系陆营,并无水师,且无战舰。岂以曩者沪尾击退法兵专恃陆勇,马江兵轮均不得力,遂因噎而废食耶?生番癣疥耳!转耗如许兵力而不惜。殊不可解。自议开山以来,十有八年矣。所办剿、防、抚、垦四大端,弁勇之死于此者以万计,国帑之糜于此者以千万计。而『剿』则如使猫入鼠穴以捕鼠;『防』则尺土寸地一户一民皆欲以兵保护,与干隆时温福之在木果木以万余兵分扎千余卡者大略相似;『抚』则惟以财帛贿之,酒肉餍之,如养骄子;『垦』则无一处报请丈地升科。而生番出草杀人则年甚一年!明明无丝毫之益,而前车覆辙,后车复蹈,至再、至三、至四,不悟、不悔,岂非咄咄怪事哉!弟自渡台以后,往来于炎蒸瘴炙之中,首尾凡六阅月;从者三人先后道病,死亡已尽,只剩孤身。归述所见积弊已极实在情形于上台。请罢抚局,撤零星防堡三百数十,扼守要隘,见番出则杀以创之;裁冗营,节经费,留备添战舰、增海防之用。非敢菲薄前贤,诋毁时彦,好翻成案也;实见今日之事,非大改弦更张,无以善其后;故不顾险远,不避嫌怨,冀效区区千虑一得之愚。乃事与愿违,求归不得。不但跋涉空劳,徒府众怨,且进退维榖矣。知关绮注,并以附闻。伏乞教之!

  九月二十八日

  〔适按:最后两件虽是光绪十八年九月写的,因为内容都与巡阅全台防营有关,故提前编在这里。〕

  ●台湾日记与禀启卷二绩溪胡传

  日记(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复吴鼎卿

  复袁行南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禀湖南巡抚部院吴清卿师

  日记(光绪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复范荔泉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禀复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复范荔泉

  复何芝生(二札)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致李丽川

  复翁子文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复胡虎臣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致范荔泉

  复邓季垂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致吴鼎卿

  致郑季垂

  复陈子垣

  致翁子文

  复胡次樵

  致苏冶生

  复范荔泉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元日)

  复邵班卿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复吴卓臣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复童米孙

  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复范荔泉

  复苏冶生

  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致翁子文程玉堂

  致翁子文程玉堂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致邵班卿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致吴鼎卿

  复翁子文程玉堂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上皖南道袁爽秋观察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复张月楼

  日记(光绪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日记(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一日迄十月初五日)

  光绪十八年壬辰,秋九月初一日,上辕销假;禀谢奉委提调台盐务总局兼办安嘉总馆。谒唐方伯;蒙谕知盐务积弊颇详。

  初二日,访张经甫、苏冶生于机器局。作书寄叔祖及洋银二百圆,由协顺昌兑汇于沪;又书嘱秬、秠二儿;又书嘉兄。

  初三日,闻飞捷轮船已由福州抵沪尾,将趁赴台南,遂叩谒各大宪禀辞,兼告行于同寅及知交。是夜,王蔀畇孝廉、范荔泉广文、管凌云直牧、苏逵九二尹招饮于管君寓中。席中遇同乡新选石埭训导吴佐卿(即梦元)广文,泾县人也。王君作大江东去一阕赠行:

  海天苍莽,送君行何处,蛮烟如织。试问离愁添几许,难信楼船装得。千里寒潮,一尊浊酒,也抵阳关别。丽谯霜柝,数声凄和长笛!

  从此帽影鞭丝,销魂无限,赤嵌桥边月。我欲平分红豆种,好探春风消息。釆石豪吟,秦淮飞渡,重见应相惜。绿波还照,旧时双鬓华发。

  初四日,检点故仆张茂所遗衣服箱笼及洋银六十元,作书托叔祖于沪,访山东便船,寄交其父张福来。张茂者,予友黄镜清二尹之旧仆也。予于光绪丁亥初夏,遇黄君于粤东巡抚署。戊子秋,予应吴清卿师调赴汴,于役河工。是冬,茂亦随黄君至汴。庚寅春,师以忧去位,回苏州守制;黄君赴淮安,而荐茂于天津。二月,予入京引见,茂附予舟至天津别去。四月予出京,复遇茂于天津。茂客居无所托,赀斧已罄,凄惶甚。予悯之,携回江苏。为予服役颇勤慎。壬辰二月,予奉旨赴台湾,茂相随渡海。从予巡台南,逾岭赴后山直抵花莲港,回至埤南而病。舆至台南,寄养于镇海中军正营。而予独赴中路巡阅以达台北。闰六月二十日,茂亦至台北,而病尚未愈。二十八日,予奉檄巡阅澎,乃令移寓于官医局以就医。七月初二日茂卒;而予尚未归也。初予将赴澎,恐茂病不起,先托友人范君荔泉不时遣人于官医局善视之。及卒,购衣棺殓而葬于台北北门外铁路旁。皆范君力也。予于初七日始回台北;检其遗匣,得其家书,乃知茂名梦麟,亦名茂林,其父张福来,系山东青州诸县城西门外十五里黑龙沟人。茂在江苏所寄家信,均由上海大东门外吴家衖东来栈内寄山东客带去,故将所遗之物先寄于上海,访诸东来栈,冀遇便交其父。其葬于台北墓前石碑,仍刻山东青州淄川张茂,以立碑时尚不知其为诸城人也。

  初五日,苏冶生设饯招饮。归后乘酒兴填词和孝廉赠别元唱:

  华严世界,任凭我踏遍云山千叠。瘴雾蛮烟,笼不住猛虎磨牙吮血。试问当年,英雄几辈,学班超探穴?寒光射斗,看来辜负长铗。

  只当竹杖芒鞋,寻常游览,吟弄风和月。圆峤、方壶都在望,无奈海天空阔。浪拍澎湖,秋涵鹿耳,应笑重来客。那堪骊唱,正逢重九时节。

  初六日,斯美轮船由沪至台北,得四弟八月十八日书,知其因妇病已由芜湖驰归。得嘉言兄书,知其已于二十五日抵沪,而朗山侄来与同去。又得章仙舫婿书。即作书寄复嘉兄并嘱秬、秠二儿及婿,兼检皮衣寄川沙,以台南天气冬暖,不需穿皮衣也。又得虎臣兄书,即复;并寄台湾图说一部以遗邵班卿。

  吴佐卿广文持诗来赠别:

  班马图中识面迟,叨陪陈座见芝眉。不嫌文字交偏浅,即此天涯遇亦奇。尘世谁知吾道重,素心雅与古人期。从今揖别云泥隔,空向西风唱柳枝!

  即步原韵答之,兼贺新选石埭训导之喜。

  壮不如人悔已迟,老来安肯负须眉。冯驩岂是无能客?王适何妨自诩奇?慨我飘蓬无定处;羡君衣锦有归期。明年秋到江南日,更折蟾宫桂一枝。

  初七日,复作书以英银四十圆寄沪,仍托协顺昌汇兑。

  初八日,检行装。午后访经甫。作书寄汪铁舫于彰化。

  初九日,倚疏星淡月咏雁:(纲按:此词上半阕中有数语在原稿之旁并有改作,但改作之后却两存之,纲此处照原稿钞。)

  横空掠影,似天半云霞,翱翔无定。露重风寒,夜久浑忘秋冷。当年沙漠孤臣泪,痛穹庐节旄都尽。关河万里,宵征肃肃,凭君传信。

  借长笛声吹入暝,羡飞到衡阳,平沙栖稳。苹末鸥盟,应问几时重整?江空夜静哀鸣否?恐孤舟渔梦惊醒。月明欲堕,芦花正白,不胜愁听!

  王蔀畇孝廉、范蕊泉广文、张经甫别驾见之,皆以前半阕笔意太平庸。复改二语,亦未惬意也。

  初十日,中丞传见,即禀辞起程。经甫、荔泉、冶生三兄送登小轮舟。候潮搁浅,至晚乃抵沪尾,登飞捷轮船拜管驾林锦堂副将。

  十一日,酉初开行。在舟无事,复改前调寄荔泉诸君:

  横空掠影,想如此清高,是何行径?为甚关山万里带来秋信?书空有字无人识,只寒潭尚残留印。莫言曾见,黄沙白草,边外风景。

  纵玉笛声吹入暝,说飞过衡阳,平沙栖稳。江上鸥盟,应问几时重整?潮寒夜静相呜咽,怕孤舟渔梦惊醒。月明欲堕,芦花似雪,不胜悲听!

  十二日,申初抵安平。登岸拜苏赓华(名汝灼),雇小舟载行李至镜清桥。入镇海中军副营,为刘际周统领寄语营员办米装飞捷运基隆铭军。发行李入城。谒臬道宪顾缉庭方伯。拜台南盐务提调王云轩大令(即懋官);即居于总局。文案委员梁调昌(宇尧)、支应委员王廷忠(良弼)来见。

  十三日,谒臬道宪。拜刑、钱张翰伯先生及李少帆兄、帐房邹仙洲先生、书启潘墅卿、沉昂青、教读苏履生及顾聪生少爷。拜台南府唐韡之观察、支应局包哲生太守、安平县姚西牧大令、厘局朱调元太守、电报局疏禹门司马;皆见。本局核册司事张启祥、总馆文案熊兰舫、管引方(耕三)皆来见。是夜王云翁招饮。

  十四日,包、朱、姚诸公来答拜。疏禹门司马来谈。台南押送委员刘光(字萃青)、本局发运委员鲍友伦(字叙五)、支应局委员王仁寿(字蓉溪)、陈凤溪(字翥伯)、军械所委员李品芳(字印侯)、县幕敖鸿诉(字树春)、翁宝善(字佑民)、场员何棠(字劲臣。)(水按:此处似应有「(皆)来见」二(三)字。下文类似处不复注。)谒道台。

  十五日,谒臬道宪贺望。唐观察招饮。

  十六日,接办台南盐务提调兼安嘉总馆。姚西牧大令招饮。

  十七日,出诣各处谢步。斗六涂库馆委员何伟南(字芝生)、新街岭后代办司事冯庭芝(字华三)、保甲委员陈师藩(字子厚)、姚榕(字恂卿)、道辕巡捕董国桢(字盖臣)、吴俊元(字镜初)、欧阳驹(字献廷)、王滋圃(字心田)、吴斌(字友廷)、卢绪(字承卿)、蔡常庆(字信卿)、杨鸿猷(字伟人)、叶渭泉协镇(永辉)、杨馨远协镇(德芳)、杨英臣参将(连珍)、周焕堂协戎(占标)。接鹿总馆吴回电:王功各港无驳船;请统运冲西交卸,驳船已备。谒臬道宪,议定南盐五千石先运中路于冲西交卸。即作书关会飞捷管驾林锦堂协镇及押运委员刘萃青。包太守来谈。谒道台。

  十八日,何芝生来辞赴斗六。作书寄范荔泉、张经甫。又书寄后海吾管带、林仲涟大令。又作书禀叔祖,寄四弟、嘉兄、秬儿、仙舫婿及汪上锦、章菊农、胡涌泉各一,总封由全泰成局送沪。又作书寄范荔泉。刘萃青辞行。

  十九日,凤山总馆委员胡次樵司马来拜。得凤山李丽川书。

  台南盐务全年收支款目(波按:总数大多不符。)

  收款:—

  安、嘉二属全年共销盐七万七千石零,应缴正溢课银九万五千元零。(按各馆分数详核应共九万九千五百三十二元。)

  凤属全年共销盐四万二千石零,应缴正溢课银四万九千六百元零。

  澎湖全年共销盐一万二千石,应缴正溢课银一万零四百元。

  恒春全年共销盐一千二百石,应缴正溢课银一千二百元。

  以上总共销盐十三万二千石零,应缴正溢课银十五万六千元零。

  支款:—(纲注:钞本「京官二千五百两」,「恒春县四千六百两」及「配运彰、淡盐石驳工一千四百五十三元」句原稿均有「」符号,未知何意,仍予注明。)

  津贴:督宪四千两,京官二千五百两,道宪一万二千两,台南府一万两,台东州七千两,澎湖镇三千两,澎湖厅二千两,恒春营五百四十两,恒春县四千六百两,各佐杂三千元:每年应支津贴银七万元。

  局费:薪粮每月二百三十元,伙食每月三十元,书办工食每月六十八元,油烛纸张什用每月三十五元,外节赏三次五百十元:每月应支银三百六十三元,每年应支银五千元。

  拨款:义塾经费二千一百元,洋医二百元,道辕胥役一千元,冬防费一千元,又澎湖育婴堂、化善所经费二千元:每年应支银七千元。

  杂支:台南府抄封馆租一千五百五十元,配运彰、淡盐石驳工一千四百五十元:每年应支银三千元。

  场费:五场员勇并巡私薪粮七千元,三厂薪粮五千元:每年应支银一万二千元。

  晒工:五场每年应晒盐二十一、二万石:每年应支银三万四千元。

  以上每年总共应支银十三万一千元零。每年应余二万五千八百元,内除每年拨解盐道闲款银一万五千两,伸六八番银二万二千零五十余元,仅余三千七百余元。

  二十日,出答杨英臣参戎、胡次樵司马拜。作书寄嘉义令邓季垂大令、张月楼军门各一。埔北缉私委员都司李懋荣(字华堂)、濑东场务委员巡检梁瑞(字寿生)。沉昂青来谈。谒道台。

  二十一日,作书寄李丽川大令。胡次樵、疏禹门来谈。谒道台。洲北场委员从九胡元忠(字庶村)、内田缉私千总赖朝栋(字子榕)、蚶寮总巡兼督埔北、内田缉私副将姚逢魁(字树棠)。

  干隆五十七年冬十月,广东巡抚郭世勋等奏:据洋商蔡世文等禀,有英吉利国夷人啵■〈口朗〉哑、晚■〈口质〉■〈口臣〉等来广,禀称该国王因前年大皇帝八旬万寿,未及祝叩,今遣使臣吗嘎■〈口尔〉等进贡,由海道至天津赴京等语。高宗纯皇帝允之。五十八年秋八月庚午,上御万园大幄次,命英吉利正使臣吗嘎■〈口尔〉呢、副使臣嘶当■〈口东〉等入觐。即有求准该国派一人居住京城及准将来该国货船或到浙江宁波珠山及天津、广东地方收泊交易,并于京城另立一行收贮货物发卖等事;又求近珠山地方小海岛一处,容商人停歇以便收存货物,附近广东省城小地方一处居住。均敕不准行。其时我中国正当极盛之时,方东平台湾,南定安南,服缅甸,西入廓尔喀,武功震叠,无远弗届,方以「十全」自诩,而海外僻处之岛夷英吉利已阴怀窥伺,拟入我京城及天津、宁波、广东等处互市,于我内地行天主教。其后至道光中,而英难果作。至咸丰十年,遂入我京都,毁我圆明园。不但干隆末年之所求而未许者一一要我以必从,且轮船市埠几遍于沿海沿江各口岸,教堂几遍于十八行省。法兰西、米利坚、俄罗斯、布鲁社大小各国,接踵联樯,环我四境。至今日而洋患益深且切矣。古帝王忧盛危明,持盈保泰,无时不然。不自满假,有由来矣。

  二十二日,饶禹甸,旌德人,由安本海关银号来拜。包太守来谈。沉昂青来谈。得袁行南四月中漠河来书。

  二十三日,谒臬道宪。移居于局头门内前进西房。得邓季垂大令书。

  二十四日,入道署访苏履生、沉昂青。李少帆过访。

  二十五日,得刘屏藩大令、吴鼎卿大令书各一。李冠英总镇来拜。杨伟人来书一。邵仙洲、苏履生枉顾。得陈子岳司马书一。

  二十六日,谒臬道宪。沉昂青来谈。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二十七日,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复陈子岳司马、杨伟人二尹。

  二十八日,包哲臣太守、凌英士司马、陈友定参将、嘉城馆委员从九欧阳春亭来拜。谒臬道宪。得李笠人书。作书寄邵班卿(适按:寄邵书已附载上卷之末。)

  二十九日,答拜李冠英总镇,未见;陈友定参将,见;凌司马,未见。作书答李笠人、胡次樵。

  十月初一日,奉臬道宪派令火神庙、文昌宫、延平王庙三处行香。谒臬道宪。施韵篁、雷子明来见;董巡捕来见。作家书禀叔祖,寄嘉兄嘱秬、秠二儿。又书致席春渔太守。得顾月翁书、吴鼎卿书。

  初二日,本局支应委员黄云孙(印杜)到局。作书答月翁及吴鼎卿大令。朱苕园太守枉顾。

  初三日,臬道宪寿辰。

  初四日,出拜安平县姚、府经历涂、黄云孙。作书复袁行南太守。谒道宪。得胡慎之书;即作答。得凤山李丽川大令书。

  初五日,朱苕园太守枉顾;包哲臣太守枉顾。

  ·复吴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阁下:

  前接惠书,稽于裁答;抱歉之至。复蒙赐教,感荷良殷。敬维旅祉咸亨,升祺萃吉,以颂以羡。中路各港,轮船难久停泊,是以有前电之请。飞捷轮船何日南来,尚无音信。尊处所指番挖港口,该轮以为何如?倘已议定报可,祈即赐示。至于民船,配运之始,弊已不堪言状。领运之后,任其所之,不复过问;沿途卖私不已,乃并官盐卖之;已尽,则报全船沉没;未尽,则报遭风失水,船损盐化。观其逗遛之久,即知其作弊之深。阁下严行查察,惩办数船,足见实心实力整饬运纲。欢佩之至。现在臬道宪欲裁配运以清弊源;拟将中路所需南盐,即由尊处自雇妥船,自来领运,限期到埠交卸,以杜沿途卖私之弊;未审此法可行否?轮船机器见咸则锈;使之运盐,本非所愿。不得已而强之,可暂而不可久,将来必仍资民船济运。能否变通尽利,须由尊处详察而审处之。想高才卓识必能斟酌得宜。风便更祈时有以教之!十月初二日

  ·复袁行南(大化)

  行南仁仲大人阁下:

  九月二十三日由顾缉庭方伯交到四月十八日惠书,藉悉遇困而亨,履贞乃吉。钦佩之余,复为叹息。金矿之衰旺不足虑,人心之贪险大可畏。当今之世,吾辈苟有所藉手,何能学乡愿作滥好人。稍欲节糜,动致诽谤;颠倒是非,变乱黑白。虽如浮云随起随灭,究不足以渣滓太清,然而世道人心如此不靖,能无忧耶!台北石碇溪龙潭堵一带,去年冬间,金沙出现。邵大中丞招敝友上海张经甫茂才经理其事;创立章程,抽收地租牌费,不费公家分毫资本。今年仲春以后,即能每月得洋银一万余圆。亦可谓天下第一矿务矣。六、七月间,淫雨兼旬累月,山水涨发,溪边岸侧大半不能挖沙;兼被疫瘴水冲,洗丁病毙淹毙不少,收数渐减;而谤讪遂因而沸腾。张君愤极,引疾以退。而代者转誉其经始之艰,立法之善,操守之廉。誉之者,即谤之者也。既谤前人而去之,既代前人而誉之,非真恶之而又爱之,乃自私自利之心之术,诪张变幻之工而且妙也。黄金堆里,若何发财?由羡而忌而谤而讦!来书云云,乃势所必至。老弟所居之地极寒极远,而职任极重极难。李傅相深信老弟之为人,虽非忌者谤者讦者所能摇动,而金光烁烁,眩耀人目,招谗速谤莫此为甚。哲人知几,惟望老弟时时留意也。愚兄自渡海后,即奉檄巡阅全台各处营伍;仆仆作牛马往来于炎蒸瘴炙之中,凡六阅月。从人先后道病死亡已尽,只剩孤身。归述山川形势地方利弊之所在,原冀效其千虑一得之愚;适值中丞疾久不愈,归志已决,作为罢论。跋涉空劳,徒以多口府众怨,于公私丝毫无补,夫复何言。决计求归;不蒙允许,改派台南提调盐务。以顾方伯故,不能坚辞不就。九月中旬,遵海而南,复为顾方伯属员。岂非幸事!第自顾年已五十有二,老之将至,精力已衰;全台疆域业已遍历,知其积弊已深,非大有力者改弦而更张之,无以善其后;自知无能为役,且烟瘴之乡非可久处,究以及早生还为幸。但不知此愿能偿否耳!知关远注,并以附闻。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月初六日迄初九日)

  初六日,诣西门外风神庙,公祭前恒春县令高鸿池明府。

  初七日,包哲臣太守、疏禹门司马、施韵篁山长枉顾。作书致张经甫、范荔泉二同门。

  初八日,谒道宪。为包哲臣太守、王云轩大令、梁宇尧巡检饯行、黄云孙洗尘,兼请疏禹门司马、王良弼、熊兰舫作陪。

  初九日,作书上湖南巡抚吴清卿师。得范荔泉书一。

  ·禀湖南巡抚部院吴清卿师

  夫子大人钧座:

  谨禀者,洋人思逞志于湖南,由来久矣;近年狡谋日益深切。圣天子眷顾南服,以艰巨重任畀之吾师。不遇盘根错节,无以别利器;犹之往者郑工之役,天下耳目之所共属者也。湘中多宿将,士气壮而民心固,可以大有为;惟患狃于往者粤寇之易平,其气太盛而视敌转轻耳。军火器械之利钝,今昔迥不相侔;闻湘中仍因其旧,而于新者素无储蓄。三年之艾,似宜预求。岳州为洞庭门户,尤洋人之所眈眈。西国日报二年前已有招印度陆兵五千,出我不意,据我岳州,占我武汉上游,截我川楚往来江路之说。□前在苏州侍坐时,曾面禀及此;以为洋人处心积虑如此之毒,发恐不远。吾师此次荣任长沙,道之所经,形势险阻,了然胸目。城陵一矶,为江湖关键所在;于此建炮台为岳唇辅。能屏之于重关之外否?吾师智烛几先,想已早为未雨绸缪之计,不动声色,弭患于无形。「上兵伐谋」。谨以孙子之言为吾师颂,兼为湘人贺焉。端此禀闻;恭请钧安!

  谨再禀者:前呈贺禀,想蒙钧鉴。吾师贵体近日想已复元。近闻洋人欲入湘中传教,民有戒心。吾师内镇浮嚣,外筹折御,操心虑患,惟日孜孜,劳瘁固不自惜;然神智因精气以生,藉息食以养,调摄有道,斯因应不穷。吾师旧恙,本由用心过度而起;今甫新愈,而时事日难。保重政体,原为担当国事。大臣之身,与国同休戚;关系甚重;理宜自爱。以后餮卫起居,伏乞格外留意。不胜企祷!谨再禀闻。

  谨再禀者:□自澎湖归后,七月中旬,复周历淡水、新竹、宜兰沿山防番各隘;至八月下旬,始将全台疆域巡阅完竣。屡次条陈利弊,均因邵中丞归志已决,作为罢论。□仆仆半年之久,从人死亡已尽,只剩一身,幸免路毙,寒心之至。亟求生还。不蒙允许,复派充台南盐务提调。现已于重阳节后抵台南矣。台湾直隶州只有台东一缺,去冬已经补人。□抵台甫三日,已补者即以忧去。此班候补者只有□一人。同调诸人到即署补,否亦派当优差,以□不才作牛马走,遍历异常艰险之境,幸未辱命,为吾师羞。有现成应补之缺竟不得补,而提补不应补之人:邵公奏调,顾公署方伯,而竟至如此,以后复何所望!留台则已无出路,兼恐复遣出犯烟瘴。去台则非台抚奏请仍回原省,别无去路。吾师正当用人之际,而□羁于海外,不克自致左右,请效驰驱,为进退失据之人。深自愧愤。若径弃此,托疾以归,又恐获规避之处,辜负师恩。再四筹思,惟有恳求吾师函致顾方伯请代一言于邵中丞,或径致邵中丞,俾蒙及早放还耳。□不求补署,不求优差,惟求生还。伏祈吾师格外垂悯,曲赐矜全!不胜企祷之至。受业□谨再禀

  ·日记(光绪十八年初十日迄十一月初三日)

  初十日,恭逢皇太后万寿。臬道宪传见,谕以现奉邵中丞函称:现办海防保案,拟列予名;询以愿得何项升阶。对以此案须保在台年分较久人员;新来若予辈,厕名其间,恐滋物议。请代辞之。

  河东盐池,自唐迄今,外设禁墙,以防作践,内通畦渠,以潴卤泉。稍不完缮,淡水渗入,则全地之卤即行融释。是以附近山溪巩筑堰坡,不使涓滴潜注。每岁抢修,皆系商捐生息,所费甚钜。(山西抚台吴其浚道光二十六年奏案。)

  作书复张月楼军门。

  十一日,诣支应局贺疏禹门司马接办总办之喜。作书寄虎臣兄。是夜臬道宪招饮;同席者包哲臣太守、疏禹门司马、王云轩大令也。

  十二日,复书禀叔(纲注:叔字原稿无,按祖应作叔祖。)祖及示长婿、秬、秠二儿。是夜包太守招饮。

  十三日,邹仙翁、沈昂翁过访。谒臬道宪。梁宇尧生子弥月招饮;辞谢不往。

  天聪五年,宁完我上太宗疏云:大抵举国之内,然诺成风,浮沉为俗;以狡猾为圆滑,以容隐为公道,以优柔缩退为雅量。学成装就,便为大僚;即有一、二劲草,亦自觉特立孤标之足虑耳。

  太祖高皇帝欲以蒙古字制为国语,额尔德尼噶盖对曰:『以我国语制字最善。但更制之法,臣等未明』。太祖曰:『但以蒙古字合我国之语音,联缀成句,即可因文见义矣。吾筹此已悉,尔等试书之』。于是太祖独断,将蒙古字制为国语,创立满文,颁行国中。满文传布自此始。

  天聪七年,上谕文馆儒臣曰:『皇考太祖始命额尔德尼编成满书。其后库尔缠所增,朕恐终有未合。尔记载诸臣,将所载之书,详加订正;若有讹处,即改作之。』

  十四日,包哲臣太守请假回家安葬,来辞行。疏禹门司马来谈。温(纲按:温字下似有遗文。)来拜。

  十五日,奉派火神庙、文昌宫、延平王庙三处行香。诣支应局送包太守行;座逢唐韡之、朱苕园二太守。侯官沈文肃公题郑延平郡王庙楹联:

  开千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逸民世界。

  极一生无可奈何之遇,缺憾还诸天地,是创格完人。

  臬道宪传见。是日得四弟九月初七、十七日由家乡来信二函,秬、秠二儿由川沙寄信二函,仙舫婿信一封,叔祖上海来信一封,敏叔、畏弟、三干弟信各一封。柯振庭苏州来信一封,江苏臬宪陈来信一封。是夜作书复叔祖、四弟及儿与婿各一,又书复敏叔、三干弟、柯振庭各一,又书致嘉兄。又接曹槐甫金陵信一封。

  十六日,王云轩大令回台北。姚西牧大令过访。得吴鼎卿大令鹿港书一。作书并以洋银四元托王云轩带台北交范荔泉托购鸡血藤胶。

  薙发之制,始于顺治二年六月丙寅;诏:京城内外限旬日,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薙发。违者以逆命论。有复为此事进章奏者杀无赦。其衣帽装束许从容更易;悉从本朝制度,不得违异。七月戊午复禁仍着旧时巾帽。

  顺治三年二月会试天下举人;奉旨:开科之始,宜广中式额数,广至四百名,房考官二十员,后不为例。是年四月,大学士刚林等奏请本年八月再行乡试,来年二月再行会试,以收人才;其未归地方生员举人来投诚者,亦许一体应试。从之。四年,会试中式三百名,房官十八员。

  顺治三年四月,户部请定制钱七十文作银一钱,不许多增,通行严禁。从之。谨案此例现惟吾乡仍有此名目,民间通用尚以制钱七百文为一两,七十文为一钱也。

  得旗后陈子岳司马书。

  十七日,谒臬道宪。唐伯松从九来拜。俞伟臣来拜。

  十八日,从九邢兰堂来拜。作书复陈子岳。

  国初外省各衙门书吏人役,每月给工食银五钱;顺治四年,以钱粮不敷,奉旨裁去。

  顺治十年,少詹事李呈祥疏请裁去满官,端任汉人。副都御史宜巴汉等劾呈祥讥满臣为无用,欲行弃置;称汉官为有用,欲加专用,阴行排挤。部议,巧言乱政,当弃市;奉旨免死,流徒盛京。是年六月,谕户、兵、工三部,改折各省本色钱粮归于一条鞭法,总收分解,永为定例。

  顺治十年,定制:寺人不过四品;凡系内员,不许擅出皇城;职司之外,不许干涉一事,不许交引外人,不许交结外官,不许使弟侄亲戚暗相交结,不许假弟侄人名色,置买田屋,因而把持官府,扰害人民。其在外官员,亦不许与内官互相交结。如有内外交结者,同官觉举,院部察奏,科道纠参,审实一并正法。十三年冬,又立铁牌:以后但有越分擅奏外事,上言官吏贤否者,即行凌迟处死,定不姑贷。

  十九日,出拜俞伟臣及疏禹门二司马;皆未见。移居于局之后进西房。吴信卿、陈庆荣、疏司马来,皆见。

  三元官、三官庙,各行省皆有之,而未知所祀何神。东华录载有顺治十四年御制盛京三元神庙碑文云:「道书,神有天地水府之别。国家当干戈扰攘之际,急图康阜,使时和年丰,室卢相庆,则天官赐福主之。其或贯索未空,全气犹沴,使斯民秉德格非,远刑罚而登老寿,则地官赦罪主之。又或大军之致凶年,大荒之致奇疫,涤其眚灾,而消其害气,则水官解厄主之」。

  二十日,午刻范膏民自台北至。得荔泉书一、席春渔太守书一。作书答荔泉。谒臬道宪。作书致张月楼军门。

  二十一日,得张月楼军门书一、胡慎之书一。苏履生、疏禹门过访。邹仙洲过访。

  二十二日,偕臬道宪至水仙宫迎万军门由枫港凯旋。作书复胡慎之。

  康熙癸卯二年八月,礼部议:乡、会试停止八股文,改用策论表判;乡、会两试头场策五篇,二场用四书本经题作论各一篇,表一篇,判五道;以甲辰科为始。朝廷从之。康熙四年,礼部右侍郎黄机奏请嗣后复行三场旧制。复从之。七年七月,命乡、会试复以八股文取士。

  世祖章皇帝六龄践祚;以郑亲王济尔哈朗、睿亲王多尔衮辅政。二王皆同姓近亲也。

  圣祖仁皇帝八龄践祚;以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辅政。四人皆异姓近臣山。

  世祖于顺治八年亲政,圣祖于康熙六年亲政,年皆十有四岁。

  康熙八年四月,奉上谕:达海巴克式通满、汉文字。于满书加添圈点,俾得分明;又照汉字增造字样。于今赖之。着追立石碑。按达公原谥文成。

  二十三日,万道生军门来拜。曾兰亭总戎来拜。出答万军门拜,兼往问候张月楼军门疾。遇曾总戎于途。得邓季垂大令书,又得梁寿生、李笠人书各一。奉勘估镇海正副右二营及炮台修理营房工程札。

  二十四日,以镇海右营在旗后,禀请另派人。具改配运盐章程稿。作书复邓季垂、梁寿生。万军门遣人约二十六日估工。

  二十五日,练军帮带杨(印泗)、洪参将、管带镇海中军副营柯月坡守备、镇海正营帮带万棣花守备、副营帮带万葆之都司来拜。疏禹门司马、吴海筹都戎均具柬招明日赴饮;均谢辞。

  吴馨山,(印光祖)歙县人,自画梅花四小幅,书楹联一对,由基隆奇赠。收其末幅已书款者,作书璧谢余幅及联。作书复李笠人。谒臬道宪。

  二十六日,辰刻出城,至镇海副营及正营勘量营房宽深及前后盖瓦各长若干丈尺。午刻,万道生军门设席相款;同席有朱调元太守、姚西牧大令。未正趁安平口勘炮工程。回城已上灯矣。

  臬道宪招陪万军门饮;同席有唐韡之太守。

  二十七日,巳初出城,勘量副分驻小西门外营房工程。回城拜张月楼统领;因疾未愈,未见;见其第三子湘泉。又访疏禹门司马;遇朱太守。作书致署台湾县范继庭大令,托其就近催典史徐坤缴前欠陇馆分销路遗盐价银也。

  二十八日,复诣镇海正副二营勘量营勘瓦道丈尺,以前日操量丈者乱报参差不一故也。得叔祖及长婿、秬、秠二儿书各一,又得介如弟十月十二日自家乡所寄书。夜作书复叔祖、四弟及儿辈各一,又书致嘉言兄。又得书甫弟来信。是日吴友卿以画幅楹联来■〈贝鬼〉。

  二十九日,王彬斋兄自台北至。

  三十日,万棣花过访,张月楼军门来答拜。

  十一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答拜王彬斋。

  初二日,吴浩川县丞、刘萃青巡检、詹鳌卿巡检、屠子均先生(恒春刑席)均自台北至。飞驾林锦堂协镇过访。得范荔泉书二。

  初三日,出答吴浩川、刘萃青、詹鳌卿、屠子翁拜。是夜,唐观察招陪万、张二军门饮。作书复范荔泉。得刘际周统领书。

  ·复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门大人阁下:

  葭月初二日,吴浩川二尹抵安平,获诵吾兄前月二十日、二十七日所寄手书,猥蒙随事揆时度势,准情酌理,忠告而善导之,感切五中,莫能言喻。□愚戆性生,无学无养,专恃血气用事,吾兄之所素知也。生平以畏难苟安为深耻;所至之处,不避艰险,屡濒于危而不悔不改。清夜自思,实蹈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古人有言:「得一知己可以无憾」。□所至之处,均蒙名公钜卿格外垂青,屡效其区区千虑一得之愚;亦间蒙采纳施行。谓世不我用,是诬世也;谓我愚戆,不能委曲以副知己,非诬我也。愚戆之性,既不能改,万一蹉跌,二、三十年刻苦自励而不足者,一旦隳之而有余,自误不浅矣。此知进而不知退之说也。行年五十有二,血气渐衰,学问、功业一无所成;而后嗣弱甚,一家八口,飘泊三处;如今年夏月万一困于烟瘴,与从者三人同死于道路,纵大宪怜我,为归遗骸于家,而妻子无所依赖,必致失所矣。此知存而不知亡之说也。长子不慧,已无可望。次、三年均十六,正当读书吃紧关头。今春寄寓川沙,原赖四舍弟为之持家教子。秋间四舍弟因妇病驰归,不能遽出;家无长丁,不便延师于寓,无人教管,必贻误儿辈一生,又不挈于海外。辗转筹思,羁留于此,以待不可必之富贵利达,恐久待不至,而追悔已迟。且人苦不自知及不能自给耳!弟自知不能与世浮沉,自知不能坐享庸福,而自恃能甘淡泊,即不作官,携清风两袖,归理青毡旧业,亦可以餐蔬饮水。求回原省,一则避险就夷,可自教子,一则距家路近,易作归计;非求富贵利达也。目前就邵中丞求之较易;俟后来者求之,不惟难得,且启猜疑。是以情急而有前函之托。顾方伯待弟素厚,留弟尤殷,弟岂不知感?而安我愚拙,似属脚踏实地而行,尤为稳便,吾兄以为然否?祈更有以教之!

  谨再启者:敝局鹾务章程,馆各岐异。子馆则正盐课价有多寡,溢盐觔数有多寡;贌馆则引价亦有多寡。他若运盐之船、筏、车、挑,价各不同,路之远近亦不同,其常事也;而出场之费亦各不同。解钱交局路有远近,脚价彼此不同,亦常事也;而钱每千应扣底串之数亦各不同。款目过多,加以旧欠、新欠,纷纭轇輵,本如乱丝难寻头绪;而如许多寡不同之数,十余年来,并无册籍明列条目,惟藏于核册司事张启祥一人胸臆之内。总局文案、支应二委员,总馆文案、帐房二司事,惟奉行文书、收支银钱;所有子、贌各馆月报收支数目符合与否,应准应驳,无一人能知其详,非问张启祥不能下笔。于是自提调以下,视张如神明,如师保,奉令承教惟谨。而张亦遂自矜奇秘,以为局中事非我不能裁决,日居于私宅烟霞窟里,日斜乃起;局中有事,非催请二、三次不到。前提调所造交代册,最要者不过现办各馆委员司事实缴课欠若干,仍(水按:仍下疑有脱字。)若干清册,前已卸办委员司事实欠各若干清册,及自接办之日起至卸事之日止,额课应收若干,实已收者若干,仍欠者若干,及解款支款若干,实存若干总册,三种而已。每册至多不过十余纸,而延历一月之久,尚未造齐;恃张一人之故也。前提调无可如何,惟咨嗟太息而已。吾兄试思,弟性最躁、最急,见此傲慢疲玩不堪情状能耐与否?召而与之言,惟唯唯喏喏慢以相应;询以章程应如何办理,则佯若不知;再三诘问,则默然垂首,不作一语。吾兄所谓柔能克刚者,弟固无如之何也。吾兄嘱弟勿性急,而弟迟之既久,实已不复能忍耐。于是见则严声厉色以临之,一呼不至,一语不当,则拍案斥责;且故于大庭广众折辱之;使知惧而不敢傲慢疲玩。召则不敢不至,问则不敢不答,又挟制之,使不敢告退。盖柔能克刚,而刚亦能克柔也。乘其知惧之际,创立格式,日日召立于旁,逐条诘问,证以卷册而详书之,使一切多寡不同之数灿如列眉,无论何人,皆一目了然。又令各馆月报,毋得仅列应销应解之数,增列已解仍欠实数,逐月结清,使上下一气贯通,无复丝毫可隐。而张愈惧,且托人来求情云,实已无所隐而不言之事,求勿送彼于县惩办矣。局中之事,现虽幸有头绪,而于全局难于整顿之处,可以一言蔽之曰「私」。台南沿海之地,处处可以晒卤成盐。良民可自晒以食,奸民可自晒以售私;加以场员、场丁漏私,缉私弁勇包私。然必先去情面之私,而后可杜一切之私。此受病之源也。台北无私盐;又每月虽有比较,仍准稍报短销;故各馆积欠少而弊尚浅。台南私盐充斥;又月严比较,不准短销;故各馆积欠多而弊独深。顾方伯谓盐政字当作「阱」字;以此也。吾兄谓必改弦更张而后可望有起色,诚为卓见。然弟筹思再四,私不能杜,即大改弦更张,亦恐难以起色。病源在私,良医有良方良药以救之否?敢请教之!

  谨再启者:弟前所论任字之义,乃谓随时随事皆有当任之责,当尽其在己者,不容推委于人。伊尹自任以天下之重;曾子以为己任,亦曰任重。伊尹相汤,得其位、得其时而任天下之重,仁也。曾子以韦布终老,随时随事尽其在己者,即仁也。伊尹、曾子易地则皆然,皆有当任之责,皆尽其在己者而已。所谓任也。吾兄谓其人、其位、其时三者缺一则虽欲任之而其势有所不能,似求之天下而非反求诸己;合之运气之说,直是委心任运,非能自任也。弟不敢以吾兄之说为然。祈更有以教之!膏民兄已于本月初一日接办敝馆文案。其事甚简,尽可看书写字。祈舒远注。承代购鸡血藤胶寄沪,余洋照收,并此启谢。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四至十一日)

  初四日,作书复刘际周,又书致王云轩。万棣花■〈贝鬼〉牛肉;分半转送疏禹门。万锦堂自旗后至。作书贺翁子文司马代理淡水县事。

  初五日,赴镇海中军正营答拜万锦堂总镇兼候万棣花都戎;均不遇。乃至厘局访朱调元太守。回诣副营贺柯月坡新升管带之喜。作书致苏冶生大使。得澎湖镇王芝生军门书。徐师鲁来见。

  初六日,柯月坡都戎来谢步。疏禹门司马来议偕朱太守及予三人同具柬订初十日邀万道生、张月楼二军门饮于局。

  初七日,作书复王芝生军门。又作书致署恒春县陈子垣大令。沈昂青兄、李小帆兄过访。邱仙根山长来拜。

  初八日,杨英臣参戎来拜。朱调元太守过访,议改设席于支应局。是夜万军门招陪臬道宪饮。闻镇海中军副营勇丁闭营门索陈饷。

  初九日,臬道宪遣赴镇台署谒万军门询副营事。答拜邱山长。是夜臬道宪招陪邱仙根、施韵篁二山长饮,并嘱明晨赴副营察看。

  初十日,辰刻赴副营。

  镇海中军副营,原为合肥刘副将(印斯盛)所管带。余于今年三月,奉檄来阅营伍,以该营及镇海中军正营队伍整齐、枪靶中数及八成报抚军。八月,抚军以该营训练勤,调刘际周副将于台北,擢为铭字三营统领;嘱统领镇海全军台湾总镇万道生军门自择管带镇海副营营官。万军门特派前带安平炮队哨官柯月坡都司(印壬贵)为副营营官。其时该营勇均从万军门剿恒春山番未回营也。营中每月发饷例扣存五日,俟满三年并发,以为勇丁假归时路费,谓之存饷。原议每营三年查一次,满三年者禀请给发,岁以为常。此例乃刘省三爵帅所定,平日足系其心不致逃去,三年假归,囊各充盈,不致流为游勇,法固善也。然各营统领管带官,亦间如唐书所云「利其死而没其财」者。去年三年满限,曾发存饷一次,其未满三年者不发也。至去年冬、今年春,则满三年、四年者有之矣;统领管带未为之请,勇丁因生疑。此次山番之役,在山遇大风雨,两昼夜不能举火,苦甚,有因此病死者;死则存饷无人领矣,勇丁因此愈疑。十月军回;柯月坡于十一月初一日接带该营。初八日,将点名,勇丁闭门哗请先发存饷而后听命。万军门闻,命万棣花、杨锡九二都司往谕,令无哗,许为禀请发存饷;不听。复遣署协镇叶渭川总兵往,许十日后发存饷;亦不听,并留叶于营不令出,以为质。初九日,万军门不得已,先派人持千金赴营,以示必发;叶乃得出,而营门仍闭,其势汹汹。兵备道顾缉庭廉访恐存饷既发,而勇丁惧查办,或溃出而掠民财,商之万军门,令预为之备;军门亦深以为然。故令余往察情形。初十日,余出城,万军门已入副营,派人来阻且缓往。余疑有他变,驰至营视之,则营门仍闭。问军门何在;勇丁立墙上以在营对。问何不开门;云饷尚未发,必饷发齐而后开。余答以奉道台令来发饷;乃开门。既入,复闭。既见军门;知勇丁虽知饷必发,而心不能无疑惧;阴念必开其去路,乃可以安其心而散其党。遂遍见各哨官及什长,而大声问以「今春我来阅操,以尔营为全台第一,尔等已知之乎?」曰:「已知之。」又告之曰:「我回台北时,禀抚台称尔为第一好营者,非但谓操阵齐整打靶能中也,称尔等人人守营规,从不滋事,可称节制之师,所以谓之第一也。抚军闻此,即擢尔营官刘君为铭军统领;非尔营官之能,乃尔等平日勤于操练、安分守法之功也。尔营好名声,全台处处闻之;尔等能不自顾惜耶?抚台闻全台三十余营,皆不及尔等之精练;尔营官已高升,尔统领大有场面,岂有尔等所存之饷不发之理?尔等可自思之!我之言不尔欺也。」众勇闻此,皆无语,而色稍和。又问之曰:「存饷发后,尔等或有思家欲归者乎?」则皆不对。又告之曰:「道台派我来告尔等:如有在台辛苦多年,得饷后思归视其父母妻子者,乃人之常情;但恐尔等存饷无多,自台南趁商轮船赴厦门以赴上海船价每人十余金,尔等虽得饷,除此余亦无几矣。尔等亦虑及此,以我言为然否?」皆对曰:「然。」曰:「道台令我告尔等:上司深知尔等辛苦;发饷后,令尔等各放心。如欲回,可于尔统领处请假请给护照;道台必为尔等请抚台,派官轮船来送尔等回去。尔等以为好否?」则皆曰:「感道台念我等苦处,我等感恩不浅矣。」余乃挥之退曰:「尔等可自思之!信我言,可快开门;切勿再如此,恐被外(纲按:外字下疑有遗文。)看见不雅。且尔等好名声,总要保住要紧。尔等可退而自思之!」众勇既出,余与军门坐谈久之,复遣人问:「众皆放心否?门已开否?」少顷,来回云:「已放心;门已开矣。」曰:「若已放心,则予可回城禀复道台矣。」遂辞军门出。营中亦遂安。

  午刻,回禀臬道宪,兼自请矫命许为请官轮船送回内地之罪。蒙谕:应变当如此。且该勇哗而得志,不遣散亦无以善其后。请轮船送回内地,免留为地方忧,乃正办也。

  是夜,偕朱太守、疏司马设席于支应局邀张、万二军门饮。

  十一日,得范荔泉兄书。修禀复呈江苏臬宪陈,由驿递去。

  乡、会试分官卷、民卷,始于康熙三十九年湖广总督郭琇遵旨议奏。乡试各照定额每十卷民卷取中九卷,官卷取中一卷;会试满合字号、南北字号亦编官字号,每二十卷中取一卷。

  ·禀复江苏臬宪陈舫仙廉访

  敬禀者:窃卑职仰蒙宪眷,渥荷手翰频颁,殷殷训诲,感激莫名。我公昔率乡里忠勇之士,转战大江南北,入金陵,歼巨寇,出斯民于水火;兹复推好生之德,广赈灾区,务博施以济众,不忍使有一夫之不获。大江南北之民,屡庆更生,以长以养,育子及孙,世世利赖,皆我公之所赐也。功德在民,惟我公兼之。逖听嘉谟,曷胜钦慕!卑职于九月中旬,抵台南接办鹾务,卷册如乱丝;而滨海之地,处处可以晒卤成盐,良民晒以自食,奸民晒以卖私,无可究诘。官盐滞销,积弊深重,欠课甚钜。顾廉访志在整顿,以裕饷源,而卑职自顾无才,辜负委任,愧惧兼殷。惟天气较台北和缓,贱躯粗适,堪以仰慰宪廑。猥蒙垂注,理合附闻。仍祈不时教之!肃此;恭请钧安。伏乞慈鉴。

  〔十一月十一日〕卑职传谨禀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迄二十二日)

  十二日,万军门枉顾。畏三弟自上海至;带来叔祖信一,嘉兄上锦兄信各一,仙舫婿及秬儿信各一。嘉兄送来茶五小箱、火腿四条、五茄酒十二瓶。秬儿寄来冬夏朝冠各一、棉箭衣一件、棉袍一件、卤香瓜二瓶、辣椒二瓶、茶一小箱又二瓶、小衫裤各二、肚兜一、鞋二双。臬道宪传见,令往见万军门及张月楼军门言饷事。夜作书复叔祖、嘉兄及婿与儿,兼致汪上锦,又书寄四弟;已四鼓矣。

  十三日,疏禹门司马、申华甫、潘墅卿二先生过访。

  十四日,朱调元太守过访,告知本月十八日为韡之护道之尊翁贵州按察使司唐艺农廉访七旬晋一寿诞。胡蔗村来见。

  十五日,臬道宪派令诣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谒道宪。万道生军门枉顾。答拜申华甫孝廉、潘墅卿茂才及沉昂青巡检、李少帆兄。疏禹门司马过访。手自节抄「历代州域形势纪要」一本呈顾廉访。

  十六日,张月楼军门来辞行回后山。午后出拜张军门兼送行,又谒万道生军门;未遇。是夜,万军门过访。顾臬道传见。得台盐提调翁子文司马书。

  十七日,内田缉私千总赖子榕来见。出谒万军门。谒臬道宪。

  十八日,唐护道韡之尊人艺农廉访七十有一寿辰。顾臬道宪之夫人亦是日寿辰。

  十九日,作书寄银百两,拟托苏履生兄转寄上海,交伊弟镜生兄代收转寄川沙。闻万军门已查获倡首聚众索存饷勇丁王栋梁等三人正法。

  二十日,臬道宪派赴镇台署询公务二次。柯月坡都司来见。疏禹门司马过访。得范荔泉书。作书致胡慎之。得虎臣兄九月二十四日书。

  二十一日,作书答范荔泉。得何芝生书。台湾令范继庭送西螺柑二篓。夜,臬道台传见,告以邵中丞电拟以铭军委统;即请代辞。

  二十二日,作书谢范继庭送柑。又书答何芝生司马。陈幼舫自台北赴恒春,过访。

  ·复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门大人阁下:

  弟之愚戆,前书已倾心沥胆以告吾兄。蒙谆谆示及中丞垂注甚殷,而顾公亦挽留情切,弟岂不知感?惟前书所言进退存亡之义,实于得失二者之中,察几度理而得之。得失之际,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即极相爱亦莫能助。其几已见,其理已明。苟及见此,怨尤与希冀之心均可涣然而冰释。『智及之,仁不能守之』。若吾刘庸斋师迄今尚在,又必为讲此章以相勖矣。愚戆之性,既不能改,愚拙之分,又不能安,愚而益愚。前此龙门听讲三年,究有何用?自误岂浅鲜哉!弟现在不但无所怨尤,亦且无所希冀,惟图安我愚拙,以免复蹈于『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顾公处已再三婉诉鄙衷;邵公处吾兄倘能为弟一言及此,感德受益,二者兼殷。万一能如鄙愿,终身受赐无穷矣。特此拜恳,敬请筹安。

  再启者:任字之义,但体验曾子三省章,而分量、本领、工夫三者均可见。即吾兄其人、其位、其时三者之义亦包括于其中。曾子日日以三者自省其身,无暇计及于运气之佳与不佳可知也。伊尹相汤,自任以天下之重,即曾子为人谋之忠;伊尹亦无暇计及于运气之佳与不佳可知也。贤者委之运气而不居功,善矣;委之运气而不居过,可乎?若贤者亦委之运气而不居过,尚得谓之贤乎?一委之运气,即与任字大相反矣。吾兄以为然否?祈教之!

  谨再启者:镇海中军副营十一月初八日哗索存饷,想早闻之矣。初十日事乃定。十九日始查出为首者王栋梁等四人,诛其三,而其一为傅德生,已逸去。而其所以致此之由有四;谨以详告吾兄,亦前书知字之意也。原章每勇每月扣存饷五日,满三年而后并发,为积归赀也。至〔光绪〕十六年,三年限满,曾发一次;其有一、二月未满三年者,仍存而不发也。』至十七年,则有满四年者矣,至十八年,则有满五年者矣,仍不发。营中疑上失信,一也。统领营官明知存饷已满三年及不止三年不发,营中已啧有烦言,亦置之不问,不随时查明禀请给发,何也?唐书言边将于戍卒『利其死而没其财』,古今如出一辙。十六年之发存饷,各营实有其人已死,而将领令人冒名领以入己者。勇丁敢怒而不敢言久矣。勇丁恋存饷不能逃,不能请假;间有自愿减成求给俾归者,亦间私许之。营中益疑将领故不为请发,二也。枫港之役,副营营官调台北,未即有接管之员。八月中旬,遇大风雨,帐棚尽被吹卷而去,露立两昼夜不能举火作炊,有冻馁至死者,苦不胜言,山中棺木少,价贵而难购,得例给之葬埋银不敷用,又无营官为料理,无可奈何,白埋土中。死者存饷多,生前候满三年之久而未领,死乃不得片板以葬,见者、闻者心皆寒而愤,三也。九月台北宏军之哗,存饷毕发,未闻查出为首之人正法;无所警惧,不逞之徒遂思效尤,四也。既有此四端,又值新营官起自等夷,由他哨来接管,本营各哨官原有嫉妒心,乐祸幸灾亦在所不免,罪不全在勇丁也。吾兄留心时事,以为然否?〔十一月二十一日〕

  ·复何芝生(二札)

  芝生仁兄大人阁下:

  接函及禀,藉悉火灾延及贵馆盐仓,吃惊、吃亏均各不小,深为叹息。仍请宽怀。仓皇急迫之时,能护卷册不失,临乱不乱,过人远矣。先盘一仓,以便卖济民食,理合权宜而行。惟盐遇水则化,遇火不燃;被毁之仓,但去其外之有沙土灰尘者一层,不使沙土杂于其内,色味不变,仍可出售,该不致折耗过甚。但须及早遮盖,毋被雨淋,尤为要务。伏望格外留意。现已禀明道台,即日札委云林县就近勘验,兼察看修造工程。想不日可到。邓春林参戎代解册单及以饷抵课银两,尚未见到;仍祈就近催之。需引四十张,照数封寄;祈检存也。此复。

  芝生仁兄大人阁下:

  伻来,获诵两次惠书,悉知一切。解到新旧课厘银均照收;另给收条,并开除收仍欠之数以便随时查核。灰盐、块盐尝之,味均不变。惟杂灰与沙土,若以水融化,上去其灰之浮者,下去其沙土之沉者,尚可食之,绝不可掺入好盐之内。云林谢君尚未报到验勘情形;究竟仓盐焚耗若干,来书亦未云及,弟处尚未知也。发还九、十两月报册;祈照删增款目赶紧重缮,与十一月报册均于十二月初十前送交敝局。盖由月报不开,每月缴课实数上下相蒙,以致弊混百出。弟以盐课盐厘定例原是钱款,无论收解支欠均一律以钱数开列,眉目既清,自易于核算。每月课厘有无积欠,解支若干,仍欠若干,必须月月结清实数,使总馆、子馆均一目了然,无复丝毫可以隐蔽,而月报清册乃为有用之清册,不致等于具文。现虽暂有重缮之劳,以后可免弊混,彼此有益,想阁下实事求是,亦必以为当如是也。林君旧欠尚钜,万望代为格外留意为祷!此复;即请勋安。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迄二十七日)

  二十三日,作书寄叔祖及二儿。得柯振庭书;即作答。

  二十四日,疏司马过访。入道署访苏履生、陶仁伯。万军门枉顾。嘉义武毅军右营闹索存饷。得席春渔太守书,并温病摘要五十本;即答。

  二十五日,出拜唐护道、汪沛甫、陈幼舫、吴季海及安平县。又访疏禹门、马梅溪。谒道台,谢赏腌肉并印色。以柑百枚送万棣花;蒙答以番烟一卷。又以盐引十四张寄涂库。

  二十六日,谒道宪。作书以温病摘要十本寄张月楼军门。又书寄李丽川、胡次樵。

  二十七日,朱调元太守招饮。是夜大雨雷鸣。作书复翁子文。

  ·致李丽川

  丽川仁兄乡大人阁下:

  敝友席春渔太守(时熙),以台中俗医不识温症,误人不浅,着温病摘要,刻之以遗台人。弟前游琼州,染瘴几死,幸遇席公,乃获更生;知其术精,故乐称道之。兹以四本寄阁下;祈检存并送人,作缓急之备也。此启。

  ·复翁子文

  子文仁兄大人阁下:

  接诵惠书,及藩宪签示鹿港总馆所拟章程,敬悉一切。并蒙疏禹门面谕,此次改章以妥筹雇船之法为第一要义,须使船户乐于运盐,知有利而无累,庶事可集而弊可永除。尝见淮盐运往安徽、江西、湖广,浙盐运往徽州,皆择殷实坚固可靠之船,长雇而久任之,从不泛雇、短雇。故船户图久远之利,而公家无贻误之虞。然今仿其法而分雇于淡、彰各港,不专藉安、嘉二属之船,意在择可靠之船也。如果明年船户无苛索之累,得久运之利,则各港之船必皆有羡心;此后必争来承揽,不但不须强封,且不须往雇矣。一劳永逸,其机括在此一事。伏乞阁下转禀藩宪,而函致彰、淡各总馆,请于此一事格外留意为要也。端此敬恳。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迄十二月初二日)

  二十八日,大雨,犹闻雷鸣。作书复书甫。俞伟臣来拜。

  二十九日,大风而寒,可服三重棉衣;土人则以为极寒矣。

  三十日,谒道宪。以银二百圆,计重百三十六两,托苏履生兄带交沪上胡茂春号收。

  十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答拜俞伟臣大令。

  初二日,谒镇台,商修理营房事。得张月生军门信并兰谱。作书致虎臣兄及嘉言兄,及书与秬、秠二儿及仙舫婿,又书寄四弟,又书致席太守。

  ·复胡虎臣(宝铎)

  虎臣兄台大人阁下:

  弟生性愚戆,屡与世龃龉,而惟吾兄独深知其愚忱,是以披肝沥胆以求指教,而吾兄转过情而借奖之,益使弟颜汗无地矣。夏秋之间,弟于得失二字诚不能无所介介。自秋以后,思之再三,顿觉此中实有莫之致而致、莫之为而为者;虽极相爱,亦莫能助。其几已见,其理已明。怨尤、希冀二者均已涣然而冰释,又反见己身实蹈『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失。计惟有力求内渡,或可自安于愚而不致私智自用,愚而益愚。吾兄谓可安之;盖弟尚未以进退存亡之说详告吾兄,故吾兄尚如此云云也。弟以一介草茅,无尺寸梯阶之藉,所至之处,名公钜卿皆格外垂青;谓世不我知,是诬世也。谓弟愚戆,不能委曲以副知己者之所知,非诬弟也。愚戆之性,既不能改,万一蹉跌,是二、三十年刻苦自励而不足者,一旦隳之而有余:所谓『知进而不知退』也。曩者在吉林困于窝棘之内,历四昼夜,糇粮已绝,幸忽觉悟沿水而行必可出山,而未死。琼州之役,染瘴甚深而未死。此次遍历台疆,往来于炎天热日之中、瘴雨蛮烟之内,六阅月之久,从者三人先后死亡已尽,而犹冒险必欲竣事而后已:所谓『知存而不知亡』也。渡台之时,先寄妻子于川沙而后行,实恃四舍弟介如为教子兼持家耳。八月中旬,四舍弟闻其内人病而驰归,寓中二子、一侄,皆生于丁丑八月,今年一十六岁,读书正当吃紧关头,而无人督课;寓中无长丁,不能延请他师,弟又无力,不能挈之渡海。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不但自误,且将误及后人;此尤弟之苦衷,而吾兄尚未之知者也。台南之行,邵中丞原许俟奉旨开缺之日,必放弟归。近复有致书顾方伯嘱弟仍返台北,将以基隆营相属。弟以该处水土恶,且去志已决,不复冒昧尝试;已托疾请为辞谢。顾公亦不愿弟遽去,故不复相强。兹闻中丞已奏请销假,想必不肯放归。弟益进退维榖矣。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必将身败名裂,遗累妻子,追悔无及。而再四思维,求诸人而不能得,惟有反求诸己;并原省弃去,托疾回里,赋我遂初,或庶几能免乎?质之吾兄;祈直言教之!〔十二月初二日〕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初三日迄初九日)

  初三日作书致汪上锦。姚西牧大令招饮。

  雍正十二年四月,礼部议奏:谨按蚕神名号,周礼郑注上引房星以马祖为蚕神;然蚕固与马同出于天驷,而大驷可谓马祖,实非先蚕,诚如李释之论。淮南子引蚕经,黄帝元妃西陵氏始蚕;盖黄帝制作衣裳,自此始也。汉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事属无稽。查礼记享祀先蚕,不记名号。隋建先蚕坛于宫北三里,为坛高四尺。唐会要遣有司享先蚕如先农。宋景德三年,诏祠先蚕,依先农例,遣官摄事,本于周礼有宗伯摄祭之文也。前明厘正祀典,山川百神,各依本号,如农始炎帝,止称先农之神。则蚕始黄帝,亦应止称先蚕之神。再,周制,蚕于北郊,其坛应设于北郊。祭日用季春吉巳,一切坛制祭器品,俱视先农典礼。

  雍正十三年十月,王大臣议准朱文端公轼奏:民间田地,丈量首报,宜一并永远停止。所贵开垦者,原为人无桓业,地有遗利,督令耕畬,为足民计,非为增赋起见。且区区报垦之粮,于国课无加毫末。不但丈量不可行,即责令首报之条,吓诈摊派,大吏名为急公,小吏因以牟利。请饬督抚将现在报垦田地详确查明。如系虚捏,据实题请开除;若护短文饰,察出严治。得旨:依议速行。

  初四日,作书复张月楼军门,并书谱牒以寄。得嘉兄金陵书,得叔祖及儿与婿四书;即具复信,与初二日书并寄苏履翁带沪。于道署借张太岳集一部计六本。

  初五日,万军门邀陪丁雨亭军门饮。

  初六日,李笠人自凤山至。姚西牧来谈。苏履翁起程回沪。

  初七日,姚西牧大令来谈。谒道宪。

  初八日,接范荔泉书。又得邓季垂大令书一。

  初九日,作书复范、邓二君。

  ·致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门大人阁下:

  前月奉寄芜函,想已蒙青鉴。近闻邵大中丞业已于二十五日奏请销假;台湾之幸,亦东南数省之幸也。弟前拜恳吾兄代以进退存亡之义及近日苦情禀达宪听;未审曾为提及否?久未得家书,心颇悬挂。本月初四日接川沙来信,始知四舍弟归后,其妇疾日有加,断不能遽出;寓中自九月以来,人口甚不平安,至今尚有未愈者;儿辈不但无人课读,并医药亦无人照料,苦不胜言等情。焦灼殊甚。比以此情披肝沥胆面禀顾公,求其垂怜放还内地,不蒙鉴谅,而惟以接眷渡海相劝。弟以可进可退无罫无碍之孤身,尚致进退维榖,而敢复以家口自累耶?再四筹思,顾公既不我谅,邵公今亦翻然。前虽曾许放去,亦非诚心。同调诸公均得补署;弟若复遽禀请求去,不疑其热中,必疑其觖望。不但弟之苦衷苦况不蒙鉴谅,必且疑以去相要。笔欲下而中止,稿已具而复焚,至再至三矣。然置弱小妻孥骨肉之亲于不顾,任其颠连失所而漠然不动于心,实亦有所不忍;而又无法可以脱身。弟之困穷可谓极矣。吾兄能体恤弟之苦衷苦况,为弟一言于邵公,求其万一怜悯,千幸万幸。若高识远见早察及此时此势实涉嫌疑,难以启口,弟亦不敢相强。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弟前此已再三言之。无可如何,求诸人而不能得,反求诸己或能得之。俟后相机再行决策。仍请教之。十二月初七日

  再启者:昨晚作一书尚未封发,接到本月朔日手书,敬悉一切。弟之苦衷苦况已具于昨晚书中;吾兄惠览一过,谅亦心为之恻矣。吾兄以任字相勖,固未及知弟之苦衷苦况,而体验任字之义,亦尚未精。弟前举曾子三省章以相质,谓任当任其在己者,所谓素其位而行不愿其外他。吾兄专向伊尹一边着想,求之天下而不反求诸己,恐失于『思出其位』而不自知,则又于省字欠体验矣。如弟今日所处之位,义当处则处,义当退则退;于己皆有当任之责。处其位而不能有所为,则任过,任也;任怨,亦任也。省己量力,义当求退而力求之,亦任也。任事,任也;任道与义,亦任也。论道义则命在其中;求道义之所安,即安命也,非计及于运气也。伊尹当耕莘之日,非道非义弗视弗顾,不与不敢,岂非所任者重哉。吾兄于伊尹亦只于『任天下之重』一句着想,故云然耳。曾子以仁为己任,故日省其身,思不出其位。仁字自亲亲始。父不爱其子,夫不爱其妻,在我辈今日为大不义,大不仁;在大禹当日,三过其门而不入,为当大任者不顾其私亲为大义,为大仁。所处之位不同,则其身之所当任者亦自不同。一省字,一吾字,一思字,一其字,皆任字真实工夫,不容忽也。若弟今日以不得台东之故,沾沾然不释于中,妄自希冀非分,以为上司必不弃我之微劳,必酬我以重任,必以我能任重而致远,我当自任不当去,是不自量也,是愿乎其外也;是小丈夫之所为。弟虽不学不才,亦尝奉教于君子,必不致无耻如此之甚,必不敢恧然复与吾兄论曾子、伊尹之所任,反复而不休矣。吾兄以任字相勖;将愿弟如此耶?如彼耶?祈更有以教之!初八日

  ·复邓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阁下:

  接诵惠书,敬悉精心果力,专注于捕务,以期除暴而安良。能恶人,能爱人,方见仁者真实本领。胡文忠所谓「不用霹雳手段,不显菩萨心肠」者,阁下得之矣。佩服之至!承嘱代禀缉宪二事,蒙谕:阁下身亲其境,见闻真确,必俟尊处禀到而后裁夺,断不为先入之浮言所淆。盖信阁下者深也。盐务当极弊之后,整顿甚难;法令废弛久,稍相绳即以为操切。乃知古人猛以济宽,甚非易易。无怪人人欲博长厚之美名,而视弟辈为怪物也。近得范荔泉书,中丞已于本月朔日销假视事。汪君尚未见面。知关绮注,合并附闻。尊称先生二字,断不敢当;谨此璧谢,请后勿再施也。此复。 

  ·日记(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十日迄三十日)

  初十日,贺俞伟臣接安平县任。拜姚西牧、李笠人。

  十一日,靖海轮船来运盐。吴荣轩管驾来拜。接翁子文司马二书。旌德附生张乃封来诉蚶寮缉私委员姚逢魁诬其作窃,杖之二百,辱及斯文。臬道宪传见,告以抚宪将委以中路事宜,以疾力辞。李笠人、疏禹门过访。

  十二日,作书致鹿港总馆委员吴鼎卿。又作书致姚树棠问诬窃事;臬道宪所命也。作书寄虎臣兄。

  十三日,臬道宪传见,出示抚宪电示北商务中(波按:中下似脱一字。)务任择一差;均以疾辞。朱调元太守招饮,以疾辞谢。

  十四日,发台北各衙门公馆、贺年禀启。作书致邓季垂大令。

  十五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王庙行香。作书致胡慎之。朱太守枉顾。昨晚右手中指及无名指忽受风,隐痛不能伸屈,于朱太守处乞得紫金锭,以醋调而涂之;至今晚二更后渐愈。施韵篁来谈。

  十六日,作书致恒春陈子垣大令。

  十七日,立春,臬道宪招吃春饼。

  十八日,得叔祖书二、嘉兄书一、虎臣兄书一,(内附邵班卿书一),秬儿、秠儿书各二,又得介如弟十一月十九日书。是夜作答叔祖、嘉兄、介如弟书各一,又书嘱章仙舫婿及秬、秠二儿,又书致汪上锦、曹在民。

  十九日,得章菊农书一;即作答。又书寄介弟、稼儿。是日封印。

  二十日,作书致邓季垂、李丽川二大令及胡次樵司马。又致何芝生司马。

  二十一日,臬道台令随赴安平炮台阅演炮兼勘桥工。得顾月卿书;即作答。又作书寄朗山侄兼嘱秬、秠二儿。送沉昂青回沪。

  二十三日,得范荔泉立春日书。

  二十四日,作书复范荔泉。谒臬道宪。

  二十五日,出贺李协镇英到任,兼访姚西牧。

  二十六日,接翁子文司马书。谒臬道宪。

  二十七日,拟复翁子文书,及改运章程四条。作书致李、邓二大令。

  二十八日,接邓季垂大令书。谒道宪。

  二十九日,作书致吴鼎卿,并复邓大令。夜接介弟十二月初三日信,知介弟室朱于初一日病故。又接叔祖十六日信,知稷侄于初六日抵芜湖,尚未到家;千里驰归省母疾,而不及一见,惨矣!又得秬、秠二儿及章婿三信,又得汪远堂书,又得汪缙卿书。

  黄泥岭祖墓,择于癸巳年十月初七日开厝移棺,十六日未申安土分金。

  三十日,诣道署及镇台署、府署辞岁。夜作书慰四弟。赏丁七名各四百文,从人二名各银一元,厨子一元,茶水夫四百文,道署茶号一元又二百文。

  ·致吴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阁下:

  径启者,此次靖海所运只七百石;经营数月之久,仅此一运。贵总馆所属及大甲各处今冬及明春纵源源叠运,谅不能照宪札原开数目一律运齐。惟请阁下统筹各馆之缓急,酌量接济。某馆当于某港交卸,其港轮船能泊与否,祈阁下面与吴荣轩管驾逐一商定先后次序,开二清单,一交吴管驾,一交敝局,届期以便电请备船候收。每次袋皮请饬收盐之馆,务于下次一律交轮船带回以便再装。敝局原购袋万条。运北路者只淡属回空三千,除去已破,仅二千余条可以复装。运宜属者无便回空,不知何时始能寄到贵处。需盐为数尚钜;若不挨次回空,必难周转。倘因无袋稽候,稍延迟,则彼此必均误矣。此亦利运之一端也。伏乞阁下并留意焉。此启。〔十二月十二日〕

  ·致郑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阁下:

  初九日奉复一函;想已达左右。汪君前奉敝局檄勘估坩寮工程不实,曾被饬驳;今到郡久,未一枉顾,或因弟绳之过严耶?敝局盐水港、朴子脚二馆皆在贵治境;贩欠积至二千七百余元。前已备公牍恳求阁下饬派干役催追。谅达冰案。该二馆额课万余金;承办者为臬辕董荩臣巡捕,疲玩甲台南,欠课七千之多。前提调无如之何。弟禀请缉宪立法自近者始,撤委而严追。在弟为袭商君杂霸之术,于贵治亦乖老氏烹鲜之义,有道君子或不以为然。然国帑攸关,似亦不得不尔。且敝局所属各馆,具于此举。将伯之助,弟于阁下望之尤殷焉。伏乞册符早日飞下也。此恳;敬请升安。

  〔十二月十四日〕

  ·复陈子垣

  子垣仁兄大人阁下:

  前接惠书,敬悉筹划各条;因地因时,莫不中肯。钦佩之至。弟今夏往来贵境,窃见平衍之地,惟自车城以至县治二三十里而已。其时凤山早稻已登,而贵境耕者尚未起土,必待五月大雨时行而后插秧,盖水利未修之故也。水利未修,斯地力未尽,民尚患贫。凤山两岁五熟,贵境岁只一熟。民必先富而后教治,必先足食而后足兵。阁下能利导恒春之民,因地高下为渠,为陂,为堰,为堨,为圳,蓄水以资灌溉,以务富足之本,所谓百世其利也。不揣固陋,贡其愚见。惟阁下择焉。此启。〔十二月十六日〕

  ·致翁子文

  子文仁兄大人阁下:

  靖海轮船于十二日装盐七百石;因风起,至十三日酉刻始开。十四日辰刻复回安平避风;十五日申刻风定复开。未审本日能否收入?番挖中路需盐为数甚钜;经营数月,始运一次;数目无多,而濡滞如此。想总宪原札所开一万二千石,今冬及明春断难运齐。弟已函请鹿港总馆酌量先后缓急面与靖海管驾议定卸运之港,以免驳船迟误。惟回空麻袋,除去破者及现装存者统核只有三千。此后如均由靖海叠运,足敷周转;如中路急于多需,改换飞捷任运,尚不敷一次装载,必须将前运北之袋一并回空,始克济运。为此函请阁下斟酌机宜,代为留心,庶免临时预备不及也。特此启恳。

  〔十二月〕十六日

  ·复胡次樵

  次樵仁兄宗大人阁下:

  接诵惠书,藉悉勋祺懋介,课盐畅销,已足羡慕。及见月报,各馆旧欠清者大半,余亦一律具限,尤见筹略过人,一经整理,立有起色,服之至矣。敝馆法令废弛已久,稍以相绳,即以为操切。幸蒙上宪鉴其愚忱,谓立法必自近者始,先撤董巡捕朴子脚、盐水港二馆差委,以儆其余,始觉渐渐就绪。然敛怨已多矣。古人谓宽猛相济;窃以为以宽济猛甚易,猛以济宽实难。鹾务虽是霸者之遗法,然下不能便民,而上尚可以足国。今也下勒民食以取其财,上欠额课以亏国帑,恣其中饱而不问,惟欲博一己长厚之美名;不谓为霸者之罪人,恐亦不可得矣。弟深惧此。三月以来,稽考其弊,莫甚于欲壑已饱,复放量以陷人于阱。必须先杜绝此弊,乃可以言整顿。阁下亲历此境,已受累不堪,言之凿凿;则弟所谓莫甚于此者,想阁下亦必以为然矣。弟不揣固陋,拟禀请上台,明立章程:通饬各馆严禁放量;此后凡遇代之际,皆令代者先行查其曾否放量,未放则接,已放则勒令放者再办两三月而后交卸。使彼知设阱不能陷人而转以自陷,或者此弊可杜耳。此法可行与否,愿与阁下详加商酌而共图之。伏乞格外指教也!

  〔十二月二十日〕

  ·致苏冶生

  冶生仁兄大人阁下:

  日前曾呈贺柬并寄矿沙;想均达左右。敬维勋祺萃吉,潭祉咸亨,以颂、以羡。近奉缉宪令估修安平炮台左近大木桥工程。该处为海潮出入之口;桥跨其上,计长十丈,柱立水中,船行其下。必先求得长三丈六尺、围三尺之大木二十株,而后可以添办短者,小者,次第兴工。此等大木闻须购自福州,非台中所有。贵总局与福州木行素有交易;敢请阁下代开尺寸于彼,一询价目,便笔示知,俾得有以上复宪台,斟酌筹费兴工。想仁者利济为怀,当不吝楮墨也。专此启恳,敬请升安。

  ·复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门大人阁下:

  接到立春惠书,敬悉忠告善导出于中心之至诚。弟岂不知觉悟?惟弟生平所自信而自侍者只有『不畏难不苟安』六个字。今乃知此六个字却做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个字。是以自悔而自励,以期不失其生平之所守而已,非别有所希冀又顾而之他也。阁下所谓为今之计惟有云云:无论三、四千金弟力实不足以办此;即力能办此,弟亦有所不敢。何则?意中所能得者,已意外失之,天意可知矣。而犹不知止,犹欲力求于意外;既失之愚,又失之贪,谚所谓痴心,佛所谓妄想,即中庸所谓『愿乎其外』,曾子所谓『思出其位』也,亦即来教所谓强与天异也。今人得牛马,必亲自驱策以试其力;诚爱之也,非贱恶之也。见孩提之童,必许以果饵以悦其心;亦爱之也,非愚弄之也。然为牛马而尽力以驰驱,职也,非牛马之愚也。牛马之职,当自尽也。为孩子而垂涎于果饵,乃孩子之愚且贪也。孩子之见,不当自存也。弟前书所谓反求,所谓自省者,固愚拙之见;然揆之大易,所谓变易,所谓不易,似亦非无当也。然弟更有惧者,前此不畏难而今乃畏难,则此不苟安而今乃苟安,不谓遽变其生平之所守不得也。畏难苟安不可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亦不可也。当此两不可之际,而欲求一可以两全之道,计惟有一退字耳。今既求退不得,转迫而不敢复言退,惧为畏难苟安之人,惧为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之人,尤惧为进退失据之人,而吾道真穷矣。知己如阁下,将何教之!〔十二月二十四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元日)

  光绪十九年,岁在癸巳,正月甲寅,元日乙酉,丑初诣万寿宫随班叩贺。奉委龙王庙、延平郡王庙行香。随班文庙、武庙行礼。诣各署贺喜。是日,子初大雨,辰正复雨,午后晴。夜作书寄邵班卿于天津。

  ·复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阁下:

  客腊除夕前三日,于家虎臣兄函内得阁下十一月十八日手书;深蒙不弃浅陋,以当今海疆战守之机宜及吾儒进退去就之大节,教其不知而匡其不逮。惠莫大焉!感谢不尽。台湾全境,南北延袤不过千里,东西宽处约二百里,窄处五、六十里。(此皆游历所至,登最高峰顶,目所亲见之数。虽不谙测量,所差亦必不远。)自设行省以来,增田赋,榷百货,采矿、蒸脑、淘金、开煤,岁入近二百万;而民力已竭,元气已伤,欲如北洋之大筹海军,诚有万万不能之势。然地悬海外,在水中央,而竟无一兵船以战,以守、以备转运而策应;于地势则不便,于兵机则不灵。譬之作文,枝枝节节而为之,气机不实,精神不能团结,终无当也。自台北至台南,陆程九日;中隔大甲溪之险,夏秋山水发,文报恒十数日不通;而轮船由海行一日夜可达。自台北至后山非二十日不达,自台南至后山非十日不达,路险而远;轮船则亦一日夜可达。台南距澎湖水程甚近,而风不利;帆船咫尺若千里,轮船顷刻可至。地势使然,固利用舟楫也。诚能得炮舰可行大海者四艘,无事则分泊澎湖、安平、基隆、沪尾四处,往来福州、厦门、旗后、后山以利专运,而习沙线;有事则在北者收入基隆港内,在南者收入打鼓港内,此二处口外,各有炮台以为之守,便与船坞无异,炮舰在内可为出奇策应之用。得此则水陆兼资,山防、海防均有裨益。经营红头、火烧等屿,尤非此不可。计每舰费十余万金,固台力所能为;然非先裁防兵腾出饷需,不能为也。今举一岁所入之大半,养十无一、二可恃之防勇以耗之,其余则造易坏之铁路,盖无用之商轮、小轮以耗之,将来必致无可收拾。□生长畎亩,中经患难;足迹所及,已历十一行省,在官任役已历五行省;察见民穷财尽,各处皆然。深知财力艰难,故生平持论惟就现有之力谋能为之事,着力于一『实』字;从不敢说大话,请巨款,放言而高论。殊不意此一『实』字,尤非当世之所乐闻。甫一开口,而众怨随之。明知不合时宜,无能为役;加以水土甚恶,烟瘴甚厉,即舍生命以殉之,亦无丝毫之益。且去年夏秋之间,全台遍历;虽幸免于路毙,而身受风湿已深,两足迄今麻木,两臂亦酸痛,久而未愈,衰朽之态已见。反而思之,生平自信『不畏难,不苟安』六字,却只做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个字。万一蹉跌,悔无可追。惟有及早求退,或可保全本来面目耳。以屡求不得,遂为进退失据之人;既惧且愧,愈不堪言状矣。忝在知心,敢以实告。伏乞更有以教之!承代购得新印中国海道长江运全图,容后遵教觅便来领。台南鹾局即在道署头门内右边。如蒙赐书,请径寄全泰成信局交台南盐务总局,当不致误也。〔十九年元旦〕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初二日迄二十三日)

  初二日,诣臬道幕中贺喜。作书寄虎臣兄,又禀叔祖,寄嘉兄及汪上锦,又书嘱秬、秠二儿,又致仙舫婿。

  初三日,核算去年接办以来三个半月收支帐目。不意除去支款,尚能存银三万六千余元;殊为出于望外。

  初四日,谒臬道宪;拜朱调元太守及万棣花帮带。

  初五日,旗后陈子岳、凌英士二司马、万锦堂协镇枉顾;即出回拜。并拜唐护道、疏禹门、邱华廷管带。是夜,安平县俞招饮。得邓季垂书。

  初六日,唐护道,唐司马来答拜。李丽川、陈子垣二大令、胡次樵司马来拜;午后即往答拜。是夜李仲乡、吴海筹二协台招饮。

  初七日,李丽川、陈子垣二大令来谈久,便饭而后去。何芝生司马自斗六来。蔡常庆来见。谒道宪。作书寄邓大令。

  洲北存仓盐九万零四百八十石,洲南存仓盐二万八千三百八十五石,濑东存仓盐五万六千三百三十七石:三场共存十七万五千二百零二石。

  初八日,文武官员团拜。

  初九日,谒道宪。李丽川、陈子垣二大令来谈。

  初十日,曾兰亭总镇来拜。唐护道招饮。与朱太守会于疏禹门局中,议合请官幕于十三日饮于支应局。送李、陈二大令、胡次樵司马。作书复王蔀畇孝廉。得吴鼎卿复书。

  十一日,马鳞书、郑守贵、蔡常庆三委员来谢委。萧孝南千总来见。谒道宪。欧阳椿庭自嘉义来。

  十二日,臬道宪招陪镇台饮春酒。

  十三日,偕朱、疏二君设席于支应局请官幕饮春酒;到者只十七人。

  十四日,范膏民赴嘉义阅卷。飞捷自台北至,得翁子文司马书二、苏冶生书一。

  十五日,奉委文昌宫、火帝庙、延平郡王庙行香。得叔祖及汪上锦兄、章仙舫婿、秬、秠二儿书各一,又得吴卓臣、沈肖韵二君书各一,涌泉弟书一。是夜作书寄四弟并岳丈,又书嘱儿及婿,又书复汪上锦。

  十六日,作书复叔祖;遣畏三回沪接家眷。

  十七日,万军门招陪臬道宪饮春酒。作书托飞捷带台北致范荔泉,并代膏民寄图说四部,又以海道图七纸寄还苏冶生,又书复翁子文司马。得李丽川、胡次樵书。

  十八日,作书复胡、李二君。刘肇谟字□□自台北来。

  十九日,开印。得李笠人书,得范膏民嘉义来书。

  二十日,张月楼军门自后山至,送鹿肚石一块、番布二卷。

  二十一日,答拜张军门。作书寄范荔泉。

  台湾盐务,自同治九年复归局办,应征额课及加增课厘共应银六万二千数百两作为定额,又续征额外之额外一款,年约拨银一万数千两及二万余两不等,汇册造报,其余概作各款课厘番银补水,归入盐库闲款项下,以备支应京协各饷补水等项。同治十三年,台地办理防务,奉钦差大臣沈奏奉谕旨,将台郡应解盐课、关税、厘金一概截留,拨充海防经费等因,而未报部,应解补水一款并经全数截留,于是盐库闲款支绌,移准台南盐务局,按届在于盈余项下解银二万五千两,由省会善后局于台防经费项下划拨解道,由道报院,收入闲款项下备支造报。光绪十二年,爵抚宪传谕酌减一万两,每年以一万五千两解归内地支销,即在省会拨解海防经费下划抵。十五年,由台南盐局照提解台南支应局收作防费,而免往返运解之劳。四月,奉准抚宪批准盐道衙门,移请将此项一万五千两由局解司,作为十五年分武职养廉项下造报。十六年二月,台南盐局因无存款,未能解局,复由道宪唐商由善后局先于协台防费项下先行划抵。

  二十二日,万道生军门枉顾。作书复李笠人。奚瑞卿、饶禹甸来见。谒道宪,禀商缉私事宜。

  二十三日,疏禹门过访。作书复吴卓臣、沈肖韵。

  ·复吴卓臣

  卓臣世兄大人阁下:

  吴门一别,转瞬期年。接诵琅函,如亲尘教。恭维侍祺萃吉,文祉咸和,符如颂私,曷胜欣慕。弟去年仆仆作牛马走,至中秋节后始得蒇事;日为炎蒸瘴炙,首尾共六阅月;从者三人先后得病,死亡已尽,只剩一身免于路毙。实可寒心。又全台疆域,惟弟周历已遍,略知其利弊,遂为众所嫉妒。文武偶有迁调,皆疑弟多言所致;甚至中丞自请议处,亦啧啧以为弟有以激之。惧为指目所集,故托疾辞差,力求内渡。求之再三,不蒙允许,复派赴台南提调盐务。托顾方伯求之,亦不蒙鉴谅。台南盐课岁额不满十万金,不及江苏一厘卡;提调薪水月只洋银百元,并非优差。自九月中旬抵台南,调已三次,皆以疾辞;非恋此也,稍自晦以免众忌,不得不然耳。前在江苏,藉尊府荫庇,颇不落寞,因而窜于海外,以致进退失据,其命也!老师前屡呈函禀;未蒙赐复。承示气体远胜于前,不胜欣喜。我老世叔、老世伯前不敢以猥鄙冒渎;祈为转致下忱。并请台安。风便并希不时教之也!

  ·日记(光绪十九年正月二十四日迄二月初六日)

  二十四日,出拜张军门,又访疏禹门。臬道宪招陪张军门饮

  二十五日,万军门招陪张军门饮。作书寄虎臣兄。

  二十六日,设席于局,张月楼军门、朱调元太守、疏禹门司马、姚西牧大令;皆到。又请唐韡之观察、俞伟臣大令;未到。是日曾兰亨军门招歌;辞谢未往。得叔祖及嘉兄、汉生弟书各一(即作答)。又得四弟、秬、秠二儿、仙舫婿来书皆一,又得畏三厦门书一,又得童米孙大令、袁行南太守书各一。

  二十七日,和王蔀畇孝廉台湾秋兴八首脱稿:

  乱山虬木四时青,莫讶蓬莱在渺溟。土可艺禾皆沃壤,人因蹀血有余腥。顽民逃死悲无地,降将要功讨不庭。从此炎荒归版籍,百年海外作藩屏。

  犬声如豹吠村尨,蹴踏街头木屐双。肆虐每愁风刮地,酣眠不管日当窗。山中有薮忧逋寇,海上无城筑受降。闻道野番将出草,催编保甲效姚、江。

  王师东渡迅如雷,幸阻倭奴互市开。凿险何人探虎穴,抚蛮有例乞乌台。健儿枉化虫沙去,野老空持牛酒来。每到夜深闻鬼哭,可怜荒冢没蒿莱。

  富贵端由择术工,草茅崛起即为雄。卫青不耻居奴下,卜式曾闻牧禁中。大比三年分解额,乡团一例附边功。儿童出入争夸耀,门榜高标到处红。

  遥望瓯闽在海西,中原隔绝水烟迷。已占蜃气销兵甲,犹懔鼍声咽鼓鼙。秋夜惊人狼虎啸,春风恼客鹧鸪啼。皇华久罢巡台使,空说红尘逐马蹄。

  凿空搜奇意未阑,山陬海澨遍添官。原田赋重民心蹙,瘴气春兴将胆寒。不惜帑金供酒肉,强招丑虏袭衣冠。功成便乞闲身去,高向冈梧翥凤鸾。

  劈开岛屿控岩畺,哀我民劳望小康。战闘自应资灌、绛,抚绥尤愿借龚、黄。海邦足擅鱼盐利,山泽常闻草木香。俯恤疮痍兼教养,何时仁政被穷荒?

  沧桑世变问谁何,铁戟犹存任洗磨。戎伏绿林宵柝警,浪翻碧海敌船过。吴宫教战空三令,汉代诠才有四科。仰视飞云天外起,酒酣愁听大风歌。

  二十八日,作书致王蔀畇孝廉、李丽川大令。饶禹甸来见。胡凤阁自凤山来见。谒道宪。姚西牧大令辞行赴台北。

  二十九日,查帕米尔即霍罕,古大宛国地也。洪侍郎新图作瓦罕,并有大小帕米尔名目。其地在我新疆葱岭之西;由喀什噶尔而西,计程一千四百里,由叶尔羗而西,计二十日程。俄罗斯议造铁路沿里海而南,经波斯哈烈以达阿富汗,遣将统重兵驻霍罕,南以窥伺印度,东以觊觎我新疆。黄懋才游历刍言早言及矣。

  二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

  初二日,张月楼军门来辞行赴台北。出送张军门、姚大令,兼拜刘肇谟、胡凤阁。作书寄范荔泉,又寄膏民。

  初三日,作书寄翁子文司马。改前作第四首:

  佛寇西来掩袭工,螳螂奋臂敢称雄。催援羽檄从天下,悬赏金钱出禁中。落子稍嫌输后着,背城何幸有奇功。而今痛定犹思痛,沪尾滩沙溅血红。

  初四日,释奠于先师,奉派纠仪。出西门送张月楼军门赴台北。得顾月卿先生书;即作答。

  初五日,得嘉义邓大令书,即封寄顾月卿。

  初六日,奉委祭洪公祠。作书复童米孙砚兄。

  ·复童米孙

  米孙仁兄同砚大人阁下:

  接诵手书,猥蒙拳注;感荷高谊,益切慕思。恭维侍祉咸康,勋祺恒吉,符如颂私,曷胜健美。□去年巡台一役,仆仆六月之久;从者三人,均染瘴而死,只剩一身免于路毙。寒心之至。又以邵中丞奏报查阅一折,为众怨之所归,无可解免;至中丞自请议处一节,亦谓弟愚戆有以激之。自念所踏皆危地,所触皆危机;生平自持『不畏难、不苟安』六个字,只做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十二个字,不得不回头着想。

  此间且直隶州只台东一缺;已补者以忧去,候补者只弟一人,竟以不求失之。留此复何所望!然非中丞以不服水土出奏,别无能去之路。屡求不获,复遵海而南,不得已也。台南盐课岁入不过十万,不敌江苏一厘卡;而弊已极深,积欠至七万之多。上亏国课,下刮民财,中饱权要私人之囊橐,为烟花耗费一空。有逃亡者,有死而累及妻子者,有监押追缴者,难以整理。提调不上不下,执法尤难。惟水土稍胜于北;盐局为著名疲弊之差,薪水月只洋银百元,不甚招指目;顾方伯又系旧上司,能开诚布公,可暂恃以自托。正亦来教所谓为贫而仕之意耳。经甫以诸生出办金矿,创法抽收牌费,不徇情面,功效已着。众虽嫉之,无如之何。夏秋之间,阴雨兼旬,山水陡发,淘丁所盖草棚皆在水次,冲去大半,人亦淹毙不少,瘴疠复兴,收数顿减,诽谤遂乘间沸腾。其时中丞已因疾在告,有去志,不能复为主持,遂听其以疾告罢。代之者即谤之者,而收数转不如前。今闻已撤委改归商包办。又闻中丞已复召经甫;现复出与否及属以何事,尚未知也。贵友子苍兄,弟曾一晤于金厂;在经甫去厂之后,弟由宜兰回,便道查阅该厂,弹压营兵,遇雨宿于厂,故相遇。别后几半年,今不知在何处。即俞辅堂亦久未通音问。蒋绍由同门曾应中丞聘修省志而来;去秋八月已自去。惟范荔泉向在抚院帮办文案而已。知关绮注,合并附闻。

  ·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初七日迄二十六日)

  初七日,作书寄范荔泉及胡慎之,又书寄鹿港吴鼎卿大令。

  澎湖西屿,去年十二月潮涨甚大;及退,有大鱼搁于滩上不能去。身长六十四丈,脊高二丈;头如鳗鱼形;眼无珠而两眶圆径尺有五寸,无鳞,灰色;皮厚分许;肉粗甚,不能食。海滨人取其油得三千余石。其脊骨围圆丈许,可鐻开为圆棹面;其肋骨大者圆围有至二尺者。真巨鱼也。

  初八日,得叔祖、四弟、畏三弟、秬、秠二儿书各一,又虎臣兄书一,又书甫书一,知嘉兄、介弟及岳丈并稷侄、朗山侄、均到沪。又得仙舫婿、汪上锦兄及席太守书各一;席太守并赠温病摘要五十本。又得程周卿书一。夜作书复叔祖、嘉兄、上锦兄、虎臣兄、程周卿、席春渔太守,又作书禀岳丈。

  初九日,作书复书甫弟,又书致节甫叔。膏民偕邓季垂大令自嘉义至。

  初十日,道宪招陪邓季翁饮。

  十一日,邀朱太守、疏司马、詹仲芳从九陪邓大令饮于局。是夜,道宪枉驾到局畅谈。

  十二日,午刻俞伟臣大令,申刻朱太守,各招陪邓大令饮。

  十三日,午刻李协台,申刻唐护道,各招陪邓大令饮。是夜,邓出宿于朱太守厘局,明日早晨回嘉义。

  十四日,以鹿港盐引一千五百八十四张、大甲盐引五百二十张,发交鲍林、翊轩二委员。陈联升号云蕉。作书寄宋渤生观察、袁行南太守。

  十五日,奉派文昌宫、火神庙、延平王庙行香。

  十六日,以竹堑盐引一百张交发运委员。贺唐护道之尊人升署贵州藩司之喜。疏司马来谈。谒臬道宪。

  十七日,刘肇谟来见。万棣花都司过访。詹仲兄荐林福到局。

  十八日,清明。姚树堂副将来见。谒臬道宪。

  十九日,胡次樵自凤山至。出拜胡次樵,贺其起复。访疏禹门。

  二十日,入道署候张翰伯先生及沈昂青巡检。谒臬道宪。

  二十一日,作书致邓季垂。补记:十九日作书禀叔祖,又致五弟,又寄嘉兄。张、沉来答拜。得李丽川书。

  二十二日,奉委赴靖海中军正营发饷;顺道访朱调元太守,送还中俄分界图三十五纸。

  二十三日,作书复李丽川。谒臬道宪。

  二十四日,疏禹门过访。得张月楼军门书。

  二十五日,李丽川大令送来白香山诗选二本、李氏生矿记帖二本、黑白米各一斗;即作答。邓季垂来书一;即作答。施韵篁山长过访。作书复张军门,作书答荔泉兄。

  二十六日,四弟偕儿辈及内人婢妪等自沪抵台南,共十一人。

  ·复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门大人阁下:

  接诵惠书,敬悉一切。以阁下之学识,办理文案,游刃有余。初时多检案卷,详细查阅,知其原委曲折,下笔自有分寸。久则例案已熟,权衡在胸,裁决如流,虽老吏必惊服矣。此正阁下之所优为:何其言之谦耶?钟英事已如尊意转达豸宪;将来与中丞面商位置必能得宜。经甫有南来之说,信否?盐务有二大端:台北如能杜绝内地之私,改销本地所产之盐,则沿海穷民岁可增五万余金以资生计;台中如能照台南发运盐数以缴课银,不准多收而报少,则额课岁可增五万余金以裕军饷。此须缉宪与抚、藩二宪见面能议行此二者,乃可谓之起色,南盐始可称畅销,台湾始可自擅其利。而其权皆自北操之;敝局不能越俎而谋。若敝局现所为者,追逋索欠而已。弟勉自附于古人会计当牛羊遂之义,聊以自解素餐素食之嘲而已;何足道哉!又来示有「代者未到」一语;既已委阁下,何以复言有代者?代者何人耶?祈更教之。〔二月〕二十六日

  ·复苏冶生

  冶生仁兄大人阁下:

  前接惠书,因闻轮船不日南来,希图较站为速,不料转致稽迟,当蒙格外鉴谅。承示木料各价,并代裁定应办数目以免稽疑;感荷无既。现已禀明豸宪,决计托阁下函致福州木行,办长三丈六尺、尾梢径宽六、七、八寸,扯价每株洋银十元者二十株。其价银即恳贵总局先为代应,俟便奉还。其木料并恳遇便轮时,转托带回台北转带台南。此桥须修甚急,而非先得此等长大木料二十株不能兴工。求之台湾无之,求之厦门亦无之。今购自福州虽能得之,然非赖阁下之力不能致也。弟感高谊,南人感大德,均无穷矣。特此拜托,敬请勋安。

  ·日记(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七日迄三月初十日)

  二十七日,谒臬道台,谢赏肴馔。作书寄陈子垣大令,兼为寄家书。

  二十八日,疏禹翁过访。

  二十九日,谒臬道宪。接李丽川书一。

  三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王庙行香。夜具八碟五簋,邀黄、范、严三君及朗山、畏三饮。作书禀叔祖,又致嘉兄及汪上锦,又书寄岳丈,又书寄远堂。

  初二日,谒道台。作书复李丽川。大甲商伙谭文明来见。

  初三日,高渭臣(原注:名飞鸿)来见。杨英臣守戎过谈。

  初四日,诣厘金局、安平县署、杨守备公馆谢步。

  初五日,作书嘱谭文明带交鲍叙五;又答陈荇香大令。得嘉义邓季垂大令书;即作答。石耀庭、曹序南。得嘉兄信一。

  初六日,谒道台。作书致月如、吉荫二族弟,又书致嘉兄。

  初七日,飞捷轮船至,得张经甫书;即作答。又作书致翁子文、程玉堂二司马。冯大令自台北至。

  初八日,至安平口照料运盐五千石于台北。作书致杨英臣守备,又致鲍叔五、欧阳春庭二巡检。胡慎之自福州来书一。

  初九日,送臬道台赴台北;既而不果。

  初十日,臬道台起程赴台北办秋兼代学考试。作书致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调;作书致吴鼎卿。

  ·致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仁兄大人阁下:

  径启者,前承电嘱备盐五千石;已交飞捷运北,到请查收。未审此后淡、宜二属,尚须南盐否?南中糖已落市,铺户所有麻袋,搜罗已尽;敝局所存只有飞捷此次带来者,剔去已破,不过千余尚堪复用。又自濑北场运至安平口,地不过五里;而河港甚浅,每一小船只能运二十余包。此次因北郡急需,为期甚迫,日夜赶运,脚价加至一倍。幸不致误!如北郡后须轮运,总祈早赐示期。否则,麻袋恐办不及,而河浅船小不能多载,驳运需时日,亦恐贻误。伏乞代恳藩宪,格外鉴原。再麻袋已破,不能复补,别无用处;惟有发交营中存之,以备不虞之时,装沙土,堆成垣,遮枪子而已。前请剔去破者,为公家省上船下船挑工脚力也。祈二公并图之。此启;敬请勋安。

  〔三月初七日〕

  ·致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仁兄大人阁下:

  本月初八日肃函恳此后轮运请宽示期,以免赶办不及;想早蒙台鉴矣。兹复恳者,敝局所属子贌各馆,月有比较;月须照额缴足。交代之际,如有余盐,不准抵课,尽数充公。章程甚严。弟查此项余盐,即盐务中人所借口于短销而垫报者也。自光绪十七年正月以后,不准复有垫报名目。又办馆者,委员少而司事多;司事必有保家具结保欠,欠则勒保赔偿。押保而追赔,不知凡几。现今年复定章通饬所属:(水按:此处疑脱以字。)后交卸不准放量;如敢放量,必令再办两月以自赔累。弟现严催各馆,下月缴清上月之课,不许其多欠者,虑其将来交卸受累不堪也。然欠课既勒赔足,余盐不准抵课,不许放量,一律充公:是严而又严矣。闻贵总局遇有余盐之馆,仍作收买唐盐原价抵课;不足而后勒补,有余仍作唐盐原价照数发还:严而仍恕,似较公平。未审果有此例否?唐盐每石作价若干?并恳详悉示知,以便禀请仿照办理,不致失之苛刻,令人不能复堪。不独弟之幸,抑亦南中各馆之幸也。伏乞早日示知;不胜企祷之至!

  〔三月初十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一日迄十四日)

  十一日,诣府署谒唐观察,商冯委员大镛欠课事。休寗张子瑜持程省卿书来见。送茶叶四瓶、火腿二条;璧。朱太守送二肴、二点;收。鲍叔五来书;即复。

  十二日,具禀呈送二月各馆缴课清折于臬道台。具禀贺福建臬台张笏臣廉访署藩台。李丽川大令送字格十副;即复。梁寿生来函;即复。

  十三日,作书复胡慎之,由福州军装局委员候补县俞代交。又复萧琴石(鑫)于竹堑。又得胡蔗村函;即复。

  十四日,作书寄天津邵班卿,又书寄虎臣兄,又书复顾月翁。

  ·致邵班卿

  班卿仁兄大人阁下:

  元日奉复一函;想早达左右。辰维侍祺萃吉,勋祉咸着:以颂,以羡。弟之近况,前已略陈,兼及欲去之故;而非得台抚以不服水土入告,别无去路。求之不得,而苟安焉,又似失其平生之所守。目下祗以盐务略有起色,强附于古人会计当牛羊遂之义,聊藉以解伐檀之嘲;究非所以自立之道。又念生今之世,作候补人员藉差餬口,非办厘捐,即办盐务;惟以苛索民财为能事。口谈圣贤道义,身为霸者罪人。纵硁硁自守,薪水之外,不染一尘,亦不过曲谨小廉,沾沾自足。计惟有托疾竟去,并原省弃之,退归老乡里,仍读我书,庶不自失耳。辗转于中,久不能决。生平直谅多闻友,无逾于阁下者,谨就正焉。伏乞明以教之!不胜企祷之至。

  再启者:蒙代购中国江海新图,苦无便人托其携带。现已具函托敝友范荔泉广文就台北俟折差或入京引见者图之;未知能否得当。另有致阁下一函,求付此图。其人姓名,俟范君觅得,再行填注;恐笔迹不符,故先行关照也。弟再顿首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迄二十六日)

  十五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唐护道、朱太尊枉顾。作书并纸寄嘉义求邓大令书屏条。得范荔泉兄书。

  十六日,拜唐护道、疏司马、李印侯大令、冯大镛大令。

  十七日,施韵篁和台湾杂感诗八首送至。作书寄张经甫、范荔泉、王蔀畇。又得林翊甫书;即复。

  十八日,作书致杨英臣守备,得叔祖及汪上锦书,又得书甫书,即作答。又书致章菊农。

  二十日,谒唐观察。夜邀张瀚伯、苏履生、邹仙洲、申莘甫、李少帆、陶润伯、顾聪生、潘次莘、顾少卿、沉昂青、王良弼、黄云轩、范膏民及介如、朗山饮于道署之斐亭。

  二十一日,潘次莘枉顾。得胡蔗村书;即复。

  二十二日,唐观察枉顾。得吴鼎卿书。

  二十三日,拜唐观察;访疏司马。作书复吴鼎卿。得顾月樵书;即复。施韵篁山长枉顾,送再造丸一圆;询知予右臀酸痛,云可以此丸治也。

  二十四日,得虎臣兄京中三月初三日书。

  二十五日,作书寄范荔泉,得翁子文、程玉堂二提调书。

  二十六日,接到臬道台二十二日台北来书。邓季垂大令赠桑寄生、川厚朴二药;即作书谢之。作书复翁、程二提调(排递)。澎湖徐委员(师鲁)领引二百张。

  ·致吴鼎卿

  鼎卿仁兄大人阁下:

  接到还云,悉知一切。运务积弊巳久;一旦大加厘剔,稍不留意,旧弊未去,新弊复生。豸宪已批准大甲贌商自行领运,而仍于章程内,加载「如有为难之处,悉由发运领运委员为之照料」等语;正恐其争相雇船,彼此各执私见耳。禁用估驳首,而令船户自觅亲友邻右作保;正恐估驳首另有需索耳。且船百数十,运盐十数万,而只用一人作保:此一人者,实在能保与否,不待智者而后知矣。把持需索,无弊不作,夫何待言。该委员等识不及远,犹沿配运管办恶习而不悟。初被诘责,尚欲饰非,谓并无其人。及至无可隐讳,乃互相推诿,而复怪甲商遽尔禀出。弟因创办之始,该委员等均非谙练之人,故未转禀上台,而公牍私函并发;惟令顾全大局,恪遵章程,斟酌船数,勿误风信,通融办理。幸该委员等尚知自转圜,头人已逐去。鹿、甲、竹三处引张皆一体发领,该可不致贻误。惟该委员等因章程内有「许船户叠运数次」之语,不待第一次领运交卸回来再给领第二次之引,遽于第一次领引之时并给数次之引;而不虑船户引已到手,沿途停泊,缓急可以自主,而不肯争先赶回,又恐将来为船户所制,而不能制船户。在该委员等惟知引已发出,船已定当,便可了事;殊不知船户领盐之后,沿途迟速,利弊大不相同,要在操纵得宜,乃可使利多而弊少耳。此事弟昨日始知其详;而引张已发去八、九,无可挽回,无可挽咎(水按:咎疑救的声误。)徒呼荷荷!此后惟望风顺运速而已。公称公■〈石匋〉业将制就;得此一较,可以杜船户之口,可以洗克扣之诬,两得其平,亦利运之要务。祈阁下告知各馆;以后船将称■〈石匋〉到,务与较明;以服船户之心,免费唇舌也。〔三月〕二十三日

  ·复翁子文、程玉堂

  子文、玉堂二位仁兄大人阁下

  二十五日酉刻,到十八日排递惠书,敬悉一切。敝局遵办北路、中路轮运盐石所需麻袋驳船栈租扛抬人工一切价值总数,前已移请贵总局备案。以此核数,大约每百石需银十五元有奇。细查每次所运:麻袋有新旧,内港潮水有衰旺,出口上轮船风浪有大小;或多雇估俚帮助,或另用竹筏牵带,或漏夜赶装加给油火点心;虽此多彼少,用各不同,难以一律,然分而核之,亦不过每百石十五元六角、或七角上下,极多至十六元而止。皆系濑北场盐。若运濑东、洲北二场之盐,到安平仍须另加驳船脚银约一元。至于各场晒价,洲南、洲北、濑东、濑北皆每石例给银十六元一角二钱八尖,濑南场例给银十三元四角四钱。然濑南场小,距凤山路近;每年所晒,不敷凤属运销;彰、淡二属岁销者,皆濑东洲南北三场之盐也。濑北距安平口较近;故去年及今春轮船所运,皆濑北之盐也。统计天平一二四濑北场盐百石,运至安平栈复运上轮船,晒价、袋价、驳船价及上下扛抬人工,约共需六八银三十二元有零。其大较也。至于细目,有叠次承办委员报销册在,亦可详稽;兹不备录。伏乞鉴原焉。

  谨再启者:前次飞捷运北之四千石,来函有「麻袋多有破坏不能扛取出舱者,并有散盐在仓者;无麻袋者亦计百有余包。分配各馆,实收共三千石左右;短失之数甚钜。」云云。殊不可解。飞捷每次装盐上船;每袋一石,从不散装。且必多带麻袋数十只,以备破碎时换装。每袋觔重,去年已经押送委员刘光带公称南来互相比较明白。去年运北,复逐一过称。据刘委员两次来函,皆称每袋间有亏短,极多不过半觔。南郡袋原作一斤,北郡作二斤;由此二言,则每袋有余也明矣。前次即使袋破,盐散在仓者百有余包,亦应扫起重装,运之登岸;即有散失,每袋失去一半足矣、极矣。即使散者尽行弃而不收,只有余袋,亦不过百余石。何以短失几至千石之多?南郡无袋,不能上轮船;上船仍须过称而后入舱;轮开一日夜即达,不比民船随路停泊,或虞走漏;管驾决不作弊:亦无由短失也。前此靖海、飞捷运交番挖七千一百石,靖海曾带南中公称与之面较,并无短失。厥后鹿港总馆来文,忽称盘失一千六百余石之多。当即移请贵总局饬查,至今未蒙移覆。统计前此轮运,截至二月初五日止,共计一万九千一百石;据称短失共计二千六百石。以敝局成本计,已失去银几八百元;以贵总局课款计,是失去银几四千元。关系非小,敢请二公澈底查之。现奉电音预备之五千石,约月内可以备齐。便轮南来时,并恳代为禀请藩宪仍派员押运,带称南来较准每袋觔数,押之而行;勿惜小费,以免大失。想二公亦必以为然矣。二十六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迄二十八日)

  二十七日,谒唐观察,访疏司马。作书复虎臣兄,禀顾方伯。

  二十八日,送苏侣笙广文、申莘甫孝廉、范膏民茂才赴台湾府试院阅卷。得林翊庭书;即复。作书贺袁爽秋观察简任皖南。

  ·上皖南道袁爽秋观察(昶)

  谨禀者:皖南四府一州,曩遭粤寇蹂躏,为时最久,受祸最酷。其民死于兵疫饥饿者十有八、九,存者无几;其田原山泽之荒废,不待问矣。难平之后,休养生息未三十年,人口未甚蕃庶,土地未尽开垦,而沿江上下千数百里,夹岸列郡数十,每年秋登,惟皖南榖价最贱。其故何哉?谓徽、宁、广多山,产茶利厚;池、太滨江,圩田易种而屡熟;土旷人少,农有余粟:似也。(适按:此处原钞本作「徽宁地广多山」「宁地太滨江」,皆误;今校改。徽州府、宁国府、广德州、池州府、太平府、所谓皖南四府一州」也。)然皖南各处,户鲜盖藏;民贫甚,往往不能完纳赋税。抑又何哉?有深为民害者二焉:烟与赌是也。乱后茶税加重二十余倍于原额,商久困,茶价年减一年;春夏采茶得值,除偿工力而外,所余无几,以供烟赌,固不足也。秋禾未熟,责债者已候于门;榖既登,不急卖、不贱卖,不得也。此皖南榖价之所以贱也。天地山川自然之利,悉以供烟赌之费,瓮飧已难自给;催科者至,惟有逃避耳。此皖南逋赋之所以多也。□生长草野;身经大难,复睹平世。亲见同治五、六年间,自徽州以达寗、太,数百里之内,孑遗之家,仓有粟,厨有肉,瓮有酒,各醉饱以乐升平,几于道不拾遗,户不夜闭。无他,地方烟匪赌徒死亡已尽,无害之者也。九年、十年以后,赌渐炽;至光绪建元以后,烟渐盛。迄至今日,烟馆、赌场遍地皆是,而皖南亦遂贫甚。烟匪博徒无所得食,强者鱼肉乡里,凌虐良懦;弱者迫而为鼠窃狗偷:于是皖南复嚣然时虞不靖矣。今幸我大公祖恭膺简命,观察皖南,俾□得为部民,可以地方极深之害,披肝沥胆以达钧听;如久病者一旦遇仓、扁,汲汲自诉受病之源,而求治之迫切之情不敢不尽。惟祈格外垂鉴焉!举世之人,皆以禁烟为必不能为之事;陷溺于烟者万无可以救拔之理,□亦知之。第察乡里废时失业倾家败产之人,大半皆始于赌而成于烟。当今之时,严申赌禁,使民各务正业,不复夜聚而晓散,则染烟之害者必日以渐少。少一废时失业倾家败产之人,即免一家之冻馁,多完一户之租赋。此其理显而易见;此其效速而易收。而历任治皖南者忽之。盖高语治功,而未深知民隐;又误于老氏烹鲜之喻,曹参勿扰狱市之言,而欲清静以为治也。焉有地方烟赌之民多,完纳租赋之民少,而可以言治哉?□素知我大公祖恫瘝之心,宏济之志,超迈寻常;将来必有为我皖南四府一州兴养立教,使比户世世利赖无穷。乃沾沾先以烟赌之害为言,若卑之无甚高论者,□之私心,以为浅近之言,惟大智者能察之也。善治病者必先知病源;善养马者必先去马害。伏乞我大公祖图之。端此,禀闻;不胜企祷。再请钧安。

  〔三月二十八日〕治晚生□谨禀

  ·日记(光绪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迄四月初三日)

  二十九日,作书寄元阶叔,作书寄嘉兄。

  三十日,得邵班卿丁内忧信。胡次樵自台北至。

  四月初一日,奉委文昌宫、火神庙、延平郡王庙行香。朱太守枉顾;敖鸿沂(春树)从九来见。

  初二日,访陶仁伯、邹仙洲,遇李少帆于座。

  初三日,俞伟臣大令来谈。以墨一匣送唐韡之观察,答其前日肴点之■〈贝鬼〉也。白驹良(少安)来见。得张月楼统领书;即复。

  ·复张月楼

  月楼军门仁长大人阁下:

  奉到钧函,敬悉潭祉安和,勋猷卓著;欣羡之至。承示基隆如两扇大门,关得一扇,尚有一扇未关;拟于岸鳞堆添建炮台一所,绸缪牖户:诚为远虑忠谋。曷胜钦服。基隆旧有炮台均未得法;只知向外击敌,而未防敌弹坠于垒内炸裂堪虞,而射寮弁勇所住之房,陷于绝地,尤可寒心。传去年秋间,曾发妄论;奉抚、藩二宪批谕,似以为然。而置炮似乎太高,能御远而不能御近,尤为军家之忌:尚未论及。此次老仁长相度岸鳞地势,未知安炮之处高下若何?有高处之炮,以御远来之船,更有低处之炮,以御逼近之船,似更周密矣。兹事非身亲其境,熟察沙线风潮方向便利,精测敌船出入转折情形,不能得机得势,非局外所能悬揣。然愚者千虑,或有一得,撮土细流,可作高深之助,亦未可知。忝在知心,故敢冒昧以渎钧听。惟我仁长并留意图之。

  ·日记(光绪十九年四月初四日迄十九日)

  初四日,唐观察用少陵摘苍耳韵赋诗谢■〈贝鬼〉墨。

  初五日,谒唐观察:又谒万镇台,未见。得鲍叙五书;即复。兼致胡蔗村。疏禹门过谈。

  初六日,敖春树自麻豆验收工程回。

  初七日,清理旧稿。

  初八日,作书唁邵班卿,并于上海托茂春号办祭幛同寄。

  初九日,突然腹泄六、七次;服红灵丹,痛乃止。是夜大雨。

  初十日,得凤山总馆电报:旗尾馆被劫。发电报臬道台,并请凤山县勘办。得张经甫书。

  十一日,疏司马、朱太守及詹仲芳、白少安、苏赓华过谈。邹仙翁枉顾。詹仲芳、饶禹甸均来局。

  十二日,谒唐观察,访疏禹门;遇包哲臣自江西葬亲回局。俞大令来谈。汪缙卿自家乡至,得叔祖书一、汪上锦书一、书甫弟书一。得向司马熙自万州寄来书一。

  十四日,谒唐观察,访包、疏二君。

  十五日,奉委行香;如朔礼。

  十六日,至柴头港迎接臬道宪。谢钟英兄到局。

  十七日,拜朱雨帆、陶声甫、汪玉农、舒品三、申莘甫、苏侣笙。

  十八日,臬道宪入试院代学政科试。谒万军门。

  十九日,午后,入试院谒臬道宪回公事。作书寄虎臣兄,又书寄张经甫、范荔泉二兄。

  (水按:十九日后阙。)

 

●台湾日记与禀启卷三绩溪胡传

  日记(光绪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

  致邓季垂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

  禀台湾抚、藩、臬道三大宪

  致张月楼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六日)

  致张经甫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

  上道宪顾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

  复张月楼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

  上臬道宪愿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

  致张月楼

  禀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

  致张蕊卿

  致张聘之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

  复介如四弟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五日)

  致包哲臣太守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

  复张蕊卿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

  禀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

  复谢钟英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

  复谢钟英

  复张经甫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上吴清卿师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

  上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

  禀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

  复张月楼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

  禀抚宪邵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

  禀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

  禀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

  复范荔泉

  日记(光绪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

  上吴清卿师

  日记(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

  日记(光绪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

  复邓季垂大令

  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上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上吴清卿师

  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禀复顾廉访

  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

  禀抚宪邵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

  禀臬道宪顾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五月一日迄六月初一日)

  光绪十九年五月壬午朔,朱调元、包哲臣二太守枉顾。送朱雨帆孝廉赴旗后海关。飞捷船自澎湖修水线工竣来安平运盐;管驾林锦堂协镇来拜。是夜,台南府唐韡之观察招饮。施山长过谈。

  初二日,作书寄张经甫、范荔泉。接李丽川、胡次樵凤山来信各一。黄冕斋、郑文海、冯兰生来见。谒臬道宪。陶声甫过谈。

  初三日,邀包哲臣太守、朱调元观察、谢钟英大令、疏禹门司马、陶声甫、舒品三、范膏民三兄饮于局;惟朱未到。奉抚宪札,令卸提调及安嘉总馆差。

  初四日,奉藩宪牌,委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朱调元观察来贺。顾月卿、梁寿生、胡蔗村三场员到。

  端节,赏从人二各一元,馆丁二各四百,厨子二元,局丁四各四百,茶夫二元。

  初五日,交卸盐局提调及安嘉总馆。诣臬道辕及各衙门贺节。得李丽川书。俞伟臣之封翁送肴点各二;各收其一。

  初六日,作书复李丽川。谒道宪;蒙谕:家眷既不同赴台东,不须于外赁房,可迁于道署东边余屋内居住。道宪言此者屡矣;其意甚厚,不敢复违。应禀知屋有漏处,明日即雇匠修理,工竣即迁焉。作书托万棣花参戎代招护勇四名。因台东地僻,有瘴,原用随从陈福、林福二仆均不顾往,托故请假,不能不另招人故也。是日,王彬斋大令荐一人至:黄云泽,年三十九岁,湖南乡人。

  初七日,棣翁来拜,兼送代招四勇至。

  黄锦春,三十二岁,江西清江县人;左手三箕,右手一斗。

  蔡逢胜,二十六岁,江西兴国州人;左手五箕,右手无斗。

  李锡元,二十六岁,广东大埔县人;左手四箕,右手一斗。

  周福春,二十八岁,湖南湘阴人;左手四箕,右手一斗。

  吴瑞祥,三十四岁,江苏铜山人;左手三箕,右手二斗。

  俞伟臣大令来拜;饶禹甸来拜;包哲翁、疏禹翁均枉顾。

  初八日,拟上福建谭文卿制军、福州将军希赞臣侯爷、署福建藩台张笏臣方伯骈禀三稿。欧阳椿庭来拜。朱调元太守订十一日申刻招饮于安平县署。得胡次樵书;即复。得李丽川书;即复。

  头品顶戴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霍伽春巴图鲁唐。

  头品顶戴兵部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福建台湾巡抚兼管海关学政邵。

  初九日,谒臬道宪谢委代理台东直隶州知州;未见。贺万军门生日;未见。诣台南府、支应局、电报局谢步。发递呈抚宪、藩宪三红禀,兼禀明不及到省叩请训示,即就近起程赴任。寄范荔泉、张经甫书各一。

  初十日,谒道宪。朱太守枉顾。诣城内诸同寅处谢步。

  十一日,右手大指患疔忌口,不能赴朱太守招饮之约;自往谢之,兼诣城外诸同寅谢步。拟上福建臬司龙、粮道陈二骈禀稿。作书寄虎臣兄及叔祖、嘉兄,又致岳丈。

  十二日,拟挽潘彬卿方伯联句:

  从公忆郑、宋之间:五百丈重筑河堤,雪夜霜天备驱策。

  移官在闽、瓯而外;三千里惊闻邮讣,蛮烟瘴雨助悲思!

  十三日,搬移家眷居道署之西边。

  十四日,往安平答拜台东协岱,兼辞行。又拜柯月波、万棣花二参戎及朱太守,兼辞行。拜俞伟臣乔梓。作书致李丽川大令。拟准十七日起程赴台东。

  十五日,诣臬道辕禀辞;诣各同寅处辞行。

  十六日,唐观察及包太守、俞大令来送行。包太守送火腿、皮蛋、笋干、磨菇;收笋、菇二物,余璧。是夜,臬道台招饮,并招介如、朗山。

  十七日,早晨顾臬道台枉驾来送行。朱调元太守、谢仲英、俞伟巨大令及同寅十余人皆于南门外梦蝶园相送。是日宿阿公店。轿夫每名银七角二分,挑夫每七十斤价同。轿夫十一名,挑夫九名。

  十八日,辰刻过楠子坑盐馆,遇余瑞卿。午刻至凤山署拜李丽川大令及王葆三、邵翼卿、张、赵、王三幕客与其叔与弟。午后出拜叶渭川协镇、胡次樵司马、梁宇尧二尹;皆见。又白少安、何劲臣来见。是夜同饮于县署。胡次樵送牛乳四个、洋饼一匣,收;火腿、皮蛋,璧。

  十九日,由凤山县代雇夫送至埤南;轿夫十一名,挑夫十三名,每名银五元,共给银一百二十元。送李大令火腿二条、龙井茶四瓶、洋酒四瓶、洋饼二方匣(回力二元)。赏李厨及其从者银四元。辰刻起程,申初至东港。顺元号司事邱拱辰,字仰斗。

  各宪生日:

  臬道顾,十月初三日,太太十一月十八日。

  台南府唐,五月二十一日,老太爷十一月十八日,唐太太正月二十五日。

  藩台唐,十一月二十七日,老太太七月二十三日,太太八月十一日。

  镇台万,五月初九日,老太爷五月初七日。

  抚台邵,十二月十六日。帮办林,三月二十一日。

  福州将军希,七月初四日。台湾府陈,十二月二十七日。

  二十日,由东港而东南,一十里至林边。又十二里至西公馆。又八里至三条仑;拜管带李质甫协镇及帮带杨宝卿。

  二十一日,上岭,二十五里至六仪社,蒙黄千总登麟留饭。又七里至大树前,宿。驻防哨长欧本益。

  二十二日,十七里至大树前,晤驻防守备修福荣(字德三)。又十八里至出水坡,晤驻防千总曾金生。又七里至溪底;此处营防前月被灾,尚未修造齐备。夜静,哨官曾丽川自巴朗卫来见。

  二十三日,行十里至巴朗卫。又二十里至大高足。又二十里至大麻里;拜管带埤南屯军参将黄寿庭,即宿其营。

  二十四日,行二十里至知本社。又二十里至埤南;俞翼卿吏目偕镇海后军帮带及各哨官来迎。止于天妃宫。吕耀卿大令来拜。出拜吕大令及代统埤南各军副将后海吾。夜,吕大令复便衣来谈。拟定六月初一日接印;以月为界限,冀交代易清也。吕大令、俞吏目皆劝于二十七日接印:予念此不过多得津贴数日耳,决意不从。至夜,乃知前二日奉到裁减安抚军一半札文,口粮截至五月底为止,秘而未宣。劝早接印者,欲以裁减事相诿也。予无心,应之以诚而已。俞吏目送一品锅。

  二十五日,吕大令来商裁勇事。本百名,去冬已裁四名,今文只言裁半;未言明数目也。予忆臬道宪顾临行有安抚军只存五十名之言,乃与酌定裁四十六名。吕大令送酒席;以忌口不能食,转送后海吾副将。作书禀道台,寄四弟,又书致凤山李大令。埤南久不雨,似有旱象。心甚忧之。秀始峦抚垦委员雷含三来见。得四弟、嘉兄、叔祖及吴应文、汪上锦、沈肖韵、嘉义邓大令、范荔泉、苏冶生书各一,畏三书一。

  二十六日,便衣往见吕大令。作书复叔祖、嘉兄、四弟及吴、汪、沉各一,又书致谢钟英大令、朱调元太守。又得皖南道袁爽秋观察书一。

  二十七日,访吕大令、后代统。午后吕大令过访。得任幼生书。

  二十八日,吕大令过访。梁少玉,广东嘉应州人,在台东州署司帐及征比;吕大令荐而来见。俞吏目来见。作书复任幼生。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二十九日,吕大令派人来打扫天妃宫,将于明日移出署住之。余住此已六日;房狭而地湿;僧养犬八、鸡六、猴狲七;日与禽兽为伍,嘈杂殊不可耐。且署内房宽,即余入署,亦可同居;乃劝令勿迁出,而不从。复往署阻之。午后,后海吾遣人来言,胸腹胀痛,问带有药能瘳否。与以川厚朴,不效;复与保和丸。

  六月初一日,卯刻接印。辰出诣各庙行香并拜客。作书寄嘉义邓大令及台北苏冶生、任幼生。申刻,闻后海吾痛似增。猴子山番社头人来献小米及猪一口,赏以酒并布三疋、红五段。通事廖亮、张新才言各社均将来贺。是夜得小雨。

  ·致邓季垂

  季垂仁兄大人阁下:

  弟承役台东;奉札后,从人皆来求退,无一肯相随赴任者。可发一叹!然彼有鉴于去年之役,而有惧心,亦人之常情,不足怪也。迫不得已,募勇六名,携第二子年十七者以行。于五月十七日起程,于六月朔日接印。奉到惠书,过蒙借奖,读之汗颜。台东土荒地僻,民少番多;岁只征银一千二百两,尚由官垫完小半。无城,无署,只有茅屋数间。官如弁髦,恃营以自立,不能以有为也。近数年之小安,专恃一张月楼军门。光绪十四年之秋,东番因地亩升科不服而叛,纠合六、七千人,尽歼文武员弁及驻防勇丁,群集于埤南,围攻张军门;一孤垒之中,不满二百人,历十四日夜之久而不下。援兵由海道乘轮船驰至,一战而围解,进攻吕家望著名凶恶番社。几得手,而彰化乱作;援兵调回,不得已而复抚。群番知张能战、能守,不可动摇,乃俯首而听命。去岁始开征,能收额之大半;亦张之余威有以慑之也。今张已调台北矣。州原设安抚军百名;亦已裁其半矣。地方官之于番,非有通事不能达其情。通事初皆由营所招充,重营而轻官。官或廉得通事欺蔽情状,欲惩之,或逃于深山,或营出为解说。不听,则必以番情不服将作逆相哃喝;不得已,必从之。其由来久矣。□去年周历台东疆宇,十得七、八,略知其大略情形。地方官无威力足以制通事之死命,断不能治番。盖非德可化,恩可结,文法可羁縻;与内地情形迥不相同。非变通成法,不能治也;非假地方官以权,不足以有为也。阁下试思当今之时,成法谁敢变通哉?威权亦岂能轻假哉?台东用兵十数年,岁糜饷十余万金,而民不加多,土不加辟,无丝毫之成效,职此之故。然此之故,弟只敢以告阁下;若语他人,不诮其妄,必讥其激,且疑故作危词以欺其上,觊得重权作威福矣。吁!台东之事,不但难为,且难言矣。弟竭蹶是惧。阁下将何以教之?

  谨再启者:静字工夫,养心者每屏却人事以求之。此禅家空诸所有之静,非吾儒定之以仁义中正而主于静之静也。孟子之养气在集义;孟子事事求合于义,斯心有主而不动矣。朱子解大学定而后能静曰,「静,谓心不妄动。」不曰「不动」而曰「不妄动」,可见动者,此心之灵动,非妄动者,必求合义而非胡思乱想也。太极图说主静注曰,「无欲则静。」无欲斯不妄动,斯可谓之静。皆于实处寻讨,非于虚处用功也。阁下见义勇为;于一义或有所未尽于心,即有所不安。此其所以不能自怡也。心注乎义,而勤以赴之:此即孟子集义养气之功。吾儒主静之真实力量与禅家大不相同;慎毋苦此而羡彼也。请再返求,必得之矣。如不谓然,不妨往复详辩,教我以所未知也。

  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一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二日迄初五日)

  初二日,晨起闻代统镇海后军各营后海吾协镇已于本日丑刻病故;亟步诣该营看视。辰刻作函禀臬道台,请发电禀抚台并关会张统领。申刻,诣该营送殓。夜三更亲带勇丁十名巡新街、马兰坳、宝庄三处;四更后回署。是日发递福建将军、总督、藩、臬、粮、盐道五衙门红禀,并呈履历。作书复陈子垣、苏冶生。

  初三日,拟劝民四字谕示:

  台东各处,土旷而沃;劝尔居民,各求富足。

  多开荒地,多种五谷,多养牛羊,多栽竹木:

  利用厚生,以资富足。毋吸鸦片,严禁赌博,

  力戒惰游,庶免穷蹙。早完钱粮,无待催促。

  无论民番,共敦和睦:毋相寻仇,以全类族。

  各安生业;各除恶俗。勉为善良,毋违特告。

  巳刻地微震。查点军械子药。拟挽后海吾联句:

  悲君转战三年,起行伍,统边兵,不辞备历艰辛,竟向炎荒殉烟瘴。

  憾我到官一日,内抚番,外防海,未及熟商筹略,顿惊山后失干城。

  初四日,送后海吾总戎灵柩移停天妃宫之西园。拜新开园管带前营营官张蕊卿协镇。高锡之司马及傅翼如并张蕊翁来答拜。拟求雨谕官民一体斋戒稿。

  初五日,以地方近日实在情形禀抚、藩、臬道,并书致张月楼军门,又函禀道台,又书致四弟。出示斋戒求雨。申刻大雨果下。彻夜绵绵不止。拟示免海口商船收费稿、禁赌稿。

  ·禀台湾抚、藩、臬道三大宪

  谨禀者:六月初二日,代统镇海后军各营后镇元福在营病故。已由卑职就近禀请臬道电禀宪闻;其详细情形,并由该营禀报在案。卑职到州甫六日,接印甫一日,一切未谙,遽遇此变故,自应格外慎重地方事务,以期民番安谧,仰副宪台委任之至意。惟查后山民少番多,地僻而远;近年之小安,惟恃一张统领耳。查光绪十四年,后山之乱,叛番以丈地征赋之故,纠合六、七千人,尽歼水尾、大坡、新开园一带文武员弁营勇,群萃于埤南,围攻张统领。一孤垒之中,只百余人;历十七日夜之久,而不能下。援兵由海道驰至,其围乃解。进攻吕家望叛社,几得手而彰化乱作,援兵调回,不得已,而复议抚。凶番固未受大创也;然皆知张能战、能守,不易动摇,畏而服之,故复就抚。即去年代理州牧吕令兆璜之开征能收岁额之大半,亦张之威有以慑之。今春张调台北,后山军民均失所恃,其局势已异于前矣。后镇起自列校,各营管带素与等夷,耻为所属。闻二月间,北路大卤番、木瓜番屡出草杀人;四月间,该军领饷回,经南路大树林、出水坡之间,被凶番暗伏草中,放枪击毙一马,并伤一勇。后镇行文查诘该处防营,均至今未见回文;其威令似已不行,又遽病故,军无主将,各营互相观望,民心皇皇。此台东近日军营之实在情形也。卑州向设安抚军百名,今已裁其半,只存五十名。每月派出前山护领军饷,常有十名、八名在路,又有胥役、厮养、通事人等厕名者十余,实只二十余人在营,仅仅足敷守垒,民番益不之畏,视之如弁髦。此台东近日州军士实在情形也。台东官无城,民无垒;田则水利未修,海则商船罕至;凶番则恶意渐萌,通事则恶习渐肆:在在急须整顿经理。而州恃军营以自立,其势原难以有为;今军营复纷纭如此,卑职身任地方,责无可贷,理合详察局势机宜,苟有闻见,不敢有所忌徇欺饰,不敢不据实禀陈,以便宪台洞悉确实情形,相机调度。或赶紧酌派威望素着之统将速来后山接统各营,以定军心,以固民志,以镇番社,弭患于无形。或速请张统领速乘轮船暂来后山经理旧部,俟代者得人,事势已定,而后复回沪尾,亦属权宜缓急之要着。后山统领得人与否,实地方安危之所系,实非卑职恇怯,故作危语,冀耸动宪台之听闻,预为卸责于人地步,规免害之相及也。伏乞宪台格外鉴核,俯赐采择。地方万幸!卑职不胜企祷之至。除分禀藩、臬、司、道外,端此,禀陈。恭请钧安。伏祈垂鉴。

  卑职传谨禀〔六月初五日〕

  ·致张月楼

  月楼军门老仁长大人阁下:

  前月奉檄承乏台东,比肃芜函,恳求指教;想蒙钧鉴。台东自大纛北移,军民皆失所恃。州原恃贵营以自立;□接印甫一日,而后代统复遽作古人,人心愈觉皇皇矣。□查后山近数年之安,皆老仁长一人之力。比以此意禀达抚宪,重借旌麾速乘轮船东驶。暂驻埤南一月、两月,俾代者得人,军心已定,番社帖服,而后仍回沪尾。如果蒙抚宪俯允,在老仁长不无跋涉之劳;而以定东军之志,固番社之心,弭隐患于无形,计无踰于此者。且台东原系老仁长十余年辛苦经营开创之地;贵部各弁勇皆昔年与同艰苦共患难之人,如郭汾阳之于朔方军。闻其重来,莫不额手称庆;诸事可指顾而定。即老仁长之勋望,亦由此而愈隆也。□之冒昧,谅蒙格外鉴原,至后代统身后萧然,旅榇难归;寡妇孤女,无以为养;兼闻有遗腹,尚可望忠嗣一脉之延。老仁长想早闻而矜悯焉,必为之设法,俾无失所也。谨此启闻;敬请钧安。初五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六日)

  初六日,黎明而起,诣天后宫设四海龙王、风、云、雷、雨神位,虔诚拜祷,求甘霖及时多降。

  ·致张经甫(焕纶)

  经甫仁兄同研大人阁下:

  前月初旬,奉寄芜函;想已达左右。闻铁路已达新竹。大工告成,时届茶市,商民附车者较他时必加数倍;日收车费,除给工食及一切日用花费外,必沛然而有余。吾兄勋猷日着;上台倚重益殷:敬佩之至!弟于五月二十四日抵台东;六月朔日接印。州原设安抚军一哨;近奉檄裁去一半,只存五十名。民番视地方官原如弁髦,今益轻矣。地方官原恃防营以自立;不意弟到任之第二日,防营统领后海吾总镇突然病故。军无主,民心愈皇皇。又天久不雨;朔日得小雨,无济于事。弟适逢其会,不得不格外慎重。杳后山近数年之小安,皆张月楼军门一人之力。今春张调台北,军民均失所恃,局面已异于前。因冒昧禀请抚宪重借张军门,乘轮东驶,以维系东军之心,固民番之志;俟代者部署已定,而后北还。未审抚军能俯允否。后山恃防军;防军可恃与否在统领:一方安危所系在此一举。质之吾儿,亦必谓然。惟弟才短,忝任地方,目击无城、无堡,不足以固民志,卫民生;水利未练,荒地未僻,不足以阜民财;海滨口岸,商船招徕未广,百货昂贵,不足以利民用:在在均须设法经理。而力实不足,势亦不能行,无可着手,实深惭惧。且因地、因时、因人,各有所宜,实有非寻常文法所能治者。不但行之难,即言之亦非易易也。吾兄将何以教之?初六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初七日迄十六日)

  初七日,大风雨。至午,风止而雨仍未止;彻夜不息。

  初八日,具太牢酬谢四海龙王、风、云、雷、雨。申刻雨止。

  台湾田亩清丈后,计原额之外,每年溢出银三十六万三千三百余两;旧征额粮一十八万三千余两。

  拟书上江苏陈臬台。

  初九日,招吕耀如大令、倪榆三先生、张蕊卿管带及梁少翁小饮;皆到。惟高锡之、雷含三、俞翼卿以疾辞未到。

  初十日,书谱牒寄万棣花,兼璧其所呈受业门生帖;不敢为之师,而愿与为兄弟也。作书寄四弟。

  十一日,以前任吕移到交代清册八本寄凤山,托李丽川大令转托其钱席代阅有无错误;吕所嘱也。

  十二日,诣营贺张蕊卿保升副将之喜。

  十三日,张蕊卿来谢步。

  十四日,作书寄谢钟英大令及四弟。

  十五日,诣天妃宫、昭忠祠、观音祠、土地祠行香。

  十六日,作书上道台顾及四弟、秠儿。夜邀吕耀如大令、倪榆三刑名及张蕊卿协镇、俞翼卿二尹、梁少玉兄饮;为吕、倪祖道也。

  台东州每月由藩库津贴银五百八十三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按九七三七一折实库平银五百六十七两九钱九分七厘四毫。

  ·上道宪顾

  谨禀者:窃卑职于本月初二、初五排递各禀函;想均蒙宪鉴。自初五午后,大雨历三日夜,至初八日午后乃止。五禾沾足,人心略定。堪以仰慰宪廑。卑职详细询察地方利弊;地方深患民少,而尤患吸鸦片之人,现已不少。市中商贾懋迁,烟土居其大半。营中饷糈之消耗,烟土亦居其大半。民日贫,军日弱,而番则日富而日强:诚可患也。往者番不知用银,所需者盐布;今官月以银饷之,番自以其所有与民易银而积之,则日富矣。往者番只有铁铳与刀枪;今知官兵后门新式洋枪之灵巧,亦不惜重价以购之,则日强矣。自三条仑以至知本社,为后山出入必由之道,官民出入须护送。去年分驻屯军三哨,今添一哨,差役本烦。管带官利番人能耐苦,捷足而走疾,上下山岭如飞,不畏风雨,而每月工食银只四元,值贱,争雇以充伍,没其余饷;有事则以番勇任之,出入营勇无禁阻。番知屯军疲弱无能为,与人言常有骄色;见吸鸦片者尤诽笑而鄙夷之,以手抚其刀,指其人,揶揄而去,若以其血不足污我刀者。而通事复唆播其间,动辄以番情不便相恐喝。民畏番,兵亦畏番,则官亦不能以不畏,亦不能不为通事所愚弄矣。后山之事势如此。目睹地方事宜,无一不急需整理;而其势实有所难为。冒昧固不可,苟安亦不可。惟有据实禀陈;伏乞宪台详以教之!此禀;敬请钧安。

  谨再禀者:军饷逐月备文派人诣郡领解回营给发:此定例也。后山地僻,路远而险;领饷非派勇十、八名则不敢行,每次非二十余日不能往。(水按:往下疑脱还字。)卑州安抚军现已裁去一半,只存五十一员名,不敷差遣。每次所领银数不过二百;而托他营顺便代领,又以干系重不肯应允。拟六月之饷,待至下旬派人赴领,至郡已在六月底,发饷已在七月初;并领七月之饷,不过略早数日,并不违例,而于卑州可免一次跋涉之劳。伏乞宪台格外体恤,便中关照支应局,以便遵行。不胜企祷之至。

  〔六月十六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迄二十日)

  十七日,大风雨。作书复宜兰盐馆委员卢少农大令。

  十八日,作书复万锦堂、沉昂青、苏赓华。

  十九日,大雷雨。

  汉王吉论养生云:休则俛仰屈伸以利形,进退步越以实下,吸新吐故以练臧,专意积精以适神。

  作书致张经甫,请代领六月津贴银两五百六十七两九钱九分七厘四毫,并恳以银三百四十二两代交前任吕幼渔大令以偿其移交及借款。仍余二百二十五两九钱九分七厘四毫,存之以待各大宪有喜庆派分子应付也。作书并以诗词寄虎臣兄;又书复谢钟英、范膏民。得张月楼军门书,并基隆海口地势,拟筑炮台新式二图。

  二十日,作书复张军门,奉还二图。

  ·复张月楼

  月楼军门仁长大人阁下:

  奉到钧谕及海口地势、炮台新式二图;较量则如樊若水之引绳,规划则似马伏波之聚米,而且虚怀若榖,博访详谘,如诸葛忠武欲集众思以广忠益。再三披览,钦佩莫名。承示岸鳞堆一处,可以兼顾三面,于此建台置炮,则基隆海口门户益固,锁钥益严。足征老谋深算。第此堆地势孤露。我台现购之炮,及远究有几里?堆之三面,沙线之向背、海潮之顺逆、轮船往来针路之远近,必须测验明确,期于炮可制敌,台能自固,斯为布置得宜。老仁长身历其地,智烛几先,乞格外留意也。炮台之式,各处不同。以台北原有者而言,沪尾炮台之兵房即在台下,不忧敌弹自上而下震;得其备御之一法矣。而台之中心,不知掘深坎,开大池,多筑夹垣甬道,防敌弹飞入横炸而伤人;是其疏处。其兵房之顶,以木架之,不能经久,不知用砖卷砌如城门之式,亦是疏处。基隆炮台地势太高,炮可及远而不能击近,固已失算。其中不知作坎、作池、筑夹垣甬道以自防,与沪尾同。而兵房如民间常住之瓦屋,丝毫不为备御计;射寮并陷于绝地而不自知。此等工程,皆由当事者不自深思熟虑,惟听洋不洋、华不华之工匠妄言英如此、德如此。而遂从之。殊不知外洋各国之炮台,从不许我华人观看;即彼之示我者,亦其吐弃之糟粕也。惟沙线之向背,海潮之顺逆,敌船之行必准乎此以为趋避。我能精察敌船趋避之处,因其势以筑台、以置炮,或足以制其死命耳。老仁长悉心经营,鉴于旧者之疏,以求将来之利,自然尽美尽善矣。抑传更有请者,我中国各处炮台所有之炮皆购于外洋,其能及远若干里,皆一一籍而记之。闻其用兵,专以长击短:如我此台所设系及远十里之炮,彼则以及远十五里之炮来攻;测定道里,然后开炮;故彼炮能及我台,而我炮不能及彼船。此固不可不防者也。彼船之炮及远若干里,我不能知,而又不能不虑。我炮不及彼炮之远;似乎我之建台,不宜于露,而宜于藏。岸鳞堆地势能兼顾三面,固当扼要以建台。或者于射寮及三条仑之里向,择地之低而隐藏、敌船从外来不能瞭见、炮自远发不能及垒之处,欹斜相对,添建二小台;所设之炮,虽力弱只能击一面,如伏兵然,彼船不近,我机不发。反用我之所短,以破彼之所长;似于兵家出奇反正相生之意,亦略有当也。猥蒙老仁兄不以书生迂腐不足与言兵事,不远千里殷殷下问,用敢贡其千虑之愚,以备择采。图并奉缴;伏乞检存。并祈不时教之。端此启复;恭请钧安。统希垂鉴。如小弟胡传顿首六月二十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迄二十六日)

  二十一日,吕幼渔大令起程回台南;初拟十七日起程,因大雨溪水涨而止,故至是乃行也。

  二十二日,得吕幼渔自大麻里来信,言溪水幸不甚大。张蕊卿协镇过访。

  二十三日,讯结王珍控案。出访张蕊卿不遇。晤高锡之;谈久之而回。得李质甫总镇书一,得四弟及姚述庭书各一。张蕊卿持其兄月楼军门书来示予,有抚宪拟以予统领后山防营之语;恐未必然也。

  二十四日,作书复李质甫。

  二十五日,奉道宪转札,奉抚宪电谕,令兼统镇海后军各营,并手书一函。又得四弟书,又得唐观察、包太守书各一,朗山侄书一,秠儿书一,汪上锦书一。

  二十六日,辰刻接统镇海后军各营。具禀报接统日期,禀陈势难兼顾实情,请速派统将来东接统。又作书复臬道宪。又书复包太守,托其代领六、七月安抚军饷银。又书复朗山侄、汪上锦。

  ·上臬道宪愿

  敬禀者:窃卑职遵奉宪札,暂行兼统防营,并蒙手书谆谆教诲;莫名感激。敢不敬遵。业申报接统日期及势难兼顾禀请速派统领在案;想均蒙宪鉴。卑职伏查后山地方之安危,群番之叛服,其机括皆在防营而不在州署。今事权归一,可以相机操纵,而无掣肘之虞,岂非卑职之深幸!岂不思格外黾勉以图报称;而不自量力,冒昧尝试,亦非卑职之所敢为。自古任重人轻,兵骄将懦,鞭长莫及马腹,筑室而与道谋,从未有能济事者。想我公必早为卑职计及矣。练兵二字,实为后山全局第一要义。而不汰去老弱,则虽日日训练,亦不精强。后山一有简汰,则患无人可以选补:此因循而坐误,彼蟠据而日牢。我公戒以不可性急,遽有更张;实则最难更张也。卑职前禀请仍派张统领东来暂行料理,正欲其不露声色,自图救覆,庶可期如我公所云面子照常耳。此次复申前请;如蒙俯允,莫大之幸。如不得请,必求我公派二人以助之,一则请派汪君玉农,一则能书算可典饷者。并恳我公为选之也。端此,禀闻;恭请勋安。〔六月二十六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六月二十七日迄三十日)

  二十七日,查点镇海后军中营弁勇人数,送张蕊卿回新开园。

  二十八日,李丽川大令代阅前任交代各册寄回。得唐太尊及万镇台、李仲雄协台、疏禹门司马、詹仲芳从九、谢钟英大令及四弟书各一。

  二十九日,检各案卷核对前任交代清册;签出与卷不符及无卷可稽之处,作函并册寄还前任,请更核之。作书复唐观察、包太守,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三十日,作书与张月楼统领论军当汰老弱事。又禀臬道宪。又复谢钟英大令。

  ·致张月楼

  月楼军门仁长大人阁下:

  前肃复函,并奉还二图;想已蒙台鉴。六月二十五日,奉抚宪电谕臬道宪转札,以后山乏统将,军务紧要,令暂兼摄。遂于二十六日入营,兼统其众。闻此举由老仁长推毂。□自顾不谙军旅,且非统驭才,恐辜负宪意,累老仁长知人之明;业已禀明实难兼顾,请速派统将来东。昔周瑜命凌统代将;统以十日为请,久则恐误事。□今亦类此。惟路远不知何日能达;而整顿之方,练训之法,目前亦不能不暂行讲求。后山乃老仁长开辟之地,此军皆老仁长与同甘苦之人;地势军情,深知底蕴。当如何布置始能得宜,伏乞详悉教之。

  谨再启者:日来查点人数,接见各哨官弁,始知军中吸鸦片者十居其九。前营十有六、七,左营尤甚于中营。月得饷银,尽耗于此。皆形容羸槁,穷窘而无聊。大纛移北,尚未半年,而法纪日弛,流弊日滋,遽至于如此。此不但□所不及料,亦老仁长所不及料也。似此情形,若遽显揭于上台,恐论者不察,深文巧诋,转追咎于老仁长,以冀遂其嫉妒之私心。若仍相隐匿,置若罔闻,恐一旦败露,获咎尤重。急图补救,计莫如汰。然汰不胜汰,汰而不能资遣回籍,彼穷无复之,必留为地方之患。深思熟虑,夜不能寐,而不得善处之道。前两次禀请抚宪,仍借老仁长台旆东临。一则藉威名以镇番社,一则设良策以汰老弱;务使地方永远安谧,防军莫不精强,老仁长克竟全功,无丝毫遗人訾议于其后。斯尽美而又尽善也。□之所筹,公私兼顾;区区之忱,伏乞鉴谅。老仁长公忠体国,见义勇为;上台深相倚重,言无不从。如肯惠然东来,莫大之幸。如基、沪事尤重大,难以分身,则□所日夜忧思而未得其善处之道者,老仁长闻亦必代为之忧。伏乞书策函封,驰以见教,俾知遵循,不致冒昧获戾。亦莫大之幸也。

  六月三十日

  ·禀臬道宪顾

  谨禀大人钧座:谨禀者,窃卑职六月二十七日,肃呈禀函各一件;想蒙钧鉴。日来接见各哨官弁,查阅勇丁,不料吸鸦片者竟十有其九,所见更甚于所闻。又闻前营染此者亦十有六、七;左营更甚于中营。不胜骇异。日夜筹思,似此情形,不可遽以显揭,不能复相隐徇。而官弁则调无可调,勇丁则汰不胜汰。将奈之何?现飞函以此实情告张统领,请代筹补救之方,免致声扬,遗人嗤议;未知其能关怀否。卑职生平最恶此物,我公所素知。今所部属皆是嗜此之人,如水火冰炭不相入,固不待言,千数百人好之,而一人独恶而欲去之,其势甚难,其机甚险,亦不待言。留之则无用而徒糜饷项;汰之而不能资遣回籍。必留为地方之患,为厉之阶,诚不知伊于胡底。忧心如焚,夜不能寐;实无善处之策,益深竭蹶之惧。谨披肝沥胆,密禀我公。此中操纵缓急,必如何始当?伏乞详悉指示!俾知遵从,不致冒昧干咎也。不胜企祷之至。此禀;恭请均安。伏祈垂鉴。卑职传谨禀六月三十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一日迄初二日)

  七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移居中营。是日以前,军中所应领正杂饷项、公费、薪水、统费、夫价银两概归前代统,由营务处为放给;自初一日起,由予经理;以清界限。

  初二日,作书致管带前营张蕊卿协戎、管带左营张聘三都戎,论整顿军务。令军中开通沟渠,以除秽浊。

  ·致张蕊卿

  蕊卿四哥大人阁下:

  自送台从北旋,军中遇有疑难之事,益少商榷之人。遥企芝仪,曷胜葵向。辰维厘延虎帐,阵整鱼丽,部伍益严,勋猷卓著:以颂、以羡。弟连日查阅所部,不意吸鸦片者竟十有八、九;殊出情理之外,骇人听闻。以难筹之饷,养自弃之人,上台若知,不但弟等获咎,且恐论者不察,深文巧诋,追咎于令兄军门大人,关系非小。弟忧心如焚;与锡翁再三商榷。惟有赶紧将瘾深者汰去,而令浅者速行自戒,急图补救,庶望保全此军声名。阁下军令素严;贵部亦有染此者否?祈即查明,相告以实。设法整治,以期转弱为强,不使令兄军门大人美盛之功业,被人訾议于后;公私兼顾。想阁下必尤关切于心也。如别有补救之良策,并希教之。此启,敬请勋安。诸维心鉴不备。

  〔七月初二日〕

  ·致张聘之

  聘之仁兄大人阁下:

  自去年夏初别后,转瞬年余矣。敬维虎帐延厘,勋猷卓著:以颂、以羡。弟近承乏兼统东军。日来查阅中营弁勇,不意吸鸦片者竟十有八、九;殊出情理之外,骇人听闻。以难筹之饷,养自弃之人。上台若知,不但弟等获咎,且恐追咎君家老统领,以为不早整治。关系非浅。小弟忧心如焚;与锡翁再三商酌。惟有赶紧对瘾深者汰去,而令瘾浅者速行自戒,急图补救,庶望保全此军声名。开贵营染此者较中营尤多;未知确否?请速查明,以实相告,力除宿弊,以期补过;毋使君家老统领美盛之功业,被人訾议于后。兼顾公私。想阁下必尤关切于心也。手此启恳,敬请勋安。诸希心照不备。

  七月初二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三日迄初四日)

  初三日,令军中一律操练枪法。作书复詹仲芳。

  初四日,作书寄四弟、朗山侄及嘉言兄。

  ·复介如四弟

  来书均收到;想弟必早达沪上矣。痢疾是否全愈?殊殷念念。天热,望格外保重也。乡试入场作文,随兴所至,随笔所如,不拘长短作几篇;但无嫩稚语,亦能中式;不必沾沾揣摩墨调也。试毕,即检点起程回里。家内事多须及早安排;先事经营,临事自无贻误。续弦固不可不审慎选择,然亦不可太苛;总以能持家为上选也。余自兼统防军,事务日形忙剧;而所奉之札,系令暂行兼统,并有俟另简统将之语,是以目下不便遽求帮手。后山瘴疠,苦无良医;一有病者,则吸鸦片以图御瘴,遂致各营弁勇受烟累者甚众。留之,则无用而糜饷;一经简汰,而地僻民少,苦无精壮可以募代,又患此种自弃之人,留为地方之患。所以难也。现已禀明难以兼顾,请速派统将东来接手。能否邀准,尚不可知。余既得代理台东,正图事简,可暂偷闲一年;而接印甫一日,而后海吾总镇遽尔病故,所辖三营五哨,分防地方四百余里;文武两事,遂丛集于余一身。岂苍苍者必不许余安闲耶!余生平颇喜谈兵;今虽精力大不如前,尚善饭,壮心不已。如果上台不准所请,必令兼统,是亦书生难得之奇遇;自不能不强自振作,搜讨军实,勤加训练,以期转弱而为强,图报称于万一。军中弊窦,自当次第堵塞;不图私利以媚势要,又不能不敛怨矣。然亦不暇顾也。惟秬儿随任,余无暇课之读,与之讲解书理;正恐误此儿。舐犊之私,不能或释耳。弟明春能早来,固余所甚望也。此复;即颂元祺。诸维心照。七月初四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五日)

  初五日,作书寄包哲臣太守,又寄范荔泉。

  ·致包哲臣太守

  哲臣仁兄太守大人阁下:

  前肃芜函,谅蒙藻鉴。以弟才短,复兼防务;虽系暂局,而竭蹶贻误,时切忧虞。现已禀明势难兼顾,请抚宪速派统将来东;想能邀准。惟查军中每月应领之饷,遵照新章,须迟一月而后得请。如敝军七月之饷,必过八月至九月始能领到。面阖营四百二十五人,七、八月两月,日食米、盐、油、菜等价,均须预筹垫发,不能少缓。弟仓卒入军,应垫不及,拮据殊甚。为此函恳阁下,代以此情禀商豸宪,先借库平银乙千两以资军粮。谨具钤领一纸;祈即鉴存。弟得此数,可以暂时周转。将来统将派出,即能速来,计弟应领之饷,由贵局扣除,亦不致于亏空。如蒙允许,此款发出,仍恳另存贵局。弟现因军中日食所需,迫不及待,已就近于埤南铺户先挪垫办,许俟该铺户到郡配货时,持弟字据诣贵局照数领取,以图两便。然非藉大力为之斡旋其间,不克有济也。谨此端函,以求曲赐成全焉,不胜企祷之至!手肃;恭请勋安。统希亮鉴。

  〔七月初五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初六日迄初十日)

  初六日,得宋渤生观察自闽省来书一,又得署彰化令俞冬生复,又得张月楼军门书。

  初七日,得吕幼渔大令书,即复。派员日夜轮流查拿赌匪。

  初八日,作书复唐韡之观察、万道生军门。

  初九日,得张蕊卿复书。

  初十日,作书致张蕊卿,并致邱耀庭。俞翊卿自大麻里放番社夏季饷回,来见。

  ·复张蕊卿

  蕊卿四哥协戎大人阁下:

  接到还云,藉知贵营弁勇吸鸦片者亦十有七、八;不胜焦灼。后山自光绪十四年以后,藉君家统领大哥威名,镇服群番,无有战事,各营得享安居之福;遂逸则思淫,各陷溺于烟毒之中,迷而不悟;壮士变为癯怯,钜饷化作灰尘,以至如此之甚。此军营之极弊,天下十八行省之所绝无而仅有者也。今若据实以禀抚台,请尽汰疲癃,另募精壮,以期饷不虚糜,缓急可恃,必无不允之理。请派轮船载而往返,三、五月之间,可期壁垒一新,旌旗生色矣。固不难于整理也。整理之后,如恐仍染恶习,查而诛之,惩一亦足以警百矣。何患之有!然如此办理,后山之禀一出,则君家统领大哥之威望必顿减损;阁下与各营管带皆在军中日久,不能早整治,亦必获咎矣。将如之何?若今日明知弊已极甚,仍相徇隐,置之不理,一旦上台查知,则弟等获咎必更重矣。将如之何?且自君家统领大哥调北以来,群番已无复有所忌惮,恶意渐将复萌;而我军犹不思及早整练。万一变出意外,以此瘾深力弱不能振作之烟鬼,抵御壮健勇捷行走如飞之凶番,非枉送死,必大溃逃,公私必两误矣。又将如之何?弟已两次禀请抚台,重借君家统领大哥暂行来此,汰去此辈,以免自累,而竟全功,实为兼顾公私之上策。而日来急急简汰瘾深者,而责令浅者速戒,作此迂缓之计,实具万不得已之苦心。而来教以为汰之不可,禁之不能,另募壮健亦必仍染烟毒,则是后山营勇非长令烟鬼充当不可也!此乃骇人听闻之事。即能暂复掩饰以欺上台,将来上则误国,下则误民,兼以自误,不待言矣。恐非君家统领大哥训练此军之本意,亦似非阁下忠诚自许实事求是之本心;或系一时未暇详思耳。利害所关非小;故披肝沥胆,复此函商。惟阁下再三思之。此复;敬请勋安。敬璧谦版。初十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一日迄十五日)

  十一日,答候俞翊卿吏目。

  十二日,出营查看义塾幼童,兼视黄寿廷游击疾。

  十三日,得吕幼渔大令书;即复。又书致李丽川大令,又书致李质甫游击。前营文案龙少由来见。

  十四日,新任台东州吏目姜春棠(字芳坡)到。张有临自台南来。得臬道宪初五日手书,又得张经甫别驾五月二十五日书,又得虎臣兄五月五日书,又得王蔀畇孝廉诗筒,又得张逖先大令书并联屏四条(附有窦甸嵩大令书)。又得李丽川大令书,并凤山出结前任交代并册稿,淡水交代稿;共稿四件,册稿二十七本。又得黄云孙、黄冕斋、鲍叙五书各一,又得侄及秠儿书。(又寄来大连四纸十刀、大帐簿十本、移封二百个、红洋布二疋、津蜡二十五包、洋蓝二瓶、小棕刷一个、羊皮马褂一件、蓝绸短棉袄一件、蓝绸棉套裤一双、桑寄生酒二瓶、吕宋烟一匣、黄烟二筒、半夏二小匣。)

  十五日,行香。作书禀复臬道台,并复朗山侄。申刻出祭厉坛。酉刻,闻黄寿廷游击病故于寓所。

  ·禀臬道宪顾

  谨禀者:十四日姜吏目到州,奉到我公六月初五日手谕,示以招徕教养之法,训练简汰之方;劝勉兼殷,情意恳挚。十读三复,感激良殷。伏查后山开辟已十数年,而地不加广者,实由平地高山,番社星罗棋布,叛服无常;前山之民畏之,皆裹足不前。又十四年之变,水尾、新开园一带垦荒之民,惨遭杀害,脱逃者少;闻者益惧;是以近年虽甚安靖,亦不敢复来。又查后山近数年之安静,实恃张统领一人之力。十四年秋间,平埔、高山各番社大半皆变,纠合六、七千人,围攻埤南一孤垒。张以百三十余人抗之,历十七日夜之久,以待救到而解围。从此群番皆知其能战、能守,不可轻易动摇,故畏而服之。张亦自恃威名已着,役属群番,莫不如意,遂并疏节阔目以休息其军。地方无事,法纪甚宽;弁勇由逸而惰,而肆,而陷溺于鸦片,亦置若罔闻。此流弊所由日甚也。今张北调,群番已无复有所畏惮,恶意渐萌,后山之局势渐变矣。卑职审事势,察机宜,计惟急急整饬军旅,使转弱而为强,庶足以弭患于无形。故以此为第一要义。欲力图此,而谨恃一手一足之烈必不克济。前禀请速派统将并急呼将伯,为目前训练起见,实为将来招徕地步。以为能卫民生,斯能固民志;能弭番祸,斯能招远人也。而欲整顿军旅,必先简汰老弱。宪谕资遣、另募二条,尤为后山今日第一要义。而欲仿行古者屯田、营田之法,亦非此疲癃之人所能胜任也。卑职现汰瘾深者而令瘾浅者戒。为此迂缓之计,实由前禀均未奉到宪批,不敢冒昧遽事更张,非存五日京兆之见也。祈我公格外鉴谅而更教之。此禀;恭请钧安。伏乞垂鉴。卑职传谨禀七月十五日

  谨再禀者:代统军营,与代理州县大不相同。州县所治之百姓,皆地方所原有之人;军营所辖之弁勇,乃前统将所召募之人。故代理州县易,而代统军营难;以前统将之亲属代之尚易,以客将代之尤难。部下弁勇各有所恃,不但以五日京兆视代者,且须代者将就之;否则,索瘢求疵,谗间谣诼,无所不至。或媒蘖其短,以速其去;或藉端鼓噪,使得罪以快其私。伊古及今,皆有此弊。积习牢不可破,人人知之;卑职往年游历所至,亦屡亲见之;实难以有为也。现奉抚宪檄文,只有认真『代统』字样,并无整顿之言,尤难处置。日来简汰烟壳,则以『辜负张统领之教养,坏营规并坏主将声名』罪之;使勤训练,则以『速自振作,为张统领争气,勿负栽培之恩』勉之;函请前、左二张汰练,则以『速图补救,勿因循贻误,累及乃兄』劝而激之。仅与言情,未纠以法;苦心调剂,苦口训诫,实欲兼顾公私。卑职深知群番只畏一张统领。现实欲其重来以资整理;将来万一有事,尤当藉其余威以警慑之。何敢遽发其覆,一旦而尽改其所为,使怨而生隙?然弊已至如此之甚,仍相隐徇而不早图补救于后,不但将来误国、误民兼以自误,即目前体验代字之义,亦属为谋不忠,咎无可逭。是以不敢遽以显揭,而先以苦情,披肝沥胆密禀我公,以求默鉴而曲谅焉。卑职处此万难之势,实无兼顾之策。如蒙俯鉴愚忱,速派统将东来,俾得早释重负,莫大之幸。如不蒙允许,可否放胆、放手条陈积弊,请大简汰,派轮船载回内地,另招壮健之处,伏乞详悉训示,以便祗遵。我公实事求是,能尽下情,务洞悉其隐微曲折;卑职不敢有所徇忌隐饰,而尽倾其底蕴以言之。区区之忱,并祈垂鉴也!卑职传谨再禀〔七月十五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六日迄十七日)

  十六日,姜吏目接印。出送黄寿庭大殓。夜邀姜芳坡、俞翊卿、张有临、高锡之、傅翼如、梁少玉、罗云五饮于营。

  十七日,作书复张经甫、李丽州,又书复李仲雄、岱镇山二协镇。得王彬斋大令书一。

  ·复谢钟英

  钟英仁兄大人阁下:

  两奉惠书,深蒙关切;而于用人一事,尤以小心二字再三反复叮咛。铭感于中,莫能言喻。惟人实难知,知人亦甚不易。吾辈生今之世,出为俗吏,求试者类皆管、晏、申、商之遗法,古之圣贤所不肯为者;而由吾辈所委于任者尤为鄙事。何能得圣贤而用之!即极高其选,安从觅许多圣贤而用之哉!絜短取其长,责以大端,不苛细故,聊取于事有济而已。斯固无当于知人之明,而亦无当于千万小心之嘱。而不如此,则竭蹶立见,小处精明,大处转不精明,而贻误更多矣。忝在知己,敢布腹心。是否有当,伏乞进而教之。蒙假多金,以济敝寓之空乏,高谊尤可感。谨此申谢,并请勋安。

  〔七月〕十七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十八日迄二十一日) 

  十八日,得介弟初五日厦门书及朗山侄台南书各一。作书复王彬斋、谢钟英二大令。

  十九日,作书复介弟及朗山侄,又书致吕幼渔大令,皆托俞翼卿明日带去。出送俞翼卿回台南。

  连日阅本营打靶,中不及三成;而安抚军转能中四成以上。可叹也矣!得张月楼军门六月三十日书。

  二十日,作书复张军门;又书致左营及花莲港抚垦局。得谢钟英大令、张经甫别驾书各一。又作书唁胡慎之之子在儒,并托张经甫别驾代挪洋银二十四元作为吊仪,转托艋舺盐馆张眉生大令转交。

  二十一日,作书复张经甫,又书复谢钟英。

  ·复谢钟英

  钟英仁兄大人阁下:

  十七日奉复一函;想蒙台鉴。兹接十五日手书,深蒙多方指教,感谢不尽。惟□素恶石头记,未知其中奥妙。来教云云,亦不解所谓也。敝州如能运销官盐,则有澎湖、恒春之例可援,乃地方官之利,前乎弟者五、六公,其才皆胜□十倍,必早举行矣。所惜运道险远,民少,销路不畅,无利且恐有累耳。由台南运盐入恒春南境,须候北风;由恒南而东,而北,又须候南风:盐在船久,弊必不可胜言。到岸又须分储于三处,一埤南,一成广澳,一花莲港,乃能遍销于境内。分则每处销少而费多,无利;不分则官销其一,私销其二,引必积滞,课必难缴,无利而兼有累。行销民盐,名为便民,实乃牟利;苟无利,谁肯行哉?左传所载季文子逐莒仆事,□前在龙门肄业时,曾着论非之。季文子不谏宣公纳莒仆,不请宣公逐莒仆,而擅逐之,不义甚矣,无礼极矣;又使太史克妄引古义,以劫制其君,而妄自比拟于舜,诬罔悖谬,亦如王莽之自拟于伊、周,曹丕、司马炎之效法唐、虞耳。鲁公失政,自宣公始;季氏窃权,自行父始;此其造端也。克者,刘歆、甄丰、王朗、华歆、贾充之流亚,缘饰经术,为奸雄文过而饰非,敢于欺君而惑世者也。而阁下转艳称之!亦弟所不能解者。请更进而教之。古人文字复往,论事论理,互相诘难,弗明弗措,而此彼各无所嫌疑;似吾辈亦当如此也。

  〔七月〕二十一日

  ·复张经甫

  经甫仁兄同研大人阁下:

  接诵七月初十日手书,深蒙直发其病痛之所在,而赐以医治之良方;厚意深情,即百朋之锡不是过矣。九顿首以谢,犹自以为不足也。弟性愚戆而躁急无涵养,不能变化气质;年来自恐血气渐衰而志气亦因而不振,欲强作之,殊不自知乃虚矫也。作事宽以济猛易,猛以济宽难;治心则宽以济猛难。盖不能持其志,必暴其气矣。此弟之病源也。然弟不敢畏难,而必试之。伏乞随时加赐药石也。〔七月〕二十一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二十二日,作书请张月楼军门主稿,为后海吾总镇、黄寿庭游击在营积劳染瘴病故禀请恤典。

  ·上吴清卿师

  谨禀者:□于六月朔日,到台东任所;前已禀闻。兹于六月二十五日,复奉抚宪札委兼代统领镇海后军三营、海防屯军二哨、南路屯军二哨、埤南屯军一哨。计东防海面延袤三百余里,西控熟番一百七十二社、生番百余社。而与前山相通,只一缕之道穿番社中,极其艰险。海道则轮船不能停泊。地僻而事艰、责重。传去年巡阅,皆亲历其垒,知其翔翱逍遥为日已久。又复以鸦片能御瘴,受累者多,疲弱已甚,急应整顿。自度才短,恐难胜任,即以兼顾良难,禀请速派统将东来。迄今二十余日,未奉批示。缉公书至,则言目前恐难邀准,戒以勿存五日京兆之心。□自憾前从吾师在军日浅,军旅之事,未遑请学,悔无可追。今冒昧从事,简汰训练,未得其方,必不获效,惧或贻误,不但辜负平日之期望,且累吾师知人之明。惟有恳求指授方略,俾识遵从;或能稍寡愆尤,图报万一耳。伏乞随时教之!不胜企祷之至。七月二十二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迄八月初六日)

  二十三日,作书致虎臣兄,又书致朗山侄。

  二十四日,作书复宋渤生观察,又书禀吴清师。

  二十五日,作书复沈韵松太守,又书禀陈舫仙廉访、袁爽秋观察,又作书并以时辰表寄李兰亭带至南郡交朗山修正之。

  二十六日,作书并具禀稿呈于臬道宪。

  二十七日,作书寄呈吴培卿、谊卿二先生。

  二十八日,以日来大雨已三昼夜不息,骑马出视各处水势。

  二十九日,雨仍未止。作书致王蔀畇孝廉。

  八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午后晴。作书致经甫、荔泉,又书致包太守、吕大令,并发各处贺节禀函。

  初二日,大风。作书致李丽川大令。

  是日,台风挟大雨自东北横空卷地而来,势甚猛烈。而大雨自七月二十四、五日连日夜不止;至初一日稍霁。山水正涨,海潮外涌,互相抵击,漫溢泛滥,遍地皆水;而新街、宝桑之间,遂淘成一沟。宝桑民居圯入水者三家。昭忠祠被风吹倒;州署营房被倒者十六间,民房吹坏十一间。自丑至亥始息。

  初三日,出勘风灾、水灾。

  初四日,踏看漫溢之水、淘开之河,来源去路,绘图禀报。

  初五日,料理营房,而无法可以修整。

  初六日,作书禀道台言营务。又作书致黄云孙及朗山侄、包哲臣太守,兼托云孙领朗山见包太守领银千两以汇付吴勋曹。

  ·上臬道宪顾

  谨禀者:窃查卑部各营,军政废弛原委,前已屡次据实禀明。前月二十六日,复具禀稿封呈宪鉴。日来多风雨,恐途中稽延;心甚焦灼。而自接统至今已四十日,仍未接到抚宪批示。台北张统领处亦无回音。卑职手书分致卑部各营者,惟前营参将张□□回书力言万难禁汰;余则并回书无之。其置之不理,不待问矣。卑职自带之中营,已不止三令五申,而汰去尚不过三成。各哨官只有右哨一吴才宝无瘾;而胡涂实甚,不知振作以求自异,均似左袒有瘾之人以示德者,断难望其自新。伏思军旅、国之大事;鸦片乃军中最忌之物,急宜严禁,不容或犯之条。后山官民,皆恃军营以立足,尤关紧要。而废弛之责,卑职适逢其会而独任之。若不急急整汰,不但负国、负民、负我公及各大宪委任,亦负其初心。除却决计整汰,别无立足地步。而功过、恩怨、毁誉、利害不当自计,即难之一字亦可不必复言。其济与否,惟有行一步见一步,任一日行一日耳。现已明饬各营查汰,并拟次第撤换卑营各哨官。前呈禀稿,伏乞即赐鉴定发还,以便缮递。卑职愚戆,生平无学养,专恃血气用事。今血气渐衰,志气渐因而不振;若不格外黾勉,而畏难苟安之念起而乘之,必辜我公栽培期望之至意。爰是冒昧决计而行。伏乞格外鉴谅,并不时有以教之。〔八月初六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初七日迄十二日)

  初七日,得吕幼渔大令书二并交代册,又蒙于郡托余彦士先生代办接收结册稿,代订送束修银二十圆;即作书答之,又得朗山侄及秠儿信各一。

  初八日,阅操枪靶。得抚宪批;抄呈臬道宪。又得吕大令二十二日书;即作答。又接谢仲英大令书;即作答。

  初九日,查实亲兵哨无烟瘾者只有十三人,后哨十一人,左、前二哨各二十二人,右哨三十人,共百人而已。可叹!可叹!是日以接收各结册寄吕大令。又得余彦翁代办接收会盘总册稿及吕大令书。

  初十日,卯刻,台风自西北起转而西,午后转南,酉初乃止;吹倒州署草房十一间。补初九日:得张军门书二。

  十一日,出勘各处风灾。作书并会盘文册寄吕大令分投藩、臬、道署。又作书谢台南府唐韡之观察及余彦士先生。又书复陈子垣大令、李质甫游击、疏禹门司马、岱协台镇山。

  十二日,上臬道宪书,论资遣吸烟勇丁回籍。又书并具七、八两月津贴文领托张经甫兄代领折实库平银一千一百三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九毫;并托领出后以七百两汇台南还道宪帐房借款,以三百两交南中公馆,余者存于伊处;又托以银六元送张逖先大令,酬其赠联屏也。

  又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并寄还借来文稿四件、册稿二十七本。又书寄朗山侄。

  ·禀臬道宪顾

  谨禀者:前月二十六日及本月初六、初七日所呈函禀,想已次第蒙我公垂凿。初九日接到张统领回书;言及鸦片,有「此癖不独后山各营,全台莫不皆然,几成积疾难反之势」之语。又有「于各哨汰其老弱不堪者数人」之嘱。不但护疾而且忌医,必不能曲体卑职公私兼顾之苦衷,亦已明矣。卑职初八日阅校枪靶,亲自详细查询。亲兵一哨,无瘾者只有十三人,后哨只有十一人,前、左二哨各二十二人,右哨三十人;大半皆新募者。而谓各汰数人,余则听之;无是理也。予以一月之限,则已满矣;而能戒者竟无一人。其不肯戒,亦可知矣。而初十日早晨,骤有老瘾二十四人前来请假;十一日各纷纷而来。盖一准假,必将所欠之饷尽数发给。现在后镇代统期内,三、四两月饷未清,五、六两月领而末到。卑职接手后,分清界限,自七月初一日起;又已欠饷四十日。其意欲索此以困卑职,便藉端鼓噪也。卑职察知其意,急柔词告以「回籍固善。但为尔等计,远隔在海外,回籍亦大不易。将禀请抚宪派轮船来此,送尔等到镇江。该处有轮船搭往两湖甚便。距徐州路近。丰、沛、萧、砀所产之烟土价贱;自煎成膏,每一钱不过二十文。即不回籍,到此谋生亦易。尔等先于哨官处挂号;俟稽数禀准,再准尔假。决不令尔等流落海外」等语。乃各散去。台北初九日信到,而军中遽有此举动;似有所使而然。前禀言机甚险,言代甚难;大率类此。若非权词以导其意,几乎顷刻变生。亦幸我公先以赀遣之说启之,乃得临急借以应变。卑职孤身一人,势逼处此,断不敢因危机已露,自变其生平之所守,生畏难之心。军中夜夜狗哭,卑职明知其不祥,亦不自惧。惟惧办理不善,于公事无济耳。伏恳我公始终矜全,先以后山实在情形及前所教赀遣之法,函达抚宪商派轮船,以为之遣。并关会支应局许多借饷,以为之赀。庶卑职呼应通灵,或不致为众烟鬼所祟而殆也。张统领既护疾而忌医,近在台北,必自先为之地。卑职禀达甚缓。若抚宪疑新进躁妄有倾挤之心,而不之信,则不但卑职冤诬莫白,而后山之事,亦从此愈沦于烟瘴不复能清矣。卑职所忧在此,欲求卸此重责意亦在此。然终不敢不勉;愚而又愚,惟我公知之。自到台东前后所函禀者,实无一虚语,亦无一毫私意;而他人不知也。伏祈格外垂悯,力为主持。后山幸甚,卑职亦幸甚。此禀;恭请钧安。

  □□□谨禀八月十二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三日迄十四日)

  十三日,作书复万锦堂。

  十四日,作书寄张月楼军门。

  ·复张月楼

  月楼军门仁长大人阁下:

  接读福书,深蒙以烟瘴之厉,医药之艰,人材之难得,宽猛之并用,详悉教之;感荷无既。第目下情形,出乎情理之外,实出乎老仁长意料之外。局势大异于从前,老仁长殆犹未之知也。自大纛北移以后,官则竞以多售烟土为能事,发财为得计,孳孳汲汲惟恐吸之者少,而不顾其它。勇则公然偃卧于烟霞窟里,互相劝诱而不复知操防为何事。后海吾总镇无如之何,日夜忧虑,志不得展,而以身殉焉。可哀也矣!老仁长在后山时,寗有是哉?老仁长与部下同艰苦,共患难,冀共图富贵,衣锦荣归耳。若早见其自弃如此之甚,亦必怒发冲冠,禁戒之,斥逐之,雷厉而风行矣。亦岂能忍而坐视其陷溺如此之深,而不早为之计哉!且当年与老仁长处危亡交迫之地,力守孤垒,生死不渝者,不过一百数十人。死者已矣,生者贵矣,归矣,今在营中已寥寥矣。假令此一百数十人今犹在老仁长麾下,而皆不知自爱,恣睢自由,不受老仁长约束训诫,各陷溺于鸦片毒海之中,老仁长姑息而一一听之,亦不过使之生则终身老死于后山,死则无人为归骨于乡里,长为海外之羁魂耳。弟知老仁长之心,亦必不忍其如此也。而惜乎今日之情形,老仁长不能复来而目睹之也。后山近数年之安靖,惟恃老仁长一人之声威足以慑之。群番惟畏服老仁长一人;其余他将蔑如也。彼见老仁长已去,已无复忌惮矣。彼见防营遽尔废弛,愈无忌惮矣。弟等犹不知警惧,不以军政为意;岁縻国家钜万难得之饷,务悦吸鸦片者之心,冀各相安于无事。即恃地僻路远,上台难遽察觉不致败露;而一旦变出意外,率此羸弱不堪之烟鬼,以当凶焰方张之群番,非枉送死,必自溃逃,意中事也。老仁长威望素着;抚宪必派老仁长东征,亦意中事也。当此之时,不但老仁长垂怜弟等,欲检收其遗骸于灰烬荆榛之中恐不可得;而后山之事,老仁长前此十年辛苦之功,均已不堪复问矣。然则今日之废弛,寗非老仁长他日之忧哉?弟不敢以此积弊遽揭于上台,而先请教于老仁长,正欲兼顾公私,殷殷以手书致蕊卿、聘三、质甫、焕庭诸管带,请各急图补救。为国家计,为后山计,正为老仁长计。皆可取阅,无他意也。老仁长嘱弟每哨各汰老弱不堪者数人;弟早遵行矣。而本月初八日校枪靶,亲自确查;亲兵一哨,无烟瘾者只有十三人,后哨只有十一人,左哨二十一人,前哨二十二人,右哨三十人,共九十九人,而大半皆新募者。此诚出乎老仁长意料之外也。将奈之何?伏乞老仁长更有以教之。不胜企祷!恭请勋安。八月十四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五日迄十六日)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申刻汪玉农兄自台南至;得臬道宪书一、吕大令书一、李大令书一。

  十六日,拟禀抚台稿。

  ·禀抚宪邵

  谨禀者:窃□□于八月初八日,奉到七月十一日宪批:「张提督甫经接统基、沪各营,势难再赴后山经理。该牧自谓不能胜任;倘有才具威望较胜而为该牧所素识者,尽可据实保荐,听候酌派。若意中并无其人,计惟有振刷精神,力图整顿之一法。姑俟办理数月,察度情形。果实形竭蹙,本部院自当相机设法,断不强该牧以所难也。仰即遵照」等因。奉读之下,不胜惶恐。伏查卑州惟恃防营以立足,营务尤关紧要。张统领兆连才具威望素着;前在后山,群番莫不畏服。近数年之安,皆恃彼一人之力。今春调驻台北,群番无复忌惮;北路木瓜、大卤各番,南路三条仑一带各番,已渐滋生事端。如蒙宪派〔张统领〕暂来经理旧部,群番慑服,地方自安。□□前次冒昧禀请,为地方计也。既而渐闻军营积弊深重;镇海后军中营弁勇吸鸦片者十有其九,左营更甚于中营,前营十有六、七,海防屯军十有五、六,埤南屯军、南路屯军除番勇外亦十有五、六。初犹疑言者过甚其词;既奉宪札兼暂代统,入军查询,果系实情。兼询何以致此之甚;则称后山烟瘴甚厉,弁勇多病,苦无良医,误以吸鸦片能辟瘴气,遂开其端。张统领查禁虽力,及见病而死者垒垒,无可救药,不忍坐视其死,亦姑听之,冀延彼生命,病愈复戒耳。于是病则吸,愈则戒,复病则又吸,久之渐难于复戒。然张统领军令素严,查察甚紧,劝诫甚切;究竟病愈而戒者多,不能复戒者少,数年所积,不过三成。自去秋调剿射不力逆番,在山遇台风大雨,帐棚均被吹去,衣裤尽湿;恐番乘之,露立两日夜,不能举火作炊,饥寒交迫。其体稍弱者,禁持不住,已死其处;余者莫不深受风寒潮湿,回营即病者不少。及至今春天气渐暖,积感皆发,莫不大病。其时后总兵元福新为代统,更不能禁其吸烟,弁勇病愈亦不复戒;后镇无可如何,积忧致疾,竟以身殉。假令张统领未离后山,谁敢为此哉?如果重来,既寒番胆,更洽军心,番社之患自弭,军营之弊亦除;故冒昧复申前请。为军营计,正为地方计,并非擅敢保荐也。□□素无知人之明;意中亦无素识堪为统将者。其冒昧指名禀请宪派张统领,以其功效已着,众所共知,非有所徇也。然□□到军以后,亦不敢不振刷精神,努力整顿。卑州事简,□□日夕在营,专心致志,查汰瘾深者;而勒限一月,令瘾浅者各图速戒。早晚亲历行间,巡视站练枪架,教以手法、眼法,并苦心、苦口劝其戒烟,兼手书分致各营屯将领,令各急图汰禁。乃一月限期已满,能戒绝者实无一人。是戒之一字,已属空言矣。而汰则有可虑者二;可危者一焉。汰去老弱,必招募强壮之人以补其缺,始免行伍空虚;后山民少,强壮者尤少,无可募补;可虑者一。汰而不能赀遣回籍,穷无复之,必贻地方之患:可虑者二。现在饷章必迟一月而后发,如七月之饷必至九月初始发;后山路远,必至九月底始到。而七、八、九三个月,数百人日食米粮盐菜之需不能不先行筹备;每月以情恳求支应局预借银一千两,仅仅足资周转,实无余存。是以军中恒欠弁勇两个月之饷。而汰去一名,必将欠饷先行垫给,始能遣之出营。偶不能垫,则请假者故意纷纷而来,藉索欠饷以困之:不但希图挟制,且将藉以鼓噪。同病者众,各自相怜;稍不留意,顷刻变生。此又可危者也。□□自六月二十六日接统,迄今已五十余日;而所汰不过六十余名,所补不过五十余名。近日校阅枪靶,亲自确查无瘾者拔为亲兵。查亲兵原无瘾者只十有三人,左哨只二十二人,右哨只三十人,前哨只二十一人,后哨只十一人,共九十九人而已。(编者按:此处分述的人数与总人数不符,疑有错字。)余皆吸鸦片者。非不欲多汰、速汰,势有所难也。□□到军未久,不敢遽有更张;事事恪遵绳墨,以待张统领东来。已形竭蹙矣。今张统领既不能来,声威无可凭借、营务又极废弛,惟有急急搜讨军实,勤加训练,以备不虞,或足弭番患;固民志耳。而通查各营屯管带、帮带、哨官、哨长、随员、差弁,自副参以及千把约近百员,吸烟者亦十有其八;委员、幕友亦然。言及军务,则皆以鸦片为必不能禁;如出一口。□□孤身无助,漫思汰之、禁之、整齐而训练之,俾国家每岁十余万之饷不致虚縻,地方养一勇即得一勇之用。是犹一发挽千钧也;势必竭蹙,夫复何疑!□□不胜其任,自知明甚。□□若不早言,待至竭蹙,贻误已多,言亦无及矣。□□私心窃计,军中不汰去羸弱,即日日训练,亦不能精强。既知其弊,任其责,无可旁贷。与其因循坐误,不早整顿,或至变出意外,误国、误民而兼以自误,不如及早力任劳怨,黾勉为之。纵以竭蹙得罪,亦职分所当然,不当自惜。而仅汰数十人、百余人,实亦无济于事。现查卑营吸鸦片者,两湖、三江、两广、闽、浙等省之人尚有百五十余名,本省之人,尚有百余名。若一次全汰,营伍空虚,民必惊骇。必须分作两次赀遣回籍,庶免留为地方之害;必须即募壮健二百以补其缺,庶免行伍空虚之忧。惟有恳求宪台格外鉴谅,准□□先期请领饷银,俾得偿清积欠。并酌派轮船驶抵卑南,将本省之人载至安平,闽、广之人载至厦门,两湖等省之人载至上海、镇江登岸。兼恳俯念后山荒僻烟瘴,异于他处,其吃烟受累,实多因病暂图救死而误,并非甘于自弃,格外垂悯,酌照赀遣他军之例,加赏归途路费,以使各自达其乡里。而卑营亦分二次募补二百壮健,计能得三百名可用之人。以后或续募,或悬额,不复以老弱充数,则目前虽略加费用,以后仍可以节省者抵补。且兵贵精不贵多,亦正不必急于补足。此即□□不顾竭蹙与否,力图整顿之愚见也。为此备由,禀乞宪鉴。如蒙采纳批准,请先电示台南营务处支应局就近转饬知照。□□一面赶紧派人出山领饷核发,查明汰遣之数,一面飞禀台南电请酌派轮船以图迅速。其前、左二营及各屯,亦拟一律照此次第办理。是否有当,伏祈训示祗遵。恭请钧安。

  □□□谨禀〔八月十六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迄九月十七日)

  十七日,作书禀臬道宪,并抄禀抚台稿寄张月楼军门。

  十八日,作书致李丽川、吕幼渔二大令,又书致范荔泉。

  十九日,作书致张蕊卿。

  二十日,得四弟上海七月十五日书,嘉兄屯湖七月初五日书;又得包太守书一,又得章菊农书一、汪钱舫书一,领饷者带来也。又朗山侄、秠儿书各一;买来红白洋布等物,共计洋银二十一元九角二分。

  二十一日,作书复包太守,又复嘉兄,四弟,秠儿,又书致汪上锦、曹在民、守泽弟。

  二十二日,作书禀叔祖。又书致朗山侄嘱领抚垦局各项薪粮及各通事口粮、各番社秋饷及赏番酒食银两,总共计库平银四千零八十七两一钱五分七厘零二丝九忽。

  二十三日,作书复张蕊卿。

  二十七日,寅刻,台风复自北起;巳刻加以大雨,酉刻风止,雨未止。

  二十八日,丑刻,雨止。辰刻,出勘各处民房;幸风势较初二、初十稍逊,未有被吹倒者,而各乡则阻于溪水之涨,不能往勘也。一月之中,遭台三次;惨矣!

  二十九日,勒令本营帮带罗厚昌、前哨哨官岳文孝、哨长李辉高、后哨哨官邢培鑫、亲兵哨长杨云高各交卸差事,限一月戒烟。

  三十日,作书璧台湾县范继庭大令手版。

  九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

  初二日,作书禀顾道台。

  初三日,作书与朗山侄,令于支应局领七月饷库平银九百九十两九钱五分五厘七毫一丝四忽,又湘平银二百零五两,共库平银一千一百九十七两一钱七分五厘七毫一丝四忽;又于八月饷项预借一千五百两。又作书致包太守。

  初四日,派黄锦春、吴英杰赴台南领饷。

  初五日,得张统领八月十七、十九日二信。初三日到顾公信一、黄云孙信一,虎臣兄京信一、张经甫兄信一。

  初六日,作书上顾公。委汪玉农办营务。

  初七日,作书复张经甫、范荔泉。

  初八日,阅操。

  初九日,偕汪玉农及各哨官往鳌鱼山相度改建昭忠祠墓址。

  初十日,得四弟七月二十三、八月十八日金陵所寄二书,朗山侄八月初一日书一,又汪上锦书一。

  十一日,赴鳌鱼山开昭忠祠基址。作书复四弟、汪上锦,又书寄虎臣兄,又书致朗山侄于支应局借九月饷银一千两。

  十二日,海防管带邱焕庭都司来见。以致朗山书交左营领饷哨官带郡,内有预借九月饷项一千两印及合义汇银五百票根。得张蕊卿书。

  十三日,邱焕庭辞赴大麻里。吴才宝赴大庄查询粮价。作书复张蕊卿。

  十四日,作书致张经甫,恳于津贴项下,拨足洋银一百零二元附入汪玉农信内,交李克斋带交上海。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得顾臬道书,并言已合戒烟丸十斤,嘱先尽苦劝之心,后行严汰之法,反复叮咛。可感!可敬!

  十六日,汪玉农赴新开园宣示臬道宪德意于营中;欢声雷动,皆愿领药戒烟。

  十七日,各哨呈愿戒烟者名单,其不能戒者只有三十余人而已。亟作书以实情代电禀抚宪,请缓派轮船,宽限一月,俟烟不能戒再行汰革。盖余已决计汰革,而臬道宪有此美意,其言又仁至义尽;不从则余于臬台有『屯其膏』之咎,从之则抚台于余必有举棋不定之讥。斟酌二者之间,寗失于厚,则从臬台计为是也。

  ·禀臬道宪顾

  谨禀者:窃□□奉到本月初八日宪谕,深蒙细微折曲,恳恳款款教以不知,匡以不逮;而「先尽苦劝之心,后行严汰之法」二语,尤为仁至义尽。足征胞与为量,痌瘝厥心。不胜钦服。敢不遵行。惟鸦片之毒,入人之深,令人莫解其所以然。其始嗜好甚殷;其继受累甚重;其终追悔甚深。欲戒之情甚亟;迫之以不得不戒之境之势亦甚切。而究之真能戒绝者,百人之中不过一、二人。而此一、二人者,数月期年之后,重入迷途,终身不返,比比皆是。殊不可解!□□前在乡里,忝司大宗祠事,与族中父老力劝族人戒姻;无方不设,无药不备;劝戒百余人,历一年有余,卒无丝毫之效。深知此毒所中之人,非法可禁、理可喻、情可感。无可如何,遂为愤激之论,思诛殛放流之。此固□□平日所见之偏,而戒之一字,实则严父慈母所万难得之于子者也。前奉汪君交到之谕,疏于声明,而覆禀呈难戒之说,已虑及此。现在卑部各营屯遵饬查禁,纷纷禀复,皆言瘾深者均已汰去,瘾浅者均已责限令戒;均是敷衍目前,希图将就。卑营勇弁请限自戒,并自制药者,原不为少;而自七月初三起限,至今自报戒绝者只有三人;亦是敷衍目前,希图将就。实皆不愿乘轮船回原籍也。昨日□□宣示我公颁药德意,确询能戒与否;阖营弁勇欢声雷动,莫不感激涕零,愿具结力戒,改过自新,初无一人自言瘾深不能戒者。继复责成各哨官长,谕以不必勉强,须各着实自量,无负上台美意,自干咎戾。乃查报因病难戒者三十七人。卑营仰赖我公仁德感格,获此转机,不当预存逆忆,阻其向善之路;拟俟药到,顺其所欲,再与期限,以期仰副我公一视同仁、恐有一夫不获之至意。且既加此限期,又与之药,若仍不戒绝,而后汰之,彼心该可输服,无所尤怨。□□遵我公先后次序而行,亦可站稳地步;欣喜出于望外。感服兼殷。即□□已请轮船;拟待船到汰遣百数人或二百数十人一次全行遣去。兹仅汰不能戒者三十余人。恳求我公先代据实发电禀求抚宪暂缓派轮船东来;而□□俟药到事行而后申覆我公仁爱之故。抚宪谅不疑□□中无定见,出乎反乎。将来领药之人,即未必尽行戒绝,亦必深自蔽匿,互相讳饰,难遽察觉,更难一并全汰。渐以图之,次第押送出山,不须更请轮船,似较省力。得我公假二千金,足资周转需用。三数月之后,随时将就,谅无他虞。即其间受弁勇欺蔽之处,必不能免,而题面必能敷衍过去。□□先后奉我公训诫渐字、权字之义,善之善者之说,力改执一沾滞之非。通盘筹划,据实禀陈。是否有当,伏乞更有以教之。此禀;恭请钧安。伏祈垂鉴。□□□谨禀〔九月十七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迄二十二日)

  十八日,吴哨官自大庄回。

  十九日,花莲港抚垦局分局委员袁□□来见。

  二十日,汪玉农自新开园回营。作书致张领统请会衔为后总兵、黄游击禀请抚台奏请恤典。

  二十一日,得臬道台十三日书,又得朗山侄书一,又得初九日书一,又得向春圃万州来书一。又接吕慎甫寄来监盘交代总册稿三本。

  二十二日,作书禀道台,又书致包太守,又书复朗山。

  八月营饷应领库平二千一百二十三两五钱七分三厘七毫七丝七忽;除借一千五百两,仍领实库平银六百二十三两五钱七分三厘七毫七丝七忽。又统费湘平二百两。

  ·禀臬道宪顾

  谨禀者:昨日申刻奉到我公十三日公文手谕,敬悉前禀已蒙抚宪批准,七、八、九三个月饷一并先发;又蒙我公关会支应局饬在郡领饷,弁勇一并领。莫名感激。惟□□前奉初八日钧谕施药苦劝各情,始知仁至义尽,自有至善之策,而自不及见此。深悔前禀端力于汰,图之太急,言之太尽。已经禀出,必难挽回;是以恳求代为电请缓派轮船东来,以期我公仁德得以下逮。否则药甫施而船到,无人上船,则有罔上之咎;逼之上船,则滋罔下之疑。若非仰藉大力斡旋,代为电禀,竭蹙立见矣。不谓才短,其谁信之?转蒙过奖,益令增惭。卑营七月之饷,现已于九月初五日挪移汇款放讫。八月之饷,十月初头必须发放。仅留九月之饷,作为赀遣之资。计至十一月初,十月之饷未能遽领,而已领九月应放之饷,早因赀遣耗去,且须出山购粮。非藉我公假二千金,断难周转。世谓财亟于才,寗不信哉!玉农已于二十日回营。其赴北也,至少亦须选朴实弁勇四人随往,并须自带银两,方能展布其才。该处地尤僻远,营务废弛尤甚,领饷尤为不便。□□使任此,实以此砺之,非以此宠之。现已与密为部署。俟饷到札委,月底必可起程。南路屯兵管带李游击得胜,声名甚狼藉;因天雨久,路多阻,海防、埤南二屯对调尚未就绪,是以从缓。本日李自以亲老禀请归省,自当批准。早拟以新充埤南屯兵管带副将江云代之;以查询历年管带南路屯兵者,声名惟江最优也。拟代江者原为李金鳌。不料自八月初晋郡领饷,讫今未回。查询其故,有言其俟八月饷发并领者;有言前张嘱为谋娶已故埤南管带黄游击定国自金陵聘到台南未婚妻为妾,因此羁留者。不能深悉其为人;只好俟后察看。而卑营右哨哨官吴才宝,人皆谓其胡涂。□□初亦信以为然。至八月底发放后代统期内五、六月之饷,始知各哨轇轕甚多,而惟该哨独无牵扯不清之处。此尤为后山所最不易得者。我公前嘱宜表异之,以示风向;即拟以代江矣。总之,整顿营务,必以得人为第一要义。而人最难知,最难求;而后山尤难。非不知我公物色虽广,许可亦稀,而□□需此实甚迫切;时切不情之请,不得已也。伏祈格外鉴谅!此禀,恭请钧安。□□传谨禀九月二十二日灯下。

  ·日记(光绪十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迄十月初三日)

  二十三日,作书并盖监盘交代册印;仍以二本寄还吕慎甫交其兄吕幼渔大令。

  二十四日,作书致张经甫。得张月楼统领书一、邓季垂大令书一。

  二十五日,奉抚台批准赀遣疲弱勇丁。

  二十六日,宝桑居民失慎,出营救火。

  二十七日,收朗山侄书二。黄、吴二弁领饷回营。

  二十八日,得朗山侄书一、叔祖书二、介弟书一、畏三书一、汪上锦书一。作书致疏禹门、李丽川。

  二十九日,查勇弁;瘾深者汰,瘾浅者颁丸药令戒。

  十月初一日,行香。起限戒弁勇戒鸦片。作书禀复叔祖,又复汪上锦。作书致邱焕庭、李质甫。

  初二日,拟统筹全局禀稿。作书复四弟、嘉兄,又致瑍侄。

  初三日,汪玉农起程赴左营。作书禀臬道台。致张经甫请代挪英银三百圆寄交心斋叔祖。得范荔泉书;即复。得袁行南书。又书复朗山侄,内银票根计四纸,办药材一单。

  ·复范荔泉

  荔泉仁兄同门大人阁下:

  接诵九月朔日手书,深蒙忠告善导。感激难以言喻。惟代统军营与代理州县大不相同。来教教子分别亲生母、后母,得其大略。再于其子一边着想,便知其详。盖其心以为后母不当如亲生母之严加教管也。后母之于子,不过一、二人,其难已如此。若子有数百人,为之后母者,难耶?否耶?而能免于竭蹙耶?军骄而易将,自古及今帖耳俯首心服而无异言、无变故者,史册所载,能有几人?古人处此,若何施设方略,阁下试寻绎平日所见、所闻,自知其故。况才短如弟者,而敢以暂未竭蹙自幸也!「宽猛相济」,今人慨作口头语。其实,宽以济猛甚易,猛以济宽甚难。弟之才万万不及诸葛忠武侯,而今日后山之乐于宽纵,甚于刘先主初得之蜀,恩已无可复加;加亦不复知感。惜弟胆略小,魄力不足,畏首畏尾,不敢用猛,惭愧殊甚耳。此弟腹心腑肺之言。阁下闻此,并寻绎诸葛公启法孝直之语,亦当为弟惜矣。乱平已久,各行省养兵不少。弟游历所至,见纵恣者比比皆是,而勇悍则似绝无。今日之大患,在疲弱而纵恣;尤患不能得勇悍者而训练之。阁下以为然否?后山尤患无才可用。近日专注于选将;除汪玉农外,仅仅以不吸鸦片充数。言之可叹。弟愚昧之见,选将于今日,莫要于廉勤二字。廉则可以服众心;勤则操练有实际。能得兼此二字者数人,而一切恩威宽猛之说,尽行一笔抹去无不可矣。阁下有高识;能为物色一、二否?比上统筹全局一禀,不免于煦煦妪妪。然与阁下「渐」字、「兼恩」二字,亦似稍窃得皮毛。请详教之。弟以北路属之汪玉农,以其为人能兼廉勤二字,有深望焉。高新郑谓将才由阅历而成;弟深以为然。阁下以为当否?并请教之!勿以臧否自嫌也。此复;敬请勋安。统希心鉴。〔十月初三日〕

  ·日记(光绪十九年十月初四日迄十二月初一日)

  初四日,料发放秋季各社通事、社长口粮。作书复王彬斋。

  初五日,作书寄朗山侄,并附票根。派哨长张有福领路费银,会同李管带放给汰勇,并送后夫人及高锡之家眷到郡。东湖傅翼如、王东山亦随去。自此营中所有烟灯一律扫除矣。三月之久,仅仅如此而已,禁烟之难,真难哉!

  初六日,作书禀臬道宪;以昨日书来故也。又作书致虎臣兄,询问〔其弟〕昭甫肯出山否。又作书致朗山侄,又作书致邱焕庭都司。

  宋文帝诫弟江夏王义恭书曰,「天下艰难,家国事重。虽曰守城,实亦未易。隆替安危,在吾曹耳。岂可不感寻王业,大惧负荷!汝性褊急:志之所带,其欲必行;意所不存,从物回改。此最弊事,宜念裁抑。卫青遇士大夫以礼,与小人有恩;西门、安于矫性齐美;关羽、张飞任偏同弊:行已举事,深宜鉴此。若事异令日,嗣子幼蒙,司徒(彭城王义康也)当周公之事,汝不可不尽祗顺之理。尔时天下安危,决汝二人耳。汝一月自用钱不可过三十万;若能省此,益美。西楚府舍,略所谙究;计当不须改作,日求新异。凡讯狱多决当时,难可逆虑,此实为难。至讯日虚怀博尽,慎无以喜怒加人。能择善者而从之,美自归已;不可专意自决,以矜独断之明也。名器深宜慎惜,不可妄以假人;昵近爵赐,尤应裁量。吾于左右虽为少恩,如闻外论,不以为非也。以贵凌物,物不服;以威加人,人不厌。此易达事耳。声乐嬉游,不宜令过;摴蒲渔猎,一切勿为;供用奉身,皆有节度;奇服异器,不宜兴长。又宜数引见佐史。相见不数,则彼我不亲;不亲无因得尽人情;人情不尽,复何由知众事也?」

  初八日,作书致张蕊卿。

  初九日,阅操。委姜芳坡赴大麻里发放各社通事、社长秋季口粮。

  初十日,发秀姑峦局秋季薪粮及夏季赏番酒食银,共库平一千二百三十四两五钱零四厘四毫;交左营缪哨领解。作书复邓季垂大令。

  十一日,发埤南各番社长秋季口粮银七百二十元。

  十二日,发埤南各番社通事秋季口粮银三百二十七元。张蕊卿自新开园来见。〔补〕十一日,王彬斋偕其侄自台南至营。

  十三日,邱焕庭自大麻里至。张蕊卿自新开园至。

  十四日,作书托张经甫代领九、十两个月津贴银一千一百三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九毫。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张回新开园,邱赴拔仔庄。

  十六日,江如典自拔仔庄至;以其赴三条仑南路屯兵,遂令押汰勇及饷银并路费至该屯发遣出山。

  十七日,得玉弟九月十五日上海小东门外绍泰茶铺被灾、其次子嗣馨侄避火跳河落水淹毙信。恸其祸之惨也,肝肠若裂矣!又得叔祖及汪上锦、汪远堂书各一,又得朗山侄书一。

  十八日,作书慰玉弟,禀叔祖;又寄介弟,答汪上锦,又嘱稼儿,又致嘉兄(纲按原稿无兄字)书各一。又书致朗山侄。

  十九日,阅操。作书致包哲臣太守,托其于本部前营、左营各扣六八银二十元,海防、南路各八元,埤南四元,皆于九月饷内,中营十月借款内扣四十元,作为吊胡次樵司马奠敬;以此事系渠所嘱故也。

  二十日,得汪玉农书一,即作答。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朗山侄,嘱于支应局领十月借饷银一千两;内除已领九十两零八钱零二厘七毫六丝九忽,又除扣送胡次樵司马奠分银二十七两二钱,实计库平银八百八十一两九钱九分七厘二毫三丝一忽。

  二十四日,作书致朗山侄,嘱领安抚军九月分饷库平银二百零四两一钱三分八厘四毫六丝四忽。

  二十五日,得汪玉农十九日书;即复。作书致张经甫,并托于津贴款内拨库平银一百两与汪信同收。

  二十六日,邱焕庭回大麻里。

  二十七日,收到疏禹门及李丽川信各一、朗山侄书一。

  二十八日,王彬斋起程回前山。孙静甫至。得臬道宪书一,并丸药二十斤。又得朗山侄书,并茶丝四斤、莱菔子一包。

  二十九日,以丸药十五斤寄左营,五斤寄前营;各致一书。

  三十日,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朗山侄。

  十一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得汪玉农书;即复,并附致张经甫兄,托于津贴项下拨银五百两交王衍生。盖王已付汪而取之台北,汪则由台南付还也。又书致虎臣兄;又书致朗山侄,嘱以重洋七十元为张有临寄沪。

  初二日,以宋梅记汇银五十两票根寄朗山侄。孙典史预假银三十两。

  初三日,孙典史赴拔仔庄。得张经甫书一、虎臣兄书一、金润生书一、袁爽秋观察书一、朗山侄书一。

  初四日,得汪玉农书一;即作答。作书禀道宪,又书付朗山,又书寄四弟,又书复张经甫,又书复张军门。

  初五日,拟查覆埤南亦不可为治禀稿。

  初六日,作书答张蕊卿。

  初七日,发九月饷。作书复汪远堂,又书复袁行南观察。

  初八日,得宋渤生观察贺节书一、四弟九月九日及二十九日二书、朗山侄书一、秠儿及汪上锦书各一。又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沉(纲按以下应有遗文)。

  初九日,作书复四弟,又寄嘉兄、岳丈、瑍弟、汪上锦、朗山侄书各一。

  初十日,作书嘱朗山领十月饷银一千一百五十六两三钱五分二厘七毫三丝七忽。又书致孙静甫;恐其报到差日期未合式也。

  十一月,是日黄昏,有洋轮船自北而南,经过海上;并不停泊。

  十二日,赴鹿寮埔察看荒地;回宿鹿寮营房。埔在防营北八里,宽广约五、六里。昔为南北社每岁打鹿之所;草甚茂。营勇往来经此,不得遗火烧其草;否则,番必索赔鹿价。为台东第一大平原。而尚未开垦者,缘番占以为养鹿之场故也。予去年经此,已知此地之大。今先谕番「以现已无鹿;荒而不开,诚可惜。」番以为然。又语以「地非数十百家所能开;宜招各处之人皆许其来,不准尔等阻止。」番亦不敢违抗。故自往相度焉。

  十三日,点阅鹿寮防勇四棚。午刻回营。作书寄朗山,嘱令领抚番经费等款银四千四百零六两二钱四分三厘九毫八丝八忽。

  十四日,冬至。黎明率属官诣天后宫向阙行叩贺礼。得苏履生、范膏民书各一,朗山、秠儿书各一。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作书复苏、范二君及朗山侄;并寄章德明汇银票根一纸,计二百两。又得汪玉农书;即复。

  十六日,作书禀臬道台论开垦事宜。

  十七日,作书寄张经甫,请代拨七兑洋银六十元,解缴资助故员运柩回籍捐,又托其各以六元分送张子云、杨俊甫二处奠分。又得苏履生兄书;即复。又书致万棣花。

  十八日,奉到臬道台手谕,知后路事已酌定派范膏民代为经管;又,蒙电询前禀请缓征事,已得藩台回电,云『台地本年遭风,各属未致成灾。台东一处,未便项目详咨豁缓。该州额征,仅敌坐支。现饬变通办理;所有应解司库存留支剩各款,暂缓提解。一面饬将沙压田园挑复下年带征补款,水冲若干,查明具覆。不日批行矣。』云云。即行禀复。又书致范膏民。又书致朗山,并开列迁移一切事宜及代交领饷应汇票各款。

  十九日,派黄锦春、张有福带勇八名赴郡解饷兼迎接家眷。又书贺朱苕园观察重临支应局。是日复作书上臬道台论军中用人。又接谢钟英大令书;即作复。

  二十日,作书致汪玉农,又致袁雪卿、孙静甫。又陈子岳送西岳华山庙碑搨一纸,孔子见老子石刻搨本一纸,并书荐其乡人冯蕴斋到营。

  二十一日,得朗山侄书,收到带鱼、酒蛋;即作答。

  二十二日,决计迁前、左二哨营房于州垒。得张军门书。

  二十三日,作书复张军门。又书致范膏民,令代还张聘三银二十六两八钱二分八厘七毫。

  二十四日,得玉农书;即复。又得朗山书一。

  二十五日,臬道宪颁到上海钟氏戒烟药;计元号拌烟药五十两又二方,冲药五十两,二号拌烟药二百两又二方,冲药二百两又三方,人参补养药十两,又补气药十两,又寗神丸十两,共装一皮箱并手书。即禀复。又荐李念椿、余敬符二君到营。

  二十六日,以宪颁之药分一半给前营,另一半则中营与左营各给一半。作书致张蕊卿、汪玉农。

  二十七日,前营汰遣烟勇三十四名,到埤南点验;少周麒麟一名未到,又有病者四名在内。悯之,各赏银一圆;面责押解哨官龚子泽,并函询管带张蕊卿不待其病愈而后遣行也。是日奉抚宪札,以代统以来,整顿有方,令接统镇海后军各营屯。作书致范膏民,请代拨银解本年钱粮。

  二十八日,申报是日接统防军。得范荔泉书;即复。

  二十九日,得朗山侄书。作书复皖南袁观察。

  三十日,作书致李丽川。

  十二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作书禀清师,又禀江苏陈舫仙廉访。

  ·上吴清卿师

  谨再禀者:窃传远隔重洋,不闻训诲,将及两年;翘企师门,倍殷钦慕。自今年季夏,代理边州,兼为统将。地则烟瘴甚厉;军则烟瘾甚深:整顿实难。力辞不脱;时虞竭蹶,兼误公私。良由前随吾师节麾,未请效力行伍,于军事殊少阅历,致昧韬钤。诸葛武侯云:才,须学也。传从吾师久而不知学;悔奚能追!所幸卑州事简,得以专力搜讨军实,力辟前人吸烟御瘴之误,冀启其痼蔽。又幸贱躯耐瘴,自入军以后,军中病故者均系有瘾之人,而无瘾之人无一病者,众始渐信鄙言。而缉宪复为多制丸药,嘱令戒汰兼施。积弊渐能剔去。但不知苍苍者果能默佑此邦明年春夏不降疠疫,俾益信鄙言否耳?而训练技艺,仍无起色。曾记吾师前在北洋治军刻有枪法一卷;斯时传在吉林,未蒙授及。伏乞补赐数本,以俾遍习。古之学者,必各守师法;传略知此,乃吾师在边时所耳提面命而教之者。今愿卒业;吾师许之乎?端此禀恳,再请钧安。

  受业传谨再禀〔十二月初一日〕

  ·日记(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二日迄二十五日)

  初二日,得张月楼军门书;即复。

  初三日,作书上臬道台。

  初四日,作书致宋渤生观察。

  初五日,得介如十月二十八日信一、叔祖信三、稼儿信一、汪上锦信一。又得虎臣兄信,言已函劝昭甫出山相助矣。

  初六日,作答昨日所得书各一。得朗山书言初三日起程。

  初七日,得汪玉农、孙静甫书各一;即复。

  初八日,作书复张月楼军门。

  初九日,午后移居州署,以待眷属;以前信言初三日起程也。

  初十日,至午后,家眷未至。

  十一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托张经甫代领十一、二两个月津贴银一千一百三十五两九钱九分四厘九毫。

  十二日,作书催孙静甫送水冲地亩清册。

  十三日,梁少翁赴乡。

  十四日,内子及子侄辈偕朗山侄、汉生弟并领饷差弁到署。奉到臬道宪手书一、朱苕园太守书二,范膏民、黄云孙、王蓉溪、万棣花书各一。作书复姚芝眉巡检于松江。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又诣各处谢步。作书上覆臬道宪,又书复朱苕园观察,又书复范膏民,又书致汪玉农。又得孙静甫书;即复。

  道署帐房来条:林文忠公戒烟丸三十斤,每两价钱二百文;共计钱九十六千文九四折洋银一百零二元一角二尖,扣银六十九两四钱四分一厘六毫。

  自基隆西北取道循山而行:四里至三角岭,六里至大武仑,七里至马炼庄,八里至大坪脚,四里至鹿角坪,七里至磺山顶,七里至竹子拗,十四里至水竟渡,十里至沪尾。皆由山间取径,海上窥望不及;无险阻,直捷而平坦。

  十六日,作书寄四弟,又寄叔祖,又寄川沙,又书致昭、甫。

  十七日,得范膏民书;即复。得张经甫书;即复。又书谢江、邱二管带。又得疏禹门书。又书致张蕊卿。又得柯月坡书。又得江如点书;即复。

  十八日,得李、疏、柯三君各一函。

  十九日,梁少翁自新开园回署。

  二十日,作书复李大令、疏司马、柯都司。

  二十一日,封印。得李少帆书。

  二十二日,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范膏民。得李大令书;即复。

  二十三日,作书复胡在儒。又书致张经甫。发花莲港冬三月薪粮各费共库平银七百九十九两八钱七分三厘三毫四丝;又发秋季赏番酒食银三十八两一钱零六厘。又发秀姑峦冬季三个月库平银一千零九十两零五钱一分九厘;其秋季赏番酒食银四十四两零一分九厘,早给雷呈鑫领去矣。

  是日,收吴勋曹来银二百两。

  二十四日,作书复汪铁舫。是日收张义春来银四百五十两。得汪缙卿书,又得张经甫初十日书。

  二十五日,作书上臬道宪,又书复张经甫与汪缙卿。

  ·日记(光绪二十年正月元日迄七月初四日)

  光绪二十年,岁在甲午,正月丙寅,元朔日己卯,黎明,率领所属文武于天妃宫设位向阙叩贺万寿;诣各庙行香;与部下各官吏将弁团拜,互相贺岁。招幕友饮春酒。

  初二日,具台东志建置沿革稿。

  初三日,作书上臬道宪,又禀抚台、藩台,申明不能晋省贺岁,面禀公事。得范膏民书一、汪玉农书一。又禀臬道台宪函,即寄郡。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初四日,作书复汪玉农。邱焕庭都戎、张蕊卿协戎皆于初一、初二日至;是日回营。

  初五、初六日,为修志事采访一切。

  初七日,江如点协戎自三条仑至。

  初八日,张蕊卿请假回籍治病。是日委李守备金鳌充海防屯兵帮带,高守备充中营帮带。

  初九日,开操。作书复张月楼军门。梁少玉回粤东。

  初十日,委江如点协戎接带前营,谭都司桂林接带南路屯兵,丁士文为前哨哨官,王开第为右哨副哨官。

  十一日,作书致范膏民,又书致张经甫。

  十二日,作书上臬道台论调委各营管带及调换军械利弊。

  十三日,为子侄开学。

  十四日,作书寄四弟及禀叔祖,又书寄曹在民表叔。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

  十六日,汪缙卿自台南至。得张经甫书。

  十八日,作书禀臬道宪。又书致范膏民,附票根三纸,计汇付一千九百五十两,皆十九日发。又书致李丽川及疏禹门司马,又复张经甫。

  十九日,辰刻阅操。午刻开印。得范膏民初六、初九日二信;即复。委哨官丁士文出山办米。得袁行南书。

  二十日,起程北出校阅本部各营屯。午刻,至鹿寮查阅前营后哨一、二、三、四队;阅毕而雨至。夜得陈子岳、范膏民书各一。

  二十一日,沿新武洛溪北行五里,务禄干水自西出山入焉。又五里过鹿寮埔;查新招垦荒民番约五十余户。又十五里至雷公火,其西岸即里□庄。(波按里下空格应系垄字)又十里至新开园;查阅前营中、前、左三哨。设靶只四□(波按四下空格应系十字)弓、八十弓。统计中数不过三成零,中三者只十二人。

  二十二日,十里至大陂。自新开园以北,水皆北流。十八里至大庄。又十二里至璞石阁;查阅前营后哨五、六、七、八队。

  二十三日,五里过迪街。二十里过水尾。十五里至拔子庄;查阅埤南屯兵。至夜而汪玉农、孙静甫皆自花莲港至。

  二十四日,偕玉农过大巴塱、鹿阶皮至象鼻嘴。

  二十五日,过吴全城,至花莲港。

  二十六日,至加里宛;回则沿海察看米仑港。

  二十七日,回抵大巴塱。

  二十八日,由大巴塱东行,上下猴子岭计三十里,沿丁仔老溪至海口;宿猫公社通事李自明家。

  二十九日,南行八里至八里环。又十二里至石梯庄。又十五里至大港口;宿通事萧日隆家。

  二月初一日,渡大港水,南过纳纳社。十里至开伞埔。四里至乌雅石。十五里至水母丁。又十里至大通气。又十里至加早湾。(纯按早应为走地名至今称之)又十里至扫北。又七里至坪子村;宿已革总理廖宗元家。

  初二日,南行十里至乌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买。又五里至成广澳。

  初三日,十里至马老漏。五里至加水来。六里至莪律。五里至都力。二十里至马武窟。六里至加里艋押;宿通事刘来成家。

  初四日,寅刻起早餐。亲兵食毕,报失后膛枪一杆。留成广澳哨官萧必胜督率通事严查,务获;而先行。八里至八里芒。五里至都峦。二十里至猴子山。十里至埤南署。始知初一夜三更,社丁棚失慎,延烧左哨五、六、七、八四棚。花莲港哨官陈玉堂及秀姑峦抚垦委员孙静甫偕至。孙则奉臬道宪札来验收营署工程也。得汪玉农书。

  初五日,作书复玉农,又复范膏民。

  初六日,作书禀臬道宪。

  初七日,萧必胜偕通事查获加里艋押所失后膛枪来呈缴。孙静甫辞回局。作书致张经甫,又书致范膏民。

  初八日,祭昭忠祠。作书致谭桂林。

  初九日,作书禀臬道宪。张蕊卿自新开园至。

  初十日,作书致虎臣兄,又书禀叔祖,又书致介弟,又书致江如点。

  正月截(波按截字下似有遗文)三百七十五两九钱三分折(纲按原稿尚有许多数目字无法认清只好存疑)。

  正月应领营饷银一千六百九十五两七钱三分五厘八毫三丝四忽,统费银一百九十三两八分六厘一毫九丝二忽。

  十一日,作书谢李丽川大令,又书致范膏民。

  十三日,作书致张经甫,又书致张月楼军门。

  十四日,自以其意订定阵图。是日春分。

  十五日,行香。演新阵图。作图说一篇。是夜,月食。得唐韡之观察书一、张月楼书一、疏禹门书一、汪铁舫书一、汪玉农书一。作书复玉农。

  十六日,教演新阵。作书复唐观察及朱太守。又书复汪铁舫,嘱于范膏民处取银二百两。又书致膏民。

  十七日,以陈泉泰汇银五百两票根寄范膏民。

  十八日,江如点、邱焕庭、李兰亭至。余步青自前山持潘义庭别驾书至。

  十九日,阅操。以张义春票八百两寄范膏民。又书致张经甫。

  二十日,池云珊自台北、徐伯荣自台南偕至。得茂春、万和书一、守瑍弟收一、虎臣兄书一、张经甫兄书一、单一、范膏民书一。

  二十一日,作书复叔祖,又书致曹在民,又书寄四弟,又书复虎臣兄,又书复范膏民。又书复张经甫。

  二十三日,作书嘱范膏民代领安抚军正月饷银

  二十六日,得汪玉农书、孙静甫书。

  二十七日,复汪玉农、孙静甫书各一。

  二十八日,陈玉堂自新开园至。得陈子垣书一。

  二十九日,令军士出为各荒冢加土。得李丽川书一。

  三十日,清明。出祭厉坛。得李丽川书一。

  三月初一日,日食。作书上臬道台,致范膏民、复李丽川。是日采访志册脱稿。

  初二日,作书复袁行南观察去年九月二十三日书,又书复吉林后路营口转运局查友三,又书致苏冶生。是日以中营帐房交徐伯纯办理。又书复瞿肇生。

  初三日,作书并桑寄生付吴勋曹送台南呈臬道台。

  初四日,得臬道台二十七日书,并户部执照一纸,枪子铅药轻重数目一纸。林明敦枪子药重七分,铅重七钱五分。毛瑟枪子药重一钱,铅重七钱。哈吃开士枪子药重九分,铅重七钱三分。黎意枪子药重一钱二分半,铅重六钱七分。

  初五日,作书上臬道台,又书致膏民。

  初六日,作书致袁雪卿。

  初七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复谭丽卿。

  初八日,作书致膏民,又书致邓季垂大令。

  初九日,作书致邱焕庭,询农具来由。

  初十日,孙静甫自拔子庄至。李丽川荐方莘夫至。

  十三日,作书贺丁调臣署彰化县。又书复贺范继庭保晋同知直隶州升阶。夜得汪玉农书。作书寄膏民。

  十四日,复汪玉农。又书寄范膏民,领二月营饷一千八百九十一两零四分六厘二毫二丝,又领春季抚饷四千一百二十六两三钱一分七厘七毫三丝,共六千零十七两三钱六分三厘九毫五丝。

  十五日,作书致张经甫,又书复张月楼军门。

  十六日,作书致童米孙。

  十七日,赴利基利吉社查察煤矿。作书复管凌云太守,又书贺李丽川、俞冬生回本任。

  十八日,作书上臬道台,又书致范膏民,又书寄四弟、嘉兄,又书上叔祖及岳丈。袁雪卿自花莲港至。

  十九日,汪缙卿起程回里。

  二十日,收吴培卿世伯复书一,又得介如二月初十日书,又得嘉兄及伯母、叔祖书各一,章、周二婿书各一,岳父书一。

  二十四日,病。

  二十六日,遣帮带高渭生解坏枪一百九十一杆赴郡。补二十三日,得张经甫书;即复。二十六日又作书呈臬道台。

  二十八日,昭甫兄自家乡至。

  二十九日,作书寄四弟,禀叔祖、伯母及嘉兄,又书寄汪玉农。又得张月楼军门书一。

  四月初一日,立夏。作书复张军门。

  初十日,得虎臣兄京信二函;即复。

  十一日,作书寄张经甫、范荔泉各一。

  十六日,赴大麻里查点屯兵兼放番饷。

  十七日,至大得吉遇大雨;申刻至巴塱卫,止宿。调溪底至此点名。(波按底字下疑脱屯兵二字)。

  十八日,回大麻里。

  十九日,回营。

  二十二日,作书上吴清师,又致范膏民。

  二十三日,作书致张经甫、苏冶生。

  二十四日,得李丽川大令书,有初八日藩辕牌示补台东州缺之语。得心斋、理斋二位叔祖书。

  五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得汪铁舫书。

  初二日,戌刻,马兰街民房失慎,延烧五十一户。

  初三日,踏勘火灾,兼以银一百零二圆给被灾之家。江副将自前营至。得童米孙书一。

  初九日,作书致苏冶生,又致范膏民,又作书并寄英银十圆代礼贺心斋叔祖七十寿。

  初十日,作书贺童米孙大令。是日验明昆仑楼社社目五名、通事二名正身,给发印票并口粮。作书致范膏民。

  十一日,得臬道台手书一;即作书禀复。又书寄虎臣兄,又书寄范膏民。夜得张经甫初二日书

  十四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拟家乡张睢阳庙楹联:

  孤城原可图存。为诸将不肯赴援,遂令竭力捐躯独完忠节。

  遗憾何由得泯。想厉鬼必能杀贼,故作奇形怪状以示威灵。

  昭甫拟台东昭忠祠楹联:

  此地在邦域之中,不比道辟■〈牛羊〉牱,凿空竟嗤张博望。

  诸君为王事而死;只恨山多烟瘴,跕鸢同怀马文渊。

  又自拟联:

  虫鹤昔同悲;瘴雨蛮烟何太酷!

  牲牢今共享,青山白骨有余荣。

  十六日,作书致陈子垣、李丽川二大令,又书复胡席珍及聂农山,又书复范膏民。

  十七日,呈送福藩黄请验由新海防例报捐请离原省改捐福建省补用户部执照一纸,系光绪二十年二月初五日给。

  十九日,作书上臬道台,又致范膏民。

  二十二日,得虎臣兄书一、范膏民书二、万军门书一及奖札二件。高渭生换枪械回营。

  二十三日,作书复虎臣兄,又复万军门、范膏民。又得汪玉农书一;即复。又得孙静甫书一。又书致德干表侄。

  二十六日,得宋渤生观察书一、谢钟英大令、孙子明大令书各一。作书致膏民。

  六月初一日,诣各庙行香。作书复谢大令,又致范膏民。(内附后公馆一函。)

  初三日,得黄子林自沪大马路集贤里黑龙江金矿局来书一;即作答,并托寄漠河致袁行南观察书一。

  初六日,得臬道台二十八夜飞函;即禀复。宋雨生、朱润之到营。又得臬道宪二十日书,又得宋渤生、查友山二书,又得范膏民书,又得张经甫、范荔泉书各一。

  台北捐主事,共库平银一千二百九十七两六钱四分。

  捐离原省及指省,正项一千一百六十五两,合公砝平足银一千二百零六两,加换照六两,行查三两,(波按:此处似脱一字。)片九两,共公砝平足银一千二百二十四两,合京平足银一千二百五十七两九钱六分,加汇费合台库平洋银一千三百二十四两四钱一分九厘。

  初七日,作书禀复臬道台,作书致前、左二营管带。

  初八日,作书复张经甫、范荔泉。

  初九日,得臬道台五百里排递初四日函;即禀复。夜作函致前、左二营营官。

  初十日,作书寄虎臣兄,又书致四弟、涌弟于南京,又书寄嘉兄,又书寄申禀叔祖,寄川沙禀伯母,又书谢顾康民秋曹,又书复沈尚韵,又托虎臣兄伐拨银还顾宅。

  十一日,作书寄谢钟英;为昭兄、朗山回籍乡试,求假馆于盐局也。

  十二日,送昭甫、朗山及池云珊回籍乡试。作书上臬道台,又书寄张军门。

  十三日,作书致前、左二营管带。

  十四日,作书上臬道宪,请给器械及帐棚。又书致谢提调,托领夏季番饷。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

  十六日,派刘德杓、胥森荣赴凤山境内募勇。

  十七日,作书致张经甫。派弁赴猴子山察看地势。

  十八日,自诣沿海察看地势。

  十九日,得范膏民书:知其已于十五日内渡赴试;接手为汪君辛孜。作书致汪辛孜,禀臬道台。

  二十日,得臬道台六月十四日手书;即作禀寄复。又得汪玉农书;即复。查范膏民书,共交汪辛孜兄接收库平银七百八十九两零九分三厘。

  二十二日,杨宝臣自三条仑至。作书复台湾府陈仲英观察。

  二十三日,得虎臣兄京中五月二十四日书,又得川沙曹在民书。又得叔祖书;闻嘉言兄于四月二十二日谢世,而介如竟无信到。嗟悼不已,尤深疑怪。得李丽川大令书。

  二十四日,作书复虎臣兄,又书禀叔祖,又书复曹在民,又书致金陵与昭甫、朗山、介如各一。夜作书禀臬道台,又书致汪辛孜,又书致孙静甫。二十五日,巳刻得臬道台二十一日辰刻手函;申刻禀复。

  二十六日,赴槟榔、阿里摆等社相度营地。

  二十七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二十八日,于天后宫设位叩祝皇上万寿。作书致张经甫、范荔泉、苏冶生各一。又得道台二十三日书;即禀复。

  二十九日,未刻,得臬道台二十五日手谕,令即择要移营,不须候示;喜甚。立即飞饬沿海各营一律遵办,并即禀复。江如点副将自成广澳来面商防务,并择澳南八里三台石西移驻该营右哨。

  七月初一日,出诣各庙行香。江副将辞回营。作书致汪辛孜。以腰刀分送前、左二营各二百把,埤南屯兵四十把。

  初二日,得臬台六月二十六日书,知倭背约,已于朝鲜之牙山击我兵船。衅自彼开;总署电令各口见倭船即击矣。即作书禀复。得汪玉农书;即复。得皖道袁爽秋观察书,兼蒙寄所刊经籍举要一本。得袁行南观察漠河金矿四月朔日书。夜得汪玉农七月二十九日飞报谣传之说。

  初三日,赴阿里摆相度营地。作书复汪玉农,又致江如点。

  初四日,作书贺朱苕园太守署台南府,又书复安平县谢,又书复淡水县李,又书复嘉义县邓。

  ·复邓季垂大令

  奉读手书,敬悉筹防内外,成算在胸,有备无患。而不忍一毫有累于民,尤为独见其大,人所难能。推斯意也,必有孟子所谓仁术德、慧术智,周易所谓牿牛之角、獖豕之牙者,明烛几先,能制治于未乱,弭患于无形也。以此治天下无难矣;寗待下问耶!来教过于谦抑;得毋学颜子之学「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耶?虽然,阁下以此问,弟虽愚陋,亦不敢不以正对。内奸窃发,乌合之众,癣疥之疾耳。此次倭以全力图朝鲜,而声言将以重兵袭我台湾,此必虚声也。袭人必乘其无备;未有先告之使备而后袭之者也。朝鲜为我属国,而距北洋甚近,我不能不遣兵往援。计我中国亦惟北洋海军有大铁甲兵船可以往援;他省不能也。计彼必不敢不近防我北洋之援,而远袭我台湾:亦事势之显而易见者也。此次大局所系,只在北洋一枝海军。如能力抗倭船,不致蹈曩者马江之覆辙,则朝鲜尚可保,台湾亦无患。否则,倭势益张,既餂糠,将及米,台患亦不远矣。此鲁嫠之所以忧鲁也。阁下以为然耶,否耶?岛屿之邦,利用舟楫,中外所同也。而台湾则否。鉴于马江之大败,则曰战船不可恃也;狃于沪尾之小胜。则曰俟其登岸而击之,必胜之道也。今之议者,莫不以为然矣。然而敌势不同,时势不同,地势亦不同;固未可一概论也。法人距我台湾数万里;兵来甚不易,既退则难以复来。倭人距我台湾只二千余里;轮船往返,一、二昼夜即达;可以频来扰我。此敌势之不同也。中国之师船,往者惟闽最着;而法悉歼毁无遗。今惟北洋最盛;万一不能胜倭而复至挫失,则我自此以后,必无复有人敢再言办船。倭则纵横东海,肆无忌惮矣。倭师秦人远交近攻之故智;若果得朝鲜,陆路则侵我奉天,海道必先图我台湾,以渐逼我内地。而西洋各国益轻我,而各将生心矣。此时势之不同也。台湾孤悬海外,自无师船;一旦有警,南洋江、粤二省之兵轮,皆不及北洋远甚,必不敢来援;而势益孤矣。除却沿海设防,别无固守之法矣。然而地势不同,台北之基隆、沪尾,台南之旗后,外以山为屏蔽,可以障敌炮,又有炮台可以击敌船,可以言守。其余各处,皆近海而无障,无大炮能击敌船。倭若分番迭出,倏往倏来,绕台游弋,自船架炮,先击我无障之防,其谁能御之?俟其垒既摧而后登岸,复谁能阻之?又况沿海可以登岸之处,实亦防不胜防;其能恃此以为必胜之道哉?此杞人之所以忧天也。阁下以为然耶,否耶?弟僻处后山,见闻寡陋;抱此二忧,而反忘其忧所当忧。此次奉檄筹防:沿海三百六十余里,既防不胜防;而设防之处,又皆近海而无障;兵力单甚,无可如何。现在不请添营,而请移营。迂拙之见,以为沿海之地,外有障蔽,敌船之炮所不能及之处,可以设防;外无障蔽,敌船之炮能及之处,断断不可设防;亦不必处处设防。惟有扼要筑垒,专求自固;避彼所长,匿我所短,庶或能用我之所长。托于兵家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之说,以通禀各大宪。惟豸宪以为所见不谬;函令『不须待批,亟先择地移营』,并有『上台如见怪,当代任咎』之语。可感,可敬。现惟日夜赶办此事;恐或不及,必致贻误。则又忧之不早之咎也。弟无才无助;竭蹶时虞。知关远注,合并附闻。伏乞不时以方略教之。尊称实不敢当,后请勿再施也。专此手复;敬请升安。统希心鉴。〔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四日〕

  ·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五日)

  初五日,禀贺藩台老太太生日,又书禀臬道台。

  ·上臬道宪顾

  谨禀者:窃卑职六月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八、二十九日及七月初二日禀陈现择地所赶办筑垒移营,因无帐棚,少锄锸,不能速移各情;并以此次大局所系,只在北洋一枝海军,近日有无确信,伏乞示知等因:想钧蒙宪鉴。窃查此次倭如入寇我台,揣度时势、敌势,皆与光绪十年法寇不同。台南之防,似宜格外慎重。往者法寇猝出不意,毁我闽省兵轮;西洋各国皆以为我不及防,又无大铁船,势本不敌,且受法欺也。此次北洋之铁船,可谓大矣;如能抵御倭船,获一大胜,则国威一振,时局自然安谧如常。否则,倭势益张;从此纵横东海,肆无忌惮,远交而近攻。既得志于朝鲜,则陆路必侵我奉天,海道必图我台湾,或蹂躏我江、浙、闽、粤,如明嘉靖时;而西洋各国益轻视我,将各生心矣。此时势之不同也。法国距我台湾四万余里;轮船行驶虽速,兵来甚非易事。其不攻我他处而专攻基隆、沪尾二口者;越南之兵未息,有所牵制;计得我台北而先据之,然后从容经理中、南二郡。计不得逞;一经退去,难以复来矣。倭则不然。其国距我台湾只二千余里;轮船往来一、二昼夜即达,可以分番叠出,频来扰我。此敌势之不同也。又查台北基、沪二口,有山为障,有险可扼;既可避敌之炮,又有炮台之大炮可击敌船:易于固守。台南为郑氏旧都,尤倭所垂涎。而地势平衍。只安平有一炮台,他处多可登岸;除旗后亦有炮台外,即多设防,亦无击船之大炮。倭贪而慓悍;明时寇我中国,飘忽无常。今加以轮船之便捷、炮火之坚利。不来则已;来则必有我公所料:必绕台游弋,多方以误我,使兵分力单而后乘我之虚。又必鉴于法人沪尾之败,必避险而趋夷,避实而蹈隙;决不于严防之处登岸。则必以轻兵缀我台北,以重兵注我台南,并力登岸,分途四出,以图一逞:意中事也。凡制飘忽无常之寇,须备一枝游击活兵以待临时随机应变,乃克有济也。卑职偶思及此,理合献愚者之千虑,以待我公审择而早图之。此禀;恭请钧安。伏乞垂鉴。卑职□谨禀七月初五日

  ·日记(光绪二十年七月初六日迄八月初二日)

  初六日,江如点报调左哨于成广澳,已于初四日起程。

  初七日,始令子侄作论。

  初八日,大麻里拏获逃勇四名。作书致昭甫。

  初九日,作书致介弟、朗侄,又书致汪辛孜。

  十一日,作书上臬道台请饬发军械,又书致汪辛孜,又致谭丽卿,又致汪玉农。是日黄锦春领饷到营。派彭海南出山领解军械。

  十二日,得臬道台初六日书,奉到七月初一日布告中外上谕一道。作书告五管带。

  十三日,作书致汪玉农,作书上臬道台。

  十四日,得臬道台抄示京来电信,知六月二十六日倭猝击济远轮船于牙山,我济远船回炮,倭船受伤几沉;二十八日,叶军战败,宋军已至平壤。作书禀复;并书告五管带。夜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谢大令及汪辛孜书。

  十五日,出署行香。作书复谢钟英、汪辛孜。

  十六日,得汪辛孜十一日书;即复。寄安抚军六月领饷文领;计饷一百八十八两二钱零,又葬埋银二十四两一钱七分零。

  十七日,发夏季番饷毕。得臬道台函示总理衙门电示七月初十日,倭船二十一只攻威海卫败去之信。即复;并转告各营屯。又得张月楼军门及汪辛孜书各一。

  二十一日,作书禀道台,又书致张经甫。

  补记:十一(水按:一字疑为八字之误。)日,作书复汪辛孜,又书寄京与虎臣兄及宋渤生观察各一。十九日,作书致凤山县俞冬生大令。

  二十二日,入山查新营。

  二十三日,作书致江如点及汪玉农。

  二十四日,作书以银千两发交江如点,托其办军米;又书催谭丽卿、叶玉田运军械;又书并汇票根寄汪辛孜。是日分中营之半驻新营。得叔祖六月二十七日书及汪上锦书、谢钟英及汪辛孜书各一。

  二十五日,入山查察新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复谢钟英大令。

  二十六日,遣幕友人等先移居新营。晚得道台二十二日书;即复。是日,得吴清师六月望日自湖南抚院所寄书,并石刻二种、手谕二种,(水按:禀稿作「手谕四种」。)喜甚!盖自光绪十八年二月渡台以后,三年之久,乃得此一书也。

  二十七日,移驻新营。

  二十八日,得江如点书;言米每包二元,车赁在外,已定三、四百包。

  二十九日,检点军中米袋,共得二百条,函寄前营。

  三十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八月初一日,定营规:五鼓作炊,黎明早餐;天明站墙一次,站枪架一次,然后工作。是日诣埤南各庙行香。路遇刘四姑喊称其妻邱被陈那妻打死;即诣其家相验。无伤;责令收殓,具结了案。得李丽川、俞冬生二大令书。

  初二日,作书禀复湘抚吴中丞师,又作书复皖南道袁爽秋观察,作书复李丽川大令,又书复汪辛孜。是日发各省贺节禀。

  ·上吴清卿师

  谨禀者:七月二十六日奉到吾师六月望日所发手教,并石刻二种、手谕四种。十读三复,如亲承提命于函丈之间。而以所教之『诚』字、『公』字、『恕』字,反求诸己,实皆有所未尽。而其弊则吾师谓求速效一语,已揭其所以然。信乎转移风俗、变化人心,尚未得道也。缉公屡以『渐』字谆嘱;而传察见台东草莱甫辟,居民无多,而害民者已多,泥于古人先去害马之说,遂不免操之过急焉。由传素无涵养工夫,愚戆之气质未能变化之咎也。周易无妄之二爻曰,『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程子谓『随时制作,合乎风气之宜;』朱子谓『因时顺理,而无私意期望之心,是谓无妄:』吾师之所谓『诚』,知必以此为注脚。诚则公字、恕字之义,吕新吾先生、陈文恭公之说,已该括于其中。以吾师学养之纯,才力之大,名望素着于天下,尚自期以二年六年;况如传之浅陋而欲速焉,宜乎其不达矣。渐进驯致之训,若不拳拳服膺,是吾师以身教而亦不知从,非传所敢出也。伏乞吾师更有以教之!谨此禀复;恭请钧安。伏祈垂鉴。

  受业传谨禀

  谨再禀者:台湾现因倭侵三韩,筹防颇急。传所统三营五哨,实额只有一千七百五十余人,原防二十有四处,皆为通文报、护运道而设,不能调合专顾海防;而所辖沿海之地三百六十余里,亦防不胜防。只就现有兵力,择要扼扎为坚壁清野之计;兵力单甚。台南已增募十营,台北已增募十数营;皆只能自顾,不能兼顾台东。传独当一面;除分防外,自带只有四百余人;初未请增兵。盖料倭志在争韩;必先近防北洋之援,必不敢遽以南袭。而又不敢过于自信,故及早禀请择地迁营,不专恃敌不来攻,而专恃我之不可攻也。缉公深以为然;而当事者转有求全责备之意。传处兵单;既不蒙鉴谅,诚恐事不可测,或有疏虞,转得漫无筹画之咎;近复请二营协防。虽不知能准与否,而迂拙则自知难免矣。伏乞吾师不时以方略教之!受业传谨再禀〔八月初二日〕

  ·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三日)

  初三日,作书禀臬道台。

  ·禀复顾廉访

  谨禀者:窃□□于前月三十日奉到我公十七日所颁手谕七纸,敬悉忧时深切,冀集众思以广忠益,不耻下问;钦感莫名。惟愧迂疏,虑不及远;虽遵钧谕直抒胸臆,畅所欲言,不复避忌,深惧言之不当,无益于用,无以副我公之至意耳。伏查今之急务,不外筹饷、筹防二端。今台防新旧至百营,月饷近三十万;洋款迄无成议,端望息借商款:窃以为此恐不可恃。台湾一隅,即借款能得百万,必力竭而无余,而仅仅足敷三月之饷。三月之后,未必即能撤防,又不能再借;即再借,亦恐不能多得矣。此可虑之一端也。闻前山增营虽多,兵力稍厚者亦不过基、沪二要口;其余各处亦只有一、二营,又未有大枝劲旅作为活兵,以备往来应援:窃恐亦未可恃。倭奴恃有坚船,飘忽无常,不可测度;则我各处防兵只有此数,必皆自顾不暇。一处有警,必皆不能互相援应;一处有失,必皆心胆俱寒,更不敢赴救;是虽有百营,其实御敌不过一、二营。此又可虑之一端也。夫兵多则饷绌;备多则力分:此虽老生之常谈,乃兵家之大诫。古之名将,首称颇、牧;其御秦、胡,皆不顾惜小有丧失。近世称知兵者莫如曾、胡。而曾文正惟虑饷乏,不贪兵多;又常留大枝劲旅不令分防,端备援剿。胡文忠每言:处处设防,必处处不能防。皆重在蓄力、蓄势,与颇、牧同意;故能久与大敌相持而不困也。今通计我全台地丁、课税、厘金之所入,不过二百余万;而遽增至百营,月饷近三十万之多,别无拨协巨款可资。必自困矣。将奈之何?夫制飘忽无常之寇,必须有一、二大枝劲旅能与驰驱角逐,乃能迎头截击,旁出应援,有备而无患。零星设防无益也。目前倭熖正张,海氛不知何时始靖;防兵不能遽撤,饷项久益难筹。不可不早为之计,以免自困。而兵不练不精,不汰亦不精。或者汰弱留强,合并零星防营改为大枝劲旅,以量入而为出,使饷常能接济;庶海防可以持久。虽兵力嫌单,而每枝十营、八营,至少亦有六营、五营,分布南、北、中三属要害之地,或四处、五处,较之每处一、二营,则力已较厚矣。此一说也。若不汰、不并,必以处处设防为万全之计,亦须预筹增二枝活兵,以备南北应援。斯为万全。饷项日绌,惟有效曾文正吁请于朝廷,张罗于邻省耳。此又一说也。除此二者,而欲设法每月筹添十数万之饷,乃必不可得之数。想早在我公洞鉴之中。然求诸人,不如求诸己;似乎汰并一说,尤为今日之亟务。且揣敌势,非有大枝劲旅,添练炮队,不得抗御。尤须及早谋之也。□□僻处后山,未详悉大局情形;率尔妄言前山防务:狂愚之罪,伏乞我公格外鉴谅。不胜企祷之至。此禀;恭请钧安。〔八月初三日?〕

  ·日记(光绪二十年八月初四日迄十二月三十日)

  初四日,发各处贺节禀启,作书致张经甫、范荔泉、苏冶生。

  初五日,得汪辛孜二十六日十三号信;即复。作书禀臬道台。

  初六日,得朱苕园观察复书。

  初七日,赴埤南祭昭忠祠。得朗山侄七月十二日书;初七日到沪。得虎臣兄七月初六日书,得汪辛孜书。

  初八日,作书禀臬道台,又书复汪辛孜。

  初九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初十日,拟请仍照旧章由各营屯自请给发饷械稿。是日将夜,有兵轮一艘,泊火烧屿南面海中;至晓不去。

  十一日,作书禀叔祖,又书致介如弟、朗山侄及昭甫兄各一,又作书致张经甫,又书致汪辛孜。

  十二日,作书致谭丽卿,覆麻袋收到。

  十三日,作书上臬道宪,又复李丽卿大令。

  十四日,得汪辛孜书一,江如点、叶玉田至。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

  十六日,得上海理叔祖书,知心叔祖于七月二十五日谢世。呜呼痛矣!又得谢提调书一、汪辛孜书一。夜得汪玉农书;即作复。

  十七日,作书并以银三十圆寄交理叔祖,请代办祭奠心叔祖之仪。又作书禀臬道宪请发枪及子。又复谢、汪二书。致汪辛孜请代办申报。

  十八日,得江如点书;即复。

  十九日,大雨。

  二十日,大雨。

  二十一日,得臬道台十二日书,又得李丽川、万棣花、汪铁舫书各一。夜作书复臬道台。

  朱子曰:挂扐之数,四、五为奇,九、八为偶。挂扐三奇,合十三策,则过揲三十六策而为老阳,其画为口:所谓重也。挂扐两奇一偶,合十七策,则过揲三十二策而为少阴,其画为一;所谓拆也。挂扐两偶一奇,合二十一策,则过揲二十八策而为少阳,其画为一;所谓单也。挂扐三偶,合二十五策,则过揲二十四策而为老阴,其画为乂:所谓交也。(原注:见筮仪。)

  凡阳爻皆用九而不用七,阴爻皆用六而不用八。用九,故老阳变为少阴;用六,故老阴变为少阳;不用七、八,故少阳、小阴不变。(原注:见启蒙。)

  凡卦六爻皆不变,则占本卦彖辞,而以内卦为贞,外卦为悔。一爻变,则以本卦变爻辞占。二爻变,则以本卦二变爻辞占,仍以上爻为主。三爻变,则占本卦及之卦之彖辞,而以本卦为贞,之卦为悔,前十卦主贞,后十卦主悔。四爻变,则以之卦二不变爻占,仍以不爻为主。五爻变,则以之卦不变爻占。六爻皆变,则乾坤占二用,余卦占之卦彖辞。(原注:见启蒙。)

  二十二日,作书复汪辛孜。

  二十三日,作书复汪铁舫。

  二十四日,初令本营练分三路出队法。

  二十五日,作书致张经甫。

  二十九日,作书上臬道台。

  九月初一日,大雨,不能诣埤南行香。

  初五日,作书禀道台。得虎臣兄七月二十二日书,又得李丽川大令八月二十二、二十七日二书,又得理叔祖及仁恩叔二书,又得汪辛孜书。

  初七日,作书复叔祖及仁恩叔;又书致万和,又书复虎兄。

  初九日,作书禀道台。

  初十日,作书复李大令,唁范荔泉,致谢钟英。

  十一日,作书致汪玉农。

  十二日,接汪辛孜初九日信,知军火已由豸宪派道标押解起程。

  十三日,作书飞递三条仑谭管带接收军火,赶速递运。又作书禀道台。又书关照叶玉田管带设法助运。又书致张经甫。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作书致汪辛孜。

  十六日,遣二弟回沪,偕黄锦春至台南;黄为领饷也。

  十七日,作书复叶玉田。得李丽川大令、汪铁舫书各一。

  十八日,作书致俞冬生大令。收到陈万年解来饷银二千两。

  十九日,作书复汪铁舫,又复汪辛孜。发秀峦局饷银一千两。(纲按:秀峦二字他处均作秀姑峦疑脱一姑字。)

  二十日,作书致江云山,复汪玉农。得姜芳坡书。

  二十三日,作书以垦照五百张寄姜芳坡,又书致江如点。得汪辛孜书,知抚台邵调抚湖南、藩台唐护台抚、臬道台顾署藩司、台湾府陈署道台。

  二十四日,作书禀臬道台顾,又书致汪辛孜。

  二十七日,作书贺新任抚台唐、新任藩台顾;又书致谢钟英。

  二十八日,起程赴头人埔查案。(纯按:头人埔当作刣人埔地名今称。)

  二十九日,回宿新开园。

  三十日,回营。

  十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午后祭厉。

  初二日,作书复汪玉农、孙静甫。

  初四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初五日,得张经甫书一。汪辛孜书一;即复。(水按:汪字上疑当有又得二字。)

  初六日,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又书致胡自求同乡,又书复张经甫。得姜芳坡书一。

  初七日,作书复姜芳坡,又书致江如点。

  初八日,作书致谭桂林、叶玉田、吴大生,嘱查历年死事弁勇姓名,附祀昭忠祠也。

  初九日,作书致汪玉农。

  十二日,作书致台南府朱观察。

  十三日,作书禀藩台顾,又书致虎兄,又书致汪辛孜。

  十四日,孙静甫自秀姑峦局至。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得李丽川大令、汪辛孜书各一。

  十六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查玉笙至,得查友三书。

  十七日,作书禀台南营务处,请示紧要电报也。又作书复汪辛孜。又书并银五十九两零二分四厘寄后海吾总镇夫人,为追出杜光亮、廖吉元欠款也。又作书禀叔祖,致四弟及涌泉弟。又作书致江如点,为追出宋梅芳脏款一百六十元三角请代给还原主也。又书致谭丽卿,托于东港代购麻袋六百条也。

  十八日,作书寄叶玉田,请代发番饷。

  由天津铁路至山海关六百二十五里;由山海关至奉天省驿路八百二十里;又四十里至凤凰城;三十里至高丽门;九十里至九连城;过鸭绿江十五里至义州;(江水大,宽十五里;水小,分二河:一爱河,一云河。)由义州八十里至龙川府;三十里至铁山府;五十里至宣川府;五十里至郭山郡;过定州九十里至嘉江郡;过右津镇五十里至安州;过津头江、青津江六十里至肃州府;过顺安县一百一十里至平壤城;过大同江五十里至中和府;五十里至黄州府;过凤山郡七十里至钊水;过瑞兴府、慈秀站一百二十里至平山府;过遏川郡一百里至开城府;四十里至长湍府;过临津江四十里至坡州;四十里至高阳站;四十里至汉城:共三千一百二十里。

  十九日,大风。作昭忠祠联句:

  人能为王事、死边远瘴乡,岂非志士?

  我改作新祠,得山水佳处,期慰忠魂!

  二十日,大风。派弁解大麻里等社秋季口粮银两交海防屯兵叶管带代发。作书致江如点。

  二十一、二日,大雨。作鳌鱼山昭忠祠外联句:

  听海潮作悲壮之声,时应激发英雄怒。

  愿瘴气与战征并息,人共讴赓耕凿歌。

  日朗风清,登斯邱可以眺望。

  天空海阔,问何人具此胸襟。

  是日,得介如弟台南十七日书。

  二十三日,书写昭忠祠楹联。

  二十四日,查台东州原额田二千二百五十五甲五分八厘八毫一丝二忽七微。十九年秋查报水冲田一百二十五甲八分九厘二毫一丝一忽一微,沙没田一百零七甲四分九厘零六忽五微,二十年查报佳乐庄拋荒田九十甲零八分七厘三毫零一忽,补报上年水冲田一十一甲一分五厘八毫六丝二忽六微,碉堡庄拋荒田九甲零一厘七毫六丝:共悬额田三百四十四甲四分三厘三毫四丝零九微。具禀禀藩台,求豁免也。

  二十五日,作书上藩台顾。

  二十六日,作书复汪玉农。

  二十八日,介如、吉庭二弟自沪至。

  二十九日,得宋渤生观察京城来书及家乡与沪上各亲友书。又得朱苕园观察书。又得陈臬道台书,有奉天旅顺、金州及山东威海卫并失之信。又得汪辛孜信。

  十一月初一日,奉昭忠祠各神牌升座。得范膏民书,闻范荔泉已于十月十四日逝世。又得宋渤生观察自京来信一。

  初二日,作书上臬道宪陈。又书致范膏民、汪辛孜。收谭丽卿代办来米袋五百条。收李丽川大令及胡自求兄回信各一。

  初三日,作书致范膏民。

  初四日,得范膏民来书一,得虎臣兄十月初十日书。

  初五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及胡自求同乡,又书致罗肯堂,又书禀理斋叔祖,又书致冯岳丈,又书复朱苕园观察,又书复范膏民。

  初六日,得汪玉农、江如点书各一。作书致叶玉田。

  初七日,作书复汪玉农,又书致谭丽卿。

  初八日,作书致江如点论宋梅芳等案,嘱其就近代给还赃款。

  初九日,作书致姜芳坡。收台南办来绍酒十坛。

  初十日,得李丽川大令书一、汪铁舫书一。

  十一日,得汪辛孜书二、范膏民书一、姜芳坡书一;均即复。又书致谭丽卿,嘱其派弁送炮子样并书交汪辛孜也。

  光绪二十年八月十六日,加上皇太后徽号恩诏第七条:内外大小各官,除各以现在品级已得封赠外,凡升级及改任者,着照新衔封赠。

  十二日,作书复虎臣兄。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

  十七日,得范膏民书二;即复。得台南臬道陈公书。作书致李丽川大令。

  十八日,书复汪玉农,作书上臬道台陈。

  二十一日,得范膏民书一、涌泉弟金陵书一、叔祖、玉弟、上锦兄书各一,得汪玉农书。

  二十二日,作书复膏民;派黄锦春明日带去。作书寄昭甫兄。

  二十三日,作书复涌弟并书致祝封弟,又复汪玉农。

  二十四日,作书寄范膏民,又书复黄子林。

  二十九日,得藩台顾书一、李丽川大令书一、顾月如先生书一、范膏民书一、汪辛孜书一并炮子样一个。

  十二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兼于海滨演放大炮。

  初二日,作书复范、汪二君。得沈韵松太守书一。

  初三日,作书上藩台顾。得沉少韵书一。

  初四日,作书上吴清卿师。

  初六日,作书致后海吾总镇夫人;派员裴锦堂送后公灵柩由海道至安平。又书由站排递安平,托范膏民以六八银一百三十二元送交夫人,预备砖灰,俟柩到安葬也。

  初七日,率各哨弁至天后宫送后海吾总镇灵柩登舟;计船价银四十元。

  初八日,作书上皖南道袁爽秋观察。

  沈韵松太守由杭州寄示自咏东山行旅图册诗稿及纸索和;率占一律:

  万里驰驱意气雄,当年我亦共从戎。(光绪壬午、癸未年曾在宁古塔共事于吴愙斋师幕府)周游黑水、白山外,久住冰天雪海中。翦烛何时逢旧雨,乘槎惟愿驾长风。(此次倭奴侵占我朝鲜属国,豕突狼奔,入我奉天边界,人人知直捣倭巢为胜算,而舰船坚而大者少,不足以济师,真大憾事也!)迩闻都护将重出,(吴愙斋师现已奉旨督师东征将出关。)那得追随马首东。

  十一日,作书并诗寄沈韵松太守,又书上吴培卿世伯,又书致程周卿;又书复李丽川大令,托领冬季三月津贴一千七百零四两。又书寄膏民。

  十四日,作书致苏冶生、李丽川、张月楼。

  十五日,诣各庙行香。

  十六日,作书致万军门、万棣花、俞冬生、顾月卿、陈子垣,又复柯月坡。

  十七日,作书致范膏民,托领十一月饷银二千二百一十两有奇。

  十八日,得孙静甫书。作书致江如点。

  十九日,封印。

  二十日,作书上藩台。

  二十一日,作书寄宋渤生、袁行南二观察,兼复查友三。

  二十二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三日,作书致江如点、孙静甫,为划交钱粮银四百五十七两九钱七分七厘八毫以抵秀姑峦局饷也。

  二十四日,作书致江如点,托其就近饬催新乡未完钱粮。又书致孙静甫,为派册书林金榜解交库平银二百四十二两有零,找足冬饷尾数也。得范膏民书(十六号)。

  二十五日,得范膏民书(十七号),知后海吾总镇之灵柩已于十七日到安平。得李丽川大令书一。又得邓季垂大令书一,即复。

  二十六日,得张月楼军门十三、四日二书;即复。

  二十七日,得江如点书,知新乡册书朱紫贵脱逃;即作书令追保人逐一经理。

  二十八日,作书以各营屯寄到助后海吾总镇葬费银共一百四十元五角寄送其夫人。合前次运柩五十四元,寄送一百三十二元,总共三百二十六元五角;一并寄清。

  二十九日。得虎臣兄十一月二十四日书;即复。

  三十日,作书寄范膏民。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元日迄二十一日)

  光绪二十一年,岁在乙未,正月戊寅,元朔日癸酉,率领所属文武于本营设位向阙叩贺祝万寿;诣各神庙坛行香;与僚属团拜。招募友饮春酒。

  初二日,接范膏民上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书(十九号)。江如点自新开园防营至。

  初三日,江如点回营。叶玉田自大麻里至。

  初四日,叶玉田回营。陈玉堂自新开园至。

  初五日,开操。得谭桂林书,知臬道台委忠令满字若灵者至凤、恒查营。

  初六日,陈玉堂回营。

  初七日,得汪玉农书。又得范膏民书(二十号)。

  初八日,作书复汪玉农,又书致江如点。

  初九日,作书致范膏民,并票根一纸。

  初十日,接范膏民书一(元号)。是日立春。

  十一日,拟发行李;因天阴竟日未毕。作书致叶玉田、谭桂林各一;作书并以番草席二条、燕窝二匣寄苏州吴培卿世伯转寄关外送吴清卿师。(原注:由四弟带至上海转寄。)

  十二日,作书唁潘子静观察丁外艰;又寄范膏民。

  十三日,介如、吉庭两弟偕内人、秠儿、穈儿、稷侄起程赴台南,内渡回里。

  十四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李丽川大令书一。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祠行香。袁雪卿自花莲港至。

  十六日,作书上藩台;又书复淡水李大令,复书寄四弟于台南。

  十七日,裴锦堂自台南回营,带至后宅复函。

  十八日,得范膏民书(四号)。

  十九日,开印。辰初,见倭船一自南而北,又二船自北而南,停泊红头、火烧二屿之间。未刻向东开去。即飞禀各大宪;并饬本部各防加意防备。作书复膏民。

  二十日,得臬道台书,言得抚台电示:倭中集议。其相欲攻台南,由恒、凤或后山进兵;其君欲攻北京,由山东进兵。

  二十一日,作书上臬道台陈。又得范膏民第五号书;即复。

  ·禀抚宪邵(水按:邵字应为唐字的误笔。)

  谨禀者:窃卑职正月十九日,禀报倭船三艘在后山洋面游弋停泊情形,想已蒙宪鉴。兹奉台南营务处臬道宪函开:顷奉抚台密电:闻倭廷集议,其相大岛圭介欲攻台南,由恒、凤或后山进兵;其君欲攻北京,由山东进兵。今山东之说既验,台南恐亦不免。饬各路严加防范。等因。奉此:伏查蹈瑕抵虚,抄袭后路,乃兵家常用之策。此次倭攻金州、旅顺,皆以此而得计。又查前后山水陆地势:陆路由巴塱卫登岸,踰岭至凤山之东港,不过百里;轻兵疾走,一日可达。海道由埤南开轮,六点钟可驶至台南之安平口。倭议欲由后山进兵以攻台南,似欲乘我之虚,出我不意;先使陆兵于后山登岸,预为抄袭地步,而后以舟师驶至安、旗各口,以为夹攻之计。又查上年八、九月中,倭船曾四次来泊后山洋面红头、火烧二屿之间,窥伺已久;今卒又复来泊,奸谋已露。其兵所向,动辄万数千人,枪炮异常精利。而卑部防兵,至多之处不满四百人。至少之处只有二十人。众寡悬殊;万万不能抵御。其势本甚岌岌。兹查倭兵已三路萃于辽、渖,又分扰及山东荣城、威海一带,势已北注。其兵轮必俟渤海开冻,以图大逞于北,或无余力更袭台湾。则后山之幸也。然兵无常势。万一倭用大岛圭介之策,后山必殆。卑职等死不足惜,惟恐贻前山之忧。届期禀报,亦无路可达。再四筹思,只有吁请帮办宪刘所部之兵派二百名预驻卑辖六仪社、大树前二处。此二处地在高山,天生奇险,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势;又距东港只五、六十里,势相联络,可杜由巴塱卫踰岭至前山之路。卑部原防人数太单,又无利炮,恐不足恃。其地亦甚狭,不能驻扎多兵。得二百人以炮扼此,虽不足以兼顾后山,而前山可免由后抄袭之患。亦绸缪未雨之道也。是否有当,理合禀请宪台裁酌施行。再此事业已函禀台南营务处宪就近商酌;理合声明。此禀;恭请钧安。伏祈垂鉴。正月二十一日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迄二十五日)

  二十二日,因雨未出大操。作书寄玉农、如点、静甫各一。是日,雪卿回花莲港局。予为代撰昭忠祠联句云:

  见斯祠两度落成;急先务也。

  为家君七年经始;到今称之。

  以祠并祀袁警斋太守,即其父也。

  二十三日,忌辰。孙静甫自秀姑峦局至,为奉札来验收各处工程也。

  二十四日,得范膏民书二(六、七号)。作书致五管带。

  二十五日,作书上藩台顾。

  ·禀臬道宪顾(水按:顾时已是藩台。)

  谨禀者:卑职今年正月初三、十六、十九、二十一日叠呈三禀一函;想均蒙宪鉴。近闻威海失守,海军覆没;不但北洋势愈岌岌,而中国之大,遂无复有能驰逐海面之船,如人病痿痹,手足麻木,动弹不得:后患不堪设想矣。将奈之何!又查倭奴所向,皆以轮船载兵乘虚登岸,包抄夹击;其攻金州、旅顺、岫岩、荣城、威海,如出一辙。是彼船多人众,挟其全力,乘便趋利;而我陆兵各处设防,因势分而力弱,又防不胜防。战则众寡不敌;援则劳逸悬殊,缓不济念。胜负之计,似其势使然;不待交兵而可决也。倭议攻台南,欲由恒、凤进兵,或由后山进兵,其欲乘虚登岸包抄夹击也,明甚。恒、凤兵多,尚可并合,厚集其力以待人。后山地势、兵力无一可恃,无可如何。前者,我公以程昱之守甄城者相勖。现在后山实类甄城;实恃敌不来攻,即敌不攻后山,而攻凤山、旗后、东港,后山饷道立断,亦饥溃堪虞。程昱谓,「增兵二千,亦徒同毙」:言甚明切;足为殷鉴。卑职前日禀请六仪社、大树前二处增设炮兵,以杜由后山抄袭台南之路;端为前山计,请勿以不顾后山为嫌。卑职岂不顾刘帮宪部下精锐之兵分一营驻于巴塱卫海边山内,杜其登岸,兼壮后山之势?而恐敌来则船多兵众,非一营之力所能御,如程昱所云。故请据险,稍易为力,兼与东港相联络,呼应通灵耳。至后山危殆情形,二十一日禀内业经陈明。伏乞我公与抚宪格外鉴谅。不胜企祷之至。此禀;恭请钧安。正月二十五日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正月二十六日迄四月二十九日)

  二十六日,孙静甫回局。

  二十七日,作书复范膏民。

  二十八日,得李丽川大令书一、张经甫书一、汪铁舫、范膏民(八号)及四弟书各一。又得玉农、如点书各一;即复。

  二十九日,作书复李丽川大令、张经甫别驾。

  三十日,作书复范膏民。姜芳坡报查新垦田五百六十八甲四分八厘七毫二丝二忽二微。

  二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并演放克虏伯炮。得四弟及范膏民书(九号)各一,报正月二十四日趁福星轮船竟开上海也。

  初二日,得江如点书;即复。又书致叶玉田。补记:正月三十日得藩台顾手谕;当即禀复。得理斋叔祖正月十一日信。

  初三日,得范膏民信(十、十一号);即复。又书呈理叔祖,又书寄四弟。

  初四日,作书致膏民,领安抚军正月饷一(水按:下阙。)

  初五日,得汪玉农正月二十九日书;即复。

  初七日,作书托李丽川大令代为拨解十九年钱粮平余、补水、支剩、减平四项银两共计八百四十两零五钱五分五厘四毫六丝;又书托范膏民领本营正月分饷银二千二百两有奇。

  初九日,得谭丽卿书;即复。

  初十日,作书寄沉昂青。得抚台唐正月二十五日复函。

  十一日,作书禀复抚台。又得玉农、雪卿二书;即复。黄锦春领饷银四千回营。得范膏民书;即复,并寄票根五纸。又书致江如点。

  十二日,接到准补台东州缺部文。坐十二月初三日。又接到虎臣兄去腊初六日书。又书寄沉昂青。

  十三日,接李丽川大令书一。

  十五日,得范膏民信一。

  十六日,得范膏民信一(十四号),祝封及汉生弟、燮堂弟信各一,又秀林兄、嗣业侄信各一。

  十七日,作书复燮堂弟,又书致涌泉弟、钟宏弟,又书致介如弟及膏民兄,又作书复李丽川大令。

  十八日,阅操。江如点代办军米一千零四十余石,是日运齐。

  十九日,作书复虎臣兄,作书复江如点。

  二十日,作书上藩台,又书致范膏民。

  二十一日,得范膏民、沉昂青书各一,汪玉农书一。

  二十二日,作书复沉昂青,又书复汪玉农。是日决计自请臬道台陈揭参。

  二十三日,代玉农办米袋一百条,寄交孙静甫。

  二十四日,通详抚藩臬道宪,自请撤参揭参。作书上藩台顾,又书致李丽川大令及范膏民。

  二十五日,作书上藩台顾,又书致孙静甫、汪玉农,又书致江云山。

  二十六日,得四弟书,报正月二十七日到上海也。又得范膏民书(十九号)。

  二十七日,作书致叶玉田。

  二十八日,得玉农书;即复。得范膏民书,又得谭丽卿报。

  东汉以六经为外学、七纬为内学。七纬者:易纬稽览图、干凿度、坤灵图、通卦验、是类谋、辩终备也;书纬璇玑钤、考灵耀、刑德放、帝命验、运期授也;诗纬推度灾、记历枢、含神雾也;礼纬含文嘉、稽命缴、斗威仪也;乐纬动声仪、稽耀嘉、叶图征也;孝经纬援神契、钩命决也;春秋纬演孔图、元命包、文耀钩、运斗枢、感精符、合诚图、考异邮、保干图、汉含孳、佑助期、握诚图、潜谭巴、说题辞也。

  二十九日,得范膏民书,即复。

  三月初一日,诣埤南各庙行香。令营勇加土于所有各坟冢。作书致本部五管带;为倭船十数艘在南洋各处游弋,须加意防守也。

  初二日,作书致范膏民。是日得信,倭船十八艘午刻已攻澎湖。

  初四日,作书致范膏民。又得沉昂青书;即复。

  初五日,得谭桂林书,又得范膏民书(二十一号),又得李丽川、陈子垣书:均即复。

  初六日,作书寄四弟及儿辈,又书禀叔祖,又书复涌泉弟;又书致范膏民请代领二月中营军饷。

  初七日,作书上藩台;又书致范膏民请代领春季番饷。

  得沈昂青初二日书,有愙师内召、祸恐不测之语;怆然于心,不能复释。

  初八日,得范膏民初三夜信,知澎湖已陷,伊已准于初四日趁糖船。所经手领存尚有库平银八百九十两有奇;无处可寄,亦带回沪。且就此款内拟借用二百两;兼询至沪应寄存何处云。比即复书,请代寄存张经甫兄处。又作书致汪辛孜,托其照料一切。又书恳顾月卿先生:闻有紧急军情,飞函赐教。

  初九日,姜吏目偕黄锦春、刘德杓赴郡领饷;作书致朱苕园太守及汪辛孜。

  初十日,得汪玉农书;即复。又书致吴达生。

  十一日,清明。诣埤南教场祭疠。得藩台顾二月二十九日书;又得四弟、秠儿二月初十日在沪报起程回籍书各一;又得程周卿书,报汇款已于正月二十六日收存。夜作书复藩台。是日辰初,见倭船一只自东北向西南驶去。

  十二日,作书致丽卿、玉田、玉农。

  通鉴:晋成帝咸康七年,燕王皝使阳裕等筑城于柳城之北、龙山之西,立宗庙宫阙,命曰龙城。注:由此改柳城为龙城。八年十月,皝迁都龙城。注:慕容瘣先居徒河之青山;后徙棘城;今自棘城徙都龙城。杜佑曰:营州柳城郡,古孤竹国也。春秋为山戎、肥子二国地。汉徒河之青山,在郡城东百九十里。棘城即颛顼之虚,在郡城东南百七十里。慕容皝以柳城之北、龙山之南、福德之地,遂迁都龙城;号新宫为和龙宫。柳城县有白狼山、白狼水,又有汉扶犁县故城在东南。其龙山,即慕容皝祭龙所也;有饶乐水,汉徒河县城。

  穆帝永和元年,燕有黑龙、白龙见于龙山;交首游戏,解角而去。燕王皝祀以太牢;赦其境内;命所居新宫曰和龙。

  宋元嘉十二年,燕主弘数为魏所攻,遣使至建康称藩奉贡。诏封为燕王。江南谓之黄龙国。注:以其都和龙也。今北国以和龙为黄龙府。

  十三日,江如点自新开园至。

  十五日,赴埤南各庙行香。是日得沉昂青书,始知澎湖已于二月二十八日失守。三月初七日,中、倭两国停战二十一日,洋人所谓三个礼拜,以李傅相赴倭议和故也。作书复沉昂青。致本部五管带。得虎臣兄正月初九日书。

  十六日,得汪玉农书;即复。作书寄川沙万和。

  十七日,陈玉堂自前营至。

  十八日,作书致张经甫托收范膏民带归之款。又书致四弟,又书禀叔祖,又书致汪辛孜。

  十九日,得李丽川大令、沉昂青、汪辛孜书各一。

  二十日,复李、沈、汪三书。又书致汪铁舫,又书复虎臣兄。

  二十一日,得汪玉农书一;即复。又书致叶玉田、汪辛孜。

  二十二日,得顾月卿及汪辛孜书各一。

  齐竟陵王子良笃好释氏;范缜盛称无佛。子良曰:「君不信因果,何得有富贵?」缜曰:「人生如树花同发,随风而散:或拂帘幌坠茵席之上;或关篱墙落粪溷之中。坠茵席者殿下者也;坠粪溷者下官是也。贵贱虽复殊途,因果竟在何处?」子良无以难。缜又着神灭论,以为「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也。神之于形,犹利之于刀;未闻刀没利而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哉?」此论出,朝野諠哗难之;终不能屈。

  二十三日,作书复汪辛孜。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四日,得臬道台陈书一,汪辛孜书一。

  二十五日,作书复臬道台。

  二十六日,得叶玉田书。

  陈太建九年,周灭齐;惟营州刺吏高宝宁不下。注:五代志:辽西郡置营州,治和龙城。又十二月,高宝宁自黄龙上表劝进于高绍义;绍义遂称皇帝,改元武平。注:黄龙即和龙,今之黄龙府。又十三年,开皇元年也,隋文帝以长孙晟为车骑将军,出黄龙道(注同上)赍币赐奚、霫、契丹。注:奚,本曰库莫奚,东部胡之种也。为慕容氏所破,遗落窜匿松、漠之间;后稍强盛。霫,匈奴之别种;居潢水北。契丹之先,与奚同种而异类,并为慕容氏所破;其后稍大,居黄龙之北数百里。

  陈至德元年,隋幽州总管阴寿师步骑十万出卢龙塞击高宝宁。宝宁求救于突厥;突厥方御隋师,不能救。宝宁弃城奔碛北,和龙诸县悉平。

  二十七日,得汪辛孜及谭桂林书各一。作书复谭。

  隋韦世康为吏部尚书十余年,时称廉平;常有止足之志,谓子弟曰;「禄岂须多;防满则退。年不待暮;有疾便辞。」

  隋书:靺鞨在高丽之北,凡有七种:其一栗末部,与高丽接;其二伯咄部,在栗末之北;其三安车骨部,在伯咄东北;其四拂■〈涅,工代土〉部,在伯咄东;其五曰号室部,在拂■〈涅,工代土〉之东;其六曰黑水部,在安车骨西北;其七曰白山部,在栗末东南。而黑水部尤为劲健;即古之肃慎氏也。按:此即今吉林、黑龙江二省地。白山在南;黑水在北:古今不移也。

  隋炀帝大业元年,契丹寇营州;诏通事谒者韦云起护突厥兵讨之。契丹本事突厥,情无猜忌。云起使突厥诈云向柳城与高丽交易。契丹不为备;遂袭而破之。注:隋志:辽西郡、营州并治柳城县,乃龙城县。龙城本和龙城;自后魏以来,营州治焉。开皇元年改为龙山县;十八年改为柳城。

  二十九日,得汪辛孜信,始知和议已成。申刻,姜芳坡、刘德杓领饷到营。得朱苕园观察书一。作书复朱、汪。

  四月初一日,赴埤南各庙行香。得汪辛孜第五号信并申报。

  初二日,作书致李丽川大令,托领春季津贴银一千二百九十两有奇。

  初三日,作书致汪辛孜,托领营房工价银七百三十余两。

  初四日,作书致汪辛孜,托领运脚银二百三十余两;又书托寄张经甫。得罗肯堂书一、朱苕园观察书一。又作书致李丽川大令。又得汪玉农书;即复。又得汪铁舫书。

  初六日,得藩台顾三月二十五日书、李丽川大令书各一;即复。并托李大令拨解二十年应解存留、支剩、补水、平余、减平各款共库平银八百四十二两八钱三分五厘九毫零九忽九微。是夜三更,又得李丽川二十七日书一、汪辛孜三十日书一。

  初七日,得汪辛孜四月初一日书并申报,又得叔祖及仁恩叔、介如弟、畏三弟、秠儿、汪上锦书各一。作书致五管带。发秀姑峦、花莲港二局春季番饷。又得范膏民书一。

  初八日,作书复汪辛孜、范膏民并叔祖、四弟、畏弟;又书复汪玉农。是日江如点自前营至。

  初九日,作书上藩台,又致李丽川大令。江如点回新开园。

  初十日,得汪玉农书,即复。

  十三日,得李丽川大令书及汪辛孜书;各即复。作书致五管带。又得万棣花都戎书一。是日始闻俄攻日本。

  十五日,作书复万棣花。

  十六日,得臬道台十二日手书,又得汪辛孜初十日书,又得高渭川书。作书复臬道台,又致各管带。

  十七日,作书复汪辛孜。

  十八日,三更后,得朱苕园观察书一。

  十九日,送宋雨生、查玉笙出山。作书复朱观察;又作书托汪辛孜领三月饷,以二千两汇申交张经甫代收;又书寄经甫。

  二十日,作书上藩台顾。

  通鉴:天福十二年正月,契丹以晋主为负义侯,置于黄龙府;黄龙府即慕容氏和龙城也。注:「欧史曰:自幽州行十日过平州;出榆关,行沙碛中七、八日至锦州;又行五、六日过海北州;又行十余日渡辽水至渤海国铁州;又行七、八日过南海府;遂至黄龙府。按契丹后改黄龙府为隆州;北至混同江一百三十里。又按慕容氏之和龙,若据晋书及水经注,当在汉辽西郡界。今晋主陷蕃,度辽水而后至黄龙府,又其地近混同江,疑非慕容氏之和龙城。」

  二十二日,作书致朱观察。

  二十三日,发各处贺节禀函。

  二十四日,发各处贺节禀函。得皖南道袁二月二十六日书;又得汪铁舫、汪辛孜书各一。作书上湘抚吴清师。

  二十五日,复二汪书。又得汪辛孜十八日十三号书。又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六日,作书复汪辛孜。补:二十四日,接到理叔祖书。

  二十七日,作书致江辛孜,请领安抚军三月分饷百九十四两有奇。得汪玉农书;即复。

  二十八日,作书寄叶玉田。

  二十九日,得谭桂林书;即复。

  ·日记(光绪二十一年五月初一日迄二十八日)

  五月朔日辛未、卯初,诣埤南各庙行香;午初回营。作书致吉林宋渤生观察,又作书禀叔祖、致四弟及汪上锦,又书致汪辛孜。

  初二日,得汪辛孜二十四日十四号书。作书致本部五管带。又得上海范膏民书一、川沙汪上锦书一。又书致孙、袁二抚垦委员。

  初三日,奉抚台唐批,始见和议已成、台地已割明文;而抚台欲设法坚守,不肯交地,始有确信也。作书复汪辛孜。又得汪玉农二十七日书。

  初四日,得汪辛孜二十七日信,始知抚台唐初拟约西洋各国保台,各国不允;又为绅士所逼,请共坚守,又恐碍和局;乃援外洋例,改为民主国,换挂虎旗矣。即复;并拟稿请代电台北。江如点自前营至。

  初五日,江如点贺节而归。得谭桂林书及抄寄各电音。

  初六日,作书禀抚台唐,陈时事变动,则后山必乏饷不能复守。请早撤遣防军;兼自请开缺回籍治病。又书上藩台顾。又得李丽川大令四月十九日来书;即复。其家眷移寓申江英大马路德馨里内;问二摆渡信昌隆客栈内同顺布号黟县人吴鳌峰兄自然知悉。

  又密启关照本部五管带。得皖南道袁爽秋观察书;即复。

  初七日,得叶玉田禀,自言病危,请委该屯前哨哨官黄名魁代理。酉刻,又得该屯文案杨鸿钧等禀,称叶管带国廷已不幸于初六日酉刻病故矣。惜哉!补发禀各宪请撤防开缺。

  初八日。得朱苕园观察初一日书,始知台北民主之议已决,兼听南郡文武各官自便。又得李丽川大令四月二十四日书,悉知春季津贴银已领出;除去解缴藩库各项应解之款八百四十二两八钱三分六厘二毫零六忽九微九尖,仍余四百二十八两九钱七分。作书致谭丽卿,算清去年秋代垫枪子运脚款项。又书致江如点、吴达生二管带,亦关照运脚数目嘱寄交谭也。又作书复朱观察,又作书寄虎臣兄于京都。

  初九日,作书上藩台顾,又书复淡水李大令及汪辛孜。申刻,奉到藩台顾四月二十四日手书,言后山防兵如撤,可派轮船东来;惟就近遣撤与调出台南而后汰并,尚未能定也。又得汪辛孜五月初一、二、三日三信。拟电稿寄台南,托辛孜代电抚、藩二大宪,兼寄文领请代领四月分饷银二千零六十五两四分八厘二毫,又领安抚军饷一百八十八两九钱三分五厘五毫。又得汪玉农、江如点书;即复。又收支应局发三月营饷银二千一百三十七两九钱八分一厘,又节赏银八十二两七钱四分一厘九毫。

  初十日,黄名魁自大麻里来见,询知已故叶管带军饷无亏欠;身后事易于了结。得汪铁舫书;即复。

  十一日,大雨竟日。

  十二日,筮易,得遯之明夷。法当以之卦二、三爻占,仍以下爻为主。明夷「六二:明夷,夷于左股,用拯马,壮吉。象曰,六二之吉,顺以则也。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贞。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按二爻所言,伤而未切;救之速则可免也。又按本卦遯「六二: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说。象曰,执用黄牛,固志也。九三:系遯,有疾厉,畜臣妾吉。象曰,系遯之厉,有疾惫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言有维絷之固使不能遯者,因此系恋迟回,则于己有害而其势亦危。系乃臣妾为人所畜养者之道,非君子见机明决之所为也。卦言:去之宜决宜速乃吉也

  是日,得汪玉农书一、袁雪卿书一。

  十三日,作书复玉农,并告以领饷弁偕前营营弁本日午刻到此,报后哨队什长苏登凤在白石口被水冲去。

  十四日,大雨。

  十五日,诣埤南各庙行香。得汪辛孜初六、初八日二书、万棣花初七日书、汪铁舫初七日书,始知抚台已于五月初二日改称台(纯按:台字下疑脱一湾字。)民主国大总统,刘帮办称主军大总统。初七日倭船载兵攻金包里,张月楼军门击之获胜;藩台顾已先回沪;镇道及署台南府朱均请内渡;凤山、嘉义、恒春三县令均准开缺;前山局面已大变矣。夜作书以此事告前、左二营管带。以后山至今未奉明文,又无官电报,无所适从;只有不动声色,照常防守,暂顾目前。其余亦措手不及也。

  十六日,作书复汪辛孜,又书致江、汪二管带。又书致谭桂林;并拟电禀抚宪请准开缺委员接统防军并署州事稿,嘱令派妥弁驰至凤山电局发电,兼守候回电。

  十七日,接淡水李大令初四日书,始知藩台顾初三日已内渡;李亦于初四日交卸,候船到即内渡:以四月二十七日,已奉有电旨,在台大小文武员弁均着陆续内渡故也。又得汪辛孜初十日书,又得万棣花初十日书,言初八日倭攻三刁,粤军大胜;并言万镇台亦已决计即日内渡矣。作书复汪辛孜。

  十八日,得汪辛孜十二日信,言陈道台已请假,准委候补道赖(印鹤年)接署;安平县委忠若虚大令(满)接署;台南府朱亦准假。均俟代者到交卸,即内渡矣。作书复辛孜,又致高谓生、谭桂林。接江如点书;即复。又得汪玉农书;即复。闻十一日大甲溪电线被水冲断,故未知初九、初十、十一等日台北战事也。

  台北改布政使司为内政衙门。不设专员;以刑部主事俞明震为督办、礼部主事李秉瑞、副将陈季同为会办;善后总局隶之。其关防文曰:『台湾承宣布政总理内务衙门关防』。又设外务衙门。以副将陈季同为督办,主事俞明震、李秉瑞为会办。其关防文曰:『台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关防』。又改全台营务处为军务衙门。其关防曰:『台湾军务衙门关防』。以主事李秉瑞为督办,主事俞明震、副将陈季同为会办。所有应办事宜,即着该衙门悉心核议,呈请抚台核夺。其余地方民事,仍由道、府、厅、县照旧办理。抚台于外洋各国称台湾民主国大总统,而于本省文武属员仍照衔相称。

  十九日,作书致花莲港、秀姑峦二抚垦委员,关照以时事也。

  二十日,得汪玉农十七日二信,知为谣传初七日基隆兵溃、十三日台北不守之言惑动;作书开解之。兼示江如点、吴大生。是夜三更,得汪辛孜十三日书,言初九日台北获胜,斩倭首六百余级。又得顾月卿书。

  二十一日,复以汪辛孜十三日书告玉农,兼示江、吴二管带。酉刻,得汪玉农十八日一禀,求代二函,言军民心惶甚。即作复书。是日,委都司刘德杓充中营帮带。以辛孜、月卿二书皆言二十左右有糖船至。必趁此内渡。故未作复书也。

  二十二日,复作书致玉农,并如所请,以邱光斗接统该营下委。

  二十三日,得汪玉农二十一日书。又得谭丽卿二十日书,报倭轮一只,十八日至东港口分开二十余炮;复驶至下寮,以小船渡二十余人登岸;闻各庄鸣锣,取竹笋、竹叶、粟穗、清水各少许而去。东港一带乡勇,已集二、三千人,沿海严防矣。作书复玉农,并告以谭所报信,兼示江、吴二管带。又书复丽卿。又书致黄汉星。又得孙静甫书;即复。久盼电报;是夜三更,接凤山、旗后电局来函,称:北线久不通,难以转电;原电发还。真令人大失所望!卧不能寐,复起作书,请禀台南道台代电请开缺;兼请以驻东港统领忠字各营吴总兵光忠兼统后山各营屯,以期声势联络,信息通灵;或权宜停委署州,兼暂停番,俟放州官补给。

  二十四日,辰刻发书禀臬道陈。酉刻得汪辛孜十八日书,言自初十日以后,各处电报生逃去者多,是以不通。台北战事无确信。台南道陈、府朱、安平县谢、盐提调顾、军械局委员沈及镇台万,均拟于明日趁斯美轮内渡;道府代者尚未至也。我营请领四月分饷银,于十六日投文;恐难领出。所存郡银四百余两,渠为带沪。亦准于是日内渡。其饷后或发出;已代托陈翥伯见予手书乃发也。自此台南文报难望矣。

  二十五日,作书致陈翥伯,又书上刘帮办。前营帮带陈玉堂至。

  二十六日,发上刘办帮禀。

  二十八日,书遗嘱授秬儿:

  予生不辰;自弱冠以后,备历艰险;几死者数矣。咸、同之间,粤寇蹂躏吾乡;流离播越,五年之久,刀兵、疠疫、饥饿,三者交迫,屡濒于危;而不死。在婺源覆舟于鹅掌滩下;亦幸不死。光绪癸未正月,在寗古塔奉檄由瑚布图河历老松岭赴珲春与俄罗斯廓米萨尔会勘边界;中途遇大雪,失道误入窝棘中,绝粮三日;不死。(窝棘者译言老林也。)乙酉,署五常抚民同知;八月二十三日,马贼猝来攻城;城人逃散,予以十三人御之;幸胜而不死。丁亥,在粤东,奉檄渡海至琼州察看黎峒地势;自琼而南,直穿黎心以达崖州,染瘴病困于陵水;亦不死。壬辰之春,奉旨调台湾差委;至则派查全省营伍;台湾瘴疠与琼州等;予自三月奉檄,遍历台南北、前后山,兼至澎湖,驰驱于炎蒸瘴毒之中凡六阅月;从人死尽,而予独不死。今朝廷已弃台湾,诏臣民内渡;予守后山,地僻而远,闻命独迟,不得早自拔;台民变,后山饷源断,路梗文报不通,又陷于绝地;将死矣!嗟乎,往昔之所历,自以为必死而卒得免于死;今者之所遇,义可以无死而或不能免于死。要之皆命也。汝从予于此;将来能免与否,亦命也。书此付汝知之。勿为无益之忧惧也。光绪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书于台东镇海后军中营示秬儿。铁花

  一九五一年九月二日夜十一点到三日晨一点改编第一卷。九月六日夜,改编第二卷。九月二十三日夜,改编第三卷。

  七年之后,一九五八年七月十五日到十六日,校勘一遍,稍有补正之处。

  胡适敬记。

  ●附录一

  「台湾纪录两种」的「编校后记」

  本会主任委员黄纯青先生平素景仰胡适之先生的道德文章,曾读适之先生四十自述,知其令尊铁花先生官台东州时,着有台湾日记。中华民国三十八年春,适之先生来台,三月二十六日会于晴园。闻遗稿犹存,因请借抄,适之先生喜诺。

  去年十月,本会的「台湾丛书」编印了第一种稗海纪游和第二种恒春县志,而第三种便打算印胡铁花日记,当由黄主任委员写信去纽约征求适之先生的同意。到本年一月末尾,便得回音。又隔一月,即二月二十三日,始得钱思亮先生带来的台湾禀启存稿及胡铁花先生家传。为了说明接洽此项丛书出版的经过,且将适之先生前后两信抄录在这里。(前一信是后收到的,但仍列在前面。)

  纯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八日的手书,提议要把先父铁花先生的台湾日记付印,作为台湾文献委员会丛书的第三种。此事我当然同意;并且感谢先生与文献委员会诸公的好意。先人的日记,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从光绪七年到光绪二十一年。其中止有光绪十三年十月至十一月游历琼州黎峒行程日记一卷,曾由罗尔纲先生钞登禹贡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此次台湾日记在台印行,要算第二次刊布先人的日记了。

  先生的好意,使我想起先父的台湾禀启存稿三册。这些公牍与私函都是割台之前三、四年中(光绪十八年至二十一年)最难得的史料。第一册的巡阅全台防营随时申报文十余件是最详细、最切实的全台游记与全台兵志!我费了几天工夫,把这些文件整理一遍,删去一些无关台事的短札;删存三卷,每卷编有详目。

  我今托钱思亮先生把这三册带呈先生。如先生与文献委员会愿意钞写副本,留作省志材料,或印作丛书第几种,都悉由诸公尊裁,不必再征求我的同意了。钞写副本之后,请仍将原本交付钱思亮兄,由他代托妥人带回美国。十分感谢。

  丛书印成后,请由我备价购买每种四十部,以便分送海外第一流图书馆。并留少数为留存家中之用。

  又附上先人家传一册。钞写后也乞交付钱君寄回。此传或可附在日记之后?可以代序码?匆匆敬祝大安!

  弟胡适敬上。

  民国四十年一月二十一日。

  纯青先生:

  去年接到先生十一月初的信,我已有详信及先父台湾禀启存稿三卷,又先父家传一篇,托台大教务长钱思亮先生带呈先生。今天知道钱先生的船期改缓了几日,故我先写短信,报告几点:

  (一)先生要将先父的台湾日记印行,作为丛书的第三种。我完全同意,并向先生及文献委员会诸公致感谢之意。

  (二)钱先生带上先父家传一篇,或可收作日记附录以代序文。

  (三)倘蒙先生加一序文,指出日记史料价值,更可使日记增加声价。

  (四)钱先生带上的台湾禀启存稿三卷,是台湾重要史料。如先生认为有价值,请钞副本,或可收作丛书之一种。

  匆匆敬祝大安。余详钱先生带信。

  弟胡适敬上。

  四十年一月二十二日。

  本年三月初,我们把台湾禀启存稿及胡铁花先生家传全文重抄好,并详加校对了,又将日记也重校了一遍。而剩下的工作,便是怎样去编排了。

  依照我们的初意,本拟单出胡铁花日记的。后来看了台湾禀启存稿,觉得有许多地方,内容比日记更详,史料价值也大。因有合刻一本之意。于是本会副主任委员兼总编纂林熊祥先生,初拟名为胡铁花先生台湾遗着二种。继乃改定为台湾纪录两种(亦尊重适之先生意见故也。)但仍照预定计划,首列家传代序,次列日记,再次列禀启。日记原题胡铁花日记,是经罗尔纲先生(他是适之先生的高足)编校一过的。据适之先生说:『先人的日记,保存的共有十五年之多』。而有关台湾部分,不过占其间的三年又五个月而已。罗先生不知道后来要出台湾日记(此名是适之先生定的),所以他所校编的日记全名是胡铁花日记,而且分卷自也不同。他当时分的卷数,从光绪十八年元月起的为第十一卷,从光绪十八年五月十九日起的为第十二卷。我们现在采用的是关于台湾部分的日记,所以就把十一卷改为一卷,十二卷改为二卷,以次类推,共为八卷。至于台湾禀启存稿,一切依照适之先生所定编入,毫无改动。惟在校刊方面,禀启原系钞本,不无少许脱误。而对台湾地名,亦有误加标点者。因就我们所知,一律都给改正过来了。日记初校,注明「纲按」或「纲注」者,均为罗尔纲先生原注。注明「纯按」者,乃为七七高龄的黄纯青先生所亲校。又,注明「波按」者,即本人所补校。但本人没有看过日记原稿,(或是原钞本吧)就是对于原来如何分卷的事,也是这一回拜读了适之先生的大函之后才得明了。因此,我们还不敢说在这一点上是尽了真正补校之责的。一九五一年四月一日毛一波记于台湾省文献委员会编纂组。

  ●附录二

  记台湾台东州疆域道里地方情形并书后

  胡传遗稿

  胡适校写

  州在台湾山后。东滨大海;西际番山;南界阿郎壹溪;北界加里宛社。(册本无社字;册本系指方豪先生钞寄的台东州采访修志册。凡册本有而家藏先人文集钞本没有的,以〔〕为记。)南北延袤三百二十七里;东西宽处数十里、〔窄处十余里〕数十里不等。南距恒春,西南距凤山,西距安平、嘉义、云林、埔里,北距宜兰,皆为番山所隔〔绝〕。

  谨按旧通台东之道有六:一由恒春县出东门,东北行十三里至射麻里,又二十里至万里得,又二十里至八磘湾,又北二十五里至牡丹湾,又二十七里至阿郎壹(册作益)溪,又十里至巴塱卫,又十五里至大麻里,又四十里至埤南。此由恒春沿海北达埤南之旧道也。(按方豪先生函告:光绪五年夏献纶着台湾舆图并说,各厅县都附道里表。当时台东还没有设州,所以采访册疆域所记道里,一部分和夏献纶所记同,一部分是后来所加。连雅堂先生着台湾通史卷十九邮传志,也附有后山道里表。今据台湾通史,简称道里表。此条道里表作「自埤南二十里知本,二十五里大猫里,三十三里干仔辟,二十里巴塱卫,十里阿郎壹溪,二十七里牡丹湾,二十五里八磘湾,二十里万里得,二十里射麻里,十三里恒春东门。」)

  一由恒春县(册无县字)北五十里之枫港东北行十里至射不力,又北十里至圆山下,又五里至双溪口,又十里至武吉山,又十里至大云顶,又十五里至英华岭,又十里至鲁木麻(册作鹿,道里表同)山,又东十里至阿郎壹(册作益)溪,又北十里至巴塱卫。此通判鲍复康所开之道也。(按此条道里表二作「自枫港十里射不力,十五里双溪口,二十里大云顶,十五里英华岭,二十里阿郎壹溪,十里巴塱卫,二十里干仔辟,二十里干仔仑,十三里大猫里,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

  一由凤山县(册无县字)东三十里之下淡水东行十二里至赤山,又十五里至双溪口,又五里至内社,又十五里至昆仑坳,又十五里至大石岩,又四十里至诸也葛,又东二十里至蚶〔虷〕(册蚶皆作虷,下同。)子仑。此同知袁闻柝所开之道也。(此条道里表三作「自下淡水十二里赤山,十五里双溪口,二十里昆仑坳,十里大石岩,四十里诸也葛,二十里干仔仑,十三里大猫里,二十五里知本,二十里卑南。」干仔仑以下与前山至后山道里表二重。)

  一由凤山县(册无县字)之下淡水东行三十里至射寮,又八里至红泥嘴,又十六里至立里社,又九里至南昆仑,又东二十里至古阿仑,又二十三里至望春(望春册作春望,道里表同。)岩,又东十里至大乌万溪(亦名大竹高,一名大得吉。)(按:上注原作双行,不加括号。后凡小注同。册无小注。)又北十里至蚶子仑。此总兵张其光所开之道也。

  一由云林县东行十七里,至大坪顶,又七里至茅埔,又八里至红魁头,又五里至头社子坪〔顶〕,又五里至南仔脚蔓,又八里至合水,又十一里至东埔社心,又三里至霜山横排,又七里至东埔坑头,又五里至陈坑,又十里至铁门洞,又十八里至八同关,又十三里至八母坑,又十三里至架札,又五里至双峰仞,又五里至粗树脚,又四里至大命溪底,又十二里至雅托,又十三里至雷风洞,又三十一里至打淋社,又四十里至水尾。此总兵吴光亮所开之道也。

  一由宜兰县南五十八里之苏澳沿海南行二十里至东澳,又三十里至大南澳,又三十五里至大浊水,又二十五里至大清水,又二(道里表二作三)十五里至得其黎,又十里至新城,又四十里至加里宛,又十五里至花连(花连册皆作花莲)港,(此条道里表作「自宜兰十五里溪洲渡,五里罗东,十二里猴猴社,十八里苏澳,二十里东澳,三十里大南澳,三十五里大浊水,二十五里大清水,三十五里得其黎,十里新城,五十里花莲港。」)又二十里吴全城,又沿山南行十五里至象〔鼻〕嘴,又十五里至鹿甲皮,又十二里至大巴塱〔兰〕,又十八里至拔子庄,又十五里至水尾。(道里表吴全城以下作三十九里大巴垄,二十二里周塱社,二十二里水尾。)此提督罗大春所开之道也。

  以上六道,皆同治十三年秋冬以后,督办台湾海防大臣沉公葆桢建议,用重兵、糜钜饷所开;穿番中以行,处处筑堡设防,剿抚兼施,不遗余力。然兵甫撤,而道即为番所阻;今皆不复能通行,前功尽弃矣。

  今前后山相通,只三条仑一缕之道;乃光绪八年以后提督周大发、张兆连相继开通者也。自凤山县南三十里之(册无「县南三十里之」六字)东港东南行三十里至三条仑,上岭十五里至归化门,又东南七里至六仪社,又南十三里至大树前,又南下岭十五里至(册无至字)大树林,又南下岭十八里至出水坡,又东七里下岭至溪底,沿溪东行七里至海,曰巴塱卫,折而北,沿海行十五里至大得吉(即大乌万溪)(册无小注。),又北十五里至蚶子仑,又北二十里至大麻里,又北二十里至知本社,又北二十里至埤南,即光绪元年移驻南路抚民理番同知、今台东州寄治之处也。

  由埤南西北十里至大溪口(册作白石口),〔又〕沿溪行十五里至摆那摆社,(此处两本最不同。我因下文有白石口以至摆那摆云云,故疑此本误脱白石口。册本果有白石口而无大溪口。但册本「又」字使我猜想原文应是「至白石口,又十里至大溪口,又沿溪行」。但方先生替我参考了很多图志,都不能对这一段有所补益。)又北七里至鹿寮,又八(册作六)里至鹿寮埔,又七里至雷公火社,又十里至新开园,又五里至大陂,又十里至公埔,又十五里至大庄,又十二里至璞石阁,又十里至迪街,又北二十里至水尾,即光绪十四年奏请筑城设台东州治之处也。

  自水尾而东(册无东字)沿大港行,二十五里至海,曰大港口;自大港口沿海而北,十五里至石梯庄,又北十二里至八里环,又八里至猫公社,又北六十五里至花莲港。

  自大港口沿海南行,过纳纳社,十里至开伞埔〔册作铺〕,五里至水母丁,又十五里至加早湾,又二十里至彭仔村〔册作存〕,又南十里至乌石鼻,又十里至阿哈姑买,又五里至成广澳,又南二里至微沙鹿,又十三里至马老漏,十里至莪力社,五里至都律社(册无社字),十里至小马武吻,三里至大马武吻,八里至加里猛甲,五里至八里芒,八里至都峦,十八里至基南,四里至猴子山,过埤南溪(册无此四字)〔五里〕至埤南。

  此台东内外沿山沿海道〔里〕之全数也。

  自巴塱卫以至埤南,皆沿海行沙碛中。自白石口以至摆那摆,皆溯埤〔南〕溪行。自摆那摆以北至新开园,皆溯新武洛溪行。自大陂北至大庄,皆顺网绸溪行。自大庄以北过璞石阁至水尾,皆顺大密北纳河行。自水尾北至拔子庄,则又溯挖铃拗溪行。皆无路,行石碛中;溪多石也。自拔子庄以北达花莲港,则皆(册作又)顺红岩溪行。亦无路(册无此三字),行沙碛中;溪多沙也。所有溪河,皆两山夹之。所有番社皆在山之麓,溪(册作水)之滨。所有荒地皆溪中沙滩稍高之处,稍挂淤泥,草生甚茂者也。弃而不开,恐有水患也。所有已开地亩,皆在近山稍远溪流之处。然亦难免于水患,以山甚陡峻,水涨猛而且暴也(此句册作水易涨且猛而暴也)。此由巴塱卫沿海以北,由埤南沿山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自埤南涉溪而北,踰猴子山,沿海北达成广澳,又北达大港口,又北达猫公社,约二百里;可垦之地皆不甚广。自猫公社沿海以北,达花莲港,六十五里之间,亦有可垦之地。从前阿眉番曾开垦成熟;今为木瓜番时出扰杀(册作杀害),避而迁去;路遂不通。此由埤南沿海以北所有地段之大略情形也。

  花莲港以北至加里宛各社二十里之间,最为平广,土之膏腴甲于后山;而大卤番时出扰之。加里宛以北,新城、得其黎、大小清水、浊水溪及大南澳等处,延袤一百六十七里(册作百六十里),今已弃在境外。而境内沿山沿河(册作海)所有溪河,夏秋多雨,(册作雨多)水涨阻隔而不能通往来者,岁必有一、二月之久。地势如此,水势如此,是以经营已二十年而土不加辟、民不加多也。(以上分段及标点,以下「书后」的分段标点,都是胡适加的。〕

  谨按台东僻在后山,拊(册误作附)全省之背;用兵经营其地,以杜外夷窥伺之萌,所谓卧榻之旁不容他人鼾睡也。然由前山陆路劳师凿险,冒瘴深入,扼要设防,剿番、抚番,招民开(册作垦)荒,不遗余力,已二十年,糜饷已数百万,而兵犹不能(册无能字)撤,岁费尚需十余万金。始设厅,继改州,悉以内地之治治之。而至今民不加多,地不加广,如耕石田,徒费财力。且将成为漏卮,无所底止。岂前山可开而后山独不可开哉?

  观于郑氏之往事,而得失难易之故可知矣。

  郑氏以安平为巢穴,以鹿耳门为门户,以澎湖为障蔽,专事(册作恃)舟楫,以守、以战,以转运百货,厚自封殖,以招诱无业之民,使垦荒地。往来出入,飘忽无常,使中国不测其所为。而台湾日益开拓。盖由外而内,由近而远,渐推渐广,伸缩自如也。

  今西洋诸(册作各)国经理各海岛而占据之,皆师郑氏故智。先以舟楫据海口,立市埠。置兵不多,不遽深入。力聚,易以自固。费少,易以持久。以互市诱远近,懋迁有无,使百货外自海至,内自(册作由)山出,各争便捷而自集。久之而人日众,土日辟,自成都会,然后设官以治之。务求有人、有土、有财而足用,不蹈务广而荒之失(册作失之)也。今我开后山,乃反其所为。舍海道,弃舟楫,专事陆道;踰山岭,穿番社,力求深入。处处设防,处处为番所牵制。徒自罢其力于荒山穷榖之中(册作间),如羝羊触籓,不能退,不能遂。师老财费,夫何怪焉!

  粤之琼州,孤悬海外,与台湾同。珠崖置郡始于两汉;其来久矣。而(册无而字)深山之中至今犹为(册作有)生黎所据,不入版图,犹台湾之有生番也。自明以来,言琼事(言琼事册作善言兵)者往往议开十字道,横直穿黎心;使北由琼州,南达崖州,东由万州,西达儋州,均无阻隔(册作隔阻);置兵其间,谓可居中以制外。光绪十三年粤督张香涛制军用其策,果开通矣;而山中烟瘴甚厉,兵不能久驻,未几而仍废塞。亦犹台湾所开以通后山之六道皆不能常通〔也〕。可见岛屿之乡,利用舟楫,由海道自外而入易为力,由陆道自内而出难为功;不独台湾然也。

  夫台湾后山有成广澳,有大港口,犹前山之有鹿耳门也;有火烧屿,犹前山之有澎湖也。如仿行郑氏之法,据海口而不深入,文埠市(册作市埠)以广招徕,造轮船一艘(册无此四字)、帆船十艘,置兵五百人足矣。杜外夷之窥伺,免内番之牵制,伸缩均得以自如矣。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也。谨附末议,以待择采(册作采择)焉。

  〔民国九年(一九二○)六月,周白棣先生从原钞本钞出一本。民国二十年(一九三一)三月,罗尔纲先生用原钞本校一遍。民国四十年十月一日胡适重钞;十月九日用方豪先生钞寄的「台东州采访修志册」校一遍。〕

  ●附方豪先生的后记

  今年五月,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刊行胡适之先生的父亲铁花先生有关台湾的两种遗着:一种是台湾日记,一种是台湾禀启存稿,汇刊为「台湾纪录两种」。在光绪二十年正月初二日、初五、初六日和三月初一日的日记中,我发现铁花先生还写过「台东州采访修志册,」而这本采访册就列在当时纂修的台湾通志(稿本)卷十九和卷二十。于是我在八月十日公论报的台湾风土第一四一期发表了一篇「胡铁花先生与台东州采访修志册」,并寄给胡先生一份。在那篇文中我纠正了伊能嘉矩台湾文化志中对这本采访册撰人推测的错误;我介绍了采访册的内容;我也列举了册中关于铁花先生本人的事迹;我又认定通志卷二十七台东昭忠祠所附「文武员弁勇丁名册」也是铁花先生所拟的;最后我说明在通志其它卷内,还有转载台东州采访册的地方。稍后,我又托学生钞了一份「台东州采访修志册」和「文武员弁勇丁名册」,一并寄给胡先生。胡先生读到我的短文,收到采访册钞本,非常高兴,他写信告诉我他身边还有他父亲的文集钞本,不过不是自己编的,内有「记台湾台东州疆域道里表地方情形并书后」一篇,共二千五百余字,其中书后占七百五十字,和采访册的建置沿革相同,更足证明采访册是他父亲的遗稿。胡先生把他父亲的那篇遗文钞了一份,用采访册仔细校了一遍,然后寄给我,要我作一序或跋,送大陆杂志发表。可是我收到后,发现有些疑问,同时我又参考了光绪五年夏献纶的台湾舆图并说,于是我把铁花先生的遗文和胡先生的校语,重钞一份,再寄到纽约;胡先生又校改了几处,再寄回给我。因着航空事业的进步,为这篇文字,我们信件来回了六、七次,这篇文稿也在中美间飞行了几次,然后才决定付印。付印前我又不放心台大所藏的传钞本台湾通志,再借省立台北图书馆的钞本来校阅,结果又发现采访册原本有两处和集本相同,而是台大传钞本钞错了。

  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刊印「台湾纪录两种」时,如把禀启存稿依照日子,印在当天的日记后,岂不更便于稽考?我曾举一例告诉胡先生。日记卷一、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五日日记,有一句说:「城中及城外无安靶处」,罗尔纲先生在「及」字下注说:「纲按及字疑为云字」,大约罗先生以为城中不能安靶,所以有此注;但若一查同年同月初九日的申报文件,记初五日巡阅凤山军营说:「因城内外无空地可作操场,是以点名而未校靶。」此处所说「城内外」和日记所说「城中及城外」完全符合。胡先生第一次回信,对于把禀启存稿依照日子印在当天的日记后,说:「此意我完全赞同。」又说:「先生所举『及』字一例最确。」第二次回信说:「先人台湾纪录,我依照先生指示,用印本剪贴,重编为台湾日记与禀启三卷。」因为铁花先生自编年谱,到四十一岁为止,胡先生近来正在替他父亲续编年谱,主要的步骤,是先把他父亲的诗文禀启编入日记。所以在给我的信中说:「最近我校读先父台湾遗着两种,即将日记所记禀启各件的月日,注在禀启无月日各件之下。」又说:「可惜禀启存稿不完全,诗文又多无月日,当先考订诗文各件的年月日,然后尽可能选择材料为年谱之用。」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流寓海外的胡先生,是怎样的不忘他已故的父亲、不忘台湾和他一贯的治史方法;我们也可以看到他父亲是怎样的能在五、六十年前,便很详细的注意到台湾东部的地理情形和它的重要性。四十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方豪谨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