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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慰慈圹铭(清)王先谦
女慰慈,期有二月而字自庵先生之第三孙[1],又八月而殇[2]。女生数月能言,秀外而惠中[3]。问以家人居室,历指不爽[4]。闻予声,辄欢跃叫呼,予亦逾时不见不乐也。每日斜抱至门外,对门墙上青草丛生,葱郁可爱,女注视笑语,良久乃入。病剧,数月稍间[5],至门,犹视青草作笑态,而口已不能言,可伤也已。周氏婿少女六月,予颇过其家,红裾绣褓[6],奉手拜跪[7],旁人皆笑,予顾之而悲。予妻之孕女也,时尽室行大江中[8],或曰:是生也,无根易折。信耶?何以解于舟之人?殇以同治甲戌正月十三日[9],既厝矣[10],为之铭:
女生置酒兮,予母欢醉,名女娱祖兮,慰慈其字。划而逝焉来何为[11]?予凉德兮召之[12]。乌乎!
注释:
[1]期(jì):一周年。字:女子许嫁。自庵:周姓。生平不详。[2]殇:未成年而死。[3]惠:通“慧”。[4]爽:失,差。[5]间(jiàn):距离。引申为疾病稍好转。[6]裾(jū):衣服的前襟。褓:小儿衣。[7]奉手:此指携着大人的手。[8]尽室:举家,全家人。[9]甲戌:同治十三年(1874)。[10]厝:(cuò):浅埋以待改葬。[11]划(huà):忽然。[12]凉德:薄德。
王先谦(1842—1917),字益吾,号葵园,湖南长沙人。曾任国子监祭酒、江苏学政、湖南岳麓书院院长。反对戊戌变法和资产阶级革命,政治上保守。曾罗致文人,从事古籍、历史文献的编校刊印。有《虚受堂文集》。
不满两岁的女儿夭折,她的极短暂人生无多可载,但她的天真可爱的音容笑貌,便是留给父亲的永存的纪念。失去爱女的哀痛惨恻,流溢于貌似平静的叙述中,与韩愈、归有光等人的这类文章事异而情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