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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九十一

 外診法 【 望】

  中藏經 【 漢?華佗】

   寒熱察色

寒而頰赤多言者,陽中之陰邪也。熱而面青多言者,陰中之陽邪也。寒而面青多言者,陰中之陰邪也。若不言者,不可治也。

   五色脈論

面青,無右關脈,脾絕,木剋土。面赤,無右寸脈,肺絕,火剋金。面白,無左關脈,肝絕,金剋木。面黃,無左尺脈,腎絕,土剋水。面黑,無左寸脈,心絕,水剋火。五絕者,死。凡五絕者,當時即死,非其時則半歲死耳。五色雖見而五脈不見,即非死者矣。

   察聲色形證决死法

凡人五臟六腑,榮衛關竅,宜平生氣血順度,循環無終,是為不病之本。若有缺絕,則禍必來矣。要在臨病之時,存神內想,息氣內觀,心不妄視,著意精察,方能通神明,探幽微,斷死决生,千無一誤。死之證兆,具之於後:

黑色起於耳目鼻上,漸入口者死。 赤色見於耳目額者,五日死。 黑白色入口鼻目中者,五日死。 黑或如馬肝色,望則如青,近則如黑者死。

張口如魚,出氣不反者死。

循摸衣縫者死。

尸臭不可近者死。

面目直視者死。

肩息者一日死。

面青,人中反者,三日死。 面無光,牙齒黑者死。 面青目黑者死。 面白目黑者十日死。 面赤眼黃,即時死。 面黑目白者,八日死。 面青目黃者,五日死。

眉系傾者,七日死。

齒忽黑色者,三十日死。

髮直者,十五日死。

遺尿不覺者,五六日死。

脣口乍乾黑者死。

爪中青黑色者死。

頭目久痛,卒視不明者死。

舌卷卵縮者死。

面黑直視者死。 面青目白者死。 面黃目白者死。 面目俱白者死。 面目青黑者死。 面青脣黑者死。

髮如麻,喜怒不調者死。 髮眉如衝起者死。

面色黑,脅滿不能反側者死。 面色蒼黑,卒腫者死。

掌腫無紋,臍腫出,囊莖俱腫者死。

手足爪甲肉黑色者死。

汗出不流者死。

脣反人中滿者死。

陰陽俱絕,目眶陷者死。

陽絕陰結,精神恍惚,撮空循衣者死。

榮衛耗散,面目浮腫者死。

心絕於腎,肩息回盻目直者,一日死。

肺絕,則氣去不反,口如魚口者,三日死。

骨絕,腰脊痛,腎中重不可反側,足膝後平者,五日死。

腎絕,大便赤濇下血,耳乾,腳浮,舌腫者,六日死。又曰足腫者,六日死。

脾絕,口冷足腫脹,泄不覺者,十二日死。

筋絕,魂驚虛恐,手足爪甲青,呼罵不休者,八九日死。

肝絕,汗出如水,恐懼不安,伏臥目直面青者,八日死。又曰即時死。

胃絕,齒落面黃者,七日死。又曰十日死。

  脈訣 【 晉?王叔和】

   五臟之色

心臟歌曰:順視鷄冠色,凶看瘀血凝。

【 註 鷄冠,色之赤者也。瘀血,赤而黑者也。赤乃本色而為順,黑則水來剋火而凶矣。】

【 通津子曰:心,其色赤,然心臟於內不得見,此云順視鷄冠,凶看瘀血。叔和以經云五臟有五色皆見於面,又當與寸口尺內相應。假令色赤者,脈當浮大而散。赤,心色也。浮大而散,心脈也。以此言之,五臟之色,皆可察之於面也。】

肝臟歌曰:翠羽身將吉,顏同枯草殃。

【 註 肝臟色青。翠羽色青而紅,枯草色青而白。紅屬心火,白屬肺金。木生火故曰吉,金剋木故曰殃。】

腎臟歌曰:色同烏羽吉,形似炭煤危。

【 註 腎色本黑色,似烏羽,黑而帶青者也。青屬肝,是水生木,故曰吉。色似炭煤,黑而帶黃者也。黃屬土,是土剋水,故曰危。】

肺臟歌曰:豬膏凝者吉,枯骨命難全。

【 註 肺金色白而光澤。白者金也,光澤者水也,金能生水,故云吉也。枯骨之色白而不澤。白是金也,不澤者,內失其水以火就燥也。火來剋金,故曰命難全也。】

脾臟歌曰:痞氣冬為積,皮黃四體昏。

【 註經曰:脾之積名曰痞氣,在胃脘,覆大如盤。久而不愈,令人四肢不收,發黃疸,飲食不消,肌膚黃瘦。以冬壬癸日得之。何以言之?肝病傳脾,脾當傳腎。腎以冬適旺,旺者不受邪。脾復欲還肝。肝不肯受,故留結為積。故知痞氣以冬壬癸日得之也。】

   察色觀病生死候歌

欲愈之病目眥黃,眼泡忽陷定知亡。

【 註 眼中分屬五臟,應五輪:瞳人屬腎應水輪,烏睛屬肝應風輪,兩瞼上下兩泡屬脾應肉輪,眼白屬肺應氣輪,兩眥屬心應血輪。兩眥色黃,火能生土,胃氣將行其病,故知欲愈。眼泡陷者,五臟之氣絶也,故知當亡。《素問》曰:目內陷者死。言太陽之脈起於目,內陷者太陽絕也,故死。太陽主諸陽之氣,故獨言之。】

耳目口鼻黑色起,入口十死七難當。

【 註 黑者,腎之色也。腎邪浸淫各臟,黑色見於耳目口鼻。舌居口內而屬心火,黑色自外入於口內,水剋火,故知十死無一生。火之成數在七,故第七日難當。】

面黃目青酒亂頻,邪風在胃袞其身。

【 註 酒乃濕熱之物,飲過多,則濕熱傷乎脾胃,故面色黃。脾胃積熱,熱則生風,故目青也。一身皆藉胃氣資養,風邪留於胃中,則播於一身。《內經》曰:有病身熱懈惰,汗出如浴,惡風淅淅。此為何病?岐伯曰:酒中風也。】

面黑目白命門敗,困極八日死來侵。

【 註 黑,水也。目,木也。白,金也。命門,火也。水浸淫而賊火之氣,金剋木而伐火之源,所以命門火敗。火之成數七,七日火極矣,故死於第八日也。】

面色忽然望之青,進之如黑卒難當。

【 註 青黑之色為肝腎色也。先青後黑,是迴則不轉,神去則死也。】

面赤目白憂息氣,待過十日定存亡。

【 註 息氣,喘逆也。赤色屬火,白色屬金。火來剋金,必作喘逆。金之成數在九,十乃土之成數也。土能生金則生,不能生金則死,故曰待過十日。】

面赤目青眾惡傷,榮衛不通立須亡。

【 註 面赤,火也。目青,木也。木火色見,風熱傷於五臟六腑。臟腑受傷,血氣衰微。肌肉不滑,榮衛之道濇而不通,其死也可立而待。】

黃黑白色起入目,更兼口鼻有災殃。

【 註 獨見者,謂之正色。雜見者,謂之邪色。黃黑白之三色雜見於面,或入於目,或入於口,或入於鼻,乃病氣從外而之內,故有災殃。】

面青目黃中時死,餘候須看兩日強。

【 註 中時即午時也,午時屬火。面青目黃,肝木剋乎脾土。到午時木得火而不畏金,木勢愈盛。人以胃氣為本,土絕即死,故死在是時。其他相剋,看賊旺二日而斷其死生。】

目無精光齒齦黑,面白目黑亦災殃。

【 註 目無精光者,神短也。齒齦黑者,脾絕也。面白者,少血也。目黑者,腎虛也。有是四者,則非久長之客。】

口如魚口不能閉,氣出不返命飛揚。

【 註 火勝迫於肺,大喘而死,肺敗也。】

肩息直視反脣焦,面腫蒼黑也難逃。

【 註 肩息者,氣喘而兩肩動也。直視者,覩物而不轉睛也。脣焦者,心家熱也。面乃心之候,黑乃腎之色。上句是心絕,下句是肝絕。心肝既絕,命故難逃。】

妄語錯亂及不語,屍臭元知壽不高。

【 註 神亡失守故也。】

人中盡滿兼脣青,三日須知命必傾。

【 註 人中屬脾土,青色屬肝木,土受木剋,其絕在木之生數。】

兩頰顴赤人病久,口張氣直命難停。

【 註 眼睛下高骨之中名曰顴,顴下名面,面裏名臉,面外名頰。顴面頰臉,心火所屬,久病而赤色,乃精神外洩。口張氣直,脾肺已絕,故命難停。】

足趺趾腫膝如斗,十日須知難保守。

【 註 脾主四肢,足趺乃胃所行之處,脾胃將絕,則有是證。脾屬土,十日者,土之成數也,故死不過十日。】

項筋舒展定知殂,掌內無文也不久。

【 註 項筋舒展,因督脈已絕。掌內無文,心包脈絕也。脈絕人必死,豈得久生乎?】

脣青體冷及遺尿,背面飲食四日期。

【 註 脣青體冷,乃真氣欲絕。遺尿不禁,乃膀胱不藏。背面飲食,乃神去不守。人之神氣生於肝,神不守則肝絕,不出金數而死也。】

手足爪甲皆青黑,能過八日定難醫。

【 註 肝臟其充筋,其華爪,其色青。黑色屬腎,腎肝俱敗,則水不能生木,故見是色。八日,木之成數也。】

脊疼腰重反覆難,此是骨絕五日看。

【 註 脊者,脾之候也。腰者,腎之腑也。脾屬土,腎屬水,土剋水,死有五日之期。五者,土之生數也。】

體重溺出時不止,肉絕六日便高𢬵。

【 註 體重肉絕,脾也;溺出不止,腎也。土勝水,死期故曰六日。六乃水之成數也。】

手足甲青呼罵多,筋絕九日定難過。

【 註 肝絕遇金而死。九日,金之成數也。】

髮直如麻半日死,尋衣語死十知麼。

【 註 髮直如麻者,肺氣絕也。尋衣語死,神不守舍也。】

   五臟察色歌

肝臟歌曰:面腫蒼黑舌卷青,四肢乏力眼如盲;泣下不止是肝絕,八日應當命必傾。

【 註 青,肝之色。舌卷青者,子見母色也。四肢乏力者,筋不能維持也。肝不能含血榮目,則眼如盲。津液外泄,則泣出不止。凡此數者,皆肝絕所致。金能剋木,故死於金王之日。八者,從甲日數至辛日也。經曰:足厥陰氣絶,則筋縮引卵與舌卷。厥陰者,肝脈也。肝者,筋之合也。筋者,聚於陰器而絡於舌本,故脈不榮,即筋縮急。筋縮急,即引卵與舌。舌卷卵縮,此筋先死。庚日篤,辛日死。】

心臟歌曰:面黧肩息直視看,又兼掌腫沒文斑;狂言亂語身悶熱,一日之內到冥間。

【 註 黧,黃黑色也。掌腫無文,心氣絕也。一乃水之成數,水剋火,故死在一日之內。經曰:手少陰氣絕則脈不通,脈不通則血不流,血不流則色澤去,故面色黑如黧。此血先死。壬日篤,癸日死。】

脾臟歌曰:臍趺腫滿面浮黃,泄痢不覺污衣裳;肌肉粗濇兼脣反,一日十二內災殃。

【 註 臍,神闕也。趺,足跗上也。浮黃,黃腫也。經曰:足太陰氣絕,則脈不榮其口脣。口脣者,肌肉之本也。脈不榮則肌肉不滑澤,肌肉不滑澤則肉滿,肉滿則脣反,脣反則肉先死。甲日篤,乙日死。】

肺臟歌曰:口鼻氣出不復迴,脣反無文黑似煤;皮毛焦乾爪枯折,途程三日定知災。

【 註 氣出不復迴,有呼無吸也。脣反,土不能生金也。黑似煤,金不能生水也。氣不流通,則皮毛焦乾。魂魄不連,則爪甲枯折。從甲至丙,三日也。丙屬火,火剋金,故死在三日。經曰:手太陰氣絕,則皮毛焦。太陰者,肺也。行氣溫於皮毛者也。氣弗營則皮毛焦,皮毛焦則津液去,津液去則皮毛枯折。毛折者,則毛先死。丙日篤,丁日死。】

腎臟歌曰:面黑齒痛目如盲,自汗如水腰折頻;皮肉濡結髮無澤,四日應當命不存。

【 註 面黑,面如垢也。目如盲,瞳人反背也。自汗如水,火獨炎也。腰乃腎之腑,腎敗則腰似折。不能榮於骨髓,而骨肉不相親,濡肉而卻,不能為五液之主,故髮不潤澤。從甲至戊,越四日也。戊屬土,土剋水,故命不存。經曰:足少陰氣絕,則骨枯。少陰者,冬脈也,伏行而溫於骨髓。故骨髓不溫,即肌肉不著骨;骨肉不相親,即肉濡而卻;肉濡而卻,故齒長而枯。髮無潤澤,是骨先死。戊日篤,己日死。】

   產難生死歌

身重體熱寒又痛,舌下之脈黑復青。反舌上冷子常死,腹中須遣母歸冥。面赤舌青細循看,母活子死定難應。脣口俱青沫又出,子母俱死總高𢬵。面赤舌青沫出頻,母死子活定知真。

  小兒外證十五候歌

眼上赤脈,下貫瞳人。

【 註 赤脈屬心,瞳人屬腎。乃心火勝腎水,水乾則不生木,致腎肝皆絕故也。】

顖門腫起,兼及作坑。

【 註 熱盛則腫,熱極則陷,皆熱候也。】

鼻乾黑燥,

【 註 火剋金也。】

肚大筋青。

【 註 木剋土也。】

目多直視,覩不轉睛。

【 註經曰:迴則不轉,是也。】

指甲青黑,忽作鵶聲。

【 註 肺肝已絕。】

虛舌出口,齒欲咬人。

【 註 心脾已絕。】

魚口氣急,啼不作聲。

【 註 魚口張而不合也,是謂脾絕。氣急作喘,哭而無聲,是謂肺絕。】

蛔蟲既出,必是死形。

【 註 蛔蟲生於胃中,藉穀食以養,胃絕而穀食不入,蟲故出也。】

用藥速救,十無一生。

【 註 總結上文十五證而言也。小兒有是證者,十中莫治其一。】

  千金方 【 唐?孫思邈】

   診五臟六腑氣絕證候

病人肝絕八日死,何以知之?面青目赤,但欲伏眠,目視而不見人,汗出如水不止。 【 一曰二日死】

病人膽絕七日死,何以知之?眉為之傾。病人筋絕九日死,何以知之?手足爪甲青,呼罵不休。 【 一曰八日死。】

病人心絕一日死,何以知之?兩目回回,直視肩息,立死。

病人腸 【 一曰小腸】 絕六日死,何以知之?髮直如乾麻不得屈伸,白汗不止。

病人脾絕十二日死,何以知之?口冷足腫,腹熱臚脹,泄利不覺,出無時度。 【 一曰五日死。】

病人胃絕五日死,何以知之?脊痛腰中重,不可反覆。 【 一曰腓腸平,九日死。】

病人肉絕六日死,何以知之?耳乾舌皆腫,溺血,大便赤泄。 【 一曰足腫九日死。】

病人肺絕三日死,何以知之?口張但氣出而不還。 【 一曰鼻口虛張短氣。】

病人大腸絕不治,何以知之?泄利無度,利絕則死。

病人腎絕四日死,何以知之?齒為暴枯,面為正黑,目中黃色,腰中欲折,白汗出如流水。 【 一曰人中平七日死。】

病人骨絕,齒黃落,十日死。諸浮脈無根者,皆死。

以上五臟六腑為根也。

  河間六書 【 金?劉完素】

   察色論

論曰: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聲色符合,然後定立臟腑之榮枯。若滋榮者,其氣生,如翠羽、鷄冠、蟹腹、豕膏、烏羽是也。枯夭者,其氣敗,如草茲、衃血、枳實、枯骨、如炲是也。至如青赤見於春,赤黃見於夏,黃白見於長夏,白黑見於秋,黑青見於冬,是謂五臟之生者,以五行之相繼也。得肝脈色見青白,心脈色見赤黑,脾脈色見黃青,肺脈色見白赤,腎脈色見黑黃,是謂真臟之見者,以五行之相剋也。若乃肺風而眉白,心風而口赤,肝風而目青,脾風而鼻黃,腎風而肌黑,以風善行數變故爾。肝熱而左頰赤,肺熱而右頰赤,心熱而顏赤,脾熱而鼻赤,腎熱而頤赤,以諸熱皆屬火故爾。以至青黑為痛,黃赤為熱,青白為寒,以九氣不同故爾。鼻青為腹水,黑為水氣,白為無血,黃為胷寒,赤為有風,鮮明為留飲,而五色取决於此故爾。然審病者,又皆以真脾之為本。蓋真脾之黃,是謂天之氣。五色又明,病雖久而面黃必生者,以其真氣外榮也。此數者雖皆成法,然自非心清見曉於冥冥,不能至於此。故五色微診而以目察尤難。《難經》曰:望而知之謂之神。為見五色於外,故决死生也。

  東垣十書 【 元?李杲】

   望診

病來潮作之時,病氣精神增添者,是為病氣有餘,乃邪氣勝也,急瀉之以寒涼酸苦之劑。若病來潮作之時,神氣困弱者,為病氣不足,乃真氣不足也,急補之以辛甘溫熱之劑。不問形氣有餘並形氣不足,只取病氣有餘不足也。不足者補之,有餘者瀉之。假令病氣有餘者,當急瀉之以寒涼之劑,為邪氣勝也。病氣不足者,當急補之以辛甘溫熱之劑,此真氣不足也。夫形氣者,氣謂口鼻中氣息也,形謂皮膚筋骨血脈也。形勝者為有餘,消瘦者為不足。其氣者,審口鼻中氣勞役如故,為氣有餘也。若喘息氣促氣短或不足以息者,為不足也。故曰:形氣也,乃人之身形中氣血也。當補當瀉,全不在於此,只在病勢潮作之時。病氣增加者,是邪氣勝也,急當瀉之。如潮作之時,精神困弱,語言無力及懶語者,是真氣不足也,急當補之。若病人形氣不足,病來潮作之時,病氣亦不足,此乃陰陽俱不足也。禁用針,宜補之以甘藥,不可以盡劑。不灸弗已。臍下一寸五分,氣海穴是也。

氣證則飲水,血證不飲水。氣病則麻,血病則痛。無陽則厥,無陰則嘔。陰證身靜,重語無聲,難布息,目睛不了了,鼻中呼不出吸不入往來,口與鼻中氣冷,水漿不入,大小便不禁,而止惡寒,有如刀刮。陽證身動,輕語有聲,目睛了了,鼻中呼吸出入,能往能來,口與鼻中氣皆熱。

   面部形色之圖

察色分位

坤 胃【 遺散至腎死】

兌 肺

乾 大腸【 遺散至肝死】

離 心

坎 腎頤

精明五色

巽 膽【 遺散至脾死】

震 肝

艮 小腸【 遺散至肺死】

   察色脈以定吉凶

脈,地也。色,天也。地生天則順,天生地則逆。

假令得弦脈而面赤色,地生天也。地生天則順也。兒扶母兮瘥速也。

假令得弦脈而面黑色,天生地也。天生地則逆也。母抑子兮退遲也。

色者陰中之陽氣也,本乎天。脈者陽中之陰氣也,本乎地。

   天元圖

七十四難曰:從其首繫其數。

間象 在表

五化疊元

兌 肺

以應望聞

肝 青【 大敦,木井】

臊【 曲泉,水合】

酸【 中封,金經】

呼【 太衝,土俞】

泣【 行間,火滎】

心 赤【 少府,火滎】

焦【 少衝,木井】

苦【 少海,水合】

言【 靈道,金經】

汗【 神門,土俞】

脾 黃【 太白,土俞】

香【 大都,火滎】

甘【 隱白,木井】

歌【 陰陵泉,水合】

涎【 商丘,金經】

肺 白【 經渠,金經】

腥【 太淵,土俞】

辛【 魚際,火滎】

哭【 少商,木井】

涕【 尺澤,水合】

腎 黑【 陰谷,水合】

腐【 復溜,金經】

鹹【 太豀,土俞】

呻【 然谷,火滎】

液【 涌泉,木井】

   地元圖

六十八難曰:元證脈合,復生五象。

井【 心下滿】

膽【 元證】

身熱

體重【 節痛】

喘嗽【 寒熱】

逆氣【 泄】

滎【 身熱】

心下滿【 小腸】

元證

體重

寒熱

逆氣

俞【 體重節痛】

心下滿【 胃】

身熱

元證

寒熱

逆氣

經【 喘咳身熱】

心下滿【 大腸】

身熱

體重

元證

逆氣

合【 逆氣而泄】

心下滿【 膀胱】

身熱

體重

寒熱

元證

假令膽病,善潔、面青、善怒 【 元證,】 得弦脈 【 合脈,】 又病心下滿 【 當刺膽井;】 如見善潔、面青、善怒,脈又弦,又病身熱 【 當刺膽滎】 ,又病體重節痛 【 當刺膽俞;】   如見善潔、面青、善怒,脈又弦,又病喘咳寒熱 【 當刺膽合】 。余經例倣此。假令肝經淋溲便難、轉筋,春刺井,夏刺滎,秋刺經,冬刺合。

夫天元法者,謂之五化疊元,當從其首繫其數。首者,寅方春也,在人為肝。是從東方順天輪數至所主之處,計從幾數,卻於所受病一方,倒疊回去,數至依前數盡處,便於元受病一方穴內,瀉所止之方來路穴也,不得於所主之方內經中瀉之,勿悞。

假令病者聞香臭二者,心主五臭也,入脾為香臭。從東數至所主之處,所主五臭者心也。東一南二,計得二數。卻當於受病之方,倒疊回去,脾一心二,元數二也,是數至心,心者滎火也,當於受病之方內瀉滎火,是脾經,瀉火都是也。或曰:何以倒疊數?對曰:此從地出,為天輪所載,右遷於天,不當於所顯之虛治之。此舟行岸移之意也。

  丹溪心法 【 元?朱震亨】

   能合色脈可以萬全

欲知其內者,當以觀乎外;診於外者,斯以知其內。蓋有諸內者,必形諸外。苟不以相參而斷其病邪之逆順,不可得也。為工者深燭厥理,故望其五色,以青黃赤白黑以合於五臟之脈,窮其應與不應;切其五脈急大緩濇沉,以合其五臟之色,順與不順。誠能察其精微之色,診其微妙之脈,內外相參而治之,則萬舉萬全之功可坐而致也。《素問》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其意如此。原夫道之一氣判而為陰陽,散而為五行,而人之所稟皆備焉。夫五脈者,天之真,行血氣,通陰陽,以榮於身。五色者,氣之華,應五行,合四時,以彰於面。惟其察色按脈而不偏廢,然後察病之機,斷之以寒熱,歸之以臟腑,隨證而療之,而獲全濟之效者,本於能合色脈而已。假令肝色如翠羽之青,其脈微弦而急,所以為生;若浮濇而短,色見如草茲者,豈能生乎?心色如鷄冠之赤,其脈當浮大而散,所以為順;若沉濡而滑,色見如衃血者,豈能順乎?脾色如蟹腹之黃,其脈當中緩而大,所以為從;若微弦而急,色見如枳實者,豈能從乎?肺色如豕膏之白,其脈當浮濇而短,所以為吉;若浮大而散,色見如枯骨者,豈能吉乎?以至腎色見如烏羽之黑,其脈沉濡而滑,所以為生;或脈來緩而大,色見如炲者,死。死生之理,夫惟診視相參。既以如此,則藥證相對,厥疾弗瘳者,未之有也。抑嘗論之:容色所見,左右上下,各有其部;脈息所動,寸關尺中,皆有其位。左頰者肝之部,以合左手關脈肝膽之分,應於風木,為初之氣。顏為心之部,以合於左手寸口心與小腸之分,應於君火,為二之氣。鼻為脾之部,合於右手關脈脾胃之分,應於濕土,為四之氣。右頰肺之部,合於右手寸口肺與大腸之分,應於燥金,為五之氣。頤為腎之部,以合於左手尺中腎與膀胱之分,應於寒水,為終之氣。至於相火為三之氣,應於右手命門,三焦之分也。若夫陰陽五行,相生相勝之理,當以合之於色脈而推之也。是以脈要精微論曰:色合五行,脈合陰陽。十三難曰:色之與脈,當參相應。然而治病萬全之功,苟非合於色脈者,莫之能也。五臟生成篇云:心之合脈也,其榮色也。夫脈之大小滑濇浮沉,可以指別。五色微診,可以目察。繼之以能合色脈,可以萬全。謂夫赤脈之至也喘而堅,白脈之至也喘而浮,青脈之至也長而左右彈,黃脈之至也大而虛,黑脈之至也上堅而大。此先言五色,次言五脈,欲後之學者望而切之以相合也。厥後扁鵲明乎此,述之曰:望而知之謂之神,切脈而知之謂之巧。深得《內經》之理也。下迨後世,有立方者,目之曰:神巧萬全。厥有旨哉!

   黑白人藥食禁忌

凡面黑人不可多服黃芪,以其氣實而又補之也。

面白人不可多發散,以其氣虛而又虧之也。

面白人不可飲酒,以酒耗血故也。

  格致餘論 【 元?朱震亨】

   治病先觀形色然後察脈問證論

經曰:診脈之道,觀人勇怯、肌肉、皮膚,能知其情,以為診法也。凡人之形,長不及短,大不及小,肥不及瘦。人之色白不及黑,嫩不及蒼,薄不及厚。而況肥人濕多,瘦人火多,白者肺氣虛,黑者腎氣足。形色既殊,臟腑亦異,外證雖同,治法迥別。所以肥人責脈浮,瘦人責脈沉,躁人疑脈緩,緩人疑脈躁,以其不可一概觀也。試陳一二,可以例推。東陽陳子,露筋,體稍長,患體虛而勞,頭痛甚至有决別之言。余察其脈,弦而大帶數,以人參、白朮為君,川藭、陳皮為佐。至五六日未減,眾人皆訝之,以藥之不對也。余曰:藥力有次第矣,更少俟一二宿,當自安。忽其季來問曰:何不少加黃芪?予笑不答。又經一宿,忽自言病頓愈。予脈之,覺指下稍盛。又半日,病者言膈上滿,不覺飢;視其腹紋已隱矣。予曰:夜來藥中莫加黃芪否?曰:然。止與三貼,遂速與二陳湯加厚朴、枳殼、黃連以瀉其衛,三貼而安。又浦江義門陳兄,年二十餘,秋間大發熱,口渴,妄言妄見,病似邪鬼。七八日後,召我治。脈之,兩手洪數而實,視其形肥,面赤帶白,卻喜露筋,脈本不實,涼藥所致。此因勞倦成病,與溫補藥自安。曰:已服柴胡七八貼矣。予以黃芪附子湯,冷與之飲。三貼後,困倦鼾睡,微汗而解,脈亦稍軟。繼以黃芪白朮湯。至十日,脈漸收斂而小。又與半月而安。夫黃芪補氣藥也,此兩人者一則氣虛,一則氣實,便有宜不宜存焉,可不審乎?

  外科精義 【 元?齊德之】

   論榮衛色脈參應之法

夫天地之道曰陰與陽,在人曰血與氣。蓋血者榮也,氣者衛也,榮者榮於中,衛者衛於外,所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脈者,血氣之先也,血非脈,則焉能榮於中?氣非脈,則焉能衛於外?二者相資而行,內則通於五臟六腑,十二經絡,外則濡於九竅四肢,百節毫毛,晝夜循行,如環無端,以成其度,會於寸口,變見於脈。故曰:氣血者,人之神也;脈者,氣血之神也。所以治病之始,五决為紀。蓋五决者,五臟之色脈也。脈應於內,色應於外,其色之與脈,當相參應。故曰:能合色脈,可以萬全也。凡為醫先須調明色脈,若於此不精,雖聰慧辯博,亦不足委也。

  醫學入門 【 明?李梴】

   觀形察色

觀形察色,以治未病。凡臟腑未竭,氣血未亂,精神未散者全愈;病已成者半愈;病勢已過者危。

第一看他神氣色,潤枯肥瘦起和眠。

【 註 肥白人多濕痰,黑瘦人多火熱。或形肥色黑,或形瘦色白。臨時參證,或從形,或從色,不可泥也。】

活潤死枯肥是實,瘦為虛弱古今傳。欠體即知腰內苦,攢眉頭痛與頭眩。手不舉兮肩背痛,步行艱苦腳間疼。叉手按胷胷內痛,按中臍腹痛相連。但起不眠痰夾熱,貪眠虛冷使之然。面壁身踡多是冷,仰身舒挺熱相煎。身面目黃脾濕熱,脣青面黑冷同前。

   形色脈相應總訣

形健脈病人不久,形病脈健亦將危。

【 註 假如健人診得浮緊而濇似傷寒太陽經病脈,其人雖未頭疼發熱惡寒,此則不久即病,病即死也。謂之行尸。又如十五動一止,一年殂,其人雖未病,期應一年,病即死也。病人脈健者,假如形容羸瘦,精神枯槁,盜汗不食,滑泄不止者,勞損之證,而脈反見洪健者亦死。】

色脈相生病自已,色脈相勝不須醫。

【 註經言見其色而不得其脈,反得相勝之脈者即死,得相生之脈者病即自已。蓋四時之邪,以從前來者為實邪,從後來者為虛邪。例看假令色紅心病熱、痰火、顛狂、斑疹等證,其脈當浮大而散。色青肝病脅痛、乾嘔、便血等證,其脈當弦而急。色黃脾病濕熱、腫脹、傷食、嘔泄、關格等證,其脈當中緩而大。色白肺病氣喘、痰飲、痿悴、咳嗽等證,其脈當浮濇而短。色黑腎病腰腳、疝瘕、淋濁、漏精等證,其脈當沉濡而滑。其間多動則為虛為火,靜則為寒為實,皆當與脈相應。又五積六聚,尤宜察色與脈證相應。故言赤脈白脈,合色脈而言之也。又五色應五臟間有綠色,乃任督陰陽之會也。】

肥人沉結瘦長浮,矮促長疏盡莫違。

【 註 肥人肉厚,脈宜沉結;瘦人肉薄,脈宜浮長。人形矮則脈宜短促,人形長則脈宜疏長。相違相反而又不和者,皆死。非但形體相應,雖皮膚滑濇寬緊,亦宜與脈相應。經言脈數尺之皮膚亦數,脈急尺之皮膚亦急,脈緩尺之皮膚亦緩,脈濇尺之皮膚亦濇,脈滑尺之皮膚亦滑是也。】

  醫學準繩六要 【 明?張三錫】

   望法

在昔軒岐,愍生民之疾苦,乃探頤索隱,遡流窮源,垂法以福後世。而以望聞問切著為四診法,以決陰陽表裏,寒熱虛實,死生吉凶。今人止據脈供藥,欲無不謬得乎?況豪富人家,婦人居帷幔之中,復以帛蒙手臂,既無望色之神,聽聲之聖,又不能盡切脈之巧,未兔詳問。病家厭繁,以為術疏,得藥不服者有之。以病試醫,以命試藥,醫復輕視人命,妄舉妄譚,不兩失乎?大抵醫為司命,若不明辨精察,據的投治,忍心害理,是己非人,非仁人之用心也。今自《素問》、《靈樞》而下,諸歷代明哲等書,片言隻字可法者,銓於左,為四診法。後之學者,倘肯沉潛翫味,平昔講究明白,診脈之際,自如冰鑑。

《內經》曰:望而知之者,望見其五色,以知其病。肝青象木,肺白象金,心赤腎黑,脾土色黃,一或有病,色必變見於面庭矣。然肺主氣,氣虛則色白;腎屬水,水涸則面黧。青為怒氣傷肝,赤為心火炎上。痿黃者內傷脾胃,紫濁者外感客邪。憔悴(黑干)黑,必鬱悒而神傷;消瘦淡黃,乃久病而體憊。山根明亮,須知欲愈之疴;環口黧黑,休醫已絕之腎。蓋有諸中必形諸外,見其表以知其裏。眉目一占,肺肝斯見。

六腑氣絕,足寒腳縮。五臟氣絕,利不禁,手足不仁。心病傳肺者死,如先心煩痛而後見喘嗽。肝病傳脾者死,如先脅痛後見脹腫瀉者是。脾病傳腎者死,如先瀉後痢者是。腎病傳心者死,如先腰胻痛後見心煩等證是。肺病傳肝者死,如先咳嗽後見兩脅疼,脈弦細者是。

人之大體為形,形之所充者氣。形勝氣者夭,肥白是也。氣勝形者壽,修長黑瘦有神者是也。形盛為有餘,邪氣實也。消瘦為不足,正氣虛也。

   死證

尸臭,舌卷囊縮,肝絕也。口不合,脾絕也。肌肉不滑,脣反,胃絕也。髮直,齒枯及黑,遺尿,腎絕也。毛焦,面黑,直視,目瞑不見,陰氣絕也。目眶陷,目系傾,汗出如珠,陽絕也。病後喘瀉,脾脈將絕也。目正圓,痓,不治。手撒戴眼,太陽絕也。吐沫,聲如鼾睡,面赤,面青黑脣青,人中滿,脣反,髮與眉衝起,爪甲下肉黑,手掌無紋,臍凸,足跗腫,面青,但欲伏眠,目視不見,汗出如油,肝絕,八日死。眉傾者膽絕。手足爪甲青或脫落,呼罵不休,筋絕,八日死。肩息回視,心絕,立死。髮直如麻,不得屈伸,自汗不止,小腸絕,六日死。口冷,足腫,腹熱臚脹,泄利無時,不覺,脾絕,五日死。脊痛腫,身重不可反覆,胃絕,五日死。耳乾,舌背腫,溺血,大便赤泄,肉絕,九日死。口張,氣出不返,肺絕,三日死。泄利無度,大腸絕。齒枯面黑,目黃,腰欲折,自汗,腎絕,四日死。齒黃枯落,骨絕。脈浮無根。

  古今醫統 【 明?徐春甫】

   望聞問切訂

按望聞問切四字,誠為醫之綱領。若得四字之旨,則於醫學可謂至矣。今人惟問一端而已,其於望聞亦淺淺耳。至於切脈,則又謂居三者之末,而猶復輕視之,故所以卒鮮有精於脈者。間有言者,亦不過左心小腸肝膽腎之說耳。經位不別,其何以察虛實生死之幾耶?殊不知四者之要,則又在切之之功也。其望聞問之三者,先以得其病情之端,而後總切脈於寸口,確乎知始病之源,而方今延流於何臟何經,若虛若實,或死或生,準候酌方,必有賴於切脈,而後可以為圖治之效矣。斯其次第之序,初近患人,先望而聞,次問而切,固理之不容易也。然則切脈果可輕歟?予故訂之,以備知者之取採耳。

青色見於太陰太陽,及魚尾、正面、口角,如大青藍葉怪惡之狀者,肝氣絕,主死。若如翠羽柏皮者,只是肝邪,有驚病、風病、目病之屬。

紅色見於口脣,及三陰三陽上下,如馬肝之色死血之狀者,心氣絕,主死。若如橘紅馬尾色者,只是心病,有怔忡,有驚悸,夜臥不寧。

白色見於鼻準,及正面,如枯骨及擦殘汗粉者,為肺絕,丙丁日死。若如膩粉梅花白綿者,只是肺邪咳嗽之病,有孝服之憂。

黃色見於鼻,乾燥若土偶之形,為脾氣絕,主死。若如桂花雜以黑暈,只是脾病,飲食不快,四肢倦怠,妻妾之累。

黑色見於耳,或輪廓內外,命如懸壁。若污水烟煤之狀,為腎氣絕,則死。若如蜘蛛網眼烏羽之澤者,只是腎虛,火邪乘水之病。

  證治準繩 【 明?王肯堂】

   察色要略

凡看傷寒,必先察其色。《內經》曰:聲合五音,色合五行,聲色符同,然後可以知五臟之病也。然肝色青,其聲呼;肺色白,其聲哭;心色赤,其聲笑;脾色黃,其聲歌;腎色黑,其聲呻也。且夫四時之色,相生則吉,而相剋則凶。如青赤見於春,赤黃見於夏,黃白見於長夏,白黑見於秋,黑青見於冬,此乃相生之色也。若肝病之色青而白,心病之色赤而黑,脾病之色黃而青,肺病之色白而赤,腎病之色黑而黃,此皆五行之相剋,為難治矣。且以五臟之熱,色見於面者,肝熱則左頰先赤,肺熱則右頰先赤,心熱則顏先赤,脾熱則鼻先赤,腎熱則頤先赤也。至於面黑者為陰寒;面青為風寒;青而黑,主風、主寒、主痛;黃而白,為濕、為熱、為氣不調;青而白,為風、為氣滯、為寒、為痛也。大抵黑氣見於面,多凶,為病最重;若黑氣暗中明,準頭、年壽亮而滋潤者生,黑而枯夭者死也。此乃略舉其要。《內經》以五色微診,可以目察。《難經》曰:望而知之謂之神。故色不可不察也。

凡看傷寒,必先察脈色,然後切脈審證參合,以決死生吉凶。夫色有青黃赤白黑,見於面部皮膚之上;氣有如亂絲亂髮之狀,隱於皮裏也。蓋五臟有五色,六經有六色,皆見於面以應五行。相生者吉,相剋者凶。滋榮者生,枯夭者死。自準頭、年壽、命宮、法令、人中皆有氣色,其滋潤而明亮者吉,暗而枯燥者凶也。又當分四時生剋之理而通察之。茲略具五色傷寒之要者列於左,以便覽焉。

青色屬木,主風、主寒、主痛,乃足厥陰肝經之色也。凡面青脣青者,陰極也。若舌卷囊縮者,宜急溫之。如夾陰傷寒,小腹痛,則面青也。《內經》曰:青如翠羽者生,青如草滋者死。青而黑,青而紅相生者生;如青白而枯燥者相剋乃死也。脾病見青氣,多難治。

赤色屬火,主熱,乃手少陰心經之色,在傷寒見之而有三陽一陰之分也。如足太陽屬水,寒則本黑,熱則紅也。經曰: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汗不徹故也,當發其汗。若脈浮數,表熱,汗不出者,面色紅赤而光彩也。經言陽明病面合赤色者,不可攻之。合者通也,謂表邪未解不可攻裏也。若陽明內實,惡熱不惡寒,或蒸蒸發熱,或日晡潮熱,大便秘結,譫語面赤者,此實熱在裏,可攻之也。如表裏俱熱,口燥舌乾,飲水,脈洪面赤,裏未實者,且未可下,宜人參白虎湯和之也。如少陽經病,熱在半表半裏,面紅脈弦者,宜小柴胡湯和之,不可下也。經言少陰病下利清穀,裏寒外熱,面赤者,四逆湯加葱白主之。此陰寒內極,逼其浮火上行於面,故發赤色,非熱也。若不察仔細,誤投寒涼之劑即死,可不謹哉!又夾陰傷寒,虛陽泛上者,亦面赤也,但足冷脈沉者,是又煩躁。面赤足冷脈沉不能飲水者,此陰極也,宜溫之。若久病虛人午後面兩頰顴赤者,此陰火也,不可作傷寒治之。然三陽之氣皆會於頭額,其從額上至巔頂絡腦後者,太陽也;從額至鼻下於面者,陽明也;從頭角下耳中耳之前後者,少陽也。但有紅氣或赤腫者,以此部分別之。蓋大頭傷寒證,正要知此部分可也。《內經》曰:心熱則顏先赤,脾熱則鼻先赤,肝熱則左頰先赤,肺熱則右頰先赤,腎熱則頤先赤。若赤而青,赤而黃,為相生,則吉。如赤而黑,為相剋,則凶。經言赤如鷄冠者生,如衃血者死。蓋準頭、印堂有赤氣枯夭者死,明潤者生也。如肺病見赤氣者,則難治。

黃色屬土,主濕,乃足太陰脾經之色。黃如橘子明者,熱也;黃如熏黃而暗者,濕也。凡黃而白,黃而紅,相生則吉,若黃而青相剋者,則凶也。《內經》曰:黃如蟹腹者生,黃如枳實者死。若準頭、年壽、印堂有黃氣明潤者,病退而有喜兆也;若枯燥而夭者死。凡病欲愈,目眥黃也,長夏見黃白則吉,若黃青則凶也。

白色屬肺金,主氣血不足也,乃手太陰肺經之色。肝病見之難治。《內經》曰:白如豕膏者生,白如枯骨者死。凡印堂、年壽白而枯夭者凶,白而光潤者吉。若白而黑,白而黃相生,吉也;若白而赤,相剋,則凶矣。凡傷寒面白無神者,發汗過多,或脫血所致也。

黑色屬水,主寒,主痛,乃足少陰腎經之色也。凡黑而白,黑而青,相生則吉;若黑而黃,相剋則凶。《內經》曰:黑如烏羽者生,黑如炲者死。若準頭、年壽、印堂黑氣枯夭者死,黑中明潤者生也。黑氣自魚尾相牽入太陰者死。黑氣自法令、人中入口者生。耳目口鼻黑氣枯夭者死。凡面、準頭、命宮明潤者生,枯暗者死。若心病見黑氣在頭者死也。華佗曰:凡病人面色相等者吉,不相等者凶。如面青目白,面赤目青,面黃目青,面赤目白,面白目黑,面黑目白,面白目青,皆為不相等,故曰凶也。相等者,面目俱青、俱紅之類也。

   察目

凡目睛明能識見者,可治;睛昏不識人,或反目上視,或瞪目直視,或目睛正圓,或戴眼反折,或眼胞陷下者,皆不治也。凡開目而欲見人者,陽證也;閉目而不欲見人者,陰證也。凡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熱甚於內也。凡目疼痛者,屬陽明之熱。目赤者,亦熱甚也。目瞑者,必將衂血也。白睛黃者,將發身黃也。凡病欲愈,目眦黃,鼻準明,山根亮也。

   察鼻

鼻頭色青者腹中痛,苦冷者死。微黑者水氣,黃色者小便難。白色者為氣虛,赤色者為肺熱,鮮明者有留飲也。鼻孔乾燥者,屬陽明之熱,必將衂血也。鼻孔乾燥,黑如烟煤,陽毒熱深也。鼻孔冷滑而黑者,陰毒冷極也。鼻息鼾睡者,風溫也。鼻塞濁涕者,風熱也。鼻孔搧張者,為肺風,肺絕而不治也。

   察口脣

凡口脣焦乾為脾熱,焦而紅者吉,焦而黑者凶。脣口俱赤腫者,熱甚也,脣口俱青黑者,冷極也。口苦者,膽熱也。口中甜者,脾熱也。口燥咽乾者,腎熱也。舌乾口燥而欲飲水者,陽明之熱也。口噤難言者,痙風也。凡上脣有瘡,為狐蟲食其臟;下脣有瘡,為惑蟲食其肛也。若脣青舌卷,脣吻反青,環口黧黑,口張氣直,口如魚口,口脣顫搖不止,氣出不返,皆不治也。

   察耳

凡耳輪紅潤者生,或黃、或白、或黑、或青而枯燥者死。薄而白,薄而黑,皆為腎敗。凡耳聾,耳中疼,

皆屬少陽之熱,而為可治;若耳聾舌卷脣青,皆屬厥陰,為難治也。

   察舌

凡舌鮮紅者,吉。青為冷。青而紫者,為陰為寒也。赤而紫者,為陽為熱也。黑者亢極,為難治。凡舌上胎白而滑者,表有寒也。又曰:丹田有熱,胷中有寒也。胎黃而燥渴者,熱盛也。胎黑而燥渴者,熱甚而亢極也。若不燥渴,舌上黑胎而滑者,為寒為陰也。舌卷而焦,黑而燥者,陽毒熱極也。舌青而胎滑者,陰毒冷極也。凡舌腫脹,舌上燥裂,舌生芒刺,皆熱甚也。凡舌鞭、舌強、舌短縮,神氣昏亂,語言不清者,死也。又陰陽易病,吐舌數寸者死也。舌乃心之竅,屬火而色紅者吉,惟黑者乃水剋火,故難治也。

   察身

凡病人身輕自能轉側者,易治;若身體沉重,不能轉側者,則難治也。蓋陰證則身重,必足冷而踡臥,惡人,常好向壁臥,閉目不欲向明,懶見人也。又陰毒身如被杖之疼,身重如山而不能轉側也。又中濕風濕,皆主身重疼痛不可轉側,要當辨之。大抵陽證身輕而手足和煖,開目而欲見人,為可治;若頭重視身,此天柱骨倒而元氣敗也。凡傷寒傳變,循衣摸牀,兩手撮空,此神去而魂亂也。凡病人皮膚潤澤者生,枯燥者死。經曰:脈浮而洪,身汗如油,喘而不休,形體不仁,乍靜乍亂,此為命絕也。

  醫門法律 【 清?喻昌】

   望色論

人之五官百骸,賅而存者,神居之耳。色者,神之旗也。神旺則色旺,神衰則色衰,神藏則色藏,神露則色露。帝王之色,龍文鳳彩。神仙之色,嶽翠山光。榮華之色,珠明玉潤。壽耉之色,柏古松蒼。乃至貧夭之色重濁晦滯,枯索堊黧,莫不顯呈於面。而病成於內者,其色之著見又當何如?《內經》舉面目為望色之要。謂面黃目青,面黃目赤,面黃目白,面黃目黑者,皆不死;面青目赤,面赤目白,面青目黑,面黑目白,面赤目青,皆死。蓋以黃為中土之色,病人面目顯黃色,而不受他色所侵,則吉。面目無黃色,而惟受他色所侵,則凶。雖目色之黃,濕深熱熾,要未可論於死生之際也。然五臟善惡之色見於面者,額頰鼻頤,各有分部。刺熱篇謂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額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熱病者頤先赤。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是則五臟分部見於面者,在所加察,不獨熱病為然也。然更有進焉,則目下之精明、鼻間之明堂是也。經謂精明五色者,氣之華也。是五臟之精華上見為五色,變化於精明之間,某色為善,某色為惡,可先知也。謂容色見上下左右,各在其要。是明堂上下左右,可分別其色之逆從,並可分別男女色之逆從,故為要也。察色之妙,無以加矣。仲景更出精微一法,其要則在中央鼻準,毋亦以鼻準在天為鎮星,在地為中嶽,木金水火四臟病氣,必歸併於中土耶?其謂鼻頭色青,腹中苦冷痛者死。此一語獨刊千古,後人每恨《卒病論》亡,莫繇仰遡淵源,不知此語正其大旨也。蓋厥陰肝木之青色,挾腎水之寒威,上徵於鼻,下徵於腹,是為暴病,頃之亡陽而卒死耳。其謂鼻頭色微黑者有水氣,又互上句之意。見黑雖為腎陰之色,微黑且無腹痛,但主水氣而非暴病也。謂色黃者胷上有寒,寒字《傷寒論》中多指為痰,言胷有積痰也。謂色白者亡血,白者肺之色,肺主上焦,以行營衛,營不充則鼻色白,故知亡血也。謂設微赤非時者死,火之色歸於土,何遽主死?然非其時而有其氣,則火非生土之火,乃剋金之火,又主臟燥而死矣。次補察目一法,謂其目正圓者,痓不治。次補察面五法,謂色青為痛,色黑為勞,色赤為風,色黃者便難,色鮮明者有留飲。又即色黃者胷上有寒之互辭。語語皆表章《內經》,補其未備,故可法可傳也。色之善者,青如翠羽,赤如鷄冠,黃如蟹腹,白如豕膏,黑如烏羽;色之惡者,青如草茲,赤如衃血,黃如枳實,黑如炲,白如枯骨。五臟有精華則色善,無精華則色惡,初非以青黑為大忌也。未病先見惡色,病必惡。《靈樞》謂赤色出於兩顴,大如拇指,病雖小愈必卒死。黑色出於天庭,大如拇指,必不病而卒死。義與容色見明堂上下左右同,而此為暴病耳。若夫久病之色,必有受病之應:肺熱病者,色白而毛敗應之;心熱病者,色赤而絡脈溢應之;肝熱病者,色蒼而爪枯應之;脾熱病者,色黃而肉蠕動應之;腎熱病者,色黑而齒槁應之。夫病應其色,庸工亦多見之,然冀噓枯澤槁於無益之日,較之治未病者,不啻倍蓰無算矣。更有久見病色,其人原不病者,庸工且心炫而竊疑之,殊不知此絡脈之色不足畏也。蓋陰絡之色,隨其經而不變,色之變動無常者,皆陽絡之色也。寒多則凝泣,凝泣則青黑;熱多則淖澤,淖澤則黃赤。《內經》謂此皆無病,何反怪之耶?然而察色之法,亦有其傳。岐伯謂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縞,素帛也,加於朱紅紺黃紫之上,其內色耀映於外,若隱若見,面色由肌內而透於外,何以異此?所以察色之妙,全在察神。血以養氣,氣以養神,病則交病。失睡之人,神有飢色,喪亡之子,神有呆色,氣索自神失所養耳。小兒佈痘,壯火內動,兩目先現水晶光,不俟痘發,大劑壯水以制陽光,俾毒火一線而出,不致燎原,可免劫厄。古今罕及此者,因併誌之。

律一條

凡診病不知察色之要,如舟子不識風汛,動罹覆溺,鹵莽粗疏,醫之過也。

   合色脈論

合色脈之法,聖神所首重,治病之權輿也。色者,目之所見,脈者手之所持,而合之於非目非手之間,總以靈心為質。《內經》云:上古使僦貸季理色脈而通神明,合之金木水火土、四時、八風、六合,不離其常。是則色脈之要,可通神明,直以之下合五行休王,上副四時往來,六合之間,八風鼓坼,不離常候。咸可推其變化而前知,況人身病機乎?又云:色之變化以應四時之脈,此上帝之所貴以合於神明也。所以遠死而近生,是色之變化於精明之間者,合之四時之脈,辨其臧否,蚤已得其生死之徵兆,故能常遠於死而近於生也。常遠於死而近於生,寧不足貴乎?其謂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審清濁而知部分,視喘息聽音聲而知所苦,觀權衡規矩,按尺寸,觀浮沉滑濇而知病所生。是由色脈以參合於視息聽聲,相時而求病所生之高下中外矣。精矣微矣!要未可為中人以下者道也,是以有取於上工、中工、下工三等。上工十全九,中工十全七,下工十全六。故云善調尺者,不待於寸;善調脈者,不待於色,有根本枝葉之分矣。然必能參合三者而兼行之,更為本末皆得之上工也。合之維何?五臟之色在王時見者,春蒼、夏赤、長夏黃、秋白、冬黑。五臟所主外榮之常,白當肺當皮,赤當心當脈,黃當脾當肉,青當肝當筋,黑當腎當骨。五臟之脈,春弦、夏鉤、秋毛、冬石,強則為太過,弱則為不及。四時有胃曰平,胃少曰病,無胃曰死。有胃而反見所勝之脈,甚者今病,微者至其所勝之時而病。合其色脈而互推之,此非顯明易遵者乎?仲景亦出方便法門,謂寸口脈動者,因其王時而動,假令肝色青而反白,非其時色脈見皆當病。蓋兩手太陰經之脈,總稱寸口,因其王時而動者,肝王色青,其脈之動當微弦,設反見白色,反得毛脈,至其所不勝之時而死矣。惟本王之色脈青而且弦,為得春令之正,此外不但白色毛脈為鬼賊,即見赤黃黑之色,得鉤代石之脈,皆當主病,特有輕重之分耳。《內經》言法已詳,仲景復以金針度之,學者可不明哉?

律一條

凡治病不合色脈,參互考驗,得此失彼,得偏遺全,只名粗工。臨證模糊,未具手眼,醫之罪也。

   申治病不察四易四難之律

凡治病參合於望色、切脈、審證三者,則難易若視諸掌。粗工難易不辨,甚且有易無難,醫之罪也。

凡治病察其形氣色澤,脈之盛衰,病之新故,及治之無後其時,形氣相得,謂之可治。色澤以浮,謂之易已。脈從四時,謂之可治。脈弱以滑,是有胃氣,命曰易治。蓋氣盛形盛,氣虛形虛,是相得也,故可治。色氣明潤,血氣相營,故易已。春弦、夏鉤、秋浮、冬石,順從四時,故可治。弱而且滑,胃氣適中,無過不及,故易治。

形氣相失,謂之難治。色夭不澤謂之難已。脈實以堅,謂之益甚。脈逆四時,謂不可治。必察四難而明告之。蓋形與氣兩不相得,色夭枯而不明,與脈實堅而無胃氣,逆四時而脈反常,此四者不治。其難為,故必明告之。粗工之所易治,曾不加察也。

   申治病不察新故之律

凡治病不察新病邪實,久病正虛,緩急先後失序,而實實虛虛,醫之罪也。

徵其脈小色不奪者,新病也。此蓋氣乏而神猶強也。徵其脈不奪其色奪者,此久病也。此神雖持而邪則凌正正 原作「止」,據《醫門法律》卷一治病不察新久之律改。也。

徵其脈與五色俱奪者,此久病也。此神與氣俱衰也。徵其脈與五色俱不奪者,新病也,此神與氣俱強也。新病可急治,久病宜緩調。

五臟已敗,其色必夭,夭必死矣。夫色者,神之旗。臟者,神之舍。神去則臟敗。臟敗則色見夭惡。

   先哲格言

肥人濕多,瘦人火多。濕多肌理縱,外邪易入;火多肌理緻,外邪難侵。濕多中緩,少內傷;火多中燥,喜內傷。

  景岳全書 【 明?張介賓】

   脈色辨陰陽

脈色者,血氣之影也。形正則影正,形斜則影斜。病生於內,則脈色必見於外。故凡察病者,須先明脈色。但脈色之道非數言可盡,欲得其要,則在乎陰陽虛實四者而已。四者無差,盡其善矣。第脈法之辨,以洪滑者為實為陽,微弱者為虛為陰,無待言也。然仲景曰:若脈浮大者,氣實血虛也。陶節庵曰:不論脈之浮沉大小,但指下無力,重按全無,便是陰證。《內經》以脈大四倍以上為關格,皆屬真虛,此滑大之未必為陽也。形色之辨,以紅黃者為實熱,青黑者為陰寒,而仲景云:面赤帶陽者為陰不足,此紅赤之未必為實也。總之,求脈之道,當以有力無力辨陰陽,有神無神察虛實。和緩者乃元氣之來,強峻者乃邪氣之至。病值危險之際,但以此察元氣之盛衰,邪正之進退,則死生關係全在乎此。此理極微,譚非容易。姑道其要。以見凡欲診病者,既得病因,又必須察脈色,辨聲音參合求之,則虛實陰陽方有真據。否則得此失彼,以非為是,醫家之病,莫此為甚,不可忽也!

   神氣存亡論

診病以形言之:則目光精彩,言語清亮,神思不亂,肌肉不削,氣息和平,大小便如常。若此者,雖其脈有可疑,尚無足慮,以其形之神在也。若眉暗睛迷,形羸色敗,喘急異常,泄瀉不止;或通身大肉已脫;或兩手尋衣摸牀;或無邪而言語失倫;或無病而虛空見鬼;或病脹滿而補瀉皆不可施;或病寒熱而溫涼皆不可用;或忽然暴病,即沉迷煩躁,昏不知人;或一時卒倒,即眼閉口開,手撒遺尿。若此者,雖其脈無凶候,必死無疑,以其形之神去也。

   先天後天論

人生於地,懸命於天,此人之制命於天也。栽者培之,傾者覆之。此天之制命於人也。天本無二,而以此觀之,則有天之天者,謂生我之天生於無而由乎天也。有人之天者,謂成我之天成於有而由乎我也。生者在前,成者在後,而先天後天之義於斯見矣。故以人之稟賦言,則先天強厚者多壽,先天薄弱者多夭,後天培養者,壽者更壽;後天斵削者,夭者更夭。若夫骨骼者,先天也;肌肉者,後天也。精神者,先天也;容貌者,後天也。顏色之有辨也,蒼者壽,而嫩者夭。嫩中有蒼者吉,蒼中有嫩者凶。聲音之有辨也,充者壽,而怯者夭。雖細而長者凶,雖洪而促者凶。形體之辨也,堅者壽,而脆者夭。身雖羸瘦而動作能耐者吉,體雖強盛而精神易困者凶。動靜有辨也,靜者壽,而躁者夭。性雖若急而急中有和者吉,陽雖若厚而厚中蘊薄者凶。至若少長之辨,初雖綿弱而漸長漸堅者,晚成之徵也。氣質之辨,少年華麗而易盈易滿者,早凋之兆也。是以兩天俱得其全者,耆艾無疑也。先後俱失其守者,夭促弗卜也。若以人之作用言,則先天之強者不可恃,恃則并失其強矣;後天之弱者當知慎,慎則人能勝天矣。所謂慎者,慎情志可以保心神,慎寒暑可以保肺氣,慎酒色可以保肝腎,慎勞倦飲食可以保脾胃。惟樂可以養生,欲樂者,莫如為善;惟福可以保生,祈福者,切勿欺天。但使表裏無虧,則邪疾何由而犯?而兩天之權不在我乎?故《廣成子》曰:毋勞爾形,毋搖爾精,乃可以長生。至矣哉!兩言盡之矣。勿以此為易而忽之!

  身經通考 【 清?李瀠】

   望色

經曰:望而知之謂之神。故望色者,治人第一義也。《靈樞經》曰:以五色命臟,青為肝,赤為心,白為肺,黃為脾,黑為腎。《內經》云:五臟之氣,色見青如草茲者死,黃如枳實者死,黑如炲者死,赤如衃血者死,白如枯骨者死,此五色之見死也。青如翠羽者生,赤如鷄冠者生,黃如蟹腹者生,白如豕膏者生,黑如烏羽者生,此五色之見生也。生於心,如以縞裹朱;生於肺,如以縞裹紅;生於肝,如以縞裹紺;生於脾,如以縞裹栝蔞實;生於腎如以縞裹紫,此五臟所生之外榮也。《內經》以一色之中而分平、病、死三等,至《靈樞》又分明臟腑部分及浮沉淺深、夭澤散摶等法,蓋以其道之不容忽也。予略陳其要:夫五色有光,明亮是也;五色有體,潤澤是也。光者無形,為陽,陽主氣;體者有象,為陰,陰主血。氣血俱亡,其色沉晦枯槁,經所謂草茲、枳實、炲、衃血、枯骨五者是也。氣血尚存,其色光明潤澤,經所謂翠羽、鷄冠、蟹腹、豕膏、烏羽五者是也。此五色雖為可生,終為一臟之色獨亢,亢則害,病也,非平也。蓋平人五臟既和,其一臟之色必待其王而始榮於外。其榮於外也,稟胃氣而出於皮毛之間,胃氣色黃,皮毛色白,故云如縞裹。如縞裹者朦朧光澤,雖有形影,猶未燦然,內因氣血無乖,陰陽不爭,五臟無偏勝故也。苟或不然,五臟衰敗,其見色也,昔之朦朧者一變而為獨亢,昔之光明者一變而為沉濁,昔之潤澤者一變而為枯槁,甚至沉濁枯槁合而為夭,是光體俱無,陰陽氣血俱絕,不死又何待哉!

  石室秘籙 【 清?陳士鐸】

   論氣色

看病必須察色,察色必須觀面,而各有部位,不可不知。面上之兩眉心候肺也,如色紅則火,色青則風,色黃則濕,色黑則痛,色白則寒也。兩眼之中為明堂,乃心之部位。明堂之下,在鼻之中,乃肝之部位。肝位之兩旁以候膽也。鼻之尖上以候脾,鼻尖兩旁以候胃,兩顴之上以候腎,腎位之上以候大腸。肝膽位下鼻之兩旁以候小腸。肺位之上為額以候咽喉。額之上以候頭面,心位之旁以候膻中。鼻之下人中為承漿以候膀胱,三焦無部位,上焦寄於肺,中焦寄於肝,下焦寄於膀胱,其餘各部位俱照《靈樞》無差錯也。五色之見,各出於本部,可照五色以斷病,一如肺經法斷之,無不神驗。但其中有生有剋:如青者而有黃色,則木剋土矣;紅者而有黑色,則水剋火矣。黃者而有紅色,則火生土矣;黑者而有白色,則金生水矣。剋者死,生者生也。治之法,剋者救其生,生者制其剋。否則病不能即瘥。然其中有從內出外,有從外入內。從內出外者,病欲解而不欲藏;從外入內者,病欲深而不欲散。欲解者病輕,欲深者病重也。治之法,解者助其正,深者逐其邪,否則病不能遽衰。但內外何以別之?色之沉而濁者為內,色之浮而澤者為外也。五色既見於部位,必細察其浮沉,以知其病之淺深焉;細審其枯潤,以觀其病之死生焉;細辨其聚散以知其病之遠近焉;細觀其上下,以知其病之臟腑焉。其間之更妙者,在察五色之有神無神而已。色暗而神存,雖重病亦生;色明而神奪,雖無病亦死。然有神無神,從何辨之?辨之於色之黃、明。倘色黃而有光彩,隱於皮毛之內,雖五色之分見,又何患乎?此觀神之法,又不可不知之也!

古今圖書集成醫部全錄卷九十二

 外診法 【 聞】

  黃帝素問

   脈要精微論

中盛臟滿,氣盛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

【 註 腎為水臟,受五臟之精而藏之。如腎不受藏,則中盛臟滿矣。恐為腎志,如腎不藏而反勝於中,則傷動其腎志矣。氣盛傷恐,則精亦外溢,故曰此中氣之濕也。聲如從室中言者,音不響亮,而聲不外出也。】

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

【 註 微者,聲氣衰微也。終日復言者,氣不接續也。《傷寒論》曰: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也。】

衣被不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

【 註 神明者,五臟之神氣也。語言善惡不避親疏者,神亂而譫語也。】

   寶命全形論

夫鹽之味鹹者,其氣令器津泄。弦絕者,其音嘶敗;木敷者,其葉發木敷者,其葉發 新校正引《太素》作木陳者其葉落。并謂:木敷葉發,殊不與帝問相協。;病深者,其聲噦。人有此三者,是謂壞腑,毒藥無治,短針無取。此皆絕皮傷肉,血氣爭黑。

【 註 鹽之味鹹者,性本潤下,如置之器中,其氣上升令津泄澤於器之上。如絃欲絕者,其音必先嘶敗。如木氣敷散,其葉蚤發生。凡此三者,以比噦之腑壞,而後發於音聲。夫噦之有三因:如因肺氣逆而欲復出於胃者,橘皮竹茹湯主之,此噦之逆證也;如噦而腹滿,當視其前後,知何部不利,利之而愈者,此噦之實證也;如有此三者之比而其聲噦者,噦之敗證也。此因病深而胃腑已壞,雖毒藥無可治其內,短針無可取其外,皆皮毛焦絕,肌肉損傷,而氣血爭為腐敗矣。黑者,腐色。】

   通評虛實論

所謂氣虛者,言無常也。

【 註 氣者,陽明所生之榮衛宗氣也。陽氣者,陽明之所生也。言無常者,宗氣虛而語言無接續也。蓋陽明之氣虛於上,則言語無常。】

  扁鵲難經

   聲合五音以別病

六十一難曰:聞而知之者,聞其五音以別其病。

【 註 五臟有聲,而聲有音。肝聲呼,音應角,調而直。音聲相應則無病,角亂則病在肝。心聲笑,音應徵,和而長。音聲相應則無病,徵亂則病在心。脾聲歌,音應宮,大而和。音聲相應則無病,宮亂則病在脾。肺聲哭,音應商,輕而勁。音聲相應則無病,商亂則病在肺。腎聲呻,音應羽,沉而深。音聲相應則無病,羽亂則病在腎。袁氏曰:聞五臟五聲以應五音之清濁,或互相勝負,或其音嘶嗄之類,別其病也。】

  金匱要略 【 漢?張機】

   語聲呼吸

師曰:病人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 【 一作痛。】

師曰: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遠。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

  中藏經 【 漢?華佗】

   聞聲決死法

妄語錯亂及不能語者死,熱病即死。

五臟內外絕,神氣不守,其聲嘶者死。

陰陽俱閉,失音者死。

  東垣十書 【 元?李杲】

   辨氣少氣盛

外傷風寒者,故其氣壅盛而有餘;內傷飲食勞役者,其口鼻皆氣短促,不足以息。何以分之?蓋外感風寒者,心肺元氣初無減損,又添邪氣助之,使鼻氣壅塞不利,面赤不通,其鼻中氣不能出,併從口出。但發一言,必前輕而後重。其言高,其聲壯厲而有力。是傷寒,則鼻乾無涕,面壅色赤,其言前輕後重,其聲壯厲而有力者,乃有餘之驗也。傷風則決然鼻流清涕,其聲嗄,其言響,如從甕中出,亦前輕而後重,高揭而有力,皆氣盛有餘之驗也。內傷飲食勞役者,心肺之氣先損,為熱所傷。熱既傷氣,四肢無力以動,故口鼻中皆短氣,少氣,上喘,懶語。人有所問,十不欲對其一,縱勉強答之,其氣亦怯,其聲亦低,是其氣短少不足之驗也。明白如此,雖婦人女子亦能辨之。豈有醫者反不能辨之乎?

  醫學準繩六要 【 明?張三錫】

   聲診

《難經》曰:聞其五音以知其病。以五臟有五聲以合於五音,謂肝呼應角,心笑應徵,脾歌應宮,肺哭應商,腎呻應羽是也。然此義深奧,非尋常所可彷彿者,今將古今經驗簡易諸法銓著於左,名曰聲診。

脈之呻者,痛也。謂診時呻吟也。言遲者風也,即今風疾蹇濇也。聲如從室中言,此中氣之濕也。言而微,終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謂氣弱不相接,言未已,停止半晌復言也。衣被不斂,言語詈罵,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即風狂也。出言懶怯,先輕後重,內傷元氣不足也。出言壯厲,先重後輕,是外感邪盛也。攢眉呻吟,苦頭痛也。叫喊以手撫心下,中脘痛也。呻吟不能轉身,腰痛也。搖頭以手捫腮,唇齒痛也。呻吟不能行起,腰腳痛也。行遲者,腰腳痛也。診時吁氣,屬鬱結也。搖頭言者,裏痛也。暴啞,風痰伏火或暴怒叫喊所致也。坐而氣促,痰火哮喘也。言語蹇濇,風痰也。中年人聲濁,痰火也。診時獨言獨語,言談不知首尾,思慮傷神也。傷寒壞證聲啞為狐惑,上脣有瘡,蟲食其臟;下脣有瘡,蟲食其肛也。氣促喘息不足以息者,虛甚也。平人無寒熱,短氣不足以息者,為實,即痰火也。

   聽聲知吉凶

聲嘶色敗,久病不治。久病氣促者危。形羸聲啞,勞瘵不治,以咽中有肺花瘡也。

雖病而聲音響如故者,吉。

  醫學入門 【 明?李梴】

   聽聲審音別病

第二聽聲清與濁,鑒他真語及狂言。聲濁即如痰壅滯,聲清寒內是其源。言語真誠非實熱,狂言號叫熱深堅。稱神說鬼踰牆屋,胷膈停痰證號顛。更有病困循日久,音聲遽失命歸泉。

【 五音以應五臟,金聲響,土聲濁,木聲長,水聲清,火聲燥。如聲清,肺氣調暢。聲如從室中言,中濕也。言而微,終日乃復言,奪氣也。先輕後重,高厲有力,為外感。先重後輕,沉困無力,為內傷。】

  醫門法律 【 清?喻昌】

   聞聲論

慄。變動者,遷改其常志也。以一聲之微,分別五臟并及五臟變動,以求病之善惡,法非不詳,然人之所以主持一身者,尤在於氣與神焉。經謂中盛臟滿,氣勝傷恐者,聲如從室中言,是中氣之濕也。謂言而微,終聲者,氣之從喉舌而宣於口者也。新病之人聲不變,小病之人聲不變,惟久病苛病,其聲乃變。迨聲變其病顯,機呈而莫逃,所可聞而知之者矣。經云:聞而知之者,謂之神。果何修而若是?古人聞隔垣之呻吟叫哀,未見其形,先得其情。若精心體驗,積久誠通,如瞽者之耳偏聰,豈非不分其心於目耶?然必問津於《內經》、《金匱》以求心生變化,乃始稱為神耳。《內經》本宮商角徵羽五音,呼笑歌哭呻五聲,以參求五臟表裏虛實之病,五氣之邪。其謂肝木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在變動為握。心火在音為徵,在聲為笑,在變動為憂。脾土在音為宮,在聲為歌,在變動為噦。肺金在音為商,在聲為哭,在變動為欬。腎水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在變動為日乃復言者,此奪氣也。謂言語善惡,不避親疏者,此神明之亂也。是聽聲中并可得其神氣之變動,義更精矣。《金匱》復以病聲內合病情,謂病人語聲寂寂然喜驚呼者,骨節間病;語聲喑喑然不徹者,心膈間病;語聲啾啾然細而長者,頭中病。只此三語,而下中上三焦受病,莫不各有變動可徵。妙義天開,直可隔垣洞晰。語聲寂寂然者,不欲語而欲嘿也。靜嘿統屬三陰,此則顓係厥陰所主。何以知之?厥陰在志為驚,在聲為呼,病本緘默而有時驚呼,故知之耳。惟在厥陰,病必深入下焦,骨屬筋節間也。喑喑然聲出不徹者,聲出不揚也。胷中大氣不轉,出入升降之機艱而且遲,是可知其病在中焦胷膈間也。啾啾然細而長者,謂其聲自下焦陰分而上,緣足太陽主氣,與足少陰為表裏,所以腎邪不劑頸而還,得從太陽部分達於巔頂。腎之聲本為呻,今腎氣從太陽經脈直攻於上,則腎之呻,並從太陽變動,而啾唧細長為頭中病也。得仲景此段更張其說,而聽聲察病愈推愈廣,所以書不盡言,學者當自求無盡之藏矣。

律二條

凡聞聲,不能分呼笑歌哭呻,以求五臟善惡,五邪所干,及神氣所主之病者,醫之過也。

凡聞聲不別雌雄長短,出於三焦何部者,醫之過也。

   辨息論

息出於鼻,其氣布於膻中。膻中宗氣,主上焦息道,恒與肺胃關通。或清而徐,或短而促,咸足以占宗氣之盛衰。所以經云乳之下其動應衣,宗氣泄也。人顧可奔迫無度,令宗氣盛喘數急,有餘反成不足耶?此指呼出為息之一端也。其謂起居如故而息有音,此肺之絡脈逆也;不得臥而息有音者,是陽明之逆也。益見布息之氣關通肺胃,又指呼出為息之一端也。呼出心肺主之,吸入腎肝主之,呼吸之中,脾胃主之。故惟脾胃所主中焦為呼吸之總持。設氣積賁門不散,兩阻其出入,則危急存亡非常之候。善養生者,俾賁門之氣傳入幽門,幽門之氣傳二陰之竅而出,乃不為害。其上焦下焦,各分呼出吸入,未可以息之一字統言其病矣。此義惟仲景知之,謂息搖肩者心中堅,息引胷中上氣者欬,息張口短氣者肺痿唾沫,分其息顓主乎呼,而不與吸並言,似乎創說;不知仲景以述為作,無不本之《內經》。昌之所擬呼出為息二端,不足盡之。蓋心火乘肺,呼氣奔促,勢有必至,呼出為心肺之陽,自不得以肝腎之陰混之耳。息搖肩者,肩隨息動,惟火故動也。息引胷中上氣欬者,肺經收降之令不行,上逆而欬,惟火故欬也。張口短氣,肺痿唾沫又金受火刑不治之證,均以出氣之粗名為息耳。然則曷不徑以呼名之耶?曰:呼中有吸,吸中有呼,剖而中分,聖賢所不出也。但以息之出者主呼之病,而息之入者主吸之病,不待言矣。經謂乳子中風熱,喘鳴肩息。以及息有音者,不一而足,惟其不與吸並言,而吸之病轉易辨識。然尚恐後人未悉,復補其義云:吸而微數,其病在中焦,實也,當下之即愈;虛者不治。在上焦者,其吸促;在下焦者,其吸遲。此皆難治。呼吸動搖振振者不治。見吸微且數,吸氣之往返於中焦者速,此必實者,下之,通其中焦之壅而即愈。若虛則肝腎之本不固,其氣輕浮,脫之於陽,不可治矣。昌前所指賁門幽門不下通,為危急存亡非常之候者此也。在上焦者其吸促,以心肺之道近,其真陰之虛者,則從陽火而升不入於下,故吸促。是上焦未嘗不可候其吸也。下焦者其吸遲,肝腎之道遠,其元陽之衰者,則困於陰邪,所伏卒難升上,故吸遲。此真陰元陽受病,故皆難治。若呼吸往來,振振動搖,則營衛往返之氣已索,所存呼吸一線耳,尚可為哉?學者先分息之出入以求病情,既得其情,合之愈不爽。但統論呼吸,其何以分上中下三焦所主乎?噫,微矣!

律一條

凡辨息不分呼出吸入以求病情,毫釐千里,醫之過也。

  身經通考 【 清?李瀠】

   聞聲

經曰:聞而知之謂之聖。如辨音者,聽其聲即可以知其物,雖非元遠,誠非淺易?予姑以經書中要者言之。經曰:肝在音為角,在聲為呼;心在音為徵,在聲為笑;脾在音為宮,在聲為歌;肺在音為商,在聲為哭;腎在音為羽,在聲為呻。口出無倫,譫語也,此為有虛有實。無稽怒叫,狂言也,此為實證。出言壯厲,先輕後重者,外感也。語言懶怯,先重後輕者,內傷也;語不接續,鄭聲也;無人始言,獨語也。此三證屬虛。鼻塞聲重,傷風也。聲啞脣瘡,狐惑也。卒口噤,背反張,痓證也。鼻鼾語塞,風溫也。錯語呢喃,出言不正,熱證也。心下汨汨有聲,先渴後嘔,停水也。喉中漉漉有聲,痰也。腸若雷鳴,氣不和,濕也。小兒驚風,口不能言,心熱也。無還聲為鴉聲,死證也。雜病發喘,癆瘵聲啞,危病也。已上種種,若能細察,實能活人。至於聞其五音,以知其所苦,是神聖之道,存乎司命者之方寸耳。

 外診法 【 問】

  黃帝素問

   移精變氣論

帝曰:余聞其要於夫子矣,夫子言不離色脈,此余之所知也。岐伯曰:治之極於一。帝曰:何謂一?岐伯曰:一者因得之。帝曰:奈何?岐伯曰:閉戶塞牖,繫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得神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

【 註 一者,神也。得其神則色脈精氣皆得矣。因得者,因其情意而得之也。閉戶塞牖,無外其志也。神舍於心,心性之動處,是謂情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故無外其志,數問其情,以從其意,則得其神之存亡。失神者死,得神者生。】

   三部九候論

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逆從循之。

【 註 始病者,病久而深;方病者,新受之邪,病之淺也。各切循其脈者,切其病之在陰在陽、在臟在腑也。夫病久者其脈沉而逆,方病者其脈從而浮,故當視其經絡浮沉,以上下之逆從循之。】

   臟氣法時論

肝病者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靜。

【 註 平旦乃木氣生旺之時,故爽慧。下晡乃金旺之時,故病甚。夜半得母之生氣,故安靜。】

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靜。

【 註 《靈樞經》曰: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是氣之常也,人亦應之。以一日分為四時,朝則為春,日中為夏,日入為秋,夜半為冬,故自得其位而慧,至其所不勝而甚,至其所生而靜也。】

脾病者日昳慧,日出甚,下晡靜。

【 註 昳,日昃也。應長夏之時,故慧。日出乃木旺之時,故甚。下晡乃申酉之分,應秋金之令,故靜。】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靜。

【 註 一日一夜五分之,而各有生剋間甚之時。】

腎病者夜半慧,四季甚,下晡靜。

【 註 四季,辰戌丑未時也。腎病者水旺則慧,土旺則甚,金旺則靜。】

   血氣形志篇

形樂志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

【 註 此貴人也。乃更貴更賤,以知死生,以决成敗。】

形樂志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

【 註 形樂志樂,則過於安逸,由是則神機不轉,氣血羈留,故病生於肉,宜治以針石,引而通之。】

形苦志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

【 註 勞苦其形,則傷其筋,志逸而樂,則血脈未嘗受病,故治之以熨烙導引,使血脈榮養於筋,則就安矣。】

形苦志苦,病生咽嗌,治之以甘藥。

【 註 百憂感其心,萬事勞其形,則陰陽氣血皆傷矣。夫嗌主天氣,咽主地氣。天者陽氣,地者陰氣,此陰陽氣血皆傷,故病生咽嗌,宜甘藥以調其脾胃。】

形數驚恐,經絡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

【 註 驚則氣亂,恐則氣下。蓋血隨氣行,氣數亂逆,則經絡不通,榮衛不行,是以病生於不仁,宜按摩醪藥,以行其榮衛血氣焉。】

   疏五過論

帝曰:凡未診病者,必問嘗貴後賤,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名曰脫營。嘗富後貧,名曰失精。五氣留連,病有所并,醫工診之,不在臟腑,不變軀形,診之而疑,不知病名。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灑灑然時驚。病深者,以其外耗於衛,內奪於榮。良工所失,不知病情。此亦治之一過也。

【 註 嘗貴後賤,嘗富後貧,則傷其志意,故雖不中邪,病從內生。夫脾藏營,營舍意,腎藏精,精舍志,是以志意失而精營脫也。五氣留連,謂五臟之神氣留鬱於內,而不得疏達。并者,謂病并於五臟也。五臟之氣,外合於皮毛筋骨,是以身體日減。氣虛無精,病深無氣,言氣生於精,精生於氣,精氣之并傷也。灑灑,消索貌。蓋以為久常之富貴不意失之,故時驚也。此病不在臟腑,不在軀形,精氣日虛,營衛日耗,即有良工,不知因名。此治之一過也。】

凡欲診病者,必問飲食居處。暴樂暴苦,始樂後苦,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形體毀沮。暴怒傷陰,暴喜傷陽。厥氣上行,滿脈去形。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精華日脫,邪氣乃并。此治之二過也。

【 註 味歸形,氣歸精。味傷形,氣傷精。熱傷氣,寒傷形。樂者必過於溫飽,苦者必失于飢寒,是以飲食失節,寒溫失宜,皆傷精氣。精氣竭絕,則形體毀沮矣。喜怒不中,則陰陽不和,而厥氣上行,脈滿去形。蓋身半以上為陽,身半以下為陰。肌腠氣分為陽,經脈血分為陰。陰陽和平,則營衛血氣上下循環,外內出入。如暴喜傷陽,則氣并於陽而為厥逆。暴怒傷陰,則血并於陰而為脈滿。蓋肌形之血氣并於脈中,故謂脈滿去形也。盛者瀉之,不足者補之。愚醫治之,不知補瀉,不知病情,致使精華日脫,陰陽寒熱之邪氣相并。此治之二過也。】

診有三常,必問貴賤。封君敗傷,及欲侯王。故貴脫勢,雖不中邪,精神內傷,身必敗亡。始富後貧,雖不傷邪,皮焦筋屈,痿躄為攣。醫不能嚴,不能動神,外為柔弱,亂至失常。病不能移,則醫事不行。此治之四過也。

【 註 封君敗傷,故貴脫勢,欲侯王不可得,此憂患緣於內,是以精神內傷。《靈樞經》曰:憂恐、忿怒、傷氣,是三者皆不能守而失其常矣。始富後貧,則傷其志意。志意者,所以馭精神,收魂魄,適寒溫,和喜怒者也。是故榮衛調,志意和,則筋骨健強,腠理緻密。故傷其志意,則精神不能內守,外為筋骨攣躄之病,榮衛不調,腠理不密,故外為柔弱,而三者亦失其常矣。嚴、窮究也。動神,謂運動其神。移者,移精變氣也。】

凡診者,必知終始,有知餘緒。切脈問名,當合男女。

【 註 終始者,經脈為紀,凡診者必知之。餘緒,謂更知灸刺補瀉之緒端。當合男女,謂針刺之要,男內女外,堅拒勿出,謹守勿納,是謂得氣。】

離絕菀結,憂恐喜怒,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能知,何術之語!

【 註 左為人迎而主血,右為氣口而主氣。離絕者,陰陽血氣,各有左右之分別也。是以血氣皆病,則氣鬱於右而血結於左。蓋以憂恐傷右部之肺腎,喜怒傷左部之心肝,以致五臟空虛,血氣各離其所本位。工不知人迎氣口有陰陽氣血之分,又何術之語哉?】

嘗富大傷,斬筋絕脈。身體復行,令澤不息。故傷敗結,留薄歸陽,膿積寒炅。粗工治之,亟刺陰陽。身體解散,四肢轉筋。死日有期,醫不能明,不問所發,唯言死日,亦為粗工。此治之五過也。凡此五者,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也。

【 註 如嘗富而一旦喪其貲,則大傷其神魂。是以心主之脈,肝主之筋,有若斬絕,此傷左之血脈也。然右關之脾臟未傷,故身體尚復能行;肺腎所主之精氣未傷,而尚生長之不息也。然病雖先起於陰,久則將及於陽,故傷敗心肝之血而結於左,則留薄於氣分而復歸於陽,左右血氣皆傷,而膿積寒炅也。此因傷陰而留薄歸陽,是以膿積於陰陽寒熱之間。夫陰陽血氣俱傷,補陽則陰竭,瀉陰則陽脫,如是者止可飲以甘藥,而不宜灸刺。粗工不知,亟刺陰陽,以致身體解散,則脾氣傷矣;四肢轉筋,則胃氣絕矣。夫脾胃者,五臟之生原。生氣已絕,喪無日矣。即有良醫,不明陰陽相乘之道,不問受病所發之因,止知陰陽壞而與之死期,此亦為粗工。蓋不能審其因而施救治之法也。凡此五者,皆發於五中而不因於外感也。當知天地陰陽之氣,日用事物之常,莫不各有當然之理,順之則志意和調,逆之則苛疾暴起。此皆受術不通,人事不明,致有五者之責。】

故曰:聖人之治病也,必知天地陰陽,四時經紀,五臟六腑,雌雄表裏。刺灸砭石,毒藥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貴賤貧富,各異品理。問年少長,勇怯之理。審于分部,知病本始。八正九候,診必副矣。

【 註 此總結診脈之道,當外合天地陰陽、四時經紀,內通五臟六腑、雌雄表裏。或宜於灸刺砭石,或當用藥食所主,從容人事,以明經道,審貴賤貧富之情,察少長勇怯之理,脈有分部,病有原始,候四時八正之氣,明三部九候之理,診道始備,而必副矣。】

  甲乙經 【 晉?皇甫謐】

   問情志以察病

所問病者,問所思何也?所懼何也?所欲何也?所疑何也?問之要,察陰陽之虛實,辨臟腑之寒熱。疾病所生,不離陰陽臟腑、寒熱虛實,辨之分明,治無誤矣。

  扁鵲難經

   問五味以知病之起在

六十一難曰:問而知之者,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所起所在也。

【 註 《靈樞》六十三篇曰:五味入口,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鹹走血,多食之令人渴。辛走氣,多食之令人洞心。辛與氣俱行,故辛入心而與汗俱出。苦走骨,多食之令人變嘔。甘走肉,多食之令人悗心。推此則知問其所欲五味,以知其病之所起所在也。】

【 袁氏曰:問其所欲五味中,偏嗜偏多食之物,則知臟氣有偏盛偏絕之候也。】

  傷寒論 【 漢?張機】

   問動氣以禁汗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衂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疼,目運惡寒,食則反吐,穀不得前。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欲絕,手足厥冷,欲得踡臥,不得自還。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也。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內拘急,食不下,動氣更劇,雖有身熱,臥則欲踡。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上浮冷,熱汗自泄,欲得水自灌。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也。

咽中閉塞者,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急痛,下利日數十行。

  東垣十書 【 元?李杲】

   治病問所便

《黃帝針經》云:中熱消癉則便寒,寒中之屬則便熱。胃中熱則消穀,令人懸心善飢。臍以上皮熱,腸中熱則出黃如糜。臍以下皮寒,胃中寒則腹脹。腸中寒,則腸鳴飧泄。蓋腸中寒,則食已窘迫,腸鳴切痛,大便色白。腸中寒胃中熱,則疾飢小腹痛脹。腸中熱,胃中熱,則脹而且泄。非獨腸中熱則泄,胃中寒傳化失常亦泄。胃欲熱飲,腸欲寒飲。雖好惡不同,春夏先治標,秋冬先治本。衣服寒無悽愴,暑無出汗。熱無灼灼,寒無淒淒。寒溫中適,故氣將持,乃不致邪僻也。此規矩法度,乃常道也,正理也,揆度也。當臨事制宜,以反常合變也。

   辨寒熱

外傷寒邪之證,與飲食失節勞役形質之病,及內傷飲食,俱有寒熱,舉世盡將內傷飲食失節,勞役不足之病,作外傷寒邪表實有餘之證,反瀉其表,枉死者豈勝言哉?皆由不別其寒熱耳。今細為分解之:外傷寒邪,發熱惡寒,寒熱併作,其熱也翕翕然發熱,又為之拂拂發熱,發於皮毛之上,如羽毛之拂,明其熱在表也,是寒邪犯高之高者也。皮膚毛腠者,陽之分也,是衛之元氣所滋養之分也。以寒邪乘之,鬱遏陽分,陽不得伸,故發熱也。其面赤,鼻氣壅塞不通,心中煩悶,稍以袒裸露其皮膚,已不能禁其寒矣。其表上虛熱,止此而已。其惡寒也,雖重衣下幕,逼近烈火,終不禦其寒,一時一日,增加愈甚,必待傳入裏作下證乃罷,其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其內傷飲食不節,或勞役所傷,亦有頭痛、項強、腰痛,與太陽表證微有相似,餘皆不同,論中辨之矣。內傷不足之病,表上無陽,不能禁風寒也,此則常常有之。其躁熱發于腎間者間而有之,與外中寒邪略不相似其惡風寒也。蓋脾胃不足,榮氣下流而乘腎肝,此痿厥氣逆之漸也。若胃氣平常,飲食入胃,其榮氣上行以輸於心肺,以滋養上焦之皮膚腠理之元氣也。既下流,其心肺無所稟受,皮膚間無陽,失其榮衛之外護,故陽分皮毛之間虛弱,但見風見寒,或居陰寒處無日陽處,便惡之也。此常常有之,無間斷者也。但避風寒及溫煖處,或添衣蓋溫,養其皮膚,所惡風寒,便不見矣。是熱也,非表傷寒邪,皮毛間發熱也,乃腎間受脾胃下流之濕氣,閉塞其下,致陰火上衝,作蒸蒸而躁熱,上徹頭頂,旁徹皮毛,渾身躁熱作,須待袒衣露居,近寒涼處即已。或熱極而汗出,而亦解。彼外傷,惡寒發熱,豈有汗出者乎?若得汗,則病愈矣。以此辨之,豈不如黑白之易見乎?當內虛而傷之者,躁熱也。或因口吸風寒之氣,鬱其陰火,使咽膈不通,其吸入之氣欲入,為膈上衝脈之火所拒,使陰氣不得入,其胷中之氣,為外風寒所遏而不得伸,令人口開目瞪,極則聲發於外,氣不能上下,塞於咽中而氣欲絕。又或因噦、因嘔,因吐而躁熱發,必有所因,方有此證。其表虛惡風寒之證復見矣。表虛之弱為陰火所乘,躁發須臾而過,其表虛無陽不任風寒復見矣。是表虛無陽,常常有之,其躁熱則間而有之,此二者不齊,躁作寒已,寒作躁已,非如外傷之寒熱齊作,無有間斷也。百病俱有身熱,又謂之肌熱,又謂之皮膚間熱,以手捫之方知者是也,乃肌體有形之熱也,亦須皆待陰陽既和,汗出則愈矣。慎不可於此上辨之!以其虛實內外病皆有之,故難辨耳。只依此說,病人自覺發熱惡寒之熱及躁作之熱上辨之,為準則矣。

   辨外感八風之邪飲食勞役所傷

辨外感八風之邪或有飲食勞倦所傷之重者,三二日間,特與外傷者相似,其餘證有特異名者。若不將兩證重別分解,猶恐將內傷不足之證,悞作有餘外感風邪。雖辭理有重複處,但欲病者易辨,醫者易治耳。

外感八風之邪,乃有餘證也;內傷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皆不足之病也。其內傷亦惡風自汗,若在溫煖無風處,則不惡矣。與外傷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頗相似,細分之特異耳。外感風邪,其惡風自汗、頭痛、鼻流清涕,常常有之,一日一時增加愈甚,直至傳入裏作下證乃罷;其語聲重濁、高厲有力,鼻息壅塞而不通,能食腹中和,口知味,大小便如常,筋骨疼痛不能動搖,便著牀枕非扶不起。其內傷與飲食不節、勞役所傷,然亦惡風,居露地中、遇大漫風起,卻不惡也;惟門窻隙中,些小賊風來,必大惡也。與傷風、傷寒俱不同矣。況鼻流清涕、頭痛自汗間而有之。鼻中氣短,少氣不足以息,語則氣短而怯弱,妨食、或食不下、或不欲食,三者互有之。腹中不和或腹中急而不能伸,口不知五穀之味,小便頻數而不渴,初勞役得病,食少,小便赤黃,大便常難,或濇、或結、或虛坐,只見些少白膿,時有下氣,或泄黃如糜,或溏泄色白,或結而不通,若心下痞,或胷中閉塞如刀劙之痛,二者亦互作不併見也。有時胃脘當心而痛,上肢兩脅,痛必臍下相火之勢如巨川之水不可遏而上行,使陽明之經逆行,亂于胷中,其氣無止息,甚則高喘,熱傷元氣,令四肢不收,無氣以動而懶倦嗜臥,以其外感風寒俱無此證,故易為分辨耳。

   辨手心手背

內傷及勞役飲食不節病,手心熱,手背不熱。外傷風寒,則手背熱,手心不熱。此辨至甚皎然。

   辨口鼻

若飲食勞役所傷,其外證必顯在口,必口失穀味,必腹中不和,必不欲言,縱勉強對答,聲必怯弱,口沃沫多唾,鼻中清涕,或有或無,即陰證也。外傷風寒,則其外證必顯在鼻,鼻氣不利,聲重濁不清利,其言壅塞,盛而有力,口中必和。傷寒則面赤,鼻壅塞而乾;傷風則鼻流清涕而已。《內經》云:鼻者肺之候,肺氣通於天。外傷風寒,則鼻為之不利。口者,坤土也,脾氣通於口,飲食失節,勞役所傷,口不知穀味,亦不知五味。又云傷食惡食。明矣!

   辨頭痛

內證頭痛有時而作,有時而止。外證頭痛常常有之,直須傳入裏實方罷。此又內外證之不同者也。

   辨中熱相似證

天氣大熱之時,在於路途中勞役得之,或在田野間勞形得之,更或有身體薄弱,食少,勞役過甚,又有修善常齋之人,胃氣久虛,而因勞役得之者,皆與陽明中熱白虎湯證相似。必肌體捫摸之壯熱,必躁熱悶亂大惡熱渴而飲水。以勞役過甚之故,亦身疼痛。始受病之時,特與中熱外得有餘之證相似,若誤與白虎湯,旬日必死。此證脾胃大虛,元氣不足,口鼻中氣皆短促而上喘,至日轉以後,是陽明得時之際,病必少減。若是外中熱之病,必到日晡之際,大作讝語,其熱增加,大渴飲水,煩悶不止。其勞役不足者,皆無此證,尤易為分解。若有難决疑似之證,必當待一二日,求醫治療,必不至錯誤矣。

   辨內傷飲食用藥所宜所禁

《內經》云:內傷者,其氣口脈反大於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分經用藥。又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吐不吐者,死。但食不納,惡心欲吐者,不問一倍二倍,不當正與瓜蒂散吐之,但以指或以物探之使去。若所傷之物去不盡者,更診其脈,問其所傷,以食藥去之,以應塞因塞用,又謂之寒因寒用。泄而下降,乃應太陰之用,其中更加升發之藥,令其元氣上升。塞因塞用,因曲而為之直。何為曲?乃傷胃氣是也。何為直?而升發胃氣是也。因治其飲食之內傷,而使生氣增益,胃氣完復,此乃因曲而為之直也。若依分經用藥,其所傷之物,寒熱溫涼,生硬柔軟,所傷不一,難立定法,只隨所傷之物不同,各立法治,臨時加減用之。其用藥又當問病人從來稟氣盛衰,所傷寒物熱物。是喜食而食之耶?不可服破氣藥;若乘飢困而食之耶?當益胃氣;或為人所勸勉強食之,宜損血而益氣也。診其脈候,傷在何臟,方可與對病之藥,豈可妄泄天真生氣以輕喪身寶乎?且如先食熱物而不傷,繼之以寒物,因後食致前食亦不消化而傷者,當問熱食寒食孰多孰少,斟酌與藥,無不當矣。如傷熱物二分,寒物一分,則當用寒藥二分,熱藥一分,相合而與之,則榮衛之氣必得周流。更有或先飲酒而後傷寒冷之食,及傷熱食、冷水與冰,如此不等。皆當問其所傷之物,酌量寒熱之劑分數,各各對證而與之,無不取驗。

   辨晝夜重輕

百病晝則增劇,夜則安靜,是陽病有餘,乃氣病而血不病也;夜則增劇,晝則安靜,是陰病有餘,乃血病而氣不病也。晝則發熱,夜則安靜,是陽氣自旺於陽分也。晝則安靜,夜則發熱煩躁,是陽氣下陷入陰中也,名曰熱入血室。晝則發熱煩躁,夜亦發熱煩躁,是重陽無陰,當急瀉其陽,峻補其陰。夜則惡寒,晝則安靜,是陰血自旺於陰分也。夜則安靜,晝則惡寒,是陰氣上入於陽中也。夜則惡寒,晝亦惡寒,是重陰無陽,當急瀉其陰,峻補其陽。晝則惡寒,夜則煩躁,飲食不入,名曰陰陽交錯者,死矣。

  丹溪心法 【 元?朱震亨】

   問平日

凡治病,必先問平日起居飲食何如。

  格致餘論 【 元?朱震亨】

   治病必求其本論

病之有本,猶草之有根也。去葉不去根,草猶在也。治病猶去草,病在臟而治腑,病在表而治裏,非惟戕賊胃氣,抑且資助病邪,醫云乎哉!族叔祖年七十,稟甚壯,形甚瘦,夏末患泄利,至深秋百方不應。予視之,曰:病雖久而神不悴,小便濇少而不赤,兩手脈俱濇而頗弦,自言膈微悶,食亦減。因悟曰:必此多年沉積,僻在胃腸。詢其平生喜食何物。曰:我喜食鯉魚,三年無一日缺。予曰:積痰在肺。肺為大腸之臟,宜大腸之本不固也。當與澄其源而流自清,以茱萸、陳皮、青葱、蔍苜根、生薑煎濃湯,和以砂糖,飲一碗許,自以指探喉中,至半時辰,吐痰半升許,如膠。是夜減半。次早又飲,又吐半升而利止。又與平胃散加白朮、黃連,旬日而安。東陽王仲延遇諸途,來告曰:我每日食物必屈曲自膈而下,且硬濇,作微痛,他無所苦,此何病?脈之,右甚濇而關尤沉,左卻和。予曰:污血在胃脘之口,氣因鬱而為痰,此必食物所致,明以告我。彼亦不自覺。予又曰:汝去臘,食何物為多?曰:我每日必早飲點剁酒兩三盞逼寒氣。為製一方,用韭汁半銀盞,冷飲細呷之,盡韭汁半斤而病安。已而果然。又一鄰人,年三十餘,性狡而躁,素患下疳瘡,或作或止。夏初,患自利,膈上微悶,醫與治中湯兩貼,昏悶若死,片時而甦。予脈之,兩手皆濇,重取略弦似數。予曰:此下疳瘡之甚重者,與當歸龍薈丸去麝,四貼而利減。又與小柴胡去半夏,加黃連、芍藥、川藭、生薑,煎五六貼而安。彼三人者,俱是濇脈,或弦或不弦,而治法迥別。不求其本,何以議藥?

  醫學入門 【 明?李梴】

   問證

試問頭身痛不痛?寒熱無歇外感明。掌熱口不知食味,肉傷飲食勞倦形。五心煩熱兼有咳,人瘦陰虛火動情。除此三件見雜證,如瘧如痢必有名。從頭至足須詳問,證候參差仔細聽。

頭痛否:痛無間歇為外感,痛有間歇為內傷。

目紅腫否:或暴紅腫,或素疼痛。

耳鳴耳聾否:或左或右。久聾者,不敢純用補濇之劑,須兼開關行氣之藥。

鼻有涕否:或無涕而燥,或鼻塞,或素流涕不止,或鼻痔,或酒齇。

口知味否:或不食,食亦能知味,為外感風寒;或食亦不知味,為內傷飲食。

口渴否:或飲冷水者為熱渴,飲熱水者為虛,夏月大渴好飲者為暑。

舌有胎否:或白,或黃,或黑,或紅而裂。

齒痛否:或上齦,或下齦,或有牙宣。

項強否:暴強則為風寒,久強則為痰火。

咽痛否:暴痛多痰熱,慣痛多下虛。

手掌心熱否:手背熱為外感;手心熱為內傷;手背手心俱熱,為內傷兼外感。

手指梢冷否:冷則為感寒,不冷則為傷風,素清冷則為體虛。

手足癱瘓否:左手足臂膊不舉或痛者,屬血虛有火。右手足臂膊不舉或痛者,屬氣虛有痰。

肩背痛否:暴痛為外感,久痛為虛損挾鬱。

腰脊痛否:暴痛亦為外感,久痛為腎虛挾滯。

尻骨痛否:暴病為太陽經邪,久痛為太陽經火。

胷膈滿否:以下為結胷,未下為邪入少陽經分,非結胷也。素慣胷滿者,多鬱多痰火下虛。

脅痛否:或左或右,或兩脅俱痛,或一點空痛。

腹脹否:或大腹作脹,或小腹作脹。

腹痛否:或大腹痛,或臍中痛,或小腹痛;或痛按之即止,或痛按之不止。

腹有痞塊否:或臍上有痞塊,或臍下有痞塊,或臍左有痞塊,或臍右有痞塊,或臍中有痞塊,不可妄用汗吐下及動氣凝滯之藥,宜兼消導行氣之劑

心痛否:暴痛屬寒,久痛屬火、屬虛。

心煩否:或只煩躁不寧;或欲吐不吐,謂之嘈雜;或多驚恐,謂之怔忡。

嘔吐否:或濕嘔,或乾嘔,或食罷即嘔,或食久乃嘔。

大便泄否:或溏泄,或水泄,或晨泄,或食後即泄,或黃昏時泄,一日共泄幾行?

大便秘否:秘而作渴作脹者為熱,秘而不渴不脹者為虛。

小便清利否:清利為邪在表,赤濇為邪在裏。頻數窘急為下虛挾火,久病及老人得之危。

小便淋閉否:渴者為熱,不渴為虛。

陰強否:陰強為有火,陰痿為無火。

素有疝氣否:有疝氣,宜兼疏利肝氣,藥不可妄用升提及動氣之劑。

素有便血否,有痔瘡否:有便血痔瘡,不敢過用燥藥,爍陰傷臟。

有瘡疥否,有瘡疥忌發汗,宜兼清熱養血袪風。

素有夢遺白濁否:有遺濁則為精虛,不敢輕易汗下。

有房室否:男子犯房,則氣血暴虛,雖有外邪,戒用猛劑,或先補而後攻可也。

膝痠軟否:暴痠軟則為腳氣,或胃弱久病則為腎虛。

腳腫痛否:腫而痛者,多風濕。不腫脛枯細而痛者為血虛,為濕熱下注。

腳掌心熱否:熱則下虛火動,腳跟痛者,亦腎虛有熱。腳指及掌心冷者為寒。

有寒熱否,寒熱有間否:無間為外感,有間為內傷。午寒夜熱,則為陰虛火動。

飲食喜冷熱否:喜冷則為中熱,喜熱則為中寒。

飲食運化否:能食不能化者,為脾寒胃熱。

飲食多少否:能飲食者易治,全不食者難治;惟傷寒不食亦無害。

素飲酒及食煎炒否:酒客多痰熱,煎炒多犯上焦,或流入大腸而為濕熱之證。

有汗否:外感有汗則為傷風;無汗則為傷寒;雜證自汗則為陽虛。

有盜汗否:睡中出汗,外感則為半表裏邪,內傷則為陰虛有火。

渾身骨節疼痛否:外感則為邪居表分,內傷則為氣血不周,身重痛者為挾濕氣。

夜重否:或晝輕夜重為血病,或夜輕晝重為氣病。

年紀多少:壯年病多可耐。老人病雜而元氣難當。婦人生產少者氣血猶盛;生產多,年又多,宜補不宜攻。

病經幾時:或幾日,或幾旬,或經年。

所處順否:所處順則性情和而氣血易調;所處逆則氣血怫鬱,須於所服藥中量加開鬱行氣之劑。

曾誤服藥否:誤藥則氣血亂而經絡雜,急病隨為調解,緩病久病,停一二日後藥之可也。

婦人經調否:或參前為血熱,或參後為血虛。或當經行時有外感,經盡則散,不可妄藥,以致有犯血海。

經閉否:或有潮熱,或有咳泄,或有失血,或有白帶否?能飲食否?能食則血易調而諸證自除,食減漸瘦者危。

有癥瘕否:有腹痛潮熱而一塊結實者,為癥瘕。

有孕能動否:腹中有一塊,結實能動,而無腹痛潮熱等證者,為有孕。腹虛大脹滿,按之無一塊結實者,為氣病,其經水亦時滲下。

產後有寒熱否,有腹痛否,有汗否,有咳喘否:寒熱多為外感。腹痛多為瘀血,或食積停滯。有汗單潮,為氣血大虛。咳喘為瘀血入肺,難治。

凡初證大綱未定,最宜詳審。病者不可諱疾忌醫,醫者必須委曲請問,決無一診而能悉知其病情也。初學宜另抄問法一紙,常出以問病。若大綱已定,或外感,或內傷,或雜病,自當遵守古法,不可概施發散劑也。

  醫宗必讀 【 明?李中梓】

   不失人情論

嘗讀《內經》至方盛衰論而殿之曰:不失人情。未嘗不瞿然起,喟然嘆軒岐之入人深也!夫不失人情,醫家所甚亟,然戛戛乎難之矣。大約人情之類有三:一曰,病人之情;二曰,旁人之情;三曰,醫人之情。所謂病人之情者,五臟各有所偏,七情各有所勝。陽臟者宜涼,陰臟者宜熱。耐毒者緩劑無功,不耐毒者峻劑有害。此臟氣之不同也。動靜各有欣厭,飲食各有愛憎。性好吉者,危言見非;意多憂者,慰安云偽。未信者忠告難行,善疑者深言則忌,此好惡之不同也。富者多任性而禁戒勿遵,貴者多自尊而驕恣悖理,此交際之不同也。貧者衣食不周,況乎藥餌;賤者焦勞不適,懷抱可知,此調治之不同也。有良言甫信,謬說更新,多歧亡羊,終成畫餅,此無主之為害也。有最畏出奇,惟求隱當,車薪杯水,難免敗亡,此過慎之為害也。有境緣不偶,營求未遂,深情牽掛,良藥難醫,此得失之為害也。有急性者遭遲病,更醫而致雜投;有性緩者,遭急病,濡滯而成難挽。此緩急之為害也。有參朮沾脣,懼補心先痞塞;硝黃入口,畏攻神即飄揚,此成心之為害也。有諱疾不言,有隱情難告,甚而故隱病狀,試醫以脈,不知自古神聖未有舍望、聞、問而獨憑一脈者。且如氣口脈盛,則知傷食,至於何日受傷,所傷何物豈能以脈知之?此皆病人之情不可不察也。

  醫學準繩六要 【 明?張三鍚】

   問病必詳

凡診病,必先問所看何人,或男或女,或老或幼,或婢妾,或僮僕。次問得病之日、受病之原,及飲食胃氣如何,便利如何,曾服何藥,日間何如,夜寐何如,膈間有無脹悶痛處。

問病不答必耳聾。即當詢之是素聾否。否則,病久或汗下過傷,虛聾。

問而懶言點頭,是中氣虛。

昏憒不知人,是暴厥耶?抑久病耶?

婦人多中氣。

婦人當問月水如何?寡婦氣血凝滯,兩尺多滑,不可誤斷為胎。室女同。

心腹脹痛,問是舊病舉耶?或新起耶?

診病必問所欲何味,所嗜何物,或縱酒,或齋素。喜酸則知肝虛,喜甘則知脾弱。

頭身臂膊作痛,必問曾病惡瘡否。

  古今醫統 【 明?徐春甫】

   問證

王海藏曰:常人求診緘默,唯令切脈,試其能知病否。且脈人之氣血附於經絡,熱勝則脈疾,寒勝則脈遲,實則有力,虛則無力。至於得病之由,及所傷之物,豈能以脈知之乎?故醫者不可不問其由,病者不可不說其故。孫真人云:未診先問,最為有準。蘇東坡云:脈之難明,古今所患也。至虛有盛候,大實有羸狀。疑似之間,便有死生之異。士夫多秘所患,以驗醫之能否。吾平生有疾請療,必盡告其所患。使醫了然知疾之所在,虛實寒熱,先定於胷中,然後診脈,疑似不能惑也。吾求愈疾而已,豈以困醫為事哉?

婦科產後,先問坐草難易,惡露多少,飲食遲早,生子存亡。蓋形傷血傷之不同,補氣補血之有異。飲食失節宜調中,生子不存兼開鬱。問其所欲,以知其病。如欲熱者知為寒,欲冷者知為熱。如好靜惡動者知其為虛,煩躁不寧者知其為實。惡食知傷食,惡風知傷風。好食甘者為脾虛,好食辛者為肺病,好食酸者為肝虛,好食咸者為腎弱,嗜食苦者為心病。此皆順應而易治。若乃心病愛咸,肺傷欲苦,脾弱喜酸,肝病好辣,腎衰嗜甘,此為逆候。病輕必危,危者必死。治得其法,服藥預防,猶可回生。

又如唐汝正治小兒風熱,通身俱愈,惟頭頂不痊。問其因,乳母好熱酒,知其貽毒。本方倍用葛根、黃連而遂愈。

  醫門法律 【 清?喻昌】

   問病論

醫,仁術也。仁人君子必篤於情,篤於情則視人猶己,問其所苦,自無不到之處。古人閉戶塞牖,繫之病者,數問其情,以從其意。誠以得其歡心,則問者不覺煩,病者不覺厭。庶可詳求本末而治無誤也。如嘗貴後賤,病名脫營。嘗富後貧,病名失精。以及形志苦樂,病同治異;飲食起居,失時過節;憂愁恐懼,蕩志離魂;所喜所惡,氣味偏殊;所宜所忌,稟性迥異。不問,何以相體裁方也?所以入國問俗,入家問諱,上堂問禮,臨病人問所便。便者,問其居處動靜、陰陽寒熱、情性之宜。如問其為病熱,則便於用寒;問其為病寒,則便於用熱之類,所謂順而施之也。人多偏執己見,逆之則拂其意,順之則加其病,莫如之何。然苟設誠致問,明告以如此則善,如彼則敗,誰甘死亡而不降心以從耶?至於受病情形,百端難盡。如初病口大渴,久病口中和,若不問而概以常法治之,寧不傷人乎?如未病素脾約,纔病忽便利,若不問而計日以施治,寧不傷人乎?如未病先有痼疾,已病重添新患,若不問而概守成法治之,寧不傷人乎?如疑難證,著意對問不得其情,他事閒言反成真面,若不細問而急遽妄投,寧不傷人乎?病形篇謂:問其病,知其處,命曰工。今之稱為工者,問所非問,諛佞其間。病者欣然樂從,及病增更醫,亦復如是,乃至徬徨醫藥。偶遇明者,仍復不投。此宜委曲開導,如對君父,未可飄然自外也。更可怪者,無知戚友探問,忘其愚陋,強逞明能,言虛道實,指火稱痰,抑孰知其無責而易言耶?坐令依傍迎合,釀成末流,無所底止,良足悼矣!吾輩其明以律己,誠以動人,共砥狂瀾乎!

律一條

凡治病不問病人所便,不得其情,草草診過,用藥無據,多所傷殘,醫之過也。

   申治病不疏五過之律并《內經》大意

凡診病不問三常,不知比類,不察神志,不遵聖訓,故犯不忌,醫之罪也。

《內經》常貴後賤一節,過在不問病情之所始也。

飲食居起一節,過在不知病人七情所受,各不同也。

比類奇恆一節,醫之所貴,如老吏判按,律所不載者,比例斷之,纖悉莫逃也。奇恒者,審其病之奇異平常也。從容者,凡用比類之法,分別病能,必從容參酌,惡粗疏簡略也。

診有三常一節,此過繇於不能戒嚴病者,令之悚然神動,蠲除憂患,徒外示柔弱,委曲從人也。

診者必知終始一節,察氣色之終始,知病發之餘緒,辨男女之順逆,與七情內傷,故離間親愛者魂遊,絕念所懷者意喪,菀積所慮者神勞,結固餘怨者志苦;憂愁者閉塞而不行,恐懼者蕩憚而失守,盛怒者迷惑而不治,喜樂者憚散而不藏。由是八者,故五臟空虛,血氣離守。工不思曉,又何言醫!

嘗富大傷一節,非分過損,身體,雖復,津液不滋。血氣內結,留而不去,薄於陽脈,則化為膿,久積腹中,則外為寒熱也。不但不學無術者為粗工,即使備究經旨,而診不辨三常,療不審五過,亦為粗略之醫也。

診不辨陰陽。此治之一失也。

受師不卒,妄作雜術;謬言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後遺身殃。此治之二失也。

不適貧富貴賤之居,坐之厚薄,形之寒溫,不適飲食之宜,不別人之勇怯,不知比類,足以自亂,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診病不問其始憂患,飲食之失節,起居之過度,或傷於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忘言作名,為粗所窮。此治之四失也。

  景岳全書 【 明?張介賓】

   問診

凡診病之法,固莫妙於脈。然有病脈相符者,有病脈相左者,此中大有元理。故凡值疑似難明處,必須用四診之法,詳問其病由,兼辨其聲色,但於本末先後中,正之以理,斯得其真。若不察此,而但謂一診可憑,信手亂治,亦豈知脈證最多真假,見有不確,安能無誤?且常診者知之猶易,初診者决之甚難。此四診之所以不可忽也。故《難經》以切居四診之末,其意深矣。陶節庵亦曰:問病以知其外,察脈以知其內,全在活法二字,乃臨證切脈之要訣也。此義惟汪石山言之最詳。

   問寒熱

問寒熱者,問內外之寒熱,欲以辨其在表在裏也。人傷於寒,則病為熱。故凡病身熱脈緊,頭疼體痛,拘急無汗,而且得於暫者,必外感也。蓋寒邪在經,所以頭疼身痛;邪閉皮毛,所以拘急發熱。若素日無疾,而忽見脈證若是者,多因外感。蓋寒邪非素所有而突然若此,此表證也。若無表證,而身熱不解,多屬內傷。然必有內證相應,合而參之,自得其真。

凡身熱經旬,或至月餘不解,亦有仍屬表證者。蓋因初感寒邪,便作身熱頭痛。醫不能辨,誤認為火,輒用寒涼,以致邪不能散,或雖經解散而藥未及病,以致留蓄在經,其病必外證多而裏證少。此非裏也,仍當解散。

凡內證發熱者,多屬陰虛,或因積熱。然必有內證相應,而其來也漸。蓋陰虛者必傷精,傷精者必連臟。故其在上而連肺者,必為喘急咳嗽;在中而連脾者,或妨飲食,或生懊憹,或為躁煩焦渴;在下而連腎者,或精血遺淋,或二便失節。然必寒熱往來,時作時止,或氣怯聲微,是皆陰虛證也。

凡怒氣七情,傷肝傷臟而為熱者,總屬真陰不足,所以邪火易熾,亦陰虛也。

凡勞倦傷脾而發熱者,以脾陰不足,故易於傷。傷則熱生於肌肉之分,亦陰虛也。

凡內傷積熱者,在癥痞必有形證,在血氣必有明徵,或九竅熱於上下,或臟腑熱於三焦。若果因實熱,凡火傷在形體而無涉於真元者,則其形氣聲色脈候,自然壯麗,無弗有可據而察者,此當以實火治之。

凡寒證尤屬顯然,或外寒者陽虧於表,或內寒者火衰於中,諸如前證。但熱者多實,而虛熱者最不可誤;寒者多虛,而實寒者間亦有之。此寒熱之在表在裏,不可不辨也。

   問汗

問汗者,亦以察表裏也。凡表邪盛者,必無汗。而有汗者,邪隨汗去,已無表邪,此理之自然也。故有邪盡而汗者,身涼熱退,此邪去也。有邪在經而汗在皮毛者,此非真汗也。有得汗後,邪雖稍減而未得全盡者,猶有餘邪,又不可因汗而必謂其無表邪也,須因脈證而詳察之。

凡溫暑等證,有因邪而作汗者,有雖汗而邪未去者,皆表證也。總之表邪未除者,在外則連經,故頭身或有疼痛;在內則連臟,故胷膈或生躁煩。在表在裏,有證可憑;或緊或數,有脈可辨。須察其真假虛實,孰微孰甚而治之。

凡全非表證,則或有陽虛而汗者,須實其氣;陰虛而汗者,須益其精;火盛而汗者,涼之自愈;過飲而汗者清之可寧。此汗證之陰陽表裏,不可不察也。諸汗證詳載傷寒門,此不贅。

   問頭身

問其頭,可察上下。問其身,可察表裏。頭痛者邪居陽分,身痛者邪在諸經。前後左右,陰陽可辨;有熱無熱,內外可分。但屬表邪,可散之而愈也。

凡火盛於內而為頭痛者,必有內應之證,或在喉口,或在耳目,別無身熱惡寒在表等候者,此熱盛於上,病在裏也。察在何經,宜清宜降,高者抑之,此之謂也。若用輕揚散劑,則火必上升而痛愈甚矣。

凡陰虛頭痛者,舉發無時,是因酒色過度,或遇勞苦,或逢情慾,其發則甚。此為裏證,或精或氣,非補不可也。

凡頭痛屬裏者,多因於火,此其常也。然亦有陰寒在上,陽虛不能上達而痛甚者。其證則惡寒嘔惡,六脈沉微或兼弦細。諸治不效,余以桂、附、參、熟之類而愈之。是頭痛之有陽虛也。

凡云頭風者,此世俗之混名,然必有所因,須求其本,辨而治之。

凡眩運者,或頭重者,可因之以辨虛實。蓋病中眩運者,多因清陽不升,上虛而然。如丹溪云:無痰不作運,殊非真確之論。但當兼形氣,分久暫以察之。觀《內經》曰:上虛則眩,上盛則熱痛,其義可知。至於頭重,尤屬上虛。經曰:上氣不足,腦為不滿,頭為之苦傾。此之謂也。

凡身痛之甚者,亦當察其表裏以分寒熱。其若感寒作痛者,或上或下,原無定所,隨散而愈,此表邪也。若有定處,而別無表證,乃痛痺之屬,邪氣雖亦在經,此當以裏證視之,但有寒熱之異耳。若因火盛者,或肌膚灼熱,或紅腫不消,或內生煩渴,必有熱證相應,治宜以清以寒。若並無熱候而疼痛不止,多屬陰寒,以致血氣凝滯而然。經曰:痛者寒氣多也,有寒故痛也,必溫其經使血氣流通,其邪自去矣。

凡勞損病劇,而忽加身痛之甚者,此陰虛之極,不能滋養筋骨而然。營氣憊矣,無能為也。

   問二便

二便為一身之門戶,無論內傷外感,皆當察此以辨其寒熱虛實。蓋前陰通膀胱之道,而其利與不利,熱與不熱,可察氣化之強弱。凡患傷寒而小水利者,以太陽之氣未劇,即吉兆也。後陰開大腸之門,而其通與不通,結與不結,可察陽明之虛實。凡大便熱結而腹中堅滿者,方屬有餘,通之可也。若新近得解而不甚乾結,或旬日不解而全無脹意者,便非陽明實邪。觀仲景曰:大便先硬後溏者,不可攻。可見後溏者雖有先硬,已非實熱。矧夫純溏而連日得後者,又可知也。若非真有堅燥痞滿等證,則原非實邪,其不可攻也明矣。

凡小便但見其黃,便謂是火。而不知人逢勞倦,小水即黃。焦思多慮,小水亦黃。瀉痢無期,小水亦黃。酒色傷陰,小水亦黃。使非有或淋或痛,熱證相兼,不可因黃便謂之火。余見逼枯汁而斃人者多矣。經曰:中氣不足,溲便為之變,義可知也。若小水清利者,知裏邪之未甚,而病亦不在氣分。以津液由於氣化。氣病則小水不利也。小水漸利,則氣化可知,最為吉兆。

大便通水穀之海,腸胃之門戶也。小便通血氣之海,衝任水道之門戶也。二便皆主於腎,本為元氣之關,必真見實邪,方可議通議下。否則,最宜詳察審慎,不可誤攻。使非真實而妄逐之,導去元氣,則邪之在表者,反乘虛而深陷。因內困者必由瀉而愈虧。所以凡病不足,慎勿強通,最喜者小便得氣而自化,大便彌固者彌良,營衛既調,自將通達,即大腸秘結旬餘,何慮之有?若滑泄不守,乃非虛弱者所宜,當首先為之防也。

   問飲食

問飲食者,一可察胃口之清濁,二可察臟腑之陰陽。病由外感而食不斷者,知其邪未及臟,而惡食不惡食者可知。病因內傷而食飲變常者,辨其味有喜惡,而愛冷愛熱者可知。素欲溫熱者,知陰臟之宜煖;素好寒冷者,知陽臟之可清。或口腹之失節,以致誤傷,而一時之權變可因以辨。故飲食之性情所當詳察,而藥餌之宜否,可因以推也。

凡諸病得食稍安者,必是虛證。得食更甚者,或虛或實皆有之。當辨而治之也。

   問胷

胷即膻中,上連心肺,下通臟腑。胷腹之病極多,難以盡悉。而臨證必當問者,為欲辨其有邪無邪,及宜補宜瀉也。凡胷腹脹滿,則不可用補;而不脹不滿,則不可用攻。此大法也。然痞與滿不同,當分輕重。重者脹塞中滿,此實邪也,不得不攻。輕者但不欲食,不知飢飽,似脹非脹,中空無物,乃痞氣耳,非真滿也。此或以邪陷胷中者有之,或脾虛不運者有之。病者不知其辨,但見胃氣不開,飲食不進,問之亦曰飽悶,而實非真有脹滿。此在疑虛疑實之間,若不察其真確,未免補瀉倒施,必多致誤,則為害不小。

今人病虛證者極多,非補不可。但用補之法,不宜造次。欲察其可補不可補之機,則全在先察胷腹之寬否何如,然後以漸而進;如未及病,再為放膽用之,庶無所礙。此用補之大法也。

凡虛證勢在危急,補劑難容少緩。亦必先問其胷寬者乃可驟進。若元氣真虛,而胷腹又脹,是必虛不受補之證。若強進補劑,非惟無益,適足以招謗耳。此胷腹之不可不察也。

   問聾

耳雖少陽之經,而實為腎臟之官,又為宗脈之所聚,問之非惟可辨虛實,亦且可知死生。凡人之久聾者,此一經之閉無足為怪。惟是因病而聾者,不可不辨。其在熱論篇則曰:傷寒三日,少陽受之,故為耳聾。此以寒邪在經,氣閉而然。然以余所驗,則未有不因氣虛而然者。《素問》曰:精脫者耳聾。仲景曰:耳聾無聞者,陽氣虛也。由此觀之,則凡病是證,其屬氣虛者什九,氣閉者什一耳。

其聾有輕重,輕者病輕,重者病重。若隨治漸輕,可察其病之漸退也;進則病亦進矣。若病至聾極,甚至絕然無聞者,此誠精脫之證,余經歷者數人矣,皆至不治。

   問渴

問渴與不渴,可以察裏證之寒熱,而虛實之辨亦從以見。凡內熱之甚,則大渴。喜冷水不絕,而腹堅便結,脈實氣壯者,此陽證也。

凡口雖渴而喜熱不喜冷者,此非火證,中寒可知。既非火證,何以作渴?則水虧故耳。

凡病人問其渴否,則曰口渴;問其欲湯水否,則曰不欲。蓋其內無邪火,所以不欲湯水;真陰內虧,所以口無津液。此口乾也,非口渴也。不可以乾作渴治。

凡陽邪雖盛而真陰又虛者,不可因其火盛喜冷,便云實熱。蓋其內水不足,欲得外水以濟。水涸精虧,其陰枯也,必兼脈證細察之。此而略差,死生立判。余常治垂危最重傷寒,有如此者,每以峻補之劑浸冷而服,或以冰水參熟等劑相間疊進,活人多矣。常人見之,咸以為奇,不知理當如是,何奇之有?然必其乾渴燥結之甚者,乃可以參附凉水並進;若無實結,不可與水。

  身經通考 【 清?李瀠】

   問證

望聞問切,察病之四法也。望色聞聲切脈,古人反復言之。至於問而知之之謂工,先哲尚未發明,不無有疑焉。何以故?如至病家,問其瀉痢以知其瀉痢,問其寒熱以知其寒熱,則淺矣。必非古人之意也。

問其病起於何日?日少為新病,實證居多。日多為久病,虛證居多。

曾食何物?食冰而病,藥用冰煎。如傷肉食,用草果、山楂之類。

曾否有怒勞房慾等事?怒則傷肝,勞則內傷元氣,房慾則傷腎。

及問初起何證?如初起頭疼發熱惡寒,屬外感。如初起心腹疼痛及瀉痢等證,屬內傷。

後變何病?如痢變瀉、變瘧為輕;瘧變瀉、變痢為重。先喘後脹病在肺;先脹後喘病在脾。先渴後嘔,為停水之類。

口渴思飲否?口不渴,內無熱也;口渴欲飲,為熱。老人口渴不思飲,主津液少。若漱水不欲嚥,主蓄血,主陰極發燥。

喜熱喜冷否?喜熱內寒,喜冷內熱。

口中淡苦否?苦,熱;鹹,寒;淡,虛;甘,脾熱成疳;酸,傷食。

思食否?傷食不思食,雜證思食,為有胃氣則生,否則無胃氣則死。

胷中寬否?不寬,傷食痰積氣滯之證。

腹中有痛處否?無痛處,知病不在內,主虛。有痛處主食積痰血之類。有痛處,手按則減者為虛。

大小便如常否?小便秘結黃赤為熱,清白為寒,濁如米泔為濕熱下陷。大便秘為實為熱,自利為虛。暴瀉暴痢為實,久瀉久痢為虛。下黃赤為熱,下清白為寒。

足冷煖否?足煖陽證,足冷陰證。乍冷乍溫,便結屬陽,大便如常屬虛。

平日勞逸、喜怒、憂思,並喜食何物?勞則氣散,逸則氣滯。喜傷心,怒傷肝,憂傷肝,思傷脾,恐傷腎。喜食厚味則生痰,醇酒則發熱。

種種問法,實為活人之捷徑。然以此而盡古人問而知之之義,猶未也。予於靜定之中,若有所悟。蓋今人之病,如咳嗽發熱瀉痢諸痛,俱病之總名也。一證之中,各有火有寒,有痰有氣,有虛有實,致證之原不同。如治咳嗽問得有火證,即作火治;有痰有氣證,即作痰氣治。因此一問,舍病名而治病原,庶合古人之心也。昔丹溪翁名擅千古,亦不過每證分出寒熱虛實痰火血氣等件,隨證調治。此豈有異人之目,洞見臟腑者乎?亦惟問其證以知之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