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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杂说二(清)周实

  浅草不盈寸,微风荡成波,倚楼睨之[1],不忍遽去,则吾之爱此草也为何如?东园桃与李,香色袭人魂,有时日坠游倦,便欲和衣宿其下,则吾之爱此花也为何如?

  虽然,吾尝见世之爱草者,往往踏之以足;爱花者,往往折之以爪。夫至踏之折之,与桎梏之蹂躙之将毋同[2]?揆诸爱之初心[3],讵不大相背谬哉?在踏之折之者之心,固以为吾之踏之折之,正吾所以爱之、而不意其踏之折之之时,已刁民爱之之心南辕北辙也。

  无尽于是得一解焉[4]。方爱之之心之初萌,乃天性之流露于莫知其然而然者。及其踏之折之,则不免济以人欲之私矣。夫自私者,未有能爱物者也,虽间有貌似爱物之顷,亦非真能爱物,特以物足供一己之愉快耳。踏草折花者,非此类而何?

  噫,天下之真能爱物者,至不惜以身殉物。试问踏草折花者,能以身殉花草也否耶?不能以身殉花草,而徒桎梏花草,蹂躙花草,此其人早溢乎爱之分际,而流于纵欲矣。是故善用其爱者,能保存天性而扩充之,而天下民物,无不在胞与之中[5];不善用其爱者,遂狭小其天性而戕贼之。后世战争盗窃之纷纭,畴非欲攫取天下之民物以快己私者乎[6]?踏草折花,其小焉者也。呜呼噫嘻!

  注释:

  [1]睨(nì):斜视。这里是向下看的意思。[2]毋将同:又有什么不同?[3]揆(kuí):测度。[4]无尽:作者号无尽。[5]“民物”二句:宋张载《张横渠集西铭》:“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民为同胞,物为同辈。意思是泛爱一切人与物。[6]畴:谁。

  周实(1885—1911),字实丹,号无尽,江苏山阳(今淮安)人。190年入南京两江师范学堂读书,接触新学和革命思想。1909年参加南社,并组织淮南社。1911年武昌起义后,回乡组织学生军,宣布光复,被当地县令杀害。他是南社中有成就的诗人。著有《无尽庵遗集》等。柳亚子辑有《周实丹烈士遗集》。

  本文选自《南社》第四期。文章通过剖析生活中常见的踏草折花现象是出于“人欲之私”,推广而论“后世战争盗窃”的行为也是由于“欲攫取天下之民物以快己私者”。文章以小喻大,卒章显志,批判了当时发动侵略战争和殖民主义者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