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獻叢刊·第185種】台湾地舆全图
台灣文獻叢刊
【第 185 種】
臺灣地輿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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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簡介
第一八五種「臺灣地輿全圖」
本書(一冊八○面四八、○○○字)不分卷,不著撰人。原書題為「臺灣地輿總圖」,藏於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為一寫本(可能為原稿本)。全編有地圖十九幅,計為「全臺前後山總圖」、「臺北府全圖」、「淡水縣圖」、「新竹縣圖」、「宜蘭縣圖」、『基隆廳圖」、「臺灣府全圖」、「臺灣縣圖」、「彰化縣圖」、「雲林縣圖」、「苗栗縣圖」、一埔裹廳圖」、「臺南府全圖」、「嘉義縣圖」、「安平縣圖」、「恆春縣圖」、「鳳山縣圖」、「臺東直隸州後山全圖」及「澎湖廳圖」,每圖并附有「說略」。清代臺灣至同治末年止,其行政區劃;已詳第一八一種「臺灣府輿圖纂要」篇。光緒建元,續有兩次改革:一當同治十三年日兵侵臺之後,分設臺灣、臺北兩府,臺灣府轄臺灣、鳳山、嘉義、彰化、恆春五縣及澎湖、卑南、埔裹社三廳,臺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原噶瑪蘭廳改設)三縣及雞籠一廳;此時臺灣統治區域,始及全境。一在光緒十年法兵侵臺之後,又分設臺灣、臺北、臺南三府與一臺東直隸州(原卑南廳改設),臺灣府(新設)轄臺灣(新設)、彰化、雲林、苗栗四縣及埔裹一廳;臺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原雞籠改稱)一廳,臺南府(原臺灣府改稱)轄安平(原臺灣縣改稱)、鳳山、嘉義、恆春四縣及澎湖一廳;自是臺灣另建行省,與閩分治。本書所收,即為後一次改革之行政區劃圖(前一次改革,約略見於第四五種「臺灣輿圖」)。
●序號 篇名
1 弁言
2 臺灣地輿全圖目錄
3 全臺前後山總圖
4 臺灣前後山總圖說略
5 臺北府全圖
6 臺北府輿圖說略
7 淡水縣圖
8 淡水縣輿圖說略
9 新竹縣圖
10 新竹縣輿圖說略
11 宜蘭縣圖
12 宜蘭縣輿圖說略
13 基隆廳圖
14 基隆廳輿圖說略
15 臺灣府全圖
16 臺灣府輿圖說略
17 臺灣縣圖
18 臺灣縣輿圖說略
19 彰化縣圖
20 彰化縣輿圖說略
21 雲林縣圖
22 雲林縣輿圖說略
23 苗栗縣圖
24 苗栗縣輿圖說略
25 埔裏廳圖
26 埔裏社廳輿圖說略
27 臺南府全圖
28 臺南府輿圖說略
29 嘉義縣圖
30 嘉義縣輿圖說略
31 安平縣圖
32 安平縣輿圖說略
33 恆春縣圖
34 恆春縣輿圖說略
35 鳳山縣圖
36 鳳山縣輿圖說略
37 臺東直隸州後山全圖
38 臺東直隸州輿圖說略
39 澎湖廳圖
40 澎湖廳輿圖說略
●弁言
這本「臺灣地輿全圖」,系據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原題「臺灣地輿總圖」寫本(似為原稿本)改名印行。原寫本未署編製者姓名,且無序跋或「凡例」一類說明。全編共有地圖十九幅,計為「全臺前後山總圖」、「臺北府全圖」、「淡水縣圖」、「新竹縣圖」、「宜蘭縣圖」、「基隆廳圖」、「臺灣府全圖」、「臺灣縣圖」、「彰化縣圖」、「雲林縣圖」、「苗栗縣圖」、「埔裏廳圖」、「臺南府全圖」、「嘉義縣圖」、「安平縣圖」、「恆春縣圖」、「鳳山縣圖」、「臺東直隸州後山全圖」及「澎湖廳圖」。每圖並附有「說略」,體例與夏獻綸編「臺灣輿圖」(「文叢)第四五種)約略相類。
在前編「臺灣府輿圖纂要」(「文叢」第一八一種)中,曾略述光緒以前臺灣行政區劃之變遷,並說明「纂要」一書乃為嘉慶十五年以迄同治末年間的一本臺灣「地理志」。光緒建元,臺灣行政區劃又有兩次改革:一當同治十三年日兵侵臺之後,分設臺灣、臺北兩府,臺灣府轄臺灣、鳳山、嘉義、彰化、恆春五縣及澎湖、卑南、埔裏社三廳,臺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原噶瑪蘭廳改設)三縣及雞籠一廳;此時臺灣統治區域,始及全境。一在光緒十年法兵侵臺之後,又分設臺灣、臺北、臺南三府與一臺東直隸州(原卑南廳改設),臺灣府(新設)轄臺灣(新設)、彰化、雲林、苗栗四縣及埔裏一廳,臺北府轄淡水、新竹、宜蘭三縣及基隆(原雞籠廳改稱)一廳,臺南府(原臺灣府改稱)轄安平(原臺灣縣改稱)、鳳山、嘉義、恆春四縣及澎湖一廳;自是臺灣另建行省,與閩分治。前一次改革,約略見諸「夏圖」;後一次改革,這本輿圖即為其代表。如與前編「纂要」及「夏圖」並讀,對於有清中葉以下臺灣行政區劃之變遷,不難見其前後軌跡(光緒二十年,雖曾奏准就淡水縣海山堡一帶添設一廳,名之曰南雅廳;旋因中日戰起,未及實施)。
遠在康熙五十三年,清廷曾派遣法國傳教士馮秉正(Joseph-Anne-MariedeMailla)等來臺測繪地圖,創臺灣輿圖使用實測之始;惜所製「皇輿全覽圖」陳列皇宮,外間罕見流傳。此後臺灣所修方誌附列之地圖,什九均作山水畫式;直至同治十年印行之「淡水廳志」,方按經緯度作圖,並附以比例尺(以里為單位)。至臺灣全圖應用較新方法繪製,當自「夏圖」始(按馮秉正等所測繪者,祇限於臺灣西部)。但「夏圖」與「淡水廳志」所作之經度,系依京師起算;這本輿圖(總圖)已改依格林威治作標准,較「夏圖」又有進步。這在刊印這幾本臺灣輿圖之後,特予附帶指出。(知非)
●臺灣地輿全圖目錄
全臺前後山總圖…………………………………………………………………………(一)
臺北府全圖………………………………………………………………………………(七)
淡水縣圖………………………………………………………………………………(一一)
新竹縣圖………………………………………………………………………………(一五)
宜蘭縣圖………………………………………………………………………………(一九)
基隆廳圖………………………………………………………………………………(二三)
臺灣府全圖……………………………………………………………………………(二七)
臺灣縣圖………………………………………………………………………………(三一)
彰化縣圖………………………………………………………………………………(三五)
雲林縣圖………………………………………………………………………………(三九)
苗栗縣圖………………………………………………………………………………(四三)
埔裏廳圖………………………………………………………………………………(四七)
臺南府全圖……………………………………………………………………………(五一)
嘉義縣圖………………………………………………………………………………(五五)
安平縣圖………………………………………………………………………………(五九)
恆春縣圖………………………………………………………………………………(六三)
鳳山縣圖………………………………………………………………………………(六七)
臺東直隸州後山全圖…………………………………………………………………(七一)
澎湖廳圖………………………………………………………………………………(七五)
●全臺前後山總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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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前後山總圖說略
竊惟臺灣四面皆海,前明始知海外有此地,為鄭氏踞之。自康熙二十二年討平,收入版圖。蓋有明以來,即以臺灣名;設府,仍以名之。初,領臺灣、鳳山、諸羅三縣,澎湖一廳。厥後北壤漸開;雍正元年,拓彰化縣並設淡水同知,共城治理。雍正九年,割大甲以北歸同知管轄,於竹塹地方設署。嘉慶十五年,以遠望坑迤北而東歷蘇澳至大、小南澳,中設噶瑪蘭通判。光緒元年,奏以南路同知移駐埤南;又於極南之琅嶠猴洞添設一縣曰恆春縣。光緒四年,以中路鹿港同知移駐埔裏社;續又奏請專設埔裏社撫民理番通判,仍移同知於鹿港。嗣南、北分治,在淡水廳轄艋舺、大稻埕居中之地,添設府治曰臺北府;附郭設淡水縣,裁淡水同知改設新竹縣,以噶瑪蘭改設宜蘭縣,將通判移駐基隆。光緒十四年,閩、臺分省。復將前、後山全局應移、應裁併、應添設者分別籌議:於前山彰化縣轄橋仔圖地方,建設省會;附郭設臺灣府為首府、臺灣縣為首縣,改原有之臺灣府縣為臺南府、為安平縣,仍與臺灣道同城。裁鹿港同知,劃嘉義之東、彰化之南,添設一縣曰雲林縣;又劃新竹中港以南,添設一縣曰苗栗縣。又改基隆通判為基隆撫民理番同知,分淡水東北四堡之地歸廳管轄。又改埤南同知為臺東直隸州,知州駐水尾地方;添直隸州州同一員駐埤南、添直隸州州判一員駐花蓮港,均隸臺東直隸州管轄。按年稽考,開闢日廣;因地制宜,規模大備焉。
計前山自極北之基隆、宜蘭交界草嶺頂起,至極南之恆春縣轄鵝巒鼻海口止:共計民站八百五十里。其後山南自鵝巒鼻起,至宜蘭極北與基隆交界之草嶺頂止:共計七百六十里。統計前後、南北,周圍一千六百餘里。
●臺北府全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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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府輿圖說略
臺北府,光緒元年奏裁淡水同知,設臺北府;就艋舺、大稻埕之間建府治,附郭首縣為淡水縣。南自中櫪、北至水返腳,隸淡水管轄;自中櫪以南至大甲溪,添設新竹縣,就淡水廳治之竹塹地方為縣城。又自遠望坑迤北而東,舊為噶瑪蘭通判分治疆域,改設一縣曰宜蘭,即就廳治為縣城;並移通判基隆海口。光緒十四年,改通判為撫民理番同知。計設一府,領三縣、一廳。距府城西北有基隆、滬尾兩海口,均為通商口岸;稅務司、領事均在滬尾。巡撫、藩司因省會城署尚未建就,暫駐臺北行臺。
計東南至宜蘭縣城民站二百零三里,南至新竹一百二十里、至臺灣府城三百里,西北至滬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廳六十里。
●淡水縣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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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縣輿圖說略
淡水縣為附郭首邑,亦淡水廳舊治;與新竹劃地分轄。縣西十二里,舊有新莊縣丞;早裁。邑本十四堡;自改行省,割四堡歸基隆同知管轄。外有觀音山、大屯山為屏障,實全臺北門鎖鑰。迤西三十里曰滬尾,為通商口岸,設領事、稅務司海關。北與基隆交界之大礦山左近,為產煤之區。西南大■〈山上姑下〉崁一帶逼近內山,設局撫循;令交番童帶郡肄業,來歸甚眾。
計東北由番社繞至宜蘭交界之粗坑民站四十里,西南至新竹交界之塗牛溝六十里,西北至滬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交界之南港口二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南路:中壢站二十三里桃仔園,三十五里城站,出東門三十三里至基轄水返腳。
●新竹縣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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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輿圖說略
新竹縣,舊為淡水廳轄地。自光緒四年析土設官,以大甲溪以北、至塗牛溝以南劃歸管轄,城池、衙署、倉庫均仍舊址而改名焉。嗣十四年分省,又割中港溪以南至大甲溪設苗栗縣,隸臺灣府;而新竹南界遂以中港溪為止,距府治一百二十里。邑負山臨海,港口大小數處礁多水淺,不通輪舶,僅祗商船出入。迤東鹹菜甕、三角湧、五指山一帶逼近內山,設局撫循;各送番童出社肄業,成效可期。
計東至五指山番界止民站七十里,南至苗栗交界之中港口三十五里,西至海濱十里,北至淡水交界之塗牛溝南止六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南路:中港站二十五里城站,出北門二十二里大湖口,四十里至淡轄中壢站。
●宜蘭縣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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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輿圖說略
宜蘭縣,距府治陸程一百九十里。迤東而南,僻處山後。本噶瑪蘭舊地,初名蛤仔難;光緒四年,改設為縣。東北隅三十里海中,浮嶼曰龜山。草嶺迤東,山若屏障,海濱大石嶙峋。中設一關,曰北關;近於蘇澳者,曰南關:兩稱門戶。海口之著者惟蘇澳;輪船至此可泊,但防礁石。邑東北三十里曰頭圍,設縣丞;東南二十里曰羅東,舊設巡檢,已裁。自頭圍歷大坪林以達梘尾街至艋舺,為旁徑;約程百里,稱便捷。但山路崎嶇,可人行,不通輿馬。生番多聚在西南諸山;叭哩沙一帶,向設隘寮以防之。今設局撫循,令交番童帶局肄業,寓「以子為質」之意,稍斂嗜殺之風焉。
計東至過嶺仔海邊民站二十里,南至蘇澳海口五十里,西至叭哩沙番界四十里,北至基隆交界之草嶺六十二里。
附載驛路(民站)
北路:大里簡站三十二里頭圍,三十里城站。
●基隆廳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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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廳輿圖說略
基隆通判,於光緒初年移設,兼理通商煤務。十四年分省,改撫民理番同知;析淡水所轄基隆、石碇、金包里、三貂四堡以隸之,距府城六十里。東北濱臨大海,輪船出入不候潮水,四時可泊;不似滬尾口有沙湧積,需僱小船引帶也。有洋人與海關委員查收關稅,為滬尾海關分口。現由廳南穿山至淡水之大稻埕創興鐵路,指日商民又將聚集基隆矣。東北八斗一帶,為產煤之區。
計東至三貂溪海邊民站八十里,東南由遠望坑至宜蘭交界之草嶺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附載驛路(民站)
南路:水返腳二十七里城站,二十五里龍潭,二十八里頂雙溪,三十里至宜轄大里簡。
●臺灣府全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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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輿圖說略
臺灣府,為光緒十四年分省時移設之首府,在彰化縣東北二十里東大墩橋仔圖地方;並設首縣曰臺灣縣。同城奏駐巡撫、藩司;因城垣、衙署建造需時,撫、藩駐北待遷。劃嘉義之東、彰化之南兩邑地界,於林圯埔地方增設一縣曰雲林;又割新竹縣中港溪以南三堡之地,於維祥莊地方增設一縣曰苗栗。其彰化縣埔裏社通判前隸臺南,現亦改隸臺灣府轄:計一廳四縣。形勢居中,控馭南北。海口有鐵板沙橫亙,輪船不能久泊,實為扼要之區。
計東至臺東直隸州自雲林越山前往三百數十里,中隔生番;現由臺南府屬鳳轄之三條崙行走,民站六百八十里。南至臺南府城二百三十五里,西至彰化縣鹿港海口五十里,北至臺北府城三百里。
●臺灣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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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縣輿圖說略
臺灣縣,為省會附郭首縣,本彰化治地;得中權之形勢。境內土地沃美,溝洫之利最溥。邑南之南投街向為盜藪,駐縣丞;邑北之葫蘆墩人煙稠密,今以貓霧巡檢移設於此。迤東一帶,通埔裏六社。近海有梧棲港,為商船出入之處,巨船難攏,洋船罕到。北界大甲溪尾;每遇夏漲,內山沙石奔流而下,行人裹足,稱天險焉。
計東至埔裏交界之火燄山民站二十里,南至雲林之濁水溪交界五十五里,西南至彰化之同安嶺為界二十里,北至苗栗縣大甲溪尾為界七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北路:牛馬頭站(即寓鰲)十五里至苗轄大甲站。
●彰化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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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輿圖說略
彰化縣,於雍正元年就諸羅劃分設縣。始隸臺南,光緒四年改隸新設臺灣府管轄;距府城二十里。西南面海,有鹿港(別名沖西港),又有番挖港、福安港、王功、二林等港;均沙痕盤曲,僅通商船,為洋船所不易入,亦不能久泊。鹿港向稱富庶,商賈輻輳;近年港外沙積,商船漸少。昔駐同知,今裁。其對渡,與福建泉州之蚶江為較近。沿海多田,皆坦夷可耕;惟地瘠民強,素稱難治。又有八卦山,偪近城之東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光緒六年間,奏明捐籌經費,依山擴充,圍建新城;惜未舉行。
計東至臺灣縣交界之同安嶺民站二十里,南至雲、彰交界之番挖港六十五里,西至鹿港海口三十里,北至臺灣縣交界之大肚溪一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南路:挖仔街三十二里城站,出北門三十里至臺轄牛馬頭(即寓鰲)
●雲林縣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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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輿圖說略
雲林縣,光緒十四年分設。割嘉治,上自石圭溪水源起、下訖海口止;又割彰治,自濁水溪起、至番挖港止:於林圯埔地方添設一縣曰雲林縣,距府治民站六十里。雖近內山,經理得法,後效可期;番社漸撫漸多、土地漸闢漸廣,將來尚可開拓,與嘉義、彰化之一再分割沿海無可添闢者有別。西南二十五里為斗六街,向設縣丞,今裁;原設都司,仍駐斗六。邑東南七十餘里有極高之玉山,四時雲封。偶有開散,色如白玉;或有云系霜雪凝積。環山為生番所聚,人疏罕到;界外築有寮隘。由此以達後山,歷番社而至璞石閣、水尾等處;非有番頭引帶,不能行走。
計東至八同關番界民站八十里,西南至嘉義交界之興化店三十里,西至五條港虎尾溪口一百一十里,北上至埔裏社交界之濁水溪三十里、下至彰化縣之番挖一百二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北路:惠來莊十五里張熙厝,十八里至彰轄南路挖仔街。
●苗栗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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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輿圖說略
苗栗縣,於光緒十四年分設;就新竹縣治地割中港溪以北至大甲溪止,於近後壟之維祥莊地方添設一縣曰苗栗縣,距府城一百二十里。邑治不大,為扼內山之衝。東連大湖一帶,沿山新墾荒地甚多,居民多粵籍。迤西為後壟港,與吞霄、房裏、大安及臺灣、新竹交界之大甲、中港等溪分流於海,均祗商船出入。西南之大甲地方,駐巡檢。
計東至十二份社番界民站九十里,南至臺灣縣交界之大甲溪五十里,西至後壟港十里,北至新竹縣轄中港溪為界二十五里。
附載驛路(民路)
南路:大甲站三十里吞霄,三十里後壟,十五里(距縣十里)至新轄南路中港站。
●埔裏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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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裏社廳輿圖說略
埔裏社廳,為彰化內山大莆地方。共計六社,曰埔裏、曰眉社、曰田頭、曰水社、曰審鹿、曰貓蘭。紀埔社者,見黃叔璥「番俗六考」、鄧傳安「蠡測彙鈔」,而以姚瑩之「石甫文集」為詳。光緒元年,海防戒嚴,開山議起,始有招撫埔裏六社之舉;設通判於大莆城,距府治民站一百二十里。又設義塾於各社。廳之西南為水社。社東有潭,名曰日月潭;周圍二、三十里,潭水四時不竭。四面皆山,潭心凸起小山,曰珠子山(又名浮珠嶼);周約一里,高三十餘丈。山頂平坦,可容屋十餘間,為外人所唾涎;現已設為義塾。山水清奇,誠廳治之名勝也。廳東北並眉社之北及西北角,逾山皆北港凶番地界。廳正東及東南角,逾山各番,均經安撫招徠。
計東至史老塌山番界民站三十五里,南由社仔莊至雲林交界之濁水溪止五十里,西至集集街與臺灣縣交界六十五里,北至大甲溪頭與苗栗縣界三十五里。
●臺南府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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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府輿圖說略
臺南府,即舊設之臺灣府;光緒十四年分省,始改名臺南府,與鎮、道同城。轄縣四、廳一:附郭首邑曰安平,即舊之臺灣縣。外三縣曰嘉義、曰鳳山、曰恆春,嘉義在郡北一百十二里、鳳山在郡南八十里、恆春在郡南二百十五里;澎湖一廳孤懸海島,枕臺、廈之交。離郡十里有安平口,夏秋湧大,船不能泊,輒於澎湖寄椗焉。安平之外另有旗后口,皆為通商口岸;稅務司、領事有駐安平,有駐旗后。
計東至臺東直隸州,由鳳山新開之雙溪口埤南中路前往,民站四百零五里。南至恆春縣城二百十五里,西至安平海口十里,北至臺灣府城一百三十五里。
●嘉義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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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輿圖說略
嘉義在府治東北一百一十二里,為臺南北之要衝。舊治曰諸羅;乾隆末年林爽文之亂,臺灣廳縣相繼淪陷,諸羅堅守年餘,特詔改為嘉義縣。迤西沿海,有急水、鹽水、布袋嘴等港及界安平之曾文、雲林之笨港兩溪,中惟布袋嘴之水較深,外有浮沙;均祗商船出入,惟由安平口之四草湖繞至布袋嘴,小輪船可到。其笨港駐縣丞,鹽水港內佳里興地方駐巡檢。邑東南三十里有火山,光騰晝夜,磺氣所凝聚;故下瀦溫泉焉。
計東至柑仔宅與雲林所管番社交界、南至安平交界之曾文溪六十九里,西至布袋嘴海邊六十里,北至雲林交界之興化店三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南路:茅港尾二十里急水溪,二十里下茄冬,二十里城站,出北門二十里大埔林,十八里至雲轄惠來莊。
●安平縣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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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縣輿圖說略
安平縣,即原設之臺灣縣,附於府郭;光緒十四年分省,改名。邑治土地松浮,局勢隘窄。東、南、北三面沙多土少,西南臨海。南行大橋頭歷大林莊營盤口而至二層行溪,與鳳山分界;東北行柴頭港、漯仔底,歷看西、木柵而至曾文溪,與嘉義分界。縣東有羅漢外門,本設巡檢,今裁;東北與嘉義交界之大武壟,設巡檢。西濱海,有鎮市曰安平,為旗后海關分口;在鹿耳門北。鹿耳門昔容巨舟,今已沙積,船隻改泊四草湖。安平巨浪滔天,夏秋尤劇,俗名曰「湧」,不風而波;排擊鼓盪,聲聞數十里:誠郡城之天險也。
計東至內公館山番界民站一百三十里,南至鳳山交界之二層行溪十二里,西至安平鯤身口十里,北至嘉義交界之曾文溪三十五里。
附載驛路(民站)
城站出北門二十里看西,三十二里至嘉轄茅港尾。
●恆春縣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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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縣輿圖說略
恆春縣,為光緒元年新設;建城於瑯■〈王喬〉之猴洞山,距郡城二百十五里。東、西、南三面,皆濱海。縣之南名曰鵝巒鼻,下有暗礁,最稱天險;今倣西洋塔燈照海之法,設瞭望以便行船。縣城之東通埤南有二路:一由萬里得沿海歷牡丹灣,達阿郎壹至埤南;是為康熙年間行軍舊道。一由楓港翻山,歷雙溪口達阿郎壹至埤南;是為光緒元年新闢之路。近年此路少人行走,多由鳳轄之東港三條崙一帶往來。其豬朥束大港口外八十餘里有一島,名紅頭嶼;周圍約八、九十里,內有生番七社,丁口不滿千人。該番性良懦,見人輒避,無利器;車城居民時貿易其地。
計東至臺東交界之八瑤灣民站四十里,南至鵝巒鼻海邊四十里,西至射寮溪海邊二十里,北至鳳山交界之率芒溪九十里。
附載驛路(民站)
城站出北門行四十五里楓港,三十里至鳳轄枋寮。
●鳳山縣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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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山縣輿圖說略
鳳山縣,舊城建在興隆里。乾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之亂,莊大田應之,蹂躪縣城;事平,徙於埤頭街,環植刺竹為圍。咸豐三年,於竹圍內加築護牆,立五門,外建砲臺五座;即今之縣城。在府治之南,距郡八十里。邑治之西南名打鼓港(即旗后口),浪平可泊輪船;惟口門狹窄,船身稍大者雖潮漲亦難駛入;為通商口岸,華洋雜處,設領事、海關。再迤南洋面,有小琉球嶼;周圍十二里,距東港水程二十里。又與恆春交界之枋寮地方,設巡檢。邑東二十里為下淡水,設縣丞。該處通埤南有二路:一由三條崙歷巴塱衛至埤南,計程二百二十二里;一由赤山歷昆崙坳至埤南,計程一百九十五里:皆光緒元年新闢之路。近年多由三條崙行走。
計東至芋匏山番界止民站九十里,南至恆春交界之率芒溪六十里,西至旗后海口十五里,北至安平交界之二層行莊六十八里。
附載驛路(民站)
南路:枋寮三十里東港,三十里城站,出北門三十里橋仔頭,三十里大湖,二十里至安城。
●臺東直隸州後山全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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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直隸州輿圖說略
臺東州,系後山新闢。光緒初年,移臺防同知於埤南。逮十四年分省,裁同知,改為臺東直隸州;奏駐水尾地方,居埤南、花蓮港之中,並於埤南添設州同、花蓮港添設州判。因水尾州城未建,知州暫駐埤南,州同、州判尚無專員。由中權以達前山,則自璞石閣抵臺灣府屬之雲林縣,計程二百六十餘里;中隔生番,鮮人行走。凡往臺東者,悉皆取道鳳山。又距埤南大溪六十里之外洋,有火燒嶼;孤立海中,橫直二十餘里。南向有灣,可泊小船,能避北風。有居民五百餘丁,種地為生。
計州城東至沿海之獅球山港民站二百十五里,南至恆春縣城三百七十里,西至秀姑巒生番地界五十餘里,北至宜蘭縣交界之蘇澳三百一十里。
該處向無驛站,公文來往均派營兵由三條崙繞遞。
●澎湖廳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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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廳輿圖說略
按澎湖,即大山嶼;今在臺南府治西北,居各小嶼之中。地名初見「宋史」。相傳隋開皇中虎賁陳稜曾略其地;則又先見於隋。島名可紀者五十有五,水程里數具載左方。元末設巡司,明初旋廢棄,為逋盜藪者又數百年。鄭氏竊據,設安撫司。國朝康熙二十二年始入版圖,隸臺灣縣(即今安平),設巡檢一;雍正五年改通判,兼海防事。四面濱海,民漁而食。土鹹風大,多種番薯,不產五穀,糧食恃臺地接濟;海外一瘠土也。康熙二十三年,初設澎湖水師副將;迄光緒十四年臺灣分省,奏改總兵,始建城池、鎮署,將舊協署改廳駐之。廳南六十里八罩嶼地方,於光緒十年設駐巡檢。西南內、外塹地方,島嶼林立,為福州、廈門大洋輪船必經之處;有建西法塔燈。夏秋臺南風濤洶湧,船不能泊,輒於此寄椗焉。外有西嶼為屏蔽,內有新城、龜山、蛇山相犄角。
計四出水程:東至臺南安平口一百七十五里、至旗后口二百四十里,北至臺北淡水滬尾口五百七十里、至基隆六百六十里,西至廈門口三百三十里,西北至福州口六百七十三里,南至廣東汕頭六百四十里。
計開:
廳南十三嶼:虎井嶼(距廳水程四十里)、桶盤嶼(三十里)、金雞嶼(六十里)、船路嶼(五十里)、沙狗嶼(六十里)、將軍嶼(八十里)、馬鞍嶼(五十里)、船篷嶼(六十六里)、南鐵砧嶼(九十里)、頭巾嶼(九十里)、鐘仔嶼(九十里)、南嶼(一百四十里。即大嶼)、八罩嶼(六十里)。
廳東南五嶼:東嶼坪(距廳水程七十里)、西嶼坪(七十里)、斧頭增(九十九里)、西吉嶼(一百二十里)、東吉嶼(一百二十里)。
廳東六嶼:陰嶼(距廳水程三十里)、陽嶼(三十五里)、香爐嶼(二十八里)、雞膳嶼(三十三里)、鼓架嶼(二十六里)、椗鉤嶼(三十五里)。
廳東北七嶼:牛母嶼(距廳水程五十里)、牛子嶼(四十餘里)、員貝嶼(二十餘里)、籃笨嶼(三十五里)、屈瓜嶼(四十里)、鳥嶼(四十里)、白沙嶼(四十五里)。
廳北八嶼:大倉嶼(距廳水程十八里)、涼傘嶼(十八里)、金嶼(三十五里)、險礁(四十里)、土地公嶼(四十里)、吉貝嶼(六十里)、北山嶼(距廳陸程二十九里)、中墩嶼(陸程十里)。
廳西北六嶼:大烈嶼、小烈嶼(距廳水程並三十一里)、空殼嶼(三十六里)、北鐵砧嶼(四十里)、姑婆嶼(五十里)、目嶼(六十餘里)。
廳西四嶼:師公嶼(距廳水程二十二里)、西嶼(二十五里)、內外塹(二十三里)、小門嶼(三十五里)。
廳西南六嶼:四角仔嶼(距廳水程十里)、雞籠嶼(十五里)、花嶼(六十里)、草嶼(七十里)、大貓嶼(八十里)、小貓嶼(八十里)。
【台湾文献丛刊·第185种】台湾地舆全图
台湾文献丛刊
【第 185 种】
台湾地舆全图
.作者:
.原书页数: 0080 页
●书籍简介
第一八五种「台湾地舆全图」
本书(一册八○面四八、○○○字)不分卷,不着撰人。原书题为「台湾地舆总图」,藏于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为一写本(可能为原稿本)。全编有地图十九幅,计为「全台前后山总图」、「台北府全图」、「淡水县图」、「新竹县图」、「宜兰县图」、『基隆厅图」、「台湾府全图」、「台湾县图」、「彰化县图」、「云林县图」、「苗栗县图」、一埔裹厅图」、「台南府全图」、「嘉义县图」、「安平县图」、「恒春县图」、「凤山县图」、「台东直隶州后山全图」及「澎湖厅图」,每图并附有「说略」。清代台湾至同治末年止,其行政区划;已详第一八一种「台湾府舆图纂要」篇。光绪建元,续有两次改革:一当同治十三年日兵侵台之后,分设台湾、台北两府,台湾府辖台湾、凤山、嘉义、彰化、恒春五县及澎湖、卑南、埔裹社三厅,台北府辖淡水、新竹、宜兰(原噶玛兰厅改设)三县及鸡笼一厅;此时台湾统治区域,始及全境。一在光绪十年法兵侵台之后,又分设台湾、台北、台南三府与一台东直隶州(原卑南厅改设),台湾府(新设)辖台湾(新设)、彰化、云林、苗栗四县及埔裹一厅;台北府辖淡水、新竹、宜兰三县及基隆(原鸡笼改称)一厅,台南府(原台湾府改称)辖安平(原台湾县改称)、凤山、嘉义、恒春四县及澎湖一厅;自是台湾另建行省,与闽分治。本书所收,即为后一次改革之行政区划图(前一次改革,约略见于第四五种「台湾舆图」)。
●序号 篇名
1 弁言
2 台湾地舆全图目录
3 全台前后山总图
4 台湾前后山总图说略
5 台北府全图
6 台北府舆图说略
7 淡水县图
8 淡水县舆图说略
9 新竹县图
10 新竹县舆图说略
11 宜兰县图
12 宜兰县舆图说略
13 基隆厅图
14 基隆厅舆图说略
15 台湾府全图
16 台湾府舆图说略
17 台湾县图
18 台湾县舆图说略
19 彰化县图
20 彰化县舆图说略
21 云林县图
22 云林县舆图说略
23 苗栗县图
24 苗栗县舆图说略
25 埔里厅图
26 埔里社厅舆图说略
27 台南府全图
28 台南府舆图说略
29 嘉义县图
30 嘉义县舆图说略
31 安平县图
32 安平县舆图说略
33 恒春县图
34 恒春县舆图说略
35 凤山县图
36 凤山县舆图说略
37 台东直隶州后山全图
38 台东直隶州舆图说略
39 澎湖厅图
40 澎湖厅舆图说略
●弁言
这本「台湾地舆全图」,系据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原题「台湾地舆总图」写本(似为原稿本)改名印行。原写本未署编制者姓名,且无序跋或「凡例」一类说明。全编共有地图十九幅,计为「全台前后山总图」、「台北府全图」、「淡水县图」、「新竹县图」、「宜兰县图」、「基隆厅图」、「台湾府全图」、「台湾县图」、「彰化县图」、「云林县图」、「苗栗县图」、「埔里厅图」、「台南府全图」、「嘉义县图」、「安平县图」、「恒春县图」、「凤山县图」、「台东直隶州后山全图」及「澎湖厅图」。每图并附有「说略」,体例与夏献纶编「台湾舆图」(「文丛)第四五种)约略相类。
在前编「台湾府舆图纂要」(「文丛」第一八一种)中,曾略述光绪以前台湾行政区划之变迁,并说明「纂要」一书乃为嘉庆十五年以迄同治末年间的一本台湾「地理志」。光绪建元,台湾行政区划又有两次改革:一当同治十三年日兵侵台之后,分设台湾、台北两府,台湾府辖台湾、凤山、嘉义、彰化、恒春五县及澎湖、卑南、埔里社三厅,台北府辖淡水、新竹、宜兰(原噶玛兰厅改设)三县及鸡笼一厅;此时台湾统治区域,始及全境。一在光绪十年法兵侵台之后,又分设台湾、台北、台南三府与一台东直隶州(原卑南厅改设),台湾府(新设)辖台湾(新设)、彰化、云林、苗栗四县及埔里一厅,台北府辖淡水、新竹、宜兰三县及基隆(原鸡笼厅改称)一厅,台南府(原台湾府改称)辖安平(原台湾县改称)、凤山、嘉义、恒春四县及澎湖一厅;自是台湾另建行省,与闽分治。前一次改革,约略见诸「夏图」;后一次改革,这本舆图即为其代表。如与前编「纂要」及「夏图」并读,对于有清中叶以下台湾行政区划之变迁,不难见其前后轨迹(光绪二十年,虽曾奏准就淡水县海山堡一带添设一厅,名之曰南雅厅;旋因中日战起,未及实施)。
远在康熙五十三年,清廷曾派遣法国传教士冯秉正(Joseph-Anne-MariedeMailla)等来台测绘地图,创台湾舆图使用实测之始;惜所制「皇舆全览图」陈列皇宫,外间罕见流传。此后台湾所修方志附列之地图,什九均作山水画式;直至同治十年印行之「淡水厅志」,方按经纬度作图,并附以比例尺(以里为单位)。至台湾全图应用较新方法绘制,当自「夏图」始(按冯秉正等所测绘者,祇限于台湾西部)。但「夏图」与「淡水厅志」所作之经度,系依京师起算;这本舆图(总图)已改依格林威治作标准,较「夏图」又有进步。这在刊印这几本台湾舆图之后,特予附带指出。(知非)
●台湾地舆全图目录
全台前后山总图…………………………………………………………………………(一)
台北府全图………………………………………………………………………………(七)
淡水县图………………………………………………………………………………(一一)
新竹县图………………………………………………………………………………(一五)
宜兰县图………………………………………………………………………………(一九)
基隆厅图………………………………………………………………………………(二三)
台湾府全图……………………………………………………………………………(二七)
台湾县图………………………………………………………………………………(三一)
彰化县图………………………………………………………………………………(三五)
云林县图………………………………………………………………………………(三九)
苗栗县图………………………………………………………………………………(四三)
埔里厅图………………………………………………………………………………(四七)
台南府全图……………………………………………………………………………(五一)
嘉义县图………………………………………………………………………………(五五)
安平县图………………………………………………………………………………(五九)
恒春县图………………………………………………………………………………(六三)
凤山县图………………………………………………………………………………(六七)
台东直隶州后山全图…………………………………………………………………(七一)
澎湖厅图………………………………………………………………………………(七五)
●全台前后山总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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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前后山总图说略
窃惟台湾四面皆海,前明始知海外有此地,为郑氏踞之。自康熙二十二年讨平,收入版图。盖有明以来,即以台湾名;设府,仍以名之。初,领台湾、凤山、诸罗三县,澎湖一厅。厥后北壤渐开;雍正元年,拓彰化县并设淡水同知,共城治理。雍正九年,割大甲以北归同知管辖,于竹堑地方设署。嘉庆十五年,以远望坑迤北而东历苏澳至大、小南澳,中设噶玛兰通判。光绪元年,奏以南路同知移驻埤南;又于极南之琅峤猴洞添设一县曰恒春县。光绪四年,以中路鹿港同知移驻埔里社;续又奏请专设埔里社抚民理番通判,仍移同知于鹿港。嗣南、北分治,在淡水厅辖艋舺、大稻埕居中之地,添设府治曰台北府;附郭设淡水县,裁淡水同知改设新竹县,以噶玛兰改设宜兰县,将通判移驻基隆。光绪十四年,闽、台分省。复将前、后山全局应移、应裁并、应添设者分别筹议:于前山彰化县辖桥仔图地方,建设省会;附郭设台湾府为首府、台湾县为首县,改原有之台湾府县为台南府、为安平县,仍与台湾道同城。裁鹿港同知,划嘉义之东、彰化之南,添设一县曰云林县;又划新竹中港以南,添设一县曰苗栗县。又改基隆通判为基隆抚民理番同知,分淡水东北四堡之地归厅管辖。又改埤南同知为台东直隶州,知州驻水尾地方;添直隶州州同一员驻埤南、添直隶州州判一员驻花莲港,均隶台东直隶州管辖。按年稽考,开辟日广;因地制宜,规模大备焉。
计前山自极北之基隆、宜兰交界草岭顶起,至极南之恒春县辖鹅峦鼻海口止:共计民站八百五十里。其后山南自鹅峦鼻起,至宜兰极北与基隆交界之草岭顶止:共计七百六十里。统计前后、南北,周围一千六百余里。
●台北府全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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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府舆图说略
台北府,光绪元年奏裁淡水同知,设台北府;就艋舺、大稻埕之间建府治,附郭首县为淡水县。南自中枥、北至水返脚,隶淡水管辖;自中枥以南至大甲溪,添设新竹县,就淡水厅治之竹堑地方为县城。又自远望坑迤北而东,旧为噶玛兰通判分治疆域,改设一县曰宜兰,即就厅治为县城;并移通判基隆海口。光绪十四年,改通判为抚民理番同知。计设一府,领三县、一厅。距府城西北有基隆、沪尾两海口,均为通商口岸;税务司、领事均在沪尾。巡抚、藩司因省会城署尚未建就,暂驻台北行台。
计东南至宜兰县城民站二百零三里,南至新竹一百二十里、至台湾府城三百里,西北至沪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厅六十里。
●淡水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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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县舆图说略
淡水县为附郭首邑,亦淡水厅旧治;与新竹划地分辖。县西十二里,旧有新庄县丞;早裁。邑本十四堡;自改行省,割四堡归基隆同知管辖。外有观音山、大屯山为屏障,实全台北门锁钥。迤西三十里曰沪尾,为通商口岸,设领事、税务司海关。北与基隆交界之大矿山左近,为产煤之区。西南大■〈山上姑下〉崁一带逼近内山,设局抚循;令交番童带郡肄业,来归甚众。
计东北由番社绕至宜兰交界之粗坑民站四十里,西南至新竹交界之涂牛沟六十里,西北至沪尾海口三十里,北至基隆交界之南港口二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中坜站二十三里桃仔园,三十五里城站,出东门三十三里至基辖水返脚。
●新竹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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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舆图说略
新竹县,旧为淡水厅辖地。自光绪四年析土设官,以大甲溪以北、至涂牛沟以南划归管辖,城池、衙署、仓库均仍旧址而改名焉。嗣十四年分省,又割中港溪以南至大甲溪设苗栗县,隶台湾府;而新竹南界遂以中港溪为止,距府治一百二十里。邑负山临海,港口大小数处礁多水浅,不通轮舶,仅祗商船出入。迤东咸菜瓮、三角涌、五指山一带逼近内山,设局抚循;各送番童出社肄业,成效可期。
计东至五指山番界止民站七十里,南至苗栗交界之中港口三十五里,西至海滨十里,北至淡水交界之涂牛沟南止六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中港站二十五里城站,出北门二十二里大湖口,四十里至淡辖中坜站。
●宜兰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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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舆图说略
宜兰县,距府治陆程一百九十里。迤东而南,僻处山后。本噶玛兰旧地,初名蛤仔难;光绪四年,改设为县。东北隅三十里海中,浮屿曰龟山。草岭迤东,山若屏障,海滨大石嶙峋。中设一关,曰北关;近于苏澳者,曰南关:两称门户。海口之著者惟苏澳;轮船至此可泊,但防礁石。邑东北三十里曰头围,设县丞;东南二十里曰罗东,旧设巡检,已裁。自头围历大坪林以达枧尾街至艋舺,为旁径;约程百里,称便捷。但山路崎岖,可人行,不通舆马。生番多聚在西南诸山;叭哩沙一带,向设隘寮以防之。今设局抚循,令交番童带局肄业,寓「以子为质」之意,稍敛嗜杀之风焉。
计东至过岭仔海边民站二十里,南至苏澳海口五十里,西至叭哩沙番界四十里,北至基隆交界之草岭六十二里。
附载驿路(民站)
北路:大里简站三十二里头围,三十里城站。
●基隆厅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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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厅舆图说略
基隆通判,于光绪初年移设,兼理通商煤务。十四年分省,改抚民理番同知;析淡水所辖基隆、石碇、金包里、三貂四堡以隶之,距府城六十里。东北滨临大海,轮船出入不候潮水,四时可泊;不似沪尾口有沙涌积,需雇小船引带也。有洋人与海关委员查收关税,为沪尾海关分口。现由厅南穿山至淡水之大稻埕创兴铁路,指日商民又将聚集基隆矣。东北八斗一带,为产煤之区。
计东至三貂溪海边民站八十里,东南由远望坑至宜兰交界之草岭六十里,西南至淡水交界之南港四十里,北至海口二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水返脚二十七里城站,二十五里龙潭,二十八里顶双溪,三十里至宜辖大里简。
●台湾府全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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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府舆图说略
台湾府,为光绪十四年分省时移设之首府,在彰化县东北二十里东大墩桥仔图地方;并设首县曰台湾县。同城奏驻巡抚、藩司;因城垣、衙署建造需时,抚、藩驻北待迁。划嘉义之东、彰化之南两邑地界,于林圯埔地方增设一县曰云林;又割新竹县中港溪以南三堡之地,于维祥庄地方增设一县曰苗栗。其彰化县埔里社通判前隶台南,现亦改隶台湾府辖:计一厅四县。形势居中,控驭南北。海口有铁板沙横亘,轮船不能久泊,实为扼要之区。
计东至台东直隶州自云林越山前往三百数十里,中隔生番;现由台南府属凤辖之三条仑行走,民站六百八十里。南至台南府城二百三十五里,西至彰化县鹿港海口五十里,北至台北府城三百里。
●台湾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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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县舆图说略
台湾县,为省会附郭首县,本彰化治地;得中权之形势。境内土地沃美,沟洫之利最溥。邑南之南投街向为盗薮,驻县丞;邑北之葫芦墩人烟稠密,今以猫雾巡检移设于此。迤东一带,通埔里六社。近海有梧栖港,为商船出入之处,巨船难拢,洋船罕到。北界大甲溪尾;每遇夏涨,内山沙石奔流而下,行人裹足,称天险焉。
计东至埔里交界之火焰山民站二十里,南至云林之浊水溪交界五十五里,西南至彰化之同安岭为界二十里,北至苗栗县大甲溪尾为界七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北路:牛马头站(即寓鳌)十五里至苗辖大甲站。
●彰化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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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舆图说略
彰化县,于雍正元年就诸罗划分设县。始隶台南,光绪四年改隶新设台湾府管辖;距府城二十里。西南面海,有鹿港(别名冲西港),又有番挖港、福安港、王功、二林等港;均沙痕盘曲,仅通商船,为洋船所不易入,亦不能久泊。鹿港向称富庶,商贾辐辏;近年港外沙积,商船渐少。昔驻同知,今裁。其对渡,与福建泉州之蚶江为较近。沿海多田,皆坦夷可耕;惟地瘠民强,素称难治。又有八卦山,偪近城之东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光绪六年间,奏明捐筹经费,依山扩充,围建新城;惜未举行。
计东至台湾县交界之同安岭民站二十里,南至云、彰交界之番挖港六十五里,西至鹿港海口三十里,北至台湾县交界之大肚溪一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挖仔街三十二里城站,出北门三十里至台辖牛马头(即寓鳌)
●云林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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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县舆图说略
云林县,光绪十四年分设。割嘉治,上自石圭溪水源起、下讫海口止;又割彰治,自浊水溪起、至番挖港止:于林圯埔地方添设一县曰云林县,距府治民站六十里。虽近内山,经理得法,后效可期;番社渐抚渐多、土地渐辟渐广,将来尚可开拓,与嘉义、彰化之一再分割沿海无可添辟者有别。西南二十五里为斗六街,向设县丞,今裁;原设都司,仍驻斗六。邑东南七十余里有极高之玉山,四时云封。偶有开散,色如白玉;或有云系霜雪凝积。环山为生番所聚,人疏罕到;界外筑有寮隘。由此以达后山,历番社而至璞石阁、水尾等处;非有番头引带,不能行走。
计东至八同关番界民站八十里,西南至嘉义交界之兴化店三十里,西至五条港虎尾溪口一百一十里,北上至埔里社交界之浊水溪三十里、下至彰化县之番挖一百二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北路:惠来庄十五里张熙厝,十八里至彰辖南路挖仔街。
●苗栗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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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县舆图说略
苗栗县,于光绪十四年分设;就新竹县治地割中港溪以北至大甲溪止,于近后垄之维祥庄地方添设一县曰苗栗县,距府城一百二十里。邑治不大,为扼内山之冲。东连大湖一带,沿山新垦荒地甚多,居民多粤籍。迤西为后垄港,与吞霄、房里、大安及台湾、新竹交界之大甲、中港等溪分流于海,均祗商船出入。西南之大甲地方,驻巡检。
计东至十二份社番界民站九十里,南至台湾县交界之大甲溪五十里,西至后垄港十里,北至新竹县辖中港溪为界二十五里。
附载驿路(民路)
南路:大甲站三十里吞霄,三十里后垄,十五里(距县十里)至新辖南路中港站。
●埔里厅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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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埔里社厅舆图说略
埔里社厅,为彰化内山大莆地方。共计六社,曰埔里、曰眉社、曰田头、曰水社、曰审鹿、曰猫兰。纪埔社者,见黄叔璥「番俗六考」、邓传安「蠡测汇钞」,而以姚莹之「石甫文集」为详。光绪元年,海防戒严,开山议起,始有招抚埔里六社之举;设通判于大莆城,距府治民站一百二十里。又设义塾于各社。厅之西南为水社。社东有潭,名曰日月潭;周围二、三十里,潭水四时不竭。四面皆山,潭心凸起小山,曰珠子山(又名浮珠屿);周约一里,高三十余丈。山顶平坦,可容屋十余间,为外人所唾涎;现已设为义塾。山水清奇,诚厅治之名胜也。厅东北并眉社之北及西北角,逾山皆北港凶番地界。厅正东及东南角,逾山各番,均经安抚招徕。
计东至史老塌山番界民站三十五里,南由社仔庄至云林交界之浊水溪止五十里,西至集集街与台湾县交界六十五里,北至大甲溪头与苗栗县界三十五里。
●台南府全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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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府舆图说略
台南府,即旧设之台湾府;光绪十四年分省,始改名台南府,与镇、道同城。辖县四、厅一:附郭首邑曰安平,即旧之台湾县。外三县曰嘉义、曰凤山、曰恒春,嘉义在郡北一百十二里、凤山在郡南八十里、恒春在郡南二百十五里;澎湖一厅孤悬海岛,枕台、厦之交。离郡十里有安平口,夏秋涌大,船不能泊,辄于澎湖寄椗焉。安平之外另有旗后口,皆为通商口岸;税务司、领事有驻安平,有驻旗后。
计东至台东直隶州,由凤山新开之双溪口埤南中路前往,民站四百零五里。南至恒春县城二百十五里,西至安平海口十里,北至台湾府城一百三十五里。
●嘉义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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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县舆图说略
嘉义在府治东北一百一十二里,为台南北之要冲。旧治曰诸罗;干隆末年林爽文之乱,台湾厅县相继沦陷,诸罗坚守年余,特诏改为嘉义县。迤西沿海,有急水、盐水、布袋嘴等港及界安平之曾文、云林之笨港两溪,中惟布袋嘴之水较深,外有浮沙;均祗商船出入,惟由安平口之四草湖绕至布袋嘴,小轮船可到。其笨港驻县丞,盐水港内佳里兴地方驻巡检。邑东南三十里有火山,光腾昼夜,磺气所凝聚;故下潴温泉焉。
计东至柑仔宅与云林所管番社交界、南至安平交界之曾文溪六十九里,西至布袋嘴海边六十里,北至云林交界之兴化店三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茅港尾二十里急水溪,二十里下茄冬,二十里城站,出北门二十里大埔林,十八里至云辖惠来庄。
●安平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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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县舆图说略
安平县,即原设之台湾县,附于府郭;光绪十四年分省,改名。邑治土地松浮,局势隘窄。东、南、北三面沙多土少,西南临海。南行大桥头历大林庄营盘口而至二层行溪,与凤山分界;东北行柴头港、漯仔底,历看西、木栅而至曾文溪,与嘉义分界。县东有罗汉外门,本设巡检,今裁;东北与嘉义交界之大武垄,设巡检。西滨海,有镇市曰安平,为旗后海关分口;在鹿耳门北。鹿耳门昔容巨舟,今已沙积,船只改泊四草湖。安平巨浪滔天,夏秋尤剧,俗名曰「涌」,不风而波;排击鼓荡,声闻数十里:诚郡城之天险也。
计东至内公馆山番界民站一百三十里,南至凤山交界之二层行溪十二里,西至安平鲲身口十里,北至嘉义交界之曾文溪三十五里。
附载驿路(民站)
城站出北门二十里看西,三十二里至嘉辖茅港尾。
●恒春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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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春县舆图说略
恒春县,为光绪元年新设;建城于琅■〈王乔〉之猴洞山,距郡城二百十五里。东、西、南三面,皆滨海。县之南名曰鹅峦鼻,下有暗礁,最称天险;今仿西洋塔灯照海之法,设瞭望以便行船。县城之东通埤南有二路:一由万里得沿海历牡丹湾,达阿郎壹至埤南;是为康熙年间行军旧道。一由枫港翻山,历双溪口达阿郎壹至埤南;是为光绪元年新辟之路。近年此路少人行走,多由凤辖之东港三条仑一带往来。其猪朥束大港口外八十余里有一岛,名红头屿;周围约八、九十里,内有生番七社,丁口不满千人。该番性良懦,见人辄避,无利器;车城居民时贸易其地。
计东至台东交界之八瑶湾民站四十里,南至鹅峦鼻海边四十里,西至射寮溪海边二十里,北至凤山交界之率芒溪九十里。
附载驿路(民站)
城站出北门行四十五里枫港,三十里至凤辖枋寮。
●凤山县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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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县舆图说略
凤山县,旧城建在兴隆里。干隆五十二年林爽文之乱,庄大田应之,蹂躏县城;事平,徙于埤头街,环植刺竹为围。咸丰三年,于竹围内加筑护墙,立五门,外建炮台五座;即今之县城。在府治之南,距郡八十里。邑治之西南名打鼓港(即旗后口),浪平可泊轮船;惟口门狭窄,船身稍大者虽潮涨亦难驶入;为通商口岸,华洋杂处,设领事、海关。再迤南洋面,有小琉球屿;周围十二里,距东港水程二十里。又与恒春交界之枋寮地方,设巡检。邑东二十里为下淡水,设县丞。该处通埤南有二路:一由三条仑历巴塱卫至埤南,计程二百二十二里;一由赤山历昆仑坳至埤南,计程一百九十五里:皆光绪元年新辟之路。近年多由三条仑行走。
计东至芋匏山番界止民站九十里,南至恒春交界之率芒溪六十里,西至旗后海口十五里,北至安平交界之二层行庄六十八里。
附载驿路(民站)
南路:枋寮三十里东港,三十里城站,出北门三十里桥仔头,三十里大湖,二十里至安城。
●台东直隶州后山全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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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东直隶州舆图说略
台东州,系后山新辟。光绪初年,移台防同知于埤南。逮十四年分省,裁同知,改为台东直隶州;奏驻水尾地方,居埤南、花莲港之中,并于埤南添设州同、花莲港添设州判。因水尾州城未建,知州暂驻埤南,州同、州判尚无专员。由中权以达前山,则自璞石阁抵台湾府属之云林县,计程二百六十余里;中隔生番,鲜人行走。凡往台东者,悉皆取道凤山。又距埤南大溪六十里之外洋,有火烧屿;孤立海中,横直二十余里。南向有湾,可泊小船,能避北风。有居民五百余丁,种地为生。
计州城东至沿海之狮球山港民站二百十五里,南至恒春县城三百七十里,西至秀姑峦生番地界五十余里,北至宜兰县交界之苏澳三百一十里。
该处向无驿站,公文来往均派营兵由三条仑绕递。
●澎湖厅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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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厅舆图说略
按澎湖,即大山屿;今在台南府治西北,居各小屿之中。地名初见「宋史」。相传隋开皇中虎贲陈棱曾略其地;则又先见于隋。岛名可纪者五十有五,水程里数具载左方。元末设巡司,明初旋废弃,为逋盗薮者又数百年。郑氏窃据,设安抚司。国朝康熙二十二年始入版图,隶台湾县(即今安平),设巡检一;雍正五年改通判,兼海防事。四面滨海,民渔而食。土咸风大,多种番薯,不产五谷,粮食恃台地接济;海外一瘠土也。康熙二十三年,初设澎湖水师副将;迄光绪十四年台湾分省,奏改总兵,始建城池、镇署,将旧协署改厅驻之。厅南六十里八罩屿地方,于光绪十年设驻巡检。西南内、外堑地方,岛屿林立,为福州、厦门大洋轮船必经之处;有建西法塔灯。夏秋台南风涛汹涌,船不能泊,辄于此寄椗焉。外有西屿为屏蔽,内有新城、龟山、蛇山相犄角。
计四出水程:东至台南安平口一百七十五里、至旗后口二百四十里,北至台北淡水沪尾口五百七十里、至基隆六百六十里,西至厦门口三百三十里,西北至福州口六百七十三里,南至广东汕头六百四十里。
计开:
厅南十三屿:虎井屿(距厅水程四十里)、桶盘屿(三十里)、金鸡屿(六十里)、船路屿(五十里)、沙狗屿(六十里)、将军屿(八十里)、马鞍屿(五十里)、船篷屿(六十六里)、南铁砧屿(九十里)、头巾屿(九十里)、钟仔屿(九十里)、南屿(一百四十里。即大屿)、八罩屿(六十里)。
厅东南五屿:东屿坪(距厅水程七十里)、西屿坪(七十里)、斧头增(九十九里)、西吉屿(一百二十里)、东吉屿(一百二十里)。
厅东六屿:阴屿(距厅水程三十里)、阳屿(三十五里)、香炉屿(二十八里)、鸡膳屿(三十三里)、鼓架屿(二十六里)、椗钩屿(三十五里)。
厅东北七屿:牛母屿(距厅水程五十里)、牛子屿(四十余里)、员贝屿(二十余里)、篮笨屿(三十五里)、屈瓜屿(四十里)、鸟屿(四十里)、白沙屿(四十五里)。
厅北八屿:大仓屿(距厅水程十八里)、凉伞屿(十八里)、金屿(三十五里)、险礁(四十里)、土地公屿(四十里)、吉贝屿(六十里)、北山屿(距厅陆程二十九里)、中墩屿(陆程十里)。
厅西北六屿:大烈屿、小烈屿(距厅水程并三十一里)、空壳屿(三十六里)、北铁砧屿(四十里)、姑婆屿(五十里)、目屿(六十余里)。
厅西四屿:师公屿(距厅水程二十二里)、西屿(二十五里)、内外堑(二十三里)、小门屿(三十五里)。
厅西南六屿:四角仔屿(距厅水程十里)、鸡笼屿(十五里)、花屿(六十里)、草屿(七十里)、大猫屿(八十里)、小猫屿(八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