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文獻叢刊·第91種】台湾私法商事编
台灣文獻叢刊
【第 91 種】
臺灣私法商事編
.作者:
.原書頁數: 0332 頁
●書籍簡介
第九一種「臺灣私法商事編」
本書(二冊三三二面一九九、二○○字)彙集臺灣私法有關商事之事例,凡七章。此項事例之調查彙集,詳見第七九種「臺灣私法債權編」篇。本書係抄錄清宣統二年時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刊行「第一部調查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三卷第四編第一、二、三及六、七、八、九章彙編而成。所集事例,統屬商事部分。第一章商事總論,分商事官廳、郊、特許營業、官辦四節;第二章商人、第三章商業使用人,均不分節;第四章合股,分合股字、財本簿結賬簿及結冊、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拆字三節;第五章匯票、第六章海商、第七章倒號,均不分節。
●序號 篇名
1 弁言
2 臺灣私法商事編目錄
3 第一章 商事總論
4 第一節 商事官廳
5 第二節 郊
6 第三節 特許營業
7 第四節 官辦
8 第二章 商人
9 第三章 商業使用人
10 第四章 合股
11 第一節 合股字
12 第二節 財本簿、結賬簿及結冊
13 第三節 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14 第五章 匯票
15 第六章 海商
16 第七章 倒號
●弁言
本書係抄錄『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三卷第四編第一、二、三及六、七、八、九章』彙編而成。日據時代有關是項調查資料(商事部份)尚有一本『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第三回報告書:臺灣私法附錄參考書第三編上卷』;該書出版較早,其內容與前書安全重複,故未予錄入。關於此項資料之調查經過及本書選輯原則,編者於『臺灣私法債權編』(文獻叢刊第七九種)之弁言中已有述及,此處不再贅述。
書中多處採用碼子字,也炤「臺灣私法債權編」辦法,經予改正。此外,書中第一章第二節第一之三、第五之一、四以及第十三,因部份內容有損國家民族立場,乃予刪去,共計刪去九百餘字。(林真)
●臺灣私法商事編目錄
第一章商事總論………………………………………………………………………(一)
第一節商事官廳………………………………………………………………………(一)
第二節郊……………………………………………………………………………(一一)
第三節特許營業……………………………………………………………………(四九)
第四節官辦…………………………………………………………………………(五九)
第二章商人…………………………………………………………………………(七七)
第三章商業使用人…………………………………………………………………(八七)
第四章合股…………………………………………………………………………(九七)
第一節合股字………………………………………………………………………(九七)
第二節財本簿、結賬簿及結冊…………………………………………………(一七七)
第三節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二二五)
第五章匯票………………………………………………………………………(二五五)
第六章海商………………………………………………………………………(二七一)
第七章倒號………………………………………………………………………(三一三)
●第一章商事總論
第一節 商事官廳
第二節 郊
第三節 特許營業
第四節 官辦
·第一節商事官廳
第一釐金稅則
大清國福建通商百貨行商釐金章程
一、查閩省百貨行釐金舊章,南臺局向炤海關稅則,每百兩抽收銀八十三兩,又加二耗,又加抽軍餉銀八十三兩;廈門局亦炤海關稅例,每百兩抽收銀八十三兩,又加二耗,向係包辦。其餘如延平、水口等處與各屬卡章程均有不同,辦法已不歸畫一。且海關稅則相沿日久,各貨價值未免畸重畸輕,而起驗未分,偷漏等弊尤難稽考。今應仿炤浙江、江西各省章程,先將各貨成本,公議估值時價,分別驗,定數抽收,以炤平允。逢起抽百分之三,逢驗百分之二,抽足兩起兩驗。此外,經過各卡,驗炤放行,不得重抽;如有巡丁人等藉端留難,許該商販稟究。該商販亦不得夾帶貨物希圖朦混,查出定行究罰。
一、兩起兩驗之法,明定章程,俾知遵守。凡客商載貨過卡,即查驗前局釐票。如
前局起票,該局即局驗釐;前局是驗票,該局即抽起釐;如無前局釐票,即從該局起抽。各局俱別刻起釐捐訖、驗釐捐訖戮記二顆,分別蓋印,並於繳局存查,及炤根各票上一並蓋用。如起驗已滿,經過各卡,即將起驗四票蓋用炤票戮記,以杜弊混。
一、未經設卡之州、縣土產貨物,運往別境銷售者,總以附近經過之頭卡為起局。再經次卡,即為驗局。以後挨次起驗,仍以四處為滿。如經過頭卡並不完釐,於二卡、三卡如行查出者,除勒令按炤次數補完正釐外,仍行議罰,並一面行查頭卡,因何漏越之處,稟明總局核辦。
一、客商販運貨物,水路僱船、陸路僱夫,向由行家代僱,且均按貨提扣行用;是該商所運貨物,行家無不週知。凡有由行起運之貨,除該商自行赴卡報釐外,亦應責成各該行代為報數,仍由各局卡委員認真稽察,如敢挾同容隱以多報少者,查出一同議罰。其無行戶處所及路過客商不願投行徑自報釐者,亦聽其便。
一、客商置貨必有發票,運貨必有行單。凡於經過頭卡報釐之時,須將發票、行單隨貨呈驗,該局卡委員即督同司事人等認真稽查;如有票單與貨物不符者,炤章議罰。其由自置貨物並無發票者及自行運貨並不投行者,均按貨炤章抽收,不得留難阻滯。
一、此次所定釐金數目,均係按炤南臺各行進貨成本,從寬公估,議定抽收,約較門市發賣之價,概以七折計算;其有現在市價輕貴之貨,均為格外從減科算,以卹商情。且查舊章,有作一處抽收,有分作南臺、水口、延平三處抽收者,現均為約計道里之遠近,勻作兩起兩驗,四處抽收。客商既便於預為籌措,卡員亦不致失於重輕。各宜遵守,勿得漏越干究。
一、各局核收銀錢,或有銀洋並收者,或有以錢核收者,均宜定數收解,以歸畫一。凡遇客商到卡報釐,該局卡核明應完釐金若干?完銀則均收二七庫砝足紋;完洋則以英番核收,每百兩加貼水銀六兩;完錢則按炤隨地隨時庫紋銀價炤數折收。均不得於定數內任意高抬,致有短絀;亦不得於定數外分文多取,致累商資。
一、查出各貨偷漏,除押令繳足正項釐金外,炤應完之釐三倍示罰。當即懸牌,示明某客某貨罰數若干?餘歸賞若干?餘歸正項彙解,俾商民共知。並於存查炤根上,炤數註明,按旬彙入清摺,報明總局,以憑轉報。其罰款以一半充賞,以一半歸正款,彙解省局充餉。
一、海船進口、出口之貨,均除完內地釐金外,其進口之貨,應炤完進口釐金,方准歸行發販;其出口之貨,亦應炤完出口釐金,方准裝運放洋。但舊章科則太輕,現擬炤舊章加倍抽收,以裕軍餉。
一、由外省販運來閩貨價,均以外省釐票為憑,報由入境頭卡分別查驗。其本省各府、縣出產土貨,亦須報由各府、縣經過頭卡查驗起票。如價值與南臺所估輕重懸殊者,均准由各該府、局核酌明總局,隨時辦理。
一、百貨名目甚繁,不及備載;其有未經列入之貨,各該局卡一體查驗,比例抽收,隨時報明增補(項目略)。
第二奏議
江甯布政使雷以誠奏:竊自粵匪竄擾以來,地已十省,時及四年;各處添兵,即各處需餉。兼之鹽引停運,關稅難征,地丁錢糧復間因兵荒而蠲免緩征,國家經費有常,入少出多,勢必日形支絀;而逆匪蔓延,又不知何時平定?有餉無兵,尚可招募;有兵無餉,更難支持。上年夏間奏請於裏下河設局勸捐,藉練壯勇,保守東路。一經開導,無不輸將踴躍。蓋紳民身家念重,病癢相關,故臣之勸捐,視各處輕易;然皆不過曉以大義,動其忠愛之良,非別有抑勒把持之術也。特為時已久,精力已竭,誠恐未能源源按濟。臣書夜思,惟求其無損於民,有益於餉,並可經久而便民者,則莫如商賈捐釐一法。因裏下河百產之區,米多價賤,曾飭委員於附近楊城之仙女廟、邵伯宜陵、張網溝各鎮,略仿前總督林則徐一文願之法,勸諭米行捐釐助餉。每米一石,捐錢五十,計一升僅捐半文;於民生毫無關礙,而聚之則多。計自去歲九月至今,祗此數鎮米行幾捐至二萬貫。既不擾民,又不累商,數月以來,商民相安,如同無事。古人云:逐未者多則廛以抑之。捐釐之法亦古人徵末之微意。而變通行之,入少則捐少,入多則捐多,均視其買賣所入為斷,絕不強民以所難。況名為行舖捐釐,其實仍出自買客,斷不因一二文之細,爭價值之低昂。所謂征於無形、而民不覺者也。臣因此法商民兩便,且細水長流,源遠不竭,於軍需實有裨益。是以現在復將此法推之裏下河各州、縣米行並各大行舖戶一律炤捐;大約每百分僅捐一分,甚有不及一分者。今各州、縣會同委員斟酌妥議,稟明出示起捐,其小舖戶及手藝人等概行蠲免,以示體卹。現在仙女廟各行舖承均已議妥,業於三月初十日起捐,並將該鎮所立章程刊刻刷印,發交各州、縣炤辦。俟裏下河各縣勸齊起捐後,究竟可以收捐若干?自應隨時據實奏聞。如果為數較多,不惟臣營可資守禦,並可協濟琦善軍營之需。
夫富家之捐輸有盡,而商賈之轉運無窮,當此帑項拮據之時,若不設法熟籌,必至束手坐困;而取之無方,又恐於民有礙。故不得不於藉資民力之中,仍寓勤卹民隱之意;輕而易舉,絕無苦累。惟裏下河特彈丸一隅,乃河臣楊以增勸捐於斯,前漕臣李湘棻勸捐亦於斯;此去彼來,商民幾無所適從。其實,臣捐釐之處,僅止楊、通兩屬,其餘大江南北各府、州、縣未經勸辦者尚多,如果江蘇督撫及河臣各就防堵地方分委廉明公正之員,會同各該府、州、縣,於城市鎮集之各大行、舖戶,炤臣所擬捐釐章程一律勸辦,似於江南北軍需可期大有接濟。統俟軍務告竣,再行停止。
第三上諭
諭:雷以誠奏;試行捐釐助餉,業有成效,請推廣炤辦,以裕軍儲,並開列章程呈覽一摺。粵逆竄擾以來,需餉浩繁,勢不能不借資民力。歷經各路統兵大臣及各直省督撫奏請設局捐輸,均已允行。茲據雷以誠所奏:捐釐章程係於勸諭捐輸之中,設法變通,以冀眾擎易舉。據稱:裏下河一帶辦有成效,其餘各州、縣情形,想復不甚相遠。著怡良、許乃釗、楊以增各就江南北地方情形,妥速商酌。
第四札飭
代理臺南府正堂、補用府即補清軍府加十級紀錄十次包為札飭事。本年正月初五日,奉臺撫部院邵札開:炤得基隆出產金砂,屬地方自有之利,應歸地方自受其益。現經派員會同地方官,督令本地殷實紳民,妥議章程,鳩集業戶傭工人等分界辦理;不准外來客戶游民混雜淘挖,以杜爭釁,而裕民生。深恐漳、泉、潮、嘉各路商人聞有金砂,集資鳩工,遠圖牟利;本地概行禁止,豈不往返徒勞。除示禁在臺客戶人等毋得招集遊手貿然前來,致干禁令;如有本地莠民私相串結,致肇爭端,定行從嚴究辦不貸外,合行札飭。札到該府,即便轉行各屬一體示禁,並報明藩司臺灣道善後局查炤,毋遲!此札。等因。奉此,除報明各憲並分飭遵辦外,各就轉飭。為此,札仰該縣立即遵炤辦理,毋違!此札。
光緒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札
第五呈及批
抽收金砂釐費商戶金寶泉謹稟大人閣下:
敬稟者:竊泉本年十二月間,稟請承辦基隆官地、民地金砂,抽收釐費,以一年半為期,每年認繳公款銀兩,出具保甘各結,稟蒙善後局憲詳准,發給示諭戳記,承領接辦。並奉撫憲邵傳諭,飭於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辦,年內十天,准收釐費免繳公款等因。泉遵於本月二十一日馳抵基隆,前赴原設金砂各總分局接交承辦。嗣經瑞芳等處總分局,次第於二十二、三等日,移交承辦。竊查洗金處所,淘工雲集,間有遊民無賴,不遵領牌,恃強淘洗,以及攜帶利器,誠虞生出事端。應請示禁:嗣後洗金工民,遵章領牌,不准攜帶刀械,致免滋事。再基隆逼近海口,且為淡蘭往來大路,遊勇強棍,西皮福祿黨羽,誡恐溷跡洗金,藉端滋擾,並請一並曉諭嚴禁。所有報明承辦抽收金砂釐費,並懇請給示緣由。理合稟明,伏候鈞裁。敬請崇安!商戶金寶戶謹稟。
欽加三品銜賞換花翎特授基隆撫民理番分府方批:
據稟:洗金處所,聞有無賴攜帶利器,不遵領牌,恃強淘洗,應准出示一並嚴禁。該包商仍隨時稽查彈壓,毋許匪徒混跡滋事。切切!此檄。
光緒十八年十二三十日
第六示諭
欽加三品銜賞換花翎特授基隆撫民理番分府方,為出示嚴禁事。本年正月初一日,據抽收金砂釐費商戶金寶泉稟稱:竊泉於十二月間,稟請承辦基隆官、民地金砂,抽收釐費,以一年為期;每年認繳公款銀兩,出具保甘各結,稟蒙善後總局憲詳准,發給示諭戳記,承領接辦。並奉撫憲邵傳諭,飭於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辦,年內十天,准收釐費免繳公款等因。遵於本月二十一日馳抵基隆,前赴原設金砂各總分局接辦。嗣經瑞芳等處總分局次第移交承辦。
惟查洗金處所,淘工雲集,間有無賴游民,不遵領牌,恃強淘洗,以及攜帶利器,誠虞生出事端。應請示禁:嗣後洗金工民,遵章領牌,不准攜帶刀械;免致滋事。再基隆逼近海口,且為淡蘭往來大路,遊勇強徒,西皮福祿黨羽,誠恐溷跡藉端滋擾,懇請一並出示嚴禁等情到廳。據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該處沿溪一帶淘金工人等知悉!嗣後淘金務須遵章先向該包商金寶泉領牌,方准淘洗。不得恃強混洗,亦不准攜帶利器,致滋生事。自示之後,該工人等如敢抗違,一經查出,或被指稟,立即嚴行拘究懲辦,決不姑寬。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出示:
瑞芳等處,凡沿溪流有挖金砂各處,均炤莊數發給一張告示。辦好包封,發該包商領往實貼!
光緒十九年正月初□日。承工總科(分府方行)。
第七示諭
(局銜)為出示嚴禁事。炤得基隆等處金砂抽釐,奉大憲飭改官辦,已於七月初一日一律開局,業將詳定章程抄粘遍地通衢;凡爾商民諒早家戶喻曉。所有金硐工首人等,宜如何激發天良,湧躍輸將!茲查逐日赴局報繳花名,為數甚屬寥寥,豈爾等尚未週知?正在飭差查傳間,據報獲解乘夜偷挖奸民到局提訊,各供不諱;殊不知金砂抽釐,由來已久,日間人票相離,尚屬有違禁令,何況乘夜偷挖?重當封硐入官,輕亦應予究罰;始足以昭炯戒。其刁民巧思百出,希圖逃牌洗挖,實屬膽大妄為;若不嚴行禁止,誠恐相率效尤,於釐項大有關係。除飭分投明查暗訪,晝夜校巡,並派差查傳外,合行出示嚴禁。為此,示仰各硐主工首人等一體知悉!爾等須知夜間洗挖,大犯禁令,一經拏獲,斷難輕恕。且夤夜入硐,易惹匪徒竊劫,其咎亦在自取。自示之後,務各遵炤定章,赴局報明,繳費領票。俱在白晝工作,晚間即應停手,不得藉詞取巧,黑夜挖洗。倘敢故違,定予嚴拿重懲充罰,決不姑寬。其各凜遵。勿謂言之不預。切切!特示。
出示:
光緒二十年七月初三日稿
(總辦:包□□行。會辦:蕭□□行)。
·第二節郊
第一臺南三郊之組織、事業及沿革
臺南三郊由來
郊者,商會之名也。曰三郊:則臺南之大西門城外北郊、南郊、港郊之總名目也。鄭氏來臺,漳、泉之民人附島寄居,蓋以此為營商之始。康熙二十二年入清版圖,商業日興,人數來集。雍正三年,入臺交易,以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為始。配運於上海、寧波、天津、煙臺、牛莊等處之貨物者,曰北部。郊中有二十餘號營商,群推蘇萬利為北郊大商。配運於金廈兩島、漳泉二州、香港、汕頭、南澳等處之貨物者,曰南郊。郊中有三十餘號營商,群推金永順為南郊大商。熟悉於臺灣各港之採糴者,曰港郊,如東港、旗後、五條港、基隆、鹽水港、朴仔腳、滬尾配運之地。港郊中有五十餘號營商,共推李勝興為港郊大商。由是商業日興,積久成例,遂成為三郊巨號。凡臺灣諸義舉,皆以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為董事,而諸商從之。乾隆五十一年末,林爽文亂,三郊醵金募招義民,給領白布旗號,為國家除暴出力,平林爽文之亂,俱有勞績。因此,戶部掛名賞給軍功。嘉慶十二年,蔡牽亂,地方官長札諭三郊募集義民。時三郊公號僅存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之公戳記,各郊各管董事者則有陳啟良、郭拔萃、洪秀文,以三人為三郊之義民首。平蔡牽亂,而三郊之名著於臺灣。因是三郊集諸商,公議捐金為公款,置買房屋收租,以濟各郊宴會諸費。又議定出入港之貨物,預設捐金抽釐。每糖一簍,捐金一尖;每貨一稛,捐金一尖。年征捐金約有四、五千元,歸掌印董事收管,預備接濟地方公事。道光七年,開三益堂於水仙宮邊室,俗曰三郊議事公所。設立大籤三枝,為各郊行輪流值東辦事之執掌,俗曰值簽。又置公秤一枝、公砣一礅、公斗一個、公糧一枝,存諸公所,為各商交易秤糧之准,俗曰公覆。又公雇主稿行文先生一名,俗曰稿師。傳集落供局丁一名,俗曰大斫。每年辛金由公款支銷,以是為郊例之慣,流傳至今。光緒十六年捐金停止(臺南府吳本杰諭止),公款日絀,凡接濟公事,多有不足之虞,則臨時捐金按點攤出,屢屢費力,實為多有辦公之難。所以三郊公戳及大籤寄存三益堂,而各商無敢承接者,以難於辦公也。現今歸吳瑞記暫行掌理。可知商業盛衰大進者,必有大替也。
沿革
雍正三年,三郊發起人:北郊以蘇萬利為首,南郊以金永順為首,港郊以李勝興為省。乾隆末年,三郊名著。嘉慶十二年,萬商雲集,各途生理,皆為繼起三郊公號為主。道光初年至咸豐末年,商業大興。同治時為中興。光緒十六年,公款日絀,貿易日少,所以繼起者無乾員也。光緒二十一年,歸入日本版圖,漳、泉各大商諸業停止,歸回本土。目下商民零落無幾,所以輪值三郊公事,惟吳瑞記暫主其權,而二、三郊行共參之。則此時事之變更,當望後日之復興也。
三郊掌務
三郊為各商之長,三益堂所判公議,諸商無敢忤違。主議之人,歸值簽者為之;然非有幹濟材,則不敢當此簽。當此簽者,上能應接官諭,下能和協商情者也。所掌事務不外事上接下之事。何謂事上?如防海、平匪、派義民、助軍需,以及地方官責承諸公事。何謂接下?如賑卹、修築、捐金、義舉,以及各郊行調處諸商事。凡郊中公款出入收發,歸其節制;立稿行文,歸其主裁;賬目銀項,歸其管理;收金收稅,管事用人,歸其執權。
所管商務
北郊以糖業為商;交易之地如天津、寧波、上海、煙臺、牛莊等處。南郊以油、米、什子為商;交易之地如金廈兩島、漳泉二州、香港、汕頭、南澳等處。港郊採糴臺灣各港之貨物,以備內地之配運。
配運輕儎、重儎貨什如左:重儎者自臺灣出港。輕儎者自大陸入港。(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一之二三郊經費(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一之三三郊幹員
雍正三年,董事三人:蘇萬利、金永順、李勝興各執其權,並無薪水。嘉慶十二年,僅存三郊公戳,而董事則有陳啟良、郭拔萃、洪秀文。道光二年,設簽輪值,則有大簽如石鼎姜、林裕發、蔡振益、陳興泰、東源號、益瑞號。同治元年,大簽合行輪值,月當一次,則有陳興泰、尤崇德、黃謙記、福人號、成記號、怡記號、鼎源益、黃源、泰錦豐、陳邦記、王德記、林裕發、益瑞號也。值簽者則曰大簽,而三郊公號仍用舊戮。三益堂公所則用稿師一名、大斫一名,為三郊辦事之人。光緒五年,每月值大簽者三人,以郊商二十餘號按月輪流,則如福人號、利源號、成記號、王承裕、森泰號、景祥泰、泉升源、義發號、晉太號、震源興、郭金源、尤崇德、美打號、德記號、怡記號、金潑利、鼎源益、吉春號、寶順號、晉豐寬號、和昌、源太號、順成號、瑞記號、振美號、瑞珠號、東昌號也。
一、各郊分管各郊事務。
一、各管公事,以值大籤者主裁其意。
一、三郊有急要公事,傳集各郊友於三益堂,公議妥行。
一、三益堂公所設置於水仙宮邊室。
一、地方公事,捐金濟用,由值籤者傳集各郊友齊到公所要議。按各號生理之大小均派炤股攤出點聲,以應公事。
一、公聘辦務稿師,為各郊公事主稿行文。
一、公僱大斫,為各郊收稅收緣,並公事執達。
一、各郊公款,歸爐主掌管。如遇過爐,公款移交新爐主收管。
一、輪值爐主,各號挨次值東一年。
一、值東應執公事,如佛生日宴會、鹿耳門普度、■〈舟古〉仔普度及宴會、開港諸件,公費由三郊款內支銷。
第二之一郊規
竊謂:道不同不相為謀,理若公有誰不服。茲我布郊金義興,客歲孟冬議定布價,立定條規,誠為盡善盡美之舉。但布友眾多,人心不齊,時或陽奉陰違,私自削價奪客,致害大局。如是若不認真舉約,未免功虧一簣,以廢前章。爰是再集諸君相妥議:自今以後,不論何號,若傳請不到,及違規背約,明係藐視公章,棄大局於不顧,我郊值事者務須傳單公禁,永遠不與該號交易。倘異日彼若有與人鼠雀之爭等事,則我郊不干與其事矣。此係再同公議,至正無偏,並非一己之利,實關有益之舉。祈我同人率由舊章,益敦厚誼,實為幸甚。
列附我郊諸號芳名,各祈蓋章於左:
值東長美號、玉興號、瑞勝號、永隆美、乾美號、裕振成號、崑記號、協榮號、震裕號、(以下十六號略之)
光緒二十二年九月八日公同立約
第二之二郊規
竊謂:營商貿易,共欲貨財之生殖;僉籌議約,同期益振之良謨。我布郊者,前章雖創,無奈,爾來景況遷變,奸策滋生,多為被欠所誤,以致血本無歸,不可勝數。今者,公訂新章,臚列於左,凡我同門,各須炤約,毋違厚望。則際履端肇慶,耶可展策,庶啟後祚綿祥,有關裨益也。為序。
一、公議:我郊設立一簽,書明諸號芳名,炤為轉流週復始。凡有本郊公務,以及時價增貶,值簽之人應傳請諸號齊到公所,妥舉傳定價目,一律通行,以昭公允。毋庸掛欠,免傷血本,是所深望。
一、公議:各埠號由今庚起,以及前賬未清還者,不得復付貨件。如係欠家有與債主議約,二比許諾,立單付證,方聽交關。此係顧全大局,切勿自誤。
一、公議:各埠號如有掛欠我郊賬項,未見設還,而彼備金別採,若被債主察出真情,不論該號何人親到,以及寄項若干,悉聽債主擋住。該接承之號,務必將銀信或單底賚出公覽,以存炳據。及該號有欠幾家之數,有出聲明者,須並就賬現出共觀,同堂阻擋,以待二比策直,方任交關,違者罰金五十圓。倘承接之號若貪圖些利,私將單信改易匿混,再罰金六圓,均充本郊金義興祭費之款。
一、公議:凡有集議公事,值簽之處應備點心、煙、茶及工役等費若干,登明公賬,候設抵或捐分付償,俱無不可。
附列我郊諸號芳名,各祈蓋章於左:
值東長美號、玉興號、瑞勝號、永隆美、乾美號、泉裕振成、崑記號、協榮號、震裕號、(以下十七號略之)
祗因本郊所訂諸章,係謂被欠一節起見,致不得不重新議約,以絕僥吞。如有帶貨往售於埠頭,似此既欠家易於謀採,何患債主之定章。爰再集共議,由此後,我郊諸號不得帶貨到埠發售,並不得假手傭為四處走鬻,陽奉陰違;倘有此情弊者,炤前章加倍重罰。此係公同議約,各悅合應附批存據。三月六日再議,批炤。
光緒二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公同立約
第三緣簿(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臺南芳義和公訂章程,列明於左,存據:
一、定:眾司阜各人在本店做工者,賬項不直,聽其阻擋,不可故違。
一、定:司阜不住本店,賬項未楚,亦不可准倩。俟其清楚,准倩。
一、定:司阜年終至元月初四日開工止,若無侵辛金,准其自由。
一、定:要倩司阜,先問舊頭家。若有賬項清白,聽其准倩。
一、定:司仔出司者,與司阜不直,擅出自住別號,不可准倩。
一、定:證人為憑,此據。故違條規者,公訂議罰:漢席二筵、官音一檯。
光緒二十五年八月十三日舊曆己亥年七初九日公議定約
光緒二十五年已亥舊曆二月十五日,住大銃街黃泉春,借過香舖芳義和公七三銀一百大元二角五尖,每年限至二月十三日,愿貼利息七三銀二十四元,敬仙祖媽千秋,記在簿為憑。
玉吉司
蔡馥馨在銀黃泉春,另借利息七三銀十二元。
陳震明
光緒三十二年丙午年二月十五日。
蔡振芳在來插爐四元。
光緒二十五年庚子舊曆二月十五日,值東爐主。
陳錦芳收過黃泉春利息七三銀二十四元。
光緒二十七年辛丑舊曆二月十五日,值東爐主。
王吉司收過黃泉春利息七三銀二十元。
光緒二十八年壬寅舊曆二月十五日,值東爐主。
蔡馥馨收過黃泉春利息七三銀二十元。
光緒二十九年癸卯舊曆二月十五日,值東爐主。
陳震明收過黃泉春利息七三銀二十元。
光緒三十年甲辰舊曆二月十五日,值東爐主。
吳振馨收過黃泉春利息七三銀二十四元。
光緒三十一年乙巳年二月十五日,值東爐主。
振尚儀收過黃泉春利息銀二十四元。
光緒三十二年丙午年二月十五日,值東爐主。
第四郊規
鹿港泉郊規約
同立合約。泉郊金長順爐下等號,為重新規約,以杜弊竇事。竊維立綱陳紀,政令所當先;革故鼎新,權宜為最要。粵稽我郊,開自乾隆之間,前哲創有爐主簽首之稱,章程森布,炳炳煌煌,盡善盡美。無如,國帑帶累,年年生息;郊費浩繁,日日應需。
雖鳩分取資乎貨石,而貨石還賴乎同人,准情酌理,和衷克諧。迨乎法積久而生玩,舊章不聞;弊以巧而日滋,往制誰復?興言及此,良可嘆也!用是,咸集重新妥議,以爐主統閤郊事務,以簽首掌各船鳩分,協力贊襄,同心共濟。願諸同人恪守良規,勿朝議而暮改,毋口是而心非,則郊運隆興可計日而待也。謹列條章,公諸同鑑,是為約。
一、值年爐主筶東△△號,歲凡一易。曆聖母誕辰之日,請我同人各宜踴躍到館,齊集筶定新任。如有藉口不前,先以情諭,繼以理勸。若復堅延推諉,是以一忤眾,則以違規稟卸,務祈自愛,勿傷和氣。新東既定,接篆速聽自擇,緩盡五月為期。如復挨延,移東易西,又非合議,公訂自六月初一日起,凡有大小事宜,一切卸歸新東辦理,無干舊任之事,不得以未接篆藉詞。此苦樂相承,一年一換,是老例所不能移也。慎之,慎之。
二、延師均當一年一換,前章已有明約,爐主不得擅留擅請,而諸朋亦不恃勢強薦。萬一弄權有傷和氣,如爐主要請何人,先問眾公議,妥擇品德兼優,聲望濟美,方可延請。倘才有餘而品不端,即仍行再為妥舉。爐主及我同人各不得因循平日情面,互相混薦混請,致干公責,違則稟究不貸。
三、爐主統閤郊事宜,第恐費繁利純,入不供出,萬一有虧,小則爐主填用,多則結賬請議,就號先需。其需之項,俟鳩用盈餘,炤額領回,俾任者踴躍辦理,則郊運隆興可指而待也。倘有一二阻撓不遵者,問眾公誅。勉之,勉之。
四、凡遇地方以外公事,應否捐需,或多或寡,炤號公平勻攤,分別派出抵款。俾公事有濟,不得藉詞挨延,貽誤地方。輕則問眾公誅,重則稟官嚴究。
五、自昔遺下所欠國帑一千七百兩,每年繳納生息利銀,必須年清年款。如逢列憲要追母項,嚴行急切,議就各號先需繳完,不得推諉。此係國帑關重,各宜自慎。
六、本館事無大小,以及議儎傳幫,凡有傳請,諸同人不論緩急,立傳立到,以便集議。幸勿推諉不前,抑或到館緘默,背後生議,擅與出海私相授受,舞弄奸巧,廢墜郊規,貽害公事。小則議罰,大則議究,各宜共凜。
七、諸船長行車額原自有定。如新到之船,立冊寫儎,車額定後,一體交關,不得更易。倘出海詭作,不遵幫期,無端棄舊討新,篡越規矩,先以理較,如敢恃強棄退,問眾議誅稟究。祈諾同人勿與私相授受,自損我郊之規矩也。
八、我郊諸號配貨,不准取巧變號,藉稱郊外,及與出海私相授受,隱匿抽分。察出,問眾公誅,一體重罰,違則以生息稟究。
九、議船幫儎價,郊客、船戶交關,若魚水相依,如長短緩急,必須因時制宜,當以公平為准,郊客不得刁措。而出海亦不得恃勢詐索住船,行家莫為船戶把弊,違則一體重罰。
十、諸船進口,如欲越港,不論福州、廈島、東石、後埔、梅林等澳,該出海務必到館預先聲明。如若假藉詐稱,明係故意亂規,走漏抽分,察出公議重罰,決不姑容。
十一、凡在澳之船,幫期已定,緣單起後,越日收批,向來規矩,確定不易。倘未見緣單先後號批,顯有隱匿走漏抽分之意,察出重罰,違則以生息稟究。
十二、凡有船越港,船儎議貶二點,新船議貶一點,此係老例。如往五功、番挖二港裝下,再入鹿港攬儎,應傳儎資貶五點,實為公議;如敢故違,杜絕交關。祈諸同人各宜自愛,勿與出海私相授受,舞弄郊規。挺出海之威風,損我郊之志氣,見小失大,致乖議約,自取其咎。凜之慎之。
十三、蓋公戳規例:若非我郊公事,無論郊內外有人托蓋,或簽稟,或批信,以及大小事件,該值年爐主必將事情逐一問眾集議,妥則允蓋,登記號簿,以便稽查,不致混淆干礙。此係至公無私,並非一人所能自主也。
同治年月日
泉郊金長順等號同立
第五之一郊規
竊謂:創始規模,原乃先志;重新整飭,出乎眾心。惟我廈郊自開闢伊始,萬商雲集,生理日見興盛,是以先輩議設廈郊金同順,定立條規,曆年以來,俱各炤章辦理。無如,年久月深,兼之去年地方匪亂,所有廈郊公事,諸多窒礙,致使值東,遇事墊費,每逢過爐,均皆畏縮推諉不前,上行下效,郊中之事幾成廢墜。推原其故,皆由不循舊規,而使經費無從措出,實有負先輩創始之苦心。茲幸地方安靖,風俗煥然一新,似宜重為整頓。爰即邀集眾等,公同妥議,再定章程,約立條規,開列於左,俾得遵循。但願諸君,各宜踴躍,共襄義舉,以垂久遠勿替,云爾。
計開:
一、公議:各郊戶每年配運貨物,應炤舊例,就本抽分,以為共奉聖母經費,不得推延,違者公同議罰。炤。
二、公議:抽分無論貨物多寡,應以郊運號簿為准。每年稽查兩次:上次自過爐落馬演戲,開設大筵開費,至九月終止,公同先算抽分;下次於十月起,至三月二十一日演戲開設大筵開費止。屆期各將配運號簿,公同面算,抽的繳交值東,登記在簿,以作經費,而昭公允。倘有推延不前,從重議罰。如敢抗違,眾等不得徇情,公同稟請官長拘辦,以儆刁頑者。
三、公議:每年郊中演戲設筵,自過爐落馬開設大筵,至三月二十二日,聖母誕開設大筵。其餘各神神明聖誕,演戲四次,就牲醴設筵一席。爐主頭家散筵,每次應開費若干?登記在簿。炤。
四、公議:每次開費若干?就號頭簿填本若干?以開費均分,每萬元應抽銀多少?公同結算。炤。
五、公議:店戶交關貨物,賒欠賬項,如生理虧本欲倒罷者,貨主務須會同值東爐主,先將欠戶店貨點明封貯,然後查明。如果實在虧本倒罷,將各物件公估,按被欠多寡炤攤抵還。若是欠戶將貨物私發他處售賣,銀收回家,抑有家財可抵還者,公同如數追還,不能減少分文,以杜效尤,而儆將來。惟各貨主不得徇情私自減收;如有此情,聞眾公誅,從重議罰。炤。
第五之二臺北三郊沿革及其事業
前出首創始大稻埕者,係林右藻也。但大稻埕原是旱園壙地之區,邇時,右藻觀其地勢,附近淡水河能得通達各埠,可以設立商會,貿易必然繁興。遂於清曆咸豐三年二月間,右藻出首招同各戶,先行創造大街店屋,始建市鎮,百計邀集各商結合在此營業,或販什貨,或開商行,生理日興,萬商雲集,成大稻埕之勝境,實出林右藻一人之心力也。嗣各大商議設一社,為之廈郊,名金同順,置爐主董事,並定生理規條,稟明官長存案為憑。蒙舉右藻以為金同順郊長,辦事極其公正,後因艋舺泉郊金晉順、北郊金萬利等,聞見右藻為大稻埕郊長,妥洽眾望,深得人心,遠近鹹仰,遂相重議,將泉、廈、北三郊合立一社,名為金泉順,公同簽舉林右藻為三郊總長,凡事務皆歸於總長裁決,毫無私曲。迨至清曆前年間,法人鬧臺,地方盜賊搶奪四起,均賴林右藻設法極力防護,地方始得安靖,功德實屬不少。且林右藻創始之初,以至於今,聲名素著,全不矜功,潔己待人,並無異言,經已四十餘年矣!爰是右藻年逾七旬餘,因即回籍,以養晚年,尚有其子林望周能承父兄之教辦事,猶皆合人,街眾商民均皆悅服。自臺灣歸日本之後,各處遵設保良分局,閤街以林望周辦事與父一體,能睦眾心,可舉為保良分局長,每事不拘。即如前年一月一日,土匪滋擾大稻埕各街,林望周率眾巡防,地方得以安靖。此人年少,不特勤慎,兼之明達,是以我廈郊現在再簽舉以為金同順長,逐年另設爐主、董事協辦,仍振興舊業。茲我郊中各戶及大稻埕街眾人,均懷林右藻創始出首之功,不忘其德,於是乎誌。
第五之三具稟
前林右藻之出首創始大稻埕也,結合在此營什貨商生理,然有資產者,設立一社,為之廈郊,名云金同順。郊置爐主及董事,並定生理條規,稟明官長存案為憑。所有本街事情,不論大小強弱,皆率而廈郊公斷;或在爐主店中,或媽祖宮內,皆係廣眾之場,俱顯大公之念。大事化為小事,小事化為無事,即或一二好控告在官者,亦蒙官長諭著本街據實稟明,雖有事亦旋了而無事。所以本街之通商最多,而滋事最少,迨於今四十餘年矣!今也臺地屬日本之范圍,於是金同順改補條規,改廈郊之稱為雜貨商同盟組合,尚存金同順之名號。今後益欲厚同商之親睦,增本街之繁榮也。右藻之子望周,能承父意而睦眾心,故自去年經郊戶舉為保良分局長,今歲又經簽舉為金同順爐主董事。今將改作條規,請將情存案。云云。
第五之四郊規
第一條:此組合以從來所結合,即廈郊商人組織,其意原同商之親睦談商事,補通貨物,增進本街之繁榮。又凡有事係公眾之利害,而可向官長上稟。
第二條:此組合員公選爐主一人,董事四人,辦組合之事務及會計。
第三條:組合事務所暫以爐主之厝充之。組合會議,臨事隨時或會於爐主之厝,或媽祖宮內。
第四條:組合公議決左之公費:
一、各郊戶每年配運貨物,應炤舊例就本抽分,以為聖母供奉經費。
二、抽分無論貨多寡,應以配運號簿為准。每年稽查二次:上次自過爐落馬演戲開設大宴開費,至九月終止,公同先算抽分;下次於十月起,至三月二十二日演戲開設大筵開費止。屆期各將配運號簿,公同面算,抽的繳交值東,登記在簿,以作經費,而昭公允。
三、每年郊中演戲設筵,自過爐落馬開設大筵,至三月二十二日聖母聖誕開設大筵。其餘各神明聖誕演戲四次,就牲醴設筵一席,爐主頭家散筵,每次應開費若干?登記在簿。炤。
四、每次開費若干?就號頭簿項本若干?以開費均分。每萬圓應抽銀多少?公同結算。炤。
第五條:組合員有時於一堂招聘通日本法律慣例及商事之良士,聽聞其新說。
此條規者,組合員公議所設也。
光緒二十二年月日立
大稻埕什貨商同盟組合金同順眾商
第五之五緣簿
臺灣島臺北大稻埕廈郊金同順各商會公議:逐年分抽按作兩次:首次以三月二十二日起;二次以九月初八日起。屆期收清,不得拖延,各宜蓋印以便稽查,而垂永遠,不能越紊條規。炤。
光緒二十二年五月二日
廈郊金同順公定章程
林復源即望周(中街四番戶)約舊曆逐年三月二十二日二次,九月初八日抽分公費,炤章程內所議條款而行,不敢越規。炤。
林寄懷即望周(中街四番戶)約舊曆逐年二次抽分公費,炤章程內所議條款而行,不敢越規。炤。
(以下五十五號略之)
第六郊規
竊以:是經是營,風追晏子;成郊立業,美紹陶公。然而錦上添花,斯固吾儕之發達;日中換市,頓開商會之興隆也。我郊自開澎以來,迄今二百餘年。前商人設立臺廈郊之公賬,建家屋契字等簿一切,於乙酉遭兵燹,盡皆遺失,合經稟官存案,批准給契總字,公店之條目仍炤常輪當辦理。無論大小生理,聽從志願入郊。和心同志,整頓郊規,永遠遵行,始終如願,勿墜厥志。則聖母之明鑑,馨香萬世;而我郊戶之通亨發達,亦蒸蒸日上也。是以為啟。
一、本郊崇奉天上聖母,每年輪當爐主二名,分上下期辦理。上期三月二十三日辦至九月止,下期十月初十日辦至本年三月一日止。
一、值年爐主二名,該年三月過爐之日,聖母面前祈筶,就入郊之妥號擬選,以筶為准。
一、凡值當爐主,所有大小事務,及收店租支用一切,各人經手辦明,不得度外延過下年。
一、本郊建置公店,逐月收店租,以資神誕過爐,及廟中油香、祭祀、修繕器椇等件,公議酌辦。除收入之項以外,不敷炤份均分。
一、凡值當爐主之人,各專責成辦理。凡鄉村有賬目不直相投,為其論理解勸了事。
一、凡有失水難民無費,代為救助些費。
一、凡在街開設生理要入郊,著出插爐,逢神誕慶祝,俱各炤份均攤。
一、凡入郊之人,不遵郊規,以私亂公,執拗乖張,公議聽從退出。
一、凡郊中之人,務要和衷共志,凡事相商,不得違約。上流下接,賬目算清,不得混淆,亦不許侵款。
一、凡船頭交易,須炤公平,以顧郊中面目。如街市交接買賣,間有取貨存心僥吞,故意生理倒壞,私自休業,侵欠之項不還,以為生理廢止。詐欺貨財,請眾論理。
庚歲子麥秋月榖旦
臺廈郊金利金長順公啟
第七郊規
竊以:是經是營,風追晏子;成財成業,美紹陶公。然而錦上添花,斯固吾儕之發達;日中換市,頓開商會之享通也。茲者議定商約,凡我會中各號,以及船頭等貨,按炤後開規條遵守,仲立聯同眾志。從茲土積成山,源朝萬水,斯時整頓,累蓄億千,他日奮興,事歸劃一。或慶神誕,或需諸公小大由之,其宜各適。伏祈會內諸君,和其氣,同其心,協其力,永遠遵行,始終如議,毋墜厥志。行見生涯則千祥鴻集,利澤則百福駢臻於靡既耳!是為啟。
辛丑歲蒲夏月日商會同立公啟
附錄約章十二則
一、凡船頭水客及行配倚兌各貨,無論輕重儎,兌出以九七扣仲,其餘柴炭、生果、茹榔,依舊例九五扣。公議如斯,各宜遵炤約章,違者罰金一十二元,不得徇情。
一、凡有鄉村與吾儕交易,所最重者:米、麥、面粉參色。是儎乃大宗之數,豈可任意拖延無期,爰是議舉取貨之時,預先交一半,餘剩十日為限,至期必要清完。苟如買客不遵約章,會眾不與交易,違者議罰。
一、凡有買賣,價定言諾,振跌乃常,早晚市價不同,毋庸翻覆反價,不能較取多寡。然既在船,明看大辦出■〈舟皮〉門,好醜不能退換。比乃生理舊例規模,宜認真莫宥。
一、凡有會外之人,不遵會章,動輒悖理,購定之後,如貨盛到市疲,雖許定挨延,不取足額之貨及定價再反候價,此風不可長。自今公議禁止,倘買客不遵,會眾不許交易。如我會內之人,以私廢公,密與往來交易,偵知罰金一十七元。
一、凡有船頭水客,由本埠置辦貨物往外港,不論何價貨,要價外加零二,即每百元加二元。各宜遵約,如違議罰。
一、凡有外船,由本港貿易,人地兩疏,凡有事之秋,毋論倚何人,總要鼎力會眾共為排解。本港之船,亦宜如是。
一、凡有會議之日,定於午後二點鐘,值當之人通傳一次,各自趨赴,無復加矣。倘有大關緊要,勿拘時間,切勿推東託西,畏縮不前。
一、凡會議一年一次,定以五月水仙王祝壽,逢便設筵同會,所費用炤份均分,以垂永遠,宜全始終。
一、凡有捐緣、充公、罰款等項,務宜輪交值當之人收存,以妨公用。如有應用之款,會議而行。倘有積蓄頗多之項,那時再議。
一、凡會內之人與人交易,不依規則,顧佔便宜,被人爭較,理果委曲,情莫寬宥,須按輕重懲罰。若執拗不遵,革出會外,使他議誚,為悖理者戒。
一、凡行配水客及船頭倚兌,雖主擇客,不可陰謀相奪,各憑信交收。如貨主分交一二號,當存厚道之心,毋得僭越相爭,致失會內面目,而為外埠所竊笑耳。
一、凡有諸號同倚一船之貨,偶遇市疲,為難發兌,可與船客酌商分價裁賣,不可私卸行仲,由街走兌,雖差微利,大失風氣。此層會禁,各遵斯約。
計開:逐年值當,週而復始。
安興一鬮鼎順二鬮長順三鬮裕記四鬮怡發五鬮
同成六鬮合發七鬮豐順八鬮振吉九鬮錦成十鬮
益成十一鬮源茂十二鬮順美十三鬮通發十四鬮源合十五鬮
豐德十六鬮合源十七鬮
第八之一竹筏運資決議書
竊謂:貿易之道,利在權衡;創立章程,貴乎一律。我臺南創設三郊,曆今二百餘年,郊中交接,均有公議條約,遵循定章辦理。近因五谷物件騰貴,筏駁唱昂,以致生意日見支絀。現糧食降賤,工腳應當酌減,爰集同人共商妥議,再申規約。凡有由外埠運到貨物,該筏駁工,應給工價列左,冀我郊戶確遵定章,毋違斯約,是所厚望焉!
謹將新訂各埠筏駁運賃,至郡每車工價繕錄備覽:
瀨頂--加拔、山頂、內莊、新莊、後堀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一.五○元瀨下--石仔瀨、二坎仔、埤尾、廠尾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一.四○元渡仔頭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一.二○元西莊--六分藔、北仔店、五十崛、東勢仔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一.一○元曾文溪:總爺莊、胡厝後、藔仔廍、九間厝、小新營、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一.○○元坎仔莊、東溪洲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九.○角加弄頭:蘇厝、打鐵店、檨仔林、東竹林、後營、下面厝、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八.○元梢楠--七十二分、海尾、大竹林、劉厝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八.二角海尾、承裕藔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五.六角蘆竹溝、北美藔等社,每七件為一車,給工價六八銀一.二○元
光緒二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舊曆庚十一月二十四日傳單
第八之二竹筏運資改訂傳單
飛啟者:昨夜本組合開臨時會議,竹筏儎工各處分別金額,擬於本舊曆四月十五日起,我同人遵規開發,所有工金簽定額數,抄後呈鑑。特恐所定有未妥處,再質高明,希寶號鑑閱之下,於不合式者,請隨筆改正,方好即傳。比乃公益事件,幸勿秘而不宣,如合貴意,請即蓋印為憑是荷!此佈。
光緒三十二年舊曆四月初十日
臺南三郊組合事務所傳
慶源咸慶公泰振記春成泰記義茂同益豐源德昌東益福昌泉益寶源裕泰
筏工公訂
一、海尾八角五尖一、西莊、藔子廍一元二角五佔
一、蚵殼港九角一、溪底藔一元二角
一、海藔九角五尖一、東勢藔一元三角
一、芋藔九角五尖一、二□一元三角
一、東竹林一元一、拔仔林一元三角五占
一、烏厝藔一元一角一、渡仔頭一元三角五占
一、謝厝蔡一元一角一、獺腳一元四角
一、下面厝一元一、獺頂一元六角
一、檨仔林一元五占一、七股藔一元三角
一、加弄、蘇厝一元一角一、蘆竹溝、灣頭一元六角
一、曾文一元一角五占
第九銀砣條款
啟者:三郊組合,昨有會同城內布郊與■〈敢〉郊二爐主等,偕眾商號,面商銀砣,永遠如斯,其事已成局矣。乃就辛丑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內外郊諸商舖,以及四方之人,凡有貿易並舊來往賬條,概從新規銀砣出入。如有失秤花銀,必須經手是問,包皮不得炤舊寫號流傳,致生滋弊,貽害不淺。用申告白,所望勿違;倘有不遵,聞眾公罰,決無姑寬。
茲將銀砣條款列左:
一、訂:存舊砣者,過秤,每砣以壓五錢為限,多者向砣主補足。
一、訂:番頭及嶢削,概作粗銀落秤,足平三十六兩以為七三銀五十圓。
一、雙鶯及火炎中銀,不得落秤。雙鶯訂作七錢三分,火炎中銀為四角半。
一、訂:有號龍銀鳥平銀,概作七錢四分。餘番頭嶢削,當面現換。
一、訂:光龍臺票,城內外並油車、油店、苧仔店,眾商業一切,作七錢五分。
一、訂:日本票金,依官例起落。
光緒二十七年十一月舊曆十月初一日
臺南市城外三郊組合城內布■〈敢〉郊暨雜商等同禁約
第十運費率
與商船會社擬定條約列左:品名數量廈門汕頭香港白糖每件一?三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姜黃每件一.一五(百斤)二角六四角五角福肉每件一.二七五(百斤)二角七四角五角鳳梨絲每件一.○○(百斤)三角四角五五角筍干每件一.三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蓪草每件一.○○(百斤)五角七角一元銀貨每千元四元五元六元麻每件一.○五(百斤)二角五四角五角米每件一.二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荳每件一.二五(百斤)二角八三角八四角五苧仔每件一.○○(百斤)三角四角五角客位每名三元四元五元
光緒二十七年月日
第十一訂約條規
臺南三郊商業組合整理砂糖訂約條規
蓋聞:商賈貿易,貴在一律;買賣交換,須頒定章。我臺南創設三郊,曆年已久,凡貨物運輸,原有條約,俾商郊奉行。邇來世風日甚,弊竇業生,若不重新禁革,必致貽害胡底。爰集同人共申條規,所議章程臚列於左。今願諸郊商確守成約,是所厚望,云爾。
謹將所議條約列左:
一、議:本年舊十月初一日起,砂糖交關買賣斤量,一律概用各處舊例銀式,六錢八分秤為准。若光龍臺票,議定自臺南至斗六各廳管轄通用,做六八銀一元一角。金票炤官定價起落的算。
二、議:小青籠籜,每籠定小糧十二斤、草包三斤、牛乳袋四斤為度;若存心過重,炤控外再重罰,以儆效尤。
三、議:小青如有濫裝蕃薯簽粉等弊,察出公議聞眾,禁與該人交關。
四、議:內外港小青不得燒裝;如違者議罰,禁無與交關。
五、議:小白糖籠籜,仍炤舊例八斤,不得過重;如違聞眾,禁不與交關。
六、議:凡到各廍採買小青,其籠籜務必就該處用小糧明除;倘有私情,被檢查察出過重,定罰金充交地方官。
七、議:籠重糖色,有炤約遵行。則我郊採糖,無論在郡、在鄉,其銀依六錢八分為准,以循奮規。如有奸猾之客,膽敢再弄弊異端,我郊查出,即將該糖議罰,決不姑寬。而我組合中諸同人,亦應一律交貨分棧,販客鉆腳炤約章而行;如違者查知,公擬議罰,以杜將來之弊云耳!
八、議:干淨生麻粕,每十塊應九十二斤。如砂糖麻粕,十塊應七十五斤為准。如輕重者,議罰演戲全臺。
九、議:福肉茄苜,每包裝五十外斤。茄苜籜,議訂二三斤,不得過重。如違,公罰演戲一檯。
十、議:採鹽水港地方之砂糖,該廳組合,每件訂抽銀六尖,原係蔗主、糖主、買主各主,均分二尖。今日,我臺南郊商各號,如採鹽水港砂糖,坐賣主,每件二尖,不可坐他六尖,如違規者,議罰。
光緒三十年十月日
舊曆甲辰年九月日
臺南三郊商業組合謹白
第十二磅工章程
臺南三郊組合公評安平海關口磅工章程
一、自光緒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即舊曆丙午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凡有安平關口輪船帆、舟重輕各貨磅工兼上落岸苦力工銀,炤左開公訂,分別定額開給工資,概用臺票為准。
一、重經貨,如三百斤以上,每件磅工訂銀五占。
一、同,二百斤以上,同訂銀四占。
一、同,一百五十斤內外,同訂銀三占。
一、輪船帆舟一律,砂糖、米、麥、麥仔、荳、麻,另梱三粒;福肉、棉花、草蓆雙簍莊、福殼等貨磅工兼上落岸,每件訂銀三占。如上岸者,半額。
一、福肉一小包,五十外斤,磅工一占二釐。
一、福殼單簍莊磅工,上落岸,公訂一占五釐。
一、輪船帆舟,一律、薯簽米、香腳、籠紙、布袋每梱五十腳;五印醋、紹興酒等磅工,上落岸,公訂每件一占。上岸半額。
一、綢仔、井澳布、紫布、麻苧布磅工,上落岸,每同一角。
一、孤支花金、西金、白古、粗紙磅工,每支二角。
一、生粇、麻、茶粇,每百塊磅工一角六占。上岸半價。
一、菜圃、豆鹽,每砽磅工七釐。上岸每件三釐半。
一、皮仔、末仔,每粒磅工七釐。上岸,每粒三釐半。
一、福絲,每支磅工三釐。上岸半額。
一、鐵桶、生茶、桐油、烏油,每三十外斤;米袋裝花金及什貨四十斤內外,每件磅工一占。上岸半額。但生茶、桐油裝柴桶者,二占半。
一、各重輕貨及汕頭入口等貨,以四百外斤至五百外斤,每件訂磅工七尖。
一、監督人每日上午十時到關口辦事,至午後四時方准退回。
一、苦力人每日常川十名,如多舟多貨,臨時加添足用,以應接貨利便。
一、過磅重輕貨,應支工銀若干?預先立單,交付報關人轉呈行主。其工銀,訂每禮拜日,監督人親赴各行,向行長支領。如組合外列位寶號,應工銀現日繳交。
一、如遇多舟多貨,無苦力接貨者,聽貨主向監督相商,雇用添人。
一、如遇風雨不虞,苦力須速行炤顧。若無苦力炤顧,雖經過磅後,聽貨主自行再雇搬。其雇搬工銀多寡,應由磅工之內扣抵,或臨時再共商加貼工銀。
一、有過磅無過磅,僅搬上岸,炤公訂例支收,不得多支等情。倘貨件而無苦力夯搬者,不付工銀。
一、苦力人等,聽貨主指揮利便,不得刁難。
一、航輪舟重輕貨上岸,過磅放行之後,苦力炤例夯搬落水,交付駁船。如違者,將工銀扣抵。
一、各貨無列明在單內者,炤貨自由類推之,應多少工銀再商。
一、貨物須宜小心炤顧。如故意挑擲,被其損害者,訂炤該價格賠償。
以上計二十五條,公同簽定約束章程。如監督人或苦力者不循規約,違背無理者,常必會眾公革,決不寬宥。特約。
一、光緒二十九年所印磅工例金,自四月二十九日,以作廢紙無用之章。
光緒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舊曆丙午年四月二十九日
臺南三郊組合事務所公訂
第十三請願書
禁用私錢以除民害而益地方議
且夫!制出錢而國賴以興,私錢來而民受其害。璧等訪聞:近日有奸商,由朴仔腳購買私錢六七百千,運來澎湖,要換銀票。竊惟:私錢之不利於地方,其害有四焉!此固官斯土者所宜留心稽查者也。澎湖不出糖米、布帛、杉木、磚瓦各等件,所需糖米、布帛、木瓦各件,皆賴臺灣、廈門運來。而臺灣、廈門之船隻,所有運載糖米、布帛、木瓦各件來澎湖販賣者,皆要龍銀、英銀、佛銀,不要私錢。其私錢之不利於商,其害一也。鄉村農圃所種蔬種,必挑到媽宮城市販賣,而城市之人號曰關口。百姓其買蔬菜,皆用私錢以與農夫,而農夫則將私錢向街路買物品。而商人見私錢多,而制錢少,其物品價格必要抬高。其私錢之不利於農,其害二也。海口漁人所捕有魚蝦,必挑來媽宮城市售賣。而城市之人,所有向漁人沽買魚蝦者,亦皆插用私錢。而漁人就此錢,轉向街路買什物,而什物之價格定然要高昂。其私錢之不利於漁,其害三也。日本佔領臺灣以來,或修官衙、或建宿舍、或築砲臺、營房、或造碼頭,各工俱興。而土木匠以及苦力民夫,每一工一人多少金?官長則給龍銀票、制錢與苦力頭,而苦力頭居多不廉之輩,將龍銀票提到街路,向奸商兌換私錢,散給工人。則苦力頭與奸商僅知有益於己,而不卹貪民之困苦。其私錢之不利於工,其害四也。有此四者之害,若不及早嚴禁,則一奸商射利於前,而眾奸商傚尤於後,其貽害伊於胡底矣!此私錢之弊宜絕,不可不早禁也。伏乞廳長大人察奪施行。
光緒二十六年二月二日
澎湖廳參事蔡汝璧、謝贊
·第三節特許營業
第一諭帖(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戳記(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三示諭
欽命臺灣布政使司霍伽春巴圖魯唐為諭遵事。奉臺灣巡撫部院邵批:本司詳據署安平縣姚令近范詳稱:案據卑轄商民陳振豐裕號稟稱:竊炤臺灣現已改設行省,百廢俱興,所有各縣鑄造犁鋤農器爐戶,臺北各縣均已詳蒙給帖頒戳,發領輸稅,惟安屬鑄造犁鋤農器爐戶,尚未承充有人。裕情願投充,擬在群大東門城內祝三多街設爐鑄造。茲查臺北新苗,以及臺南、嘉義各縣,前項爐戶已蒙炤例給帖輸稅,安邑事同一律,似可援炤辦理。且裕請開鑄爐,實係收買廢鉎,改造犁鋤農具,以售民用。開設處所並無妨礙民田廬墓。理合取具保結,並繪圖,稟請電察恩准,轉詳頒給帖戳,以便開鑄輸稅,俾資民用等情。據此,卑職隨詣該處,查勘得郡城大東門內祝三多街鑄爐戶陳振豐裕號店屋一排,四座三進,坐南朝北,大小計二十間,爐座設在第三進,四圍磚石築壁。該戶設爐處所,並無妨礙民田廬墓。該爐戶僅祗收舊鑄新,製造犁鋤農具,發售民用。其販運出入之區,有臺灣城守左右軍汛,以及八城門防守弁兵,暨安平海關稅卡並水師文武汛口,均可時常稽查,不致私煽鋼鐵,偷運出洋,暨私鑄違例禁物,接濟番匪等弊。年納餉稅,炤章繳完報解。理合加具印結,並將查勘情形,具文詳請察核,府賜頒發陳振豐裕爐戶帖戳,轉給承領,實為公便等情。計詳送印供保甘各結、爐座圖說各三紙到司。據此,本司查定章,鍋爐戶由縣取結,加結轉詳,赴司請領帖戳,以杜淆混私煽鋼鐵情弊。雖臺地運鐵,前奉奏明馳禁,而設爐改鑄,亦未便漫無稽察。凡鍋爐戶稟明開設,炤章發給帖戳,曆辦有案。茲安平縣商民陳振豐裕號,在於安平大東門城內開設鍋爐戶,按年輸稅銀五兩。既據該縣勘明,訊取供結,於居民均無妨礙,應准開設,專收舊鍋廢鐵,改鑄新鍋、犁鋤、農椇。貼載以外,無論大小爐座,均不准冒混影射多開,亦不准私鑄違例禁物,以及私煽鋼鐵,偷漏濟匪滋弊。仍責成地方文武,隨時稽查,如有違禁各項情事,立即詳請拏辦。其課銀自光緒十八年起,按年完納五兩,不准挨延短少。著令造具爐夫花名清冊,每屆歲底,將全年收買過鍋鐵廢鐵,並鑄造新鍋、犁鋤、農椇名目斤件,以及銷售處所,分別造冊送司,以憑查核。除填帖詳送明督、撫憲掛發給領外,理合具文詳明填帖詳請,伏候憲臺察核,批示給領編號掛發俾得轉給承領,實為公便緣由。奉批:如詳飭遵輸稅,送到爐帖已編號掛發矣。至臺屬各處爐戶,有未經領帖者,速即由司通飭各屬,均令一律遵章,領帖納稅,以裕課賦,仍候督部堂批示,繳帖戳併發等因到司。奉此,除另行通飭遵辦,並分飭遵辦外,合將帖戮給發。為此,諭仰該鍋爐戶即便遵炤承領,憑帖開爐,不准帖外多開,以及影射私煽。該戶自本年起,按年應納課銀五兩,依限完繳,毋得拖延,致干追究。至遞年收買鑄造名目斤件,及銷售處所,每屆歲底,備造細冊至縣,送司察查。該爐戶務須安分經營,毋得違禁滋弊,致干重咎。凜之。切切。此諭。
計發:帖炤一道,爐戳一顆。
光赭十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四示諭
諭安屬鑄爐戶陳振豐裕號知悉。
補用清軍府置臺南府安平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姚為諭飭事。案蒙臺藩憲唐札開:奉臺灣巡撫部院邵批司詳,據該縣詳稱:案據卑轄商民陳振豐裕號稟稱:竊炤臺灣現已改設行省,百廢俱興,所有各縣鑄造犁鋤農椇爐戶,臺北各縣均已詳蒙給帖頒戮,發領輸稅,惟安屬鑄造犁鋤農椇爐戶,尚未承充有人。裕情願投充,擬在郡大東門城內祝三多街設爐鑄造。茲查臺北新苗,以及嘉南、嘉義各縣,前項爐戶已蒙炤例給帖輸稅,安邑事同一律,似可援炤辦理。且裕請開鑄爐,實係收買廢鉎,改造犁鋤農椇,以售民用。開設處所並無妨礙民田廬墓。理合出具供結、取具保結、並繪圖,稟請電察恩准,轉詳頒給帖戳,以便開鑄輸稅,俾資民用等情。據此,卑職隨詣該處,查勘得郡城大東門內祝三多街鑄爐戶陳振豐裕號店屋一排,四座三進,坐南朝北,大小計二十間,爐座設在第三進,四圍磚石築壁。該戶設爐處所,並無妨礙民田廬墓。該爐戶僅祇收舊鑄新,製造犁鋤農椇,發售民用。其販運出入之區,有臺灣城守營左右軍汛,以及八城門防守兵弁,暨安平海關稅卡並水師文武汛口,均可時常稽查,不致私煽鋼鐵,偷運出洋,暨私鑄違例禁物,接濟番匪等弊。年納稅炤章繳完報解。理合加具印結,並將查勘情形,具文詳請察核,俯賜頒發陳振豐裕爐戶帖戳,轉給承領,實為公便等情。計詳送印供保甘各結、爐座圖說各三紙到司。據此,本司查閩省定章,鍋爐戶由縣取結,加結轉詳,赴司請領帖戳,以杜淆混私煽鋼鐵情弊。雖臺地運鐵,前奉奏明馳禁,而設爐改鑄,亦未便漫無稽察。凡鍋爐戶稟明開設,炤章給發帖戳,曆辦有案。茲安平縣商民陳振豐裕號,在於安平大東門城內開設鍋爐戶,按年輸稅銀五兩。既據該縣勘明,訊取供結,於民居均無妨礙,應准開設,專收舊鍋廢鉎,改鑄新鍋犁鋤農椇。帖載以外,無論大小爐座,均不准冒名影射多開,亦不准私鑄違例禁物,以及私煽鋼鐵,偷漏濟匪滋弊。仍責成地方文武,隨時稽查,如有違禁各項情事,立即詳請拏辦。其課銀自光緒十八年起,按年完納五兩,不准挨延短少。並著令造具爐夫花名清冊,每屆歲底,將全年收買過鍋鐵廢鐵,並鑄造新鍋、犁鋤、農椇名目斤件,以及銷售處所,分別造冊送司,以憑查核。除填帖詳送明督、撫憲掛發給領外,理合具文詳明填帖詳請,伏候憲臺察核批示編號掛發俾得轉給承領給領,實為公便緣由。奉批:如詳飭遵輸稅,送到爐帖已編號掛發矣。至臺屬各處爐戶,有未經領帖者,速即由司飭各屬,均令一律遵章,領納帖稅,以裕課賦,仍候督部堂批示,繳帖戮併發等因到司。奉此,除另行通飭遵辦,並分別札飭暨將帖戳諭給該鍋爐戶承額外,合行飭遵。為此,札仰該縣即便遵炤,出示曉諭,並隨時查明。該爐戶如有影射多開,即行拏究。其應完課銀按限完納,不准拖欠,並於每尾歲底,將全年收買舊鍋廢鐵,改鑄新鍋農椇犁鋤名目斤件,以及銷售處所,分別造冊送司,以憑查核,毋得違延。切切此札等因。並蒙本府憲唐轉飭前因,下縣蒙此,除出示嚴禁,並分移營卡隨時稽查拏辦外,合就諭飭。為此,諭仰該鍋爐戶陳振豐裕號立即遵炤,憑帖開爐鑄造,炤章收買舊鍋廢鉎,改鑄犁鋤農椇,發售民用,不准私鑄違例禁物,以及私煽鋼鐵,偷漏濟匪各情弊,亦不得影射分設。其每年應輸課銀五兩,自光緒十八年起,按年清繳,不得延欠。並於每屆歲底,將全年收買舊鉎廢鐵,改鑄新器名目斤件,以及銷售處所,分別造具細冊,送候核轉。該鍋爐戶務須守法經營,毋得高抬市價,違禁滋弊,致於重咎。切切。此諭。
光緒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諭
第五示諭
欽加知府銜,即補清軍府攝理安縣正堂加十級記錄十次俞為諭飭事。案蒙臺藩憲唐札開:奉閩浙總督部堂譚批:李司轉詳據署安平縣姚令詳據鍋爐鑄戶陳振豐裕號請領帖號緣由,奉批:仰候撫部院核示給領繳等因到司。奉此,查此案,先奉臺撫部院邵批:司,當經由司頒領帖戮,諭發該鍋爐戶陳振豐裕號承領,並行該府縣遵炤在案。茲奉前因,合行飭遵,此札。仰該縣即便遵炤,仍出示曉諭,並隨時查明該爐戶如有影射多開,即行拏究。其應完十八年課銀,飭令趕緊完納,不准拖欠。並將十八年全年收買舊鍋廢鐵,改鑄新爐犁鋤農椇名目斤件,以及銷售處所,爐夫花名,分別造冊送司,以憑查核,課銀亦即批解。奏銷瞬屆,均勿任延,速速此札等因到司。飭縣遵炤,仍出示曉諭,並隨時查明該爐戶如有影射多開,即行拏究等因。蒙此。查此案,先蒙臺藩憲唐詳奉撫憲邵批准,承允頒給帖戳,炤例輸稅,責成地方文武,隨時稽查,出示曉諭等因。當經姚前縣出示嚴禁,並申請安平稅釐局憲暨移城主、臺東營一體稽查拏辦外,合行諭飭。為此,諭仰該鑄戶陳振豐裕號即便遵炤,毋違。特諭。
光緒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給
第六示諭
欽加鹽運使司銜,福建分巡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孔諭新充小廠戶陳德美知悉。炤得:陳振興取具認保各結,赴轅呈請開張陳德美小廠戶生理修造船隻等情,除批准並牌示外,為此,諭仰該小廠戶陳振興即陳德美,務即遵炤定章,如有修改添造■〈舟彭〉■〈舟古〉漁船,及腳踏渡船,須將船舵工姓名報明大廠,以備稽查。所領大廠用餘木料,不得運往外港私行修造,及擅自出單採買私料,倘敢故違,定即嚴辦。此外,如有私造私修,透漏料件,許該廠戶指名具稟請究,均毋玩違干咎。凜之,凜之。特諭。
計發:告示一道
·第四節官辦
第一札飭
特授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七次程轉飭事。本年八月三十日,蒙臬道憲陳札開:光緒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爵撫憲劉札開:光緒十二年八月初九日,准署船政大臣裴咨覆,准本爵部院咨開:張守士瑜稟興復臺北煤礦官商合辦,官出六成,商出四成,合十萬兩,先行試辦。其船政二萬兩,請咨提撥歸礦局隨時支領,並條議事宜十則等情。除批船政二萬兩,即在萬年清修費兌付印發外,咨會炤查辦理見覆等因。准此,查此案,前准臺函,經將萬年清修費留為煤務開辦之用,函復在案。茲准前因,相應咨覆查炤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合行札飭。札到該道,即便移行查炤,此札。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飭。為此,札仰該府即便移行所屬一體遵炤,毋違。此札。同日並蒙札開:光緒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爵撫憲劉札開:光緒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准欽差南洋大臣兩江爵督部堂曾咨:據金陵防營支應局詳稱:奉憲臺軋准福建爵撫部院咨,據分省補用知府張士瑜稟稱:竊春間奉諭,基隆煤礦急宜興復,蒙定官商合辦款項,官出六成,商出四成,合十萬兩,先行試辦。臺灣官款二萬兩,已蒙籌足,其南洋船政二處,各二萬兩,即請咨明,提撥歸礦局隨時支領。倘有虧折,官款六成亦與商股一律炤數攤派。
茲議事宜十則,統祈鑑核,批准立案示遵等情。相應咨請查炤辦理見覆等因。准此,查此案,現經飭據籌防局員面稟:因南洋經費支絀,無款可籌,應請轉飭支應局妥議籌辦前來。察核所稱,自係實情,軋飭遵炤妥議籌辦,如數撥給具報,仍移籌防局知炤等因。奉此,伏查本局比來餉源短絀,支應浩繁,入出不敷,時形竭蹙,亦無餘力堪為挹注之謀。惟查有前收五正兩卡鹽釐,提充導淮經費一款,現在尚有存銀,可否借撥二萬兩,給基隆礦務局支領,俾資公用。至前項導淮經費一有工作,便須開支,緩急難以逆料,此二萬兩似止能暫為挪動,俟礦務局資本稍裕,即行首先繳還歸款備撥,庶兌顧此失彼之虞。奉軋前因,理合具文呈復,伏候核示,並咨明劉爵撫部院查炤飭遵,實為公便等情。據此,除批據詳已悉。查興復基隆煤礦,為臺北目前要圖,前提導淮經費,該局現既尚有存款,自應先其所急撥借二萬兩,以維成局。據稱導淮經費一有工作,便須支用,緩急難以逆料,現擬撥借止能暫為挪動,亦係實情,仰候咨商劉爵撫部院轉飭先行妥議,或將此項借款分作幾年繳完,以免導淮需用急切難籌。或如何首先歸繳,以免顧此失彼,而誤要工。統俟復到,再行飭遵繳印發外,相應咨復查炤,轉飭酌核妥議,刻日見復,以憑飭遵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除札張守士瑜遵炤來咨,酌核妥議,詳復察辦毋延切切外,合併札行。札到該道,即便知炤,毋遲。此紮。等因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飭。為此,札仰該府即便移行所屬一體遵炤,毋違,此札。各等因。蒙此,除移飭遵炤外,合就轉飭。為此,札仰該縣立即一體遵炤,毋違。此札。
光緒十二年十月初八日札。
第二札飭
特授臺灣府正堂加六級紀錄九次程為轉飭事。本年二月十九日,蒙臬道憲唐札開:本年二月初十日,奉爵撫憲劉抄案:為炤本爵部院於光緒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臺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礦,動用官款,另派洋人瑪體蓀監督工程一件,今於光緒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遞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硃批:戶部知道。欽此。除片奏稿先經抄發,毋庸重錄外,合就恭錄行知。為此,仰該道即便移行欽遵查炤,毋違。須案等因到道。奉此,查此案,先奉爵撫憲抄片行知,業經分行在案。茲奉前因,合行札飭。札到該府,即便移行遵炤,毋違。此札。又於本月二十三日,蒙臺藩憲邵札開:奉爵撫憲劉札開:為炤本爵部院於光緒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臺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礦,並動用官款,另派洋人瑪體蓀監督工程一件,除俟奉到硃批,另行恭錄行知外,合先抄片行司,即便查炤。計粘抄片稿一件。又奉爵撫憲劉抄案:為炤本爵部院於光緒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臺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礦,動用官款,另派洋人瑪體蓀監督工程一件,今於光緒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遞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硃批:戶部知道。欽此。附片奏稿先經抄發,毋庸重錄外,合就恭錄行司,即便移行欽遵查炤各等因。奉此,合行札飭。為此,札仰該府即便轉飭欽遵查炤。毋違。此札。計粘單一紙各等因。蒙此,除移飭遵炤外,合就轉飭。為此,札仰該縣立即遵炤毋違。此札。
計粘單一紙。
光緒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札。
第三奏議
粘抄:
再查臺灣基隆煤務,從前年開支銀十萬兩,積成漏卮。自法人滋事後,煤礦毀壞,乏煤應用,曾經商人張學熙稟請承辦;於光緒十二年正月,經臣附片奏明在案。嗣因該礦積水過深,張學熙無力購辦機器,僅用人力開辦數月,虧折本銀數千,力不能支,稟請退辦。臣因煤炭係必需之物,不能廢棄不辦,當商同南洋兩江督臣曾國荃、署船政臣裴蔭並臺灣各港本銀二萬兩,委派補用知府張士瑜招集商股六萬兩,共合成本銀十二萬,於本年正月開局試辦,如有成效,再行廣招商股,收回官本,以期官商輪船來往,不至有乏煤之悲。自春至冬,經張士瑜添購機器,僱用洋匠抽乾礦中積水,規模已具,每日可出煤百噸,核計出售價值,僅可勉支局用,毫無利息。推原其故,皆由煤炭出礦之後,運至基隆海口,水道風浪過大,駁船難駛;旱道有山路十餘里,運腳太重,非造鐵路以別轉運,煤務不能獲利。查礦局官商,原本十二萬兩,辦理機器工程尚形竭蹶,實無力再辦鐵路。稟請由官收回煤務,另行設法籌辦,以免日久虧折愈多等情,由知府張士瑜具稟前來。臣查閩洋官閩輪船、並船政製造各局,專恃基隆煤炭;且臺南北鐵路辦成,更需煤用。現在工程已有十分之九,以後亦無須再添資本,未便停止不辦。商人惟利是視,既知無息可圖,自難強令入股,應將礦務仍舊由官收回,自本月初一日接辦,所有商本銀六萬兩、並船政原本銀二萬兩,暫由臺灣於上年捐輸存餘項下籌撥歸還。臣另行飭派洋人瑪體蓀監督工程,仿炤商辦章程,以杜弊端。再由鐵路公司,由八斗煤礦,分接車路一道,直通基隆碼頭,以便運售迅速。將來全臺鐵路告成,銷路日廣,利息日厚,仍舊招商接頂;縱不能收回原本,庶不致全行虧折,以免積久又成漏卮,於地方商務不無裨益。所有收回基隆煤礦、並動用官款緣由,除咨戶部外,理合附片陳明;伏乞聖鑑。謹奏。
第四札飭
欽加鹽運使銜、在任候補道署理臺南府正堂軍功加一級紀錄三次吳為轉奏事。本年十月初二日,蒙臬道憲札開:本年九月二十一日,奉閩浙總督部堂卞憲牌:本年八月二十九日,承准欽命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咨開:光緒十五年八月初七日,本衙門會同戶部,遵旨議覆『臺灣基隆煤礦、牛頭山辦油,毋庸交洋商承辦』一摺,本日奉硃批:「依議。欽此』。相應恭錄諭旨,抄錄原奏,辦行貴督欽遵咨理可也等因到本部堂。承准此,合就行知。為此,牌仰該道即便移行遵炤,毋延須牌等因。計粘抄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飭。為此,札仰該府即便轉行遵炤,毋違。此札。計粘抄一紙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轉飭。為此,札仰該縣立即一體遵炤,毋違。此札。
計粘抄一紙。
光緒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札。
第五奏議
粘抄:
謹奏為遵旨議奏事。光緒十五年七月初十日,准軍機處抄交臺灣巡撫臣劉奏:『為基隆煤礦,官辦難期起色,現有英商承辦,訂擬合同,請旨敕議,以節糜費,而免漏卮。又新竹牛頭山舊產煤油,並由該商開辦』一摺,奉朱批:『該衙門議奏單二件併發。欽此』。查原奏內稱:基隆煤礦先經商人張學熙稟請承辦,旋以本虧乞退。商由南洋大臣曾國荃、船政大臣裴蔭菽,並臺灣各湊本銀,另集商於光緒十三年正月接辦。因舊礦產煤不多,工本過少,辦理年餘,毫無利息,商股乞退。即於十三年十二月,由官收回接辦,所有商本及船政官本,暫留臺灣捐輸項下籌撥歸還。飭派洋人瑪體蓀,仿炤商辦章程辦理,先後奏明在案。不料煤源已竭,所產日絀,迄今年餘,綜核出入,每月虧折銀三四千兩不等。據工師察看情形,非添用本銀,另開新礦,不能獲利。臺灣經費支絀,無款可籌也,適有英商范嘉士願集資本百餘萬,來臺承辦,由英國領事官班德瑞引薦。據稱已勘產煤之區兩處,另開新礦,暫用八斗舊礦先於接辦,願償八斗煤礦機器官本銀十四萬兩,分期清繳,議詳章程十一條,奏請飭下臣衙門、會同戶部核議等語。臣等查臺灣煤礦開辦十餘年,未著成效,雖由資本不充,未始非經理不善,今欲設法補救,議交洋商承辦,亦係該撫不得已之苦心。但合同內開:定立年限、指定界限以及撥地修築碼頭、聽顧別埠工匠、准華民就近開挖、加徵土煤釐礦各節,大都為利益煤礦起見,而於本地民生殊有妨礙,必非民情所願。且臺地孤懸海外,基隆實為扼要之區,該處煤礦乃中國自有之利,一旦付諸外人,盤踞二十年之久,儼同地主,暫至建蓋洋房,聚族日眾,恐年滿之後,又將別生枝節。況煤觔為輪船所必需,今以就地之煤,聽其壟斷,設遇海疆有事,彼若聯絡一氣,即欲杜其接濟,誠恐防範難周,雖合同有歸中國主政之語,亦未必可恃。尤可虞者:中國各省礦產,洋人垂涎已久,如黑龍江之金礦、雲南之銅、錫各礦,洋人輒思越境踏勘,迭經該將軍督撫奏請設法阻止,杜其覬覦。若准英人開辦煤礦,恐他國援以為例,紛紛要求。倘拒而不允,彼將謂厚彼薄此,重煩辯論,似不值貪此小利,轉貽外人以口實也。臺灣煤礦自創辦以來,幾費經營,方能具此規模,臣等詳細斟酌,與其輕議更張,致滋流弊;曷若善為經理,自保利權。擬請飭下臺灣巡撫,慎選賢能,破除積習,將八斗煤礦,仍由官認真經營。如煤源已竭,所產日絀,虧折太多,即由撫臣酌量情形,停止開採,俟籌有巨款,再於產煤豐旺之區,另闢新礦;庶利權不致外洩,舊有機器亦可運用。至牛頭山煤油,事同一律,所謂併由英商開辦之處,亦應毋庸置議。所有臣等遵議緣由,理合恭摺具陳;伏乞謙上聖鑑,訓示遵行。再,此摺係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主稿,會同戶部辦理。合併陳明;謹奏。光緒十五年八月初七日奉硃批:『依議。欽此』。
第六奏議
粘抄:
再,臣承准軍機大臣孚寄,光緒十五年八月初七日,奉上諭:本日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戶部會奏:議駁劉奏『基隆煤礦擬令英商承辦』一摺,已依議行矣。即著按炤該衙門所奏,慎選賢員,破除積習,將煤礦各事宜,認真核實,妥為經理。現在用人得宜,自可漸收成效,如產煤日絀,虧折太多,亦應酌量情形,另籌辦法等因。欽此。跪聆之下,仰見聖謨周密,籌慮精詳,莫名欽悚。臣查基隆煤礦,創自官辦,積習太深,用委員稍有不當,即捏報支銷;用洋人較為著實,又浪開使費。船政並臺灣製造局以及各輪船,月需煤數千噸,又不能停廠不辦。上年十月,將洋人撤退,委派候選知縣黨鳳岡辦理,一面仍招商接辦。黨鳳岡破除情面,極力整頓,自本年正月以後,漸見起色,商人聞風嚮導,先後稟請承辦者數起,其意皆重在挪借官本,臣概置不答。現經幫辦全臺撫墾事務、通政司副使臣林訪報富商、候選知府蔡應淮、雲南候補道城勳、職員林元勝等,情願鳩資三十萬元,同官合辦,以二十年為限。官一商二,仍繳原礦本銀一十三萬兩,承受礦存舊機器物件,以十萬元作為官本,其餘按月繳煤扣除。礦務一切事宜,由商經理,官不過問,將來無論盈虧,按炤成本分三股勻算。據蔡應淮等稟呈章程前來,臣詳加察核,尚為妥協,當經批准,定於七月初一日,歸商接辦。除將所稟章程咨部外,所有基隆煤礦歸商承辦緣由,理合附片具陳;伏乞聖鑑。謹奏訓示。謹奏。
第七札飭
代理臺南府正堂、陞授基隆撫民府隨帶加三級紀錄十次方為轉行事。本年正月二十三日,蒙臺藩沈札開:恭錄硃批行知事。奉宮保爵撫憲劉案行,為炤本爵部院於光緒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在臺北府城,恭摺具奏『基隆煤礦遵旨飭商退辦並籌議情形』一摺,今於本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准兵部火票遞回前摺。於十一月十七日,奉硃批:該衙門議奏。欽此。除摺稿先經抄發,毋庸重錄外,行司即便移行欽遵查炤,並移臺灣善後局,暨飭現辦煤務安委員遵炤等因到司。奉此,除分別移行外,合就行知。為此,札仰該府即便欽遵查炤,毋違,此札,等因。二十八日,並蒙臬道憲唐札,同前因,各到府。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轉行。為此行縣立即遵炤。此行。
光緒十七年二月十七日行。
第八札飭
特授臺灣府正堂加五級紀錄七次程為轉飭事。本年八月十八日,奉爵撫憲劉札開:據腦務局丁守稟稱:竊查臺地煎熬樟腦,何無定章,致有擅設灶廠,交易紛岐,現在歸官承辦,自應有所區別,而一事權。前經卑府擬立章程,嚴定賞罰,出示招告各等情,業皆稟報移行各在案。茲復刊刷執炤、路引各票,交該商民持往經過關卡釐捐,以憑呈驗;庶一觸目即別官私。惟是奸究商民,心計百出,明見立法嚴密如斯,難免就中納賄情事。雖各分局委員尚知自愛,而司丁夫役人等,未必皆無利令智昏,縱或定以與受同科之罪,實亦不勝稽防;是乃一弊未除,又生一弊。昨訪聞有種不法奸民,竟敢在於新竹縣屬之舊港一帶,魆賣樟腦,係由鹹菜甕地方繞道而出,卑府當即遴派妥人前往密查,一俟查有確實,再為詳請嚴懲。第思臺地四面皆海,設口極多,稽察萬難週到;再四籌計,若欲有弊盡除,勢非優給賞號不可。前以出示曉諭,無論何色人等,拿獲私腦以及犯事之人者,按提四成、五成充賞。今擬如有目丁夫役人等拿獲私腦,並及犯事,連貨連船一併扣留充公處罰,隨將犯主暨該船戶統交地方官從重嚴究。勘定腦之多寡,即改為六成充賞。如此辦理,俾出首者可以饜惑其心,縱有奸究商民欲用伎倆,而私不勝官,又何樂於甘同作弊。況將既漏之貨提成充賞,亦一以人治人之道,並不另有虛糜。當此振興腦務之際,不得不如是認真,立法一嚴,犯法必少,所以子產執政,甯為火烈不為水懦。卑府亦無非深體此意,是否有當?除已再行出示,剴切曉諭,在各要口張貼外,理合抄錄示稿,稟請察奪,俯賜立案,行知海關稅務司及全臺釐捐各局一體遵辦,並祈飭下府縣,加頒告示,通諭週知。庶使聞風益加勸勉之處,仰乞批示遵行等情到本爵部院。據此,除批:據稟所議各節,不為無見,仰即如議辦理,並候飭令各關局一體遵炤。示稿存。此繳印發外,合行札飭。札到該府即便查炤,轉飭所屬一體遵辦,毋違,此札,等因。計粘抄告示一紙。又准總辦臺北軍械所、兼辦全臺樟腦總局、即補府丁移開:竊炤敝府奉委兼辦腦局,業將接辦日期申報咨移在案。茲查樟腦一項,易於走洩,不得屯積日久,固宜聯絡商人,速廣消路,尤須嚴立規例,永絕弊端。近聞有種不法奸民,私在內山設廠熬煮,故貶價值,魆行販售,實於官腦大有窒礙。今擬仿炤洋藥章程,於各要口分派巡丁,隨時查緝外,無論何色人等,遇有私熬魆販等情,蹈勘明白,按定腦之多寡,報信者;七成充公,三成給賞。拿獲私腦者;六成充公,四成給賞。其有拿獲私腦,並及奸民扭送來局者;立將該奸民轉交地方官從重懲辦,即以一半充公,一半給賞。弊期必絕,不得不如此認真,業將仿立章程出示曉諭,並稟報爵撫憲察核在案。惟仍恐地形散漫,稽察難週,現擬添刷聯票路引,交由腦商收執,以俾逢關查驗;貨票相符,方准投稅繳票放行。如有貨票不符及無票者,均以私論。除另文申報咨行外,相應備文移會。為此,合移請煩查炤備案,並希轉行屬縣一體知炤等由。奉准此,除移行外,合就轉飭。為此,札仰該縣官吏立即一體遵炤辦理,毋違。此札。
計粘抄示稿一紙。
光緒十二年九月十八日札。
第九之一移文
欽加二品頂戴、辦理中路營務處、中路撫墾事務統領棟字等營、遇缺盡先選用道、勁勇巴圖魯兼襲騎都尉林為移知事。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爵撫部院劉札開:據臺灣陳署道詳准英領事霍必瀾炤會,德商瑞興行稟:『於本年十二月初一夜,在水底藔地方買運樟腦三百餘擔,被林道全數截留』一案,除炤覆領事並咨林道查炤外,詳報察核等情到本爵部院。據此,除批:據詳已悉。水底藔奸民彭牛私熬樟腦,前經林道稟請嚴拿懸辦,當飭其一面緝拿,一面將私腦起出充公在案。此係自辦本國奸民,洋商瑞興何得干預。且水底藔毗連番境,海關執炤載明洋商採買樟腦,不准迫近生番地界。瑞興洋商何得竟赴番境買腦,顯有奸民勾串包攬情弊。查彭牛係熬煮私腦奸民,瑞興兩次在水底藔運腦,本屬不遵海關執炤,擅赴番境,已與執炤載約不符。該道前請派員同赴鹿港,督察瑞興採運已買之腦,當即批飭不准將逼近番境之水底藔,混在鹿港一處。今本國自拿奸民,該洋商出為包攬,殊屬不合。該道須以海關執炤所載為憑,不可因其恐嚇,輕許賠償為要。仍候咨明總理衙門查炤辦理,仰即知炤。此繳印發外,合行札飭。札到該道,即便查炤,此札,等因。奉此,相應移知。為此,合移貴縣,請煩查炤,須至移者。
右移
即補請軍府署彰化縣正堂李。
光緒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移。
第九之二札飭
特授臺灣府正堂加六級紀錄九次程為轉飭事。本年閏四月二十九日,蒙臬道憲唐札
開:光緒十三年閏四月十九日,奉爵撫憲劉抄案:光緒十三年閏四月初九日,准兵部火票遞到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咨:查各國洋商在臺灣內地採買樟腦一事,前於同治八年,經前閩督等咨稱:委興泉永道與領事官議定章程五條,當由本衙門炤會各國駐京公使,並咨行轉飭該地方官炤辦在案。嗣於光緒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據總稅務司赫德呈稱:准淡水關稅務司申稱:閩省現將此章撤銷,改由官辦等語。當經本衙門抄錄原呈並前定章程五條,咨行貴撫查炤。復以現定辦法如與前定章程不符,洋人必不遵從,應如何變通?期與前約不背之處,希即酌奪示復;去後迄今,未接咨復。查本年二月初一日,接准貴撫咨:據署臺灣道詳准英領事炤會:德商瑞興行在水底藔地方被營務處之道員林朝棟將買運樟腦截留一案,內稱臺灣官辦樟腦一案,前准咨查,當將改歸官辦緣由咨復,並將海關執炤附陳在案等語。是本衙門去年十月咨查之件,已據咨復,何以至今未到。茲於四月初六日,據德國駐京公使炤稱:瑞興洋行請領聯單置買樟腦,送經該地方扣留入官,與章約不符;如改立新章,亦未接有知會。再,水底藔每有華洋各商到彼販貨,並未有不准在彼辦貨明文等因。本衙門查德使炤稱:瑞興洋行樟腦被扣一節,即貴撫前咨之案,此事改辦緣由,本衙門既未接准來咨,無從懸斷。惟自通商以來,各處辦理交涉事件,專以約章為憑,如欲變通盡利,或於地方有礙,原可隨時增改;然向係由本衙門通行知炤後,方能炤所改章程開辦,若未經議定,驟而更張,徒滋口實,無裨於事。
此案定章五條,行之已久,如擬改章程辦理,亦應俟本衙門炤會通行後開辦,庶免枝節橫生。相應抄錄炤會咨行貴撫迅將改辦樟腦始末情形,補行咨復,並將現辦章程,應否參酌舊章,以免窒礙之處,一併妥籌詳細聲覆,以憑酌核辦理可也。粘抄等因到本爵部院。承准此,查此案,以前於光緒十二年十二月初四日,承准總理各國事勢衙門咨:抄錄赫總稅司原呈並前定章五條,咨行變通,期與前約不背等因。當經本爵部院將臺灣官辦樟腦,與舊約仍不相背緣由,並將海關執炤,於十二月十九日一併咨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察炤。因前咨呈文件,為萬年清輪船沈失,復於本年正月初三日,補行咨呈,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當可接到。茲承准前因,除再將前件補行咨呈外,查水底藔距臺灣府城三百餘里,毗連番境,海關執炤載明:洋商採辦樟腦,不准迫近番界;以杜洋人深入致生隱患。此次德商瑞興擅赴該處包攬,即係不遵執炤所載條約,且奸民彭牛私熬樟腦,民番仇殺,已斃張雲亮、張阿滿二命,前經道員林朝棟稟請嚴拿懲辦。此係自辦本國奸民,瑞興洋商不得干預,曾將詳細情形咨呈在案。總之,臺灣樟腦,外山番民顆粒不出,自光緒十年以後,絲毫未曾出口,海關有案可稽;現在官辦樟腦,係本爵部院新撫內山生番地界所出,由官發本,設丁衛廠,與從前情形不同。海關執炤載明:洋商不准迫近番界。至海口附近如有樟腦,仍准洋商自行採買,即如瑞興購辦樟腦,亦有在鹿港地方者,並無阻撓之處;惟迫近生番地界,洋商亦須遵炤海關執炤,不准前往。至水底藔,係生番出沒之地,民番仇殺宜有命案,德國駐京公使不妨飭知臺南領事官會同地方官前往勘驗,該地是否迫近生番地界?從前有無華洋各商到彼販貨?不得以瑞興一面之詞,徒滋口實。所有臺灣現辦樟腦,並無約章相背情形,除咨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察炤外,合就飭行。為此,仰該道即便查炤須案等因到道。奉此,合就行知。為此,札仰該府即便轉行知炤,此札。計粘抄一紙等因。蒙此,就轉飭為。此札,仰該縣立即遵炤,毋違。切切。此札。
計粘單一紙。
光緒十三年六月初十日札。
第九之三札飭
代理臺南府正堂、本任埔裏撫民分府、隨帶加三級、紀錄十次方為轉飭事。本年六月初一日,蒙全臺稅釐總局司道憲札開:奉宮保爵撫憲劉札開:准德國駐紮臺南梅領事炤會:以洋商入臺灣內地採買土貨,不能逼近生番地界,條約章程並無載明等因。查臺灣奉准通商,先乏洋商採買土貨,自同治八年,閩省督撫院委由興泉永曾道會同英國兼辦布、法、丹國通商吉領事,議定洋商採買樟腦章程,由海關發給執炤,載明不得僱用洋船私往各口貿易,亦不得逕赴迫近生番處所交易;以易滋生事端等語。現在開辦子口給發三聯單,仍於單上炤章註明:祗准在海口附近地方採買,不得迫近生番地界字樣,無非為免滋事端起見;若必深入番地,將來滋生事端,官不能問,諸多窒礙。緣准前因,除炤復梅領事查炤外,合行札局即便查炤。計粘抄梅領事炤會一件。奉此,除通行遵炤並移臺澎道衙門查炤外,合行札飭。札到該府,即便查炤,轉飭所屬一體遵炤,毋違。此札。計粘抄一紙等因。又於初四日,並蒙臬道憲唐札:同前因。各蒙此,除分行外,合就轉查。為此,札仰該縣立即一體遵炤,毋違。切切。此札。
計粘抄一紙。
光緒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札。
第九之四炤會
粘抄:
大德調署臺灣辦理通商事務副領事官梅為炤復事。炤得:按准四月二十日,貴宮保爵撫部院炤復內開:洋商入內地採買土產,所經各處子口,未便漫無限制,經飭查議復辦等因。但因所定子口運貨之港卡,業經屢次炤復欠合條約,不能飭遵,未便再為多贅。茲准前因,以洋商入臺灣內地採買土貨,不能逼近生番地界等語。敝領事查條約以及會議各章程內,並無載明不准洋商入內地生番地界採買土產之語。為此炤復貴宮保爵撫部院,請煩察炤為荷!須至炤復者。
●第二章商人
第一雜貨商貨底簿
錦興號貨底簿(丙午年)
曾爐
錦興貨底仔在計價八折,此乃二比面言,各無反悔是也。批明為據。
丙午六月二十日市
一四○成文包八三八.八二角
九○三元毛十九支一.七○角
十一二號龍十六斤一.七一元
四○振明林義玉五四包一.三五元
二○本艸書一付二.○角
九六○主古三.一粒二.○四角
三四石膏四九斤一.七七七元
六六大紙三.○腳二.一六角
五二-四二砲五七粒一.○九角
二○牛乳二○四■〈石千〉.○角
七五貢庫四○封三.○角
一七松花五.○腳八.五點八.○九三元
二二花治十六腳三.五二角
三七主尖四.○斤六.八○角
一○官全七○個七.○點(中略)
三四頭贊三五張二.四四角
二八清衣一四八個四.一四角七.九四四元
三○鹽■〈馬卜〉五五斤一.六五角
七○筍干天一九.五斤一.一二二九元
一○大雙再十六個一.七六○元
一六粗大斗三.○付四.八○角
三二○四方紙二一張四.四○角
六○米臺二.○支一.二○角
一二○秋水軒一付一.二○角
五六家器三○件一.八○角
石灰一○○斤
六腳一.○梱一.四二角
一五金四.○只八.六點四.三三六元共九.五二四元共銀九.五二四○(十元)八折實銀七.六一九二(十元)即交去銀七.九一九元坐貨價銀一.七七七元對除外伸來銀七元六月三十日煉兄手去龍銀五.四○(十元)銀一.六七○(十元)瓜月初三日棋德去龍銀一.二○(十元)銀一.二六○(十元)又去錢七.三五(百)銀七.○角共:銀七.○(十元)完
第二營業卸交甘願宇
立營業卸交甘願字人,媽宮街○町○番戶○○號何某,所營(雜貨)商業,因年來商況不佳,本資缺乏,振作無力。茲有○町○番戶何某欲整生業,妥商依炤結冊內所有結存賬目、物品、家器,共銀若干圓,向某承買;憑冊點交接收保管。其銀即日同中收訖,其賬、貨、家器等項,一切付交何某接管整理;或原號,或改號開張,任憑何某主裁。日後生業盈虧,皆憑何某造化,與某無干。保此店業係某自置之業,別無他人合股交加、來歷不明之事,亦無房親應份之弊;倘有不明等情,某當出首理論,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異議。口恐難憑,合立卸交甘願字一紙,付執存炤。
即日同中見收來銀○○圓。再炤。
光緒三十二年月日立
甘願卸交商業約字人○○○
知見人○○○
作中人○○○
代書人○○○
接管人何某
第三賣商盤甘願字
立賣商業甘願人,臺灣府安平縣大西門外北勢街益昌號,自同治十年六月開設油店,今因乏銀別置,願將此油店賣與外新街榮記號承去開創。一賣千休,日後利甜與益昌無干涉。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不憑,今欲有憑,合立賣生理字一紙,付執為據。此炤。
即收賣油店生理銀來二百大元。批明為炤。
同治十三年十月一日
臺灣府臺南大西門外北勢街立賣人益昌
第四申明書
立申明書,臺北廳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番戶林三,今敝為別創基業,願將此店生理賬項、貨底,一概點交付李四前去管握;另立字號,抑或炤舊,均聽李四主決。緣敝與諸寶號來往賬條,經有面會清楚,餘該敝之項,不得不聲明,以副眾覽。自今而後,均歸李四鳩集,重新交易,不干敝涉。其敝亦不敢異言生端。茲將諸號該項附列於後,蓋印為憑。
源發該銀若干
源美同同
增美同同
第五禁令
福建省廈門海防分府姓某為出示曉諭事。案據何堡何街何字號舖東何某具稟:近有無恥之徒,心存奸貪,假冒本號標頭,致敗本號聲名,而誤遠近買客取信。似此風氣,實屬不守商業規法,非蒙嚴加示禁,誠恐效尤日熾等因前來。為此示爾等商民人等勿再任意假冒,倘敢故違,一經查出,嚴究不貸。各宜凜遵,毋違。特示。
□□年月日示
右諭發貼○○街
第六呈
具呈人,生員曾邦治,為奸徒假冒,魚目混珠,乞恩示禁,差拿究懲事。緣治原籍泉州府晉江縣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間渡臺,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開張曾振明香舖,精製各色香線、香珠,遐邇馳名。歷傳至治,已經五世,迄今百有餘載。前年,治故父歲貢生會敦仁重新匾額,刊刻曾祖創業業履歷,抄粘確據。詎料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邇來有一種不肖奸徒,巧仿本舖標號,專以低料製造香線、香珠,運往南、北路各埠頭散售,冀圖魚目混珠;不特貽害本舖生理,而且瞞神騙人,更干法紀。似此昧天理、喪良心,非伏父臺大震霆威,飛移鳳、嘉、彰各邑主,暨淡、鹿、蘭各廳憲一體出示嚴禁,一面飭差協保緝拿奸徒,從重究懲。竊恐此輩食髓知味,習慣成風,相繼效尤,無所顧忌。獨虧治祖先創業流傳,子孫五世相承,百年生理敗於一旦,熟肯甘心!萬不得已,瀝情呈懇父臺大老爺執法如山,電察奸徒假冒標號,神人共憤,恩速飛移通臺縣主廳憲示禁,並差嚴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
第七呈
具呈人,生員曾邦治,為假造騙售,奸偽日熾,乞恩差訪嚴拿究懲事。緣治原籍泉州府晉江縣人氏,會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間渡臺,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開張曾振明香舖,配置靈方上料,是以遐邇馳名。歷傳至治,經百餘年。邇來,有一種不肖奸徒,巧倣本舖標號,專以低料製造香珠、香線,運往南、北路各埠頭散售,以偽亂真;前經呈控,蒙出示嚴禁在案。無如此輩未經拿究,不威不懲:鄭華於馬兵營私倣號假造,程國榮於大銃街倣號假造,而謝崑玉更於草花街開張香舖,外掛自己匾號,內俱私倣曾振明標記。所製俱用低料,乃以減價發售;而各處販客貪其較為便宜,遂與表裏為奸,挑往各處,以低貨騙賣,現貨信二張確證。試思良心宜顧,王法難欺,乃奸徒敢於大市中作偽售;奸徒藐視法紀,莫此為極。非蒙嚴拿究懲,射利則奸徒得之,低料之名則曾振明當之。百年生理壤於一旦,情何以甘!況且相踵成風,效尤愈甚,標號可假,何圖書不可假;香料可偽,何器物而不偽。亂俗害人,伊於胡底。執亟瀝懇父臺大老爺執法如山,恩迅飭差搜緝奸徒假號,一面將謝崑玉等拿究重懲;庶奸貪知儆,市肆無偽。沾感切叩。
第八示諭
即補同知直隸州、臺灣縣正堂、軍功加三級紀錄三次胡為奸徒假冒等事。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據鎮北坊生員曾邦治呈稱:緣治原籍泉州府晉江縣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間渡臺,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開張曾振明香舖,精製各色香線、香珠,遐邇馳名。歷傳至治,已經五世,迄今有百餘年。前年,經治故父歲貢生曾敦仁重新匾額,刊刻曾祖創業履歷,抄粘確據。詎料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邇來有一種不肖奸徒,巧倣本舖標號,專以低料製造香線、香珠,運往南、北路各埠頭散售,冀圖魚目混珠;不特貽害本舖生理,且瞞神騙人,更干法紀。似此昧天理、喪良心,非伏父臺大震霆威,飛移鳳、嘉、彰各邑主,暨淡、鹿、蘭各廳憲一體出示嚴禁,一面飭差協保緝拿奸徒,從重究懲。竊恐此輩食髓知味,習慣成風,相繼效尤,尤無顧忌。獨虧治先祖創業流傳,子孫五世相承,百年生理敗於一旦,孰肯甘心!萬不得已,瀝情呈懇察奸徒假冒標號,恩迅飛移通臺縣主廳憲示禁,並出差嚴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等情。據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為此示仰諸色人等,果有工本,揀選香料製造精良,何處不售,又何用假冒曾振明香店標記,以贗亂真,冀圖侔利,甚為可恥。自示之後,尚不知愧悔,或被指控,定即差拿,炤例究辦,毋違。特示。遵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給貼,曉諭。
●第三章商業使用人
第一親押約字
立親押約字人薛榮耀,即薛獅記,茲因舊東捷記號停罷,截止薪金,獅現家務伙食浩繁,曾托王蘭哥、石福泉兄二君誘薦利路,幸蒙東家裕昌謝老爺景我翁全諾提拔,僱理內外買賣,並代出官訊案各事。獅當竭力向前當理,不敢推諉。議明每月薪金六八銀五元,逐月炤給,不得多侵。蒙先賜六八銀五十元,別還前款,實叨德深。獅宜認真勉力營為,以圖報效,毋敢怠慢;倘有越心、由交關諸人移借銀物等弊,即向保薦人是問。恐口無憑,今欲有憑,親花押約字一紙,送執為炤。
光緒十八年十月日
保薦人:王蘭哥、石福泉兄
親立約字人薛榮耀即薛獅記親筆
第二推薦書
茲有請者:來人某某,向在小行當幫司理之職,曾歷四年。據稱:寶行欲請一司理人,特托弟代為推薦。其人品行舉止極為可靠,且忠信勤慎,極顧顏面。倘閣下欲請其司事,自當力為推舉,想將來相得益彰,閣下有任用得人之樂也。此懇,即請大安。
某某行
某某仁翁大人閣下
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頓首
第三保單
立保單人某某。茲某某充當某行司理之職,弟與他相識多年,素知其人品行端方、忠厚,信實、勤謹任事。至買賣貨物,經手數目來往銀項,弟敢保其妥當。日後倘某某有虧空銀項、貨物情事,弟甘愿代為填還,毋有異言。合立保單一紙,付執為據。
某某行炤
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單人某某筆
第四店規
蓋國未常不可無法,而店豈得一日無規。我泰興隆開設臺南,洋貨、洋酒、雜貨生理。命須由主,權合授與一人;法既訂新,少過頗從善辦。但望我伴同群協力,各舉英才。乃思天地創卒雍容處,來往高明,視夥伴則如手足相關,覺誼情而念主賓久厚,勤勞店務,守己分焉!
茲將各條規列左:
一、勉各伴准以黎明即起,踴躍營生,無得疏虞懈怠,半日安啟門。
二、店中大小要務,必須週知,受命於司事人,然後方准施行。不得造次自為,無尊於一;倘若違令不遵,立刻開辭。
三、店中各伴無約交頭接耳,弄賭來群;辭非新年數日,以慶無聊。
四、店中貨物本店無存,該當代覓應客。惟是所
五、外櫃現估銀兩須要晚清算,交與內櫃,不得留存積滯,錯漏難查。
六、大小事務,當要和衷共濟。假如定貨等件,務宜同伴相量,兩智殊高獨智。
七、各伴工金,俱由內櫃按月支給,無得在外櫃自支自取;倘或徇情支借,經手是問。
八、各伴雖然接月支工,倘或確固要件,不足支策,即當稟命於司事人,亦原情相就。
九、本店生意創立遠方,諸伴心堅力潔,還存慎始慎終,和氣生財,同占永福。
光緒二十二年歲次丙申吉日
泰興隆股東李裕昌堂、李謙裕堂同立
第五協約書
從來邪不勝正,假難混真。茲德記洋行,原係陳北學自備資本開張,數年間稍有得利,乃格外施恩,籌出四股株金,賞給正當事方慶佐、副當事蔡長雲兩人;俾得連財合股,協力經營。此事歷年已久,眾所共知,不意慶佐既逝,其子方振基不知感恩,反以營業係亡父之名,自操勝算,妄爭業產,謀為爭訟不已,繼以爭奪。幸諸公人出為調停婉勸,現經算賬數天,不久想得算清。至於再共同營業,諒必諸股主會議,合立股字契約,方得為是。特將前立協約書詳錄附後:
協約書
德記行紛議之事,今欲有和解協定。其大綱如左款:
第一條:德記行舊有二十股:陳北學得十六股、方振基得三股、蔡則書得一股。而各股東取去其股份銀及利子,將各股東之利益金留存,以作商業之資,業經有年。今則應行計算各股東應份之額;但各股東有在、有欠之別,須當核明扣抵,結算各股東實得之銀數,欲合、欲分各聽其便。
第二條:當行前條之分割配當,則應先抽方慶佐、蔡長雲之賞功銀,而後遵炤股東炤之股份均分。
第三條:前條之計算,炤左記方法而行。方振基及蔡則書須候陳北學之輔佐人會同監督其計算敏捷精神。
第四條:方慶佐、蔡長雲應享得之利權,即方慶佐之相續人方振基,並蔡長雲之實子蔡則書應享有之。
第五條:光緒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緒三十一年上半年之花紅抽分,則由方振基與蔡長雲之實子蔡則書商議配享,陳北學不得干涉。
第六條:德記行內,議設計算部,討賬部,暫設營業部。
第一、計算部則專掌從前之計算,再作現結冊,明核行內銀錢、貨產、物業。
第二、討賬部則專管核項之催討收領。
第三、暫設營業部專管今期計算中之生理鴻猷。
第七條:各部之組織如左。而各股東所選之人,各為擔保。
一、計算部:俟該部員計算明白,方振基、陳北學、蔡則書應行查閱確定。主管高桂林、部員蔡振猷、陳德倫、蔡森、徐揚、石雪滄、葉金瑞。
二、討賬部:主管方振基選用顏定國。蔡則書選用蔡森。部員葉金瑞、蘇培。
三、暫設營業部:陳北學選用陳晉臣。方振基選用黃柏卿。若如行內買賣貨物,晉臣與柏卿商議,方可施行。其行內銀錢日清,及出入貨清,每日查察,由共蓋印總部及各事一同查察,有錯則行究辦。隨時通知股東察辦,庶無差錯。
第八條:德記內銀錢者:方克家、蔡森二人主管,及向銀行領銀、寄銀,出入賬簿保管。而寄銀、領銀、匯銀,則方振基、陳北學兩名而行。其主管金銀者,聽各股東及當事人查察,以炤慎重。
第九條:其經計算分割而後,如欲再鳩集股銀以繼續生理鴻猷,則代表者出名之事、暨股份約字定立,應經各股東妥議而行。
第十條:不論動產、不動產,若有明登德記及分棧內卷簿之物業,應歸德記公司。茲立簽約,同作三紙:方振基、陳北學、蔡則書各執一本為炤。
光緒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代書陳萼棣、方振基、蔡則書、陳北學
公親人吳子周
同陳敬忠
立會人田村武七
同川原義太郎
第六拜師帖字
親立拜師帖字人,彰化街土名北門外葉明燦,因專心所仰慕工藝為事業,向於總爺街羅木杞君為師,教習刻圖書職業。面議訂約三年為限:自光緒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宣統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止,聽憑木杞教訓,明燦不敢異言藉端,不得怠惰延緩滋事。如若年限未滿私出刻業,以年限為數,二年未滿者,明燦願該罰謝資金一百二十圓;三年未滿者,願該罰謝資金八十圓;至滿三年,木杞應褒賞金十八圓,付明燦致器具、物品,其自己刻業。此係二比甘願,恐口不憑,親立拜立字一紙,付執為據。
光緒三十二年三月五日
羅木杞老先生
為擔保人父葉木
親立拜帖字人葉明燦
第七藝榜
立藝榜林乾康,為三男,名喚為樞,現年十六歲,托友送到李承源寶號,學習首飾技藝,聽從司務教訓工作,不得偷閒、懶惰、挨過日,或有托故躲避。拐物件係自己追尋願賠,與店主無干。倘若半途而廢,務要將以前伙食算清楚,方許出店改途別業。果能實心願實學,以七年足為限,限滿之日,或在本店、或覓別主,聽從其便。如有開張自作,應隔三舖以外尋店顧營生理。至於風水不虞,洪福由天。恐口無憑,立藝榜一紙為據。
光緒二十年十月吉日立
引進友林翼
藝榜林乾康
從命林為樞
第八關帖字
立關帖字人,市仔頭八番戶張瓶養子莊圭羔,有從師習剃頭手藝。今就總爺街六十番戶陳乞食教師學藝剃頭,自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宣統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止,計共四年為滿。若不到限年月,其餘半途徒而廢,就聽教師炤討副食錢每日金一角,炤算多少。圭羔學習有到年,師願貼剃頭擔一付,並再貼錢二十八千八百文。若有病痛,自己請醫生調治,不干教師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合立關帖字一紙,付執為炤。
帖外,立關帖字人莊圭羔自立拜。
光緒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
立關字人張瓶養子莊圭羔
代書人許才
第九規字約
立規約字人,雲霄街二番戶受業門生李龍仙,年十八歲。但思為人在世,身無一藝,終非了局,今即親身投在王府愛翁老師父座前,學習打鐵工藝。面約三年零四箇月為滿,其工金八十六圓,須當逐月支取,不得一齊要用。若支取工金,先前支少,後即疊次加升。加學習工藝無滿年數,所有支取工金,須立時備還,不得短少,而終身不能作此工藝。口恐無憑,親立規約字一紙,送執為炤。
光緒三十一乙巳年三月日
保認葉市觀
受業門生李龍頓首百拜
帖簽王府愛翁老師父大人臺座
第十拜師字
立拜師字人,臺南市第五區板店街第十六番戶蔡好之子。今因願將葉獅阿向過臺南市鞋街三十二番戶洪頭為師父,臺前聽其教訓。面議受學至三年四個月足。而師皆備身金:元年每月五角、二年每月一元、三年每月一元、後四個月六元清楚。若是學習三年四個月不足之時,即向蔡好算福食銀並身金,算還師父,其獅阿不敢別學。若時風水不虞,與師父無干。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拜師約字一紙,付執存炤。
光緒三十一年舊曆乙已年十二月初一日
母蔡好
立拜師人葉獅阿
為中人王惟賢
代書人陳德明
●第四章合股
第一節 合股字
第二節 財本簿、結賬簿及結冊
第三節 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節合股字
第一合股字
合立約字余金源。竊開:猗陶致富,經營不乏芳規;管飽知心,貿易自有成約。凡我同人,芝蘭夙契,膠漆相孚;爰居今而則古,既合券以聯財,自宜宏茲大業,固厥新基。匾曰同裕,合共一百五十二分,每分應本銀一百圓。其逐年按本得利炤分均分,計共六八足秤佛銀一萬五千二百大圓。既葉同股夥振記、修記、滋記、妹官、合興、裕記、陸記、金源、文記,同心共契,允符獲利三倍之占,所賴大振宏規,更圖久遠,則不朽之盛業在茲矣!自宜各守條規,勿忘炤約,庶幾管鮑之休風、猗陶之勝概,再見於今日,亦後人之所取法焉!謹立合約字一樣共九紙,各執為信。股份、條目標明於後:
一、店內各號房,務須炤派執事之人掌理,不得亂為頂替,免致紊亂。
一、店內逐月夥記薪金,宜向經手取用;倘若侵漁積弊,宜向經手是問,應歸保認之人墊賠。
一、本店股夥,如欲抽出別圖生理,不得私與外人承坐;務須先期通知股夥許抽,毋得任便。
一、店內股夥,必須在架充足,方許開支。得利可支之時,須待年結算明白,炤股分支,不得先行支取,致干規約。
一、店內逐日銷號,在股之人及理事、店夥,不得擅行私抽號頭;如敢違約,以理事是問。
一、草日清在本簿務必逐日係在簿架,不得私收脫內。而有根每日逐存,五日大存。在草清簿逐月月結,必須結明,各股夥方可察核,無致舞弊。
茲列在本銀條目開陳於後:蘇裕記來在本銀三千大圓。王振記來在本銀三千大圓。鄭修記來在本銀二千五百大圓。吳陸記來在本銀二千大圓。黃滋記來在本銀一千五百大圓。餘金源來在本銀一千大圓。蘇妹官來在本銀一千大圓。吳文官來在本銀七百大圓。
蔡合興來在本銀五百大圓。
統計共來在六八足秤銀一萬五千二百員。
光緒二年九月日公同合立約字王振記吳陸記蘇裕記蘇妹官(下略)
公同合約
第二合股字
同立合約在本銀字人,鳳邑:林新發、馬長發;郡城:汪耀記、石謨記、王在記。竊謂:理財立法,陶公之遺規堪師;貿易,晏子之芳聲可慕。欲效子貢之風,當敦管鮑之義。然貨殖雖云末務,濟美端賴同心。茲我等欲興建生理,獨力難支,爰邀股夥聯財,聚議妥適,二比俱各許諾,擇店在內宮後街,合為布疋生理五股,名曰錦榮發。議約在本:林新發在本銀五百大圓、馬長發在本銀一股三百元、汪耀記一股在本銀五百元、石謨記一股在本銀七百五十大圓、王在記一股在本銀四百元;計共在本銀二千四百五十大元。採貨擇吉開張,得利王在記、石謨記合抽加一;除抽加一外,按股就本均分,不得參差錯綜。當內事王在記調停設法,當外事石謨記,二人每月薪水均得八元;出郊採貨,無分大小,共相調停。店內當事之人不得私作同途生理,與其恐稍背後傷了一團和氣。孰若議約眼前立規,百年凜遵。自約開張以後,店內貨物、銀圓,不得私自明借暗取;倘若生理鴻興得利,務須股夥齊集妥議,要抽若干?方可得支。夥伴悉由當事黜陟,不得靠賴股夥,姜作薦舉。大小務宜至公,免爭長而較短;是非悉當秉正,勿假公以行私。庶幾生意豐亨,俾綿長於萬世;商業振發,冀久遠乎千秋。此係二比當堂酌議,合立在本約字一樣五紙,每股各執一紙存據。
光緒八年壬午二月日
合立股字人馬長發、林新發、石謨記、王在記、汪耀記
合同
第三合股字
同立合約字人,臺郡城內黃欽記、黃平記、黃煥記、龔立記。竊謂:生財有道,伊古共羨陶朱;貿易有方,近今豈無猗頓。煥等效古人股賈之法,意欲協力而展鴻圖;做近代致富之力,遂竟同心以成駿業。屬在相知於摯契,爰聯管鮑之交情,因於東轅門■〈敢〉舖鼎瑞興,即黃煥記,留意於布舖之生理。聞內宮後街銀舖同泉號移居於側,煥即出為招股;以按四股之額,每股齊定四百元。招出總趕宮黃欽記,在六八本銀二百大圓正,為半股。又招黃平記,在六八本銀四百大員正,為一股。黃煥記在出六八本銀陸百大圓正,為一股連半股。龔立記在六八本銀二百大圓正,為半股。計成三股半實股。共商舉議當事之人,而友老為人真正無私,熟識布務,舉其當事,薪金在外,另蔭虛本二百元,得半股之數,利蝕均分。找上立記半股,合做一股,共算虛實四股,統共資血本銀一千四百大圓正,貫入虛蔭二百元,計做一千六百元,均分利蝕。其銀各該交訖,登記在本簿確據。遂於四月十一日開張瑞勝號,煥自應理內事,兼掌銀錢櫃匙。從茲生理合力經營,必能獲利;依時居積,可卜豐財。至於採買貨物,賬項來往,並及店稅、薪金、柴米、福食等費,以及每年生理利蝕,宜於逐年上月後三日內結明載冊,付各合夥查核,不得藉端挨延。當事及店中諸夥薪金,逐月開發,不得私借私浮。此係公同約束,各宜凜遵。自此振作生理,冀資財之洋溢;存心方正,樂厚利以均分。庶幾業壯而財裕,陶公人佳模猶在;交久而道洽,四海之高風尚存。既可顯祖上之前光,亦垂子孫之後裕耳!此係意義相投,應無別意,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約字一樣四紙,各執一紙,永遠存炤。
黃煥記在來現本六八平佛銀六百大圓正
黃平記在來現本六八平佛銀四百大圓正
黃欽記在來現本六八平佛銀二百大圓正
龔立記在來現本六八平佛銀二百大圓正
又舉當事蔭半股,該做虛本二百元
以上四條計現銀血本六八平佛一千四百大圓正。炤。
光緒甲申年四月十一日
同立合約字人
龔立記、黃煥記、黃平記、黃欽記
第四合股字
同立合股約字吳欽記、林利記。蓋聞:猗陶致富,經營不乏芳規;鮑管知心,貿易自有成法。茲我二人芝蘭夙契,膠漆相投,爰居今而則古;既古券以聯財。自宜宏茲駿業,固厥鴻基。經於光緒十六庚寅年閏二月間,合本開張布舖,匾曰合發,公定條規,配請當事。葉同既有二人之慶,獲利允符三倍之占,所賴交贊謨猷,共圖久遠,則不朽之盛業在茲矣!所立條約,各宜恪守,庶幾鮑管之休風、猗陶之勝概,再見於今日,亦世世子孫無相侵凌之患焉。於是,同設本號圖章一顆,切作二塊,各執一塊。並立合股約字一樣二紙,各執一紙為據。
謹將在股本銀公定條規列左:
計開:
一、吳欽記在來本銀一千五百元,並庚寅辛卯二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計本利銀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林利記在來本銀一千五百元,並庚寅辛卯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計本利銀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公議:本店當事股夥,不得私自舉用,須公出共議殷勤妥貼之人,同請入店理事,方能振厥鴻猷。
一、公同議定:本號不出支單、借單,所以將圖章切作二塊,每股各執一塊。各自謹慎,勿致遺失。
一、公請當事在店總理各事,夙夜辛勤,盡力經營,除薪金外,公議得利十元抽出壹元,以謝全年辛勤勞績。
一、同請店內諸夥在店,各理諸事,除薪金外,公議得利十元抽出一元,與諸夥就薪金分攤,以作全年辛勤謝勞。
一、公議:店內諸夥升黜,以及薪金多少?由當事裁奪。而當事亦宜向各股斟酌,方為周密。
一、公定諸夥薪金,逐月按作二期發給;倘諸夥中有急需之事,欲向當事先借,少則由當事自酌,多則當事宜轉會各股再酌,方得准給;而當事亦宜如此。
一、公議:本號定不出賬;若諸夥經手之人,果深知人家以及販客著實,賬項不致拖延被累,須會當事許允而後出賬。倘至期拖延不還清者,由當事將經手人之薪金扣抵。
一、議:店內日清簿尾結存銀錢,總須實存。賬目如有虛存浮記,惟該財帛者是問。
一、議:各股欲向本號採買貨件,務宜現錢,不得浮記。
一、議:本店生理貨件,務必充足,方准開支得利。閒時不得預支,須待年終結算明白,炤股分支。各宜自守規約。
光緒十八年元月日立
第五合股字
茲我等志同道合,聯股經營。顧資財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財。篤誼孚運籌之握算,協力樹宏業於無窮。是以,爰同股合開張臺南府中外南北生理,自行採兌配寄,起號德昌公司。訂議作三十股,每股定出資本七三銀一千元,合共本銀三萬元。公議章程,詳列於後。自今以始,惟願大展鴻猷,大道生財,永固秉行,信義相守,恪遵規約,以期獲利靡既,是則各股東所深幸也。謹將詳議合股約字,各執一紙為據。
並列芳名為序:
陳貞瀛實在本七三銀………黃肇記實在本七三銀……………
陳峰滄……………周立記……………
(以下略之)
一、議:本行生理每股本銀一千元,計三十股,共銀三萬元正。所定資本銀每千元每年利息銀八十四元,其股內有願另附銀在本行內放息者,每百元全年利息銀十元炤算,以招公平。
二、議:協理股東公舉王雪農為正當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何德修為副當事,每月薪金一十五元,掌握全盤生理事宜,並夥伴概歸正、副董事、協理人裁酌用。惟管銀人須聽協理股東公舉擇用;如有不遵規矩等弊,當事人宜向協理股東言明,分換別人充辦,不得徇私。
三、議:凡有自行配寄東洋、香港、廈、汕、上、寧、津、煙外埠各處,採兌貨物布疋,及客貨採兌所得行仲並保家包船儎等款盈餘,一切利蝕,概歸本行核結。除開行租、福食、薪金並除還股息、竭息等費以外,核實得利若干?仍留存經營,以圖永遠。
四、議:本行生理,並橫濱設棧,倚兌叨仲,所有盈虧,均歸本行賬內核結。除還息外,如有獲利,候三年大結,除虛有賬落折並開諸費以外核實,方准給與當事人花紅分甘,以酬其勞。議:每百元應給正、副當事人:王雪農十五元、何德修五元,協理:陳峰記應給七元、陳禮記應給三元。兩協理人無薪金,尚能為通融外水銀根行情,握算穩機,以圖大局,另議抽給五元,以為行內公積,候後來諸夥有得力者,方許由當事人分派賞給,以遂永遠。除外炤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經營與否?由協理人隨時裁決,各股東應當炤行,不得異言。
五、議:各股東倘有急需出借,須先問公司,不受,方准與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公司支借,須立借單並股字為據。每股只堪許借二百元,每年百元利息十六元,均當炤算,不得加借亂支,偏庇弄巧。
六、議:股內各東倘有志圖副業,欲將股份出讓,須先邀集協理股東酌議,秉公結算劃割,公議時價與股內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內公司不顧承接,方准與外人承頂。
七、議:本行當事各伴人等,按月給工,不得預借,並私用本行圖章揭項,私作生理,私侵公項。倘有等情查出,將其得利銀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議:本行專做臺灣臺南府南北九八行生理,並自配寄外埠等處,倘要別謀郊號,或要設本地分棧,及份船股脹,必先通知協理人議妥當事人,不得擅自舉行,或別謀外洋。何貨有利採兌、配寄,當事人宜與協理人協議妥洽可行,利虧亦關造化。各無異言。
九、議:行內夥伴,由當事人、協理人因材選用,不得袒庇親朋、故友;倘有不遵規矩,察出秉公開辭,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銀項,由保舉人賠償。倘各股東欲查行內賬目,事宜先與當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檢閱,亂為情弊。
十、議:當事人掌握生理,務宜秉公經營,凡事並賬目須聽協理股東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協理股東公議去留,不得異言生端。
十一、議:本行生理,總要逐年核結賬目錄冊,呈與各股東細閱。而日清賬條,當事人亦須逐日存查督視。如無交關來往,與人借項被欠,由當事人賠償,庶無繁亂情弊。
十二、議: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項或需項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炤時價行,不得隱蔽,以負重託。
十三、議:本行當事人、夥伴人,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故違,查悉將本利銀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當,與本公司無涉。
十四、議:生理興隆,固人欲所同,然勝負之事,在所難料。倘遇意外及虧缺,股內人各安天命,苦樂同沾,各無異言。
十五、議:外人如有與股內人長短,欲由本行內阻擋股份人之項,當事人切不可聽其外人擋扣。倘有侵欠本公司之項,即可聽就股份扣抵,其餘仍歸股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亂世賊劫,股票失落,宜先通報本行,再給副股字存據。為當事人應當炤給辦理,不可異心,以為子侄輩永遠存炤。
十六、議:正、副當事人如將公司銀項,不論與外人交接,經手置買事業,並私謀生理等款,凡有得利,一切盡歸公司,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違,察出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十七、議:公司在股人眾,逐年結賬,均有定期。或有一二股東因意氣不合,而欲阻住生理截結者,正、副當事不得聽從,必須協理與正、副當事人議准,方得炤辦焉。
光緒二十二年丙申十二月立
當事人王雪農、何德修
第六合股字
立合約字人,臺南市蔡國琳、黃殷經、黃加記、羅文旺。今因合議採買菜糖,製造白糖,開張廣逢春。其股分作為十四股,每股貲本六八秤銀一千二百大圓:蔡國琳五股,備出六八貲本銀六千大圓;黃殷經三股,備出六八秤貲本銀三千六百大圓;黃加記三股,備出六八秤貲本銀三千六百大員;羅文旺三股,六八秤貲本銀三千六百大圓;計貲本六八秤銀一萬六千八百大圓,交付黃加記執掌,兼理買賣之事。但生意利蝕,關乎造化,除貲本銀及還借項,暨借項利息,以至租貲二處糖間稅銀,並一切應開費用外,倘有得利,以一九抽分,為黃加記酬勞之金,餘炤十四股均分。蝕本亦炤十四股均攤。如明年股友欲將貲本銀抽回自營已業,亦聽其便。口說如是,依說而行,今欲有憑,合立約字一樣四紙,各執一紙為炤。
光緒二十八年一月四日舊曆十一月二十六日
立約字人黃殷經、羅文旺、黃加記、蔡國琳
代書人蔡子翔
第七合股字
同立在本開張元會境街集源號質屋股份契約字人,黃東記、黃勤記、黃嘉記、黃從記、黃盈記、黃成記、黃蘭記、黃賓記、黃履記、黃春記、黃武記。竊聞:上古諾金石,不必約而志相同;後世各具心腸,必待約而言乃踐,此立約所由來也。我集源質屋,迄今百有餘載矣!邇來抽股日眾,資本日少,以致每年得利僅抵福食薪金,而營業等費尚有不敷。乃於本年一月間,邀諸股重立股份,再定章程,所貴在和,不讓鮑卿專美;生財有道,獨與呂氏媲休。凡我在股諸人,通計在本七三銀六千圓,每千圓應得一份,共以六份為准;同力合作,得利均分。自今而後,不必讀致富之書,利可獲乎十倍;不必觀理財之政,業可永以百年;所謂安如盤石,固若苞桑,胥是道也。謹立在本股份字一樣十一紙,各股各執一紙為炤。
計開諸股主在本銀數列左…
黃東記應得:一分,實在本七三銀,一千圓。
黃蘭記同五釐同五百元
黃履記同同同同
黃從記同同同同
黃春記同二釐五毫同二百五十圓
黃武記同同同同
黃盈記同一分同一千圓
黃勤記同五釐同五百圓
黃嘉記同同同同
黃賓記同同同同
黃成記同同同同
計十一股,共得六分,實在本七三銀六千圓。
黃勤記黃蘭記黃賓記黃東記黃嘉記黃盈記黃履記
黃成記黃春記黃武記
光緒三十年三月一日
黃勤記啟
第八合股字
立契約書人,臺南廳吳必源、蘇丞如、洪壽山,斗六廳吳克明、韓炳乾、楊大元、賴如松等。今番合資開創五穀、以及雜貨大小販賣商業,其販賣所設置二處:一在斗六廳斗六街,號曰豐裕棧;一在臺南廳總爺街,號曰豐裕。二處雖大小販賣不同,而其資本互相流通,原歸一致。至於逐年損益,二處合算;或損或益,按就各股份聲支配分給。爰立條約於左,以垂永鑑。
一、臺南廳蘇丞如定在資本銀一千元
一、同吳必源同同五百元。
一、斗六廳田心仔莊吳克明同同一千元。
一、同大潭莊楊大元同同五百元。
一、同田心仔莊賴如松同同一千元。
一、同同韓炳乾同同一千元。
一、臺南廳抽籤巷街洪壽山同同一千元。
計:四十分,資本銀四千元
一、各股份聲資本銀額,於起號之時定交一半,登記賬簿。其餘一半,定本年十月初一日繳足。
一、原資本銀四千元,如生意廣進,臨時要再擴充資本,就各股份聲攤支,每百元一月議貼利息若干?隨時酌議。會算時,就所有擴充之額,按分抽還母利,其中損益咸歸本店。
一、契約書五紙一樣,各收執一紙,永遠為炤。
光緒三十年十月二日舊曆甲辰年八月二十三日
立契約書人洪壽山、吳克明、蘇丞如、吳必源
楊大元、韓炳乾、賴如松
第九合股字
蓋聞:管、鮑高風,千秋盛事;雷、陳雅契,萬古美談。茲我同人,慕管、鮑之高風,追雷、陳之雅契。竊思利無獨專,集群福乃膺多福;財為共物,合眾財乃獲大利。爰是公同妥議,共出資本合謀砂糖什谷生理。其營業商號,命曰裕順;蓋取寬裕有餘,順時得利也。所有股份氏名及條約臚列於左:
一、王昌記六股,在資本七三銀六百圓也。
一、林筱蓉同同同
一、張佃南同同同
一、鄭雲忠二股,同二百圓也。
右計二十股,共出資本銀二千圓,均備交當事者鄭雲忠支去,振作裕順生理也。
第一條議:將資本銀二千圓交鄭雲忠,振作裕順生理,後日生理得失,均股均攤,總關造化,各無異言。
第二條店內要用諸夥,概由當事人因材而薦,各股主均不得徇私袒庇;倘夥伴有弊者,由當事人裁出,各股主不得逗留。
第三條執賬者不得執銀,執銀者不得執賬;各司其職,不相參差。
第四條執銀之人,宜由股主保家簽舉,倘銀項被執者濫費不符,保舉人當出賠償。
第五條買賣及各諸事,均歸當事人主裁,務宜盡心辦理,以圖獲利,不得濫費多開。
第六條各夥薪金逐月按給,不得多侵。
第七條諸股主除存本而外,尚有餘項存於公司者,即炤左開之利子發給,以踐新約。
第八條本公司之銀項出入利息,概有勘定:如在入每百元每月利子一元六角;借出每百元每月三元。此條係公司議定,以期商業之振興也。
第九條諸股概為協理人,如公司有所事,當出安排,以期商業日進。
第十條當事人不得作私商,以為倡率諸夥,茲以杜弊竇也。
第十一條諸股主若有貨賣公司,欲將貨項存公司生息者,則自交貨之日,半個月起利。
第十二條賬務每年定十月終為屆,務須結算,冊子分繳於各股主。
第十三條如公司結算有獲利者,即將獲利之額抽出二份,以為當事者慰勞。餘八份,始作二十股均分。
第十四條如契約未及周詳細載者,即臨時議定添入。
右契約計十四條,係公司妥議,各不得違背。爰是一樣作成四通,各執一通為據。
光緒三十年十二月日
同立契約字人王昌記、林筱蓉、張佃南、鄭雲忠
第十合股字
蓋聞:管、鮑高風,雷、陳雅契,千古美譽,傳世綿長,寰宇咸相欣慕者也。茲吳飄香為要振興商業,是以邀集良友,共相鼓掌。叨蒙同氣連枝,意志相投,協商開創益章號雜貨、北郊、布店生理,共合二十股,每股元本七三銀五百元正,合計本資一萬圓正。吳飄香六股,在本資銀三千元;祥和號四股,在本資銀二千元;晉益號二股,在本資銀一千元;裕泉號四股,在本資銀二千元;益和號四股,在本資銀二千元;合共二十股,在本資銀一萬元。立合約字之日,其項即交吳飄香收領辦理,振作配運南北雜貨等款,如行諸務,一切歸飄香調遣公辦,不得偏私廢公等情;如有斯情,被諸股東察出,應宜協議定止。如從公辦理,應每年終清結賬款,苟有長息,除行中諸費事外,並開賞當事勤勞一九抽分之外,應作二十股均分,利蝕均同,各無異言生端,恆相遵守,毋得違背。合立股字一樣五紙,股主各執一紙,以為之證。此據。
光緒年月日
諸股東合資同立
第十一合股字
同立合股約字人何某等。蓋聞:猗陶致富,經營不乏芳規;鮑管知心,貿易自有成法。茲我四人,芝蘭夙契,膠漆相投,爰居今而則古,既合券以聯財,自宜宏茲駿業,固厥鴻基。茲於光緒○年六月,○○○備出本銀○千圓,○○○備出本銀○千圓,○○○備出本銀○千圓,○○○備出本銀○千圓;合共本銀○萬圓,共同商業。於臺南市街內宮後街開設布店及染坊營業,匾號曰永瑞和。公訂條規,約議當事共同。既有四人之慶,允符四倍之占,所賴交贊模猷,共圖久遠,則不朽之盛業在茲矣!所立規約,各宜恪守,明議每年結賬,薪伙店租等費以外,得利並與內外當事及諸夥抽分外,就本銀得利炤股分攤;庶幾鮑管之遺風、猝陶之勝景,再見於今日矣!亦世世之綿遠也。於是,同設本號信記印一顆,分作四塊,各執一塊,並合股約字一樣四紙,各執一紙,永為存炤。
一、公定:本店不出支單、借單。議以信記印分作四塊,合股約字寫作四紙,每人各執其一。如有生理堪作,即由當事知會股東,取其憑記,由當事暫覓借用,以資流通。
一、公議:內外當事既定議抽分酬勞,在店總理各事,內外浹洽,宜夙夜辛勤,盡力經營,庶不負所託。
一、公議:所請內外當事及夥伴,在店幫理各事,每年終結賬,除薪伙店租等費外,得利以每千圓抽二百圓:一百圓與內外當事均分,餘一百圓與諸夥伴就薪金分攤,喜作酬勞。
一、公議:本號股東不得私自舉用夥伴,應由股東會同當事、會同各股東協議,斟酌妥當人等,可倩入店幫理,方能振厥鴻猷。
一、公議:諸夥伴薪金,逐月定作二期開發。倘諸夥有急需之事,先向議借,即由當事裁奪。
一、公議:本店定不出賬,若諸夥伴經手,果知人家及販客著實,賬項施延被累,宜先知會當事許允而後出賬。倘至期不還清者,由當事將經手人薪金扣抵。
一、公議:店內日清簿結存銀錢須要實在,當事時常查察,如有虛存浮記,惟該掌櫃是問。當事立即知會股東追究,不得徇情。
一、公議:本店生理,逐年結賬得利之項,諸股東不得私自支取;倘要支取,宜先會同諸股東定議,方可開支。
光緒年六月日
置同合股約字人□□□□□□
第十二合股字
同立合約聯財股字人謝捷泰、黃振發、葉泰記、黃有記等。竊見:財從力生事在人,為資本裕餘而益善。是以四人共議,於光緒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承買鳳山市街三角窗街福記支店貨物家器等件,截結計金三千零六十九圓五十四錢正,前來改號經營。茲將股友諸人資本列左:謝捷泰出資金一千六百圓,黃振發出資金五百圓,葉泰記出資金五百圓,黃有記出資金四百圓;合共資本金三千圓正。仍舊在鳳山三角窗街開張英福記商會和洋雜貨,其生理之事,一應托伏黃有記為當掌,逐年薪金一百二十圓。至於生理得利,扣除利息外,尚有得利,應當二八抽分,不得短少。自茲以後,務宜竭力營為,逐年清算,結冊各人一本送呈,贏虧炤本均分,登誌簿裏。其每年得利如若要支,當與股友參商。至於股本生息,每年由人炤取;無取者,再隨股本一體逐月加一分行利。今恐無憑,立此合約聯財股字一樣四紙,各執一紙,永為後炤。
光緒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舊曆辛丑年二月二十五日
立合約聯財股字人葉泰記、謝捷泰、黃振發、黃有記
光緒三十一年七月六日,股銀經以收楚。此據。捷泰
第十三合股字
合立聯財合股字人,鳳山街李角、陳椪吉、然香號管理人林川捍等。竊謂:以取善補仁,乃朋友相資之義;同心協力,即眾志同城之徵。今因前新寶裕號聯財諸人資本,一切抽歸,目下乏本為商,主理人陳椪吉將新寶裕店中財業、物品家器以及欠他被他欠賬項,並家屋一所,住在鳳山街火房口舊柴市街二百三十二番戶,再鼓舞合資,共商妥議,各出資本七五臺票三百元,合計九百元,就於本市街三角窗街重建振寶裕商店糕餅舖並砂糖商。公同議舉李角為主理人,所有店中出入賬項、物品買辦以及僱退店夥,一切聽主理人主權。每至年終結賬,除店中開費外,得利多寡,按作三股均分。俟至三年後方許開支,若未及三年,不得藉端暫借,致亂店規。倘將來生理否泰得失,係關造化,切勿互相歸咎。此係同聲樂從,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聯財合股約字一樣三紙,掽吉等各執一紙,以存後日證據。
光緒三十一年新舊曆二月四日元月一日
合立聯財股字人李角、陳掽吉
然香號管理人林川捍
第十四合股字
立合在本股字人王福記、王銘記、陳顈裕。今因合作瑞興洋行生理,議作三股,計在六八本銀六千元:福記得一股,在六八銀二千元;銘記得一股,在六八銀二千元;顈裕得一股,在六八銀二千元。簽舉陳輔卿當事。逐年結賬得利,炤股分攤收入。各人在本賬內如欲開支,必須公議妥洽,不得擅自侵取。維願同心協力,和衷相濟,日後生理興隆,利澤攸遠,是所企望焉。合立在股字三紙,各執其一為炤。
光緒十四年戊子元月日立股字
第十五合股字
同立合股字人,下林仔邊街黃長記號,即黃國良。因前在東港街開設張長泉號油車牛磨生理一舖,歷年已入,無甚得利,兼無妥人可用,是以停罷。茲因有東港街吳聚成號,即吳兆漢出為合夥,擬作兩股經營,每股議出本銀六八佛銀二百大圓,交漢出為當事。日後得利,兩股均分,更易其號曰長成,俾生理再振,基業重興。至一切店中車間、棧房,以及器臼家伙,議明踏稅。當事之人薪金,議明開列於後。其店屋、車器若有損壞,由稅項修理。此係二比妥議,恐口無憑,同立合股字二紙,各執一紙為炤。
計開:
當事全年薪金七十二大圓。店中全年稅項一百二十員。軍房、店屋、器臼載在點單列明。
太歲乙未年十二月日
同立合股人下林仔邊、黃長記、東港街、吳聚成
第十六合股字
立聯財合股字人,臺南府安平縣大西門外西定下坊海安宮街郭頭、郭和。茲因光緒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傭資本銀二千元,面議將銀交代郭興兄,重新開建興業糖行生理,在於本街開張和記號,日後該行如有虧蝕,乃係頭、和兩人造化,與當事者無干。口恐無憑,合立股字二紙,付股東收執為據。此炤。
一、面議: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結賬,如有開行費以外長息實銀,當事得一九蔭分。
一、議:糖行以現買賣銀項出入,當事不得擅自濫行放賬,合應聲明。
光緒十五年六月一日
聯財合股字人郭和、郭頭
當事人郭興
第十七合股字
立聯財合股字人,臺南府安平縣大西門外西定下坊海安宮街郭勝,西定上坊外宮後街郭延。茲因光緒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備資本銀三千,計六千元,面議將銀交代於郭利兄重新開業糖行生理,在於西定下坊南勢街開張玉記號,日後該行如有利蝕,乃係勝、延兩人造化,與當事者無干。口恐無憑,同立股字三紙,付股東收執為據。
一、面議: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結賬,如開行費以外長息實銀,當事得一九蔭分。
一、議:糖行以現買賣銀項出入,當事不得擅自濫行放賬,合應聲明。
光緒十五年六月一日
當事人郭利
立聯財合股字人郭勝、郭延
第十八合股字
同立合約字人汪藻記、汪泉記、邱振成、啟隆勝、汪瑞記、汪耀記、源合成。竊聞:猗、陶致富,經營不乏芳規;管、鮑知心,貿易自有成約。既凡我同人,芝蘭夙契,膠漆相浮,爰居今而則古,既合券以聯財,自宜宏茲大業,固厥新基。今臺南竹仔街泉裕、振成合夥生理,迄舊歲修謀為未得如意,邀請股商裕成等,爰稟知己者,共議聯貲,公舉陳黎老為當事營謀。爰議所有前者邱振成一面欠項及存賬一切,振成自抵當,不干合夥公司之事;汪泉裕亦然。前核賬,以丙申終止,邱振成在股分,除算賬外,僅有貨本銀六百圓,汪泉裕只在貨賬實在本銀六百圓,再邀源合成在一股本銀六百員,啟隆勝在一股本銀五百員,汪藻記在一股本銀六百圓,汪瑞記在一股本銀六百圓,汪耀記在一股本銀六百圓;計七股合共資本銀四千一百圓,在店經營,匾改曰裕振成字號,仍作綢布生理。逐年得利,炤本均分。自此同心協力,允符獲利之占;和氣相從,克恢不朽之業在茲矣。自宜恪守條規,炤約勿忘,庶幾鮑管之休風、猗陶之勝概再見於今,亦後人所取法焉!謹立合約字一樣七紙,各執一紙為憑。股份以及所約條目開列於後:
一、汪藻記在一股計七三銀六百圓。
一、汪瑞記同同
一、汪泉裕同同
一、邱振成同同
一、汪耀記同同
一、源合成同同
一、啟隆勝同同五百圓。
合共七股計七三本銀四千一百圓正。
一、明議:本店事務應由當事之人秉公設法,至於股份東家在店辦事,亦須秉公協力。凡有諸事,須與當事之人相商公允妥行,不得擅便,亦不得擅用人數,致干嫌疑。
一、明議:年結得利,按以加二分:頭內當事之人,應得加一之額;餘尚加一之額,以分夥伴共得分甘。至於股夥得利,須待三年之外在架充足,方得開支,務必先期通知,炤股按額,並不得先行支取。此預議各悅,不得滋端,致干規約。
一、諸股份以及當事諸夥,俱不能擅支銀貨。至於逐月夥伴薪金,應由經手按期給發;倘若侵漁積弊,由經手是問扣抵。
一、再批明:泉裕、振成所有前欠公款,以及拖欠郊行等賬並借項一切,應泉裕、振成各自抵當,不干裕振成之事。合應批炤。
太歲丁酉年月日
汪泉裕、汪耀記、邱成振、啟隆勝、源合成、汪瑞記、汪藻記等同立
第十九合股字
同立合約字鄒開記、蔡泰記、李品三、杜順德、王金慶、鄒登記、陳深記、林添記、林克記。蓋聞:猗、陶致富,經營不乏芳規;鮑、管知心,貿易自有成約。茲我同人,芝蘭夙契,膠漆相孚,爰居今而則古,既合券以聯財,自宜宏茲大業,固厥新基。匾曰德源,合共七股,得利就母均分,計本銀七千圓。既協同有九人之慶,允符獲利三倍之占,所賴大振宏規,更圖久遠,則不朽之盛業在茲矣!自宜恪守條規,勿違炤約,庶幾管鮑之休風、猗陶之勝概再見於今日,亦後人之所取法焉。爰立約字一樣九紙,各執為信。股份、條目標明於後:
一、公同議舉王遷記當事,在店經理公事。公議得利十元抽一元,以作全年辛勤謝勞。
一、議:本店生理,必須在架充足,方准開支。得利閒時不得預支,須待年終結算明白,炤股分支。各宜自守規約。
一、議:本店股夥不能薦人,恐不受喚用,多生情弊花費。
一、議:各股夥如欲抽本,別圖生理,不得私退外人承坐,務須先期通知當事及諸股夥,許抽方抽,毋得自便。
一、議:股夥不得向店內暫移銀錢借用,如有急需,必須別處移挪。
一、議:店內逐月銷號首飾衣物,在股及當事店夥不得擅行抽摘,不致故衣難賣。
一、議:店內日清簿尾結存銀錢,總須實存賬目;如有虛存浮記,惟該當事是問賠補。
一、股夥公議:本店不出支單期票,或二、三、四月間生理興旺,措手不及,由當事先邀齊各股面商,均無閒款借與公司外,再由當事向他處暫借,不得擅專。
一、店內所用夥記,均係當事選用,如有舞弊賬目以及贓架失號,惟當事向保人是問賠還。
一、店內各夥記薪金,由當事秉公議定,逐月宜向當事取用,不得自行擅專。
一、列在股本銀,開列於左:
鄒登記在本銀一千圓再添本銀四百圓。
鄒開記同同
蔡泰記同同
李品三同同
陳深記同同
林添記在本銀五百圓再添本銀二百圓。
林克記同同
杜順記同同
王金慶同同
共九人,合七股,計在本銀七千大圓正。另當事一紙,共十紙,各執為炤。
七股共再添本銀二千八百圓,合前在本銀計共九千八百圓。再炤。
同治七年三月日
同立合約字李品三、杜順德、鄒開記、林添記、鄒登記、
林克記、蔡泰記、王金慶、陳深記
第二十合股字
捷興公司外號唻記棧,股票合共十五紙。第十一號孫通記
此我等志同聯股,道合聚財,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財,篤誼孚運籌之振美。爰同股合,開張打鼓內外南北生理,自行配寄採兌,起號捷興公司,外號唻記棧。訂議作二十二股,每股定出資本六八銀一千元,合共在本銀二萬二千大元。公議章程,詳列於後。自今於後,惟願大展鴻猷,大道生財,永固秉行信義,恪遵規約,以期獲利靡既,是則各股東所得幸也。謹議合股字,各執一紙為據。
並列芳名為序:
陳隆記應得六股,本銀六千元。
陳茂記同二股,同二千元。
陳貞記同同
黃遜記同三股,同三千元。
陳字記同同
陳春記同一股,同一千元。
以上二十二股,計在本銀二萬二千元正。
一、議:本行生理,每股本銀一千元,共二十二股,計本銀二萬二千元。所落資本,每千元每年利息銀八十四元。共各股內有願別付銀在本行內放息者,議每百元全年息銀十元炤算,以招公平。
二、議:協理股東公舉孫明輝為正當事,每月薪金十五元;陳詳明為副辦,每月薪金十五元;掌握全盤生理事宜,並夥伴概歸正、副當事協理人裁酌選用。惟管銀人須聽協理股東公舉擇用,如有不遵規矩等弊,當事人宜向協理股東言明,另招別人充辦,不得徇私。
三、議:凡有自行配寄東洋、香港、廈汕外埠各所採兌貨物及客貨採兌所得行仲,並保家包船儎等款盈餘,一切利蝕,概歸本行核結。除開行租、福食、薪金,並除還股息揭息等費以外,核實得利若干?仍留存經營,以圖永遠。
四議:本行生理,並橫濱設棧,倚兌叨仲所有盈虧,均歸本行賬內核結。餘還息外,如有獲利,俟三年大結,除虛有賬落折,並開諸費以外核實,方准給與當事人花紅分甘,以酬其勞。議:每百元應抽給正、副當事人孫明輝、陳詳明每人各一十元,協理陳隆記應給一十元,陳茂記應給五大元,兩協理人無薪水,尚能通融外水項行情,振美穩機,以固大局,除外炤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經營與否,由協理人隨時裁決,各股東應當炤行,不得異言。
五、議:各股東倘有急需出借,須先問本公司,不受,方准與外人交借。如要問本公司支借,須立借單並股字為據。每股只堪許借二百元,每年每百元利息十六元,均當炤算,不得加借亂支,偏庇弄巧。
六、議:股內各股倘有志圖別業,欲將股份出讓,須先邀集協理股夥酌議,兼公結算劃割,公議時價與股內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內公司不願承接,方准招外人承頂。
七、議:本行當事各伴人等,按月給工,不得預借,並私用本行圖章揭項,私作生理,私侵公項。倘有等情查出,將其得利銀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議:本行專做臺灣打鼓南北九八行生理,並自配寄外埠等處,倘要別課郊號,或份船股賬,必先通知協理人議妥,當事人不得擅自舉行。或要別謀外洋何貨有利採兌配寄,當事人宜與協理人集議妥洽可行,利虧亦關造化,各無異言。
九、議:行內夥伴由當事人、協理人因材選用,不得袒庇親朋故友;倘有不遵規矩察出,秉公開辭,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銀項,由保舉人賠償。倘各股東欲查行內賬目事宜,先與當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檢閱,亂為情弊。
十、議:當事人掌握生理,務宜秉心經營,凡事並賬目須聽協理股東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協理股東公議去留,不得異言生端。
十一、議:本行生理總要逐年核結賬目,錄冊呈與各股東細閱,而日清賬條,當事人亦須逐日存查督視。如無交關來往,與人借項被欠,由當事人賠償,庶除繁亂情弊。
十二、議: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項或需項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炤時價行,不得隱蔽,以符重託。
十三、議:本行當事人、夥伴人等,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敢故違,查悉將本利銀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當,與本公司無涉。
十四、議:生理興隆,固人欲所同,然勝負之事,在所難料。倘遇意外及虧缺,股內人各安天命,苦樂同沾,各無異言。
十五、議:外人如有與股內人長短,欲由本行內阻擋股份人之項,當事人切不可聽其外人擋扣。倘有侵缺本公司之項,即可聽就股份扣抵,其餘仍歸股份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亂世賊劫,股票失落,宜先通報本行,再給副股字存據。為當事人應當炤給辦理,不可異心,以為子孫輩永遠存焉。
光緒二十一年乙未年十二月日
捷興公司唻記棧當事人孫明記、陳詳記立
第二十一合股字
和興公司股票
且自子貢開貨聽之,經營生者咸趨貿易;陶朱善謀為之術,逡巡者厥凜成規。聚財可以生財,協力尤期得力,此我等志同道合,思合本以求財;氣篤誼孚,特運籌之振美。爰同合股開張打鼓南北中外生理,自行配寄買賣,建號和興公司。訂議作十一股,每股定出秤重六八銀一萬元,合共在本銀一十一萬元。公議章程,詳列於後。自今於後,惟願操作為於時命鬼神之玄機,鴻猷大義,大道生財,殿基業於盤石,巷桑而永固,秉行信義,恪守規約,以期獲利靡既,是則各股東之所深幸也。謹議合約,各執一紙為據。即將各股東在本芳名並列於左,是為序。
陳北學、敏記號得二股本銀二萬元正。
日翔、文鳳號同同
和智、情記號同同
和信、潤記號同同
文定、權順號得一股本銀一萬元正。
和禮、永記號同同
仲和、致祥號同同
共計得成一十一股,共在本銀一十一萬元正。
謹議各章程列左
一、議:本行生理,每股本銀一萬元,共一十一股,計本銀一十一萬元,每年利息八百四十大元。嗣後各股有願別付在本行內放息者,宜與當事人商定,利息隨時酌妥。
一、議:本行各股東公舉陳仲和為正當事,每月薪金三十元;陳祝三為副當事,每月薪金二十元;掌握全盤生理,招客買賣,並行內夥伴概歸正、副二當事人裁酌。惟管銀人須聽各股東公議舉用,如有不合式及不遵規矩者,正、副當事宜向各股東言明,另招別人,不得徇私。
一、議:本行自行酌寄中國及日本、香港等埠採兌貨件,以及客貨採兌,所得行仲及積貨待估利蝕,並保家包船儎位盈餘等,除開行租、福食、薪金、應酬、逐年歸返利息各項開除費外,核實得利若干再留存經營,各股東酌定炤行。
一、議:本行生理,並開設橫濱順和棧所有盈虧,均付本公司賬內核結。除開歸返利息外,如有得利,須俟三年或五年大結,除虛賬外,准可實給與當事人花紅分甘,以酬其勞。
一、議:每百圓應抽給正當事一十四元,副當事六大元,餘者炤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付本公司經營與否?隨時酌議,各股東不得異言。
一、議:各股東倘有急需,在本行公司先借者,其利息全年每百元十大元,如不屆年,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大元,均當炤算,不得弄巧。
一、議:本行股內各東,倘有志圖別業者,將名下股份讓出,須先邀集同夥,齊議歸何人承受,秉公結算劃割。若股內人不願承接,方得招外承頂。
一、議:本行當事人、各伴人等,按月支工,不得預支掛借,並不得借用本行圖章,私自揭借,亦不得自作私幫生理,私用公項。倘有等情,一經查出,將母利充公本行,以杜利心,而省滋累。
一、議:本行乃做打鼓南北行九八生理,自行配寄等。倘要謀別處郊號,必先通知各股東商量停妥,當事人不得擅自舉行。或要記別處外洋何貨能利本行採兌配寄,當事人即集股東酌妥舉行,利虧亦關造化,股內之人無得異言。
一、議:本行內夥伴,由當事人因材而用,不得袒庇親朋,當擇善而舉;倘有不遵規矩者,一經察出,秉公開辭,不得徇情。存侵銀項,係舉人賠償。
一、議:本行當事人務宜一秉至公,凡事應聽各股東稽查;如有不公,並侵取等弊,聽各股東公議去留,不得異言生端。
一、議:本行生理,總要逐年錄冊,呈與各股東觀覽;而日清賬亦須逐日存查,庶無紊亂。
一、議:本行貿易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項,或需項外揭通融,其利息炤時價行。秉公處理,不得隱蔭,以負重托。
一、議:生理興隆,固人所同欲,然負勝之事,在所難料。倘遇意外,生理虧缺,股內人各安天命,苦樂同沾,無得異端。
光緒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立股東合約字文鳳、永記、敏記、潤生、情記、權順、致祥
第二十二合股字
竊謂:生理合作,必在志同意洽;聯股營商,無非和衷共濟。既氣求而聲應,欣聯道義之交;固合力以通商,同作經營之計。同方同術,意惟存乎至正至公,自和氣以致祥,以期克振宏謨,由是則獲利無窮,業可大而可久也矣。爰將合股承坐隆興號綢布等件及賬目全盤生理,從今重新整頓,開張在臺灣打狗旗後街,起號表為隆興昌記,專謀米谷兼辦外水等處布疋雜貨以及在臺配寄外水辦倚兌九八生理。自今以後,惟願當事人秉行信義,恪守規約,以期大振鴻猷,財源如百川聚會;宏開駿業,利路似萬寶朝宗。謹將各股資本以及合約章程一樣十三部,每股各執一部,以為永遠存炤。
茲將股東芳名臚列於左:
陳潤生在本七五平銀五百大元正。
王全記同同
榮奇記同同
陳義記同七百大元正。
孫邦杰同五百元正。
孫克明同同(以下略)
合計百三十八股,共在本七五平銀六千九百元正。
一、議:本號生理訂於六千九百元,計百三十八股,每股五十元為定。議明資本每百元,每年應貼股東利息十元正。
二、議:本號生理舉林樹勳為當事,掌理全盤生理之事,每年薪金銀一百二十元。
而管銀人聽諸東另舉擇用;如有不遵規矩,聽當事由總理人向股東言明,共議另擇妥當人充用,不得徇私。
三、議:本號生理舉陳玉寅為總理人,永遠仍舊掛營業名,監督本公司全盤一切事宜等款,各股東等不得議換別人。而本公司專作米谷及綢布外水生理,須與總理人共議,設調銀根妥協,方可舉行,當事人不得擅自專行,免致冒險。而本號全盤賬目,須聽總理人查核來往銀錢等貨項,不得異議。為當事人宜竭力從事遵規守約,以望大啟鴻猷。
四、議:當事人如私將公司銀項不論與外人交接,或經手置買事業並私作生理,凡有得利,一切盡歸本號,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違,察出一切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五、議:本號生理,除在本採兌以外,如伸項或欠他他欠,必須逐一登記賬目清楚,不得隱蔽,以負重託。
六、議:當事人及各伴人等,按月給工,不得預借加侵,並私用本號圖章揭借,私侵公項;倘有等情,被股東及總理人查出,而當事人須聽各股東公議去留,不得異言,以昭公允。
七、議:各股東倘有急需出借,須先問本號,如不受,方許與外人交借。如要向本號支借,須將股字與總理人簽字,然後立借單並股字為證。每年每百元利息銀十八元,按股份之額,不得加侵弄巧。如股東意欲別圖,願將股字出讓,必須與本號並總理人商酌;劃割歸本號或別股承受,亦須總理人簽字為憑,股東不得私讓外人。
八、議:本號生理,以作店口零星綢布等貲發兌為本。因邇來各費浩繁,求利甚微,倘股東如有辦貨交接價數,須跟門市發兌一客一律,以冀永遠利盛均霑。
九、議:本號各股東如有欠他賬項等,欲由本號阻擋股份銀或支項及過賬抵額,當事人不得擅自聽從,以敦股友情誼。
十、議:本號生理須認真振作,以冀大振宏謨。賬目必須分明,倘有盈虧,均炤股份開攤,各安天命,不得異議。如有得利,逐年核結,須候三年大結,除開費有賬以外,核結得利若干?定每百元抽出七元,給與當事人花紅;又再給出七元與總理人,以為酬勞;又再抽出六元,給與後來有得力諸夥。本公司有得利,每百元計抽出二十元,以為花紅酬勞分攤之額。
十一、議:本議諸股友如有與本號來往,侵用本號銀項,定每百元每年應貼本公司利息銀十八元,以杜弊端。或股東如有與本號來往,除在本外,有在款於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須貼利息銀十四元,貼與在項股東,以昭公道。
十二、議:當事人不得袒庇股東以及親友、故友侵缺本號艱項;如有不敷,由經手人賠償,與本號無干。
十三、議:本號當事人等概不得做犯法生理,如敢故違,將本利銀一切充公,有事及虧本,自行抵當,不干本號之事。
十四、議:當事人須每日查日清賬目,逐條慎記清楚。如與交關人來往銀貨,須另設立手簿,兩相蓋印清白為憑,切遵條約。
十五、議:本號生理如大得利,須存作公積,以為擴張大振。如要開支,須請合股並總理人議妥舉行,不得多生枝節。
十六、議:各股東在資本於本號,另有設立手簿,交各股東存執,須至年終持簿到支股息。凡與本號交接貨項,明訂現算,不得延誤;倘有過期,炤七議算利息,不許異議。
十七、議:本公司生理係總理人陳玉寅創始,設立規模至茲有年,因事孔多,第恐過勞,是以不欲支給月俸。但念林樹勳交誼甚殷,讓與為當事,倘玉寅如乏良機,而各股東及當事人等亦宜聽玉寅仍理本公司全盤一切事宜,薪金仍舊炤給,當事人等不得推諉,以盡友誼之情。
光緒三十年六月舊曆甲辰年五月
王全記
立股份字人陳潤生、陳義記、榮奇記、孫克明、林鳳鳴
隆興昌記總理人陳玉寅
當事人林樹勳
第二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股人,現住港東中里東港街蘇爵仁、李化育、黃萬吉、莊寶春、洪生德和等五人。此股合同共議,在於東港下頭角開設魚品販賣商業,屋號曰良盛號,資本金七百圓。定議該良盛號商業始終得失,一概為八股一樣均分,切無異心也。良盛號營業為八股合商,資本金五人同面議定:蘇爵仁得一股,備資本金一百元;李化育得一股,備資本金一百元;黃萬吉得一股,備資本金一百元;莊寶春得一股,備資本金一百元;洪生德和得三股,備資本金三百元。面議既定,決無相違,口恐無憑,同合立股分證字五本,五人每人各執一本存炤。
光緒二十四年十月
同立股份證字人原籍維新里大社莊四十八番戶現住港東中里東港街蘇爵仁
同港東中里東港街李化育
同同第四百五十四番戶黃萬吉
同同莊寶春
同同第四百五十六番戶洪生德和
右五人等一樣同立股分證書無違也。
第二十四合股字
蓋聞:財從伴生,事由人立,利因本積,志在同心。茲我同人,邀集合資聯誼,以益大道生財,議舉開張合作油舖生理,定在鳳山埤城內草店尾街,號曰和義。其生理訂議作六股,每股科出資本銀五百元,計六股,實備資本銀三千元。公同議請朱君壁瀛為當事,掌握全盤生理,任憑貿易,聽其主裁,公議章程詳列於後。自今惟願大展鴻猷,永固信義,恪守規約,以期獲利,是則合股東之深幸也。謹議合股約字,各執一紙為據。
計列各股東芳名:
一、朱士洲記應得一股過半股,六八銀七百五十元。
一、王粗記同同
一、朱再發記應得一股同五百元
一、張行記同同
一、梁冀記同同
共六股,計資本銀三千元。
一、議:本號生理,每股本銀五百元,共六股,實備資本銀三千元也。
二、議:公舉朱君壁瀛為當事,每月薪金六八銀八元,掌握全盤生理事宜,並夥伴概歸當事裁酌選用。
三、議:本號內店稅、福食、什費、薪金等款,應由本號支理炤發,不得加用濫用。
四、議:本號所作油舖生理,發兌一切利蝕,逐年本號核結。除開店稅、福食、薪金、什費等款外,核結實得利若干?造冊呈報股東查閱。
五、議:本號生理,逐年核結,除費外,結有實利,方准給與當事人花紅。議:每百元應抽十元,以酬其勞。
六、議:本號生理,其得利仍存經營,以固永遠。俟三年過,各股欲均分,欲在本號經營,是否?到時酌議施行。
七、議:股內各如有志別圖,欲將股份出讓,須先邀股內人酌議結算,公議時價,與股內人或本號承受。如股內人、本號不願承受者,方准邀外人承頂。
八、議:本號圖章,不准私用揭項;倘有等情查出,聽股東裁辦,以杜弊端。
九、議:各股東在本銀項,每年每百元八元四角利息,到年五月結賬,將本銀炤算利息,分與各股東支去抵利。如生理未見得利,資本短缺,各股東自當再行添本;若無添本,聽當事人立字蓋用圖章向人告貸,不得異議。倘股東有伸銀項在本號,每百元每年本號貼出利息銀六八銀十六元,交他支去抵利。抑股東侵欠本號銀項者,每百元每年貼出六八銀二十四元,攜來應坐本號利息,炤約而行,不得拖欠,似昭公平。
十、議:生意興隆,人所同欲;然勝負之事,在所難料。倘遇意外盈虧,股內人各安天命,憂樂與共,炤股均分,各無異議。
第二十五合股字
合約書
右因黃海等,於本月十六日蒙廳長許准,開設質屋營業。其店號名之曰協益,住在觀音街第五十六番戶。同立合股資本約字人王清標、陳洽泉、葉扁、陳池、黃滄海、許啟嫂、洪粗齒、李春州、黃濱等,共出資本龍銀一千三百七十元,合開質屋並故衣營業,若後日生理得失,應就股內資本銀均攤。雖為獲利起見,亦係經營一途,所冀將來振興鴻業,廣蓄財源,俾合股諸君共沾利益,慎勿稍有偏私,致傷和氣。此乃相議妥洽,有無反悔異言,餘者公訂條規,以便遵守。謹將所議條規,開列於後。口恐無憑,共立合約書一樣九枚,各股各執一枚存炤。
計開公訂條規如左:
一、股內每人在資本龍銀之額:如陳池在資本龍銀三百圓,王清標在資本龍銀三百圓,洪粗齒在資本龍銀二百圓,黃滄海在資本龍銀一百六十員,陳洽泉在資本龍銀一百圓,李春州在資本龍銀一百圓,許啟嫂在資本龍銀一百圓,葉扁在資本龍銀六十圓,黃濱在資本龍銀五十大圓;計共一千三百七十圓。
一、本號銀項若有餘裕,不能私行轉借;倘銀項若有缺乏,亦不得擅用本號信記,私行承借,必要集諸股東同家長黃滄海商議為妥。
一、本號逐年應存計冊,以告諸股內。或無得利,聽其退股來回資本;或有得利,聽其開支利銀。如不願開支,欲將得利銀合算為資本,亦各從其便。
一、本號銷胎諸物,無論輕重,若諸股內及諸夥缺乏要需,應由公訂估價,然後炤價買出,不得私行抽記,以亂規約。
一、本號凡開費以及雜款,俱要登記賬簿,聽股內任意隨時查閱,不得阻擋。此係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條規約,批明再炤。
光緒二十八年舊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約字人李春州、陳洽泉、黃滄海
(以下略)
秉筆人楊克熾
一、批明:自光緒三十年正月間生理已廢號,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後不能行用,當作廢紙。
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貓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蔣傳
嘉義西堡新厝仔莊第七十番地賴氏容
嘉義西堡嘉義西門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蔣崑鏞
右者係自光緒三十年間,合營嘉義西門外街吳服商業號曰勝興。茲當事者蔣萬不幸身故,股友謝沽泉、洪光星、黃屋竹、陳慶退股抽出,傳等竊慕管鮑之風,安忍分折,爰是會合簽議,即將本業再行振作:傳應備資本六八銀一千五百元,容應備資本六八銀七百元,崑鏞應備資本六八銀一千元;計資本三千二百元,付與蔣坤爐出為經營。該資本務宜將前結算伸數湊成股額,聽由當事者公平辦理,日後盈虧,應當炤本攤分,不得爭長競短。此係俱皆樂從,各無異議,口恐無憑,特立合股字一樣三紙,各執一紙為據。
光緒三十三年舊曆五月日
蔣崑鏞後見人陳氏杳、蔣傳、賴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立合約字人金永眾股分等。竊謂:同心協力,生理自見興隆;踏矩循規,事業方能永遠。緣我嘉城北門內街金永裕鑄爐,此次蒙藩憲頒給帖戳,業於光緒癸巳年六月稟報開張各在案。第以管、鮑之風聲,未易企仰;而子貢六億量,實欲追蹤,爰是僉議:每分定本銀一百圓,日後得利炤分均攤,條列在本。同立約字一樣十八紙,凡我聯財各執一紙,永為存炤。
計開:
林榮記在本銀六百圓,應得六分。
金永豐在本銀四百元,應得四分。
張世珍在本銀二百元,應得二分。
蘇長興同
鄭盈記同
高登記在本銀一百元,應得一分。
劉源記同
王純格同
施振記同
王斯美在本銀五十元,應得半分。
羅命記同(中略)
一、批明:羅鼎記承辦本號給帖事宜,並無支領薪金,爰議逐年得利,准炤股內,再加一分開支。
一、再批明:以上合三十分,共在本銀三千圓,又另蔭羅鼎記一分,合共三十一分。理合聲明。
光緒癸巳年十二月日金永裕股眾分合約
合約字壹紙,付蘇長興執炤
第二十八合股字
財祺日晉
立合同據歐陽長庚、陳元升、陳顯標。茲緣意氣相投,摒做甲紙,乾記字號,自溫郡辦好專連淡水建發行銷售。分作十股,每股計英洋三百元,歐陽出英洋一千元,應坐三股三;元升出英洋一千元,應坐三股三;顯標出英洋一千元,應坐三股三;合共英洋三千元,以作資本,議定三年結賬,盈餘炤股均分,毋得論寡爭多,致傷雅道。自立據後,惟願協力同心,終始如一,以致生財有道,獲利無窮矣。恐後無憑,合立同據,各執一紙為炤。
光緒二十九年元月吉日
立合同據陳顯標、歐陽長庚、陳元升
見中金文成
第二十九股份銀收單
茲收過
洪韞玉先生來大稻埕新興街十六番戶建盛茶莊股份龍銀一千元正。該莊股額共一百分,先生名下應得十份,他日生理得失,炤股均分。此據。
光緒二十九年四月,即舊曆癸卯年三月日立
收股份銀單人建盛、林蔗田
第三十合股字
立興業同盟約字。謂:天下事有志竟成,人情中因信而立;是故成大業者在同心,決大事者在慎儀。茲吾儕志向運送一途,當此興業建議之故,雖云彼此可信,終恐口無憑,不得不共立約字,以冀同盟之精力終始者為一,永無反悔者。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法,商有商規,今分股並規則,開列於左:
謝天祥三股半七百大元
何鏡如三股六百大元
周錫卿二股半五百大元
李魁一股二百大元
一、該營業之資本,計定龍銀二千大元,分作十股,每股應出龍銀二百大元。但蓋印之時,每股先備出龍銀八十大元,以作經營之資本也。
二、倘日後有用銀項之時,各股分應出之額,必宜交納清楚。
三、每年定於年終結算之時,損益炤股配分。
四、該運送出入之賬項,每月查檢一次,以防不明等情。
五、臨查之時,倘有賬件銀項費用不明等情,該人自當賠足。
光緒三十年三月日立
謝天祥、何鏡如、李魁、周錫卿
第三十一合股字
同立資本合夥生理約字人黃心、曾巽言、蔡藩等。情因曾巽言有備出資本銀一千元,黃心備出資本銀三百元,蔡藩有備出資本銀二百元;合備出資本龍銀一千五百元,振作綢緞什貨商業,舖號彩彰號,其營業場所在新竹廳新竹街,土名西門元太爺街黃錦三方第五百四十一番戶內。但生理雖三人合夥,而戶主以及營業名係委曾巽言一人出首稟報,而心與藩等並未連名在內,第恐後日有生理事端,是以議立合約為證。凡生理開業以後,無論長利或多或少,除舖內費用一概以及藩等薪金以外,所有長利即先扣起加一,加貼藩生理熟務慰勞之金,其餘長利多寡,炤資本銀均分為是。倘後來生意大振,經營致富,亦係諸人之福,務須循規導矩,遵約而行,各不能爭長較短,致傷和氣。口恐無憑,同立資本合夥生理約字一樣三紙,各執一紙,永為執炤。
批明:其股夥內之人,除逐月薪水以外,不能侵取,廳將資本銀加抵,不得異言。又炤。
再批明:其舖內各貨物,無論何等人家,諸夥內人概不能擅便出賬,隨登經手人代去;如後拖延不還,該代去之人抵當。又炤。
再批明:至年終結算,所有貨物炤採本之價,不能准折,以負長利之功。又炤。
再批明:後日夥內之人要增添資本,須再記入資本簿內。其長利,以資本多寡均分。又炤。
再批明:諸夥內如要抽回資本,其貨物炤採本的價,但舖號彩彰號應歸開業人承辦,不能分折。又炤。
再批明:其舖號內所有一概事務,由曾巽言一人主裁。又炤。
再批明:恐舖中有要用銀項向人借入,出巽言之名,當記入舖中賬內,公共負擔。又炤。
再批明:股內有在舖內作舖夥,不能私作生理;如有私作,將貨充公。又炤。
光緒三十年六月日
代筆人楊輝如
同立資本合夥生理約字人曾巽言、黃心、蔡藩
第三十二合股字
出本銀列明於左:
一、方青桂出本銀一百二十大元應得四分
一、郭阿水出本銀六十大元應得二分
一、連清泉出本銀一百二十大元應得四分
計三人共出本銀三百大元。
同立股夥合作生理約字。面議:茲公共生理,依舊作聯豐字號,倘有獲利,應作股份均分,若生理或長利或缺本,亦是作股份均攤。但此生理,前光緒二十九年間,係是方青桂、連清泉二人先作,數項被人欠二百零元登明在簿。其郭阿水係是光緒三十年再來合夥,如有合夥三年之內,裁欠數項二百零元,不干水之事。三年以滿,應立股份均分。但恐日後有生嫌疑,爰是當場議定合作股夥字為據。自此立字之後,務宜遵約而行,俱各不能爭長較短,至公無私,同心協力,一團和氣。口恐無憑,合立股字一樣三本,各執一本,付執為炤。
批明:凡公司有向他人支借銀項,經有登記在簿,而公司應當貼利。倘日後母銀應額股份均還,兩不得推諉。批炤。
再批明:曆年凡納店稅以及營業稅,並什貨以外,如有長利者,應作股份均分。立炤。
再批明:其生理有得利者,應作股份均分。或是缺本者,亦作股份均攤,該股夥應額抵當補足。批炤。
再批明:三人薪水月各人三元,各人可以支領;如領過額者,應當支還店內。合應聲明。又炤。
再批明:現年郭阿水來合夥生理,凡諸人來往長短被欠之數項,應該公司支理。批炤。
又批明:方青桂備本銀一百二十元,應得四分。連清泉備本銀一百元,應得四分。郭阿水備本銀六十元,應得二分。俱各立批炤。
光緒三十年甲辰正月日
代筆公親人謝水
立股夥合作生理約字人連清泉、方青桂、郭阿水
第三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約字人鄭澄記、葉宜記、鄭擎記、鄭益記、林道記、李榮記、鄭砥記、鄭豐記。竊謂:貿易貴在同心,經營尤宜洽力,誠哉是言也。茲我同人,心慕管、鮑,業治猗陶,慫恿郊行生意,計及共湊成資本七三秤銀一萬五千圓,統共廈時秤一萬零九百五十兩正,遞年得失就本攤分,永無異議。僉舉養齋、如松為當事,在廈開設貞元牌號,振作郊行生意。逐年會計扣除開銷外,得實利若干?支出一九抽分酬勞當事,尚溢銀兩,按炤實在股額均分。如該利諸股東支存不齊,惟憑賬冊,逐年仍炤數多寡攤分得利。但養齋、如松既任當事之職,務須認真整頓,俾貞元日新月盛,有生生不息之利,副諸股東望。今欲有憑,同立合約字一樣八紙,各執一紙,付執永遠在炤。
一、林達記繳出資本銀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兩正。
一、鄭擎記繳出覓本銀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兩正。
一、鄭砥記繳出資本銀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兩正。
一、鄭豐記繳出資本銀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兩正。
一、李榮記繳出資本銀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兩正。
一、葉宜記繳出資本銀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兩正。
一、鄭澄記繳出資本銀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兩正。
一、鄭益記繳出資本銀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兩正。
一、資本最宜尤實,諸股東不得濫侵本號銀項;如有欠至百兩以上者,經久不還,至年終結算,除將該股財本扣起,餘就本得利,不准照約字內股份攤分。再炤。
一、當事人務宜開誠布公,俾益貞元,不得營私弄弊;如有此情,一經諸股東察出,定應撤退換充,不得藉端刁難。又炤。
一、掌理銀櫃最出入謹慎,逐期存賬,務須實事求是,不得侵漁浮額;如有此情,一經當事人察出,定應達知諸股東撤退換充。又炤。
一、銀櫃不得浮存。倘有諸夥戚友,暫假零數銀項,當登記該夥去賬本號,概不肯坐額。又炤。
一、本號應交接朋友,倘有暫做零數銀項,當登記該友支去,與諸夥無涉。仍不得浮存,致礙交行例。又炤。
一、凡夥最宜率循規矩;如敢故違,均由當事人裁撤換充。又炤。
一、賬條最宜緊要,凡諸夥有暇者,俱可幫對賬條。十日一存,逐月一查,庶可杜漏卮之患。又炤。
一、諸夥除應支薪金外,不得侵欠過多,有礙生理。又炤。
一、逢有別途生意可謀,若係炤公辦公,有時間做,固亦不妨,聽當事人隨機應變,庶可獲利無方。又炤。
一、本號諸夥上下,均宜和衷共濟,不得挾嫌生端,致擬生理。又炤。
一、設分棧在於塹城內,牌號新聯源。除抽本號外號九七開銷外,得失若干?均邀入廈貞元結賬。僉舉耀東為當事人。又炤。
光緒二十五年三月日
同立合約字林達記、鄭砥記、鄭澄記、鄭擎記、葉宜記、鄭益記
李榮記、鄭豐記
第三十四合股字
合股字
諸股夥設立彩彰字號,議整染坊開張生理,接作四股半合夥以貿易,每股約定本銀二百元:許清文一股,林汝康一股,王益利、王義記合一股,許蓖、李田合一股半;計共四股半。其許蓖、李田兩人之股份,應宜在本銀三百元。股夥相議:蓖、田減備在本銀九十元,宜交二百一十元。後日得利不得利,亦炤股份之額。此乃股夥俱喜悅。合應載明。存炤。
第三十五合股字
蓋聞:坐賈行商,裕後光前之本;出作入息,興基立業之源。茲吾儕同人,欲慕管、鮑之高風,須效陶、朱之遺訓,公備資本金龍銀七千二百大圓,作為十二股,製造煙草生理。店設臺北大稻埕中北街三十八番戶,字號金長發。僉舉司事人翁錦全、陳義山二人管理,將來生理盈虧,苦樂均沾。今立合同各執一本,以昭日後。所有規條、事款、諸東芳名、股份多寡,概列於左:
一、議:僉舉司事人翁錦全、陳義山遞年生理得利加一抽分,以酬二人司事之勞。
一、議:司事人者,不論東家親屬,工俸按月支取,不得任意長支,亦不得掛借銀兩等弊。務要循守規矩,如有不炤店規者,立即開除,不得徇情。
一、議:生理盈虧,萍跡靡定,股份之人間有志圖別業,不得私自退出股份,須集齊諸東號商允,方得舉行。
諸東芳名股份列左:
姓名股數金數
郭允元二股龍銀一千二百大圓
歐少瑞一股半龍銀九百大圓
黃履享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張直記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合美號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仁春福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陳義記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曹茂記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正義隆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翁錦泉一股龍銀六百大圓
和國記半股龍銀三百大圓
合共十二股,龍銀七千二百大圓。
一、批:合同簿每名各執一本,公備存店一本,合共十二本。
庚子年二月吉日立
第三十六合股字
同立合約字人,新竹廳竹北二堡新莊仔莊百五十六番地徐慶浴、徐慶炳、徐慶旺;同堡坑仔口莊二百六十七番地鄭天桃等。緣徐慶浴、徐慶炳等,自光緒三十二年間,合出資本,建設蔗廍,製造砂糖,有起蓋廍亭屋宇一所,坐落竹北二堡後湖莊,土名埔頂百四番地之一,廍號隆源號。茲因數年間年冬缺歉,生理不就,徐慶浴、徐慶炳相議,願將此蔗廍廍亭瓦屋一座,間數不計,蔗車石輪二付,及上下盤並附屬所應用機器糖鐤什物等項一切以及目前所有被各蔗佃該欠蔗種金概行在內,按定價金六百圓正,作為六股,每股按金一百圓,欲退出二股與人,即招出徐慶旺、鄭天桃等合夥共業。徐慶浴按資本金二百圓,應得二股;徐慶炳按資本金二百圓,應得二股;徐慶旺出資一百圓,應得一股;鄭天桃出資本金一百圓,應得一股;合計六股,資本金六百圓正。自此各宜同心協力,勤勉經營,各再備出資本金,獎勵各蔗佃多種,所有長利應炤股份均分;倘或虧本,亦應炤股份均出,各不得異言生端滋事。約至來年,廍部宜改換新甘成號,克振鴻圖,生財大道,五谷豐登,甘蔗十分收成,此乃共同喜悅,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同立合約字一樣四紙,各執一紙為炤。
批明:即日徐慶旺備出資本金一百圓、鄭天桃備出資本金一百圓,計二百圓正,面交徐慶浴、徐慶炳親收足訖。批炤。
再批明:從前家屋之申告書,係將徐慶浴之名申告。砂糖製造之申告書,係將徐慶炳之名申告。亦應炤六股均分,不得異言。理合聲明。批炤。
又批明:從前所有來往賬項,除被各蔗佃該欠蔗種金而外,或欠人、或人欠,概係徐慶浴、徐慶炳之事,與徐慶旺、鄭天桃無干。批炤。
又批明:其各賬簿、每年日清總簿、蔗種簿、砂糖製造賣渡諸賬簿、並廍號印章,概行擬交徐慶浴收執;無論股內何人,要用之時,應當取出觀閱,不得隱匿刁難。批炤。
又批明:若有銀項交涉所關之事,應當股內之人齊集立會,不得自由。批炤。
又批明:所有被各蔗佃該欠蔗種金,概行載在蔗種簿,若有返還之時,應炤六股均分,不得異言,批炤。
又批明:每股各再備出資本金一百圓正,以便獎勵種蔗及開榨使用諸費。即日徐慶浴備出金二百圓、徐慶炳備出金二百圓、徐虔旺備出金一百圓、鄭天桃備出金一百圓,計共六百圓;總合計資本金一千二百圓正。批炤。
光緒三十四年舊曆戊申八月日
代書人黃和送
同立合約字人徐慶浴、徐慶旺、徐慶炳、鄭天桃
第三十七章程
布嶼拓殖公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稱為布嶼拓殖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擬於斗六廳布嶼堡大莊設置。
第三條:本公司以經營農業為宗旨。其開墾地二處列左:
一、於光緒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受臺灣總督府指令第一七四五號許可,斗六廳布嶼堡番社莊、大莊、舊莊、草湖莊、貓兒干莊官有原野面積一千四百六十八甲九釐三毛六絲,豫約賣渡之件,係林月汀一人名義,經於光緒三十二年七月讓與本公司。
一、於光緒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民殖第一四二五號許可,斗六廳西螺堡後港莊官有原野面積六十三萬八千五百七十三坪,豫約賣渡之件,係李錦、李品三、李謀番三人名義,經於光緒三十四年月日賣渡於本公司。
第四條:本公司存立期限,擬自光緒三十二年七月起,至民國五年七月止,滿十個年為定。但經本公司總員公議,得以伸縮期限。
第五條:本章程內無載明事項,須遵炤臺灣總督府法令以及本島慣例辦理。
第六條:本章程若由本公司總會股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亦得改訂增減。
第七條:本公司開墾地將來成功之後,各股主應炤股份應得甲數勻配,肥瘦憑鬮拈定,分割登記,永遠各為業主。
第八條:本公司區域外附近田畑,如有收買,應由股主連名登記,將來分割即炤股份之多少勻配。
第二章出資
第九條:本公司資本金總額十五萬二千元,分作一千五百二十股,每股金一百圓為定。
第十條:本公司資本金不准挪用於公司以外事業,並不准諸董員私自挪用。
第十一條:本公司股主姓名並股額開列於左:
一、五百股林月汀
一、二百七十股吳鸞旂
一、二百二十股林獻堂
一、二百一十股林階堂
一、二百股曾文川
一、一百股林瑞騰
一、二十股謝道隆
第十二條:本公司股金交納日限,於事業著手前由公司長通知,須各於限日內繳,不得遲延。
第十三條:第一回股金交納日限,定光緒三十二年八月末日,每股先繳納金十五圓。第二回以後,由總會決議施行。
第十四條:股主接到股金交納限日之通知,倘有過限不繳納或繳納不完者,每金一圓應貼日步六釐利息;若過限至六十日,則開臨時總會收回股份,革除名籍。
第十五條:收回股份須配與股主內。
第十六條:各股主對股外人不准讓與股份。若有不得已事由,應經總股員應諾,方得將股份讓與他人。
第十七條:從新入股股主,應就其入股以前本公司所有債權虧款等並享利權,並任其責。
第三章董員及職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設公司長一名,應以出願人任之;但將來有違背本章程之時,得由總會另選;然須得股額遇半以上同意,方可決議施行。公司長代表本公司,並主裁本公司營業一切事權。
第十九條:本公司設副公司長一名,任期定為二個年。總會選任之副公司長,幫辦公司長之職務,又依時宜執行公司長之職務,並任其責。
第二十條:本公司自支配人以下,各使用人之任免、薪水、應酬等項,應由公司長裁定。
第二十一條:本公司設監事四名,其任期定為一個年,總會選任之。
第二十二條:監事須隨時查檢本公司營業情形,並金銀出入及一切賬簿等項,兼監督董查勤怠,報明總會。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設支配人一名。
第二十四條:支配人選任及解雇,須由本公司會議決議。
第二十五條:支配人應聽公司長指揮監督,遵本公司業務範圍內,經理一切事宜,亦由公司長任其責。
第二十六條:董員薪水應酬等,炤總會決議施行。
第四章會議
第二十七條:本公司會議分為二種:一曰通常會議;一曰臨時會議。應由公司長於開議一禮拜前,詳具要議事項,通知各股主。
第二十八條:通常會議定於每年二月八日開議,應報明營業情形,或豫定事業經費等項,並將事務如何整理、利益如何攤分、虧款如何填補、以及選舉董員其他重要事項;一切均行議定。
第二十九條:臨時會議若有緊急不可緩事宜,應由公司長邀股主二名以上,方得招集。
第三十條:本公司會議內應議決事宜,務有眾股主過半到席,方得共決可否。所有決議事項,應登載決議錄內,並由到議者署名蓋印,以便保存為憑。
第五章計算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所有各項賬目,每年分作前後期,由公司長決算,並造財產目錄、貨價對炤單、營業報章、損益計算單、利益攤分案並帶具賬簿,以便總會時查檢。
第三十二條:本公司應造備股主姓名簿、出資金額簿、金銀出入簿、土地臺帳、其餘營業內必要帳簿,不論何時,聽各股主任便查閱。
第三十三條:本公司擬自開創墾地後在未成功期間內,並不攤分利益,以裕准備資本金。但遇資本十分充足時,得由總會決議,炤股攤分。
第六章退股、革除以及解散。
第三十四條:本公司股主若因革除或讓與者,即視為退股。若係本人死亡,得由承繼人接承股份。
第三十五條:股主內若有退股或革除者,應就本公司歸結賬項,先行計算當時出資之率,退還幾分;其餘未歸結者,應俟歸結後方准退還。
第三十六條:本公司若遇左列事故,即行解散。
一、本公司契約期限已滿之時。
一、總股主情願解散之時。
一、不能遂行本公司宗旨之時。
第七章印章
第三十七條:本公司印章如左:(略之)
第三十八條:前條內所有印章,係於本公司應享利權、應負責任一切文件內蓋用。
但除本公司印存置本公司事務所,交支配人執掌外,其餘應歸各關係人自行保管,以專責任。
本公司總股主為後日恪守條約起見,議定章程計三十八條,合造具七部,各自署名蓋印,每人各執一部存炤。
斗六廳沙連堡林圯埔街百五番地林月汀
臺中廳興堡臺中街土名新莊仔一番地之四十吳鸞旗
同廳貓羅堡阿罩霧莊土名阿罩霧一九五番地林獻堂
同廳同堡同莊同番地林階堂
同廳同堡同莊一三八番地曾文川
同廳同堡同莊二四七番地林瑞騰
同廳捒東上堡烏牛欄莊三百三番地謝道隆
第三十八合股字
同立合夥開墾合約字人張建生、遊世清、黃則水、楊文桂、陳火等。竊聞:姚舜耕歷山,遽爾千斯倉而萬斯箱;伊尹耕有莘,倏然舉為師而陞為相。斯一人躬耕隴畝,可以致富亦可以致貴者,其遺風令人景仰而異以繼述也。無如事業廣大,猶恐獨力難支,與其任一己以創造,而每見彼作此輟之形;孰若合數人以拓開,而愈著日新月盛之雅。直同乎周制一夫受田百畝,而與同溝共井之人,則通力合作而計畝均收之為愈也。爰是集合相議,將所要開墾土地者,先則記明地號,請官許可,繼則鳩集資本,招佃拓殖。故舉張建生、遊世清、黃則水、楊文桂等出首聯名,於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向官申請得文山堡新店河上流,北勢溪北岸,土名四份仔公婆堪行堵烘仔腳熊空等處官有原野百二甲三分一釐七亳七絲,豫約賣渡前來開墾。及至光緒三十二年四月十九日,經蒙上官允准在案,自可任意墾耕,免致阻撓之虞。或開闢田園、或造作森林、或建築家屋,各宜凜遵規則創建。倘開由田而園,不得相違以傷和氣;開由林而屋,不得相嫌以致延遲。則同心協力,念創始之維艱,願踴躍以從事;斯開墾速成,兆奕世而熾昌;報丈升科,追猗陶之富有;是生等之所厚望焉。合將所有多寡股份及開墾條約,逐一載明於後,並同立合夥開墾合約字一樣五紙,編出仁、義、禮、智、信為號,每人各執一紙,永為子孫左券。
謹將所有多寡股份及開墾條約開列於左:
一、該墾地豫定按作一十二股攤分輸出資本,以資墾事需用買受價格。其每股應輸資本若干?不得豫定,須當於開墾著手以來,應當需用之際,不論多寡,即炤十二股攤分,漸次輸出,各宜聽從其便,不得袖手旁觀,任意推諉,致干墾事遲延。倘敢應需資本者,任其日征月邁而不支出,決將豫定所有股份即便擬為廢業。至於日後墾成,亦不得與人爭分,其股份公同。批炤。
二、將豫定所有股分者中,選舉一名為幹事長,以便豫算開墾事業及指揮開墾程度。但或自雇人工,或被人請負,其使用費金須先與股內人等酌議,不得一人擅自主張。又宜選舉一看為會計,以便整理關於開墾收支項目及設備賬簿記載條項,以為來日備考。倘股內人等要檢查者,須聽從其便,不得刁難。又宜選舉一名為幹事員,以便監督開墾方法及工事。以上諸款,不論何人受其選舉者各不得推諉,亦不得徒尚虛文,並無給與薪水飯食。此係公同酌議,不得有違。批明。炤。
三、設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於開墾著手之時,應出資本以資開墾需費及雜用買受價格等費須當即備出者,則始也,十取出一二;繼也,十取出三四;終也,則施延日久,而不肯全部支出,雖至於開墾成功,不特將豫定所有股份定作為廢股,不得與人分管其股份土地,且將所有取出多少資本金,亦定作為消滅,而不償還。此係公同酌議,不得有違。批明。炤。
四、設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自備工本前去開闢田園及栽植果子、雜物、樹木、茶、糴等項,於分管前或要減價納租,或要全部免租,須當與股份諸人相議承諾,不得擅自執行。至於分管之時,亦不得將自備工本開墾之地佔定為所有股份額,須當與人分配,憑鬮拈定。分得所有股份位置,亦不得令其償還工本。倘敢故違,亦將豫定所有股份定作為廢股,依炤第三條辦理。此係公同酌議,不得有違。批明。炤。
五、該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不得私自許出股份外之人插入暗股之份,自定位置開墾,強佔為私有股份額;亦不得自定境界位置,私自許出佃人依例開墾,而阻礙股內開墾之奮發;且不得私自分定一位置境界給與他人,而損害股內事業之減少。以上諸款,各宜凜遵,不得違背;倘敢故違,依炤第三條中處理,並將所許外人使入境內墾耕者即時逐出境外,不論適宜有無?賠償應歸私許之人負擔,不干股份內人等之事。此係公同酌議,不得有違。批明。炤。
六、該豫定所有股份者中,於墾地內不得私窨虗堆及剪做墳塋;亦不得開場設賭,窩藏匪類;並不得私自毀損墾地內竹木、果子、雜物等項。以上諸款,各宜凜遵,不得有違;倘敢故違,公同酌議定以相當處罰。批明。炤。
七、關於開墾者,不論何事,該股份內人等各宜相議妥洽,然後舉行辦理。至於舉辦之時,決不許悔恨交相為言於不平;設或有人膽敢反是,依炤第六條處理,不得有違。公同批炤。
八、張建生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游世清豫定所有股份二股,黃則水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楊文桂豫定所有股份三股,陳火豫定所有股份一股;計十股。其餘二股豫定為十股內人等共有業。自豫定以後,各不得爭多退少股份。至於共有業,或炤股份額多少攤分,或炤資本金多少攤分均可;但欲炤股份額多少攤分者,於資本輸出之際,須由股份額多少攤出,不得不由股份額多少攤出。至於成功而後,即欲由股份額多少分管,亦不得使先輸出資本之人與及其成之際,即將出資本金或收回,而由股份額多少分管,決宜炤依本金多少前後分管。此係至公無私,不得有違。公同批炤。
九、該受選舉幹事長及會計並幹事員之人,決不得始也,承任其權柄;終也,遜謝其責成。務宜始終如一。雖至墾事成功而後,不論有無給慰,其勳勞者即聽股份內人等酌議,決不得自請有大勳勞,而強使其慰勞。此係公同議舉,不得有違。批明。炤。
十、該墾地成功後,登錄土地臺帳業主權。倘僅登錄出首稟請者之姓名,於分管之時,若將業主權移轉申請書及諸證明願書要捺各人之印者,務宜聽從其便,不得延遲推諉。其移轉費,即由臨時酌議可也。但該分管,須就該墾地肥瘦炤配,美惡相兼,高低延踏,拈鬮為定,憑鬮管業,不得紛更,致傷和氣。批明。炤。
十一、該股內編出興業公司為公記,以憑與人交接及來往賬項作為證憑。批明。炤。
十二、該公記係交○○收存,不論與人交接之際,雖捺此公記,須再加接手出證憑之人私印,方得足以憑用;如違,亦作花印,不得憑用。批明。炤。
十三、雖捺此公記及加接手出證憑之人私印,其事若非出於至公適宜,而私自與人詐稱行為者,則捺私印之人自宜一力抵當,而諸股內人等決不肯坐受。此係公同酌議,勿違。批明。炤。
十四、該股內人等係選舉○○為幹事長,○○為會計,○○為幹事員。批明。炤。
光緒年月日
同立合夥開墾合約字人黃則水、陳火、張建生、游世清、楊文桂
第三十九合股字(兼贌耕契約)
同立合約字人張濟若、黃旺先、陳瑞山、商儀廷、莊建元、劉北鴻、劉澧芷等,今因公議各股向業主劉澧芷贌出鳳山廳、維新里、竹仔港莊養魚地,土名頂港仔塭,並塭界內一切大小冬田,限六個年為滿:自光緒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國二年十二月止為滿。其逐年贌稅金,明約前四年,每年繳納一千四百圓;後二年,每年一千六百圓。其每年稅金按作二期分繳:前期定本年份四月冬收成後七月間繳納一半額;後期定本年份十月冬收成後十二月間繳納清楚,不得挨延短欠;如過期不繳,或繳納不清者,聽業主起耕。如年限未滿,稅金依約繳納,業主亦不得起耕別贌他人。若遇天災雨水崩塌塭岸,大傷損者,業主自傭工修築;如崩塌小可,贌戶自行修理。其塭按作十三股:業主劉澧芷議得二股、張濟若得三股、陳瑞山得二股半、商儀廷得一股半、莊律元得一股、黃旺先得一股、劉北鴻得二股。其塭費及塭稅按股均攤支出應用,逐年收成核算結冊,除塭稅、薪食、伙食、什費及各股資本母利外,如有盈餘,抽一分賞塭長、書記、塭丁,其餘按股分攤,年清年款。倘風火不虞,均係造化,即有蝕本,各股亦當炤分攤出,不得異言。此係公議,合股共贌務期同心協力,始終如一。所有議定條款,逐條列後。恐口無憑,合立合約一樣七紙,各執一紙為炤。
計開:
一、該塭專賣,責成長年一人,各股宜公議選擇,務必塭務熟識、誠實可靠之人,不得私執己見,擅自保薦。倘長年辦理不善,各股公議退去,別舉妥人。主掌賬之人,仍炤此議而行。
一、每股應出資本,如要買魚苗、或築岸、或繳稅,須當炤份攤出。將來結賬,各股資本金每月每圓議貼利息二錢;本多者得利亦多,本少者得利亦少,各無異言。
一、應支出資本,或有金額短少支出不足者,股內不論何人,於應額外多少支出應用者,將來算賬,仍炤前條一律算利,一炤公平。
一、各股支出金額以後,塭內開費出入款項,議由張濟若專責,務要逐條報賬,以憑核算。
一、該塭收成時,若有收入金額,亦交張濟若收掌,每年按作三期分與各股資本:本年十二月半一期,越年二月半一期,三月終結賬明白一期。年清年款,不得留存,以致積欠久纏難算。但結賬後,後年塭內應開資本,每股應開若干?亦當隨時支出交張濟若收掌,以待臨時應用,免得缺乏。
一、各股應得股份,不得私招他人合夥,亦不得將股字讓與他人。如或不願合股,公議分歸股內承坐。
一、該塭每年收成若干,議定舊曆越年三月終算掃攤各股在本母利,並將結冊交各股,不得將項別移,亦不得於應攤額外支該項;如有此情,均由掌銀者是問。
一、魚塭及水田贌限以光緒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國二年十二月止。其田以四月冬及十月冬為一個年,其塭內魚蝦,於制限之年十二月間收成,未清者再寬五十日,自當掃清交還,不得挨延。
光緒三十四年月日
鳳山廳維新里竹仔港莊番地同立契約字人張濟若臺南廳臺南市(元會境街)乙二百二十八番地同商儀廷即朝鳳鳳山廳仁壽上里阿公店街番地同黃旺先臺南廳臺南市(總趕宮街)丙一○五四番地同莊律元即再興同廳同市街同番地同陳瑞山鹽水港廳鐵線僑堡八老爺莊番地同劉北鴻同廳同堡查畝營莊番地同劉澧芷
·第二節財本簿、結賬簿及結冊
第一財本簿
鎰美號同治二年吉置
張印妹記癸亥年
六月十四日抄薪金共來在本佛四百元;
臘月二十九日結賬簿對來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百兩);
甲子年結賬簿對來得利佛一.五三五五三(百元),平一.○七四八七(百兩);
乙丑年結賬簿對來得利佛二.七五二三一(百元),平一.九二六六二(百兩)
丙寅年結賬簿分來得利平六.二(分);
丁卯年結賬簿分來得利平三.八一二(兩);
癸亥年臘月二十九日對日清簿開去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百兩);
丁卯年臘月三十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
四.二○六四五(百元),平二.九四四五一五(百兩);
(中略)
庚子年臘月二十九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三.○(百元),平二.一○(百兩);
(中略)
戊寅年對結賬簿開去蝕本平六.七六九(十兩);
戊辰年結賬簿分來得利平一.八六六五(百兩);
己已年同同平二.○七一四八(百兩);
庚中午同同平二.一一(兩);
辛未年同同平一.一八七六四(百兩);
壬申年同同平一.九九九九三(百兩);
癸酉年同同平五.八六○七(十兩);
甲戌年同同平一.二二三二二(百兩);
乙亥年同同平一.三一七七五(百兩);
丙子年同同平一.八三二(百
共平一.一五八九四一五(千兩)。
辛巳年蒲月初八日分去錢銀等列左:
一、分去貨共佛銀二.一九四六二(百元),八折佛銀一.七五五七(百元);
一、分去家器八.一八三(十元),七折佛銀六.○七七(十元);
一、分去菁靛四.一九五(千斤),七折佛銀一.八七七七五(百元);
一、分去大皮九.二二(百斤),七折佛銀四.一四九(元);
一、分去粉漿四.六(百斤),七折佛銀一.一五(十元);
一、分去牛膠十斤,七折佛銀六.○(角);
一、分去大柴七.五一(千斤),七折佛銀一.七二七(十元);
一、分去焿■〈火它〉雙天一.一四(百斤),七折佛兩);
丁丑年同同平三.○一九三(十兩);
已卯年同同平四.二六九五(十兩);
辛已年五.○八(百兩)對結賬簿分來得利平三.一○四(十兩);
又抽出成美在本得利平三.七五三五(百兩),三股均分每平一.二五一一七(百
兩)。
共平二.一三六一九五(千兩)。
張印慶餘堂即榮文老(辛巳年)
銀九.一二(元);
一、分去城內處各莊埔頭賬一.七五(百元),二折佛銀三.五(十元);
一、對薪金簿過去二折佛銀三.七○一四二(百元);
一、對成美號抽出在本得利分去二折佛銀一.七八七四(百元);
又去佛銀二百零元八角零七釐,平一.四○五六五(百兩),二折佛銀二.○○八○七(百元);
又去錢四千五百六十文,二折佛齦三.五(元)。
共佛銀一.三九五五○六二(千元),平九.七七二五二(百兩)。
以上二段共平二.一三六一九五(千兩)。
閏七月十四日對薪金簿結來在本佛一千一百二十元;
壬午年對結賬簿來得利佛銀一.四五六一(十元);
(下略)
共佛銀二.七八○八七七(千元)。
籌除得利以外結在本佛銀一.五(千元)。
庚寅年對結賬簿來得利佛銀二.一八四一(百元);
辛卯年對結賬簿來得利佛銀六.一八四八九(百元);
壬辰年對結賬簿來得利佛銀六.九一八七(百元)。
共佛銀三.○二八七六九(千元)。
丙戌年臘月三十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銀八.四二○二五(百元);
已丑年同同同四.三八八五二(百元)。
共佛銀一.二八○八七七(千元)。
壬辰年臘月三十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銀六.九二四八八(百元);
又分去貨佛銀一.二五四二六(千元),八折佛銀九.○○三四(百元);
又分去家器佛銀一.六四六四八(百元),
七折佛銀一.一八○五四(百元);
又分去菁靛一.九八五(千斤),七折佛銀一.二五○五(百元);
又分去大皮三.七六(百斤),七折佛銀六.○四八(元);
又分去粉漿二.八八五(百斤),七折佛銀四.六一六(元);
又分去牛膠八.○(斤),七折佛銀六.四(角);
又分去菁靛雙天六.二(十斤),七折佛銀五.五八(元);
又分去各店本街埔頭賬佛銀三.四三八四九(百元),二折佛銀六.八七七(十元);
又分去染人家線工佛銀一.八九(十元),二折佛銀一.三二三(十元);
又分去銀平七.○(百兩),二折佛銀一千元;
又分去錢一百千文,一.一五折佛銀八.六九五九(十元);
又分去銀平四.○三三五(十兩),佛銀五十元五.七六二一(十元);
又分去錢六.二四二(千)折佛銀六.二九七(元)。
共佛銀三.○九五六九三(千元)。
第二財本簿
尤朝木老(癸巳年)
元月二十五日來財本銀一百元平七.一四(十兩);
花月二十五日來財本銀一百元平七.三三五(十兩);
(下略)
共銀平二.一○(百兩)。
乙未年終結算應得利銀三.八○七八(十元)平二.六六五四(十兩);
丙申年終結算應得利銀八.三四五三(十元)平五.八四一七(十兩);
(下略)
共本利平四.四四七六一(百兩)。
辛丑元春承庚子交開賬侵支去佛銀二.一七六六(百元);
辛丑梅月初五日抽去本利銀平二.一九(百兩)、佛銀三.一二八五七(百元);
又對勝利過去佛銀八.六八六(十元);
又對代還泉成利息平一.二六(十兩)、佛銀六·八(十元)。
共抽去本利銀六.八五三七七(百元),平四.四四七六一(百兩)。
至此本利銀齊抽出清楚完訖。
即收來抽股份銀字一紙在炤。
長美(癸巳年)
元月二十五日來財本銀一百元、平七.一四九(十兩);
花月初七日來財本銀一百九十二元、平一.三九八三(百兩);
同二十三日來財本銀四百元、平二.八○四八(百兩);
五月初八日來財本銀九十八元、平六.八八五八(十兩)。
共銀平五.六○三八(百兩)。
興記(丙申年)
五月二十七日來財本銀二百十八元、平一.五三五四(百兩);
又抄浮三.一六百兩、來財本銀二百七十二元、平一.九六四六(百兩)。
共財本銀平三.五(百兩)。
至年終結算應得利銀一.二三四三三(百元)、平八.六三九六(十兩);
丁酉年終結算應得利銀九.三三八四(十元)、平六.五三六八(十兩);
(下略)
共本息平六.五七七七九(百兩)。
辛丑元春對潛興承庚子年終結侵去平六.五五九九(十兩)。
共平六.五五九九(十兩)。
對除開支外,尚存來本息平五.九二一八(百兩)、伸八.四五九七一(百元)。
壬元春結辛丑得利應份來銀九.四二九四(十元)。
共本息銀九.四○二六五(百元)。
壬元春開支對潛興承辛丑過去二.三一八二(百元)。
共二.三一八二(百元)。
籌除開支外,在來本息銀七.○八四四五(百元)。
癸元春結壬寅應分來長息銀九.四二八四(十元)。
共本息銀八.○二七二九(百元)。
癸元春開支對潛興承壬寅過去銀一.八九三(百元)。
籌除開支以外,結在本息銀六.一三四二九(百元)。
甲元春結癸卯應分來長息銀三.二九三五(十元)。
第三之一財本簿
湧馨號光緒丙子年錄乙亥年生理總目列明:
其中記過來往賬去得利佛銀六.○(十元):
振芳記過來往賬去得利佛銀六.○(十元);
雄記過來往賬去得利佛銀三.○(十元);
(中略)
掌記過來往賬去得利佛銀一.五(十元)。
共分得利佛銀三.一五(百元)。
其中記在本佛銀二.○(百元);
振芳記在本佛銀二.○(百元);
雄記在本佛銀一.○(百元);
(中略)
掌記在本佛銀五.○(十元)。
共在本佛銀一.○五(千元)。
丙子正月初三日承存結簿算得利四.六四六六七(百元)。
對除外,尚存有在本佛銀一.一九九六六七(千元)。
其中記在得利銀二.八五○八(十元);
振芳記在得利銀二.八五○八(十元);
雄記在得利銀一.四二五四(十元);
(中略)
掌記在得到銀七.一二七(元)。
共存得利銀一.四九六六七(百元)。
丁丑年正月初三承存結賬得利銀六.九二三一(百元)。
其中記抽去得利銀八.○(十元);
振芳記抽去得利銀八.○(十元);
陳雄記抽去得利銀四.○(十元);
(中略)
黃掌記抽去得利銀二.○(十元)。
共分去得利銀四.二(百元)。
對除外,尚長存得利銀二.七二三一(百元)。
其中記在得利銀五.一八六八(十元);
振芳記在得利銀五.一八六八(十元);
陳雄記在得利銀二.五九三四(十元);
黃掌記在得利銀一.二九七(十元)。
共存在得利銀二.七二三一(百元)。
連上年共存長得利銀四.二一九七七(百元)。
戊寅年元月初三日承存結算簿來佛銀六.九七二六三(百元)。
林其中記過來往賬抽去得利佛銀一.○(百元);
林振芳記過來往賬抽去得利佛銀一.○(百元);
陳雄記過來往賬抽去得利佛銀五.○(十元);
(中略)
黃掌記過來往賬抽去得利佛銀二.五(十元)。
共分去得利銀五.二五(百元)。
對除外,存長得利銀一.七二二六三(百元)。
林其中記在來得利銀三.二八一二(十元);
林振芳記在來得利銀三.二八一二(十元);
陳雄記在來得利銀一.六四○六(十元);
(中略)
黃掌記在來得利銀八.二○三(元)。
共存長在得利銀一.七二二六三(百元)。
連上年共存得利銀五.九四二四(百元)。
立退股生理抽回本母利銀字人林在矣,情因前年間有備佛銀二百大圓,與湧馨號連財合本,振作■〈觱〉舖生理,逐年所有得利銀圓,年清年款,俱各清楚明白,賬簿記明。至癸巳年正月結算,並無得利,以章願將生理股份貨項數目、瓦店家器一盡抽回,將在本母利銀二百九十大圓抽回,過在來往賬算完,找清明白,日後湧馨號生理或得失榮枯,或一本萬利,與在矣無涉。口恐無憑,立過股生理抽回在本銀字,批明在簿,存炤。
批明:在矣即日抽回生理股份銀二百九十大圓,過在來往賬算明找完。批明。
光緒十九年癸巳七月日
知見游鱗瑞
批筆廖鏡堂
經收銀林以章
第三之二結冊
湧馨號光緒甲午年元月初三日錄算癸已年終生理結數列明:
一、存現貨底四.二八四九六(百元),八折實銀三.四二七九七(百元);
一、在莊數八.八二八四(百元),一折實銀八.八二八(十元);
一、存諸夥交關侵欠銀七.四三一六四(百元);
一、存魏孔招借項銀一.二○(十元);
一、存砙店透落按銀三.○(百元);
一、存家器按銀四.五(十元);
一、存大豬七隻按銀五.五五(十元);
一、存現倉萬榖一.○二四(百石),按失倉五.○石,折實九.七四(十石),一.三六四九(百元);
一、存櫃內現洋銀一.三○(十元);
一、存櫃內清錢五.二五千、次錢六.五千、時錢五.一八七三萬,共銀四.三九八(十元)。
計共銀一.七八○二一一(千元)。
一、結去歲諸夥在來財本銀一.二三一四九三(千元);
一、結去歲諸夥在來貨項銀四.七九六一二(百元)。
計共銀一.七一一一○五(千元)。
對除外,仍有得利銀六.九一○六(十元)。
第四財本簿
林印汝言記(己亥年)
己亥年結缺資本銀七.二九一(元)。
共銀七.二九一元。
蒲月就簿對來往簿過來財本銀一.○(百元)。
共銀一.○(百元)。
對除以外,尚在資本銀九.二七○九(十元)。
就簿對來往簿過去銀一.七八一八(十元)。
共銀一.七八一八(十元)。
庚子年終結應得利銀二.五一○九(十元)。
共銀一.一七八一八(百元)。
對除以外,尚在資本銀一.○(百元)。
就簿對來往簿過去銀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銀四.五一九五(十元)。
辛丑年終結來得利銀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銀一.四五一九五(百元)。
對除以外,尚在資本銀一.○(百元)。
就簿對來往簿過去銀五.四八(十元)。
共銀五.四八(十元)。
壬寅年終結來得利銀五.四八(十元)。
共銀一.五四八(百元)。
對除以外,尚在資本銀一.○(百元)。
就簿對來往簿過去銀三.一五六(十元)。
共銀三.一五六(十元)。
癸卯年終結來得利銀三.一五六(十元)。
共銀一.三一五六(百元)。
對除以外,尚在資本銀一.○(百元)。
第五財本簿
總爺街吳裕兄(甲辰年)
正、初四日來財本龍銀一.○(百元);
初七日來財本龍銀一.○(百元);
二十八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中略)
十一、十四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總爺街吳立軒(甲辰年)
四月十六日去龍銀三.○(百元)。
正、初二日來財本龍銀一.○(百元);
二十五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三十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二、二十六日來財本龍銀一.○(百元)。
總爺街吳汝勳(甲辰年)
四月十六日去龍銀三.○(百元)。
正、初十日來財本龍銀一.○(百元);
二、初八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十三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三、初九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十四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東門街吳汝祥(甲辰年)
正、十七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二十三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二、初六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三十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觀音亭街吳重璋(甲辰年)
正、二十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二十七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二、初十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三、初一日來財本龍銀五.○(十元)。
第六結帳簿
咸豐己未年錄戊午條目:
一、承欠賬:
科啤士結該銀平二十五兩八錢八分;
港源興結該銀平五十一兩九錢二分二釐;
(中略)
磁啟盛結該銀平二兩二錢四分;
鎮守兄結去利息平三十四兩五錢六分;
本用記結去利息平四十七兩五錢二分;
本榮慶結該銀平百三十二兩三錢二分五釐;
本敬記結該銀平二十六兩七錢一分;
又結薪金銀平三十九兩六錢;
本雲記結該銀平四百三十七兩四錢八分三釐;
又結薪金銀平一百零五兩六錢;
本義教結該銀平二十七兩七錢二分;
本秉記結該銀平三十一兩八錢六分七釐;
(中略)
本光羅結薪金銀平十五兩八錢四分;
本實哥結該銀平一兩五錢八分七釐;
又結薪金銀平五兩二錢八分;
本鉗哥結薪金銀平三兩五錢;
店稅結去銀平八十四兩七錢;
福食結去銀平二百十三兩七錢七分;
什費結去銀平百七十四兩五錢五分六釐;
公費結去銀平三十兩零一分六釐;
家器結該銀平八十兩八錢九分八釐;
雲記蔭份結該銀平四百十四兩。
共銀平一萬三千七百十二兩八分八釐。
一、存現銀二.○三三五(千元),計平一千四百三十七兩八錢六分;
六、五兩一、存元寶玖隻平四.五五○五(百兩),伸平四百八十四兩六錢二分八釐;
一.五千一、存現錢八.七一二七(萬文),折平五十八兩一錢四分五釐;
一、存金犮仔作二.五(十角),折平二兩五錢一分五釐;
一、存復德五色大花二.五(十疋),折平八十九兩六錢三分八釐;
一、存英標本洋二.六(十疋),折平五十四兩六錢;
一、存德記二.四(十描)本洋一疋,折平一兩二錢六分七釐;
一.○八(十元)一、存科啤軟花三包淨八.八七二五(百斤),並用平百四兩一錢三分八釐;
一.六七(十元)一、存科啤硬花一包淨一.九七(百斤),並用平二十四兩六錢一分五釐;
一、存德記二白棉三.二(十包),計的平二百四十六兩;
一.五五五(十元)一、存德記一.三九(百莊),軟二.三(十包),淨六.五九○六六(千斤),並用平七百五十六兩零六分五釐;
一、存寄漳順記海紫泡淨一.○九一五(百斤),平十一兩六錢二分四釐;
三.七(十元)一、存寄和記升莊幼號紗三包半,並用二百七十七兩五錢三分;
一、存寄德勝館聯手三七澳布拾同,平七十七兩五錢一分二釐;
一.九(元)一、存寄典益發米淨三.○九二二(百擔),七三平四百二十八兩八錢八分八釐。
共銀平四千零五十五兩零二分五釐。
二共計平一萬七千七百六十七兩三錢一分三釐。
一、承在賬:
島德記米結在銀平二千三十一兩六錢;
又一.五(千莊)布用,結在銀平四兩五錢六分三釐;
又對阿哥結在銀平二十三兩七錢二分五釐;
又鴉片結在銀平九百七十七兩九錢五分九釐;
又舊公一箱結在銀平五百二十九兩二錢五分;
又一百莊軟花結在銀平一百四十九兩二錢三分四釐;
又一百三十莊,軟花結在銀平七百四十八兩一錢三分二釐;
又藤仔結在銀平二百二十八兩二錢四分二釐;
又帶用緞面西洋結在銀平二百三十八兩五錢八分六釐;
又二千莊洋帶用結在銀平五百二十三兩七錢五分;
又印花西洋結在銀平七十七兩一錢五分;
又二千莊洋帶用結在銀平八百五十七兩八錢八分;
(中略)
本順隆結在本銀平八百二十八兩;
本受記結在本銀平八百二十八兩;
本錫記結在本銀平四百十四兩;
(中略)
店稅結在銀平七十九兩二錢四分三釐;
承乙卯年結在得利平千零零四兩七錢五分四釐;
承丙辰年結在得利平四百五十八兩五分四釐;
承丁巳年結在得利平千零十三兩八錢一分九釐。
合共銀平一萬六干一百二十六兩四錢五分六釐。
對除,剩得利平一千六百四十兩八錢五分七釐。
一、開捐輸鹽局去銀平一百十七兩三錢;
一、開埕協成去銀平五兩六錢五分四釐;
一、開漳順成去銀平三兩八錢二分四釐;
(中略)
一、開玉州森舵去銀平四兩九錢四分;
一、開應陣兄去利息銀平二十六兩四錢一分八釐;
一、開鎮守兄去利息銀平三十四兩五錢六分;
一、開用記去利息銀平四十七兩五錢二分;
一、開敬記去薪金銀平三十九兩六錢;
一、開雲記去薪金銀平一百零五兩六錢;
一、開振記去薪金銀平五十二兩八錢;
一、開義教去薪金銀平二十七兩七錢二釐;
一、開秉記去薪金銀平三十九兩六錢;
一、開壽記去薪金銀平十四兩五錢六分;
又,侵去銀平百七十四兩九錢七分五釐;
一、開富珍帶侵去薪金銀平三十一兩五錢二分;
一、開清池去薪金銀平二十三兩七錢六分;
一、開店稅去全年銀平八十四兩七錢;
一、開福食去全年用銀平;
一、什費去銀平一百七十兩;
一、開公費去銀平三十兩零一分六釐。
共銀平一千三百七十四兩九錢四分六釐。
再除外,剩來實得利銀二百六十五兩九錢一分一釐。
第七結冊
茲將乙巳年結來往貨件及資本借項家器列左:
店口染房貨底九折實銀二.四八四三三(千元);
上等賬一.二(十條)計共六八銀五.五九八七五(百元);
中等賬七.○(十條),六八銀一.五五八七九(百元),五折實六八銀七.七九四(十元);
下等賬六.○(十條),六八銀四.二三三二四(百元),一折實六八銀四.二三三二(十元);
現金二.六四(元),折六八銀二.九一二(元);
現錢二.五八二(千),折六八銀一.七七九(元)。
共六八銀四.六九一(元)。
營業什費計共六八銀三.○二三四(百元);
借項利息計共六八銀一.五七(百元);
大柴集計共六八銀四.四六三三(十元);
白米集計共六八銀七.八五八(十元);
店稅集計共六八銀九.六(十元);
福食集計共六八銀一.五四(百元);
薪金集計共六八銀五.四六(百元)。
共六八銀一.三七八五五三(千元)。
合共計六八銀四.五四七八二四(千元)。
日春號結來資本六八銀三.四一○二(百元);
林大鼻結來資本六八銀四.○(百元);
張迺邦結來資本六八銀三.一三一七(百元);
鄭榮祥結來資本六八銀一.七○五一(百元);
孫玉雲結來資本六八銀一.一九三五七(百元);
協順號結賬借項六八銀三.○(十元);
(中略)
吳福記結來貨項六八銀五.○(十元);
(中略)
林大和結來會項六八銀六.○(十元);
(中略)
陳尾結來店稅六八銀一.○(十元)。
共六八銀三.四四六八五八(千元)。
對除外,結得毛利六八銀一千一百元九.六六角。
一、存舊家器六八銀二.二○八(百元),四折實六八銀八.八○八(十元);
一、存新松梧桶二個實六八銀二.八(十元)。
共六八銀一.一六○八(千元)。
承甲辰年結得利六八銀七.九七二九(十元);
一、開店口染房諸費六八銀一.三七八五五三(千元)。
對除以外,結不敷去六八銀二百四十一元二.三六角。
第八結冊
茲將錄存貨底家器欠賬及日清尾現銀錢等列明於左:
一、存貨底計銀三.二四一五五七(萬元),按作八折實銀二.五九八○四五(萬元);
一、存家器計銀八.一五七(十元),接作五折實銀四.○七八五(十元);
一、存外埔頭欠賬計銀一.一五五三○七(萬元),按作五折實銀五.七七六五三(千元);
一、存本港諸欠賬計銀一.三九九四(百元),按作五折實銀六.九九七○(十元);
一、存配交安海協德一五二天螺米二.五(十石),本銀一.○一○一○(百元);
一、存配交內河金吉春隨船一五二天螺米十石,本銀四.二六○五(十元);
一、存長裕號結侵去銀一.九一七四○三四(萬元);
(中略)
一、存店壓地銀二.○(百元);
一、存豬一只本銀五.五(元);
一、存日清尾現計平一.三九七八五(百兩),七分伸銀一.九九六九(百元);
一、存日清尾現錢計一.五八三八(十萬),一.一折銀一.四三九三○(百元);
一、存一五七天青糠一.五(百包),本銀六.六三(百元)。
計十八條共銀五.二九九三七○(萬元)。
一、錄什費薪金福食店廚稅挑儎工計銀一.○○○九六二(千元);
一、錄帕尾溢銀平一.一六七五(百兩),七分伸銀一.六五九六○(百元)。
合共二十條計銀五.四一六○六二二(萬元)。
茲將開薪金、什費、福食、捐金、店桃稅、挑儎工等列明於左:
一、開牆記薪金十三個月銀一.三○(百元);
一、開石信薪金十三個月銀六.五○(十元);
一、開登賢薪金十三個月銀五.八五○(十元);
(中略)
一、開什費全年計銀一.七四六(百元);
一、開福食全年計銀一.八一三○八(百元);
一、開挑儎工全年計銀六.八一一四(十元);
一、開布郊聖母捐金銀一.三(十元);
一、開遂豐店稅全年計銀一.二○(百元);
一、開廚稅全年計銀三.○(元)。
計十七條共銀一.○○○九六二(千元)。
一、開過帕尾溢銀平去銀一.六五九六(百元)。
合共銀一.六六九二二(千元)。
籌除開費以外,尚存佛銀五.二九九三七(萬元)。
茲將諸交關結在來銀列明於左:
一、東和號結在銀三.一○六五七(千元);
一、泉成號結在銀三.○二二一四(千元);
(中略)
一、性老結在銀二.二八三九二(千元);
一、金義和結在銀一.七五七(十元)。
計十條共銀一.一九一六五二(萬元)。
籌除還欠他人以外,尚存實銀四.一○七七一(萬元)。
茲將諸東家在財本列明於左:
一、遂豐號在財本銀一.○(萬元);
一、益源號在財本銀五.○(千元);
一、和興號在財本銀五.○(千元);
(下略)計八條,共財本三.六○(萬元)。
籌除財本銀以外,結長利銀五.○七七一八(千元)。
一、控牆記蔭份加一抽去銀五.○七七一(百元)。
籌除扣蔭份抽以外,結長實銀四.五六九四七(千元)。
作三十六股均分,每股應得利銀一.二六九二九(百元)。
一、逐豐號十股得利銀一.二六九二九(千元);
一、益源號五股得利銀六.三四六四(百元);
一、和興號五股得利銀六.三四六四(百元);
(下略)
計三十六股,共得利銀四.五六九四(千元)。
上下符合
牆老炤丙申年元春結奉
第九結冊
庚子年春曆結戊戌並已亥冬結
茲將所存貨底、現錢、家器及諸東財本並交關該在賬項列左:
一、存貨底共銀九.○九○○二(百元),九折實銀八.一八一(百元);
一、存埠頭本港共該銀七.一九二六七(百元),五折實銀三.五九六三三(百元);
一、存家器的銀六.五三一(十元),八折實銀五.二二四八(十元);
一、存日清尾分一.六二二八(萬文),一○折實銀一.五四五五(十元);
一、存復豐該貨計的銀九.四八○九(十元);
一、存謙記該貨計銀三.五七四(十元);
一、存伙食米雜費集共計的銀三.七九○九(百元);
一、存柴草薪金集共計的銀二.九六九六九(百元);
一、存店稅全年計銀一.二(百元);
一、存公學校營業金長興抽分計銀一.○八七五七(百元);
一、存煌記支利息計銀九.六(十元);
一、存店中夥記結侵計銀五.六六九九(十元)。
以上一.二(十條),統共銀二.四三三五(千元)。
對除以外,結蝕去佛銀六.八一(百元)。
一、開伙食米什費計銀三.七九○九(百元);
一、開柴草計銀二.二一九六(十元);
一、開薪金計銀二.七四七七三(百元);
一、開公學校計銀七.八二三(元);
一、開營業牌稅的銀一.○○九三五(百元);
一、開店稅全年計銀一.一(百元);
一、開還煌記利息的銀九.一(十元)。
以上七條共銀一.○○○八一七(千元)。
再對除合開費以外,結蝕本去銀一.六八一八一七(千元)。
作一.一(千元)均分,每百圓應蝕虧去銀一.五二八九二(百元)。
一、謙記戊戌、巳亥二冬,結蝕虧銀九.一七三五二(百元);
又應該貨項銀三.五七四(十元)。
共佛銀九.五三○九二(百元)。
一、謙記結在財本銀六.○(百元)。
共銀六.○(百元)。
對除以外,蝕虧侵去銀三.五三○九二(百元)。
一、籌記戊戌、已亥二冬,結虧蝕銀七.六四四六(百元);
又應該貨項計的銀九.四八○八(百元)。
共佛銀八.五九二六八(百元)。
一、籌記結在財本銀五.○(百元)。
共銀五.○(百元)。
對除以外,蝕虧侵去銀三.九二六八(百元)。
籌記臺電庚子年二月十五日解賬冊。
第十結冊
茲將仁山、義山戊戍連己亥生理長缺開費等列左:
一、收仁山鹽集長息銀八.七四九九(百元);
一、收仁山螺米集結長息銀一.七九三二(十元);
(中略)
一、收仁山生粇集結長息銀二.六四八一(十元);
一、收仁山戊巳薯簽集結長息銀二.六九三一(十元);
一、收仁山對清芳貼戊巳厝稅銀九.六○(元);
一、收仁山配臺北輕貨結長息銀五.一○(元);
一、收仁山戊巳盈餘尾長銀二.一二八(元)。
以上共長銀一.九八八六九(千元)。
一、收義山水油集結長息銀五.五(點);
一、收義山松香集結長息銀二.八六(角);
一、收義山蔥種集結長息銀一.七七五(元);
一、收義山鹽集結長息銀七.四八六(十元);
一、收義山棧來往數結在返長銀二.五五○二(十元)。
以上共長銀一.○二四七八(百元)。
二大碼統共長銀一.二○一三四七(千元)。
一、開仁山配臺北重儎結缺本銀一.一四一二(十元);
一、開仁山蕉袋集結缺本銀二.○○一(元);
一、開仁山修理後宅棧間去銀一.三四一二(十元);
一、開仁山還新安厝稅去銀一.四一六一(十元);
一、開仁山還鐤舍戊巳厝稅去銀四.三二(十元);
(中略)
一、開仁山己亥營業戶口稅二.五元六.○角一一二申銀三.四七(元);
一、開太歲戊戌薪金去銀五.一四(十元);
一、開仁山誤收花銀一元平七.○分申銀一.○(元)。
以上共去銀四.三○七六八(百元)。
一、開義山福食雜費去銀五.六五四一(十元);
一、開義山還挑鹽並輕貨工銀二.七一一三(十元);
一、開義山宋光集結蝕本銀六.○八七(元);
一、開義山卻記薪金去銀一.八一五八(十元);
(中略)
一、開義山棧福食什費去銀三.八八(元);
一、開義山棧對一奇筏工螺米二.四四石銀八.○(元);
一、開義山全年帕尾不敷銀三.○一○(元)。
以上共去銀一.八三九三五(百元)。
二大碼統共去銀六.一四七○三(百元)。
對除外,核實尚結長銀五.八六六四四(百元),作對半均分每應得銀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謹將諸東財本及得利列明於左:
一、德馨堂在財本平三.一六八三(百兩)申銀四.五二六一四(百元);
一、承內篇應分戊已長息銀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一、古山號在財本平三.○九○四四(百兩)申銀四.四一四九一(百元);
一、承內篇應分戊已長息銀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統共結在母銀八.九四一○五(百元),利銀五.八六六四四(百元),合共母利銀一.四八○七四九(千元)。
茲將在欠數及日清尾銀錢列明於左:
一、淑記結在銀二.○一八(元);
一、成記結在銀一.五九八(元)。
共在銀三.六一六(元)。
一、古山號結侵平四.二四○三(百兩)申銀五.七四八六(百元);
一、德馨堂結侵平三.五五○三九(百兩)申銀五.○七一九八(百元);
一、者哥結欠銀八.六九四(元);
一、鐤舍結欠銀二.五八三九(十元);
(中略)
一、日清尾存銀一.二九(百元),平八.二○一三(十兩),申銀一.一五七三二(百元);
一、日清尾存小鈸四.四一五(百角),一一二,申銀四.九四四八(十元);
一、日清尾存分一.一六九(萬文),一一折銀一.○六二七(十元);
以上共銀一.三六九八八五(千元)。
一、義山存裕合結欠銀五.六六四(元);
一、義山存崇慶結欠銀一.○三四(元);
(中略)
一、義山存失螺米一.一五○四(十石)銀四.二一五(十元)。
以上共的銀一.一四四八(百元)。
二大碼統共銀一.四八四三六五(千元)。
對除外,核實尚存本利銀一.四八○七四九(千元)。
內外符合
古寶山號炤已亥花月終結
第十一結冊
謹將己已年終所有貨底家器後坊作料諸賬項現金龍現紋錢及應開諸費列明:
一、有貨底共龍三.五○二七九九(千元),按九折實龍三.一五二五一(千元);
一、存家器共龍二.二二三(百元),按八折實龍一.七七八四(百元);
一、存後坊作料按實龍八.五二五(百元);
一、諸夥及店厝主侵去龍一.四六○二(百元);
一、交關諸號及販客該龍二.五二三七六(百元),按八折實二.○一九(百元);
一、人家各賬項該龍四.八七一八(十元),按六折實二.九二三(十元);
一、草清尾存現金龍七百九十二元,七.九二(百元);
一、草清尾存現金龍二百七十一角,二.七一(十元);
一、草清尾存現分三.八一三(千),龍三.○(元);
一、號內應開前坊諸夥薪金龍四.○一五(百元);
一、號內應開後坊司阜薪金龍一.八七八(百元);
一、號內應開店厝稅共龍一.○一(百元);
一、號內應開諸費共龍五.一三八一(百元)。
以上計一.三(十碼),共龍六.五八六二一九(千元)。
計將諸東翁所來在本銀列明:
一、洽順記來在本龍銀二千元;
一、魏池記來在本龍銀六百元;
一、振家記來在本龍銀四百元;
一、金振興記來在本龍銀四百元;
(下略)
以上計來在本龍銀四千六百元。
計將所在來賬項列左:
一、吳腳■〈女只〉在來母龍銀一.○(元);
一、振家記在來龍銀六.八七七一(十元);
一、河濤記在來薪金龍銀五.七八二(元)。
以上三碼,計在來龍一.七四五五三(百元)。
對除外,得虛銀一.八一一六六六(千元)。
計將號內所開薪金店厝稅及諸費列左:
一、開出前坊諸夥薪金共龍四.○一五(百元);
一、開出後坊司阜薪金共龍一.八七八(百元);
一、開出店厝稅共龍一.○一(百元);
一、開出諸費共龍五.一三八一(百元)。
以上所開出共龍銀一.二○四一一(千元)。
除外,得利實龍六.○七五五六(百元)。
一、樹記蔭份加一抽應扣龍六.○七五五(十元)。
再籌除外,得利來實龍五百四十六元八.○一角。
訂明得利按就本均分,每百元應得龍十一元八.八六角。
一、洽順記來在本銀二.○(千元),應得利龍二.三七七二(百元),合本利龍二.二三七七二(千元);
一、魏池記來在本銀六.○(百元),應得利龍七.一三一六(十元),合本利龍六.七一三一六(百元);
一、振家記來在本銀四.○(百元),應得利龍四.七五四四(十元),合本利龍四.四七五四四(百元);
(下略)
計共本利龍銀五.一四六八(千元)
錦鄉記收炤乙巳年終解冊
第十二結冊
謹將光緒三十一年歲次乙巳諸集侵缺並開銷等費臚列於左:
一、組合費結長來利龍六.九八七大(十元);
一、米集結長來利龍一.一一○三七二(千元);
一、仲費集結長來利龍三.○四一九(十元);
一、輕儎號頭集結長來利龍三.○九五九五(百元);
一、棉花集結長來利龍五.四九九(元);
一、利息集結長來利龍九.七二二四(十元);
一、舊冇數集結長來利龍五.一四八二(十元)。
以上七碼,共來利龍銀一.六七四四六七(千元)。
一、雜貨集結缺去本龍一.六三三四(十元);
一、杉木集結缺去本龍六.九九六九(十元);
一、蕉袋集結缺去本龍二.○一七八(十元);
一、重儎號頭集結缺去本龍一.四九一一一(千元);
一、銀水集結缺去龍五.一二五九(十元)。
以上五碼,共缺去本龍一.六四八八五(千元)。
對除缺本以外,結長來利龍銀二十五元六.一七角。
一、收義益義順本年結冊長來龍二.三六一(十元);
一、收帕尾盈餘長來利龍四.七三○九(十元)。
以上三碼,共來利龍銀九.六五三六(十元)。
一、棧稅集結還去龍一.四○(百元);
一、電信費結開去龍二.五○七七(十元);
一、捐金集結開去龍一.五七八六(十元);
一、舖派營業集結開去龍一.八四二九三(百元);
一、應酬集結開去龍三.六三六七(十元);
(中略)
一、家器集買龍五.五四八四(十元),開五折龍二.七八四二(十元);
一、冇數集被候討交關四.四(十條)一.三二四三八四(千元),七折開龍九.二七○六九(百元);
一、開重儎號頭存七號配米四.七(百石)二.一九○九(千元),一折開龍二.一九○九(百元);
一、開貼神助支理漢陽丸倉口二去年薪金龍四.○(十元)。
以上一.四(十碼),共開去龍銀二.五五九三一六(千元)。
對除長利以外,結缺去本龍銀二千四百六十二元七.八角。
作十三股均開:
老泉得三股,應開去缺本龍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趙振順三股,應開去缺本龍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下略)
共開去缺本龍二.四六二七八(千元)。如數繳入財本簿矣。
茲將諸股東資本及開缺本目錄列左:
老泉得結在來資本龍一.六九一三六七(千元);
老泉得對本年開去缺本龍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對除缺本以外,實結在來資本龍銀一千一百二十三元三.三點。
趙振順結在來資本龍一.六九一三六七(千元);
趙振順對本年開去缺本龍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對除缺本以外,實結在來資本龍銀一千一百二十三元三.三點。
嘉謨記結在來資本龍五.六三七八九(百元);
嘉謨記對本年開去缺本龍一.八九四四四(百元);
(下略)
以上六碼,共在來資本龍銀四千八百六十六元四.七八角。
與外符合
茲將諸交關在米項目錄列左:
四七老泉得在早米九.八二八(石)估龍四.六一九二(十元);
四六又在萬米五.五三六(石)同二.五四六五(十元);
四七榮春號在早米六.八三(石)同三.二○五四(十元);
四七念聲老在早米一.○五一七一(百石)同四.九四三○四(百元);
四七慶隆號在至舟格米五.○(十石)同二.三五(百元);
四六汝聲老在格米二.二四六九(十石)同一.○四三○二(百元);
(下略)
以上二三,共在來龍銀五千一百八十二元八.三角。
茲將諸交關在賬項目錄列左:
楚語老結在來龍三.○八(元);
漢陽丸結在來龍二.九一(元);
烏定哥結在來龍二.○(元);
外養結在來龍三.八七八七(百元);
代書所結在來龍六.六七四(元);
區長費結在來龍一.一三(十元);
(以下十九條略之)
以上二.五(十條),共在來龍銀一千零三十五元八.八五角。
茲將被妥當交關該項目錄列左:
全順號結欠去龍七.八七二九八(百元);
敏瀾老結欠去龍五.○(百元);
連興公司結欠去龍八.五一五四二(百元);
吳文老結欠去龍四.三二(角);
泉美號結欠去龍一.一三八(十元);
源德記結欠去龍三.五六(十元);
(以下七條略之)
以上十三條,共被欠去龍銀三千銀五十三元五.八一角。
茲將諸夥侵支賬項目錄列左:
庚記結侵支去龍五.三四七三(十元);
梅記結侵支去龍二.九八八五(十元);
文舉記結侵支去龍二.○○七五四(百元);
泉記結侵支去龍一.三九二四(百元);
應時記結侵支去龍七.五二九(十元)。
以上五條,共被侵支去,龍銀四百九十八元六.四三角。
茲將被候討交關欠項目錄列左:
源發號結欠去龍四.九八(元);
基六老結欠去龍四.二(元);
志老結欠去龍一.七三(元);
義春號結欠去龍一.一二(元);
義益順結欠去龍六.二七三九(十元);
恆春號結欠去龍二.五四二八(十元);
(以下三十八條略)
以上四十四條,共被欠去龍銀一.三二四二八四(千元),存三折實龍銀三百九十七元三.一五角。
茲將所存貨物家器及銀項等逐列於左:
一、存水板二百八十九張估龍一.三○○五(百元);
一、同金筒八十八札同七.九二○(十元);
(中略)
一、同棧內萬米四.七五七(石)同二.三七八五(十元);
一、同家器集計置五.五四八四(十元),存五折龍二.七七四二(十元);
一、同輕餉集去龍三.七九八三(十元);
一、同飼豬隻集去本龍二.八四三四(十元);
一、同日清尾合計龍二.二六○四六(百元);
一、存永允諸羅四同計五.二九八(百丈),估九折龍一.八五九六(百元);
一、同瑞記糊玖同估龍二.二五(百元);
一、同泉茂茶三十二箱同四.二○四(十元);
一、同新袋一.三五(千尻)同八.一(十元);
一、同竹筏半份去本同五.二九二五(十元);
一、同漢陽丸在資本同三.○(千元);
一、同重儎號頭七號計配米四.七(百石)本二.一九六○九(千元),九折一.九七六九八一(千元)。
以上二十六條,共有龍銀七千六百三十四元二.六二角。
茲將所存銀額謄列於左:
一、承內諸交關二十五條在龍一.○三五八八五(千元);
一、承內諸交關在米二十三條在龍五.一八二五三(千元)。
以上二碼,共在來龍銀六.二一八七一五(千元)。
一、承內被妥當交關一十三條欠去龍三.○五三五八一(千元);
一、承內被候討交關四十四條三折欠去龍三.九七三五(百元);
一、同在貨物家器銀項二十六條欠去龍七.六三四二六二(千元);
一、同諸夥支去賬項五條欠去龍四.九八六四三(百元)。
以上四碼,共存龍一.一○八五一九三(萬元)。
對除在項以外,結在去龍銀四千八百六十六元四.七八角。
與內符合
光緒乙巳年十二月終結冊梧棲街
老泉得寶號收炤泉興隆號
·第三節賣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賣股字
立抽賣股份字人葉合成,有原在順裕典舖本銀四千五百元,計四股五分,經於同治元年算賬結明,得利計每股本銀一千元,現得利銀六百二十一元八角六尖,額銀在架尚未銷號出當。今因抽銀別創,托中將合戍四股半之股份內抽出一股,賣與黃紹記承坐,計收母銀一千元,現得在架利銀六百二十一元八角六尖,又收貼銷號出當加頭銀一百七十八元一角四尖,合共母利加頭銀一千八百元,即日收銀完訖,將此一股典舖股份交付銀主接掌,將來加頭與合成無干,不敢再有異言滋事,並將原約字內批明出賣宇樣,又於賬簿內登記抽股頂股銀。除承坐加頭銀額當物未銷不能登載外,合立抽賣股份一紙,送執為炤。
既日收來承坐股份加頭銀一千八百圓完足。再炤。
同治元年正月日
知見人龔承源
為中人戴茂卿
立抽賣股份字人葉合成
代筆人黃啟東
第二賣股字
親立賣在股餉典字人李品記,因前乏項,曾將所存在德源餉典半股,向林英記胎借母銀九百五十元,又利息銀二百十五元。今因無力贖回,願將此半股托中引向林英記找賣,三面議定,估值佛銀一千四百元。茲將對抽分得利外,再找出六八佛足銀二百三十五元,合共一千四百元,銀主與中當面許諾會完。其銀即日同中交收足訖,其德源每年得利應歸英記掌管。日後德源生理興隆,品記無干,所有股字並結冊·因年前有賣過英記半股,已經繳還。口恐無憑,合立賣股字一紙,付執為炤。
光緒十九年四月日
為中人王湘記、陳善記
立賣股字人李品三自筆
第三賣股字
親立賣在股餉典字人李品三,今因乏銀別創,願將在德源餉典本銀一股,抽出半股發賣。托中引向林啟豐承坐,三面議定,估價六八佛銀一千五百大圓,即日交銀清楚,隨向德源過數,所有每年得息對半均分,日後不得異言生端。恐口無憑,合立賣字一紙並繳德源全股股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見收過六八佛銀一千五百大圓足。再炤。
光緒乙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為中人高島
親立賣在股德源字人李品三
代書人盧鎮卿
第四抽股字
合立出抽股人,臺南市街亭仔腳馬謝氏緞,因前故夫馬崇興,即長發號,有合股夥石謨記、林新發、汪耀記、王在記,作二十四股半均分,馬長發應在本三股,本銀三百大圓,開張布店,往臺南市內宮後街,字號錦榮發號。自壬午年冬生理振作,至丙申年終,馬長發三股開去得利八三銀二千四百大圓;又丁酉至辛丑年終,五年得利支剩除外,尚存結冊尾銀一千四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釐;錦榮發再恩恤去七三銀二百大圓,合共銀一千九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釐,並在本一概願將此三股生理賣與公司錦榮發號,一賣千休,葛藤永斷。日後錦榮發號生理得利,與馬長發號無干,日後子孫、房親、叔兄、弟姪人等無干,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亦無掛借他人財物為礙,以及交加來歷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謝氏自出首抵當,不干錦榮發之事。此是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出抽股字一紙,並繳合約一紙,並繳結冊一十九本:計共二十一件,付執為炤。
批明:光緒二十一年乙未結,丙午結冊,失帙無全。
光緒二十七年臘月
為中在場證見人王在記
立甘願抽股字人馬謝氏緞
代書人王福記
第五退股字
立抽退股生理份字人余金源,於光緒二年九月間,同蘇裕記、鄭修記、王振記、蘇妹官、黃溫記、吳陸記、高瑞記、蘇合興等在郡城內三四境豆簽巷口同置築店屋,聯財同裕號典舖生理。統計一百五十二份,合資本銀一萬五千二百大圓,源應得十份,的本銀一千大圓。自開張以來,歷年得息支剩以外,結冊炳據,並本年得息暨議貼加頭銀共銀六百圓,連原本銀統算,共銀一千六百大圓。今因乏銀別創,願將該典舖應得股份生理抽回,先問內外親疏人等弗承受外,即托中引就與本舖夥開同裕號公司出頭承坐,三面言議,源之應得本利銀連貼加頭銀,共一千六百大圓。今經同裕號公司備出銀圓,如數交與源。其銀即日同中見交收足訖,其同裕之生理以及置築店屋來往賬項並一切器椇等款內,源之應得份額,隨即點交同裕公司前去掌管營生。日後生理利蝕,與源無涉,而源不得藉端滋事。自抽之後,如有親房出頭異生枝節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礙等情,源等自出首抵當,不干同裕之事。此係兩願,並非抑勒。口恐無憑,合立抽退股生理份字一紙,約字一紙,又逐年結冊共十四本,送執永炤。
即日,同中見抽退股份收本利銀連加頭銀共六八銀一千六百元完足。再炤。
光緒十七年臘月日
為中人涂景湖、王耀輝
立抽股生理份人余金源
知見母許陳氏
在場經手收銀人烈記、壎記、杰記
代書人伯壎氏親筆
第六胎借銀字
親立胎借銀字人李品三,因前年有將德源一股股字,抽出半股與林啟豐承坐。茲因乏銀別用,自己向過林啟豐面議,將此半股股字借出六八母銀九百五十大元,並利二百六十五元。其六八佛銀一千二百十五元,每月每百元願貼利銀一元二角正。面約逐年利息對德源半股得息支取外,如有長短,自應相湊,品三不得私向支取。此係二比甘願,並無抑勒。恐口無憑,合立胎借銀字一紙,送執為炤。
即日,親收過六八母銀九百五十大元,並利銀二百六十五元:合共六八佛銀一千二百十五元足。再炤。
光緒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親立胎借銀字人李品三
第七抽股字
立抽回股份字人,郡城內三元巷鄭修記,即鄭行記江立,有鬮分應份條款內,於光緒二年九月間,有同王振記、蘇裕記、吳陸記、蘇妹官、黃溫記、高瑞記、蔡合興等號,夥開同裕號典舖於郡城內三四境豆簽口,公出資本一萬五千二百圓,即作股份一百五十二份,修記在資額銀二千五百圓,即作股份二十五份,當年各立有合約執據。後經股夥餘金源抽出股份十份,尚存股一百四十二份。今因行記掛欠債項,乏銀抵款,爰與諸股夥商酌,願於二十五股內抽回股份一十二分五釐,應得本銀一千二百五十元,並歷年支剩得利銀四百九十六圓四角六占正及貼本年九月止按得利銀,暨在架加頭升利約有五百零三圓五角四占正,共銀一千圓,即日收過公司來本利銀二千二百五十圓正。保此果係行記江立鬮分應得份額,與房親等人無干。此係公同甘愿,各無抑勒反悔,恐口無憑,合立抽回股份字一紙,付本舖公司收執存炤。
即日,同中收來股份本利銀二千二百五十圓正完足。再炤。
光緒十九年九月終
為知見堂叔鄭澤淇
立抽回股字人鄭修記即行記江立
為中人王輝老塗湖老
代書人蔡興記康昆老
第八退股字
立退股字人,臺南市街第二匾總趕宮街八十七番戶黃修甫,緣先嚴黃紹記在日,有與打銀街葉在成夥開媽祖宮街順裕號典舖生理,因光緒二十一年廢業,經已候贖清楚,其所存殘餘家器什物並來往數目拖延不了。至光緒甲午年,修甫又與在成之子爾純夥開濟利號典舖,丁酉年更易開源號,均係虧本。修甫因欲抽回,爰托公人李溫其向爾純面商,荷以許諾,實抽本銀一千七百十五圓,即日三面交過清楚。其平日所存之股字及逐年結冊,一切同日檢齊,交爾純執掌。自此以後,所有順裕、濟利、開源三號生理來往賬項,欠人人欠,以及家器、什物一概歸爾純負擔,不干黃修甫之事。一抽千休,後日此舖內不論何條賬項以及所存什物、家器,總與修甫無相關係。今既兩愿,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合立退股字一紙、並繳順裕股字一紙、順裕結冊三十三本、濟利結冊一本、共在退股字二紙、結冊三十四本,付執為炤。
即日三面收過七三銀一千七百五十圓足。再炤。
一、批明:順裕結冊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計三年結冊失落無存,不得繳連,倘後日尋出,當作廢紙。批明。又炤。
一、批明:濟利結冊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計三年結冊失落無存,不得繳連,倘後日尋出,當作廢紙。批明。又炤。
光緒三十年二月十五日,即舊曆癸卯十二月三十日立。
臺南市街總趕宮街八十七番地
退股字人黃修甫
臺南市街東轅門街二十六番戶
立會人林世程
臺南市街上帝街二十三番戶之一
立會保證人李溫其
臺南市上橫街六番戶
代書人翁章其
第九抽股字
立出抽股份字人,鳳山廳小竹上里湖底莊王粗,有合股和義生理一股又半股,資本銀六八銀七百五十大元。今因欠項別圖,向諸股東三面言議,甘願將自己股份結實應得之額六八銀六百八十二大元一角三尖抽出,和義生理及賬項家器一概歸和義掌管。若後日生理發達,與王粗無干。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出抽股字一紙,付執存炤。
即日收過六八銀六百八十二元一角二占足。再炤。
光緒三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舊曆乙巳年五月二十四日立出。
抽股份字人王粗
代書人土德輝
第十之一退股字
立甘願退股字人,大竹里旗後街郭清和,因自丁酉年八月十一日,與藍獻祥、潘知批合股營業,按四股之份,每股落本五百圓,共湊成六八足秤銀二千圓,創置乾泰號生理。郭清和應得一股半,落本七百五十圓。今緣清和意欲別圖,願將原本抽回,而乾泰號生理歸與藍獻祥、潘知批等合夥掌理。倘乾泰號生理盈虧,以及始終來往交關賬項,皆係藍獻祥、潘知批等之額,與清和無干。自茲以後,乾泰號雖得利萬貫,貿易千箱,郭清和亦不敢異議反悔生端。此係各自甘願,並非抑勒,口恐無憑,合立甘願退股無限字一紙,付執為據。
光緒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立。
在場公親李占春
甘願退股字人郭清和
代書人陳友德
第十之二合約字
同立合約字人,大竹里旗後街藍獻祥、潘知批等,因與郭清和作四股合夥,湊成六八足秤本銀二千圓營業,創置乾泰號生理。緣雜費浩繁,恐所入不供所出,爰是公議拈鬮退股,割歸一主。後緣郭清和向藍獻祥、潘知批另復婉議,因郭清和欲退股別途,獻祥、知批等仍合夥營業,願聽清和將原本抽回,而乾泰號生理全盤歸獻祥、知批掌業。至於乾泰號貨物盈虧以及始終來往賬項,盡屬藍獻祥、潘知批之額,與郭清和無干,而應抽回原本額數以及限期繳清過期貼利諸議,俱批明在後,明白為證。此係各相甘願,並非抑勒,口恐無憑,合立約字一紙,付執為炤。
計開:
一、批:郭清和在本一股半,計本銀六八足秤七百五十圓,應分作三期抽回,每期二個半月足,應繳還六八足秤銀二百五十圓,三期共繳還六八足銀七百五十圓。倘到期無繳清楚,自當炤過期之日算起,每百圓願貼利息銀每月一圓六八,不敢刁難異議。若至尾期,務即繳納清楚,不敢再挨延少欠,別議生端。批明。再炤。
一、批:此紙作限期交銀約字,若股分銀繳完清楚之際,即為廢紙,當場付還。批明。再炤。
光緒二十四年新曆十月六日舊曆八月二十一日
在場公親人李占春
立合約字人藍獻祥、潘知批
代書人陳友德
第十一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臺南市北勢街許明秋,即許藏春,自戊戌年十月,有臺南市外新街二十三番戶合夥新裕泰生理。今因別置生理,願抽股項,即托中人許清玉向江珍,即江千古三面言議,將本年癸卯元月終冊尾結在資本六八龍銀二千五百大圓抽回。其裕泰生理,他欠及欠他,一切歸江千古自己經營負擔,後日有得有失,與許藏春無干。此係二比甘願,不敢異言生端,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特立抽股字一紙,付執存炤。
癸卯年八月一日
為中人許清玉
立抽股字人許藏春
代書人自筆
第十二抽股字
立抽生理股份銀字人,鹿港長興街尤朝木,於光緒癸巳年間,與遂豐號、順德號、恆泰號、興記號、春記號等合夥在福興街開張合昌號彩帛雜貨舖生理。朝木落財本銀三百元,至庚子年終結算,計應得利銀三百三十五元三角七點六釐,合計本利銀六百三十五元三角七點六釐。朝木因思別建生理,願將本利銀一齊抽起,爰與諸聯夥相商,俱各悅從。自起而後,合昌生理再振經營,獲利億萬,與朝木無干,亦不敢異言滋事。此係兩相悅從,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合立抽生理股份銀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親收過抽股份銀字內來銀六百三十五元三角七點六釐正完足。再炤。
光緒二十七年舊曆辛丑四月初五日
立抽生理股份銀字人鹿港長興街第三番戶尤朝木
第十三退股字
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母利收銀字人林以章,即林在矣,情因前年間有備佛銀二百大圓,與湧馨號連財合本,振作■〈敢〉舖生理,逐年所有得利銀圓,年清年款,俱各清楚明白,賬簿記明。至癸巳年正月結算,並無得利,以章願將生理股份貨項數目、瓦店、家器一盡抽回,將在本母利銀二百九十大圓抽回,過在來往賬算完找清明白。後日湧馨號生理或得失榮枯或一本萬利,與在矣無涉。口恐無憑,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銀字,批明在簿。存炤。
批明:在矣即日抽回生理股份銀二百九十大員,過來往賬算明找完。批明。
光緒十九年癸巳七月日
知見人游麟瑞
批筆廖鏡堂
經收銀林以章
第十四退股字
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銀人黃火元,有承父黃朝備出在本銀一百大圓,與湧馨號連財合本,振作■〈敢〉舖生理,逐年所有得利,年分年結,俱各清楚。至癸巳年終甲午正月結算,尚存在本銀一百五十三元正。因上年來往賬算結侵銀一百七十餘元,乏力備還,情願將此生理份並貨底數項店底家器等項一概退盡,歸與湧馨號掌管,抵還侵項明白。一退千休,永斷葛藤,口恐無憑,立退股生理人黃火元親筆。炤。
光緒二十年正月
立退股生理人黃火元
一、批明:甲午年正月初三日結算,尚存在本銀一.二三一四九三(千元),另有得利銀六.九一○六(十元),合共有銀一.三○○五九九(千元)。除黃火元記抽出一股額銀一.五三(百元)以外,尚剩有本銀一.一四七五九九(千元),係作七五股算額,每股應額在本銀一.五三(百元)正。
第十五退股字
同立退股字人康蘇氏,有承先夫寬裕記在彰化北門外新中街仔合夥米舖生理,開張協順號,在本銀四百大圓,並自然在本銀一百大圓;合共五百大圓。歷年得利銀開支清楚。今因甲午年二月間乏銀費用,願將此在本銀五百大圓,得利銀六百九十元八角六點五釐,本利一盡抽出清楚,明白算完。其店內所有現存銀錢、米谷、家器、田契卷、賬項、船隻,盡歸協順號掌管。日後生理再振作或多得利,不干蘇氏之事。此係二比甘願,不敢異言生端滋事,各無抑勒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同立退股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親收過退股字內在本得利銀一千一百九十九元八角陸點五釐正完足。再炤。
光緒二十年二月日
知見人三男自然
同立退股字人康蘇氏
第十六退股字
親立退股字人,線西堡泉州厝莊警第一百五十號洪瑞的,與顏謙恭等合股公號合莊錦,與池地等合夥開設質屋金莊利,址在觀音亭前。有自備財本龍銀一.六六六六七(百元),算至乙巳年終止,應得利龍銀二.四四六五(十元);合共母利龍銀一.九一一三二(百元)。今因乏銀別用,願將此股額母利銀一齊抽回,親向股夥陳池身上備出母利龍銀一切親收足訖,隨即將合莊錦合約字付陳池收入,前去掌股頂額。倘日後大振得利,不干的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退股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親收過退股字內母利龍銀一.九一一三二(百元)完足。再炤。
光緒三十二年舊曆二月十日
親立退股字人洪瑞的
第十七退股字
立退股字人,臺中廳大肚中堡海埔厝莊戴琴,有承先祖父遺下,自光緒丁亥年備出本資銀一百元,與本堡梧栖街陳類官合夥,作什貨及米商生理,開張合勝號,每年解冊得利逐年領收費用。迨至壬寅年,奈因祖媽別世,喪資缺乏,叔姪相議,願將本資抽起外,即託中向合勝號陳類官共商本資並現年長息一盡抽回清楚,其銀即日同中親收足訖。倘日後合勝號生理振作興隆,不干琴之事,亦不敢異言生端滋事,以及四方交關數目長短不明,亦琴無干。此係二比共商喜悅甘願,各無反悔,立退字一紙,付執為炤。
再批明:即日同中親收過退股字內佛銀一百元,平七十兩正完足。再炤。
光緒二十九年舊曆正月日
為中人陳廷獻
在場知見胞叔戴四川
立退股字人戴琴
代筆人梁江治
第十八退股字
立出退股抽回生理收銀字人鹿港新隆順號,前於光緒丙戌年有同眾聲財,在有葫蘆墩頂街開張吳源號布坊生理。迨至戊戌年正月止,結算扣除外,尚存本利銀一千一百零三圓七角二點。茲因欲別建生理,爰集同夥相商,願將此長源號股份財本並得利一切抽回清楚。日後長源號生理設有盈虧,不干新隆順號之事,亦不能異言生端。此係二比甘願,各無迫勒反悔,今欲有憑,立出退股收銀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批明:親收過退股字內財本並得利銀一千一百零三圓七角二點足訖。炤。
光緒二十四年戊戌三月日
立出退股抽回生理收銀字人新隆順號
第十九退股字
立收銀退股字人,馬芝堡溝墘莊警第十六號洪蚶,因癸巳年亡弟洪牆在日,備出資本二百大圓,與鹿港李遂豐、郭順德、林恆泰、謝興記合夥開張合昌號,作出彩帛船頭之生理;在福興街。至丙申年,洪牆病亡,結賬除財本支外,所欠尚多,蚶不敢異言。但為亡弟無嗣,爰託公人向諸股東商議,諸東念及故交,備出龍銀一百十大圓贊助螟蛉一子,以續禋祀。其銀即日同中親收足訖。自此收銀退股而後,來日合昌生理長蝕,與蚶無干,即子孫亦不得藉端爭長較短。兩相悅從,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即立收銀股字一紙,付諸股份執據。
即日同中親收退股字內贊助龍銀一百十大圓。再炤。
光緒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為公人郭國鎮郭猷
立收銀退股字人洪蚶
代書人洪君藍
第二十退股字
立甘願退股懇歸就字人張發來,自戊子年間備本邀同咸亨號合夥生理,住在下市仔頭;老元亨字號,■〈敢〉舖生理。至辛卯年元月,將店內貨底併來往賬項及家器什物一切檢點結錄,對除克失血本一百七十左右,又侵欠店內賬項銀一百餘元。張發來無力再行添本合夥,又無資可以抵還侵項,萬不得已,懇託公親向與咸亨號,即陳登貴相商,念及合夥之情,將發來所有克本及侵欠賬目之項,公同一切抹銷。其老元亨生理貨底家器什物及來往賬目,列明簿據,同公檢點交付咸亨號陳登貴前去自行掌管;開張振作,或改變字號,任從其便,不敢異言阻當生端滋事。至於日後老元亨生理興隆大振,與發來無干。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甘願退股懇就字一紙,付執為炤。
光緒十七年辛卯元月日
代筆人鄧萬源
立甘願退股懇歸就字人張發來
第二十一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陳維崗,因前有備資本一百五十元份於錦紋號合夥。爰同堂酌議,乃將歷年貨賬等件及資本除外,按長得利加三實銀四十五元並原本合計一百九十五元正,即日付還陳維崗收回。自抽之後,各操己業,各振商規,縱使異日錦紋號生理大振,獲利孔多,陳維崗及子孫永遠不得滋生事端。此係二比喜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立抽股份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陳維崗親收過字內佛銀一百九十五元正足。再炤。
光緒二十八年三月一日即舊曆任寅年正月二十二日
代筆人高茂林
立抽股份字人陳維崗
第二十二退股字
立抽回財本退股股字人張月水,因自甲午年間曾有同張老先、張松江、郭魁等合本同作金建順號生理營業,原欲有始有終;但今水欲別圖生理乏項,情願將所插建順財本抽回;松江等自思合久必分,姑聽抽回。是以至戊戌年終止,同中結賬核算,水應份財本及得利計得佛銀九百九十元。其銀即日同中水親收足訖。另金建順號內前所有買置應用器椇,今同中按出佛銀四十元,是水應份之額,即日水亦親收足數。自今以後,金建順所有器椇、物貨、底賬項,概歸松江等承去掌管,任從振作乾坤。日後營謀獲利萬金,是係松江等之洪福,概與水永無干涉。此係水已悅情甘願抽出,日後不敢藉言生端滋事,口恐無憑,特批此抽回財本退股字,寫志在賬,永遠為炤。
即日水同中親收過字內共佛銀一千元正。再炤。
批明:老先記前有份金建順生理股額,但老先記今春別世,其姪阿牛既屬嗣男,合當將老先記所份股額轉歸阿牛記受管。此批明。
光緒二十五年己亥二月十七日
為中人董壬辰
立抽回財本退股字人張月水
第二十三退股字
同立退股字人黃士守等,因自庚寅年間,與周金銳合夥生理,開張勝成號。迨至戊戌年終結賬,加長利息無幾,守等同堂相議,願將勝成號生理及往來賬目、舖內器椇,盡行交付金銳自己開張。來日生理盈慊以及往來賬目,不干守之事。是時將舖內抽出佛銀一百大圓正,留存在舖內,要用之時付守支回,不敢異言。守自己在舖內幫作生理,歷年薪水炤舊時開發。此乃仁義合股,守甘願退股,二比兩相喜悅,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合立退股字一紙,付執存炤。
一、批明:內抽佛銀一百大圓正,約限三年為滿。如三年以外,每年每圓銀的利息加一五行。炤。
光緒二十五年二月日
為中並代筆人黃輯五
同立退股字人黃士守
第二十四退股字
立退股歸管生理抽盡在本銀字人林門張氏金蓮,有承先夫林潤秋在日,於光緒甲申年四月初八日備出資本銀四百大圓,與柯瑞堂等合夥,開張新竹北門大街興隆號生熟藥材等生理,每年趂蝕登結在賬。情因氏夫於丙申年五月間不幸身故,於是氏邀請公親,是日與興隆號股夥周集泰、柯瑞堂之子柯添壽等會算,先後計支出銀四千五百七十六元三角六點之數。情因氏夫在日用度奢華,過於支取,就所有存在興隆本利銀扣抵不敷之外,尚侵支來銀一千二百六十元三角六點之數。氏姑婦正慮無可清還,幸得股夥周集泰與柯添壽等體念氏姑無依,情願將氏夫所侵支興隆號生理銀付於不問以外,再備出洋銀四百大圓,即日經公親三面交付氏姑婦親收,以為安家立嗣;俾得林家煙祀有歸,而氏姑婦得有生之日矣。自此以後,興隆生理永遠歸與柯、周等掌管,日後或趂蝕,或欠人人欠,與林家無干;而林家自此以後,子子孫孫須念及股夥體恤至意,永不能滋事生端。此乃仁盡義就,二比喜悅,並無迫勒情弊。口恐無憑,今立退股歸就生理抽盡在本銀字一紙,付執為炤。
一、批明:即日氏同姑吳氏當公親三面親收過退股字內洋銀四百大圓正足訖。再炤。
光緒二十三年五月日
公親人連步瀛、陳希元
代筆人蘇肯堂
在場人姑吳氏
立退股歸管生理抽在本銀字人林門張氏金蓮
第二十五退股字
同立合夥歸管營業合約字人張有源、蘇成家,因自三十年正月,有源備出資本銀六百元;成家備出資本銀三百元;心授備出資本銀一千元:計三股,合出資本銀一千九百元,在於本城內太爺街建立販賣南北洋貨綢緞營業生理,店號錦華齋。至三十一年二月間,將店內各色貨項家器等件公同逐一過點,以及與人來往長去長來賬項,並日清冊簿尾現在銀項,一切錄明在簿,造其總結得利清冊一本。除開費以外,尚結長利息銀五百元,炤三股合資本銀一千九百元均分,每百元應得長利銀二十六元二角一點六釐,扣店屋磧地銀二百元,應得加升利銀五十二元六角三點二釐。因成家、有源欲創別業,爰是請公人當場,將所結總清冊等項賬簿核算明白無訛。成家、有源將資本銀並長利銀計一千一百三十六元八角四點,盡數當公抽回。成家、有源願將錦華齋字號燈籠、印記、圖章、牌匾、賬簿以及店內貨物等項,並日清簿尾現存銀項、家器、什物,一盡歸與心授掌管;或自己開業或別邀股夥合資,任心授自便。將錦華齋字號牌匾張掛,成家、有源不得阻當,亦不得類同字號以後營業。或利或鈍係心授造化,與成家、有源無干。此係二比兩願,以後各無反悔,異言滋事。恐口無憑,合立分股歸管營業合約字二紙,一樣各執一紙為炤。
批明:有源、成家即日當場經公三面,有源、成家親收回字內資本銀並長利計銀一千一百三十六元八角四點四釐足訖。炤。
批明:有源、成家抽回資本並利銀,立將錦華齋字號、牌匾、圖章、印記、賬簿、家器以及店內貨件等項,當公交與心授掌管。再炤。
再批明:當場經公三面言議:倘所點在簿貨底有錯,或加或減,以及店內零星物件無點在簿,並與人來往賬項有爭差多少,均係歸管生理貨底之人造化,與抽資本之人無干。再炤。
第二十六退股字
同立抽股字人許源泉、許潭等,因光緒三十年十月間有與施坤山、李宗圻、烏金等合夥生理,開張金合發號,泉應的在本銀五百圓,潭應的在本銀五百圓,協力經營,以望一本萬利,有始有終。今因泉、潭等欲別圖生理,願將股份抽回,時三面議定,泉、潭等應的之銀額願收七折;泉應得實銀三百五十圓,潭應得實銀三百五十圓,案作五期支取。自本年二月十五日起至本年六月十五日止,每月七十圓交還清楚,不敢爽約;倘限內銀項若無清楚,仍炤原數支收。如是屆限清還,遂將限約保認字繳回,並將帳簿批銷,公同蓋印,不得異言。自此抽股以後,願將金合發字號,並來往賬條,以及店中貨物、器俱,皆歸施坤山、李宗圻、李烏金等依舊營業經商,日後得千積萬,生意興隆,泉、潭等永無干涉。此係二比甘願,雙方協議,各無反悔,口恐無憑,同立抽股字一紙,付執為炤。
光緒三十二年二月日
代書人張占鰲
證人英學振
證人許南山
同立抽股字人許源泉、許潭
第二十七退股字
立退股歸就字人黃添成,因自丁酉年各備資本合共三股:陸金水得二股,備出資本龍銀三百七十九元六角正;成得一股,備出資本龍銀一百八十九元七角九點正:合共資本龍銀四百六十三元三角九點正,在滬尾福丹街二十三番地開張金成棧字號鐵店工場生理。自興工開業以來,每年得利炤股均分,並無異議。今因成意圖別業,思欲退股收回資本及得利,茲是與水當面議妥,將金成棧鐵店工場內所存貨物、數項、及機器、家伙一齊公估,折實價值貨價龍銀三千一百零五元五角五點正,作三股均分,每股應得利龍銀一千零三十五元一角八點正。今成應得一股,實利龍銀一千零三十五元一角八點正,除先支項外,尚存實資並得利龍銀八百八十元正,抽回退股,歸就與金水承受。茲水備出一股資本並利龍銀七百四十元正,交與成親收足訖,即將金成棧鐵店工場生意交與水承受掌管,聽其變更改創,不敢阻止,所有金成棧字號欠人以及人欠各數,概歸金水設法抵當,與成無干。自交辦以後,生意利蝕皆水自己之額,與成無涉。此係二比甘願退股歸就,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退股歸就字一紙為據。此炤。
即日添成親收過退股歸就字內龍銀七百四十元正足訖。再炤。
一、批明:資本連得利金銀八百八十元。
光緒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公人並筆人黃萬
在場親見人黃進炷
立退股歸就字人黃添成
第二十八分折字
同立分拆生理鬮書字人張榮文、詹枝、林南等,於同治癸亥年間,文先父張妹官、南胞弟林長春與詹枝官三人連財合夥,各備出本銀四百大圓,開張染坊鎰美號生理。按作三股,合共本銀一千二百大元,長蝕就股均分,結明在賬。迄至癸亥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對日清簿開去得利佛銀一.六○(百元);又丁卯年十二月三十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銀四.二○六四五(百元);又庚午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銀三.○○(百元);又辛未年十二月三十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銀二.五○(百元);又乙亥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對薪金簿開去得利佛銀二.五○(百元):合共六次,每股共支去佛銀一.五五八九三(千元)正。文、枝、南等本欲鼎力經營,以圖久遠,第以邇來人心不古,但恐日久弊生,兼之菁焿疊起,貨價暫增;與其合之而生嫌隙,孰若分焉以杜分爭。文、枝、南等添姻親故舊,又兼連財美意,雖有子貢之高風,難效管鮑之知己,爰是同請公親出為妥議,至公無私,以安和氣,當堂議定就店中數目除還他人以外,有存銀錢、貨物、菁靛、大皮粉漿、焿■〈火它〉各賬、家器及一切所應有微物,概作三股配搭均平,設立鬮分,以智、仁、勇三字為號,祝告神前拈鬮為定。既拈之後,各物各掌,不得混爭;各賬各討,按額分明。或討有無,係各人之造化,不得藉口怨懲。即將圖章磨去,以杜弊生。所願生財致富,各振家聲,詩書世閱,甲第聯登,或安故業,或奮前程,鄭蘭竇桂,各自秀榮。今欲有憑,合立鬮書字一樣三紙,每股各執一紙,永遠存炤。
一、南記拈得智字,即分去佛銀一.八一二三(百元),又貨菁、家器、大皮粉漿、焿膠、柴銀錢共佛銀六.四八三四○(百元),又過薪金簿佛銀三.八七七六(百元),又抽出成美號去佛銀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銀一.三九六○七(千元),併雜物配搭均平。再炤。
一、枝記拈得仁字,即分去佛銀八八六四元,又貨菁、家器、大皮粉漿、焿膠、柴賬錢共佛銀六.四四七三六(百元),又過辛金簿佛銀五.六三七三(百元),又抽成美號去佛銀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銀一.三九六○七(千元),併雜物配搭均平。再炤。
一、慶餘堂拈得勇字即分去佛銀二.○○八○八(百元),又貨菁、家器、大皮粉漿、焿膠、柴賬錢共佛銀六.四六三七八(百元),又過辛金薄佛銀三.七○一四三(百元),又抽成美號去佛銀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銀一.三九六○七(千元),並雜物配搭均平。再炤。
光緒七年五月日
公親人王煥章、黃維嚴、許騰光、許風他
在場知見人詹住、林波胞姪林筐、林幸、林牆
同立分折生理鬮書字人張榮、文詹、枝林南
代筆人周振文
●第五章匯票
第一見票後定期支付匯票(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見票後定期支付匯票
臺字第十四號勘合(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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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七日臺彰張鼎興書柬
第三見票後定期支付匯票
第四見票後定期支付匯票
協字第不列號匯票存根(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協字第不列號匯票存根
第五見票後定期支付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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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支付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五支付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六支付字(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七取物字(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六章海商
第一船炤
欽加知府銜補用直隸州、署理泉州府同安縣正堂加十級記錄十次鈕為欽奉上諭事。奉憲行接准部咨:凡有報造買置頂補船隻,訊明實係土著誠實,取具保結,詳奉憲批,方准興工。造竣之日,仍炤例詳報,編烙給炤,驗填船戶舵水姓名、年貌、箕斗、籍貫,船篷兩旁大書縣分字號、船戶姓名,以便出入口岸查驗放行。船炤定例一年一換,毋許逾限及舊炤影射。商船一項,如往返外番之洋船,例由廈門廳查驗;其往浙江、廣東、江蘇、山東、天津等處貿易船隻,經由汛口查驗放行,漁船一項,准在鄰邑採捕。每年春、冬二汛,如商船及漁船欲往浙江採捕者,亦赴縣呈明,取具聯■〈舟宗〉互保各結詳報,一面造冊移知沿途各汛口驗放,及採捕地方知炤,依期回澳;如逾期不回,即行拿究。其餘有底無蓋、單篙只櫓小船,向領甲炤,只許內港渡載,採取魚蝦;朝出暮歸,不許越出外境。所有應換牌炤,並通各邑小船領炤,悉炤江、浙之例,炤根同舊炤,按月彙冊送司等因。合行遵炤,改用炤根。為此,給廈門澳小商艇船戶金再興,前往各港貿易,不許透越及夾帶違禁貨物,凡遇汛口,炤例稽查驗炤放行,毋藉端索擾阻滯,均毋違延。須炤。新廈字二百六十號。梁頭一丈三尺二寸。保結舖戶福和。澳甲張明德。鄰佑林永、吳成。
計粘船戶舵水姓名單一紙。
右炤給廈門澳小商艇船戶金再興。准此。
光緒三十年十月日給
縣行限滿日繳銷船名金再興舵工年□□歲面須縣人左右手大指二指三指四指五指
(下略)以上配舵五名
第二船炤
賞戴花翎四品銜、特授泉州馬巷糧捕撫民分府白為請嚴造船給炤之法等事。康熙四十三年正月十三日,奉總督福部院、巡撫都察院憲牌內開:准部咨覆本部院等衙門會陳條議前事等因,題覆:奉旨允准欽遵通飭奉行,列則刊刻木榜,堅立城市通衢、沿海口岸曉示,並奉單開稽核各條目,併發尺二著書大張告示通諭等因。奉此,業經刊刻榜示,併大書告示通曉在案。茲據本廳商船戶金長慶呈報前來,除將該船量烙,併訊取船戶、舵水、澳甲、里族、鄰佑、保家各保結外,合行給炤。為此給該船戶即便賚執,依例駕赴查驗,前往貿易。如敢私行頂替及夾帶違禁硝磺、樟板、釘鐵、大桅、含檀、鹿耳、桐油、黃麻、棕片、農器等物,為非作歹情弊,各口防汛既巡司捕員立將該船戶、舵水一齊拿送,以憑詳解憲轅治罪。毋違。須牌。
計開:
本船奉例丈量含檀梁頭丈七尺寸分。配順字第○號。中船戶金長慶。年四十三歲。
澳甲林一良。鄰佑江腰。
舵工水手許進先、魏宗(下略)
右炤給留五坫澳商船船戶金長慶。准此。
第三船炤
泉州府惠安縣堂張遵旨議奏事。乾隆五十二年正月初六日奏,准刑部咨議,福建巡撫部院徐奏:請將沿海有底蓋各小船,一體報官驗烙編號給炤,如違究治,船隻變價充公一摺。奉議:欽此。欽遵轉行到縣。蒙此,合行查編給炤。為此牌仰獺窟澳小艇金泰隆遵炤,各澳撥載採捕,不許遠出捕漁。遭遇失水難船,務須竭力救人。有敢乘危搶奪貨物及載運盜臟,送渡匪類,查出從重治罪,澳民隱容,一體究處。仍隨時赴館配鹽,不許隱漏干咎。須至照者。
計開:
船戶金泰隆,年四十八歲,無須。
舵工曾慎,年五十八歲。
外水手四人。
右炤給獺窟澳小艇戶金泰隆。准此。
光緒二十年十月十五日給。一年期滿
該船編獺字第一甲第一百四十八號,同連環保結。
金長順、金吉興、金美善、金泰隆、金發勝、金合興、金順美等聯■〈舟宗〉,各港渡儎仍著出入赴汛掛驗。毋違。
第四船炤
賞戴花翎同知銜、調署福清縣正堂加十級紀錄十次胡為欽奉上諭,奉巡撫部院王憲牌,奉准部咨:飭將閩省各項船隻領換炤票,設立存根,填明船戶、舵水年貌箕斗,按月造冊申送等因。今據○字第二十六號船戶陳合順,本船樑頭○丈六尺八寸,配舵水共八名。炤票付執,凡經過汛口,驗明人炤相符,隨即放行;如有裝載違禁貨物,即將人船解究;倘無前項情弊,該汛口不得藉端刁難,致干未便。須至照者。
計開:
船戶陳合順,四十六歲,面赤無須,左右手四斗。舵工張旭來,年四十歲,面赤無須,左右手六箕。
東澳甲陳啟。
右票給船戶陳合順。准此。
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給
縣行限次年對期滿日銷。
第五船炤
粵閩南澳海防軍府加十級紀錄十次馮為請設粵閩澳防同知,駐軋南澳文武相資,以重海疆事。案奉廣東布政司甘憲牌,奉署理廣東總督部堂鄂案,奉部議:准調任廣東總督部題前事,內開南澳地方准設南澳同知一員,專司督繕稽查奸匪海洋往來,不許夾帶違禁貨物及窩販子女出境。凡四澳軍民保甲漁船出入等事,俱歸該同知管理等因。於雍正十年五月二十日,奉旨:依議。欽此。欽遵咨院行司到府,所有各澳一切漁船,除遵例編號印烙,並飭刊舟書蓬,排列保甲,連環具結,隨即查點外,合行給炤。為此炤給隆澳第五十七號小漁船戶金捷勝,即便賚炤,前往採捕納課,毋得夾帶違禁貨物等弊。凡遇口汛,即赴驗明放行;如敢故違透越,立將人船拿解送府治罪,該口汛亦毋得刁難阻滯,致干查究。各宜凜遵,毋違。須炤。
計開:
船戶金捷勝,年四十二歲。身中,面紫,朱須。澳尺船身長二丈三尺○寸,樑頭六尺九寸。
右炤給船戶金捷勝。准此。
光緒二十七年十月十三日給
府行,炤限一年,滿日撒換,著澳甲查催;如有逾限不換,即將該船戶押候。
第六賣船字
立賣船盡契字人,安平海頭社百八十一番戶莊謙成,目前有置小帆船一只,船名金益興,今因損壞無資重修,托中引就,將船併船中器椇賣過安平海頭社郭維新、陳尚出首承買,三面言議船價七三銀一百八十六大圓,再修理添補並船中器椇工料銀計四百十六大圓;合價銀六百大圓。其銀即日收訖,將船併器椇交付銀主前去掌管,不敢刁難。保此船係是莊謙成自置之業,與房親叔兄弟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亦目前所往各港,亦無拖欠賬項;如有不明等情,謙成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自此船賣盡,不敢言贖言找。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賣船盡契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七三銀六百大圓正。再炤。
光緒二十八年四月大歲壬寅年正月
中人鄭連生
立賣船契字人莊謙成
代書莊有成
第七賣船字
立賣盡杜絕根駁船契字人,安平海頭社黃雞屎,今因乏項別圖計利,就將前年所承盧祈兄第一百三十一號該船一只,先盡問房親叔兄弟姪,願將該船要托安平鄉老嚴頭引賣過安平海頭社許德進及李換兩人掌管。該船器椇全備,價銀二百二十圓,即日先來銀一百一十圓,其餘一百一十圓面限二個月,每月按作先還銀五十五圓,共銀一百一十圓均以清楚。倘來歷不明及與外諸賬不直,仍係賣船之人黃雞屎一人出頭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恐口無憑,今欲有憑,合立賣船字一紙,付執為炤。
光緒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舊曆庚子年二月二十六日
共立約字
作中人嚴頭
知見人黃傳
立賣盡杜絕根契字人黃雞屎
代書人余受田
第八賣船字
立賣盡根契字人,安平市仔街百六十三番戶李炎藩、李炎墉等,有承先祖父遺下自置中國形船一只,名金福利。今因乏金別置,托中引就,賣與臺南北勢街橫街號第十三番戶協興隆號,議定價銀七三平五百六十圓,即日同中收訖,隨將該船點明器椇交與銀主掌管,永為其業。保此船果係藩等承祖父自置之業,與叔兄弟姪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以及來往不明之事;如有不明,藩等當出首抵當,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同立賣盡契字一紙,付執為炤。
即日同中收過契面七三平銀五百六十元完足。再炤。
光緒二十五年九月十四日
作中人陳糞掃
立賣盡根契字人李炎藩、李炎墉
代書人李炎墉自筆
第九賣船字
立賣杜絕盡根船字人,鹽水港廳蕭壟堡頂山仔莊土名西藔第九番地陳頂,所有親置中國形船一艘,船號第百十二號,並船內所有之物件一切,今因乏銀要用,願將此船出賣。外托中引就向港東中里東港第百六十一番地張達出首承買,三面言議,定時價金七百七十六圓正。即日銀字兩相交訖,隨付銀主掌管,永為己業;一賣千休,日後子孫不得異言生端滋事。保此船係是頂親置之船,與他人無干,亦無拖欠交加,來歷不明為礙;如有不明等情,頂自出首一力負擔,不干買主之事。此係二比甘願,各無反悔,口恐無憑,今欲有憑,立賣杜絕船字一紙,交付買主永遠存炤。
即日同中收過時價金七百七十六圓足。再炤。
光緒三十二年新曆十月十四日舊曆八月二十七日
鹽水港廳蕭壟堡頂山仔莊西藔第九番地
立賣杜絕盡根船字人陳頂
同廳西港仔堡樹仔腳第二十番地
為中人柯寬
港東中里東港街東港第百五十五番地
代書人郭華富
第十賣船字
立杜賣船人合成號,有船一艘,向駛廈門石碼,船內器具一切全備。茲因不合意,願將該船發賣,托中招到陳洽兄前來受買,同中三面議定時價大龍銀五百七十圓正。其銀就立字之日同中點收足訖,該船立即交還陳洽兄前去行駛,任從儎貨運廈門石碼兌賣。所有是船頭與人轇轕賬目,概歸合成坐認,與陳洽兄無干,並不得再為牽涉此船。今欲有憑,文杜賣船字據存炤。
光緒十九年六月日
立杜賣船人合成號即葉閅
第十一約字
立約字人,住在南澳雲澳畔鄉陳錦,因前有任金勝顯船長。及後將船賣過一半與東港街林德隆號,以後隆再請林祿任掌船長,改換船名金德順,在東僕米谷滿儎揚帆,向拓林鄉估價。不料金勝顯即陳錦,從前所有交關欠他人之項不明,故柘林埔頭公成松、泰瑞興盡向金德順即林祿取討該項,以致船不能揚帆渡臺,致延生理。其德隆要向陳錦取討一半船價銀並修理之項,計八百五十七元。今陳錦托出合達出海周旋,錦願將所欠諸號之項應繳還清楚,不得連累金德順船即林祿。倘若陳錦所有欠他人賬目未明者,累及該船不能揚帆,致使坐港,該費之項應歸陳錦坐額,盡向錦取討。如林祿向諸號交易未明之賬目,亦不得牽連陳錦。今錦在東港街役場面決,如有食言,錦必備船價銀四百元,付還林德隆號收入,其船原歸陳錦管理,決無異言。恐口無憑,今欲有憑,立出憑約字一紙,付執存炤。
光緒三十年三月舊曆甲辰年二月日
證明人金永順船長李合達
立出憑字人陳錦
第十二退船股字
立退船股字人慶奇蘭,前有晉成號、震記號、李益官、琴記號,合置小掛船一只,行駛臺灣一帶地方,船名金復升,牌名金復勝。蘭今欲別創,願將此船股份五百元,按六五實三百二十五元抽回,所有逐幫得利核算清楚。此後該船利虧得失,概不干慶奇蘭之事。此係兩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合立退股字一紙,付執為炤。
光緒二十五年九月日
立退船股字人慶奇蘭
第十三賣船股份字
立賣船股份人吳震記,號吳林氏,因先夫吳卯在日,於乙未年間,與廈門晉成號李益官、臺灣慶奇蘭號陳子琴官合置小掛船一只,行駛臺灣一帶地方,船名金復升,牌名金復勝。合共五人出資本三千元,所有得利,逐幫算明均分清楚。現吳林氏欲需用,願將此船股份,按銀作六折五,賣與晉成號前去整做,一賣千休,日後該船利虧得失,與吳林氏無干。此係兩願,各無反悔,恐口無憑,合立賣船股字一紙,送執為炤。
即日收過坐單三百二十五元正。
光緒三十二年五月日
知見同收銀人吳炎
中見人妮姑司、知哥
立杜賣船批據人新合成號
第十四轉賣船股字
立轉賣船股字人,臺南市北勢街謙成益,前承坐廈門震記船股原本五百大元,合建置金復勝號。今因乏銀創業,願將股份托中引就,即賣過同區佛頭港街傳益號承買,三面言議,光龍二百七十大元。其銀即日收訖,隨即對船掌管。如後日金復勝船振作盈千屢萬,謙成益不得異言生端,其水途干係,自今而後與謙成益無涉。口恐無憑,立賣出股字一紙,並繳震記賣股字一紙:計二紙,送執為炤。
光緒三十年六月二日,舊曆甲辰年四月十九日
立賣船股字人蔡菜包、謙成益
為中人謝榮東
第十五贌船字
立租稅商船合約字人,澎湖島網垵鄉二百十一番戶陳職,今因要往安平東港澎湖島運貨營商,向與臺南安平妙壽宮社歐添老之處贌出木商船一艘,下儎積數二百十二石,船中器俱各齊全,面限五個月為滿:四月起至八月終屆限。面議稅銀七三平六十六大圓,即日同中老交納三十圓,尚伸欠三十六圓,及至屆期已滿,隨即交納清楚,不得拖欠。其船限期既滿未交還,期後船在外港遇風水不順,耽擱日期,揚帆到安平港交還者無稅銀,船主應當喜願接交本船。倘如風水平順,在港耽擱日期,到安平港交還者,贌主自當如數再貼稅銀。此係二比甘願,各無異言生端,口恐無憑,立約字一紙,送執存據。
外批明:其稅銀同中先交二十六元,尚該欠四十元,候期限已滿,自當完納清楚。再炤。
光緒三十年六月舊曆四月日
立贌商船字人陳職
第十六鹽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十七稅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十八貨清簿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十九入艙口簿(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出艙口簿(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一借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二隨船貨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三隨船貨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四代兌清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五貨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六隨船總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七貨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二十八書柬
瓢香宗兄大人閣下:本初八日接讀二月初一日臺發示教,拜悉一切。順查為前幫列十一號,配金萬益透臺運奉寶和莊巨密粿二十砽一單,辦一.○二九四(百元);又列十二號,配金豐和透臺運去蓋利記印仁成號摹木緞十疋一包一單,辦七.五八八四(百元);又順記列九號,配去寶和蜜糖二十件一單,辦一.○七六七(百元),各有本單緘貨信交出海帶呈閱。兩船均安抵滬,早晚到臺,至祈查收注冊,便望回慰乃盼。紫布一途,弟自聞東洋布機轉為糖機,因致無貨,至臺北市勢卜起豎,早曾差人進內地選辦,無如今織布人工甚乏,以故出稀少,此去得有辦出,自當配輪趕奉,另再申詳。前配四船之貸,倘荷均炤收到,祈分別注冊,便祈示慰。乃仰所配金順和來錦玉莊當二專白四十簍,並順記亦四十簍,均炤收到,經就河下兌出價一○八,應請登冊,清單客後列奉可也。所有永記之花款,曾托廈門美東為匯往臺支領,早晚如有來支,幸須炤解,勿誤切切。前書曾請辦新青糖,謀奪頭幫輪來寧赴市,想荷炤請施行,可卜此間終年需抵,全賴臺糖接濟,仰宗臺高明定鑒裏曲,萬不可相誤,不論新青貴宜,千祈多謀配來,幸得奪頭幫前來悉切悉切。前列各市行情單附呈。餘後再申,耑此付請臺安。
益章本號馨追仁兄大人均炤甲二月二十八日泐宗弟子煒頓
第二十九書柬
敬復者:茲金德寶本舟吳出海模伯運上隨船貨項,敝業經泐上手鏡,囑出海至港分撥托兌,祈即代為板善而沽,將項謀採新鮮米石,付原舟運回為幸。轉布即幫本初八日返,收該舟運來代採敝額低腳三十一石到已登部免介。惟是此幫之米粒子細兼無純,倘即幫欲為代採,切祈鼎力裁妥據謀,情尚萬感。但該舟至澳,適逢市情鈍鈍,採客無熱趨糴,價數分軟,該米尚未兌竣,是以暫掀過駁舟寂候耳。晨下如獺米情,以棲新花螺兌二.四五元、好低腳二.四八元、芒朮二.八元、安早二.三二元、二.三三元。低腳烏尖觀米身升長,如泉溪內花螺兌二.五四元、二.五五元、好低腳二.五七元、二.五八元。查福省螺棲兌一七兩左右、後埔棲螺兌二.六七元、二.六八元。輕貨如王泉盛面干企二.八元、什號二.四八元至二.五元、長發合順中二.五金、大古二.○元,瑞發興隆振順大二.五金,三.七五元,乏振吉聲砲並餉一.○二(十元),廣震如之。此幫低箔面干砲乏貨可採,兼價吊浮,切勿濫兌。北生油源碼一.二(百斤),兌七.九元,餉卜在外,北春干八.○一(十元)。諸情如斯,容後再出。此奉。
順風相送
萬源大寶號列位老仁臺均鑑癸未瓜月十一日頓
第三十書柬
順代列第九號:付金永益寶船出海曾丕基官運晉
現封清銀二百元,平一.四六(百兩)。
該船抵港之日,希即如息察收登記,旋示是荷!即稽是幫收第九號,記該船交來新螺米三.四(十石)、雙笞種一.一(十石),輕為乘市邀板售訖,列夾清單一紙,封呈臺鑑,玉核注部。承諭委錄來往總單,際因掌記回家,候後如到,當命列華可也。晨下糧情青黃採季,行情難以逆料,即如日前船■〈舟宗〉稀到,價大漲浮,而因長瑞船先到,新螺板兌五.九五元,迨昨早,萬協再至一帆,價兌五.八○元。是此行情略有稍軟,緣現朔風,舟楫得以臻至耳。昨哺及即早,復到振隆、泉源二帆,採客因袖手而行情未卜,設若接踵盛到,市況大崩。容後如何,當再奉布。專此草啟,並候財安。
慶豐寶號列位老先生臺鑑戊蒲月十四日頓
第三十一書柬
順代列第十八號:為付金泉慶寶船出海曾印媽錐官運去。
現封時龍銀一百八十元,七三平一.三一四(百兩)。
該船如來之時,即炤信向出檢收注賬,揮示幸幸。順查十七號,十一月廿五日付金順利舟運去金德記本羅三連,又加封振利單,匯向發利支龍二百元,合列一單五.九七七五(百兩)。十六號,十一月十四日單,匯交曾檜官支去龍銀一百二十五元,平九.一二五(十兩)。十五號匯交江水兄轉交永順去龍五十元,三.六五(十兩):以上如荷齊收,祈希逐示。幸幸。
此幫重儎接該船金泉慶於十一月十三日幫報到均運來委十號螺米六十八石,臺書欲委板兌好價。蓋以該船初到之時,米額甚裕,行情只有四.八元外,姑不敢兌,將米暫扭滯。至現日,梅船雖無趲到,其米底尚裕,客亦寥寥,爰舉夯棧。晨下雖無交易,行情看是四.九四元、四.九五元之譜,必著再觀倚年之局勢如何?苟能板上五元者,即時相勢舉售亦可也。茲逢翮便,先此布啟,餘事後申。順請近佳。
上
崇源寶號列位老先生各晤乙巳臘月初九日頓
第三十二貨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三十三貨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三十四貨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三十五貨單及封套式樣
例一:(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例二:(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第三十六運費
茲將甲辰二月秀峰訂甯甯貨透臺儎資列左:嘉泰貢十疋銀一.五○元。杭官沙十疋銀一.二○元。
甯綢十疋銀一.五○元。四串紡十疋銀八.○角。摹本緞十疋銀一.五○元。軟官沙十疋銀八.○角。累貢十疋銀一.二○元。二八會綾百疋銀五.○角。紫眉十疋銀一.二○元。紫布十同銀三.○元。縐沙十疋銀一.二○元。蘇花千兩銀二.○元。六串紡十疋銀一.二○元。北綠布百角銀八.○角。青灰布百疋銀一.五○元。花席百條銀一.六○元。通連巾百疋銀八.○角。春干每簍銀一.二○元。色羅布百疋銀一.五○元。雨傘百支銀二.六○元。開河面布每同銀七.○尖。生絲十疋銀八.○元。美國布百疋銀一.○元。藥材大件銀一.八○元。小件銀一.五○元。斗文布百疋銀一.○元。次花每包銀一.○元。(下略)
第三十七運費
茲將甲辰元日新訂由滬至臺儎資列左:
嘉泰貢十疋一.○元。杜綢十疋八.○角。甯綢十疋一.○元。四串十疋五.○角。摹本十疋一.○元。捲綾十疋三.五角。累貢十疋八.○角。六六素十疋三.五角。紫眉十疋八.○角。生絲十疋六.○角。縐紗十疋八.○角。輕巾百疋六.○角。六串十疋八.○角。蘇花千兩一.○元。抗官紗十疋八.○角。金荷每箱四.○角。金蔥千絞一.○角。三元綏千條三.○角。布鞋百雙八.○角。水煙吹百支六.○角。(下略)
第三十八失事船隻保護章程
奏為酌設山東沿海保護失事船隻章程,敬繕清單,恭摺仰祚聖鑑事。竊臣前因招商局保火輪船在榮成縣成山觸礁沉溺,村民乘危撈拖一案,查明情形覆奏,並陳明此後沿海地方船隻失事應如何設法保護,咨商北洋大臣大學士直隸總督李鴻妥籌定章,庶使商賈不得受其害,村民不致重陷於罪,附片具奏在案。伏查沿海島嶼星羅,礁石林立,往來船隻一遇大霧迷漫,每易觸礁擱淺,近海居民往往乘危肆搶其船貨。已沉者,海島居民諳習水性,不顧生命泅水撈摸,情固可恕;其船隻僅止擱淺,貨物並未沉海,乃竟乘勢上船恣意搶奪,甚至圖財害命,折船滅跡,罪實難逭。而被難船戶皆係異地商民,不敢涉訟,多不報案;地方官亦隨不加深究,久之於習成風,直以搶灘為生業。甚有商船雖遇損壞,不敢近岸,竟至全船淹斃,慘不可言。此實沿海各島嶼之通弊,而榮成縣境海道最險,加之風潮尤盛,光緒二年間,會經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宣保護中外船隻遭風遇險章程,抄錄咨行到東,當經前撫臣丁嚴飭沿海各縣州曉諭遵辦。原章程本極周密詳盡,惟各屬奉行不力,過致日久,視為具文,亟重申舊章極力整頓。茲飭東海關監督登來知道盛宣懷,按炤原定舊章,參以現時地方情形,酌設章程六條,分稟到臣,並經李鴻核明咨臣會奏前來。臣逐條覆加確核,敬繕清單,恭呈御覽。除咨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並各部查炤外,謹會同北洋大臣大學士直隸總督臣李鴻,恭摺具陳;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鑑訓示。謹奏。
十四年四月初九日,差辦賫回原摺,內開:奉朱批:『該衙門知道單併發,欽此」。
保護中外船隻遭風遇險章程:
一、定地段以專責成也。沿海島嶼星羅,犬牙交錯,非明定界址,易致推諉。應由東海關道遴派幹員,會同州縣營汛定明所轄界址。每十里為一段,按段設立公所,選派正、副董事各一人、海保一人,以專責成。該董、保等均須就地方公正紳士保舉,取具切實甘結,由州縣加結,申送各上司衙門存案。公所門前高堅木桿一枝,晝前則懸旂,夜則懸燈,使遭難船戶得以望見求救。並將各段村民共有舢舨若干只?編文字號,同船戶姓名登注簿籍,各給付炤一張,書明保護章程蓋印,發給各船戶收執,臨時應聽調用則領燈一盞,並各人發給腰牌一塊,凡遇中外船隻觸礁擱淺一切危險,本船日則懸旗,夜則懸燈,以示求救。所在居民漁戶人等,見則立赴公所首報,由公所酌量派船救護,一面派人持竹簽馳報文武衙門勘護。如係大船失事,本段舢舨不敷救援,准由本段董事發竹簽一支,飛報鄰段派船幫助。若無本段董事竹簽請援,他段不得幹與,俾免混淆。。臨用之時,每號舢舨晝則領旗,夜則領燈,面上書『救護商船、嚴禁搶奪』字樣。夜則領燈一盞,並各人發給腰牌一塊,凡遇中外船隻觸礁擱淺一切危險,本船日則懸旗,夜則懸燈,以示求救。所在居民漁戶人等,見則立赴公所首報,由公所酌量派船救護,一面派人持竹簽馳報大武衙門勘護。如系大船失事,本段舢舨不敷救援,准由本段董事發竹簽一支,飛報鄰段派船幫助。若無本段董事竹儉請援,怹段不得干與,俾免混淆。竹簽、腰牌蓋用火烙印用,旗燈統由州縣制備交存公所。文武官員聞報後,亦即督率兵役,親往勘驗救護,不准遲誤。再榮成縣海道最險,距城過遠,恐該縣鞭長莫及,應由東海關派員在適中處所文一保護總局,舉一、二公正紳士為總董,平時與各公所董、保堅定約束,臨事各段均應分報總局委員、總董,馳往督同救護。事後應如何分成酬勞?如何分別賞罰?會同該縣秉公辦理,以期周密。委員薪水、火食等項均在所關經費項下開支。
一、明賞罰以免推諉也。凡沿海文武官員救護船貨,應責成東海關隨時查登,逐案詳報:有功則瘠欠調優,優缺保升;有過則輕必記過,重則撤參。又榮成縣向來搶灘之案最多,防護為難,如實欠人員,三年無搶灘之案,准予調署優缺一次。董事由州縣查明救護認真實在出力者,初次請賞給頂戴匾,積至三次者,保官階;疏懈失救者,即行撤換薄罰。保有身充董、保,同謀搶奪者,訊實以為首論。如望見船隻危險,首先報知公所及文武衙門者為首功,由失事船主給以花紅:大船多至三十兩,小船以十兩為度。如船主以無力酬給者,准在局費內炤給。若局費無款,先由州縣執發報明,由東海關道籌款給領。
一、定條規以免混亂也。商船遇風擱淺,情形輕重不一,如不至船身滲漏,貨物可自全者,該船主日懸白旗一面,夜懸紅燈兩盞為號。公所先派舢舨一、二只飛往稱問,不准上船騷擾。若船主欲將貨搬取,應聽船主招雇舢舨若干只,迅速代為搬運上岸,由公所派人看守,事竣聽船主向公所秉公議給雇價,至多不得過貨價值四分之一,公所舢舨不得勒索留難。倘船主不欲搬取,而蜂擁上船擅自搬取者,應由地方官查護嚴辦。如船身業已觸破,勢在危急者,該船日懸黑旗一面,夜懸綠燈為號。公所飛速多調舢舨,飛往救護,或係先應救船、或係先應救貨、或係先應救人,均聽船主指揮,不得自行動手。貨物搬運上岸,亦應由公所派人看守,聽候地方官督同酌度難易多寡,以定賞項分聲。倘所搬貨物自藏匿,或搬往他所者,一被人告發,或別經查出,即以乘危搶奪科罪,仍追還原臟。如有凶惡匪徒或謀財害命,或折毀船隻,董、保等立即捆送到官,即行重賞;倘或扶同徇玩,縱令脫逃,將該董、保一併拿案押追。如有誣告,仍炤反坐。
一、定酬勞以資鼓勵也。凡救起之貨,須候地方官驗報如何,外國船貨則併報明附近領事官,會同查核,將貨估價,按炤出入多寡難易,抽撥充賞。賞項分作四等:難救而數少者,提賞三分之一;難救而數多者與易救而數少者,提賞四分之一;易救而數多者,提賞五分之一;而貨物已落水,小民貧屬不顧性命泅水撈摸者,地方官驗明貨物,果係海水濕透,應提賞三分之二,歸於船主三分之一。所提賞項由董事開單稟明地方官,按數分給,庶幾賞厚而勸行;惟既入公所董、保差役人等,勢難枵腹從公,應由賞項內不論何等提出十成之一,以作公費,由地方官督同董事支用。至於救人亦應察看難易,酌予賞項。救人一名,易者賞銀五兩,難者賞銀十兩。如本人無力,由地方官塾給取,獲救之人結狀及領賞之人領狀,稟報東海關道,在於新關經費項下支銷。若有貨無人,則稟明就近地方官及領事官妥給船夫送於回籍;倘係外國人,無領事官可交者,則報明通商局支給盤用,俾令自行回國。至遇風濤洶湧,人力難施,或在大洋為救援所不及者,均宜各安天命,不得任意株連。
一、廣曉諭以資勸戒也。凡海濱愚民皆緣不知救護之有賞,不救之有罰,是以坐視不救,或致乘機搶奪,應將章程刊刻執炤之上,凡有沿海船戶居民各給紙填明姓名。領執炤者,公所按名登簿,遇事准發旗燈、腰牌;無執炤不得混什。其執炤由道蓋印,發縣加印,發交董、保蓋戳給領,使人皆知地方官以保護為重;救護則有功,不救護則有罪,不敢輕踏刑章。嗣後無論何處船隻失事,或已救護,或不及救護;或係炤章分賞,或竟有搶奪藏匿;或為船戶控告,或為他人揭發,各該州縣均須據實報明該管道府,不准玩瞞漏報,並不准過五月之期;如有玩瞞詳情記過。其報單式樣亦由道刊發。
一、添水師以資防護也。榮成搶灘風氣已深,斷非廳汛所能彈壓。查登榮水師現剩有私船四號,應令榮成營遊擊管帶營師船兩號:一駐鏌鋤島,專顧東南;一駐龍鬚島,專顧東北,一聞何處有事,即前往會同救護。成山與鏌島本各有瞭望差一名,由道署開支工食,其餘榮成境內尚有石島等十處,亦皆須人瞭望管理旗燈,應在水師營撥兵十二名,分駐管理,按月換班,以免懈怠。官弁、兵丁果能出力,隨時優獎。
第三十九告示
光緒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臺灣巡撫劉銘傳稟申舊章,再示剴諭: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奏:奉諭旨通飭沿海各省,一律辦理在案。茲查臺灣沿海居民遇有此等危險之船,均能認真保護,著有成功,仍恐日久弊生,亟宜刊布章程,再申告誡,俾沿海民人咸知重賞在前,嚴刑在後,相與救災拯厄,勉為善良。除分別咨行外,合再申明剴諭。為此,仰沿海軍民人等知悉:此後,凡遇中外船隻遭風擱淺一切危險之事,務必查炤後開章程,實力拯救,本部院自當格外獎賞;倘敢陽奉陰違,或乘機搶奪,一經發覺,定必按例嚴辦,決不姑寬。其地方廳縣並管汛員弁等,若不認真遵行,亦即一體按律參究。爾等須知船隻遭風遇險,財命懸於呼吸,當其呼號逼切,屬有天良皆思援手,若復從而搶掠,是豈尚有人心。方今功令嚴明,信賞必罰,經此再行曉諭,務當共相勸勉,切毋故伎復萌,以身試法。凜遵毋違。特行。
計開:
救護章程五條
一、定地段以專責成也。查沿海島嶼,犬牙交錯,非明定界址,必致彼此推諉。茲責成沿海廳、縣會同營汛定明所轄界限,每十里為一段,飭令就近公正紳耆保舉地甲一人,其島嶼則保舉耆老頭目一名,列名冊報,以專責成。凡遇中外船隻漂撞礁淺一切危險,本船日則高掛白旗,夜則接懸兩燈,以示求救。在地之居民、漁戶人等,見有此等旗燈,即時首報地甲、頭目,一面飛報文武汛官,一面酌量船夫數目,集派助救。其文武汛官聞報後,亦即督率兵役親往勘驗救護,不得稍有遲誤。其往來報信之人一切費用,均由失事船主給還,惟官役不得勒索使費。
一、明賞罰以免推諉也。查沿海文武汛官如有救護船貨至一萬兩以上,中外人等救至十名以上者,一經該管上司查明申報,及領事官炤會關道有案,藩司立即注冊記功。三功以上者,文武汛官詳酌記外獎;五功以上,分別詳請題升,以示優獎。其地甲、頭目亦分別上次勞績,隨時賞給頂戴匾額,以昭激勸。倘文武汛官不肯認真辦理,炤例參懲。地甲、頭目若有救援不力,甚至希冀分肥者,分別輕重嚴究。至有望見船隻危險,首先報知地甲、頭目及文武汛官者,應以首報之人為首功,由失事船主給予花紅:大船多至三十兩,中、小船以十兩為度。
一、定章則以免混亂也。凡遇險船隻其力尚可自存,船主並不願他人上船者,則救援之人不得混行上船。倘船主須人援救,或係應先救船,或係應先救貨,或係應先救人,均聽船主指揮,不得自行動手。救起貨物應寄頓何處,亦由船主作主。其有擅行搬取,或私自藏匿者,一經船主及地甲、頭目指明,查有確據者,即行由官追究治罪。倘有人出首確鑿者,亦賞以應賞之款;誣告者不准,並行反坐。
一、定酬勞以資鼓勵也。凡救起之貨須候文武汛官驗報,如係外國船貸,則並報明附近領事官會同查核,將貨估價,按炤出力多寡難易,抽撥充賞,多至三分之一,以賞救護之人。若有貨無人,則須稟明附近地方官及領事官秉必將貨酌賞;倘無貨有人,則須將人救護,無論中國、外國之人,均先行給以衣食,就近送交地方官、領事官,妥給船夫資分別送回藉。倘係外國人,無領事可交者,即報明通商局資給盤川,俾令自行回國。其小船出力救護,倘本人無力可以酬謝者,即就近稟報地方官。小船每救一名,賞給洋銀十元,就近地方官先行核給,按月稟報通商局發還;虛捏者嚴究。至遇風濤洶湧,人力難施,或在大洋為救援所不及者,均宜各安天命,不得任意株連。
一、廣曉諭以資勸戒也。凡海濱愚民皆緣不知救船之有賞,不救之有罰,是以坐視不救,或致乘機搶奪。此後,各屬沿海文武各官均宜將以上告示各條規,分別札行各汛。嚴加告戒,並將告示條規書寫木牌,遍處懸掛;使一切漁戶愚民皆周知遇險之船救護為有功,不救護為有罪;庶人人有救船之念在其胸中,不致視為無是重輕之舉。
右諭通知
光緒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給發舖滿獎實貼,毋致風雨飄淋損壞。
●第七章倒號
第一寬期懇章字
扶危持顛,功同覆載;撲燎鑿井,事值艱難。敝號當在拮据之時,雖欲極力維持,無如手長袖短,幸諸君念疇曩之交情,寬舒不迫,海量包涵,真啣感無已,首謝靡窮矣!今也有懷,欲白敬陳無語,伏祈鑑原。以敝號所負諸君款項,非不欲迅速壁返邯鄲,然被人所負者多,鳩收難執,今以所負諸君之項按期分返。言出必逮,幸勿疑慮,伏乞原情俯諾,則五衷銘德矣!
敝號所該寶號等,欲蒙諸君寬恩,金猶限為五期清還,情感五中。茲舊項列左,祈諸君於寶號額下蓋印,不勝鳴謝。期限本年十月十五日交首期,加二送還;光緒三十二年舊曆六月十五日送第二期,加二;十月十五日送還第三期,加工;光緒三十三年炤期找清。另當叩謝。
臺北吳東川
發記厝稅在龍銀六百五十元;
陳掃記在龍銀一千一百六十五元;
陳天來在龍銀一千二百二十元;
新福隆在龍銀五百零五元四角八分;(以下四十號略之)
第二寬期懇章字
立懇章字人,臺南市街下橫前街陳本然,茲因振作金洽發商業以來,希望生理為綿遠之計;豈知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不幸緣於本舊曆三月中旬竟遭回祿之災,禍及本店,一切焚為烏有,實屬慘傷,予即核算掛欠諸客號賬項,計有一萬圓。但資本既然虧損,而生理焉能旋轉,予無力奉償,再四圖維,無計可施,是以請出公人為首周旋,令予懇求諸客號許我所欠新舊債項,約定於光緒三十年十二月終起期,至光緒四十年十二月終止,就十年期間,按每年至十二月間陸續攤還。叨蒙諸客號恩涵似海,德廣如山,互相許諾,准本然重振商務。此係蒙諸客號俱各甘願格外栽培,日後不得藉言翻異,抑勒滋事生端。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合立懇章字一紙,蒙祈諸客號各署名捺印,以憑後日存據。
謹將諸客號名於左:
臺南市街頂看西街德記號方慶佐
同北勢街吉春號陳炳如
同做針街張文選
(以下九號略之)
為公親人蔡景秫、盧德清、佘君屏、龔知母、許煥章
光緒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立懇章字人金洽發、陳本然
第三寬期懇章字
立懇章字人,臺南市武館街戊九一一番地懋昌隆號。竊以:年久貿易交通當念故情,日際困難提拔不忘巨力,敝號生理開業,迄今四十有餘年,蒙諸君顧愛,所有交關歷年無異。緣因光緒三十二年,臺南市街改易,店屋被拆,一月未終,連拆兩號,重新建築,生理停止四個餘月,又逢是歲生理困難,意外之虞,實出不測,是以掛欠諸君賬項,安頓未能周到。現經協議增出資本,重整營業,惟是杯水恐難救車薪之火,茲蒙諸君格外關炤,許諾寬期,荷望克振舊業。今幸水客諸君重念交情,海量重諾,許作四年八期攤還;每年六月一期,十二月一期,自戊申年六月首期還起,十二月再期,逐年如期攤還,至辛亥年終止。如舊交易,一賜之恩,十分感戴,此後生理若得復興,當念諸君之功德於萬一也。爰列芳號,祈各捺印,以昭誠信是荷!此布。
光緒三十四年舊曆十二月日
立懇章字人懋昌隆、李波、葉芷生
合成行丙午年終結在來七五金二.五三六七八(千元)(未年十二月,經請面商,念其年久交關之情,願折作實金八百圓也)。
楚山號結在來七五金五.五九五五(百元);
元順隆號結在來七五金四.一二六七四(百元);(下略)
第四寬期懇章字
立限還賬項字人楊泮林,有營業雜貨商生理,開張楊裕源號。茲因邇來商況不佳,生理虧本,負欠諸商號債項甚多,以致賬項不能至期接濟完還。茲是楊泮林邀出保認人李吉良、楊根旺、李烏甜、楊月行等四人,同向諸債主寬限賬項,按期完還,諸債主等均皆喜悅聽從。所有負欠諸商賬項,有號計若干?另逐條批明登載於左。其項按作十期交還清楚,議定:第一期上半期份,明治四十二年舊曆十月初五日及第一期下半期份,十二月十五日;又第二期明治四十三年舊曆正月十五日及第三期四月十五日;第四期八月十五日;第五期十二月十五日;第六期明治四十四年舊曆四月十五日及第七期八月十五日;第八期十二月十五日;第九期明治四十五年舊曆四月十五日及第十期八月十五日。每一期每千圓債項各硬還金百圓,不得減少。屆期之日,當依諸商號債項,炤數交納,各不得刁難遲延滯納;如有遲延滯納,楊泮林不論所有貨物、賬項及業產,聽諸債主向法院申請強制競賣執行,將賣價金攤還諸商號債項,如是不敷,保認人等當支理補還足數,不得推諉刁難,異言生端滋事。此係仁義交接,雙方協議,俱皆喜悅,各無反悔。但恐口說無憑,惟筆則有據,今欲有憑,立限還債項字一樣二紙,併保證人及諸商聯名捺印,各執一紙存據。炤。
一、議定:第一期上半期份,明治四十二年舊曆十月初五日及第一期下半期,十二月十五日;又第二期分明治四十三年舊曆一月十五日:計二期份,係議歸李吉良、李烏甜等二人保認之額;倘至期如有遲延滯納,李吉良、李烏甜等須當賠償足數,不得異議。批明。再炤。
一、議定:第三期明治四十三年舊曆四月十五日及第四期八月十五日;第五期十二月十五日;第六期明治四十四年舊曆四月十五日:計四期份,係議歸楊根旺保認之額;倘至期如是有遲延滯納,楊根旺須當賠償足數,不得異議。批明。炤。
一、議定:第七期明治四十四年舊曆八月十五日及第八期十二月十五日;第九期明治四十五年舊曆四月十五日及第十期八月十五日:計四期份,係議歸楊用行保認之額;倘至期如是有遲延滯納,用行須當賠償足數,不得異議。批明。再炤。
一、批明:諸號所在之賬項如有差錯,另日會算實數為憑。批明。再炤。
茲將所有負欠諸商號債項逐條列明於左,芳名不以先後為序:
一、易牙齋在金六圓十錢;
一、裕美號在金六圓八十九錢四釐;
一、怡美號在金七圓四十錢;
一、成興號在金六圓九十一錢六釐;
一、東源隆號在金三百二十四圓三十八錢八釐;
一、時春號在金一百三十七圓;
一、日春號在金四十九圓十五錢;
一、美隆號在金一百六十圓十七錢;
(以下四十六號略之)
明治四十二年陰曆八月日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二十一番戶退還賬項人楊泮林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六番戶保認人李吉良
芝蘭二堡和尚洲樓仔厝莊五十二番戶保認人李烏甜
大加蚋堡大稻埕怡和巷街十番戶保認人楊根旺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二十番戶保認人楊用行
大加蚋堡大稻埕九間仔後街三十三番戶代書人鄭祖志
諸商號總代東源隆行外七行
第五寬期懇章字
具懇章書人,彰化廳燕霧下堡員林街第三六一番地鼎謙德號張添亮。竊以:濟弱扶傾,君子願有成人之美;而振基復業,吾人豈無奮發之心。此所以狂瀾雖傾,賴有作砥柱於中流;喬木雖枯,還望能萌芽於三春也。茲者:添亮因商業傾頹,負欠各銀主及諸寶號債項四千七百餘圓,就中惟陳培甲君二千百二十圓為最多者。致於去年舊十二月二十七日,被其向本廳民事調停官請出差押及強制執行諸事訟紛紛之下,爰託公人向與陳培甲君及諸銀主寶號相商,懇祈陳培甲君開一線生路,將原貨底再發添亮營業,除先撥還外,所該若干?即另立約還單據。至諸銀主債項從此止利,與各寶號結在之數均按作十年間攤還,每年各還一成,自本年六月起逐年二次:六月終還半成,十二月終還半成,就各人所結所在之額均攤,不得增減;倘添亮商業如得從振興者,諸債亦不得過荷索,而添亮亦應感諸債主寬容之恩,不敢翻異。斯乃雙方許諾,各無違背,謹具懇章書一枚,並列諸債主芳名數目於左,祈各蓋印為荷!此懇。
光緒三十三年三月日
具懇章人張添亮
立會公親人謝斐然
同王英三
秉筆者李潤書
遵將諸債主芳名、寶號、結在數目列左:
一、賴文章在借項金三百圓也;
一、蕭正紅在借項金三百圓也;
一、遊思敬在借項金二百五十圓也;(以下九號略之)
批明:右張添亮所該諸債主金額,此經向諸債主懇祈,悅許按作十年間攤還,此後張添亮如有再與債主交涉或賣買者,債主不得將其要買金額扣留,亦不得強取非還期之金。如諸債主中有何人背約者,我同人應共為添亮出力追討,毋使一人取足而眾人受虧也。此炤。
第六寬限懇章字
立懇章字人,彰化廳馬芝堡鹿港街土名新興第六五三番地馨錦號戶主陳錫璇。竊薜人負債,孟■〈當,甘代田〉猶有焚券之風,璇雖不敏,深念諸君之恩焉!蓋璇有承亡父陳燦遺下雜品商業,號曰馨錦,財本既微,侵欠亦多,荷蒙諸號不棄,得賜交易已歷年歲。豈知近來商務不振,兼之口腹多累,入艱供出,由來暫矣。自念生理衰頹至此,實難支持,於是將新、舊賬項核算,總計負欠諸號貨銀三千七百二十八圓。爰即本年十月二十日,宴請諸債主會議,將所存現龍銀二百二十圓,又貨底、家器及被人欠賬,合計應得虛銀九百三十圓,付諸債主交去估價變賣,將實銀分收;其餘不敷銀額,懇恩蠲免。幸蒙諸債主寬量大度,格外體恤,許將債賬一齊抹銷,以作全部清楚。茲具懇章,呈乞諸債主各捺印章,以昭大信,使璇舉家載德靡涯也。
謹將諸債主名號列左:
新賬諸號:
同人號謙泰號洽吉號連昌號泉合號協隆號陶謙號亨裕號瑞興號(以下略)
舊賬諸號:
合和號東和號瑞興號裕泰號慶隆號振成號發順號活泉號懋勝號(以下略)
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日
舊曆丙午十一月日立懇章
批明:某某不幸因生理虧本,某某被欠賬項願作折三收回完賬,後日決不復言取討,生端滋事。
月日
批明:該項尚在二百元,因生理不就,經公親理處,面攤四折八十元,以作完款。此炤。
月日
第七寬限懇章字
立契約字人,米商合益號戶主葉錦漢暨諸兄弟等,於前年開設合益號米商並各色豆谷營業,經已有年。因為邇來商況不振,圖謀維艱,兼諸凡多不順遂,銀根因之弗能旋轉;且欠人者多,人欠者少,措手無從,雖欲極力籌謀,無奈一杯之水難救一車之薪,大勢日下,一木難持握。至本月十二日,即新曆七月二十八日,又屆期數之期,遵炤商規應該計額分還,怎奈妙手空空,債臺層層,曾經各處張羅,無如氣數限人,毫無所得。值此窮極之秋,不得已遂於是日倒閉,乃即檢點餘爐,計所存米豆等貨及未收被欠之數款,共合僅值數千員,而已檢欠人賬項總共尚須一萬五千餘圓,對除以外,不敷之額頗多。乃於翌朝敦請各位銀主會議,深荷列位厚誼體念從前交關之情,且憐漢等致有今日者,亦非浪費之故,乃營謀不振,不得已而已。為此,今經蒙諸君俯從俞允,遂議定就將全數賬項欠款之額,降為四折攤還。其歸還日期係契約分作四期,每期先交一折,其第一期訂於宣統元年間,新曆八月終;而第二期同年新曆十二月終;其第三期及第四期則訂於來二年度同六月終及同十二月終。首尾合共四期,計湊還四折足數。經蒙陳任君及外五人出為擔保,務於各期炤所契約四折之額,逐期攤出一折備足,屆期清還,以成全款所約折數,不敢短欠分毫,及逾過期限等情。此係彼此喜從成約,曾經三面議定,立成契約,保日後各無違悔;及如有違約逾期以及不足折數等情,該保證人等願炤契約訂期限,備足契約全數銀額代還足數。於各銀主及諸保證人等倘有違背契約者,亦情願聽銀主執行,均不得藉端推托等情。此乃各人甘願造成契約,因恐口說無憑,故特立契約書,並將各號在款等件合載紙部一冊,付銀主中推選代表人收執為證。此炤。
臺北廳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六番地保證人李吉良
同廳同堡同街十七番地保證人張瑞麒
同廳同堡大稻埕普願街二十番地保證人張通煥
同廳同堡大龍峒街四百○九番地保證人王石生
同廳同堡同街番地保證人陳任
桃園廳竹北二保楊梅壢街一二三番地保證人葉海
宣統元年月日
字外再批明:保證人每人擔保一千圓正。再炤。
三井洋行金二千九百六十九圓二十四錢也,的攤四折,該金一千一百八十七圓六十八錢也;
田中商行金一千三百七十六圓也,的攤四折,該金五百五十圓四十錢也;
米倉商行金七百五十圓也,的攤四折,該金三百圓也;
津坂商行金二百五十圓也,的攤四折,該金一百圓也;
宮副商行金三百九十一圓二十錢也,的攤四折,該金一百五十六圓四十八錢也;
三益金一千七百六十七圓八十五錢也,的攤四折,該金七百七十圓也;
建順金七百七十二圓五十六錢也,的攤四折,該金三百九圓也;
元春金五百九圓三十錢也,的攤四折,該金二百三圓七十二錢也;
隆順金三百二十九圓九十四錢也,的攤四折,該金一百三十一圓九十八錢也;(以下略之)
第八寬限懇章字
蓋聞:生理成敗,關乎氣運,雖然亦人事扶持不力,店費浩繁,所以耗消迄盡耳。我老德利號商業,近因事務不整,營業貨物利短費長,因此負債頗多,通盤扯算,已明不敷巨額顯見之事。爰托公親孫吉祥出首懇求調停,凡屬與敝號交關者,不論何人均按以三折攤還,一律辦理。即將此簿據捺印示允,以便重炤,日後永無翻異。自此許允之後,凡我老德利所有新舊被人欠賬項以及貨底,概歸敝店自行辦理,各債主不得異議,亦與諸人無涉。伏乞各寶號並大君子等豪情爽往,曲體商情,助以為感。此啟。
宣統元年五月日
公親人孫吉祥
和隆號在金八.四二二○七(百元),三折實二.五二六(百元);
永和號在金一.八○(百元),三折實五.四(十元);
廣兆昌在金三.五二(百元),三折實一.○五六(百元);
(以下九號略之)
第九寬限懇章字
立懇章人,臺南南勢街合義號,■〈敢〉店生理,因世景不佳,生理失利,致欠債項計一千元。拜托友人周旋,賣絕貨底家司等件,按攤折數,經蒙爐主憐憫,許准集議按作三折清還。望列位諸公海涵允准,各蓋圖章為憑,情當後報。此啟。
光緒三十三年三月十六日
立懇章人合義號
爐主○○號欠五百元;○○號欠二百元;○○號欠一百元;○○號欠一百元;○○號欠六十元;○○號欠四十元。
第十收折完賬蓋印簿
宣統元年舊曆己酉二月立折賬簿,同立賬項收折完賬蓋印簿。但因泉泰號生理不就,無力維持,進退為難,莫奈,懇向與行郊眾債主等公同相議賬項。今債主等體念泉泰號生理交關之情,是以眾債主等喜悅降心相從,願收所在賬項以五折領收完濟賬項清楚。所有債主賬項無論多寡,應炤五折領收完賬,抹消債項。此係眾債主等喜悅,日後不得爭較長短,亦不得再行取討。此係炤簿所行蓋印為准,其折限至宣統元年舊曆己酉四月終備還清楚,不得拖欠。如領收折項之期,債主要領收證在簿。口恐無憑,今欲有憑,同立賬項收折完賬蓋印簿,付執為炤。
振源號在二百元五折金一百元;
美隆號在一百五十六元五折金七十八元;
泰源號在一百四十二元五角五折金七十一元二角五分;
(以下略之)
領收證:
一、金四十六元,五折實收金二十三圓也。
右正領收候也。
宣統元年六月十八日
領收證:
一、金七.九五八九(十元),五折實收金三十九圓七角九點。
右正領收候也。
宣統元年六月十八日
領收證:
一、金七.○七(十元),五折實收金三十五圓,又鈸三角五點。
宣統元年六月十八日(下略)
第十一點貨簿
貨底:
六.五元花旗絨一疋,銀六.五元;
五角藍綾綢二札,一.一七(十丈),銀五.八五元;
五角天綾綢五.○札,一.三(十丈),銀六.五元;
一.七五角古辨朱羽一.四丈,銀二.四五元;
一.七五角古辨桃羽一.三丈,銀二.二七五元;
(中略)
一.八角古辨黃羽一.○○丈,銀一.八元;
一.四五(十)時莊藍羽一疋,銀一.四五(十元);
八.○○角朱花洋緞二札,四.五丈,銀三.六元;
四.五角千代織布二.一丈,銀九.四五角;
一.一○角烏○○綿一.四五丈,銀二.四元;
一.○○角時金黃羽一丈,銀一.○○元,五.二○七(十元)。
家器:
紅廚三座;
烏廚一座;
大櫃三個;
(下略)
計共價九.○(十元),實五折四.五(十元)。
謹將諸埔頭所該賬項列左:
益發該銀九.二九五(十元);
志成該銀三.五五五(十元);
協泰該銀六.九五七(十元);
(下略)
第十二貨底簿
茲將源成貨底逐條列於左:
二.四(元)一、一.五(十也)四方格絨一疋銀二.四(元);
五.九(元)一、三.六(十也)朱都京呢一疋銀五.九(元);
一(元)一、四二夏口呢三十也銀三十(元);
四.二尖一、洽成莊諸羅花五.七(十文)銀二.三九四(十元);
三.五尖一、裕昌莊馬羅水七十丈銀二.四五(十元);
一.○六(元)一、三.二丈淡莊人烏一.四(十丈)銀一.四八四(十元);
八.三(角)一、三.二丈淡莊金源一.二(十丈)銀九.九六(元);
九.○尖一、恭記大田糊水三.○(丈)銀二.九(元);
四.五(元)一、色油苧札二.○(疋)銀九.○(元);
九.五尖一、恭記大田糊水四.○(丈)銀三.八(元);
三.二(元)一、美人三折蛋永一.○(疋)銀三.三(元);
三.○(元)一、美人三折雪永半疋銀一.五(元);
(下略)
通計估銀三千十八圓五十六錢三釐;三.○一八五六三(千元)。
第十三攤折單(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台湾文献丛刊·第91种】台湾私法商事编
台湾文献丛刊
【第 91 种】
台湾私法商事编
.作者:
.原书页数: 0332 页
●书籍简介
第九一种「台湾私法商事编」
本书(二册三三二面一九九、二○○字)汇集台湾私法有关商事之事例,凡七章。此项事例之调查汇集,详见第七九种「台湾私法债权编」篇。本书系抄录清宣统二年时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刊行「第一部调查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附录参考书」第三卷第四编第一、二、三及六、七、八、九章汇编而成。所集事例,统属商事部分。第一章商事总论,分商事官厅、郊、特许营业、官办四节;第二章商人、第三章商业使用人,均不分节;第四章合股,分合股字、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拆字三节;第五章汇票、第六章海商、第七章倒号,均不分节。
●序号 篇名
1 弁言
2 台湾私法商事编目录
3 第一章 商事总论
4 第一节 商事官厅
5 第二节 郊
6 第三节 特许营业
7 第四节 官办
8 第二章 商人
9 第三章 商业使用人
10 第四章 合股
11 第一节 合股字
12 第二节 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13 第三节 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14 第五章 汇票
15 第六章 海商
16 第七章 倒号
●弁言
本书系抄录『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附录参考书第三卷第四编第一、二、三及六、七、八、九章』汇编而成。日据时代有关是项调查资料(商事部份)尚有一本『临时台湾旧惯调查会第三回报告书:台湾私法附录参考书第三编上卷』;该书出版较早,其内容与前书安全重复,故未予录入。关于此项资料之调查经过及本书选辑原则,编者于『台湾私法债权编』(文献丛刊第七九种)之弁言中已有述及,此处不再赘述。
书中多处采用码子字,也照「台湾私法债权编」办法,经予改正。此外,书中第一章第二节第一之三、第五之一、四以及第十三,因部份内容有损国家民族立场,乃予删去,共计删去九百余字。(林真)
●台湾私法商事编目录
第一章商事总论………………………………………………………………………(一)
第一节商事官厅………………………………………………………………………(一)
第二节郊……………………………………………………………………………(一一)
第三节特许营业……………………………………………………………………(四九)
第四节官办…………………………………………………………………………(五九)
第二章商人…………………………………………………………………………(七七)
第三章商业使用人…………………………………………………………………(八七)
第四章合股…………………………………………………………………………(九七)
第一节合股字………………………………………………………………………(九七)
第二节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一七七)
第三节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二二五)
第五章汇票………………………………………………………………………(二五五)
第六章海商………………………………………………………………………(二七一)
第七章倒号………………………………………………………………………(三一三)
●第一章商事总论
第一节 商事官厅
第二节 郊
第三节 特许营业
第四节 官办
·第一节商事官厅
第一厘金税则
大清国福建通商百货行商厘金章程
一、查闽省百货行厘金旧章,南台局向照海关税则,每百两抽收银八十三两,又加二耗,又加抽军饷银八十三两;厦门局亦照海关税例,每百两抽收银八十三两,又加二耗,向系包办。其余如延平、水口等处与各属卡章程均有不同,办法已不归画一。且海关税则相沿日久,各货价值未免畸重畸轻,而起验未分,偷漏等弊尤难稽考。今应仿照浙江、江西各省章程,先将各货成本,公议估值时价,分别验,定数抽收,以照平允。逢起抽百分之三,逢验百分之二,抽足两起两验。此外,经过各卡,验照放行,不得重抽;如有巡丁人等藉端留难,许该商贩禀究。该商贩亦不得夹带货物希图朦混,查出定行究罚。
一、两起两验之法,明定章程,俾知遵守。凡客商载货过卡,即查验前局厘票。如
前局起票,该局即局验厘;前局是验票,该局即抽起厘;如无前局厘票,即从该局起抽。各局俱别刻起厘捐讫、验厘捐讫戮记二颗,分别盖印,并于缴局存查,及照根各票上一并盖用。如起验已满,经过各卡,即将起验四票盖用照票戮记,以杜弊混。
一、未经设卡之州、县土产货物,运往别境销售者,总以附近经过之头卡为起局。再经次卡,即为验局。以后挨次起验,仍以四处为满。如经过头卡并不完厘,于二卡、三卡如行查出者,除勒令按照次数补完正厘外,仍行议罚,并一面行查头卡,因何漏越之处,禀明总局核办。
一、客商贩运货物,水路雇船、陆路雇夫,向由行家代雇,且均按货提扣行用;是该商所运货物,行家无不周知。凡有由行起运之货,除该商自行赴卡报厘外,亦应责成各该行代为报数,仍由各局卡委员认真稽察,如敢挟同容隐以多报少者,查出一同议罚。其无行户处所及路过客商不愿投行径自报厘者,亦听其便。
一、客商置货必有发票,运货必有行单。凡于经过头卡报厘之时,须将发票、行单随货呈验,该局卡委员即督同司事人等认真稽查;如有票单与货物不符者,照章议罚。其由自置货物并无发票者及自行运货并不投行者,均按货照章抽收,不得留难阻滞。
一、此次所定厘金数目,均系按照南台各行进货成本,从宽公估,议定抽收,约较门市发卖之价,概以七折计算;其有现在市价轻贵之货,均为格外从减科算,以恤商情。且查旧章,有作一处抽收,有分作南台、水口、延平三处抽收者,现均为约计道里之远近,匀作两起两验,四处抽收。客商既便于预为筹措,卡员亦不致失于重轻。各宜遵守,勿得漏越干究。
一、各局核收银钱,或有银洋并收者,或有以钱核收者,均宜定数收解,以归画一。凡遇客商到卡报厘,该局卡核明应完厘金若干?完银则均收二七库砝足纹;完洋则以英番核收,每百两加贴水银六两;完钱则按照随地随时库纹银价照数折收。均不得于定数内任意高抬,致有短绌;亦不得于定数外分文多取,致累商资。
一、查出各货偷漏,除押令缴足正项厘金外,照应完之厘三倍示罚。当即悬牌,示明某客某货罚数若干?余归赏若干?余归正项汇解,俾商民共知。并于存查照根上,照数注明,按旬汇入清折,报明总局,以凭转报。其罚款以一半充赏,以一半归正款,汇解省局充饷。
一、海船进口、出口之货,均除完内地厘金外,其进口之货,应照完进口厘金,方准归行发贩;其出口之货,亦应照完出口厘金,方准装运放洋。但旧章科则太轻,现拟照旧章加倍抽收,以裕军饷。
一、由外省贩运来闽货价,均以外省厘票为凭,报由入境头卡分别查验。其本省各府、县出产土货,亦须报由各府、县经过头卡查验起票。如价值与南台所估轻重悬殊者,均准由各该府、局核酌明总局,随时办理。
一、百货名目甚繁,不及备载;其有未经列入之货,各该局卡一体查验,比例抽收,随时报明增补(项目略)。
第二奏议
江宁布政使雷以诚奏:窃自粤匪窜扰以来,地已十省,时及四年;各处添兵,即各处需饷。兼之盐引停运,关税难征,地丁钱粮复间因兵荒而蠲免缓征,国家经费有常,入少出多,势必日形支绌;而逆匪蔓延,又不知何时平定?有饷无兵,尚可招募;有兵无饷,更难支持。上年夏间奏请于里下河设局劝捐,藉练壮勇,保守东路。一经开导,无不输将踊跃。盖绅民身家念重,病痒相关,故臣之劝捐,视各处轻易;然皆不过晓以大义,动其忠爱之良,非别有抑勒把持之术也。特为时已久,精力已竭,诚恐未能源源按济。臣书夜思,惟求其无损于民,有益于饷,并可经久而便民者,则莫如商贾捐厘一法。因里下河百产之区,米多价贱,曾饬委员于附近杨城之仙女庙、邵伯宜陵、张网沟各镇,略仿前总督林则徐一文愿之法,劝谕米行捐厘助饷。每米一石,捐钱五十,计一升仅捐半文;于民生毫无关碍,而聚之则多。计自去岁九月至今,祗此数镇米行几捐至二万贯。既不扰民,又不累商,数月以来,商民相安,如同无事。古人云:逐未者多则廛以抑之。捐厘之法亦古人征末之微意。而变通行之,入少则捐少,入多则捐多,均视其买卖所入为断,绝不强民以所难。况名为行铺捐厘,其实仍出自买客,断不因一二文之细,争价值之低昂。所谓征于无形、而民不觉者也。臣因此法商民两便,且细水长流,源远不竭,于军需实有裨益。是以现在复将此法推之里下河各州、县米行并各大行铺户一律照捐;大约每百分仅捐一分,甚有不及一分者。今各州、县会同委员斟酌妥议,禀明出示起捐,其小铺户及手艺人等概行蠲免,以示体恤。现在仙女庙各行铺承均已议妥,业于三月初十日起捐,并将该镇所立章程刊刻刷印,发交各州、县照办。俟里下河各县劝齐起捐后,究竟可以收捐若干?自应随时据实奏闻。如果为数较多,不惟臣营可资守御,并可协济琦善军营之需。
夫富家之捐输有尽,而商贾之转运无穷,当此帑项拮据之时,若不设法熟筹,必至束手坐困;而取之无方,又恐于民有碍。故不得不于藉资民力之中,仍寓勤恤民隐之意;轻而易举,绝无苦累。惟里下河特弹丸一隅,乃河臣杨以增劝捐于斯,前漕臣李湘棻劝捐亦于斯;此去彼来,商民几无所适从。其实,臣捐厘之处,仅止杨、通两属,其余大江南北各府、州、县未经劝办者尚多,如果江苏督抚及河臣各就防堵地方分委廉明公正之员,会同各该府、州、县,于城市镇集之各大行、铺户,照臣所拟捐厘章程一律劝办,似于江南北军需可期大有接济。统俟军务告竣,再行停止。
第三上谕
谕:雷以诚奏;试行捐厘助饷,业有成效,请推广照办,以裕军储,并开列章程呈览一折。粤逆窜扰以来,需饷浩繁,势不能不借资民力。历经各路统兵大臣及各直省督抚奏请设局捐输,均已允行。兹据雷以诚所奏:捐厘章程系于劝谕捐输之中,设法变通,以冀众擎易举。据称:里下河一带办有成效,其余各州、县情形,想复不甚相远。着怡良、许乃钊、杨以增各就江南北地方情形,妥速商酌。
第四札饬
代理台南府正堂、补用府即补清军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包为札饬事。本年正月初五日,奉台抚部院邵札开:照得基隆出产金砂,属地方自有之利,应归地方自受其益。现经派员会同地方官,督令本地殷实绅民,妥议章程,鸠集业户佣工人等分界办理;不准外来客户游民混杂淘挖,以杜争衅,而裕民生。深恐漳、泉、潮、嘉各路商人闻有金砂,集资鸠工,远图牟利;本地概行禁止,岂不往返徒劳。除示禁在台客户人等毋得招集游手贸然前来,致干禁令;如有本地莠民私相串结,致肇争端,定行从严究办不贷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转行各属一体示禁,并报明藩司台湾道善后局查照,毋迟!此札。等因。奉此,除报明各宪并分饬遵办外,各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札
第五呈及批
抽收金砂厘费商户金宝泉谨禀大人阁下:
敬禀者:窃泉本年十二月间,禀请承办基隆官地、民地金砂,抽收厘费,以一年半为期,每年认缴公款银两,出具保甘各结,禀蒙善后局宪详准,发给示谕戳记,承领接办。并奉抚宪邵传谕,饬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办,年内十天,准收厘费免缴公款等因。泉遵于本月二十一日驰抵基隆,前赴原设金砂各总分局接交承办。嗣经瑞芳等处总分局,次第于二十二、三等日,移交承办。窃查洗金处所,淘工云集,间有游民无赖,不遵领牌,恃强淘洗,以及携带利器,诚虞生出事端。应请示禁:嗣后洗金工民,遵章领牌,不准携带刀械,致免滋事。再基隆逼近海口,且为淡兰往来大路,游勇强棍,西皮福禄党羽,诫恐溷迹洗金,藉端滋扰,并请一并晓谕严禁。所有报明承办抽收金砂厘费,并恳请给示缘由。理合禀明,伏候钧裁。敬请崇安!商户金宝户谨禀。
钦加三品衔赏换花翎特授基隆抚民理番分府方批:
据禀:洗金处所,闻有无赖携带利器,不遵领牌,恃强淘洗,应准出示一并严禁。该包商仍随时稽查弹压,毋许匪徒混迹滋事。切切!此檄。
光绪十八年十二三十日
第六示谕
钦加三品衔赏换花翎特授基隆抚民理番分府方,为出示严禁事。本年正月初一日,据抽收金砂厘费商户金宝泉禀称:窃泉于十二月间,禀请承办基隆官、民地金砂,抽收厘费,以一年为期;每年认缴公款银两,出具保甘各结,禀蒙善后总局宪详准,发给示谕戳记,承领接办。并奉抚宪邵传谕,饬于本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接办,年内十天,准收厘费免缴公款等因。遵于本月二十一日驰抵基隆,前赴原设金砂各总分局接办。嗣经瑞芳等处总分局次第移交承办。
惟查洗金处所,淘工云集,间有无赖游民,不遵领牌,恃强淘洗,以及携带利器,诚虞生出事端。应请示禁:嗣后洗金工民,遵章领牌,不准携带刀械;免致滋事。再基隆逼近海口,且为淡兰往来大路,游勇强徒,西皮福禄党羽,诚恐溷迹藉端滋扰,恳请一并出示严禁等情到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该处沿溪一带淘金工人等知悉!嗣后淘金务须遵章先向该包商金宝泉领牌,方准淘洗。不得恃强混洗,亦不准携带利器,致滋生事。自示之后,该工人等如敢抗违,一经查出,或被指禀,立即严行拘究惩办,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出示:
瑞芳等处,凡沿溪流有挖金砂各处,均照庄数发给一张告示。办好包封,发该包商领往实贴!
光绪十九年正月初□日。承工总科(分府方行)。
第七示谕
(局衔)为出示严禁事。照得基隆等处金砂抽厘,奉大宪饬改官办,已于七月初一日一律开局,业将详定章程抄粘遍地通衢;凡尔商民谅早家户喻晓。所有金硐工首人等,宜如何激发天良,涌跃输将!兹查逐日赴局报缴花名,为数甚属寥寥,岂尔等尚未周知?正在饬差查传间,据报获解乘夜偷挖奸民到局提讯,各供不讳;殊不知金砂抽厘,由来已久,日间人票相离,尚属有违禁令,何况乘夜偷挖?重当封硐入官,轻亦应予究罚;始足以昭炯戒。其刁民巧思百出,希图逃牌洗挖,实属胆大妄为;若不严行禁止,诚恐相率效尤,于厘项大有关系。除饬分投明查暗访,昼夜校巡,并派差查传外,合行出示严禁。为此,示仰各硐主工首人等一体知悉!尔等须知夜间洗挖,大犯禁令,一经拏获,断难轻恕。且夤夜入硐,易惹匪徒窃劫,其咎亦在自取。自示之后,务各遵照定章,赴局报明,缴费领票。俱在白昼工作,晚间即应停手,不得藉词取巧,黑夜挖洗。倘敢故违,定予严拿重惩充罚,决不姑宽。其各凛遵。勿谓言之不预。切切!特示。
出示:
光绪二十年七月初三日稿
(总办:包□□行。会办:萧□□行)。
·第二节郊
第一台南三郊之组织、事业及沿革
台南三郊由来
郊者,商会之名也。曰三郊:则台南之大西门城外北郊、南郊、港郊之总名目也。郑氏来台,漳、泉之民人附岛寄居,盖以此为营商之始。康熙二十二年入清版图,商业日兴,人数来集。雍正三年,入台交易,以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为始。配运于上海、宁波、天津、烟台、牛庄等处之货物者,曰北部。郊中有二十余号营商,群推苏万利为北郊大商。配运于金厦两岛、漳泉二州、香港、汕头、南澳等处之货物者,曰南郊。郊中有三十余号营商,群推金永顺为南郊大商。熟悉于台湾各港之采籴者,曰港郊,如东港、旗后、五条港、基隆、盐水港、朴仔脚、沪尾配运之地。港郊中有五十余号营商,共推李胜兴为港郊大商。由是商业日兴,积久成例,遂成为三郊巨号。凡台湾诸义举,皆以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为董事,而诸商从之。干隆五十一年末,林爽文乱,三郊醵金募招义民,给领白布旗号,为国家除暴出力,平林爽文之乱,俱有劳绩。因此,户部挂名赏给军功。嘉庆十二年,蔡牵乱,地方官长札谕三郊募集义民。时三郊公号仅存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之公戳记,各郊各管董事者则有陈启良、郭拔萃、洪秀文,以三人为三郊之义民首。平蔡牵乱,而三郊之名著于台湾。因是三郊集诸商,公议捐金为公款,置买房屋收租,以济各郊宴会诸费。又议定出入港之货物,预设捐金抽厘。每糖一篓,捐金一尖;每货一稛,捐金一尖。年征捐金约有四、五千元,归掌印董事收管,预备接济地方公事。道光七年,开三益堂于水仙宫边室,俗曰三郊议事公所。设立大签三枝,为各郊行轮流值东办事之执掌,俗曰值签。又置公秤一枝、公砣一礅、公斗一个、公粮一枝,存诸公所,为各商交易秤粮之准,俗曰公覆。又公雇主稿行文先生一名,俗曰稿师。传集落供局丁一名,俗曰大斫。每年辛金由公款支销,以是为郊例之惯,流传至今。光绪十六年捐金停止(台南府吴本杰谕止),公款日绌,凡接济公事,多有不足之虞,则临时捐金按点摊出,屡屡费力,实为多有办公之难。所以三郊公戳及大签寄存三益堂,而各商无敢承接者,以难于办公也。现今归吴瑞记暂行掌理。可知商业盛衰大进者,必有大替也。
沿革
雍正三年,三郊发起人:北郊以苏万利为首,南郊以金永顺为首,港郊以李胜兴为省。干隆末年,三郊名著。嘉庆十二年,万商云集,各途生理,皆为继起三郊公号为主。道光初年至咸丰末年,商业大兴。同治时为中兴。光绪十六年,公款日绌,贸易日少,所以继起者无干员也。光绪二十一年,归入日本版图,漳、泉各大商诸业停止,归回本土。目下商民零落无几,所以轮值三郊公事,惟吴瑞记暂主其权,而二、三郊行共参之。则此时事之变更,当望后日之复兴也。
三郊掌务
三郊为各商之长,三益堂所判公议,诸商无敢忤违。主议之人,归值签者为之;然非有干济材,则不敢当此签。当此签者,上能应接官谕,下能和协商情者也。所掌事务不外事上接下之事。何谓事上?如防海、平匪、派义民、助军需,以及地方官责承诸公事。何谓接下?如赈恤、修筑、捐金、义举,以及各郊行调处诸商事。凡郊中公款出入收发,归其节制;立稿行文,归其主裁;账目银项,归其管理;收金收税,管事用人,归其执权。
所管商务
北郊以糖业为商;交易之地如天津、宁波、上海、烟台、牛庄等处。南郊以油、米、什子为商;交易之地如金厦两岛、漳泉二州、香港、汕头、南澳等处。港郊采籴台湾各港之货物,以备内地之配运。
配运轻儎、重儎货什如左:重儎者自台湾出港。轻儎者自大陆入港。(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一之二三郊经费(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一之三三郊干员
雍正三年,董事三人:苏万利、金永顺、李胜兴各执其权,并无薪水。嘉庆十二年,仅存三郊公戳,而董事则有陈启良、郭拔萃、洪秀文。道光二年,设签轮值,则有大签如石鼎姜、林裕发、蔡振益、陈兴泰、东源号、益瑞号。同治元年,大签合行轮值,月当一次,则有陈兴泰、尤崇德、黄谦记、福人号、成记号、怡记号、鼎源益、黄源、泰锦丰、陈邦记、王德记、林裕发、益瑞号也。值签者则曰大签,而三郊公号仍用旧戮。三益堂公所则用稿师一名、大斫一名,为三郊办事之人。光绪五年,每月值大签者三人,以郊商二十余号按月轮流,则如福人号、利源号、成记号、王承裕、森泰号、景祥泰、泉升源、义发号、晋太号、震源兴、郭金源、尤崇德、美打号、德记号、怡记号、金泼利、鼎源益、吉春号、宝顺号、晋丰宽号、和昌、源太号、顺成号、瑞记号、振美号、瑞珠号、东昌号也。
一、各郊分管各郊事务。
一、各管公事,以值大签者主裁其意。
一、三郊有急要公事,传集各郊友于三益堂,公议妥行。
一、三益堂公所设置于水仙宫边室。
一、地方公事,捐金济用,由值签者传集各郊友齐到公所要议。按各号生理之大小均派照股摊出点声,以应公事。
一、公聘办务稿师,为各郊公事主稿行文。
一、公雇大斫,为各郊收税收缘,并公事执达。
一、各郊公款,归炉主掌管。如遇过炉,公款移交新炉主收管。
一、轮值炉主,各号挨次值东一年。
一、值东应执公事,如佛生日宴会、鹿耳门普度、■〈舟古〉仔普度及宴会、开港诸件,公费由三郊款内支销。
第二之一郊规
窃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理若公有谁不服。兹我布郊金义兴,客岁孟冬议定布价,立定条规,诚为尽善尽美之举。但布友众多,人心不齐,时或阳奉阴违,私自削价夺客,致害大局。如是若不认真举约,未免功亏一篑,以废前章。爰是再集诸君相妥议:自今以后,不论何号,若传请不到,及违规背约,明系藐视公章,弃大局于不顾,我郊值事者务须传单公禁,永远不与该号交易。倘异日彼若有与人鼠雀之争等事,则我郊不干与其事矣。此系再同公议,至正无偏,并非一己之利,实关有益之举。祈我同人率由旧章,益敦厚谊,实为幸甚。
列附我郊诸号芳名,各祈盖章于左:
值东长美号、玉兴号、瑞胜号、永隆美、干美号、裕振成号、昆记号、协荣号、震裕号、(以下十六号略之)
光绪二十二年九月八日公同立约
第二之二郊规
窃谓:营商贸易,共欲货财之生殖;佥筹议约,同期益振之良谟。我布郊者,前章虽创,无奈,尔来景况迁变,奸策滋生,多为被欠所误,以致血本无归,不可胜数。今者,公订新章,胪列于左,凡我同门,各须照约,毋违厚望。则际履端肇庆,耶可展策,庶启后祚绵祥,有关裨益也。为序。
一、公议:我郊设立一签,书明诸号芳名,照为转流周复始。凡有本郊公务,以及时价增贬,值签之人应传请诸号齐到公所,妥举传定价目,一律通行,以昭公允。毋庸挂欠,免伤血本,是所深望。
一、公议:各埠号由今庚起,以及前账未清还者,不得复付货件。如系欠家有与债主议约,二比许诺,立单付证,方听交关。此系顾全大局,切勿自误。
一、公议:各埠号如有挂欠我郊账项,未见设还,而彼备金别采,若被债主察出真情,不论该号何人亲到,以及寄项若干,悉听债主挡住。该接承之号,务必将银信或单底赉出公览,以存炳据。及该号有欠几家之数,有出声明者,须并就账现出共观,同堂阻挡,以待二比策直,方任交关,违者罚金五十圆。倘承接之号若贪图些利,私将单信改易匿混,再罚金六圆,均充本郊金义兴祭费之款。
一、公议:凡有集议公事,值签之处应备点心、烟、茶及工役等费若干,登明公账,候设抵或捐分付偿,俱无不可。
附列我郊诸号芳名,各祈盖章于左:
值东长美号、玉兴号、瑞胜号、永隆美、干美号、泉裕振成、昆记号、协荣号、震裕号、(以下十七号略之)
祗因本郊所订诸章,系谓被欠一节起见,致不得不重新议约,以绝侥吞。如有带货往售于埠头,似此既欠家易于谋采,何患债主之定章。爰再集共议,由此后,我郊诸号不得带货到埠发售,并不得假手佣为四处走鬻,阳奉阴违;倘有此情弊者,照前章加倍重罚。此系公同议约,各悦合应附批存据。三月六日再议,批照。
光绪二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公同立约
第三缘簿(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台南芳义和公订章程,列明于左,存据:
一、定:众司阜各人在本店做工者,账项不直,听其阻挡,不可故违。
一、定:司阜不住本店,账项未楚,亦不可准倩。俟其清楚,准倩。
一、定:司阜年终至元月初四日开工止,若无侵辛金,准其自由。
一、定:要倩司阜,先问旧头家。若有账项清白,听其准倩。
一、定:司仔出司者,与司阜不直,擅出自住别号,不可准倩。
一、定:证人为凭,此据。故违条规者,公订议罚:汉席二筵、官音一台。
光绪二十五年八月十三日旧历己亥年七初九日公议定约
光绪二十五年已亥旧历二月十五日,住大铳街黄泉春,借过香铺芳义和公七三银一百大元二角五尖,每年限至二月十三日,愿贴利息七三银二十四元,敬仙祖妈千秋,记在簿为凭。
玉吉司
蔡馥馨在银黄泉春,另借利息七三银十二元。
陈震明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年二月十五日。
蔡振芳在来插炉四元。
光绪二十五年庚子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陈锦芳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四元。
光绪二十七年辛丑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王吉司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元。
光绪二十八年壬寅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蔡馥馨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元。
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陈震明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元。
光绪三十年甲辰旧历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吴振馨收过黄泉春利息七三银二十四元。
光绪三十一年乙巳年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振尚仪收过黄泉春利息银二十四元。
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年二月十五日,值东炉主。
第四郊规
鹿港泉郊规约
同立合约。泉郊金长顺炉下等号,为重新规约,以杜弊窦事。窃维立纲陈纪,政令所当先;革故鼎新,权宜为最要。粤稽我郊,开自干隆之间,前哲创有炉主签首之称,章程森布,炳炳煌煌,尽善尽美。无如,国帑带累,年年生息;郊费浩繁,日日应需。
虽鸠分取资乎货石,而货石还赖乎同人,准情酌理,和衷克谐。迨乎法积久而生玩,旧章不闻;弊以巧而日滋,往制谁复?兴言及此,良可叹也!用是,咸集重新妥议,以炉主统合郊事务,以签首掌各船鸠分,协力赞襄,同心共济。愿诸同人恪守良规,勿朝议而暮改,毋口是而心非,则郊运隆兴可计日而待也。谨列条章,公诸同鉴,是为约。
一、值年炉主筶东△△号,岁凡一易。历圣母诞辰之日,请我同人各宜踊跃到馆,齐集筶定新任。如有借口不前,先以情谕,继以理劝。若复坚延推诿,是以一忤众,则以违规禀卸,务祈自爱,勿伤和气。新东既定,接篆速听自择,缓尽五月为期。如复挨延,移东易西,又非合议,公订自六月初一日起,凡有大小事宜,一切卸归新东办理,无干旧任之事,不得以未接篆藉词。此苦乐相承,一年一换,是老例所不能移也。慎之,慎之。
二、延师均当一年一换,前章已有明约,炉主不得擅留擅请,而诸朋亦不恃势强荐。万一弄权有伤和气,如炉主要请何人,先问众公议,妥择品德兼优,声望济美,方可延请。倘才有余而品不端,即仍行再为妥举。炉主及我同人各不得因循平日情面,互相混荐混请,致干公责,违则禀究不贷。
三、炉主统合郊事宜,第恐费繁利纯,入不供出,万一有亏,小则炉主填用,多则结账请议,就号先需。其需之项,俟鸠用盈余,照额领回,俾任者踊跃办理,则郊运隆兴可指而待也。倘有一二阻挠不遵者,问众公诛。勉之,勉之。
四、凡遇地方以外公事,应否捐需,或多或寡,照号公平匀摊,分别派出抵款。俾公事有济,不得藉词挨延,贻误地方。轻则问众公诛,重则禀官严究。
五、自昔遗下所欠国帑一千七百两,每年缴纳生息利银,必须年清年款。如逢列宪要追母项,严行急切,议就各号先需缴完,不得推诿。此系国帑关重,各宜自慎。
六、本馆事无大小,以及议儎传帮,凡有传请,诸同人不论缓急,立传立到,以便集议。幸勿推诿不前,抑或到馆缄默,背后生议,擅与出海私相授受,舞弄奸巧,废坠郊规,贻害公事。小则议罚,大则议究,各宜共凛。
七、诸船长行车额原自有定。如新到之船,立册写儎,车额定后,一体交关,不得更易。倘出海诡作,不遵帮期,无端弃旧讨新,篡越规矩,先以理较,如敢恃强弃退,问众议诛禀究。祈诺同人勿与私相授受,自损我郊之规矩也。
八、我郊诸号配货,不准取巧变号,藉称郊外,及与出海私相授受,隐匿抽分。察出,问众公诛,一体重罚,违则以生息禀究。
九、议船帮儎价,郊客、船户交关,若鱼水相依,如长短缓急,必须因时制宜,当以公平为准,郊客不得刁措。而出海亦不得恃势诈索住船,行家莫为船户把弊,违则一体重罚。
十、诸船进口,如欲越港,不论福州、厦岛、东石、后埔、梅林等澳,该出海务必到馆预先声明。如若假藉诈称,明系故意乱规,走漏抽分,察出公议重罚,决不姑容。
十一、凡在澳之船,帮期已定,缘单起后,越日收批,向来规矩,确定不易。倘未见缘单先后号批,显有隐匿走漏抽分之意,察出重罚,违则以生息禀究。
十二、凡有船越港,船儎议贬二点,新船议贬一点,此系老例。如往五功、番挖二港装下,再入鹿港揽儎,应传儎资贬五点,实为公议;如敢故违,杜绝交关。祈诸同人各宜自爱,勿与出海私相授受,舞弄郊规。挺出海之威风,损我郊之志气,见小失大,致乖议约,自取其咎。凛之慎之。
十三、盖公戳规例:若非我郊公事,无论郊内外有人托盖,或签禀,或批信,以及大小事件,该值年炉主必将事情逐一问众集议,妥则允盖,登记号簿,以便稽查,不致混淆干碍。此系至公无私,并非一人所能自主也。
同治年月日
泉郊金长顺等号同立
第五之一郊规
窃谓:创始规模,原乃先志;重新整饬,出乎众心。惟我厦郊自开辟伊始,万商云集,生理日见兴盛,是以先辈议设厦郊金同顺,定立条规,历年以来,俱各照章办理。无如,年久月深,兼之去年地方匪乱,所有厦郊公事,诸多窒碍,致使值东,遇事垫费,每逢过炉,均皆畏缩推诿不前,上行下效,郊中之事几成废坠。推原其故,皆由不循旧规,而使经费无从措出,实有负先辈创始之苦心。兹幸地方安靖,风俗焕然一新,似宜重为整顿。爰即邀集众等,公同妥议,再定章程,约立条规,开列于左,俾得遵循。但愿诸君,各宜踊跃,共襄义举,以垂久远勿替,云尔。
计开:
一、公议:各郊户每年配运货物,应照旧例,就本抽分,以为共奉圣母经费,不得推延,违者公同议罚。照。
二、公议:抽分无论货物多寡,应以郊运号簿为准。每年稽查两次:上次自过炉落马演戏,开设大筵开费,至九月终止,公同先算抽分;下次于十月起,至三月二十一日演戏开设大筵开费止。届期各将配运号簿,公同面算,抽的缴交值东,登记在簿,以作经费,而昭公允。倘有推延不前,从重议罚。如敢抗违,众等不得徇情,公同禀请官长拘办,以儆刁顽者。
三、公议:每年郊中演戏设筵,自过炉落马开设大筵,至三月二十二日,圣母诞开设大筵。其余各神神明圣诞,演戏四次,就牲醴设筵一席。炉主头家散筵,每次应开费若干?登记在簿。照。
四、公议:每次开费若干?就号头簿填本若干?以开费均分,每万元应抽银多少?公同结算。照。
五、公议:店户交关货物,赊欠账项,如生理亏本欲倒罢者,货主务须会同值东炉主,先将欠户店货点明封贮,然后查明。如果实在亏本倒罢,将各对象公估,按被欠多寡照摊抵还。若是欠户将货物私发他处售卖,银收回家,抑有家财可抵还者,公同如数追还,不能减少分文,以杜效尤,而儆将来。惟各货主不得徇情私自减收;如有此情,闻众公诛,从重议罚。照。
第五之二台北三郊沿革及其事业
前出首创始大稻埕者,系林右藻也。但大稻埕原是旱园圹地之区,迩时,右藻观其地势,附近淡水河能得通达各埠,可以设立商会,贸易必然繁兴。遂于清历咸丰三年二月间,右藻出首招同各户,先行创造大街店屋,始建市镇,百计邀集各商结合在此营业,或贩什货,或开商行,生理日兴,万商云集,成大稻埕之胜境,实出林右藻一人之心力也。嗣各大商议设一社,为之厦郊,名金同顺,置炉主董事,并定生理规条,禀明官长存案为凭。蒙举右藻以为金同顺郊长,办事极其公正,后因艋舺泉郊金晋顺、北郊金万利等,闻见右藻为大稻埕郊长,妥洽众望,深得人心,远近咸仰,遂相重议,将泉、厦、北三郊合立一社,名为金泉顺,公同签举林右藻为三郊总长,凡事务皆归于总长裁决,毫无私曲。迨至清历前年间,法人闹台,地方盗贼抢夺四起,均赖林右藻设法极力防护,地方始得安靖,功德实属不少。且林右藻创始之初,以至于今,声名素着,全不矜功,洁己待人,并无异言,经已四十余年矣!爰是右藻年逾七旬余,因即回籍,以养晚年,尚有其子林望周能承父兄之教办事,犹皆合人,街众商民均皆悦服。自台湾归日本之后,各处遵设保良分局,合街以林望周办事与父一体,能睦众心,可举为保良分局长,每事不拘。即如前年一月一日,土匪滋扰大稻埕各街,林望周率众巡防,地方得以安靖。此人年少,不特勤慎,兼之明达,是以我厦郊现在再签举以为金同顺长,逐年另设炉主、董事协办,仍振兴旧业。兹我郊中各户及大稻埕街众人,均怀林右藻创始出首之功,不忘其德,于是乎志。
第五之三具禀
前林右藻之出首创始大稻埕也,结合在此营什货商生理,然有资产者,设立一社,为之厦郊,名云金同顺。郊置炉主及董事,并定生理条规,禀明官长存案为凭。所有本街事情,不论大小强弱,皆率而厦郊公断;或在炉主店中,或妈祖宫内,皆系广众之场,俱显大公之念。大事化为小事,小事化为无事,即或一二好控告在官者,亦蒙官长谕着本街据实禀明,虽有事亦旋了而无事。所以本街之通商最多,而滋事最少,迨于今四十余年矣!今也台地属日本之范围,于是金同顺改补条规,改厦郊之称为杂货商同盟组合,尚存金同顺之名号。今后益欲厚同商之亲睦,增本街之繁荣也。右藻之子望周,能承父意而睦众心,故自去年经郊户举为保良分局长,今岁又经签举为金同顺炉主董事。今将改作条规,请将情存案。云云。
第五之四郊规
第一条:此组合以从来所结合,即厦郊商人组织,其意原同商之亲睦谈商事,补通货物,增进本街之繁荣。又凡有事系公众之利害,而可向官长上禀。
第二条:此组合员公选炉主一人,董事四人,办组合之事务及会计。
第三条:组合事务所暂以炉主之厝充之。组合会议,临事随时或会于炉主之厝,或妈祖宫内。
第四条:组合公议决左之公费:
一、各郊户每年配运货物,应照旧例就本抽分,以为圣母供奉经费。
二、抽分无论货多寡,应以配运号簿为准。每年稽查二次:上次自过炉落马演戏开设大宴开费,至九月终止,公同先算抽分;下次于十月起,至三月二十二日演戏开设大筵开费止。届期各将配运号簿,公同面算,抽的缴交值东,登记在簿,以作经费,而昭公允。
三、每年郊中演戏设筵,自过炉落马开设大筵,至三月二十二日圣母圣诞开设大筵。其余各神明圣诞演戏四次,就牲醴设筵一席,炉主头家散筵,每次应开费若干?登记在簿。照。
四、每次开费若干?就号头簿项本若干?以开费均分。每万圆应抽银多少?公同结算。照。
第五条:组合员有时于一堂招聘通日本法律惯例及商事之良士,听闻其新说。
此条规者,组合员公议所设也。
光绪二十二年月日立
大稻埕什货商同盟组合金同顺众商
第五之五缘簿
台湾岛台北大稻埕厦郊金同顺各商会公议:逐年分抽按作两次:首次以三月二十二日起;二次以九月初八日起。届期收清,不得拖延,各宜盖印以便稽查,而垂永远,不能越紊条规。照。
光绪二十二年五月二日
厦郊金同顺公定章程
林复源即望周(中街四番户)约旧历逐年三月二十二日二次,九月初八日抽分公费,照章程内所议条款而行,不敢越规。照。
林寄怀即望周(中街四番户)约旧历逐年二次抽分公费,照章程内所议条款而行,不敢越规。照。
(以下五十五号略之)
第六郊规
窃以:是经是营,风追晏子;成郊立业,美绍陶公。然而锦上添花,斯固吾侪之发达;日中换市,顿开商会之兴隆也。我郊自开澎以来,迄今二百余年。前商人设立台厦郊之公账,建家屋契字等簿一切,于乙酉遭兵燹,尽皆遗失,合经禀官存案,批准给契总字,公店之条目仍照常轮当办理。无论大小生理,听从志愿入郊。和心同志,整顿郊规,永远遵行,始终如愿,勿坠厥志。则圣母之明鉴,馨香万世;而我郊户之通亨发达,亦蒸蒸日上也。是以为启。
一、本郊崇奉天上圣母,每年轮当炉主二名,分上下期办理。上期三月二十三日办至九月止,下期十月初十日办至本年三月一日止。
一、值年炉主二名,该年三月过炉之日,圣母面前祈筶,就入郊之妥号拟选,以筶为准。
一、凡值当炉主,所有大小事务,及收店租支用一切,各人经手办明,不得度外延过下年。
一、本郊建置公店,逐月收店租,以资神诞过炉,及庙中油香、祭祀、修缮器椇等件,公议酌办。除收入之项以外,不敷照份均分。
一、凡值当炉主之人,各专责成办理。凡乡村有账目不直相投,为其论理解劝了事。
一、凡有失水难民无费,代为救助些费。
一、凡在街开设生理要入郊,着出插炉,逢神诞庆祝,俱各照份均摊。
一、凡入郊之人,不遵郊规,以私乱公,执拗乖张,公议听从退出。
一、凡郊中之人,务要和衷共志,凡事相商,不得违约。上流下接,账目算清,不得混淆,亦不许侵款。
一、凡船头交易,须照公平,以顾郊中面目。如街市交接买卖,间有取货存心侥吞,故意生理倒坏,私自休业,侵欠之项不还,以为生理废止。诈欺货财,请众论理。
庚岁子麦秋月榖旦
台厦郊金利金长顺公启
第七郊规
窃以:是经是营,风追晏子;成财成业,美绍陶公。然而锦上添花,斯固吾侪之发达;日中换市,顿开商会之享通也。兹者议定商约,凡我会中各号,以及船头等货,按照后开规条遵守,仲立联同众志。从兹土积成山,源朝万水,斯时整顿,累蓄亿千,他日奋兴,事归划一。或庆神诞,或需诸公小大由之,其宜各适。伏祈会内诸君,和其气,同其心,协其力,永远遵行,始终如议,毋坠厥志。行见生涯则千祥鸿集,利泽则百福骈臻于靡既耳!是为启。
辛丑岁蒲夏月日商会同立公启
附录约章十二则
一、凡船头水客及行配倚兑各货,无论轻重儎,兑出以九七扣仲,其余柴炭、生果、茹榔,依旧例九五扣。公议如斯,各宜遵照约章,违者罚金一十二元,不得徇情。
一、凡有乡村与吾侪交易,所最重者:米、麦、面粉参色。是儎乃大宗之数,岂可任意拖延无期,爰是议举取货之时,预先交一半,余剩十日为限,至期必要清完。苟如买客不遵约章,会众不与交易,违者议罚。
一、凡有买卖,价定言诺,振跌乃常,早晚市价不同,毋庸翻覆反价,不能较取多寡。然既在船,明看大办出■〈舟皮〉门,好丑不能退换。比乃生理旧例规模,宜认真莫宥。
一、凡有会外之人,不遵会章,动辄悖理,购定之后,如货盛到市疲,虽许定挨延,不取足额之货及定价再反候价,此风不可长。自今公议禁止,倘买客不遵,会众不许交易。如我会内之人,以私废公,密与往来交易,侦知罚金一十七元。
一、凡有船头水客,由本埠置办货物往外港,不论何价货,要价外加零二,即每百元加二元。各宜遵约,如违议罚。
一、凡有外船,由本港贸易,人地两疏,凡有事之秋,毋论倚何人,总要鼎力会众共为排解。本港之船,亦宜如是。
一、凡有会议之日,定于午后二点钟,值当之人通传一次,各自趋赴,无复加矣。倘有大关紧要,勿拘时间,切勿推东托西,畏缩不前。
一、凡会议一年一次,定以五月水仙王祝寿,逢便设筵同会,所费用照份均分,以垂永远,宜全始终。
一、凡有捐缘、充公、罚款等项,务宜轮交值当之人收存,以妨公用。如有应用之款,会议而行。倘有积蓄颇多之项,那时再议。
一、凡会内之人与人交易,不依规则,顾占便宜,被人争较,理果委曲,情莫宽宥,须按轻重惩罚。若执拗不遵,革出会外,使他议诮,为悖理者戒。
一、凡行配水客及船头倚兑,虽主择客,不可阴谋相夺,各凭信交收。如货主分交一二号,当存厚道之心,毋得僭越相争,致失会内面目,而为外埠所窃笑耳。
一、凡有诸号同倚一船之货,偶遇市疲,为难发兑,可与船客酌商分价裁卖,不可私卸行仲,由街走兑,虽差微利,大失风气。此层会禁,各遵斯约。
计开:逐年值当,周而复始。
安兴一阄鼎顺二阄长顺三阄裕记四阄怡发五阄
同成六阄合发七阄丰顺八阄振吉九阄锦成十阄
益成十一阄源茂十二阄顺美十三阄通发十四阄源合十五阄
丰德十六阄合源十七阄
第八之一竹筏运资决议书
窃谓:贸易之道,利在权衡;创立章程,贵乎一律。我台南创设三郊,历今二百余年,郊中交接,均有公议条约,遵循定章办理。近因五谷对象腾贵,筏驳唱昂,以致生意日见支绌。现粮食降贱,工脚应当酌减,爰集同人共商妥议,再申规约。凡有由外埠运到货物,该筏驳工,应给工价列左,冀我郊户确遵定章,毋违斯约,是所厚望焉!
谨将新订各埠筏驳运赁,至郡每车工价缮录备览:
濑顶--加拔、山顶、内庄、新庄、后堀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五○元濑下--石仔濑、二坎仔、埤尾、厂尾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四○元渡仔头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二○元西庄--六分藔、北仔店、五十崛、东势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一○元曾文溪:总爷庄、胡厝后、藔仔廍、九间厝、小新营、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元坎仔庄、东溪洲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九.○角加弄头:苏厝、打铁店、檨仔林、东竹林、后营、下面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八.○元梢楠--七十二分、海尾、大竹林、刘厝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八.二角海尾、承裕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五.六角芦竹沟、北美藔等社,每七件为一车,给工价六八银一.二○元
光绪二十七年一月十四日
旧历庚十一月二十四日传单
第八之二竹筏运资改订传单
飞启者:昨夜本组合开临时会议,竹筏儎工各处分别金额,拟于本旧历四月十五日起,我同人遵规开发,所有工金签定额数,抄后呈鉴。特恐所定有未妥处,再质高明,希宝号鉴阅之下,于不合式者,请随笔改正,方好即传。比乃公益事件,幸勿秘而不宣,如合贵意,请即盖印为凭是荷!此布。
光绪三十二年旧历四月初十日
台南三郊组合事务所传
庆源咸庆公泰振记春成泰记义茂同益丰源德昌东益福昌泉益宝源裕泰
筏工公订
一、海尾八角五尖一、西庄、藔子廍一元二角五占
一、蚵壳港九角一、溪底藔一元二角
一、海藔九角五尖一、东势藔一元三角
一、芋藔九角五尖一、二□一元三角
一、东竹林一元一、拔仔林一元三角五占
一、乌厝藔一元一角一、渡仔头一元三角五占
一、谢厝蔡一元一角一、獭脚一元四角
一、下面厝一元一、獭顶一元六角
一、檨仔林一元五占一、七股藔一元三角
一、加弄、苏厝一元一角一、芦竹沟、湾头一元六角
一、曾文一元一角五占
第九银砣条款
启者:三郊组合,昨有会同城内布郊与■〈敢〉郊二炉主等,偕众商号,面商银砣,永远如斯,其事已成局矣。乃就辛丑年十一月十五日起,内外郊诸商铺,以及四方之人,凡有贸易并旧来往账条,概从新规银砣出入。如有失秤花银,必须经手是问,包皮不得照旧写号流传,致生滋弊,贻害不浅。用申告白,所望勿违;倘有不遵,闻众公罚,决无姑宽。
兹将银砣条款列左:
一、订:存旧砣者,过秤,每砣以压五钱为限,多者向砣主补足。
一、订:番头及峣削,概作粗银落秤,足平三十六两以为七三银五十圆。
一、双莺及火炎中银,不得落秤。双莺订作七钱三分,火炎中银为四角半。
一、订:有号龙银鸟平银,概作七钱四分。余番头峣削,当面现换。
一、订:光龙台票,城内外并油车、油店、苎仔店,众商业一切,作七钱五分。
一、订:日本票金,依官例起落。
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旧历十月初一日
台南市城外三郊组合城内布■〈敢〉郊暨杂商等同禁约
第十运费率
与商船会社拟定条约列左:品名数量厦门汕头香港白糖每件一?三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姜黄每件一.一五(百斤)二角六四角五角福肉每件一.二七五(百斤)二角七四角五角菠萝丝每件一.○○(百斤)三角四角五五角笋干每件一.三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蓪草每件一.○○(百斤)五角七角一元银货每千元四元五元六元麻每件一.○五(百斤)二角五四角五角米每件一.二五(百斤)三角四角五角荳每件一.二五(百斤)二角八三角八四角五苎仔每件一.○○(百斤)三角四角五角客位每名三元四元五元
光绪二十七年月日
第十一订约条规
台南三郊商业组合整理砂糖订约条规
盖闻:商贾贸易,贵在一律;买卖交换,须颁定章。我台南创设三郊,历年已久,凡货物运输,原有条约,俾商郊奉行。迩来世风日甚,弊窦业生,若不重新禁革,必致贻害胡底。爰集同人共申条规,所议章程胪列于左。今愿诸郊商确守成约,是所厚望,云尔。
谨将所议条约列左:
一、议:本年旧十月初一日起,砂糖交关买卖斤量,一律概用各处旧例银式,六钱八分秤为准。若光龙台票,议定自台南至斗六各厅管辖通用,做六八银一元一角。金票照官定价起落的算。
二、议:小青笼箨,每笼定小粮十二斤、草包三斤、牛乳袋四斤为度;若存心过重,照控外再重罚,以儆效尤。
三、议:小青如有滥装蕃薯签粉等弊,察出公议闻众,禁与该人交关。
四、议:内外港小青不得烧装;如违者议罚,禁无与交关。
五、议:小白糖笼箨,仍照旧例八斤,不得过重;如违闻众,禁不与交关。
六、议:凡到各廍采买小青,其笼箨务必就该处用小粮明除;倘有私情,被检查察出过重,定罚金充交地方官。
七、议:笼重糖色,有照约遵行。则我郊采糖,无论在郡、在乡,其银依六钱八分为准,以循奋规。如有奸猾之客,胆敢再弄弊异端,我郊查出,即将该糖议罚,决不姑宽。而我组合中诸同人,亦应一律交货分栈,贩客钻脚照约章而行;如违者查知,公拟议罚,以杜将来之弊云耳!
八、议:干净生麻粕,每十块应九十二斤。如砂糖麻粕,十块应七十五斤为准。如轻重者,议罚演戏全台。
九、议:福肉茄苜,每包装五十外斤。茄苜箨,议订二三斤,不得过重。如违,公罚演戏一台。
十、议:采盐水港地方之砂糖,该厅组合,每件订抽银六尖,原系蔗主、糖主、买主各主,均分二尖。今日,我台南郊商各号,如采盐水港砂糖,坐卖主,每件二尖,不可坐他六尖,如违规者,议罚。
光绪三十年十月日
旧历甲辰年九月日
台南三郊商业组合谨白
第十二磅工章程
台南三郊组合公评安平海关口磅工章程
一、自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即旧历丙午年四月二十九日起,凡有安平关口轮船帆、舟重轻各货磅工兼上落岸苦力工银,照左开公订,分别定额开给工资,概用台票为准。
一、重经货,如三百斤以上,每件磅工订银五占。
一、同,二百斤以上,同订银四占。
一、同,一百五十斤内外,同订银三占。
一、轮船帆舟一律,砂糖、米、麦、麦仔、荳、麻,另捆三粒;福肉、棉花、草席双篓庄、福壳等货磅工兼上落岸,每件订银三占。如上岸者,半额。
一、福肉一小包,五十外斤,磅工一占二厘。
一、福壳单篓庄磅工,上落岸,公订一占五厘。
一、轮船帆舟,一律、薯签米、香脚、笼纸、布袋每捆五十脚;五印醋、绍兴酒等磅工,上落岸,公订每件一占。上岸半额。
一、绸仔、井澳布、紫布、麻苎布磅工,上落岸,每同一角。
一、孤支花金、西金、白古、粗纸磅工,每支二角。
一、生粇、麻、茶粇,每百块磅工一角六占。上岸半价。
一、菜圃、豆盐,每砽磅工七厘。上岸每件三厘半。
一、皮仔、末仔,每粒磅工七厘。上岸,每粒三厘半。
一、福丝,每支磅工三厘。上岸半额。
一、铁桶、生茶、桐油、乌油,每三十外斤;米袋装花金及什货四十斤内外,每件磅工一占。上岸半额。但生茶、桐油装柴桶者,二占半。
一、各重轻货及汕头入口等货,以四百外斤至五百外斤,每件订磅工七尖。
一、监督人每日上午十时到关口办事,至午后四时方准退回。
一、苦力人每日常川十名,如多舟多货,临时加添足用,以应接货利便。
一、过磅重轻货,应支工银若干?预先立单,交付报关人转呈行主。其工银,订每礼拜日,监督人亲赴各行,向行长支领。如组合外列位宝号,应工银现日缴交。
一、如遇多舟多货,无苦力接货者,听货主向监督相商,雇用添人。
一、如遇风雨不虞,苦力须速行照顾。若无苦力照顾,虽经过磅后,听货主自行再雇搬。其雇搬工银多寡,应由磅工之内扣抵,或临时再共商加贴工银。
一、有过磅无过磅,仅搬上岸,照公订例支收,不得多支等情。倘货件而无苦力夯搬者,不付工银。
一、苦力人等,听货主指挥利便,不得刁难。
一、航轮舟重轻货上岸,过磅放行之后,苦力照例夯搬落水,交付驳船。如违者,将工银扣抵。
一、各货无列明在单内者,照货自由类推之,应多少工银再商。
一、货物须宜小心照顾。如故意挑掷,被其损害者,订照该价格赔偿。
以上计二十五条,公同签定约束章程。如监督人或苦力者不循规约,违背无理者,常必会众公革,决不宽宥。特约。
一、光绪二十九年所印磅工例金,自四月二十九日,以作废纸无用之章。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旧历丙午年四月二十九日
台南三郊组合事务所公订
第十三请愿书
禁用私钱以除民害而益地方议
且夫!制出钱而国赖以兴,私钱来而民受其害。璧等访闻:近日有奸商,由朴仔脚购买私钱六七百千,运来澎湖,要换银票。窃惟:私钱之不利于地方,其害有四焉!此固官斯土者所宜留心稽查者也。澎湖不出糖米、布帛、杉木、砖瓦各等件,所需糖米、布帛、木瓦各件,皆赖台湾、厦门运来。而台湾、厦门之船只,所有运载糖米、布帛、木瓦各件来澎湖贩卖者,皆要龙银、英银、佛银,不要私钱。其私钱之不利于商,其害一也。乡村农圃所种蔬种,必挑到妈宫城市贩卖,而城市之人号曰关口。百姓其买蔬菜,皆用私钱以与农夫,而农夫则将私钱向街路买物品。而商人见私钱多,而制钱少,其物品价格必要抬高。其私钱之不利于农,其害二也。海口渔人所捕有鱼虾,必挑来妈宫城市售卖。而城市之人,所有向渔人沽买鱼虾者,亦皆插用私钱。而渔人就此钱,转向街路买什物,而什物之价格定然要高昂。其私钱之不利于渔,其害三也。日本占领台湾以来,或修官衙、或建宿舍、或筑炮台、营房、或造码头,各工俱兴。而土木匠以及苦力民夫,每一工一人多少金?官长则给龙银票、制钱与苦力头,而苦力头居多不廉之辈,将龙银票提到街路,向奸商兑换私钱,散给工人。则苦力头与奸商仅知有益于己,而不恤贪民之困苦。其私钱之不利于工,其害四也。有此四者之害,若不及早严禁,则一奸商射利于前,而众奸商效尤于后,其贻害伊于胡底矣!此私钱之弊宜绝,不可不早禁也。伏乞厅长大人察夺施行。
光绪二十六年二月二日
澎湖厅参事蔡汝璧、谢赞
·第三节特许营业
第一谕帖(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戳记(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三示谕
钦命台湾布政使司霍伽春巴图鲁唐为谕遵事。奉台湾巡抚部院邵批:本司详据署安平县姚令近范详称:案据卑辖商民陈振丰裕号禀称:窃照台湾现已改设行省,百废俱兴,所有各县铸造犁锄农器炉户,台北各县均已详蒙给帖颁戳,发领输税,惟安属铸造犁锄农器炉户,尚未承充有人。裕情愿投充,拟在群大东门城内祝三多街设炉铸造。兹查台北新苗,以及台南、嘉义各县,前项炉户已蒙照例给帖输税,安邑事同一律,似可援照办理。且裕请开铸炉,实系收买废鉎,改造犁锄农具,以售民用。开设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理合取具保结,并绘图,禀请电察恩准,转详颁给帖戳,以便开铸输税,俾资民用等情。据此,卑职随诣该处,查勘得郡城大东门内祝三多街铸炉户陈振丰裕号店屋一排,四座三进,坐南朝北,大小计二十间,炉座设在第三进,四围砖石筑壁。该户设炉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该炉户仅祗收旧铸新,制造犁锄农具,发售民用。其贩运出入之区,有台湾城守左右军汛,以及八城门防守弁兵,暨安平海关税卡并水师文武汛口,均可时常稽查,不致私煽钢铁,偷运出洋,暨私铸违例禁物,接济番匪等弊。年纳饷税,照章缴完报解。理合加具印结,并将查勘情形,具文详请察核,府赐颁发陈振丰裕炉户帖戳,转给承领,实为公便等情。计详送印供保甘各结、炉座图说各三纸到司。据此,本司查定章,锅炉户由县取结,加结转详,赴司请领帖戳,以杜淆混私煽钢铁情弊。虽台地运铁,前奉奏明驰禁,而设炉改铸,亦未便漫无稽察。凡锅炉户禀明开设,照章发给帖戳,历办有案。兹安平县商民陈振丰裕号,在于安平大东门城内开设锅炉户,按年输税银五两。既据该县勘明,讯取供结,于居民均无妨碍,应准开设,专收旧锅废铁,改铸新锅、犁锄、农椇。贴载以外,无论大小炉座,均不准冒混影射多开,亦不准私铸违例禁物,以及私煽钢铁,偷漏济匪滋弊。仍责成地方文武,随时稽查,如有违禁各项情事,立即详请拏办。其课银自光绪十八年起,按年完纳五两,不准挨延短少。着令造具炉夫花名清册,每届岁底,将全年收买过锅铁废铁,并铸造新锅、犁锄、农椇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除填帖详送明督、抚宪挂发给领外,理合具文详明填帖详请,伏候宪台察核,批示给领编号挂发俾得转给承领,实为公便缘由。奉批:如详饬遵输税,送到炉帖已编号挂发矣。至台属各处炉户,有未经领帖者,速即由司通饬各属,均令一律遵章,领帖纳税,以裕课赋,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帖戳并发等因到司。奉此,除另行通饬遵办,并分饬遵办外,合将帖戮给发。为此,谕仰该锅炉户即便遵照承领,凭帖开炉,不准帖外多开,以及影射私煽。该户自本年起,按年应纳课银五两,依限完缴,毋得拖延,致干追究。至递年收买铸造名目斤件,及销售处所,每届岁底,备造细册至县,送司察查。该炉户务须安分经营,毋得违禁滋弊,致干重咎。凛之。切切。此谕。
计发:帖照一道,炉戳一颗。
光赭十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四示谕
谕安属铸炉户陈振丰裕号知悉。
补用清军府置台南府安平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姚为谕饬事。案蒙台藩宪唐札开:奉台湾巡抚部院邵批司详,据该县详称:案据卑辖商民陈振丰裕号禀称:窃照台湾现已改设行省,百废俱兴,所有各县铸造犁锄农椇炉户,台北各县均已详蒙给帖颁戮,发领输税,惟安属铸造犁锄农椇炉户,尚未承充有人。裕情愿投充,拟在郡大东门城内祝三多街设炉铸造。兹查台北新苗,以及嘉南、嘉义各县,前项炉户已蒙照例给帖输税,安邑事同一律,似可援照办理。且裕请开铸炉,实系收买废鉎,改造犁锄农椇,以售民用。开设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理合出具供结、取具保结、并绘图,禀请电察恩准,转详颁给帖戳,以便开铸输税,俾资民用等情。据此,卑职随诣该处,查勘得郡城大东门内祝三多街铸炉户陈振丰裕号店屋一排,四座三进,坐南朝北,大小计二十间,炉座设在第三进,四围砖石筑壁。该户设炉处所,并无妨碍民田庐墓。该炉户仅祇收旧铸新,制造犁锄农椇,发售民用。其贩运出入之区,有台湾城守营左右军汛,以及八城门防守兵弁,暨安平海关税卡并水师文武汛口,均可时常稽查,不致私煽钢铁,偷运出洋,暨私铸违例禁物,接济番匪等弊。年纳税照章缴完报解。理合加具印结,并将查勘情形,具文详请察核,俯赐颁发陈振丰裕炉户帖戳,转给承领,实为公便等情。计详送印供保甘各结、炉座图说各三纸到司。据此,本司查闽省定章,锅炉户由县取结,加结转详,赴司请领帖戳,以杜淆混私煽钢铁情弊。虽台地运铁,前奉奏明驰禁,而设炉改铸,亦未便漫无稽察。凡锅炉户禀明开设,照章给发帖戳,历办有案。兹安平县商民陈振丰裕号,在于安平大东门城内开设锅炉户,按年输税银五两。既据该县勘明,讯取供结,于民居均无妨碍,应准开设,专收旧锅废鉎,改铸新锅犁锄农椇。帖载以外,无论大小炉座,均不准冒名影射多开,亦不准私铸违例禁物,以及私煽钢铁,偷漏济匪滋弊。仍责成地方文武,随时稽查,如有违禁各项情事,立即详请拏办。其课银自光绪十八年起,按年完纳五两,不准挨延短少。并着令造具炉夫花名清册,每届岁底,将全年收买过锅铁废铁,并铸造新锅、犁锄、农椇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除填帖详送明督、抚宪挂发给领外,理合具文详明填帖详请,伏候宪台察核批示编号挂发俾得转给承领给领,实为公便缘由。奉批:如详饬遵输税,送到炉帖已编号挂发矣。至台属各处炉户,有未经领帖者,速即由司饬各属,均令一律遵章,领纳帖税,以裕课赋,仍候督部堂批示,缴帖戮并发等因到司。奉此,除另行通饬遵办,并分别札饬暨将帖戳谕给该锅炉户承额外,合行饬遵。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出示晓谕,并随时查明。该炉户如有影射多开,即行拏究。其应完课银按限完纳,不准拖欠,并于每尾岁底,将全年收买旧锅废铁,改铸新锅农椇犁锄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毋得违延。切切此札等因。并蒙本府宪唐转饬前因,下县蒙此,除出示严禁,并分移营卡随时稽查拏办外,合就谕饬。为此,谕仰该锅炉户陈振丰裕号立即遵照,凭帖开炉铸造,照章收买旧锅废鉎,改铸犁锄农椇,发售民用,不准私铸违例禁物,以及私煽钢铁,偷漏济匪各情弊,亦不得影射分设。其每年应输课银五两,自光绪十八年起,按年清缴,不得延欠。并于每届岁底,将全年收买旧鉎废铁,改铸新器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分别造具细册,送候核转。该锅炉户务须守法经营,毋得高抬市价,违禁滋弊,致于重咎。切切。此谕。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谕
第五示谕
钦加知府衔,即补清军府摄理安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俞为谕饬事。案蒙台藩宪唐札开:奉闽浙总督部堂谭批:李司转详据署安平县姚令详据锅炉铸户陈振丰裕号请领帖号缘由,奉批:仰候抚部院核示给领缴等因到司。奉此,查此案,先奉台抚部院邵批:司,当经由司颁领帖戮,谕发该锅炉户陈振丰裕号承领,并行该府县遵照在案。兹奉前因,合行饬遵,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仍出示晓谕,并随时查明该炉户如有影射多开,即行拏究。其应完十八年课银,饬令赶紧完纳,不准拖欠。并将十八年全年收买旧锅废铁,改铸新炉犁锄农椇名目斤件,以及销售处所,炉夫花名,分别造册送司,以凭查核,课银亦即批解。奏销瞬届,均勿任延,速速此札等因到司。饬县遵照,仍出示晓谕,并随时查明该炉户如有影射多开,即行拏究等因。蒙此。查此案,先蒙台藩宪唐详奉抚宪邵批准,承允颁给帖戳,照例输税,责成地方文武,随时稽查,出示晓谕等因。当经姚前县出示严禁,并申请安平税厘局宪暨移城主、台东营一体稽查拏办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铸户陈振丰裕号即便遵照,毋违。特谕。
光绪十九年四月二十七日给
第六示谕
钦加盐运使司衔,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孔谕新充小厂户陈德美知悉。照得:陈振兴取具认保各结,赴辕呈请开张陈德美小厂户生理修造船只等情,除批准并牌示外,为此,谕仰该小厂户陈振兴即陈德美,务即遵照定章,如有修改添造■〈舟彭〉■〈舟古〉渔船,及脚踏渡船,须将船舵工姓名报明大厂,以备稽查。所领大厂用余木料,不得运往外港私行修造,及擅自出单采买私料,倘敢故违,定即严办。此外,如有私造私修,透漏料件,许该厂户指名具禀请究,均毋玩违干咎。凛之,凛之。特谕。
计发:告示一道
·第四节官办
第一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七次程转饬事。本年八月三十日,蒙臬道宪陈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爵抚宪刘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初九日,准署船政大臣裴咨覆,准本爵部院咨开:张守士瑜禀兴复台北煤矿官商合办,官出六成,商出四成,合十万两,先行试办。其船政二万两,请咨提拨归矿局随时支领,并条议事宜十则等情。除批船政二万两,即在万年清修费兑付印发外,咨会照查办理见覆等因。准此,查此案,前准台函,经将万年清修费留为煤务开办之用,函复在案。兹准前因,相应咨覆查照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合行札饬。札到该道,即便移行查照,此札。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移行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同日并蒙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三日,奉爵抚宪刘札开: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准钦差南洋大臣两江爵督部堂曾咨:据金陵防营支应局详称:奉宪台轧准福建爵抚部院咨,据分省补用知府张士瑜禀称:窃春间奉谕,基隆煤矿急宜兴复,蒙定官商合办款项,官出六成,商出四成,合十万两,先行试办。台湾官款二万两,已蒙筹足,其南洋船政二处,各二万两,即请咨明,提拨归矿局随时支领。倘有亏折,官款六成亦与商股一律照数摊派。
兹议事宜十则,统祈鉴核,批准立案示遵等情。相应咨请查照办理见覆等因。准此,查此案,现经饬据筹防局员面禀:因南洋经费支绌,无款可筹,应请转饬支应局妥议筹办前来。察核所称,自系实情,轧饬遵照妥议筹办,如数拨给具报,仍移筹防局知照等因。奉此,伏查本局比来饷源短绌,支应浩繁,入出不敷,时形竭蹙,亦无余力堪为挹注之谋。惟查有前收五正两卡盐厘,提充导淮经费一款,现在尚有存银,可否借拨二万两,给基隆矿务局支领,俾资公用。至前项导淮经费一有工作,便须开支,缓急难以逆料,此二万两似止能暂为挪动,俟矿务局资本稍裕,即行首先缴还归款备拨,庶兑顾此失彼之虞。奉轧前因,理合具文呈复,伏候核示,并咨明刘爵抚部院查照饬遵,实为公便等情。据此,除批据详已悉。查兴复基隆煤矿,为台北目前要图,前提导淮经费,该局现既尚有存款,自应先其所急拨借二万两,以维成局。据称导淮经费一有工作,便须支用,缓急难以逆料,现拟拨借止能暂为挪动,亦系实情,仰候咨商刘爵抚部院转饬先行妥议,或将此项借款分作几年缴完,以免导淮需用急切难筹。或如何首先归缴,以免顾此失彼,而误要工。统俟复到,再行饬遵缴印发外,相应咨复查照,转饬酌核妥议,刻日见复,以凭饬遵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除札张守士瑜遵照来咨,酌核妥议,详复察办毋延切切外,合并札行。札到该道,即便知照,毋迟。此扎。等因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移行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各等因。蒙此,除移饬遵照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一体遵照,毋违。此札。
光绪十二年十月初八日札。
第二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本年二月十九日,蒙臬道宪唐札开:本年二月初十日,奉爵抚宪刘抄案: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今于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除片奏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知。为此,仰该道即便移行钦遵查照,毋违。须案等因到道。奉此,查此案,先奉爵抚宪抄片行知,业经分行在案。兹奉前因,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移行遵照,毋违。此札。又于本月二十三日,蒙台藩宪邵札开:奉爵抚宪刘札开: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并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除俟奉到朱批,另行恭录行知外,合先抄片行司,即便查照。计粘抄片稿一件。又奉爵抚宪刘抄案: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初二日,在台北府城附片具奏:收回基隆煤矿,动用官款,另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一件,今于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件。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附片奏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合就恭录行司,即便移行钦遵查照各等因。奉此,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钦遵查照。毋违。此札。计粘单一纸各等因。蒙此,除移饬遵照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毋违。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札。
第三奏议
粘抄:
再查台湾基隆煤务,从前年开支银十万两,积成漏卮。自法人滋事后,煤矿毁坏,乏煤应用,曾经商人张学熙禀请承办;于光绪十二年正月,经臣附片奏明在案。嗣因该矿积水过深,张学熙无力购办机器,仅用人力开办数月,亏折本银数千,力不能支,禀请退办。臣因煤炭系必需之物,不能废弃不办,当商同南洋两江督臣曾国荃、署船政臣裴荫并台湾各港本银二万两,委派补用知府张士瑜招集商股六万两,共合成本银十二万,于本年正月开局试办,如有成效,再行广招商股,收回官本,以期官商轮船来往,不至有乏煤之悲。自春至冬,经张士瑜添购机器,雇用洋匠抽干矿中积水,规模已具,每日可出煤百吨,核计出售价值,仅可勉支局用,毫无利息。推原其故,皆由煤炭出矿之后,运至基隆海口,水道风浪过大,驳船难驶;旱道有山路十余里,运脚太重,非造铁路以别转运,煤务不能获利。查矿局官商,原本十二万两,办理机器工程尚形竭蹶,实无力再办铁路。禀请由官收回煤务,另行设法筹办,以免日久亏折愈多等情,由知府张士瑜具禀前来。臣查闽洋官闽轮船、并船政制造各局,专恃基隆煤炭;且台南北铁路办成,更需煤用。现在工程已有十分之九,以后亦无须再添资本,未便停止不办。商人惟利是视,既知无息可图,自难强令入股,应将矿务仍旧由官收回,自本月初一日接办,所有商本银六万两、并船政原本银二万两,暂由台湾于上年捐输存余项下筹拨归还。臣另行饬派洋人玛体荪监督工程,仿照商办章程,以杜弊端。再由铁路公司,由八斗煤矿,分接车路一道,直通基隆码头,以便运售迅速。将来全台铁路告成,销路日广,利息日厚,仍旧招商接顶;纵不能收回原本,庶不致全行亏折,以免积久又成漏卮,于地方商务不无裨益。所有收回基隆煤矿、并动用官款缘由,除咨户部外,理合附片陈明;伏乞圣鉴。谨奏。
第四札饬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署理台南府正堂军功加一级纪录三次吴为转奏事。本年十月初二日,蒙臬道宪札开:本年九月二十一日,奉闽浙总督部堂卞宪牌:本年八月二十九日,承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七日,本衙门会同户部,遵旨议覆『台湾基隆煤矿、牛头山办油,毋庸交洋商承办』一折,本日奉朱批:「依议。钦此』。相应恭录谕旨,抄录原奏,办行贵督钦遵咨理可也等因到本部堂。承准此,合就行知。为此,牌仰该道即便移行遵照,毋延须牌等因。计粘抄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行遵照,毋违。此札。计粘抄一纸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一体遵照,毋违。此札。
计粘抄一纸。
光绪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札。
第五奏议
粘抄:
谨奏为遵旨议奏事。光绪十五年七月初十日,准军机处抄交台湾巡抚臣刘奏:『为基隆煤矿,官办难期起色,现有英商承办,订拟合同,请旨敕议,以节糜费,而免漏卮。又新竹牛头山旧产煤油,并由该商开办』一折,奉朱批:『该衙门议奏单二件并发。钦此』。查原奏内称:基隆煤矿先经商人张学熙禀请承办,旋以本亏乞退。商由南洋大臣曾国荃、船政大臣裴荫菽,并台湾各凑本银,另集商于光绪十三年正月接办。因旧矿产煤不多,工本过少,办理年余,毫无利息,商股乞退。即于十三年十二月,由官收回接办,所有商本及船政官本,暂留台湾捐输项下筹拨归还。饬派洋人玛体荪,仿照商办章程办理,先后奏明在案。不料煤源已竭,所产日绌,迄今年余,综核出入,每月亏折银三四千两不等。据工师察看情形,非添用本银,另开新矿,不能获利。台湾经费支绌,无款可筹也,适有英商范嘉士愿集资本百余万,来台承办,由英国领事官班德瑞引荐。据称已勘产煤之区两处,另开新矿,暂用八斗旧矿先于接办,愿偿八斗煤矿机器官本银十四万两,分期清缴,议详章程十一条,奏请饬下臣衙门、会同户部核议等语。臣等查台湾煤矿开办十余年,未着成效,虽由资本不充,未始非经理不善,今欲设法补救,议交洋商承办,亦系该抚不得已之苦心。但合同内开:定立年限、指定界限以及拨地修筑码头、听顾别埠工匠、准华民就近开挖、加征土煤厘矿各节,大都为利益煤矿起见,而于本地民生殊有妨碍,必非民情所愿。且台地孤悬海外,基隆实为扼要之区,该处煤矿乃中国自有之利,一旦付诸外人,盘踞二十年之久,俨同地主,暂至建盖洋房,聚族日众,恐年满之后,又将别生枝节。况煤觔为轮船所必需,今以就地之煤,听其垄断,设遇海疆有事,彼若联络一气,即欲杜其接济,诚恐防范难周,虽合同有归中国主政之语,亦未必可恃。尤可虞者:中国各省矿产,洋人垂涎已久,如黑龙江之金矿、云南之铜、锡各矿,洋人辄思越境踏勘,迭经该将军督抚奏请设法阻止,杜其觊觎。若准英人开办煤矿,恐他国援以为例,纷纷要求。倘拒而不允,彼将谓厚彼薄此,重烦辩论,似不值贪此小利,转贻外人以口实也。台湾煤矿自创办以来,几费经营,方能具此规模,臣等详细斟酌,与其轻议更张,致滋流弊;曷若善为经理,自保利权。拟请饬下台湾巡抚,慎选贤能,破除积习,将八斗煤矿,仍由官认真经营。如煤源已竭,所产日绌,亏折太多,即由抚臣酌量情形,停止开采,俟筹有巨款,再于产煤丰旺之区,另辟新矿;庶利权不致外泄,旧有机器亦可运用。至牛头山煤油,事同一律,所谓并由英商开办之处,亦应毋庸置议。所有臣等遵议缘由,理合恭折具陈;伏乞谦上圣鉴,训示遵行。再,此折系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主稿,会同户部办理。合并陈明;谨奏。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七日奉朱批:『依议。钦此』。
第六奏议
粘抄:
再,臣承准军机大臣孚寄,光绪十五年八月初七日,奉上谕:本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户部会奏:议驳刘奏『基隆煤矿拟令英商承办』一折,已依议行矣。即着按照该衙门所奏,慎选贤员,破除积习,将煤矿各事宜,认真核实,妥为经理。现在用人得宜,自可渐收成效,如产煤日绌,亏折太多,亦应酌量情形,另筹办法等因。钦此。跪聆之下,仰见圣谟周密,筹虑精详,莫名钦悚。臣查基隆煤矿,创自官办,积习太深,用委员稍有不当,即捏报支销;用洋人较为着实,又浪开使费。船政并台湾制造局以及各轮船,月需煤数千吨,又不能停厂不办。上年十月,将洋人撤退,委派候选知县党凤冈办理,一面仍招商接办。党凤冈破除情面,极力整顿,自本年正月以后,渐见起色,商人闻风向导,先后禀请承办者数起,其意皆重在挪借官本,臣概置不答。现经帮办全台抚垦事务、通政司副使臣林访报富商、候选知府蔡应淮、云南候补道城勋、职员林元胜等,情愿鸠资三十万元,同官合办,以二十年为限。官一商二,仍缴原矿本银一十三万两,承受矿存旧机器对象,以十万元作为官本,其余按月缴煤扣除。矿务一切事宜,由商经理,官不过问,将来无论盈亏,按照成本分三股匀算。据蔡应淮等禀呈章程前来,臣详加察核,尚为妥协,当经批准,定于七月初一日,归商接办。除将所禀章程咨部外,所有基隆煤矿归商承办缘由,理合附片具陈;伏乞圣鉴。谨奏训示。谨奏。
第七札饬
代理台南府正堂、升授基隆抚民府随带加三级纪录十次方为转行事。本年正月二十三日,蒙台藩沉札开:恭录朱批行知事。奉宫保爵抚宪刘案行,为照本爵部院于光绪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在台北府城,恭折具奏『基隆煤矿遵旨饬商退办并筹议情形』一折,今于本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前折。于十一月十七日,奉朱批:该衙门议奏。钦此。除折稿先经抄发,毋庸重录外,行司即便移行钦遵查照,并移台湾善后局,暨饬现办煤务安委员遵照等因到司。奉此,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钦遵查照,毋违,此札,等因。二十八日,并蒙臬道宪唐札,同前因,各到府。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转行。为此行县立即遵照。此行。
光绪十七年二月十七日行。
第八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五级纪录七次程为转饬事。本年八月十八日,奉爵抚宪刘札开:据脑务局丁守禀称:窃查台地煎熬樟脑,何无定章,致有擅设灶厂,交易纷岐,现在归官承办,自应有所区别,而一事权。前经卑府拟立章程,严定赏罚,出示招告各等情,业皆禀报移行各在案。兹复刊刷执照、路引各票,交该商民持往经过关卡厘捐,以凭呈验;庶一触目即别官私。惟是奸究商民,心计百出,明见立法严密如斯,难免就中纳贿情事。虽各分局委员尚知自爱,而司丁夫役人等,未必皆无利令智昏,纵或定以与受同科之罪,实亦不胜稽防;是乃一弊未除,又生一弊。昨访闻有种不法奸民,竟敢在于新竹县属之旧港一带,魆卖樟脑,系由咸菜瓮地方绕道而出,卑府当即遴派妥人前往密查,一俟查有确实,再为详请严惩。第思台地四面皆海,设口极多,稽察万难周到;再四筹计,若欲有弊尽除,势非优给赏号不可。前以出示晓谕,无论何色人等,拿获私脑以及犯事之人者,按提四成、五成充赏。今拟如有目丁夫役人等拿获私脑,并及犯事,连货连船一并扣留充公处罚,随将犯主暨该船户统交地方官从重严究。勘定脑之多寡,即改为六成充赏。如此办理,俾出首者可以餍惑其心,纵有奸究商民欲用伎俩,而私不胜官,又何乐于甘同作弊。况将既漏之货提成充赏,亦一以人治人之道,并不另有虚糜。当此振兴脑务之际,不得不如是认真,立法一严,犯法必少,所以子产执政,宁为火烈不为水懦。卑府亦无非深体此意,是否有当?除已再行出示,剀切晓谕,在各要口张贴外,理合抄录示稿,禀请察夺,俯赐立案,行知海关税务司及全台厘捐各局一体遵办,并祈饬下府县,加颁告示,通谕周知。庶使闻风益加劝勉之处,仰乞批示遵行等情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批:据禀所议各节,不为无见,仰即如议办理,并候饬令各关局一体遵照。示稿存。此缴印发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查照,转饬所属一体遵办,毋违,此札,等因。计粘抄告示一纸。又准总办台北军械所、兼办全台樟脑总局、即补府丁移开:窃照敝府奉委兼办脑局,业将接办日期申报咨移在案。兹查樟脑一项,易于走泄,不得屯积日久,固宜联络商人,速广消路,尤须严立规例,永绝弊端。近闻有种不法奸民,私在内山设厂熬煮,故贬价值,魆行贩售,实于官脑大有窒碍。今拟仿照洋药章程,于各要口分派巡丁,随时查缉外,无论何色人等,遇有私熬魆贩等情,蹈勘明白,按定脑之多寡,报信者;七成充公,三成给赏。拿获私脑者;六成充公,四成给赏。其有拿获私脑,并及奸民扭送来局者;立将该奸民转交地方官从重惩办,即以一半充公,一半给赏。弊期必绝,不得不如此认真,业将仿立章程出示晓谕,并禀报爵抚宪察核在案。惟仍恐地形散漫,稽察难周,现拟添刷联票路引,交由脑商收执,以俾逢关查验;货票相符,方准投税缴票放行。如有货票不符及无票者,均以私论。除另文申报咨行外,相应备文移会。为此,合移请烦查照备案,并希转行属县一体知照等由。奉准此,除移行外,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计粘抄示稿一纸。
光绪十二年九月十八日札。
第九之一移文
钦加二品顶戴、办理中路营务处、中路抚垦事务统领栋字等营、遇缺尽先选用道、劲勇巴图鲁兼袭骑都尉林为移知事。上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奉爵抚部院刘札开:据台湾陈署道详准英领事霍必澜照会,德商瑞兴行禀:『于本年十二月初一夜,在水底藔地方买运樟脑三百余担,被林道全数截留』一案,除照覆领事并咨林道查照外,详报察核等情到本爵部院。据此,除批:据详已悉。水底藔奸民彭牛私熬樟脑,前经林道禀请严拿悬办,当饬其一面缉拿,一面将私脑起出充公在案。此系自办本国奸民,洋商瑞兴何得干预。且水底藔毗连番境,海关执照载明洋商采买樟脑,不准迫近生番地界。瑞兴洋商何得竟赴番境买脑,显有奸民勾串包揽情弊。查彭牛系熬煮私脑奸民,瑞兴两次在水底藔运脑,本属不遵海关执照,擅赴番境,已与执照载约不符。该道前请派员同赴鹿港,督察瑞兴采运已买之脑,当即批饬不准将逼近番境之水底藔,混在鹿港一处。今本国自拿奸民,该洋商出为包揽,殊属不合。该道须以海关执照所载为凭,不可因其恐吓,轻许赔偿为要。仍候咨明总理衙门查照办理,仰即知照。此缴印发外,合行札饬。札到该道,即便查照,此札,等因。奉此,相应移知。为此,合移贵县,请烦查照,须至移者。
右移
即补请军府署彰化县正堂李。
光绪十三年正月十七日移。
第九之二札饬
特授台湾府正堂加六级纪录九次程为转饬事。本年闰四月二十九日,蒙臬道宪唐札
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九日,奉爵抚宪刘抄案: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查各国洋商在台湾内地采买樟脑一事,前于同治八年,经前闽督等咨称:委兴泉永道与领事官议定章程五条,当由本衙门照会各国驻京公使,并咨行转饬该地方官照办在案。嗣于光绪十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据总税务司赫德呈称:准淡水关税务司申称:闽省现将此章撤销,改由官办等语。当经本衙门抄录原呈并前定章程五条,咨行贵抚查照。复以现定办法如与前定章程不符,洋人必不遵从,应如何变通?期与前约不背之处,希即酌夺示复;去后迄今,未接咨复。查本年二月初一日,接准贵抚咨:据署台湾道详准英领事照会:德商瑞兴行在水底藔地方被营务处之道员林朝栋将买运樟脑截留一案,内称台湾官办樟脑一案,前准咨查,当将改归官办缘由咨复,并将海关执照附陈在案等语。是本衙门去年十月咨查之件,已据咨复,何以至今未到。兹于四月初六日,据德国驻京公使照称:瑞兴洋行请领联单置买樟脑,送经该地方扣留入官,与章约不符;如改立新章,亦未接有知会。再,水底藔每有华洋各商到彼贩货,并未有不准在彼办货明文等因。本衙门查德使照称:瑞兴洋行樟脑被扣一节,即贵抚前咨之案,此事改办缘由,本衙门既未接准来咨,无从悬断。惟自通商以来,各处办理交涉事件,专以约章为凭,如欲变通尽利,或于地方有碍,原可随时增改;然向系由本衙门通行知照后,方能照所改章程开办,若未经议定,骤而更张,徒滋口实,无裨于事。
此案定章五条,行之已久,如拟改章程办理,亦应俟本衙门照会通行后开办,庶免枝节横生。相应抄录照会咨行贵抚迅将改办樟脑始末情形,补行咨复,并将现办章程,应否参酌旧章,以免窒碍之处,一并妥筹详细声覆,以凭酌核办理可也。粘抄等因到本爵部院。承准此,查此案,以前于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四日,承准总理各国事势衙门咨:抄录赫总税司原呈并前定章五条,咨行变通,期与前约不背等因。当经本爵部院将台湾官办樟脑,与旧约仍不相背缘由,并将海关执照,于十二月十九日一并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察照。因前咨呈文件,为万年清轮船沉失,复于本年正月初三日,补行咨呈,计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当可接到。兹承准前因,除再将前件补行咨呈外,查水底藔距台湾府城三百余里,毗连番境,海关执照载明:洋商采办樟脑,不准迫近番界;以杜洋人深入致生隐患。此次德商瑞兴擅赴该处包揽,即系不遵执照所载条约,且奸民彭牛私熬樟脑,民番仇杀,已毙张云亮、张阿满二命,前经道员林朝栋禀请严拿惩办。此系自办本国奸民,瑞兴洋商不得干预,曾将详细情形咨呈在案。总之,台湾樟脑,外山番民颗粒不出,自光绪十年以后,丝毫未曾出口,海关有案可稽;现在官办樟脑,系本爵部院新抚内山生番地界所出,由官发本,设丁卫厂,与从前情形不同。海关执照载明:洋商不准迫近番界。至海口附近如有樟脑,仍准洋商自行采买,即如瑞兴购办樟脑,亦有在鹿港地方者,并无阻挠之处;惟迫近生番地界,洋商亦须遵照海关执照,不准前往。至水底藔,系生番出没之地,民番仇杀宜有命案,德国驻京公使不妨饬知台南领事官会同地方官前往勘验,该地是否迫近生番地界?从前有无华洋各商到彼贩货?不得以瑞兴一面之词,徒滋口实。所有台湾现办樟脑,并无约章相背情形,除咨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察照外,合就饬行。为此,仰该道即便查照须案等因到道。奉此,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行知照,此札。计粘抄一纸等因。蒙此,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毋违。切切。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三年六月初十日札。
第九之三札饬
代理台南府正堂、本任埔里抚民分府、随带加三级、纪录十次方为转饬事。本年六月初一日,蒙全台税厘总局司道宪札开:奉宫保爵抚宪刘札开:准德国驻扎台南梅领事照会:以洋商入台湾内地采买土货,不能逼近生番地界,条约章程并无载明等因。查台湾奉准通商,先乏洋商采买土货,自同治八年,闽省督抚院委由兴泉永曾道会同英国兼办布、法、丹国通商吉领事,议定洋商采买樟脑章程,由海关发给执照,载明不得雇用洋船私往各口贸易,亦不得径赴迫近生番处所交易;以易滋生事端等语。现在开办子口给发三联单,仍于单上照章注明:祗准在海口附近地方采买,不得迫近生番地界字样,无非为免滋事端起见;若必深入番地,将来滋生事端,官不能问,诸多窒碍。缘准前因,除照复梅领事查照外,合行札局即便查照。计粘抄梅领事照会一件。奉此,除通行遵照并移台澎道衙门查照外,合行札饬。札到该府,即便查照,转饬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计粘抄一纸等因。又于初四日,并蒙臬道宪唐札:同前因。各蒙此,除分行外,合就转查。为此,札仰该县立即一体遵照,毋违。切切。此札。
计粘抄一纸。
光绪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札。
第九之四照会
粘抄:
大德调署台湾办理通商事务副领事官梅为照复事。照得:按准四月二十日,贵宫保爵抚部院照复内开:洋商入内地采买土产,所经各处子口,未便漫无限制,经饬查议复办等因。但因所定子口运货之港卡,业经屡次照复欠合条约,不能饬遵,未便再为多赘。兹准前因,以洋商入台湾内地采买土货,不能逼近生番地界等语。敝领事查条约以及会议各章程内,并无载明不准洋商入内地生番地界采买土产之语。为此照复贵宫保爵抚部院,请烦察照为荷!须至照复者。
●第二章商人
第一杂货商货底簿
锦兴号货底簿(丙午年)
曾炉
锦兴货底仔在计价八折,此乃二比面言,各无反悔是也。批明为据。
丙午六月二十日市
一四○成文包八三八.八二角
九○三元毛十九支一.七○角
十一二号龙十六斤一.七一元
四○振明林义玉五四包一.三五元
二○本艹书一付二.○角
九六○主古三.一粒二.○四角
三四石膏四九斤一.七七七元
六六大纸三.○脚二.一六角
五二-四二炮五七粒一.○九角
二○牛乳二○四■〈石千〉.○角
七五贡库四○封三.○角
一七松花五.○脚八.五点八.○九三元
二二花治十六脚三.五二角
三七主尖四.○斤六.八○角
一○官全七○个七.○点(中略)
三四头赞三五张二.四四角
二八清衣一四八个四.一四角七.九四四元
三○盐■〈马卜〉五五斤一.六五角
七○笋干天一九.五斤一.一二二九元
一○大双再十六个一.七六○元
一六粗大斗三.○付四.八○角
三二○四方纸二一张四.四○角
六○米台二.○支一.二○角
一二○秋水轩一付一.二○角
五六家器三○件一.八○角
石灰一○○斤
六脚一.○捆一.四二角
一五金四.○只八.六点四.三三六元共九.五二四元共银九.五二四○(十元)八折实银七.六一九二(十元)即交去银七.九一九元坐货价银一.七七七元对除外伸来银七元六月三十日炼兄手去龙银五.四○(十元)银一.六七○(十元)瓜月初三日棋德去龙银一.二○(十元)银一.二六○(十元)又去钱七.三五(百)银七.○角共:银七.○(十元)完
第二营业卸交甘愿宇
立营业卸交甘愿字人,妈宫街○町○番户○○号何某,所营(杂货)商业,因年来商况不佳,本资缺乏,振作无力。兹有○町○番户何某欲整生业,妥商依照结册内所有结存账目、物品、家器,共银若干圆,向某承买;凭册点交接收保管。其银即日同中收讫,其账、货、家器等项,一切付交何某接管整理;或原号,或改号开张,任凭何某主裁。日后生业盈亏,皆凭何某造化,与某无干。保此店业系某自置之业,别无他人合股交加、来历不明之事,亦无房亲应份之弊;倘有不明等情,某当出首理论,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异议。口恐难凭,合立卸交甘愿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同中见收来银○○圆。再照。
光绪三十二年月日立
甘愿卸交商业约字人○○○
知见人○○○
作中人○○○
代书人○○○
接管人何某
第三卖商盘甘愿字
立卖商业甘愿人,台湾府安平县大西门外北势街益昌号,自同治十年六月开设油店,今因乏银别置,愿将此油店卖与外新街荣记号承去开创。一卖千休,日后利甜与益昌无干涉。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不凭,今欲有凭,合立卖生理字一纸,付执为据。此照。
即收卖油店生理银来二百大元。批明为照。
同治十三年十月一日
台湾府台南大西门外北势街立卖人益昌
第四申明书
立申明书,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番户林三,今敝为别创基业,愿将此店生理账项、货底,一概点交付李四前去管握;另立字号,抑或照旧,均听李四主决。缘敝与诸宝号来往账条,经有面会清楚,余该敝之项,不得不声明,以副众览。自今而后,均归李四鸠集,重新交易,不干敝涉。其敝亦不敢异言生端。兹将诸号该项附列于后,盖印为凭。
源发该银若干
源美同同
增美同同
第五禁令
福建省厦门海防分府姓某为出示晓谕事。案据何堡何街何字号铺东何某具禀:近有无耻之徒,心存奸贪,假冒本号标头,致败本号声名,而误远近买客取信。似此风气,实属不守商业规法,非蒙严加示禁,诚恐效尤日炽等因前来。为此示尔等商民人等勿再任意假冒,倘敢故违,一经查出,严究不贷。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年月日示
右谕发贴○○街
第六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奸徒假冒,鱼目混珠,乞恩示禁,差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百有余载。前年,治故父岁贡生会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而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无所顾忌。独亏治祖先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熟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电察奸徒假冒标号,神人共愤,恩速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
第七呈
具呈人,生员曾邦治,为假造骗售,奸伪日炽,乞恩差访严拿究惩事。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会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街开张曾振明香铺,配置灵方上料,是以遐迩驰名。历传至治,经百余年。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珠、香线,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以伪乱真;前经呈控,蒙出示严禁在案。无如此辈未经拿究,不威不惩:郑华于马兵营私仿号假造,程国荣于大铳街仿号假造,而谢昆玉更于草花街开张香铺,外挂自己匾号,内俱私仿曾振明标记。所制俱用低料,乃以减价发售;而各处贩客贪其较为便宜,遂与表里为奸,挑往各处,以低货骗卖,现货信二张确证。试思良心宜顾,王法难欺,乃奸徒敢于大市中作伪售;奸徒藐视法纪,莫此为极。非蒙严拿究惩,射利则奸徒得之,低料之名则曾振明当之。百年生理壤于一旦,情何以甘!况且相踵成风,效尤愈甚,标号可假,何图书不可假;香料可伪,何器物而不伪。乱俗害人,伊于胡底。执亟沥恳父台大老爷执法如山,恩迅饬差搜缉奸徒假号,一面将谢昆玉等拿究重惩;庶奸贪知儆,市肆无伪。沾感切叩。
第八示谕
即补同知直隶州、台湾县正堂、军功加三级纪录三次胡为奸徒假冒等事。本年四月二十一日,据镇北坊生员曾邦治呈称:缘治原籍泉州府晋江县人氏,曾祖扶容公,自康熙年间渡台,即置家室,在郡禾藔港开张曾振明香铺,精制各色香线、香珠,遐迩驰名。历传至治,已经五世,迄今有百余年。前年,经治故父岁贡生曾敦仁重新匾额,刊刻曾祖创业履历,抄粘确据。讵料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迩来有一种不肖奸徒,巧仿本铺标号,专以低料制造香线、香珠,运往南、北路各埠头散售,冀图鱼目混珠;不特贻害本铺生理,且瞒神骗人,更干法纪。似此昧天理、丧良心,非伏父台大震霆威,飞移凤、嘉、彰各邑主,暨淡、鹿、兰各厅宪一体出示严禁,一面饬差协保缉拿奸徒,从重究惩。窃恐此辈食髓知味,习惯成风,相继效尤,尤无顾忌。独亏治先祖创业流传,子孙五世相承,百年生理败于一旦,孰肯甘心!万不得已,沥情呈恳察奸徒假冒标号,恩迅飞移通台县主厅宪示禁,并出差严拿究治,以除民害,沾叩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示禁。为此示仰诸色人等,果有工本,拣选香料制造精良,何处不售,又何用假冒曾振明香店标记,以赝乱真,冀图侔利,甚为可耻。自示之后,尚不知愧悔,或被指控,定即差拿,照例究办,毋违。特示。遵
道光二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给贴,晓谕。
●第三章商业使用人
第一亲押约字
立亲押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兹因旧东捷记号停罢,截止薪金,狮现家务伙食浩繁,曾托王兰哥、石福泉兄二君诱荐利路,幸蒙东家裕昌谢老爷景我翁全诺提拔,雇理内外买卖,并代出官讯案各事。狮当竭力向前当理,不敢推诿。议明每月薪金六八银五元,逐月照给,不得多侵。蒙先赐六八银五十元,别还前款,实叨德深。狮宜认真勉力营为,以图报效,毋敢怠慢;倘有越心、由交关诸人移借银物等弊,即向保荐人是问。恐口无凭,今欲有凭,亲花押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十八年十月日
保荐人:王兰哥、石福泉兄
亲立约字人薛荣耀即薛狮记亲笔
第二推荐书
兹有请者:来人某某,向在小行当帮司理之职,曾历四年。据称:宝行欲请一司理人,特托弟代为推荐。其人品行举止极为可靠,且忠信勤慎,极顾颜面。倘阁下欲请其司事,自当力为推举,想将来相得益彰,阁下有任用得人之乐也。此恳,即请大安。
某某行
某某仁翁大人阁下
某年某月某日教弟某某顿首
第三保单
立保单人某某。兹某某充当某行司理之职,弟与他相识多年,素知其人品行端方、忠厚,信实、勤谨任事。至买卖货物,经手数目来往银项,弟敢保其妥当。日后倘某某有亏空银项、货物情事,弟甘愿代为填还,毋有异言。合立保单一纸,付执为据。
某某行照
某年某月某日立保单人某某笔
第四店规
盖国未常不可无法,而店岂得一日无规。我泰兴隆开设台南,洋货、洋酒、杂货生理。命须由主,权合授与一人;法既订新,少过颇从善办。但望我伴同群协力,各举英才。乃思天地创卒雍容处,来往高明,视伙伴则如手足相关,觉谊情而念主宾久厚,勤劳店务,守己分焉!
兹将各条规列左:
一、勉各伴准以黎明即起,踊跃营生,无得疏虞懈怠,半日安启门。
二、店中大小要务,必须周知,受命于司事人,然后方准施行。不得造次自为,无尊于一;倘若违令不遵,立刻开辞。
三、店中各伴无约交头接耳,弄赌来群;辞非新年数日,以庆无聊。
四、店中货物本店无存,该当代觅应客。惟是所
五、外柜现估银两须要晚清算,交与内柜,不得留存积滞,错漏难查。
六、大小事务,当要和衷共济。假如定货等件,务宜同伴相量,两智殊高独智。
七、各伴工金,俱由内柜按月支给,无得在外柜自支自取;倘或徇情支借,经手是问。
八、各伴虽然接月支工,倘或确固要件,不足支策,即当禀命于司事人,亦原情相就。
九、本店生意创立远方,诸伴心坚力洁,还存慎始慎终,和气生财,同占永福。
光绪二十二年岁次丙申吉日
泰兴隆股东李裕昌堂、李谦裕堂同立
第五协约书
从来邪不胜正,假难混真。兹德记洋行,原系陈北学自备资本开张,数年间稍有得利,乃格外施恩,筹出四股株金,赏给正当事方庆佐、副当事蔡长云两人;俾得连财合股,协力经营。此事历年已久,众所共知,不意庆佐既逝,其子方振基不知感恩,反以营业系亡父之名,自操胜算,妄争业产,谋为争讼不已,继以争夺。幸诸公人出为调停婉劝,现经算账数天,不久想得算清。至于再共同营业,谅必诸股主会议,合立股字契约,方得为是。特将前立协约书详录附后:
协约书
德记行纷议之事,今欲有和解协议。其大纲如左款:
第一条:德记行旧有二十股:陈北学得十六股、方振基得三股、蔡则书得一股。而各股东取去其股份银及利子,将各股东之利益金留存,以作商业之资,业经有年。今则应行计算各股东应份之额;但各股东有在、有欠之别,须当核明扣抵,结算各股东实得之银数,欲合、欲分各听其便。
第二条:当行前条之分割配当,则应先抽方庆佐、蔡长云之赏功银,而后遵照股东照之股份均分。
第三条:前条之计算,照左记方法而行。方振基及蔡则书须候陈北学之辅佐人会同监督其计算敏捷精神。
第四条:方庆佐、蔡长云应享得之利权,即方庆佐之相续人方振基,并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应享有之。
第五条:光绪二十九年下半年、光绪三十一年上半年之花红抽分,则由方振基与蔡长云之实子蔡则书商议配享,陈北学不得干涉。
第六条:德记行内,议设计算部,讨账部,暂设营业部。
第一、计算部则专掌从前之计算,再作现结册,明核行内银钱、货产、物业。
第二、讨账部则专管核项之催讨收领。
第三、暂设营业部专管今期计算中之生理鸿猷。
第七条:各部之组织如左。而各股东所选之人,各为担保。
一、计算部:俟该部员计算明白,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应行查阅确定。主管高桂林、部员蔡振猷、陈德伦、蔡森、徐扬、石雪沧、叶金瑞。
二、讨账部:主管方振基选用颜定国。蔡则书选用蔡森。部员叶金瑞、苏培。
三、暂设营业部:陈北学选用陈晋臣。方振基选用黄柏卿。若如行内买卖货物,晋臣与柏卿商议,方可施行。其行内银钱日清,及出入货清,每日查察,由共盖印总部及各事一同查察,有错则行究办。随时通知股东察办,庶无差错。
第八条:德记内银钱者:方克家、蔡森二人主管,及向银行领银、寄银,出入账簿保管。而寄银、领银、汇银,则方振基、陈北学两名而行。其主管金银者,听各股东及当事人查察,以照慎重。
第九条:其经计算分割而后,如欲再鸠集股银以继续生理鸿猷,则代表者出名之事、暨股份约字定立,应经各股东妥议而行。
第十条:不论动产、不动产,若有明登德记及分栈内卷簿之物业,应归德记公司。兹立签约,同作三纸:方振基、陈北学、蔡则书各执一本为照。
光绪三十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代书陈萼棣、方振基、蔡则书、陈北学
公亲人吴子周
同陈敬忠
立会人田村武七
同川原义太郎
第六拜师帖字
亲立拜师帖字人,彰化街土名北门外叶明灿,因专心所仰慕工艺为事业,向于总爷街罗木杞君为师,教习刻图书职业。面议订约三年为限:自光绪三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起,至宣统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止,听凭木杞教训,明灿不敢异言藉端,不得怠惰延缓滋事。如若年限未满私出刻业,以年限为数,二年未满者,明灿愿该罚谢资金一百二十圆;三年未满者,愿该罚谢资金八十圆;至满三年,木杞应褒赏金十八圆,付明灿致器具、物品,其自己刻业。此系二比甘愿,恐口不凭,亲立拜立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三十二年三月五日
罗木杞老先生
为担保人父叶木
亲立拜帖字人叶明灿
第七艺榜
立艺榜林干康,为三男,名唤为枢,现年十六岁,托友送到李承源宝号,学习首饰技艺,听从司务教训工作,不得偷闲、懒惰、挨过日,或有托故躲避。拐对象系自己追寻愿赔,与店主无干。倘若半途而废,务要将以前伙食算清楚,方许出店改途别业。果能实心愿实学,以七年足为限,限满之日,或在本店、或觅别主,听从其便。如有开张自作,应隔三铺以外寻店顾营生理。至于风水不虞,洪福由天。恐口无凭,立艺榜一纸为据。
光绪二十年十月吉日立
引进友林翼
艺榜林干康
从命林为枢
第八关帖字
立关帖字人,市仔头八番户张瓶养子庄圭羔,有从师习剃头手艺。今就总爷街六十番户陈乞食教师学艺剃头,自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至宣统元年十一月十六日止,计共四年为满。若不到限年月,其余半途徒而废,就听教师照讨副食钱每日金一角,照算多少。圭羔学习有到年,师愿贴剃头担一付,并再贴钱二十八千八百文。若有病痛,自己请医生调治,不干教师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合立关帖字一纸,付执为照。
帖外,立关帖字人庄圭羔自立拜。
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七日
立关字人张瓶养子庄圭羔
代书人许才
第九规字约
立规约字人,云霄街二番户受业门生李龙仙,年十八岁。但思为人在世,身无一艺,终非了局,今即亲身投在王府爱翁老师父座前,学习打铁工艺。面约三年零四个月为满,其工金八十六圆,须当逐月支取,不得一齐要用。若支取工金,先前支少,后即叠次加升。加学习工艺无满年数,所有支取工金,须立时备还,不得短少,而终身不能作此工艺。口恐无凭,亲立规约字一纸,送执为照。
光绪三十一乙巳年三月日
保认叶市观
受业门生李龙顿首百拜
帖签王府爱翁老师父大人台座
第十拜师字
立拜师字人,台南市第五区板店街第十六番户蔡好之子。今因愿将叶狮阿向过台南市鞋街三十二番户洪头为师父,台前听其教训。面议受学至三年四个月足。而师皆备身金:元年每月五角、二年每月一元、三年每月一元、后四个月六元清楚。若是学习三年四个月不足之时,即向蔡好算福食银并身金,算还师父,其狮阿不敢别学。若时风水不虞,与师父无干。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拜师约字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一年旧历乙已年十二月初一日
母蔡好
立拜师人叶狮阿
为中人王惟贤
代书人陈德明
●第四章合股
第一节 合股字
第二节 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第三节 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节合股字
第一合股字
合立约字余金源。窃开: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饱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同裕,合共一百五十二分,每分应本银一百圆。其逐年按本得利照分均分,计共六八足秤佛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既叶同股伙振记、修记、滋记、妹官、合兴、裕记、陆记、金源、文记,同心共契,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各守条规,勿忘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共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店内各号房,务须照派执事之人掌理,不得乱为顶替,免致紊乱。
一、店内逐月伙记薪金,宜向经手取用;倘若侵渔积弊,宜向经手是问,应归保认之人垫赔。
一、本店股伙,如欲抽出别图生理,不得私与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股伙许抽,毋得任便。
一、店内股伙,必须在架充足,方许开支。得利可支之时,须待年结算明白,照股分支,不得先行支取,致干规约。
一、店内逐日销号,在股之人及理事、店伙,不得擅行私抽号头;如敢违约,以理事是问。
一、草日清在本簿务必逐日系在簿架,不得私收脱内。而有根每日逐存,五日大存。在草清簿逐月月结,必须结明,各股伙方可察核,无致舞弊。
兹列在本银条目开陈于后:苏裕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王振记来在本银三千大圆。郑修记来在本银二千五百大圆。吴陆记来在本银二千大圆。黄滋记来在本银一千五百大圆。余金源来在本银一千大圆。苏妹官来在本银一千大圆。吴文官来在本银七百大圆。
蔡合兴来在本银五百大圆。
统计共来在六八足秤银一万五千二百员。
光绪二年九月日公同合立约字王振记吴陆记苏裕记苏妹官(下略)
公同合约
第二合股字
同立合约在本银字人,凤邑:林新发、马长发;郡城:汪耀记、石谟记、王在记。窃谓:理财立法,陶公之遗规堪师;贸易,晏子之芳声可慕。欲效子贡之风,当敦管鲍之义。然货殖虽云末务,济美端赖同心。兹我等欲兴建生理,独力难支,爰邀股伙联财,聚议妥适,二比俱各许诺,择店在内宫后街,合为布疋生理五股,名曰锦荣发。议约在本:林新发在本银五百大圆、马长发在本银一股三百元、汪耀记一股在本银五百元、石谟记一股在本银七百五十大圆、王在记一股在本银四百元;计共在本银二千四百五十大元。采货择吉开张,得利王在记、石谟记合抽加一;除抽加一外,按股就本均分,不得参差错综。当内事王在记调停设法,当外事石谟记,二人每月薪水均得八元;出郊采货,无分大小,共相调停。店内当事之人不得私作同途生理,与其恐稍背后伤了一团和气。孰若议约眼前立规,百年凛遵。自约开张以后,店内货物、银圆,不得私自明借暗取;倘若生理鸿兴得利,务须股伙齐集妥议,要抽若干?方可得支。伙伴悉由当事黜陟,不得靠赖股伙,姜作荐举。大小务宜至公,免争长而较短;是非悉当秉正,勿假公以行私。庶几生意丰亨,俾绵长于万世;商业振发,冀久远乎千秋。此系二比当堂酌议,合立在本约字一样五纸,每股各执一纸存据。
光绪八年壬午二月日
合立股字人马长发、林新发、石谟记、王在记、汪耀记
合同
第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台郡城内黄钦记、黄平记、黄焕记、龚立记。窃谓:生财有道,伊古共羡陶朱;贸易有方,近今岂无猗顿。焕等效古人股贾之法,意欲协力而展鸿图;做近代致富之力,遂竟同心以成骏业。属在相知于挚契,爰联管鲍之交情,因于东辕门■〈敢〉铺鼎瑞兴,即黄焕记,留意于布铺之生理。闻内宫后街银铺同泉号移居于侧,焕即出为招股;以按四股之额,每股齐定四百元。招出总赶宫黄钦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又招黄平记,在六八本银四百大员正,为一股。黄焕记在出六八本银陆百大圆正,为一股连半股。龚立记在六八本银二百大圆正,为半股。计成三股半实股。共商举议当事之人,而友老为人真正无私,熟识布务,举其当事,薪金在外,另荫虚本二百元,得半股之数,利蚀均分。找上立记半股,合做一股,共算虚实四股,统共资血本银一千四百大圆正,贯入虚荫二百元,计做一千六百元,均分利蚀。其银各该交讫,登记在本簿确据。遂于四月十一日开张瑞胜号,焕自应理内事,兼掌银钱柜匙。从兹生理合力经营,必能获利;依时居积,可卜丰财。至于采买货物,账项来往,并及店税、薪金、柴米、福食等费,以及每年生理利蚀,宜于逐年上月后三日内结明载册,付各合伙查核,不得藉端挨延。当事及店中诸伙薪金,逐月开发,不得私借私浮。此系公同约束,各宜凛遵。自此振作生理,冀资财之洋溢;存心方正,乐厚利以均分。庶几业壮而财裕,陶公人佳模犹在;交久而道洽,四海之高风尚存。既可显祖上之前光,亦垂子孙之后裕耳!此系意义相投,应无别意,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黄焕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六百大圆正
黄平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四百大圆正
黄钦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龚立记在来现本六八平佛银二百大圆正
又举当事荫半股,该做虚本二百元
以上四条计现银血本六八平佛一千四百大圆正。照。
光绪甲申年四月十一日
同立合约字人
龚立记、黄焕记、黄平记、黄钦记
第四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吴钦记、林利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古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经于光绪十六庚寅年闰二月间,合本开张布铺,匾曰合发,公定条规,配请当事。叶同既有二人之庆,获利允符三倍之占,所赖交赞谟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条约,各宜恪守,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世世子孙无相侵凌之患焉。于是,同设本号图章一颗,切作二块,各执一块。并立合股约字一样二纸,各执一纸为据。
谨将在股本银公定条规列左:
计开:
一、吴钦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二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林利记在来本银一千五百元,并庚寅辛卯年得利二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计本利银一千七百四十一元二角零三瓣。
一、公议:本店当事股伙,不得私自举用,须公出共议殷勤妥贴之人,同请入店理事,方能振厥鸿猷。
一、公同议定:本号不出支单、借单,所以将图章切作二块,每股各执一块。各自谨慎,勿致遗失。
一、公请当事在店总理各事,夙夜辛勤,尽力经营,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壹元,以谢全年辛勤劳绩。
一、同请店内诸伙在店,各理诸事,除薪金外,公议得利十元抽出一元,与诸伙就薪金分摊,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一、公议:店内诸伙升黜,以及薪金多少?由当事裁夺。而当事亦宜向各股斟酌,方为周密。
一、公定诸伙薪金,逐月按作二期发给;倘诸伙中有急需之事,欲向当事先借,少则由当事自酌,多则当事宜转会各股再酌,方得准给;而当事亦宜如此。
一、公议:本号定不出账;若诸伙经手之人,果深知人家以及贩客着实,账项不致拖延被累,须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拖延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之薪金扣抵。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财帛者是问。
一、议:各股欲向本号采买货件,务宜现钱,不得浮记。
一、议:本店生理货件,务必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闲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光绪十八年元月日立
第五合股字
兹我等志同道合,联股经营。顾资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握算,协力树宏业于无穷。是以,爰同股合开张台南府中外南北生理,自行采兑配寄,起号德昌公司。订议作三十股,每股定出资本七三银一千元,合共本银三万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以始,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相守,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深幸也。谨将详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贞瀛实在本七三银………黄肇记实在本七三银……………
陈峰沧……………周立记……………
(以下略之)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计三十股,共银三万元正。所定资本银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其股内有愿另附银在本行内放息者,每百元全年利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王雪农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何德修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一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正、副董事、协理人裁酌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分换别人充办,不得徇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上、宁、津、烟外埠各处,采兑货物布疋,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儎等款盈余,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除还息外,如有获利,候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议:每百元应给正、副当事人:王雪农十五元、何德修五元,协理:陈峰记应给七元、陈礼记应给三元。两协理人无薪金,尚能为通融外水银根行情,握算稳机,以图大局,另议抽给五元,以为行内公积,候后来诸伙有得力者,方许由当事人分派赏给,以遂永远。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副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东酌议,秉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顾承接,方准与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台南府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谋郊号,或要设本地分栈,及份船股胀,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别谋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协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公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无繁乱情弊。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伙伴人,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其外人挡扣。倘有侵欠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余仍归股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侄辈永远存照。
十六、议:正、副当事人如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经手置买事业,并私谋生理等款,凡有得利,一切尽归公司,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十七、议:公司在股人众,逐年结账,均有定期。或有一二股东因意气不合,而欲阻住生理截结者,正、副当事不得听从,必须协理与正、副当事人议准,方得照办焉。
光绪二十二年丙申十二月立
当事人王雪农、何德修
第六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台南市蔡国琳、黄殷经、黄加记、罗文旺。今因合议采买菜糖,制造白糖,开张广逢春。其股分作为十四股,每股赀本六八秤银一千二百大圆:蔡国琳五股,备出六八赀本银六千大圆;黄殷经三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黄加记三股,备出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员;罗文旺三股,六八秤赀本银三千六百大圆;计赀本六八秤银一万六千八百大圆,交付黄加记执掌,兼理买卖之事。但生意利蚀,关乎造化,除赀本银及还借项,暨借项利息,以至租赀二处糖间税银,并一切应开费用外,倘有得利,以一九抽分,为黄加记酬劳之金,余照十四股均分。蚀本亦照十四股均摊。如明年股友欲将赀本银抽回自营已业,亦听其便。口说如是,依说而行,今欲有凭,合立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八年一月四日旧历十一月二十六日
立约字人黄殷经、罗文旺、黄加记、蔡国琳
代书人蔡子翔
第七合股字
同立在本开张元会境街集源号质屋股份契约字人,黄东记、黄勤记、黄嘉记、黄从记、黄盈记、黄成记、黄兰记、黄宾记、黄履记、黄春记、黄武记。窃闻:上古诺金石,不必约而志相同;后世各具心肠,必待约而言乃践,此立约所由来也。我集源质屋,迄今百有余载矣!迩来抽股日众,资本日少,以致每年得利仅抵福食薪金,而营业等费尚有不敷。乃于本年一月间,邀诸股重立股份,再定章程,所贵在和,不让鲍卿专美;生财有道,独与吕氏媲休。凡我在股诸人,通计在本七三银六千圆,每千圆应得一份,共以六份为准;同力合作,得利均分。自今而后,不必读致富之书,利可获乎十倍;不必观理财之政,业可永以百年;所谓安如盘石,固若苞桑,胥是道也。谨立在本股份字一样十一纸,各股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诸股主在本银数列左…
黄东记应得:一分,实在本七三银,一千圆。
黄兰记同五厘同五百元
黄履记同同同同
黄从记同同同同
黄春记同二厘五毫同二百五十圆
黄武记同同同同
黄盈记同一分同一千圆
黄勤记同五厘同五百圆
黄嘉记同同同同
黄宾记同同同同
黄成记同同同同
计十一股,共得六分,实在本七三银六千圆。
黄勤记黄兰记黄宾记黄东记黄嘉记黄盈记黄履记
黄成记黄春记黄武记
光绪三十年三月一日
黄勤记启
第八合股字
立契约书人,台南厅吴必源、苏丞如、洪寿山,斗六厅吴克明、韩炳干、杨大元、赖如松等。今番合资开创五谷、以及杂货大小贩卖商业,其贩卖所设置二处:一在斗六厅斗六街,号曰丰裕栈;一在台南厅总爷街,号曰丰裕。二处虽大小贩卖不同,而其资本互相流通,原归一致。至于逐年损益,二处合算;或损或益,按就各股份声支配分给。爰立条约于左,以垂永鉴。
一、台南厅苏丞如定在资本银一千元
一、同吴必源同同五百元。
一、斗六厅田心仔庄吴克明同同一千元。
一、同大潭庄杨大元同同五百元。
一、同田心仔庄赖如松同同一千元。
一、同同韩炳干同同一千元。
一、台南厅抽签巷街洪寿山同同一千元。
计:四十分,资本银四千元
一、各股份声资本银额,于起号之时定交一半,登记账簿。其余一半,定本年十月初一日缴足。
一、原资本银四千元,如生意广进,临时要再扩充资本,就各股份声摊支,每百元一月议贴利息若干?随时酌议。会算时,就所有扩充之额,按分抽还母利,其中损益咸归本店。
一、契约书五纸一样,各收执一纸,永远为照。
光绪三十年十月二日旧历甲辰年八月二十三日
立契约书人洪寿山、吴克明、苏丞如、吴必源
杨大元、韩炳干、赖如松
第九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千秋盛事;雷、陈雅契,万古美谈。兹我同人,慕管、鲍之高风,追雷、陈之雅契。窃思利无独专,集群福乃膺多福;财为共物,合众财乃获大利。爰是公同妥议,共出资本合谋砂糖什谷生理。其营业商号,命曰裕顺;盖取宽裕有余,顺时得利也。所有股份氏名及条约胪列于左:
一、王昌记六股,在资本七三银六百圆也。
一、林筱蓉同同同
一、张佃南同同同
一、郑云忠二股,同二百圆也。
右计二十股,共出资本银二千圆,均备交当事者郑云忠支去,振作裕顺生理也。
第一条议:将资本银二千圆交郑云忠,振作裕顺生理,后日生理得失,均股均摊,总关造化,各无异言。
第二条店内要用诸伙,概由当事人因材而荐,各股主均不得徇私袒庇;倘伙伴有弊者,由当事人裁出,各股主不得逗留。
第三条执账者不得执银,执银者不得执账;各司其职,不相参差。
第四条执银之人,宜由股主保家签举,倘银项被执者滥费不符,保举人当出赔偿。
第五条买卖及各诸事,均归当事人主裁,务宜尽心办理,以图获利,不得滥费多开。
第六条各伙薪金逐月按给,不得多侵。
第七条诸股主除存本而外,尚有余项存于公司者,即照左开之利子发给,以践新约。
第八条本公司之银项出入利息,概有勘定:如在入每百元每月利子一元六角;借出每百元每月三元。此条系公司议定,以期商业之振兴也。
第九条诸股概为协理人,如公司有所事,当出安排,以期商业日进。
第十条当事人不得作私商,以为倡率诸伙,兹以杜弊窦也。
第十一条诸股主若有货卖公司,欲将货项存公司生息者,则自交货之日,半个月起利。
第十二条账务每年定十月终为届,务须结算,册子分缴于各股主。
第十三条如公司结算有获利者,即将获利之额抽出二份,以为当事者慰劳。余八份,始作二十股均分。
第十四条如契约未及周详细载者,即临时议定添入。
右契约计十四条,系公司妥议,各不得违背。爰是一样作成四通,各执一通为据。
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日
同立契约字人王昌记、林筱蓉、张佃南、郑云忠
第十合股字
盖闻:管、鲍高风,雷、陈雅契,千古美誉,传世绵长,寰宇咸相欣慕者也。兹吴飘香为要振兴商业,是以邀集良友,共相鼓掌。叨蒙同气连枝,意志相投,协商开创益章号杂货、北郊、布店生理,共合二十股,每股元本七三银五百元正,合计本资一万圆正。吴飘香六股,在本资银三千元;祥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晋益号二股,在本资银一千元;裕泉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益和号四股,在本资银二千元;合共二十股,在本资银一万元。立合约字之日,其项即交吴飘香收领办理,振作配运南北杂货等款,如行诸务,一切归飘香调遣公办,不得偏私废公等情;如有斯情,被诸股东察出,应宜协议定止。如从公办理,应每年终清结账款,苟有长息,除行中诸费事外,并开赏当事勤劳一九抽分之外,应作二十股均分,利蚀均同,各无异言生端,恒相遵守,毋得违背。合立股字一样五纸,股主各执一纸,以为之证。此据。
光绪年月日
诸股东合资同立
第十一合股字
同立合股约字人何某等。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法。兹我四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投,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骏业,固厥鸿基。兹于光绪○年六月,○○○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备出本银○千圆;合共本银○万圆,共同商业。于台南市街内宫后街开设布店及染坊营业,匾号曰永瑞和。公订条规,约议当事共同。既有四人之庆,允符四倍之占,所赖交赞模猷,共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所立规约,各宜恪守,明议每年结账,薪伙店租等费以外,得利并与内外当事及诸伙抽分外,就本银得利照股分摊;庶几鲍管之遗风、猝陶之胜景,再见于今日矣!亦世世之绵远也。于是,同设本号信记印一颗,分作四块,各执一块,并合股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一、公定:本店不出支单、借单。议以信记印分作四块,合股约字写作四纸,每人各执其一。如有生理堪作,即由当事知会股东,取其凭记,由当事暂觅借用,以资流通。
一、公议:内外当事既定议抽分酬劳,在店总理各事,内外浃洽,宜夙夜辛勤,尽力经营,庶不负所托。
一、公议:所请内外当事及伙伴,在店帮理各事,每年终结账,除薪伙店租等费外,得利以每千圆抽二百圆:一百圆与内外当事均分,余一百圆与诸伙伴就薪金分摊,喜作酬劳。
一、公议:本号股东不得私自举用伙伴,应由股东会同当事、会同各股东协议,斟酌妥当人等,可倩入店帮理,方能振厥鸿猷。
一、公议:诸伙伴薪金,逐月定作二期开发。倘诸伙有急需之事,先向议借,即由当事裁夺。
一、公议:本店定不出账,若诸伙伴经手,果知人家及贩客着实,账项施延被累,宜先知会当事许允而后出账。倘至期不还清者,由当事将经手人薪金扣抵。
一、公议:店内日清簿结存银钱须要实在,当事时常查察,如有虚存浮记,惟该掌柜是问。当事立即知会股东追究,不得徇情。
一、公议:本店生理,逐年结账得利之项,诸股东不得私自支取;倘要支取,宜先会同诸股东定议,方可开支。
光绪年六月日
置同合股约字人□□□□□□
第十二合股字
同立合约联财股字人谢捷泰、黄振发、叶泰记、黄有记等。窃见:财从力生事在人,为资本裕余而益善。是以四人共议,于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承买凤山市街三角窗街福记支店货物家器等件,截结计金三千零六十九圆五十四钱正,前来改号经营。兹将股友诸人资本列左:谢捷泰出资金一千六百圆,黄振发出资金五百圆,叶泰记出资金五百圆,黄有记出资金四百圆;合共资本金三千圆正。仍旧在凤山三角窗街开张英福记商会和洋杂货,其生理之事,一应托伏黄有记为当掌,逐年薪金一百二十圆。至于生理得利,扣除利息外,尚有得利,应当二八抽分,不得短少。自兹以后,务宜竭力营为,逐年清算,结册各人一本送呈,赢亏照本均分,登志簿里。其每年得利如若要支,当与股友参商。至于股本生息,每年由人照取;无取者,再随股本一体逐月加一分行利。今恐无凭,立此合约联财股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永为后照。
光绪二十七年四月十三日
旧历辛丑年二月二十五日
立合约联财股字人叶泰记、谢捷泰、黄振发、黄有记
光绪三十一年七月六日,股银经以收楚。此据。捷泰
第十三合股字
合立联财合股字人,凤山街李角、陈椪吉、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等。窃谓:以取善补仁,乃朋友相资之义;同心协力,即众志同城之征。今因前新宝裕号联财诸人资本,一切抽归,目下乏本为商,主理人陈椪吉将新宝裕店中财业、物品家器以及欠他被他欠账项,并家屋一所,住在凤山街火房口旧柴市街二百三十二番户,再鼓舞合资,共商妥议,各出资本七五台票三百元,合计九百元,就于本市街三角窗街重建振宝裕商店糕饼铺并砂糖商。公同议举李角为主理人,所有店中出入账项、物品买办以及雇退店伙,一切听主理人主权。每至年终结账,除店中开费外,得利多寡,按作三股均分。俟至三年后方许开支,若未及三年,不得藉端暂借,致乱店规。倘将来生理否泰得失,系关造化,切勿互相归咎。此系同声乐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联财合股约字一样三纸,掽吉等各执一纸,以存后日证据。
光绪三十一年新旧历二月四日元月一日
合立联财股字人李角、陈掽吉
然香号管理人林川捍
第十四合股字
立合在本股字人王福记、王铭记、陈顈裕。今因合作瑞兴洋行生理,议作三股,计在六八本银六千元:福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铭记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顈裕得一股,在六八银二千元。签举陈辅卿当事。逐年结账得利,照股分摊收入。各人在本账内如欲开支,必须公议妥洽,不得擅自侵取。维愿同心协力,和衷相济,日后生理兴隆,利泽攸远,是所企望焉。合立在股字三纸,各执其一为照。
光绪十四年戊子元月日立股字
第十五合股字
同立合股字人,下林仔边街黄长记号,即黄国良。因前在东港街开设张长泉号油车牛磨生理一铺,历年已入,无甚得利,兼无妥人可用,是以停罢。兹因有东港街吴聚成号,即吴兆汉出为合伙,拟作两股经营,每股议出本银六八佛银二百大圆,交汉出为当事。日后得利,两股均分,更易其号曰长成,俾生理再振,基业重兴。至一切店中车间、栈房,以及器臼家伙,议明踏税。当事之人薪金,议明开列于后。其店屋、车器若有损坏,由税项修理。此系二比妥议,恐口无凭,同立合股字二纸,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
当事全年薪金七十二大圆。店中全年税项一百二十员。军房、店屋、器臼载在点单列明。
太岁乙未年十二月日
同立合股人下林仔边、黄长记、东港街、吴聚成
第十六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头、郭和。兹因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佣资本银二千元,面议将银交代郭兴兄,重新开建兴业糖行生理,在于本街开张和记号,日后该行如有亏蚀,乃系头、和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二纸,付股东收执为据。此照。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有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联财合股字人郭和、郭头
当事人郭兴
第十七合股字
立联财合股字人,台南府安平县大西门外西定下坊海安宫街郭胜,西定上坊外宫后街郭延。兹因光绪十五年六月十五日,每人各备资本银三千,计六千元,面议将银交代于郭利兄重新开业糖行生理,在于西定下坊南势街开张玉记号,日后该行如有利蚀,乃系胜、延两人造化,与当事者无干。口恐无凭,同立股字三纸,付股东收执为据。
一、面议:生理每年以六月末结账,如开行费以外长息实银,当事得一九荫分。
一、议:糖行以现买卖银项出入,当事不得擅自滥行放账,合应声明。
光绪十五年六月一日
当事人郭利
立联财合股字人郭胜、郭延
第十八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汪藻记、汪泉记、邱振成、启隆胜、汪瑞记、汪耀记、源合成。窃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管、鲍知心,贸易自有成约。既凡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浮,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今台南竹仔街泉裕、振成合伙生理,迄旧岁修谋为未得如意,邀请股商裕成等,爰禀知己者,共议联赀,公举陈黎老为当事营谋。爰议所有前者邱振成一面欠项及存账一切,振成自抵当,不干合伙公司之事;汪泉裕亦然。前核账,以丙申终止,邱振成在股分,除算账外,仅有货本银六百圆,汪泉裕只在货账实在本银六百圆,再邀源合成在一股本银六百员,启隆胜在一股本银五百员,汪藻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瑞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汪耀记在一股本银六百圆;计七股合共资本银四千一百圆,在店经营,匾改曰裕振成字号,仍作绸布生理。逐年得利,照本均分。自此同心协力,允符获利之占;和气相从,克恢不朽之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照约勿忘,庶几鲍管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亦后人所取法焉!谨立合约字一样七纸,各执一纸为凭。股份以及所约条目开列于后:
一、汪藻记在一股计七三银六百圆。
一、汪瑞记同同
一、汪泉裕同同
一、邱振成同同
一、汪耀记同同
一、源合成同同
一、启隆胜同同五百圆。
合共七股计七三本银四千一百圆正。
一、明议:本店事务应由当事之人秉公设法,至于股份东家在店办事,亦须秉公协力。凡有诸事,须与当事之人相商公允妥行,不得擅便,亦不得擅用人数,致干嫌疑。
一、明议:年结得利,按以加二分:头内当事之人,应得加一之额;余尚加一之额,以分伙伴共得分甘。至于股伙得利,须待三年之外在架充足,方得开支,务必先期通知,照股按额,并不得先行支取。此预议各悦,不得滋端,致干规约。
一、诸股份以及当事诸伙,俱不能擅支银货。至于逐月伙伴薪金,应由经手按期给发;倘若侵渔积弊,由经手是问扣抵。
一、再批明:泉裕、振成所有前欠公款,以及拖欠郊行等账并借项一切,应泉裕、振成各自抵当,不干裕振成之事。合应批照。
太岁丁酉年月日
汪泉裕、汪耀记、邱成振、启隆胜、源合成、汪瑞记、汪藻记等同立
第十九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邹开记、蔡泰记、李品三、杜顺德、王金庆、邹登记、陈深记、林添记、林克记。盖闻:猗、陶致富,经营不乏芳规;鲍、管知心,贸易自有成约。兹我同人,芝兰夙契,胶漆相孚,爰居今而则古,既合券以联财,自宜宏兹大业,固厥新基。匾曰德源,合共七股,得利就母均分,计本银七千圆。既协同有九人之庆,允符获利三倍之占,所赖大振宏规,更图久远,则不朽之盛业在兹矣!自宜恪守条规,勿违照约,庶几管鲍之休风、猗陶之胜概再见于今日,亦后人之所取法焉。爰立约字一样九纸,各执为信。股份、条目标明于后:
一、公同议举王迁记当事,在店经理公事。公议得利十元抽一元,以作全年辛勤谢劳。
一、议:本店生理,必须在架充足,方准开支。得利闲时不得预支,须待年终结算明白,照股分支。各宜自守规约。
一、议:本店股伙不能荐人,恐不受唤用,多生情弊花费。
一、议:各股伙如欲抽本,别图生理,不得私退外人承坐,务须先期通知当事及诸股伙,许抽方抽,毋得自便。
一、议:股伙不得向店内暂移银钱借用,如有急需,必须别处移挪。
一、议:店内逐月销号首饰衣物,在股及当事店伙不得擅行抽摘,不致故衣难卖。
一、议:店内日清簿尾结存银钱,总须实存账目;如有虚存浮记,惟该当事是问赔补。
一、股伙公议:本店不出支单期票,或二、三、四月间生理兴旺,措手不及,由当事先邀齐各股面商,均无闲款借与公司外,再由当事向他处暂借,不得擅专。
一、店内所用伙记,均系当事选用,如有舞弊账目以及赃架失号,惟当事向保人是问赔还。
一、店内各伙记薪金,由当事秉公议定,逐月宜向当事取用,不得自行擅专。
一、列在股本银,开列于左:
邹登记在本银一千圆再添本银四百圆。
邹开记同同
蔡泰记同同
李品三同同
陈深记同同
林添记在本银五百圆再添本银二百圆。
林克记同同
杜顺记同同
王金庆同同
共九人,合七股,计在本银七千大圆正。另当事一纸,共十纸,各执为照。
七股共再添本银二千八百圆,合前在本银计共九千八百圆。再照。
同治七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李品三、杜顺德、邹开记、林添记、邹登记、
林克记、蔡泰记、王金庆、陈深记
第二十合股字
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股票合共十五纸。第十一号孙通记
此我等志同联股,道合聚财,可以生理,尤期得力求财,笃谊孚运筹之振美。爰同股合,开张打鼓内外南北生理,自行配寄采兑,起号捷兴公司,外号唻记栈。订议作二十二股,每股定出资本六八银一千元,合共在本银二万二千大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大展鸿猷,大道生财,永固秉行信义,恪遵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所得幸也。谨议合股字,各执一纸为据。
并列芳名为序:
陈隆记应得六股,本银六千元。
陈茂记同二股,同二千元。
陈贞记同同
黄逊记同三股,同三千元。
陈字记同同
陈春记同一股,同一千元。
以上二十二股,计在本银二万二千元正。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千元,共二十二股,计本银二万二千元。所落资本,每千元每年利息银八十四元。共各股内有愿别付银在本行内放息者,议每百元全年息银十元照算,以招公平。
二、议:协理股东公举孙明辉为正当事,每月薪金十五元;陈详明为副办,每月薪金十五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正、副当事协理人裁酌选用。惟管银人须听协理股东公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等弊,当事人宜向协理股东言明,另招别人充办,不得徇私。
三、议:凡有自行配寄东洋、香港、厦汕外埠各所采兑货物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并保家包船儎等款盈余,一切利蚀,概归本行核结。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并除还股息揭息等费以外,核实得利若干?仍留存经营,以图永远。
四议:本行生理,并横滨设栈,倚兑叨仲所有盈亏,均归本行账内核结。余还息外,如有获利,俟三年大结,除虚有账落折,并开诸费以外核实,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议:每百元应抽给正、副当事人孙明辉、陈详明每人各一十元,协理陈隆记应给一十元,陈茂记应给五大元,两协理人无薪水,尚能通融外水项行情,振美稳机,以固大局,除外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在本行经营与否,由协理人随时裁决,各股东应当照行,不得异言。
五、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公司,不受,方准与外人交借。如要问本公司支借,须立借单并股字为据。每股只堪许借二百元,每年每百元利息十六元,均当照算,不得加借乱支,偏庇弄巧。
六、议:股内各股倘有志图别业,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集协理股伙酌议,兼公结算划割,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公司承受。如股内公司不愿承接,方准招外人承顶。
七、议:本行当事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并私用本行图章揭项,私作生理,私侵公项。倘有等情查出,将其得利银充公,以杜利心滋弊。
八、议:本行专做台湾打鼓南北九八行生理,并自配寄外埠等处,倘要别课郊号,或份船股账,必先通知协理人议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别谋外洋何货有利采兑配寄,当事人宜与协理人集议妥洽可行,利亏亦关造化,各无异言。
九、议: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协理人因材选用,不得袒庇亲朋故友;倘有不遵规矩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如有侵缺银项,由保举人赔偿。倘各股东欲查行内账目事宜,先与当事人通知,不得擅自检阅,乱为情弊。
十、议:当事人掌握生理,务宜秉心经营,凡事并账目须听协理股东稽查;如有不公侵取等弊查悉,由协理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十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核结账目,录册呈与各股东细阅,而日清账条,当事人亦须逐日存查督视。如无交关来往,与人借项被欠,由当事人赔偿,庶除繁乱情弊。
十二、议:本行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一切利息,照时价行,不得隐蔽,以符重托。
十三、议:本行当事人、伙伴人等,不准做犯法科生理,如敢故违,查悉将本利银一概充公,有事自行抵当,与本公司无涉。
十四、议:生理兴隆,固人欲所同,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及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各无异言。
十五、议:外人如有与股内人长短,欲由本行内阻挡股份人之项,当事人切不可听其外人挡扣。倘有侵缺本公司之项,即可听就股份扣抵,其余仍归股份票人之子侄管理。如遇乱世贼劫,股票失落,宜先通报本行,再给副股字存据。为当事人应当照给办理,不可异心,以为子孙辈永远存焉。
光绪二十一年乙未年十二月日
捷兴公司唻记栈当事人孙明记、陈详记立
第二十一合股字
和兴公司股票
且自子贡开货听之,经营生者咸趋贸易;陶朱善谋为之术,逡巡者厥凛成规。聚财可以生财,协力尤期得力,此我等志同道合,思合本以求财;气笃谊孚,特运筹之振美。爰同合股开张打鼓南北中外生理,自行配寄买卖,建号和兴公司。订议作十一股,每股定出秤重六八银一万元,合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于后,惟愿操作为于时命鬼神之玄机,鸿猷大义,大道生财,殿基业于盘石,巷桑而永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靡既,是则各股东之所深幸也。谨议合约,各执一纸为据。即将各股东在本芳名并列于左,是为序。
陈北学、敏记号得二股本银二万元正。
日翔、文凤号同同
和智、情记号同同
和信、润记号同同
文定、权顺号得一股本银一万元正。
和礼、永记号同同
仲和、致祥号同同
共计得成一十一股,共在本银一十一万元正。
谨议各章程列左
一、议:本行生理,每股本银一万元,共一十一股,计本银一十一万元,每年利息八百四十大元。嗣后各股有愿别付在本行内放息者,宜与当事人商定,利息随时酌妥。
一、议:本行各股东公举陈仲和为正当事,每月薪金三十元;陈祝三为副当事,每月薪金二十元;掌握全盘生理,招客买卖,并行内伙伴概归正、副二当事人裁酌。惟管银人须听各股东公议举用,如有不合式及不遵规矩者,正、副当事宜向各股东言明,另招别人,不得徇私。
一、议:本行自行酌寄中国及日本、香港等埠采兑货件,以及客货采兑,所得行仲及积货待估利蚀,并保家包船儎位盈余等,除开行租、福食、薪金、应酬、逐年归返利息各项开除费外,核实得利若干再留存经营,各股东酌定照行。
一、议:本行生理,并开设横滨顺和栈所有盈亏,均付本公司账内核结。除开归返利息外,如有得利,须俟三年或五年大结,除虚账外,准可实给与当事人花红分甘,以酬其劳。
一、议:每百圆应抽给正当事一十四元,副当事六大元,余者照股本均分。其得利欲再付本公司经营与否?随时酌议,各股东不得异言。
一、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在本行公司先借者,其利息全年每百元十大元,如不届年,每百元每月利息一大元,均当照算,不得弄巧。
一、议:本行股内各东,倘有志图别业者,将名下股份让出,须先邀集同伙,齐议归何人承受,秉公结算划割。若股内人不愿承接,方得招外承顶。
一、议:本行当事人、各伴人等,按月支工,不得预支挂借,并不得借用本行图章,私自揭借,亦不得自作私帮生理,私用公项。倘有等情,一经查出,将母利充公本行,以杜利心,而省滋累。
一、议:本行乃做打鼓南北行九八生理,自行配寄等。倘要谋别处郊号,必先通知各股东商量停妥,当事人不得擅自举行。或要记别处外洋何货能利本行采兑配寄,当事人即集股东酌妥举行,利亏亦关造化,股内之人无得异言。
一、议:本行内伙伴,由当事人因材而用,不得袒庇亲朋,当择善而举;倘有不遵规矩者,一经察出,秉公开辞,不得徇情。存侵银项,系举人赔偿。
一、议:本行当事人务宜一秉至公,凡事应听各股东稽查;如有不公,并侵取等弊,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生端。
一、议:本行生理,总要逐年录册,呈与各股东观览;而日清账亦须逐日存查,庶无紊乱。
一、议:本行贸易生理,除在本配寄之外,而有盈项,或需项外揭通融,其利息照时价行。秉公处理,不得隐荫,以负重托。
一、议:生理兴隆,固人所同欲,然负胜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生理亏缺,股内人各安天命,苦乐同沾,无得异端。
光绪十三年十月十六日
立股东合约字文凤、永记、敏记、润生、情记、权顺、致祥
第二十二合股字
窃谓:生理合作,必在志同意洽;联股营商,无非和衷共济。既气求而声应,欣联道义之交;固合力以通商,同作经营之计。同方同术,意惟存乎至正至公,自和气以致祥,以期克振宏谟,由是则获利无穷,业可大而可久也矣。爰将合股承坐隆兴号绸布等件及账目全盘生理,从今重新整顿,开张在台湾打狗旗后街,起号表为隆兴昌记,专谋米谷兼办外水等处布疋杂货以及在台配寄外水办倚兑九八生理。自今以后,惟愿当事人秉行信义,恪守规约,以期大振鸿猷,财源如百川聚会;宏开骏业,利路似万宝朝宗。谨将各股资本以及合约章程一样十三部,每股各执一部,以为永远存照。
兹将股东芳名胪列于左:
陈润生在本七五平银五百大元正。
王全记同同
荣奇记同同
陈义记同七百大元正。
孙邦杰同五百元正。
孙克明同同(以下略)
合计百三十八股,共在本七五平银六千九百元正。
一、议:本号生理订于六千九百元,计百三十八股,每股五十元为定。议明资本每百元,每年应贴股东利息十元正。
二、议:本号生理举林树勋为当事,掌理全盘生理之事,每年薪金银一百二十元。
而管银人听诸东另举择用;如有不遵规矩,听当事由总理人向股东言明,共议另择妥当人充用,不得徇私。
三、议:本号生理举陈玉寅为总理人,永远仍旧挂营业名,监督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等款,各股东等不得议换别人。而本公司专作米谷及绸布外水生理,须与总理人共议,设调银根妥协,方可举行,当事人不得擅自专行,免致冒险。而本号全盘账目,须听总理人查核来往银钱等货项,不得异议。为当事人宜竭力从事遵规守约,以望大启鸿猷。
四、议:当事人如私将公司银项不论与外人交接,或经手置买事业并私作生理,凡有得利,一切尽归本号,不得自受肥己;如敢故违,察出一切充公,以杜利心,而安公正耳。
五、议:本号生理,除在本采兑以外,如伸项或欠他他欠,必须逐一登记账目清楚,不得隐蔽,以负重托。
六、议:当事人及各伴人等,按月给工,不得预借加侵,并私用本号图章揭借,私侵公项;倘有等情,被股东及总理人查出,而当事人须听各股东公议去留,不得异言,以昭公允。
七、议:各股东倘有急需出借,须先问本号,如不受,方许与外人交借。如要向本号支借,须将股字与总理人签字,然后立借单并股字为证。每年每百元利息银十八元,按股份之额,不得加侵弄巧。如股东意欲别图,愿将股字出让,必须与本号并总理人商酌;划割归本号或别股承受,亦须总理人签字为凭,股东不得私让外人。
八、议:本号生理,以作店口零星绸布等赀发兑为本。因迩来各费浩繁,求利甚微,倘股东如有办货交接价数,须跟门市发兑一客一律,以冀永远利盛均沾。
九、议:本号各股东如有欠他账项等,欲由本号阻挡股份银或支项及过账抵额,当事人不得擅自听从,以敦股友情谊。
十、议:本号生理须认真振作,以冀大振宏谟。账目必须分明,倘有盈亏,均照股份开摊,各安天命,不得异议。如有得利,逐年核结,须候三年大结,除开费有账以外,核结得利若干?定每百元抽出七元,给与当事人花红;又再给出七元与总理人,以为酬劳;又再抽出六元,给与后来有得力诸伙。本公司有得利,每百元计抽出二十元,以为花红酬劳分摊之额。
十一、议:本议诸股友如有与本号来往,侵用本号银项,定每百元每年应贴本公司利息银十八元,以杜弊端。或股东如有与本号来往,除在本外,有在款于本公司,每年每百元须贴利息银十四元,贴与在项股东,以昭公道。
十二、议:当事人不得袒庇股东以及亲友、故友侵缺本号艰项;如有不敷,由经手人赔偿,与本号无干。
十三、议:本号当事人等概不得做犯法生理,如敢故违,将本利银一切充公,有事及亏本,自行抵当,不干本号之事。
十四、议:当事人须每日查日清账目,逐条慎记清楚。如与交关人来往银货,须另设立手簿,两相盖印清白为凭,切遵条约。
十五、议:本号生理如大得利,须存作公积,以为扩张大振。如要开支,须请合股并总理人议妥举行,不得多生枝节。
十六、议:各股东在资本于本号,另有设立手簿,交各股东存执,须至年终持簿到支股息。凡与本号交接货项,明订现算,不得延误;倘有过期,照七议算利息,不许异议。
十七、议:本公司生理系总理人陈玉寅创始,设立规模至兹有年,因事孔多,第恐过劳,是以不欲支给月俸。但念林树勋交谊甚殷,让与为当事,倘玉寅如乏良机,而各股东及当事人等亦宜听玉寅仍理本公司全盘一切事宜,薪金仍旧照给,当事人等不得推诿,以尽友谊之情。
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甲辰年五月
王全记
立股份字人陈润生、陈义记、荣奇记、孙克明、林凤鸣
隆兴昌记总理人陈玉寅
当事人林树勋
第二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股人,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李化育、黄万吉、庄宝春、洪生德和等五人。此股合同共议,在于东港下头角开设鱼品贩卖商业,屋号曰良盛号,资本金七百圆。定议该良盛号商业始终得失,一概为八股一样均分,切无异心也。良盛号营业为八股合商,资本金五人同面议定:苏爵仁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李化育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黄万吉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庄宝春得一股,备资本金一百元;洪生德和得三股,备资本金三百元。面议既定,决无相违,口恐无凭,同合立股分证字五本,五人每人各执一本存照。
光绪二十四年十月
同立股份证字人原籍维新里大社庄四十八番户现住港东中里东港街苏爵仁
同港东中里东港街李化育
同同第四百五十四番户黄万吉
同同庄宝春
同同第四百五十六番户洪生德和
右五人等一样同立股分证书无违也。
第二十四合股字
盖闻:财从伴生,事由人立,利因本积,志在同心。兹我同人,邀集合资联谊,以益大道生财,议举开张合作油铺生理,定在凤山埤城内草店尾街,号曰和义。其生理订议作六股,每股科出资本银五百元,计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公同议请朱君壁瀛为当事,掌握全盘生理,任凭贸易,听其主裁,公议章程详列于后。自今惟愿大展鸿猷,永固信义,恪守规约,以期获利,是则合股东之深幸也。谨议合股约字,各执一纸为据。
计列各股东芳名:
一、朱士洲记应得一股过半股,六八银七百五十元。
一、王粗记同同
一、朱再发记应得一股同五百元
一、张行记同同
一、梁冀记同同
共六股,计资本银三千元。
一、议:本号生理,每股本银五百元,共六股,实备资本银三千元也。
二、议:公举朱君壁瀛为当事,每月薪金六八银八元,掌握全盘生理事宜,并伙伴概归当事裁酌选用。
三、议:本号内店税、福食、什费、薪金等款,应由本号支理照发,不得加用滥用。
四、议:本号所作油铺生理,发兑一切利蚀,逐年本号核结。除开店税、福食、薪金、什费等款外,核结实得利若干?造册呈报股东查阅。
五、议:本号生理,逐年核结,除费外,结有实利,方准给与当事人花红。议:每百元应抽十元,以酬其劳。
六、议:本号生理,其得利仍存经营,以固永远。俟三年过,各股欲均分,欲在本号经营,是否?到时酌议施行。
七、议:股内各如有志别图,欲将股份出让,须先邀股内人酌议结算,公议时价,与股内人或本号承受。如股内人、本号不愿承受者,方准邀外人承顶。
八、议:本号图章,不准私用揭项;倘有等情查出,听股东裁办,以杜弊端。
九、议:各股东在本银项,每年每百元八元四角利息,到年五月结账,将本银照算利息,分与各股东支去抵利。如生理未见得利,资本短缺,各股东自当再行添本;若无添本,听当事人立字盖用图章向人告贷,不得异议。倘股东有伸银项在本号,每百元每年本号贴出利息银六八银十六元,交他支去抵利。抑股东侵欠本号银项者,每百元每年贴出六八银二十四元,携来应坐本号利息,照约而行,不得拖欠,似昭公平。
十、议:生意兴隆,人所同欲;然胜负之事,在所难料。倘遇意外盈亏,股内人各安天命,忧乐与共,照股均分,各无异议。
第二十五合股字
合约书
右因黄海等,于本月十六日蒙厅长许准,开设质屋营业。其店号名之曰协益,住在观音街第五十六番户。同立合股资本约字人王清标、陈洽泉、叶扁、陈池、黄沧海、许启嫂、洪粗齿、李春州、黄滨等,共出资本龙银一千三百七十元,合开质屋并故衣营业,若后日生理得失,应就股内资本银均摊。虽为获利起见,亦系经营一途,所冀将来振兴鸿业,广蓄财源,俾合股诸君共沾利益,慎勿稍有偏私,致伤和气。此乃相议妥洽,有无反悔异言,余者公订条规,以便遵守。谨将所议条规,开列于后。口恐无凭,共立合约书一样九枚,各股各执一枚存照。
计开公订条规如左:
一、股内每人在资本龙银之额:如陈池在资本龙银三百圆,王清标在资本龙银三百圆,洪粗齿在资本龙银二百圆,黄沧海在资本龙银一百六十员,陈洽泉在资本龙银一百圆,李春州在资本龙银一百圆,许启嫂在资本龙银一百圆,叶扁在资本龙银六十圆,黄滨在资本龙银五十大圆;计共一千三百七十圆。
一、本号银项若有余裕,不能私行转借;倘银项若有缺乏,亦不得擅用本号信记,私行承借,必要集诸股东同家长黄沧海商议为妥。
一、本号逐年应存计册,以告诸股内。或无得利,听其退股来回资本;或有得利,听其开支利银。如不愿开支,欲将得利银合算为资本,亦各从其便。
一、本号销胎诸物,无论轻重,若诸股内及诸伙缺乏要需,应由公订估价,然后照价买出,不得私行抽记,以乱规约。
一、本号凡开费以及杂款,俱要登记账簿,听股内任意随时查阅,不得阻挡。此系恐有不妥,以便斟酌,合立共五条规约,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旧历八月初五日
合立合股约字人李春州、陈洽泉、黄沧海
(以下略)
秉笔人杨克炽
一、批明:自光绪三十年正月间生理已废号,各人各本利抽回清楚,以后不能行用,当作废纸。
第二十六合股字
合股字
打猫西堡新港街第八百九十一番地蒋传
嘉义西堡新厝仔庄第七十番地赖氏容
嘉义西堡嘉义西门外街四百二十一番地蒋昆镛
右者系自光绪三十年间,合营嘉义西门外街吴服商业号曰胜兴。兹当事者蒋万不幸身故,股友谢沽泉、洪光星、黄屋竹、陈庆退股抽出,传等窃慕管鲍之风,安忍分折,爰是会合签议,即将本业再行振作:传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五百元,容应备资本六八银七百元,昆镛应备资本六八银一千元;计资本三千二百元,付与蒋坤炉出为经营。该资本务宜将前结算伸数凑成股额,听由当事者公平办理,日后盈亏,应当照本摊分,不得争长竞短。此系俱皆乐从,各无异议,口恐无凭,特立合股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为据。
光绪三十三年旧历五月日
蒋昆镛后见人陈氏杳、蒋传、赖氏容
第二十七合股字
立合约字人金永众股分等。窃谓:同心协力,生理自见兴隆;踏矩循规,事业方能永远。缘我嘉城北门内街金永裕铸炉,此次蒙藩宪颁给帖戳,业于光绪癸巳年六月禀报开张各在案。第以管、鲍之风声,未易企仰;而子贡六亿量,实欲追踪,爰是佥议:每分定本银一百圆,日后得利照分均摊,条列在本。同立约字一样十八纸,凡我联财各执一纸,永为存照。
计开:
林荣记在本银六百圆,应得六分。
金永丰在本银四百元,应得四分。
张世珍在本银二百元,应得二分。
苏长兴同
郑盈记同
高登记在本银一百元,应得一分。
刘源记同
王纯格同
施振记同
王斯美在本银五十元,应得半分。
罗命记同(中略)
一、批明:罗鼎记承办本号给帖事宜,并无支领薪金,爰议逐年得利,准照股内,再加一分开支。
一、再批明:以上合三十分,共在本银三千圆,又另荫罗鼎记一分,合共三十一分。理合声明。
光绪癸巳年十二月日金永裕股众分合约
合约字壹纸,付苏长兴执照
第二十八合股字
财祺日晋
立合同据欧阳长庚、陈元升、陈显标。兹缘意气相投,摒做甲纸,干记字号,自温郡办好专连淡水建发行销售。分作十股,每股计英洋三百元,欧阳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元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显标出英洋一千元,应坐三股三;合共英洋三千元,以作资本,议定三年结账,盈余照股均分,毋得论寡争多,致伤雅道。自立据后,惟愿协力同心,终始如一,以致生财有道,获利无穷矣。恐后无凭,合立同据,各执一纸为照。
光绪二十九年元月吉日
立合同据陈显标、欧阳长庚、陈元升
见中金文成
第二十九股份银收单
兹收过
洪韫玉先生来大稻埕新兴街十六番户建盛茶庄股份龙银一千元正。该庄股额共一百分,先生名下应得十份,他日生理得失,照股均分。此据。
光绪二十九年四月,即旧历癸卯年三月日立
收股份银单人建盛、林蔗田
第三十合股字
立兴业同盟约字。谓:天下事有志竟成,人情中因信而立;是故成大业者在同心,决大事者在慎仪。兹吾侪志向运送一途,当此兴业建议之故,虽云彼此可信,终恐口无凭,不得不共立约字,以冀同盟之精力终始者为一,永无反悔者。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法,商有商规,今分股并规则,开列于左:
谢天祥三股半七百大元
何镜如三股六百大元
周锡卿二股半五百大元
李魁一股二百大元
一、该营业之资本,计定龙银二千大元,分作十股,每股应出龙银二百大元。但盖印之时,每股先备出龙银八十大元,以作经营之资本也。
二、倘日后有用银项之时,各股分应出之额,必宜交纳清楚。
三、每年定于年终结算之时,损益照股配分。
四、该运送出入之账项,每月查检一次,以防不明等情。
五、临查之时,倘有账件银项费用不明等情,该人自当赔足。
光绪三十年三月日立
谢天祥、何镜如、李魁、周锡卿
第三十一合股字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黄心、曾巽言、蔡藩等。情因曾巽言有备出资本银一千元,黄心备出资本银三百元,蔡藩有备出资本银二百元;合备出资本龙银一千五百元,振作绸缎什货商业,铺号彩彰号,其营业场所在新竹厅新竹街,土名西门元太爷街黄锦三方第五百四十一番户内。但生理虽三人合伙,而户主以及营业名系委曾巽言一人出首禀报,而心与藩等并未连名在内,第恐后日有生理事端,是以议立合约为证。凡生理开业以后,无论长利或多或少,除铺内费用一概以及藩等薪金以外,所有长利即先扣起加一,加贴藩生理熟务慰劳之金,其余长利多寡,照资本银均分为是。倘后来生意大振,经营致富,亦系诸人之福,务须循规导矩,遵约而行,各不能争长较短,致伤和气。口恐无凭,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一样三纸,各执一纸,永为执照。
批明:其股伙内之人,除逐月薪水以外,不能侵取,厅将资本银加抵,不得异言。又照。
再批明:其铺内各货物,无论何等人家,诸伙内人概不能擅便出账,随登经手人代去;如后拖延不还,该代去之人抵当。又照。
再批明:至年终结算,所有货物照采本之价,不能准折,以负长利之功。又照。
再批明:后日伙内之人要增添资本,须再记入资本簿内。其长利,以资本多寡均分。又照。
再批明:诸伙内如要抽回资本,其货物照采本的价,但铺号彩彰号应归开业人承办,不能分折。又照。
再批明:其铺号内所有一概事务,由曾巽言一人主裁。又照。
再批明:恐铺中有要用银项向人借入,出巽言之名,当记入铺中账内,公共负担。又照。
再批明:股内有在铺内作铺伙,不能私作生理;如有私作,将货充公。又照。
光绪三十年六月日
代笔人杨辉如
同立资本合伙生理约字人曾巽言、黄心、蔡藩
第三十二合股字
出本银列明于左:
一、方青桂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一、郭阿水出本银六十大元应得二分
一、连清泉出本银一百二十大元应得四分
计三人共出本银三百大元。
同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面议:兹公共生理,依旧作联丰字号,倘有获利,应作股份均分,若生理或长利或缺本,亦是作股份均摊。但此生理,前光绪二十九年间,系是方青桂、连清泉二人先作,数项被人欠二百零元登明在簿。其郭阿水系是光绪三十年再来合伙,如有合伙三年之内,裁欠数项二百零元,不干水之事。三年以满,应立股份均分。但恐日后有生嫌疑,爰是当场议定合作股伙字为据。自此立字之后,务宜遵约而行,俱各不能争长较短,至公无私,同心协力,一团和气。口恐无凭,合立股字一样三本,各执一本,付执为照。
批明:凡公司有向他人支借银项,经有登记在簿,而公司应当贴利。倘日后母银应额股份均还,两不得推诿。批照。
再批明:历年凡纳店税以及营业税,并什货以外,如有长利者,应作股份均分。立照。
再批明:其生理有得利者,应作股份均分。或是缺本者,亦作股份均摊,该股伙应额抵当补足。批照。
再批明:三人薪水月各人三元,各人可以支领;如领过额者,应当支还店内。合应声明。又照。
再批明:现年郭阿水来合伙生理,凡诸人来往长短被欠之数项,应该公司支理。批照。
又批明:方青桂备本银一百二十元,应得四分。连清泉备本银一百元,应得四分。郭阿水备本银六十元,应得二分。俱各立批照。
光绪三十年甲辰正月日
代笔公亲人谢水
立股伙合作生理约字人连清泉、方青桂、郭阿水
第三十三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郑澄记、叶宜记、郑擎记、郑益记、林道记、李荣记、郑砥记、郑丰记。窃谓:贸易贵在同心,经营尤宜洽力,诚哉是言也。兹我同人,心慕管、鲍,业治猗陶,怂恿郊行生意,计及共凑成资本七三秤银一万五千圆,统共厦时秤一万零九百五十两正,递年得失就本摊分,永无异议。佥举养斋、如松为当事,在厦开设贞元牌号,振作郊行生意。逐年会计扣除开销外,得实利若干?支出一九抽分酬劳当事,尚溢银两,按照实在股额均分。如该利诸股东支存不齐,惟凭账册,逐年仍照数多寡摊分得利。但养斋、如松既任当事之职,务须认真整顿,俾贞元日新月盛,有生生不息之利,副诸股东望。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八纸,各执一纸,付执永远在照。
一、林达记缴出资本银四千元,七三平二千九百二十两正。
一、郑擎记缴出觅本银三千元,七三平二千一百九十两正。
一、郑砥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郑丰记缴出资本银二千元,七三平一千四百六十两正。
一、李荣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叶宜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澄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郑益记缴出资本银一千元,七三平七百三十两正。
一、资本最宜尤实,诸股东不得滥侵本号银项;如有欠至百两以上者,经久不还,至年终结算,除将该股财本扣起,余就本得利,不准照约字内股份摊分。再照。
一、当事人务宜开诚布公,俾益贞元,不得营私弄弊;如有此情,一经诸股东察出,定应撤退换充,不得藉端刁难。又照。
一、掌理银柜最出入谨慎,逐期存账,务须实事求是,不得侵渔浮额;如有此情,一经当事人察出,定应达知诸股东撤退换充。又照。
一、银柜不得浮存。倘有诸伙戚友,暂假零数银项,当登记该伙去账本号,概不肯坐额。又照。
一、本号应交接朋友,倘有暂做零数银项,当登记该友支去,与诸伙无涉。仍不得浮存,致碍交行例。又照。
一、凡伙最宜率循规矩;如敢故违,均由当事人裁撤换充。又照。
一、账条最宜紧要,凡诸伙有暇者,俱可帮对账条。十日一存,逐月一查,庶可杜漏卮之患。又照。
一、诸伙除应支薪金外,不得侵欠过多,有碍生理。又照。
一、逢有别途生意可谋,若系照公办公,有时间做,固亦不妨,听当事人随机应变,庶可获利无方。又照。
一、本号诸伙上下,均宜和衷共济,不得挟嫌生端,致拟生理。又照。
一、设分栈在于堑城内,牌号新联源。除抽本号外号九七开销外,得失若干?均邀入厦贞元结账。佥举耀东为当事人。又照。
光绪二十五年三月日
同立合约字林达记、郑砥记、郑澄记、郑擎记、叶宜记、郑益记
李荣记、郑丰记
第三十四合股字
合股字
诸股伙设立彩彰字号,议整染坊开张生理,接作四股半合伙以贸易,每股约定本银二百元:许清文一股,林汝康一股,王益利、王义记合一股,许蓖、李田合一股半;计共四股半。其许蓖、李田两人之股份,应宜在本银三百元。股伙相议:蓖、田减备在本银九十元,宜交二百一十元。后日得利不得利,亦照股份之额。此乃股伙俱喜悦。合应载明。存照。
第三十五合股字
盖闻:坐贾行商,裕后光前之本;出作入息,兴基立业之源。兹吾侪同人,欲慕管、鲍之高风,须效陶、朱之遗训,公备资本金龙银七千二百大圆,作为十二股,制造烟草生理。店设台北大稻埕中北街三十八番户,字号金长发。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二人管理,将来生理盈亏,苦乐均沾。今立合同各执一本,以昭日后。所有规条、事款、诸东芳名、股份多寡,概列于左:
一、议:佥举司事人翁锦全、陈义山递年生理得利加一抽分,以酬二人司事之劳。
一、议:司事人者,不论东家亲属,工俸按月支取,不得任意长支,亦不得挂借银两等弊。务要循守规矩,如有不照店规者,立即开除,不得徇情。
一、议:生理盈亏,萍迹靡定,股份之人间有志图别业,不得私自退出股份,须集齐诸东号商允,方得举行。
诸东芳名股份列左:
姓名股数金数
郭允元二股龙银一千二百大圆
欧少瑞一股半龙银九百大圆
黄履享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张直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合美号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仁春福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陈义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曹茂记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正义隆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翁锦泉一股龙银六百大圆
和国记半股龙银三百大圆
合共十二股,龙银七千二百大圆。
一、批:合同簿每名各执一本,公备存店一本,合共十二本。
庚子年二月吉日立
第三十六合股字
同立合约字人,新竹厅竹北二堡新庄仔庄百五十六番地徐庆浴、徐庆炳、徐庆旺;同堡坑仔口庄二百六十七番地郑天桃等。缘徐庆浴、徐庆炳等,自光绪三十二年间,合出资本,建设蔗廍,制造砂糖,有起盖廍亭屋宇一所,坐落竹北二堡后湖庄,土名埔顶百四番地之一,廍号隆源号。兹因子年间年冬缺歉,生理不就,徐庆浴、徐庆炳相议,愿将此蔗廍廍亭瓦屋一座,间数不计,蔗车石轮二付,及上下盘并附属所应用机器糖鐤什物等项一切以及目前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在内,按定价金六百圆正,作为六股,每股按金一百圆,欲退出二股与人,即招出徐庆旺、郑天桃等合伙共业。徐庆浴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炳按资本金二百圆,应得二股;徐庆旺出资一百圆,应得一股;郑天桃出资本金一百圆,应得一股;合计六股,资本金六百圆正。自此各宜同心协力,勤勉经营,各再备出资本金,奖励各蔗佃多种,所有长利应照股份均分;倘或亏本,亦应照股份均出,各不得异言生端滋事。约至来年,廍部宜改换新甘成号,克振鸿图,生财大道,五谷丰登,甘蔗十分收成,此乃共同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合约字一样四纸,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即日徐庆旺备出资本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资本金一百圆,计二百圆正,面交徐庆浴、徐庆炳亲收足讫。批照。
再批明:从前家屋之申告书,系将徐庆浴之名申告。砂糖制造之申告书,系将徐庆炳之名申告。亦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理合声明。批照。
又批明:从前所有来往账项,除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而外,或欠人、或人欠,概系徐庆浴、徐庆炳之事,与徐庆旺、郑天桃无干。批照。
又批明:其各账簿、每年日清总簿、蔗种簿、砂糖制造卖渡诸账簿、并廍号印章,概行拟交徐庆浴收执;无论股内何人,要用之时,应当取出观阅,不得隐匿刁难。批照。
又批明:若有银项交涉所关之事,应当股内之人齐集立会,不得自由。批照。
又批明:所有被各蔗佃该欠蔗种金,概行载在蔗种簿,若有返还之时,应照六股均分,不得异言,批照。
又批明:每股各再备出资本金一百圆正,以便奖励种蔗及开榨使用诸费。即日徐庆浴备出金二百圆、徐庆炳备出金二百圆、徐虔旺备出金一百圆、郑天桃备出金一百圆,计共六百圆;总合计资本金一千二百圆正。批照。
光绪三十四年旧历戊申八月日
代书人黄和送
同立合约字人徐庆浴、徐庆旺、徐庆炳、郑天桃
第三十七章程
布屿拓殖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称为布屿拓殖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拟于斗六厅布屿堡大庄设置。
第三条:本公司以经营农业为宗旨。其开垦地二处列左:
一、于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受台湾总督府指令第一七四五号许可,斗六厅布屿堡番社庄、大庄、旧庄、草湖庄、猫儿干庄官有原野面积一千四百六十八甲九厘三毛六丝,豫约卖渡之件,系林月汀一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让与本公司。
一、于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四日,民殖第一四二五号许可,斗六厅西螺堡后港庄官有原野面积六十三万八千五百七十三坪,豫约卖渡之件,系李锦、李品三、李谋番三人名义,经于光绪三十四年月日卖渡于本公司。
第四条:本公司存立期限,拟自光绪三十二年七月起,至民国五年七月止,满十个年为定。但经本公司总员公议,得以伸缩期限。
第五条:本章程内无载明事项,须遵照台湾总督府法令以及本岛惯例办理。
第六条:本章程若由本公司总会股额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亦得改订增减。
第七条:本公司开垦地将来成功之后,各股主应照股份应得甲数匀配,肥瘦凭阄拈定,分割登记,永远各为业主。
第八条:本公司区域外附近田畑,如有收买,应由股主连名登记,将来分割即照股份之多少匀配。
第二章出资
第九条:本公司资本金总额十五万二千元,分作一千五百二十股,每股金一百圆为定。
第十条:本公司资本金不准挪用于公司以外事业,并不准诸董员私自挪用。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主姓名并股额开列于左:
一、五百股林月汀
一、二百七十股吴鸾旗
一、二百二十股林献堂
一、二百一十股林阶堂
一、二百股曾文川
一、一百股林瑞腾
一、二十股谢道隆
第十二条:本公司股金交纳日限,于事业着手前由公司长通知,须各于限日内缴,不得迟延。
第十三条:第一回股金交纳日限,定光绪三十二年八月末日,每股先缴纳金十五圆。第二回以后,由总会决议施行。
第十四条:股主接到股金交纳限日之通知,倘有过限不缴纳或缴纳不完者,每金一圆应贴日步六厘利息;若过限至六十日,则开临时总会收回股份,革除名籍。
第十五条:收回股份须配与股主内。
第十六条:各股主对股外人不准让与股份。若有不得已事由,应经总股员应诺,方得将股份让与他人。
第十七条:从新入股股主,应就其入股以前本公司所有债权亏款等并享利权,并任其责。
第三章董员及职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设公司长一名,应以出愿人任之;但将来有违背本章程之时,得由总会另选;然须得股额遇半以上同意,方可决议施行。公司长代表本公司,并主裁本公司营业一切事权。
第十九条:本公司设副公司长一名,任期定为二个年。总会选任之副公司长,帮办公司长之职务,又依时宜执行公司长之职务,并任其责。
第二十条:本公司自支配人以下,各使用人之任免、薪水、应酬等项,应由公司长裁定。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设监事四名,其任期定为一个年,总会选任之。
第二十二条:监事须随时查检本公司营业情形,并金银出入及一切账簿等项,兼监督董查勤怠,报明总会。
第二十三条:本公司设支配人一名。
第二十四条:支配人选任及解雇,须由本公司会议决议。
第二十五条:支配人应听公司长指挥监督,遵本公司业务范围内,经理一切事宜,亦由公司长任其责。
第二十六条:董员薪水应酬等,照总会决议施行。
第四章会议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会议分为二种:一曰通常会议;一曰临时会议。应由公司长于开议一礼拜前,详具要议事项,通知各股主。
第二十八条:通常会议定于每年二月八日开议,应报明营业情形,或豫定事业经费等项,并将事务如何整理、利益如何摊分、亏款如何填补、以及选举董员其它重要事项;一切均行议定。
第二十九条:临时会议若有紧急不可缓事宜,应由公司长邀股主二名以上,方得招集。
第三十条:本公司会议内应议决事宜,务有众股主过半到席,方得共决可否。所有决议事项,应登载决议录内,并由到议者署名盖印,以便保存为凭。
第五章计算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所有各项账目,每年分作前后期,由公司长决算,并造财产目录、货价对照单、营业报章、损益计算单、利益摊分案并带具账簿,以便总会时查检。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应造备股主姓名簿、出资金额簿、金银出入簿、土地台帐、其余营业内必要帐簿,不论何时,听各股主任便查阅。
第三十三条:本公司拟自开创垦地后在未成功期间内,并不摊分利益,以裕准备资本金。但遇资本十分充足时,得由总会决议,照股摊分。
第六章退股、革除以及解散。
第三十四条:本公司股主若因革除或让与者,即视为退股。若系本人死亡,得由承继人接承股份。
第三十五条:股主内若有退股或革除者,应就本公司归结账项,先行计算当时出资之率,退还几分;其余未归结者,应俟归结后方准退还。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若遇左列事故,即行解散。
一、本公司契约期限已满之时。
一、总股主情愿解散之时。
一、不能遂行本公司宗旨之时。
第七章印章
第三十七条:本公司印章如左:(略之)
第三十八条:前条内所有印章,系于本公司应享利权、应负责任一切文件内盖用。
但除本公司印存置本公司事务所,交支配人执掌外,其余应归各关系人自行保管,以专责任。
本公司总股主为后日恪守条约起见,议定章程计三十八条,合造具七部,各自署名盖印,每人各执一部存照。
斗六厅沙连堡林圯埔街百五番地林月汀
台中厅兴堡台中街土名新庄仔一番地之四十吴鸾旗
同厅猫罗堡阿罩雾庄土名阿罩雾一九五番地林献堂
同厅同堡同庄同番地林阶堂
同厅同堡同庄一三八番地曾文川
同厅同堡同庄二四七番地林瑞腾
同厅捒东上堡乌牛栏庄三百三番地谢道隆
第三十八合股字
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人张建生、游世清、黄则水、杨文桂、陈火等。窃闻:姚舜耕历山,遽尔千斯仓而万斯箱;伊尹耕有莘,倏然举为师而升为相。斯一人躬耕陇亩,可以致富亦可以致贵者,其遗风令人景仰而异以继述也。无如事业广大,犹恐独力难支,与其任一己以创造,而每见彼作此辍之形;孰若合数人以拓开,而愈着日新月盛之雅。直同乎周制一夫受田百亩,而与同沟共井之人,则通力合作而计亩均收之为愈也。爰是集合相议,将所要开垦土地者,先则记明地号,请官许可,继则鸠集资本,招佃拓殖。故举张建生、游世清、黄则水、杨文桂等出首联名,于光绪三十二年三月十八日,向官申请得文山堡新店河上流,北势溪北岸,土名四份仔公婆堪行堵烘仔脚熊空等处官有原野百二甲三分一厘七亳七丝,豫约卖渡前来开垦。及至光绪三十二年四月十九日,经蒙上官允准在案,自可任意垦耕,免致阻挠之虞。或开辟田园、或造作森林、或建筑家屋,各宜凛遵规则创建。倘开由田而园,不得相违以伤和气;开由林而屋,不得相嫌以致延迟。则同心协力,念创始之维艰,愿踊跃以从事;斯开垦速成,兆奕世而炽昌;报丈升科,追猗陶之富有;是生等之所厚望焉。合将所有多寡股份及开垦条约,逐一载明于后,并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一样五纸,编出仁、义、礼、智、信为号,每人各执一纸,永为子孙左券。
谨将所有多寡股份及开垦条约开列于左:
一、该垦地豫定按作一十二股摊分输出资本,以资垦事需用买受价格。其每股应输资本若干?不得豫定,须当于开垦着手以来,应当需用之际,不论多寡,即照十二股摊分,渐次输出,各宜听从其便,不得袖手旁观,任意推诿,致干垦事迟延。倘敢应需资本者,任其日征月迈而不支出,决将豫定所有股份即便拟为废业。至于日后垦成,亦不得与人争分,其股份公同。批照。
二、将豫定所有股分者中,选举一名为干事长,以便豫算开垦事业及指挥开垦程度。但或自雇人工,或被人请负,其使用费金须先与股内人等酌议,不得一人擅自主张。又宜选举一看为会计,以便整理关于开垦收支项目及设备账簿记载条项,以为来日备考。倘股内人等要检查者,须听从其便,不得刁难。又宜选举一名为干事员,以便监督开垦方法及工事。以上诸款,不论何人受其选举者各不得推诿,亦不得徒尚虚文,并无给与薪水饭食。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三、设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于开垦着手之时,应出资本以资开垦需费及杂用买受价格等费须当即备出者,则始也,十取出一二;继也,十取出三四;终也,则施延日久,而不肯全部支出,虽至于开垦成功,不特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不得与人分管其股份土地,且将所有取出多少资本金,亦定作为消灭,而不偿还。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四、设有豫定所有股份者中,自备工本前去开辟田园及栽植果子、杂物、树木、茶、籴等项,于分管前或要减价纳租,或要全部免租,须当与股份诸人相议承诺,不得擅自执行。至于分管之时,亦不得将自备工本开垦之地占定为所有股份额,须当与人分配,凭阄拈定。分得所有股份位置,亦不得令其偿还工本。倘敢故违,亦将豫定所有股份定作为废股,依照第三条办理。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五、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不得私自许出股份外之人插入暗股之份,自定位置开垦,强占为私有股份额;亦不得自定境界位置,私自许出佃人依例开垦,而阻碍股内开垦之奋发;且不得私自分定一位置境界给与他人,而损害股内事业之减少。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违背;倘敢故违,依照第三条中处理,并将所许外人使入境内垦耕者实时逐出境外,不论适宜有无?赔偿应归私许之人负担,不干股份内人等之事。此系公同酌议,不得有违。批明。照。
六、该豫定所有股份者中,于垦地内不得私窨虗堆及剪做坟茔;亦不得开场设赌,窝藏匪类;并不得私自毁损垦地内竹木、果子、杂物等项。以上诸款,各宜凛遵,不得有违;倘敢故违,公同酌议定以相当处罚。批明。照。
七、关于开垦者,不论何事,该股份内人等各宜相议妥洽,然后举行办理。至于举办之时,决不许悔恨交相为言于不平;设或有人胆敢反是,依照第六条处理,不得有违。公同批照。
八、张建生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游世清豫定所有股份二股,黄则水豫定所有股份二股,杨文桂豫定所有股份三股,陈火豫定所有股份一股;计十股。其余二股豫定为十股内人等共有业。自豫定以后,各不得争多退少股份。至于共有业,或照股份额多少摊分,或照资本金多少摊分均可;但欲照股份额多少摊分者,于资本输出之际,须由股份额多少摊出,不得不由股份额多少摊出。至于成功而后,即欲由股份额多少分管,亦不得使先输出资本之人与及其成之际,即将出资本金或收回,而由股份额多少分管,决宜照依本金多少前后分管。此系至公无私,不得有违。公同批照。
九、该受选举干事长及会计并干事员之人,决不得始也,承任其权柄;终也,逊谢其责成。务宜始终如一。虽至垦事成功而后,不论有无给慰,其勋劳者即听股份内人等酌议,决不得自请有大勋劳,而强使其慰劳。此系公同议举,不得有违。批明。照。
十、该垦地成功后,登录土地台帐业主权。倘仅登录出首禀请者之姓名,于分管之时,若将业主权移转申请书及诸证明愿书要捺各人之印者,务宜听从其便,不得延迟推诿。其移转费,即由临时酌议可也。但该分管,须就该垦地肥瘦照配,美恶相兼,高低延踏,拈阄为定,凭阄管业,不得纷更,致伤和气。批明。照。
十一、该股内编出兴业公司为公记,以凭与人交接及来往账项作为证凭。批明。照。
十二、该公记系交○○收存,不论与人交接之际,虽捺此公记,须再加接手出证凭之人私印,方得足以凭用;如违,亦作花印,不得凭用。批明。照。
十三、虽捺此公记及加接手出证凭之人私印,其事若非出于至公适宜,而私自与人诈称行为者,则捺私印之人自宜一力抵当,而诸股内人等决不肯坐受。此系公同酌议,勿违。批明。照。
十四、该股内人等系选举○○为干事长,○○为会计,○○为干事员。批明。照。
光绪年月日
同立合伙开垦合约字人黄则水、陈火、张建生、游世清、杨文桂
第三十九合股字(兼贌耕契约)
同立合约字人张济若、黄旺先、陈瑞山、商仪廷、庄建元、刘北鸿、刘澧芷等,今因公议各股向业主刘澧芷贌出凤山厅、维新里、竹仔港庄养鱼地,土名顶港仔塭,并塭界内一切大小冬田,限六个年为满:自光绪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国二年十二月止为满。其逐年贌税金,明约前四年,每年缴纳一千四百圆;后二年,每年一千六百圆。其每年税金按作二期分缴:前期定本年份四月冬收成后七月间缴纳一半额;后期定本年份十月冬收成后十二月间缴纳清楚,不得挨延短欠;如过期不缴,或缴纳不清者,听业主起耕。如年限未满,税金依约缴纳,业主亦不得起耕别贌他人。若遇天灾雨水崩塌塭岸,大伤损者,业主自佣工修筑;如崩塌小可,贌户自行修理。其塭按作十三股:业主刘澧芷议得二股、张济若得三股、陈瑞山得二股半、商仪廷得一股半、庄律元得一股、黄旺先得一股、刘北鸿得二股。其塭费及塭税按股均摊支出应用,逐年收成核算结册,除塭税、薪食、伙食、什费及各股资本母利外,如有盈余,抽一分赏塭长、书记、塭丁,其余按股分摊,年清年款。倘风火不虞,均系造化,即有蚀本,各股亦当照分摊出,不得异言。此系公议,合股共贌务期同心协力,始终如一。所有议定条款,逐条列后。恐口无凭,合立合约一样七纸,各执一纸为照。
计开:
一、该塭专卖,责成长年一人,各股宜公议选择,务必塭务熟识、诚实可靠之人,不得私执己见,擅自保荐。倘长年办理不善,各股公议退去,别举妥人。主掌账之人,仍照此议而行。
一、每股应出资本,如要买鱼苗、或筑岸、或缴税,须当照份摊出。将来结账,各股资本金每月每圆议贴利息二钱;本多者得利亦多,本少者得利亦少,各无异言。
一、应支出资本,或有金额短少支出不足者,股内不论何人,于应额外多少支出应用者,将来算账,仍照前条一律算利,一照公平。
一、各股支出金额以后,塭内开费出入款项,议由张济若专责,务要逐条报账,以凭核算。
一、该塭收成时,若有收入金额,亦交张济若收掌,每年按作三期分与各股资本:本年十二月半一期,越年二月半一期,三月终结账明白一期。年清年款,不得留存,以致积欠久缠难算。但结账后,后年塭内应开资本,每股应开若干?亦当随时支出交张济若收掌,以待临时应用,免得缺乏。
一、各股应得股份,不得私招他人合伙,亦不得将股字让与他人。如或不愿合股,公议分归股内承坐。
一、该塭每年收成若干,议定旧历越年三月终算扫摊各股在本母利,并将结册交各股,不得将项别移,亦不得于应摊额外支该项;如有此情,均由掌银者是问。
一、鱼塭及水田贌限以光绪三十四年一月起,至民国二年十二月止。其田以四月冬及十月冬为一个年,其塭内鱼虾,于制限之年十二月间收成,未清者再宽五十日,自当扫清交还,不得挨延。
光绪三十四年月日
凤山厅维新里竹仔港庄番地同立契约字人张济若台南厅台南市(元会境街)乙二百二十八番地同商仪廷即朝凤凤山厅仁寿上里阿公店街番地同黄旺先台南厅台南市(总赶宫街)丙一○五四番地同庄律元即再兴同厅同市街同番地同陈瑞山盐水港厅铁线侨堡八老爷庄番地同刘北鸿同厅同堡查亩营庄番地同刘澧芷
·第二节财本簿、结账簿及结册
第一财本簿
镒美号同治二年吉置
张印妹记癸亥年
六月十四日抄薪金共来在本佛四百元;
腊月二十九日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百两);
甲子年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一.五三五五三(百元),平一.○七四八七(百两);
乙丑年结账簿对来得利佛二.七五二三一(百元),平一.九二六六二(百两)
丙寅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六.二(分);
丁卯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三.八一二(两);
癸亥年腊月二十九日对日清簿开去得利佛一.六(百元),平一.一二○(百两);
丁卯年腊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
四.二○六四五(百元),平二.九四四五一五(百两);
(中略)
庚子年腊月二十九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三.○(百元),平二.一○(百两);
(中略)
戊寅年对结账簿开去蚀本平六.七六九(十两);
戊辰年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一.八六六五(百两);
己已年同同平二.○七一四八(百两);
庚中午同同平二.一一(两);
辛未年同同平一.一八七六四(百两);
壬申年同同平一.九九九九三(百两);
癸酉年同同平五.八六○七(十两);
甲戌年同同平一.二二三二二(百两);
乙亥年同同平一.三一七七五(百两);
丙子年同同平一.八三二(百
共平一.一五八九四一五(千两)。
辛巳年蒲月初八日分去钱银等列左:
一、分去货共佛银二.一九四六二(百元),八折佛银一.七五五七(百元);
一、分去家器八.一八三(十元),七折佛银六.○七七(十元);
一、分去菁靛四.一九五(千斤),七折佛银一.八七七七五(百元);
一、分去大皮九.二二(百斤),七折佛银四.一四九(元);
一、分去粉浆四.六(百斤),七折佛银一.一五(十元);
一、分去牛胶十斤,七折佛银六.○(角);
一、分去大柴七.五一(千斤),七折佛银一.七二七(十元);
一、分去焿■〈火它〉双天一.一四(百斤),七折佛两);
丁丑年同同平三.○一九三(十两);
已卯年同同平四.二六九五(十两);
辛已年五.○八(百两)对结账簿分来得利平三.一○四(十两);
又抽出成美在本得利平三.七五三五(百两),三股均分每平一.二五一一七(百
两)。
共平二.一三六一九五(千两)。
张印庆余堂即荣文老(辛巳年)
银九.一二(元);
一、分去城内处各庄埔头账一.七五(百元),二折佛银三.五(十元);
一、对薪金簿过去二折佛银三.七○一四二(百元);
一、对成美号抽出在本得利分去二折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
又去佛银二百零元八角零七厘,平一.四○五六五(百两),二折佛银二.○○八○七(百元);
又去钱四千五百六十文,二折佛龈三.五(元)。
共佛银一.三九五五○六二(千元),平九.七七二五二(百两)。
以上二段共平二.一三六一九五(千两)。
闰七月十四日对薪金簿结来在本佛一千一百二十元;
壬午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一.四五六一(十元);
(下略)
共佛银二.七八○八七七(千元)。
筹除得利以外结在本佛银一.五(千元)。
庚寅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二.一八四一(百元);
辛卯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六.一八四八九(百元);
壬辰年对结账簿来得利佛银六.九一八七(百元)。
共佛银三.○二八七六九(千元)。
丙戌年腊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八.四二○二五(百元);
已丑年同同同四.三八八五二(百元)。
共佛银一.二八○八七七(千元)。
壬辰年腊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六.九二四八八(百元);
又分去货佛银一.二五四二六(千元),八折佛银九.○○三四(百元);
又分去家器佛银一.六四六四八(百元),
七折佛银一.一八○五四(百元);
又分去菁靛一.九八五(千斤),七折佛银一.二五○五(百元);
又分去大皮三.七六(百斤),七折佛银六.○四八(元);
又分去粉浆二.八八五(百斤),七折佛银四.六一六(元);
又分去牛胶八.○(斤),七折佛银六.四(角);
又分去菁靛双天六.二(十斤),七折佛银五.五八(元);
又分去各店本街埔头账佛银三.四三八四九(百元),二折佛银六.八七七(十元);
又分去染人家线工佛银一.八九(十元),二折佛银一.三二三(十元);
又分去银平七.○(百两),二折佛银一千元;
又分去钱一百千文,一.一五折佛银八.六九五九(十元);
又分去银平四.○三三五(十两),佛银五十元五.七六二一(十元);
又分去钱六.二四二(千)折佛银六.二九七(元)。
共佛银三.○九五六九三(千元)。
第二财本簿
尤朝木老(癸巳年)
元月二十五日来财本银一百元平七.一四(十两);
花月二十五日来财本银一百元平七.三三五(十两);
(下略)
共银平二.一○(百两)。
乙未年终结算应得利银三.八○七八(十元)平二.六六五四(十两);
丙申年终结算应得利银八.三四五三(十元)平五.八四一七(十两);
(下略)
共本利平四.四四七六一(百两)。
辛丑元春承庚子交开账侵支去佛银二.一七六六(百元);
辛丑梅月初五日抽去本利银平二.一九(百两)、佛银三.一二八五七(百元);
又对胜利过去佛银八.六八六(十元);
又对代还泉成利息平一.二六(十两)、佛银六·八(十元)。
共抽去本利银六.八五三七七(百元),平四.四四七六一(百两)。
至此本利银齐抽出清楚完讫。
即收来抽股份银字一纸在照。
长美(癸巳年)
元月二十五日来财本银一百元、平七.一四九(十两);
花月初七日来财本银一百九十二元、平一.三九八三(百两);
同二十三日来财本银四百元、平二.八○四八(百两);
五月初八日来财本银九十八元、平六.八八五八(十两)。
共银平五.六○三八(百两)。
兴记(丙申年)
五月二十七日来财本银二百十八元、平一.五三五四(百两);
又抄浮三.一六百两、来财本银二百七十二元、平一.九六四六(百两)。
共财本银平三.五(百两)。
至年终结算应得利银一.二三四三三(百元)、平八.六三九六(十两);
丁酉年终结算应得利银九.三三八四(十元)、平六.五三六八(十两);
(下略)
共本息平六.五七七七九(百两)。
辛丑元春对潜兴承庚子年终结侵去平六.五五九九(十两)。
共平六.五五九九(十两)。
对除开支外,尚存来本息平五.九二一八(百两)、伸八.四五九七一(百元)。
壬元春结辛丑得利应份来银九.四二九四(十元)。
共本息银九.四○二六五(百元)。
壬元春开支对潜兴承辛丑过去二.三一八二(百元)。
共二.三一八二(百元)。
筹除开支外,在来本息银七.○八四四五(百元)。
癸元春结壬寅应分来长息银九.四二八四(十元)。
共本息银八.○二七二九(百元)。
癸元春开支对潜兴承壬寅过去银一.八九三(百元)。
筹除开支以外,结在本息银六.一三四二九(百元)。
甲元春结癸卯应分来长息银三.二九三五(十元)。
第三之一财本簿
涌馨号光绪丙子年录乙亥年生理总目列明:
其中记过来往账去得利佛银六.○(十元):
振芳记过来往账去得利佛银六.○(十元);
雄记过来往账去得利佛银三.○(十元);
(中略)
掌记过来往账去得利佛银一.五(十元)。
共分得利佛银三.一五(百元)。
其中记在本佛银二.○(百元);
振芳记在本佛银二.○(百元);
雄记在本佛银一.○(百元);
(中略)
掌记在本佛银五.○(十元)。
共在本佛银一.○五(千元)。
丙子正月初三日承存结簿算得利四.六四六六七(百元)。
对除外,尚存有在本佛银一.一九九六六七(千元)。
其中记在得利银二.八五○八(十元);
振芳记在得利银二.八五○八(十元);
雄记在得利银一.四二五四(十元);
(中略)
掌记在得到银七.一二七(元)。
共存得利银一.四九六六七(百元)。
丁丑年正月初三承存结账得利银六.九二三一(百元)。
其中记抽去得利银八.○(十元);
振芳记抽去得利银八.○(十元);
陈雄记抽去得利银四.○(十元);
(中略)
黄掌记抽去得利银二.○(十元)。
共分去得利银四.二(百元)。
对除外,尚长存得利银二.七二三一(百元)。
其中记在得利银五.一八六八(十元);
振芳记在得利银五.一八六八(十元);
陈雄记在得利银二.五九三四(十元);
黄掌记在得利银一.二九七(十元)。
共存在得利银二.七二三一(百元)。
连上年共存长得利银四.二一九七七(百元)。
戊寅年元月初三日承存结算簿来佛银六.九七二六三(百元)。
林其中记过来往账抽去得利佛银一.○(百元);
林振芳记过来往账抽去得利佛银一.○(百元);
陈雄记过来往账抽去得利佛银五.○(十元);
(中略)
黄掌记过来往账抽去得利佛银二.五(十元)。
共分去得利银五.二五(百元)。
对除外,存长得利银一.七二二六三(百元)。
林其中记在来得利银三.二八一二(十元);
林振芳记在来得利银三.二八一二(十元);
陈雄记在来得利银一.六四○六(十元);
(中略)
黄掌记在来得利银八.二○三(元)。
共存长在得利银一.七二二六三(百元)。
连上年共存得利银五.九四二四(百元)。
立退股生理抽回本母利银字人林在矣,情因前年间有备佛银二百大圆,与涌馨号连财合本,振作■〈觱〉铺生理,逐年所有得利银圆,年清年款,俱各清楚明白,账簿记明。至癸巳年正月结算,并无得利,以章愿将生理股份货项数目、瓦店家器一尽抽回,将在本母利银二百九十大圆抽回,过在来往账算完,找清明白,日后涌馨号生理或得失荣枯,或一本万利,与在矣无涉。口恐无凭,立过股生理抽回在本银字,批明在簿,存照。
批明:在矣即日抽回生理股份银二百九十大圆,过在来往账算明找完。批明。
光绪十九年癸巳七月日
知见游鳞瑞
批笔廖镜堂
经收银林以章
第三之二结册
涌馨号光绪甲午年元月初三日录算癸已年终生理结数列明:
一、存现货底四.二八四九六(百元),八折实银三.四二七九七(百元);
一、在庄数八.八二八四(百元),一折实银八.八二八(十元);
一、存诸伙交关侵欠银七.四三一六四(百元);
一、存魏孔招借项银一.二○(十元);
一、存砙店透落按银三.○(百元);
一、存家器按银四.五(十元);
一、存大猪七只按银五.五五(十元);
一、存现仓万榖一.○二四(百石),按失仓五.○石,折实九.七四(十石),一.三六四九(百元);
一、存柜内现洋银一.三○(十元);
一、存柜内清钱五.二五千、次钱六.五千、时钱五.一八七三万,共银四.三九八(十元)。
计共银一.七八○二一一(千元)。
一、结去岁诸伙在来财本银一.二三一四九三(千元);
一、结去岁诸伙在来货项银四.七九六一二(百元)。
计共银一.七一一一○五(千元)。
对除外,仍有得利银六.九一○六(十元)。
第四财本簿
林印汝言记(己亥年)
己亥年结缺资本银七.二九一(元)。
共银七.二九一元。
蒲月就簿对来往簿过来财本银一.○(百元)。
共银一.○(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九.二七○九(十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一.七八一八(十元)。
共银一.七八一八(十元)。
庚子年终结应得利银二.五一○九(十元)。
共银一.一七八一八(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辛丑年终结来得利银四.五一九五(十元)。
共银一.四五一九五(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五.四八(十元)。
共银五.四八(十元)。
壬寅年终结来得利银五.四八(十元)。
共银一.五四八(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就簿对来往簿过去银三.一五六(十元)。
共银三.一五六(十元)。
癸卯年终结来得利银三.一五六(十元)。
共银一.三一五六(百元)。
对除以外,尚在资本银一.○(百元)。
第五财本簿
总爷街吴裕兄(甲辰年)
正、初四日来财本龙银一.○(百元);
初七日来财本龙银一.○(百元);
二十八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中略)
十一、十四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总爷街吴立轩(甲辰年)
四月十六日去龙银三.○(百元)。
正、初二日来财本龙银一.○(百元);
二十五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三十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二、二十六日来财本龙银一.○(百元)。
总爷街吴汝勋(甲辰年)
四月十六日去龙银三.○(百元)。
正、初十日来财本龙银一.○(百元);
二、初八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十三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三、初九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十四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东门街吴汝祥(甲辰年)
正、十七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二十三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二、初六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三十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观音亭街吴重璋(甲辰年)
正、二十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二十七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二、初十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三、初一日来财本龙银五.○(十元)。
第六结帐簿
咸丰己未年录戊午条目:
一、承欠账:
科啤士结该银平二十五两八钱八分;
港源兴结该银平五十一两九钱二分二厘;
(中略)
磁启盛结该银平二两二钱四分;
镇守兄结去利息平三十四两五钱六分;
本用记结去利息平四十七两五钱二分;
本荣庆结该银平百三十二两三钱二分五厘;
本敬记结该银平二十六两七钱一分;
又结薪金银平三十九两六钱;
本云记结该银平四百三十七两四钱八分三厘;
又结薪金银平一百零五两六钱;
本义教结该银平二十七两七钱二分;
本秉记结该银平三十一两八钱六分七厘;
(中略)
本光罗结薪金银平十五两八钱四分;
本实哥结该银平一两五钱八分七厘;
又结薪金银平五两二钱八分;
本钳哥结薪金银平三两五钱;
店税结去银平八十四两七钱;
福食结去银平二百十三两七钱七分;
什费结去银平百七十四两五钱五分六厘;
公费结去银平三十两零一分六厘;
家器结该银平八十两八钱九分八厘;
云记荫份结该银平四百十四两。
共银平一万三千七百十二两八分八厘。
一、存现银二.○三三五(千元),计平一千四百三十七两八钱六分;
六、五两一、存元宝玖只平四.五五○五(百两),伸平四百八十四两六钱二分八厘;
一.五千一、存现钱八.七一二七(万文),折平五十八两一钱四分五厘;
一、存金犮仔作二.五(十角),折平二两五钱一分五厘;
一、存复德五色大花二.五(十疋),折平八十九两六钱三分八厘;
一、存英标本洋二.六(十疋),折平五十四两六钱;
一、存德记二.四(十描)本洋一疋,折平一两二钱六分七厘;
一.○八(十元)一、存科啤软花三包净八.八七二五(百斤),并用平百四两一钱三分八厘;
一.六七(十元)一、存科啤硬花一包净一.九七(百斤),并用平二十四两六钱一分五厘;
一、存德记二白棉三.二(十包),计的平二百四十六两;
一.五五五(十元)一、存德记一.三九(百庄),软二.三(十包),净六.五九○六六(千斤),并用平七百五十六两零六分五厘;
一、存寄漳顺记海紫泡净一.○九一五(百斤),平十一两六钱二分四厘;
三.七(十元)一、存寄和记升庄幼号纱三包半,并用二百七十七两五钱三分;
一、存寄德胜馆联手三七澳布拾同,平七十七两五钱一分二厘;
一.九(元)一、存寄典益发米净三.○九二二(百担),七三平四百二十八两八钱八分八厘。
共银平四千零五十五两零二分五厘。
二共计平一万七千七百六十七两三钱一分三厘。
一、承在账:
岛德记米结在银平二千三十一两六钱;
又一.五(千庄)布用,结在银平四两五钱六分三厘;
又对阿哥结在银平二十三两七钱二分五厘;
又鸦片结在银平九百七十七两九钱五分九厘;
又旧公一箱结在银平五百二十九两二钱五分;
又一百庄软花结在银平一百四十九两二钱三分四厘;
又一百三十庄,软花结在银平七百四十八两一钱三分二厘;
又藤仔结在银平二百二十八两二钱四分二厘;
又带用缎面西洋结在银平二百三十八两五钱八分六厘;
又二千庄洋带用结在银平五百二十三两七钱五分;
又印花西洋结在银平七十七两一钱五分;
又二千庄洋带用结在银平八百五十七两八钱八分;
(中略)
本顺隆结在本银平八百二十八两;
本受记结在本银平八百二十八两;
本锡记结在本银平四百十四两;
(中略)
店税结在银平七十九两二钱四分三厘;
承乙卯年结在得利平千零零四两七钱五分四厘;
承丙辰年结在得利平四百五十八两五分四厘;
承丁巳年结在得利平千零十三两八钱一分九厘。
合共银平一万六干一百二十六两四钱五分六厘。
对除,剩得利平一千六百四十两八钱五分七厘。
一、开捐输盐局去银平一百十七两三钱;
一、开埕协成去银平五两六钱五分四厘;
一、开漳顺成去银平三两八钱二分四厘;
(中略)
一、开玉州森舵去银平四两九钱四分;
一、开应阵兄去利息银平二十六两四钱一分八厘;
一、开镇守兄去利息银平三十四两五钱六分;
一、开用记去利息银平四十七两五钱二分;
一、开敬记去薪金银平三十九两六钱;
一、开云记去薪金银平一百零五两六钱;
一、开振记去薪金银平五十二两八钱;
一、开义教去薪金银平二十七两七钱二厘;
一、开秉记去薪金银平三十九两六钱;
一、开寿记去薪金银平十四两五钱六分;
又,侵去银平百七十四两九钱七分五厘;
一、开富珍带侵去薪金银平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一、开清池去薪金银平二十三两七钱六分;
一、开店税去全年银平八十四两七钱;
一、开福食去全年用银平;
一、什费去银平一百七十两;
一、开公费去银平三十两零一分六厘。
共银平一千三百七十四两九钱四分六厘。
再除外,剩来实得利银二百六十五两九钱一分一厘。
第七结册
兹将乙巳年结来往货件及资本借项家器列左:
店口染房货底九折实银二.四八四三三(千元);
上等账一.二(十条)计共六八银五.五九八七五(百元);
中等账七.○(十条),六八银一.五五八七九(百元),五折实六八银七.七九四(十元);
下等账六.○(十条),六八银四.二三三二四(百元),一折实六八银四.二三三二(十元);
现金二.六四(元),折六八银二.九一二(元);
现钱二.五八二(千),折六八银一.七七九(元)。
共六八银四.六九一(元)。
营业什费计共六八银三.○二三四(百元);
借项利息计共六八银一.五七(百元);
大柴集计共六八银四.四六三三(十元);
白米集计共六八银七.八五八(十元);
店税集计共六八银九.六(十元);
福食集计共六八银一.五四(百元);
薪金集计共六八银五.四六(百元)。
共六八银一.三七八五五三(千元)。
合共计六八银四.五四七八二四(千元)。
日春号结来资本六八银三.四一○二(百元);
林大鼻结来资本六八银四.○(百元);
张乃邦结来资本六八银三.一三一七(百元);
郑荣祥结来资本六八银一.七○五一(百元);
孙玉云结来资本六八银一.一九三五七(百元);
协顺号结账借项六八银三.○(十元);
(中略)
吴福记结来货项六八银五.○(十元);
(中略)
林大和结来会项六八银六.○(十元);
(中略)
陈尾结来店税六八银一.○(十元)。
共六八银三.四四六八五八(千元)。
对除外,结得毛利六八银一千一百元九.六六角。
一、存旧家器六八银二.二○八(百元),四折实六八银八.八○八(十元);
一、存新松梧桶二个实六八银二.八(十元)。
共六八银一.一六○八(千元)。
承甲辰年结得利六八银七.九七二九(十元);
一、开店口染房诸费六八银一.三七八五五三(千元)。
对除以外,结不敷去六八银二百四十一元二.三六角。
第八结册
兹将录存货底家器欠账及日清尾现银钱等列明于左:
一、存货底计银三.二四一五五七(万元),按作八折实银二.五九八○四五(万元);
一、存家器计银八.一五七(十元),接作五折实银四.○七八五(十元);
一、存外埔头欠账计银一.一五五三○七(万元),按作五折实银五.七七六五三(千元);
一、存本港诸欠账计银一.三九九四(百元),按作五折实银六.九九七○(十元);
一、存配交安海协德一五二天螺米二.五(十石),本银一.○一○一○(百元);
一、存配交内河金吉春随船一五二天螺米十石,本银四.二六○五(十元);
一、存长裕号结侵去银一.九一七四○三四(万元);
(中略)
一、存店压地银二.○(百元);
一、存猪一只本银五.五(元);
一、存日清尾现计平一.三九七八五(百两),七分伸银一.九九六九(百元);
一、存日清尾现钱计一.五八三八(十万),一.一折银一.四三九三○(百元);
一、存一五七天青糠一.五(百包),本银六.六三(百元)。
计十八条共银五.二九九三七○(万元)。
一、录什费薪金福食店厨税挑儎工计银一.○○○九六二(千元);
一、录帕尾溢银平一.一六七五(百两),七分伸银一.六五九六○(百元)。
合共二十条计银五.四一六○六二二(万元)。
兹将开薪金、什费、福食、捐金、店桃税、挑儎工等列明于左:
一、开墙记薪金十三个月银一.三○(百元);
一、开石信薪金十三个月银六.五○(十元);
一、开登贤薪金十三个月银五.八五○(十元);
(中略)
一、开什费全年计银一.七四六(百元);
一、开福食全年计银一.八一三○八(百元);
一、开挑儎工全年计银六.八一一四(十元);
一、开布郊圣母捐金银一.三(十元);
一、开遂丰店税全年计银一.二○(百元);
一、开厨税全年计银三.○(元)。
计十七条共银一.○○○九六二(千元)。
一、开过帕尾溢银平去银一.六五九六(百元)。
合共银一.六六九二二(千元)。
筹除开费以外,尚存佛银五.二九九三七(万元)。
兹将诸交关结在来银列明于左:
一、东和号结在银三.一○六五七(千元);
一、泉成号结在银三.○二二一四(千元);
(中略)
一、性老结在银二.二八三九二(千元);
一、金义和结在银一.七五七(十元)。
计十条共银一.一九一六五二(万元)。
筹除还欠他人以外,尚存实银四.一○七七一(万元)。
兹将诸东家在财本列明于左:
一、遂丰号在财本银一.○(万元);
一、益源号在财本银五.○(千元);
一、和兴号在财本银五.○(千元);
(下略)计八条,共财本三.六○(万元)。
筹除财本银以外,结长利银五.○七七一八(千元)。
一、控墙记荫份加一抽去银五.○七七一(百元)。
筹除扣荫份抽以外,结长实银四.五六九四七(千元)。
作三十六股均分,每股应得利银一.二六九二九(百元)。
一、逐丰号十股得利银一.二六九二九(千元);
一、益源号五股得利银六.三四六四(百元);
一、和兴号五股得利银六.三四六四(百元);
(下略)
计三十六股,共得利银四.五六九四(千元)。
上下符合
墙老照丙申年元春结奉
第九结册
庚子年春历结戊戌并已亥冬结
兹将所存货底、现钱、家器及诸东财本并交关该在账项列左:
一、存货底共银九.○九○○二(百元),九折实银八.一八一(百元);
一、存埠头本港共该银七.一九二六七(百元),五折实银三.五九六三三(百元);
一、存家器的银六.五三一(十元),八折实银五.二二四八(十元);
一、存日清尾分一.六二二八(万文),一○折实银一.五四五五(十元);
一、存复丰该货计的银九.四八○九(十元);
一、存谦记该货计银三.五七四(十元);
一、存伙食米杂费集共计的银三.七九○九(百元);
一、存柴草薪金集共计的银二.九六九六九(百元);
一、存店税全年计银一.二(百元);
一、存公学校营业金长兴抽分计银一.○八七五七(百元);
一、存煌记支利息计银九.六(十元);
一、存店中伙记结侵计银五.六六九九(十元)。
以上一.二(十条),统共银二.四三三五(千元)。
对除以外,结蚀去佛银六.八一(百元)。
一、开伙食米什费计银三.七九○九(百元);
一、开柴草计银二.二一九六(十元);
一、开薪金计银二.七四七七三(百元);
一、开公学校计银七.八二三(元);
一、开营业牌税的银一.○○九三五(百元);
一、开店税全年计银一.一(百元);
一、开还煌记利息的银九.一(十元)。
以上七条共银一.○○○八一七(千元)。
再对除合开费以外,结蚀本去银一.六八一八一七(千元)。
作一.一(千元)均分,每百圆应蚀亏去银一.五二八九二(百元)。
一、谦记戊戌、巳亥二冬,结蚀亏银九.一七三五二(百元);
又应该货项银三.五七四(十元)。
共佛银九.五三○九二(百元)。
一、谦记结在财本银六.○(百元)。
共银六.○(百元)。
对除以外,蚀亏侵去银三.五三○九二(百元)。
一、筹记戊戌、已亥二冬,结亏蚀银七.六四四六(百元);
又应该货项计的银九.四八○八(百元)。
共佛银八.五九二六八(百元)。
一、筹记结在财本银五.○(百元)。
共银五.○(百元)。
对除以外,蚀亏侵去银三.九二六八(百元)。
筹记台电庚子年二月十五日解账册。
第十结册
兹将仁山、义山戊戍连己亥生理长缺开费等列左:
一、收仁山盐集长息银八.七四九九(百元);
一、收仁山螺米集结长息银一.七九三二(十元);
(中略)
一、收仁山生粇集结长息银二.六四八一(十元);
一、收仁山戊巳薯签集结长息银二.六九三一(十元);
一、收仁山对清芳贴戊巳厝税银九.六○(元);
一、收仁山配台北轻货结长息银五.一○(元);
一、收仁山戊巳盈余尾长银二.一二八(元)。
以上共长银一.九八八六九(千元)。
一、收义山水油集结长息银五.五(点);
一、收义山松香集结长息银二.八六(角);
一、收义山葱种集结长息银一.七七五(元);
一、收义山盐集结长息银七.四八六(十元);
一、收义山栈来往数结在返长银二.五五○二(十元)。
以上共长银一.○二四七八(百元)。
二大码统共长银一.二○一三四七(千元)。
一、开仁山配台北重儎结缺本银一.一四一二(十元);
一、开仁山蕉袋集结缺本银二.○○一(元);
一、开仁山修理后宅栈间去银一.三四一二(十元);
一、开仁山还新安厝税去银一.四一六一(十元);
一、开仁山还鐤舍戊巳厝税去银四.三二(十元);
(中略)
一、开仁山己亥营业户口税二.五元六.○角一一二申银三.四七(元);
一、开太岁戊戌薪金去银五.一四(十元);
一、开仁山误收花银一元平七.○分申银一.○(元)。
以上共去银四.三○七六八(百元)。
一、开义山福食杂费去银五.六五四一(十元);
一、开义山还挑盐并轻货工银二.七一一三(十元);
一、开义山宋光集结蚀本银六.○八七(元);
一、开义山却记薪金去银一.八一五八(十元);
(中略)
一、开义山栈福食什费去银三.八八(元);
一、开义山栈对一奇筏工螺米二.四四石银八.○(元);
一、开义山全年帕尾不敷银三.○一○(元)。
以上共去银一.八三九三五(百元)。
二大码统共去银六.一四七○三(百元)。
对除外,核实尚结长银五.八六六四四(百元),作对半均分每应得银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谨将诸东财本及得利列明于左:
一、德馨堂在财本平三.一六八三(百两)申银四.五二六一四(百元);
一、承内篇应分戊已长息银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一、古山号在财本平三.○九○四四(百两)申银四.四一四九一(百元);
一、承内篇应分戊已长息银二.九三三二二(百元)。
统共结在母银八.九四一○五(百元),利银五.八六六四四(百元),合共母利银一.四八○七四九(千元)。
兹将在欠数及日清尾银钱列明于左:
一、淑记结在银二.○一八(元);
一、成记结在银一.五九八(元)。
共在银三.六一六(元)。
一、古山号结侵平四.二四○三(百两)申银五.七四八六(百元);
一、德馨堂结侵平三.五五○三九(百两)申银五.○七一九八(百元);
一、者哥结欠银八.六九四(元);
一、鐤舍结欠银二.五八三九(十元);
(中略)
一、日清尾存银一.二九(百元),平八.二○一三(十两),申银一.一五七三二(百元);
一、日清尾存小钹四.四一五(百角),一一二,申银四.九四四八(十元);
一、日清尾存分一.一六九(万文),一一折银一.○六二七(十元);
以上共银一.三六九八八五(千元)。
一、义山存裕合结欠银五.六六四(元);
一、义山存崇庆结欠银一.○三四(元);
(中略)
一、义山存失螺米一.一五○四(十石)银四.二一五(十元)。
以上共的银一.一四四八(百元)。
二大码统共银一.四八四三六五(千元)。
对除外,核实尚存本利银一.四八○七四九(千元)。
内外符合
古宝山号照已亥花月终结
第十一结册
谨将己已年终所有货底家器后坊作料诸账项现金龙现纹钱及应开诸费列明:
一、有货底共龙三.五○二七九九(千元),按九折实龙三.一五二五一(千元);
一、存家器共龙二.二二三(百元),按八折实龙一.七七八四(百元);
一、存后坊作料按实龙八.五二五(百元);
一、诸伙及店厝主侵去龙一.四六○二(百元);
一、交关诸号及贩客该龙二.五二三七六(百元),按八折实二.○一九(百元);
一、人家各账项该龙四.八七一八(十元),按六折实二.九二三(十元);
一、草清尾存现金龙七百九十二元,七.九二(百元);
一、草清尾存现金龙二百七十一角,二.七一(十元);
一、草清尾存现分三.八一三(千),龙三.○(元);
一、号内应开前坊诸伙薪金龙四.○一五(百元);
一、号内应开后坊司阜薪金龙一.八七八(百元);
一、号内应开店厝税共龙一.○一(百元);
一、号内应开诸费共龙五.一三八一(百元)。
以上计一.三(十码),共龙六.五八六二一九(千元)。
计将诸东翁所来在本银列明:
一、洽顺记来在本龙银二千元;
一、魏池记来在本龙银六百元;
一、振家记来在本龙银四百元;
一、金振兴记来在本龙银四百元;
(下略)
以上计来在本龙银四千六百元。
计将所在来账项列左:
一、吴脚■〈女只〉在来母龙银一.○(元);
一、振家记在来龙银六.八七七一(十元);
一、河涛记在来薪金龙银五.七八二(元)。
以上三码,计在来龙一.七四五五三(百元)。
对除外,得虚银一.八一一六六六(千元)。
计将号内所开薪金店厝税及诸费列左:
一、开出前坊诸伙薪金共龙四.○一五(百元);
一、开出后坊司阜薪金共龙一.八七八(百元);
一、开出店厝税共龙一.○一(百元);
一、开出诸费共龙五.一三八一(百元)。
以上所开出共龙银一.二○四一一(千元)。
除外,得利实龙六.○七五五六(百元)。
一、树记荫份加一抽应扣龙六.○七五五(十元)。
再筹除外,得利来实龙五百四十六元八.○一角。
订明得利按就本均分,每百元应得龙十一元八.八六角。
一、洽顺记来在本银二.○(千元),应得利龙二.三七七二(百元),合本利龙二.二三七七二(千元);
一、魏池记来在本银六.○(百元),应得利龙七.一三一六(十元),合本利龙六.七一三一六(百元);
一、振家记来在本银四.○(百元),应得利龙四.七五四四(十元),合本利龙四.四七五四四(百元);
(下略)
计共本利龙银五.一四六八(千元)
锦乡记收照乙巳年终解册
第十二结册
谨将光绪三十一年岁次乙巳诸集侵缺并开销等费胪列于左:
一、组合费结长来利龙六.九八七大(十元);
一、米集结长来利龙一.一一○三七二(千元);
一、仲费集结长来利龙三.○四一九(十元);
一、轻儎号头集结长来利龙三.○九五九五(百元);
一、棉花集结长来利龙五.四九九(元);
一、利息集结长来利龙九.七二二四(十元);
一、旧冇数集结长来利龙五.一四八二(十元)。
以上七码,共来利龙银一.六七四四六七(千元)。
一、杂货集结缺去本龙一.六三三四(十元);
一、杉木集结缺去本龙六.九九六九(十元);
一、蕉袋集结缺去本龙二.○一七八(十元);
一、重儎号头集结缺去本龙一.四九一一一(千元);
一、银水集结缺去龙五.一二五九(十元)。
以上五码,共缺去本龙一.六四八八五(千元)。
对除缺本以外,结长来利龙银二十五元六.一七角。
一、收义益义顺本年结册长来龙二.三六一(十元);
一、收帕尾盈余长来利龙四.七三○九(十元)。
以上三码,共来利龙银九.六五三六(十元)。
一、栈税集结还去龙一.四○(百元);
一、电信费结开去龙二.五○七七(十元);
一、捐金集结开去龙一.五七八六(十元);
一、铺派营业集结开去龙一.八四二九三(百元);
一、应酬集结开去龙三.六三六七(十元);
(中略)
一、家器集买龙五.五四八四(十元),开五折龙二.七八四二(十元);
一、冇数集被候讨交关四.四(十条)一.三二四三八四(千元),七折开龙九.二七○六九(百元);
一、开重儎号头存七号配米四.七(百石)二.一九○九(千元),一折开龙二.一九○九(百元);
一、开贴神助支理汉阳丸仓口二去年薪金龙四.○(十元)。
以上一.四(十码),共开去龙银二.五五九三一六(千元)。
对除长利以外,结缺去本龙银二千四百六十二元七.八角。
作十三股均开:
老泉得三股,应开去缺本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赵振顺三股,应开去缺本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下略)
共开去缺本龙二.四六二七八(千元)。如数缴入财本簿矣。
兹将诸股东资本及开缺本目录列左:
老泉得结在来资本龙一.六九一三六七(千元);
老泉得对本年开去缺本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对除缺本以外,实结在来资本龙银一千一百二十三元三.三点。
赵振顺结在来资本龙一.六九一三六七(千元);
赵振顺对本年开去缺本龙五.六八三三四(百元)。
对除缺本以外,实结在来资本龙银一千一百二十三元三.三点。
嘉谟记结在来资本龙五.六三七八九(百元);
嘉谟记对本年开去缺本龙一.八九四四四(百元);
(下略)
以上六码,共在来资本龙银四千八百六十六元四.七八角。
与外符合
兹将诸交关在米项目录列左:
四七老泉得在早米九.八二八(石)估龙四.六一九二(十元);
四六又在万米五.五三六(石)同二.五四六五(十元);
四七荣春号在早米六.八三(石)同三.二○五四(十元);
四七念声老在早米一.○五一七一(百石)同四.九四三○四(百元);
四七庆隆号在至舟格米五.○(十石)同二.三五(百元);
四六汝声老在格米二.二四六九(十石)同一.○四三○二(百元);
(下略)
以上二三,共在来龙银五千一百八十二元八.三角。
兹将诸交关在账项目录列左:
楚语老结在来龙三.○八(元);
汉阳丸结在来龙二.九一(元);
乌定哥结在来龙二.○(元);
外养结在来龙三.八七八七(百元);
代书所结在来龙六.六七四(元);
区长费结在来龙一.一三(十元);
(以下十九条略之)
以上二.五(十条),共在来龙银一千零三十五元八.八五角。
兹将被妥当交关该项目录列左:
全顺号结欠去龙七.八七二九八(百元);
敏澜老结欠去龙五.○(百元);
连兴公司结欠去龙八.五一五四二(百元);
吴文老结欠去龙四.三二(角);
泉美号结欠去龙一.一三八(十元);
源德记结欠去龙三.五六(十元);
(以下七条略之)
以上十三条,共被欠去龙银三千银五十三元五.八一角。
兹将诸伙侵支账项目录列左:
庚记结侵支去龙五.三四七三(十元);
梅记结侵支去龙二.九八八五(十元);
文举记结侵支去龙二.○○七五四(百元);
泉记结侵支去龙一.三九二四(百元);
应时记结侵支去龙七.五二九(十元)。
以上五条,共被侵支去,龙银四百九十八元六.四三角。
兹将被候讨交关欠项目录列左:
源发号结欠去龙四.九八(元);
基六老结欠去龙四.二(元);
志老结欠去龙一.七三(元);
义春号结欠去龙一.一二(元);
义益顺结欠去龙六.二七三九(十元);
恒春号结欠去龙二.五四二八(十元);
(以下三十八条略)
以上四十四条,共被欠去龙银一.三二四二八四(千元),存三折实龙银三百九十七元三.一五角。
兹将所存货物家器及银项等逐列于左:
一、存水板二百八十九张估龙一.三○○五(百元);
一、同金筒八十八札同七.九二○(十元);
(中略)
一、同栈内万米四.七五七(石)同二.三七八五(十元);
一、同家器集计置五.五四八四(十元),存五折龙二.七七四二(十元);
一、同轻饷集去龙三.七九八三(十元);
一、同饲猪只集去本龙二.八四三四(十元);
一、同日清尾合计龙二.二六○四六(百元);
一、存永允诸罗四同计五.二九八(百丈),估九折龙一.八五九六(百元);
一、同瑞记糊玖同估龙二.二五(百元);
一、同泉茂茶三十二箱同四.二○四(十元);
一、同新袋一.三五(千尻)同八.一(十元);
一、同竹筏半份去本同五.二九二五(十元);
一、同汉阳丸在资本同三.○(千元);
一、同重儎号头七号计配米四.七(百石)本二.一九六○九(千元),九折一.九七六九八一(千元)。
以上二十六条,共有龙银七千六百三十四元二.六二角。
兹将所存银额誊列于左:
一、承内诸交关二十五条在龙一.○三五八八五(千元);
一、承内诸交关在米二十三条在龙五.一八二五三(千元)。
以上二码,共在来龙银六.二一八七一五(千元)。
一、承内被妥当交关一十三条欠去龙三.○五三五八一(千元);
一、承内被候讨交关四十四条三折欠去龙三.九七三五(百元);
一、同在货物家器银项二十六条欠去龙七.六三四二六二(千元);
一、同诸伙支去账项五条欠去龙四.九八六四三(百元)。
以上四码,共存龙一.一○八五一九三(万元)。
对除在项以外,结在去龙银四千八百六十六元四.七八角。
与内符合
光绪乙巳年十二月终结册梧栖街
老泉得宝号收照泉兴隆号
·第三节卖股字、退股字及分折字
第一卖股字
立抽卖股份字人叶合成,有原在顺裕典铺本银四千五百元,计四股五分,经于同治元年算账结明,得利计每股本银一千元,现得利银六百二十一元八角六尖,额银在架尚未销号出当。今因抽银别创,托中将合戍四股半之股份内抽出一股,卖与黄绍记承坐,计收母银一千元,现得在架利银六百二十一元八角六尖,又收贴销号出当加头银一百七十八元一角四尖,合共母利加头银一千八百元,即日收银完讫,将此一股典铺股份交付银主接掌,将来加头与合成无干,不敢再有异言滋事,并将原约字内批明出卖宇样,又于账簿内登记抽股顶股银。除承坐加头银额当物未销不能登载外,合立抽卖股份一纸,送执为照。
既日收来承坐股份加头银一千八百圆完足。再照。
同治元年正月日
知见人龚承源
为中人戴茂卿
立抽卖股份字人叶合成
代笔人黄启东
第二卖股字
亲立卖在股饷典字人李品记,因前乏项,曾将所存在德源饷典半股,向林英记胎借母银九百五十元,又利息银二百十五元。今因无力赎回,愿将此半股托中引向林英记找卖,三面议定,估值佛银一千四百元。兹将对抽分得利外,再找出六八佛足银二百三十五元,合共一千四百元,银主与中当面许诺会完。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德源每年得利应归英记掌管。日后德源生理兴隆,品记无干,所有股字并结册·因年前有卖过英记半股,已经缴还。口恐无凭,合立卖股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九年四月日
为中人王湘记、陈善记
立卖股字人李品三自笔
第三卖股字
亲立卖在股饷典字人李品三,今因乏银别创,愿将在德源饷典本银一股,抽出半股发卖。托中引向林启丰承坐,三面议定,估价六八佛银一千五百大圆,即日交银清楚,随向德源过数,所有每年得息对半均分,日后不得异言生端。恐口无凭,合立卖字一纸并缴德源全股股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见收过六八佛银一千五百大圆足。再照。
光绪乙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为中人高岛
亲立卖在股德源字人李品三
代书人卢镇卿
第四抽股字
合立出抽股人,台南市街亭仔脚马谢氏缎,因前故夫马崇兴,即长发号,有合股伙石谟记、林新发、汪耀记、王在记,作二十四股半均分,马长发应在本三股,本银三百大圆,开张布店,往台南市内宫后街,字号锦荣发号。自壬午年冬生理振作,至丙申年终,马长发三股开去得利八三银二千四百大圆;又丁酉至辛丑年终,五年得利支剩除外,尚存结册尾银一千四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厘;锦荣发再恩恤去七三银二百大圆,合共银一千九百二十二元九角四占一厘,并在本一概愿将此三股生理卖与公司锦荣发号,一卖千休,葛藤永断。日后锦荣发号生理得利,与马长发号无干,日后子孙、房亲、叔兄、弟侄人等无干,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亦无挂借他人财物为碍,以及交加来历不明,等情;如有不明等情,谢氏自出首抵当,不干锦荣发之事。此是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出抽股字一纸,并缴合约一纸,并缴结册一十九本:计共二十一件,付执为照。
批明:光绪二十一年乙未结,丙午结册,失帙无全。
光绪二十七年腊月
为中在场证见人王在记
立甘愿抽股字人马谢氏缎
代书人王福记
第五退股字
立抽退股生理份字人余金源,于光绪二年九月间,同苏裕记、郑修记、王振记、苏妹官、黄温记、吴陆记、高瑞记、苏合兴等在郡城内三四境豆签巷口同置筑店屋,联财同裕号典铺生理。统计一百五十二份,合资本银一万五千二百大圆,源应得十份,的本银一千大圆。自开张以来,历年得息支剩以外,结册炳据,并本年得息暨议贴加头银共银六百圆,连原本银统算,共银一千六百大圆。今因乏银别创,愿将该典铺应得股份生理抽回,先问内外亲疏人等弗承受外,即托中引就与本铺伙开同裕号公司出头承坐,三面言议,源之应得本利银连贴加头银,共一千六百大圆。今经同裕号公司备出银圆,如数交与源。其银即日同中见交收足讫,其同裕之生理以及置筑店屋来往账项并一切器椇等款内,源之应得份额,随即点交同裕公司前去掌管营生。日后生理利蚀,与源无涉,而源不得藉端滋事。自抽之后,如有亲房出头异生枝节及来历交加不明为碍等情,源等自出首抵当,不干同裕之事。此系两愿,并非抑勒。口恐无凭,合立抽退股生理份字一纸,约字一纸,又逐年结册共十四本,送执永照。
即日,同中见抽退股份收本利银连加头银共六八银一千六百元完足。再照。
光绪十七年腊月日
为中人涂景湖、王耀辉
立抽股生理份人余金源
知见母许陈氏
在场经手收银人烈记、埙记、杰记
代书人伯埙氏亲笔
第六胎借银字
亲立胎借银字人李品三,因前年有将德源一股股字,抽出半股与林启丰承坐。兹因乏银别用,自己向过林启丰面议,将此半股股字借出六八母银九百五十大元,并利二百六十五元。其六八佛银一千二百十五元,每月每百元愿贴利银一元二角正。面约逐年利息对德源半股得息支取外,如有长短,自应相凑,品三不得私向支取。此系二比甘愿,并无抑勒。恐口无凭,合立胎借银字一纸,送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六八母银九百五十大元,并利银二百六十五元:合共六八佛银一千二百十五元足。再照。
光绪十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亲立胎借银字人李品三
第七抽股字
立抽回股份字人,郡城内三元巷郑修记,即郑行记江立,有阄分应份条款内,于光绪二年九月间,有同王振记、苏裕记、吴陆记、苏妹官、黄温记、高瑞记、蔡合兴等号,伙开同裕号典铺于郡城内三四境豆签口,公出资本一万五千二百圆,即作股份一百五十二份,修记在资额银二千五百圆,即作股份二十五份,当年各立有合约执据。后经股伙余金源抽出股份十份,尚存股一百四十二份。今因行记挂欠债项,乏银抵款,爰与诸股伙商酌,愿于二十五股内抽回股份一十二分五厘,应得本银一千二百五十元,并历年支剩得利银四百九十六圆四角六占正及贴本年九月止按得利银,暨在架加头升利约有五百零三圆五角四占正,共银一千圆,即日收过公司来本利银二千二百五十圆正。保此果系行记江立阄分应得份额,与房亲等人无干。此系公同甘愿,各无抑勒反悔,恐口无凭,合立抽回股份字一纸,付本铺公司收执存照。
即日,同中收来股份本利银二千二百五十圆正完足。再照。
光绪十九年九月终
为知见堂叔郑泽淇
立抽回股字人郑修记即行记江立
为中人王辉老涂湖老
代书人蔡兴记康昆老
第八退股字
立退股字人,台南市街第二匾总赶宫街八十七番户黄修甫,缘先严黄绍记在日,有与打银街叶在成伙开妈祖宫街顺裕号典铺生理,因光绪二十一年废业,经已候赎清楚,其所存残余家器什物并来往数目拖延不了。至光绪甲午年,修甫又与在成之子尔纯伙开济利号典铺,丁酉年更易开源号,均系亏本。修甫因欲抽回,爰托公人李温其向尔纯面商,荷以许诺,实抽本银一千七百十五圆,即日三面交过清楚。其平日所存之股字及逐年结册,一切同日检齐,交尔纯执掌。自此以后,所有顺裕、济利、开源三号生理来往账项,欠人人欠,以及家器、什物一概归尔纯负担,不干黄修甫之事。一抽千休,后日此铺内不论何条账项以及所存什物、家器,总与修甫无相关系。今既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退股字一纸、并缴顺裕股字一纸、顺裕结册三十三本、济利结册一本、共在退股字二纸、结册三十四本,付执为照。
即日三面收过七三银一千七百五十圆足。再照。
一、批明:顺裕结册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计三年结册失落无存,不得缴连,倘后日寻出,当作废纸。批明。又照。
一、批明:济利结册自乙未起至丁酉止,计三年结册失落无存,不得缴连,倘后日寻出,当作废纸。批明。又照。
光绪三十年二月十五日,即旧历癸卯十二月三十日立。
台南市街总赶宫街八十七番地
退股字人黄修甫
台南市街东辕门街二十六番户
立会人林世程
台南市街上帝街二十三番户之一
立会保证人李温其
台南市上横街六番户
代书人翁章其
第九抽股字
立出抽股份字人,凤山厅小竹上里湖底庄王粗,有合股和义生理一股又半股,资本银六八银七百五十大元。今因欠项别图,向诸股东三面言议,甘愿将自己股份结实应得之额六八银六百八十二大元一角三尖抽出,和义生理及账项家器一概归和义掌管。若后日生理发达,与王粗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出抽股字一纸,付执存照。
即日收过六八银六百八十二元一角二占足。再照。
光绪三十一年六月二十六日,旧历乙巳年五月二十四日立出。
抽股份字人王粗
代书人土德辉
第十之一退股字
立甘愿退股字人,大竹里旗后街郭清和,因自丁酉年八月十一日,与蓝献祥、潘知批合股营业,按四股之份,每股落本五百圆,共凑成六八足秤银二千圆,创置干泰号生理。郭清和应得一股半,落本七百五十圆。今缘清和意欲别图,愿将原本抽回,而干泰号生理归与蓝献祥、潘知批等合伙掌理。倘干泰号生理盈亏,以及始终来往交关账项,皆系蓝献祥、潘知批等之额,与清和无干。自兹以后,干泰号虽得利万贯,贸易千箱,郭清和亦不敢异议反悔生端。此系各自甘愿,并非抑勒,口恐无凭,合立甘愿退股无限字一纸,付执为据。
光绪二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立。
在场公亲李占春
甘愿退股字人郭清和
代书人陈友德
第十之二合约字
同立合约字人,大竹里旗后街蓝献祥、潘知批等,因与郭清和作四股合伙,凑成六八足秤本银二千圆营业,创置干泰号生理。缘杂费浩繁,恐所入不供所出,爰是公议拈阄退股,割归一主。后缘郭清和向蓝献祥、潘知批另复婉议,因郭清和欲退股别途,献祥、知批等仍合伙营业,愿听清和将原本抽回,而干泰号生理全盘归献祥、知批掌业。至于干泰号货物盈亏以及始终来往账项,尽属蓝献祥、潘知批之额,与郭清和无干,而应抽回原本额数以及限期缴清过期贴利诸议,俱批明在后,明白为证。此系各相甘愿,并非抑勒,口恐无凭,合立约字一纸,付执为照。
计开:
一、批:郭清和在本一股半,计本银六八足秤七百五十圆,应分作三期抽回,每期二个半月足,应缴还六八足秤银二百五十圆,三期共缴还六八足银七百五十圆。倘到期无缴清楚,自当照过期之日算起,每百圆愿贴利息银每月一圆六八,不敢刁难异议。若至尾期,务即缴纳清楚,不敢再挨延少欠,别议生端。批明。再照。
一、批:此纸作限期交银约字,若股分银缴完清楚之际,即为废纸,当场付还。批明。再照。
光绪二十四年新历十月六日旧历八月二十一日
在场公亲人李占春
立合约字人蓝献祥、潘知批
代书人陈友德
第十一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台南市北势街许明秋,即许藏春,自戊戌年十月,有台南市外新街二十三番户合伙新裕泰生理。今因别置生理,愿抽股项,即托中人许清玉向江珍,即江千古三面言议,将本年癸卯元月终册尾结在资本六八龙银二千五百大圆抽回。其裕泰生理,他欠及欠他,一切归江千古自己经营负担,后日有得有失,与许藏春无干。此系二比甘愿,不敢异言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特立抽股字一纸,付执存照。
癸卯年八月一日
为中人许清玉
立抽股字人许藏春
代书人自笔
第十二抽股字
立抽生理股份银字人,鹿港长兴街尤朝木,于光绪癸巳年间,与遂丰号、顺德号、恒泰号、兴记号、春记号等合伙在福兴街开张合昌号彩帛杂货铺生理。朝木落财本银三百元,至庚子年终结算,计应得利银三百三十五元三角七点六厘,合计本利银六百三十五元三角七点六厘。朝木因思别建生理,愿将本利银一齐抽起,爰与诸联伙相商,俱各悦从。自起而后,合昌生理再振经营,获利亿万,与朝木无干,亦不敢异言滋事。此系两相悦从,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抽生理股份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抽股份银字内来银六百三十五元三角七点六厘正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七年旧历辛丑四月初五日
立抽生理股份银字人鹿港长兴街第三番户尤朝木
第十三退股字
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母利收银字人林以章,即林在矣,情因前年间有备佛银二百大圆,与涌馨号连财合本,振作■〈敢〉铺生理,逐年所有得利银圆,年清年款,俱各清楚明白,账簿记明。至癸巳年正月结算,并无得利,以章愿将生理股份货项数目、瓦店、家器一尽抽回,将在本母利银二百九十大圆抽回,过在来往账算完找清明白。后日涌馨号生理或得失荣枯或一本万利,与在矣无涉。口恐无凭,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银字,批明在簿。存照。
批明:在矣即日抽回生理股份银二百九十大员,过来往账算明找完。批明。
光绪十九年癸巳七月日
知见人游麟瑞
批笔廖镜堂
经收银林以章
第十四退股字
立退股生理抽回在本银人黄火元,有承父黄朝备出在本银一百大圆,与涌馨号连财合本,振作■〈敢〉铺生理,逐年所有得利,年分年结,俱各清楚。至癸巳年终甲午正月结算,尚存在本银一百五十三元正。因上年来往账算结侵银一百七十余元,乏力备还,情愿将此生理份并货底数项店底家器等项一概退尽,归与涌馨号掌管,抵还侵项明白。一退千休,永断葛藤,口恐无凭,立退股生理人黄火元亲笔。照。
光绪二十年正月
立退股生理人黄火元
一、批明:甲午年正月初三日结算,尚存在本银一.二三一四九三(千元),另有得利银六.九一○六(十元),合共有银一.三○○五九九(千元)。除黄火元记抽出一股额银一.五三(百元)以外,尚剩有本银一.一四七五九九(千元),系作七五股算额,每股应额在本银一.五三(百元)正。
第十五退股字
同立退股字人康苏氏,有承先夫宽裕记在彰化北门外新中街仔合伙米铺生理,开张协顺号,在本银四百大圆,并自然在本银一百大圆;合共五百大圆。历年得利银开支清楚。今因甲午年二月间乏银费用,愿将此在本银五百大圆,得利银六百九十元八角六点五厘,本利一尽抽出清楚,明白算完。其店内所有现存银钱、米谷、家器、田契卷、账项、船只,尽归协顺号掌管。日后生理再振作或多得利,不干苏氏之事。此系二比甘愿,不敢异言生端滋事,各无抑勒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同立退股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亲收过退股字内在本得利银一千一百九十九元八角陆点五厘正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年二月日
知见人三男自然
同立退股字人康苏氏
第十六退股字
亲立退股字人,线西堡泉州厝庄警第一百五十号洪瑞的,与颜谦恭等合股公号合庄锦,与池地等合伙开设质屋金庄利,址在观音亭前。有自备财本龙银一.六六六六七(百元),算至乙巳年终止,应得利龙银二.四四六五(十元);合共母利龙银一.九一一三二(百元)。今因乏银别用,愿将此股额母利银一齐抽回,亲向股伙陈池身上备出母利龙银一切亲收足讫,随即将合庄锦合约字付陈池收入,前去掌股顶额。倘日后大振得利,不干的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退股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亲收过退股字内母利龙银一.九一一三二(百元)完足。再照。
光绪三十二年旧历二月十日
亲立退股字人洪瑞的
第十七退股字
立退股字人,台中厅大肚中堡海埔厝庄戴琴,有承先祖父遗下,自光绪丁亥年备出本资银一百元,与本堡梧栖街陈类官合伙,作什货及米商生理,开张合胜号,每年解册得利逐年领收费用。迨至壬寅年,奈因祖妈别世,丧资缺乏,叔侄相议,愿将本资抽起外,即托中向合胜号陈类官共商本资并现年长息一尽抽回清楚,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倘日后合胜号生理振作兴隆,不干琴之事,亦不敢异言生端滋事,以及四方交关数目长短不明,亦琴无干。此系二比共商喜悦甘愿,各无反悔,立退字一纸,付执为照。
再批明:即日同中亲收过退股字内佛银一百元,平七十两正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九年旧历正月日
为中人陈廷献
在场知见胞叔戴四川
立退股字人戴琴
代笔人梁江治
第十八退股字
立出退股抽回生理收银字人鹿港新隆顺号,前于光绪丙戌年有同众声财,在有葫芦墩顶街开张吴源号布坊生理。迨至戊戌年正月止,结算扣除外,尚存本利银一千一百零三圆七角二点。兹因欲别建生理,爰集同伙相商,愿将此长源号股份财本并得利一切抽回清楚。日后长源号生理设有盈亏,不干新隆顺号之事,亦不能异言生端。此系二比甘愿,各无迫勒反悔,今欲有凭,立出退股收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亲收过退股字内财本并得利银一千一百零三圆七角二点足讫。照。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三月日
立出退股抽回生理收银字人新隆顺号
第十九退股字
立收银退股字人,马芝堡沟墘庄警第十六号洪蚶,因癸巳年亡弟洪墙在日,备出资本二百大圆,与鹿港李遂丰、郭顺德、林恒泰、谢兴记合伙开张合昌号,作出彩帛船头之生理;在福兴街。至丙申年,洪墙病亡,结账除财本支外,所欠尚多,蚶不敢异言。但为亡弟无嗣,爰托公人向诸股东商议,诸东念及故交,备出龙银一百十大圆赞助螟蛉一子,以续禋祀。其银即日同中亲收足讫。自此收银退股而后,来日合昌生理长蚀,与蚶无干,即子孙亦不得藉端争长较短。两相悦从,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即立收银股字一纸,付诸股份执据。
即日同中亲收退股字内赞助龙银一百十大圆。再照。
光绪三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为公人郭国镇郭猷
立收银退股字人洪蚶
代书人洪君蓝
第二十退股字
立甘愿退股恳归就字人张发来,自戊子年间备本邀同咸亨号合伙生理,住在下市仔头;老元亨字号,■〈敢〉铺生理。至辛卯年元月,将店内货底并来往账项及家器什物一切检点结录,对除克失血本一百七十左右,又侵欠店内账项银一百余元。张发来无力再行添本合伙,又无资可以抵还侵项,万不得已,恳托公亲向与咸亨号,即陈登贵相商,念及合伙之情,将发来所有克本及侵欠账目之项,公同一切抹销。其老元亨生理货底家器什物及来往账目,列明簿据,同公检点交付咸亨号陈登贵前去自行掌管;开张振作,或改变字号,任从其便,不敢异言阻当生端滋事。至于日后老元亨生理兴隆大振,与发来无干。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甘愿退股恳就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十七年辛卯元月日
代笔人邓万源
立甘愿退股恳归就字人张发来
第二十一抽股字
立抽股份字人陈维岗,因前有备资本一百五十元份于锦纹号合伙。爰同堂酌议,乃将历年货账等件及资本除外,按长得利加三实银四十五元并原本合计一百九十五元正,即日付还陈维岗收回。自抽之后,各操己业,各振商规,纵使异日锦纹号生理大振,获利孔多,陈维岗及子孙永远不得滋生事端。此系二比喜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立抽股份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陈维岗亲收过字内佛银一百九十五元正足。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三月一日即旧历任寅年正月二十二日
代笔人高茂林
立抽股份字人陈维岗
第二十二退股字
立抽回财本退股股字人张月水,因自甲午年间曾有同张老先、张松江、郭魁等合本同作金建顺号生理营业,原欲有始有终;但今水欲别图生理乏项,情愿将所插建顺财本抽回;松江等自思合久必分,姑听抽回。是以至戊戌年终止,同中结账核算,水应份财本及得利计得佛银九百九十元。其银即日同中水亲收足讫。另金建顺号内前所有买置应用器椇,今同中按出佛银四十元,是水应份之额,即日水亦亲收足数。自今以后,金建顺所有器椇、物货、底账项,概归松江等承去掌管,任从振作乾坤。日后营谋获利万金,是系松江等之洪福,概与水永无干涉。此系水已悦情甘愿抽出,日后不敢藉言生端滋事,口恐无凭,特批此抽回财本退股字,写志在账,永远为照。
即日水同中亲收过字内共佛银一千元正。再照。
批明:老先记前有份金建顺生理股额,但老先记今春别世,其侄阿牛既属嗣男,合当将老先记所份股额转归阿牛记受管。此批明。
光绪二十五年己亥二月十七日
为中人董壬辰
立抽回财本退股字人张月水
第二十三退股字
同立退股字人黄士守等,因自庚寅年间,与周金锐合伙生理,开张胜成号。迨至戊戌年终结账,加长利息无几,守等同堂相议,愿将胜成号生理及往来账目、铺内器椇,尽行交付金锐自己开张。来日生理盈慊以及往来账目,不干守之事。是时将铺内抽出佛银一百大圆正,留存在铺内,要用之时付守支回,不敢异言。守自己在铺内帮作生理,历年薪水照旧时开发。此乃仁义合股,守甘愿退股,二比两相喜悦,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合立退股字一纸,付执存照。
一、批明:内抽佛银一百大圆正,约限三年为满。如三年以外,每年每圆银的利息加一五行。照。
光绪二十五年二月日
为中并代笔人黄辑五
同立退股字人黄士守
第二十四退股字
立退股归管生理抽尽在本银字人林门张氏金莲,有承先夫林润秋在日,于光绪甲申年四月初八日备出资本银四百大圆,与柯瑞堂等合伙,开张新竹北门大街兴隆号生熟药材等生理,每年趂蚀登结在账。情因氏夫于丙申年五月间不幸身故,于是氏邀请公亲,是日与兴隆号股伙周集泰、柯瑞堂之子柯添寿等会算,先后计支出银四千五百七十六元三角六点之数。情因氏夫在日用度奢华,过于支取,就所有存在兴隆本利银扣抵不敷之外,尚侵支来银一千二百六十元三角六点之数。氏姑妇正虑无可清还,幸得股伙周集泰与柯添寿等体念氏姑无依,情愿将氏夫所侵支兴隆号生理银付于不问以外,再备出洋银四百大圆,即日经公亲三面交付氏姑妇亲收,以为安家立嗣;俾得林家烟祀有归,而氏姑妇得有生之日矣。自此以后,兴隆生理永远归与柯、周等掌管,日后或趂蚀,或欠人人欠,与林家无干;而林家自此以后,子子孙孙须念及股伙体恤至意,永不能滋事生端。此乃仁尽义就,二比喜悦,并无迫勒情弊。口恐无凭,今立退股归就生理抽尽在本银字一纸,付执为照。
一、批明:即日氏同姑吴氏当公亲三面亲收过退股字内洋银四百大圆正足讫。再照。
光绪二十三年五月日
公亲人连步瀛、陈希元
代笔人苏肯堂
在场人姑吴氏
立退股归管生理抽在本银字人林门张氏金莲
第二十五退股字
同立合伙归管营业合约字人张有源、苏成家,因自三十年正月,有源备出资本银六百元;成家备出资本银三百元;心授备出资本银一千元:计三股,合出资本银一千九百元,在于本城内太爷街建立贩卖南北洋货绸缎营业生理,店号锦华斋。至三十一年二月间,将店内各色货项家器等件公同逐一过点,以及与人来往长去长来账项,并日清册簿尾现在银项,一切录明在簿,造其总结得利清册一本。除开费以外,尚结长利息银五百元,照三股合资本银一千九百元均分,每百元应得长利银二十六元二角一点六厘,扣店屋碛地银二百元,应得加升利银五十二元六角三点二厘。因成家、有源欲创别业,爰是请公人当场,将所结总清册等项账簿核算明白无讹。成家、有源将资本银并长利银计一千一百三十六元八角四点,尽数当公抽回。成家、有源愿将锦华斋字号灯笼、印记、图章、牌匾、账簿以及店内货物等项,并日清簿尾现存银项、家器、什物,一尽归与心授掌管;或自己开业或别邀股伙合资,任心授自便。将锦华斋字号牌匾张挂,成家、有源不得阻当,亦不得类同字号以后营业。或利或钝系心授造化,与成家、有源无干。此系二比两愿,以后各无反悔,异言滋事。恐口无凭,合立分股归管营业合约字二纸,一样各执一纸为照。
批明:有源、成家即日当场经公三面,有源、成家亲收回字内资本银并长利计银一千一百三十六元八角四点四厘足讫。照。
批明:有源、成家抽回资本并利银,立将锦华斋字号、牌匾、图章、印记、账簿、家器以及店内货件等项,当公交与心授掌管。再照。
再批明:当场经公三面言议:倘所点在簿货底有错,或加或减,以及店内零星对象无点在簿,并与人来往账项有争差多少,均系归管生理货底之人造化,与抽资本之人无干。再照。
第二十六退股字
同立抽股字人许源泉、许潭等,因光绪三十年十月间有与施坤山、李宗圻、乌金等合伙生理,开张金合发号,泉应的在本银五百圆,潭应的在本银五百圆,协力经营,以望一本万利,有始有终。今因泉、潭等欲别图生理,愿将股份抽回,时三面议定,泉、潭等应的之银额愿收七折;泉应得实银三百五十圆,潭应得实银三百五十圆,案作五期支取。自本年二月十五日起至本年六月十五日止,每月七十圆交还清楚,不敢爽约;倘限内银项若无清楚,仍照原数支收。如是届限清还,遂将限约保认字缴回,并将帐簿批销,公同盖印,不得异言。自此抽股以后,愿将金合发字号,并来往账条,以及店中货物、器俱,皆归施坤山、李宗圻、李乌金等依旧营业经商,日后得千积万,生意兴隆,泉、潭等永无干涉。此系二比甘愿,双方协议,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抽股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三十二年二月日
代书人张占鳌
证人英学振
证人许南山
同立抽股字人许源泉、许潭
第二十七退股字
立退股归就字人黄添成,因自丁酉年各备资本合共三股:陆金水得二股,备出资本龙银三百七十九元六角正;成得一股,备出资本龙银一百八十九元七角九点正:合共资本龙银四百六十三元三角九点正,在沪尾福丹街二十三番地开张金成栈字号铁店工场生理。自兴工开业以来,每年得利照股均分,并无异议。今因成意图别业,思欲退股收回资本及得利,兹是与水当面议妥,将金成栈铁店工场内所存货物、数项、及机器、家伙一齐公估,折实价值货价龙银三千一百零五元五角五点正,作三股均分,每股应得利龙银一千零三十五元一角八点正。今成应得一股,实利龙银一千零三十五元一角八点正,除先支项外,尚存实资并得利龙银八百八十元正,抽回退股,归就与金水承受。兹水备出一股资本并利龙银七百四十元正,交与成亲收足讫,即将金成栈铁店工场生意交与水承受掌管,听其变更改创,不敢阻止,所有金成栈字号欠人以及人欠各数,概归金水设法抵当,与成无干。自交办以后,生意利蚀皆水自己之额,与成无涉。此系二比甘愿退股归就,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退股归就字一纸为据。此照。
即日添成亲收过退股归就字内龙银七百四十元正足讫。再照。
一、批明:资本连得利金银八百八十元。
光绪三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公人并笔人黄万
在场亲见人黄进炷
立退股归就字人黄添成
第二十八分折字
同立分拆生理阄书字人张荣文、詹枝、林南等,于同治癸亥年间,文先父张妹官、南胞弟林长春与詹枝官三人连财合伙,各备出本银四百大圆,开张染坊镒美号生理。按作三股,合共本银一千二百大元,长蚀就股均分,结明在账。迄至癸亥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对日清簿开去得利佛银一.六○(百元);又丁卯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四.二○六四五(百元);又庚午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三.○○(百元);又辛未年十二月三十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二.五○(百元);又乙亥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对薪金簿开去得利佛银二.五○(百元):合共六次,每股共支去佛银一.五五八九三(千元)正。文、枝、南等本欲鼎力经营,以图久远,第以迩来人心不古,但恐日久弊生,兼之菁焿叠起,货价暂增;与其合之而生嫌隙,孰若分焉以杜分争。文、枝、南等添姻亲故旧,又兼连财美意,虽有子贡之高风,难效管鲍之知己,爰是同请公亲出为妥议,至公无私,以安和气,当堂议定就店中数目除还他人以外,有存银钱、货物、菁靛、大皮粉浆、焿■〈火它〉各账、家器及一切所应有微物,概作三股配搭均平,设立阄分,以智、仁、勇三字为号,祝告神前拈阄为定。既拈之后,各物各掌,不得混争;各账各讨,按额分明。或讨有无,系各人之造化,不得借口怨惩。即将图章磨去,以杜弊生。所愿生财致富,各振家声,诗书世阅,甲第联登,或安故业,或奋前程,郑兰窦桂,各自秀荣。今欲有凭,合立阄书字一样三纸,每股各执一纸,永远存照。
一、南记拈得智字,即分去佛银一.八一二三(百元),又货菁、家器、大皮粉浆、焿胶、柴银钱共佛银六.四八三四○(百元),又过薪金簿佛银三.八七七六(百元),又抽出成美号去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银一.三九六○七(千元),并杂物配搭均平。再照。
一、枝记拈得仁字,即分去佛银八八六四元,又货菁、家器、大皮粉浆、焿胶、柴账钱共佛银六.四四七三六(百元),又过辛金簿佛银五.六三七三(百元),又抽成美号去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银一.三九六○七(千元),并杂物配搭均平。再照。
一、庆余堂拈得勇字即分去佛银二.○○八○八(百元),又货菁、家器、大皮粉浆、焿胶、柴账钱共佛银六.四六三七八(百元),又过辛金薄佛银三.七○一四三(百元),又抽成美号去佛银一.七八七四(百元):合共佛银一.三九六○七(千元),并杂物配搭均平。再照。
光绪七年五月日
公亲人王焕章、黄维严、许腾光、许风他
在场知见人詹住、林波胞侄林筐、林幸、林墙
同立分折生理阄书字人张荣、文詹、枝林南
代笔人周振文
●第五章汇票
第一见票后定期支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见票后定期支付汇票
台字第十四号勘合(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十二月二十七日台彰张鼎兴书柬
第三见票后定期支付汇票
第四见票后定期支付汇票
协字第不列号汇票存根(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协字第不列号汇票存根
第五见票后定期支付汇票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六见票后定期支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七见票后定期支付汇票(二连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八见票即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九见票即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见票即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一见票即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二定期支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三定期支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四定期支付汇票(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五凭单即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六凭单即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七凭单即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八凭单定期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九凭单定期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一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二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三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四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五支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六支付字(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七取物字(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六章海商
第一船照
钦加知府衔补用直隶州、署理泉州府同安县正堂加十级记录十次钮为钦奉上谕事。奉宪行接准部咨:凡有报造买置顶补船只,讯明实系土著诚实,取具保结,详奉宪批,方准兴工。造竣之日,仍照例详报,编烙给照,验填船户舵水姓名、年貌、箕斗、籍贯,船篷两旁大书县分字号、船户姓名,以便出入口岸查验放行。船照定例一年一换,毋许逾限及旧照影射。商船一项,如往返外番之洋船,例由厦门厅查验;其往浙江、广东、江苏、山东、天津等处贸易船只,经由汛口查验放行,渔船一项,准在邻邑采捕。每年春、冬二汛,如商船及渔船欲往浙江采捕者,亦赴县呈明,取具联■〈舟宗〉互保各结详报,一面造册移知沿途各汛口验放,及采捕地方知照,依期回澳;如逾期不回,即行拿究。其余有底无盖、单篙只橹小船,向领甲照,只许内港渡载,采取鱼虾;朝出暮归,不许越出外境。所有应换牌照,并通各邑小船领照,悉照江、浙之例,照根同旧照,按月汇册送司等因。合行遵照,改用照根。为此,给厦门澳小商艇船户金再兴,前往各港贸易,不许透越及夹带违禁货物,凡遇汛口,照例稽查验照放行,毋藉端索扰阻滞,均毋违延。须照。新厦字二百六十号。梁头一丈三尺二寸。保结铺户福和。澳甲张明德。邻佑林永、吴成。
计粘船户舵水姓名单一纸。
右照给厦门澳小商艇船户金再兴。准此。
光绪三十年十月日给
县行限满日缴销船名金再兴舵工年□□岁面须县人左右手大指二指三指四指五指
(下略)以上配舵五名
第二船照
赏戴花翎四品衔、特授泉州马巷粮捕抚民分府白为请严造船给照之法等事。康熙四十三年正月十三日,奉总督福部院、巡抚都察院宪牌内开:准部咨覆本部院等衙门会陈条议前事等因,题覆:奉旨允准钦遵通饬奉行,列则刊刻木榜,坚立城市通衢、沿海口岸晓示,并奉单开稽核各条目,并发尺二著书大张告示通谕等因。奉此,业经刊刻榜示,并大书告示通晓在案。兹据本厅商船户金长庆呈报前来,除将该船量烙,并讯取船户、舵水、澳甲、里族、邻佑、保家各保结外,合行给照。为此给该船户即便赉执,依例驾赴查验,前往贸易。如敢私行顶替及夹带违禁硝磺、樟板、钉铁、大桅、含檀、鹿耳、桐油、黄麻、棕片、农器等物,为非作歹情弊,各口防汛既巡司捕员立将该船户、舵水一齐拿送,以凭详解宪辕治罪。毋违。须牌。
计开:
本船奉例丈量含檀梁头丈七尺寸分。配顺字第○号。中船户金长庆。年四十三岁。
澳甲林一良。邻佑江腰。
舵工水手许进先、魏宗(下略)
右照给留五坫澳商船船户金长庆。准此。
第三船照
泉州府惠安县堂张遵旨议奏事。干隆五十二年正月初六日奏,准刑部咨议,福建巡抚部院徐奏:请将沿海有底盖各小船,一体报官验烙编号给照,如违究治,船只变价充公一折。奉议:钦此。钦遵转行到县。蒙此,合行查编给照。为此牌仰獭窟澳小艇金泰隆遵照,各澳拨载采捕,不许远出捕渔。遭遇失水难船,务须竭力救人。有敢乘危抢夺货物及载运盗脏,送渡匪类,查出从重治罪,澳民隐容,一体究处。仍随时赴馆配盐,不许隐漏干咎。须至照者。
计开:
船户金泰隆,年四十八岁,无须。
舵工曾慎,年五十八岁。
外水手四人。
右照给獭窟澳小艇户金泰隆。准此。
光绪二十年十月十五日给。一年期满
该船编獭字第一甲第一百四十八号,同连环保结。
金长顺、金吉兴、金美善、金泰隆、金发胜、金合兴、金顺美等联■〈舟宗〉,各港渡儎仍着出入赴汛挂验。毋违。
第四船照
赏戴花翎同知衔、调署福清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胡为钦奉上谕,奉巡抚部院王宪牌,奉准部咨:饬将闽省各项船只领换照票,设立存根,填明船户、舵水年貌箕斗,按月造册申送等因。今据○字第二十六号船户陈合顺,本船梁头○丈六尺八寸,配舵水共八名。照票付执,凡经过汛口,验明人照相符,随即放行;如有装载违禁货物,即将人船解究;倘无前项情弊,该汛口不得藉端刁难,致干未便。须至照者。
计开:
船户陈合顺,四十六岁,面赤无须,左右手四斗。舵工张旭来,年四十岁,面赤无须,左右手六箕。
东澳甲陈启。
右票给船户陈合顺。准此。
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给
县行限次年对期满日销。
第五船照
粤闽南澳海防军府加十级纪录十次冯为请设粤闽澳防同知,驻轧南澳文武相资,以重海疆事。案奉广东布政司甘宪牌,奉署理广东总督部堂鄂案,奉部议:准调任广东总督部题前事,内开南澳地方准设南澳同知一员,专司督缮稽查奸匪海洋往来,不许夹带违禁货物及窝贩子女出境。凡四澳军民保甲渔船出入等事,俱归该同知管理等因。于雍正十年五月二十日,奉旨:依议。钦此。钦遵咨院行司到府,所有各澳一切渔船,除遵例编号印烙,并饬刊舟书蓬,排列保甲,连环具结,随即查点外,合行给照。为此照给隆澳第五十七号小渔船户金捷胜,即便赉照,前往采捕纳课,毋得夹带违禁货物等弊。凡遇口汛,即赴验明放行;如敢故违透越,立将人船拿解送府治罪,该口汛亦毋得刁难阻滞,致干查究。各宜凛遵,毋违。须照。
计开:
船户金捷胜,年四十二岁。身中,面紫,朱须。澳尺船身长二丈三尺○寸,梁头六尺九寸。
右照给船户金捷胜。准此。
光绪二十七年十月十三日给
府行,照限一年,满日撒换,着澳甲查催;如有逾限不换,即将该船户押候。
第六卖船字
立卖船尽契字人,安平海头社百八十一番户庄谦成,目前有置小帆船一只,船名金益兴,今因损坏无资重修,托中引就,将船并船中器椇卖过安平海头社郭维新、陈尚出首承买,三面言议船价七三银一百八十六大圆,再修理添补并船中器椇工料银计四百十六大圆;合价银六百大圆。其银即日收讫,将船并器椇交付银主前去掌管,不敢刁难。保此船系是庄谦成自置之业,与房亲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他人财物,亦目前所往各港,亦无拖欠账项;如有不明等情,谦成出首抵当,不干银主之事。自此船卖尽,不敢言赎言找。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船尽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七三银六百大圆正。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四月大岁壬寅年正月
中人郑连生
立卖船契字人庄谦成
代书庄有成
第七卖船字
立卖尽杜绝根驳船契字人,安平海头社黄鸡屎,今因乏项别图计利,就将前年所承卢祈兄第一百三十一号该船一只,先尽问房亲叔兄弟侄,愿将该船要托安平乡老严头引卖过安平海头社许德进及李换两人掌管。该船器椇全备,价银二百二十圆,即日先来银一百一十圆,其余一百一十圆面限二个月,每月按作先还银五十五圆,共银一百一十圆均以清楚。倘来历不明及与外诸账不直,仍系卖船之人黄鸡屎一人出头抵当,不干买主之事。恐口无凭,今欲有凭,合立卖船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旧历庚子年二月二十六日
共立约字
作中人严头
知见人黄传
立卖尽杜绝根契字人黄鸡屎
代书人余受田
第八卖船字
立卖尽根契字人,安平市仔街百六十三番户李炎藩、李炎墉等,有承先祖父遗下自置中国形船一只,名金福利。今因乏金别置,托中引就,卖与台南北势街横街号第十三番户协兴隆号,议定价银七三平五百六十圆,即日同中收讫,随将该船点明器椇交与银主掌管,永为其业。保此船果系藩等承祖父自置之业,与叔兄弟侄无干,亦无重张典挂以及来往不明之事;如有不明,藩等当出首抵当,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同立卖尽契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契面七三平银五百六十元完足。再照。
光绪二十五年九月十四日
作中人陈粪扫
立卖尽根契字人李炎藩、李炎墉
代书人李炎墉自笔
第九卖船字
立卖杜绝尽根船字人,盐水港厅萧垄堡顶山仔庄土名西藔第九番地陈顶,所有亲置中国形船一艘,船号第百十二号,并船内所有之对象一切,今因乏银要用,愿将此船出卖。外托中引就向港东中里东港第百六十一番地张达出首承买,三面言议,定时价金七百七十六圆正。即日银字两相交讫,随付银主掌管,永为己业;一卖千休,日后子孙不得异言生端滋事。保此船系是顶亲置之船,与他人无干,亦无拖欠交加,来历不明为碍;如有不明等情,顶自出首一力负担,不干买主之事。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卖杜绝船字一纸,交付买主永远存照。
即日同中收过时价金七百七十六圆足。再照。
光绪三十二年新历十月十四日旧历八月二十七日
盐水港厅萧垄堡顶山仔庄西藔第九番地
立卖杜绝尽根船字人陈顶
同厅西港仔堡树仔脚第二十番地
为中人柯宽
港东中里东港街东港第百五十五番地
代书人郭华富
第十卖船字
立杜卖船人合成号,有船一艘,向驶厦门石码,船内器具一切全备。兹因不合意,愿将该船发卖,托中招到陈洽兄前来受买,同中三面议定时价大龙银五百七十圆正。其银就立字之日同中点收足讫,该船立即交还陈洽兄前去行驶,任从儎货运厦门石码兑卖。所有是船头与人轇轕账目,概归合成坐认,与陈洽兄无干,并不得再为牵涉此船。今欲有凭,文杜卖船字据存照。
光绪十九年六月日
立杜卖船人合成号即叶閅
第十一约字
立约字人,住在南澳云澳畔乡陈锦,因前有任金胜显船长。及后将船卖过一半与东港街林德隆号,以后隆再请林禄任掌船长,改换船名金德顺,在东仆米谷满儎扬帆,向拓林乡估价。不料金胜显即陈锦,从前所有交关欠他人之项不明,故柘林埔头公成松、泰瑞兴尽向金德顺即林禄取讨该项,以致船不能扬帆渡台,致延生理。其德隆要向陈锦取讨一半船价银并修理之项,计八百五十七元。今陈锦托出合达出海周旋,锦愿将所欠诸号之项应缴还清楚,不得连累金德顺船即林禄。倘若陈锦所有欠他人账目未明者,累及该船不能扬帆,致使坐港,该费之项应归陈锦坐额,尽向锦取讨。如林禄向诸号交易未明之账目,亦不得牵连陈锦。今锦在东港街役场面决,如有食言,锦必备船价银四百元,付还林德隆号收入,其船原归陈锦管理,决无异言。恐口无凭,今欲有凭,立出凭约字一纸,付执存照。
光绪三十年三月旧历甲辰年二月日
证明人金永顺船长李合达
立出凭字人陈锦
第十二退船股字
立退船股字人庆奇兰,前有晋成号、震记号、李益官、琴记号,合置小挂船一只,行驶台湾一带地方,船名金复升,牌名金复胜。兰今欲别创,愿将此船股份五百元,按六五实三百二十五元抽回,所有逐帮得利核算清楚。此后该船利亏得失,概不干庆奇兰之事。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退股字一纸,付执为照。
光绪二十五年九月日
立退船股字人庆奇兰
第十三卖船股份字
立卖船股份人吴震记,号吴林氏,因先夫吴卯在日,于乙未年间,与厦门晋成号李益官、台湾庆奇兰号陈子琴官合置小挂船一只,行驶台湾一带地方,船名金复升,牌名金复胜。合共五人出资本三千元,所有得利,逐帮算明均分清楚。现吴林氏欲需用,愿将此船股份,按银作六折五,卖与晋成号前去整做,一卖千休,日后该船利亏得失,与吴林氏无干。此系两愿,各无反悔,恐口无凭,合立卖船股字一纸,送执为照。
即日收过坐单三百二十五元正。
光绪三十二年五月日
知见同收银人吴炎
中见人妮姑司、知哥
立杜卖船批据人新合成号
第十四转卖船股字
立转卖船股字人,台南市北势街谦成益,前承坐厦门震记船股原本五百大元,合建置金复胜号。今因乏银创业,愿将股份托中引就,即卖过同区佛头港街传益号承买,三面言议,光龙二百七十大元。其银即日收讫,随即对船掌管。如后日金复胜船振作盈千屡万,谦成益不得异言生端,其水途干系,自今而后与谦成益无涉。口恐无凭,立卖出股字一纸,并缴震记卖股字一纸:计二纸,送执为照。
光绪三十年六月二日,旧历甲辰年四月十九日
立卖船股字人蔡菜包、谦成益
为中人谢荣东
第十五贌船字
立租税商船合约字人,澎湖岛网埯乡二百十一番户陈职,今因要往安平东港澎湖岛运货营商,向与台南安平妙寿宫社欧添老之处贌出木商船一艘,下儎积数二百十二石,船中器俱各齐全,面限五个月为满:四月起至八月终届限。面议税银七三平六十六大圆,即日同中老交纳三十圆,尚伸欠三十六圆,及至届期已满,随即交纳清楚,不得拖欠。其船限期既满未交还,期后船在外港遇风水不顺,耽搁日期,扬帆到安平港交还者无税银,船主应当喜愿接交本船。倘如风水平顺,在港耽搁日期,到安平港交还者,贌主自当如数再贴税银。此系二比甘愿,各无异言生端,口恐无凭,立约字一纸,送执存据。
外批明:其税银同中先交二十六元,尚该欠四十元,候期限已满,自当完纳清楚。再照。
光绪三十年六月旧历四月日
立贌商船字人陈职
第十六盐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七税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八货清簿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十九入舱口簿(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出舱口簿(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一借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二随船货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三随船货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四代兑清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五货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六随船总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七货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二十八书柬
瓢香宗兄大人阁下:本初八日接读二月初一日台发示教,拜悉一切。顺查为前帮列十一号,配金万益透台运奉宝和庄巨密粿二十砽一单,办一.○二九四(百元);又列十二号,配金丰和透台运去盖利记印仁成号摹木缎十疋一包一单,办七.五八八四(百元);又顺记列九号,配去宝和蜜糖二十件一单,办一.○七六七(百元),各有本单缄货信交出海带呈阅。两船均安抵沪,早晚到台,至祈查收注册,便望回慰乃盼。紫布一途,弟自闻东洋布机转为糖机,因致无货,至台北市势卜起竖,早曾差人进内地选办,无如今织布人工甚乏,以故出稀少,此去得有办出,自当配轮赶奉,另再申详。前配四船之贷,倘荷均照收到,祈分别注册,便祈示慰。乃仰所配金顺和来锦玉庄当二专白四十篓,并顺记亦四十篓,均照收到,经就河下兑出价一○八,应请登册,清单客后列奉可也。所有永记之花款,曾托厦门美东为汇往台支领,早晚如有来支,幸须照解,勿误切切。前书曾请办新青糖,谋夺头帮轮来宁赴市,想荷照请施行,可卜此间终年需抵,全赖台糖接济,仰宗台高明定鉴里曲,万不可相误,不论新青贵宜,千祈多谋配来,幸得夺头帮前来悉切悉切。前列各市行情单附呈。余后再申,端此付请台安。
益章本号馨追仁兄大人均照甲二月二十八日泐宗弟子炜顿
第二十九书柬
敬复者:兹金德宝本舟吴出海模伯运上随船货项,敝业经泐上手镜,嘱出海至港分拨托兑,祈即代为板善而沽,将项谋采新鲜米石,付原舟运回为幸。转布即帮本初八日返,收该舟运来代采敝额低脚三十一石到已登部免介。惟是此帮之米粒子细兼无纯,倘即帮欲为代采,切祈鼎力裁妥据谋,情尚万感。但该舟至澳,适逢市情钝钝,采客无热趋籴,价数分软,该米尚未兑竣,是以暂掀过驳舟寂候耳。晨下如獭米情,以栖新花螺兑二.四五元、好低脚二.四八元、芒朮二.八元、安早二.三二元、二.三三元。低脚乌尖观米身升长,如泉溪内花螺兑二.五四元、二.五五元、好低脚二.五七元、二.五八元。查福省螺栖兑一七两左右、后埔栖螺兑二.六七元、二.六八元。轻货如王泉盛面干企二.八元、什号二.四八元至二.五元、长发合顺中二.五金、大古二.○元,瑞发兴隆振顺大二.五金,三.七五元,乏振吉声炮并饷一.○二(十元),广震如之。此帮低箔面干炮乏货可采,兼价吊浮,切勿滥兑。北生油源码一.二(百斤),兑七.九元,饷卜在外,北春干八.○一(十元)。诸情如斯,容后再出。此奉。
顺风相送
万源大宝号列位老仁台均鉴癸未瓜月十一日顿
第三十书柬
顺代列第九号:付金永益宝船出海曾丕基官运晋
现封清银二百元,平一.四六(百两)。
该船抵港之日,希即如息察收登记,旋示是荷!即稽是帮收第九号,记该船交来新螺米三.四(十石)、双笞种一.一(十石),轻为乘市邀板售讫,列夹清单一纸,封呈台鉴,玉核注部。承谕委录来往总单,际因掌记回家,候后如到,当命列华可也。晨下粮情青黄采季,行情难以逆料,即如日前船■〈舟宗〉稀到,价大涨浮,而因长瑞船先到,新螺板兑五.九五元,迨昨早,万协再至一帆,价兑五.八○元。是此行情略有稍软,缘现朔风,舟楫得以臻至耳。昨哺及即早,复到振隆、泉源二帆,采客因袖手而行情未卜,设若接踵盛到,市况大崩。容后如何,当再奉布。专此草启,并候财安。
庆丰宝号列位老先生台鉴戊蒲月十四日顿
第三十一书柬
顺代列第十八号:为付金泉庆宝船出海曾印妈锥官运去。
现封时龙银一百八十元,七三平一.三一四(百两)。
该船如来之时,即照信向出检收注账,挥示幸幸。顺查十七号,十一月廿五日付金顺利舟运去金德记本罗三连,又加封振利单,汇向发利支龙二百元,合列一单五.九七七五(百两)。十六号,十一月十四日单,汇交曾桧官支去龙银一百二十五元,平九.一二五(十两)。十五号汇交江水兄转交永顺去龙五十元,三.六五(十两):以上如荷齐收,祈希逐示。幸幸。
此帮重儎接该船金泉庆于十一月十三日帮报到均运来委十号螺米六十八石,台书欲委板兑好价。盖以该船初到之时,米额甚裕,行情只有四.八元外,姑不敢兑,将米暂扭滞。至现日,梅船虽无趱到,其米底尚裕,客亦寥寥,爰举夯栈。晨下虽无交易,行情看是四.九四元、四.九五元之谱,必着再观倚年之局势如何?苟能板上五元者,实时相势举售亦可也。兹逢翮便,先此布启,余事后申。顺请近佳。
上
崇源宝号列位老先生各晤乙巳腊月初九日顿
第三十二货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三十三货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三十四货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三十五货单及封套式样
例一:(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例二:(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第三十六运费
兹将甲辰二月秀峰订宁宁货透台儎资列左:嘉泰贡十疋银一.五○元。杭官沙十疋银一.二○元。
宁绸十疋银一.五○元。四串纺十疋银八.○角。摹本缎十疋银一.五○元。软官沙十疋银八.○角。累贡十疋银一.二○元。二八会绫百疋银五.○角。紫眉十疋银一.二○元。紫布十同银三.○元。绉沙十疋银一.二○元。苏花千两银二.○元。六串纺十疋银一.二○元。北绿布百角银八.○角。青灰布百疋银一.五○元。花席百条银一.六○元。通连巾百疋银八.○角。春干每篓银一.二○元。色罗布百疋银一.五○元。雨伞百支银二.六○元。开河面布每同银七.○尖。生丝十疋银八.○元。美国布百疋银一.○元。药材大件银一.八○元。小件银一.五○元。斗文布百疋银一.○元。次花每包银一.○元。(下略)
第三十七运费
兹将甲辰元日新订由沪至台儎资列左:
嘉泰贡十疋一.○元。杜绸十疋八.○角。宁绸十疋一.○元。四串十疋五.○角。摹本十疋一.○元。卷绫十疋三.五角。累贡十疋八.○角。六六素十疋三.五角。紫眉十疋八.○角。生丝十疋六.○角。绉纱十疋八.○角。轻巾百疋六.○角。六串十疋八.○角。苏花千两一.○元。抗官纱十疋八.○角。金荷每箱四.○角。金葱千绞一.○角。三元绥千条三.○角。布鞋百双八.○角。水烟吹百支六.○角。(下略)
第三十八失事船只保护章程
奏为酌设山东沿海保护失事船只章程,敬缮清单,恭折仰祚圣鉴事。窃臣前因招商局保火轮船在荣成县成山触礁沉溺,村民乘危捞拖一案,查明情形覆奏,并陈明此后沿海地方船只失事应如何设法保护,咨商北洋大臣大学士直隶总督李鸿妥筹定章,庶使商贾不得受其害,村民不致重陷于罪,附片具奏在案。伏查沿海岛屿星罗,礁石林立,往来船只一遇大雾迷漫,每易触礁搁浅,近海居民往往乘危肆抢其船货。已沉者,海岛居民谙习水性,不顾生命泅水捞摸,情固可恕;其船只仅止搁浅,货物并未沉海,乃竟乘势上船恣意抢夺,甚至图财害命,折船灭迹,罪实难逭。而被难船户皆系异地商民,不敢涉讼,多不报案;地方官亦随不加深究,久之于习成风,直以抢滩为生业。甚有商船虽遇损坏,不敢近岸,竟至全船淹毙,惨不可言。此实沿海各岛屿之通弊,而荣成县境海道最险,加之风潮尤盛,光绪二年间,会经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宣保护中外船只遭风遇险章程,抄录咨行到东,当经前抚臣丁严饬沿海各县州晓谕遵办。原章程本极周密详尽,惟各属奉行不力,过致日久,视为具文,亟重申旧章极力整顿。兹饬东海关监督登来知道盛宣怀,按照原定旧章,参以现时地方情形,酌设章程六条,分禀到臣,并经李鸿核明咨臣会奏前来。臣逐条覆加确核,敬缮清单,恭呈御览。除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并各部查照外,谨会同北洋大臣大学士直隶总督臣李鸿,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训示。谨奏。
十四年四月初九日,差办赍回原折,内开:奉朱批:『该衙门知道单并发,钦此」。
保护中外船只遭风遇险章程:
一、定地段以专责成也。沿海岛屿星罗,犬牙交错,非明定界址,易致推诿。应由东海关道遴派干员,会同州县营汛定明所辖界址。每十里为一段,按段设立公所,选派正、副董事各一人、海保一人,以专责成。该董、保等均须就地方公正绅士保举,取具切实甘结,由州县加结,申送各上司衙门存案。公所门前高坚木杆一枝,昼前则悬旗,夜则悬灯,使遭难船户得以望见求救。并将各段村民共有舢舨若干只?编文字号,同船户姓名登注簿籍,各给付照一张,书明保护章程盖印,发给各船户收执,临时应听调用则领灯一盏,并各人发给腰牌一块,凡遇中外船只触礁搁浅一切危险,本船日则悬旗,夜则悬灯,以示求救。所在居民渔户人等,见则立赴公所首报,由公所酌量派船救护,一面派人持竹签驰报文武衙门勘护。如系大船失事,本段舢舨不敷救援,准由本段董事发竹签一支,飞报邻段派船帮助。若无本段董事竹签请援,他段不得干与,俾免混淆。。临用之时,每号舢舨昼则领旗,夜则领灯,面上书『救护商船、严禁抢夺』字样。夜则领灯一盏,并各人发给腰牌一块,凡遇中外船只触礁搁浅一切危险,本船日则悬旗,夜则悬灯,以示求救。所在居民渔户人等,见则立赴公所首报,由公所酌量派船救护,一面派人持竹签驰报大武衙门勘护。如系大船失事,本段舢舨不敷救援,准由本段董事发竹签一支,飞报邻段派船帮助。若无本段董事竹俭请援,怹段不得干与,俾免混淆。竹签、腰牌盖用火烙印用,旗灯统由州县制备交存公所。文武官员闻报后,亦即督率兵役,亲往勘验救护,不准迟误。再荣成县海道最险,距城过远,恐该县鞭长莫及,应由东海关派员在适中处所文一保护总局,举一、二公正绅士为总董,平时与各公所董、保坚定约束,临事各段均应分报总局委员、总董,驰往督同救护。事后应如何分成酬劳?如何分别赏罚?会同该县秉公办理,以期周密。委员薪水、火食等项均在所关经费项下开支。
一、明赏罚以免推诿也。凡沿海文武官员救护船货,应责成东海关随时查登,逐案详报:有功则瘠欠调优,优缺保升;有过则轻必记过,重则撤参。又荣成县向来抢滩之案最多,防护为难,如实欠人员,三年无抢滩之案,准予调署优缺一次。董事由州县查明救护认真实在出力者,初次请赏给顶戴匾,积至三次者,保官阶;疏懈失救者,即行撤换薄罚。保有身充董、保,同谋抢夺者,讯实以为首论。如望见船只危险,首先报知公所及文武衙门者为首功,由失事船主给以花红:大船多至三十两,小船以十两为度。如船主以无力酬给者,准在局费内照给。若局费无款,先由州县执发报明,由东海关道筹款给领。
一、定条规以免混乱也。商船遇风搁浅,情形轻重不一,如不至船身渗漏,货物可自全者,该船主日悬白旗一面,夜悬红灯两盏为号。公所先派舢舨一、二只飞往称问,不准上船骚扰。若船主欲将货搬取,应听船主招雇舢舨若干只,迅速代为搬运上岸,由公所派人看守,事竣听船主向公所秉公议给雇价,至多不得过货价值四分之一,公所舢舨不得勒索留难。倘船主不欲搬取,而蜂拥上船擅自搬取者,应由地方官查护严办。如船身业已触破,势在危急者,该船日悬黑旗一面,夜悬绿灯为号。公所飞速多调舢舨,飞往救护,或系先应救船、或系先应救货、或系先应救人,均听船主指挥,不得自行动手。货物搬运上岸,亦应由公所派人看守,听候地方官督同酌度难易多寡,以定赏项分声。倘所搬货物自藏匿,或搬往他所者,一被人告发,或别经查出,即以乘危抢夺科罪,仍追还原脏。如有凶恶匪徒或谋财害命,或折毁船只,董、保等立即捆送到官,即行重赏;倘或扶同徇玩,纵令脱逃,将该董、保一并拿案押追。如有诬告,仍照反坐。
一、定酬劳以资鼓励也。凡救起之货,须候地方官验报如何,外国船货则并报明附近领事官,会同查核,将货估价,按照出入多寡难易,抽拨充赏。赏项分作四等:难救而数少者,提赏三分之一;难救而数多者与易救而数少者,提赏四分之一;易救而数多者,提赏五分之一;而货物已落水,小民贫属不顾性命泅水捞摸者,地方官验明货物,果系海水湿透,应提赏三分之二,归于船主三分之一。所提赏项由董事开单禀明地方官,按数分给,庶几赏厚而劝行;惟既入公所董、保差役人等,势难枵腹从公,应由赏项内不论何等提出十成之一,以作公费,由地方官督同董事支用。至于救人亦应察看难易,酌予赏项。救人一名,易者赏银五两,难者赏银十两。如本人无力,由地方官塾给取,获救之人结状及领赏之人领状,禀报东海关道,在于新关经费项下支销。若有货无人,则禀明就近地方官及领事官妥给船夫送于回籍;倘系外国人,无领事官可交者,则报明通商局支给盘用,俾令自行回国。至遇风涛汹涌,人力难施,或在大洋为救援所不及者,均宜各安天命,不得任意株连。
一、广晓谕以资劝戒也。凡海滨愚民皆缘不知救护之有赏,不救之有罚,是以坐视不救,或致乘机抢夺,应将章程刊刻执照之上,凡有沿海船户居民各给纸填明姓名。领执照者,公所按名登簿,遇事准发旗灯、腰牌;无执照不得混什。其执照由道盖印,发县加印,发交董、保盖戳给领,使人皆知地方官以保护为重;救护则有功,不救护则有罪,不敢轻踏刑章。嗣后无论何处船只失事,或已救护,或不及救护;或系照章分赏,或竟有抢夺藏匿;或为船户控告,或为他人揭发,各该州县均须据实报明该管道府,不准玩瞒漏报,并不准过五月之期;如有玩瞒详情记过。其报单式样亦由道刊发。
一、添水师以资防护也。荣成抢滩风气已深,断非厅汛所能弹压。查登荣水师现剩有私船四号,应令荣成营游击管带营师船两号:一驻镆锄岛,专顾东南;一驻龙须岛,专顾东北,一闻何处有事,即前往会同救护。成山与镆岛本各有瞭望差一名,由道署开支工食,其余荣成境内尚有石岛等十处,亦皆须人瞭望管理旗灯,应在水师营拨兵十二名,分驻管理,按月换班,以免懈怠。官弁、兵丁果能出力,随时优奖。
第三十九告示
光绪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台湾巡抚刘铭传禀申旧章,再示剀谕: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奉谕旨通饬沿海各省,一律办理在案。兹查台湾沿海居民遇有此等危险之船,均能认真保护,着有成功,仍恐日久弊生,亟宜刊布章程,再申告诫,俾沿海民人咸知重赏在前,严刑在后,相与救灾拯厄,勉为善良。除分别咨行外,合再申明剀谕。为此,仰沿海军民人等知悉:此后,凡遇中外船只遭风搁浅一切危险之事,务必查照后开章程,实力拯救,本部院自当格外奖赏;倘敢阳奉阴违,或乘机抢夺,一经发觉,定必按例严办,决不姑宽。其地方厅县并管汛员弁等,若不认真遵行,亦即一体按律参究。尔等须知船只遭风遇险,财命悬于呼吸,当其呼号逼切,属有天良皆思援手,若复从而抢掠,是岂尚有人心。方今功令严明,信赏必罚,经此再行晓谕,务当共相劝勉,切毋故伎复萌,以身试法。凛遵毋违。特行。
计开:
救护章程五条
一、定地段以专责成也。查沿海岛屿,犬牙交错,非明定界址,必致彼此推诿。兹责成沿海厅、县会同营汛定明所辖界限,每十里为一段,饬令就近公正绅耆保举地甲一人,其岛屿则保举耆老头目一名,列名册报,以专责成。凡遇中外船只漂撞礁浅一切危险,本船日则高挂白旗,夜则接悬两灯,以示求救。在地之居民、渔户人等,见有此等旗灯,实时首报地甲、头目,一面飞报文武汛官,一面酌量船夫数目,集派助救。其文武汛官闻报后,亦即督率兵役亲往勘验救护,不得稍有迟误。其往来报信之人一切费用,均由失事船主给还,惟官役不得勒索使费。
一、明赏罚以免推诿也。查沿海文武汛官如有救护船货至一万两以上,中外人等救至十名以上者,一经该管上司查明申报,及领事官照会关道有案,藩司立即注册记功。三功以上者,文武汛官详酌记外奖;五功以上,分别详请题升,以示优奖。其地甲、头目亦分别上次劳绩,随时赏给顶戴匾额,以昭激劝。倘文武汛官不肯认真办理,照例参惩。地甲、头目若有救援不力,甚至希冀分肥者,分别轻重严究。至有望见船只危险,首先报知地甲、头目及文武汛官者,应以首报之人为首功,由失事船主给予花红:大船多至三十两,中、小船以十两为度。
一、定章则以免混乱也。凡遇险船只其力尚可自存,船主并不愿他人上船者,则救援之人不得混行上船。倘船主须人援救,或系应先救船,或系应先救货,或系应先救人,均听船主指挥,不得自行动手。救起货物应寄顿何处,亦由船主作主。其有擅行搬取,或私自藏匿者,一经船主及地甲、头目指明,查有确据者,即行由官追究治罪。倘有人出首确凿者,亦赏以应赏之款;诬告者不准,并行反坐。
一、定酬劳以资鼓励也。凡救起之货须候文武汛官验报,如系外国船贷,则并报明附近领事官会同查核,将货估价,按照出力多寡难易,抽拨充赏,多至三分之一,以赏救护之人。若有货无人,则须禀明附近地方官及领事官秉必将货酌赏;倘无货有人,则须将人救护,无论中国、外国之人,均先行给以衣食,就近送交地方官、领事官,妥给船夫资分别送回藉。倘系外国人,无领事可交者,即报明通商局资给盘川,俾令自行回国。其小船出力救护,倘本人无力可以酬谢者,即就近禀报地方官。小船每救一名,赏给洋银十元,就近地方官先行核给,按月禀报通商局发还;虚捏者严究。至遇风涛汹涌,人力难施,或在大洋为救援所不及者,均宜各安天命,不得任意株连。
一、广晓谕以资劝戒也。凡海滨愚民皆缘不知救船之有赏,不救之有罚,是以坐视不救,或致乘机抢夺。此后,各属沿海文武各官均宜将以上告示各条规,分别札行各汛。严加告戒,并将告示条规书写木牌,遍处悬挂;使一切渔户愚民皆周知遇险之船救护为有功,不救护为有罪;庶人人有救船之念在其胸中,不致视为无是重轻之举。
右谕通知
光绪十七年二月二十五日给发铺满奖实贴,毋致风雨飘淋损坏。
●第七章倒号
第一宽期恳章字
扶危持颠,功同覆载;扑燎凿井,事值艰难。敝号当在拮据之时,虽欲极力维持,无如手长袖短,幸诸君念畴曩之交情,宽舒不迫,海量包涵,真衔感无已,首谢靡穷矣!今也有怀,欲白敬陈无语,伏祈鉴原。以敝号所负诸君款项,非不欲迅速壁返邯郸,然被人所负者多,鸠收难执,今以所负诸君之项按期分返。言出必逮,幸勿疑虑,伏乞原情俯诺,则五衷铭德矣!
敝号所该宝号等,欲蒙诸君宽恩,金犹限为五期清还,情感五中。兹旧项列左,祈诸君于宝号额下盖印,不胜鸣谢。期限本年十月十五日交首期,加二送还;光绪三十二年旧历六月十五日送第二期,加二;十月十五日送还第三期,加工;光绪三十三年照期找清。另当叩谢。
台北吴东川
发记厝税在龙银六百五十元;
陈扫记在龙银一千一百六十五元;
陈天来在龙银一千二百二十元;
新福隆在龙银五百零五元四角八分;(以下四十号略之)
第二宽期恳章字
立恳章字人,台南市街下横前街陈本然,兹因振作金洽发商业以来,希望生理为绵远之计;岂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幸缘于本旧历三月中旬竟遭回禄之灾,祸及本店,一切焚为乌有,实属惨伤,予即核算挂欠诸客号账项,计有一万圆。但资本既然亏损,而生理焉能旋转,予无力奉偿,再四图维,无计可施,是以请出公人为首周旋,令予恳求诸客号许我所欠新旧债项,约定于光绪三十年十二月终起期,至光绪四十年十二月终止,就十年期间,按每年至十二月间陆续摊还。叨蒙诸客号恩涵似海,德广如山,互相许诺,准本然重振商务。此系蒙诸客号俱各甘愿格外栽培,日后不得藉言翻异,抑勒滋事生端。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合立恳章字一纸,蒙祈诸客号各署名捺印,以凭后日存据。
谨将诸客号名于左:
台南市街顶看西街德记号方庆佐
同北势街吉春号陈炳如
同做针街张文选
(以下九号略之)
为公亲人蔡景秫、卢德清、畲君屏、龚知母、许焕章
光绪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立恳章字人金洽发、陈本然
第三宽期恳章字
立恳章字人,台南市武馆街戊九一一番地懋昌隆号。窃以:年久贸易交通当念故情,日际困难提拔不忘巨力,敝号生理开业,迄今四十有余年,蒙诸君顾爱,所有交关历年无异。缘因光绪三十二年,台南市街改易,店屋被拆,一月未终,连拆两号,重新建筑,生理停止四个余月,又逢是岁生理困难,意外之虞,实出不测,是以挂欠诸君账项,安顿未能周到。现经协议增出资本,重整营业,惟是杯水恐难救车薪之火,兹蒙诸君格外关照,许诺宽期,荷望克振旧业。今幸水客诸君重念交情,海量重诺,许作四年八期摊还;每年六月一期,十二月一期,自戊申年六月首期还起,十二月再期,逐年如期摊还,至辛亥年终止。如旧交易,一赐之恩,十分感戴,此后生理若得复兴,当念诸君之功德于万一也。爰列芳号,祈各捺印,以昭诚信是荷!此布。
光绪三十四年旧历十二月日
立恳章字人懋昌隆、李波、叶芷生
合成行丙午年终结在来七五金二.五三六七八(千元)(未年十二月,经请面商,念其年久交关之情,愿折作实金八百圆也)。
楚山号结在来七五金五.五九五五(百元);
元顺隆号结在来七五金四.一二六七四(百元);(下略)
第四宽期恳章字
立限还账项字人杨泮林,有营业杂货商生理,开张杨裕源号。兹因迩来商况不佳,生理亏本,负欠诸商号债项甚多,以致账项不能至期接济完还。兹是杨泮林邀出保认人李吉良、杨根旺、李乌甜、杨月行等四人,同向诸债主宽限账项,按期完还,诸债主等均皆喜悦听从。所有负欠诸商账项,有号计若干?另逐条批明登载于左。其项按作十期交还清楚,议定:第一期上半期份,明治四十二年旧历十月初五日及第一期下半期份,十二月十五日;又第二期明治四十三年旧历正月十五日及第三期四月十五日;第四期八月十五日;第五期十二月十五日;第六期明治四十四年旧历四月十五日及第七期八月十五日;第八期十二月十五日;第九期明治四十五年旧历四月十五日及第十期八月十五日。每一期每千圆债项各硬还金百圆,不得减少。届期之日,当依诸商号债项,照数交纳,各不得刁难迟延滞纳;如有迟延滞纳,杨泮林不论所有货物、账项及业产,听诸债主向法院申请强制竞卖执行,将卖价金摊还诸商号债项,如是不敷,保认人等当支理补还足数,不得推诿刁难,异言生端滋事。此系仁义交接,双方协议,俱皆喜悦,各无反悔。但恐口说无凭,惟笔则有据,今欲有凭,立限还债项字一样二纸,并保证人及诸商联名捺印,各执一纸存据。照。
一、议定:第一期上半期份,明治四十二年旧历十月初五日及第一期下半期,十二月十五日;又第二期分明治四十三年旧历一月十五日:计二期份,系议归李吉良、李乌甜等二人保认之额;倘至期如有迟延滞纳,李吉良、李乌甜等须当赔偿足数,不得异议。批明。再照。
一、议定:第三期明治四十三年旧历四月十五日及第四期八月十五日;第五期十二月十五日;第六期明治四十四年旧历四月十五日:计四期份,系议归杨根旺保认之额;倘至期如是有迟延滞纳,杨根旺须当赔偿足数,不得异议。批明。照。
一、议定:第七期明治四十四年旧历八月十五日及第八期十二月十五日;第九期明治四十五年旧历四月十五日及第十期八月十五日:计四期份,系议归杨用行保认之额;倘至期如是有迟延滞纳,用行须当赔偿足数,不得异议。批明。再照。
一、批明:诸号所在之账项如有差错,另日会算实数为凭。批明。再照。
兹将所有负欠诸商号债项逐条列明于左,芳名不以先后为序:
一、易牙斋在金六圆十钱;
一、裕美号在金六圆八十九钱四厘;
一、怡美号在金七圆四十钱;
一、成兴号在金六圆九十一钱六厘;
一、东源隆号在金三百二十四圆三十八钱八厘;
一、时春号在金一百三十七圆;
一、日春号在金四十九圆十五钱;
一、美隆号在金一百六十圆十七钱;
(以下四十六号略之)
明治四十二年阴历八月日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二十一番户退还账项人杨泮林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六番户保认人李吉良
芝兰二堡和尚洲楼仔厝庄五十二番户保认人李乌甜
大加蚋堡大稻埕怡和巷街十番户保认人杨根旺
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二十番户保认人杨用行
大加蚋堡大稻埕九间仔后街三十三番户代书人郑祖志
诸商号总代东源隆行外七行
第五宽期恳章字
具恳章书人,彰化厅燕雾下堡员林街第三六一番地鼎谦德号张添亮。窃以:济弱扶倾,君子愿有成人之美;而振基复业,吾人岂无奋发之心。此所以狂澜虽倾,赖有作砥柱于中流;乔木虽枯,还望能萌芽于三春也。兹者:添亮因商业倾颓,负欠各银主及诸宝号债项四千七百余圆,就中惟陈培甲君二千百二十圆为最多者。致于去年旧十二月二十七日,被其向本厅民事调停官请出差押及强制执行诸事讼纷纷之下,爰托公人向与陈培甲君及诸银主宝号相商,恳祈陈培甲君开一线生路,将原货底再发添亮营业,除先拨还外,所该若干?即另立约还单据。至诸银主债项从此止利,与各宝号结在之数均按作十年间摊还,每年各还一成,自本年六月起逐年二次:六月终还半成,十二月终还半成,就各人所结所在之额均摊,不得增减;倘添亮商业如得从振兴者,诸债亦不得过荷索,而添亮亦应感诸债主宽容之恩,不敢翻异。斯乃双方许诺,各无违背,谨具恳章书一枚,并列诸债主芳名数目于左,祈各盖印为荷!此恳。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日
具恳章人张添亮
立会公亲人谢斐然
同王英三
秉笔者李润书
遵将诸债主芳名、宝号、结在数目列左:
一、赖文章在借项金三百圆也;
一、萧正红在借项金三百圆也;
一、游思敬在借项金二百五十圆也;(以下九号略之)
批明:右张添亮所该诸债主金额,此经向诸债主恳祈,悦许按作十年间摊还,此后张添亮如有再与债主交涉或卖买者,债主不得将其要买金额扣留,亦不得强取非还期之金。如诸债主中有何人背约者,我同人应共为添亮出力追讨,毋使一人取足而众人受亏也。此照。
第六宽限恳章字
立恳章字人,彰化厅马芝堡鹿港街土名新兴第六五三番地馨锦号户主陈锡璇。窃薜人负债,孟■〈当,甘代田〉犹有焚券之风,璇虽不敏,深念诸君之恩焉!盖璇有承亡父陈灿遗下杂品商业,号曰馨锦,财本既微,侵欠亦多,荷蒙诸号不弃,得赐交易已历年岁。岂知近来商务不振,兼之口腹多累,入艰供出,由来暂矣。自念生理衰颓至此,实难支持,于是将新、旧账项核算,总计负欠诸号货银三千七百二十八圆。爰即本年十月二十日,宴请诸债主会议,将所存现龙银二百二十圆,又货底、家器及被人欠账,合计应得虚银九百三十圆,付诸债主交去估价变卖,将实银分收;其余不敷银额,恳恩蠲免。幸蒙诸债主宽量大度,格外体恤,许将债账一齐抹销,以作全部清楚。兹具恳章,呈乞诸债主各捺印章,以昭大信,使璇举家载德靡涯也。
谨将诸债主名号列左:
新账诸号:
同人号谦泰号洽吉号连昌号泉合号协隆号陶谦号亨裕号瑞兴号(以下略)
旧账诸号:
合和号东和号瑞兴号裕泰号庆隆号振成号发顺号活泉号懋胜号(以下略)
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日
旧历丙午十一月日立恳章
批明:某某不幸因生理亏本,某某被欠账项愿作折三收回完账,后日决不复言取讨,生端滋事。
月日
批明:该项尚在二百元,因生理不就,经公亲理处,面摊四折八十元,以作完款。此照。
月日
第七宽限恳章字
立契约字人,米商合益号户主叶锦汉暨诸兄弟等,于前年开设合益号米商并各色豆谷营业,经已有年。因为迩来商况不振,图谋维艰,兼诸凡多不顺遂,银根因之弗能旋转;且欠人者多,人欠者少,措手无从,虽欲极力筹谋,无奈一杯之水难救一车之薪,大势日下,一木难持握。至本月十二日,即新历七月二十八日,又届期数之期,遵照商规应该计额分还,怎奈妙手空空,债台层层,曾经各处张罗,无如气数限人,毫无所得。值此穷极之秋,不得已遂于是日倒闭,乃即检点余炉,计所存米豆等货及未收被欠之数款,共合仅值数千员,而已检欠人账项总共尚须一万五千余圆,对除以外,不敷之额颇多。乃于翌朝敦请各位银主会议,深荷列位厚谊体念从前交关之情,且怜汉等致有今日者,亦非浪费之故,乃营谋不振,不得已而已。为此,今经蒙诸君俯从俞允,遂议定就将全数账项欠款之额,降为四折摊还。其归还日期系契约分作四期,每期先交一折,其第一期订于宣统元年间,新历八月终;而第二期同年新历十二月终;其第三期及第四期则订于来二年度同六月终及同十二月终。首尾合共四期,计凑还四折足数。经蒙陈任君及外五人出为担保,务于各期照所契约四折之额,逐期摊出一折备足,届期清还,以成全款所约折数,不敢短欠分毫,及逾过期限等情。此系彼此喜从成约,曾经三面议定,立成契约,保日后各无违悔;及如有违约逾期以及不足折数等情,该保证人等愿照契约订期限,备足契约全数银额代还足数。于各银主及诸保证人等倘有违背契约者,亦情愿听银主执行,均不得藉端推托等情。此乃各人甘愿造成契约,因恐口说无凭,故特立契约书,并将各号在款等件合载纸部一册,付银主中推选代表人收执为证。此照。
台北厅大加蚋堡大稻埕中北街十六番地保证人李吉良
同厅同堡同街十七番地保证人张瑞麒
同厅同堡大稻埕普愿街二十番地保证人张通焕
同厅同堡大龙峒街四百○九番地保证人王石生
同厅同堡同街番地保证人陈任
桃园厅竹北二保杨梅坜街一二三番地保证人叶海
宣统元年月日
字外再批明:保证人每人担保一千圆正。再照。
三井洋行金二千九百六十九圆二十四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千一百八十七圆六十八钱也;
田中商行金一千三百七十六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五百五十圆四十钱也;
米仓商行金七百五十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三百圆也;
津坂商行金二百五十圆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圆也;
宫副商行金三百九十一圆二十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五十六圆四十八钱也;
三益金一千七百六十七圆八十五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七百七十圆也;
建顺金七百七十二圆五十六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三百九圆也;
元春金五百九圆三十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二百三圆七十二钱也;
隆顺金三百二十九圆九十四钱也,的摊四折,该金一百三十一圆九十八钱也;(以下略之)
第八宽限恳章字
盖闻:生理成败,关乎气运,虽然亦人事扶持不力,店费浩繁,所以耗消迄尽耳。我老德利号商业,近因事务不整,营业货物利短费长,因此负债颇多,通盘扯算,已明不敷巨额显见之事。爰托公亲孙吉祥出首恳求调停,凡属与敝号交关者,不论何人均按以三折摊还,一律办理。即将此簿据捺印示允,以便重照,日后永无翻异。自此许允之后,凡我老德利所有新旧被人欠账项以及货底,概归敝店自行办理,各债主不得异议,亦与诸人无涉。伏乞各宝号并大君子等豪情爽往,曲体商情,助以为感。此启。
宣统元年五月日
公亲人孙吉祥
和隆号在金八.四二二○七(百元),三折实二.五二六(百元);
永和号在金一.八○(百元),三折实五.四(十元);
广兆昌在金三.五二(百元),三折实一.○五六(百元);
(以下九号略之)
第九宽限恳章字
立恳章人,台南南势街合义号,■〈敢〉店生理,因世景不佳,生理失利,致欠债项计一千元。拜托友人周旋,卖绝货底家司等件,按摊折数,经蒙炉主怜悯,许准集议按作三折清还。望列位诸公海涵允准,各盖图章为凭,情当后报。此启。
光绪三十三年三月十六日
立恳章人合义号
炉主○○号欠五百元;○○号欠二百元;○○号欠一百元;○○号欠一百元;○○号欠六十元;○○号欠四十元。
第十收折完账盖印簿
宣统元年旧历己酉二月立折账簿,同立账项收折完账盖印簿。但因泉泰号生理不就,无力维持,进退为难,莫奈,恳向与行郊众债主等公同相议账项。今债主等体念泉泰号生理交关之情,是以众债主等喜悦降心相从,愿收所在账项以五折领收完济账项清楚。所有债主账项无论多寡,应照五折领收完账,抹消债项。此系众债主等喜悦,日后不得争较长短,亦不得再行取讨。此系照簿所行盖印为准,其折限至宣统元年旧历己酉四月终备还清楚,不得拖欠。如领收折项之期,债主要领收证在簿。口恐无凭,今欲有凭,同立账项收折完账盖印簿,付执为照。
振源号在二百元五折金一百元;
美隆号在一百五十六元五折金七十八元;
泰源号在一百四十二元五角五折金七十一元二角五分;
(以下略之)
领收证:
一、金四十六元,五折实收金二十三圆也。
右正领收候也。
宣统元年六月十八日
领收证:
一、金七.九五八九(十元),五折实收金三十九圆七角九点。
右正领收候也。
宣统元年六月十八日
领收证:
一、金七.○七(十元),五折实收金三十五圆,又钹三角五点。
宣统元年六月十八日(下略)
第十一点货簿
货底:
六.五元花旗绒一疋,银六.五元;
五角蓝绫绸二札,一.一七(十丈),银五.八五元;
五角天绫绸五.○札,一.三(十丈),银六.五元;
一.七五角古辨朱羽一.四丈,银二.四五元;
一.七五角古辨桃羽一.三丈,银二.二七五元;
(中略)
一.八角古辨黄羽一.○○丈,银一.八元;
一.四五(十)时庄蓝羽一疋,银一.四五(十元);
八.○○角朱花洋缎二札,四.五丈,银三.六元;
四.五角千代织布二.一丈,银九.四五角;
一.一○角乌○○绵一.四五丈,银二.四元;
一.○○角时金黄羽一丈,银一.○○元,五.二○七(十元)。
家器:
红厨三座;
乌厨一座;
大柜三个;
(下略)
计共价九.○(十元),实五折四.五(十元)。
谨将诸埔头所该账项列左:
益发该银九.二九五(十元);
志成该银三.五五五(十元);
协泰该银六.九五七(十元);
(下略)
第十二货底簿
兹将源成货底逐条列于左:
二.四(元)一、一.五(十也)四方格绒一疋银二.四(元);
五.九(元)一、三.六(十也)朱都京呢一疋银五.九(元);
一(元)一、四二夏口呢三十也银三十(元);
四.二尖一、洽成庄诸罗花五.七(十文)银二.三九四(十元);
三.五尖一、裕昌庄马罗水七十丈银二.四五(十元);
一.○六(元)一、三.二丈淡庄人乌一.四(十丈)银一.四八四(十元);
八.三(角)一、三.二丈淡庄金源一.二(十丈)银九.九六(元);
九.○尖一、恭记大田糊水三.○(丈)银二.九(元);
四.五(元)一、色油苎札二.○(疋)银九.○(元);
九.五尖一、恭记大田糊水四.○(丈)银三.八(元);
三.二(元)一、美人三折蛋永一.○(疋)银三.三(元);
三.○(元)一、美人三折雪永半疋银一.五(元);
(下略)
通计估银三千十八圆五十六钱三厘;三.○一八五六三(千元)。
第十三摊折单(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图表,故省略,详细内容请参见版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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