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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一

 小兒未生胎養門

  列女傳

   胎教論

古者婦人姙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邪色,耳不聽淫聲,夜則令瞽誦詩道正事,如此則生子形容端正,才過人矣。

  千金方 【 唐?孫思邈】

   養胎論

舊說凡受胎三月,逐物變化,稟質未定。故姙娠三月,欲得觀犀象猛獸珠玉寶物,欲得見賢人君子盛德大師,觀禮樂鐘鼓俎豆軍旅陳設,焚燒名香,口誦詩書古今箴誡,居處簡靜,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彈琴瑟,調心神,和情性,節嗜慾,庶事清淨,生子皆良,長壽,忠孝仁義,聰慧無疾,斯蓋文王胎教者也。

兒在胎,日月未滿,陰陽未備,腑臟骨節皆未成足。故自初姙迄於將產,飲食居處皆有禁忌。

姙娠食羊肝,令子多厄;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姙娠食驢馬肉,令子延月;食騾肉,產難。

姙娠食兔肉犬肉,令子無音聲并缺脣。

姙娠食鷄肉糯米,令子多寸白蟲。

姙娠食鷄子及乾鯉魚,令子多瘡。

姙娠食椹并鴨子,令子倒出心寒。

姙娠食雀肉并豆醬,令子滿面多(黑干)黯黑子。

姙娠食雀肉飲酒,令子心淫情亂,不畏羞恥。

姙娠食鼈,令子短項。

姙娠食冰漿,絕胎。

姙娠勿向非常地大小便,必半產殺人。

除之才曰:姙娠三月名始胎。當此之時,未有定儀,見物而化。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璣。欲子美好,數視璧玉;欲子賢良,端坐清虛。是謂外象而內感者也。

  婦人良方 【 宋?陳自明】

   胎教論

巢氏《病源論》:姙娠一月名胎胚,足厥陰脈養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陽脈養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脈養之。當此之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儀,因感而變。欲子端正莊嚴,常口談正言,身行正事。欲生男,宜佩弦,執弓矢;欲生女,宜佩韋,施環珮。欲子美好,宜佩白玉;欲子賢能,宜看詩書。是謂外象而內感者也。四月始受水精以成其血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足太陰脈養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足陽明脈養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手太陰脈養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膚革,手陽明脈養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髮,足少陰脈養之;十月五臟六腑關節人神皆備。此其大略也。又五臟論有稱耆婆者論:一月如露珠;二月如桃花,三月男女分;四月形象具;五月筋骨成;六月毛髮生;七月游其魂,兒能動左手;八月游其魄,兒能動右手;九月三轉身;十月受氣足。更有《顱顖經》云:一月為胎胞,精血凝也;二月為胎形,成胚也;三月陽神為三魂;四月陰靈為七魄;五月五行,分五臟也;六月六律,定六腑也;七月精開竅通光明也;八月元神具降真靈也;九月宮室羅布以定生人也;十月受氣足,萬象成也。今推究數說:如五臟論者類,皆淺鄙妄托其名;至於三藏佛書且涉怪誕,漫不可考。今按《顱顖經》三卷云,中古巫方所撰;某巢氏論姙娠至三月始胎之峙,欲談正言、行正事、佩弦韋、執弓矢、施環珮、佩白玉、讀詩書之類,豈非胎教之理乎?嘗試推巢氏所論,云姙娠脈養之理。若足厥陰肝脈也,足少陽膽脈也,為一臟腑之經,餘皆如此。且四時之令,必始於春木,故十二經之養始於肝,所以養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包絡脈也,手少陽三焦脈也,屬火而夏旺,所以養胎在三月四月。手少陰手太陽乃心脈也,以君主之官,無為而尊也。足太陰脾脈也,足陽明胃脈也,屬土而旺長夏,所以養胎在五月六月。手太陰肺脈也,手陽明大腸脈也,屬金而旺秋,所以養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陰腎脈也,屬水而旺冬,所以養胎在九月。又况母之腎臟繫於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至十月兒於母腹之中,受足諸臟氣脈所養,然後待時而生。此論奧微而有至理。世更有明之者,亦未有過於巢氏之論矣。余因述其說。

巢氏論曰:陽施陰化,精氣有餘,兩胎有俱男俱女者。《道藏經》云:婦人月信止後一日、三日、五日,值男女旺相日陽日陽時交合,有孕多男。若男女稟受皆壯則多子,一或怯弱則少子。《顱顖經》云:陽盛發陰,當孕成男。六脈諸經,皆舉其陰。又云:三陽所會則生男,三陰所會則生女。葛仙翁《肘後方》云:男從父氣,女從母氣。《聖濟經》云: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流薄於一體。因氣而左動則屬陽,陽資之則成男;因氣而右動則屬陰,陰資之則成女。《易》稱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男女之別也。凡姙娠有疾,投以湯藥,衰其大半而已,使病去母安,胎亦無損矣。

【 註 按東垣、丹溪云:經水斷後一二日,血海始淨,精勝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後,血脈已旺,精不勝血,感者成女。蓋父精母血,因感而會。精之施也,血能攝精,故成男,此萬物資始於乾元也。血之行也,精不能攝,故成女,此萬物資生於坤元也。陰陽交媾,胚胎始凝,所藏之處,名曰子官。一系在下,上有兩岐,一達於左,一達於右。精勝其血,則陽為之主,受氣於左子宮而男形成;精不勝血,則陰為之主,受氣於右子宮而女形成。此二先生之確論也。若夫姙娠藥餌宜禁,當參本門考之。】

褚氏云:男女之合,二情交暢。陰血先至,陽精後沖,血開裹精,精入為骨而男形成矣。陽精先入,陰血後參,精開裹血,血入為本而女形成矣。陽氣聚面,故男子面重,溺死者必伏;陰氣聚背,故女子背重,溺死者必仰。走獸溺死,仰伏皆然。陰陽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駢胎品胎之兆。父少母老,產女必羸;母壯父衰,生男必弱。古之良工,首察乎此。氣受偏瘁,與之補之。補羸女則養血壯脾,補弱男則滋腎節色。羸女宜及時而嫁,弱男宜待壯而婚。此疾外所務之本,不可不察也。

馬益卿先生論曰:胎教產圖之書,不可謂之迂而不加信,然亦不可狎犯之。方今俚俗之家,與不正之屬,將息避忌,略不如儀,或藥毒不消,或產於風露,無產厄而子母均安者,亦倖有之。若保胎之法,須多方豫養,方無後患。如鄰家有所興修,亦或犯其胎氣,令兒破形殞命。如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繫縛者相拘攣。如此等驗。有如指掌,不可不慎也。

   孕元立本章

有太初,有太始。混沌一判,既見氣矣,故曰太初;既立形矣,故曰太始。氣初形始,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故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

【 註 吳褆註云:混沌未判,則氣形俱泯;混沌既判,則氣形已分。既見氣矣,是為太初;既立形矣,是為太始。太初者,凡有氣之所本,故天得之以統元氣;太始者,凡有形之所本,故地得之以統元形。天地交泰,相因為氣形,生生者得所以生,化化者得所以化,品物流行而形色名乾彰矣。大哉乾元,太初之所寓也,故以萬物之資始為言。至哉坤元,太始之所寓也,故以萬物資生為言。惟萬物資始資生於乾坤,故乾元則兆象至,坤元然後形無不成。】

有生之初,雖陽予之正;育而充之,必陰為之主。

【 註 薛左丞註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未出地者,命曰陰處,名曰陰中之陰;既出地者,命曰陽處,名曰陰中之陽。陽予之正,陰為之主。王冰謂陽施正氣,萬物方生;陰為之主,羣形乃立。《字說》:始而生之者天地也,育而充之者人也。】

因形移易,日改月化,坤道之代終也。

【 註 《列子》周穆篇尹文先生曰:因形移易謂之化。《莊子》田子方篇曰:消息盈虛,一晦一明,日改月化,日有所為,而莫見其功。《易》坤卦文言曰: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地之承天,其無成而有終也,豈迫於不得已耶?蓋道之所在,萬物失之則死,得之則生,有生之類,聽命於此。故無成而代有終者,以道言也。】

謂之姙,陽既受始,陰壬之也。

【 註 《字說》:壬子謂之姙。壬一陽也,二陰也,陽既受始,陰乃壬之。解曰:壬陽水之干也,位在亥子之間。陰至亥極矣,陽復受胎,而謂之姙于壬,至子然後生。】

謂之胞,巳為正陽,陰包之也。

【 註 巳,正陽也,而陰能包之,陰與陽更用事故也。巳者孟夏之月,於卦為乾,純陽用事,故詩謂之正月。正月者正陽之月也,陰方用事而為物之主,則雖正陽,亦在所包,而退聽焉。】

謂之胚,未成為器,猶雲坯也。

【 註 《說文》:瓦未燒者謂之坯。胚,婦孕一月也。《字說》:胚未成為器,猶坯也。】

謂之胎,既食於母,為口以也。

【 註 《說文》:胎,婦孕二月也。《字說》:元胎,既食於母,為口以焉。】

若娠,則以時動也。

【 註 《字說》:女娠以時動。】

若懷,則以身依之也。

【 註 《字說》:心所懷則身依焉,目隸焉。】

天之德,地之氣,陰陽之至和,相與流薄於一體。

【 註 《靈樞經》曰:天之在我者德,地之在我者氣,德流氣薄而生者也。】

惟能順時數,謹人事,勿動而傷,則生育之道得矣。

【 註 自一月積之至於十月,所謂時數也。保衛輔冀,防閑忌慎,適其宜,所謂人事也。】

觀四序之運,生長收藏,代出萬物,儀則咸備,而天地之氣未始或虧者,蓋陰陽相養以相濟也。

【 註 陰陽離合論曰:天覆地載,萬物方生。陽予之正,陰為之主。故因春生,因夏長,因秋收,因冬藏,失常則天地四塞。《莊子》天地篇曰:流動而生物。物生成理謂之形。形體保神,各有儀則謂之性。昧者曾不知此,乃欲拂自然之理,謬為求息之術,方且推生死於五行,蘄補養於藥石,以偽勝真,以人助天,雖或有子,孕而不育,育而不壽者眾矣。昔人論年老有子者,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則知氣血在人,固自有量。夫豈能逃陰陽之至數哉!】

天真論天真論 即《素問》上古天真論。:帝曰:有其年已老而有子者何也?岐伯曰:此其天壽過度,氣脈常通,而腎氣有餘也。此雖有子,男不過盡八八,女不過盡七七,而天地之精氣皆竭矣。

【 註 雖老而生子,子壽亦不能過天癸之數。】

   凝形殊稟章

天地者,形之大也。陰陽者,氣之大也。惟形與氣,相資而立,未始偏廢。

【 註 《莊子》則陽篇太公調曰:天地者,形之大者也。陰陽者,氣之大者也。氣以形載,形以氣充。惟氣與形,兩者相待,故曰相資而立,未始偏廢。】

男女媾精,萬物化生,天地陰陽之形氣寓焉。

【 註 《繫辭》曰:天地絪蘊,萬物化醇;男女媾精,萬物化生。】

語七八之數,七少陽也,八少陰也,相感而流通,故女子二七天癸至,男子二八而精通,則以陰陽交合而兆始故也。

【 註 岐伯曰:女子二七而天癸至,任脈通,衝脈盛,月事以時下,故能有子。男子二八腎氣盛,精氣隘瀉,陰陽和,故能有子。傳曰:女子十四,有為人母之道,四十九絕生育之理,男予十六有為人父之道,六十四絕陽化之理。】

語九十之數,九老陽也,十老陰也,相包而賦形,故陰窮於十,男能圍之,陽窮於九,女能方之,則以陰陽相生而成終故也。

【 註 《字說》:陰窮於十,圍之者男;陽窮於九,方之者女。九有變也,女足以方之。十無變也,男足以圍之。解曰:男有室,所以圍陰於外;女有家,所以方陽於內。《易》曰:婦人之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凶也。圍,圓也,君道也,夫道也。圓則可以制義而行。方,仁也,臣道也,婦道也,方則從一而已。男從圍,與規從夫同意。女從仁,與臣從仁同意。】

元氣孕毓,皆始於子。自子推之,男左旋,積歲三十而至已;女右旋,積歲二十而至巳。巳為正陽,陰實從之。自巳懷壬,男左旋十月而生於寅,女右旋十月而生於申。申為三陰,寅為三陽,而生育之時著矣。其廩賦也,體有剛柔,脈有強弱,氣有多寡,血有盛衰,皆一定而不易也。

【 註 十九難曰:男子生於寅,寅為木,陽也。女子生於申,申為金,陰也。楊氏註云:元氣起於子,人之所生也。男從子左行三十,女從子右行二十,俱至於已,為夫婦懷姙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後行嫁娶。十月而生者,男從巳,左行至寅為十月,故男行年起於丙寅,女從巳,右行至申為十月,故女行年起於壬申。】

以至分野異域,則所產有多寡之宜;吉事有祥,則所夢各應其類。是故荊揚薄壤多女,雍冀厚壤多男。熊羆為男子之祥,蛇虺為女子之祥。是皆理之可推也。

【 註 《周官職》方氏:揚州其民三男五女,荊州其民一男二女,雍州其民三男三女,冀州其民五男三女。《詩》斯干篇:吉夢維何?維熊維羆,維虺維蛇,大人占之。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

胎化之法,有所謂轉女為男者,亦皆理之自然。如食雄鷄,取陽精之全於天產者;帶雄黃,取陽精之全於地產者。

【 註 《千金方》:轉女為男丹參丸,用東門上雄鷄頭。又方:取雄黃一兩,絳囊盛帶之。《本草》:丹雄鷄,補虛溫中,通神殺毒,其肝補腎,其冠血益陽。雄黃,人佩之,鬼神不能近,毒物不能傷。】

操弓矢,借斧斤,取剛物之見於人事者,氣類潛通,造化密移,必於三月兆形之先。蓋方儀形未具,陽可以勝陰,變女為男,理固然也。

【 註 巢氏論云:姙娠三月始胎,形象始化,未有定儀,見物而變。欲得男者,操弓矢,食雄鷄。】

   氣質生成章

具天地之性,集萬物之靈,陰陽平均,氣質完備,成其形爾。然而奇耦異數,有衍有耗;剛柔異用,或強或羸。血榮氣衛,不能逃於消息盈虛之理,則稟質之初,詎可一概論耶?是以附贅垂疣,駢拇枝指,侏儒跛蹩,形氣所賦有如此者。瘡瘍癰腫,聾盲瘖瘂,瘦瘠疲瘵,氣形之病有如此者。然則胚胎造化之始,精移氣變之後,保衛輔翼,固有道矣。

【 註 《孝經》云:天地之性人為貴。《書》泰誓曰:惟人萬物之靈。】

天有五氣,各有所湊;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湊有節適,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知戒慎。資物為養者,理固然也。故寢興以時,出處以節。

【 註 六節藏象論曰:天食人以五氣,地食人以五味。王冰云:天以五氣食人者,臊氣湊肝,焦氣湊心,香氣湊脾,腥氣湊肺,腐氣湊腎。地以五味食入者,酸味入肝,苦味入心,甘味入脾,辛味入肺,鹹味入腎也。】

可以高明,可以周密,使霧露風邪,不得投間而入,因時為養者,理宜然也。故必調喜怒,寡嗜慾。

   胎殺避忌產前將護法

一受孕之後,切宜避忌胎殺所遊。如經云: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繫縛者相拘攣,甚至母殞,禍如反掌。

   月遊胎殺

立春在房牀。

驚蟄在戶。

單扇也。《入門》云:在牕戶。

清明在門。

雙扇也。《入門》云:在門堂。

立夏在竈。

芒種在母身。

《入門》云:在身牀。

小暑在竈。

《入門》云:在牀倉。

立秋在碓。

《京本》云:在正北方。

白露在廚前。

《入門》云:在廁戶。

寒露在門。

《入門》云:在門房。

立冬在戶及廚。

《入門》云:在牀房。

大雪在罏及竈。

小寒在房母身。

《入門》云:在床房。

   十干日遊胎殺

甲己日占門。

乙庚日占碓磨。

丙辛日占井竈。

丁壬日占廚廨。

戊癸日占米倉。

   十二支日遊胎殺

子丑日占中堂。

寅卯辰酉日占竈。

巳午日占門。

未申日占籬下。

戌亥日占房。

以上禁忌,總要全不修理為高。

   六甲旬遊胎殺

甲子旬游窻碓。

甲戌旬遊正廳。

甲申旬遊中庭。

甲午旬遊房內。

甲辰旬遊房中。

甲寅旬遊二□。

   太史局日遊胎殺

每遇癸已、甲午、乙未、丙申、丁酉五日在房內北。

庚子、辛丑、壬寅三日在房內南。

癸卯一日在房內西。

甲辰、乙巳、丙午、丁未四日在房內東。

六成六己日在房內中。餘日在外無占。

凡遊神在房內,不宜於方位上安牀帳,及掃舍皆凶。又有小兒殺及本年三殺,及產母身黃定命,皆不可犯。凡姙娠之後,將此貼於房內,常照見之。切不可穿鑿、修掘、移徙、釘擊籬壁、重物輾壓之類。犯之,重則胎死腹中,母亦不利;輕則子受其殃,成人之後,必定破形,拳攣跛縮瘖瘂。犯之極驗。

   食忌論

受孕之後,一切宜忌不可食之物,非惟有感動胎氣之戒,然於物理亦有厭忌者。設或不能戒忌,非特延月難產,亦能令兒破形母損,可不戒哉!

食螃蟹,令子橫生。

食荳醬合藿香,食之墮胎。

食生薑,令子多指生瘡。

食蝦蟆鱓魚,令兒瘖瘂。餘物已見《千金方》。

如此之類,無不驗者,則知聖人胎教之法矣。

   孕婦藥忌歌

蚖斑水蛭地膽蟲,烏頭附子配天雄。躑躅野葛螻蛄類,鳥啄側子及虻蟲。牛黃水銀并巴豆,大戟蛇蛻及蜈蚣。牛膝藜蘆并薏苡,金石錫粉黃雌雄。牙硝芒硝牡丹桂,蚚蜴飛生及(上庶下虫)蟲。代赭蚱蟬胡粉麝,芫花薇(艹銜)草三稜。槐子牽牛并皂角,桃仁蠐螬和茅根。欓根硇砂與乾漆,亭長波流菵草中。瞿麥(艹閭)茹蟹爪甲,蝟皮赤箭赤頭紅。馬刀石蠶衣魚等,半夏南星通草同。乾薑蒜鷄及鷄子,驢肉兔肉不須供。切須有姙胎前忌,可免嬰兒疾厄凶。

  格致餘論 【 元?朱震亨】

   慈幼論

古之胎教,具在方冊,愚不必贅。若夫胎孕致病,事起茫昧,人多玩忽,醫所不知。兒之在胎,與母同體,得熱則俱熱,得寒則俱寒,病則俱病,安則俱安。母之飲食起居,尤當慎密,不可不知也。

   胎感論

成胎以精血之後先分男女者,褚澄之論也。愚切惑焉。後閱李東垣之方有曰:經水斷後一二日,血海始淨,精勝其血,感者成男;四五日後,血脈已旺,精不勝血,感者成女。此論亦為未瑩。何以言之?《易》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夫乾坤,陰陽之性情也。左右,陰陽之道路也。男女,陰陽之儀象也。父精母血,因感而會。精之泄,陽之施也。血能攝之,陰之化也。精成其骨,此萬物之始於乾元也。血成其胞,此萬物資生於坤元也。陰陽交姤,胎孕乃凝。胎之所居,名曰子宮。一系在下,上有兩岐,一達於左,一達於右。精勝其血及剛日陽時感者,則陽為之主,受氣於左子宮而男形成。精不勝血,及柔日陰時感者,則陰為之主,受氣於右子宮而女形成。或曰:分男分女,吾知之矣,其有雙胎者將何如?曰:精氣有餘,岐而分之,血因分而攝之故也。若夫男女同孕者,剛日陽時,柔日陰時,感則陰陽混雜,不屬左,不屬右,受氣於兩岐之間者也。亦有三胎四胎五胎六胎者,猶是而已。或曰:其有男不可為父,女不可為母,與男女之兼形者,又若何而分之耶?予曰:男不可為父,得陽氣之虧者也。女不可為母,得陰氣之塞者也。兼形者,由陰為駁氣所乘,而為狀不一。以女兼男形者有二:一則遇男為妻,遇女為夫;一則可妻而不可夫。又有下為女體,上具男之全形,此又駁之甚者也。或曰:駁氣所乘,獨見於陰,而所成之形,又若是之不同耶?予曰:陰體虛,駁氣易於乘也。駁氣所乘,陰陽相混,無所為主,不可屬左,不可屬右,受氣於兩岐之間,隨所得駁氣之輕重而成形,故所兼之形,有不可得而同也。

虞摶曰:右,丹溪此論,極造精微,發前人之未發。是知男女之分,已定於萬物資始乾元之際,陰陽交姤之時。昧者不悟是理,妄有轉女為男之法,惑矣。夫萬物皆資始於乾元,獨男女之分,不資始於乾元乎?按婦人姙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脈疾為男,右脈疾為女,俱疾為生二子。又遣姙娠人面南行,從後呼之,左迴首者是男,右迴首者是女。又看上圊時,夫從後急呼之,左迴首者是男,右迴首者是女也。右,丹溪云:男受胎在左子宮,女受胎在右子官。斯言大契是說也。蓋男胎在左則左重,故迴首時慎護重處而就左也。女胎在右則右重,故迴首時慎護重處而就右也。推之於脈,其義亦然。胎在左則血氣護胎而盛於左,故脈亦從之而左疾為男,左大為男也。胎在右則血氣護胎而盛於右,故脈亦從之而右疾為女,右大為女也。亦猶經云:陰搏陽別,謂之有子。言受胎處在臍腹之下,則血氣護胎而盛於下,故陰之尺脈鼓搏有力,而與陽之寸脈殊別也。又如癰癤發上則血氣從上而寸脈盛,發下則血氣從下而尺脈盛,發左則血氣從左而左脈盛,發右則血氣從右而右脈盛也。丹溪以左大順男,右大順女,為醫人之左右手,蓋智者之一失也。

  奇效良方 【 明?方賢】

   形質受胎之始論

太初者,凡有氣之本也,天得之以統氣。太始者,有形之本也,地得之以統形。故輕清為天,稟陽剛健而立乎上;重濁為地,積陰柔順而處乎下。感坤德而行化,應乾道以經營。是以天地相因,生生化化,品物彰矣。《易》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故陽施陰化,血氣和調,感而為姙者,亦資始資生之理也。夫兆形之初,命門先具。天一生水,壬為陽水,合丁之陰火而生丙,為命門,然後生心,心主血脈。丙為陽火,合辛之陰金而生庚,有心然後生肺,肺主皮毛。庚為陽金,合乙陰木而生甲,有肺然後生肝,肝主筋爪。甲為陽木,合己之陰土而生戊,有肝然後生脾,脾主肌肉。戊為陽土,合癸之陰水而生壬,有脾然後生腎,腎主骨髓。故臟合於五行,本其性情,互相剋制,及其配合,互相生成。且姙娠胚胎懷抱於此者,乃在母腹中之事,皆有經之可證也。所謂姙者,食氣於母,所以養其形;食味於母,所以養其精。滋育氣味為本,故天之五氣,地之五味,母既食之,而胎又食之,外則充乎形質,內則滋乎胎氣,皆借氣味之養育也。今胎之所食,始起厥陰也。《聖濟經》云:原四時所化,始於木也。究十二經之所養,始於肝也。故一月血凝,足厥陰肝經養之。膽乃肝之腑。二月胚兆,足少陽膽經養之。三月陽神為魂,木生火,手心主包絡經養之。四月陰靈為魄,手少陽三焦經養之。五月五行分五臟,火生土,足太陰脾經養之。六月六律定六腑,足陽明胃經養之。七月七情開七竅通光明也,土生金,手太陰肺經養之。八月八景神具,濟真靈也,手陽明大腸經養之。九月宮室羅布,以定精也,足少陰腎經養之。十月氣足,萬象成也,是太陽膀胱經養之。自肝為始,臟腑相滋,各養三十日,此食於母以養其精也。且手太陽小腸經、手少陰心經,此二經不在十月養經之數。平居之日,在下為月水;有胎之時,在上為乳汁,故不養於胎也。夫胚胎之兆始也,受水精而成血脈,受火精而成氣,受金精而成筋,受木精而成骨,受土精而成膚革皮毛,五行具而百骸皆備,此所以集萬物之靈也。倘有奇耦之充耗,剛柔之強弱,榮衛之盈虛、一時所感,乃於氣形稟賦之始,此皆冥默之中,稟於清者,其子聰明智慧,壽而且康;稟於濁者,愚痴不壽。要在節慾以全其真,陰陽配合得子必壽。《素問》云:陰精所奉,其人壽也。昔有人妻妾多而無子,擇良家未笄之女相配亦無子。曰:求男有道乎?褚澄曰:合男女必當其年。男雖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雖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此皆陰陽之氣完實,然後交合,則交而孕,孕而育,育而為子堅壯強壽。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色,陰氣早泄,未完而傷,未實而動,是以交而不孕,孕而不育,育而子脆不壽。此配合太早,有傷陰陽,以無子也。有婦人所產皆女者,多慾之過也。所產皆男者,此男子節慾借精,以婦人經行後一日三日五日,於夜半時生氣瀉精,受姙必男;經行後二日四日六日瀉精者,受姙皆女。若過六日瀉精者,受姙皆女。若過六日已後,包絡新血已滿,雖交終難成孕。今刪葺節要,識者鑒之。

   小兒初生總說

夫人稟陰陽二氣而生,得患起自三焦。然冠壯易明,童幼難治。一云不能察其幼小者,是以別為一家調理耳。且小兒所稟形質壽命長短者,全在乎精血,二者和而有姙,在母之胎中十月而生。大抵壽夭窮通,聰明愚痴,皆以預定,豈能逃乎。

  育嬰家秘 【 明?萬全】

   胎養以保其真

姙子論云:夫至精才化,一氣方凝,始受胞胎,漸成形質,子在腹中,隨母聽聞。自姙娠之後,則須行坐端嚴,性情和悅,常處靜室,多聽美言,令人誦讀詩書,陳說禮樂,耳不聞非言,目不觀惡事。如此則生男女福壽敦厚,忠孝賢明,不然則生男女多鄙賤不壽而愚頑,此所謂因外象而內感也。昔太任懷文王,耳不聽惡聲,目不視惡色,口不出惡言。世傳胎教之道,此之謂也。

姙娠三月名胎始。當此之時,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儀,見物而變。須知端正嚴莊,當令母見貴人,不可見狀貌醜惡人也。欲生男,宜操弓矢,乘壯馬;欲生女,宜著珥璫,施環珮。欲子美好,宜玩白璧,視孔雀;欲子賢能宜看詩書,務和雅。吾見鄙俗婦人懷胎時,看搬傀儡、裝神像、舞猴戲者,後來生子,貌多肖之。

胎養之法,有所謂轉女成男者,亦皆理之自然也。如食雄鷄,取陽精之全於天產者;帶雄黃,取陽氣之全於地產者;操弓矢,借斧斤,取陽物之見於人事者。氣類潛通,造化秘密,必於三月兆形之先,儀象未具,陽可以勝陰,變女為男,理固然也。

天有五氣,各有所湊;地有五味,各有所入。所湊有節適,所入有度量。凡所畏忌,悉當戒懼,資物以為養者,理固然也。以至調喜怒,節嗜慾,作勞不妄,而氣血從之。皆所以保攝姙娠,使諸邪不得干焉。苟為不然,方稟受之時,一失調養,則內不足以為守中,外不足以為強身,氣形弗充,而疾病因之。如食兔缺脣,食犬無聲,食雜魚而疥癬之屬,皆以食物不戒之故也。心氣大驚而顛疾,腎氣不足而解顖,脾胃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之類,皆以氣血不調之故也。

全嘗由此推廣之。兒在母腹中,借母五臟之氣以為養也。苟一臟受傷,則一臟之氣失養而不足矣。如風則傷肝,熱則傷心與肺,濕則傷脾,寒則傷腎,此天之四氣所傷也。酸多則傷肝,苦多則傷心,甘多則傷脾,辛多則傷肺,鹹多則傷腎,此地之五味所傷也。怒則傷肝,喜則傷心,思則傷脾,憂則傷肺,恐則傷腎,此人之七情所傷也。是以風寒暑濕則避之,五味之食則節之,七情之感則絕之,皆胎養之道也。若夫勿登高,勿臨險,勿獨處暗室,勿入廟社,勿恣肥甘之味,勿啖瓜果之物,勿遊犯禁之方,所調護輔翼者,各有道也。如不利嗣息或驕倨太甚者,動必成咎。

姙娠有疾,不可妄投藥餌。必在醫者審度病勢之輕重,藥性之上下,處以中庸,不必多品。視其病勢已衰,藥宜便止,則病去於母,而子亦無殞矣。

全嘗集女科,凡孕婦無疾不可服藥。設有疾只以和胎為主,中病即已,勿過用劑也。故孕婦之病,宜柴胡和胎飲主之。

  醫學正傳 【 明?虞摶】

   小兒總論

嘗聞小方脈科,古人謂之啞科,最費調治。誠哉是言也!蓋以嬰兒之流,難問證難察脈耳。抑且臟腑脆嫩,而孟浪之劑,與夫峻寒峻熱之藥,俱不可輕用。試詳論之:夫孺子之在襁褓中也,內無七情六慾之交戰,,外無大風大寒之相侵,奚其幼科之疾,若是之繁且甚與?抑考其證,大半胎毒而小半傷食也。其外感風寒之證,什一而已。曰變蒸、曰痘疹、曰斑爛、曰驚悸、曰風癎、曰發搐、曰痰壅、曰赤瘤、曰白禿、曰解顱、曰重舌木舌,已上數證,豈非孕母不謹胎毒之所致與?夫小兒之在胎也,母飢亦飢,母飽亦飽,辛辣適口,胎氣隨熱,情慾動中,胎息輒躁,或多食煎煿,或恣味辛酸,或嗜慾無節,或喜怒不常,皆能令子受患。先正所謂古者婦人姙子,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蹕,不食邪味等語,厥有旨哉!其飲食男女養胎幼幼之法,必深得造化生生不息之意。故古人多壽考,兒少夭折者,即此之由也。嘗見今有稟性溫良之婦,有娠不嗜慾縱口,生子少病而痘疹亦稀,亦可以為師法矣。

  博集方論 【 明?郭子章】

   未生

蔡氏曰:小兒在母腹中,其母罔知禁忌,或好食辛辣之物,或恣意淫慾,以此蘊毒,流注小兒經絡,他日發為瘡瘍痘疹,職此之由。

《指掌圖》曰:夫嬰兒在胎,稟陰陽五行之氣,以生臟腑百骸,氣血筋脈。其形雖具,肌體未實,骨格未成,陽氣既足,陰血未全,所以不可太飽煖以消其陰,此丹溪先生之大戒也。然兒在腹中,必借母氣血所養。故母熱子熱,母寒子寒,母驚子驚,母弱子弱,所以有胎熱胎寒胎驚胎弱之證。

新安方廣曰:按瘡疹之源,蓋由母姙娠之時,飲食煎炒炙煿,厚味醇酒,兒在腹中浸漬,食母穢血,蘊而成毒,伏於五臟之間。及生之後,或因外感風寒,內傷生冷,跌扑驚恐,時氣流行,觸動鬱火,發於肌膚之間,心臟之毒為斑,肺臟之毒為疹,肝臟之毒為水泡瘡,脾臟之毒為膿泡瘡。小兒稟厚毒少,氣血調勻,表裏充實,則易發易靨。苟或稟弱毒勝,表裏虛,氣血弱,必須醫藥調治,庶幾有生。

拙者曰:諸公之論,猶是古人胎教遺意。嬰孩之瘍,痘疹最厲,父母罹此,孰不痛悼。顧達者委命,愚者尤神,孽自己作,誰則知之!彼笄黛者流,目不辨書,責在人父。父為母誦說,母為兒保練,庶幾培根清源之助。余聞婦有身者,別寢處,淡飲食,謹視聽,免而男女端正智慧,堅強健固,微獨省胎毒免痘厲已矣。故與其痛悼於後,孰若謹嚴於初。

  古今醫統 【 明?徐春甫】

   姙婦不守禁忌生子多疾論

古人胎養胎教之方,最為慎重。所以上古之人,多壽多賢,良有以也。世之婦人姙子,既能如《列女傳》所云矣。又要飲食清淡,飢飽適中,自然姙娠氣清,身不受病,臨產易生,子疾亦少,痘疹亦稀,此為氣血貫通所感明驗。夫何後世風俗漸偷,鮮能悟道,男婦縱慾,無往弗勝,懷孕之時,殊不加意,以致臨產氣血乖張,不能順應,生兒下地,驚搐無時。此蓋胎坤受毒,病種淵深,雖良醫神劑,莫之能為。

  醫學入門 【 明?李梴】

   胎殺禁忌

凡胎殺所在,不宜修整。雖鄰家興動,孕婦當避。縱不墮胎,令兒破形。色青體攣,竅塞夭殞。

   生子所向方

子午卯酉日宜西南,寅申巳亥日西北,辰戌?未日東南。

  方

丹參圓 【 《千金方》】  治婦人始覺有姙養胎,并轉女為男。

丹參 續斷 芍藥 白膠 白朮 柏子仁 甘草各二兩 人參 芎藭 乾薑各三十銖 吳茱萸 橘皮 當歸各一兩十八銖 白芷 貴冠紅纓燒灰,各一兩 乾生地黃一兩五錢 蕪荑十八銖 犬卵一具乾 東門上雄鷄頭一枚

右十九味為末,蜜和丸如梧子大,酒服十丸,日再,稍加至二十丸。

柴胡和胎飲 【 《育嬰家秘》】  治孕婦有疾,當以此方為主,自無損於其子。

柴胡 黃芩條實沉水者佳 白朮無油者佳 當歸身酒洗 白芍 陳皮 甘草 紫蘇莖葉

右八味,以柴胡、黃芩、白朮為君,芩、朮二味乃安胎之聖藥;當歸、白芍為臣;陳皮、甘草、紫蘇為佐。挾傷風者,加葛根、葱白。挾傷食者,加枳売、神麯,挾熱者,加知母、石膏。胷滿者,加枳殼、桔梗。腹滿者,加大腹皮。胎中痛者,加枳殼、砂仁。漏下者,加阿膠、陳艾葉。如方加減,不可輕忽。水煎,食前服。

  單方

轉女為男:取原蠶矢十枚,井花水服之,日三。 【 《千金方》,下同】

又取弓弩弦一枚,絳囊盛帶婦人左臂。一法以繫腰下,百日去之。

又取雄黃一兩,絳囊盛,帶左腰間。要女者,帶雌黃右腰間。

又以斧一柄,於產婦臥牀下置之,仍繫刃向下,勿令人知。如不信者,待鷄抱卵時,依此置於窠下,一窠鷄子盡為雄也。

萱草一名宜男草,姙婦佩之。 【 《婦人良方》,下同】

雄鷄長尾拔三莖,置孕婦蓆下,勿令知之。

取夫頭髮手足爪甲,鋪孕婦蓆下,亦勿令知。

  醫案

《列女傳》曰:太任,文王之母,摯任氏之仲女也,王季娶以為妃。太任之性,端一誠莊,惟德之行。及其娠文王,目不視惡色,耳不聽淫聲,口不出敖言。生文王而明聖,太任教之,以一而識百,卒為周宗。君子謂太任為能胎教。

李東垣曰:李叔和問:申年以來得一子,至一歲以後,身生紅絲瘤,不救。後生四子,一二歲皆病瘤而死。何緣至此?翼日見之,謂曰:汝乃腎中伏火,精氣中多有紅絲,以氣相傳,生子故有此疾,俗名胎瘤是也。子試觀之,果如其言。遂以滋腎丸數服以瀉腎中火邪,補真陰不足。忌酒酢辛煿熱物。其妻與六味地黃丸以養陰血。受胎五月之後,以黃芩、白朮二味作散,啖五七服。後生三子,前證不復作矣。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四百二

 小兒初生護養門

  千金方 【 唐?孫思邈】

   初生出腹論

小兒初生,先以綿裹指,拭兒口中及舌上青泥惡血,此謂之玉衡 【 一作銜。】 若不急拭,啼聲一發,即入腹成百病矣。

兒已生,即當舉之。舉之遲晚,則令中寒,腹內雷鳴。乃先浴之,然後斷臍,不得以刀子割之,須令人隔單衣物咬斷,兼以煖氣呵七遍,然後纏結所留臍帶,令至兒足趺上,短則中寒,令兒腹中不調,常下痢。 【 一云成內釣。】 若先斷臍,然後浴者,則臍中水,臍中水則發腹痛。其臍斷訖,連臍帶中多有蟲,宜急剔撥去之,不爾入兒腹成疾。斷兒臍者,當令長六寸。長則傷肌,短則傷臟。不以時斷,若挼汁不盡,則令暖氣漸微,自生寒,令兒臍風。

生男宜用其父故衣裹之。生安宜以其母故衣。皆勿用新帛為善。不可令衣過厚,令兒傷皮膚,害血脈,發雜瘡而黃。兒衣綿帛,特忌厚熱。慎之慎之!凡小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宜時見風日。若都不見風,則令肌膚脆軟,便易中傷。皆當以數絮衣之,勿用新綿也。

凡天和暖無風之時,令母將兒於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血凝氣剛,肌肉牢密,堪耐風寒,不致疾病。若常藏在幃帳之中,重衣溫暖,譬猶陰地之草木,不見風日,軟脆不堪風寒也。

凡裹臍法,椎治白練令柔軟,方四寸,新綿厚半寸,與帛等合之,調其緩急,急則令兒吐哯。兒生二十日,乃解視臍。裹臍時閑戶下帳,燃火,令帳中溫暖,換衣亦然。此謂冬時寒也。

兒洗浴斷臍竟,綳抱畢,未可與朱蜜,宜與甘草湯。以甘草如手中指一節許,打碎,以水二合,煮取一合,以綿纏沾取,與兒吮之,連吮汁計得一蜆殼入腹止。兒當快吐,吐去心胷中惡汁也。如得吐,餘藥更不須與。若不得吐,可消息計。如飢渴,須臾更與之。若前所服,及更與并不得吐者,但稍稍與之,令盡此一合止。如得吐出惡汁,令兒心神知慧無病也。飲一合盡,都不吐者,是兒不含惡血耳,勿復與甘草湯,乃可與朱蜜,以鎮心神安魂魄也。兒新生三日中,與朱蜜者不宜多,多則令兒脾胃冷腹脹,喜陰癎氣急,變噤痙而死。新生與朱蜜法:以飛鍊朱砂如大豆許,以赤蜜一蜆殼和之,以綿纏箸頭沾取與兒吮之,得三沾止,一日令盡此一豆許。可三日與之,則用三豆許也。勿過,此則傷兒也。與朱蜜竟,可與牛黃如朱蜜多少也。牛黃,益肝膽除熱,定精神,止驚,辟惡氣,除小兒百病也。

新生三日後,應開腸胃,助穀神,可研米作厚飲,如乳酪厚薄,以豆大與兒咽之,頻咽三豆許止,日三與之,滿七日可與哺也。兒生十日,始哺如棗核,二十日倍之,五十日如彈丸,百日如棗。若乳汁少,不得從此法。當用意小增之。若三十日而哺者,令兒無疾。兒哺早者,兒不勝穀氣,令生病,頭面身體喜生瘡,愈而復發,令兒尩弱難養。三十日後,雖哺勿多。若不嗜食,勿強與之不消,復生疾病。

凡乳兒不欲太飽,飽則嘔吐。每候兒吐者,乳太飽也,以空乳乳之即消。日四乳。兒若臍未愈,乳兒太飽,令風中臍也。夏不去熱乳,令兒嘔逆;冬不去寒乳,令兒欬痢。母新房以乳兒,令兒羸瘦,交脛不能行。母有熱以乳兒,令變黃不能食。母怒以乳兒,令善驚,發氣疝,又令上氣癲狂。母新吐下以乳兒,令虛羸。母醉以乳兒,令身熱腹滿。凡新生小兒,一月內常飲猪乳大佳。凡乳母乳兒,當先極挼散其熱氣,勿令汁奔出令兒噎,輒奪其乳令得息,息已復乳之。如是十返五返,視兒飢飽節度,知一日中幾乳而足以為常。又常捉去宿乳。兒若臥,乳母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乃乳之,令兒不噎。母欲寐則奪其乳,恐填口鼻,又不知飢飽也。

浴兒法:凡浴小兒,湯極須令冷熱調和。冷熱失所,令兒驚,亦致五臟疾也。凡兒冬不可久俗,浴久則傷寒;夏不可久浴,浴久則傷熱。數浴背冷則發癎;若不浴,又令兒毛落。新生浴兒者,以猪膽一枚取汁,投湯中以浴兒,終身不患瘡疥,勿以雜水浴之。兒生三日,宜用桃根湯浴。桃根、李根、梅根各二兩,枝亦得,(口父)咀之,以水三斗,煮二十沸,去滓,浴兒良。去不祥,令兒終身無瘡疥。治小兒驚,辟惡氣,以艾虎湯浴。艾一斤,虎頭骨一枚,以水三斗,煮為湯浴。但須浴即煮用之。

  儒門事親 【 元?張從政】

   過愛小兒反害小兒說

小兒初生之時,腸胃綿脆,易飢易飽,易虛易實,易寒易熱。方書舊說,天下皆知之矣。然《禮記》曲禮、王符《潛夫論》所云,天下皆不知。曲禮云:童子不衣裘棠。說云:裘太溫,消陰氣。且人十五歲成童,尚不許衣裘。今之人養穉子,當正夏時,以綿裌裹腹,日不下懷,人氣相蒸,見天稍寒即封閉密室,垂氈下幕,煖炕紅爐,使微寒不入,大煖不泄,雖衰老之人,尚猶不可,況純陽之小兒乎!然君子當居密室,亦不當如是之煖也。王符《潛夫論》云:嬰兒之病,傷於飽也。今人養穉子,不察腸胃所容幾何,但聞一聲哭,將謂飢號,急以潼乳納之兒口,豈復知量,不吐不已。及稍能食,應口輒與。夫小兒初生,別無伎倆,惟善號泣為強良耳。此二者,乃百病之源也。小兒除胎生病外,有四種:曰驚、曰疳、曰吐、曰瀉。其病之源止有二:曰飽、曰煖。驚者,火乘肝之風木也。疳者,熱乘脾之濕土也。吐者,火乘胃膈,甚則上行也。瀉者,火乘肝與大腸而瀉者也。夫乳者,血從金化而大寒,小兒食之肌肉充實。然其體為水,故傷乳過多,反從濕化,濕熱相兼,吐痢之病作矣。醫者不明其本,輒以紫霜,進食、比金、白餅之屬,其中皆巴豆、杏仁,其巴豆大熱有大毒,杏仁小熱有小毒,小兒陽熱,復以熱毒之藥,留毒在內,久必變生。故劉河間先生,以通聖、涼膈、神芎、益元治之,皆無毒之藥。或曰:此大人所服之藥,非小兒所宜也。余聞笑曰:大人小兒,雖年壯不同,其五臟六腑,豈復殊耶?大人服多,小兒服少,其實一也。故不可下者宜解毒,可下者宜調胃瀉心。然有逐濕為之方者,故余嘗以牽牛、大黃、木通三味末之為丸,以治小兒諸病皆效。蓋食乳小兒,多濕熱相兼故也。今之醫者,多以此藥謗予,彼既不明造化,難與力辯。故予書此方,以俟來世知道者。然善治小兒者,當察其富貴貧賤治之。蓋富貴之家,衣食有餘,生子常夭;貧賤之家,衣食不足,生子常堅。貧家之子,不得縱其慾,雖不如意而不敢怒,怒少則肝病少;富家之子,得縱其慾,稍不如意則怒,怒多則肝病多矣。夫肝者木也,甚則乘脾矣。又況貧家無財少藥,故死少;富家有財多藥,故死多。故貧家之育子,雖薄於富家,其成全小兒,反出於富家之右。其暗合育子之理者有四焉:薄衣淡食,少慾寡怒,一也;無財少藥,其病自痊,不為庸醫熱藥所攻,二也;在母腹中,其母作勞,氣血動用,形得充實,三也;母既作勞,多易生產,四也。此四者,與富家相反也。俚諺曰:兒哭即兒歌,不哭不僂儸。此言唯鄙,切中其病。世俗豈知號哭者,乃小兒所以泄氣之熱也。老子曰:終日號而不嗄。余嘗授人以養子之法:兒未坐時,臥以赤地。及天寒時不與厚衣,布而不綿。及能坐時,以鐵鈴木壺雜戲之物,連以細繩置之水盆中,使一浮一沉,弄之有聲。當炎暑之時,令坐其傍,掏水弄鈴以散諸熱。《內經》曰:四肢者,諸陽之本也。手得寒水,陰氣達於心中,乃不藥之藥也。余嘗告於陳敬之:若小兒病緩急無藥,不如不用庸醫。但恐妻妾怪其不醫,宜湯浸蒸餅令軟,丸作寸丸,紿其妻妾,以為真藥,使兒服之,以聽天命,最為上藥。忽歲在丙戌,羣兒皆病泄瀉,但用藥者皆死。蓋醫者不達濕熱之理,以溫燥行之,故皆死。惟陳敬之不與藥,用余之言,病兒獨存。噫!嗚呼!班固真良史,嘗曰:有病不治得中醫。除暴得大疾病,服藥者當謹熟陰陽,無與眾謀。若未病之前,從予調養之法,亦復不生病。縱有微疾,雖不服藥可也。

  格致餘論 【 元?朱震亨】

   慈幼論

人生十六歲以前,血氣俱盛,如日方升,如月將圓,惟陰長不足,腸胃尚脆而窄,養之之道,不可不謹。童子不衣裘帛,前哲格言,具在人耳。裳下體之服,帛溫軟甚於布也;裘皮服,溫軟甚於帛也。蓋下體主陰,得寒涼則陰易長,得溫煖則陰暗消。是以下體不與帛絹夾厚溫煖之服,恐妨陰氣。實為確論。

血氣俱盛,食物易消,故食無時。然腸胃尚脆而窄,若稠粘乾硬,酸鹹甜辣,一切魚肉水果濕麵,煎炙煨炒,但是發熱難化之物,皆宜禁絕。只與熟菜白粥,非惟無病,且不縱口可以養德。此外生栗味鹹,乾柿性涼,可為養陰之助。然栗太補,柿太濇,俱為難化,亦宜少與。婦人無知,惟務姑息,畏其啼哭,無所不與,積成病疾,雖悔何及!所以富貴驕養,有子多病。迨至成人,筋骨柔弱,有疾則不能忌口以自養,居喪則不能食素以盡禮,小節不謹,大義亦虧,可不慎歟!

至於乳子之母,尤宜謹節。飲食下咽,乳汁便通;情欲中動,乳脈便應。病氣到乳汁必凝滯,兒得此乳,疾病立至,不吐則瀉,不瘡則熱,或為口糜,或為驚搐,或為夜啼,或為腹痛。病之初來,其溺必少,便須詢問,隨證調冶,母安亦安,可消患於未形也。夫飲食之擇,猶是小可,乳母稟受之厚薄,情性之緩急,骨相之堅脆,德行之善惡,兒能速肖,尤為關系。

  世醫得效方 【 元?危亦林】

   灸法論

小兒新生無疾,慎不可逆針灸之。如逆針灸則忍痛,動其五脈,因易成病。河洛關中土地多寒,兒喜病痙,其生兒三日,多逆灸以防之,又灸頰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脈急,牙車筋急。其土地寒,皆决舌下去血,灸頰以防噤也。吳蜀地溫,無此疾也。古方既傳之,今人不詳。南北之殊,便按方而用之,是以多害於小兒也。所以田舍小兒,任其自然,皆得無有夭橫也。小兒驚啼,眠中四肢掣動,變蒸未解,慎不可針灸爪之,動其百脈,仍因驚成癎也。惟陰癎噤痙,可針灸爪之。

  奇效良方 【 明?方賢】

   初生說

凡嬰孩始生,浴水未到,且以綿絮包裹,煖大人懷中。浴湯亟須調和,若冷熱失所則令兒驚,亦致五臟疾矣。雖浴出亦當煖之。若遇暑月,亦未可去其綿絮。乍出母腹,不可令冒寒氣也。宜以預先煎下沸湯,以瓶收之,臨時漸煖,不犯生水,則兒不生瘡。如此一月為佳,自然長而少病矣。

初生小兒,未乳之先,用黃連些少浸汁,調乾胭脂一蜆殼,抹兒口中,去其腹中舊糞,方可與兒乳之。三日內以少朱砂入蜜些少,調灌半蜆殼。一月,以牛黃少許,徐徐抹兒口中。若兒多唾,慎勿強與乳之。

新生浴兒,用五根湯浴兒。五根者,桃、柳、楝、梅、槐,加之苦參、白芷煎湯浴之,辟諸不祥。若遇熱時,以軟絹蘸湯拭之。

小兒肌膚未成,不可煖衣,煖則令筋骨軟弱。時常宜見風日,若愛惜不見風日,令兒肌膚脆軟,便易傷損。當將父母穿過舊絮著衣,少假父母之餘氣,幸勿以新綿著兒。又當消息衣服,無令衣多,多則令兒汗出,汗多則致虛損,風邪易感。

夫小兒當慎風池,在頸項筋兩轅之問,諸疾從此而發。小兒臍帶未脫,不可頻浴,頻浴則臍中入水,撮口臍風,皆從此起,不可不慎。此乃前人之成說,後人之龜鑑者歟。

   違和說

《書》云:陽升陰加,四序無差。萬物稟陰陽之氣,男女由精血而成。三旬而陰氣純厚,子稱襁褓;兩月而陰氣方生,兒呼為芽。在百日名嬭星,至半載而為誇。乳童週期而陰陽各半,孩兒千日乃真氣方奢。此際全在乳母,能調則和,不調則違。且和者,其母慈祥,能調寒暑,乳哺得宜,是以百痾頓釋,形貌充悅,筋骨隆盛,情性異常。違者,乳哺失節,不能調攝,或嗔怒乳兒,令兒邪狂;或酒醉乳兒,令兒驚癎;或有孕乳兒,令兒黃瘦疳積;或感患乳兒,令兒患驚風異疾;或吐後乳兒,令兒嘔逆羸瘦;或傷飽乳兒,令兒多熱喘急;或勞房未定乳兒,令兒多病;或乳母與孩兒同睡,口鼻之氣,侵吹顖門,令兒鼻塞;或母過愛,綳袍衣服,通寒常加火烘,熱氣鬱積,令兒患熱病風毒丹毒。又有乳母悞將孩兒衣服,留於月下晒晾過夜,被惡鳥羽屎落於衣上,遂成無辜之疾;或將惡相異物嬉戲,乍忽一見,遂成驚忤。《書》云:衣安月下,招無辜以為殃;童子未成,見稀物而觸忤。皆為母之過失,使兒傷精損血,形體黧黑,四肢枯瘁,病之生殺,從此而來。是以《內經》不載其說,乳下嬰兒之疾,有病難治者,皆無所據。中古巫妨氏著《顱顖經》以占壽夭,歷世相授,於是小兒醫方興焉。其次晉宋江左推諸蘇家小兒方傳習有驗,隋間有巢氏方撰集《病源》,唐有孫真人留心此術。迨後賢俊俊集,名醫頗眾。然小兒治法,散在諸書。博考羣書論說,但有證而無治法。張煥有方而闕脈證,惟錢氏一書,古今所重。謂小兒方脈,固難求證,不可以言語取者,乳下之嬰,襁褓之孩,故專於一科。古人有言醫之為難而茲幼科,比諸醫者,又出人一頭地。雖然人有長幼,病感則一,但幼小不能言者耳。人有四百四證,能調則生,失和則死。幼者歸罪於母,壯者或四氣七情,或飢飽勞逸,或嗜慾誤犯,皆能成疾。故上古神農氏之王天下也,觀人之違和,啜草木之味,以定鹹酸甘苦,以治疾病沉痾。鹹以軟之,酸以收之,甘以緩之,苦以堅之。奇哉辛味,總攝四性。然後播種百穀,以養人之形骸。古考巢居穴處,不昧其道,故能全形返質,以道自守,氣血堅剛。終保百年之壽。於是乎明醫間出,繼踵不絕。岐和振袂於前,李華馳聲於後。悲哉,後人巧偽日增,故此夭壽不滿。雖有明醫續世,診視無功。淫祀妖邪,以求餘福,可謂息燈覓朗,枯壑駕舟,雖欲求生,反遭艱險。大抵養生之士,要識違和之理,則天命無窮矣。

  片玉心書 【 明?萬全】

   指南賦

小兒方術號曰啞科。口不能言,脈無可施。惟形色以為憑,竭心思而調治。故善養子者,似豢龍以調護;不善養子者,如舐犢而愛惜。愛之愈勤,害之愈急。乍頭溫而足冷,忽多啼而不乳。差之毫釐,失之千里。腸胃脆薄兮,飲食易傷;筋骨柔弱兮,風寒易襲。父母何知,看承太弛。重綿厚襖,反助陽以耗陰;流歠放飯,徒敗脾而損胃。聞異聲,見異物,失於隄防;深其居,簡其出,過於周密。未期而行立兮,喜其長成;無事而嬉笑兮,謂之聰慧。一旦病生,雙親心戚。不信醫而信巫,罔求藥而求鬼。乃人事之不修,謂天命之如此。

  育嬰家秘 【 明?萬全】

   發微賦

醫道至博,幼科最難。如草之芽兮,貴於調養;似蠶之苗兮,慎於保全。血氣未充兮,脈無可診;神識未開兮,口不能言。誠求於心,詳察於面。苟得其要也,握造化於妙手;未達其旨也,摘章句於殘編。調護若失,疾病乃生。頭要涼而背要煖,食勿飽而衣勿綿。腸胃脆薄兮,乳哺傷而成積;精神怯弱兮,聞見異而成癎。嗟哉慈母兮,過於姑息;笑彼粗工兮,誤於湯丸。伐其發生之氣,夭其童稚之年。徒啼號於丘壟,休禱祀於旃壇。

   小兒不宜妄針灸

芽兒嫩小不耐傷,針灸湯丸莫妄嘗。破肉損筋成瘦疾,壞腸敗胃作餘殃。

初生小兒,內外脆薄,藥石針灸,必不能耐也。良工當以愛己子之心,而愛人之子,憐惜之,撫摩之,未可輕治,為兒作禍也。書曰:如保赤子,其愛養之謂歟。為父母者,不可不知。

   鞠養以慎其疾

小兒神氣衰弱,忽見非常之物,或見未識之人,或聞鷄鳴犬吠,或見牛馬禽獸,嬉戲驚嚇,或聞人之叫呼,雷霆銃爆之聲,未有不驚動者也,皆成客忤驚癎之病。蓋心藏神,驚則傷神;腎藏志,恐則志失。大人皆然,小兒為甚也。凡小兒嬉戲,不可妄指他物作蟲作蛇;小兒啼哭,不可令裝扮欺詐以止其啼,使神志昏亂,心小膽怯成客忤也。不可不慎。

小兒玩弄嬉戲,常在目前之物,不可去之。但勿使之弄刀劍,銜銅錢,近水火,見鬼神耳。

小兒能言,必教之以正言,如鄙俚之言勿語也。能食則教以恭敬,如褻慢之習勿作也。能坐能行則扶持之,勿使傾跌也。宗族鄉黨之人,則教以親疏尊卑長幼之分,勿使諜嫚。言語問答,教以誠實,勿使欺妄也。宾客教以拜揖迎送,勿使退避也。衣服器用五穀六畜之類,遇物則教之,使其知之也。或教以數目,或教以方隅,或教以歲月時日之類。如此則不但無疾,而知識亦早也。

小兒週歲有病者,勿妄用藥,調其乳母可也。不得已而用,必中病之藥,病衰則已,勿過其則也。

幼科有拏掐法者,乃按摩之變也。以小兒未週歲者,難以藥餌治,權宜之則,可以治外邪,而不能治內病也。能治小疾及氣實者,如大病氣虛者用之,必誤兒也。為父母喜拏而惡藥,致令殀折者,是誰之過歟?

父母常將幼子憐,幾因愛恤取愁煩。育嬰家秘無多術,要受三分飢與寒。

人之無子者,置姬妾,覓方術,問命卜,禱鬼神,其心勞矣。及其生子,愛恤之深,保養之失,過於熱也,熱則生風,過於飽,飽則成積。醫不擇良藥,或犯毒不可救也。柳子《種木傳》云:雖曰愛之,其實害之。所以取譬也。

諺云:若要小兒安,常受三分飢與寒。飢謂節其飲食也,寒謂適其寒溫也,勿令太飽太煖之意,非不食不衣之謬說也。

頭要清涼背要溫,露其下體養真陰。天時勿犯如春候,寒熱乖違客氣侵。

此言適其寒溫之法也。頭者六陽之會,常要涼,不可纏裹。腹為陰,背為陽,皆臟腑之俞膜也,常要和煖,不可便露。小兒純陽之氣,嫌於無陰,故下體要露,使近地氣以養其陰也。天時者,即寒熱也。春者溫和之氣,萬物皆賴以生長也。謂襁褓之中,寒不犯寒,熱不犯熱,常如春氣溫和時,以長養兒之身體。若有乖違,寒熱之客氣來侵矣。

乳為血化美如餳,肉穀雖甘更亂真。到得後來能食日,莫教縱恣損脾陰。

此言節其飲食之法也。兒在母腹之時,賴血以番。既生之後,飲食之乳,亦血之所化也。雖有穀肉,不可與之,以亂其腸胃中和之氣。至於能食,尤當節之,不可縱其所好,以快其心,因而致病者多矣。《內經》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不可不慎也。

耳目之神寄在心,異聞異見易生驚。痰生氣逆因成癎,恨煞終身作廢人。

乳母須求不病人,擇其體厚性和平。不貪口腹無淫慾,鞠養何求子不成。

養子之道當擇乳母,必取無病婦人,肌肉豐肥,性情和平者為之,則其乳汁濃厚甘美,瑩白溫和,於子有益。如病寒者乳寒,病瘡者乳毒,貪口腹者則味不純,喜淫慾者則氣不清,何益於子?故宜遠之。

  幼科發揮 【 明?萬全】

   治未病

臍在兩腎之間,任衝胃三脈之所係也。兒之初生,斷臍護臍,不可不慎。故斷臍之時,隔衣咬斷者,上也;以火燎而斷之,次也;以剪斷之,以火烙之,又其次也。護臍之法:臍既斷矣,用軟布纏裹,待乾自落,勿使犯水也。三朝洗兒,當護其臍,勿使水漬入也。臍落之後,皆換包裙,勿使尿濕浸及臍中也。如此調護,則無臍風之病。所謂上工治未病,十得十全也。

小兒病有三:因衣太厚則熱,太薄則冷,冷熱之傷,此外因也。乳多則飽,乳少則飢,飢飽之傷,內因也。客忤中惡,墜仆折傷,此不內不外因也。順乎天時,適其寒溫,則不傷冷傷熱矣。慎擇乳母,節其飲食,則不傷飢飽矣。調護之法,愛惜之深,必無縱弛之失矣。慎勿使庸醫妄用湯丸,誤兒性命。

  嬰童百問 【 明?魯伯嗣】

   初誕

嬰童在胎,稟陰陽五行之氣,以生成五腑六臟。百骸之體悉具,必借胎液以滋養之,受氣既足,自然分娩。初離母體,口有液毒,啼聲未出,急用軟綿裹指,拭去口中惡汁,雖是良法,然倉卒之際,或有不及如法者。古人有黃連法、朱蜜法、甘草法,用之殊佳。免使惡物嚥下,伏之於心,遇天行時氣,久熱不除,乃乘於心,心主血脈,得熱而散,流溢於胃,而胃主肌肉,發出於外。故成瘡疹之候。世之長幼,無有可免者。若依初生拭口之法,得免痘疹之患。或有時氣侵染,只出膚瘡細疹,易為調理,亦孩童之幸也。楊氏云:初生拭口不前,惡穢入腹,則腹滿氣短,不能飲乳者,宜用茯苓丸加減治之。又法:下胎毒,臨產落草時,濃煎淡豉汁服,極好,不可與辰砂、黃連、輕粉等。

   護養法

小兒始生,肌膚未實,不可煖衣,止當薄衣,但令背煖。薄衣之法,當從秋習之,不可以春夏卒減其衣,否則令中風寒。所以從秋習之者,以漸稍寒。如此則必耐寒。冬月但著兩薄襦可耐寒,若不忍見其寒,當略加耳。若愛而煖之,適所以害之也。又當消息,無令出汗。如汗出則表虛,風邪易入也。晝夜寤寐。常當慎之。其哺乳之法,亦當有節,不可過飽。或宿滯不化,當用消乳丸化積溫脾等劑治之。陳氏所謂:忍三分寒,吃七分飽,頻揉肚,少洗澡,及要背煖肚煖足煖,要頭涼心胷涼,亦至論也。

  醫學正傳 【 明?虞摶】

   小兒初生食飲

小兒受患,其為母者,胎前既不能謹節,胎後又不能調護,是以惟務姑息,不能防微杜漸。或未滿百晬而遂與酸鹹之味,或未彀週歲而輒與肥甘之物,百病由是而生焉。曰吐瀉、曰黃疸、曰五疳、曰腹脹、曰水腫、曰瘧、曰痢、曰痰喘,豈非吃食過傷,調善失宜之所致歟?

  保嬰金鏡錄 【 明?薛己】

   論初生用藥

愚謂凡小兒在月內外者,調補之劑,每服亦不過二三匙。若表散攻伐之藥,則每服只可匙許而已,過多則反傷元氣。餘當量大小虛宜加減。若乳母之疾,致兒為患,當治母為主,子少服之。後倣此。

  保嬰撮要 【 明?薛鎧】

   初誕法

小兒分娩之時,口含血塊,須急於未啼時,用軟帛裹指,穵去其血,用黃連、豆豉、硃、蜜、甘草解之。但黃連性寒,若稟母氣膏粱積熱者,宜服;若滋味淡薄胎氣元弱者,又不宜用。其朱砂固能解毒,恐金石鎮墜,不若只以牛黃分許,蜜調與吮為佳。世多用犀角解毒丸,其胎氣虛寒虛弱者,反傷脾胃生氣,甚至不育。又有嬰兒因其難產,或冒風寒而垂危者,切不可便斷臍帶,急烘綿絮,包抱懷中,急以胎衣置火中煨燒,更以火紙捻於臍帶上往來燎之,使煖氣入腹,須臾氣復自甦。尤戒洗浴,恐脈理不密,元氣發泄,而外邪乘之也。

   護養法

小兒初生,須令乳母預慎七情六淫,厚味炙煿,則乳汁清寧,兒不致疾。否則陰陽偏勝,血氣沸騰,乳汁敗壞,必生諸證。若屢用藥餌,則臟腑陰損,多變敗證,可不慎歟。大抵保嬰之法,未病則調治乳母,既病則審治嬰兒,亦必兼治其母為善。

  醫學綱目 【 明、樓英】

   初生禁忌

田式曰:大凡小兒過煖生熱,熱極生風,提抱生癰,餧飼生癖,最宜慎之。

錢氏曰:大喜後食乳食,多成驚癎;大哭後食乳食,多成吐瀉。

  古今醫統 【 明?徐春甫】

   嬰幼論

王隱君曰:凡嬰兒六十日後,瞳人將成,而能應和人情。自此為有識之初,便當誘其正性,父母尊長,漸次令其別之。僮僕婢妾,不可訓其手舞足蹈,無禮罵人,高舉放倒,猛推閃避,兒雖強笑,失色驚駭,乖張惡性,自此無端。乳母縱嗜厚味純醪煎煿,兒亦受之於乳,是以驚疳積癖瀉痢由之而生。及其臨病,又忌灌以苦辛之藥味。姑息隱忍,無所不至。大抵愛子之偏,無出於母,所嗜之食,任其飽足,以致所傷。余幼時酷嗜甘飴,忽於一日甘飴中有蚯蚓引頭而出,自此不敢食飴。至長始知長上為之。不然,脾疳久患,深染難調,奈何不為戕害。

   護養

《千金》論曰:小兒二百四十日掌骨成,母當教以匍匐。一周滿,母當扶以行步。此皆則法。若或煖衣重圍,不見風日,不著地氣,致令筋骨軟弱,數歲不能行者有之。今觀田舍小兒則反是,所以見風日得土氣,筋力常健,豈貴賤之理有異哉。明乎此,則保嬰之道得矣。

   乳哺

乳哺之法,不可不慎。小兒脾胃怯弱,乳食易傷。初得作嘔瀉,久則成積癖。乳母飲食,乳汁便通;兒食其乳,所感立應。母食熱則乳熱,母食寒則乳寒。夏食熱乳則致吐逆,冬食寒乳則致嗽利。母不欲怒,怒則氣上為狂;母不欲醉,醉則身熱腹痛。懷孕乳兒,致令黃瘦,腹大腳軟,名曰鬾病。大都乳哺不可太過。諺云:小兒常病傷於飽也。又曰:忍三分飢,吃七分飽。亦至論也。

   除胎毒

方書皆云:小兒一出腹,啼聲未發之時,急用綿裹指,拭去口內惡汁,固是良法,而倉卒之際,或有不及者,故有黃連、甘草、朱、蜜等法用之殊佳。東垣云:只須淡豆豉一味煎湯,與三五口,其毒自下,又能助胃氣也,尤妙。

   初生總論

初生小兒,必忌外客所觸,古人一歲之內忌之者,并無客忤之患。小兒略識人物,不宜携至神廟,觀望神像閃爍,恐生恐懼。

小兒將入夏時,用色帛縫囊盛去皮尖杏仁七個,與小兒隨身佩之,聞雷自然不驚。

   猪乳法

張煥論云:初生時或未有嬭子,產婦之乳未下,可用猪乳代之,可免驚癎痘瘡。

錢氏曰:初生小兒至滿月內,可常取猪乳滴口中最佳。按《聖惠方》取猪乳,須令猪兒飲母,次便提猪母後腳起,猪兒口自離乳,急用手捋之,即得乳矣,非此法不可取也。

   沐浴法

小兒洗浴,不可先斷臍帶,候洗了方斷,不致水濕傷臍,可免臍風臍瘡等證。用清油調髮灰傅臍。洗兒不可用水打濕臍帶。

   斷臍法

大抵兒初生斷臍之後,宜用熟艾厚裹愛護。若乳母不謹,或因洗浴水入臍中,或遺尿在裙抱之內,濕氣傷於臍中,或因解脫為風冷邪氣所侵,皆能令兒臍腫多啼,不能乳哺,即成臍風也。

   著衣法

《聖惠》論曰:小兒一期之內造衣服,皆須用故帛為之,不可用新綿。若用新綿,則令兒壯熱,或作驚癎。

   晒衣法

大抵兒衣日晒夜收,不可露天過夜,次早與兒穿上,致染濕熱,使兒不安。此則所謂八邪之害,久則令兒黃瘦腹痛,身上壯熱,夜間啼哭,或生瘡疥。世俗謂之無辜疾,謂其衣在露天過夜,染著無辜鳥屎,令兒致疾,故曰無辜疾,其實非理。先哲所謂八邪之害,則溫熱風寒驚積飢飽是也。

   養子日用法

喫熱喫軟喫少則不病,喫冷喫硬喫多則多病。忍三分寒,喫七分飽。頻揉肚,少洗澡。

歌曰:四時欲得小兒安,常要三分飢與寒。但願人皆依此法,自然諸病不相干。

   養子十法

一要背煖。經云:背脊三椎下節之兩旁,是肺之俞也。若風寒傷於肺俞,使人毫毛畢直,皮膚閉而為病熱。其證或欬嗽,或喘或嘔噦或吐逆,及胷滿增寒壯熱,皆肺經著寒而得之也。故要背煖。

二要肚煖。俗云:肚無熱肚。肚者胃也,馬水穀之海,若冷則物不腐化,腸嗚腹痛嘔噦泄瀉等疾生焉。經云:胃熱而能消穀,必能飲食,故要肚煖。

三要足煖。經曰:足為陽明胃經所司。寒從下起,故要足煖。

四要頭涼。經曰:頭者六陽之會,諸陽所湊也。頭為髓之海,若大熱則髓溢汗泄,或顱顖腫起,或頭縫開解,或頭瘡目疾。俗云:頭無涼頭。故頭宜涼。

五要心胷涼。心屬丙火,若外受客熱,內接心火,則內外俱熱也。其證輕則口乾舌燥,腮紅面赤,重則啼叫驚跳。故心宜涼。

六者,精神未全,小兒忽見非常之物,或見未識之人,或聞鷄鳴犬吠,忽見牛馬等畜,或嬉戲驚駭,或忽聞大聲因而作搐者,緣心氣成虛而精神離散故也。當用補心益氣藥治之。如用鎮心朱砂、牛黃、琥珀、金、銀、腦、麝、水銀等藥,則成慢驚風搐,以致腹脹足冷,不能療也。

七者,不溫脾胃,致成吐瀉慢驚。經曰:脾為黃婆,胃為金公,主養五臟六腑。若脾胃全固,則津液通行,氣血流暢,表裏沖和,一身康健。蓋脾胃屬土而惡濕。小兒變蒸,上脣腫而頭熱,或上氣身熱。父母不曉,妄作傷風傷食治之,或以表藥出汗,或以通藥宣泄,或以涼藥鎮心,或以帛湯展繳,致令冷熱不調,內傷脾胃,搏於大腸,故糞便青色。久不已者必吐,吐不已者作搐。搐作又言熱則生風,轉用涼藥治之,愈覺敗傷真氣,漸不救者多矣。經云:脾土虛弱,肝木乘之。故筋攣而作搐,宜用補脾溫胃暢氣之藥治之,庶可得痊也。

八者,兒哭未定,勿使飲乳,致兒嘔嬭糞青,小兒在胎之時,其母取涼過度,冷氣入於胞胎之中。兒生之後,因悲啼未定,便與乳食,使氣與食蓄結於中,久而不散,致傷脾胃,輕則嘔嬭糞青,重則腹中氣鳴氣逆,涎潮流溢,以致難治。

九者,勿得輕服輕粉、朱砂。夫水銀、輕粉俱有毒,雖云下痰,性冷損心氣。辰砂雖鎮墜,性寒損神,小兒服之易傷,每每被其誤也多矣。

十者,因浴致生丹毒。小兒一周之內,不可輕易頻洗,肌膚脆嫩,腠理不密,洗之,恐濕熱之氣鬱蒸不散,變生赤遊丹毒,片片如臙脂,身發壯熱,若毒氣入腹者死。又有因浴傷寒,欬嗽上氣,外感之疾,多由此也。

  證治準繩 【 明?王肯堂】

   小兒論

初生兒出月,必須人襁褓。襁褓之道,必須得宜。如春夏之月,乃萬物生長之時,宜教令地臥,使之不逆生長之氣;如秋冬之月,乃萬物收藏之時,宜就溫煖之處,使之不逆收藏之氣。然後血凝氣和,則百病無自而入矣。

   乳哺

湯氏曰:小兒乳哺,須要得法。乳者嬭也,哺者食也。乳後不得便與食,哺後不得便與乳。小兒脾胃怯弱,乳食相併,難以剋化,周歲以上,必成乳癖食癖,於腹中作疼作熱,疳病從此起也。

凡乳母血氣為乳汁也。五情善惡,悉血氣所生,宜戒喜怒,一切禁忌。不可用孤臭、癭瘻、氣嗽病者,及身體疥癬、頭瘡髮少、緊脣、耳聾、音啞、齆鼻、癎病等,方可用乳兒。

夏中盛熱時,乳母浴後或兒啼,不可與乳,能使兒成胃毒,秋成赤白痢。浴後可令定息良久,熱退乳之,故無患也。

聶氏曰:盛啼不可食乳。恐氣逆不順,聚而為(口逆),亦能成驚風也。

《千金》論曰:凡乳兒乳來多,猛取出挼後再乳。父母交合之間,兒臥於側或驚起,不可乳兒,蓋氣亂未定,必能殺兒也。

巢氏云:小兒啼未定,氣息不調,母不可以乳飲兒。蓋恐乳不得下,停滯胷膈,則為嘔吐也。

夜間乳兒,母起身坐,抱兒餧之。

每侵早欲飲乳,皆須捏去宿乳。

乳汁勿投於地,蟲蟻食之,令乳無汁,可沃東壁上佳。

   乳令兒病

喜乳,涎喘生驚。

孫兆云:令兒上氣顛狂,亦令兒生痰喘急或生驚。

怒乳,疝氣腹脹。

《千金翼》云:怒乳令兒疝氣。扁鵲云:女子則腹脹。

寒乳,嬭片不化。

華佗論云:乳氣寒虛冷,故令便青而啼。《千金冀》云:令兒欬嗽。

熱乳,面黃不食。

《千金翼》云:令兒嘔吐。張氏云:熱乳傷損肺氣,令兒龜胸。氣乳,吐瀉腹脹。

《寶鑑》云:令兒面黃白,乳哺減少,夜啼哯乳。

病乳,能生諸疾。

令兒黃瘦骨蒸,盜汗嗞煎夜哭。孫氏云:病乳則致虛羸及生諸疾。

壅乳,吐逆生痰。

《靈秘》云:壅乳成痰涎,涎壅生驚。《寶鑑》云:壅乳成嬭癖。又吐逆生痰。

鬾乳,腹急臟冷。

《寶鑑》云:腹急而瀉,胷背皆熱,夜啼肌瘦,一如積塊。

醉乳,恍惚多驚。

《千金冀》云:令小兒熱,腹急痛。扁鵲云:醉淫隨亂乳兒,恍惚多驚。

淫乳,必發驚癎。

《寶鑑》云:乳母淫佚情亂乳兒,令吐瀉身熱,啼叫如鵶,不治。

已上乳,急欲乳兒,能生諸病,不可不忌也。凡喜怒氣亂未定乳兒,則成吐瀉腹痛,疳黃不食。寒熱壅積不散乳兒,則成痰癖涎嗽,肺脹龜胷。醉淫喘乳,多發驚癎。《聖惠方》云:醉淫喘乳,能殺小兒。《聖濟經》論:乳者夏不欲熱,熱致吐逆;冬不欲寒,寒則致下痢。母不欲怒,怒則令上氣顛狂;母不欲醉,醉則令身熱腹滿。母方吐下而乳,則致虛羸;母有積熱而乳,則變黃不能食。新房而乳,則瘦悴交脛不能行。大抵乳食不好,則生疾病。

《寶鑑》云:兒五十日,可哺如棗核,百日彈丸,早晚二哺。莫抱簷下澡浴,當風解衣,哭未斷而乳,冒冷而哺。又不可在神佛驢馬畔,各房異戶之親,諸色物器,并不可觸犯之,害子性為驚癎。經云:三歲未滿,勿食鷄肉,子腹生蟲。

錢乙云:兒多因愛惜過當,三兩歲猶未飲食,至脾胃虛弱,平生多病。半年,宜煎陳米稀粥、粥麵時時與之。十月後,漸與稠粥爛飲,以助中氣,自然易養少病。惟忌生冷油膩甜物等。

《外臺》崔氏初哺兒法,以平定成日丑寅辰巳酉日大吉。

男忌戊己日,女忌丙丁日。

   斷乳法

小兒年至四五歲,當斷乳而不肯斷者,宜用?眉膏。斷乳之後,方可漸與肉食,則無疳癖之患。

   雜將護法

張煥曰:乳母須每日三時,摸兒頂後風池。若壯熱者,即須熨之使微汗,即愈。

諺云:戒養小兒,謹護風池。風池在頸項筋兩轅之邊,有病乃治之。疾微切不可妄針灸,亦不用輒吐下。所以然者,針灸傷兒經絡,吐下傷動臟腑故也。

嬰兒暑中,令在稍涼處,乳母勿禁新水,亦不宜多。

嬰兒春夏間有疾,不可亂有動下,使下焦虛,上焦熱,變成大病也。

嬰兒須看稟受南北之殊,蓋地生寒溫不同故也。

嬰兒生後兩滿月,即目瞳子成,能笑識人。乳母不得令生人抱之,及不令見非常之物。

嬰兒百晬,任脈生,能反復。乳母當存節喜怒,適其寒溫。

嬰兒半晬,屍骨已成。乳母當教兒學坐。

嬰兒二百日,外掌骨成。乳母教兒地上匍匐。

嬰兒三百日,臏骨成。乳母教兒獨立。

嬰兒周晬,膝骨已成。乳母教兒行步。

上件并是定法。蓋世之人不能如法存節,往往抱兒過時,損傷筋骨,且宜戒之為吉。

萬全論云:田婦護兒,絕無他疾。譬之草木生深山大澤,容易合抱。至於異果奇材,縱加培養,間有不秀實者,豈貴賤異哉。數見風日,即血凝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以田舍兒較之相似。

   浴兒

兒生三日,以桑、榆、桃、柳各取嫩枝三寸長者二三十節煎湯,看冷熱,入猪膽汁二三枚浴之。

浴湯用猪膽、益母草,不生瘡疥;用金、銀、虎頭骨、麝、丹砂,辟惡氣客忤驚癎;用桃、梅、李、楮根,解體熱溫壯之病。須浴時煮。

湯須不冷不熱,於無風密室浴之,勿令久。

浴訖,以粉摩之,或以光粉、蚌粉扑身,辟邪吉。

紀用經浴法:寅卯酉日吉,壬午丁未癸已凶。不能上三日,勿犯下三日。

兒初生以三日浴,或五日浴,七日浴,須選吉日。

   斷臍法

《寶鑑》論:斷臍若用剪刀,先於懷中令煖。又水入臍、多天釣,痛苦啼叫,面青黑。臍傷動令久不乾,傷外風即口噤不可救。

   灸臍法

《聖惠》云:兒生一宿,抱近明無風處,看臍上有赤脈直上者,即於脈盡頭灸三壯,赤散無患矣。

   下胎毒法

張煥云:嬰兒初生第一日,才斷臍,綳袍訖,看兒形色,若面紅潤色赤,啼聲響快者,宜用汞粉法,良久有臍糞便下為佳;次用甘草法;次用朱蜜法。臨時更看形色,若面色多青白,啼聲不響,即不須服。次用牛黃法。古方又有黃連法、非汁法、猪乳法等。在人看兒寒熱怯壯,擇所宜而用之爾。

   藏胞衣法

崔氏云:兒衣清水洗,勿令沙土草污;又清酒洗之。仍內錢一文在衣中,盛新瓶內,青綿裹,瓶口密蓋,置便宜處。三日後,依月吉地向陽高燥處,入地三尺埋之,瓶上土厚一尺七寸,須牢築,今兒長壽智慧。若不謹,為猪狗食,令顛狂;蟲蟻食,令病惡瘡;犬鳥食,令兵死。近社廟,令見鬼;近深水污池,令溺死;近故竈,令驚惕;近井旁,令聾盲。棄道路街巷,令絕嗣;當門戶,令聲不出耳聾;著水流下,令青盲;棄火裏,令生爛瘡;著林木頭,令自絞死。此忌須慎。

每於天德月空處埋之。 【 正月天德在丁,月空在丙壬。餘詳官本歷日。】 若遇反支,宜掛宅外福德上向陽高燥處,待過月,然後依法埋藏,吉。

甲乙日生,丙丁日藏;丙丁日生,戊己日藏;戊己日生,庚辛日藏;庚辛日生,壬癸日藏,吉。

   剃頭法

《集驗方》云:小兒初剃頭,俱不擇日,皆於滿月日剃之。蓋風俗所尚,前產婦未得出房,於滿月即與兒俱出,謂胎髮穢有觸神竈,令小兒不安,故於此日必剃頭而出。凡剃頭就溫煖避風處,及剃後須以杏仁三枚去皮尖研碎,入薄荷三葉,再同研,卻入生麻油三四滴,膩粉拌和,頭上擦以避風邪,免生瘡疥熱毒。其後小兒亦宜此法。

  醫學入門 【 明?李梴】

   初生裹臍

夫人之臍也,受生之初,父精母血,相受凝結,胞胎混沌,從太極未分之時,一氣分得二六,穴中如產四穴,外通二腎,內長赤白二脈,四穴之中,分為表裏,在母腹中母呼兒呼,母吸兒吸,是一身臍帶,如花果在枝而通蒂也。一月一週,真氣漸足。既產胎衣未脫,臍帶且緩斷。倘臍門未閉,感風傷寒,即損嬰兒真氣。遂以艾火熏蒸數次,則真氣無患矣。凡初生時,用綿裹臍帶,離肚二三寸處,以綿紮住,卻於綫外將臍帶剪斷;片時去綫,待血流盡。看近肚處,臍有兩小孔,一大孔;用鵝毛管送煉臍藥一二分,入大孔內,以手指輕輕揉散,艾灸臍頭三炷,結作扢搭,軟帛腰裹,切不可時常揭看,待臍落去,自無風矣。又法:落胎之時,視其臍軟者,不須治。如臍硬直者,定有臍風,急用銀簪於臍根旁剌破一二處,入麝香未少許,艾灸三炷,極妙。

   藏胎衣

小兒胎衣,藏之宜生氣方上。正月子方,二月丑,三寅四卯,五辰六巳,七午八未,九申十酉,十一戌十二亥方。如生氣方有不便,依曆日藏於奏書博士月德方上,忌月空三殺太歲方上。俗多置之河中者非。

   調護

養子須調護,看承莫縱弛。乳多終損胃,食壅即傷脾。被厚非為益,衣單正所宜。無風頻見日,寒暑順天時。初生三五月,宜繃縛令臥,勿豎頭抱出,免致驚癎。六個月方可與稀粥,不可將乳同吃,令兒生疳積。五歲方可吃葷腥。

  萬病回春 【 明?龔廷賢】

   初生

小兒初生,宜用七八十歲老人舊裙舊襖,改作小兒衣衫,真氣相滋,令兒有壽。富貴之家,切不宜新製紵絲綾羅氈羢之類與小兒。不惟生疾,抑且折福,必致夭傷。

  小兒衛生總微論方 【 宋?撰人未詳】

宋?撰人未詳 原作「明徐恒」,誤。《小兒衛生總微論方》成書於宋高宗紹興二十六(1156)年,不著撰人。明萬歷十四年(1586年)徐恒重修。

   洗浴論

兒才生下,須先洗浴,以蕩滌污穢,然後可斷臍也。若先斷臍,則浴水入臍而為臍瘡等病。及浴水須用藥預先煎下,以瓶貯頓,臨時旋煖用之,不犯生水,方佳。并已後浴之,亦用藥煎湯,揀所宜時日,則大良矣。凡浴宜用寅卯百日。若初生不值,但於日中選此三時,如時亦不值,惟忌壬午丁巳癸巳日時大凶而與避之,餘皆可也。

用猪膽汁湯浴兒,則不患瘡癬,皮膚滑澤。用金、銀、虎骨、丹砂煎湯,則辟邪惡去驚;單用虎骨亦得。用李葉切半斤前湯,則解肌熱,去溫壯。用白芷二兩、苦參三兩挫碎煎湯,則去諸風。用朔藋、葱白、胡麻葉、白芷、藁本、蛇牀子煎湯,退熱。用苦參、黃連、猪膽、白芨、杉葉、柏葉、楓葉煎湯,去風。用大麻仁、零陵香、丁香、桑葚、藁本煎湯,治諸瘡。用金、銀,桃奴、雄黃、丹砂煎湯,則辟邪除驚。用益母草煎湯,治疥瘡諸瘡。

凡煎湯每用水一斗,入藥煎至七升,去滓,通寒溫用之。冬不可太熱,夏不可令冷,須調停得宜,乃可用之。兒自生之後,須依時洗浴,以去垢污,又不可數數。若都不洗浴,則皮皴毛落,多生瘡疥。凡洗浴時,於背上則微微少用水,餘處任意。既不可極淋其背,亦不可久坐水中,則引驚作病,切須慎之!如常能依法用之,令兒體滑舒暢,血脈通流,及長少病,無不驗也。

   斷臍論

兒生下,須當以時斷臍。若不以時斷臍者,則令臍汁不乾而生寒,為臍風之由。其斷臍帶當令長至足趺,或云當長六寸。若太短則傷臟,令兒腹中不調;若太長則傷肌,令兒皮枯鱗起。才斷臍訖,須用烙臍餅子,安臍帶上,燒三壯,炷如麥大,若兒未啼,灸至五七壯。灸了,上用封臍散封裹之。法須搥治帛子令柔軟,用方四寸許,上置新綿厚半寸,及上置藥末,適緊慢以封之。如不備其藥,即用極細熟艾一塊,置於上封之。但不令封帛緊急,急則令兒吐哯。又須常切照顧,勿令濕著及襁綳中,亦不可令兒尿濕,恐生瘡腫及引風也。

《聖濟經》云:凡兒初生惡血未納者,拭以綿指;吞而在胷膈者吐。以甘草;入而在腹內者利,以黃連末粉。皆所以革污穢也。次用好朱砂一大豆許,細研水飛,煉蜜一蜆殼,看稀稠和膏,分三劑,每用一劑,乳汁化,時時滴兒口中,三日內服盡即止。姚和眾云:成煉朱砂能溫腸胃,壯血氣也。一日只可一豆許,分三次用,勿得過也。次用真牛黃一大豆許,細研,以煉蜜酸棗大,和成膏,每用一大豆許,乳汁化下,時時滴兒口中。姚和眾云:能去驚,辟邪惡之氣。若兒形色不實,怯弱者,不宜服之。如胎熱或體色赤黃者,宜多服。此法在三日外也。

   慎護論

凡乳母慎護養兒,乳哺欲其有節,襁褓欲其有宜,達其飢飽,察其強弱,通其濃薄,循其寒燠,蓋自有道,不可不知也。

凡兒自初生至滿月,常取猪乳滴兒口中。又以珍珠末一大豆許,用蜜一蜆殼和之,分三次或四次,每十日內外,與一次塗兒口中。安心神,鎮魂魄。

凡兒於春時,不可覆頭裹足,致陽氣不得出泄,則發熱矣。

   食忌論

凡小兒有不可食之物,不可不知,今具於後。

小兒不可多食栗子,令兒氣弱行遲,熱食則氣滯。

小兒不可食蕨菜,令兒立則無力,久不能行。

小兒不可食芡,令兒不能行。

小兒不可食黍米、鷄肉、胡瓜,令兒腹中生蟲。

小兒不可食越瓜,令兒發痼疾。

小兒不可食蕎麥,令兒髮落。

小兒不可食(艹鳬)茨,令兒擠下痛。

小兒不可食鱘魚,令兒生癥癖。

小兒不可食炒豆猪肉,令兒生氣壅致死。

  活幼精要 【 明?董鳳翀】

   食忌論

大凡小兒,不宜多食。心之有病,不宜食鹹。肺之有病,不宜食苦。肝之有病,忌食辛辣。脾之有病,忌食餿酸。腎之有病,忌飲甘甜。生葱與蜜,共食害人。莧菜鼈肉,共食生毒。魚蝦油膩,肺病忌食。生冷鷄卵,脾病忌食。鷄羊煎炒,心病忌食。葱蒜油麵,肝病忌食。腰子肚肺,心血葫荽,有病無病,俱不可食。飛禽瓦雀,食生瘡疥。螺螄蟹鮝,食生瀉利。食甜成疳,食飽傷氣。食冷成積,食酸損志。食苦耗神,食鹹閉氣。食肥生痰,食辣傷肺。蓮子芡實,能通心氣,石榴酸柑,大濇腸胃。乾柿煮蔗,猶能益肺。蒸藕炒豆,於肝宜利。五味淮棗,脾家可意。食味淡薄,臟腑清氣。愛子惜兒,須知禁忌。丁奚哺露,疾作無辜。救療無門,悔之不及。育子之家,當為留意!

  景岳全書 【 明?張介賓】

   兒初生

凡小兒初誕,宜以甘草細切少許,用沸湯泡汁,以淡為妙,不宜太甜。乃用軟帛蘸汁,遍拭口中,去其穢濁。隨用胡桃肉去皮嚼極爛,以稀絹或薄紗,包如小棗,內兒口中,使吮其汁,非獨和中,且能養臟,最佳法也。若母氣素寒,小兒清弱者,只以淡薑湯拭口,最能去胃寒,通神明,并可免吐瀉之患。此法最妙,人所未知也。拭後用核桃法如前。

一法:以牛黃半分,同朱砂研勻,蜜調,如前與吮為佳。極能辟痰,去穢惡,除熱安神。然必母氣多熱,小兒肥盛者可用,清弱者不宜用。

一古法拭口多有用黃連者,不知黃連大寒大苦,而小兒以胃氣為主,安得初生即可以苦劣之氣相犯,致損胃氣,則他日變嘔變瀉,由此而起矣,大非所宜。

一古法多用朱砂開口者。按陳文中曰:小兒初生,便服朱砂、輕粉、白蜜、黃連,本欲下胎毒,不知此皆傷脾敗陽之藥。輕粉下痰損心,朱砂下涎損神。兒實者服之軟弱,弱者服之易傷,反致變生諸病,是故不可不察也。

  東醫寶鑑 【 朝鮮?徐浚】

朝鮮?徐浚 原缺。《東醫寶鑑》為朝鮮?徐浚等人撰,成書於明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

   保護法

《良方》曰:夜間不得令兒枕臂,須作一二豆袋,令兒枕,兼左右附之,可近乳母之側。蓋覆衣衾,須露兒頭面。若一向仰臥,恐成驚痰,須時時回動之。

  方

平和飲子 【 《顱顖經》】  兒初生日與飲。《指迷》云:兒生三日後,與母服。

人參 茯苓 甘草 升麻各二錢五分

水一盞,煎一合半,時時與之。乳母忌油膩滿月及百晬。如時冷加白朮,熱加硝,各半錢。

百壽散海藏方 小兒初生未滿月已前用之者,老無瘡疥。

黃連一兩 硃砂一錢

右水煎,令老母拭去口涎,淨灌下。餘藥傾盆中浴兒,遍身搽妙。

浴體湯 【 《小兒直訣》】

青黛三錢 天麻二錢 烏梢肉酒浸焙末,三錢 蠍尾去毒炒 朱砂研,各半錢 白礬三錢 麝香一錢

右七味同研勻,每用三錢,水三碗,桃枝一握,并葉五七枚,同煎十沸,溫熱得所浴之。勿浴背上。

經驗安化湯 【 《慈幼選要》】  孩兒初生,莫與乳食,急以此飲之。

黃連 薄荷 天花粉各一錢 木通五分 甘草四分 菊花三分

右用新汲水三盞,煎作一盞,大溫,灌兒三五茶匙,咽下間歇,方與乳食。

防風通聖散 【 劉河間方,下同】  治小兒表裏俱實。

防風 川芎 當歸 芍藥 大黃 薄荷葉 芒硝 麻黃去根不去節 連翹各五分 石膏 黃芩 桔梗 甘草各二錢 滑石三錢 荊芥 白朮 山梔各一錢

右為粗末,每服五七分,入生薑一小薄片,水煎,去滓熱服。如涎嗽加半夏五分,生薑製過。

涼膈散

大黃豆一錢 連翹四錢 甘草 黃芩 薄荷 (石卜)硝 山梔各一錢

右為粗未,每服三五分,入蜜,竹葉水煎三五沸,去滓溫服,無時。

神芎丸

大黃 黃芩各二錢 滑石 黑牽牛各四錢 黃連 薄荷 川芎各五分

右為末,水丸桐子大,每服五七丸,溫水下,視兒大小加減。

益元散

滑石六錢 甘草一錢 辰砂少許

右為細末,每服三分,蜜調新水送下。

解毒延齡膏 【 《育嬰家秘》】  治小兒初生,拭去口中惡物,三日之內,即以此藥抹兒口中,能解穢惡之毒,亦可免瘡疹驚風之疾。

兒胞衣上臍帶取一二寸許,新瓦焙為末五分 黃連末二分半 朱砂末一分

右共研,用蜜和,當生下三日內,抹兒口中令嚥之,以解胎毒。

茯苓丸 【 《嬰童百問》,下同】  治嬰兒初生,其聲未發,急拭其口,令惡血淨盡,不得下咽,則無他病。稍遲,惡穢入腹,則腹滿氣短,不能飲乳,或胎中受寒,則令兒腹痛不乳,宜服此。

赤茯苓 黃連冷證去此加芍藥 枳殼炒

右等分為末,煉蜜為丸如桐子大,每丸乳汁調下。

消乳丸 又名消食丸。巢氏云:宿食不消,脾胃冷故也。小兒乳哺,飲食生冷過度,冷氣積於脾胃,胃為水穀之海,脾氣磨而消之,胃氣調和則乳哺消化,脈沉者,傷食不化故也。

縮砂仁 陳皮 三稜煨 莪朮煨 神麯炒 麥芽炒,各半兩 香附子炒,一兩

右為末,麵糊丸如麻子大,食後白湯送下。

安臍散 【 《保嬰撮要》】

羚羊角鎊屑,一錢,略炒 亂髮一團,燒灰令存性 蜈蚣一寸,赤腳者炙

右為末,斷臍後即傅之,以絹帕緊束,恐犯風也。

畫眉膏 【 《證治準繩》,下同】  治小兒不肯斷乳。

山梔三個,燒存性 雄黃 朱砂各少許

右為極細末,入生麻油、輕扮各少許調勻,候兒睡著,濃抹於兩眉上,醒來便不食乳。未效再用,加黃丹一錢。

封臍散

甑帶灰 亂髮灰 白薑灰 紅帛灰俱要淨者 南星 白斂 當歸頭 赤小豆 五倍子 血竭 龍骨 赤石脂煆 海螵蛸 百草霜 胭脂各半錢

右合研為極細末。濕,乾敷;乾則清油塗。忌生水浴臍。

又方

紅綿灰 黃牛糞灰 龍骨煆研 亂髮灰 乾胭脂各半錢

右為極細末。濕,乾摻;乾,清油塗臍。

保生第一良法 此方一以解毒,一以補養。蓋臍帶乃有生之紫河車也,繫於母之命門,兩腎之所主。乃以腎補臂,腎既充足,即不受邪,故無他日變黑歸腎之證,亦無顖門不合之疾。

本兒臍帶落下即用新瓦上焙燥為末 辰砂 黃連 甘草各末,五分

右共和勻蜜拌,做三五次塗乳母乳上,俟兒吞之,必使一日夜吞盡,次日惡毒皆從大便而出。日後不但痘疹稀疏,竟有不出痘者。俟臍帶落下,即便製服,在六七日之間為妙。其辰砂必須研極細末,以甘草湯飛過。任服無害。

延生第一方 【 《萬病回春》】  小兒初生用此,終身永無瘡疹及諸疾,生一子則得一子,十分妙法也。

小兒初生臍帶脫落取置新瓦上,用炭火四圍,燒至煙將盡,放土地上,用瓦盞蓋之,存性,研為細末 朱砂透明者,預為極細末,水飛過

右二味,臍帶若有五分重,朱砂用二分五厘,生地黃、當歸身煎濃汁一二蜆殼,調和前兩味,扶兒上齶間,及乳母乳頭上,一日之內,至晚須盡。次日,大便遺下穢污濁垢之物,以去胎毒,永無瘡疹之疾。按此二方及解毒延齡膏同一臍帶,然炮製佐使諸藥,各有輕重不同,今并列之,俟良工隨時因兒參互酌用可也。

煉臍藥 【 《醫學入門》】  初生小兒用之結臍,可去臍風。大人用之薰灸,可去百病。

麝香五分,能引諸藥入五臟六腑,週徹百節 青鹽四錢,能入腎以實其子,使肺母無泄漏;加乳,補下益其氣脘 丁香三錢,入肺,補血實脾胃 夜明砂五錢,能透肺孔,補氣不足,散內傷有餘 乳香 木香末各二錢 小茴四錢,能治濕瀝證,調達周流,升降其氣,不致喘嗽。如欲斷水,先尋此源 沒藥 虎骨 烏梢蛇骨 龍骨 珠砂各五錢 雄黃三錢,能削去病根,扶弱助強 白附子五錢,能循各經絡,有推前泄後之功 人參 附子 胡椒各七錢,能補元氣行榮血,化痰涎為津液 五靈脂五錢,保肺氣,削有餘,補不足

右為末,初生小兒結臍時用一二分,入近肚處大孔內,用手輕輕揉散,可免臍風。大人熏臍,另用白麵作條,圈於臍上;將前藥一料,分為三分,內取一分;先填麝香末,入臍眼內;又將前藥一分,入面圈內,按藥令緊,中插數孔;外用槐皮一片,蓋於藥上,能閉押諸氣之性,使無走竄;用艾火灸之,取其火勢,劫病去毒,起死回生。灸至五六十壯,或一百二十壯。凡一年四季各熏一次,則百病頓除,益氣延氣。婦人則去麝,加韶腦一錢。灸時遍身大汗,要慎風寒,戒油膩生冷,保養一月。

烙臍餅子 【 《保幼大全》,下同】  小兒初生斷臍,用此安臍帶上灸之。

豆豉 黃蠟各一分 麝香少許

右以豆豉為細末,入麝香研勻,鎔蠟和劑,看大小捻作餅用。

封臍散 既用烙臍餅灸了,用此封裹。

雄鼠糞七枚,兩頭尖者是 乾薑如棗大許 甑帶鷄子許,三味同燒灰 綿灰半兩,別燒稱 緋綿灰別燒,稱半分 胡粉三錢,炒黃 麝香少許

右同研極細末,每用半錢至一錢,傅臍上封之,永不患臍瘡腫。如已因風濕患瘡腫者,看臍帶落與未落,依此用藥便差。

  單方

孩兒初生下時,宜進生地黃汁,點在孩兒口中,即下黑屎,至壯年亦不害瘡疹。 【 仲景方】

甘草法:用好甘草中指一節許,拍碎,以水二蜆殼,煎一蜆殼,以綿纏蘸令兒吮之,若吐出惡汁為佳。若服一蜆殼不吐即不須更服。嬰兒虛實寒熱,皆須服之。 【 《肘後方》】

黃連法,初生兒惡汁下留,胷膈壅塞,易生蘊熱驚癎瘡癤。用好肥黃連數塊,搥碎綿裹,如奶頭大狀,湯內浸成黃汁,拈摭一二點,滴兒口中,惡汁自下,乳食便美。未盡用空綿別浸黃連,後以朱蜜間與之。 【 《集驗方》】

淨黃連一錢,水一盞,預先煎下,待兒生未出聲時,便用灌下,以除腹中惡物臍屎,兼解胎中蘊積熱毒,終身不坐瘡,又去臍風等病。 【 海藏方】

小兒初生,欲解下胎毒,生嚼脂麻,綿包與兒咂之,其毒自下。 【 《三因方》】

韭汁法:甘草後,煖水浸韭子汁,塗兒脣上,乾又塗,數次止,不令入口。 【 《聖惠方》】

牛黃法:真牛黃一塊,好蜜煉和成膏,每服一豆大,乳汁化,時時滴口中。形色不實者,不宜多服。若嬰兒胎熱或身體黃色,宜多服之。 【 張渙方,下同】

兒生紅潤色赤,啼聲響快者,用汞粉半錢,旋旋令兒吮之,良久,有臍糞便下為佳。

小兒初生,與韭根汁灌之,即吐出惡水。 【 《本草綱目》】

朱蜜法:好朱砂一大豆許,細研水飛,煉赤蜜一蜆殼,看稀稠和成膏,每用一豆大,乳汁化下,時時滴口中,三日內止三粒。臨時更看形色,若面色多青白,啼聲不響,即不須服。 【 《證治準繩》】

小兒初生,銀粉抹口舌上下左右頰,然後飼朱蜜。 【 《寶鑑》】

  醫案

《景岳全書》曰:余季子於丁巳正月,生於燕邸,及白露時,甫及半週。余見新涼日至,虞裀褥之薄,恐為寒氣所侵,每切囑眷屬保護之,而眷屬不以為意。及數日後,果至吐瀉大作。余即用溫胃和脾之藥,不效;隨用理中等劑,亦不效;三日後,加人參三錢,及薑、桂、吳茱、肉荳蔻之類,亦不效;至四日,則隨乳隨吐,吐其半而瀉其半,腹中毫無所留矣。余不得已,乃用人參五六錢,製附子、薑、桂等各一二錢,下咽即吐,一滴不存,而所下之乳,則白潔無氣,仍猶乳也。斯時也,其形氣之危,已萬無生理矣。余靜坐默測其故,且度其寒氣犯胃,而吐瀉不止,若舍參、薑、桂、附之屬,尚何術焉?伎止此,窘甚。忽於夜半而思意起,謂其胃虛已極,但藥之氣味略有不投,則胃不能受,隨拒而出,矧附子味鹹,亦能致嘔,必其故也。因自度氣味,酌其所宜,似必得甘辣可口之藥,庶乎胃氣可安,尚有生意。乃用胡椒三錢搗碎,加煨薑一兩,用水二鍾,煎至八分,另盛聽用。又用人參二兩,亦用水二鍾,煎至一鍾,另盛聽用。用此二者,取其氣味之甘辛純正也。乃用茶匙挑合二者,以配其味。凡用參湯之十,加椒薑湯之一,其味微甘而辣,正得可口之宜。遂溫置熱湯中,徐徐挑而與之,陸續漸進,經一時許,皆咽而不吐,竟得獲效。自後乳藥皆安,但瀉仍未止也。自四鼓服起,至午未間,已盡二兩之參。參盡後,忽爾躁擾呻吟,煩劇之甚。家人皆怨,謂以嬰兒嬌嫩臟腑,何堪此等熱藥,是必燒斷肚腸也。相與抱泣。余雖疑之而不為亂,仍凝神熟思,意此藥自四鼓至此,果藥難堪,何於午前相安而此時遽變若此?其必數日不食,胃氣新復,而倉廩空虛,飢甚則然也。傍有預備之粥,取以示之,則張皇欲得,其狀甚急。乃與一小盞,輒鯨吞虎噬,又望其餘;遂復與半碗,猶然不足;又與半碗,遂寂然安臥矣。至次日,復加製附,始得瀉止全愈。嗚呼!此兒之重生,固有天命,然原其所致之因,則人之臟氣皆繫於背,褥薄夜寒則寒從背俞而入,內干於臟,中必深矣。原其所治之法,用藥雖當,而氣味不投,無以相入,求救難矣。及其因飢發躁,使非神悟其機,倘妄用清涼一解,則全功盡棄,害可言哉!故余筆此以見病源之輕重,氣味之相關,及診治之活變,有如此關係者。雖然,此特以己之兒,故可信心救療如是。設以他人之子,同有是病者,於用參數錢之時,見其未效,不知藥未及病,必且煩言吠起,謗其誤治,改用苦寒,無不即死,而仍歸罪於用參者,此時黑白,將焉辨之?故再贅其詳,用以廣人之聞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