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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文獻叢刊·第55種】台湾采访册

台灣文獻叢刊

  【第 55 種】

  臺灣采訪冊

  .作者:

  .原書頁數: 0202 頁

  ●書籍簡介

  第五五種「臺灣采訪冊」

  本書(二冊二○二面一二一、二○○字)不分卷,清道光九年至十年間陳國瑛等十七人采集。采訪者十七人中,內有黃本淵,臺灣人,嘉慶癸酉(十八年)優貢,後舉孝廉方正,欽點教職;曾敦仁,亦臺籍,道光九年歲貢;餘不詳。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有此冊傳抄本,今據以略加整理、重編目錄印行。目分「列星分野」以至「武舉」,共八十一項。在「嘉義縣城」項下,註有「乾隆二十九年以前志載已詳,毋庸重錄」字樣;其餘諸「以官」目,亦有類此附註。按余文儀「續修臺灣府志」修至乾隆二十九年止,此冊似為繼續纂修「府志」而采訪;如證以道光九年至十年間臺灣知府鄧傳安「彰化縣界外獅頭社潭中湧現小山記」末有「會余將有修「府志」之役』語(記見第九種「蠡測彙鈔」),益信而有徵。雖續修「府志」未見有成,此冊對於乾隆二十九年以後有關志乘資料--尤其訖於道光十年止六十餘年間府屬職官及選舉各項均有詳列,至具查考價值。冊內並有「大學士九卿議覆公中堂福議奏(議覆福康安乾隆五十三年所奏臺灣善後事宜十六條事)長文,似尚為臺灣其他文獻所未見。

  ●序號   篇名

  1  弁言

  2  臺灣釆訪冊目錄

  3  列星分野

  4  氣候占驗

  5  疆域山水

  6  臺灣府城龍局

  7  沿革

  8  山形

  9  水勢

  10  火山考

  11  羅水

  12  嘉義縣城

  13  彰化縣城

  14  臺邑街市

  15  橋

  16  淡防廳城

  17  噶瑪蘭廳城

  18  城池

  19  火燒嶼(嘉屬)

  20  鯽魚潭

  21  鹿耳門港

  22  圍溪

  23  鳳山縣城

  24  紀事

  25  祥異

  26  兵燹

  27  大學士九卿議覆公中堂福議奏

  28  巡察御史

  29  臺灣道憲

  30  臺灣府知府

  31  臺灣海防同知

  32  臺灣府經歷

  33  臺灣縣知縣

  34  羅漢門縣丞

  35  臺灣縣典史

  36  府儒學教授

  37  府儒學訓導

  38  臺灣縣儒學教諭

  39  台灣縣儒學訓導

  40  諸羅縣學教諭

  41  鳳山縣學訓導

  42  葉中丞傳

  43  愛鎮軍傳

  44  薛邑侯傳

  45  總兵

  46  鎮標左營遊擊

  47  鎮標左營守備

  48  鎮標右營遊擊

  49  鎮標右營中軍守備

  50  城守營參將

  51  城守營左軍守備

  52  城守營右軍守備

  53  南路營參將

  54  南路營守備

  55  北路淡水營都司

  56  艋舺營水師遊擊

  57  艋舺營水師參將

  58  艋舺營陸路守備

  59  滬尾水師守備

  60  噶瑪蘭營守備

  61  噶瑪蘭營都司

  62  噶瑪蘭營頭圍守備

  63  臺協水師副將

  64  臺協水師中營遊擊

  65  臺協水師左營遊擊

  66  臺協水師右營遊擊

  67  臺協水師右營都司

  68  臺協中營守備

  69  臺協左營守備

  70  臺協右營守備

  71  全臺軍制總目

  72  全臺軍制條目

  73  臺廠戰船

  74  薦闢

  75  進士

  76  舉人

  77  副榜

  78  拔貢

  79  優貢

  80  恩貢

  81  歲貢

  82  欽賜副榜

  83  例貢

  84  武進士

  85  武舉

  ●弁言

  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有「臺灣釆訪冊」傳抄本(據書末附記系於昭和十四年、即民國二十八年八月由臺南石暘睢氏所藏抄本傳抄),分訂六冊;本書即據以標點分段的。考本書成於道光九、十年間,參加這一工作的,則有陳國瑛等十七人。或於每一紀事之首、或於每一紀事之末,詳列釆訪者的姓名及釆訪的日期(本書一律改在紀事之末);但也有漏記的。由於本書祗是若干人的釆訪集刊,而未經嚴密的編輯,所以缺少完整的體系;甚至部份祗有「內容」而無「標題」。我們為便於檢讀起見,在不損及「內容」的前提之下,勉強列出一個「標題」。凡是新列的「標題」,有的已經註明、有的因過於瑣碎未及註明。再則,也許由於傳抄的關係,本書不僅錯字很多,而且不少地方留著空白。我們除已酌予改正或填補外,祗能用「□」或「……」的符號,讓這些「缺憾」殘存下來。(周憲文)

  ●臺灣釆訪冊目錄

  列星分野…………………………………………………………………………………(一)

  氣候占驗…………………………………………………………………………………(四)

  疆域山水…………………………………………………………………………………(五)

  臺灣府城龍局……………………………………………………………………………(六)

  沿革………………………………………………………………………………………(八)

  山形………………………………………………………………………………………(九)

  水勢……………………………………………………………………………………(一一)

  火山考…………………………………………………………………………………(一二)

  羅水……………………………………………………………………………………(一三)

  嘉義縣城………………………………………………………………………………(一四)

  彰化縣城………………………………………………………………………………(一五)

  臺邑街市………………………………………………………………………………(一六)

  橋………………………………………………………………………………………(一八)

  淡防廳城………………………………………………………………………………(二一)

  噶瑪蘭廳城……………………………………………………………………………(二二)

  城池……………………………………………………………………………………(二三)

  火燒嶼(嘉屬)………………………………………………………………………(二六)

  鯽魚潭…………………………………………………………………………………(二六)

  鹿耳門港………………………………………………………………………………(二七)

  圍溪……………………………………………………………………………………(二八)

  鳳山縣城………………………………………………………………………………(二八)

  紀事……………………………………………………………………………………(二九)

  祥異……………………………………………………………………………………(三八)

  兵燹……………………………………………………………………………………(四六)

  大學士九卿議覆公中堂福議奏………………………………………………………(五二)

  巡察御史………………………………………………………………………………(七七)

  臺澎道憲………………………………………………………………………………(七八)

  臺灣府知府……………………………………………………………………………(八三)

  臺灣海防同知…………………………………………………………………………(八七)

  臺灣府經歷……………………………………………………………………………(九○)

  臺灣縣知縣……………………………………………………………………………(九三)

  羅漢門縣丞……………………………………………………………………………(九五)

  羅漢門巡檢……………………………………………………………………………(九六)

  臺灣縣典史……………………………………………………………………………(九九)

  府儒學教授…………………………………………………………………………(一○一)

  府儒學訓導…………………………………………………………………………(一○三)

  臺灣縣儒學教諭……………………………………………………………………(一○五)

  臺灣縣儒學訓導……………………………………………………………………(一○六)

  諸羅縣學教諭………………………………………………………………………(一○九)

  鳳山縣學訓導………………………………………………………………………(一○九)

  葉中丞傳……………………………………………………………………………(一○九)

  愛鎮軍傳……………………………………………………………………………(一一○)

  薛邑候傳……………………………………………………………………………(一一二)

  總兵…………………………………………………………………………………(一一三)

  鎮標左營遊擊………………………………………………………………………(一一五)

  鎮標左營守備………………………………………………………………………(一一八)

  鎮標右營遊擊………………………………………………………………………(一二一)

  鎮標右營中軍守備…………………………………………………………………(一二四)

  城守營參將…………………………………………………………………………(一二六)

  城守營左軍守備……………………………………………………………………(一二八)

  城守營右軍守備……………………………………………………………………(一二八)

  南路營參將…………………………………………………………………………(一三○)

  南路營守備…………………………………………………………………………(一三一)

  北路淡水營都司……………………………………………………………………(一三二)

  艋舺營水師遊擊……………………………………………………………………(一三三)

  艋舺營水師參將……………………………………………………………………(一三四)

  艋舺營陸路守備……………………………………………………………………(一三四)

  滬尾水師守備………………………………………………………………………(一三六)

  噶瑪蘭營守備………………………………………………………………………(一三七)

  噶瑪蘭營都司………………………………………………………………………(一三七)

  噶瑪蘭營頭圍守備…………………………………………………………………(一三八)

  臺協水師副將………………………………………………………………………(一三八)

  臺協水師中營遊擊…………………………………………………………………(一四○)

  臺協水師左營遊擊…………………………………………………………………(一四二)

  臺協水師右營遊擊…………………………………………………………………(一四四)

  臺協水師右營都司…………………………………………………………………(一四四)

  臺協中營守備………………………………………………………………………(一四六)

  臺協左營守備………………………………………………………………………(一四八)

  臺協右營守備………………………………………………………………………(一四九)

  全臺軍制總目………………………………………………………………………(一五一)

  全臺軍制條目………………………………………………………………………(一五一)

  臺廠戰船……………………………………………………………………………(一八二)

  薦辟…………………………………………………………………………………(一八四)

  進士…………………………………………………………………………………(一八五)

  舉人…………………………………………………………………………………(一八五)

  副榜…………………………………………………………………………………(一八八)

  拔貢…………………………………………………………………………………(一八九)

  優貢…………………………………………………………………………………(一八九)

  恩貢…………………………………………………………………………………(一九○)

  歲貢…………………………………………………………………………………(一九一)

  欽賜副榜……………………………………………………………………………(一九七)

  例貢…………………………………………………………………………………(一九八)

  武進士………………………………………………………………………………(二○○)

  武舉…………………………………………………………………………………(二○○)

  ●列星分野(向以列星分吳、越、燕、趙等處,未若分別如府州之可據,以便推度災祥也)

  天體周圓渾淪而員,其性健而不息,其誠運而有常,其經有三十五萬七千里,每方八萬九千二百五十里,自下距上約八萬里,人言天無定體,二十八宿以為之體。豈知蒼蒼蓋軫之形歟(天體論出心略)!

  天形周匝,其度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每度有二千九百三十里七十一步二尺四寸四分,共該折里一百萬零七萬一千三百四十七里七十一步二尺七寸九分九厘六毫。又有以日照陽城勾股法算之。南極入地七十二度,隱而不見;北極出地七十二度,見而不隱(天形論出心略)。

  角亢(開封府)

  亢氐(汝寧府)

  房心(徐州)

  尾宿(永平府、隆慶府、保安府)

  尾箕(順天府、保定府、河間府、遼東都司)

  斗宿(應天府、蘇州府、松江府、鎮江府、池州府、寧國府、徽州府、常州府、太平府、揚州府、淮安府、廬州府、鳳陽府、安慶府、滁州、和州、南康府、南昌府、饒州府、廣信府、建昌府、撫州府、臨江府、瑞州府、袁州府、吉安府、贛州府、南安府、杭州府、嘉興府、處州府)

  斗牛(潮州府)

  牛女(嚴州府、金華府、衢州府、紹興府、寧波府、臺州府、湖州府、溫州府、泉州府、福州府、延平府、汀州府、興化府、漳州府、廣州府、韶州府、南雄府、肇慶府、高州府、瓊州府、梧州府)

  女宿(建寧府、惠州府)

  虛危(濟南府、登州府、萊州府)

  危室(東昌府)

  室壁(大名府、彰德府、衛輝府、懷慶府)

  奎婁(兗州府)

  胃宿(順德府、廣平府、真定府、大同府)

  觜參(平涼府、澤州)

  參宿(汾州、東川軍民府)

  參井鬼(太原府、潞州、成都、順慶府、西安府、鳳翔府、青州宣慰司、漢中府、平陽府、鞏昌府、慶陽府、延安府、寧夏、文縣守尉、雲南府、大理府、臨安府、楚雄府、徵安府、保寧府、敘州府、重慶府、州府(?)、嘉定府、雅州、瀘州、眉州、岷州府、曲靖軍民府)

  柳宿(河南府)

  張宿(南陽府)

  翼軫(桂林府、柳州府、慶遠府、平樂府、潯州府、夔州府、南寧府、武昌府、漢陽府、襄陽府、德安府、廉州、黃州府、荊州府、岳州府、長沙府、衡州府、辰州府、永州府、柳州、沔陽府、安陸府)

  軫宿(平涼長官司、寶慶府、靖州衛、施州指揮使)

  以上分野系採諸繡水施永圖山公氏輯著「心略編」。其書遺帙,不知作於何年,而臺灣一府尚未彙入。茲查臺灣在漳泉之東南隅,舟行水路隔十二更,則臺灣分野當屬牛女無疑。諸羅舊志謂屬翼軫恐誤也。故特採之,以備參考。(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林棲鳳、石川流同採)

  ●氣候占驗

  內地之風,早西晚東,天乃晴霽。而臺地則異。是凡久雨後,必午後海西透發,乃見晴霽。不然,雖晴亦旋雨矣。陳睿菴詩云:早晚西東卜霽天,臺中反見雨纏綿。蒼穹詎以方隅別,欲考輿圖費細研。

  太陽未出將辰之先,東方有黑雲如旗幟、山峰各形,應即日內未申時有雨。

  拂曉東方有黑氣隨太陽上下,應巳午時雨。已午時隨太陽,應未申時雨。未申時隨太陽,應酉戌時雨。

  久雨後破曉忽然開霽,主大雨。惟午後開霽,乃主晴。諺云:早日不成天。

  夏天忽然炎蒸之氣逼作難堪,當日內主雨。

  臺地遇旱,每日多有雲氣垂陰,若作雨意,然主晴。諺云:旱天多雨意。

  臺地多震,久晴遇震必雨,久雨遇震必晴。

  臺地日暈主雨,月暈主晴。諺云:日圍箍被雨渥,月圍箍被日暴。

  臺地冬至日有雨,年底主晴,明霽主雨。諺云:冬節紅,年冥濛,冬節烏,年冥酥。

  夕陽時西方有黑雲如墨,疊嶂挑空而起,主是夜雨,或三日應之。(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陳國瑛採)

  ●疆域山水(原無標題)

  按臺邑疆域山水,前志辯論周詳,無須重贅。惟東關外匯納眾流之鯽魚潭,原系北流,今已南徙(堪輿家每謂:斬斷郡城龍脈)。南關外之二贊行溪尾,原系斜南,今已斜北,拱衛郡城。至北關外臺、嘉分界之新港溪口,近經沙壓絕流,其上頭源水斜南,橫過三崁店前,透出柴頭港溪,合流注於臺江。其臺界外北條一溪,原由曾文溪透菅藔出西注海,今從菅藔溪尾入臺界,曲出鹿耳門礁口旁,又分支斜南透出安平角大港口入海。邇時溪道紛更,此臺、嘉分界所以難憑溪道為準繩也。

  原其故,皆由臺轄之柴頭港、洲仔尾、三崁店等處以至嘉屬之鼎臍、塭灣、港口、菅藔等處,所有西偏之內海,均見沙土壓積,變成浮埔。自東徂西,約十多里。自南達北,約二十餘里。高高下下,不一其區。以致溪道奔馳,有難由舊。

  道光七年,孔道憲以浮埔略堪耕種,曾經委員會同臺、嘉二邑勘丈給墾。惟因臺、嘉分界之新港溪道既經壓塞,誠難作準,迺就新港溪口一直對峙北汕頭分別臺、嘉,用照平允。然此時未曾豎界、詳立檔案,恐將來難免無越佔爭競之端,應請此時檄委該管地方官到地覆勘,仍就新港溪口建立石碑,以示原界之準。至埔中,又應豎碑,以杜侵越之弊。若此汕頭者,更不可不立一碑,針對新港原界,以昭首尾相應也。有此三碑,界地自然分明,爭端便能疏釋。不揣管窺,妄參末議,合繪圖呈覽,惟翼核行,俾久遠得以恪遵定程焉。

  再,郡城龍脈自馬鞍山發下,平洋橫亙十餘里,至陴仔頭,穿田過脈,口分南北,聳起虎仔山,高昂開屏列帳,盤旋數里,由東進,結此郡。其南畔分水,原從蓮池潭過頂陴頭,西流入二贊行溪,歸江注海。北畔分水,原由菅林潭過鯽魚潭、蜈蜞潭,通蔦松溪,至三崁店溪,西流入江注海。前年大雨淋漓,北畔沙土壓塞浮高,北流之水反從埔羗頭南流,沖斷龍脈,今龍身已斷,氣脈不貫,經有數年,急宜補救。否則,恐緩難圖,日久非通邑之利也。(道光十年七月初五日曾敦仁、黃本淵、陳國瑛合報)

  ●臺灣府城龍局

  府城龍脈,自馬鞍山發下,平洋二十里,直至東門進城。由卯乙入首,分枝結府學、道、府署等處(鎮臺署由東北傍龍而結,不在此龍內)。主龍直結紅毛樓,震龍兌向,左邊武廟,左邊縣署,左右高起為砂,兩界水繞聚明堂,其主龍之結,確證明矣。論其來龍行度,起則高而不昂,伏則續連不斷,正合龍形之行步也。紅毛樓系龍之頭首,由東至西,有直奔大海之勢。安平鎮即是龍之珠,龍頭不壓動則水必泛、而珠必滾,是以前人起高樓鎮壓者,得其法也。總之,不拘何形;於龍止處,以寶塔鎮之者多,則此樓必當修之,以高為妙。其方位在府學之乾亥,宜起高方樓閣。一則以應府學文峰。二則鎖住龍頭,使氣不走洩,靜則神完,士民受蔭。三則龍住珠靜,則安平鎮亦育氣。有此三益,毫無一損,夫復何疑!第龍神到頭直結,則力量不足,龍身不頓起生峰,不甚為貴,及進城後,始有星神精力,得其純厚之體,局收大水朝迎,此郡富勝於貴也。自震龍入首,震乃先天離位,惜乎離方之水,行至坤方安平而出,未能到酉向交會。如是,後天到,先天不到,陰陽未得交媾。如夫之有婦,婦情意別向。誠為怒龍,不免斗爭之競。兼之發祖之山,一派劍脊龍,故歷有干戈相戕之患。皆緣山水之應如此。謹將三元理氣,定龍向之貴賤、甲運之盛衰於左。

  一、定龍向之貴賤

  山上龍神戊己坐山,水里龍神又逢戊己到向,戊己乃五黃土也。土厚主財而不秀,五黃土其星不良,其性橫行,所喜天之一白坐於坤,坤方有水,吉地之六白坐於乾,乾方即鹿耳門之水,一六得其通氣,發富之局。

  一、定甲運之盛衰

  郡垣之局,六白乾金,管運山上之乾,到於向上,此為山上龍神。下了水為兵、為刑、為禍,甲辰至癸亥二十年,六白剛金正旺,為凶。甲子至癸未二十年,七赤金助為虐,前後共四十年內不吉。故已見干戈之凶。後甲申至癸卯二十年,官星逢生,益於仕宦,發於震離。甲辰至癸亥二十年,文星科名到向,文章秀發(坤離二方無峰,雖當運不能大發)。後上元甲子六十年,運內富貴併發。今後一百七、八十年間,復行剛金之運,仍有凶事。所喜水上乾星到向,即是官星。甲辰、甲寅,應出仕宦,對向本有官星案山。第城垣遮蔽,照之不到,宜於案山上起寶塔高峰為美,一白坐於中宮(在府衙左右為中宮),四翼輪在坤上(在府學南門之右前為坤方)。此二處宜建樓閣,高峰之照,所謂一四照臨(一白為科名,四巽為科第),而發科名之顯。一六同宗,定應官途之榮(六白官星,在丙午丁方)。若於坤離及中宮三處建立高峰,則文星、官星兩旺,富貴雙全之局也(江西勘輿閔光中著)。

  (道光十年六月初五日曾敦仁採)

  ●沿革(原無標題)

  閩之有臺灣孤懸海外,歷漢、唐、宋、元所未聞傳,自明季天啟間方有倭奴、荷蘭屯處其地。自昔稱為「萬水朝東」,殆即夏書之所謂「東漸於海」,王制之所謂「自東河至於東海」者歟!臺始號埋冤,本番語也。因其文不甚雅馴,故以臺灣二字易之。然臺之義,取其山峙而高;灣之義,取其水流而曲。此外有曰昆舍耶國者,其說本於文獻通考也。曰臺員者,其說本於明周嬰遠遊編東番記也。曰赤嵌者,荷蘭所築之紅毛城也。曰東都、曰承天府者,鄭成功之故號也。曰東寧者,鄭經之故號也。曰乾坤、東港、華嚴、婆娑洋世界者,雜見於蓉洲文稿也。曰東瀛、曰瀛海、曰臺嶠、瀛壖者,又雜見於詞人筆墨間也。故特錄之,俾問俗者有所考云。(道光十年二月二十五日陳國瑛撰)

  ●山形

  臺邑負山而海,其中支注結郡城者,起於大烏山(在邑東北百里而遙,郡垣之祖山也)。西行為分水崙,其西為草山(郡垣之少祖山也)。又西為內大烏山(此郡城第三重屏障)。西南為一峰尖,峰下有石井,下為三凸崙。西行平列八峰,為天馬峰、蠔鏡窗、飛鳶、巢猴、曬日、接雲峰、山豬路獐仔、壁尾峰(此郡城第二重屏障)。自第二峰西下為老鷂嶺。又西為馬鞍山。從香洋西橫郡城之背為崁頂山(此郡城第一重屏障)。西上入大東門,注結郡垣,其左支自分水崙西,落脈為上崙石屏山。其南為翁仔上天,稍西為雁門關,西下為土樓山,亦名大坪山。西南為茅草埔山(此臺邑之左肩也)。又南為狗圖圈(此左肩之外輔)。西北為戶橙嶺、灣崎山、虎頭山、猴洞山(此邑左臂之拱衛也)。其右支自大烏山西北為番仔湖山。其西為剛仔林、大尖山、小尖山,左鎮山。北逾溪為木岡山。西下為卓猴山。西南過溪為豬母耳山。南為柳仔林山(此邑之右肩也)。南為嗊嗊哩山。北逾溪為草潭山。西北為大坵田。西為湖仔內山(此邑右臂之拱衛也)。又城南自東南來至正南陡起三峰,狀若三臺,為府學文廟拱案。蟠屈蜿蜒,至西南拱衛郡城(此城南之下砂也)。又城北自三崁店至柴頭港西北一帶,新浮埔地,拱衛郡城(此城北新補之下砂也)。

  羅漢內門在邑東南六十五里。其地四壁皆山。其東上接大湖山,後有大山,為目眉徽山。南為蘇遠埔嶺。有內湖、外湖之別。湖西為燒灰山。東為石門山。下有石門坑。南為赤竹嶺。東為三峰崙。南為小東方木山。南逾菜公坑口為大東方木山(此南門正東山)。以上諸山之東為南馬仙山(此邑之後屏也)。自大東方木南,其上為大葉林山。南為龍潭山。西下為龍潭。南為金交椅大崎嶺。鼓山則出羅漢外門焉(以上為內門東壁山,皆南行)。自鼓山西行,為將軍山、銀錠山。至打鹿埔溪口止焉(此內門之南壁山皆西行)。自銀錠之南為外烏山、獐仔壁山、大傑巔者皆在焉(此南壁之外屏)。內門之北,全倚分水崙西行,至內烏山而止(此內門北壁)。自分水崙以南分支落脈,皆東趨內門,內逾蝦蟇林山,至溪口止焉(此內門西壁)。

  羅漢外門在內門東南,東有淡水溪,東即南馬仙山,東南為旗尾山,西迤東壁外,自三峰峰(?)至鼓山,與旗尾山相對。中為蕃薯藔,自鼓山西,過將軍山之南,為虎仔山、大傑巔山、獐仔藔山。其外即鳳山界矣(此內門南壁外屏)。

  ●水勢

  臺江在邑治西門外,南至七鯤身,北至柴頭港溪、新浮埔溪,西吞大海。

  福安坑源出小南門內凝南坊府學前,西流至塗墼埕,出小西門,外注於臺江(此郡城內之左分水也)。

  德慶溪(俗呼坑仔底)源出小東門外舊萬籌宮前,入郡城東安坊,合舊縣署後,並府署東二泉,西流至竹仔行,會枋橋頭水合流,經縣署右,至水仔尾,出小北門外北廠,注於臺江(此郡城內之右分水)。溪仔墘溪源出東門外太爺廍前,南流大橋頭,過竹溪寺邊,轉過曾、蔡二姬崙,旋傳經溪仔墘,西流鹽場,注於臺江(此郡城外第一條之左分水也)。柴頭港溪源出石頭坑,受眾陂無源之水,經海會寺前大橋港西流,出柴頭港,注於臺江(此郡城外第一條之右分水也)。

  喜樹港溪源出鯽魚潭,由菅林潭南流,經鹽水埔,出喜樹仔出港,注臺江(此郡城外第二條之左分水也)。

  新港溪,臺嘉交界,一受分水山之水,西北受剛仔林、大小尖諸山之水,經左鎮之南,又西為新圍溪,西北與本藩溪合流,西下為新港溪。一受大穆諸溪之水,至本藩溪合流。一受木岡山溪,出左鎮、卓猴之間,與新圍溪合流。一受嗊嗊哩溪,經舊社溪,與咬狗溪合流。西入許寬溪,西北受大丘田湖仔內之水,西入蔦松溪,與新港溪合流,會柴頭港,注於臺江(此郡城外第二條之右分水也)。

  二贊行溪,臺、鳳交界,源出馬鞍山,過打鹿洲,北受深坑仔水,浚南流入角帶圍。又受紅毛藔溪水,西流於二贊行溪(此郡城外第三條之左分水也)。

  新浮埔溪源出卓猴山溪,北流入於曾文溪,一支西流入於蠔殼港,一支流入臺界內新浮埔,出大港口,注於臺江(此郡城外第三條之右分水也)。(山形、水勢均系道光十年八月二十日陳國瑛採)

  ●火山考

  火山一名玉枕山,在嘉義縣城南四十里,從烏山落脈,突起高頂,臺山第一名勝也。嘉慶丙子春,余至其地,經九重溪,曆十二曲澗,緣崖轉北而東,躡石磴,上岡脊,南望阿中,有猿洞、蝙蝠洞焉。南里許,地多雲,昏旦,坌入,咫尺不可辨,是所謂「碧雲寺」者也。寺地面西,前開一湖,巨石倒懸,後一小西天,花木奇異,南北兩崗垂抱,作左右臂,東背玉碗屏,高出天表。寺左隔數丈,有天公壇。壇前巨石屏立,石鐫「躍峰居」三字。循壇而下,開小湖,再逾崗脊,即火崆焉。出火之處,凸小腦,似石非石,下一空,如斗大,火出其上,泉流其下,沸沸有聲。火無煙而有燄。或大、或小,因觀火者貴賤而殊。小者尺餘,大至五、六尺,隨風斷續,雨至癒發。旁小窽,多有火;或無火處,以茅草引之,即出。烹茶、煮米,頃刻而開。又有小罅,如線條,窺之,紅如丹爐。然上一大石,有樹蓋之,枝葉與火燄相交,卻長青不隕。其大火所出者,泉如沸羹,似難染指,而掬之僅微溫耳。魚蟹出入於空中不懼。此真臺山第一奇處也。

  從火崆東上幾層,西望則澎湖島嶼若沉若浮,稍南則鹿耳鯤身分明可數,而南東大武壟諸峰,尖員橫亙,遠近環合,幾乎可以旁日月、臨風雨。其去火山,又不知若何境界矣。火山出火之處,不知始自何時。自開闢以來,晝夜未嘗或息。曾聞春月燒山時,從東北脊紆回可至其頂。頂上有獅子頭、仙洞、海眼等勝在焉。是為考。蘇鳳翔撰。(道光十年四月初十日)

  ●羅水

  羅水者,濁水也(土人謂濁為羅)。其源不知所自出,水道自水沙連牛相觸山,由鼻子頭山下,至東螺、西螺及虎尾溪。其水與沙相半,勢甚浩大,輪囷旋轉,自上而下,大小石塊隨波逐浪,下落深溪,聲若巨雷。涉者一失足,則水重、沙埋、石壓,決無生理。泅者、渡者,或遇大木橫撞而跌,命亦難全。始匯為東螺溪,繼匯為西螺溪,後又從東西螺之中,匯為三條甽溪。又復匯為虎尾(此嘉、彰交界)。水之形勢,回環若螺,若虎尾,因以名溪。其三條甽云者,前有甽三條,今皆決而為溪,計三條,皆濁水,每歲有一條水極盛,則其餘淺甚,可徒涉。虎尾為嘉、彰分界,相傳水流彰則彰年豐,流嘉則嘉大稔,未有所謂新虎尾溪者也。嘉慶七年七月,大雨數日,山內峰頹岸圯,羅水大至,木石民舍多被漂流,屍橫溪埔,不計其數。復沖出他里霧上一溪,由鹿藔出笨港,又以新虎尾名焉。

  論臺灣為海外一撮土,年間高岸為谷,深谷為陵,洵不可測。當其匯為東西螺三條甽,不知其淹沒田園、漂流廬舍若干矣。復匯而為舊虎尾,荒地數十里,盡是蘆葦菅茅,其田園廬舍滅沒又何可勝數。及復匯為新虎尾,其漂蕩無存之田園廬舍,不知凡幾矣。近又聞新虎尾漸淺,荒地漸闢大,想將浮復焉。(道光十年三月三十日林師聖報)

  ●嘉義縣城(即舊志之諸羅縣城,乾隆二十九年以前誌戴已詳,毋庸重錄)

  查乾隆五十三年逆匪林爽文蕩平後,曾奉諭旨:朕意臺灣郡城為根本之地,自應改建磚石城垣,以資捍禦。至嘉義一縣,朕因該處人民竭力守城,賜以新名,用示嘉獎。該處城垣亦應一律改建,或磚、或石,務令堅固。此外,如彰化、鳳山等縣,不妨仍用刺桐、竹木等項栽插。惟聞各該處舊有城圍,依傍山麓,未能據扼形勢,德成僅諳工程做法,於相度形勢,非其所能。著福詳細履勘,或移建高阜,或因舊基跨山圈築;即舊城難以移動,亦須擇附近山頂形勝之處,設立磚石卡座,添設弁兵,以資控制等因。欽此。經公中堂福、工部侍郎德會議奏覆飭建。

  旋據該縣單去非於乾隆五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通報興工,估建土城一座,東西南北四門,除城樓座券臺外,城身通長七百四十四丈二尺,高一丈八尺,底厚二丈,頂厚一丈五尺,海漫築打灰土(?)。城上改砌垛子七百七十九垛,各寬七尺、高七尺、厚一尺五寸。每垛內空鎗眼二個,各寬七寸、高八寸。又砌垛門口座七百七十九個,各寬二尺四寸、高二尺四寸。砌垛基高一尺,內面加砌戰廊,長七百三十二丈二尺、高一尺二寸、厚一尺二寸。又幫築卡房座四處,建蓋卡房四座,城下看守兵房四座,並砌蓋城樓、座券臺、上城馬道及門樓、水洞等項,共估需工料銀四萬四千零七十八兩四錢一分八釐七毫,就於軍需存留工程銀內給發。該縣承領建造。至乾隆五十八年十月十五日,一律報竣完工。每歲如有損壞,應由該縣隨時修補具報。(道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楊文顯、吳尚新、蔡國香同採)

  ●彰化縣城(在半線堡,雍正十二年知縣秦士望環植刺竹,周圍七百七十九丈三尺,設東西南北四門,窩舖十三座。乾隆十三年知縣陸廣霖重修,舊志如斯)

  乾隆五十一年,逆匪林爽文滋事,城毀,蕩平後,奏準仍用刺竹栽插,繞城加浚深濠,足資保護,並於八卦山上添設石卡一座,捍衛縣城。嘉慶十四年,該地士民因屢遭匪擾,有醵金改建磚城之謀。適制憲方巡臺臨彰,據情奏請,報可。知縣楊桂森分俸倡捐,士民王松等鳩金樂助,於嘉慶十六年購料興建,迨二十年告成。城身俱砌以磚,周圍計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八尺、基厚一丈五尺,上寬一丈,建城樓四、砲臺一十有二、城堞七百八十有三、水洞六、守城兵房四。又於城東八卦山建寨設兵,以為犄角之勢。計費工料銀一十九萬零(有碑記見藝文)。(道光十年三月三十日楊文顯、吳尚新、蔡國香同採)

  ●臺邑街市(郡志略而未備,邑志備而仍略,茲合更正之,庶乎其不差矣)

  十字街(位郡中統四坊之交,即舊志所謂冠諸街之首,而不言屬於何坊者是也)。

  草花街(分鎮北之半)、打鐵街、枋橋頭、嶺後街、元會境、山川臺街(以上東出)。東門街(建城收入城內,屬永康里)、嶽帝廟街、大埔街(以上側出小南)。四嫂巷、清水寺街、柱仔行、油行尾(以上偏南)。做針街(即今之後離佛街)、市仔街(即今之竹椅街)、府口街、經廳巷(以上東出)。竹仔行、市仔頭街、舊縣頂、新店尾(以上北出)。以上屬東安坊。

  武館街(接竹仔街而來)、十三舖、帽仔街(分鎮北之半)、大井頭街、內南濠、下打石街(今改樸實街)、做篾街(今改雙興境)、內新街(以上西出)。下橫街、道口街、磚仔橋(即今之莊雅橋)、帆藔街、打棕街、二府口街、大道街、土墼埕(以上南出)。關帝廟街、關帝廟後街、代書館街、縣口街、抽籤巷、做米街、水仔尾街(以上北出)。內關帝港、內媽祖港、內王宮港(以上西出)。西門外宮後街、南勢街、北勢街、外上南濠、外下南濠、外新街、看西街、外打棕街、鎮渡頭街、外媽祖港、外王宮港、杉行街、福壽街、佛頭港、崎嶵街、金龍衛街、■〈石婁〉■〈石國〉石街、橫街仔、魚行街。以上屬西定坊。

  上橫街(即今之祥雲街)、五帝廟前街、安海街、頂打石街(即今之鼎甲石街)、糖仔街、龍王廟街、菜市街、檨仔林街(以上側出)。以上屬凝南坊。

  草花街(分東安之半)、鞋街(以上東出)。帽仔街(分西定之半)、竹仔街(以上西出)、禾藔港街、總爺街、雲霄街、新店尾街、觀音亭街、大銃街(以上北出)。以上屬鎮北坊。

  春牛埔街、草店尾街、中樓仔街(以上屬永康里)。坎仔街(屬長興里)。蕃薯藔街(屬羅漢門莊)。市仔街(屬效忠里)。舊社街(屬歸仁北里)。埤頭街、二層行街(以上屬文賢里)。蔦松街(屬武定里)。大目降街(屬大目降莊)。(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陳國瑛採)

  ●橋(原無標題)

  崁腳橋,一名王使巷橋,亦名五空橋,在大東門外歸仁南里,距城五里。道光四年,臺邑主李捐貲倡建,基砌磚石,深二丈,寬五丈,高四丈餘。橋梁石板橫架,闊一丈餘,長十五丈餘,兩邊扶立石欄,長均十五丈,灑水之門,磚石同砌,共五道。

  蓬溪橋,一名姜市橋,在大東門外仁德北里,距城五里。舊志所載永康里者非也。中路往來之衝。乾隆十六年,鄉長方邦助與其姪國良捐貲築造,輿徒稱便焉。道光四年,臺邑主李倡捐重修,基深一丈,寬四丈,高三丈,橋梁石板闊一丈餘,長十丈,兩邊扶立石欄,灑水之門,磚石同砌,共三道。(道光九年十月初五日蘇鳳翔、蘇德純採)

  廣德橋,在十北關外,距城十二里,原無建橋,用竹筏以渡往來,道光七年四月,增生郭綏猷募眾架木建造,民免病涉。

  通遠橋,在大北關外,距城十五里,原無設橋,其地因鳳梨市,溝水自南而北,沖一巨壑,深丈餘,闊七丈,行有溺死者。道光九年六月,增生郭綏猷募眾架木建造。(道光九年十月初五日蘇鳳翔、曾敦仁、蘇德純合報)

  馬鞍橋,亦名新港橋,在新化里新港,距郡城二十里,蔣公堤未築時,即往北大路也。橋南北多郭姓居民,康熙五十五年里民鳩眾重修,架木為之,形如馬鞍,今已傾圯。

  勝嬸橋,在大北門關外,距郡城二十里,臺嘉交界,此橋故老相傳:以為設於雍正年間,鄉民蔡勝妻樂善好施,修築宅畔之路,造橋以濟行人。故橋以勝嬸名之。今廢,餘址尚存。

  洋仔港橋,原名更藔橋,在大北關外,距郡城十九里,東通蕭閭、大武壠,每歲鄉長集莊民以防賊。故謂之更藔橋。溝深且闊。道光七年四月,增生郭綏猷、王仕豪鳩眾捐貲築造木橋,輿徒稱便焉。(道光九年十月初十日蘇德純、蘇鳳翔合報)

  濟津橋,一名長壽橋,在郡治鎮北坊,通衢往來之所。康熙五十八年,總鎮歐陽凱建,架木為之。乾隆十六年,學生陳廷藩修,三十五年,紳士、商人復修之。嘉慶六年,縣令周作洵重修,有碣紀其事。道光六年,職員吳春祿易木為石,所有工費,獨力支應。(道光十年四月初五日蘇鳳翔報)

  龍潭橋,在大東門外長興、永康交界,距城五里。道光丙戌六年二月,臺邑主李倡修。越丁亥七年四月,熊邑主總成完竣。其橋長三百三十四丈、高一丈,面闊二丈、基闊五丈,橋下出水孔三道。橋之南北各立石界十二支,自橋至兩邊石界,各寬八丈,亦有六七丈者,均有鐫明。石界之上有記。

  附:重修龍潭橋碑記

  郡東龍潭,曩為漁村蟹舍,煙蓑釣艇,往來其間。自琴川蔣大守、紳士侯世光諸人先後創修橋梁,行人始免厲揭之艱焉。然剝齧頻仍,坍塌至再,波瀾肆溢,木石艱施。洎乎乙酉,邑候李公捐俸疏渠,導潭入海,喜無洪濤為患,慮有衣帶之遺。就於各處要津,聚石為矼,以通行旅,而龍潭舊址,屹然宛在,雖旱乾之時,褰裳可涉,若雨水滂泥,非橋莫濟。經畫綢繆,其能已乎!諭眾繕修以襄盛舉,眾以選等先人曾與是役,不棄菲材,推董厥事,而輸金輦土者,復爭先恐後。於以徵聲教覃敷、風俗茂美。職此先見,其一斑焉。是舉也,起於丙戌二月,越丁亥四月,而工告竣。橋之體段,悉依舊裁,而堅實完固,視昔有加。共縻金錢一千二百餘員。從斯以往,白堤映水,青草綠波,輪蹏過客,若履康莊。合邑侯捐建諸橋,則如礪共識周行,而徒杜輿梁,名遵王政,其視蘇堤六橋煙柳徒供遊人眺覽者,相去不知其幾何也!且昔附橋有田,葺橋有費,歲久湮沒,無人管領。今邑侯熊公繼成其事,清釐左右數丈之壤,以為培壘之需,猶望後之賢士大夫,時存保護,用垂不朽。是則選等之志願也夫。

  道光七年五月□日倡修臺灣縣李、熊,總理州同職銜吳廷篪,董事武生郭廷選等。

  (道光九年十月十五日吳廷篪採)

  豐祐橋(在右營埔東南邊大松腳,道光四年鍾炳泰建,鳩眾修之,砌以磚石,兩翼扶欄)。

  安樂橋,在府倉口。嘉慶三年學生曾廷謨鳩眾修。按是橋在安樂境街,故名安樂橋。舊志載:東安坊有樂安橋,乃康熙二十三年縣令盧承德所建,今圯,疑即此橋。後人復修之爾。另有樂安橋,在西定坊,與此異。道光四年,鍾炳泰鳩眾重修,易以磚石,兩翼扶欄。(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蘇鳳翔、蘇德純同採)

  郡治屬東安坊者,曰大坊橋。今改為壽世橋。偽鄭時建,架巨木,鋪以大枋,故名。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蔣毓英始修,以後屢有修葺。嘉慶三年,紳士吳春貴、韓必昌、黃拔萃復鳩眾易大木,鋪以磚石,有碑紀其事。道光五年,武平司訓韓必昌等,易材為石,經始於八月下浣七日,越十月朔二日竣工,計費番銀六百餘元,有碣記,詳藝文。(道光十年三月二十日蘇鳳翔採)

  濟南堤橋,在小南門外仁和里鹽水埔,距城十三里,為鳳邑往來通衢,鯽焦潭、蓮花潭諸水匯流之區。地形洿下,積淖奔流,行人苦之。舊挽竹筏以濟。道光十年,邑紳吳春祿捐資就勢築長堤五百餘丈,設石橋十座,俱用一尺方石四條築造,行旅賴焉。(道光十年七月初三日蘇鳳翔採)

  ●淡防廳城(在竹塹。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環植刺竹,周圍四百四十丈,設東西南北門,建門樓。乾隆二十四年,同知楊愚奉文,四城門上各增建砲臺一所,另有砲城在淡水八里坌山北腳下,紅毛時建。鄭氏葺之。尋復圯。雍正二年,同知王沂重修,設東西大門二、南北小門二焉,舊志如斯)

  道光六年間,嘉、彰閩、粵分類,奸民乘機滋擾,蔓延淡、塹。事平,該地士民遂有捐建磚石城垣之議。制憲孫據情陳奏,並捐俸以為之倡。經署淡水同知李督飭紳土鳩金勘築,四門城基仍照舊城坐向;自東門至南門計二百五十丈,南門至西門計一百八十丈,西門至北門計一百八十丈,北門至東門計二百五十丈,周圍合共八百六十丈,城牆內外俱用石砌成,城基底寬一丈六尺,入土深三尺,以資穩固。城面寬一丈二尺,高一丈五尺,城堞高三尺二寸,共高一丈八尺二寸。其四門城樓及看守兵房、出水洞,俱如式砌築,以壯觀瞻。於道光七年六月初十日興工,迨九年八月二十日竣工,計費工料番鏹銀一十五萬零。(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楊文顯、吳尚新、蔡國香同採)

  ●噶瑪蘭廳城

  嘉慶十七年收入版圖之後,善後事宜案內條列:五圍地方應建城垣,挑挖濠溝,舂築城基。時前臺灣府楊廷理議將該處土產九芎樹栽種為城。嗣通判翟凎蒞任,以九芎樹木過大,一時不能生根,而另栽之小樹又須十餘年後方能成林,飭令該總理結首人等,在於城基之上遍插莿竹,已經全活,再於城臺之旁另栽小九芎樹,將來樹竹茂盛,多有空隙,亦可將竹枝編排城垣,愈形鞏固。嘉慶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鏞建門樓四座,於是年四月十八日興工,八月初十日完竣,共用工料銀六百一十二兩八錢零二釐五毫。其城垣濠溝周圍計六百五十丈,分為漳、泉、粵三籍民人按作五股捐建。道光四年署通判呂志恆查報:該處城垣栽種莿竹現已茂密整齊。又城邊濠溝亦已挑挖通流。委屬堅固,足資捍衛。(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楊文顯、吳尚新、蔡國香合採)

  ●城池(臺郡初入版圖,向未建城,由豎柵而植竹,而建砲臺、城門、望樓、窩鋪。迨乾隆五十三年,方改建土城。前志續修至乾隆二十九年止,故尚未及此。今就續修臺邑志並稽諸檔案,錄呈考核)

  臺灣府治,雍正元年邑宰周鍾瑄始創木柵,建七門焉。正東倚龍山寺為大東門,柵自大東門而南,內抱山川壇,亙東南為小南門,度正南拱府學、文廟前為大南門,迤西內控土墼埕,外逼下林仔,北折跨溝為水門,至渡船頭而止。又自大東門而北,亙右營廳,至東北為小東門,正北內逼城守營為大北門,西北內逼烏鬼井為小北門,迆西外逼船廠,南折跨溝為水門,過媽祖樓之西終焉。柵周二千六百六十一丈,獨缺其正西,仍為門以當其缺,曰大西門。雍正十一年,上以鄂彌達請城臺灣,令福建巡撫議奏。時總督郝玉麟、巡撫趙國麟奏請因地制宜,於見定城基之外,周植莿竹,以資捍衛。詔報可。於是,起自小北門,東旋至南水門止,盡植莿竹。其西面衝海波,不植竹,建大砲臺二座(北砲臺一座,在小北門口,臨海。南砲臺一座,在小西門前,隔海)。今損。設敵臺、城門、望樓焉(敵臺凡六座;在西門外,臨海者四;在小北門外,臨海者二)。

  凡周植莿竹一萬七千九百八十三叢。乾隆元年,始發帑金,令斫石築七門,建樓其上,護以女牆(每門周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建窩舖十有五座。由是定例,凡有城柵之役,令四邑分承焉。二十三年,柵缺壞,同知攝縣事宋清源修。二十四年,縣令夏瑚復增植綠珊瑚以為外護。四十年,知府蔣元樞補植竹木。且於砲臺、窩舖多所修葺,建小西門於土墼埕西,為八門焉。元樞欲為永遠計,乃率廳縣公捐得銀萬二千員,逐分銀於四邑。邑三千員,使各買田園,收其租之入為估修費。且歸給夜守者之食(於是,臺灣縣買鳳山港西里園田一百零六甲六分三釐有奇,歲所入榖除完納折耗外,實收租銀四百七十二兩四錢三分二釐。鳳山縣買柳仔林莊園田及戀戀莊租谷,除完納折耗外,實收租銀三百二十一兩一錢四分二釐。嘉義縣買他里霧等莊民田三十四甲四分一釐有奇,除諸費外,實收銀一百九十九兩三錢六分五釐。彰化縣買張厝莊民田五十八甲二分八釐有奇,除諸費外,實收租銀三百六十四兩六釐。合四邑凡收租息銀一千三百六十六兩九錢四分五釐,而城工永有賴焉)。

  五十三年,逆匪林爽文伏誅。臺灣已定。奉旨改建磚石城垣,以資捍禦。維時欽差大學士公福康安、工都侍郎德成、福建巡撫徐嗣曾,履勘舊基形勢,僉同籌度,以臺地磚石之需,難於運致,惟築土為城,最宜地利。奏入,詔報可。於是東、南、北三面悉照舊基修築。惟西面近海,內縮一百五十餘丈,畫自小北門以南至小西門而止。城身通高一丈八尺,頂寬一丈五尺,底寬二丈。新建大西門臺於宮後街之中,建小西門臺於塗墼埕之側,舊城臺六座仍其處,一律加高。大東門(名曰迎春門)、小東門、大南門(名曰寧南門)、小南門、大西門(名曰鎮海門)、小西門(名曰靖波門)、大北門、小北門(名曰鎮北門)共八門,皆有樓焉(其大門樓四座,每座三間,中間寬一丈五尺,兩邊間寬八尺,深一丈,外周圍廊各深三尺。其小門樓四座,每座三間,中間寬一丈五尺,兩邊間寬四尺,深七尺,柱高一丈)。周城雉堞四千零三十個,建卡房十六座、看守兵房八座,經始於乾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竣於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計費帑金一十二萬四千六十餘兩。城周二千五百二十丈(自小南門山川臺起,由大東門至小東門邊止為一段,系臺邑界管。又自小東門起,由大北門至小北門烏鬼井止為一段,系嘉邑界管。又自小北門烏鬼井起,由大西門至小西門下林仔止,系彰邑界管。又自小西門下林仔起,由大南門至小南門山川臺止,系鳳邑界管。共分為四段,每段計六百三十丈,年間如有損壞,四縣各按分管界內修葺。共修葺工費,系改建土城後,請將蔣前府原置修柵租息留為歲修之用)。弧其東南北,而弦其西,俯瞰臺江,形家以為「半月沉江」之勢。時始終總理城工〔者為〕臺灣府知府楊廷理等。(道光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楊文顯、吳尚新、葉國香同採)

  ●火燒嶼(嘉屬)

  其嶼在大儡傀山後,東北水程不知若干里。嘉慶四年間,有小琉球、冬港二處漁人,駕船二只,欲往捕魚,船中有鹽,以致冬港鹽館販戶曾開盛,疑其漏私,詰焉。漁人告以前年駕舟捕魚,偶涉其嶼。該嶼地勢寬闊,並無居人,惟多檳榔、雜木,濱海魚蝦叢集,多產海參。因邀其合夥出本,雇工往捕,盛許之。遂以兩船運載漁器、食物,並雇二、三十人同往。則砍伐竹木,搭藔居住。觀其地上,似有行蹤。越三、四天,忽見一番童遠來睄探,眾以手招之,方敢近前。後漸狎熟,詢其來歷,云系紅頭嶼番。因老番殺死酋長,懼罪,捆竹為筏,載其番婦並二男、一女漂海而逝。適泊於此,後遂居焉。盛於次年復載牝牡牛、羊、雞、火豕諸畜及穀種、田器,並貧困者,挈眷到其地開墾耕作,採取什物而歸。歷年如是,後有往者,遂與番婦為贅婿焉。其船欲往,須從琅嶠南,過沙馬磯頭,轉東而北。一年往返,止得兩次。水程險遠,無甚大利。現時人數已倍於前。迄今二十餘年矣。(道光九年十一月十日林棲鳳、石川流同採)

  ●鯽魚潭

  鯽魚潭在郡永康、長興、廣儲西三里之界,匯納泉流,修而不廣,計長可二十餘里。潭水四時不渴,年有徵稅。三里之內,田資灌溉,亦名龍潭。又名東湖。最宜霽月。邑志以為八景之一,實天地生成之水,以養郡龍之氣也。道光三、四年間,北畔許寬蔦松頂淡水濫沖南流,通二贊行溪注海,其中郡龍過夾之脈脊斬斷(沖斷之處已詳在前),而關鎖之門戶亦浮淺矣(鹿耳門港)。附近居民,罔知傷龍,順勢開掘,反欲以潭作田為善計,而官長、紳耆亦如是弗及細察。於六年間,就潭之中、左、右三架石橋,迎納右溪,通道終屬虛設無用。現潭水幾將涸矣。查後前潭之出息,比此時田之收成,所差無幾,與其改潭為田,僅益數家,不若袪田復潭,無傷全郡之為愈也。試驗邇來郡內商賈,不甚見利,強劫盜賊,彼此頻聞,城廂內外,長流不竭之泉,常常見竭,夫非潭水之涸歟!蓋潭之涸,由於龍之斷,氣脈不能貫通(鹿耳門浮淺亦由是)。堪輿家所謂:「氣者水之母,有氣斯有水」是也。岐黃家所謂:「氣脫則血枯」,亦類是。倘異日仍舊將田開潭(潭開則水歸注,而地氣貫通,龍身無難補復矣),使南流之水仍歸南,北流之水仍歸北,庶龍脈不斷,潭水不渴,港門自通,官民均蔭矣。

  ●鹿耳門港(原無標題)

  鹿耳門港,郡龍關鎖之水口。昔年可泊千艘。志所謂:「連帆」是也。今北畔沖漲,港內浮淺,往來船隻,俱泊港外矣。龍身沖斷,地脈不相貫故也。洲仔尾原迫海墘,高處多漁戶居焉。低處則產蠣、蟹、蟶、蛤,漁人或造小艇,或設竹筏,取為生業。今海邊一片盡變為埔,通連嘉邑地界,橫寬不啻數里。道憲孔有出示招墾,雖未成業,亦可謂滄海桑田之望也。(以上均七月三十日曾敦仁報)

  ●圍溪(原無標題)

  圍溪,縣志所云源受左鎮溪者,似有不然。細查此溪,其源有四。一受苦瓜藔之水,從槺榔橋至牛相觸合流,計長有十里之遠。二受小昭君之水,從中心崙至蝴蠅母坑合流,計長有五里之遠。三受尖山仔之水,從加令崁、鋤頭、林媽祖坑、大蓮埤,至蝴蠅母坑,合流計長有七里之遠。四受崩埤仔尾之水,北流至倒樹坑,接過中坑仔,旋轉到東流,至小九曾,水勢又轉出西,通至大山坑、乾坑仔,又轉落南流,至跌死鹿嵌後,又流出西,過娼仔坑,並至牛相觸,合上三條之水,從大穆降北勢小車行,合蔦松溪,流入於臺江,注於海。此條之水,計長有三十里之遠。(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蘇鳳翔、蘇德純合採)

  ●鳳山縣城(在興窿莊。康熙六十一年,署縣劉光泗築土城,周圍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東西南北設四門,左倚龜山,右聯蛇山,外濬濠塹。雍正十二年,知縣錢洙環植刺竹,乾隆一十五年,知縣王瑛曾就四門上增建大砲臺四座。舊誌如斯)

  乾隆五十一年,逆匪林爽文滋事,城毀。蕩平後,公中堂福奏請移設離舊縣十五里之埤頭地面,仍用刺竹栽插為城,建門樓四座。嘉慶十年冬,洋匪蔡牽擾臺,城又陷,蕩平後,欽差大臣賽以埤頭離海較遠,不能兼制海口,古人建縣興隆,大有深意,既可控山,亦可控海。奏請移回舊城。事平,埤頭居民祗將殘缺竹城補葺,安士重遷,延未移建。

  道光四年,又有賊匪楊良斌之變。於是,有官民捐資移建之議。道光五年,攝理臺灣府方,詳照原奏,就興隆舊城基址,移向東北,將龜山圍入城中。城身俱用打鼓山石砌築,計丈周圍八百六十四丈,城基挖深三尺,用石填砌,以固根本。平地度以弓步量明,底寬一丈五尺,頂寬一丈三尺,自地至頂,築高一丈四尺,雉堞高五尺四寸,統計一千四百六十八堵,並細按方隅,分築東西南北四門。建城樓,並築水洞,以通城內溝洫;仍相度扼要之區,建築砲臺四座,以當其衝。即於是年七月十五日興工,至道光六年八月十五日一律完竣,計費工料番鏹銀九萬二千有奇。(道光十年四月初五日楊文顯、吳尚新、蔡國香同採)

  ●紀事

  (一)寇亂

  臺自入版圖以來,地方或數十年、或十餘年、或數年,每有盜賊滋擾,所在多故。自康熙六十年朱一貴倡亂,戕官陷城,經蒙大憲將軍施、藍提兵恢復。雍正年間,復有吳福生在埤頭集眾滋事,賊勢方張,旋即撲滅。前誌詳矣。乾隆三十三年,又有黃教之亂。教身甚長,人稱僗教,原為盜牛賊,後充臺邑捕快。因捕盜不力,經臺邑主嚴比,奔入大目降內各山,時而南逃,時而北竄,皆循山徑而行,所至惟有乞食,無所擾累。村中人亦姑與之食,以期少安。官偵知,追捕益急。遂聚黨百人,於是年十月初間,在鳳界岡山豎旗。當是時,太平已久,人心惶惑,各處俱有遷移、嫁娶不及擇日者。水提吳、臬憲余奉命來臺剿捕,越來年春,全郡悉平。

  四十九年,水提公黃奏:臺有洪籠糾眾,將為不軌。詔命臺郡守萬緝捕務獲,雖獲犯甚多,並無所謂洪籠者。五十一年,諸羅九芎林楊文麟、即挺光,其子楊光勳、楊馬兄弟,爭產起釁,各結黨,一稱天地會,一稱雷公會。七、八月間械鬥,斗六門把總陳和,前赴彈壓,被戕。破案,遂籍楊家產,並捦獲多人。逸犯楊虞、葉省、蔡福等,逃赴林爽文處,慫恿謀反,糾黨多人,遂於是年十一月,在大里■〈木戈〉舉事,攻陷大墩汛、彰化城,沿及鹿港即乘勝攻陷諸羅縣城,遂攻府城,而鳳山莊大田、莊錫舍等,亦響應,陷鳳山城,旋攻府城。旬日之間,連陷三邑。其時賊勢蟻聚蜂屯,郡城危如累卵。臺鎮柴帶兵劄住洲仔尾、三坎店,堵禦北賊。澎湖遊擊蔡攀龍,帶兵至,劄住小南門、桶盤棧,堵禦南賊。

  五十二年春,水提公黃由郡城、陸提公任由鹿港,兩路提兵到臺。嗣閩督常、將軍恆亦統大兵由鹿耳門起旱,委臺鎮柴克復諸羅。海壇鎮郝克復鳳山。未幾,而諸羅被困孔棘,鳳山再陷,南北賊合攻郡城,雖兵多將廣,只堵禦而未得進發。是年冬,詔中堂公福帶領五起大將軍,率侍衛,並各省勁旅,及四川屯練降番,齊進鹿港,一面迅攻大里■〈木戈〉賊巢,仍一面馳救諸羅,月餘收復鳳山,旋即來郡。時五十二年春也。自是而諸賊授首,地方漸次蕩平。王師凱旋,列大憲籌辦善後事宜,民得聊生矣。

  不一、二年,又有白啟,雖羽翼未成,隱有覬覦之意。時官弁留心訪察,計擒其黨而盡殲焉。又次年,阿秀旦在彰地面將謀叛逆。於是,臺鎮奎公,引十餘騎,由山路星馳入賊巢,嚴搜賊,就捕伏誅。

  六十年三月,彰化陳周全反。先是,鳳邑陳光愛糾眾攻石井,官弁擒戮。周全,其黨與也,亡命北奔,以賣麥膏為緣,沿途煽惑同安人為亂。比至彰,即與其黨陷城,入鹿港戕害文武官弁甚多。彰民隨即倡義殺賊,周全及黨夥各被擒解郡,分別處死。

  後一、二年,嘉屬賊匪陳錫宗、胡土猴殺害佳里興巡檢姜文炳,四處眾匪雲集,擾亂嘉地。臺鎮愛提兵往剿,勢瀕危急。幸一善鳴鎗者跟侍,速發一鎗,恰中錫宗斃命。於是,兵役勇往向前搜捕,而賊勢衰微。不一月,亦即平靖。

  蔡牽,海寇也。聚黨數千人,奪商船數十艘,於沿海各省遺害甚烈。未亂以前,賊船常泊鹿港、鹿耳門、東港等處,圍劫商船,索銀及貨物,不計其數。稍不如意,竟逐其舵工水手,而奪其船,或將船燒燬,火光灼天,見者、聞者,莫不驚愕失色。官弁只圖固守,計無所施。蔡牽既飫鯨吞,遂萌虎視,思霸臺灣一隅以自踞。因潛通山賊,肆布錢銀,招集匪類,遂於嘉慶十年乙丑十一月攻鳳城,陷縣、戕官、殺弁。嘉邑賊亦響應蜂起,南北道途梗塞。蔡牽賊船亦擁至登陸,兩路夾攻,郡城危殆,岌岌朝不謀夕。幸道憲慶、邑主薛,招募義勇,百出奇計保守。內地提鎮率水陸官兵嗣至。大將軍賽,調派大員征剿,漸次獲賊安良。十一年正月,蔡牽等船奔竄外洋,二月,升子爵軍門副將王,率師復洲仔尾,郡城稍安。五月,蔡牽賊船復入鹿耳門,將軍賽親到安平督戰,諸將並力奮勇,蔡牽復拚命奔去。其餘賊船,被官軍燒燬,賊眾焚死遍海,皆身如燔炙,並生擒斬首者不啻數千。全臺悉平。

  道光四年甲申十一月,鳳邑復有楊良斌之亂,官弁一至,即奔竄至彰邑,被擒解郡,處以極刑;餘黨陸續捕獲,分別處死,事平。

  竊論臺灣寇亂,始於朱一貴,其時臺地新入版圖,兵力尚屬單微,愚民不知天命攸歸,妄思竊踞,天戈一指,立即蕩平,小醜伎倆,殊無足道。林爽文,劫牛巨盜也。因會匪蔓延,自恃大里■〈木戈〉人數眾多,一舉事而陷三縣、兩廳,動天下之兵,甚駭物廳。爾時,郡城所恃者,眾志成城,尚有水道船艘可通,救援可至,故雖危無咎。獨蔡牽之亂,以海寇暗通山賊,並力攻郡,四面受敵,實是猖獗,累卵之危,孰有逾於此者!幸荷聖朝鴻福,列憲悉心盡力鋤暴救民,始得安全無患。陳周全以漏網餘孽,稍一跳梁,即陷廳縣,星星之火,遂致燎原,甚幸其時天沛霖雨,溪水漲滿,道路泥濘,遺患不及嘉邑。而彰民即起義旗,官軍亦速至,協力殄滅,是又其次者也。若陳錫宗,胡土猴等匪,不度時量力,以自取戾,身首異處,徒見愚妄耳。是於白啟、阿秀旦、楊良斌輩,尤愚妄之甚者也。(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恩貢生林師聖、歲貢生陳肇昌同報)

  (二)寇亂補遺

  前條歷敘叛賊,猶有所未盡。猶憶各廳縣倡亂渠魁,若淡水之楊肇、高媽逵、林永春,嘉義之廖掛,鳳山縣之陳光愛、蔡先■〈忄與〉、洪降、李楠、邱棟、王文、王明、佘山、黃萬福輩,其附和非一時,年月先後不能記憶,要皆蛾入火中、魚遊釜內,不久即身罹重辟、碎骨焚屍,洵足昭烱戒也夫。

  又,記得北路漳泉械鬥之時,鳳邑楠仔坑有林龍、成虎等,用白布一幅,書姓名豎旗田中。邑主立即拿解軍營,奉廈提督公黃、按察使司楊,將二犯支解,傳送滋事本地方示眾。此乾隆四十七年事也。(恩貢生林師聖、歲貢生陳肇昌續編)

  (三)閩粵分類

  康熙六十年,朱一貴之亂,有偽封國公杜君英者,粵之潮洲人也。其旗賊眾最雄,閩之賊俱忿恨之。於是,合眾攻君英。諺有云:十八國公滅杜是也。殺人盈城,屍首填塞街路,福安街下流水盡赤。君英敗死,粵籍奔竄南路,合眾藏匿一莊,曰「蠻蠻」。聞大兵至,起義旗,協攻閩賊有功。蒙賞頂戴纍纍,遂搆聖恩亭於莊中。此閩粵分類之所由始也。

  嗣後地方安靖,閩每欺粵,凡渡船、旅舍、中途多方搜索錢文。粵人積恨難忘,逢叛亂,粵合鄰莊聚類蓄糧,聞警即藉義出莊擾亂閩之街市村莊,焚搶虜掠閩人妻女及耕牛、農具,衣服、錢銀無算,擁為己有,仇怨益深。吳福生反時,閩受粵之報復已慘,至黃教之亂,荼毒閩人尤甚。粵大莊多種刺竹數重,培植茂盛,嚴禁剪伐,極其牢密。凡鳥鎗、竹箭無所施,外復深溝高壘,莊有隘門二,豎木為之。又用吊橋,有警即轆起固守,欲出鬥則平置,歸仍轆起。其完固甲於當時之郡城矣。林爽文反,南路粵人蹂躪莊市尤甚。賊首莊大田、莊錫舍等,合眾力攻粵莊不得入,閩人被粵人擒殺極多。父母凍餓,兄弟妻子離散,不計其數。迨賊平,蒙大憲奏賜粵人職銜頂戴更盛。洎乎蔡牽、朱濆等賊船竄入臺界,無論近而琅■〈王喬〉、東港、鹿耳門,遠而鹿港、後壟、中港、雞籠、艋舺、蘇澳等處,南路粵人聞風登即多市海鹽、抗租閉糴,云豫備軍糧。迨賊船去,亦即交通、貿易、納粟如故。此南路閩粵之大概也。

  道光六年,彰邑饒平厝莊黃文潤因失二小豚兒起釁,閩粵互相械鬥,沿及嘉淡,日形猖獗,不可救止。水提許帶內地官兵彈壓不靖,淡水賴金門鎮陳迅速追捕,彰賴鹿港廳主陛憲鄧,嘉賴邑主陛憲王,或捕或撫,寬猛相濟,閩浙制憲孫到臺統轄節制,始得安戢。當是之時,人多料其必移禍於鳳山,幸鳳邑主陛憲杜善為安戢,地方晏然。淡屬隔遠,械鬥顛末,耳目不能遍及,惟在其地者,乃能詳悉。

  竊論臺地閩人多而粵人少,閩人散而粵人聚,閩人貪而愚,粵人狠而狡,故粵人常得逞志於閩人焉。每叛亂,多屬閩人,而粵人每據上游,藉義肆毒生靈,甚於叛賊。且粵莊既多,儲糧聚眾,以竹為城,以甽為池,磐石之安,孰逾於此。閩人攻且退,復放耕牛、農具、衣服等物,散布於路以餌之。而伏人於僻近榛莾間,閩人利其有,大肆搶奪,伏起殺之。故閩人多死焉。其禍自朱逆叛亂以至於今,仇日以結,怨日以深,治時閩欺粵,亂時粵侮閩,率以為常,冤冤相報無已時。可勝道哉!甚冀當事者,留心調劑,防患未然,庶幾無貽後禍耳!(道光九年十一月初十日恩貢生林師聖報)

  (四)漳泉分類

  漳泉分類,起自乾隆四十七年秋冬之際。彰化刺桐腳莊民林阿鏗,因賭爭較銅錢數文起釁,鬥毆致命,邑門役貪婪索詐未遂,而不逞無賴之徒遂乘間散佈謠言,聳恿激怒,人心惶惑。於是,村民有插居者,漳人及漳籍者移於漳莊。泉亦如之。各黨其眾,以神佛大旗為號。泉大書「泉興」二字。漳大書「興漳滅泉」四字。伐木為棍,斬竿為槍,菜刀、農具,持相鬥殺。禍延諸羅,日甚一日。有業產者,給之食;有人丁者,出其眾。搶殺焚燬,生民塗炭已極,官不能制。廈提督公黃、按察使司楊提兵來臺,痛加搜捕、安撫。生員施彬、武舉許國樑、職員翁雲寬等,俱罹重罪,抄沒家產。彰邑主焦伏法。諸邑主冷廉明,人心悅服,亦被議去官。臺鎮金、署安平協鄭、臺道穆、臺府蘇,各被參議有差。於是事平。

  迨林爽文反,漳、泉仍各按劍相防。鹿港皆泉人也,殺賊首王芬,遂起義旗,以相掣肘。以故,鹿港水道行通,列憲提兵來臺,由此起旱者甚眾。然而漳泉之猜忌日以益深。

  蔡牽犯郡,賊船敗竄外洋。嘉慶十一年春,適有賊船數條竄鹿之王宮港口,水師遊擊帶兵全營前赴守禦,彰邑主派撥漳義民四旗協守。至鹿龍山寺,擊鼓吹笳,有一泉人謾罵,語出不祥。漳義民怒,引鳥槍中之死焉。於是,鹿港騷動罷街,漳義民懼,奔入營盤內,泉人圍之甚密,四面攻之未勝。是夜,聞雞鳴,漳義民潰圍突出,且戰且走,互有殺傷。及逃命去,沿途遇泉人莊,悉焚之。火光四起。鹿無賴之徒,以竹竿縛布巾作旗,周麾大呼,漳人在鹿者鹹股慄。越翌日,大甲牛罵頭各處泉人提挈父母妻子奔入鹿港,積港盈衢,街眾及居民暫安插於街中,與以飲食。幸陸提許統兵捕匪,劄住嘉之塗庫莊,距鹿港百餘里,聞信星夜馳赴。眾難民哀號震地,提督甚憐憫之,各給予口糧及茅竹之費,令其暫住海邊。至是,人心稍定,俱得仍回故處。

  嘉慶十四年四月十六日,風聞淡屬中港後壟地方,泉人黃紅妻與漳人蔡成通奸。黃紅查知,將姦夫毆打,時中港後壟適有商船被匪船追趕沖岸,後壠泉人持械往救,中港泉人誤認欲來尋毆。因此肇釁。於十一日,互糾眾械鬥。八月間,各處軍役獲犯審實嚴辦。其事乃息。是年,彰捒東保尫仔社粵人黃增仔、林委伯,於九月初八日,挑米經過沙轆街,被漳人認殺。因而石岡仔東勢角粵莊匪徒附和泉人,於初十日,焚燒漳莊廖姓茅屋,訛傳泉粵之人欲引生番出山幫鬥,官弁軍役趕辦,事急。

  道光六年四月間,彰粵人黃文潤家被匪搶掠,格斃閩賊許神助等二人,賊夥藉詞報復,散播閩粵分類謠言,乘機焚搶,竄入嘉界村莊,上沿淡水,民人分類械鬥,郡城擒獲,南竄勾結響應,官軍獲匪審辦,方得安靖。

  論漳泉居處同省,言論(語?)相通,宗戚姻友之誼,至為親密,即少有睚眥,移時亦宜冰釋,乃何以一朝釁隙,搆怨相尋,積久彌深?雖事平,終不能忘爾我之見。北路自諸羅山鹽水港,上至彰邑之風俗人心,牢不可破;即在平時,凡遇面生之人,不遑問其姓名,而輒詢其祖籍,除同府最為相親外,若漳問及泉,則稱曰「貴泉」。泉問及漳,則稱曰「貴漳」。於是,一人知之,眾人即知之,且千百人皆知之。嗚呼!「貴」之一字,明明秦越相視矣。可懼也夫!大抵地方安靖,人心雖分彼此,然皆未形於辭色。稍有亂變,則漳泉必分域而居,莫不按劍相待。泉莊中有一漳人,則必乘夜遁去矣。漳莊中有一泉人,亦即逃命不遑矣。當分類伊始,即遇素所與遊者,亦瞪目疾視,若殺父兄之仇。迨乎氣類既分,怨毒日積,甚至有翁殺其婿、夫殺其妻,而有所不惜。嘗聞起釁之日,有泉女幼為漳人婦者,所道皆漳腔,及禍發,知夫家必不相容,欲奔回父母家,而未知其處,既入鹿,聞喧譁聲甚眾,曰「漳賊婦將放火矣」,群曳泉女於僻處臠殺之,不啻凌遲。及明,父母知之,亦無可如何,聞者莫不縮頸咋舌,心膽俱碎。(道光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恩貢生林師聖報)

  ●祥異

  (一)地震

  康熙六十年,灣里蔣姓家充裕營屋,甚鉅麗,始落成,蔣家翁適來郡,忽地大震,屋傾,舉家被壓,盡死。惟一婢尚活,而背如橐駝。蔣聞報馳歸,但見屍橫數畝,孑然一身。其婢乾隆二十年間尚在,每對人述其事(傳聞)。

  乾隆丁酉科,十一月,廈防黃奠邦中武解元。報捷之日,郡城地大震,民居無恙,而諸羅山各地民房坍塌甚多,民壓死者不可勝計(所聞)。

  師聖胞姊適鄭其仁,遷居於鳳邑港東里之薑園莊。乾隆五十一年六月間,忽周圍十里內之地數震,外此無有也。當地震至,起居食息不寧,每晝夜凡數十次。至張布幔、蓋茅柵,露宿於車中,計一月有餘纔止。姊於十月回郡葬父,細述甚詳(所聞)。

  乾隆壬子歲六月,郡城地震,西定坊新街折一亭,隕一命。次日,聞嘉城地大震,店屋、民房倒壞,而繼之以火。一城惶恐無措,民房燒損過半,死者百有餘人(郡城所見、嘉邑所聞)。

  壬子,將赴鄉闈,時六月望,泊舟鹿耳門,船常搖蕩,不為異也。忽無風,水湧起數丈。舟人曰:地震甚。又在大洋中亦然。茫茫黑海,搖搖巨舟,亦知地震,洵可異也(所見)。

  臺有巨商,往嘉城索貨賬,是早將回郡,行裝畢具,主人情重,奉豬腰湯,未及食,忽地震異常,商被壓焉。急募人起之,而氣已絕矣。面目及身,扁若蒸餅,畀至北壇殮焉。人有見之(所聞)。

  打貓北堡蘆竹畔莊,許陳之收租館在焉。是日地震甚,館基四壁如故,而堂中塌地尺餘。壁外積出比常尤高尺許。凡大雨水流入內,如池塘然。始至其館,將入門,頓足無地,吃一驚焉。館人因詳述其事。云幸是周圍齊塌,若偏一面,則館舍傾矣。又館前數百步,有韓家田四坵,約三分許,因是日地之震也,而田亦塌,四至之岸在焉。水湧出滿田,韓觀其勢如池,因鳩工用十餘番餅脩成之,以蓄魚,亦一異也(所見)。

  梅子坑地最高險,兩山夾一小徑,採樵人及販炭、鬻果實者,皆經此徑。是日地震,一樵者先行,地忽裂,樵者墜其中,地旋複合,已成天葬矣。隨後者驚駭異常,歸以述之(所聞)。

  青埔一池,廣數十丈,袤百丈,嘗過其岸,池水淪漣可玩,忽輿夫卸肩,亦即倉皇出轎,足立不定,只據地坐,池水無風,浪高拍岸,遍身濕透,而坐處如箕簸,有頃方定,始知為地震也(所見)。

  臺地常震,而嘉之震尤甚。郡城大震,則嘉邑一帶將傾山倒海矣。內地人、外江人未至臺灣,與之言地震狀,未有信之者,且以為荒誕無稽,徒好談詭異耳。即有嘗聞之者,亦以為不至若此之甚也。然此皆目見、耳聞,字字紀實,海外之奇,何啻如是!

  (二)小琉球火

  距鳳東港十餘里,巨浸茫茫中,有一嶼,曰「小琉球」,無山石,廣袤約計十里許,平坦可種藷蕷,又宜種西瓜,大如斗,附近貧民結廬居之,皆矮屋低簷,恐四面無山、或風吹而去也。海多鹵古石,鹹水之所結,甚利,船觸輒碎,欲渡者只用竹筏。嘉慶十六年六月十八夜,海中突有火起,始則星星數點,或浮、或沉,繼則漸高、漸起,已數千萬點矣。既而合為一堆,赫赫炎炎,氣薰蒸甚,俄而大風拂拂,送火從小琉球來。居人驚惶奔走,無處逃生,自分必死於是矣。火至,人皆仆地,且覺火氣蒸人,甚於酷暑。數刻,火退,起視茅舍依然,而薯葉被火,焦赤如霜葉,然不甚災。又聞沿海一帶居民,夜見火光驚起,遙見火中如千軍萬馬,雜遝飄飄而來,過小琉球,逾時始沒。或云嘉慶十四年五月間事。(道光十年二月二十日恩貢生林師聖報)

  (三)加藤港暴漲

  鳳港西里有加藤港,多生加藤,可作澁,染工賴之,故名云。港有船通郡,往來潮汐無異。乾隆四十六年四、五月間,時甚晴霽,忽海水暴吼如雷,巨湧排空,水漲數十丈,近村人居被淹,皆攀援而上至尾,自分必死。不數刻,水暴退,人在竹上搖曳呼救,有強力者一躍至地,兼救他人互相引援而下,間有牧地甚廣及附近田園溝壑,悉是魚鰕,撥刺跳躍,十里內村民提籃挈筒,往爭取焉。聞只淹斃一婦。婦素悍,事■〈女占〉不孝,餘皆得全活。嗣聞是日有漁人獲兩■〈句黽〉鼊,將歸,霎時間波濤暴起,二物竟去。漁者乘筏從竹上過,遠望其家已成巨浸,至水汐時,茅屋數椽,已無有矣。(道光十年二月二十日恩貢生林師聖報)

  (四)星異

  乾隆三十七年七月某夜,有星散曜,自西北而東南,入於銀河,光芒百丈。河內大小星斗,半在曜內,其色倍明。夜半,人起視之,共相駭異。或曰此彗星也,主災死。

  道光乙酉八月既望,有星天中如帚,初出自子丑時,繼乃在亥戌酉,其曜起於東南,而氣沖西北,暗淡無光,燄約二尺有奇,人曰:彗星也。上弦日,當月色漸騰輝,其星遂隱曜,若有若無,至望後,月出漸晚,則酉刻微芒可見,而不甚光曜。至來年春,尚有之,未知何時消滅。是年遂有嘉、彰、淡閩粵之釁。

  (五)水災

  乾隆,彗星散曜之年月,數日後,南路港東里遂有洪水之災。先一日巳刻,傀儡山黑雲四布,望之如墨雲,中有物,頭角鱗爪畢具,蜿蜒隱現,如世所畫雲龍狀,不數刻,大雨如■〈雨上澍下〉,徹夜不止。姜園莊四面皆溪,惟外館地勢頗高,三更後,水淹民舍,男婦老幼盡奔入外館,水亦漸漲滿(館中人在方榻坐,手攀門扉,水已及臍,環視他人,勢將滅頂,越翌日,水稍退,大武丁莊有阿妹者,粵人婦也,素常來館,知被淹,必無舉火,因其家未至浸淫,煮薄粥、駕竹筏,從竹上過而來館,蓋兩夜一日餘不得食矣。一滴如甘,始得不死,及郡聞之,益信星曜告異也。

  (六)鼠尾風

  青天白日,忽黑雲四布,從遠岫起,人見之;有尾在雲際蜿蜒,不知何物。咸稱之曰:「鼠尾」。嘗上北路,至灣里溪,渡中流,見一物,在雲腳間,或伸、或縮,初見如絲、如鼠尾,再睹則如繩、如牛尾矣。少頃間,小者、大者數十條,更有廣至數圍,漸漸逼近,風遂暴起,舟子驚曰:「鼠尾起矣」,不速至,必被淹沒,舟人大恐,甚有哭者。幸到岸,急風大至,與輿夫俱蹲竹下,有頃,風止乃得行(所見)。

  聞鼠尾風直卷人上至半天而不致害命。嘗有一人坐肩輿及兩輿夫被鼠尾捲去,自空而下,剛剛在樹杪,大呼救命,眾駭見而無如何,忽前輿夫力不支墜地,後輿夫亦尋墜,坐輿人彷徨四顧,半響亦墜下,皆無恙(所聞)。

  又聞人被鼠尾風捲上,只茫茫然不知所以然,既而風漸靜,則徐徐而下至地,呆立不動,片刻間,始能行,計所止之地,距騰空處,相去十餘里矣(所聞)。

  (七)火災

  乾隆三十五年庚寅正月十三日已刻,大雨淋漓,版橋頭火焚店屋,官督兵役救之。

  時街水洋溢,皆以木桶浥雨水灌沃之,極便,不用井汲,而火不熄。是月十五夜,真武廟前火延及鐵街、針街、鞋街、草花街,店屋焚燬逮半,計一百餘間。惟真武、福德二廟無恙。

  嘉慶二十三年戊寅三月十六日寅時,天上聖母廟災,中殿及後殿俱燼,神像、三代牌位蕩然無存。住持僧所蓄銀錢俱鎔化。惟大門一列尚存。凡火災燒至廟宇而止。此次專焚神像,殊堪詫異。是歲四月二十五日,帽街皮箱店第一進失火,官督兵役撲滅。五月二十五日未刻,是店第二進又火,旋復撲滅。店屋既同,日時又同,亦一奇也。

  臺郡大東門外春牛埔閒曠地,凡白糖行■〈石屚〉碎及舊污泥多遺棄其間。道光二年五月十一日,突然煙氣蒸騰,急灌以水,火燄薰起,三日夜乃熄。觀者日千數百人,群疑破■〈石屚〉舊土俱非引火之物,火何自來?

  道光庚寅年三月十五日夜亥子時,聖母廟前街失火,延燒店屋、民房二十餘間。時維北風,而火燄卻自南而北,誠不可曉。

  (八)雨水

  澎湖距臺灣水路四更,島嶼三十有六,大小不等。小者暴潮至,鹹水常淹,無居人種植。大者可耕,園宜種旱稻、地瓜、落花生,澎人賴之。但乏清淡之水,不宜墾田。

  嘉慶二十年乙亥秋八月,天降鹹兩,凡所種盡枯焦,俱有鹹味,各島俱荒,澎廳主詳報議賑。

  (九)弄拐、白虹

  一物朝自海上起,非雲、非虹,而色黑、黃、蒼、赤相間,其勢矗然,直豎數丈,視雲而凝,較虹而大,燦然有光。乾隆癸丑歲夏時見於西方,海濱人曰:是謂「弄拐」,一、二日必有大風雨,已而果然。

  白虹有屈曲如虹者,有白氣直沖,或一道、或二三道、或四五六七道不等。常夜出光明如晝,皆謂之:「白虹」。每見於天,不久即主有干戈之釁,於秋時尤驗。(道光十年三月二十日林師聖採)

  (十)其他

  道光七年丁亥秋七月,連日霖雨,鹿耳門港外離水數仞,有物長數丈,頭尖,尾義,狀若鰗鰍然,搖曳至極北處,雨後迷離不見所底。

  道光九年己丑冬十月十三日甲戌四更初,有星大如斗,光芒自南而北,墜於北礁外海中,聲響如雷,有餘音。又據漁人云:親睹墜及海面,裂為兩星,聲響如雷,旋碎海中,流光四散,聲猶虩虩,片刻方止。

  嘉慶十四年己已夏,颶暴後,濁水溪正溜北徙,與清水溪合流,居民以清濁不分苦之。殆十五年庚午夏六月,雷暴後,兩溪仍循故道,清濁攸分。楊甦軒詩有:「溪回故道分清濁」之句(此噶瑪蘭事)。

  嘉慶二十二年丁丑夏四月壬午,四坊交界處十字街頭火燒店舖六十餘間。

  嘉慶二十三年戊寅春三月癸丑,西定坊天后廟火。

  道光元年辛巳秋九月己巳,西、北兩坊交界處大井頭火延各街頭,燒店舖百餘間。(道光九年十月十五日陳國瑛採)

  黃元朝,臺灣縣新化里民也,妻余氏,嘉慶十四年間,一產三男,現已二十一歲。(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蘇德純、蘇鳳翔同採)

  道光三年癸未春正月甲寅初三夜地大震。(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楊文顯、蔡國香同採)

  ●兵燹

  嘉慶十年乙丑冬十一月二十四日,海逆蔡牽由滬尾入踞鹿耳門。十二月二十四日,浙閩水師提督李長庚統舟師至鹿耳門,困蔡牽。十一年丙寅二月,蔡牽逸去。三月初一日,廣州將軍賽沖阿自江西道中奉旨剿賊,入城。五月,蔡牽再來,復逸。十三年戊辰,以王得祿提督浙閩水師。十四年己巳八月十八日,追擊於黑水外洋。蔡牽落海死。

  蔡牽,泉之同安人。初傭工自食,繼為寇,出沒海上,遂成巨憝,為浙、粵、閩三省大患。其來臺灣,入鹿耳門,始嘉慶五年,越九年四月,又至。乘雨登岸。北汕砲不得發。戕遊擊武克勤,仍罄商船所有而去。是年十一月繼至。十年二月去。四月再至。皆不惜重貲與山賊洪四老等聯絡聲勢,輾轉招致,而船中被擄稍知書之徒,又以天時、人事散布謠言。於是,蔡牽偽造逆示,自稱「鎮海威武王」。於十一月起事。滬尾署都司守備陳廷梅,與戰不利,死之。傷前淡防廳同知胡應魁。十有七日,郡城得報戒嚴。十八日,總鎮愛新泰提兵援臺北。翌日,知府馬夔陛同往援,而蔡牽自至滬尾,即遣其黨逕至鳳山,或由東港,或趨旗後港,鳳山賊吳淮泗首應之。巡道慶保乃檄臺防廳錢■〈雨上澍下〉於二十一日率把總曾瑞、王正華等,領縣勇、屯番往援。蔡牽以二十四日入鹿耳門。二十七日愛總鎮歸保郡城。馬知府留守嘉義,而大小槺榔、鹹水港、蕭壟、北埔諸莊山賊俱起。署千總陳安、陳登高等往禦。十二月初一日,遇賊於木柵,殺義首陳鳳,黃興被擄,殺於船。陳安傷回,賊進據洲仔尾。自是南北路聲息不通。

  臺灣令薛志亮,乃屏輿從,自海口入武館街,開誠申大義勸眾。歲貢生韓必昌、陳廷璧等首率眾領義旗於令(?),計得義首二百五十人,義民逾萬,巡道先遣歲貢生遊化往東路,和閩粵莊,再於海口添設木城,起小西門,越大西門,迄小北門,計千二百丈,成以三日夜,費白金六千有奇。從三郊總義首布司經歷銜陳啟良之請也。先是,鳳山失守,巡道命守備陳名聲假遊擊三品頂戴以行,比至而同知錢■〈雨上澍下〉及鳳山令吳兆麟已遁入粵莊。嗣陳名聲亦收兵至,同知等因共謀回埤,既行,十一月二十九日粵兵送至淡水溪南止,吳令過溪為前隊,突遇賊擊之,後隊同知軍藥桶火遽發,隊亂,賊截殺吳令於磚仔窯莊。同知鬚眉盡燒,僅以身免。與陳名聲入處粵之內埔莊。南路賊陳捧、葉豹、黃灶、李璉、盧童平等,遂率黨攻遊擊吉凌阿於楠梓坑。時,凌阿援鳳山,屯兵在此僅三百人,屢敗賊,會糧盡,凌阿以計拔營歸。比賊覺,已入郡城矣。

  蔡牽在滬尾速於登岸,獨至郡城觀望,踞舟中旬日不出。至十二月初五日,始出攻安平。初六日攻郡城。而郡城奉道檄備戰守器械,增設柵門,內外布置亦漸以周密。惟變亂初經,民心惶惑。是日,賊既退,附郭居民挈家入城哄動,城門內外鹹罷市。一日中數傳賊入城。守城門官,有私易服散去者。守西關木城陳鴻禧,鎮稿房鴻猷之弟也。鴻猷有異志,欲召禧以亂軍心。詭言於總鎮,急召入,天色晚,禧出不意,與眾爭赴城門,軍裝盡失。迨郊民男婦扶老攜幼至,已閉不得入,相與哭,擁街衢,繼喧傳賊入木柵門,海口陷,益惶恐不知所為。都司許律斌屯兵草藔後;三郊總義首陳啟良,探知木柵門扃鎖如故,乃以三十兵請於都司,復與義首郭振春等分鳩義民八十名,協守木城,畢,即偕洪秀文夜啟關,入白巡道。巡道急請總鎮,鴻猷懼,遣禧出,赴木城,而所遺軍裝得通賊白旗,乃治鴻猷罪。巡道因是內防益密。自移鎮城南,痛自抑損,收納群策,城門漸次閉塞。惟開大西門,以通郊民。城坊柵門,輪夜固守。荒堆隘巷,嚴防放火。城上下巡行絡繹,街市列炬夜明如晝。奸細慮無所容,卒不敢動。山賊逢三、六、九日必攻城,或連日出攻,俱以大砲擊退。二十四日總鎮會營分路出哨失利,賊殺千總薛元勳、總鎮被困,吉凌阿趨至力救出。會浙閩水師提督李長庚統舟師至,困蔡牽於鹿耳門。二十五日,官軍再出哨,把總郭建生傷亡。

  十一年丙寅正月二日,賊攻大南門,既退,修衛砲十柵,盤獲南壇僧澄潭。臨訊,並供獲林柏,皆約賊內應者。同日,置於法。初五日,水師會攻洲仔尾獲匪船,金門鎮許松年、澎湖協王得祿,由安平大港入,未刻,利風勢,遽引軍衝擊,賊船中火礶,悉焦頭爛額,被獲餘船退保洲仔尾,而山賊攻城愈迫。十六日黎明,分路至。義勇四面接應,傷亡八人。十八日,有言賊將以半夜拔營攻城,令都司許律斌移札木城。賊知有備,逕向南鯤身陸路攻安平。有巡軍驟見,發砲,眾覺。據土牆,禦以大砲,賊回攻大北、小北二門。二十一日,忽喧傳內地大隊兵至,收復洲仔尾。馬太守隨後入城。其言來自洲仔尾鬻檳榔者。巡道臨視小北門,署中營吉凌阿領兵出哨,且設備,未幾,賊大至,得不敗。初,賊出攻,不敢迫城。後,皆薄城門,皆倚菻荼以避鎗砲。二月二日,巡道會伐菻荼,郊義首領眾先出,知縣薛志亮聞郊眾出,督所部鄉勇亦出。署中營吉凌阿、都司許律斌、守備護遊擊官贊朝等,俱以伐菻荼,出與郊眾遇,眾請攻洲仔尾,並言可復狀。

  嗣總鎮至,眾以告,總鎮意決,遂下令郊眾先行,過四仔社,有賊寮,焚之。賊奔歸,比洲仔尾,得信,而近家之賊,以是日歸壽福德神,其遠賊在寮者,又毫無設備。而官軍義勇突至,泊內港舟師亦登岸。賊急,施槍砲相拒。少頃,後面火起。巢穴既失,首應蔡牽偽授將軍之周添受、陳番等,各逃命去。翌日,總鎮統兵攻桶盤棧。賊首陳捧得洲仔尾敗信,不戰而潰。又翌日,總鎮出哨大穆降,蔡牽知為山賊所誤,於初六日暗謀脫身,官軍力拒不得出,乃落帆放椗,夜遣人密駕杉板船探路,潛拔碇起帆,天色微明,不施槍砲,循前路急遁。兵船以起駕不及,盡發槍砲轟擊,黑燄遮天,對面莫辨。賊船無梱(?)障蔽,得躲避衝出,計三十有八號。順風而南。南路賊首陳捧,自初四日桶盤棧潰歸,屢出戰不利。十四日,再回埤,敗走桃仔園,仍回生番社。吳維泗逃入逆船。有許姓綽號和尚者,賊據鳳山時,為大股頭,曾懸賞格購獲。至是,與陳番以次擒獻,皆伏誅。十二日,愛總鎮會新到之延平協張良槐、北協金殿安、參將英琳等,領兵南下,次埤頭。粵人探知,於十五日至埤城,迓總鎮。守備陳名聲、同知錢■〈雨上澍下〉俱至自內埔莊,與總鎮會剿餘賊。而鳳山平。十六日,蔡牽復泊鹿耳門,仍避李提軍去。二十一日,知府馬夔陛至自嘉義。三月初一日,欽差將軍賽沖阿入城。同日至者翼長參將慶熙、翼長遊擊如柏汀、漳龍道清華、平潭同知署直隸龍嚴州汪楠、布司經歷候補建陽縣丞鄒貽詩、候補江西布司經歷溫邦達、理問范玉琳。初十日,將軍勞義首凡十人。十四日,同知錢■〈雨上澍下〉至自埤頭。四月二十五日,將軍巡臺北,駐嘉義。前卸事淡防廳胡應魁領鄉勇冒險援郡城,阻兵嘉義南,北路既通,以嘉義令陳起鯤署鳳山,胡應奎攝縣事。五月十七日,蔡牽再入劫商船,報至,將軍自嘉義回郡督戰,值海湧,舟師不得前,將軍怒。遣千總林青高持令箭出督。於是,福寧鎮張見升、澎湖協王得祿,率眾軍直迫蔡牽。蔡牽急揮旗招眾船衝浪。死無數。為六月一日。自是,蔡牽不復來。其先時戰守員弁,各隨功入奏。由將軍奏者,有功義首分別給頂戴兼水師義首候補郎中吳春貴,加一級,紀錄二次。廩生黃化鯉,以獲許和尚,授訓導。武生林玉和,以獲陳番,授千總。俱載學志內軍功題名。

  其奉旨續查出力人員署鳳山令陳起鯤、攝嘉義令胡應魁、典史任元舉、臺灣縣學教諭鄭兼才、訓導黃對揚,皆由巡道保舉;將軍巡嘉義,則裁應魁;元舉一名入奏;起鯤賞戴藍翎,兼才、對揚以應升之缺升用。巡道慶保賞戴花翎,並給玉牌荷包,旋升本省臬司。以清華為臺澎道。同知錢■〈雨上澍下〉賞戴花翎,擢知府,加道銜。知縣薛志亮,賞給知州銜。總鎮愛新泰,賞給雲騎尉世職,以勞瘁歿滬尾,續至翼長武隆阿代焉。遊擊吉凌阿,升參將,病終官署。都司許律斌,賞戴花翎。千總林青高等,擢守備。道幕布司經歷柯緯章,以同知升用。宋炳授知縣。知府馬夔陞,以他事有旨撤回,調建寧府知府。高叔祥至病歿。前發戍楊廷理返自伊犁,奉旨馳驛繼其任。蔡牽既遁去,李提軍督水師窮追。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戰於黑水外洋,幾成擒,提軍忽中砲身亡,事聞,上震悼,追封伯爵,賜謚壯烈,並賜祭葬,予專祠,命總鎮王得祿提督浙閩水師。

  十四年□月十七日,同提督邱良功連■〈舟宗〉南下,追蔡牽,遇於魚山外,招集閩、浙兩省護總兵孫大剛、護副將謝恩詔、參將陳登、護遊擊陳寶貴等各兵船,奮力追擊。十八日,至黑水深洋,賊船節次擊沉,遂並力攻蔡牽船。蔡牽及其妻並夥黨數十人俱落水死。奏入,王得祿晉封子爵,賞給雙眼花翎。邱良功晉封男爵,各賞賚有差。總督阿林保、巡撫張師誠,均從優議敘。巡撫加賞大小荷包等物,其餘各官俱以次升用,或復原職,而海寇悉平。(道光十年四月初十日蘇鳳翔報)

  ●大學士九卿議覆公中堂福議奏(原題「沿革項下」)

  (乾隆二十九年以後,臺灣郡縣一切添設縣官、更建城垣等項,各有專條,自應通查採輯。至若營制、海防、政令之籌議,整飭周群者,莫如乾隆五十三年公中堂福所奏善後事宜十六條,是皆沿革之大端,合採之以備稽核)

  為遵旨議奏事。內閣抄出協辦大學士陝甘總督將軍公福等奏:清查臺灣,酌籌善後事宜一摺,於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六日,奉旨:大學士九卿議奏,欽此。臣等謹將所奏各事宜,逐款分別核議開進。

  奏稱:向來臺灣各營戍兵,離營散處,技藝生疏,即遇操演之期,亦復虛應故事,並不按名全到。茲當整飭之時,已將修建營房、添兵安汛、增設騎操馬匹等事,次第辦理;營制更新,亟須嚴定章程,認真操演,以收實效。嗣後水陸各營,按照操演鎗箭之期,兵丁齊集教場,逐名點驗,不許一名不到。將備帶同弁目,親往校閱,分別等第,開單登記,即將操演原摺呈報該鎮,親自較查。倘有虛捏或操演不能按期,立將該營將備揭報查參。其分防營汛,毋論衝僻地方,均應一律按期操演,一體開單呈報,隨時抽驗,並委員親往查察,以別勤惰。凡該鎮查閱原單,並抽驗過各營兵丁技藝名冊等第,統於年底彙送總督衙門察核,並有底冊一分,俟將軍、督撫、提督等巡查操演時,照冊查驗。如與原冊相符,兵丁技藝嫻熟,奏明將該鎮交部議敘。如有捏報不實,即行嚴查參究等語。

  查操演兵丁技藝,為營伍第一要務。全在該管將備實力整頓,訓練有方。該鎮尤須嚴立規條,隨時查察。今將軍福等將各營操演立法稽查,臣等悉心核議,應如奏。嗣後水陸各營操演兵丁,齊集校場,毋許一名不到。將備弁目親往較閱,分別等第,開單登記,即將操演原冊呈報該鎮,親自較查。其分防營汛,無論衝僻,均一律按期操演,一體開冊呈報,隨時抽驗,並委員親往查察。倘有虛捏或操演不能按期,即將該營將備隨時揭參,分別議處;並令該鎮將閱過,並抽驗各營兵丁技藝名冊等第,造冊二分,於年底彙送總督察核。一分存底,候將軍、督撫、提督等巡查操演時照冊查驗。果與原冊相符,兵丁技藝嫻熟者,準將該鎮奏請議敘。如有捏報不實,即將該鎮嚴參議處。庶該鎮及將弁等咸知振勵,而營伍自臻整飭矣。

  奏稱:臺灣、澎湖為海疆重地,額設水師戰船,以為巡哨之用。例應將弁帶領弁兵,按月出巡所轄洋面及本汛地方,緝拿盜賊。近年以來,營伍不能整飭,將弁等心存涉險畏難之見;怠惰偷安,不諳舟楫。有汛防之名,無巡哨之實。洋面盜劫頻聞,莫能禁戢,殊非慎重海疆之道。查洋盜雖系亡命匪徒,未嘗不患覆溺。其竄匿之地,必有偏僻島嶼可以避風取水者,方能停泊。亦必於颱颶之時,方敢出洋行劫(?)。至於私渡民人,尤非盜賊可比。灣泊之處,更易巡邏。官兵若能於近邊口岸留心搜捕,斷無不獲之理。嗣後應令水師將弁,按期親自出洋,周歷各處實力□巡,不得裝點軍容,張揚聲勢,預驅賊匪遠避,徒衍虛文。仍將出汛、回汛日期,報督提各衙門稽核。務將港澳之險易、風信之向背及駕舡之柁繚、計椗諸事,講求通曉,時時操練,自可漸臻純熟。如能擒拿盜賊匪徒者,準其記功升用。倘敢空文申報,僅在內港往來,虛應故事,查出立即嚴參究辦等語。

  查臺灣、澎湖孤懸海外,況當滋事之後,尤宜嚴密巡查,不得有名無實,從事空文。應如將軍福等所奏,嗣後令水師將弁按照巡期,親歷各處,實力哨查,不得裝點軍容,張揚聲勢,轉致賊匪聞風遠颺。仍將出汛、回汛日期,報明督提各衙門稽核。凡港澳之險易、風信之向背及駕舡之柁繚、計椗,務須諸事講求通曉,時時操練,以臻純熟。該將弁等能於巡期內擒拿盜賊,審明時如系本境處所緝捕之犯,除拿獲及半照例免參疏防外,其在疏防限內全案拿獲者,準其加一級。若於疏防限外全案拿獲,準其紀錄二次;如系鄰境劫掠案件,該將弁能首先拿獲,其本汛並無承緝未獲逃盜者,準該督撫端摺聲明具奏,請旨送部引見,恭候欽定。倘不肖之員,僅在內港往來,畏怯風濤,不親身帶兵出洋巡緝,一經查出,立即嚴參,從重究辦。如此立定章程,功過兩不相掩,則海洋盜賊,自可弭戢矣。

  奏稱:臺灣鎮總兵向例於每年冬間巡查南北兩路各營,供應尖宿。四斗八年以後,漸至派送夫價,而沿山、沿海偏僻汛地,並不親歷周巡,往返皆由大路,南至鳳山,北至竹塹而止,上淡水營及下淡水營兵丁,祗系酌調抽驗,殊非慎重營伍之道。嗣後總兵巡查,全郡一切供應夫價盡行革除,不許絲毫派累。惟是總兵出巡,必須酌帶弁兵一、二百名,方足以壯聲勢。向來出差兵丁,並無盤費,難保無需索情弊,應照內地出差官兵給與差費之例,酌給盤費,入於本省公費內報銷。所有巡閱地方,務須北自淡水石門,南至鳳山水底藔,毋論衝僻汛地,一律按汛參閱兵丁技藝,點驗屯番,並令留心察訪弁兵。如有包差庇賭者,立即嚴行懲治。巡查後將營伍地方情形,據實陳奏一次。倘該鎮仍蹈故轍,勒索夫價,一經查閱之將軍、督撫、提督等查出,立即照枉法〔計〕贓從重治罪等語。

  查總兵每年冬間巡閱南北二路營伍,其沿途需用夫役,理應自行出資雇覓;如有仍前勒索各營將弁折收夫價,應如將軍福等所奏,計枉法〔計〕贓科罪。至所稱:該鎮出巡帶出兵丁,內地出差官兵給與差費之例,入於本省公費報銷之處,亦應如所奏,行令該省督撫轉飭查照辦理;並將所給兵丁盤費銀兩,入於本省公費報銷冊內,送部查核。其巡閱地方,務須北自淡水石門,南至鳳山水底藔,毋論衝僻汛地,一律參閱兵丁技藝,點驗屯番。如有包差庇賭等弊,立即嚴行懲治,並於巡查後,將營伍地方情形,據實陳奏一次,以憑察核。

  奏稱:臺灣營伍廢弛,總由總兵營私,年例備弁等相率效尤,縱容兵丁,離營他去,貿易謀生,甚至包庇娼賭,無所不為。將惰兵驕,實由於此。現已將各處營汛兵房一律趕緊興修,分派安設。又蒙皇上天恩,俯念兵丁渡洋逐戍,令於叛產內酌量撥給,收取餘息,以為貼補當差之用。從此各兵生計有餘,又有兵房可資棲止,應責成各鎮將、都司、守備等,嚴行約束;除操演日期按名點驗外,平時仍派員逐日稽查。如不居住兵房,在外遊蕩,即行革伍枷號半年,遞回原籍,嚴加管束,永不許食糧入伍。倘敢仍前貿易,包庇娼賭,從重加等治罪,並將不行查察之員,嚴行參處。其分駐地方,即交該汛弁稽查。如本汛徇庇容隱,準令鄰汛弁目一體稟報。至地方賭博,固屬兵丁不行查禁,而胥役亦不無包庇之事。嗣後應令兵役互相稽察,呈報鎮道,從嚴辦理。若鎮道不行究辦,經巡查將軍、督撫等察出,即治以徇縱之罪等語。

  查臺灣戍兵,除操防外,遇有賭博窩娼等事,即應呈報該管官實力查拿。倘不肖兵役,膽敢仍前貿易,包庇聚賭,均應從重加等治罪;應如將軍福等所奏,兵役人等包庇娼賭,即應照「窩頓流娼土妓、引誘局騙及得受娼家財物、挺身架護者、照窩賭例」治罪。如系偶然存留,為日無幾,枷號三個月、杖一百。其窩頓月日經久者,杖一百、徒三千里。得受娼家財物,準枉法計贓從重論。至不肖兵士,不按伍當差,離汛貿易,一經查出,即照「管軍千總、把總縱放軍人出外買賣,空歇軍役一名,杖八十,每三名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罷職律」,加等問擬。若受財賣放者,以枉法從重論。兵丁如不居住兵房,把守汛地,在外遊蕩,即行革伍枷號半年,遞回原籍,嚴加管束,永不許食糧入伍。其該管之地方文武員弁兵役人等並鄰汛弁目,不行查察舉報,即行分別嚴參治罪。該管地方各官徇庇容隱,不行呈報鎮道,而鎮道不行究辦,即照「知情故縱律」治罪。受財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其失於覺察者,照約束不嚴例議處。

  奏稱:臺灣各營,自總兵至守備衙門,皆有兵丁聽候差遣,分為旗牌、伴當、內丁、管班四項。各有目兵管領,總兵署內多至三百人,副將以至守備依次酌減,至少亦有三十餘人,分班輪值。其在外自謀生理者,多在四項內掛名,貼錢代班輪值,差操均可不到。名為包差。因而千總、把總於所管兵丁,皆有包差情事,最為惡習。竊思鎮將等官署內,本無胥役,因公差遣兵丁,固所不禁,但私分四項名目,需兵至數百人之多,曠伍滋事,皆由此起。且如郡城內兵丁二千七百餘名,而在各處署內當差者,已逾三分之一,存營實兵無幾,尤屬不成事體。嗣後四項目兵名色,全行禁革,總兵署內酌晉差遣該班一百名,分作二班,足敷應用。副將酌留兵八十名,仍令輪流親自上班,不許私相雇替。參將以至守備,照此按等遞減分防。千總準留兵十名。其餘悉令歸管。如敢故違定制,即依「私役軍人例」,按名治罪。所存留署差遣兵丁,一律照常操演,毋許藉端曠伍等語。

  查此案欽奉上諭,著各省督撫詳細嚴查,毋許各提鎮將弁設立旗牌等名目,私令所轄兵丁在署差用,設或署中需人差遣,亦不妨酌留數人聽用。欽此。欽遵在案。臣等伏查臺灣孤懸海外,非內地可比。今將軍福等奏稱:向來臺灣自總兵各衙門所有旗牌、伴當、內丁、管班四項兵丁名色,悉行禁革。嗣後總兵署內,酌留兵一百名。副將酌留兵八十名,分作兩班,足敷差遣。參將以至守備,照此酌減分防。千總止準留兵十名。如敢故違定制,即依「私役軍人例」,按名治罪。所有留署差遣兵丁,仍一體照常操演,毋許藉端曠伍之處,均應如所奏辦理。

  奏稱:臺灣全郡戍兵俱由內地水師陸路各標營派撥,輪班更換,向來調集廈門經水師提督點驗配船渡洋;臺灣鎮總兵照冊點收,分撥駐守。但向來各兵內有手藝之人及親族在臺灣者,甫經班滿,又復換防,難保無老弱充數之弊。其不願來臺灣者,經各營簽派,每於廈門逗留不進,時日遷延,經富勒渾、雅德等定限查參,而陸路官兵非水師提督所轄,督催開渡等事,未免呼應不靈。至於點驗時,由本官提督查點,亦不免有回護將就之處。伏思陸路提督駐搭泉州府,距廈門甚近,兵丁配渡所,即令該提督親赴廈門互相點驗,將水師戍兵由陸路提督驗著,陸路戍兵由水師提督驗看,必須年力壯健,方準配渡。倘有應名充數及屢次藉端換防情弊,立時究參駁回另換,仍照例各按所屬官兵專派將備催令開駕。如此則責成愈重,點驗加嚴,而戍兵皆得精壯充伍。於海外操防,實為有益等語。

  查臺灣防戍兵,理宜揀選年力壯健者,輪班派往,以資防守。所有換防時藉端逗留及各營中另以老弱充數等弊,自應嚴定章程,以重營務。亦應如將軍福等所奏,凡水師陸路各營派往臺灣換班時,將水師戍兵由陸路提督驗看,陸路戍兵由水師提督驗看,互相查驗,必年力壯健者,方準配渡。倘兵丁內有因嫻習手藝及親族住居臺灣,甫經班滿,又復應名充數前往換防情弊,即時究參駁回另換,仍按所屬官兵專派催令開駕,毋得遷延逗留,於海外操防實為有益。

  奏稱:臺灣鹿耳門沿海一帶口岸,舊設砲臺數十處,原因海邊遼闊,遙接外洋,是以安設砲位,外禦安守,以備不虞。近因逆匪滋擾,如安平、鹽水港等處大砲,隨撥運軍營配用,而各縣曾經賊擾,亦多遺失損壞。茲值地方平定,自應照舊安置。其改建城垣之處,亦應相渡形勢,添置砲位,以資守禦。此次大兵進剿,奪獲賊人鎗砲甚多。其中堪用鳥鎗器械,已交鎮道撥補各營遺失之數。其砲位一項,現令逐一清查,揀其堅固厚重、試放堪用者,於各處分配安設。其餘砲位鳥鎗,飭交臺灣府貯庫。將收過數目,報明總督查核等語。

  查砲位為營中利器。臺灣孤懸海外,自宜分配安設,方足以資捍衛。所有奏請將沿海一帶口岸舊設砲臺處所,安設砲位,其改建城垣之處,並相度形勢,添置砲位,以資守禦,均應如所奏辦理;並令將分配各處砲位及存貯無用砲位各數目,造冊送部查核。

  奏稱:臺灣民情刁悍,綏輯為難。近山村僻地方,盜賊公行結黨肆搶,漸至械鬥相尋,釀成逆案。從前地方官以案件繁多,圖避處分,事主呈控,多不認真查辦。兵役等雖識盜賊之名,畏其凶橫,亦不敢遽行追捕。是以,商旅往來皆攜帶器械自衛,而盜賊之假托行凶者,執持凶器,混入其中,亦復無人盤詰。茲當逆匪蕩平之後,收繳軍械,奸徒斂跡,民情極為震懾;但積習難於猝化,恐其日久玩生,械鬥搶劫之事亦難保其必無。惟當嚴定章程,以期永遠無事。恭查前奉諭旨:海洋劫盜甚多,另定新例嚴辦。俟兩年後盜犯斂跡,再行奏明,照舊聲請等因。欽此。仰見我皇上戢暴懲奸之至意。臣等體察情形,所有臺灣盜案,本照洋盜治罪,應請即照新例從嚴究辦。俟盜風漸戢,再行照舊聲請。至械鬥之案,情罪重大,從前地方官每存化大為小之見,作為倉率起釁,僅將殺人之犯照命擬抵,實為輕縱。查此等械鬥殺人之犯,情節極為可惡。其雖未傷人,而審系首先起意糾約、鳴鑼聚眾者,尤為罪首禍魁。當此立法嚴懲之際,應請將械鬥殺人及起意糾約者,均照光棍例,擬斬立決。傷人之犯,亦請從重問擬發遣。餘照械鬥本例問擬。再,臺灣搶案最多,不可不嚴加懲處。嗣後除聚至十人以上及雖不滿十人,但經執持器械倚強私掠者,為首之犯,照糧船水手搶奪例,以強盜例治罪。為從各犯,請發新疆給種地兵丁為奴。其搶奪人數在三人以下、審有糾謀持械逞強情形及雖未逞強而數在三人以上者,均請照回民搶奪例,發極邊煙瘴充軍。以上請定各例,請遵照諭旨,俟兩年後,人知畏法,再行酌請照舊辦理。地方文武遇有械鬥搶奪案件,據報不即緝拿者,照諱盜例革職;如有增減改捏案情等弊,仍即嚴參治罪等語。

  查臺灣孤懸海外,民番雜處。當逆匪滋擾、大加懲創之後,民心雖已寧謐,誠恐奸徒日久,復滋事端。自應嚴定科條,以期辟以止辟。應如將軍福等所奏,嗣後如有械鬥殺人及並未傷人而首先起意糾約鳴鑼聚眾者,即為罪魁惡首,均應從重照光棍例,擬斬立決。其為從傷人之犯,亦應從重發遣黑龍江,給與披甲人為奴。餘俱仍照械鬥本例定擬。再,臺灣搶案最多,不可不嚴加懲儆,應如所奏,嗣後除聚至十人以上及雖不滿十人、但經持械肆掠者,為首之犯,照糧船水手搶奪以強盜例治罪。其為從各犯,發往新疆給兵丁為奴。搶奪人數在三人以下、審有糾謀持械逞強情形及雖未逞強而數在三人以上者,均應照回民搶奪例,發極邊煙瘴充軍。以上各條,請遵照海洋盜案諭旨,俟兩年後咸知畏法,該督撫再行酌請照舊辦理。地方文武遇有械鬥搶奪案件,如有增減改捏案等弊,即行嚴參;審明有無情弊,照出入人罪律治罪。再查凶徒預謀聚眾械鬥,定例地方官有心故縱者革職,失察不行查拿者降一級留任。若獲犯到案,不嚴行懲治,代犯開脫者,照故出入人罪例議處等語。今將軍福等以臺灣民情刁悍,盜賊公行肆搶,漸至械鬥相尋。該地方官每多存化大為小之見,奏請從嚴議處,自為挽回積習起見,應如所奏。嗣後臺灣地方遇有聚眾搶奪及械鬥案件,據報不行查拿,即照諱盜例革職。若有心故縱及獲犯到案不行嚴懲、代犯開脫或有增減改捏情弊,均照出入人罪例治罪。其止於失察、不行查拿者,未便仍照舊例議以降留,應改為不能查拿例,降一級調用。

  奏稱:臺灣為五方雜處之區,本無土著,祇因地土膏腴易於謀生食力,民人挈眷居住日聚日多,仰蒙聖澤涵濡,生齒繁盛,雖系海外一隅,而村莊戶口較之內地郡邑,不啻數倍。人數既多,每年開報丁口,俱系任意填寫,並不實力清查。前聞府城被賊攻擾時,恐賊匪潛為內應,請登城內民數共有九十餘萬。而臣等現在檢查臺灣民冊,內祇開十三萬七千餘名口。數目逈不符合。人數既眾,版籍難憑,是以匪徒逸犯竟有歷年久遠不能擒獲,有內地逃軍徒犯亦多潛赴臺灣,希圖漏網,不可不亟為清查辦理。查編查保甲一事,原有定例,即內地亦應實力奉行。海外地方,民無定籍,尤賴此稽查奸匪。臣福康安進兵時,招撫難民歸莊,日有數千,惟恐匪犯混入其中,每戶皆給與用印之票,開載姓名、人口,分派妥員登記簿籍,事定後查拿逸匪,村民不能容隱,無不立時擒獻。應令地方官推廣此意,於清查叛產之便,責成族長管事按戶編甲。其有充當義民者,名冊在官,尤屬易於稽核。其並無家業遊民,最易滋事,因未便無端驅逐,致有擾累,若遇犯事到官,即在笞杖以下者,亦押令回籍。至禁止攜眷之例,自雍正十年至乾隆二十五年,屢開屢禁,經前任總督楊□□酌請定限一年,永行停止,而挈眷來臺灣者,至今未絕。總因內地生齒日繁,閩、粵民人皆渡海耕種謀食,居住日久,置有田產,自不肯將其父母妻子仍置原籍,搬取同來,亦屬人情之常。若一概嚴行禁絕,轉易啟私渡情弊。前經臣福康安據實奏明,毋庸禁止。嗣後安分良民,情願攜眷來臺灣者,由該地方官查實給照,準其渡海。一面移咨臺灣地方官,將眷口編入民籍。其祇身民人,亦由地方官一體查明給照,移咨入籍。如此則既可便民,而內外稽查,匪徒亦無從冒混。倘有內地逸犯逃遣竄至臺灣者,地方官若能盤獲,準予從優獎敘。倘別經發覺,訊明由何處進口、何處藏匿,即將該管員弁從嚴參處等語。

  查臺灣地方,流寓民人既多,奸良莫辦。其稽查戶口、搜拿逸犯之法,更宜嚴密。從前原任閩浙總督郝玉麟,雖經條奏:臺灣地方亦照內地編造保甲,懸掛門牌稽查,無如該處地方官並不實力奉行,日久廢弛,遂致有名無實。今將軍福等奏稱:臺灣為五方雜處之區,並無土著,因土地膏腴,易於謀生食力,民人挈眷居住者日聚日多,人數既眾,版籍難憑,令該地方官於清查叛產之便,責成族長管事按戶編甲。其並無家產遊民,若遇犯事到官,即在笞杖以下者亦押令回籍。至攜眷之例,屢開屢禁,至今未絕。總因內地生齒日繁,閩、粵民人,皆渡海耕種謀食,居住日久,置有田產,不肯將其父母妻子仍置原籍,搬取同來,亦實人情之常。若一概禁絕,轉致私渡情弊。嗣後安分良民,情願挈眷來臺灣者,由地方官查實給照,準其渡海,移咨臺灣地方官將眷口編入民籍。其祇身民人,亦由地方官給照,移咨入籍。倘有內地逸犯逃竄至臺灣者,地方官若即能盤獲,準予從優獎敘。倘別經發覺,訊明由何處進口、何處藏匿,即將該管員弁從嚴參處之處,系為清查戶口、以杜內地匪徒逸犯潛住藏匿及體卹民情起見,應如所奏,行令該省督撫,即飭臺灣地方官於清查叛產之便,逐一詳查,按戶編甲,將實在大小戶口造具清冊,送督撫存查;仍設立用印門牌,逐戶懸掛,責成族長、保甲,不時稽查。如有遷移內渡及病故者,隨時報明,另行換給門牌。其現在臺灣,並無家業遊民,自未便無端驅逐,若遇犯事到官,即在笞杖以下者,亦應押令回籍。至內地只身民人或攜眷移往居住,查有內地官給執照者,即收留編入民籍。若無官給執照,即系私渡。其中奸良莫辦,立即根究。並請自此準令給照攜眷渡海之後,如有仍前失察臺灣民人眷屬無照偷渡者,地方及口岸各員不得仍照向例,分別十名、二十名上下予以降留、降調處分。應毋論名數多寡,均議以降二級調用。其祇身民人無照偷渡,議以降一級調用。如拿獲偷渡人犯,徇隱不報,仍照例革職。倘有逸犯逃遣竄入臺灣,地方官若能盤獲,照拿獲各項人犯議敘之例,加等議敘。每一名準予紀錄二次。攜帶妻子脫逃之犯,全獲者,每一起準予加一級。倘別經發覺,訊明由何處進口、何處藏匿,除知情賣放窩隱者俱革職治罪外,將失察進口員弁,照汛口盤查不實降二級調用例,降二級調用。失察藏匿員弁,照人犯出入境內不行查獲例,降一級調用。

  奏稱:例有私藏軍器之條,海外地方尤應嚴禁。臺灣民惡慓悍,械鬥滋事,漸至釀成逆案。刀矛槍砲等物,向多私自藏蓄。業經臣等設法收繳,禁止打造。若不嚴定章程,惟恐日久因循,無所遵守。查內地應禁軍器,祗系鳥槍砲位,其弓箭腰刀等項,為防禦盜賊之用,原所不禁。但臺灣遠在海隅,非內地可比;除熟番屯丁應用器械及民間菜刀、農椇外,如弓箭、腰刀、撻刀、半截刀、標鎗、長矛之類,一概禁止。倘敢私藏寸鐵,即行從重治罪。又,各村聚眾械鬥,多用旂幟號召,即不肯助鬥,村莊亦須豎保莊旗一面,方免蹂躪。逆匪林爽文滋事時,即系將助逆黨羽分別旗幟顏色,作為五隊。義民等隨同官兵打仗,各製造一旂以示進退。臣等於平定賊匪後,將義民旗收繳。嗣後如有再行私造旗幟者,俱照軍器一體治罪等語。

  查民間軍器應嚴禁。臺灣遠在海隅,尤非內地可比;除熟番屯丁應用器械及民間菜刀、農椇外,應如所奏,將弓箭、腰刀、撻刀、半截刀、標鎗、長矛之類一概禁止。倘有私藏寸鐵,並私造旗幟者,即行從重治罪。地方官失察私藏、私造,俱照失察軍器例分別議處。

  奏稱:臺灣賭風最盛,不但耗費囊資,廢時失業,而忿爭鬥狠,搶竊成風,胥由於此。從前汛弁兵丁等藉端索詐,不加禁止,遂至肆無忌憚,公然在於街市群聚賭博,莫敢過問。茲臣等嚴行禁戢,重法懲治,而郡城內尚有許班拒捕凶毆之事;當經一面奏聞,一面將許班正法。小民始知畏懼,頓為斂跡。嗣後應令地方官文武員弁,實力稽查,有犯必懲,即壓寶、跌錢之類,亦從重枷杖,押遞原籍;如敢不服拘拿,照拒捕之例治罪。各汛弁兵徇隱故縱,勒索錢文,計贓以枉法論。若失於查察,別經發覺,雖訊無得賄情弊,亦即革伍枷責示儆,並令各汛弁每月出具並無賭博切結,呈報總兵查核。再,臺灣有質押零星衣物之處,名為小典;貧民無錢賭博者,多向小典押錢入場。是以街市之中,多有小典盤剝重利,最為可惡;應飭令地方官一體嚴行禁止,違者重究等語。

  查臺灣賭風最甚,不但蕩費民財,而爭鬥搶奪多由此起。該管地方各官,自應嚴行查禁,以安民業,而靖海疆。應如將軍福等所奏,嗣後如有壓寶、跌錢,應照賭博例,從重擬以枷杖遞回原籍。倘有不服拘拿,即照拒捕之例治罪。各汛弁兵徇隱故縱,索詐錢文,照賄縱律,與囚同罪。贓重者計贓以枉法從重論。若止失於查察,訊無受賄情弊,亦即革伍,於該處枷責示眾;並令各汛弁每月出具切結,呈報總兵。再,將軍福等奏稱:臺灣有小典質押零星衣物,重利盤剝,有干例禁。臺灣貧民多有押錢入場,任其盤剝,俱皆身受其害;亦應如所奏,嗣後嚴飭地方文武員弁,一體嚴行禁止,違者依違禁取利從重照訛詐例治罪。至該地方官不能查拿,任聽照舊開設,不行嚴究者,降一級調用,止於失察者,降一級留任。

  奏稱:臺灣孤懸海外,鎮道各員恃有重洋間阻,督撫耳目難周,無不恣意妄為,通同徇隱。茲蒙皇上洞燭情形,特命將軍、督撫、提督大員分年巡查察實,為綏靖海疆之至意。但恐日久因循,不能認真整飭,應請令巡察之總督、巡撫等,到臺灣後,鎮將及道府廳縣各員通行查核,出具考語具奏。其備弁佐雜等,俱令通行考察,咨部存案。如各員在臺灣任內有貪縱殃民款跡,別經發覺,將未經參核之人,交部嚴加議處。如遇將軍、提督巡察之年,文員雖非其專管,但既經奉命渡海巡查,諸事皆應稽察,不得以文武分途,稍存歧視等語。

  伏查本年六月初六日,欽奉上諭:臺灣鎮道各員,令將軍、督撫、提督大員,於每年輪往查察,將鎮道府廳縣備弁佐雜各員,通行查核具奏。倘有貪縱殃民款跡,別經發覺,將未經參核之員,從重治罪。欽此。應即欽遵諭旨辦理,毋庸再定處分。

  奏稱:內地道員本無奏事之責,臺灣遠在海外,遇有緊要案件,原準會同臺灣鎮會銜具奏。但鎮、道節制不相統攝,遇有應奏之事,又不得自行陳奏,徇隱扶同之弊,勢所必至。海洋風信靡常,文稟往來動稽時日,於事理殊多未便。查楊廷樺任內,蒙聖明鑑及,準令奏事,然未著為定制。嗣後應請令臺灣道員專摺奏事,毋庸與總兵會銜,以耑責成;仍令該道府將營伍是否整飭、兵丁曾否操演之處,按月呈報督撫查考。如敢稍為容隱,即照永福之例,一體治罪等語。

  查臺灣遠隔重洋,內地督撫耳目難周,道員為監司大員,與總兵近在同城,營伍是否整飭、兵丁曾否操演,自所深悉。伏查臺灣道員現已奉旨:嗣後俱著加按察使銜,俾得自行奏事。今將軍福等奏稱:嗣後該道有徇隱不報,即照永福之例治罪等語。查參前臺灣道永福,因柴大紀廢弛營伍,骫法行私,徇隱不報,將永福從重治罪,比照受財故縱,與囚同罪全科律,擬絞監候,業經奏明在案。應如將軍福等所奏:嗣後令臺灣道按月據實呈報督撫查核。倘該道有徇隱不報,即照故縱例,一律治罪。

  奏稱:淡水八里坌地方,港口距五虎門水程約有六、七百里,逆匪滋事,經臣徐嗣曾奏明:派兵自五虎門放洋,直趨淡水。嗣後運往淡水糧餉、鉛藥亦多由八里坌收口。

  一載以來,甚為利涉。該處港道寬闊,可容大船出入。從前即有商船收泊該處,運載米、榖,管口員弁,藉端需索,得受陋規之事,徒有封禁之名,毫無實際。且淡水為產米之區,八里坌一港又非偏僻港口僅容小船者可比;雖臺灣遠在海外,稽查奸匪不可不嚴,而百餘年來休養生息、販運流通、實與內地無異。小民等趨利如鶩,勢難禁遏;與其陽奉陰違,轉滋訛索,不若明設口岸,以便商民。查鹿仔港對渡蚶江,本系封禁,經永德奏準開設。船隻往來,極為便利。應請將八里坌對渡五虎門海口,一體準令開設。其無照船隻及照內無名之人,仍行嚴加查察,以防偷渡。該處原設巡檢一員,今又新添一汛,足資彈壓,並令淡水同知、上淡水營都司,就近稽查掛驗,出入載運米石數目均照新定海口章程一律辦理,毋許藉端需索,致滋擾累等語。

  查臺灣地隔重洋,封禁海口,原所以防私越海口偷渡。若地勢便於利涉,祗因封禁轉啟偷越勒索之弊,自不若明設口岸以便商民。今將軍福等所奏:八里坌港口距五虎門水程約六、七百里,港道寬闊,可容大船出入,非偏僻港口僅容小船者可比;從前即有商船收泊該處,載運米石,管口員弁藉端需索,得受陋規之事,與其陽奉陰違,轉滋訛索,不若明設口岸,以便商民。請將八里坌對渡五虎門海口一體準令開設之處,系將軍福等親臨海口相度地勢辦理,並經載運糧餉等項甚為利涉;應如所奏,準其將八里坌對渡五虎門海口一體開設,行令該督撫轉飭淡水同知、上淡水營都司就近稽查,遇有船隻出入,即行掛驗,如無照船隻及照內無名之人,即行嚴查辦理,以防偷渡。其載運米石數目,均照新定海口章程一律辦理,不許藉端勒索。倘稽查員弁、兵役有擾累情弊,一經查出,即行從重究治,除無照人船,或攜眷、或祇身偷渡,即將該管官照現定之例分別查議外,如有藉端需索,查明何員專管、何員兼轄,將專管官照海關需索故意留難例,降二級調用,兼轄官減為降一級調用。

  奏稱:臺灣全郡沿海,鹿耳門、鹿仔港系南北要口,商民船隻出入,例應掛驗稽查。現擬新設之八里坌港口,亦應一體辦理。其餘港口如淡水之八尺門、中港、後壟、大安港、彰化之海豐港、三林港、水裏港、嘉義之虎尾溪、八掌溪、笨港、猴樹港、鹽水港、蚊港、含西港、鳳山之竹仔港、東港、打鼓港,皆可容小船出入,無照客民偷渡來臺灣者,多在各處小港登岸。原設防守汛兵,因塘汛傾圯,營制廢弛,並不各歸汛地,甚至得賄縱容,任聽出入,以致遊民私渡日多,奸宄潛滋,無從盤詰。臣福康安帶兵進剿時,屢奉諭旨,嚴防海口,以杜逆首逃竄之路。遵即耑派大員分駐並通飭各海口員弁,凡有溪港通海之處,一體嚴查,即經拿獲洪則、李淡等私渡兩案,而竄至海口賊匪無不就獲正法,可見認真巡緝,奸匪自無從透越。現已挑撥汛兵,照舊稽查,並於八里坌、東港等處要口,添兵駐守。嗣後應責該管員兵,實力稽查。如能拿獲私渡奸民,即將船隻、貨物賞給兵丁,以示獎勵。其有照商船,因風漂泊到岸者,驗明牌照,立即放行,仍不許稍有留難,藉故需索之弊。至此項私渡船隻,皆由內地小港私越出洋,向有積慣船戶客頭,欖載圖利,應請於內地沿海地方一體申明禁例,實力訪拿,庶可清私渡之源,而海防亦昭嚴密等語。

  查奸民私渡,皆由守口員弁平日不能實力稽查,甚或兵丁得賄從容,任聽出入,致奸邪得以藏匿,偷渡無從盤詁。應如將軍福等所奏,通飭各海口員弁,凡有溪港通海之處,挑撥汛兵以資稽察,並於八里坌、東港等處港口,添兵駐守,耑責該營員弁實力稽查。如有能拿獲私渡奸民,即將船隻、貨物賞給兵丁,以示獎勵。其有照商船,因風漂泊到岸者,驗明牌照,立即放行,仍不準稍有留難,藉端需索。如有積慣船戶客頭,在於內地沿海小港欖載圖利,致奸民私越出洋,地方官能拿獲者,即照現定拿獲逸犯逃遣例議敘。如不實力查拿,亦照現定偷渡例一律查議。

  奏稱:臺灣全郡地方遼闊,郡城距廳縣治所,遠者幾及千里,近者亦不下一、二百里,向來遞送公文,俱系番社應役;而番社相去較遠,馳遞不能迅速,遇有要事,信息難通。自宜仿照內地安設鋪遞,每三十里一舖,遞送文報,於封面上填寫時刻,以備查考。至各處通衢要路,本不寬展,久被賊匪剷削裏窄,數人不能並行。臣福康安帶兵進剿時,均繞道由稻田行走,交春以後,引水灌田,尤為泥濘難行。況現已添設馬兵,遇有搜捕盜賊,馳突尤非所宜。應於秋冬農隙之時,令地方官逐加履勘,酌以一丈五尺為度,一律脩整,以壯觀瞻,而通行旅。其淡水溪、灣裏溪、虎尾溪、大突溪、大肚溪、大甲溪等處,水深湍急,徒涉為難,每屆山水驟漲,月餘不通往來,每處應設船二只,傳送文書,渡載民人,實於公私兩有裨益等語。

  查臺灣南北二路,向來遞送公文,俱系番社應役。今據將軍福等奏稱:臺灣全郡地方遼闊,郡城距廳縣治所,遠者幾及千里,近者一、二百里,而番社相去較遠,馳遞公文,不能迅速,遇有要事,信息難通。自宜仿照內地,每三十里安設一舖,遞送文報,封面填寫時刻,以備稽考等語。應如將軍福等所奏辦理。仍令該鎮道將安設鋪遞若干處,每舖所設舖兵若干名,詳細造報兵部,並將舖兵每年所需工食,造報戶部核銷。至將軍福等奏稱:各處通衢要路,本不寬展,數人不能並行,現已添設馬兵,遇有搜捕盜賊,馳突尤非所宜,應於秋冬農隙之時,令地方官逐加履勘,以一丈五尺為度,一律脩整,以壯觀瞻,而通行旅等語。亦應如所奏辦理。仍令該地方官將前項應脩道路,詳細履勘,造具妥冊,送工部查核。又奏稱:淡水溪、灣裏溪、虎尾溪、大突溪、大肚溪、大甲溪等處,每屆山水驟漲,月餘不通往來,每處應設船二只,傳送文書,渡載民人,實於公私有裨益等語,亦應如所奏辦理。

  以上各款,臣等悉心籌酌,分別定議,庶臺地鎮、道及文武官弁兵丁,咸知儆惕;積習可以漸除,奸宄從此歛戢,於海疆重地,均有裨益,是否有當?伏候聖訓遵行。為此,謹奏請旨。

  乾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奉上諭:本日據大學士九卿核議:福康安等奏清查臺灣酌籌善後事宜一摺,前因臺灣地方經柴大紀等貪縱廢弛之後,百弊叢生,特諭令福康安於剿捕完竣後,將善後事宜詳細妥議具奏。嗣據福康安等議定共十六條,立法固已周密,若該處文武員弁果能實力奉行,原可永遠無弊,但有治法無治人,恐日久復視為具文,或竟陽奉陰違,則雖多立科條,仍屬空言無益。茲經大學士九卿照覆施行,在臺灣之文武各員,務當敬謹遵循,力除積習,以飭營伍,而靖海疆。至閩省民風刁悍,盜劫頻聞,是以降旨凡遇該省海洋盜案,應俟兩年後盜風稍戢,再照舊例分別聲請。今據大學士等奏:以臺灣械鬥相尋,往往釀成巨案,嗣後亦應從嚴定擬,與盜案一體定限兩年,俟限滿後,人知畏法,再請照舊等語。但閩省盜劫之案,不一而足,昨據德成奏:福建內地以及臺灣械鬥之風尤熾,已有旨令李傳堯當遇案嚴辦,是此等愍不畏死之徒,恐尚非一、二年即能悛革。所有閩省海洋盜案,並械鬥之案,俱著照新例嚴辦。俟三年之後,如果人知畏法,該督撫等再行奏聞,照舊辦理,以期辟以止辟。餘俱照大學士等所議行。昨因臺灣總兵員缺緊要,恐普吉保不能勝任,奎林久歷戎行曾任將軍,威名素著,人亦體面,已降旨將伊補放。朕之所以簡用奎林者,原令其前往實力整頓,俾該處營務、吏治均有起色。奎林行抵泉州,李侍堯可即將應辦諸務及大學士等現在議覆各條,詳悉轉傳該總兵,令其到彼後,恪遵妥辦,毋負委任。至前降諭旨,令於督撫、將軍內每年輪派一員,前往臺灣巡查,亦恐該鎮道等扶同徇隱,故智復萌,有將軍、督撫等前往層層稽察,庶共知儆惕。若該處總兵皆如奎林之足資委用,原不必又令督撫等前往,多此一番跋涉。但奎林亦不能久在該處,設有升調等事,而接任者一時未能得人,難保其不致貽誤。自應仍責成巡查之將軍、督撫,方為周密。乃昨據德成奏:不如但令將軍、提督前往,督撫似可不必等語。其意必以將軍、提督與地方無統轄之責,前往臺灣尚不至有需索供應情事。若督撫前往,則各州縣備辦供給應酬及家人胥役需索門包,所費又復不貲。即如從前富勒渾縱容家人殷士俊、李世榮沿途任意勒索,是其明證;無怪德成之有此奏。朕令該督撫等前往巡查,原為稽察奸弊起見,若該督撫等復縱家人長隨胥吏等藉端需索,是未受其益,必先受其害也。更不成事體。著傳諭該督撫等:嗣後於前往臺灣巡查時,務宜嚴禁從役等,毋得有受門包、沿途需索等事,如有明知故縱及漫無覺察者,或經科道參奏,或經朕別有訪問,即將該督撫加倍治罪,決不寬貸。且不特臺灣為然。即各省督撫,於巡閱營伍、查辦災賑時,均當自行雇備夫馬,毋得絲毫擾累地方。朕聞向來各督撫內,惟李世傑、書麟於出巡時,輕騎減從,尚不累地方。各督撫俱受朕重恩,養廉優厚,何不以李世傑、書麟為則仿,而必踵不肖督撫等之覆轍乎!況督撫之責,在於察吏安民,凡通省之利弊,屬員之賢否,皆所應知。而其出巡時,所帶家人長隨,為數無多,何難隨時稽察管束,若幾名家人長隨尚不能查察,又安望其剔除弊竇,管轄如許之官吏耶?且不持督撫為然,即大臣官員等奉差出外,除應得廩給馹馬之外,亦不應格外需索,擾累地方。嗣後凡屬奉差外出及督撫出巡者,俱應輕騎減從,嚴加約束,毋任有違例騷擾之事。若有縱令勒索毫無覺察者,一經訪聞參奏,即一並從重治罪,斷不為之寬宥也。將此通諭知之。欽此。

  太子太保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吏總督福建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鹽課昭信伯李,為遵旨議奏事。乾隆五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準兵部火票遞到兵部咨職方司案呈內閣抄出大學士公阿等議覆前事一摺,並欽奉上諭一道相應抄單行文閩浙總督欽遵查照可也等因。計粘單一紙到本爵部堂。準此,除行總局司道、福建藩司移行一體欽遵外,擬合就行,為此劄仰該道即便會同臺灣鎮移行,一體欽遵,仍速查照部行各事理,克日逐一分別查明辦理詳報,毋違,須劄。計粘抄單一紙。

  乾隆五十三年八月初八日。(道光十年二月初三日黃本淵、黃化鯉、蔡國香同採)

  ●巡察御史(乾隆二十九年以前,舊志已有,毋庸重錄。今就縣志內乾隆三十二年起,以次補採附考)

  明善(滿洲鑲藍旗人)。

  朱丕烈(浙江海鹽人,戊辰進士,俱三十二年巡視)。

  喀爾崇義(滿洲人,給事中)。

  王顯曾(……人……科給事中,俱三十六年巡視)。

  覺羅圖思義(滿洲人,福建道監察御史)。

  孟邵(四川中江縣人,庚辰進士,貴州道監察御史,俱四十二年巡視)。

  塞岱(滿洲人,給事中)。

  雷輪(……進士…科給事中,俱四十六年巡視)。

  按御史之設,自康照六十年迨乾隆三十年,奉上諭:巡視臺灣御史,前已降旨,三年簡派一次,事竣即回,毋庸留駐候代。今思該處現有鎮道大員駐劄,一應地方軍務,俱可隨時經理,而向來巡察御史在彼,並未聞有所建白,原屬有名無實,若遽行裁撤,則地方官或以遠隙海洋,無人稽察,日久不免廢弛,亦不可不防其流弊。嗣後屆三年請派之期,該衙門仍照例奏請,或暫停派往,或數次後派員一往,隨時酌量辦理,欽此。自四十六年以後,即行停派。(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五日黃化鯉、蔡國香同採)

  ●臺灣道憲(乾隆二十九年以後,歷任臺澎道憲出身、籍貫、任卸日期,以前各任,舊志已詳,不復重敘)

  奇寵格(滿洲鑲白旗人,丙午舉人,乾隆三十年四月到任,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卸事,縣志有傳)。

  余文儀(浙江諸暨人,丁巳進士,乾隆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到任,十月初一日卸事)。

  張珽(陝西西安府涇陽縣人,戊午舉人,乾隆三十一年十月初一日到任,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卸事,縣志有傳)。

  余文儀(乾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回任,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卸事)。

  蔣允焄(貴州貴陽府人,乾隆二年進士,選翰林庶吉士,乾隆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到任,三十六年正月初三日卸事)。

  奇寵格(乾隆三十六年正月初三日到任,三十九年……卸事)。

  碩善(……綽明阿佐領下人,官學生翻譯,考取筆帖式,乾隆三十九年四月到任,四十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事)。

  馮廷丞(山西代州人,由從二品廕生引見內用,壬申舉人,乾隆四十年六月二十八日到任,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蔣元樞(江南蘇州府常熟縣人,己卯舉人,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到任,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卸事)。

  張棟(陝西西安府三原縣人,由貢生遵例捐納,乾隆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到任,四十五年五月十七日卸事)。

  俞成(浙江杭州府臨安縣人,乙丑進士,乾隆四十五年五月十七日到任,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卸事)。

  蘇泰(江蘇常州府江陰縣籍、蘇州府元和縣人,貢生捐納知縣,乾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護任,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穆和藺(正黃旗滿洲公西明佐領下人,丁卯舉人,乾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到任,十一月二十七日卸事,縣志有傳)。

  楊廷樺(直隸順天府大興縣人,丁丑進士,乾隆四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到任,四十九年正月十七日卸事)。

  孫景燧(浙江海鹽縣人,辛已進士,乾隆四十九年正月十七日護任,二月十八日卸事)。

  永福(正黃旗滿洲格繃額佐領下人,由候補筆帖式捐納,乾隆四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到任,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卸事)。

  楊廷理(廣西柳州府馬平縣人,丁酉拔貢,乾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護任,九月二十六日卸事)。

  萬鍾傑(雲南昆明縣人,由增生拔貢,乾隆五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到任,五十六年五月初十日卸事,縣志有傳)。

  楊廷理(乾隆五十六年五月初十日署任,是年六月十八日實授,六十年七月二十五日卸事)。

  劉大懿(山西平陽府洪洞縣人,丁酉舉人,乾隆六十年七月二十五日到任,嘉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卸事)。

  季學錦(江南蘇州府昭文縣人,已丑翰林,嘉慶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任,三年十二月在任病故)。

  遇昌(鑲白旗滿洲前造和英瀆造佟慶佐領下人,由生員考取戶部貼寫筆帖式,嘉慶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代理,四年三月初一日實授,六年三月初九日卸事)。

  慶保(鑲黃旗滿洲札拉芬佐領下人,由官學生考取筆帖式,嘉慶六年三月初九日到任,七年五月初四日卸事)。

  遇昌(奉旨回任,嘉慶七年五月初四日到任,十年……卸事)。

  慶保(……嘉慶十年十月初一日到任,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卸事)。

  清華(鑲紅旗滿洲恩福佐領下人,由官學生考取候補中書,嘉慶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到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卸事)。

  張志緒(浙江餘姚縣人,乙卯進士,嘉慶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任,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卸事)。

  汪楠(安徽寧國府旌德縣人,由監生捐納,嘉慶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代理,十七年六月初八日卸事)。

  糜奇瑜(四川秀山縣人,己酉拔貢,點小京官,戊午科應順天鄉試中式舉人。嘉慶十七年六月初八日到任,於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卸事)。

  汪楠(奉兩院憲委署,嘉慶二十二年二月初一日到任,於二十三年四月初四日實授,四月二十一日卸事)。

  蓋方泌(山東武定府蒲臺縣人,己酉拔貢,嘉慶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護理,二十四年閏四月初四日卸事)。

  汪楠(奉旨回任,嘉慶二十四年閏四月初四日到任,十月二十五日在任病故)。

  蓋方泌(嘉慶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代辦,旋奉委署,十二月二十一日署理,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卸事)。

  葉世倬(江蘇江寧府上元縣人,甲午舉人,嘉慶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到任,道光元年三月初三日卸事)。

  胡承珙(安徽涇縣人,乙丑進士選庶吉士。道光元年三月初三日署任,十月十七日實授,四年正月十二日卸事)。

  方傳穟(安徽安慶府桐城縣人,遵例捐納通判,歷陞知府。道光四年正月十二日護任,三月二十四日卸事)。

  孔昭虔(山東兗州府曲阜縣人,辛酉進士,選庶吉士,道光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署任,四月二十一日實授,七年十一月初三日卸事)。

  劉重麟(陝西同州府朝邑縣人,廩貢。道光七年十一月初三日到任)。

  鄧傳安(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乙丑進士。鹿港廳升授臺灣府,道光十年二月十八日署理)。(道光十年三月十九日署福建臺灣府王札誌局提調臺灣縣學劉,粘單核對,與此相符)。

  平慶(滿洲鑲藍旗人,翻譯舉人。道光十年……七日任)。

  (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五日蔡國香、吳春祿、楊文顯同採)(按最後兩條,其釆訪日期反在事實發生之前,或為事後所補)。

  ●臺灣府知府(乾隆二十九年以前各任,舊志已詳,今不重採)

  秦廷基(鑲黃旗漢軍,庚午舉人,乾隆三十一年七月任)。

  鄒應元(江蘇金匱人,進士,三十二年四月任,縣志有傳)。

  李師敏(山東惠民人,進士,三十七年四月任,三十九年十月卒於官,縣志有傳)。

  成城(浙江仁和人,進士,海防同知,三十九年十月署)。

  蔣元樞(江蘇常熟,舉人,四十年四月任)。

  萬錦前(浙江仁和監生,四十三年六月任)。

  蘇泰(江蘇元和貢生,四十六年……月任)。

  劉亨基(湖……舉人,海防同知,四十年正月署)。

  王右弼(山東齊東貢生,四十八年三月任)。

  劉亨基(見上,又於四十八年十一月署)。

  孫景燧(浙江嘉興人,進士,四十九年正月任,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林逆之變遇害)。

  楊廷理(廣西馬平拔貢,海防同知,五十一年十二月兼理)。

  楊紹裘(浙江餘姚增貢生,海防同知,五十二年正月署,縣志有傳)。

  楊廷樺(原任臺灣道,五十二年二月補授,是年八月卒於官)。

  楊廷理(見上,五十二年八月署,十月實授)。

  徐夢麟(浙江桐鄉監生,淡水同知,五十三年四月署)。

  楊廷理(見上,五十三年十月回任)。

  袁秉義(直隸宣化縣人,進士,淡水同知,五十六年五月署)。

  楊紹裘(見上,五十六年八月任)。

  清華(滿州鑲紅旗人,官學生,五十八年七月署)。

  袁秉義(見上,又於五十八年九月署)。

  遇昌(滿洲鑲白旗人,生員,五十九年三月任)。

  朱慧昌(浙江山陰貢生,鹿港同知,五十九年十一月署)。

  遇昌(見上,六十年二月回任)。

  沈颺(浙江仁和優貢,六……任)。

  楊紹裘(……嘉慶元年四月代理)。

  遇昌(見上,嘉慶二年二月再任)。

  吉壽(滿洲鑲白旗舉人,四年二月署)。

  吳逢聖(安徽桐城舉人,四年九月任)。

  慶保(滿洲鑲黃旗人,官學生,七年十一月任)。

  馬夔陞(山東齊河附貢生,十年十月任)。

  高叔祥(河南鄧州人,進士,十一年四月任,七月卒於官)。

  錢■〈雨上澍下〉(浙江仁和縣人,進士,海防同知,十一年八月任署)。

  楊廷理(見上,嘉慶十一年十二月復任)。

  鄒翰(順天府宛平縣人,祖籍江西,由議敘歷陞知府,賞戴花翎,嘉慶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任)。

  徐汝瀾(順天府宛平縣人,乾隆庚子科進士,由同知□□,嘉慶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任)。

  汪楠(安徽寧國府旌德縣監生,由捐納歷陞嘉興府調補,嘉慶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任)。

  楊廷理(嘉慶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再署)。

  汪楠(嘉慶十七年六月初八日回任)。

  鄭佐廷(安徽寧國府旌德縣壬子科舉人,以鹿港同知署理,嘉慶二十二年二月十八日任)。

  蓋方泌(山東武定府蒲臺縣人,乾隆己酉科拔貢生,嘉慶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任,二十一日卸事,接署道篆)。

  鄭佐廷(嘉慶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仍署)。

  蓋方泌(嘉慶二十四年閏四月初…日回任)。

  徐景楊(……府……縣監生,由淡水同知委署。嘉慶二十五年正月十七日回任)。

  蓋方泌(嘉慶二十五年二月十七日回任)。

  胡祖福

  方傳穟(安徽安慶府桐城縣人,由捐納通判歷陞,道光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署)。

  鄧傳安(江西饒州府浮梁縣人,乙丑進士,鹿港同知,道光四年正月十一日署)。

  方傳穟(道光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回任,嗣奉旨升授汀漳龍道)。

  陳俊千(安徽鳳陽府定遠縣人,乙丑進士,欽點翰林院庶吉士,道光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任)。

  鄧傳安(道光六年十月初六日再署)。

  徐鏞(安徽安慶府桐城縣人,己已進士,道光七年閏五月十二日任,八年奉旨準升四川龍茂道)。

  鄧傳安(奉旨升補,道光八年三月初六日任)。

  王衍慶(山東東昌府聊城縣人,乾隆壬子科舉人,臺防同知,道光九年六月初九日署任)。

  (道光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楊文顯、蔡國香同採)

  ●臺灣海防同知

  魯楷(浙江會稽人,乾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任)。

  韓琮(通州舉人,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任)。

  朱景英(湖南武陵舉人,三十四年四月二十日任,有傳見縣志)。

  成城(見上知府,三十七年四月十五日任)。

  鄔維肅(四十一年四月初九日任)。

  劉亨基(四十三年十月十七日任)。

  董啟珽(四十八年四月初十日任)。

  楊廷理(見上知府,五十一年八月二十日任)。

  吳元琪(五十二年九月十五日署)。

  清華(見上巡道,五十三年六月署任,五十四年六月實授)。

  袁秉義(直隸宣化府人,丙戌進士,五十六年五月署,五十八年九月再署)。

  楊紹裘(浙江紹興府餘姚縣人,五十六年八月署,嘉慶元年四月再署)。

  遇昌(鑲白旗滿洲人,五十九年三月署,嘉慶元年四月再署)。

  沈颺(浙江仁和舉人,六十年五月署)。

  方應恆(湖南巴陵監生,嘉慶二年十一月任)。

  魏堯年(順天監生,嘉慶四年十一月任)。

  延青雲(山西陽城縣貢生,五年二月任)。

  葉寶書(……嘉慶七年正月署)。

  錢■〈雨上澍下〉(浙江仁和人,庚子進士,嘉慶七年六月任,十年軍功候補府加道銜,十一年八月護理府篆)。

  薛志亮(見上知縣,嘉慶十一年八月護理)。

  柯緯章

  朱爾申(江蘇上元縣人,由附監生四庫館謄錄議敘布政司經歷,嘉慶十五年十二月初五日任)。

  張學浦(直隸清苑縣人,祖籍江蘇,由考職府經歷加捐分發,十七年二月十八日署)。

  徐憲文(山東兗州府滕縣人,進士,十八年十月初二日任)。

  趙逢源(江蘇松江府青浦縣人,進士,二十年正月二十日任)。

  洪煌(浙江杭州錢塘縣監生,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署)。

  李維錚(浙江寧波府鄞縣人,監生,二十一年六月十一日任,升授泉州府知府,旋卒)。

  陳蒸(雲南廣西直隸州彌勒縣人,祖籍浙江,進士,二十二年三月初三日代理)。

  邵葆醇(順天府大興縣人,進士,二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署,旋蒙題補,二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在任病故)。

  胡振遠(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由議敘府經歷加捐知縣,二十四年七月初一日護理)。

  姚瑩(安徽桐城縣人,進士,二十五年正月初二日署)。

  吳秉綸(湖北宜昌府東湖縣人,舉人,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署)。

  張家幹(湖南湘潭縣人,由附監生捐知縣,道光元年三月二十二日署)。

  蓋方泌(山東武定府蒲臺縣人,拔貢,元年九月十二日兼攝)。

  管遹儀(江蘇陽湖縣人,監生,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任)。

  杜紹祁(江蘇常州府無錫縣人,進士,四年五月初八日署)。

  周璽(廣西桂林府臨桂縣人,進士,五年正月十二日署)。

  張于泰(雲南大理府太和縣人,舉人,五年八月二十一日署)。

  呂志恆(江蘇常州府陽湖縣人,監生,七年九月初一日署)。

  王衍慶(山東東昌府聊城縣人,舉人,八年七月二十二日任)。

  蔣鏞(湖北黃州府黃梅縣人,進士,九年七月初三日署)。

  沈欽霖

  ●臺灣府經歷

  汪朝棟(安徽歙縣人,乾隆三十二年十一月任)。

  王執禮(浙江仁和人,三十四年二月任)。

  謝洪光(廣東德慶州監生,三十七年六月任)。

  葉起蛟(仁和吏員,四十年七月任)。

  張東馨(會稽吏員,四十三年十月任)。

  嚴榕照(常熟監生,四十七年正月任)。

  羅倫(安岳縣監生,五十一年六月任)。

  周書鳳(仁和監生,五十三年八月局員署,五十六年二月再署)。

  朱瀾(仁和議敘,五十四年四月任)。

  魯岱(江南當塗供事,五十七年十月署)。

  李傳椿(巡檢署)。

  李棟

  曹德裕(五十九年署)。

  彭思本(山陰供事議敘,六十年五月任)。

  陳塤(歷城人,考職正八品,嘉慶元年六月署,八月實授)。

  張力恕

  任元舉(……四年三月署)。

  包德墉(鄞縣人,吏員,四年五月任,五年二月奉委代理澎湖通判,六年七月回任)。

  翟灝(淄川增貢生,五年四月署)。

  蘇鴻(羅漢門巡檢署)。

  李雲龍(昌平吏員考職,八年正月任)。

  呂聖宗(安徽貴池縣人,由律例館供事,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署)。

  袁錫山(河南新蔡縣人,由監生捐縣丞,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署)。

  李雲龍(直隸昌平州人,由滿吏考職正八品,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任)。

  徐文尉(直隸平谷縣人,由監生捐未入流,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署)。

  李雲龍(又於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回任)。

  徐延俊(甘肅寧夏縣人,由附監生捐從九品,十七年二月二十四日署)。

  李雲龍(又於十七年七月十二日回任)。

  沈日源(江蘇元和縣人,由監生捐未入流,十八年十月十六日署)。

  宋楘(江蘇長洲縣人,由監生捐從九品,十九年正月十一日署)。

  徐延俊(又於十九年閏二月二十六日再署)。

  李芸(直隸大興縣人,由監生捐縣丞,十九年九月十七日署)。

  徐鍔(直隸大興縣人,由內閣供事議敘府經歷,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任)。

  葉時秀(浙江仁和縣人,由兵部吏員議敘從九品,……年……月……日署)。

  徐鍔(又於二十五年……月……日回任)。

  劉蔭棠(直隸大興縣人,由內閣供事議敘從九品,道光元年七月十四日署,二年三月奉文升補)。

  王惟馨(直隸宛平縣人,由監生捐從九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署,續奉文升補)。

  熊飛(江蘇江寧縣人,由監生捐縣丞,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署)。

  王惟馨(又於六年七月十八日回任)。

  俞國祺(直隸大興縣人,由玉牒館供事議敘從九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代理)。

  沈日源(又於六年十月初一日再署)。

  宋覲庭(江蘇常縣熟人,由監生捐從九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任)。

  陳文起(安徽石埭縣人,由監生捐縣丞,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署)。

  張師孚(道光十年閏四月初一日任)。

  ●臺灣縣知縣

  趙愛(鑲白旗人,乾隆三十年任)。

  王右弼(濟東貢生,三十四年四月任)。

  解文燧(江西永豐人,進士,三十八年任,有傳見縣志)。

  郁正(江蘇婁縣人,舉人,四十年十一月任)。

  謝洪光(廣東德慶州監生,四十四年七月任)。

  劉亨基(臺防同知,四十六年七月攝任)。

  程峻(安徽六安州舉人,四十七年二月署)。

  唐鑑(廣東番禺舉人,四十八年二月署)。

  王露(浙江杭州舉人,五十年九月任)。

  方維憲(直隸大興貢生,五十三年三月署)。

  黃繼先(安徽休寧舉人,五十三年三月署)。

  羅倫(四川安岳人,府經歷,五十三年八月署)。

  仇賦華(山東曲沃人,順天舉人,五十五年五月任)。

  沈樹東(浙江仁和人,新莊縣丞,五十六年六月署)。

  林昌琰(廣東平遠貢生,五十六年八月署)。

  清華(臺防同知,滿洲官學生,五十六年十月攝任)。

  程文炘(河南商城人,新莊縣丞,五十八年六月署,五十九年十月復署,嘉慶四年五月復署,八年三月又署)。

  何茹連(浙江江山拔貢,乾隆五十八年十月任,升淡防廳)。

  周祚熙(江西南豐進士,嘉慶七月二十六日任)。

  周作洵(河南商城人,辛卯副榜,五年二月任,降調)。

  薛志亮(號耘廬,江蘇江陰人,癸丑進士,八年七月任,十二年升授鹿港理番同知)。

  程文炘(見上,十三年八月初一日又任)。

  黎溶(廣東番禺縣人,舉人,十五年七月十六日任)。

  高大鏞(……舉人,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任)。

  溫溶(江西……吏員加捐經歷,二十年三月十六日署)。

  胡振遠(……由議敘府經歷加捐知縣,二十四年五月初一日署)。

  姚瑩(安徽桐城人,戊辰進士,二十四年九月初四日任)。

  徐鍔(直隸大興縣人,由供事議敘府經歷,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三日署)。

  范邦幹(浙江,……由供事議敘從九品,道光元年二月初六日署)。

  李慎彝(四川威遠人,戊辰進士,三年二月初一日任,升署淡防同知,題補噶瑪蘭通判)。

  熊飛(江蘇江寧縣人,由監生加捐縣丞,六年七月二十日署)。

  顧鄰(浙江,……由附監生議敘縣丞薦升,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任,十年十二月十三日卒於任)。

  徐必觀(江西新城人,壬戌進士,十年十二月十五日署)。

  ●羅漢門縣丞

  楊開泰(融縣人,廩貢,乾隆三十六年六月任)。

  黃廷梓(廣昌貢生,三十九年九月任)。

  張圜(觀城人,附監,四十三年七月任)。

  張士榕(長安縣優貢,四十七年六月任)。

  李育春(山東濟陽監生,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署)。

  廖開泰(山東奉新人,從九品,十二年七月初二日任)。

  謝君捷(……監生,捐從九品,十三年二月十一日任)。

  廖開泰(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又任)。

  徐夢蘭(……附貢生,四年十二月初一日任)。

  徐文尉(直隸平谷縣人,監生,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任)。

  蔡奉璋(……議敘從九品,十六年三月初三日任)。

  徐延俊(甘肅寧夏縣人,附監生,十七年九月十五日任)。

  宋■〈〈牙攵〉上水下〉(江蘇長洲縣人,由監生,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任)。

  蔡奉璋(十八年八月初十日又任)。

  田光珣(……由監生捐未入流,十九年四月十九日任)。

  吳廷棟(……由監生捐從九品,二十一年五月初六日任)。

  徐延俊(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又任)。

  李大模(……由監生,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任)。

  田光珣(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又任)。

  陳其祿(……由監生,二十四年閏四月十六日任)。

  陳紹祖(……議敘從九品,二十四年九月初四日任)。

  陳其祿(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又任)。

  丁在中(……議敘未入流,道光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任)。

  謝得琛(……監生捐從九品,二年七月初十日任)。

  丁在中(二年七月十六日又任)。

  沈應清(……由監生捐未入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任)。

  丁在中(四年正月初六日又任)。

  王霖(……議敘未入流,四年四月二十日任)。

  詹英(……廩膳生,四年九月十三日任)。

  謝得琛(五年三月初三日又任)。

  易金杓(……監生捐未入流,五年四月初六日任)。

  沈應清(五年十日初一日又任)。

  張炘(……議敘從九品,六年五月初九日任)。

  金日亨(……吏目選未入流,七年五月初七日任)。

  方振聲(……議敘從九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任)。

  沈應清(八年十一月和三日又任)。

  方振聲(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又任)。

  ●臺灣縣典史

  黃廷亮(鎮平人,監生,乾隆三十八年六月任)。

  陳奏功(山陰監生,三十九年十一月任)。

  唐峻德(涿州吏員,四十三年二月任)。

  張圜(四十六年縣丞署)。

  吳永寧(紹興山陽人,議敘,四十七年四月任)。

  易鳳翊(廬陵監生,五十年六月任)。

  陳聖增(會稽監生,五十四年六月任,五十七年十一月再任)。

  饒灼(湖南城步監生,五十六年五月署)。

  任元(蕭山監生,五十六年六月任)。

  魯岱(五十七年五月署)。

  李傳椿(巡檢署)。

  曹得裕(安徽貴池吏員,五十九年四月任)。

  李棟(巡檢署)。

  李可復

  任元■〈與上土下〉

  衷承啟(南昌監生,十一年五月巡檢兼署)。

  李育春(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任)。

  馮宗煒(……監生捐未入流,……年六月初八日任)。

  謝君捷(見巡檢,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任)。

  馮宗煒(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又任)。

  徐文尉(見巡檢,十四年六月十三日任)。

  馮宗煒(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又任)。

  徐延俊(見巡檢,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任)。

  邱煥(……監生,捐從九品,十九年四月初三日任)。

  陳紹祖(見巡檢,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任)。

  陳其祿(見巡檢,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任)。

  丁在中(見巡檢,道光元年八月十二日任)。

  謝得琛(見巡視,二年七月初十日任)。

  丁在中(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又任)。

  沈應清(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任)。

  丁在中(四年正月初六日又任)。

  王霖(見巡檢,四年四月二十日任)。

  詹英(見巡檢,四年九月十三日任)。

  謝得琛(五年三月初三日又任)。

  易金杓(見巡檢,五年四月初六日任)。

  沈應清(五年十月初…日又任)。

  張炘(見巡檢,六年五月初九日任)。

  金日亨(見巡檢,七年五月初七日任)。

  方振聲(見巡檢,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任)。

  金日亨(見前,十年……月……日回任)。

  (以上均道光九年十二月楊文顯、蔡國香同採)

  ●府儒學教授(乾隆二十九年郡志巳詳)

  尤華青(晉江丁丑進士,乾隆三十年三月任)。

  董文駒(閩縣丙戌進士,三十六年任)。

  東世模(福州丙戌進士,三十八年十一月任)。

  廖玉麟(閩縣癸未進士,四十二年三月任)。

  黃洪詩(羅源舉人,四十五年四月任)。

  羅前蔭(侯官舉人,四十八年八月任)。

  王簡良(閩縣舉人,五十一年二月任)。

  沈鴻儒(永定己丑進士,由廣……知縣改授,五十五年……月任)。

  遊光纘(霞浦庚子進士,五十八年九月任)。

  陳從龍(安溪廩貢,嘉慶二年九月任)。

  黃耀彰(晉江舉人,六年三月任)。

  傅淵季(南安庚子會魁,十年二月任)。

  駱鍾球(惠安拔貢,十四年三月任)。

  黃大齡(晉江人,辛酉進士)。

  陳賡元(閩縣戊辰進士,二十一年十一月任)。

  駱鍾球(見上,十五年二月又任)。

  鄭重(安溪舉人,二十五年八月兼署)。

  林桂茂(霞浦戊辰進士,道光元年十月任)。

  林早春(…寧舉人,五年四月兼署)。

  楊濱海(晉江戊辰進士,五年十一月任)。

  葛鳳鳴(侯官舉人,七年七月任)。

  陳廷煥(侯官乙丑進士,八年三月現任)。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陳國瑛採)

  ●府儒學訓導

  呂天茂(順……,乾隆三十一年任)。

  唐象言(漳州廩貢,三十五年四月任)。

  范應斗(大田廩貢,三十…年四月任)。

  謝德芳(邵武舉人,四十一年十二月任)。

  張錦(晉江舉人,四十三年十一月任)。

  林擎天(閩縣廩貢,四十六年十一月任)。

  陳鼐(長樂舉人,五十年四月任)。

  楊見龍(平和舉人,五十三年四月任)。

  柯其暉(莆田舉人,……十七年三月任)。

  楊梅(同安生員,軍功議敘,六十年二月任)。

  李惟清(同安廩貢,嘉慶三年十一月任)。

  林占梅(安溪舉人,七年六月任,十一年三月卒於官)。

  陳開運(惠安廩貢,十一年七月任)。

  駱鍾球(見上,十五年六月兼署)。

  魏應規(閩縣舉人,十九年四月任)。

  鄭重(安溪舉人,二十三年……月任)。

  陳賡元(見上,二十三年六月兼署)。

  張夢麟(閩縣舉人,道光元年三月任)。

  陳景星(侯官舉人,元年四月任)。

  林早春(見上,……年正月任)。

  楊懷淵(連城舉人,六年七月任)。

  楊忠(同安舉人,道光十年二月二十五日署任)。

  洪占鰲(侯官舉人,道光十年四月初八日任)。

  (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五日陳國瑛採)

  ●臺灣縣儒學教諭(乾隆二十九年以上不列)

  翁松綱(閩縣舉人,失考)。

  饒澍(龍巖拔貢,乾隆三十六年五月任)。

  徐時新(邵武拔貢,三十九年五月任)。

  陳天杏(沙縣拔貢,四十一年十一月任)。

  陳雲錄(福清舉人,四十四年十二月任)。

  杜梅(同安舉人,四十八年九月任)。

  施寅亮(南安舉人,五十一年八月任)。

  蘇芳淑(順昌拔貢,五十五年四月任,卒於官)。

  謝雲龍(嘉義學訓導,五十六年十月兼署)。

  蘇調羹(德化縣人,舉人,本學訓導,五十七年兼署,是年四月丁憂)。

  柯其暉(莆田縣人,舉人,府學訓導,五十七年閏四月兼署)。

  黏繼任(晉江舉人,五十七年十月任)。

  饒焞(光澤舉人,嘉慶元年三月任)。

  吳拱極(龍巖拔貢,五年四月任)。

  鄭兼才(德化:貢,戊午解元,九年三月任,十二年以軍功升江西長寧知縣)。

  梁上春(……舉人,十三年閏…月任)。

  林得震(永春舉人,十七年四月任)。

  羅河嶽(上杭拔貢,二十年十一月任,二十三年六月升安徽舒城縣知縣)。

  石亦琮(福州府舉人,本學訓導,二十…年…月兼署)。

  謝代壎(邵武廩貢,二十四年…月署)。

  鄭兼才(見上,二十五年十二月再任,道光二年七月病故)。

  王承緯(晉江廩貢,二年八月兼署)。

  李開(上杭舉人,三年十一月任)。

  陳玉英(長樂舉人,七年五月任,十年閏四月卒於官)。

  劉烈(邵武縣舉人,本學訓導,十年閏四月兼理)。

  楊忠(同安舉人,十年五月初六日署)。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十日陳國瑛採)

  ●台灣縣儒學訓導

  何澤可(…澤廩貢,乾隆三十年…月任)。

  董尚猷(崇安廩貢,三十五年四月任)。

  李振漢(福州歲貢,失考)。

  黃梅(龍溪拔貢,三十八年四月任)。

  孫芳時(永春舉人,四十一年九月任)。

  張克綏(晉江解元,四十四年十二月任)。

  邱玉軒(寧化廩貢,四十九年閏三月任)。

  陳鴻猷(永安拔貢,五十一年十一月任)。

  蘇調羹(德化舉人,五十五年三月任)。

  謝雲龍(嘉義學訓導,五十六年兼署)。

  蘇調羹(德化縣人,舉人,五十七年回任,是年四月丁憂)。

  柯其暉(莆田縣人,舉人,府學訓導,五十七年閏四月兼署)。

  蔡光邦(漳浦舉人,五十八年八月任)。

  盧應鵬(永定廩貢,嘉慶四年二月任)。

  黃對揚(龍溪舉人,八年二月任,以軍功升廣西來賓知縣)。

  傅呂(……舉人,十一年十二月任)。

  曾鼎元(同安舉人,十五年九月任)。

  吳鎮(崇安縣人,廩貢,十六年十二月署)。

  林得震(見上,十八年三月任)。

  白奇馨(永春廩貢,十八年十月任)。

  張鳳翔(連江縣人,舉人,十九年三月任)。

  林得震(見上,二十年二月兼署)。

  石亦琮(福州舉人,二十年十一月任)。

  謝代壎(見上,二十四年四月署任)。

  王承緯(見上,道光元年二月任)。

  謝代壎(見上,四年三月署任)。

  林廣顯(龍溪舉人,四年八月任,五年七月任鳳山,兼署諭訓)。

  李開(見上,五年七月兼署)。

  林廣顯(見上,六年三月回任,五月病故)。

  林早春(建寧舉人,六年六月以府學訓導兼署)。

  劉烈(邵武舉人,七年五月現任)。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十日陳國瑛採)

  ●諸羅縣學教諭

  劉松(邵武人,乾隆丙子舉人,辛已明通(?),二十九年由德化教諭調補,……二月到任,三十三年俸滿,推升廣西直隸鬱林州博白縣知縣)。

  ●鳳山縣學訓導

  饒焯(邵武人,廩貢,乾隆三十四年,由福寧府霞浦縣訓導調補,三十七年俸滿,推升廣西潯州府經歷)。

  葉中丞傳

  愛鎮軍傳

  薛邑侯傳

  ·葉中丞傳

  葉世倬、健菴,江南上元人。以甲午鄉舉,授四川長寧令。多行善政,累擢閩省延建邵道。嘉慶二十五年,調任臺灣巡道。甫下車,值苦旱,祈禱即雨,民咸佩之。是歲,主科試事,謹關防,嚴甄別,所得士絕少夤緣之弊。課海東書院,必親臨講藝,增課期,加賞錢,殷殷教導,視諸生如子弟輩。時復重刊朱子小學,統郡士而勵以必讀。見聖廟書籍殘缺,購置多部以補之。其為留心聖道、振興文教如此者。日勞政績,夜常徒步出署,察訪民情,無在不以正人心、厚風俗為兢兢。至作治臺議上兩院:一曰官宜久任,二曰嚴行保甲,三曰招徠生番,四曰募兵本地,五曰籌備積貯,六曰分設船廠,原原本本,俱昭經濟。上憲韙之,尋遷江西按察使,未卸篆,聞報北路巨盜搶掠糾眾,漸逼郡垣,世倬獨毅然往捕。時則輕輿減從,行至四十里,從容籌度,分路防禦。盜聞風解散,不數日首惡就擒,地方安謐。是所謂不威自畏也。旋授山西布政使,遷福建巡撫,兼署閩浙總制。奉旨以原品□籍,卒於家。(黃本淵擬)

  ·愛鎮軍傳

  愛新泰,滿州正白旗人。由健銳營前鋒出師金川累升。嘉慶四年奉命鎮守臺澎。素歷行陣,具有將略。五年春,嘉義鹽水港逆匪陳錫宗、胡杜猴、王珠(即檨仔珠)、陳水(即鐵扁挑)等糾眾謀為不軌,攻汛毀署,戕害巡檢姜文炳。報至,公與道府會議,留遇觀察守郡城,親自帶兵與吳太守星夜馳往剿捕。甫過曾文溪墘,有賊伏在林投樹中,窺伺鎮軍將至,持械躍出,殺傷公跟人者。公奮然揮兵開槍擊斃其賊,長驅直抵鹽水港,與賊遇。時值狂風大作,賊眾乘風拋擲沙包灰礶,我師不能前進。公望空祈禱,風遂止息,始得列陣,前開一砲,正中當先執旗賊目,翻仆倒地,並斃餘賊無數。賊眾大潰,紛紛逃竄,兵勇奮力追殺,生擒者亦復不少。就於軍前審辦,正法梟示,得犯供,始知砲斃賊目即逆首陳錫宗也。且悉該逆等有勾結郡城及南路奸民林阿水、三己六等,欲為響應。馳書觀察,就郡選差幹役飭營撥兵按名獲究,不閱月而賊目、餘黨悉皆就擒,克期奏凱。嗣是而蔡牽、朱濆等幫匪船屢次竄臺,忽而鹿耳門口,忽而滬尾、雞籠,忽而鹿港、王功,忽而鳳屬之東港、旗後各洋面,遊奕寄椗。又有艇匪黃勝長幫□□鹿港口。公皆不辭勞瘁,商同道府,督飭協營,南北奔馳□禦□,或擊破盜艘,奪獲器械,或生擒賊夥,拿獲接濟奸民,均皆隨時奏辦。中間復有嘉屬匪徒白啟、郭定等,結會滋事。公亦會商文武,立時撲滅之。而蔡牽一幫匪船,在洋肆劫日久,匪目多,黨羽眾,糧食足,砲械備,遂有窺伺臺灣之意;不惜重貲,結連山匪,於十年十一月,先擾滬尾,戕署都司陳廷梅。公聞報,即同馬太守提兵北援,蔡牽已遣其黨夥逕至鳳山,或由東港、或由旗後港,而鳳山賊□淮泗等應之。慶觀察令臺防錢同知與營弁帶領兵勇屯番往援。蔡牽全幫匪船即於是月二十四日入鹿耳門口。公途中得信,慮郡兵軍薄,留馬太守守嘉邑,馳歸與觀察□□□□。是南北陸匪遍起,道路不通,鳳山城失守,縣令吳兆麟遇害。而南之賊目陳棒,率眾屯桶盤棧。北之賊目周添壽等,屯洲仔尾,與匪船登陸之老闆頭目並□起船中錢銀砲械,於此以散給響應陸匪,令其間日輪攻郡城八門□安平汕尾□。公以標下□備□兵,除撥援南北兩路並水陸布置而外,無可調遣。□□□□而□戒備,擒內應,拿謠言,定民志,一面檄召先經派□□□之吉遊戎,帶兵回郡,以壯軍威,而備戰守。時與義民出城擊賊。尋會浙閩水師提督李,統舟師至,困蔡牽於□□□□□□,議用火攻。令澎湖副將王得祿、安平千總王贊,駕小船由內港縱焚逆艘,頗稱勝焉。因而會約夾攻洲仔尾水陸大賊巢,克之。遂乘勝破桶盤棧,哨捕中路大穆降敗逃賊匪。公與吉遊戎皆親冒矢石,身先士卒焉。公仍復率將驅兵克復鳳山城。旋欽差大臣廣州將軍賽統軍渡臺,蕩平餘匪,事定論功,恩加提督銜,賞雲騎尉世職。後以朱濆幫匪船竄泊噶瑪蘭之蘇澳港,公奉檄駐劄滬尾要轄,竟以勞卒於軍營。(蔡國香撰)

  ·薛邑侯傳

  薛志亮,□耘廬,江蘇江陰人。乾隆癸丑進士。嘉慶八年,以才幹知臺邑。平日居官砥礪廉隅,聽政秉公勤慎,深得民心。十年冬,逆牽竄臺,勾結陸匪,先擾雞籠,戕官焚汛。繼至鳳邑,攻城陷縣。嘉、彰兩邑亦為之騷動。甚至衝入臺口,圍迫郡垣。鎮軍與太守命將帶兵,南北奔馳,水陸堵捕,郡兵未免單薄。奉觀察命,傳集紳士,議守禦策。城市居民,素感善政,咸皆踴躍,盡舉義旗。頃刻間,城廂內外,得鄉勇數千,日則隨軍擊賊,夜則登城戍守。復勸諭郊商,就於郡西靠海一帶,南自下林仔,北至布埔,遍植木柵,以為外護。得通鹿耳門安平軍情信息及省廈文報。因之,內應擒,謠言止,民志賴以安,軍威賴以壯,內營大兵未到,遂得與李提軍舟師會約,攻破洲仔尾賊巢,乘勢攻克桶盤棧賊寨,逆艘突圍奔竄,愛鎮軍遂長驅進征,南路克復鳳山縣城。嗣是大憲抵臺,蕩平餘匪,論功奏獎,恩加知州銜。尋護臺防同知。念邑志曆年已久,恐多缺漏,爰集儒紳,延學諭謝、鄭二公,相與採輯,而纂修之。不數月,志書告成。時公已擢鹿港理番。旋復移署淡防。所至政績,均有可觀。未幾,竟以疾終於淡水官署。聞者莫不淚下。至今一邑三廳,民番商賈猶詠甘棠而誌愛焉。(蔡國香撰)

  ●總兵

  武隆阿(正黃旗菩薩保佐領下人,由監生,健銳營前鋒出征川、陝、楚,賞戴花翎、阿勒精阿巴圖魯、乾清門侍衛。在廣東潮洲鎮總兵,緣事來臺,補授總兵。嘉慶十二年十月任,二十三年十一月請假卸事)。

  慶山(正藍旗雙福左領下人,出兵川、楚,由浙江平陽協副將,嘉慶二十三年十一月署)。

  武隆阿(嘉慶二十四年七月,由京回任,二十五年丁艱回旗)。

  音登額(正藍旗福珠里佐領下人,由藍翎長,出兵川、陝、楚,在河南滑縣打仗,賞戴花翎,由直隸宣化縣總兵調補。嘉慶二十五年六月任。道光元年十一月調直隸天津鎮)。

  觀音(鑲紅旗興安佐領下人,西安駐防,補放驍騎校,曾出師石峰堡川、陝、楚教匪,賞戴花翎,由直隸天津鎮調補。道光元年十一月任,四年三月告病回旗)。

  明保(白旗漢軍,頭甲喇阿裕嚕佐領下人,由閒散出兵湖南疆(?),道光四年三月任,是年七月丁艱回旗)。

  趙裕福(鑲紅旗漢軍,本世管佐領下人,由北路協副將,道光四年七月署,曾於鳳山匪徒楊良斌案內賞戴花翎,是年十一月回北路協本任)。

  蔡萬齡(江蘇上海縣人,乾隆己西科武舉,由福建建寧鎮總兵調補,道光四年十一月任,六月緣事回籍)。

  陳化成(福建同安縣人,由行伍,歷任金門鎮總兵,道光六年十一月署,七年三月同金門鎮)。

  劉廷斌(四川溫江縣人,由行伍,出師廓爾喀,貴州、湖南、湖北、陝西、甘肅打仗出力,賞戴花翎,由直隸正定鎮總兵調補,道光七年三月任)。

  (道光十年二月十五日曾敦仁採;同年六月十五日奉營文對符)

  ●鎮標左營遊擊

  楊彪(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於嘉慶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到營護理,是年八月十二日卸事)。

  藍玉芳(汀州府長汀縣人,由行伍,於嘉慶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到營任事,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卸事)。

  林青高(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於嘉慶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到營護理,十四年二月三十日卸事)。

  程褒(直隸廣平府肥鄉縣人,由武進士,於嘉慶十四年二月三十日到營署事,是年十一月二十日卸事)。

  林青高(嘉慶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營護理,十五年二月初五日卸事)。

  程褒(嘉慶十五年二月初五日到營署事,是………卸事)。

  綽哈那(正白旗佐領人,發閩候補,於嘉慶十五年八月十三日到營署事,十六年四月初八日卸事)。

  陳科廷(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於嘉慶十六年四月初八日到營護理,是年七月二十二日卸事)。

  德斌(……黃旗佐領人,發閩候補,於嘉慶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到〕營署事,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卸事)。

  楊彪(嘉慶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到營護理,十八年七月十一日卸事)。

  文忠(正黃旗佐領人,發閩候補,於嘉慶十八年七月十日到營署事,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卸事)。

  楊彪(嘉慶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到營護理,二十年四月初十日卸事)。

  官贊朝(邵武府邵武縣人,由行伍,於嘉慶二十年四月初…日到營署事,二十一年三月十七日卸事)。

  恆坤(正黃旗佐領人,於嘉慶二十一年三月十七日到營署事,是年五月十七日卸事)。

  廣德(正白旗佐領人,發閩候補,於嘉慶二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到營署事,是年十二月十一日卸事)。

  徐廷榮(廣西平樂縣人,由行伍,於嘉慶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到營署事,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卸事)。

  官贊朝(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到營任事,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卸事)。

  崇文(鑲黃旗佐領人,發閩候補,於嘉慶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到營署事,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卸事)。

  林森高(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於嘉慶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到營護理,是年十一月十五日卸事)。

  周進龍(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於嘉慶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到營護理,二十五年正月初十日卸事)。

  官贊朝(嘉慶二十五年正月初十日回營任事,道光元年七月初三日卸事)。

  平祿(鑲白旗佐領人,發閩候補,於元年七月初三日到營署事,三年二月初一日卸事)。

  周進龍(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於三年二月初一日到營護理,是年三月二十五日卸事)。

  官贊朝(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回營任事,四年二月……卸事)。

  林森高(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到營署事,六年八月初六日卸事)。

  楊彪(六年八月初六日到營任事,七年三月初二日卸事)。

  馬麟輝(鑲白旗佐領人,於七年三月初二日到營兼署,是年八月二十六日卸事)。

  楊彪(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回營,八年二月初一日告休卸事)。

  馬麟輝(八年二月初一日到營兼署,是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事)。

  聶標文(貴州大定府畢節縣人;由行伍,於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到營兼署,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卸事)。

  翁朝龍(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於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事,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卸事)。

  周進龍(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到營,現在護理)。

  ●鎮標左營守備

  翁榮桂(福州府連江縣人,由行伍,於嘉慶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到營署事,是年八月十二日卸事)。

  楊彪(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於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到營署事,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卸事)。

  翁朝龍(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於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到營署事,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卸事)。

  楊彪(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回營任事,十五年正月十二日卸事)。

  俞志燃(福州府連江縣人,由行伍,於十五年正月十二日到營署事,是年三月二十四日卸事)。

  陳金標(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於十五年三月……營署事,十六年閏三月十九日卸事)。

  陳國興(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於十六年閏三月十九日到營署事,是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卸事)。

  翁朝龍(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營署事,十九年正月二十日卸事)。

  楊彪(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回營任事,是年十二月初九日卸事)。

  余世輝(福州府閩縣人,由世職,於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到營署事,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葉有林(延平府南平縣人,由行伍,於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到營署事,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卸事)。

  喬觀瀾(福州府閩縣人,由武生,於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到營署事,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三日卸事)。

  林忠華(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於二十五年十一月初……營署事,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卸事)。

  王福生(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於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到營任事,是年十二月十三日卸事)。

  曹桂芳(延平府南平縣人,由行伍,於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到營署事,三年正月十二日卸事)。

  王福生(三年正月十二日回營任事,是年三月二十八日卸事)。

  曹桂芳(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到營署事,是年八月二十六日卸事)。

  黃國才(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於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到營署事,四年四月初十日卸事)。

  林士泰(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於四年四月初十日到營署事,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卸事)。

  王福生(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回營任事,七年五月十六日卒於官署)。

  李思升(汀州府清流縣人,由行伍,於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到營署事,九年八月十九日卸事)。

  武攀鳳(江蘇江寧府上元縣人,由武進士,於九年八月十九日到營任事,是年九月十二日卸事。十年閏四月……噶瑪蘭營都司)。

  李思升(九年九月十二日到營,現在署事)。

  ●鎮標右營遊擊(道光六年裁歸北路,其右營事務歸左營兼管)

  楊彪(建寧府建安縣人,行伍,由左營守備於嘉慶十二年九月初二日護,十三年七月初五日卸事)。

  如柏(正黃旗滿洲人,世襲輕車都尉,署城守營參將,十三年七月初五日兼署,是年十二月二十日卸事)。

  黎炳(廣西柳州人,行伍,由中營遊擊於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兼署,十四年四月初五日卸事,軍功賞戴花翎)。

  陳名聲(泉州府晉江縣人,武生,由北左守備於十四年四月初五日護,是年十一月十八日卸事)。

  許律斌(漳州府詔安縣人,行伍,由南路下淡水營都司升補,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任,十五年十月初十日因病告休,軍功賞戴花翎)。

  陳拜本(泉州府同安縣人,由城守左軍守備,十五年十月初十日護,十六年五月初八日卸事,軍功賞戴藍翎)。

  孫天祺(福州府福清縣人,由世襲雲騎尉,十六年五月初八日護,是年七月二十二日卸事)。

  常春(……藍旗滿洲人,系揀發遊舉,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任,十七年七月二十…日卸事)。

  文忠(……黃旗滿洲人,系揀發都司,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署,十八年六月初一日卸事)。

  蕭文選(陝西漢中府西鄉人,武進士,由福寧中營遊擊調補,十八年六月初一日任,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卸事)。

  林青高(泉州府晉江縣人,行伍,由城守右軍守備於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護,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卸事)。

  徐廷榮(廣西平樂府平樂縣人,行伍,由漳州右營遊擊調補,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任,二十四年二月初二日卸事)。

  明海(鑲白旗滿洲人,由副護軍參領署中營遊擊,二十四年二月初二日兼署,是年三月十五日卸事)。

  官贊朝(邵武府邵武縣人,行伍,由左營遊擊,二十四年三月十五日兼署,是年四月二十九日卸事)。

  祥宋(正黃旗滿洲人,由侍衛班領補授龍岩營遊擊調補,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任,二十五年七月初二日卸事)。

  菩薩保(正黃旗滿洲人,由烏槍護軍參領補授中營遊擊,二十五年七月十三日署,道光元年二月初六日卸事)。

  楊彪(由北路中營都司於道光元年二月初六日署,是年八月十三日卸事)。

  松德(正黃旗滿洲人,系揀發都司,元年八月十三日署,是年十月初三日卸事)。

  吉興(正白旗滿洲人,世襲一等輕車都尉,元年十月初三日署,二年三月十二日卸事)。

  松德(二年三月十二日署,是年八月二十九日卸事)。

  吉興(系署中營遊擊,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兼署,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卒於官)。

  林忠華(福州府閩縣人,行伍,系本營守備,三年十一月二十日護,四年三月初五日卸事)。

  珠爾松阿(正藍旗滿洲人,由副護軍參領補授福寧右營遊擊調補,四年三月初五日任,是年七月十三日委署城守營參將卸事)。

  翁朝龍(福州府閩縣人,行伍,由南淡都司,四年閏………署,是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卸事)。

  珠爾松阿(系卸署城守營參將,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回任,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升補城守營參將卸事)。

  陳高拔(泉州府晉江縣人,行伍,由羅源營遊擊於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調署,八年正月二……日在任病故,系署中軍守備張如玉代理)。

  聶標文(……州大定府畢節…人,行伍,由漳州右營遊擊於八年六月初…日調署,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卸事,軍功賞戴藍翎)。

  靈德(正黃旗蒙古人,由印務筆帖式補放副參領揀發補授羅源營遊擊,於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調署,十年四月間裁赴竹塹,其遊擊事務歸左營兼管)。

  ●鎮標右營中軍守備(道光六年裁歸右營兼管)

  陳登高(泉州府晉江縣人,行伍,系左營千總,於嘉慶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署,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卸事)。

  曾雄標(汀州府上杭縣人,行伍,系左營千總,於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署,十六年三月十八日卸事)。

  孫天祺(福州府福清縣人,世襲雲騎尉,於十六年三月十八日署,是年十一月十七日卸事)。

  余世輝(福州府閩縣人,世襲雲騎尉,於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署,十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卸事)。

  翁得魁(福州府福清縣人,行伍,系中營千總,於十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署,十八年三月初九日卸事)。

  曾雲彩(泉州府晉江縣人,行伍,系中營千總,於十八年三月初九日署,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卸事)。

  呂連捷(泉州府晉江縣人,行伍,系南路營千總升補,於十九年三月三十日任,是年四月二十四日卒於官)。

  王羹鼐(福州府閩縣人,行伍,系城守營右軍千總,於十九年五月初一日署,二十…年六月十二日卸事)。

  翁朝龍(福州府閩縣人,行伍,系中營千總升補,於二十一年六月初一日任,是年七月十三日卸事)。

  賴忠(漳州府平和縣人,世襲恩騎尉,系本營千總,於二十四年閏四月二十一日署,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卸事)。

  朱聯升(福州府閩縣人,行伍,系北路右營千總,於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署,是年八月十八日卸事)。

  林忠華(福州府閩縣人,行伍,系本營千總題補,於元年八月十八日任,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卸事)。

  葉青華(泉州府晉江縣人,行伍,系中營千總,於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署,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卸事)。

  王開輝(福州府閩縣人,行伍,系龍巖營守備調補,於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任,是年九月十七日卒於任)。

  張如玉(興化府莆田縣人,行伍,系北路右營千總,於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署,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俞志燃(福州府連江縣人,行伍,系陸路提標右營守備調補,於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任)。

  ●城守營參將

  蘇榮煥(清溪人,由行伍,嘉慶十二年八月到任,旋卒於滬尾)。

  如柏(正黃旗人,世襲輕車都尉,嘉慶十二年九月署)。

  黎炳(廣西柳州人,由行伍,補授中營遊擊,十三年升署到任)。

  慶山(正藍旗雙福佐領下人,十六年三月署,升浙江平陽協副將)。

  特屯(滿洲人,十六年七月署,補授南路營參將)。

  常春(滿洲正紅旗人,十七年七月署,補授福寧中營遊擊)。

  恆坤(滿洲正黃旗人,由參領補授臺灣鎮標中營遊擊,十九年閏二月到營兼署)。

  文忠(滿洲人,十九年十二月到營護理,補授同安營灌口汛都司)。

  明柱(滿洲正紅旗烏爾…碩佐領下人,二十一年五月署,補泉州城守營參將)。

  蘇巴爾漢(蒙古鑲白旗人,二十三年三月到任,二十四年三月委署北路協副將)。

  官贊朝(福建邵武人,由行伍,補授左營遊擊,二十四年二月署)。

  蘇巴爾漢(二十五年回任,道光元年七月內預保晉京)。

  官贊朝(道光元年七月署)。

  札克丹(紅帶子,元年十二月署,補授泉州城守營參將)。

  黨守正(甘肅秦州人,武進士,三年九月到任,四年七月委署北路協副將)。

  珠爾松阿(正藍旗滿洲吉祥佐領下人,由副護軍參領補授福寧右營遊擊,調任臺鎮右營遊擊,四年七月到營兼署)。

  黨守正(四年十二月回任,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卒於官署)。

  珠爾松阿(五年十月初二日到營兼署,六年十月奉部催升城守營參將)。

  武忠泰(福建福州閩縣人,由世襲雲騎尉升補同安營灌口都司,六年三月到營護理,題升陸路提標左營遊擊)。

  珠爾松阿(九年三月十五日引見回任)

  (道光十年二月十五日曾敦仁採)

  ●城守營左軍守備

  郭奇生(嘉慶十二年二月署,十五年五月緣事去)。

  沈建勳(詔安人,由行伍,嘉慶十五年五月署,升補本軍守備)。

  張文雅(臺灣縣武舉,由義首補授北路左營千總,十八年二月署)。

  沈建勳(十九年四月引見回任,二十四年十月卒於官署)。

  沈繼功(詔安人,世襲恩騎尉,補授鎮標左營千總,二十四年十月署)。

  吳鵬高(延平人,世襲雲騎尉,二十五年九月署)。

  吳鵬程(晉江人,由行伍,補授左軍千總,道光三年十二月署)。

  黃國才(詔安人,由行伍,五年九月到任,七年五月卒於官署)。

  兵宗泰(…州人,由行伍,升…軍千總,七年五月署)。

  林贊元(福州府古田縣人,世襲雲騎尉,補授同安營中軍守備,九年六月調補到任)。

  ●城守營右軍守備

  王正華(福寧人,由行伍,調補右軍千總,嘉慶十年三月署)。

  林青高(晉江人,由行伍,嘉慶十二年二月到任)。

  翁朝龍(閩縣人,由行伍,補授鎮標中營千總,十三年十一月署)。

  林青高(回任,十五年二月引見)。

  翁朝龍(十五年二月再署)。

  林青高(十七年三月引見回任,二十一年二月預保引見)。

  胡連捷(福州人,由行伍,補授南路營千總,二十一年二月署)。

  馬騰蛟(福州人,由行伍,補授南路營千總,二十一年九月署)。

  李宗瓊(汀州人,由行伍,……二年二月署),

  許青枝(晉江人,武舉,補授鎮標中營千總,二十四年十一月署)。

  林森高(二十五年九月預保引見,改名回任候升)。

  許青枝(二十五年九月再署)。

  鄭觀濤(海澄縣人,由義首補授鎮標左營千總,道光二年閏三月署,卒於官署)。

  施鳳英(漳州府人,由行伍,補授鎮標左營千總,道光二年八月署)。

  曹桂芳(汀州人,由行伍,補授鎮標中營千總,三年八月署,題補本軍守備引見)。

  王登仕(福州人,由行伍,補授鎮標左營千總,四年四月署)。

  曹桂芳(五年三月引見回任,九月卒於官任)。

  陳福龍(汀州人,由行伍,補授鎮標右營千總,五年九月署)。

  劉春燝(浙江人,由行伍,升補建寧中營守備,六年七月調補到任,十二月因病給假回籍)。

  陳福龍(六年十二月再署,升補北路右營守備引見)。

  黃廷耀(閩縣人,由行伍,升補同安營千總,七年三月署)。

  關桂(閩縣人,由行伍,補授北路中營千總,軍功賞戴藍翎,加守備銜,奉部催(?)建寧左營守備晉京引見,奉調右軍守備,十年四月到任)。

  黃廷耀(十年四月守備關桂奉差北路緝賊,蒙委代辦)。

  ●南路營參將

  海福(正白旗,滿洲噶勒炳佐領下人,嘉慶十年署)。

  藍玉芳(汀州府長汀縣人,由行伍,歷陞守備,十一年署)。

  英林(鑲白旗滿洲由世管佐領人,十三年任)。

  藍玉芳(十四年再護)。

  慶山(正藍旗滿洲雙福佐領人,十七年任)。

  特屯(正黃旗滿洲二甲剌蘇成額佐領下人,十八年任)。

  蕭文選(陝西漢中府西鄉縣人,武進士,侍衛升遊擊,二十年署)。

  廣德(正白旗滿洲都統額爾金泰佐領下人,候補都司,二十二年護)。

  明柱(正紅旗滿洲烏爾鄉額人,候補參將,二十四年署)。

  徐廷榮(遊擊升補參將,二十五年任)。

  官贊朝(邵武府邵武縣人,由行伍,歷陞遊擊,道光二年署)。

  祥宗(正黃旗滿洲溥治佐領下人,由侍衛升補參將,道光四年任)。

  翁朝龍(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歷陞都司,五年護)。

  袁剛(江南江寧府上元縣人,由行伍,歷陞遊擊,六年署)。

  楊彪(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歷陞臺鎮左營遊擊,七年署)。

  林森高(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歷陞都司,八年護)。

  翁朝龍(道光九年署)。

  ●南路營守備

  周兆吉(福州府閩縣人,由武舉,拔補千總,嘉慶十年署)。

  林名顯(本營千總,十二年署)。

  李元陞(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拔補千總,十六年署)。

  林名顯(見前,十八年再署)。

  馬騰蛟(福州府閩縣人,由武舉,拔補千總,十九年署)。

  林春元(嘉慶二十年署)。

  于瑞喜(鑲黃旗漢軍,改入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拔補千總,二十三年署)。

  黃人櫆(嘉慶二十四年署)。

  洪志高(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拔補千總,二十五年署)。

  黃連陞(道光元年署)。

  蔡福陞(二年署)。

  林理陞(四年署)。

  葉青華(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拔補千總,八年署)。

  郭飛鵬(漳州府龍溪縣人,由行伍,拔補千總,九年署)。

  ●北路淡水營都司(嘉慶十四年改為臺協右營,移駐安平鎮。其嘉慶十年以前(?),被蔡逆焚燬無存矣)

  陳廷梅(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臺協中營守備,嘉慶十年間署事)。

  陳階陞(興化府仙遊縣人,由行伍,嘉慶十一年實授)。

  王肇化(山東蒙陰縣人,由武進士,建寧中營守備,十三年間署事)。

  黃清泰(廣東嘉應州鎮平縣人,由軍功義首,北路右營守備,十四年間署事)。

  ●艋舺營水師遊擊

  黃清泰(見前,十四年護理)。

  陳一凱(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臺協左營守備,嘉慶十五年間護理)。

  莊秉元(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十六年間實授)。

  慶山(正藍旗滿洲雙福佐領下人,泉州城守營參將,十七年間攝理)。

  莊秉元(見前,十八年間實授)。

  蔡安國(廣東潮州府饒平縣人,由行伍,臺協中營遊擊,十九年間調署)。

  陳一凱(見前,十九年間護理)。

  陳飛鳳(漳州府龍溪縣人,由世職,二十年間實授)。

  蕭得華(福州府福清縣人,由行伍,澎湖右營遊擊,二十一年間調署)。

  李天華(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二十二年實授)。

  陳登高(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艋舺陸路守備,二十五年間代理)。

  陳鵬飛(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臺協右營都司,道光元年間署事)。

  黃清泰(見前,由北路左營都司,二年間署事)。

  李如榮(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二年間實授)。

  張朝發(泉州府惠安縣人,由行伍,臺協右營都司,四年間署事)。

  謝建雍(漳州府詔安縣人,由行伍,澎湖左營遊擊,五年間署事)。

  江鶴(漳州府詔安縣人,由行伍,澎湖右營遊擊,五年間調事)。

  ●艋舺營水師參將(道光五年就遊擊改設參將)

  曾元福(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道光六年間實授)。

  謝建雍(見前,道光七年間署事)。

  曾元福(見前,八年間實授)。

  周承恩(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臺協中營遊擊,九年間署事)。

  ●艋舺營陸路守備(嘉慶十三年添設)

  王正華(汀州府上杭縣人,由行伍,嘉慶十五年間實授)。

  施必達(泉州府晉江縣人,由行伍,系鎮標中營俸滿把總,十五年間護理)。

  黃國才(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臺城守營右軍千總,十六年間署事)。

  李元升(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下淡水營千總,十七年間署事)。

  駱勇寧(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鎮標左營千總,十八年間署事)。

  李宗瓊(汀州府清流縣人,由世職,鎮標中營千總,二十一年間署事)。

  陳登高(見前,二十一年間實授)。

  王維龍(汀州府長汀縣人,由行伍,城守右軍千總,道光元年間署事)。

  陳登高(見前,道光元年間實授)。

  張光照(福州府閩縣人,由武舉,北路中營千總,二年間署事)。

  陳登高(見前,二年間實授)。

  張光照(見前,三年間署事)。

  張如玉(興化府莆田縣人,由行伍,北路右營千總,四年間署事)。

  陳登高(見前,道光五年間實授)。

  徐學禮(漳州府長泰縣人,由武舉,北路中營千總,六年間署事)。

  鄧高榮(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噶瑪蘭營千總,七年間署事)。

  郭揚聲(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滬尾水師營把總,八年間護理)。

  林得義(臺灣府淡防廳人,由行伍,滬尾水師營把總,十年間護理)。

  ●滬尾水師守備(嘉慶十三年添設)

  胡滿榮(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嘉慶十四年間實授)。

  陳登高(見前,由鎮標左營千總,十六年間署事)。

  吳國祥(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臺協中營千總,十七年間署事)。

  謝建雍(見前,由臺協中營千總,二十年間署事)。

  林文燦(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臺協中營千總,二十三年間署事)。

  江明芳(漳州府詔安縣人,由行伍,署本營千總,二十四年間護理)。

  陳得揚(福州府福清縣人,由行伍,二十四年間實授)。

  江逢恩(漳州府詔安縣人,由行伍,臺協中營千總,道光元年間署事)。

  吳進忠(福州府福清縣人,由行伍,臺協中營千總,道光元年間署事)。

  余生貴(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本營千總,二年間署事)。

  陳景嵐(漳州府龍溪縣人,由行伍,四年間實授)。

  詹功顯(福州府閩縣人,由武生,安平右營守備,七年間調事)。

  劉光彩(泉州府同安縣人,由行伍,安平左營千總,九年間署事)。

  郭揚聲(見前,由安平右營千總,十年間署事)。

  ●噶瑪蘭營守備(道光五年改設都司)

  黃廷耀(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嘉慶十八年間實授)。

  賴日臣(汀州府上杭縣人,由行伍,下淡水營千總,十九年間署事)。

  黃廷耀(見前,二十年間實授)。

  王得鳳(建寧府建安縣人,由行伍,艋舺營千總,二十三年間署事)。

  翁朝龍(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二十四年間實授)。

  朱聯陞(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北路右營千總,道光元年間署事)。

  翁朝龍(見前,道光二年間實授)。

  裘朝龍(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北路中營千總,三年間署事)。

  陳登高(見前,艋舺營守備,三年間調署)。

  ●噶瑪蘭營都司(道光五年添設,駐劄五圍城,其原設守備移駐頭圍汛)

  張克賢(直隸保定府清苑縣人,由行伍,道光五年間實授)。

  陳福龍(汀州府長汀縣人,由行伍,北路右營守備,八年間署事)。

  徐學禮(見前,九年間護理)。

  ●噶瑪蘭營頭圍守備

  馬騰蛟(福州府閩縣人,由行伍,道光五年間實授)。

  黃廷邦(漳州府龍溪縣人,由行伍,艋舺營千總,七年間署事)。

  李陞(汀州府長汀縣人,由行伍,八年間署事)。

  黃鳳鳴(汀州府長汀縣人,由行伍,九年間署事)。

  ●臺協水師副將(嘉慶十一年以前,縣志已詳,故不重錄。今就十一年以後採入)

  邱良功(同安人,行伍,由水師提標左營遊擊,嘉慶十年調護,十一年因剿捕出力,加副將銜,奉準實授。十三年冬,升授浙江定海鎮,卸事,尚未赴任,旋擢寧波提督,晉封男爵)。

  林永昌(古田人,武進士,嘉慶十三年十二月由閩安協調補,十四年六月升浙江定海鎮)。

  吳安邦(彰化人,武進士,十四年六月由海壇右營遊擊來臺護理,十六年九月卸事)。

  謝恩詔(永春州人,由候補副將,十六年九月任,十七年四月升浙江黃岩鎮)。

  蔡安國(南澳人,行伍,十七年四月護,十八年十月卸事)。

  陳光求(同安人,行伍,由烽火門參將升補,十八年十月任,二十一年十一月升浙江定海鎮)。

  陳一凱(閩縣人,行伍,由中營遊擊,二十一年十一月護,二十三年三月卸事)。

  湯亨斌(浙江黃岩人,行伍,由督標水師參將題升,嘉慶二十三年三月任,道光元年十一月以議去)。

  吳定邦(浙江溫州人,武進士,道光元年十一月由閩安協調署,二年閏三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二年閏三月再護,三年五月軍改案內年老被參)。

  陳化成(同安人,行伍,由澎湖協調補,三年五月任,十二月升金門鎮)。

  吳得勳(詔安人,行伍,由烽火門參將升補,三年十二月任,四年十二月因戍兵搶米之案奉部議降艋舺營參將,卸事)。

  林廷福(同安人,行伍,四年十二月由海壇左營遊擊委護,五年五月卸事)。

  潘汝渭(廣東吳川縣人,武舉,五年五月由浙江瑞安協調補,六年五月升南澳鎮)。

  莊芳機(平和人,行伍,六年五月由烽火門參將來臺署理,七年十一月升江南京口協副將)。

  林志忠(安溪人,行伍,七年十一月由水提標中軍參將來臺署理,九年三月升廣東順德協)。

  謝建雍(詔安人,行伍,九年三月由澎湖左營遊擊委護,現奉題升艋舺參將;因拿獲洋匪,賞戴花翎)。

  ●臺協水師中營遊擊

  王贊(惠安人,本營守備,因剿捕出力,擢用都司,賞戴藍翎,嘉慶十一年十月護,十四年十二月卸事)。

  李文瀾(同安人,行伍,十四年十二月署,十五年三月卸事)。

  陳名聲(晉江人,行伍,十五年三月署,十六年正月卸事)。

  蔡安國(南澳人,行伍,十六年正月署,十七年四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十七年四月護,十八年十二月卸事)。

  蔡安國(見前,十八年十二月再署,十九年四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十九年四月再護,七月卸事)。

  莊秉元(同安人,義民出身,十九年七月署,二十一年九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二十一年九月任,二十二年七月卸事)。

  湯貴陞(閩縣人,世襲雲騎尉,二十二年七月由水提左營守備委護,十一月卸事)。

  李如榮(晉江人,行伍,二十二年十一月護,三十三年三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二十三年三月復任,六月卸事)。

  李如榮(見前,二十三年六月護,二十四年五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二十四年五月任,十一月卸事)。

  林森高(晉江人,行伍,二十四年十一月護,二十五年四月卸事)。

  陳鵬飛(同安人,行伍,二十五年四月署,八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二十五年八月又任,道光二年閏三月卸事)。

  鄭恆健(霞浦人,世襲雲騎尉,道光二年閏三月由海左遊擊調署,三年六月告病回籍)。

  方朝輝(福鼎人,行伍,道光三年六月由中營守備委護,四年八月卸事)。

  林廷福(同安人,行伍,四年八月由海壇左營遊擊調署,十二月卸事)。

  謝得彰(詔安人,行伍,四年十二月由海壇左營守備委護,七年正月升金門右營遊擊,卸事)。

  溫兆鳳(龍巖州人,七年正月由右營都司委署,四月卸事)。

  莊芳機(見前,七年正月由署安平協兼攝,四月卸事)。

  毛翼展(侯官人,武舉,七年四月,由金門左營守備委護,九月因軍改案內不謹被參去職)。

  楊武鎮(同安人,行伍,七年九月,由右營都司委署,十一月卸事)。

  陳景嵐(龍溪人,行伍,七年十一月,由滬尾守備委護,八年六目卸事)。

  楊登俊(長汀人,世襲雲騎尉,八年六月由水提前營遊擊調署,十二月卸事)。

  周承恩(同安人,行伍,八年十二月由本營守備升補,九年五月調署艋舺參將,卸事)。

  謝建雍(詔安人,行伍,九年五月由本協任內兼攝,八月卸事)。

  詹功顯(福清人,行伍,九年八月由澎湖右營守備委護)。

  ●臺協水師左營遊擊

  許元勳(海澄人,武舉,嘉慶十一年十二月任,十二年九月以議去職)。

  許律斌(詔安人,行伍,十二年九月由北路中營都司委署,十四年三月卸事)。

  蕭得華(福清人,行伍,十四年三月由本營守備委護,十二月卸事)。

  羅卓(永定人,武舉,由澎湖左營守備升補,十四年十二年任,十五年十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十五年十月由右營守備委護,十一月卸事)。

  王贊(惠安人,十五年十一月由中營守備委護,十六年五月卸事)。

  羅卓(見前,十六年五月回任,十八年八月卸事)。

  王贊(見前,十八年八月署,十一月卸事)。

  蔡安國(見前,中營………十一月署,十二月卸事)。

  羅卓(見前,十八年十二月回任,二十一年七月卒於官)。

  翁朝龍(閩縣人,行伍,二十一年七月由鎮標左營守備委護,二十二年十二月卸事)。

  湯貴陞(閩縣人,世襲雲騎尉,二十二年十二月由水提左營守備委護,二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吳憲章(南靖人,武進士,二十三年十二月由海壇左營遊擊調補,二十四年十一月以議去職)。

  陳一凱(見前,二十四年十一月署,二十五年七月卸事)。

  祥宗(滿洲正黃旗人,行伍,二十五年七月由鎮標右營遊擊調署,道光元年十月卸事)。

  張朝發(福鼎人,行伍,道光元年十月由本營守備委護,二年八月卸事)。

  謝建雍(見前,二年八月由澎左守備委護,四年十二月卸事)。

  楊彪(甌寧人,行伍,四年十二月由北路中營都司委署,五年四月卸事)。

  沈朝冠(詔安人,行伍,五年四月由水提後營遊擊調任,十一月卒於官)。

  翁朝龍(見前,五年十一月由下淡水營都司委署,七年四月卸事)。

  溫兆鳳(見前,七年四月由右營都司升任)。

  ●臺協水師右營遊擊

  盧慶長(霞浦人,行伍,嘉慶十年閏六月任,十四年九月卒於官)。

  陳一凱(見前,嘉慶十四年九月,由本營守備委護,續緣斯缺與北路淡水營都司對調,自十五年正月起,即改為都司,該員署至十五年八月卸事)。

  ●臺協水師右營都司

  王贊(見前,嘉慶十五年八月署,十一月卸事)。

  顏國華(同安人,行伍,嘉慶十五年十一月署,十七年七月卒於官)。

  吳國祥(侯官人,行伍,嘉慶十七年七月由中營千總委護,十月卸事)。

  余世輝(同安人,世襲雲騎尉,十七年十月由陸路守備委署,十八年……卸事)。

  李國瑞(詔安人,行伍,十八年四月護,十九年正月卸事)。

  蕭得華(福清人,行伍,十九年正月,由左營守備升任,二十年九月卸事)。

  陳得揚(福清人,行伍,二十二年十二月護,二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賴啟泰(同安人,行伍,二十二年十二月護,二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詹功顯(見前,二十四年正月署,九月卸事)。

  莊秉元(見前,二十四年九月署,二十五年八月卸事)。

  陳鵬飛(同安人,行伍,由閩安左營都司調補,二十五年八月任,十二月卸事)。

  崇文(滿洲鑲黃旗人,行伍,二十五年十二月署,道光元年三月卸事)。

  賴啟泰(同安人,行伍,道光元年三月護,十月卸事)。

  孫天祺(閩縣人,世襲雲騎尉,道光元年十月署,二年八月卸事)。

  張朝發(見前,由左營守備,二年八月任,三年三月卸事)。

  陳景嵐(見前,三年三月護,四年閏七月卸事)。

  楊清泰(閩縣人,行伍,四年閏七月護,五年三月卸事)。

  溫兆鳳(見前,由閩安左營都司調補,五年三月任,九月卸事)。

  謝建雍(見前,五年九月,由澎左遊擊攝理,六年三月卸事)。

  溫兆鳳(見前,六年三月回任,七年二月卸事)。

  陳殿鰲(閩縣人,武生,七年二月由本營守備委署,十一月卸事)。

  楊武鎮(同安人,行伍,由閩安左營都司調補,七年十一月任,八年二月卸事)。

  劉光彩(同安人,行伍,八年二月護,六月卸事)。

  陳景嵐(見前,八年六月署,八月卸事)。

  楊登俊(見前,八年八月由中營遊擊兼攝,九日卸事)。

  陳殿鰲(見前,八年九月署,十年四月卸事)。

  楊武鎮(同安人,行伍,十年四月回任)。

  ●臺協中營守備

  陳一凱(見前,嘉慶十一年十月署,十四年十二月卸事)。

  王贊(見前,十四年十二月任,十五年正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十五年正月署,六月卸事)。

  王贊(見前,十五年六月任,八月卸事)。

  吳國祥(侯官人,行伍,十五年八月署,十六年八月卸事)。

  王贊(見前,十六年八月任,十月卸事)。

  李如榮(見前,十六年十月署,二十年九月卸事)。

  詹功顯(見前,二十年…月署,二十二年八月卸事)。

  阮朝良(同安人,行伍,澎湖千總升,二十二年八月任,九月卸事)。

  毛翼展(侯官人,武舉,二十二年九月署,二十三年十月卸事)。

  阮朝良(見前,二十三年十月任,二十四年二月卸事)。

  毛翼展(見前,二十四年二月署,閏四月卸事)。

  蔡福陞(臺灣招募,應升新添鳳山縣城千總,二十四年閏四月署,九月卸事)。

  陳殿鰲(見前,二十四年九月署,二十五年正月卸事)。

  林鳴鐘(福清人,行伍,二十五年正月護,十一月卸事)。

  方朝輝(福縣人,行伍,二十五年十一月署,道光元年六月卸事)。

  毛翼展(見前,道光元年六月署,二年六月卸事)。

  江繼皋(福清人,行伍,道光二年六月署,八月卸事)。

  方朝輝(見前,二年八月任,三年五月卸事)。

  楊士高(同安人,行伍,三年五月署,四年六月被議去職)。

  劉聯捷(同安人,行伍,四年六月護,九月卸事)。

  方朝輝(見前,四年九月復任,五年二月卸事)。

  江奕喜(惠安人,行伍,五年二月署,六年八月卸事)。

  周承恩(同安人,行伍,六年八月任,十一月卸事)。

  江奕喜(見前,六年十一月署,九年三月卸事)。

  翁香春(同安人,行伍,九年三月署,十年三月卸事)。

  江奕喜(見前,十年…月任)。

  ●臺協左營守備

  蕭得華(福清人,行伍,嘉慶十一年八月任,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林六滔(同安人,行伍,十三年十二月署,十五年正月卸事)。

  蕭得華(見前,十五年正月任,四月卸事)。

  林六滔(見前,十五年四月署,十七年八月卸事)。

  張連升(同安人,行伍,十七年八月署,九月卸事)。

  林六滔(見前,十七年九月署,十八年十二月卸事)。

  顏青霄(廣東嘉應州人,行伍,十八年十二月署,十九年十月卸事)。

  張朝發(福鼎人,行伍,十九年十月署,二十三年五月卸事)。

  江繼徽(福清人,行伍,二十三年五月署,二十四年閏四月緣事去職)。

  葉有林(長汀人,行伍,二十四年閏四月署,二十五年正月卸事)。

  賴啟泰(詔安人,行伍,二十五年正月署,六月卸事)。

  張朝發(見前,二十五年六月署,道光元年十月卸事)。

  周天成(福清人,行伍,道光元年十月署,十二月卸事)。

  許成安(同安人,行伍,元年十二月署,四年六月因戍兵搶米案去職)。

  高得意(同安人,行伍,四年六月護,九月卸事)。

  李尚德(閩縣人,行伍,四年九月署,八年二月卸事)。

  顧天恩(廣東饒平縣人,行伍,八年二月署,十一月因年老原品告休)。

  李尚德(見前,八年十一月署,九年十月卸事)。

  蔡長清(閩縣人,行伍,九年十月由水提右營守備調署)。

  ●臺協右營守備

  顏國華(同安人,行伍,嘉慶九年九月署,十二年十一月卸事)。

  胡滿榮(同安人,行伍,嘉慶十二年十一月署,十四年八月卸事)。

  顏國華(見前,十四年八月署,十五年十一月卸事)。

  李國瑞(詔安人,行伍,十五年十一月署,十六年九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十六年九月任,十七年四月卸事)。

  顏青霄(見前,十七年四月署,十八年十二月卸事)。

  陳一凱(見前,十八年十二月任,十九年八月卸事)。

  江繼芸(福鼎人,行伍,十九年八月護,二十二年十二月俸滿卸事)。

  陳殿鰲(見前,二十二年十二月署,二十四年九月卸事)。

  詹功顯(見前,二十四年九月任,二十五年正月因戌兵械鬥案降補千總,調回內地)。

  翁及(同安人,行伍,二十五年正月署,道光元年十月卸事)。

  陳殿鰲(見前,道光元年十月署,二年十月卸事)。

  陳彪(福鼎人,行伍,二年十月署,三年十二月因人地不宜調回內地)。

  江繼皋(見前,三年十二月署,六年四月題升左營守備,卸事)。

  曾國章(同安人,行伍,由澎湖左營千總,六年四月署,八年二月輪值往省領餉,在洋遭風淹斃)。

  林富春(閩縣人,行伍,八年二月署,九年八月卸事)。

  蔡長清(閩縣人,行伍,九年八月署,十月卸事)。

  林富春(見前,九年十月再署)。

  (以上系道光十年五月楊文顯、蔡國香、吳廷篪同採)

  ●全臺軍制總目

  總兵官一員、副將三員(陸路一員、水師二員)、參將三員(陸路二員、水師一員)、遊擊七員(陸路三員、水師四員)、都司五員(陸路四員、水師一員)、守備十六員(陸路十員、水師六員)、千總三十三員(陸路二十二員、水師一十一員)、把總五十八員(陸路三十七員、水師二十一員)、外委一百零四員(陸路七十員、水師三十四員)、額外五十員(陸路三十四員、水師一十六員)、陸路兵共九千七百九十七名(外委額外在內)、水師兵共四千八百五十九名(外委額外在內,又舵水炊糧九十三名、烏龍江五名)。

  (道光十年二月曾敦仁採)

  ●全臺軍制條目

  鎮守臺澎總兵官一員(駐劄府治,統轄全臺水陸一十六營官兵。雍正十一年,準照山陝沿邊之例,掛方印)

  鎮標中營

  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外委五員(舊制六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營一員)、額外三員、馬四十匹、馬兵四十名、步戰守兵七百八十六名,共八百二十六名,俱駐府治中路口。

  鎮標左營

  遊擊一員、守備二員(舊制一員,道光六年裁右營守備改添一員)、千總三員(舊制二員,道光六年再添一員)、把總五員(舊制四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一員,道光六年裁歸北路右營一員,並將府治右營額裁歸三員共五員)、外委十員(舊制六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水師一員,道光六年裁歸北路右營一員,並將右營原額六員裁歸)、額外五員(舊制三員,道光六年裁歸二員)、馬八十匹,配馬兵八十名(舊制馬兵四十名,道光六年將右營四十名裁歸)、戰守兵一千三百十二名(舊制八百零六名,道光六年裁一百名歸北路右營,將府治右營六百零六名裁歸),共一千三百九十二名,駐府治南北路口。

  鎮標右營(道光六年裁)

  舊制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二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一員)、把總四員、外委六員、額外三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一員)、馬四十匹、馬兵四十名、戰守兵八百零六名(以上舊制),道光六年裁遊擊一員、把總一員、外委一員、戰守兵二百名,歸北路右營添防。其千總一員、把總三員、外委五員、額外二員、馬兵四十名、戰守兵六百零六名,歸府治左營兼管。

  城守營

  參將一員(駐劄府治,統轄左右兩軍官兵)、左軍守備一員(駐防崗山)、千總一員(與把總遞年輪防羅漢門、岡山等汛)、把總二員(一員隨防府治、一員與千總輪防岡山)、外委四員(遞年輪防鹽水埔、猴洞口、茂公、羅漢門等汛)、額外一員(協防府治)、馬二十匹、配馬兵二十名、步戰兵二百二十一名、守兵二百九十四名,共兵五百三十五名,內戰守兵二十八名,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道光五年裁歸噶瑪蘭營,添防戰守兵四十名)。現製馬步戰守兵四百九十五名(以八十五名隨防府治,以一百四十五名分防岡山汛,兼轄山頭、山腰、山尾等塘,以七十七名分防羅漢門,以八十一名分防猴洞口,以二十八名分防茂公汛,以一十九名分防鹽水埔,以六十名分防塗塹埕、南砲臺、港岡、埤仔頭、角帶圍、大湖、半路竹各塘)、右軍守備一員(駐防下茄苳汛)、千總二員(內一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一員隨防府治,一員分防下茄苳)、把總二員(遞年輪防目加溜灣、大武壠等汛)、外委六員(內三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遞年輪防舊社、大穆降、大排竹、麻荳、目加溜灣等汛)、額外一員(協防舊社)、馬二十匹、配馬兵二十名、步戰兵二百六十名、守兵三百五十二名,共兵六百三十二名(內戰守兵二百一十五名,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道光五年裁歸噶瑪蘭營戰守兵三十名)、現製馬步戰守兵六百零二名(以一百七十三名隨防府治,以七十名分防大武壟,以九十一名分防下茄苳,以四十一名分防目加溜灣,以四十六名分防大穆降,以四十四名分防舊社,以三十名分防麻荳,以四十五名分防大排竹,以六十二名分防北砲臺、柴頭港、蔦松、木柵、灣里港、茅港尾、鐵線橋、水堀頭、急水溪、八獎溪、北勢埔各塘)。

  南路營

  參將一員(駐劄鳳山縣治,統轄本營下淡水營官兵)、中軍守備一員(舊制駐防鳳彈下埤頭,乾隆五十三年移駐水底藔汛)、千總三員(內一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一員隨防縣治,一員分防石井,一員分防水底藔)、把總四員(遞年輪防縣治、攀桂橋、石井、舊城等汛)、外委六員(遞年輪防蘭坡嶺、坪仔頭、蕃薯藔、竿蓁塘及隨防縣治)、額外四員(隨防縣治)、馬三十匹、配馬兵三十名、步戰兵四百零九名、守兵六百名,共兵一千零三十九名,以五百二十名駐防鳳山縣治,兼轄坪仔頭、打鹿潭、苦苓門等塘,以一百五十名分防水底藔汛,以一百六十名分防石井汛,兼轄蘭坡嶺、觀音山、小店、竿蓁、二濫、溪邊各塘,以一百一十六名分防番薯藔汛)。

  南路下淡水營(乾隆三十三年分設)

  都司一員(駐劄山豬毛口汛,管轄本營官兵)、千總一員(分防新園汛)、把總二員(遞年輪防萬丹、山豬毛口兩汛)、外委三員(遞年輪防阿里港、枋藔、東港等汛)、額外二員(隨防山豬毛口)、馬十匹、配馬兵十名、步戰兵三百四十四名、守兵二百一十五名,共兵五百六十九名(以二百五十九名駐防山豬毛口汛,以一百六十名分防新園,兼轄東港、枋藔各塘汛,以八十五名分防萬丹汛,以七十名分防阿里港兼武洛塘汛)。

  北路協副將一員(駐劄彰化縣治,統轄本標三營官兵)

  北路中營

  都司一員(駐劄彰化縣治,管轄本營官兵)、千總二員(一員隨防縣治,一員駐防貓霧捒)、把總四員(遞年輪防燕霧、八卦山、南北投、外四汛、許厝埔等汛)、外委九員(內三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遞年輪防大里■〈木戈〉、葫蘆墩、二林、貓霧捒、四張犁、八卦山、南北投、崁頂等塘汛)、額外五員(內一員乾隆四十八年增設,一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以二員隨防縣治,三員輪防觸口汛、牛罵頭汛、外四汛)、馬五十匹、配馬兵五十名、步戰兵五百二十一名、守兵六百五十三名,共兵一千二百二十四名(內戰守兵三百四十四名,乾隆五十三年增設,以六百零九名駐防彰化縣治,以八十五名分防貓霧汛塘,以九十九名分防南北投汛塘,以九十二名分防燕霧捒汛塘,以五十名分防崁頂汛,以五十名分防大里■〈木戈〉,以三十名分防觸口汛,以四十名分防葫蘆墩,以三十名分防四張犁,以二十名分防牛罵頭,以二十五名巡防外四汛,以一百名分防八卦山汛)。

  北路左營

  都司一員(駐劄嘉義縣治,管轄本營官兵,乾隆五十三年增設)、守備一員(舊制駐劄嘉義縣治,乾隆五十三年移駐斗六門汛)、千總三員(內一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遞年輪防笨港、斗六門、水沙連等汛)、把總四員(遞年輪防縣治城內、城外、鹽水港、西螺等汛)、外委十員(內四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遞年輪防大崙腳、斗六門、虎尾溪、大埔林、他里霧、縣城、西螺、林圯埔、笨港、水沙連等汛塘)、額外四員(內一員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隨防縣治)、馬二十五匹、配馬兵二十五名、步戰兵五百八十八名、守兵六百五十五名,共兵一千二百六十八名(內戰守兵四百一十八名,乾隆五十三年增設。道光五年裁歸噶瑪蘭營,添防戰守兵一百三十名),現製馬步戰守兵一千一百三十八名(以五百名駐劄嘉義縣治,以六百三十八名分防斗六門、笨港、水沙連、西螺、鹽水港、大埔林、虎尾溪、他里霧、林圯埔、大崙腳等汛塘)。

  北路右營

  遊擊一員(舊制守備,道光六年總督孫奏準將鎮標右營遊擊改為移駐竹塹)、守備一員(道光六年移駐大甲)、千總三員(舊制四員,道光六年添二員),外委九員(舊制七員,道光六年添二員)、額外三名、馬十五匹、馬兵十五名、戰守兵舊制七百零一名、道光六年添二百名,共兵九百一十六名。以上所添官兵,系道光六年裁鎮標左右營改移駐防。

  北路淡水營(嘉慶十四年裁改艋舺營)

  都司一員(嘉慶十四年改為臺協右營都司,移駐安平鎮)、千總一員(隨防淡水港口)、把總二員(一員駐防砲臺,一員駐大雞籠)、外委五員、額外二員、馬十匹、配馬兵十名、步戰守兵六百名(內六十名,乾隆五十三年增設)、戰船六只(波字四,定字二)。

  艋舺營(嘉慶十四年新設)

  水師參將一員(駐劄艋舺,統轄艋舺陸路、滬尾水師官兵,兼轄噶瑪蘭營官兵,原設遊擊,將臺協右營遊擊移駐,道光五年改設參將)、陸路中軍守備一員(駐防艋舺)、千總一員(駐防大雞籠)、把總二員(一員分防三貂港,一員隨防艋舺營)、外委五員(遞年隨防艋舺,輪防馬鍊、水轉腳等汛)、額外二員(隨防艋舺)、馬十匹、馬兵十名、步戰兵三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六十一名,共八百名(內道光五年裁歸噶瑪蘭營,添防戰守兵一百名),現製馬步戰守兵七百名(以四百名駐防艋舺,三百名分防大雞籠、三貂港、海山口、馬鍊等汛)、滬尾水師守備一員(駐劄滬尾砲臺)、千總一員(隨防滬尾)、把總二員(一員隨防滬尾,一員分防金包里)、外委四員(遞年輪防砲臺、石門、八〔里坌〕)、額外三員(隨防砲臺)、步戰兵三百八十八名、守兵三百一十二名(內舵水、炊工十四名),共兵七百名(以五百五十名駐防滬尾砲臺,出洋巡哨,以五十名分防金包裡,以四十六名分防八里坌,以三十名防石門汛,以二十四名分防小雞籠、北港各港口)、戰船(波字號)六只(道光四年添設守港戰船八只,知字號四只、方字號四只)。

  噶瑪蘭營(嘉慶十七年新設)

  都司一員(駐劄五圍,管轄本營官兵,原設守備,道光五年守備移駐頭圍,增設都司)、守備一員(駐劄頭圍)、千總二員(內一員道光五年增設,遞年輪防頭圍等汛)、把總二員(一員隨防五圍,一員駐防溪洲)、外委四員(內二員道光五年增設,遞年輪防五圍、梗北關等汛)、額外三員(隨防五圍、頭圍)、步戰兵四百五十五名、守兵二百四十名,共兵六百九十五名(內三百名,道光五年增設,以三百六十名駐五圍噶瑪蘭廳治,以三百四十五名分防頭圍、溪洲、梗北關、三貂各汛塘)。

  臺灣水師協副將一員(駐劄安平鎮,統轄本標三營官兵)

  臺協中營

  遊擊一員(副將中軍,駐劄安平鎮,管轄本營官兵)、守備一員(駐劄安平鎮)、千總二員(一員隨防安平鎮,一員駐防鹿耳門口)、把總四員(二員隨防安平鎮,一員分防大港汛,一員分防蛟港汛)、外委五員(舊制六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營水師一員、額外三員、步戰兵三百五十一名、守兵四百二十二名(內除舵工、炊糧十五名、烏龍江水兵一名),實共兵七百五十七名(以四百十七名駐防安平鎮,以一百五十名分防鹿耳門汛,以五十名分防大港汛,以一百名分防蚊港汛,以四十名分防茄藤仔、喜樹仔、崑身頭、蟯港、南鯤身、青鯤身、北門嶼、馬沙溝各塘)、平字號戰船十五只。

  臺協左營

  遊擊一員(乾隆五十三年移駐鹿仔港)、守備一員(駐防笨港)、千總二員(一員分防王功大突港口,一員隨防鹿仔港)、把總四員(遞年輪防笨港、新店、鹿港等汛)、外委六員、額外二員(舊制三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營水師一員)、步戰兵三百二十六名、守兵三百九十八名(內除舵工、炊糧十六名、烏龍江水兵一名),實共兵七百零七名(以三百零七名駐防鹿仔港,以一百名分防王功大突港口,以一百十五名分防笨港,以七十五名分防新店,以五十名分防三林港,以一十名分防水里港,以二十名分防海豐港,以三十名分防番仔挖、■〈魚逮〉仔挖、猴樹各塘)、定字號戰船十六只。

  臺協右營

  都司一員(舊制遊擊,嘉慶十四年移駐艋舺營,將北路淡水營都司裁改臺協右營都司,駐劄安平鎮,管轄本營官兵)、守備一員(駐防安平鎮)、千總二員(一員隨防安平鎮,一員駐防鹿耳門)、把總四員(內一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營水師添防)、外委五員(舊制六員,嘉慶十四年裁歸艋舺營水師一員)、額外三員、步戰兵三百五十一名、守兵四百二十二名(內除舵工、炊糧十五名、烏龍水兵一名),實共兵七百五十七名(以四百二十七名駐防安平鎮,以一百五十五名分防鹿耳門汛,以六十名分防打鼓山,以五十名分防東港汛,以六十名分防蟯港、赤嵌、萬丹、岐後、大林埔、下淡水、西溪、加藤、大軍麓各塘)、澄字號戰船十五只。

  澎湖水師協副將一員(駐劄澎湖媽宮,統轄本標二營官兵)

  澎湖左營

  遊擊一員(駐劄媽宮,副將中軍,管本營官兵)、守備一員(駐防媽宮)、千總二員、把總四員(遞年輪防媽宮、將軍澳、大媽祖澳)、外委六員、額外三員、步戰兵四百十九名、守兵五百名(內除舵工、炊糧十六名、水兵…名),實共兵九百零二名(以四百五十六名駐防媽宮,以一百名分防媽祖澳港口,以二十八各分防媽祖澳新城內,以二十八名分防挽門汛,以二十八名分防新城東港,以二十八名分防水垵汛,以三十名分防嵵里汛,以二十五名分防嵵里炮臺,以六十名分防將軍澳,以九十名分防文良港,以十名分防風櫃砲臺)、綏字號戰〔船〕七只。

  澎湖右營

  遊擊一員(駐劄媽宮,管轄本營官兵)、守備一員(駐防媽宮)、千總二員、把總四員(遞年輪防媽宮、北山、媽祖澳等汛)、外委七員、額外三員、步戰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五百名(內除舵水、炊糧十五名、水兵一名),實共兵九百零三名(以三百二十三名駐防媽宮西路,以一百名分防媽祖澳,以二十八名分防新城西砲臺,以二十八名分防媽祖澳新城內,以一百名分防西嶼內塹汛,以二十八名分防內塹砲臺,以五十名分防外塹汛,以五十名分防外塹砲臺,以三十名分防小門汛,以一百名分防北山汛,以一百名分防吉貝汛)、寧字號戰船一十六只。

  臺灣府治(總兵官一員,中、左、右三營遊擊三員,守備三員,千總五員,把總十一員,外委十六員,額外八員,共兵二千五百一十八名,馬兵一百二十名,城守營參將一員,左軍把總一員,額外一員,兵八十五名,馬二十匹,右軍千總一員,兵一百七十一名,馬二十匹。

  嶽帝廟堆(中營安兵五名)、府衙門堆(中營安兵五名)、十字街堆(左營安兵五名)、關帝廟堆(左營安兵五名)、枋橋頭堆(右營安兵五名)、開仙宮堆(右營安兵五名)、塗墼埕塘(城守左軍安兵五名),以上俱府城內。

  南砲臺塘(在府治小西門外,安兵五名)、鹽水埔汛(在府治南十里,外委一員,安兵一十九名)、角帶圍塘(在府治東南十三里,安兵五名)、港岡塘(在府治東南十里,安兵六名)、埤仔頭塘(在府治南十五里,安兵十名,嘉慶十年移雁門關塘置此)、大湖搪(在府治南二十里,安兵五十名)、半路竹塘(在府治南二十五里,安兵六名)、崗山汛(在府治東南三十里,駐防守備一員,千總一員,安兵一百四十五名,嘉慶十五年裁山頭、山腰、山尾三塘,並入此汛)、羅漢門汛(在府治東六十里,駐防把總一員,外委……,安兵七十七名,嘉慶十五年裁康蓬……瀨口、南至一塘並入此汛)、猴洞口汛(在府治東三十五里,外委一員,兵八十一名,嘉慶十五年裁……口汛、狗昆崙、磱碡坑,土地公嶺各塘,並入此汛)、茂公汛(在府治東一十五里,外委一員,安兵二十八名),以上系城守營左軍管轄。

  北砲臺塘(在府治小北門外,安兵五名)、柴頭港塘(在府治北五里,安兵五名)、蔦松塘(在府治北十里,安兵五名)、木柵塘(在府治北十里,安兵五名)、大穆降汛(在府治東北二十里,駐防外委一員,安兵四十四名,嘉慶十五年裁小橋、大灣、崁下三塘並入此汛)、舊社汛(在府治東二十五里,駐防外委一員,額外一員,安兵四十四名,嘉慶十五年裁撥佳里興汛、北岸塘並入此汛)、灣里溪塘(在府治北三十里,安兵五名)、麻荳汛(在府治東北三十里,駐防外委一員,安兵三十名)、目加溜灣汛(在府治北二十五里,駐防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安兵四十一名,嘉慶十五年裁撥水仔尾、烏山頭、茇仔林三塘並入此汛)、水堀頭塘(在府治北三十五里,安兵五名)、茅港尾塘(在府治北四十里,安兵五名)、鐵線橋塘(在府治北五十里,安兵五名)、大武壟汛(在府治東北六十里,駐防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安兵七十名,嘉慶十五年裁撥本縣莊汛並入此汛)、急水溪塘(在府治北六十里,安兵五名)、下加冬汛(在府治北七十里,駐防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安兵九十一名)、八獎溪塘(在府治北八十里,安兵五名)、北勢埔塘(在府治北八十里,安兵五名)、大排竹汛(在府治東北八十里,駐防外委一員,安兵四十五名,嘉慶十五年裁撥三嵌汛、哆囉嘓塘並入此汛)。以上系城守右軍管轄。

  二濫塘(在府治南三十里,安兵五名)、竿蓁塘(在府治南四十里,外委一員,安兵十五名)、小店塘(在府治南五十里,安兵五名)、觀音山塘(在府治南六十里,石井汛千總管轄巡防,安兵十名)、蘭坡嶺塘(在府治東南七十里,外委一員,安兵十名)、石井汛(在府治東南六十里,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安兵一百二十名,分防觀音……)、溪邊塘(在府治東南七十五里,安兵五名)、苦苓門塘(在府治南七十里,安兵五名)、鳳山城(在府治南八十里,參將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外委二員,額外四員、兵五百名,馬三十匹)、打鹿潭塘(在府治南九十里,安兵五名)、坪仔頭塘(在府治南九十里,外委一員,安兵十名)、攀桂橋汛(在府治東南八十里,把總一員,安兵五十一名)、舊城汛(在府治西南六十里,把總一員,安兵一百六十名)、蕃薯藔汛(在府治南六十五里,外委一員,安兵一十二名)、水底藔汛(在府治南一百六十里,駐防守備一員、千總一員,安兵一百五十名)。以上系南路營管轄。

  阿猴塘(在府治東南一百里,離鳳山縣二十里,安兵十名)、山豬毛口汛(在府治東南一百一十里,離鳳山縣三十里,都司駐劄,把總一員、額外二員,安兵二百五十九名,馬十匹)、阿里港汛(在府治東南八十里,外委一員,安兵六十名,兼武洛汛)、新園汛(在府治南一百里,千總一員,安兵一百名)、東港汛(在府治西南一百一十里,外委一員,安兵四十五名)、萬丹汛(在府治東南一百里,把總一員,安兵五十名)、茄藤港塘(在府治南一百一十里,安兵五名)、放■〈糸索〉塘(在府治南一百二十里,安兵五名)、大崑麓塘(在府治南一百三十里,安兵五名)、枋藔汛(在府治南一百四十里,外委一員,安兵三十名)。以上系下淡水營管轄。

  水堀頭塘(在府治北九十里,安兵六名)、八獎溪塘(在府治北八十里,安兵一十名)、嘉義縣城(在府治……一百里,都司駐劄,把總一員、外委一員、額外四員,安兵五百名,馬三十五匹)、外四汛(把總一員,巡防兵二十四名,駐嘉義城外)、山底塘(在嘉義縣東門外,安兵六名)、牛稠溪(在府治北一百五里,安兵五名)、打貓塘(在府治北一百十里,安兵五名)、大埔林汛(在府治北一百二十里,外委一員,安兵二十名)、斗六門汛(在府治東北一百四十五里,守備一員、千總一員、外委一員,安兵一百八十名)、虎尾溪汛(在府治北一百四十四里,原設外委一員,安兵一十九名)、虎尾溪塘(在府治北四十里,原設兵五名)、他里霧汛(在府治北一百三十里,設外委一員,安兵四十名)、中路頭塘(在府治北一百四十里,原設兵十名)、西螺汛(在府治北一百五十里,設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安兵六十九名)、三條圳塘(在府治北一百五十五里,原設兵十五名)、大崙腳汛(在府治北一百里,原設外委一員,安兵三十九名)、林圯埔汛(在府治北一百七十里,原設外委一員,安兵三十名)、笨港汛(在府治西北一百里,原設千總一員、外委一員,安兵八十九名)、鹽水港汛(在府治西北八十里,原設把總一員,安兵一百名)、水沙連汛(在府治東北一百七十里,原設千總一員、外委一員,安兵一百名),以上系北路右營管轄。

  東螺塘(在府治北一百六十里,兵十名)、大武郡塘(在府治北一百七十里,兵五名)、燕霧汛(在府治北一百八十里,把總一員,兵四十名)、燕霧塘(在府治北一百七十五里,兵五名)、番仔溝塘(在府治北一百七十里,安兵五名)、枋橋塘(在府治北一百八十里,兵五名)、溪口藔(兵一十名)、二林汛(在府治西北一百五十里,外委一員,兵五名)、赤塗崎塘(在府治北一百九十里,兵五名)、南北投汛(在府治東北一百九十里,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兵九十九名)、彰化縣城(副將駐劄,都司一員、千總一員、外委一員、額外二員、兵五百六十五名,馬五十匹,在府北二百里)、外四汛(把總一員、額外一員,巡防兵四十五名,駐彰化縣北門外)、底塘(在彰化縣南門外,兵五名)、八卦山汛(在彰化縣東門外,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兵一百名,嘉慶十五年裁柳樹汛,並入此汛)、貓霧捒汛(在府治東北二百二十里,千總一員、外委一員,兵八十五名)、葫蘆墩汛(在府治東北二百二十五里,外委一員,兵四十名,嘉慶十五年裁柳樹湳外委一員、兵三十四名、二八水兵六名置此)、大肚溪塘(在府治北二百十里,兵五名)、四張犁汛(在府治東北二百二十里,外委一員,兵三十名,嘉慶十五年裁移馬芝遴、大突、二林、二八水各塘置此)、沙轆塘(在府治北二百二十里,兵五名)、牛罵頭汛(在府治北二百三十里,額外一員,兵二十五名)、大里■〈木戈〉汛(在府治東北二百二十五里,外委一員,兵五十名,乾隆五十三年設)、觸口汛(離府治一百六十里,額外一員,兵三……)、崁頂汛(離府治二百五十里,外委一員,兵五十名,嘉慶十五年裁虎仔坑兵十名,並入此汛)。以上系北路中營管轄。

  大甲溪汛(在府治北二百五十里,外委一員,兵三十名,今奏請添兵,將守備移駐)、吞霄塘(在府治北二百七十里,兵十名)、貓盂塘(在府治北二百六十里,兵五名)、大安海口汛(在府治西北二百六十里,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兵七十四名)、白沙墩塘(在府治北二百九十五里,外委一員,兵十名)、加志閣塘(在府治北三百一十里,外委一員,兵三十八名)、後壟汛(在府治北三百一十里,千總一員,兵五十三名)、中港汛(在府治北三百二十九里,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兵五十八名)、香山塘(在府治北三百三十五里,兵十名)、海口汛(在府治西北三百四十五里,額外一員,兵十二名)、竹塹廳治(在府治北三百五十九里,守備駐防,今奏請將鎮標右營遊擊移駐,千總一員、外委一員、額外二員,兵二百九十四名,馬十五匹)、楊梅壢汛(在府治北四百里,把總一員,兵六十七名)、桃仔園汛(在府治北四百三十里,把總一員,兵一十五名)、南嵌汛(在府治北四百三十九里,外委一員,兵二十六名)。以上系北路右營管轄。

  艋舺營汛(在府治北五百二十八里,參將駐劄,陸路守備一員、把總一員、外委二員,兵四百五十名,馬一十匹)、大雞籠汛(離艋舺六十里,千總一員,兵九十名)、馬鍊汛(離艋舺九十里,外委一員,兵三十名)、水轉腳汛(離艋舺三十里,外委一員,兵三十五名)、三貂港汛(離艋舺一百零一里,把總一員,兵三十名)、海山口汛(離艋舺十里,外委一員,兵六十名)、三瓜仔汛(離營汛七十里,外委一員,兵十名)、龜山崙嶺汛塘(離艋舺二十五里,兵十名)、暖暖塘(離艋舺營汛五十里,兵十名)、燦光藔塘(離艋舺營汛八十五里,兵十名)。以上系艋舺陸路管轄。

  滬尾砲臺汛(水師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外委一員、額外三員,兵五百三十名)、八里坌汛(離艋舺三十里,外委一員,兵三十名)、金包里汛(離艋舺九十二里,把總一員、外委一員,兵五十名)、石門汛(離艋舺十二里,外委一員,兵三十名)、小雞籠塘(離艋舺五十二里,兵十名)、北港塘(離滬尾四里,兵五十名)。以上系艋舺滬尾水師管轄。

  噶瑪蘭五圍廳治(離艋舺營汛二百一十里,都司駐劄,千總一員、外委二員、額外一員,兵三百六十名)、頭圍汛(南至三圍塘十二里,北至砲臺塘五里,守備一員、外委一員,兵一百名)、三貂汛(南至北關汛六十里,北與艋舺分管交界十里,千總一員,兵五十名)、溪洲汛(北至五圍城汛十二里,南至加禮遠汛二十里,把總一員,兵四十名)、蘇澳汛(離加禮遠汛二十里,把總一員,兵五十名)、加禮遠汛(北至溪洲汛二十里,南至蘇澳汛二十里,額外一員,兵五十名)、北關汛(南至砲臺塘十里,北至三貂汛六十里,外委一員,兵四十名)、三圍塘(離頭圍汛十二里,兵十名)、砲臺塘(離頭圍汛五里,兵十五名)。以上系噶瑪蘭管。

  安平鎮(臺協水師副將駐劄,臺協中營遊擊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外委四員、額外五員,兵四十七名,臺協右營都司一員、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一員、外委四員、額外三員,兵四百二十七名,離府治水程七里)、鹿耳門口汛(臺協中營千總一員、臺協右營千總一員,兵各一百五十名,駐防中右兩營,遊擊、都司、守備按季輪防,離府治水程三十里)、大港汛(把總一員,兵五十名,離府治水程七里)、茄藤仔塘(兵五名,離府治二十里)、喜樹仔塘(兵五名,離府治三十里)、崑身頭塘(兵五名)、蟯港塘(兵五名,離府治三十里)、蚊港汛(把總一員,兵一百名,離府治五十三里)、南鯤身塘(兵五名,離府治水程四十里)、北門嶼塘(兵五名,離府治四十里)、馬沙溝塘(兵五名,離府治三十里)。以上系臺協中營管轄。

  打鼓汛(把總一員,兵六十名,離府治西南八十里)、蟯港塘(兵五名,離府治三十五里)、赤嵌塘(兵五名,離府治四十里)、萬丹塘(兵五名,離府治南六十里)、岐後汛(兵十名,離府治南九十里)、大埔林塘(兵五名,離府治南一百里)、下淡水塘(兵…名,離府治南一百零五里)、西溪塘(兵十名,離府治一百五里)、東港汛(把總一員,兵五十名,離府治西南一百十里)、茄藤港塘(兵五名,離府治一百一十三里)、放■〈糸索〉塘(兵五名,離府治西南一百二十五里)、大崑麓塘(外委一員,兵五名,離府治一百三十五里)。以上系臺協右營管轄。

  鹿港汛(臺協左營遊擊駐劄,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外委一員、額外二員,兵三百零七名,離府治西北一百九十里)、水里港汛(外委一員,兵二十名,離府治西北二百二十里)、番仔挖塘(兵五名,離府治西北一百八十里)、王功海口汛(千總一員,兵一百名,離府治西北一百八十五里)、笨港汛(臺協右營守備駐防,把總一員,兵一百五十名,離府治西北一百里)、■〈魚逮〉仔挖塘(兵五名,離府治西北一百一十里)猴樹港汛(兵十名,離府治西北九十里)、海豐港汛(外委一員,兵二十名,離府治西北一百四十里)、新店汛(把總一員,兵七十五名,離府治西北七十七里)、三林港汛(外委一員,兵五十名,離府治西北一百六十里)。以上系臺協左營管轄。

  澎湖媽宮(副將駐劄,左右兩營遊擊守備各一員,千總、把總各二員,外委九員、額外六員,兵七百七十九名)、媽祖澳港口(左右營兵各一百名,千、把總各一員)、大媽祖宮新城內(把總一員,左右營兵各二十八名)、挽門汛砲臺(兵二十八名,左營轄)、水垵砲臺(兵二十八名,左營轄),將軍澳(把總一員,兵六十名)、將軍澳砲臺(兵二十八名,左營轄)、嵵里汛(外委一員,兵三十名,左營轄)、嵵里砲臺(兵二十八名,左營轄)、文良港汛(外委一員,兵九十名,左營轄)、風櫃尾砲臺(兵十名,左營轄)、媽祖澳新城內(兵二十八名,右營轄)、西嶼頭(外委一員,兵一百名,右營轄)、外塹砲臺汛(兵十五名,右營轄)、小門汛(兵三十名,右營轄)、內塹砲臺(兵二十八名,右營轄)、外塹汛(外委一員,兵五十名,右營轄)、北山汛(把總一員,兵一百名,右營轄)、吉貝汛(外委一員,兵一百名,右營轄)。

  (以上系曾敦仁、翁守訓同採)

  北路淡水營,自乾隆二十年起,舊制原設都司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外委五員、額外二員、馬步戰守兵丁六百二十九名額、馬一十匹、戰船二只,分防艋舺渡頭汛、大雞籠汛、海山口汛、八里坌汛、右石門汛、金包里汛、砲臺塘、北港塘、小雞籠塘、煙墩塘、長道坑塘、斗六汛、五塘,俱系都司管轄。陸路地方東至三貂一百零六里,西至石頭溪與北右營交界三十五里,南至山林三十里,北至海三十里。水洋上至三貂一百里,下〔至〕中港溪與臺協水師左營交界一百五十里,隸北路協□將統管。所建營房、汛塘、衙署、軍□庫局,較…房,俱於嘉慶十年……月間遭…匪蔡牽幫□攻陷,焚…存署都…陳廷梅…兵打仗…續,都司陳階陞隨於是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淡水接任,收回營制。嗣因兵力單薄,嘉慶十一年間奉文在臺就淡招募水兵一百五十名添防。嘉慶十五年,奉文就臺協水師三營裁撥臺募水兵一百九十八名,隨駕平字一號、二號、定字三號、澄字四號戰船四只,至淡添防,即將北路淡水營都司改為艋舺營遊擊。案於嘉慶十三年間奉文奏準。

  臺灣北路附近滬尾之艋舺地方,遠在臺北,僅責成都司分防,每遇海口有事,不惟臺灣鎮遠在郡城,鞭長莫及,即北路協駐劄彰化,往返數日,亦屬緩不濟急。請將福建臺灣水師右營遊擊移駐艋舺,作為艋舺營遊擊,管理淡水北路營務。淡水營都司移駐臺灣水師右營,作為臺灣水師右營都司。其原設興化協右營守備,移駐滬尾砲臺,作為滬尾水師守備,管轄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外委四員、額外三員。又延平協左營守備,準其移駐艋舺,作為艋舺營遊擊中軍守備,管轄陸路弁兵。其應添千把、外委等官,準其於臺灣各營內通融酌撥等因;奉行添設在案。艋舺營遊擊改為水師參將,案於道光四年間奉文奏準,將艋舺遊擊改為水師參將,……艋舺……管轄。艋舺路中軍守備、滬尾水………備兼轄………頭圍汛守…,統轄水陸地方,水洋…大…港,與臺協…營交界起,至噶瑪蘭折入蘇澳界止,計水洋七百餘里。(附圖)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噶瑪蘭營,新闢地,始入版圖。嘉慶十八年奉文奏準安設營伍,設立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外委二員、額外外委三員,由內地上府延、建、汀、邵撥戍兵丁三百九十五名,統歸艋舺營遊擊兼轄。守備同通判駐劄五圍,存城把總一員、協防外委一員、額外外委二員、兵丁二百一十五名。自五圍至三圍,計程十二里。三圍應設一汛,安兵十名。三圍至頭圍,計程十二里。頭圍應派千總一員、兵八十名,同縣丞駐劄防範。該地烏石港口,建築砲臺一座,撥兵架砲防守。其將近頭圍五里之外,地名硬枋,高山險峻,為噶瑪蘭全境咽喉要道,建蓋北關一座,派外委一員、兵三十名,駐劄防守,專司啟閉盤詰奸宄,毋許溷跡潛入。由北關至嶐嶐山腳,計程二十五里。嶐嶐嶺腳,安設一汛,派額外外委一員、兵二十名駐劄防守。其由五圍至溪洲,計程十二里。溪洲應派把總一員、兵四十名駐劄巡防在案。

  噶瑪蘭營添設都司案,於道光四年間奉文奏準。噶瑪蘭地方於嘉慶十八年,始入版圖。在臺灣極北,西面靠山,東臨大海。其南北兩面,皆系山海交錯,距郡一千三百餘里。該營原歸艋舺營水師遊擊統轄。惟查艋舺營由陸入蘭,程途尚須三日。若水師兵一遇順風,可以朝發夕至。該處系生番地界,匪船出沒,勢所不免。原設守備一員、千總一員、把總二員,共兵四百名(除分駐巡防外,有城兵丁□有二百一十五名,力既單薄,緝捕恐難周備。自應添設將弁兵丁,期於巡防有所裨益。艋舺營遊擊改為水師參將,專管蘭境洋面,仍兼管噶瑪蘭陸路軍務,並於北路左營及臺灣城守營抽撥戰守兵二百名,再於艋舺抽去陸兵一百名,撥入蘭營,加以原設額兵,共有七百名,兵力較厚,足壯聲威,並須添設都司一員,駐劄五圍城內,將原設五圍城內守備移駐頭圍。其原設頭圍千總,移駐三貂。再添千總一員、外委二員,以資鈐束等因。奉行添設在案。

  一、乾隆四十八年,將各營分配各官養廉兵糧裁去,按縣給與養廉銀兩,其所裁兵糧,添設實兵操防。

  一、乾隆五十五年,增設全臺陸路各營馬三百匹,馬兵三百名。其馬兵由內營按起撥換,其馬匹倒斃,每年由臺灣選派守備都司一員、把總一員,赴口外購回,照額勻補。

  一、嘉慶十年,添設水師哨船善字號同安梭船三十只,歸臺協副將統領巡洋緝捕,分配臺協三營、北路淡水營管駕。

  一、戍臺水陸兵丁,俱按照頭、二、三、四起內營按班撥換,惟噶瑪蘭營頭起三…撥換兩次,舊制新兵…戍兵班滿,兵…換回,皆由府治鹿耳門配渡。嘉慶十五年,將嘉義以北換回舊兵,改由鹿仔港配渡,竹塹以北換回舊兵,改由八里坌配渡。其來戍新兵,仍由府治鹿耳門渡臺,歸總鎮點驗,分發收伍。

  一、舊制總兵官以下至都司、守備,皆三年俸滿更調,乾隆五十一年,此例停止,總兵官歷俸三年,奏請升見。嘉慶十五年,奏請之例亦復停止。副將、參、遊、都、守,必俟五年俸滿,方準升調。惟水師缺多人少,不計。其千總三年歷俸,由內營選撥調換。把總由臺開缺拔補。俸滿把總回省,收標候缺。外委均隨班撥換。道光四年,將千把、外委換回之例奏停,升遷事故概就臺拔補。道光八年,仍奏復舊制。千把由內營選撥對品更調,外委隨班換戍。

  一、總兵官一員,年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銀五百一十一兩五錢七分五釐六毫,養廉銀一千五百兩,馬乾十六匹。副將三員,每員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銀三百七十七兩四錢五分七釐六毛,養廉八百兩,馬乾十二匹。參將三員,每員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銀二百四十二兩三錢三分九釐六毛,養廉銀五百兩,馬乾六匹。遊擊七員,每員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銀二百三十一兩二錢三分九釐六毛,養廉銀四百兩,馬乾六匹。都司五員,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銀一百四十一兩三錢九分三釐六毛,養廉銀二百四十兩,馬乾四匹。守備十六員,每員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紅、紙張銀九十兩七錢五釐六毛,養廉銀二百兩,馬乾四匹。千總每員年支俸薪銀四十八兩,養廉銀一百二十兩,馬乾二匹。把總每員年支俸薪銀三十六兩,養廉銀九十兩,馬乾二匹。外委餉與步戰兵同。每員年各支養廉銀十八兩,馬戰兵每名月各支餉銀二兩,月小一兩九錢三分三釐二毛。步戰兵每名月各支餉銀一兩五錢,月小一兩四錢五分。守兵每名月支餉銀一兩,月小九錢六分六釐六毛。馬匹支草乾銀一兩,月小九錢六分六釐六毛。官馬、操馬一律。官自把總以上,副將以下,每月朋扣存司銀二錢,馬兵一錢,戰兵五分,守兵三分。外委馬步戰守兵,每名每月支米三斗,月小二斗九升。官兵俸餉廉乾等銀,按年派員赴省領運,交臺灣府庫按季按月給營支領。澎湖歸澎湖廳庫給發。噶瑪蘭由噶瑪蘭廳就地徵錢糧等項開銷發領。兵米就所屬之廳縣倉支放。

  一、雍正二年,賞給戍□兵丁每戶每月米一斗,七年賞給戍兵贍家銀四萬兩,由…督勻給。歲以為常。八年,總兵王郡奏準發帑就臺購置田園、魚塭,歲收租息,賞給戍兵遊巡、紅事、白事、運殖等費。每兵遊巡日給銀一分五釐,每兵娶妻、子女婚娶各給銀三兩。每兵丁父母憂,身故妻亡,各給銀四兩。每兵身故,運骸回籍,途遠者給銀三兩,近者一兩五錢。官之收埋運柩,照其支食養廉名糧計算類推。乾隆五年,賞給戍兵更換往來盤費,以程途遠近分上、中、下游,上游銀二兩,中游銀一兩五錢,下游銀一兩。五十三年,將林爽文案內抄沒田產遞年租息,賞給戍兵加餉,每名每月加給銀四錢。

  一、臺澎各營戰船,經總督滿保題定,歸臺灣道設廠監修。道光六年,奏令臺灣府勻修。於是,府亦設廠焉。

  ●臺廠戰船

  臺廠戰船(乾隆二十九以前設廠修造章程及購採料木名式、篷■〈糸索〉、器椇,歸營管駕巡防守禦各條目,前志已詳。今自二十九年以後增添裁改者,採之以備纂輯)

  查乾隆二十九年,臺、澎、淡六營原設戰船八十九只,至三十三年,奉署總督部堂熊札,奉諭旨查明閩、廣、浙江海口戰船應如何酌量裁改等因,飭據臺協議就中、左、右三營裁汰戰船八只,統計六營實共戰船八十一只,分撥配用。

  臺協中營分管船十五只,編為平字號。

  臺協左營分管船十…只,編為…字號。

  臺協右營分管船十五只,編為…字號。

  澎湖左營分管船十七只,編為綏字號。

  澎湖右營分管船十六只,原編為寧字號。道光元年奉文避諱,改為鞏字號。

  淡水營分管船二只,編為波字號。

  以上六營,共船八十一只。

  嘉慶十年,閩浙總督王具奏臺灣水師兵力單薄,添募水兵,由內地福州省廠另行添造善字號大同安梭船三十只,與臺灣營兵船聯幫戰守,分派臺協中、左、右三營承管。

  嘉慶十三年,福州將軍賽奏辦酌籌北路海口移駐營員設立專營案內,議請添撥哨船四只。旋於嘉慶十五年,就於臺協三營撥出戰船四只,交艋舺營配用。

  嘉慶十三年,福州將軍賽奏準裁汰臺協三營戰船十七只,另請改造樑頭二丈三四尺大船八只,以為追捕洋匪,未經興造。旋於嘉慶十五年間,總督部堂方、巡撫部院張,會奏大船八只,毋庸建造,並請將曆次攻盜擊壞及在洋遭風失水之善字號船二十一只裁汰,另議添造守港平底船十六只、八槳快船十六只,分撥臺、鹿、淡三口配用。由水師提督王擬定船式來臺,於嘉慶十九年間興造,至二十一年完竣,交營守港。平底船十六只,編為知字號。八槳快船十六只,編為方字號。

  以上三十二船,派歸臺協中、左、右、淡水四營,每營分管知字號四只、方字號四只,統計臺、浙、淡各營合共哨船一百零五只。

  道光六年間,臺灣道孔,以臺地港門淤沒,知、方兩字號三十二船及前次裁剩之善字號九船,配用不甚得力,詳奉總督部堂孫,奏準裁汰,另議改造一二號白底艍船三十二只,分撥臺、鹿、淡三口,仍歸各營配用,抵補原額。現在估造船式工料價費銀兩,尚未定案興造。

  現在存營實共戰船六十四只:臺協中營半字號船十一只,臺協左營定字號船六只,臺協右營澄字號船八只,澎協左營綏字號船十七只,澎協右營鞏字號船十六只,淡水營波字號戰船六只。

  (道光十年二月二十日楊文顯、吳春祿、蔡國香同採。道光十年三月十九日署府正堂王札志局提調劉文內粘單校對相符)

  ●薦闢

  黃本淵(臺灣縣人,嘉慶癸酉科優貢,道光元年召試孝廉方正,朝考引見,欽點教職,六品頂戴)。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蘇德純、蘇鳳翔合報)

  ●進士

  道光三年癸未(杜受田榜):鄭用錫(淡水廩生,候選知縣)。

  六年丙戌(王慶元榜):曾維楨(府學附生,翰林院庶吉士)。

  九年己丑(劉有慶榜):黃驤雲(府學粵籍廩生,鄉榜名龍光,臺灣人,改今名,現官工部營繕司主事)。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蘇德純、蘇鳳翔同報)

  ●舉人

  乾隆三十年己酉(王國鑑榜):王振聲(府學)、楊道成(鳳山)。

  三十三年戊子(翁雲霖榜):張源俊(臺灣□生)、張植華(臺灣□生,永春學正)。

  三十五年庚寅恩科(鍾大受榜):張源義(臺灣□生)、周朝瀛(臺灣□生)。

  三十六年辛卯(倪元寬榜):許拔萃、葉期頤(……知縣)。

  三十九年甲午(張舫榜):陳作霖(臺灣□生,寧化教諭,捐升內閣中書)、郭廷機(嘉義□生)。

  四十二年丁酉(趙有成榜):劉應羆(臺灣廩生,第七十二名,屏南訓導)、陳橉(第二十名)。

  四十四年己亥恩科(張經邦榜):王泰(臺灣□生)、尤式鈺(彰化□生)。

  四十五年庚子(陳從潮榜):黃朝輔(臺灣增生)、曾大源(府學廩生,軍功任內閣中書)。

  四十八年癸卯(張騰蛟榜):郭旁達(府學廩生,福安教諭)、史錦華。

  五十一年丙午(謝淑元榜):潘振甲(臺灣附生,軍功加六品銜)、王搢生(臺灣□生)。

  五十三年戊申恩科(韓學秦榜):郭一簪、童峻德(任山東齊東縣知縣)。

  五十四年己酉(鄭炯榜):石維梓(榜姓李,臺灣□生,安溪教諭)、柯梅溪(任河南密縣知縣)。

  五十七年壬子(吳宏謨榜):林毓奇(嘉義附生)、何肇成。

  五十九年甲寅恩科(楊惠元榜):洪禧(府學廩生,挑選分發山西試用知縣)、蔡廷懋(嘉義□生)。

  六十年乙卯(龔正調榜):吳錫金(榜姓鄭,臺灣□生,捐升內閣中書,後授雲南麗江府知府)、蔡廷炯(嘉義□生)。

  嘉慶三年戊午(鄭兼才榜):郭紹芳(臺灣廩生)、蔡廷槐(嘉義□生)。

  五年庚申恩科(張光洁榜):蔡其英(府學附生)、周瓊漿(附生)。

  六年辛酉(張翹榜):劉大業(福州府學訓導)、許廷杰(大田訓導)。

  九年甲子(林鳳翹榜):吳逢春、王三錫(泰寧訓導)、林望恩(府學欽賜舉人,乙丑會試欽賜翰林院檢討)。

  十二年丁卯(郭尚光榜):陳王輝(府學附生)、林煥章(彰化□生)、鄭捧田(大田教諭,彰化廩生)。

  十三年戊辰恩科(姚大椿榜):黃石標(鳳山廩生)、張士鳳(嘉義附生)、林希哲(嘉義附生,捐升知州)、劉鳴皋(戊辰會試欽賜翰林院檢討)。

  十五年庚午(羅葉孫榜):許捷陞(府學附生,捐升光祿寺署正,丙戌挑選分發湖北試用知縣)、王珪璋(附生)、楊啟元(彰化□生)。

  十八年癸酉(周濱海榜):林謙晉(臺灣附生,榜名謙光,挑選分發安徽試用知縣,署廣德州建平縣知縣)、王克成(附生)、李三山(臺灣附生)。

  二十一年丙子(沈捷鋒榜):曾作霖(彰化廩生,挑選教諭)、林廷璋(彰化附生)、林世賢(彰化附生)、辛齊光(歲貢生,欽賜舉人,澎湖人)。

  二十三年戊寅恩科(黃大章榜):曾維楨(府學附生,丙戌進士,翰林院庶吉士)、葉向榮(彰化附生)、鄭用錫(淡水廩生,癸未進士,候選知縣)。

  二十四年己卯(魏本唐榜):陳泰階(臺灣廩生,候選知縣)、陳玉阿(府學廩生)、郭成金(淡水廩生,挑選教諭)、黃驤雲(府學廩生,己丑進士,工部主事)。

  道光元年辛已恩科(林文斗榜):林大元(府學廩生)、林長青(淡水廩生)、韓治(府學優貢生)、柯琮璜(彰化附生)、林西園(龍溪附生,原籍嘉義)。

  二年壬午(李家輝榜):吳景中(臺灣廩生)、林青蓮(臺灣廩生)、洪天衢(彰化附生)。

  五年乙酉(林揚祖榜):鄭應元(府學附生)、陳維藻(淡水附生)、王朝綱(嘉義附生,由蔭生現任刑部直隸司員外郎)。

  八年戊子(郭禮圖榜):鄭朝蘭(府學廩生,臺灣人)、王瓊佩(臺灣增生)、謝有祥(彰化附生)、謝天申(府學廩生,粵籍)。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蘇鳳翔、蘇德純同報)

  ●副榜

  鄭國樑(乾隆戊子科中式第四名,諸羅附生)、曾道周(道光戊子科欽賜副榜)。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蘇德純、蘇鳳翔採)

  ●拔貢

  乾隆三十年乙酉:王捷(府學)、林聰(彰化)、張寅賓(鳳山)。

  四十二年丁酉:謝望梅(府學)、鄭天球(嘉義)、張明義(彰化)。

  五十四年己酉:呂日瀛(府學)、張青峰(臺灣)、吳春貴(嘉義,候選州判,議敘隨帶軍功加一級紀錄二次,任戶部廣西司郎中,誥封奉直大夫)、許玉成(彰化□生)。

  嘉慶六年辛酉:李宗寅(府學增生)、林芳遠(府學,候選教諭)、黃汝濟(臺灣,軍功加六品銜)、黃纘(鳳山,候選州判)、陳懷玉(嘉義□生)、阮起(彰化□生)。

  十八年癸酉:李維揚(府學廩生,候選州判)、楊紹禮(府學廩生)、林開烈(臺灣廩生)、張克忠(鳳山附生)、蘇策勳(嘉義,分發試用教諭)、王雲鼎(彰化附生,軍功加七品小京官,加六品職銜)。

  道光五年乙酉:莊仰中(府學,候選州判)、陳瓊芝(府學,候選州判)、鄭用鑑(淡水,候選州判)、張克寬(臺灣廩生)、黃尚清(鳳山廩生)、曾紹沂(嘉義廩生)、廖春波(彰化廩生)。

  ●優貢

  嘉慶十五年庚午:陳震曜(嘉義廩生,歷任建安、閩清、平和、惠安教諭訓導,現任同安訓導)。

  十八年癸酉:黃本淵(府學廩生,道光元年辛已召試孝廉方正,欽點教職)。

  二十一年丙子:韓治(府學廩生,道光辛已恩科中式)。

  道光二年壬午:楊邦策(臺灣廩生)。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蘇德純、蘇鳳翔同報)

  ●恩貢

  乾隆三十六年:薛登科(府學,軍功加七品銜,任福州訓導)、李希周(臺灣)、林奉璋(鳳山)、許騰龍(嘉義)、施國贊(彰化)。

  四十五年:吳必達(府學)、鄭克捷(鳳山)、劉元俊(臺灣)、陳萃(嘉義)、李維固(彰化)。

  五十年:王崑(府學)、張源勳(臺灣)、李鳳翥(鳳山)、賴應錦(嘉義)、張璞生(彰化)。

  五十五年:陳廷璧(府學,軍功加六品銜)、黃流(臺灣)、李登元(鳳山)、薛非魁(嘉義)、林璽(彰化)。

  嘉慶元年:朱礦(府學)、林師聖(臺灣,選大田教諭)、張啟東(鳳山)、陳廷贊(嘉義)、盧煥章(彰化)。

  五年:杜朝錦(府學)、楊肇基(臺灣)、林繼美(鳳山)、吳作霖(嘉義)、楊應選(彰化,軍功加六品銜)。

  十四年:黃澄源(府學)、徐朝選(臺灣)、王花春(鳳山)、陳必恭(嘉義)、吳玉聲(彰化)。

  二十四年:鄭朝清(府學)、林超英(淡水)、張振文(臺灣)、杜嵩(鳳山)、楊登岸(嘉義)、曾拔萃(彰化)。

  二十五年:林慎微(府學)、楊德宜(臺灣)、郭萃(彰化)、林西泰(嘉義)、陳大音(彰化)。

  道光元年:王啟明(府學)、黃化治(臺灣)、黃天德(鳳山)、丁捷三(嘉義)、賴占梅(彰化)。

  (道光十年三月初十日陳國瑛採)

  ●歲貢

  乾隆二十八年:王德化(府學)、魏天章(臺灣)、余國榆(鳳山)、林建章(嘉義)。

  二十九年:吳峨(府學)。

  三十年:吳維新(府學)、□□□(臺灣)、□□□(鳳山)、□□□(嘉義)、□□□(彰化)。

  三十一年:洪廷慶(府學)。

  三十二年:□□□(府學)、楊章(臺灣)、□□□(鳳山)、馬琬(嘉義)。

  三十三年:蔡珍(府學)。

  三十四年:蔡翰章(府學)、黃璿璣(臺灣)、陳元榮(鳳山)、詹大成(嘉義)、陳炎(彰化)。

  三十五年:楊廷秀(府學)。

  三十六年:吳鴻謨(府學)、董日勉(臺灣,加軍功以教職)、陳亨昌(鳳山)、陳璿璣(嘉義)。

  三十七年:錢元揚(府學)。

  三十八年:莊天釺(府學)、林瑚(臺灣)、廖鳴鳳(鳳山)、楊宗璧(嘉義)、吳鳴謙(彰化)。

  三十九年:曾希登(府學)。

  四十年:林九齡(府學)、徐克賢(臺灣)、鄭天雲(鳳山)、葉發祥(嘉義)。

  四十一年:郭應麟(府學)。

  四十二年:張文卿(府學)、郭登雲(臺灣)、王有為(鳳山)、陳廷圭(嘉義吳成己(彰化)。

  四十三年:吳化。

  四十四年:李如員(府學)、馬一鳴(臺灣)、蔡青峰(鳳山)、陳良佐(嘉義)。

  四十五年:吳攀麟(府學)。

  四十六年:郭學周、林啟泰(臺灣)、賴元湖、陳贊禹(嘉義)、陳天爵(彰化)。

  四十七年:吳世芳(府學)。

  四十八年:林必敬(府學)、鄭士模(臺灣)、柯廷鍾(鳳山)、李輝(嘉義)。

  四十九年:溫如璋(府學)。

  五十年:伍朝榮(府學、粵)、陳元輝(臺灣)、柯汝賢(鳳山)、黃大文(嘉義)、呂朝宗(彰化)。

  五十一年:黃鳴鶴(府學)。

  五十二年:張有耀(府學)、魏一飛(臺灣)、洪達三(鳳山)、林廷孚(嘉義)。

  五十三年:李廷芝。

  五十四年:林朝英(府學,中書科中書,加光祿寺署正銜)、韓高翔(臺灣,閩縣訓導)、蘇輝(鳳山)、莊則行(嘉義)、翁國政(彰化)。

  五十五年:楊光謨(府學)。

  五十六年:李廷桂(府學)、王國華(臺灣)、郭青雲(鳳山)、林大經(嘉義)。

  五十七年:黃毓周(府學)。

  五十八年:蔡邦光(府學)、遊化(臺灣,軍功五品銜,任延平府沙縣訓導)、陳如玉(鳳山)、林西濱(嘉義)、楊振聲(彰化)。

  五十九年:李英華(府學、粵)。

  六十年:黃雲衢(府學、粵)、韓必昌(臺灣,軍功六品銜,選武平訓導)、王振文(鳳山)、黃治(嘉義)、吳道東(彰化)。

  嘉慶元年:李石俊(府學、粵)。

  二年:林維增(府學)、楊鳴鶴(臺灣)、黃應科(鳳山)、林聲德(嘉義)、李士魁(彰化)。

  三年:黃毓輝(府學)。

  四年:施嘉徽(府學)、章甫(臺灣)、許名揚(鳳山)、黃清平(嘉義)、施國敦(彰化)。

  五年:謝掌文。

  六年:楊爔(府學)、辛齊光(臺灣、澎)、余志仁(鳳山)、李華(嘉義)、陳元謨(彰化)。

  七年:王振德(府學)。

  八年:魏璜(府學)、高紹芳(臺灣)、張廷欽(鳳山)、徐夢桂(嘉義)、曾玉音(彰化)。

  九年:張維新(府學,軍功八品加捐訓導)。

  十年:莊文治(府學)、莊蒞(臺灣)、許時澄(鳳山)、洪如璋(嘉義)、張植梅(彰化)。

  十一年:陳歡光(府學)。

  十二年:林筠(府學、粵)、甘作霖(臺灣)、王文瀾(鳳山)、黃文起(嘉義)、施嘉會(彰化)。

  十三年:黃讚贊(府學)。

  十四年:蔡攀桂(府學)、李瑞雲(臺灣)、鄭城(鳳山)、張以仁(嘉義)、楊振薰(彰化)。

  十五年:蔡鳴正(府學、粵)。

  十六年:林紹祖(府學)、陳肇昌(臺灣)、吳清時(鳳山)、林維壘(嘉義)、鄭廷策(彰化)。

  十七年:黃瑞玉(府學)。

  十八年:蔡遠揚(府學)、曾基猷(臺灣)、林輝璜(鳳山)、郭拔英(嘉義)、洪大觀(彰化)。

  十九年:曾基業(府學)。

  二十年:洪克修(府學)、陳夢蓮(臺灣)、楊登科(鳳山)、洪世鳳(嘉義)、楊汝佐(彰化)。

  二十一年:林鍾元(府學)。

  二十二年:紀夢熊(府學)、林棲鳳(臺灣)、劉基昌(鳳山)、黃廷輝(嘉義)、張薰(彰化)。

  二十三年:陳清輝(府學)。

  二十四年:林振(府學)、吳春芳(臺灣)、張維翰(鳳山)、黃金鎔(嘉義)、陳英世(彰化)。

  二十五年:黃時成(府學)、陳嘉謨(淡水)。

  道光元年:施廷選(府學)、蔡有汜(臺灣)、柯應三(鳳山)、陳丹心(嘉義)、陳醇(彰化)。

  二年:陳植青(府學)。

  三年:陳連魁(府學)、張源翰(臺灣)、林瑀(鳳山)、王以理(嘉義)、吳道行(彰化)。

  四年:黃鑑川(府學、粵)。

  五年:羅在田(府學、粵)、王起材(臺灣)、林春輝(鳳山)、郭書紳(嘉義)、郭開榮(彰化)。

  六年:黃凌雲(府學)。

  七年:李重曜(府學)、郭維洪(臺灣)、邱大機(鳳山)、張廷耀(嘉義)、呂盛音(彰化)。

  八年:黃觀光(府學)。

  九年:洪坤(府學)、曾敦仁(臺灣)、張斌(鳳山)、何國材(嘉義)、杜開元(彰化)。

  十年:林瓊(府學)。

  (道光十年四月二十日陳國瑛報)

  ●欽賜副榜

  乾隆十八年:陳思敬(由同安學貢)。

  乾隆三十五年:鄭國樑(嘉義)。

  嘉慶九年:簡福(鳳山)、顏協恭(彰化)。

  十二年:林汝弼(府學)、黃中的(嘉義)。

  十三年:翁敬勝(嘉義)。

  十八年:黃大年(府學)。

  二十一年:李煥章(鳳山)、梁遇文(彰化)。

  二十三年:蔡振清(嘉義)、賴繼輝(彰化)。

  道光七年:劉獻廷(府學)、劉伊仲(鳳山)。

  八年:曾道周(臺灣)。

  (道光十年三月初十日陳國瑛採)

  ●例貢(臺屬)

  章振香、陳鳴珮(歷任建寧、福州、連江、龍溪訓導)、吳世同(署閩清教諭)、楊有儀(署福寧訓導)、郭邦獻(署清流訓導)、韓高瑞(候選訓導)、林瀛(候選部司務)、陳觀國(候選教諭,改名昌國)、蘇德純(州同)、蘇鳳翔(試用訓導)、陳文仰(候選訓導)、黃峻(延平訓導)、陳奎光(試用訓導)、陳啟聲(試用訓導)、蘇以玉(鳳山捐職訓導)、蘇策名(嘉義試用訓導)(以上由廩生)。曾紹基、程志登、謝晉初、黃本輝(州同)、楊文顯、韓高發(以上由增生)。林文猷(任甌寧訓導,彰化)、林捷元(任沙縣訓導,彰化)、林毓元(任戶部司務廳司務)(以上由廩生)。陳奇烈(中書科中書)、陳兆陞、陳清江(軍功加八品銜)、林廷珍、程德莊(候補經歷)、洪文德、韓高選(州同)、楊有龍、黃占梅、林炳、蘇策林(候選布政司理問,加二級,封奉直大夫)、許容光、遊大模、陳朝選、張廷彬、張學謨、許大時、蘇建中、陳文倬、趙大成、蘇文瑞(嘉義籍)、張必中(鳳山籍)、翁品山(嘉義籍,捐納同知職銜)、郭廷材(鳳山)、王朝清(嘉義籍,候選員外郎)、簡志仁(鳳山)、王朝宗(嘉義籍,捐納同知職銜)、黃作雨(臺灣)、黃昌選(鳳山)(以上由附生)。王克褒、陳國瑤、翁維藩、張錦美(澎湖)、吳濬之(候選通判)、遊伯龍、翁錫福、李俊臣、方德良、楊志中(祀孝悌祠,有傳)、劉國倫、林宗憲(候選州同)、蔡國定、鄭其嘏(加捐奉直大夫)、韓長文(候選州同)、韓日文(候選都察院都事)、韓熙文(候選布政司理問)、蕭繼起、黃珪璋、張文輝、韓高澤(候選布政司經歷)、韓高揚(刑部廣西司主事,捐陞員外郎)、吳志拔、沈清澤、林開飛、陳恆德(布政司理問)、鍾顯榮、吳廷俊、林長春、廖錦龍、方克忠、蔡國香、陳以寬、蔡顯名、張國柱(候選布政司經歷,捐建鳳城,議敘紀錄一次)、鄭克賢、潘志涵、陳廷士、陳科升、陳新發、陳科連、郭拔華(軍功授六品銜)、杜天奎(軍功授六品銜,捐陞通判,任廣西平樂府通判,調鎮安府通判,鳳山籍)、林望高、藍文藻、謝廷芳、王奕隆、黃昌盛、葉必成、劉天錫、陳寅昌、李廷耀、鄭光基、蘇文試、鄭國泰、吳志澤、張克達、黃啟南、陳步屏、陳仁輔、陳克勸(彰化)、張德倫(澎湖)(以上由俊秀)。

  (道光十年二月初十日蘇鳳翔、陳國瑛同採)

  ●武進士

  道光六年:許捷標(臺灣,連捷)。

  (道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陳國瑛採)

  ●武舉

  乾隆三十年:章英傑(府學)、洪清驥(府學)、許拔英(府學)、張從龍(鳳山)、張方武(彰化)。

  三十五年恩科:陳邦傑(府學)、陳宗器(府學)、吳天河(府學)、林蘊玉(府學)張簡魁(府學)、許國樑(彰化)。

  三十六年:吳履鳳(鳳山)、高陞(鳳山)、曾國材(鳳山)。

  三十九年:邱宗榮(府學)、賴廷雲(嘉義)。

  四十二年:陳賡功(府學)、許士魁(府學)、黃奠邦(嘉義,解元)、張士敏(嘉義)。

  四十四年恩科:葉顯名(府學)、黃毓金(府學)、陳飄芳(彰化)。

  四十五年:林朝聘(臺灣)、林廷玉(臺灣)、葉如珪(嘉義)。

  五十一年:鄭應選(府學)、黃清華(嘉義)。

  五十三年恩科:沈啟成(嘉義)、張起鳳(彰化)。

  五十四年:張元魁(府學)、曾國乘(嘉義)。

  五十七年:蔡耀仁(府學)、劉國樑(彰化)。

  五十九年恩科:楊捷三(府學)、何雲衢(嘉義)。

  六十年:莊式玉(府學)、吳朝宗(臺灣)、杜光玉、吳安邦(彰化)。

  嘉慶三年:張文雅(臺灣)、張元英(鳳山)、郭一登(嘉義)。

  五年恩科:戴時中(臺灣)、楊棟(彰化)。

  六年:張中玉(嘉義)、洪安邦(嘉義)、蘇有功(嘉義)。

  九年:詹根拔(府學)、高騰飛(府學)、陳占梅(彰化)。

  十二年:莊學山(府學)、陳朝拔(臺灣)、黃啟東(鳳山)。

  十三年恩科:黃清雅(嘉義)、陳克修(彰化)。

  十五年:林成章(府學)、黃聖淮(鳳山)、蕭建邦(彰化)。

  十八年:郭逢年(府學)、顏鵬飛(府學)。

  二十一年:許邦陞(府學)、劉瑞麟(府學)、王得寬(嘉義)。

  二十三年恩科:陳清華(府學)、麥朝清(鳳山)、曾廷輝(嘉義)。

  二十四年:溫斌元(府學)、趙鳴岐(臺灣)、周榮東(臺灣)、黃朝鳳(鳳山)、張安邦。

  道光元年恩科:林廷鳳(府學)、李建邦(府學)、吳興邦(淡水)。

  二年:林得時(府學)、鍾仕高(府學)、張簡騰(鳳山)、蘇天翰(嘉義)。

  五年:蔡際會(府學第八名)、劉捷高(府學)、張建邦(淡水)、許捷標(臺灣)、王朝祥(嘉義)。

  九年:黃安邦(府學)、何安邦(府學)、□□□(臺灣)、張連捷(嘉義)。

  (道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陳國瑛採)

 

【台湾文献丛刊·第55种】台湾采访册

台湾文献丛刊

  【第 55 种】

  台湾采访册

  .作者:

  .原书页数: 0202 页

  ●书籍简介

  第五五种「台湾采访册」

  本书(二册二○二面一二一、二○○字)不分卷,清道光九年至十年间陈国瑛等十七人采集。采访者十七人中,内有黄本渊,台湾人,嘉庆癸酉(十八年)优贡,后举孝廉方正,钦点教职;曾敦仁,亦台籍,道光九年岁贡;余不详。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藏有此册传抄本,今据以略加整理、重编目录印行。目分「列星分野」以至「武举」,共八十一项。在「嘉义县城」项下,注有「干隆二十九年以前志载已详,毋庸重录」字样;其余诸「以官」目,亦有类此附注。按余文仪「续修台湾府志」修至干隆二十九年止,此册似为继续纂修「府志」而采访;如证以道光九年至十年间台湾知府邓传安「彰化县界外狮头社潭中涌现小山记」末有「会余将有修「府志」之役』语(记见第九种「蠡测汇钞」),益信而有征。虽续修「府志」未见有成,此册对于干隆二十九年以后有关志乘资料--尤其讫于道光十年止六十余年间府属职官及选举各项均有详列,至具查考价值。册内并有「大学士九卿议覆公中堂福议奏(议覆福康安干隆五十三年所奏台湾善后事宜十六条事)长文,似尚为台湾其它文献所未见。

  ●序号   篇名

  1  弁言

  2  台湾釆访册目录

  3  列星分野

  4  气候占验

  5  疆域山水

  6  台湾府城龙局

  7  沿革

  8  山形

  9  水势

  10  火山考

  11  罗水

  12  嘉义县城

  13  彰化县城

  14  台邑街市

  15  桥

  16  淡防厅城

  17  噶玛兰厅城

  18  城池

  19  火烧屿(嘉属)

  20  鲫鱼潭

  21  鹿耳门港

  22  围溪

  23  凤山县城

  24  纪事

  25  祥异

  26  兵燹

  27  大学士九卿议覆公中堂福议奏

  28  巡察御史

  29  台湾道宪

  30  台湾府知府

  31  台湾海防同知

  32  台湾府经历

  33  台湾县知县

  34  罗汉门县丞

  35  台湾县典史

  36  府儒学教授

  37  府儒学训导

  38  台湾县儒学教谕

  39  台湾县儒学训导

  40  诸罗县学教谕

  41  凤山县学训导

  42  叶中丞传

  43  爱镇军传

  44  薛邑侯传

  45  总兵

  46  镇标左营游击

  47  镇标左营守备

  48  镇标右营游击

  49  镇标右营中军守备

  50  城守营参将

  51  城守营左军守备

  52  城守营右军守备

  53  南路营参将

  54  南路营守备

  55  北路淡水营都司

  56  艋舺营水师游击

  57  艋舺营水师参将

  58  艋舺营陆路守备

  59  沪尾水师守备

  60  噶玛兰营守备

  61  噶玛兰营都司

  62  噶玛兰营头围守备

  63  台协水师副将

  64  台协水师中营游击

  65  台协水师左营游击

  66  台协水师右营游击

  67  台协水师右营都司

  68  台协中营守备

  69  台协左营守备

  70  台协右营守备

  71  全台军制总目

  72  全台军制条目

  73  台厂战船

  74  荐辟

  75  进士

  76  举人

  77  副榜

  78  拔贡

  79  优贡

  80  恩贡

  81  岁贡

  82  钦赐副榜

  83  例贡

  84  武进士

  85  武举

  ●弁言

  省立台北图书馆藏有「台湾釆访册」传抄本(据书末附记系于昭和十四年、即民国二十八年八月由台南石旸睢氏所藏抄本传抄),分订六册;本书即据以标点分段的。考本书成于道光九、十年间,参加这一工作的,则有陈国瑛等十七人。或于每一纪事之首、或于每一纪事之末,详列釆访者的姓名及釆访的日期(本书一律改在纪事之末);但也有漏记的。由于本书祗是若干人的釆访集刊,而未经严密的编辑,所以缺少完整的体系;甚至部份祗有「内容」而无「标题」。我们为便于检读起见,在不损及「内容」的前提之下,勉强列出一个「标题」。凡是新列的「标题」,有的已经注明、有的因过于琐碎未及注明。再则,也许由于传抄的关系,本书不仅错字很多,而且不少地方留着空白。我们除已酌予改正或填补外,祗能用「□」或「……」的符号,让这些「缺憾」残存下来。(周宪文)

  ●台湾釆访册目录

  列星分野…………………………………………………………………………………(一)

  气候占验…………………………………………………………………………………(四)

  疆域山水…………………………………………………………………………………(五)

  台湾府城龙局……………………………………………………………………………(六)

  沿革………………………………………………………………………………………(八)

  山形………………………………………………………………………………………(九)

  水势……………………………………………………………………………………(一一)

  火山考…………………………………………………………………………………(一二)

  罗水……………………………………………………………………………………(一三)

  嘉义县城………………………………………………………………………………(一四)

  彰化县城………………………………………………………………………………(一五)

  台邑街市………………………………………………………………………………(一六)

  桥………………………………………………………………………………………(一八)

  淡防厅城………………………………………………………………………………(二一)

  噶玛兰厅城……………………………………………………………………………(二二)

  城池……………………………………………………………………………………(二三)

  火烧屿(嘉属)………………………………………………………………………(二六)

  鲫鱼潭…………………………………………………………………………………(二六)

  鹿耳门港………………………………………………………………………………(二七)

  围溪……………………………………………………………………………………(二八)

  凤山县城………………………………………………………………………………(二八)

  纪事……………………………………………………………………………………(二九)

  祥异……………………………………………………………………………………(三八)

  兵燹……………………………………………………………………………………(四六)

  大学士九卿议覆公中堂福议奏………………………………………………………(五二)

  巡察御史………………………………………………………………………………(七七)

  台澎道宪………………………………………………………………………………(七八)

  台湾府知府……………………………………………………………………………(八三)

  台湾海防同知…………………………………………………………………………(八七)

  台湾府经历……………………………………………………………………………(九○)

  台湾县知县……………………………………………………………………………(九三)

  罗汉门县丞……………………………………………………………………………(九五)

  罗汉门巡检……………………………………………………………………………(九六)

  台湾县典史……………………………………………………………………………(九九)

  府儒学教授…………………………………………………………………………(一○一)

  府儒学训导…………………………………………………………………………(一○三)

  台湾县儒学教谕……………………………………………………………………(一○五)

  台湾县儒学训导……………………………………………………………………(一○六)

  诸罗县学教谕………………………………………………………………………(一○九)

  凤山县学训导………………………………………………………………………(一○九)

  叶中丞传……………………………………………………………………………(一○九)

  爱镇军传……………………………………………………………………………(一一○)

  薛邑候传……………………………………………………………………………(一一二)

  总兵…………………………………………………………………………………(一一三)

  镇标左营游击………………………………………………………………………(一一五)

  镇标左营守备………………………………………………………………………(一一八)

  镇标右营游击………………………………………………………………………(一二一)

  镇标右营中军守备…………………………………………………………………(一二四)

  城守营参将…………………………………………………………………………(一二六)

  城守营左军守备……………………………………………………………………(一二八)

  城守营右军守备……………………………………………………………………(一二八)

  南路营参将…………………………………………………………………………(一三○)

  南路营守备…………………………………………………………………………(一三一)

  北路淡水营都司……………………………………………………………………(一三二)

  艋舺营水师游击……………………………………………………………………(一三三)

  艋舺营水师参将……………………………………………………………………(一三四)

  艋舺营陆路守备……………………………………………………………………(一三四)

  沪尾水师守备………………………………………………………………………(一三六)

  噶玛兰营守备………………………………………………………………………(一三七)

  噶玛兰营都司………………………………………………………………………(一三七)

  噶玛兰营头围守备…………………………………………………………………(一三八)

  台协水师副将………………………………………………………………………(一三八)

  台协水师中营游击…………………………………………………………………(一四○)

  台协水师左营游击…………………………………………………………………(一四二)

  台协水师右营游击…………………………………………………………………(一四四)

  台协水师右营都司…………………………………………………………………(一四四)

  台协中营守备………………………………………………………………………(一四六)

  台协左营守备………………………………………………………………………(一四八)

  台协右营守备………………………………………………………………………(一四九)

  全台军制总目………………………………………………………………………(一五一)

  全台军制条目………………………………………………………………………(一五一)

  台厂战船……………………………………………………………………………(一八二)

  荐辟…………………………………………………………………………………(一八四)

  进士…………………………………………………………………………………(一八五)

  举人…………………………………………………………………………………(一八五)

  副榜…………………………………………………………………………………(一八八)

  拔贡…………………………………………………………………………………(一八九)

  优贡…………………………………………………………………………………(一八九)

  恩贡…………………………………………………………………………………(一九○)

  岁贡…………………………………………………………………………………(一九一)

  钦赐副榜……………………………………………………………………………(一九七)

  例贡…………………………………………………………………………………(一九八)

  武进士………………………………………………………………………………(二○○)

  武举…………………………………………………………………………………(二○○)

  ●列星分野(向以列星分吴、越、燕、赵等处,未若分别如府州之可据,以便推度灾祥也)

  天体周圆浑沦而员,其性健而不息,其诚运而有常,其经有三十五万七千里,每方八万九千二百五十里,自下距上约八万里,人言天无定体,二十八宿以为之体。岂知苍苍盖轸之形欤(天体论出心略)!

  天形周匝,其度有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每度有二千九百三十里七十一步二尺四寸四分,共该折里一百万零七万一千三百四十七里七十一步二尺七寸九分九厘六毫。又有以日照阳城勾股法算之。南极入地七十二度,隐而不见;北极出地七十二度,见而不隐(天形论出心略)。

  角亢(开封府)

  亢氐(汝宁府)

  房心(徐州)

  尾宿(永平府、隆庆府、保安府)

  尾箕(顺天府、保定府、河间府、辽东都司)

  斗宿(应天府、苏州府、松江府、镇江府、池州府、宁国府、徽州府、常州府、太平府、扬州府、淮安府、庐州府、凤阳府、安庆府、滁州、和州、南康府、南昌府、饶州府、广信府、建昌府、抚州府、临江府、瑞州府、袁州府、吉安府、赣州府、南安府、杭州府、嘉兴府、处州府)

  斗牛(潮州府)

  牛女(严州府、金华府、衢州府、绍兴府、宁波府、台州府、湖州府、温州府、泉州府、福州府、延平府、汀州府、兴化府、漳州府、广州府、韶州府、南雄府、肇庆府、高州府、琼州府、梧州府)

  女宿(建宁府、惠州府)

  虚危(济南府、登州府、莱州府)

  危室(东昌府)

  室壁(大名府、彰德府、卫辉府、怀庆府)

  奎娄(兖州府)

  胃宿(顺德府、广平府、真定府、大同府)

  觜参(平凉府、泽州)

  参宿(汾州、东川军民府)

  参井鬼(太原府、潞州、成都、顺庆府、西安府、凤翔府、青州宣慰司、汉中府、平阳府、巩昌府、庆阳府、延安府、宁夏、文县守尉、云南府、大理府、临安府、楚雄府、征安府、保宁府、叙州府、重庆府、州府(?)、嘉定府、雅州、泸州、眉州、岷州府、曲靖军民府)

  柳宿(河南府)

  张宿(南阳府)

  翼轸(桂林府、柳州府、庆远府、平乐府、浔州府、夔州府、南宁府、武昌府、汉阳府、襄阳府、德安府、廉州、黄州府、荆州府、岳州府、长沙府、衡州府、辰州府、永州府、柳州、沔阳府、安陆府)

  轸宿(平凉长官司、宝庆府、靖州卫、施州指挥使)

  以上分野系采诸绣水施永图山公氏辑着「心略编」。其书遗帙,不知作于何年,而台湾一府尚未汇入。兹查台湾在漳泉之东南隅,舟行水路隔十二更,则台湾分野当属牛女无疑。诸罗旧志谓属翼轸恐误也。故特采之,以备参考。(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林栖凤、石川流同采)

  ●气候占验

  内地之风,早西晚东,天乃晴霁。而台地则异。是凡久雨后,必午后海西透发,乃见晴霁。不然,虽晴亦旋雨矣。陈睿庵诗云:早晚西东卜霁天,台中反见雨缠绵。苍穹讵以方隅别,欲考舆图费细研。

  太阳未出将辰之先,东方有黑云如旗帜、山峰各形,应即日内未申时有雨。

  拂晓东方有黑气随太阳上下,应巳午时雨。已午时随太阳,应未申时雨。未申时随太阳,应酉戌时雨。

  久雨后破晓忽然开霁,主大雨。惟午后开霁,乃主晴。谚云:早日不成天。

  夏天忽然炎蒸之气逼作难堪,当日内主雨。

  台地遇旱,每日多有云气垂阴,若作雨意,然主晴。谚云:旱天多雨意。

  台地多震,久晴遇震必雨,久雨遇震必晴。

  台地日晕主雨,月晕主晴。谚云:日围箍被雨渥,月围箍被日暴。

  台地冬至日有雨,年底主晴,明霁主雨。谚云:冬节红,年冥蒙,冬节乌,年冥酥。

  夕阳时西方有黑云如墨,叠嶂挑空而起,主是夜雨,或三日应之。(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陈国瑛采)

  ●疆域山水(原无标题)

  按台邑疆域山水,前志辩论周详,无须重赘。惟东关外汇纳众流之鲫鱼潭,原系北流,今已南徙(堪舆家每谓:斩断郡城龙脉)。南关外之二赞行溪尾,原系斜南,今已斜北,拱卫郡城。至北关外台、嘉分界之新港溪口,近经沙压绝流,其上头源水斜南,横过三崁店前,透出柴头港溪,合流注于台江。其台界外北条一溪,原由曾文溪透菅藔出西注海,今从菅藔溪尾入台界,曲出鹿耳门礁口旁,又分支斜南透出安平角大港口入海。迩时溪道纷更,此台、嘉分界所以难凭溪道为准绳也。

  原其故,皆由台辖之柴头港、洲仔尾、三崁店等处以至嘉属之鼎脐、塭湾、港口、菅藔等处,所有西偏之内海,均见沙土压积,变成浮埔。自东徂西,约十多里。自南达北,约二十余里。高高下下,不一其区。以致溪道奔驰,有难由旧。

  道光七年,孔道宪以浮埔略堪耕种,曾经委员会同台、嘉二邑勘丈给垦。惟因台、嘉分界之新港溪道既经压塞,诚难作准,乃就新港溪口一直对峙北汕头分别台、嘉,用照平允。然此时未曾竖界、详立档案,恐将来难免无越占争竞之端,应请此时檄委该管地方官到地覆勘,仍就新港溪口建立石碑,以示原界之准。至埔中,又应竖碑,以杜侵越之弊。若此汕头者,更不可不立一碑,针对新港原界,以昭首尾相应也。有此三碑,界地自然分明,争端便能疏释。不揣管窥,妄参末议,合绘图呈览,惟翼核行,俾久远得以恪遵定程焉。

  再,郡城龙脉自马鞍山发下,平洋横亘十余里,至陴仔头,穿田过脉,口分南北,耸起虎仔山,高昂开屏列帐,盘旋数里,由东进,结此郡。其南畔分水,原从莲池潭过顶陴头,西流入二赞行溪,归江注海。北畔分水,原由菅林潭过鲫鱼潭、蜈蜞潭,通茑松溪,至三崁店溪,西流入江注海。前年大雨淋漓,北畔沙土压塞浮高,北流之水反从埔羗头南流,冲断龙脉,今龙身已断,气脉不贯,经有数年,急宜补救。否则,恐缓难图,日久非通邑之利也。(道光十年七月初五日曾敦仁、黄本渊、陈国瑛合报)

  ●台湾府城龙局

  府城龙脉,自马鞍山发下,平洋二十里,直至东门进城。由卯乙入首,分枝结府学、道、府署等处(镇台署由东北傍龙而结,不在此龙内)。主龙直结红毛楼,震龙兑向,左边武庙,左边县署,左右高起为砂,两界水绕聚明堂,其主龙之结,确证明矣。论其来龙行度,起则高而不昂,伏则续连不断,正合龙形之行步也。红毛楼系龙之头首,由东至西,有直奔大海之势。安平镇即是龙之珠,龙头不压动则水必泛、而珠必滚,是以前人起高楼镇压者,得其法也。总之,不拘何形;于龙止处,以宝塔镇之者多,则此楼必当修之,以高为妙。其方位在府学之干亥,宜起高方楼阁。一则以应府学文峰。二则锁住龙头,使气不走泄,静则神完,士民受荫。三则龙住珠静,则安平镇亦育气。有此三益,毫无一损,夫复何疑!第龙神到头直结,则力量不足,龙身不顿起生峰,不甚为贵,及进城后,始有星神精力,得其纯厚之体,局收大水朝迎,此郡富胜于贵也。自震龙入首,震乃先天离位,惜乎离方之水,行至坤方安平而出,未能到酉向交会。如是,后天到,先天不到,阴阳未得交媾。如夫之有妇,妇情意别向。诚为怒龙,不免斗争之竞。兼之发祖之山,一派剑脊龙,故历有干戈相戕之患。皆缘山水之应如此。谨将三元理气,定龙向之贵贱、甲运之盛衰于左。

  一、定龙向之贵贱

  山上龙神戊己坐山,水里龙神又逢戊己到向,戊己乃五黄土也。土厚主财而不秀,五黄土其星不良,其性横行,所喜天之一白坐于坤,坤方有水,吉地之六白坐于干,干方即鹿耳门之水,一六得其通气,发富之局。

  一、定甲运之盛衰

  郡垣之局,六白干金,管运山上之干,到于向上,此为山上龙神。下了水为兵、为刑、为祸,甲辰至癸亥二十年,六白刚金正旺,为凶。甲子至癸未二十年,七赤金助为虐,前后共四十年内不吉。故已见干戈之凶。后甲申至癸卯二十年,官星逢生,益于仕宦,发于震离。甲辰至癸亥二十年,文星科名到向,文章秀发(坤离二方无峰,虽当运不能大发)。后上元甲子六十年,运内富贵并发。今后一百七、八十年间,复行刚金之运,仍有凶事。所喜水上干星到向,即是官星。甲辰、甲寅,应出仕宦,对向本有官星案山。第城垣遮蔽,照之不到,宜于案山上起宝塔高峰为美,一白坐于中宫(在府衙左右为中宫),四翼轮在坤上(在府学南门之右前为坤方)。此二处宜建楼阁,高峰之照,所谓一四照临(一白为科名,四巽为科第),而发科名之显。一六同宗,定应官途之荣(六白官星,在丙午丁方)。若于坤离及中宫三处建立高峰,则文星、官星两旺,富贵双全之局也(江西勘舆闵光中着)。

  (道光十年六月初五日曾敦仁采)

  ●沿革(原无标题)

  闽之有台湾孤悬海外,历汉、唐、宋、元所未闻传,自明季天启间方有倭奴、荷兰屯处其地。自昔称为「万水朝东」,殆即夏书之所谓「东渐于海」,王制之所谓「自东河至于东海」者欤!台始号埋冤,本番语也。因其文不甚雅驯,故以台湾二字易之。然台之义,取其山峙而高;湾之义,取其水流而曲。此外有曰昆舍耶国者,其说本于文献通考也。曰台员者,其说本于明周婴远游编东番记也。曰赤嵌者,荷兰所筑之红毛城也。曰东都、曰承天府者,郑成功之故号也。曰东宁者,郑经之故号也。曰乾坤、东港、华严、婆娑洋世界者,杂见于蓉洲文稿也。曰东瀛、曰瀛海、曰台峤、瀛壖者,又杂见于词人笔墨间也。故特录之,俾问俗者有所考云。(道光十年二月二十五日陈国瑛撰)

  ●山形

  台邑负山而海,其中支注结郡城者,起于大乌山(在邑东北百里而遥,郡垣之祖山也)。西行为分水仑,其西为草山(郡垣之少祖山也)。又西为内大乌山(此郡城第三重屏障)。西南为一峰尖,峰下有石井,下为三凸仑。西行平列八峰,为天马峰、蚝镜窗、飞鸢、巢猴、晒日、接云峰、山猪路獐仔、壁尾峰(此郡城第二重屏障)。自第二峰西下为老鹞岭。又西为马鞍山。从香洋西横郡城之背为崁顶山(此郡城第一重屏障)。西上入大东门,注结郡垣,其左支自分水仑西,落脉为上仑石屏山。其南为翁仔上天,稍西为雁门关,西下为土楼山,亦名大坪山。西南为茅草埔山(此台邑之左肩也)。又南为狗图圈(此左肩之外辅)。西北为户橙岭、湾崎山、虎头山、猴洞山(此邑左臂之拱卫也)。其右支自大乌山西北为番仔湖山。其西为刚仔林、大尖山、小尖山,左镇山。北逾溪为木冈山。西下为卓猴山。西南过溪为猪母耳山。南为柳仔林山(此邑之右肩也)。南为唝唝哩山。北逾溪为草潭山。西北为大坵田。西为湖仔内山(此邑右臂之拱卫也)。又城南自东南来至正南陡起三峰,状若三台,为府学文庙拱案。蟠屈蜿蜒,至西南拱卫郡城(此城南之下砂也)。又城北自三崁店至柴头港西北一带,新浮埔地,拱卫郡城(此城北新补之下砂也)。

  罗汉内门在邑东南六十五里。其地四壁皆山。其东上接大湖山,后有大山,为目眉徽山。南为苏远埔岭。有内湖、外湖之别。湖西为烧灰山。东为石门山。下有石门坑。南为赤竹岭。东为三峰仑。南为小东方木山。南逾菜公坑口为大东方木山(此南门正东山)。以上诸山之东为南马仙山(此邑之后屏也)。自大东方木南,其上为大叶林山。南为龙潭山。西下为龙潭。南为金交椅大崎岭。鼓山则出罗汉外门焉(以上为内门东壁山,皆南行)。自鼓山西行,为将军山、银锭山。至打鹿埔溪口止焉(此内门之南壁山皆西行)。自银锭之南为外乌山、獐仔壁山、大杰巅者皆在焉(此南壁之外屏)。内门之北,全倚分水仑西行,至内乌山而止(此内门北壁)。自分水仑以南分支落脉,皆东趋内门,内逾虾蟇林山,至溪口止焉(此内门西壁)。

  罗汉外门在内门东南,东有淡水溪,东即南马仙山,东南为旗尾山,西迤东壁外,自三峰峰(?)至鼓山,与旗尾山相对。中为蕃薯藔,自鼓山西,过将军山之南,为虎仔山、大杰巅山、獐仔藔山。其外即凤山界矣(此内门南壁外屏)。

  ●水势

  台江在邑治西门外,南至七鲲身,北至柴头港溪、新浮埔溪,西吞大海。

  福安坑源出小南门内凝南坊府学前,西流至涂墼埕,出小西门,外注于台江(此郡城内之左分水也)。

  德庆溪(俗呼坑仔底)源出小东门外旧万筹宫前,入郡城东安坊,合旧县署后,并府署东二泉,西流至竹仔行,会枋桥头水合流,经县署右,至水仔尾,出小北门外北厂,注于台江(此郡城内之右分水)。溪仔墘溪源出东门外太爷廍前,南流大桥头,过竹溪寺边,转过曾、蔡二姬仑,旋传经溪仔墘,西流盐场,注于台江(此郡城外第一条之左分水也)。柴头港溪源出石头坑,受众陂无源之水,经海会寺前大桥港西流,出柴头港,注于台江(此郡城外第一条之右分水也)。

  喜树港溪源出鲫鱼潭,由菅林潭南流,经盐水埔,出喜树仔出港,注台江(此郡城外第二条之左分水也)。

  新港溪,台嘉交界,一受分水山之水,西北受刚仔林、大小尖诸山之水,经左镇之南,又西为新围溪,西北与本藩溪合流,西下为新港溪。一受大穆诸溪之水,至本藩溪合流。一受木冈山溪,出左镇、卓猴之间,与新围溪合流。一受唝唝哩溪,经旧社溪,与咬狗溪合流。西入许宽溪,西北受大丘田湖仔内之水,西入茑松溪,与新港溪合流,会柴头港,注于台江(此郡城外第二条之右分水也)。

  二赞行溪,台、凤交界,源出马鞍山,过打鹿洲,北受深坑仔水,浚南流入角带围。又受红毛藔溪水,西流于二赞行溪(此郡城外第三条之左分水也)。

  新浮埔溪源出卓猴山溪,北流入于曾文溪,一支西流入于蚝壳港,一支流入台界内新浮埔,出大港口,注于台江(此郡城外第三条之右分水也)。(山形、水势均系道光十年八月二十日陈国瑛采)

  ●火山考

  火山一名玉枕山,在嘉义县城南四十里,从乌山落脉,突起高顶,台山第一名胜也。嘉庆丙子春,余至其地,经九重溪,历十二曲涧,缘崖转北而东,蹑石磴,上冈脊,南望阿中,有猿洞、蝙蝠洞焉。南里许,地多云,昏旦,坌入,咫尺不可辨,是所谓「碧云寺」者也。寺地面西,前开一湖,巨石倒悬,后一小西天,花木奇异,南北两岗垂抱,作左右臂,东背玉碗屏,高出天表。寺左隔数丈,有天公坛。坛前巨石屏立,石镌「跃峰居」三字。循坛而下,开小湖,再逾岗脊,即火崆焉。出火之处,凸小脑,似石非石,下一空,如斗大,火出其上,泉流其下,沸沸有声。火无烟而有焰。或大、或小,因观火者贵贱而殊。小者尺余,大至五、六尺,随风断续,雨至愈发。旁小窽,多有火;或无火处,以茅草引之,即出。烹茶、煮米,顷刻而开。又有小罅,如线条,窥之,红如丹炉。然上一大石,有树盖之,枝叶与火焰相交,却长青不陨。其大火所出者,泉如沸羹,似难染指,而掬之仅微温耳。鱼蟹出入于空中不惧。此真台山第一奇处也。

  从火崆东上几层,西望则澎湖岛屿若沉若浮,稍南则鹿耳鲲身分明可数,而南东大武垄诸峰,尖员横亘,远近环合,几乎可以旁日月、临风雨。其去火山,又不知若何境界矣。火山出火之处,不知始自何时。自开辟以来,昼夜未尝或息。曾闻春月烧山时,从东北脊纡回可至其顶。顶上有狮子头、仙洞、海眼等胜在焉。是为考。苏凤翔撰。(道光十年四月初十日)

  ●罗水

  罗水者,浊水也(土人谓浊为罗)。其源不知所自出,水道自水沙连牛相触山,由鼻子头山下,至东螺、西螺及虎尾溪。其水与沙相半,势甚浩大,轮囷旋转,自上而下,大小石块随波逐浪,下落深溪,声若巨雷。涉者一失足,则水重、沙埋、石压,决无生理。泅者、渡者,或遇大木横撞而跌,命亦难全。始汇为东螺溪,继汇为西螺溪,后又从东西螺之中,汇为三条甽溪。又复汇为虎尾(此嘉、彰交界)。水之形势,回环若螺,若虎尾,因以名溪。其三条甽云者,前有甽三条,今皆决而为溪,计三条,皆浊水,每岁有一条水极盛,则其余浅甚,可徒涉。虎尾为嘉、彰分界,相传水流彰则彰年丰,流嘉则嘉大稔,未有所谓新虎尾溪者也。嘉庆七年七月,大雨数日,山内峰颓岸圯,罗水大至,木石民舍多被漂流,尸横溪埔,不计其数。复冲出他里雾上一溪,由鹿藔出笨港,又以新虎尾名焉。

  论台湾为海外一撮土,年间高岸为谷,深谷为陵,洵不可测。当其汇为东西螺三条甽,不知其淹没田园、漂流庐舍若干矣。复汇而为旧虎尾,荒地数十里,尽是芦苇菅茅,其田园庐舍灭没又何可胜数。及复汇为新虎尾,其漂荡无存之田园庐舍,不知凡几矣。近又闻新虎尾渐浅,荒地渐辟大,想将浮复焉。(道光十年三月三十日林师圣报)

  ●嘉义县城(即旧志之诸罗县城,干隆二十九年以前志戴已详,毋庸重录)

  查干隆五十三年逆匪林爽文荡平后,曾奉谕旨:朕意台湾郡城为根本之地,自应改建砖石城垣,以资捍御。至嘉义一县,朕因该处人民竭力守城,赐以新名,用示嘉奖。该处城垣亦应一律改建,或砖、或石,务令坚固。此外,如彰化、凤山等县,不妨仍用刺桐、竹木等项栽插。惟闻各该处旧有城围,依傍山麓,未能据扼形势,德成仅谙工程做法,于相度形势,非其所能。着福详细履勘,或移建高阜,或因旧基跨山圈筑;即旧城难以移动,亦须择附近山顶形胜之处,设立砖石卡座,添设弁兵,以资控制等因。钦此。经公中堂福、工部侍郎德会议奏覆饬建。

  旋据该县单去非于干隆五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通报兴工,估建土城一座,东西南北四门,除城楼座券台外,城身通长七百四十四丈二尺,高一丈八尺,底厚二丈,顶厚一丈五尺,海漫筑打灰土(?)。城上改砌垛子七百七十九垛,各宽七尺、高七尺、厚一尺五寸。每垛内空鎗眼二个,各宽七寸、高八寸。又砌垛门口座七百七十九个,各宽二尺四寸、高二尺四寸。砌垛基高一尺,内面加砌战廊,长七百三十二丈二尺、高一尺二寸、厚一尺二寸。又帮筑卡房座四处,建盖卡房四座,城下看守兵房四座,并砌盖城楼、座券台、上城马道及门楼、水洞等项,共估需工料银四万四千零七十八两四钱一分八厘七毫,就于军需存留工程银内给发。该县承领建造。至干隆五十八年十月十五日,一律报竣完工。每岁如有损坏,应由该县随时修补具报。(道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杨文显、吴尚新、蔡国香同采)

  ●彰化县城(在半线堡,雍正十二年知县秦士望环植刺竹,周围七百七十九丈三尺,设东西南北四门,窝铺十三座。干隆十三年知县陆广霖重修,旧志如斯)

  干隆五十一年,逆匪林爽文滋事,城毁,荡平后,奏准仍用刺竹栽插,绕城加浚深濠,足资保护,并于八卦山上添设石卡一座,捍卫县城。嘉庆十四年,该地士民因屡遭匪扰,有醵金改建砖城之谋。适制宪方巡台临彰,据情奏请,报可。知县杨桂森分俸倡捐,士民王松等鸠金乐助,于嘉庆十六年购料兴建,迨二十年告成。城身俱砌以砖,周围计九百二十二丈二尺八寸、高一丈八尺、基厚一丈五尺,上宽一丈,建城楼四、炮台一十有二、城堞七百八十有三、水洞六、守城兵房四。又于城东八卦山建寨设兵,以为犄角之势。计费工料银一十九万零(有碑记见艺文)。(道光十年三月三十日杨文显、吴尚新、蔡国香同采)

  ●台邑街市(郡志略而未备,邑志备而仍略,兹合更正之,庶乎其不差矣)

  十字街(位郡中统四坊之交,即旧志所谓冠诸街之首,而不言属于何坊者是也)。

  草花街(分镇北之半)、打铁街、枋桥头、岭后街、元会境、山川台街(以上东出)。东门街(建城收入城内,属永康里)、岳帝庙街、大埔街(以上侧出小南)。四嫂巷、清水寺街、柱仔行、油行尾(以上偏南)。做针街(即今之后离佛街)、市仔街(即今之竹椅街)、府口街、经厅巷(以上东出)。竹仔行、市仔头街、旧县顶、新店尾(以上北出)。以上属东安坊。

  武馆街(接竹仔街而来)、十三铺、帽仔街(分镇北之半)、大井头街、内南濠、下打石街(今改朴实街)、做篾街(今改双兴境)、内新街(以上西出)。下横街、道口街、砖仔桥(即今之庄雅桥)、帆藔街、打棕街、二府口街、大道街、土墼埕(以上南出)。关帝庙街、关帝庙后街、代书馆街、县口街、抽签巷、做米街、水仔尾街(以上北出)。内关帝港、内妈祖港、内王宫港(以上西出)。西门外宫后街、南势街、北势街、外上南濠、外下南濠、外新街、看西街、外打棕街、镇渡头街、外妈祖港、外王宫港、杉行街、福寿街、佛头港、崎嶵街、金龙卫街、■〈石娄〉■〈石国〉石街、横街仔、鱼行街。以上属西定坊。

  上横街(即今之祥云街)、五帝庙前街、安海街、顶打石街(即今之鼎甲石街)、糖仔街、龙王庙街、菜市街、檨仔林街(以上侧出)。以上属凝南坊。

  草花街(分东安之半)、鞋街(以上东出)。帽仔街(分西定之半)、竹仔街(以上西出)、禾藔港街、总爷街、云霄街、新店尾街、观音亭街、大铳街(以上北出)。以上属镇北坊。

  春牛埔街、草店尾街、中楼仔街(以上属永康里)。坎仔街(属长兴里)。蕃薯藔街(属罗汉门庄)。市仔街(属效忠里)。旧社街(属归仁北里)。埤头街、二层行街(以上属文贤里)。茑松街(属武定里)。大目降街(属大目降庄)。(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陈国瑛采)

  ●桥(原无标题)

  崁脚桥,一名王使巷桥,亦名五空桥,在大东门外归仁南里,距城五里。道光四年,台邑主李捐赀倡建,基砌砖石,深二丈,宽五丈,高四丈余。桥梁石板横架,阔一丈余,长十五丈余,两边扶立石栏,长均十五丈,洒水之门,砖石同砌,共五道。

  蓬溪桥,一名姜市桥,在大东门外仁德北里,距城五里。旧志所载永康里者非也。中路往来之冲。干隆十六年,乡长方邦助与其侄国良捐赀筑造,舆徒称便焉。道光四年,台邑主李倡捐重修,基深一丈,宽四丈,高三丈,桥梁石板阔一丈余,长十丈,两边扶立石栏,洒水之门,砖石同砌,共三道。(道光九年十月初五日苏凤翔、苏德纯采)

  广德桥,在十北关外,距城十二里,原无建桥,用竹筏以渡往来,道光七年四月,增生郭绥猷募众架木建造,民免病涉。

  通远桥,在大北关外,距城十五里,原无设桥,其地因菠萝市,沟水自南而北,冲一巨壑,深丈余,阔七丈,行有溺死者。道光九年六月,增生郭绥猷募众架木建造。(道光九年十月初五日苏凤翔、曾敦仁、苏德纯合报)

  马鞍桥,亦名新港桥,在新化里新港,距郡城二十里,蒋公堤未筑时,即往北大路也。桥南北多郭姓居民,康熙五十五年里民鸠众重修,架木为之,形如马鞍,今已倾圯。

  胜婶桥,在大北门关外,距郡城二十里,台嘉交界,此桥故老相传:以为设于雍正年间,乡民蔡胜妻乐善好施,修筑宅畔之路,造桥以济行人。故桥以胜婶名之。今废,余址尚存。

  洋仔港桥,原名更藔桥,在大北关外,距郡城十九里,东通萧闾、大武垄,每岁乡长集庄民以防贼。故谓之更藔桥。沟深且阔。道光七年四月,增生郭绥猷、王仕豪鸠众捐赀筑造木桥,舆徒称便焉。(道光九年十月初十日苏德纯、苏凤翔合报)

  济津桥,一名长寿桥,在郡治镇北坊,通衢往来之所。康熙五十八年,总镇欧阳凯建,架木为之。干隆十六年,学生陈廷藩修,三十五年,绅士、商人复修之。嘉庆六年,县令周作洵重修,有碣纪其事。道光六年,职员吴春禄易木为石,所有工费,独力支应。(道光十年四月初五日苏凤翔报)

  龙潭桥,在大东门外长兴、永康交界,距城五里。道光丙戌六年二月,台邑主李倡修。越丁亥七年四月,熊邑主总成完竣。其桥长三百三十四丈、高一丈,面阔二丈、基阔五丈,桥下出水孔三道。桥之南北各立石界十二支,自桥至两边石界,各宽八丈,亦有六七丈者,均有镌明。石界之上有记。

  附:重修龙潭桥碑记

  郡东龙潭,曩为渔村蟹舍,烟蓑钓艇,往来其间。自琴川蒋大守、绅士侯世光诸人先后创修桥梁,行人始免厉揭之艰焉。然剥啮频仍,坍塌至再,波澜肆溢,木石艰施。洎乎乙酉,邑候李公捐俸疏渠,导潭入海,喜无洪涛为患,虑有衣带之遗。就于各处要津,聚石为矼,以通行旅,而龙潭旧址,屹然宛在,虽旱干之时,褰裳可涉,若雨水滂泥,非桥莫济。经画绸缪,其能已乎!谕众缮修以襄盛举,众以选等先人曾与是役,不弃菲材,推董厥事,而输金辇土者,复争先恐后。于以征声教覃敷、风俗茂美。职此先见,其一斑焉。是举也,起于丙戌二月,越丁亥四月,而工告竣。桥之体段,悉依旧裁,而坚实完固,视昔有加。共縻金钱一千二百余员。从斯以往,白堤映水,青草绿波,轮蹏过客,若履康庄。合邑侯捐建诸桥,则如砺共识周行,而徒杜舆梁,名遵王政,其视苏堤六桥烟柳徒供游人眺览者,相去不知其几何也!且昔附桥有田,葺桥有费,岁久湮没,无人管领。今邑侯熊公继成其事,清厘左右数丈之壤,以为培垒之需,犹望后之贤士大夫,时存保护,用垂不朽。是则选等之志愿也夫。

  道光七年五月□日倡修台湾县李、熊,总理州同职衔吴廷篪,董事武生郭廷选等。

  (道光九年十月十五日吴廷篪采)

  丰佑桥(在右营埔东南边大松脚,道光四年钟炳泰建,鸠众修之,砌以砖石,两翼扶栏)。

  安乐桥,在府仓口。嘉庆三年学生曾廷谟鸠众修。按是桥在安乐境街,故名安乐桥。旧志载:东安坊有乐安桥,乃康熙二十三年县令卢承德所建,今圯,疑即此桥。后人复修之尔。另有乐安桥,在西定坊,与此异。道光四年,钟炳泰鸠众重修,易以砖石,两翼扶栏。(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苏凤翔、苏德纯同采)

  郡治属东安坊者,曰大坊桥。今改为寿世桥。伪郑时建,架巨木,铺以大枋,故名。康熙二十三年,知府蒋毓英始修,以后屡有修葺。嘉庆三年,绅士吴春贵、韩必昌、黄拔萃复鸠众易大木,铺以砖石,有碑纪其事。道光五年,武平司训韩必昌等,易材为石,经始于八月下浣七日,越十月朔二日竣工,计费番银六百余元,有碣记,详艺文。(道光十年三月二十日苏凤翔采)

  济南堤桥,在小南门外仁和里盐水埔,距城十三里,为凤邑往来通衢,鲫焦潭、莲花潭诸水汇流之区。地形洿下,积淖奔流,行人苦之。旧挽竹筏以济。道光十年,邑绅吴春禄捐资就势筑长堤五百余丈,设石桥十座,俱用一尺方石四条筑造,行旅赖焉。(道光十年七月初三日苏凤翔采)

  ●淡防厅城(在竹堑。雍正十一年,同知徐治民环植刺竹,周围四百四十丈,设东西南北门,建门楼。干隆二十四年,同知杨愚奉文,四城门上各增建炮台一所,另有炮城在淡水八里坌山北脚下,红毛时建。郑氏葺之。寻复圯。雍正二年,同知王沂重修,设东西大门二、南北小门二焉,旧志如斯)

  道光六年间,嘉、彰闽、粤分类,奸民乘机滋扰,蔓延淡、堑。事平,该地士民遂有捐建砖石城垣之议。制宪孙据情陈奏,并捐俸以为之倡。经署淡水同知李督饬绅土鸠金勘筑,四门城基仍照旧城坐向;自东门至南门计二百五十丈,南门至西门计一百八十丈,西门至北门计一百八十丈,北门至东门计二百五十丈,周围合共八百六十丈,城墙内外俱用石砌成,城基底宽一丈六尺,入土深三尺,以资稳固。城面宽一丈二尺,高一丈五尺,城堞高三尺二寸,共高一丈八尺二寸。其四门城楼及看守兵房、出水洞,俱如式砌筑,以壮观瞻。于道光七年六月初十日兴工,迨九年八月二十日竣工,计费工料番镪银一十五万零。(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杨文显、吴尚新、蔡国香同采)

  ●噶玛兰厅城

  嘉庆十七年收入版图之后,善后事宜案内条列:五围地方应建城垣,挑挖濠沟,舂筑城基。时前台湾府杨廷理议将该处土产九芎树栽种为城。嗣通判翟凎莅任,以九芎树木过大,一时不能生根,而另栽之小树又须十余年后方能成林,饬令该总理结首人等,在于城基之上遍插莿竹,已经全活,再于城台之旁另栽小九芎树,将来树竹茂盛,多有空隙,亦可将竹枝编排城垣,愈形巩固。嘉庆二十四年,通判高大镛建门楼四座,于是年四月十八日兴工,八月初十日完竣,共享工料银六百一十二两八钱零二厘五毫。其城垣濠沟周围计六百五十丈,分为漳、泉、粤三籍民人按作五股捐建。道光四年署通判吕志恒查报:该处城垣栽种莿竹现已茂密整齐。又城边濠沟亦已挑挖通流。委属坚固,足资捍卫。(道光十年四月十五日杨文显、吴尚新、蔡国香合采)

  ●城池(台郡初入版图,向未建城,由竖栅而植竹,而建炮台、城门、望楼、窝铺。迨干隆五十三年,方改建土城。前志续修至干隆二十九年止,故尚未及此。今就续修台邑志并稽诸档案,录呈考核)

  台湾府治,雍正元年邑宰周钟瑄始创木栅,建七门焉。正东倚龙山寺为大东门,栅自大东门而南,内抱山川坛,亘东南为小南门,度正南拱府学、文庙前为大南门,迤西内控土墼埕,外逼下林仔,北折跨沟为水门,至渡船头而止。又自大东门而北,亘右营厅,至东北为小东门,正北内逼城守营为大北门,西北内逼乌鬼井为小北门,迤西外逼船厂,南折跨沟为水门,过妈祖楼之西终焉。栅周二千六百六十一丈,独缺其正西,仍为门以当其缺,曰大西门。雍正十一年,上以鄂弥达请城台湾,令福建巡抚议奏。时总督郝玉麟、巡抚赵国麟奏请因地制宜,于见定城基之外,周植莿竹,以资捍卫。诏报可。于是,起自小北门,东旋至南水门止,尽植莿竹。其西面冲海波,不植竹,建大炮台二座(北炮台一座,在小北门口,临海。南炮台一座,在小西门前,隔海)。今损。设敌台、城门、望楼焉(敌台凡六座;在西门外,临海者四;在小北门外,临海者二)。

  凡周植莿竹一万七千九百八十三丛。干隆元年,始发帑金,令斫石筑七门,建楼其上,护以女墙(每门周二十五丈、高二丈八尺)。建窝铺十有五座。由是定例,凡有城栅之役,令四邑分承焉。二十三年,栅缺坏,同知摄县事宋清源修。二十四年,县令夏瑚复增植绿珊瑚以为外护。四十年,知府蒋元枢补植竹木。且于炮台、窝铺多所修葺,建小西门于土墼埕西,为八门焉。元枢欲为永远计,乃率厅县公捐得银万二千员,逐分银于四邑。邑三千员,使各买田园,收其租之入为估修费。且归给夜守者之食(于是,台湾县买凤山港西里园田一百零六甲六分三厘有奇,岁所入榖除完纳折耗外,实收租银四百七十二两四钱三分二厘。凤山县买柳仔林庄园田及恋恋庄租谷,除完纳折耗外,实收租银三百二十一两一钱四分二厘。嘉义县买他里雾等庄民田三十四甲四分一厘有奇,除诸费外,实收银一百九十九两三钱六分五厘。彰化县买张厝庄民田五十八甲二分八厘有奇,除诸费外,实收租银三百六十四两六厘。合四邑凡收租息银一千三百六十六两九钱四分五厘,而城工永有赖焉)。

  五十三年,逆匪林爽文伏诛。台湾已定。奉旨改建砖石城垣,以资捍御。维时钦差大学士公福康安、工都侍郎德成、福建巡抚徐嗣曾,履勘旧基形势,佥同筹度,以台地砖石之需,难于运致,惟筑土为城,最宜地利。奏入,诏报可。于是东、南、北三面悉照旧基修筑。惟西面近海,内缩一百五十余丈,画自小北门以南至小西门而止。城身通高一丈八尺,顶宽一丈五尺,底宽二丈。新建大西门台于宫后街之中,建小西门台于涂墼埕之侧,旧城台六座仍其处,一律加高。大东门(名曰迎春门)、小东门、大南门(名曰宁南门)、小南门、大西门(名曰镇海门)、小西门(名曰靖波门)、大北门、小北门(名曰镇北门)共八门,皆有楼焉(其大门楼四座,每座三间,中间宽一丈五尺,两边间宽八尺,深一丈,外周围廊各深三尺。其小门楼四座,每座三间,中间宽一丈五尺,两边间宽四尺,深七尺,柱高一丈)。周城雉堞四千零三十个,建卡房十六座、看守兵房八座,经始于干隆五十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竣于五十六年四月十一日,计费帑金一十二万四千六十余两。城周二千五百二十丈(自小南门山川台起,由大东门至小东门边止为一段,系台邑界管。又自小东门起,由大北门至小北门乌鬼井止为一段,系嘉邑界管。又自小北门乌鬼井起,由大西门至小西门下林仔止,系彰邑界管。又自小西门下林仔起,由大南门至小南门山川台止,系凤邑界管。共分为四段,每段计六百三十丈,年间如有损坏,四县各按分管界内修葺。共修葺工费,系改建土城后,请将蒋前府原置修栅租息留为岁修之用)。弧其东南北,而弦其西,俯瞰台江,形家以为「半月沉江」之势。时始终总理城工〔者为〕台湾府知府杨廷理等。(道光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杨文显、吴尚新、叶国香同采)

  ●火烧屿(嘉属)

  其屿在大儡傀山后,东北水程不知若干里。嘉庆四年间,有小琉球、冬港二处渔人,驾船二只,欲往捕鱼,船中有盐,以致冬港盐馆贩户曾开盛,疑其漏私,诘焉。渔人告以前年驾舟捕鱼,偶涉其屿。该屿地势宽阔,并无居人,惟多槟榔、杂木,滨海鱼虾丛集,多产海参。因邀其合伙出本,雇工往捕,盛许之。遂以两船运载渔器、食物,并雇二、三十人同往。则砍伐竹木,搭藔居住。观其地上,似有行踪。越三、四天,忽见一番童远来睄探,众以手招之,方敢近前。后渐狎熟,询其来历,云系红头屿番。因老番杀死酋长,惧罪,捆竹为筏,载其番妇并二男、一女漂海而逝。适泊于此,后遂居焉。盛于次年复载牝牡牛、羊、鸡、火豕诸畜及谷种、田器,并贫困者,挈眷到其地开垦耕作,采取什物而归。历年如是,后有往者,遂与番妇为赘婿焉。其船欲往,须从琅峤南,过沙马矶头,转东而北。一年往返,止得两次。水程险远,无甚大利。现时人数已倍于前。迄今二十余年矣。(道光九年十一月十日林栖凤、石川流同采)

  ●鲫鱼潭

  鲫鱼潭在郡永康、长兴、广储西三里之界,汇纳泉流,修而不广,计长可二十余里。潭水四时不渴,年有征税。三里之内,田资灌溉,亦名龙潭。又名东湖。最宜霁月。邑志以为八景之一,实天地生成之水,以养郡龙之气也。道光三、四年间,北畔许宽茑松顶淡水滥冲南流,通二赞行溪注海,其中郡龙过夹之脉脊斩断(冲断之处已详在前),而关锁之门户亦浮浅矣(鹿耳门港)。附近居民,罔知伤龙,顺势开掘,反欲以潭作田为善计,而官长、绅耆亦如是弗及细察。于六年间,就潭之中、左、右三架石桥,迎纳右溪,信道终属虚设无用。现潭水几将涸矣。查后前潭之出息,比此时田之收成,所差无几,与其改潭为田,仅益数家,不若袪田复潭,无伤全郡之为愈也。试验迩来郡内商贾,不甚见利,强劫盗贼,彼此频闻,城厢内外,长流不竭之泉,常常见竭,夫非潭水之涸欤!盖潭之涸,由于龙之断,气脉不能贯通(鹿耳门浮浅亦由是)。堪舆家所谓:「气者水之母,有气斯有水」是也。岐黄家所谓:「气脱则血枯」,亦类是。倘异日仍旧将田开潭(潭开则水归注,而地气贯通,龙身无难补复矣),使南流之水仍归南,北流之水仍归北,庶龙脉不断,潭水不渴,港门自通,官民均荫矣。

  ●鹿耳门港(原无标题)

  鹿耳门港,郡龙关锁之水口。昔年可泊千艘。志所谓:「连帆」是也。今北畔冲涨,港内浮浅,往来船只,俱泊港外矣。龙身冲断,地脉不相贯故也。洲仔尾原迫海墘,高处多渔户居焉。低处则产蛎、蟹、蛏、蛤,渔人或造小艇,或设竹筏,取为生业。今海边一片尽变为埔,通连嘉邑地界,横宽不啻数里。道宪孔有出示招垦,虽未成业,亦可谓沧海桑田之望也。(以上均七月三十日曾敦仁报)

  ●围溪(原无标题)

  围溪,县志所云源受左镇溪者,似有不然。细查此溪,其源有四。一受苦瓜藔之水,从槺榔桥至牛相触合流,计长有十里之远。二受小昭君之水,从中心仑至蝴蝇母坑合流,计长有五里之远。三受尖山仔之水,从加令崁、锄头、林妈祖坑、大莲埤,至蝴蝇母坑,合流计长有七里之远。四受崩埤仔尾之水,北流至倒树坑,接过中坑仔,旋转到东流,至小九曾,水势又转出西,通至大山坑、干坑仔,又转落南流,至跌死鹿嵌后,又流出西,过娼仔坑,并至牛相触,合上三条之水,从大穆降北势小车行,合茑松溪,流入于台江,注于海。此条之水,计长有三十里之远。(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苏凤翔、苏德纯合采)

  ●凤山县城(在兴窿庄。康熙六十一年,署县刘光泗筑土城,周围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东西南北设四门,左倚龟山,右联蛇山,外浚濠堑。雍正十二年,知县钱洙环植刺竹,干隆一十五年,知县王瑛曾就四门上增建大炮台四座。旧志如斯)

  干隆五十一年,逆匪林爽文滋事,城毁。荡平后,公中堂福奏请移设离旧县十五里之埤头地面,仍用刺竹栽插为城,建门楼四座。嘉庆十年冬,洋匪蔡牵扰台,城又陷,荡平后,钦差大臣赛以埤头离海较远,不能兼制海口,古人建县兴隆,大有深意,既可控山,亦可控海。奏请移回旧城。事平,埤头居民祗将残缺竹城补葺,安士重迁,延未移建。

  道光四年,又有贼匪杨良斌之变。于是,有官民捐资移建之议。道光五年,摄理台湾府方,详照原奏,就兴隆旧城基址,移向东北,将龟山围入城中。城身俱用打鼓山石砌筑,计丈周围八百六十四丈,城基挖深三尺,用石填砌,以固根本。平地度以弓步量明,底宽一丈五尺,顶宽一丈三尺,自地至顶,筑高一丈四尺,雉堞高五尺四寸,统计一千四百六十八堵,并细按方隅,分筑东西南北四门。建城楼,并筑水洞,以通城内沟洫;仍相度扼要之区,建筑炮台四座,以当其冲。即于是年七月十五日兴工,至道光六年八月十五日一律完竣,计费工料番镪银九万二千有奇。(道光十年四月初五日杨文显、吴尚新、蔡国香同采)

  ●纪事

  (一)寇乱

  台自入版图以来,地方或数十年、或十余年、或数年,每有盗贼滋扰,所在多故。自康熙六十年朱一贵倡乱,戕官陷城,经蒙大宪将军施、蓝提兵恢复。雍正年间,复有吴福生在埤头集众滋事,贼势方张,旋即扑灭。前志详矣。干隆三十三年,又有黄教之乱。教身甚长,人称僗教,原为盗牛贼,后充台邑捕快。因捕盗不力,经台邑主严比,奔入大目降内各山,时而南逃,时而北窜,皆循山径而行,所至惟有乞食,无所扰累。村中人亦姑与之食,以期少安。官侦知,追捕益急。遂聚党百人,于是年十月初间,在凤界冈山竖旗。当是时,太平已久,人心惶惑,各处俱有迁移、嫁娶不及择日者。水提吴、臬宪余奉命来台剿捕,越来年春,全郡悉平。

  四十九年,水提公黄奏:台有洪笼纠众,将为不轨。诏命台郡守万缉捕务获,虽获犯甚多,并无所谓洪笼者。五十一年,诸罗九芎林杨文麟、即挺光,其子杨光勋、杨马兄弟,争产起衅,各结党,一称天地会,一称雷公会。七、八月间械斗,斗六门把总陈和,前赴弹压,被戕。破案,遂籍杨家产,并捦获多人。逸犯杨虞、叶省、蔡福等,逃赴林爽文处,怂恿谋反,纠党多人,遂于是年十一月,在大里■〈木戈〉举事,攻陷大墩汛、彰化城,沿及鹿港即乘胜攻陷诸罗县城,遂攻府城,而凤山庄大田、庄锡舍等,亦响应,陷凤山城,旋攻府城。旬日之间,连陷三邑。其时贼势蚁聚蜂屯,郡城危如累卵。台镇柴带兵札住洲仔尾、三坎店,堵御北贼。澎湖游击蔡攀龙,带兵至,札住小南门、桶盘栈,堵御南贼。

  五十二年春,水提公黄由郡城、陆提公任由鹿港,两路提兵到台。嗣闽督常、将军恒亦统大兵由鹿耳门起旱,委台镇柴克复诸罗。海坛镇郝克复凤山。未几,而诸罗被困孔棘,凤山再陷,南北贼合攻郡城,虽兵多将广,只堵御而未得进发。是年冬,诏中堂公福带领五起大将军,率侍卫,并各省劲旅,及四川屯练降番,齐进鹿港,一面迅攻大里■〈木戈〉贼巢,仍一面驰救诸罗,月余收复凤山,旋即来郡。时五十二年春也。自是而诸贼授首,地方渐次荡平。王师凯旋,列大宪筹办善后事宜,民得聊生矣。

  不一、二年,又有白启,虽羽翼未成,隐有觊觎之意。时官弁留心访察,计擒其党而尽歼焉。又次年,阿秀旦在彰地面将谋叛逆。于是,台镇奎公,引十余骑,由山路星驰入贼巢,严搜贼,就捕伏诛。

  六十年三月,彰化陈周全反。先是,凤邑陈光爱纠众攻石井,官弁擒戮。周全,其党与也,亡命北奔,以卖麦膏为缘,沿途煽惑同安人为乱。比至彰,即与其党陷城,入鹿港戕害文武官弁甚多。彰民随即倡义杀贼,周全及党伙各被擒解郡,分别处死。

  后一、二年,嘉属贼匪陈锡宗、胡土猴杀害佳里兴巡检姜文炳,四处众匪云集,扰乱嘉地。台镇爱提兵往剿,势濒危急。幸一善鸣鎗者跟侍,速发一鎗,恰中锡宗毙命。于是,兵役勇往向前搜捕,而贼势衰微。不一月,亦即平靖。

  蔡牵,海寇也。聚党数千人,夺商船数十艘,于沿海各省遗害甚烈。未乱以前,贼船常泊鹿港、鹿耳门、东港等处,围劫商船,索银及货物,不计其数。稍不如意,竟逐其舵工水手,而夺其船,或将船烧毁,火光灼天,见者、闻者,莫不惊愕失色。官弁只图固守,计无所施。蔡牵既饫鲸吞,遂萌虎视,思霸台湾一隅以自踞。因潜通山贼,肆布钱银,招集匪类,遂于嘉庆十年乙丑十一月攻凤城,陷县、戕官、杀弁。嘉邑贼亦响应蜂起,南北道途梗塞。蔡牵贼船亦拥至登陆,两路夹攻,郡城危殆,岌岌朝不谋夕。幸道宪庆、邑主薛,招募义勇,百出奇计保守。内地提镇率水陆官兵嗣至。大将军赛,调派大员征剿,渐次获贼安良。十一年正月,蔡牵等船奔窜外洋,二月,升子爵军门副将王,率师复洲仔尾,郡城稍安。五月,蔡牵贼船复入鹿耳门,将军赛亲到安平督战,诸将并力奋勇,蔡牵复拚命奔去。其余贼船,被官军烧毁,贼众焚死遍海,皆身如燔炙,并生擒斩首者不啻数千。全台悉平。

  道光四年甲申十一月,凤邑复有杨良斌之乱,官弁一至,即奔窜至彰邑,被擒解郡,处以极刑;余党陆续捕获,分别处死,事平。

  窃论台湾寇乱,始于朱一贵,其时台地新入版图,兵力尚属单微,愚民不知天命攸归,妄思窃踞,天戈一指,立即荡平,小丑伎俩,殊无足道。林爽文,劫牛巨盗也。因会匪蔓延,自恃大里■〈木戈〉人数众多,一举事而陷三县、两厅,动天下之兵,甚骇物厅。尔时,郡城所恃者,众志成城,尚有水道船艘可通,救援可至,故虽危无咎。独蔡牵之乱,以海寇暗通山贼,并力攻郡,四面受敌,实是猖獗,累卵之危,孰有逾于此者!幸荷圣朝鸿福,列宪悉心尽力锄暴救民,始得安全无患。陈周全以漏网余孽,稍一跳梁,即陷厅县,星星之火,遂致燎原,甚幸其时天沛霖雨,溪水涨满,道路泥泞,遗患不及嘉邑。而彰民即起义旗,官军亦速至,协力殄灭,是又其次者也。若陈锡宗,胡土猴等匪,不度时量力,以自取戾,身首异处,徒见愚妄耳。是于白启、阿秀旦、杨良斌辈,尤愚妄之甚者也。(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恩贡生林师圣、岁贡生陈肇昌同报)

  (二)寇乱补遗

  前条历叙叛贼,犹有所未尽。犹忆各厅县倡乱渠魁,若淡水之杨肇、高妈逵、林永春,嘉义之廖挂,凤山县之陈光爱、蔡先■〈忄与〉、洪降、李楠、邱栋、王文、王明、畲山、黄万福辈,其附和非一时,年月先后不能记忆,要皆蛾入火中、鱼游釜内,不久即身罹重辟、碎骨焚尸,洵足昭烱戒也夫。

  又,记得北路漳泉械斗之时,凤邑楠仔坑有林龙、成虎等,用白布一幅,书姓名竖旗田中。邑主立即拿解军营,奉厦提督公黄、按察使司杨,将二犯支解,传送滋事本地方示众。此干隆四十七年事也。(恩贡生林师圣、岁贡生陈肇昌续编)

  (三)闽粤分类

  康熙六十年,朱一贵之乱,有伪封国公杜君英者,粤之潮洲人也。其旗贼众最雄,闽之贼俱忿恨之。于是,合众攻君英。谚有云:十八国公灭杜是也。杀人盈城,尸首填塞街路,福安街下流水尽赤。君英败死,粤籍奔窜南路,合众藏匿一庄,曰「蛮蛮」。闻大兵至,起义旗,协攻闽贼有功。蒙赏顶戴累累,遂构圣恩亭于庄中。此闽粤分类之所由始也。

  嗣后地方安靖,闽每欺粤,凡渡船、旅舍、中途多方搜索钱文。粤人积恨难忘,逢叛乱,粤合邻庄聚类蓄粮,闻警即藉义出庄扰乱闽之街市村庄,焚抢虏掠闽人妻女及耕牛、农具,衣服、钱银无算,拥为己有,仇怨益深。吴福生反时,闽受粤之报复已惨,至黄教之乱,荼毒闽人尤甚。粤大庄多种刺竹数重,培植茂盛,严禁剪伐,极其牢密。凡鸟鎗、竹箭无所施,外复深沟高垒,庄有隘门二,竖木为之。又用吊桥,有警即辘起固守,欲出斗则平置,归仍辘起。其完固甲于当时之郡城矣。林爽文反,南路粤人蹂躏庄市尤甚。贼首庄大田、庄锡舍等,合众力攻粤庄不得入,闽人被粤人擒杀极多。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不计其数。迨贼平,蒙大宪奏赐粤人职衔顶戴更盛。洎乎蔡牵、朱濆等贼船窜入台界,无论近而琅■〈王乔〉、东港、鹿耳门,远而鹿港、后垄、中港、鸡笼、艋舺、苏澳等处,南路粤人闻风登即多市海盐、抗租闭籴,云豫备军粮。迨贼船去,亦即交通、贸易、纳粟如故。此南路闽粤之大概也。

  道光六年,彰邑饶平厝庄黄文润因失二小豚儿起衅,闽粤互相械斗,沿及嘉淡,日形猖獗,不可救止。水提许带内地官兵弹压不靖,淡水赖金门镇陈迅速追捕,彰赖鹿港厅主陛宪邓,嘉赖邑主陛宪王,或捕或抚,宽猛相济,闽浙制宪孙到台统辖节制,始得安戢。当是之时,人多料其必移祸于凤山,幸凤邑主陛宪杜善为安戢,地方晏然。淡属隔远,械斗颠末,耳目不能遍及,惟在其地者,乃能详悉。

  窃论台地闽人多而粤人少,闽人散而粤人聚,闽人贪而愚,粤人狠而狡,故粤人常得逞志于闽人焉。每叛乱,多属闽人,而粤人每据上游,藉义肆毒生灵,甚于叛贼。且粤庄既多,储粮聚众,以竹为城,以甽为池,盘石之安,孰逾于此。闽人攻且退,复放耕牛、农具、衣服等物,散布于路以饵之。而伏人于僻近榛莾间,闽人利其有,大肆抢夺,伏起杀之。故闽人多死焉。其祸自朱逆叛乱以至于今,仇日以结,怨日以深,治时闽欺粤,乱时粤侮闽,率以为常,冤冤相报无已时。可胜道哉!甚冀当事者,留心调剂,防患未然,庶几无贻后祸耳!(道光九年十一月初十日恩贡生林师圣报)

  (四)漳泉分类

  漳泉分类,起自干隆四十七年秋冬之际。彰化刺桐脚庄民林阿铿,因赌争较铜钱数文起衅,斗殴致命,邑门役贪婪索诈未遂,而不逞无赖之徒遂乘间散布谣言,耸恿激怒,人心惶惑。于是,村民有插居者,漳人及漳籍者移于漳庄。泉亦如之。各党其众,以神佛大旗为号。泉大书「泉兴」二字。漳大书「兴漳灭泉」四字。伐木为棍,斩竿为枪,菜刀、农具,持相斗杀。祸延诸罗,日甚一日。有业产者,给之食;有人丁者,出其众。抢杀焚毁,生民涂炭已极,官不能制。厦提督公黄、按察使司杨提兵来台,痛加搜捕、安抚。生员施彬、武举许国梁、职员翁云宽等,俱罹重罪,抄没家产。彰邑主焦伏法。诸邑主冷廉明,人心悦服,亦被议去官。台镇金、署安平协郑、台道穆、台府苏,各被参议有差。于是事平。

  迨林爽文反,漳、泉仍各按剑相防。鹿港皆泉人也,杀贼首王芬,遂起义旗,以相掣肘。以故,鹿港水道行通,列宪提兵来台,由此起旱者甚众。然而漳泉之猜忌日以益深。

  蔡牵犯郡,贼船败窜外洋。嘉庆十一年春,适有贼船数条窜鹿之王宫港口,水师游击带兵全营前赴守御,彰邑主派拨漳义民四旗协守。至鹿龙山寺,击鼓吹笳,有一泉人谩骂,语出不祥。漳义民怒,引鸟枪中之死焉。于是,鹿港骚动罢街,漳义民惧,奔入营盘内,泉人围之甚密,四面攻之未胜。是夜,闻鸡鸣,漳义民溃围突出,且战且走,互有杀伤。及逃命去,沿途遇泉人庄,悉焚之。火光四起。鹿无赖之徒,以竹竿缚布巾作旗,周麾大呼,漳人在鹿者咸股栗。越翌日,大甲牛骂头各处泉人提挈父母妻子奔入鹿港,积港盈衢,街众及居民暂安插于街中,与以饮食。幸陆提许统兵捕匪,札住嘉之涂库庄,距鹿港百余里,闻信星夜驰赴。众难民哀号震地,提督甚怜悯之,各给予口粮及茅竹之费,令其暂住海边。至是,人心稍定,俱得仍回故处。

  嘉庆十四年四月十六日,风闻淡属中港后垄地方,泉人黄红妻与漳人蔡成通奸。黄红查知,将奸夫殴打,时中港后垄适有商船被匪船追赶冲岸,后垄泉人持械往救,中港泉人误认欲来寻殴。因此肇衅。于十一日,互纠众械斗。八月间,各处军役获犯审实严办。其事乃息。是年,彰捒东保尫仔社粤人黄增仔、林委伯,于九月初八日,挑米经过沙辘街,被漳人认杀。因而石冈仔东势角粤庄匪徒附和泉人,于初十日,焚烧漳庄廖姓茅屋,讹传泉粤之人欲引生番出山帮斗,官弁军役赶办,事急。

  道光六年四月间,彰粤人黄文润家被匪抢掠,格毙闽贼许神助等二人,贼伙藉词报复,散播闽粤分类谣言,乘机焚抢,窜入嘉界村庄,上沿淡水,民人分类械斗,郡城擒获,南窜勾结响应,官军获匪审办,方得安靖。

  论漳泉居处同省,言论(语?)相通,宗戚姻友之谊,至为亲密,即少有睚眦,移时亦宜冰释,乃何以一朝衅隙,构怨相寻,积久弥深?虽事平,终不能忘尔我之见。北路自诸罗山盐水港,上至彰邑之风俗人心,牢不可破;即在平时,凡遇面生之人,不遑问其姓名,而辄询其祖籍,除同府最为相亲外,若漳问及泉,则称曰「贵泉」。泉问及漳,则称曰「贵漳」。于是,一人知之,众人即知之,且千百人皆知之。呜呼!「贵」之一字,明明秦越相视矣。可惧也夫!大抵地方安靖,人心虽分彼此,然皆未形于辞色。稍有乱变,则漳泉必分域而居,莫不按剑相待。泉庄中有一漳人,则必乘夜遁去矣。漳庄中有一泉人,亦即逃命不遑矣。当分类伊始,即遇素所与游者,亦瞪目疾视,若杀父兄之仇。迨乎气类既分,怨毒日积,甚至有翁杀其婿、夫杀其妻,而有所不惜。尝闻起衅之日,有泉女幼为漳人妇者,所道皆漳腔,及祸发,知夫家必不兼容,欲奔回父母家,而未知其处,既入鹿,闻喧哗声甚众,曰「漳贼妇将放火矣」,群曳泉女于僻处脔杀之,不啻凌迟。及明,父母知之,亦无可如何,闻者莫不缩颈咋舌,心胆俱碎。(道光九年十一月二十日,恩贡生林师圣报)

  ●祥异

  (一)地震

  康熙六十年,湾里蒋姓家充裕营屋,甚钜丽,始落成,蒋家翁适来郡,忽地大震,屋倾,举家被压,尽死。惟一婢尚活,而背如橐驼。蒋闻报驰归,但见尸横数亩,孑然一身。其婢干隆二十年间尚在,每对人述其事(传闻)。

  干隆丁酉科,十一月,厦防黄奠邦中武解元。报捷之日,郡城地大震,民居无恙,而诸罗山各地民房坍塌甚多,民压死者不可胜计(所闻)。

  师圣胞姊适郑其仁,迁居于凤邑港东里之姜园庄。干隆五十一年六月间,忽周围十里内之地数震,外此无有也。当地震至,起居食息不宁,每昼夜凡数十次。至张布幔、盖茅栅,露宿于车中,计一月有余纔止。姊于十月回郡葬父,细述甚详(所闻)。

  干隆壬子岁六月,郡城地震,西定坊新街折一亭,陨一命。次日,闻嘉城地大震,店屋、民房倒坏,而继之以火。一城惶恐无措,民房烧损过半,死者百有余人(郡城所见、嘉邑所闻)。

  壬子,将赴乡闱,时六月望,泊舟鹿耳门,船常摇荡,不为异也。忽无风,水涌起数丈。舟人曰:地震甚。又在大洋中亦然。茫茫黑海,摇摇巨舟,亦知地震,洵可异也(所见)。

  台有巨商,往嘉城索货账,是早将回郡,行装毕具,主人情重,奉猪腰汤,未及食,忽地震异常,商被压焉。急募人起之,而气已绝矣。面目及身,扁若蒸饼,畀至北坛殓焉。人有见之(所闻)。

  打猫北堡芦竹畔庄,许陈之收租馆在焉。是日地震甚,馆基四壁如故,而堂中塌地尺余。壁外积出比常尤高尺许。凡大雨水流入内,如池塘然。始至其馆,将入门,顿足无地,吃一惊焉。馆人因详述其事。云幸是周围齐塌,若偏一面,则馆舍倾矣。又馆前数百步,有韩家田四坵,约三分许,因是日地之震也,而田亦塌,四至之岸在焉。水涌出满田,韩观其势如池,因鸠工用十余番饼修成之,以蓄鱼,亦一异也(所见)。

  梅子坑地最高险,两山夹一小径,采樵人及贩炭、鬻果实者,皆经此径。是日地震,一樵者先行,地忽裂,樵者坠其中,地旋复合,已成天葬矣。随后者惊骇异常,归以述之(所闻)。

  青埔一池,广数十丈,袤百丈,尝过其岸,池水沦涟可玩,忽舆夫卸肩,亦即仓皇出轿,足立不定,只据地坐,池水无风,浪高拍岸,遍身湿透,而坐处如箕簸,有顷方定,始知为地震也(所见)。

  台地常震,而嘉之震尤甚。郡城大震,则嘉邑一带将倾山倒海矣。内地人、外江人未至台湾,与之言地震状,未有信之者,且以为荒诞无稽,徒好谈诡异耳。即有尝闻之者,亦以为不至若此之甚也。然此皆目见、耳闻,字字纪实,海外之奇,何啻如是!

  (二)小琉球火

  距凤东港十余里,巨浸茫茫中,有一屿,曰「小琉球」,无山石,广袤约计十里许,平坦可种藷蓣,又宜种西瓜,大如斗,附近贫民结庐居之,皆矮屋低檐,恐四面无山、或风吹而去也。海多卤古石,咸水之所结,甚利,船触辄碎,欲渡者只用竹筏。嘉庆十六年六月十八夜,海中突有火起,始则星星数点,或浮、或沉,继则渐高、渐起,已数千万点矣。既而合为一堆,赫赫炎炎,气熏蒸甚,俄而大风拂拂,送火从小琉球来。居人惊惶奔走,无处逃生,自分必死于是矣。火至,人皆仆地,且觉火气蒸人,甚于酷暑。数刻,火退,起视茅舍依然,而薯叶被火,焦赤如霜叶,然不甚灾。又闻沿海一带居民,夜见火光惊起,遥见火中如千军万马,杂沓飘飘而来,过小琉球,逾时始没。或云嘉庆十四年五月间事。(道光十年二月二十日恩贡生林师圣报)

  (三)加藤港暴涨

  凤港西里有加藤港,多生加藤,可作涩,染工赖之,故名云。港有船通郡,往来潮汐无异。干隆四十六年四、五月间,时甚晴霁,忽海水暴吼如雷,巨涌排空,水涨数十丈,近村人居被淹,皆攀援而上至尾,自分必死。不数刻,水暴退,人在竹上摇曳呼救,有强力者一跃至地,兼救他人互相引援而下,间有牧地甚广及附近田园沟壑,悉是鱼鰕,拨刺跳跃,十里内村民提篮挈筒,往争取焉。闻只淹毙一妇。妇素悍,事■〈女占〉不孝,余皆得全活。嗣闻是日有渔人获两■〈句黾〉鼊,将归,霎时间波涛暴起,二物竟去。渔者乘筏从竹上过,远望其家已成巨浸,至水汐时,茅屋数椽,已无有矣。(道光十年二月二十日恩贡生林师圣报)

  (四)星异

  干隆三十七年七月某夜,有星散曜,自西北而东南,入于银河,光芒百丈。河内大小星斗,半在曜内,其色倍明。夜半,人起视之,共相骇异。或曰此彗星也,主灾死。

  道光乙酉八月既望,有星天中如帚,初出自子丑时,继乃在亥戌酉,其曜起于东南,而气冲西北,暗淡无光,焰约二尺有奇,人曰:彗星也。上弦日,当月色渐腾辉,其星遂隐曜,若有若无,至望后,月出渐晚,则酉刻微芒可见,而不甚光曜。至来年春,尚有之,未知何时消灭。是年遂有嘉、彰、淡闽粤之衅。

  (五)水灾

  干隆,彗星散曜之年月,数日后,南路港东里遂有洪水之灾。先一日巳刻,傀儡山黑云四布,望之如墨云,中有物,头角鳞爪毕具,蜿蜒隐现,如世所画云龙状,不数刻,大雨如■〈雨上澍下〉,彻夜不止。姜园庄四面皆溪,惟外馆地势颇高,三更后,水淹民舍,男妇老幼尽奔入外馆,水亦渐涨满(馆中人在方榻坐,手攀门扉,水已及脐,环视他人,势将灭顶,越翌日,水稍退,大武丁庄有阿妹者,粤人妇也,素常来馆,知被淹,必无举火,因其家未至浸淫,煮薄粥、驾竹筏,从竹上过而来馆,盖两夜一日余不得食矣。一滴如甘,始得不死,及郡闻之,益信星曜告异也。

  (六)鼠尾风

  青天白日,忽黑云四布,从远岫起,人见之;有尾在云际蜿蜒,不知何物。咸称之曰:「鼠尾」。尝上北路,至湾里溪,渡中流,见一物,在云脚间,或伸、或缩,初见如丝、如鼠尾,再睹则如绳、如牛尾矣。少顷间,小者、大者数十条,更有广至数围,渐渐逼近,风遂暴起,舟子惊曰:「鼠尾起矣」,不速至,必被淹没,舟人大恐,甚有哭者。幸到岸,急风大至,与舆夫俱蹲竹下,有顷,风止乃得行(所见)。

  闻鼠尾风直卷人上至半天而不致害命。尝有一人坐肩舆及两舆夫被鼠尾卷去,自空而下,刚刚在树杪,大呼救命,众骇见而无如何,忽前舆夫力不支坠地,后舆夫亦寻坠,坐舆人彷徨四顾,半响亦坠下,皆无恙(所闻)。

  又闻人被鼠尾风卷上,只茫茫然不知所以然,既而风渐静,则徐徐而下至地,呆立不动,片刻间,始能行,计所止之地,距腾空处,相去十余里矣(所闻)。

  (七)火灾

  干隆三十五年庚寅正月十三日已刻,大雨淋漓,版桥头火焚店屋,官督兵役救之。

  时街水洋溢,皆以木桶浥雨水灌沃之,极便,不用井汲,而火不熄。是月十五夜,真武庙前火延及铁街、针街、鞋街、草花街,店屋焚毁逮半,计一百余间。惟真武、福德二庙无恙。

  嘉庆二十三年戊寅三月十六日寅时,天上圣母庙灾,中殿及后殿俱烬,神像、三代牌位荡然无存。住持僧所蓄银钱俱镕化。惟大门一列尚存。凡火灾烧至庙宇而止。此次专焚神像,殊堪诧异。是岁四月二十五日,帽街皮箱店第一进失火,官督兵役扑灭。五月二十五日未刻,是店第二进又火,旋复扑灭。店屋既同,日时又同,亦一奇也。

  台郡大东门外春牛埔闲旷地,凡白糖行■〈石屚〉碎及旧污泥多遗弃其间。道光二年五月十一日,突然烟气蒸腾,急灌以水,火焰熏起,三日夜乃熄。观者日千数百人,群疑破■〈石屚〉旧土俱非引火之物,火何自来?

  道光庚寅年三月十五日夜亥子时,圣母庙前街失火,延烧店屋、民房二十余间。时维北风,而火焰却自南而北,诚不可晓。

  (八)雨水

  澎湖距台湾水路四更,岛屿三十有六,大小不等。小者暴潮至,咸水常淹,无居人种植。大者可耕,园宜种旱稻、地瓜、落花生,澎人赖之。但乏清淡之水,不宜垦田。

  嘉庆二十年乙亥秋八月,天降咸两,凡所种尽枯焦,俱有咸味,各岛俱荒,澎厅主详报议赈。

  (九)弄拐、白虹

  一物朝自海上起,非云、非虹,而色黑、黄、苍、赤相间,其势矗然,直竖数丈,视云而凝,较虹而大,灿然有光。干隆癸丑岁夏时见于西方,海滨人曰:是谓「弄拐」,一、二日必有大风雨,已而果然。

  白虹有屈曲如虹者,有白气直冲,或一道、或二三道、或四五六七道不等。常夜出光明如昼,皆谓之:「白虹」。每见于天,不久即主有干戈之衅,于秋时尤验。(道光十年三月二十日林师圣采)

  (十)其它

  道光七年丁亥秋七月,连日霖雨,鹿耳门港外离水数仞,有物长数丈,头尖,尾义,状若鰗鳅然,摇曳至极北处,雨后迷离不见所底。

  道光九年己丑冬十月十三日甲戌四更初,有星大如斗,光芒自南而北,坠于北礁外海中,声响如雷,有余音。又据渔人云:亲睹坠及海面,裂为两星,声响如雷,旋碎海中,流光四散,声犹虩虩,片刻方止。

  嘉庆十四年己已夏,飓暴后,浊水溪正溜北徙,与清水溪合流,居民以清浊不分苦之。殆十五年庚午夏六月,雷暴后,两溪仍循故道,清浊攸分。杨苏轩诗有:「溪回故道分清浊」之句(此噶玛兰事)。

  嘉庆二十二年丁丑夏四月壬午,四坊交界处十字街头火烧店铺六十余间。

  嘉庆二十三年戊寅春三月癸丑,西定坊天后庙火。

  道光元年辛巳秋九月己巳,西、北两坊交界处大井头火延各街头,烧店铺百余间。(道光九年十月十五日陈国瑛采)

  黄元朝,台湾县新化里民也,妻余氏,嘉庆十四年间,一产三男,现已二十一岁。(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苏德纯、苏凤翔同采)

  道光三年癸未春正月甲寅初三夜地大震。(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杨文显、蔡国香同采)

  ●兵燹

  嘉庆十年乙丑冬十一月二十四日,海逆蔡牵由沪尾入踞鹿耳门。十二月二十四日,浙闽水师提督李长庚统舟师至鹿耳门,困蔡牵。十一年丙寅二月,蔡牵逸去。三月初一日,广州将军赛冲阿自江西道中奉旨剿贼,入城。五月,蔡牵再来,复逸。十三年戊辰,以王得禄提督浙闽水师。十四年己巳八月十八日,追击于黑水外洋。蔡牵落海死。

  蔡牵,泉之同安人。初佣工自食,继为寇,出没海上,遂成巨憝,为浙、粤、闽三省大患。其来台湾,入鹿耳门,始嘉庆五年,越九年四月,又至。乘雨登岸。北汕炮不得发。戕游击武克勤,仍罄商船所有而去。是年十一月继至。十年二月去。四月再至。皆不惜重赀与山贼洪四老等联络声势,辗转招致,而船中被掳稍知书之徒,又以天时、人事散布谣言。于是,蔡牵伪造逆示,自称「镇海威武王」。于十一月起事。沪尾署都司守备陈廷梅,与战不利,死之。伤前淡防厅同知胡应魁。十有七日,郡城得报戒严。十八日,总镇爱新泰提兵援台北。翌日,知府马夔陛同往援,而蔡牵自至沪尾,即遣其党径至凤山,或由东港,或趋旗后港,凤山贼吴淮泗首应之。巡道庆保乃檄台防厅钱■〈雨上澍下〉于二十一日率把总曾瑞、王正华等,领县勇、屯番往援。蔡牵以二十四日入鹿耳门。二十七日爱总镇归保郡城。马知府留守嘉义,而大小槺榔、咸水港、萧垄、北埔诸庄山贼俱起。署千总陈安、陈登高等往御。十二月初一日,遇贼于木栅,杀义首陈凤,黄兴被掳,杀于船。陈安伤回,贼进据洲仔尾。自是南北路声息不通。

  台湾令薛志亮,乃屏舆从,自海口入武馆街,开诚申大义劝众。岁贡生韩必昌、陈廷璧等首率众领义旗于令(?),计得义首二百五十人,义民逾万,巡道先遣岁贡生游化往东路,和闽粤庄,再于海口添设木城,起小西门,越大西门,迄小北门,计千二百丈,成以三日夜,费白金六千有奇。从三郊总义首布司经历衔陈启良之请也。先是,凤山失守,巡道命守备陈名声假游击三品顶戴以行,比至而同知钱■〈雨上澍下〉及凤山令吴兆麟已遁入粤庄。嗣陈名声亦收兵至,同知等因共谋回埤,既行,十一月二十九日粤兵送至淡水溪南止,吴令过溪为前队,突遇贼击之,后队同知军药桶火遽发,队乱,贼截杀吴令于砖仔窑庄。同知须眉尽烧,仅以身免。与陈名声入处粤之内埔庄。南路贼陈捧、叶豹、黄灶、李琏、卢童平等,遂率党攻游击吉凌阿于楠梓坑。时,凌阿援凤山,屯兵在此仅三百人,屡败贼,会粮尽,凌阿以计拔营归。比贼觉,已入郡城矣。

  蔡牵在沪尾速于登岸,独至郡城观望,踞舟中旬日不出。至十二月初五日,始出攻安平。初六日攻郡城。而郡城奉道檄备战守器械,增设栅门,内外布置亦渐以周密。惟变乱初经,民心惶惑。是日,贼既退,附郭居民挈家入城哄动,城门内外咸罢市。一日中数传贼入城。守城门官,有私易服散去者。守西关木城陈鸿禧,镇稿房鸿猷之弟也。鸿猷有异志,欲召禧以乱军心。诡言于总镇,急召入,天色晚,禧出不意,与众争赴城门,军装尽失。迨郊民男妇扶老携幼至,已闭不得入,相与哭,拥街衢,继喧传贼入木栅门,海口陷,益惶恐不知所为。都司许律斌屯兵草藔后;三郊总义首陈启良,探知木栅门扃锁如故,乃以三十兵请于都司,复与义首郭振春等分鸠义民八十名,协守木城,毕,即偕洪秀文夜启关,入白巡道。巡道急请总镇,鸿猷惧,遣禧出,赴木城,而所遗军装得通贼白旗,乃治鸿猷罪。巡道因是内防益密。自移镇城南,痛自抑损,收纳群策,城门渐次闭塞。惟开大西门,以通郊民。城坊栅门,轮夜固守。荒堆隘巷,严防放火。城上下巡行络绎,街市列炬夜明如昼。奸细虑无所容,卒不敢动。山贼逢三、六、九日必攻城,或连日出攻,俱以大炮击退。二十四日总镇会营分路出哨失利,贼杀千总薛元勋、总镇被困,吉凌阿趋至力救出。会浙闽水师提督李长庚统舟师至,困蔡牵于鹿耳门。二十五日,官军再出哨,把总郭建生伤亡。

  十一年丙寅正月二日,贼攻大南门,既退,修卫炮十栅,盘获南坛僧澄潭。临讯,并供获林柏,皆约贼内应者。同日,置于法。初五日,水师会攻洲仔尾获匪船,金门镇许松年、澎湖协王得禄,由安平大港入,未刻,利风势,遽引军冲击,贼船中火礶,悉焦头烂额,被获余船退保洲仔尾,而山贼攻城愈迫。十六日黎明,分路至。义勇四面接应,伤亡八人。十八日,有言贼将以半夜拔营攻城,令都司许律斌移札木城。贼知有备,径向南鲲身陆路攻安平。有巡军骤见,发炮,众觉。据土墙,御以大炮,贼回攻大北、小北二门。二十一日,忽喧传内地大队兵至,收复洲仔尾。马太守随后入城。其言来自洲仔尾鬻槟榔者。巡道临视小北门,署中营吉凌阿领兵出哨,且设备,未几,贼大至,得不败。初,贼出攻,不敢迫城。后,皆薄城门,皆倚菻荼以避鎗炮。二月二日,巡道会伐菻荼,郊义首领众先出,知县薛志亮闻郊众出,督所部乡勇亦出。署中营吉凌阿、都司许律斌、守备护游击官赞朝等,俱以伐菻荼,出与郊众遇,众请攻洲仔尾,并言可复状。

  嗣总镇至,众以告,总镇意决,遂下令郊众先行,过四仔社,有贼寮,焚之。贼奔归,比洲仔尾,得信,而近家之贼,以是日归寿福德神,其远贼在寮者,又毫无设备。而官军义勇突至,泊内港舟师亦登岸。贼急,施枪炮相拒。少顷,后面火起。巢穴既失,首应蔡牵伪授将军之周添受、陈番等,各逃命去。翌日,总镇统兵攻桶盘栈。贼首陈捧得洲仔尾败信,不战而溃。又翌日,总镇出哨大穆降,蔡牵知为山贼所误,于初六日暗谋脱身,官军力拒不得出,乃落帆放椗,夜遣人密驾杉板船探路,潜拔碇起帆,天色微明,不施枪炮,循前路急遁。兵船以起驾不及,尽发枪炮轰击,黑焰遮天,对面莫辨。贼船无捆(?)障蔽,得躲避冲出,计三十有八号。顺风而南。南路贼首陈捧,自初四日桶盘栈溃归,屡出战不利。十四日,再回埤,败走桃仔园,仍回生番社。吴维泗逃入逆船。有许姓绰号和尚者,贼据凤山时,为大股头,曾悬赏格购获。至是,与陈番以次擒献,皆伏诛。十二日,爱总镇会新到之延平协张良槐、北协金殿安、参将英琳等,领兵南下,次埤头。粤人探知,于十五日至埤城,迓总镇。守备陈名声、同知钱■〈雨上澍下〉俱至自内埔庄,与总镇会剿余贼。而凤山平。十六日,蔡牵复泊鹿耳门,仍避李提军去。二十一日,知府马夔陛至自嘉义。三月初一日,钦差将军赛冲阿入城。同日至者翼长参将庆熙、翼长游击如柏汀、漳龙道清华、平潭同知署直隶龙严州汪楠、布司经历候补建阳县丞邹贻诗、候补江西布司经历温邦达、理问范玉琳。初十日,将军劳义首凡十人。十四日,同知钱■〈雨上澍下〉至自埤头。四月二十五日,将军巡台北,驻嘉义。前卸事淡防厅胡应魁领乡勇冒险援郡城,阻兵嘉义南,北路既通,以嘉义令陈起鲲署凤山,胡应奎摄县事。五月十七日,蔡牵再入劫商船,报至,将军自嘉义回郡督战,值海涌,舟师不得前,将军怒。遣千总林青高持令箭出督。于是,福宁镇张见升、澎湖协王得禄,率众军直迫蔡牵。蔡牵急挥旗招众船冲浪。死无数。为六月一日。自是,蔡牵不复来。其先时战守员弁,各随功入奏。由将军奏者,有功义首分别给顶戴兼水师义首候补郎中吴春贵,加一级,纪录二次。廪生黄化鲤,以获许和尚,授训导。武生林玉和,以获陈番,授千总。俱载学志内军功题名。

  其奉旨续查出力人员署凤山令陈起鲲、摄嘉义令胡应魁、典史任元举、台湾县学教谕郑兼才、训导黄对扬,皆由巡道保举;将军巡嘉义,则裁应魁;元举一名入奏;起鲲赏戴蓝翎,兼才、对扬以应升之缺升用。巡道庆保赏戴花翎,并给玉牌荷包,旋升本省臬司。以清华为台澎道。同知钱■〈雨上澍下〉赏戴花翎,擢知府,加道衔。知县薛志亮,赏给知州衔。总镇爱新泰,赏给云骑尉世职,以劳瘁殁沪尾,续至翼长武隆阿代焉。游击吉凌阿,升参将,病终官署。都司许律斌,赏戴花翎。千总林青高等,擢守备。道幕布司经历柯纬章,以同知升用。宋炳授知县。知府马夔升,以他事有旨撤回,调建宁府知府。高叔祥至病殁。前发戍杨廷理返自伊犁,奉旨驰驿继其任。蔡牵既遁去,李提军督水师穷追。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战于黑水外洋,几成擒,提军忽中炮身亡,事闻,上震悼,追封伯爵,赐谥壮烈,并赐祭葬,予专祠,命总镇王得禄提督浙闽水师。

  十四年□月十七日,同提督邱良功连■〈舟宗〉南下,追蔡牵,遇于鱼山外,招集闽、浙两省护总兵孙大刚、护副将谢恩诏、参将陈登、护游击陈宝贵等各兵船,奋力追击。十八日,至黑水深洋,贼船节次击沉,遂并力攻蔡牵船。蔡牵及其妻并伙党数十人俱落水死。奏入,王得禄晋封子爵,赏给双眼花翎。邱良功晋封男爵,各赏赉有差。总督阿林保、巡抚张师诚,均从优议叙。巡抚加赏大小荷包等物,其余各官俱以次升用,或复原职,而海寇悉平。(道光十年四月初十日苏凤翔报)

  ●大学士九卿议覆公中堂福议奏(原题「沿革项下」)

  (干隆二十九年以后,台湾郡县一切添设县官、更建城垣等项,各有专条,自应通查采辑。至若营制、海防、政令之筹议,整饬周群者,莫如干隆五十三年公中堂福所奏善后事宜十六条,是皆沿革之大端,合采之以备稽核)

  为遵旨议奏事。内阁抄出协办大学士陕甘总督将军公福等奏:清查台湾,酌筹善后事宜一折,于干隆五十三年六月初六日,奉旨:大学士九卿议奏,钦此。臣等谨将所奏各事宜,逐款分别核议开进。

  奏称:向来台湾各营戍兵,离营散处,技艺生疏,即遇操演之期,亦复虚应故事,并不按名全到。兹当整饬之时,已将修建营房、添兵安汛、增设骑操马匹等事,次第办理;营制更新,亟须严定章程,认真操演,以收实效。嗣后水陆各营,按照操演鎗箭之期,兵丁齐集教场,逐名点验,不许一名不到。将备带同弁目,亲往校阅,分别等第,开单登记,即将操演原折呈报该镇,亲自较查。倘有虚捏或操演不能按期,立将该营将备揭报查参。其分防营汛,毋论冲僻地方,均应一律按期操演,一体开单呈报,随时抽验,并委员亲往查察,以别勤惰。凡该镇查阅原单,并抽验过各营兵丁技艺名册等第,统于年底汇送总督衙门察核,并有底册一分,俟将军、督抚、提督等巡查操演时,照册查验。如与原册相符,兵丁技艺娴熟,奏明将该镇交部议叙。如有捏报不实,即行严查参究等语。

  查操演兵丁技艺,为营伍第一要务。全在该管将备实力整顿,训练有方。该镇尤须严立规条,随时查察。今将军福等将各营操演立法稽查,臣等悉心核议,应如奏。嗣后水陆各营操演兵丁,齐集校场,毋许一名不到。将备弁目亲往较阅,分别等第,开单登记,即将操演原册呈报该镇,亲自较查。其分防营汛,无论冲僻,均一律按期操演,一体开册呈报,随时抽验,并委员亲往查察。倘有虚捏或操演不能按期,即将该营将备随时揭参,分别议处;并令该镇将阅过,并抽验各营兵丁技艺名册等第,造册二分,于年底汇送总督察核。一分存底,候将军、督抚、提督等巡查操演时照册查验。果与原册相符,兵丁技艺娴熟者,准将该镇奏请议叙。如有捏报不实,即将该镇严参议处。庶该镇及将弁等咸知振励,而营伍自臻整饬矣。

  奏称:台湾、澎湖为海疆重地,额设水师战船,以为巡哨之用。例应将弁带领弁兵,按月出巡所辖洋面及本汛地方,缉拿盗贼。近年以来,营伍不能整饬,将弁等心存涉险畏难之见;怠惰偷安,不谙舟楫。有汛防之名,无巡哨之实。洋面盗劫频闻,莫能禁戢,殊非慎重海疆之道。查洋盗虽系亡命匪徒,未尝不患覆溺。其窜匿之地,必有偏僻岛屿可以避风取水者,方能停泊。亦必于台飓之时,方敢出洋行劫(?)。至于私渡民人,尤非盗贼可比。湾泊之处,更易巡逻。官兵若能于近边口岸留心搜捕,断无不获之理。嗣后应令水师将弁,按期亲自出洋,周历各处实力□巡,不得装点军容,张扬声势,预驱贼匪远避,徒衍虚文。仍将出汛、回汛日期,报督提各衙门稽核。务将港澳之险易、风信之向背及驾舡之柁缭、计椗诸事,讲求通晓,时时操练,自可渐臻纯熟。如能擒拿盗贼匪徒者,准其记功升用。倘敢空文申报,仅在内港往来,虚应故事,查出立即严参究办等语。

  查台湾、澎湖孤悬海外,况当滋事之后,尤宜严密巡查,不得有名无实,从事空文。应如将军福等所奏,嗣后令水师将弁按照巡期,亲历各处,实力哨查,不得装点军容,张扬声势,转致贼匪闻风远扬。仍将出汛、回汛日期,报明督提各衙门稽核。凡港澳之险易、风信之向背及驾舡之柁缭、计椗,务须诸事讲求通晓,时时操练,以臻纯熟。该将弁等能于巡期内擒拿盗贼,审明时如系本境处所缉捕之犯,除拿获及半照例免参疏防外,其在疏防限内全案拿获者,准其加一级。若于疏防限外全案拿获,准其纪录二次;如系邻境劫掠案件,该将弁能首先拿获,其本汛并无承缉未获逃盗者,准该督抚端折声明具奏,请旨送部引见,恭候钦定。倘不肖之员,仅在内港往来,畏怯风涛,不亲身带兵出洋巡缉,一经查出,立即严参,从重究办。如此立定章程,功过两不相掩,则海洋盗贼,自可弭戢矣。

  奏称:台湾镇总兵向例于每年冬间巡查南北两路各营,供应尖宿。四斗八年以后,渐至派送夫价,而沿山、沿海偏僻汛地,并不亲历周巡,往返皆由大路,南至凤山,北至竹堑而止,上淡水营及下淡水营兵丁,祗系酌调抽验,殊非慎重营伍之道。嗣后总兵巡查,全郡一切供应夫价尽行革除,不许丝毫派累。惟是总兵出巡,必须酌带弁兵一、二百名,方足以壮声势。向来出差兵丁,并无盘费,难保无需索情弊,应照内地出差官兵给与差费之例,酌给盘费,入于本省公费内报销。所有巡阅地方,务须北自淡水石门,南至凤山水底藔,毋论冲僻汛地,一律按汛参阅兵丁技艺,点验屯番,并令留心察访弁兵。如有包差庇赌者,立即严行惩治。巡查后将营伍地方情形,据实陈奏一次。倘该镇仍蹈故辙,勒索夫价,一经查阅之将军、督抚、提督等查出,立即照枉法〔计〕赃从重治罪等语。

  查总兵每年冬间巡阅南北二路营伍,其沿途需用夫役,理应自行出资雇觅;如有仍前勒索各营将弁折收夫价,应如将军福等所奏,计枉法〔计〕赃科罪。至所称:该镇出巡带出兵丁,内地出差官兵给与差费之例,入于本省公费报销之处,亦应如所奏,行令该省督抚转饬查照办理;并将所给兵丁盘费银两,入于本省公费报销册内,送部查核。其巡阅地方,务须北自淡水石门,南至凤山水底藔,毋论冲僻汛地,一律参阅兵丁技艺,点验屯番。如有包差庇赌等弊,立即严行惩治,并于巡查后,将营伍地方情形,据实陈奏一次,以凭察核。

  奏称:台湾营伍废弛,总由总兵营私,年例备弁等相率效尤,纵容兵丁,离营他去,贸易谋生,甚至包庇娼赌,无所不为。将惰兵骄,实由于此。现已将各处营汛兵房一律赶紧兴修,分派安设。又蒙皇上天恩,俯念兵丁渡洋逐戍,令于叛产内酌量拨给,收取余息,以为贴补当差之用。从此各兵生计有余,又有兵房可资栖止,应责成各镇将、都司、守备等,严行约束;除操演日期按名点验外,平时仍派员逐日稽查。如不居住兵房,在外游荡,即行革伍枷号半年,递回原籍,严加管束,永不许食粮入伍。倘敢仍前贸易,包庇娼赌,从重加等治罪,并将不行查察之员,严行参处。其分驻地方,即交该汛弁稽查。如本汛徇庇容隐,准令邻汛弁目一体禀报。至地方赌博,固属兵丁不行查禁,而胥役亦不无包庇之事。嗣后应令兵役互相稽察,呈报镇道,从严办理。若镇道不行究办,经巡查将军、督抚等察出,即治以徇纵之罪等语。

  查台湾戍兵,除操防外,遇有赌博窝娼等事,即应呈报该管官实力查拿。倘不肖兵役,胆敢仍前贸易,包庇聚赌,均应从重加等治罪;应如将军福等所奏,兵役人等包庇娼赌,即应照「窝顿流娼土妓、引诱局骗及得受娼家财物、挺身架护者、照窝赌例」治罪。如系偶然存留,为日无几,枷号三个月、杖一百。其窝顿月日经久者,杖一百、徒三千里。得受娼家财物,准枉法计赃从重论。至不肖兵士,不按伍当差,离汛贸易,一经查出,即照「管军千总、把总纵放军人出外买卖,空歇军役一名,杖八十,每三名加一等,罪止杖一百罢职律」,加等问拟。若受财卖放者,以枉法从重论。兵丁如不居住兵房,把守汛地,在外游荡,即行革伍枷号半年,递回原籍,严加管束,永不许食粮入伍。其该管之地方文武员弁兵役人等并邻汛弁目,不行查察举报,即行分别严参治罪。该管地方各官徇庇容隐,不行呈报镇道,而镇道不行究办,即照「知情故纵律」治罪。受财者计赃以枉法从重论。其失于觉察者,照约束不严例议处。

  奏称:台湾各营,自总兵至守备衙门,皆有兵丁听候差遣,分为旗牌、伴当、内丁、管班四项。各有目兵管领,总兵署内多至三百人,副将以至守备依次酌减,至少亦有三十余人,分班轮值。其在外自谋生理者,多在四项内挂名,贴钱代班轮值,差操均可不到。名为包差。因而千总、把总于所管兵丁,皆有包差情事,最为恶习。窃思镇将等官署内,本无胥役,因公差遣兵丁,固所不禁,但私分四项名目,需兵至数百人之多,旷伍滋事,皆由此起。且如郡城内兵丁二千七百余名,而在各处署内当差者,已逾三分之一,存营实兵无几,尤属不成事体。嗣后四项目兵名色,全行禁革,总兵署内酌晋差遣该班一百名,分作二班,足敷应用。副将酌留兵八十名,仍令轮流亲自上班,不许私相雇替。参将以至守备,照此按等递减分防。千总准留兵十名。其余悉令归管。如敢故违定制,即依「私役军人例」,按名治罪。所存留署差遣兵丁,一律照常操演,毋许藉端旷伍等语。

  查此案钦奉上谕,着各省督抚详细严查,毋许各提镇将弁设立旗牌等名目,私令所辖兵丁在署差用,设或署中需人差遣,亦不妨酌留数人听用。钦此。钦遵在案。臣等伏查台湾孤悬海外,非内地可比。今将军福等奏称:向来台湾自总兵各衙门所有旗牌、伴当、内丁、管班四项兵丁名色,悉行禁革。嗣后总兵署内,酌留兵一百名。副将酌留兵八十名,分作两班,足敷差遣。参将以至守备,照此酌减分防。千总止准留兵十名。如敢故违定制,即依「私役军人例」,按名治罪。所有留署差遣兵丁,仍一体照常操演,毋许藉端旷伍之处,均应如所奏办理。

  奏称:台湾全郡戍兵俱由内地水师陆路各标营派拨,轮班更换,向来调集厦门经水师提督点验配船渡洋;台湾镇总兵照册点收,分拨驻守。但向来各兵内有手艺之人及亲族在台湾者,甫经班满,又复换防,难保无老弱充数之弊。其不愿来台湾者,经各营签派,每于厦门逗留不进,时日迁延,经富勒浑、雅德等定限查参,而陆路官兵非水师提督所辖,督催开渡等事,未免呼应不灵。至于点验时,由本官提督查点,亦不免有回护将就之处。伏思陆路提督驻搭泉州府,距厦门甚近,兵丁配渡所,即令该提督亲赴厦门互相点验,将水师戍兵由陆路提督验着,陆路戍兵由水师提督验看,必须年力壮健,方准配渡。倘有应名充数及屡次藉端换防情弊,立时究参驳回另换,仍照例各按所属官兵专派将备催令开驾。如此则责成愈重,点验加严,而戍兵皆得精壮充伍。于海外操防,实为有益等语。

  查台湾防戍兵,理宜拣选年力壮健者,轮班派往,以资防守。所有换防时藉端逗留及各营中另以老弱充数等弊,自应严定章程,以重营务。亦应如将军福等所奏,凡水师陆路各营派往台湾换班时,将水师戍兵由陆路提督验看,陆路戍兵由水师提督验看,互相查验,必年力壮健者,方准配渡。倘兵丁内有因娴习手艺及亲族住居台湾,甫经班满,又复应名充数前往换防情弊,实时究参驳回另换,仍按所属官兵专派催令开驾,毋得迁延逗留,于海外操防实为有益。

  奏称:台湾鹿耳门沿海一带口岸,旧设炮台数十处,原因海边辽阔,遥接外洋,是以安设炮位,外御安守,以备不虞。近因逆匪滋扰,如安平、盐水港等处大炮,随拨运军营配用,而各县曾经贼扰,亦多遗失损坏。兹值地方平定,自应照旧安置。其改建城垣之处,亦应相渡形势,添置炮位,以资守御。此次大兵进剿,夺获贼人鎗炮甚多。其中堪用鸟鎗器械,已交镇道拨补各营遗失之数。其炮位一项,现令逐一清查,拣其坚固厚重、试放堪用者,于各处分配安设。其余炮位鸟鎗,饬交台湾府贮库。将收过数目,报明总督查核等语。

  查炮位为营中利器。台湾孤悬海外,自宜分配安设,方足以资捍卫。所有奏请将沿海一带口岸旧设炮台处所,安设炮位,其改建城垣之处,并相度形势,添置炮位,以资守御,均应如所奏办理;并令将分配各处炮位及存贮无用炮位各数目,造册送部查核。

  奏称:台湾民情刁悍,绥辑为难。近山村僻地方,盗贼公行结党肆抢,渐至械斗相寻,酿成逆案。从前地方官以案件繁多,图避处分,事主呈控,多不认真查办。兵役等虽识盗贼之名,畏其凶横,亦不敢遽行追捕。是以,商旅往来皆携带器械自卫,而盗贼之假托行凶者,执持凶器,混入其中,亦复无人盘诘。兹当逆匪荡平之后,收缴军械,奸徒敛迹,民情极为震慑;但积习难于猝化,恐其日久玩生,械斗抢劫之事亦难保其必无。惟当严定章程,以期永远无事。恭查前奉谕旨:海洋劫盗甚多,另定新例严办。俟两年后盗犯敛迹,再行奏明,照旧声请等因。钦此。仰见我皇上戢暴惩奸之至意。臣等体察情形,所有台湾盗案,本照洋盗治罪,应请即照新例从严究办。俟盗风渐戢,再行照旧声请。至械斗之案,情罪重大,从前地方官每存化大为小之见,作为仓率起衅,仅将杀人之犯照命拟抵,实为轻纵。查此等械斗杀人之犯,情节极为可恶。其虽未伤人,而审系首先起意纠约、鸣锣聚众者,尤为罪首祸魁。当此立法严惩之际,应请将械斗杀人及起意纠约者,均照光棍例,拟斩立决。伤人之犯,亦请从重问拟发遣。余照械斗本例问拟。再,台湾抢案最多,不可不严加惩处。嗣后除聚至十人以上及虽不满十人,但经执持器械倚强私掠者,为首之犯,照粮船水手抢夺例,以强盗例治罪。为从各犯,请发新疆给种地兵丁为奴。其抢夺人数在三人以下、审有纠谋持械逞强情形及虽未逞强而数在三人以上者,均请照回民抢夺例,发极边烟瘴充军。以上请定各例,请遵照谕旨,俟两年后,人知畏法,再行酌请照旧办理。地方文武遇有械斗抢夺案件,据报不即缉拿者,照讳盗例革职;如有增减改捏案情等弊,仍即严参治罪等语。

  查台湾孤悬海外,民番杂处。当逆匪滋扰、大加惩创之后,民心虽已宁谧,诚恐奸徒日久,复滋事端。自应严定科条,以期辟以止辟。应如将军福等所奏,嗣后如有械斗杀人及并未伤人而首先起意纠约鸣锣聚众者,即为罪魁恶首,均应从重照光棍例,拟斩立决。其为从伤人之犯,亦应从重发遣黑龙江,给与披甲人为奴。余俱仍照械斗本例定拟。再,台湾抢案最多,不可不严加惩儆,应如所奏,嗣后除聚至十人以上及虽不满十人、但经持械肆掠者,为首之犯,照粮船水手抢夺以强盗例治罪。其为从各犯,发往新疆给兵丁为奴。抢夺人数在三人以下、审有纠谋持械逞强情形及虽未逞强而数在三人以上者,均应照回民抢夺例,发极边烟瘴充军。以上各条,请遵照海洋盗案谕旨,俟两年后咸知畏法,该督抚再行酌请照旧办理。地方文武遇有械斗抢夺案件,如有增减改捏案等弊,即行严参;审明有无情弊,照出入人罪律治罪。再查凶徒预谋聚众械斗,定例地方官有心故纵者革职,失察不行查拿者降一级留任。若获犯到案,不严行惩治,代犯开脱者,照故出入人罪例议处等语。今将军福等以台湾民情刁悍,盗贼公行肆抢,渐至械斗相寻。该地方官每多存化大为小之见,奏请从严议处,自为挽回积习起见,应如所奏。嗣后台湾地方遇有聚众抢夺及械斗案件,据报不行查拿,即照讳盗例革职。若有心故纵及获犯到案不行严惩、代犯开脱或有增减改捏情弊,均照出入人罪例治罪。其止于失察、不行查拿者,未便仍照旧例议以降留,应改为不能查拿例,降一级调用。

  奏称:台湾为五方杂处之区,本无土著,祇因地土膏腴易于谋生食力,民人挈眷居住日聚日多,仰蒙圣泽涵濡,生齿繁盛,虽系海外一隅,而村庄户口较之内地郡邑,不啻数倍。人数既多,每年开报丁口,俱系任意填写,并不实力清查。前闻府城被贼攻扰时,恐贼匪潜为内应,请登城内民数共有九十余万。而臣等现在检查台湾民册,内祇开十三万七千余名口。数目逈不符合。人数既众,版籍难凭,是以匪徒逸犯竟有历年久远不能擒获,有内地逃军徒犯亦多潜赴台湾,希图漏网,不可不亟为清查办理。查编查保甲一事,原有定例,即内地亦应实力奉行。海外地方,民无定籍,尤赖此稽查奸匪。臣福康安进兵时,招抚难民归庄,日有数千,惟恐匪犯混入其中,每户皆给与用印之票,开载姓名、人口,分派妥员登记簿籍,事定后查拿逸匪,村民不能容隐,无不立时擒献。应令地方官推广此意,于清查叛产之便,责成族长管事按户编甲。其有充当义民者,名册在官,尤属易于稽核。其并无家业游民,最易滋事,因未便无端驱逐,致有扰累,若遇犯事到官,即在笞杖以下者,亦押令回籍。至禁止携眷之例,自雍正十年至干隆二十五年,屡开屡禁,经前任总督杨□□酌请定限一年,永行停止,而挈眷来台湾者,至今未绝。总因内地生齿日繁,闽、粤民人皆渡海耕种谋食,居住日久,置有田产,自不肯将其父母妻子仍置原籍,搬取同来,亦属人情之常。若一概严行禁绝,转易启私渡情弊。前经臣福康安据实奏明,毋庸禁止。嗣后安分良民,情愿携眷来台湾者,由该地方官查实给照,准其渡海。一面移咨台湾地方官,将眷口编入民籍。其祇身民人,亦由地方官一体查明给照,移咨入籍。如此则既可便民,而内外稽查,匪徒亦无从冒混。倘有内地逸犯逃遣窜至台湾者,地方官若能盘获,准予从优奖叙。倘别经发觉,讯明由何处进口、何处藏匿,即将该管员弁从严参处等语。

  查台湾地方,流寓民人既多,奸良莫办。其稽查户口、搜拿逸犯之法,更宜严密。从前原任闽浙总督郝玉麟,虽经条奏:台湾地方亦照内地编造保甲,悬挂门牌稽查,无如该处地方官并不实力奉行,日久废弛,遂致有名无实。今将军福等奏称:台湾为五方杂处之区,并无土著,因土地膏腴,易于谋生食力,民人挈眷居住者日聚日多,人数既众,版籍难凭,令该地方官于清查叛产之便,责成族长管事按户编甲。其并无家产游民,若遇犯事到官,即在笞杖以下者亦押令回籍。至携眷之例,屡开屡禁,至今未绝。总因内地生齿日繁,闽、粤民人,皆渡海耕种谋食,居住日久,置有田产,不肯将其父母妻子仍置原籍,搬取同来,亦实人情之常。若一概禁绝,转致私渡情弊。嗣后安分良民,情愿挈眷来台湾者,由地方官查实给照,准其渡海,移咨台湾地方官将眷口编入民籍。其祇身民人,亦由地方官给照,移咨入籍。倘有内地逸犯逃窜至台湾者,地方官若即能盘获,准予从优奖叙。倘别经发觉,讯明由何处进口、何处藏匿,即将该管员弁从严参处之处,系为清查户口、以杜内地匪徒逸犯潜住藏匿及体恤民情起见,应如所奏,行令该省督抚,即饬台湾地方官于清查叛产之便,逐一详查,按户编甲,将实在大小户口造具清册,送督抚存查;仍设立用印门牌,逐户悬挂,责成族长、保甲,不时稽查。如有迁移内渡及病故者,随时报明,另行换给门牌。其现在台湾,并无家业游民,自未便无端驱逐,若遇犯事到官,即在笞杖以下者,亦应押令回籍。至内地只身民人或携眷移往居住,查有内地官给执照者,即收留编入民籍。若无官给执照,即系私渡。其中奸良莫办,立即根究。并请自此准令给照携眷渡海之后,如有仍前失察台湾民人眷属无照偷渡者,地方及口岸各员不得仍照向例,分别十名、二十名上下予以降留、降调处分。应毋论名数多寡,均议以降二级调用。其祇身民人无照偷渡,议以降一级调用。如拿获偷渡人犯,徇隐不报,仍照例革职。倘有逸犯逃遣窜入台湾,地方官若能盘获,照拿获各项人犯议叙之例,加等议叙。每一名准予纪录二次。携带妻子脱逃之犯,全获者,每一起准予加一级。倘别经发觉,讯明由何处进口、何处藏匿,除知情卖放窝隐者俱革职治罪外,将失察进口员弁,照汛口盘查不实降二级调用例,降二级调用。失察藏匿员弁,照人犯出入境内不行查获例,降一级调用。

  奏称:例有私藏军器之条,海外地方尤应严禁。台湾民恶慓悍,械斗滋事,渐至酿成逆案。刀矛枪炮等物,向多私自藏蓄。业经臣等设法收缴,禁止打造。若不严定章程,惟恐日久因循,无所遵守。查内地应禁军器,祗系鸟枪炮位,其弓箭腰刀等项,为防御盗贼之用,原所不禁。但台湾远在海隅,非内地可比;除熟番屯丁应用器械及民间菜刀、农椇外,如弓箭、腰刀、挞刀、半截刀、标鎗、长矛之类,一概禁止。倘敢私藏寸铁,即行从重治罪。又,各村聚众械斗,多用旗帜号召,即不肯助斗,村庄亦须竖保庄旗一面,方免蹂躏。逆匪林爽文滋事时,即系将助逆党羽分别旗帜颜色,作为五队。义民等随同官兵打仗,各制造一旗以示进退。臣等于平定贼匪后,将义民旗收缴。嗣后如有再行私造旗帜者,俱照军器一体治罪等语。

  查民间军器应严禁。台湾远在海隅,尤非内地可比;除熟番屯丁应用器械及民间菜刀、农椇外,应如所奏,将弓箭、腰刀、挞刀、半截刀、标鎗、长矛之类一概禁止。倘有私藏寸铁,并私造旗帜者,即行从重治罪。地方官失察私藏、私造,俱照失察军器例分别议处。

  奏称:台湾赌风最盛,不但耗费囊资,废时失业,而忿争斗狠,抢窃成风,胥由于此。从前汛弁兵丁等藉端索诈,不加禁止,遂至肆无忌惮,公然在于街市群聚赌博,莫敢过问。兹臣等严行禁戢,重法惩治,而郡城内尚有许班拒捕凶殴之事;当经一面奏闻,一面将许班正法。小民始知畏惧,顿为敛迹。嗣后应令地方官文武员弁,实力稽查,有犯必惩,即压宝、跌钱之类,亦从重枷杖,押递原籍;如敢不服拘拿,照拒捕之例治罪。各汛弁兵徇隐故纵,勒索钱文,计赃以枉法论。若失于查察,别经发觉,虽讯无得贿情弊,亦即革伍枷责示儆,并令各汛弁每月出具并无赌博切结,呈报总兵查核。再,台湾有质押零星衣物之处,名为小典;贫民无钱赌博者,多向小典押钱入场。是以街市之中,多有小典盘剥重利,最为可恶;应饬令地方官一体严行禁止,违者重究等语。

  查台湾赌风最甚,不但荡费民财,而争斗抢夺多由此起。该管地方各官,自应严行查禁,以安民业,而靖海疆。应如将军福等所奏,嗣后如有压宝、跌钱,应照赌博例,从重拟以枷杖递回原籍。倘有不服拘拿,即照拒捕之例治罪。各汛弁兵徇隐故纵,索诈钱文,照贿纵律,与囚同罪。赃重者计赃以枉法从重论。若止失于查察,讯无受贿情弊,亦即革伍,于该处枷责示众;并令各汛弁每月出具切结,呈报总兵。再,将军福等奏称:台湾有小典质押零星衣物,重利盘剥,有干例禁。台湾贫民多有押钱入场,任其盘剥,俱皆身受其害;亦应如所奏,嗣后严饬地方文武员弁,一体严行禁止,违者依违禁取利从重照讹诈例治罪。至该地方官不能查拿,任听照旧开设,不行严究者,降一级调用,止于失察者,降一级留任。

  奏称:台湾孤悬海外,镇道各员恃有重洋间阻,督抚耳目难周,无不恣意妄为,通同徇隐。兹蒙皇上洞烛情形,特命将军、督抚、提督大员分年巡查察实,为绥靖海疆之至意。但恐日久因循,不能认真整饬,应请令巡察之总督、巡抚等,到台湾后,镇将及道府厅县各员通行查核,出具考语具奏。其备弁佐杂等,俱令通行考察,咨部存案。如各员在台湾任内有贪纵殃民款迹,别经发觉,将未经参核之人,交部严加议处。如遇将军、提督巡察之年,文员虽非其专管,但既经奉命渡海巡查,诸事皆应稽察,不得以文武分途,稍存歧视等语。

  伏查本年六月初六日,钦奉上谕:台湾镇道各员,令将军、督抚、提督大员,于每年轮往查察,将镇道府厅县备弁佐杂各员,通行查核具奏。倘有贪纵殃民款迹,别经发觉,将未经参核之员,从重治罪。钦此。应即钦遵谕旨办理,毋庸再定处分。

  奏称:内地道员本无奏事之责,台湾远在海外,遇有紧要案件,原准会同台湾镇会衔具奏。但镇、道节制不相统摄,遇有应奏之事,又不得自行陈奏,徇隐扶同之弊,势所必至。海洋风信靡常,文禀往来动稽时日,于事理殊多未便。查杨廷桦任内,蒙圣明鉴及,准令奏事,然未着为定制。嗣后应请令台湾道员专折奏事,毋庸与总兵会衔,以端责成;仍令该道府将营伍是否整饬、兵丁曾否操演之处,按月呈报督抚查考。如敢稍为容隐,即照永福之例,一体治罪等语。

  查台湾远隔重洋,内地督抚耳目难周,道员为监司大员,与总兵近在同城,营伍是否整饬、兵丁曾否操演,自所深悉。伏查台湾道员现已奉旨:嗣后俱着加按察使衔,俾得自行奏事。今将军福等奏称:嗣后该道有徇隐不报,即照永福之例治罪等语。查参前台湾道永福,因柴大纪废弛营伍,骫法行私,徇隐不报,将永福从重治罪,比照受财故纵,与囚同罪全科律,拟绞监候,业经奏明在案。应如将军福等所奏:嗣后令台湾道按月据实呈报督抚查核。倘该道有徇隐不报,即照故纵例,一律治罪。

  奏称:淡水八里坌地方,港口距五虎门水程约有六、七百里,逆匪滋事,经臣徐嗣曾奏明:派兵自五虎门放洋,直趋淡水。嗣后运往淡水粮饷、铅药亦多由八里坌收口。

  一载以来,甚为利涉。该处港道宽阔,可容大船出入。从前即有商船收泊该处,运载米、榖,管口员弁,藉端需索,得受陋规之事,徒有封禁之名,毫无实际。且淡水为产米之区,八里坌一港又非偏僻港口仅容小船者可比;虽台湾远在海外,稽查奸匪不可不严,而百余年来休养生息、贩运流通、实与内地无异。小民等趋利如鹜,势难禁遏;与其阳奉阴违,转滋讹索,不若明设口岸,以便商民。查鹿仔港对渡蚶江,本系封禁,经永德奏准开设。船只往来,极为便利。应请将八里坌对渡五虎门海口,一体准令开设。其无照船只及照内无名之人,仍行严加查察,以防偷渡。该处原设巡检一员,今又新添一汛,足资弹压,并令淡水同知、上淡水营都司,就近稽查挂验,出入载运米石数目均照新定海口章程一律办理,毋许藉端需索,致滋扰累等语。

  查台湾地隔重洋,封禁海口,原所以防私越海口偷渡。若地势便于利涉,祗因封禁转启偷越勒索之弊,自不若明设口岸以便商民。今将军福等所奏:八里坌港口距五虎门水程约六、七百里,港道宽阔,可容大船出入,非偏僻港口仅容小船者可比;从前即有商船收泊该处,载运米石,管口员弁藉端需索,得受陋规之事,与其阳奉阴违,转滋讹索,不若明设口岸,以便商民。请将八里坌对渡五虎门海口一体准令开设之处,系将军福等亲临海口相度地势办理,并经载运粮饷等项甚为利涉;应如所奏,准其将八里坌对渡五虎门海口一体开设,行令该督抚转饬淡水同知、上淡水营都司就近稽查,遇有船只出入,即行挂验,如无照船只及照内无名之人,即行严查办理,以防偷渡。其载运米石数目,均照新定海口章程一律办理,不许藉端勒索。倘稽查员弁、兵役有扰累情弊,一经查出,即行从重究治,除无照人船,或携眷、或祇身偷渡,即将该管官照现定之例分别查议外,如有藉端需索,查明何员专管、何员兼辖,将专管官照海关需索故意留难例,降二级调用,兼辖官减为降一级调用。

  奏称:台湾全郡沿海,鹿耳门、鹿仔港系南北要口,商民船只出入,例应挂验稽查。现拟新设之八里坌港口,亦应一体办理。其余港口如淡水之八尺门、中港、后垄、大安港、彰化之海丰港、三林港、水里港、嘉义之虎尾溪、八掌溪、笨港、猴树港、盐水港、蚊港、含西港、凤山之竹仔港、东港、打鼓港,皆可容小船出入,无照客民偷渡来台湾者,多在各处小港登岸。原设防守汛兵,因塘汛倾圯,营制废弛,并不各归汛地,甚至得贿纵容,任听出入,以致游民私渡日多,奸宄潜滋,无从盘诘。臣福康安带兵进剿时,屡奉谕旨,严防海口,以杜逆首逃窜之路。遵即端派大员分驻并通饬各海口员弁,凡有溪港通海之处,一体严查,即经拿获洪则、李淡等私渡两案,而窜至海口贼匪无不就获正法,可见认真巡缉,奸匪自无从透越。现已挑拨汛兵,照旧稽查,并于八里坌、东港等处要口,添兵驻守。嗣后应责该管员兵,实力稽查。如能拿获私渡奸民,即将船只、货物赏给兵丁,以示奖励。其有照商船,因风漂泊到岸者,验明牌照,立即放行,仍不许稍有留难,借故需索之弊。至此项私渡船只,皆由内地小港私越出洋,向有积惯船户客头,榄载图利,应请于内地沿海地方一体申明禁例,实力访拿,庶可清私渡之源,而海防亦昭严密等语。

  查奸民私渡,皆由守口员弁平日不能实力稽查,甚或兵丁得贿从容,任听出入,致奸邪得以藏匿,偷渡无从盘诂。应如将军福等所奏,通饬各海口员弁,凡有溪港通海之处,挑拨汛兵以资稽察,并于八里坌、东港等处港口,添兵驻守,端责该营员弁实力稽查。如有能拿获私渡奸民,即将船只、货物赏给兵丁,以示奖励。其有照商船,因风漂泊到岸者,验明牌照,立即放行,仍不准稍有留难,藉端需索。如有积惯船户客头,在于内地沿海小港榄载图利,致奸民私越出洋,地方官能拿获者,即照现定拿获逸犯逃遣例议叙。如不实力查拿,亦照现定偷渡例一律查议。

  奏称:台湾全郡地方辽阔,郡城距厅县治所,远者几及千里,近者亦不下一、二百里,向来递送公文,俱系番社应役;而番社相去较远,驰递不能迅速,遇有要事,信息难通。自宜仿照内地安设铺递,每三十里一铺,递送文报,于封面上填写时刻,以备查考。至各处通衢要路,本不宽展,久被贼匪铲削里窄,数人不能并行。臣福康安带兵进剿时,均绕道由稻田行走,交春以后,引水灌田,尤为泥泞难行。况现已添设马兵,遇有搜捕盗贼,驰突尤非所宜。应于秋冬农隙之时,令地方官逐加履勘,酌以一丈五尺为度,一律修整,以壮观瞻,而通行旅。其淡水溪、湾里溪、虎尾溪、大突溪、大肚溪、大甲溪等处,水深湍急,徒涉为难,每届山水骤涨,月余不通往来,每处应设船二只,传送文书,渡载民人,实于公私两有裨益等语。

  查台湾南北二路,向来递送公文,俱系番社应役。今据将军福等奏称:台湾全郡地方辽阔,郡城距厅县治所,远者几及千里,近者一、二百里,而番社相去较远,驰递公文,不能迅速,遇有要事,信息难通。自宜仿照内地,每三十里安设一铺,递送文报,封面填写时刻,以备稽考等语。应如将军福等所奏办理。仍令该镇道将安设铺递若干处,每铺所设铺兵若干名,详细造报兵部,并将铺兵每年所需工食,造报户部核销。至将军福等奏称:各处通衢要路,本不宽展,数人不能并行,现已添设马兵,遇有搜捕盗贼,驰突尤非所宜,应于秋冬农隙之时,令地方官逐加履勘,以一丈五尺为度,一律修整,以壮观瞻,而通行旅等语。亦应如所奏办理。仍令该地方官将前项应修道路,详细履勘,造具妥册,送工部查核。又奏称:淡水溪、湾里溪、虎尾溪、大突溪、大肚溪、大甲溪等处,每届山水骤涨,月余不通往来,每处应设船二只,传送文书,渡载民人,实于公私有裨益等语,亦应如所奏办理。

  以上各款,臣等悉心筹酌,分别定议,庶台地镇、道及文武官弁兵丁,咸知儆惕;积习可以渐除,奸宄从此敛戢,于海疆重地,均有裨益,是否有当?伏候圣训遵行。为此,谨奏请旨。

  干隆五十三年六月二十三日,奉上谕:本日据大学士九卿核议:福康安等奏清查台湾酌筹善后事宜一折,前因台湾地方经柴大纪等贪纵废弛之后,百弊丛生,特谕令福康安于剿捕完竣后,将善后事宜详细妥议具奏。嗣据福康安等议定共十六条,立法固已周密,若该处文武员弁果能实力奉行,原可永远无弊,但有治法无治人,恐日久复视为具文,或竟阳奉阴违,则虽多立科条,仍属空言无益。兹经大学士九卿照覆施行,在台湾之文武各员,务当敬谨遵循,力除积习,以饬营伍,而靖海疆。至闽省民风刁悍,盗劫频闻,是以降旨凡遇该省海洋盗案,应俟两年后盗风稍戢,再照旧例分别声请。今据大学士等奏:以台湾械斗相寻,往往酿成巨案,嗣后亦应从严定拟,与盗案一体定限两年,俟限满后,人知畏法,再请照旧等语。但闽省盗劫之案,不一而足,昨据德成奏:福建内地以及台湾械斗之风尤炽,已有旨令李传尧当遇案严办,是此等愍不畏死之徒,恐尚非一、二年即能悛革。所有闽省海洋盗案,并械斗之案,俱着照新例严办。俟三年之后,如果人知畏法,该督抚等再行奏闻,照旧办理,以期辟以止辟。余俱照大学士等所议行。昨因台湾总兵员缺紧要,恐普吉保不能胜任,奎林久历戎行曾任将军,威名素着,人亦体面,已降旨将伊补放。朕之所以简用奎林者,原令其前往实力整顿,俾该处营务、吏治均有起色。奎林行抵泉州,李侍尧可即将应办诸务及大学士等现在议覆各条,详悉转传该总兵,令其到彼后,恪遵妥办,毋负委任。至前降谕旨,令于督抚、将军内每年轮派一员,前往台湾巡查,亦恐该镇道等扶同徇隐,故智复萌,有将军、督抚等前往层层稽察,庶共知儆惕。若该处总兵皆如奎林之足资委用,原不必又令督抚等前往,多此一番跋涉。但奎林亦不能久在该处,设有升调等事,而接任者一时未能得人,难保其不致贻误。自应仍责成巡查之将军、督抚,方为周密。乃昨据德成奏:不如但令将军、提督前往,督抚似可不必等语。其意必以将军、提督与地方无统辖之责,前往台湾尚不至有需索供应情事。若督抚前往,则各州县备办供给应酬及家人胥役需索门包,所费又复不赀。即如从前富勒浑纵容家人殷士俊、李世荣沿途任意勒索,是其明证;无怪德成之有此奏。朕令该督抚等前往巡查,原为稽察奸弊起见,若该督抚等复纵家人长随胥吏等藉端需索,是未受其益,必先受其害也。更不成事体。着传谕该督抚等:嗣后于前往台湾巡查时,务宜严禁从役等,毋得有受门包、沿途需索等事,如有明知故纵及漫无觉察者,或经科道参奏,或经朕别有访问,即将该督抚加倍治罪,决不宽贷。且不特台湾为然。即各省督抚,于巡阅营伍、查办灾赈时,均当自行雇备夫马,毋得丝毫扰累地方。朕闻向来各督抚内,惟李世杰、书麟于出巡时,轻骑减从,尚不累地方。各督抚俱受朕重恩,养廉优厚,何不以李世杰、书麟为则仿,而必踵不肖督抚等之覆辙乎!况督抚之责,在于察吏安民,凡通省之利弊,属员之贤否,皆所应知。而其出巡时,所带家人长随,为数无多,何难随时稽察管束,若几名家人长随尚不能查察,又安望其剔除弊窦,管辖如许之官吏耶?且不持督抚为然,即大臣官员等奉差出外,除应得廪给驲马之外,亦不应格外需索,扰累地方。嗣后凡属奉差外出及督抚出巡者,俱应轻骑减从,严加约束,毋任有违例骚扰之事。若有纵令勒索毫无觉察者,一经访闻参奏,即一并从重治罪,断不为之宽宥也。将此通谕知之。钦此。

  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吏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盐课昭信伯李,为遵旨议奏事。干隆五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准兵部火票递到兵部咨职方司案呈内阁抄出大学士公阿等议覆前事一折,并钦奉上谕一道相应抄单行文闽浙总督钦遵查照可也等因。计粘单一纸到本爵部堂。准此,除行总局司道、福建藩司移行一体钦遵外,拟合就行,为此札仰该道即便会同台湾镇移行,一体钦遵,仍速查照部行各事理,克日逐一分别查明办理详报,毋违,须札。计粘抄单一纸。

  干隆五十三年八月初八日。(道光十年二月初三日黄本渊、黄化鲤、蔡国香同采)

  ●巡察御史(干隆二十九年以前,旧志已有,毋庸重录。今就县志内干隆三十二年起,以次补采附考)

  明善(满洲镶蓝旗人)。

  朱丕烈(浙江海盐人,戊辰进士,俱三十二年巡视)。

  喀尔崇义(满洲人,给事中)。

  王显曾(……人……科给事中,俱三十六年巡视)。

  觉罗图思义(满洲人,福建道监察御史)。

  孟邵(四川中江县人,庚辰进士,贵州道监察御史,俱四十二年巡视)。

  塞岱(满洲人,给事中)。

  雷轮(……进士…科给事中,俱四十六年巡视)。

  按御史之设,自康照六十年迨干隆三十年,奉上谕:巡视台湾御史,前已降旨,三年简派一次,事竣即回,毋庸留驻候代。今思该处现有镇道大员驻札,一应地方军务,俱可随时经理,而向来巡察御史在彼,并未闻有所建白,原属有名无实,若遽行裁撤,则地方官或以远隙海洋,无人稽察,日久不免废弛,亦不可不防其流弊。嗣后届三年请派之期,该衙门仍照例奏请,或暂停派往,或数次后派员一往,随时酌量办理,钦此。自四十六年以后,即行停派。(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五日黄化鲤、蔡国香同采)

  ●台湾道宪(干隆二十九年以后,历任台澎道宪出身、籍贯、任卸日期,以前各任,旧志已详,不复重叙)

  奇宠格(满洲镶白旗人,丙午举人,干隆三十年四月到任,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卸事,县志有传)。

  余文仪(浙江诸暨人,丁巳进士,干隆三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到任,十月初一日卸事)。

  张珽(陕西西安府泾阳县人,戊午举人,干隆三十一年十月初一日到任,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卸事,县志有传)。

  余文仪(干隆三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回任,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卸事)。

  蒋允焄(贵州贵阳府人,干隆二年进士,选翰林庶吉士,干隆三十四年二月十一日到任,三十六年正月初三日卸事)。

  奇宠格(干隆三十六年正月初三日到任,三十九年……卸事)。

  硕善(……绰明阿佐领下人,官学生翻译,考取笔帖式,干隆三十九年四月到任,四十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事)。

  冯廷丞(山西代州人,由从二品荫生引见内用,壬申举人,干隆四十年六月二十八日到任,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蒋元枢(江南苏州府常熟县人,己卯举人,干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到任,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卸事)。

  张栋(陕西西安府三原县人,由贡生遵例捐纳,干隆四十二年四月二十九日到任,四十五年五月十七日卸事)。

  俞成(浙江杭州府临安县人,乙丑进士,干隆四十五年五月十七日到任,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卸事)。

  苏泰(江苏常州府江阴县籍、苏州府元和县人,贡生捐纳知县,干隆四十六年十二月初一日护任,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穆和蔺(正黄旗满洲公西明佐领下人,丁卯举人,干隆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到任,十一月二十七日卸事,县志有传)。

  杨廷桦(直隶顺天府大兴县人,丁丑进士,干隆四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到任,四十九年正月十七日卸事)。

  孙景燧(浙江海盐县人,辛已进士,干隆四十九年正月十七日护任,二月十八日卸事)。

  永福(正黄旗满洲格绷额佐领下人,由候补笔帖式捐纳,干隆四十九年二月十八日到任,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卸事)。

  杨廷理(广西柳州府马平县人,丁酉拔贡,干隆五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护任,九月二十六日卸事)。

  万钟杰(云南昆明县人,由增生拔贡,干隆五十三年九月二十六日到任,五十六年五月初十日卸事,县志有传)。

  杨廷理(干隆五十六年五月初十日署任,是年六月十八日实授,六十年七月二十五日卸事)。

  刘大懿(山西平阳府洪洞县人,丁酉举人,干隆六十年七月二十五日到任,嘉庆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卸事)。

  季学锦(江南苏州府昭文县人,已丑翰林,嘉庆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到任,三年十二月在任病故)。

  遇昌(镶白旗满洲前造和英渎造佟庆佐领下人,由生员考取户部贴写笔帖式,嘉庆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代理,四年三月初一日实授,六年三月初九日卸事)。

  庆保(镶黄旗满洲札拉芬佐领下人,由官学生考取笔帖式,嘉庆六年三月初九日到任,七年五月初四日卸事)。

  遇昌(奉旨回任,嘉庆七年五月初四日到任,十年……卸事)。

  庆保(……嘉庆十年十月初一日到任,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卸事)。

  清华(镶红旗满洲恩福佐领下人,由官学生考取候补中书,嘉庆十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到任,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卸事)。

  张志绪(浙江余姚县人,乙卯进士,嘉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任,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卸事)。

  汪楠(安徽宁国府旌德县人,由监生捐纳,嘉庆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代理,十七年六月初八日卸事)。

  糜奇瑜(四川秀山县人,己酉拔贡,点小京官,戊午科应顺天乡试中式举人。嘉庆十七年六月初八日到任,于二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卸事)。

  汪楠(奉两院宪委署,嘉庆二十二年二月初一日到任,于二十三年四月初四日实授,四月二十一日卸事)。

  盖方泌(山东武定府蒲台县人,己酉拔贡,嘉庆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护理,二十四年闰四月初四日卸事)。

  汪楠(奉旨回任,嘉庆二十四年闰四月初四日到任,十月二十五日在任病故)。

  盖方泌(嘉庆二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代办,旋奉委署,十二月二十一日署理,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卸事)。

  叶世倬(江苏江宁府上元县人,甲午举人,嘉庆二十五年四月十八日到任,道光元年三月初三日卸事)。

  胡承珙(安徽泾县人,乙丑进士选庶吉士。道光元年三月初三日署任,十月十七日实授,四年正月十二日卸事)。

  方传穟(安徽安庆府桐城县人,遵例捐纳通判,历升知府。道光四年正月十二日护任,三月二十四日卸事)。

  孔昭虔(山东兖州府曲阜县人,辛酉进士,选庶吉士,道光四年三月二十四日署任,四月二十一日实授,七年十一月初三日卸事)。

  刘重麟(陕西同州府朝邑县人,廪贡。道光七年十一月初三日到任)。

  邓传安(江西饶州府浮梁县人,乙丑进士。鹿港厅升授台湾府,道光十年二月十八日署理)。(道光十年三月十九日署福建台湾府王札志局提调台湾县学刘,粘单核对,与此相符)。

  平庆(满洲镶蓝旗人,翻译举人。道光十年……七日任)。

  (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五日蔡国香、吴春禄、杨文显同采)(按最后两条,其釆访日期反在事实发生之前,或为事后所补)。

  ●台湾府知府(干隆二十九年以前各任,旧志已详,今不重采)

  秦廷基(镶黄旗汉军,庚午举人,干隆三十一年七月任)。

  邹应元(江苏金匮人,进士,三十二年四月任,县志有传)。

  李师敏(山东惠民人,进士,三十七年四月任,三十九年十月卒于官,县志有传)。

  成城(浙江仁和人,进士,海防同知,三十九年十月署)。

  蒋元枢(江苏常熟,举人,四十年四月任)。

  万锦前(浙江仁和监生,四十三年六月任)。

  苏泰(江苏元和贡生,四十六年……月任)。

  刘亨基(湖……举人,海防同知,四十年正月署)。

  王右弼(山东齐东贡生,四十八年三月任)。

  刘亨基(见上,又于四十八年十一月署)。

  孙景燧(浙江嘉兴人,进士,四十九年正月任,五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林逆之变遇害)。

  杨廷理(广西马平拔贡,海防同知,五十一年十二月兼理)。

  杨绍裘(浙江余姚增贡生,海防同知,五十二年正月署,县志有传)。

  杨廷桦(原任台湾道,五十二年二月补授,是年八月卒于官)。

  杨廷理(见上,五十二年八月署,十月实授)。

  徐梦麟(浙江桐乡监生,淡水同知,五十三年四月署)。

  杨廷理(见上,五十三年十月回任)。

  袁秉义(直隶宣化县人,进士,淡水同知,五十六年五月署)。

  杨绍裘(见上,五十六年八月任)。

  清华(满州镶红旗人,官学生,五十八年七月署)。

  袁秉义(见上,又于五十八年九月署)。

  遇昌(满洲镶白旗人,生员,五十九年三月任)。

  朱慧昌(浙江山阴贡生,鹿港同知,五十九年十一月署)。

  遇昌(见上,六十年二月回任)。

  沉扬(浙江仁和优贡,六……任)。

  杨绍裘(……嘉庆元年四月代理)。

  遇昌(见上,嘉庆二年二月再任)。

  吉寿(满洲镶白旗举人,四年二月署)。

  吴逢圣(安徽桐城举人,四年九月任)。

  庆保(满洲镶黄旗人,官学生,七年十一月任)。

  马夔升(山东齐河附贡生,十年十月任)。

  高叔祥(河南邓州人,进士,十一年四月任,七月卒于官)。

  钱■〈雨上澍下〉(浙江仁和县人,进士,海防同知,十一年八月任署)。

  杨廷理(见上,嘉庆十一年十二月复任)。

  邹翰(顺天府宛平县人,祖籍江西,由议叙历升知府,赏戴花翎,嘉庆十一年十一月十一日任)。

  徐汝澜(顺天府宛平县人,干隆庚子科进士,由同知□□,嘉庆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任)。

  汪楠(安徽宁国府旌德县监生,由捐纳历升嘉兴府调补,嘉庆十五年二月二十二日任)。

  杨廷理(嘉庆十六年十二月十二日再署)。

  汪楠(嘉庆十七年六月初八日回任)。

  郑佐廷(安徽宁国府旌德县壬子科举人,以鹿港同知署理,嘉庆二十二年二月十八日任)。

  盖方泌(山东武定府蒲台县人,干隆己酉科拔贡生,嘉庆二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任,二十一日卸事,接署道篆)。

  郑佐廷(嘉庆二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仍署)。

  盖方泌(嘉庆二十四年闰四月初…日回任)。

  徐景杨(……府……县监生,由淡水同知委署。嘉庆二十五年正月十七日回任)。

  盖方泌(嘉庆二十五年二月十七日回任)。

  胡祖福

  方传穟(安徽安庆府桐城县人,由捐纳通判历升,道光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署)。

  邓传安(江西饶州府浮梁县人,乙丑进士,鹿港同知,道光四年正月十一日署)。

  方传穟(道光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回任,嗣奉旨升授汀漳龙道)。

  陈俊千(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人,乙丑进士,钦点翰林院庶吉士,道光六年二月二十二日任)。

  邓传安(道光六年十月初六日再署)。

  徐镛(安徽安庆府桐城县人,己已进士,道光七年闰五月十二日任,八年奉旨准升四川龙茂道)。

  邓传安(奉旨升补,道光八年三月初六日任)。

  王衍庆(山东东昌府聊城县人,干隆壬子科举人,台防同知,道光九年六月初九日署任)。

  (道光九年十一月三十日杨文显、蔡国香同采)

  ●台湾海防同知

  鲁楷(浙江会稽人,干隆三十一年十一月初一日任)。

  韩琮(通州举人,三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任)。

  朱景英(湖南武陵举人,三十四年四月二十日任,有传见县志)。

  成城(见上知府,三十七年四月十五日任)。

  邬维肃(四十一年四月初九日任)。

  刘亨基(四十三年十月十七日任)。

  董启珽(四十八年四月初十日任)。

  杨廷理(见上知府,五十一年八月二十日任)。

  吴元琪(五十二年九月十五日署)。

  清华(见上巡道,五十三年六月署任,五十四年六月实授)。

  袁秉义(直隶宣化府人,丙戌进士,五十六年五月署,五十八年九月再署)。

  杨绍裘(浙江绍兴府余姚县人,五十六年八月署,嘉庆元年四月再署)。

  遇昌(镶白旗满洲人,五十九年三月署,嘉庆元年四月再署)。

  沉扬(浙江仁和举人,六十年五月署)。

  方应恒(湖南巴陵监生,嘉庆二年十一月任)。

  魏尧年(顺天监生,嘉庆四年十一月任)。

  延青云(山西阳城县贡生,五年二月任)。

  叶宝书(……嘉庆七年正月署)。

  钱■〈雨上澍下〉(浙江仁和人,庚子进士,嘉庆七年六月任,十年军功候补府加道衔,十一年八月护理府篆)。

  薛志亮(见上知县,嘉庆十一年八月护理)。

  柯纬章

  朱尔申(江苏上元县人,由附监生四库馆誊录议叙布政司经历,嘉庆十五年十二月初五日任)。

  张学浦(直隶清苑县人,祖籍江苏,由考职府经历加捐分发,十七年二月十八日署)。

  徐宪文(山东兖州府滕县人,进士,十八年十月初二日任)。

  赵逢源(江苏松江府青浦县人,进士,二十年正月二十日任)。

  洪煌(浙江杭州钱塘县监生,二十一年四月二十日署)。

  李维铮(浙江宁波府鄞县人,监生,二十一年六月十一日任,升授泉州府知府,旋卒)。

  陈蒸(云南广西直隶州弥勒县人,祖籍浙江,进士,二十二年三月初三日代理)。

  邵葆醇(顺天府大兴县人,进士,二十二年正月二十四日署,旋蒙题补,二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在任病故)。

  胡振远(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人,由议叙府经历加捐知县,二十四年七月初一日护理)。

  姚莹(安徽桐城县人,进士,二十五年正月初二日署)。

  吴秉纶(湖北宜昌府东湖县人,举人,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五日署)。

  张家干(湖南湘潭县人,由附监生捐知县,道光元年三月二十二日署)。

  盖方泌(山东武定府蒲台县人,拔贡,元年九月十二日兼摄)。

  管遹仪(江苏阳湖县人,监生,二年八月二十一日任)。

  杜绍祁(江苏常州府无锡县人,进士,四年五月初八日署)。

  周玺(广西桂林府临桂县人,进士,五年正月十二日署)。

  张于泰(云南大理府太和县人,举人,五年八月二十一日署)。

  吕志恒(江苏常州府阳湖县人,监生,七年九月初一日署)。

  王衍庆(山东东昌府聊城县人,举人,八年七月二十二日任)。

  蒋镛(湖北黄州府黄梅县人,进士,九年七月初三日署)。

  沉钦霖

  ●台湾府经历

  汪朝栋(安徽歙县人,干隆三十二年十一月任)。

  王执礼(浙江仁和人,三十四年二月任)。

  谢洪光(广东德庆州监生,三十七年六月任)。

  叶起蛟(仁和吏员,四十年七月任)。

  张东馨(会稽吏员,四十三年十月任)。

  严榕照(常熟监生,四十七年正月任)。

  罗伦(安岳县监生,五十一年六月任)。

  周书凤(仁和监生,五十三年八月局员署,五十六年二月再署)。

  朱澜(仁和议叙,五十四年四月任)。

  鲁岱(江南当涂供事,五十七年十月署)。

  李传椿(巡检署)。

  李栋

  曹德裕(五十九年署)。

  彭思本(山阴供事议叙,六十年五月任)。

  陈埙(历城人,考职正八品,嘉庆元年六月署,八月实授)。

  张力恕

  任元举(……四年三月署)。

  包德墉(鄞县人,吏员,四年五月任,五年二月奉委代理澎湖通判,六年七月回任)。

  翟灏(淄川增贡生,五年四月署)。

  苏鸿(罗汉门巡检署)。

  李云龙(昌平吏员考职,八年正月任)。

  吕圣宗(安徽贵池县人,由律例馆供事,十一年四月十三日署)。

  袁锡山(河南新蔡县人,由监生捐县丞,十一年七月二十四日署)。

  李云龙(直隶昌平州人,由满吏考职正八品,十三年五月十六日任)。

  徐文尉(直隶平谷县人,由监生捐未入流,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署)。

  李云龙(又于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回任)。

  徐延俊(甘肃宁夏县人,由附监生捐从九品,十七年二月二十四日署)。

  李云龙(又于十七年七月十二日回任)。

  沉日源(江苏元和县人,由监生捐未入流,十八年十月十六日署)。

  宋楘(江苏长洲县人,由监生捐从九品,十九年正月十一日署)。

  徐延俊(又于十九年闰二月二十六日再署)。

  李芸(直隶大兴县人,由监生捐县丞,十九年九月十七日署)。

  徐锷(直隶大兴县人,由内阁供事议叙府经历,二十年四月二十二日任)。

  叶时秀(浙江仁和县人,由兵部吏员议叙从九品,……年……月……日署)。

  徐锷(又于二十五年……月……日回任)。

  刘荫棠(直隶大兴县人,由内阁供事议叙从九品,道光元年七月十四日署,二年三月奉文升补)。

  王惟馨(直隶宛平县人,由监生捐从九品,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署,续奉文升补)。

  熊飞(江苏江宁县人,由监生捐县丞,六年二月二十五日署)。

  王惟馨(又于六年七月十八日回任)。

  俞国祺(直隶大兴县人,由玉牒馆供事议叙从九品,六年八月二十六日代理)。

  沉日源(又于六年十月初一日再署)。

  宋觐庭(江苏常县熟人,由监生捐从九品,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任)。

  陈文起(安徽石埭县人,由监生捐县丞,八年十一月二十日署)。

  张师孚(道光十年闰四月初一日任)。

  ●台湾县知县

  赵爱(镶白旗人,干隆三十年任)。

  王右弼(济东贡生,三十四年四月任)。

  解文燧(江西永丰人,进士,三十八年任,有传见县志)。

  郁正(江苏娄县人,举人,四十年十一月任)。

  谢洪光(广东德庆州监生,四十四年七月任)。

  刘亨基(台防同知,四十六年七月摄任)。

  程峻(安徽六安州举人,四十七年二月署)。

  唐鉴(广东番禺举人,四十八年二月署)。

  王露(浙江杭州举人,五十年九月任)。

  方维宪(直隶大兴贡生,五十三年三月署)。

  黄继先(安徽休宁举人,五十三年三月署)。

  罗伦(四川安岳人,府经历,五十三年八月署)。

  仇赋华(山东曲沃人,顺天举人,五十五年五月任)。

  沉树东(浙江仁和人,新庄县丞,五十六年六月署)。

  林昌琰(广东平远贡生,五十六年八月署)。

  清华(台防同知,满洲官学生,五十六年十月摄任)。

  程文炘(河南商城人,新庄县丞,五十八年六月署,五十九年十月复署,嘉庆四年五月复署,八年三月又署)。

  何茹连(浙江江山拔贡,干隆五十八年十月任,升淡防厅)。

  周祚熙(江西南丰进士,嘉庆七月二十六日任)。

  周作洵(河南商城人,辛卯副榜,五年二月任,降调)。

  薛志亮(号耘庐,江苏江阴人,癸丑进士,八年七月任,十二年升授鹿港理番同知)。

  程文炘(见上,十三年八月初一日又任)。

  黎溶(广东番禺县人,举人,十五年七月十六日任)。

  高大镛(……举人,十七年十二月二十日任)。

  温溶(江西……吏员加捐经历,二十年三月十六日署)。

  胡振远(……由议叙府经历加捐知县,二十四年五月初一日署)。

  姚莹(安徽桐城人,戊辰进士,二十四年九月初四日任)。

  徐锷(直隶大兴县人,由供事议叙府经历,二十五年十二月初三日署)。

  范邦干(浙江,……由供事议叙从九品,道光元年二月初六日署)。

  李慎彝(四川威远人,戊辰进士,三年二月初一日任,升署淡防同知,题补噶玛兰通判)。

  熊飞(江苏江宁县人,由监生加捐县丞,六年七月二十日署)。

  顾邻(浙江,……由附监生议叙县丞荐升,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任,十年十二月十三日卒于任)。

  徐必观(江西新城人,壬戌进士,十年十二月十五日署)。

  ●罗汉门县丞

  杨开泰(融县人,廪贡,干隆三十六年六月任)。

  黄廷梓(广昌贡生,三十九年九月任)。

  张圜(观城人,附监,四十三年七月任)。

  张士榕(长安县优贡,四十七年六月任)。

  李育春(山东济阳监生,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署)。

  廖开泰(山东奉新人,从九品,十二年七月初二日任)。

  谢君捷(……监生,捐从九品,十三年二月十一日任)。

  廖开泰(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又任)。

  徐梦兰(……附贡生,四年十二月初一日任)。

  徐文尉(直隶平谷县人,监生,十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任)。

  蔡奉璋(……议叙从九品,十六年三月初三日任)。

  徐延俊(甘肃宁夏县人,附监生,十七年九月十五日任)。

  宋■〈〈牙攵〉上水下〉(江苏长洲县人,由监生,十七年十二月十六日任)。

  蔡奉璋(十八年八月初十日又任)。

  田光珣(……由监生捐未入流,十九年四月十九日任)。

  吴廷栋(……由监生捐从九品,二十一年五月初六日任)。

  徐延俊(二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又任)。

  李大模(……由监生,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任)。

  田光珣(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又任)。

  陈其禄(……由监生,二十四年闰四月十六日任)。

  陈绍祖(……议叙从九品,二十四年九月初四日任)。

  陈其禄(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又任)。

  丁在中(……议叙未入流,道光元年十一月十八日任)。

  谢得琛(……监生捐从九品,二年七月初十日任)。

  丁在中(二年七月十六日又任)。

  沉应清(……由监生捐未入流,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任)。

  丁在中(四年正月初六日又任)。

  王霖(……议叙未入流,四年四月二十日任)。

  詹英(……廪膳生,四年九月十三日任)。

  谢得琛(五年三月初三日又任)。

  易金杓(……监生捐未入流,五年四月初六日任)。

  沉应清(五年十日初一日又任)。

  张炘(……议叙从九品,六年五月初九日任)。

  金日亨(……吏目选未入流,七年五月初七日任)。

  方振声(……议叙从九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任)。

  沉应清(八年十一月和三日又任)。

  方振声(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又任)。

  ●台湾县典史

  黄廷亮(镇平人,监生,干隆三十八年六月任)。

  陈奏功(山阴监生,三十九年十一月任)。

  唐峻德(涿州吏员,四十三年二月任)。

  张圜(四十六年县丞署)。

  吴永宁(绍兴山阳人,议叙,四十七年四月任)。

  易凤翊(庐陵监生,五十年六月任)。

  陈圣增(会稽监生,五十四年六月任,五十七年十一月再任)。

  饶灼(湖南城步监生,五十六年五月署)。

  任元(萧山监生,五十六年六月任)。

  鲁岱(五十七年五月署)。

  李传椿(巡检署)。

  曹得裕(安徽贵池吏员,五十九年四月任)。

  李栋(巡检署)。

  李可复

  任元■〈与上土下〉

  衷承启(南昌监生,十一年五月巡检兼署)。

  李育春(十一年十月二十七日任)。

  冯宗炜(……监生捐未入流,……年六月初八日任)。

  谢君捷(见巡检,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任)。

  冯宗炜(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又任)。

  徐文尉(见巡检,十四年六月十三日任)。

  冯宗炜(十六年五月二十二日又任)。

  徐延俊(见巡检,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任)。

  邱焕(……监生,捐从九品,十九年四月初三日任)。

  陈绍祖(见巡检,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任)。

  陈其禄(见巡检,二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任)。

  丁在中(见巡检,道光元年八月十二日任)。

  谢得琛(见巡视,二年七月初十日任)。

  丁在中(二年七月二十六日又任)。

  沉应清(三年十二月初八日任)。

  丁在中(四年正月初六日又任)。

  王霖(见巡检,四年四月二十日任)。

  詹英(见巡检,四年九月十三日任)。

  谢得琛(五年三月初三日又任)。

  易金杓(见巡检,五年四月初六日任)。

  沉应清(五年十月初…日又任)。

  张炘(见巡检,六年五月初九日任)。

  金日亨(见巡检,七年五月初七日任)。

  方振声(见巡检,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任)。

  金日亨(见前,十年……月……日回任)。

  (以上均道光九年十二月杨文显、蔡国香同采)

  ●府儒学教授(干隆二十九年郡志巳详)

  尤华青(晋江丁丑进士,干隆三十年三月任)。

  董文驹(闽县丙戌进士,三十六年任)。

  东世模(福州丙戌进士,三十八年十一月任)。

  廖玉麟(闽县癸未进士,四十二年三月任)。

  黄洪诗(罗源举人,四十五年四月任)。

  罗前荫(侯官举人,四十八年八月任)。

  王简良(闽县举人,五十一年二月任)。

  沈鸿儒(永定己丑进士,由广……知县改授,五十五年……月任)。

  游光缵(霞浦庚子进士,五十八年九月任)。

  陈从龙(安溪廪贡,嘉庆二年九月任)。

  黄耀彰(晋江举人,六年三月任)。

  傅渊季(南安庚子会魁,十年二月任)。

  骆钟球(惠安拔贡,十四年三月任)。

  黄大龄(晋江人,辛酉进士)。

  陈赓元(闽县戊辰进士,二十一年十一月任)。

  骆钟球(见上,十五年二月又任)。

  郑重(安溪举人,二十五年八月兼署)。

  林桂茂(霞浦戊辰进士,道光元年十月任)。

  林早春(…宁举人,五年四月兼署)。

  杨滨海(晋江戊辰进士,五年十一月任)。

  葛凤鸣(侯官举人,七年七月任)。

  陈廷焕(侯官乙丑进士,八年三月现任)。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陈国瑛采)

  ●府儒学训导

  吕天茂(顺……,干隆三十一年任)。

  唐象言(漳州廪贡,三十五年四月任)。

  范应斗(大田廪贡,三十…年四月任)。

  谢德芳(邵武举人,四十一年十二月任)。

  张锦(晋江举人,四十三年十一月任)。

  林擎天(闽县廪贡,四十六年十一月任)。

  陈鼐(长乐举人,五十年四月任)。

  杨见龙(平和举人,五十三年四月任)。

  柯其晖(莆田举人,……十七年三月任)。

  杨梅(同安生员,军功议叙,六十年二月任)。

  李惟清(同安廪贡,嘉庆三年十一月任)。

  林占梅(安溪举人,七年六月任,十一年三月卒于官)。

  陈开运(惠安廪贡,十一年七月任)。

  骆钟球(见上,十五年六月兼署)。

  魏应规(闽县举人,十九年四月任)。

  郑重(安溪举人,二十三年……月任)。

  陈赓元(见上,二十三年六月兼署)。

  张梦麟(闽县举人,道光元年三月任)。

  陈景星(侯官举人,元年四月任)。

  林早春(见上,……年正月任)。

  杨怀渊(连城举人,六年七月任)。

  杨忠(同安举人,道光十年二月二十五日署任)。

  洪占鳌(侯官举人,道光十年四月初八日任)。

  (道光九年十一月初五日陈国瑛采)

  ●台湾县儒学教谕(干隆二十九年以上不列)

  翁松纲(闽县举人,失考)。

  饶澍(龙岩拔贡,干隆三十六年五月任)。

  徐时新(邵武拔贡,三十九年五月任)。

  陈天杏(沙县拔贡,四十一年十一月任)。

  陈云录(福清举人,四十四年十二月任)。

  杜梅(同安举人,四十八年九月任)。

  施寅亮(南安举人,五十一年八月任)。

  苏芳淑(顺昌拔贡,五十五年四月任,卒于官)。

  谢云龙(嘉义学训导,五十六年十月兼署)。

  苏调羹(德化县人,举人,本学训导,五十七年兼署,是年四月丁忧)。

  柯其晖(莆田县人,举人,府学训导,五十七年闰四月兼署)。

  黏继任(晋江举人,五十七年十月任)。

  饶焞(光泽举人,嘉庆元年三月任)。

  吴拱极(龙岩拔贡,五年四月任)。

  郑兼才(德化:贡,戊午解元,九年三月任,十二年以军功升江西长宁知县)。

  梁上春(……举人,十三年闰…月任)。

  林得震(永春举人,十七年四月任)。

  罗河岳(上杭拔贡,二十年十一月任,二十三年六月升安徽舒城县知县)。

  石亦琮(福州府举人,本学训导,二十…年…月兼署)。

  谢代埙(邵武廪贡,二十四年…月署)。

  郑兼才(见上,二十五年十二月再任,道光二年七月病故)。

  王承纬(晋江廪贡,二年八月兼署)。

  李开(上杭举人,三年十一月任)。

  陈玉英(长乐举人,七年五月任,十年闰四月卒于官)。

  刘烈(邵武县举人,本学训导,十年闰四月兼理)。

  杨忠(同安举人,十年五月初六日署)。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十日陈国瑛采)

  ●台湾县儒学训导

  何泽可(…泽廪贡,干隆三十年…月任)。

  董尚猷(崇安廪贡,三十五年四月任)。

  李振汉(福州岁贡,失考)。

  黄梅(龙溪拔贡,三十八年四月任)。

  孙芳时(永春举人,四十一年九月任)。

  张克绥(晋江解元,四十四年十二月任)。

  邱玉轩(宁化廪贡,四十九年闰三月任)。

  陈鸿猷(永安拔贡,五十一年十一月任)。

  苏调羹(德化举人,五十五年三月任)。

  谢云龙(嘉义学训导,五十六年兼署)。

  苏调羹(德化县人,举人,五十七年回任,是年四月丁忧)。

  柯其晖(莆田县人,举人,府学训导,五十七年闰四月兼署)。

  蔡光邦(漳浦举人,五十八年八月任)。

  卢应鹏(永定廪贡,嘉庆四年二月任)。

  黄对扬(龙溪举人,八年二月任,以军功升广西来宾知县)。

  傅吕(……举人,十一年十二月任)。

  曾鼎元(同安举人,十五年九月任)。

  吴镇(崇安县人,廪贡,十六年十二月署)。

  林得震(见上,十八年三月任)。

  白奇馨(永春廪贡,十八年十月任)。

  张凤翔(连江县人,举人,十九年三月任)。

  林得震(见上,二十年二月兼署)。

  石亦琮(福州举人,二十年十一月任)。

  谢代埙(见上,二十四年四月署任)。

  王承纬(见上,道光元年二月任)。

  谢代埙(见上,四年三月署任)。

  林广显(龙溪举人,四年八月任,五年七月任凤山,兼署谕训)。

  李开(见上,五年七月兼署)。

  林广显(见上,六年三月回任,五月病故)。

  林早春(建宁举人,六年六月以府学训导兼署)。

  刘烈(邵武举人,七年五月现任)。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十日陈国瑛采)

  ●诸罗县学教谕

  刘松(邵武人,干隆丙子举人,辛已明通(?),二十九年由德化教谕调补,……二月到任,三十三年俸满,推升广西直隶郁林州博白县知县)。

  ●凤山县学训导

  饶焯(邵武人,廪贡,干隆三十四年,由福宁府霞浦县训导调补,三十七年俸满,推升广西浔州府经历)。

  叶中丞传

  爱镇军传

  薛邑侯传

  ·叶中丞传

  叶世倬、健庵,江南上元人。以甲午乡举,授四川长宁令。多行善政,累擢闽省延建邵道。嘉庆二十五年,调任台湾巡道。甫下车,值苦旱,祈祷即雨,民咸佩之。是岁,主科试事,谨关防,严甄别,所得士绝少夤缘之弊。课海东书院,必亲临讲艺,增课期,加赏钱,殷殷教导,视诸生如子弟辈。时复重刊朱子小学,统郡士而励以必读。见圣庙书籍残缺,购置多部以补之。其为留心圣道、振兴文教如此者。日劳政绩,夜常徒步出署,察访民情,无在不以正人心、厚风俗为兢兢。至作治台议上两院:一曰官宜久任,二曰严行保甲,三曰招徕生番,四曰募兵本地,五曰筹备积贮,六曰分设船厂,原原本本,俱昭经济。上宪韪之,寻迁江西按察使,未卸篆,闻报北路巨盗抢掠纠众,渐逼郡垣,世倬独毅然往捕。时则轻舆减从,行至四十里,从容筹度,分路防御。盗闻风解散,不数日首恶就擒,地方安谧。是所谓不威自畏也。旋授山西布政使,迁福建巡抚,兼署闽浙总制。奉旨以原品□籍,卒于家。(黄本渊拟)

  ·爱镇军传

  爱新泰,满州正白旗人。由健锐营前锋出师金川累升。嘉庆四年奉命镇守台澎。素历行阵,具有将略。五年春,嘉义盐水港逆匪陈锡宗、胡杜猴、王珠(即檨仔珠)、陈水(即铁扁挑)等纠众谋为不轨,攻汛毁署,戕害巡检姜文炳。报至,公与道府会议,留遇观察守郡城,亲自带兵与吴太守星夜驰往剿捕。甫过曾文溪墘,有贼伏在林投树中,窥伺镇军将至,持械跃出,杀伤公跟人者。公奋然挥兵开枪击毙其贼,长驱直抵盐水港,与贼遇。时值狂风大作,贼众乘风拋掷沙包灰礶,我师不能前进。公望空祈祷,风遂止息,始得列阵,前开一炮,正中当先执旗贼目,翻仆倒地,并毙余贼无数。贼众大溃,纷纷逃窜,兵勇奋力追杀,生擒者亦复不少。就于军前审办,正法枭示,得犯供,始知炮毙贼目即逆首陈锡宗也。且悉该逆等有勾结郡城及南路奸民林阿水、三己六等,欲为响应。驰书观察,就郡选差干役饬营拨兵按名获究,不阅月而贼目、余党悉皆就擒,克期奏凯。嗣是而蔡牵、朱濆等帮匪船屡次窜台,忽而鹿耳门口,忽而沪尾、鸡笼,忽而鹿港、王功,忽而凤属之东港、旗后各洋面,游奕寄椗。又有艇匪黄胜长帮□□鹿港口。公皆不辞劳瘁,商同道府,督饬协营,南北奔驰□御□,或击破盗艘,夺获器械,或生擒贼伙,拿获接济奸民,均皆随时奏办。中间复有嘉属匪徒白启、郭定等,结会滋事。公亦会商文武,立时扑灭之。而蔡牵一帮匪船,在洋肆劫日久,匪目多,党羽众,粮食足,炮械备,遂有窥伺台湾之意;不惜重赀,结连山匪,于十年十一月,先扰沪尾,戕署都司陈廷梅。公闻报,即同马太守提兵北援,蔡牵已遣其党伙径至凤山,或由东港、或由旗后港,而凤山贼□淮泗等应之。庆观察令台防钱同知与营弁带领兵勇屯番往援。蔡牵全帮匪船即于是月二十四日入鹿耳门口。公途中得信,虑郡兵军薄,留马太守守嘉邑,驰归与观察□□□□。是南北陆匪遍起,道路不通,凤山城失守,县令吴兆麟遇害。而南之贼目陈棒,率众屯桶盘栈。北之贼目周添寿等,屯洲仔尾,与匪船登陆之老板头目并□起船中钱银炮械,于此以散给响应陆匪,令其间日轮攻郡城八门□安平汕尾□。公以标下□备□兵,除拨援南北两路并水陆布置而外,无可调遣。□□□□而□戒备,擒内应,拿谣言,定民志,一面檄召先经派□□□之吉游戎,带兵回郡,以壮军威,而备战守。时与义民出城击贼。寻会浙闽水师提督李,统舟师至,困蔡牵于□□□□□□,议用火攻。令澎湖副将王得禄、安平千总王赞,驾小船由内港纵焚逆艘,颇称胜焉。因而会约夹攻洲仔尾水陆大贼巢,克之。遂乘胜破桶盘栈,哨捕中路大穆降败逃贼匪。公与吉游戎皆亲冒矢石,身先士卒焉。公仍复率将驱兵克复凤山城。旋钦差大臣广州将军赛统军渡台,荡平余匪,事定论功,恩加提督衔,赏云骑尉世职。后以朱濆帮匪船窜泊噶玛兰之苏澳港,公奉檄驻札沪尾要辖,竟以劳卒于军营。(蔡国香撰)

  ·薛邑侯传

  薛志亮,□耘庐,江苏江阴人。干隆癸丑进士。嘉庆八年,以才干知台邑。平日居官砥砺廉隅,听政秉公勤慎,深得民心。十年冬,逆牵窜台,勾结陆匪,先扰鸡笼,戕官焚汛。继至凤邑,攻城陷县。嘉、彰两邑亦为之骚动。甚至冲入台口,围迫郡垣。镇军与太守命将带兵,南北奔驰,水陆堵捕,郡兵未免单薄。奉观察命,传集绅士,议守御策。城市居民,素感善政,咸皆踊跃,尽举义旗。顷刻间,城厢内外,得乡勇数千,日则随军击贼,夜则登城戍守。复劝谕郊商,就于郡西靠海一带,南自下林仔,北至布埔,遍植木栅,以为外护。得通鹿耳门安平军情信息及省厦文报。因之,内应擒,谣言止,民志赖以安,军威赖以壮,内营大兵未到,遂得与李提军舟师会约,攻破洲仔尾贼巢,乘势攻克桶盘栈贼寨,逆艘突围奔窜,爱镇军遂长驱进征,南路克复凤山县城。嗣是大宪抵台,荡平余匪,论功奏奖,恩加知州衔。寻护台防同知。念邑志历年已久,恐多缺漏,爰集儒绅,延学谕谢、郑二公,相与采辑,而纂修之。不数月,志书告成。时公已擢鹿港理番。旋复移署淡防。所至政绩,均有可观。未几,竟以疾终于淡水官署。闻者莫不泪下。至今一邑三厅,民番商贾犹咏甘棠而志爱焉。(蔡国香撰)

  ●总兵

  武隆阿(正黄旗菩萨保佐领下人,由监生,健锐营前锋出征川、陕、楚,赏戴花翎、阿勒精阿巴图鲁、干清门侍卫。在广东潮洲镇总兵,缘事来台,补授总兵。嘉庆十二年十月任,二十三年十一月请假卸事)。

  庆山(正蓝旗双福左领下人,出兵川、楚,由浙江平阳协副将,嘉庆二十三年十一月署)。

  武隆阿(嘉庆二十四年七月,由京回任,二十五年丁艰回旗)。

  音登额(正蓝旗福珠里佐领下人,由蓝翎长,出兵川、陕、楚,在河南滑县打仗,赏戴花翎,由直隶宣化县总兵调补。嘉庆二十五年六月任。道光元年十一月调直隶天津镇)。

  观音(镶红旗兴安佐领下人,西安驻防,补放骁骑校,曾出师石峰堡川、陕、楚教匪,赏戴花翎,由直隶天津镇调补。道光元年十一月任,四年三月告病回旗)。

  明保(白旗汉军,头甲喇阿裕噜佐领下人,由闲散出兵湖南疆(?),道光四年三月任,是年七月丁艰回旗)。

  赵裕福(镶红旗汉军,本世管佐领下人,由北路协副将,道光四年七月署,曾于凤山匪徒杨良斌案内赏戴花翎,是年十一月回北路协本任)。

  蔡万龄(江苏上海县人,干隆己西科武举,由福建建宁镇总兵调补,道光四年十一月任,六月缘事回籍)。

  陈化成(福建同安县人,由行伍,历任金门镇总兵,道光六年十一月署,七年三月同金门镇)。

  刘廷斌(四川温江县人,由行伍,出师廓尔喀,贵州、湖南、湖北、陕西、甘肃打仗出力,赏戴花翎,由直隶正定镇总兵调补,道光七年三月任)。

  (道光十年二月十五日曾敦仁采;同年六月十五日奉营文对符)

  ●镇标左营游击

  杨彪(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于嘉庆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到营护理,是年八月十二日卸事)。

  蓝玉芳(汀州府长汀县人,由行伍,于嘉庆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到营任事,十三年五月二十日卸事)。

  林青高(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于嘉庆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到营护理,十四年二月三十日卸事)。

  程褒(直隶广平府肥乡县人,由武进士,于嘉庆十四年二月三十日到营署事,是年十一月二十日卸事)。

  林青高(嘉庆十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营护理,十五年二月初五日卸事)。

  程褒(嘉庆十五年二月初五日到营署事,是………卸事)。

  绰哈那(正白旗佐领人,发闽候补,于嘉庆十五年八月十三日到营署事,十六年四月初八日卸事)。

  陈科廷(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于嘉庆十六年四月初八日到营护理,是年七月二十二日卸事)。

  德斌(……黄旗佐领人,发闽候补,于嘉庆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到〕营署事,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卸事)。

  杨彪(嘉庆十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到营护理,十八年七月十一日卸事)。

  文忠(正黄旗佐领人,发闽候补,于嘉庆十八年七月十日到营署事,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卸事)。

  杨彪(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到营护理,二十年四月初十日卸事)。

  官赞朝(邵武府邵武县人,由行伍,于嘉庆二十年四月初…日到营署事,二十一年三月十七日卸事)。

  恒坤(正黄旗佐领人,于嘉庆二十一年三月十七日到营署事,是年五月十七日卸事)。

  广德(正白旗佐领人,发闽候补,于嘉庆二十一年五月十七日到营署事,是年十二月十一日卸事)。

  徐廷荣(广西平乐县人,由行伍,于嘉庆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一日到营署事,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卸事)。

  官赞朝(二十二年三月初二日到营任事,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卸事)。

  崇文(镶黄旗佐领人,发闽候补,于嘉庆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到营署事,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卸事)。

  林森高(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于嘉庆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到营护理,是年十一月十五日卸事)。

  周进龙(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于嘉庆二十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到营护理,二十五年正月初十日卸事)。

  官赞朝(嘉庆二十五年正月初十日回营任事,道光元年七月初三日卸事)。

  平禄(镶白旗佐领人,发闽候补,于元年七月初三日到营署事,三年二月初一日卸事)。

  周进龙(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于三年二月初一日到营护理,是年三月二十五日卸事)。

  官赞朝(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回营任事,四年二月……卸事)。

  林森高(四年二月二十五日到营署事,六年八月初六日卸事)。

  杨彪(六年八月初六日到营任事,七年三月初二日卸事)。

  马麟辉(镶白旗佐领人,于七年三月初二日到营兼署,是年八月二十六日卸事)。

  杨彪(七年八月二十六日回营,八年二月初一日告休卸事)。

  马麟辉(八年二月初一日到营兼署,是年六月二十八日卸事)。

  聂标文(贵州大定府毕节县人;由行伍,于八年六月二十八日到营兼署,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卸事)。

  翁朝龙(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于八年十一月十二日……事,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卸事)。

  周进龙(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到营,现在护理)。

  ●镇标左营守备

  翁荣桂(福州府连江县人,由行伍,于嘉庆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到营署事,是年八月十二日卸事)。

  杨彪(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于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到营署事,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卸事)。

  翁朝龙(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于十二年十月十七日到营署事,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卸事)。

  杨彪(十四年七月十二日回营任事,十五年正月十二日卸事)。

  俞志燃(福州府连江县人,由行伍,于十五年正月十二日到营署事,是年三月二十四日卸事)。

  陈金标(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于十五年三月……营署事,十六年闰三月十九日卸事)。

  陈国兴(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于十六年闰三月十九日到营署事,是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卸事)。

  翁朝龙(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营署事,十九年正月二十日卸事)。

  杨彪(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回营任事,是年十二月初九日卸事)。

  余世辉(福州府闽县人,由世职,于十九年十二月初九日到营署事,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叶有林(延平府南平县人,由行伍,于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到营署事,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日卸事)。

  乔观澜(福州府闽县人,由武生,于二十三年五月二十二到营署事,二十五年十一月初三日卸事)。

  林忠华(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于二十五年十一月初……营署事,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卸事)。

  王福生(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于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到营任事,是年十二月十三日卸事)。

  曹桂芳(延平府南平县人,由行伍,于元年十二月十三日到营署事,三年正月十二日卸事)。

  王福生(三年正月十二日回营任事,是年三月二十八日卸事)。

  曹桂芳(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到营署事,是年八月二十六日卸事)。

  黄国才(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于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到营署事,四年四月初十日卸事)。

  林士泰(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于四年四月初十日到营署事,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卸事)。

  王福生(五年正月二十二日回营任事,七年五月十六日卒于官署)。

  李思升(汀州府清流县人,由行伍,于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到营署事,九年八月十九日卸事)。

  武攀凤(江苏江宁府上元县人,由武进士,于九年八月十九日到营任事,是年九月十二日卸事。十年闰四月……噶玛兰营都司)。

  李思升(九年九月十二日到营,现在署事)。

  ●镇标右营游击(道光六年裁归北路,其右营事务归左营兼管)

  杨彪(建宁府建安县人,行伍,由左营守备于嘉庆十二年九月初二日护,十三年七月初五日卸事)。

  如柏(正黄旗满洲人,世袭轻车都尉,署城守营参将,十三年七月初五日兼署,是年十二月二十日卸事)。

  黎炳(广西柳州人,行伍,由中营游击于十三年十二月二十日兼署,十四年四月初五日卸事,军功赏戴花翎)。

  陈名声(泉州府晋江县人,武生,由北左守备于十四年四月初五日护,是年十一月十八日卸事)。

  许律斌(漳州府诏安县人,行伍,由南路下淡水营都司升补,十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任,十五年十月初十日因病告休,军功赏戴花翎)。

  陈拜本(泉州府同安县人,由城守左军守备,十五年十月初十日护,十六年五月初八日卸事,军功赏戴蓝翎)。

  孙天祺(福州府福清县人,由世袭云骑尉,十六年五月初八日护,是年七月二十二日卸事)。

  常春(……蓝旗满洲人,系拣发游举,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任,十七年七月二十…日卸事)。

  文忠(……黄旗满洲人,系拣发都司,十七年七月二十三日署,十八年六月初一日卸事)。

  萧文选(陕西汉中府西乡人,武进士,由福宁中营游击调补,十八年六月初一日任,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卸事)。

  林青高(泉州府晋江县人,行伍,由城守右军守备于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护,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卸事)。

  徐廷荣(广西平乐府平乐县人,行伍,由漳州右营游击调补,二十二年四月十八日任,二十四年二月初二日卸事)。

  明海(镶白旗满洲人,由副护军参领署中营游击,二十四年二月初二日兼署,是年三月十五日卸事)。

  官赞朝(邵武府邵武县人,行伍,由左营游击,二十四年三月十五日兼署,是年四月二十九日卸事)。

  祥宋(正黄旗满洲人,由侍卫班领补授龙岩营游击调补,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任,二十五年七月初二日卸事)。

  菩萨保(正黄旗满洲人,由乌枪护军参领补授中营游击,二十五年七月十三日署,道光元年二月初六日卸事)。

  杨彪(由北路中营都司于道光元年二月初六日署,是年八月十三日卸事)。

  松德(正黄旗满洲人,系拣发都司,元年八月十三日署,是年十月初三日卸事)。

  吉兴(正白旗满洲人,世袭一等轻车都尉,元年十月初三日署,二年三月十二日卸事)。

  松德(二年三月十二日署,是年八月二十九日卸事)。

  吉兴(系署中营游击,二年八月二十九日兼署,三年十一月十九日卒于官)。

  林忠华(福州府闽县人,行伍,系本营守备,三年十一月二十日护,四年三月初五日卸事)。

  珠尔松阿(正蓝旗满洲人,由副护军参领补授福宁右营游击调补,四年三月初五日任,是年七月十三日委署城守营参将卸事)。

  翁朝龙(福州府闽县人,行伍,由南淡都司,四年闰………署,是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卸事)。

  珠尔松阿(系卸署城守营参将,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回任,七年九月二十二日升补城守营参将卸事)。

  陈高拔(泉州府晋江县人,行伍,由罗源营游击于七年九月二十二日调署,八年正月二……日在任病故,系署中军守备张如玉代理)。

  聂标文(……州大定府毕节…人,行伍,由漳州右营游击于八年六月初…日调署,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卸事,军功赏戴蓝翎)。

  灵德(正黄旗蒙古人,由印务笔帖式补放副参领拣发补授罗源营游击,于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调署,十年四月间裁赴竹堑,其游击事务归左营兼管)。

  ●镇标右营中军守备(道光六年裁归右营兼管)

  陈登高(泉州府晋江县人,行伍,系左营千总,于嘉庆十二年六月二十日署,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卸事)。

  曾雄标(汀州府上杭县人,行伍,系左营千总,于十五年四月二十六日署,十六年三月十八日卸事)。

  孙天祺(福州府福清县人,世袭云骑尉,于十六年三月十八日署,是年十一月十七日卸事)。

  余世辉(福州府闽县人,世袭云骑尉,于十六年十一月十七日署,十七年五月二十四日卸事)。

  翁得魁(福州府福清县人,行伍,系中营千总,于十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署,十八年三月初九日卸事)。

  曾云彩(泉州府晋江县人,行伍,系中营千总,于十八年三月初九日署,十九年三月三十日卸事)。

  吕连捷(泉州府晋江县人,行伍,系南路营千总升补,于十九年三月三十日任,是年四月二十四日卒于官)。

  王羹鼐(福州府闽县人,行伍,系城守营右军千总,于十九年五月初一日署,二十…年六月十二日卸事)。

  翁朝龙(福州府闽县人,行伍,系中营千总升补,于二十一年六月初一日任,是年七月十三日卸事)。

  赖忠(漳州府平和县人,世袭恩骑尉,系本营千总,于二十四年闰四月二十一日署,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卸事)。

  朱联升(福州府闽县人,行伍,系北路右营千总,于道光元年四月十一日署,是年八月十八日卸事)。

  林忠华(福州府闽县人,行伍,系本营千总题补,于元年八月十八日任,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卸事)。

  叶青华(泉州府晋江县人,行伍,系中营千总,于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署,六年三月二十八日卸事)。

  王开辉(福州府闽县人,行伍,系龙岩营守备调补,于六年三月二十八日任,是年九月十七日卒于任)。

  张如玉(兴化府莆田县人,行伍,系北路右营千总,于六年十月二十二日署,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卸事)。

  俞志燃(福州府连江县人,行伍,系陆路提标右营守备调补,于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任)。

  ●城守营参将

  苏荣焕(清溪人,由行伍,嘉庆十二年八月到任,旋卒于沪尾)。

  如柏(正黄旗人,世袭轻车都尉,嘉庆十二年九月署)。

  黎炳(广西柳州人,由行伍,补授中营游击,十三年升署到任)。

  庆山(正蓝旗双福佐领下人,十六年三月署,升浙江平阳协副将)。

  特屯(满洲人,十六年七月署,补授南路营参将)。

  常春(满洲正红旗人,十七年七月署,补授福宁中营游击)。

  恒坤(满洲正黄旗人,由参领补授台湾镇标中营游击,十九年闰二月到营兼署)。

  文忠(满洲人,十九年十二月到营护理,补授同安营灌口汛都司)。

  明柱(满洲正红旗乌尔…硕佐领下人,二十一年五月署,补泉州城守营参将)。

  苏巴尔汉(蒙古镶白旗人,二十三年三月到任,二十四年三月委署北路协副将)。

  官赞朝(福建邵武人,由行伍,补授左营游击,二十四年二月署)。

  苏巴尔汉(二十五年回任,道光元年七月内预保晋京)。

  官赞朝(道光元年七月署)。

  札克丹(红带子,元年十二月署,补授泉州城守营参将)。

  党守正(甘肃秦州人,武进士,三年九月到任,四年七月委署北路协副将)。

  珠尔松阿(正蓝旗满洲吉祥佐领下人,由副护军参领补授福宁右营游击,调任台镇右营游击,四年七月到营兼署)。

  党守正(四年十二月回任,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卒于官署)。

  珠尔松阿(五年十月初二日到营兼署,六年十月奉部催升城守营参将)。

  武忠泰(福建福州闽县人,由世袭云骑尉升补同安营灌口都司,六年三月到营护理,题升陆路提标左营游击)。

  珠尔松阿(九年三月十五日引见回任)

  (道光十年二月十五日曾敦仁采)

  ●城守营左军守备

  郭奇生(嘉庆十二年二月署,十五年五月缘事去)。

  沉建勋(诏安人,由行伍,嘉庆十五年五月署,升补本军守备)。

  张文雅(台湾县武举,由义首补授北路左营千总,十八年二月署)。

  沉建勋(十九年四月引见回任,二十四年十月卒于官署)。

  沉继功(诏安人,世袭恩骑尉,补授镇标左营千总,二十四年十月署)。

  吴鹏高(延平人,世袭云骑尉,二十五年九月署)。

  吴鹏程(晋江人,由行伍,补授左军千总,道光三年十二月署)。

  黄国才(诏安人,由行伍,五年九月到任,七年五月卒于官署)。

  兵宗泰(…州人,由行伍,升…军千总,七年五月署)。

  林赞元(福州府古田县人,世袭云骑尉,补授同安营中军守备,九年六月调补到任)。

  ●城守营右军守备

  王正华(福宁人,由行伍,调补右军千总,嘉庆十年三月署)。

  林青高(晋江人,由行伍,嘉庆十二年二月到任)。

  翁朝龙(闽县人,由行伍,补授镇标中营千总,十三年十一月署)。

  林青高(回任,十五年二月引见)。

  翁朝龙(十五年二月再署)。

  林青高(十七年三月引见回任,二十一年二月预保引见)。

  胡连捷(福州人,由行伍,补授南路营千总,二十一年二月署)。

  马腾蛟(福州人,由行伍,补授南路营千总,二十一年九月署)。

  李宗琼(汀州人,由行伍,……二年二月署),

  许青枝(晋江人,武举,补授镇标中营千总,二十四年十一月署)。

  林森高(二十五年九月预保引见,改名回任候升)。

  许青枝(二十五年九月再署)。

  郑观涛(海澄县人,由义首补授镇标左营千总,道光二年闰三月署,卒于官署)。

  施凤英(漳州府人,由行伍,补授镇标左营千总,道光二年八月署)。

  曹桂芳(汀州人,由行伍,补授镇标中营千总,三年八月署,题补本军守备引见)。

  王登仕(福州人,由行伍,补授镇标左营千总,四年四月署)。

  曹桂芳(五年三月引见回任,九月卒于官任)。

  陈福龙(汀州人,由行伍,补授镇标右营千总,五年九月署)。

  刘春燝(浙江人,由行伍,升补建宁中营守备,六年七月调补到任,十二月因病给假回籍)。

  陈福龙(六年十二月再署,升补北路右营守备引见)。

  黄廷耀(闽县人,由行伍,升补同安营千总,七年三月署)。

  关桂(闽县人,由行伍,补授北路中营千总,军功赏戴蓝翎,加守备衔,奉部催(?)建宁左营守备晋京引见,奉调右军守备,十年四月到任)。

  黄廷耀(十年四月守备关桂奉差北路缉贼,蒙委代办)。

  ●南路营参将

  海福(正白旗,满洲噶勒炳佐领下人,嘉庆十年署)。

  蓝玉芳(汀州府长汀县人,由行伍,历升守备,十一年署)。

  英林(镶白旗满洲由世管佐领人,十三年任)。

  蓝玉芳(十四年再护)。

  庆山(正蓝旗满洲双福佐领人,十七年任)。

  特屯(正黄旗满洲二甲剌苏成额佐领下人,十八年任)。

  萧文选(陕西汉中府西乡县人,武进士,侍卫升游击,二十年署)。

  广德(正白旗满洲都统额尔金泰佐领下人,候补都司,二十二年护)。

  明柱(正红旗满洲乌尔乡额人,候补参将,二十四年署)。

  徐廷荣(游击升补参将,二十五年任)。

  官赞朝(邵武府邵武县人,由行伍,历升游击,道光二年署)。

  祥宗(正黄旗满洲溥治佐领下人,由侍卫升补参将,道光四年任)。

  翁朝龙(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历升都司,五年护)。

  袁刚(江南江宁府上元县人,由行伍,历升游击,六年署)。

  杨彪(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历升台镇左营游击,七年署)。

  林森高(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历升都司,八年护)。

  翁朝龙(道光九年署)。

  ●南路营守备

  周兆吉(福州府闽县人,由武举,拔补千总,嘉庆十年署)。

  林名显(本营千总,十二年署)。

  李元升(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拔补千总,十六年署)。

  林名显(见前,十八年再署)。

  马腾蛟(福州府闽县人,由武举,拔补千总,十九年署)。

  林春元(嘉庆二十年署)。

  于瑞喜(镶黄旗汉军,改入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拔补千总,二十三年署)。

  黄人櫆(嘉庆二十四年署)。

  洪志高(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拔补千总,二十五年署)。

  黄连升(道光元年署)。

  蔡福升(二年署)。

  林理升(四年署)。

  叶青华(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拔补千总,八年署)。

  郭飞鹏(漳州府龙溪县人,由行伍,拔补千总,九年署)。

  ●北路淡水营都司(嘉庆十四年改为台协右营,移驻安平镇。其嘉庆十年以前(?),被蔡逆焚毁无存矣)

  陈廷梅(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台协中营守备,嘉庆十年间署事)。

  陈阶升(兴化府仙游县人,由行伍,嘉庆十一年实授)。

  王肇化(山东蒙阴县人,由武进士,建宁中营守备,十三年间署事)。

  黄清泰(广东嘉应州镇平县人,由军功义首,北路右营守备,十四年间署事)。

  ●艋舺营水师游击

  黄清泰(见前,十四年护理)。

  陈一凯(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台协左营守备,嘉庆十五年间护理)。

  庄秉元(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十六年间实授)。

  庆山(正蓝旗满洲双福佐领下人,泉州城守营参将,十七年间摄理)。

  庄秉元(见前,十八年间实授)。

  蔡安国(广东潮州府饶平县人,由行伍,台协中营游击,十九年间调署)。

  陈一凯(见前,十九年间护理)。

  陈飞凤(漳州府龙溪县人,由世职,二十年间实授)。

  萧得华(福州府福清县人,由行伍,澎湖右营游击,二十一年间调署)。

  李天华(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二十二年实授)。

  陈登高(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艋舺陆路守备,二十五年间代理)。

  陈鹏飞(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台协右营都司,道光元年间署事)。

  黄清泰(见前,由北路左营都司,二年间署事)。

  李如荣(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二年间实授)。

  张朝发(泉州府惠安县人,由行伍,台协右营都司,四年间署事)。

  谢建雍(漳州府诏安县人,由行伍,澎湖左营游击,五年间署事)。

  江鹤(漳州府诏安县人,由行伍,澎湖右营游击,五年间调事)。

  ●艋舺营水师参将(道光五年就游击改设参将)

  曾元福(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道光六年间实授)。

  谢建雍(见前,道光七年间署事)。

  曾元福(见前,八年间实授)。

  周承恩(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台协中营游击,九年间署事)。

  ●艋舺营陆路守备(嘉庆十三年添设)

  王正华(汀州府上杭县人,由行伍,嘉庆十五年间实授)。

  施必达(泉州府晋江县人,由行伍,系镇标中营俸满把总,十五年间护理)。

  黄国才(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台城守营右军千总,十六年间署事)。

  李元升(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下淡水营千总,十七年间署事)。

  骆勇宁(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镇标左营千总,十八年间署事)。

  李宗琼(汀州府清流县人,由世职,镇标中营千总,二十一年间署事)。

  陈登高(见前,二十一年间实授)。

  王维龙(汀州府长汀县人,由行伍,城守右军千总,道光元年间署事)。

  陈登高(见前,道光元年间实授)。

  张光照(福州府闽县人,由武举,北路中营千总,二年间署事)。

  陈登高(见前,二年间实授)。

  张光照(见前,三年间署事)。

  张如玉(兴化府莆田县人,由行伍,北路右营千总,四年间署事)。

  陈登高(见前,道光五年间实授)。

  徐学礼(漳州府长泰县人,由武举,北路中营千总,六年间署事)。

  邓高荣(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噶玛兰营千总,七年间署事)。

  郭扬声(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沪尾水师营把总,八年间护理)。

  林得义(台湾府淡防厅人,由行伍,沪尾水师营把总,十年间护理)。

  ●沪尾水师守备(嘉庆十三年添设)

  胡满荣(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嘉庆十四年间实授)。

  陈登高(见前,由镇标左营千总,十六年间署事)。

  吴国祥(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台协中营千总,十七年间署事)。

  谢建雍(见前,由台协中营千总,二十年间署事)。

  林文灿(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台协中营千总,二十三年间署事)。

  江明芳(漳州府诏安县人,由行伍,署本营千总,二十四年间护理)。

  陈得扬(福州府福清县人,由行伍,二十四年间实授)。

  江逢恩(漳州府诏安县人,由行伍,台协中营千总,道光元年间署事)。

  吴进忠(福州府福清县人,由行伍,台协中营千总,道光元年间署事)。

  余生贵(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本营千总,二年间署事)。

  陈景岚(漳州府龙溪县人,由行伍,四年间实授)。

  詹功显(福州府闽县人,由武生,安平右营守备,七年间调事)。

  刘光彩(泉州府同安县人,由行伍,安平左营千总,九年间署事)。

  郭扬声(见前,由安平右营千总,十年间署事)。

  ●噶玛兰营守备(道光五年改设都司)

  黄廷耀(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嘉庆十八年间实授)。

  赖日臣(汀州府上杭县人,由行伍,下淡水营千总,十九年间署事)。

  黄廷耀(见前,二十年间实授)。

  王得凤(建宁府建安县人,由行伍,艋舺营千总,二十三年间署事)。

  翁朝龙(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二十四年间实授)。

  朱联升(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北路右营千总,道光元年间署事)。

  翁朝龙(见前,道光二年间实授)。

  裘朝龙(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北路中营千总,三年间署事)。

  陈登高(见前,艋舺营守备,三年间调署)。

  ●噶玛兰营都司(道光五年添设,驻札五围城,其原设守备移驻头围汛)

  张克贤(直隶保定府清苑县人,由行伍,道光五年间实授)。

  陈福龙(汀州府长汀县人,由行伍,北路右营守备,八年间署事)。

  徐学礼(见前,九年间护理)。

  ●噶玛兰营头围守备

  马腾蛟(福州府闽县人,由行伍,道光五年间实授)。

  黄廷邦(漳州府龙溪县人,由行伍,艋舺营千总,七年间署事)。

  李升(汀州府长汀县人,由行伍,八年间署事)。

  黄凤鸣(汀州府长汀县人,由行伍,九年间署事)。

  ●台协水师副将(嘉庆十一年以前,县志已详,故不重录。今就十一年以后采入)

  邱良功(同安人,行伍,由水师提标左营游击,嘉庆十年调护,十一年因剿捕出力,加副将衔,奉准实授。十三年冬,升授浙江定海镇,卸事,尚未赴任,旋擢宁波提督,晋封男爵)。

  林永昌(古田人,武进士,嘉庆十三年十二月由闽安协调补,十四年六月升浙江定海镇)。

  吴安邦(彰化人,武进士,十四年六月由海坛右营游击来台护理,十六年九月卸事)。

  谢恩诏(永春州人,由候补副将,十六年九月任,十七年四月升浙江黄岩镇)。

  蔡安国(南澳人,行伍,十七年四月护,十八年十月卸事)。

  陈光求(同安人,行伍,由烽火门参将升补,十八年十月任,二十一年十一月升浙江定海镇)。

  陈一凯(闽县人,行伍,由中营游击,二十一年十一月护,二十三年三月卸事)。

  汤亨斌(浙江黄岩人,行伍,由督标水师参将题升,嘉庆二十三年三月任,道光元年十一月以议去)。

  吴定邦(浙江温州人,武进士,道光元年十一月由闽安协调署,二年闰三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二年闰三月再护,三年五月军改案内年老被参)。

  陈化成(同安人,行伍,由澎湖协调补,三年五月任,十二月升金门镇)。

  吴得勋(诏安人,行伍,由烽火门参将升补,三年十二月任,四年十二月因戍兵抢米之案奉部议降艋舺营参将,卸事)。

  林廷福(同安人,行伍,四年十二月由海坛左营游击委护,五年五月卸事)。

  潘汝渭(广东吴川县人,武举,五年五月由浙江瑞安协调补,六年五月升南澳镇)。

  庄芳机(平和人,行伍,六年五月由烽火门参将来台署理,七年十一月升江南京口协副将)。

  林志忠(安溪人,行伍,七年十一月由水提标中军参将来台署理,九年三月升广东顺德协)。

  谢建雍(诏安人,行伍,九年三月由澎湖左营游击委护,现奉题升艋舺参将;因拿获洋匪,赏戴花翎)。

  ●台协水师中营游击

  王赞(惠安人,本营守备,因剿捕出力,擢用都司,赏戴蓝翎,嘉庆十一年十月护,十四年十二月卸事)。

  李文澜(同安人,行伍,十四年十二月署,十五年三月卸事)。

  陈名声(晋江人,行伍,十五年三月署,十六年正月卸事)。

  蔡安国(南澳人,行伍,十六年正月署,十七年四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十七年四月护,十八年十二月卸事)。

  蔡安国(见前,十八年十二月再署,十九年四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十九年四月再护,七月卸事)。

  庄秉元(同安人,义民出身,十九年七月署,二十一年九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二十一年九月任,二十二年七月卸事)。

  汤贵升(闽县人,世袭云骑尉,二十二年七月由水提左营守备委护,十一月卸事)。

  李如荣(晋江人,行伍,二十二年十一月护,三十三年三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二十三年三月复任,六月卸事)。

  李如荣(见前,二十三年六月护,二十四年五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二十四年五月任,十一月卸事)。

  林森高(晋江人,行伍,二十四年十一月护,二十五年四月卸事)。

  陈鹏飞(同安人,行伍,二十五年四月署,八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二十五年八月又任,道光二年闰三月卸事)。

  郑恒健(霞浦人,世袭云骑尉,道光二年闰三月由海左游击调署,三年六月告病回籍)。

  方朝辉(福鼎人,行伍,道光三年六月由中营守备委护,四年八月卸事)。

  林廷福(同安人,行伍,四年八月由海坛左营游击调署,十二月卸事)。

  谢得彰(诏安人,行伍,四年十二月由海坛左营守备委护,七年正月升金门右营游击,卸事)。

  温兆凤(龙岩州人,七年正月由右营都司委署,四月卸事)。

  庄芳机(见前,七年正月由署安平协兼摄,四月卸事)。

  毛翼展(侯官人,武举,七年四月,由金门左营守备委护,九月因军改案内不谨被参去职)。

  杨武镇(同安人,行伍,七年九月,由右营都司委署,十一月卸事)。

  陈景岚(龙溪人,行伍,七年十一月,由沪尾守备委护,八年六目卸事)。

  杨登俊(长汀人,世袭云骑尉,八年六月由水提前营游击调署,十二月卸事)。

  周承恩(同安人,行伍,八年十二月由本营守备升补,九年五月调署艋舺参将,卸事)。

  谢建雍(诏安人,行伍,九年五月由本协任内兼摄,八月卸事)。

  詹功显(福清人,行伍,九年八月由澎湖右营守备委护)。

  ●台协水师左营游击

  许元勋(海澄人,武举,嘉庆十一年十二月任,十二年九月以议去职)。

  许律斌(诏安人,行伍,十二年九月由北路中营都司委署,十四年三月卸事)。

  萧得华(福清人,行伍,十四年三月由本营守备委护,十二月卸事)。

  罗卓(永定人,武举,由澎湖左营守备升补,十四年十二年任,十五年十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十五年十月由右营守备委护,十一月卸事)。

  王赞(惠安人,十五年十一月由中营守备委护,十六年五月卸事)。

  罗卓(见前,十六年五月回任,十八年八月卸事)。

  王赞(见前,十八年八月署,十一月卸事)。

  蔡安国(见前,中营………十一月署,十二月卸事)。

  罗卓(见前,十八年十二月回任,二十一年七月卒于官)。

  翁朝龙(闽县人,行伍,二十一年七月由镇标左营守备委护,二十二年十二月卸事)。

  汤贵升(闽县人,世袭云骑尉,二十二年十二月由水提左营守备委护,二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吴宪章(南靖人,武进士,二十三年十二月由海坛左营游击调补,二十四年十一月以议去职)。

  陈一凯(见前,二十四年十一月署,二十五年七月卸事)。

  祥宗(满洲正黄旗人,行伍,二十五年七月由镇标右营游击调署,道光元年十月卸事)。

  张朝发(福鼎人,行伍,道光元年十月由本营守备委护,二年八月卸事)。

  谢建雍(见前,二年八月由澎左守备委护,四年十二月卸事)。

  杨彪(瓯宁人,行伍,四年十二月由北路中营都司委署,五年四月卸事)。

  沉朝冠(诏安人,行伍,五年四月由水提后营游击调任,十一月卒于官)。

  翁朝龙(见前,五年十一月由下淡水营都司委署,七年四月卸事)。

  温兆凤(见前,七年四月由右营都司升任)。

  ●台协水师右营游击

  卢庆长(霞浦人,行伍,嘉庆十年闰六月任,十四年九月卒于官)。

  陈一凯(见前,嘉庆十四年九月,由本营守备委护,续缘斯缺与北路淡水营都司对调,自十五年正月起,即改为都司,该员署至十五年八月卸事)。

  ●台协水师右营都司

  王赞(见前,嘉庆十五年八月署,十一月卸事)。

  颜国华(同安人,行伍,嘉庆十五年十一月署,十七年七月卒于官)。

  吴国祥(侯官人,行伍,嘉庆十七年七月由中营千总委护,十月卸事)。

  余世辉(同安人,世袭云骑尉,十七年十月由陆路守备委署,十八年……卸事)。

  李国瑞(诏安人,行伍,十八年四月护,十九年正月卸事)。

  萧得华(福清人,行伍,十九年正月,由左营守备升任,二十年九月卸事)。

  陈得扬(福清人,行伍,二十二年十二月护,二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赖启泰(同安人,行伍,二十二年十二月护,二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詹功显(见前,二十四年正月署,九月卸事)。

  庄秉元(见前,二十四年九月署,二十五年八月卸事)。

  陈鹏飞(同安人,行伍,由闽安左营都司调补,二十五年八月任,十二月卸事)。

  崇文(满洲镶黄旗人,行伍,二十五年十二月署,道光元年三月卸事)。

  赖启泰(同安人,行伍,道光元年三月护,十月卸事)。

  孙天祺(闽县人,世袭云骑尉,道光元年十月署,二年八月卸事)。

  张朝发(见前,由左营守备,二年八月任,三年三月卸事)。

  陈景岚(见前,三年三月护,四年闰七月卸事)。

  杨清泰(闽县人,行伍,四年闰七月护,五年三月卸事)。

  温兆凤(见前,由闽安左营都司调补,五年三月任,九月卸事)。

  谢建雍(见前,五年九月,由澎左游击摄理,六年三月卸事)。

  温兆凤(见前,六年三月回任,七年二月卸事)。

  陈殿鳌(闽县人,武生,七年二月由本营守备委署,十一月卸事)。

  杨武镇(同安人,行伍,由闽安左营都司调补,七年十一月任,八年二月卸事)。

  刘光彩(同安人,行伍,八年二月护,六月卸事)。

  陈景岚(见前,八年六月署,八月卸事)。

  杨登俊(见前,八年八月由中营游击兼摄,九日卸事)。

  陈殿鳌(见前,八年九月署,十年四月卸事)。

  杨武镇(同安人,行伍,十年四月回任)。

  ●台协中营守备

  陈一凯(见前,嘉庆十一年十月署,十四年十二月卸事)。

  王赞(见前,十四年十二月任,十五年正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十五年正月署,六月卸事)。

  王赞(见前,十五年六月任,八月卸事)。

  吴国祥(侯官人,行伍,十五年八月署,十六年八月卸事)。

  王赞(见前,十六年八月任,十月卸事)。

  李如荣(见前,十六年十月署,二十年九月卸事)。

  詹功显(见前,二十年…月署,二十二年八月卸事)。

  阮朝良(同安人,行伍,澎湖千总升,二十二年八月任,九月卸事)。

  毛翼展(侯官人,武举,二十二年九月署,二十三年十月卸事)。

  阮朝良(见前,二十三年十月任,二十四年二月卸事)。

  毛翼展(见前,二十四年二月署,闰四月卸事)。

  蔡福升(台湾招募,应升新添凤山县城千总,二十四年闰四月署,九月卸事)。

  陈殿鳌(见前,二十四年九月署,二十五年正月卸事)。

  林鸣钟(福清人,行伍,二十五年正月护,十一月卸事)。

  方朝辉(福县人,行伍,二十五年十一月署,道光元年六月卸事)。

  毛翼展(见前,道光元年六月署,二年六月卸事)。

  江继皋(福清人,行伍,道光二年六月署,八月卸事)。

  方朝辉(见前,二年八月任,三年五月卸事)。

  杨士高(同安人,行伍,三年五月署,四年六月被议去职)。

  刘联捷(同安人,行伍,四年六月护,九月卸事)。

  方朝辉(见前,四年九月复任,五年二月卸事)。

  江奕喜(惠安人,行伍,五年二月署,六年八月卸事)。

  周承恩(同安人,行伍,六年八月任,十一月卸事)。

  江奕喜(见前,六年十一月署,九年三月卸事)。

  翁香春(同安人,行伍,九年三月署,十年三月卸事)。

  江奕喜(见前,十年…月任)。

  ●台协左营守备

  萧得华(福清人,行伍,嘉庆十一年八月任,十三年十二月卸事)。

  林六滔(同安人,行伍,十三年十二月署,十五年正月卸事)。

  萧得华(见前,十五年正月任,四月卸事)。

  林六滔(见前,十五年四月署,十七年八月卸事)。

  张连升(同安人,行伍,十七年八月署,九月卸事)。

  林六滔(见前,十七年九月署,十八年十二月卸事)。

  颜青霄(广东嘉应州人,行伍,十八年十二月署,十九年十月卸事)。

  张朝发(福鼎人,行伍,十九年十月署,二十三年五月卸事)。

  江继徽(福清人,行伍,二十三年五月署,二十四年闰四月缘事去职)。

  叶有林(长汀人,行伍,二十四年闰四月署,二十五年正月卸事)。

  赖启泰(诏安人,行伍,二十五年正月署,六月卸事)。

  张朝发(见前,二十五年六月署,道光元年十月卸事)。

  周天成(福清人,行伍,道光元年十月署,十二月卸事)。

  许成安(同安人,行伍,元年十二月署,四年六月因戍兵抢米案去职)。

  高得意(同安人,行伍,四年六月护,九月卸事)。

  李尚德(闽县人,行伍,四年九月署,八年二月卸事)。

  顾天恩(广东饶平县人,行伍,八年二月署,十一月因年老原品告休)。

  李尚德(见前,八年十一月署,九年十月卸事)。

  蔡长清(闽县人,行伍,九年十月由水提右营守备调署)。

  ●台协右营守备

  颜国华(同安人,行伍,嘉庆九年九月署,十二年十一月卸事)。

  胡满荣(同安人,行伍,嘉庆十二年十一月署,十四年八月卸事)。

  颜国华(见前,十四年八月署,十五年十一月卸事)。

  李国瑞(诏安人,行伍,十五年十一月署,十六年九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十六年九月任,十七年四月卸事)。

  颜青霄(见前,十七年四月署,十八年十二月卸事)。

  陈一凯(见前,十八年十二月任,十九年八月卸事)。

  江继芸(福鼎人,行伍,十九年八月护,二十二年十二月俸满卸事)。

  陈殿鳌(见前,二十二年十二月署,二十四年九月卸事)。

  詹功显(见前,二十四年九月任,二十五年正月因戌兵械斗案降补千总,调回内地)。

  翁及(同安人,行伍,二十五年正月署,道光元年十月卸事)。

  陈殿鳌(见前,道光元年十月署,二年十月卸事)。

  陈彪(福鼎人,行伍,二年十月署,三年十二月因人地不宜调回内地)。

  江继皋(见前,三年十二月署,六年四月题升左营守备,卸事)。

  曾国章(同安人,行伍,由澎湖左营千总,六年四月署,八年二月轮值往省领饷,在洋遭风淹毙)。

  林富春(闽县人,行伍,八年二月署,九年八月卸事)。

  蔡长清(闽县人,行伍,九年八月署,十月卸事)。

  林富春(见前,九年十月再署)。

  (以上系道光十年五月杨文显、蔡国香、吴廷篪同采)

  ●全台军制总目

  总兵官一员、副将三员(陆路一员、水师二员)、参将三员(陆路二员、水师一员)、游击七员(陆路三员、水师四员)、都司五员(陆路四员、水师一员)、守备十六员(陆路十员、水师六员)、千总三十三员(陆路二十二员、水师一十一员)、把总五十八员(陆路三十七员、水师二十一员)、外委一百零四员(陆路七十员、水师三十四员)、额外五十员(陆路三十四员、水师一十六员)、陆路兵共九千七百九十七名(外委额外在内)、水师兵共四千八百五十九名(外委额外在内,又舵水炊粮九十三名、乌龙江五名)。

  (道光十年二月曾敦仁采)

  ●全台军制条目

  镇守台澎总兵官一员(驻札府治,统辖全台水陆一十六营官兵。雍正十一年,准照山陕沿边之例,挂方印)

  镇标中营

  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五员(旧制六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营一员)、额外三员、马四十匹、马兵四十名、步战守兵七百八十六名,共八百二十六名,俱驻府治中路口。

  镇标左营

  游击一员、守备二员(旧制一员,道光六年裁右营守备改添一员)、千总三员(旧制二员,道光六年再添一员)、把总五员(旧制四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一员,道光六年裁归北路右营一员,并将府治右营额裁归三员共五员)、外委十员(旧制六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水师一员,道光六年裁归北路右营一员,并将右营原额六员裁归)、额外五员(旧制三员,道光六年裁归二员)、马八十匹,配马兵八十名(旧制马兵四十名,道光六年将右营四十名裁归)、战守兵一千三百十二名(旧制八百零六名,道光六年裁一百名归北路右营,将府治右营六百零六名裁归),共一千三百九十二名,驻府治南北路口。

  镇标右营(道光六年裁)

  旧制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二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一员)、把总四员、外委六员、额外三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一员)、马四十匹、马兵四十名、战守兵八百零六名(以上旧制),道光六年裁游击一员、把总一员、外委一员、战守兵二百名,归北路右营添防。其千总一员、把总三员、外委五员、额外二员、马兵四十名、战守兵六百零六名,归府治左营兼管。

  城守营

  参将一员(驻札府治,统辖左右两军官兵)、左军守备一员(驻防岗山)、千总一员(与把总递年轮防罗汉门、冈山等汛)、把总二员(一员随防府治、一员与千总轮防冈山)、外委四员(递年轮防盐水埔、猴洞口、茂公、罗汉门等汛)、额外一员(协防府治)、马二十匹、配马兵二十名、步战兵二百二十一名、守兵二百九十四名,共兵五百三十五名,内战守兵二十八名,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道光五年裁归噶玛兰营,添防战守兵四十名)。现制马步战守兵四百九十五名(以八十五名随防府治,以一百四十五名分防冈山汛,兼辖山头、山腰、山尾等塘,以七十七名分防罗汉门,以八十一名分防猴洞口,以二十八名分防茂公汛,以一十九名分防盐水埔,以六十名分防涂堑埕、南炮台、港冈、埤仔头、角带围、大湖、半路竹各塘)、右军守备一员(驻防下茄苳汛)、千总二员(内一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一员随防府治,一员分防下茄苳)、把总二员(递年轮防目加溜湾、大武垄等汛)、外委六员(内三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递年轮防旧社、大穆降、大排竹、麻荳、目加溜湾等汛)、额外一员(协防旧社)、马二十匹、配马兵二十名、步战兵二百六十名、守兵三百五十二名,共兵六百三十二名(内战守兵二百一十五名,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道光五年裁归噶玛兰营战守兵三十名)、现制马步战守兵六百零二名(以一百七十三名随防府治,以七十名分防大武垄,以九十一名分防下茄苳,以四十一名分防目加溜湾,以四十六名分防大穆降,以四十四名分防旧社,以三十名分防麻荳,以四十五名分防大排竹,以六十二名分防北炮台、柴头港、茑松、木栅、湾里港、茅港尾、铁线桥、水堀头、急水溪、八奖溪、北势埔各塘)。

  南路营

  参将一员(驻札凤山县治,统辖本营下淡水营官兵)、中军守备一员(旧制驻防凤弹下埤头,干隆五十三年移驻水底藔汛)、千总三员(内一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一员随防县治,一员分防石井,一员分防水底藔)、把总四员(递年轮防县治、攀桂桥、石井、旧城等汛)、外委六员(递年轮防兰坡岭、坪仔头、蕃薯藔、竿蓁塘及随防县治)、额外四员(随防县治)、马三十匹、配马兵三十名、步战兵四百零九名、守兵六百名,共兵一千零三十九名,以五百二十名驻防凤山县治,兼辖坪仔头、打鹿潭、苦苓门等塘,以一百五十名分防水底藔汛,以一百六十名分防石井汛,兼辖兰坡岭、观音山、小店、竿蓁、二滥、溪边各塘,以一百一十六名分防番薯藔汛)。

  南路下淡水营(干隆三十三年分设)

  都司一员(驻札山猪毛口汛,管辖本营官兵)、千总一员(分防新园汛)、把总二员(递年轮防万丹、山猪毛口两汛)、外委三员(递年轮防阿里港、枋藔、东港等汛)、额外二员(随防山猪毛口)、马十匹、配马兵十名、步战兵三百四十四名、守兵二百一十五名,共兵五百六十九名(以二百五十九名驻防山猪毛口汛,以一百六十名分防新园,兼辖东港、枋藔各塘汛,以八十五名分防万丹汛,以七十名分防阿里港兼武洛塘汛)。

  北路协副将一员(驻札彰化县治,统辖本标三营官兵)

  北路中营

  都司一员(驻札彰化县治,管辖本营官兵)、千总二员(一员随防县治,一员驻防猫雾捒)、把总四员(递年轮防燕雾、八卦山、南北投、外四汛、许厝埔等汛)、外委九员(内三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递年轮防大里■〈木戈〉、葫芦墩、二林、猫雾捒、四张犁、八卦山、南北投、崁顶等塘汛)、额外五员(内一员干隆四十八年增设,一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以二员随防县治,三员轮防触口汛、牛骂头汛、外四汛)、马五十匹、配马兵五十名、步战兵五百二十一名、守兵六百五十三名,共兵一千二百二十四名(内战守兵三百四十四名,干隆五十三年增设,以六百零九名驻防彰化县治,以八十五名分防猫雾汛塘,以九十九名分防南北投汛塘,以九十二名分防燕雾捒汛塘,以五十名分防崁顶汛,以五十名分防大里■〈木戈〉,以三十名分防触口汛,以四十名分防葫芦墩,以三十名分防四张犁,以二十名分防牛骂头,以二十五名巡防外四汛,以一百名分防八卦山汛)。

  北路左营

  都司一员(驻札嘉义县治,管辖本营官兵,干隆五十三年增设)、守备一员(旧制驻札嘉义县治,干隆五十三年移驻斗六门汛)、千总三员(内一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递年轮防笨港、斗六门、水沙连等汛)、把总四员(递年轮防县治城内、城外、盐水港、西螺等汛)、外委十员(内四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递年轮防大仑脚、斗六门、虎尾溪、大埔林、他里雾、县城、西螺、林圯埔、笨港、水沙连等汛塘)、额外四员(内一员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随防县治)、马二十五匹、配马兵二十五名、步战兵五百八十八名、守兵六百五十五名,共兵一千二百六十八名(内战守兵四百一十八名,干隆五十三年增设。道光五年裁归噶玛兰营,添防战守兵一百三十名),现制马步战守兵一千一百三十八名(以五百名驻札嘉义县治,以六百三十八名分防斗六门、笨港、水沙连、西螺、盐水港、大埔林、虎尾溪、他里雾、林圯埔、大仑脚等汛塘)。

  北路右营

  游击一员(旧制守备,道光六年总督孙奏准将镇标右营游击改为移驻竹堑)、守备一员(道光六年移驻大甲)、千总三员(旧制四员,道光六年添二员),外委九员(旧制七员,道光六年添二员)、额外三名、马十五匹、马兵十五名、战守兵旧制七百零一名、道光六年添二百名,共兵九百一十六名。以上所添官兵,系道光六年裁镇标左右营改移驻防。

  北路淡水营(嘉庆十四年裁改艋舺营)

  都司一员(嘉庆十四年改为台协右营都司,移驻安平镇)、千总一员(随防淡水港口)、把总二员(一员驻防炮台,一员驻大鸡笼)、外委五员、额外二员、马十匹、配马兵十名、步战守兵六百名(内六十名,干隆五十三年增设)、战船六只(波字四,定字二)。

  艋舺营(嘉庆十四年新设)

  水师参将一员(驻札艋舺,统辖艋舺陆路、沪尾水师官兵,兼辖噶玛兰营官兵,原设游击,将台协右营游击移驻,道光五年改设参将)、陆路中军守备一员(驻防艋舺)、千总一员(驻防大鸡笼)、把总二员(一员分防三貂港,一员随防艋舺营)、外委五员(递年随防艋舺,轮防马炼、水转脚等汛)、额外二员(随防艋舺)、马十匹、马兵十名、步战兵三百一十九名、守兵四百六十一名,共八百名(内道光五年裁归噶玛兰营,添防战守兵一百名),现制马步战守兵七百名(以四百名驻防艋舺,三百名分防大鸡笼、三貂港、海山口、马炼等汛)、沪尾水师守备一员(驻札沪尾炮台)、千总一员(随防沪尾)、把总二员(一员随防沪尾,一员分防金包里)、外委四员(递年轮防炮台、石门、八〔里坌〕)、额外三员(随防炮台)、步战兵三百八十八名、守兵三百一十二名(内舵水、炊工十四名),共兵七百名(以五百五十名驻防沪尾炮台,出洋巡哨,以五十名分防金包里,以四十六名分防八里坌,以三十名防石门汛,以二十四名分防小鸡笼、北港各港口)、战船(波字号)六只(道光四年添设守港战船八只,知字号四只、方字号四只)。

  噶玛兰营(嘉庆十七年新设)

  都司一员(驻札五围,管辖本营官兵,原设守备,道光五年守备移驻头围,增设都司)、守备一员(驻札头围)、千总二员(内一员道光五年增设,递年轮防头围等汛)、把总二员(一员随防五围,一员驻防溪洲)、外委四员(内二员道光五年增设,递年轮防五围、梗北关等汛)、额外三员(随防五围、头围)、步战兵四百五十五名、守兵二百四十名,共兵六百九十五名(内三百名,道光五年增设,以三百六十名驻五围噶玛兰厅治,以三百四十五名分防头围、溪洲、梗北关、三貂各汛塘)。

  台湾水师协副将一员(驻札安平镇,统辖本标三营官兵)

  台协中营

  游击一员(副将中军,驻札安平镇,管辖本营官兵)、守备一员(驻札安平镇)、千总二员(一员随防安平镇,一员驻防鹿耳门口)、把总四员(二员随防安平镇,一员分防大港汛,一员分防蛟港汛)、外委五员(旧制六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营水师一员、额外三员、步战兵三百五十一名、守兵四百二十二名(内除舵工、炊粮十五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共兵七百五十七名(以四百十七名驻防安平镇,以一百五十名分防鹿耳门汛,以五十名分防大港汛,以一百名分防蚊港汛,以四十名分防茄藤仔、喜树仔、昆身头、蛲港、南鲲身、青鲲身、北门屿、马沙沟各塘)、平字号战船十五只。

  台协左营

  游击一员(干隆五十三年移驻鹿仔港)、守备一员(驻防笨港)、千总二员(一员分防王功大突港口,一员随防鹿仔港)、把总四员(递年轮防笨港、新店、鹿港等汛)、外委六员、额外二员(旧制三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营水师一员)、步战兵三百二十六名、守兵三百九十八名(内除舵工、炊粮十六名、乌龙江水兵一名),实共兵七百零七名(以三百零七名驻防鹿仔港,以一百名分防王功大突港口,以一百十五名分防笨港,以七十五名分防新店,以五十名分防三林港,以一十名分防水里港,以二十名分防海丰港,以三十名分防番仔挖、■〈鱼逮〉仔挖、猴树各塘)、定字号战船十六只。

  台协右营

  都司一员(旧制游击,嘉庆十四年移驻艋舺营,将北路淡水营都司裁改台协右营都司,驻札安平镇,管辖本营官兵)、守备一员(驻防安平镇)、千总二员(一员随防安平镇,一员驻防鹿耳门)、把总四员(内一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营水师添防)、外委五员(旧制六员,嘉庆十四年裁归艋舺营水师一员)、额外三员、步战兵三百五十一名、守兵四百二十二名(内除舵工、炊粮十五名、乌龙水兵一名),实共兵七百五十七名(以四百二十七名驻防安平镇,以一百五十五名分防鹿耳门汛,以六十名分防打鼓山,以五十名分防东港汛,以六十名分防蛲港、赤嵌、万丹、岐后、大林埔、下淡水、西溪、加藤、大军麓各塘)、澄字号战船十五只。

  澎湖水师协副将一员(驻札澎湖妈宫,统辖本标二营官兵)

  澎湖左营

  游击一员(驻札妈宫,副将中军,管本营官兵)、守备一员(驻防妈宫)、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递年轮防妈宫、将军澳、大妈祖澳)、外委六员、额外三员、步战兵四百十九名、守兵五百名(内除舵工、炊粮十六名、水兵…名),实共兵九百零二名(以四百五十六名驻防妈宫,以一百名分防妈祖澳港口,以二十八各分防妈祖澳新城内,以二十八名分防挽门汛,以二十八名分防新城东港,以二十八名分防水埯汛,以三十名分防嵵里汛,以二十五名分防嵵里炮台,以六十名分防将军澳,以九十名分防文良港,以十名分防风柜炮台)、绥字号战〔船〕七只。

  澎湖右营

  游击一员(驻札妈宫,管辖本营官兵)、守备一员(驻防妈宫)、千总二员、把总四员(递年轮防妈宫、北山、妈祖澳等汛)、外委七员、额外三员、步战兵四百一十九名、守兵五百名(内除舵水、炊粮十五名、水兵一名),实共兵九百零三名(以三百二十三名驻防妈宫西路,以一百名分防妈祖澳,以二十八名分防新城西炮台,以二十八名分防妈祖澳新城内,以一百名分防西屿内堑汛,以二十八名分防内堑炮台,以五十名分防外堑汛,以五十名分防外堑炮台,以三十名分防小门汛,以一百名分防北山汛,以一百名分防吉贝汛)、宁字号战船一十六只。

  台湾府治(总兵官一员,中、左、右三营游击三员,守备三员,千总五员,把总十一员,外委十六员,额外八员,共兵二千五百一十八名,马兵一百二十名,城守营参将一员,左军把总一员,额外一员,兵八十五名,马二十匹,右军千总一员,兵一百七十一名,马二十匹。

  岳帝庙堆(中营安兵五名)、府衙门堆(中营安兵五名)、十字街堆(左营安兵五名)、关帝庙堆(左营安兵五名)、枋桥头堆(右营安兵五名)、开仙宫堆(右营安兵五名)、涂墼埕塘(城守左军安兵五名),以上俱府城内。

  南炮台塘(在府治小西门外,安兵五名)、盐水埔汛(在府治南十里,外委一员,安兵一十九名)、角带围塘(在府治东南十三里,安兵五名)、港冈塘(在府治东南十里,安兵六名)、埤仔头塘(在府治南十五里,安兵十名,嘉庆十年移雁门关塘置此)、大湖搪(在府治南二十里,安兵五十名)、半路竹塘(在府治南二十五里,安兵六名)、岗山汛(在府治东南三十里,驻防守备一员,千总一员,安兵一百四十五名,嘉庆十五年裁山头、山腰、山尾三塘,并入此汛)、罗汉门汛(在府治东六十里,驻防把总一员,外委……,安兵七十七名,嘉庆十五年裁康蓬……濑口、南至一塘并入此汛)、猴洞口汛(在府治东三十五里,外委一员,兵八十一名,嘉庆十五年裁……口汛、狗昆仑、磱碡坑,土地公岭各塘,并入此汛)、茂公汛(在府治东一十五里,外委一员,安兵二十八名),以上系城守营左军管辖。

  北炮台塘(在府治小北门外,安兵五名)、柴头港塘(在府治北五里,安兵五名)、茑松塘(在府治北十里,安兵五名)、木栅塘(在府治北十里,安兵五名)、大穆降汛(在府治东北二十里,驻防外委一员,安兵四十四名,嘉庆十五年裁小桥、大湾、崁下三塘并入此汛)、旧社汛(在府治东二十五里,驻防外委一员,额外一员,安兵四十四名,嘉庆十五年裁拨佳里兴汛、北岸塘并入此汛)、湾里溪塘(在府治北三十里,安兵五名)、麻荳汛(在府治东北三十里,驻防外委一员,安兵三十名)、目加溜湾汛(在府治北二十五里,驻防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安兵四十一名,嘉庆十五年裁拨水仔尾、乌山头、茇仔林三塘并入此汛)、水堀头塘(在府治北三十五里,安兵五名)、茅港尾塘(在府治北四十里,安兵五名)、铁线桥塘(在府治北五十里,安兵五名)、大武垄汛(在府治东北六十里,驻防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安兵七十名,嘉庆十五年裁拨本县庄汛并入此汛)、急水溪塘(在府治北六十里,安兵五名)、下加冬汛(在府治北七十里,驻防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安兵九十一名)、八奖溪塘(在府治北八十里,安兵五名)、北势埔塘(在府治北八十里,安兵五名)、大排竹汛(在府治东北八十里,驻防外委一员,安兵四十五名,嘉庆十五年裁拨三嵌汛、哆啰嘓塘并入此汛)。以上系城守右军管辖。

  二滥塘(在府治南三十里,安兵五名)、竿蓁塘(在府治南四十里,外委一员,安兵十五名)、小店塘(在府治南五十里,安兵五名)、观音山塘(在府治南六十里,石井汛千总管辖巡防,安兵十名)、兰坡岭塘(在府治东南七十里,外委一员,安兵十名)、石井汛(在府治东南六十里,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安兵一百二十名,分防观音……)、溪边塘(在府治东南七十五里,安兵五名)、苦苓门塘(在府治南七十里,安兵五名)、凤山城(在府治南八十里,参将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外委二员,额外四员、兵五百名,马三十匹)、打鹿潭塘(在府治南九十里,安兵五名)、坪仔头塘(在府治南九十里,外委一员,安兵十名)、攀桂桥汛(在府治东南八十里,把总一员,安兵五十一名)、旧城汛(在府治西南六十里,把总一员,安兵一百六十名)、蕃薯藔汛(在府治南六十五里,外委一员,安兵一十二名)、水底藔汛(在府治南一百六十里,驻防守备一员、千总一员,安兵一百五十名)。以上系南路营管辖。

  阿猴塘(在府治东南一百里,离凤山县二十里,安兵十名)、山猪毛口汛(在府治东南一百一十里,离凤山县三十里,都司驻札,把总一员、额外二员,安兵二百五十九名,马十匹)、阿里港汛(在府治东南八十里,外委一员,安兵六十名,兼武洛汛)、新园汛(在府治南一百里,千总一员,安兵一百名)、东港汛(在府治西南一百一十里,外委一员,安兵四十五名)、万丹汛(在府治东南一百里,把总一员,安兵五十名)、茄藤港塘(在府治南一百一十里,安兵五名)、放■〈纟索〉塘(在府治南一百二十里,安兵五名)、大昆麓塘(在府治南一百三十里,安兵五名)、枋藔汛(在府治南一百四十里,外委一员,安兵三十名)。以上系下淡水营管辖。

  水堀头塘(在府治北九十里,安兵六名)、八奖溪塘(在府治北八十里,安兵一十名)、嘉义县城(在府治……一百里,都司驻札,把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外四员,安兵五百名,马三十五匹)、外四汛(把总一员,巡防兵二十四名,驻嘉义城外)、山底塘(在嘉义县东门外,安兵六名)、牛稠溪(在府治北一百五里,安兵五名)、打猫塘(在府治北一百十里,安兵五名)、大埔林汛(在府治北一百二十里,外委一员,安兵二十名)、斗六门汛(在府治东北一百四十五里,守备一员、千总一员、外委一员,安兵一百八十名)、虎尾溪汛(在府治北一百四十四里,原设外委一员,安兵一十九名)、虎尾溪塘(在府治北四十里,原设兵五名)、他里雾汛(在府治北一百三十里,设外委一员,安兵四十名)、中路头塘(在府治北一百四十里,原设兵十名)、西螺汛(在府治北一百五十里,设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安兵六十九名)、三条圳塘(在府治北一百五十五里,原设兵十五名)、大仑脚汛(在府治北一百里,原设外委一员,安兵三十九名)、林圯埔汛(在府治北一百七十里,原设外委一员,安兵三十名)、笨港汛(在府治西北一百里,原设千总一员、外委一员,安兵八十九名)、盐水港汛(在府治西北八十里,原设把总一员,安兵一百名)、水沙连汛(在府治东北一百七十里,原设千总一员、外委一员,安兵一百名),以上系北路右营管辖。

  东螺塘(在府治北一百六十里,兵十名)、大武郡塘(在府治北一百七十里,兵五名)、燕雾汛(在府治北一百八十里,把总一员,兵四十名)、燕雾塘(在府治北一百七十五里,兵五名)、番仔沟塘(在府治北一百七十里,安兵五名)、枋桥塘(在府治北一百八十里,兵五名)、溪口藔(兵一十名)、二林汛(在府治西北一百五十里,外委一员,兵五名)、赤涂崎塘(在府治北一百九十里,兵五名)、南北投汛(在府治东北一百九十里,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兵九十九名)、彰化县城(副将驻札,都司一员、千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外二员、兵五百六十五名,马五十匹,在府北二百里)、外四汛(把总一员、额外一员,巡防兵四十五名,驻彰化县北门外)、底塘(在彰化县南门外,兵五名)、八卦山汛(在彰化县东门外,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兵一百名,嘉庆十五年裁柳树汛,并入此汛)、猫雾捒汛(在府治东北二百二十里,千总一员、外委一员,兵八十五名)、葫芦墩汛(在府治东北二百二十五里,外委一员,兵四十名,嘉庆十五年裁柳树湳外委一员、兵三十四名、二八水兵六名置此)、大肚溪塘(在府治北二百十里,兵五名)、四张犁汛(在府治东北二百二十里,外委一员,兵三十名,嘉庆十五年裁移马芝遴、大突、二林、二八水各塘置此)、沙辘塘(在府治北二百二十里,兵五名)、牛骂头汛(在府治北二百三十里,额外一员,兵二十五名)、大里■〈木戈〉汛(在府治东北二百二十五里,外委一员,兵五十名,干隆五十三年设)、触口汛(离府治一百六十里,额外一员,兵三……)、崁顶汛(离府治二百五十里,外委一员,兵五十名,嘉庆十五年裁虎仔坑兵十名,并入此汛)。以上系北路中营管辖。

  大甲溪汛(在府治北二百五十里,外委一员,兵三十名,今奏请添兵,将守备移驻)、吞霄塘(在府治北二百七十里,兵十名)、猫盂塘(在府治北二百六十里,兵五名)、大安海口汛(在府治西北二百六十里,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兵七十四名)、白沙墩塘(在府治北二百九十五里,外委一员,兵十名)、加志阁塘(在府治北三百一十里,外委一员,兵三十八名)、后垄汛(在府治北三百一十里,千总一员,兵五十三名)、中港汛(在府治北三百二十九里,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兵五十八名)、香山塘(在府治北三百三十五里,兵十名)、海口汛(在府治西北三百四十五里,额外一员,兵十二名)、竹堑厅治(在府治北三百五十九里,守备驻防,今奏请将镇标右营游击移驻,千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外二员,兵二百九十四名,马十五匹)、杨梅坜汛(在府治北四百里,把总一员,兵六十七名)、桃仔园汛(在府治北四百三十里,把总一员,兵一十五名)、南嵌汛(在府治北四百三十九里,外委一员,兵二十六名)。以上系北路右营管辖。

  艋舺营汛(在府治北五百二十八里,参将驻札,陆路守备一员、把总一员、外委二员,兵四百五十名,马一十匹)、大鸡笼汛(离艋舺六十里,千总一员,兵九十名)、马炼汛(离艋舺九十里,外委一员,兵三十名)、水转脚汛(离艋舺三十里,外委一员,兵三十五名)、三貂港汛(离艋舺一百零一里,把总一员,兵三十名)、海山口汛(离艋舺十里,外委一员,兵六十名)、三瓜仔汛(离营汛七十里,外委一员,兵十名)、龟山仑岭汛塘(离艋舺二十五里,兵十名)、暖暖塘(离艋舺营汛五十里,兵十名)、灿光藔塘(离艋舺营汛八十五里,兵十名)。以上系艋舺陆路管辖。

  沪尾炮台汛(水师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外三员,兵五百三十名)、八里坌汛(离艋舺三十里,外委一员,兵三十名)、金包里汛(离艋舺九十二里,把总一员、外委一员,兵五十名)、石门汛(离艋舺十二里,外委一员,兵三十名)、小鸡笼塘(离艋舺五十二里,兵十名)、北港塘(离沪尾四里,兵五十名)。以上系艋舺沪尾水师管辖。

  噶玛兰五围厅治(离艋舺营汛二百一十里,都司驻札,千总一员、外委二员、额外一员,兵三百六十名)、头围汛(南至三围塘十二里,北至炮台塘五里,守备一员、外委一员,兵一百名)、三貂汛(南至北关汛六十里,北与艋舺分管交界十里,千总一员,兵五十名)、溪洲汛(北至五围城汛十二里,南至加礼远汛二十里,把总一员,兵四十名)、苏澳汛(离加礼远汛二十里,把总一员,兵五十名)、加礼远汛(北至溪洲汛二十里,南至苏澳汛二十里,额外一员,兵五十名)、北关汛(南至炮台塘十里,北至三貂汛六十里,外委一员,兵四十名)、三围塘(离头围汛十二里,兵十名)、炮台塘(离头围汛五里,兵十五名)。以上系噶玛兰管。

  安平镇(台协水师副将驻札,台协中营游击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额外五员,兵四十七名,台协右营都司一员、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一员、外委四员、额外三员,兵四百二十七名,离府治水程七里)、鹿耳门口汛(台协中营千总一员、台协右营千总一员,兵各一百五十名,驻防中右两营,游击、都司、守备按季轮防,离府治水程三十里)、大港汛(把总一员,兵五十名,离府治水程七里)、茄藤仔塘(兵五名,离府治二十里)、喜树仔塘(兵五名,离府治三十里)、昆身头塘(兵五名)、蛲港塘(兵五名,离府治三十里)、蚊港汛(把总一员,兵一百名,离府治五十三里)、南鲲身塘(兵五名,离府治水程四十里)、北门屿塘(兵五名,离府治四十里)、马沙沟塘(兵五名,离府治三十里)。以上系台协中营管辖。

  打鼓汛(把总一员,兵六十名,离府治西南八十里)、蛲港塘(兵五名,离府治三十五里)、赤嵌塘(兵五名,离府治四十里)、万丹塘(兵五名,离府治南六十里)、岐后汛(兵十名,离府治南九十里)、大埔林塘(兵五名,离府治南一百里)、下淡水塘(兵…名,离府治南一百零五里)、西溪塘(兵十名,离府治一百五里)、东港汛(把总一员,兵五十名,离府治西南一百十里)、茄藤港塘(兵五名,离府治一百一十三里)、放■〈纟索〉塘(兵五名,离府治西南一百二十五里)、大昆麓塘(外委一员,兵五名,离府治一百三十五里)。以上系台协右营管辖。

  鹿港汛(台协左营游击驻札,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一员、额外二员,兵三百零七名,离府治西北一百九十里)、水里港汛(外委一员,兵二十名,离府治西北二百二十里)、番仔挖塘(兵五名,离府治西北一百八十里)、王功海口汛(千总一员,兵一百名,离府治西北一百八十五里)、笨港汛(台协右营守备驻防,把总一员,兵一百五十名,离府治西北一百里)、■〈鱼逮〉仔挖塘(兵五名,离府治西北一百一十里)猴树港汛(兵十名,离府治西北九十里)、海丰港汛(外委一员,兵二十名,离府治西北一百四十里)、新店汛(把总一员,兵七十五名,离府治西北七十七里)、三林港汛(外委一员,兵五十名,离府治西北一百六十里)。以上系台协左营管辖。

  澎湖妈宫(副将驻札,左右两营游击守备各一员,千总、把总各二员,外委九员、额外六员,兵七百七十九名)、妈祖澳港口(左右营兵各一百名,千、把总各一员)、大妈祖宫新城内(把总一员,左右营兵各二十八名)、挽门汛炮台(兵二十八名,左营辖)、水埯炮台(兵二十八名,左营辖),将军澳(把总一员,兵六十名)、将军澳炮台(兵二十八名,左营辖)、嵵里汛(外委一员,兵三十名,左营辖)、嵵里炮台(兵二十八名,左营辖)、文良港汛(外委一员,兵九十名,左营辖)、风柜尾炮台(兵十名,左营辖)、妈祖澳新城内(兵二十八名,右营辖)、西屿头(外委一员,兵一百名,右营辖)、外堑炮台汛(兵十五名,右营辖)、小门汛(兵三十名,右营辖)、内堑炮台(兵二十八名,右营辖)、外堑汛(外委一员,兵五十名,右营辖)、北山汛(把总一员,兵一百名,右营辖)、吉贝汛(外委一员,兵一百名,右营辖)。

  (以上系曾敦仁、翁守训同采)

  北路淡水营,自干隆二十年起,旧制原设都司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五员、额外二员、马步战守兵丁六百二十九名额、马一十匹、战船二只,分防艋舺渡头汛、大鸡笼汛、海山口汛、八里坌汛、右石门汛、金包里汛、炮台塘、北港塘、小鸡笼塘、烟墩塘、长道坑塘、斗六汛、五塘,俱系都司管辖。陆路地方东至三貂一百零六里,西至石头溪与北右营交界三十五里,南至山林三十里,北至海三十里。水洋上至三貂一百里,下〔至〕中港溪与台协水师左营交界一百五十里,隶北路协□将统管。所建营房、汛塘、衙署、军□库局,较…房,俱于嘉庆十年……月间遭…匪蔡牵帮□攻陷,焚…存署都…陈廷梅…兵打仗…续,都司陈阶升随于是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到淡水接任,收回营制。嗣因兵力单薄,嘉庆十一年间奉文在台就淡招募水兵一百五十名添防。嘉庆十五年,奉文就台协水师三营裁拨台募水兵一百九十八名,随驾平字一号、二号、定字三号、澄字四号战船四只,至淡添防,即将北路淡水营都司改为艋舺营游击。案于嘉庆十三年间奉文奏准。

  台湾北路附近沪尾之艋舺地方,远在台北,仅责成都司分防,每遇海口有事,不惟台湾镇远在郡城,鞭长莫及,即北路协驻札彰化,往返数日,亦属缓不济急。请将福建台湾水师右营游击移驻艋舺,作为艋舺营游击,管理淡水北路营务。淡水营都司移驻台湾水师右营,作为台湾水师右营都司。其原设兴化协右营守备,移驻沪尾炮台,作为沪尾水师守备,管辖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额外三员。又延平协左营守备,准其移驻艋舺,作为艋舺营游击中军守备,管辖陆路弁兵。其应添千把、外委等官,准其于台湾各营内通融酌拨等因;奉行添设在案。艋舺营游击改为水师参将,案于道光四年间奉文奏准,将艋舺游击改为水师参将,……艋舺……管辖。艋舺路中军守备、沪尾水………备兼辖………头围汛守…,统辖水陆地方,水洋…大…港,与台协…营交界起,至噶玛兰折入苏澳界止,计水洋七百余里。(附图)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噶玛兰营,新辟地,始入版图。嘉庆十八年奉文奏准安设营伍,设立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外委二员、额外外委三员,由内地上府延、建、汀、邵拨戍兵丁三百九十五名,统归艋舺营游击兼辖。守备同通判驻札五围,存城把总一员、协防外委一员、额外外委二员、兵丁二百一十五名。自五围至三围,计程十二里。三围应设一汛,安兵十名。三围至头围,计程十二里。头围应派千总一员、兵八十名,同县丞驻札防范。该地乌石港口,建筑炮台一座,拨兵架炮防守。其将近头围五里之外,地名硬枋,高山险峻,为噶玛兰全境咽喉要道,建盖北关一座,派外委一员、兵三十名,驻札防守,专司启闭盘诘奸宄,毋许溷迹潜入。由北关至嶐嶐山脚,计程二十五里。嶐嶐岭脚,安设一汛,派额外外委一员、兵二十名驻札防守。其由五围至溪洲,计程十二里。溪洲应派把总一员、兵四十名驻札巡防在案。

  噶玛兰营添设都司案,于道光四年间奉文奏准。噶玛兰地方于嘉庆十八年,始入版图。在台湾极北,西面靠山,东临大海。其南北两面,皆系山海交错,距郡一千三百余里。该营原归艋舺营水师游击统辖。惟查艋舺营由陆入兰,程途尚须三日。若水师兵一遇顺风,可以朝发夕至。该处系生番地界,匪船出没,势所不免。原设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把总二员,共兵四百名(除分驻巡防外,有城兵丁□有二百一十五名,力既单薄,缉捕恐难周备。自应添设将弁兵丁,期于巡防有所裨益。艋舺营游击改为水师参将,专管兰境洋面,仍兼管噶玛兰陆路军务,并于北路左营及台湾城守营抽拨战守兵二百名,再于艋舺抽去陆兵一百名,拨入兰营,加以原设额兵,共有七百名,兵力较厚,足壮声威,并须添设都司一员,驻札五围城内,将原设五围城内守备移驻头围。其原设头围千总,移驻三貂。再添千总一员、外委二员,以资钤束等因。奉行添设在案。

  一、干隆四十八年,将各营分配各官养廉兵粮裁去,按县给与养廉银两,其所裁兵粮,添设实兵操防。

  一、干隆五十五年,增设全台陆路各营马三百匹,马兵三百名。其马兵由内营按起拨换,其马匹倒毙,每年由台湾选派守备都司一员、把总一员,赴口外购回,照额匀补。

  一、嘉庆十年,添设水师哨船善字号同安梭船三十只,归台协副将统领巡洋缉捕,分配台协三营、北路淡水营管驾。

  一、戍台水陆兵丁,俱按照头、二、三、四起内营按班拨换,惟噶玛兰营头起三…拨换两次,旧制新兵…戍兵班满,兵…换回,皆由府治鹿耳门配渡。嘉庆十五年,将嘉义以北换回旧兵,改由鹿仔港配渡,竹堑以北换回旧兵,改由八里坌配渡。其来戍新兵,仍由府治鹿耳门渡台,归总镇点验,分发收伍。

  一、旧制总兵官以下至都司、守备,皆三年俸满更调,干隆五十一年,此例停止,总兵官历俸三年,奏请升见。嘉庆十五年,奏请之例亦复停止。副将、参、游、都、守,必俟五年俸满,方准升调。惟水师缺多人少,不计。其千总三年历俸,由内营选拨调换。把总由台开缺拔补。俸满把总回省,收标候缺。外委均随班拨换。道光四年,将千把、外委换回之例奏停,升迁事故概就台拔补。道光八年,仍奏复旧制。千把由内营选拨对品更调,外委随班换戍。

  一、总兵官一员,年支俸薪、蔬菜、心红、纸张银五百一十一两五钱七分五厘六毫,养廉银一千五百两,马干十六匹。副将三员,每员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红、纸张银三百七十七两四钱五分七厘六毛,养廉八百两,马干十二匹。参将三员,每员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红、纸张银二百四十二两三钱三分九厘六毛,养廉银五百两,马干六匹。游击七员,每员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红、纸张银二百三十一两二钱三分九厘六毛,养廉银四百两,马干六匹。都司五员,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红、纸张银一百四十一两三钱九分三厘六毛,养廉银二百四十两,马干四匹。守备十六员,每员年各支俸薪、蔬菜、心红、纸张银九十两七钱五厘六毛,养廉银二百两,马干四匹。千总每员年支俸薪银四十八两,养廉银一百二十两,马干二匹。把总每员年支俸薪银三十六两,养廉银九十两,马干二匹。外委饷与步战兵同。每员年各支养廉银十八两,马战兵每名月各支饷银二两,月小一两九钱三分三厘二毛。步战兵每名月各支饷银一两五钱,月小一两四钱五分。守兵每名月支饷银一两,月小九钱六分六厘六毛。马匹支草干银一两,月小九钱六分六厘六毛。官马、操马一律。官自把总以上,副将以下,每月朋扣存司银二钱,马兵一钱,战兵五分,守兵三分。外委马步战守兵,每名每月支米三斗,月小二斗九升。官兵俸饷廉干等银,按年派员赴省领运,交台湾府库按季按月给营支领。澎湖归澎湖厅库给发。噶玛兰由噶玛兰厅就地征钱粮等项开销发领。兵米就所属之厅县仓支放。

  一、雍正二年,赏给戍□兵丁每户每月米一斗,七年赏给戍兵赡家银四万两,由…督匀给。岁以为常。八年,总兵王郡奏准发帑就台购置田园、鱼塭,岁收租息,赏给戍兵游巡、红事、白事、运殖等费。每兵游巡日给银一分五厘,每兵娶妻、子女婚娶各给银三两。每兵丁父母忧,身故妻亡,各给银四两。每兵身故,运骸回籍,途远者给银三两,近者一两五钱。官之收埋运柩,照其支食养廉名粮计算类推。干隆五年,赏给戍兵更换往来盘费,以程途远近分上、中、下游,上游银二两,中游银一两五钱,下游银一两。五十三年,将林爽文案内抄没田产递年租息,赏给戍兵加饷,每名每月加给银四钱。

  一、台澎各营战船,经总督满保题定,归台湾道设厂监修。道光六年,奏令台湾府匀修。于是,府亦设厂焉。

  ●台厂战船

  台厂战船(干隆二十九以前设厂修造章程及购采料木名式、篷■〈纟索〉、器椇,归营管驾巡防守御各条目,前志已详。今自二十九年以后增添裁改者,采之以备纂辑)

  查干隆二十九年,台、澎、淡六营原设战船八十九只,至三十三年,奉署总督部堂熊札,奉谕旨查明闽、广、浙江海口战船应如何酌量裁改等因,饬据台协议就中、左、右三营裁汰战船八只,统计六营实共战船八十一只,分拨配用。

  台协中营分管船十五只,编为平字号。

  台协左营分管船十…只,编为…字号。

  台协右营分管船十五只,编为…字号。

  澎湖左营分管船十七只,编为绥字号。

  澎湖右营分管船十六只,原编为宁字号。道光元年奉文避讳,改为巩字号。

  淡水营分管船二只,编为波字号。

  以上六营,共船八十一只。

  嘉庆十年,闽浙总督王具奏台湾水师兵力单薄,添募水兵,由内地福州省厂另行添造善字号大同安梭船三十只,与台湾营兵船联帮战守,分派台协中、左、右三营承管。

  嘉庆十三年,福州将军赛奏办酌筹北路海口移驻营员设立专营案内,议请添拨哨船四只。旋于嘉庆十五年,就于台协三营拨出战船四只,交艋舺营配用。

  嘉庆十三年,福州将军赛奏准裁汰台协三营战船十七只,另请改造梁头二丈三四尺大船八只,以为追捕洋匪,未经兴造。旋于嘉庆十五年间,总督部堂方、巡抚部院张,会奏大船八只,毋庸建造,并请将历次攻盗击坏及在洋遭风失水之善字号船二十一只裁汰,另议添造守港平底船十六只、八桨快船十六只,分拨台、鹿、淡三口配用。由水师提督王拟定船式来台,于嘉庆十九年间兴造,至二十一年完竣,交营守港。平底船十六只,编为知字号。八桨快船十六只,编为方字号。

  以上三十二船,派归台协中、左、右、淡水四营,每营分管知字号四只、方字号四只,统计台、浙、淡各营合共哨船一百零五只。

  道光六年间,台湾道孔,以台地港门淤没,知、方两字号三十二船及前次裁剩之善字号九船,配用不甚得力,详奉总督部堂孙,奏准裁汰,另议改造一二号白底艍船三十二只,分拨台、鹿、淡三口,仍归各营配用,抵补原额。现在估造船式工料价费银两,尚未定案兴造。

  现在存营实共战船六十四只:台协中营半字号船十一只,台协左营定字号船六只,台协右营澄字号船八只,澎协左营绥字号船十七只,澎协右营巩字号船十六只,淡水营波字号战船六只。

  (道光十年二月二十日杨文显、吴春禄、蔡国香同采。道光十年三月十九日署府正堂王札志局提调刘文内粘单校对相符)

  ●荐辟

  黄本渊(台湾县人,嘉庆癸酉科优贡,道光元年召试孝廉方正,朝考引见,钦点教职,六品顶戴)。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苏德纯、苏凤翔合报)

  ●进士

  道光三年癸未(杜受田榜):郑用锡(淡水廪生,候选知县)。

  六年丙戌(王庆元榜):曾维桢(府学附生,翰林院庶吉士)。

  九年己丑(刘有庆榜):黄骧云(府学粤籍廪生,乡榜名龙光,台湾人,改今名,现官工部营缮司主事)。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苏德纯、苏凤翔同报)

  ●举人

  干隆三十年己酉(王国鉴榜):王振声(府学)、杨道成(凤山)。

  三十三年戊子(翁云霖榜):张源俊(台湾□生)、张植华(台湾□生,永春学正)。

  三十五年庚寅恩科(钟大受榜):张源义(台湾□生)、周朝瀛(台湾□生)。

  三十六年辛卯(倪元宽榜):许拔萃、叶期颐(……知县)。

  三十九年甲午(张舫榜):陈作霖(台湾□生,宁化教谕,捐升内阁中书)、郭廷机(嘉义□生)。

  四十二年丁酉(赵有成榜):刘应罴(台湾廪生,第七十二名,屏南训导)、陈橉(第二十名)。

  四十四年己亥恩科(张经邦榜):王泰(台湾□生)、尤式钰(彰化□生)。

  四十五年庚子(陈从潮榜):黄朝辅(台湾增生)、曾大源(府学廪生,军功任内阁中书)。

  四十八年癸卯(张腾蛟榜):郭旁达(府学廪生,福安教谕)、史锦华。

  五十一年丙午(谢淑元榜):潘振甲(台湾附生,军功加六品衔)、王搢生(台湾□生)。

  五十三年戊申恩科(韩学秦榜):郭一簪、童峻德(任山东齐东县知县)。

  五十四年己酉(郑炯榜):石维梓(榜姓李,台湾□生,安溪教谕)、柯梅溪(任河南密县知县)。

  五十七年壬子(吴宏谟榜):林毓奇(嘉义附生)、何肇成。

  五十九年甲寅恩科(杨惠元榜):洪禧(府学廪生,挑选分发山西试用知县)、蔡廷懋(嘉义□生)。

  六十年乙卯(龚正调榜):吴锡金(榜姓郑,台湾□生,捐升内阁中书,后授云南丽江府知府)、蔡廷炯(嘉义□生)。

  嘉庆三年戊午(郑兼才榜):郭绍芳(台湾廪生)、蔡廷槐(嘉义□生)。

  五年庚申恩科(张光洁榜):蔡其英(府学附生)、周琼浆(附生)。

  六年辛酉(张翘榜):刘大业(福州府学训导)、许廷杰(大田训导)。

  九年甲子(林凤翘榜):吴逢春、王三锡(泰宁训导)、林望恩(府学钦赐举人,乙丑会试钦赐翰林院检讨)。

  十二年丁卯(郭尚光榜):陈王辉(府学附生)、林焕章(彰化□生)、郑捧田(大田教谕,彰化廪生)。

  十三年戊辰恩科(姚大椿榜):黄石标(凤山廪生)、张士凤(嘉义附生)、林希哲(嘉义附生,捐升知州)、刘鸣皋(戊辰会试钦赐翰林院检讨)。

  十五年庚午(罗叶孙榜):许捷升(府学附生,捐升光禄寺署正,丙戌挑选分发湖北试用知县)、王珪璋(附生)、杨启元(彰化□生)。

  十八年癸酉(周滨海榜):林谦晋(台湾附生,榜名谦光,挑选分发安徽试用知县,署广德州建平县知县)、王克成(附生)、李三山(台湾附生)。

  二十一年丙子(沉捷锋榜):曾作霖(彰化廪生,挑选教谕)、林廷璋(彰化附生)、林世贤(彰化附生)、辛齐光(岁贡生,钦赐举人,澎湖人)。

  二十三年戊寅恩科(黄大章榜):曾维桢(府学附生,丙戌进士,翰林院庶吉士)、叶向荣(彰化附生)、郑用锡(淡水廪生,癸未进士,候选知县)。

  二十四年己卯(魏本唐榜):陈泰阶(台湾廪生,候选知县)、陈玉阿(府学廪生)、郭成金(淡水廪生,挑选教谕)、黄骧云(府学廪生,己丑进士,工部主事)。

  道光元年辛已恩科(林文斗榜):林大元(府学廪生)、林长青(淡水廪生)、韩治(府学优贡生)、柯琮璜(彰化附生)、林西园(龙溪附生,原籍嘉义)。

  二年壬午(李家辉榜):吴景中(台湾廪生)、林青莲(台湾廪生)、洪天衢(彰化附生)。

  五年乙酉(林扬祖榜):郑应元(府学附生)、陈维藻(淡水附生)、王朝纲(嘉义附生,由荫生现任刑部直隶司员外郎)。

  八年戊子(郭礼图榜):郑朝兰(府学廪生,台湾人)、王琼佩(台湾增生)、谢有祥(彰化附生)、谢天申(府学廪生,粤籍)。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苏凤翔、苏德纯同报)

  ●副榜

  郑国梁(干隆戊子科中式第四名,诸罗附生)、曾道周(道光戊子科钦赐副榜)。

  (道光九年十二月初五日苏德纯、苏凤翔采)

  ●拔贡

  干隆三十年乙酉:王捷(府学)、林聪(彰化)、张寅宾(凤山)。

  四十二年丁酉:谢望梅(府学)、郑天球(嘉义)、张明义(彰化)。

  五十四年己酉:吕日瀛(府学)、张青峰(台湾)、吴春贵(嘉义,候选州判,议叙随带军功加一级纪录二次,任户部广西司郎中,诰封奉直大夫)、许玉成(彰化□生)。

  嘉庆六年辛酉:李宗寅(府学增生)、林芳远(府学,候选教谕)、黄汝济(台湾,军功加六品衔)、黄缵(凤山,候选州判)、陈怀玉(嘉义□生)、阮起(彰化□生)。

  十八年癸酉:李维扬(府学廪生,候选州判)、杨绍礼(府学廪生)、林开烈(台湾廪生)、张克忠(凤山附生)、苏策勋(嘉义,分发试用教谕)、王云鼎(彰化附生,军功加七品小京官,加六品职衔)。

  道光五年乙酉:庄仰中(府学,候选州判)、陈琼芝(府学,候选州判)、郑用鉴(淡水,候选州判)、张克宽(台湾廪生)、黄尚清(凤山廪生)、曾绍沂(嘉义廪生)、廖春波(彰化廪生)。

  ●优贡

  嘉庆十五年庚午:陈震曜(嘉义廪生,历任建安、闽清、平和、惠安教谕训导,现任同安训导)。

  十八年癸酉:黄本渊(府学廪生,道光元年辛已召试孝廉方正,钦点教职)。

  二十一年丙子:韩治(府学廪生,道光辛已恩科中式)。

  道光二年壬午:杨邦策(台湾廪生)。

  (道光九年十月二十日苏德纯、苏凤翔同报)

  ●恩贡

  干隆三十六年:薛登科(府学,军功加七品衔,任福州训导)、李希周(台湾)、林奉璋(凤山)、许腾龙(嘉义)、施国赞(彰化)。

  四十五年:吴必达(府学)、郑克捷(凤山)、刘元俊(台湾)、陈萃(嘉义)、李维固(彰化)。

  五十年:王昆(府学)、张源勋(台湾)、李凤翥(凤山)、赖应锦(嘉义)、张璞生(彰化)。

  五十五年:陈廷璧(府学,军功加六品衔)、黄流(台湾)、李登元(凤山)、薛非魁(嘉义)、林玺(彰化)。

  嘉庆元年:朱矿(府学)、林师圣(台湾,选大田教谕)、张启东(凤山)、陈廷赞(嘉义)、卢焕章(彰化)。

  五年:杜朝锦(府学)、杨肇基(台湾)、林继美(凤山)、吴作霖(嘉义)、杨应选(彰化,军功加六品衔)。

  十四年:黄澄源(府学)、徐朝选(台湾)、王花春(凤山)、陈必恭(嘉义)、吴玉声(彰化)。

  二十四年:郑朝清(府学)、林超英(淡水)、张振文(台湾)、杜嵩(凤山)、杨登岸(嘉义)、曾拔萃(彰化)。

  二十五年:林慎微(府学)、杨德宜(台湾)、郭萃(彰化)、林西泰(嘉义)、陈大音(彰化)。

  道光元年:王启明(府学)、黄化治(台湾)、黄天德(凤山)、丁捷三(嘉义)、赖占梅(彰化)。

  (道光十年三月初十日陈国瑛采)

  ●岁贡

  干隆二十八年:王德化(府学)、魏天章(台湾)、余国榆(凤山)、林建章(嘉义)。

  二十九年:吴峨(府学)。

  三十年:吴维新(府学)、□□□(台湾)、□□□(凤山)、□□□(嘉义)、□□□(彰化)。

  三十一年:洪廷庆(府学)。

  三十二年:□□□(府学)、杨章(台湾)、□□□(凤山)、马琬(嘉义)。

  三十三年:蔡珍(府学)。

  三十四年:蔡翰章(府学)、黄璇玑(台湾)、陈元荣(凤山)、詹大成(嘉义)、陈炎(彰化)。

  三十五年:杨廷秀(府学)。

  三十六年:吴鸿谟(府学)、董日勉(台湾,加军功以教职)、陈亨昌(凤山)、陈璇玑(嘉义)。

  三十七年:钱元扬(府学)。

  三十八年:庄天钎(府学)、林瑚(台湾)、廖鸣凤(凤山)、杨宗璧(嘉义)、吴鸣谦(彰化)。

  三十九年:曾希登(府学)。

  四十年:林九龄(府学)、徐克贤(台湾)、郑天云(凤山)、叶发祥(嘉义)。

  四十一年:郭应麟(府学)。

  四十二年:张文卿(府学)、郭登云(台湾)、王有为(凤山)、陈廷圭(嘉义吴成己(彰化)。

  四十三年:吴化。

  四十四年:李如员(府学)、马一鸣(台湾)、蔡青峰(凤山)、陈良佐(嘉义)。

  四十五年:吴攀麟(府学)。

  四十六年:郭学周、林启泰(台湾)、赖元湖、陈赞禹(嘉义)、陈天爵(彰化)。

  四十七年:吴世芳(府学)。

  四十八年:林必敬(府学)、郑士模(台湾)、柯廷钟(凤山)、李辉(嘉义)。

  四十九年:温如璋(府学)。

  五十年:伍朝荣(府学、粤)、陈元辉(台湾)、柯汝贤(凤山)、黄大文(嘉义)、吕朝宗(彰化)。

  五十一年:黄鸣鹤(府学)。

  五十二年:张有耀(府学)、魏一飞(台湾)、洪达三(凤山)、林廷孚(嘉义)。

  五十三年:李廷芝。

  五十四年:林朝英(府学,中书科中书,加光禄寺署正衔)、韩高翔(台湾,闽县训导)、苏辉(凤山)、庄则行(嘉义)、翁国政(彰化)。

  五十五年:杨光谟(府学)。

  五十六年:李廷桂(府学)、王国华(台湾)、郭青云(凤山)、林大经(嘉义)。

  五十七年:黄毓周(府学)。

  五十八年:蔡邦光(府学)、游化(台湾,军功五品衔,任延平府沙县训导)、陈如玉(凤山)、林西滨(嘉义)、杨振声(彰化)。

  五十九年:李英华(府学、粤)。

  六十年:黄云衢(府学、粤)、韩必昌(台湾,军功六品衔,选武平训导)、王振文(凤山)、黄治(嘉义)、吴道东(彰化)。

  嘉庆元年:李石俊(府学、粤)。

  二年:林维增(府学)、杨鸣鹤(台湾)、黄应科(凤山)、林声德(嘉义)、李士魁(彰化)。

  三年:黄毓辉(府学)。

  四年:施嘉徽(府学)、章甫(台湾)、许名扬(凤山)、黄清平(嘉义)、施国敦(彰化)。

  五年:谢掌文。

  六年:杨爔(府学)、辛齐光(台湾、澎)、余志仁(凤山)、李华(嘉义)、陈元谟(彰化)。

  七年:王振德(府学)。

  八年:魏璜(府学)、高绍芳(台湾)、张廷钦(凤山)、徐梦桂(嘉义)、曾玉音(彰化)。

  九年:张维新(府学,军功八品加捐训导)。

  十年:庄文治(府学)、庄莅(台湾)、许时澄(凤山)、洪如璋(嘉义)、张植梅(彰化)。

  十一年:陈欢光(府学)。

  十二年:林筠(府学、粤)、甘作霖(台湾)、王文澜(凤山)、黄文起(嘉义)、施嘉会(彰化)。

  十三年:黄赞赞(府学)。

  十四年:蔡攀桂(府学)、李瑞云(台湾)、郑城(凤山)、张以仁(嘉义)、杨振熏(彰化)。

  十五年:蔡鸣正(府学、粤)。

  十六年:林绍祖(府学)、陈肇昌(台湾)、吴清时(凤山)、林维垒(嘉义)、郑廷策(彰化)。

  十七年:黄瑞玉(府学)。

  十八年:蔡远扬(府学)、曾基猷(台湾)、林辉璜(凤山)、郭拔英(嘉义)、洪大观(彰化)。

  十九年:曾基业(府学)。

  二十年:洪克修(府学)、陈梦莲(台湾)、杨登科(凤山)、洪世凤(嘉义)、杨汝佐(彰化)。

  二十一年:林钟元(府学)。

  二十二年:纪梦熊(府学)、林栖凤(台湾)、刘基昌(凤山)、黄廷辉(嘉义)、张熏(彰化)。

  二十三年:陈清辉(府学)。

  二十四年:林振(府学)、吴春芳(台湾)、张维翰(凤山)、黄金镕(嘉义)、陈英世(彰化)。

  二十五年:黄时成(府学)、陈嘉谟(淡水)。

  道光元年:施廷选(府学)、蔡有汜(台湾)、柯应三(凤山)、陈丹心(嘉义)、陈醇(彰化)。

  二年:陈植青(府学)。

  三年:陈连魁(府学)、张源翰(台湾)、林瑀(凤山)、王以理(嘉义)、吴道行(彰化)。

  四年:黄鉴川(府学、粤)。

  五年:罗在田(府学、粤)、王起材(台湾)、林春辉(凤山)、郭书绅(嘉义)、郭开荣(彰化)。

  六年:黄凌云(府学)。

  七年:李重曜(府学)、郭维洪(台湾)、邱大机(凤山)、张廷耀(嘉义)、吕盛音(彰化)。

  八年:黄观光(府学)。

  九年:洪坤(府学)、曾敦仁(台湾)、张斌(凤山)、何国材(嘉义)、杜开元(彰化)。

  十年:林琼(府学)。

  (道光十年四月二十日陈国瑛报)

  ●钦赐副榜

  干隆十八年:陈思敬(由同安学贡)。

  干隆三十五年:郑国梁(嘉义)。

  嘉庆九年:简福(凤山)、颜协恭(彰化)。

  十二年:林汝弼(府学)、黄中的(嘉义)。

  十三年:翁敬胜(嘉义)。

  十八年:黄大年(府学)。

  二十一年:李焕章(凤山)、梁遇文(彰化)。

  二十三年:蔡振清(嘉义)、赖继辉(彰化)。

  道光七年:刘献廷(府学)、刘伊仲(凤山)。

  八年:曾道周(台湾)。

  (道光十年三月初十日陈国瑛采)

  ●例贡(台属)

  章振香、陈鸣佩(历任建宁、福州、连江、龙溪训导)、吴世同(署闽清教谕)、杨有仪(署福宁训导)、郭邦献(署清流训导)、韩高瑞(候选训导)、林瀛(候选部司务)、陈观国(候选教谕,改名昌国)、苏德纯(州同)、苏凤翔(试用训导)、陈文仰(候选训导)、黄峻(延平训导)、陈奎光(试用训导)、陈启声(试用训导)、苏以玉(凤山捐职训导)、苏策名(嘉义试用训导)(以上由廪生)。曾绍基、程志登、谢晋初、黄本辉(州同)、杨文显、韩高发(以上由增生)。林文猷(任瓯宁训导,彰化)、林捷元(任沙县训导,彰化)、林毓元(任户部司务厅司务)(以上由廪生)。陈奇烈(中书科中书)、陈兆升、陈清江(军功加八品衔)、林廷珍、程德庄(候补经历)、洪文德、韩高选(州同)、杨有龙、黄占梅、林炳、苏策林(候选布政司理问,加二级,封奉直大夫)、许容光、游大模、陈朝选、张廷彬、张学谟、许大时、苏建中、陈文倬、赵大成、苏文瑞(嘉义籍)、张必中(凤山籍)、翁品山(嘉义籍,捐纳同知职衔)、郭廷材(凤山)、王朝清(嘉义籍,候选员外郎)、简志仁(凤山)、王朝宗(嘉义籍,捐纳同知职衔)、黄作雨(台湾)、黄昌选(凤山)(以上由附生)。王克褒、陈国瑶、翁维藩、张锦美(澎湖)、吴浚之(候选通判)、游伯龙、翁锡福、李俊臣、方德良、杨志中(祀孝悌祠,有传)、刘国伦、林宗宪(候选州同)、蔡国定、郑其嘏(加捐奉直大夫)、韩长文(候选州同)、韩日文(候选都察院都事)、韩熙文(候选布政司理问)、萧继起、黄珪璋、张文辉、韩高泽(候选布政司经历)、韩高扬(刑部广西司主事,捐升员外郎)、吴志拔、沉清泽、林开飞、陈恒德(布政司理问)、钟显荣、吴廷俊、林长春、廖锦龙、方克忠、蔡国香、陈以宽、蔡显名、张国柱(候选布政司经历,捐建凤城,议叙纪录一次)、郑克贤、潘志涵、陈廷士、陈科升、陈新发、陈科连、郭拔华(军功授六品衔)、杜天奎(军功授六品衔,捐升通判,任广西平乐府通判,调镇安府通判,凤山籍)、林望高、蓝文藻、谢廷芳、王奕隆、黄昌盛、叶必成、刘天锡、陈寅昌、李廷耀、郑光基、苏文试、郑国泰、吴志泽、张克达、黄启南、陈步屏、陈仁辅、陈克劝(彰化)、张德伦(澎湖)(以上由俊秀)。

  (道光十年二月初十日苏凤翔、陈国瑛同采)

  ●武进士

  道光六年:许捷标(台湾,连捷)。

  (道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陈国瑛采)

  ●武举

  干隆三十年:章英杰(府学)、洪清骥(府学)、许拔英(府学)、张从龙(凤山)、张方武(彰化)。

  三十五年恩科:陈邦杰(府学)、陈宗器(府学)、吴天河(府学)、林蕴玉(府学)张简魁(府学)、许国梁(彰化)。

  三十六年:吴履凤(凤山)、高升(凤山)、曾国材(凤山)。

  三十九年:邱宗荣(府学)、赖廷云(嘉义)。

  四十二年:陈赓功(府学)、许士魁(府学)、黄奠邦(嘉义,解元)、张士敏(嘉义)。

  四十四年恩科:叶显名(府学)、黄毓金(府学)、陈飘芳(彰化)。

  四十五年:林朝聘(台湾)、林廷玉(台湾)、叶如珪(嘉义)。

  五十一年:郑应选(府学)、黄清华(嘉义)。

  五十三年恩科:沈启成(嘉义)、张起凤(彰化)。

  五十四年:张元魁(府学)、曾国乘(嘉义)。

  五十七年:蔡耀仁(府学)、刘国梁(彰化)。

  五十九年恩科:杨捷三(府学)、何云衢(嘉义)。

  六十年:庄式玉(府学)、吴朝宗(台湾)、杜光玉、吴安邦(彰化)。

  嘉庆三年:张文雅(台湾)、张元英(凤山)、郭一登(嘉义)。

  五年恩科:戴时中(台湾)、杨栋(彰化)。

  六年:张中玉(嘉义)、洪安邦(嘉义)、苏有功(嘉义)。

  九年:詹根拔(府学)、高腾飞(府学)、陈占梅(彰化)。

  十二年:庄学山(府学)、陈朝拔(台湾)、黄启东(凤山)。

  十三年恩科:黄清雅(嘉义)、陈克修(彰化)。

  十五年:林成章(府学)、黄圣淮(凤山)、萧建邦(彰化)。

  十八年:郭逢年(府学)、颜鹏飞(府学)。

  二十一年:许邦升(府学)、刘瑞麟(府学)、王得宽(嘉义)。

  二十三年恩科:陈清华(府学)、麦朝清(凤山)、曾廷辉(嘉义)。

  二十四年:温斌元(府学)、赵鸣岐(台湾)、周荣东(台湾)、黄朝凤(凤山)、张安邦。

  道光元年恩科:林廷凤(府学)、李建邦(府学)、吴兴邦(淡水)。

  二年:林得时(府学)、钟仕高(府学)、张简腾(凤山)、苏天翰(嘉义)。

  五年:蔡际会(府学第八名)、刘捷高(府学)、张建邦(淡水)、许捷标(台湾)、王朝祥(嘉义)。

  九年:黄安邦(府学)、何安邦(府学)、□□□(台湾)、张连捷(嘉义)。

  (道光十年三月二十五日陈国瑛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