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獻叢刊·第48種】苑裏志
台灣文獻叢刊
【第 48 種】
苑裏志
.作者:蔡振豐
.原書頁數: 0119 頁
●書籍簡介
第四八種「苑裏志」
本書(一冊一一九面七一、四○○字)分上下兩卷,蔡振豐纂輯。振豐,清附生;臺灣淪日後,曾任臺中縣苗栗支廳「事務囑託」。光緒二十三年時,應邀修輯「苑裏志」。當時日人變更行政區劃,縣廳下有所謂「辦務署」之設置。新竹縣屬設有苑裏辦務署,所稱一苑裏」即該署所轄之地區,位於苗栗一堡之南、大甲一堡之北;東以火燄山迤北一派山岡直至白沙墩山為界,西至海為界,南至公館山柑莊前大溪直透下五里牌合水為界,北至白沙墩莊北之小溪為界。書採「方志」體裁,上卷分一圖」、「封域志」、「建置志」、「賦役志」、「學校志」五門,下卷分「典禮志」、「武備志」、「職官表」。「選舉表」、「列傳」、「風俗考」、「物產考」、「古蹟考」、「祥異考」、「文徵」、「志餘」十一門:略如「淡水廳志」之例。今本據臺灣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稿本」整理編印。
●序號 篇名
1 弁言
2 譔輯姓氏
3 苑裏志總目
4 苑裏志上卷
5 圖(圖說附)
6 封域志
7 建置志
8 賦役志
9 學校志
10 苑裏志下卷
11 典禮志
12 武備志
13 職官表
14 選舉表
15 列傳
16 風俗考
17 物產考
18 古蹟考
19 祥異考(兵燹附)
20 文徵
21 志餘
●弁言
省立臺北圖書館藏有苑裏志「稿本」,是日本佔據臺灣以後的第三年、即光緒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苑裏蔡振豐所修輯的。蔡君為前清附生。據其自序,是在光緒二十三年三月應當時臺中縣苗栗支廳長橫堀氏之聘,出任『事務囑託』,不久,『支廳裁缺』,原支廳財務課長淺井氏『轉任』『苑裏辦務署長』,他應邀修輯苑裏志。十一月一日開始工作,『閱一月而全稿告成』。這是本書的「來源」。由此「來源」,可以知道本書「告成」之速及其「告成」的背景(『』內引文,見著者自序)。
當時,日本人來臺灣不久,在文化方面有一特殊現象。他們(來臺灣的日本人)不但歡喜做些漢詩,而且常用漢文寫作。他們的目的,無非想藉以接近並吸引上層的知識份子。這一政策,是部份成功的。這本苑裏志,就是有力的物證。我可以隨便舉兩個例子。(一)賦役志『田賦』項下:『自帝國蒞臺以來,即將明治二十八年錢糧一切赦免,祗征二十九年以後之額。其愛民之至意,亦可想見矣』。(二)學校志『樂器』項下:『國家(按指日本)得地之始,政府即孜孜求治;欲循臺民之慣例,以順民情。王度恢恢,於是乎見。此節祀典,正宜悉仍前時之儀度、品物,依時舉行,毋缺毋褻。既可覘一王之規模,並可以洽全臺之輿論;道何隆也?典何盛也?則他日之人才輩出,亦於是乎基』。這完全失去了國家民族的立場。
那怎麼辦呢?思之復思之,我們決定了一個整理的原則。凡是事實,我們祗去其有礙於國家民族的字面,而仍予保留;凡屬議論,要是有害於國家民族的利益,一概剷除。根據這一原則,上例(一)經改刪成『自日本佔據臺灣以來,即將光緒二十一年錢糧一切蠲免,祗征二十二年以後之額』;上例(二)則完全刪去。我們這一做法,除了有人想研究著者的思想以外,對於臺灣文獻的本質,是絲毫無所損傷的。至少,對於我們刊印臺灣文獻叢刊的目的是完全相符的。所以我們就這樣做了。在這一做法之下,本書被我們刪去了的,約略估計,當有七千餘字。其中被我們全文刪去了的,則有著者的自序、蔡相的序文、苑裏志凡例、擬撰國語講習所所長卒學訓諭文稿(蔡振豐)、苑裏新開辦務署宴會祝詞(蔡相)及苑裏新開辦務署筵中即事詩(蔡相)。再在附圖裏面,我們刪去了「辦務署」、「警察署」、「守備隊」及「苑裏八景」共十一幅;這理由是因原圖過於草率,在「文獻」上無此需要(苑裏八景的說明則保留下來,以供參考)。
此外,還有幾點得附帶說明的。(一)苑裏這一地名,在曆來各種紀載中,有宛裏、苑里、苑裏及苑裡等幾種寫法,即在這本苑裏志的「稿本」上,也寫法不一;經統改為「苑裏」,以求一致(至於「附圖」,則因制版關係,乃仍其舊)。再如「通霄」與「吞霄」、「房裏」與「房裡」、「山柑」與「山甘」、「六尺埔」與「六尺布」、「火燄山」與「火炎山」等同名異稱,均予統一。(二)由於本書是『閱一月而全稿告成』的急就編,所以文字難免有所脫誤,我們經據「淡水廳誌」、「苗栗縣志」及其他有關書籍酌予訂補,並於必要處用〔〕()等括號加以說明。(周憲文)
●譔輯姓氏
篡輯
苑裏前六品頂戴浙江巡檢、附生蔡振豐
協修
苑裏前訓導、附生蔡相
採訪
苑裏前貢生蔡壽山
苑裏前監生湯祿
校對
苑裏前監生蔡玉書
苑裏甲科生蔡汝修
繪圖
苑裏劉子德
謄錄
苑裏邱弼臣
陳爕臣
蔡左泉
蕭清河
●苑裏志總目
上卷
圖..................................................................(一)
封域志............................................................(一六)
建置志............................................................(二一)
賦役志............................................................(三三)
學校志............................................................(四七)
下卷
典禮志............................................................(五七)
武備志............................................................(六四)
職官表............................................................(六七)
選舉表............................................................(六九)
列傳..............................................................(七四)
風俗考............................................................(八一)
物產考............................................................(九一)
古蹟考............................................................(九六)
祥異考............................................................(九八)
文徵............................................................(一○○)
志餘............................................................(一一六)
●苑裏志上卷
圖(圖說附)
封域志
建置志
賦役志
學校志
·圖(圖說附)
目五
苑裏總圖一
苑裏上、下堡分圖二
隘圖一
沿海砂石圖一
廨署圖三(略)
圖〔說〕三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說一
苑裏辦務署,北自白沙墩起,至房裏南之下五里牌溪止。東據山、西濱海,縱計之廣狹各有不同;惟南北核計,則約以臺灣里程數之,橫可得二十七、八里。白沙墩、通霄,為苑裏上堡;上五里牌、苑裏、房裏至下五里牌溪,為苑裏下堡。總圖即合上、下堡為一圖,以聯地勢,不妨從略;分圖則析為上、下二圖,就中以便詳細注明某山、某水、某街、某莊,方可使閱者一目了然。至廨署關官創設、勝景供人覽眺,尤必條分縷晰,分為各圖。
圖說二
苑裏東界一派山崗,其東南之火燄山、日北山,於數十年前尚近番巢,時虞凶番殺掠;於該山均置有隘丁。今隘已廢,而當時之隘線猶可約略指其處云。另列一圖,以備考古。
圖說三
苑裏西界皆海;沿邊砂石多有,為船所不敢近者。今又另立一圖,近海者不可不知也。
苑裏八景(圖略)
沙墩觀漁
高藔望海
虎嶼聽濤
蓬溪晚渡
苑港停舟
火燄夕照
滴水流甘
田藔早穫
圖說一
白沙墩,在苑裏西北二十三里。其地有石滬焉;潮漲則魚隨潮入滬,汐則潮去魚留,任人漁取。最可異者,其村人皆業漁;每當風恬浪靜、海平於席,山光水影互相掩映,數十葉魚舟來往如織。當盛獲時,多有一家日可得錢百十千者。臺中屬葫蘆墩之魚腥食料,半仰乎是;誠獵漁之一巨觀也。
圖說二
望高藔,在白沙墩南五里;與海相去只數十武。前人曾結高藔於此,以望外洋;為海防而設也。萬頃青蒼,胥收眼底;村居鱗疊,業漁居多。今藔雖頹而遺跡尚在,人遂名其地曰「望高藔」。
圖說三
通霄東北枕山,名曰虎嶼(呼虎山);高二、三十丈,山形圓如虎頭,故名。然近海,登其巔者聞怒濤如雷吼。山之陰有壽公祠;公乃昔剿賊而殉難者。士女裙屐每於踏青憑弔之餘,一往聽濤焉。
圖說四
蓬溪,即房裏溪也;水奔如箭,石利於刀。前政府例於春、夏間設義渡船以濟行人;然一遇雨,即停渡數日。該溪為南北往來之衝,非藉舟力,人孰能從而飛渡者!每於傍晚時夕陽掛樹,舟子卬須。
圖說五
二堡轄下有三港焉:通霄港淺,出入以時;土地公港多巨石,非老熟舵工不敢輕進;惟苑裏港稍寬且深無窒礙,故停泊商船者為最多。桅檣林立,舟人蟻附;其風景為差強人意云。
圖說六
苑裏諸山,惟火燄山最高;大約近百丈餘。上有數百年古柏樹,多為(原文有)人跡不能到。俗傳其岩腰有猿洞,削石為峰,長短不齊;土赤色,作火燄形。巔際生雲,則雨。晴明時,夕陽回照,則作五彩色。山形變幻,面面玲瓏,時作萬千形狀。海上神山,想不是過歟?
圖說七
滴水,一名猴撒尿;〔在〕火燄山出西一里大坑口。其高亞於火燄;於懸崖削壁間突出一股甘泉,時如瀑布;甘洌且清,極旱不竭,可灌溉數百畝田甚肥沃。山下之草,青蒼倍於他處。斯亦山川秀麗之氣所磅礡而然歟?
圖說八
苑裏東去六里為田藔莊。其地四面皆沃田,且住民多殷富,收成比他處尤早。每到禾稼登場時,稻鼓聲喧,遠近互答;太平樂事,田家不少讓焉。
·封域志
星野
「史記」「天官書」:『揚州,牛女分野』。福建屬揚州,臺灣屬福建,新竹苑裏屬臺灣,其分野當從同;然或本西人之說,當從翼、軫之交。二說當各有所見。至於分而又分,非精於占星之術者不能深知其度數之微;臆度者固不得從而逆億之也。
疆界
苑裏,在苗栗一堡之南、大甲三堡之北。東以火燄山迆北一派山崗直至白沙墩山為界,西至海為界,南至二堡公館、山柑莊前大溪直透下五里牌合水為界,北至白沙墩莊北之小溪為界。查東界之山崗後,為苗栗屬之銅鑼灣、三叉河、土地公坑,由苗栗往臺中之官路也。土地公坑口之東北,皆屬苗栗一堡之轄地;至土地公坑口之東南,則為鯉魚潭、新店,大甲三堡之轄地也。若夫土地公坑口之西北,則概為苑裏管下之地。三辦務署之界屹如鼎立,會分於此;人以為奇云。總之,苑裏界內近山者則於層巒疊嶂間,村居錯雜;濱海者亦於亂石飛沙際,散處零星。惟近大路之巨村、經大路之街市,人煙湊密,大有呵氣成雲、揮汗作雨之象。官斯土者能重新整頓,招徠有方,不十年當成為竹南之一大市鎮。馨香以祝,而豈虛詞哉?
道路
苑裏當外路南北往來之衝,背山面海。自新竹縣城南行五十五里入苑裏轄地之白沙墩莊;莊北數百武有一小溪,為苗栗、苑裏二辦務署之分界也。由白沙墩南行五里,為望高藔;自望高藔南行一十里,為通霄街。旅人依山而行、濱海而道,山海之近於斯為最狹。通霄南行八里,為苑裏。此苑裏北路之通衢也。自苑裏南行二里,為房裏街;再南行三里許,為下五里牌溪,系苑裏南界之盡。越此,則為大甲辦務署之轄地;由過溪之大路抵大甲城者,尚有一十二里之遙。此苑裏南路之通衢也。西至海,只一里許;東火燄山,約有十八里左右。自火燄山以北,山海之相去或一二里、或五六里、或七八里,廣狹不同,通達皆由山路;既非康莊大道為行旅之所必經,稽里程者似不必從而瑣屑之也。
疆界、道路續考:苗栗與苑裏,內外路分界通路,已於前二段聲明。惟自苗栗到通霄,則系由中路,其分界則以高埔莊為准率。埔上以北為苗栗管,埔下以南為苑裏管也。自苗栗南行至五湖莊一十里,五湖莊至高埔莊二里,高埔莊至內湖莊一十五里,內湖莊至通霄街五里與外路合,至苑裏八里。計自苗栗至苑裏,共為臺灣里四十里也。
山川白沙墩山在苑裏之北二十五里。通霄灣山在苑里之北。綿長一十里。離苑里一十餘里、一十里不等。振光藔山在苑裏之北。近通霄,為苑裏上堡最高之山。離苑裏二十里虎頭山為通霄街主山;在苑裏之北八里。八景之一,一名虎嶼。什坑山在苑裏東北。層巒接續,或離苑裏二十里、十餘里不等。內湖山在苑里之北,入東綿亙數里;或離苑裏十里餘或八里不等。五里牌山在苑裏之北五里。頂大坪頂山在苑裏東北九里。下大坪頂山在苑裏東北四里。高山尖山在苑裏東北六里。瓦窯山在苑裏東北二里。芎蕉坑山在苑裏東北十五里。禁山在苑裏之東九里。無水坑山在苑裏之東十六里。
石頭坑山在苑裏之東十七里。岸里藔山在苑裏之東十四里。日北山在苑裏之東八里。印斗山在苑裏之東四里。枕頭山在苑裏之東四里。南勢林山在苑裏之東南十二里。社苓坑山在苑裏東南十三里。山柑坑山在苑裏東南十四里。甕仔坑山在瓦苑裏東南十五里。糞箕湖山在苑裏東南十六里。滴水仔山在苑裏東南十七里。八景之一。火燄山在苑裏東南一十八里。八景之一。
謹按苑裏之山,大小不一。大約山有內外之分:入東者為內山,離苑裏者故遠;出西者為外山,離苑裏者故近。俗傳苑裏來龍,系自火燄山發祖,由芎蕉坑山過脈至印斗山,始放平洋;由貓盂莊、客莊微伏,至苑裏結為市鎮。以上所錄,山勢由北而南,皆系有名之山。至於散雜小山以及素無山名者,概置不錄,以省繁文。
白沙墩溪由山內出小泉水。入於海。北為苑裏、苗栗分界。北勢窩溪由烏眉坑、楓樹窩、北勢窩三坑小泉水出通霄溪,入於海。通霄溪在街南半里。與北勢窩溪、南勢溪合水入於海。南勢溪由十坑小泉水出,合通霄溪入於海。苑裏溪在街北。由芎蕉坑小泉水出,從觀音亭前通苑裏港入於海。渡船溪自火燄山出水,經日北山腳莊前過,合房裏溪水入於海。房裏溪自火燄山合內山之水,從山柑莊後過,出土地公港入於海。
下五里牌溪在山柑、公館莊。南自罩蘭、七塊厝、鯉魚潭、火燄山合內山諸水出,至下五里牌溪合水入於海。北為苑裏、大甲分界。
按以上諸溪,仍照誌山次第自北而南,逐條登載。所載亦系均就有定溪名列入。至於房裏溪底小溪雜出,雨旱不常、有無難定,故不得刻舟求劍,妄列簡端,致滋後人考證之誤!
·建置志
城池
房裏城池一座(今廢)。
謹按房裏城堡,在房裏溪北。週圍約里許,磊石為之。設南北東西四門,城外環植刺竹。竹外開溝,北及東西溝相接;南一面無溝,與房裏莊毗連。咸豐五年,紳民捐建。同治元年、戴逆作亂,匪黨沿途劫掠;紳士蔡錫疇倡首捐資,督率民夫增高城堡、補葺竹圍、鑿深溝道、溝底密排釘桶,按戶抽丁輪流守禦,卒獲保全。光緒二年遭回祿災,街衢遂廢;城堡圮、圍竹枯、溝道塞,經其地者不勝有今昔之感焉。
隘藔
火燄山隘民隘。屬苑裏堡;距苑裏東南一十八里。山下有溪,即房裏溪發源處。原設隘丁八名,後裁撤焉。
日北山腳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腳,屬苑裏堡,距苑裏東八里。後移入鯉魚潭高崗處,在火燄山隘之北。始設隘丁六名,繼設八名,後裁撤焉。
謹按臺灣一島,本系土番生聚之區;迨至王朝開墾,始有生、熟番之名:其歸化而結社平洋者為熟番,未歸化而僻處山林者為生番。嗣後生齒日繁、土地日闢,近山者遂不免有生番滋擾之苦;於是乎設隘禦之。隘有官隘、民隘之別;官隘由官主裁,民隘由民自辦。每隘有丁,每丁有糧;各設一隘首理其事。前之隘在淺山,今則愈進愈深,已在大湖內山之內矣。因地不在苑裏堡管下,故略陳其大概。
廨署
前白沙墩營署一座(今圯)。通霄營署一座(今圯)。房裏營署一座(今圯)。房裏課館一座(今圯)。通霄課館一座(尚存)。
今辦務署苑裏街之西。本李氏之宅,改設。司令部署借苑裏北之慈和宮。守備署借苑裏街尾鄭氏之宅。警察署借苑裏北勢鄭氏之宅。
憲兵屯所在通霄街,本前課館,改。警察出張所在白沙墩莊天后宮。
謹按苑裏堡,前隸淡水廳、繼隸新竹縣,後又隸苗栗縣;所有衙門,皆在各廳、縣之內,堡中營署置之不問,實有疏防苟安之失。今既分疆建署,東山、西海,房裏溪盡南、沙墩溪盡北,風土人情不無少異。
倉廒
倉廒者,官之設以貯谷而濟兵糧也。苑裏堡向無此舉;惟同治六年,淡水廳嚴金清親到該地,諭各紳商、業戶捐谷,共鳩八百餘石,僉議創立明善堂;設義倉,而附以義塾。時因未置廒座,所捐之谷暫交殷戶收儲。此事,前經報明在案,具興養、立教意也。無如世風不古,每遇青黃不接之時,告糴者聚而請、收儲者置罔聞;既不見夫義倉,又烏問乎義墊?明善堂之舉,於是乎有名而無實。至於各番社之社倉、社學,亦皆鯨吞公項,廢而不修;教化凌夷,每況愈下。為民牧者,尚其顧名思義,逐款究追,建義倉、立義塾、查社倉、開社學,以成前賢開刱之功,其裨益豈淺鮮哉!茲姑列社倉之名於左:
一、苑裏社(久廢)
一、房裏社(久廢)
一、貓盂社(久廢)
一、日北社(久廢)
一、通霄社(久廢)
鋪遞
貓盂鋪北距通霄十里。鋪兵三名。久廢。
通霄鋪北距後壟三十里。鋪兵三名。今亦廢。
謹按前之鋪遞,即今之郵便局,為國家最要之端。今苑裏既設辦務署、守備隊、警察署、憲兵屯所各官衙,而郵便局竟不之設;其自新竹來者,必迂回於苗栗而葫蘆墩、而大甲,吾知傳送之時刻雖比鋪遞為捷,究不若自置一局之尤便也。查苗栗已設郵便局,而管下後壟又設一局;似可截長補短,移後壟郵便局於苑裏。其遲速可否,明眼人當有以裁而定焉。
街里
苑裏堡轄內三街、四十二莊:
苑裏街、北勢莊(在苑裏西北,與街毗連)、瓦窯莊(距苑裏街東二里)、水頭莊(距苑裏東二里)、客莊(又名永興莊;距苑裏東二里);以上設一街長。
房裏街(距苑裏南二里)、西勢莊(距苑裏西南一里)、海口莊(距苑裏西南三里)、苑裏港莊(距苑裏西北三里);以上設一街長。
貓盂(後改描盂)莊(距苑裏東三里)、山柑尾莊(距苑裏東南五里)、社苓莊(距苑裏東南八里)、山柑莊(距苑裏東南十里)、公館莊(距苑裏東南十二里)、虎尾藔〔莊〕(距苑裏東南七里);以上設一莊長。
田藔莊(距苑裏東六里)、舊社莊(距苑裏東七里)、青埔莊(距苑裏東七里)、芎蕉坑〔莊〕(距苑裏東一十四里)、苑裏坑〔莊〕(距苑裏四里);以上設一莊長。
山腳莊(距苑裏東八里)、石頭坑〔莊〕(距苑裏東一十三里)、南勢林〔莊〕(距苑裏東一十五里)、水圳頭〔莊〕(距苑裏東一十七里);以上設一莊長。
頂五里牌〔莊〕(距苑裏北三里)、六尺埔〔莊〕(距苑裏北一里)、隘口藔〔莊〕(距苑裏東北四里)、大坪頂〔莊〕(距苑裏東北八里)、南和莊(距苑裏東北十二里);以上設一莊長。
通霄街(距苑裏北八里)、通霄灣〔莊〕(距苑裏北十里)、梅樹腳〔莊〕(距苑裏東北八里)、南勢莊(距苑裏北七里)、北勢莊(距苑裏北九里)、圳頭莊(距苑裏東北十二里)、福興莊(距苑裏東北二十里):以上設一莊長。
內湖莊(距苑裏東北二十里)、北勢窩〔莊〕(距苑裏東北十二里)、楓樹窩〔莊〕(距苑裏東北十二里)、烏眉坑〔莊〕(距苑裏東北十六里)、通霄社(距苑裏北十里);以上設一莊長。
白沙墩〔莊〕(距苑裏北二十三里)、新埔莊(距苑裏北一十八里)、三窩口〔莊〕(距苑裏北一十四里)、四窩口〔莊〕(距苑裏北一十五里);以上設一莊長。
右列各街莊,皆以人煙叢雜之區,表其名號。餘如不成戶數及離不相屬者,其戶既隸於近處之中,似毋庸分土名而另載。
橋渡觀音橋木橋。在頂五里牌莊南觀音亭前。寬一尺四寸、長一丈二尺。浮橋土橋。在通霄溪。光緒二十三年造。被水沖沒。社口橋土橋。在通霄番社口。光緒二十三年造。被水沖沒。水尾橋木橋。在北勢窩。寬一尺八寸、長一丈二尺。高橋木橋。在內湖。寬二尺五寸、長一丈四尺。林前橋土橋。在校朸林。光緒二十三年造。寬四尺、長一丈五尺。林尾橋土橋。在校朸林。光緒二十三年造。寬四尺、長一丈五尺。崎腳橋木橋。在掃帚崎腳。寬二尺、長三丈五尺。
三窩橋土橋。在三窩口。光緒二十三年造。寬八尺、長二丈八尺。四窩橋土橋。在四窩口。光緒二十三年造。寬八尺、長三丈二尺。大板橋木橋。在苑裏南大路。寬二尺五寸、長一丈四尺。中圳橋木橋。在苑裏南大路。寬一尺五寸、長一丈。營口橋木橋。在苑裏南大路。寬一尺二寸、長八尺。北河橋木橋。在房裏北門口。寬八尺、長一丈二尺。西勢橋木橋。在西勢莊東北。寬一尺三寸、長一丈。圓墩橋木橋。在西勢莊北。寬一尺八寸、長一丈六尺。大溝橋木橋。在西勢莊南。寬一尺四寸、長一丈六尺。石橋仔橋木橋。在客莊西。本系石橋,後改為木。寬一尺五寸、長一丈五尺。永興橋木橋。在客莊南。寬一尺五寸、長一丈六尺。番仔溝橋木橋。在貓盂莊口。寬一尺五寸、長一丈四尺。山仔腳橋木橋。在枕頭山北。寬一尺五寸、長一丈二尺。
房裏溪渡在房裏崁腳。置渡船一只。遇洪水橫流,水道無定,必擇水深勢緩之處始可駕船。原系官渡,逐月向官給領工銀;後廢,乃對大甲街水郊戶出辦。曆年正月至六月,每月領銀一十八圓,謂之「大月」;七月至十二月,每月領銀九圓,謂之「小月」。
山柑尾渡民渡。在山柑尾莊外。遇有大水,居民設船以渡;來往者隨量給金。早、晚兩季,向各莊民支谷多少不等。
謹按苑裏堡溪流不一,小者宜橋,大者宜渡。堡內所置之橋,多屬灌田水道,非若溪河之深廣而難建也。若房裏溪,則誠難於為力。天旱泉涸者無論矣;當春雨滂沱之際,橫流泛濫,溪道支分;石走沙飛,莫窮深淺。不惟橋無可依,即船亦不得渡;必待水勢稍平,擇堀深而流緩者以為駕舟之所。而支派之小者,又必厲揭從事焉。至有不橋、不渡,或鋪石磴、或為徒涉;此皆由物力未充、人功不逮,勢使然耳。
義塚螃蟹塚在苑裏街尾。圓墩仔塚在苑裏西勢莊北。瓦窯塚在苑裏瓦窯莊東。黃氏獻。大湖塚在瓦窯山後。黃氏獻。枕頭塚在房裏東外枕頭山。房裏社番獻。
印斗塚在貓盂莊北印斗山。道光二十九年,郭元瑤獻;立石碑,永禁牛羊踐踏墳墓。
牛埔塚上下兩小塚,在社苓莊外。大墩塚在山柑莊外。破石塚在田藔莊北。馬齡埔塚在山腳莊後。九殷勤塚在山腳莊後。鯉魚塚在六尺埔莊前觀音亭西畔。大牌塚在頂五里牌莊後。小牌塚在頂五里牌莊後。福德塚在通霄街外西畔。鬼仔窩塚在通霄北勢莊。詹德枝獻。山仔頂塚在通霄北勢莊。林龜尚獻。紗帽山塚在內湖紗帽山下。李光獻。大排塚在白沙墩莊南。店仔窩塚在白沙墩莊東。
謹按臺灣義塚,或官自捐廉建置、或紳民鳩資買獻、或富戶自行稟充,聽人掩葬屍骸,免給地價;劃界勒碑,並禁牛羊踐踏之害,誠義舉也。後有慕義者推廣此意,體天地好生之德,更設回生洞於近邊。凡病客無依及貧民無告者,安置其中,僱人服事;愈則助資,沒為歸土。此與義塚之設並行不悖,亦救苦卹亡之大端也。吾願樂善君子增施藥餌,廣給山埔,則所以惠生靈而澤枯骨者,其積德無疆、其獲福正大也。
水利
苑裏堡圳水源出內山罩蘭,流入大溪;由牛相觸至火燄山腳,築一大陂。寬十餘丈。分圳灌田,開列於左:
一圳穿山挖洞,溉南勢林口田;餘流歸入大圳。
一圳灌溉山腳、青埔、舊社、古亭笨、田藔等莊田。然後流出印斗山腳溪,築一小陂,分溉苑裏坑及水頭厝、瓦窯等莊田;歸苑裏小溪,轉西北而出苑裏港口。
一圳南灌溪底、公館、山柑、社苓、虎尾藔、田心仔、山柑尾等處田;歸房裏溪出口。
一圳北灌貓盂莊田;轉南引至枕頭山腳築陂分圳,灌溉以下之田。
一圳分枕頭山腳陂水,引灌房裏、西勢、海口等莊田;轉西北,歸苑裏港出口。
一圳分枕頭山腳陂水,引灌苑裏、北勢透至羊藔、五里牌等莊田;出海口。
以上各圳,年配水租粟,僉舉圳長掌收,以為築陂、修圳之費並圳長之工資。
謹按水之為利大矣哉!平原曠土無水,則田園不成;峻嶺深坑有水,則物產必盛。苑裏四圍沃壤,源遠流長,實少旱澇之患,其利甚溥。至通霄及白沙墩一派皆屬旱田,雖有一、二山坑泉水,亦短少不足以濟全冬。務必於山腰阬底築高岸,而匯為池;幸而雨降陂盈,乃有一季收成之望。此旱田所以不及水田萬萬也。蓋水雖出自造化,而利實關乎經營;開源截流,生財有大道焉。
番社(屯丁附)苑裏社距苑裏街二里。房裏社距苑裏街二里。貓盂社距苑裏街三里。通霄社距苑裏街十里。日北社距苑裏街八里。
屯丁苑裏社屯丁十二名。房裏社屯丁四十四名。貓盂社屯丁八名。
通霄社屯丁二十五名(以上四社屯丁,前俱歸竹塹屯外委管下)。
日北社屯丁七十名(前歸日北社屯外委管下)。
以上計共五社,屯丁一百五十九名。
謹按同治九年屯丁造冊,全臺熟番凡十二屯,每屯丁額或三百、或四百不等。設千總二員、把總四員、外委十二員,分屯管轄;各屯丁,均由屯外委選充,會同理番廳操演記名。凡有公用、伺候、差遣、軍旅之事,尤宜為力。每年由官發給糧餉,每丁原領銀八圓;後發半餉,剩四圓。至劉銘傳為臺灣巡撫,召各地屯丁防禦生番,仍發全餉八圓;又於全餉外,逐月再發四圓。不特此地,自分屯以來,原各配田耕種,又另有大租口糧之可分。似此撫馭,為屯丁者亦當實力實心,圖報國恩於萬一!乃邇來番社式微,屯丁稀少,而貪婪狡詐之徙又愈謀而愈巧,無事則安享厚資,出防則雇人頂替;屯丁之數,有名無實。其虛糜國課也患猶小,其臨時誤事也患更大矣;可不善其道以處哉?
·賦役志
賦者,丁之所出也;役者,丁之所供也。有丁即有賦,亦即有役。古先王制治,先戶口而後賦役,所以敬民之意也。今者,見有賦不見有役,而實役歸於賦;欲完其實,不妨仍存其名也。
臺灣自乾隆年間升科,按田征租;分為正供大租、口糧大租兩款。正供者,由正供業戶給單征收,向官繳完正供、雜項;口糧者,則由通事、土目給單征收,按丁分發並為社中公費。至屯租一款,則當官自收,為屯丁餉項之助。光緒十三年,巡撫劉銘傳倣「一條鞭」之法,重行清丈。以一丈二尺五寸為戈,周圍一百戈為一甲;算甲按則,核征糧金,年分上、下忙完納。其前有滯納大租者,則依照扣四留六章程;無論漢、番業戶以及公私番口糧,均於十成中扣四成歸小租戶完糧,其六成大租仍准大租戶依舊管收;僅存業戶之名,而刪去各通、土,改為頭目名色。十四年以後,所有正供、屯租、隘租以及雜款,均免再征。此「一條鞭」之法,不誠簡而賅哉!
另錄「一條鞭」征收章程於左:
臺北府正堂雷為札飭事,案奉清賦總局札開:奉爵撫憲札開,據淡水縣知縣汪興禕具詳,請將淡屬大租戶額租作為十成,以四成貼小租戶完糧,仍准大租戶開明租額,報縣立案給單執憑,請給示等情到本爵部院。據此,除核給告示札發淡水縣遵照辦理外,合併札行;札到該局,即便一體通飭各屬仿照辦理!計粘抄示稿等因。查此案先據淡水縣汪令詳同前情,當經批示在案。茲奉前因,合行札飭;為此札仰該府即便轉飭所屬一體遵照辦理。毋違!此札。計粘抄示稿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扎飭;為此扎仰該縣官吏即便遵照辦理。毋延!切切!此札。
計粘告示抄一紙。
光緒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札。
為出示曉諭事,照得臺屬田園課賦,民間向有大、小租戶承糧納賦之分。此次清丈,全臺賦額從前所徵銀、米各款名目悉行刪除後,歸「一條鞭」辦法;業經通行示諭在案。現據淡水縣知縣汪令興禕詳稱:各鄉驗契諸單將竣,應行啟徵新賦。遵查淡水屬向有大、小租戶承糧名目,亟須分別辦理。現給丈單歸小租戶執領,亦改歸小租戶完納,深合就田問賦之義;唯大租戶既不納糧,若照舊額收租,未免太覺便宜。伏查卑邑官民收租者九款,除叛產及通、土經手口糧兩款由府、縣剔除積弊妥議章程另行詳辦外,所有隆恩、官莊、拳和莊正耗以及漢業戶、番業戶、番丁私口糧、養贍租七款名目,請自光緒十四年起,按照上年所收額租作為十成,以四成貼給小租戶完糧,實收六成;即向小租戶收完,仍令小租戶轉向佃人將大、小榖租一並全收,以昭公允。惟丈單、錢糧俱歸小租戶經手,大租戶無可執憑,將來時遠年湮,恐無稽考,易啟爭端;仍准大租戶隨時照章開明田根大租數額,報縣立案,由官核明,另給印單為憑,以照信守等情,詳請批示前來。查淡轄各項田業既歸小租戶承糧,該縣議令大租戶貼給四成,事屬公允;除詳批示外,合行出示曉諭。為此示仰大、小各租戶知悉:爾等務須遵照此次定章,統以大租四成貼歸小租戶完糧,不得絲毫爭執;如敢玩違,定行究辦。其抄封叛產及通、土經手口糧兩款,由府、縣剔除積弊另議章程並示,毋得以此藉口。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新竹縣正堂方為示佃交納事,照得全臺清賦改徵錢糧,上田正、耗、補水平餘一切在內,每甲征收番銀三兩零,中田二兩五錢零,下田、下下田以次遞減;上園照中田征收,以次遞減,均歸小租戶完納;案奉爵撫憲劉出示通行曉諭在案。其大租戶往年應收租一百石者,自本年起,應貼小租戶租四十石,作為完糧之需;其餘六十石,仍歸大租戶照收。小租戶完納錢糧,一俟開徵之日,即分作上、下兩忙勻完;或於上忙掃數照額全完亦可;均不准絲毛蒂欠。現當收租開徵之時,誠恐各戶未盡週知,未免觀望延宕;除諭飭遵辦外,合行示諭。為此示仰各田主、佃戶等知悉:爾等如有曆年應納大租,即自本年起完納六成;其餘四成貼與小租戶包完錢糧,赴櫃完納,該佃等均不得稍有短欠。自今以後,務各遵照辦理;上完國課,下安恆產。該小租戶亦不准故意欠糧抗租,致乾提追。此外,十四年分隘租、屯租供谷各項官徵名目,均免再徵。其各凜遵!毋違!特示。
光緒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給。
戶口
民丁、番丁,本同一視。有司編其數而報諸部,曰煙戶。男十六曰丁,未成丁曰口;女則總謂之口。丁繫於戶,計丁輸賦,名為丁銀;臺灣昔時有之。至乾隆十三年,則就丁銀配入田園,使業戶輸之。蓋丁無常而田有定,俾貧民無追捕之憂,亦保赤意也。嗣後田園日開而日廣,租賦年升而年多,丁銀之例因而裁焉。夫民為邦本,招攜有道,則遠近皆來;婚姻以時,斯生長倍眾。果其愛民如子,將見大生廣生;富教之商,當必繼庶而請矣。是可即堡內之戶口,統番丁、民丁而開列於左:
苑裏堡界內,統計三街長、六莊長;三街、四十二莊。戶數四千一百一十六,男一萬零七百七十八、女九千七百六十六;合共丁口二萬零五百四十四。
苑裏街,設街長一名,管轄以下一街、四莊;戶數計共五百零七,男一千一百一十七、女一千零九十二;丁口計共二千二百零九。
苑裏街:戶數三百三十一,男三百六十六、女四百零二;計丁口七百六十八。
北勢莊:戶數一百七十,男四百六十三、女四百三十五;計丁口八百九十八。
瓦窖莊:戶數三十五,男九十八、女九十七;計丁口一百九十五。
水頭莊:戶數八,男一十七、女一十三;計丁口三十。
客莊(又名永興莊):戶數六十三,男一百七十三、女一百四十五;計丁口三百一十八。
房裏街,設街長一名,管轄以下一街、三莊;戶數計共三百六十三,男八百十九、女七百三十六;丁口計共千五百五十五。
房裏街:戶數一百一十,男三百四十一、女二百六十四;計丁口六百零五。
西勢莊:戶數四十八,男一百六十三、女一百八十三;計丁口三百四十六。
海口莊:戶數八十一,男二百三十六、女二百二十;計丁口四百五十六。
苑裏港莊:戶數二十四,男七十九、女六十九計丁口一百四十八。
貓盂莊,設莊長一名,管轄以下六莊;戶數計共四百四十,男一千零一十九、女七百九十五;計共丁口一千八百一十四。
貓盂莊:戶數一百一十三,男二百零九、女二百四十七;計丁口四百五十六。
山柑尾莊:戶數一十六,男四十二、女三十五;計丁口七十七。
社苓莊:戶數八十八,男二百一十二、女一百五十八;計丁口三百七十。
山柑莊:戶數一百零六,男二百五十六、女一百五十八;計丁口四百一十四。
公館莊:戶數一十一,男二十九、女三十八;計丁口六十七。
虎尾藔莊:戶數一百零六,男二百七十一、女一百五十九;計丁口四百三十。
田藔莊,設莊長一名,管轄以下五莊;戶數計共五百零九,男一千二百六十五、女一千一百五十六;丁口計共二千四百二十一。
田藔莊:戶數一百五十,男三百八十五、女三百六十五;計丁口七百五十。
苑裏坑〔莊〕:戶數一百二十,男三百零七、女二百九十九;計丁口六百零六。
舊社莊:戶數九十一,男二百零四、女一百八十八;計丁口三百九十二。
青埔莊:戶數六十八,男一百二十二、女一百零六;計丁口二百二十八。
芎蕉坑〔莊〕:戶數八十,男二百四十七、女一百九十八;計丁口四百四十五。
山腳莊,設莊長一名,管轄以下四莊;戶數計共三百二十一,男九百零四、女七百七十六;丁口計共一千六百八十。
山腳莊:戶數九十五,男二百二十九、女一百八十八;計丁口四百一十七。
南勢林〔莊〕:戶數一百零五,男二百七十、女二百五十五;計丁口五百二十五。
石頭坑〔莊〕:戶數一百零三,男二百八十九、女二百三十九;計丁口五百二十八。
水圳頭〔莊〕:戶數一十八,男五十一、女三十九:計丁口九十。
頂五里牌莊,設莊長一名,管轄以下五莊;戶數三百四十六,男九百三十一、女八百七十一;計共一千八百零二。
〔頂〕五里牌〔莊〕:戶數八十二,男二百一十七、女二百零四;計丁口四百二十一。
隘口藔〔莊〕:戶數四十二,男一百二十六、女一百零八;計丁口二百三十四。
六尺埔〔莊〕:戶數三十三,男八十五、女六十八;計丁口一百五十三。
南和莊:戶數九十七,男二百八十七、女二百五十七;計丁口五百四十四。
大坪頂〔莊〕:戶數九十二,男二百一十六、女二百三十四;計丁口四百五十。
通霄街,設街長一名,管轄以下一街、六莊;戶數八百二十二,男二千二百二十四、女二千一百二十三;丁口計共四千三百四十七。
通霄街:戶數二百五十四,男六百六十八、女七百零四;計丁口一千三百七十二。
通霄灣〔莊〕:戶數一百六十一,男三百九十七、女三百九十九;計丁口七百九十六。
梅樹腳〔莊〕:戶數八十九,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計丁口四百二十八。
南勢莊:戶數六十七,男一百八十九、女一百四十七;計丁口三百三十六。
北勢莊:戶數四十七,男一百六十一、女一百三十九;計丁口三百。
圳頭莊:戶數七十七,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三十;計丁口四百五十八。
福興莊:戶數一百二十七,男三百五十三、女三百零四;計丁口六百五十七。
內湖莊,設莊長一名,管轄以下五莊;戶數五百一十二,男一千五百六十五、女一千三百八十三;丁口計共二千九百四十八。
內湖莊:戶數一百一十九,男三百二十九、女三百二十五;計丁口六百五十四。
北勢窩〔莊〕:戶數一百五十九,男四百三十、女四百零七;計丁口八百三十七。
烏眉坑〔莊〕:戶數一百二十六,男四百九十一、女三百六十四;計丁口八百五十五。
楓樹窩〔莊〕:戶數八十三,男二百四十三、女二百一十九;計丁口四百六十二。
通霄社:戶數二十五,男七十二、女六十八;計丁口一百四十。
白沙墩莊,設莊長一名,管轄以下四莊;戶數三百九十六,男九百三十四、女八百三十四;丁口計共一千七百六十八。
白沙墩〔莊〕:戶數二百五十四,男五百六十三、女四百五十六;計丁口一千零一十九。
新埔莊:戶數六十九,男一百七十四、女二百一十;計丁口三百八十四。
三窩口〔莊〕:戶數四十一,男一百一十五、女九十;計丁口二百零五。
四窩口〔莊〕:戶數三十二,男八十二、女七十八;計丁口一百六十。
計開:一、聲明貓盂莊長管轄下六莊內,附田心仔莊、水柳仔莊、柯仔林莊戶口。一、聲明田藔莊長管下五莊內,附古亭笨莊、大埔莊、水柳埤莊戶口。一、聲明山腳莊長管下四莊內,附銃櫃仔、新厝仔、山柑坑、社苓、甕仔坑戶口。一、聲明〔頂〕五里牌莊長管下五莊內,附番仔藔、下灣仔、鹽館埔戶口。一、聲明內湖莊長管下五莊內,附桔仔窩、竹坑戶口。一、聲明通霄街長管下一街、六莊內,附公館、新莊仔莊、大湳、糞箕窩、九層窩、五份埔戶口。
一、聲明白沙墩莊長管下四莊內,附內湖島莊戶口。
謹按以上所列莊名,皆系群萃而居、成一村落者。零星錯落之家,雖有土名,概不另錄;止就附近之區,隸其戶口,取簡而賅之義也。各處民、番雜居,番社而民托焉,民莊而番處焉;參伍錯綜,難分種類。
田賦
有田必有賦,寸土屬王之義也。臺灣海外之邦,斯民宜加撫字。光緒十三年,清賦行「一條鞭」之例,積戈成甲、分則徵糧。每甲田,上則徵銀三兩零八分五亳六釐一絲,中則二兩五錢二分三毫五釐一絲,下則、下下則以及不入則,則以減二成為例遞降而分。園之甲則亦如之;但上則園之糧與中則田等,其餘可以類而推焉。自日本佔據臺灣以來,即將光緒二十一年錢糧一切蠲免,祇徵二十二年以後之額。
謹列苑裏堡之田園甲數及歷年租額於左:
田:一千八百四十五甲九分五亳二釐四絲。年徵地租銀六千五百九十二圓二角九點五毫,分前、後期完納。
園:五百九十二甲二分零七釐九絲。年徵地租銀八百六十九圓五角三點二毫,分前、後期完納。
計共田、園二千四百三十八甲一分六毫零三絲。徵銀七千四百六十一圓八角二點七毫。
官莊
營盤田二分。繳銀一十二圓。
謹按官莊,全臺有數處;惟苑裏堡向來全無。前房裏城北門外建營盤一座,後圯;耕為田,故名為營盤田。每年佃人向大安汛官繳艱一十二圓。現仍舊款,年分前、後期向辦務署繳清。
屯租
屯租者,即古「屯田法」寓兵於農之意也。自乾隆年間林爽文作亂,眾社番隨官打仗,出力有功;五十三年,大學士福康安、巡撫徐嗣曾奏准募番民為屯丁,設立屯所,按丁授地;俾其自耕,以資長久之計。按番之寡多、分屯之大小。大屯番丁四百名,小屯番丁三百名。屯設外委(刪員字),以專其責;南北各屯,千、把總統屬之。後因田地與屯丁多不相屬,且多奇零破碎,官乃徵其賦,以時發給焉。此屯租之來由也。光緒十三年劉巡撫清賦「屯租概行裁汰」之條,似可置之不論不議之列。但前既有其事,今不妨姑留其名焉。
叛產(水租附)
田:四十六甲三分九毫。前徵租谷二千二百四十七石七斗,今收谷價銀三千三百九十九圓五角五點。
以上所列甲數租銀,只就苑裏管下登明;他堡不與焉。
謹按叛產,自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案內抄封一次,同治三年戴萬生案內抄封一次,田、園南北皆有。每年租榖,分早、晚兩季納清。光緒十三年清丈,始照民田之例,著佃戶繳銀多少不等,以作「磧地」之款;官出字據,登明磧地銀兩並曆年應納之租額,付佃執照,為永遠耕作之憑。今則徵收亦分前、後兩次,惟前繳榖、今則繳銀;但榖價無常,似宜依時結價,庶無高下失中之病耳。
水租
租銀三十七圓一角五點五毫。
謹按水租一款,系叛產開溝導水,下溉民田,該民田有用此水者,應配水租。曆年隨繳叛產租之期,向辦務署完納。
餉帑
餉、罟餉、磨餉、典鋪餉,前有之,亦屬無幾之項。自「一條鞭」之法立,一切雜餉盡行蠲除。惟海關釐金,則定有應輸之例,所以裕國課也。前臺灣設府置縣,催科之職在乎縣官;各縣所收,或解省、或解府、或留為本縣之經費,上流下接,各有明徵。
鹽課
房裏街一館:年銷鹽二千石。今廢。
通霄街一館:年銷鹽三千石。今廢。
此二館,俱系子館;合後壟一子館,而歸轄於大甲之總館。
按臺灣鹽場、瀨北、瀨東為最著;餘如虎仔山、布袋嘴諸處,則小焉者也。前皆由官設法定價出入。按全臺之銷數,限居民以晒取;各配課館行銷,不准商人買賣。賤買貴售、私行壟斷;雖為國家生財之一道,未免不便於民食。定館鹽、利歸國課,此鹽課之所以名也。自日本據臺以來,不論何處之運來,概聽民間以貿易。
關榷(釐金附)
海關之設,咸豐年間始奏准議立各稅之條章。嗣後又有茶、煤、礦、腦以及百貨諸徵,名為釐金。釐金者,言為金無多,所以補稅課不足,亦國家不得已之政耳。苑裏堡向無關口,百貨之抽釐,由大安港總辦分派出張所於通霄;房、苑及白沙墩等,皆向出張所請驗繳稅。
蠲政乾隆十一年,詔蠲額徵租稅。二十六年、四十五年,詔蠲全年租稅。五十二年,詔蠲本年租稅。五十三年、五十六年,詔蠲本年正供榖。嘉慶元年,詔蠲正供榖。二年,詔蠲本年正供租稅。二十二年,詔蠲積欠租稅。道光十五年、二十五年,詔免積欠錢糧。
咸豐、同治、光緒年間,俱有詔蠲之政。但案牘既失,無從記其年數。而徵其事實,按朝廷凡有大婚、大政、聖壽及誕生皇嗣一切喜慶之事,皆有詔蠲之政;所以體卹下情,休戚相關之意也。
日本據臺,蠲免光緒二十一年地租。
卹政
棲流所在房裏西門外。紳士蔡錫疇建。今圯。
謹按棲流所,為鰥、寡、孤、老、殘、疾無告者棲身之所;官給丐首戳,令約束。稽查臺灣各處,多有養濟院;前新竹縣建在北門外。育嬰堂,則南北皆有置焉。我苑裏堡既非巨富之邦,何從辦此巨款。唯新建苗栗時,縣令林桂芬議設孤老院,逐月給與糧銀,年施綿服一付;苑裏窮民亦在含宏之內,卹民政也。
·學校志
風俗之隆汙視乎人才為轉移。學校者,人才之所薈萃也。苑裏前隸淡水廳、後屬新竹縣,後又屬苗栗;學宮、書院皆在新竹。苗栗雖有書院添設,而文祠興建之典尚見闕如。義塾、社學,則苑裏隨地皆有;但經費未有定額,旋設旋廢,終非持久之道。日本據臺時,即於苗栗設國語傳習所(按為日語傳習所)。
規訓
順治九年題准,刊立臥碑置於明倫堂之左,曉示生員:朝廷建立學校,選取生員,免其丁糧,厚以廩膳;設學院、學道、學官以教之,各衙門官以禮相待。全要養成賢才,以供朝廷之用。諸生皆當上報國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條,開列於後:
一、生員之家,父母賢智者,子當受教;父母愚魯或有非為者,子既讀書明理,當再三懇告,使父母不陷於危亡。
一、生員立志,當學為忠臣清官。書史所載忠、清事蹟,務須互相講究。凡利國愛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員居心忠厚正直,讀書方有實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術邪刻,讀書必無成就,為官必取禍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殺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員不可干求官長、結交勢要,希圖進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員當愛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門,不可輕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許家人代告,不許干與他人詞訟;他人亦不許牽連生員作證。
一、為學當敬先生。若講說,皆須誠心聽受;如有未明,從容再問,毋妄行辯難。為師者,亦當盡心教訓,勿致怠惰。
一、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
一、生員不許糾黨多人,立盟結社,把持官府,武斷鄉曲。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違者,聽提調官治罪。
順治九年,復頒行六諭,令地方官責成鄉約人等每月朔、望宣誦:
一、孝順父母。
一、尊敬長上。
一、和睦鄉里。
一、教訓子孫。
一、各安生理。
一、莫作非為。
康熙九年,頒上諭十六條。每月朔、望,有司偕紳衿齊集明倫堂及軍民人等,俱聽宣講:一、敦孝弟,以重人倫。一、篤宗族,以昭雍睦。一、和鄉黨,以息爭訟。〔一、重農桑,以足衣食。〕〔一、尚節儉,以惜財用。〕(此兩條系據「淡水廳志」補入)一、隆學校,以端士習。一、黜異端,以崇正學。一、講法律,以儆愚頑。一、明禮讓,以厚風俗。一、務本業,以定民志。一、訓子弟,以禁非為。一、息誣告,以全良善。一、戒窩逃,以免株連。
一、完錢糧,以省催科。一、聯保甲,以弭盜賊。一、解讎忿,以重身命。
按以上規訓,系前由內閣頒發各直省及府、州、縣立石於明倫堂,訓誡士子,以示範圍不過、曲成不遺之意。
學宮
學宮宜創建於苑裏近街幽靜寬曠之地,殿建如式;而國語學校、漢文學校並可就中設帳,以為師生憩宿之所。
神位大成殿正殿:至聖先師孔子。東二配:復聖顏子、述聖子思子。西二配:宗聖曾子、亞聖孟子。
東六哲:先賢閔子損、先賢冉子雍、先賢端木子賜、先賢仲子由、先賢卜子商、先賢有子若(乾隆三年東廡升)。
西六哲:先賢冉子耕、先賢宰子予、先賢冉子求、先賢言子偃、先賢顓孫子師、先賢朱子熹(康熙五十一年西廡升)。
東廡(先賢四十、先儒三十一):先賢公孫僑(咸豐七年從祀)、先賢林放、先賢原憲、先賢南宮适、先賢商瞿、先賢漆雕開、先賢司馬耕、先賢梁鱣、先賢冉孺、先賢伯虔、先賢冉季、先賢漆雕徒父、先賢漆雕哆、先賢公西赤、先賢任不齊、先賢公良孺、先賢公肩定、先賢鄔單、先賢罕父黑、先賢榮旗、先賢左人郢、先賢鄭國、先賢原亢、先賢廉漯、先賢叔仲會、先賢公西輿如、先賢邽巽、先賢陳亢、先賢琴張、先賢步叔乘、先賢秦非、先賢顏噲、先賢顏何、先賢縣亶、先賢牧皮、先賢樂正克、先賢萬章、先賢程顥、先賢周敦頤、先賢邵雍、先儒公羊高、先儒伏勝、先儒毛亨、先儒孔安國、先儒后蒼、先儒鄭康成、先儒范甯、先儒陸贄、先儒范仲淹、先儒歐陽修、先儒司馬光、先儒謝良佐、先儒羅從彥、先儒李綱、先儒張栻、先儒陸九淵、先儒陳淳、先儒真德秀、先儒何基、先儒文天祥、先儒趙復、先儒金履祥、先儒陳澔、先儒方孝孺、先儒薛瑄、先儒胡居仁、先儒羅欽順、先儒呂楠、先儒劉宗周、先儒孫奇逢、先儒陸隴其。
西廡〔先賢三十九、先儒三十〕:先賢蘧瑗、先賢澹臺滅明、先賢宓不齊、先賢公冶長、先賢公晰哀、先賢高柴、先賢樊須、先賢商澤、先賢巫馬施、先賢顏辛、先賢曹卹、先賢公孫龍、先賢秦商、先賢顏高、先賢壤駟赤、先賢石作蜀、先賢公夏首、先賢後處、先賢奚容蒧、先賢顏祖、先賢句井疆、先賢秦祖、先賢縣成、先賢公祖句茲、先賢燕伋、先賢樂欬、先賢狄黑、先賢孔忠、先賢公西蒧、先賢顏之僕、先賢施之常、先賢申棖、先賢左邱明、先賢秦冉、先賢公明儀、先賢公都子、先賢公孫丑、先賢張載、先賢程頤、先儒榖梁赤、先儒高堂生、先儒董仰舒、先儒毛萇、先儒杜子春、先儒諸葛亮、先儒王通、先儒韓愈、先儒胡璦、先儒韓琦、先儒楊時、先儒尹焞、先儒李侗、先儒呂祖謙、先儒袁爕、先儒黃乾、先儒蔡沈、先儒魏了翁、先儒王柏、先儒陸秀夫、先儒許衡、先儒吳澄、先儒許謙、先儒曹端、先儒陳獻章、先儒蔡清、先儒王守仁、先儒呂坤、先儒黃道周、先儒湯斌。
崇聖祠正殿:肇聖王木金父公、裕聖王祈父公、詒聖王防叔公、昌聖王伯夏公、啟聖王叔梁公。東三配:先賢孔氏孟皮、先賢顏氏無繇、先賢孔氏鯉。西二配:先賢曾氏點、先賢孟孫氏激公宜。東從祀三:先儒周輔成、先儒程珦、先儒蔡元定。西從祀二:先儒張迪、先儒朱松。
祀事
祭儀
前時,正獻者必正印官,分獻者必學官佐貳人員。陪祭者,前為在地紳士;今當一仍其舊也。
祭期
春、秋二仲上丁。先期三日,獻官、陪祭官及執事沐浴更衣散齋;二日,各宿別室致齋;一日,同宿齋所理祭事。
省牲
祭前一日,執事者設香案牲房外;獻官常服,贊者唱『詣省牲所』、唱『省牲』;省畢,唱『省牲畢』;乃退。
宰牲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殺、取毛以告純。以盆盛毛、血少許,入置神位下。特用牛一頭,豬、羊各配。
視祭品
治祭物
前例:丁祭所用品,為牲匣、為籩豆、為簠簋、為豋、為篚;祭物,則為太羹、為和羹、為黍稷、為稻粱。其餘品物尚多,然極繁瑣,似非一時所能備。管見似宜於太牢、豬、羊外,只取其粢盛必潔、酒醴必具,以格明禋;士君子隨時變通,何又取乎斤斤為哉?
陳設
儀注
文廟正殿、四配、東西哲、兩廡,崇聖祠、四配、兩廡,前時皆有一定陳設。至儀注,亦須拜跪如儀,不得小有愆越。今則儀節無妨從簡,只須於讀祝、獻爵、獻帛外,行三跪九叩禮。陳設酌為妥貼,勿至褻瀆,即可以昭「如在其上、如在左右」之誠。
禮器
樂器
同治五年,淡水同知嚴金清撥出王任內罰款番銀二千兩,諭飭訓導鄭秉經親赴粵東購買祭器、樂器,添設樂、舞各生。祭日,舞庭不減當日泮水鸞旂之盛。後改新竹,儀制如常。苑裏為其所屬,諸生員亦惟於祭期之先,齊集祭所,隨班行禮。後又改歸苗栗,則嗣響無人;咸謂雅奏昇平,此調不彈久矣。苑裏人文之藪,振起亦何難哉!
謹按文廟一年兩度丁祭,為臺俗祭祀之大典。以上所載各節,悉依前制,所以存舊也;而不存,烏用乎志?
學額
苑裏前附淡水廳,咸豐八年捐輸案內臺灣道奏准永遠加廣學額,取進文童七名、武童四名;文童後又加廣至九名,十名。光緒元年,又加額取進。光緒五年,淡、新分治,苑裏則改附新竹,文童應進縣學六名,添撥府學或二名、或三名不等;武童則應進五名。光緒十五年,新、苗分治,苑裏則又改附苗栗,應進文童縣學二名、府學一名;武童取進,一如文童。此苑裏向來附考應行取進文、武童生之舊額也。禮去羊存,尚其見舊物而思碩果之僅存歟?
藏書
苑裏向無藏書之所,其藏書皆在新竹。光緒二十一年已付兵燹,散佚無存。
學田
苑裏前附苗栗,其苗栗有學田者四:一北坑、一內貓莊、一槺榔埔、一溪頭公館莊也;皆苗栗一堡屬。
義塾
義塾,因前時苑裏管下官未籌定經費,故未設立。所有塾師教訓生徒,均由民間自備脩脯,延請教課。貧民之子弟,未免望洋興嘆。
社學通霄社一(今廢)。日北社一(今廢)。貓盂社一(今廢)。房裏社一(今廢)。苑裏社一(今廢)。
按義塾之設,必需經費;社學之立,必禁侵漁。義塾者,由官籌款而名者也。若社學,則就各番社將公租中提撥,延師教督子弟。無如邇來各番頭目,反視此學租為閒款,任意侵沒,久而習慣,大失初時立法之良。管見似宜仿照前淡水廳嚴丞、新竹縣方令、苗栗縣林令將管內各番大租除按丁實給外,餘剩租谷,概行提歸繳官,作為撥充義塾、社學以及各地方義舉,則苑裏轄下之各社屯丁既少,從而核實之、裁抑之,則中之溢款正多,提以抵充苑裏新設國語學校、漢文學校及各莊社小學校,必尚綽綽有餘裕焉。
●苑裏志下卷
典禮志
武備志
職官表
選舉表
列傳
風俗考
物產考
古蹟考
祥異考(兵燹附)
文徵
志餘
·典禮志
禮者,履也;以之經國家,即以之定民志。朝廷制禮頒諸有司,有司秉禮繩諸民庶;范圍不過,上下奉行,斯可以召和甘而辟疫厲。從前「會典」一書,為天下臣工率循之准。
慶賀
萬壽聖節、元旦、冬至,均屬慶賀大典。文武各官,前一日齋沐,率屬赴公所習儀。五鼓庭燎,穿朝服到龍亭前,文武分東西班,行三跪九叩禮,分班坐班。設糾儀官一員。
接詔
詔書至,文武至城外恭接齎送官,先叩聖安。具龍亭,置詔書於其上,綵輿、儀仗、鼓樂前導;迎至公所,文武分東西班序立,齎送官東立西向,樂作,行三跪九叩禮;齎送官捧詔授展讀官,跪受,詣開讀案前宣讀,眾官跪聽。讀畢,展讀官捧詔授齎送官捧送龍亭,眾官行三跪九叩禮。禮畢,乃退。
迎春
先立春一日,迎春於東郊:此古禮也。正官於是日率屬官盛服詣其地,設案於芒神、春牛前,陳香燭、鼓酒,布拜席於中。通贊導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禮;三獻爵,復行三叩禮。屬官先行、長官次之,乃歸;舁芒神、春牛隨後,迎置廳署頭門外,春牛南向、芒神西向。屆立春時,各官執釆仗排立。樂工擊鼓,贊『鞭春』;各官擊牛者三;揖,始退。
耕耤
歲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農之日,府、州、縣正官率佐貳各官往東郊先農壇側,擇沃壤為耤田,行耕耤禮。田廣四畝九分。是日,屬員■〈目氐〉土宜,備穀種、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他農器、耕器,預陳耕所,耆老率農夫披蓑戴笠俟於田間。通贊分立田首,向闕張畫屏、設香案。致祭先農禮畢,各官易蟒袍詣耤田。正官就耤所,執事者授耒耜與鞭,皆左秉耒、右執鞭。進耕,以耆老二人,一執種箱播種,一牽牛,農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畢,釋鞭、耒;各官補服,望闕行三跪九叩禮,各退。
按耕耤為勸農大典,古先王設農官勸農事,所以重粒食之報也。歷代承行日久,未敢廢弛。苑裏人民業農過半,胼手胝足,俗尚勤儉;今能舉行此典,則民有所觀感而倍奮。野人養君子、勞力者治於人,其收效當在旦暮間也。
祭社稷壇
社稷之祭,所以配天也。直省、府、州、縣各建社稷,而皆社右、稷左,位異而壇同。壇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歲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長官主之;有故,則以佐貳代。在城文武官,皆與祭。■〈目氐〉割牲、省粢盛。糾儀、執事、贊相、禮儀,均於學弟子內選充(學弟子、生員也)。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穀。宋時,社、稷、風雨師各一壇;明,社稷為一壇。設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為之,朱漆青書,題「某處某社、某稷之神」,藏城隍廟;祭日設壇,守土官行三獻禮。祭以春秋二仲上戊日。
厲祭
直省、府、州、縣,歲三月寒食節、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厲壇於城北郊。前期,守士官飭所司具香燭、公服詣神祇壇,以祭厲告本境城隍之位。至日,奉請城隍神位入壇,設於正中;守土官行禮畢,仍奉城隍位還神祇壇,退。
按厲壇之設,正以祀無主孤魂也。孤魂或能依草附木,求食殃民;故於季春、仲秋、孟冬歲祭者三,迎城隍神以為之主。前淡水廳,惟於仲秋月之十五日如例舉祭;後改新竹、苗栗,亦仍之。苑裏本為屬地,則概不從同。歷年皆以七月二日,先放水燈;三日,舉行祭事,名曰「盂蘭會」(俗云「中元普度」)。牲醴、粿品之盛,甲於他處。管內則陸續舉祭,各有定期。總之,治幽理冥,鬼不為厲;仍其舊而祭之,則亦從俗可也之意云。
救護日月
直省、府、州、縣、衛,遇日月食,按欽天監推定時刻分秒,隨地救護;所見不及一分及不見食者,無庸救護。凡救護,正官一人領班行禮。置糾儀二人、通贊二人、陰陽官一人,在正署素服、設香案、布拜席,陳金鼓於儀門外。報初虧,行三跪九叩禮,三上香,伐鼓三聲,儀門外金鼓振作;報復圓,金鼓聲止,行禮如初。畢,各退。外省衙門行禮三次:乍虧、食甚,皆素服行一跪三叩禮;復圓,盛服行一跪三叩禮。
按救護日月,亦大聖人迅雷風烈必變之意也。地方官遇災修省,可不從而慎重歟?
鄉飲酒
順治初,令直省、府、州、縣每歲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於儒學之講堂舉鄉飲酒禮。主者,府知府、州知州、縣知縣(如無正印官,佐貳官代);位於東南。大賓,以致仕為之;位於西北。僎賓,擇鄉里年高有德之人,位於東北。介以次長,位於西南。三賓,以賓之次者為之,位於賓、主、介、僎之後。除賓僎外,眾賓序齒、僚屬序爵。司正以教職為之,專司揚觶以罰;贊禮者,以老成生員為之。其經費,於存留錢糧內支辦。
按鄉飲酒,亦古禮也。
鄉約
順治九年,頒行六諭臥碑文。〔十六年〕,令直省、府、州、縣舉行鄉約;於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讀康熙九年頒上諭十六條。二十五年,令各營伍將弁、兵丁並土司各官通行講讀。雍正元年,欽定「聖諭廣訓」十六章(計萬言),刊刻頒行府、州、縣、村,令生童誦讀;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條宣講。公所之設,在各府、州、縣、鄉、堡擇適中地為鄉約所,選老成公正一人為約正,樸實謹守者三、四人值月。按期集所部民,宣講頒行各諭;擇文內民俗易犯者,咸宣示之。守土官實力董率,並飭各屬隨時巡行宣導,兵民圜聽。宣畢,各退。乾隆十年,議准將五年欽頒「大學訓飭士子文」通行頒發直省學宮,令朔望一體宣讀,永遠推行(按以上互見「學校」)。
鄉飲酒鄉約補考:淡水廳時,尚照古制依時舉行;厥後分治,則廢焉不舉。各街、莊,只於歲首治筵,柬招親鄰宴會,名曰「請春酒」;或於春二月、秋八月農家賽會宴飲,名曰「食福」。食福者,以所祀土地神之酒醴,遍飲會內之人而名也(土地神,一曰福德神)。甚有四季皆賽會,名曰「四季福」。苑裏屬各莊,此典盛行已久;則雞栖豚柵,時扶醉人,此景殊足耐人尋味。鄉約一節,苑裏屬亦有踵而行者。每年於孟冬之月,鄉約首則集鄉人宴而約之;大約以和睦鄉里、防禦寇盜、守望相助等事為主旨,亦聯莊保甲防冬之意也。唯於聚集公所聽講聖諭之例,闕焉有間。錄此,待以質諸有心復古者。
祠祀
社稷壇(未設)山川壇(未設)先農壇(未設)風雲雷雨壇(未設)厲壇:每年七月三日,於苑裏天后宮借用。龍王祠(未設)火神廟(未設)城隍廟(未設)關帝廟(未設)文昌祠(未專設):前時於苑裏天后宮右廊借用。天后宮:一在苑裏北勢、一在房裏南門內、一在通霄街尾、一在白沙墩莊內。名宦、鄉賢、昭忠、節孝四祠(未設)
按祠祀者,地方官應行循例舉祭之祀典也。苑裏前附各廳、縣,故皆未設立。其已建之天后宮及借用之文昌祠,皆土人捐資自建。
祠廟
福德廟在苑裏街頭。觀音亭在五里牌路畔。壽公祠在通霄街北、虎頭山邊。祀殉難幕賓壽同春(事蹟列在「文徵」)。
按苑裏地方內,惟天后宮最多。其餘祠廟,雖非祀典所關,而神靈之赫,忠義所昭,亦可以佑民人而袪災厲。錄之,所以質實也。
·武備志
國家可百年不用兵,不可一日不備兵。無論通都大邑,須求折衝禦侮之方;即海■〈阝筮〉山陬,不廢破敵防奸之策。或扼險以制勝,或乘虛而設伏,地之布置宜周也;為將者能知兵,為士者皆用命,師之教習宜豫也。有兵必有器,器利而堅;有兵必有糧,糧多為蓄。統水陸而陳武備,大概不過如斯矣。若海防一款,尤為全臺當務之急。但苑裏所轄地方,各處港門皆淺窄,沿海又多沙汕石礁,艨艟巨艦無所用其能。此駕駛風潮以及用兵諸船政,似可擱一邊而毋贅。然地既濱大海,則巡海之哨船雖可勿用,而巡海之哨丁不可不設也;巡哨嚴,斯呼吸相通,奸人無可伺之隙。未雨綢繆之道,無事可以防內奸,有事即以禦外侮;誠所謂無一日不備兵,乃可百年不用兵也。
前
汛防
白沙墩塘外委一員、兵十名(後裁,歸後壟汛兼管)。通霄汛外委一員、兵十六名。房裏汛額外一員、兵五名(後裁,歸大安汛兼管)。
糧餉
外委月支銀四兩二錢,額外月支銀三兩一錢,兵丁月支銀二兩九錢五分。右每名大月給米三斗、小月給米二斗九升,俱歸新竹縣游擊發給。
卹賞
一、兵丁娶妻及子女婚嫁,各賞銀三兩。一、兵丁父母、本身及妻亡故,各賞銀四兩。一、故弁扶柩回籍,每員名下一名賞銀四兩,計名給賞。一、病兵辭退回籍,照站給賞路費;每站賞銀四分。一、期滿換班回籍,每名賞盤費銀二兩。一、兵丁家在內地,每月給米二斗,以贍其家。
今
守備隊人員:將校中尉一人、下士三人、兵三十九人、看護手一人。憲兵屯所人員:下士二人、兵十二人。
警察所人員:警部二人、巡查二十二人;內派駐(原文出張)白沙墩二人、(刪出張二字)通霄三人。
謹按臺灣從前所置軍營汛地及兵丁、兵器各款,俱系奉行故事、不求實際之良謀;營壘無犄角顧盼之雄,士卒鮮步伐止齊之度。無事則虛糜厚祿,上下交爭,恬不為怪;一朝有急,則舉國若狂,束手無策。直至亡羊而始思補牢,悔之莫及。論武備者,目擊心傷,付之一嘆;誠千古恨事也。
·職官表
職官表者,文武官各盡其職,而可表於後世者也。苑裏堡前隸各廳、縣,所有長官皆在廳、縣之內;閤堡一帶,不過三兩處弁兵,何足掛人齒頰?今既分疆守土,則別有一番之官制。置邑者,以辦務署為先;論事者,自當以辦務署為始。職兼文武,官列後先,表登名氏;是可即眼前升任、在任之人員筆之於書,而為職官表。
職官表
辦務署署長
淺井元齡(從七位;光緒二十三年年新開署蒞任)
津島滿一(中尉;光緒二十三年□月蒞任)
守備隊將校
征矢野陸治(光緒二十三年□月蒞任)
憲兵曹長
丹羽三郎(光緒二十二年三月蒞任)
喜多鶴吉(光緒二十三年六月蒞任)
警察署署長
渡邊房邦(光緒二十三年七月蒞任)
石神嘉(光緒二十三年八月蒞任)
寺師勇之助(光緒二十三年八月蒞任)
濱田清(光緒二十三年九月蒞任)
·選舉表
聞之治國,以得人為先;得人,以卹勛為貴。興賢育才,文武並重;封誥襲爵,先後增光。此所以表選舉而附以封蔭也。以清朝之選舉,論學政,三年一試、五年再試。進府學者,曰府學生;進縣學者,曰縣學生:秀才之稱也。府學生歲貢一人、縣學生二歲貢一人,升諸太學,曰歲貢;遇覃恩,則是年當貢者為恩貢,次一人為歲貢;遴府、縣學生行優者,省取數名赴廷試,曰優貢;拔天下府、縣學生之尤者赴廷試,十二年一行,曰拔貢;秀才鄉試有文優而額限者取副榜,准作貢生,曰副貢:五貢之稱也。秀才及貢生赴秋闈而中式者,曰舉人;舉人而第於春官者,曰進士。進士殿試,欽點三名:曰狀元、曰榜眼、曰探花,三及第之稱也。惟例貢一途,不列五貢之內;然循例納金,亦屬有功於國帑;並附之表,以見富貴之各有所長也。武榜之式,與文一體,獨無貢生之名;特為一表,誌武功也。若夫因子孫而錫命、襲祖父之勤勞,亦國家追崇功德之恆規、激勵人材之至意;故皆附表於後。作選舉表。
文
貢生
陳緝熙(恩貢生)(死)
陳嘉謨(歲貢生)(死)
生員
王紹蘭
陳連登
陳濟熙(死)
曾肇楨(死)
江煥章
江成章
鄭銳(同治辛未科,取進彰化縣學第二名)
蔡相(光緒己卯科,取進臺北府學第三名)
陳光昌(光緒己卯科,取進臺北府學第十一名)
鄭楷煌(光緒己卯科,取進新竹縣學第四名)
李鍾萼(光緒乙酉科,取進臺北府學第三名)
鄭煚(光緒戊子科,取進新竹縣學第三名;補廩)
蔡振豐(光緒辛卯科,取進新竹縣學第一名)
張源(光緒辛卯科,取進新竹縣學第六名)(死)
湯登漢(光緒辛卯科,取進臺北府學第三名;補廩)
張建中(光緒癸巳科,取進臺灣府學第三名)(死)
駱鏡濂(光緒癸巳科,取進苗栗縣學第二名)
例貢生
蔡壽山
鄭兆藩(死)
湯宏文(死)
邱楨祥
邱有才
黃文鳳
監生
湯宥文
古昌勳
湯鴻文(死)
吳文炳
湯如漢
張龍池
湯祿
蔡玉書
鄭寅
古松榮
武
武生
古昌魁(死)
陳朝升(同治甲子科,取進淡水廳學第一名)
鄭捷陞(同治甲子科,取進臺灣府學第七名)(死)
邱光忠
黃國清(光緒壬辰科,取進苗栗縣學第二名)
鄭作鴻(光緒壬辰科,取進臺灣府學第三名)
封贈(無)
襲蔭(無)
謹按以上選舉表,俱系清朝舊例,與他國不同。
·列傳
名宦
苑裏堡,素系村落。今雖置邑,尚在開刱之初;設官未久,烏有名宦之可傳!然地方之安危、風俗之厚薄,視乎民牧之良污;神明之譽、父母之恩,千載下猶令人稱道不置。故雖未見其人,而前此之循吏、賢官為吾儕所托庇者,或破匪捐軀,著英靈於斯土;或興養立教,施功德於斯民。夷險不同,芳徽並著。登其名而載其事,未必非志乘之光也!是可以傳名宦。
壽星,字同春;以字行。浙江諸暨人,監生。年已七十,為淡水同知程峻幕賓。乾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亂,塹城陷被擄;逆首王作等刃嚇,令從賊。同春坐諭大義,求一死。復釋之,優禮勸降,願受計策;乃佯許之,使人密告把總陳興世等,令其揚言內地大兵至,義勇應之。賊潰逃,乃出與前巡檢李生椿掌教明志書院。前榆林令孫讓糾合義勇一萬三千人,圖恢復;生椿先入,至舊社、南勢等莊,擒獲王作、許律、陳覺、鄭加等磔之,餘匪三十七人亦就戮。凡三日,城復;乃上書督撫申其事。旋而閩安副將徐鼎士亦領兵到,與同春等協守艋舺。同春勸諭閩、粵各莊勿為逸匪煽動,民心賴安。又同鼎士及新任同知徐夢麟、都司朱龍章安撫白石湖山下居民。惟大甲溪一帶追近賊壘,尚懷疑懼;同春率勇赴鹿港謁提督任承恩,以兵少辭。旋白石湖、金包裏閩、粵各莊復互鬥,夢麟馳往,撫就者僅數十人;同春先挈之出,曉諭安置。越五日再往,眾乃帖然。五十二年林逆據大里■〈木戈〉,復同夢麟駐大甲,約鹿港官軍合擊;乃鹿師遷延未至,同春於十月初十日率義民駐烏牛欄,抵三十張犁遇〔賊,與戰〕,賊皆披靡。忽馬蹶被擄,罵不絕口,賊寸磔之。事聞,賜同春知縣銜、予恤蔭,祀昭忠祠;其子聰,以知縣用。後來每著英靈,閤堡人民多受庇。道光丙戌年,水師提督許松年自行捐廉,集該地紳民建祠於通霄虎頭山之下;春秋祭祀,至今不絕(另有許松年撰「壽公祠記」,錄在「文徵」之內)。
嚴金清,江蘇金匱人。同治五年,署淡水同知。清潔自矢,為國、為民,事事舉行不倦。善聽訟,嚴治蠹役;受民詞,立剖而結之。清理積案,夜以繼日。所轄地方,多善政。又嘗親到苑裏諭紳民捐谷,創立明善堂;議設義倉、義塾。至今言教養者,咸稱頌焉。
先正
先正何為而名?以其先正己而後正人也。德行語言,敦厚為貴;文章事業,建樹非常。既為當世之率循,尤期後賢之繼起。古之「鄉先生歿而祭於社」者,即此意歟!今也去古遠矣,風氣日趨而日下,欲求夫材全德備、純粹無瑕之士,誠戛戛(原文孑孑)乎其難!但擇其一、二可嘉者悉著於篇,而為之傳先正。
曾肇楨,字藎臣。原籍廣東銅鑼灣人,移居通霄街。青年入泮,習教讀業,循循善誘,篤厚無是非;通霄斯文由茲始。讀書成就者,多出其門;人皆以老先生重之。著有詩文(另錄於「文徵」內)。卒年六十四。子二。
蔡錫疇,房裏人;原籍同安。自少渡臺,謀生計於房裏,遂娶而家焉。尋因洋匪猖獗,奉臺灣府總兵命,領哨船巡海;遇洋匪,親督族丁與之戰,拋火罐以燒其船,擒獲洋匪三人。以軍功,獎五品頂戴。同治元年戴逆亂,匪首林戇虎成帶匪黨千餘人圍困大甲城。時同知張世英、游擊鄭榮帶兵駐房裏,欲圖破匪;疇與監生陳植東參謀先傳密信於大甲城內,約期夾攻。乃募莊民為引路,夜半行軍至頂店莊,潰圍而入;城內兵開門應之,圍遂解。當匪黨猖狂之時,四處劫掠;疇出首捐貲,集莊民固守城池,埋釘桶以禦之,匪不敢犯;地方賴以保全。其為人也,秉性剛、有膽智。鄉里有睚眥及爭訟者,輒為之多方勸解,而息其事。又嘗憐乞丐之無依,自行出資建棲流所以寓之。至於斯文一道,尤為生平所最重者。送子入學,奉師甚慇勤。凡師有所為,即瑣屑之事亦必身任而不辭;師有怒,則笑顏承之:此節頗為不俗。卒年四十三。子三:相庠生、選訓導、玉書監生;人以為好學之報云。
陳植東,房裏人;藉同安。以監生入秋闈。生平好學讀書,風流自喜,得山水花木之趣。尤善於丹青,墨梅為最出色;得一幅者,視若寶。青年赴童子試,屢拔前茅;而獨困於院場,不能博一青衿。晚年,乃援例納粟,兩赴秋闈不第;其志亦良苦矣。然其教子有方,次男光昌入泮。所謂書不誤三代,不報其身,必報其子孫也;信然。子二。卒年六十。
義民
天下君、親、師三者為並重;人既知親生長之恩、知師裁成之德,即知君之愛民、教民,體親道而兼行師道者也。是君之於民既當休戚相關,而民之於君可不憂危相救乎?況急公尚義,本屬分所當為。秉彞之良,在在垂諸天壤;豈十室之邑,遂無一、二忠信之民可表其義於史冊?但事不欲濫收,即其實在可紀者鄭重焉。而特為傳義民。
陳士珍,字崇義;苑裏人,籍詔安。林爽文亂,參贊藍元枚令募義民,同守備袁駐烏牛欄抵敵,追迫賊巢,義民陣亡者八人、傷者十七人;士珍仍督率截拿賊匪林石、馬齊、蔡棲從等,斬之。巡撫徐嗣曾奏給八品頂戴,准建思義坊。乾隆六十年陳周全亂,復同義首王松募義民,隨軍克復彰城,陣斬賊黨曾尾、吳亮,並獲吳監、吳前、吳在等解營斬之。總督伍拉納奏給七品頂戴。子嘉謨,歲貢生;孫連登,庠生。
列女
臺灣風俗重男輕女,蓋以男能建功立業,不若女之靜守閨幃、無所表白於當世也。不知天下許多奇男子、天下亦許多奇女子。夫女子之德、容、工、言備四德者,姑勿論矣;即其「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之」三從之克懍,固有為人所不能為者。或不字而矢貞潔,或寡守以事翁姑,或撫孤兒以繼祀,或營喪事而偕亡;自守家規,各成坤道。下可為閭里之楷模,即上可膺朝廷之旌表。雖其中有賢婦、貞孝、節烈之分,而總而核焉,皆不外此水霜之節、鐵石之心也。故凡有昭昭烈烈之可取者,無不釆諸公論,而予以芳名顯微闡幽,斯可謂之傳列女。
陳伸娘,房裏街監生植東女、附生光昌姊、舊社蕭清華妻。年二十七,寡;家清貧,藉女紅為生計,孝事翁姑。課兒讀,孜孜不倦;及長,各為擇配。誠節孝而賢者也。現年六十一。子二。
陳好娘,苑裏街快女。適職員蔡錫疇,年三十,寡。理家事,井井有條。生平勤儉自矢,未嘗著一綺羅。所承遺產無幾,不十年而成四千金之業;可謂善居積矣。其自奉也甚薄,而遇貧人則又好施不吝;此人情之所難也。當亡夫易簀之時,孜孜以二子讀書囑;及營葬畢,即請族親慎修帶二子往淡讀書,託族侄舉人丕基之門下;四年始還家。自夫亡後,二子遠遊,苦雨淒風,吞聲忍淚;每於歲時祭祀間,痛死、思孤,寢食俱廢。惟是苟延一息,深望二子成名,庶可踐遺言而報於地下。果爾天從人願,親見子相入泮。遲數年,而怡然瞑目焉;卒年五十二。子三:相庠生,選訓導,玉書監生。孫五。
巫氏,通霄萬義女、大甲余致祥妻。年二十九,寡。卒年六十七。為林春娘媳,一門雙節。劉壽娘,苑裏瓦窩莊珂女、淡水監生鄭復禮妻。年二十八,寡。卒年九十二。林敏娘,白沙墩青雲女、士林莊鄭德傳妻。年二十五,寡。卒年七十七。駱金娘,白沙墩仕會女,新港埔林祥銳妻。年二十七,寡。卒年七十。蔡氏,後壟溪州莊人;白沙墩陳長炳妻。年二十六,寡。卒年六十。駱謙娘,白沙墩莊溪女、新竹陳維旺妻。年二十四,寡。卒年五十一。子一。許氏,通霄瑞女、新竹杜來批妻。年二十七,寡。卒年七十二。蘇氏,貓盂莊聰女、瓦窩莊鄭文返妻。年三十,寡。卒年七十三。
吳氏,苑裏莊章明女、新竹鄭崇榜妻。年二十六,寡。卒年六十二。
謹按「會典」,各府、州、縣建節孝祠一,祠外建大坊;應旌表者,題名其上,身後設位祠中。由督、撫、學政會題,取其冊結送部;其在部呈請者,由部行查督、撫核咨題准,令地方官給銀三十兩建坊。如奉有御賜詩章、匾額、緞疋,由內閣交部發齎督、撫行地方官給領。節婦不論妻妾,自三十歲以前守節至五十歲或年未五十身故、其守節巳及十五年,俱准旌表。道光四年例載:自三十歲以內守節滿十五年以上而身故者或現在節婦守節巳滿二十年以上,俱准開報。各府、州、縣有彙請旌表之節婦、貞女,共給銀三十兩建一總坊。婦人因子受封,准與旌表;因夫受封守節者,不准。夫婦未成婚流離失散守志至老合巹者,准與旌表建坊,用「貞義之門」字樣。孝女,以父母未有子孫、終身奉親不嫁者,如孝子例;未婚貞女合年例者,如節婦例。其有在夫家守貞身故,遵乾隆三十六年成例,巳故貞女不拘年限,一體旌表。婦女遭寇守節致死,雖事歷年久,核實准其補行題請,給銀建坊;如無親屬,則官為建坊於墓前,節孝祠內設位。婦女因強姦不從致死及因調戲自盡、非曾再醮者,刑部、禮部會題請旨建坊如例;猝遭強暴被污見戕及被污後刻即捐軀者,坊銀減半,不於祠內設位;本夫逼令賣奸抗節自盡者、童養之女未成婚拒夫調奸致死者,建坊於父母之門。節婦被親屬逼嫁致死者,旌表如例;若系翁姑逼勒,坊銀另擇家長支領,督理建坊。凡僕婦、婢女、女尼、女冠拒奸致死者,建坊於本婦墓前,不於祠內設位。
·風俗考
風俗者視教化為轉移者也。民情不甚相遠,上有好者,下則有甚焉者矣。苑裏前屬淡水廳治,民風之善,推冠全臺;後歸新竹、苗栗,亦無可為純駁於其間。總之,民性惇而其風樸,桀驁不馴之徒無有也。番俗,前尚有野性;今則與編氓無異,婚喪、慶吊皆從同:並可引古證今,以為考驗之一端也。
士習
士為四民之首,古者觀治化於黨庠、覘人心於鄉校,非無謂也。苑裏人文,前附淡水,後附新、苗。歲、科兩考拔其尤者,歲有二、三;有司擅獎勸之權、師保盡甄陶之善,文風駸駸日上,可匹全臺。書院則有月課,莊社則有會課,列以甲乙,獎以花紅(賞金也)。其敬惜字紙也,於每屆子、午、卯、酉之年,奉倉頡神牌祀之;護送字紙灰投之大海,鼓樂喧闐,送者繁有徒。此前時歷來之慣例也。
農事
漢舉孝弟力田科,寓農於士也;聖人商衛政,富先於教。具見力農,為政治之大端。苑裏東山西海,而又間以沙石,則肥沃之田園固屬寥寥;然土人自食其力,山陬海隅有可下鋤者,均不肯任其荒蕪,沙石之間,田畝亦有零星可數者。則民勤稼穡,其風為約略可思矣。一年兩穫,其地力不磽也;少歉多豐,其天時可恃也。得陂圳之利者固多,然旱田仰時雨之降者亦復不少。歲時祈報,有祭社、有食福(見「鄉飲酒」)。田園自耕者有之,不自耕而贌佃者亦有之。佃向業主贌耕,有磧地焉;蓋先納無利之銀兩也。磧地之多寡不齊、贌耕之年限不齊,均由業、佃面議為定,率有約字焉。至限不耕,則業主以磧地原數還之佃;佃以業還業主,聽其別贌。佃納業主租者,曰「小租」也。每於年之六月納業主租,亦有分作早、晚二季納者(六月曰早冬、十月曰晚冬)。至於荒地初墾以及近溪浮復者,則使佃開墾成田,須三年後,業主方勘界定租;墾費或歸佃人自理,或業、佃對半均分者不等,總以當時面議所立之贌約為憑。田之中有田厝曰藔,以茅草為蓋、以莿竹為牆;各莊皆然。其輸運米谷,有牛車焉;或有以人力肩挑代之,不能以一概論也。
女紅
臺俗:女人蠶桑不事、紡績少聞。惟於刺繡之工,花卉如繪;最擅長者,打草粉(一名草子)。凡於一衣、一裳,俱系自己針黹,工事不假外人;家富不在此例。其精緻,多有為裁縫家所不及者。此臺地女紅之大概也。苑裏,事女紅者卒鮮。生女至六、七歲,皆學織草蓆與大甲同,而手段更工;能於尺幅中織成「吉祥」字面,並及巧制花樣者。幼女織之,老婦亦織之。操井臼者,多有轉任諸男人;俗使然也。他處女人有織帶,其大小花紋俱工;苑裏則無此傳授,故未之或見云。
工役
民雇曰工,官募曰役;苑裏無役而皆工。前時,所有土木興修以及農工播穫,日只給工價銀或一角、或二角不等;肩挑背負者,則稍加。工首曰夫首,亦曰苦力首。首以統工;遇官召工,則以問之工首。價由首領,多寡須應命;不然,則以誤公之咎責諸工首。
商賈
臺灣各大市鎮業商者;有水郊;臺北之南北郊、新竹之金長和郊類是。苑裏前為各廳、縣轄地,非通都大邑,故無郊。然從前以米、糖、豆、麻、苧、菁等件由船配運大陸者甚夥,布、帛、什貨則自福州、泉、廈返配;甚有遠至甯波、上海、乍浦、天津、廣東,亦為梯航之所及者。各商各為配運,名曰散郊戶。船之中有名「出海」者,司賬及買辦貨物;復有「押載」者,所以監督「出海」也;然主持,皆出自郊戶。現金買現貨者,為「現交關」;物未交而先收金者,為「賣青」。米、粟有青,油、糖皆有青也;其價較「現交關」者為稍低。買賣亦有依期收賬者,亦有陸續支收至年末會算收訖者。樟栳、茄藤、薯榔、通草、籐、苧各件,苑裏離番山太遠,故絕少。港則以通霄、苑裏、福德為出入。日本新制,臺灣各處小船隻准本島運載,不得擅往大陸;而大陸船隻准於三大口出入,例禁森嚴。因此,而苑裏之貨物,悉由南北搬來;其價故比他處為尤昂,商業為此稍沮。
飲食
每日三餐,富家以米炊乾者為飯;肴用魚、肉、雞、鴨為上品。貧民家皆煮米為粥,惟於任力上工則用飯;肴以青菜、醬品為代而用魚肉者。有時於三餐外,有點心;富家恆有,農家於出作時亦有之,然不及富者之盛。設席,酒則以蒸米拌麴釀之;味醲且甘而色紅。慶吊事用粉團(別名曰「龜」),又或用粽,以分餽親鄰。茶食,臺產者多;而富家則以武夷茶為常品。有檳榔焉,久嗜者齒盡黑,謂其能闢瘴也。且賓朋相獻饋,每以是物為敬;遇小詬誶,亦以是物為和事公親。所謂物輕而意重也。
衣服
臺地蠶桑未興;所有絲羅,皆仰取諸江、浙、漳、粵。洋布,則各處轉販而來,自昔然也;今則用日本之各色布帛為尤多,制樣巧而取價廉,其銷售比西洋更暢。本地自染黑者,曰「毛烏」,「有大毛」、「二毛」之別,為上料,澣之不退;藍者,曰井淺、井沉、毛藍、淺天藍、井澳、淺澳、沉澳、毛澳、天藍。又有所謂「池毛」者,俗名「巾仔布」也。女人好著紅衣及各色衣,富家多著綢緞大滾邊,名曰「上海滾」。男人斯文家,則衣長過膝;外此,則短褐為恆衣。有碗帽、有雪帽、有包頭巾,配人之雅俗也。官紳家有事,則著靴;色鞋,其常著也。俗人,則以烏布鞋、蒲草鞋代之。冬用綿袍、綿襖,夏則以單衫蔽體而已。褲則有綢、布之分,襪則專以洋布為之。領曰瓜子領、曰絨領。又有名「兜肚」者,蓋用方布下垂,有花紋,以護下體;苑裏近來,此風為少殺云。
歲時
「禮記」一書,「月令」為最詳。臺例:於一月一日為元旦,每家肅衣冠,於清晨焚香祀祖、謁神後,向吉方出拜師友親鄰,曰賀正。四日曰接神,以牲醴祀之,而先焚紙馬焉。九日俗傳為玉皇大帝聖誕,慶祝者恆演劇達旦。十五日為上元佳節,是夜通街結花燈、放煙火為不夜城。二月二日,農、工、商、賈皆祀福神,曰頭牙。計自一月至二月間所有設席宴客,曰請春酒;彼此酬答,俗尚使然。三月三日曰三月節;惟前籍同安者有度此節,別縣人無有也。清明日,則士女持紙錢、備牲醴以祭先塋,曰掃墓;或有結伴遊嬉,傚古之踏青者。二十三日為天后誕節,苑裏街莊士女皆赴廟參香。酒醴、牲牢之盛,於此為最;各處按日演劇,接續幾累月。又有所謂媽祖會者,設值年頭家、爐主輪掌之。五月五日為端陽節,各家以黃紙朱書為午時聯貼於門,並懸蒲艾;所以招祥而袪災厲。釆苦草浴兒於盆,飲以雄黃酒,為闢邪之用。先期,以竹葉裹糯米,曰粽;分饋各親朋,曰送節。女兒家制繡囊,實以香屑,令小兒女佩之於身;花樣之巧,幾為思議之所不及。他處有鬥龍舟之設,惟苑裏之港前有舉行,今廢已久,人人猶侈談及之。六月十五日,以米粉為丸祀神,曰半年丸。七月三日,設盂蘭會於苑裏之天后宮,俗曰普度。七日為七娘媽生辰,家家設牲醴、花粉、果品於中庭以祝之;有曰乞巧會。士子以魁星是日生,劇會曰魁星會。十八日,為通霄普度。八月十五日為中秋節,各家皆以月餅、酒醴祀福神,並祀祖先。十一月冬至日,則作米丸拌糖祀祖先,曰度冬節。十二月十六日,農、商、工、賈仍以牲醴祀福神,曰尾牙。二十四日,備果,燒紙馬於神前,曰送神。二十五日,各齋戒焚香,禁逋欠、忌詬詈。俗以是日為天神下降也,一、二日前,各掃舍宇,務淨潔而後已。末日為除夕,煮芥菜〔一盂置几上〕,曰隔年菜;飯一碗插紅草花置案頭,曰過年飯。炊米粉為粿,曰年糕;親鄰相饋送,曰送年。是夕,合家男女同席而飲,曰圍爐。徹夜張燈不寐、飲酒放爆竹者,曰辭年。
氣候
苑裏近臺灣北邊,其氣候,故與新竹、臺北同。暑重寒輕,木葉少脫,而多四時不謝之花,洵勝景也。春多陰雨,聞雷立至。未驚蟄先聞雷,則當陰雨四十九天;多奇驗。夏間,暑氣每多鬱積。火燄山雲罩,則雨隨之;然為西北雨,則易晴,惟須連發三午而已。涼秋,則雨少風多,其威甚烈,飛沙掃塵,十步內不能見面;近海故也。雖嚴寒,未見積雪。年間,惟二、八兩月之氣候為最平和。播〔早〕種在立春前後早季收成則以六月為率;播晚種則大約在立秋前後,晚季收成則以十月為率。六月、十月云者,皆舊曆也。
占驗
海上無時無雲,但有雲腳可見,必不雨。有腳者,如畫家橫染一筆為水石之界;無腳者,如畫遠山,但見山頭、不見所止。凡日色被體如灼,三日內必雨。凡日出時有雲蔽之、辰刻後雲漸散,必大晴。日初出即開朗,是日必不晴;久晴則不拘。凡日落時,西方有雲氣橫亙天上,或作數十縷各不相屬,日從雲隙度過,是謂「日穿經緯」,來日大晴;或雲色一片相連,其中但有一、二點空竇得現紅色者,是謂「金烏點睛」,亦主晴。又日落時,西方有雲色黯淡,一片如墨、全無罅隙,又不見腳者,主來日雨;若雲色濃厚,當夜雨。又日落時,西北方雲起如層巒重疊數千層各各矗起,主大風雨;山崩水溢之徵也,應在七日內。處近山及江滸、水涯,宜防之。凡昧爽時雨,俗呼開門雨;是日主晴。凡初雨如霧,雖沉晦,至午必晴。凡久雨後暫輟,猶見細雨如霧,縱令開朗,旋即雨至;諺云『雨前濛濛終不雨,雨後濛濛終不晴』。又久雨夜忽開霧,星月朗潔,主來日大雨。若近暮,經見紅光,然後見月,則晴。又久雨後,近暮遍天紅色,來日必晴;諺云『火燒薄暮天』。凡虹霓朝見西方,辰、已必雨;申、酉見東方,必晴。又斷虹兩頭不連者,俗呼「破篷」,雖見東方,來日仍風雨;亦名「半帆」,主臺。凡海吼,俗呼海叫。小吼如催花羯鼓,點點作撒豆聲,乍遠乍近、若斷若連;大吼如萬馬奔馳,鉦鼓響震,風雨旋至。若冬月吼,常不雨,多主風。凡內山,終歲不離雲;或冪於頂、或橫於腰,侵晨望之如洗,須臾雲合。若日中雲收、峰巒可數,必不日而雨。凡夏、秋紅日當空,片雲乍起,傾盆立至。一日之內,陰晴屢變。凡諸山煙靄蒼茫,若山光透霧,便為風雨之徵;又饑鳶高唳、海鳥驚飛,踰日必風。春日晚觀西、冬日晚觀東,有黑雲起,主雨;諺云『冬山頭、春海口』。凡久雨地微動,翌日晴;久晴而震,翌日雨。凡白日當天,忽雨忽止,曰雨白;主臺,即至。但夏天聞雷,則臺不起;秋天即雷,而颱風亦至;諺云『夏來一雷止九臺,秋來一雷起九臺』是也。
按以上,節錄「淡水廳志」。舊苑裏氣候與新竹、淡水同,則占驗亦同而不異;照錄之,所以徵符合也。如必矯而異之,則多費筆墨而無裨於事也;亦奚以為!
雜俗
苑裏習氣,與全臺同;大都信鬼神、惑巫蠱,演劇酬謝,不惜重資。有道士、有客師,人病則延為禳禱,曰「進錢補運」;又能建功德道場,以超升亡靈也。有乩童焉,作神替身,披髮執劍,扶輦狂跳,妄示藥方,且云能驅妖怪;人信若狂。有紅姨焉,能代已死魂靈現身發話;探人隱事,多奇中。在彼皆乘間取利,而惑之者則牢不可破。陋俗相沿,安得如西門豹者除而去之之為愈也!
番俗
從前番人慣例,居處之屋以木為牆、以草為蓋,合家一室住;惟娶婦、贅婿,則別居之。少播稻,多種黍、芝麻;飯用黍充、酒亦用黍釀也。以魚蝦為鮭,以鹿麂為脯,不藝圃,故無蔥、韭、生菜之屬。時或取鳥獸之肉燔炙,帶血而食;性好腥故也。衣飾則戴竹節帽,用瑪瑙珠串束於手;以竹管貫耳,使之漸長至肩。善走者曰雄麻達,編五色篾束腹至胸,以便奔馳。衣長至腰,曰几轆;以布及達戈紋為之。或有以鹿皮為衣。蔽下體者以布二幅,曰遮陰。番婦耳穿五孔,飾以米珠,曰鶴老卜。男則耳實以木板或嵌以螺錢;娶婦則去其束箍、摘其耳實。嫁娶曰諳貓麻哈呢,以海蛤數升為聘,亦有以生鹿皮為定。娶日殺牛飲酒,遍宴親鄰。娶後不和或因姦,則離;夫未娶婦,不敢先嫁,嫁則有罰。娶妻曰牽手,棄妻曰放手。婦與人私通,為本夫殺死者勿論;惟與麻達通,祗罰婦酒一甕,麻達則不問。番死,男女老幼皆裸體,用鹿皮包裹,舁至山上以土埋之。服尚白。葬後家人及舁喪者三日不出戶,不舂、不歌;通社亦三日不赴園耕種,以社有不吉事也。耕種器用犁鈀諸物,一如漢人;食器亦有用鐵鐺、瓷碗等件。獵鳥獸,則慣用鏢、刀、弓箭之屬;蓋當時彈砲之尚少也。今番人歸化已久,習慣、衣冠、器用以及婚喪、賀吊,一如漢人;通番語者,百無一、二。蓋愈久愈離,幾忘本來之面目。惟年間度歲及祭先、做田仍遵舊制,醉舞酣歌,備極憨跳情態;尚覺古道之照人也。噫!亦僅已。
·物產考
物產者,所以考物土之宜,以合乎裁成輔相之道;非搜奇好異,而必斤斤乎草木鳥獸之微;「山海」、「爾雅」之經所由作也。臺灣地判南北、山分內外,寒暖燥濕各自不同,物類蕃滋擇地而有。苑裏物產與新竹略同,惟蓆草為他處之所無而僅有;銷售暢,故殖產滋。此拓殖者之不容以不考也。
埔占、花螺、清游早、銀魚早、田岸早、圓粒、占仔、紅腳早、鳥咬種、格仔、埔早、烏尖、葉下萄、田頭叩、萬斤掀、竹絲秫、赤殼秫、虎頭秫、芒花秫、粩花秫、鵝蛋秫、蛄蟻蛋秫
--右稻屬
大麥、小麥、番麥
--右麥屬
蘆黍、鴨蹄黍、狗尾黍、黍仔
--右黍屬
黃豆、白豆、黑豆、烏仔豆、米豆、綠豆、番仔豆、青仁豆、皇帝豆、菜豆、紅飯豆、肉豆、虎爪豆、官刀豆、土豆、大冇豆、番土豆、裙帶豆、荷蘭豆
--右菽屬
麻、苧、月桃
--右菽屬
姜、蔥,韭、薤、蒜、白菜、芹菜、紅菜、頗薐、甕菜、佳菜、茼萵、芥菜、芋、蘿蔔、莧、馬齒莧
--右蔬屬
金瓜、冬瓜、絲瓜、王瓜、苦瓜、涵瓜、匏、地瓜、菜瓜、洗子瓜
--右蓏屬
鳳梨、荔枝、龍眼、佛手柑、桃、楊梅、石榴、柑、橘、柚、李、柑仔蜜、芎蕉、甘蔗、葡萄、杷枇、菱角、槺榔子、楊萄、番石榴、水梨、棗、柿、柭
--右果屬
樟、楠、茄冬、相思樹、杉、松、柏、柳、桐、柯、埔姜、鹿仔樹、樸仔樹、茄藤、山茶、楓、桑、厚殼桂、山豬肉、九芎
--右木屬
莿竹、麻竹、綠竹、桂竹、蘆竹、長枝竹、箭竹、紅竹
--右竹屬
素心蘭、大菁蘭、獻歲蘭、雞爪蘭、小素蘭、萬壽菊、月下香、向日葵、老來嬌、日日春、雞冠花、七里香、向日紅、山芙蓉、大紅花、虎爪菊、玉樓春、紅木筆、鶯爪桃、二紅花、白水錦、紅水錦、胭脂花、紅國丹、圓仔花、金風花、綢春花、山梔花、金銀花、連招花、桂花、翦絨、鹿蔥、山茶、石榴、桃花、李花、梅花、芙蓉、馬蹄、夜合、含笑、水仙、金菊、紅菊、白茶、紅茶、白菊、刺桐、樹蘭
--右花屬
蓆草、燈心蓆草、大葉茅、金絲茅、鳳尾草、雞母珠、含羞草、大芊草、珠仔草
--右草屬
金石斛、穿山龍、白雞冠、紅龍草、三腳虎、馬蹄金、生木香、千里光、兩寶花、五爪龍、龍吐珠、馬鞍籐、虎耳草、金石榴、向天盞、鴨母草、葉下紅、鐵馬鞭、蒲公英、遍地錦、香附、陳皮、莿荇、射干、蒼耳草、紫蘇、枸杞、車前、支子、牛、薄荷、葛根、木斛、山甲、澤蘭、半夏、香茅、土茯、風籐
--右藥屬
牛、羊、豬、狗、貓、兔、猴、獺、鼠、山羊、飛鼠、果子貓、石豹、山貓、山豬、番鼠山■〈犭豪〉
--右毛屬
雞、鴨、鵝、番鴨、水鴨、竹雞、田雞、山雞、白鴿、燕、烏鶖、海鵝、斑鴿、鷺、鳩、瓦雀、烏鴉、喜雀、畫眉、釣魚翁、貓頭鳥、海雞母、暗光鳥、白頭翁、鳶、長尾三娘
--右羽屬
鯉、鱔、鰍、鰻、鰮、魽、鰱、■、鯧、鯊、魴、鮸、烏魚、扁魚、赤翼、午魚、虎魚、黃魚、獅刀、花身、金錢、狗母、龍尖、鐵甲、牛尾、三鯢、草魚、塗虱、飛烏、花■〈魚幾〉、墨鰂、石鯽、紅魚、烏毛、白帶、塗魠、鱱魚、遍身苦、麻虱目、海和尚、海翁、鱙、■〈魚勿〉、闊腹、皮刀、竹龍、奪紗、鱖魚
--右鱗屬
■〈句黽〉鼊、龜、鱉、蟹、螺、蟳、蠘、水龜、沙馬、白扇
--右介屬
蜂、蟻、螢、蚊、蠅、蟬、蛇、蛙、蝴蝶、蜜蜂、蜂虎、蜘蛛、灶雞、蜈蚣、蚯蚓、壁虎、土鱉、油虫、水蛭
--右蟲屬
沙石、赤石、白石、烏石、■〈石婁〉■〈石國〉石
--右沙石屬
米、豆、酒、糖、油、茶、鹼、炭、灰、菁、藤、煙葉、樟柴、薯榔、加苳、白脂麻烏脂麻
--右貨屬
麻、豹仔皮、獺皮、兔皮、鹿皮、果子貓皮、苑裏蓆
--右幣屬
謹按物產,因乎其地,不能彼此而皆有。苑裏每歲入金,除米榖外,惟草蓆一款,年可得金二萬圓左右。蓋蓆之製造,其創始則自苑裏社番;後傳入苑裏街莊,幾於無戶不習。然以大甲為市,故稱曰大甲蓆,又曰番仔席也。二十年前,出產愈盛;至十年來制手愈巧,故有以知其將來銷售為愈多。組合一社,亦生財之一道也。
·古蹟考
一名一物,足備考證之資;多見多聞,實為身心之助。歷來古蹟之留貽,亦誌地者所不能廢。況勝境乃天工之生成,名區亦地靈之鍾毓;豈得謂無關政教,遂置而不問乎?故事雖類乎搜奇,而書不同於語怪;統山水、泉石、寺觀、園亭,無一非引古證今之道。爰是詳諸名跡,別為一類,以資夫好古者之考古蹟。
福德井在苑裏街後。上一小墩,有小石龕祀福德神,故名為福德井。雖小而泉清甘,久旱不涸。
湧天泉在芎蕉坑莊船底湖。山上湧泉一窟,久旱之時四處無水,眾人取汲不竭。
甘露水在六尺埔觀音亭後。山邊湧一穴泉,極甘洌;往來者多掬飲焉。
鵝山在圳頭內。形如鵝。前有水田,每當禾稻將熟時,稻穗參差,粒榖無存,如鵝之啄食然。後被堪輿者將山上高聳之處削平,流出紅水,人謂傷鵝髻所致焉。
雞冠山在圳頭內。形如雄雞。劉氏作墳於上,後被彰化縣令楊桂森所敗,於雞之伸頸處鑿一橫溝,紅水連流數月。
風鱟山在通霄灣。兩小山對排,近大海。相傳漁人每朝見有兩鱟行跡連印沙埔;謂鱟性好淫,入海相交,故名為風鱟。自楊桂森豎石燭以後,無鱟行之腳跡矣。
慈雲寺在頂五里牌。祀觀音大士。左山、右海,前一小溪。神極靈感,遠近之人皆備禮物敬奉。至今,香火不絕。
養真堂在通霄虎頭山下。山幽靜,持齋者多住其中,以為養真之所;故名焉。
壽公祠在通霄虎頭山下。前橫沙溪,竹松秀茂。春秋二祭,禮物盛陳。往來者每登其地,憑弔欷歔,與土人談當年之事焉。
方鑑堂在房裏街後;監生陳植東建。堂前開一方池,故名為方鑑堂。四圍環堵,中築草堂;池蓄魚,邊栽垂柳,排石塊以作釣磯。外環堵,皆桃李;牆角松一株如蓋,堂前蘭、菊植以盆,兩邊排古木。堂後百花,鋤地以種。上下劃兩區,中編小竹為籬。西北牆開一門,通街道。堡中之勝境,以此為最。惜乎人亡事廢,不復有從前之整頓焉。
·祥異考(兵燹附)
祥異者,以天事之否泰而驗人事之通塞也。史家凡遇災異,皆大筆特書,未嘗闕而不講;正以明「遇災修省,亦古君子為政」之一說也。
乾隆九年冬,白沙墩雷擊巨魚死。魚豕首,目生頷下,口闊、腹寬;尾如蝦,長三丈許,黑色;牛聲,隨潮而來,若隱雷然。凡二十二尾排列,皆流黃水。肉羶難食,油可熬燈。居民謂海翁魚。咸豐八年夏,有巨魚被浪湧白沙墩上。居民割肉,數十日始畢。同治元年,彗星見。同治辛未年,蝙蝠飛栖瓦窯莊。光緒己卯年,蝙蝠成群倒掛觀音亭樑。光緒七年,地大震。光緒十九年,旱。光緒二十年,旱。光緒二十一年,旱。
光緒二十三年夏,大水。同年秋七月,大水;沖崩民田甚多。
兵燹
康熙三十八年二月,通霄社土官卓個、卓霧、亞生亂。八月,署北路參將常泰率岸裏社番擊通霄,擒卓個、卓霧、亞生歸,斬於市。
乾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彰化奸民林爽文亂;陷臺灣府,寇犯北路,官軍拒於通霄,壽同春死之(見「列傳」)。五十三年春、正月,獲賊首林爽文,檻送京師伏誅,北路平。並獲逆黨李同於苑裏街正法,官抄沒其田產,即今之叛產俗名「抄封租」也。
咸豐三年,閩、粵械鬥;白沙墩及房、苑各街莊皆被粵人燒燬,閩人盡逃鹿港。惟田藔鄭玉慶雇民丁自守,保全不陷。
同治元年,戴逆亂;逆黨順途肆劫。職員蔡錫疇、監生陳植東同總理張阿晨、陳文讚設法保守,卒無大害。
·文徵
壽公祠碑文許松年
先生名同春,浙之諸暨人也。少入大學,磊落多奇計,薄遊閩、粵間。年逾七十矣,與淡水同知程峻善。
乾隆丙午林爽文之亂,其黨王作攻淡水。十二月八日,程峻率師渡中港禦賊,死之;塹城陷。越十餘日,先生陰結義勇,收復塹城,捕斬王作,驅除群盜,綏輯流民。至於丁未之秋,淡水南北盡平矣;是時賊據彰化,凶熖方熾。先生矢志殲巨魁,數從軍;聞賊,十月十日進逼三十張犁,遇伏突擊。先生馬蹶被擒,脅降不屈;賊支解之。事聞,天子嘉嘆,贈知縣,並官其子聰。
嗚呼!先生不偕尺寸之柄,乃能於倉皇攘亂中為國敵愾、為友復讐、為百姓除大患,其猷豈不壯哉?齒既暮矣,馬革裹屍,卒遂其志;又何烈也!
土人又言通霄■〈谷間〉中為公死節之所,每著靈異;傳聞雖異辭,而忠臣烈士之精魂不泯沒於天壤也明矣!
時於道光丙戌年,水師提督許松年刱祠以祀。
苑裏慈和宮碑文王廷珪
淡於臺為北境,風濤洶湧,沙石舂撞。自國家設分府後,商賈往來,皆賴天后聖母之靈,而歌詠功德不衰。
歲辛卯三月,予自廈門隨星崖宋夫子之淡防任,遇颶風飄至惠州。舟人見神燈現於檣端,船得泊岸;復從廈過臺,不二日進鹿耳門。其靈顯昭昭,在人耳目也。
離淡署七十里有苑裏街,人煙輻輳;時方鳩工庀材,經始天后宮。予於是竊嘆神靈之赫濯,躬親所睹;而苑裏諸君之敬奉者,非素沐恩波,何以不吝重貲而成之?則古之祀有功烈於民者,其謂是歟?宮刱大殿二進崇嚴;旁有樓屋圍亭,並祀諸神,因聖母而及者也。嗟乎!自宋迄今數百年矣,滄桑屢變,而官民之葺祠以祀者,振古如茲!蓋湄島之靈,宛在水中。況此地蓬山居左、苑水居右,曲池假山,菁蔥可愛;神之乘席駕雲以遨遊於島嶼間者,未有不共樂於斯而昭假也!顏曰「慈和」,言被其慈仁而享和平之福;實淡人之所禱祀焉。
是役也,始於二月,至臘月落成;糜白金六十有奇。任其事者,黃君在榮、應祿、陳君志成等皆倡建義舉,而胡君國材、黃君君佐等實肩理是事以成厥功者也。因刻石為之記。
時在乾隆三十八年(癸已)仲秋之月,揀選縣正堂霞漳王廷珪撰、揀選儒學澄邑錢鏄書。
修虎頭崁路記曾肇楨
嘗思匹夫受餓,莫不觸目而嗟來;行客沉淵,鮮不舉手而援溺。況千萬人往來之路,值六七里巉岩之區,而忍任行人之疾苦,不亟為之修葺哉?
粵稽蜀道危險,闢自五丁;而劍閣雲連,猶得修其棧道。茲虎頭崁一路,實無異陰平摩天之嶺。自下而仰,其巔幾與碧霄相接;自上而俯,其麓則與滄海同深。曲折紆回,崟崎無極;而崔嵬小逕,有一失足而即墜諸深壑者,險亦絕矣。前賢思媧皇鍊石補天之功,借此術以補地;雖山從人面,幸不聞有「鷓鴣行不得」之歌!奈歷年已久,風雨消磨。罅隙屘途所疊之石,剝落欹側;而鳩鳴滑滑,寸步難移。此不斂貲而重修,陟彼高岡,能保奔走之無恙耶?
因邀同善士鳩工督責,要使磐石鞏固,得於萬年往來之安。雖不敢自矜為功,而越此地者咸樂稱善曰:『此蓋某村某善士之再造也』,則千古不朽矣。是為記。
擬撰房裏溪義渡碑文蔡振豐
有房裏溪者,一望沙石,幾無鳥道之通;十里煙波,難作虹腰之藉。天雨驟至,溪漲異常;既徒涉而不能,將臨河而必返。乘輿可濟,小惠無庸;苦海多波,大慈誰捨?是非設義渡濟行人則不可也!
然鳩工費大,獨力難支;狐集心堅,眾擎易舉。官為其倡,鶴俸齊捐;民亦共輸,蚨錢樂擲。夫由官雇,船由民修;便行旅之往來,禁絲毫之需索!斯慈航得渡,人無滅頂之占;彼岸同登,客少望洋之嘆!是宜大開善果,更設道場;懺已往之沉冤,超共昇於極樂。光搖水面,先排照夜之燈;竿豎灘頭,高揚招魂之帛。陰陽均感,人鬼無猜。賢有司治繭多方,永著為例;爾善信慳囊宜破,共體此心!敢望將來,毋忘斯語!
番租原委疏蔡振豐
臺灣土番,或云秦時徐福所留童男、童女之遺種,或云為琉球餘裔;「遊洋必知錄」,云為「無來繇」之流亞。然荒遠無稽,皆難取據為信史;大約臺灣之自為土著歟?
明末,鄭氏據有臺灣,附近都邑者漸與漢人通貿易斗換而巳;然各為部落,不相統屬。大肚以北率叛不服,常出截殺鄭軍,故成功出師討之。相傳大肚山崩處,為鄭砲所擊也。康熙二十四年,臺灣入清版圖;提督藍鈺渡臺辦理善後,按處設局,招撫番黎。劃土牛內外界,以分別生、熟。不願歸化者,驅於界外;越界,則殺之有賞。其在界內之熟番,則與漢人雜處其間。因之番人曠地甚廣,不能自耕,概立約贌與漢人墾荒耕種;年間得租,兩而分之。厥後為此,每多爭執。乾隆十三年,清政府始將全臺清丈;定例:以番戶為業主、贌耕人為佃戶。每丈田一甲,約納大租粟八石。以二石為分發眾番口糧,名曰口糧租;交口糧番主收之。以六石向官納課,名曰正供大租。正供番主收之;每收一甲,於六石內即向官承納正供粟一石九斗二升(每供粟一石向官完納價金一圓九角二分),多少就此照推。大概正供戶收六石,繳官四石、自得二石;此正供得六、口糧得二之前例也。收大租者,有業戶之名、有通事之名、有土目之名。口糧關係眾番糧食公租,不能擅便買賣;正供為業戶私租,可以買賣,一如小租授受之例。惟須於立契時稟官許可,過戶完供耳。臺北、新竹之所謂大租戶,即漢戶之承買番戶者。此乾隆十三年始有大租歷來之原委者也。
乾隆五十三年,將軍福康安巡臺,因土番有隨征叛賊林爽文之功,且嘉其勇敢可用,奏請全臺設選屯丁四千名,分作十二屯,按地分布,設千、把、外委以統攝之,以為防禦生番。將土牛界外未墾之地五千四百四十餘甲,按丁分給;每丁授地一甲零,俾之自耕,亦寓兵於農之意。五十四年,更查出漢人未曾給墾所佔番地及抄沒入官埔地共三千七百三十餘甲田園,各按作六等科租。一等田每甲徵租二十二石,二等田每甲徵租一十八石,三等田每甲徵租一十四石,四等田每甲征租一十二石,五等田每甲征租一十石,六等田每甲徵租六石;一等園每甲徵租一十石,二等園每甲徵租六石,三等園每甲徵租五石,四等園每甲徵租二石。每石租粟折徵洋銀一圓,共計年徵租銀四萬一千餘圓;每丁每年各沾實餉銀八大圓。租由官徵,餉亦由官給。屯租為把隘而設,曰屯租,亦可曰隘租。此乾隆五十三年設立屯丁、五十四年設收屯租歷來之原委者也。
如所謂隘租者則別有說,不在番租、屯租之內。有官隘焉;官隘者,隘首由官設立者也。有民隘焉;民隘者,隘首由墾戶與佃戶會議而設者也。所有年抽隘租多寡不同,皆取納之於佃戶。設隘處所不同,設隘年月亦不同,蓋生番愈入而隘線愈進。新竹一屬,情形皆同;即如苑裏轄內,有火燄山隘。日北山隘。火燄山隘後已移入大甲管下之鯉魚潭,日北隘首後已改為日北圳長。光緒十三年全臺清丈,臺灣巡撫劉銘傳於十四年奏定新章:所有漢、番業戶,年收大租十成內扣起四成,歸小租戶包完錢糧;其六成大租,仍准大租戶請給官照,永遠管收,明其為民業也。而大租戶因承收只有六成,免其向官完納供項。蓋糧歸小租戶,既深合「就田問賦」之旨,且四、六交納,亦於大、小租戶兩無偏枯;誠為「一條鞭」之良法也。至於番社從前額設之通事、土目改為頭目,就於口糧大租中力除積弊除充公款外,亦准其承收六成,以為分發社番糧食;其四成,亦歸貼小租戶完糧。此大租至光緒十四年改革新章四、六交納之原委者也。
至於屯租、隘租,亦自光緒十三年隘歸官設,於內山一帶分佈隘勇營,所有防番經費,就樟栳什子內抽餉提支;而所有民間前納隘租、屯租二款,亦定自光緒十四年以後蠲免。此隘租、屯租至光緒十四年議定免納之原委也。
總之,漢、番大租已屬民業,自應照章准收,以合「各業各管」之義。其隘租、屯租現已虛名,似可仍前裁免,以蘇民困。至於沿山各墾戶防守生番正急,隘費自所必需;則宜仍准依照舊章抽租彌補,不在隘租裁免之例,方為平允。
論番租沿革事宜蔡相
番租有兩款:大租、口糧租是也。前因土番有隨官平匪之功、又有配屯當兵之力,乃將開墾田園,准其丈配番租;各社舉一誠實之番,給以諭戳,俾其收租開支社中公費及社學等項;餘則按丁發予口糧。
嗣後番丁日少、狡番愈多,不事生業,坐受窮困。惟思大租、口糧兩款租粟可以假公濟私,每年爭充頭目;而官吏又多貪賄,無財不行,漢人因乘機而覬覦之。每當青黃相接之時,各社番爾爭我取,不論何等番丁,俱得妥謀漢人,出金向官說定,充為本社頭目,或名業戶、或名通事、或名土官,當堂領戳,回家將戳交與漢人掌收大租或口糧租,名為包社。所得租粟,分多少與頭目;社番有狡譎者,亦得染指。所以社倉、社學,無地可支。其前年所充之舊頭目者,則於未充新頭目之時先行示革,不准收租;然後鼎充新頭目。年年頻換,靡有定人。此弊自清時屢出示嚴禁,不准漢人包社掌收番租;然皆奉行故事,上下交爭,掩耳盜鈴而已。至於屯丁之以少報多、濫領糧餉,則又可惡之甚者也。
苑裏建設市場議蔡振豐
苑裏前遭閩、粵焚燬,街市遂墟。故街尾東畔一片空地,至今尚未築屋,誠為憾事!但街衢道路,正貴井井有條。鄙見請於空地派令殷戶分段起蓋,年間按納地基多少,由官核定,一如從前臺北府內准民量地納租之例。斯業主不得挾地居奇,就中開設市場,商業將必由此愈旺。市有所趨,地無久曠。不但鳥獸魚肉不能薰蒸,已得衛生之法;即店屋連接,生意大開,不數年由庶生富,人於苑裏,將共興樂國之適矣!
詩
番俗張湄
藤球擲罷舞鞦韆,世外嬉怡別有天。月幾回圓禾幾熟?歲時頻換不知年!
番戲周鍾瑄
蠻姬兩兩鬥新妝,蹀■〈薛〉花陰學舞娘;珍重一天明月夜,春來底事為人忙?
不掄檀板不吹笙,一點鉦聲一隊行。氣味何如初中酒,山花翠羽鬢邊橫。
聯翩把袖自歌呼,別樣風流絕世無!番調可知輸白雪,也應不似撥寒胡。
野氣森森欲曙天,維摩新病未成眠;空餘無限羅伽女,亂把天花散舞筵。
檳榔張湄
睚眥小忿久難忘,牙角頻爭雀鼠傷;一抹腮紅還舊好,解紛惟有送檳榔。
氣候
少寒多燠不霜天,木葉長青花久妍;直過四時皆似夏,荷花度臘菊迎年。
社藔雜詩吳廷華
五十年來渤海濱,生番漸作熟番人;裸形跣足鬅鬠髮,傳是童男童女身。
隴人短髮翦來多,不用高盤髻一緺;海上原鄰東印度,居然退院老頭陀!
珥璫漸貫耳輪寬,肩際垂垂兩肉環;待得周環容徑尺,便誇氣概向人寰。
搜羅釆色次浮誇,點綴都憑草木華;天為癡頑偏愛護,一年無日不開花。
幅布聊遮尺寸膚,凌寒原未見號呼;如何榾柮煨偏慣,相對南薰尚擁爐!
如飛步履敢從容,鯉躍猱升去絕蹤;笑數平生輕捷處,超騰九十九尖峰。
春郊漠漠水湯湯,莫問當時射鹿場!牽得駿厖朝出草,先開火路內山旁。
霞籃漆籠滿蝸廬,家計休嫌長物無!還似老僧新駐錫,纍纍東壁大葫蘆。
嘉禮初成笑語闐,車蠔鹿脯滿長筵。原知有賺期生女,果是新增打喇連。
琴瑟更張意已乖,蕭郎歧路為誰排?回頭斷齒追歡日,尚賸親磨鹿角釵。
底六朝來待客忙,抱瓜獻韭總尋常;殷勤含米供新釀,一盞盈盈白玉漿。
搏飯何須匕箸嘗,茹毛飲血俗相當;從來不設烹魚釜,帶甲生咀鮮蠣黃。
出浴前溪笑解襟,落潮水淺上潮深;臨流洗得沉痾去,大藥曾投觀世音。
金飾脂塗舊髑髏,爭相雄長在操矛;而今漸曉秋曹法,不掛人頭掛獸頭。
通霄觀海周鍾瑄
浩渺無因溯去程,仙槎何處是蓬瀛?輕浮一粒須彌小,包括恆河色界清;世外形骸杯可渡,空中樓閣氣噓成。情知觀海難為水,更有紅輪向此生。
過內湖莊林占梅
平隴多栽稻,高崗半種茶,繞林沙岸遠,傍木竹籬斜。啼鳥巢深澗,垂籐綰落花。書聲聽隱隱,深處有人家。
謁壽公祠鄭如松
幕府奇男子,臨危授命天。干戈起蠻觸,坏土吊烏鳶!此節盡人諒,無官仗汝賢。至今留血食,社酒賽年年。
中秋曾肇楨
黃粱未熟夢全休,底事年華逐水流?放眼三千諸世界,傷心五十七中秋!名園木筆輕霜老,貢院鴻篇著意修;金粟分明香正逗,蟾宮敢讓昔人遊!
通霄臘月苦雨迷晴
鍊石媧皇久隔絕,地陷東南天復缺。一雨十日苦不停,銀竹垂簾半凝雪。海門徹夜鼓金鳴,酒兵難破愁城結!幾次怒欲射鯨濤,昂頭恨不畢星揭!歲云暮矣喚奈何!路上行人屐應折。羲和力展掀天才,手擎紅日海心來;直收雲霧如盪寇,侵晨天腳一齊開。跣足走看拚茵席,果然穹窿萬丈碧。從令轉眼便新年,但願扶桑永朝夕!
苑裏八景詩蔡振豐
茅舍如鱗別有村,扶藜人立夕陽墩。鯨波漸盪舟能小,蜃市初開霧又屯。生計不妨耕釣托,畫圖誰辨海山昏!得魚合喚鄰翁飲,壺酒寒篝仔細論(沙墩觀魚)。
高藔極目好煙波,昔日登臨壯若何!一粟蒼茫天地小,萬聲飛射弩弓多。北來涼影雙行雁,東擁山痕數點螺。觀海餘閒時散步,無邊風日晒漁簑(高藔望海)。
一角峰巒曉更青,憑江幻作虎頭形。荒祠苔印何人到,極浦潮回有客聽。驟雨挾同山鳥疾,狂颺吹共海魚腥。黃庭閱後難成夢,九十灘音沸不停(虎嶼聽濤)。
艨艟如蟻泊平沙,怪石崚嶒夾港■〈氵义〉。日寫一排帆作字,風吹五色浪生花。鴨頭高湧新潮至,鷁尾相啣夕照斜。商女不知遊客恨,隔江夜夜撥琶琶(苑港停舟)。
招招舟子詠卯須,更好溪山入畫圖。野渡人來天未黑,綠楊馬繫日將晡;一篙亂石流偏急,十里飛沙路已殊。有客欲歸歸不得,晚鴉空向隔村呼(蓬溪晚渡)!
削壁危岩日已欹,嵐光五釆現離奇。即多邃境猿能到,剩有迂途馬不知;人愛晚晴山外綺,天開妙景畫中詩。何時拄杖登高處?眼底雲煙一幅披(火燄夕照)。
在山不濁出山清,突有甘泉半壁生。珠噴千回如瀑布,簾懸一幅似磨晶。何人畫譜溪頭寫?費我茶經雨後評。記得家居方夜靜,嘈嘈時送枕邊聲(滴水流甘)。
稻鼓聲中大有秋,農家爭報早禾收。平田日暖看羅雀,隔隴煙迷聽叱牛。多稼有如雲一片,利鐮敢比月雙鉤!祈年天子春前事,千萬倉箱願已酬(田藔早穫)。
苑裏八景詩蔡相
白沙墩上快遨遊,處處觀來景物幽。款乃一聲爭起網,茫然十里漫搖舟;漁歌時向風前發,活計端從浪裏求。莫道此中無沃壤,天生滄海作田疇(沙墩觀漁)。
忽到新埔望海潮(望高藔一名新埔),相傳山上豎高藔。茫茫可有鰲擎柱?渺渺曾無鵲駕橋(此地無鵲)。清水溝邊飛戰艦,白沙墩外盪漁舠。防番自昔兼防寇(初闢之時,設藔以防生番;繼後兼防海寇。今已廢久矣),卻喜鋒煙此日銷(高藔望海)!
狂奔怒吼勢滔滔。靜聽何嫌地步高。急浪翻時搖虎嶼,雄風從處起鯨濤;駭聲恍惚山軍嘯,破夢依稀海若號。十萬貔貅鏖水上,幾曾射弩展英豪(虎嶼聽濤)!
苑港重開水道平,停舟如蟻穩干城。綠楊堤外帆斜捲,青草渡邊纜自橫。野店山橋沽酒客,風晨月夜踏歌聲。也知蜃市從茲盛,萬里梯航頌太平(苑港停舟)。
向晚紛紛喚渡頻,蓬溪恍惚甲溪濱。心忙漫說尋泥馬,望杳須妨露石鱗。萬縷炊煙迷古道,一篙流水暗荒闉。當年解劍人何在?脫卻風波月滿輪(蓬溪晚渡)。
火燄妙景夕陽天,一幅畫圖望裏傳。日暮好邀新月上,山高又見爍金然;斜烘石壁三分煖,返照桑榆五色妍;更有溪光相掩映,猴群浴罷向西眠(火燄夕照)。
滴水原因景以名,甘泉流下十分清。垂岩每作飄風絮,噴石翻疑落雨聲;白玉壺中冰倒潟,黃金盆上露斜傾。此間遮莫有廉洞,天賜獮猴酒自生(滴水流甘)。
何處西成早奏功?田藔收穫遍村東。莖肥曾過三春雨,穗老初逢五月風;落粒啄餘鸚鵡少,登場晒罷稻粱豐。他鄉若得今朝熟,笠影鐮聲一樣同(田藔早穫)。
加紋席(俗名番仔席,又云大甲席)
席制加紋巧若何!草絲花篆價應多。纖纖點水雙交結,織罷還須玉尺磨。
大冇土豆
別成一種落花生(土豆正名落花生),大冇由來博美名。下酒也知滋味好,鴛鴦洋豆不堪評!
螃蟹
無腸公子擅威名,青眼如何轉露睛!聞說臺中難覓取,橫行世界總堪驚。
蛙鼓
青蛙底事鼓頻椎?綠野新晴月半規。此地曾無宮闕近,公私未卜為阿誰?
苑裏年節竹枝詞蔡振豐
黎明爆竹換年光,共上大家歡喜場;一禮親朋相問訊,春觴定作幾天忙(元旦)。
大開燈市月爭明,士女如雲結隊行。更有官民同樂意,管絃譜出太平聲(元宵)。
紛紛牲醴鬧頭牙,膜拜香燒福德爺。農祝豐年商利市,酒人扶過比鄰家(二月二)。
鞭絲釵影夕陽村,祭掃歸來舊事論;不踏青青原上草,壽公祠裏共招魂(清明)。
米粽爭纏續命絲,鬥舟舊事憶潮兒;人家邀福心偏勝,蒲艾青蒼插滿籬(端午)。
廣設盂蘭好道場,慈和宮裏鬧蹌蹌;闍黎化食渾閒事,大眾皈依拜鬼王(七月三日普度)。
香花酒果列多盤,高供巍巍七媽壇。有巧似知人盡乞,小兒身上乞平安(七夕)。
月到中秋分外殊,嘗新有餅美於酴。良宵忙煞痴兒女,牧豕槽邊問椅姑(中秋。臺俗於是夜咒請椅姑神,以問休咎)。
虎頭山畔聽潮前,此日風高又一年。遍語插萸諸弟輩,題糕莫負菊花天(重陽)!
拌米為丸膩比脂,祀神祭祖兩相宜;初來新婦宜男相,一粒投爐卜已知(冬至節。俗於是夜投一丸於爐,以卜娠婦胎中男女)。
食福年終是尾牙,盛筵今日請頭家。可憐索債從茲急,安得臺高好避他(俗例於是日請主,為年終核算要完賬云)!
共云今夕是辭年,兒女圍爐笑語傳;我獨偷閒修酒脯,擘開囊錦祭詩篇(除夕)。
苑裏席歌
苑裏婦,一何工!不事蠶桑廢女紅。十指纖纖日作苦,得資藉以奉姑翁。食不知味夢不酣,人重生女不生男;生男管向浮梁去,生女朝朝奉旨甘。今日不完明日織,明日不完繼以夕;君不見?千條萬縷起花紋,組成費盡美人力!
·志餘
天下事有限於格而不列者,有拘於位而不採者,片善微長,多埋沒於天壤。古聖王遴材紀事,名薄藝者無不庸、登小善者悉以錄。舉凡一名一物,皆博覽旁搜,俾無遺缺之憾。故有正義所不及而其人有可節取、其事有當流傳、其地有所關繫,則必釆而記之,以備有心人之觀閱焉。一字之褒貶,千古不磨;執筆者敢不效法前賢,菲葑並釆。補佚義而附錄於後,名之為志餘。
紀人
陳銀海,苑裏人;籍同安。精於醫術,兼開藥舖。凡藥必揀上庄,制法不苟。請視病,風雨不辭,立方便回,未嘗費人一飯、受人一財;有貧無資者,則並助以藥。自身病時,有到店求醫者,猶勉強起視,付方藥而去。二十餘年,活人無數;至今猶膾炙人口云。卒年五十四。子一、孫二。
張晨佑,通霄人;籍漳浦。自少持齋奉佛教,和厚無是非。又極敬惜字紙,攜囊收拾,至老彌勤;鄉里稱善人焉。子二。孫二;建中入泮。年七十五,無病而逝。
李朝勳,福興莊人,籍長樂。習岐黃業;有請視病者,即刻起行,無稍緩;不較謝金,貧人多嘉賴焉。耕讀傳家,馭下有法。親見五代同堂,男女七十餘人。孫鍾蕚,入泮。年八十七而終。
鄭用,田藔人;原籍同安。頗有家財,生平慷慨。戴逆之亂,自備斧資帶壯丁五十名,隨游擊鄭榮剿平逆匪。以軍功,授守備職。
蔡尚文,房裏人;籍同安。六歲失母,隨父渡臺;自少即知孝道,事父甚謹。為人作書記,朝夕必回家省問,親奉甘旨。父病時,不敢離身;藥餌及便溺瑣屑諸事,必親身服勞,寢食俱廢。與人交,篤信無機械。善聲聞鄉里。現移居大稻埕街,為大和腦行書記。
紀事
臺灣土番種類各異,有土產者、有自海舶飄來及宋時零丁洋之敗遁亡至此者。聚眾以居,男女分配,故番語處處不同(沈文開「雜記」)。
咸豐三年,閩粵械鬥,粵人肆虐到北勢莊劉見祥家中,家人皆走避;惟一少婦被擄強姦。越日,與閩人在海口埔交戰,強姦之人初接陣即被砲打死;人謂淫孽之報云。
許奇生之妻、名杏娘,頗有姿色。家山柑尾莊。一少年謀不遂,偵伊夫不在,突往迫之;不從,嚇以白刃;不得已,從之;假笑顏與之約,言夫某日出外販牛,可再相會。少年去,奇生遂回,杏娘哭淚告訴前情,並約至時作事。後至某日,奇生牽牛出門,是夜逃歸近處而伏焉;近二更,少年推門入,杏娘早備酒物以待;少年喜,暢飲調笑;奇生突入殺之。少年死,杏娘亦自刎而亡。奇生報官勘驗,官憐其烈,賞白金;斥少年該(?)親收掩屍首。
紀地
苑裏堡管下地方貓盂莊,為最早開,系毛、游、李、蔡、陳、郭六姓合夥開墾。從前曾建街市,俱屬泉人居住;繼設苑裏街,則漳人居多;又設通霄街,則系粵人之所焉。及咸豐三年以後,漳、泉往往不相能,貓盂街市又廢;各處泉人始建街衢於房裏莊之北,名曰新街(又曰房裏街)。至於各莊之設,則繁而莫能考。當房裏街初建之時,生理較通霄、苑裏為最盛,因築城池以護之。後遭火災,漸漸廢墜;而苑裏遂日有起色焉。此蓋氣運之使然,非人力所能勉強也。
房裏溪一帶,東至火燄山、南至大甲頂店前,皆平洋沃壤。萬頃田園中,只有一條大圳。道光二十三年,風雨大作,洪水氾濫,一望無際,縱橫十餘里變為沙石之地,誠罕見之水災也。邇來雖有浮復些少,不惟地磽土淺,亦旋耕旋沒;蓋自變溪以後,已不成業產矣。清丈配糧,當必有道以處此。
苑裏堡內白沙墩溪、通霄溪、苑裏溪三處,盡可造橋,以其水道有定也;房裏溪則似乎難造。蓋當久旱之時,步行無煩脫履;一遇狂風驟雨,水漲溪分,奔馳萬派;或高低變易、或大小紛更,欲架橋梁無從定其位置,欲總而接之又寬廣而無所憑依。前岑巡撫曾議建造,後見不能成功,乃止。既地勢之無常,須行權而立法;小水設橋、大水設渡,必然之理也。
白沙墩至苑裏海口,海墘皆沙埔、無泥土,地勢順斜入海;近海田園,五穀少實。蓋咸水煙一起,則秀者變而為槁矣。惟地瓜與花生,頗有收成。數年來咸水煙比前稍末減,五穀亦比前稍有加焉。
【台湾文献丛刊·第48种】苑裏志
台湾文献丛刊
【第 48 种】
苑裏志
.作者:蔡振丰
.原书页数: 0119 页
●书籍简介
第四八种「苑裏志」
本书(一册一一九面七一、四○○字)分上下两卷,蔡振丰纂辑。振丰,清附生;台湾沦日后,曾任台中县苗栗支厅「事务嘱托」。光绪二十三年时,应邀修辑「苑裏志」。当时日人变更行政区划,县厅下有所谓「办务署」之设置。新竹县属设有苑裏办务署,所称一苑裏」即该署所辖之地区,位于苗栗一堡之南、大甲一堡之北;东以火焰山迤北一派山冈直至白沙墩山为界,西至海为界,南至公馆山柑庄前大溪直透下五里牌合水为界,北至白沙墩庄北之小溪为界。书采「方志」体裁,上卷分一图」、「封域志」、「建置志」、「赋役志」、「学校志」五门,下卷分「典礼志」、「武备志」、「职官表」。「选举表」、「列传」、「风俗考」、「物产考」、「古迹考」、「祥异考」、「文征」、「志余」十一门:略如「淡水厅志」之例。今本据台湾省立台北图书馆所藏「稿本」整理编印。
●序号 篇名
1 弁言
2 譔辑姓氏
3 苑里志总目
4 苑里志上卷
5 图(图说附)
6 封域志
7 建置志
8 赋役志
9 学校志
10 苑里志下卷
11 典礼志
12 武备志
13 职官表
14 选举表
15 列传
16 风俗考
17 物产考
18 古迹考
19 祥异考(兵燹附)
20 文征
21 志余
●弁言
省立台北图书馆藏有苑里志「稿本」,是日本占据台湾以后的第三年、即光绪二十三年(一八九七年)苑里蔡振丰所修辑的。蔡君为前清附生。据其自序,是在光绪二十三年三月应当时台中县苗栗支厅长横堀氏之聘,出任『事务嘱托』,不久,『支厅裁缺』,原支厅财务课长浅井氏『转任』『苑里办务署长』,他应邀修辑苑里志。十一月一日开始工作,『阅一月而全稿告成』。这是本书的「来源」。由此「来源」,可以知道本书「告成」之速及其「告成」的背景(『』内引文,见著者自序)。
当时,日本人来台湾不久,在文化方面有一特殊现象。他们(来台湾的日本人)不但欢喜做些汉诗,而且常用汉文写作。他们的目的,无非想藉以接近并吸引上层的知识分子。这一政策,是部份成功的。这本苑里志,就是有力的物证。我可以随便举两个例子。(一)赋役志『田赋』项下:『自帝国莅台以来,即将明治二十八年钱粮一切赦免,祗征二十九年以后之额。其爱民之至意,亦可想见矣』。(二)学校志『乐器』项下:『国家(按指日本)得地之始,政府即孜孜求治;欲循台民之惯例,以顺民情。王度恢恢,于是乎见。此节祀典,正宜悉仍前时之仪度、品物,依时举行,毋缺毋亵。既可觇一王之规模,并可以洽全台之舆论;道何隆也?典何盛也?则他日之人才辈出,亦于是乎基』。这完全失去了国家民族的立场。
那怎么办呢?思之复思之,我们决定了一个整理的原则。凡是事实,我们祗去其有碍于国家民族的字面,而仍予保留;凡属议论,要是有害于国家民族的利益,一概铲除。根据这一原则,上例(一)经改删成『自日本占据台湾以来,即将光绪二十一年钱粮一切蠲免,祗征二十二年以后之额』;上例(二)则完全删去。我们这一做法,除了有人想研究著者的思想以外,对于台湾文献的本质,是丝毫无所损伤的。至少,对于我们刊印台湾文献丛刊的目的是完全相符的。所以我们就这样做了。在这一做法之下,本书被我们删去了的,约略估计,当有七千余字。其中被我们全文删去了的,则有著者的自序、蔡相的序文、苑里志凡例、拟撰国语讲习所所长卒学训谕文稿(蔡振丰)、苑里新开办务署宴会祝词(蔡相)及苑里新开办务署筵中即事诗(蔡相)。再在附图里面,我们删去了「办务署」、「警察署」、「守备队」及「苑里八景」共十一幅;这理由是因原图过于草率,在「文献」上无此需要(苑里八景的说明则保留下来,以供参考)。
此外,还有几点得附带说明的。(一)苑里这一地名,在历来各种纪载中,有宛里、苑里、苑里及苑里等几种写法,即在这本苑里志的「稿本」上,也写法不一;经统改为「苑里」,以求一致(至于「附图」,则因制版关系,乃仍其旧)。再如「通霄」与「吞霄」、「房里」与「房里」、「山柑」与「山甘」、「六尺埔」与「六尺布」、「火焰山」与「火炎山」等同名异称,均予统一。(二)由于本书是『阅一月而全稿告成』的急就编,所以文字难免有所脱误,我们经据「淡水厅志」、「苗栗县志」及其它有关书籍酌予订补,并于必要处用〔〕()等括号加以说明。(周宪文)
●譔辑姓氏
篡辑
苑里前六品顶戴浙江巡检、附生蔡振丰
协修
苑里前训导、附生蔡相
采访
苑里前贡生蔡寿山
苑里前监生汤禄
校对
苑里前监生蔡玉书
苑里甲科生蔡汝修
绘图
苑里刘子德
誊录
苑里邱弼臣
陈爕臣
蔡左泉
萧清河
●苑里志总目
上卷
图..................................................................(一)
封域志............................................................(一六)
建置志............................................................(二一)
赋役志............................................................(三三)
学校志............................................................(四七)
下卷
典礼志............................................................(五七)
武备志............................................................(六四)
职官表............................................................(六七)
选举表............................................................(六九)
列传..............................................................(七四)
风俗考............................................................(八一)
物产考............................................................(九一)
古迹考............................................................(九六)
祥异考............................................................(九八)
文征............................................................(一○○)
志余............................................................(一一六)
●苑里志上卷
图(图说附)
封域志
建置志
赋役志
学校志
·图(图说附)
目五
苑里总图一
苑里上、下堡分图二
隘图一
沿海砂石图一
廨署图三(略)
图〔说〕三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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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一
苑里办务署,北自白沙墩起,至房里南之下五里牌溪止。东据山、西滨海,纵计之广狭各有不同;惟南北核计,则约以台湾里程数之,横可得二十七、八里。白沙墩、通霄,为苑里上堡;上五里牌、苑里、房里至下五里牌溪,为苑里下堡。总图即合上、下堡为一图,以联地势,不妨从略;分图则析为上、下二图,就中以便详细注明某山、某水、某街、某庄,方可使阅者一目了然。至廨署关官创设、胜景供人览眺,尤必条分缕晰,分为各图。
图说二
苑里东界一派山岗,其东南之火焰山、日北山,于数十年前尚近番巢,时虞凶番杀掠;于该山均置有隘丁。今隘已废,而当时之隘线犹可约略指其处云。另列一图,以备考古。
图说三
苑里西界皆海;沿边砂石多有,为船所不敢近者。今又另立一图,近海者不可不知也。
苑里八景(图略)
沙墩观渔
高藔望海
虎屿听涛
蓬溪晚渡
苑港停舟
火焰夕照
滴水流甘
田藔早获
图说一
白沙墩,在苑里西北二十三里。其地有石沪焉;潮涨则鱼随潮入沪,汐则潮去鱼留,任人渔取。最可异者,其村人皆业渔;每当风恬浪静、海平于席,山光水影互相掩映,数十叶鱼舟来往如织。当盛获时,多有一家日可得钱百十千者。台中属葫芦墩之鱼腥食料,半仰乎是;诚猎渔之一巨观也。
图说二
望高藔,在白沙墩南五里;与海相去只数十武。前人曾结高藔于此,以望外洋;为海防而设也。万顷青苍,胥收眼底;村居鳞叠,业渔居多。今藔虽颓而遗迹尚在,人遂名其地曰「望高藔」。
图说三
通霄东北枕山,名曰虎屿(呼虎山);高二、三十丈,山形圆如虎头,故名。然近海,登其巅者闻怒涛如雷吼。山之阴有寿公祠;公乃昔剿贼而殉难者。士女裙屐每于踏青凭吊之余,一往听涛焉。
图说四
蓬溪,即房里溪也;水奔如箭,石利于刀。前政府例于春、夏间设义渡船以济行人;然一遇雨,即停渡数日。该溪为南北往来之冲,非藉舟力,人孰能从而飞渡者!每于傍晚时夕阳挂树,舟子卬须。
图说五
二堡辖下有三港焉:通霄港浅,出入以时;土地公港多巨石,非老熟舵工不敢轻进;惟苑里港稍宽且深无窒碍,故停泊商船者为最多。桅樯林立,舟人蚁附;其风景为差强人意云。
图说六
苑里诸山,惟火焰山最高;大约近百丈余。上有数百年古柏树,多为(原文有)人迹不能到。俗传其岩腰有猿洞,削石为峰,长短不齐;土赤色,作火焰形。巅际生云,则雨。晴明时,夕阳回照,则作五彩色。山形变幻,面面玲珑,时作万千形状。海上神山,想不是过欤?
图说七
滴水,一名猴撒尿;〔在〕火焰山出西一里大坑口。其高亚于火焰;于悬崖削壁间突出一股甘泉,时如瀑布;甘洌且清,极旱不竭,可灌溉数百亩田甚肥沃。山下之草,青苍倍于他处。斯亦山川秀丽之气所磅礡而然欤?
图说八
苑里东去六里为田藔庄。其地四面皆沃田,且住民多殷富,收成比他处尤早。每到禾稼登场时,稻鼓声喧,远近互答;太平乐事,田家不少让焉。
·封域志
星野
「史记」「天官书」:『扬州,牛女分野』。福建属扬州,台湾属福建,新竹苑里属台湾,其分野当从同;然或本西人之说,当从翼、轸之交。二说当各有所见。至于分而又分,非精于占星之术者不能深知其度数之微;臆度者固不得从而逆亿之也。
疆界
苑里,在苗栗一堡之南、大甲三堡之北。东以火焰山迤北一派山岗直至白沙墩山为界,西至海为界,南至二堡公馆、山柑庄前大溪直透下五里牌合水为界,北至白沙墩庄北之小溪为界。查东界之山岗后,为苗栗属之铜锣湾、三叉河、土地公坑,由苗栗往台中之官路也。土地公坑口之东北,皆属苗栗一堡之辖地;至土地公坑口之东南,则为鲤鱼潭、新店,大甲三堡之辖地也。若夫土地公坑口之西北,则概为苑里管下之地。三办务署之界屹如鼎立,会分于此;人以为奇云。总之,苑里界内近山者则于层峦叠嶂间,村居错杂;滨海者亦于乱石飞沙际,散处零星。惟近大路之巨村、经大路之街市,人烟凑密,大有呵气成云、挥汗作雨之象。官斯土者能重新整顿,招徕有方,不十年当成为竹南之一大市镇。馨香以祝,而岂虚词哉?
道路
苑里当外路南北往来之冲,背山面海。自新竹县城南行五十五里入苑里辖地之白沙墩庄;庄北数百武有一小溪,为苗栗、苑里二办务署之分界也。由白沙墩南行五里,为望高藔;自望高藔南行一十里,为通霄街。旅人依山而行、滨海而道,山海之近于斯为最狭。通霄南行八里,为苑里。此苑里北路之通衢也。自苑里南行二里,为房里街;再南行三里许,为下五里牌溪,系苑里南界之尽。越此,则为大甲办务署之辖地;由过溪之大路抵大甲城者,尚有一十二里之遥。此苑里南路之通衢也。西至海,只一里许;东火焰山,约有十八里左右。自火焰山以北,山海之相去或一二里、或五六里、或七八里,广狭不同,通达皆由山路;既非康庄大道为行旅之所必经,稽里程者似不必从而琐屑之也。
疆界、道路续考:苗栗与苑里,内外路分界通路,已于前二段声明。惟自苗栗到通霄,则系由中路,其分界则以高埔庄为准率。埔上以北为苗栗管,埔下以南为苑里管也。自苗栗南行至五湖庄一十里,五湖庄至高埔庄二里,高埔庄至内湖庄一十五里,内湖庄至通霄街五里与外路合,至苑里八里。计自苗栗至苑里,共为台湾里四十里也。
山川白沙墩山在苑里之北二十五里。通霄湾山在苑里之北。绵长一十里。离苑里一十余里、一十里不等。振光藔山在苑里之北。近通霄,为苑里上堡最高之山。离苑里二十里虎头山为通霄街主山;在苑里之北八里。八景之一,一名虎屿。什坑山在苑里东北。层峦接续,或离苑里二十里、十余里不等。内湖山在苑里之北,入东绵亘数里;或离苑里十里余或八里不等。五里牌山在苑里之北五里。顶大坪顶山在苑里东北九里。下大坪顶山在苑里东北四里。高山尖山在苑里东北六里。瓦窑山在苑里东北二里。芎蕉坑山在苑里东北十五里。禁山在苑里之东九里。无水坑山在苑里之东十六里。
石头坑山在苑里之东十七里。岸里藔山在苑里之东十四里。日北山在苑里之东八里。印斗山在苑里之东四里。枕头山在苑里之东四里。南势林山在苑里之东南十二里。社苓坑山在苑里东南十三里。山柑坑山在苑里东南十四里。瓮仔坑山在瓦苑里东南十五里。粪箕湖山在苑里东南十六里。滴水仔山在苑里东南十七里。八景之一。火焰山在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八景之一。
谨按苑里之山,大小不一。大约山有内外之分:入东者为内山,离苑里者故远;出西者为外山,离苑里者故近。俗传苑里来龙,系自火焰山发祖,由芎蕉坑山过脉至印斗山,始放平洋;由猫盂庄、客庄微伏,至苑里结为市镇。以上所录,山势由北而南,皆系有名之山。至于散杂小山以及素无山名者,概置不录,以省繁文。
白沙墩溪由山内出小泉水。入于海。北为苑里、苗栗分界。北势窝溪由乌眉坑、枫树窝、北势窝三坑小泉水出通霄溪,入于海。通霄溪在街南半里。与北势窝溪、南势溪合水入于海。南势溪由十坑小泉水出,合通霄溪入于海。苑里溪在街北。由芎蕉坑小泉水出,从观音亭前通苑里港入于海。渡船溪自火焰山出水,经日北山脚庄前过,合房里溪水入于海。房里溪自火焰山合内山之水,从山柑庄后过,出土地公港入于海。
下五里牌溪在山柑、公馆庄。南自罩兰、七块厝、鲤鱼潭、火焰山合内山诸水出,至下五里牌溪合水入于海。北为苑里、大甲分界。
按以上诸溪,仍照志山次第自北而南,逐条登载。所载亦系均就有定溪名列入。至于房里溪底小溪杂出,雨旱不常、有无难定,故不得刻舟求剑,妄列简端,致滋后人考证之误!
·建置志
城池
房里城池一座(今废)。
谨按房里城堡,在房里溪北。周围约里许,磊石为之。设南北东西四门,城外环植刺竹。竹外开沟,北及东西沟相接;南一面无沟,与房里庄毗连。咸丰五年,绅民捐建。同治元年、戴逆作乱,匪党沿途劫掠;绅士蔡锡畴倡首捐资,督率民夫增高城堡、补葺竹围、凿深沟道、沟底密排钉桶,按户抽丁轮流守御,卒获保全。光绪二年遭回禄灾,街衢遂废;城堡圮、围竹枯、沟道塞,经其地者不胜有今昔之感焉。
隘藔
火焰山隘民隘。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南一十八里。山下有溪,即房里溪发源处。原设隘丁八名,后裁撤焉。
日北山脚隘民隘。本在日北山脚,属苑里堡,距苑里东八里。后移入鲤鱼潭高岗处,在火焰山隘之北。始设隘丁六名,继设八名,后裁撤焉。
谨按台湾一岛,本系土番生聚之区;迨至王朝开垦,始有生、熟番之名:其归化而结社平洋者为熟番,未归化而僻处山林者为生番。嗣后生齿日繁、土地日辟,近山者遂不免有生番滋扰之苦;于是乎设隘御之。隘有官隘、民隘之别;官隘由官主裁,民隘由民自办。每隘有丁,每丁有粮;各设一隘首理其事。前之隘在浅山,今则愈进愈深,已在大湖内山之内矣。因地不在苑里堡管下,故略陈其大概。
廨署
前白沙墩营署一座(今圯)。通霄营署一座(今圯)。房里营署一座(今圯)。房里课馆一座(今圯)。通霄课馆一座(尚存)。
今办务署苑里街之西。本李氏之宅,改设。司令部署借苑里北之慈和宫。守备署借苑里街尾郑氏之宅。警察署借苑里北势郑氏之宅。
宪兵屯所在通霄街,本前课馆,改。警察出张所在白沙墩庄天后宫。
谨按苑里堡,前隶淡水厅、继隶新竹县,后又隶苗栗县;所有衙门,皆在各厅、县之内,堡中营署置之不问,实有疏防苟安之失。今既分疆建署,东山、西海,房里溪尽南、沙墩溪尽北,风土人情不无少异。
仓廒
仓廒者,官之设以贮谷而济兵粮也。苑里堡向无此举;惟同治六年,淡水厅严金清亲到该地,谕各绅商、业户捐谷,共鸠八百余石,佥议创立明善堂;设义仓,而附以义塾。时因未置廒座,所捐之谷暂交殷户收储。此事,前经报明在案,具兴养、立教意也。无如世风不古,每遇青黄不接之时,告籴者聚而请、收储者置罔闻;既不见夫义仓,又乌问乎义垫?明善堂之举,于是乎有名而无实。至于各番社之社仓、社学,亦皆鲸吞公项,废而不修;教化凌夷,每况愈下。为民牧者,尚其顾名思义,逐款究追,建义仓、立义塾、查社仓、开社学,以成前贤开刱之功,其裨益岂浅鲜哉!兹姑列社仓之名于左:
一、苑里社(久废)
一、房里社(久废)
一、猫盂社(久废)
一、日北社(久废)
一、通霄社(久废)
铺递
猫盂铺北距通霄十里。铺兵三名。久废。
通霄铺北距后垄三十里。铺兵三名。今亦废。
谨按前之铺递,即今之邮便局,为国家最要之端。今苑里既设办务署、守备队、警察署、宪兵屯所各官衙,而邮便局竟不之设;其自新竹来者,必迂回于苗栗而葫芦墩、而大甲,吾知传送之时刻虽比铺递为捷,究不若自置一局之尤便也。查苗栗已设邮便局,而管下后垄又设一局;似可截长补短,移后垄邮便局于苑里。其迟速可否,明眼人当有以裁而定焉。
街里
苑里堡辖内三街、四十二庄:
苑里街、北势庄(在苑里西北,与街毗连)、瓦窑庄(距苑里街东二里)、水头庄(距苑里东二里)、客庄(又名永兴庄;距苑里东二里);以上设一街长。
房里街(距苑里南二里)、西势庄(距苑里西南一里)、海口庄(距苑里西南三里)、苑里港庄(距苑里西北三里);以上设一街长。
猫盂(后改描盂)庄(距苑里东三里)、山柑尾庄(距苑里东南五里)、社苓庄(距苑里东南八里)、山柑庄(距苑里东南十里)、公馆庄(距苑里东南十二里)、虎尾藔〔庄〕(距苑里东南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田藔庄(距苑里东六里)、旧社庄(距苑里东七里)、青埔庄(距苑里东七里)、芎蕉坑〔庄〕(距苑里东一十四里)、苑里坑〔庄〕(距苑里四里);以上设一庄长。
山脚庄(距苑里东八里)、石头坑〔庄〕(距苑里东一十三里)、南势林〔庄〕(距苑里东一十五里)、水圳头〔庄〕(距苑里东一十七里);以上设一庄长。
顶五里牌〔庄〕(距苑里北三里)、六尺埔〔庄〕(距苑里北一里)、隘口藔〔庄〕(距苑里东北四里)、大坪顶〔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和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以上设一庄长。
通霄街(距苑里北八里)、通霄湾〔庄〕(距苑里北十里)、梅树脚〔庄〕(距苑里东北八里)、南势庄(距苑里北七里)、北势庄(距苑里北九里)、圳头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福兴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内湖庄(距苑里东北二十里)、北势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枫树窝〔庄〕(距苑里东北十二里)、乌眉坑〔庄〕(距苑里东北十六里)、通霄社(距苑里北十里);以上设一庄长。
白沙墩〔庄〕(距苑里北二十三里)、新埔庄(距苑里北一十八里)、三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四里)、四窝口〔庄〕(距苑里北一十五里);以上设一庄长。
右列各街庄,皆以人烟丛杂之区,表其名号。余如不成户数及离不相属者,其户既隶于近处之中,似毋庸分土名而另载。
桥渡观音桥木桥。在顶五里牌庄南观音亭前。宽一尺四寸、长一丈二尺。浮桥土桥。在通霄溪。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社口桥土桥。在通霄番社口。光绪二十三年造。被水冲没。水尾桥木桥。在北势窝。宽一尺八寸、长一丈二尺。高桥木桥。在内湖。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林前桥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林尾桥土桥。在校朸林。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四尺、长一丈五尺。崎脚桥木桥。在扫帚崎脚。宽二尺、长三丈五尺。
三窝桥土桥。在三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二丈八尺。四窝桥土桥。在四窝口。光绪二十三年造。宽八尺、长三丈二尺。大板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二尺五寸、长一丈四尺。中圳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五寸、长一丈。营口桥木桥。在苑里南大路。宽一尺二寸、长八尺。北河桥木桥。在房里北门口。宽八尺、长一丈二尺。西势桥木桥。在西势庄东北。宽一尺三寸、长一丈。圆墩桥木桥。在西势庄北。宽一尺八寸、长一丈六尺。大沟桥木桥。在西势庄南。宽一尺四寸、长一丈六尺。石桥仔桥木桥。在客庄西。本系石桥,后改为木。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五尺。永兴桥木桥。在客庄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六尺。番仔沟桥木桥。在猫盂庄口。宽一尺五寸、长一丈四尺。山仔脚桥木桥。在枕头山北。宽一尺五寸、长一丈二尺。
房里溪渡在房里崁脚。置渡船一只。遇洪水横流,水道无定,必择水深势缓之处始可驾船。原系官渡,逐月向官给领工银;后废,乃对大甲街水郊户出办。历年正月至六月,每月领银一十八圆,谓之「大月」;七月至十二月,每月领银九圆,谓之「小月」。
山柑尾渡民渡。在山柑尾庄外。遇有大水,居民设船以渡;来往者随量给金。早、晚两季,向各庄民支谷多少不等。
谨按苑里堡溪流不一,小者宜桥,大者宜渡。堡内所置之桥,多属灌田水道,非若溪河之深广而难建也。若房里溪,则诚难于为力。天旱泉涸者无论矣;当春雨滂沱之际,横流泛滥,溪道支分;石走沙飞,莫穷深浅。不惟桥无可依,即船亦不得渡;必待水势稍平,择堀深而流缓者以为驾舟之所。而支派之小者,又必厉揭从事焉。至有不桥、不渡,或铺石磴、或为徒涉;此皆由物力未充、人功不逮,势使然耳。
义冢螃蟹冢在苑里街尾。圆墩仔冢在苑里西势庄北。瓦窑冢在苑里瓦窑庄东。黄氏献。大湖冢在瓦窑山后。黄氏献。枕头冢在房里东外枕头山。房里社番献。
印斗冢在猫盂庄北印斗山。道光二十九年,郭元瑶献;立石碑,永禁牛羊践踏坟墓。
牛埔冢上下两小冢,在社苓庄外。大墩冢在山柑庄外。破石冢在田藔庄北。马龄埔冢在山脚庄后。九殷勤冢在山脚庄后。鲤鱼冢在六尺埔庄前观音亭西畔。大牌冢在顶五里牌庄后。小牌冢在顶五里牌庄后。福德冢在通霄街外西畔。鬼仔窝冢在通霄北势庄。詹德枝献。山仔顶冢在通霄北势庄。林龟尚献。纱帽山冢在内湖纱帽山下。李光献。大排冢在白沙墩庄南。店仔窝冢在白沙墩庄东。
谨按台湾义冢,或官自捐廉建置、或绅民鸠资买献、或富户自行禀充,听人掩葬尸骸,免给地价;划界勒碑,并禁牛羊践踏之害,诚义举也。后有慕义者推广此意,体天地好生之德,更设回生洞于近边。凡病客无依及贫民无告者,安置其中,雇人服事;愈则助资,没为归土。此与义冢之设并行不悖,亦救苦恤亡之大端也。吾愿乐善君子增施药饵,广给山埔,则所以惠生灵而泽枯骨者,其积德无疆、其获福正大也。
水利
苑里堡圳水源出内山罩兰,流入大溪;由牛相触至火焰山脚,筑一大陂。宽十余丈。分圳灌田,开列于左:
一圳穿山挖洞,溉南势林口田;余流归入大圳。
一圳灌溉山脚、青埔、旧社、古亭笨、田藔等庄田。然后流出印斗山脚溪,筑一小陂,分溉苑里坑及水头厝、瓦窑等庄田;归苑里小溪,转西北而出苑里港口。
一圳南灌溪底、公馆、山柑、社苓、虎尾藔、田心仔、山柑尾等处田;归房里溪出口。
一圳北灌猫盂庄田;转南引至枕头山脚筑陂分圳,灌溉以下之田。
一圳分枕头山脚陂水,引灌房里、西势、海口等庄田;转西北,归苑里港出口。
一圳分枕头山脚陂水,引灌苑里、北势透至羊藔、五里牌等庄田;出海口。
以上各圳,年配水租粟,佥举圳长掌收,以为筑陂、修圳之费并圳长之工资。
谨按水之为利大矣哉!平原旷土无水,则田园不成;峻岭深坑有水,则物产必盛。苑里四围沃壤,源远流长,实少旱涝之患,其利甚溥。至通霄及白沙墩一派皆属旱田,虽有一、二山坑泉水,亦短少不足以济全冬。务必于山腰坑底筑高岸,而汇为池;幸而雨降陂盈,乃有一季收成之望。此旱田所以不及水田万万也。盖水虽出自造化,而利实关乎经营;开源截流,生财有大道焉。
番社(屯丁附)苑里社距苑里街二里。房里社距苑里街二里。猫盂社距苑里街三里。通霄社距苑里街十里。日北社距苑里街八里。
屯丁苑里社屯丁十二名。房里社屯丁四十四名。猫盂社屯丁八名。
通霄社屯丁二十五名(以上四社屯丁,前俱归竹堑屯外委管下)。
日北社屯丁七十名(前归日北社屯外委管下)。
以上计共五社,屯丁一百五十九名。
谨按同治九年屯丁造册,全台熟番凡十二屯,每屯丁额或三百、或四百不等。设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十二员,分屯管辖;各屯丁,均由屯外委选充,会同理番厅操演记名。凡有公用、伺候、差遣、军旅之事,尤宜为力。每年由官发给粮饷,每丁原领银八圆;后发半饷,剩四圆。至刘铭传为台湾巡抚,召各地屯丁防御生番,仍发全饷八圆;又于全饷外,逐月再发四圆。不特此地,自分屯以来,原各配田耕种,又另有大租口粮之可分。似此抚驭,为屯丁者亦当实力实心,图报国恩于万一!乃迩来番社式微,屯丁稀少,而贪婪狡诈之徙又愈谋而愈巧,无事则安享厚资,出防则雇人顶替;屯丁之数,有名无实。其虚糜国课也患犹小,其临时误事也患更大矣;可不善其道以处哉?
·赋役志
赋者,丁之所出也;役者,丁之所供也。有丁即有赋,亦即有役。古先王制治,先户口而后赋役,所以敬民之意也。今者,见有赋不见有役,而实役归于赋;欲完其实,不妨仍存其名也。
台湾自干隆年间升科,按田征租;分为正供大租、口粮大租两款。正供者,由正供业户给单征收,向官缴完正供、杂项;口粮者,则由通事、土目给单征收,按丁分发并为社中公费。至屯租一款,则当官自收,为屯丁饷项之助。光绪十三年,巡抚刘铭传仿「一条鞭」之法,重行清丈。以一丈二尺五寸为戈,周围一百戈为一甲;算甲按则,核征粮金,年分上、下忙完纳。其前有滞纳大租者,则依照扣四留六章程;无论汉、番业户以及公私番口粮,均于十成中扣四成归小租户完粮,其六成大租仍准大租户依旧管收;仅存业户之名,而删去各通、土,改为头目名色。十四年以后,所有正供、屯租、隘租以及杂款,均免再征。此「一条鞭」之法,不诚简而赅哉!
另录「一条鞭」征收章程于左:
台北府正堂雷为札饬事,案奉清赋总局札开:奉爵抚宪札开,据淡水县知县汪兴祎具详,请将淡属大租户额租作为十成,以四成贴小租户完粮,仍准大租户开明租额,报县立案给单执凭,请给示等情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核给告示札发淡水县遵照办理外,合并札行;札到该局,即便一体通饬各属仿照办理!计粘抄示稿等因。查此案先据淡水县汪令详同前情,当经批示在案。兹奉前因,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所属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计粘抄示稿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扎饬;为此扎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办理。毋延!切切!此札。
计粘告示抄一纸。
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八日札。
为出示晓谕事,照得台属田园课赋,民间向有大、小租户承粮纳赋之分。此次清丈,全台赋额从前所征银、米各款名目悉行删除后,归「一条鞭」办法;业经通行示谕在案。现据淡水县知县汪令兴祎详称:各乡验契诸单将竣,应行启征新赋。遵查淡水属向有大、小租户承粮名目,亟须分别办理。现给丈单归小租户执领,亦改归小租户完纳,深合就田问赋之义;唯大租户既不纳粮,若照旧额收租,未免太觉便宜。伏查卑邑官民收租者九款,除叛产及通、土经手口粮两款由府、县剔除积弊妥议章程另行详办外,所有隆恩、官庄、拳和庄正耗以及汉业户、番业户、番丁私口粮、养赡租七款名目,请自光绪十四年起,按照上年所收额租作为十成,以四成贴给小租户完粮,实收六成;即向小租户收完,仍令小租户转向佃人将大、小榖租一并全收,以昭公允。惟丈单、钱粮俱归小租户经手,大租户无可执凭,将来时远年湮,恐无稽考,易启争端;仍准大租户随时照章开明田根大租数额,报县立案,由官核明,另给印单为凭,以照信守等情,详请批示前来。查淡辖各项田业既归小租户承粮,该县议令大租户贴给四成,事属公允;除详批示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大、小各租户知悉:尔等务须遵照此次定章,统以大租四成贴归小租户完粮,不得丝毫争执;如敢玩违,定行究办。其抄封叛产及通、土经手口粮两款,由府、县剔除积弊另议章程并示,毋得以此借口。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新竹县正堂方为示佃交纳事,照得全台清赋改征钱粮,上田正、耗、补水平余一切在内,每甲征收番银三两零,中田二两五钱零,下田、下下田以次递减;上园照中田征收,以次递减,均归小租户完纳;案奉爵抚宪刘出示通行晓谕在案。其大租户往年应收租一百石者,自本年起,应贴小租户租四十石,作为完粮之需;其余六十石,仍归大租户照收。小租户完纳钱粮,一俟开征之日,即分作上、下两忙匀完;或于上忙扫数照额全完亦可;均不准丝毛蒂欠。现当收租开征之时,诚恐各户未尽周知,未免观望延宕;除谕饬遵办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各田主、佃户等知悉:尔等如有历年应纳大租,即自本年起完纳六成;其余四成贴与小租户包完钱粮,赴柜完纳,该佃等均不得稍有短欠。自今以后,务各遵照办理;上完国课,下安恒产。该小租户亦不准故意欠粮抗租,致干提追。此外,十四年分隘租、屯租供谷各项官征名目,均免再征。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给。
户口
民丁、番丁,本同一视。有司编其数而报诸部,曰烟户。男十六曰丁,未成丁曰口;女则总谓之口。丁系于户,计丁输赋,名为丁银;台湾昔时有之。至干隆十三年,则就丁银配入田园,使业户输之。盖丁无常而田有定,俾贫民无追捕之忧,亦保赤意也。嗣后田园日开而日广,租赋年升而年多,丁银之例因而裁焉。夫民为邦本,招携有道,则远近皆来;婚姻以时,斯生长倍众。果其爱民如子,将见大生广生;富教之商,当必继庶而请矣。是可即堡内之户口,统番丁、民丁而开列于左:
苑里堡界内,统计三街长、六庄长;三街、四十二庄。户数四千一百一十六,男一万零七百七十八、女九千七百六十六;合共丁口二万零五百四十四。
苑里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四庄;户数计共五百零七,男一千一百一十七、女一千零九十二;丁口计共二千二百零九。
苑里街:户数三百三十一,男三百六十六、女四百零二;计丁口七百六十八。
北势庄:户数一百七十,男四百六十三、女四百三十五;计丁口八百九十八。
瓦窖庄:户数三十五,男九十八、女九十七;计丁口一百九十五。
水头庄:户数八,男一十七、女一十三;计丁口三十。
客庄(又名永兴庄):户数六十三,男一百七十三、女一百四十五;计丁口三百一十八。
房里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三庄;户数计共三百六十三,男八百十九、女七百三十六;丁口计共千五百五十五。
房里街:户数一百一十,男三百四十一、女二百六十四;计丁口六百零五。
西势庄:户数四十八,男一百六十三、女一百八十三;计丁口三百四十六。
海口庄:户数八十一,男二百三十六、女二百二十;计丁口四百五十六。
苑里港庄:户数二十四,男七十九、女六十九计丁口一百四十八。
猫盂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六庄;户数计共四百四十,男一千零一十九、女七百九十五;计共丁口一千八百一十四。
猫盂庄:户数一百一十三,男二百零九、女二百四十七;计丁口四百五十六。
山柑尾庄:户数一十六,男四十二、女三十五;计丁口七十七。
社苓庄:户数八十八,男二百一十二、女一百五十八;计丁口三百七十。
山柑庄:户数一百零六,男二百五十六、女一百五十八;计丁口四百一十四。
公馆庄:户数一十一,男二十九、女三十八;计丁口六十七。
虎尾藔庄:户数一百零六,男二百七十一、女一百五十九;计丁口四百三十。
田藔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计共五百零九,男一千二百六十五、女一千一百五十六;丁口计共二千四百二十一。
田藔庄:户数一百五十,男三百八十五、女三百六十五;计丁口七百五十。
苑里坑〔庄〕:户数一百二十,男三百零七、女二百九十九;计丁口六百零六。
旧社庄:户数九十一,男二百零四、女一百八十八;计丁口三百九十二。
青埔庄:户数六十八,男一百二十二、女一百零六;计丁口二百二十八。
芎蕉坑〔庄〕:户数八十,男二百四十七、女一百九十八;计丁口四百四十五。
山脚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四庄;户数计共三百二十一,男九百零四、女七百七十六;丁口计共一千六百八十。
山脚庄:户数九十五,男二百二十九、女一百八十八;计丁口四百一十七。
南势林〔庄〕:户数一百零五,男二百七十、女二百五十五;计丁口五百二十五。
石头坑〔庄〕:户数一百零三,男二百八十九、女二百三十九;计丁口五百二十八。
水圳头〔庄〕:户数一十八,男五十一、女三十九:计丁口九十。
顶五里牌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三百四十六,男九百三十一、女八百七十一;计共一千八百零二。
〔顶〕五里牌〔庄〕:户数八十二,男二百一十七、女二百零四;计丁口四百二十一。
隘口藔〔庄〕:户数四十二,男一百二十六、女一百零八;计丁口二百三十四。
六尺埔〔庄〕:户数三十三,男八十五、女六十八;计丁口一百五十三。
南和庄:户数九十七,男二百八十七、女二百五十七;计丁口五百四十四。
大坪顶〔庄〕:户数九十二,男二百一十六、女二百三十四;计丁口四百五十。
通霄街,设街长一名,管辖以下一街、六庄;户数八百二十二,男二千二百二十四、女二千一百二十三;丁口计共四千三百四十七。
通霄街:户数二百五十四,男六百六十八、女七百零四;计丁口一千三百七十二。
通霄湾〔庄〕:户数一百六十一,男三百九十七、女三百九十九;计丁口七百九十六。
梅树脚〔庄〕:户数八十九,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计丁口四百二十八。
南势庄:户数六十七,男一百八十九、女一百四十七;计丁口三百三十六。
北势庄:户数四十七,男一百六十一、女一百三十九;计丁口三百。
圳头庄:户数七十七,男二百二十八、女二百三十;计丁口四百五十八。
福兴庄:户数一百二十七,男三百五十三、女三百零四;计丁口六百五十七。
内湖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五庄;户数五百一十二,男一千五百六十五、女一千三百八十三;丁口计共二千九百四十八。
内湖庄:户数一百一十九,男三百二十九、女三百二十五;计丁口六百五十四。
北势窝〔庄〕:户数一百五十九,男四百三十、女四百零七;计丁口八百三十七。
乌眉坑〔庄〕:户数一百二十六,男四百九十一、女三百六十四;计丁口八百五十五。
枫树窝〔庄〕:户数八十三,男二百四十三、女二百一十九;计丁口四百六十二。
通霄社:户数二十五,男七十二、女六十八;计丁口一百四十。
白沙墩庄,设庄长一名,管辖以下四庄;户数三百九十六,男九百三十四、女八百三十四;丁口计共一千七百六十八。
白沙墩〔庄〕:户数二百五十四,男五百六十三、女四百五十六;计丁口一千零一十九。
新埔庄:户数六十九,男一百七十四、女二百一十;计丁口三百八十四。
三窝口〔庄〕:户数四十一,男一百一十五、女九十;计丁口二百零五。
四窝口〔庄〕:户数三十二,男八十二、女七十八;计丁口一百六十。
计开:一、声明猫盂庄长管辖下六庄内,附田心仔庄、水柳仔庄、柯仔林庄户口。一、声明田藔庄长管下五庄内,附古亭笨庄、大埔庄、水柳埤庄户口。一、声明山脚庄长管下四庄内,附铳柜仔、新厝仔、山柑坑、社苓、瓮仔坑户口。一、声明〔顶〕五里牌庄长管下五庄内,附番仔藔、下湾仔、盐馆埔户口。一、声明内湖庄长管下五庄内,附桔仔窝、竹坑户口。一、声明通霄街长管下一街、六庄内,附公馆、新庄仔庄、大湳、粪箕窝、九层窝、五份埔户口。
一、声明白沙墩庄长管下四庄内,附内湖岛庄户口。
谨按以上所列庄名,皆系群萃而居、成一村落者。零星错落之家,虽有土名,概不另录;止就附近之区,隶其户口,取简而赅之义也。各处民、番杂居,番社而民托焉,民庄而番处焉;参伍错综,难分种类。
田赋
有田必有赋,寸土属王之义也。台湾海外之邦,斯民宜加抚字。光绪十三年,清赋行「一条鞭」之例,积戈成甲、分则征粮。每甲田,上则征银三两零八分五亳六厘一丝,中则二两五钱二分三毫五厘一丝,下则、下下则以及不入则,则以减二成为例递降而分。园之甲则亦如之;但上则园之粮与中则田等,其余可以类而推焉。自日本占据台湾以来,即将光绪二十一年钱粮一切蠲免,祇征二十二年以后之额。
谨列苑里堡之田园甲数及历年租额于左:
田:一千八百四十五甲九分五亳二厘四丝。年征地租银六千五百九十二圆二角九点五毫,分前、后期完纳。
园:五百九十二甲二分零七厘九丝。年征地租银八百六十九圆五角三点二毫,分前、后期完纳。
计共田、园二千四百三十八甲一分六毫零三丝。征银七千四百六十一圆八角二点七毫。
官庄
营盘田二分。缴银一十二圆。
谨按官庄,全台有数处;惟苑里堡向来全无。前房里城北门外建营盘一座,后圯;耕为田,故名为营盘田。每年佃人向大安汛官缴艰一十二圆。现仍旧款,年分前、后期向办务署缴清。
屯租
屯租者,即古「屯田法」寓兵于农之意也。自干隆年间林爽文作乱,众社番随官打仗,出力有功;五十三年,大学士福康安、巡抚徐嗣曾奏准募番民为屯丁,设立屯所,按丁授地;俾其自耕,以资长久之计。按番之寡多、分屯之大小。大屯番丁四百名,小屯番丁三百名。屯设外委(删员字),以专其责;南北各屯,千、把总统属之。后因田地与屯丁多不相属,且多奇零破碎,官乃征其赋,以时发给焉。此屯租之来由也。光绪十三年刘巡抚清赋「屯租概行裁汰」之条,似可置之不论不议之列。但前既有其事,今不妨姑留其名焉。
叛产(水租附)
田:四十六甲三分九毫。前征租谷二千二百四十七石七斗,今收谷价银三千三百九十九圆五角五点。
以上所列甲数租银,只就苑里管下登明;他堡不与焉。
谨按叛产,自干隆五十一年林爽文案内抄封一次,同治三年戴万生案内抄封一次,田、园南北皆有。每年租榖,分早、晚两季纳清。光绪十三年清丈,始照民田之例,着佃户缴银多少不等,以作「碛地」之款;官出字据,登明碛地银两并历年应纳之租额,付佃执照,为永远耕作之凭。今则征收亦分前、后两次,惟前缴榖、今则缴银;但榖价无常,似宜依时结价,庶无高下失中之病耳。
水租
租银三十七圆一角五点五毫。
谨按水租一款,系叛产开沟导水,下溉民田,该民田有用此水者,应配水租。历年随缴叛产租之期,向办务署完纳。
饷帑
饷、罟饷、磨饷、典铺饷,前有之,亦属无几之项。自「一条鞭」之法立,一切杂饷尽行蠲除。惟海关厘金,则定有应输之例,所以裕国课也。前台湾设府置县,催科之职在乎县官;各县所收,或解省、或解府、或留为本县之经费,上流下接,各有明征。
盐课
房里街一馆:年销盐二千石。今废。
通霄街一馆:年销盐三千石。今废。
此二馆,俱系子馆;合后垄一子馆,而归辖于大甲之总馆。
按台湾盐场、濑北、濑东为最着;余如虎仔山、布袋嘴诸处,则小焉者也。前皆由官设法定价出入。按全台之销数,限居民以晒取;各配课馆行销,不准商人买卖。贱买贵售、私行垄断;虽为国家生财之一道,未免不便于民食。定馆盐、利归国课,此盐课之所以名也。自日本据台以来,不论何处之运来,概听民间以贸易。
关榷(厘金附)
海关之设,咸丰年间始奏准议立各税之条章。嗣后又有茶、煤、矿、脑以及百货诸征,名为厘金。厘金者,言为金无多,所以补税课不足,亦国家不得已之政耳。苑里堡向无关口,百货之抽厘,由大安港总办分派出张所于通霄;房、苑及白沙墩等,皆向出张所请验缴税。
蠲政干隆十一年,诏蠲额征租税。二十六年、四十五年,诏蠲全年租税。五十二年,诏蠲本年租税。五十三年、五十六年,诏蠲本年正供榖。嘉庆元年,诏蠲正供榖。二年,诏蠲本年正供租税。二十二年,诏蠲积欠租税。道光十五年、二十五年,诏免积欠钱粮。
咸丰、同治、光绪年间,俱有诏蠲之政。但案牍既失,无从记其年数。而征其事实,按朝廷凡有大婚、大政、圣寿及诞生皇嗣一切喜庆之事,皆有诏蠲之政;所以体恤下情,休戚相关之意也。
日本据台,蠲免光绪二十一年地租。
恤政
栖流所在房里西门外。绅士蔡锡畴建。今圯。
谨按栖流所,为鳏、寡、孤、老、残、疾无告者栖身之所;官给丐首戳,令约束。稽查台湾各处,多有养济院;前新竹县建在北门外。育婴堂,则南北皆有置焉。我苑里堡既非巨富之邦,何从办此巨款。唯新建苗栗时,县令林桂芬议设孤老院,逐月给与粮银,年施绵服一付;苑里穷民亦在含宏之内,恤民政也。
·学校志
风俗之隆污视乎人才为转移。学校者,人才之所荟萃也。苑里前隶淡水厅、后属新竹县,后又属苗栗;学宫、书院皆在新竹。苗栗虽有书院添设,而文祠兴建之典尚见阙如。义塾、社学,则苑里随地皆有;但经费未有定额,旋设旋废,终非持久之道。日本据台时,即于苗栗设国语传习所(按为日语传习所)。
规训
顺治九年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讲究。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结交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忍性。凡有司官衙门,不可轻入。即有切己之事,止许家人代告,不许干与他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毋妄行辩难。为师者,亦当尽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违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顺治九年,复颁行六谕,令地方官责成乡约人等每月朔、望宣诵:
一、孝顺父母。
一、尊敬长上。
一、和睦乡里。
一、教训子孙。
一、各安生理。
一、莫作非为。
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每月朔、望,有司偕绅衿齐集明伦堂及军民人等,俱听宣讲:一、敦孝弟,以重人伦。一、笃宗族,以昭雍睦。一、和乡党,以息争讼。〔一、重农桑,以足衣食。〕〔一、尚节俭,以惜财用。〕(此两条系据「淡水厅志」补入)一、隆学校,以端士习。一、黜异端,以崇正学。一、讲法律,以儆愚顽。一、明礼让,以厚风俗。一、务本业,以定民志。一、训子弟,以禁非为。一、息诬告,以全良善。一、戒窝逃,以免株连。
一、完钱粮,以省催科。一、联保甲,以弭盗贼。一、解雠忿,以重身命。
按以上规训,系前由内阁颁发各直省及府、州、县立石于明伦堂,训诫士子,以示范围不过、曲成不遗之意。
学宫
学宫宜创建于苑里近街幽静宽旷之地,殿建如式;而国语学校、汉文学校并可就中设帐,以为师生憩宿之所。
神位大成殿正殿:至圣先师孔子。东二配:复圣颜子、述圣子思子。西二配:宗圣曾子、亚圣孟子。
东六哲:先贤闵子损、先贤冉子雍、先贤端木子赐、先贤仲子由、先贤卜子商、先贤有子若(干隆三年东庑升)。
西六哲:先贤冉子耕、先贤宰子予、先贤冉子求、先贤言子偃、先贤颛孙子师、先贤朱子熹(康熙五十一年西庑升)。
东庑(先贤四十、先儒三十一):先贤公孙侨(咸丰七年从祀)、先贤林放、先贤原宪、先贤南宫适、先贤商瞿、先贤漆雕开、先贤司马耕、先贤梁鳣、先贤冉孺、先贤伯虔、先贤冉季、先贤漆雕徒父、先贤漆雕哆、先贤公西赤、先贤任不齐、先贤公良孺、先贤公肩定、先贤邬单、先贤罕父黑、先贤荣旗、先贤左人郢、先贤郑国、先贤原亢、先贤廉漯、先贤叔仲会、先贤公西舆如、先贤邽巽、先贤陈亢、先贤琴张、先贤步叔乘、先贤秦非、先贤颜哙、先贤颜何、先贤县亶、先贤牧皮、先贤乐正克、先贤万章、先贤程颢、先贤周敦颐、先贤邵雍、先儒公羊高、先儒伏胜、先儒毛亨、先儒孔安国、先儒后苍、先儒郑康成、先儒范宁、先儒陆贽、先儒范仲淹、先儒欧阳修、先儒司马光、先儒谢良佐、先儒罗从彦、先儒李纲、先儒张栻、先儒陆九渊、先儒陈淳、先儒真德秀、先儒何基、先儒文天祥、先儒赵复、先儒金履祥、先儒陈澔、先儒方孝孺、先儒薛瑄、先儒胡居仁、先儒罗钦顺、先儒吕楠、先儒刘宗周、先儒孙奇逢、先儒陆陇其。
西庑〔先贤三十九、先儒三十〕:先贤蘧瑗、先贤澹台灭明、先贤宓不齐、先贤公冶长、先贤公晰哀、先贤高柴、先贤樊须、先贤商泽、先贤巫马施、先贤颜辛、先贤曹恤、先贤公孙龙、先贤秦商、先贤颜高、先贤壤驷赤、先贤石作蜀、先贤公夏首、先贤后处、先贤奚容蒧、先贤颜祖、先贤句井疆、先贤秦祖、先贤县成、先贤公祖句兹、先贤燕伋、先贤乐欬、先贤狄黑、先贤孔忠、先贤公西蒧、先贤颜之仆、先贤施之常、先贤申枨、先贤左邱明、先贤秦冉、先贤公明仪、先贤公都子、先贤公孙丑、先贤张载、先贤程颐、先儒榖梁赤、先儒高堂生、先儒董仰舒、先儒毛苌、先儒杜子春、先儒诸葛亮、先儒王通、先儒韩愈、先儒胡瑷、先儒韩琦、先儒杨时、先儒尹焞、先儒李侗、先儒吕祖谦、先儒袁爕、先儒黄干、先儒蔡沉、先儒魏了翁、先儒王柏、先儒陆秀夫、先儒许衡、先儒吴澄、先儒许谦、先儒曹端、先儒陈献章、先儒蔡清、先儒王守仁、先儒吕坤、先儒黄道周、先儒汤斌。
崇圣祠正殿:肇圣王木金父公、裕圣王祈父公、诒圣王防叔公、昌圣王伯夏公、启圣王叔梁公。东三配:先贤孔氏孟皮、先贤颜氏无繇、先贤孔氏鲤。西二配:先贤曾氏点、先贤孟孙氏激公宜。东从祀三:先儒周辅成、先儒程珦、先儒蔡元定。西从祀二:先儒张迪、先儒朱松。
祀事
祭仪
前时,正献者必正印官,分献者必学官佐贰人员。陪祭者,前为在地绅士;今当一仍其旧也。
祭期
春、秋二仲上丁。先期三日,献官、陪祭官及执事沐浴更衣散斋;二日,各宿别室致斋;一日,同宿斋所理祭事。
省牲
祭前一日,执事者设香案牲房外;献官常服,赞者唱『诣省牲所』、唱『省牲』;省毕,唱『省牲毕』;乃退。
宰牲
凡宰牲,必取血以告杀、取毛以告纯。以盆盛毛、血少许,入置神位下。特用牛一头,猪、羊各配。
视祭品
治祭物
前例:丁祭所用品,为牲匣、为笾豆、为簠簋、为豋、为篚;祭物,则为太羹、为和羹、为黍稷、为稻粱。其余品物尚多,然极繁琐,似非一时所能备。管见似宜于太牢、猪、羊外,只取其粢盛必洁、酒醴必具,以格明禋;士君子随时变通,何又取乎斤斤为哉?
陈设
仪注
文庙正殿、四配、东西哲、两庑,崇圣祠、四配、两庑,前时皆有一定陈设。至仪注,亦须拜跪如仪,不得小有愆越。今则仪节无妨从简,只须于读祝、献爵、献帛外,行三跪九叩礼。陈设酌为妥贴,勿至亵渎,即可以昭「如在其上、如在左右」之诚。
礼器
乐器
同治五年,淡水同知严金清拨出王任内罚款番银二千两,谕饬训导郑秉经亲赴粤东购买祭器、乐器,添设乐、舞各生。祭日,舞庭不减当日泮水鸾旗之盛。后改新竹,仪制如常。苑里为其所属,诸生员亦惟于祭期之先,齐集祭所,随班行礼。后又改归苗栗,则嗣响无人;咸谓雅奏升平,此调不弹久矣。苑里人文之薮,振起亦何难哉!
谨按文庙一年两度丁祭,为台俗祭祀之大典。以上所载各节,悉依前制,所以存旧也;而不存,乌用乎志?
学额
苑里前附淡水厅,咸丰八年捐输案内台湾道奏准永远加广学额,取进文童七名、武童四名;文童后又加广至九名,十名。光绪元年,又加额取进。光绪五年,淡、新分治,苑里则改附新竹,文童应进县学六名,添拨府学或二名、或三名不等;武童则应进五名。光绪十五年,新、苗分治,苑里则又改附苗栗,应进文童县学二名、府学一名;武童取进,一如文童。此苑里向来附考应行取进文、武童生之旧额也。礼去羊存,尚其见旧物而思硕果之仅存欤?
藏书
苑里向无藏书之所,其藏书皆在新竹。光绪二十一年已付兵燹,散佚无存。
学田
苑里前附苗栗,其苗栗有学田者四:一北坑、一内猫庄、一槺榔埔、一溪头公馆庄也;皆苗栗一堡属。
义塾
义塾,因前时苑里管下官未筹定经费,故未设立。所有塾师教训生徒,均由民间自备修脯,延请教课。贫民之子弟,未免望洋兴叹。
社学通霄社一(今废)。日北社一(今废)。猫盂社一(今废)。房里社一(今废)。苑里社一(今废)。
按义塾之设,必需经费;社学之立,必禁侵渔。义塾者,由官筹款而名者也。若社学,则就各番社将公租中提拨,延师教督子弟。无如迩来各番头目,反视此学租为闲款,任意侵没,久而习惯,大失初时立法之良。管见似宜仿照前淡水厅严丞、新竹县方令、苗栗县林令将管内各番大租除按丁实给外,余剩租谷,概行提归缴官,作为拨充义塾、社学以及各地方义举,则苑里辖下之各社屯丁既少,从而核实之、裁抑之,则中之溢款正多,提以抵充苑里新设国语学校、汉文学校及各庄社小学校,必尚绰绰有余裕焉。
●苑里志下卷
典礼志
武备志
职官表
选举表
列传
风俗考
物产考
古迹考
祥异考(兵燹附)
文征
志余
·典礼志
礼者,履也;以之经国家,即以之定民志。朝廷制礼颁诸有司,有司秉礼绳诸民庶;范围不过,上下奉行,斯可以召和甘而辟疫厉。从前「会典」一书,为天下臣工率循之准。
庆贺
万寿圣节、元旦、冬至,均属庆贺大典。文武各官,前一日斋沐,率属赴公所习仪。五鼓庭燎,穿朝服到龙亭前,文武分东西班,行三跪九叩礼,分班坐班。设纠仪官一员。
接诏
诏书至,文武至城外恭接赍送官,先叩圣安。具龙亭,置诏书于其上,彩舆、仪仗、鼓乐前导;迎至公所,文武分东西班序立,赍送官东立西向,乐作,行三跪九叩礼;赍送官捧诏授展读官,跪受,诣开读案前宣读,众官跪听。读毕,展读官捧诏授赍送官捧送龙亭,众官行三跪九叩礼。礼毕,乃退。
迎春
先立春一日,迎春于东郊:此古礼也。正官于是日率属官盛服诣其地,设案于芒神、春牛前,陈香烛、鼓酒,布拜席于中。通赞导至拜位,行一跪三叩礼;三献爵,复行三叩礼。属官先行、长官次之,乃归;舁芒神、春牛随后,迎置厅署头门外,春牛南向、芒神西向。届立春时,各官执釆仗排立。乐工击鼓,赞『鞭春』;各官击牛者三;揖,始退。
耕耤
岁仲春吉亥、或用季春有事先农之日,府、州、县正官率佐贰各官往东郊先农坛侧,择沃壤为耤田,行耕耤礼。田广四亩九分。是日,属员■〈目氐〉土宜,备谷种、青箱、朱鞭、耒服耜、黝牛及他农器、耕器,预陈耕所,耆老率农夫披蓑戴笠俟于田间。通赞分立田首,向阙张画屏、设香案。致祭先农礼毕,各官易蟒袍诣耤田。正官就耤所,执事者授耒耜与鞭,皆左秉耒、右执鞭。进耕,以耆老二人,一执种箱播种,一牵牛,农夫二人扶犁,九推九返。毕,释鞭、耒;各官补服,望阙行三跪九叩礼,各退。
按耕耤为劝农大典,古先王设农官劝农事,所以重粒食之报也。历代承行日久,未敢废弛。苑里人民业农过半,胼手胝足,俗尚勤俭;今能举行此典,则民有所观感而倍奋。野人养君子、劳力者治于人,其收效当在旦暮间也。
祭社稷坛
社稷之祭,所以配天也。直省、府、州、县各建社稷,而皆社右、稷左,位异而坛同。坛高二尺一寸、方二丈五尺。岁以春秋仲月上戊日致祭,长官主之;有故,则以佐贰代。在城文武官,皆与祭。■〈目氐〉割牲、省粢盛。纠仪、执事、赞相、礼仪,均于学弟子内选充(学弟子、生员也)。
按社祭五土,稷祭五谷。宋时,社、稷、风雨师各一坛;明,社稷为一坛。设神牌二,左稷右社,以木为之,朱漆青书,题「某处某社、某稷之神」,藏城隍庙;祭日设坛,守土官行三献礼。祭以春秋二仲上戊日。
厉祭
直省、府、州、县,岁三月寒食节、七月望日、十月朔日,祭厉坛于城北郊。前期,守士官饬所司具香烛、公服诣神祇坛,以祭厉告本境城隍之位。至日,奉请城隍神位入坛,设于正中;守土官行礼毕,仍奉城隍位还神祇坛,退。
按厉坛之设,正以祀无主孤魂也。孤魂或能依草附木,求食殃民;故于季春、仲秋、孟冬岁祭者三,迎城隍神以为之主。前淡水厅,惟于仲秋月之十五日如例举祭;后改新竹、苗栗,亦仍之。苑里本为属地,则概不从同。历年皆以七月二日,先放水灯;三日,举行祭事,名曰「盂兰会」(俗云「中元普度」)。牲醴、粿品之盛,甲于他处。管内则陆续举祭,各有定期。总之,治幽理冥,鬼不为厉;仍其旧而祭之,则亦从俗可也之意云。
救护日月
直省、府、州、县、卫,遇日月食,按钦天监推定时刻分秒,随地救护;所见不及一分及不见食者,无庸救护。凡救护,正官一人领班行礼。置纠仪二人、通赞二人、阴阳官一人,在正署素服、设香案、布拜席,陈金鼓于仪门外。报初亏,行三跪九叩礼,三上香,伐鼓三声,仪门外金鼓振作;报复圆,金鼓声止,行礼如初。毕,各退。外省衙门行礼三次:乍亏、食甚,皆素服行一跪三叩礼;复圆,盛服行一跪三叩礼。
按救护日月,亦大圣人迅雷风烈必变之意也。地方官遇灾修省,可不从而慎重欤?
乡饮酒
顺治初,令直省、府、州、县每岁正月十五日、十月初一日于儒学之讲堂举乡饮酒礼。主者,府知府、州知州、县知县(如无正印官,佐贰官代);位于东南。大宾,以致仕为之;位于西北。僎宾,择乡里年高有德之人,位于东北。介以次长,位于西南。三宾,以宾之次者为之,位于宾、主、介、僎之后。除宾僎外,众宾序齿、僚属序爵。司正以教职为之,专司扬觯以罚;赞礼者,以老成生员为之。其经费,于存留钱粮内支办。
按乡饮酒,亦古礼也。
乡约
顺治九年,颁行六谕卧碑文。〔十六年〕,令直省、府、州、县举行乡约;于每月朔望日聚集公所,宣读康熙九年颁上谕十六条。二十五年,令各营伍将弁、兵丁并土司各官通行讲读。雍正元年,钦定「圣谕广训」十六章(计万言),刊刻颁行府、州、县、村,令生童诵读;每月朔望,地方官聚集公所,逐条宣讲。公所之设,在各府、州、县、乡、堡择适中地为乡约所,选老成公正一人为约正,朴实谨守者三、四人值月。按期集所部民,宣讲颁行各谕;择文内民俗易犯者,咸宣示之。守土官实力董率,并饬各属随时巡行宣导,兵民圜听。宣毕,各退。干隆十年,议准将五年钦颁「大学训饬士子文」通行颁发直省学宫,令朔望一体宣读,永远推行(按以上互见「学校」)。
乡饮酒乡约补考:淡水厅时,尚照古制依时举行;厥后分治,则废焉不举。各街、庄,只于岁首治筵,柬招亲邻宴会,名曰「请春酒」;或于春二月、秋八月农家赛会宴饮,名曰「食福」。食福者,以所祀土地神之酒醴,遍饮会内之人而名也(土地神,一曰福德神)。甚有四季皆赛会,名曰「四季福」。苑里属各庄,此典盛行已久;则鸡栖豚栅,时扶醉人,此景殊足耐人寻味。乡约一节,苑里属亦有踵而行者。每年于孟冬之月,乡约首则集乡人宴而约之;大约以和睦乡里、防御寇盗、守望相助等事为主旨,亦联庄保甲防冬之意也。唯于聚集公所听讲圣谕之例,阙焉有间。录此,待以质诸有心复古者。
祠祀
社稷坛(未设)山川坛(未设)先农坛(未设)风云雷雨坛(未设)厉坛:每年七月三日,于苑里天后宫借用。龙王祠(未设)火神庙(未设)城隍庙(未设)关帝庙(未设)文昌祠(未专设):前时于苑里天后宫右廊借用。天后宫:一在苑里北势、一在房里南门内、一在通霄街尾、一在白沙墩庄内。名宦、乡贤、昭忠、节孝四祠(未设)
按祠祀者,地方官应行循例举祭之祀典也。苑里前附各厅、县,故皆未设立。其已建之天后宫及借用之文昌祠,皆土人捐资自建。
祠庙
福德庙在苑里街头。观音亭在五里牌路畔。寿公祠在通霄街北、虎头山边。祀殉难幕宾寿同春(事迹列在「文征」)。
按苑里地方内,惟天后宫最多。其余祠庙,虽非祀典所关,而神灵之赫,忠义所昭,亦可以佑民人而袪灾厉。录之,所以质实也。
·武备志
国家可百年不用兵,不可一日不备兵。无论通都大邑,须求折冲御侮之方;即海■〈阝筮〉山陬,不废破敌防奸之策。或扼险以制胜,或乘虚而设伏,地之布置宜周也;为将者能知兵,为士者皆用命,师之教习宜豫也。有兵必有器,器利而坚;有兵必有粮,粮多为蓄。统水陆而陈武备,大概不过如斯矣。若海防一款,尤为全台当务之急。但苑里所辖地方,各处港门皆浅窄,沿海又多沙汕石礁,艨艟巨舰无所用其能。此驾驶风潮以及用兵诸船政,似可搁一边而毋赘。然地既滨大海,则巡海之哨船虽可勿用,而巡海之哨丁不可不设也;巡哨严,斯呼吸相通,奸人无可伺之隙。未雨绸缪之道,无事可以防内奸,有事即以御外侮;诚所谓无一日不备兵,乃可百年不用兵也。
前
汛防
白沙墩塘外委一员、兵十名(后裁,归后垄汛兼管)。通霄汛外委一员、兵十六名。房里汛额外一员、兵五名(后裁,归大安汛兼管)。
粮饷
外委月支银四两二钱,额外月支银三两一钱,兵丁月支银二两九钱五分。右每名大月给米三斗、小月给米二斗九升,俱归新竹县游击发给。
恤赏
一、兵丁娶妻及子女婚嫁,各赏银三两。一、兵丁父母、本身及妻亡故,各赏银四两。一、故弁扶柩回籍,每员名下一名赏银四两,计名给赏。一、病兵辞退回籍,照站给赏路费;每站赏银四分。一、期满换班回籍,每名赏盘费银二两。一、兵丁家在内地,每月给米二斗,以赡其家。
今
守备队人员:将校中尉一人、下士三人、兵三十九人、看护手一人。宪兵屯所人员:下士二人、兵十二人。
警察所人员:警部二人、巡查二十二人;内派驻(原文出张)白沙墩二人、(删出张二字)通霄三人。
谨按台湾从前所置军营汛地及兵丁、兵器各款,俱系奉行故事、不求实际之良谋;营垒无犄角顾盼之雄,士卒鲜步伐止齐之度。无事则虚糜厚禄,上下交争,恬不为怪;一朝有急,则举国若狂,束手无策。直至亡羊而始思补牢,悔之莫及。论武备者,目击心伤,付之一叹;诚千古恨事也。
·职官表
职官表者,文武官各尽其职,而可表于后世者也。苑里堡前隶各厅、县,所有长官皆在厅、县之内;合堡一带,不过三两处弁兵,何足挂人齿颊?今既分疆守土,则别有一番之官制。置邑者,以办务署为先;论事者,自当以办务署为始。职兼文武,官列后先,表登名氏;是可即眼前升任、在任之人员笔之于书,而为职官表。
职官表
办务署署长
浅井元龄(从七位;光绪二十三年年新开署莅任)
津岛满一(中尉;光绪二十三年□月莅任)
守备队将校
征矢野陆治(光绪二十三年□月莅任)
宪兵曹长
丹羽三郎(光绪二十二年三月莅任)
喜多鹤吉(光绪二十三年六月莅任)
警察署署长
渡边房邦(光绪二十三年七月莅任)
石神嘉(光绪二十三年八月莅任)
寺师勇之助(光绪二十三年八月莅任)
滨田清(光绪二十三年九月莅任)
·选举表
闻之治国,以得人为先;得人,以恤勋为贵。兴贤育才,文武并重;封诰袭爵,先后增光。此所以表选举而附以封荫也。以清朝之选举,论学政,三年一试、五年再试。进府学者,曰府学生;进县学者,曰县学生:秀才之称也。府学生岁贡一人、县学生二岁贡一人,升诸太学,曰岁贡;遇覃恩,则是年当贡者为恩贡,次一人为岁贡;遴府、县学生行优者,省取数名赴廷试,曰优贡;拔天下府、县学生之尤者赴廷试,十二年一行,曰拔贡;秀才乡试有文优而额限者取副榜,准作贡生,曰副贡:五贡之称也。秀才及贡生赴秋闱而中式者,曰举人;举人而第于春官者,曰进士。进士殿试,钦点三名:曰状元、曰榜眼、曰探花,三及第之称也。惟例贡一途,不列五贡之内;然循例纳金,亦属有功于国帑;并附之表,以见富贵之各有所长也。武榜之式,与文一体,独无贡生之名;特为一表,志武功也。若夫因子孙而锡命、袭祖父之勤劳,亦国家追崇功德之恒规、激励人材之至意;故皆附表于后。作选举表。
文
贡生
陈缉熙(恩贡生)(死)
陈嘉谟(岁贡生)(死)
生员
王绍兰
陈连登
陈济熙(死)
曾肇桢(死)
江焕章
江成章
郑锐(同治辛未科,取进彰化县学第二名)
蔡相(光绪己卯科,取进台北府学第三名)
陈光昌(光绪己卯科,取进台北府学第十一名)
郑楷煌(光绪己卯科,取进新竹县学第四名)
李钟萼(光绪乙酉科,取进台北府学第三名)
郑煚(光绪戊子科,取进新竹县学第三名;补廪)
蔡振丰(光绪辛卯科,取进新竹县学第一名)
张源(光绪辛卯科,取进新竹县学第六名)(死)
汤登汉(光绪辛卯科,取进台北府学第三名;补廪)
张建中(光绪癸巳科,取进台湾府学第三名)(死)
骆镜濂(光绪癸巳科,取进苗栗县学第二名)
例贡生
蔡寿山
郑兆藩(死)
汤宏文(死)
邱桢祥
邱有才
黄文凤
监生
汤宥文
古昌勋
汤鸿文(死)
吴文炳
汤如汉
张龙池
汤禄
蔡玉书
郑寅
古松荣
武
武生
古昌魁(死)
陈朝升(同治甲子科,取进淡水厅学第一名)
郑捷升(同治甲子科,取进台湾府学第七名)(死)
邱光忠
黄国清(光绪壬辰科,取进苗栗县学第二名)
郑作鸿(光绪壬辰科,取进台湾府学第三名)
封赠(无)
袭荫(无)
谨按以上选举表,俱系清朝旧例,与他国不同。
·列传
名宦
苑里堡,素系村落。今虽置邑,尚在开刱之初;设官未久,乌有名宦之可传!然地方之安危、风俗之厚薄,视乎民牧之良污;神明之誉、父母之恩,千载下犹令人称道不置。故虽未见其人,而前此之循吏、贤官为吾侪所托庇者,或破匪捐躯,着英灵于斯土;或兴养立教,施功德于斯民。夷险不同,芳徽并着。登其名而载其事,未必非志乘之光也!是可以传名宦。
寿星,字同春;以字行。浙江诸暨人,监生。年已七十,为淡水同知程峻幕宾。干隆五十一年林爽文乱,堑城陷被掳;逆首王作等刃吓,令从贼。同春坐谕大义,求一死。复释之,优礼劝降,愿受计策;乃佯许之,使人密告把总陈兴世等,令其扬言内地大兵至,义勇应之。贼溃逃,乃出与前巡检李生椿掌教明志书院。前榆林令孙让纠合义勇一万三千人,图恢复;生椿先入,至旧社、南势等庄,擒获王作、许律、陈觉、郑加等磔之,余匪三十七人亦就戮。凡三日,城复;乃上书督抚申其事。旋而闽安副将徐鼎士亦领兵到,与同春等协守艋舺。同春劝谕闽、粤各庄勿为逸匪煽动,民心赖安。又同鼎士及新任同知徐梦麟、都司朱龙章安抚白石湖山下居民。惟大甲溪一带追近贼垒,尚怀疑惧;同春率勇赴鹿港谒提督任承恩,以兵少辞。旋白石湖、金包里闽、粤各庄复互斗,梦麟驰往,抚就者仅数十人;同春先挈之出,晓谕安置。越五日再往,众乃帖然。五十二年林逆据大里■〈木戈〉,复同梦麟驻大甲,约鹿港官军合击;乃鹿师迁延未至,同春于十月初十日率义民驻乌牛栏,抵三十张犁遇〔贼,与战〕,贼皆披靡。忽马蹶被掳,骂不绝口,贼寸磔之。事闻,赐同春知县衔、予恤荫,祀昭忠祠;其子聪,以知县用。后来每着英灵,合堡人民多受庇。道光丙戌年,水师提督许松年自行捐廉,集该地绅民建祠于通霄虎头山之下;春秋祭祀,至今不绝(另有许松年撰「寿公祠记」,录在「文征」之内)。
严金清,江苏金匮人。同治五年,署淡水同知。清洁自矢,为国、为民,事事举行不倦。善听讼,严治蠹役;受民词,立剖而结之。清理积案,夜以继日。所辖地方,多善政。又尝亲到苑里谕绅民捐谷,创立明善堂;议设义仓、义塾。至今言教养者,咸称颂焉。
先正
先正何为而名?以其先正己而后正人也。德行语言,敦厚为贵;文章事业,建树非常。既为当世之率循,尤期后贤之继起。古之「乡先生殁而祭于社」者,即此意欤!今也去古远矣,风气日趋而日下,欲求夫材全德备、纯粹无瑕之士,诚戛戛(原文孑孑)乎其难!但择其一、二可嘉者悉着于篇,而为之传先正。
曾肇桢,字荩臣。原籍广东铜锣湾人,移居通霄街。青年入泮,习教读业,循循善诱,笃厚无是非;通霄斯文由兹始。读书成就者,多出其门;人皆以老先生重之。着有诗文(另录于「文征」内)。卒年六十四。子二。
蔡锡畴,房里人;原籍同安。自少渡台,谋生计于房里,遂娶而家焉。寻因洋匪猖獗,奉台湾府总兵命,领哨船巡海;遇洋匪,亲督族丁与之战,拋火罐以烧其船,擒获洋匪三人。以军功,奖五品顶戴。同治元年戴逆乱,匪首林戆虎成带匪党千余人围困大甲城。时同知张世英、游击郑荣带兵驻房里,欲图破匪;畴与监生陈植东参谋先传密信于大甲城内,约期夹攻。乃募庄民为引路,夜半行军至顶店庄,溃围而入;城内兵开门应之,围遂解。当匪党猖狂之时,四处劫掠;畴出首捐赀,集庄民固守城池,埋钉桶以御之,匪不敢犯;地方赖以保全。其为人也,秉性刚、有胆智。乡里有睚眦及争讼者,辄为之多方劝解,而息其事。又尝怜乞丐之无依,自行出资建栖流所以寓之。至于斯文一道,尤为生平所最重者。送子入学,奉师甚殷勤。凡师有所为,即琐屑之事亦必身任而不辞;师有怒,则笑颜承之:此节颇为不俗。卒年四十三。子三:相庠生、选训导、玉书监生;人以为好学之报云。
陈植东,房里人;藉同安。以监生入秋闱。生平好学读书,风流自喜,得山水花木之趣。尤善于丹青,墨梅为最出色;得一幅者,视若宝。青年赴童子试,屡拔前茅;而独困于院场,不能博一青衿。晚年,乃援例纳粟,两赴秋闱不第;其志亦良苦矣。然其教子有方,次男光昌入泮。所谓书不误三代,不报其身,必报其子孙也;信然。子二。卒年六十。
义民
天下君、亲、师三者为并重;人既知亲生长之恩、知师裁成之德,即知君之爱民、教民,体亲道而兼行师道者也。是君之于民既当休戚相关,而民之于君可不忧危相救乎?况急公尚义,本属分所当为。秉彝之良,在在垂诸天壤;岂十室之邑,遂无一、二忠信之民可表其义于史册?但事不欲滥收,即其实在可纪者郑重焉。而特为传义民。
陈士珍,字崇义;苑里人,籍诏安。林爽文乱,参赞蓝元枚令募义民,同守备袁驻乌牛栏抵敌,追迫贼巢,义民阵亡者八人、伤者十七人;士珍仍督率截拿贼匪林石、马齐、蔡栖从等,斩之。巡抚徐嗣曾奏给八品顶戴,准建思义坊。干隆六十年陈周全乱,复同义首王松募义民,随军克复彰城,阵斩贼党曾尾、吴亮,并获吴监、吴前、吴在等解营斩之。总督伍拉纳奏给七品顶戴。子嘉谟,岁贡生;孙连登,庠生。
列女
台湾风俗重男轻女,盖以男能建功立业,不若女之静守闺帏、无所表白于当世也。不知天下许多奇男子、天下亦许多奇女子。夫女子之德、容、工、言备四德者,姑勿论矣;即其「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之」三从之克懔,固有为人所不能为者。或不字而矢贞洁,或寡守以事翁姑,或抚孤儿以继祀,或营丧事而偕亡;自守家规,各成坤道。下可为闾里之楷模,即上可膺朝廷之旌表。虽其中有贤妇、贞孝、节烈之分,而总而核焉,皆不外此水霜之节、铁石之心也。故凡有昭昭烈烈之可取者,无不釆诸公论,而予以芳名显微阐幽,斯可谓之传列女。
陈伸娘,房里街监生植东女、附生光昌姊、旧社萧清华妻。年二十七,寡;家清贫,藉女红为生计,孝事翁姑。课儿读,孜孜不倦;及长,各为择配。诚节孝而贤者也。现年六十一。子二。
陈好娘,苑里街快女。适职员蔡锡畴,年三十,寡。理家事,井井有条。生平勤俭自矢,未尝着一绮罗。所承遗产无几,不十年而成四千金之业;可谓善居积矣。其自奉也甚薄,而遇贫人则又好施不吝;此人情之所难也。当亡夫易箦之时,孜孜以二子读书嘱;及营葬毕,即请族亲慎修带二子往淡读书,托族侄举人丕基之门下;四年始还家。自夫亡后,二子远游,苦雨凄风,吞声忍泪;每于岁时祭祀间,痛死、思孤,寝食俱废。惟是苟延一息,深望二子成名,庶可践遗言而报于地下。果尔天从人愿,亲见子相入泮。迟数年,而怡然瞑目焉;卒年五十二。子三:相庠生,选训导,玉书监生。孙五。
巫氏,通霄万义女、大甲余致祥妻。年二十九,寡。卒年六十七。为林春娘媳,一门双节。刘寿娘,苑里瓦窝庄珂女、淡水监生郑复礼妻。年二十八,寡。卒年九十二。林敏娘,白沙墩青云女、士林庄郑德传妻。年二十五,寡。卒年七十七。骆金娘,白沙墩仕会女,新港埔林祥锐妻。年二十七,寡。卒年七十。蔡氏,后垄溪州庄人;白沙墩陈长炳妻。年二十六,寡。卒年六十。骆谦娘,白沙墩庄溪女、新竹陈维旺妻。年二十四,寡。卒年五十一。子一。许氏,通霄瑞女、新竹杜来批妻。年二十七,寡。卒年七十二。苏氏,猫盂庄聪女、瓦窝庄郑文返妻。年三十,寡。卒年七十三。
吴氏,苑里庄章明女、新竹郑崇榜妻。年二十六,寡。卒年六十二。
谨按「会典」,各府、州、县建节孝祠一,祠外建大坊;应旌表者,题名其上,身后设位祠中。由督、抚、学政会题,取其册结送部;其在部呈请者,由部行查督、抚核咨题准,令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建坊。如奉有御赐诗章、匾额、缎疋,由内阁交部发赍督、抚行地方官给领。节妇不论妻妾,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或年未五十身故、其守节巳及十五年,俱准旌表。道光四年例载:自三十岁以内守节满十五年以上而身故者或现在节妇守节巳满二十年以上,俱准开报。各府、州、县有汇请旌表之节妇、贞女,共给银三十两建一总坊。妇人因子受封,准与旌表;因夫受封守节者,不准。夫妇未成婚流离失散守志至老合卺者,准与旌表建坊,用「贞义之门」字样。孝女,以父母未有子孙、终身奉亲不嫁者,如孝子例;未婚贞女合年例者,如节妇例。其有在夫家守贞身故,遵干隆三十六年成例,巳故贞女不拘年限,一体旌表。妇女遭寇守节致死,虽事历年久,核实准其补行题请,给银建坊;如无亲属,则官为建坊于墓前,节孝祠内设位。妇女因强奸不从致死及因调戏自尽、非曾再醮者,刑部、礼部会题请旨建坊如例;猝遭强暴被污见戕及被污后刻即捐躯者,坊银减半,不于祠内设位;本夫逼令卖奸抗节自尽者、童养之女未成婚拒夫调奸致死者,建坊于父母之门。节妇被亲属逼嫁致死者,旌表如例;若系翁姑逼勒,坊银另择家长支领,督理建坊。凡仆妇、婢女、女尼、女冠拒奸致死者,建坊于本妇墓前,不于祠内设位。
·风俗考
风俗者视教化为转移者也。民情不甚相远,上有好者,下则有甚焉者矣。苑里前属淡水厅治,民风之善,推冠全台;后归新竹、苗栗,亦无可为纯驳于其间。总之,民性惇而其风朴,桀骜不驯之徒无有也。番俗,前尚有野性;今则与编氓无异,婚丧、庆吊皆从同:并可引古证今,以为考验之一端也。
士习
士为四民之首,古者观治化于党庠、觇人心于乡校,非无谓也。苑里人文,前附淡水,后附新、苗。岁、科两考拔其尤者,岁有二、三;有司擅奖劝之权、师保尽甄陶之善,文风骎骎日上,可匹全台。书院则有月课,庄社则有会课,列以甲乙,奖以花红(赏金也)。其敬惜字纸也,于每届子、午、卯、酉之年,奉仓颉神牌祀之;护送字纸灰投之大海,鼓乐喧阗,送者繁有徒。此前时历来之惯例也。
农事
汉举孝弟力田科,寓农于士也;圣人商卫政,富先于教。具见力农,为政治之大端。苑里东山西海,而又间以沙石,则肥沃之田园固属寥寥;然土人自食其力,山陬海隅有可下锄者,均不肯任其荒芜,沙石之间,田亩亦有零星可数者。则民勤稼穑,其风为约略可思矣。一年两获,其地力不硗也;少歉多丰,其天时可恃也。得陂圳之利者固多,然旱田仰时雨之降者亦复不少。岁时祈报,有祭社、有食福(见「乡饮酒」)。田园自耕者有之,不自耕而贌佃者亦有之。佃向业主贌耕,有碛地焉;盖先纳无利之银两也。碛地之多寡不齐、贌耕之年限不齐,均由业、佃面议为定,率有约字焉。至限不耕,则业主以碛地原数还之佃;佃以业还业主,听其别贌。佃纳业主租者,曰「小租」也。每于年之六月纳业主租,亦有分作早、晚二季纳者(六月曰早冬、十月曰晚冬)。至于荒地初垦以及近溪浮复者,则使佃开垦成田,须三年后,业主方勘界定租;垦费或归佃人自理,或业、佃对半均分者不等,总以当时面议所立之贌约为凭。田之中有田厝曰藔,以茅草为盖、以莿竹为墙;各庄皆然。其输运米谷,有牛车焉;或有以人力肩挑代之,不能以一概论也。
女红
台俗:女人蚕桑不事、纺绩少闻。惟于刺绣之工,花卉如绘;最擅长者,打草粉(一名草子)。凡于一衣、一裳,俱系自己针黹,工事不假外人;家富不在此例。其精致,多有为裁缝家所不及者。此台地女红之大概也。苑里,事女红者卒鲜。生女至六、七岁,皆学织草席与大甲同,而手段更工;能于尺幅中织成「吉祥」字面,并及巧制花样者。幼女织之,老妇亦织之。操井臼者,多有转任诸男人;俗使然也。他处女人有织带,其大小花纹俱工;苑里则无此传授,故未之或见云。
工役
民雇曰工,官募曰役;苑里无役而皆工。前时,所有土木兴修以及农工播获,日只给工价银或一角、或二角不等;肩挑背负者,则稍加。工首曰夫首,亦曰苦力首。首以统工;遇官召工,则以问之工首。价由首领,多寡须应命;不然,则以误公之咎责诸工首。
商贾
台湾各大市镇业商者;有水郊;台北之南北郊、新竹之金长和郊类是。苑里前为各厅、县辖地,非通都大邑,故无郊。然从前以米、糖、豆、麻、苎、菁等件由船配运大陆者甚伙,布、帛、什货则自福州、泉、厦返配;甚有远至宁波、上海、乍浦、天津、广东,亦为梯航之所及者。各商各为配运,名曰散郊户。船之中有名「出海」者,司账及买办货物;复有「押载」者,所以监督「出海」也;然主持,皆出自郊户。现金买现货者,为「现交关」;物未交而先收金者,为「卖青」。米、粟有青,油、糖皆有青也;其价较「现交关」者为稍低。买卖亦有依期收账者,亦有陆续支收至年末会算收讫者。樟栳、茄藤、薯榔、通草、藤、苎各件,苑里离番山太远,故绝少。港则以通霄、苑里、福德为出入。日本新制,台湾各处小船只准本岛运载,不得擅往大陆;而大陆船只准于三大口出入,例禁森严。因此,而苑里之货物,悉由南北搬来;其价故比他处为尤昂,商业为此稍沮。
饮食
每日三餐,富家以米炊干者为饭;肴用鱼、肉、鸡、鸭为上品。贫民家皆煮米为粥,惟于任力上工则用饭;肴以青菜、酱品为代而用鱼肉者。有时于三餐外,有点心;富家恒有,农家于出作时亦有之,然不及富者之盛。设席,酒则以蒸米拌曲酿之;味醲且甘而色红。庆吊事用粉团(别名曰「龟」),又或用粽,以分馈亲邻。茶食,台产者多;而富家则以武夷茶为常品。有槟榔焉,久嗜者齿尽黑,谓其能辟瘴也。且宾朋相献馈,每以是物为敬;遇小诟谇,亦以是物为和事公亲。所谓物轻而意重也。
衣服
台地蚕桑未兴;所有丝罗,皆仰取诸江、浙、漳、粤。洋布,则各处转贩而来,自昔然也;今则用日本之各色布帛为尤多,制样巧而取价廉,其销售比西洋更畅。本地自染黑者,曰「毛乌」,「有大毛」、「二毛」之别,为上料,澣之不退;蓝者,曰井浅、井沉、毛蓝、浅天蓝、井澳、浅澳、沉澳、毛澳、天蓝。又有所谓「池毛」者,俗名「巾仔布」也。女人好着红衣及各色衣,富家多着绸缎大滚边,名曰「上海滚」。男人斯文家,则衣长过膝;外此,则短褐为恒衣。有碗帽、有雪帽、有包头巾,配人之雅俗也。官绅家有事,则着靴;色鞋,其常着也。俗人,则以乌布鞋、蒲草鞋代之。冬用绵袍、绵袄,夏则以单衫蔽体而已。裤则有绸、布之分,袜则专以洋布为之。领曰瓜子领、曰绒领。又有名「兜肚」者,盖用方布下垂,有花纹,以护下体;苑里近来,此风为少杀云。
岁时
「礼记」一书,「月令」为最详。台例:于一月一日为元旦,每家肃衣冠,于清晨焚香祀祖、谒神后,向吉方出拜师友亲邻,曰贺正。四日曰接神,以牲醴祀之,而先焚纸马焉。九日俗传为玉皇大帝圣诞,庆祝者恒演剧达旦。十五日为上元佳节,是夜通街结花灯、放烟火为不夜城。二月二日,农、工、商、贾皆祀福神,曰头牙。计自一月至二月间所有设席宴客,曰请春酒;彼此酬答,俗尚使然。三月三日曰三月节;惟前籍同安者有度此节,别县人无有也。清明日,则士女持纸钱、备牲醴以祭先茔,曰扫墓;或有结伴游嬉,效古之踏青者。二十三日为天后诞节,苑里街庄士女皆赴庙参香。酒醴、牲牢之盛,于此为最;各处按日演剧,接续几累月。又有所谓妈祖会者,设值年头家、炉主轮掌之。五月五日为端阳节,各家以黄纸朱书为午时联贴于门,并悬蒲艾;所以招祥而袪灾厉。釆苦草浴儿于盆,饮以雄黄酒,为辟邪之用。先期,以竹叶裹糯米,曰粽;分馈各亲朋,曰送节。女儿家制绣囊,实以香屑,令小儿女佩之于身;花样之巧,几为思议之所不及。他处有斗龙舟之设,惟苑里之港前有举行,今废已久,人人犹侈谈及之。六月十五日,以米粉为丸祀神,曰半年丸。七月三日,设盂兰会于苑里之天后宫,俗曰普度。七日为七娘妈生辰,家家设牲醴、花粉、果品于中庭以祝之;有曰乞巧会。士子以魁星是日生,剧会曰魁星会。十八日,为通霄普度。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各家皆以月饼、酒醴祀福神,并祀祖先。十一月冬至日,则作米丸拌糖祀祖先,曰度冬节。十二月十六日,农、商、工、贾仍以牲醴祀福神,曰尾牙。二十四日,备果,烧纸马于神前,曰送神。二十五日,各斋戒焚香,禁逋欠、忌诟詈。俗以是日为天神下降也,一、二日前,各扫舍宇,务净洁而后已。末日为除夕,煮芥菜〔一盂置几上〕,曰隔年菜;饭一碗插红草花置案头,曰过年饭。炊米粉为粿,曰年糕;亲邻相馈送,曰送年。是夕,合家男女同席而饮,曰围炉。彻夜张灯不寐、饮酒放爆竹者,曰辞年。
气候
苑里近台湾北边,其气候,故与新竹、台北同。暑重寒轻,木叶少脱,而多四时不谢之花,洵胜景也。春多阴雨,闻雷立至。未惊蛰先闻雷,则当阴雨四十九天;多奇验。夏间,暑气每多郁积。火焰山云罩,则雨随之;然为西北雨,则易晴,惟须连发三午而已。凉秋,则雨少风多,其威甚烈,飞沙扫尘,十步内不能见面;近海故也。虽严寒,未见积雪。年间,惟二、八两月之气候为最平和。播〔早〕种在立春前后早季收成则以六月为率;播晚种则大约在立秋前后,晚季收成则以十月为率。六月、十月云者,皆旧历也。
占验
海上无时无云,但有云脚可见,必不雨。有脚者,如画家横染一笔为水石之界;无脚者,如画远山,但见山头、不见所止。凡日色被体如灼,三日内必雨。凡日出时有云蔽之、辰刻后云渐散,必大晴。日初出即开朗,是日必不晴;久晴则不拘。凡日落时,西方有云气横亘天上,或作数十缕各不相属,日从云隙度过,是谓「日穿经纬」,来日大晴;或云色一片相连,其中但有一、二点空窦得现红色者,是谓「金乌点睛」,亦主晴。又日落时,西方有云色黯淡,一片如墨、全无罅隙,又不见脚者,主来日雨;若云色浓厚,当夜雨。又日落时,西北方云起如层峦重叠数千层各各矗起,主大风雨;山崩水溢之征也,应在七日内。处近山及江浒、水涯,宜防之。凡昧爽时雨,俗呼开门雨;是日主晴。凡初雨如雾,虽沉晦,至午必晴。凡久雨后暂辍,犹见细雨如雾,纵令开朗,旋即雨至;谚云『雨前蒙蒙终不雨,雨后蒙蒙终不晴』。又久雨夜忽开雾,星月朗洁,主来日大雨。若近暮,经见红光,然后见月,则晴。又久雨后,近暮遍天红色,来日必晴;谚云『火烧薄暮天』。凡虹霓朝见西方,辰、已必雨;申、酉见东方,必晴。又断虹两头不连者,俗呼「破篷」,虽见东方,来日仍风雨;亦名「半帆」,主台。凡海吼,俗呼海叫。小吼如催花羯鼓,点点作撒豆声,乍远乍近、若断若连;大吼如万马奔驰,钲鼓响震,风雨旋至。若冬月吼,常不雨,多主风。凡内山,终岁不离云;或幂于顶、或横于腰,侵晨望之如洗,须臾云合。若日中云收、峰峦可数,必不日而雨。凡夏、秋红日当空,片云乍起,倾盆立至。一日之内,阴晴屡变。凡诸山烟霭苍茫,若山光透雾,便为风雨之征;又饥鸢高唳、海鸟惊飞,踰日必风。春日晚观西、冬日晚观东,有黑云起,主雨;谚云『冬山头、春海口』。凡久雨地微动,翌日晴;久晴而震,翌日雨。凡白日当天,忽雨忽止,曰雨白;主台,即至。但夏天闻雷,则台不起;秋天即雷,而台风亦至;谚云『夏来一雷止九台,秋来一雷起九台』是也。
按以上,节录「淡水厅志」。旧苑里气候与新竹、淡水同,则占验亦同而不异;照录之,所以征符合也。如必矫而异之,则多费笔墨而无裨于事也;亦奚以为!
杂俗
苑里习气,与全台同;大都信鬼神、惑巫蛊,演剧酬谢,不惜重资。有道士、有客师,人病则延为禳祷,曰「进钱补运」;又能建功德道场,以超升亡灵也。有乩童焉,作神替身,披发执剑,扶辇狂跳,妄示药方,且云能驱妖怪;人信若狂。有红姨焉,能代已死魂灵现身发话;探人隐事,多奇中。在彼皆乘间取利,而惑之者则牢不可破。陋俗相沿,安得如西门豹者除而去之之为愈也!
番俗
从前番人惯例,居处之屋以木为墙、以草为盖,合家一室住;惟娶妇、赘婿,则别居之。少播稻,多种黍、芝麻;饭用黍充、酒亦用黍酿也。以鱼虾为鲑,以鹿麂为脯,不艺圃,故无葱、韭、生菜之属。时或取鸟兽之肉燔炙,带血而食;性好腥故也。衣饰则戴竹节帽,用玛瑙珠串束于手;以竹管贯耳,使之渐长至肩。善走者曰雄麻达,编五色篾束腹至胸,以便奔驰。衣长至腰,曰几辘;以布及达戈纹为之。或有以鹿皮为衣。蔽下体者以布二幅,曰遮阴。番妇耳穿五孔,饰以米珠,曰鹤老卜。男则耳实以木板或嵌以螺钱;娶妇则去其束箍、摘其耳实。嫁娶曰谙猫麻哈呢,以海蛤数升为聘,亦有以生鹿皮为定。娶日杀牛饮酒,遍宴亲邻。娶后不和或因奸,则离;夫未娶妇,不敢先嫁,嫁则有罚。娶妻曰牵手,弃妻曰放手。妇与人私通,为本夫杀死者勿论;惟与麻达通,祗罚妇酒一瓮,麻达则不问。番死,男女老幼皆裸体,用鹿皮包裹,舁至山上以土埋之。服尚白。葬后家人及舁丧者三日不出户,不舂、不歌;通社亦三日不赴园耕种,以社有不吉事也。耕种器用犁钯诸物,一如汉人;食器亦有用铁铛、瓷碗等件。猎鸟兽,则惯用镖、刀、弓箭之属;盖当时弹炮之尚少也。今番人归化已久,习惯、衣冠、器用以及婚丧、贺吊,一如汉人;通番语者,百无一、二。盖愈久愈离,几忘本来之面目。惟年间度岁及祭先、做田仍遵旧制,醉舞酣歌,备极憨跳情态;尚觉古道之照人也。噫!亦仅已。
·物产考
物产者,所以考物土之宜,以合乎裁成辅相之道;非搜奇好异,而必斤斤乎草木鸟兽之微;「山海」、「尔雅」之经所由作也。台湾地判南北、山分内外,寒暖燥湿各自不同,物类蕃滋择地而有。苑里物产与新竹略同,惟席草为他处之所无而仅有;销售畅,故殖产滋。此拓殖者之不容以不考也。
埔占、花螺、清游早、银鱼早、田岸早、圆粒、占仔、红脚早、鸟咬种、格仔、埔早、乌尖、叶下萄、田头叩、万斤掀、竹丝秫、赤壳秫、虎头秫、芒花秫、粩花秫、鹅蛋秫、蛄蚁蛋秫
--右稻属
大麦、小麦、番麦
--右麦属
芦黍、鸭蹄黍、狗尾黍、黍仔
--右黍属
黄豆、白豆、黑豆、乌仔豆、米豆、绿豆、番仔豆、青仁豆、皇帝豆、菜豆、红饭豆、肉豆、虎爪豆、官刀豆、土豆、大冇豆、番土豆、裙带豆、荷兰豆
--右菽属
麻、苎、月桃
--右菽属
姜、葱,韭、薤、蒜、白菜、芹菜、红菜、颇薐、瓮菜、佳菜、茼莴、芥菜、芋、萝卜、苋、马齿苋
--右蔬属
金瓜、冬瓜、丝瓜、王瓜、苦瓜、涵瓜、匏、地瓜、菜瓜、洗子瓜
--右蓏属
菠萝、荔枝、龙眼、佛手柑、桃、杨梅、石榴、柑、橘、柚、李、柑仔蜜、芎蕉、甘蔗、葡萄、杷枇、菱角、槺榔子、杨萄、番石榴、水梨、枣、柿、柭
--右果属
樟、楠、茄冬、相思树、杉、松、柏、柳、桐、柯、埔姜、鹿仔树、朴仔树、茄藤、山茶、枫、桑、厚壳桂、山猪肉、九芎
--右木属
莿竹、麻竹、绿竹、桂竹、芦竹、长枝竹、箭竹、红竹
--右竹属
素心兰、大菁兰、献岁兰、鸡爪兰、小素兰、万寿菊、月下香、向日葵、老来娇、日日春、鸡冠花、七里香、向日红、山芙蓉、大红花、虎爪菊、玉楼春、红木笔、莺爪桃、二红花、白水锦、红水锦、胭脂花、红国丹、圆仔花、金风花、绸春花、山栀花、金银花、连招花、桂花、翦绒、鹿葱、山茶、石榴、桃花、李花、梅花、芙蓉、马蹄、夜合、含笑、水仙、金菊、红菊、白茶、红茶、白菊、刺桐、树兰
--右花属
席草、灯心席草、大叶茅、金丝茅、凤尾草、鸡母珠、含羞草、大芊草、珠仔草
--右草属
金石斛、穿山龙、白鸡冠、红龙草、三脚虎、马蹄金、生木香、千里光、两宝花、五爪龙、龙吐珠、马鞍藤、虎耳草、金石榴、向天盏、鸭母草、叶下红、铁马鞭、蒲公英、遍地锦、香附、陈皮、莿荇、射干、苍耳草、紫苏、枸杞、车前、支子、牛、薄荷、葛根、木斛、山甲、泽兰、半夏、香茅、土茯、风藤
--右药属
牛、羊、猪、狗、猫、兔、猴、獭、鼠、山羊、飞鼠、果子猫、石豹、山猫、山猪、番鼠山■〈犭豪〉
--右毛属
鸡、鸭、鹅、番鸭、水鸭、竹鸡、田鸡、山鸡、白鸽、燕、乌鹙、海鹅、斑鸽、鹭、鸠、瓦雀、乌鸦、喜雀、画眉、钓鱼翁、猫头鸟、海鸡母、暗光鸟、白头翁、鸢、长尾三娘
--右羽属
鲤、鳝、鳅、鳗、鳁、魽、鲢、■、鲳、鲨、鲂、鮸、乌鱼、扁鱼、赤翼、午鱼、虎鱼、黄鱼、狮刀、花身、金钱、狗母、龙尖、铁甲、牛尾、三鲵、草鱼、涂虱、飞乌、花■〈鱼几〉、墨鲗、石鲫、红鱼、乌毛、白带、涂魠、鱱鱼、遍身苦、麻虱目、海和尚、海翁、鱙、■〈鱼勿〉、阔腹、皮刀、竹龙、夺纱、鳜鱼
--右鳞属
■〈句黾〉鼊、龟、鳖、蟹、螺、蟳、蠘、水龟、沙马、白扇
--右介属
蜂、蚁、萤、蚊、蝇、蝉、蛇、蛙、蝴蝶、蜜蜂、蜂虎、蜘蛛、灶鸡、蜈蚣、蚯蚓、壁虎、土鳖、油虫、水蛭
--右虫属
沙石、赤石、白石、乌石、■〈石娄〉■〈石国〉石
--右沙石属
米、豆、酒、糖、油、茶、碱、炭、灰、菁、藤、烟叶、樟柴、薯榔、加苳、白脂麻乌脂麻
--右货属
麻、豹仔皮、獭皮、兔皮、鹿皮、果子猫皮、苑里席
--右币属
谨按物产,因乎其地,不能彼此而皆有。苑里每岁入金,除米榖外,惟草席一款,年可得金二万圆左右。盖席之制造,其创始则自苑里社番;后传入苑里街庄,几于无户不习。然以大甲为市,故称曰大甲席,又曰番仔席也。二十年前,出产愈盛;至十年来制手愈巧,故有以知其将来销售为愈多。组合一社,亦生财之一道也。
·古迹考
一名一物,足备考证之资;多见多闻,实为身心之助。历来古迹之留贻,亦志地者所不能废。况胜境乃天工之生成,名区亦地灵之钟毓;岂得谓无关政教,遂置而不问乎?故事虽类乎搜奇,而书不同于语怪;统山水、泉石、寺观、园亭,无一非引古证今之道。爰是详诸名迹,别为一类,以资夫好古者之考古迹。
福德井在苑里街后。上一小墩,有小石龛祀福德神,故名为福德井。虽小而泉清甘,久旱不涸。
涌天泉在芎蕉坑庄船底湖。山上涌泉一窟,久旱之时四处无水,众人取汲不竭。
甘露水在六尺埔观音亭后。山边涌一穴泉,极甘洌;往来者多掬饮焉。
鹅山在圳头内。形如鹅。前有水田,每当禾稻将熟时,稻穗参差,粒榖无存,如鹅之啄食然。后被堪舆者将山上高耸之处削平,流出红水,人谓伤鹅髻所致焉。
鸡冠山在圳头内。形如雄鸡。刘氏作坟于上,后被彰化县令杨桂森所败,于鸡之伸颈处凿一横沟,红水连流数月。
风鲎山在通霄湾。两小山对排,近大海。相传渔人每朝见有两鲎行迹连印沙埔;谓鲎性好淫,入海相交,故名为风鲎。自杨桂森竖石烛以后,无鲎行之脚迹矣。
慈云寺在顶五里牌。祀观音大士。左山、右海,前一小溪。神极灵感,远近之人皆备礼物敬奉。至今,香火不绝。
养真堂在通霄虎头山下。山幽静,持斋者多住其中,以为养真之所;故名焉。
寿公祠在通霄虎头山下。前横沙溪,竹松秀茂。春秋二祭,礼物盛陈。往来者每登其地,凭吊欷歔,与土人谈当年之事焉。
方鉴堂在房里街后;监生陈植东建。堂前开一方池,故名为方鉴堂。四围环堵,中筑草堂;池蓄鱼,边栽垂柳,排石块以作钓矶。外环堵,皆桃李;墙角松一株如盖,堂前兰、菊植以盆,两边排古木。堂后百花,锄地以种。上下划两区,中编小竹为篱。西北墙开一门,通街道。堡中之胜境,以此为最。惜乎人亡事废,不复有从前之整顿焉。
·祥异考(兵燹附)
祥异者,以天事之否泰而验人事之通塞也。史家凡遇灾异,皆大笔特书,未尝阙而不讲;正以明「遇灾修省,亦古君子为政」之一说也。
干隆九年冬,白沙墩雷击巨鱼死。鱼豕首,目生颔下,口阔、腹宽;尾如虾,长三丈许,黑色;牛声,随潮而来,若隐雷然。凡二十二尾排列,皆流黄水。肉膻难食,油可熬灯。居民谓海翁鱼。咸丰八年夏,有巨鱼被浪涌白沙墩上。居民割肉,数十日始毕。同治元年,彗星见。同治辛未年,蝙蝠飞栖瓦窑庄。光绪己卯年,蝙蝠成群倒挂观音亭梁。光绪七年,地大震。光绪十九年,旱。光绪二十年,旱。光绪二十一年,旱。
光绪二十三年夏,大水。同年秋七月,大水;冲崩民田甚多。
兵燹
康熙三十八年二月,通霄社土官卓个、卓雾、亚生乱。八月,署北路参将常泰率岸里社番击通霄,擒卓个、卓雾、亚生归,斩于市。
干隆五十一年十一月,彰化奸民林爽文乱;陷台湾府,寇犯北路,官军拒于通霄,寿同春死之(见「列传」)。五十三年春、正月,获贼首林爽文,槛送京师伏诛,北路平。并获逆党李同于苑里街正法,官抄没其田产,即今之叛产俗名「抄封租」也。
咸丰三年,闽、粤械斗;白沙墩及房、苑各街庄皆被粤人烧毁,闽人尽逃鹿港。惟田藔郑玉庆雇民丁自守,保全不陷。
同治元年,戴逆乱;逆党顺途肆劫。职员蔡锡畴、监生陈植东同总理张阿晨、陈文赞设法保守,卒无大害。
·文征
寿公祠碑文许松年
先生名同春,浙之诸暨人也。少入大学,磊落多奇计,薄游闽、粤间。年逾七十矣,与淡水同知程峻善。
干隆丙午林爽文之乱,其党王作攻淡水。十二月八日,程峻率师渡中港御贼,死之;堑城陷。越十余日,先生阴结义勇,收复堑城,捕斩王作,驱除群盗,绥辑流民。至于丁未之秋,淡水南北尽平矣;是时贼据彰化,凶熖方炽。先生矢志歼巨魁,数从军;闻贼,十月十日进逼三十张犁,遇伏突击。先生马蹶被擒,胁降不屈;贼支解之。事闻,天子嘉叹,赠知县,并官其子聪。
呜呼!先生不偕尺寸之柄,乃能于仓皇攘乱中为国敌忾、为友复雠、为百姓除大患,其猷岂不壮哉?齿既暮矣,马革裹尸,卒遂其志;又何烈也!
土人又言通霄■〈谷间〉中为公死节之所,每着灵异;传闻虽异辞,而忠臣烈士之精魂不泯没于天壤也明矣!
时于道光丙戌年,水师提督许松年刱祠以祀。
苑里慈和宫碑文王廷珪
淡于台为北境,风涛汹涌,沙石舂撞。自国家设分府后,商贾往来,皆赖天后圣母之灵,而歌咏功德不衰。
岁辛卯三月,予自厦门随星崖宋夫子之淡防任,遇飓风飘至惠州。舟人见神灯现于樯端,船得泊岸;复从厦过台,不二日进鹿耳门。其灵显昭昭,在人耳目也。
离淡署七十里有苑里街,人烟辐辏;时方鸠工庀材,经始天后宫。予于是窃叹神灵之赫濯,躬亲所睹;而苑里诸君之敬奉者,非素沐恩波,何以不吝重赀而成之?则古之祀有功烈于民者,其谓是欤?宫刱大殿二进崇严;旁有楼屋围亭,并祀诸神,因圣母而及者也。嗟乎!自宋迄今数百年矣,沧桑屡变,而官民之葺祠以祀者,振古如兹!盖湄岛之灵,宛在水中。况此地蓬山居左、苑水居右,曲池假山,菁葱可爱;神之乘席驾云以遨游于岛屿间者,未有不共乐于斯而昭假也!颜曰「慈和」,言被其慈仁而享和平之福;实淡人之所祷祀焉。
是役也,始于二月,至腊月落成;糜白金六十有奇。任其事者,黄君在荣、应禄、陈君志成等皆倡建义举,而胡君国材、黄君君佐等实肩理是事以成厥功者也。因刻石为之记。
时在干隆三十八年(癸已)仲秋之月,拣选县正堂霞漳王廷珪撰、拣选儒学澄邑钱鏄书。
修虎头崁路记曾肇桢
尝思匹夫受饿,莫不触目而嗟来;行客沉渊,鲜不举手而援溺。况千万人往来之路,值六七里巉岩之区,而忍任行人之疾苦,不亟为之修葺哉?
粤稽蜀道危险,辟自五丁;而剑阁云连,犹得修其栈道。兹虎头崁一路,实无异阴平摩天之岭。自下而仰,其巅几与碧霄相接;自上而俯,其麓则与沧海同深。曲折纡回,崟崎无极;而崔嵬小径,有一失足而即坠诸深壑者,险亦绝矣。前贤思娲皇炼石补天之功,借此术以补地;虽山从人面,幸不闻有「鹧鸪行不得」之歌!奈历年已久,风雨消磨。罅隙屘途所叠之石,剥落欹侧;而鸠鸣滑滑,寸步难移。此不敛赀而重修,陟彼高冈,能保奔走之无恙耶?
因邀同善士鸠工督责,要使盘石巩固,得于万年往来之安。虽不敢自矜为功,而越此地者咸乐称善曰:『此盖某村某善士之再造也』,则千古不朽矣。是为记。
拟撰房里溪义渡碑文蔡振丰
有房里溪者,一望沙石,几无鸟道之通;十里烟波,难作虹腰之藉。天雨骤至,溪涨异常;既徒涉而不能,将临河而必返。乘舆可济,小惠无庸;苦海多波,大慈谁舍?是非设义渡济行人则不可也!
然鸠工费大,独力难支;狐集心坚,众擎易举。官为其倡,鹤俸齐捐;民亦共输,蚨钱乐掷。夫由官雇,船由民修;便行旅之往来,禁丝毫之需索!斯慈航得渡,人无灭顶之占;彼岸同登,客少望洋之叹!是宜大开善果,更设道场;忏已往之沉冤,超共升于极乐。光摇水面,先排照夜之灯;竿竖滩头,高扬招魂之帛。阴阳均感,人鬼无猜。贤有司治茧多方,永着为例;尔善信悭囊宜破,共体此心!敢望将来,毋忘斯语!
番租原委疏蔡振丰
台湾土番,或云秦时徐福所留童男、童女之遗种,或云为琉球余裔;「游洋必知录」,云为「无来繇」之流亚。然荒远无稽,皆难取据为信史;大约台湾之自为土著欤?
明末,郑氏据有台湾,附近都邑者渐与汉人通贸易斗换而巳;然各为部落,不相统属。大肚以北率叛不服,常出截杀郑军,故成功出师讨之。相传大肚山崩处,为郑炮所击也。康熙二十四年,台湾入清版图;提督蓝钰渡台办理善后,按处设局,招抚番黎。划土牛内外界,以分别生、熟。不愿归化者,驱于界外;越界,则杀之有赏。其在界内之熟番,则与汉人杂处其间。因之番人旷地甚广,不能自耕,概立约贌与汉人垦荒耕种;年间得租,两而分之。厥后为此,每多争执。干隆十三年,清政府始将全台清丈;定例:以番户为业主、贌耕人为佃户。每丈田一甲,约纳大租粟八石。以二石为分发众番口粮,名曰口粮租;交口粮番主收之。以六石向官纳课,名曰正供大租。正供番主收之;每收一甲,于六石内即向官承纳正供粟一石九斗二升(每供粟一石向官完纳价金一圆九角二分),多少就此照推。大概正供户收六石,缴官四石、自得二石;此正供得六、口粮得二之前例也。收大租者,有业户之名、有通事之名、有土目之名。口粮关系众番粮食公租,不能擅便买卖;正供为业户私租,可以买卖,一如小租授受之例。惟须于立契时禀官许可,过户完供耳。台北、新竹之所谓大租户,即汉户之承买番户者。此干隆十三年始有大租历来之原委者也。
干隆五十三年,将军福康安巡台,因土番有随征叛贼林爽文之功,且嘉其勇敢可用,奏请全台设选屯丁四千名,分作十二屯,按地分布,设千、把、外委以统摄之,以为防御生番。将土牛界外未垦之地五千四百四十余甲,按丁分给;每丁授地一甲零,俾之自耕,亦寓兵于农之意。五十四年,更查出汉人未曾给垦所占番地及抄没入官埔地共三千七百三十余甲田园,各按作六等科租。一等田每甲征租二十二石,二等田每甲征租一十八石,三等田每甲征租一十四石,四等田每甲征租一十二石,五等田每甲征租一十石,六等田每甲征租六石;一等园每甲征租一十石,二等园每甲征租六石,三等园每甲征租五石,四等园每甲征租二石。每石租粟折征洋银一圆,共计年征租银四万一千余圆;每丁每年各沾实饷银八大圆。租由官征,饷亦由官给。屯租为把隘而设,曰屯租,亦可曰隘租。此干隆五十三年设立屯丁、五十四年设收屯租历来之原委者也。
如所谓隘租者则别有说,不在番租、屯租之内。有官隘焉;官隘者,隘首由官设立者也。有民隘焉;民隘者,隘首由垦户与佃户会议而设者也。所有年抽隘租多寡不同,皆取纳之于佃户。设隘处所不同,设隘年月亦不同,盖生番愈入而隘线愈进。新竹一属,情形皆同;即如苑里辖内,有火焰山隘。日北山隘。火焰山隘后已移入大甲管下之鲤鱼潭,日北隘首后已改为日北圳长。光绪十三年全台清丈,台湾巡抚刘铭传于十四年奏定新章:所有汉、番业户,年收大租十成内扣起四成,归小租户包完钱粮;其六成大租,仍准大租户请给官照,永远管收,明其为民业也。而大租户因承收只有六成,免其向官完纳供项。盖粮归小租户,既深合「就田问赋」之旨,且四、六交纳,亦于大、小租户两无偏枯;诚为「一条鞭」之良法也。至于番社从前额设之通事、土目改为头目,就于口粮大租中力除积弊除充公款外,亦准其承收六成,以为分发社番粮食;其四成,亦归贴小租户完粮。此大租至光绪十四年改革新章四、六交纳之原委者也。
至于屯租、隘租,亦自光绪十三年隘归官设,于内山一带分布隘勇营,所有防番经费,就樟栳什子内抽饷提支;而所有民间前纳隘租、屯租二款,亦定自光绪十四年以后蠲免。此隘租、屯租至光绪十四年议定免纳之原委也。
总之,汉、番大租已属民业,自应照章准收,以合「各业各管」之义。其隘租、屯租现已虚名,似可仍前裁免,以苏民困。至于沿山各垦户防守生番正急,隘费自所必需;则宜仍准依照旧章抽租弥补,不在隘租裁免之例,方为平允。
论番租沿革事宜蔡相
番租有两款:大租、口粮租是也。前因土番有随官平匪之功、又有配屯当兵之力,乃将开垦田园,准其丈配番租;各社举一诚实之番,给以谕戳,俾其收租开支社中公费及社学等项;余则按丁发予口粮。
嗣后番丁日少、狡番愈多,不事生业,坐受穷困。惟思大租、口粮两款租粟可以假公济私,每年争充头目;而官吏又多贪贿,无财不行,汉人因乘机而觊觎之。每当青黄相接之时,各社番尔争我取,不论何等番丁,俱得妥谋汉人,出金向官说定,充为本社头目,或名业户、或名通事、或名土官,当堂领戳,回家将戳交与汉人掌收大租或口粮租,名为包社。所得租粟,分多少与头目;社番有狡谲者,亦得染指。所以社仓、社学,无地可支。其前年所充之旧头目者,则于未充新头目之时先行示革,不准收租;然后鼎充新头目。年年频换,靡有定人。此弊自清时屡出示严禁,不准汉人包社掌收番租;然皆奉行故事,上下交争,掩耳盗铃而已。至于屯丁之以少报多、滥领粮饷,则又可恶之甚者也。
苑里建设市场议蔡振丰
苑里前遭闽、粤焚毁,街市遂墟。故街尾东畔一片空地,至今尚未筑屋,诚为憾事!但街衢道路,正贵井井有条。鄙见请于空地派令殷户分段起盖,年间按纳地基多少,由官核定,一如从前台北府内准民量地纳租之例。斯业主不得挟地居奇,就中开设市场,商业将必由此愈旺。市有所趋,地无久旷。不但鸟兽鱼肉不能熏蒸,已得卫生之法;即店屋连接,生意大开,不数年由庶生富,人于苑里,将共兴乐国之适矣!
诗
番俗张湄
藤球掷罢舞秋千,世外嬉怡别有天。月几回圆禾几熟?岁时频换不知年!
番戏周钟瑄
蛮姬两两斗新妆,蹀■〈薛〉花阴学舞娘;珍重一天明月夜,春来底事为人忙?
不抡檀板不吹笙,一点钲声一队行。气味何如初中酒,山花翠羽鬓边横。
联翩把袖自歌呼,别样风流绝世无!番调可知输白雪,也应不似拨寒胡。
野气森森欲曙天,维摩新病未成眠;空余无限罗伽女,乱把天花散舞筵。
槟榔张湄
睚眦小忿久难忘,牙角频争雀鼠伤;一抹腮红还旧好,解纷惟有送槟榔。
气候
少寒多燠不霜天,木叶长青花久妍;直过四时皆似夏,荷花度腊菊迎年。
社藔杂诗吴廷华
五十年来渤海滨,生番渐作熟番人;裸形跣足鬅鬠发,传是童男童女身。
陇人短发翦来多,不用高盘髻一緺;海上原邻东印度,居然退院老头陀!
珥珰渐贯耳轮宽,肩际垂垂两肉环;待得周环容径尺,便夸气概向人寰。
搜罗釆色次浮夸,点缀都凭草木华;天为痴顽偏爱护,一年无日不开花。
幅布聊遮尺寸肤,凌寒原未见号呼;如何榾柮煨偏惯,相对南熏尚拥炉!
如飞步履敢从容,鲤跃猱升去绝踪;笑数平生轻捷处,超腾九十九尖峰。
春郊漠漠水汤汤,莫问当时射鹿场!牵得骏厖朝出草,先开火路内山旁。
霞篮漆笼满蜗庐,家计休嫌长物无!还似老僧新驻锡,累累东壁大葫芦。
嘉礼初成笑语阗,车蚝鹿脯满长筵。原知有赚期生女,果是新增打喇连。
琴瑟更张意已乖,萧郎歧路为谁排?回头断齿追欢日,尚剩亲磨鹿角钗。
底六朝来待客忙,抱瓜献韭总寻常;殷勤含米供新酿,一盏盈盈白玉浆。
搏饭何须匕箸尝,茹毛饮血俗相当;从来不设烹鱼釜,带甲生咀鲜蛎黄。
出浴前溪笑解襟,落潮水浅上潮深;临流洗得沉痾去,大药曾投观世音。
金饰脂涂旧髑髅,争相雄长在操矛;而今渐晓秋曹法,不挂人头挂兽头。
通霄观海周钟瑄
浩渺无因溯去程,仙槎何处是蓬瀛?轻浮一粒须弥小,包括恒河色界清;世外形骸杯可渡,空中楼阁气嘘成。情知观海难为水,更有红轮向此生。
过内湖庄林占梅
平陇多栽稻,高岗半种茶,绕林沙岸远,傍木竹篱斜。啼鸟巢深涧,垂藤绾落花。书声听隐隐,深处有人家。
谒寿公祠郑如松
幕府奇男子,临危授命天。干戈起蛮触,坏土吊乌鸢!此节尽人谅,无官仗汝贤。至今留血食,社酒赛年年。
中秋曾肇桢
黄粱未熟梦全休,底事年华逐水流?放眼三千诸世界,伤心五十七中秋!名园木笔轻霜老,贡院鸿篇着意修;金粟分明香正逗,蟾宫敢让昔人游!
通霄腊月苦雨迷晴
炼石娲皇久隔绝,地陷东南天复缺。一雨十日苦不停,银竹垂帘半凝雪。海门彻夜鼓金鸣,酒兵难破愁城结!几次怒欲射鲸涛,昂头恨不毕星揭!岁云暮矣唤奈何!路上行人屐应折。羲和力展掀天才,手擎红日海心来;直收云雾如荡寇,侵晨天脚一齐开。跣足走看拚茵席,果然穹窿万丈碧。从令转眼便新年,但愿扶桑永朝夕!
苑里八景诗蔡振丰
茅舍如鳞别有村,扶藜人立夕阳墩。鲸波渐荡舟能小,蜃市初开雾又屯。生计不妨耕钓托,画图谁辨海山昏!得鱼合唤邻翁饮,壶酒寒篝仔细论(沙墩观鱼)。
高藔极目好烟波,昔日登临壮若何!一粟苍茫天地小,万声飞射弩弓多。北来凉影双行雁,东拥山痕数点螺。观海余闲时散步,无边风日晒渔蓑(高藔望海)。
一角峰峦晓更青,凭江幻作虎头形。荒祠苔印何人到,极浦潮回有客听。骤雨挟同山鸟疾,狂扬吹共海鱼腥。黄庭阅后难成梦,九十滩音沸不停(虎屿听涛)。
艨艟如蚁泊平沙,怪石崚嶒夹港■〈氵义〉。日写一排帆作字,风吹五色浪生花。鸭头高涌新潮至,鹢尾相衔夕照斜。商女不知游客恨,隔江夜夜拨琶琶(苑港停舟)。
招招舟子咏卯须,更好溪山入画图。野渡人来天未黑,绿杨马系日将晡;一篙乱石流偏急,十里飞沙路已殊。有客欲归归不得,晚鸦空向隔村呼(蓬溪晚渡)!
削壁危岩日已欹,岚光五釆现离奇。即多邃境猿能到,剩有迂途马不知;人爱晚晴山外绮,天开妙景画中诗。何时拄杖登高处?眼底云烟一幅披(火焰夕照)。
在山不浊出山清,突有甘泉半壁生。珠喷千回如瀑布,帘悬一幅似磨晶。何人画谱溪头写?费我茶经雨后评。记得家居方夜静,嘈嘈时送枕边声(滴水流甘)。
稻鼓声中大有秋,农家争报早禾收。平田日暖看罗雀,隔陇烟迷听叱牛。多稼有如云一片,利镰敢比月双钩!祈年天子春前事,千万仓箱愿已酬(田藔早获)。
苑里八景诗蔡相
白沙墩上快遨游,处处观来景物幽。款乃一声争起网,茫然十里漫摇舟;渔歌时向风前发,活计端从浪里求。莫道此中无沃壤,天生沧海作田畴(沙墩观渔)。
忽到新埔望海潮(望高藔一名新埔),相传山上竖高藔。茫茫可有鳌擎柱?渺渺曾无鹊驾桥(此地无鹊)。清水沟边飞战舰,白沙墩外荡渔舠。防番自昔兼防寇(初辟之时,设藔以防生番;继后兼防海寇。今已废久矣),却喜锋烟此日销(高藔望海)!
狂奔怒吼势滔滔。静听何嫌地步高。急浪翻时摇虎屿,雄风从处起鲸涛;骇声恍惚山军啸,破梦依稀海若号。十万貔貅鏖水上,几曾射弩展英豪(虎屿听涛)!
苑港重开水道平,停舟如蚁稳干城。绿杨堤外帆斜卷,青草渡边缆自横。野店山桥沽酒客,风晨月夜踏歌声。也知蜃市从兹盛,万里梯航颂太平(苑港停舟)。
向晚纷纷唤渡频,蓬溪恍惚甲溪滨。心忙漫说寻泥马,望杳须妨露石鳞。万缕炊烟迷古道,一篙流水暗荒闉。当年解剑人何在?脱却风波月满轮(蓬溪晚渡)。
火焰妙景夕阳天,一幅画图望里传。日暮好邀新月上,山高又见烁金然;斜烘石壁三分暖,返照桑榆五色妍;更有溪光相掩映,猴群浴罢向西眠(火焰夕照)。
滴水原因景以名,甘泉流下十分清。垂岩每作飘风絮,喷石翻疑落雨声;白玉壶中冰倒舄,黄金盆上露斜倾。此间遮莫有廉洞,天赐狝猴酒自生(滴水流甘)。
何处西成早奏功?田藔收获遍村东。茎肥曾过三春雨,穗老初逢五月风;落粒啄余鹦鹉少,登场晒罢稻粱丰。他乡若得今朝熟,笠影镰声一样同(田藔早获)。
加纹席(俗名番仔席,又云大甲席)
席制加纹巧若何!草丝花篆价应多。纤纤点水双交结,织罢还须玉尺磨。
大冇土豆
别成一种落花生(土豆正名落花生),大冇由来博美名。下酒也知滋味好,鸳鸯洋豆不堪评!
螃蟹
无肠公子擅威名,青眼如何转露睛!闻说台中难觅取,横行世界总堪惊。
蛙鼓
青蛙底事鼓频椎?绿野新晴月半规。此地曾无宫阙近,公私未卜为阿谁?
苑里年节竹枝词蔡振丰
黎明爆竹换年光,共上大家欢喜场;一礼亲朋相问讯,春觞定作几天忙(元旦)。
大开灯市月争明,士女如云结队行。更有官民同乐意,管弦谱出太平声(元宵)。
纷纷牲醴闹头牙,膜拜香烧福德爷。农祝丰年商利市,酒人扶过比邻家(二月二)。
鞭丝钗影夕阳村,祭扫归来旧事论;不踏青青原上草,寿公祠里共招魂(清明)。
米粽争缠续命丝,斗舟旧事忆潮儿;人家邀福心偏胜,蒲艾青苍插满篱(端午)。
广设盂兰好道场,慈和宫里闹跄跄;阇黎化食浑闲事,大众皈依拜鬼王(七月三日普度)。
香花酒果列多盘,高供巍巍七妈坛。有巧似知人尽乞,小儿身上乞平安(七夕)。
月到中秋分外殊,尝新有饼美于酴。良宵忙煞痴儿女,牧豕槽边问椅姑(中秋。台俗于是夜咒请椅姑神,以问休咎)。
虎头山畔听潮前,此日风高又一年。遍语插萸诸弟辈,题糕莫负菊花天(重阳)!
拌米为丸腻比脂,祀神祭祖两相宜;初来新妇宜男相,一粒投炉卜已知(冬至节。俗于是夜投一丸于炉,以卜娠妇胎中男女)。
食福年终是尾牙,盛筵今日请头家。可怜索债从兹急,安得台高好避他(俗例于是日请主,为年终核算要完账云)!
共云今夕是辞年,儿女围炉笑语传;我独偷闲修酒脯,擘开囊锦祭诗篇(除夕)。
苑里席歌
苑里妇,一何工!不事蚕桑废女红。十指纤纤日作苦,得资藉以奉姑翁。食不知味梦不酣,人重生女不生男;生男管向浮梁去,生女朝朝奉旨甘。今日不完明日织,明日不完继以夕;君不见?千条万缕起花纹,组成费尽美人力!
·志余
天下事有限于格而不列者,有拘于位而不采者,片善微长,多埋没于天壤。古圣王遴材纪事,名薄艺者无不庸、登小善者悉以录。举凡一名一物,皆博览旁搜,俾无遗缺之憾。故有正义所不及而其人有可节取、其事有当流传、其地有所关系,则必釆而记之,以备有心人之观阅焉。一字之褒贬,千古不磨;执笔者敢不效法前贤,菲葑并釆。补佚义而附录于后,名之为志余。
纪人
陈银海,苑里人;籍同安。精于医术,兼开药铺。凡药必拣上庄,制法不苟。请视病,风雨不辞,立方便回,未尝费人一饭、受人一财;有贫无资者,则并助以药。自身病时,有到店求医者,犹勉强起视,付方药而去。二十余年,活人无数;至今犹脍炙人口云。卒年五十四。子一、孙二。
张晨佑,通霄人;籍漳浦。自少持斋奉佛教,和厚无是非。又极敬惜字纸,携囊收拾,至老弥勤;乡里称善人焉。子二。孙二;建中入泮。年七十五,无病而逝。
李朝勋,福兴庄人,籍长乐。习岐黄业;有请视病者,即刻起行,无稍缓;不较谢金,贫人多嘉赖焉。耕读传家,驭下有法。亲见五代同堂,男女七十余人。孙钟蕚,入泮。年八十七而终。
郑用,田藔人;原籍同安。颇有家财,生平慷慨。戴逆之乱,自备斧资带壮丁五十名,随游击郑荣剿平逆匪。以军功,授守备职。
蔡尚文,房里人;籍同安。六岁失母,随父渡台;自少即知孝道,事父甚谨。为人作书记,朝夕必回家省问,亲奉甘旨。父病时,不敢离身;药饵及便溺琐屑诸事,必亲身服劳,寝食俱废。与人交,笃信无机械。善声闻乡里。现移居大稻埕街,为大和脑行书记。
纪事
台湾土番种类各异,有土产者、有自海舶飘来及宋时零丁洋之败遁亡至此者。聚众以居,男女分配,故番语处处不同(沈文开「杂记」)。
咸丰三年,闽粤械斗,粤人肆虐到北势庄刘见祥家中,家人皆走避;惟一少妇被掳强奸。越日,与闽人在海口埔交战,强奸之人初接阵即被炮打死;人谓淫孽之报云。
许奇生之妻、名杏娘,颇有姿色。家山柑尾庄。一少年谋不遂,侦伊夫不在,突往迫之;不从,吓以白刃;不得已,从之;假笑颜与之约,言夫某日出外贩牛,可再相会。少年去,奇生遂回,杏娘哭泪告诉前情,并约至时作事。后至某日,奇生牵牛出门,是夜逃归近处而伏焉;近二更,少年推门入,杏娘早备酒物以待;少年喜,畅饮调笑;奇生突入杀之。少年死,杏娘亦自刎而亡。奇生报官勘验,官怜其烈,赏白金;斥少年该(?)亲收掩尸首。
纪地
苑里堡管下地方猫盂庄,为最早开,系毛、游、李、蔡、陈、郭六姓合伙开垦。从前曾建街市,俱属泉人居住;继设苑里街,则漳人居多;又设通霄街,则系粤人之所焉。及咸丰三年以后,漳、泉往往不相能,猫盂街市又废;各处泉人始建街衢于房里庄之北,名曰新街(又曰房里街)。至于各庄之设,则繁而莫能考。当房里街初建之时,生理较通霄、苑里为最盛,因筑城池以护之。后遭火灾,渐渐废坠;而苑里遂日有起色焉。此盖气运之使然,非人力所能勉强也。
房里溪一带,东至火焰山、南至大甲顶店前,皆平洋沃壤。万顷田园中,只有一条大圳。道光二十三年,风雨大作,洪水泛滥,一望无际,纵横十余里变为沙石之地,诚罕见之水灾也。迩来虽有浮复些少,不惟地硗土浅,亦旋耕旋没;盖自变溪以后,已不成业产矣。清丈配粮,当必有道以处此。
苑里堡内白沙墩溪、通霄溪、苑里溪三处,尽可造桥,以其水道有定也;房里溪则似乎难造。盖当久旱之时,步行无烦脱履;一遇狂风骤雨,水涨溪分,奔驰万派;或高低变易、或大小纷更,欲架桥梁无从定其位置,欲总而接之又宽广而无所凭依。前岑巡抚曾议建造,后见不能成功,乃止。既地势之无常,须行权而立法;小水设桥、大水设渡,必然之理也。
白沙墩至苑里海口,海墘皆沙埔、无泥土,地势顺斜入海;近海田园,五谷少实。盖咸水烟一起,则秀者变而为槁矣。惟地瓜与花生,颇有收成。数年来咸水烟比前稍末减,五谷亦比前稍有加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