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头在说话
DEJA DEAD
作者:凯丝·莱克斯
译者:简伊玲
这次案件里的女性死者触动了我,从尸体上我感受到她们的恐惧、痛苦和无助。愤怒和被侮辱的感觉包围着我,唯有挖出那禽兽,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我才能稍稍舒解……
一
我推翻了先前的想法,不再认为这个男人是自我引爆而死。现在我正在把这个男人拼凑起来。在我面前有两块头盖骨,已黏好胶水,正插在装满沙子的不锈铜盆中等待风干。光靠这些骨头就足以判定死者身分,这样验尸陪审团就轻松多了。
时间是1994年6月2日,星期四的傍晚。我在等待骨头胶水凝固的空挡,心思开始照例飘翔漫游着。然而,一阵敲门声,却把我拉回了现实。没想到,这阵敲门声竟打破了我对这具尸体原有的想法,打乱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对人性邪恐面的认知。
当时,我正沉溺在圣劳伦斯河的美景之中,享用这个小办公室唯一的优势。窗外一个名叫“忘金池”的清泉,总能让我感到—股生气,每当我看着池水缓缓而有节奏地流动时,这种感受更是鲜明。我望着池水,思绪飞到了即将来临的周末。我很想到魁北克市走走,也想去亚伯拉罕平原吃蚌壳和薄饼,或逛逛路旁的小饰品摊子,躲开周末的观光人潮。我虽然已在蒙特娄的法医研究所担任了一年的人类学法医,却从未去过魁北克和亚伯拉罕,因此相当期待。不过,想去旅行,得有完整的两天空闲,没有骨头要拼、没有尸体待解剖,也没有河里捞起来的尸体要处理才行。
想归想,但要付诸行动可不容易。我总是反复思考计划要去哪玩、做某一件事,但是结果往往不了了之。由于工作的关系,使我一直无法好好安排自己的休闲生活。
他还没敲门,我就已经知道他待在门外了。虽然他故意不作声,悄悄地移动他笨重的身躯,但他身上那股浓重的烟草味却暴露了他的行迹。他是皮尔·拉蒙斯,在法医研究所担任所长职位已二十年。他会亲自造访我的办公室,绝不是什么寻常事,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他轻轻地敲我的门:
“唐普!”他用法文叫我。
“什么事?”几个月下来,我都是这么机械式的回应。此时,我正沉浸在即将来临的旅程中,幻想自己正用着流利的法文。事实上,我不太会说魁北克的法文,现在还在学,进展很慢。
“我刚接到一通电话。”他边说边瞄手中的便条纸。整张脸是拉长的,那线条恰与他高挺的鼻子和长耳朵成平行,很像短腿猎犬的长相。从他脸上,不难看出岁月的痕迹,我觉得他可能没那么老,只是我猜不出他的年纪。
“今天有两个发电厂的工人发现一些骨头。”他说完,看到我一脸不高兴,眼光随即转到手中那张粉红色的便条纸。
“发现的地方,就在去年夏天挖到古物的那个遗址附近。”他用一种独特、标准的法语说道。我从没听过他使用简赂的言词,也没听他用过埋语或专业术语。他又说:“那个地方你以前去过,应该是同一个地方。我需要有个人跑一趟,确定一下要不要验尸。”
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纸条,脸上的皱纹更显深刻。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之下,这整件事就像个黑洞一样,有着强大的吸力。他露出憔悴的笑容,削瘦的脸上出现四道如裂缝般的笔直皱纹。
“你认为那可能不是古人的遗骸吗?”我推托着。先前在计划周末的行程时,我倒还没料到会有这档事介入。如果我明天想出发旅行,就得赶快把衣服送洗、开车去加油、去药房、打包行李、把猫送到大楼管理员温斯顿先生那里寄养。
他点点头。
“那好吧。”我不太情愿地说。
他把手中的便条纸交给我,说:“需要警车送你去吗?”我看着他,努力掩饰心中的不悦:“不用了,我今天自己开车去。”我看看纸条上的地址,发现那个地方离家很近。“我找得到那个地方。”
拉蒙斯无声息地离开了,就像来时一样。他老爱穿绉底鞋,口袋里没有习惯放任何东西,因此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像一只鲜鱼,上岸时没有任何预警,离开时也不发出半点声音。有些同事经常会被他吓倒。
我一边把一套工作服和一双橡胶雨靴塞进货包里,一边祈祷不要用着这两样东西,然后又抓起笔记电脑、公事包和一个有刺绣的水壶套,当做钱包使用。在出发前,我对自己保证,直到下星期一前,我一定不要再回办公室。然而,另一个声音却不断在我脑中回响着: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当夏天袭入了蒙特娄,这城市就像个伦巴舞者,狂热地舞动起来:处处可见到穿着凉快的人们,在阳光下闪烁着黝亮的皮肤。整个蒙特娄似乎走进一场喧腾而漫长的庆典,由6月一直持续到9月。
夏天在此绽放光彩,生命也展露鲜活面貌。经过漫长而淡漠的冬天,露天咖啡座又纷纷出现了;骑脚踏车和溜轮鞋的人,在道路两旁来来去去;精彩的街头表演,一个接着一个盘据在人行道上,就连乌鸦似乎也受到这活泼气氛感染,在人行道上盘旋飞舞着,把空气鼓成一个个小漩涡。
圣劳伦斯的夏天和我北卡罗来纳州的老家实在不一样。在老家,夏天的沙滩上总是寥无几人,只有从高山和原野的面貌改变,才看得出季节的更替。若不看月历,一年四季根本难有明显划分。在我搬到北方的第一年,就惊讶于在愁苦的冬日后,春天竟然来得如此快而强烈,把我在漫长暗黑冬夜里的乡愁一扫而空。
当我驶过扎卡提尔桥,转向西前往维格的这一路上,脑子里尽是老家的景象。接着我经过河边的摩松酿酒厂,以及加拿大电台大楼的圆塔,想到在那里面工作的人们:他们一定和我一样,渴望能赶快放松休息;他们一定很想乘船去玩,或是骑着脚踏车到处逛。此刻他们必然不停地看表,心里早已飞向这大好的6月天。
我摇下车窗,打开收音机。
收音机传出盖瑞·布莱(Gerry Boulet)的法文歌一一“心中之眼”。我自动把法文歌词翻成英文,心里也出现这位歌者的形象:他有一对乌溜溜的眼睛和一头卷发,对音乐怀抱无限热情。不过,他只活到44岁。
丧葬遗迹一一每个人类学法医都得处理像这样的案子。地下一些先人的遗骸,有可能被野狗、建筑工人、洪水、坟墓工人给刨了出来。在魁北克省,和死亡有关的事都得经过法医处理。如果你死的不得其所,不是死在医院,不是死在病榻上,那么法医就非得弄明白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死因和他人有关,法医也非得把原因查明,弄清楚到底是暴力致死、意外死亡或暴毙。但是,若是古人的遗骸,那就另当别论了。就算这遗骸当年怀有冤屈而死,然而毕竟年代久远,也不会有人去管他了。只要证明发现的是古人遗骸,那整个案子就可以交给考古学家处理。希望这次的案子也是这样。
我穿过市中心拥塞的车潮,不到15分钟就到了拉蒙斯说的地方——圣米内大教堂。这座天主教教堂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就位于蒙特娄的市中心。它占地很广,有如一座绿色的小岛,静静地耸立着。教堂的石墙、了望塔、周遭阴郁的古堡、细心照育的草皮,以及通向原野的广阔空间,在在都见证了教会过去的辉煌岁月。
在教会鼎盛之时,许多家庭都把小孩送来这里的神学院,想担任神职的孩子数以干计。到今天,仍有一些人来读神学院,但是数量已少了很多。教堂许多空出来的房合都租了出去,做为校合之用,教授之科目却已相当世俗化,电脑网络和传真机取代了《圣经》进驻此地,神学也不再是课堂上讨论之事。也许这座教堂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我们今天热衷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而不再重视与全能上帝的沟通。
我把车子开进一条小街道,在一间神学院对街停了下来。往东一望,谢布鲁克大道有一部分已成了蒙特娄学院的校地,其他,倒没什么不一样。我摇下车窗,往另一个方向看去,并且把手伸出去搁在车身上。突然,一阵炙热的刺痛烙在我手臂内侧,我猛然把手抽回。汽车的金属外壳已被阳光烤得火热,才轻轻一模就像被蟹螯螫到一样。
他们就在那里,就在前方一座中世纪的石塔旁。这座石塔西边的入口处被一个蓝白相间的指示牌挡住了,上面写着“蒙特娄市警协防”的字样。指示牌前面,停了一辆灰色的卡车,是魁北克水力发电厂的车子。车子上面横放了一些梯子和装备,看起来就像个太空站。卡车旁边,一位穿警察制服的警官正和两名工人模样的男子谈话。
我向左转往西边开去,陷入了谢布鲁克大道的车阵中,暗自庆幸现在没有任何媒体记者在场。在蒙特娄这个地方,一旦遭到媒体包围,势必得面临双重考验,因为这里的新闻人员不仅用英文、也用法文做采访。而我一遇到这种两面夹攻的情形,想要不给予他们凶恶的回应也难。
拉蒙斯说的没错,去年夏天我的确到过这里,我还记得那次是为了调查下水道发现的白骨。结果证实,那堆白骨是考古学界的新发现,考古学家还因而挖掘到古教堂遗址、古代墓地和棺停。如今,那件案子早已了结,希望这回情况也一样。
我把车子停在那辆卡车前。那三个男人停止交谈,一起看向我这里。我一下车,那位警官先愣了一下,然后才向我走来。他们的谈话似乎已经结束了。这个人脸上不带一丝笑意,以现在午后4点15分的时间来看,他的勤务应该早就结束,看来他是不想留在那里。其实,我也不想。
“小姐,请你把车子开走,不要停在这里。”他边说边挥手要我离开,就像在赶马铃薯沙拉上的苍蝇一样。
“我是法医研究所的布兰纳博士。”我一面说,一面用力地关车门。
“你是法医?”他的语调就像见到KGB的调查员一样。
“没错,我是人类学法医。”我一字一字慢慢地说:“我负责解剖尸体或拼凑骨头的工作。这样可以吗?”说着,我便取出证件给他看。
他口袋上别着一张方形的警察识别证,上面的名字是:康斯特·格鲁克斯。
他看看证件上面的照片,然后看看我。显然,他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这时我也才发觉,自己忙了一天下来,倒忘了打扮一下;全身不但沾满胶水,还穿了一件褪色的咖啡色夹克和一件磨破的棉衬衫。脚上没加袜子,头发也只是用一根夹子稍微盘住,没夹住的头发散乱地披在我的脸上和脖子上。我想,我看起来一定很像刚搞砸糊壁纸工作的中年妇人,完全不像法医。
他仔细看我的证件,好一会儿后才一言不发还给我。很明显的,我和他期待中的模样差距很大。
“你看到那些尸骨了吗?”我问。
“没有,我只负责守卫。”他用带有法语腔调的英文回答我,然后手指那两个男人。他们正一边谈话,一边往我们这里看。“是他们两个发现的,我叫他们带你去。”他又指向那两个工人,对我说:“我帮你看车。”
我对他点点头,但是他早已转过身去。那两个工人静静地看我走近,然而当他们一摆头时,向晚的阳光便在他们的墨镜上聚成橘色的光束,令人眩目。走近一看,我才发现他们两人都留了很浓密的络腮胡。
站在左边的这个男人,看起来比较老,长得又瘦又黑,像老鼠一样畏缩。他很不安地左顾右盼,眼神不定,如同准备采蜜的蜜蜂一样。他先是注视着我,但很快又将眼光移去,好像怕一旦与人四目交接,便会泄露不可告人之秘密似的。他不停地移动双脚,两个肩更是上下晃动不停。
另一个男人就高多了,身材修长,扎着马尾,满脸坑坑疤疤地。他一见我走近,便对我笑了一笑,露出一口不甚完整的牙齿。我猜,他比较多话。
“日安,你们好吗?”我用法文跟他们打招呼。
“很好,很好。”他们点着头,用法文答道。
我立刻便切入主题问道,那些骨头是不是他们发现的。他们点头承认。
“谈一谈发现的经过。”我边说边从背包里取出记事本和原子笔,微笑等着记录。
那个扎马尾的急着开口。他说起话就像要放假的孩童一样雀跃,看来他很喜欢这次的经历。他语调中有很浓的北魁克法语腔,而且咬字不清楚,所以我得仔细听才能懂。
“那时候我们在清理树丛,那也是我们的工作之一。”他指指上方的电线,然后做了一个清扫的动作说:“我们必须保持电线畅通。”
我点点头。
“当我走到那边的壕沟里时,”他转了个身,手指向那边的小树林,然后挥动双手说道:“我闻到一个很奇怪的味道。”说到这里,他两眼紧盯着树林,伸开的双手也定住不动。
“什么奇怪的味道?”我问。
他转过身来说:“叱,那味道也不算相当奇怪……”他有点说不出话,只是紧抿着双唇,似乎在努力思索最正确的字眼回答我。“是死东西,你知道吧,是死东西的味道。”
我没说话,等他继续说下去。
“你知道吗?就便有些动物爬进某个地方死掉的味道一样。”他耸一耸肩,然后看看我,等待我的回应。我相当了解他的意思,因为这是我这一行最常接触的味道。于是我又点点头。
“那时我想,这味道不是死狗,便是死皖熊。所以就拿起耙拨开树枝,但那里的怪味道实在太重了。我敢说,那里有一堆白骨。”说到这儿,他又耸耸肩。
“嗯,嗯。”我开始觉得不安了。如果这堆白骨是古人的遗赅,不可能会有这股味道。
“所以我就叫吉尔过来帮忙……”他看看那个比较老的男子,等候他答腔,但他却直盯着地上。“接着,我们就开始挖那附近的落叶堆和垃圾堆,但挖到的骨头怎么看都不像狗或皖熊的。”他双臂环抱胸前,下巴紧缩着。
“怎么说?”我问。
“太大了。”他说这句话时,舌头就在一个大齿缝中忽隐忽现,活像一条探头见光的虫儿。
“还有什么吗?”
“什么意思?”他问。
“在这些骨头附近,你们还找到其他东西吗?”
“有啊。我们就是这样才觉得不对劲。”他又展开双手比出一个尺寸说:“我们在垃圾堆附近找到一个这么大的塑胶袋,还有……”他双手一摊,耸一耸肩,没把话说完。
“还有什么?”我的不安感越来越强烈了。
“一根通条。”他的语气急促、困窘又激动。吉尔看了我一眼,他似乎和我一样,也觉得同伴的反应过于激动。他的眼光已离开地面,开始飘移不定。
“一根什么?”我想可能听错了,又再问一次。
“通条,厕所用的。”他倾着身子,双手做出握住通条手把的样子,一上一下地动着,好让我明白他所指的东西。
这时,吉尔开口说了一句:“真惨……”便又把眼光移回地面。我紧紧注视着他,总觉得不对劲。于是我停止记录,把记事本合上。
“那里全很潮湿吗?”除非必要,否则我实在不想穿上雨鞋和工作服。
“不会。”他说完又看了吉尔一眼,寻求认同。吉尔摇摇头,但眼光始终没离开他脚上的污泥。
“好吧,那我们走。”我希望自己能表现得冷静一卓。
那个扎马尾的带路。我们穿过草地,走进了树林,到达一个像小峡谷一样的深沟。越往深沟底下,树木和灌木叶越繁盛茂密。“马尾”走在前面,一边走一边把树枝拨开,好让我和吉尔通过。无数根树枝和我擦身而过,把我的头发都扯乱了。空气中充满了烂泥腐叶的湿味,阳光从叶缝中洒进来,在泥地上形成了令人眩目的斑纹图案。在树梢林间透下的光束中,只见无数尘埃不停舞动着。飞虫也出来凑热闹,不是在我面前飞来飞去,便是挨近我耳边作响;有些虫子更是肆无忌惮地在我脚踩上蠕动着。
当我们走到深沟下面时,已没有大树干挡在面前。马尾一下去便向右转,我依然紧跟着他,两只手一下打蚊子,一下拨开面前的植物;双眼则斜盯着在我眼睛旁打转的那群虫子,不让它们直冲入我的眼睛。走了这一段路,我的头发全湿了,汗水滑过嘴边,流至颈子。现在,我已不必在意自己的穿着和发型了。
不需任何指引,我就知道15里外有一具尸体。即使空气中充满着森林泥土和阳光的气味,尸体的味道还是无法被掩盖。绝对错不了,那是尸臭味。这腐尸的味道不像其他动物的,尤其在午后温暖的空气中,味道更是不容置疑。当我一步步接近时,混杂在空气中的忍臭味越来越浓,甚至压过了其他所有的味道,就像一只死亡将至的蝉对生命发出最终最强烈的怨言。终于空气中所有青苔、泥土和松树的味道,全给这股恶臭淹没了。
吉尔停下脚步,往后退到一个相当远的距离。这味道很浓,他毋需多看一眼就知道是这里。马尾则站在十英尺远的地方,沉默不语地指向一个被树叶和泥土覆盖的地方。那上头围了一群苍蝇嗡嗡作响,如同一群抢用自助餐的学生一样。
一见这景象,我的胃紧缩了一下,脑海里隐隐闪出个声音说:“我早料到了。”我感到有点恐惧,我能清楚揣测出尸体斜躺的位置,心中惊恐的程度更加高涨。
最后,我终于看出在那堆树叶泥土中,隐然突出一副人的肋骨。那微弯的形体,就像古老船只的骨架。我弯下了身,想看清楚那土堆,却被围绕在尸体上的苍蝇遮住视线,苍蝇蓝绿色身子在阳光下反射出虹光,让我看不清地上的东西。我手上挥,旋绕它周围的苍蝇惊吓得满天纷飞,仓皇地往各处窜逃。我深吸一口气,开始将土堆上落叶拨开一些,这副脊椎骨便赤棵地显露出来。我无暇顾及那群乱飞的苍蝇,继续将其余的土渣清掉,理出一个接近3英尺见方的区域。虽然我到达这里不到十分钟,但毫无疑问,我已能完全断定吉尔和他同伴发现的就是人的死尸。
我拨一拨盖住脸庞的头发,蹲在地上审视眼前的情况。我仔细检查尸体骸骨露出的部分;在肋骨、脊椎、骨盆之间,仍残存着肌肉和韧带。这两种人体组织,通常比较难以分解。关节往往经过数月或数年也不会变形,而脑部和内脏却大不相同,在细菌和昆虫的摧残下,大概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完全腐烂。
这具躯体的胸部和下腹骨骸表面,仍黏有棕色的干燥的组织。我在苍蝇围绕、林地斑斓的阳光下,心中想着两件非常确定的事:这绝对是人的尸体,而且埋在这里的时间不会很久。
此外,我想这具尸体弃置于此也绝非偶然。这应该是先遭杀害,才被弃尸。尸体可能会被放在旁边这个大塑胶袋里。这个塑胶袋虽与一般家庭用的无异,而且已被扯破,但我认为它很可能是运尸袋。尸体的头和手脚都不见了,而附近又几乎看不到任何相关的东西。除了一个东西之外。
在这具尸骸的骨盆上,倒插着一根通条。红色的橡胶吸盘紧塞住骨盆口,而通条的木棍则直插入内,就像一支平放的冰棒。由这根通条看来,这宗命案的凶手不但是蓄意谋杀,而且手段凶残,令人不禁毛骨悚然。
我站了起来,环顾四周,由于蹲了太久,膝盖一时拒绝挺直。根据过去经验来看,假如不见的尸块是被动物拖走,通常会拖到相当远的地方;狗会拖到低矮的灌木丛藏着,一般的穴居动物则会将小骨头或牙齿叼到地下洞穴里。我拍拍手上的积物后,便开始观察附近,寻找动物可能行经的路径。
此时,林子里充斥着苍蝇的嗡嗡声响,以及从远处谢布鲁克大道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我的脑海开始浮现以往见过的景象,森林、墓地、尸骸,一幕接一幕,就像老电影断续呈现。我站在那儿,搜寻着,保持高度的警觉。终于,我感到周围似乎有个不寻常的东西,在阴森幽郁的树林中,似乎有一道光线从我眼角闪过,使我猛然转身。但是,什么也没有。我脊背一凉,怀疑刚才到底看到了什么。我继续挥手赶开眼前的小虫子,突然感到越来越冷了。
该死。我继续寻找。林间起了一阵微风,吹动我湿润的头发,也吹动了树叶。此时,我又感觉到那个东西了,仍是一道光影闪过。我仍无法确定那道光影的来源,往前走了几步后便又停下来。什么也没有。真笨,我暗骂自己,这里当然什么也没有。除了苍蝇之外。
然而,就在此时,我发现那个东西了。那个东西在微风轻拂下,不断变幻反射着午后林间的光影。我屏息向那个地方走去,到处查看。在前方一丛黄杨木底下,有一个塑胶袋淹没在金凤花之间。金凤花灿烂的花朵与阴暗的塑胶袋形成了强烈对比。
我走向前方的树丛,细枝和树叶在我脚下劈啪作响。我站好脚步,一手抓住塑胶袋,但是却拖不动。我只好两手握住袋口,使尽力气拉。好不容易,袋子移动了,我隐约可以感觉到里面装的东西。此时,小虫子在我面前纷飞,我的背也湿透了,心脏更是跳得快,就像重金属乐的鼓声一样砰晦响。
我使尽全力将塑胶袋拖出树丛,好让我能检查塑胶袋内的东西。袋子很重,光是这点就足以令人起疑了。事实证明,我的疑虑是对的:当我才稍微解开第一个结,一阵腐败的气味便立即冲出。我屏住气息,快速解开袋口,向内看去。
塑胶袋里,一颗头颅直直地瞪着我。这颗头颅虽已开始腐烂,但由于塑胶袋隔绝小虫的蛀蚀,使得脸部的肌肉仍保留着。不过树林里的温度和湿气已使这张脸完全变型:两只眼睛干枯而紧缩,眼险半垂着;鼻子弯曲,鼻孔塌陷成扁平状;两夹下垂;嘴唇卷缩,微露出一口完好的牙齿。这个人泛青的脸皮,几乎是紧贴着脸骨。压在这颗头下面的,则是一堆已被染成暗红色的卷发;夹杂着从脑部流出来的液体。
我颤抖地把塑胶袋口束起来。我看向那两名工人所在的地方,那个扎马尾的家伙站得比较近,而另一个则躲得远远的,驼着背,把双手插入裤袋里。
我脱下手套,从他们身边经过,迳自离开森林,往停车处走去。他们两个一句话也没吭,默默在我后面,一路沙沙地跟了出来。
格鲁克斯警官斜靠在警车的引擎盖上,虽然看到我向他走近,但姿势一直没变。仍是一副不友善的态度。
“可以借一下无线电吗?”我的态度也很冷。
他双手一撑,挺直身子,走到驾驶座旁,从车窗探头进去把无线电拿出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我。
“是命案。”我说。
他面露惊讶、懊恼的表情。按下通话钮。“是命案。”他用法语对总机说。在一连串例行的拖延、转接、等待后,无线电里终于有了回应。
“我是克劳得尔。”声音有点急躁。
格鲁克斯立刻将对讲机递给我。我报上名后,便报告这里的情况。“这里有一起命案,”我说:“可能是弃尸,死者可能为女性,可能是一起分尸案。你们最好立刻派人来处理。”
无线电那端停顿良久。看来这个“好消息”还没有人知道。
“对不起,请重复一遍!”
我把刚才的话复述一次后,要克劳得尔替我把话转告给在停尸间的拉蒙斯。这一回,就不干考古学家的事了。
说完,我把无线电还给格鲁克斯,他应该全听清楚了。我提醒他,把那两个工人带回答局做一份完整笔录。他听了之后,脸上的表情就像被判了10年、20年监禁的罪犯一样,因为他知道这个周末假期可能就此泡汤。对此,我没有必要同情他,因为我也是如此。这个周末我铁定不能出发旅行了。事实上,当我开过几条街回到我住的地方后,我想,这个案件会让大家鸡飞狗跳,别想有人能好好睡觉了。果然,这件案子后来的发展证明我当时的看法是对的。只是,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们面对的竟然是如此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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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翌日,天气和煦如同前日,若是以往,这必然让我心情愉快。我一向很容易受天气影响,天气好,心情就好;天气不好,心情也跟着低落。但这一天,我的情绪已无关乎天气好坏:早上不到九点,我已经在第四号验尸间里工作。这间验尸间是所里最小的一间,但是通风却异常良好。我常在这里工作,因为我接的尸体多数保存不善。不过,再好的通风设备也没用,抽风机和消毒药水根本无法掩盖腐尸的气味。
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尸体,又是分到第四号验尸间。前一晚,我匆匆吃完晚餐,便又回到发现尸体的地方,直到9点30分,才总算将尸体送进停尸间。现在,这尸骸就装在袋子里,摆放在我右侧这具编号2670号的尸体,在早上会议中决定依循一般程序,由所里五名法医中选派一名,到实验室里进行解剖。我之所以被选上,实则因为这尸体几乎只剩骨头,而仅剽的细微组织部分又腐烂得差不多,已超过一般验尸程序,因此才需要用到我的专业技术。
今天实在很不巧,刚好有一名法医生病请假,使得所里人手不足。到了晚上简直是忙翻天:一个20来岁的年轻人自杀,一对老夫妇陈尸寓所,以及一具在轿车里被烧得难以辨认的尸体。四具尸体,而我得独力完成验尸。
我穿着一身绿色的手术袍、塑胶眼镜及手套,接着抬出昨天那具尸体。目前,尸体的头部己完成清理及照相的步骤。今天早上照过x光之后,便让它泡过沸水,去除头部的腐肉及脑组织,如此我也才能对头盖骨做更详尽的检视。
我仔细检查这尸骸的头发,想从中找到一些纤维或蛛丝马迹。就在我拨开这堆腐烂的发丝时,我忍不住想像:这位死者最后一次梳头发时,心情是喜悦、是沮丧,或是没感觉;是过了快乐的一天,糟糕的一天,还是麻木不仁的一天?
我强压住不胡思乱想,把采下来的样本用塑胶袋装好,准备送去做更详尽的生物显微分析。至于那根通条和装尸体的塑胶袋,已经送到司法科学研究所去采集指纹和体液,搜寻所有和被害人有关的细微证物。
昨天在发现尸体后,警方花了3个小时的时间把命案现场地毯式搜寻了一遍。翻遍了所有的石头和枯树干,结果一无所获,搜索工作一直进行到晚上才收工,但只是徒然浪费时间:没有衣物、没有鞋子、没有珠宝戒指、没有任何个人物品。警方的现场重建小组今天会再回去现场,但我很怀疑他们能有什么新发现。我所面临的情况也一样,这个死尸身上没有任何商标品牌,没有拉链、扣子,没有珠宝项链,没有任何能证明死者身分的东西。这个尸体不但全棵,而且支离破碎,所有和死者有关的东西都被剥除了。
我把尸袋打开,取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淮备做初步的勘验。我得先把死者的四肢和躯干清理干净,才能进行骨骼的分析。凶手虽把整个头都砍下,但至少头骨是完整的,这使得勘验工作容易得多。凶手把头、手、脚和躯干分开装袋,整整齐齐分成四包,轻松地就像丢垃圾一样。我忍住胸中愤怒的情绪,强逼自己专心勘验。
我把这些被肢解的尸块搬到解剖室中央的不锈钢解剖柜上,按照解剖学上的顺序排好。首先,我把躯干摆在解剖柜正中央,胸部朝上。装死者躯干的塑胶袋并没有封得很紧,因此腐烂的情况很严重,骨头上几乎仅剩关节韧带。我注意到这躯干的上脊柱部分不见了,希望待会能发现连接在头颅上。死者躯干里的内脏都烂光了,只剩一点点痕迹。
接下来,我把手臂和双脚都摆上解剖台。死者的四肢并未暴露在阳光下,因此不像躯干那样干燥,还保留相当多腐肉。当我把死者的四肢拿出尸袋后,一些依附在四肢上的浅黄色蛆便开始四处逃窜。蛆只要一见光,就会放弃尸体逃离;它们滚下解剖台,像雨点一样纷纷掉落地面,在我脚边扭曲滚动。我小心躲开,害怕脚踩到它们,这么多年来,我还是无法习惯这些蛆,只能强迫自己不要在意它们。
我抓起写字板,开始填写表格。姓名:不详。验尸日期:1994年6月3日。调察员:路克·克劳得尔、麦可·查博纽,蒙特娄市警局凶案组。
我填上警方笔录编号、太平间编号和解剖室编号,此时,心中又升起一股不平之气,因这不合情理的制度而气愤。被害人的尸体毫无隐私可言,法律制度毫不留情地夺走死者的尊严,正如凶手夺走死者的生命一样。尸体经过处理、细察、拍照,每个步骤都会填上一连串的数字编号。被害人的尸体成为证物之一,也成为一种展示品,毫无掩饰地展示在警察、病理学家、检察官、律师,甚至是新闻记者眼前。编号、拍照、采样、在脚趾上挂上标签。从我一进这行开始,就一直无法接受这种完全不人道的制度。至少,我会给被害人取个名字,而不用编号。
我换了一张表格,继续开始例行的勘验工作。我不想马上把头颅拿出来,因为目前警方只想知道几件事:死者的性别、年龄和人种。
人种是最容易辨认的。死者的头发是红的,皮肤看起来相当白。不过,这也有可能是腐烂造成的结果。虽然我待会才要勘验头颅,但到目前为止,死者是白种人的可能性较高。
我先前就猜死者是女性。这点可由死者柔和的脸部线条和纤细的躯干加以判断。至于死者的长头发,则对判断性别一点帮助也没有。
我检视死者的骨盆,把躯干侧翻起来检视胯骨,死者的胯骨既宽又浅。我把躯干放回原位,检查骨盆最前方的耻骨。耻骨弓起的角度很大,柔和地隆起在骨盆的前端,与胯骨形成明显的三角形。这是典型的女性骨骼。虽然待会我还是得用电脑来做性别分析,但现在就可断言死者是女性。
我拿起一条湿毛巾盖住死者的耻骨,此时,电话响了。突如其来的电话声把我吓了一跳,才让我发觉原来解剖室竞如此安静;或说,原来我是如此紧张。我在满地的蛆之间以之字形的路线向办公桌走去,就像小孩玩跳格子一样。
“我是布兰纳。”我接起电话,把手术眼镜推到头顶上,然后坐下。办公桌上爬上来一只蛆,我用笔把它拨弹开。
“我是克劳得尔。”电话那端的声音说。他是重案组承办这件案子的警官之一。我看着墙上的时钟,现在时刻是10点40分。在我想起他是谁之前,他一直闭口不语,可能以为光是报上名字就够了。
“我现在正在勘验中,”我一说出,电话那端马上传来愉悦的笑声。“我想……”
“是女的吗?”他打断我的话。
“没错。”我看着另一只蛆在桌上爬着,它先把身子弓成新月状,然而完全伸展拉长身体,慢慢朝与我相反的方向爬去。很乖。
“是白人吗?”
“是的。”
“年龄多大?”
“这点我大概得再一个小时后才能告诉你。”
我猜他现在一定马上举起手表看。
“没问题。午餐后我过去找你。”他的言词简明,一直都不像请示,而像是命令。显然他根本不管我下午有没有空。
我挂下电话,回到解剖台前,拿起写字板翻至下一页。年龄:目前只知道她是成人。先前我检查过她的牙齿,智齿已全都长出来了。
我检视死者的双臂。肱骨的形状很完整,看不到被砍断的痕迹。至于手臂的另一端就没有什么用了,手掌自腕部以下的位置都被斩断了。我再检视死者的腿部,左右两根大腿骨的顶端也都相当完整。
这四肢的关节让人有点迷惑。感觉不太像正常腐烂后的样子,而是像生了病,有点模糊。当我把死者的左脚放回解剖台上时,我的心中一片冰冷,那个在树林里的恐怖感觉又回来了。我挥开情绪,勉强让自己专注眼前的问题——年龄。验出死者的年龄。年龄必须大致正确,才能查出死者的身分。如果死者的身分查不出,那么案子也不用办下去了。
我拿起手术刀,从死者膝盖和手肘的关节上刮下一些肌肉组织。剥离的过程很顺利。死者的骨骼看来已经相当成熟,就算用x光测定,也只能证明骨头已完全发育而已。我仔细查看关节组织,并没有看到任何关节炎之类的病变。由此可知,死者是成人,而且一定很年轻。这点和牙齿生长的情况吻合。
但是,这样还是不够精确。克劳得尔要的是更精准的年龄。我继续检查锁骨,锁骨在喉部下方与胸骨相连。虽然右边那根锁骨仍相连,但关节表面已变得十分硬,软骨和韧带都已干掉了。我用剪刀尽可能把皮革化的组织剪下,再用湿布覆盖,然后便倒回头检视骨盆。
我把耻骨上的湿布移开,用手术刀开始慢慢切开连接两条耻骨之间的软骨组织。刚才用湿布覆盖己使它变软,比较好切,但是我仍然花了很长而又无聊的时间才将它切下。当两根耻骨终于分开后,我从骨盆下方刮下一些己干掉的肌肉组织,拿到水槽,把这些耻骨组织浸在水盆里。
接着,我把覆盖在锁骨上的湿布移开,再次努力切割下一些组织。我把一个已装了水的塑胶标本罐放在肋骨旁,然后把锁骨的一端插进罐内。
我瞄了墙上的时钟一眼——12点25分,然后走回办公桌前,脱掉手套,缓缓伸展了一下身子,顿时感到背部一阵疼痛。我把手插在臀部上,做弓身、后仰、旋扭腰部的动作。这些运动虽然不能减轻痛楚,但至少也无大碍。最近我的脊椎已有点受伤,而刚才埋首在解剖台上三个小时,让伤势更加恶化。我拒绝承认这是上了年纪的缘故,就连最近看书报需要戴老花眼镜、体重无端从115磅加到120磅也和年纪完全无关。一点关系也没有。
我一转身,发现丹尼尔技师正从外面的办公室看进来。他的脸突然一阵痉挛,上嘴唇吊起,眼睛也皱成一团。他急忙把身体重量全放在一只脚上,另一只脚翘起,整个人的样子看来就像在沙滩上等待潮水的矶鹬。
“你什么时候要我做x光摄影?”他问。他的眼镜低低地架在鼻梁上,看人的目光似乎是从镜架上方越过,而非透过镜片。
“我三点以前要做完。”我说着,一边把手套剥下来丢进资源回收桶。我突然感到十分饥饿,这才想起我忘了吃早餐,泡好的咖啡也忘在桌子上,早已冷掉变味了。
“没问题。”他往后跳了一步,以一只脚转身,走下楼去了。
我把手术眼镜摘下丢在桌子上,从抽屉里抽出一张白纸,展开盖在尸体上。然后洗了手,换上外出服装,便离开这间位于第十五楼的办公室,出外去吃午餐。我中午很少出去吃饭,但是今天的情况不一样。我需要一点阳光。
克劳得尔果然言出必行。当我在1点30分回到办公室时,他已经在那里等着了。他坐在我办公桌对面,目光全落在我桌上那个拼凑到一半的头骨。一听到我的声音,他便转过身来,但却一语不发。我把外套脱下吊在门后,走过他身旁,在我的座位上坐下。
“你好,克劳得尔先生。”我微笑着说。
“好。”很明显地,他完全不领情。没关系,等着瞧。要耍酷我也不会输给你。
在他面前放了一个档案夹。他伸出一只手放在档案夹上,然后看着我。他的相貌不禁令人联想到鹦鹉。他的脸颊削瘦,鼻子尖得像鸟嘴,从鼻子以下,他的下巴、他的嘴唇、以及鼻翼都自成一连串的V字型。尤其在他偶尔笑起来的时候,嘴唇整个缩进嘴里,使得嘴型的V字更是尖锐。
他叹了口气,看似已对我付出相当大的耐心。我过去不曾和他共事过,但是早已听过这个人的风评。他是那种自认为自己异常聪明的家伙。
“这里有一些疑似被害人的资料,”他说:“每个都有可能,她们全是在最近六个月内失踪的。”
在案发后,我们已讨论过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早上的勘验后,并没有改变当初我对死者死亡时间的推想。我断定她死亡的时间是在三个月内,因此命案发生的时间应该是在今年3月以后。魁北克的冬天很冷,对生物来说很严酷,但却对死者有利,因为尸体会被自然冰冻起来而不会腐烂,也不会招致虫子。如果死者是在去年秋天、在冬天来临前就被弃置在那,袋里的昆虫一定会有受过冬害的迹象。由尸体上的那些昆虫看来,死者在去年遇害的可能性不大。尤其是今年的春天特别暖和,由尸体腐烂程度和其上数量庞大的蛆来看,死者应是在三个月之内遇害的。由尸体上的结缔组织、内脏和大脑的腐烂程度研判,可把死亡时间假定在晚冬到初春之时。
我靠着椅背后仰而坐,看着他,等他继续说下去。要比沉默我也行。他把档案夹打开,用手指一个个点着档案里的名单,而我则在一旁耐心地等着。
他从档案夹里挑出一张表格,念出人名:“米雅·威德。”他停了一下,往下查阅表格上的资料。“1994年4月4日失踪。”他又稍停顿。“女性,白人。”这会停得更久了。“出生日期:1948年8月17日。”
我们同时在心里换算这个人的年龄——45岁。
“在可能。”我说,以手势要他继续看下一个。
他把这张表格放在桌上一旁,接着念下一张。“苏兰·雷格。是她丈夫报案说她失踪。”他略作停顿,一口气念出这个人的资料。“1994年5月2日失踪,女性,白人,出生日期:1948年8月17日。”
“不可能。”我摇摇头。“太老了。”
他把这张表格压在档案夹底下,然后继续看下一张。“伊莉莎白·康诺,1994年4月1日失踪,女性,白人,出生日期:197I年1月15日。”
“23岁,没错。”我轻轻点个头。“有可能。”他把这张表放在桌上。
“苏珊娜·圣皮尔,女性,1994年3月后失踪。”当他念资料的时候,嘴唇不停地呕动着。“从学校回家的路上失踪。”他又停住了,自己计算这个人的年龄。“16岁!老天!”
我又摇摇头。“太年轻了,死者又不是小孩。”
他皱着眉头,抽出最后一张表格。“伊娃莲·封丹,女性,33岁,今年3月28日失踪。哩,她是因努伊特人。”
“应该不可能。”我说。我想那具尸体不会是印第安人。
“就这些了。”他说。摆在桌子上的只有两张表格。米雅·威德,45岁;伊莉莎白·康诺,23岁。这两个人之中也许有一个人正躺在楼下的第四号解剖室。克劳得尔看着我,扬起的眉毛向中央聚集,形成另一个V字,但是这个V字是倒过来的。
“她到底多大年纪?”他有点不耐烦地问。
“我们到楼下去看。”我想,也该让他尝尝与尸体共舞的滋味。
这对他似乎很残忍,但我就是忍不住想这么做。我知道克劳得尔一向最怕进解剖室,我就是要让他不舒服。一时之间,他的表情像掉进陷阱似的。我暗自发笑,抓起吊在门后的绿色手术服装,迳自往电梯走去。他跟着进了电梯,然而在电梯下降的过程中,他却一语不发,看起来就像是要进医院检查摄护腺。克劳得尔很少进这个电梯,因为这电梯只通往停尸间。
这具尸体仍保持和我离开时一样的状态。我戴上手套,掀开盖在尸体上的白纸。从眼角余光中,我看见克劳得尔正僵在门口。他只踏进来一小步,勉强可说他已站在解剖室内。他的目光看向解剖室里的柜子,看着玻璃柜里的瓶瓶罐罐,看着各式各样的解剖工具,但他就是不敢直视尸体。我看过尸体的照片,从照片上看来一点也不恐怖。距离太远了,血液和血块都看不清楚。对刑警来说,要破解命案之谜就像考试一样。刑警的专长便是寻找线索、抽丝剥茧、解开谜题。然而,要直接面对解剖台上的尸体,却完全是另一回事。尽管现在克劳得尔心里害怕得要命,在我面前却得努力做出冷静的样子。
我把浸在水中的耻骨捞起来,轻轻将它分开,然后用探针探弄覆盖住右耻骨表面的胶状物质。胶状物质剥离后,底下的骨头便露出几道平行的凹痕。这根坚硬而细长的骨头形成骨盆的最外缘,和左边的耻骨以胶质物相连。
克劳得尔仍站在门边。我把从尸体身上刮下的骨盆组织拿到灯光下,拉出灯臂对着自己,然后按下开关,把荧光灯打在骨头上。透过放大镜,一些肉眼看不到的细节都出现了。我看着那块弯曲的胯骨,发现了我想要的答案。
“克劳得尔先生,”我头也不回地说:“过来看这个。”
他走到我身后,我让开了些,不要挡住他的视线。我指着胯骨上部边缘的不规则状部分给他看。
我放下骨盆,他虽仍盯着它看,但不敢动它。我回到解剖台前,继续检查锁骨,验证我刚才的发现是否正确。我把泡在水中的锁骨抽出来,开始切开组织。当我能看到关节部分时,我以手势示意克劳得尔过来帮忙。我一言不发指着锁骨的另一端,它的表面相当粗糙,像耻骨表面一样。一个小小的椎间盘附在中央,它的边缘明显而没有毁损。
“如何?”克劳得尔问。他的前额已冒出汗珠,看得出他是在强忍紧张,装出英雄气概。
“她很年轻,大概20岁出头。”
我可以解释这些骨头如何透露年龄的讯息,但是他一定不会想听,所以我也懒得提。我的手套上黏上一小团软骨,我把它拍掉,摊平手掌,像个乞丐一样。克劳得尔和我保持相当远的距离,好像我染上伊波拉病毒似的。他虽然注视着我,但眼神却透露他现在正在心里暗自回想,寻找和尸体年龄吻合的人选。
“伊莉莎白!”他肯定地说,一点也没有询问我的意思。
我点点头。唯一可能的就是伊莉莎白·康诺。今年23岁。
“我想要一份死者的齿模报告。”他说。
我又点点头。
“死亡原因呢?”他问。
“目前还不得而知,”我说:“我得看过x光照片,或把骨头清理干净再检查,之后才能知道。”
我把话说完,他便离开了,连一句再见也没说。我也不指望他说,他能离开我就很高兴了。
我剥下手套丢掉,走出解剖室。我一面脱下手术服,一面对丹尼尔说话。我告诉他今天的工作已经结束,他可以把尸体送去拍x光照片了,正面侧面都要拍,尤其是头盖骨部分。在上楼时,我在组织学研究室前停下,告诉里面的技师长但尼斯可以把尸体拿去清洗了。我还特别请他小心,因为这次是件分尸案。其实,提醒也是多余的,这里没有人比但尼斯更会照料尸体。两天后我就可以看到干净完整的头盖骨了。
我利用下午的空闲时光,继续拼凑桌上的头盖骨。虽然残缺不全,但是己足够用来辨识死者的身分了。这个家伙再也不能开装满丙烷的油罐车了。
回到家后,先前在陈尸处出现的那个不祥预感又回来了。一整天下来,我都不去想它,刻意把这个忧虑封锁起来,让自己专心一意,好能进行被害者尸体的查验工作和拼凑那个卡车司机的头盖骨。现在我已完全自由了,可以开始思想,开始忧虑。我一把车子开进车库,关掉收音机,这些烦心的事情便开始涌现。音乐一停,忧虑便窜了上来。现在不行!我对自己说。晚点才发作,至少也得吃完晚餐再说。
我走进公寓,听见安全系统的警示声,让人心安不少。我把公事包先放在一进门的地方,随即关上大门,走向街角处的黎巴嫩餐厅,点了一份我最爱的烤羊肉大餐外带。这是我喜欢住在城里的原因,离我住的地方不到一个街区,就可以吃到世界各国名菜。至于我的体重……哎,就先别提了。
在收银台左侧的架子上放了许多瓶红酒。我的酒瘾又犯了,每当我看到这些酒,就会有千百个冲动想尝滋味。我记得红酒的口感、香气、甘美和微酸的感觉。我记得红酒在体内燃起的暖意,由内至外,徐徐发散。酒能让我手舞足蹈,在黑暗中燃起希望的火炬。酒能让我充满活力,让我无所畏惧。没错,以现在的情况,正是需要酒的时候……我在开什么玩笑?我不能停在这里,这是谁摆的陷阱?我赶紧离开酒架前,不让红酒进入我的视线。不行,酒的愉悦只是一时的,付出的代价却相当昂贵。我已经戒酒6年了,绝对不可以前功尽弃。
我提着食物回家,与我一起共进晚餐的,只有我的猫儿博蒂和蒙特娄的景色。猫儿睡了,蜷缩在我的腿上,发出咕噜噜舒服的声音。当我洗完长长的一个热水澡,躺在床上时已经10点30分了。在黑暗寂静中,我已无法再压抑思绪。就像细胞一个个都发了狂似的,杂乱的思绪如排山倒海而来,逼迫我的意识非得正视这些问题,坚持要我思考。我想起另一起谋杀案,同样是年轻女孩被残忍分尸。我清清楚楚地一寸寸看过她的尸体,心中仍存在那时勘验她尸骨时的感觉。她的名字叫茜儿·托提尔,年纪只有16岁。她被人勒死、痛殴、头被砍断,身体也被肢解装在塑胶袋内,过了一年才被人发现。
时间己晚了,但是我的脑子仍不肯休息。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不容易才得以入睡。整个周末晚上,那些尸体的数字编号不停在我脑海里跳跃,像幽灵一样,紧紧纠缠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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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戈碧的声音从机场的扩音器里传来,催促我赶快登机。我拖着一个巨大无比的行李箱,在机场的空桥上动弹不得。在我后面的旅客已很不耐烦,但是没有人过来帮我的忙。我看见凯蒂站在头等舱旅客的行列中,正往我这儿看,身上穿着她高中毕业典礼时所穿的黄绿色丝质洋装。她后来告诉我说她不喜欢这件衣服,有点后悔选择穿它。她为什么又穿这件洋装?她应该穿她最喜欢的那件碎花图案的洋装才对。还有,为什么戈碧会在机场工作,而不是在大学教书?她的声音透过扩音器,越来越大声,越来越刺耳。
我坐起来。现在是星期一上午7点30分。窗外光线正亮着,但受到窗帘阻挡,透进来的却很少。
戈碧的声音仍持续着。“……我待会可能没时间打给你,所以想看看人起来了没有。反正,我要问你关于……”
“喂!”我拿起电话,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太虚弱。对方说到一半的话被我打断了。
“唐普?是你吗?”
我点点头。
“我吵醒你了吗?”
“没错。”我头脑还有点昏沉,无法机智答她的问题。
“抱歉。要我晚点再打吗?”
“不、不,我醒了。”我坚持说下去,省得待会又接一次电话。
“你也该醒了,宝贝,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对了,关于晚上的事,我们能不能……”一阵高频刺耳的尖鸣声打断她的话。
“稍待一下,我得先把答录机关掉。”我放下话筒,走到客厅,答录机上的红灯正在闪耀着。我关掉答录机,拿起客厅里的无线电话,回到卧房把里面的电话挂上。
“好了。”现在我已经完全醒了,而且极想喝咖啡。于是我便迳往厨房走去。
“我打电话来是要问你晚上的事。”她的声音有点冷淡。这不能怪她。她快等了五分钟了,就是无法好好把话讲完。
“戈碧,很对不起。我整个周末都在看学生的报告,结果太晚睡了。我睡得太熟,连电话声都没有听见。”我终于完全清醒了。“你刚才要说什么事?”
“是晚上的事。我们不是约好7点吗?我想改成7点半好不好?这些研究计划让我鸡飞狗跳,可能要忙一整天。”
“没问题,改晚一点对我也比较方便。”我用脖子把电话夹在肩上,伸手打开橱柜,拿出咖啡豆罐,舀了三汤匙到研磨机里。
“要我去载你吗?”她问。
“随你高兴,我也可以自己开车去。问题是,我们要去哪里?”我本来想打开研磨机,但是戈碧的声音已经够不清楚了,再打开机器伯什么也听不见了。
话筒那端一阵沉默。我能想见她现在正摸着鼻环,思考要去哪里玩的样子。也许她今天挂的是饰钉,而不是鼻环。在她刚穿好鼻洞挂上鼻环时,我一直无法好好专心和她说话,注意力老是放在她的鼻环上,想像这样做得承受多少痛苦。不过,后来我就习以为常了。
“今晚一定要好好玩一下,”她说:“我们找个地方吃露天大餐如何?到亚瑟王餐厅或圣旦尼斯餐厅?”
“很好,”我说:“我想,没有理由要你来载我。晚上7点30分我会准时出现。不过,你能不能再想想别的餐厅,最好带点异国风味的。”
这样直截了当地对话听来很刺耳,然而这却是我们两人习惯的对话方式。这个城市她比我熟,选择餐厅的任务当然是交给她处理。
“好吧,那就晚上见了。”她用法语说。
“晚上见。”我跟着她把这句法文说了一遍。她说完便把电话挂了,这使我有点惊讶,又有点松了口气。每次她打来都会讲个不停,我经常得想一些借口来结束谈话。但是这次却不用了。
在我和戈碧之间,电话一直是我们用来联系的热线。除了她之外,我从来不会和别人讲这么久的电话。这种模式很早就已经开始。在研究所时期,和她聊天总能让我松弛紧绷的心情;在我女儿凯蒂出生后,无论是喂奶、洗澡或在婴儿床里睡觉,都能让我在电话里兴奋地和戈碧讲上几个小时。有时我们也会分享新发现的好书,讨论目前所教的课业、学校里的教授、学生。我们几乎无所不谈,彼此都把这当成日常严肃生活中的一个小小调剂。
最近十年来,这个模式已有一点点改变,最近我们已比较少用电话聊天。不管是聚在一起或分离,我们都会为彼此的状况忧愁或快乐。是戈碧帮助我走过那段酗酒的日子,让我不再靠酒精的力量来为生命添加色彩。是我帮助戈碧走过那段情感波折的岁月,让她无论是在热恋、吵架或分手时,有一个能够倾诉的对象。
咖啡煮好后,我把它端到餐厅的玻璃桌上,脑海里仍不断出现戈碧的影像。每次一想到她,我便不自觉微笑起来。在学校里的戈碧、在难过时的戈碧、在恶作剧时的戈碧。她很早以前就自认自己不是美女,因此从不刻意减肥或把肤色晒黑。她不刮腿毛,也不刮腋毛。戈碧就是戈碧;来自魁北克托罗斯河畔的戈碧;母亲是法国人,父亲是英国人,全名是戈碧尔蕾·马库利的戈碧。
在研究所时代,我们就已经很要好。她痛恨自然人类学,而那正是我的专长;我讨厌人种学,而那却是她的最爱。当我们离开西北大学后,我前往北卡罗来纳州,而她则回魁北克。那些年来,我们见面的次数不多,全是靠电话维系情感。由于戈碧的缘故,我才得以在1990年在麦卡基尔大学获得客座教授职务。在我开始兼职担任验尸工作,并且继续在北卡罗来纳州的工作时,每隔六周便来回两地跑。去年我才正式结束北卡罗来纳州大学的教职工作,回到蒙特娄担任全职工作。我很想念戈碧,并且享受这全新的友谊关系。
答录机上闪烁的红灯吸引了我的注意。在戈碧之前,好像还有别人打来过。我把答录机设定为铃响四声后自动录音,没想到四声的铃响和留言居然叫不醒我。我按下答录机上的播放键,录音带自动回转,然后开始放音。答录机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发出哗一短声后,便放出戈碧录了一半的留言。还好,只有一通电话。我把签录机倒回最前面,然后换装出门上班。
法医研究所坐落在魁北克省警察局大楼内,和司法科学研究所共用第15层楼的办公室。司法科学研究所专门研究犯罪行为,和我们一样是司法部最高的科学技术单位。在这栋大楼从4楼以上的3层楼都是一间间像监狱一样的小房间。一些等待被解剖化验的尸体,就全都存放这里。至于省警局则占用了剩下的八个楼层。
这样的安排有其好处,相关的部门全都在一起。如果我需要像化验报告或泥土化验资料,只要走过几个回廊和楼梯便可轻易取得。然而,坏处就是大家都离得太近,很容易就被人找到。承办案件的刑警们若需要什么测试报告,都能马上到办公室来找我们。
当我一踏进办公室,克劳得尔已在那里等着我了。他带来一个棕色的公文封,手掌轻轻在上面拍打着。
“我拿到牙齿齿模的资料了。”他语带兴奋地说,开始动手拆开信封,样子就像要揭晓诺贝尔奖的得主。
“我自己来拆。”
他念出公文封外的签名。“纳格元医生。他在罗斯蒙开业。我本来可以更早来的,但是他的秘书却笨手笨脚;—拖了我的时间。”
“要喝咖啡吗?”我问。我虽然没见过纳格元医生的秘书,但是我相当同情她。才一大早就被克劳得尔警官骚扰。
他嘴巴微张,不知道是想或不想喝咖啡。在这时候,马克·柏格诺从转角处走来,似乎没注意到我4们两个己在这里,他大步走过一间间办公室的深黑色房门,然后停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弓着腿,把公事包放在大腿上。他的动作让我联想到空手道蹲马步的招式。他保持这个姿势,把公事包打开,翻着里面的物品,而后取出一把钥匙。
“马克?”我喊道。
他大吃一惊,猛然把公事包关上,整个人跳了起来。
“高级动作哦。”我说,忍着不笑出来。
“好说。”他看着我和克劳得尔,左手提着公事包,右手则拿着钥匙。
马克·柏格诺这个人,全身上下都很特别,总能让人一眼便认出来。在他十五六岁的时候,他的脊椎开始前屈,背部微驼。他的头发微卷,脑袋中央部分的头发已完全脱落,光滑的头皮在日光灯照射下闪耀着白光。他的眼镜永远是脏今今地,镜片上还有一点一点的污渍。他总是眯着眼看人,然而在看到钞票时却张大眼睛。这个家伙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卡通人物,而不是法定的牙科专家。
“克劳得尔先生带来了伊莉莎白的牙齿记录。”我指着眼前的这位警官说。克劳得尔举起公文封,证明我所言不虚。
伯格诺一点反应也没有,他的小眼睛隔着模糊的镜片,正茫然地望着我们。他看起来就像一枝蒲公英,尽管长得很高,但躯干却十分细小,头上还有根根白毛。我发现他根本不知道这个案子。
伯格诺是法医办公室所聘雇的兼职顾问,在这里,每个领域都有特聘的专家,有神经生理学专家、放射线医学专家、微生物学专家,还有牙医学专家。他通常一个星期只来办公室一次,其余时间都在一间私人诊所执业。他上个星期刚好没来,所以不知道这个案子。
我向他简述案情。“上星期有工人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一具尸骨。皮尔·拉蒙斯原本以为是古人的丧葬遗迹,所以叫我去勘验,结果它不是。”
他把公事包放下,听我继续说下去。
“我发现一具无名尸,是被肢解后弃尸的,命案发生时间可能在好几个月前。被害人是女性,白人,年纪大约20出头。”
克劳得尔手拍公文封的速度加快了,而后又停下来看了一下手表。他清了清喉咙,表现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伯格诺看了他一眼,然后又望向我。我继续说下去。
“克劳得尔先生和我已把最有可能是死者的人找出来了,个人资料吻合,失踪的时间也近似。他已经跑去把这个人的牙齿治疗记录调出来了,她的牙齿是罗斯蒙的纳格元医生主治的,你认识这个人吗?”
伯格诺摇摇头,伸出他又长又细的手。“很好,”他说:“把资料给我吧,我待会就来比对。但尼斯把x光片拍好了吗?”
“我请丹尼尔做的,”我说:“应该都放在你桌上了。”
他打开办公室的门锁,克劳得尔跟在他后面进去。我从外头看到他桌上已摆着一个棕色的公文封。伯格诺拿起公文封,核对案件编号。我站在那儿,看见克劳得尔在伯格诺的办公室里东张西望,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
“克劳得尔先生,你一个小时后再打电话来问结果就行了,现在请你出去。”伯格诺毫不客气地说。
克劳得尔警官正站在办公室中央,正想开口说话。他抿起嘴唇,硬生生把话吞回去,然后整理一下领带,把腰上的手铐扶正,便调头离开了。我看在眼里,差点就笑了出来。伯格诺在工作的时候,是绝对不容许任何警官在旁窥探的。这是他的习惯,而克劳得尔今天算是得到教训了。
伯格诺把头探出办公室。“要进来坐吗?”他问我。
“好呀,”我说:“你要喝咖啡吗?”今天进办公室后还没喝到咖啡。我们经常为对方煮咖啡,轮流走到位于办公室另一侧的厨房去端咖啡。
“好哇。”他把马克杯递给我。“我先弄这些东西。”
我回办公室拿了自己的马克杯,便沿着长廊往厨房走去。他邀请我进他办公室坐坐,让我觉得十分高兴。我们经常合作,一些像分尸、焚尸、木乃伊化或仅剩白骨的尸体,只要是用一般方法不能查验出死者身分的,就会交由我们处理。我一直觉得和他共事很愉快,显然他也是这么想。
当我把咖啡端回来时,他已经把两张x光片挂在看片灯座上。这两张x光片各显示一部分颚部结构,牙齿的部分是白的,其余则是一片漆黑的空洞。我想起第一次在树林里看到这剔牙齿的情景,这剔牙齿的形状完整无理,和周遭已烂得令人毛骨悚然的脸形成极强烈的对比。不过,现在透过x光片,看起来感觉好多了。这是处理过后的成果。两排牙齿整整齐齐排列着,已准备好接受调查。
伯格诺把从牙科医师那里拿回来的X光片放在右边,把从尸体上拍下来的片子放在左边。他用细长骨瘦的手指在两张x光片上轻轻点着,一个地方接着一个地方,而后调整X光片的位置角度,使这两张并排在一起的x光片朝同一个方向摆着。
他仔细比较这两张x光片,看来各方面均十分雷同。两张x光片都有缺牙齿,齿根发育皆已完成。从牙槽的轮廓弧度看来,左右两张x光片几乎一模一样。但最值得注意的,就是x光片上透出的白色光点,这是补过牙齿的痕迹。无论怎么比较,这两张x光片就像是翻拍出来的一样。
经过冗长的比对检视后,伯格诺从右边的x光片选了一小块区域,与从尸体拍下来的x光片重叠在一起。他标示出的是臼齿部分,两张x光片几乎是完美地重叠在一起。他转身看着我。
“没错,是同一个人。”他用法文说,身子往前倾,一只手肘支在桌上。“当然,正式报告还得等我看完病历纪录后才会出来。”他伸手拿起咖啡。他除了彻底比对x光片外,还会把疑似被害人的病历资料仔细看过。不过,他现在就已经相当肯定了。死者就是伊莉莎白·康诺。
还好,我不必去面对死者的父母、丈夫、爱人或孩子。我曾参加过这种会议,看过他们的表情。他们总流露出哀求的眼神:一定是你们搞错了,是一场恶梦,是有人开玩笑,根本不是事实……最后,当他们不得不接受事实时,他们的世界也在那接受事实的千分之一秒开始整个改变了。
“马克,谢谢你马上帮我检验。”我说。
“要是每个案子都那么容易比对就好了。”他小吸一口咖啡,一脸痛苦地摇摇头。
“你要我去把克劳得尔搞定吗?”我尽量不在话里露出厌恶的口吻,但显然没有成功。他对我会心一笑。
“我知道你一定能把克劳得尔搞定。”
“好吧,”我说:“反正,他正需要一位驯兽师。”
他大笑起来。直到我走回办公室,仍能听见他的笑声。
我祖母总是说,不管是谁,每个人身上都有优点。“只要用心看,你就会发现,每个人都有好的一面。”她老是以柔细的腔调说。奶奶,你要是遇到克劳得尔,就不会这样说了。
克劳得尔的优点就是行动快速。才15分钟不到,他就回来了。
他闯进伯格诺的办公室,我隔着墙壁听见他们两人在大呼小叫,还好几次提起我的名字。伯格诺叫克劳得尔来找我,然而克劳得尔却觉得太费事。他只想知道结果,而现在却又得来找我。因此,当几秒后克劳得尔出现在我办公室门口时,果然铁青着一张脸。
这次我们两人都不打招呼了。他就在门边站着。
“没错,”我说:“就是伊莉莎白。”
他皱了皱眉,但我看见他眼神透露出的兴奋。他有被害人的身分了,可以马上展开调查。我想,他对死者一点感觉也没有,或说,对他而言,这就像一场游戏。找出坏鬼,解开谜题。我曾听过警探对尸体的挖苦、评论和开玩笑。对有些警探而言,这是转移压力的一种方法,是一种自我保护的系统,好坏他们能面对凶残的屠杀场面,算是黑色笑话的一种。但是有少数警探,就对死者极漠视,更别提尊重这两个字了。我想,克劳得尔警官就是属于后者。
我瞪了他几秒钟,直到外头一阵电话铃声响起。虽然我真的不喜欢他,但又很在意他对于我的看法。我希望他能肯定我,希望他喜欢我,我希望大家都能接受我,视我为群体中的一份子。
此时,过去教我心理学的兰蒂教授所说过的话,又闪过我的脑海。
“唐普,”她这样说:“由于你小时候父亲老是酗酒,从来就不关心你,因此你很渴望得到父爱;等你长大后,这种对父爱的渴望转移到他人身上,所以你会有想讨好所有人的性格。”
她精确地找出了我的问题,却无法帮我纠正,我必须自己改善。偶尔我也会纠正过,使得一些人一见到我就头痛。现在我和克劳得尔的关系尚未恶化,我知道自己正避免任何冲突。
我深吸呼一下,尽可能小心说话,以免激怒了他。
“克劳得尔先生,你有没有觉得这件谋杀案和两年前的一个案子很像?”
他仍站在门口,紧抿着嘴唇,脖子开始渐渐涨红,慢慢扩散至整个脸部。
“什么案子?”他冷冷地说,尽力保持平静。
“茜儿·托提尔的命案啊,”我说道:“她在1993年10月遇害,尸体被肢解、斩断头部、取出内脏。”我直盯着他说:“而且她的遗骸也是被装在塑胶垃圾袋里。”
他举起双手,在嘴唇前交握,十指相叠,紧托住嘴唇。从他制服里,手铐互撞发出清脆响声。他瞪大眼睛看着我。
“布兰纳小姐,”他刻意把英文讲得字正腔圆:“你应该专注自己的专业领域才对,我们自己会找出辖区里所有犯罪的线索。这两件案子根本就不一样。”
我不理他轻视的态度,继续说道:“被害人都是女性,都是在最近一年内遭杀害。尸体都是残缺不全,并且……”
他再也克制不住情绪了,脾气终于爆发,破口对我吼道。
“神经病!”他用法文骂道。“你太……”
他紧缩嘴唇,把快到嘴边的脏话吞了回去。很明显地,他正再度努力控制自己,恢复冷静的态度。
“你大概反应过度了吧?”
“你自己想想吧。”我不屑地说。我起身把办公室的门关上,整个人因愤怒而颤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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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坐在蒸气室里流汗的感觉应该不错,像个绿花椰菜一样。但这只是我的想像。那天我气了一天,健身房并不符合我的期望。运动虽让我稍微消了气,但还是感到心烦意乱。刚才我随着健身房的音乐,把地板当成克劳得尔,用力地踩着。克劳得尔果然是混蛋。猪头、智障,这两个字眼最适合他了。我虽然觉得这两件案子有关系,但就仅止于此。我脑子里一点头绪也没有,根本无法把杀人凶手揪出来。伊莉莎白·康诺、茵儿·托提尔,这两个名字不断在我脑中盘旋,就像在餐盘里滚动的豌豆。
我换了一条毛巾,让脑子重新回想一下今天的事件。克劳得尔离开后,我去找但尼斯,看伊莉莎白的骨骼处理好没有。我要一寸一寸检查,找出死者曾受过的伤害。不管是挫伤、割伤,什么伤都不能放过。然而,被害人尸体被切割的方式让我感到有些困惑。我得再仔细看那些被肢解处的切口。然而,处理尸体有—定的程序,被害人的骨骼得等到明天才会处理好。
接着我到档案室去,找出茜儿的案情资料。我花一整个下午研读警方笔录、验尸报告、毒物报告和相片。在我脑海中,一直有东西挥之不去、纠缠不休,坚持这两件案子有所关联。不需回想,上件案子的细节便自动浮现。然而,使我不由自主地把这两名被害人串连在一起的,除了同样是袋尸命案外,似乎还有别的原因。我想找出这两件案子的关联。
我拿起毛巾,擦拭脸上的汗水。我指尖的皮肤已开始起皱,显然我无法在蒸气室里待太久。尽管广告宣传蒸气浴的效果很好,但我最多只能待20分钟。其实5分钟就够了。
茵儿·托提尔是在我开始全职工作的那年秋天遇害的,至今不到一年,年仅16岁。今天下午,我把验尸照片散放在办公桌上,但其实我根本就不需要这些照片。她尸体的样子我仍记得清清楚楚,记得她被送进法医停尸间那天的每一个细节。
那是去年的10月22日,法医室正好举办狂欢派对。那天是星期一,所有员工齐聚在会议室里,喝酒狂欢,这是我们每年秋天的传统。
当所有人都在会议室里时,我注意到拉蒙斯一个人在讲电话。他举起一只手遮住空着的耳朵,阻隔派对的噪音。我一直看着他。当他挂下电话,目光把会议室里的人都扫过一遍,随后停在我身上,招手要我过去。他还把伯格诺也一起叫来,然后告诉我们刚才电话里的消息。他说,在5分钟前,楼下的停尸间送进来一具尸体。死者是一位年轻女孩,身上有被痛殴的痕迹,并且被分尸成数块。由于死者身上没有任何身分证明,因此他要伯格诺去勘验死者的牙齿,要我去检视死者骨头上的刀痕。
解剖室的氛围和楼上的欢乐气息形成极强烈的对比。两个警察站得离尸体远远的,一个制服警员拿着相机在一旁拍照。技工一语不发地把尸体搬上解剖台,一旁的警探也沉默着,面色相当凝重。这次没有人敢开玩笑,解剖室里唯一的声音,就是照相机拍摄解剖台上尸体的快门喀嚓声。
死者被肢解的尸块摆上验尸台,按照人形摆放着。摆放的位置都对,但是由于失去连接点,角度有点偏颇,使得死者看起来就像可让孩子任意扭曲的玩具洋娃娃。只不过,这洋娃娃的样子令人毛骨悚然。
她的头部被从脖子上处部分切断,切口的肌肉如罂粟般红。伤口附近苍白的皮肤稍稍卷起,像是不敢接触那腥红鲜活的肌肉。她的眼睛半张,右边鼻孔仍残留着干涸的血痕;金黄色的长发,如今湿漉漉地贴着头皮。
她的身体自腰部被一分为二,上半部的手肘弯曲,双手曾被反缚起来,成为典型的入殓姿态。她的右手仍依附着躯干,未被完全砍断,在切口部位的乳白色的肌腱突了出来,像一条断掉的电线。显然凶手砍第二次便成功了。技工把她的左手臂摆在头部旁边,与身体分离;手掌上的五根手指弯曲着,像一只大蜘蛛的脚,令人不寒而栗。
她的胸前被纵长地切开,从咽喉直到腹部。她的双乳垂在肋骨两旁,重量把切口的肌肉左右拉开。身体下半部是从腰部一直到膝盖,两只小腿并排摆在原来的位置上。由于失去膝盖关节的连系,摆在解剖台上的这两条小腿往外侧倒,脚趾头指向左右两侧。
在触目惊心下,我注意到她的脚趾甲涂了粉红色的指甲油。这个女性的相同点引发我心里的伤痛,很想拿白布把她盖起来,尖叫要所有人不要再骚扰她。然而,我却只能站在这里看着,等着对她再次侵犯。
就算我闭上眼睛,也能看见她头上锯齿状的伤痕,这显然是被钝器打伤的。我还记得她颈部的瘀青位置、仍能想见她眼球出血的情况。她眼球上有小微血管破裂的血痕,这是颈静脉受到强大压力下的结果,这是被勒死的人典型的症状。
我一想到她的悲惨遭遇,便让我感到一阵心惊。这个小女孩,是她母亲怀胎十月所生,在细心养育下长大,曾参加过女童军,去过夏令营,上过主日学。她的早逝使我满心伤痛,她还有许多未参加的舞会,还有许多未喝的美酒。我们自认为是文明社会中的一员,是20世纪最后10年的北美人,我们誓言旦旦要让所有人都过得幸福快乐。然而,她却只活了16年。
我擦掉脸上的汗水,把湿漉漉头发往后拨,停止思考,不再想解剖室里的伤痛记忆。然而,那些景象却在心里渐渐融化,使我无法把它们从自己的思绪里分离,像有生命一样。我一直怀疑,我有许多童年的回忆其实是从老相片看来的。相片混入记忆中,产生一种模糊的回忆,影响了现实中的我。然而,相片也许是回忆过往的最佳方式。至少,我们很少在悲伤的时候拍照片。
蒸气室的门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她对我笑了笑,点点头,解开浴巾在我左边的椅子上坐下。我拿起毛巾,起身向淋浴室走去。
博蒂一直等着我回家。当我进门时,它便在玄关看着我,白色的软毛在黑色的大理石地板上泛着柔和的光泽。它看起来似乎有点烦躁?难道它也体会到我的情绪?也许是我多想了。我检视它的食盆,猫食已经快没了。我觉得很惭愧,连忙把食盆装满。博蒂看我把食物装满,便满意地走开。它眯呜两声,翻滚了几下,便轻易地睡着了。它的要求并不多,而且非常容易满足。
离和戈碧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个小时,所以我先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上完健身房和蒸气浴,使我整个人都快虚脱了。不过,完全发泄精力是它们的好处。我现在觉得很轻松,心理的状况不算,至少在生理上是如此。在过去这种时刻,我一定会想喝杯酒。
傍晚的阳光照进屋内,透过米白色的窗帘,屋内呈现一片柔和的光彩。这是我最喜欢这栋公寓的地方,在紧张现实的世界里,这里是我最爱的宁静港。
我住的公寓位在一楼,是这座U型建筑中的一栋,三排楼房围起来的区域,是共有的中庭花园。每排房舍每层只有一户人家,这样可以不受到邻居的干扰。在我的客厅里,有一扇法式落地窗可打开通往花园。在这扇门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小门,通往我自己的小花园。在城市里,这个花朵绿草繁茂的花园就像一颗罕有的珍珠,过去我从来没有想过我竟然能拥有像这样的花园。
一开始,我有点犹豫这么大的房子该不该一个人住。我从未独居过。大学毕业后我便回家,而后嫁给被得,生养凯蒂,从未一个人独占整栋房子。结果证明,我根本不必担心,而且还非常喜爱这样的生活。
一阵电话铃声把我从半梦半醒间拉回现实,我在头痛昏沉中接起电话。话筒传来的却是电脑语音,是卖墓地的推销电话。
“可恶!”我边骂着,边把脚伸下地板,从沙发上坐起。这就是一个人独居的缺点。
另一个缺点是和我女儿分隔太远。一想到她,我便拨电话过去。铃声才响了一次,她就接起电话。
“妈,你好吗?很高兴你打电话来,但是我现在不能和你说太久,线上还有另一通电话在等着,我晚点再和你联络,好吗?”我笑了。这个凯蒂。她总是那么忙碌爱玩。
“没关系,反正我也没什么事,只是想和你打声招呼而已。晚上我要和戈碧去吃饭,明天再和你联络好了。”
“好,代我亲戈碧阿姨一下。对了,你不是很重视我的法文成绩吗?我今天考了一个A。”
“很好,”我笑着说:“明天再和你聊吧。”
20分钟后,我已把车子停在戈碧的屋子前。她屋子对面竟然奇迹似地有一个空车位。我把引擎熄火,下车。
戈碧住在圣路易广场旁,这个可爱的广场位于圣罗伦街和圣丹尼斯街间。在广场四周围绕着许多房子,这些房台的造型皆不相同,家家户户的树篱也别具特色,颇有旧日建筑的遗风。这些屋主把房子漆得五颜六色,在院子里种满茂密的夏日花朵,使这个地方看起来就像迪士尼卡通里的景致。
广场上弥漫着一股特殊的气味,从广场中央的喷水池传来,有点像郁金香的味道。喷水池周围有铁制的栏杆,约膝盖高,上面饰有长钉和精美花边,把水池和四周的房舍给区隔开来。这里的房台很像维多利亚式的建筑,风姿绰约而不失端庄,显然在肇建之时费了一番心力。走在这里,我感到十分舒服,觉得像这样优美的居家环境确实能放松忙碌一天后的心情。
我看着戈碧的房子。它矗立在广场北边,从亨利茱丽叶街数过来第三幢。凯蒂曾说这幢房子很俗气,就像那件我们不愿意在新春派对上穿的晚礼服。看来她的建筑师也无法阻止戈碧疯狂的想法,只好把她的点子融进设计图中。
这栋房子有三层楼,外观是棕色的石材。在一楼有往外凸出的大窗台,屋顶上方盖成六角形的塔楼。塔楼上铺有椭圆形磁砖,使塔楼看起来就像美人鱼的尾巴。塔楼上还开了一扇摩尔式的窗户,还用雕花铁栏杆做为装饰。房屋的基部是方形的,但上部却逐渐骤升为圆宫形。房子里每一扇木门都雕花刻饰。在一楼的凸窗左边,一个铁栏杆从一楼直通到二楼的走廊,栏杆所雕的花纹,倒有点像广场中央喷水池的栏杆。在走廊两侧的花盆里绽满早开的6月花朵,每朵都大得超过应有尺寸。
她一定在等我来。我还没走过对街,就看到她房间的窗帘拉上,随后大门便开了。她向我招招手,然后转身锁上大门,精力充沛地扭转两次门把,确定已把门锁好。她蹦蹦跳跳走下铁栏杆扶梯,身上长长的衬衣被风吹着,像一张大三角帆。她还没走近,我便先听到她身上首饰传来的声音。戈碧喜欢珠光宝气的东西,今晚她在足踝上套上一个小银环,每走一步,银环便发出叮当声响。她打扮得就像学生时代的嬉皮。这是她惯有的穿着方式。
“今天过得好吗?”
“很好。”我随口说。
我知道这并不是我由衷之言,但我不想提谋杀案,不想提克劳得尔,不想提破灭的魁北克之旅,不想提碎裂的婚姻关系,不想提任何会影响今晚心情的事。
“你呢?”
“也很好。”
她摇着头,头上的发绺也随之晃动。尽管她也说过得很好,但我感觉到她也和我一样,不想提任何不愉快的事。我突然感到有点难过,但旋即把这情绪撇开,和戈碧一起刻意遗忘任何伤痛之事。
“那么,我们上哪吃饭呢?”
这不是刻意把话题转开,因为我们根本还没开始有话题。
“你想去哪呢?”
我开始思索这个问题。我经常想食物就在眼前的样子,以此来选择餐厅。我的心志无疑喜欢实景,可以这么说,用食物来想像较为生动,而不是菜单或冲动。今晚,我想要来点红色够份量的食物。
“意大利菜?”
“好哇。”她想了一想:“亚瑟王街的‘韦瓦迪餐厅’如何?我们可以坐在户外吃。”
“太好了,这样我也不会浪费掉这个停车位。”
我们斜越过广场,走过草地从阔叶林中穿过。几个老人坐在长椅上,凑在一起聊天。一个戴着浴帽的女人,拿了一大袋面包屑,一边喂鸽子一边对它们说话,好像把鸽子当成小孩,要它们不要抢,一个一个来。两个警员正走在广场中央的十字走道上,他们双手背在后面,边走边谈笑,不时还会停下来打闹。
我们经过广场西边的水泥凉亭。我看着凉亭入口上刻的“韦斯巴芗”这几个大字,心中再次感到奇怪,为什么这里要刻这位罗马皇帝的名字。
走出广场后,我们穿过拉弗街,经过亚瑟王街入口的一排水泥柱。一路上我们沉默不语,这并不寻常。戈碧不是沉默寡言型的人物,她总是会无厘头地冒出一推馊主意和鬼点子。然而,今晚她却完全赞同我的提议。
我用眼角偷瞄她,仔细观察。她并没有魂不守舍,只是有点焦躁地在人潮拥挤的大街上走着。
这是个温暖而潮湿的夜晚,亚瑟王街上挤满了逛街的人潮,人群从四面八方涌来。每家餐厅都是门窗敞开,桌椅杂乱,似乎总是来不及收拾。一些穿着棉衫的男人和裸露双肩的女人,坐在露天餐厅色彩鲜艳的遮阳伞下,谈笑风生。还有许多人在门口排着队,等待侍者带位。我加入韦瓦迪餐厅门口排队的人群,而戈碧则已迫不及待地跑去买红酒了。
待我们坐定后,戈碧点了阿尔弗雷多白脱奶油饭,而我则叫了一份嫩煎小牛肉片和意大利面,忠于我先前对红色的想像。在等沙拉送上来之前,我吸着沛绿雅矿泉水,默默地坐着。偶尔我们也会说几句话,动动嘴巴,但讲的都是言不及义的事。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沉默。尽管在一对已习惯彼此的老友身上,这样的情况并不寻常,但我们就是聊不起来。
我熟知戈碧心情的起伏,正如我熟知自己的月经周期。我感觉到她偶尔会露出紧张的神情。她的目光未直视我,不停漂移,从刚才在广场上就是这样。她明显有点心不在焉,不时举起杯中的红酒。每当她拿起高脚杯,光线映在她杯中的基安帝葡萄酒上,令人想起卡罗来纳州的黄昏。
我熟知这个讯息。她频频喝酒,试图压抑心中的焦虑。酒精,麻烦的最佳镇定剂。我熟知这种感觉,因为我过去也是如此。杯中的冰块正逐渐融化,我看着杯里的柠檬,看着它们慢慢苏醒,从杯底发出嘶嘶的声音。
“戈碧,怎么了?”
突如其来的问题,把她吓了一跳。
“什么?”
她发出一声短笑,有点神经质地,把掉在脸前的一卷发绺拨到脑后。眼神教人难以看透。
她的反应,使我把话题转到其他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如果她想说,自然会告诉我。我没有勇气追问她,以免冒失去亲密友谊的危险。
“最近有没有什么西北大学的消息?”
我们是在学校读书时认识的,那是70年代的事。当时我已结婚,也生下了凯蒂。那时,我总暗自羡慕戈碧和其他人的自由自在,羡慕她们能通宵跳舞,然后赶着上早上第一堂哲学课。我虽和她们同样年龄,却活在完全不一样的世界。那时戈碧是唯一与我亲近的人,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之间的差异如此极端不同。那时我们的感情真的很好,她许是因为戈碧喜欢被得,或至少,假装她喜欢。我想起了彼得。他讨厌我的大学舞会,带着一脸的鄙视来掩盖他心中的不安。唯有戈碧能打破这个僵局。
除了少数几个同学外,我和大部分同学都已失去联络。毕业后大家散布北美各地,不过大部分都待在大学教书或在博物馆工作。这些年来,戈碧倒是较常和一些人联络。也许是那些人比较常与戈碧联络。
“我有乔伊的消息,听说他现在在一个鸟不生蛋的地方教书,好像在爱荷华州……呢,也许是在爱达荷州。”戈碧说,她还是和以前一样,总是搞不清美国地理位置。
“是吗?”我故做惊讶说。
“维宁跑去拉斯维加斯搞房地产,前几个月还因公事来过这里。他现在已经完全脱离人类学了,快乐的不得了。”
她啜了一口酒。
“他应该还是那卷乌头发,一点都没变吧?”我说。
她笑了起来,总算恢复正常了。使她心情放松的原因,不知道是红酒还是我。
“对了,我收到珍妮寄给我的电子邮件,她说想回学校继续读书。你知道吗?她为了嫁给一个笨蛋,放弃罗特格公。司的职务,跟他到宝州去了。”戈碧说。
“是啊,她只要一答应求婚,为了得到一纸婚姻关系合约,就把她整个人生给毁了。”我说。
戈碧又喝了口酒。
“那也是她自找的。对了,彼得近况如何?”这突然冒出来的问题重击了我一拳。直到刚才,我还一直很小心避免不谈我失败的婚姻关系。
“她很好。我们谈过。”
“人总是会变的。”
“是啊。”
沙拉送来了,接下来几分钟我们忙着加酱和胡椒。当我再度抬起头时,发现她静静坐在那儿,手中叉起一堆苗芭停在碟子上。虽然从她的眼神看得出她是在想自己的事,但她还是再度把目光溜开。
我换一个方式试探她。
“你的计划进行如何了?”我叉起一颗黑橄槛。
“啥?哦,那计划。很好。进行得不错。我终于得到他们的信任,有些人已开始对我敞开心胸了。”
她吃了一口沙拉。
“戈碧,能不能再说清楚一点。你计划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她笑了起来,应该是想起我们学生时代所学不同的差异。我们班上人数虽不多,但是大家攻读的方向却大不相同:有人专研人种学,有人研究语言学、考古或生物人类学。我对解构主义的认识不深,就像戈碧对线粒体DNA认知不多一样。
“记得雷恩要我们看的人种学吗?雅诺马马人,桑马雅人,努埃尔人?对了,就和这主意相同。我们想要描述这个世界的娼妓现象,透过观察和与资料提供者访谈。田野工作。接近和个人性的。”她又吃了一口沙拉。“她们是谁?她们从哪里来?她们怎么会成为妓女?她们平日靠什么维生?她们的社会结构如何?她们怎样进行经济活动?她们如何看待自己?她们……”
“我懂了。”
也许红酒已发挥效力,也许我挑起她生命中最热衷的话题,她开始有了活力。虽然现在天已经全黑,但我却能看见她眼里闪动着耀眼的光芒。也许是街灯的反射,也许是酒精在燃烧。
“社会根本不关心这些妇女,没有人对她们感兴趣,除了那些觉得受到她们威胁,千方百计想赶走她们的人之外。”
我点点头。两人各吃了一口沙拉。
“大部分的人认为女孩会去卖淫是因为她们自甘堕落,要不就是受到胁迫,或种种不得已的理由。事实上,她们大部分都是为了钱而做的。这是最不需要专业技术的就业市场,除此之外,她们找不到更好的谋生方法。她们决定为娼几年,好好赚一笔钱再说。卖屁股总比卖汉堡有利润多了。”
我们又吃了几口沙拉。
“和别的族群一样,她们也有自己的文化。她们架构起来的社会、心理状况和赖以维生的系统等,都是我非常感兴趣的。”
侍者将主菜端上桌。
“那关于雇用她们的人呢?”
“什么?”她似乎不明白我的问题。
“那些出钱招募女人卖淫的人啊?他们一定在这整件事里扮演重要角色。你有去和他们谈过吗?”我叉起一把意大利面。
“这……有啦,问过一些。”她为此语塞,显得有些狼狈。她稍停片刻才又开口。“我的事谈够了,唐普,来讲讲你工作的情况吧。有没有什么有趣的案子啊?”她看着盘中食物,头也不抬地说。
她突然把话题传向,在完全没有防备下,我不假思索便脱口回答。
“这些命案真是教人紧张。”我一说出口,便开始后悔。
“什么命案?”她的声音柔和下来,不再那么锐利。
“是上礼拜发生的一件麻烦案子。”我没有再往下说。戈碧从来就不想听有关我工作的事。
“哦?”她又拿了一块面包。她倒是满客气的,看我刚才听完她讲工作情况,现在换她听我讲了。
“奇怪的是,报纸居然没有大幅报导。这具无名尸是在圣米内大教堂附近发现的,遇害的时间大约是今年四月。”
“听起来和你过去的案子没有什么不同嘛,有什么好烦的?”
我坐直身子,看着她,犹豫着是否要再继续说下去。也许说出来会比较好。但是会对谁好呢?是我吗?除了她以外,没有人会愿意听我说。然而,她真的想听吗?
“被害人尸体被肢解,装在垃圾袋里,弃置在大教堂后的山谷中。”
她看着我,没有任何反应。
“我认为这犯罪手法和另一件案子很像。”
“什么意思?”
“我发现一些共同点,”我尽可能说得精确些。“共同现象。”
“例如说?”她伸手向红酒杯。
“野蛮殴打死者,又毁坏尸体。”
“这又不是很少见的事。我们女人不都一直扮演被害人的角色吗?头被敲破、脖子被勒、被用刀砍?在男性暴力申诉专线上,哪一点不常见?”
“没错,”我承认。“从她们被分尸到现在,我还真不知道她们致死的原因。”
从戈碧一脸病态的表情看来,也许我不该再讲下去。
“还有呢?”她举起杯子,但没有喝。
“切割尸体的方式很类似,同样割除某部分器官,还有……”我越讲越小声,想到了那根通条。我仍不知道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
“所以,你认为这两件案子是同一个混蛋做的?”
“是的。但是我没办法说服和我共事的那个白痴。他连比较一下两件案子都不肯。”
“凶手应该有肢解女性的倾向,习惯使用垃圾袋,对吧?”我头也没有抬便说:“没错。”
“你想,他会再度犯案吗?”
她的声音再度尖锐起来,刚才柔和的语调消失了。我放下叉子,抬头望着她。她直视着我,头部微向前倾,手上紧紧握着红酒杯的颈部。红酒杯正微微颤抖着,杯中的红酒掀起一阵又一阵的波纹。
“戈碧,很抱歉,我不该对你说这些。你没事吧?”
她坐正身子,把红酒杯放在桌上,一时手还握得很紧,不肯袖走。她仍一直看着我。我挥手叫来侍者。
“你要咖啡吗?”
她点点头。
我们把晚餐吃完,继续放任自己享受咖啡和甜点。她似乎又恢复了幽默,我们聊起学生时代的往事,想起当年我们留着长长的直发、穿着捆染衬衫、低腰牛仔裤快包不住屁股、脚上总挂着一串铃当的模样,不时大笑起来。当我们离开餐厅时,已经是午夜时分了。
走在亚瑟王街上,她又提起了那两件命案。
“这凶手的长相如何?”
这个问题让我愣住了。
“我是说,他会是神精病吗?还是正常人?你要如何把他指认出来?”我仍没开口,脑子有点混乱。
“你能把他揪出来吗?”
“你说凶手?”
“是的。”
“我不知道。”
她穷追猛打:“他会再度犯案吗?”
“我想很有可能。如果他真的杀了两个女人,就不能保证他不会再杀第三人。戈碧,他是有计划的,经过缜密思考过的。许多杀人狂在落网前,总会逍遥法外好一段时间。但是,我不是心理学家,这只是我的推测而已。”
我们走到我停车的地方,我把车门打开。突然间,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臂。“走,我带你去看看那个地方。”
“去哪?”
“红灯区啊。你忘了我的研究计划吗?我们开车去那里,我指一些女孩给你看。”
一辆车子由远处驶来,车灯正对着戈碧,在灯光下,我发现她脸上的表情有点不对。从她身上流过的灯光,像手电筒发出的一柱光束,强化了她的轮廓,暗化了四周的背景。她的脸上流露着十分坚决的表情。我看了一下手表一一已经12点18分了。
“好吧。”我说,其实心理完全不愿意。看来明天一定会完蛋。不过,看她一脸焦虑的样子,我又不忍心让她失望。
她钻进车内,爬到后座的位置。这里的空间较大,可让她放腿,但还是稍嫌不够。
我们默默地开了几分钟的车、根据她的指示,走过几个街区,然后转向南边往圣厄本的方向开。我们沿着麦克基尔贫民区的东边,这里错乱地混合了低价学生住宅、高级出租公寓和有钱人的棕色石墙屋。往前不到六个街区,我们弯进圣凯萨琳街,置身在蒙特娄的市中心。
在蒙特娄,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得东边越来越污秽。由圣凯萨琳街就可看得出来。发迹于丰裕的维斯蒙,跨过市中心,向东朝圣罗伦斯大道发展,缅思区便成为西方和东方的交界。沿着圣凯萨琳街,尽是高级房舍和旅馆,有戏院和购物中心。但是位在办公大楼和出租公寓后的圣罗伦大道,是妓女和嫖客交易之地。他们活动的范围向东伸展,这里也是毒贩出没和小太保鬼混之地。不管观光客或当地人闯进这里,都会目瞪口呆,目光不敢和他们接触。他们会把目光别开,保持自己和他们不同的特性,然后赶紧离开。
我们快驶离圣罗伦大道时,戈碧才示意我在路旁停车。我把车子停在一家情趣商品店前的车位,把引擎熄火。在对街,一群女人聚集在格兰纳达旅馆门外。旅馆的招牌上虽写着“观光套房”,但是我很怀疑有观光客敢住进去。
“在那里,”戈碧说:“她是茉莉。”
荣莉穿着一双快高至膝盖的红皮长靴,黑色的丝袜绷得很紧,勉强遮住臀部。在丝袜上方,是一条超迷你的短裤,上身则是一件聚酯纤维布料的短衫,把胸部高高推起。她耳上的塑胶耳环直垂至庸,在她黑得异常的头发衬托下,映耀着粉红色的光芒。她看起来和电影中常见的妓女简直就是一个样。
“那是坎蒂。”
戈碧指向一个穿着黄短裤和牛仔靴的年轻女郎。她化妆的技巧十分拙劣,更令人心痛的是她实在太年轻了。手中的香烟和脸上的化妆品掩盖不了她的年龄,她的年纪几乎和我女儿差不多。
“我不知道。你觉得呢?”
她又指向另一个穿黑色运动鞋和短裤的女孩。
“那是玻瑞蒂。”
“她多大年纪?”我惊讶地说。
“她说她18岁,但可能不到15岁。”
我往后一倒,双手放在方向盘上。当戈碧一个个向我介绍她们时,我不由自主地想起猩猩。就像那小猩猩一样,这些女人以特定的间隔散布着,把这个地方划分成一块块值钱的区域。她们的装扮,她们的性别特征,无一不是为了吸引异性。那些诱人的姿态,那些对过往行人的嘲弄和挪揄,就像一种仪式,一种求爱的仪式。然而,这些仪式的舞者,却是为了生育以外的目的。
我发现戈碧已闭口不语。她已经介绍完了。我转头看着她。她的脸虽朝向我这里,但目光却看着车窗外,越过了我。也许,她越过的是我的世界。
“走吧。”
她小声地说,我几乎听不见她在说什么。“什么?”
“走!”
她突然爆发的情绪把我吓了一跳。我正准备发作,但是一看到她的表情,使我决定最好不要再说什么。
我们又再度默默地驾车前进。戈碧深陷沉思,思绪好像已飞至另一个星球之上。当我把车子停在她屋前时,她突然冒出一个问题。
“她们被强暴吗?”
我的头脑一时还转不过来,不知道她指的是谁。
“谁?”我说。
“那些女人。”
那些妓女?还是被谋杀的女人?
“哪些女人?”
她没有回答,沉默了几秒钟。
“我受够这些事了!”
我还来不及反应,她就下了车,迳自走上屋前阶梯。她激烈的反应,使我觉得脸上好像被人重重甩了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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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接下来两个星期,都没有戈碧的消息。克劳得尔也没有再来找我,把我当作完全不存在。关于被害人伊莉莎白·康诺的背景,是我从拉蒙斯那里打听来的。
她和她哥哥和男朋友一起住在市中心东北边圣爱德华区,那里是劳工阶级聚居地。她在圣丹尼斯一家情趣商店工作。
伊莉莎白是在4月1日失踪的,那天是星期五。根据她哥哥所说,那天她和往常一样去上班,前一天晚上她有出门。他以为他听见她在凌晨两点回来的声音,但没有去检查。这两个男人一大早便上工去了。一个邻人说他在下午一点左右看见她。伊莉莎白原本该在下午四点上班,但她却没有出现在店里。她的尸体在九周后被发现在圣米内大教堂后。她年仅23岁。
一天下午,拉蒙斯到我的办公室,看我是否已把验尸报告完成了。
“她的头骨上有多处骨折,”我说:“我花了好多时间才重组起来。”
我把头骨拿出来。
“她的头部至少被重击三次以上。这里是第一次。”
我指着一处小小的碟状裂口。在受重击点周围,有一连串构成同心圆的裂痕向四周散去,就像射击的靶纸。
“第一次击打的力量不足以把她的头骨击碎,只造成头骨表面挫伤。然后,他又继续打她这里。”
我指着头骨上一处裂痕。在这个伤痕周围,头骨呈现有向外散布的星状裂痕。
“这里受到的打击就重多了,造成严重的粉碎性骨折。她的头骨被打破了。”
我花了好几个小时才把头骨拼凑起来,胶水的痕迹仍显明可见。
他很专心地听我的叙述,目光不断在我的脸和头骨间来回移动,好像在转频道一样。
“然后,他又打她这里。”
我指着从另一处伤口延伸过来的裂纹,一路比过去,直到下一个伤痕。这条裂纹把这两个伤口连接在一起,就好像州道上的T字交流道。
“再来是这个地方。新裂痕不会跨过旧裂痕,所以这处伤口是最后打的。”
“哦。”
“凶手可能是从背后攻击的,可能在后方稍偏右的位置。”
“哦。”
他经常是这种反应,不过话不多并不代表他没有兴趣或听不懂。拉蒙斯从不会听错任何事,他根本就不需你解释两次。他老是很单调的回应,是希望不打乱你的思想组织。于是,我继续说下去。
“当头骨遭到重击时,它的反应就像汽球一样。在头骨破裂的瞬间,受击点的骨头会内凹,但是在相对一侧的骨头却会往外凸。被击打的人所受到的伤害,不是只有打击点那里。”
我抬头看他有没有听懂。他完全明白。
“由于头骨的结构,那个重击的力会沿着一条路径前进,会造成别的地方的骨头粉碎、挫伤等不同伤害。”
我指向头骨的前额。
“例如,这里的重击会造成眼险部或脸部的损害。”
我点着头骨的后脑部。
“在这里重击,经常造成头骨基部从左至右的碎裂。”
他点点头。
“以这个头骨来看,它伤口的位置都在右顶骨上。在头骨相反的另一侧,有许多条直线裂纹一直向右顶骨的伤处。由此可以看出,被害人是被人从右后方重击的。”
“连续重击三次。”他说。
“三次。”我重复。
“这是致命伤吗?”他其实应该已知道我的答案。
“可能吧。我不敢说。”
“还有其他外伤吗?”
我摇摇头。“我认为不是。位置不对。”
我把头骨在环座上放好。
“死者被切割的部分很整齐,凶手并不是乱砍的,而是顺着关节的位置肢解。记得康尼和瓦伦西亚的案子吗?”
他想了一下。歪着头,左摇右晃。他甚少出现这样的动作,看起来就像一只摇头摆尾的小狗。
“康尼的案子,大概己发生两年了。”我继续说道:“他的尸体被人发现用毯子里起,捆上包装用的胶带。他的两条腿都被锯断,分开包裹起来。”
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古埃及。在制作木乃伊时,人们会把死者的内脏先取出来,装在罐子里另外保存。杀害康尼的凶手有点像埃及人,只有过他另外保存的是两条腿,而不是内脏。
“啊,我想起来了。”
“康尼的脚从膝盖以下被锯断。瓦伦西亚也是。他的手臂和腿部都被切下几寸,切口都是在关节上方或下方的位置。”
瓦伦西亚是因为得罪毒贩而遇害的。他的尸体在送来这里时,是装在曲棍球袋里。
这两件案子,凶手都是随意将死者的手足砍断的。然而,这次的案子,凶手却是从关节下手,很整齐把关节切断。你看。”
我拿出诊断书给他。我使用的正式的验尸报告,上面画有人形,详注了尸体被切割的部位。一条直线画过喉部,其余几条直线则画过肩部、上臀部和膝关节。
“他切断第六节颈椎,割下头部。他从肩部关节肢解下手臂,腿部则是从胯骨窝切开的。这两条小腿还被从膝关节处切开。”
我拿起左肩肿骨。
“看到关节窝的切痕了吗?”
他研究伤处的刀痕。这个刀痕沿着关节,圆圆地绕了一圈。
“腿部的情况也是一样。”我把肩肿骨换成骨盆。“看看破臼部位。他从右边切进窝处。”
拉蒙斯仔细看着胯骨窝衔接大腿骨的地方。在窝处骨盆上有无数道切痕。我默默地接过骨盆,把大腿骨拿给他。大腿骨中间有两道平行的切痕。
他看着这些骨头,好一会儿才把它们放回桌上。
“唯一例外的是手臂。竟然有一处切口偏离了关节。”
我拿起桡骨给他看。
“奇怪吗?”
“嗯。”
“哪一种比较典型?这个或那些?”
“那些。通常分尸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处理尸体,因为为了省时间,都是乱砍一番。康尼的案子就属于这种。然而,这次的凶手却花了很多时间。”
“嗯……你认为他的目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让我费了一番思量。
“我不知道。”
我们两人沉默了一会儿。
“死者家属想领回尸骨安葬。我尽量拖时间,等人一做完检验和拍照,我们就发还给丧家。”
“我想留几块切口处的骨头,准备用显微镜观察,看能不能找出凶手用什么凶器。”
我一边观察他的反应,一边在心里想着适当措词。
“我想留几块完整的骨头,用来和另一件案子做比较。”
他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几乎难以察觉。我不知道这是出自不屑或困扰。也许,这只是我想太多了。
他停了半刻,才说:“我知道,克劳得尔对我说过了。”他的眼睛直视着我:“告诉我,为什么你觉得这两件案子有关联?”
我简要地把两件案子的相似性说出:头部同样受重击,尸体同样被分解,同样被装进塑胶垃圾袋,同样弃置在荒郊野外。
“这两件案子都是蒙特娄警局办的吗?”
“伊莉莎白的案子是,茜儿的案子则是魁北克警局办的,因为她是在圣杰罗被发现的。”
蒙特娄和许多城市一样,对刑案的管辖权总是能推则推。蒙特娄市坐落在圣罗伦斯河中央的岛上,因此蒙特娄警局只管发生在岛上的案件。一离开岛外,就归属各地方的警察局管理,否则就交由魁北克省警局统辖。各警局间的协调性一向不是很理想。
他又沉默片刻,才说:“克劳得尔也许……”他犹豫了一下,“很难接受。你按照你的推论调查下去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尽管让我知道。”
那个星期剩下的那几天,我忙着把尸体切口处的骨头拍照,从各种不同角度拍摄,用高倍率的照相机并打上强光。我希望能拍得越详细越好。我还从各个关节取下一些骨头碎片,准备用光学显微镜察看。然而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我却完全忙得不可开交。
一个小孩在省立公园里发现一具骨骸;有人在圣路易丝湖畔发现一具浮尸;一对夫妻在打扫新屋的地下室时,发现一个装有尸体的桶子。这些遇害者的遗体,全都送到我这里来。
那具在圣路易丝湖发现的浮尸,是去年秋天发生的船难。我已把他的骨骼处理好了,随时准备把报告交上去。
我己预料到了,但没想到这么快。当这个消息传来时,我的心脏狂跳着,血液直冲上胸部,像灌满了碳酸苏打,整个人几乎无法站稳。
“她死亡时间不到6个小时,”拉蒙斯说:“我想你最好过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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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玛格莉特·爱德基年仅24岁。她和丈夫和一个6岁大的儿子一起住在奥林匹克体育馆旁。那天她和她姐姐约好在上午10点30分碰面,打算一起逛街吃饭。她10点的时候还和丈夫通过电话,然而她没有赴约,也没有打电话通知。她已经无法打电话了,就在上午10点到中午的那段时间,她遭人杀害。尸体是她姐姐发现的。这是4小时前的事。我所知道的就么多。
克劳得尔仍留在命案现场。他的搭挡,麦可·查博纽坐在诺大解剖室墙边的一张塑胶椅上。拉蒙斯从命案现场回来已一个小时了,而死者的遗体紧跟在他身后送到。当我到达时,验尸工作已开始进行。我知道今天晚上一定又要加班了。
她仰卧着,脸部朝上,双臂贴靠在身体两侧,手掌向上,手指微微弯曲。在命案现场发现的装尸体的纸袋,现在已经移除。她的指甲已被检查过了,也采了一小片。她赤裸着,在不锈钢发亮的解剖台上,她的皮肤看起来就像蜡。她的背上有一块小小圆形压痕,是解剖台上的排水孔造成的。许多头发粘在她的皮肤上,永远和她那头卷曲的头发分离。
她的后脑扭曲,形状有点变形,就像孩童的涂鸦人像。血液从她的发问渗出,混合著用来清洗她的水,在尸体下方聚成一滩半透明的红池塘。她的内衣、胸罩、裤子、鞋子和袜子都被血水浸湿,散落摆在解剖台旁的桌上,散发着一股湿黏、类似金属的气味。在内衣旁的手提袋里,装着一条弹力带和卫生棉。
凡尼尔正拿着拍立得相机拍照。带有白边的方形相片摆在查博纽身旁的桌上,一张张清晰地显示出死者的各种不同角度。查博纽一张一张检视照片,紧咬着下唇,然后又一张一张摆回原位。
那位监视组来的警员,拿起理光相机和闪光灯拍照。当他绕行解剖台时,新来的技工丽莎拉了一个旧式的屏风摆在尸体后方。这种屏风有金属框架,纤维布幕,在旧日的医院里经常可见,在替病人注射时会用来遮蔽。这个情景实在相当讽刺,我不知道他们想保护谁的隐私权。玛格莉特·爱德基早已无法在乎了。
那位拍照的警员在拍过几张相片后,从高凳上下来,一脸狐疑地看着拉蒙斯。而拉蒙斯站在尸体旁,指着尸体左后肩上的一处擦伤。
“你这个拍了吗?”
丽莎正站在尸体左边的擦伤处旁,手上拿着一块牌子,上面写有尸体的编号,和1994年6月23日的日期。丹尼尔和那位警员都靠了上来。
随着拉蒙斯所指的位置,丽莎把死者头部伤口附近的头发刮除,用喷雾器清洗干净。伤处一共有五个,每个都呈不规则的锯齿状,典型受钝器攻击造成的伤口。拉蒙斯测量伤口的位置。拿照相机的人则以近距离拍下特写。
一会儿后,拉蒙斯开口道:“他可能是这个角度攻击的。麻烦你把她翻过来。”
丽莎上前一步,挡住了我的视线。她扳住尸体左侧,轻轻翻动,把死者的左手臂紧压在胃部的位置,然后和丹尼尔合力把尸体的背面朝上。我听见死者头部撞击在不锈钢解剖台上的闷厚声响。丽莎把死者的头部抬起来,在颈部垫了一块像皮垫,然后退下。
目睹这一切使我的血液流动更为快速,胸部一阵郁闷,恐惧的间歇泉又再次喷发。
玛格莉特身上被割了一道伤口,从肋骨一直到耻骨。这道锯齿状的伤口从胸骨直下,曝露出身体里面的内脏。在伤口最深的地方,里面的器官已经移位,竞能直接看到他的脊椎骨。
我把目光往上移开她的腹部,不忍再看那幅凶残而恐怖的景象。然而往上看并没有让我好过一些,她的头部微微侧偏,向上翻的鼻子和削瘦的下巴,有点像小精灵的脸。她的脸颊高耸,上面长满了粒粒的雀斑。在她死后,。这些棕色的小斑点和周遭白晰的皮肤形成强烈的对比。她的长相有点像佩比·隆斯塔金(PippiLongst ocking),只不过这个小精灵的嘴并没有笑。她的嘴巴张大,含着自已被凶手割下塞进的左乳房,乳头触及她的下嘴。
我抬起头,正好与拉蒙斯的目光相交。他的眼神流露着惯有的深沉。他的下眼险呈圆孤状下垂,微微抽动着。从他的眼神中,我看到一丝感伤,但是他眼神所蕴含的意义恐怕不止于此。
拉蒙斯沉默着,继续进行验尸工作,他的注意力在尸体和他的写字板上来回转换。他仔细把尸体上每一道伤口都记录下来,注明位置和形状。他细心地把每一个疤痕和伤口都记下来。在他工作时,旁边的照相机也没闲着,现在己从头部的角度拍摄。我在一旁等着,而查博纽则燃起一根香烟。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拉蒙斯才完成所有勘验工作。
“好了,可以把她送去拍x光片了。”
他剥下手套,坐在桌子上,弓着背埋首在写字板上,像一个老人小心翼翼地检视他珍藏的邮票。
丽莎和但尼斯推了一张不锈钢床进来,停在解剖台右侧,熟练地把尸体搬上钢床,推往x光室。
我默默地拉了一张椅子坐在查博纽旁边。他抬起头,对我顿首微笑,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捺熄。
“布兰纳博士,近来如何?”
查博纽总是对我说英文,似乎自傲他英文的流畅。他说的英文是混合了魁北克和南方腔调,这是因为他生在魁北克省的奇考提米郡,小时候却有两年在德州东部度过。
“我很好,你呢?”
“没啥好抱怨的。”他耸耸肩,双手一摊,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
查博纽有一张宽大而友善的脸,一头灰硬的头发,使我联想起海葵。他的块头很大,脖子却细得不成比例,因此他总是把衣领束得很紧。他的领带总是不太安分,不是歪斜至一旁,就是松垮垂下至衬衫第一个纽扣的位置。他一早就把领带解开了,似乎是想换个造型,又似乎是要让自己放松一点。查博纽和其他蒙特娄警局的人不同,不会每天在意自己的衣饰造型。不过,也许他也是一样。今天他穿着淡黄色衬衫、尼龙长裤和绿色的格纹运动夹克。他的领带是棕色的。
“看过相片了吗?”他问,伸手指着身后一个棕色的公文封。
“还没。”
他拿起公文封。抽出一叠拍立得相片给我。“这些相片是和尸体一起送来的。”
我点点头,开始一张张检视。查博纽在一旁盯着我,似乎希望我脸上出现害怕的表情,他好回去向克劳得尔说。也许他只是单纯好奇我会有什么反应。
这些照片拍得井然有序,有如现场重建小组般,把案发现场的情状拍得矩细靡遗。第一张照片是一条小街,两旁都是旧房子,每栋都有三层楼,看起来维护得很好。街道两旁各有一排树木,树木由人行道上水泥围起的四方花圃中长出。每户人家前都有庭院,庭院中央有一条步道,通往有铁栏杆扶手的大门台阶。在人行道上有警方围起的三角筒和黄带子,不让围观者进人。
接下来的几张相片,拍摄的是一栋红砖屋。我注意到一些细节。这栋房子左右各有一块门牌号码,一块是1407号,另一块则是1409号。在房子正面的窗台下,有人种了许多花朵。我能辨认出那是金盏花,它们凄凉地挤在一起,巨大的黄色花朵已枯萎,以同一个孤度下垂,孤寂地诉说生命的兴衰。一辆脚踏车斜倚在花园四周已锈蚀的铁栏杆的一侧,倾斜得几乎快躺至草地上。脚踏车似乎透露着一个讯息,隐喻这栋房子即将出售。
除了这几个较特殊的地方外,这栋建筑物和外面街道两旁的房子并无太大差异。一样的台阶,一样的露台,一样的大门,一样的蕾丝窗帘。我不禁有些纳闷:“为什么是这栋房子?为什么悲剧会选择在此上演?为什么不是1405号或对面的房子?为什么不是发生在另一个社区?”
一张张相片带领我慢慢接近那栋屋子,像显微镜一样慢慢调高。接下来的照片拍的是屋里的情况。再次,我又被屋内的摆设吸引了。小小的房间,廉价的家具。老旧的电视。一个客厅。一间餐厅。一个墙上贴满海报的男孩房,床上有一本书扔在那里,书名是《世界如何动作?》我感到又一阵的伤痛,怀疑这本书是否真能解释这个世界的问题。
玛格莉特·爱德基一定很喜欢蓝色,屋里每一扇门和木头窗框,都被漆上了明亮的蓝色。
最后,是死者的相片。尸体倒在入口左侧的一个小空间里,由此可通往第二间卧室和厨房。从厨房的方向看去,我看到一张餐桌,上面铺着塑胶垫。在玛格莉特陈尸的地方,只摆了一架电视、一张沙发和一座餐柜。她的尸体就倒在这些家具中间。
她仰卧着,两腿外张。她身上的衣服好端端的,但是运动服上衣被拉了起来,遮住脸部。她的双手腕被凶手用运动衫紧绑,手肘向外,高举过顶。这个姿势就像初次登台演出的芭蕾舞者。
在她胸前有道长长的刀伤,但是皮开肉绽的血腥场面经过照相机拍摄后,看起来就没那么恐怖。在她原本左乳房的位置,被凶手反复切割而形成一块深红色的方形区域。在这个方块区域的转角处,便是那道笔直往下的纵长伤口。这个伤口使我想到会在马雅人头颅上见过的环锯现象,但是凶手这样做却不是为了减缓受害者的痛苦,也不是为驱赶她体内的幽灵。就算这样做是为了释放某个被囚困的心灵,也不会是这个女孩的。玛格莉特·爱德基被当成宣泄口,是凶手扭曲、丑恶灵魂寻求发泄下的牺牲品。
她的运动裤被扯下到膝盖的位置,裤子的松紧带绷得很紧。血从她双腿间流下,在她身体下方积成了一滩血池。在她死时,脚上仍穿着运动鞋和袜子。
我一语不发,把照片和公文封还给查博纽。
“很恶心,对不对?”他问。
“的确是。”
“说不定他是个该死的外科医生。一个真正在刀口上嗜血的家伙。”他摇着头说。
我正想回答,然而此时但尼斯已拿着X光片进来,一张张夹在看片盒上。他抖动x光片,发出来的声音就像远处传来的雷鸣。
我们一张张检视X光片,从左至右,从头至脚。头骨的正面和侧面都显示多处伤痕,至少肩膀、手臂和肘骨还算正常。但是当我们看到腹部和骨盆的位置时,每个人都惊讶万分。
“真该死!”查博纽说。
“我的天啊!”
“他妈的!”
在x光片上,玛格莉特·爱德基的腹部深处,出现了一个小小的物品。我们全盯着它,说不出话来。只有一个解释,这个东西是被人从阴道塞进去的,而且塞的力道十分强劲,往上直达大肠,所以刚才从外部才没有发现。我看着这个东西,感到腹部一股火热,便不由自主地抱住腹部,心脏快狂跳出了胸腔。出现在X光上的,是一座人形雕像。
这座雕像嵌在骨盆腔内,在x光片上,它的剪影和附近的器官形成强烈的对比。在反白的内脏器官间,这座雕像一脚向前,双手略张,似乎是一尊神像。雕像的头微微下垂,就像旧石器时代的维纳斯雕像。
一时之间,大家都沉默无语,整个房间一片死寂。
“我知道这座雕像是什么,”但尼斯说。他报报眼镜,表情十分伤痛,脸上的肌肉快拧成了一团。
“你们都知道的,那是圣母玛莉亚。”
我们一齐把头转回X光片上。这个凶手不但残酷下流,而且亵渎神明,已不是丧心病狂所能形容的了。
“那个该死的狗杂种!”查博纽怒骂道。
他的激动让我有些惊讶。没想到这位大场面看多了的重案组的刑警,竟然有如此大的情绪反应。他刚才一路看过验尸过程,不知道是不是到现在才受到这座雕像的刺激而爆发,还是单纯只是因为自己的信仰受到侵犯。和多数魁北克人一样,查博纽无疑从小便受到天主教教育,平日的生活都和教会密不可分。然而,尽管我们的信仰不很坚定,但是宗教的影响仍残留在心内深处,对圣像仍抱持十分崇敬的态度。一个人也许不愿佩挂圣像,但要他把圣像烧掉,他也不愿意。我很了解这点,尽管生长的城市不同、国别不同、语言不同,但基本上我们都是同一个部族。这种遗传性的信仰是难以抹灭的。
大家又沉默许久。最后,拉蒙斯开口了,一个字一个字清楚地说。我不知道他对眼前这件案子是否看出关联性。我自己也不确定。虽然他用温和的语调说话,却把我心中所想的事完美地表达出来。
“查博纽先生,我觉得你和你的搭档应该与我和布兰纳博士开个会。你们也知道,这件案子可能会与别的案子有所关联。”
他停了一下,心中盘算了一下日期。
“今晚我大概都会待在解剖室,明天又是假日。我看,星期一上午如何?”
查博纽警探看着他,又看看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不知道他是否明白拉蒙斯的意思,或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其他案子。显然克劳得尔根本没有对他提起我的看法,如果有的话,查博纽就不会有这样的态度。
“呃,好吧。我一有空就会来找你。”
拉蒙斯一脸阴郁地瞪着查博纽。
“好吧,好吧。”
我们一定准时到。我现在得回命案现场了,如果克劳得尔过来,麻烦告诉他我大概晚上8点会回到局里。”
他狼狈地说,在对拉蒙斯说话时,忘记把语言转回法文。看来他与他的搭档有一番长谈了。
查博纽一离开,拉蒙斯便继续进行验尸工作。接下来的都是例行程序。把死者胸部切开Y字形开口,摘下器官,称重、切片和检查。他测量那个雕像的位置,评估内部的损伤,并用文字记录下来。丹尼尔拿手术刀切下死者脑门一小片头皮,又把死者的脸扶正,头部后仰,然后拿电锯摘下一块头骨。电锯发出呼啸的声音,一阵骨头的焦味弥漫整个房间,我不由得后退一步,屏住了呼吸。死者的大脑仍十分完整,表面覆盖一层胶状的保护层,光骨得像一只黑色水母。
我知道拉蒙斯的报告上会写些什么。被害人是一位健康的年轻女性,没有任何明显疾病症状。然而,在今天,却因受某人以钝器重击头部,造成头盖骨碎裂,脑血管破裂。至少重击五次。凶手还把雕像塞入被害人阴道,取出部分内脏,然后割下她的乳房。
一想到她所经历的,我便打了个寒颤。她阴道受到的伤害是在活着的时候造成的,肌肉撕裂造成大量出血。也就是说,当那座雕像塞进去的时候,她还有心跳。那时她还活着。
“……告诉丹尼尔你要什么东西,唐普。”
我出了神,没注意听拉蒙斯在说什么。他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他已做完勘验,提醒我要取一些骨头样本。死者的胸骨和前肋骨已被切开。我告诉丹尼尔,要他先把死者送上楼清理干净。
我上前一步,检视死者的胸腔。在上腹部靠近脊椎的两侧,有无数细微的切痕。在脊椎的胶质护膜上,这些切痕呈现细长条状。
“我要从这里到那里的脊椎。肋骨也要。”我指著有切痕的断片说:“把这些送到但尼斯那里。要他清理干净,不要用热水烫。要小心搬动,不要用任何利器触及它。”
他听着,戴着手套的双手交叉在胸前。当他伸手把眼镜扶正时,他的鼻子和上唇全皱在一起。他不断地点着头。
丹尼尔听我把话讲完后,转头看着拉蒙斯。
“然后结案?”他问。
“做完后就结案。”拉蒙斯回应道。
丹尼尔去做了。他会切下部分骨头,然后用别的东西代替,再封起来。之后他会把头盖骨放回去,重新调整脸部皮肤,把手术刀割开的伤口缝合起来。等他全部完成后,玛格莉特·爱德基就会看起来像没被动过一样,可以等待下葬了。
我回到办公室,打算在回家前,先把脑海的思绪整理一下。15楼的人全都下班了。我坐在旋转椅上,把脚搭在窗台,看着窗外的河景。在靠近我这边的河岸,米罗工厂古怪的灰色建筑配上平行的格架钢骨,看起来就像个异形怪物。在这栋水泥厂房后,一艘船缓缓沿河上行,在傍晚灰暗的暮色里,船上的灯光已难以辨认。
这栋建筑也是完全沉静,但是这股幽静却无法让我放松。我的思绪像河水般黑。也许那栋建筑里也有人正看向我这里,有人和我一样孤寂,一样在工作一整天后感到身心俱疲。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电话的铃声响亮而刺耳。
昨晚我并没有睡好,又一大早在6点30分就起床。我应该感到很累才对。然而,我现在只感到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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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在驾车过去的途中,我的心情如空中飞人般上下摆动。天空已全黑了,但是整座城市充满了灯火。公寓房屋的窗户发散着柔和的灯光和电视机闪动的蓝光,直直射人夏日的夜晚。人们搬了椅子出来坐在阳台上和庭院中,享受这令人愉悦的夏夜时光。他们闲话家常,吸饮冰凉饮料,把白天的暑气完全消散,换得傍晚一身清凉。
我暗自羡慕他们悠闲的家居生活,很想赶快回家,和博蒂共享一块鲔鱼三明治,然后好好睡一觉。虽然我不希望戈碧出事,但我总觉得她可以自己坐计程车回家。她总是那么歇斯底里。不过,能听到她的声音总是好的。我既担心她的安危,又痛恨在这个时候去缅恩区。这两种情绪正不断纠缠在我心里。
缅恩区就在我的前方,从中国城开始,沿着圣罗伦大道向北方延伸。缅恩区不大,以圣罗伦大道为商业动脉,到处都是小商店、餐厅和廉价咖啡馆。由这里向外幅射出许多窄巷后街,林立着各式廉价出租公寓。虽然这里的人口以说法语的居多,但缅恩区却是各种族混杂的区域。各个人种齐聚在此,就像街上各式意大利、葡萄牙、希腊、波兰和中国餐厅飘出的香气一样,混杂,却不融合。
缅恩区曾是蒙特娄移民起源之地,新移民受廉价房子和邻近乡村的吸引而来。他们定居在此,适应加拿大的生活方式。每群新来的移民都集居在一起,以此化解乡愁,好在异地文化中维系民族的自信。有些移民会学习英文或法文,而且一有钱就会搬走。至于留下来的人,不是喜欢这种同乡的感觉,就是他们没有能力在外地生活。到了今天,这个保守和失败的社会,又杂集了社会残渣和掠夺者,弱势阶层进驻,他们得不到社会重视,任由掠夺者压迫。夕r地人会到缅恩区找一些东西:廉价商品、便宜餐馆、毒品、酒和女人。他们来这里消费、参观、寻欢,但是他们不会留在这里。
圣凯萨琳道位在缅恩区南端。我在此右转,经过三个星期前和戈碧停车观看的路边。现在时刻尚早,妓女们才刚要出来而已。至于膘客们则还没出现。
戈碧一定一直看着我来的方向。我才刚到,便从后视镜看到她已穿过对街,一路狂奔而来。她胸前紧抱着公事箱,一副十分恐惧的样子。她跑步的样子就像个小孩,但因早已疏远孩童的跑步方式,因而步伐有些不稳。她长长的腿微弯,头部低垂,肩上的皮包随着步伐而夸张地左右摆荡。
她绕过车子,钻了进来,然后双眼紧闭,直喘着气。她紧紧把双手交叠在胸前,不让它颤抖,显然她正努力克制自己冷静下来。她把我吓着了,我从来没看过她像现在这个样子。戈碧虽然总是杞人忧天,不管是真实或假想的危机,都会使她忧心忡忡,但是,我从未看过有什么事能让她害怕成这个样子。
一时之间,我说不出话。虽然夜很温暖,我却起了寒颤,呼吸也跟着急促起来。在外面的街道,一辆车子响起几声喇叭声,一位妓女过去向那辆车嗲声嗲语地招揽生意。
“我们走吧。”
她的声音微弱,我差点没听见。
“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我问。
她举起一只手,像要逃避责骂似的。她的手在发抖,于是她又把手夹在胸前。我感觉到她仍十分害怕。她的身体很暖,还带着白檀木和汗水的味道。
“我会,我会。给我一点时间吧。”
“别耍我,戈碧。”我说,口气比我所想的还要严厉。
“我很抱歉,让我们先离开这鬼地方好吗?”她说着,把头埋进双臂中。
好吧,就照她的剧本演下去。等她平静下来,应该就会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
“回家吗?”我问。
她点点头,但头仍埋在胸前。我发动引擎,向圣路易斯街开去。当我把车停在她屋前时,她仍未开口说话。虽然她的呼吸已平顺得多,但是手仍在发抖。
我把车停在停车场,关掉引擎,害怕即将要发生的事。每当戈碧遇到问题时,我总是她的咨询顾问,无论生病、父母吵架、课业压力、信仰或情感问题。我发现她总是能慢慢化解,无论天大的事发生,等下次我再见到她时,她又一副笑脸迎人的样子,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并不是我没有同情心,而是这样的情况遇太多次了。上次她说她怀孕,结果根本没有;说她钱包掉了,结果在沙发坐垫下找到。无论如何,她今晚的反应的确把我吓着了,正好今晚我一心想要独处,但看她现在的样子,似乎希望我留下来陪她。
“你今晚要过来陪我住吗?”我主动问。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我想她也许没有听到我刚才说的话。我转过身,正准备要再讲一次时,才发现她一直看着我。刚才她一副神经过敏的样子,现在却变成一片死寂。她的脊背僵硬,上身微弓向前,几乎快碰到前座椅背。她一只手放在膝盖上,另一只手紧紧握拳按着嘴唇。她眯着眼睛,下眼睑微微抽动,细微得难以察觉。她的思绪似乎被什么东西压住,心中一直反复盘算这事情的变化和得失。
“你一定觉得我疯了。”她终于平静下来,声音恢复原有的低沉。
“我只是有点不解而已。”我言不由衷地说。
“是啊,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她自责地笑了起来,又一面摇着头。她的发绺也随之摆动。
“我刚才真的有点反常。”
我等着她继续说下去。一个车门关上的声音传来。在广场公园里,飘来一阵低沉忧郁的萨克斯风乐声。远处一辆救护车经过,尖锐的警笛回荡在夜空中。好一个都市的夏夜。
在黑暗中,我注意到的不是萨克斯风,而是戈碧游移的眼神。她的眼神本来好像要直视我,却突然转移开。就像自动对焦的镜头,她的目光超越我落在他处,似乎决定再次闭口不语。她又开始陷入沉思,也许在思考该用什么表情来面对我。
“我没事了,”她说着,拿起公事包和背袋,手伸向门把。“谢谢你来接我。”
她决定要逃避了。
也许是我太累了,也许是这几天压力太大。无论如何,我终于失控了。
“等一下!”我吼道:“我想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一个小时前你还说有人想杀你!刚才你从餐厅拼命跑出来,全身发抖,像后面有鬼跟来一样!你气都喘不过来,手也像触电一样抖个不停,而你现在竟然没有解释,丢一句‘谢谢你送我回来’就想走?”我从未对她如此生气过。我的音调上扬,怒气直冲脑门,甚至能感觉到太阳穴的血管在砰砰跳动。
她被我的愤怒吓得僵住了。车灯映在她脸上,由白至红,恰巧加深了这个意象。
她僵在那里好一会儿,然后,好像活门被释开一般,她的紧张慢慢消失了。她放开门把,放下公事包,坐回位子上。再一次,她又陷入思考。也许她在想该如何说起;也许她在想逃避的借口。我等着。
好一会儿后,她肩膀微微伸展,做了个深呼吸,做好开口的准备。当她说出第一句话,我就知道她决定要告诉我了。她会让我知道,不过也是有限度的。她很谨慎筹措要说出口的话,在她内心思想的困境中造一条有护栏的小径好让我走过。我靠着车门,双臂抱胸。
“最近我和一些……一些不寻常的人共事。”
我知道她说得有点模糊,但我没有说出来。
“不,不。我知道这样讲不太清楚,不过我不是指街上那些人。那些人我可以处理得很好。”
她正拐弯抹角地选择适当的话。
“就跟球场一样,你只要学会规则和术语,就什么问题也没有。到哪里都一样,你只要先观察当地的习俗,不要侵犯到他们。就是这么简单:不要破坏他们的地盘,不要耍诡计,不要向警方告密。从事这些人的调查工作并不难,而且那些女孩都认识我了。她们知道我不会有什么威协。”。
她停下来。我不知道她是否又决定不说了,还是继续整理思绪,先过滤掉哪些事情不该说。我决定稍稍推她一把。
“她们之中有人威协你?”
戈碧一向最重视道义,我猜我这样说,她一定会马上为她们辩护。
“你说那些女孩?不,不。她们都很好,一点问题也没有。我觉得她们和我就像朋友一样。我想我和她们并没有什么不同。”
很好,至少现在知道问题不在这些女孩身上了。我继续引诱下去。
“别人怎么不会把你当成和她们一样,要怎么避免?”
“噢,我没有房间避免。我想和她们打成一片,若处处怕被人误会,那就根本打不进去。那些女孩知道我别无恶意,便接纳我了,就这样而已。”
我停止再问这些浅显的问题。
“如果有嫖客骚扰我,我就说我不是在这儿工作。他们大部分都会马上离开。”
她又沉默了,继续陷入沉思,想着哪些事要告诉我,哪些要保密,接下来要怎么说,想着该如何让我清楚知道,而又不全盘托出。一只狗在广场中吠叫起来。我猜她一定想保护某人或某事,但现在我不想再逼她了。
“大部分是这样,”她继续说下去:“只有一个人例外。”
她停下不语。
“那个人是谁?”她稍做暂停,才又开口。
“我不知道,但是他真的让我不寒而栗。其实,他不是嫖客,但是他喜欢在那里出没。我想那些女孩都没注意到他,但他却对那里很熟。他曾跑来和我说话,于是我便和他谈过一会儿。”
又停顿了。
“最近,他开始跟踪我。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只是奇怪为什么老在一些地方遇到他。晚上我回家时,有时会看见他在地铁上,或是在这里,在这座广场出现。有一次我还在麦考迪亚遇到他,就在我办公室所在的图书馆大楼外。有时我还发现他一直跟在我后面,在人行道上朝同一个方向走。上星期,我在圣罗伦街又看见他。为了证明他是否跟踪我,我故意放慢脚步,结果他也慢了下来。如果我加快步伐,他也跟着加快。为了摆脱他,我还特意躲进一家糕饼店,结果等我出来时,发现他竟然还站在对街,假装在看橱窗里的东西。”
“你确定是同一个人?”
“完全肯定。”
她又沉默下来。这次沉默的时间更久。我等着。
“不只是这样。”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手。她两只手又再度接触,紧紧握在一起。
“最近她开始纠缠我,对我说一些不三不四的话。我一直想躲开他,但是今晚他又出现在那家餐厅。他身上好像装有雷达,总是知道我会到哪里去。无论如何,他今晚又来了,满嘴都是令人恶心的话。”
她再度开始沉思。一会儿后,她转向我,好像找出过去未曾想到的答案一样。她的声音带有一丝惊讶。
“是他的眼睛,唐普。他的眼睛太奇怪了2那对眼珠又黑又锐利,像蛇眼一样,而且白眼球上市满血丝。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有病,或是过去生病的后遗症。反正我从未看过像这样的眼睛。那种眼神会让人想找个地方钻进去躲起来。唐普,我大概是太爱乱想了。也许我是受到上次我们见面时谈的事影响,也许你谈过之后就忘得一干二净了,但是我的心理却产生很大阴影。”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在黑暗中,我无法判读她的表情,但是她的肢体语言仍透露出害怕。她的躯体僵硬,双臂紧紧地把公事包抱在胸前,一副寻求保护的样子。
“你还知道这个人哪些事?”
“我知道的不多。”
“那些女孩认为他是怎样的人?”
“她们根本没理过他。”
“没有。没有直接威协。”
“他曾出现过暴力倾向或失控行为吗?”
“没有。”
“他有吸毒吗?”
“不知道。”
“你知道他的名字,或他住在哪吗?”
“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们是不会问的,这是那里不成文的规定。”
我们又陷入漫长的沉默,各自思量着刚才的对话。一个骑脚踏车的人从人行道上经过,缓缓地踩着踏板。他的头盔不停跳动,在一盏盏街灯的照射下闪耀着亮光,然后消失在远处黑暗中。在他消失的地方,一只萤火虫不知从哪里飞来,在暗处一明一灭地发出绿色光芒。
我想着戈碧刚才说的话,觉得自己可能太过份了点。我是否该不理会她的恐惧,还是认真思考她真的遇上神精病呢?这整件事是她自己神精过敏,根本没有危害,还是她真的遇上危险呢?我该静观事情演变,还是采取一些行动呢?该不该报警呢?这些问题回旋在我脑子里,使我不断思考着。
我们坐在车里好一阵子,听着广场公园传来的声音,闻着夏夜温和的味道,两个人的眼神各自在不同方向漫游。这一段沉默对平抚情绪的助益很大,戈碧已把公事包放在腿上,头部开始转动,整个人也往后靠着椅背。虽然我看不清楚她的形体,但是这些改变却十分明显。当她再度开口时,声音已变得坚强多了。
“我知道我反应过度了。他只是个没有危险性的怪人,想吓唬我而已。结果我竟然中了他的圈套,把自己吓成这样。”
“你过去没有碰过像这样的人吗?”
“有啊,大部分接受我访谈的人,都是十足的问题人物。”她发出一声短笑,但其中却没有快乐的意思。
“你为什么会觉得这个人不一样?”
她想了一下,把拇指甲伸进嘴里咬着。
“哎,这很难形容啦。在危险份子和怪人之间,也只是一线之隔而已。这很难界定,但是你也知道,当危险来的时候,你总是嗅得出来。也许这就是直觉吧。在我和那些女孩谈过后,发现她们也有这样的直觉,如果她们觉得某个客人有问题,就不会跟他走。她们每个人各有自己的判断方式。有的人是看眼睛,有的人由言谈判断。像海伦,她就绝不会跟着穿牛仔靴的人走。”
她又再次停下来思考。
“我想,我一定是什么杀人狂或色魔的消息看太多了,才会有这种反应。”
她自我反省着,而我则想找机会偷看手表。
“这家伙一定是想吓我。”
又是一段沉默。她似乎是在对自己说话。
“真是个混蛋。”
此时,她的语气变得愤怒起来。
“真该死!唐普,我不会再让他这样耍我了,我要给他一点颜色瞧瞧,叫他滚远一点。”
她转过身,把手放在我身上。
“很抱歉,今晚把你硬拖来这里。我真是太笨了!你能原谅我吗?”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再一次,她情绪的大回转让我相当惊讶。才短短30分钟,她怎么能从恐惧、崩溃转而变成愤怒,然后向我道歉?不过,我实在太累,时间也晚了,便懒得再追究下去。
“戈碧,现在很晚了,我们明天再谈好了。当然,我不会生你的气,你没事就好了。如果你想住到我家来,我随时欢迎。”
她靠上来拥抱我。“谢谢,不过我真的没事了。我再打电话给你,我保证。”
我看着她走上屋前台阶,她的衬衣被风吹动着,像一团迷雾般笼罩着她。她很快消失在紫色的门后,留下一片空无。我一个人坐在车上,周遭尽是一片黑暗和白檀木的气味。虽然没什么事发生,但我的心却起了一阵悸动。就像阴影一样,一闪即逝。
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思仍无法得到安宁。戈碧会不会编了一套谎言哄我?她是不是真的遇上了危险?她隐藏不说的事到底是什么?这个奇怪的人会不会真的是危险人物?是不是我说的杀人案在她心里留下阴影?我该报警处理吗?
我决定不再因担心戈碧的安危而影响到自己。我回到家,按照过去太紧张或工作过度时的惯例:洗一个热水澡。我在水里洒上药盐,把音乐的音量开到最大,然后一边洗,一边高唱歌曲。洗完澡后,我打电话给凯蒂,但是一样,接电话的仍是答录机。于是我和博蒂一起吃饼干牛奶。博蒂只对牛奶有兴趣,完全不理会放在餐台上的饼干碟子,喝完牛奶便去床上窝着了。
心中的焦虑仍未完全消散,我又失眠了。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上的光影,忍住起来打电话给彼得的冲动。我恨自己,为什么在现在这种时刻就会需要他,为什么要借助他的力量来平抚我的沮丧。我发誓一定要打破这种依赖。
即使睡眠来得像漩涡一样,把彼得、凯蒂、戈碧和那些杀人案件卷进我的思绪中,但是,能睡着总是好的。唯有睡眠,才能让我继续迎向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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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我再次醒来时,已是隔天上午9点15分了。我不常睡过头,但今天是星期五,6月24日圣洗节,在魁北克这是国定假日。像这种日子,我总是患了假日倦怠症。在今天,几乎任何事情都暂停,“盖兹特报”也不会送到我门前,所以我煮了咖啡后,便得自己走到街角,买另一家的报纸。
天气晴朗而生动,这个世界正展现出它充满活力的基质。物体和阴影以鲜明的影像对立,红砖和木头、金属和油漆、玻璃和花朵都在自己的位置上散发五颜六色的光彩。天空蓝得清亮,纯净地容不下半朵浮云,使我想起小时候收到的一张圣诞卡,卡片上的天空正如今天一样,蓝得同样暴虐。
早晨的空气令人感觉温暖和轻柔,更佳的是还带了点淡淡的牵牛花香。这几天来气温上升得虽然十分缓慢,却一天比一天高。今天的温度是摄氏23度。蒙特娄是建在岛上的城市,四周有圣罗伦斯河环绕,使它脱离不了潮湿的命运。哇!今天真像卡罗来纳的天气:炎热又潮湿。我喜欢这种回到家乡的感觉。
我买了一份“蒙特娄日报”,这是法文报纸。我拿着报纸走回住处,瞥见报上首页有“欢庆魁北克佳节!”这几个斗大标题。我瞄了标题一眼,又看了一下副标,讲的大约都是庆典和政治的事。魁北克上次选举失败后,群众的政治热情高涨,希望马上分裂独立的情绪升高,许多人都在衣服上或大字报上写着:明天我们独立建国!我希望这个诉求最好不要引起暴力。
回家后,我倒了咖啡,调了一碗牛奶果麦,然后在餐桌上读起报纸。我是个新闻蛀虫,无法一天不看报纸或电视新闻。当我到外地旅行时,一进旅馆总是先把电视打开,转到CNN新闻,然后才解开行李。即使工作再忙,这个习惯也没有改变。
我不能喝酒,痛恨抽烟,这一年来性生活也中断了,因此星期六早上我总会放任自己猛读新闻杂志,把时间全投注进去,就算是一张小小的图片也不放过。这些新闻里并没有什么新鲜事,我很清楚,事情总是一样的。就像是宝果盘上滚动的珠子一样,同样的事件总是不断发生。地震、动乱、贸易战争、人质绑票。我阅读新闻的动机,只是为了知道那颗珠子今天滚落在哪一格。
“蒙特娄日报”里有许多短篇报导,还附有大量照片。博蒂熟知我的习惯,先跳上我身旁的椅子,姥缩起身体睡在那。我不知道它是喜欢待在我身边,还是想等待有食物掉下来。它弓着背,四肢缩在身体下,张着一对黄色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对我有什么疑问似的。在看报时,我能感觉它的眼睛仍直向着我看。
我翻动报纸,在第二版一位牧师上吊和世界杯足球赛的报导之间,找到昨天那件命案的消息。
惊见杀人分尸
一位24岁少妇昨日下午被发现陈尸家中。尸体遭到肢解,死者是玛格莉特·爱德基,家庭主妇,育有一名6岁大的儿子。爱德基太太在上午10点和先生通过电话后,中午她姐姐却发现她已陈尸家中,尸体有受到殴击和分尸的迹象。
据蒙特委警方表示,命案现场门窗没有任何被破坏的迹象,无法确定凶手如何闯进被害人家中。目前被害人尸体己送到法医室,由法医皮尔·拉蒙斯以及专精骨科的唐普·布兰纳博士共同解剖,期待查明凶手使用的凶器……
这篇报导接下来开始推测死者生前最后的行动,报导她生平概要,家人痛不欲生的景象,以及警方开始全力缉凶的情形。除了文字外,还有几张照片。第一张是命案现场外的景象,相片中可以看到那栋凶宅的正门、警察、放在担架上以尸袋装着抬出来的被害人遗体,以及人行道上隔着警方封锁带围观的群众。他们脸上好奇的表情全冻结在这张黑白的相片上。我认出了克劳得尔,他高举着右手,样子就像中学的乐队指挥。在这张相片的一角,插有玛格莉特·爱德基生前的相片。相片虽然模糊,但比起在解剖室里,这张相片的表情显得快乐多了。
第二张照片是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妇、穿着T恤的小男孩以及戴着黑框眼镜蓄有胡子的男人的合照。这个男人伸出两手搂着老妇和小孩的肩膀。他们的眼神中充满悲伤和迷惑,这是被害人家属的共同表情,是我早已熟悉的。照片下方有文字说明,他们是被害人的母亲、儿子和丈夫。
第三张照片是我最讨厌见到的一一我的大头照。这张照片我实在太熟了,是我在1992年拍的,做为人事档案用。结果这张照片不断被报社翻印,而且总是在下面注明“美国人类学专家。”
“该死!”
博蒂跳了起来,一脸不满地看着我。我不理它。我发誓在假日绝对不要去想命案的事,但这个誓言却维持不了多久。我早该想到报纸一定会刊载昨天发生的命案。我把已冷掉的咖啡一饮而尽,打电话给戈碧。没有人接。尽管她可能有一百万个不在家的理由,但都一样让我感到不高兴。
我走到卧房换衣服,打算去练太极拳。通常太极拳课程都在星期二晚上,但是今天大家都不上班,于是他们先前便说今天要开课。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想去,但是报纸上的新闻和打不通的电话令我非去不可。至少,去练习一两个小时,应该可以让我的脑筋稍稍沉静一些。
再一次,我又错了。打了90分钟的太极拳,“空中捉鸟”、“摆手如云”、“大海捞针”等招式根本无法让我的心情进入假日的情绪。在整个课程中,我完全心不在焉,心情变得更加恶劣。
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我扭开收音机,打算让音乐来引领我紊乱的心情。我不能让这个假期就这样泡汤。
“……约在昨日中午遇害。爱德基太太原本和姐姐约好见面,但是她没有赴约。命案现场是在迪斯加汀街1327号,警方找不到任何暴力侵入的痕迹,因此推断凶手应该是熟人。”
我知道我应该马上转台,但是,我却让广播的声音直攻进心房。它刺激着我心中即将爆发的锅炉,把我沮丧的情绪拱上台面,把整个假日的心情破坏无遗。
“……法医验尸的结果尚未出炉。警方正全力出动在蒙特娄市东区查访任何有关的线索。这件谋杀案是今年第26件,蒙特娄警局希望民众踊跃提供线索,刑事组电话是555—2052。”
我没有多想,便把车子掉头往法医室开去。不到20分钟,我便站在法医室的大门。我心中想要完成某件事,但目前还不知道那是什么。
魁北克省警局相当安静,平日惯有的骚乱忙碌景象全不见了,只剩几个倒楣的家伙留守。大厅的警卫一脸狐疑地看着我,但没说什么便让我进去了。法医室和司法科学研究室里一个人都没有。在假日里,空荡荡的办公室和研究室看起来似乎变了一个样。我走进我的办公室,桌上仍散落各式铅笔和奇异笔。我一边收拾,一边环顾四处,看见未完成的报告、未归档的幻灯片和那个拼凑中的头骨。头骨空洞的眼窝正茫然地瞪着我。
我仍不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不知道来这里要做什么。我感到全身紧绷,心情很不好。我又想起了我情感上的伤疤。“唐普,”她曾说:“你一定要那么克制自己吗?难道没有人可以让你倾诉?”
也许她是对的。当我无法解决问题时,我可能试图逃避那随之而来的罪恶感。也许我只是找别的东西来转移注意,她忘掉那种不适应的感觉。我告诉自己,凶案调查真的不是我的责任,那是刑事警察的事,我的工作只是提供他们专业的技术协助。我痛骂自己,要自己不要多管闲事。但是,以上完全不管用。
在我把桌上的铅笔都收拾干净时,我的理智已很明白地告诉自己:我和这些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我就是无法逃脱这种感觉,这感觉紧咬着我,像只老鼠或鹦鹉般,使我总觉得自己疏漏了这件案子中的什么重要细节。我必须做点什么事。
我从档案柜里拿出一个档案夹。三个女人道到谋杀,茜儿、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这三位被害人的住所相隔遥远,背景、年纪和外型各不相同。到目前为止,我仍无法肯定这三件案子是同一个凶手所为。克劳得尔只会把这些案子当成个案处理,我必须找出足以说服他的关联。
我撕下一张活页纸,画出一个表格,在表格上填上我想到的种种项目。年龄、种族、发色和长度、眼睛颜色、身高、体重、最后穿着的服装、婚姻状况、使用语言、宗教信仰、居住地、职业、致死原因、死亡日期和陈尸地点。
我从茜儿·托提尔开始,但很快就发现我手上的资料无法提供我需要的讯息。我得有警方的完整报告和现场照片才行。我看了一下时间——1点45分。茜儿是魁北克警局承办的案子,我决定到一楼去把档案调出来。平常刑事组很忙,今天他们应该有空帮我调资料。
果然没错。偌大的刑事组办公室几乎全空,只剩一排排的灰色铁桌闲在那里。三个警察聚在办公室深处角落。其中两个警员隔着桌上的档案堆,面对面地坐着。其中一个颀长、削瘦、双颊深陷、头发灰白的男警员跷着腿坐在椅子上。他的名字叫安迪·莱思。他的法语很生硬,带有浓厚的英国腔。他拿着原子笔在空中乱画着,挂在椅背上的夹克双袖随着他身体的动作而摆荡。眼前的这副景象使我联想起在消防队里待命的队员,虽无所事事,但随时准备出动。
坐在莱恩对面的警员歪着头看他,就像一只在笼中向外窥视的金丝雀。他个子较矮,虽然已到啤酒肚凸出的年纪,但肌肉仍相当发达。他的皮肤晒得很黑,一头浓密的黑发上了油,梳得整整齐齐,看起来像电视节目里的主持人。我猜他可能连胡子也整理过了。他桌上的名牌上写着:吉姆·贝坦德。
第三个警员坐在吉姆的桌子上,一边听他们讲话,一边低头玩弄脚上意大利便鞋上的流苏。我一看到他,心情马上沉到谷底——克劳得尔居然也在这里。
他们同时笑了起来,笑声嘶哑,像是在讲关于女人的低级笑话。
布兰纳,你太多疑了,我对自己说,镇静些。我清清喉咙,七扭八拐地绕过迷宫般的办公桌阵,向他们走去。他们安静下来,一致看着我。那个魁北克警局的警探认出是我,便微笑着站起来。克劳得尔动也不动,一点都不掩饰他的不愉决。
“你好,布兰纳博士。”莱恩使用英文向我问好。“你多久没回老家了?”
“几个月了吧。”我说。
“我一直想问你,你在老家外出时,身上是不是都带有一把AK—47步枪?”
“没有。我们通常都把枪挂在架子上。做装饰用。”
我知道他是想挖苦美国的暴力盛行。
“那里已经有室内厕所了吗?”贝坦德尖酸地问。
在这三个人中,只有莱思露出尴尬的表情。
在魁北克警局刑事组中,安迪·莱恩的经历相当特殊。他在新斯科夏省出生,双亲都是爱尔兰人,而且皆为医生。他们在伦敦受教育,搬来加拿大后,仍然只会说英文。他们希望安迪也能当医生,为了不受语言的限制,他们要求他把法文练好。
他上中学后开始变坏,喜欢到处寻找刺激,很快就染上酒瘾和毒瘾。他待在学校的时间很少,绝大部分都待在烟酒气味弥漫的地方渴酒嗑药。他成为当地警察局里的常客,每次在狂饮作乐的下场,都是被逮进警局,趴在拘留所的地板上呕吐。在一个晚上,他被人在脖子上刺了一刀,被送往圣玛莎医院急救,刀子差点就刺中颈动脉。
经过这次事件后,他整个人都变了。他还是一样喜欢寻找刺激,但是方向却完全不同。他回学校完成犯罪学的学分,而后进魁北克警局服务,现在的阶级已决升至副巡官了。
他在街上混的那段岁月,对他的工作帮助很大。莱思平日虽然彬彬有礼、言谈温和,却也擅长处理街头事件。他熟知黑社会的术语和惯例,能够掌握他们的动态。我还没与他合作过,关于他的传言都是平常在办公室里听来的。不过,倒是从没听过有人批评过他。
“你今天来这里做什么?”他问着,伸手指向窗外。“你应该到户外参加宴会才对。”
我看见在他的衣领上方,有一道疤痕残留。这道疤痕光滑发亮,像一条湿濡的蛇。
“我大概不喜欢社交生活,而且,街上的商店全关了,我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
贝坦德离开座位走过来,伸出手,对我点头微笑。我和他握握手。克劳得尔仍不理我,我想,这样最好。
“我想调一份去年的档案,是茵儿·托提尔。她在1993年10月遇害。尸体是在圣杰罗发现的。”
贝坦德弹了一下手指,对我说:“我记得,那个在垃圾堆发现尸体的案子,我们到现在还没办法逮到凶手。”
从眼角余光中,我瞥见克劳得尔对莱思眨了眨眼睛。这个举动细微得几乎难以察觉,却引发了我的好奇心。我想克劳得尔来这里应该不只是串门子,他们一定在讨论昨天的案子。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把茜儿和伊莉莎白的案子一并讨论。
“没问题,”莱恩说,他皮笑肉不笑地说:“你要什么都可以。你是不是觉得我们有什么地方疏漏了?”
他掏出一包香烟,拍出一根叼在嘴里,然后把整包香烟送给我。我连忙摇头拒绝。
“不是,不是,和你们一点关系也没有。”我说:“我楼上有两个案子正在进行,那两件案子让我想起茜儿案。我也不知道我调档案要看什么,只是想再看一遍现场照片和凶案报告而已。”
“我了解,我知道那种感受。”他说着,口中喷出一缕烟雾。如果他知道我和克劳得尔共同参与同一案件,他可能就不会这么说。“有时候只能跟着直觉走。这次你的直觉是什么?”
“她认为所有案子都是同一个精神病患干的。”
克劳得尔的音调很平,我看见他的目光仍停在鞋子的流苏上。他说话的时候,嘴唇几乎没有动,充满了鄙视的意味。我转过身,不理会他。
莱恩对克劳得尔笑了笑。“别这样,放轻松点,看看档案又不会怎么样。”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摇摇头。他看了一下手表,然后对我说:“你有什么线索?”
我还来不及回答,办公室的大门就突然被打开了。麦可·查博纽冲了进来,跌跌撞撞地跑向我们,左手拿着一张纸摇晃着。
“找到他了!”他喊着:“找到那个狗杂种了!”他红着脸,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是时候了,”克劳得尔说。“让我看看。”他很不客气地说,好像把查博纽当成送报童。
查博纽皱了一下眉,但还是把纸张交给克劳得尔。三个人弯腰挤在一起,头抵着头,像球场上的选手聚在一起开会。查博纽站在他们背后说明。
“那个杂种杀了她一个小时后,使用她的提款卡领钱。显然他那天身上的钱不够,所以跑到街角便利商店里的提款机领钱。正好这家店装有摄影机,于是便把他的脸拍下来了。”
他指着那张相片说:“很不错吧?这是我今天早上拿到的。值大夜班的店员不知道那家伙的名字。不过他看过他的脸。他建议我们晚上九点后再去看看,显然他是常客。”
“他妈的!”贝坦德说。
莱恩一语不发,只是盯着那张照片。尽管他弯着腰,但仍比他站在一旁的搭档高。
“就是他了,”克劳得尔说,仔细把照片看清楚。“走,去逮捕这家伙。”
“我也要去。”我说。
他们似乎忘了我的存在,此时一起回头看着我。那两个魁北克警局的警探一脸看好戏的表情,在一旁等着看会发生什么事。
“不可能。”克劳得尔用法文说。现在只有他还使用法文。他下领的肌肉绷紧,脸也拉长了,目光一点笑意也没有。
摊牌的时候到了。
“克劳得尔警探,”我谨慎地说:“从我验过的这几具尸体看来,这几件凶案确实有明显相似之处。如果真是如此,那么这几件案子必定是同一凶手所为,你要叫他精神病也没关系。我也许是对的,也许会错。如果忽视这个可能性,就有造成下一个无辜者受害的危险。若是这样,你确定愿意为此负责?”
我话说得客气,但态度相当强硬。和他一样,我现在也充满怒火。
“噢,算了吧,就让她跟去吧,”查博纽说:“反正我们只是查访一下而已。”
“就是啊,不管你们信不信她,让她跟去总无妨。”莱思说。
克劳得尔沉默着。他拿出钥匙,把那张照片塞进口袋里,然后匆匆从我身旁走过,向大门而去。
“走,去逮他!”查博纽说。
此时,我有个直觉,可能某天又要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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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前往那里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当查博纽开着车沿着得麦松纳夫街西边前进时,我坐在后座,看着窗外,不理会警用无线电不时传来的音爆杂讯。下午的天气十分酷热。随着我们一寸寸前进,我看着柏油路升起的热气如波浪般起伏。
蒙特娄市今天被一片爱国清绪淹没了。到处都可见到法国王室的鸢尾纹章,出现在各个窗户和露台上,出现在T恤、帽子和短裤上,漆在脸上,飘荡在旗子和海报上。从中央谷地以东一直到缅恩区的街上,挤满了出来狂欢的群众,主要干道的交通完全瘫痪。数以千计的人们走上街头,并肩接踵,形成一道蓝白色相间的洪流。虽然没有人出来引导,但人群却缓缓自动往北边的谢市鲁克大道前进。游行的行列大约在下午2点离开圣厄本区,呼啸着沿着谢布鲁克大道东边前进,正好就挡在我们前面。
尽管车内的冷气嗡嗡作响,但我还是听见外头爆出一阵笑声和歌声。显然开始有状况了。当我们在安荷斯特街口等红绿灯时,我看到一个笨蛋正把他女友推去撞墙。他们头发染得像没刷过的牙齿,长长的头发绑成马尾。他像白斩鸡一样白的皮肤染成石榴糖浆的颜色。这两个人的戏还没演完,我们就继续前进了,独留我继续想像那个女孩吃惊的脸映在一个上半身全裸的妇人身上,眯着眼睛,嘴巴张成圆形,她被一张贴在艺术博物馆前的海报遮住了,上头写着“自由女性”。另二个生活的反讽。
查博纽转头向克劳得尔:“让我再看一下照片。”
克劳得尔把照片掏出口袋。查博纽一边注意前方,一边不时低头看手上的这张照片。
“看来这张照片无法认出是谁,对不对?”他不知道是对谁说。他说完,把照片交给坐在后座的我。
我看着这张黑白照片,一张从摄影机翻拍下来的照片,摄影机的位置很高,角度又是从这个人的右侧拍摄,照片上仅显示出一个男子专注看着提款机的模糊脸孔。
他的头发很短,脑门已秃,仅存的头发尽量由左往右梳,好遮住光秃秃的头顶。他的眉毛很粗,耳朵大得像紫罗兰的花瓣。他的肤色十分苍白。他穿着一件格纹衬衫,和一件很像工作裤的长裤。由于摄影机的效能和位置不佳,因此照片上无法再看清别的细节。我同意查博纽所说的,单凭这张照片根本查不出来这个人是谁,每个人都有可能。我默默地把照片还给他。
在魁北克,到处都有像这样的便利商店。这些店里卖杂粮、日用品和酒。每个社区几乎都有这种便利商店,形成一个个小小的补给站。住户或旅人会到此买牛奶、香烟、啤酒和廉价红酒,只要有人买的,他们几乎都卖。他们不提供停车位。比较大的便利商店里面可能装有提款机。我们现在要前往的,就是一家有提款机的便利商店。
“走博杰街吗?”查博纽用法文问克劳得尔。
“没错。在圣凯萨琳街南边。走汉纳勒费斯克街到圣多明尼克街,然后再往北走。看来目前只有这样走才能脱离这里的混乱局面。”
查博纽向左转,开始向南方前进。他开车脾气不好,老是猛踩油门和煞车,使这辆雪佛兰轿车摇晃得像渡轮一样。我感到有点晕车,连忙把注意力集中到街边的时装店、小酒馆和圣丹尼斯街上的魁北克大学的现代红砖建筑。
“叭!叭!”一辆暗绿色的丰田汽车插进我们前方。
“竟敢超我的车!”查博纽叫了起来,猛踩煞车,差点撞上那辆车的后保险杠。“狗杂种!”
克劳得尔没有理他,显然他早已习惯他搭档的驾车方式。我想开口要晕车药,但忍住没有说出来。
我们到达汉纳勒费斯克街时转向西行,然后在圣多明尼克街转向北,又回到圣凯萨琳街上。我发现我们已身在缅恩区,离戈碧关心的那些阻街女郎所在的位置不到一个街区。博杰街是介于圣罗伦街和圣丹尼斯街间的一条小街,就在我们的前方。
查博纽把车开到街口,直接停在“博杰便利商店”的大门前。在便利商店的门上有一块肮脏的牌子,写着“啤酒、红酒”,窗户上贴着广告海报,由于年代久远,海报已泛黄斑驳。在墙边地上有许多苍蝇尸体,因天年已届而成群死在这里。商店的玻璃宙都装设了铁窗。两个古怪的老头坐在店门口旁。
“那个家伙的名字叫海勒维,”查博纽翻阅记事本说:“他可能不会跟我们说什么。”
“他们都是这样。但只要我们给他一点点刺激,他们的记忆就会马上增进。”克劳得尔一面说,一面打开车门。
那两个老头看着我们,不发一语。
我们进到店里,黄铜的铃当响了起来,店里头很热,弥漫着灰尘和旧纸箱的味道。两排背靠背的货架把整个店隔出三条走道,布满尘埃的货架上,陈列着各种罐头和垃圾食物。
在店里最右边,一座保鲜柜里放了几桶核桃、几斗干豌豆和面粉。最里面还有一些看起来无精打采的蔬菜。除此之外,柜里还摆了一些根本不需要冷藏的货物。在左边的墙上是大型冷藏柜,里面摆设红酒和啤酒。在它旁边,一个较小的冰柜里有可乐、牛奶、橄榄和乳酪。在这个冰柜右边、商店最里面的角落,便是那台提款机所在的位置。若不是这次事件,那台提款机还真会让人怀疑里面到底有没有放过钱。
收银台就在入口处的左边。海勒维先生坐在收银台后,拿着电话正激动地讲着。他不停用手摸着他光秃秃的前额,把从年轻时代残留下来的头发拨向前。在收银台钱柜上贴有一张“微笑,上帝爱你”的标微。海勒维露出惊讶表情,匆匆用印第安语讲了几句后,便挂断电话。他的眼睛躲在厚厚的镜片后,不停在克劳得尔和查博纽之间游移。
“有什么事吗?”他开口道。
“你是毕平·海勒维?”查博纽用英语问。
“是的。”
查博纽把那张照片放在收银台上。“看看,你认不认得这家伙?”
海勒维伸出颤抖的手把照片转过来,低头看了看,显得有点紧张。看得出来他正努力让自己放松一些,至少表现出合作的态度。许多便利商店都贩卖私烟或黑货,警方上门多半是为了查逃税。
“只凭这张照片,根本没人能认出他是谁。这是从我们店里的录影机翻拍下来的吧?这个家伙干了什么事?”他说的是英语,腔调带有北美印第安人歌唱般的韵律。
“你真的不知道他是谁?”查博纽问,不理会他的问题。
海勒维耸耸肩。“来的人都是顾客,我们又不会多问他的身分。而且,这张照片那么模糊,又看不到他正面的脸。”
他坐回椅子上,在明白警方是针对录影带上的对象而来,而不是针对他后,他感觉轻松多了。
“他是当地人吗?”克劳得尔问。
“我说过了,我不知道。”
“难道你一点都想不起来这个人是不是曾进来过你店里吗?”
海勒维又看了一下那张照片。
“也许,也许是吧。但这实在太不清楚了。我很希望能帮忙。哎……也许我真看过这个人也说不定。”
查博纽瞪着他,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心中可能猜想海勒维不知道在“哎”什么,也许他认识那个人也说不定。
“是谁?”
“哎……哎,我不认识他啦。他只是个顾客。”
“他有什么习惯吗?”
海勒维一脸茫然。
“这个家伙是不是每天都同一个时间进来?是不是都从同一个方向过来?是不是都买同样的东西?是不是都穿一样的衣服?”克劳得尔叫道,己明显不耐烦起来。
“我说过了,我没问,也没注意。我卖我的东西,打烊了就回家休息。这张脸一点都不奇特,像这样的人每天都在店里来来去去。”
“你几点打烊?”
“凌晨两点。”
“他是晚上进来的吗?”
“可能吧。”
查博纽老早就摊开牛皮记事本准备记录,但到目前为此,他没写几个字。
“你昨天下午有上班吗?”海勒维点点头。“昨天忙得不得了,假日前夕不都是这样吗?—大家都以为我们会休息。”
“你有看到这家伙进来吗?”
海勒维再次详看了这张照片,两只手举到头顶,摸着他光滑发亮的脑门,然后叹了一口气,双手做出投降的样子。
查博纽把照片塞回记事本里,砰一声合上。他掏出名片放在收银台上。
“海勒维先生,如果你想起来他是谁,请打电话给我们。谢谢你的合作。”
“没问题,没问题。”他说,脸上出现愉快的神情。从刚才他看到警微开始,这是他第一次露出笑容。
“没问题,没问题,”我们走出店门,克劳得尔嘟哝说:“没问题才怪。”
“他在便利商店待久了,脑袋都充满浆糊。”查博纽回他说。
当我们走向车子时,我回首望了那家店一眼。那两个老头仍坐在店门口,像庙门两旁的石狮。
“那张照片借我一下。”我对查博纽说。
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但还是掏出了照片。克劳得尔正把车门打开,车内的空气被风卷出来,炙热得像熔炉内的气流。他一手扶着车顶,一只脚抵住车门,看着我的举动。当我拿了照片往回走时,他对查博纽说一些话。幸好,我没有听到。
我迳自走向坐在店门右侧的老头。他穿着已褪色的红色运动短裤和背心,脚上穿了袜子和浅口便鞋。他的双腿枯瘦如柴,静脉血管纠结如蛛网,肤色苍白如同意大利面。他的嘴巴因无牙从而崩塌,在嘴角下垂的曲线底部,突出着一根香烟。他看着我向他接近,完全不掩饰脸上好奇的表情。
“日安。”我用法语说。
“好。”他微微动了一下身子,用英语回答我。也许是他听出了我的口音。
“天气真热啊。”
“还会更热。”他说。香烟在嘴角不停跳动着。
“您住在这附近吗?”
他举起一只瘦弱的手,指了指圣罗伦街的方向。
“我能向您打听一件事吗?”
他跷起二郎腿,点点头。
我把照片递给他。
“您见过这个人吗?”
他用左手接过照片,举高,用右手遮住阳光。烟雾从他的脸上掠过,他仔细地端详着,看了很久很久。我想,说不定他的思绪已飘到别的地方去了。在他椅子底下,原本躺在墙边休息的一只灰白条纹的猫,此时站了起来,摇摇晃晃走到街角去了。
另一个老头双手放在膝盖上,坐在那儿喃喃自语。他的皮肤曾经健康过,但那已是好几百年前的事了。他先望了我们一眼,整理一下吊带裤,然后站起来走向我们,低头眯眼看着那张照片。过了好一会儿,那个大腿瘦如面条的老人才把照片还我。
“他就住在那边过去一点,”他说,伸手指向前方一个挤满破旧三层楼房的街区,然后又很快地说了一堆话,说话的速度和浓厚口音使我听不清楚他在说什么。他和第一个老头一样,没有牙齿,也没装假牙。在他说话的时候,看似下巴快碰上了鼻子。他说完后,我指了指照片,再指指那几栋破旧建筑。他点点头。
“他常来吗?”我用法文问。
“嗯,没错。”他回答,扬扬眉毛和肩膀,抿着嘴唇,做出确定的手势。
我挥手要查博纽和克劳得尔过来,然后告诉他们这位老人说的话。克劳得尔瞪着我,好像我是一只赶不走的蜜蜂,一脸不胜其扰的表情。我的眼神与他交会,示意他开口问老人问题。
不需多说,查博纽己摊开记事薄,开口问那两个老人一些事。克劳得尔和我则站在一旁听着。老人说话的速度快得像机关枪,腔调又重,我能听懂的实在不多。不过,从他们的手势和表情可以猜出大概。穿吊带裤的老人说他住在那个街区,而面条腿的老人则不认为。
查博纽问完话后,转身向车子症去,招手要我们跟上。当我们穿越街道时,我可以感觉到后面有一对炙热的眼神,直烙在我的后颈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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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查博纽靠在车门边,点燃一根烟叼在嘴里。他的身体僵硬得像一个未装弹簧的捕兽器。他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整理刚才那两个老人所说的话。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但是嘴巴拉成了一直线,嘴唇几乎没有动。
“你们觉得如何?”他问。
“从他们的样子来看,他们好像经常待在那里。”我说。在我的T恤内,一道汗水从脊背滑下。
“那两个老头的话能信吗?”克劳得尔说。
“说不定他们真的看到那个混帐东西。”查博纽说。他深吸了一口烟,然后用中指弹掉烟灰。
“他们根本没有举出那个人的特征。”克劳得尔说。
“没错,”查博纽说:“但我们都知道,那家伙不太能引入注意。通常像那种变态人物,都不会太突显。”
“第二个老爷爷似乎很肯定见过他。”我说。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那两个老头还能记得什么?我看他们的头脑早就不清楚了。”
查博纽又吸了最后一口烟,扔掉烟屁股,用脚踩熄。“也许他们根本是胡说八道,也许嫌犯真的就住在那里。就我而言,我宁可信其有。我想还是过去看看好了,说不定真能逮到那家伙。”
克劳得尔耸耸肩,明白表示不高兴。“没问题,但你自己去,我可不要在太阳下白被火烤。你需要支援再呼叫我。”他看了我一眼,又看着查博纽,扬扬眉毛。
“她不会连累我的。”查博纽说。
克劳得尔摇摇头,绕过车子,钻进前座。透过挡风玻璃,我看见他拿起无线电对讲机。
查博纽转向我说:“机灵点,”他说:“一有状况,就趴下。”
我很感激他以这种方式提醒我,而没有叫我别管任何事。
“走吧!”克劳得尔把头伸出车窗外说。
我爬进后座,查博纽也上了车,切换排挡慢慢让车子前进。克劳得尔转头对我说:
“你什么事都不要管。如果那个家伙真的在那里,我们可不想把事情搞砸。”
“我会努力,”我说,尽量克制我语气中的挖苦意味:“我可不像你们有睾丸素,所以经常会有记不住事情的麻烦。”
他哼了一声,把身子转回去。我猜如果他还有一点鉴赏力的话,现在一定在眯着眼睛傻笑。
查博纽把车子停在路边,我们一致打量着旁边的一栋楼房。这栋楼房四周空地的破裂水泥铺面和碎石上,市满了杂草和破瓶子、废轮胎、玻璃碎片和一些都市里常见的废弃物。有人在这栋楼房面对空地的墙上画了一幅壁画,画了一只山羊,耳上挂着自动步枪,嘴里则咬着一颗人类的骷髅头。我想,应该没有人知道这幅画的涵义,除了作者以外。
“那个老头今天还没见过他。”查博纽说,十只手指在方向盘上轮替轻敲。
“他们从几点开始坐在那里?”克劳得尔问。
“10点。”查博纽说,然后看了一下手表。我和克劳得尔也不约而同地看了时间——现在是下午3点10分。
“也许那家伙睡得很晚,”查博纽说:“也许是昨天才做案,今天太累了。”
“也许他根本就不在这里。”
“也许吧。”
我看到一群女孩穿过楼房后的空地,手牵着手,年纪大约10来岁。她们穿着代表魁北克旗帜的聋尾T恤,当她们穿过杂草地时,那鸢尾一致地左右摆动着。她们每个人都梳着细玉米条式的辫子,而且还染成明亮的蓝色。我看着她们嬉笑打闹地走在盛夏,不禁要想:如此璀璨的生命,竞能那么轻易地在一个疯人的手上终结。我不由得怒火中烧。现在我们离这个禽兽不到十码,难道不能有所作为吗?此时,一位穿着蓝白制服的警察正从我们后面巡逻过来。查博纽下车,和那位巡官讲了几句话。于是那巡官便马上撤退了。
“他们会守在后面,”他说,朝远处的巡逻车点点头。他的语气变得十分严肃,轻松的情绪全消失了。“我们走吧!”
当我开门下车时,克劳得尔改变了主意,也跟着开门下车,往那栋楼房走去。我跟在查博纽后面,发现他已把手枪套解开,右手微弯向前,摆出一副准备好的放松状态。为什么要故作镇定?我有点纳闷。
这栋红砖楼房孤零零地坐落在空地上,左邻右台早就都搬光了,改由垃圾废弃物进驻。空地上还散落许多水泥石块,像冰河消退后留下的巨大砾石。在楼房的南侧,有一道已腐朽倾塌的铁篱笆。那只壁画上的山羊则面朝北方。
楼房一楼有三座古老的白门,紧紧相连地排列在博杰街边。在这几座门的前面的空地,有一条铺有柏油的小路直通到马路。这条小路曾漆成红色,但现在看起来已像干掉的血渍。
在第三座白门的小窗上,一块手写的牌子斜挂在柔软的蕾丝窗帘旁。尽管字迹污黑,但我仍能辨识出上面写的是“吉屋招租”。克劳得尔走上门前台阶,按下门框边的门铃按钮。没有回应。他又按了一次,旋即用力敲起门来。
“他妈的!”屋内发出一阵怒吼声。这个魁北克的助词差点让我的心跳出喉咙。
我转身向声音来源望去。这声音来自我左边第一扇窗户,离我八寸不到。窗户上出现一张恼怒不耐烦的脸孔。
“你们在干嘛。如果把门打破,我就要你赔!”
“警察。”克劳得尔说,完全不理会这张不高兴的脸。
“是吗?有证件吗?”
克劳得尔掏出警徽凑近窗前。窗里的那张脸往前靠,我才看清那是一张女性的脸。这张脸涨得很红,脏兮兮地,她头戴一条透明的塑胶头巾,还在脑门上打了个大大的结。头巾的尾端部分往上翘,像耳朵一样地指向天空。若不提她不高兴的脸和她超出90磅的体重外,她的特殊穿着,还真有点像壁画上的那只山羊。
她从克劳得尔看到查博纽,又从查博纽看到我身上。她似乎认定我最不具威协性,便对着我说:“有何贵干?”
“我们想问你几个问题。”我说。
“是和吉姆·马克有关吗?”
“你不应该让我们站在街上讲这些问题吧?”我说,心里有点纳闷,不知道吉姆·马克是谁。
那张脸踌躇了一下,然后在窗前消失。一会儿后,门锁发出卡嗒声响,门开了,一个穿着黄色塑胶围裙的胖女人矗立在我们面前。她的腋下和胸口的衣服都已被汗湿透,脖子上还围绕一圈汗水和灰尘混合而成的污垢,她把门打开后,便转身摇摇摆摆地走在狭窄的走廊上,消失在左边的一扇门后。我们排成一列跟进去,克劳得尔走在最前面,我走在最后。走廊上弥漫着包心菜和油污的气味,室内的温度至少有摄氏35度以上。
她所住的公寓不但臭气冲天,而且又黑又暗,小小的空间堆满了20或30年代的家具。客厅的地毯似乎来自波斯,但是毛几乎都磨光了。我不禁怀疑,这个地方是不是从那个时代到现在都未曾整理过,目光所到之地,无处不乱。
那位胖女人走向窗前,重重坐下在窗边的椅子上。在她右边的电视柜和其上的一瓶空可乐罐,受到她坐下时的剧震波及而一起晃动,似乎随时要崩塌下来。胖女人坐定后,有点紧张地不时看向窗外,好像在等推出现,要不就是不顾因我们而打断她向外窥视的习惯。
我把照片拿给她看。她看着照片,眼睛突然眯了起来,旋即假装眨了眨眼。她抬起头,一看到我们三个人的表情,就发现己太晚了,自己已陷入不利的境地。她原本一副不耐烦的情绪己转变成战战兢兢。
“你叫什么名字……?”克劳得尔问。
“玛丽娃·罗奇昂。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吉姆,马克又惹麻烦了吗?”
“你是这里的管理员?”
“我只是代替房东收房租,”她回答。虽然公寓里的空间不大,但她还是起身换了一张椅子坐下,再度发出厚重声响。
“说认识也对,不认识也对。他住在这里,但我不认识他。”
“他住哪?”
“6号房,一楼第一个房门就是了。”她说着,双手一摊。臂膀上的肥厚肌肉不停地抖动。
“他叫什么名字?”
她想了一下,有点坐立难安。我看见她额上冒出的一粒汗珠,正逐渐涨大,达到表面张力的临界点,然后破裂,顺着她的脸颊滑下。“圣杰魁斯,当然,他们通常都不会用真名。”
查博纽把这个名字记在笔记上。
“他在这里住多久了?”
“大概一年了吧。在这里住一年就算很久了,他们都到处飘泊。我很少见到他。不管回来或出门,我都懒得理会。”她眨着眼睛,嘴唇皱起,一脸明显的说谎表情。“我没骗你们。”
“你还知道他什么事?”
她的嘴唇动了一下,深呼出一口气,然后缓缓摇头。
“他有朋友来找他吗?”
“我说过了,我不常见到他,”她说,稍稍停了一下。在坐立不安下,她头巾上的结已歪了,像耳朵般的尾端已移位至头部中央。“他好像都是一个人。”
查博纽环顾四周,开口问:“其他的房间都和这里一样吗?”
“我的房间是最大的,”她紧闭的嘴角微微上扬,相当不易察觉。即使是像这样破败的房间也有值得骄傲的地方。“其他房间都烂得可以,有的人除了马桶以外,就只有一个炉子。”
“其他人在家吗?”
胖女人耸耸肩。
查博纽合上记事本。“我们得找他谈谈,走吧。”
她一脸惊讶的表情。“什么?”
“我们得把事情搞清楚。”
她俯身向前,双手放在大腿上,眼睛和鼻孔都同时张大。“我不能这么做,这样算是不正当侵入。你们要有许可证之类的东西才行。”
查博纽怒目圆睁地瞪着她,一语不发。克劳得尔大声叹了一口气,做出一副失望和无聊的样子。我看着电视柜上的可乐空瓶,瓶上的水珠正汇聚成河,向下流到底部的一圈水滩中。一时之间,没有人开口或移动。
“好吧,好吧。但是,我可不负什么责任。”
她费力地扭动臀部,挣扎着慢慢移动身子,好脱离椅子的束缚;就像帆船在逆风时之字前进一样。她的上半身浮出椅子扶手,露出一大片肥肉,好不容易她才把重心移到中间,双手撑住座椅的扶把,用力把自己撑离椅子。
她站起来,走到屋里另一端的桌前,拉开抽屉摸索着。不一会儿功夫,她便拿出一把钥匙。她看了一下钥匙上的标签,确定之后,便交给查博纽。
“谢谢你的合作。”
当我们转身离开时,她的好奇心涌了上来。“喂,那家伙到底做了什么事?”
“待会我们离开的时候会把钥匙还你。”克劳得尔说,不理会她的问题。于是,我们就在她目光的注视下,离开了她的房间。
从第一个人口进去的走廊,和我们之前离开的那道走廊完全相同。走廊左右两侧是一扇扇敞开的房门,到底部有一座陡峭的楼梯通往二楼。6号房就位在左边第一间。这栋建筑不但闷,而且异常安静。
查博纽站在房门右边,克劳得尔和我则站在左边。他们的枪套都已解开,克劳得尔更是把手按在点三五七手枪的握柄上。他开始敲门。没有回应。他又敲了一次。仍没有人回答。
这两位警探互换一个眼神,克劳得尔点点头。他的嘴抿得紧紧的,使他的脸更加拉长。查博纽把钥匙插进钥匙孔中,开始扭转。我们在一旁等着,屏息凝神,安静得能听见灰尘飘落地面的声音。房里仍没有任何动静。
“圣杰魁斯?”
没有回答。
“圣杰魁斯先生?”
一样没有回答。
查博纽举手示意要我等一下。等他们把门打开,走进房间,我才跟着进去。此时,我的心噗通噗通跳得很快。
房间里的家具不多。在左边最里面的角落,有一道用塑胶帘幕隔成的临时厕所,帘幕挂在窗帘杠上,铁环都已生锈。在帘幕下,我看到一个简陋的马桶和几根水管,水管可能连往洗手槽。这水管已严重腐蚀,上面还长满了绿色的青苔。在帘幕的右方,黑色的墙面上靠着一个组合柜,上面摆着一个炉子、几个塑胶杯子和一堆样式不一的盘子和锅子。
在帘幕前方,是一张凌乱的床铺。床的右侧放着一张三夹板钉成的桌子。桌的基座是两个锯木架,锯木架上还明显可见“蒙特娄市产”的标帜。桌面上堆放一些书籍和纸张。在桌边的墙上,则贴有地图、照片和剪报,和桌子等长,形成一面马赛克镶嵌壁纸。在桌下,有一张折叠式的铁椅。房间内仅有一扇窗户,就在房门的右边,位置和罗奇昂太太的房间一样。在天花板上,仅有两个裸露的灯泡。
“真是好地方。”查博纽说。
“是啊,实在美不胜收。”克劳得尔说着,走向房间底部的厕所。他从口袋掏出一支笔,用笔轻轻把帘幕拨开。“国防部应该派人来参观,这家伙满具有生物战的潜力。”他把帘幕放下,向桌边走去。
“就算猪也不愿住在这里。”查博纽说,把一只脚轻踩上棉被掀开的床板。
我走向组合柜,观察上面的厨具。两个大玻璃啤酒杯。一个有凹痕的铁锅,里面盛有类似意大利面的食物。一块吃了一半的乳酪,凝结在一个蓝色的瓷碗里。一个从汉堡王拿回来的杯子。几个玻璃纸包裹的薄脆饼。
我俯身凑进铁锅,一股热气直冲上来,却让我的心降至冰点。我立刻转身对查博纽大叫:
“他还在这里!”
就在我喊出这句话的同时,房里右边角落的一扇门被猛然推开了。克劳得尔防备不及,被门板撞上,整个人摔向墙壁。一个人冲了出来,直往敞开的大门飞奔出去。我听见他喉咙发出急速呼吸声。
就在他穿过房间朝门外逃窜的一刹那,他扬起头,两只黝黑的眼睛潜藏在橘色的棒球帽下,和我四目相交。在这如电光一闪的瞬间,我看到的是一对猛兽的眼睛。
克劳得尔跟路站定,来不及掏枪便追了出去。查博纽也冲出门外。我没有多想,也跟着加入这追逐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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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我冲到街上,焙烂的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在博杰街上东张西望,寻找查博纽和克劳得尔的人影。游行已经结束。但街上的人潮仍很多。我看见克劳得尔满脸通红地跑在人群中,穿梭过拥挤的人群。查博纽紧跟在他后面,手中拿着盾形警微,像使用凿子一般,在人潮中凿开一条通路。
街上的人们未多留意,没有人理会发生了什么事。一位金发女郎靠在男友的怀里,头仰得高高的,一只手高举起酒瓶。一个醉汉把魁北克旗帜穿在身上,像极了披上超人披风的灯柱。他跟着人潮前进,口中不断高唱:“魁北克人的魁北克!”我发现合唱团的声音比先前我听到的要尖锐了许多。
我奔向空地,爬上一个大水呢块,站在顶点观望人群。我看不到圣杰魁斯的人影。这里是他的地盘,他熟知此地环境,很容易就把追兵甩掉。
我看到在后面待命的警察,用对讲机和警局通话后,便加人追逐行列。他可能用对讲机要求增援,但我很怀疑增援的警力要如何突破拥挤的人群来到此地。那位警察和他的搭档挥着手,推开人群朝圣凯萨琳街跑去,离克劳得尔和查博纽不远。
此时,我又看到了那顶橘色棒球帽。它就在查博纽前方,但他却正往东向圣凯萨琳街跑,隔着人群,他没发现圣杰魁斯正向西跑。圣杰魁斯很快就消失在人群中,我拼命挥手,但根本没用。克劳得尔早就不知道跑到那里了,而那个制服警员根本没注意到我。
我不加思索,立刻跳下水泥石块,钻进人群之中。顿时,汗水、防晒油和走味的啤酒等味道,立即包围了我。我把头放低,顾不了平常的礼貌,拼命向前钻,像推土机一样把挡在前面的人推开,直往圣杰魁斯的方向跑去。我没有警徽可以帮我开路,只好不理会路人的目光。一些被我推开的人会说两句玩笑话,一些人则在我背后咒骂,三字经不绝于耳。
在数以百计的人群中寻找那顶橘色棒球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决定先推进到刚才发现他的那个地方再说,于是便继续推开人群,像除雪机把积雪向两旁推开,往圣罗伦斯街前进。
眼看离圣凯萨琳街只有几步之遥,突然,我的肩膀被一只大手粗鲁地扣住。那个人一把扯住我的脖子和头发。我下巴一紧,似乎听到脖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折断。这个人把我往后拉,靠在他的胸膛上。我感觉到他身上的热气,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好像我的头发和脊背都已被他的汗水浸湿。一个人的脸凑近我耳边,我立刻闻到一股混合了酒味、烟味和食物的臭气。
“喂!你胡乱推人,急什么急?”
我很想回答,但却说不出话。他看我不回答,便更加生气了,他放开我的头发和脖子,双手往我的背上用力一推。我整个人像被发射出去的管炮,巨大的力量使我连打两个圈,飞向一位穿短裙和高跟鞋的妇女。她尖叫起来,附近的路人则稍微向四周散开。我张开双手,试图保持平衡,但已来不及了,我重重摔向地面。
我本能地用双手护住头部,感觉到右脸颊擦过地面,刮掉一些皮,鲜血开始流出来。当我想用双手撑地站起来时,一个经过的路人却一脚踩在我的手指上。我眼前什么也看不到,只看到路过人群的膝盖、腿和脚。
我蜷曲着身体,手脚并用地想站起来,但是却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往的行人没有人停下来拉我一把。
而后,我听见一声怒吼,觉得人群稍稍后退。我周遭形成了一个小小空间,一只手伸至我面前,从手指的动作看得出这个人很不耐烦。我抓住这只手,借力将自己拉起来,再度接触到阳光和空气。
我定睛一看,拉我起来的人竟然是克劳得尔。他一只手拉我起来,另一只手则挥舞着驱赶开群众。我看见他的嘴唇在动,但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和往常一样,他看起来非常焦躁,然而,他从来就没有过好脸色。他把话说完,停了一下,然后转身看着我,打量一遍我膝盖、手肘和右脸颊的擦伤,然后甩掉我的手,从口袋掏出手帕,以手势要我把脸上的血擦掉。我接过手帕,手不停地颤抖。我用手帕吸掉血渍和尘土,把手帕折到干净的一面,然后按住脸颊上的伤口。
克劳得尔靠过来,在我耳旁吼道:“跟着我走!”
我点点头。
他朝博杰街西侧走去,那里的人群较少。我拖着蹒跚步伐跟在他后面。之后,他转身开始向车子的方向移动。我大步向前,一把拉住他的手臂。他停下来,一脸迷惑地看着我。我激动地摇着头,他的眉毛皱成了V字。
“他在那边!”我尖声说,指着相反的方向。“我刚才看到他了。”
一个行人匆匆从我们之间穿过。他手里拿着霜洪淋甜筒,融化的红色奶水滴在他的肚子上,像一点一点的血迹。
克劳得尔眉毛的曲线缓和下来。“你回到车上。”他说。
“我看到他出现在圣凯萨琳街!”我又说了一遍,心想他刚才可能没听清楚我说什么。“他正朝圣罗伦街过去!”我歇斯底里地叫着,声音尖锐得连自己都吓了一跳。
这果然引起他的注意。他犹豫了一秒,评估我脸部和四肢的伤势。
“你没事吧?”
“没事。”
“你自己能走回车子那里?”
“没问题。”
“好!”他转身要走。“等一下。”我提起颤抖的双脚,跨过空地边膝盖高的生锈铁网,走向一个水泥石块,爬了上去。我向人海中望去,寻找橘色的帽子。什么也没看到。克劳得尔在一旁焦躁地看着我,目光一下子打量人群,一下子又回到我身上。他的模样让我联想起一只等待出发信号的雪橇犬。
最后,我摇摇头,对他挥手。
“去吧,我在这里守望。”
克劳得尔离开空地,朝我指的方向,一路推开人群前进。才不过几分钟时间,圣凯萨琳街上的人潮更加拥挤了。克劳得尔不像是走人人潮,而是人潮把他给吞噬了。
我一直在人群中搜寻着,直到我视线模糊时,仍无法看见查博纽或圣杰魁斯的人影。我看见在人潮边缘,有警车闪着蓝红灯光驶近,但是狂欢的人群挡住去路,动弹不得。一度我看见一顶梧色帽子,但旋即发现那是一个载着老虎帽子的年轻女孩。一会儿之后,她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走过我附近。
阳光炽烈,直晒着我的头顶。我感到脸上的伤口己结成硬块。我搜寻着,不停搜寻,目光始终未离开人群,直到查博纽和克劳得尔回来为止。我们都白忙一场,嫌犯还是让他跑掉了。
一个小时后,我们齐聚车边。这两位警探跑得气喘吁吁,脱下外套和领带,扔在车后座。他们的脸上冒出豆大汗珠,一路从脸颊流至衣领。他们的腋下和背部全都被汗浸湿了,而查博纽胀红了脸,头发更是松垮垮地垂在前额,使我不由联想起一只修剪不当的德国猎犬。我的T恤也皱了,人造纤维的长裤像刚从洗衣机捞起来一样。我们慢慢调整呼吸,但在这之中,脏话不绝于耳。几个人加起来至少骂了十次以上。
“去他妈的!”克劳得尔说。这次的音调平顺多了。
查博纽走近车门旁,弯腰由车窗从车里夹克口袋拿出一包香烟,他砰一声靠在车子的保险杠上,取出香烟点上火,从嘴里喷出一口青烟。
“那个杂种居然懂得利用人群掩护,像蟑螂一样逃了。”
“他熟知这附近环境,”我说,顾不得脸颊传来的疼痛:“是地形帮了他。”
查博纽默默抽了几口烟。
“想一想,这个家伙是我们要找的人吗?”
“谁知道?”我说,“我根本来不及看清他的脸。”
克劳得尔哼了一声,从口袋掏出一张手帕,拭去脸颊和脖子的汗水。
我眯着一只眼睛看他。“你能认出他吗?”
他又哼了一声。
“你好像一直把我当成傻瓜,克劳得尔先生,你一直想赶我走,对不对?”
他再度哼了一声,然后说:“你脸上的感觉如何?”
“好极了!”我咬牙切齿地说:“在我这个年纪,擦破皮正好可以换肤。”
“下次你若还想参加这种追逐犯人的狂欢节目,别指望我会再拉你一把。”
“下次请你记得先把现场掌控好,我就不必参加追逐了。”我的太阳穴一鼓一鼓地跳动着,双手紧紧握着拳头,指甲都刺进了手掌的肉里。
“好了,别说这些屁话了。”查博纽说,把香烟弹至空中。“走,我们去抄翻那栋公寓。”
他走向一旁的制服警员。那两个警员从刚才到现在便一直默默站在那儿。
“叫他们派人支援。”
“是的。”较高的制服警员说,随即走向巡逻车。
我们一路无声地跟着查博纽回到那栋红砖楼房,再次进入那条长廊。剩下的那个制服警员留在大门口,等在那里。
在我们离开的这段时间,有人把大门带上了,不过通往6号房的门仍大开着。我们走进房间,再度和刚才一样地散开,好像舞台上的演员重新排练表演时的走位。
我走向房间底处。原本温热的锅子现在己完全冷掉了,锅里的意大利面仍原封未动。一只苍蝇在锅边飞舞,令我想起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尸块。在我们出去的那段时间,房间并没有人进来过。
我走到房间右边角落的门。地上散落了一些石灰屑,这是门把猛撞墙壁的结果。这扇门半开,门后是一道向下延伸的木阶梯。从阶梯往下一个台阶,便是一个平台,然后阶梯便转直角向右弯,没入黑暗之中。在平台上,一排铁罐子紧挨着黑色的墙壁排列。培上大约与眼睛同高的地方,突出几根生锈的挂勾。我看到墙上最左边有一个灯座开关。开关盒的盖子己掉了,在周遭电线缠绕下安置在盒中的开关,看起来就像陷阱里的诱饵。
查博纽也走过来,用笔把木门推得更开一些。我指开关给他看,他便用笔按下开关。底下某处的一个灯泡亮了,微微照亮阶梯的底部。我们仔细听着底下的动静。什么声音都没有。克劳得尔也走到我们背后。
查博纽走下阶梯平台,踌躇了一下,然后慢慢走下阶梯。我跟在他后面,每走一步,脚部便传来一丝痛楚。我受伤的脚不停颤抖着,好像刚跑完一场马拉松。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住不去扶墙壁。这道阶梯很窄,我只能看见前面查博纽的肩后。
走到底部,空气变得十分阴湿,弥漫着一股霉味。阴冷的空气,正好抚慰了我火辣辣的受伤脸颊。我开始环顾四周。这是典型的地下室,约有楼房地板面积一半大。黑色的墙壁是用砖砌成的,显然是房子落成后才动工隔间。在地下室右边,一个金属洗衣盆竖立着,旁边是一个长长的木制工作台,台上的粉红色油漆已斑斑剥落。在工作台下,排列着许多未使用的油漆刷,黄色的刷毛上市满蛛网。在墙上,挂着一条捆好的塑胶水管。
一个巨大的暖炉占掉了右边的空间,圆圆的暖气输送管如树枝般,在天花板上缠绕分岔。锅炉底座旁有一堆拉圾,在微弱的光线下,我隐约可辨识这堆垃圾中有残破的相框、脚踏车、扭曲变形的铁椅、空油漆桶和一个便盆。这些废物杂乱而诡异地堆在那里,像是献给异教魔神的祭品。
地下室正中央的天花板上挂着一个灯泡,放射出微弱的光芒。整个地下室的物品就这么多了,剩下的地方全空着。
“那个胖女人应该告诉我们这个家伙还有个藏身洞窟,”克劳得尔说,一边用鞋尖踢弄那堆垃圾:“真是别有洞天。”
我原本也想开口说点什么,但忍了下来,继续观察。腿部的伤口越来越痛了。脖子也隐约感到有点不舒服。
“那混帐东西刚才一定躲在门后偷窥我们。”
查博纽和我都没有作声。我们都有同感。
查博纽垂下双手,步向阶梯走回一楼。我跟在他后面,一走到一楼的房间,便被一股热气包围。我绕过房间的桌子,到墙边检视墙上贴的照片。
在墙上正中央是蒙特娄市的大地图,旁边则是许多从杂志和报纸上剪下来的照片。在地图右边,清一色贴的那是美女图,都是从“花花公子”或“阁楼”杂志剪下的。墙上的诸位年轻女郎看着我,胴体摆出各种扭曲的姿势,有的全裸、有的衣冠不整;有的被五花大绑,有的摆出撩人体态,有的则露出一副亢奋的样子。每个女郎都如此虚假,没有一个具有说服力。不过,这位收藏者的品味倒是兼容并蓄,不分人种、体型、发色,完全一视同仁。我注意到每张照片的边缘都修剪得很整齐,而且张张都以同样的间距排列钉在墙上。
在大地图的左边,是一些新闻剪报。大部分都是洁文报纸,只有少数是英文报纸。我注意到英文版的剪报都带有图片。我凑近一张英文剪报,上面刊载的是杜蒙达利市破土兴建一家教堂的消息。我再看另一份法文剪报,上面则是关于在桑尼维尔区发生的一件绑架案。我的视线移到一家录影带公司的广告,这家录影带公司号称是全加拿大最大的色情录影带销售中心。在这广告旁,是警方破获一家脱衣酒吧的社会新闻,照片拍出一位被铐住的脱衣舞娘,身上仅穿着内衣。墙上还贴有一则在圣保罗杜诺发生的非法侵入事件,嫌犯侵入被害人的卧房,用睡衣做了一个假人,用刀刺烂它,然后丢在被害人的床上。再往这则剪报旁—边看去,我的血液顿时降至冰点。
在墙上,圣杰魁斯细心地修剪贴上三则报导,并排钉在一起。三篇报导都是关于连续杀人案。和其他剪报不同,这三则报导都是影印下来的。第一篇报导谈的是号称“庞罗奇之狼”的拿坡里·迪昂。在1963年春天,警方在他的寓所找到四名年轻人的尸体,每个被害人都是被勒死的。
第二篇报导则详述华纳·克里福。波登的罪行,他从1969年开始,在蒙特娄和卡加利连续强暴和勒死数位妇女,到1971年被逮捕时,他已杀害了四名妇女。在这篇报导下,有人加注一行字“比尔怪物。”
第三篇报导讲的是威廉·帝恩·克里斯坦森,他化名“比尔怪物”,专在蒙特娄犯行。他在1980年初杀害两名妇女,被害人都被分尸。
“看看这个。”我叫道,没有特定对谁说。尽管房间闷热异常,但我却感到一阵寒意。
查博纽走到我背后。“噢,宝贝、宝贝,”他看着墙上的美女图,唱起歌来:“爱是无限宽广。”
“这边,”我指着那三篇报导说:“要你看的是这个。”
克劳得尔加入我们,他们默默地看着这几篇报导。没有人说话,我闻着他们身上的汗臭,闻着他们身上浆过衣服的味道。在房间外头,一位妇人在大喊着“苏菲”,不知道她是在呼喊宠物还是小孩。
“他妈的。”查博纽说,一副似有所悟的样子。
“光凭这几篇剪报,没办法断定他就是凶手。”克劳得尔不屑地说。
“不见得,说不定他是东施效颦。”查博纽说。我第一次发现他话中带有一丝不愉快的口气。
“这家伙可能想像自己是英雄,”克劳得尔说:“也许他觉得自己是超人,幻想打击犯罪。也许他只是想学法文,而社会新闻要比丁丁漫画有趣得多。我们怎么知道这代表什么?就用这些报导定他的罪吗?”他瞄向房间大门,叫道:“什么时候才收队?”
狗杂种。我心里暗骂,但没有发出声。
查博纽和我转身查看桌子。桌上有一堆报纸,紧靠着墙边。查博纽用笔挑起报纸,一张张翻动着,报纸内容几乎都是广告。
“也许这混帐想找工作,”克劳得尔说:“就算想效法别人也得要先有饭吃。”
“那下面是什么?”我从翻动的报纸中,发现一个黄色的影子很快地翻过。
查博纽把笔插进报纸堆中,轻轻揭起,露出那一黄色活页纸。他们能如此熟练的使用笔来翻拣东西,让我大感惊讶,不知道是不是每位密探都是通过用笔的测验。他让上面的报纸滑至一旁,用笔慢慢把那活页纸推出,好让我们都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
刚才那三篇报导令人震惊的程度和这些字迹比起来,简直不算一回事。一阵强大的恐惧感袭来,就像从巢穴中冲出的猛兽,紧紧咬住了我。
伊莉莎白·康诺,玛格莉特·爱德基。她们的名字活跃纸上。在这张纸上的表格中,共有七个人名,她们只是其中的两个。每个人名旁,还有几个以直线划开的栏位,上面粗略记载了每个人的资料。这张表格和我做的并不太像,至少,剩下的五个人名都是我没见过的。
第一个栏位记载的是住址,第二栏是电话号码。第三栏记录的是住家环境情况,再过去那栏,有的简单写着几个字,有的则是空白。我看向玛格莉特那栏,上面写着“Hu.So。”我闭上眼睛,努力思索着,试图找出这两个字的意义。
“那是和被害人一起住的人,”我叫道:“看看玛格莉特那栏,那两个字代表的是Hu3band和Son。”
“没错,伊莉莎白那栏记载的是Br。和Bf。,代表Brother和Boyfriend。”查博纽说。
“那这是什么意思?”克劳得尔问,指着最后一栏。这栏有些人名后有注记,有些则无。
没有人能回答他。
查博纽翻开第一页,大家静静地看着第二页上的注记。第二页被分成上下两栏,每栏最上面标示一个人名,人名下仍分成几个栏位。最左边的栏位上注明“日期”,紧邻在右边的两个栏位上则注明“进”、“出”。至于栏中空白的部分也写满了日期和时间。
“老天!他跟踪她们,记录她们的日常作息,像赏鸟一样。”查博纽叫道。
克劳得尔一语不发。
“这个变态狩猎妇女。”查博纽继续说道。他强调的语气,似乎想要说服自己。
“像一份研究计划,”我轻声说:“而他还没有完成。”
“为什么?”克劳得尔问。
“玛格莉特和伊莉莎白已经死了,这些日期是最新的,那其他人呢?”
“可恶。”
“支援的人都死到哪去了?”克劳得尔往门外走去,消失在走廊里。一会儿之后,我听见外面传来他怒斥巡警的声音。
我把视线转到墙上,今天我不想再研究这份表单了。我热得要死、精疲力尽又浑身疼痛。没有人能证明我的推断是对的,目前也不知道我是否能继续加入他们追查下去。也不知道克劳得尔是否已赞同我们的想法。
我看着那张地图,想找点东西看以转移自己混乱的思绪。这个地图很大,涵盖整个蒙特娄市。地图上有五颜六色的区块,标示出各种不同的地理特性。粉红色的住宅区上,有错综复杂的白色街道、红色于道和蓝色的电车道。点缀其中的绿色代表公园、高尔夫球场、公墓。橘红色是公共设施,淡紫色是购物中心,灰色则是工业区。
我在地图上找到市中心的位置,便更凑近地图一些,想沿着街道找到我住的地方。我找到后,才发现我住的那条街很短,只有一个街区长,难怪每次计程车司机都找不到。我发誓下次要对他们有耐心一点,或再把位置说得更仔细些。我沿着谢布鲁克大道向西找到与它相交的盖尔街,才发现自己竟然不由自主地找向上次尸体发现的地点。这是今天下午以来我受到的第三次惊吓。
我的手指在爱德华特街上方盘旋,在这条街旁边的正是标成橘红色的圣米内大教堂。突然,我发现在这教堂的西南角,有一个很小很小的用铅笔打上的x符号,这里正是伊莉莎白·康诺陈尸处。我的心狂跳着,向东搜寻过去,想找到奥林匹克体育馆的位置。
“查博纽先生,请过来看一下。”我说,声音紧绷而颤抖。
他走了过来。
“那个体育馆在哪里?”
他用笔指出体育馆的位置,一脸纳闷地看着我。
“玛格莉特·爱德基的家在那里?”
他想了一下,凑近地图,指出在帕玛西纽区南边的一条街。他的笔停在空中,因为我们同时看见另一个用铅笔圈起的x记号。
“茜儿·托提尔住在哪里?”
“圣安迪贝尔街,满远的。”
我们一起看着地图。
“我们仔细找一下,一区一区的找,”我建议道:“我从左上方开始往下,你从右下角往上找。”
第三个x记号是他先找到的。这个符号位在圣罗伦斯河南岸,靠近圣伦伯特。他不知道那个地方会发生命案,克劳得尔也不知道。我们继续在地图上搜寻了十分钟,但是没有再发现新的x记号。
就在我们准备再重找一次时,警方犯罪现场重建小组的车子已驶到门前。
“你们死到那里去了?”克劳得尔问道。这几个警员正提着金属箱进来。
“开来这里好像开进森林一样,”皮尔·吉伯特说:“只差泥土少了一点。”他的一张圆脸四周全盖满卷曲的头发和胡子,让人联想起罗马的某位神抵。我老是记不得哪一位。“我们来这里干嘛?”
“还不是那件女子分尸案?”克劳得尔说,举手向房里一挥:“也许这里就是凶手的藏身之处,这里得好好采证。”
“没问题,交给我们处理。”吉伯特微笑道。他的卷发因汗水而全新在前额上。“开始撒粉。”
“这里还有一间地下室。”
“知道了。克劳得尔,请你带他们下楼。玛西,你先从那边的柜子开始。”
玛西走到房间后面,从金属公事箱取出一瓶罐子,开始用刷子将黑色的粉末洒在组合柜上。其他技术人员则走下地下室。吉伯特戴上乳胶手套,将桌上的报纸装进一个大塑胶带。
“这是谁?”他说,从报纸堆中举起一个小方块照片。他仔细看了一下。“好面熟。”
他突然抬起头看着我,使我吓了一大跳。
我连忙走过去,看看他手上的那张相片。他手上的这张照片是从今天的报纸上剪下的,从照片中,我看到我熟悉的T恤、眼镜和牛仔裤。
这是今天我第二次看到自己的这张老相片。眼前的这张照片,和墙上的一样,边缘已被修剪得整整齐齐。看到自己的相片并没有什么好害怕的,让人震惊的只有一点:我的脸已被铅笔圈了起来,胸前还打上了一个大大的x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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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我睡了一大觉。星期六早上,我虽然很想起来,却无能为力。我的腿抖个不停,而且只要我头稍微往前伸,颈椎就会感到一阵剧痛。我擦伤的那半张脸看起来像果冻,右眼则肿得像紫红色熟透的李子。这个周末假日,我仅喝了点汤、阿斯匹灵和消炎药片。整天我都倒在沙发上,一边打瞌睡,一边看电视。晚上则一到9点就上床睡觉。
到了星期一早上,我的头终于不痛了,也可以起身走动、稍微扭转头部。于是我很早就起床,洗个澡,不到八点半就进了办公室。
办公桌上有三份文件。不管它们,我先打电话给戈碧,但接电话的是答录机。我煮了一杯咖啡,然后打开答录机听留言。一通是维登的警探打来的,另一通则是安迪·莱恩,第三通则是一位记者。我把前两位的留言记下来,最后一通留言则是直接删掉。查博纽和克劳得尔都没打电话来,戈碧也没有。
我拨电话到蒙特娄警局找查博纽。等了一会儿后,对方说他不在。克劳得尔也不在。我留了话,心里有些纳闷,他们怎么一早就跑出去了?我拨电话给安迪·莱恩,但是他的电话一直占线。由于今天打的电话都没有找到人,使我决定亲自去找他。也许莱恩会谈谈茜儿的案子。
我搭电梯下到一楼,往市警局走去。比起上次的造访,这里今天看起来有生气多了。当我走近莱思的办公桌时,我感觉到许多人的目光正盯我的脸,使我有点不自在。很明显的,他们都已知道星期五发生的事。
“你好,布兰纳博士。”莱思一看到我,连忙站起来。他的脸原本拉得老长,但一看到我脸上的伤痕,便露出一丝笑容:“怎么了?这是最新式的腮红吗?”
“是啊,是珠贝红水泥制的。你打电话找我?”
一时之间,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噢!是的。我找到茜儿案子的档案了,你可以随便看。”
他俯身用手把桌上一叠文件档案扇形摊开,选了一份档案交给我。此时,他的搭档贝坦德正好进来。贝坦德跨着大步向我们走来,他穿着一件浅灰色的运动夹克,配上深灰色的长裤、黑色衬衫,以及一条黑白相间的领带,色彩十分单调。若不提肤色,他看起来就像50年代黑白电视影集里的人物。
“布兰纳博士,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
“好极了。”
“哇!你脸上的伤是谁弄的?”
“人行道,”我一边说,一边环顾四处想找张空桌。“能不能……”我指向一张空着的桌子。
“当然,随时欢迎你坐。”
我坐下来,把档案夹摊开,开始分门别类地翻阅命案报告、访谈笔录以及茜儿·托提尔的档案照片。看这些档案的感觉,就像赤足走在烧烫的柏油路上,昨天那些疼痛感觉全都回来了。我必须暂时把目光移开档案,让心里波涛汹涌的伤痛稍微平静下来。
在1993年10月16日,一个16岁的女孩不情愿地起床,熨好衣服,花了一个小时沐浴打扮。她拒绝母亲为她准备的早餐,离开位于郊区的家,和同学一起搭火车到学校。她穿着格子花呢上衣和套头毛衣,脚上的袜子及膝,肩上背着最流行的登山背包。她整天叽喳谈笑,在上完数学课后吃了午餐。那天放学后,她便失踪了。30个小时以后,她被肢解的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被人在离她家40里远的地方发现。
一个人影掠上桌面,我抬起头。贝坦德端了两杯咖啡站在我面前,递了一杯给我。“星期一是由我服务。”我很高兴地接过咖啡。
“有什么发现吗?”
“不多,”我啜一口咖啡。“她16岁,在圣杰罗被发现。”
“嗯。”
“伊莉莎白23岁,在市中心被发现。她们的尸体都装在塑胶袋里。”我沉思地说。
他拍了自己的头一下。
“玛格莉特24岁,尸体是在家中被发现的。也许凶手时间不够,来不及弃尸。”
他喝了一口咖啡,吸得非常大声。当他放下马克杯时,胡子沾上了几滴棕白色的牛奶。
“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都在圣杰魁斯的名单上。”我先前认定这件事大家都知道了,果然我是对的。
“是啊,但是报纸上说,那个家伙在路上贴了过去几名罪犯的报导,也许只是异想天开,幻想自己也能为非作歹。”
“也许吧。”我又喝了一口咖啡,言不由衷地说。
“这种人不是很多吗?”
“是啊,”莱恩的声音从我们的背后传来。“苍蝇总是喜欢扒粪。法兰克尔,你上次到贫民区,不是也通过像这样的事吗?”他对一个矮胖的男人说。这个人坐在离我四张桌子远的地方,一头发亮的棕发,正津津有味地吃着三明治。
“嗯,哼。两次。”他舔舔嘴唇。“真是烂差事。”又舔舔嘴。“那个歹徒侵入一处住宅,潜进女主人卧房,用她内衣和睡衣做了一个大洋娃娃,然后让洋娃娃穿上女主人的内衣,放在床上,用刀乱砍。也许这能让他勃起也说不定。”他再度舔了两次嘴。“然后他就溜了,什么东西都没拿。”
“精液呢?”
“没有。说不定他戴了保险套,我猜的。”
“他用什么武器?”
“也许是小刀吧,但我们找不到。他一定也带走了。”
法兰克尔丢掉三明治的包装纸,拿出另一根巧克力咬了——口。
“他怎么进去的?”
“从卧房的窗户。”这个巧克力上面布满了焦糖和花生。
“什么时候?”
“通常都在晚上。”
“他都在哪些地方做这种变态秀?”
法兰克尔慢条斯理嚼了几口,然后,用拇指指甲从齿上抠出一粒碎花生屑。他看了指尖上的碎屑一眼,然后把它弹掉。
“一次是在圣卡雷斯提,另一次大概是在圣赫伯特。最近一次发生在几星期前的案子,是在圣保罗杜诺。”他嘴唇上方的人中部位凸了起来,因为嘴里的舌头正扫过上门牙。“我想那件案子是归蒙特娄警局管的。他们会去逮他,不过这个烂货的顺位不是很优先。他并没有伤害任何人,也没有偷任何东西。他就是变态而已。”
法兰克尔把巧克力包装纸揉成一团,扔进桌边的垃圾桶里,在空中划过一道弧线。
“我听说圣保罗杜诺的那名被害人不愿合作。”
“是啊,”莱恩说:“这种案子要他们合作,就像用小刀去开脑部手术一样。”
“我们的这位英雄会剪这则新闻,也许是因为这篇报导令他阴茎勃起。他也剪下发生在桑尼维尔区的那个命案,但我们都知道凶手并不是他。”法兰克尔说:“也许他只是单纯的性变态而已。”
我静静听着这些警察的谈话,眼光越过法兰克尔,停在他背后的大地图上。这幅地图和博杰街公寓里的地图类似,但内容更细,还包括了蒙特娄东、西两边的郊区地带。
此时,办公室的员警都开始七嘴八舌地讨论起这件案情,还扯出许多奇闻轶事。当他们谈得兴高采烈时,我起身走到那幅大地图前,不想再听他们讲的性笑话。我看着地图,重复上星期五和查博纽查地图的举动,在心中把有x号的地点都找出来。此时,莱恩的声音从后面传来。
“你在想什么?”他问。
我从地图前的架子上拿起一盒大头钉,每根大头钉上都有一个明亮颜色的大圆球。我拿起一根大头钉,钉在圣米内教堂的西南角。
“伊莉莎白。”我说。
接着我在奥林匹克体育馆的位置又钉上一根大头钉。
“玛格莉特。”
第三根大头钉的位置在左上角,靠近德蒙塔基湖的地方。
“茜儿。”
蒙特娄岛的形状就像人脚,足踩从西北下垂,脚跟在南,脚趾则指向东北。两根大头钉都在脚底的位置,一个在市中心,另一个靠近东区。至于第三很大头钉则落在足踩上方,位在蒙特娄岛的西边。那里没有明显的特殊形状。
“圣杰魁斯标出了这里和那里。”我说,先指着市中心,又指向东区那端的大头钉。
我顺着维多利亚桥,越过圣兰伯特区,抵达河的南岸。在那里找到上星期五看过的那个街名,我便拿起第四根大头钉钉上,正好就在足弓部下方。这根钉上后,使得原本孤离的第三根大头钉更加奇怪。莱思看着我,一脸纳闷。
“这里是他注记的第三个x。”
“那里是哪里?”
“你认为呢?”我问。
“我怎么会知道。难道不成是他的狗埋葬之地。”他看了一下手表。“喂,我可得……”
“你不觉得应该去把这个地方找出来吗?”
他看着我,良久说不出话来。他的眼睛闪耀着蓝色的光芒,我有点惊讶,过去我竟然没有发现这点。他摇摇头。
“这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而是理由不够充足。你这个连续杀人案的想法还没有成立,你得再找出更多证据,或叫克劳得尔再查出更多细节。更何况,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我们管的。”
贝坦德向他做了个手势,比了比自己的手表,又用拇指比向大门。莱恩看向他,点了个头,又转身面对我。
我无话可说。我的目光直盯着他的脸,想看出他到底是否有鼓励我的意思。不过,就算有,我也没有找到。
“我该走了。你看完这些档案,放我桌上就行了。”
“没问题。”
“还有……呢……好好保重。”
“什么?”
“我听说你在那里发现的事。我看这个家伙不是普通的杂碎。”他伸手入口袋,掏出一张名片,在上面写了几个数字。“这是我的电话,你带着。不管什么时候,只是你需要帮忙,尽管打电话给我。”
10分钟后,我回到办公室,满心的怒气和忐志忑不安。我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件事上,但是难以成功。每次办公室里一有电话响,我就会伸手拿起自己的电话,想会不会是克劳得尔或查博纽打来的。到了10点15分,我又打电话过去找人。
电话那端的人说:“喂,请等一会。”我等着。
“克劳得尔。”
“我是布兰纳博士。”我说。
电话那端顿时沉默下来。
“是的。”
“你接到我的留话了吗?”
“是的。”
“有没有圣杰魁斯的消息?”
他哼了一声。“是啊,圣杰魁斯。没错。”
一时之间,我很想把手伸进电话那端,把他的舌头扯裂。我忍了下来,心想只有像他这种妄自尊大的警探才会有这种态度。
“你认为那不是他的真名吗?”
“如果那是他的真名,那我的真名就是柴契尔夫人了。”
“好了,你在哪里?”
他又沉默了好一会儿。我能想像他现在一定把脸撇向天花板,思索要怎样把我摆脱掉。
“我会告诉你我们在哪里,我们就在这里。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现,没有任何凶器,没有日记,没有任何身体特征。就这样。”
“指纹呢?”
“没有可用的。”
“私人物品呢?”
“那家伙的兴趣真是专注,别的方面一点都不碰。没有私人物品,也没有衣物。噢,有啦,只有一件汗衫和一个旧橡胶手套。一条脏毯子。就这些。”
“手套是做什么用的?”
“也许用来保护指甲吧?”
“你们还找到些什么?”
“你也看到了。他只留下那些美女照片、地图、报纸、剪报和那份表格。噢,还有那锅意大利面。”
“没别的吗?”
“没了。”
“没有盟洗用具?没有私人药物?”
“没。”
我稍稍想了一下。
“看来,他好像不是住在那里。”
“如果是的话,那他一定是前所未见的脏鬼。他不刷牙、不刮胡子。没有肥皂,没有洗发精,没有牙线。”
我又沉思了一会。
“你的看法如何?”
“那个小变态可能只是利用那个地方做为犯罪的巢穴或色情图片收藏室。也许他娘不准他在家里存放这些东西,也许她不让他在家里看报。我怎么会知道?”
“那么,那张表格呢?”
“我们正在清查上面的人名和地址。”
“有住在圣伦伯特的吗?”他停住想了一下。
“没有。”
“有任何关于他使用玛格莉特·爱德基的提款卡的线索吗?”
这次他停了更久了,很明显地在盘算着。
“布兰纳博士,你能不能管好你自己的事?就放手让我们去逮那个凶手好吗?”
“是他吗?”我继续追问。
“什么?”
“凶手啊?”
他挂断了电话。
那天早上剩下的时间我全花在检验一根尺骨上,由这根唯一的骨头评断死者的年龄、性别和身高。这根骨头是一个小孩发现的,很有可能是古墓遗骸。
在12点15分,我上楼拿一瓶无糖可乐。我拿着可乐回办公室,把门关上,拿出三明治和桃子,旋转椅子面向窗外的河流,让思绪开始漫游。然而思绪却不肯,它就像爱国者飞弹一样,全飞向克劳得尔。
他仍不接受这是连续杀人事件的看法。难道他是对的吗?这些相关现象会不会仅出于巧合?是我自己多想了吗?圣杰魁斯是否只是个有暴力祟拜倾向的变态狂?当然,许多电影制片商和出版人也有同样的倾向。或许他根本不是凶手,他只是喜欢统计这些杀人案件,或有偷窥癖好。也许玛格莉特‘爱德基的提款卡是他捡到的。也许是他在她生前偷来的。也许。也许。
不!不是我牵强附会。就算凶手不是圣杰魁斯,也一定是某个仍躲在暗处的杀人狂。这些案子一定有某些相关之处。我绝不能等到下一个案子发生,才证明我的看法是对的。
我该如何说服克劳得尔,要他明白我不是笨蛋,不是胡思乱想?他不喜欢我介入侦查,而我也的确超过我该管的范围。他不是说得很明白,要我只管自己的事吗?而莱恩呢,他是怎么说的?证据不够。我必须再找出更强力的证据。
“好吧!克劳得尔,你这个大混蛋!我就证明给你看。”
我大声说道,猛然把椅子转回面对办公桌,把手中的桃子扔进垃圾桶。
然后呢?
我该怎么做?
调出尸体。再把骨头看个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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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我走进组织实验室,请但尼斯调出25906—93和26704—94案子,然后把电子显微镜右边的桌面清干净,放上我的写字板和笔。我取出两条塑胶软管,连同抹刀、铜板纸和一个精确到0.0001寸的数值电子测量器,一起在桌上摆好。
但尼斯拿了两个纸箱过来,放在桌上。两个纸箱一大一小,都被仔细贴上封条并标上注记。我打开较大的箱子,拿了几块伊莉莎白·康诺的骨骼,放在桌子中央靠右的地方。
接着我打开较小的箱子。虽然茜儿·托提尔的尸体已发还家属安葬,但我们先前便采下一些骨骼切片做为证据之用。这是涉及骨镐伤害的谋杀案的标准处理程序。
我解开16个密封塑胶袋,放在桌子的左边。每个塑胶袋上都注记标明是身体的哪一个部分。右腕、左腕、右膝、左膝、头椎、胸椎和腰椎。我把这些切片倒出来,按照解剖次序排好。两块大腿骨的切片胫骨、腓骨徘在一起,形成腿关节。腕关节则由六寸长的挠骨和尺骨组成。每块切片都有明显的手术切痕,不过我是不会和凶手造成的伤痕搞混的。
我把混合垫拉过来,打开一条塑胶软管,在纸上挤出一道天蓝色的膏状物。接着又用第二条软管挤出一道白色物质。我选择先从西儿的臂骨开始,把骨头摆在我面前,拿起抹刀。我很快地把蓝色的催化剂和白色的基本剂用抹刀混合均匀,然后刮下装入塑胶注射筒,像做蛋糕时挤奶油一样,把调匀的药剂小心地挤在骨骼表面。
我安置好第一块骨头后,把抹刀和注射筒擦干净,丢掉用过的纸张,然后开始重新做第二块骨头。等到骨骼模型一干,我便移去骨骼,仔细标上号码、部位和时间,然后和原本的骨骼放在一起。我反复这些过程,直到所有骨骼都有了一个模型为止。这花掉我两个小时的时间。
接着我打开显微镜,调好倍率和通过视镜的纤维光束。由伊莉莎白·康诺的右大腿骨模型开始,我细心地在显微镜下观察每一个小缺口和划伤。
骨骼上的切痕看来似乎有两种。每根臂骨上都有数道平行沟状凹槽,凹槽的墙和底部呈九十度直角转折。大部分的沟状切痕都不超过四分之一寸长,宽度则不到五百分之一寸。在大腿骨上,也有同样的沟状纹路。
另一种刀痕是V字型,比较窄,没有像沟状凹槽的墙和底。V型切痕与沟状切痕平行分布在长骨的尾端,但在胯骨和脊椎,则无别的切痕伴随。
我把每一个切痕的位置画下来,记录下长度、宽度,若是沟状切痕则量出深度。接着,我从正面剖面,观察每个沟槽和它对应的模型。这些模型可以使我看出一些细微部位的形状,这是直接观测沟状切痕看不出的。微细的突起、纹路和刮痕,使得沟槽内的墙和底看起来就像失败的三D图案。
死者的四肢都被从关节切割,而长骨则未受损伤。只有一处例外——下臂的骨头自手腕处被砍断。我研究桡骨和尺骨末端的切痕,注意这个呈突起状的断裂部位,并分析每一个切痕的剖面。我作完伊莉莎白的研究后,便继续研究茜儿的骨路。
不知何时,但尼斯跟我说他要关掉一些设备,而我没多想便同意了,根本没注意实验室里已越来越安静。
“你还在这里做什么?”背后一个声音突然传来。
我吓得差点摔掉刚从显微镜移下来的脊椎骨。
“老天,莱恩!别故意吓人了好不好!”
“别生气嘛,我只是看到实验室里还有灯光,想进来看看但尼斯是不是还在加班做切片而已。”
“几点了?”我动手把桌上的颈椎骨收进密封袋。
莱恩看了一下手表。“5点40分。”他站在一旁,看着我把密封袋收进纸箱里,盖上盖子。“找到什么能用的线索吗?”
“是的。”我把纸箱的封条贴好,然后开始收拾伊莉莎白的骨盘。“克劳得尔没有注意伤口的细节。”
“他认为凶手是用锯子锯的。”
我把肩肿骨放进箱子里,然后伸手拿起肱骨。
“你认为呢?”
“我不知道。”
“你是男性,怎么会不知道锯子是用来干嘛的?”我一边说,一边继续把桌上的骨头都收进箱子里。
“用来锯东西。”
“很好。锯什么?”
“木头。灌木、金属、”他顿了一下:“还有骨头。”
“怎么锯?”
“什么?”
“怎么锯?”
他想了一下。“用锯齿。在要锯的物体上来回拉动。”
“那么圆锯呢?”
“喔,圆锯的话当然就是不停转动啦。”
“锯子是切开物体的表面,还是凿开它?”
“什么意思?”
“锯齿是尖锐的还是平坦的?锯子是切开物体,还是扯裂撕碎一道锯口?”
“喔。”
“银子是在前进时切割物体,还是在拉回的时候?”
“什么意思?”
“你刚才说锯子要来回拉动。锯于是在拉回来的时候切进物体,还是在推出去的时候?是用拉的力量还是用推的力量?”
“喔。”
“锯子是用来沿着木纹切,还是横过木纹?”
“这有什么差别?”
“锯齿的间隔多宽?每个锯齿都平均分布吗?有几个锯齿有刃?形状如何?锯齿有角度倾斜吗?切割的边缘锐利还是平整?锯齿的排列有何关联?什么样的……”
好了,好了,我懂了。你就直接告诉我是什么锯子。
刚才我一边说,一边收拾桌面,现在我已经把伊莉莎白的骨谣都收进箱子,盖上盖子。
“锯子的种类有几百种。有横锯、粗齿大锯、修枝锯、钢锯和线锯,厨房有切肉锯,医院有各式各样的骨锯。这些锯子都是靠人力,靠的是肌力的力量。也有些锯子是用电或燃油带动。有些锯子是往复式动作,有些则原地不停旋转。锯子被设计来应用各种不同的东西,锯开物体的方式也不同。即使是这种常用的钢锯,每把的锯齿的密度、大小也不同。”
我抬头看他一眼,看看他是否明白我在说什么。他的眼睛很蓝,像瓦斯炉上的火焰。
“我的意思是,不同的锯于会在骨头上留下不同的伤痕。锯齿留下的沟槽不但宽度和深度不同,沟纹底部的形状也不会一样。”
“就是说,你只要一块骨头,就能知道那是什么锯子切的?”
“不行。只能说大概是哪一类的锯子。”
他想了一想。“你怎么知道这是手锯切的?”
“电锯不靠人力,因此它留下的切痕较为一致。切口的擦痕,那道窄沟,也比较光滑。切锯的方向较统一;你没注意吗,当你用手锯东西的时候,一定会一直变换施力的角度。”我想了一下,又说:“自从电锯越来越普及后,现代的人就越来越不会使用手锯,在一开始锯的时候,总会在物体上留下一些错伤。另外,因为电锯很重,或有时因为锯的那个人用的力气太大,电锯在最后切开骨头的时候,会留下较为凸出的痕迹。”
“那如果是个很强壮的人用手锯呢?”
“问得好。个人的技巧和力量都是必须考虑的因素。但是电锯通常会在刚锯下物体的那一刹那留下一些擦痕,因为锯子还没接触到物体便已开始运转。”我停了一下,但这次他等我继续说下去。“由于动力很大,这些擦痕多半十分光滑,这是手锯难以办到的。”
我深吸一口气。他等了一下,确定我的话告一段落,才开口说:“什么是错伤?”
“当锯片开始锯骨头的时候,锯点会形成带角度的凹槽状痕迹。随着锯齿越来越深人物体,一开始的角度就会变成凹槽的墙,而锯点则成为凹槽的底,就像壕沟一样。如果还没把骨头切开,锯齿就歪掉了,或是不小心移位,就会在骨头上留下同样的沟状伤痕。这就是错伤。从错伤里,可以找到各种线索。它的宽度是由锯齿的宽度决定,它的形状也各有特色,锯齿可能会在沟槽墙上留下记号。”
“那如果一口气就把骨头锯断呢?”
“就算一次把骨头锯断,也可以在最后断裂面的突起部位找到相当于沟槽底部的痕迹。此外,在锯点表面也可能找到锯齿留下的痕迹。”
我重新拿出伊莉莎白的桡骨,在断裂面找了一处错伤,架在电子显微镜下,调整好光束。
“在这里,你看。”
他靠过来,俯身凑近观视孔,调整了一下焦距。
“有了,我看到了。”
“看看那个锯面底部。你看到什么?”
“有很多凸起。”
“没错。那些凸起是‘骨岛’,那是锯齿变换不同角度造成的。这种现象叫做‘滑刃’。”
他的头从观测孔抬起来,一脸茫然地看着我。他的眼睛被观测孔的圆洞印了一圈红痕,使他看起来就像刚把蛙镜摘下的游泳选手。
“当第一个锯齿切人骨头时,会试图抓出一条直线,好让后面的锯齿跟进。当第二个锯齿切入时,也会做同样的动作,但往往因为银子不稳定,而抓出第二条线。就这样,每个锯齿切入时都歪掉,因此作用在锯片上的力量便不停变换角度。结果,在槽底就会形成来回滑动的痕迹。锯齿越多,锯片就越容易滑动。会造成这么宽的痕迹,是因为锯子已经脱离中线,才会有凸起的骨岛。”
“所以这些痕迹使你认定锯齿是有角度的。”
“完全正确,这些痕迹告诉我的还不止这些。从锯齿改变方向的距离,可以算出锯齿彼此之间的宽度。凸起的岛状物代表滑刃的最宽点,岛与岛之间的距离则相当于两个锯齿间的距离。我再让你看一样东西。”
我取回桡骨,换上一根尺骨,将腕部末端的切面放在显微镜底下。
“你看到在切面上如波浪般的纹路吗?”
“看到了,好像洗衣板一样,只不过有点弯曲。”
“那个叫做‘波纹’。锯片滑动的结果,会在沟状切痕的墙上留下如波浪的峰谷,就像在底部留下岛状突起一样。墙上和底部的峰岛状突起是滑动的广点,谷底和底部狭窄的部分则是滑动的起点。”
“所以你可以测量这些峰谷的间距,就像你量岛与岛之间的距离一样。”
“没错。”
“为什么再往下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滑动几乎都发生在刚锯下或快锯完的时候,那时候锯片松动,尚未嵌入物体中。”
“有道理。”他抬起头。脸上的蛙镜痕迹又回来了。“那方向呢?有何意义?”
“是锯片拉或推的方向?”
“有差别吗?”
“施力的方向可以看出锯子是在拉回或推出时切开物体。欧美制的锯子大部分都是在推出去时锯开物体,而一些日本制的锯子则是在拉回时;有些则两面都能锯。这当然有差别。”
“你看得出来吗?”
“当然。”
“那你看出了什么吗?”他问,一边揉着眼睛,一边看着我。
这个问题得花点时间回答,我先揉揉背部,然后伸手拿起写字板。我浏览了一下刚才的注记,找出适合的资料。
“伊莉莎白·康诺的骨头上有许多错伤。沟状切痕的宽度是0.05寸,每道错伤底部都有波纹和岛纹,都可以量出来。”我翻开下一页:“有一些脱落碎片。”
他等我解释,但我并没有再说下去,于是他便问:“什么意思?”
“我想,这把锯子是手动的,锯齿的密度大概是10。”
“密度?”
“每寸的锯齿数目。换句话说,锯齿的间隔是十分之一寸。锯齿的形状类似凿刀,是推出时锯开物体的。”
“我明白了。”
“锯片有明显滑动情形,也有许多脱落碎片,但是锯片似乎切锯得很快。因此,我想这应该是一把大钢锯。由岛状突起可看出锯片一定很宽,这是为了避免卡住。”
“那些较窄的部分怎么解释?”
我心里很清楚那是什么工具切割的,但现在还不想把这个想法说出来。
“我先把这部分做个结论,再来谈另外那部分的问题。”
“还有什么没说的?”
我翻回第一页,把刚才观察到的记录总结了一下。
“那些错伤是在长骨正面,而切面末端的突出部分则在长骨后面,也就是说,死者在被分尸时,是脸朝上平躺。手臂是从肩部肢解,而双手则被砍掉了。腿部则是从胯骨和膝盖的位置肢解。头部是在第五颈椎处被切开。胸部也被垂直划开,直达脊椎。”
他摇摇头。“这家伙真是用锯子的高手。”
“还不止于此呢。”
“不止?”
“他还用力。”
我调整一下尺骨位置和显微镜焦距。“你再看一下。”
他弯腰凑上显微镜,此时,我居然发现他的臀形很漂亮。天啊,在这种时候……
“你不必那么用力凑近观测孔。”
他稍稍松弛一下肩膀,微微调整重心。
“看到刚才所说的沟状切痕了吗?”
“嗯。”
“再看向左边,看到较窄的伤痕了吗?”他没有回答,默默调整了一下焦距。
“看来有占像楔形,不是方形,也没那么宽。”
“没错。那可能是刀伤。”
他立直身子。两眼仍是两圈红色印痕。
“刀伤的痕迹很明显,有些和锯子错伤的痕迹平行,有些则交错其上。我在胯骨和脊椎上也找到这样的伤痕。”
“这代表什么?”
“有些刀痕压在锯痕上,有些在锯痕下,因此他可能先用刀砍,而后才用锯子。我猜他先用刀切开肌肉,再用锯子锯断关节,最后再用刀子割开仍黏附在骨头上的肌肉和肌腱。只有腕部例外,没有从关节处截断。不知道什么原因,他直接从腕部上方砍断手掌。”
他点点头。
“他肢解伊莉莎白·康诺,只用一把刀割开她胸部。因为她脊椎上找不到锯子的痕迹。”
一想到那个光景,我们便同时黯然不语。我先让他沉静一下,再把最惊人的事情说出来。
“我也检视过茜儿的骨骼了。”
他明亮的蓝色目光与我相交。他削瘦的脸绷紧拉长,似乎已准备好承受接下来我要说的事。
“情况完全一样。”
他咽了一口唾液,深吸了一口气,而后以微弱的声音说:“这家伙血管里流的一定是冷媒。”
一位管理员推开门探头进来,我和莱思一起转身看着他。那位管理员一看到我们脸上黯然的神情,便默默赶紧离开。莱思的目光又看向我,咽喉的肌肉微微颤动。
“赶快把这些发现告诉克劳得尔。事实已经很明显了。”
“我还得再查清楚两件事,而后我自然会去找他。”
他没有说再见便转身走了,而我则重新把箱子打包起来,留在桌上。我锁上实验室大门,走过大厅,发现电梯上的时钟指着6点30分。又一次,这栋大楼只剩下我和清洁人员。我知道现在时候不早了,可能无法完成我想查清的两件事,但我还是决定试试看。
我经过我的办公室,沿着长廊走到最底部右边的门前。门上一块小牌子写着“资讯室”,负责人的名字是露丝·唐门。
网络发明得很早,但是法医研究所和司法科学研究所却很晚才连线,直到93年秋天才全面完成电脑化,各种资料才开始存入主机。即使是最新的案子也能加以追踪,各式报告都汇集输入主档案。过去几年的案子也慢慢整理建档。在露丝·唐门的领导下,司法部突然一脚就踏进了电脑时代。
她的门锁上了。我敲了两声,知道根本不会有回应。现在已经6点30分了,即使是露丝·唐门也下班了。
我拖着疲惫的脚步回到办公室,抽出全美法学院的通讯录,找到我要的人名。我看了一下表,换算成当地时间。那里现在是4点40分还是5点40分?奥克拉荷马州到底是什么时区?
“管他的!”我叫道,拿起电话直接拨了奥隆·柯维特的号码。答录机传来友善的鼻音声,说现在是下班时间,有事请留话。我留下电话号码后便挂断电话,仍搞不清楚那里现在是几点。
事情进行得并不顺利。我坐了一会儿,懊恼今天没有早点开始行动。而后,我又拿起话筒,拨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连签录机都关掉了。我又拨电话到她学校的办公室,铃响了四声,在我准备挂断之时,有人接起了电话。那是她系上的办公室。没有,她的电子信箱好几天没开了。不会,这不会很反常,因为现在是暑假。我道过谢后,便挂上电话。
“三振出局。”我对着空无一人的办公室说。露丝不在,奥隆不在,戈碧也不在。天啊,戈碧,你跑到哪里去了?我决定不让自己再想下去。
我拿着笔在吸墨纸上轻轻敲着。
“高和外出。”我拿笔敲着纸,随口念道。
“第四和长,”我继续乱念,完全不管文法修饰。“双重问题。”
我往后靠着椅背,把笔抛上空中。
“双重错误。”
我接住落下来的笔,再把它扔上天。
“个人错误。”
再丢一次。
“另起新计划的时候到了。”
接住。抛起。
“深究和追根的时候到了。”
我接住笔,紧紧握住在手中。深究。就是要这样。
“好吧,”我说,推开椅子站起来,拿起皮包。“换个方向。”
我把皮包挂上肩,关掉灯火。
“就冲着你,克劳得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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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我钻入我的马自达轿车后,仍试着继续进行像刚才那样的无意识自语。但是现在不行了,灵感已经消失。脑中想的都是晚上要做的事,阻碍了我的创造性思考。我开车回家,途中在一家餐厅停下,买了一盘烤牛肉串套餐。
到家后,我不理博蒂撒娇问候,直接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拿了一瓶减肥可乐出来。我把可乐连同装晚餐的纸袋放在餐桌上,然后往苔录机的位置望去。答录机安静地位在角落里,没有闪光。戈碧并没有打来。此时,一股焦虑感逐渐升起,笼罩了我,我的心拼命狂跳着,就像指挥家将乐曲带领到极快板时一样。
我走进卧房,在床边柜里翻拣物品,在第三格抽屉找到我要的东西;我把它拿到餐厅,打开饮料和外带食物。不妙。餐点的一点点油饭和过熟的牛肉让我的胃绵得像只沙滩螃蟹。我拿起一片薄面包。
我在地图上先找到自己所在的位置,然后沿着一条路出了市中心,过一座桥到南岸。找到我要查的区域后,我把地图折起来,让圣伦伯特和隆吉维尔市朝上。我一边研究地图,一边又吃了一口羊肉串,但我的胃还是不舒服,似乎拒绝接受任何食物。
博蒂慢慢靠过来,离我不到三寸。“去玩吧。”我说,拿起空铝罐往它的方向丢去。它看似吃了一惊,犹豫了一下,然后便发着呼噜声追着罐去了。
我从柜子里取出手电筒、一对园艺用手套和一罐驱虫液,连同地图、写字板和白纸一起塞进背包里。我换上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把头发牢牢绑紧。而后,我又想到该带件长袖上衣,便抓了一件长袖斜纹绵布衫塞进背包。我拿起电话旁的留言板,潦草写下:“前往探查第三个x记号一一圣伦伯特区。”我看手表时间:7点45分。我把时间和日期加注在那一行字下,然后把留言板摆在餐桌上。也许我太多虑,但假如我迢到不测,至少别人还有一点线索可循。
我把背包上肩,按下大门保全系统的设定密码。在过度兴奋下,我竟然把密码按错,只得再来一次。在第二次又按错后,我暂停一下,闭上眼睛,口中默念着:“我想知道国王今天晚上做什么”,借此除去脑海里的杂念。这个方法虽是我在小学时候学来的,然而,直到长大成人,每次都很管用。经过片刻暂停,我又恢复镇静。在顺利按下正确密码后,我离开公寓出发。
从停车场出来后,我绕过一个街区,沿圣凯萨琳街向东往蒙塔奇,然后往南维多利亚桥,渡过圣罗伦斯河到南岸。午后的云朵跟着脚尖溜过天空,现在齐聚西边的地平线上,暗淡而模糊,使得河水也跟着变色,如墨汁般黑。
在暮色中,仍能看见下游的诺提丹岛和圣海伦岛,越过其上的是杰克卡提桥。在黝暗的水面上,这两座小岛看起来更黑。在1967年万国博览会的时候,它们曾活跃一时,但现在只是默默闲置在那里,像古文明遗迹般安静地沉睡。
位在河上游的是索恩岛。那里过去曾是教会领地,现在则变成雅痞集中地,上面有一个个拥有高尔夫球场、网球场和游泳池的住宅区,以左侧的西普莱桥连接蒙特娄市。桥上高塔有灯火闪耀,似乎想和远处城里的灯光争辉。
到达南岸后,我在维尔佛罗莱爵士大道出口离开高速公路。过了桥之后,天空的颜色变得更加怪异了。我把车停在路边,拿出地图研究。图上绿色的区域代表公园和圣伦伯特高尔夫球场,我找到自己所在位置后,把地图放在前座椅上。当我排挡准备前进时,一道闪电划过夜晚的天空。风势变强了,雨点开始滴答落在挡风玻璃上。
我在暴风雨来临前的黑暗中前进,伸长脖子小心驶过每一个十字路口,眯着眼睛注意街名标志。我按照脑海已想好的路线前进,这里左转,那里右转,再连续左转两次……
十几分钟后,我把车子停在路边,心跳就像比赛中的乒乓球。我把潮湿的手掌在牛仔裤上磨蹭两下,然后张目四望。
天空的云层更厚了,天色也已经全黑。我刚刚才经过一条别墅区的林阴大道,但是现在却发现自己已来到一座废弃的工业区,在地图上,这里是一块新月形的灰色区域。这里肯定只有我一个人。
在街道右侧,是一排荒废的仓库,在单排街灯的照耀下,映出它们毫无生气的外貌。在街灯下,这一排仓库显得十分怪异,就像昏暗道具室里的舞台道具。有些房舍贴有不动产公司的租售广告,有些则什么都没有,仿佛完全被屋主遗弃。窗户玻璃破碎,门前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也裂开,到处都散布着瓦砾碎片。一副黑白的荒凉景象。
在街道的左边就不能用荒芜来形容了,而是什么都没有,一片漆黑。这块空地在地图是以绿色标示,但没有任何注记。这里就是圣杰魁斯打上第三个X记号的地方。原本我还以为这里是公墓或小公园。
真该死。
我把手放在方向盘上,看着眼前的黑暗景象发呆。
现在该怎么办?
我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一道闪电划过,暂时照亮了街景。有东西从暗处飞出来,撞上我的挡风玻璃。我吓了一跳,大叫出声。那个生物挂在挡风玻璃上,停了一下后才笨拙地鼓动翅膀敲击玻璃,然后缓缓飞进黑暗中。
冷静点,布兰纳。深呼吸。我的不安感现在已升至电离层了。
我打开背包,穿上斜纹棉布衫,把手套塞进后裤袋,手电筒则插在腰带上,至于写字板和笔就扔在车上。
没有什么东西好记录的。我对自己说。
空气中弥漫着雨水打在热水泥地上的味道。狂风扫过街上,吹起砂石,气流形成一个个小龙卷风,把树叶和纸屑卷起成堆,然后再加以吹散。强风吹起我的头发,猛拉我的衣服,将棉衫下摆拉扯得像丢进洗衣机一样。我把棉衫塞进裤子,拿出手电筒。手在微微颤抖。
我打开手电筒照亮前方,横过街道,踏上人行道。一道生锈的铁篱笆,约6尺高,竖立在这块地的边缘。在篱笆内,大树和灌木纠结,形成一个原始丛林。我把手电筒往丛林中照去,但是完全无法判断丛林有多深,也无法看清丛林内有什么东西。
我沿着篱笆往前走。由篱笆内伸出的树枝,在手电筒小小的黄色光束下,随风乱舞。我头上茂密的树叶正好接住空中落下的雨点,但仍有几滴穿过树叶的雨丝打在我脸上。不知是逐渐降低的温度还在荒芜景象令我浑身打颤,也许两者皆是。我开始咒骂自己,背包里带的竟然是驱虫液而不是夹克。
我往前走了四分之三个街区,走到一处下坡前。我把手电筒往这条可能是车道的斜坡照去。篱笆上有一道紧闭的大门,门上用长长的铁链和粗锁锁住。
这个车道看来很久不曾使用。碎石路面上长出了杂草,篱笆门下也长满植物。我站在篱笆门口把手电筒照向里面,但是穿透黑暗的距离并不远。这就像拿放大镜观测天文星象一样。
我继续往前走了大概50尺,才抵达这个街区的末端。我站在街角四处查看。那条我走来的街,到此和另一条路呈丁字交会。我往这条路看去,一样的黑暗和荒凉。
在街角对面,我看到一大片铺有柏油的空地,边缘同样用铁篱笆围起来。我猜这块空地过去可能是某家工厂或仓库的停车场。一颗灯泡挂在电线杠上,微弱照耀着那栋已倾圮的建筑。那颗灯泡上面还有一顶金属盖子,光线能照亮的范围大约只有20尺,在宽广的柏油空地上散布着碎石,在黑暗中,我依稀能看到空地上几栋小屋或工房的轮廓。
我驻足听了一会儿。风声刺耳。雨点不断打在地上。远处偶有雷鸣。我心仍不停狂跳。借由对街那盏灯传来的微弱灯光,正好足以让我看见自己的手还在颤抖着。
好吧,布兰纳,我怒斥自己,把脑中的尸块扔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嗯,很好。”我大声地说。我的声音有点奇怪,好像被什么东西裹住一样,似乎声音还来不及传到耳里,就被夜色吞没了。
我转身回到篱笆前。篱笆绕过街角,折向左方,继续蜿蜒下去。我跟着篱笆转弯,不到10尺,篱笆便被石墙取代了。我退后两步,用手电筒照着这面石墙。墙壁是灰色的,大约8尺高,顶端有一颗颗突出墙面约6寸的石块。在黑暗中,我看见前方不远处的石墙中央有一扇大门,应该就是这块私有地的正门。
我沿着墙边走,墙角尽是湿纸、碎玻璃和铝罐。我踏过不知多少种垃圾,懒得低头看地上的是什么东西。
不到50尺,我就来到正门前。和侧门一样,这扇门也加了铁链和上锁。我举起手电筒照向门上的锁链,铁链反射着金属的光芒。铁链看来很新。
我把手电筒插回腰间,用力拉动铁链。拉不开。我再试了一次,仍徒劳无功。我后退两步,又掏出手电筒,上上下下对着大门照着。
此时,一个东西抓住了我的脚。我惊慌地丢下手电筒,猛然抓向膝盖处。我想像攻击我的是红眼黄牙的猛兽,但手上抓到的,却是一个塑胶袋。
“死猪!”我骂道,我的嘴巴很干,双手抖得比刚才还厉害。
我一解开塑胶袋,它瞬间便被风刮跑了,在我蹲下摸手电筒的时候,仍能听到它的沙沙声。我校回手电筒,但是发现它摔坏了,无法打亮。我用力拍它几下,灯泡亮了一下,又熄了。我再拍,亮是亮了,然而灯光好像有点摇晃,不太稳定。不知道它还能维持多久。
我在黑暗中踌躇了一会儿,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做。我该靠这支快坏掉的手电筒继续搜索吗?天知道我到底想找什么?回家洗个热水澡不是比较好的主意吗?
我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仔细过滤每一个可能的人声。而后,我不停问自己,刚才是否错过了什么声音。踏在碎石路上的鞋音;铁链吱吱嘎嘎的声音;汽车嗡嗡的引擎声。也许我的听力太差,也许这场暴风雨是凶手的共犯,反正我没听见任何不寻常的声音。
我做了个深呼吸,放松肩膀,在黑暗中沿着石墙往回走。过去,我曾在埃及国王谷地的一座墓室,同样遇过电灯熄灭的情况。我记得那时是在一间密室,一停电马上伸手不见五指,好像世界的光明突然被人吹灭一般。,如今,在我想探索篱笆后的空洞世界时,这个感觉又回来了。黑暗的奥秘究竟是在哪里?是法老王的墓室?还是在这道篱笆之后?
X记号一定有什么含意。它就在里面。走吧。
我回到街角,沿着篱笆走到侧门。该怎么把锁打开?我拿着手电筒上上下下照着铁链,想找出答案,但手电筒的光束开始像闪光灯一样忽明忽灭。在明暗交替的一瞬间,我瞥见这道大门的右边有个东西。
在手电筒的光束下,这个东西看起来像一块金属牌,挂在门闩上。虽然这块牌子已锈蚀模糊,但透露的讯息仍相当清楚——闲人勿入。我把光源移近,努力辨识印在这四个大字下的一行小字“蒙特娄……”。最后几个字看不清楚,是人名吗?
我把光集中在最后几个字上,轻轻用指甲刮去上面的铁锈。一个标志出现了,有点像头冠,又有点像盔甲,看起来很眼熟。此时,我突然想到了——这是天主教的标志,这个标志写的是“蒙特娄主教座堂”。原来如此,这里是教会的产业,说不定过去还是修道院什么的。
很好,布兰纳,你也是天主教徒,有责任保护教会的产业。
我把手电筒插回腰际,右手抓起铁链,左手抓着一块锈得比较严重的金属。我正准备用力拉,但发现铁链一点抗力都没有。我把缠绕住的链子一圈圈解开,使铁链就像蛇一样地缠住我的手腕。到了铁链末端,最后一节链环被大锁头扣在门日上。我看着这个锁,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锁头竟然没有扣上。
我取下锁头,解开铁链,低头看着这两样东西。在我努力开锁之时,风突然停了,只剩下微弱的嘘息声。突如其来的宁静,同样重击着我的耳朵。
我把铁链全绕在右门上,把左门拉开。在狂风乍息的寂静中,铁链发出刺耳尖锐的声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声音破坏这静默。没有青蛙、没有蟋蟀;没有远处经过的火车鸣声。整个世界好像屏住了呼吸,等待暴风雨的下一个动作。
大门不情不愿地开了,我钻进去,轻轻把门带上。我顺着车道前行,鞋子踩在碎石子上,发出悉悉卒卒的声音。我拿着手电筒四处乱照,从车道到路旁的树林。每隔10尺,我就停下来照照树上。两旁树木的枝权茂密交错,在我头上形成一座长长的穹顶。
教堂在那里。尖塔也在那里。很好。我心里涌现儿时唱的歌曲。我正努力放松心情,重整精力面对即将遭遇的一切。“你会输掉,布兰纳。”我警告自己。想想克劳得尔。不,想想伊莉莎白、茜儿和玛格莉特。
我转向右侧,尽量把灯光照向远处,扫过路旁每一棵树下。这些树一棵接一棵,连绵不绝。接着,我又转向左边,同样扫过一次。此时,我发现左前方10尺处的树林间有一个缺口。
我反光源对准那个缺口,缓缓地走上前。从远处看像缺口,近看则不然,连绵的树木并未中断。不过,这个地方看起来的确有点不一样。我紧张的情绪一下冒了上来,这是灌木,不是大树。地上的泥土似乎被翻动过,生长在其上的爬藤类和旁边的不太一样。看起来是重新长出来的。
这些植物年龄很轻,我心想。也许是最近才长出来的。我拿着手电筒四处照,地上的草皮似乎曾脱过一次皮,形成一条蜿蜒的小径通往林间深处。我紧紧握住手电筒,照向这条小径。就在我踏出第一步之时,暴风雨正式开始了。
刚才迷蒙的细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滂沱大雨。树木被强风撼动,天上闪电雷鸣大作,一声一声连续轰然作响,像恶魔们在彼此召唤。狂风像发了疯似地,愤怒地把大雨吹得歪歪斜斜。
我的衣服瞬间湿透,头发一束束垂在前额上。雨水如溪流般悬流在我的脸上。我拉出棉衫一角,盖住手电筒,不让雨水侵入。
我缩着脖子,走在小径上,透过微弱得可怜的黄色手电筒灯光,四下查看。来回移动的灯光,就像一只拖着绳子的猎狗,沿路不停嗅闻搜索。
进到树林约50尺深的地方,我看到它了。就在这十亿分之一秒内,我的神经同时触动,触发了过去的经验回忆。我的感觉比意识先知道,眼前就是我要找的东西。
我靠近它,手电筒突然熄灭了。我感到胃里的东西已涌上喉部。
一道闪电掠过天际,在瞬间即逝的光亮中,我看到一个棕色塑胶垃圾袋埋在泥土和落叶中,封口打上了结。这个结从泥里冒出来,像浮上水面换气的海狮鼻。
我看着雨水打在塑胶袋和四周的泥土上,一点一点将土壤溶成泥浆,褪去覆盖在塑胶袋上的泥土。随着塑胶袋逐渐显露,我觉得浑身发软,快要站不住了。
又一道闪电划过,顿时把我打醒。我奔向那个塑胶袋,弯身检视。我把手电筒插进腰带,空出双手抓住塑胶袋上的结,开始用力拉。袋子埋得很深,动也不动。我试着把结打开,但手指湿得无法抓住湿掉的塑胶袋。这样也不成。我趴下去,鼻子凑近袋口,用力吸气。只有泥土和塑胶味道。没别的气味。
我用拇指甲在袋子上抠个洞,然后再闻一次。虽然微弱,但这味道已足以判定。这气味,正是腐肉和潮湿骨头的臭气。在我决定要逃开或愤怒之前,背后突然传来一声树枝折断的声音。就在我想跳到一旁躲起来之时,我脑袋里的电灯突然啪一声熄灭了,使我再度陷入法老王墓室的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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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
我已经很久没有这样了,像宿醉一样。和过去一样,我痛苦地想不起昨天发生的事。只要一动,脑子就像被鱼叉刺进,痛得我无法动弹。我知道只要一张开眼睛,就会开始吐。我的胃一阵阵抽痛紧缩,到现在我还没办法起身。更糟的是,我觉得好冷。身体被寒流紧紧裹住,使我无法自己地颤抖着,很想再多盖一条被子。
我努力坐起来,但眼睛仍闭着。头痛得很厉害,我呕出了一些胆汁。我把头放低,垂在膝盖间,等着反胃的感觉消失。我仍闭着眼睛,把胆汁吐在左手上,然后伸出右手抓棉被。
经过剧烈的颤抖和拍痛,我发现自己不是躺在床上。我右手抓到的是树枝和枯叶。这使我连忙睁开眼睛,已顾不了痛或不痛了。
我发现自己坐在树林里,全身湿透,浑身是泥土。周遭全是凌乱的树叶和枯枝,空气里弥漫着浓厚的土壤味道,还有一股树叶腐烂的气味。在我的上方,我看到一片枝叶纠葛的树网,深色而茂密,张在黑色的夜空下。夜空中,无数星光闪烁。
记忆慢慢回复。暴风雨、门、小径。但是,我为什么会躺在这里?我昨晚没喝醉,但感觉为何如此像宿醉?
我摸向后脑勺。在头发下,竟然摸到一个像柠檬大小的肿瘤。很好。一个星期内受伤两次。就算是拳击手也没被打得这么频繁。
我是怎么受伤的?我被什么东西绊倒吗?被粗树枝击中?暴风雨将这片树林弄得满目疮瘦,但附近却没有粗树枝。我记不得了,但我不在乎,只想赶快离开这里。
克服反胃后,我跪在地上,四处摸着手电筒。手电筒一半埋在泥土里,擦干净后,我打开电源。没想到,居然还能用。我努力控制颤抖不停的双腿,站了起来,但眼前仍直冒金星。我抱着旁边的一棵树,又开始呕吐起来。
我嘴里满是胆汁的味道,心里同时跑出许多疑问。我什么时候吃过东西?昨晚?今晚?现在几点?我在这里多久了?暴风雨过去了,星星都已出现。现在还是晚上,而我冷得要死。我只知道这些。
胃部抽痛的感觉逐渐消失后,我慢慢站直身子。我打开手电筒照向四周,寻找那条小径。手电筒的光束在地上舞动,触发了我的记忆。那个埋在土里的袋子。记忆一下子冲出来,使我陷入一股恐惧中。我紧紧握住手电筒,向四周照了一圈,确定没有人在我的背后。我想回去找那个袋子,但是它在哪呢?回忆虽慢慢爬回我脑海,但仍不太具体。我记得看过这个袋子,但想不出它到底在哪里。
我在附近树林间搜寻着。我头痛欲裂,想吐的感觉又升至喉咙,但是胃里早就没东西可吐了。一阵干吐使我痛得直流眼泪。我再度停下,靠在树旁喘息,等待胃部的抽痛退去。我发现在暴风雨过后,蟋蟀又开始再度歌唱,石砾互撞的叫声冲入耳朵,灌进我的脑海。
我终于找到那个袋子,就在离我不到十尺的地方。我摇摇晃晃,几乎握不住手电筒,我一看到它就想起来了,现在这个袋子已多露出了一些。袋子周边围绕着一圈雨水,塑胶袋上的皱招处也积满了水。
我没有力气把袋子挖出来,只能站在一旁看着。我知道现场处理必须符合程序,但又害怕在警察赶来前,这袋子会被人破坏或搬走。我感到十分沮丧,很想哭。
噢,有个好办法,布兰纳。哭吧,也许会有人听见,进来救你。
我站在那儿,身体冷得发抖,想要思考但脑子却不肯合作,关上大门拒绝沟通。打电话。我脑子闪过这个念头。
我认出那条小径,便开始往树林外走去。希望我是对的。记不得怎么进来,对出去的路也很模糊。方向感已跟著有限的记忆力消失了。在无预警下,手电筒灭了,我陷入一个只有微弱星光的夜。我用力甩甩手电筒,不管心里如何暗骂,它就是不亮。
“可恶!”我还是叫了出来。
我倾听周围的声音,想用声音辨别方位。然而四周一片蟋蟀叫声,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想借由树影判断方向,但直到我的头发和衣服被树枝勾住,脚也不停被地上的爬藤和蔓草绊住时,才发觉这根本不管用。
你离开小径了,布兰纳。丛林越来越茂密了。
我还在考虑该走哪一个方向时,突然一脚踏空,整个人向前扑倒,双手和一边的膝盖重重撞击在地。我的脚被绊住了,前膝感觉压在松软的泥土上。我手里的手电筒飞了出去,在撞击地面时,竟然又亮了。手电筒在地上滚了两圈才停下,射出的怪异黄光直向着我。我低头看去,发现我的脚陷进一个渤黑的坑里。
我的心脏差点跳了出来。我像螃蟹一样地爬向手电筒,把光线照向我绊倒的地方,原来是一个小坑洞。这个洞看来是刚形成的,像地表一个尚未治疗的伤口。坑洞四周的泥土很松,周围还有一堆小小的土丘。
我把光照进洞里。这个洞不大,宽大约只有两尺,深三尺。刚才我是因为一脚踏在洞口边,才会跌一跤,还把一些泥土踩进了洞底。
我看着这些泥土,它们在洞底聚成一堆。我觉得有点奇怪,随后便明白了。这些泥土是干的,即使现在我的头脑很混乱,我还是能清楚断定这点。这个洞先前不是被盖起来,就是在雨后才挖的。
一股恐惧袭上心头,我双手环抱胸前取暖。我全身湿透,暴风雨过去后,留下阴冷空气。双手抱胸无法让我觉得暖和,只会让光线移开洞口。我放开双臂,重新把光线对准洞底。为什么有人会……
这个实际的问题令我猛然一震,使我的胃缩成像一把点45手枪。是谁?是谁到这里挖洞?或把土里的东西挖出?这个人还在这里吗?这些念头使我赶快采取行动。我把手电筒往四周扫了一圈。我的头仍剧痛难耐,心脏也拼命狂跳。
我不知道自己希望看到什么。在黑暗的树林中,只有我一个人。
在手电筒的光线中,我又看到那条小径。我离开这个坑洞,摇摇晃晃回到那个半埋着的袋子那里,手脚并用地挖了一堆树叶和泥土把它盖住。这种粗糙的伪装骗不了埋这个袋子的人,但应该可以逃过一般人的目光。
我掩盖好这个袋子后,从口袋掏出那罐驱虫液,塞在旁边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做为记号。我沿着小径往回走,踉踉跄跄回到碎石车道,把手套挂在树枝上,让它们指着袋子的方向。我已筋疲力竭,害怕自己会再昏过去。我可不希望再倒在这里。
我的老马自达车仍停在原来的地方。我看也不看左右是否有来车,便摇摇晃晃横过马路。我摸遍身上的口袋找车钥匙。找到钥匙圈后,还不断咒骂自己为什么把所有的钥匙都放在同一圈上。我颤抖着,钥匙连续掉落地面两次后,才顺利打开车门,一头栽进驾驶座。
锁上车门后,我两只手放在方向盘上,枕住头部。我需要睡觉,已经快要撑不住了。我知道必须克服想睡的欲望,可能有人躲在附近观察我,好决定下一步行动。
我坐直身子,把手放在大胆上。
“布兰纳,假如你想活下去,就赶快离开这里。”
在密闭的空间里,我的声音变得相当厚重,让我回到现实。我发动车子,仪表板上的时钟显示的时间是凌晨2点15分。我是什么时候离开车子的呢?
我仍颤抖着。我把暖气开到最大,不知道这样有没有帮助。我的颤抖是因为阴冷的夜风,但是心理深处的冰冷,却是暖气机也暖和不了的。我头也不回地把车子开离这里。
我一回到家,湿衣服还来不及脱下,就马上打电话到警察局。接电话的人犹豫了很久,不愿意在半夜吵醒密探。无论我如何解释,她也不肯给我莱思的电话号码,而他的名片被我留在办公室里了。我站在客厅,发着抖,头仍疼痛欲裂,胃部也蠢蠢欲动,准备下一次袭击。我不想再跟她说了,已经没有心情回答她任何的问题。最后也许是我虚弱的语气说服了她。道歉的事就只有明天再说了。
这是半个钟头以前的事了。我感觉后脑那个肿瘤还在。在湿发覆盖下,肿胀、坚硬得就像一颗煮熟的鸡蛋,而且一碰就痛。我查看一下瞳孔,转一转头,先转向右侧,再转向左侧。然后用力捏了自己一把,再敲打腿,看看是否还有感觉。每个部位看来都还正常,如果有脑震荡,应该也不会很严重。
在洗澡的时候,我一直倾听外面的声音,等待电话铃响。我担心错过莱思的电话,便把电话子机拿进浴室。
我把水关掉,跨出洗澡盆。电话仍然安静地躺在那里,似乎对周遭的环境全无兴趣。
该死。莱恩去哪里了?
我擦干身体,穿上厚绒布睡袍,把头发包在浴巾里。我检查答录机,确定没有错过任何人留言。奇怪,为什么显示电力的红灯没有亮呢?真是该死!我把电话从浴室拿出来,将它接上电源,然后随便乱拨一个号码,看看电话是否没问题。当然,电话完全正常。一切都是我太焦虑了。
我躺在沙发上,将电话放在旁边的茶几。他应该很快就会打电话给我。我一点都不想上床睡觉,打算弄点东西给自己吃,不过在这之前,我想先闭上眼睛休息几分钟。但是,寒冷、压力、疲倦以及严重挫折的感觉,像潮水一样退了又去,去了又来,使我疲惫万分,也把我带入一个很深却不安稳的睡眠里。我并不是睡着,而是昏过去了。
我发现自己在一片围篱的外面,看到一些人用巨大的铲子拼命挖掘地面。铲子一抽出地底,就会带出一大群老鼠。我往下一看,发现所在之处到处都是老鼠。我必须不停踢它们,将它们踢离我的脚。这时,有一个模糊的影子出现在我眼前,看起来像是一个不断挥舞铲子的人,不过当他转过身来时,我认出他是彼得。彼得指着我,对我说了一些话,但是我无法听出他在说什么。然后他开始大叫,并且对我招手。这时他的嘴巴变成一个黑色圆圈,而且不断变大、变大。他的脸开始变形,随后被吸进这个黑色的圆圈里,变成一个非常丑陋、像小丑一样的面具。
这时有许多老鼠跑过我的脚,有一只正在拖着伊莉莎白·康诺的头。当它拉着她的头越过这片草地的时候,尖锐的牙齿像老虎钳般紧紧地咬住她的头发。
我试着逃跑,但是双腿却无法移动。我的身体开始下沉,直入地底。我放眼四周,发现自己在一个墓穴里。泥土开始洒落我全身。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正低头凝视着我。我想开口说话,嘴巴是张开了,却发不出。我要他们将我拉出这个坑。我把手伸向他们,可是他们却不理我的要求。
然后他们和另一个图像连在一起。一个男人站在墓穴口,他穿着一件长袍,戴着一顶样式很旧的帽子。他往下看我,问我是否已经确定了?我没办法回答他的问题。他告诉我目前我所在的地方是属于教堂的土地,我必须立即离开。他说只有在教堂工作的人才可以进入这里。他穿着神职人员特有的长袍,飘飞在风里。我很担心万一他不小心掉进这个墓穴里怎么办?他用一只手去抓住衣服,用另一只手拨行动电话。电话开始响了,但是他不理它,只让电话一直响着。
我终于发现,原来是茶几上的电话在响。我从梦中惊醒,连忙伸手接起电话。
“喂。”我相当无力地回答。
“布兰纳?”
对方讲的是英语。声音听起来很粗野,但却十分熟悉。我努力让自己清醒过来。
“我是。”我看一下表。可是表竟然不在手腕上。
“我是莱思。你最好有要紧的事告诉我。”
“现在几点了?”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睡了5分钟还是5个钟头。我已经很厌烦自己头脑仍这么不清楚。
“4点15分。”
“等一下。”
我把话筒放下,步伐不稳地走到浴室。我泼了一些冷水在脸上,唱了几句歌词,重新裹好头上的毛巾,然后回去继续和莱思说话。我不想让他等太久而加深他的不耐烦,不过我更不想让他听出我疲倦的声音。我想,我最好花点时间整理一下自己,让自己回到正常状态。
“对不起,让你久等。现在我觉得舒服多了。”
“刚刚有人在唱歌吗?”
“今天晚上我去了圣伦伯特,”我开始进入话题。虽然我有许多事想告诉他,但不想一开始时就切人重心。“我找到圣杰魁斯画上x记号的地点。它是在一处几乎已经荒废的一座教堂土地上。”
“你要我凌晨4点打电话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吗?”
“我发现一具尸体,也已经被肢解了,破坏的情况很严重,大概只能看出骨骼的形状。我们必须现在就回到那里,以免那具尸体遭人破坏,或被附近的野狗拿来当晚餐。”
我吸了一口气,等待他的回应。
“你是不是他妈的疯了?”
我不确定他是指我发现的东西,或者是指我独自一个人到了那里。如果他指的是后者,或许他是对的,但我是为了寻求答案而去的。
“我确定发现了一具尸体。”
他没有出声,沉默了一段时间。“尸体是埋着的,还是在地上?”
“被埋着的,但埋得不深。我看一部分已露在外面,雨水让它暴露得更严重了。”
“你确定这不是被盗墓人恶意丢弃、任它腐坏的尸体?”
“尸体被装在塑胶袋里。”就像伊莉莎白和茜儿的案子。其他的话我想不必再多说了。
“妈的!”我听到一声划火柴的声音,然后是一长声吐气。他肯定点了一根香烟。
“我们现在就出发?”
“门都没有?”我能听见把烟从嘴里拔出的声音。“‘我们’是什么意思?布兰纳,不管你的名声怎样,但跟我没有关系。你这种追根究底的态度也许对克劳得尔有用,但不适合我。下一次如果你想到犯罪现场跳华尔滋的话,我建议你不妨到凶案组问问看,看是否有人愿意让你顶他的位置。”
虽然我不期望他会乐意帮忙,但也没想到他的反应这么强烈。我正准备开始生气,准备好和他大吵一架,等待他再骂过来。但是他不说了。
“谢谢你这么快回我电话。”
“喂。”
“你现在在哪?”如果我的脑袋功能完全正常,我绝不会问这样的问题。我立刻后悔自己这么问。
他停顿片刻,说:“和一位朋友在一起。”
问得好,布兰纳。难怪他被你惹恼了。
“我想今晚应该有人在那里。”
“什么?”
“当我注视那个弃尸地的时候,我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然后我的头被人重击了一下,就昏过去了。我醒过来后,发现暴风雨把现场弄得乱七八糟,所以我也不能确定一切是否一样。”
“你有没有受伤?”
“没有。”
又是一段时间的沉默。我可以感觉到他正在慎重思考这件事。
“我会派一个小队去那个地点看守到早上。然后我会到那儿支援他们。你想我们需不需要带狗去?”
“当时我只看到一个袋子在那里,不过我想应该还有更多才对。另外,那个地方看起来好像已经有人开始在挖掘了。带狗去或许是不错的点子。”
我等待他的答复。但他什么都没说。
“你什么时候会来接我?”我问他。
“我不会过去接你的,布兰纳博士。这是真实的杀人事件,属于凶案小组的辖区,不是儿戏。”
现在我对他的态度已经感到强烈不悦了,我感觉太阳穴的青筋鼓起来,一股怒气冲上脑际。
“你比加拿大捷运犯了更多错误,”我轻蔑地对他说。“莱恩,人总是说‘给我一些比较有用的证据’,好了,现在我找到了,而且也可以立刻带你去看。现在那些骨骼都还在那儿。如果我判断正确的话,那些骨骼跟这几件案子一定有关。”
我们两人在电话两端沉默了很长的时间,我想他可能会挂掉电话。我等着他下一个举动。
“我8点以前到你那里。”
“我等你。”
“布兰纳?”
“什么事?”
“也许你应该去买一个头盔。”
他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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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莱恩遵守了诺言,不到8点45分,我们已抵达现场,把车子停在现场监识小组的厢型车后。这辆车所在的位置,离我昨晚停车的地方不到十英尺。与昨夜比较起来,这里像是完全不同的世界。街上阳光普照,道路上人车杂杏,充满了活力。街道两旁都停满了各式轿车和巡逻车,至少20个制服或便衣警员三五成群地交谈着。
我看到来自蒙特娄警局、魁北克警局以及圣伦伯特警局的警员,他们散布四处,制服不同,标志也不一样。他们就像不同群体的鸟,因缘际会地聚在一起,叽叽喳喳,每种鸟都焙耀自己特殊的羽毛花色,强调自己的属性。
一个背着大袋子的女人和一个提着照相机的男人,正靠在一部白色雪佛兰汽车旁抽烟。看来另一个族群也赶到了一一新闻记者。在不远处篱笆旁的人行道上,一只德国牧羊犬站在一个身穿深蓝色服装的男人旁,低头不停嗅着。它尽量往前,绷紧绳子,鼻子不肯离开地面嗅闻着每一块地方,然后又冲回牵它的人身旁,抬起头望着他,不停摇尾巴。它看来好像很渴望离开那个地方,对于牵它的人迟迟不动感到很困惑。
“该到的都到了。”莱恩说。他把车停在路边,解开安全带。
他并没有为电话中无礼的态度向我道歉,我也不期望。没有人在凌晨4点被吵醒还会有好脾气。在开来这里的路上,他表现得相当友善,几乎可说想讨好我。他详细告诉我每个地方发生过的案子,还提了些警方的臭事软闻。每件事都十分骇人。“这儿,在这栋三楼公寓里,一个女人拿油锅攻击丈夫,然后又攻击我们。那儿,那栋建筑后面,我们在通风管里发现一个全身赤裸的男人。”满嘴警察经。我怀疑,也许警察对地理环境的认知,乃是透过各地所发生的案件,而不是像一般人一样利用街名、河川或门牌来辨别方位。
莱恩看见贝坦德,便向他走过去。在他身处的那群人中,有一位魁北克警官、皮尔·拉蒙斯和一位戴着太阳眼镜的削瘦金发男人。我跟着莱思横过马路,浏览了一下街上的人群,看看克劳得尔和查博纽是否也在里面。我觉得这里好像魁北克的官方集会,他们应该会在这儿。不过,所有人都到了,就是不见他们两个。
当我们渐渐走近,我感觉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似乎有点局促不安。他的手不停动着,不断模着唇上一小撮胡子和拨弄头发。他的皮肤特别苍白,不但没有血色,而且几乎看不到任何血管组织。他穿着皮质的军用夹克和黑色长筒靴。我想,他若不是25岁,就是65岁。
我感到拉蒙斯看了我一眼,他点了个头,但什么也没说。我开始有些疑虑了。我把所有人叫到这里来,可不是排队观赏马戏团节目。如果他们什么都没发现怎么办?如果袋子被移走了怎么办?如果袋子里装的是盗墓者丢弃的遗体怎么办?昨晚很黑,我又不舒服。有多少情节是我想像出来的?我一想到这些问题,便又感到胃部一阵紧缩。
贝坦德向我们打招呼。还是一样,他看来就像男时装模特儿的缩小版。他穿着一身棕色系的衣服,相当符合环境生态的颜色,毫无疑问未经化学药剂染过。
莱恩和我向我们认识的人打招呼后,便转向那个戴太阳眼镜的男人。贝坦德为我们介绍。
“莱恩、博士,这位是波利尔神父,他是这个堂区的负责人。”
“主教座堂。”
“对不起,主教座堂。这里的土地是教会所有。”贝坦德竖起拇指比向我背后的围篱。
“唐普·市兰纳。”我自我介绍,主动伸出手。
波利尔神父扶扶太阳眼镜看着我,然后伸手回应。他握手的力道相当虚弱无力,手指感觉冰冷而软弱,就像放在冰箱里太久的胡萝卜。当他放掉我的手时,我必须忍住一股冲动,不在他面前把这种不舒服的感觉在牛仔裤上擦掉。
他也和莱恩握手,但莱恩的表情并无异样。莱思早上的愉快心情好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严肃的神情。他变得像个警察。波利尔神父似乎有话要说,但是他一看到莱恩的神情,就开不了口。从某种角度来看,他似乎体认到警方的大权此时已易手换人,而莱恩就是接手的那个人。
“有人进去过了吗?”莱恩问。
“没有。坎伯隆差不多5点就到了。”贝坦德指着右边的一位制服警察说:“没有人出入。波利尔神父说,只有两个人进入那个地区,就是他自己、以及一位教堂的管理员。那位管理员已经80岁了,在这里工作了一辈子。”
“围墙的门不可能被打开。”波利尔神父说,太阳眼镜又转向我这里。“我每次经过都会检查一遍。”
“你多久检查一次?”莱思问。
太阳眼镜后的目光从我脸上移开,转到莱恩身上。这目光停在莱恩脸上足足有三秒,而后他才开口说话。
“至少一星期一次。教会有责任维护它的产业。我们绝不会……”
“这个地方是做什么用的?”
再一次,神父停顿了一下。“这里是圣伯纳德修道院,1983年关闭。不过,修道院数量减少不会影响教会的行动。”
我觉得很奇怪,当他谈到教会时,仿佛教会是一个有情感、有意识,且实际存在的生命实体。他的法文腔也有点不同,和我平常听到的不太一样。他不是魁北克人,不过我听不出他是哪里人。也许我的判断不是很正确,不过他发法文的喉音,听起来倒满像是北美人称的“巴黎人。”我猜他可能是比利时人或者瑞士人。
“这里平日情况如何?”莱恩追问。
又一次停顿,似乎声波得经过很长的距离,才能传进波利尔神父的耳朵。
“今天,一切都平静。”
神父叹了一口气。也许他想起这个教会往日繁荣兴盛的时光,想起修道院过去喧器忙碌的情景。也许他正在整理思绪,以便正确回答警察问题。不过,他的黑色镜片遮住了眼睛,我看不到他的眼神。他的装扮跟神父这个职称不大搭调,他虽然有像一般神父白晳的肤色,却穿着皮夹克。以及一些摩托车骑士惯穿的皮靴。
“我今天就是来做例行检查的。”神父继续说:“平常都是那位管理员处理一切事情。”
“一切事情?”莱恩正把神父的话记在笔记本上。
“暖气炉、水管、铲雪,我们住的地方很冷。”他用一只细弱的手臂做铲雪的姿势。“还有修补窗户,有时会被顽童打破。”他看向我。“还有检查房门和大门,确定它们一直都是锁上的。”
“你上次检查这些锁是什么时候?”
“星期日下午6点。每个锁都牢牢锁着。”他答得那么快,使我有些惊异。他想都不想便脱口而出。也许贝坦德已问过这个问题,或者他早已设想好该如何回答,他快速的反应就像曾经预演过一遍。
“有没有注意什么奇怪的事?”
“没有。”
“这个管理员什么时候……他叫什么名字?”
“蒙西尔·罗伊。”
“他什么时候会来?”
“每个礼拜五,除非有特别工作,不然他只有礼拜五才来。”
莱恩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看着他。
“我是指铲雪,或修理门窗之类的事。”
再次停顿。“没有,没有。这里一座坟也没有。”他用力摇头,使得眼睛滑落到鼻梁上。一边镜架也从耳朵上弹落,整个眼镜倾斜成20度角。“这里是修道院,一直是修道院。没有人埋葬在这里。但我会打电话给我们保管文件的人,请他查一下院内记录,以确定没有错误。”他一边说,一面伸手扶住太阳穴旁的镜架,谨慎地调整眼镜。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这里吗?”波利尔点点头,眼镜又滑下来一点。他张口像要说些什么,但是又停住了。
“好了。”莱恩合上笔记本,放进口袋。“你有没有什么建议?”他转向我说。
“我带你进去,指给你看我发现的塑胶袋。把它搬走后,再放狗找看看有没有其他东西。”我希望我的声音能显得有信心一些。但是,假如那里根本没有东西呢?”
“好。”
莱恩大步走向那个带狗的男人。那双牧羊犬跃起前脚搭在他的腰上,用鼻子碰触他的手,想引起他注意。他一边摸着它的头,一边对那个男人讲了几句话。而后他回到我们这里,领着我们走到篱笆门前。当我们前进之时,我努力留意周围环境,寻找任何熟悉的记号。我昨晚的确到过这里,但是,现在没看到任何眼熟的东西。
波利尔神父从口袋里拿出一大串钥匙,从里面抽出一支。我们一群人等在篱笆门边。他用手抓牢挂锁,并且用力拉扯它,似乎故意在我们面前测试,证明这把锁非常牢固地挂在门栓上。在早晨清新的空气中,锁链发出柔和的金属撞击声。我几个小时前有将它锁上吗?我记不得了。
波利尔神父打开锁,摇动一下篱笆门,将它打开。这扇、门虽也吱吱嘎嘎地响,但不是我记忆中那种尖锐金属的声音。
他往后站,让出一条路给我,每个人都在等着。拉蒙斯仍然没有开口。
我把背包挂在肩膀上,向前一步,经过神父身旁,踏上这条小路。在早晨清新柔和的光线里,树林看来相当友善,一点都不像怀有恶意。阳光穿过阔叶树以及针叶树,空气里充满浓厚的松香气味,唤起我的记忆。我想起大学时去过的那些坐落在湖边的屋子,以及夏令营的情景,而不是那些令人作呕的尸体和夜晚的幻影。我走得很慢,一面察看每一棵树,以及每一寸地面是否有折断的树枝,或是被移位的植物,被翻松的土壤,任何一样可以证明曾经有人来过的痕迹。特别是我。
我的焦虑随着每前进一步而升高,心脏跳得异常快速。如果我没锁上围篱的门会如何?如果有人在我离开后来过这里又如何?我离开后,这里到底又发生了什么事?
这个地方我从来没有到过,我会觉得眼熟,可能是在书上或照片上看过类似的风景。我试着推算时间和距离,判断那条小径所在的位置。我越来越不安,记忆混乱而模糊。尽管一些主要事件记得很清楚,但是对于所经历的时间长短却不太清楚。我暗自祷告,祈求老天让我马上发现一个我仍记得的东西。
祷告马上应验,我看到一个手套形状的东西。我完全忘了它们。在那里,在步道的左方,刚好眼睛所及的位子,一只露出三只指头的白色手套就套在一棵树的树枝上。太好了,我同时也看见那些毗连的树。我的另外一只手套,正挂在一棵枫树离地面四英尺高的幼口内。我脑海里闪过一个景象: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在黑暗的林子里摸索前进,在离开时将手套塞进某个地方。为此,我对我的先见之明打了很高的分数,不过我回忆事情的能力却不及格。过去我对自己的记忆力可能太过自信。然而,或许是昨夜的经历太恐怖,才使我不由自主地忘掉一些事。
我拨开两个手套间的树叶,一条已经很难辨别出是路的小径正隐约出现眼前。小径躲藏在茂密的树林间,如果没有手套,我根本不可能找到。在白天,这条小径的样子有些改变,两侧的植物高度矮了许多,也比较稀疏,小径上盖满了植物,但是并没有纠结在一起。杂草和矮树丛聚集生长在一旁,放散出腐叶和土壤的枯燥气味。就这些。
我想起小时候常玩的拼图游戏。爷爷和我总是专注看着每一块碎片,努力找出正确的那一块,眼睛和头脑拼命计算每一块拼图上的差异。唯有察觉各种颜色和结构上细微差距,才有办法拼起整张图。然而,昨夜我是凭什么在黑暗中找到这条隐秘的小径?
我听见背后的叶子沙沙作响,夹带几根树枝被踩断的声音。我不想把手套指给他们看,好让他们对我的方向感留下深刻印象。往前走了几码后,我发现那个驱虫液的罐子。我一眼就看到它,它亮眼的橘色盖子闪闪发光,好像一盏立在一簇叶子里的信号灯。
在一棵白橡树下,有一堆覆满叶子的小土堆。它的周围是光秃秃的土。在裸露的泥土上,我看见我手指留下的痕迹,那是我匆忙抓起叶子和土覆盖塑胶袋而留下的。尽管这个伪装极为拙劣,但已是我当时所能做到的最好程度了。
我曾经手许多发现尸体的案子。大部分被藏起来的尸体之所以被发现,不是因为露出破绽,就是因为恰巧。同谋者出卖共犯。孩子在玩耍时发现。最常听到的说辞便是:“我们闻到很恶的味道,才会到处找,结果就看到尸体了。”
“在这里。”我指着这个盖满叶子的小丘。
“你确定吗?”莱恩问。
我只是看着他,其他人则没说什么。我放下背包,拿出另一对园艺手套,我跨过这个小土墩,小心把脚落在地上,尽量不要破坏现场。可笑的是,昨天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现场已不知道被我破坏成什么样。但是,现在还是得按照正确处理的程序来做。
我蹲下来,拨开一些叶子,让一小部份塑胶袋露出来。大部分体积仍埋在地下,不规则的轮廓显示,里面的东西应该还未被破坏。我转过身,看见波利尔神父正划着十字。
莱恩对坎伯隆说:“过去拍些照片。”
我站起来,等待坎伯隆进行他的仪式。他拿出照相机,取出一些小标示牌,从不同角度和距离为这个小土墩拍了几张照片。
莱恩转向拉蒙斯。“博士?”
“找唐普。”拉蒙斯说。这是从我抵达现场到现在,他所说的第一句话。
我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铲子,跨过土墩,先用铲子将覆盖其上的叶子拨去,小心除掉袋子上的泥土。它仍和我记忆中的一样,我还看到我用指甲抠出的小洞。
我用铲子将塑胶袋周围的泥土挖掉,露出的部分越来越多。泥土的气味非常古老,好像自冰河时期后就未被人动过。
我听见街上增援的警车声传来,但在这里,四周除了鸟叫虫鸣,就只有我的铲子的掘土声。树枝在微风中上下摆动,比起昨夜,这算是较为柔和的舞步。树枝的阴影横越过这个袋子,越过这群正等着袋子出土的几张严肃的脸。我看到映在塑胶袋上的树影,就像一出皮影戏一样。
15分钟后,土墩已经变成一个凹坑,已经可以看到一半以上的袋子。我放下铲子,抓着扭曲的塑胶袋结,慢慢往上拉。和昨晚一样,袋子文风未动。难道有人藏在地底下,抓住袋子另一头和我玩拔河的游戏吗?
坎伯隆已拍了一些我挖土的情形,现在他站在我背后,把相机对准最佳角度,准备拍摄袋子拖出时的那一刻。我脑子闪过一句话:“记录生命每一段珍贵的时刻”。还有死亡。我想。
我把手套上的泥土擦在牛仔裤上,然后一把抓住袋子,猛力一拉。袋子动了。虽然坑洞仍未完全放弃拉住这个塑胶袋,但我已经撼动了它的根部。我感觉袋子动了一下,里面的东西似乎在微微地重新移位。我吸了一口气,更用力拉,试着在不把袋子扯破的情况下将把它拉出来。袋子又动了一下,但马上回到原位。
我站稳脚跟,再加点力拉,藏在地下的对手似乎放弃了这场比赛。袋子开始滑动了一下,我把塑胶袋缠绕在手上,一步步后退,慢慢把袋子拉出洞中。
我一把塑胶袋拖出来,便松手退到后方。一个普通的垃圾袋,在北美家家户户厨房和垃圾场常见的那种。袋口扎得很牢,里面的东西很鼓,可是它并不重。这究竟是不是好兆头?我希望袋子里装的是一具狗尸体,而被众人嘲笑羞辱一般;还是希望里面是一具人的尸骸,以证明我是对的?
坎伯隆疾步向前,拿起相机拍了一系列的相片。我脱下一只手套,从口袋内拿出一把瑞士刀。
当坎伯隆拍完后,我蹲在袋子旁边。我的手微微颤抖着,但我还是用指甲抵住瑞士刀上的新月形凹痕,把刀片推出。不锈钢刀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光芒。我在袋子末端选了一点,准备由此划开。我感觉背后有五双眼睛正盯着我的举动。
我转头看着拉蒙斯。在树木的光影中,他的形貌晃动着,似乎正不断改变形状。拉蒙斯对我点点头,于是我便举起刀子准备划下。
就在刀子要刺入塑胶袋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我动作暂停,仔细听着这个像铁链撞击般的声音。大家都听见了,但是只有贝坦德把大家的想法吼出来。
“那是他妈的什么声音?”他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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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突如其来的,是一阵嘈杂的喧扰声。狗狂乱吠叫,夹杂着人声嘶昂,一阵阵传来,时高时低,但无法听清楚他们在吼什么。骚乱是在修道院内,就在我们的左边。我第一个念头是,昨晚那个神密人又出现了,使得所有警察(和至少一只德国牧羊犬)全加入了追逐。
我看了莱恩和其他人一眼。和我一样,他们全呆在那里。连波利尔神父也呆住了,一只手放在嘴唇上,忘了继续拨弄胡子。
此时,一个声音逐渐接近,似乎有人急忙拨开林间枝叶跑来。我们所有人像被同一个开关操纵,同时转头看去。在不远的树林里,传来叫声。
“莱恩?你在哪里?”
“在这。”
我们同时转向声音来源方向。
“妈的!”树枝断裂和叶子沙沙作响的声音越来越接近。“哎哟!”
一位魁北克警局的警察出现了,他用力拨开树枝,嘴巴不停咕收抱怨。他肥胖的脸上一片红润,上气不接下气直喘着,一颗颗的汗水凝结在他的眉毛上,湿掉的头发一撮撮倒在光秃秃的前额上。他看到我们,先弯腰把手放在膝盖上喘气。我看见他头上有一些被小树枝划伤的痕迹。
他好不容易才挺直身,伸出拇指比着他来的方向。他喘着气说,声音听起来像穿过塞住的过滤器:“莱恩,你最好去那里一下。那只该死的狗现在就像疯了一样。”
我透过眼角余光,发现波利尔神父又划了一个十字。刚才在挖掘时,他也做过一次这动作。
“什么?”莱恩张大眼睛,一脸迷惑。
“照你吩咐的,德萨摩牵它到处逛了一遍,结果那个畜牲绕着一个点打转,不停狂吠。”他停了一下。“你听听它的叫声!”
“然后呢?”
“然后?这个小家伙快把嗓子叫哑了。总之,你如果不快到那里,它是不会罢休的。”
我忍住笑。那景象一定十分滑稽。
“等一下,给它一根骨头,先安抚它。必要的话,就打一支镇定剂。我们得先把这里发现的东西检查过。”他看了一下表。“我十分钟后就过去。”
这位警察耸耸肩,转身就要从原路离开。
“喂,费卡德!”
那张胖脸转了过来。
“那边有一条小路。”
“谢啦。”费卡德喘着气说,他往莱恩比的方向走去。我敢打赌他走不到15码就会迷路。
“还有,费卡德……”莱恩又叫道。
那张胖脸又转过来。
“不要让狗破坏任何东西。”
他转身面对我。“你不是想要个生日舞会吗?布兰纳。”
当费卡德踏断树枝落叶的声音逐渐远去后,我用刀把这个塑胶袋完全割开。
袋子里的气味并没有一下子就跃出来,像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那样令人屏息作呕。我割开袋子后,里面的气味慢慢往外扩散。除了泥土和腐叶的味道外,这气味中还包含一个特殊味道。不是腐烂的恶臭,而是东西放太久后的阴湿陈味。我以前闻过这种气味,它代表着:袋里装的必定是死尸,而且绝不是刚死亡的。
不要是死狗或是死鹿,我心里想,一边用戴着手套的手把袋口分开。我的双手又开始颤抖,塑胶袋也跟着微微抖动起来。这时,我改变主意了,但愿里面装的是死狗或死鹿。
莱恩、贝坦德和拉蒙斯一起上前,等着我把袋里的东西拿出来。波利尔神父如石像般站在一旁,脚上像生了根似的。
首先,我看到一截肩胛骨。光凭这块骨头,就足以确定袋内装的不是猎人的猎物或家庭宠物的尸体。我看莱思一眼,发现他的眼角舞动着,嘴巴绷得很紧。
“是人。”
波利尔神父又举起手,再划了一个十字。
莱恩拿出记事本翻开。“里面有什么?”他问,声音锐利得就像我这把瑞士刀一样。
我轻轻翻动这些骨头。“肋骨……肩胛骨……锁骨……脊椎骨,”我念着:“这些都是胸腔部分。”
“还有胸骨。”我再加上一样刚发现的骨头。
我在这些骨头问仔细翻找,希望发现身体别的部分的骨头。其他的人安静地看着我的动作。当我伸手探到袋子最底部时,一只棕色大蜘蛛突然跳上我的手,爬上我的手臂。我看见它眼里流露敌意,正四处寻找侵犯它的东西。它毛绒绒的脚轻盈而灵敏,像一条营丝花边手帕轻拂过我的皮肤。我吓了一大跳,整个人往后倒,用力把这只蜘蛛甩向空中。
“就这些了。”我说,站了起来,后退一步。我的膝盖发出啪答的声音。“只有上躯干,没有手臂。”我全身起满鸡皮疙瘩,但不是蜘蛛造成的。
我双手下垂,一点也没有因自己判断正确而欣喜,只觉得呆滞麻木,像饱受惊吓的人。又发生了,我心里想。又一个遇害。那个怪物就在附近。
莱恩飞快在笔记本上潦草记下一切。他头部青筋明显凸起。
“怎么办?”波利尔神父问,声音听起来有点尖。
“再找其他部分。”我说。
当坎伯隆正拿起相机要拍照时,我们又听见贾卡德回来的声音。再一次,他从野地里钻出来。他走过来,看了地上这些骨头后低声骂了一句脏话。
莱恩转向贝坦德。“我过去看看那条狗,这里由你代理。”
贝坦德点点头。他的身体挺直僵硬,好像这四周的松树一般。
“先把骨头装回袋子里,然后交由现场监视小组处理。我去叫他们来。”
我们留下贝坦德和坎伯隆,跟着费卡德朝狗叫的方向走去。那吠叫的声音听来真的像发了狂。
三个钟头以后,我坐在草皮上检查四大袋的人骨头。太阳高挂头顶,虽然照得我肩膀发烫,但是却无法温热我内心冰冷的感觉。在15英尺远的地方,那条狗趴在地上乖乖靠在驯狗师旁,歪着头靠在巨大的棕色脚掌上。它己完成今天早上的任务。
我们花了两个小时挖掘、处理,并将尸骸装进袋子。在将这些残骸移走前,必须先盘点登记,过程相当繁琐复杂。
我瞄了那条狗一眼。它看起来和我一样累。它只有眼珠在动,巧克力色眼珠像雷达天线一样转动时,头仍动也不动。
这条狗当然有资格累,我也是。它终于抬起头,吐出一条细长的舌头,随着呼吸而颤动。我并没有把舌头吐出来,然后继续登记下去。
“几个?”
我没有听见他走近,但是我认得这个声音。我把双手环抱胸前。
“早啊,克劳得尔先生。还好吗?”
“几个?”他重复问。
“一个。”我回答,眼睛看也不看他。
“有没有漏掉什么?”
我登记完后,转身看着他。他两脚微开,外套挂在手臂上,双手正打开一个从自动贩卖机买来的三明治的包装纸。
跟贝坦德相同,克劳得尔也喜欢穿天然布料的衣服,他穿着棉质衬衫和长裤,亚麻布料外套。他好像很喜欢绿色,尤其偏爱翠绿。而唯一的对比颜色是在他领带上的图样上。
“你能告诉我发现了什么吗?”他拿着三明治指着那些残骸。
“可以。”
“可以?”
虽然他到这里还不到30秒,我就想冲过去将他手上的三明治抢下来,捣烂塞进他的鼻孔。
“我们找到一部分人体骨骸,几乎没有留下任何软组织。尸体遭到肢解,装在垃圾袋里,分别埋在四个不同的地方。”我指向修道院草地上那条狗的位置。“我昨晚发现一个,那条狗早上闻出其他三个。”
他咬了一口早餐,凝视着那片树林。
“有没有漏掉什么?”他咕噜问道。
我直瞪着他,没有说话,搞不懂自己为什么会因这个普通的问题而恼怒。是他的态度。算了,克劳得尔就是这样,他是个卑鄙的家伙,傲慢自大。他现在知道我是对的了,他一定已听闻整件事。他当然不会称赞我,因为我挖出这个事实,已经够让他没面子了。这就够了,其他就算了吧。
他发现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便又问了一次。
“有没有漏掉什么?”
“有。”
我放下登记骨骼的表格直盯着他。他斜眼看我,嘴里不停嚼着食物。此时,我有点纳闷他为什么没戴太阳眼镜。
“头部。”
他停止咀嚼。
“什么?”
“头不见了。”
“跑哪里去了?”
“克劳得尔先生,如果我知道头在哪儿,就不用再找了。”
我看见他嘴巴的肌肉绷紧了一下,旋即放松。这绝不是咀嚼食物的动作。
“还有其他的吗?”
“其他什么?”
“漏掉啊?”
“没什么重要的了。”
他一边咀嚼,一边思考。当他在咀嚼时,手指头捏着三明治的玻璃纸,揉成一团绷紧的纸球。他将这团球放进口袋,然后用一根食指擦拭两边嘴角。
“我不期望你会告诉我其他事。”这句话听来像在声明立场,而非发问。
“等我有时间去检查那……”
“好。”他转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一边暗自咒骂,一边将装尸体的袋子的拉链拉上。那条狗因拉链声而猛然拍起头。我将笔记本塞入一大叠文件里,然后横过马路走向那个肚子胀得像轮胎内胎的收尸人。那条狗的眼光一直跟着我,没有离开过。我说我已经登记完了,遗骸可以装载运走。
在街边,莱恩和贝坦德正在与克劳得尔以及查博纽交谈,魁北克警局的人和蒙特娄警局的人聚在一起。我有点起了疑心。克劳得尔对他们说什么?想毁谤我吗?大部分警察都像吼猴一样,有强烈的领土观念,小心守护他们的势力范围,不让别人涉及他们辖区的任何案件,他们要自己解决这些案子。克劳得尔也有这种倾向,而且表现得比其他警察更为明显。但是,他会怎么轻蔑我呢?
算了,布兰纳。他是个小杂种,你在他自家后院令他难堪。你并不是他最想打击的人,别管这些感受啊,好好想你的工作吧。
我走近他们,他们谈话自动停止。他们的态度灭却了我想和他们说话的兴致,不过,我还是把这不舒服的情绪藏了起来。
“嗨,博士。”查博纽说。
我微笑着对他点头。
“现在情况如何?”我问。
“你老板一个小时前走了。那位好神父也走了。监视小组正在清理现场。”莱恩说。
“有什么发现吗?”他摇摇头。
“探测器有没有查出什么东西?”
“在这个区内,我们已经在每一个有血迹反应的地方贴上了标签。”莱恩的声音听来像被激怒似的。“你那里的情况如何?”
“我登记完了。我已叫那个陈尸室的男子将尸体带回去了。”
“克劳得尔说,你找不到尸体的头。”
“没错。头盖骨、下领,还有前四截脊椎都不见了。”
“什么意思?”
“意思是被害人的头被割掉了,藏在某个地方。他可能把它埋在这里,是和尸体分散了,就像尸体其他部位一样。”
“所以,我们会再找到一袋?”
“也许。除非他在别的地方把它处理掉了。”
“什么地方?”
“河里、马桶里、火炉里。我怎么可能会知道?”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坦德问。
“也许不想让尸体被指认出来。”
“真的不能吗?”
“不是没有可能。但是,如果有牙齿的话就会容易得多。我们可以根据牙齿从牙医师那边找出受害者的身分。而且,他还把手剁掉了。”
“那又如何?”
“通常一具尸体被肢解得残缺不全,双手往往是第一个被剁掉的。”
他茫然地望着我。
“只要手还有一点点皮肤附在上面,就不难取得指纹。我曾经从一具已有五千年岁数的木乃伊手上取到指纹。”
“但是,这次我们只剩下骨头。”贝坦德说。
“凶手不知道这些,他不确定尸体什么时候会被发现。”就像伊莉莎白,我心想。
我打住不语,脑海里勾勒出凶手在黑暗的林子里四处搜寻地点,分开丢弃装有恐怖残骸的袋子。他是不是先在别的地方将被害人肢解成块,然后一块块装进几个袋子里,再用车子载到这里?他停车的地方是否就是我昨天停车的地点?或者,他是否能直接把车子开进来?他是先选好位置再分别掘土挖洞?还是他将这些尸袋留在车上,挖一个洞再搬一个袋子,分四趟完成?这是凶手在心慌意乱下完成的分尸案,还是冷血毁尸的计划性谋杀?
一个恐怖的念头出现在我脑海。昨天晚上他是否也在树林里?我不敢再想下去了,赶紧回到现实。
“或是……”
所有人都注视着我。
“或是,那颗头还在凶手那里。”
“还留在那里?”克劳得尔嗤之以鼻。
“才怪!”莱恩说。
“好像电影情节。”查博纽说。
我耸耸肩。
“我们最好带狗再仔细按一遍。”莱恩说:“它还没去过第一个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很好。”我说:“它一定会很高兴才对。”
“介意我们参观吗?”查博纽问。克劳得尔瞄了他一眼。
“不介意,你们可以在这里待到高兴为止。”我说:“我去带狗,我们在篱笆门口见。”
当我转身离开时,我听见克劳得尔嗤鼻说:“婊子。”毫无疑问,他是个畜牲。我告诉自己。
我一走近,那条狗马上立起前脚,尾巴缓慢摇动。它的眼神先看我,又看向牵它的蓝衣人,似乎祈求和我接近。我看见这个男子蓝色的衣服上缝着“德萨摩”的名牌。
“小狗狗,你要跟我走吗?”我一边问,一边伸出手,手心朝下,慢慢接近这条狗,德萨摩对它点点头,它立刻兴奋地向我跳来,用它潮湿的鼻子热情地碰我的手。
“它的名字叫玛格。”他用英语说,但这名字是法文名字。
他的声音平静低沉,当他和这条狗相处的时候看起来十分从容自在,不疾不徐。他脸的肤色黝黑,皱纹很深,像扇形般从眼角放射出去。他看起来就像那种长期露宿在野外的人。
“要跟它讲法语或英语?”
“嗨!玛格。”我一只膝盖着地,伸手扶摸它耳后。“对不起,我还以为你是公的呢。今天很累吧?”
玛格尾巴迅速摆动着,回应我说的话。我一站起来,它便迅速向后一跳,转了一个圈子,然后停住,专心注视我的表情。它歪着头,似乎在研究我表情的含义。
“我叫唐普·布兰纳。”我说,将一只手伸向德萨摩。
他一手把狗绳一端扣在腰带上,另一手抓着玛格脖子上的项圈,然后空出的手向我伸出来。他的手厚实且粗糙,好像筑路工人的手。无需争议的是,他握手的态度是绝对真诚的。
“大卫·德萨摩。”
“大卫,我们还有一些东西没找到。能不能请玛格再帮我们找一遍?”
“你看看它。”
玛格一听见我提到它的名字,立刻竖起耳朵,头放低趴下来,屁股翘得高高地,然后开始不断跳跃,兴奋地直盯着大卫的脸。
“你带它查过哪些地方?”我问他。
“除了你刚才在工作的地点,其他地区都来来回回搜过几遍了。”
“它会不会有失误?”
“不可能,至少今天不会。”他摇摇头说。“以今天的天气状况来说,最适合警犬工作。气温刚好,空气中有雨后留下的湿气,还有一点点微风。更何况,玛格是所有警犬中最优秀的。”
它用鼻子碰了一下他的膝盖。他拍拍它的头表示奖励。
“玛格不会错过任何有尸味的地方。它接受的专长训练就是搜索尸体遗骸,不会因为别的气味而偏离目标。”他继续说:“在我和许多警犬工作的经验中,玛格寻找气味的表现最好。无论这些气味藏在什么地方,都绝对逃不过它的鼻子。”
我看看它。这一点我相信。
“太好了,我们带它去第一个点。”
大卫把皮带扣上玛格的项圈,并将皮带放长,让它领着我们走向篱笆门前。现在那里已有四名警探在等着我们。我们跟着玛格沿着这条现在看来已相当熟悉的路径前进。它奋力前往,绷紧了皮带,一路不停地嗅着它经过的地方,从不错过任何角落及裂缝。偶尔,它会停下来,吸入一些空气,然后用力喷出一丝鼻息。直到它确定没有它要找的味道,才继续往前走。
我们在岔进林子的小径入口处停下来。
“我们还没检查的就只剩这一区。”
大卫指的正是我发现塑胶袋的地点。
“我带它绕一圈,往下方处走,这样能嗅到的味道较多。如果它嗅出什么味道,我再解开它的绳子。”
“假如我们都进去这个地区,会不会影响它的嗅觉?”我问。
“不会。你们身上的气味对它完全没有影响。”
玛格和大卫沿着小径大约往前走了十码,然后消失在树林里。我和这几位警探仍走在小径上。我们每踩一步,都让这条小径看来更为明显。事实上,这个埋葬点现在看起来就像一个小空地,地上的植物遭到践踏,半空中的树枝都被折断了。
在空地中央,那个废坑洞张着暗黑大嘴,像一个被劫掠过的墓穴。它看起来好像比我们离开时要大了些,四周光秃秃一片,泥土上有刮擦痕迹。一个土墩躺在洞口一边,像一个被截去顶端的圆锥筒。
不到5分钟,我们便听到狗叫声。
“那条小公狗在我们后面吗?”克劳得尔问。
“是母狗。”我纠正他。
他张开嘴,然后紧紧闭上。我看见在他太阳穴上有一根青筋在跳动着。莱思瞪了我一眼。好吧,也许这次真的激怒他了。
我们默默转身走回小径。玛格和大卫的声音从左边的树林里传来。不到一分钟,他们使出现在我们视线范围内。玛格身体紧绷,像一根琴弦,肩膀的肌肉凸出。它头抬得很高,急促地嗅着每个方向飘来的空气。
突然,它停下来,全身突然僵硬,耳朵竖起且微微颤抖。一个声音从它体内发出,一开始很微弱,而后逐渐变强,半嗥叫,半哀鸣,声音像发自于某个原始的部落,像一位恸哭的送葬者。哭声越来越强,我觉得我脊背的毛发竖立,寒意市满全身。
大卫蹲下来,解开绑住项圈的皮带。玛格先是保持原姿势不动,像在校正目前所在的位置。而后,它像箭一般往前狂奔。
“这是干嘛……”克劳得尔说。
“它跑去哪……”莱恩说。
“该死!”查博纽骂道。
原本我们期望玛格帮我们搜索我们背后的那个地点。但是,它直接越过小径,往树下的空地狂奔而去。我们静静地看着。
它往前冲了6尺,停下,鼻子放低,猛嗅了几下。它急速喷了几口气,往左边移动,又重复吸气、吐气。它变僵硬,每条肌肉都绷紧了。我看着它,一些影像浮现脑海:在黑暗中跌倒、一道闪电掠过、地上的一个坑洞。
玛格再次吸引我的注意。它停在一棵松树的根部,全神贯注地嗅着面前的土地。它鼻子贴地,不断吸气。突然,它好像触了电一样,脊背的毛发整排竖起,肌肉不停地抽搐着。玛格高高的抬起头,朝空中喷出一口气,然后陷入疯狂状态。它一下冲上前,一下又猛然后退,尾巴夹在两腿间,对着面前的地面不断咆哮狂吠。
“玛格!过来!”大卫命令道。他冲上前,抓住它的项圈,把它拉离那个令它不安、激动的地方。
我不必多看,知道它发现了什么。也知道它没发现什么。我记得自己昨夜曾凝视过这堆干燥的泥土和那个空洞。究竟那个人掘洞是要埋东西还是挖东西?现在,我知道了。
玛格仍对着这个昨晚绊倒我的坑洞低吠着,洞里什么也没有,但是,我知道这曾经埋过什么东西——是玛格的鼻子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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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海滩。滚滚浪花。矾荫伸出细长的脚飞掠水面。海鸥像纸飞机般在空中滑翔,然后收起翅膀直冲入水中。我的脑海里浮现卡罗来纳家乡的景象。我能闻到海水的咸味,潮湿的沙滩,岸边的游鱼和干掉的海草。我想回家乡,我想要棕搁树和捕虾船,而不是被害女人的残碎肢体。
我睁开眼睛,看着眼前停在诺曼·贝松(Norman Bethune)雕像上的鸽子。天空是暗灰色的,夕阳在西方残留下的红黄余辉,在黑暗中守卫着最后光明。街灯店招闪烁霓虹光彩,正式宣告夜的到来。街上车灯川流,这群有四个轮子的机械羊群,不情愿在盖尔街和得麦松纳夫街的十字路口停下来,等待绿灯。
我坐在公园的板凳上,隔壁是一个穿着毛衣的陌生男人。他长发及肩,发色不黄也不白。过往车辆大灯的光芒像金色玻璃般罩着他的头部。他的眼睛如洗了上千次的丁尼布般蓝,红着眼睛,眼角泛着黄色的泪光。他伸手拭去泪水,手指异常苍白。他脖子挂着一条项链,胸前悬着一个与我手掌一般大的十字架。
那天下午我回到家后,把答录机打开便上床睡觉。一些我熟识的人像鬼魅般交替出现在我梦中,他们的角色身分全乱了。莱恩把戈碧追进一栋大楼;被得和克劳得尔在我院子里挖了一个大洞,凯蒂躺在海边小屋的甲板上,全身被裹在棕色的塑胶袋里,她被晒伤了,但是拒绝擦药;一个不知名的恐怖人物,在圣伦伯特一直跟踪我。
我在头痛和饥饿中醒了几次,最后终于在晚上8点起来。电话旁边墙上的一面镜子,映出答录机上的红灯。闪、闪、闪、灭:闪、闪、闪、灭。三通留言。我踉跄走向答录机,按下播音键。
彼得说一家圣地亚哥的法律公司可能会请他过去上班。不错。凯蒂说她不想念了,想休学。很好。另一通没留话就挂掉了。至少不是坏消息。戈碧仍然音讯全无。太棒了。
我打电话和凯蒂谈了20分钟,确实使我轻松了一些。她的态度平和,但一直避开重点不提。最后,她沉默一段时间后,说了句:“我再打给你。”便挂断电话。我闭上眼睛,保持情绪平静,脑子里浮现13岁的凯蒂和她的阿帕卢萨马站在一起的景象。脸贴着脸,金黄色的头发混合著马的暗黑色发毛。那时,我和彼得到夏令营探望她。她一看到我们,便丢下马儿,露出灿烂的微笑向我们飞奔过来。那时,我们是多么亲近。这亲密关系现在上哪儿去了?她为什么不快乐?她为什么想休学?是因为我们离婚的关系吗?是我和彼得的错吗?
怀抱一股父母无力感的情绪,我再试一次戈碧的电话。没有回应。我记得戈碧过去曾有过失踪十天的纪录,那时我一样担心得快疯了,结果等她出现后,才知道她躲起来是“发掘内心自我”去了。也许这次她又来了,我才会一直找不到她。
两颗止痛药暂缓了我的头痛,新加坡餐厅的一份四号餐解决了我的饥饿。但是,没有任何东西能平抚我内心的不舒服。即使是把注意力转移到鸽子或身旁的陌生人身上都不行。一堆问题在我的脑中上下跳跃。凶手到底是谁?他如何挑选被害人下手?被害人认识他吗?他是否先取得被害人信任,她们才会开门让他进去?玛格莉特是死在家里没错,那茜儿和伊莉莎白呢?在哪里?在预先安排好的地点吗?会有一个特定杀害和肢解尸体的地方吗?凶手会是圣杰魁斯吗?
我看着鸽子,脑海浮现的却不是鸽子的影像。我想着那些被害人,想像她们死前的恐惧。茜儿·托提尔才16岁。他拿刀子强迫她吗?她什么时候知道她会死?她有苦苦向凶手求饶,要他不要伤害她吗?求他饶她一命?我不由自主地想起凯蒂,移情作用使我内心更加伤痛。
我把焦点转移到目前的情况上:一大早便开始处理那些骨头;然后应付克劳得尔;脸上的结痂又破了;然后凯蒂交了一个在NBA打球的男朋友,我怎么也阻止不了她;被得也许就要到西岸工作了。凡事都不顺心,没有人能安慰我。戈碧到底上哪儿去了?
“对了!”我叫出声。吓着了鸽群和身旁的陌生男人。我知道现在可以做一件事。
我起身回家,直接走进车库,开车到圣路易广场。把车子停好后,我走过街角到戈碧房子前。
一个灯泡孤独地在屋前走廊上散发着微弱光亮,把牵牛花的影子投射在长廊的木地板上。透过玻璃窗,可以看见屋内全黑。显然戈碧不在家。
我沿着公园走着,四处寻找戈碧的车,但是没有发现。我上了车,毫无头绪地往南开,然后向东转到缅恩区。
我找了20分钟,仍没有半个停车位,最后只好把车子停在圣罗伦街旁的一条巷子里。巷子里到处都是空啤酒罐,空气中弥漫着发酵尿液的恶臭气味。在一堆堆的垃圾中,透过砖墙,我听见隔壁屋内传来点唱机的声音,显然隔壁是一间酒吧。没有停车位,也顾不了那么多。我把车子开进巷子,便下车走进人群中。
缅恩区就像热带雨林一带,这里的居民态系相当复杂。一丁点大的地方挤了一大堆不同族群。有的族群只在白天活动,有的族群则属于夜行性动物。
从日出到黄昏,缅恩区是上班族、商店老板、学童和家庭主妇的王国。白领阶级的生意经,儿童的嬉戏声,主妇逛街购物的喧嚣声。一切都是如此清新干净。
到了黑夜降临,街灯亮起,街上商家全部打烊,而酒吧和绿灯户则开张营业。此时,白天活动的族群全退回他们的窝巢,把街道让给另一群生物。这些夜猫族有些是无害的,例如观光客和想要寻找刺激的大学生。其他人则有毒——皮条客、毒贩、妓女和小流氓。使用者和被使用者,掠夺者和被掠夺者,在夜晚的人类社会中形成一个可悲的食物链。
11点15分,夜晚的好戏开始真正上演。街边的廉价酒吧和夜总会挤满了人群。我走向圣凯萨琳街,站在街角。拉贝莉餐厅就在前方。就从那里开始,我走进餐厅,经过戈碧曾在那里打电话给我求援的公共电话。
餐厅里弥漫一股油烟和洋葱味。晚餐时间已过,而消夜还没开始,里面只有四张桌子有人占据。
一对情侣坐着,脸上的表情看起来很不高兴,隔着桌上吃到一半的汤碗对瞪。一个女人坐在角落,抽烟喝咖啡。她的手臂如铅笔般细,银白色的头发卷曲蓬松。她上半身穿着一件红色中空简装,若我妈妈看到,一定会说那是卡市里岛短裤。衣服看起来有点旧,也许她在休学离开学校进入这个世界时,就已拥有这件衣服。
我看着她,而她喝掉最后的咖啡,深吸一口烟,然后把烟屁股捻熄在用来当烟灰缸的金属盘子里。她画了眼影的眼睛膘过整问餐厅,并不是想找什么,只是随便看看而已。她神色忧郁,流露出过气风尘女子闷闷不乐的表情。她已无法和街边那些年轻女人竞争,也许只能躲在暗巷内,利用暗色掩护,招揽一些廉价而快速的买卖。她稍稍把简装拉高,露出骨感胸部,抓起帐单,再度回到大街。
三个年轻男人坐在门边的座位上。一个趴在桌上,一只手搔着头发,另一个则无力地倒在他的膝盖上。这三个少年都穿T恤、剪破洞的牛仔裤和棒球帽。其中两个人都把帽子反戴,而第三个则故意反抗潮流,把帽子戴得端端正正地。他们看起来大概才16岁。
第四张桌子坐的是一位修女。戈碧不在这里。
我离开餐厅,继续沿着圣凯萨琳街走下去。飞车党已经到了,哈雷和山叶重型机车沿着街边一字排开。这些机车骑士跨坐其上,或饮酒,或聊天。尽管现在是夏夜,但他们仍穿着厚重的皮衣和皮靴。
他们的女人有的乖乖坐在后座,有的则聚在一起聊天。这些女生大概都还在读高中,但她们却加入由男性主宰的暴力团体。像狒狒的社会一样,这些在飞车党中的女性都受到严密控制。也许更糟。她们被推入火坑、拍卖、刺青和烫烟疤,甚至殴打杀害。然而,她们仍选择留下。如果留在这里是较好的选择,那么,教人真不敢想像她们原本所处的到底是什么样的世界。
我向西朝圣罗伦街走去,马上便看到我要找的对象:两个妓女正站在街边,叼着香烟,挑逗招揽嫖客。我认出其中一个是玻瑞蒂,另一个则不确定是谁。
突然间,我有个冲动想马上回家,远离这是非之地。万一我判断错怎么办?尽管我穿的是T恤、牛仔裤和凉鞋,但谁知道会不会威协到她们?我又从没做过田野调查。
别想那么多,布兰纳,你在找借口。不要胡思乱想,最坏的状况就是被她们揍一拳。你又不是没被人打过。
我迳自往她们那里走去,在她们面前站定。
“嗨。”我的声音有点颤抖。
她们停止聊天,一起打量着我,好像我是什么奇怪的昆虫似的。两个人都不开口,脸上没有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
玻瑞蒂变换重心,屁股扭向一侧。她穿着和上次一样的黑色长筒运动鞋,一只手横在腰间架着另一只手的肘部,两眼迷茫地看着我。她深深吸了一口烟,突出下唇,然后把烟垂直吐上空中。烟雾在后方宾馆霓虹灯跳动的光影下缓缓上升。她一语不发,默默把视线从我脸上移开,移向街上的人群。
“你想干嘛?亲爱的?”玻瑞蒂身旁的女人说。
这个阻街女人的声音低沉而沙哑,仿佛吐出的字里行间都夹有砂粒一样。她的年纪看起来比玻瑞蒂大了许多。
“我是戈碧·马库利的朋友,我想要找她。”
她摇摇头。不知道她是不认识戈碧,还是不想回答。
“就是那个社会学家啊?她一直在这里工作啊?”
“小姐,我们全都在这里工作。”
玻瑞蒂嗤了一声,重心换到另一只脚。我看向她。她穿着短裤,上身仅穿一件化学合成材质的半筒衫。我确定她认识戈碧。那天我的确看过她,戈碧曾经指她给我看,近看她比那天还要年轻。我把注意力转回她的同伴。
“戈碧的年纪满大了,”我说道:“大概和我差不多。她有……”我脑海中拼命想着该如何形容。转回她的同伴。
她们仍是一脸空白。
“她还戴鼻环。”
我好像对牛弹琴,没有半点反应。
“我已经一段时间没看到她了,她的电话也许坏了,我很担心她。你们一定都认识她,对不对?”
仍然没有人回答。我想起戈碧曾说过的话:别想在缅恩区问任何问题。
“如果你们遇到她,请你们告诉她唐普·布兰纳在找她好吗?”
“你是南方人,是吗?”年纪比较大的那个女郎说。
“也不尽然。你知道我还可以上哪些地方找她?”
她耸耸肩。
我从口袋掏出一张名片给了她。
“如果你有她的消息,请你打这个电话告诉我。”说完,我便转身离开。此时,我眼角瞄见玻瑞蒂把手伸向那张名片。
我沿着圣凯萨琳街又问了几个阻街女郎,但结果都一样。她们的反应有的冷漠,有的轻蔑,一致的是怀疑和不信任的态度。我探听不到任何消息。就算戈碧真的曾在这里出现,也没有人愿意承认。
我一家洒吧一家洒吧地问,走过无数间夜猫族活动的破烂场所。每家的装潢都大同小异,像出自同一个变态设计师的手笔。天花板很低,墙壁漆黑,不是漆上荧光壁画,就是用旧竹子或廉价木板装饰。酒吧内黑暗而阴湿,充斥酒馊味、烟味和汗臭味。比较好的酒吧,也只是地板是干的,厕所有冲水马桶而已。
有些酒吧有舞台,脱衣舞娘在台上扭腰摆臀,在昏暗灯光照映下,她们的牙齿和兜档布映着深紫的颜色,表情则是一脸的无聊。男人穿着背心,盯着台上的脱衣舞娘猛灌啤酒。几个女人喝着低价烂酒,故意装出高雅姿态,对每一个经过的男人微笑,希望能钓到一个凯子。长时间假装下来,她们看起来都已相当疲惫。
最悲哀的是那些在台上表演的女人,她们年轻得令人心痛,有的脸上还显露着青春期的光彩。也许有些是为了享乐,想以最快的方式获取金钱,也许有些是逃离问题家庭的魔掌,她们的故事都有同样的主旨。她们在此接客卖淫,赚钱维持她们日常光鲜亮丽的生活。她们从各地过来,脸上带着自信,认为自己有办法掌控自己的未来,从不把大麻和古柯硷当做一回事。她们没想到这将是她们无法自拔的第一步。
一些年纪渐长的女人会想脱离这个地方。然而,只有身体强健和意志坚强的人有办法离开这里。身体不好而意志力又弱的人都死了,强壮但意志力薄弱的人则忍受下来。她们看到未来,并接受它。有人因为无知而走上街头;有的因为深爱或害怕某个男人,只得以皮肉钱供给他吸毒,有的人则只是为了三餐温饱和维持一个栖身之地。
我一个又一个向这里的姐妹打听戈碧的下落,避开那些中间年纪的女人,只问那些年纪较轻或较老的女人。我认为年纪轻的涉世未深或勇于反抗,而年纪老的则看透一切,比较放得开。但是我错了。我一间酒吧一间酒吧打探消息,但换来的只是一张张冷摸的脸,把我的问题随烟一起喷进空中。她们完全遵循一项不成文的守则:不要接近陌生人。
到了3点15分,我受够了。我的头发和衣服沾满了烟草和大麻的味道,鞋子已被啤酒浇湿。我喝下的汽水足以灌溉卡拉哈里沙漠,接受到的白眼足以瞪死一条大象。还有许多酒吧没有走完,但是,我还是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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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空气织上了露珠。一阵大雾从河上升起,在街灯下,一点一点的露水像宝石般闪耀。我感到又湿又冷,脖子和肩胛骨间有个地方特别疼痛,好像被人绑了几个小时一样。也许是我太紧绷了,在寻找戈碧的下落时,我仍无法放松自己。看到妓女便趋前询问已变得有些公式化,而她们的反应也是。避开巡逻车和询问者,已成为她们求生的自然反射动作。
这是一场内心的交战,拖磨我的心力。我花了四个小时和老情人交战,几乎就要臣服在它面前。整个晚上,我看到一张张充满诱惑的脸——栗子色的加冰威士忌、从瓶中灌入喉咙的琥珀色啤酒。我闻着熟悉的旧情人的味道,看见它散发出的光芒。我曾深爱过它,老天,到现在我仍爱它。但是这股魔力会造成毁灭。对我而言,就算只稍微和它温存叙旧,也足以使我整个人垮掉。所以,我挣扎着,好不容易才从它面前逃开。曾经是爱人,就不可能成为朋友。不过,今晚我们差点要投入彼此的怀抱了。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空气中混合著机油、湿水泥和从摩松酿酒厂飘出的发酵味道。圣凯萨琳街几乎已空无一人。一个戴着暖帽身穿大衣的老人躺在一家商店前打盹,旁边还有一条杂种狗。在对街远处,有一个人在垃圾堆里翻捡东西。也许缅思区还有第三个族群存在,而且已经开始出来活动。
我已精疲力尽,失望地往圣罗伦街走去。我已经努力过了。就算戈碧真的有麻烦,这些人也不会告诉我怎么找到她。这个群族封闭得就像小联盟。
我经过麦金斯餐厅。窗户上一张海报写着:“越南菜——通宵营业。”透过肮脏的玻璃窗,我发现一件有趣的事情,便停下脚步。坐在餐馆角落的,正是玻瑞蒂的同伴,她的头发仍盘得像金黄色的宝塔。我隔着玻璃窗看了她好一会儿。
她拿着一根蛋卷,在碟子上蘸一些红色果酱,然后举到嘴边,慢慢舔着蛋卷前端,然后她看了一下蛋卷,用门牙轻轻咬下一小片后,再把蛋卷伸进碟子蘸酱。她慢条斯理地重复这几个步骤,不知道要到何时才会把蛋卷吃完。
太好了,我还有最后机会。我毫不犹豫便推开餐厅大门,走了进去。
“嗨!”我的声音让她吓了一跳。她有点迷惑,随即认出我是谁,脸上紧张的表情才慢慢放松。
“嘿,你还在这里?”她又开始玩弄舔食蛋卷。
“我可以坐在这里吗?”“随你便。你爱坐哪就坐哪,我也管不着。”
我在她对面的位置上坐下。在灯光下,她看起来比我想像的还老,30好几,大概快40出头。虽然她额头和喉部的皮肤仍紧绷光滑,眼下也还没出现眼袋,但是在萤光灯明亮的光线下,我看见她嘴角已有一些微细的皱纹,呈放射状散布,两颊的皮肤也稍微开始下垂。
服务生拿了菜单过来,我点了一碗汤。我并不饿,但为了坐在这里,必须点些东西。
“找到你的朋友了吗?”她伸手拿起咖啡,塑胶杯子在她手中发出哗剥声响。我看见她手肘底下有几道灰色的疤痕。
“没有。”
一位年约15岁的亚裔少年端来水杯。我等他把餐具铺好离开,才继续开口。
“我是唐普·布兰纳。”
“我记得。珠儿·坦贝虽然有时迷糊,但并不是笨蛋。”她舔着蛋卷说。
“坦贝小姐,我……”
“叫我珠儿就行了,宝贝。”
“珠儿,我已经花了四个小时到处打听,想确定我的朋友是否平安无事,但没有任何人告诉我,没有人承认知道这个人。戈碧待在这里好几年了,我确定她们一定知道我要找的是谁。”
“也许她们知道。但是她们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找她。”她放下蛋卷,轻轻暇饮了一口咖啡。
“我给你名片了,没有隐姓埋名。”
她抬起头,认真地看着我好一会儿。她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烟草和未洗头发的味道,充斥在这个座位之间。
“你是谁?‘有唐普·布兰纳名片’的小姐?你突然跑来,像推销员一样到处问人,谁知道你是不是和她有仇?”她从塑胶杯缘伸出一只红色的指甲指着我,强调她所说的重点。
“我看起来像是要找戈碧麻烦的人吗?”
“谁知道?你穿著名牌T恤和雅痞凉鞋乱跑,问了一大堆问题,希望有人松口告诉你。她们根本不晓得你的底细。”
服务生把我点的汤端上来。我没有开口,默默拿起一片柠檬把汁挤进汤里,再加了一小匙红辣椒粉。我喝着汤,看着她继续啃咬她的蛋卷,决定试着把姿态放低。
“我猜,我大错特错了。”
她抬起淡褐色的眼睛看着我。一根假睫毛松掉了,尾端在眼角处卷了起来,像一条翘首上望的毛毛虫。她低下头,放下剩下的蛋卷,又拿起面前的咖啡。
“你是对的,我不应该冒冒失失在街上找人随便问问题。我是太担心戈碧才会这么做的。我打电话到她住处,跑去她家找她,还打电话到她学校,就是没有人知道她跑去哪了。这不像她的作为。”
我舀起一匙汤送人嘴中。味道比我原本预期的好。
“你朋友戈碧是做什么的?”
“她是社会学家。她研究人群,对这里的人们非常感兴趣。”
“因为缅恩区像原始森林。”
她笑了起来,并小心观察我的反应。我没笑,不过开始赞同珠儿不是简单的人物。她似乎想要测验我,套了我一些话。
“也许她现在不想被人找到吧。”她继续说。
“也许吧。”
“那么,会有什么问题吗?”
“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好像碰上一点麻烦,吓得要死。”
“什么样的麻烦?”
“有一个家伙可能跟踪她,那个人很奇怪。”
“在这里,奇怪的人太多了。”
我把事情整个来龙去脉都告诉她。她仔细听着,一面搅动咖啡,看着杯里黑褐色的液体。当我说完时,她仍继续搅动,好像仍在咀嚼我的答案。随后,她扬起手,要服务生来倒咖啡。我等待着她给我的回答打分数。
“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但我知道你讲的人是谁。没错,那个人的确很奇怪,他心里有病,而且病得还不轻。不过,我想他应该没有什么危险性。我猜他连辨别善茄酱商标的脑子都没有。”
我想,我通过测验了。
“我们大部分人都在躲他。”
“为什么?”
“我没做过他的生意,这些都是在街上听人说的。这家伙令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她皱着眉,打了一个冷颤。“人们都说他有特别的癖好。”
“特别?”她把咖啡杯放下,看着我。
“他会付钱,但是不做那档事。”
我舀着汤喝,等她说下去。
“只有茱莉会接他生意,其他人都不愿意。她那个人很精明,这先不提。她告诉我,每次他们都做一样的事。他们进到房间,那个家伙带着一个纸袋,里面有一件睡衣。睡衣样式很普通,就是一般有蕾丝的那种。他看着她穿上睡衣,然后要她躺在床上。这容易得很。然后他开始一手摸着睡衣,一手摸向他的那根家伙。他很快就兴奋勃起,哼哎呻吟,好像真的在和女人做爱。完事后,他要她脱下睡衣,道声谢,付了钱就走了,茱莉认为他的钱很好赚。”
“你为什么认为是这家伙吓到我朋友?”
“有一次,茱莉瞄见他装睡衣的那个脏袋子里面有把刀。她对他说,如果要她服务的话,就先把刀子扔了。他告诉她,这把刀是正义之剑,伴随他的灵魂,能斩断一切破坏生态平衡和超龄之事。这番话快把她尿都吓出来了。”
“后来呢?”她耸耸肩。
“他还在附近出现吗?”
“好久没看到他了,不过这说不准。过去他出现的次数很不规律,总是来去无常。”
“你和他说过话吗?”
“小姐,我们全和他说过话。每次他一出现,就像跟屁虫似的,讨厌地摆脱不掉。所以我才会说他精神有问题。”
“你有没有看过他和戈碧说话?”我喝着汤,让这个问题出现得自然一些。
她往后一倒,笑了起来。“想套我的话?甜心?”
“到哪里才可以找到他?”
“我怎么会知道。你等久一点,他自然就会出现。”
“那茱莉呢?”
“小姐,我们这里都是做自由买卖的,大家来了又去,我又没跟踪她们。”
“你最近有看过她吗?”她想了一下。“这倒是没有。”
我看着已经见底的汤碗,又看看珠儿。她已经把盖子揭开一小缝,足以让人窥视。我能再把这些缝揭大一些吗?我得试试运气。
“珠儿,这里也许有一个正进行中的连续谋杀案件。有一个人专门谋杀女性,并且分尸遗弃。”
她的表情看来毫无变化。她只是静静看着我,像一座石狮。她可能不明了我的意思,要不便是她拒绝思考任何关于暴力、痛苦甚至死亡的事。又也许,她只是戴上面具,不让自己露出害怕情绪而被套出话。我猜,她应该是属于后者。
“珠儿,我的朋友有危险吗?”
我们牢牢盯着彼此的目光。
“她是女性,不是吗?”
我驾车回家,一路上思绪浮动,没有专心开车。得麦松纳夫街已完全空无,交通号示孤零零矗立空荡荡的街上。突然,一辆车子的大灯从后方直射而来,逐渐向我逼近。
我经过皮尔街,把车闪向右侧,好让那辆车超过。然而,那辆车也跟着我换到右侧。我再把车开进内车道,那辆车也跟着变换车道,仍用大灯刺我。
“混蛋!”
我加速前进。那辆车也跟了上来。
恐惧袭上心头。也许那个驾驶喝醉了。我看着后视镜,想看清楚开车的人是谁,但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那人体型很大。是男人吗?我无法确定。大灯太亮了,我连车子的型号都无法分辨。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开始冒汗,越过盖尔街后,我向左转,闯过一个红灯,冲回我住的那条街,直接开进地下车库。
我坐在车上,直到车库的电动门完全关上,我才拿着钥匙,仔细聆听,看有没有脚步声接近。没有人跟来。我走进一楼大厅,隔着窗帘往外窥视。一辆车停在远远的街边,大灯亮着,在黎明的微光中,仍只能看到那个驾驶入黑色的轮廓。是刚才那辆车吗?我不确定。我甩掉那辆车子了吗?
我回到家里,仍继续在窗前守望。30分钟过去,天空由漆黑转成鸽白。博蒂走过来,在我脚边咪唔撒娇。我已经精疲力尽,衣服一脱便倒在床上,没有梳洗的气力了。平常我睡觉前,一定会强迫自己盟洗卸妆。但现在,我管不了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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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星期三是这个社区的垃圾清运日。我沉睡着,错过垃圾车的声音,不理会博蒂在旁骚扰,漏接了三通电话。
我醒来时,已经10点15分了。我头很痛,脚步轻浮,整个人感觉有点迟钝。我再也不要熬夜了,不得不承认自己不是夜猫族的料。
不仅是头发和皮肤,就连枕头和床单也染上烟臭味。我把内衣脱下,连同昨晚穿的衣服一起丢进洗衣机,然后洗了一个长长的泡沫澡。当我正把花生酱涂在不太新鲜的面包上时,电话响了。
“唐普?”是拉蒙斯。
“我是。”
“我一直在找你。”
我瞄了答录机一眼。三通留言。
“对不起。”
“算了。你今天会来吗?莱恩警探打电话找你。”
“我一个小时后就到。”
“很好。”
我播放留言。一个心烦意乱的学生、拉蒙斯和一通挂断的电话。我的问题不比那学生小,因此没有回电给他。我打电话给戈碧。没有回应。我又打电话给凯蒂,结果接电话的是答录机。
“请留言,要快乐些喔。”答录机的声音说。我留言了,但是快乐不起来。
不到20分钟,我就赶到研究所。我把皮包塞进抽屉,不理会桌上散布的粉红色纸条,便直接下楼到陈尸室。
死者都是先被送到陈尸室。在这里,他们被冷冻在冰柜里,然后分配给法医研究所的病理学家检验。陈尸室和解剖室的区域用不同地板颜色区分,陈尸室的入口直接面对解剖室,红色的地板到解剖室门口时突然中断,变换成另一个颜色。陈尸室是由验尸官负责,而法医研究所则是负责解剖。红地板:陈尸室。灰地板:法医研究所。我会先在这四间解剖室其中的一间做初级勘验,而后尸骨会送到组织化验室做最后的清理。
拉蒙斯正在解剖一名女婴的胸部,她小小的肩膀枕在塑胶头垫上,两手在身体两侧张开,摆出的姿态像纯洁的小天使。我看着拉蒙斯。
“被掐死的。”他简短地说。
在解剖室另一端,娜斯莉·艾尔俯首在另一个解剖台上,而丽莎正从一个年轻男人的尸首上取下金属铭牌。他的头发火红,两眼凸出肿大,呈深紫色。在他右边的太阳穴上,我看到一个小黑洞。举枪自尽。娜斯莉是新来的病理学家,她还没处理过凶杀案件。
丹尼尔放下磨到一半的手术刀。“你要看从圣伦伯特运回来的骨头吗?”
“麻烦你送到四号解剖室。”
他点点头,消失在陈尸室中。
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解剖骨骼,由骨骼可判断这是一位白种女性,年纪大约30左右。虽然残存的软组织不多,但骨骼的状况还算不错。她遇害的时间应该介于两年到五年之间。唯一麻烦的是从第五节脊椎以上的部分都没找到。少了头骨,要查出死者身分就很困难。
我请丹尼尔把骨头送到组织化验室洗净,然后便上楼回办公室。桌上的粉红纸条变得更多了。我打电话给莱恩,把刚才从解剖骨骼中发现的资料简要告诉他。他已经会同圣伦伯特警方一起清查失踪者资料了。
昨天有一通电话是奥隆·柯维特从奥克拉荷马州打来的。我拨了他的电话号码,一个甜美的声音告诉我他现在不在办公室。她连声道歉,并保证一定把话传给他,很专业的秘书。我又回了几通电话后,便到资料室去找露丝·唐门。
露丝的办公室堆满了终端机、荧幕、印表机和各式各样的电脑装备。一束束电缆线爬在墙上、没人天花板,或固定钉在地板上。一堆堆报表纸堆在搁架或柜子上,厚重地像地质上的冲积层。
露丝的办公桌面对房门,各式硬体和控制台则在她背后围成马蹄形。她总是坐在椅子上,用运动鞋撑地,从这一站滑到那一站,忙碌地检查各个荧幕。对我而言,露丝只是个绿色荧幕前的黑色剪影,我很少看到她的脸。
今天,在马蹄形的电脑设备旁,还围着五位西装毕挺的日本人。他们围着露丝,双臂抱胸,一面听路丝一个个介绍各种装备仪器,一面点头微笑。我暗暗咒骂自己来的不是时间,便转到组织实验室去。
在圣伦伯特发现的骨头已从陈尸室送来了,我开始分析骨头的切痕,重复进行和茜儿及伊莉莎白的骨头一样的分析过程。我测量骨头上的伤痕,画下位置,——记录下来。和前两位死者一样,由骨头上的伤痕可知凶手同样使用锯子和刀子。在显微镜下,这几位死者骨头上的伤痕都相似,而且被切开的位置也几乎如出一辙。
这个女人的手被从手腕处锯断,其他四肢则还连着关节。她的腹部被从中割开,深度直达脊椎。虽然头骨和上颈椎还没有找到,但是从留在第六节颈椎的伤痕判断,她的头部是从喉咙中段切断的。这个凶手的手法一直没变。
我把骨头收拾好,整理完笔记本,便回到办公室,顺道绕去看看露丝是否有空了。她和那几个日本人都不见了,我只好留一张纸条在荧幕上。也许她会感激我让她有逃开的借口。
我不在办公室的这段时间,奥隆回电了。总是这样。我正想拨电话过去,露丝却出现在门口。
“有事找我?布兰纳博士?”她微笑着问。
她的身材削瘦,发型使她的脸更加修长。她头发稀疏,皮肤白皙,脸上的眼镜显得十分突冗。她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有点像戴了过大眼镜的人体骨架模型。
“没错,露丝,谢谢你抽空跑一趟。”我说,以手势请她在一张空椅坐下。
她坐下后,把两只脚都缩进椅垫下方,像猫儿一样地盘踞在坐垫上。
“你忙着当导游吗?”
她笑了一下,脸上露出茫然表情。
“那些日本人啊。”
“哦,也没有啦。那些人是从神户的犯罪研究所来的,几乎都是化学家。我才不管他们呢?”
“不知道你能不能帮我个忙。”我开始说了。
她的目光看向我前后架子上的一列头骨。
“是为了比较用的。”我解释道。
“都是真的吗?”
“没错,都是真的。”
她马上把目光别开,从她的镜片中,我看见自己扭曲的影像;她嘴角抽动了一下,原来的笑容不见了,像灯泡突然断了电。这使我想到那天晚上在树林里,我也经历过脑袋突然断电的情况。
我继续解释我想要她帮我做的事。讲完后,她搔搔脑袋,抬头看着天花板,好像答案就在上面似的。我等着她回答。办公室外传来印表机叽喳列印的声音。
“1995年以前的资料都还没建档。”她说。
“我知道这有点困难,但还是想请你尽量帮忙。”
“魁北克市也要吗?”
“不用,只要查法医研究所的案子。”
她点点头,微笑一下,便转身离去了。她一走,电话铃声马上响起。是莱恩打来的。
“死者有可能是比较年轻的人吗?”
“多年轻?”
“17岁。”
“不可能。”
“也许她有某种……”
“不可能。”
他沉默了一下。
“还有一个67岁的。”
“莱恩,这位死者不是少女,也不是老祖母。”
他不死心地继续辩解下去:“说不定她的骨头状况特别年轻?也许她健康情况不错?我读过下篇……”
“莱恩,死者是介于25岁到35岁之间。”
“我知道。”
“她失踪的时间应该介于1989年到1992年之间。”
“这你说过了。”
“噢,还有一个新发现。她可能有孩子。”
“什么?”
“我检查过她的耻骨,发现她有生过小孩,所以你要找的人,应该是某个人的母亲。”
“谢啦。。他挂下电话。不到三秒,我的电话又响了。“莱恩,我说过……”
“妈,是我啦。”
“啊……嗨!亲爱的,最近好吗?”
“很好,”她顿了一下。“你会不会因上次的谈话而生我的气?”
“当然不会啊,凯蒂,我只是替你操心。”
她又沉默了更长的时间。
“还有什么新鲜事吗?你还没告诉我这个暑假你过得好不好。”我有一堆话想说,但还是先起个头,让她自己说出来比较好。
“不怎么样。夏洛特无聊死了,没什么事好做。”
很好。青春期的叛逆。我得忍住焦虑,听她说下去。
“那你打工的情况如何?”
“还不错,小费满多的。昨天晚上我就收到94块钱小费。”
“真好。”
“我还有好多时间。”
“很棒啊。”
“我想辞掉工作。”
我没说话,等她继续说下去。
她也等着,似乎要我先开口。
“凯蒂,你到学校读书需要钱花。”我的意思是:凯蒂,不要把人生搞砸了。
“我不想马上回学校念书。我想休学一年,好好工作。”
开始了。我知道她接下来想说什么,已经做好了防御准备。
“亲爱的,我们要好好研究一下。如果你不喜欢维吉尼亚大学的话,你可以试看看转到麦吉尔大学。你何不来这里玩几个星期,看看这里的环境?”我说得很快,完全是做母亲的口吻。“我们可以一起去度假,我会请几天假,也许我们可以开车到滨海的那些省份,到新斯科夏省逛逛。”天啊!我在说什么?我办得到吗?不管了。女儿愿意来再说。
她没有回答。
“这个点子不好吗?”
“不,不。你的计划不错。”
“那你的信用卡得转过来,我们可以……”
“我想去欧洲。”
“欧洲?”
“意大利。”
“意大利?”我压根没想到她竟然有这个念头。
“麦斯在那里打球吗?”
“没错。”充满防御的声音。“如何?”
“那又如何?”
“他们付他一大笔钱,待遇比黄蜂队多很多。”
我没说话。
“还有一栋房子。”
无话可说。
“还有一辆车。是法拉利。”
无话可说。
“而且还免税。”她的音调越来越激动了。
“凯蒂,这对麦斯非常好。他到那里打他喜欢的篮球,获得应得的酬劳。但是你呢?”
“麦斯要我一块去。”
“麦斯已经24岁,学位也拿到了。你才19岁,才读大学一年。”我的声音有些怒气。
“你还不是在19岁结婚的。”
“结婚?”我的胃开始痉挛了。
“没错,你的确是。”
她讲出重点了。我忍住怒火、焦虑,非常担忧她目前的状况,但是我笑自己根本无计可施。
“我只是说说而已,我们没打算结婚。”
我们沉默下来,听着蒙特娄和夏洛特之间的嗡嗡的电话线路声,僵持了似乎一个世纪之久。
“凯蒂,你想来这里吗?”
“好啊。”
“你保证你不管决定做什么事,都一定要告诉我。”
她又沉默了。
“凯蒂?”
“好啦,妈。”
“我爱你,小甜心。”
“我也爱你。”
“代我向你爸爸问好。”
“没问题。”
我双手颤抖着把电话挂下。下一步呢?骨头比孩子的心思容易叛读多了。我倒了一杯咖啡。然后继续拨电话。
“麻烦找柯维特博士。”
“请问哪里找?”对方问。我报上姓名。“请稍等。”
“唐普,你好吗?你讲电话比业务员还久,而且相当难找。”
“很抱歉,奥隆。我女儿想休学,要跟一个打篮球的人跑了。”我脱口而出。
“他能从左边过人上篮,又能投三分球吗?”
“应该可以吧。”
“那就让她去。”
“很好笑。”
“对一个能投外线、篮下又罩得住的球员而言,这可不是开玩笑。这代表钱财滚滚而入。”
“奥隆,又有一件分尸案发生了。”我先前曾打电话给他讲过前几件案情。我们经常就公事交换意见。
我听见他轻笑起来。“你也许没有枪,但你一定喜欢切割。”
“没错,我想这个变态已经分尸数人了。被害人都是女性,除此之外,还没发现任何相关之处。切割的痕迹都十分类似,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是连续命案还是集体杀害?”“连续。”
他整理了一下。“好了,说吧。”
我开始描述死者手臂的锯口和切痕。他偶尔打断我问个问题,偶尔要我说慢些。我可以想像他现在一手拿电话,一手做记录的样子,他高瘦的身躯一定正埋首案间,在纸上狂抄乱写。虽然奥隆今年才42岁,但是他阴郁的脸和渤黑的眼睛,使他看起来像90岁。除了外貌,他的智慧也像个长者,心胸如戈壁沙漠般宽广浩瀚。
“有比较深的错伤吗?”他问。
“没有。错伤都很浅。”
“沟纹很清楚吗?”
“相当清楚。”
“你说滑刃都发生在锯口处?”
“嗯哼,没错。”
“你确定锯齿间距没有量错?”
“是的。几个地方的刮伤都很明显,岛状突起也很明显。”
“除此之外,沟底相当平坦吗?”
“没错,一眼就看出来了。”
“还有脱落碎片。”他喃喃自语道。
“不少。”
他沉默了很长的时间,也许正在计算我给他的资讯,分析研究各种可能。在等待的时候,我看见人们从我办公室门口走过、电话铃声响起、印表机突然有了生命,嘈杂运转着印出几张报表后,又安静沉睡。我坐着旋了半圈,面向窗外,看着马路上川流不止的车辆。时间滴答过去。终于,他出声了。
“唐普,我没看到那些骨头,等于是瞎眼工作。不知道你为什么想要问我,不过,答案出来了。”我又转回来,一只手肘靠在桌上。
“我猜这不是电锯,应该是某种特殊手锯。可能是厨房用的锯子之类的东西。”
猜对了!我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桌上的纸条飞起几张,又缓缓飘落。
奥隆继续说下去,他的判断跟我完全一样。“锯口太大了,不可能是小锯齿的弓锯或锯齿状的刀子,应该是锯齿相当多的锯子,从沟底的形状判断,我猜这把锯子应该是厨师专用的,用来锯肉或骨头的锯子。”
“它长得什么样子?”
“一种大型手锯。锯齿很宽,不容易使用,所以你在错伤痕迹中才会发现那么多骨岛。通常用这种锯子会造成许多滑刃,但是锯片一旦嵌进物体中后,就能锯得干净清洁。这种锯子强而有力,切骨头、软骨和韧带可说是绰绰有余。”
“没有别的可能了吗?”
“这个嘛,你也知道,只要有规则就会有例外。不过以你告诉我的资讯,除了这种银子外,我一时想不到基他可能。”
“你真是太厉害了。跟我推断的完全一样,不过,我就是想亲耳从你那里听到。奥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哈哈!”“你想看这些骨头的照片和报告吗?”
“当然。”
“我明天就寄给你。”
研究锯子是奥隆第二大兴趣。他把所有锯子的特性都整理出来,分门别类,并且熟读各个案例,归纳出不同锯子对骨骼造成的伤痕。这使他的研究室举世闻名。他吸了一口气,好像有什么话要说。我等着,顺手收拾桌上的粉红纸条。
“你说唯一完整的骨头是在下手臂?”
“是的。”
“连同关节一起?”
“是的。”
“很整齐?”
“非常。”
“嗯。”
他嗯了一声就不说了。我等了一下,便主动问:“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你刚才‘嗯’了一声不是想说什么吗?”
“我只是感到好奇而已。”
“好奇什么?”
“用厨锯的家伙啊。他每个部位都抓得很准,显然很明白该如何肢解人体,而且一次又一次重复这样做。”
“是啊,我也是这么想。”
他沉默了一下。
“但是每次他都直接把手砍断。这怎么解释?”我说。
“这个嘛,布兰纳博士,这应该是心理学家的问题吧?”
我同意他的说法,把话题转开。“你的女孩们好吧?”
奥隆没结过婚,而且,我认识他20年了,从没看过他和人约会过。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养马。从塔尔萨到芝加哥、到路易维尔。再回到奥克拉荷马市,这个兴趣从来就没断过。
“兴奋极了。去年秋天我买了一头种马,我的母马们个个仿佛都年轻了起来。”
我们谈了一会彼此的生活状况,聊一些共同朋友的消息,然后约好明年2月一起出席学院聚会。
“那么,唐普,祝你早日逮到凶手。”
“谢谢。”
我的手表指着4点40分。再一次,办公室和走廊又都寂静无声。此时,电话铃声又响了,把我吓了一大跳。
我拿起话筒,耳朵仍能感觉到刚才留下的余温。
“我昨天看到你了。”
“戈碧?”
“别再这样做了,唐普。”
“戈碧,你在哪里?”
“你只是让事情变得更糟糕。”
“可恶!戈碧,别耍我!你在哪里?到底怎么了?”
“别管那么多,我现在不能见你。”
我不敢相信她竟然又来了。我感到胸中的怒火一下子沸腾起来。
“离远一点,唐普。离我远一点,离我的……”
戈碧的自私和无礼的态度使我压抑的愤怒全炸开了。加上克劳得尔的妄自尊大、加上变态凶手的惨无人道、加上凯蒂的年轻无知,全被戈碧给引燃了。
“你以为你是谁?”我对着话筒吼道,抑制不住声音的颤抖。冲入话筒中的音量足以把塑胶震破。我大声咆哮着。“我会离你远一点!没问题!我就离你远一点!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戈碧,但是我不奉陪了!滚吧!游戏结束了!我不吃你精神分裂那套!我不吃你妄想症那套!而且我不,绝不,再也不会随你的心情起舞了!”我体内每一条神经都已超载,就像110伏特的家电用品插入220伏特的插座一样。我胸腔鼓胀,泪水在眼眶盈绕。
我颓然坐了一会儿,什么事也没做,什么事也没想,只觉得头晕目眩。
慢慢地,我挂回话筒。闭上眼睛,我在脑海里翻着歌本,选了一首歌。音乐旋律轻轻从我口中流出,低沉而沙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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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清晨6点,一阵大雨敲打在我窗前。一辆偶尔经过的汽车,没过街上的积水,开始清晨的旅程。这几天来,这是我第三次看到黎明破晓。我不是磕睡虫,也不是早起的鸟儿。这星期三看到的三次日出,有两次是太晚睡,而今天则是起得太早。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了11个小时,一直睡不好,也没有得到休息。昨天接完戈碧的电话后,我在回家的路上大吃了一顿。炸鸡、加上综合作料的马铃薯片、玉米粥和苹果派。然后洗了热水澡,花很长时间把右脸的结痂揭去。这个小小手术没什么作用,我脸上的伤痕还是很明显。在晚上7点,我打开电视运动节目,在播报员简介选手资料声中,才昏昏睡去。
现在是清晨6点,我打开电脑。我得写封电子信给凯蒂,透过麦吉尔大学的主机,传送到她的信箱。她只要打开笔记电脑,接上数据机,就可以看到我的信,然后在卧房马上回复我。真棒!网络的确好处多多。
荧幕上滑鼠的游标对我眨着眼睛,告诉我开启的文件上没有任何资料。它没错。电脑上现在是空白一片,什么文字也没有。我是什么时候建立这个档案的?是游行那天。只不过一个星期,感觉像过了一年那样久。今天是13号。离发现伊莉莎白·康诺的尸体已过了四星期,离玛格莉特·爱德基遇害的时间一个星期。
这些日子来,除了又发现另一具尸体之外,我们有什么收获呢?警方在圣博杰街的公寓外监视了一个星期,确定那个家伙再也没有回去过。真意外。上次的追捕一点用也没有,我们不知道“圣杰魁斯”的真名,就连最后发现的那个死者的名字也查不出。克劳得尔仍不愿承认这是连续杀人案,而莱思则认为我是太空闲了,没事找事做。
回到荧光幕上,我开始在表格上打下文字。身体特征、居住地、家居情况、工作、朋友、家人、生日、死亡日期、尸体发现日、时间、地点。我把种种可能有关联的资料全输入电脑,在最左边,则打上玛格莉特、伊莉莎白、茜儿和“无名氏”的名字,随后,我把无名氏消掉,打上“圣伦伯特白骨。”到了7点30分,我关掉档案,盖上笔记电脑,准备上班。
交通十分拥挤,于是我决定绕行维尼马利隧道。天空很黑,厚厚的乌云包围了这座城市,街上的水渍反映早晨拥挤车阵煞车灯的光彩。
车前的雨刷单调地摇摆着,把雨水刮离挡风玻璃两块交叠的扇形之地。我的头凑近挡风玻璃,像一只中了风的乌龟,努力透过被雨水浇湿的挡风玻璃看清前面视线。该换新雨刷了,我对自己说,但是明白没有时间去换。光是从家里开到研究所,就花掉了半个多小时。
我本来想去档案室,看看有没有更细的资料可以登记在表格上,但是我办公桌上已有两份文件堆在那儿。一个婴儿被发现死在市立公园里,尸体躺在小溪河床上的石堆间。拉蒙斯在文件上附上注记,说尸体的组织已经干燥,内部器官也无法辨识,其他部分则保存良好。他想知道这婴儿的年纪。这花了太多时间。
另一份文件是警方送来的报告。“在树林间发现白骨”,我最常见的案子,代表的情况很多,有可能是一只死猫,也可能是另一件谋杀案。
我打电话给但尼斯,要他准备替那具婴尸照x光片,然后下楼去检视刚送来的白骨。丽莎从陈尸室抱了个大箱子过来,放在解剖台上。
“就这些?”
“就这些了。”
她把手套递给我,我从箱子里抽出一根骨头。骨头上全是泥土,而且都硬掉了。我试着把包在骨头外的泥土剥掉,但土块硬得像水泥一样。
“先拍些照片和x光片,然后拿去泡水,把这些泥土剥掉。我待会开完会就回来。”
我和法医研究所的另外四位病理学家,每天早上都会和拉蒙斯开会,讨论旧案子或分配解剖工作。只要我有来上班,都会参加这个会议。当我上楼后,拉蒙斯、娜斯莉、伯格诺、派利第等人都已在拉蒙斯办公室里的小会议桌旁就位完毕。我从走廊的公布栏得知玛西去法院了,而爱蜜丽今天则请事假。
他们看到我来了,每个人都起身挪动位置,腾出一张空椅子给我。“早安”、“你好”的声音不绝于耳。
“伯格诺,你明天分配到什么工作?”我问。
“明天放假。”
我完全忘了明天是国定假日。加拿大国庆。
“要去参加游行吗?”派利第绷着一张扑克脸问。他的法文有浓厚的魁北克腔,教人很难听出他在说什么。我刚来的那几个月,都听不借他的话,使他总是对我皱眉头。现在,过了四年了,他说的话我每一句都懂得。
“这次我不去了。”
“你可以把脸漆成红色,这样就看不出脸上的伤了。大家一起笑了起来。“干脆就画一片枫叶,比较简单。”
“很好笑。”
我一脸无辜,扬扬眉毛,耸耸肩,手掌平摊。派利第用枯黄的手指夹着最后两寸的无滤嘴香烟,深吸了一口。有人曾说派利第从未离开魁北克以外的省份旅行。他今年已经64岁了。
“今天只有三件案子要解剖。”拉蒙斯说,把今天的案子全拿了出来。
“假日前夕的安宁。”派利第说,他的假牙嘎嘎作响。
“没错,”拉蒙斯拿出红笔。“至少天气冷了点,这也有帮助。。他浏览今天要解剖的尸体档案,每一份档案都附上详细的报告。一个人用一氧化碳自杀,一个老人被发现死在床上,一个婴儿被丢弃在公园。”
“这件自杀案看来很单纯,”拉蒙斯看着警方的报告。“白人……27岁……在自家车库自杀身亡……油箱全空、钥匙插在起动器上。”
他把几张拍立得相片摊在桌上。一辆深蓝色福特汽车停在车库中央的相片,排气管被人用干衣机的通风管封住,另一端塞进右边车窗内。拉蒙斯继续念道:
“有忧郁症病史……他杀嫌疑不高。”他看了娜斯莉一眼。“艾尔博士?”
他点点头,伸手接过那份文件。拉蒙斯在工作单上填上她的名字,接着拿起下一份文件。
“第26742号案件,死者是男性白人……78岁……思有糖尿病。”他略过一些内容,直接跳到有用的资讯。“失踪数天……他妹妹发现他……无外伤迹象。”他自顾自地看了一会儿。“奇怪的是,从发现尸体到她向人求援,中间的时间有些耽搁。显然这位太太在这段时间清理过现场。”他抬起头。“派利第博士?”
派利第耸耸肩,无奈地伸出手。拉蒙斯用红笔在表格上填上名字,便把整份文件交给他。连同这份文件,还有一个装满病历处方和各式药物的塑胶袋。派利第接过这些东西,说了一句玩笑话,但是我没有听清楚。
我注意力转向剩下的那个婴儿案件。桌上有好几张从不同角度拍的拍立得相片,可以看到现场是一条有小桥横跨的浅溪,婴孩的尸体被弃置在石堆间,小小的肌肉已经枯萎,黄色皮肤看来有点像旧羊皮纸。他的头发有的飘在水面上,有的盖住他呈蓝色的眼险。这孩子的手指张得很开,好像想抓什么能救他的东西。他全身赤裸,身子一半装在深绿色塑胶袋中。他看起来就像迷你埃及法老,被暴露丢弃在野外。我开始对塑胶袋有强烈的痛恨感。
我放回相片,听拉蒙斯分派工作。他已把这案子的摘要念完,并在档案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他要亲自解剖,要我帮忙分析骨骼以缩小年纪范围,要柏格诺帮忙看看牙齿。大家都没有问题,也没别的案子要讨论,会议便到此结束。
我倒了一杯咖啡进办公室。桌上有一个棕色大公文封。我打开它,抽出第一张婴孩的骨骼x光片,放在看片盒上。然后从抽屉拿出一份表格,开始检视工作。这婴孩的手上只有两根腕骨,指骨上没有被囊。我继续检查下臂骨,桡骨上也没有被囊。我看完上半部,在表格清单上填下骨骼状态,注记尚未填上的讯息。接着我再检查下半身,一张张x光片交替夹上看片盒。等我检视完毕,咖啡早已凉了。
婴儿诞生的时候,有些骨骼尚未发育完全,像腕骨在出生时根本看不到,在几个月大的时候才会长出来,甚至要到周岁后才发育完全。凭这些发育到一半的骨头,可以很正确断定一个婴孩的年纪。像这个孩子就只有7个月大。
我把观察结果写在另一张表格上,把所有文件都放在黄色的档案夹内,扔进秘书的公文篮里。我向拉蒙斯口头报告过后,便到解剖室去。
泥土还没完全清掉,但是己软化许多,足以让我窥探里面的骨骼。我花了15分钟剥土和清理,终于整理出八根脊椎骨,几根长骨和三个骨盆残片,一切证据都显示这是动物的尸体。我又花了30分钟时间继续清洗和分类,然后将结果记录下来。在上楼时,我请丽莎把这三个被害者:两只白尾鹿、一条中型狗的部分骨头拿去拍照。
露丝留了张字条在我桌上。我连忙赶到她办公室,她背着门,一手打字、一手拿着卷宗,目光在荧光幕和打开的卷宗间不停转换。
“我看到你的字条了。”
她举起手,又打了几个字,然后拿一把镇尺压在卷宗上。她转过来,双腿用力一推,整个人便连同椅子滑到她办公桌前。
“我把你要的档案都找出来了,在这里。”
她在一叠厚厚的档案之间搜寻着。第一次没找着,第二次从最上面慢慢翻,然后从中抽出一大叠文件,看了一眼后,便交给我。
“1988年以前没有资料。”
我接过那叠文件,有点惊讶。怎么可能有这么多?
“刚开始我用‘四肢切断’当关键字搜寻,这些就是第一次搜寻出的资料。太多了。里面有的是被火车辗死的、被机器绞死的,我想你一定不想要这些。”
我点点头,表示同意。
“于是我又加上‘恶意’这两个字,以缩小符合资料的范围。”
我看着她。
“结果什么都没有。”
“没有?”
“不过,这也不代表真的没有啦。”
“怎么说?”
“这些资料不是我输入的,过去两年来我们聘请了一些临时资料输入员,想尽快把过去所有档案都输入电脑。”她摇着头,声音有点恼怒。“司法部把电脑化的案子拖了好几年,然后要在一夜之间变出来。无论如何,那些资料输入员有标准输入格式:出生日期、死亡日期和死因等等,都有特定代号。但是若有一些较特殊的案子,比较少发生的,在没有标准代号可循下,他们就随便来,自创代号。”
“就像‘四肢切断’。”
“没错。也许有人用‘尸体残缺’,也许有人用‘肢解’,通常法医用什么字眼他们就跟着用。有时候,他们只简单输入‘刀切’或‘锯断’。”
我看着这一堆资料,完全气馁了。
“我试过各种代号,但是没有用。”
这个计划行不通了。
“用‘尸体残缺’搜寻,找出来的档案更多。”她等我翻至第二页,便继续说:“比‘四肢切断’还夸张。于是我使用‘四肢切断’加上‘恶意’来缩小范围,以选出那些在死后肢体才被切断的案子。”
我满怀期望地看着她。
“结果只找到一件一个男人死后砍断命根子的案子。”
“电脑让你的修辞学越来越厉害了。”
“啥?”
“没事。”又是一个开不起来的玩笑。
“于是我再用‘尸体残缺’加上‘恶意’,结果……”她手伸向桌面,拿起最后一份列印资料。“邦果!你们都是这么说的吧?”
“宾果。”
“宾果!我想这也许是你想要的。有些资料你可以不管,像这样毒贩用硫酸伤人的案子。”她指着几行她用铅笔圈出的案子。“这些不是你要的。”
我茫然点点头,翻至第三页,上面总共列了12笔案子。她在其中三件案子画上记号。
“但是我又想,也许还有一些案子会使你更有兴趣。”
我几乎没听清楚她在说什么。我的目光在这些案子中移动,而后被定在第六笔案子上。顿时,我心里升起一股伤痛情绪,很想马上回办公室。
“露丝,这样就够了,”我说:“比我期望的要好得太多。”
“有你能用的资料吗?”
“有,有,我想应该有。”我心里尽量自然地说。
“你要我把这些档案一个个叫出来吗?”
“不必了。我先把这些清单看完,再自己去档案管理室调原始资料。”
“也好。”
她摘下眼镜,用衣角擦拭着。没有眼镜,她看起来好像少了什么东西,感觉有点不对。
“如果你有什么结果,一定要告诉我。”他说。
“没问题。”
我转身离开,背后传来她椅子脚轮滑过地板的声音。
回到办公室,我把这叠清单放在桌上,开始翻看。一个名字赫然跃出纸上——法兰丝·莫瑞钱伯。我已经完全忘记她了,法兰丝。保持冷静,我对自己说。不要妄下结论。
我强迫自己把清单上的资料都看完。康妮和瓦伦西亚的案子都在其上,一对被谋害的毒贩。茜儿·托提尔的资料也在上面。我看到一名洪都拉斯交换学生的名字,她被老公用猎枪射杀,尸体被从俄亥俄州载到魁北克,双手被切断,把尸体弃置在省立公园。其他四件案子我没看过,都是1990年以前的,那时我还没来这里工作。我到中央档案管理室,把这些档案调出来,独独跳过法兰丝的档案。
我依照编号,将这些档案按年代顺序叠好,决定只研究这几份档案就行。然而,不到几分钟,我刚才的决心就破灭了。我迳自奔向档案柜,取下法兰丝的档案。这份档案内容,让我的忧伤焦虑如火箭般发射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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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
法兰丝·莫瑞钱伯在1993年遇害,先被殴击,而后被开枪射杀。遇害那天上午10点左右,她邻居还看到她出来遛狗。两个小时后,她先生发现她死在厨房内。小狗仍躺在客厅,但是头不见了。
这件案子我记得很清楚,虽然我没有参与调查过程。那时我在这里还只是约雇人员,每星期六搭机往返。彼得和我正闹得不愉快,所以我同意整个暑假都留在魁北克,希望三个月的小别能够挽回濒临破裂的婚姻。
法兰丝命案现场的残忍画面,让我相当震惊,至今仍印象深刻。我翻开现场的档案照片,当时的记忆一下子全涌了出来。
她躺在地上,身子一半在小木桌下,手臂和双腿全张开,白色的棉料内裤被褪至膝盖间。她周遭全都是血,沿着地板上的纹路流贯。墙上和流理台也沾上斑斑血痕。照片中,一张翻倒椅子的四只脚直指着她。
在现场一片血泊中,她的尸体看起来如鬼魅般白。她的腹部被切开,伤口从耻骨往上直达胸部,内脏从伤口进出。一把厨刀插进她双腿所形成的三角形的顶点,整把刀几乎完全插入。她的右手掉落在离她五尺远的地方,介于流理台与水槽之间。她当时是47岁。
“天啊。”我轻轻惊呼道。
我拿起解剖报告,正准备详阅时,查博纽在门口出现了。我猜他心情不太好。他眼睛充满血丝,也没向我打招呼便迳自走进来,问也不问就自己拉了把椅子隔桌坐在我对面。
我看着他,觉得有些眼花。那笨重的脚步声、那旁若无人的态度,一时之间,我看到坐在我面前的是彼得,我的心绪也飞回到过去的时光。他的身体曾经令我多么着迷。我不知道这份执迷是否来自于他专有的体型,还是出自于他的举止动作。也许只是纯粹因迷恋而生的感觉。我从未在他身上获得满足。我曾有过性幻想,而且相当强烈,但是自从看到他站在图书馆外的雨中时,我幻想的对象就都变成了彼得。现在,我可以换一个人了,我不由自主地想着。老天,布兰纳,清醒些。我赶紧强迫自己回到现实。
我等查博纽先开口。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
“我的搭档也许是个狗杂碎,”他用英语说:“但他不是坏蛋。”
我没有回答。我注意到他的裤子上有块四寸长的补钉,手缝的,心想这也许是他自己缝的。
“他只是……太固执了,不喜欢变化。”
“没错。”
他不敢看我的眼睛。我感到有点不安。
“然后呢?”我催促他说下去。
他往后靠着椅背,捉起自己的拇指指甲玩弄着,仍避开和我的目光接触。收音机里,正传来罗奇·沃伊斯尼的歌声“海伦”。
“他说他要去申诉。”他双手垂下,把脸别向窗外。
“申诉?”我试着让声音保持平静。
“向部长、局长和拉蒙斯申诉。他甚至到处搜集你的资料。”
“克劳得尔先生到底不高兴什么?”保持冷静。
“他说你越过界了,介入你没有权责管辖的案件。搞乱他的侦查。”他看着窗外明亮的阳光说。
我感到胃部一紧,热血直往上冲。
“说下去。”冷静。
“他认为你……”他在心中搜寻合适的字眼,好取代克劳得尔真正说过的字。“……太超过了。”
“这是什么意思?”他仍避开我的目光。
“他说,伊莉莎白的案子没那么复杂,但是你想把它搞大,把一些不相关的线索全混在一起。他说你想把一件简单的命案变成一个美国式的精神病闹剧。”
“我干嘛要这样做?”我的声音稍微上扬了些。
“妈的,布兰纳,这又不是我的想法,我怎么会知道。”他的目光终于接触我了。他的表情看起来很不自然,显然不情愿来这里。
我的目光向着他,但没有真正看他,想让时间来缓和一下我激起的肾上腺素。我知道一封申诉信会发挥的效果,情况对我相当不利。我参与过别人申诉的案件。担任过纪律委员会的成员,深知就算最后没有处分,调查的过程也会很麻烦。
我们沉默地对坐着,没有人开口。
“海伦你的举手投足,让我为你疯为你狂……”收音机低唱着。
不斩来使,我对自己说。我的目光转到桌上的那个档案夹,桌上十几张光面相片,拍的都是同一个乳白色皮肤的尸体。我拿起照片,想了一下,然后看着查博纽。我没打算对他提这件案子,但是他正看着我手上拿的相片。管他的,反正事情不会变得更糟了。
“查博纽先生,你记得一位名叫法兰丝·莫瑞钱伯的女人吗?”
“法兰丝?”他把这个名字念了几遍。“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对不对?”
“快两年了。1993年1月。”我把照片递给他。
他看过照片,点点头。“我记得,如何?”
“查博纽,你想想看,这件案子你还记得多少?”
“我们还没捉到这个凶手。”
“还有呢?”
“布兰纳,告诉我,你该不会又想查这个案子吧?”他又看了一遍相片,原本的点头现在变成摇头了。“不可能,她是被射杀的,和这次的案子不同。”
“那个混蛋凶手剖开她了,还把手臂砍断。”
“她太老了,我记得她47岁了。”
我瞪了他一眼。
“不,不,我的意思是说,比其他受害人老。”他慌忙解释着。
“杀害法兰丝的凶手把刀子插进她的阴道。根据警方报告,现场留有大量血迹。她被人拿刀插入时,还活着。”
他点点头。我不必向他解释,伤口若是在死后才造成,会因为心脏停止跳动的关系而出血不多。法兰丝的命案现场则留有大量血迹。
“玛格莉特被人插入雕像,那时她也是活着的。”
我默默从背后抽出伊莉莎白的档案,抽出命案现场照片,摊在查博纽面前。相片中是一个装在塑胶袋里的躯体,上面映着午后4点阳光的斑斑阴影。现场没有动过,除了覆盖其上的叶子和泥土之外。那根通条就插在那儿,红色的橡皮吸盘几乎快没入骨盆,木头手把在尸体内直指着被砍断的头部。
“我相信杀害伊莉莎白的凶手塞入这根通条的力量,足以贯穿她腹部,直到横膈膜。”
他聚精会神地研究那几张相片。
“这三个被害者都一样,”我在一旁说道:“同样在生前被人用异物塞入阴道,同样遭到分尸。这是巧合吗?查博纽先生?有多少性变态有这种癖好?查博纽先生?”他伸手抓抓头发,然后手指轻轻敲打着座椅扶把。
“你为什么不早说?”
“我也是今天才拿到法兰丝的档案,若光凭玛格莉特和伊莉莎白的案子,说服力又不够。”
“那莱恩怎么说?”
“我还没告诉他。”
我无意识地摸着脸颊上的疤痕。我的样子看起来仍像参加过一场拳击比赛一样。
“该死!”他轻声咒骂一声。
“怎么了?”
“我想,我开始相信你了。克劳得尔若知道,一定会踢爆我的小弟弟。”他的手指仍不断敲打着。“还有吗?”
“伊莉莎白和茜儿骨头上的锯痕几乎完全相同。”
“我知道,莱恩说过了。”
“和在圣伦伯特找到的尸骨也相同。”
“第五个被害者?”他说。
“你反应倒很快。”
“谢谢,”他敲着扶把说:“知道死者身分了吗?”
我摇摇头。“莱恩还在查。”
他举起一只手扶着下巴,手指关节盖满粗毛,有点像他头部的缩小版。
“你想凶手依什么来挑选被害人?”
我双手一摊。“她们都是女性。”
“很好。年纪呢?”
“从16岁到47岁。”
“体型呢?”
“各种体态都有。”
“居住地呢?”
“遍布整张地图。”
“那个变态到底依什么挑选被害人?长相吗?她们穿的鞋子吗?她们买东西的地方吗?”我回报以沉默。
“你有找出这五个人的任何共同点吗?”
“她们五个人都先被猛殴,然后才被杀害。”
“没错,”他俯身向前,两手压在膝盖上,弓着身,双肩一垮,深深叹了一口气。“克劳得尔还在写什么笨蛋申诉信。”
查博纽一走,我便打电话给莱恩。他和贝坦德都不在,我只好留了话。我把其他档案看完,没什么发现。当我看完最后一份档案,才发现自己肚子饿了——已经1点15分了。难怪。
我到八楼的餐厅买了一份火腿起司三明治和一瓶无糖可乐,回到办公室,命令自己要休息一下。命令才刚下完,我又拿起电话找莱恩。还是不在,大概去吃午餐了。我咬了一口三明治,思绪开始浮动漫游。戈碧,不行,不想她了;克劳得尔,不想;圣杰魁斯,不能想。
凯蒂。我该怎么联络她?现在吗?不可能。我不想她,结果思绪飘回彼得身上,我身上突然产生一股熟悉的悸动。想起他颤抖的皮肤,我居然心跳加快起来,感觉两腿之间发热潮湿。没错,我们过去是有过激情。“你现在只是发春罢了,布兰纳。”我又狠狠咬了一口三明治。
想起另一个彼得。夜晚的争吵、激辩、一个人吃晚餐。一想起过去的愤恨,果然马上平抚了情欲。我吸饮一口可乐。为什么会常常想起彼得?如果我们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谢了,少来这套。
自我放松治疗并不管用,我干脆再把露丝印给我的清单看一遍,并小心不把酱汁滴在文件上。我翻到第三页,想看看露丝勾出来的三件案子,但是她的铅笔刚好画在字上,看不清楚。我好奇地拿橡皮擦把铅笔痕擦掉,阅读内容。有两件案子是关于尸体被塞人桶子里,再倒进硫酸。用化学药物毁尸的情况越来越流行。
第三件案子让我有点迷惑。从编号来看,这是法医研究所在1990年的案子,主持解剖的是派利第博士。没有列上验尸官的名字,在名字那一栏则填上:单身。至于出生日期、解剖日期和死因等栏位都是空白的。唯独备注栏被填上“四肢切断/恶意”才会被露丝搜寻出来。
吃完三明治后,我到中央资料室调出这份档案。里面只有三样东西:一份警方报告,一张法医的解剖结果,以及一个装有相片的信封。我看过相片,读完报告,便直接去找派利第。
“有空吗?”我对着他微驼的背影说。
他从显微镜上抬起头,一只手拿着眼镜、一只手拿笔。“请进,请进,”他慌忙把眼镜戴上,请我进去。
我的办公室里有窗户,而他有的是空间。他跨着大步横过办公室,走向摆在一侧的沙发和茶几。他伸手探入研究服口袋,掏出一包香烟递给我。我摇摇头。每次来找他都要历经一次这样的仪式。他知道我不抽烟,但每次都会递给我。和克劳得尔一样,派利第也是相当固执。
“有什么事要我效劳?”他说,点上一根烟。
“我对你以前解剖过的一件老案子很好奇,1990年的。”
“噢!老天,我怎么可能记得这么久以前的事?有时我连我家地址都记不清,”他倾身向前,一手托住下巴,露出一副耍诈的表情。
“有时候我还把地址写在火柴盒上。”
我们一起大笑起来。“派利第博士,我想你一定记得每一件你想记的事。”
他耸肩晃脑,一副无辜样。
“别闹了,我把档案带来了,”我把档案夹打开。“警方报告说尸体被装在运动袋里,丢弃在公车站后。一个酒鬼打开它,以为里面有什么好东西。”
“没错,”派利第说:“正直的人越来越少了,他们应该聚集起来组织兄弟会。”
“反正,他不喜欢那个气味,他说……”我快速浏览警方笔录,念出当事人说的话。“撤旦的气味从那袋子里窜出来,包围了我的灵魂。”
“好诗,我喜欢。”派利第说:“他为什么随便就出口成章。”
我不理他,继续看下去。“他把袋子提去给车站管理员,是管理员报的警。他们发现袋子里是一个用桌布包裹起来的尸体。”
“真恶心,我想起这件案子了,”他伸出一只枯黄的手指比向我。“毛骨悚然,恐怖极了。”他脸上装出害怕的表情。
“派利第博士?”
“那是终站猿猴命案。”
“我没有看错这报告吧?”他扬起眉头,不明白我的意思。
“真的是猴子?”他严肃地点点头。“卷尾猴。”
“它为什么被送来这里?”
“因为它死了。”
“我知道,”每个人都会说笑话。“但是为什么会送来验尸?”
我脸上一定露出希望他直接讲答案的表情。“因为袋子里的尸体很小,又被剥了皮分尸。谁知道那是什么东西?警方还以为是胎儿或新生婴儿的尸体,所以才送来这里。”
“这件案子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我不知道我自己想要什么答案。
“没有,只是一只被肢解的猴子。”他的嘴角上扬,微微笑着。
“没什么不一样,猴子还不是就这样杀的。”
问了等于白问。
“那你们知道谁是那只猴子的主人吗?”
“说实话,我们还真找到了。这个消息一见报,马上就有一个家伙从某所大学打电话来。”
“魁北克大学吗?”
“对,我想应该是。他是生物学还是动物学家,我搞不清楚了,反正他说英文就对了。啊,等一下。”
他起身走去拉开一张抽屉,翻拣了一会儿,拿出一捆橡皮筋绑住的名片。他把橡皮筋剥去,从中挑出一张名片递给我。
“就是他。他来指认猴子的时候,我看过他一眼。”
名片上写着:派克·拜雷博士,魁北克大学生物系教授。名片上还有电子信箱、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地址。
“事情怎么发生的?”我问。
“那位先生在学校养这只猴子作研究用,结果有一天他到学校里,发现猴子不见了。”
“被偷了吗?”
“被偷?被放生?自己逃走?谁知道?”
“他是看到报纸才知道自己的猴子已经死了?”
“没错。”
“它怎么了?”
“猴子吗?”
我点点头。
“我们把它还给……”他指着那张名片。
“拜雷博士。”我替他说。
“没错。因为它在这里无亲无故。至少,在魁北克没有。”他一脸正经地说。
“我明白了。”
我再看了这张名片一眼。这件案子看来没什么了,我的左脑说,但在此时,我却听见自己问道:“这张名片能借我吗?”
“当然。”
“还有一件事,”我一边收捡东西,一边问:“你为什么要称这件案子为终站猿猴?”
“这,很明显。”他回答,语气有些惊讶。
“明显什么?”
“那猴子呀。它不是走到一生的终站了吗?”
“原来如此,我懂了。”
“还有,这是它被寻获的地方。”
“那里?”
“终站啊,公车终点站。”
有些事情真的需要经过翻译,真不幸。
那天下午剩余的时间,我把这四份档件全输入先前我在电脑画好的表格中。发色、眼色、肤色、身高、宗教、姓名、生日、住址、星座……我把一切能填上的都填上了,计划最后再来一一比对。甚至我还怀抱期望,也许等我表格做好,就会自动发生她们之间的关联。也许,我现在只是需要有一件事情做,好让我不要胡思乱想。
到了4点15分,我再拨一次电话给莱恩。他虽然不在座位上,但接线生说她刚刚有看到他,于是便替我找人去了。我拿着话简等,目光落在那只猴子的档案上。在无聊中,我把照片倒出来。照片两种,一种是拍立得照的,另一种是五乘七的彩色照片。接线生回来了,她说到处都找不到莱恩。好吧,她叹口气,再去咖啡室替我找人。
我翻动这些拍立得照片。一张猴子尸体送进陈尸室时的相片。一张紫黑色运动袋的相片,拉链拉上和拉开的都有,后者可看出袋里有一捆东西。接下来那张照片是那捆东西放在解剖台上拍的,还没有解开捆绑。
剩下的六张相片拍的是猴尸各部位。由放在解剖台上的小刀,可以看出尸体的确很小,比胎儿或新生婴儿还小。腐烂的情况很严重。肌肉已开始发黑,上面好像还爬有小虫。摄影者站的位置太远,尸体表面又太脏了,我只能概略分辨出头部、躯干和四肢,无法看得更清楚。
接线生回来了,她肯定莱恩不在那里。我只好再留个话,便挂断电话,等明天再和他联络。
这些五乘七彩色相片的摄影位置较近一些,而且尸体也清理过了,一些拍立得相片看不出的细节,现在都清晰可见。这个小动物被剥了皮、切成数块。拍照片的人也许是但尼斯,他已经把尸块按原来的位置排列好,才开始拍摄。
我翻开这些照片,不由得想到肉商宰好待炖的兔子。只有一个部分例外,第15张相片展示出一只细小手臂的末端,有四根完整的指头和一根向手掌内卷曲的拇指。
最后两张照片拍的是猴子的头部。去掉毛皮,猴子的头部看起来真的很像初生胎儿,赤裸而脆弱,只有桠柑大小。不过,尽管它脸看起来很平,五官酷似人类,但不需要请教珍·古德(Jane Goodall),就能知道它不是人类小孩。它的嘴里长满牙齿,连臼齿也长出来了。我计算了一下,上下左右各有三颗小臼齿。这只“终站猿猴”是从南美来的。
这只是另一个动物尸体的案子,我对自己说,一边把照片放回信封。我们经常会处理这种案件,被猎人遗弃剥了皮的熊爪、被宰杀猪羊的废弃器官、被丢人河中的狗或猫。总是会有人误把它们的尸体当成是人。不过,人类的残忍总是让我震惊不已。我永远也没办法适应。
为什么这个案子会引我注意?我又看了一次五乘七照片。我知道,是因为猴子也是被人分尸的。很好。我们经常看到动物尸体,有些混蛋会以虐杀动物为乐。就这件案子而言,也许是一位被当掉的学生,拿教授养的猴子出气。
看到第15张相片时,我停住了,目光被钉死在相片上。再一次,我又感到胃部打起结来,我看着这张相片,伸手拿起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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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
在下课后,再也没有比学校大楼更空的地方。这使我想到中子弹爆炸后的遗迹。日光灯照耀,水池喷着泉水,钟声按时响起,电脑终端机诡异地运作,人们都不见了。没有人交头接耳,没有人疾步跑向课堂,也没有键盘敲打声。整个校园沉静得就像地下墓穴。
我坐在魁北克大学派克·拜雷教授的办公室外的长椅上。离开法医研究所后,我先到健身房运动,再到超市买了一些日用品,然后吃了一份蛤蜊酱意大利面。现在,我则是一个人不耐烦地在此等候着。
若说生物系很安静,不如说它像夸克一样小。楼上楼下各教室办公室的房门都早已关上,而我不仅把走廊上布告栏的内容全看过,而且看了两次。
我第一百万次低头看表——晚间9点12分。该死,他9点下课,现在早该出现了。至少,他的助教是这么说。我站起来,来回距步。似乎等人就一定要踱步……9点14分。混帐。
9点30分,我放弃了。当我把皮包挂上肩,准备离开时,我听见从视线以外的地方传来一扇门开启的声音。一会儿后,一个抱着一大叠实验书籍的男人匆忙从转角走来。他穿着一件破旧的羊毛衫,一边走一边调整手臂姿势,以防书本掉落。我猜他的年纪大约40岁左右。
他看到我,便停下脚步,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我正准备自我介绍时,一本书从最上层滑落。我们一起向前想接住那本书,结果,他原本捧住的书全垮了。大大小小的书本像纽约市新年洒的碎彩纸般,一下子全四散在地上。我们一起花了几分钟把书一本一本捡起来,然后他打开办公室大门,把这整叠书放在桌子上。
“很抱歉,”他讲的英文有浓厚的法国腔。“我……”
“不要紧,”我说:“我一定吓到你了。”
“是……哦,不。是我不对,我应该分两次拿。我每次都这样。”他说的并不是美式英语。
“这都是实验用书?”
“是的。我刚才教的是生态学。”
在河岸那端,夕阳的光芒透进窗内,轻轻映在他的身上。苍白粉红的肤色,浆果般红的双颊,香英兰色的头发。他的胡子和睫毛都是琥珀色的。他整个人像是烧出来的,而不是晒出来的。
“听起来满有趣的。”
“希望我学生们也这么想。我能……”
“我是唐普·布兰纳,”我说,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名片给他。“你的助教说我可以在这个时候来找你。”
他接过名片,我把来意表明。
“没错,我记得那件事。那只猴子不见了害我难过得要死,它总是逗人开心。”突然,他叫道。“你何不坐下来谈?”
我还来不及反应,他便匆忙把一张椅子上叠的书籍杂物全搬到地上。我趁机环顾四周。他的小办公室让我联想起洋基队的体育馆。
在办公室内每一寸墙壁上,只要有空位,就贴上各种运动的照片。棘鱼、珠鸡、狨猴、疣猪,甚至土豚,完全不按动物分类法,乱七八糟地挂在墙上。
我们面对面坐着。他坐在办公桌后,脚搁在一只拉出一半的抽屉上,而我则坐在挪出空位的椅子上。
“没错,它真能逗人开心,”他又说了一次,然后话题一转。“你是人类学家?”
“嗯哼。”
“熟悉灵长类?”
“不,曾研究过,但不太熟。我曾在夏洛特的北卡罗来纳大学人类学院教书。有一次我开过灵长类生态或行为学的课,除此之外,就很少触及这个领域。光是法医的事情就忙不过来了。”
“很好,”他摇着我的名片说:“你怎么研究灵长类的?”
奇怪了,到底是谁调查谁。“我对灵长类的骨质疏松症很感兴趣,尤其是社会行为和疾病发生的相互作用关系。我们研究动物模型,也常利用恒河猕猴,操纵它们的社会组织,制造压力状况,然后再研究它们骨头的变化。”
“你有到野地研究过吗?”
“只到过一些小岛而已。”
“哦?”他的眉毛拱成弓形,一副充满兴趣的样子。
“例如波多黎各的圣地亚哥岛。过去我在南卡罗来纳的摩根岛上一所学校教了几年书。”
“有恒河猕猴吗?”
“有。拜雷博士,你能不能讲一点关于那只失踪猴子的事?”
他不理会我的要求,仍追问道:“你怎么从研究猴子骨头变成研究人的尸体?”
“骨骼生物学。这是两者共同的核心。”
“啊,说的也是。”
“猴子的事呢?”
“那只猴子,也没什么好说的。有一天早上我进到研究室,发现笼子是空的。我们猜也许有人忘了把门闩锁好,或者,也许是阿莎——那只猴子,自己把门闩打开。你知道,它们的确会这样做。它的手灵巧得很。总之,我们找遍整个校园,也问过校警,找过每一个角落,结果你都知道了。”
“你养那只猴子做什么研究?”
“事实上,阿莎不是我的研究计划,是一个学生的。我虽然对动物沟通系统很感兴趣,但这不是我的专长。”
“你学生的研究计划是什么?”我问。
他皱了一下眉头,摇摇头说:“语言。新世纪灵长类学习语言的能力,这是玛丽丝的研究项目。”他拿起一支笔在前额晃着,哼了一声,然后重重在桌上敲了一下。
“玛丽丝?”
“我学生。”
“实验成功吗?”
“谁知道?她根本没有时间。计划才开始5个月,猴子就不见了。后来玛丽丝也走了。”
“她休学了?”他点点头。
“你知道为什么吗?”
他拿着笔在实验书上画着三角形。我等着,给他时间自己思考。
“她交了男朋友。那个男孩子经常来学校骚扰她,闹着要她休学。她只对我提了一两次,但我想这一定是主因。我在学校办的舞会上看过那男的几次,我总觉得他有鬼。”
“怎么说?”
“就是……我也不知道,反社会倾向、愤世嫉俗、性格乖癖、态度粗鲁。他好像也没什么一技之长……我一看到他就想到猴子。你知道吗?他好像从小就离群索居,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人相处。不管跟他说什么,他总是眼神不定地傻笑。天啊,我讨厌死他了。”
“你怀疑过是他干的吗?也许是他杀了阿莎,好让玛丽丝研究不下去,迫使她休学?”
他的沉默告诉我他的确曾这么想。“听说那时他人在多伦多。”
“他有提出证明吗?”
“玛丽丝相信他,我们也无话可说。她那时难过得要死,追查又有什么用?反正阿莎都死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问接下来的问题,不过还是开口了。“你看过玛丽丝的研究报告吗?”
他停止涂鸦,眼神锐利地看着我。“你是什么意思?”
“她会不会故意隐瞒什么?有没有别的因素使她想放弃这项研究?”
“没有,绝对没有。”他坚定地说。但是他的眼神却是否定的。
“她还和你联络吗?”
“没有。”
“你的学生都不和你联络?”
“有的会,有的不会。”他又开始胡乱画起三角形。
我换个方向问。“还有谁会接近那个……是实验室吗?”
“只是个小实验室。养在校内的动物不多,因为地方不够。她也知道,每个动物都得养在不同的房间。”
“哦?”
“法律有规定,不管是研究用、商业用、私人饲养,都必须遵照政府颁布的规章饲养。”
“有没有关于安全的规章?”
“当然有,那规章是很详细的。”
“那你们采取什么安全措施?”
“我目前研究的是棘鱼。”他转身用笔指着墙上的鱼相片。“它们不需要什么安全保护。我有一些学生在实验室里养免子,它们也不需要。”
他的眉头蹙得更深了。
“只有阿莎是属于列管动物,所以我们的安全措施做的不是很完善。它自己有个小房间,平常都会上锁。当然,笼子也会上锁。外面的实验室大门也会上锁。”他顿了顿。
“我曾回想过,但是记不起来那天晚上,谁最后离开实验室。我知道那天晚上我没课,所以不会是我最后走。也许有某个研究生做最后检查。助教是不会去主动检查的,除非我要求她去。”
他又停了一下。
“我想过可能是外面的人闯进来,但是大门不可能没有上锁。这些学生都满尽责的。”
“笼子当然有锁,只有一个挂锁。那个锁连同猴子一起失踪,我猜可能被人锯断了。”
我试着尽量自然地提出下一个问题。“你们有发现什么不见的部分吗?”
“不见的部分?”
“阿莎被人切成数块。它有部分器官不见了,不在那个运动袋里。我怀疑会被凶手故意丢弃在这里。”
“什么器官?什么不见了?”他粉白脸上露出迷惑的表情。
“它的右手。拜雷博士,它的右手被人从腕部砍断。没有在运动袋里。”
我不想告诉他那些被害人的手掌同样被切断,而这正是我来这里的原因。
他沉默着,双手枕到脑后,整个人往后仰,目光定在我背后某一个点上。他原本如浆果般的脸颊,现在变成大黄的颜色。在他的档案柜上,一个时钟收音机正滴答作响。
良久良久,我才打破沉默。
“你回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发现。”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然而,就在我认为他不会回答这句话之时,他开口了,“我想杀这只猴子的人一定是个变态,一定住在学校附近,也许是在那个化粪池中繁殖长大的。”
他呼吸的声音很沉重,讲完上面的话后,又加了几句,声音轻得像呼吸声。我没有听清楚。
“什么?”
“玛丽丝真的很不值得。”
他对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奇怪,但我忍住没有说出来。此时,学校的钟声突然响起。我看看手表——10点整了。
我避开他提出的问题,不愿讲出我追查这个四年前旧案子的原因。我向他道谢,并拜托他若想到任何有关这案子的事就打电话给我,然后便起身离开。他独自一人坐在那里,目光仍停留在我背后某处。我猜,他的思绪已坠入遥远的时空之中。
我对缅恩区还不太熟,但为了到魁北克大学,我又把车子停在那天晚上的小巷子里。我曾来此寻访戈碧,虽然才过了两天,但现在感觉好像是太古时期的事。
今天比那天冷,还下着细雨。我拉上夹克拉链,朝停车的地方走去。
出了大学校区,我往北走在圣丹尼斯街上,经过一排高级的百货公司和夜总会。虽然这里和圣罗伦街仅隔几个街区,但水准有如天壤之别。圣丹尼斯是个寻觅的好地方——衣服、银耳环、伴侣、一夜情,因此引来这里的年轻人很多。几乎每个城市都有一条像这样的梦幻之街,然而蒙特娄市却有两条:讲英语的人到克利桑街,讲法语的人到圣丹尼斯街。
我站在得麦松纳夫街口等红绿灯时,想到阿莎的事。拜雷也许是对的,那个公车站就在我右前方不远处。杀那只猴子的人,应该不会为了丢弃尸体而跑到很远的地方。凶手是当地人的机会很大。
我看着一对年轻情侣从魁北克大学捷运站走出来。他们走在雨中,像一双刚从干衣机拿出来的袜子般紧紧依偎着。
杀猴子的人也可能是通勤者。是啊,布兰纳,捉了猴子,坐捷运电车回家,打死、肢解它后,再坐捷运把尸体运回来,丢在公车站。想得好。
绿灯亮了。我穿过圣丹尼斯街,沿得麦松纳夫街往西走,心中仍想着刚才与拜雷的谈话。我为什么会觉得他的态度奇怪?是他对学生表现出太多的情感吗?对猴子关心太少?为什么他看似那么……反对研究阿莎的计划?他为什么不知道猴子少了一只手掌的事?派利第不是请他来指认猴尸吗?难道他没注意到猴子的手掌不见了?猴尸发还给他,他的确把猴尸从法医研究所带走。
“混帐!”我叫了出来。
前面一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回过头,一脸茫然地看着我。我对他笑了一下。他摇摇头,一语不发地继续往前走。
你真是个大白痴!我痛骂自己。你居然没问拜雷他怎么处理那具猴尸?你真会办事!
谴责自己过后,内心的自我提出建议,决定赔偿我一根热狗。
我知道今晚不会那么早睡,便接受这个提议。我走到圣多明尼克街的“吉川乔餐厅”,点了一份热狗、薯条和可口可乐。一边吃刚做好的美食,一边凝视墙上的旅游海报。窗外的车流量慢慢增大了,缅恩区开始加快它运行的脚步。
一个男人走进餐厅,大声地和老板交谈,话中带有浓厚的希腊口音。他的衣服全湿了,浑身散发着一股混合烟草、油脂和不知名香料的味道。细细的雨珠在他头发上闪闪发光。他发现我在看他,便对我微笑了一下,扬扬浓密的眉毛,伸出舌头缓缓舔过上唇。倘若再熟一些,他肯定会对我展现他的痔疮。衡量他的成熟度,我判断他的水准只有中下阶层,于是便把注意力转回窗外的街景。
隔着雨痕斑斑的玻璃窗,我依稀能看见对街的一排商家。我一家一家读着商店的法文招牌,有些店名和贩卖的商品完全牛头不对马嘴,有些则花稍得让人眼花缭乱。一致的是,在假日前夕,这些店全都打佯了,安静而黑暗。
我把热狗和薯条的包装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随后又扔进可乐空罐,起身离开。
车子仍好端端停在我停车的位置上。开着车,我脑中仍想着那些命案。
雨刷每扫过一次,我眼前就出现一幅新幻象。阿莎被截断的手掌……刷刷……法兰丝断落在厨房地板上的手臂……刷刷……茜儿断裂的肌腱……刷刷……完整砍断的腕骨……刷刷……”
被砍的都是同一侧的手吗?不记得了,得查清楚。被害人没有人手不见。是巧合吗?克劳得尔是对的吗?是我太过妄想?也许杀掉阿莎的人有收集动物手掌的癖好。他是过度狂热的爱伦坡迷吗?……刷刷……凶手是男是女?
11点15分,我把车子开进车库。我整个人已完全精疲力竭,今天整整己活动了18个小时,一根热狗是不会让我睡不着的。
博蒂没有在门口等我。它躺在壁炉旁的摇椅上,静静享受孤独的滋味。我进到屋里时,它抬起头,张着黄色的眼球看着我。
“晦,博蒂,今天过得好吗?”我眯呜叫着,伸手搔它的下巴。“有没有什么不愉快的事啊?”
它躺下去,伸长脖了,对搔痒毫无感觉。我把手缩回时,它张大嘴打了个呵欠,把下巴枕在双爪上继续睡觉。我迳自走进卧房,知道它一定会跟进来,松开发夹,把衣服脱下来扔在地上,我掀开棉被,倒在床上。
我一下就陷入无梦的熟睡。没有幻想幽灵出没,没有担忧阴谋威协,只感有个温热的东西挨着我的腿。我知道博蒂也上床来了但我没有理它,自顾自地沉睡在一片漆黑之中。
然而,我眼睛突然打开,心脏狂跳起来。我莫名其妙地完全清醒了,紧张地注意四周状况,但不明白为什么。清醒地太过突然,我还来不及适应这个情况。
房间一片漆黑,闹钟显示的时间是12点7分。博蒂不在了。我躺在黑暗中,屏住呼吸,努力倾听着周遭的动静。为什么我会自己醒来?我听见什么声音吗?是不是我心中的电达侦测到什么光点?还是声纳搜寻到某个讯号?博蒂也听见什么声音吗?它上哪儿去了?它晚上不会乱跑的呀。
我放松身体,更仔细地聆听。现在唯一听见的就只是胸中心脏砰砰地跳动声。整间屋子沉睡在一股诡谲的静谧中。
而后,我听见了。一声细微而模糊的金属撞击声。我僵在床上,忘了呼吸。10秒。15秒。20秒。没有第二声传来。在我怀疑自己是否听错时,那个声音又来了。卡嗒。我惊惧地咬紧牙根,握拳的指尖紧紧掐进肉里。
是这栋公寓某位住户回来了吗?不可能,我早就听惯邻居的声音,而这个声音完全不一样。
轻轻地,我把棉被掀开,双脚挪至床边。还好前晚够邋遢,我跟着脚尖走在地毯上,抓起地上的T恤和牛仔裤穿上。
我停在卧房门口,想找看看有没有防身的东西。没有半个能用的东西。外头没有月亮,但街灯的光线从另一间卧房钻进窗内,微弱地使得走道还有些光亮。我悄悄前进,经过浴室,走向大门。每走几步,我就停下来,屏气凝神,细听任何一个声音。走到厨房门口时,声音又传来了。卡嗒,卡嗒。这声音似乎是从面前中庭的落地窗那里发出的。
我溜进厨房,探头向落地窗那儿窥视。没有人影。我一边暗自咒骂自己过去一向反对私有枪械,一边环顾黑漆漆的厨房,找看看有没有东西可当武器。我扶着墙壁在黑暗中走着,摸向橱柜,轻轻挑了一把面包刀。我双手不停地颤抖着,倒握面包刀,手臂保持高举姿态。
慢慢地,我一步一步,跟着脚尖向前,走到足以窥视客厅的地方。客厅和卧房和厨房一样,完全漆黑一片。
在微弱光线中,我看到博蒂坐在那里。它坐在落地窗前几寸的地方,眼睛直盯着外头的草地。它全身紧绷,背部拱成弧形,像一张已拉开的弓。
又一声卡嗒声响了,差点让我的心跳和呼吸一起停止。声音是从外面来的,博蒂早就听见了。
我蹑手蹑脚走到博蒂身边,无意识地伸手拍它的头。它好像完全没发现我走近,也没料想到有人会突然拍它,它缩了一下,爪子用力抓了一下地毯,便冲到角落去了。地毯被它扒起一小块痕迹,在阴森的光线下,看起来像几个小逗点。如果猫也会说话,博蒂一定会害怕地大叫起来。
它逃走使我更胆怯了。一时之间,我瘫痪在那里,动也不动地像复活岛上的石像。
学学那只猫,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心里一个惊慌的声音说。
我后退一步。卡嗒,卡嗒。我停住了,紧握刀子,好像它是救难索一样。安静而黑暗。的登,的登。我听着自己的心跳声,运用脑海还有思考能力的部分思索着。
如果有人潜进屋里,我的部分大脑告诉我,那他一定在你背后。你应该向前逃,而不要向后跑。但是,如果那个人是在屋外,就不要让他进来。
的登、的登。
声音是外面传来的,我对自己说。博蒂是看着窗外的。
的登、的登。
得看外面一眼。你可以躲到窗帘边,揭开一角向外窥视。说不定就能看到外头的人影。
逻辑合理。
我握着面包刀,在地毯上慢慢移动,抵达落地窗旁的墙边。深吸一口气后,我稍稍掀开窗帘。院子里的东西虽看不清楚,但尚能辨认。树木、长椅、灌林。除了被风吹动的树梢外,没有会移动的东西。我向外窥视了好一会儿,仍没看到什么动静。我伸手探向落地窗的门把。锁并没有被打开。
刀仍高举在手上,我沿着墙边向大门旁的保全系统走去。保全系统的灯光还亮着,显示一切正常。我一时冲动,按下了警报测试的按钮。
顿时,警铃声大作。我大吃一惊,整个人跳了起来。
“笨蛋!”还能动作的部分大脑告诉我。“保全系统的灯还亮着,表示没有人侵入!没有门窗被破坏!你没事干嘛试警铃!”
“那么,那个人一定在外面。”我回应大脑,浑身仍不停发抖。
“也许吧,”大脑说,“这样状况还不算坏。把所有的灯都打开,让屋外的人知道里面有人还醒着。”
我打开玄关的电灯,然后飞快跑去按下走道上所有灯光的开关。果然屋里没有入侵者。我坐在床沿,仔细听着。卡塔、卡嗒。声音又传来了!我跳了起来,刀子差一点划伤自己。
在肯定屋里没有人闯入的情况下,我壮起胆子。好吧,你这个狗杂碎,我先看清你是谁,再打电话报警。
我向落地窗移动,这次走得快多了。客厅仍然很暗,我走到窗帘后,揭开一角往外看。
外面的景象还是一样。几个朦胧的树影,被风轻轻吹动着。卡嗒、卡嗒。我又吓了一跳,随后再想,这个声音一定是从门后传来的,而不是有人撬门的声音。
我想起来院子装有照明灯。没时间管会不会骚扰到邻居,我去按下灯座开关后,便马上跳回落地窗边。照明灯的光线虽不是很强,但也足以照亮整个院子。
雨已经停了,剩下的只是有风,一阵薄雾裹住了光束。我又听了一会儿。什么都没有。我硬着头皮,切断保全系统,打开落地窗门,一头冲进院子里。
在院子左边,只有一片云杉林影,没有人的影子。在微风中,树影轻轻晃动。卡嗒、卡嗒。声音又传来了。
是篱笆门。声音是从那里来的。我猛然转头,正好看见篱笆门轻轻合上,随即又被风吹动,门日发出金属撞击的声音。卡嗒、卡嗒。
我懊恼不已,冲至篱笆门边。过去怎么都没注意到门闩会发出声音呢?此时,我心头一震——门闩上的挂锁不见了。原来是少了挂锁,篱笆门才会被风吹动,在有限的距离内撞出声音。难道是威尔森先生除完草忘了把门锁上?一定是他。
我把篱笆门尽力关紧,不让风再把门推动,然后转身往屋内走。此时,我又听见一个声音,一个模糊而黯哑的声音。
往声音来源望去,我看见花园里有一个怪东西,有点像南瓜。在风中,那个东西偶尔发出沙沙声——是塑胶袋被风吹动的声音。
顿时,恐惧感如排山倒海袭来。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塑胶袋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我双脚颤抖着,慢慢走过草地,提起那个塑胶袋。
只看了一眼,我便把头别开,开始呕吐起来。我用手背擦着嘴,向屋内狂奔,把门猛然甩上锁紧,重新开启保全系统。
我浑身颤抖地摸出电话簿,踉踉跄跄奔至电话前,努力克制自己不按错号码。铃响四声后,对方接起了电话。
“你过来一下,拜托。”
“布兰纳?”还没睡醒的声音。“又他妈的出了什么……”
“快过来!妈的!”我吼道:“莱恩!你马上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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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
我喝了一加仑的茶,蜷缩在博蒂的摇椅上,目光呆滞地看着莱恩。他正在打第三通电话,这次是私人的,像在对某人解释会晚点回去。由他的语气看来,接电话的那个人似乎很不高兴。
歇斯底里也有好处,莱恩不到20分钟就赶来了。他搜索过屋内和院子后,便打电话到警局请他们派人过来,把这栋公寓团团围住。莱恩把那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连同塑胶袋,装进另一个透明的大袋子里,绑好,放在餐厅角落的地板上。现场监视小组要到早上才会过来。我们待在客厅里,我坐着猛喝茶,他则来回踱步讲着电话。
不知道茶和莱恩哪一个容易让人平静。应该不是茶,我真正想喝的是酒。用“想”来形容并不恰当,用“渴望”还比较接近些。事实上,我想喝的是一大堆酒。如果现在有一瓶酒在此,我一定能一口气喝光。算了吧,布兰纳。警察已经来了,他们也不会离开。
我辍着茶。看着莱恩。他穿着牛仔裤和斜纹棉衫。搭配得不错。蓝色很合他的眼睛,看起来就像老电影里的主角。他讲完电话,坐了下来。
“应该这样做。”他把电话扔在沙发上,一手摸着脸说。他的头发凌乱,一脸卷容。
做什么?我有点纳闷。
“谢谢你赶过来,”我说:“很抱歉,是我反应过度了。”
“不,你没有。”
“我不常……”
“没事了。我们会去逮这个精神病。”
“我可能只是……”
他靠向我,双肘架在膝盖上,蓝色的眼球攫住我的眼神。
“布兰纳,这个情况很严重。在外面的是一个精神变态的家伙。他心里不正常,就像垃圾堆地下道里的老鼠一样,不时就会从下水道爬上来。他有攻击性!他的头脑短路,而他现在故意吓你,故意向你恫吓。不过,他错了。我们一定要把他揪出来,踩死他。对付害虫就只有这样做?”
他的强烈反应让我吃了一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这时候如果挑他话中的语病似乎是不智之举。
我没有说话,他有点怀疑地看着我。
“我是说,布兰纳,这个混蛋是有备而来的。也就是说,以后你不要再逞强斗气了。”
这句话刺中我的要害,我的脾气一下子就冒了上来。
“逞强?”我的口气很糟。
“没有啦,布兰纳,我不是指今晚。”
我们都知道他指的是什么时候。他是对的,但这又反而更激起我的好胜心。我默默地摇动着杯子,茶已经凉了。
“这个畜牲肯定跟踪过你。他知道你住在哪里,知道怎么闯进来。”
“他没有闯进来。”
“他在你后院种了一颗他妈的人头!”
“我知道!”我尖叫着,先前保持的冷静全失败了。
我瞄向餐厅地板角落。花园里的那个东西放在那里,沉默而无生气地等待将来的解剖。在黑色发亮的塑胶袋里,装的是一个圆形的物体,这样的形状有可能是排球、地球仪、甜瓜,任何东西都不会吓人,除了人头以外。
我盯着塑胶袋,心里又浮现刚才看到的恐怖画面。我看到那颗头颅,嘴巴微张,露出发亮的牙齿,睁着空荡荡的黑眼窝,仰着脖子直瞪着我,我看着那个人,剪断篱笆门锁,肆无忌惮地走过前院,把人头丢在花园里。
“我知道,”我重复道:“你说的对,我必须再更小心一点。”
我又开始摇晃杯子,思考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沉默了一会儿,我才开口。
“要喝杯茶吗?”
“不用了,”他站起来。“我去看看各单位来了没有。”
他消失在屋后,而我起身倒了一杯茶。我还没离开厨房,他就回来了。
“有一组人车子停在屋子对街的巷子里,另一组人待会就会赶到屋后。我走之前会再查一遍,现在开始没有人能接近这里而不被发现了。”
“谢谢。”我靠在流理台旁,喝了一口茶。
他掏出一包香烟,对我抬抬眉。
“请便。”
我不喜欢有人在我屋里抽烟。但是,话说回来,他可能也不喜欢半夜跑来这里。生活就是一种妥协。我原本想找看看屋里唯一的烟灰缸放在哪里,但不用那么麻烦了。他和我就站在流理台边,他抽烟,我喝茶,两个人一语不发,默默想着各自的事。一时之间只听见冰箱嗡嗡作响。
“其实,我不是被头颅吓到。我看得太多了,只是……只是有点意外。”
“我知道。”
“这样的说法很老套,我知道,但是我觉得好像被人侵犯了。就像外星怪物闯人我的领域,毁掉一切;觉得无趣后便调头离开。”
我紧紧握着马克杯,一时之间,觉得自己十分脆弱,也觉得自己很笨。像这种话他一定听过上千遍了。
“你想,这会是圣杰魁斯干的吗?”
他看着我,然后把烟灰弹进水槽。他靠着流理台,深深吸了一口烟。
“我不知道。真可恶,我们要抓的人连个头绪都没有。圣杰魁斯可能是假名,而上次破获的那个房间根本就没有人住。就连那个二房东也只看过他两次而已。我们在那里盯了一个星期,连个鬼影都没有回来过。”
冰箱仍嗡嗡作响。他一吸一吐香烟,而我则不停摇晃杯子。
“他有剪下我的相片,还打上了记号。”
“的确。”
“他是冲着我来的。”
他缄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他是我的目标。巧合总是有可能发生的。”
我很清楚这点,但不愿意听。甚至,我不愿去想他这句话的意思。我指着那颗头颅。
“这会是我们在圣伦伯特找不到的头颅吗?”
“喂,这可是你的领域。”
他吸了最后一口烟,旋开水龙头浇熄烟蒂,然后四处张望找地方丢。我打开一扇柜门,拉圾袋就挂在门后。当他把烟丢掉后,我伸手捉住他的手臂。
“莱恩,你会不会觉得我疯了?会不会觉得这连续杀人案只是出自我的幻想?”他注视着我。
“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你也许是对的。两年内已经有四位妇女被杀害了,而且都被肢解分尸。也许是五位。也许这些案子有共通点,例如插入尸体中的异物,除此之外,找不到其他线索。也许这些案子互有关联,也许根本没有。也许有一卡车的精神变态各自独立干下这种案子,也许是圣杰魁斯一个人干的。也许他只是喜欢收集这种新闻的神精病。也许真的是同一个人干的,而这个人我们根本不知道他是谁。也许他现在正在做下一件案子。也许是那个把头颅种在你花园的人,也许根本就不是他,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今天晚上有某个变态把头颅丢在你的牵牛花园里。听着,我不要你再冒任何危险。我要你保证你会注意自己的安全。不要再冒险了。”
他像一个父亲般唠叨。“不是牵牛花,是西洋芹。”
“什么?”他尾音拉得很高,让我不敢多说。
“那你要我怎么做?”
“从现在开始,不要再单独行动。”他用拇指比着那个塑胶袋。“还有告诉我那里面装的是谁。”
他看了一下手表。
“天啊,3点15分了。你没问题了吧?”
“我没事了。谢谢你赶来。”
“别客气。”
他检查过电话和保全系统,提起塑胶袋。我送他从正门出去。当我看着他离去时,我不由自主地注意到,穿牛仔裤的他,并不是只有眼睛迷人而己。布兰纳!我看你是喝太多茶了。或是,过度缺乏了某样东西。
凌晨4点27分,恶梦又回来了。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在作梦,重演先前发生的事件。但是,我刚才根本没有熟睡,只是躺在床上要自己放松,思绪分解又重组,像个万花筒那样。现在,这个声音既清楚又真实。我知道这是什么声音,知道这声音代表的意义。这是保全系统的警示铃声,它告诉我这栋屋子有某扇门窗已被打开。那个人不但又转回来,而且还闯进来了。
我的心拼命狂跳着,恐惧感又再度笼罩着我。我忘了呼吸,整个人僵在床上,肾上腺素一触即发,让我紧张而又不知所措。怎么办?起来迎战?快点逃走?我五指紧抓着毛毯,已完全六神无主。他是怎么在警方监视下闯进来的?他从哪个房间进来?那把刀子!在厨房的流理台上!我浑身无力地躺在床上,不知该如何是好。莱恩走的时候检查过电话,但是我刚才为了想好好睡一觉,已经把卧房的电话线拔掉了。在歹徒闯进来压制我以前,我有办法找到电话线、插进墙上的小电话孔、然后打电话报警吗?莱恩说的警察的车子停在哪里?如果我打开卧室窗户尖叫,警察能听得见吗?
我神经紧绷着,在黑暗中仔细听着外面的动静。来了!一声卡嗒声。是大门那里传来的吗?我屏住呼吸,牙齿紧紧咬着下唇。
外面传来鞋子刮过大理石地板的声音,是大门那里。会是博蒂吗?不可能,这个声音重多了。又来了!好像是衣服刷过墙壁的声音,这次不是地板。声音来的位置很高,不可能是猫。
这个跟踪我的人是否熟悉在黑暗中摸索,计划好了直接向我卧房而来?他是否己切断我逃生的路线?他做了什么?他为什么要回来?我该怎么办?起来!别躺在这里等死。起来想办法!
电话!我得试试电话。外面就有警察,只要我联络上总机,就能通知他们。我能不发出声音接上电话线吗?电话线还能用吗?慢慢地,我掀开毯子,翻过身子。床单发出了沙沙声,在此时听来,有如雷鸣。
又有东西扫过墙壁的声音传来。更大声,更近了。闯入者似乎有侍无恐,一点也不避讳发出声音。
我每根肌肉和筋腱都绷紧了,我一寸一寸地向左挪爬向床缘。房间一片漆黑,难以辨别方位。我干嘛关灯?我干嘛为了贪图一点睡眠时间而把电话线拔掉?笨!笨!笨!在黑暗中,我得把电话线找出来,找到插孔,打电话报警。我记得电话线是在床头柜旁边,我手应该摸得到,然后再爬地板摸电话插座。
我好不容易爬到床缘,以手肘撑起身体。眼睛在黑暗中搜寻着,但房间实在太暗了,只有门缝下有一点微暗的光线透人;目前还没有人影出现在门前。
我鼓足勇气,把一只脚伸下地板,想要摸黑在地上爬。此时,一个影子闪过门外走道,使我的脚凝结在空中,全身肌肉都因恐惧而硬化。
完了,我心想。在我的床上。一个人。外面却有四个警察守候。我想到那些被害的妇女,想到她们的骨骸,她们的脸,她们支离破碎的躯体。我想到那根通条、那座雕像。不!我内心尖叫着。不是我,拜托。在他抓住我之前,我能叫出多大的声音?在他用刀划破我喉咙之前?我的尖叫能引起警察注意吗?
我着急地左顾右盼,就像掉进陷阱里的动物一样。此时,卧房的门被打开了,一个黑影站在那里,遮住走道传来的光线。一个人影。我发不出声音,动弹不得,连尖叫都完全冻住了。
那个人影踌躇了一下,好像在想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我看不到他的人,只看到影子从门下透入,从唯一的入口透入。唯一的出口。天啊!我为什么没有枪。
几秒钟过去了。也许那个人无法确定我躺在床上,也许卧房从走道看来是空的。他有手电筒吗?他会不会按下墙上电灯的开关?
我的意识迅速摆脱瘫痪状态。在女子防身术的课堂上他们是怎么教的?如果能的话,先逃跑。我逃不了。如果无路可走,就只有一战,咬他、掐他、踢他、想办法伤害他!守则一:不要让他吓倒!守则二:绝不让他控制住你!对了,让他吓一跳。如果我能找机会冲出去,外面的警察一定会救我。
我的左脚已碰到地板,仍保持趴着的姿势,我慢慢地抬右脚往床缘移动。一厘米接一厘米,翻过身,我两脚都踏在地板上了。此时,那个人影动了一下,而我在突如其来的光线下,什么都看不见。
我两手遮着眼睛,踉跄往门外冲,想闪过那个人逃出卧房。我右脚被床单绊住,使我一头栽向地毯上。我一摔倒在地,马上滚向左侧,手脚并用在地上爬着,把脸迎向侵入者。守则三:不要背对敌人。
那个人仍站在卧房门口,一手放在墙上的电灯开关上。现在这个人的脸出现了。一张内心充满混乱的脸。一张我看过的脸。我知道自己的脸上正快速闪过许多表情一一恐惧、恍然大悟、迷惑。我们四目相交,两个人动也不动。没有人开口。隔着卧房的空气,我们彼此对望着。
我尖叫了起来。
“戈碧!你这个大混蛋!你想干什么?我到底是哪里惹你!王八蛋!你这该死的臭女人?”
我爬起来坐着,双手放在大腿上,忍不住眼泪狂泄而出,整个人开始大哭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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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我浑身颤抖着,又哭又叫,冒出一连串没有意义的字句。我知道这些声音是出自于我,但就是住不了口。也无力辨别嘴里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就像控制不住自己不断颤抖的身体、狂乱的哭泣和尖叫声一样。
过了好一会儿,我叫喊的声音才慢慢渐弱,只剩低微的啜泣及吸气。我终于控制住自己,将注意力集中到戈碧身上。她也一样,正站在那里哭着。
她站在卧房里,一手贴在电灯开关上,另一手则扶住胸口。她的手指颤抖着,胸部剧烈起伏,眼泪从脸上不断滚落。她没哭出声,整个人仿佛冻结般静止着。
“戈碧?”我叫她,但是声音硬在喉间,只冒出一个“碧”字。
她轻轻点头,苍白的脸上满是恐惧。她开始大口吸气,仿佛想要收回脸上的眼泪。她现在根本无法开口说话。
“老天爷,戈碧!你疯了?”我轻声说,尽可能控制情绪。“你来这里做什么?就不能先打个电话吗?”她看来在想第二个问题,但只想回答第一个问题。
“我需要……和你谈谈。”
我看着她。三个星期以来,我一直在找眼前的这个女人。她一直躲我,现在却在凌晨4点半冲进我家,把我吓得一下子老了10岁。
“你怎么进来的?”
“我有钥匙,”她仍不停吸气,但声音已经轻多了。“去年夏天你给我的。”
她把颤抖的手自电灯开关上移开,拿出一小串钥匙。
一股怒气冲了上来,但我已几近虚脱,无法发泄出来。
“今晚不行,戈碧?”
“唐普,我……”
我瞪了她一眼。她也看着我,眼神满是痛苦和不解。
“唐普,我现在不能回家。”
她睁着又黑又圆的眼睛,全身僵硬地站在那儿,就像一只脱离羊群,被逼到角落不知所措的羚羊,饱受惊吓。
我一言未发,只是拖着沉重的双脚,到走廊的储藏室里拿了毛巾和被单,然后统统丢到客房的床上。
“戈碧,我们明天再谈。”
“唐普,我……”
“明天再说。”
我倒头就睡,朦胧间似乎听见她在拨电话。不管她,明天再说。
我们好好谈了。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从早餐的玉米片到晚饭的意大利面,一杯接一杯的卡布奇诺。我们先窝在沙发上谈了很久,然后又散步到圣凯萨琳街,边走边谈。整个周末都在聊天,但大部分都是戈碧在说话。我原先还以为是她心理状况又不稳定了,但是到了星期天晚上,我就不太敢再这样说。
星期五早上,现场监视小组很晚才来。他们依照我的要求,先打电话通知,然后静悄悄地来,迅速而有效率地完成全部工作。他们能理解戈碧出现在这里的理由,认为在那夜恐怖的事件后,需要朋友安慰是很自然的。我只向戈碧提到有人闯入花园,其他的则省去不谈,她自己可以想像。现场监识小组走前丢下几句安慰的话:“别担心,布兰纳博士。你要坚强些,我们会逮到那个混蛋的。”
戈碧的状况不比我好到哪里。一个曾接受她调查的受访者反过来盯上她,无处不在。戈碧经过公园,他坐在长凳上;戈碧走在街上,他尾随在后。到了晚上,他就在圣罗伦街上荡来荡去。即使戈碧后来从不理他,他还是紧跟不放。他虽和戈碧保持一点距离,但视线从不离开她。有两次,戈碧甚至觉得他曾闯进她屋里。
我说:“戈碧,你确定吗?”我的意思是,戈碧,你太失败了吧?“他有拿走什么东西吗?”
“没有,至少我没发现,但我确定他翻动过我的东西。所有东西都在那儿,可是它们的位置不对了。”
“你为什么不回我电话?”
“我早就不接电话了。电话一天响十几次,接起来却没有声音。答录机也是一样,录到的永远是挂断的声音,我只好把机器关掉。”
“那你怎么不打电话给我?”
“要说什么?我被人跟踪?有人想加害我?我没有办法独立生活?当时我想就当他是无聊男子,久了他便会失去兴趣,自行消失。”
她的眼里尽是委屈。
“我也知道你会说什么——戈碧,你太失败了。你居然让受访者控制你,还需要别人帮你。”
我想起自己上次臭骂戈碧的事,觉得有点罪恶感。她是对的。
“你可以叫警察,他们会保护你的安全。”这句话说出来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
“是啊。”接着她开始告诉我星期四晚上发生的事。
“我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清晨3点半了,而我可以肯定有人曾闯入我家。我出门时习惯会在门上绑一条细线。你知道吗,当我第一次发现细线不见时,整个人紧张得不得了,晚上根本睡不着,害怕他随时会出现在屋内。后来我换了门锁,才觉得有些心安。直到那夜又看见细线掉落在地上时,我几乎崩溃了。我不敢相信他居然又来了,而且我不确定他人是否还在里面,我也不想冒险求证。所以,我就转头跑到你这儿来。”
她一点一滴地陈述过去三个星期所发生的细节,我的脑袋也随着她的叙述重整事情的经过。虽然这名男子过去并没有什么侵略性的行动,但胆子的确越来越大,让我也跟着害怕起来。
我决定让戈碧先在我这里住一阵子,虽然这地方也不见得安全。上星期五莱恩曾打电话告诉我,外面的警察会持续守卫到下星期一。戈碧以为他们是针对花园事件,虽然我不以为然,但现在不宜再多说什么刺激她。
我建议报警,但是戈碧强烈拒绝。她害怕警察介入会危害到那些阻街女郎。我想她是害怕失去那些女郎的信任和亲近,但我也只能同意她的决定。
星期一我得外出工作,戈碧则想回公寓里拿点东西。她同意离开缅恩区住上一会儿,也好写点东西。不过她得回去拿笔记电脑及一些档案。
我进到办公室时已经过了9点了。莱恩来过电话了,有人替他留了一张潦草的字条:“名字出来了。”回他电话没找到人,我便到解剖室去检查那天晚上的东西。
它静静待在解剖台上,已清洗干净,也标上了号码,由于软组织早已腐烂,因此省了用热水烫过。它就像其他所有头骨一样,有着空荡荡的眼窝和简明的号码。我看着它,回忆起那个恐怖的夜晚。
“地点,地点,地点。”我对着空荡的解剖室喊着。
“什么?”
我没注意丹尼尔走进来。
“我想起某位房屋中介说过的一句话。”
“啥?”
“刺激人的不是东西的好坏,而是在它出现的地点。”
他看来一脸茫然。
“别管了。你清洗骨头前有先采集泥土样本吗?”
“有。”他拿出两个塑胶小瓶。
“把它们拿去化验室。”
他点点头。
“x光片拍了吗?”
“拍了,我才拿去给伯格诺医生。”
“他星期一也在这儿?”
“他准备休两个星期假,所以得来完成一些报告。”
“真好!”我把头盖骨放进塑胶罐。“莱恩说他找到名字了。”
“真的!”
“我想他今天肯定一起床就在奋战,消息是昨晚出来的。”
“关于圣伦伯特的骨骸还是你的同伴?”他指着那人头骨,显然消息大家又都知道了。
“也许两者皆是,我会让你知道的。”
我走回办公室,途中遇到伯格和莱恩,他们正在说话。莱思说他发现一名失踪人口和验尸报告里的特征极为吻合。
“有她的背景资料吗?”我问。
“没有。”
“我在午餐前会把头骨检验好。如果你愿意,尽管来看。”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忙着比对头盖骨的年龄、种族和性别,观察脸部及头形的特征,与电脑中的资料相比对。结果,我们同意头盖骨应该与圣伦伯特的骨骸相同,属于白人女性。
年龄还是谜,电脑系统完全帮不上忙。我猜测她大概介于25至35岁间,或许40也不一定。这个特征再一次与圣伦伯特的骨骸相符合。
我再试着比对其他部分,不论体形、关节和骨骼都非常吻合。我似乎可以断定,这头骨属于在圣伦伯特的修道院内发现的骨骸。为了更确定,我又翻看头骨的底部。
在头骨与脊椎连结的枕骨的横切面上,可以看到V形由上落下的砍痕。在勒克桑灯的照射下,这个砍痕和先前那具尸骸长骨上的砍痕很像。我得再做确定。
我把头骨带回解剖室,找出那个无头骨骸,在化验仪器上细细比对,发现两者骨头上的深切裂痕完美的吻合著。
“葛丽丝·当马斯。”我背后有个声音说。
我转身向声音来源看去。
“什么?”
“葛丽丝·当马斯,”伯格诺继续说道:32岁,根据来恩的说法,她是在1992年2月失踪的。”
我计算了一下。距今两年又四个月。“死亡时间吻合,还有什么吗?”
“我没有问太多,莱恩说午餐后他还有别的事要忙。”
“他知道比对结果吻合吗?”
“还没,我才刚完成检验。”伯格诺看着骨骸问:“这里如何?”
“完全吻合。—我想看看土壤化验的结果,或许可以证明更多。”
午餐期间,我整个脑袋想的都是葛丽丝·当马斯。第五具尸骸,或是还有更多?过去所有受害者的名字都牢牢刻在我的记忆里:法兰丝、西儿、伊莉莎白、玛格莉特。现在又多了个葛丽丝。
一点半的时候,莱恩跑来我办公室。伯格诺已经告诉他牙齿的比对结果。我告诉他头骨的比对结果同样吻合。
“你有关于她的任何资料吗?”
“32岁,三个小孩的妈。”
“天啊!”’
“她是好妈妈,忠于丈夫,常上教堂。”他看着手上资料继续说:“她住在柏克与费尔蒙大道附近的圣丹摹提尔街。有一天她送孩子上学后就失踪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她丈夫呢?”
“看来没有嫌疑。”
“她有情人吗?”
他耸耸肩道:“这是个传统的希腊家庭,没人会提这档事。她是个有名的好女孩,向来为丈夫而活。他们居然还在家里替她设了个祭坛。他又耸了一下肩膀。“也许她是圣徒,也许她不是,但你要想在那儿问起这类不道德的行为,没人会理你的。”
我告诉他骨头上的砍痕。
“和茜儿的一样,和伊莉莎白的也相同。”
“嗯。”
“两个手掌都被砍断,和伊莉莎白的一样,而法兰丝和西儿则各被砍断一只手掌。”
“嗯。”
他走了以后,我打开电脑,将原本往上“身分不明”的档案改为“葛丽丝”,然后记上所有莱恩提供的资料。每个受害者的资料我都有详细的档案。
葛丽丝在1992年2月失踪,32岁,已婚,有三个小孩。她住在城市东北的柏克区内,躯体于1994年1月在圣伦伯特的修道院里被发现,头颅则在几天前出现在我家院子里,死因不明。
法兰丝是在1993年1月被杀害。那时她42岁。案发后两个小时她的尸体就被发现,就在市中心南边的自宅里。凶手切开她腹部,砍断右手掌,还把一把厨刀插入她的阴道。
茜儿在1993年10月失踪”只有16岁。她与母亲一起住在圣安迪贝尔街。她被殴打后勒死分尸,右手掌几乎被砍断,左手掌则完全被砍了下来。她的尸体在案发两天后在圣杰罗被发现。
伊莉莎白在1994年4月失踪,23岁,和哥哥一起住在圣爱德华区。今年6月她的尸体在市中心的圣米内大教堂附近被人发现,腹部也被切开,双手都被砍断,凶手还把一根通条插人她阴道内。
玛格莉特在6月23日遇害,距今不过几周的时间。她24岁,有一个儿子,与男友同居。她被殴打致死,腹部被剖开,一个乳房被割下来塞在嘴里。阴道里则塞进了一座金属雕像。
克劳得尔是对的,这些案子并没有绝对共同的公式。她们死前都曾遭重殴,但是法兰丝还遭到枪击,茜儿则是被勒死,玛格莉特是被殴致死。糟糕的是,我们还不知道葛丽丝和伊莉莎白的死因。
我一遍又一遍看着这份表格。她们的死因不同,但却也有共同点——被虐待及分尸。这些案子应该是同一个变态狂干的,一个恐怖怪物。葛丽丝、伊莉莎白和茜儿遭分尸后,都被肢解分装在塑胶袋内;伊莉莎白和茜儿的手掌都被砍断,而法兰丝只是砍断一只,但她没被分尸。玛格莉特、伊莉莎白和法兰丝都被人用异物戳人下体,其他人则无。另外玛格莉特的胸部被割下,情况和其他人有所差异。至于葛丽丝和伊莉莎白,我们知道的还不够多。
我盯着电脑,这里面一定有什么关联性,为什么我找不出来?她们的关联性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凶手会找上她们?她们的年龄上上下下,不是这个。她们全都是白人,范围太大了,这里是加拿大,法裔、英裔、混血皆有。她们有的已婚有的未婚,也不对。再试看看别的,地缘关系呢?
我找出地图,标出死者发现的地点,和她们住家的地点,完全没有共同处。比上次我和莱恩看地图时还乱,五个地点完全没关联。我再把她们住的地方都钉上大头钉,但是也看不出其中的关系。
你到底想找什么,布兰纳?别管地缘关系了。试看看时间吧。
我比对案发时间。葛丽丝最早,在1992年,她和法兰丝距离11个月。9个月之后是茜儿,6个月之后是伊莉莎白,两个月之后是玛格莉特。
时间间隔越来越短。若不是凶手越来越大胆,就是他嗜血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我的心脏开始拼命狂跳起来——玛格莉特死亡至今,已超过一个星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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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
我束手无策,又恼又怒。脑中的景象一直困扰着我,然而我就是无法把它挥开。我看着一张从窗外飘过的糖果纸,在风中轻轻翻飞。
那张纸就是你,布兰纳,惶恐不安却又无能为力。你实在是无能,既不能做好份内的事,更别提照顾别人。你在圣杰魁斯身上一无所获,也不知道为什么头盖骨会出现在自家院子里,戈碧的问题现在被搁在一边,克劳得尔马上就要来找你麻烦,你女儿在学校里也是问题不断。虽然你的脑袋里活生生地映着五个受害者的恐怖遭遇,你却无法阻止马上就要发生的第六,或是第七件谋杀案。
我看向手表——2点15分。我在办公室里一刻也待不住,我必须有所行动。
要从何着手呢?我看着莱恩的报告,突然有主意了。
他们一定会很生气,我对自己说。
一定的。
我翻开刚拿来的那份报告,上面有注记被害人的地址。我再打开电脑上的表格,每位被害人的地址都有,还包括电话号码。
你应该到健身房去,把怒气消耗在那里。
说的对。
一个人侦查对克劳得尔是不会有帮助的。
不见得。
你甚至会失去莱恩的支持。
的确是。
但是……
我印下电脑荧幕上的资料,下定决心后,便开始拨电话。铃响三声后,一个男人接起电话。他虽感到意外,但答应和我见面。我抓起皮包,飞进夏日的阳光中。
下午的天气湿热难耐,我准备要去拜访法兰丝生前与丈夫居住的地方。地缘性是我选择她的原因,她就住在中心镇,离我家还不到十分钟距离,如果今天有所收获,就可以收工回家了。
我找到那个地址,把车停好。发现这条街上全是一式的砖造独立房屋,配上铁栅栏的阳台,地下储藏室和漂亮油漆的大门。
蒙特娄大部分的社区都有名字,这个地方却没有命名,都市计划将原来传统的加拿大庭园改变成由羊肠小胫、烤肉架和番茄园构成的景观。住在这个整洁社区的居民大致属于中等阶级,不过也有些水准较差的住户,地理位置上距离市中心很近,算不上是郊区,区内设施健全、便利,只可惜少了点花香。
我按了门铃等着,空气中混杂着修剪过的草香,和一旁包好的垃圾溢出的臭味,门下的洒水器正在浇水,屋子内的冷气机也不示弱地轰轰作响。
开门的是一个男子,他留着一头向后梳理的金发,前额垂着几撮卷发,他的两颊和下巴圆鼓,短小的鼻子向上翘着,身材高大但并不胖,在30几度的高温下,他居然还穿着毛衣和牛仔裤。
“莫瑞钱伯先生,我是……”
他开了门便转身进屋,看也没看我递上的证件。我跟着他走进门内,穿过狭小的门廊走到狭小的客厅。一座水族箱放在墙边,使屋内透着一股阴森的水光。在房间的另一头,可以看见桌子上放着些小网子、盒装食物和水族用品,另一扇百叶门则通向厨房。
莫瑞钱伯先生在沙发上清出空位,示意要我坐下。他自己则坐在另一张躺椅上。
“莫瑞钱伯先生,”我开始说:“我是法医研究所的布兰纳博士。”
我不敢说太多,也怕他追问我的职务。说穿了,这件案子其实没有我调查的份。
“你们有什么新发现吗?我……那么久以来,我一直强迫自己不要想这件事,”他垂着头,看着地板说:“法兰丝死了一年半了,你们也一年没消息。”
我心想他一定不知道我不包括在“你们”里面。
“我已经回答太多问题了,被一堆人问过,警察、邻居、记者。我甚至于出钱雇用私家侦探,只想逮住那个王八蛋,结果一事无成,什么线索都没有。我们只确定凶手作案到尸体被发现的时间不到一个小时,法医说她尸体被发现时依然温热。这个变态狂怎么可能在杀完人后不留痕迹地离去?”他悲伤地猛摇着头。“你们最近有什么进展吗?”
他充满忧伤的眼神露出一丝希望,使我产生一股惭愧之情。
“没有,”我略去可能还有四名女子死在这名变态狂手里的推测。“我只是来看看还有没有什么我们疏漏的细节。”
期盼的神情顿时从他脸上消失。他往后倒向椅背,等我问话。
“你太太是营养学家?”
他点点头。
“她在哪里做事呢?”
“她受雇于社工局,但实际上没有固定的工作地点,任何有需要的地方她都得去。”
“社工局?”
“就是社会工作局啦。”
“她时常改变工作地点吗?”
“她的工作是营养顾问,尤其针对一些移民团体的中央厨房,教导他们如何采买,如何兼顾美食和健康,如何大量取得农产品及肉类等原料。她总是在这些中央厨房之间跑来跑去,帮他们顺利运作。”
“这些厨房大都在那儿呢?”
“到处都有,像新生地、雪角、亨利街、小勃艮地……”
“她在社工局工作多久了?”
“六七年吧!之前她在蒙特娄市政府工作,工时较长。”
“她喜欢自己的工作吗?”
“噢,当然。她热爱工作。”他声音有点干涩。
“她工作的时间是不是很不正常?”
“不,非常规律。她一天24小时都在工作,从早到晚,总是有些地方永远有问题,而她就是那个解决问题的人。”
“你赞成她这样工作?”他沉默了一会儿。“我想要她多陪我,因此一直希望她能回医院去工作。”
“你从事什么工作?”
“我是工程师,我建造东西,只是现在没有什么人想建造工程了。”他阴郁地笑了一下,把头别向一旁。“我也成了没用的人。”
“很抱歉。”我说,然后又问:“你知道你太太遇害那天准备要去哪里吗?”
“那个星期我们很少碰面,她负责的一个厨房失火,必须日夜守在那里。所以那天她或许正准备要过去,不过也有可能是去另外一个厨房。她没有留言给我或记事的习惯,因此不管在办公室或家里,我们都找不到相关线索。她似乎有提过想去剪头发,该死!她应该是要去美容院。”
他看着我,一脸痛苦的表情。
“你能体会我的感受吗?我居然不知道自己妻子死的那天想做什么事。”
鱼缸里的水循环流动着,发出路潺潺声响。
“她那天有没有提到什么特别的事?有没有接到奇怪的电话?看到门口有陌生人徘徊?”我想起戈碧的情形。“还是在街上被跟踪?”
他摇摇头。
“她有吗?”
“可能吧,只可惜那几天我们都没有好好说过话。”
我换一个新的方向问。
“那时是一月,天气正冷,所有门窗应该都紧闭。你太太平常会上锁吗?”
“没错。她并不喜欢住在这里,她喜欢有警卫驻守及安全系统的大型公寓,是我说服她买下这里的。这附近住了些收入较差的人。她总是对他们充满戒心。她一直喜欢有个小后院、空间宽敞的房子,可惜她的工作让她无法享受这里的环境,她工作的地点大多在贫民区,所以她回家后唯一希望享受的就是安全感——不受侵犯——这是她的说法。你能了解吗?”
当然。完全了解。
“莫瑞钱伯先生,你最后看到你太太是什么时间?”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她遇害那天是星期四,前晚她一直处理火灾到深夜,回家时我已入睡。”
他又盯着地板,两颊开始逐渐充血胀红。“她上床时有想要告诉我她今天在忙些什么,但是我根本不想听。”
我看见他的胸部正剧烈起伏着。
“隔天我一早起床就出门,连再见都没对她说。”
我们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是故意的,我嫉妒她有工作而我没有,”他抬起头,凝视着水族箱。“我故意漠视她的存在,现在她真的不在了。”
我还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莫瑞钱伯先生又继续说下去。
“那天我去找我姐夫,他要替我介绍一些工作。我一个上午都待在那里,然后我……然后我大概快中午回来,她已经死了。屋里到处都是警察。”
“莫瑞钱伯先生,我并不是怀疑……”
“我不认为今天的对话有任何价值,只不过是重复再重复。”
他站起来,意思是下达逐客令。
“很抱歉让你再次触及痛苦回忆。”
他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然后领我往大门走。
“谢谢你,莫瑞钱伯先生,”我递给他一张名片。“如果你想起什么事,请打这个电话给我。”
他点点头,在他脸上的是一种受尽折磨后的麻木。他始终不能原谅自己在爱妻死前的言行,他竞连一句好好的再见都不愿意对她说。
我转身离去时,感觉他在背后直盯着我。尽管外面天气很热,而我的心却很寒。我快步跑向停车的地方。
莫瑞钱伯先生的话令人惊心。我开着车,一路不停想着,问了自己上千个问题。
我有什么权利去揭人伤痛?
我脑海出现了莫瑞钱伯的眼睛。
充满悲伤。是我唤起他不幸的回忆?
不,不是因为我造成的。莫瑞钱伯活在自己建筑起来的悔恨里。
悔恨什么呢?悔恨他妻子所受到的伤害?
不像,这不是他的个性。
悔恨他蓄意漠视她。为了让她觉得自己不重要,在事发前一夜,他不理她自顾自地睡去,起床后连句再见都吝于开口。现在却再也没有机会了。
我开车向北转向马克街,脑子里继续想着:这样的追查,除了强迫被害者家属重新回忆过去的惨剧外,究竟还会不会有其他效果?
我真能发现警察遗漏的线索吗?或者我只是想在克劳得尔面前逞强?
“不!”
我重重地捶了一下方向盘。
不!妈的,我心里想。这不是我的目的。除了我以外,没有人相信是连续杀人案,而且凶手有可能继续犯案。如果我要阻止下一个命案发生,我就得把真相挖出来。
我脱离大楼的阴影,开进阳光下。我没有向东转回家,而是越过圣凯萨琳街,上了20号州道,往城外开。现在是下午3点半,往市郊的交通开始有些拥挤。真是不巧。
45分钟后,我在一幢绿色小屋后的花园里,看到正在除草的托提尔太太。这是她与女儿以前共同生活的家。当我把车子开近时,她站在草地上。抬起头看着我。她比我想像中要年轻许多,穿着一件宽大的黄色露背装,头发散布在脸上,满身大汗地向我亲切的招呼。
在我说明来意后,她收起友善的笑容,一时之间不知所措。与莫瑞钱伯一样,她问也没问我的身分,只说:“我们最好进屋谈。”
她领我进入一间阳光充足的厨房,内部的瓷砖和木头表面都保养得非常好,窗户上还装饰着花草图案,四周的窗帘与柜子、抽屉上的把手都是黄色。
她边做边说:“我给你弄点柠檬汁喝。”
“太好了,谢谢。”
我坐在木头桌旁看着她弄冰块调果汁,从把饮料端到我面前,到安静地在我对面坐下,她始终回避我的眼光。
她看着自己那杯柠檬汁终于开口说话:“要我谈茜儿的事,是很痛苦的。”
“我能了解你痛失爱女的心情。你近来好些了吗?”
“时好时坏。”
她的手紧紧地捏着,在背心下露出的是削瘦的肩膀。
“你来是要通知我什么事吗?”
“没什么事,托提尔太太,我只是来问问看,看看还有什么线索可找。”
她的眼光停留在杯子上没吭声,狗在门外不停地叫着。
“你与警方谈过后有没有又发生什么事?茜儿失踪那天还有没有什么细节你那时没想到?”
她一言不发,空气里只有柠檬的香气和湿热的温度。
“我知道回忆是件残酷的事,但你的合作是我们找出凶手的希望。有什么是你觉得可疑或是印象深刻的事?”
“那天我们大吵一架。”
又是相同的自责,希望时光能再倒流,弥补曾经的过失。
“她认为自己太胖,什么也不肯吃。”
我在调查报告上看过这一段。
“她一点也不胖,如果你看过她,就知道她真的很美,只有16岁。”她第一次抬起头来看着我,眼里闪着泪光。“她美得像首诗。”
“请节哀。”窗外飘进阳光与花草的香气,我尽可能表达对她的同情。“还有什么事情让她觉得不开心呢?”
她手指紧紧捏住杯子,“很难,她是个乐观的孩子,总是开开心心的。她的生活充满了各种计划,就连我离婚也没打击她。她习惯往前看。”
真是这样吗?我知道在茜儿9岁时,托提尔太太就离婚了。之后她的父亲还是和她们住在同一个城市里。
“在她死的前几个星期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事?她是否改变上下学的路线,或是接到什么怪异的电话,交了什么新朋友?”
她缓缓地摇头。没有。
“她在人际关系上有什么困扰吗?”
“没有。”
“你反对她交某些朋友吗?”
“没有。”
“她有没有男朋友?”
“没有。”
“她在学校生活上有没有什么问题?”
“没有。”
发问者说的话比被问者还多,我真是个愚蠢的提问者。
“茜儿失踪那天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吗?”
托提尔太太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盯着我,然后沉重地拿起杯子,吸了一口柠檬汁,双手紧紧握着玻璃杯。“我们6点起床,吃完早餐后茜儿就出门上学。她和同学一起搭火车到位于市中心的学校,学校说她整天都没有缺课。放学之后……她再也没有回来过。”
“她那天有没有什么特别计划?”
“没有。”
“她习惯在放学后直接回家吗?”
“一般是这样。”
“你想她那天放学后也是直接回家吗?”
“不,她准备先去看她父亲。”
“她常去看他吗?”
“没错。为什么我要不断地回答你们这些问题?我之前已经跟警方说过这些事,结果一点用也没有!为什么我要一遍遍回忆这些过去?我不想再谈这些事了!”
她的眼神充满悲伤,继续说道:“你知道吗?过去以来我一直不停填写各种表格,回答各种问题,但是都没有任何帮助。茜儿人都已经死了,躺在坟墓里,再也不会回来了。”
她低下头低声啜泣着。没错,我们什么都查不出来。这位忙于种蕃茄的母亲正学习去埋葬痛苦的记忆,勇敢地活下去,而我却突然出现,强迫她揭开锥心的伤口。
看在老天的份上,我该走了。
我递给她我的名片,“没关系,托提尔太太。如果你实在想不起什么,也许真的就是不重要的事。”
我留下名片,公式化地把再联络的宣言讲了一遍。有事情再打电话给我。
我猜她永远也不会打这通电话。
我回家时发现戈碧把房门关上,房里非常安静。我忍住没进去看她,想她现在可能会排斥别人进入她私人的空间。我回房躺上床,努力想看点书,脑袋里却回荡着托提尔太太的话——人已经死了——莫瑞钱伯也说过同样的话。没错,人已经死了,五个。这是残酷的事实。和莫瑞钱伯及托提尔太太一样,这些事一直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不肯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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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
我一早就被收音机播出的晨间新闻吵醒,猛然发现今天已是7月5日,我竟忽略了昨天是美国国庆。人在异乡,吃不到苹果派、看不到烟火、更听不到美国国歌,我成为家乡庆典的局外人,为了弥补这种遗憾,我决定下次有美国球队来此比赛时,一定要去加油。
漱洗完毕后,我弄了点咖啡吐司,坐下来将报纸很快地浏览一遍,内容尽是谈论分离主义、经济危机、原住民问题、语言纷争;分类广告更加显现出这个社会的不安气氛——只卖不买。我待在这里能做什么?或许到了该回家的时候。
怎么突然想起这些?大概是因为今天要送车检验,所以心情特别低落。我痛恨近几年这里对外国人居留的各种要求:护照、工作证明、关税证明、检疫证明、薪资证明……通常我都是能逃就逃,今天却非得将车子送去检验。我是标准的美国人,虽然并不挑剔开什么车子,能发动就行,但就是不能没有车。没车的人就像断了腿,哪里也去不成。
戈碧的房间依然听不到什么动静,她大概还在睡,我整理好应带的东西便自行出门。
9点钟送车入厂后,我走入捷运站。现在已过了尖峰时间,车厢内没有什么乘客。我盯着头上的各式广告,目光最后停留在捷运路线图上。整个地图由各种颜色的线条交错而成,白色圆点代表着车站的位置。
我正从吉龚地亚往东到巴比诺的绿线上。梧线则是围绕着山地,在山坡东边为南北向,之后呈东西向与绿线平行,然后在山坡西边再度转为南北向行驶。黄线行驶于河底隧道,直到南岸圣海伦岛的隆吉维尔市才重新回到地面。魁北克大学站是这三条路线的交会点,一个大站,是城里最主要的交通转运站。
列车轰隆隆地行驶于隧道中,我在心里计算着站数,总共过去了七站。
我的目光沿着橘线北上,一站一站地往下看。魁北克大学、谢布鲁克、皇家丘地,最后是靠近圣爱德华区的泰隆街。伊莉莎白·康诺就是住在那附近。
我转向寻找玛格莉特住的地区。是哪一站呢?是派依九号车站,在绿线上。我从魁北克大学站往东数,它是第六站。
伊莉莎白家离魁北克大学几站?我再看过橘线。也是六站。
我感到脊背一凉。
法兰丝住的地方要在乔治瓦捷运站下车。橘线,从魁北克大学往西。还是六站!
天啊!
茜儿呢?不可能,捷运并没有开到圣安迪贝尔街。
葛丽丝呢?柏克延伸线。接近拉尔和罗斯蒙站。离魁北克大学站正好第三和第四站。
我盯着地图。三名被害人都恰巧住在离魁北克大学站六站远的地方。是巧合吗?
“巴比诺站到了。”广播声响起。
我抓起随身携带的东西,冲上月台。
10分钟后,我才刚踏进办公室,电话铃就响了。
“我是布兰纳博士。”
“你到底在干什么,布兰纳?”
“早啊,莱恩。什么事找我?”
“克劳得尔恨不得把我掐死,他说你四处骚扰受害者的家属。”
他等着听我辩解,但是我没答腔。
“布兰纳,我因为尊敬你,才会在他面前替你争辩。但我还是想不通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的好奇心可真会害死人。”
“我事先都打过电话,不过是问几个问题,又不犯法。”我不想平息他的怒火。
“你没有告诉任何人,你没有任何资格,就随便跑去敲人家的门。”话筒里传来他沉重的吸呼声。看来他快气炸了。
“我都打过电话了。”我说了个谎,因为我没打电话就跑去找托提尔太太。
“你又不是警察。”
“是他们自己答应见我的。”
“你搞不清楚你自己的身分!那不是你的工作。”
“打击犯罪,人人有责。”
“老天,布兰纳,你真的想气死我!”
他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
“听着,”声音平静多了。“别给我找麻烦。我知道你有道理,但是侦查案件可不是儿戏。这些受害者需要专业的人来解决问题。”他态度强硬地说。
“好嘛。”
“茜儿的案子是我负责的。”
“你负责出什么结果没有?”
“布兰纳……”
“其他的案子呢?有消息吧?”
我滔滔不绝地说下去。
“莱恩,原先的调查根本没用。法兰丝是18个月前遇害的,茜儿死了也有10个月。这凶手的行为令人发指,人神共愤,应该早点抓出来吊死。这就是我对这个案子关心的原因。我只不过是去问被害人家属几个问题,克劳得尔先生就来找我麻烦,认为我是在扯你们后腿。时间越拖越长,这些案子最后终于会被人遗忘,像其他许多案例一样,永远抓不到凶手。”
“我可没说你在扯我后腿。”
“那你的想法呢?”
“我知道克劳得尔先生恨不得把你钉死,而你想端他的屁股。如果是我面对他的刁难我也会这样做。但我希望你们两个却不要意气用事,把我的案子搞砸了。”
“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沉默许久,才又开口。
“我不是说不希望你插手,我只是想把侦查的权责划分清楚。”
两个人都在气头上,久久没人再开口说话。
“我想,我有新的发现了。”
“什么?”他没料到我会这样说。
“我可能找到被害人之间的关联性了。”
“什么意思?”他提高了尾音。
我也不确定我是什么意思。也许我只是钓钓他的胃口。
“中午吃饭再说。”
“你最好不要骗我,布兰纳,”他停了一下。“中午在安东尼的餐厅见。”
还好最近没什么其他的事忙,我可以专心在这件案子上,或许捷运站的巧合真是事情的关键。
我开始在电脑上检查档案里的地址资料,然后比较地图上的位置,在图上钉上大头钉。没错,法兰丝、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三个人住的地方正好形成一个三角形,都离魁北克车站六站远。而从圣杰魁斯的公寓到魁北克车站,只有短短几步路。
凶手有可能这样吗?在魁北克大学站搭上捷运,在第六站下车的人中选择一个下手。过去有发生过这种作案模式吗?通常这类变态杀手都会选择固定的颜色、数字、动作举止,一步一步,准确地进行谋杀的步骤。然而,这个凶手除了车站距离外,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构成行凶模式的条件?
可是,茜儿和葛丽丝怎么解释?她们并不适合这个假设,事情没那么简单。我盯着墙上的地图,希望能找出答案。此时,仿佛听见墙上传来一阵拍嗒声。
“布兰纳博士?”
露丝·唐门站在门口。那是她的敲门声。
“阿莎!”
我差点忘了这只猴子。
“要我待会再来吗?”
我曾仔细读过她以前印给我的资料。当然,巴士终点站正好就在魁北克大学站旁。我将阿莎弃尸的地点钉上大头钉。这根钉子正好就位于在三角形的正中央。
它和这些案子有关吗?如果有,该怎么解释呢?是另一个受害者?还是被实验的对象?阿莎的事发生在葛丽丝死前两年。这些是否代表凶手先以动物做为试验品,然后再施行于人类身上?
我叹口气,坐回座位上。如果我告诉莱恩这些都只是假设,他一定会大失所望的。
露丝已经离开了。我待会得向她赔不是。待会要做的事太多了。
我翻阅受害者的资料,一个小时过去,还是无法抓出头绪。该让头脑休息一会儿了。咖啡时间。
我出去倒了一杯咖啡,回来时随便把报纸拿进来。一边喝咖啡,一边看报。休息一会儿之后,再度坐回办公桌。
此时,一个感觉浮了上来。总觉得我已掌握所有材料,但就是无法拼凑成形。
好吧,布兰纳。有系统一些,这个感觉是刚刚才有的。你今天到现在做了什么事?做的事不多。看报纸,送车去检验,搭捷运来上班,翻看那些档案。
是阿莎吗?我的心里不太满意这个答案。应该还有别的。
是车子?
没反应。
报纸?
也许吧。
我又回头把报纸打开。报纸上仍是同样的新闻、同样的专栏、同样的广告。
我停下来。
广告。我在哪里看过这样的广告?我拼命回想。
在圣杰魁斯的房间。
我慢慢把报纸上的广告看过一遍。求职栏、失物协寻、车位出让、宠物出售、不动产广告。
不动产?不动产!
我翻开玛格莉特的档案,把照片抽出来。果然是。玛格莉特住的公寓墙上正挂着一张破旧的房屋出售广告。
那又如何?
想一想。
莫瑞钱伯,他是怎么说的?她不喜欢那个地方,所以才会想搬家。他有说过这样的话。
我马上拿起电话拨过去。没有人接。
伊莉莎白呢?那房子不是她哥哥租的吗?也许房东想要把房子卖掉。
我检查档案照片,她住的地方看不到房屋出售的海报。可惜。
我再打一次电话找莫瑞钱伯。仍无人回答。
我又拨圭维尔·托提尔的电话。第二声铃响就接通了。
“你好。”愉快的声音。
“托提尔夫人吗?”
“我是。”怀疑的声音。
“我是布兰纳博士,昨天和你谈过的那位。”
“哦?”声音微微颤抖。
“我能请教一个问题吗?”
“你说。”无可奈何的声音。
“在茜儿失踪那时候,你有打算出售房屋吗?”
“什么?”
“你去年10月是否想出售现在居住的房子?”
“谁告诉你的?”
“没有人,我只是好奇而已。”
“没有、没有。我从离婚以后就一直住在这里。茜儿……我……这是我们的房子。”
“谢谢你,托提尔太太,很抱歉又打扰你。”我又一次令这位女士想起不愉快的过去。
这个想法根本不行,只不过是个愚蠢的想法。
我再试一次莫瑞钱伯先生的电话。在我准备放弃前,一个男性的声音传来。
“找哪位?”
“莫瑞钱伯先生吗?”
“请等一下。”
“喂?”第二个男性的声音。
“莫瑞钱伯先生吗?”
“我是。”
我对莫瑞钱伯先生提出同样的问题。果然,他们那时真的想卖房子,正在“雷马克房屋公司”刊登广告。他太太法兰丝死后,他才将广告撤回。没错,他认为广告的确刊登出去了,但他也不太确定。我谢过他后,便挂上电话。
五分之二了。有可能。也许圣杰魁斯是利用房屋广告犯案。
我打电话给现场监识小组。从博杰街公寓搜回来的东西,都还在证物室里。
我看了手表一眼——11点45分。该去和莱恩见面了。我还需要多一点东西来证明自己的假设。
我再次检查伊莉莎白家的照片,一张接一张。这次我看到了。我拿起放大镜,对准那个可疑的东西,调整好焦距,细细地端详。
“对了!”
我将照片装进信封里,塞进公事包,匆匆忙忙往餐厅飞奔而去。
“热带天堂”就在附近,那里的餐点烂透了,上菜速度又慢,不过这小餐厅每到中午总是挤满了人,关键应该是老板的热忱服务。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好吗?真开心看见你,好久没见你来了。”我一进门就听到安东尼热情的声音。
“是啊!最近特别忙。”这是实话,但是,我总不能每天都吃加勒比海食物吧。
“唉,真是辛苦了。我们今天的鱼不错,现杀的非常新鲜,你一定要尝尝。我还留了最好的座位给你。你的朋友们都已经到了。”
“朋友们?还有谁在?”
“请这边走。”
这餐厅里大概有上百名客人,我跟着安东尼后面像走迷宫似地绕来绕去,最后停在尽头靠阳台处的座位前,莱恩坐在那儿,另一个人虽然看不见脸,但从那人的发型和服装,我已认出他是谁。
“布兰纳。”莱恩稍稍起身向我打招呼。他对我眨眨眼,示意我要小心。
好吧!希望事情不要太过分。
克劳得尔坐着没动,只对我点点头。
我在莱恩旁边坐下。安东尼的太太珍妮前来招呼,我点了无糖可乐,其他两人则要了啤酒。
“好了,到底有什么发现?”没有人像克劳得尔这样没礼貌。
“先点菜再说吧。”莱恩扮的是和事老。
莱恩和我先聊了几句关于天气的话。我们都同意天气很温暖。当珍妮再度过来时,我点了炸鱼特餐,他们两个警探点的则是牙买加特餐。我开始觉得自己是个局外人。
“好吧,你有什么意见可以提供给我们。”莱恩开始说了。
“捷运。”
“捷运?”
“捷运每天流通四百万人口,就算我们锁定目标为男性,也有两百万个嫌疑犯。”
“克劳得尔,让她说下去。”
“案子与捷运间有什么关联?”
“法兰丝家住在从捷运魁北克大学站算起第六站处。”
“真是大发现。”
莱恩怒狠狠地瞪了克劳得尔。
“伊莉莎白和玛格莉特情况都一样。”
“嗯。”
克劳得尔没说什么。
“茜儿家距离比较远。”
“没错,葛丽丝的家又近了些。”
“圣杰魁斯的公寓离魁北克大学站只有几步路之遥。”
我们沉默吃了一会儿食物。我的鱼肉很干硬,薯条和米饭却腻得很,实在难以下咽。
“除了捷运之外,还有更复杂的发现。”
“喔?”
“法兰丝生前与她的丈夫想卖房子,他们委托雷马克公司刊登广告。”
这会儿没人插嘴了。
“玛格莉特住的公寓墙上也贴有雷马克的售屋广告。”
他们等我继续说下去。我先打住,翻开公事包,找出伊莉莎白家的照片,放在桌子上。克劳得尔叉起一块炸香蕉。
莱恩拿起照片,瞄了一会儿,一脸茫然地瞪着我。我拿出放大镜,指着照片上的一个小地方。这次他仔细看了许久,最后放下放大镜,什么话也没说。
克劳得尔慢条斯理地擦好手,把餐巾丢在盘子里,然后才拿起照片来看。他重复莱恩刚才做过的动作。当他看清楚照片上的东西时,不由自主地张开了嘴巴。他看了很久,没说半句话。
“是邻居的吗?”莱恩问。
“看起来是那栋房子。”
“雷马克?”
“我想不会错。这几个字应该看得出来,我们可以放大照片再看。”
“要查这些售屋广告不难,这些广告都会刊登好几个月。以现在这种景气,说不定这广告会留到现在。”莱恩开始做起笔记。
“那葛丽丝呢?”
“我不知道。”我没问的原因是不想再刺激受害人家属。不过我没说出来。
“茜儿呢?”
“没有。我问过她妈妈了。她没有卖房子,也没刊登广告。”
“会是她爸爸吗?”
我和莱恩一齐转头看着克劳得尔。他看着我,这次声音谦逊多了。
“什么?”莱恩问。
“她常待在父亲家,说不定是他爸爸的房子要卖。”
“她死的那天正好要去她爸爸家。”我想起来了。
“她一星期总会在她爸爸家住上几天。”克劳得尔说。
“她父亲住在哪里?”
“惠斯蒙区,在巴赫街上的一栋豪华公寓,离谢布鲁克不远。”
我试想着附近相关的地理位置。那个地方就在市中心边缘,离我住的地方不远。
“就在公共广场那儿?”
“没错。”
“附近有捷运站吗?”
“不远处有一站,应该是叫艾得渥。”
莱恩看了手表一眼,挥手吸引珍妮的注意,然后在空中比出签帐的动作。我们付完帐,安东尼还送我们一人一大把糖果。
我一回到办公室就马上翻开地图,找出艾得渥车站,然后从魁北克车站往下数:一、二、三……就在我数到六时,电话铃声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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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
罗勃·托提尔的房屋出售广告已经刊登一年半了。
“这种高价位的房子大概很难找到买主。”
“莱恩,我没去过那一带,根本没概念。”
“我在电视节目里看过那里的介绍。”
“雷马克公司制作的?”
“是‘皇爵公司’。”
“那广告呢?”
“大概也是他们做的,我们正在查。”
“房屋外墙上有张贴广告吗?”
“有。”
“葛丽丝那里呢?”我问。
“她、她丈夫和三个小孩都与公婆同住。那房子从破土开工到现在,只有老当马斯先生一个主人,我想他已决心终老于此。”
我想了一会儿。
“葛丽丝的职业是什么?”
“家庭主妇,平常为教堂做点女红,有时也打点临时工,曾经在肉店工作过。”
“很好。”结果她却像块生肉般被人宰割了。
“她先生的职业是?”
“卡车司机,”他停了一下。“跟他爸爸一样。”
一阵沉默。
“想到什么了吗?”我问。
“捷运还是售屋广告?”
“两者皆是。”
“老天,布兰纳,我不知道。”又沉默了一会。“帮我模拟一下可能的情节。”
我开始试想案发情节。
“好吧!圣杰魁斯首先翻阅售屋广告,挑了其中一个地址,然后开始在附近徘徊窥视,最后选定受害者。他跟踪她,待时机成熟便下手。”
“那捷运站的巧合又怎么说?”我想了想。“他把猎杀当成运动。他把自己当成猎人,受害者就是他的猎物。博杰街的房子是狩猎小屋。他寻找售屋广告,跟踪这些女人,然后杀了她们。他只选定捷运车站可达的范围做为狩猎区。”
“就只有六个站的范围吗?”“难道你有更好的主意?”“那他为什么专找售屋广告?”“为什么?下手容易。很多卖房子的家庭是留女人单独接待买家,他还可以先打电话去问,也能轻易进到屋里,假装看房子。”
“为什么是第六站?”
“我不知道,大概是这家伙的怪癖。”
聪明,布兰纳。
“他一定对整个城市的交通了若指掌。”
我们想了一下。
“捷运公司职员?”
“捷运司机?”
“维修工人?”
“捷运巡警?”
我们又沉默了一会。
“布兰纳,我不……”
“怎么?”
“茜儿和葛丽丝又怎么说?她们并不符合这六站的距离。”
“没错。”
再度沉默。
“伊莉莎白在市中心被发现,葛丽丝在圣伦伯特被发现,茜儿则是在圣杰罗。如果这家伙是靠捷运通勤,这范围不会太大了点?”
“说实在的,莱恩,我也想不通。但大部分受害者符合关于捷运和房屋广告的推测。当然凶手可能另有其人,可是拿圣杰魁斯来做假设,他的巢穴就在魁北克车站旁。他还搜集分类广告,这应该是值得追查下去的线索。”
“也对。”
“或许先从圣杰魁斯收集的分类广告查起,看看内容都是些什么。”
“好。”
我又有了另一个想法。
“我们何不做案情模拟?现在有足够资料去试了。”
“时髦的做法。”
“也许有用。”
我从他的话里可读出他的想法。
“先告诉克劳得尔,我可以私下做,看看有什么发现。我们很清楚法兰丝和玛格莉特的犯罪现场、死亡原因及尸体的状况,值得拿给他们做模拟。”
“你是指犯罪心态研究组织?”
“对。”
他嗤之以鼻。“他们是备而不用的组织,你得花上一个世纪的时间等他们的结果。”
“我有熟人在里面。”
“我想也是。”他叹了一口气。“做做也没什么不好,但就这一件事,别瞒着我和克劳得尔做别的事。这是我和他对你共同的要求。”
一分钟之后,我打电话到维吉尼亚洲,找道伯韩斯基。他刚好在忙,所以我留了话。
我再打给派克·拜雷。又是另一个秘书,另一个留言。
我想约戈碧一起晚餐,结果听到的是自己的电话留言。
打给凯蒂。还是答录机。
怎么一个人也找不到?
整个下午我都在等电话。我想和道伯韩斯基说话,我想和拜雷说话。我的脑子里有个时钟在跑,让我一直无法专心。算一算,下一个受害者何时产生?到了下午5点,我放弃等电话,下班回家。
家里一片寂静,既没有看见博蒂,也不见戈碧。
“戈碧?”或许她午睡还没起来。
客房的门依然紧闭,博蒂则赖在我床上。
“你们两个还真懒。”我摸摸它的头。“恶……该替你清理沙盘了。”它身上有股臭味。
“博蒂,最近实在忙昏了头,真抱歉。”
博蒂只是瞪着我。
“戈碧呢?”
博蒂伸了个懒腰。
我去清理沙盘,发现它把沙盘附近弄得一团糟。
“拜托,博蒂!就算戈碧不是个爱干净的室友,你也该弄好自己的东西。”
我开了罐可乐,看见苔录机里有一通留言。是我先前自己留的。戈碧听到我的留言了吗?还是她没听到电话铃响?也许她把电话铃关掉了。也许她根本不在。我走到她房门口。
“戈碧?”
我轻轻敲门。
“戈碧?”
敲门的力道强了些。
我打开房门探头进去,房间里到处散布着她的杂物:首饰、纸张、书本、衣物……一件胸罩挂在椅子上,衣橱里放着一只皮鞋、一只凉鞋。我注意到她的床十分整齐,显得与四周环境格格不人。
“这个臭女人!”
博蒂跟着我跑进来。
它看着我,跳上床,翻了两圈,然后停下来。我在它旁边坐下,再度感到胃部收缩。
“她又来了,博蒂。”
博蒂专心舔它的脚趾。
“连张字条都没留。”
它仍看着自己的爪子。
“我不要管她了。”我走到厨房,整理碗盘。
十分钟后,我慢慢平静下来,拨了她住处的电话。没人接。当然。我又试过学校的电话。一样没人接。
我荡回厨房,打开冰箱,关上。该吃晚饭了吗?我又打开冰箱,结果拿出的是可乐。回到客厅坐下来打开电视,耳朵里感到电视节目传来的罐头笑声,脑袋里想的却是变态杀人犯、戈碧和院子里找到的头盖骨。这三件事我全都没头绪。
我实在很气戈碧。心里有种被利用的感觉,却又挂心她的安危。加上担心再出现新的受害者,我的情绪已经低落到谷底。
也不知道呆坐多久,突然电话铃声响起,我跳起来接电话,会是戈碧吗?
“喂!”
“请接唐普·布兰纳。”一个男人的声音。好熟。
“啊!约翰!听到你的声音真好!”
他是约翰山缪·道伯韩斯基,我的初恋情人,最好的顾问。我们是在北木营地开始相恋的,维系了一年,直到我们进入大学。他选择北部的学校,我则去了南部。后来我主修人类学,认识了彼得;他则主修心理学,结过两次婚,最后都以离婚收场。几年之后,我们在一场学术研讨会上重逢,他成为研究变态杀人行为的专家。
“我的声音唤起你对北木营地的回忆吗?”他问。
“永远不会忘记。”我唱出北木营地的营歌的最后一句。两人一起大笑起来。
“我收到你的留言,虽然不确定打到你家方不方便,但你留了电话号码,所以我还是试试看。”
“还好你打来,谢谢。”我打从心里感激他的来电。“我这里有点麻烦,得靠你的专业知识帮忙,可以吗?”
“唐普,你又找了什么事让我伤脑筋?”他假装沮丧地说。
记得在重逢的研讨会晚餐里,我们两个人都很尴尬,犹豫是否该重提当年往事,也不知道过去激情是否依然存在。这样的感觉实在很难言喻,就让回忆永远尘封,于是我们两人都没有再提。
“去年你说有个新的对象,现在呢?”
“结束了。”
“当我没提。约翰,我这里有几件状况十分雷同的谋杀案,我猜有可能是同一凶手连续犯下的。我把案情告诉你,你能给我一点专家的意见吗?”
“任何事我都可以提供你意见。”这句话他以前常说。
于是,我开始描述玛格莉特和法兰丝的命案现场和遇害的大概情形。我把这些受害者如何被肢解,如何被发现,以及我对捷运及售屋广告的假设——、说给他听。
“我没办法让那些警探相信我,确定这是一桩连续杀人案。他们说的也有道理,这些受害者的各方面条件都不完全相同。一个被枪杀,其他则不是。她们住的地方散布各地,并不是很集中。”
“喂!喂!等等,你全错了。首先,你描述的这些事实都是依据行为模式的原理做推论的。”
“没错。”
“相似的行为模式有助于推演案情,但看似不同的行为却也可能有共同处。犯罪者可能以电话的区域号码做为第一步去选择受害者,再用他们自己的其他偏好去进行下一步。他们有可能用绳、用刀、用斧或是枪;有时盗取受害者的财物,有时则什么也不拿。我曾研究过的一个家伙,他每次杀人都用不同的凶器……你还在听吗?”
“喂。”
“同一犯罪者的行为模式不会永远相同。这些家伙在每次的犯罪过程中学习,他们从中学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杀人越多,他们的技巧就越好。”
“越来越变态。”
“另外,现场突发的意外也会影响犯罪者的行为,改变他的计划。譬如有电话铃响、邻居的经过,或是预备的绳索断了,都有可能让他临时做改变。”
“我明白。”
“别误解了行为模式的定义,些微的差异是可以被接受的。我们也常常会针对行为模式做研究。”
“你们做什么研究?”
“我们研究仪式。”
“仪式?”
“我的某些同事称之为‘签名’,或是‘留名片’。很多犯罪者会在多次的犯案里建立起他们独特的习惯,从中建立信心,并且相信这些习惯可以帮助他们避免风险,不会被逮到。但是心理异常的犯罪者会有特别暴民的习惯,这些人的心里充满着怨气,驱使他们做出许多诡异的暴力行为,甚至于设计特别的行为步骤,在这样的虐待过程中宣泄心里的怨恨,这就是我称其为仪式的原因。”
“这些仪式有什么不同?”
“通常犯罪者会先控制住受害者,再用各种方法去羞辱他们。所以你可以发现,受害者的年龄、外型并不见得是被害的关键,他们只不过是犯罪者的出气简。我曾有个犯人,他杀害的对象从7岁到80岁都有。”
“那你要怎么追查下去呢?”
“从他对待受害者的方式着手。他是用袭击的方式还是言语的挑衅去接近受害者?有没有肢解尸体?做案现场有没有奇怪的布置?是否带走任何东西?”
“但凶手也会因突发状况而改变他们的仪式,不是吗?”
“当然。不过他们靠进行这些诡异的仪式来化解心里的怨气,所以仪式进行才是他们犯罪的目的,逃避追查反而是件次要的事。”
“那你认为这个案子有没有同一凶手的签名呢?”
“当然。”
“真的吗?”我开始做笔记。
“我敢跟你打赌。”
“你稳赢的。你想这人是个性变态吗?”
我听到他移动电话的嘎嘎声。”性变态罪犯以受害者的痛苦为乐。他们并不只是想杀人,他们想要看到的是别人受尽折磨,当然,以此刺激他们的性欲。”
“再来呢?”
“你的部分说法可以支持这个假设。将物体插入阴道或肛门是这类家伙常干的事。你的受害者是在生前被攻击的吗?”
“至少有一个。其他的人因为尸体己腐烂,很难确定。”
“听起来就像是个性变态,剩下来最重要的问题是,凶手是否有进行性行为?”
“不知道,因为我们并没有在受害者身上发现精液。”
“还是有可能。我有个案例是罪犯借受害者的手自慰,然后割下受害者的手,再将手丢到搅拌机内碾碎。警察根本找不到任何有关精液的证据。”
“你怎么逮到他的?”
“人总有失手的时候。”
“我们可以确定有三个女人被斩断手掌。”
“这或许合乎我们某些假设,不过还不能证明他就是个性变态杀人犯。我们只知道他在受害者生前即下毒手,这类连续杀人犯,不管是否为性变态,他们都有手法高明、计划周详的共同点。肢解尸体的行为并不见得代表他们是性变态,有可能只是为了弃尸方便。”
“那砍断被害者的手又怎么说?”
“还是一样。这也是一种伤害被害人的手法,并不一定与性行为有关联,有时只是凶手为了宣示受害者任其宰割。在这案子里,我还看不出有可以指述凶手为性变态的证明。你说凶手原先并不认识受害者?她们受到残忍的重击,其中三个可能在临死前被硬物插入体内?这些事情综合起来可能就是他的特征。”
我不停地做笔记。
“查查这些凶手用来插入受害者的东西,它们是事先准备好的,还是就地取材。这有可能就是变态者的签名。”
我记下来,还特别注上星号。
“其他的性变态杀人犯有些什么特征?”
“同样的行为模式。找借口接近受害者,用残酷的手法控制、羞辱他们,借着受害者的恐惧和痛苦达到自己的性高潮,从受害者身上取些纪念品……”
我不停地在写,就怕赶不上他的速度。“什么纪念品……”
“谋杀现场取得的一些东西,譬如受害者的衣物、首饰,诸如此类的东西。”
“新闻剪报?”
“性变态杀人犯通常喜欢收集自己的新闻。”
“他们喜欢记录自己的行为吗?”
“各种媒介,像是地图、日记、日历、图书,有些人还会制作录音带。他们的乐趣不只是在杀人的那一刻,事先的跟踪和事后的回味都让他们兴奋。”
“既然他们善于躲避警方的追查,为什么明知这样会对他们不利,还敢冒险留下证据?”
“大部分的人自认高明,不相信警察能逮到他们。”
“那肢解下来的身体呢?”
“什么意思?”
“他们会保留起来吗?”
他沉默了一下。“不一定,有时候会。”
“那你对捷运和售屋广告的巧合有什么看法?”
“这些变态精心构思的谋杀行动都非常独特且复杂。有时他们设计的情节必须配合特别的地点,发生的顺序必须合乎规定;有时他们会要求受害者做出特别的回应,所以他们会强迫受害者说某些话、做某些动作,或是穿特别的服装。但你要知道,这并不是变态杀人犯唯一的异常行为,他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怪癖。不要陷入针对性变态杀人犯的死角,心理学家怎么定位这种人并不重要,注意凶手留下的签名,他一定会留下自己的名片,那是让你逮到他的最好方法。好好利用关于捷运和报纸广告的发现,去解开这家伙的布局。”
“总体来说,约翰,你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如何?”
他停了好一会儿,长吁口气。
“唐普,我想你遇到一个难缠的家伙。他看来充满了仇恨,手段极其残暴。如果这家伙是圣杰魁斯,我猜不透他为什么要盗用受害者的金融卡。或许他是个笨蛋,可是看起来并不像;或许有什么理由让他铤而走险,大概是经济压力吧。至于你院子里的头骨则是一种象征,他在向你传递某种信息,也许是想讥笑你,也或许是想挑战你,看看你能不能捉到他。听起来你对这案子涉入很深,我不喜欢这种感觉,从照片、头盖骨和你对我说的话里判断,这家伙真的是在向你挑衅。”
于是我告诉他那晚在修道院发生的事,还有跟踪我的汽车。
“天啊,唐普。如果这家伙再找上你,别跟他玩,他是个危险人物。”
“如果那天晚上的人就是他,为什么他不杀了我?”
“他没有想到会遇见你,所以还没做好杀人的准备。正如我前面所说的,他有自己偏好的杀人方式,或许他觉得还不能完全控制你,或许他没带偏好的做案工具,也或许你并没有显露出让他觉得兴奋的恐惧。”
“不符合他对杀人仪式的要求?”
“答对了!”我们又闲聊了会儿,谈到两人的其他老朋友,和我们在从事杀人犯罪研究之前的生活,直到过8点才挂上电话。
我伸长四肢,懒懒地躺着,回忆着往事,突然觉得有点饿。于是走到厨房,弄些微波食物强迫自己吃下去,然后拿起刚才做的笔记,重新整理一遍,约翰说过的话仿佛还在耳边。
“他作案的间隔越来越短。”
我知道这点。
“他在向警方宣战。”
这我也了解。
“他或许已经在窥视你的生活。”
10点整,我上床睡觉。我躺在黑暗中,盯着天花板,突然觉得自己好累,好孤单。为什么我要把这些女人的谋杀案揽在身上?我现在成了某个变态狂的幻想对象吗?为什么没有人相信我的判断?为什么我只能捧着微波食品对着电视发呆,就这样一天天逐渐地老去?我开始觉得想哭,刚才与约翰说话时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现在却抱着枕头开始痛哭,这枕头是我和彼得一起去买的,想起他那时不耐烦的表情,我更难过了。
我的婚姻怎么那么失败?为什么我每天都孤零零的躺在床上。为什么凯蒂总是不满意她的生活?为什么我最好的朋友又摆了我一道?她会跑去哪里?不,我不要再想下去了。我不知道自己这样子躺了多久,觉得生命一片空白,等待戈碧开门回来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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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
第二天早上,我把昨晚和约翰讨论的内容摘要交给莱恩,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都没有他的消息。
这个星期气温居高不下,白天我在尸体堆里工作,晚上则加人本地爵士音乐节的狂欢活动,与湿黏的人群一起挤在街上享受各式音乐。我决心忘掉戈碧,在连串的狂热音乐中,我似乎把对五名受害者的关心都抛至九霄云外。
而后,到了星期四,拉蒙斯打电话过来。他要我下星期二参加一个重要会议。务必出席。
我既不知道会议内容,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我参加。我到达时,里头已坐齐了拉蒙斯、莱恩、贝坦德、克劳得尔、查博纽、两位来自圣伦伯特辖区的警探。坐在主席位置的,是史蒂夫·帕提诺署长,在他右边则坐了一位检察官。
我进门时他们同时抬头,让人紧张到极点,可是我没办法从他们的表情里读出任何讯息。当我找到空位坐下时,可以感觉到自己的手心湿透,胃也开始不舒服,这会议是针对我召开的吗?是调查克劳得尔对我的控诉吗?
帕提诺立刻开始发言。于是我知道本案已成立专案小组,所有关于此名连续杀人犯的疑点都必须仔细侦查,将有六名警探全职调查本案,并由莱恩居中协调。至于我还是从事自己例行的工作,但亦属于专案小组的编制内。会议室楼下设有本案专门办公室,一切相关档案皆会调集至此,所有人员必须详细了解七件案情,最近一次专案会议将在下午召开,案情的发展将随时报告葛夫洛先生及检察官办公室。
我一头雾水地回到自己办公室,提出连续杀人犯的猜测也有个把月,他们一直没有采纳我的意见,现在是什么原因让他们确定这是桩连续杀人案件?又怎么会是七件案子?又多了两名受害者吗?
没什么好想的,自然会有答案。
下午一点半,我走进位于二楼的专案办公室,四张桌子并合于中间,一面墙上已挂好黑板,两个警探正在房间尽头沉重地踏步,他们背后的墙上挂着令人眼熟的蒙特娄地图和捷运路线图,还有七张注有姓名及女人照片的看板,其中五张脸孔早已深印在我的脑海中,另外两个却还只是陌生人。
克劳得尔只望了我一眼,其他的人则亲切地招呼我。寒喧几句之后,大家便各自坐定。莱恩从桌上找出会议笔记分给每个人,然后开口。
“大家都已经知道我们在这里的原因,还有各人应该负责的职务,我只有几件事要强调……”
他的眼光逐一扫过每个人的脸,再回到桌子中间的档案上。“我希望大家仔细研读这里的资料,任何小细节都不能放过,虽然全部资料都会输入电脑,但那太慢了;从现在起,我们还是用老方法,当你们发现或想到任何可能与案情有关的线索,就把它写在受害者的看板上。”
大家点头表示同意。
“我们今天要更进一步地了解变态狂的行为,分析他们,看看这些人共同的爱好是什么?”
“通常是他们的猎物。”查博纽说。
“现在可能就有一个变态狂,穿过马路准备对他的猎物下手。”莱恩看着大家,“我们决定组成专案小组共同工作,就是希望以众人的力量逮到这个杂种。”
“你怎么知道只有一个?”克劳得尔说。
“有多少逮多少,没有一个能跑掉。”
克劳得尔撇撇嘴,手快速地在笔记本上划线。
“最重要的事是保密,关于案情的发展必须守口如瓶。”莱恩继续说:“绝对不能泄密。”
“帕提诺会宣市专案小组的成立吗?”查博纽问。
“不会。我们的工作是秘密进行的。”
“如果媒体知道这些案子可能是连续杀人犯所为,他们会像狗一样四处探闻,可见他们还没有得到消息。”查博纽又说。
“显然帕提诺还没有透露消息给新闻界。别问我原因。他现在并不希望媒体知道太多,或许稍后情况会有改变。”
“媒体就像苍蝇般新人。”贝坦德说。
“那就得斗智慧了。”
“他们不会得逞的。”
“好了,别扯太远,我们得开始进入状况。”
莱恩对每件案子都做了简报。我默默坐着,脑袋里却是千头万绪,会议笔记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东西,许多是我曾经想过,也和道伯韩斯基确定过的事情。
肢解尸体、攻击生殖器、房屋广告、捷运车站,有些人已经符合这些假设,那其他的人呢?葛丽丝工作过的肉店离圣罗伦街只隔了一条马路,接近圣杰魁斯的公寓,靠近魁北克大学捷运站。这就对了。五个人里有四个人符合假设。根据约翰所说的,肯定凶手是同一人的假设应该可以成立。
在我们继续讨论的时候,莱恩说服帕提诺向犯罪心态研究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约翰同意优先处理这件案子。我们将成堆的资料传真给他,三天后帕提诺收到了简报,立刻决定正式开始行动。
我觉得有些安慰,却又有些气恼。我的说法终于得到支持,但这些家伙就这样轻松地接收我辛苦的调查结果,然后把我甩在一旁。再开会时,我尽量控制自己的情绪。
“犯罪心态研究组织是否提出可追查的嫌犯特征?”
莱恩拿起一份报告,开始照念。
“男性、白人、法裔。教育水准不高,大概初高中程度,有前科……”
“什么前科?”贝坦德问。”性伤害、偷窥、打猥亵电话、暴露狂。”
“有趣的家伙。”克劳得尔说。
“我觉得他是个白痴。”贝坦德说。
克劳得尔和查博纽同时发出嗤鼻声。
“狗屎。”克劳得尔说。
“假英雄。”查博纽说。
“这混蛋到底是谁?”凯特林怒道,他是圣伦伯特来的警探。
“有可能是那个闯进人家屋子,把女主人的睡衣做成假人,然后用刀乱砍的家伙。这可能要追溯至五年前。”
莱恩继续,把报告内容读出来。
“有计划的谨慎型罪犯,可能会设计圈套诱骗受害者,或许利用房屋广告,或许利用征婚广告……”
“为什么?”另一位来自圣伦伯特的警探罗素也开口了。
“由他的躲藏地发现的。总不能把被害人带回家当老婆吧。”
“或当妈咪。”克劳得尔说。
莱恩回到报告内容。“他可能选择过,准备一个偏辟地点进行犯罪。”
“那个地下室吗?”凯特林说。
“不可能!吉伯特在那里到处洒过药液,如果有血迹反应,早就发现了。”查博纽说。
再回到报告。“如此极度残暴的行为显示出犯罪者内心巨大的怨愤,他或许想借此报复过去的遭遇,或许想以怪异的性迫害来满足权力欲,也或许是为了满足某种宗教狂热。”
“怎么说呢?”罗素问。
“譬如插入下体的雕像,还有茜儿是修道院附近被发现,葛丽丝也一样。”
接下来没有人再开口说话。墙上的挂钟发出轻微声响,走廊上响起一双高跟鞋音,逐渐接近,而又远离。克劳得尔用笔轻敲出声音。
“这报告里的可能、或许未免太多了些。”克劳得尔说。
他到现在还不肯承认连续杀人犯的假说成立,这种态度让我十分愤怒。
“也有太多的可能、或许我们马上会接到另一桩杀人案。”我生气地说。
克劳得尔紧绷着脸,没再答腔。
会议室里的气氛一片凝重。
“道伯韩斯基博士有对凶手做未来行为预测吗?”我问,平静多了。
“只有短期的行为预测,”莱恩说,继续回到报告上。“嫌犯有自我失控迹象,连续杀人成功使他更加大胆。做案的时间间隔可能逐渐紧缩。”他合上卷宗,补上最后一句,“他马上就会再杀人了。”
又是一阵沉默。
莱恩看看表。我们呆坐在那里,像一排机器人。
“那么,我们开始进行这些档案调查,若有任何发现便马上补上。克劳得尔、查博纽,玛丽奥的案子是蒙特娄警局的,所以请你们再做进一步调查。”
他们一起点点头。
“康丝妲的案子是魁北克警局的,我会再去查她的案子。至于其他五名被害人属于较近期的案件,目前资料大致十分完整。”
我对后来发生的五件案子可以说是倒背如流,于是决定从康丝妲和玛丽奥的档案看起,这两件案子分别发生于1988年和1989年。
康丝姐·皮德在印第安水源保留区内的一问废弃房屋里被发现,她的尸体半裸,已腐烂得差不多。玛丽奥·高提耶则被弃尸于凡登车站后的空地,凡登是往西郊的火车转运站。两个女人生前遭到严重的殴打,脖子上还有勒痕。康丝妲29岁,玛丽奥32岁,两人均未婚且独居。调查报告没什么特别,该问的都问了,却没有令人满意的答案,又是两件悬案。
我花了三个小时比较这两件案子和其他五件,发现她们少有共同处。这两个女人生前都是妓女,这是她们的案子之前不受重视的原因吗?
我看着她们的档案照片,长相虽然截然不同,却也有相似的地方:苍白脸上浓艳的妆,和一双冷摸无生气的眼睛。
摊开犯罪现场照片,我可以看到康丝妲陈尸的弃屋卧室,她的头几乎被打烂;而高提耶则陈尸于车站后的灌木丛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右眼也被捣烂。她们曾遭受的种种残酷虐待,在我们的调查下一一浮上台面。
我阅读验尸报告、药物测试和警方的笔录,仔细研究所有的访谈记录和警探的工作摘要,不论是受害者生前死后的一切细节我都拿出来推敲,希望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可惜并没有太大效果。
我可以感觉身旁有人定来走去,也听到有人谈笑的声音,但我连抬头的时间都没有。等我结束所有的研究工作,时间已超过下午5点,办公室内只剩下莱恩。他正盯着我瞧。
“想去看吉普赛人表演吗?”
“什么?”
“听说你喜欢爵士乐?”
“没错,不过爵士音乐节已经结束了。”谁告诉他这些的?他现在是在约我吗?
“街头表演虽然结束了,市区里还是有地方可以欣赏表演。我知道一个很棒的吉普赛乐团在旧码头那里演出。”
“莱恩,还是改天吧。”其实我很想和他出去,只是不是现在,调查工作正在进行,我还没抓到那只禽兽。
“好吧!不过你总得要吃饭的。”
这倒是实话。不过,我虽厌卷抱着微波食物孤单的打发晚餐,却也不想又看到克劳得尔出现。
“这该不会又是……”
“我们可以叫客披萨,边吃边谈你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工作晚餐吗?”
“当然。”
我脑袋嗡嗡作响。
我想讨论案情吗?当然。一来我想了解这两名受害者的案情,二来也好奇这个专案小组组成的内情。我必须弄清楚我在这个小组里该做些什么?得回避些什么?
“好啊,想去哪家餐厅。”
“安奇拉餐厅。”
那里离我的公寓很近。我想起上个月凌晨4点的电话,想到他的那个“朋友”。算了!别想太多,他不过是想吃披萨,又想我可以把车子开回家停好。
“这样对你很方便吧?”
“确实方便。”
对什么方便?我没问。
“那好,待会在那儿见——30分钟后。”
我先回到家,喂好博蒂,然后在镜子前看着自己。头发不用放下来,也不用化妆,这只不过是顿工作晚餐。
晚上6点半,我和莱恩坐在餐厅里各自喝着啤酒和可乐,等待披萨上桌。他的那一半特别吩咐过厨师不加羊奶起司。
“你实在没口福。”
“我讨厌羊奶味。”
“古板。”
我有自己的喜好。
闲扯一阵后,我转移话题,“为什么会把康丝妲和玛丽奥的案子放进来?”
“帕提诺要我回溯自1985年以来魁北克警局末破的谋杀案,克劳得尔负责在蒙特娄警局找,各地区警探也被要求做一样的调查。到目前为止,只找到这两件。”
“只有清查魁北克省?”
“也不尽然。”
刚好侍者送上餐点,我们暂时停止交谈。
“为什么说也不尽然?”
“起初帕提诺要求我们调查蒙特娄地区的案件,当犯罪心态研究组织的报告出来后,他又要求我们按照报告里的建议去查,所以我们也查了山区一带的档案。”
“结果呢?”
“没有,看来这家伙不爱乱跑。”
两人沉默地开始吃东西。
莱恩再度开口:“你有什么发现吗?”
“我花了三个小时阅读这两件案子的资料,觉得它们并不符合其他案件共同的假设。”
“因为她们是妓女?”
“除此之外,虽然这两个案子的凶手手法同样残酷,可是却显得较……”我一时想不出可用的形容词,看着眼前黏糊糊的披萨,突然有了灵感。“一团乱。”
“乱?”
“对,乱。”
“天啊,布兰纳!你到底在想什么?你没看过玛格莉特或是法兰丝的公寓吗?与康丝妲的命案现场一样惨。”
“我不是指现场血腥的情况。康丝姐和玛丽奥的死法看起来太过……杂乱,不像其他受害者,凶手的每一个步骤仿佛都经过设计:闯入她们的住宅、有个人专用的武器。你在现场永远找不到凶器,对吗?”
他回头表示同意。
“你们在玛丽奥的身上发现做案用的剪刀。”
“可是找不到指纹,表示凶手可能早有计划。”
“案子发生在冬天,凶手应该会戴手套。”
我喝了口可乐。“玛丽奥的尸体脸朝下,康丝妲则是横躺着,上衣已被撕裂,裤子被脱至脚踝处,看来凶手赶着逃离现场。反过来想在法兰丝和玛格莉特的档案照片里,可以发现她们都被平放在地上,双腿打开,双手则摆出僵硬的姿势,活像个芭蕾舞娃娃。老天,玛格莉特的尸体不就像是在踮着脚尖跳舞吗?另外,她们的衣物破碎在一旁,身上全裸。凶手如此做的目的在展示他的战利品。”
莱恩没说话,侍者过来问我们还要点什么,正好通知他结帐。
“我只是有个感觉,这两件案子不是同一类。我也不一定对。”
“我们会努力把答案找出来。”
莱恩拿起帐单,举起手摆出“不要抢着付钱”的姿势。“这次我请,下次再让你请。”
他不理我的抗议,挥手要我安静。突然,他伸了食指,轻轻划过我的嘴唇,然后拿到我面前。
“起司没擦干净。”他说。
顿时,我满脸通红了起来。
回家后面对的还是空荡荡的屋子,没有人在家。虽不意外,却希望戈碧能有消息,至少让我有办法把她留下的衣物送回去。
我倒在沙发上看电视,脑袋里想的却是康丝妲和玛丽奥与其他案子间的关联。康丝妲是印第安莫哈维克族人,这是她在刚纳维克遇害的原因吗?不过其他的受害者清一色都是白人。
四年多前,印第安人弄断联系当地的梅西耶桥,造成通勤两地的人极大的不便,可见保留区与邻近地区居民间的重重问题,但这会与案情有关吗?
玛丽奥和康丝妲两人以卖淫为业,其他人却都是良家妇女,如果凶手并没有特定选择对象,为什么在七次犯罪里重复两次找上妓女下手?
我认为法兰丝和玛格莉特的死亡现场呈现出凶手的作案仪式,这种假设不知道是否正确?或许凶手只不过是临时起意。我看不出凶手作案有任何宗教上的暗示,如果我错了,那他想表达的又是什么呢?
想到后来,我恍惚的进入梦乡。我梦到自己在缅恩区的街上,面对一幢破旧的旅馆,而戈碧竞出现在旅馆楼上的窗口,还可以看见她前后隐约有人影在动。我想走过去,但旅馆门口有几个女人拿起石头砸我,阻止我前进。然后我看见一张脸孔出现在戈碧旁边,那人居然是康丝妲,她正拿起一件洋装形式的衣服要套上戈碧的头,戈碧拒绝,双手疯狂地挥舞着。
一颗石头击中我的腹部,我痛得惊醒过来。博蒂正坐在我的肚子上,眼睛正盯着我看。
“谢谢你叫醒我。”
我把博蒂抱下沙发,起身坐着。
“你想这怪梦是什么意思?”
这个梦其实不怪,潜意识用某种暧昧的形式反映出我最近的生活。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亚瑟王,屡次在魔法师梅林的猜迷游戏里挫败,他绝不会直接告诉你答案,你必须拼命思考,自己解决问题。
让我想想,砸过来的石头代表什么呢?戈碧是让我担心的朋友。我还梦到缅恩区、一群妓女和康丝妲。康丝妲正要强迫戈碧更衣,戈碧则大声呼救,这景象让我觉得恐怖。
康丝妲和玛丽奥生前都是妓女,戈碧也和妓女一起工作。戈碧不见了,这些事情有什么关联吗?戈碧该不会真的遇上麻烦吧?
我试着说服自己是被戈碧摆了一道。她经常像这样利用我,但我却还是忍不住为她担心。在梦里她背后还有一个人影,那会是谁?她看起来非常害怕。但她连张字条都没留就离开,我又能做什么。
“好吧!戈碧博士,看我能不能找到你。”
我走到客房,该从何找起呢?我已经把她的衣物打包收到储藏室里,实在懒得再去翻动,就从垃圾着手吧。
我倒出垃圾桶内的东西:面纸、糖果纸、买衣服的收据、提款机收据,和三个揉掉的纸团。
打开其中黄色的纸团,上面是戈碧的字迹:“我很抱歉,我不知该如何是好,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如果……”
她就写到这。是准备给我的字条吗?
我打开另一个黄色纸团:
“我是绝不会被吓倒的。你这个危险人物一定是……”
她又只写了两句。是被打断的吗?她到底想写什么?谁是收信人呢?
第三个纸团是白色的,而且比较大。我一打开这个纸团,顿时打了个冷颤,巨大的恐惧感迎面袭来。我双手发抖,整个人都呆住了。
在这张纸上是一幅用铅笔画的图,看得出画的是个女人,她的乳房和生殖器官被夸大描绘出来,四肢和脸孔则只是概略带过。画中女人的腹部被剖开,里面的器官跃出来排列在人形四周。在最左下角,有一行陌生的字迹:
“无论你做什么,无论你去哪里,都挡不住我。”
------------------
三十
我觉得全身发冷。噢,天啊,戈碧。你到底碰上什么事?你在哪里?我望着戈碧凌乱的房间,这是她的习惯?还是仓皇逃离的结果?
戈碧写了一半的字条准备要给谁?给我还是给跟踪她的人?我永远不会原谅自己什么?这个危险人物一定是什么?看着手里怪异的素描,仿佛看到玛格莉特的x光档案,心里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不!千万不要是戈碧!
冷静点,布兰纳。思考!
电话!我打到她公寓和办公室,都是答录机。
冷静。
她母亲在哪里?我翻出她母亲的电话,拨电话过去。一位讲法语的老太太接的电话。戈碧没有去过那里。
现在怎么办?戈碧近来交往的朋友我一个也不认识。
找莱恩帮忙?
不行。他又不是我的保镖。更何况,我该怎么向他解释?
别急,冷静思考。我拿出一瓶可乐。是我太紧张吗?我回到客房,再看一次素描。太紧张?天啊,我根本太不够积极了。我再翻开电话簿,找到约翰的电话,赶紧打过去。
“喂?”
“约翰,我是唐普。”
“天啊!一星期两次电话,我想你是不能没有我了。”
“超过一个星期了。”
“差不多啦!有什么事吗?”
“我……”
他听出我声音不对,立刻收起开玩笑的态度。“你没事吧?发生什么事了吗?”
“跟我上次提到的那些案子有关。”
“又怎么了?我用最快速度做出犯罪行为分析,那些警探看完应该会相信你的推测。他们还没看到报告吗?”
“看到了,而且他们的态度完全改变。现在已经成立专案小组,全面追查。”
我不知道该如何把戈碧的情况告诉他,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我莫名其妙。
“我能请教你一些问题吗?一些额外的事情,我不知道应不应该问……”
“布兰纳,你尽管问就是了。”
从何说起?我该先打个草稿才对。现在我的思绪就像戈碧的房间一样乱。
“这些问题可能离案情稍远一点。”
“没关系,直接说。”
“我想问你关于你所说的‘性迫害罪犯’的事。”
“请讲。”
“这类罪犯有可能只是跟踪、打骚扰电话给被害人,而不再有进一步的威协行为吗?”
“有可能。”
我开始把问题导向那张素描。
“你说过暴力犯罪者会有留下记录的倾向,像录音带或绘图?”
“没错。”
“性迫害犯罪者也会这样做吗?”
“做什么?”
“做画图之类的事。”
“有可能。”
“从这样的绘画内容里,可以看出罪犯的暴戾程度吗?”
“那倒不一定。对某些人来说,他们借画这样的图片来舒解心里的暴力,而不必真正去犯罪。不过也有人借此激发他们的犯罪欲。另外则有人以此做记录,重现他们的犯罪行为。”
太好了。
“我发现一幅素描,里面的女人胃被划开,内脏散落四周,你有什么看法?”
“米罗的维纳斯也没有双手,有时候很难界定艺术品、解剖图,还有性迫害产物间的差别。”
我沉默了一下,犹豫该不该告诉他更多。
“你说的素描是从圣杰魁斯那里搜出来的吗?”
“不是。”我是从客房的垃圾筒找出来的。“你说这类罪犯的暴力行为会由小至大,逐渐增强吗?”
“对。起初他们可能只是暗中偷窥,或是打些骚扰电话。有些人只做到这里,有些人则会更进一步,像是开始对受害者暴露自己的身体,跟踪或是闯入受害者家里,更甚者可能动手强暴或是谋杀受害者。”
“所以这些性变态并不一定会使用暴力?”
“你真的对性变态这么有兴趣?不过你说的没错,这类变态狂有时会以别的方法来满足自己,像是使用无生命的物体、动物,也有些人能找到愿意配合的同伴。”
“愿意配合的同伴?”
“指那些愿意顺从他们怪异要求的人,像是妻子、女朋友或是花钱买来的人。”
“妓女?”
“当然,许多妓女愿意有限度地配合嫖客提出的怪异要求。”
“这样可以减低变态狂的犯罪欲?”
“只有在这些女人愿意配合的时候。当她开始厌烦,不愿再做出气筒时,便有可能拒绝,或是威协要公开变态狂的行为。于是变态狂一怒之下会杀掉他的性伴侣,之后就乐在其中,无法停止。”
有时候我实在听不懂约翰的话。
“等等,无生命的物体是指哪些?”
“图片、玩偶、衣服,任何物品都有可能。此外,他们通常对黑人、同性恋及妇人怀有强烈的恨意,还会以角色扮演的方式来进行他们的变态行为。”
我听见他那边传来“歌剧鬼影”的乐声。
“如果一个变态狂借物品来泄愤,就比较不容易动杀机吗?”
“或许。问题是这种替代品可以满足他多久。今天一张照片可以满足他,明天就不一定了。”
“一个变态狂会同时有两种不同的行为模式吗?”
“同时?”
“杀掉某些女人,而对另外一些却只是跟踪、骚扰。”
“当然,被害者的行为有可能影响变态狂的决定。她的举动或许让他觉得受辱或被排斥,或是说错话、走错方向,这些不自觉的行为会造成不同的结果。别忘了,在找上他的猎物前,这类连续杀人犯其实都没有见过被害人,她们只是他梦里的角色,他派给不同的女人不同的角色。他可能是个好丈夫,只出外猎杀陌生人;他可能视甲女子为俎上肉,对乙女子却极其友善。”
“也就是说,即使变态狂已经开始杀人,他还是有可能再恢复以前较温和的行为模式。”
“有可能。”
“也就是说,一个看起来没有大碍的窥探者,也可能摇身一变成为冷血杀手。”
“当然。”
“一个只是跟踪、打骚扰电话、寄恐怖图片的变态,即使他总是离你远远的,也有可能是个危险炸弹。”
“你指的是圣杰魁斯?”
“我有说吗?”
“我只是猜测你在讲他,或是某个你们在调查的嫌犯。“
“约翰,这是个人事件。”
“什么意思?”
我把戈碧的恐惧、失踪,我的愤怒、担心,一切都告诉了约翰。
“该死!你怎么会卷入这种事情?这家伙听起来就不是个好东西。这个窥探戈碧的人不是没有可能是圣杰魁斯。他同样喜欢跟踪女人,没有内脏的女人图片代表他异常的性生活,和伤害他人身体的嗜好。就像圣杰魁斯,或是其他变态,杀害女人后还要分割她们,将尸体肢解。你认为呢?”
我没有开口。
“戈碧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这家伙的行为?”
“我不知道。”
“是在这几件案子爆发之后吗?”
“我不知道。”
“那你知道什么?”
“并不多,我只听说这家伙常和妓女混在一起,用钱满足性欲,喜欢把玩女人内衣,随身携带刀刃。大部分女人对他都没好感。”
“唐普,我希望你把这件事告诉专案小组的警探,让他们去查一查。虽然你说戈碧经常这样神出鬼没,可能只是你瞎操心,但她总是你的朋友,加上你也曾遭受陌生人的威协。想想那块头盖骨,和那个跟踪你的男人,所以还是小心点好。”
“或许吧!”
“戈碧在向你求救后失踪,要求他们替你查并不过分。”
“是啊,克劳得尔会马上冲出门,随便抓个‘睡衣人’回来。”
“睡衣人?哪来的名词?你大概和警察混在一起太久了。”
这名词怎么冒出来的?应该是上次那件闯入卧房的案子吧?
“曾经有个疯子闯入民宅,用女主人的睡衣做成假人,再把假人乱捅几刀。这是好几年前的事了,他们叫他‘傻蛋’。”
“你们那么多年都抓不到,这家伙可一点都不傻。”
“我指的不是这个,而是因为他的行为活像个智障。”
约翰又说了一些事,但是我已经无法再听下去了。所有的事情在脑袋里闪过:傻蛋、内衣、刀子、叫茱莉的妓女陪那个变态玩性游戏、分尸素描上的文字“都挡不住我”、博杰街的公寓里发现用X记号标记起来的新闻剪报、在我院子里发现的头盖骨、清晨4点出现的戈碧、家里凌乱的客房。
“约翰,我得挂电话了。”
“唐普,答应我你会听我的话。虽然我们没有证据,但跟踪戈碧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你要抓的凶手。如果真是这样,你的处境将非常危险。他有你的照片,知道你是谁,住在哪里,更视你为必须去除的障碍。葛丽丝的头骨或许就是他的杰作。”
约翰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进去。我的思绪早已飞至别处。
我开了30分钟的车才通过市中心,到达缅恩区,找到上次停车的那条巷子。巷口有一个酒鬼倒在墙脚,他一看到我,便伸手向我要钱。
我掏掏口袋,丢了一个铜板给他。也许他可以帮忙看车。
这一带是缅恩区夜游者的天堂,到处可见乞丐、妓女、吸毒者和观光客,上班族成群拥挤在一起狂欢作乐。这里是某些人的快乐地,对某些人来说却是地狱。
和上次漫无头绪乱闯,这回我心里已有计划。我走向圣凯萨琳街,希望能找到珠儿·坦贝。但事情并不顺利,她并没有在经常出没的格兰纳达旅馆前出现。
我走在街上,打量着那些女人。没有人手上拿石头,这是个好现象。再来怎么办?从上次和这些女人接触过后,我知道很多不该做的禁忌。然而,这也让我不知道该如何追下去。
我有一个原则,当没把握时,绝不轻易尝试。只要不确定,就不要轻易下注、不要下定论、不要莽撞。每当我违背这个原则,结果总是让我悔不当初。今天我决定坚守这个原则,小心行事。
我找到一个水泥块,把上面的碎玻璃拨掉,坐下来,眼睛直盯着格兰纳达旅馆四周。我等。等待又等待。
我望着附近的景象,开始玩起编剧的游戏,想像这些年轻、迷惑的人们,是怎样在如此的环境里被诱惑,被引人黑暗的深渊。
直到清晨3点,编剧本的游戏已经无法让我提振精神,疲倦、失望的情绪开始挫败着我。虽然我知道盯梢并不是件有趣的差事,却也没想到会如此枯燥。我喝下的咖啡足以灌满水族箱,所有可用来打发时间的无聊游戏我都试过。满街的妓女混混,就是没有珠儿的身影。
我站起身伸展四肢,心里暗暗发誓下次绝不要再来这里。当我望向自己停车的地方时,突然看到一部白色的庞蒂克骄车正绕过街口停下来,一个熟悉的橘色头发和露背装的身影从车上下来。
那是珠儿·坦贝。她拍拍车门,对驾驶说了几句话,白色车子加速离开,她则转身回到旅馆门口的两个姐妹身边坐下。这三个女人其实看来和一般长相的家庭主妇没什么两样。不久之后珠儿起身准备离开,我也起身跟在她后面。
“珠儿?”
她转身,脸上满是诧异神情。她打量着我,并没认出我是谁。
“唐普·布兰纳。”我微笑着说。
“你准备写书吗?”她有着柔软的英国南方口音,混杂着美国南部的独特节奏。“你想写什么?《我在妓女间的生活》?”
“或许会卖钱喔!”我笑了起来。“我能和你谈谈吗?”
她耸耸肩叹了口气。“你还在找你的朋友吗?”
“我在等你,但没想到你这么晚才出现。”
“生意总是要做的。”
“也对。”
我们沉默地走了一会儿,我的鞋音伴随她身上手链的叮当声。
“我不找戈碧了,或许她有意躲起来。一个星期前她曾出现过,然后再度消失,我想等她以后自己再来找我。”
我观察她的神情,她却只是耸耸肩,没答腔。
“其实,我是想找茱莉谈谈。”
她突然停下来,转头看我,脸上充满倦意。她从胸前掏出一包香烟,叼出一根,划上火。然后对着空中吐出烟圈。
“宝贝,我想你该回来了。”
“为什么这样说?”
“你还在查那个变态杀人犯,对吗?”看来珠儿·坦贝不是笨蛋。
“我总认为这件事有点蹊跷。”
“所以你认为茱莉的恩客有嫌疑?”
“我想和他谈谈。”
她深深吸了一口。烟,用鲜红的指甲轻弹烟灰,然后看着溅出的火星慢慢飘落在人行道上。
“我再讲一遍,或许他有浆糊脑袋和怪异的性格,但他绝没本事杀人。”
“你知道他是谁吗?”
“不知道。只是这种人都一样,我会特别小心。”
“你的意思是他有可能会做坏事?”
“小姐,这里没什么好事发生。”
“他最近出现过吗?”
她打量着我,似乎在考虑些什么,我猜一定不是好事。
“有,我看过他。”
我耐心等着。她吸着烟,看着过往的车辆。
“没看到茱莉。”
她又吸了一口烟,闭上眼睛,把烟含在嘴里,然后用力往上吐。
“也没看到你朋友戈碧。”
有眉目了。我该推她一把,让她再多说一些吗?
“你想我能找到他吗?”
“坦白说,如果没有人当向导,我不认为你会找到任何人。”
出人意料的好结果。
她吸了一口烟,扔掉烟屁股,用脚在地上踩熄。
“好吧!就让我们来找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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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
珠儿走在前面,高跟鞋踩在柏油路上喀啦地响着。我不知道她要带我去哪里,不过都比原先枯坐在那里好。
我们朝东走过两条街,经过圣凯萨琳街后穿过一块空地。珠儿走得很快,而我只能跟跑跟在后头。搞不懂她怎么能在满地垃圾和杂草的柏油路面上行动自如。
我们在一幢没有招牌的木造建筑前停下来。窗户都漆成黑色,上面还挂着圣诞节的灯串,使屋内透出一股晦暗的红光,仿佛在召唤人们夜生活的来临。进屋后我小心环顾四周,墙上装饰着圣诞树及啤酒广告,一边是整排黑色木头桌子,配上红色喷漆的凳子,另一边则堆满了啤酒箱。空气中充满了香烟、低劣酒精、呕吐物及汗水等等难闻的气味,我开始紧张起来。
珠儿和肤色黝黑的浓眉酒保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神始终没离开过我们。
珠儿缓缓走向客桌,仔细打量坐在那里的每张脸孔。一个坐在角落的老人叫了她一声,举起啤酒要她过去。珠儿抛给他一个飞吻,而那老人则对她竖起中指。
我们走过第一张座位时,一只手从座位中伸出来,拉住珠儿的手腕。珠儿用另一只解开这只怪手,把它推回原来的地方。
“休息了,甜心。”
我把手插进口袋,紧跟着珠儿往前走。
到第三张座位时,珠儿停下来,双臂抱胸,缓缓摇摇头。
“在这里。”她叫起来。
这张桌子只坐了一个人,她手肘支在桌上,双手抱头,呆呆地瞪着眼前的一个玻璃酒杯里的黄色液体。我看见她油腻的棕色头发和带着斑点的苍白脸颊。
“茱莉。”珠儿叫道。
没有回应。
珠儿自动坐了下来。我也跟着坐进座位,觉得安全多了。珠儿点根烟抽了一口,又提高声音喊:“茱莉。”
这次茱莉有反应了,缓缓抬起头。
“茱莉?”她重复念着自己的名字,仿佛才刚睡醒。
一看到他的脸,我便不由自主打了个冷颤,心脏开始狂跳起来。
我的天啊。
我看到的是一张失去生命的脸。灰白的肤色配上破裂的嘴唇,和空洞阴郁的眼神,似乎被人夺走所有的生命力。
茱莉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们,似乎我们的影像久久才在她脑海里成形。
“可以给我来根烟吗,珠儿?”她伸出颤抖的手,横过桌面,手肘内恻隐约看到紫色的痕迹,手腕血管上则有一些灰色横纹。
珠儿点了支烟给她。茱莉大口地吸着,把烟含了很久,然后才喷出来。
“真好,噢,太舒服了。”她叫着。她的唇上粘上一小块从香烟滤嘴剥落的纸屑。
她又吸了一口,闭上眼睛,完全沉浸在吸烟的乐趣中。我们等着,不知道说些什么。
珠儿看了我一眼,眼神十分复杂。我决定让她先开口说话。
“茱莉,生意好吗?”
“还好。”她还是用力吸着香烟,从鼻孔喷出两道烟柱。我们望着烟雾缓缓上升,在灯光照射下在半空中映出一片红色。
珠儿和我默默地坐着,等茱莉抽烟。她好像一点也不奇怪我们为何出现在这里。我猜她一定有别的心事。
一会儿之后,她把烟抽完了,将烟屁股按熄,然后看着我们,似乎在想我们能带给她什么好处。
“我今天还没吃东西。”她说。和她的眼神一样,她的音调也是平坦和空洞。
我看了珠儿一眼。她耸耸肩,又点起一根烟。我环顾四周,没看到菜单,也没有价目表。
“他们有汉堡。”
“你想要吃吗?”不知道身上的钱够不够。
“可以找班可点菜。”
“好。”
茱莉把头探出座位外,召唤酒保。
“班可,我可以要一客汉堡吗?还要加起司。”她的声音像6岁的女孩。
“你得先付帐,珠儿。”
“我来付。”我说,也跟着把头探出座位。
班可正坐在吧台后的水槽旁,交叠在胸前的双手青筋毕露。
“只要一份?”班可站起来。
我看一眼珠儿。她摇摇头。
“一份。”
我回位坐好。茱莉缩在座位的角落,双手抱着酒杯。她的下颚松弛,嘴角微张。那张纸屑还粘在唇上。我想替她清掉,可是她好像没有知觉。吧台那里的微波炉响起一个哗声,然后嗡嗡叫起来。珠儿在一旁抽着烟。
很快地微波炉又响起四声哔声,班可把汉堡送过来,塑胶包装袋里满是蒸气。他把盘子放在茱莉面前,然后看着我和珠儿。我又点了一杯苏打水,珠儿则摇摇头。
茱莉撕开汉堡包装纸,满足地开始吃起来,当班可送饮料上来时,我趁机偷瞄了一下手表。3点20分,我开始担心珠儿今天不会再开口说话了。
“你今天到哪做?”
“没什么特别的地方。”茱莉嘴里塞满汉堡说。
“最近都没见到你。”
“我病了。”
“现在好点没?”
“嗯。”
“你还在缅恩区做?”
“有时候。”
“你还继续接那个怪人的生意?”她很自然地问。
“谁?”她的舌头舔过汉堡边缘,就像小孩舔冰淇淋那样。
“那个带刀的家伙。”
“刀?”她好像没听懂。
“你应该知道,就是那个要你穿他妈睡衣的家伙。”
茱莉停止咀嚼,但没有回答。她脸色铁青,表情僵硬。
“少装了,小姐。你知道我在说谁。”
茱莉把嘴里的食物吞下去,抬头看了我们一眼,然后又继续把注意力放回汉堡上。
“他怎么了?”她咬一口汉堡说。
“只是想知道他最近还有没有再来找你。”
她突然转向我。“她是谁?”
“唐普·布兰纳。她是戈碧博士的朋友。你看过她,不是吗?”
“那家伙怎么了?他抢了枪还是得了爱滋病?为什么要找那家伙?”
“那倒不是,只想知道他最近有没有出现。”
茱莉抬起沾满油渍的下巴看着我,眼里不带丝毫生气。“你为戈碧工作吗?”
“可以这么说,”珠儿替我回答。“她有些事情想问那家伙。”
“什么事?”
“只是一些普通问题。”珠儿又答。
“她是聋还是哑,要你替她说话?”
我正要开口,珠儿示意要我闭嘴。茱莉也不管我们,自顾自地吃完汉堡。她逐一吸吮完十只手指后,才再度说话。“怎么搞的,他也常提到她。”
我仿佛被针刺了一下,马上接口:“谁?”
茱莉嘴巴半张,齿间还残留着菜屑,在她没吃东西或不说话的时候,只有这一号表情。
“为什么你们都想抢走这家伙?”
“抢走他?”
“他可是我唯一的固定客人。”
珠儿替我说:“她没兴趣抢任何人,只是想问他一些事情。”
茱莉沉默地啜一口酒。
“茱莉,你说他常提到,‘她’是什么意思?‘她’是指谁?”我迟问下去。
茱莉露出迷惑的表情,似乎完全忘记自己刚才说过的话。
“你那老主顾喜欢和你谈论谁?”珠儿也开始不耐烦起来。
“就是那个常在附近转的老小姐,她看起来有点男性化,戴着鼻环,发型也满奇怪的。不过她是个好人,请我吃过几次甜甜圈。你们说的是她吗?”
我顾不得珠儿警告的眼神了。
“他是怎么说她的?”
“他大概对她有些意见,我也不清楚。我从不听客人说些什么,当然也不吭声,这样做生意会比较轻松。”
“但是他是你的老主顾。”
“可以这么说。”
“你们之间有什么特别关系吗?”我已经没办法控制自己了。珠儿对我摆了个手势,意思是“我不管了,你自己看着办”。
“为什么问我这个?珠儿,她为什么要问我这些事?”又来了,她的声音也开始像个小孩。
“唐普只是想找他谈点事情。”
“没有这个男人我会完蛋,他虽然是个小人,却是我固定的财源,我真的需要他。”
珠儿安抚她。“我知道,亲爱的。”
茱莉刻意避开我的眼神。“不管别人怎么说他,我都不会放弃他,他再怪也不至于杀掉我,我甚至不用和他性交。如果我每个星期四不接他的生意,我能做什么?上课还是听歌剧?若我不理他,其他的妓女也会抢着做这笔生意。”
这是她头一次清楚表达出自己的情绪,完全不同于原本的漫无头绪,显得很有生气。我虽然替她难过,但为了戈碧,我还不能停止。
我改用柔和的语调,“你最近有见过戈碧吗?”
“什么?”
“那个老小姐。”珠儿补充道。“戴鼻环的那个。”
“喔!”茱莉又回复痴呆的表情。“没,我最近病了。”
我努力控制情绪。“你现在好点没?”
她只是耸着肩。
“你会好起来吗?”
她点点头。
“还想吃点什么吗?”
摇头。
“你住在附近吗?”
她拒绝面对我,转向珠儿说:“我住在马西拉那里,你知道吗?就在圣多明尼克街后面,很多姐妹会在那里碰头。”
我想听的已经够多了。
汉堡和酒精带给茱莉的生气开始消失,她两眼空洞,看似很累地缩在角落里。突然,酒吧里灯光大亮,班可宣布即将打佯。店里仅剩的几位客人开始起身往大门走。珠儿把烟塞进胸口,示意我们该离开了。我的表指向四点。我看了茱莉一眼,今晚如此打扰她让我感到十分罪恶。
我心里对她充满抱歉。茱莉看来就像是个濒死的人,毫无生气。我好想抱抱她,带她回家吃点速食,参加几场年轻人的舞会,买些时髦的牛仔裤。但我知道这些事不会发生在她身上,或许不要多久,她使会从这个世界消失,成为统计数字的一部分。
付完帐后我们便离开酒吧,清晨潮湿的空气仿佛还带着溪水和甜酒的味道。
“晚安,女士,”珠儿说:“你现在要去公园跳土风舞了吗?”她挥挥手,转入一条小巷,茱莉则一声不吭地往反方向离开。我也想回家躺上床,可是事情还没完。
我紧跟在茱莉背后,跟着她到圣多明尼克街上一幢破旧的三层楼公寓。我看着她爬上楼梯,颤抖地拿出钥匙,打开绿色铁门,然后砰地关上。我立刻记下门牌。
好了,布兰纳,可以回家睡觉了。
20分钟后我便回到家里。我躺在床上,博蒂趴在我脚边,我开始拟定下一步的计划。决定什么都不做似乎很容易。不打电话给莱恩、不要吓走茱莉、不要给她任何关于刀子和变态的暗示。查出那个人是不是圣杰魁斯、查出他住哪里或躲在哪个洞里。我得将猜测具体化,把资料送进那个白痴专案小组,然后大声说:“资料都在这里,男士们,去捉人吧?”
看起来好像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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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直到星期三我还是提不起劲,不想到研究所去,但是拉蒙斯来电,要我非去报告不可。一到那里,我又待了下来。我整理出可以让但尼斯丢弃的旧资料,这实在是件无趣的事,但已拖了一个月,所以我弄到下午4点才离开。回家后早早吃过饭,泡了很久的热水澡后,8点钟就上床准备就寝。
星期四早上醒来,窗外阳光高照,时钟指向10点25分。我伸个懒腰,前几天没睡好的疲劳算是得到补偿,我不打算去上班,准备进行自己的计划。
弄点咖啡开始看报纸,两杯咖啡结束,我也看完今天的新闻。到目前为止,一切都很顺利。
换上T恤,我跑到健身房做了30分钟的运动,再去超市疯狂大采购,然后回家大扫除,除了冰箱之外,所有的角落都没放过。直到7点钟,整个屋子已井然有序,空气里还带着点柠檬清香,餐桌上堆满干净的衣物,我自己却是又脏又臭,该准备出发了。
晚上的天气依然闷热,我又换了套运动服,穿上旧球鞋。或许不是夜生活最佳的装扮,但想在缅恩区一带窥探事物,这却是最好的选择。在开车往圣罗伦街的途中,我复习着自己的计划:找到茱莉、跟踪她;找到她那变态恩客,跟踪他。尽量低调进行,避免被发现。
我开车在圣凯萨琳街附近转,眼光注视着两侧人行道上的动静。已经有几个女人开始准备找生意,但没看见茱莉。我没期待她会这么早出现,这事不能急,我愿意给自己多点时间进入状况。
我把车开到那条巷子的时候,一个高大的女人穷凶恶极地冲出来,挡在我面前,要我把车开走。我只好倒车出来,再往前找了六条街,才把车子停好。天气十分闷热,街边男人露出窥探的眼睛,有些还在窃窃私语。不管他们是出自敌意、好奇或是热情,我都不想待在这里惹麻烦,妨碍计划进行。锁上车门,我以最快的速度向街角走去。
我朝圣罗伦街的人群走去,街上的时钟显示时间为8点15分。该死!依计划我现在应该就定位了,不知道会不会错过她出现的时间。需要改变计划吗?
在格兰纳达旅馆前,我并没有看到茱莉。今天她会出现吗?她会从哪一条路过来呢?可恶,为什么我没想到该提早出门?没时间想这么多了。我加紧脚步往东走,沿路搜寻街上每张过往的脸孔。人越来越多,想看清楚过往行人的相貌并不容易。遇到一块空地后我转向北走,依照两天前珠儿带我走过的路线前进。在经过那天的酒吧前,我犹豫了一会儿,心想茱莉应该不是只早起的鸟,所以决定不进去。
几分钟以后,我伫立在圣多明尼克街口的电线杆后面等候。茱莉的窗口没有亮光,楼梯间也一样,只见斑驳的油漆在昏黄的天色里肮脏得吓人。这种景象让我想起印度人的天葬,他们将往生者的尸体暴露给兀鹰啃食。酷热的气温下,我竞打起冷颤。
时间不知不觉的过去,除了一个老妇人推着满载报纸的手推车经过外,再也没有人出现。
现在已经8点40分,天色渐暗,我还要等多久?该试试按门铃吗?我再次责怪自己,如果我早点到,就不会错过茱莉了。现在我的计划似乎出现了问题。
我又等了一会儿。就在我准备放弃打算离开的时候,楼上的灯亮了。没多久,身穿中空装、迷你裙和过膝长靴的茱莉出现在门口。苍白的脸孔、腹部和大腿在阴暗的空间里特别明显。我赶紧躲到电线杆后面。
茱莉抬起下巴,两手放在小腹上,犹豫了一下,才决定要走的方向。她快步往圣凯萨琳街前进,我则在后面小心地跟着。
一个转角之后,茱莉出人意料地改向左行,走向与缅恩区相反的方向。我的机会来了。但她难备去哪里呢?茱莉快步穿越热闹的人群,靴子上的穗链随着她的脚步叮当作响。她健步如飞,但我在后面却跟惨了。
往东的路上,来往的人渐渐变少,有时候甚至一个人也没有。我必须拉长和茱莉间的距离,以免被发现。不过这种谨慎似乎多余,她根本无心注意四周的行人,迳直往自己的目标走去。
茱莉走到圣凯萨琳街附近一个风格截然不同的地方。来往的人群装扮特殊,油头粉面的男人成双成对地走在一起。这里是同性恋的集中地。
我跟着茱莉走过几家咖啡店、书店和异国餐厅。她先往北、转东、再向南,最后走进一条旧货店和木造破烂建筑林立的死巷子里。这里的房子大多装有铁窗,有些一楼的部分看来像是店铺,但似乎已有许多年没有开门营业。到处散布着纸屑、罐头和酒瓶。
茱莉走进其中一扇装有铁窗的肮脏玻璃门内。我看见窗户里有啤酒广告的霓虹灯光,门上的招牌写着几个大字“啤酒和葡萄酒。”
现在呢?这是一个楼上另有密室,直接供人幽会的宾馆?还是一间先让人碰面讲价,最后再一起上别处的酒吧?希望是后者,要不然生意做完,男女各走各的,我就无法判断哪一个走出来的男人,是我该接着跟踪的对象。
不能站在门口等。我四处张望,瞥见对街有一道黑漆漆的阴影。是暗巷吗?我走过茱莉进去的这家酒吧门口,走到时街去。这条窄巷介于一家歇业的理发厅和仓库间,约两尺宽,阴暗得有如地下墓穴。
我钻进巷子里,贴着墙壁,心脏卟通卟通地跳着。几分钟过去了。空气弥漫一股死寂的气味,唯一的活动就是我的呼吸。突然,一阵声响把我吓得跳起来。原来不只有我在这里,一个小黑影从垃圾堆中窜出,从我脚下跑过。我打了个冷颤,尽管现在是炎炎夏夜,但寒意却覆满全身。
别紧张,布兰纳。只不过是只老鼠。
茱莉,快出来吧!
仿佛上天回应我的呼唤,茱莉又出现了。她旁边跟着一个身穿暗色上衣的男人,胸前一排弧形大字“蒙特娄大学”。在他的左手,拎了一个纸袋。
我心跳更快了。是他吗?是提款机摄影下的面孔?是从博杰街的公寓逃走的那个人吗?我想辨认那个男人的五官特征,但是距离加上昏暗的光线,实在看不清楚。其实就算我和圣杰魁斯面对面,也不见得能认出他来。我有的档案照片太模糊,和他在公寓里也只有一刹那的接触。
眼前这对男女看来像是陌生人,既不交谈,也没有肢体接触。他们顺着我和茱莉来的路往回走,到了圣凯萨琳街才改变,一直往南走下去。他们转过几次弯,迂回穿过几条昏暗的街道,四周只有破旧的公寓和打烊的商店。
我维持半条街的距离跟在他们后面,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以免被发现。这附近没有可供掩护的地方,只要他们回头,就可以看见我。附近也没有商店、小巷,或是角落可以藏身。如果茱莉回头,我只能把握时间在她还没认出我时,赶快调头走开。不过,他们一直没回头。
我们在街道和小巷间穿梭,来往人群愈见稀少。当两名男子从对面走过来,用极大的音量在争辩时,我真担心茱莉会回头,不过她没有。他们两人快速地转弯,消失在路口,我也加快脚步,就怕他们在这一两秒间消失。
我担心的没错。当我转向另一条街上时,他们不见了。街上半个人影也没有。
该死!
我整条街来回走了几次,仔细观察两边每一栋建筑的楼梯间、入口。什么都没发现。
可恶!
我失望地站在人行道上,正恼怒自己的失误时,突然,离我半条街远的地方有扇门打开了。茱莉熟悉的高跟鞋声在20尺外的金属阳台上响起,那男人也站在阳台上。虽然他背对着我,但身上的衣服还是同一件。我在原地呆立着,不能思考也无法动弹。
那个男人朝人行道吐了口痰,抹抹嘴后便转身进屋,丝毫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我还是站在那里,双腿颤抖,无法移动。
太好了,布兰纳。真是太惊险了!
这里整条街都是相同的公寓建筑。那个男人进去的那栋公寓名字叫做“圣维陀”,门牌旁边还有“出租观光客”的广告。
这里是男人的家还是他幽会用的场所?我决定再等等看。
我又找到一个可藏身的阴暗小巷。这一路跟来,真不知道是我懂得随机应变,还是因为运气好。我深吸口气,走入决定躲藏的角落,感觉自己像是某种爬行虫类。空气闷热潮湿,还带着股尿味及腐臭的酸味。
站在如此狭窄的角落,我必须在两腿间轮流更替身体的重心,四处充满着蜘蛛网和蟑螂,让我不敢靠在墙上,更别提坐下来了。
时间慢慢过去。我的眼光始终没有离开过圣维陀公寓,但思绪却飘到很远的地方。我想着凯蒂,我想着戈碧,然后又想到圣维陀。这家伙究竟是什么人?他为什么会在这条街上落脚?
我又想到圣杰魁斯,那张取自提款机摄影机的照片实在模糊。便利商店外的老人说的没错,就算找他妈妈来指认,也未必认得出来。他更有可能已经改变发型、胡须,或是戴上眼镜。
一直没有人进出这栋公寓,我努力克制自己不去猜想公寓房间内的情节,希望那男人赶快出来。
小巷内一点风都没有,两边的墙甚至散发着日晒后的热气。我的衣服已经湿透,汗水自头皮流满脸颊和脖子。
我边移动身体边注视目标物,闷热的空气令人无法呼吸,天上只有星星在闪烁。有一辆车子曾经开进来,随即在黑暗中离去。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热气臭味和狭窄的空间使我窒息,我的眼睛疼痛,胃在作呕,于是我试着蹲下来,想要再坚持下去。
突然间,一个人影出现在我面前!我顿时六神无主。这条巷于是死巷吗?我真笨!居然没先想好自己逃生的路线。
这个男人走进巷子,手在裤腰上摸索着。我往小巷尽头望去,里面是漆黑一片,显然没有退路。我被困住了!
我跳起来想往外冲,但双脚被地上的东西绊了一下,发出一声巨响。那个男人也吓了一跳。在晦暗的光线下,我只能看出他是个亚洲人。
我紧靠墙站着,他则对我轻挑地瞟了一眼,摆出个无可奈何的手势。转身拉上裤子拉链,整理好上衣,往外走去。
我呆在那儿,思绪纷乱杂杏。
这酒鬼只是想尿尿,转身就离开了。
如果是圣杰魁斯,你该怎么办?
还好不是。
你居然让自己处于无路可逃的境地,实在是愚蠢。根本就是自杀的行为。
只是个酒鬼。
回家吧!约翰是对的,让那些警察去对付他吧。
他们不会管的。
这不关你的事。
这是戈碧的事。
她或许在圣亚代尔。
我去过了。
我慢慢冷静下来,继续监视公寓。我开始思考圣维陀的问题。对了!该是“圣维陀之舞”。那是风行十六世纪的一种舞蹈,跳的时候人会变得越来越疯狂,手足开始抽搐,人们认为这种歇斯底里的表现是圣徒附身。再来是圣安东尼,那就是“圣安东尼之火”,是一种源自壳类的传染病,会影响人类做出疯狂的举动。
我又想到几个自己想要造访的城市:阿比利亚、曼谷、吉大港。我一直很喜欢吉大港这个地名,或许改天真该去趟孟加拉。当我开始想第四个城市时,茱莉出现在圣维陀公寓门口。我忍住跟上去的冲动,现在我的猎物已经换人了。
一会儿后,我这个新猎物也离开了公寓。
还是维持半条街的距离,我紧跟在他后面。这家伙摆头耸肩,把袋子揣在胸前的走路方式,让我想到垃圾场和老鼠。我拿他的背影和博杰街的人影做比较,并不十分相似。不过,那时在意外的情形下,我只瞄了一眼,记忆并不深刻。或许这家伙就是圣杰魁斯,可惜上次不若今天一般,有足够的时间观察。
第三次,我又像走迷宫般跟着我的猎物穿梭街头。希望他不要再进什么酒吧鬼混,我已经无力再跟监下去。
我的担心应该是多余的。在走过几条复杂的小路后,最后他转进一条巷子,往一栋灰石建筑直接走了进去。这个房子我今夜在这一带看到很多,不过它没有那么破旧肮脏,楼梯的油漆也算完整。
男人很快地爬上楼梯,脚步声啪哒作响,最后消失在一扇雕刻华丽的门后。二楼的灯光随即点亮,一道人影在灰色的窗帘后闪动。
我走到对街监视。这次没有巷子好躲了。
人影在窃窗消失。
我继续等着。
是他,布兰纳。就是这里。
他可能只是来找人的。也许他住的地方在别处。
你逮到他了,可以回去了。
我看了一下手表——11点20分。还早,再等十分钟。
不到十分钟,那个人影再度出现。他把窗户打开,然后又消失。房里的灯光灭了。他应该上床睡了。
我又等了五分钟,确定没有人离开这栋屋子。我该通知莱恩他们来抓他了。
记下地址后,我飞也似地往回走,希望还能找到我停车的地方。空气的炎热和中午时不相上下,黑暗的建筑上五彩霓虹依旧闪亮,让我感到错乱迷离。
我找到车子时已经是午夜。有进步,这次不用又耗到天亮了。
我回到公寓的车库。当我掏出钥匙准备开门时,我听见一个奇怪的哗声。我站在原地听了一会儿,这个高频率的声音是从我背后传来的,靠近车库入口的自动门那里。
我往那里走去,想找出声音的来源。声音十分尖锐,是电铃的声音。我再靠近一些,发现是车道旁的一扇门传来的。虽然那扇门是关上的,但门锁却没有关好,因此才会触动警铃。
我推开门,再把门用力拉上关好。警铃声立即停止,整座车库顿时陷入一片无声状态。我提醒自己,得通知温斯顿先生检查一下。
在炽热的户外待了一晚上,一进家门,便觉得格外凉爽。我打开冰箱站了一会儿,让冷空气抚慰我燥热的皮肤。博蒂迎上来,用它柔软的皮毛蹭着我表示欢迎。我抱起它抚摸一阵,然后喂它吃饭,再检查电话留言。只有一通挂断的电话,没有留言。我转身去洗澡。
我回想今晚的种种事情,思考自己得到了什么。我现在知道茱莉的内衣癖客人的住处,因为今天是星期四。我可以确定这男人就是他。那又怎样?他不见得就是变态杀人犯。
为什么我会认为这家伙与杀人案有关?为什么我把逮捕这个杀人狂当成自己的责任?为什么我要担心戈碧?茱莉不是好好活着吗?
洗完澡后,我的精神依然处于亢奋状态,看来是睡不着了。于是我打开冰箱弄点食物,倒了杯饮料,然后裹着毯子躺在沙发里。电视的体育节目引不起我的兴趣,我的思绪又回到刚才的问题。
为什么我愿意躲在满是蜘蛛网和老鼠的角落四个小时,目的是跟踪一个内衣癖?为什么我不叫警察去做这些事?为什么我不肯告诉莱恩自己的发现,叫他们把那家伙抓起来就是了?
因为这是私人的事。但这不是我现在质问自己的重点。我会这样做,并不是因为那变态闯入我的花园,或是威胁我和戈碧的安全。似乎还有别的因素驱使我,让我愿意一步步深陷进去。
我想了又想,最后终于发现一个事实——我会这么做是出于自己的惊恐。
每天,报纸打开见到的都是暴力和死亡。有些女人被某些男人杀害,然后被丢弃于河水、森林或是垃圾场里。遭分尸孩童的骸骨,被发现在纸箱、水沟或是塑胶袋里。一日复一日,我清理这些尸体做检验,将他们分类做出报告,然后上庭做证。有时我习以为常,个人生活理应和工作分开。但是我频繁地接触死亡,害怕自己有一天会陌然于死亡的意义。当然,我无力为每一个被害人的尸体悼念,那将掏空我所有的情感。适度划清工作与个人的界线是必要的,但那不表示我将毫无知觉。
这次案件里的女性死者触动了我,从尸体上我感受到她们的恐惧、痛苦和无助。愤怒和被侮辱的感觉包围着我,唯有挖出那禽兽,让他付出应有的代价,我才能稍稍舒解。就我个人而言,这些案件虽然悲伤,但却触发我对生命的感受。她们的死,提醒了我的生存,提醒我要好好保有这份生命的喜悦。
所以我说这是私人问题。所以我不愿停止追查。我在修道院、森林、酒吧和缅恩区街道上不停寻觅。我得说服莱恩把握这条线索追下去,我得查出茱莉那位熟客的底细,我得找到戈碧。或许这些事都互有关联,或许没有。
无论如何,我发誓一定要揪出这个变态杀人犯,让他为死去女子流失的鲜血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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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出人意料的,这件案情的侦查进展比我想像的要难得多了。部分的原因,是因为我。
星期五下午五点半,专案小组已经花了几个钟头在讨论案情,我的头和胃因为过量的咖啡已经开始疼痛。没有人有新发现,所以我们只得对着成堆的档案研究再研究,效果却是有限。
贝坦德负责调查房地产经纪人这条线索,他发现法兰丝和玛格莉特都曾将公寓交给雷马克公司出售,伊莉莎白的邻居亦然。雷马克公司是一家很大的房屋中介商,三间公寓分别属于三家不同的分店,和三名不同的经纪人。他们没有一个对这些受害人,或是被委托的不动产存有印象。茜儿的父亲则是将房子交给皇爵公司出售。
康丝妲的前任男友是个吸毒犯,曾有杀害妓女的记录。这或许是个新发现,也可能不是,克劳得尔正继续追查中。
至于在玛格莉特和法兰丝公寓附近的巡警,也对邻近地区的居民重新查问,依然没有收获。
我们现在已走入死胡同。大家的情绪都很糟,于是我决定把我的发现讲出来。我把戈碧的情况告诉他们,他们也极有风度地耐心听着。然后我描述在家里发现的画像内容,与约翰的谈话,和对茱莉的跟踪结果。
当我结束报告后,没有人出声。七名受害者在墙上冷冷的看着我们。克劳得尔拼命甩着手上的笔。他整个下午都没有说话,像个局外人似的,仿佛我们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现在他的脸色更坏了。电子钟的声音在房间里回响着。
哔……
“你不确定他就是你在博杰街遇到的那个人?”贝坦德说。
我摇摇头。
哔……
“我认为我们可以先把那家伙抓起来。”凯蒂林说。
“凭什么?”莱恩问。
哔……
“我们可以去找他问话,看他面对压力会不会露出马脚。”查博纽说。
“如果他就是我们的目标,那会打草惊蛇。我们可不想惊动嫌犯,让他给跑了吧!”罗素说。
“不对,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就是他再度犯罪。”贝坦德说。
“那家伙可能只是个傻子。”
“或许只是个内衣癖。”
哔……
大家你来我往,夹杂着英文、法文在争论著。
哔……
“那个戈碧有多不可靠?”查博纽问。
我犹豫了,想着该用什么方法来解释。虽然我提供他们追猎的目标,但却不能保证这目标就是我们想抓的肥鹅。
克劳得尔用冷酷的眼光瞪着我,我的胃不由地抽痛起来。这家伙打从心里憎恨我,想要毁灭我。不知道他在我背后做些什么?怎么不见他表现出过去对我的张牙舞爪?如果这次推测错误,我该怎么办?
于是我做下一个不能后悔的决定。或许我的心里认为戈碧不会有事,她总是能逢凶化吉;或许我求谨慎避免犯错。天知道答案。总之,我似乎又认定戈碧的情况并不危急。我退缩了。
“她以前也有自己躲起来的纪录。”
哔……
哔……
哔……
莱恩第一个有反应。
“就像这样?只字未留?”
我点点头。
哔……
哔……
哔……
莱恩严肃地做下结论。“就这样了,我们记下她的名字,进行调查,但是顺位放在后面。如果没有进一步的线索,我们也不能保证会找到她。”他转向查博纽。“如何?”查博纽点头。我们又讨论了一些别的线索,汇集小组的意见,然后散会。
我常常在想,如果时光能倒流,希望能改变那次会议的决定。为什么那时我竞感受不到戈碧求援的声音?或许我的坚持被克劳得尔的冷酷击溃,前一刻还满溢的热情顿时被他浇熄,屈服于警察职业化的保守心态。如果当时立刻动员搜寻戈碧,事情会不会有不同的结果?
那一夜,我回家给自己准备电视餐。瑞士牛排,我想。当微波炉铃响,我端起盘子,掀开上面的锡箔纸。
我呆站了一会儿,看着盘子里的合成调味酱和合成洋芋泥,我开始咒骂自己。我为什么要吃这种垃圾食物,花费心思和魔鬼作战呢?我可以让自己的日子过好一点。
于是我丢掉微波食物,跑到蒙大拿街上的日本料理店吃寿司,还和邻桌的业务员聊了会儿。而后,我接受他的邀请,一起去看电影“狮子王”。
电影散场已是10点40分,整个商店城已经结束营业,售货员都已下班,柜台后堆满了商品。我依序走过卖面包、优格和日本外带料理的摊位,他们的用具,包括切肉的刀锯,都整齐干净地在料理柜架上放着。
这电影正合我需,贪婪的恶棍破坏非洲的和谐生活。小狮王的故事让谋杀案的阴影在我脑海盘旋,久久挥之不去。
我穿过圣凯萨琳街,往回家的路上走。天气还是那么湿热。当我走过公寓大厅,要转向家门口时,突然在门前柱子上看到一个信封。起初我想是温斯顿的通知,断水停电之类的事,结果不是。会是邻居抱怨博蒂的信,或是戈碧的留言吗?
都不是。信里有两件东西,我把它们摊在桌上,心惊胆战地看着这些东西,无法决定是否能接受这个事实。
第一件东西是戈碧的证件。她的姓名、出生日期、保险号码登记在左下角。她的照片位在右上角的位置,可以看到她糟糕的发型和耳上的银制饰品。
另一件是大比例的法文市区地图,用复杂的颜色标出街道和绿地。我想依地标和街名找出地区所在,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圣海伦街、伯香普街和香普兰街。或许是在蒙特娄,或许是在其他的城市。我在魁北克住得不够久,实在没概念。地图上也没有高速公路,和任何名胜地点可以让我参考位置,只有中心点上一个明显的黑色x标记,让我觉得十分眼熟。
我一直盯着黑色的X标记,努力想要摆脱脑袋里浮现出的答案,拒绝相信眼前的事实。这应该像园子里的头盖骨般,是个疯子开的玩笑,他只是想玩弄我,让我对他产生恐惧感。
我不知道自己面对这张戈碧的相片看了多久。我想起她在凯蒂生日舞会上的快乐笑脸,想起她告诉我她哥哥自杀时的痛苦眼泪。
整个房子异常安静,地球仿佛已停止转动,极度的恐惧完全征服了我。
这不是开玩笑。天哪!我亲爱的戈碧!我对不起你、真的对不起你。
莱恩在第三声铃响后接起电话。
“他抓走了戈碧……”我强压住颤抖的声音。
他不是笨蛋。
“谁?”莱恩问。他一定感觉到气氛不对。
“我不知道。”
“他们在哪里?”
“我……不知道。”
“你怎么知道的?”
他安静听我讲完全部经过。
“妈的!”
他沉默了一会儿。
“好,我去找你拿地图,马上请鉴识人员确定上面的位置,立刻派一组人过去。”
“我可以自己拿过去。”
“我认为你还是待在家里,我还要另外派人监视你的住所。”
“不用担心我!”我吼道:“那混蛋抓走的是戈碧,她很可能已经遇害了!”
我终于无法克制自己,忍不住整个人颤抖起来。
“布兰纳,对你的朋友我感到很抱歉。请相信我,我会尽全力想法子帮忙。拜托你用用脑子,虽然那变态拿走她的皮夹,并不代表她一定会有事,我们并不确定她现在人在哪里。如果那家伙抓住她,又暗示我们地点,就会以他希望我们看到的方式处置她,那时我们已无力挽回什么。重要的是现在,那变态将通知钉在你门前,他还认识你的车,如果他就是凶手,绝对不会放过你的。他可不喜欢自己的名单上有生还者,所以现在应该已经盯着你了。”
他说的很有道理。
“我也会跟踪你发现的那个内衣癖。”
我试着以平静的声音说:“当地点位置确定后,可以请鉴识人员通知我吗?”
“布兰纳……”
“有什么不妥吗?”我提高声音。
我知道这要求并不合理,但或许莱恩感觉出我的歇斯底里,或是我的愤怒?也可能是他不想再与我纠缠。
“好吧。”
莱恩近午夜时前来取走信件,一个小时后结果就出来了。他们还在证件上找到一枚指纹——我的。X记号标出的位置在圣伦伯特附近。又过了一个小时,莱恩来电说辖区警察没有什么发现,他已经排定搜查人员早上再次行动,包括警犬随行。
“明早几点?”我颤抖地说。
“七点好吗?”
“六点。”
“好,要不要我去接你?”
“谢谢。”
他犹豫了一下。“或许戈碧没事。”
“希望。”
该是上床的时间,但是我根本不可能入睡。我边刷牙漱洗穿睡衣,边想着专案小组墙上那些被害者的照片,想到那些验尸报告,想到了戈碧。
我在房间里转来转去,摸摸相框、移动花瓶、捡拾地毯上的线团。觉得有点冷,我喝了杯热茶,还将冷气关小,连博蒂都安静下来窝在那里,我还是没法子停下来,无法赶走心里的恐惧。直至半夜两点,我在沙发上合眼试着睡觉,耳朵里却充满着楼上水龙头滴水、冷气压缩机运转和水流过水管的各种声音。
破碎的影像在我脑海里漂浮。茜儿的格子衣裳、法兰丝被剖开的腹部、伊莉莎白腐烂的头颅、被切断的手掌、被割下塞进嘴里的乳房、死猴子、雕像、通条、厨刀。
我没办法控制自己。这些影像整夜在我脑海里萦绕,让我不由自主想到戈碧可能的状况。不知不觉黑夜已过,窗外投入黎明的光亮。我起身换衣,准备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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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当戈碧的尸体被发现时,太阳才刚从东边升起。玛格一被放进这个用塑胶篱笆围起来的私人土地,便毫不犹豫地向前狂奔,而后停下来闻了一下,跑过废弃的木料堆,蕃红色的阳光照耀着它身上的皮毛,也照亮了在它位置附近的泥土。
埋尸处在一座废弃建筑的地基上。洞挖得不深,可见凶手挖得很快,可能急着埋掉尸体。不过凶手还放上了一点自己的风格,在理尸处四周用鹅卵石排出一个圆圈。
她的尸体被抬出来放在地上,装进尸袋里拉上拉链。警方同时用栅栏及黄色胶带封锁现场,不过这根本没有必要。一大清早,加上四周的塑胶篱笆,根本就不会有好奇围观的群众。
我坐在警察车上,喝着保丽龙杯子装的冷咖啡。收音机传来高分贝的声音将我包围。我是来做事的,要维持专业水准,可是真的很难。应该会有别人接手进行检查,或是等我真正能接受事实后再开始工作,现在我的脑子是一片空白。我不想看到戈碧一身泥泞,检查她僵硬肿胀的尸体,以重建事情的经过。我认出她戴的银制象形耳饰,还记得她曾告诉我那代表“葛那许”,一个象征快乐和友善的神祗。葛那许,你在哪里?你怎么没有保护你的朋友呢?为什么戈碧没有朋友对她伸出援手?
我已勉强自己完成认尸工作,随后莱恩立刻接手掌控命案现场。我看到他和吉伯特谈了一会儿,然后朝我走来。
虽然现在还是早上,气温却有二十七度。莱恩满身大汗的在我旁边蹲下来。
“我很遗憾。”他说。
我点点头。
“我知道你现在的心情。”
不,你不了解。“尸体的状况不糟。这让人惊讶,天气这么热。”
“我们还不知道她被埋在这里多久了。”
“没错。”
他靠近握住我的手。他的手正微微出汗。“有什么我可以……”
“你有什么发现吗?”
“不多。”
“没有脚印、车轮痕迹或是其他线索留下吗?”
他摇摇头。
“没有凶手的指纹?”实在是个蠢问题,但我依然不放弃。
他紧紧看着我。
“墓穴里面没有其他东西吗?”
“有一件,唐普。就搁在她胸口。”他犹豫一下,“一只手术用手套。”
“凶手的小疏忽?他以前从来不会留下任何东西,或许可以在上面找到指纹。”我继续问,“还有吗?”
“我不认为这里是第一现场,她可能是从别处被搬移过来。”
“这里原来是什么地方?”
“几年前是个酒店,关门后土地被拍卖,建筑也被打掉。但是买主不久后破产,这里遭废置已经超过六年。”
“谁是现在的业主?”
“你想知道业主姓名?”
我大吼,“没错,他的姓名。”
他看看笔记本,“他叫贝利。”
我看到莱恩背后有两个人正将戈碧的尸体抬上担架,准备送上厢型车。
噢!戈碧!我真的对不起你。
“你要点什么东西吗?”莱恩的蓝眼睛打量着我。
“什么?”
“想不想喝点或是吃些什么?还是你想回家休息?”
好主意。回家,永远不要再面对这些问题。
“不用了,我没事。”
他握着我的手,我第一次仔细看他的手。他的手指细长,手形宽而瘦,拇指关节上有一道半圆突起物。
“她并没有被分尸。”
“没有。”
“为什么放鹅卵石?”
“我根本搞不懂这变态在想什么。”
“他应该是在嘲笑我们。他通知我们找到她,然后借此对我们宣战,我想手套上不会有指纹。”
莱恩没接腔。
我又问他,“这次的确不一样,对吗?”
“没错。”
车内的温度让我满身是汗,我下车撩起头发吹吹风。墓穴四周已经没有人在,工作人员正把尸袋盖上帆布,送上厢型车。我突然一阵鼻酸。
“莱恩,我错过救她的机会吗?”
“或许我们都错过了救她的机会。我真的不知道。”他深吸一口气,眯眼看着天空。“如果一个星期之前行动,或许有希望。不论昨天或前天都已太晚。”他转头凝视我。“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们一定会逮到他,他死定了。”
我注意到克劳得尔正走过来,带着一个装证物的袋子。我发誓只要他敢开口对我说话,我一定撕烂那张臭嘴。
“我很遗憾。”克劳得尔喃喃道,眼睛不敢直视我。他转向莱恩,“我们已经检查完毕。”
莱恩抬起眉毛。克劳得尔脖子歪了一下,对他做出“过去那边说”的信号。
我立刻激动起来。“怎么?你发现什么了吗?”
莱恩双手按住我的肩膀,想稳定我的情绪。
我看着克劳得尔手上的袋子,里面有一只手术用手套,上头还有咖啡色的斑点。另外一张长方形的纸片,白色的边黑色的底,应该是张拍立得相片。莱恩的手按得更紧了。
“待会再看吧!”
“让我看!”我伸出颤抖的手。
克劳得尔犹豫了一下,把袋子送给我。我接过袋子,拉出里面的塑胶手套,然后把袋子翻过来,把里面的一张照片倒出来。
照片上有两个人,手臂互挽,头发被风吹散,背景是一片辽阔的大海。我的呼吸急促起来。冷静,保持冷静。
“默特尔海滩——1992年,我和凯蒂”。那个混蛋竟把我和我女儿合照的相片放在戈碧尸体上。
没有人出声。我看到查博纽从墓穴走来,用眼神询问莱恩,莱恩对他点点头。三个男人安静地站着,没有人知道该做什么,该说什么,而我也不想赶他们走。查博纽先打破沉默。
“我们去逮那个狗养猪生的杂种!”
“拿到搜索令了吗?”莱恩问。
“贝坦德拿到后在那里与我们会合,他们在确定……”他瞄了我一眼,“尸体发现后就立刻批准申请。”
“那家伙在家吗?”
“直至目前还没有人进出过,我不认为我们还要再等下去。”
“好。”
莱恩转向我,“法官今早已经同意发搜索票,所以我们现在出发去找你星期四跟踪的家伙,我送你到……”
“别想,我要和你们一起。”
“布兰……”
“搞清楚!这是我最好的朋友遇害!她手里还握着和我女儿的合照。或许凶手就是那恶心的内衣癖,也可能是其他变态狂。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他揪出来,我会尽全力毁了他。”我歇斯底里地在空中挥舞双手,“我一定要去!现在就走!”
我的目光中燃烧着怒火,胸口急速起伏。别哭,你不能哭!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这三个男人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出声。
“让她一起去吧!”克劳得尔用法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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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中午时分,湿热的天气让整座城市仿若死城。不管是树木、鸟兽,甚至是人类,都尽可能的静止,没有意愿移动。
车子里也非常的安静,空调使车厢内充满汗水的味道。我惊恐的情绪到现在尚未安定下来。克劳得尔并没有跟我们同车,他和查博纽与我们在目的地会合。
周末往博杰街的道路总是充满车潮,今天却是例外。我们只花了二十分钟,就到了嫌犯的住所。刚下车我就看见贝坦德、查博纽和克劳得尔坐在同一部车子里,贝坦德手下的车也停在他们后面,贴有标记的侦查车则停在路口,吉伯特和另一名警探躲在车子后面。
我们下车向他们那里走去,他们三位警探也开门下车。这条街在白天显得更加贫乏破旧,不过是那晚我来的地方没错。我的衣衫已经湿透,湿黏黏地贴在皮肤上。
“监视小组安排在哪里?”莱恩问。
“他们已围住公寓的后面。”
“那家伙在吗?”
“监视小组午夜时抵达,直到现在还没有发现任何动静,他很可能在睡觉。”
“公寓有后门吗?”
查博纽点点头。“我们整晚都有人在后面监视。附近每个路口都有监哨,在马丁诺那里也有一个人盯着。”他伸出拇指往后一比。“如果他在家,铁定插翅难飞。”
莱恩转向贝坦德。“拿到搜索票了吗?”
贝坦德点头。
我们在公寓外待了一会儿,研究这栋建筑的大小,计划待会的攻坚行动。两个黑人小孩从街角转进来,穿着乔丹鞋和像宽布袋般的长裤,T恤上印着极暴力的图案。一个剃着光头,只有在头顶留一道头发;另一个则在脑门上绑着彩条细辫。
戈碧也是绑类似这样的辫子。我胸口感到一阵刺痛。
我们目送两个男孩走过,进入隔壁的公寓。不久楼上便传来嘈杂的黑人音乐。莱恩望了一下左右两边,然后回头看我们。
“准备好了吗?”
“可以去逮那个狗养杂种了。”克劳得尔回答。
“克劳得尔,你和查博纽到后面掩护,如果那家伙想跑,给他好看。”
克劳得尔瞟了莱恩一眼,想说什么,但又摇头放弃了。他和查博纽转身要走,却被莱恩叫住了。
“按照程序来,”他眼神严厉地说:“不能有错。”
这两位蒙特娄警局的警探走过对街,消失在公寓后方。
莱恩转向我。“准备好了吗?”我点点头。
“有可能就是这家伙了。”
“当然,莱恩,我知道这点。”
“你不会有问题吧?”
“天啊,莱恩……”
“我们走!”
我们走上公寓台阶,恐惧感逐渐在我心里增强。大门没关,走进去是一个狭窄的大厅,右面墙上是各户的信箱,还有传单贴在上面。贝坦德发现第二道门也没锁。
“真是毫无防范。”贝坦德说。
我们走进闷热混杂着菜油味的走廊,地上磨光的地毯直通到公寓底端,往右则是楼梯间。
我们爬上二楼,轻声走到第一间201号房。莱恩和贝坦德分据门的两边,背靠着墙,手则轻握在配枪上。
莱恩示意要我站到他旁边,我过去紧贴着墙,感觉到头发刺在背上,深呼吸时还可以嗅到一股霉味和莱恩的汗臭。
莱恩对贝坦德点点头,我的心紧张得似乎要跳出来。
贝坦德敲敲门,没人应。
他再敲一次,还是没回声。
莱恩和贝坦德开始紧张,我的心跳更快了。
“警察。开门。”
楼下的门悄悄地打开,一双眼睛窥视着这些警察。
贝坦德用力继续敲了五次门,然后还是一片安静。
“汤格先生不在家。”一个声音传来。
我们同时转头,寻找声音的来源。这尖细柔软的声音来自楼下。莱恩看了贝坦德一眼,要他留在原地。声音的主人戴着眼镜,一直由下往上注视着我们的出现,他仔细打量着我和莱思。莱恩蹲下来看着他。
“你好。”他说。
“嗨!”
“今天还好吗?”
“很好。”
声音的来源是个小朋友,我看不出来是男孩还是女孩。
“你妈妈在家吗?”
摇头。
“爸爸?”
“没有。”
“还有其他人在吗?”
“你是谁?”
聪明的小孩,不跟陌生人多说话。
莱恩拿出他的警徽。“警察。”
小孩顿时张大眼睛,“可以让我看看吗?”
莱恩把警徽递给他,他表情神圣地仔细看着,然后还给莱恩。
“你们要找汤格先生?”
“是的。”
“为什么?”
“我们想问他几个问题,你认识他吗?”
小孩点头,却没有再开口。
“你叫什么名字?”
“马修。”
是个男孩。
“你妈妈什么时候会回家,马修?”
“我和奶奶一起住。”
莱恩换了下姿势,更接近男孩。
“你几岁了,马修?”
“六岁。”
“住在这里多久了。”
“只住在这里。”
“你认识汤格先生吗?”
点头。
“他住在这里多久?”
耸耸肩。
“奶奶什么时候会回家?”
“她帮别人打扫房子。星期六……”马修停了一下,咬着下唇。“你等一下。”说完跑回房里,不到一分钟又出现。“3点30分。”
“狗……”莱恩忍住下面的字,压低声音对我说:“那混蛋可能还在,我们却在这里和突然冒出来的小鬼打交道。”
马修的眼光就像看到老鼠的猫一样,一直不曾离开莱恩的脸。“汤格先生不在这里。”
莱恩又蹲回去。“你确定?”
“他离开了。”
“去哪?”
又是耸肩,还伸出手指推他的眼镜。
“你怎么知道他离开了。”
“我负责照顾他的鱼。”他露出灿烂的笑容,“他有各种漂亮的热带鱼,水族箱里美丽得像天堂。”
“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耸肩。
我开口,“奶奶有写在日历上吗?”
男孩惊讶地看着我,然后跑掉。
莱恩奇怪,“什么日历?”
“他们绝对有个记事的日历,刚才他就是跑回去查看奶奶到家的时间。”
马修回来,“没有。”
莱恩站起身,“现在怎么办?”
“如果他是对的,我们可以上去查看那家伙的房子。现在知道姓名,我们会揪出这个汤格先生的。或许他奶奶知道他的去向,就算不知道,我们迟早会在这附近逮到他。”
莱恩用眼神示意贝坦德再敲门。
又敲五次,还是没人回应。
贝坦德问:“破门而入吗?”
“汤格先生会不高兴的。”
我们同时回头看着男孩。
莱恩第三次蹲下来。
马修说,“如果你做错事,汤格先生会非常生气。”
莱恩试着想解释,“但是我们有很重要的事,必须进去他的公寓看看才行。”
“你打破他的门,他会不高兴的。”
我在莱恩身边也蹲下来,“马修,汤格先生把鱼寄放在你家吗?”
摇头。
“那你有他家的钥匙啦?”
点头。
“你能开门让我们进去吗?”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奶奶不在家,我不能乱跑。”
“没错,马修。奶奶要你待在家里是为你的安全着想,她是对的,你是个好孩子,应该听她的话。”
灿烂的笑容又在他的脸上出现。
“我们可以借用一下你的钥匙吗?只要几分钟就好。你说的没错,我们不该打破门,但我们真的有很重要的事得进去办。”
“既然你们是警察,我想没有问题。”
马修又跑回去,这次拿出一把钥匙来,他抿了抿嘴,对着我递出钥匙,“别弄坏他的门。”
“我们会很小心。”
“不可以进厨房,那是不对的,绝对不要进去。”
“马修,你现在回到家里去,事情结束后我会敲门还你钥匙。没有听到我敲门,绝对不要再开门。”
小脸严肃地点着头,然后转身进屋。
我们走回贝坦德背后,他再度敲门。一阵子后,莱恩点头,我把钥匙插进锁孔。
开门进去是间暗沉色调的小客厅。由地板到天花板的书架占据了两面墙壁,其他木制墙板的油漆因老旧而显得黯淡。窗边挂着红色绒布窗帘,配上灰色的纱帐,挡住了大部分的日光。我们在厅内站着,竖起耳朵探听其他房间的动静。
我只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断掉电线爆出的火花的声音,哔……滋、哔……滋、哔滋、哔滋。这声音是从左前方一道双扇门后传来的。除了这个声音外,屋内一片安静。
我环顾四周,房内家具多半老旧,房间中央摆着一套木制桌椅,再过去是一个披着墨西哥毯子的破烂沙发,对面则是放着新力电视的木箱。其他还有木制的小桌子和橱柜散布在房间,有些看起来很不错,比我平时在跳蚤市场看到的货色好;在楼梯上铺着陈旧的地毯,还有一些植物。这房子里不论是地上、墙角,或是天花板上,四处放满了植物,如果没有家具的话,这里简直就像是间温室。
“看看这座植物园。”贝坦德说。
这里连空气都充满着蕈类、叶子和泥土混合起来的湿霉味。
客厅下去是一扇关着的门,莱恩举手示意我退后,重新表演一遍进门前的所有程序。当他接近门口只有几寸距离时,猛然抬腿踢开木门。
门被踢开后又弹了回来,我的心也跟着提起来,随着奇怪的哔忽声上下起伏。
一道白光从门后发散出来,还有水泡声。
莱恩打开门,“看到鱼了。”
他用笔代替手推开门。这是一间普通的卧室,有张铺着印地安图案床单的单人床,还有台灯、闹钟、鼻腔喷雾器在床头。室内有衣橱却没有镜子,后面是一间狭小的浴室。整个房间只有一扇窗户,而且装上厚重的窗帘。
唯一特别的东西就是尽头靠墙边的水族箱。马修形容得没错,那看来真像是个梦幻天堂,闪蓝、金黄和黑白条纹的热带鱼,轻松穿梭在红白珊瑚和绿色水草间,还有灯光打亮了这个小小的生态系统,提供氧气的转轮则制造出一种柔和的气氛。
我盯着水族箱不放,仿佛被催眠,想像如何打造这样一个生态系统,如何供养它们。
莱恩移到我身边,继续用他的笔检查沐浴间、镜箱,甚至拨开水族箱上的鱼饲料和网子查看。接着他改用手帕打开衣橱,再用笔一件件拨动里面的内衣、袜子、T恤和毛衣。
我强迫自己停止注意这些鱼,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对它们如此着迷。
我转身问莱恩:“找到什么了吗?”
他摇着头。“没什么特别的东西。为了不惹火之后来检查的鉴识人员,我只是大略地看一下,现在再去看其他的地方吧,这里的部分就交给吉伯特去做。即使汤格不在,我们也多了解了他一些,肯定会逮到他的。”
回到客厅时,莱恩又检查一次电视机。他看着面色凝重的我们,假装轻松地说:“好东西,男孩都喜欢电视机。”
我浏览着书架上的书籍,主题范围涵盖各类知识,而且就像电视一样,看起来都很新。我扫过每本书名:《生态学》、《鱼类学》、《鸟类学》、《心理学》、《性学》。他有许多关于科学的著作,但并不表示这就是他唯一的兴趣。这里还有许多关于佛教、考古学、毛利文化、夸丘特木雕、日本武士道、第二次世界大战武器和食人族的图书。
书架上还有数百本平装书,包括英或法文的现代小说,许多还是我喜爱作家的作品。不过数量最多的还是犯罪小说,从封面图片就可以看出内容都是关于卑鄙的杀人凶手、疯癫的窥视狂、暴力的变态狂的故事。另外还有许多非小说类关于变态或连续杀人狂的书籍。
我开口说:“我想汤格和圣杰魁斯大概参加同一个读书会。”
贝坦德接腔:“我想这混蛋可能就是圣杰魁斯。”
莱恩反对:“不对,这家伙可是会刷牙的。”
“没错,当他的身分是汤格的时候。”
我又望向汤格的藏书。“如果这些书他都读过,那他的兴趣真是够广泛。他还是个十足的变态。”
“你又有什么发现了,博士?”贝坦德说。
“过来看这些。”我指向书架。
他们一起围过来。
“所有的书先依主题和书名字母顺序,再依作者的姓名顺序,最后是出版日期做排列。”
“大家不都是这样吗?”贝坦德说。
莱恩和我一起看着贝坦德。他大概从不看书。
“观察他让大小不同的书本整齐排列的方法。”
莱恩听出我的意思。“他也是用同样的方式整理衣橱,应该是用固定框使每件衣物都保持直线排列。”
贝坦德说:“或许他只是放书做装饰,希望朋友崇拜他的智慧。”
这我不同意。“书上没有灰尘,里面还有阅读过的黄色标记。他不只是看这些书,还要做注记以便温习。我们要把这点告诉吉伯特和他的手下,以免他们有所遗漏,或许能有发现。”
“我会告诉他们小心这些书。”
“这里还有其他的东西。”
他们一起盯着书架。
“他看的书是很怪。”贝坦德说。
我指给他们看,“除了犯罪小说,他更爱看的应该是在最上层的那些。”
他们又抬起头往上看。
莱恩破口大骂:“混蛋!这些是《解剖学》、《实用解剖手册》、《人体彩色解剖图解》、《解剖学论文》、《人体手术》……看看这本沙宾斯顿的《解剖原则》。他看的东西比医学院的学生还多。看来他对人体解剖有很深入的了解。”
“没错,而且不只限于书本上的知识,这家伙还实地操作。”
莱恩拿起对讲机。“叫吉伯特的鉴识小组进来,然后要监视小组注意街上动静,不要让嫌犯发现任何不对劲。天哪,克劳得尔可能在后面等疯了。”
莱恩拿着对讲机和外面通讯。贝坦德继续跟我检查书架。
哔滋、哔……滋、哔滋。
“嘿!这是你这种人用的书。”他用手帕抽出一本书:“过来看看。”
他把一本《美国人类学家》放在桌上。这是1993年7月的版本,我不用打开就知道里面的内容。戈碧正是书中的作者之一。
发现戈碧的文章彻底的击倒了我。我好想离开这里,去一个可以安全享受星期六阳光的地方,没有人会死亡,我最好的朋友会打电话找我出去用餐。
水,你需要点冷水清醒一下,布兰纳。
我往那道双扇门走去,推开一扇门,想要找厨房。
哔……滋、哔……滋、哔滋、哔……滋、哔滋。
厨房里没有窗户,房间右边有个电子钟发出橘黄色的微光。我隐约可以看见几个东西白色的影子,大概是冰箱、炉子和槽。我按下电灯开关,不管自己的指纹是否留在上面,去他的该死程序。
我一手捂着嘴,跌跌撞撞地走到水槽旁,泼些冷水在脸上。我站直转身,发现莱恩正站在门口。
“我没事。”
厨房里到处都是苍蝇。它们四处乱飞,似乎受到惊吓。
哔……滋、哔滋、哔……滋。
“要来颗薄荷糖吗?”莱恩掏递出救命丹。
“谢谢,”我拿了一颗,“实在太热了。”
“这里像是个蒸笼。”
一只苍蝇停在他脸上。“哪来的苍……”他看着空中。“这家伙在厨房里做了什么?”
莱恩和我同时看到流理台上那两件褐色的东西,包着它们的纸巾沾满发亮的油脂,苍蝇正是在绕着它们转。旁边是一只手术用手套,和我们早上发现的那只是一个样子。我们往前走过去,吓得苍蝇又是一阵乱飞。
我看着那两个干硬的东西,想起那晚躲在暗巷里看到的死蟑螂和蜘蛛,它们的脚正是像这样紧缩着。当然眼前的这个不可能是节肢类动物,我马上知道它们应该是什么,虽然这是第一次我亲眼看到它们,以前看到的都是图片。
“这些是手掌。”
“什么?”
“某种动物的手掌。”
“你确定?”
“把它翻过来。”
他照做了。用笔。
“看到骨头了没有?”
“他要这些手掌做什么?”
“我怎么会知道,莱恩?”我想起了阿莎。
“天啊!”
“看看冰箱里有什么?”
“噢,我的天。”
“那个动物的小尸体就在里面,被剥光了皮,包裹在透明塑胶袋里。旁边还有许多同样凄惨的受害者。”
“它们是什么?”
“某种小型哺乳动物。没有皮毛我很难辨认,不过可以确定不是马。”
“谢啦,你真会开玩笑。”
贝坦德跟着进来。“发现什么了?”
“被杀害的动物,”莱恩回他:“和另一只手套。”
“这家伙或许吃路边被撞死的动物。”贝坦德说。
“没错,或许他还用灯罩盖住路人的头,抓他们回家吃。够了!我要封锁这个地方,没收所有这里他妈的鬼东西,包括他的刀具、搅拌器,还有冰箱里的所有东西。我要按遍这里的每一个角落。古伯特死到哪里去了?”
莱恩走向门左边墙上的一具电话。
“等一下!那具电话有重拨功能吗?”
莱恩点点头。
“试看看他上一通电话打给谁?”
“或许能找到他的牧师,或是他奶奶。”
莱恩按下重拨键。七声按键音加上四声铃响,电话接通了。电话那端传来的声音让我的恐惧升到最高点,感觉自己快要昏倒了。
“我是唐普·布兰纳,请留下您的姓名和电话号码,我会尽快回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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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六
听见电话传来自己的声音,竟使我的头嗡嗡作响,双臂颤抖,呼吸急促起来。
莱恩找了把椅子让我坐下,默默递上一杯水。我就这样坐着,脑袋一片空白,好一阵子才渐渐冷静下来,面对现实。
他打电话给我。为什么?什么时候?
我看到吉伯特戴起手套,把手伸进垃圾桶里,掏出什么东西放进水槽。
他想要找我吗?还是想找戈碧?他想说什么?他想要说话,还是只是打来看我是否在家?
摄影师正在屋里拍照取证,闪光灯不停地在闪烁。
平常打来无人留言的电话是他吗?
鉴识人员穿戴着手套和工作服,正在把房里的东西一件件标记封装放入证物袋。采集四周的指纹,并将冰箱内的东西包装冷冻起来,拿去化验。
戈碧是否在这里咽下最后一口气?眼前的景象是她临死前的最后一瞥吗?
莱恩和查博纽在一边谈事情,偶尔停下来往我这里瞄。克劳得尔去哪里了?该是离开去找公寓管理员,拿钥匙检查地下室、储藏室等地方。查博纽出去带进来一个穿着拖鞋、家居服的中年妇女,然后又与包装书本的人员一起离开。
莱恩不断劝我回家休息,婉转地说明这里已经没有我的事。我当然明白这点,但我还不能离开。
小男孩的奶奶在四点左右回来。她的态度并不算坏,却也不是十分合作。她不耐烦地描述汤格的面貌:男性、褐发、瘦长身材,话也不多,总之完全合乎普通人的正常值,北美洲至少有半数的男性符合这些描述。她完全不知道汤格的去向,也没概念他消失有多久,以前他也有突然消失的纪录,但时间并不长。她唯一清楚的是汤格要马修帮他喂鱼,对马修很好,还给他照顾鱼儿的酬劳。平常她很少看见汤格,所以两人并不熟,想来他应该是忙于工作,也不确定他有没有车,总之奶奶不想卷入这档于是非。
鉴识小组在公寓里忙到晚上,我在五点的时候便先离开,让莱恩送我回家。
在车上,我们很少讲话。莱恩只提到那家伙打电话给我的事,要我安心待在家里,会有一组人监视四周的环境,还要我千万不可以再有夜间跟踪和单独侦查的行动。
“莱恩,别想控制我的自由。”我愤怒得几乎失控。
接下来的路程我们都没再开口,直到车子抵达停车场,莱恩停好车,把脸转向我。
“听着,布兰纳,我并不想为难你。现在这家伙浮出台面,我希望你活着看到我们逮到他。”
我虽不愿承认,但是莱恩对我的关心确实让我十分感动。
警方在所有的交通要道进行临检。议员要求全魁北克的警察都投入本案,连渥太华省警局、美国纽约州和佛蒙特州的警察,也都加人协助追查的工作。不过魁北克地区面积广大,过境边界也很容易,想要找个地方藏身或是远走高飞并不是件难事。
过去几天我得到不少消息,汤格可能已经躲起来,避风头去了。连续杀人犯在嗅到危险信息时,通常会收敛一阵,待事情冷淡下来后,再伺机犯案。有些罪犯一辈子都逍遥法外。不,我拒绝接受这样的结果。
星期天我足不出户,在家和博蒂腻在一起。我懒得换衣服,拒绝所有的广播和电视节目,不敢看到戈碧的相片,也不想听到媒体对凶案夸大的报道。我只打了三通电话,先打给凯蒂,然后是在芝加哥的老姑妈,祝贺她八十四岁大寿。
我知道凯蒂在夏洛特那里,为求心安还是想确定一下。没有人接电话是意料中的事,可恨她身在离我这么远的地方。不对,应该庆幸她不在这里。我不要自己的女儿离那握有她照片的混蛋太近,这件事我永远都不会向她提起。
最后一通电话打给戈碧的母亲,她已经吃过安眠药上床休息,我和戈碧的父亲马库利先生谈了会儿。他说,如果可以领到尸体的话,他们希望在星期四举行葬礼。
放下电话,我忍不住全身颤抖,哭了起来。血液里的欲望向我要求酒精的麻痹,这是最简单的方式,可以让所有的痛苦得到排解。
但我没有接受。这可不像打网球,输了比赛只要和对手握个手,就可以轻松地离开。如果这次输了,赔上的将是自己的职业、朋友和自尊,让圣杰魁斯(或是汤格)彻底击垮我。
不论是面对酒精的诱惑,或是那混蛋的挑衅,这次我都不会屈服。我非常清醒的坐着,心里不断地祈祷戈碧能在冥冥间捎来暗示。一整天我几度向窗外窥探,确定监视人员还在门外执勤。
星期一早上,莱恩在11点左右打电话,告诉我拉蒙斯已经完成验尸工作,死因是遭绳索之类物品勒死。虽然尸体已经开始腐化,拉蒙斯还是在脖上找到深嵌入肉的沟痕,上下部分的皮肤有撕裂的伤口和抓痕,喉管处皮肤也有许多微血管破裂的现象。
尽管莱恩还在讲话,但一时之间,我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我脑海里全是戈碧临死前拼命挣扎的模样。上帝帮忙让我们在短时间内就找到她的尸体。我实在害怕面对戈碧躺在解剖台上的惨状,到现在还不能抚平失去她的伤痛。
莱恩继续说:“……舌骨也破了,他大概是用链条之类的环状物勒死她,所以戈碧脖子上会有螺旋状的痕迹。”
“她有被强暴吗?”
“尸体已经腐化,所以拉蒙斯无法确定答案,不过并没有发现精液。”
“死亡时间?”
“验尸报告说最少五天,最多不过十天。”
“范围太大了。”
“这种热天里,尸体情况应该不好。”
天哪!戈碧失踪的那天可能还没有遇害。
“你查过戈碧的公寓吗?”
“没人看过她,不过确定她曾经回去过。”
“汤格那里呢?”
“听好。那家伙是个老师,在西岛的一个小学校里任教。”我可以听见莱恩翻弄纸张的声音,“学校叫圣艾思道尔,他于1991年到职。他今年28岁,单身,我们还要再查。他从1991年就住在那儿了。根据房东太太的说法,汤格在搬去她公寓之前似乎一直住在美国。”
“指纹呢?”
“采到很多,今早已送去化验。”
“手套里面有什么发现吗?”
“至少有两枚清楚的指纹。”
我边回忆戈碧的死亡现场,同时快速地记下:手套。
“汤格的学历是?”
“问倒我了。贝坦德去兰依思镇查了,克劳得尔则在想办法找圣艾思道尔学校里的人。现在是夏天,学校都放署假了。”
“公寓里有没有找到什么名字?”
“没有。找不到任何照片、通讯录、信件,这家伙大概有自闭症。”
我们停了许久都没出声,最后莱恩说:“或许该从他的特殊嗜好着手。”
“你是指那些小动物?”
“还有他收集刀具的癖好。”
“刀具?”
“这狐狸收藏的刀具比整形外科医生还多,大部分是解剖用具,像手术刀、刮刀、解剖刀……和一箱手术用手套一起藏在床底下。都是全新的。”
“很好,他是个有刀具狂的变态。”
“他还有一部车,1987年的福特跑车,并没有停放在公寓四周。警察正在追查这部车子,他的驾照相片今早也已传真发送至各地。”
“然后?”
“我会给你看照片,老奶奶说的他没错。这人实在没有突出的特征,传真机大概没法让人辨清他的长相。”
“他有可能是圣杰魁斯吗?”
“或许。他也有可能是圣约翰、或是在圣保罗街上卖热狗的家伙。”
“你还有心情开玩笑,莱恩。”
“这家伙甚至连罚单都没吃过,是个乖孩子。”
他没吭气。
“那些小动物的化验结果如何?”
“还不清楚。我们正在请魁北克大学的人支援化验。”
我看看手上做的笔记,困难地吞着口水。要我说出这个名字并不容易。“戈碧身上发现的手套里有指纹吗?”
“没有。”
“想来也是。”
“唉。”
我听到电话里有嘈杂的人声。
莱恩说:“你曾看过这个人,所以我想把照片拿去给你瞧瞧。我想你还是留在家里,等我们抓到他再出门比较好。”
“我马上就要归队。手套的采证工作完成,我现在要拿去做生化检验,然后再找拉夸克斯。”
“我想你应该……”
“够了,莱恩。”
我听到莱恩深呼吸的声音。
“你还想阻止我?”
“布兰纳,我们知道的都不会瞒你。”
“我30分钟会过去。”
半个小时之内我就出现在法医研究所。那双手已经被送到生化研究室去做检验。
看看手表,12点40分。我拨电话到位于蒙特娄警局总部的鉴识部门,希望能借出圣杰魁斯放在博杰街公寓里的档案照片,可偌现在是午休时间,只好留话等待回音。
一点整,我走到生化研究室。一个留着爆炸头,有着天使般圆嘟嘟面孔的女孩正在调药水,她背后工作台上放着两只乳胶手套。
“嗨,法兰西丝。”
天使眼睛带着关心的问候看着我。“我就知道今天会碰见你,可是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你。”
“没事了,谢谢。”我看着手套。“检查结果如何?”
她举起戈碧尸体上找到的那只手套。“这只很干净,我正准备检验另外一只,你想一起看吗?”
“谢谢。”
“我已经把这些棕色的斑点刮下,用生理食盐水再制成水化合物。”
她检视那瓶液体,把它放在一个试管盘上。而后,她拿出许多瓶瓶罐罐。“我先比对人类的血液。血液测试可以辨识血液中的蛋白质和抗体,如果它发现了外来物质,便会产生反应。”
人类的血液标本没有反应。我们陆续又试了几种不同的科目的动物。都没有结果。最后尝试的是鼠科的标本。
法兰西丝叫道,“这回对了!这些斑点应该是来自小型哺乳动物,比如说啮齿类动物。我只能做到这些了,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帮助。”
“当然。我能借用一下电话吗?”
“请用。”
我打到同一栋大楼内的另一部分机。
“我是拉夸克斯。”
我表明自己的身分和想要进行的工作。
“没问题,先给我20分钟完成手上的事。”
我签名取走手套,回到办公室用半个小时的时间完成报告,才去找拉夸克斯。
走进门口标示着“小心火药爆裂物”的实验室,里面有人站在标明为x光仪的机器前面,正忙着取出底片。他不开口我也没出声,等完成手上的事后,他才转身用柔和的眼神看着我。
“你好,拉夸克斯先生。”
“好!东西带来了吗?”
我举起手上的两个塑胶袋。
“那我们就开始吧。”
他领我走进一问放着带镜头的仪器,还有印表机的小房间,墙上还挂着许多不同的周期报表。
拉夸克斯把袋子放在台子上,小心翼冀地把手套拿出来,“首先我们观察两只手套的特征和制造方式。重量、密度、颜色,甚至手套的收边都可以拿来做比对。”他边说边翻弄着手套,“这两只手套看来似乎一样。你看看它们的织法。”
两只手套收边的波纹都是向外。
“这种手套不都是这样吗?”
“不对。有些收边的波纹朝内,有些朝外,这两只则一样朝外。我们再来检查它们的成分。”
他拿起戈碧尸体上的手套放在仪器用的盘子上。“通常我们只采取部分的材料做检验,不过手套可以整只直接放在仪器上做分析。”
拉夸克斯打开开关,机器开始沙沙作响,仪表板的灯光开始闪亮。他指指椅子示意我坐下。
荧幕上开始显示出许多大大小小、波纹起伏的颗粒图案。拉夸克斯忙着操作着仪器,画面也呈同心圆状不断地在改变。
“我们现在看到的是这只手套放大80倍后的样子,我正试着找出一个适当的位置,来观察里面成分的结构。”
他继续操作着摇杆,一会儿之后下来,“这里应该是合适的部分,现在得花上几分钟固定位置,然后就可以开始扫描。”
“这样就可以确定手套的成分?”
“对,我们用x光对样本里的每种成分做分析。”
分析结束后,另一个荧幕显示出结果,画面上有许多大大小小的丘陵和山峰。
“对了。”拉夸克斯指出这些高低不同的图形,最右边的高度几乎占满画面,旁边的则有它四分之一高,两座都标记着“锌类元素”。
“锌的出现并不意外,大部分的手套都有这种成分。”
他接着指出最左边其他几个更低的小丘说,“较低那个是镁,高的是矽。往右的S指的则是硫磺。”
标示钙的丘陵大概占荧幕的一半高。
“还有一点钙质。”
钙的旁边还有属于铁元素的山峰。
“还有一点铁。”
他下结论说:“大致上和普通手套没什么不同:锌最多,再来是矽、钙,还有一些其他成分。我把结果列印下来,然后再找新的位置做检验。”
“好了,轮到下一只手套。”
我们重复前面的所有程序,在汤格厨房里找到的那只手套。其中关于锌和硫磺的部分与前者相似,但钙的成分却较多,但看不见有铁、矽和镁的成分。我们做了许多次,结果都是一样。
“这是什么意思?”我明知故问。
“制造商制作乳胶时,配方多少会有些出入,甚至同一家厂商的产品都可能会有些微的差别。”
“所以这两只手套并非一双?”
“它们甚至不属于同一品牌。”
面对这种结果,我顿时乱了方寸。
“还有什么x光检验可以找到更多的线索?”
“现在用的这种X光仪可以清楚地显示出样本的成分和化学结构,还有一种X光可以分析物体的结晶构造,可惜乳胶制品并没有结晶构造,所以应该帮不上忙。我认为这两只手套绝对不会出于同一家厂商。”
“它们有可能是同一盒装内的不同手套吗?或许在这种情形下,成分也会有所不同。”
他沉默了一会儿。“等一下,我给你看点别的东西。”
他跑出房间,我听到他与其他专家在外面说话。回来时,他手上捧着好几份厚厚的相同格式的报表。他展开这些报表,让我一起比较其中的差异。
“这是我们对同一品牌不同手套做的检验,不过检体来自不同的盒装,其中的成分确有不同,但并不像我们做的那两只手套有很大的差异。”
我看着报表,这里的手套大小或有不同,成分却是没什么分别。
“再看看这个。”
他又拿出另外一份,结果相同:成分虽有出入,但差异非常小。
于是我静下心来,仔细看着手上看来没什么不同的报表:锌、铁、钙、硫、矽、镁,锌,矽和钙质含量特别多。我抓起戈碧那只手套的报表,两者间的成分几乎完全吻合。
“拉夸克斯先生,你认为这两只手套会是同一品牌吗?”
“没错,它们符合我的观点,甚至有可能出自同一个包装盒。咦!我对这只手套还有印象。”
我的心跳开始加速,“这是哪件案子的证物?”
他翻着报告。“大概是几星期以前送来的,编号是327468,我要查一下电脑。”
“麻烦你了。”
电脑很快地输出资料,我看着荧幕上的内容:
证物编号:327468。法医研究所编号:29427。送验单位:蒙特娄警局。案件负责人:路可·克劳得尔、麦可·查博纽。发现地点:博杰街1422号。发现日期:1994年6月24日。
一只旧手套。也许那家伙用来保护他的指甲。克劳得尔!我想起他提过在圣杰魁斯公寓找到一只手套。圣杰魁斯也有手术用手套!而且和戈碧身上发现的手套相吻合!
我谢过拉夸克斯,搜集所有的报表后离开。直到把手套交还存档,刚才的发现带给我的刺激还久久无法平复。汤格厨房的手套与戈碧身上的并不相同;里面的血迹属于小型哺乳类动物。戈碧身上发现的手套非常干净,没有血迹也找不到指纹。圣杰魁斯有一只手术用手套,恰巧与戈碧的那一只吻合。难道贝坦德说的没错?汤格和圣杰魁斯会是同一个人?
办公室桌上已经有张字条等着我,蒙特娄警局的人来过电话,所有关于博杰街的档案照片都已存入电脑光碟,我可以前去拿。我立刻拨电话,告诉他们马上就过去。
往蒙特娄警局的路上,我不断咒骂拥挤的交通和造成堵车的观光客。到了之后顾不得找车位,只有并排停车,三步做两步冲向三楼负责警官的座位。幸好他已烧成光碟,我赶紧签名借出,再冲回车子。
回家的路上,我不由自主地回头张望,深伯汤格出现,深怕圣杰魁斯出现。我就是无法克制自己频频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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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
我回到家时,已经是5点30分了。坐在空荡荡的房子里,找不到可以打发时间的事做。莱恩的话是对的,汤格可能就在四周,我绝对不能大意。
但饭总是要吃的,也不能就这样呆坐着。
走出了大门前,我扫视四周的街道,巷子左边披萨店前有两名制服警察,我朝他们点点头,指着往圣凯萨琳街的方向。他们商量了会儿,其中一个转身离开。
我住的地方穿过圣凯萨琳街不久可到福伯格,想去那里买点菜。虽然一路上有警察跟在背后,倒也不觉得别扭。一天待在实验室里忙,竟然没发现今天的天空特别漂亮,蓝天白云的景象极为迷人,出来走走觉得舒服极了。
我在蔬果店流连于酪梨、香蕉、花椰菜和马铃薯种种营养必需的食物前,又到面包店买了长面包、巧克力蛋糕,还有一个派。最后在肉店挑了些猪排、牛绞肉和馅饼。
肉店老板问我:“只要这些吗?”
“不止,我还要一块丁骨牛排,要很薄很薄。”我捏起指头比出厚度。
看着肉店老板从架上拿下切肉的锯子,我的第六感又开始蠢蠢欲动。是什么东西在暗示我,会是锯子吗?这太难了吧!谁都有可能去买锯子,魁北克警局就曾尝试调查这个地区的刀具店,他们卖出的锯子数量有上千把,对案情一点帮助都没有。
那会是什么呢?没关系,经验告诉我这种预感还会再出现,到时候自然会明白。我付了肉钱离开,又到圣凯萨琳街的汉堡王再买点别的东西,最后才回家。
回到家,一眼就看到我最害怕的事——答录机里竟然有通留言。我害怕是汤格打来的,犹豫着不想听。不能这么神经质,有可能是莱恩,于是我按下按键。
“晦!妈,是我。最近还好吗?喂!有人在家吗?接电话嘛!”我可以听见电话那一头车水马龙的声音,她用的好像是公用电话。“我想没人在,好吧!我也不多说,该要出发了。整个旅行都很愉快,妈你说的对,麦斯是个鸟蛋,我再也不需要那种人了。”好像有人在旁边说话,我听到她回答,“再给我五分钟。”然后继续,“妈,我刚好有机会到纽约,而又有人让我搭便车到蒙特娄,所以我马上要出发,很快就可以看到你了。”
卡嗒。
“不!凯蒂!千万不要来。”我狂喊着。
我又听了一遍留言,仿佛在做恶梦。戈碧死了,那变态狂甚至把凯蒂和我的照片放在她的墓穴里,而凯蒂现在正在过来的路上。我心跳加速,脑袋里一片混乱。该如何阻止她?她现在人在何处?
找彼得。
等待电话接通时,我的脑海回溯到凯蒂三岁那年,有一天我带着她上公园玩,她原本待在沙坑里,我则在一旁和其他妈妈聊天。突然凯蒂起身丢掉手里的铲子,对着在摆动的秋千跑过去,我清楚的知道秋千就要打到她,却已无能为力。这一次我又有相同的感觉。
彼得的专线电话没有人接,于是我试着打总机。秘书告诉我他不在办公室,我并不意外,只简单地留话。
看着答录机,我试做深呼吸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全身发热,仿佛有人在后面掐住我的脖子。
“不会发生的。”
我发现博蒂正盯着我瞧,于是又对着它重复说了一遍:“绝对不会发生。”
它弓起身子,伸了个懒腰,坐了下来,视线却始终没有离开我的脸。
“我一定会采取行动,不能让这恶魔得逞,尤其是对我女儿。”
把刚买的食物丢进冰箱后,我拿出手提电脑,打开我的资料档。记不得是什么时候开始参与这件案子的调查,最早的日期记录是伊莉莎白的尸体被发现的那天——6月2日。只不过是七个星期前的事,感觉上却有七年那么长。
我拿出档案夹,希望借由这批资料可以找到些线索。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细细检查所有的照片、人名、日期,斟酌调查报告里的文字,一遍做完再重头,总共看了三遍。
在读到莱恩访问葛丽丝父亲的报告时,我的第六感又出现了。
肉店,葛丽丝曾在肉店做事;凶手以厨师专用的刀锯为凶器,又熟练解剖技巧;汤格嗜好解剖小动物。这些事情问或许有什么关联。
我翻来翻去,就是找不到肉店的名字。
于是我依档案资料上列的号码,打电话过去。
一个男人接起电话。
“当马斯先生吗?”
“我是。”厚重的英国腔。
“我是布兰纳博士,正在调查你太太死亡的案子,可以请教些问题吗?”
“好。”
“她失踪的时候在外有工作吗?”
停了会儿。“有。”
我听见电话那端传来的电视声音。
“你知道她工作的地点吗?”
“在费蒙的一家面包店,叫‘好牛角’。那只是一份兼职工作,她要照顾小孩,所以从来不上全职班。”
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答案,我掩饰自己的失望。“她在那里做了多久?”
“只有五个月,她一向做不长。”
“之前她在哪里工作?”
“一家肉店。”
我屏住呼吸。“哪一家。”
“叫‘拉波奇’肉店,是我们教区一位教友开的。在圣多明尼克街上,离圣罗伦街不远。你知道在哪里吗?”
没错,我知道那个地方。
“她什么时候去那里工作的?”我尽量保持冷静。
“她做了快一年,1991年大半时间都在那里。这我可以查,很重要吗?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个。”
“我也不能确定。当马斯先生,你听过你太大提过汤格这个人吗?”
“谁?”声音急促。
“汤格。”
一阵沉默,我可以清楚听见电视里广告的声音。
“没有。”
他暴戾的语气让我吓了一跳。
“谢谢你的帮忙,有什么进展我会通知你。”
我挂断电话,马上拨给莱恩。他不在办公室,家里也没人。我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于是再拨另一通电话,然后拿起钥匙出门。
圣多明尼克街比我上次来时要热闹许多。拉波奇肉店窗户上的标志没变,但是今晚灯光明亮,还在营业中。里面的客人不多,我排在一个老太太的后面,看她指着要架上的兔子。小小僵硬的尸体让我想到汤格冰箱里那些可怜的收藏品。还有阿莎。
我等老太太离开后才走向柜台。柜台后站着一个五官凶忍的男人,倒三角脸,露出T恤外的手臂虽细,却满是结实肌肉。他身上围裙沾着污渍,看起来有点像一朵朵的碎花。
“你好!”
“好。”
“生意好吗?”
“每天生意都差不多。”与当马斯先生相同的英国腔。
我听见店后面有人在洗东西。
“我在进行葛丽丝谋杀案的调查,”我打开皮包亮出自己的证件。“可以请教一些问题吗?”
男人看着我。店后传来开水、关水的声音。
“你是老板吗?”
点头。
“贵姓?”
“普内瑞提。”
“普内瑞提先生,葛丽丝曾有段时间在这工作,对吗?”
“谁?”’
“葛丽丝·当马斯,圣多明尼克教区的教友。”
他两手环在胸前,终于点头。
“她什么时候来的?”
“大概三四年前,我也不确定,这些工人总是来来去去。”
“她自行离职的吗?”
“甚至没有知会一声。”
“为什么?”
“我怎么知道,反正每个人都是这样。”
“她看起来不开心、失望或是紧张吗?”
“你以为我是谁,弗洛伊德?”
“她在店里有没有朋友,谁和她比较亲近?”
他眼睛闪亮,嘴角露出笑意,油腔滑调地说,“亲近?”
我瞪着他,没有笑容。他也收起玩笑,眼光绕着店内看。“这里只有我和我弟弟,没有人可以让你亲近。”
“有什么人来找过她吗?或是曾和谁发生不愉快?”
“喂,我给她一份工作,我只需要告诉她该做什么,不用管她的社交生活。”
“我想或许你留意到……”
“葛丽丝是个好帮手,她离开让我手忙脚乱。每个临时跑掉的工人都让我陷入地狱般的生活。我承认很气这些人,但并不恨他们。在教堂听到葛丽丝失踪的消息,我以为她跑掉了。当然这不是她会做的事。想来她老公有段难过的日子。我很遗憾她死于非命,但我真的记不起什么了。”
“你说难过的日子是什么意思。”
他面无表情地低头用拇指抠弄着柜台。“你要问她老公,这是他们家的事。”
我终于能了解莱恩先前对这一区人的评语。现在呢?看看照片吧!我拿出皮包里圣杰魁斯的照片。
“看过这男人吗?”他拿起照片。“这是谁?”
“你的邻居。”
他仔细看着照片上的脸孔。“这照片照得不好。”
“这是从摄影机上翻拍下来的,不过还是可以看。”
我看到他的脸孔突然皱了起来。
“怎样?”
“嗯……”
“如何?”
“看来有点像另一个我跑掉不干的员工,不过可能是你刚才的问题让我想起这个人。我真的不知道。”
他把照片推还给我。“我要打烊了。”
“你说的是谁?”
“喂,这么烂的照片,每一个留这种糟头发的男人看来都像照片上的人,没意义。”
“到底你指的人是谁?”
“那人在葛丽丝走前来上班,然后葛丽丝不告而别,不久他也同样消失,没有再出现。他们两个都是兼职,那时我弟弟在美国,只有我一个人守在这里,他们是我唯一的帮手。”
“他叫什么名字?”
“弗提耶。我想想。里欧,里欧·弗提耶。没错,因为我表弟也叫里欧。”
“他和葛丽丝同时在这里工作?”
“唉!我用他代替另一个离职的人。我想用两个兼职分担一天的工作,这样如果有人突然离开,还有另外一个可以帮忙。结果他们两人同时离开,那真是场恶梦。弗提耶在这里做了有一年,是一年半,突然就不再出现,连钥匙都没还,就剩我一个人顾这个店。”
“有什么关于他个人的事可以告诉我吗?”
“没什么特别。他看到我的征人广告跑来应征,愿意配合早上开门、晚上关门和清扫的工作,切肉功夫也很好,实在是个条件不错的工人,所以我就用了他。他一天有好几份工作,个性安静,从不多说话,我连他的地址都不知道。”
“他和葛丽丝的相处情形如何?”
“我怎么会知道。早上他走了她才来,下午她离开后他再回来,我甚至不能确定他们彼此认识。”
“你想照片上的人会是他吗?”
“他或其他有这种发型的人都有可能。”
“你知道他现在在哪?”
他摇头。
“你有听过圣杰魁斯这个名字吗?”
“没。”
“汤格?”
“听来像是同性恋。”
我的头越来越大,讲得口干舌燥。我只好留下名片,无可奈何地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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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八
我到家时,莱恩早已气急败坏地等在门口。
“你就是没有办法听我一次?你谁的话都不听,就像跳鬼舞的印第安人,穿着自己的服装,跳着自己的舞,还以为自己能防弹。”
他脸上的肌肉抽动,太阳穴暴起,我想现在最好不要开口。
“你开谁的车?”
“邻居的。”
“你觉得这样很刺激吗?”
我没回答,头越来越痛,喉咙也开始不舒服。
“这世界上有没有人可以劝得动你?”
“想进来喝杯咖啡吗?”
“你怎么可以就这样跑掉,让那些警察在外面干吹冷风?他们的职业可不是做你的私人保镖,为什么不打电话或是打呼叫器找我?”
“我打了。”
“就不能多等我十分钟?”
“我不知道你在哪里,要等多久,我想我不会出去太久。该死!我只不过出去一会儿。”
“你可以留话。”
“早知道你会反应过度,我的留话会和《战争与和平》一样长。”我知道这样说话有点过分。
“反应过度?”他提高音调。“容我提醒你,这个城市里已经有五或七名女子遭到肢解谋杀,最近的一个不过是四个星期前的事,其中一个的头盖骨还掉在你家院子。这个变态有你的照片,我们却一直抓不到他。至于现在找的这个家伙,他不但有收集刀具的癖好,还喜欢解剖小动物,甚至打电话给你。他曾经跟踪你最好的朋友,现在戈碧已经死了,她的尸体旁边还有你和女儿的照片,这家伙同时也宣告失踪。”
几个人走过人行道,好奇地看着我们,以为是情侣在吵架。
我的声音开始不耐烦,心里有种被伤害的感觉。“莱恩,进来喝杯咖啡。”
他生气地举起手握拳,却又缩了回去。我到隔壁还邻居车钥匙,然后开门让莱恩进屋。
“低咖啡因还是要浓一点?”
这时他的呼叫器开始铃声大作,他吓了一跳。
“我看还是低咖啡因好了,你知道电话在哪里,不用我找给你吧!”我说。
我忙着拿杯子煮咖啡,但耳朵却竖着听他讲电话。
“我是莱恩……是……混蛋……什么时候……好,谢谢……我马上就去。”
他放下电话表情严肃地走到厨房门口。我的心跳和血压顿时升高,我端着咖啡,努力保持冷静,等着他先开口。
“他们逮到那家伙了。”
我拿着咖啡壶的手在空中停下来。“汤格?”
他点头。我把咖啡壶拿回去保温,小心地在杯子里注入奶,转向莱恩。他摇手拒绝,于是我把牛奶放回冰箱,又小心地啜了口咖啡,才开始说话。
“说吧!”
“我们先到客厅坐下。”
我们走回客厅沙发。
“两个小时前他们在417号公路往东方向拦下他。”
“是汤格吗?”
“没错,比对过指纹。”
“他正准备回蒙特娄?”
“看来是。”
“他们用什么理由逮捕他?”
“现在是以车上有酒的理由,这白痴居然在车子后座放了瓶威士忌。他们还没收了他车上的毛皮,现在正在讯问他。”
“他跑去哪儿了?”
“卡提诺。他父亲留下的小木屋。已经有一组人过去搜查,那屋里的东西应该可以让他好看。”
“他现在人在哪里?”
“帕斯纳斯。”
“你要过去侦讯吗?”
“是。”他深呼吸,预期我会和他争吵。但我现在并不想看到汤格。
“好吧!”我觉得口干舌燥,全身酸痛,却有一种长久以来欠缺的平静感觉。“凯蒂要来看我,”我挤出紧张的笑容。“所以我今晚才会……急着出去。”
“你的女儿?”
我点点头。
“真不是时候。”
“我想出去查些事情,我……算了。”
一阵子我俩都没开口。
“我很高兴事情终于结束。”莱恩的怒气已经消散,他站起身。“我和他谈过后,要回来告诉你情况吗?可能要弄到很晚。”
听不到结果我是睡不着的。我想知道谁是汤格?他的小木屋里有什么?戈碧是在那里遇害的吗?伊莉莎白、葛丽丝,或是其他的受害者是在那里被宰割的吗?
“麻烦你。”
莱恩离开后,我才想起来忘记告诉他手套的比对结果。虽然汤格已经被抓,我还是不能放心,最好凯蒂离蒙特娄远一点,或许我可以南下看她,所以还是得找彼得。
这次电话接通了,凯蒂几天前已经离开。她告诉彼得出去旅行是我的建议,这是真的,但我可没有同意她安排的行程。彼得照旧不清楚女儿的行程内容,只知道她跟朋友从学校开车到华盛顿,探望其中一个朋友的父母,再往纽约到另一个人家里住几天,然后去蒙特娄。听起来他很放心,也不记得凯蒂是否打过电话给他。
我想告诉彼得戈碧的事,还有我最近的生活,但还不是时候,反正事情就要过去,不重要了。一如往常地,他抱歉还有事要忙,遗憾不能再聊久一些。他就是这样,永远不会改变。
我觉得自己全身无力,好像生病了。接上来几个小时,我裹着被子呆坐着,期待有人能喂我些热汤。摸摸我的额头,告诉我别担心,很快就会好起来。就这样我边打磕睡,边做着些情节破碎的梦。
1点50分,莱恩过来按门铃。
“天哪!布兰纳,你看起来糟透了。”
“谢谢,我想我感冒了。”
“我们还是明天再谈吧!”
“不行。”
他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跟着进屋坐下来。
“他的全名是约翰·皮耶·汤格,28岁,看来就像是普通邻家男孩。在雪温格长大,未婚也没有小孩,有个姐姐住在阿肯萨斯州。他九岁的时候母亲过世,父亲是泥水匠,辛苦将两个小孩带大,在汤格念大学的时候死于车祸,对他的打击似乎很大。他中途辍学,和姐姐住了一阵子,便离开在美国各地闲晃。他在美国南部的时候突然得到灵感,上帝显灵之类的事情,决定投身圣职,不过面谈的时候教会认为他不够虔诚,所以拒绝他的要求。于是他在1988年返回魁北克,一年半后修完神学学位。”
“所以他从1988年后就没离开过?”
“对。”
“那时大概是康丝妲和玛丽奥遇害的时间?”
莱恩点头。“直到现在他都在此地。”
我吞了一口口水。“他怎么解释那些动物尸体?”
“他说自己是生物老师。这我们已查证过。所以他辩称是在为课程收集教材。”
“因此他拥有许多解剖学书籍。”
“或许。”
“他怎么弄到那些尸体?”
“捡马路上被撞死的小动物。”
“真给贝坦德说中了。”我的脑中浮现他在黑夜的公路,捡拾尸体装入塑胶袋的景象。
“他有在肉店做过事吗?”
“他没说,怎么了?”
“克劳得尔从他同事身上有没有问出什么?”
“没什么不同,他是个自闭的人,只管教书,没人跟他有来往,也没有人接过怪异的电话。”
“听起来就像奶奶的说法。”
“他姐姐说他是个离群索居的人,没听说过他有朋友。她大汤格九岁,已记不得他小时候的个性,但她倒是告诉我们一件新鲜事。”
“嗯?”
莱恩笑了起来。“汤格是性无能。”
“他姐姐主动讲的?”
“她认为这可能解释他的古怪性格,他只是觉得自卑,但不会伤害别人。她似乎熟悉这些词汇,解释得很合理。”
我没马上答腔,满脑子想的是两份验尸报告。“有道理,所以玛格莉特和法兰丝身上才没有精液反应。”
“答对!”
“他怎么会性无能呢?”
“天生缺陷加外伤。汤格出生时就只有一颗睾丸,之后在一次运动伤害里失去另一颗。有一次他踢足球的时候,有人竟在口袋里放了支笔。拉扯间戳进他正常的睾丸,就此成了性无能。”
“所以他隐居起来?”
“或许他姐姐的解释有其道理。”
我想起珠儿和茱莉的话。“可以解释为什么他找妓女的时候不与她们做爱,而每一个受害者身上都找不到精液。”
“我奇怪他会选择教书,”莱恩一脸疑惑。“这样的工作需要被人群包围。如果他讨厌人,应该找个接触社会较少的工作,像电脑操作或是实验室化验之类的。”
“我可不是心理学家,不过教书或许正是最好的选择。在学校需要面对的不是地位同等的成人,而是幼稚的小孩,他可以享受控制学生的权力。教室就像是属于他的王国,不管他说什么,孩子们都不会怀疑或是嘲笑他。”
“至少不会当面表现出来。”
“所以教书是最能满足他的工作。白天支持他的权力欲,晚上则满足他的性幻想。此外学校还是最好的场所,可以让他进行偷窥的癖好,甚至在肉体上接触这些孩子。”
“对。”
我们沉默地坐了一会儿。莱恩抬起头,环顾四周,眼神和在汤格房里一样严肃。他看起采疲倦极了。
“应该不再需要警员在下面监视了。”我开口。
“也好!”
我送他出门。“你对那家伙有什么感觉?”他没立刻回答,想了会儿再开口。
“他说自己是无辜的,但看得出来他很紧张,似乎想隐藏什么事情。等明天我们搜完小木屋,就可以逼他全盘托出真相。”
莱恩走后,我吃了颗感冒药。几星期来头一次真正安心地睡下去,就算有做梦,我也记不起内容了。
第二天起床,感冒似乎好多了,却还没有去法医研究所的力气。或许潜意识里我根本就不想上班,只想留在家里和博蒂玩。
在家里我忙着读学生的报告,回复这几个星期以来遭我漠视的信件。下午一点钟,莱恩打电话过来时我正洗好衣服,听他的口气就知道事情进行得不顺利。
“调查小组回报小木屋里什么都没有,找不到任何跟案件有关的物品。没有刀刃、枪械,没有色情电影,更没有约翰说的受害者纪念品:珠宝、衣物、骨骼或是尸体碎片,统统没有。只有一只死松鼠在冰箱里,就这样。”
“有挖掘用的工具吗?”
“没有。”
“附近有没有地下室或是储藏室,他可以存放锯子或是旧刀具之类的地方?”
“耙子、锄头、木箱和老链锯,非常普通的农作用具,而且到处都是蜘蛛网。”
“那里有养鱼的地方吗?”
“布兰纳,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有新闻剪报吗?”
“没有。”
“有任何与在博杰街公寓里相似的东西吗?”
“没。”
“有关圣杰魁斯的东西?”
“没。”
“戈碧?”
“没。”
“任何受害者?”
他不吭气了。
“你想他在那里做些什么?”
“钓鱼,还有动歪主意。”
“现在怎么办?”
“贝坦德和我会继续盘问他,试试可以逼出什么来,我希望他可以自己投降。”
“这样做有意义吗?”
“或许。也许贝坦德说得没错,这家伙有分裂人格。一方面他是个生物老师,钓鱼、搜集生物样本供教学用、另一方面他从对女人的暴力行为里得到性的满足,所以他跟踪这些女人,袭击谋杀她们。他或许在不同的地方显现不同的性格,或许他根本不清楚自己有双重人格。”
我告诉他拉夸克斯的实验室里的发现。
“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很难要你专心听我说话,莱恩。”
“所以这事也牵涉到博杰街的部分。”
“你想那里为什么找不到指纹?”
“该死,我怎么知道。汤格那家伙狡猾得很,不过克劳得尔已经抓到他一些小辫子,希望你听到会觉得好过些。”
“什么?”
“我让他自己告诉你。现在我得赶过去了。”
“保持联络。”
我写完所有该回的信,准备拿去邮局寄。看看冰箱,里面的猪排和牛肉都不适合凯蒂。我想起她14岁时宣布拒吃肉食的脸蛋,忍不住笑了起来。当时我认为她是三分钟热度,结果到今天她已经吃了五年素。
我在脑里盘算,我决定去健身房,不是我打倒细菌就是让它们战胜我。结果才做了十分钟运动,我便一身大汗,不得不停下来。
流汗让我的喉咙舒服多了,紧绷的额头也缓和下来。当我坐在蒸汽室里,满脑子装满的是汤格的事。我回忆莱恩过的话、贝坦德的论调,和约翰的预测。当我快速地想要把所有的资料归纳时,我感觉自己的身体又开始紧张起来。手套有什么重要性?为什么我一直认为它与其他的事情会有关联?
汤格真的是因为心理障碍而做出这些暴力行为,来满足他的性幻想吗?他真的是一个极度渴望掌握权力的人吗?这种杀戮行为可以满足他的权力欲吗?他对这些动物,或是对茱莉还有没有其他怪异的行为?他为什么要杀人?这是埋藏在他心里多年的欲望,到现在一发不可收拾?他的变态是因为母亲早逝、身体残废、染色体突变,还是有其他原因?
为什么戈碧也成为受害人?她并不符合汤格的标准。他认识戈碧,她是少数愿意和他谈话的人。想到这里,我心里又是一阵难过。
当然戈碧符合他的标准,我也一样。我发现了葛丽丝的骸骨,负责检验伊莉莎白的尸体,我等于向他的权威、他的男性尊严挑战。杀掉戈碧可以向我宣示他的威力。接下来呢?照片上我的女儿会是下一个目标吗?
这个家伙同时是老师和杀人犯,他热爱金鱼却嗜好肢解动物。我不停地想着这些事,眼睛闭上后仿佛能看到水族箱里彩色的金鱼。
老师、生物、钓鱼。
再一次,我感觉答案就要出现,到底是什么呢?老师?没错,他从九一年开始在圣艾思道尔教书。然后呢?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光碟片!我几乎忘了这件事。抓起毛巾,我得赶紧回去。也许里面有什么资料能找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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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
我已经汗流浃背,还是强打起精神来开车。布兰纳,动动脑筋,别让细菌给打败了。放慢速度,不要被拦下来。回家找看看,一定会有什么线索的。
我在谢布鲁克大道上飞快地开着,绕了一圈,然后把车停了下来。车库的门又哗哗地叫了起来,可恶,温斯顿就不能把门修好?我把车子停好,然后急急忙忙往公寓里冲,想进去察看光碟片里的资料。
我房门外的地板上竟然有一个皮包。
“糟糕!那是什么?”
我看着地上的皮包,皮面是黑色的,看得出是名牌。这是麦斯送给凯蒂的礼物,而现在就摆在我的门外。
我的心头忽然一阵冷。
凯蒂!
我把门打开,叫着她的名字,可是没有回应。接着我又用暗语试了一次,还是没有回应。
明知道找不到人,我还是一间一间地跑,找着女儿的踪影。她会不会忘了带钥匙?如果有带的话,不可能会把皮包放在门外。她一定是到了以后,发现我不在家,然后就把皮包放在这里,跑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站在卧房里面,全身发抖,受到病菌和恐惧的双重围攻。布兰纳,别慌,静下来想一想。我当然知道,可是事情哪有这么简单。
她人已经到了,可是进不去;所以就先去喝杯咖啡,或去逛街,也可能去找电话,等一下就会打电话进来。
可是要真没钥匙的话,她又怎么进入大厅,来到我的门前?车库。她一定是从安全门走进车库,因为那扇门关上时并没有上锁。
电话!
我跑到客厅去,可是并没有电话留言。难道是汤格?人会不会是被他带走了?
不可能。他已经被关在牢里了。
他是被关在牢里,可是,难道凶手并不是他?博杰街的房间是他的吗?是他把手套和凯蒂的相片一起埋在戈碧的陈尸地?
想到这里,一股胃酸突然涌上食道。我硬是咽了回去,鼓起的咽喉稀里哗啦抗议了一阵。
布兰纳,还是先查一查资料,也许她们都是在假日遇害的。
我打开电脑,双手抖个不停,手指几乎不听使唤。荧幕上出现一整列清单,有日期,也有时间。
法兰丝·莫瑞钱伯是一月遇害的,那天是星期四,死亡时间是在早上十点到中午之间。
伊莉莎白·托提尔是在四月失踪的,那天是星期五,失踪时间在下午一点到四点之间。
茜儿·托提尔是在十月的某天下午失踪的,她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市中心的学校里头,距离西岛有好几里路。
这些人死亡或失踪的日期都不是假日,都是星期一到星期五这段必须上课的日子。托提尔可能是在放学后被拐走的,其他两位则不是。
我抓起电话就打,莱恩不在。我重重敲了话筒一下,整个脑袋昏昏沉沉的,想事情变得特别慢。
我又拨了一个号码。
“我是克劳得尔。”
“克劳得尔先生,我是布兰纳博士。”
他没有回答。
“圣艾西道尔在什么地方?”
他犹豫了一会,我还以为他不准备说了。
“在贝肯斯菲尔。”
“这么说离市中心要半小时左右的路程?”
“要是不塞车的话。”
“你知不知道那边上课的时间?”
“你问这个干什么?”
“可不可以不要管那么多?”我已经有点按捺不住自己的情绪,他大概也听出来了。
“我可以帮你问问看。”
“还有,查一下汤格有没有打电话请过病假或事假,尤其要注意法兰丝和伊莉莎白遇害的日期。校方一定会有记录,除非学校不上课,否则一定会找人代课。”
“我明天会去那……”
“现在!我现在就要!”我的情绪已经绷到最紧,不知道何时会爆炸。就像脚趾已经勾在跳板的边缘,不要逼我往下跳。
我仿佛可以看到他脸部肌肉一寸寸僵硬起来。克劳得尔,你挂电话呀,看我饶不饶得过你。
“我等会回你消息。”
我坐在床沿,呆呆望着灰尘在倾斜的阳光中玩着捉迷藏。
不行,动起来。
我走到浴室里头,用冷水泼了没脸,然后从公事包里头摸出一块塑胶盒,回到电脑桌前。盒子上面贴着一张标签,标签上面写着博杰街的地址,并且注明日期九四/六/二四。我打开盒盖,拿出一张光碟片,然后放到电脑的光碟机里。
我打开看图程式,叫出了一排档案。我选了相片簿那一栏,然后按开启,视窗上出现Berger。abm这个档名。我又按了两下滑鼠,荧幕上出现三排图画,每一诽各有六张圣杰魁斯公寓的照片。荧幕最下方有一行字,显示这相本一共有120张照片。
我先把第一排放到最大来看。博杰街。第二排和第三排是从不同角度拍摄的街景。接着是建筑物的正面照与背面照。然后是通往圣杰魁斯公寓的走道。至于公寓内部,则要到第十二排才看得到。
我一张一张地看,每一个细节都不放过。我的头在抽痛,肩膀和背部的肌肉就跟高压线一样。然后那种感觉又出现了;热得令人窒息,心中充满恐惧;同时弥漫着一股污秽腐败的味道。
我一幕一幕地搜寻着,自己也不确定是在找些什么。图片上面什么都有;黄色杂志的中间夹页、报纸、市区地图、楼梯的平台、脏兮兮的厕所、油腻腻的组合柜、汉堡王的杯子以及盛意大利面的锅子。
看到第一百零二张的时候,我停了下来,两眼盯着这静止的画面。画面上有一块肮脏的塑胶碗,碗里面有红泥状的凝结物,表面有一圈圈白色的油脂。有只苍蝇停在上面,前脚交合在一起,好像在祷告。在和上酱料的面糊里面,有一团梅色的东西鼓了起来。
我身子前倾,眯着眼睛看。摆在眼前的会不会就是我心里想看到的东西?在观察那团梅色物的同时,我的心也砰砰地跳个不停。不可能的,我们的运气不可能那么好。
我又按了两下滑鼠,荧幕上出现了一条虚线。我移动滑鼠,那条线变成长方形,而线上的小点则绕着长方形不停地跑。我把那个长方形直接框在梅色物上头,然后开始调整焦距,一遍又一遍地放大,直到放大到八倍才停了下来。这时我所调好的那条抛物线已经变成弧状,上面都是小点和短线。于是我就仔细观察整个弧形。
“天啊!”
我利用图像编辑来调整亮度与对比,同时修改色素与饱和点。我也试着转换颜色,并且改变第一个补充的组成元素。最后还下了某个指令来突显边缘的地方,加强线条与橘色背景的对照程度。
然后我身子往后一靠,两眼盯着画面看。找到了。我倒吸了一大口气。果然是在这里。
我的手颤抖着,往电话伸去。
我由电话留言得知柏格诺还在度假,没有人可以帮我了。
得换个方式。我看过他做过几次,应该可以自己试看看。我必须试一下。
我又拨了另一个号码。
“你好,这里是拘留所。”
“我是唐普·布兰纳。请问莱恩在吗?他应该是跟一位名叫汤格的犯人在一起。”
“请等一下。”
我听到人讲话的声音。快点。快点。
“他不在这里。”
可恶。我看了看手表。“那么贝坦德在不在?”
“在。请稍候。”
我听到更多人交谈的声音。一阵嘈杂笑闹的声音。
“我是贝坦德。”。
我也报出姓名,然后说明我发现到的线索。
“不会吧,柏格诺怎么说?”
“他还在休假,下星期一才回来。”
“漂亮!就像你研究骨头上的错伤一样,对不对?你要我怎么做?”
“找一块平坦的合成树脂模板,然后拿去给汤格咬。不要放太进去嘴巴里面,我只要看前面六颗牙齿。一定要让他上下咬合,这样你才有办法拿到完整干净的齿印,也就是说,模板的正反面都要有一道弧形才可以。然后我要你拿着模板到楼下的暗房去找马克·达烈尔,他就在弹道比对室后面的房间里头。这样你了不了解?”
“了解、了解。不过我要如何让汤格乖乖合作?”
“那是你的问题,自己动动脑筋。他既然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无辜的,应该高兴都来不及才对。”
“现在已经下午4点40分了,你叫我到哪去弄一块合成树脂模板?”
“你干脆去买个大亨堡算了,贝坦德。我怎么知道要怎么弄、反正想办法弄一块来就是了。我还得赶紧联络达烈尔,免得他走掉了。快点行动!”
我打电话过去的时候,达烈尔正在等电梯。他是在服务台接的电话。
“我需要帮忙。”
“你说吧。”
“等一下贝坦德会带着齿印样本到你办公室去,麻烦你把图片扫描成Tif档案,然后用网络尽快把资料传来给我。你办得到吗?”
达烈尔半天不出声。我可以想像得到,他一定正瞄着电梯上方的时钟。
“这跟汤格的案子有关?”
“没错。”
“那好吧,我会等他来。”
“尽可能让光线贴着模板平行而过,这样才有办法把印痕清楚地照出来。记住附上规格或尺度之类的。还有,一定要让影像一个接着一个排列出来。”
“没问题。”
“太好了。”我把我电子邮件信箱给他,并且请他把资料传送过来后,拔个电话给我。
然后我就开始等。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走得又慢又冷淡。电话没有响,凯蒂也没有回来,只看到时钟上面的阿拉伯数字幽幽闪着绿光。我静静听着时钟滴答滴答的声音,时间一直不停地走着。
电话响了起来,我一把抓起听筒。
“我是达烈尔。”
“是。”我咽下口水,感觉一阵刺痛。
“大概在5分钟前,我把资料传过去了,档案名称叫Tang。tif。我把资料压缩过了,所以你必须先做解压缩的动作。不过在你下载完毕之前,我会一直等在这边,等到一切都没问题了,我才会离开。记得回个电话给我,祝你好运。”
向他道完谢后,我把电话挂了,然后移身到电脑前,开启我的电子信箱,荧幕上出现“信件接收中”的醒目字样。我没空去管其他的信件,直接下载达烈尔传过来的档案,然后把它转换成图档的格式。接着,荧幕上出现一道弧形的牙印,在白色背景的衫托下,每一颗牙齿都很清晰地呈现出来:而且在牙印的左方和下方还附上垂直的尺规。看完之后,我就回电话给达烈尔,然后关闭电子信箱。
回到看图程式后,我马上找到Tang。tif,按了两下滑鼠开启。荧幕上立刻出现汤格的齿印。接着我就把博杰街公寓乳酪上的咬痕也叫出来,然后把两张图片并列在一起。
再来,我把两张图片都转成同样的格式,把图片放到最大,以便能够照顾到每个小细节。接着我又调整浓淡、明暗、对比以及饱和点。最后我又利用影像编辑来加强齿印边缘的部分,就像我在乳酪上的咬痕所做的一样。
想做这项比对工作,两张图片的比例非得一样不可。我拿出双脚规,测量汤格齿印那张图片上的尺规。印痕之间的距离正好是一厘米,而且影像也是一对一的比例。
可是傅杰街那张并没有尺规,这下可怎么办?
只好用个东西来代替了。先回到完整的图像上去,总有办法解决的。
有了。那个汉堡王杯就跟乳酪旁的碗碰在一起,上面的红黄字标还清晰可辨。太好了。
我跑到厨房里头去。就让画面先定在那边吧!我打开橱柜门,在流理台下方的残渣堆里瞎摸一阵。
找到了!我把咖啡渣冲洗掉,然后把汉堡王杯子带回到电脑桌上。使用双脚规的时候,我的手还在发抖。结果第一个字的直径正好是四厘米。
接着我选了影像编辑的更改尺寸功能,然后在博杰街那张图片上的杯子动作。以杯子的字的大小做标准,调成一比一的比例。现在两张图片的比例都一样了,一起并列在荧幕上面。
我开始比对。汤格的齿印是完整的一排,上下各有八颗牙齿。
乳酪上面只有五个齿印。这些牙齿先是咬紧,滑动,或者还往后缩,然后才咬下了一块。
我仔细盯着那道锯齿状看,确定那是上排的牙齿。我看到中线两侧都有两处下陷的地方,那八成是中间的门牙。下陷处侧边也有两个同向但稍微短一点的凹沟。再过去,也有一个圆形的小凹洞,可能是犬齿造成的。其他牙齿并没有留下印痕。
我把出汗的双手在衬衫上面抹了几下,弓着背,深吸了一口气。
好了。现在来弄方位。
我选了“效果”的功能,然后在“旋转”处按了一下,开始慢慢操作汤格的齿印,希望能达到与乳酪上的咬痕同样的定位。我一下一下地按着,以顺时针的方向旋转中间的门牙,就这样上下移动,每次只移了几度,反复不停地调整着。一来心急,二来笨手笨脚,我费了好大功夫,才达到满意的地步。现在,汤格的前齿终于和乳酪上的一样,角度和方位都齐一了。
我又回到编辑栏,选了“缝补”那一项。我把乳酷那张设定成主动影像,汤格那张则为浮动影像,然后把透明度设定为百分之三十,于是汤格的齿印就变得阴暗起来。
我在汤格的前齿之间点了一下,接着又在乳酪那张的相同位置上也点了一下,然后在两张图片上设了一条缝补线。等到自己觉得满意后,我又在“位置”项按了一下,影像编辑开始发挥功能,两张图片慢慢重叠在一起。可是画面太暗,乳酪那张的线条都被掩盖掉了。
于是我就把透明度提高到百分之七十五。结果树脂模板上的小点和短线就变得像鬼魅一样的透明。现在我已经可以从汤格的齿印看透进去,清楚地看到乳酷上的凹痕和中空处。
天啊!
我一眼就看出这两道咬痕并不是同一个人的。不管人为如何操作,也不管影像调整的功夫多么精致,都没有办法改变这个事实。咬在模板上的那张嘴并没有在乳酷上留下齿印。
汤格的齿列比较窄,前齿的弧线也绷得紧些。这幅合成的影像所显现出来的是,一个U字形覆在半圆形上面。
而且有一点是非常显著的:在正常的中线右边有一道不规则的裂缝,而且邻近的牙齿还成三十度角突出,这使得齿列看起来像是一道栅栏。可见咬乳酪的那个人不但门牙有严重的缺口,就连旁边的牙齿也是参差不齐。
汤格的牙齿就整齐密实得多。他的齿印完全没有以上的特征,他根本没有咬过那块乳酪。现在事情有两种可能,要不是汤格曾经在博杰街的公寓招待过客人,否则就是他跟那个公寓一点关系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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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
不管怎么说,反正杀害戈碧的凶手一定到过博杰街公寓,这点是不会错的,因为手套正好吻合。不过汤格既然没有咬过那块乳酷,他涉案的可能性自然大为减低。圣杰魁斯就不是汤格。
“凶手到底是谁?”我喊了出来,空荡寂静的房子里响起我刺耳的声音。由于担心凯蒂的安危,我的情绪完全爆发了开来。她为什么还不打电话回家?
我打电话给莱恩,还是没有人在。我打给贝坦德,他已经走了。再打到专案小组办公室去,也没有半个人接电话。
我走到庭院去,从围篱间往对街的披萨店瞄去,整条巷子空荡荡的,监视小组也已经撤哨了,我现在是孤零零一个人。
我把可行的办法都想了一遍。可是又能怎么办?我能做的实在不多,而且又不能离开,万一凯蒂回来怎么办?可是她真的会回来吗?
我看了看钟,已经七点过十分。档案,再回去查查档案。除此之外,在这四面墙内,我又能做什么?没想到避风港竞成了囚牢。
我换了衣服,走到厨房里头。虽然头晕眼花,我还是没有吃药,我的脑袋也已经钝得无法运转了,我需要点维他命C来对抗病菌。于是我从冰箱里头拿出一瓶柳橙汁,结果找不到开瓶器。该死。到底跑哪去了?我感到很不耐烦,已经没有心情去找了,便抓起一把牛排刀,直接就往瓶盖上锯,锯掉上头的金属盖。拿水壶,倒水,然后搅拌。小事一件,没什么难的。晚一点再来收拾这一团乱好了。
过了一会儿,我坐在沙发上,身上紧紧裹着棉被,卫生纸和柳橙汁则放在手拿得到的地方。我不停地动着眉毛,免得精神一松弛就睡着了。
当马斯。我开始翻阅档案,再看一次我曾经造访过的姓名、地方以及日期。圣伯纳修道院、尼可斯当马斯、波利尔神父。
贝坦德曾经做过波利尔的追踪调查报告。我又重新看过一遍,可是精神老没办法集中。这位善良的神父已经被我排除在外。我又看了原始的约谈记录,继续追查可疑的人物,就像吃腐肉的动物在寻找食物。下一步,我要重看资料。
修道院管理员是谁?罗伊。我开始找他的供述。
不见了。我在卷宗里头翻遍了,可就是找不到。一定有人曾经问过他话,可是我却记不起来在哪看过那份报告。为什么会不在卷宗里头?
我坐了起来,整个空间只有我自己混浊的呼吸声。这时我的第六感又回来了,就像偏头痛会有前兆一样。我一定是漏掉了什么,因为那种感觉越来越强,可是我就是抓不到。
于是我又回过头去看波利尔的陈述。罗伊负责看管修道院院产,而且还要准备火炉,外加铲雪。
铲雪?80岁的人还铲雪?为什么不行?说不定人家老当益壮。过去的影像一幕幕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头,我想起那晚的恶梦,独自开车前往,在下雨的树林里,葛丽丝·当马斯的尸骨就埋在我身后。
我又想起其他晚上的梦魇。老鼠、彼得、伊莉莎白·康诺的头颅,她的埋尸处。那个神父,他说什么来着?只有替教会工作的人才可以进入大门。
事情有可能是这样吗?能够进人修道院和圣米内大教堂的人,难道是替教会工作的人?
罗伊!
很好,布兰纳,80岁的连续杀人犯。
我是不是应该先等等莱恩的消息?他到底跑哪去了?我拿出市内电话簿,双手抖得很厉害。要是能找到那位管理员的话,我一定会打电话给他。
在圣伦伯特有一位叫罗伊的。
“喂,”电话那头传来一声沙哑的声音。
小心点,别吓着人了。
“请问是罗伊先生吗?”
“我就是。”
我先表明身分,然后说明打电话的目的。没错,他正是我要找的那个罗伊。我问到他在修道院的工作,可是他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从电话里面可以听到他喘得很厉害,一呼一吸之间,有如风在通风孔来回进出。好不容易,他终于又开了口:
“我在那个地方管得好好的,可不想丢了饭碗。”
“我知道。就你一人在做?”
我听到呼吸呛住的声音,好像石头卡在通风孔上。
“偶尔也需要人帮点小忙就是了。不过我可都是自掏腰包,从工资里头拿出来付,根本就没让雇主多花半毛钱。”听他的口气,反倒要抱怨起来。
“罗伊先生,那么帮你忙的那个人是谁?”
“我侄孙,他是个好孩子。他主要是来帮我铲雪。我正打算告诉神父,可是……”
“你侄孙叫什么名字?”
“他叫里欧。他该不会惹上什么麻烦了吧?他可是个好孩子。”
我手中的听筒差点滑落。
“里欧什么?”
“弗提耶。里欧·弗提耶。他是我姊姊的孙子。”
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我已经是满头大汗。该讲的讲完以后,我就挂了电话,我的脑筋已经一片混乱,一颗心忐忑不安。
冷静点,也许只是巧合。当管理员又没有错,兼差当肉贩的助手也不犯法,总不能凭这样就认定人家是凶手。再想想。
我看了看钟,然后走到电话旁。拜托,人要在呀。
电话响了四声以后,她接了起来。
“我是露丝·唐门。”
谢天谢地!
“露丝,我真不敢相信你还在。”
“程式档出了点问题。我刚要走。”
“露丝,我需要点资料。这资料非常重要,可能也只有你才拿得到了。”
“什么东西?”
“我要你帮我查一个人,资料越多越好。可不可以?”
“可是时间很晚了,而且我……”
“露丝,这事非同小可,我女儿可能有危险,我真的非常需要这份资料。”
我丝毫没有掩饰自己迫切的心理,完全不管自己的语气。
“我可以连线到魁北克省警局的档案室,查看看有没有这个人的资料。你想知道些什么?”
“全部。”
“那你手头上有些什么线索?”
“只有一个名字。”
“没别的?”
“没有。”
“他是谁?”
“弗提耶。里欧·弗提耶。”
“我再回你电话。你在哪?”给过电话号码,我把电话挂了。
我在房子里面踱来踱去,内心挂念着凯蒂,简直快急疯了。会不会是弗提耶?是不是因为我破坏了他的好事,所以他就把帐记在我头上?为了泄恨,所以杀害我的朋友?他也打算这样对付我?对付我的女儿?他怎么知道我女儿的事?难道他是从戈碧身上偷走我和凯蒂的照片?想到这里,我打心底凉了上来,整个人都愣住了。我从来都没有这么悲观过。我脑海里头忽然浮起戈碧临死前的景象,仿佛可以感受到她当时内心的恐惧。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响了,打断了我的思绪。
“喂!”
“我是露丝·唐门。”
“我知道。”我的心跳得厉害,我想,说不定她都听得到。
“你知不知道你找的那位里欧·弗提耶多大年纪?”
“啊……30,40。”
“我一共找到了两位:一位是1962年2月9日生的,现在大概是32岁;另一位是1916年4月21日生的,现在应该是,哇……78岁了。”
是32岁那位。“我说。”
“我也是这样认为,所以就调了他的资料出来。他可是前科累累,可以一直回溯到上少年法庭。重罪倒是没有,不规矩的事干了一大堆,还有就是一些精神方面的诊断纪录。”
“他做过哪些不规矩的事?”
“13岁的时候偷窥被逮到。”我听到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的声音。“蓄意破坏。逃学。15岁那年也有一件,他拐了一名女孩,控制她的行动达18个小时之久,不过并没有被起诉。你全要?”
“有没有最近的纪录?”
嗒……嗒。我可以想见她的脸正靠在荧幕前面,粉红色的镜片上面映着一片绿光。
“最靠近现在的记载是在1988年,因为施暴被捕。看来受害者是他的家属,因为跟他同姓。没有入狱服刑,只在品诺精神病院待了半年。”
“什么时候离开的?”
“确定的日期?”
“你有没有?”
“应该是1988年的11月12日。”
康丝妲彼得死于1988年的12月。屋子里很热,我已经流了一身的汗。
“他在品诺的主治医师是谁?档案上面有没有记载他的姓名?”
“上面是有提到一位名叫拉培里耶的医生,可是没说他是谁。”
“有没有他的电话号码?”她把号码给了我。
“弗提耶现在入在什么地方?”
“档案只记录到1988年,你要那时候的地址?”
“要。”
我拨了号码,听着远从蒙特娄岛北端传过来的电话响声,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布兰纳,镇定点。我想着要说些什么。
“品诺医院,请问有什么事吗?”女孩子接的电话。
“我想找拉培里耶医生。”但愿她还在这边工作。
“请稍候。”
谢天谢地!她还在。我被保留在线上,接着又有一个女孩子拿起电话,再问了我一次。
“请问你是哪位?”
“布兰纳博士。”
又是一阵沉寂过后,终于有人接起了电话。
“拉培里耶医生。”又是女人接的电话,声音听起来像是累了,口气有点不耐烦。
“我是唐普·布兰纳博士,”我说,不让对方听出我颤抖的声音,“任职法医研究室,主攻人类学。过去几年来,蒙特娄地区发生一连串的杀人案件,我是参与调查工作的成员之一。我们认为你以前的一位病人涉有重嫌。”
“喔?”有所提防的样子。
我向她说明专案小组侦办的情况,然后问她是否可以提供一些有关里欧。弗提耶的资料。
“布……布兰纳博士是吧?布兰纳博士,你也是知道的,我不能光凭你一通电话,就跟你讨论起病人的病历。未经法院许可,这等于是犯了泄密罪,是有反职业道德的。”
冷静一点,你早就知道会得到这样的答复。
“我了解。法院的公文随后就到,不过情况紧急,我们只好先打电话向你请教,实在没有时间再耽搁了。医生,在这个节骨眼上,有没有法院的公文,其实已经不重要了。拉培里耶医生,妇女同胞的生命正受到严重的威胁。她们惨遭杀害,连死后都不能留个全尸。凶手行凶的手法非常残忍,他会肢解被害人的尸体。我们认为他对女人充满恨意,而且非常狡诈,他杀人是有预谋的。我们认为他很快又会进行他的杀人计划。”说到这里,我咽了一口口水,因为恐惧而口干。“我们怀疑里欧·弗提耶可能涉案,因此希望能借重你的专业判断,好做为我们办案的重要参考依据。依你对里欧·弗提耶的了解,他是否具有这种倾向?有关他的资料记录,文书作业正在整理当中,可是如果你还记得这个病人的话,你现在就可以提供我们第一手的讯息,搞不好因为这样就救了一条人命。”
我又裹了一条毯子在身上。我不能让她从声音中听出我在害怕。
“我实在没办法……”
我身上的毯子滑落下去。
“拉培里耶医生,我有一个小孩。你呢?”我故意激她。
“什么?”她果然有了反应。
“茜儿·托提尔才16岁,他竞活活把她打死,还将她分尸,然后丢在垃圾堆里。”
“天啊!”
我虽然从来没有见过拉培里耶医生,可是听她讲话的样子,我却可以想像得到她是怎样的一个人:中年妇女,脸上深深刻着梦想幻灭的痕迹。她虽然还在这个制度底下工作,可是早已失望透顶。社会已经处于疯狂脱序的边缘,不幸的事件一再地上演,而这个制度还搞不清楚状况,更别说是去加以遏止了。有人沦为帮派的受害者,有的青少年两眼空洞,手腕流着血;有些婴儿被烟头烫得满身是疤;有些胎儿一身血水,浮在马桶里面;有些老人孤苦无依,饭没得吃,大小便也无人料理,只好终日与屎尿为伍,有些女人被打得鼻青脸肿,还得苦苦哀求。她也曾有心要为社会做点事,现在却只剩下满腔的无奈。
她可是宣过誓的。为何而宣?又为谁而誓?她现在正陷于两难之中,就像当初理想与现实的交战。我听到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1988年,法院裁定里欧·弗提耶必须到这边接受半年的辅导治疗。当时我正是他的主治心理医生。”
“你还记不记得他?”
“记得。”
我的心跳个不停,等着听她讲。我听到她喀晤一声,打开打火机的盖子,接着又盖了回去,然后深深吸了一口烟。
“里欧·弗提耶拿台灯打他祖母,于是就到这边来报到。”她话讲得短,很小心在处理这件事。“老妇人一共缝了一百多针,可是并不想控告自己的孙子。半年的期限一到,我建议他继续留下来接受治疗,可是他不愿意。”
说到这里,她停了一下子,想着该怎么说比较好。
“里欧·弗提耶眼睁睁看着母亲死掉,而他祖母却在一旁坐视不管。此后。他就由祖母带大,这让他在内心极端地否定自己,导致日后无法发展出正常的人际关系。
“里欧的祖母常会对他严加惩罚,可是一旦他在外面闯了祸,反而一味加以袒护。等他到了十几岁的时候,他的行为举止已经透露出反常的讯息。他的认知观念已经严重走样,而且控制欲非常之强。他观念偏激,认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都是应该的,而一旦行事受挫,他就会展现出他那种过度自恋的性格,进而想办法发泄他心中的恨意。
“由于人格不健全,里欧总是有股想要掌控不可的迫切心理。他对祖母的感情是又爱又恨,他与社会的关系又日渐疏远,于是就越来越沉溺于自己的幻想世界里头。久而久之,他便发展出种种的防卫机能:否定一切,自我压抑,而且具有浓厚的主观意识。因此,不管就情绪管理方面,还是就人际关系的处理方面来看,他都是一个非常不成熟的人。”
“照你看来,他是否会做出我刚才描述过的行为?”想不到我的语气竟然是这么平静,其实我的内心正翻腾起伏不已,一想到女儿的处境,我简直吓得魂不附体。
“在治疗他的那段时间里面,我发现他的幻想已经是根深蒂固,而且是极其负面。他甚至有性暴力的倾向。”
她停了下来,又深深吸了一口气。
“依我看,他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
“你知不知道他现在住在哪里?”
“自从他离开医院以后,我就再也没跟他联络过。”
正当道别之际,我忽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
“里欧的母亲是怎么死的?”
“堕胎不成,死在密医的手上。”
挂了电话以后,我的脑袋就跟跑马灯似的,转个不停。我手上有一个人名。里欧·弗提耶跟葛丽丝一起工作,他可以在教堂里面自由进出,他还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可是那又怎样?
忽然,外头响起一声轻雷,屋里亮起一道紫光。我推开落地窗,往外头望去。天上乌云密布,天色整个暗了下来。风向也改变了,空气中的湿度越来越浓,随时就要下起雨来。外头的柏树被风吹得前摇后摆,地上的落叶也跟着旋舞了起来。
我忽然想起以前办过的一件案子。聂莉·亚当斯,五岁,失踪。我是看新闻得知这个消息的。新闻报道她失踪的那一天,也曾经下了场大雷雨。那天晚上,我安躺在床上,心里头却想着她的事。外头雷雨大作,而她是不是一个人在外,心里感到无比的恐惧?六个礼拜过后,我验明了她的身分,而她却只剩下一颗头颅和几根肋骨。
求求你,凯蒂!求求你赶快回来!
别再胡思乱想了!打电话给莱恩。
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闪电劈了下来,墙上又亮起了于阵闪光。我赶紧把门关上,栓上门日,走到一盏灯前面。我开了灯,可是灯竟然不亮。布兰纳,你忘了定时开关,时间是定在八点,现在还太早。
我把手伸到沙发后面,然后拨了开关的按钮,结果灯还是没亮。于是我就沿着墙摸索前进,拐过墙角,然后进了厨房。厨房的灯也没反应。我开始起了疑心,步履蹒跚地走过了大厅,进了卧房。墙上的时钟没有亮光,根本就没有电。我呆立了一会,脑袋在想着这是怎么一回事。是闪电的关系?还是电线被吹倒的树枝压断?
屋子静得有点诡异。我闭上眼睛聆听。少了电器运转,整个空间却杂音四集。我听到外头的风雨声,又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接着,我突然听到轻轻的喀喀一声。门关上了?是博蒂?在哪?另一间卧房?
我走到窗边一看,整条街灯都亮着,得麦松纳夫街的公寓里头也是一样。我回头往大厅跑去,来到院子门边。从雨中望去,左邻右合的窗子里头也都亮着灯光。就只有我!只有我一家没电!接着我才想到一件事:在我打开落地窗的时候,警报并没有响。房子的保全系统失灵了!我赶紧一把抓起电话。
电话竟然没有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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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一
我放下电话,两眼往黑暗的四周扫了一遍。虽然没有发现有人,可是我却感觉得到屋子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我全身发抖,神经紧绷,脑子里思绪纷杂,不知道该采取什么行动。
镇定点,我告诉自己。从落地窗冲出去,冲到院子里。
可是篱笆门锁起来了,钥匙在厨房里。我心里估量着围笛的高度,不知道爬不爬得过去?就算爬不过去,至少是在外面,总有人会听到我喊救命。真听得到?外头风雨那么大。
我全神贯注地听着四周的动静,心脏在胸口猛跳,就像飞蛾在纱窗上扑翅。我整个脑子乱哄哄的,一下子想起玛格莉特,一下子想到康丝妲,还有其他的被害者。我想着她们遇害的画面,喉咙被割破,双眼翻瞪,死不瞑目。
布兰纳,赶快采取行动。快走!不要待在这边等死!可是,一想到凯蒂,我的心又乱了。我走了,凯蒂怎么办?凯蒂要是回来的话,岂不落入他的手中?不对,我这样告诉自己。她习惯主动操控,不会盲目地等待。她会自行消失,重新计划下一次的行动。
我咽了咽口水,痛得差点叫了出来。我身体很不舒服,心里又害怕。我决定逃走,只要冲过去把落地窗打开,跑到雨中去,我就自由了。我感到全身僵硬,每一条肌肉都绷得紧紧的,下定决心往落地窗跑去。我绕过沙发,来到落地窗前,一手握住门把,另一手去拉门闸。我发烫的手指一摸到金属部分,马上感觉到一阵冰凉。
此时,不知道从哪里伸过来一只手,掩住我的嘴,把我整个人往后拖。我的头紧紧抵在他坚硬如石的身体上,嘴唇和下巴都被挤歪了。这只手捂住我的嘴,我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觉得这只手异常地平滑。我从眼角看到金属的亮光,有东西抵在我右边的太阳穴上面,感觉起来冰冰凉凉的。恐惧就像广播频率中的白色杂音一样,彻底撼动了我的心神,我的脑中一片空白。
“布兰纳博士,我们今晚干脆来约个会如何?”他说的是英语,可是带有法国腔,声音低沉柔和,听起来好像在念情歌里面的歌词。
我扭动身体,挥着手臂,拼命想挣脱他,可是他箍得很紧,我根本动弹不得。
“嘿,不要这样。不要反抗。今晚你必须跟我在一起,没有别人,就只有我们两个。”他把我抱得死死的,我的颈于可以感觉得到他的体温。他的身体也跟手一样,既光滑又密实,给人一种异样的感觉。我已经惊慌过度,完全无计可施。
我没办法思考,也说不出话来。我不知道是该求饶,继续反抗,还是跟他好好讲讲道理。他捂住我的嘴巴往后扳,我的头连动都动不了。他的手把我的下嘴唇挤到牙齿上面,我口中尝到鲜血的味道。
“没有话说?好吧,我们等会再好好谈谈。”他一面说着,一面润了润嘴唇,然后又用嘴唇在牙齿上面磨来擦去。
“我有东西要给你,”我感觉他的身体在扭动,然后他就把捂住我嘴巴的那只手拿开。“一个礼物。”
我听到一阵滑溜的金属声,他又把我的头往后拉,接着就拿那东西在我的脸上和颈子上划来划去。只感到一阵冰凉。在我还来不及反应之前,他手臂突然用力一勒,把我整个人拖着走,拖到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地方,那地方突然亮起一阵光,而我已经被铁链勒得几乎窒息,连半点声音都发不出来。在这个时刻,我只有任他摆布,随着他的动作来品尝我的每一分痛楚。
他稍微松了一下手,接着又用力拉着铁链。铁链扼伤了我的喉咙,扯歪了我的下巴,也把我的脊椎给扭伤了。痛楚难以形容。
我双手在空中乱抓,人就要喘不过气来。这时,他突然拖着我的身子转过来,抓住我的双手,用另外一条链子缠在我的手腕上面。接着他用力把链子勒紧,拉去和颈上那条扣在一起,使劲一拉,把两条铁链都高举过头。我的肺里头仿佛有一把火在烧,而且脑部严重缺氧。我拼命不让自己晕厥过去,眼泪不停地滴落脸颊。
“啊,会痛是吗?对不起。”
他把链子放低,我那被勒紧的喉咙终于又接触到空气。
“你看起就像是一条被吊起来的大鱼,嘴巴不停地吸着空气。”
我现在就跟他面对着面,他的眼睛距离我的不过几寸而已。由于疼痛未消,我并没有露出什么样的表情。眼前虽是一张人脸,可是却是一张禽兽的脸。他的嘴角微微颤动着,心怀鬼胎地奸笑着。过了一会,他就用刀尖在我的嘴唇上面画着圈圈。
我的嘴巴又干又渴,想要出声,舌头却不听使唤。我咽了咽口水。
“我想……”
“闭嘴!给我闭上你的鸟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我知道你对我的看法。我知道你们大家都是怎么想的。你们一定都认为我是个变态,最好赶快从这个世上消失,对不对?可是事实上,我跟大家都是一样的。而且我现在可是处在上风。”
他把刀握得非常紧,连手都在发抖。在幽暗的门厅里头,这只手看起来就跟鬼魅一样苍白,鼓起的指关节显得又白又圆。外科手术用的手套!那就是我刚才闻到的味道。这时刀刃已经划进我的脸颊,我感觉到有一股暖流从下巴滴了下来。我已经是完全绝望了。
“布兰纳博士,等一下你就会把衬裤脱掉,你会非常需要我的。不过在这之前,我有点事情想先问问你。我叫你说,你才能开口。”
他重重地喘着气,鼻孔一阵苍白。他用左手玩弄着铁链,把链条一节一节地缠在手掌上。
“现在你告诉我,”他的语气又缓和了下来。“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他露出冰冷又凌厉的眼神,就像某种中生代的哺乳动物。
“你认为我是疯子?”
我没有出声。雨点打在他身后的窗子上。
他拉了铁链,把我拉近他的身边,脸对着脸。他的气息吹散了我皮肤的汗水。
“担心你的宝贝女儿?”
“你知道我女儿些什么事?”
“布兰纳博士,我对你的一切可是了如指掌。”他的声音又低沉温柔了起来,好像黏稠的糖浆。我只觉得仿佛有恶心的东西在我耳边蠕动。我痛苦地吞着口水,一方面想开口说话,可是又伯激怒他。他的情绪就像狂风中的吊床,剧烈摇摆不定。
“你知不知道她在哪里?”
“大概吧。”他又拉起铁链,不过这次他并没有突然用力,而是慢慢地把我的下巴拉到最高,然后反手拿着刀,慢慢地在我的喉咙上面划过。外头忽然打起闪电,他的手也猛力一拉。“够紧吗?”他问。
“求……”我说不出话来。
他把铁链放松,好让我把下巴放低。我咽着口水,深吸了一口气。我的喉咙痛得像火在烧,脖子也有瘀伤,而且肿了起来。我举起手去揉它,可是他马上拉住我手腕上的铁链,把我的手扯了下来。他的嘴巴又是一阵唇齿交磨。
“没有话说?”他瞪着我看,两颗瞳仁又黑又大。他的下眼险也跟嘴唇一样微微颤动着。
在惊恐之中,我忽然想着,不知道其他被害者是怎么度过的。不知道戈碧当时是怎么度过的。
他又把铁链高举过我的头,然后开始慢慢地施压,就像小孩子在凌虐小狗。一个有杀人怪癖的小孩。我想起阿莎。我想起戈碧身上的伤痕。约翰说了些什么?我要怎么运用它?
“求你行行好。我想跟你谈谈。我们为什么不找个地方喝一杯,然后……”
“贱女人!”
他突然用力一扯,我身上的铁链一下子缩得紧紧的,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本能地举起手来,一双冰冷无用的手。
“谁不知道布兰纳博士不喝酒,你想骗谁?”
虽然泪眼朦胧,我还是看得到他的眼睑跳动得很厉害。他已经到了发作的边缘。啊,上帝啊!救救我!
“你跟其他人都一样,把我当成傻子,是不是?”
这时我的脑子只发出两样讯息:逃走!去找凯蒂!
他抓着我的时候,外头狂风呼啸,雨水不停地打在窗子上头。我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汽车的喇叭声。我闻到他的汗水和我的汗水交混在一起的味道。他那双眼睛,因为发狂而变得呆滞,此刻就映在我的眼前。我吓得一颗心都快跳出来了。
就在这个时候,寂静的卧房里面忽然有东西闯了进来。他暂时停下了动作,眼险一阵收缩。博蒂突然出现在门口,低吼着。弗提耶把视线移向那团白色的影子,我的机会来了。
我抬起朋来,狠狠地朝他两腿之间踢去,这一踢掺杂了我所有的恐惧和仇恨。我用外腔重重地踢了他的下体,他当场弯下腰去,痛得大叫起来。我把他握在手中的铁链扯掉,转身便往大门跑去。我惊魂未定,只知道要往前跑,可是脚步十分沉重,仿佛是用慢动作在跑似的。
他很快就恢复了,愤怒地吼了起来。
“贱货!”
我在狭窄的通道上跟路跑着,差点被拖在地上的铁链绊倒。
“贱货,你死定了!”
我听到他的声音,他就跟在我后头,在黑暗中摇摇晃晃地走,就像一头被逼急了的野兽。“你是我的!你跑不掉的!”
我歪七扭八地拐过墙角,双手不停地扭动,拼命想挣开手腕上的链条。血液在我的耳朵里面跃动着,我觉得自己像个机器人,身体正由交感神经系统在指挥控制着。
“婊子!”
他就挡在我和前门的中间,我只能拐到厨房里头去!这时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到落地窗去!
我的右手已经挣开了链条。
“妓女!你是我的人了!”
就在离厨房还有两步的地方,我突然又感觉到一阵疼痛,脖子好像要断了一样。我的左手被提飞了起来,连带的头也被迫往后仰。他又抓到了拖在地上的铁链。我感到腹部一阵肿胀,氧气供输的管道又被勒住了。
我用自由的那只手去扳开喉间的链条,可是我扳得越用力,他就把链条勒得更紧。尽管我再怎么扭动拉扯,链条只有越陷越深。
他慢慢地收着链条,一步一步地把我拉近他的身旁。我嗅得到他狂暴的气息,也在链条的摇动中,感觉到他的身体在颤抖。他一圈又圈地缩短套在我身上的链条长度。我开始头晕眼花,觉得自己就快昏过去。
“贱货,你会付出代价的。”他怒气冲冲地说。
我的脸和指尖因为缺氧而变得麻木,耳朵里面也鸣起空洞的响声。我觉得整个房间都旋转浮动了起来,同时有一堆黑点出现在我的视界中间,这些黑点渐渐合并在一起,然后又像团黑色的积云般,往外扩散了开来。在黑云逐渐扩散之际,我看到磁砖地面隆起,慢慢向我靠了过来。我觉得身体往前飘浮,看到自己的手伸向前。突然,我整个人往前倒下,而他也跟着我跌倒。
我们往前倒下的时候,我肚子正好按倒柜台的某个部分,我的头也被橱柜重重敲了一下。这时他手中的链条掉了,可是他马上从我身后扑了上来。
他双脚张开,整个身子都压在我身上,把我按倒在柜台上面。我左边骨盆的地方被洗碗机的尖端割到,虽然痛得要命,可是至少我已经能够呼吸。
他的胸部起伏得很厉害,而且每一条神经和每一条肌肉都绷得紧紧的,就像弓已经搭在弦上,准备射出。这时他又把链条缠在手上,我的头也被迫往后仰起。他扼住我的脖子,用刀尖抵着我的下领。我的颈动脉贴着冰冷的金属,抽动个不停。我的左脸颊可以感受到他呼吸的气息。
他抓着我不放,而我就像挂在勾子上的动物尸体,头向后仰,两手前伸,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仿佛隔着一道海湾在看自己,只能站在对岸干着急,尽管早已吓坏,却完全无能为力。
我把右手放在台面上,想要撑起身子,好让链条松一点。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碰到了台面上的东西。一瓶柳橙汁。一把刀。
我偷偷模摸伸手去握住刀柄,一面假装呻吟吸泣,想分散他的注意力。
“安静一点,贱货!我们现在来玩个游戏。你不是很喜欢玩游戏?”我小心翼翼地旋转着刀子,一面大声尖叫。
我的手在发抖,犹豫不决。
后来我又看到那些受害的妇女,想到他是怎么对付她们的。如今我正亲临其境,完全可以体会她们当时内心的恐惧与绝望。
下手吧!
肾上腺素贯穿我整个胸腔及四肢,就像岩浆从山边滚落。就算要死,也要死得有尊严,非跟敌人拼个你死我活不可。我必须主宰自己的命运。我抓起刀子,刀刃向上,量好方位,然后用尽所有恐惧、绝望以及复仇所能给予的力量,猛然向他刺去。
刀尖先是碰到骨头,稍微滑动了一下,然后就直接刺进了软如泥状的肉里面去。我听见他扯开喉咙狂叫,声音凄惨无比。刚才我曾踢他一脚,他也是痛得大叫,不过跟这次比起来,程度实在差太多了。他左手下垂,右手也从我的脖子上移开,跌跌撞撞地往后退。他手中的链条滑落在地板上,我终于又松了一口气。
我感到喉咙一阵麻木,脸上还湿湿的。不过没关系,我目前只想要空气。我饥渴地吸着空气,并且把背脊伸直,这才感觉到自己好像流了血。
我的身后又响起一声尖叫,音调很原始,听起来好像野兽垂死前的哀嚎。我双手扶着柜台,一边喘着气,一边转过头去看着他。
他东倒西歪地往后退,一只手放在脸上,另外一只伸向前,以保持平衡。他张着嘴,发出可怕的声音,接着就撞到墙,整个人慢慢地滑到地板上。他伸出去的那只手在墙上留下了一道黑色的痕迹。他的头前后摆动了一下,喉间发出一阵细微的呻吟声,尔后,他的双手都垂了下来,头和下巴也跟着下垂,两眼死盯着地板。
房子里面突然安静了下来,我呆呆地站在原地,只听到自己急剧的喘息声以及他渐趋消失的呜咽声。在疼痛加剧的同时,四周的景物也开始一一归位。流理台、火炉、冰箱……一片死寂。脚下是滑溜溜的东西。
我瞪着那个跌坐在我厨房地板上一动也不动的人形。他两腿大张,下巴抵在胸前,背靠着墙。在微弱的光线底下,我看到他胸前有一道黑色的污渍,一路延伸到他的左手。
突如其来的闪电就像是焊工手中的火束,照亮了我亲手制成的手工艺品。
那把刀的刀柄就插在他的左眼里。血从他的脸和喉咙滴了下来,把他胸前衣服的颜色染得更深。他已经停止呻吟了。
我的喉咙哽塞,只能发出咯咯的声音,这时那支小黑点舰队又航进了我的视野之中。我双腿突然一软,还好有柜台可靠。
我赶紧多做深呼吸,然后举起手来把脖子上的链条拿掉。我的手摸到一股浓稠的暖流,放下手来一看,才知道自己真的在流血。
我朝着门口走去,心里想着凯蒂,也想要找人求救。就在这个时候,我忽然听到一阵声音,吓得我待在原地不敢动。是链条的声音!房间也突然亮了起来。
我大吃一惊,已经无力逃跑,只好转过身,有道人影正静静地向我走来。
我听到自己的尖叫声,接着又看到无数的黑点,然后视线就完全被那团黑云给挡住了。
远处传来阵阵的警笛声。人说话的声音。有东西按在我的喉咙上面。
受到光线和四周动静的影响,我睁开眼睛,有个人影正俯身在我面前,他用一只手拿着东西按住我的脖子。
是谁?我在哪里?我家客厅。我脑中一片空白,心里一阵恐慌,挣扎着想坐起来。
“小心,小心,她起来了。”
有双手把我轻轻按了回去。接着我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太意外了,真叫人料想不到。
“不要乱动。你流了很多血。救护车就快到了。”
那是克劳得尔的声音。
“这是哪里?我……”
“你很安全,我们抓到他了。”
“应该说是不完整的他。”这是查博纽在讲话。
“凯蒂呢?”
“躺回去。你的喉咙和脖子右边都有伤口,只要头一动,伤口就会流血。你流的血已经够多了,我们可不希望看到你再流。”
“我女儿呢?”他们的脸都在我的眼前浮来飘去。一道闪电打下来,我看到的是一张张白色的脸。
“凯蒂怎么了?”我感到呼吸困难,心砰砰地跳着。
“她没事,只是急着见你,有朋友在照顾她。”
“救护车呢?”克劳得尔离开沙发。
他大步走向门厅,向厨房的地板上瞄了一眼,然后又回头看看我,脸上露出奇怪的表情。
警笛的声音越来越大,响遍了我住的这条小街。过了一会,我就看到落地窗外亮起阵阵旋转的红蓝光束。
“放轻松,”查博纽说。“救护车已经到了。我们会看着你女儿,不会放她一个人。事情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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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我的记忆里头出现了一段空白。明明已经过了两天,这两天的记忆却是一片模糊,完全连贯不起来,只见一些影像和感觉来来去去,就像胡乱拼贴上去的图案,始终拼不成一幅完整的图画。
时间对我来说,只是一片混乱。我感到疼痛,觉得有手在拉我,探测我,并且把我的眼睑往上翻。我听到人讲话的声音。窗子亮了,然后又暗了。
我看到一张张的脸。在刺眼的灯光下,我看到的是克劳得尔。在大太阳白色光线的衬托下,我看到了珠儿的侧影。莱恩在晕黄的灯光下一页一页翻着书。查博纽则是在打盹,电视的蓝光闪过他的身影。
我体内注射了太多的药物,感觉都麻木了,实在分不清自己到底是睡着了,还是清醒着。梦境和记忆不断地交织回旋,就像低气压绕着台风眼不停地打转。在那两天里头,不管我如何地回想,总是无法理出一个头绪来。
等到礼拜五,我的记忆系统才又连贯了起来。
我一睁开眼,就看到一片明亮的阳光,然后我又看到一位护士在调整我身上的点滴,这时我才知道自己在哪里。我听到有人在我右手边喀塔喀塔地轻敲着,我想转过头去,却感到一阵疼痛难忍。我脖子上的刺痛叫我不要乱动。
莱恩坐在一张塑胶椅上,正在输入一些资料。
“我会不会死?”我的话听起来有点含糊不清。
“老天不会让你死的。”他微笑着说。
我咽了口水,然后又问了一次,觉得嘴唇又干又肿。
护士过来量我的脉搏,她把指尖放在我的手腕上面,注意看着手表。
“他们是这么说的。”莱恩把电子记事本放进胸前的口袋,站了起来,然后走到床边。“有脑震荡的现象,脖子右边和喉咙有裂伤,因此失了不少血。总共缝了37针,每一针都是整形外科缝的,缝得很精细。预测结果:没有生命危险。”
护士小姐瞄了他一眼。“十分钟,”她说,然后就走开了。
虽然药物的作用力很强,我的脑海里面还是突然闪过一个念头。
“凯蒂呢?”
“不要急,她待会就来了。先前她就出现过了,只是当时你已经昏过去了。”
我看着他,眼中打着问号。
“就在你被救护车载走之前,她就和她的朋友一起回来了。这位朋友是她在麦吉尔认识的。你出事那天下午她有回来过,可是因为身上没有钥匙,只好从外边的门进去。看来你的邻居好像没什么警觉心,一点也不关心门户的安全。”他把一只手的拇指勾在皮带上面。“可是她还是进不了你的房门。她也打过电话去你的办公室,结果你不在,她只好把皮包留下,表示她人在市区,又回过头找她朋友去了。”
“她本来打算晚饭时间就要回来,谁知道突然风雨大作,她们两个只好待在一家店喝饮料。她也打过电话回家,可是打不通。当她回到家的时候,整个人简直都快崩溃了,我好不容易才安抚她。有位专案小组的警官一直跟她保持联系,好让她知道你的情况。我们这边有好几个人都想接她回去住,可是她比较喜欢跟朋友在一起。她每天都来医院看你,巴不得你早点醒过来。”
我虽然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眼泪还是忍不住滴了下来。莱恩递了一张卫生纸给我,态度很亲切。我身上盖着医院的绿毯子,一只手看起来很奇怪,好像不是自己的。我的手腕上面缠着塑胶管,指甲里面有小血块。
我又记起了更多的事。闪电。刀柄。
“弗提耶怎么了?”
“这个以后再说。”
“现在说。”我脖子上的伤口又痛了起来。我知道自己不该讲太多话,而且那位护士也快回来了。
“他流了很多血,不过现代的医药又把这个混蛋救活了。据我所知,刀子刺进他的眼窝后就往筛骨滑去,并没有穿透头盖骨。他的眼睛是保不住了。”
“他是从车库门进去的,然后把你房门的锁撬开。一看没有人在家,他就先破坏房子的保全系统,并且把电源切断。虽然电源被切了,可是你的电脑也自动跳到了电池装置,所以你才没有发觉到。而且,除了无线电话之外,一般电话用的都不是一般的电源线。他一定是在你打完最后一通电话后,就把电话线给切断。凯蒂进门不成,留下皮包那时候,搞不好他已经就在屋子里面。”
听完这番话,我心里又打了一阵寒颤。
“他现在人呢?”
“就在这里。”
我一听,挣扎着想坐起来,连胃部都起了变化。莱恩一看,赶紧轻轻地把我推回枕头去。
“唐普,我们会把他看得死死的,他哪里也去不了。”
“圣杰魁斯的案子呢?”
“以后再说。”
我内心还有一大堆疑问,可是来不及问了。我又躺回已经窝了两天的床上去。
护士小姐回来了,她又瞄了莱恩一眼,眼神凌厉。我来不及向莱恩道别,他就离开了。
我再醒来的时候,莱恩和克劳得尔正在窗边小声地交谈。外头天色已暗。我一直梦见珠儿和茱莉。
“珠儿有来过吗?”
他们两个都朝着我的方向望过来。
“她星期四有来过。”莱恩说。
“弗提耶呢?”
“他已经脱离险境。”
“问话了?”
“问了。”
“他就是圣杰魁斯?”
“没错。”
“然后呢?”
“等你伤好一点再说吧。”
“现在就告诉我。”
两人交换了眼神,然后向我走来。克劳得尔先清了清喉咙。
“凶手的名字叫里欧·弗提耶,现年32岁,与妻子和两名子女同住。他常常换工作,一事无成。自1991年开始,他就和葛丽丝·当马斯有暧昧关系。他们是在肉店工作时认识的。”
“拉波奇肉店。”我说。
“没错。”克劳得尔的眼神有点奇怪。“可是后来他们的关系就出了问题。女方甚至威胁要把他们之间的事情抖出来,并且开始不断向弗提耶要钱。最后他实在受不了,于是就约女方到肉店见面,然后就杀了她,还把她的尸体切成一块一块的。”
“那个老板呢?”
“老板到外地去了。肉店歇业了两个礼拜,可是所有的装备都还在那里。别管了,反正他就把她分尸,然后把尸块搬运到圣伦伯特,埋在修道院的庭园里面。他的舅公是修道院的管理员。若不是他给的钥匙,就是弗提耶自己想到了办法。”
“那位管理员罗伊。”
“没错。”
又是相同的眼神。
“事情还不只这样,”莱恩说。“他也利用修道院来杀害茜儿和伊莉莎白。他把她们带到那里,加以杀害,然后在地下室分解尸体。事后,他就把现场清理干净,免得罗伊起疑心,可是今天早上吉伯特拿血液反应剂到那个地下室一喷,整个地下室亮得跟半场休息时间的球场一样。”
“他也是这样进人圣米内大教堂。”我说。
“没错。他说是在尾随茜儿的时候,想到的点子。她父亲的公寓就在转角的地方。罗伊在修道院钉了块板子,板子上面有很多挂勾,勾子上面挂着各式各样教堂的钥匙,而且都标示得很清楚。弗提耶很容易就拿到了他想要的那把钥匙。”
“哦,吉伯特有一把厨师专用的锯刀要送给你,他说那把刀可还是亮晶晶的。”莱恩说。
他一定从我脸上看出了点什么。
“等你身体好一点再说。”
“我已经等不及了。”我想要爬起来,可是脑部的挫伤又让我退缩了回去。
护士小姐进来了。
“警方办案。”克劳得尔说。
护士小姐两手交叉放在胸前,然后摇了摇头。
“请出去。”
她领他们出去,不一会又回来了,凯蒂就跟在她后面。我女儿默默地走进病房,紧紧地握住我的双手,热泪盈眶。
“妈,我爱你,”她温柔地说。
我静静地看着她,一时之间,百感交集,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我也爱我的孩子,听到她说这句话,我心里感到很满足,但同时也很愧疚。在这个世界上,我最钟爱的人就是她。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她能过着幸福平安的日子,可是我却完全没有把握能够做到这一点。我的眼眶也红了。
“亲爱的,我也爱你。”
她拉一张椅子过来,坐在床边,还是紧紧握着我的双手。灯光在她头顶罩上一圈金黄色的光环。
她清了清喉咙。“我现在住在莫妮卡家,她目前通勤上暑期学校,人还是住在家里。她家人都对我很好。”她说到这里忽然打住,不知道什么该说,什么又不该说。“博蒂也跟我们在一起。”
她朝窗边看了看,然后又看着我。
“有一位警察先生每天都会跟我联络两次,而且只要我想来,他就会载我来看你。”她身子往前靠,两只手臂搁在床上。“可是你大部分的时间都昏迷不醒。”
“我也想保持清醒。”
她露出紧张的笑容。“爸每天都会打电话给我,问我需不需要什么,同时打听你的状况。”
我内心有种罪恶感,而且掺杂着些许怅然若失的感觉。“跟他说我很好。”
护士小姐不声不响地走了进来,然后站在凯蒂身旁,凯蒂一看就知道意思了。“我明天再来看你。”
隔天早上,我又继续听着弗提耶的案情。
“这些年来,他一直都有侵犯女性的不良纪录,最上一次还可追溯到1979年。15岁那年,他曾经把一个女孩子关了一天半,可是竟然一点事也没有。因为他祖母想办法私下和解了,所以没有被捕的纪录。他通常都会先挑好下手的对象,然后加以跟踪,并且把她平常的生活习惯都记录下来。到了1988年,他才因为施暴而遭警方逮捕。”
“就是殴打他祖母那件事。”
克劳得尔又露出先前怪异的眼神。这时我才发现到,他戴了条淡紫色的丝质领带,领带和他身上穿的那件衬衫是同一个颜色。
“没错。当时法院曾经指派一名精神病医生对他做过诊断,结果证实他患有偏执狂,而且内心常常会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冲动。”他转向莱恩说话,“那份报告还说些什么来着?报复心非常强,有使用暴力的倾向,特别是针对女性。”
“后来他就在精神病院待了半年,然后又自由了。这是一般典型的判例。”我说。
这次克劳得尔只是看着我,没有再露出怪异的眼神。
“到他出院为止,除了女孩和祖母那两件事比较严重外,弗提耶其实也只是会骚扰女性而已。可是等到他遇上葛丽丝·当马斯后,情况就恶化了。他不但真的杀死了葛丽丝,而且从那次之后,他更是变本加厉,简直是杀上瘾了。于是他就开始到处租房子,当做他的犯罪温床,而博杰街那一间是最近才租的。他可不想在家里跟老婆一起分享这个嗜好。”莱恩说。
“他只有在肉店打工,哪来那么多钱租房子。”
“他老婆有工作,钱八成是从她那儿拿来的。男人总是会编些谎话。也搞不好他还有什么拿手绝活,只是我们不知道而已。不过我们一定会查个清楚。”
克劳得尔又继续用他那超然的见解来分析案情。
“隔年,他就开始认真寻找猎物,而且是有系统地加以计划执行。关于捷运的事,你的看法是对的。他非常喜欢六这个数字。他先是经过了六个站牌,然后就开始跟踪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这位不幸被他第一次胡乱选上的女人就是法兰丝·莫瑞钱伯。他在魁北克大学站上车,然后在乔治瓦内下车,然后一路尾随她到家。在跟踪了好几个礼拜之后,他终于采取行动了。”
听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她先生说过的话,内心顿时涌起一阵愤怒。她只不过想有个安稳的家,可以不受外界的侵扰,这也是女人最终的梦想。这时克劳得尔又开口了。
“不过这种漫无目标的猎寻毕竟太过冒险,不符合他喜欢主动操控的个性,于是当他看到了法兰丝所住的公寓后,就想到了以出售房屋广告为目标的这个办法。这对他来说,再好不过了。”
“茜儿呢?”我有点想吐。
“也是一样。这次他改走别的路线,也是经过六站,然后在爱德华站下车。下车以后,他就在附近闲逛,寻找出售房屋的看板。最后他找上了他父亲的公寓。目标一选好,他就开始慢慢观察,看着茜儿来来去去。他还说他看到了她制服上绣着的校名,还曾经去过学校几次。最后他就展开埋伏的工作。”
“这次他还找到了隐密的杀人场所,”莱恩也补上一句。
“修道院。太完美了。可是他是怎么让茜儿就范的?”
“有一天,等到确定只有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他就去按门铃,说要进去看房子。买房子总是得先看看,这不过分吧。可是她不让他进去。几天之后,他又赶着放学的时候,故意把车停在她身旁,说他之前已经跟她父亲约好了,可是她父亲并没有出现,没想到会在这里碰见她。她也知道父亲急着把房子卖掉,所以就答应帮他带路。接下来的事,我们都已经知道了。”
我病床上方的灯管发出细微的嗡嗡声。克劳得尔接着说下去。
“因为不想再把尸体埋在修道院的庭园里面,以免节外生枝,于是他就把车开到圣杰罗。可是他又嫌路途太远,万一半路被拦下来就糟了。他已经勘查过神学院,也记得钥匙放在什么地方。下一次他会做得更加漂亮。”
“伊莉莎白。”
“是在练曲球的时候。”
就在这个时候,护士小姐出现了,她比上次那位要来得年轻,个性也温柔多了。她看了看我的心电图,摸了摸我的头,还帮我量脉搏。我发现我手上的注射器已经拔掉了。
“你累了吗?”
“我很好。”
“需不需要止痛药?”
“看看情况再说好了,”我说。
然后她就对我微笑,走开了。
“那玛格莉特呢?”
“每次一提起爱德基,他就变得很不耐烦,”莱恩说。“然后就不讲话了。看来是对这件案子不甚满意的样子。”
有辆医药推车从走道上通过,橡皮轮静静地滑过地面。
为什么玛格莉特是例外呢?
这时医院响起了一阵广播,通知某人拨“237”这个号码。
为什么这么乱?
电梯门开了,嘶嘶两声又关上了。
“我们不妨来推敲看看,”我说。“他在博杰街租了房子,他的杀人计划也持续进行着。他从捷运和房屋出售的看板找到对象,然后跟踪被害人,找适当的时机下手。他有隐密的地方可以杀人,又有安全的地方可以丢弃尸体。或许就是因为一切都进行得太顺利了,也可能是他觉得这样已经没什么意思了,所以他就决定改变方式,再回到被害人的家里去,就像他对付法兰丝那样。”
我想起了那些照片:散乱的运动服,躺在一片血泊中的尸体。
“不过这次就做得有点草率。我们发现他曾事先打电话跟玛格莉特约好,可是没有想到,就在他拜访的期间,她丈夫突然打了通电话回家。这下他只好匆匆忙忙把她杀掉,赶紧随便找个东西来切割尸体,然后草草结束这次行动。他并没有获得掌控全局的快感。”
我又想起了那半身的雕像以及被切割下来的乳房。
莱恩点了点头。
“有道理。杀人只不过是满足他控制欲的最后一个步骤。他可以让被害人生,也可以叫她死。他可以让被害者穿着衣服,也可以叫她衣不蔽体。他可以割掉被害人的乳房或阴道,让她性别颠倒。他可以切断被害人的手臂,叫她变成废人。可是这种种的快感却被她丈夫的一通电话给破坏了。”
“就因为匆忙的关系。”莱恩说。
“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使用过偷来的东西。可是事后他竞用了她的银行卡,或许就是想弥补当时的不满吧。”
“也搞不好他是有金钱上的困难,变得没有购买力,因此需要借被害人的金融卡来解困。”克劳得尔说。
“真是奇怪。他对其他的案子都能侃侃而谈,偏偏一提到玛格莉特就三缄其口,不肯多说。”莱恩说。
有一阵子,大家都没再说话。
“康丝妲和玛丽奥呢?”我问。故意转移话题。
“他说不是他干的。”
这时莱恩和克劳得尔开始交头接耳了起来,我听不到他们在讲些什么,只觉得一般寒意涌了上来,塞满了整个胸腔。紧接着,有道疑问就开始成形,渐渐合并,然后就悬在那里。
“戈碧呢?”
克劳得尔眼睛往上看,而莱恩则清了清喉咙。
“你……”
“我说戈碧呢?”我又问了一次,眼泪差点夺眶而出。
莱恩点了点头。
“为什么?”
没有人说话。
“因为我的关系,对不对?”我勉强压抑住自己的声音。
“这王八蛋是个疯子,”莱恩说。“他心理不正常,满脑子就想控制女人。他不太愿意谈到自己的童年生活,只是一味地责怪他的祖母,说他会沦落到今天这个下场,全都是她害的。他非常痛恨他的祖母,你要是在场的话,听了也会觉得心寒。据我们所知,他祖母是个非常专制的女人,而且具有狂热的宗教信仰。他之所以会有心理障碍,老觉得自己很无能,问题可能就出在他和他祖母的关系上。”
“也就是说,这家伙在女人面前永远是个输家,而他就把自己的失败归咎于他祖母的身上。”克劳得尔说。
“这又跟戈碧有什么关系?”
莱恩一副不想说下去的样子。
“刚开始,他是借由偷窥的行为来满足自己的控制欲。他跟踪被害人,观察她们的一举一动,把她们的事情调查得一清二楚,而被害人却浑然不知。他一面做笔记和剪报,脑海里头便开始幻想起情节来。对他来说,这样子做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不用忍受被拒的难堪。可是久而久之,这样子毕竟还是无法让他满足。等到杀了葛丽丝以后,他才发现到杀人的快感,于是他就决定继续杀下去。此后他就开始到处诱拐被害人,然后加以杀害。他要的就是这种终极的快感,不但能够掌控生杀大权,而且谁也阻挡不了他。”
我看到蓝色的眸子里头燃烧着火焰。
“可是后来你出现了,还把伊莉莎白的尸体挖了出来。”
“所以我威胁到他了,”我说,等着他接话。
“他怕这样的快感会毁于一旦,而布兰纳博士就是可能的祸因。你可能会毁了他的整个幻想世界,而他却是这个世界的国王,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我把这六周来的发生过的事件又重新过滤了一遍。
“我是在六月初挖起伊莉莎白的尸体,然后验出了她的身分。三个礼拜过后,弗提耶就杀了玛格莉特,隔天我们就出现在博杰街。再过三天,我又找到了葛丽丝的尸骨。”
“这就是了。”
“他气炸了。”
“正是。他会猎杀女人,就是因为蔑视她们……”
“或是为了宣泄对他祖母的恨意。”克劳得尔说。
“也有可能。反正不管怎么说,他就是把你当成绊脚石。”
“而且我又是个女的。”
莱恩伸手拿烟,接着说。
“他也犯了一个错误,没想到玛格莉特的金融卡也会出问题,害他差一点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下他又要迁怒于人,找个出气简。”
“这家伙就是死不认错。他没办法忍受被女人揭穿行径的这种窝囊事。”
“可是他为什么不来找我,反而找上戈碧?”
“谁知道?碰巧遇上?天时地利?或许她比较倒相,先你一步出现。”
“我不这么认为,”我说。“显然他已经注意我很久了。他还把一颗头颅放在我家院子。”
他们点点头。
“他大可等一下,然后就像对付其他人那样,把我解决掉。”
“这混蛋真是变态。”克劳得尔说。
“戈碧跟其他被害者不一样,不是他随便找到的杀害对象。他知道我的住处,也晓得她就跟我在一起。”
这时我已经有点像是在自言自语,不太像在跟他们两个讲话。过去这六个礼拜以来,我一直心事重重,就像动脉瘤不断地扩散着,要不是靠意志力撑着,早就爆发开来,可是现在我再也忍不住了。
“他是故意的,要让我感到良心不安。这就跟那颗头颅是一样的道理,是他在放出讯息。”
我发现自己越说越大声,可是控制不了。我想起放在门口的纸袋,想起那一块一块的椭圆砖,想起戈碧肿胀的脸以及一张我女儿的照片。
我的情绪非常激动,终于像用针戳破气球那样,爆了开来。这六个礼拜以来,我历尽了种种的煎熬,承受了多少的压力,现在都一股脑儿地宣泄了出来。
这时我也管不得喉咙痛不痛,扯开嗓子就喊,“不!不!不!你他妈的狗杂碎!”
我听到莱恩对克劳得尔大声喊着,感觉到抓着我的手,接着我又看到护士小姐,觉得手臂一阵刺痛,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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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三
星期三莱恩来家里看我。自从那天晚上坠入地狱般的境地之后,至今地球已经转了七圈,而我也渐渐恢复正常。不过话说回来,有些空缺仍待补齐。
“弗提耶被起诉了吗?”
“星期一。五起一级谋杀罪。”
“五起?”
“康丝妲和玛丽奥的案子可能跟他无关。”
“告诉我。克劳得尔怎么知道弗提耶会在我家出现?”
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只是从你问起学校的问题当中,他才想到凶手应该不是汤格。经他调查发现,学生早上8点上课,下午3点15分放学。可是打从第一天来到学校后,汤格从来就没有缺席过,而且你问到的那些日期,学校也都没有放假。他也知道手套的事。
“他知道你已经曝了光,恐怕会有生命危险,因此在监视小组还来不及重回现场之前,他就一个人先来到你家附近监视。他一来到这里,就先拨电话给你,结果发现你家的电话断讯了。后来他就爬过花园的门。那时你和弗提耶正纠缠在一起,所以都没有注意到他。他本来想把玻璃门打破,后来才发现落地窗没有上闩。你一定是先前就把门闩打开了,因为你想从落地窗跑出去。”
克劳得尔。竟然成了我的救星。
“案情有没有什么新的发展?”
“警方在弗提耶的车子里头找到一只手提袋,袋子里有三个颈圈、两把猎刀、一盒外科用的手套以及一套外出服。”
我坐在床尾,一面收拾行李,一面听他说。
“他的做案工具。”
“没错。博杰街公寓有手套,戈碧埋尸的地方也有,我相信我们会找到那些手套和这盒之间的关联。”
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他全身就像蜘蛛人那般光滑,双手也因为戴着手套而在黑暗中闪起一阵白光。
“他每次出去犯案,身上总是穿着自行车服,而且还会戴上手套;甚至在博杰街公寓里面,他也会做这样的打扮,因此我们才会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没有毛发,没有纤维组织,也找不到任何可疑的线索。”
“也没有留下精液。”
“那倒也是。他还带了一盒保险套。”
“真是够狡猾。”
我走到橱柜那边去,拿了我那双老旧的胶底运动鞋,然后就往行李袋里头塞。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想我们永远也搞不懂这种事,不过他祖母的为人倒是不难理解,她可以莲蓬头一开,便从烤炉中筛出金冠来。”
“什么意思?”
“意思是她作风强硬,而且很狂热。”
“你是指哪方面?”
“性和上帝。并非你所想的那样。”
“比如说?”
“他小时候,祖母为了洗涤他的身体和灵魂,每天早上先给他灌肠,然后再拖到教堂去。”
“每日一约:水声沙沙加弥撒。”
“我们曾跟他们的邻居谈过,有位邻居记得有一次弗提耶就在地板上跟家里的狗扭打在一起。他祖母看了差点中风,因为那只德国小猎犬的生殖器已经伸了出来。两天之后,那只狗就躺在地上,肚子里面都是老鼠药。”
“弗提耶知不知道?”
“他没有说。不过倒是有提到七岁时发生的一件事。有一次他在手淫的时候,被他祖母发现,他祖母二话不说,当场用绳子把他的手腕和他那根绑在一起,就这样拖着他走,连续维持了三天。”
我毛线衣正折到一半,忽然停下来。
“手。”
“没错。”
“还不止这样。听说他还有位被迫提早退休的牧师叔叔,而这位叔叔常常会穿着浴袍在家里晃来晃去,搞不好也虐待过他。关于这件事,他也是三缄其口,我们还在调查当中。”
“他祖母现在人在哪里?”
“死了。就在他杀了葛丽丝之前。”
“什么原因?”
“谁知道。”
我开始挑起泳衣来,最后还是放弃,干脆全部往袋子里面塞。
“汤格呢?”
莱恩摇了摇头,然后吐出一口长长的气。“有些人接近异性的方式是具有严重的破坏力的,看来他也是其中一位。”
我停下袜子分类的动作,抬起头来看着他。
“他这个人很古怪,可是应该不会伤人才对。”
“什么意思?”
“他是生物老师,常常会去捡拾路边的死尸,然后带回去熬煮,制成骨骼标本,再带去课堂上展示,当做教材用。”
“足掌呢?”
“弄干以后,当成脊椎动物的足掌标本,加以收藏。”
“是他杀了阿莎?”
“他辩称是在魁北克大学站附近街道发现它的尸体,然后就把尸体带回家去收藏。他把尸体切割以后,才在报纸上看到阿莎的事情,因此心生恐惧,于是就把尸体塞在一个袋子里面,然后拿到公车站去丢。”
“汤格是不是茱莉的客人?”
“就是他。他花钱找妓女,然后叫她穿上睡衣,从中取得乐趣。而且……”
他要说不说的。
“汤格有恋物癖。”
“你是指专闯卧房的窃贼?”
“你说对了。所以他在接受质问的时候,口风闭得比什么都紧,就怕我们会抓住这点逼问他。这个笨蛋,已经露出马脚来了,自己还不知道。事情已经很明显了,要是没办法在街上找到东西的话,他就会进行B计划。”
“闯入人家家里,然后拿刀在女人的睡衣上乱刺。”我说。
“你又说对了。”
还有一件事一直困扰着我。
“那几通电话又是怎么一回事?”
“C计划。打电话给女人,然后挂断,感觉到自己那话儿在抖动。这是偷窥者常干的事。他有一排电话号码。”
“他怎么会有我的?”
“八成是从戈碧那边偷来的,他也在偷窥她。”
“我在字纸篓里头发现的那张图片呢?”
“汤格的。他在研究土著部落的艺术。那张图片是他在一本书上看到的,于是就影印一份给戈碧,想求她不要让他的计划落空。”
我看着莱恩。“真是够讽刺的。她原本以为只有一个人在跟踪她,没想到竟然是两个。”
我觉得眼眶一热。我心口的伤痕已经慢慢在愈合,只是没那么快罢了。还要一段时间,等我再想到她的时候,心情才会比较平静。
莱恩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凯蒂呢?怎么没看到她?”他问,开始转移话题。
“她去买防晒油。”我把行李袋的拉绳拉上,然后把袋子丢在地上。
“她还好吧?”
“表面上看起来不错。她像个私人看护,把我照顾得很好。”
我搔了搔脖子上的缝线,自己并没有察觉到。
“可是内心就很难说了。她虽然知道什么叫暴力,不过都是从晚间新闻上看来的。不管事情是发生在洛杉矶、特拉维夫还是塞拉耶佛,毕竟都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我和彼得一直都在刻意地保护她,尽量不让她接触到我的工作,为的就是不想看她受到伤害。可是事情终究真的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了。亲身经历过这次事件以后,她的世界也整个改观,不过她会调适过来的。”
“那你自己呢?”
“我很好,真的。”
这时我们两个都静静站着,互相凝视对方。然后他就伸手去拿他的夹克,把夹克挂在手臂上。
“你们要去海滩玩?”他故做冷漠的态度,可是装的实在不怎么像。
“每一个海滩我们都想去玩看看。我们把这次的旅行称为‘沙滩大寻奇’。先到奥冈奎,然后沿着海岸一路玩下去。其中包括蟹鱼角、里欧贝斯、五月角以及维吉尼亚海滩。不过我们真正的计划是十五号那天要去‘马头’。”
彼得已经安排好了,那地方是他特别选的。
莱恩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他的眼神似乎多了点私人感情,少了点职业的调调。
“你会回来吗?”
这个礼拜以来,我一直都在问自己这个问题。我会回来吗?回来做什么?为了工作?难道还要叫我重来一次,再遇上另一名变态的精神病患?去魁北克?我能不能忍受克劳得尔先把我批评得一无是处,然后把我推上调查庭?我的婚姻怎么办?那可不在魁北克。我该如何面对彼得?我看到他的时候,又会有什么感觉?
我只下了一个决定:暂时不去想那么多。我已经发过誓,要先把未来的事抛在一边,现在我只想专心一意地陪伴凯蒂给她一个洁白纯净的空间。
“那当然,”我回答说。“我还得写好报告,然后到庭上作证。”
“说的也是。”
一阵沉默。我们彼此都晓得,这番话说了等于没说。
他清了清喉咙,然后把手伸到夹克的口袋里面。
“克劳得尔叫我把这封信转交给你。”
他从口袋里面拿出一个褐色的信封,信封的左上角有蒙特娄警局的字样。
“谢谢。”
我把那封信塞到口袋里,跟着他来到门口。现在还不是道别的时候。
“莱恩。”
他转过身来。
“你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干下去,而不对人类失去信心?”
他并没有马上回答,只是凝望着我们之间的某一个点。过了一会,他才又看着我。
“人类不时会生出一些掠夺者,他们只会捕食用遭的同伴。其实这些掠夺者根本不能算是人,而是人的变种。依我看,这些变态根本没资格呼吸地球上的空气。不过他们既然都生出来了,我也只有帮忙把他们都抓起来,这样他们就害不到人了。我这样子做是在确保一般正常人能够安心地生活,每天起床上班,抚育小孩,种种番茄,养养热带鱼,晚上看场球赛。他们才是真正的人类。”
我望着他离开的身影,看他坐在编号501的警车上,不禁升起一股景仰之情。他的见解也叫人肃然起敬,在关门的同时,我心里这样想着。或许吧,我微笑着对自己说。的的确确是或许吧。
那天傍晚,我和凯蒂一起去买冰淇淋,然后开车上山。我们坐在我最喜欢的位置眺望,从这个地方望过去,可以看到整个山谷,远方的圣罗伦斯河变成一条黑色的带子,而蒙特娄则像一幅闪烁的活动画景,从周边不停地扩散开来。
我坐在长椅上往下望,觉得自己就像“疯狂列车”上的乘客。只不过列车终于停了,或许我就是来道别的。
吃完甜简,我把纸巾塞进口袋里,结果摸到克劳得尔给我的信。
干脆现在打开来看,有什么不可以。
我拆开信封,抽出信纸,是用英文写的。里面的内容竞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亲爱的布兰纳博士:
你说的没错。没有人应该默默无闻地死去。因为你的关系,那些女性
才没有死得不明不白。也因为你的关系,里欧·弗提耶终于伏法落网。
我们是抵挡那些败类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些淫虫、那些强奸犯以及冷
血杀手。希望能够再和你共事,那是我最大的荣幸。
路可·克劳得尔上
在这高山之上,十字星发出柔和的亮光,在山谷上方不断地传递出讯息。寇杰克是怎么说的?有人在爱着你,宝贝。
莱恩和克劳得尔都表达得很清楚了,我们就是最后的一防线。
我看着山下的城市,目光一直停留在那边。有人爱着你。
“A la prochaine。”我对着夏夜说。
“什么意思?”凯蒂问。
“下次见。”
我女儿一脸疑惑的表情。
“走吧,我们往海边出发。”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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