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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家遭遇他小说里的女主人公阴阳两界通过互联网交流沟通恶魔的魂灵蠢蠢欲动……本书是畅销惊悚小说《迷失男女》作者最新力作!  

一个愤怒的天使在车水马龙的纽约市中心格兰德大街上骇然地张开巨大的双翅……看到这里,我们应该明白,魔鬼已上场,天使也必须出动,而我们的主人公蒂姆·安德西则彻底懵了。他所遇到的那个名叫“威莉”的女子,手指头会变得透明,需要疯狂地吃巧克力。蒂姆依照异类世界的指示,必须把她带回密歇根北街3323号……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 作者:[美]彼得·斯陶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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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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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一章

  九月初,某个大雨如注的星期三。上午九点四十五分,作家蒂莫西·安德西无可奈何地放下没有吃完的早餐,丢下了《纽约时报》上的填字游戏。尽管他不愿意承认,他的心情还是糟糕透了。他回到了位于格兰德街55号三楼的家中,比他原定的时间晚了许多。他随手把门关上,却没有能使烦躁的心情平静下来。他当啷一声将湿淋淋的雨伞插进一个直立的金属架上,端着一杯新冲的脱咖啡因咖啡回到书桌旁,坐到一张上面有许多可调节高度的控制杆的网孔椅上,双击“电子邮件”中带有箭头的信封图标,心头觉得已经把大多数烦恼都抛到了脑后,把当天收到的第一批电邮调到屏幕上。总共是十封信,其中两封不知所云,因为发信人完全是陌生的(他后来才注意到,发信人的名字与一些具体的域名联在一起),均没有主题,而且每封信都只有几个互不关联的单词,他立刻删除掉了这两封电邮。

  他刚将它们删除,就突然想起两天前曾经删除过两封类似的电邮。有一阵子他眼前又浮现出刚才在“炉旁餐馆”吃饭时看到马路对面的情形,仍然是那么紧急,那么令人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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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章

  格兰德街西北方向约20英里处,一道突如其来的亮光中,一位名叫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很快将会变成威莉·布赖斯·费伯)的女人正驾驶着她那略显肮脏的微型梅塞德斯车,驶离亨德松尼亚北边的帕斯马克商店。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无可奈何地听凭自己的意志在那段长达二点二英里、行人越来越少的联合街上行驶着。她来到了一个大型停车场,看到有两辆小轿车正从门口缓慢开出来。她朝后视镜望了一眼,环顾四周,然后将车开了进去。停车场漆黑的地面上有一滩滩浮油在闪亮。等待着开出停车场的几个男人看着这个金发蓬松的女人驾驶着一辆油光发亮、顶部扁平的车子从他们的视野中经过。其中一个人还以为她是个十多岁的男孩呢。

  威莉轻快地驶过停车场尽头那栋监狱一样的房子,她的肩膀耸得高高的,前臂绷得像绳子一样紧。她给自己施加这样的压力一方面是自己的性格使然,另一方面是某种冷漠的神灵在驱使着她。威莉在一块空地上停了车,心头的困惑到达了顶点。她看着面前这栋狭长而破旧的砖结构建筑――三层楼,大铁门,一排排肮脏的窗户隐藏在蜘蛛网后面。她知道屋子后面有个码头,通往几个朝外凸出的装卸区,就像是湖上的一座桥墩。最顶层的窗户上悬挂着一排肮脏的字,上面写着:“密执安农产品。”

  引起她心神不定的正是“密执安农产品”这几个字,而不是楼房本身。从字面上看,这里仿佛是一个水果蔬菜批发仓库。两天前她心不在焉地开着车,稀里糊涂——用米歇尔·费伯的话说是“神情恍惚”——地来到过这里。这高大的建筑位于联合街荒凉无人的地带。仓库顶上那几个字没有剥落下来,却像是着了火一般,穿过暗蓝色的空气冲她扑来。

  威莉觉得自己是给人领到这儿来的,她的“神情恍惚”是别人有意造成的,而且她是被别人操纵着来到了这里。

  她不知道别人是否也经历过这种情形,脑海里闪现出一个小小的幻景:一个漂亮的、黑头发的男孩,十几岁的样子,一只手拿着一块滑板,呆呆地站在阳光灿烂的街道上,面对着一栋其貌不扬的空楼房。但她很快驱除掉了脑子里的幻象。她的想像力总是不请自到,不管有没有用途总是主动地把幻景呈现在她脑际里。威莉知道想像力虽然有时候很有用,但有时也能令她过度兴奋。哦,是的,只有在恐惧爬上了你的手臂时,你才知道想像力究竟是对你有用还是会令你过度兴奋。

  那个男孩和那栋空房子使得这个宇宙更加紊乱,她在脑海中把这个幻象驱赶了回去。因为,嘿,那栋空房子里面究竟会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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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章(1)

  一想到星期一曾经看到过的邮件,蒂姆·安德西的好奇心大发。他不是先给需要答复的邮件写回信,而是立刻点击了“删除项目”图标,看到这里已经聚集了两千多项,然后寻找与刚刚收到的邮件相匹配的那几封。他找到了它们,看到它们仍然按被删除的时间顺序排列着,有赫费和普雷斯顿发来的两封,主题行空白,这表明寄信人不拘礼仪。他希望自己不会对此感到恼火。他点击了第一封。

  发信人:Huffy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1日早上8:52

  主题:

  牢记

  蒂姆琢磨着,那是“忘记”的反义词,而“忘记”与“失记”肩并肩地站在一起。他又点击了第二封。

  发信人:presten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1日早上9:01

  主题:

  没去

  毫无用处,毫无意义,胡说八道。赫费和普雷斯顿这两个孩子琢磨出了如何隐藏电子邮件地址的方法。他最近出版的新书封面上有电子邮件地址,这两个人很可能是在那里查到的。他又看了看已经删除的那两封。

  发信人:rudderless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3日星期三早上6:32

  主题:

  没空

  另一封是:

  发信人:loumay

  收信人:tunderhill@nyc.rr.com

  发送时间:2003年9月3日星期三早上6:41

  主题:

  实在

  实在?从这些神秘邮件来看,写信人仿佛正在昏昏欲睡,要不就是在网吧里,后来的顾客把他的手拽出了键盘,因为第二封信与第一封前后只差几分钟。

  四个善于隐藏邮件地址后半部分的人几乎在同时给一个人发送垃圾邮件,而且时间是凌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更奇怪的是,其中一个人写了“没去”,姑且不管是什么意思吧,而另一个人事先并没有约定就回应了个“没空”。虽然他觉得这不可能是偶然的巧合,但心里总有点不自在。

  现在只剩下了两种可能性,而且这两种可能性都很大。其一,四个给他发送邮件的人是合谋的;其二,四封邮件是同一个人用四个名字发送的。

  从Huffy、presten、rudderless、loumay这几个名字来看,没有任何规律可言,也很陌生。过了一会儿,蒂姆想起家乡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有个叫保罗·雷斯顿的男孩,当年在“圣物匣”高中橄榄球队跟他是队友。这家伙整个一个爱捣乱的消防栓,长着油腻腻的头发,到商店偷过东西,动不动就跟人打架。两人四十多年没有交往了,现在给他发送两个字的邮件,这决不可能。

  蒂姆把这几封信重新读了一遍,思索了片刻,然后把信的内容进行重组:

  牢记

  实在

  没去

  没空

  这很可能是

  牢记

  实在

  没空

  没去

  或者

  实在

  没空

  没去

  牢记

  这也强不到哪儿去,对吧?他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去”字是打错了,本应该是“法”字。“牢记,实在没空,没法。”不管说的是什么,反正很伤脑筋。同样伤脑筋的是,四个人居然把一封完整的信拆开来发送。如果蒂姆情绪沮丧的话,他只要想想他弟弟菲利普就会好得多。菲利普的老婆自杀了,儿子又失踪。一年以后他就宣布要跟一个叫契娜·比奇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近刚刚改信基督教,她是在刚刚当脱衣舞女的时候跟菲利普相识的。不过,蒂姆还是宁愿把心思花在这些莫名其妙的邮件上。

  这些邮件笼罩着一种福尔摩斯侦探小说的气氛,只是略嫌陈旧、严肃了些。一百部旧侦探小说就像一台生了锈的机器,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进入到他的生活当中。然而,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事情必须被看做是一种潜在的威胁。至少一个恶意的黑客损害了他这个系统的安全。

  他的杀毒程序在文件夹和文件中均没有发现讨厌的病毒。蒂姆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给他的电脑专家迈伦·多罗特-里瓦吉打了个电话。迈伦看上去像个西班牙人,说话的时候却带着很好听的德国口音。他给蒂姆以及格兰德街55号的同伴化解了许多电脑上的疑难问题。

  铃声刚响了第二遍,迈伦就拿起了话筒。他用了绝对可靠的电话卡,头上带着耳机。“那么,蒂姆,”他说,“跟我讲讲出了什么问题。我今后三天的日程都排满了,咱们没准在电话上就可以把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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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章(2)

  “我这不完全是电脑出了毛病。”

  “蒂姆,那你是为个人私事给我打电话?”

  蒂姆真想把发生在西百老汇街的事情告诉这位电脑专家,可是迈伦不爱听与鬼有关的话题。于是蒂姆说:“我不断收到一些古怪的电子邮件。”然后把那四封邮件描述了一下。“病毒扫描的结果显示电脑没有病毒,可我还是有点着急。”

  “你只要不打开附件就不大可能感染病毒。你是为邮件上没有地址而着急吗?”

  “嗯,是的。他们是怎么把地址删除掉的呢?这么做合法吗?”

  “合法个屁。只要你肯给钱,我也可以给你做。可要我查出这种邮件的来源就难了。不过,这些人花钱干这种事总是有一定目的的!”

  迈伦深吸了一口气,蒂姆听到金属的碰撞声。这简直就像是跟正在接生的产科医生交谈。

  挂上电话后,蒂姆注意到收信箱里又有了三封邮件。第一封邮件是“疯狂的口淫之周”,提供七天免费进入黄色网址的机会;第二封,三十万顾客链接一个电子邮件数据库;第三封是个名为“nayrm”发来的,这个名字让他前臂的皮肤发痛。口淫和顾客这两封没有打开就消失在了回收站里。他心怀恐惧地打开nayrm发来的那封邮件,果然上面没有主题和地址。是早上十点五十八分发出的,上头有三个字:

  惨死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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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四章

  哟,威莉!你的名字真逗!咱们再去马萨诸塞州西部那个无菌走廊玩一趟怎么样?在治疗院的游戏室里呆上一两个小时好吗?

  不。

  别去想空屋子里藏着什么了,好吗?

  威莉的问题就是:根据她所掌握的内部注册登记信息,在联合街帕斯马克商店以北二点二英里的那个仓库里,究竟会是什么,能有什么呢?她所想的、她所相信的事完全是疯狂的东西。她的女儿霍莉不可能藏在或者被关押在密执安农产品仓库内。她女儿死了。虽然死去不是太久,可也不是最近的事。她死了有两年零四个月了。霍莉是跟威莉的丈夫詹姆士·帕特里克一道坐在汽车尾部时给人用枪打死的。汽车上粘满了汽油,随后就着了火。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不管父母多么爱孩子,中了子弹,然后被火烧毁了的孩子是回不来了。在斯多克威尔县的伯克谢里斯村有个医生(名叫博里斯,威莉觉得这个名字跟长着两个头的小侏儒有点关系),他给那些需要解释的人说,有些人相信自己的孩子不是鬼魂显身,而是活生生地从死亡中回来,这只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主观愿望。威莉觉得他这话有道理。

  威莉在农产品仓库外面观望,看到顶层窗户上那几个晃晃悠悠的字,心想她的女儿就在这里面,尽管她明知这不是真的。霍莉蹲在库房的后面,或者是藏在洗手间,或者在办公室的桌子底下,要不就躲在哪个阴冷、潮湿的角落,只有她妈妈能救她。

  她抓住车门的把手,前额沁出汗珠。如果打开车门,她就会跑到外面去,失去对自己的控制。她就会像一颗没有脑袋的流星一样勇敢地冲向仓库,寻找一个突破口,进到里面去。

  她意识到如果听任这种冲动,那也得是在晚上,仓库里没有人的时候。

  到了晚上,她会从门把手的凹陷处拉开匙型的闩子,打开门,腾出一点空间,让自己的身体进去。然后按事先制定好的计划行事。令她痛苦的原因之一就是这样做没有用。悲痛常常让人去干一些明知是愚蠢的事情。更糟糕的是,如果她听任自己的冲动,在深夜闯进去,她就会惊动警报。到那时她得到处躲藏,会给人发现,带到警察局,她得为自己辩护。

  米歇尔·费伯外出办他神秘的差事去了。等他从英国、法国或者别的什么国家回来,会去找人帮忙把她救出来的。到那时,她得面对米歇尔。从每一种意义上讲,她这位未婚夫比当地警察更可怕。

  威莉相信跟警察闹别扭会对米歇尔产生极坏的影响。他会大发雷霆,而她得花几个礼拜才能恢复那种充满阳光的生活。跟她的前夫不同,米歇尔有一对黑色的眼珠,性情阴沉。她觉得他这种阴沉的性格能保护她,因为她像一头宠物狼,对危险的反应十分机敏。最好还是别去吸引那种高强度的光亮。米歇尔看上去很有魄力,但不肯抛头露面,只求在舞台边缘的阴暗处度过一生。

  威莉松开车门把柄,双手握紧方向盘。这样有一种前进的感觉,同时也反映出了她内心的矛盾。尽管气温已经降低,但滑溜的潮气仍然像浴巾一样粘在她脸上。她只能听到霍莉那清晰而高亢的声音在喊她。她怎么能背对着女儿呢?于是她的左手又不由自主地抓住了车门的把柄。她运用了巨大的意志力才把双手挪到方向盘上。大约有一两秒钟的时间,她挣脱着理智的约束,像一只掉进了陷阱里的野兽那样狂嚎,然后合上嘴,强迫自己扭动钥匙,开始倒车。她没有看后视镜就把车倒到离楼房较远的地方。停车场表面的小水坑闪着光亮,仿佛都在斥责她。

  由于驾驶速度太快,汽车轮胎碰上了路缘。汽车高速前进,发出一阵只有她自己的耳朵才能听得见的声音,车头猛地向路面冲去。她狠狠地朝口腔一侧的肌肉咬了一口,疼痛一直持续了这二点二英里的危险路段,直到看到帕斯马克商店后才稍微好一点。随后,每往前行驶一英里,她的头脑就清醒一丁点,仿佛她刚才神情恍惚,无法支配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在剩下的路程中,威莉的感觉很复杂,既有轻松,又有惊恐。她离发疯只差毫厘之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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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五章(1)

  惨死惨

  蒂姆毛骨悚然地盯着屏幕上的邮件。纳里姆跟赫费、普雷斯顿和其他人一道来扰乱一个陌生人,这不是开玩笑就是威胁。如果是开玩笑,那这些邮件来得真不是时候。一年多以前,他侄儿马克从地球表面上消失了。一想起孩子的失踪,他仍然感到一阵剧烈的恶心和眩晕。随着时间的流逝,他的悲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加深了。在无法表达对马克的爱之后,他才真正懂得这种爱的内涵。惨死惨,是的,对活着的人来说是很惨。

  当年蒂姆曾想把侄儿带到纽约市来,领他去看看那成千上万美好的东西,从而使他得到深造。比如,弗里克艺术品收藏馆里的弗米尔风俗画,大都会歌剧院里的歌剧,格林威治村那些不为人留意的小屋角,还有大街上喧闹、繁华的商务活动。他打算像一个父亲那样对待这个孩子,如果能看到孩子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或者纽约大学,他会当一个比菲利普更称职的父亲。当他看到他弟弟几乎是立刻就放弃了孩子生还的希望,蒂姆写了一部小说,名为《迷失男女》。小说再过一个星期就要出版了。书中马克被一个叫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魔鬼偷去后,还继续活着。他跟一个名叫“露西·克雷夫兰”的幽灵一起逃到了“乌有乡”。这个幽灵的生活原型就是杀人犯约瑟夫·卡林德的女儿莉莉·卡林德。她几乎可以肯定是在五六岁的时候被她父亲杀死的,不过马克没有找到她的蛛丝马迹。在蒂姆的想像中,丢失的男孩和丢失的女孩逃脱了自己的命运,来到另一个世界。在这个电脑空间一般的世界里,他们俩头顶着黑云密布的天空,手牵手在热带海滩上漫步,随时提防着“黑暗人”的追踪。不过对他的侄儿来说,这样总比受罗纳尔多·劳伊德-琼斯的看管要好。

  一定得有个“黑暗人”,不然的话,他们所在的那个世界就不真实了。

  自从那一天他姐姐阿普里尔在圣阿尔文饭店附近的那个胡同里被人谋杀之后,蒂姆就知道了“黑暗人”。当时,他隐隐约约地看到有人要杀他姐姐就朝她跑过去,结果利弗莫尔大街上一辆疾驶而过的汽车把他撞倒在地。不到三十秒钟,阿普里尔死,他也昏了过去。他仿佛跟随姐姐走进了一个黑暗和光明同时并存的空间。后来一根结实的绳子出乎意料地把他拉回到了残缺的身体里,从此他便埋头读书。

  他弟弟自称已经不记得有关阿普里尔的任何往事了,这大概是真的。爸爸妈妈从来不提姐姐,不过蒂姆从他们老两口的对话中不时地听出与姐姐有关的话题。姐姐就像一块巨大的云团,父母亲假装视而不见。菲利普对父母亲强忍心头的悲痛完全没有注意到吗?阿普里尔死的时候九岁,那年蒂姆七岁,菲利普只有三岁,也许他对姐姐真的没有清晰的记忆了。不过话说回来,菲利普很善于自我克制。

  蒂姆原以为自己会忘掉阿普里尔,可是姐姐的鬼魂一再出现,这说明他是无法忘却姐姐的。她死后一年,在普拉斯基大街的一辆公共汽车上,蒂姆看见姐姐坐在后面第四排的位子上,脸对着窗户。三年后,他跟妈妈一起乘坐密执安湖上的轮渡,他从卧铺上朝下看的时候,发现下层甲板船尾处的栏杆旁,姐姐满头金发的脑袋歪斜地靠在那里,他心头一阵酸楚和震惊。后来他在伯克莱念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在杂货店里看到姐姐在外面。在越南的克兰达尔军营,他是警卫队的洗碗兵,看到姐姐跟一群身着制服的护士坐在一辆卡车上。在纽约,他有两次看见姐姐坐在出租车里打他身边经过。还有两次,他在飞机一等舱里喝饮料的时候也看到了她。

  只有一次他明白是自己的过度想念把身边的一个女孩当成了姐姐。可是克兰达尔军营里没有女孩。蒂姆每天在死人身上搜寻身份牌,经常接触一些精神不正常,名字叫什么猫人、海盗之类的步兵,极大地影响了他的知觉。在那里出现了他有生之年惟一的幻觉。

  而今天早上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在西百老汇街“炉旁餐馆”看到街道对面的情形一定是幻觉,不可能是别的什么。当时,没有音响,也没有灯光移动,九岁的阿普里尔·安德西突然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她身穿一件旧的蓝白相间的衣裳,她生前曾把这称作“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式的服装。蒂姆记得姐姐死之前对《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和《镜中世界》特别着迷,除了身上那件时髦的衣裳,别的衣服她不肯穿。现在姐姐跟他面对面,姐姐的目光就像拥挤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一声吆喝。她头上松软的金发该洗一洗了,那件“爱丽丝”的紧身胸衣由于粘上雨水,颜色有些暗淡。作为一个远离自己时代的人物,她本应该是黑白色,或者是二维的——看到这个幽灵,蒂姆就像受了电击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不能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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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五章(2)

  两个身穿黑色衣服,满脸胡茬的男孩从他身边经过。

  有好半天他说不出话来。他可以告诉自己:“那里的阿普里尔不是真的,我产生了幻觉。”可是他眼前看到的却好像是真的。姐姐带着身上固有的缺陷和久已忘怀的往事又回来了。九岁的阿普里尔身上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抑郁。他看到姐姐长着一张娃娃脸,一副饱受了各种挫折的样子,正匆匆忙忙地朝成年迈进。

  阿普里尔的脸上透出一股倔强,她那纹丝不动的颧骨,紧闭的嘴巴使蒂姆想起爸爸曾经对她的反抗大为光火的情景。显然她已经逃到爱丽丝和疯帽子商人那个镜中世界里去了。圣阿尔文饭店有一个管电梯的工人,经常到酒馆去喝酒。是他照料姐姐的生活,是他发现姐姐脑子里一半的主意都是不可接受、让人生气、含沙射影的。

  一秒半钟之后, 蒂姆真真切切地看到阿普里尔的脸,比他记忆中的要窄一些,矮小的身材,跟他当年失去的姐姐一样充满孩子气。他心中又唤醒了对阿普里尔·安德西的爱。九岁的阿普里尔在他需要靠山的时候保护了他,在他需要拥护的时候支持了他。姐姐给他讲的故事是他一生中最难忘的。他意识到姐姐本来是可以当作家的!阿普里尔是他生活的向导,直到她生命的最后一刻。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天,她还带领他走进爱丽丝的世界里,那是一个没有死亡的世界。她到达了自己美妙绝伦的目的地,而他却再也无法跟随自己最好、最勇敢、最温柔的向导了。有一股力量把他拉了回来。

  他想告诉姐姐别站在雨里。

  阿普里尔在拥挤的人行道上朝前迈了一步,他的心吓得冰冷。姐姐从镜子中漂游回来,不让他吃早饭。他担心姐姐会穿过街道,走上前来抓住他的手,把他拉到索霍区繁忙的交通要道上去。

  “哦,别,她要朝我喊话了,”他心想。“我得赶紧走。”

  阿普里尔没有从镜子里过来拉他的手,而是把双手放在嘴边,身体前倾并收缩,用双手做成话筒的样子,拼命朝他喊叫。他能听到的只有车辆嘈杂的噪音和身边行人留下的片言只语。

  他的眼睛一阵刺痛,视线模糊了。趁他抬手挥去泪水的时候,阿普里尔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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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六章(1)

  吉尔德兰路的尽头是米歇尔·费伯的庄园,那是一大片树林茂密的坡地,位于新泽西州阿尔派恩镇的西南。南北战争之后不久,那个几乎看不见的村庄亨德森尼亚从克雷斯克尔区分割了出来。除了地名之外,亨德森尼亚的居民和米歇尔·费伯一样,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保持着默默无闻。他们穿越历史的空间,只在这条路下方尽头一块巴掌大的坟地上留下几块字迹难以辨认的墓碑。山脚下面是这个镇的中心,有一个用水泥空心砖建造的银行,一个废弃了的长老会教堂,一家由私人住宅改建的保险公司,一个出租录像带和影碟的店铺和一家名叫“小糠草”的酒吧餐馆。去年夏天,南边那个街区的保龄球球道上建起了一家“饮食城”食杂店。威莉心里琢磨着今后就到这里来买东西。

  她还在生活的道路上摸索着,还在寻找自己生活的规律。两个礼拜前,米歇尔终于说服她从原来东77街一个舒适的单人公寓搬到了“庄园”里。他们再过两个月就要结婚了。为什么不趁早一起住?他们已经是三十八和五十二岁(很显年轻的五十二岁)的成年人了,在这个世界里各自孑然一身。“咱们勇敢地去面对吧,”有一天晚上米歇尔说。“你和我一起。”她需要他,而他就像得到什么东西那样特别想得到她。阴沉着脸、皱着眉头的米歇尔把她召唤到自己的怀抱,答应她今后再也不会有灾难降临到她的身上。他说,“庄园”很适合她住,是一个避风的港湾。她觉得米歇尔也是她避风的港湾。庄园很大,他们俩可以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他想经常待在家里,而她跟所有的女人,特别是女作家一样,需要一个单独的办公室。

  他们俩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说他知道她的第三部供年轻成年人看的小说《夜屋》刚刚获得了纽贝里奖,而且还知道小说发生地密尔盆地的生活原型是她的出生地――伊利诺伊州的米尔港。

  颁奖是四天前举行的,不过莫莉·哈普公寓里的聚会不是庆祝她的获奖。威莉胜利的喜悦初来乍到,显得不那么真实,她甚至觉得这个奖似乎会被取消掉。她还没有从悲痛的阴影里走出来,本来是要避免抛头露面的,也没有能力举办晚宴。到场的人当中有些已经知道威莉得了纽贝里委员会颁发的奖,就上前来祝贺她。住在莫莉公寓里的朋友都很有钱,而且都不善于感情外露;许多妇女像莫莉一样比自己的丈夫小几十岁,因此要讲究举止有度,仿佛是给按了“静音”按钮似的。除了性情的拘谨之外,她们看到威莉的外貌之后也显得有点矜持。有的女人不喜欢威莉那模样,像个宠坏了的孩子。还有一些女人看到自己的丈夫闯进了威莉的圈子里感到很不安。

  十点之后,晚会快结束了,那些银发满头的男人和珠光宝气的妻子熬夜从来没有超过十一点。这时,莫莉的丈夫兰克福德·哈普对妻子嘀咕了几句,然后从威莉左边的椅子上站起来走了。几秒钟之后一个穿着时髦、性情平和的男人坐到了这里。他比大多数妇女老,但比所有的男人年轻,所以非常惹眼。这人浓密、油亮的黑发和黑须透出蓬勃的活力。黑色的眼睛和白得发亮的牙齿朝威莉微笑着,他那粗大、温暖、黝黑的手盖住了她的手。她感到惊讶,自己对这样的亲密举动居然没有觉得困惑。反正要发生什么,谁也拦不住。威莉非但没有恼火,反而感到一种轻松。

  “帕特里克太太,祝贺您获得如此殊荣,”那人说着,身子靠了过来。“您的感觉一定跟买彩票中了奖一样。”

  “不太一样,”她说。“那么你对儿童文学很了解喽,你——怎么称呼?”

  “我叫米歇尔·费伯。不了解,我不敢自称是儿童文学的行家,不过纽贝里奖是一个崇高的荣誉,关于您的书我听到不少有趣的传闻。这是您的第三部小说,对吧?”

  她张开嘴巴——“是的。”

  “书名很不错,《在夜屋里》,特别适合儿童作品。”

  “也许太接近莫里斯·森达克的作品了,不过他是写给年纪更小的人群看的。”她心里纳闷:“我干吗要在这个家伙面前为自己做解释呀?”

  那人把她的手握得更紧。“帕特里克太太,请您原谅。我认识您先生。我们以前有过工作上的接触。他是个很好很好的人。”

  有一阵子,威莉的视线中布满了颗粒,心也在跳动中有了短暂的停留。周围的人继续低声交谈着。她眨巴了一下眼睛,把餐巾纸举到嘴边,以填补谈话中出现的空白。

  “对不起,”那人说。“我说漏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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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六章(2)

  “没关系。我只是有点惊讶。你在波罗的集团公司任职吗?”

  “经常在那儿上班。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

  “你到哪里就一定给哪里带来光明,”她说。其实她希望就此结束两人的谈话,于是就感谢他来到她的身边。

  米歇尔·费伯靠近她,拍了拍她的手。“密尔盆地,您书中的那个村庄,是根据米尔港创作出来的吧。我知道您的家乡就在那里。”

  米歇尔·费伯不断地给她带来小小的惊讶。

  她受宠若惊,又有点困惑,便朝他笑了笑。“你一定对米尔港很熟悉。也是那儿的人吗?”

  这个问题问得有点荒唐:费伯的长相、口音和举止都不像米尔港人,也不是兰克福德·哈普负责的东海岸优惠孵化场的产品。

  “到芝加哥去的时候,我喜欢开车到米尔港,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住上一两个晚上,沿着河堤散步,到古老的‘绿女’酒吧喝上一杯。您知道绿女酒吧吗?”

  她从来没听说过什么绿女酒吧。

  “很不错,历史很悠久。应该写进百科全书。这个酒吧跟犯罪学有些关系。”

  犯罪学?她听不懂那人在说什么,也不想弄明白。她的丈夫和女儿被杀,关于犯罪这个话题她这一辈子已经听够了。一听到犯罪学她就不自在。

  米歇尔·费伯本人也使她不自在。不过威莉发现她还没有这么快就给一个人下定论。第二天她到莫莉家去感谢她,不知不觉之间就说起这个男人知道纽贝里奖和米尔港这个地方。可是莫莉对这个男人知之甚少。

  第三天威莉又到莫莉家说这个男人邀请她出去喝点咖啡、饮料什么的。

  莫莉对她说:“要是我的话,不管喝什么都去。你能丢了什么不成?我觉得那个人很可爱。再说,他又不是个百岁老头。”

  “我对他一点都不了解,”威莉说。“而且我还没有约会的心理准备。八字还没一撇呢。”

  “威莉,那事过去多久了?”

  “两年。可那没关系。”

  “一杯咖啡也没什么关系。”

  “我得把一切都告诉他。”

  “如果他跟我们家兰克福德一道工作,他就知道了一切。这些家伙想知道什么就能知道什么,什么事情都能查个一清二楚。兰克福德告诉过我,他们比中情局还厉害,这也难怪!他们有十倍多的钱!”

  “啊,”威莉说。“费伯先生就是这样查出《夜屋》和米尔港的。”

  “他有兰克福德帮忙。”

  “兰克福德知道我得了纽贝里奖吗?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

  莫莉笑了。“兰克福德当然知道了。他还读过《夜屋》。”

  现在威莉感到惊诧莫名。“兰克福德读过我的书?那是写给年轻的成年人看的。”

  “年轻成年人的小说是兰克福德的秘密爱好。他二十五岁那年就读了《舞台之夏》。这本书改变了他的生活道路。现在他是个鲁默·戈顿专家。”

  威莉极力想像莫莉那位身材瘦削、守口如瓶的丈夫:他长着一头灰发,穿着一件蓝色细条子西装,戴一块金表,弓着腰在图书馆的灯光下阅读一本《幸福小姐和花小姐》。

  “他收藏了很多书,”莫莉说。“记住我们现在是在谈论兰克福德·哈普。他有一个书库,里面有巨大的金属书架。一按这个小按钮,书架就转动。成千上万的书,大多数都是崭新的。他买书时会买上好几册。一册供他读,其他的就放进书库。比如菲利普·普尔曼——他的书值多少钱一本,你都难以相信。”

  威莉本应该知道兰克福德·哈普对她的书感兴趣主要是出于商业目的。“他那个书库里收藏了几册《夜屋》?”

  “五册。刚出版的时候买了三册,纽贝里奖颁发之后又买了两册。”

  “五册?我估计他一定很喜欢这本书喽。”说着,她的脑子转移到了米歇尔·费伯身上。他的主动出击有一种出人意料的魅力。至少他不是用客套话来搪塞她,而是大胆地跟她这个可怜的寡妇进行实际的交谈。威莉·帕特里克的内心深处已被皮肤黝黑的米歇尔·费伯打动了。他是那种以别人的规矩作为自己行动准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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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七章(1)

  蒂姆·安德西坐在“炉旁餐馆”内,双手直打哆嗦,叉子上的蘑菇掉到了地上。他极力保持镇静,使自己的手不颤抖,极力装出像每天早上一样聚精会神地看纵横填字谜的样子。那些字在页面上时隐时现,谜底也看不懂。更重要的是,安德西极力琢磨着九岁那年死于谋杀的姐姐在西百老汇街对面朝他喊些什么,与此同时,他又极力不去理会她在喊些什么。这种相互矛盾的欲望难以满足,特别是在情况紧急的时候。阿普里尔身体前倾,朝他喊叫着,咆哮着,发狂似的想让他听懂……

  “安德西先生?”

  蒂姆转身看见一个黑头发、年龄在四十上下但带着孩子气的男人,他脸上露出急切的神情,既有愉快的光芒,又有虚张声势的样子。是个书迷。这种事情他每年要碰上三次。

  “你可让我为难了,”他说着把双手放到衣兜上不让对方看到他在颤抖。

  “蒂莫西·安德西就在这里,在炉旁餐馆品尝美食。跟正常人一样。”

  “我就是个正常人,”蒂姆说着,对正常这个词做了引申。

  “我说话实打实,哈!这不是你说的吗?我是说,在作品里。”

  他在引用“暴眼” 的话吗?这种可能性不太大,但并不是没有可能。

  “你帮我一个大忙,好吗?我是你的书迷——这看得出来。要不然怎么会在你吃早餐的时候闯过来打招呼呢?如果你能给我在几本书上签名,那我就太感谢你了。行吗,安德西先生?给我的书签名,好吗,蒂姆?我叫你蒂姆可以吗?”

  “你带着我的书了吗?”

  “嘿,这可真逗。蒂姆,你这伙计真逗!想没想过去演喜剧?没有,书在我的宿舍里,我是说,不在宿舍还能在哪儿?如果我有特异功能的话,我就把书带上了,可我没那福气,对不?不过我就住在这条街上,五分钟就回来了。不用五分钟,四分钟,你用手表给我记时得了,看我说错了没有,好吗?咱们一言为定?”

  “去把书拿来吧,”蒂姆说。

  书迷用手做了个手枪的姿势,对准蒂姆,放下充当扳机的大拇指,然后转身出去了。蒂姆意识到这人一直没说自己的姓名。和其他书迷相比,这人有点不正常。不过他想对任何一个买他书的人都应该保持开放的态度。凡是买他书的人他都心怀感激。

  今天这位书迷把他的耐心考验到了极限。二十分钟后,蒂姆心急如焚。他想十点之前赶回自己写作的桌前,而现在已经九点四十五了。如果刚才不吃那个本来就不怎么喜欢的鸡蛋,不把那个纵横填字谜做完,他就躲过了这个书迷。这个家伙过分的武断,过分的主动,仅仅给他签几个名恐怕还满足不了他的要求。他还要跟你交谈,跟你交换电话号码,打听蒂姆在哪里住。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内他就把两人的关系从“安德西先生”拉近到“蒂姆”。他不希望书迷说他是个很逗的伙计,这让他很不自在。还有那家伙离开餐馆时做的射击手势也让他受不了。

  他再次看见阿普里尔站在自己的面前,双手做成喇叭的姿势大声吆喝……

  “向我们吹口哨吗?”那可不对劲。

  蒂姆用叉子轻敲着碟子,向服务员做了个结帐的手势,然后把钢笔放回到口袋里。小餐馆的窗户外面大雨如注,开门的时候几滴雨水洒在瓷砖上。蒂姆叹了口气。他的书迷用潮湿的手掀开运动衫上湿透了的风帽。那个家伙举起一个有查尔斯·狄更斯画像的黄包。

  “你记时了吗?”

  蒂姆看了看表。“你去了足有二十分钟。”

  “没有,最多六分钟。要不是下雨我早就到了。”

  书迷从油亮的包里掏出一本又一本书,堆放在蒂姆碟子以北一英寸远的地方。都是尚未出版的《迷失男女》。他前几天刚刚收到几册样书。“还好,这些小宝贝是干的。”书迷擦了擦脸,把雨水捋到后面的黑发上。“在你自己写的书上签名,那感觉一定很妙,哈?好像说:‘这是我的宝宝,模样不错,我做爸爸的太自豪啦’,对不?”

  蒂姆很想早点跟这号人说再见。“这些书是从哪儿弄来的?”

  那人把书挪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怎么啦?我买的,可不是吗?”

  他的袖口上直淌水,水珠撒落在《时代》周刊的纵横填字谜上。有几个方格里的墨水染污了页面。

  “好吧,”他说着坐在蒂姆对面的一张椅子上。“第一本写上献给贾斯帕·科尔,贾斯帕没问题,科尔就是ko和hle。我的全名叫贾斯帕·丹·科尔,不过我在支票和驾驶执照上只用中间名,哈,哈。赠词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来点逗的。发挥你的想像力。你可以说:‘献给贾斯帕·科尔,我说话实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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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七章(2)

  在书上签名的时候难办的就是别人命令你发挥想像力,更难办的是别人告诉你具体写些什么。而这个书迷是两者兼而有之。蒂姆看了一眼贾斯帕·科尔,第一次仔细端详着这个人,发现他的快乐就像油漆一样是涂抹在脸上的。他的眼黯然无光,微笑时露出太多的牙齿,都是黄色的。他的实际年龄比刚开始看上去要大十到十五岁。

  “你没有回宿舍,”蒂姆说。“你径直跑到书店,然后又跑回来。我不懂这是为什么,但你的确是这么做的。关键问题在于这本书还没有出版,市面上没有卖。书还没有运到书店。”

  “得了,”科尔说。“你一定有个不相信人的老毛病。”

  “如果你让我看一下你那只包,我敢保证一定能发现上面打印着今天日期的发票。”

  科尔怒视着他。“蒂姆,让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对所有的书迷都是这个态度吗?”

  “不是,我只是对你的解释感兴趣而已。”

  “我还要买几册呢。”

  “同一样的书吗?”

  “我在家里有四册。不过既然你在这里,我想应该再去卖三册,这样我有作者签名的三册,另外还有四册作为备份。其中一册我已经读过了,就一册。”他用手肘把书推到更靠近蒂姆的地方。“其他两册就不用写赠言了,只要签上名,写上日期就行了。请写在扉页上。”

  “《迷失男女》你想要七册吗?”

  科尔又露出了满嘴的黄牙。“如果你想知道事实的话,我想要十册。可我不是他妈的百万富翁,对不?”

  “你为什么要十册?”

  “我收藏书籍!”

  “我猜想你是个藏书家,”蒂姆说着,掏出钢笔,把最顶上的那本翻到扉页,思索了片刻,然后写道:

  献给贾斯帕·科尔

  藏书家中的藏书家

  万事如意,

  蒂姆·安德西

  在赠言下面注明日期后,他把扉页仍然打开的那本书递给科尔。科尔像个孩子似的伸出双手接了过去。给我给我给我。他从安德西的手里夺过书,转了个方向,然后埋头细读赠言。头顶上黑色的头皮显出一道道不规则的灰白色条纹。他猛地抬起头来,瞪着那双无神的眼睛,嘴角的皮肤皱巴巴的,呈一种油腻的黑色。

  “‘我说话实打实’怎么啦?”

  “我今天早上不太舒服,不过我是决不会把这种话写进书里的。”蒂姆说。

  “哦,你写过。那个叫埃斯特哈兹的警察在《分裂的男人》中说过‘我说话实打实’。就在书的开头,他因为头天酗酒第二天起床感到头痛不舒服。就在他看见死人到处乱跑的时候,他说过这句话。”

  蒂姆的第二部小说中有个酗酒杀人的侦探叫哈尔·埃斯特哈兹。他在最痛苦的时候看见一群死人在街道上乱跑。不过,他并没有引用“暴眼”的这句话。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科尔说。“的确是我蠢——你不能相信我,因为你不了解我。好吧,来吧,把另外几本也签了。你大概还有别的事情要干。”

  蒂姆从书堆里拿起第二本,翻到扉页,回头看了贾斯帕·丹·科尔一眼,发现自己不忍拒绝他的请求。“你说我不了解你的什么?说具体一点。”

  “安德西先生,”科尔说。“蒂姆,听我说。尽管我知道你并不真正听得懂我在说些什么,因为我可以百分之百地保证你听不懂。那么首先我问你:你知道像我这样的人为什么要收藏二十册同样的书吗?如果全世界的钱都是我的,有朝一日会的,我会买上一百册。谢谢。”

  “是投资吗?”蒂姆在第二本上签名的时候眼睛离开了科尔的身体,签完后又拿起第三本。

  科尔假装打了个大哈欠。“我不住在这附近。看见你在做纵横填字谜,我忍不住也要享受一下人生的乐趣。于是我花了大笔的钱来买你的书。不过说实话你的书是轻量级的,而且结尾有点仓促。”

  “你喜欢我的书,这让我很高兴,”蒂姆说。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像这样并不那么火的书,我干吗要买上十本,十五本呢?”

  “这正是我要问的问题,对。”蒂姆把最后那两本书推到桌子对面。

  “听好了,我这就讲。”他弯着腰,用双手做成圆筒放在嘴巴四周,就像阿普里尔那样。“其中有一本可能是真的。”

  他把安德西的三册小说夹在腋下。“你会问我,什么是真书?那就是你应该写的,可结果给你弄糟了。作者以为同一本书的每一册都是一样的,可实际情况不是这样。每次发行一本书,就有两三册真书。那就是你刚动笔的时候想写的东西:一切都那么完美,没有错误,没有枯燥的内容,所有的对话和细节都是那样妥帖。像我这样的人就是在寻找真书。投资?别逗了。跟投资恰恰相反。一旦找到了真书,就卖给别人?让我喘口气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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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七章(3)

  “你脑子有毛病,”蒂姆说。

  科尔气恼地把手抬到胸前。“你们这些家伙都一个样。百分之九十的时候都是在编瞎话,就像一群懒惰、不负责任的神仙。要是你们不聋、不瞎,事情还不至于这么糟糕。你们就是听不进去。”

  “你在说些什么呀?”蒂姆问道。这时他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姐姐的形象,顿时心慌意乱。

  “如果你多费点神,你的真书跟你实际写的就不会有那么大的差别。”

  科尔身上的雨水看上去比刚才还要多。凹陷的脸颊上覆盖着一层油腻的雨水。肮脏的运动衫都快要成碎片了。

  “贾斯帕,我给你的书签了名,现在咱们的交谈该到此为止了。如果真的有什么真书的话,怎么没人拿来给我瞧瞧?”

  “作者是看不到的,”科尔说。“我无法想像你们这样的人看到了真书会是什么样子——估计会是大难临头。绝大多数人都难得看一眼真书。刚一出版的时候藏书家就抢先弄到手了。书评家要弄到一册也是千载难逢的事。那可就逗了。书评家看到一本臭狗屎,也要大吹一通,大家都以为他发疯了。你想想看,你有一本就是这样。”

  “我有一本书是臭狗屎,还给书评家大吹了一通?”

  “对了,想想吧。”

  贾斯帕·丹·科尔微笑着扭过头去,看着雨点溅洒在车顶上。西百老汇街上的车辆缓慢地爬行着。

  “你并没有透过那个窗口看见我吃早饭。你不是要我在几本书上签名。而且你真的是藏书家吗?”

  “我还收藏别的东西,”科尔说着,乐了。

  “你干吗要到这里来,贾斯帕?那是你的名字吗?”

  “别为我的名字着急,一流作家先生。格兰德街55号先生。”在他黝黑、油腻的脸上两排黄牙挤满了整个嘴巴。“我要说的就是我说话实打实。”他把书装进包里,拉起潮湿的风帽盖住头,然后冲出了门。蒂姆看着他消失在灰色的街道上。就这样,这个满怀恶意的家伙带着他的手迹样本离开了。一丝忧虑闪过蒂姆的心头,仿佛他的签名带有他的遗传基因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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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八章(1)

  《夜屋》的作者对自己赢得的奖章和奖金心怀感激,不过她写这部书不是为了赢得声誉,而是作为一种自我拯救的行为。在写作《仙女指环》和《金山》的时候她还在为钱而烦恼,不过由于詹姆士有各种人寿保险,再加上波罗的集团在他生前发放的工资和奖金,她已经不再为钱着急了。她丈夫的抚恤金包括了她在马萨诸塞州西部接受治疗那几个月所需的费用。当时,博里斯大夫照料她,还有几个寡言少语的仆人,他们负责提供她所需要的一切,一本书,一个拥抱,在前臂上扎一针,这些都具有安慰心灵的作用。从那儿回来以后,曾经性格随和的威莉身上似乎是一堆血迹斑斑的碎片。这堆血迹斑斑的碎片毫无生气,无法拼凑成整体。她那有意识的生命,她精神的生命已经跟家人一道被人谋杀了。在治疗院的前两个月,威莉在井底的黑暗中摸索,由于没有光亮,她筋疲力尽,连自杀的力气都没有。她不是受了伤,她本身就是一个伤口。

  她在马萨诸塞州没有客人,只有鬼魂前来造访。

  有一天,她走进休息室,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坐在折叠椅上。一阵恐惧朝她空洞的心灵袭来,于是便仔细看了一眼,认出死而复活的蒂·蒂·罗利,她吓得全身冰凉。这个性情固执、手脚敏捷的姑娘和从前一样见了威莉毫不退让,朝她直皱眉。

  她是在米尔港一个弃儿收容所长大的。这个收容所成立于1918年,大家都称之为“儿童之家”,或者更通俗一点,称它为“大楼”。总之,威莉在“大楼”里度过了大约两年半的时光。

  蒂·蒂·罗利身高五英尺,体重大约八十磅。对于别人的挑衅,她总是勇敢地面对,决心不惜一切要在挑衅者的心目中赢得自己的尊严。跟她同伴不同的是,蒂·蒂面对疯狂的暴力行为毫不畏缩,她的身体姿势、眼神和紧闭的嘴唇流露出要还以疯狂和暴力的决心。

  “大楼”里的同伴中只有蒂·蒂一个人的鬼魂前来拜访,威莉对此觉得很好理解。在大楼里的时候,威莉讲故事小有名气,她小时候最好的故事就是讲给蒂·蒂听的。

  一开始的时候,威莉·布赖斯隐隐约约地意识到,隐隐约约地怀疑,也隐隐约约地懂得,她在大楼图书馆里读过的书唤醒了她内心生活的某些方面,而这些方面还没有得到应有的开发。这里有某种因素,某种神秘的东西对她来说非常重要。在心灵深处这种未知的因素在闪闪发光。

  威莉发现了这种未知因素所包含的东西,从而导致了蒂·蒂的鬼魂显灵。她还发现了如何拯救自己的生命。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有一天在二楼的休息室里,年龄十岁、性格刚强的蒂·蒂·罗利突然出现在八岁的威莉·布赖斯面前,问她,你他妈的臭狗屎在这里干他妈的什么。威莉没有退却,也没有悄悄地溜走,她说,你听好了,蒂·蒂。然后给她讲了一个故事,立刻有六七个姑娘一起涌进休息室里来听她讲故事。

  如果她当时停下来去想故事该怎么讲,很可能这个故事就会讲不成。可是她不用去想故事,故事从那个未知的因素中自动地流了出来,把一个个准确无误的字眼送给她。就这样她讲了有生以来的第一个故事。

  “小霍威·斯莫尔站在一个年老的巫师面前,擦着眼泪,他看到的第一个东西就是巫师的大胡子里有一只眼尖的小鸟正朝他观望。”

  接着就是一个完整的故事,里面讲到一只老鹰、一头熊和一条汹涌的大河。藏在巫师胡子里的小鸟发现了一棵胡桃树,一个王子把未来的王妃救到这棵胡桃树上。整个故事就像事先写出来的一样,滚滚地涌到她的舌尖。每当她需要新的信息、新的转折,这种信息和转折准时来到她的舌头上,恰倒好处。

  “这个故事真不赖,”听得入了迷的蒂·蒂说。“这样的故事还有吗?”

  “明天吧,”威莉说。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每天威莉都给这些蒂·蒂、雷勒特和乔治娜们讲述小霍威·斯莫尔的历险记,一直到她永远地离开大楼。她知道她心中的那个小东西变成了她威莉本人,那个小东西总是讲真话。她就像山鲁佐德【山鲁佐德:《一千零一夜》中的王妃,以讲故事的方式拯救了自己的生命。――译注】,只是她讲故事不是为了救自己的性命。

  二十九年后,她在大楼里的伙伴到马萨诸塞州来拜访她。

  “你又在写作吗,威莉?”博里斯大夫问她。“我想这是好消息。是故事,还是你的亲身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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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八章(2)

  “你对小说一点都不懂,”她告诉大夫。

  博里斯大夫朝她笑了。“可我知道写作对你有多么重要。这个故事跟你写的其他故事一样吗?要不,你是在试验新东西?”

  博里斯大夫想让她相信他读过了她写的书。威莉心想他可能把她的两本书各读了一半。

  “是新东西,”她说。

  大夫不置可否地看了她一眼。

  “这样对我有好处。好处已经有了。”

  “你能告诉我是讲些什么吗?”

  她皱了皱眉头。

  “谁是主角?”

  “一个叫霍威的小勇士,”她说着,眼泪夺眶而出。威莉从来没有告诉过博里斯大夫,当她的小女儿学说话的时候,以及在此后的很长时间里,她总是自称为“霍威”。其实,在博里斯大夫跟前,威莉总是避免提及霍莉。

  她的第三本书是最成功的一本。关于这本书的写作过程,她记得的很少。发生在治疗院里的故事大多只是一个模糊的声音在不停地抱怨。她在构思这本书的开头时,同样也只是一些模模糊糊的声音,只不过那个喋喋不休的声音来自书中的人物。从失去丈夫和女儿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之后,她回到纽约,整个就像一只剥了壳的鸡蛋。她在一个小公寓里住了下来,《夜屋》在她脑海里膨胀成了一场带来了高烧的噩梦。她从梦中醒来,浑身流汗,脉搏狂跳不已。醒来的时间很短,只够她去叫一顿中国饭菜,做一个纵横填字谜游戏,然后就昏昏睡去。有一天,她跟大学的老朋友汤姆·哈特兰玩拼字游戏,消遣难熬的时光。汤姆也是个作家,专门写侦探小说给男孩子看。汤姆输得落花流水,一个劲直喘粗气。她还跟丈夫生前的律师见过面,发现自己不管是以什么标准来衡量都是一个富婆。在那段日子里,她跟莫莉·哈普和汤姆一起吃过两三次饭。(汤姆有一次告诉她,他在写作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忍不住要让男主人公在查案的过程中跟别的男孩发生性关系。)汤姆古道热肠,一连四五次过来关照她食欲是不是正常,这样做是为了让她身体保持健康。她的食欲很好,主要是因为她对自己写的书着了迷。她把写书当成一种治疗方法,一种与世隔绝的方法。对于怎样度过这几个月,她似乎没有任何选择。她完全沉浸在《夜屋》的故事当中,非要将它写出来不可。听到别人夸奖这本书,威莉觉得自己是在替人受奖。

  有一次吃中饭的时候,汤姆·哈特兰告诉她:“将来有一天我也想写一部这样的书。”

  “你就别写了,”她说。

  汤姆对威莉的背景一无所知。她童年的经历会把他吓坏的。她童年的经历会把她称之为朋友的大多数人吓坏。不过威莉的童年也不都是艰难困苦:从出生到六岁的那个阶段她跟父母亲一起生活,对此她已经没有了任何记忆,但是却留下了一丝温暖和一丝消失了的、无法替代的快乐。父母亲死于车祸。他们去世之前曾经爱过这个女儿,把她视做掌上明珠。这些威莉都知道。正是这一丝温暖——她孩提时的晨曦——才使她在最艰难的时刻没有沉沦到绝望和疯狂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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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九章

  蒂姆·安德西跟那个山鲁佐德一样,通过讲故事来拯救自己的性命。小说使他走进生活中最糟糕、最黑暗的地带,小说使他把痛苦、恐惧和愤怒攥在自己的手心,然后转变为快乐。年轻的时候,他生活漫无目标,莽撞,爱出风头,惹人讨厌。二十二岁那年参军来到越南,进一步发扬了自己性格中可憎的一面,变得更爱出风头,不敬神灵,动辄斗殴。总是跟一些个头瘦小、女人气、十八九岁的越南小伙子搞同性恋,把这些人称为他的“花儿”。如果有人议论,他就要人家拿出证据来。一搞到毒品就吸毒,结果上了瘾。在那个年代,他给别人讲故事,但从不写成文字。越战之后,他得救了,住在曼谷一家花卉市场的楼上,把自己跟自己的对话写下来,然后改编成故事和长篇小说。就这样,小说渐渐使他的生活有了好转,他可以在那间公寓里宁静而隐秘地同时过几个人的生活。

  出版了六七本书,心灵多少得到了康复。他离开了泰国,迁居纽约市,变成了年轻时自己既蔑视又羡慕的那种人。他过着恬静的生活,爱自己的朋友,爱侄儿,爱这个城市,形成了稳重的性格。回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既有怜悯、悔恨,又有羡慕,有时心里都快要流血了。

  在整个越南战争中,他对自己讲故事的能力笃信不疑,他讲的故事令听众惊讶不已。这样他渐渐有了雄心。在《临阵脱逃的步兵》这个故事中,他进一步发挥了自己的这种能力。这个故事让士兵们在克兰达尔军营的荒野上度过了难熬的时光。不过,他知道自己讲故事的才能不是诞生在越南,而是在米尔港,在非常平凡的环境之下。

  十八岁那年,他在“圣物匣”高中念最后一年。一天晚上,他在漂亮、活泼的邻居埃斯蒂·伍德布里奇家里消磨时光。他很喜欢埃斯蒂,因为她读了好多书,引来了好多人的非议,可她对此不加理会。他也很喜欢埃斯蒂六岁的女儿马琳。马琳·伍德布里奇是个很可爱的乖孩子。埃斯蒂在厨房里做什么一刻也脱不了身,马琳跟他一起待在客厅里。马琳走到他跟前,说:“要是你给我讲个故事,我敢打赌,那一定很好听。”他听到马琳的妈妈在厨房里直笑,便说:“好吧,咱们试试。”于是便张开了嘴巴——讲出来的故事连他自己都感到惊讶。那是一个很长、情节很曲折的故事,里面有一个王子、一匹神马和一个金发的姑娘。故事讲得有条有理,有头有尾。讲完了之后,马琳一个劲地傻笑,埃斯蒂一阵风似的跑出厨房,连声说:“哇!好棒的故事呀,蒂姆!”他也觉得很棒。可这故事是从哪儿来的呢?

  现在他不知道今后是否还能再有那种满足感。蒂姆把时间浪费在一个脑子有毛病的藏书家身上,浪费在电子邮件和病毒保护系统上,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想逃避正儿八经的工作。他对自己正在写作的内容不满意,而且还有点讨厌了。他希望在今后几个礼拜里情况会有所好转。如果他发现自己讨厌正在写的东西,那说明他写得不对劲。他的心情就会特别沮丧,直到故事告诉他应该朝哪个方向继续发展。

  他调出文件,脑子里一个新的句子还没有形成就看见贾斯帕·科尔坐在炉旁餐馆他的对面,说:“你听不进。”

  听什么?

  他抹去脑子里的这个问题,把屏幕上的文字朝前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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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章(1)

  吉尔德兰路尽头那堵开着大门的墙后面有一栋楼房。这栋房子在买的时候就需要维修,特别是屋顶和全框架的门廊。米歇尔最近出差,各方人士都认为这是个好机会,可以在这期间把该做的事情都做好。威莉支持这个方案也许有点卤莽,她很喜欢这栋即将和新丈夫一起居住的房子,以为自己完全可以照料一应事务。她把汽车开进这个建筑工地的大门,心想在米歇尔去欧洲的时候她可不能到外面去住。

  两辆装满梯子和木材的小货车停在一块草地上,旁边是弯曲的沙砾车道。这块地很快就要重新栽草。一架长梯子斜靠在屋子左边的墙上,梯子附近堆放着一排排瓦。屋子的一端堆放着更多的木材;系着木匠安全带的工人,有的在屋顶上爬来爬去,有的在走廊上来回转动,边走边用榔头敲打着。一棵鸡爪枫的树枝下停着第三辆小货车。这是桑托里尼弟兄俩的。米歇尔雇佣他们俩来医治庄园里的大树,首先是把树周围长起来的浓密枝叶砍掉。从戴尔雷承包公司请来的一班人马是坐着另外两辆货车来的。桑托里尼兄弟公司就他们弟兄俩。前一天,威莉从厨房的窗口正好看到洛基·桑托里尼把文森特·桑托里尼的头撞在一棵栎树的树干上。这棵栎树遮盖着屋子右边的大片草地。原来他们兄弟俩经常干这种事,把对方的脸打得鲜血长流可以使他们从中得到某种可怕的快感。威莉看到这景象一点快感都没有。想到自己有责任去制止他们的斗殴,她感到绝望,心里焦躁不安。

  威莉从车库门口进去,来到戴尔雷公司的一辆小货车旁边,这时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走了过来。他是米歇尔的第二号得力干将,仅次于大块头的贾尔斯·科弗利。斯皮尔卡曾经干过保镖和杂役——是个什么词来着——总管。他穿着深色西装和体恤衫,大块头,脾气暴躁,活像俄国夜总会看门的壮汉。松弛的下颌上长满了三天没刮的胡须,眼睛满含愠怒,具有极高的道德权威。(几秒钟以后罗曼·理查德就把桑托里尼弟兄拉开了。)

  “把你的车开到车库里去,”斯皮尔卡说。“又要下雨了。你究竟是干吗呀?”

  她想说:“我要把我女儿从联合街的那个农产品仓库里解救出来,”接着她想告诉他不要管别人的闲事。不巧,威莉清醒地认识到,在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的心目中,照管威莉的行动也是他的应尽的义务之一。

  “我去买东西刚回来,”她说。“你是不是要检查我的包?”

  “你应该把车停在车库里。”

  威莉开车从他身边经过,然后进入车库。罗曼·理查德看着她从车上下来,然后从行李箱里搬出购物包。她感到很尴尬,很难受,以为他会过来帮忙的,可是没有。他那会儿像是吃了睾丸素,眼睛不停地瞥她的乳房,还以为她没有注意到呢。他脸上还不时地露出困惑的神情,威莉知道他在纳闷米歇尔是怎样看中这个女人的,她的胸脯这么平常。

  为了让他明白自己的身份,威莉问道:“最近有老板的消息吗?”

  “你出去的时候他打来过电话。你的电话上可能有他的留言。”

  刚买下这栋屋子的时候,米歇尔就新安装了一套复杂的电话系统。威莉有一条个人专用的电话线;他们俩共用一条;米歇尔的助手贾尔斯·科弗利的办公室里有一条;第四条电话线是米歇尔的业务专线,除了威莉的办公室之外,其余每个地方都有一部电话机。她不能用这条电话线,也不能进米歇尔的办公室。他的办公室占据了三楼的大部分空间。有一次,她从半掩着的门口看到办公室里面古色古香,富丽堂皇,墙上贴着皮革和红木板。威莉明白这种装潢的用意。米歇尔·费伯是个有情调的人,他惟恐自己没有情调。如果由他来重新设计整个世界,那么整个世界看上去就会像马球比赛的大幅海报。

  不准她走进未婚夫的办公室,她会有什么感觉呢,她自己也说不准。对此米歇尔有三条颇有说服力的理由,其中两条理由的动机使她很苦恼。她不想让米歇尔使她感到苦恼。这三条理由全都与他所采取的保护原则有关。如果让她进去的话,她会挪动那里的纸张,把东西弄乱;他那里面不许女人进去,因为女人会让他分心;他一辈子独居,现在仍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角落;没有一个只属于自己的窝,他会焦躁、紧张、烦恼的。因此第一条和第三条理由是不让威莉承担后果,免得她忽视了米歇尔对个人隐蔽所的需求,第二条理由则是奉承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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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章(2)

  他成年生活的大部分都是独身,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前妻,也没有孩子。米歇尔只邀请少数几个同事参加他们的婚礼,再加上罗曼·理查德和贾尔斯·科弗利。在威莉看来,他的生活空洞得有点古怪。他没有普通意义上的朋友。也许像米歇尔这样偏执的人是难以维持友谊的。

  米歇尔对任何人都不是绝对地信任,他对某些人的暂时信任也是极为有限的。她怀疑这就是为什么他那个男人的娱乐室不对她开放的真正原因所在。米歇尔不信任她,怕她窥探了他那里保存的秘密。他们俩那次谈及这件事时也暴露了米歇尔对她的怀疑。

  米歇尔企图以无可争议的方式来回应她对这件事的惊讶。

  “你写作的时候随手把写好的东西打印出来吗?”他问。

  “每天都这样,”她说。

  “假设你在写一本新书,草稿就放在你的桌上。假设我碰巧走了进去,发现你不在。如果我拿起草稿,在那里阅读,你会怎么想?”

  她知道自己会怎么想,所以没有回答。

  “从你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你讨厌这样。”

  “我不知道会不会用‘讨厌’这个词。”

  “咱们可以相互理解,”米歇尔说。“这个话题到此为止。贾尔斯,给我和我的未婚妻沏点茶。我们在门口那里喝。”

  他的助手用盘子端着两杯热气腾腾的茶,送到前门。米歇尔记起有个重要的电话要回复,只留下她一个人。她坐在柳条椅子上,看着前院上停着的几辆小货车和两杯她压根就不想喝的英国早餐式热茶。她闲得无聊,便拿起那本《时代》周刊,做了二十分钟的纵横填字谜。

  威莉从二楼办公室的窗口看到罗曼·理查德笨拙地越过车道,跟戴尔雷公司的一个工人说话。这个人是个木匠,腆着气球似的的大肚子,身上有一条胭脂鱼的刺青,手臂上还有很复杂的纹身图案。罗曼·理查德说了句什么,惹得大伙儿都笑了起来。威莉知道这句笑话跟她有关,心里特别的不舒服。那两个家伙朝她的窗口瞥了一眼。看到她正往下张望,他们连忙转过身去。

  电话留言机上传来米歇尔的声音。声音显得有点疲惫,略带点恭敬的意味。

  “喂,是我。很遗憾听说你还没有振作起来。贾尔斯告诉我你在家里。这样我就可以期待着跟你通话了。

  “让我想想,我能告诉你什么呢?我在南特,巴黎的西边。根据目前事情的进展,我还要在这儿待上三四天。如果要走的话,那就是去看托莱多那边的情况如何。是西班牙的托莱多,不是俄亥俄的托莱多。如果你要找我的话,我在巴黎国防公园墨克律饭店。如果去托莱多的话,就住多明尼科饭店。

  “我已经把这个情况告诉贾尔斯了,再跟你说一遍。桑托里尼兄弟吵着要锯掉屋子旁边那棵栎树的两根主枝。在我回来之前我不想让他们动那棵树。好吗,威莉?他们这么干是为了增加费用。贾尔斯知道该怎么办,可我想你应该在这件事上支持他,好吗?我买那栋屋子的原因之一就是为了那棵树。

  “亲爱的,听着,别为婚礼着急,听到了吗?我知道只有两个月了,可是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你只要去买几件漂亮的衣裳就可以了。我跟伯格道夫商店预约好了,后天到他们那里去购物。开车去,找那个女的,她专门代人买东西,然后把你喜欢的东西买上就得了。贾尔斯会把具体细节告诉你的。如果你愿意的话,让他开车送你去。玩个痛快哟,威莉!好好地乐一乐。”

  她听到米歇尔的声音后面还有一个低沉的说话声,像是很神秘的样子,仿佛说话的那人后悔不该打扰米歇尔的电话录音。她不顾自己明智的直觉,想像着米歇尔·费伯光着身子坐在床上,一个漂亮女人也全身赤裸裸地跟他低声耳语。

  “好了,你瞧,我得走了。宝贝,等会儿再跟你聊。为了我,把你自己弄漂亮点。爱你,再见。”

  “再见,”她朝留言机说了一声。

  这是她收到的米歇尔最长的留言,听到米歇尔的声音,她体验到了一连串的激情。首先是那种温暖——米歇尔·费伯在她心中激起了一阵暖意。他已经变成了一个不知疲倦、具有创造力的情人。米歇尔在最合适的时刻给她带来了一种安全感。凡是有米歇尔的地方,密执安农产品仓库就无法对她构成威胁。他的声音就可以驱除疯狂,他是不容许她发疯的。还有,那些工人的喧闹,他们的工具和车辆再也不会影响她的心理平衡了。这一切都将在婚礼举行前过去;戴尔雷公司的人马,还有桑托里尼兄弟俩都将完成自己的工作,离开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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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章(3)

  可是除了这些好的感觉之外,她还有一些灰暗的感觉,这些感觉同样的强烈。比如说,她对米歇尔故意作弄人的把戏感到恼火。他说他在南特,可又不说在那里干什么,也不告诉她为什么要到西班牙去。他回家的日期完全没个底,只是说四五天之后,那很可能意味着八九天。给她预约到伯格道夫商店去买东西也太专横独断了些。威莉知道他这么做是为了帮助她,可要是她不想到伯格道夫去买结婚礼服呢?还有每句话结尾都带一个小问题,好吗?那是个很讨厌的习惯,好吗?

  威莉估计她的后半生要跟米歇尔一起过,今后对他的看法会像这会儿对他的看法一样。不过,既然温暖和感激胜过了恼火,她会享受很幸福的婚姻生活的。对于威莉来说,“很幸福”就意味着天堂一样的生活。跟“不那么阴暗”完全相反;如果是马马虎虎还过得去,那就会说“比较滋润”。总的来说,她还算滋润吗?是的,总而言之她还算滋润。

  还有,米歇尔·费伯有点吓人,有那么一点。还有一点威莉不想让她的未婚夫知道。那就是,有时候看着他光滑、宽阔的后背,或者他那沉甸甸的双手,她体验到一种色情化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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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一章(1)

  那些字在屏幕上滚动着,可有一半的时间他都不由自主地觉得这些都是错误的文字。那位古怪的书迷搅得他心神不宁,比阿普里尔还让他伤脑筋。

  安德西把椅子往后挪动了一下,哼了一声,站了起来。出于习惯,他靠在键盘上把自己新打的那个段落存到硬盘里,尽管这个段落究竟如何他自己也拿不准。他放下鼠标,发现自己的手像风中的山杨树叶,不停地抖动着;左手也直打哆嗦。他意识到心跳有点快,是受早上那些事的影响,因为不是很严重,所以直到此刻才注意到,不由得有点恐慌。真逗——在目光的注视下,双手停止了颤抖,不过剩余的恐惧仍然刺痛着他的肺。他第一百次发现恐惧是一种冰冷的现象。

  由于他是站立着的,所以需要通过消遣来集中注意力。于是他走到房间另一边的冰箱跟前。想到要把食物填进嘴里,他感到一阵恶心。他随即又来到一个较大的窗口,观望下面的格兰德街。西百老汇街拐角处一大堆不动的雨伞是人群在等待车流的间隙。他接着便注意到一个人,那人身上穿着松垮的黑色衣服,转身背对着人群,瞪着街对面安德西这栋楼。那人脸上椭圆型的轮廓在运动衫的风帽下面闪着白光。当雨伞开始横穿马路的时候,那人却来到拐角那栋楼房的避雨篷下面,眼睛盯着格兰德街55号的入口。蒂姆想他大概是在等一楼那家越南餐馆里的同伴。然后那人挪动了一下位置,面目完全清楚了。

  上身是有风帽的运动衫,下身是牛仔裤,腋下夹着鲜艳的塑料包——原来贾斯帕·科尔没有离开这一带;他不知到哪儿去转悠了一会儿又回来监视蒂姆的这栋楼。他在那里干什么呢?他的动机是什么?他驼着背,一动不动,活像电线杆上的老鹰。他本可以到这个街区前面十五英尺的凉篷下面去,可是他根本就没想去避雨。

  蒂姆意识到除非今后几天他躲在房间里不出门,否则就不可避免地要跟这个角色打交道。

  科尔猛地伸直腰杆,把头上的风帽推了下去,露出了他的整张脸。蒂姆刚才还希望可能是自己弄错了,现在这种希望完全破灭了。科尔的黑发直淌水,像海草一样耷拉在脑门上,脑袋像根指南针,死盯着格兰德街55号。蒂姆在小餐馆里第一次见到科尔的时候,觉得他年轻,有朝气,甚至有点天真。现在回想起来感到很奇怪。首先,他没有了朝气;其次年轻的幻觉也消失殆尽。蒂姆记得当时他说话的声调从开始的奉承转为后来的对抗,脸色也随之阴沉下来。

  蒂姆隐约地注意到他前额的条纹加深了,眼睛和嘴巴四周布满了皱纹。他在小餐馆里注意到的那种脸色变化现在又出现了。蒂姆三楼窗户下面这个家伙简直就像一个在从事某种阴谋活动的罪犯。他紧闭着嘴巴,任凭雨水从脸上淌下来,这表明他在人生斗争中经历过兽性的胜利,也饱受过失败的辛酸。

  “干吗是我呢?”安德西心里琢磨着。“我是怎样吸引这个查理·曼逊式的书迷的呢?”

  正当蒂姆在琢磨这个问题时,贾斯帕·科尔朝前走了几步,抬起头来,火一样的目光隔着五十英尺距离与蒂姆四目相对,而且这个距离是在雨中。蒂姆猛地朝后一退,仿佛自己在进行一项卑劣的犯罪活动,一下子给人发现了。贾斯帕·丹·科尔还是仰头盯着上面。这使蒂姆想起阿普里尔在西百老汇街的人群中朝他大喊的情景。她的声音和颜色是那样栩栩如生。她用双手做成圆筒放在嘴巴周围,她那可爱的小身体朝前倾斜着,向街道对面的他喊话。这一次他能看得见她的嘴唇。阿普里尔不是在胡乱叫喊和吹口哨,她在说:“听我们说!”

  阿普里尔喊叫的记忆幻觉消失后,贾斯帕·科尔不再仰望格兰德街这栋楼。他走了。不,他还在走。蒂姆看见他那湿透的身影正慢慢地在人行道上朝伍斯特街那个方向前进。虽然仰着头,但不再跟蒂姆对视了。“够了,”蒂姆想着,食指朝下连戳了三下。他不知道自己想跟科尔说什么,但他想跟他讨个说法。

  科尔将目光转向别处,又将双手插进口袋,还是那样野性,那样疯狂,而且有点厌烦的样子,仿佛在等待一个小职员去打开他办公室的门,自己好进去办正事。蒂姆抓起一顶帽子戴在头上,又拿起一件雨衣,扭动着身子钻了进去,走出房间,绕过电梯,从楼道上走了下去。到了底层,他冲出大门,感觉到雨点像子弹一样拍打在帽顶和帽舌上。不一会儿,他那件柏帛丽雨衣就湿透了。

  街道上雨水溅洒在每一个平面上,形成水雾,反射的光点在水雾中游弋、闪烁。在一阵黄色的汽车大灯的照耀下,蒂姆以为自己看见了科尔那厚重的黑色身影,一动也不动地站在二三十英尺开外的街道对面。科尔又在朝前走,但没走多远就停了下来。他的身体在水雾中闪亮,有一秒钟时间他的身体几乎在膨胀,仿佛他长高了两英寸,体重却增加了二十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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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一章(2)

  就在蒂姆走下楼道的那几秒钟里,雨下大了。滂沱大雨使他想起了越南。雨水像床单一样砸在地上,碰到什么就反弹起来。他走了不到三英尺,帽子全湿透了,雨衣也成了一块破布。磨损的袖口上,乱线像头发一样缠绕在他的手腕上。格兰德街上的车辆以每小时五英里的速度缓慢地爬行。圆锥型的头灯照着粗大的雨柱。

  蒂姆从一排齐腰高的塑料自动售报箱中间穿过,觉得有什么东西滚到了人行道上。他在路面上缓慢地走着,后悔出门时没带把雨伞。人行道上有三个行人,两个朝他走来,另一个块头很矮小,也不知是男是女,朝伍斯特街那个方向前进。在大雨中这几个人都像鬼魂,像幽灵。

  迎面朝他而来的那两个人中没有科尔。那个侏儒急匆匆的,越走越快,仿佛在路面上滑行。一个黑头发、眼里冒着凶光的男孩站在药店门前的凉篷下面,但那不是科尔。在这个街区前面的另一个凉篷下面站着一个身穿牛仔裤和短背心的姑娘,她双手抱在胸前,这也不是科尔。

  现在雨水似乎直接穿过帽子洒在在他的头上。雨衣粘在衬衣上,衬衣粘在胸口上。他不懂自己这么做是为了什么。首先他千不该万不该跑出门来。如果看见科尔在格兰德街监视他,他就应该报警。是这个家伙把他惊呆了;说实话,他给科尔吓着了,接着他的恐惧变成了愤怒,于是他荒唐地跑到街道上来,自讨得肺炎。

  他转过身来,盘算着回房间去。看着他嘎吱嘎吱地踩着水,那个穿短背心的姑娘给了他一个同情的微笑。在另一个凉篷下面,那个眼冒凶光的男孩正在脱他那紧身的黑衬衣。他厌恶地蹬了蒂姆一眼,仿佛蒂姆窥视了他的行淫。接着他又弯腰去脱靴子。他把靴子夹在腋下,解开裤带,把裤子一下子脱到踝骨处。他没有穿内裤,长长的身体就像一道闪亮的白条子。蒂姆盯着那孩子光滑、无毛的腹股沟,跟肯塔基玩具娃娃一样。男孩朝前迈了一步,蒂姆朝后退了一步。

  那是……这里可能有些不对劲。他看不清楚,大雨模糊了他的视线。

  随着一声船帆撕裂似的响声,一对巨大的翅膀在那年轻人的背后展开,他漂亮的赤脚朝前迈进了一步。蒂姆心想:“我已经看见他脚下踩的是什么了。”那个怪物比刚才看到的要高得多,有六点七到六点八英尺的样子。雨水在它那无毛的胸前流成一条小河。它看着蒂姆,眼睛虽然水灵灵的黑亮,却露出那种“严肃的不快”——这是蒂姆从前的拉丁语老师说的话。蒂姆不知道自己的心脏是在超负荷工作,还是完全停止了跳动。嘴巴里面有鲜血和古铜一样的味道。那对大翅膀嘎吱一声又展开了五六英尺,两个翅尖快要在最高处碰在一起了。

  蒂姆知道这个天使要宰了他。

  天使并没有停止他心脏的跳动,而是从他身边掠过,转身朝西百老汇街迈了两大步,步伐刚健有力。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一奇观。车辆缓慢地从身边爬过。一个身穿毛皮风雪大衣、头戴钓鱼帽的男人从一栋公寓楼走了出来,打天使的身边经过却没有露出任何惊讶的表情。

  “你看不见吗?”蒂姆想大声吆喝,随即意识到,不,他看不见,他什么都没有看到。

  天使又朝前走了两步,把衣服扔到报亭前面的人行道上,猛地朝前跨了一大步,抬起膝盖,用力伸展翅膀,从路面上起飞,直冲云霄。蒂姆张大嘴巴看着天使飞呀飞,越来越小,只有一只白麻雀大小——顷刻间进入了另一个世界——然后消失了。蒂姆继续观望着上面天使刚才所在的那个地方,然后意识到,那个头戴钓鱼帽的人走到了他的身边,正惊讶地看着他。

  “我看见上面有个古怪的东西,”他说。

  “你的嘴再接一点水就要淹死了。”那人摇了摇头,继续往前走。

  蒂姆踩着水来到自动售报箱跟前,在《乡村之声》和《纽约通讯》这两份报纸之间有一个黄色的塑料包,上面有查尔斯·狄更斯那卡通一样的画像。天使的衣服跟天使本人一样不知到哪里去了。

  他模模糊糊地觉得这个包有点眼熟,便弯腰拾了起来。包摸上去冰冷、滑腻,里面装着好几本书。蒂姆的第一感觉就是要保护里头的书,然后看能不能把书还给失主。他拿着包,等车流出现间隙,然后横跨马路。等他走下路缘的时候,忽然记起在哪里见过这个包。

  蒂姆来到马路对面,一边朝住宅楼的大门走去,一边打开包。他朝包看的时候,几点雨水掉进包里,滴落在书上油光纸的封面,是那本《迷失男女》,下面还有两册相同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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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一章(3)

  蒂姆走进格兰德街55号。进门处太小,称不上是大厅,只有一排金属的邮箱,地面上的大理石有了裂纹,头上有一盏白天关晚上开的吊灯。楼道的一边有一张课桌。现在是吊灯休息的时间。他转身把门拉开了两英寸,以便更清晰地看看书本的情况。

  他打开封面,翻到前页,不禁倒吸了一口气。科尔在整页上用高约三英寸,又尖又长的字划满了“鬼话”和“谎言”。蒂姆的赠言也给打了个叉,写上了“虚伪而无耻”。蒂姆把书装进包里,又拿出第二本,发现扉页上涂着同样的东西。正文中有的短语、段落,有时整页都被打了叉。

  一道水线从他的帽舌上流到划乱了的页面,鬼话中“话”字的言字旁给濡湿了,把两面附近的笔画都染污了。这本书似乎在他的手里溶解。惊恐之中他猛地合上书,啪嗒一声,仿佛一个大甲虫给书页压碎了。书本回到了那油亮的包里,他大踏步来到雨中,猛地一摔手,把包扔进了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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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二章(1)

  在亨德森尼亚,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预料中的大雨下了不到一个小时,而且只是星星点点的。(显然他过高地估计了索霍区上空的风暴。)下雨的时候一直有阳光。原来穿着衬衣的工人们脱光了上衣,让上身沐浴在柔和而温暖的雨中。威莉很羡慕他们,恨不得也脱光了上身,到阳光普照的雨中去散步。

  她突然觉得很想跟米歇尔说说话,不只是听他的留言。米歇尔不喜欢让私人生活打扰工作,很可能也不喜欢她打电话过去。要是他跟波罗的公司的哪个女人上床,那就更不喜欢被别人打扰了。想到未婚夫的怀里抱着一个女同事,威莉心里感到一阵很不情愿的痛苦。有时候她纳闷米歇尔为什么要选择她威莉·布赖斯, 威莉·帕特里克,她那假小子一样的身材,柑橘一样的胸脯。绝望温和地、一点点地通过精神引流把她往下拉。她真的想跟米歇尔交谈,首先不能是利用录音留言的方式。

  互联网很快找到了南特那家饭店的电话号码。她拨了很长时间的号,但听到的却像是早上催人起床的袖珍闹钟在响。一个男的操着一口清晰的法语讲了几句她听不懂的话。

  “对不起,”她说。“你会讲英语吗?”

  “当然会,太太。我怎么能帮助您呢?”

  “我想跟你们的一个客人讲话,他是米歇尔·费伯先生。”

  “请稍等。”很快他又回来了。“对不起,太太,费伯先生不再是巴黎国防公园墨克律饭店的客人了。”

  “我一定跟他错过了。他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费伯先生是今天早上离开的,太太。”

  “他不可能走了,”威莉说。“他刚刚在我的留言机上留了言,电话是在你们饭店里打的。”

  “一定是弄错了。要不他用的是休息厅里的电话?”

  “他说他在房间里。”她犹豫了一下。“你说他是今天早上离开的?什么时间?”

  “十点不到,太太。”

  “现在那里几点了?”

  “下午四点四十五,太太。”

  米歇尔在七个小时之前就离开了饭店。威莉又迟疑了片刻,然后问道:“我是在纽约打电话,有个信要捎给他的妻子。费伯太太是跟他在一起,还是先到托莱多去了?”

  “我们这里没有费伯太太的登记。”

  她说了声谢谢,挂上了电话。回到互连网上又查了一些信息,然后再拨了一连串的电话号码。打通了托莱多的多明尼科饭店之后,她跟那头接电话的男人无法交流,最后另一个饭店服务员拿过了话筒,他讲英语时的西班牙口音要稍微好一点。

  “费伯先生?没有,这里没有费伯先生的登记。对不起。”

  “你们预计他什么时候到?”

  “很遗憾我们这里没有费伯先生预订房间的记录。”

  她谢了他,挂上电话,按了一下跟贾尔斯·科弗利对讲的按钮。贾尔斯没精打采、慢吞吞地问:“威莉,我能帮你什么忙吗?”电话机上的一个亮点告诉他对方在哪里。“别挂了,贾尔斯,”她说。“我这就来。”

  “我估计老板给你留了言。你听到了吗?”

  “听到了,我刚开车回来罗曼·理查德就告诉我了。你们不想让我错过了正事,对吧?”

  “你可以这么说,我们对米歇尔惟命是听,当然对你也一样。他提到进城的事了吗?”

  “贾尔斯,我马上到你那儿来。”

  科弗利总是在最后关头来一点外交辞令。威莉第一次跟未婚夫的这位助手见面就知道,贾尔斯·科弗利很乐意为她效劳,只是不能违背老板的意愿。她刚刚搬到这里来,为自己的爱好做一些小小的安排布置,不时地看到贾尔斯·科弗利那光滑的脸上出现稍纵即逝的紧张神情,这使她想起《蝴蝶梦》中的丹弗斯太太。

  贾尔斯的办公室是一间狭长的凹室,是米歇尔特意分离出来的,称之为“晨室”。威莉对这儿也不熟悉,只是比楼上丈夫的办公室稍微熟悉一点,不过她对这儿有些什么并不好奇。她亲自来到他的巢穴使得贾尔斯讲话时速度比平常更慢,更注意选词。威莉觉得他是在进行自我保护,有点做作。贾尔斯的上身总是穿着松垮、华丽的外套式衬衫,高高的衣领,下身的裤子很潇洒地下垂,脚上一双漂亮的鞋子。威莉听说他对男人和女人都没有性欲,就像一只早年阉割了的猫,完全是自我满足。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威莉估计他是有意这样的,以便隐约地表示对来客的欢迎。她走上前去,贾尔斯就像投诉柜台后面的男服务员一样对她报以有治疗效果的微笑。贾尔斯的桌子上整洁得出奇,威莉每次站在这里的时候都是如此。他那纯平显示器活像一件现代派的雕塑。他不用电话机,头上戴着耳机,对着一个按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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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二章(2)

  “早上好,威莉。我不知道你出去了。但愿没遇到什么麻烦吧?”

  “贾尔斯,我只是出去买东西,不是跟人私奔。”

  “那当然,那当然,只是……嗯,你知道。如果米歇尔认为哪个人该去哪儿,结果没去,那他是会发火的。”

  “那么你听说米歇尔非常理智一定会很高兴喽。”

  “是的。将来你出出进进的打声招呼对我们大家都好。这样的事情你愿意考虑吗?”

  “贾尔斯,什么事情我都愿意考虑,不过我每次去帕斯马克,去饮食城都非得事先告诉你不可,那可说不准。”

  贾尔斯举起双手,做了个投降的手势。“威莉,我不想让你非做什么不可。我只是想让事情顺利地办好。这就是我的工作。”他点了点头,让她明白他的工作是很严肃的事情。“你还需要我的什么帮助吗?”

  “你知道米歇尔这会儿在哪吗?”

  科弗利脑袋朝前歪着看威莉,仿佛他戴着一副眼睛,正从镜框上方看她。“这会儿?就是说现在?”

  威莉点了点头。

  贾尔斯继续瞪着她,眼睛一眨也不眨,仿佛他戴着一副眼睛,正从镜框上方看她。就这样过了好几秒钟。

  “根据我掌握的信息,米歇尔今天在法国。预计还要在那里待上三天左右。具体地说,他在巴黎郊区一个叫做南特的地方。”

  “他在留言机上说他是在南特。”

  “我就知道他一定会给你留言的,所以你的问题才会使我感到很惊讶。”

  她想他那意思是说:“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的问题很愚蠢的原因。”

  “他说他待在巴黎的什么公园的什么墨克律饭店。”

  “巴黎国防公园的墨克律饭店。”

  “对了,是这个。我听完了他的留言就跟那边打了电话。跟我讲话的那个男人说米歇尔七个小时之前已经离开了那儿。也就是咱们这儿的五点钟。”

  “嗯,那么,他没有告诉我就离开了。他今天晚些时候或者明天会来电话的,我可以肯定。”

  “可他告诉我他还在那家饭店。”他们俩的眼睛又对视了一会儿。科弗利没有眨眼。“你知道我为什么有点担心。”

  科弗利用一只手的手指按着嘴唇,不动声色地抬起头,注视着天花板。然后他又低头看着威莉。“咱们把这事弄个水落石出。我来查查那家饭店的电话号码。”

  “我已经跟他们通了话,”威莉说。

  “听一听第二个人的意见总没坏处。”

  科弗利移动着鼠标,看着屏幕上出现的东西。“好了,”他最后说着,在袖珍键盘上打上号码,然后伸出食指,让她等着。食指放了下来。“早上好,”他说。接着是一个很长的句子,威莉没听懂,只听见最后有费伯这个词。

  一阵停顿。

  “对,”他说。

  又一阵停顿。

  “我懂了。”

  又一阵停顿。

  “太好了,先生。”【原文为法语――译注】接着又用英语说:“先生,请您用英语再重复一遍,好吗?费伯先生的夫人请我询问一下他在饭店里的情况。”

  他按了一下按钮,要不就是扭动了一下开关,究竟是哪个动作威莉也说不清。

  显示器两边的喇叭传来一个口音很重的男声,“费伯太太,您听见我了吗?”

  “听见了,”威莉说。“您是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吗?”

  “太太,在此之前我从没跟您说过话。您是询问您丈夫在我们饭店的住宿情况?”

  “对,”威莉说。

  “费伯先生还是我们登记之中的客人。他是三天前到达的,预计还要在我们这儿再住两天。”

  “刚才有个人告诉我他今天早上十点离开了。”

  “可您知道,他的确还在这里。如果您要跟他说话,他的房间是437。不——对不起,这会儿他不在房间里。”

  “他在那儿。”

  “不在,太太,您听我解释——”

  “我是说,他是在你们饭店。”

  “这我已经说过了,太太。”

  “他是……”威莉当着贾尔斯·科弗利的面无法把这句话说完。“谢谢。”

  “再见。”

  科弗利举起双手,耸了耸肩膀。“好了吗?”

  “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威莉,你的电话打到名字差不多的另一家饭店去了。这是惟一的解释。”

  “我要是请求留言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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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二章(3)

  “你想要我再跟他打电话吗?这一点都不麻烦。”

  “不啦,贾尔斯,谢谢。”她说。“我想我还是等他打电话来吧。要不,明天我再试试看。”

  “那就这样吧,”科弗利说。

  那天晚上威莉又不由自主地开车去了联合街。一路上她问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并告诉自己赶快回去。可她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干,她不能回去。她又能听到女儿的叫喊声。

  前灯照着停车场的入口处,照着仓库大楼巨大的正面。她不由自主地来了个急转弯,把车开进了停车场,心脏像只鸟儿在胸腔内砰砰直跳。自从她意识到自己正倒车回吉尔德兰路的时候,她就知道下一步要做什么了。她要冲进仓库里。

  霍莉那高亢、清晰、穿透力很强的声音从砖墙那边传来。威莉很不耐烦,急得浑身冒汗,把车拐到了楼房的后面,前灯照在沥青马路的另一边。她脑子里有个声音说:“这么做是错误的。”

  “可我还是要这么做,”她说。

  透过墙壁传来了一声尖厉的哀鸣,仿佛是一个公主囚禁在一座宝塔内。这个声音穿透了威莉的全身,她像触了电一样颤抖不已。在匆忙之中她使劲扭车门的把柄,却怎么也扭不开,最后还是肌肉记忆帮了忙。她的身体仿佛是自动飘出去的。从装卸码头敞开的大门里射出一线光亮,她朝那儿迈了几步。汽车的前灯像舞台灯光一样仍然照着装卸厅。

  又是以前那一幕:霍莉绝望的哀号,一个丢失了的孩子在无望中哀鸣。威莉的脚粘在沥青上,双腿也不能动弹。

  一个宽敞、铺着水泥地面的装卸厅像拱廊一样在大楼的背后敞开着,里头有一个长长的平台。在装卸厅的后面,一扇扇小门和有挂锁的大门通往大楼。

  “她死了——我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她想。“首先我得把她救出这该死的大楼。”

  霍莉又在尖叫。

  威莉打开了车后的行李箱,在里面摸索着,发现了米歇尔忘记拿走的撬棍。她拿起撬棍朝楼道口走去,刚一抬腿又停了下来,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记起米歇尔曾经借过她的车,便想像着他会把她从监狱里保释出来,接着又想到如果她的女儿活着来到他的跟前,他会是什么反应。霍莉和米歇尔仿佛居住在两个不同的宇宙中——

  她毕生第一次经历了真正意义上的眼冒金星,仿佛自己站在黑暗的边缘,身后就是无底的深渊。她要做的事情就是发疯。她无法想像米歇尔和霍莉待在一个房间里,他们生活在两个不同的宇宙里,一个是活人的宇宙,一个是死人的宇宙。即使在他出门的时候,米歇尔的肉体还无可辩驳地存在于她的身边,因而会把霍莉推到过去。只有在过去这个国度里霍莉才是活人。

  威莉觉得自己是死囚区里的罪犯,享受着最后一分钟的缓刑。米歇尔·费伯出现在她的内心世界里,驱走她身上残忍的疯狂。

  她回到车子里,把撬棍放进车后的行李箱,猛地盖上盖子,一屁股坐到驾驶座位上。她觉得在过去的几分钟里生活发生了变化,自从那场事故以来她第一次走进了一个清醒的世界。引起这场变化的不是她自己,而是米歇尔。他那潇洒、沉思的形象引领她走出阴影。一阵对米歇尔的爱意和渴望波浪一般袭上她的心头。巴黎郊区一个饭店里出了点差错,那又算得了什么呢?不过还有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是什么使得她不顾理性地相信她的女儿就在那栋丑陋不堪的破楼房内哭喊呢?将来的某个时刻应该好好地考虑这个问题,“深刻地思索一番”,也许找个专家咨询一下。

  后视镜上闪烁着强烈的光亮,后面有辆车在鸣笛。威莉惊讶地扭过头去,看见紧靠着自己的车后,一辆警车的前灯在闪亮。她全身沉浸在罪恶感之中。一个警察走到她的车窗跟前,她已经意识到自己没有任何犯罪行为,但还是心有余悸。

  “有身份证吗?”他的手电筒照的她的脸。

  她在钱包里摸索,掏出驾驶执照。

  “这是你的名字吗,威莉?”

  “是的。”

  “威莉,我知道你住在曼哈顿。这么晚了你把车停在新泽西州一个仓库的停车场干吗呀?”

  她强做微笑。“两个星期前我搬到了这里,但还没有来得及换驾照。对不起。”

  他不理会她的道歉。手电筒直直地照在她的脸上。“威莉,你多大年纪了?”

  “三十八,”她说。

  “你一定是在跟我开玩笑。”警察的手电筒在她的驾驶执照上晃了几晃,检查她的出生年月日。“对了,生于1965年。你大概没什么烦恼。你的新地址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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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二章(4)

  她把自己在吉尔德兰路的号码告诉了他。

  警察的垂下了手电筒,他好像在考虑问题。这个警察比威莉要小十岁。“是一栋有大门的大楼房,周围有很多树。”

  “这就对了。”

  他冲她笑了笑。“也让我高兴高兴,给我讲讲你干吗要停在这儿。”

  “我是在想问题,”她说。“对不起,我知道这样很可疑。”

  警察的目光移开了,脸上还带着微笑,用手电筒敲打着自己的大腿。“威莉,我建议你开动这辆漂亮的小车,赶快回吉尔德兰路去。”

  “谢谢,”她说。

  他朝后退了几步,眼睛盯着她的脸。“别谢我了,威莉,要谢就谢费伯先生。”

  “什么?你认识米歇尔?”

  年轻的警察转过身去。“晚安,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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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1)

  那天晚上,蒂姆·安德西一会儿愁苦地醒来,一会儿睡着了做噩梦。睡梦中周围的一切,包括脚下的土地,在仔细观察下都是一堆电脑游戏的玩意儿。他在田野上奔跑,在空荡的大楼周围转悠,在鬼魂出没的城市里漫步,可这一切都跟海市蜃楼一样虚幻。脚下的卵石、马赛克、长长的山坡、墙壁和挂在墙壁上的烛台,都是闪光的,卡通一样的电脑效应。

  他起床的时候比上床时还难受。平时起床后冲个澡总可以祛除头脑中的紊乱,今天却只有一半的效果。他哼了一声,用毛巾把身子擦干,从几个抽屉里拉出要穿的衣服,然后坐在床沿上。在这个极为平常的时刻,脑子里的记忆把昨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又回顾了一遍。

  他双手拿着一只拉开的袜子。袜子对他毫无意义,只是一根用布做的管子。天使的脚落到了人行道上,那只脚美得令人惊讶。他看到了天使腹股沟上光滑的白肉,那展开时发出爆裂声的巨型翅膀,以及辉煌雄伟的起飞。突然,安德西的眼睛里几颗泪珠夺眶而出。他把袜子穿到脚上,来到朝格兰德街的那个窗前,往下张望。灰暗的早晨,不时地下着阵雨,人群中有的举着撑开的雨伞,有的手拿着折叠的雨伞,来来往往。他没有看到鬼鬼祟祟的天使,也没有看到野蛮的贾斯帕·科尔。拐角处那个黄色的东西使他想起科尔丢弃的书。

  “我不可能看到那一切,”他告诉自己。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贾斯帕·科尔对他的影响超出了他自己的想像。他完全沉浸于这件事之中,焦急异常,怒不可遏,终于使自己的头脑进入到了超现实的境界。睡梦中他四处漫游,在幻觉中的泥泞地带迷了路。他想把昨天看见天使当作是想像力过度发挥的结果。

  他决定第一次在房间里吃早饭,并且不去看窗外。

  他坐在电脑屏幕前,立刻发现自己又惹上麻烦了。前一天由于过度沉浸于故事之中,产生了记忆缺失,因而写出了一页又一页的文字,描写女主人公的艰难境地。他现在似乎需要得健忘症,因为他的语言正变得呆滞和笨拙,女主人公的麻烦似乎是人为地安排的。

  他放弃了冥思苦想,调出电子邮件。现在看邮件也是一种值得打问号的行动,跟眼睛闪亮的书迷交谈也差不多。这些书迷一个个变成了苍老、肮脏的疯子。他担心的事情又发生了,电子邮箱里出现了一大堆没有回信地址的邮件。他删除了垃圾,阅读了正儿八经的电子邮件,答复了需要回信的邮件,然后又取出那些不知从哪儿发来的信。

  一个名字是“伯恩615”的家伙希望跟他传递如下信息:

  不对劲,不公平,你这个同性恋

  我不知道我在哪儿

  蒂姆心想,对不起,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不过有关伯恩615的事情仍在他的脑海里萦绕。)

  “西拉克斯”告诉他:

  耐心点,你很快就会知道这一切。

  看和听,我当你的向导。

  “卡里科基蒂”则提供了如下信息:

  我的身体呼出了气

  我只看见一层烟雾

  还有马达的轰鸣

  有人永远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

  最后一封信是最让人伤脑筋的,写信的人叫“普劳”:

  你不是那种

  流氓不再

  是哈哈

  “普劳”——能有多少个普劳呢?安德西认识的那一个是他的战友,在比弗中尉手下干,真名叫菲利普·福特勒,但大伙儿都叫他“普劳”。是个脸蛋长得很甜、念狭隘的保守派,参加过比弗中尉在龙谷举行的第二大军事演习。大伙儿都说是在龙谷下游举行的,管他在哪儿吧。普劳不喜欢蒂姆,不过他知道谁跟蒂姆的“花儿们”作对,谁就没好果子吃,也就把那种厌恶藏在心里。蒂姆心想自己从前也许是个流氓。的确,他爱吹牛,爱炫耀,像普劳那样的农村孩子从来没有遇到过他这样的人。

  普劳在龙谷受到六七个小时的火力攻击,身体整个地给机关枪的子弹切成了两半。这在当时是他的不幸,而现在则是蒂姆·安德西的不幸。

  蒂姆站了起来,身体内的一些器官在微微地颤抖,又从桌子那边走到假壁炉跟前。这个壁炉有一个煤气装置,如果打开开关,看起来跟真壁炉没什么两样。接着他又来到壁炉右边漂亮的书架旁边。看着一排排熟悉的书名和作者姓名,他心里可以得到一种安慰。这里有马丁·艾米斯、金斯莱·艾米斯、雷蒙德·钱德勒、斯蒂芬·金、赫尔曼·布洛赫、缪里尔·斯帕克、罗伯特·缪西尔的作品,然后是一大排黑封皮的美国丛书,接着便又是小说,按不严格的字母顺序排放着,有克劳利、康内利、利汉、利瑟姆、埃里克森、欧茨、伊里斯·默多克。伊里斯已经死了,金斯莱·艾米斯、钱德勒和赫尔曼·布洛赫也死了。多恩·鲍威尔,你也去世了。你们这些伙计还互相交往吗?普劳冲进来了,你们害怕涉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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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2)

  他走到窗前往下张望,什么也没看见。今天的普劳怎么可能是1968年记忆之中的普劳呢?这不可能。

  直到目前为止,蒂莫西·安德西过着半宁静的生活,如今这种生活似乎崩溃了。昨天他在幻觉中看到姐姐和那个愤怒的天使;昨天一个发疯的家伙假冒书迷前来监视他,惹他生气;今天一个死人给他发来电子邮件。街道上,汽车和卡车冒着大雨就像铅垂线一样垂直地朝东爬行。

  他估计真的还有一个叫普劳的人。那个叫西拉克斯的人说蒂姆很快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正是这个西拉克斯操纵了这些邮件。蒂姆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西拉克斯能够安排在“炉旁餐馆”和街道上发生的所有事件,不过毫无疑问,一个居心叵测的家伙能够用很多不同的名字发送好几吨古怪的电子邮件。

  蒂姆终于使自己平静了下来。走到桌前时忽然记起今天收到的第一封电子邮件。圣物匣中学橄榄球队的中锋是一个叫比尔·伯恩的人,他体重250磅,是个反社会者,经常用今天邮件里那些骂人的名字称呼蒂姆。什么“同性恋”啦,“鸡奸”的。蒂姆那年十七岁,还不大懂事,听到之后并没有生气;只是有点尴尬,内心有一种说不清的羞愧。他并不想成为那种人。直到第一次性体验之后,他才感到可以接受。跟他相好的是个名叫结城加藤的美籍日本人,阴森森的样子,虽然只有十七岁却老于世故。后来蒂姆找的“花儿们”都是以这个人为样板的。跟加藤好上之后,他极力使自己感到罪恶和羞愧,可这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用。性的体验是那么美妙,蒂姆无法说服自己这样的事会是邪恶的。

  另一方面,比尔·伯恩对他的偏见丝毫没有改变。他们在圣物匣高中的那几年里,这个家伙每次跟他说话都带刺。比尔·伯恩还活着吗?当然,蒂姆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伯恩615”就是当年高中橄榄球场更衣室里的老对头,但他很想知道伯恩现在怎样了。他在米尔港最好的朋友汤姆·帕斯莫尔只要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告诉他。汤姆·帕斯莫尔是个私人侦探。不过,蒂姆不想为这样的事浪费朋友的时间。他自己就可以查出比尔·伯恩的现状来。

  这时一个叫切斯特·芬尼根的人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个人可以告诉他与高中那个班级有关的所有事情。许多高中毕业班都有一个班级秘书,对这些人来说,学校的前四年生活十分得意、顺利,充满了田园诗意,是成年阶段的生活无法比拟的。他们上的大学跟班里其他的人都不一样,他们只能在想像中经常重返中学校园,在那可爱的走廊里去散步。切斯特·芬尼根就是蒂姆在圣物匣高中最后一年时自封的班级秘书。当时谁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现在就不同了。

  他从互联网里查到了切斯特的电话号码,立刻就开始拨打。两年前从州立农场保险公司退休后,切斯特·芬尼根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圣物匣中学的“档案”管理上。蒂姆想像他每天坐在家里,放映别人自制的橄榄球比赛和毕业典礼的录象。

  (尽管蒂姆对切斯特有这样的看法,需要指出的是:芬尼根长期从事保险业务,度过了三十四年幸福的婚姻生活,有三个已经成年的孩子,其中两个毕业于著名医学院。第三个孩子叫西莫斯,被认为是败家子。他带着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漂亮脸蛋来到洛杉矶。在当演员的工作之余给人按摩。三个孩子都毕业于圣物匣高中。另一方面,切斯特·芬尼根是这么说的:)

  “喂,是你呀,蒂姆!接到你的电话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哎呀,这简直就像是心灵感应,因为我刚刚想到你,还有你读三年级那年在化学课上耍的花招。我是说,你对化学老师的议论。哇,他一家子都是讨厌鬼。你怎么样?最近写什么新书了吗?你知道吗?咱们同学当中数你的名气最大。天哪,我记得在《今日》节目里看到过你,是什么时候,去年?”

  “是前年,”蒂姆说。

  “啊呀,当时我看着你,对自个儿说,乖乖,就是那个伙计,当年差点没把洛克斯利神父给气死了。神父今年三月去世了,你看到了吗?我把这个消息放在班级通讯上了。”

  “哦,看到了,”蒂姆说。

  “他八十九,你可知道,健康一下子全垮了。不过要是他看见你跟凯蒂·库里克交头接耳,当然不是说他真的看到了,我知道他心里会怎么想!”

  “我正是为这事儿给你打电话呢。”

  “哦,真遗憾哪,蒂姆,你没去参加他的追悼会,我们有十到十二个人去了,大家提到了你,可以这么说。哦,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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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3)

  “事实上,我是想知道比尔·伯恩,我突然想起你能够给我提供最新的信息。”

  芬尼根沉默了片刻,这个间隔显得特别长。“那个多姿多彩的比尔·伯恩哪。我估计你是想知道事情是怎样发生的。”

  蒂姆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蒂姆,你怎么啦?”

  “嗯,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了。”

  “讣告在《分类新闻》中连载了两天。什么?我猜想你在网上看到了吧。”

  “是有这么回事。”

  “《分类新闻》对比尔的死没有详细的描述。当然,在网上通讯中我也没法写得更具体。这些你都收到了,对不?”

  蒂姆告诉芬尼根他收到了网上通讯,但没有说他当时根本没看就删除掉了。

  “嗯,你想知道比尔那野小子呀。嗯,太不幸了。他在城里的这个酒吧间,是伊兹酒吧。好多律师都到那儿去闲逛,因为那儿靠近市政厅和法院。那是礼拜五凌晨一两点的样子。勒兰德·罗斯走到比尔跟前,说:‘我知道你跟我老婆鬼混。’勒兰德·罗斯是个很阔气的商务顾问,在城区有个很大的办公室。比尔说他疯了,矢口否认跟那家伙的老婆有瓜葛。哦,对了,那家伙的老婆整个的一个花瓶子,从头到脚都惹是生非的。

  “就这样他们俩吵了起来,没一会儿勒兰德·罗斯,这个社会的支柱拔出了手枪。没等别人前来劝阻就朝比尔开了火。虽然两人只隔了两英尺远,他却没打中比尔,比尔还不知道呢,以为自己中了弹,就打了罗斯一拳,把他打得昏了过去。然后他自个儿也倒在地上。可怜的比尔·伯恩。他至少醉得跟罗斯一样,以为自个儿受了伤。其实他真的受了伤,因为倒地的时候一只胳膊肘给摔坏了。比尔的体重一直有三百磅。

  “来了辆救护车,把他俩送到阴山医院。绑在轮床上。一路上比尔大发雷霆,挣扎着要打罗斯。罗斯昏迷不醒。到了阴山医院后,他们先放比尔下来,他一个劲地翻滚,他们就干脆把他扔了下来,这下子就送了他的命。呸!唉,严重的心脏病,致命的心脏病,心脏爆炸。他们没法子救活他。”

  “这么说他是醉酒死的,死在阴山医院急救门诊外面的轮床上。”

  “准确地说,他死的那会儿不在轮床上。”

  “罗斯好了吗?伯恩真的跟他老婆有一腿吗?”

  “那个爱尔兰矮胖子总是搞别人的老婆。女人都迷他,你就别问为什么了。”

  蒂姆想到普劳,很想马上结束交谈。

  “刚才我想起那天你和我开车到兰登湖去,”芬尼根说。“记得吗?乖乖,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日子。特纳跟咱们一块儿去了吗?对,他去了,因为迪基·斯多克威尔把他推下了桥墩,记得吗?”

  蒂姆不仅想不起来去兰登湖的那次旅行,而且连特纳和迪基·斯多克威尔是谁都不知道。如果不加阻拦芬尼根还会跟你聊上一个小时,讲些只有他自己记得的黄金时刻,蒂姆故意弄出一些噪音,表示要结束他们的谈话。

  接着他记起芬尼根可以永远地驱除掉闪现在他视线里的鬼魂。“我估计伯恩的名字在你的通讯录里。”

  “那当然。”

  “那么你有他的电子邮件地址喽。”

  “有是有,只是不会再用了。”

  “你能告诉我吗?”

  “你要这种东西干吗?”

  “跟我的工作有关,”他说。“我要排除一些可能性。”

  “哦,我明白了,”芬尼根说。“等一等,我把数据库调出来……好了,找到了。比尔那野小子的电子邮件地址是:伯恩615@aol.com。”

  “啊,”蒂姆说。“是的,嗯。太古怪了。”

  “不古怪呀,”芬尼根告诉他。“许多带AOL的地址都这个样儿。”

  鬼魂又闪烁着回到视线之内,那个不是死于枪击的比尔·伯恩胸中有个公平问题。再说,他有一种失落感。

  “切斯特,我给你一些电子邮件地址的前半部分,你看看你的数据库里能不能查到。”

  “你是说名字,对不?”

  “我只是做个试验。”

  “喂,如果我帮你的忙,可得从你的版税里扣啊!”

  “去跟我的代理人说去,”蒂姆说着,打开电子邮件。“赫费是谁?你那儿有个赫费吗?”

  “这个我都不用去查——是鲍伯·赫夫曼。Huffy@verizon.net。是个好人。三个月前得了癌症。做了两次切除手术,然后就给核武器击中了。朋友,咱们这是个危险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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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4)

  蒂姆记得鲍伯·赫夫曼是个瘦长个子,红头发,那样子好像永远都是十六岁。“还有个普雷斯顿吗?”他把那个名字拼了出来。

  “当然有,presten@mindspring.com。就是保罗·雷斯顿。你可得记住他。故事很离奇。保罗是新年那天死的。中了子弹。可怜,他在一家卖酒的商店里站着,碰到了抢劫,错误的地点,错误的时间。保罗混得很不错啊!每年都给学校捐很多钱。”

  这番话里带有一些责备,不过芬尼根的注意力转移到了另一个问题上。

  “蒂姆呀,这些电子邮件地址都是死人的。出了什么事?”

  “肯定是有人跟我捣乱。最近几天我收到好几封以这些人的名字发来的电子邮件。”

  “我说那是缺德,”芬尼根说。“这么滥用咱们同学的名字。”

  “我刚刚想出了另一个,”蒂姆说。“Rudderless一定是勒斯·鲁德。你可别告诉我说他也死了。”

  “勒斯2001年九月十一号死于车祸。这你没听说也不奇怪。还有吗?”

  “劳梅、内尔姆、卡里科基蒂还有个叫西拉克斯的。”

  “我马上就可以说出这其中的两个,不过让我查查……好了。这个家伙真是个王八蛋,不管他是谁。卡里科基蒂是凯蒂·费努堪,低咱们一届,记得吗?那小妞长得可真甜。天哪,当年我对凯蒂·费努堪可嘴馋哪。这话可别让我老婆听见了,啊?去年二月,凯蒂死于大火。她到新泽西去看孙子,谁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大家都跑了出来,只她一个人没出来。我想,一定是吸入了大量的烟。过去我是干保险的,我知道什么?”

  蒂姆感到一阵痛苦,死亡就那么怡然自得地徜徉在米尔港一所普通小高中的同学中间。

  “好了,劳梅和内尔姆的情形也一样,是劳·梅耶和迈克·莱恩。莱恩去年死在了爱尔兰,劳·梅耶是在科德角附近航海的时候淹死的。”

  “啊,天哪,”蒂姆说。

  “我听说他是个蹩脚的水手。最后一个名字是什么?”

  “西拉克斯。”

  “他好像不在这儿。没有,那么这个名字可能是真的。”

  “他说要做我的向导。”

  “那是跟你闹着玩的。”芬尼根抬高了声调。“就是这个家伙给你发送垃圾邮件。一定是跟你一块儿上过学的人。其他人怎么知道这些人呢?他专挑那些你很关心的人。”

  “要是我不关心呢,”蒂姆想。“那也够伤脑筋的。”

  “一定有人能追查出这个混蛋。”

  “我认识几个人,没准他们能够帮上忙,”蒂姆说。“谢谢你的帮助。”

  现在他的电脑就像个敌人,蹲伏在他的桌子上不停地吐出各种霉素。如果西拉克斯用互联网上查出的死人名字跟他发送电子邮件是因为他本人跟蒂姆是同学,那么他是怎么知道菲利普·福特勒的呢?蒂姆的生活中没有哪个人既了解他高中时的生活,又熟悉他在越南的当兵生涯。比尔·伯恩和普劳的惟一交叉点就是他蒂莫西·安德西。

  他返回前面,重新阅读。有个自称西拉克斯的人搜查他的历史,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信息,并用这些信息给他发送电子邮件。蒂姆想不出别的解释。西拉克斯已经自告奋勇要当他的向导,那就让他继续走下一步吧。由于没有完整的地址,这种邮件交谈只能是单向的,这样他总是会走下一步的。西拉克斯再次露面的时候,蒂姆会知道该如何答复。他每次都可以把没有@符号和域名的邮件删除掉。

  他记起姐姐那可怖的情形,那个奇境中的小爱丽丝身体前倾,朝他喊着:“听我们说。”他第一次把阿普里尔的命令跟电子邮件联系了起来,全身不由得一阵痉挛。他像一只油亮的黑蟾蜍蹲在桌子上,无助地望着电脑。下面死人的声音冒了上来,把一些文理不通的文字一个个键入到屏幕上,这些声音仿佛来自无底洞。

  他得出去。

  蒂姆·安德西离开了住宅楼,漫无目标地在格兰德街上闲逛,然后左拐弯到了伍斯特街,再右拐来到布鲁姆街。他的双手插在雨衣的口袋里,头上戴着那顶仍是潮湿的帽子。虽然他是给鬼魂撵到街上来的,但脑子里仍然没有摆脱鬼魂的纠缠。身边经过的车里,司机像极权主义国家里的秘密警察一样满脸怒气。人行道上来往的人们一言不发,低头看着地下。

  他来到克劳斯比街,路面上铺的是卵石,风很大,现在跟二十年前他刚搬到这附近时一样,空荡荡的。他突然感到一阵孤独,但对孤独的来临感到很高兴,因为孤独才是他真正自我的一部分,不是那种可怕的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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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5)

  几天前蒂姆草草地浏览了一本爱米莉·狄金森的书信集,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封“主人”信件中的一句话——这是写给一个不知名的男人的——“我死的时候曾经想过——我能看见你——于是我尽快地死去。”他有好长时间没有那么喜欢一个作家的名句了。这句话阴暗的意思中带有一种愁苦,而这种愁苦从街道上每一个空荡的窗口和每一扇紧闭的门中渗漏出来。安德西极力不去理会这句话,极力躲避这种愁苦。因为他想到过失败,所以就真的失败了,周围的孤独和悲哀越来越沉重。

  有某种东西促使他奋进,随之他回到他这一代人的战争中。这个促使他奋进的东西就是普劳,二等兵菲利普·福特勒。一个特别不愉快的幻象布满了蒂姆的脑袋,不管他在特定的时候是否能够看得见,这种幻象时而悄悄地朝他溜过来,时而退回去,时而又无声无息地躲在他的保护之下。当时在战场上普劳的身体离奇地被截成两段的时候,蒂姆·安德西离他只有六英尺远,所以他看清了小伙子死去那四五秒钟之内的一切——他伸手把他的两截身体拼到一起,嘴巴一张一合的像个寻找奶头的婴儿。还好,他当时没有看见普劳的眼睛。

  他渴望听到别人的声音,本想到炉旁餐馆去的——好了,不去炉旁餐馆了,到格林尼治村的任意一家酒吧或者餐馆去得了:在过去的二十年中这一带——周围是西百老汇街,布鲁姆街,百老汇大街和运河街——的确成了他的村子,他的家乡,一个他可以真正感到舒服的地方。

  他环顾四周,看到有个东西在移动。在这条只有他一个人移动的街道里,想到还有别的东西移动有点让人毛骨悚然。他转过身来,然后扭过头去,扫视着人行道和那座建筑物的正面,他不知道这座建筑物的名字。仿佛街道上的人都撤离了,目的就是为了把他困在里头。

  不可穿越的薄雾像乌黑的铁幕一般悬挂在街区的两端。市区常有的喧闹声此时寂静了下来,显得很遥远,像是给墙挡住了似的。他想如果仔细地观看路面上的卵石,就可以看见虚幻这东西有着光滑、卡通一样的色泽。过去两天里发生的一切完全是有人精心策划的,目的就是要把他引到这里来,引到虚幻的克劳斯比街这个空荡的街区里。

  他想现在发生的一切才是真实的。他的思维已经逾越了自己的界限。当他再次转身面朝北时,灰色的空气仿佛也在抵抗他。北面是到城外去的方向,朝这个方向走他就回到了布鲁姆街。转身的时候他发现一个东西在移动,这次移动的那个东西比刚才的近得多。蒂姆扫视店面和窗户,这一次才真正看清这些东西都是漆黑的。那个移动的东西在他的右边,一块大平板玻璃窗户的后面。这个窗户里头是一个废弃了的美术馆。他仔细地观察着窗户,只见空荡的房子内黑糊糊的。

  从前这个美术馆是“极简抽象派”画家展览的场所,展品主要有模拟的人体部位、垃圾堆和大量的文本。在这个巨型窗户肮脏的窗帘后面,光秃秃的墙壁掩藏在黑暗之中。他的目光游移到克劳斯比街北端大门一样的云雾上。这时美术馆后面黑暗中的那个东西露出了本来面目,随即又悄然隐退。不管那是什么,反正那个东西在看他。他猛地抬起头来,盯着窗户;接着横跨人行道,把里面看得更清楚了。

  在房间的尽头,一个模糊的影子从黑暗中出现了,随着他的移动而向前走动。

  “天哪,”他想着,突然回忆起一件痛苦的事情。“我不是在哪儿描写过这种情形吗?”

  他很不情愿地又朝前迈了一步。里面的那个影子不知是故意模仿他,还是向他挑战,也向前挪动了一下。在大房子后面的黑暗和混沌之中可以看出那个东西——显然不是人——在摇晃着,像烟一样时而膨胀,时而移动。一个又长又宽的躯体朝下降落了几英寸,仿佛是蹲下了。有几个像耳朵一样的东西。一双银色的眼睛进入他的视线,全神贯注地望着他。一股钝器般的力量朝他袭来。蒂姆倒吸了一口气,连连后退。他觉得好像有两个手电筒正照着他。那个怪物的眼睛悬挂在昏暗的空气中,冷漠而淡然,充满了决断和厌恶。

  他下意识地后退着,离开了人行道,来到卵石路面的中间。看来千万不能转身。

  尽管他知道这种恐惧很荒唐,可还是很害怕。他继续横穿街道,与此同时眼睛与那个怪物对视,来到另一边的人行道上,然后一阵风似的转身朝布鲁姆街奔去。周围的空气震颤着,劈啪作响。他再次意识到天在下雨。还没有跑上两大步,在看上去是空墙的地方开了一扇门,一对男女从高大的铁门里走了出来。周围的世界又像过去一样虚无缥缈。来到布鲁姆街,仿佛穿过了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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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6)

  人行道上出现的行人瞪着他,他放慢了脚步。在横穿百老汇街的时候,他的脚步已经放慢到步行了。心在胸口内狂跳,他可以听得见自己喘粗气的声音。两个红光满面的小伙子头发像是可以防雨似的,扭过头来看着他的窘态。

  “我没事,”他说。

  小伙子们把头扭了回去,放开脚步,脸上露出鄙夷的神色。

  奇怪,离开克劳斯比街后,世界在他的眼里变得那样的正常。如果这两个年轻人知道他收到死人的电子邮件会说什么呢?别再提那一茬了。安德西对那些乱七八糟不屑一顾。他决心集中精力写作。从今以后凡是没有域名的电子邮件他都不读,一律删掉。他需要的是井井有条,是高效率。

  他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就像是为今后六个月的生活制定了基本原则。他要开拓出一块空地,在这块空地上没有迟疑和紊乱,在这里他要写出自己的书。在想像的保护区域内,他要让女主人公出场。是女主人公处于情感的极限,而不是他自己。他需要恢复平衡。

  心里有了底,蒂姆拐到伍斯特街和格兰德街,透过毛毛细雨看到自己那栋住宅楼的大门。这时一个上身穿着带风帽的运动衫,下身穿着牛仔裤的高个子从敞开的门里走了出来。“哦,不,”他想。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然后,他仔细地看了看风帽边沿下面的脸,看到已经露出半边脸的贾斯帕·科尔。科尔朝他傻笑着。

  蒂姆停了下来。有那么一两秒钟,科尔的脸似乎在颧骨上滑动,而颧骨本身又在移动着。惟一不动的就是他的笑容。科尔转身的时候,脸也随之消失。他有意朝西百老汇街缓慢地走去。一个绿头发、脸上有刺青的姑娘耷拉着脑袋穿过了车流。

  “喂!”蒂姆喊道。“你在干吗?”

  科尔慢吞吞地拐过弯,蒂姆紧随其后。有一阵子他看见科尔的背影有意识地躲避他,然后从一群警察身边经过,就不见了。这些警察正注视着一家商店的入口。蒂姆想喊警察,但又意识到自己无案可报。

  “哦,他妈的,”他说。“哦,该死。”其中一个警察看了他一眼,那意思是说:“你真的要打搅我吗?”

  他转过身朝格兰德街55号奔去,仿佛匆忙能改变房间里已经发生的事情似的。钥匙卡在了锁里,需要身体的侧扭才能把它推到适当的位置。虽然蒂姆的脑子里除了焦虑之外是一片空白,可他还是在纳闷科尔没有钥匙是怎么进去的。来访的客人按蜂鸣器是进不去的。里面的住户得下楼来为他打开两道门。想到这一点蒂姆又有了希望。也许科尔的造访只不过是在悄悄地跟踪他,就像捏了捏你的信封而没有撕开。

  他绕过电梯,冲向楼道口,脚后跟碰在金属的台阶上咔嚓作响。来到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在喘粗气了,左肋痛得要命。他用左手按住肋骨,右手把另一把钥匙塞进锁孔里,门自动地开了。他没有打开锁,而是差一点把门锁上了。

  “真他妈的见鬼,”他说着,极力回忆刚才出去的时候锁门了没有,可是什么也想不起来。事实上,他连自己是坐电梯下去的还是走下去的都想不起来了。不过离开房间的时候忘了锁门那是不可想像的事情。

  他屏住呼吸,推开门,走了进去,身体直挺挺地靠在墙上。以这个姿势站着,他处于一条狭长走廊的尽头,一边是装有镜框的相片,另一边是一排挂衣钩,眼睛只能看到房间内垂直的一部分。他意识到自己谨慎得有点荒唐,于是脱下身上的衣服,然后大声喊道:“有人吗?”他来到狭长走廊的尽头,审视着整个房间。家具没有挪动,也没有损坏任何东西。

  接着他注意到房间后面靠墙的书架前十到十五英尺的地板上铺着撕碎的纸张。走近前去,才看清纸上印有字,是从书上扯下来的。他敏锐地注意到一半的纸张漂浮在一个闪亮的黄色水坑里,过了半秒钟便闻到尿的气味。

  安德西走到毁坏的书页跟前,看到熟悉的句子中熟悉的文字。这些纸是从他新近出版的书中撕下来的。他哼了一声,双手放在太阳穴上,仰头看着书架。五册准备送人的《迷失男女》还在原地基本上没动,但已经变得皱巴巴的,给搓揉过了似的。他小心翼翼地绕开那滩尿,取下两本,发现书中大沓的纸给撕走了。

  “我简直无法相信,”他说着,走到电话机跟前,拨打玛吉的号码。

  “玛吉,刚才你让什么人进这栋楼了没有?”

  “问得真逗。再问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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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7)

  “我肯定你没让任何人进我的房间。”

  “啊哦,你这话好像不对劲。”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他说。“有个家伙撕了我的书,还在地上撒了尿。”

  “你以为是我放他进来的吗?”

  “不是,不是。有可能是我没锁门。我只是想知道你看见什么了没有。”

  “你打算怎么办?”

  “出去叫警察,”他说。

  她笑了。“你要到熟食店去买几个吗?”

  “刚才我看见几个警察在拐角的地方。我去跟他们谈谈,就不打电话报警了。这样来得快些。”

  “缠住他们哪,放牛娃,”玛吉说。

  蒂姆又冲下楼梯,发现雨已经停了,街道上开始干涸,人行道上出现一块块深灰色的小水坑。他绕过一群正在查看大量旅游指南的日本男女,拐过街角。警察刚刚开始散开。第一个看见他的是那个刚才瞥了他一眼的警察。

  “警官,”他说。“对不起,我请求您的帮忙。”

  这个警察制服上的标识牌上有鲍尔卡的字样。“先生,是什么事?”

  “有人闯进了我的房间,损坏了东西,还在地上撒了尿。我知道是谁干的,我可以把他的名字告诉您。我进来的时候他正出门。”

  “是住同一栋楼的吗?”

  “不是,这人我不大认识。”

  鲍尔卡向一个胖得有点笨拙的警察做了个手势,那家伙摇摇晃晃地走上前去。蒂姆总是纳闷像这样的警察是在哪里买的制服。“你叫什么名字,先生?”鲍尔卡 问。

  蒂姆把自己的姓名告诉了他。

  “这是我的搭档,贝克警官。咱们去看看。”

  给分区打了电话之后,贝克警官在去格兰德街55号的路上掏出一个破旧的小记事本,写下了一些细节。

  “是科尔,”蒂姆说,“不,他不是我的朋友。我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他是怎么进这栋楼的?”鲍尔卡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

  进了大门,蒂姆自动往楼道上走。刚走上第一个台阶,贝克警官问他:“你住几楼?”

  “三楼。”

  “咱们坐电梯吧,”贝克说着,按了按钮。

  三个人一言不发。电梯到了三楼,门开了。他们走了出来。

  “你跟这个科尔是什么关系?”鲍尔卡问。

  “我是个作家,科尔假装是我的书迷。他带了几册书要我签名。就是他撕下来,撒上尿的那本。”

  不等他说完鲍尔卡就说:“我估计他瞧不起你的作品。”贝克则说:“人人都是批评家。”两个人还在相互打趣,电梯门开了,玛吉·拉走了出来,站在漆黑的走廊上,踮着脚,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两个警察安静了下来。

  “严重吗?”她问。

  “只是有点尴尬,”蒂姆说。

  两个警察瞪着她。她说:“幸好咱们有这些帅哥警官,不怕流氓的干扰。”

  鲍尔卡把目光转移到蒂姆的身上。“你是个作家,哈?我老婆喜欢读书,她知道你的名字吗?”

  “不是没有可能,”蒂姆说着,开了门。

  “已经可以闻得到了,”鲍尔卡说。“这股臊味真够意思的。”

  “像是老虎尿,”贝克说。

  蒂姆领着他们穿过走廊。

  “我记得小时候在动物园闻到过这种气味,”贝克说着,侧身避开挂衣钩。

  几分钟后气味越来越浓烈,最后有点刺眼了。

  玛吉看到这场面哼了一声。

  鲍尔卡和贝克在房间里踱着步,不时地在记事本上写着,仔细查看书本,观察他们觉得好奇的东西。

  “别着急,”玛吉说。“我知道一家很棒的清洁公司,专门清扫老虎尿。”

  鲍尔卡的眼睛老盯着她。“那么你是从哪儿来的?”

  “那你想我是从哪儿来的?”玛吉问他。

  “嗯,不是本地人。中国或者日本,或者某个亚洲国家。现在该你自个儿说了。”

  “其实,我出生在法国农村的一个小镇上。”

  鲍尔卡听了有点难为情。“啊……你估计是谁干的?你看到有人进来或者出去了吗?”

  “没有,”【原文为法语――译注】她说。

  他转身面对着蒂姆。“估计你能给我们描述一下。”

  “我可以试试。白人男子,大约六英尺高,一百八十磅。我不知道他多大年纪。每次看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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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三章(8)

  两个警察对视了一下。

  “你还记得他穿什么衣服吗?”

  “一件带风帽的运动衫。蓝牛仔裤。我估计是旅游鞋。”

  “你说每次见到他都比上一次的年龄要大,这是什么意思?”贝克问。

  “开始我以为他是个年轻人,大约四十出点头。”

  贝克和鲍尔卡都是三十出头的人,他们又对视了一下。

  “可打那以后,我每次见到他,他都比原来要老,我意思是说,后来我看到了他脸上以前没有看到的皱纹。”

  “我们有了他的姓名,”鲍尔卡说。“科尔先生并不难找到。”他递给蒂姆一张名片,停了片刻,又给玛吉一张。“如果还有别的事就给我打电话。找到了这个罪犯我们再联系。他没偷走什么,对吧?”

  “除了心的宁静之外吗?”蒂姆说。

  “瞧,还不算很糟糕。叫个清洁公司到这儿来,就可以恢复原样。你丢失的只是自己写的两本书。”

  “可他是怎么进来的呢?”蒂姆问。

  “找到了那个伙计,我们会问他的,”贝克说。

  “不用多长时间就可以听到我们的消息,”鲍尔卡说。

  “不能打保票,”贝克说。“这种事一般有一两天就可以弄个水落石出。”像鲍尔卡一样,他也忍不住老盯着漂亮的玛吉。跟搭档不同的是,贝克不用再强压心头的冲动了。

  电梯门关上了,蒂姆还没来得及说点什么,玛吉却抢先说道:“如果我是贝克警官夫人,可以住在长岛去教法语课。”

  “他恐怕没有想跟你结婚,”蒂姆说。

  “遗憾,”【原文为法语――译注】玛吉说。“现在咱们来清扫一下,好吗?”

  他们用餐巾纸擦,餐巾纸用完了,又到熟食店去买。八卷“邦蒂和布劳尼”牌的餐巾纸塞进了黑色的塑料垃圾袋。为了防止臊气逃逸出来,他们又把垃圾袋的口系牢,然后拿出拖把和桶,一遍又一遍地清洗书架前面的地板,干了半个小时。蒂姆把白酒和小苏打洒在有尿的地方——这是他自己的发明——然后擦洗,再用清水漂干净。撕坏的书装进了另一个黑袋子里。

  “你觉得怎么样?”

  “还能闻到那气味。”

  “要不要叫清洁公司?”

  “叫吧。”

  玛吉飘然走到她跟迈克尔·普尔合住的那个房间。蒂姆独自在这里忍受猫科动物的尿残留下来的气味。这种气味跟白酒的芳香混合在了一起。他鼓足勇气,坐到电脑跟前,沏了一杯薄荷茶,从一个画有清教徒图案的盒子里拿出一些低碳无脂肪的甜饼干,再把这两样东西搬到桌子上。屏幕右下方一个闪烁的小光标提示他又收到了新的电子邮件。现在不行,谢谢,不行。责任心驱使他调出文件,接着点击最后一页,尽力继续往后写。女主人公马上就要经历人生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了,这也是该书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她马上就要发现一些能把呼吸、空气和光明带到现场的细节了。蒂姆得集中全部的注意力。

  在随后的一个半小时里,他成功地写出了一个段落。未读的电子邮件还在他的潜意识里滴答作响,影响着他发现细节的构思过程。“好吧,”他心想。“我投降。”他把文件最小化,调出当天新收到的八封邮件。其中两封是作家兼编辑邀请他为主题选集撰稿。三封是垃圾;他随手删除了。另外三封是陌生人用密码作为名字发来的,没有主题行和域名,他也删除了。收件箱还剩下刚到的一封,也没有主题行和域名,不过发信人是西拉克斯,他那些鬼魂邮件中最有权威性的一个作者。他点击了这封信,阅读西拉克斯的发来的信息“

  现在你准备好了听

  你的向导给你说了吗?

  他试验性地把光标挪到“回复”图标上,然后点击了一下。屏幕中央不是通常的电子邮件回复格式,而是出现了一个空白的大长方形,呈淡蓝色。他想起曾经看到过别人的电脑上出现过快速信件窗口。

  “好吧,”他对自己说。“咱们试试看。”他在蓝色的盒子内打上了个“是”。

  不到一秒钟时间在他回复的那封信下方出现了这些文字:

  西拉克斯:我的学生,你的决定不错呀,你这愚蠢的混蛋!

  (喽喽)好吧,让我跟你讲讲死亡,你需要事实来——

  要不,用你的语言,小朋友,而你的语言跟我过去的语言差不离,现在你该掌握一些有关死亡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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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四章(1)

  梅尔林·勒杜伊特:

  虽然我是个小神,我却是伊利诺伊州米尔港镇的上帝,新泽西州亨德森尼亚镇的上帝,以及这两地之间所有地方的上帝。我的眼光降临到哪里就在哪里颁布法规。由我来决定谁死的时候身上裹着绸缎的床单,身边围着医护人员,谁凄惨、孤独地饿死在地窖里。我的名字不叫梅尔林·勒杜伊特;准确地说,我住在梅尔林·勒杜伊特的体内。

  现在我很乐意讲述威莉·帕特里克最近的一些情况,最好是从这个小妞迎接挑战那儿开始,因为这件事举足轻重。

  在预约去伯格道夫商店买东西的那天,威莉给她的作家朋友汤姆·哈特兰打了个电话,同意到圣雷吉斯的科尔王酒吧见面喝一杯酒。汤姆提出了约会地点,还告诉她说他在认真考虑一些与她有关的事情。说话的时候,汤姆的口气异常严肃。威莉琢磨着大概跟她的代理人或出版商有关。她像是米歇尔驯顺的女朋友那样把这次约会通知了贾尔斯·科弗利。贾尔斯提议由他开车送她去。说是喝一杯酒,喝起来就是两杯了,何必要惹那个麻烦。最后她同意了。

  前一天,桑托里尼兄弟告诉她说,他们觉得真的应该把屋子旁边那棵大栎树的主枝砍掉。这根主枝多年饱受损伤,随时可能倒下来,砸坏屋子——至于会砸坏到什么程度他们说不准,也不敢打保票树枝一定会倒下来,可他们还是坚持要砍。夫人,你是想省钱,我不怪你,可最后你去的还要多得多。我要说的就这些。威莉根据老板的旨意拒绝了他们,两人悻悻地耸了耸肩膀,溜走了。

  兄弟俩走了之后,她走上前去,打量着这棵树。虽然看不到树的全貌,但看到了那根主枝伸出去,然后在米歇尔办公室的顶部又弯回来,不像是受了损伤的样子。也许米歇尔不许他们俩砍是对的。

  威莉一边做简便的午饭,一边想费伯人虽不在,说的话却起作用,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她用两勺金枪鱼色拉涂在一片脆面包上,再将半个自家种的西红柿切成一些小三角形,还有一罐没有咖啡因的可乐。她一边吃一边看电视剧《过日子》。这台小电视机是从她原来的公寓里搬来的,现在放在厨房的长餐桌上。对她这颗装满了故事的脑袋来说,《过日子》简直就是一场盛宴。每一道菜都比前一道更丰盛,色泽更艳丽,而且这个宴会每天一个小时,无休无止地进行着。以前,每天看完一集电视连续剧后回到桌前,一条故事的小河流遍全身,只等着她打开闸门。

  很可惜,从第77东街搬到吉尔德兰路来之后,肥皂剧的神奇功效消失了。现在她一连几个小时只挤出一些别扭的句子,最后连这样的句子都干涸了。

  那天吃晚饭她喝了两杯酒,长篇小说《大使》的第一章只读了一半就睡着了。(威莉通常读英国小说家的作品,如:A.N.威尔森、A.S.拜厄特、伊里斯·默多克、缪里尔·斯帕克等。身体不适的时候读犯罪小说,情绪低落的时候她喜欢读蒂姆·安德西的书,那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犯罪小说,不过书中有犯罪的描写,通常是骇人听闻的犯罪。情绪特别好的时候,她就拣起非小说类的书,如《大脑两半损伤时意识的起源》)

  晚上十一她醒了,倒在床上,马上就做起一生中最难受的噩梦。

  在离地面大约八英尺的空中,她像照相机一样观看着一个男孩的后背。这个男孩十几岁的样子,短短的黑发,下身穿一条松垮的牛仔裤,上身穿一件有夹层的替恤衫,正注视着一栋废弃的屋子。他的姿势很古怪,甚至是很优美,她想这个孩子一定有一副漂亮的面孔。因为明知是在做梦,她想:男孩的脸比自己的脸更漂亮,更有男子汉气派,但跟她的脸完全一样。男孩试探性地朝空屋子迈了一步。威莉知道那屋子只是技术上的现在空空荡荡,而实际上对男孩有道德意义上的危险。如果他走进那个门,屋子会像陷阱一样把他关在里面。有一个肮脏、贪婪的鬼魂正在前面窗户上往外张望,它会永远地夺去男孩的生命。威莉知道孩子的危险,可那孩子并没有因此而放慢脚步。整个楼房都在颤抖地等待着要吞噬他——她能感觉到楼房饥饿的腹部深不可测。她无法移动,也说不出话来。恐惧不断加大,使得她的瘫痪更加严重。

  男孩在那条崎岖的小路上又迈了一步,前面就是门廊和期待着他的门。仿佛一个雪球里面没有了雪,屋子和孩子分开站立着,各自以自己的身体为界限。在雪球的里面一个病态的欲望不断膨胀。威莉不忍看下去。欲望在对男孩嘀咕什么,男孩迟疑的脚步越来越靠近门廊。最后她再也无法忍受了:恐惧使得她超越了禁锢,失控地在那神圣的空间里飞了起来。她朝正在前进的男孩俯冲下来,仿佛脚踩在一根银子做成的轨道上。在极为短暂的那一瞬间,她没有把男孩撞倒,而是钻到了他的体内。这时她猛地醒了过来,喉咙里那一声尖叫变成了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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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四章(2)

  那天晚上有好几个小时,威莉一会儿翻来覆去,一会儿安静地躺着。第二天去曼哈顿的时候,她坐在米歇尔那辆车的乘客座位上,听贾尔斯·科弗利讲一些他们俩都不感兴趣的琐事,心里的紊乱不亚于蒂姆·安德西最难受的时刻。多亏了她的未婚夫请了一个名叫金伯利·托德亨特的年轻姑娘给她帮忙,伯格道夫商店在她的身边就像一个将自己包起来的绒毛钱包。在托德亨特的带领下,她在十几样眼花缭乱的商品中选择了两样,最后舍弃了那套生产厂家是奥斯卡·德·拉·伦达的衣服,挑了一套色彩艳丽的普拉达牌。然后,她们又去买了一双极富性感的袜子,生产厂家是吉米·周,还选了一些托德亨特事先推荐的其他装饰品。花去了米歇尔·费伯大量的钱之后,威莉回到车里,叫贾尔斯送她到市博物馆。

  威莉在印象派的展室里徜徉着,心里想着汤姆·哈特兰说得那么严肃的问题,眼睛自然是半看半不看。刚才科弗利把她撂在大门口,然后又开着车去干他神秘的差事去了。也许汤姆说的那件事跟出版没关系。汤姆从来就不跟她谈写作上的事。她一次又一次地想到汤姆对米歇尔 费伯的看法不好,很可能他安排这次老朋友的会面,这次约会,就是为了说服她不要跟米歇尔结婚。

  以前看到莫奈的干草垛和鲁昂大教堂是一种巨大的享受,而今天这两幅名作跟画报上的画没什么两样。她想汤姆对米歇尔的看法不好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们两个人完全没有共同点,汤姆看问题带有政治观点,在他的眼里,给波罗的集团效劳的人不是受骗的傻瓜就是坏蛋。她跟米歇尔初次见面的时候,米歇尔是怎么说的?“他们经常把我叫去,把原本就含混不清的事情弄得更加含混不清。”她想米歇尔这么说是为了表明他是个公司律师。(她意识到这是米歇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的俏皮话。)

  威莉不知不觉中来到柯罗的一幅画前。她一直很喜爱这幅作品。整幅画有窗户大小,描写风暴来临时的乡村景色。空气灰蒙蒙的,跟画中其他的景物一样充满了期待。河岸上有一棵大树,一个放牛娃跟牛紧紧挤在一起。画中的核心景物就是那棵遮盖着牛、放牛娃和河岸的大树——是一棵椴树,威莉想。大树在越来越强的风中伸着自己的手臂,它的手颤抖着,树叶被吹得朝后靠近树干。那就是画的中心,画的心脏。树叶的阴暗面闪烁着灰绿色的光芒,非常好看。毫无疑问,树叶颤抖时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物质世界的里面有某种神圣的、非人的力量从闪烁、颤抖、被撩开的树叶中诉说着。人们看到了那些树叶,威莉在内心十分紊乱的时候也在想,我也看到了你们了,树叶,我也能感受到风暴的来临。

  后来,她想是这幅画把她撵出了博物馆。法国农村那场预料之中的风暴结果降临在了纽约市。她走上楼道顶,俯视着下面如潮的湿夹克和雨伞从门卫的身边涌进来。在此之前,威莉的身体就已经预感到这场风暴的来临。戴尔雷公司的工人在屋顶上爬来爬去,桑托里尼兄弟关心那棵栎树……看来把贾尔斯·科弗利调离他的工作岗位是错误的。她简直想取消跟汤姆·哈特兰的约会了。不过,如果出了什么问题,罗曼·理查德可以用手机向他汇报。她不情愿放弃跟汤姆在一起的机会。

  从大都会美术馆到圣雷吉斯这一段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当威莉先汤姆而到,坐在酒吧间靠墙的位子上,挥手让守侯在旁边的服务员走开的时候,她真的不记得这段时间是怎么度过的。两个小时就这么过去了,就连雨打在贾尔斯·科弗利汽车挡风玻璃上的情形都不记得了。她只记得下了车就朝饭店的遮篷走去,那里一个门卫举着一把巨大的黑伞。即使是这一点记忆也像梦幻一般,跟记忆中老电影里的黑白镜头差不多。

  她真的发了疯。那段时间怎么能消失了呢?丢失的那几个小时就像夏洛克从她身上割下的一磅肉。回想起博物馆里的情形,威莉又发现了一个无法解释的错误。她只对三幅画有清晰的记忆:莫奈的干草垛,莫奈画的鲁昂大教堂以及柯罗的那幅作品。这三幅作品的两边挂着一些模糊的乱涂鸦,就像是画面上涂着一层凡士林。这些模糊的东西充斥整个画廊。大都会美术馆里面真正的绘画作品就是她驻足观看的那几幅。

  一个熟悉的声音问威莉为什么脸色阴沉,她抬头看到英俊、善良的汤姆·哈特兰正弯腰面对着她。她惊讶地发现自己的心脏砰砰乱跳,决心把内心的紊乱掩藏不露。于是,她不假思索地说“哦,汤姆,别告诉我你要我到这里来是为了说米歇尔的坏话。”接着她对自己的冲动表示道歉。这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嘴上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很难听的哀鸣。“科尔王”酒吧间内附近的顾客都把位子朝别的地方移动了几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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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四章(3)

  汤姆·哈特兰要了一杯白酒和一杯伏特加的鸡尾酒,在他的循循善诱之下威莉描述了下午那段古怪的经历。

  “嗯,”汤姆说。看样子是与紧张有关的暂时性遗忘症。威莉,你没有发疯。过去你一直是神情恍惚,听凭别人告诉你去干什么,现在你到了人生中一个不可逆转的紧急关头,你部分的自我已经开始反抗了,我想这是一个很好的兆头。”

  “哦,不是这样,”威莉说。“我是对的,你想说服我不要结婚。你真不够意思。你就不能为我高兴高兴吗?”

  “我但愿能为你高兴,”汤姆说。“你瞧,那些写侦探小说的人即使是儿童作家,都在学习如何获取各种信息。因为我为你着急,所以我对米歇尔·费伯和波罗的集团进行了研究。结果令我沮丧,我至少得跟你商量商量。”

  “你窥探别人的秘密,到一些阴暗的角落去窥探,结果发现了一些垃圾。够高尚的,你呀。”

  “威莉,你停住,听我说。咱们就从婚礼开始,好吗?难道你不想多花一些时间来考虑该穿什么吗?还有花呀,吃的呀,音乐呢?你这场假设的婚礼究竟在哪里举行?”

  米歇尔计划在漂亮的庄园里举行个人庆祝仪式。这个庄园跟农庄差不多,是一个跟布莱德斯赫德差不多的地方,名叫布莱克伍兹,在新帕尔兹或者伍德斯托克附近的山上。如果下雨的话,仪式就在图书馆举行,据说这个图书馆非常富丽堂皇。

  汤姆告诉威莉,她所说的那个地方是波罗的集团的一块大地产,名叫奈特伍德,在伍德斯托克和纽帕尔兹之间的山上。过去绝密会议都在这里举行。有雪茄、单麦芽威士忌、便衣。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嗯,那不是通常举行婚礼的地方,就这个。不过,参加婚礼的请柬一般是这个时候发出去——可她的请柬呢?而且米歇尔申请到结婚许可证,请牧师或者法官什么了吗?她不知道,她也不在乎,她在自己的婚礼中是一个被动的搭档。

  她想不到比这更好的了,威莉说。谁想去为餐桌上的摆设呀,花呀,请柬呀,为这些着急?她只要在婚礼中到场,然后结婚就得了。再说,她邀请的就汤姆一个人。为什么要去为一些米歇尔可以处理的细节问题急弯了腰呢?米歇尔比天下任何人都更善于安排婚礼。汤姆是过低地估计了被动的作用。

  “这么说米歇尔让你不去过多地考虑即将举行的婚礼。”

  如果他要这么想,当然可以这么想。米歇尔是想让她集中精力写作。

  “你的写作进展得还顺利吗?”

  嗯,不顺利,不幸得很,一点进展都没有。处于一种迁居安置期。要熟悉新房子,适应再婚生活,就这些事。

  “有时候,我有一种感觉,”汤姆说,“在那个幸福的日子过后我还会很幸运地再看到你。”

  威莉摇头表示强烈的反对。汤姆怎么能这么说呢?

  “你的男朋友是干什么工作的?”

  “米歇尔在波罗的集团工作。”

  “波罗的集团是干什么的?你到过他们那个小帝国吗?”

  他们在世界各地赚钱,就干这个。她怎么知道呢?她是什么,是商务记者吗?

  “你注意到了没有,你说话尽护着他?”

  好吧,好吧。她冲他笑了。汤姆·哈特兰有一种天才,能够通过讲实话来改观她的情绪。这就证明他是个天才。威莉一刹那间在纳闷她怎么不嫁给像汤姆这样的男人。跟汤姆结婚倒是很有趣的,只是性生活方面差一点。不过他们可以寻求别的东西。哎呀,我的酒喝完了!

  威莉为自己要了第二杯酒,这时汤姆把他所了解的波罗的集团跟她介绍了一番。那是一家规模庞大、经营多种业务的公司,在瑞士、南非、沙特阿拉伯、华盛顿和巴哈马设有总部,与世界各国政府有联系,职员中有离任的内阁部长、退休的议员、政治家、退役的将军。它的分支银行为六七个独裁政权提供帮助。海外签订大项目合同时,波罗的集团就像拥有神圣权力一样得到其中的大部分。

  得了,汤姆不喜欢这个公司。这我们早就知道了。可她想知道汤姆是怎样理解这个公司的呢?

  “也许我是个偏执的左翼极端分子,不过像那样的公司在我看来就是邪恶的化身。他们要在哪里获利就干预哪里的政治,购买合作,毁坏环境,在全世界进行肮脏的交易。威莉,我在考虑你的前夫可能就是跟波罗的集团有联系才被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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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四章(4)

  有那么一秒,钟威莉听到了女儿鬼一般的嚎啕。失去丈夫和女儿的悲痛又涌上心头,她全身发抖。“非常感谢,”她说。“这不是什么新闻。你究竟站在哪一边?”

  “我站在你这一边,不过我为你担心。别,等等,别太激动了,威莉。”

  他究竟想把米歇尔的什么事情告诉她呢?他们到这里来就为这个。他最好还是说出来的好。

  “谁也不愿看到你稀里糊涂地跟一个不合适的男人结婚。可你现在正在这么做,至少我认为是这样。请原谅我的直率,你真的不理解这个男人,更糟糕的是,他所代表的那种价值观跟你的价值观完全相反。”

  我的价值观?

  “你的男朋友原来在特种部队服役,后来被中情局录用。他在那里弄砸了,波罗的集团就迫不及待地把他调了过去。你在听我说吗?米歇尔·费伯在那里干了一件很臭的事,中情局炒了他的鱿鱼。他们并不是很在乎他做了什么,只是那件事很特殊,这一点可以肯定。就跟大屠杀差不多。威莉,我不是夸大事实。掩藏得这么深,就只能是这样的事情。现在他是在为钱卖命,只不过他只有一个顾客,而且收入很可观。”

  汤姆是说米歇尔对她前夫和女儿的死负有责任吗?他就是要把这个告诉她?

  “也许是间接地告诉,是的。”

  现在,她惊恐地发现汤姆的生活向她敞了大门,那里是充满阳光的康庄大道,而她的生活萎缩成了一个洞穴、一个地窖、一个斑点。

  她注意到汤姆停止了谈话。他正眯着眼看她,他的前额在梳理得很整齐的金发下面现出一条条皱纹。

  “威莉,我刚才说的你听见了吗?”

  重要的事情,都听见了。

  “你刚开始跟我讲你女儿的情况,我就知道需要专家的帮助。”

  威莉拔腿就跑,摆动着双臂,也拉扯了别人的围巾和夹克。是该回家的时候了,她在庄园里还有事要做,路上堵车一定堵得很厉害。她可以打电话跟汤姆请教,请他帮忙……吗?

  “我很想你给我打电话,”汤姆说。“威莉?”

  她已经在酒吧柜台和桌子之间穿行。

  一坐上贾尔斯·科弗利的汽车她就像是睡着了,她在大雨中朝敞开的后车门奔跑,然后站在洛基·桑托里尼举着的雨伞下面。这两个动作之间没有任何过渡。在亨德森尼亚的倾盆大雨中,洛基·桑托里尼用手指着一大堆横七竖八的树枝,下面是米歇尔办公室窗户上面的三角墙。贾尔斯打着一把格子图案的双人雨伞,也看着那个地方,嘴上喋喋不休地骂人。戴尔雷公司的工人拥挤在车库门口。罗曼·理查德光着头站在雨中朝文森特·桑托里尼怒吼。他全身衣服湿透,头发上的雨水直往下淌,活像一头海牛。威莉觉得自己快要昏过去了,接着又想喊叫。她想喊叫,因为喊叫可以把自己的麻烦变成别人的麻烦。她用双手的手掌压着嘴。

  “我们跟你讲过会发生这种事的,”洛基说。他以为威莉是看到屋子受到了损坏而惊恐。

  罗曼·理查德扭动了一下身体,伸出手臂,冲着洛基吼叫着。

  “我不跟那个家伙打交道。就这么回事。出于对你丈夫的尊重,我们到那间房子里去,把乱七八糟的清理一下,在洞口上钉一块塑料布。没准还可以把地毯弄出来,还有一些没有砸坏的东西。可我们得有钥匙,那间房子现在是锁着的。”

  威莉几乎没有听见他说了些什么。今天丢失的那几个小时仍然使她神情恍惚。其余的一切都与她无关,都是次要的。并没有人从她身上夺走几个小时,是她自己丢失的,因为她是只呆鸟,疯疯癫癫,神经兮兮的。

  贾尔斯走上前去,鞋子上粘满了泥。“我说桑托里尼,门锁着是有原因的。费伯先生很注重个人隐私。你就在外面干行吗?”

  “什么?你要我把他妈的那玩意儿拉出来?对不起,太太。”

  “贾尔斯,去把门打开,”威莉说。她想尽快结束他们的罗嗦。

  “对不起,没有费伯先生的同意,我不能开门。”

  “你要是让他的办公室再受损毁,他是不会很高兴的。咱们还是避避雨吧。”

  “威莉,那就由你负责了。”

  贾尔斯转过身朝车库走去,威莉 紧随其后。桑托里尼兄弟俩跑过去捡起动力锯和几卷塑料薄膜。

  威莉低声问:“我在车上睡着了吗?”

  “我怎么知道?还是问问你自个儿喝了多少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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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四章(5)

  科弗利发表了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把泥泞的脚印留在了地毯上。他不肯再说什么了,径直从中间那个大楼梯间上楼,转身穿过楼梯平台,从另一排狭窄的楼道上继续往上爬,最后站在了办公室的门口。透过办公室厚重的黑木传来大风和树叶的沙沙声。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个棒球大小的钥匙圈,找了一把钥匙,举到威莉跟前,用愠怒的目光瞪着她,看她敢不敢开门。

  “这件事我不负责任。”科弗利把钥匙塞进锁里,扭动着。一阵大风把门吹开了,撞着了科弗利的脸。他惊呆了,雨水和破碎的树叶从他的身边飞过。

  “天哪。”科弗利一只手捂着鼻子,鲜血从指缝里往外淌。“我不能站在这里看着自己流血,看着自己死。”他侧过身去,做了个假装欢迎的手势。

  桑托里尼兄弟从他身边经过,来到费伯的窝里收拾残局。电锯像摩托艇上的发动机一样轰鸣,他们爬登上屋顶,再爬上树枝和损坏了的窗框上。木屑和锯灰在身边乱飞。

  “这是你的主意,由你来管。”科弗利说。一股很粗的血线一直流到他的下巴,滴落在衬衣上。

  “如果你愿意,我开车送你去医院。”

  “留点神,可别让这些家伙偷走了什么。”他悄无声息地走开了。

  威莉脚步很迟疑地走进米歇尔的办公室,那感觉就像是闯进了别人的私宅。桑托里尼旁边飘过来一股木头烧着了气味,使她想起圣诞节。地板和巨大的长方形波斯地毯上覆盖着大面积的湿纸。威莉无所事事,就弯腰把纸拾起来,她蹲在地上迅速捡起一页长长的、散落了的文件纸。看到眼前这乱糟糟的样子她哼了一声,一只手着地,保持身体的平衡。接着她的眼光落在一个扁平的木匣子上。这个木匣子外面有复杂的雕刻图案,装有铰链的盖子敞开着。可能是大风或者是伸进来的树枝把匣子从原地扫落了下来。匣子下面是一堆照片。威莉低头弯腰地来到匣子跟前,盖上盖子,把匣子放在自己的右脚旁边。她伸手去拿相片的时候,一阵微风吹来,相片像恢复了生命一样抖动着。她从有深红色和墨蓝色图案的地毯上拿起一张,翻个面,看着相片的正面。“米歇尔拿詹姆士·帕特里克的照片干吗呀?”她心里纳闷。前夫的相片出现在未婚夫的办公室里,这引起了她的好奇。

  在这种好奇心消退之后,她才明白丈夫的身体究竟怎样了。在这幅照片中,詹姆士·帕特里克的尸体躺在汽车旁边的沙石地上。他和霍莉的尸体就是从车里找到的。三颗子弹打进了他的体内,身体浸泡在血中。接着她看到他的手给砍掉了。她琢磨着这幅照片可能是一件战利品。

  她的嘴里一定是发出了什么声音,因为洛基和文森特抬起头来看她,像两条好奇的狗。威莉全身剧烈地颤抖,挥手让他们走开。

  那天晚上,她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躺在地板上颤抖不已,极力想睡着。她为自己的性命而担心:她担心贾尔斯·科弗利会打消原来的顾虑,走进老板的办公室,看到撒落在地板上的照片。她特别害怕有人敲她的门,可是没有谁敲门,谁也不知道她看到的情景。

  第二天早上,她避开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的视线,下了楼,从厨房走进车库,开着车没命地下了山,驶进亨德森尼亚。在这里她跟她的帐房先生有个约会。

  过了充满惊险的一天之后,那天晚上九点半她把汽车钥匙交给米尔福德广场饭店门前的服务员,坐自动扶梯到了休息厅,把旅行箱拉到服务台前面,用威莉·布赖斯这个名字登记住房。这个名字是詹姆士·帕特里克生前要她用到美国捷运公司金卡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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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五章(1)

  西拉克斯:

  混蛋,这件事的复杂性是无休止的,不过我们又到了一起,让我试试看吧。

  哦,我干吗要喊你混蛋?是你自讨的吗?因为你不懂。在死这个问题上你是个傻帽。(喽喽)

  卑鄙的东西,你会问我干吗要这么写?我过去是这么写的,今后喜欢的时候还要这么写,也就是说当你像一头公驴一样的时候。原因很简单,像我这样一个老男孩(可以这么说)不时地学一门新语言是很逗的,眼下我在学HAXXOR,这种语言是对mIRC网站和其他聊天网站上瘾的少年专用的语言。当然它不是真正的语言,只是一个由笑话和替换组成的系统,逗倒是挺逗的,不是吗?我出生在拜占庭迈克尔二世统治时期,这个皇帝的绰号叫结巴;我早逝(根据你的标准)但不是夭折(根据我的标准)于迈克尔三世统治时期,这个皇帝的绰号叫醉汉。我在有生之年掌握了六门语言的实际知识,作为一个信息的收集者和传播者,这些知识对我是很有用的。(自从我在地球的表面消失并进入永恒王国之后,我学会了六百种方言,包括一些“失落”了的方言。)你可以说,我称得上是一个记者。具体地说是一个漫谈专栏作家,只不过当时我们不把这个叫做漫谈。我们当时把它称做“新闻”。为了能持续地找到这种商品的货源,我在这个帝国里到处奔波,拜访那些急于把功劳传播到宫中的主管人和小王公。

  我干吗要对你说这些?

  因为像你一样我也是个作家,他们觉得你需要一个能跟你随和地交流的人。所以我西拉克斯就是你随和的灵魂。

  你这头斗败了的狗,你有必要听我说!你办事无知、莽撞,把紊乱的大风,愠怒的潮水,混乱的波浪弄到永恒王国,这个王国又叫“那个世界”,“那一边”,随便你怎么说吧。你惹下了麻烦和乱子!你引发了混乱。

  你会问:“啊,我是怎样引发混乱的?”答案好像很简单,仿佛跟你们称之为答案的东西一样。让我试一试看能不能回答,你这个下贱的东西,让我试试看。能够直接跟一个21世纪的人交谈是我巨大的愉快——也请他来跟我交谈——至于要对付像你这样顽固的东西会很麻烦,和那种巨大的愉快相比就算不了什么了。

  为了明了起见,我要使用那种粗俗的排版方法,叫做“圆点”。

  ·你出生之后7年,你的翅膀擦到了这个王国——阿普里尔你姐姐先你的灵魂而到了这里,她是你灵魂的向导,而你被召回去了,可那是在你跟高级权力建立了脆弱的联系之后,这个高级权力就是身后的世界,就是伟大统治集团的基础部分。

  ·自从那天以后,你的生活充满了美好的东西,联系的亲密感,条理性和秘密秩序:这些都是大礼仪的迹象。这种亲密感是你靠近王国的结果。

  ·你的姐姐阿普里尔是你的向导,你进入神秘世界后她仍将是你的向导。对此你应该感谢主。

  ·哎哟,你的情形就是亲近=影响,是1,000,000分之1,这样你在那个国度里所做的一切是今后要起关键作用的正确条件,会影响到我们这里,特别是那些新近进来,仍然还在学习你称之为“诀窍”的东西。新近=过去的大约80年以内。

  ·我们这些曾经活着的影子和幽灵分为两类。接下来我要告诉你的是经过特别简化了的,为了咱们的方便也只能这样。

  ·新近死的属于“萨莎”这一类。“萨莎”是活着的死人,那些生活在地球上的人还记得他们,因为他们一起在地球上生活过一段时间。认识“萨莎”的最后一个活人死去的时候,这个”萨莎”就进入到“扎马尼”这一类。(我这里使用的是斯瓦希里人的分类方法。)“萨莎”都有很强的记忆力,急迫的性欲和情感,为自己和他们熟人的名誉而苦恼和担忧。“扎马尼”就把这些小玩意扔掉了。他们的任务就是去了解、发现、占据伟大统治集团中的正确位置,从而为主服务。

  哦,这些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卑劣的傻瓜,可我越来越喜欢你了。等等,下面是一个有你名字的圆点。

  ·王国的无限太空中没有地狱或者冥界。恶人和有罪的人也有自己的位置,疯子和刑事罪犯同样有自己的位置,在他们各自的位置上,忍受“萨莎”期,这个时期充满了认识的苦楚。他们的罪恶和过错和疯狂不断地回到他们身上,然后得到一种强烈的解脱,他们在折磨之中清洗自己的眼睛,以便正确地去看事物。

  ·由于“萨莎”接近“扎马尼”的条件,他得到我们大图书馆的知识,可以接触里头收藏的美丽和智慧。我们图书馆有人类失去或未失去的每一本书,如果有因为作者死去而没有完成的作品,它在这里也被人续写了出来。每一本书都是完美无缺的,都是作者所希望、所梦想的。没有人类作者因为发烧、酗酒、匆忙、遗忘而引起的瑕疵、讹误和差错,达到同类作品中的最佳境界。对了,这些完美的书籍有少量通过帘幕的遮盖流过、或者被运过国界,进入到你们那个罪恶和污浊的世界,在那里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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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五章(2)

  ·一个特定的“萨莎”在王国大图书馆的宝藏之中徜徉,眼花缭乱,他只能碰到特定的一册书。读了这本《迷失男女》后,这个“萨莎”怒不可遏,大发雷霆。从前的激情和激动又回到了他的身上,这个智慧有缺陷的“萨莎”在王国的一个角落里大声怒吼,要求正义和惩罚和复仇。这个“萨莎”的名字你应该很熟悉:天哪,他就是约瑟夫·卡林德。

  ·尚不允许进入“扎马尼”的灵魂偶尔会从王国漫游到另一个国度,进入到一个高度,是死亡把他们提升到这一高度的。人们在这里把他们看成、描写成、当做是鬼魂。

  ·鬼魂有很多种类,按照一定的次序排列,从无形(一线阴霾、一丝灰尘、一缕烟雾,哦哦哦我真想来支烟,因为我知道我多么喜欢烟)到有形和肉体,至少是视觉、触觉、味觉和嗅觉能够感知,这种肉体的鬼魂也稀少,其中包括你的卡林德先生。

  ·贱货,这就只能怪你自个儿了。鬼魂卡林德具有你那本蠢书里所描述的一切特征!因此,他可以变形,以各种外表出现,他力大无比,诡计多端,可以变成一头野兽,既不是猪类,也不是狗类,而是介于这两者之间。他还有隐身术!

  如果你从来没有接触过我们王国,是的,你是对的,你这个夹生饭,约瑟夫·卡林德这位愤怒的读者还在发火,不过他的愤怒仅限于我们这边,可以很容易地控制住、忍住、得到理解。可是!!!!!!!!!你这个混蛋,你打开了顶住门的楔子!!!!!!!!!

  我能做什么呢,可怜的我?

  哦,你要西拉克斯给你提点建议?好好吧,太好啦,西拉克斯说:到时候你会知道个子丑寅卯的。我们希望如此。我们相信。我们要把这次入侵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且我们一直会得到帮助的。

  得到谁的帮助?

  得到高等生灵的帮助,你这个蠢货,有一个你们称之为天使的阶层,高等生灵就是天使的代表,他们在第三级显灵中现出真身,是一个克雷瑞赛特(大约是这样),你们称之为WCHWHLLDN……他执行最无奈的使命,急于成功,你必须提防他在发火,因为WCHWHLLDN的道德准则跟你的不一样,保不准会让你死得很惨。在格兰德街他曾出现在你眼前,你看到过伟大的WCHWHLLDN,他是多么地讨厌、嫌恶、憎恨地球上那种拥挤、肮脏的环境。他的任务就是清洗。

  我们在王国里的结构是怎样的?

  你问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你不懂而且很傲慢。不过这正是我们喜欢

  你们那个种类的原因,也是我特别喜欢你的原因,混蛋。你们盲目勇敢、无意识、

  愚蠢、不无贪婪,但又有价值,因为你们在数量上和质量上是我们王国里的原材

  料,甚至是我们高层的原材料。那么就来试一试尺寸吧。你们有你们的《圣经》、

  经书、《古兰经》、希伯来语《圣经》、《奥义书》,这些对你们都是不可或缺,还

  有真理和主的像,经书里头还有福音书,福音书里头还有描述许多大厦的著名章

  节。把每一栋大厦想像成一个平面,一个水准,你就有了某些思想。平面之上还

  有平面,水准之上还有水准,最后连数学也算不出了。王国里的结构就像这样,

  当然不完全是这样。

  你为什么会收到死去的同学发来的电子邮件?

  事到如今你大概也琢磨出来了,因为那些认识你、死去不久的人,那些最新

  的“萨莎”到了新的地方,很不适应,没有着落,很乱,他们发现有机会可以通过

  你与失去的那个世界建立联系,可以发牢骚,请求帮助,问路,用他们惟一的言

  语方式含糊不清地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要理睬他们,让他们去找自己的路。因为

  到时候——如果这个时间需要一千年的话——所有的人都会找到自己的路。我已

  经到了第四级,在这里我尝到了极乐的滋味。

  现在你把手从键盘上拿走,不要打扰,再仔细读几条:

  ·你姐姐阿普里尔,一个身穿爱丽丝服装的温柔鬼一有机会将会出现在你眼前,

  可是阿普里尔不能和你的敌人卡林德对着干,因为他们俩是同类。

  ·克雷瑞赛特WCHWHLLDN可以替你跟卡林德斗,不过他发起怒来时可能会把他和你都干掉。他是你的卫士,是的,准确地说,他是低级王国里许多卫士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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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五章(3)

  ·你得纠正一个错误,把它改正过来!正是你写的东西打开了通往混沌的楔子,因为卡林德看到了你书中的错误就乱来一气,你得活下去,尽管你面临着双重的危险,因为你塑造了第二个“黑暗人”,对不对?卡林德对你并没有太大的威胁,所以你把他与一个黑心肝的坏蛋混为一谈,说他追踪你可爱的假小子。现在你面临着一个难题。

  ·因为那玩意儿会打中电扇、墙壁、地板、天花板,混蛋,跟以前不同,你得敏捷一点,想像力丰富一点,勇敢一点!

  你会问,疯子约瑟夫·卡林德在你的书里发现了什么大错,气得他钻进你

  的低级王国里?

  你自个儿觉得是什么错误?你指控那头蠢猪多次强奸他的女儿,最后把他女儿莉莉给杀了,可他没有干那种事!!!!卡林德先生很生气,事实上,他气得老虎尿都撒下来了。这就是为什么他想损坏那本歪门邪道的书,更不用提那位造谣中伤的作者了!

  那么你的任务是什么呢?

  混蛋,你让老西拉克斯失望了,你得好好补偿补偿!你已经知道了,搭档,你的任务是骑上马,出发往西部走,到你自己的拜占庭去,到这个故事的开头。回到莉莉·卡林德的真实命运中去,你对她的真实命运已经考虑得够多的了。

  就像是玩魔术,你最近不是要被派出去搞什么古怪的“朗读见面会”吗?朗读自己的作品。其中一次“朗读见面会”不就在你自己的拜占庭吗?你弟弟不是要跟漂亮的契娜·比奇结婚吗?去吧!参加你弟弟的婚礼!难道你把礼仪和善良跟你书中的人物一道都抛弃了吗?

  可爱的混蛋,如果你去的话,你就有机会得到奇特的、乱伦的、令人销魂的东西,这种东西是除了你之外其他头脑发疯的作者所无法企及的!

  再告诉你一件事:你得付出非常非常可怕、万分可怕的代价——一个巨大的损失,仿佛你的心会被人从身体内取走,你的脑袋会爆裂,你的灵魂会被吞没。你那是在犯罪,你会得到惩罚的。

  我要说的就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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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六章(1)

  “汤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威莉说。“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思维是不是正常。妈的,妈的,妈的,妈的,妈的,妈的。我只知道得从那栋房子里搬出来,越快越好。你知道,我只在你一个人面前骂人,我跟你说话的时候老骂人。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你骂人是因为你在发火。你不习惯这种事,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不,不,”她说。“我心绪不宁,没火可发。”

  她等男服务员出去后就锁上门,然后给汤姆打了电话。她又一次感觉到生活的

  悲苦和虚幻,除了汤姆之外还能给谁打电话呢?米歇尔·费伯仿佛运用某种可

  怕的、遥控的魔术力量把她的大多数朋友都撵走了。没有朋友交流她仿佛觉得自

  己把自己关在洗澡间里哭泣。她之所以没有自悲自怜是因为她想到,如果汤姆·

  哈特兰是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打电话的人,那么汤姆就是她最可爱、最靠得住

  的朋友。

  “与其说是愤怒还不如说是震惊,”她说。“你和莫莉错就错在对他太宽容

  了!”

  “你的手在颤抖吗?”

  “像发疯似的抖个不停。也不知道是怎么样把车开过桥的。”

  “你完全给气昏了,威莉。当然你很震惊,但除此之外,你很气愤。”

  “我有理由气愤!那个混蛋杀了我丈夫和女儿!”她拿话筒的手伸了出去,

  发现进行小小的体内调节可以把喊叫逐渐变成文雅的、时断时续的高声说话。“他

  骗我差一点跟他结了婚!那个精神变态的狗杂种,我还把他当靠山呢!”

  威莉紧紧地攥着话筒,仿佛要把它掐死似的。虽然她没想到自己会哭,可

  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她粗声地呼气和吸气仿佛是身体自己在呼吸。她萎靡不振,

  也不加理会。脸就像通了电似的滚烫,直冒热气。汤姆的声音从话筒里渗出来,

  但她听不清是说的什么。从每一个重要的方面来看,她的生命已经完了。没地方

  可去。很快一个邪恶的混蛋将会追寻她,这个家伙对她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很亲

  密。威莉觉得自己受到了无法挽回的玷污。过了一会儿她意识到自己还在呼吸,

  便伸直了身体,把话筒放到耳边。

  “好吧,在钱的问题上你说得很对,”她说。“我想杀了米歇尔·费伯。可

  问题是他可能也想杀了我。”

  “威莉,你要杀人可得说个清楚明白。你是怎么知道他杀了你丈夫的?他

  干吗要杀你?”

  “哎呀,你不知道的事还真多。”威莉跟他讲了那场风暴,讲了树枝倒在办

  公室窗户上面。“我进去之后,开始收拾东西,看见地板上堆着那些照片。照片

  旁边就是这个倒立着的木匣子,像个漂亮的烟盒,有很多装饰。可能是从架子上

  滚下来的。照片上全都是死人,其中一个就是詹姆士。他们把他的手砍掉了!他

  是给枪打死的,躺在汽车旁边,他们是在车里发现詹姆士的。”

  “那张照片还在你那儿吗?”

  “你疯了?他死了!帮帮我的忙,看我该怎么办吧。我全身直打哆嗦,跟发

  烧一样。我不能就此算了。贾尔斯知道我看到了照片,米歇尔一下飞机就会来找

  我的。”

  他问她的房号。

  “1427号。”

  “我十五分钟后就到。”

  “可以告诉你我是怎么做的。”威莉躺在她那大号的床上,双手交叉放在胸前。汤姆·哈特兰坐在桌子那边一张垫子很毛糙的椅子上,漂亮的脸蛋上充满了严肃的神情。

  威莉·布赖斯和莫莉·威瑟斯普恩在布莱恩·马尔中学上学的时候,汤姆在哈福尔福德中学。在一次联谊会上相识之后不久,三个人就成了好朋友。读中学三年级的那年夏天,他们到法国旅行。几个人飘飘然地去参观著名画家梵高、高庚和勃纳尔的画,卢瓦河畔的城堡,兰波以及原创派诗人的旧址,吸着高卢香烟,进行热烈的谈论,度过无眠的夜晚,到酒吧间吃饭,到农村里去品尝乡村干酪和乡村葡萄酒。有一天晚上他们喝了太多的红葡萄酒,几个人在布洛兹住进一家廉价旅馆的三楼,挤在一张大床上,可是并没有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只有一些乱摸乱笑,威莉注意到汤姆的吻有蜂蜜味和咸味。多年以来汤姆和威莉相互读对方的作品,他们的作品都是在投稿之后两个月第一次被出版社接受的,汤姆的那家是学者出版社,威莉的那家是小布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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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六章(2)

  现在,汤姆坐在旅馆丑陋的椅子上身体前倾,两肘抵住膝盖,手指朝上放在面前,那模样活像长大成人的泰迪·巴尔顿,那是他在小说中塑造的小侦探,很勇敢,很聪明,始终不渝,关心他人,乐于助人。

  “比如,”威莉说。“我知道我锁着门在办公室里过了后半夜。有一阵子我的脑子不会想了,我只是在房子里踱来踱去,是吓昏了头,总想制订出一个计划。桑托里尼兄弟俩出来的时候在门口大声叫嚷,说他们俩明天还要来。我只想钻进车子里逃跑。可我身上只有三十块钱,得弄点现钱,因为我想使用自动取款机得小心。”

  “这个想法对头,”汤姆说。“如果你想逃走,千万别使用自动取款机,把你的手机扔掉。可是逃跑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那只是拖延时间。”

  “你说波罗的集团是邪恶的化身!”

  “他们中饱私囊,但不是系列杀人案的阴谋集团。”

  “你没看到那些照片。”

  “威莉,那可以有多种解释。”她把头扭到枕头的另一边,阴沉地看了汤姆一眼。汤姆说:“当然,他是个病态杀人狂,这只是其中的一种解释。”

  “那还差不多。”

  “另一种解释是,他参与了那些事件的内部调查。”

  “‘事件’?那都是谋杀案哪,汤姆。”

  “那波罗的集团就更要掩护自己了。”这一次威莉的眼神十分阴郁。他说:“我在这里可以帮你做的一件事就是充当魔鬼的辩护人。不过你一定得知道,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情。但是,我的确有件事要告诉你,你得听我说。”

  “什么事?”

  “等你把故事讲完之后再告诉你。”

  “很重要?”

  “是的,对我很重要。”

  “现在就告诉我吧。”

  “威莉,等你的故事讲完之后吧。”

  “好吧,你这个傻冒。好的。我讲到在办公室里过了一夜,对吗?”

  他点了点头。

  “你吓得魂不附体的时候有没有过极力想使自己入睡?此外,我意识到我自己陷进那间办公室里,真是蠢蠢蠢哪。我看到照片之后本来可以马上跑出来的,可在那以后,贾尔斯知道我可能看到了照片,明白我的意思了吗?他做梦也不会让我在米歇尔回家之前离开庄园的。所以我只好一大早就出来,免得那两个混蛋在那里等我。还好,我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

  “米歇尔和我都有各自的银行账户,可是他让我把帐都转到亨德森尼亚的那家小银行里了。我不知道可以取到多少的现金。我想做的是把他的钱全部取出来,把他的钱带在我的身上。我想可能做不到,不过总可以试一试吧,对不对?”

  “你做了什么?”汤姆问。

  “第一,我设法逃了出来。我有一个小旅行箱,里面有些衣服。这个白色的皮包像个滚筒包,是米歇尔给我的,我打算用来装那笔钱。大约是凌晨五点三十。我下了楼,连个人影也没看见。然后我上了车,朝亨德森尼亚驶去。他们不会跟踪我的;他们还没起床呢。我把车开到帕斯马克商店停车场,累坏了,就睡着了。银行开门之前,我跟他们打电话,要找行长本德尔先生说话。我告诉他我丈夫出门去了,急着要大批现金,他能帮我干点什么呢?你要明白,我一直都在极力控制自己。”

  “你开始感觉到自己是多么气愤了。”

  “还有惊慌!我只是临时决定该做什么,自己也不知道想做什么。”她赶紧背靠着床头板坐了起来。“这个姓本德尔的家伙告诉我他在考虑什么时候跟我见一次面,他想让我早上到他那儿去。”

  威莉看了汤姆一眼,这一眼连他的脊梁骨都能感觉到。

  “接下来我到了那里,他的办公室。记得我说过我把自己锁在自己的办公室里吗?嗯,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这么说。”

  “我不懂你的意思。”

  “汤姆,就跟昨天一样。你还记得一点什么吗?在大都会美术馆和圣雷吉斯之间的那几个小时我完全没有了记忆!后来返回新泽西的整个行程也消失了。我上了车,轰,我站在亨德森尼亚我们家的草地上。这中间没有过渡——第五十五东街,吉尔德兰路,一个紧接着另一个。”

  汤姆更凝神注视着她。

  “太怪了,哈?好像我的生活还需要他妈的这种怪事。所以同样的事情反复发生,我已经不在我的车里了,我在本德尔先生的办公室里。显然我是刚到那里的,因为他挥手让我坐在一张小椅子上,告诉我说他很高兴我接到通知这么快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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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六章(3)

  “这是你的选择性遗忘症。”

  “好像那两者之间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似的。好像给删除掉了。无论如何,我面前坐着这个胖子,戴着眼镜,秃头,我觉得他有点神经质。很快我就知道了是米歇尔搞得他神经紧张的。他跟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他很高兴我把米歇尔·费伯带回了他的家乡。

  原来米歇尔·费伯生长在亨德森尼亚。读高中时他是当地高中橄榄球队的队员。毕业后他在塞顿·霍尔大学读书,不过他在大学干得并不很漂亮,二年级的时候参了军,考进特种部队。他的父亲亨德森·费伯不仅是城里很有头面的人物,在整个新泽西州都有影响,他父亲很高兴看到儿子参军,因为米歇尔一贯有点野。说实话,正是因为他父亲的影响,他小时侯的恶作剧才有所收敛。军队生活能引导他的个性走上正轨,把他锻炼成男子汉。

  他父亲是干什么的?哦,他开了一家汽车修理店。可这还不到他全部生意的一半。费伯先生是个很有影响力的人,他插手全县所有的行当。事实上,新泽西大陆信托银行的成立有费伯先生的一份功劳,当时那家银行就是他们开办的。不幸的是,米歇尔的父亲六七年前死于枪伤。开枪的人没有查出来。

  “他父亲是被人谋杀的?”汤姆说。“当时他是哪个帮派的吗?”

  “仔细听吧,”威莉说。“好戏还在后头呢。”

  本德尔先生说银行很感激费伯先生和帕特里克女士带来的业务。当然由于费伯先生与银行的联系,诚信在这其中起很大的作用,他希望可以说是相互的信任。像帕特里克女士这样优秀的客户马上就要跟亨德森·费伯先生的儿子结婚,而亨德森·费伯先生是银行建立初期的“无声伙伴”,所以她当然可以享受普通顾客所得不到的优待。说到这里,本德尔先生衷心地希望他的关心不会被误解。如果银行机构的长官不对据说是夫妻账户的财务安排进行独立的核实,那就不是负责任的行为。比如说,对一大笔资金进行转账,在固定时间建立相同转账的协议存在,这个协议放在本德尔先生的办公桌上,要其中一方来签名,然后协议由该方拿到另一个地点进行附加签名。在这种情况下,本德尔先生相信核实的问题仅仅只是一种手续,为的是做到一丝不苟。

  洋洋洒洒地讲了一大通之后,精神紧张的本德尔先生从桌子上的文件夹里抽出一份协议,协议上规定立刻从威莉各种崭新锃亮的帐单里取出二十万美元转到米歇尔的储蓄账户上,在此后的八个月里每个月的第一天都把那个数目的一半从她的账户转到米歇尔的账户。这份文件上有两个签名,米歇尔的签名以及跟威莉的草书差不多的另一个签名。

  “我不相信,”汤姆说。

  “他在协议上伪造我的签名,在以后的八个月里把我的一百万元转到了他的账户上。”

  “我是说,我确实相信,只是这事有点令人难以置信。他是怎样跟银行解释的呢?”

  “他对银行里的人说我自己来存钱精神紧张,想让他替我来办这样的手续。他说反正我们结婚之后要开一个共用账户的。”

  “那你们真的要开吗?”

  “你以为米歇尔跟我谈起过财经问题吗?他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家赀巨万,办事也像个富豪——他给我买了一辆梅塞德斯!看样子,用的是我的钱。我想我是自己花钱买了他的梅塞德斯。”

  “威莉,你在那个讨厌的银行里究竟有多少钱?”

  “大约三百万,”她说。“大部分来自詹姆士的地产。如果波罗的集团给了詹姆士那么多钱的话,我想米歇尔也能赚那么多。”

  “米歇尔在那里的级别一定很低。你说你的签名是伪造的,行长听了怎么办?”

  “我想他要切腹自杀。你知道那事可真逗。他一直知道那个协议有点靠不住,可又怕米歇尔。米歇尔吓唬他。我敢打赌米歇尔吓唬了亨德森尼亚的每个人。那个转账安排并没有从银行取走钱,只是把钱转动了一下,所以他没有问什么问题。他道歉了半个小时,请求我允许他把错误纠正过来。

  汤姆笑了。“他整个下午都在‘纠正错误’。我敢肯定他那台文件撕毁机大有用途。”

  威莉抬起脚,双手抱住膝盖。汤姆发现,在床头灯暗淡的光亮下,她一开始显得只比1985年的她大几岁,那时他所见到的她还是个充满神秘感的姑娘;接着汤姆看到她嘴上一道道细细的线条和眼睛下面模糊的皱纹,尽管他以前从来没有想到过威莉是他所认识的女性中最杰出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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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六章(4)

  “当然另一种纠正错误的方法就是为你取款大开方便之门。你取出了多少钱?”

  “十万。”

  “我的天哪。”他从椅子上弓起身体,看着床另一边的地板,然后又看着厕所门。

  “放在厕所里,我不知道还能放到别的什么地方。十万美元的钞票有一大堆。”

  “我从来没有到过有这么多钱的房间。”

  “本德尔先生告诉我,明天我可以再去取十万,不过我不想再去取了。”

  “别去了,”汤姆说。“你离开银行之后干了什么?”

  “我几乎把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压死了,就是干的这个。我走出银行,朝我的汽车走去,手里提着一只包,另一只手拉着旅行箱在地上滚,突然米歇尔的那辆车停在了我面前,贾尔斯开车,罗曼·理查德坐在他旁边。一刹那间我觉得四周笼罩着可怕而凶暴的云雾……我什么也看不见,无法呼吸……啊!”

  威莉举起双臂,在面前用力挥动着,仿佛要扯掉蜘蛛网或者吓走蝙蝠。她眼冒凶光,目光散乱,一个劲地低声喊着啊,声音越来越高。稀稀落落的泪珠从眼中滴落下来。

  汤姆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身子直挺挺地躺在她身边,双手搂住她。开始时就像抱着一个掉到陷阱里的动物,在随后的几秒钟内,汤姆觉得在她的攻击下自己的自制力快不行了,接着威莉不再打他,不再捶他的后背。汤姆抚摩着她的头,一遍又一遍地呼喊她的名字。最后她无力地靠在汤姆的身上,仿佛全身没有骨头似的。她说:“呜……,搂着我,好吗?”

  “叫你再挣扎,”他说。

  过了好半天威莉呻吟了一声,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刚才我说到凶暴的云雾,突然之间似乎真的有了凶暴的云雾,粘糊糊的,散发出臭气……”她搓着手,擦去想像中那粘糊糊的东西。

  “是‘凶暴’,不是‘邪恶’,”汤姆说。“一团‘凶暴的云雾臭气熏天’。我觉得这样很不错。知道吗,你选词很讲究。总是想当作家吗?”

  她又哼了一声,这次有点自我模仿。“我还没讲到我几乎压死了罗曼·理查德那头肥猪。他们在车里,我走近了我的车,对吗?”

  “对。”

  “贾尔斯刹住车,我继续往前走。我把包扔到后座上,这时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都下了车。贾尔斯说:‘威莉,你今天那么早就离开了家。’我说:‘这些天不准我早出门吗?’他们俩朝我走过来,不过走得很慢,就像平时很平常的谈话。我不知道贾尔斯是不是去了米歇尔的办公室,看见了照片,如果他进去看见了照片,也不知道我是不是看见了。‘别为我着急,’我说着,坐到了方向盘的后面。这时他们加快了步伐。贾尔斯说:‘等等,威莉,’我们对视着,突然,他明白我知道了是怎么回事,我明白他明白了,现在我们不再是在玩捉迷藏了。贾尔斯冲着罗曼·理查德大声吼叫:‘拦住她!’两人跑了起来。我正好启动了汽车,转动方向盘,踩着油门,汽车飞驰起来。罗曼·理查德就站在我的面前。接着听到低沉的一声‘砰’,他跳到了路边。我撞着他了。”

  “你怎么知道没压死他?”

  “我想他撞得没那么严重。我看了看后视镜,看见他站了起来。不过他的确是气坏了。”

  她朝床中间挪了一下,用双手拿起汤姆的右手,放到自己嘴上,吻了一下。然后把汤姆的手掌平贴在她的脸上。“你过来照料我真是太好了。但愿我说我爱你,你不会介意。”

  “我也是这么想的,”汤姆说。

  威莉把他的手放在床罩上,轻轻地拍打着。“我到洗澡间去洗洗脸。”

  她扭动着身子从床上爬起来,汤姆拍了拍她的屁股。一秒钟时间内,性欲抬头了。在这一秒钟时间里,汤姆想像着,在意识以下的那个层次上威莉使他想起了他的第一个恋人,苗条而聪明的希罗,在读二年级的那年她解除了汤姆的童贞。接着他想:“不,是威莉,我简直不敢相信,她居然能撩拨得我上火。我这是怎么啦?”

  洗澡间传来流水的声音。“汤姆,说真格的,你到这里来我很感激,”她大声说。

  “我也是。威莉,他们没跟踪你吗?”

  “我跑得太快。银行离高速公路只隔半个街区,等他们清醒过来的时候,不知道我朝哪个方向去了。他们很可能想我到纽约去了。不过我不明白他们怎么能知道我在哪儿。”她站在洗澡间门口,用一块白色的小毛巾擦脸。“我只是希望不会给你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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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六章(5)

  “别为我着急。我想他没有办法知道你在这家旅馆里,对吧?”

  “莫莉有一次告诉我,波罗的集团的人什么事都知道,不过我们是在说米歇尔,不是整个公司。而他还在法国呢。”

  “你是怎么住进来的?是用信用卡吗?”

  “旅馆只知道我是威莉·布赖斯。这是我在美国捷运公司卡上用的名字。我办那种卡的时候詹姆士·帕特里克叫我用这个名字。其实,卡是詹姆士办的,他告诉我用的是这个名字。不过,这个卡我们几乎没有从钱包里拿出来过。我们用信用卡付帐的时候总是用万事达卡。”

  威莉用毛巾先擦一只手,然后再擦另一只,眼睛盯着移动的毛巾,仿佛期待着毛巾底下会掉下什么东西似的。她瞥了汤姆一眼。

  “我估计是记帐程序出了问题,因为我们是通过他那个公司一个分支机构拿到美国捷运公司卡的。好像是利息降低了,反正是这一类的事。”

  “现金是通过公司,还是直接到你手上的?”

  “是直接到我们手上的。总是我写支票。就像我所说的,我们几乎从来没用过那些卡。”她停下了搓手的毛巾。“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对吧?”

  汤姆点了点头。

  “你以为他是要设法保护我。”

  “我想他可能是要盖住自己的尾巴。”

  “你是说,要盖住我的尾巴。”她把毛巾轻轻抛到洗澡间。“他知道出了问题。真他妈的。他们那是个什么公司呀?哦,好像不是很清楚。可詹姆士人那么好,那么聪明——他很善良,你知道吗?你估计他带着霍莉是为了她的安全吗?是怕她给人绑架了吗?”

  汤姆直直地盯着她,什么表示也没有。

  “我的脑子里尽想这些玩意儿!我跟你讲过了吗,我几乎要冲进一个农产品仓库,因为我肯定霍莉就关在里头?可以听见她喊我!我知道女儿死了,可还是情不自禁——我走下车,打算砸破一块玻璃爬进去。汤姆,我向你发誓,真的,有时候我做什么事情好像是别人要我这么做的。好像我是个木偶,别人牵着线。”

  她又眼冒凶光,双手高高举起,摆动着,仿佛受到木偶线的控制。汤姆站了起来,迟疑了一会儿,然后从她悲伤的表情上看出她快要丧失自制了。他走到房间的那边,把她拉到自己的怀里。

  “我想你应该来点伏特加,”他说。“等你喝的时候,我也来点。”

  他打开小酒柜,拿出两小瓶酒,又从柜子顶上取下两个矮脚玻璃杯,放在桌子上,告诉威莉说他出去买点冰,一分钟就回来。“你像个超人,”她说。“不,我想你就是个超人。”

  他真的只去了一分钟就回来了,又花了一分钟两人对面坐了下来,威莉坐在床这边,他坐在垫子毛糙的椅子上,两人举起杯子,杯子里面装着小冰块和清冽的液体。

  “为你干杯,”威莉说。“你是我风暴中的锚和港湾。”

  “为我们俩干杯,”汤姆说。“我们一起发疯。”

  她呷了一口酒,皱了皱眉,然后直摇头。“我风暴中的港湾对我的性格有很大的影响。我不怎么喝酒,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才喝一点。还有骂人。还有,咱们来支烟吗?”

  他喝了一大口。“还有,咱们想个办法去找警察。泰迪·巴尔顿会怎么样?咱们需要证据来证明有人跟踪你,现在只是估计。好心的泰迪会纠集一帮孩子,一个孩子跟坏蛋纠缠,另一个孩子拍下坏蛋的照片。咱们纠集不到孩子,不过小酒柜里有个廉价的小照相机。如果有人跟踪你,我可以把他们的照片拍下来,拿到警察局去。为了安全起见,你早上得离开这家旅馆,然后到别的地方去住旅馆。到隐蔽一点的地方,比如说五月花。”

  “五月花?”

  “是中央公园西路山脚下的一家小旅馆,你究竟是什么时候住到这里来的?”

  “大约九点三十。”

  “什么时候离开亨德森尼亚的?”

  “好像是早上十点。你知道,我一整天没吃东西。这杯伏特加要了我的命。”她把酒杯放在床边的桌子上。

  “早上十点到晚上九点,这中间你做了什么?”

  “基本上都丢失了,我只记得跨过华盛顿大桥,就这些。那是在白天,接着是晚上。我在桥上,然后我把车停在这家旅馆的门前。不是我忘记了这中间发生的事情,而是在这中间什么也没发生。这其中的几个小时发生在你的生活中,却没有发生在我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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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六章(6)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就什么也别说。我想叫点饭菜到房间里吃。你饿了吗?能吃点什么吗?”

  “不用了,不过你是得叫点饭菜。你是得吃点儿。”

  她拨打了送饭菜到房间的电话,点了一个没有法国炸薯片的汉堡包和一杯可乐。“我想现在可以轻松一会儿了。真奇怪,下一步该怎么办,我连一点计划都没有,不过不知是什么原因,我也不着急。我想下一步的事总是要发生的,然后还有再下一步,走到哪儿算哪儿吧。”

  她瘫倒在床上,用询问的眼光看着他。“你不是有什么事要告诉我的吗?”

  “是的,”汤姆说。“可是我暂时不想说。现在还不是和盘托出的时候。”

  “‘和盘托出’?啊哦。挺严重的嘛,很不一般。”

  “嗯,是很严重。也许,明天吧。如果你明天想见到我的话,就这么定了。”

  “明天想见到你?我不想你走,汤姆。我想让你在这里过夜。跟我一起。”

  “那没准是个好主意,”他说。“我睡在地板上。”

  “不,别,”威莉说。“你睡在床上,跟我一起。那样的话,如果时间不见了,你也能体验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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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七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在处理我写新书中的不愉快之前,我得把发生在周围的一切写下来。就在我要描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我觉得脑子越来越清晰——这种感觉不是我开始懂了,因为我并不懂,而是有一天我总会懂的,那样就够了。有了这种想法,我就不去马萨诸塞州斯托克布里奇的奥斯汀·里格斯治疗所了,不用去看好心的毕大夫了,虽然在2001年9月11日以后我在他们的护理下在那里住了六十天。

  自从“西拉克斯”在我电脑屏幕的蓝色方框内装上整页整页的指南、忠告和他认为是解释的信息之后,发生的事情使我不由自主地想像着他跟我讲的可能是真话。如果我能触摸到一个巨大模式的一部分,这个巨大的模式囊括多个世界,里头有“萨莎” 、“扎马尼”和名叫WCHWHLLDN的高大天使,那么具体的事件就不那么难以解释了。但并不是不具威胁性,因为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昨天下午我第一次去“911”现场,慢慢地步行回来的时候,贾斯帕·科尔企图谋杀我。

  后来我注意到我无意中来到了西百老汇街。和往常一样,这里挤满了来来往往的老、中、青,有的在人行道的上面,有的在人行道下面,有的在街区中间横穿马路,有的在商店门口逛悠,有的冲着刚刚消失了背影的人们大声呵斥。这里还有:巨大的气球闪耀着从身边飘过,各种广告牌、公共汽车两边的字和画、闪烁的霓虹灯、出租车窗口露出难以忘怀的一个脸蛋,还有运河街南端每日的喧闹。和往日一样,曼哈顿仿佛送出大批的人员,他们的工作就是在道路上一边奔跑,一边对着手机大声叫嚷。我正怒目注视着一个这样的“宇宙主人”,突然看到他身后一家泰国小餐馆的窗玻璃上映出一个影子迅速而诡秘的动作。不管那是什么东西,反正不对劲——是一个突然鬼鬼祟祟地躲闪到隐秘地点的动作,是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动作,是从一个隐秘地点转移到另一个隐秘地点的侧身躲闪。然后,那个对着手机大喊的家伙继续往前走着,从那家餐馆的窗玻璃上可以看到几个纽约大学的学生,一个流浪汉,还有在西百老汇街奔驰的出租车。我朝前迈了几步,那个流浪汉也朝前走,我心头猛地一震,意识到我正在看着自己。显然我出门的时候没有在意身上的衣服。出门的时候,我在那件灰色运动衫上面罩了一件外衣,很不协调。外衣就像是慈善机构捐献的。蓝色的牛仔裤、运动衫、柔软而几乎没有形状的懒汉鞋是我最舒适的衣服,在我有很多活要干的日子里,它们就好像是两厢情愿似的溜到我的身上,仿佛它们也有活要干。心头的震惊消退之后我再看究竟是什么不对劲,可是那东西已经在我身边隐藏了起来。

  很可能贾斯帕·丹·科尔还在企图惩罚我,因为我没有在他的书上写“我说话实打实”,或者因为我写作中出现了讹误,或者是别的什么事惹恼了他。我在街上继续往前走,不时地扭过头去看身后窗玻璃上的影子。为了引诱影子现出原形,我拐了个弯,在街区中间横穿马路。

  我转身离开第六大道,走进汤姆森街,心里还惦记着有人跟踪,便加快了步伐。身后仿佛有个肮脏的精灵很高兴能离我这么近,欢快地跳着、蹦着、舞着、走着。要想不扭过头去看身后是很困难的事。在有窗玻璃的地方我迅速地瞥上一眼,看到的却是格林尼治村里街道上平常的车辆。妈妈们推着马车似的婴儿小推车,大约五十个留着卷发的纽约人一边漫步一边说话,不时地挥着手。几个饿着肚子的小孩冲着食品匝嘴巴。我往家里走的时候心头笼罩着被人盯梢的感觉。

  到了格兰德街我向右转,朝西百老汇街走去。人行道上的行人比刚才还要多,好像这些人生来就要在这一刻出现在格兰德街上。我意思是说,他们有一种在家里的感觉,而我却没有这种感觉。现在被人跟踪的感觉没有了,但心里还是不踏实。

  还没有走到拐角的地方,我看见一道蔚蓝色碟子的闪光——那是粗野的英国蓝,亚当蓝,爱丽丝蓝!心一下子跳到了喉咙里,原来我看见了街道对面的姐姐,穿着华丽但长相不漂亮的阿普里尔。她把拳头放在髋部,站在自己设定的小圆圈内,瞪着我。朝她走去的人下意识地在离她四英尺远的地方调整方向,从她身后绕了过去。她是一团小小的蓝火,一道蓝黄色的光芒。如果离她太近,她会烧了你的眉毛。我突然地停了下来,一个鼻子上戴着环子的妇女一下子撞到了我的背上。她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黑皮夹克,露出皮肤上的刺青,脚下穿着一双巴基斯坦的靴子。她说我是个无知的粪块,要用指头把我弹出路面。我的眼睛仍然注视着阿普里尔,对她说:“对不起。”我这完全是出于本能,既不懂得,也没有问,只是把手放在她髋部的上方,推了她一把。她举手打我,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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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七章(2)

  阿普里尔正要吐出闪电,她把放在髋部的右手举起来,手指伸开,猛地挥向两英尺外的左边,示意我后退。我退了两步,然后又退了一步,阿普里尔把右手放回到髋部,仰起下巴,好像是看着我这边的上空。

  我抬头仰望,看到一个小斑点从空中往下掉,越来越大。头顶上方附近一栋楼房的屋顶上有人往下望。我踉踉跄跄地又朝后退了几步,大声嚷道:“小心!”六英尺开外的地方,那个戴鼻环的妇女猛地转过身来,张开嘴巴朝我尖叫着。一个物体划过空气,太快了看不清是什么,“啪”地一声掉在我们俩之间的路面上,那个声音笨重、沉闷、嗡嗡直响,有点像炮弹。在一阵沙砾的烟雾中石屑飞溅。

  “你他妈的!”那个女人吼道。“跟我闹着玩吗?”

  我看着街对面刚才阿普里尔站着的地方,然后看看屋顶的边沿,那个黑色的小脑袋缩了回去。人行道上一个破碎的水泥块把地面砸成了一个大坑洞,把整段路面都震裂了。

  “你真的听到了吗?”那个妇女朝我喊。

  我什么也没说。

  “你听到了吗?你就是为这个推了我一把?”我这才注意到她讲话带英国口音。

  “是这么回事,”我说。周围的人涌上前来,指指坑洞,指指天空。

  她从一个带拉练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我要911。我们差点没命了,你耳朵跟他妈的蝙蝠一样。”

  一个小时后,一个名叫麦克门纳敏的警长没精打采地告诉我,贾斯帕·丹·科尔没有参过军,没有参加过选举,没有办过借书卡,没有购买过房地产,也没有签过使用电话公司的合同。他没有护照和驾驶执照。他没有地址和信用卡。他没有汽车。他没有被逮捕过,没有按过指纹。看样子他从来就没有出生。说到这里,麦克门纳敏中尉命令我离开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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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八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昨天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刚刚讲到离开“911”现场之后发生的事情,还没有抽出时间来叙述主要的话题,那就是我的写作情况。今天我决定把这个写下来,因为这样可以帮助我考虑正在做的事情——我主人公正在做的事情,以及我是怎样处理的——不过,在没有进入正题之前,我得讲讲我最近跟弟弟的一些事。

  我弟弟对他儿子的失踪漠不关心,都快把我气疯了。他过早地放弃了希望,简单地以为马克死了。要是换了别人,这可能是现实的;对于菲利普来说,放弃希望是为了保护自己。他受不了那种焦虑、提心吊胆的生活,于是就干脆作罢,首先在自己的心里置儿子于死地。我受不了他那个样子,我讨厌他那样子,跟背叛没什么两样。菲利普放弃了孩子,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原谅他的懒惰和自私。我在最悲痛的那几个月当然没有兴趣跟他交谈或者跟他在一起。他给我打了两次电话——令人惊讶的是,我记得他以前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说的不是他个人的私事,他想告诉我,他在我最近那本新书里发现了一些讹误和前后矛盾的地方。可能这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个人的私事。

  接着他告诉我,他要在九月中旬跟一个叫契娜·比奇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近刚刚改信基督教,自称原来是跳“外国舞”的,不过我知道那说穿了就是脱衣舞。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话很感人。这个现年五十三、大腹便便、头上几根稀稀头发、令人生厌的家伙对自己的工作厌倦了,对他俗丽的女朋友入了迷,想用双手抓住幸福,把幸福搂到自己醉醺醺的怀抱里。契娜·比奇一定激发了他身上异乎寻常的技艺,一定在他面前展示了从未探索过的领域,使得他眼泪汪汪、卑躬屈膝,对她俯首称臣!为此,比奇小姐得到了补偿,可以住他那栋不算华丽但很坚固的屋子,可以花他这个副校长的薪水,还能得到新近改信奉基督教的那些人所看重的那种尊重。

  我以前一直很喜欢也很尊重马克的妈妈南希。她的自杀就是我心头的一个伤口。我的弟弟本应该对再婚问题多考虑考虑的。菲利普以他固有的方式通过发脾气来宣泄心头的悲痛,把那一揽子事全抛到了脑后。随着契娜·比奇的到来,漂亮、贤惠、贞洁的南希·安德西被送到了深深的地底下,成了一个早到的“扎马尼”。事实上,阿普里尔死后,蒂姆的爸爸也是这么干的。爸爸想忘了阿普里尔,把她的痕迹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抹去。葬礼过后,爸爸从不再提起姐姐的名字,也不承认她曾经存在过。

  就在菲利普婚礼前后,我为了写书要出差去米尔港。他的婚礼是九月十二号。我原来打算去参加他的婚礼,那也只耽搁两三天的样子,可我不敢说我对新娘和新郎会有太多的好感。

  菲利普的第一个电话是三天前打来的,也就是收到那封排印跟谜语差不多、把他婚礼日期通知我的电子邮件之后一个月。西拉克斯在那封信中痛斥我丧失了所有的礼仪和善良,于是我想到要跟弟弟打电话,在写作的时候长时间地望着电话机。当我拿起话筒听到弟弟的声音喊我的名字时,我在那一秒钟时间里对他捷足先登有点恼火。

  “喂,蒂姆,”他说。“你好吗?我想来看你。你的新书怎么样了?”

  这番寒暄打破了他两个终生未改的习惯:他在询问我健康的同时还表达了,至少是假装表达了,对我的书有兴趣。我有点慌张,第一反应就是他可能要跟我借钱。菲利普从来没有跟我借过钱,即使是在我的收入比他多十倍的时候。

  我也支吾其词地说了几句。

  “昨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的名字。新叶书店每月发行一份通讯,他们请你过来朗读自己的作品,就在我婚礼的前两天。契娜和我希望你能来看我们圆房。”

  来看我们圆房?这个说话的人是谁呀?我弟弟说话可不是这样子。

  “当然我会来的。我换了机票改在仪式过后那一天返回。”到了该说“你们婚礼”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会说了,便用了个“仪式”。“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

  “嗯,我想你不会很在乎是哪一天的。不过我知道你在外出差日程一定很复杂。我们很高兴听说你能来。毕竟,我就你这么一个哥哥。事实上,你是我惟一的亲人,我想让你知道那对我是多么重要。”

  “菲利普,真的是你吗?我真不知道是在跟谁说话。”

  他笑了。“伙计,我们年纪不小了。我们得弄清自己,弄清我们的家人,弄清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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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八章(2)

  他的这番话需要进行解码。“我们年纪不小了,”是纯粹的菲利普口吻,他喜欢用陈词滥调;“伙计”则来自另一个星球;至于要弄清上帝这句话是从哪儿来的并不是什么深不可测的事情。

  “这个姑娘好像对你影响很大,”我说。

  “契娜·比奇为什么要嫁给我这样一个顽固的蠢老头子,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估计她发现了我身上某种闪光的东西!当然她帮助我度过了一生中最困难的年代。你回到纽约之后,我完全垮了。太可怕了。南希和马克都走了。哇,我的生活就像一堆直冒烟的瓦砾。我对一切都反感,情形就更糟了。这一点不知道你注意到了没有,不过我非常非常生南希的气。”

  “这很容易注意到,”我告诉他。

  “我对自己当时的行为很后悔。那阵子的事情我现在都不记得了。很黑暗!我是个很不好打交道的人吗?现在可以肯定是的。请你原谅我太自私了。”

  他的这番话我很吃惊,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必须进行内心的调整,那些适合于当时情景的话才能来到嘴边。“菲利普,你不需要我的原谅,不过从你嘴里说出来,很让我感动。如果你想要的是我的原谅,那我当然原谅你了。”

  立刻话筒里传来一个热情的女低音。“蒂姆,真的是你吗?能跟你聊真是太愉快了!你要参加我们的婚礼,我们俩太高兴了。”

  “嗯,我一定来,”我说。

  “你弟弟需要的就是要看上去不会干蠢事,做一个真正的人,”她接着说。

  我听到菲利普在后面嚷嚷:“见鬼,我不知道我是不是个真正的人!”

  我心想,见鬼,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个真正的人。多年来我想当然地以为某种像“真正的人”的东西潜藏在菲利普可怕的外表下,可是这种想法已经腐蚀得没有踪影了。如果这个契娜·比奇能够发掘出弟弟身上我所希望的那种更快乐、更敏感的男人味,那么我第一次听说她名字时对她的评价就是完全错误的。

  现在讨论我刚才回避的下一个话题。

  我担心生活中发生的蠢事会渗透到小说中。贾斯帕·科尔、我姐姐、西拉克斯……如果把这些东西写进书里,谁也不会认为是直接从生活中摘录下来的;关键问题是要让这些东西与现有的材料相吻合。当然可以把WCHWHLLDN和漫游奇境的小爱丽丝写进我书中那个女孩的历险记里,特别是当她上了路的时候。也许这就是我要做的事情!——把死人发来的杂乱邮件,把那个发火的天使,把发火的贾斯帕·科尔(是黑暗人吗?),把西拉克斯都灌进这个“从蓝胡子那里逃跑”式的故事中。那不是我原来打算写的书,不过我对那本书已经失去了信心。

  我再次读上个礼拜写完的那一章时,信息好像出来得太匆忙——在不到十五页的篇幅里,两场互不关联的阴谋给揭穿了。我们必须得到这个信息,关于女孩如何从坏蛋那里逃出来的信息,关于如何发现隐藏在她所想像的真实生活后面的真理的信息,不过我有一种不愉快的感觉,那就是下载的时间太快了。问题出在叙述上,它是由百分之百的对话组成的。两个人在房子里谈话,写下来自然就是对话了,我能把习惯的写作方法创新到哪儿去?也就是说,背景有大部分是关于他们俩的,有多少空间可以扩充来容纳他们带到房间里的其他信息?如果把太多局外的东西塞进去,那就跟肥皂剧差不多了。

  也许是因为背景是静止的,我得返回去把整个事件按时间顺序重新安排。风暴、照片、银行、回家、丢失的时间以及到达旅馆。然后是跟汤姆的谈话——但是如果我们已经看到女主人公的遭遇,还要背景干什么?让汤姆走进旅馆房间就是让他进入紧接着这一场之后的另一场戏。这样改动,就好多了。

  我可以对自己说,一些要素凑合到一起产生了许多的激情和紧张气氛。我们已经叙述了威莉和汤姆之间的爱情(事实上,由于某种原因,我发现他们俩之间有性的吸引,爱情的火花使我惊讶,更使他们俩惊讶)这就增加了汤姆在我们心目中的分量,于是我们受到他的意见的支配——或者至少我们希望他对事物的看法是准确的。汤姆很大方,富有爱心,善于体贴人,他有幽默感——最重要的是——他听到威莉对米歇尔大加吹嘘的时候,抱着怀疑的态度。

  与此同时,贾尔斯可能到旅馆里追踪她,这样就加快了故事的进展。而威莉和汤姆最后决定转移到汤姆前一天晚上提到的五月花饭店去,这个饭店位于中央公园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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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八章(3)

  另一件没有解决的事也使场景分外紧张——也使威莉紧张。我们会纳闷,汤姆要告诉威莉的是一件什么事呢?那一定事关重大,甚至是至关紧要,可是汤姆清醒地意识到他的信息,姑且就叫信息吧,会让威莉不高兴,所以他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他甚至希望威莉把这事给忘了,可那没门;在某种程度上整个早上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威莉都为这事纳闷呢,因此我们的读者也在纳闷。汤姆对这件事为什么如此谨慎呢?

  我得说,我对这一章中性渴望没有能得到解决感到很满意。开始的时候,我们以为,好吧,他们处理得很好,不会走得太远。无论如何,这并不像是有必要进行性探索的最佳时刻。不过,啊哈,威莉太紧张了,睡不着。她又焦急又害怕,也知道她的好朋友汤姆是在假睡,更糟糕的是,汤姆是为了她才假装睡着的。如果他们俩不手拉着手,威莉怎么知道汤姆也有几个小时的时间给抹去了呢?

  于是他们伸出手,相互拉着,两人立刻就到达了极为亲密的境界。虽然威莉过了一会儿告诉汤姆她很害怕,如果汤姆不反对的话,很想他搂着她。汤姆回答道:“哦,亲爱的,没问题,”然后挪到床中间跟她靠近,把她搂进怀里。威莉可爱的脑袋轻轻地靠在他的胸脯上,他们的手刚开始接触时产生了惊人的性动力,现在更亲密的接触只是刚才的一种延续。他们俩都穿着内衣,能强烈地感知对方的肉体。汤姆觉得他的首要任务就是让可爱的朋友温暖,因为他相信温暖能减轻她的恐惧。于是他用双臂围护着她的上身,让她那苗条、笔直的左腿挨着他那粗壮、结实的右腿。汤姆的身体很热,威莉从中吸收到了宁静、安慰和平和。他那缓慢、有节奏的呼吸、他胸脯可爱的起伏,给她带来了一种解脱,这种解脱跟那种缓慢、扩张、不由自主的肉体快感没有什么两样。她觉得她所需要的不是像米歇尔那种充沛的精力,而是像汤姆·哈特兰此时此刻全心全意地给予的东西:那种愉快得“嗬嗬”直叫唤的感觉,那种缓慢、温柔、有节奏的嗡嗡声,这种声音开始于她肚子的深处,然后朝四面八方放射,所到之处释放出小小的愉悦。

  (我得回到原地,把这些东西插进去。那是书里的,不是我日记里的。)

  无论如何,经过这一切之后,下一章中汤姆被谋杀就是一件真正令人震惊的事。

  读者可以期待五月花饭店里会有麻烦,我现在还不知道具体是什么麻烦,但麻烦是礼拜一开始的,当时他们从新旅馆里出来。当然汤姆·哈特兰也在场。他想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帮助威莉度过他认为是巨大、偏执狂的混乱局面。如果威莉得经常换饭店的话,那就换吧,他会拉着她的手一起到新的饭店。一路上他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说服她去寻求帮助。

  我想,他们是走楼道,尽管汤姆说她太谨慎了。

  他们朝楼下休息厅走去,手上拿着包(威莉的包),威莉听到声音就吓一跳,楼道上有开门或关门的声音,她就攥紧汤姆的胳膊。到了底层,他们走过休息厅,边走边四处观望,然后拐弯朝咖啡厅走去。威莉突然停下脚步,抓住他的胳膊,朝休息厅那个方向点头,休息厅里有一条绑着石膏板的手臂,一个又宽又直的背影,很像是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消失在一个拱门里。

  于是汤姆的任务是陪着她走到咖啡厅的后面,然后通过员工进出的门来到厨房。这里在早饭之后和中饭之前很平静,汤姆解释说他的朋友威莉要躲避一个不想见的人,由他来对付这种局面,可以吗?

  “当然可以,先生,你的朋友在我们的保护下可以看到我们做一道地道的波伦亚小牛肉,是我们中餐的特色菜。”又说:“别着急,到我们这儿算是找对地方了,先生。”大师傅和主厨很高兴威莉到他们这里来。要么就是不高兴。反正没关系;我要做的就是让她呆在厨房里,这样她可以通过员工进出的门溜出去。

  汤姆说他出去叫一辆出租车。与此同时,威莉得在通往街道的厨房门口等着,听到出租车鸣笛,赶紧冲出去,钻到车里。然后他在考虑到别的地方去。可能是他熟悉的地方。

  他朝休息厅走去。啊哦,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坐在沙发上,眼睛看着电梯和饭店的门。他瞥了汤姆一眼,然后继续等威莉。汤姆办了离开的手续。(这并不重要,不过他是用信用卡办住宿手续的,他们自称是托马斯·哈特兰先生和太太。)斯皮尔卡没有注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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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八章(4)

  来到外面的人行道上,汤姆看到一个金发、白皮肤的家伙穿着一件丝织的羊毛衫,颜色跟旅鸫鸟的蛋一样,他脸上一副没精打采的神情,跟两个身穿制服的警察聊得正起劲呢。如果这人就是贾尔斯·科弗利的话,汤姆肯定他就是的(首先,这个花花公子看上去就应该叫贾尔斯·科弗利;其次,威莉对这个人的描述就像一幅容貌拼具图,而他跟这幅图很吻合),那么威莉说他没有性别就不对——汤姆觉得这人明显的是个同性恋。再说,警察站在他一边,这很可能意味着他们站在费伯那一边。也许费伯已经回到美国、回到纽约了!突然之间危险加大了。汤姆 想,他最好把威莉带到机场去,让她坐飞机到那儿,南美,就说是哈特兰太太?不,她需要护照,坐飞机肯定不行,因为你要想上飞机就得把驾驶执照给所有的人看。只有飞机驾驶员除外。

  警察和贾尔斯·科弗利跟罗曼·理查德一样,只瞥了汤姆一眼就再不理会他了。他站在路缘上,举起手。可那没用,眼前没有一辆出租车。饭店门口的那三个人让他心惊肉跳。他不停地想像着那三个人正看着他的背。他不时地扭过头去看后面,同时极力装出不在乎的样子,可是你要扭头去看后面,就不可能满不在乎。他的目光移到街道远处,四辆出租车朝他驶来,其中三辆有客人,第四辆车上亮着下班的灯。

  出租车从他身边经过,奔向哥伦布广场。汤姆再看街道远处,离他两个街区的地方,一个老太太推着一辆金属的儿童学步车不知是从哪儿冒出来了,她站在第六十三街的拐角,举起右臂。老太太身高大约四英尺十英寸,学步车的顶部跟她的胸骨一样高。

  他说:“他妈的。”

  他扭头去看后面,跟科弗利谈话的那两个警察注视了他好半天,虽然那是出于本能,但把他吓得胆战心惊的。他自己内心的紧张、不耐烦、有压力暴露给了这几个人,这样他们就把他的图象储存进了大脑线路图里。可以肯定,在一秒半钟时间内,从他身上放射出去的惊慌会冲击警察脑子里的天线。

  那个小矮个子的老太太累了,放下右手。手臂举起或者放下都一样,因为中央公园西路没有空出租车来往。如果汤姆能够给老太太叫到出租车的话,他会马上就叫的,因为这既是为她,也是为自己,主要还是为了消除两人之间的竞争。

  现在他害怕回头望那两个警察,可不朝后望又害怕,因为他们可能正朝他走来。

  “先生,请您打开这个包,好吗?”

  “对不起,先生,我们无意中发现,你看到我们就很不自在。”

  他等不到出租车,他不敢回头看——是行动的时候了,伙计。他只是用余光瞥见那两个警察和贾尔斯·科弗利。贾尔斯的话似乎已经说完了,正准备去跟休息厅里的同伴会合。汤姆转过身,看了一眼手表,那样子就像个等待乘车去拉·瓜蒂亚或者肯尼迪机场的旅客。他经过饭店的大门,横穿马路,径直走过王牌国际饭店豪华的大门,右转弯来到交通拥挤的哥伦布广场。在这里他改变了方向,朝北到百老汇大街,往回走,边走边举着手。从他身边经过的是川流不息的私人车辆,偶尔有几辆黑色的市内汽车载着阔绰的绅士驶向神秘的目的地,还有许多许多出租车为了追逐可观的小费风驰电掣地朝城外开去。

  第六十二街是单向车道,跟他要去的方向相反,不是朝东到中央公园,而是朝西到哈德森河。不过街区中间那段路上出现了奇迹:在他南边十英尺的地方一辆崭新的丰田出租车出现了。这辆车上是滑动车门。从其中一个车门里走出来一个漂亮但很端庄的姑娘,她怀里抱着一只小猫咪,汤姆从来没见过模样这么死气沉沉的小猫。车门还没有关好,灯就亮了。汤姆微笑着大步走上前去。那个漂亮的姑娘和她怀里的小猫都朝他皱眉。

  他希望这时候那几个厨师已经把威莉带到厨房的后门了。

  汤姆还在朝前走的时候,那姑娘关好了门,可她不让路,脸上的表情也没改变,仍然是介于惊恐和蔑视之间。小猫咪在她的怀里蠕动着,发出嘶嘶的声音。

  “对不起,”她说。“我挡住了你路,对吗?”

  “有一点,”汤姆说。“请让开一下,你介意吗?”

  姑娘朝后退了几步。汤姆打开车门,发现她还在审视着他。他坐到座位上关上门后,姑娘仍在车窗外面注视着他。

  “往中央公园西路走,然后右拐到第六十一街,”汤姆对司机说。汽车没有动。他等待着,强忍住嘴边的“快点,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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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八章(5)

  出租车终于穿过了第六十二街的绿灯,随之又陷入到从百老汇涌进来的一大堆出租车、汽车、卡车之中。这些车辆像公园小路上爬行的鼻涕虫。汤姆捶打着膝盖,知道不能怪司机。人行道上的行人比车辆还快。

  这些人也让他不安。这里的人中间有一些可能参与了对付威莉的阴谋;他们可能是米歇尔· 费伯雇佣来充当侦察员、了望哨的,费伯可以在附近布满他雇佣的人,来抓获他逃跑的未婚妻。太可怕了,让人头昏目眩。突然,汤姆感到力所不能及:他应该回到自己的公寓里,继续写那本新书,继续讲述泰迪·巴尔顿故事,以及哈勒维尔商业中心弗里蒙大街“时间和运动”大厦里发生的可疑事情。泰迪渐渐明白了为什么卡普斯通先生晚上十一点要在后院里挖地。他和安吉尔·莫拉里斯溜进“时间和运动”大厦,摘下卡普斯通先生的锁之后,一切都将在匆忙之中会合,也就是说大约六个星期之后,他可以把三百页的《月亮鸟的威胁》交给编辑。可是他得对威莉尽力;他得把她带出旅馆,不然的话科弗利和那个断了一只手的家伙会逮住她的。他得像拔牙一样把她迅速而有力地拔出来。

  他得把威莉带出员工进出的门,穿过人行道,趁费伯的打手和警察朝另一个方向看的时候钻进出租车里。他本应该像泰迪·巴尔顿那样来一点转移视线的把戏,可他当时没有时间去安排这个,而现在又太晚了。他本来不应该离开威莉身边的。他不应该跑出来叫出租车,而是应该把威莉带到屋顶上,或者穿过五月花饭店的地下室,或者换上厨师的衣服从那条路上逃跑。

  最后,出租车到了第六十四街,拐了个弯,经过一排双行停车的卡车。接着,路上有一堆玻璃碎片和扭弯了的金属,好像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那不可能。更像是一辆汽车。几个身穿深色西服、戴着时髦帽子的男人站在这堆废物旁边,很可能来自罗斯威尔或者昆丁科。他们仔细地看着从他们身边经过的这辆出租车。汤姆意识到他们很谨慎,跟那个抱着小猫咪的姑娘一样,他们冷漠而毫无表情。对于他来说这种毫无表情并不是真的没有感情。那就像自己头上放着一份名单,看着别人从名单上叉去了一个名字。

  “好吧,就那个,在他的名字上画一条线。”

  他觉得那些人仔细地看着出租车的目的是为了掩盖他们身后的那堆破烂。

  司机把车开到中央公园西街,说:“看见了吗,先生?”他是个印度人,讲话带着音乐般的口音。“有一件事我可以向你打保票,你在报纸上看不到一个有关这件事的字。可是这件事却是这个国家大多数人都非常关心的。”

  “那倒是真的,”汤姆说。“继续往前走,一直到第六十一街,然后往右拐,走三十英尺的样子。我会告诉你具体在什么地方。然后停车鸣笛。我们是去接人。”

  “因为你知道为什么吗,先生?因为是大家合伙保持沉默!”司机告诉他。“我出生在印度的海德拉巴,先生,二十一年前到这个国家来,不管是这里还是在印度,事情的表面总和实质不同。我每天都跟我老婆说:‘你在报纸上看到的不是事实!’”他从后视镜上看汤姆。“我希望,不会等太久吧。”

  “我希望不会的,”汤姆说。

  “我们刚才看到的那些人是政府官员,”司机说。“可是他们使用的名字却不是真名。他们一死,就像是彻底从地球的表面消失了。过着虚假的生活,死后没人过问,那有什么意思。可是他们在我们中间所做的罪恶下一辈子会十倍偿还的。”

  汽车到了五月花饭店的门前,人行道上空无一人。

  “好了,我们就在这儿拐弯,”汤姆 说。

  “你以为我不记得你要在第六十一街向右拐吗?你以为我忘记了停车鸣笛吗?”司机开车拐弯的时候,侧身瞪着头脑一片空白的汤姆。

  “不,对不起,”汤姆说着,扫视了街道一眼。左边那个街区有两个家伙看不太清楚,在一栋佛罗伦萨建筑风格的公寓楼前聊天。和平常一样,行人在横穿百老汇的街道上川流不息。一辆朝北行驶的巡逻车闪着白光呼啸而过。各方面的条件都是最好的。

  “我具体在哪儿停车,先生?”

  汤姆的眼睛盯着那个黑色、有痕迹的门,想像着威莉蹲在门里面,竖着耳朵听,担心他永远不会回来了。

  “好,停吧,”汤姆说。

  “我现在鸣笛吗?”

  “是的,”汤姆的声音比自己预计的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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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八章(6)

  司机轻轻地按喇叭,发出短促的鸣叫声。

  “声音不够大,”汤姆说。“再按一按。”他把沉重的车门推开,走下车来,身体靠在车上,对着刚才打开的门缝说:“我是这个意思。再按喇叭。”

  司机真的猛按喇叭,那个员工进出的门猛地一下子开了。威莉·帕特里克踉踉跄跄地朝第六十一西街跑去,挣扎着站稳身体,手上提着一个旅行箱和一个行李包,白色的衬衣像一面旗。

  “哦,谢天谢地,”她说。“我急死了。”她摇摇晃晃地朝汤姆走来。“看到他们了吗?他们还在吗?”

  “咱们得赶紧。”他抓住她的胳膊,扶她站稳,用另一只手接过她的旅行箱。司机闷闷不乐、满腹狐疑地看着这一切。

  “你不会相信,”威莉说。“他们真的在那里教我怎样做波伦亚小牛肉。”

  汤姆把装钱的包扔到出租车的后面,等着威莉坐进来。现在司机望着正前方,手指着挡风玻璃。

  汤姆朝北望去,看见站在公寓楼门口的两个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那个大个子伸手到夹克下面摸索着,可能不是摸钱包。那人很笨拙,因为他右臂上打着石膏,只好用左手,要摸到手枪套很困难。

  威莉站在汤姆的身边惊呆了。汤姆用力把她往车里推,可推不进去。罗曼·理查德终于从套子里掏出了手枪,开始瞄准。看到罗曼·理查德那双大手上的武器,威莉一下子跳到车后面宽敞的座位上,随身带着那个旅行箱。

  “快点,进来!”她尖声叫着,伸手去拉汤姆。

  “汤姆·哈特兰!”贾尔斯·科弗利吼叫着。“快停下来!如果你停下来,我的朋友就不开枪。你们是跑不了的,最好还是跟我们合作。”

  司机高速倒车,汤姆看到威莉的身体朝车的门缝里倾斜。她的脸仿佛在惊恐之中变宽了。

  空无行人的街道以南二十英尺处,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用左手扶着打了石膏夹板的右手,扣动了扳机。枪口上仿佛跳出一团火苗,一声低沉、单调的爆裂声响起在两个奔跑的男人和这辆倒开着的出租车旁边。汤姆看到威莉鲜艳的衬衣前面洒上了血迹,与此同时感到自己的胸前像是给马蹄踹了一下似的。接着出租车从他身边经过朝后飞驰而去。他意识到自己直挺挺地仰卧在地上,脑子里记得就在自己盖上行李仓盖的同时出租车的门也关上了。

  又一声轻微而低沉的爆炸响起在他身体上方的空中,他自言自语道:“哦,原来是消声器,这就对了。”汤姆在小说里写过手枪的消声器,但从没见过这玩意儿。他很遗憾没能看得清楚一点。威莉在尖叫,司机在骂人,可能说的是一种印度方言。要不就是古吉拉特语?汤姆不知道。他很遗憾自己从来没去过孟买和海德拉巴,也懊悔没有学一点那种语言。如果他学会了那种语言,在过去的十到十五年时间里可以跟许多出租车司机进行非常有趣的交谈。

  在他的正上方,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巨大的身体挡住了无云的天空,遮住了他的视线。贾尔斯·科弗利也出现了。他半边油亮的脸皱着眉,破坏了脸部的对称。“你真的以为我们不知道你是谁?”他问道,仿佛这是一个很理性的问题。

  “他妈的混蛋,”斯皮尔卡说着,怒视着地下。

  “打中了脑袋,咱们把他搬到马路旁边去,”科弗利说。

  斯皮尔卡的上半身像台起重机,他的手枪突然露了出来。汤姆注意到手枪的消声器看上去简单粗糙。他想到自己居然一点也不害怕,心里对此满怀感激。他希望威莉能逃脱这些坏蛋的手。消声器摆动着,跳到了后面,但汤姆没有看到它移动,因为他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他慌乱而惊恐地寻找自己的路,就像所有新的“萨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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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十九章

  那个叫哈勒维尔的小镇位于典型的中西部地区,有树林,有河流,有农场。一个名叫泰迪·巴尔顿的十六岁男孩突然发现这个世界发生了某种微妙而实在的变化。空气很沉闷,家里墙和床的色调灰暗了许多。床边桌上的那个大圆钟已经六点十分了,他父母亲还没有起床。泰迪不知道妈妈和爸爸对这种古怪的变化会怎么解释。他刚刚在一两分钟之内发现的这种变化不仅仅只是颜色和色调上的变化,而是实质上的变化。也许变化的程度不是很深,也许只是视觉上的差异,而不是事物外表上的差异。妈妈和爸爸不会注意到的。泰迪希望会是这样。他一贯比周围人的目光更敏锐,更容易注意到细微的东西。他注意到人们对新环境、新事物、新家具习以为常,最后视而不见了,结果生活似乎没有了任何变化。

  另一方面,如果他的第一印象是对的,世界上的物质总是变化的,变得更加宁静,更加单调,更加柔和,更加缺乏生机,那么妈妈和爸爸也会注意到的,这样的话,他就得想想办法了。妈妈会忙得像个鬼似的,在家里擦东西,上蜡(虽然他朋友的妈妈周日在哈勒维尔城区上班,可他的妈妈尽管从前是纽约市的著名演员,现在却成了老式的家庭妇女。不过妈妈有许多很漂亮的朋友,经常来看她),爸爸会匆匆忙忙地赶到《哈勒维尔日报》的编辑部去上班。他既是编辑,又是明星记者。他会找出这种奇异现象的来龙去脉的。

  通常泰迪觉得进入自己世界里的新乱子就一定会在自己的手上结束。这种情况历来如此:只要哈勒维尔有什么可疑的东西抬头,泰迪·巴尔顿那神奇的直觉就能捕捉到风声,然后他就会像离弦之箭冲到那里去。坏蛋可得小心!生活的神圣法则是,哈勒维尔的乱子不是一个个单独进来,就是秘密地结成伙伴成双成对地来。在过去的两个礼拜,泰迪全天候地为一件伤脑筋的怪事寻找答案。一辆侧面印有“月亮鸟”字样的大卡车在白天没人的时候出现在“时间和运动”大厦后面,这栋楼的新房客卡普斯通先生走出他在马里蒙特街的房子,在后院挖了一个大坑。这个案子牵涉到两个相互关联的因素。能量突然而普遍的减少,这样的谜团是不可思议的。

  泰迪意识到那就是这么回事。仿佛全世界所有电线里的电都在倒流,都从全世界所有的空插头里往外滴。

  他起床去看窗户,真的,四周的一切好像失去了颜色和能量。他看着一棵哭泣的柳树,心里纳闷,今天他看到了严峻的现实,巨大的事实,这棵树的枝叶是不是比昨天下垂了一些——在某种意义上,他周围的世界死了,他得回到以前的世界里,而他过去一直以为那个世界跟现在这个世界是一样的,只是由时间把两者隔开了。

  事实上,泰迪意识到他身上不会再有新的东西发生。他永远也琢磨不出卡普斯通先生在他的后院里要干什么,而那辆“月亮鸟”卡车也永远没有合理的解释。那扇门,以及门里头的东西永远地朝他关闭了。从今以后,他只能往回走,穿越过去的世界,仿佛是第一次解答那些已经被解答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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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出租车正穿越曼哈顿西区。威莉又惊慌又恐惧,全身颤抖,坐在不断震动的后座上。驾驶这辆丰田出租车的司机是出生于印度海德拉巴的卡尔佩什·帕特尔。他不肯停车,也不肯去找警察,因为第一,他吓坏了,也很激动,因为他看到联邦调查局的人跟那几个家伙有联系,那几个家伙在第六十一西街跑过来开枪打死了他前面的那个乘客;第二,他卡尔佩什·帕特尔首先很不正常,而现在他挂在高速档上。坐在车后又哭又哆嗦的那个女人没有告诉他上哪儿去。即使她说了,他也不会照办的——除非她说:“我给你一千美元,你送我到内华达山脉中一个绝密的政府机构去,”或者类似的话。这样他就会按亮下班标识灯,径直朝林肯隧道飞驰过去。

  最后,威莉呜咽着说:“我不知道去哪儿!”她把手紧贴着脸,说:“他们打死了汤姆!他死了!”

  随后,从她手后面传出很滑稽的噪音让帕特尔心神不宁,他盘算着把这个女人甩掉,不行就用强制手段。不过,她安静了下来,环顾四周。帕特尔觉得这是个很好的迹象。他跟这位心烦意乱的乘客一样不知上哪儿去,于是便开始寻找地标。

  “我们在哪儿?”威莉问。

  “是的,在几种意义上,”帕特尔说着,眼睛看到了一个街道标志。“我说是河滨路,在第103街附近。是的,有个标志,小姐。我们是在第103街。问题是,从这里我们往哪儿走?政府的特工马上就会动员起来,还有警察,也会集结起来对付你。如果你希望我继续帮你的忙,你就必须把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给我解释清楚。”

  “警察也会抓我吗?”威莉问。

  “小姐,没有任何疑问。就我所看到的,警察跟追捕你的武装人员联手了。什么事情都不能只看表面,那些假装干好事的人其实是邪恶的主谋。”

  “邪恶的主谋是我的未婚夫,”威莉说。“他的名字叫米歇尔·费伯,他表面一套,骨子里一套,这可以肯定。他谋杀了我的前夫和我女儿。”

  “这是你的说词,是别人教你说的,你现在对我重复一遍。这我懂。你得鹦鹉学舌。不过你的故事倒使我想起了今天早报上看到的新闻。是那个人的名字——你未婚夫的名字。我敢肯定。小姐,让我查一查。”

  “米歇尔的名字在报纸上?”

  这似乎不可能,跟米歇尔的性格不相符,威莉不相信司机的话。再说,这个司机虽然很礼貌,也是个怪人。她在治疗院里见过一些人,他们跟这个司机一样,相信自己掌握着政府和军队内阴谋集团的绝密情报。这些人的问题在于他们的理论往往包含一定的真实性,就像你听说的,有些政府官员撒下弥天大谎给逮了个正着。这种偶然(甚至是基本)的精确性使得他们相信政府的许多部门都有阴谋集团。

  卡尔佩什·帕特尔在第103街拐角处一栋非常漂亮的灰褐色楼房面前停了下来,他低着头,正在旁边那个座位上的一堆报纸中寻找。

  “是的,就是那个名字。显然,我们在谈论政府特工散布的假情报。”威莉听到报纸翻动的声响。接着,帕特尔的手臂停止了移动,努着嘴巴微笑着。“哦,天哪,这些人也好意思对自己管理下的公民撒谎。真不要脸。你知道吗,帕特里克女士,他们指控你抢劫银行?”

  “抢劫银行?”

  “你是叫威莉吗?怎么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不是正而八经的名字,是个小名吧?取这样的名字你妈妈是怎么解释的?”

  “我小时侯爸爸妈妈就死了——我没有机会问她这个问题。我想看看报纸。”

  “得读读你所谓的犯罪事实,”帕特尔说着,把一份折叠起来的《每日新闻》从车中间那个长方形的塑料间隔板递给她。

  威莉马上就看到了:一张模糊不清的照片,是用监视摄象机的胶卷冲洗出来的,她坐在新泽西大陆信托银行总裁本德尔先生的办公桌前。照片上的她身着那天穿的牛仔裤和棉羊毛衫,放在本德尔先生漂亮办公桌上的手握着一把手枪,手枪在她的手中显得大了一点。这则新闻的标题是:“想像力丰富的新手抢劫新泽西银行。”

  “我没有拿枪,”威莉说。“我根本就没有枪。”

  “图象合成,”帕特尔说。“能创造奇迹的技术。我相信这种事差不多每天都发生。瞧瞧他们说你偷了多少钱。”

  “我没偷,是他偷我的钱!”威莉尖声叫着,扫视那篇配有照片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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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章(2)

  威莉·帕特里克,三十八岁,得奖的小说家,专为年轻成年人写作,当地名人米歇尔·费伯的未婚妻,举着一把口径九毫米的手枪对准银行行长罗伯特·本德尔。帕特里克女士刚开始时请求向行长咨询业务,突然举枪要行长从她未婚夫的账户中提取十五万美元给她。本德尔先生说:“为了我的职员的安全,我就照办了。”她的这一举动令银行官员和新泽西法律官员不解。费伯先生是波罗的集团的纠纷调停人,据说他在欧洲某国首都开会,现已赶回来,给惹上麻烦的未婚妻提供帮助,同时协助当地执法机关的工作。波罗的集团的发言人阿尔多·皮诺什把帕特里克女士描绘成一个“情绪不稳定的妇女,有精神病史,急需治疗。”

  “阿尔多·皮诺什,”帕特尔说。“明白他们的伎俩了吗?所有的事情都是有关联的。你只需退后几步想一想,情况就明朗了。”

  “‘纠纷调停人’,”威莉说。“他能把人给调停死了。”

  “他会用枪打死你吗?”

  “哦,打死还不过瘾,”她说。“首先他要打断我的骨头,然后用刀子一块块地割我身上的肉。”

  “有什么安全的地方我能送你去吗?不用说,计时器会停的。不过,我得尽快回来拉人。你在这个城市里有家,对吗?”

  “我没有家,没有。要家干吗?”

  “那么你大概希望我去警察局报告你朋友被谋杀的经过。或者我应该到《纽约时报》编辑部把我看到的告诉他们。”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也许他们在找这辆出租车。”

  故事就从这里继续——威莉是对的,一个开车行驶在西区高速公路上的警察看见了这辆出租车,反正是有个警察,我们知道这个警察喊出了他们所在的位置。帕特尔急转弯到了百老汇,让她下了车。她待在出租车里已经不再安全了,得自己照料自己。在这本书的后面,威莉上了路,知道了她一生中从来都不知道的事情。

  现在我得从自己的沙池里爬出来,尽管很不情愿,并开始为今晚的朗读见面会做准备。朗读见面会在纽约西区的“巴恩斯和诺贝”书店进行。这家书店位于第82街和百老汇交叉的地方,离这儿似乎有一百万英里。这件事是我的宣传员和书店事务经理两个人做的主;谁也没问过我喜欢在什么地方朗读自己的作品。阿斯特广场书店那儿很时髦,怎么样?联合广场有一个漂亮的朗读场所,怎么样?格林威治村东边的百老汇大街上有个书店,那儿又有什么错?不过第82街和百老汇街之间的这个书店是他们要我去朗读的地方,所以我得去那儿。

  我得花五分钟厚着脸皮逗听众笑,然后从《迷失男女》中选几段出来朗读二十分钟。我听别人朗读他自己的作品最多也只能听这么长时间。接下来是常规的提问和回答。我很喜欢这个。最后我给排队的每一个书迷签名。

  我保存了文件,查看了电子邮件——三封来自头脑混乱、心情愁苦的死人,就像擦掉墙上的污迹一样删除掉了——之后,除了朋友和向导西拉克斯之外谁还会走进来呢?他和往常一样出现在屏幕上一个空白的蓝长方形内。显然西拉克斯期待着在我朗读过程中会发生不寻常的事,他想要我经受住锻炼。

  贱东西,今儿晚上你的伟大时刻到了

  你得干得漂亮点,坚强点,勇敢点

  虽然

  对于你这样的孬种来说这并不容易

  (喽喽!)

  朗读你的书,朗读你写的

  书中之书

  听听大翅膀摩擦的声音!

  亲爱的,你别无选择,

  是该你修补的时候了,

  你一定得修补!!!你所熟悉的生活

  已经一去不复返因为你必须纠正错误!!

  这个耍贫嘴、搬弄是非的家伙究竟想我发生什么事呢?贾斯帕 科尔,可能——我得请他们的职员对这个人留点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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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一章(1)

  坐落在百老汇和第八十二街之间的“巴恩斯和诺贝”书店很大,朗读见面会就在书店的二楼进行。公关部的凯瑟琳·辛德曼朝面前的讲台望了一眼,说:“等待了这么久,我猜想你们跟我一样迫不及待地想知道今天的客人,他就在这里……蒂莫西·安德西。”

  她那大号的黑框眼镜朝旁边看了一眼,对着他嫣然一笑,安德西从后面走过来,出现在全场三四十人的眼前。凯瑟琳·辛德曼退后几步,用一个喜剧性夸张的扫地动作示意他上讲台,有几个人笑了。

  这时是晚上八点过几分。朗读的房间正对着街道那边的大窗户,那些窗户漆黑一团,不时地闪过一道道的光亮,是汽车在百老汇大街上奔驰而过。站在房间那一边的几个人朝下望,可以看见穿羊毛衫和夹克的行人。秋天——或者至少秋天和冬天即将来临的预兆——仿佛一夜之间就到了。

  “昨天不是夏天吗?” 安德西问道。笑声比刚才主持人模仿性的礼貌动作时要大。他知道这个礼貌动作里面包含着真正的礼貌,是用来缓和自己的焦虑的。辛德曼女士把他脸上的焦虑误当作了怯场。其实,安德西长期参加朗读见面会、座谈、学术会议、演讲,已经忘记了怯场是什么滋味。

  “我是说,跟昨天一样吗?”他说。又有几个人笑了。“突然之间世界对我们变得严峻起来。我想咱们应该做一个试验,跟我一起坚持一下。我知道,我知道,你们是来听朗读的,而我则是来朗读的,不过首先咱们一起同心协力对周围的气候施加一些影响。这听起来跟《爱丽丝漫游奇境记》差不多,可在我的内心深处,我相信是值得试一试的。”

  蒂姆似乎是即席讲这番话的。他事先不知道会讲这些,不过他估计可以这样继续下去。大多数人抬起头来,好像给逗乐了,对他接下来要说的话充满了期待和兴趣。

  安德西嘴里说着,眼睛扫视一排排座位,寻找贾斯帕·科尔。这个家伙的眼睛可能会从破旧的风帽下面张望,或者身体前倾地坐在椅子上,或者驼着背靠在窗户上,或者像个鬼似的从书架后面偷看。他可能拎着一个沉甸甸的褐色包,包里可以是任何东西:一本书,一份中国盒饭,一支枪。

  “让我们一起喀嚓立正,看是否能再有一个月的好天气。六月下了一个月的雨,所以我们纽约一年中最好的月份给骗走了。八月通常像炸鱼一样干燥。这个月下了两三场大雨。我们经历了一个基础性的结构失调。你们和我有机会走进来,改变一下。当然不只是为我们自己,想想街头的音乐家吧。想想那些睡在人行道上的人吧,他们并不希望冬天来得太早”。

  不知是什么原因,中间座位上有两个人举手,极力想让他看见。安德西继续扫视着一张张脸。

  “我提醒大家,如果你们不跟我一起努力,就会使我们置身于一种邪恶的环境之中,万圣节前后就会刮起北极大风。所以大家一起来,一起喀嚓立正三次,一起说——”

  “这是澳大利亚的巫师,”坐在第二排的一个中年男子说。

  他后面一个妇女将手臂举在空中,朝他拍手,微笑着说:“正是我要说的话。你是在谈论《澳大利亚的巫师》。”

  “那是我说的,对吗?” 蒂姆问。“澳大利亚的巫师。一起喀嚓立正,还能是别的什么吗?除了‘希特勒的春天’之外。”

  “不,”那个妇女说。“你说了——”

  可是蒂莫西·安德西不需要这些人提醒他说了些什么。穿着蓝连衣裙的小爱丽丝变成他姐姐阿普里尔的形态,在最后一排靠左边的那个位子上看着他。她坐在两个新派嬉皮士之间,只能看清她的头和躯干。阿普里尔又从兔子洞或者镜子中回来了,不过她的目光中没有最近在格兰德街上露面时那种暴躁的焦急,也没有第一次出现时的那种安静的吵闹。他不知道她要来告诉他什么。显然这跟西拉克斯所说的伟大时刻有关,而他对这一切一无所知,于是他张着嘴巴,呆呆地、无声地站在麦克风跟前。《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几个字仍在他周围的空气中慢慢地消失。

  他得说点什么,于是就说:“你们说得完全正确。我一定是老了。谢谢你们的指正——事实是,我最近脑子里老想着《爱丽丝漫游奇境记》。”

  在一片回答他的小浪潮中,他朝那两个留卷发的嬉皮士瞥了一眼,发现阿普里尔·安德西仍然注视着他,于是感到一阵轻松。

  “我们就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我们都会感觉越来越好的,特别是我。就像《澳大利亚的巫师》里的那个人,不是《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中的女主人公。让我们大家一起喀嚓立正三次,一起说:‘再来点温暖的天气,再来点温暖的天气,再来点温暖的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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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一章(2)

  差不多所有的听众都照他所说的办了,绝大多数人笑了。每个人说了三遍,三四十双脚做了喀嚓立正的动作,发出一片断断续续的混杂声。参差不齐的声音同时把那八个字重复了三遍,大家说完后都有那种参加集体仪式的神秘满足感。

  一会儿,一道道耀眼的闪电划过夜空,激发出巨大的隆隆雷声,仿佛是世界末日的大爆炸。像墙壁一样的雨砸到窗户上时,闪电变粗了,变得模糊不清,像是悬挂在空中似的。

  “哇,” 安德西说。屋子里每个人都瞪着窗外。“我能收回刚才的话吗?”

  又一道叉形的闪电划破天空。

  还没等他朝最后一排望去,他就知道姐姐走了。那两个新潮嬉皮士跟大伙儿一样瞪着窗外,但他们后面的椅子上没有人了。

  “我想还是停止谈话,开始朗读吧,” 安德西说。一阵因为惊恐而不是幽默而发出的笑声像火苗一样四处荡漾,等他拿起书的时候,笑声停止了。

  二十五分钟后,他觉得朗读很成功,尽管开头雷声隆隆有点像众神的死亡,而且倾盆大雨一直不停地击打着百老汇那边的窗户。听众都为自己在屋子里头感到庆幸,仿佛大家围坐在一堆篝火旁边似的。

  安德西朗读的最后一节描述一个年轻女子的出场——进入到书中,也进入到成年男主人公的生活中——她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现实中的人物,不过她给十几岁的男主人公指出一条富有想像力的方法,逃出坏蛋罗尼·劳伊德-琼斯为他挖掘的坟墓。这个年轻的女子自称是露西克雷夫兰,其实就是约瑟夫·卡林德的女儿莉莉。据西拉克斯说,正是因为他对莉莉的命运做了种种假设,才招来了上个礼拜那些古怪而具有威胁性的麻烦。在他的书中,莉莉遭受父亲的性摧残和谋杀之后,她的死是不容质疑的,但是死后却过着美好的生活,永远地爱着,也被别人所爱,永远地逃跑了。安德西这堆篝火的圈子仿佛被几张照片所感动,照片的最后有一行字:“一个瘦小的身影溜进了房子里。”如果不是感动的话,那就是入了迷。

  “不管那是在哪里,反正我们在这里,” 安德西说。“谢谢大家。”

  掌声之后,他请大家提问题。有两三只手臂像郁金香似的怯生生地举了起来。自从暴雨开始以后,他第一次朝阿普里尔所在的地方看了一眼,两个嬉皮士朝他微笑,传达嬉皮士幼儿般的爱意。在最后一排他们俩之间,安德西注意到一个性别难以辨认的年轻人,全身湿透了,用一种令人不安的目光直直地望着他。这个人漫不经心地用厕所里拿来的手纸擦着手臂。显然他或她是跑进来避雨的,一边听他的朗读,一边等身上晾干。

  “你,先生,”他说着,朝右边那个长着胡子的瘦个子点了点头,因为他举手了。

  那人静静地站起来,说:“这个问题有两部分。找到代理人有多难,还有,有人真的读那些胡言乱语吗?我是说,要让自己的作品受人注意有多难?”

  他在心里哼了一声,一板一眼地回答这个问题,既讲究现实主义,又讲究乐观主义。他一边说着,一边朝那两个满脸惊奇的嬉皮士看去,发现那个全身透湿的人是个女的。她的白衬衣上点缀着水彩画抽象的红色花纹,里面透出X射线似的胸罩轮廓。她又用一块卫生纸擦去头发上的雨水,眼睛仍然盯着他,仿佛他提出了一道难题,某个凶狠的老师命令她来解答。

  这个女人强烈的兴趣也激发了他的兴趣。她坐在最后一排靠边的位子上,仿佛对他有一种支配力量。

  有人开了头,大家便纷纷提问。大多是老问题,只需笼统地敷衍,而不必仔细回答。你的想法是从哪儿得来的?跟另一个作家合作是什么感觉?你害怕的是什么?最后一排的那个女人目光一刻也没有离开他。

  “我想问题就到这儿了,” 凯瑟琳·辛德曼说。“下面,安德西先生在你们右边的桌子上签名。请排好队。带了包或者行李袋,里头装着书的人,请排在最后。”

  有四分之一的人站起来走了;另外还有四分之一的人来到讲台前跟他谈话。他签名花了四十分钟。每隔两分钟他朝后面看一眼,那个女人似乎要等到最后。给塔米、乔、大卫、埃姆西写完了赠言,他最后纳闷这个女人会不会是贾斯帕·科尔派来的。他朝凯瑟琳·辛德曼做了个手势,把她叫到跟前,告诉她去跟那个穿着湿衣服的女人谈谈,看她是不是个危险人物,是不是疯子。

  凯瑟琳·辛德曼走到那个女人跟前,在她身边坐了下来,说了点什么。蒂姆一边签名,一边朝那里瞥上一眼,看情况怎样。她们俩的谈话好像很平常,只是那个女的有点神情恍惚。凯瑟琳·辛德曼站起身来,朝他瞥了一眼,没有到他桌子这边来,而是到书店后面去了。她走了之后,那个女的一会儿看着地下,一会儿偷看他。现在朗读的这个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坐着, 蒂姆看到她带着两件行李,一个是带轮子的箱子,人们一般带着上飞机用,另一个是个中号的皮革滚筒包。两件行李都是米色的,带点象牙色,看上去很昂贵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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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一章(3)

  凯瑟琳·辛德曼拿着一条毛巾又回来了,她把毛巾递给那个女的;那个女的接过毛巾,按在脸上,从下往上挪到头顶,再从头顶擦到脖子后面。排队的只有三个人了,前面两个带着购物包,里面装的是书。第三个人拿着一个大旅行箱。

  “她不会制造什么麻烦,” 凯瑟琳·辛德曼靠近他的耳朵,低声说。“我猜不出她究竟是怎么回事,好像是有点昏了头。她的大概意思就是想跟你谈谈。你是不是还要我们对她做点什么,你对付得了吗?”

  “我也想跟她谈谈,” 蒂姆低声说。“看上去有点面熟,可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她把名字告诉你了吗?”

  “对不起,我给忘了。”

  蒂姆又回来签名。最后那个人砰的一声把那个破旧的行李箱放在桌子上,打开箱子,拿出好几本蒂姆写的书,还有一些小册子、装订了的毛条校样和杂志。这人看上去七十到七十五的样子,像他的箱子一样衰老不堪。他那褐色、布满皱纹的脸掩藏在孔夫子式的胡子下面,深凹的眼睛显出很谨慎的样子。他的身边笼罩着一股香烟味,夹杂着一丝汗臭味。

  这个不像藏书家的人一边翻着自己的东西,一边说:“你写得最好的是第一本《视线中的野兽》。想知道实情吗?出版后一直在走下坡路。”

  安德西笑了,他是真正给逗乐了,很多人想在作者签名的时候把实话讲出来。

  “你能喜欢这本书我很高兴,”他说着,开始签名。他的面前堆放着五册《分裂的男人》、六册《血兰》。那个人还在把好几册《视线中的野兽》堆放在上面。“如果你不喜欢其他的那几本书,还买这么多干吗?”

  那人的眼睛仿佛深深陷进脑袋里。“也许我不应该买这四册新出的书,你是这个意思吗?”

  “不,我对你买书没意见。我完全支持,真的。”

  “做一件事总有好多原因,”那人说。“也许别人并不懂得那些原因。”

  “等等,” 蒂姆停下了笔,抬头看着那人。他的余光发现那个全身湿透的女人站了起来,拎起包,经过一排排空座位朝他走过来。凯瑟琳·辛德曼悄然出现了。“你不是个普通的藏书家,对吗?” 蒂姆说。“你也不是做书生意的。”

  “那跟你有什么关系?”

  “我想你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人,” 蒂姆说。“我估计你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事情。”

  那个老头显出自豪和疑虑的神色。“我是什么样的人这没关系。”

  凯瑟琳·辛德曼和那个从雨中进来的姑娘站在他右边十五英尺远的地方,面对着空椅子正在谈话。

  “你找到了吗?” 蒂姆问。“你一定是找到了,不然就不会老是找。”

  那人耸了耸肩膀。眯着的眼睛闪闪发光。

  “就像马耳他的鹰一样,对不对,只是不止一本。你入了迷。你所关心的就是能搞到一本。贾斯帕·科尔只是假装,而你才是真的。”

  有一阵子蒂姆狂喜不已。

  “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贾斯帕·科尔,你不应该说这些。你甚至不应该知道我们这种人的存在。因为如果你知道了,那么你就知道……你所知道的东西,我想。”老头弯腰靠在桌子上,把书抓起来,装进箱子里,不管是签了名的,还是没有签名的。

  “你知道它们是从哪儿来的吗?”

  “老弟,谁也不会这么说话。不过我给你讲一件事。”他跟安德西靠得更近,呼吸像老虎似的。“这里和那里有很多联系,对吗?光阴流逝。所以,不时地有书溜走。”

  “溜走,” 安德西说着,被那种可爱的轻快过程所感染。

  “见过完美无缺的书吗?手里拿过吗?你能想像出那是什么滋味吗?你想谈论成批的书,可成批的书并不比那深刻。”他傻笑着,露出稀稀落落的蛀牙。“我是在说完美。”

  蒂姆抬起头来,注意到那个拎着白包的姑娘还站在刚才凯瑟琳·辛德曼离开的地方。皮肤上顿时感到一阵刺痛的寒意。

  “多少?”老头说。“三本。就这么多。等你给我签完了名,我还要去买一本。”他啪的一声盖上箱子的盖,锁上锁。

  “可你为什么要买那么多书?为什么要冒险去经受考验和错误?”

  “有时候你得眼睛瞪半天才能看到完美。”他的身体靠着箱子,眼里闪着光,看了安德西一眼,发现了他嘴巴上的恐惧。“不过你一旦看到了,它就永远属于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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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一章(4)

  他咧嘴笑着,把箱子从桌上提了开去,脚下后退几步,朝安德西行了个举手礼,然后转身朝自动扶梯走去。

  安德西看着他离去,忽然意识到他有一秒钟时间忘记了那个姑娘。姑娘站在十英尺开外两件行李之间,皱巴巴的裙子湿透了,衬衣贴着肉。他发现她是个妇女,不是姑娘,年龄三十五六,不过第一眼看上去很年轻。短发上盖着毛巾,特别的漂亮,他想,不是一般的那种漂亮。她身材苗条,很活泼,有点男子气,是个真正的假小子。接着他发现她衬衣上的红色图案是浸了水的血迹。

  她迟疑地朝他面前迈了一步,仿佛整个地球都在晃动。他的肚子掉到了地板上,可是地板却不在原地了。他漂浮在半空中,手上的寒毛根根直竖。他认出了她,顿时感到自从越南战争以来从未有过的恐惧。

  “这样的事不可能发生,”他说。“你是叫威莉吗?”

  “我想我需要你的帮助,” 威莉说。“咱俩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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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二章(1)

  可怜的威莉——她在对一生中最奇怪的经历寻找解释,她想她找对了地方。卡尔佩什·帕特尔把车停在第103街和百老汇的拐角处,帮她把行李拿出出租车,不肯收钱,径直朝哥伦布 大街和中央公园那个方向开去。她漫无目标地在百老汇大街走着,心里估摸着如何走出闹市区。纽约对她有双重的威胁,既有米歇尔的打手,又有纽约市警察局。这些人在派出去逮捕她之前都看到了她的照片。钱倒不成问题,她可以钻进一辆出租车,让司机把她送到波士顿或者匹茨堡,或者其他任何一个大城市,在那里藏起来,直到米歇尔找累了为止。可是她信不过那些出租车的司机,某一天晚上司机可能听到“全美国通缉”的罪犯,然后径直跑到警察局去报案。

  来到第九十六街,她想到长途汽车。长途汽车四通八达,谁也注意不到它们身上,特别是坐车的大都是穷人。如果她到了长途汽车站,可以买一张车票,想到哪儿就到哪儿。威莉想,坐长途汽车不会反复确认身份,她后悔没有让卡尔佩什·帕特尔把她送到长途汽车站大楼去——照那个家伙开车的速度,几分钟就到了。

  威莉走到路缘上,伸出右手,用左手提着装有百元钞票的白皮包,拉着旅行箱在地上滚。车辆从她的身边川流而过。她看到的几辆出租车上面已经有人。空气变得灰暗和阴冷,她真希望自己穿上了夹克。夹克还可以把血迹遮盖住——有几个人好奇地看着她身上的血迹。她又想到了汤姆,一股灼热的惊慌、罪恶、绝望像河水一般流过她的全身。

  一阵冷风从百老汇大街呼啸而过,她身体前倾去看车辆,与此同时打了个寒战。在白天的昏暗之中,她看到朝北过去两个街区一辆出租车顶上闪着黄色的灯光,像是明亮的灯塔。天空中雷声滚滚,远处的闪电不时地闪烁着,威莉希望下雨之前能坐上出租车。

  红绿灯又变了。

  旁边一个街区有一辆白色的汽车拐过弯,驶进了百老汇大街,看上去很像米歇尔的那辆梅塞德斯。但不可能是米歇尔的车。不过跟米歇尔的车一样,这辆车的速度很快、模样很标致,像猎犬扑食一样抖动着。一团像胡桃大小的恐惧塞在她胸口上,记录着全身的惊恐程度。那辆车闪着灯光,抖动着身体朝她驶过来,她不能再站在那里。

  威莉弯腰去捡包,朝北边街道上那辆不可能是米歇尔的梅塞德斯望了一眼,清晰地看到贾尔斯·科弗利握着方向盘,罗曼·理查德坐在他身边。她只想走到他们前头去,别让他们看见了。她一只手拎一件,在人行道上奔跑。

  在一长串的雷声中,天空更阴沉了。威莉迅速穿过人行道,当她的手碰到附近一家商店的门时,听到汽车的喇叭声和关车门的声音。胸口的恐惧展开了翅膀,碰到她的心脏。她听到喀嚓喀嚓的脚步声,便朝左边看了一眼,发现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正横穿马路朝她奔来。

  她拼命地奔跑——像一只逃命的羚羊。旅行箱几乎没有什么重量,不过那一只装钱的包在右边很碍事。整个天空都劈成了一道道白炽、迅速移动的闪电。雷声在头顶上爆炸,回响在百老汇两边的建筑上。到处的人都在奔跑。

  子弹一样的雨点猛砸下来。不一会儿她就全身湿透了。接着她的右脚在前面滑了一下,身体失去了平衡,不听意志的使唤,而是听凭惯性。她踉踉跄跄地想站稳脚跟,两腿在身体前面伸开,好像是给人推了一把似的,仰卧在百老汇的人行道上。人行道成了一条雨骤风急的峡谷。她在穿过这条峡谷。原来无可争辩的百老汇现在不见了。她就像个木塞子漂浮在急流中,随着心跳而加快速度。她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动着,似乎在这条风雨交加的黑暗峡谷中滑行了很长一段路。一阵炽热发光的震颤攥住了她全身,使她惊慌失措,身体像受了重创似的,软绵绵的。正个世界都黑暗了,萎缩了,然后膨胀成一道急促的光亮放射出去,把她像一块碎布一样抛到前面。

  接着,她又回到了有明亮窗口的大楼中间,她的脚在结实的路面上打滑。她意识到自己站直了身子。在季风气候带来的大雨中她受冲力的作用,趔趔趄趄地朝眼前最明亮的那个窗户扑过去。那是“巴恩斯和诺贝”超大型书店一楼的一个窗户。窗口上堆着很多书,还有一张不太大的海报,上面有一张作者的相片,这个作者要朗读他自己的作品。

  相片下面写着:

  今晚8点

  蒂莫西·安德西

  朗读《迷失男女》中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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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二章(2)

  她在情绪低落的时候经常读这位作家的作品,可笑的是,现在正是读他作品的时候。她得避避雨,坐下来喘口气,从汤姆被谋杀的悲痛以及自己在风雨和黑暗中逃跑的慌乱中恢复过来。她的头仿佛真的在旋转,身体的中心似乎还在一个巨大的兔子洞里奔跑。她一生中第一次觉得自己跟漫游奇境的爱丽丝有相似之处。

  她摇摇晃晃地来到门口,几乎看不清雨帘那边是什么,也不知道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是不是也跟踪她穿过了那个狭长的通道来到了这里。除了避雨之外她还有最后一种自我安慰的想法,那就是米歇尔的打手最不可能到这里来找她。转门的另一边,一个身穿便上衣的门卫上下打量着她。她腿上直淌水,流到脚下的地毯上形成一个小水坑。

  威莉说:“安德西的朗读见面会在哪儿?”

  “二楼,上扶梯,然后右拐。不过,你首先可以穿过儿童专柜到女厕所去擦干身子。”

  “谢谢,”威莉冲他笑了笑,朝后退了一步,离开那个小水坑。她头发上,衣服上,腿上还在淌水。

  “太太,请告诉我你衬衣上那不是血。”

  “是化装用的血,”威莉说着强做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很潇洒地朝扶梯走去。

  在洗手间里她剥下衬衣,用小纸片擦着手臂、脖子和上身。牛仔裤湿透了,要脱下来就得一边使劲拉,一边扭动着身体。她用卫生纸擦着腿,纸很快变黑,没用了。折腾了好一阵子,她看上去还是像只落汤鸡,不过像是刚掉下水的落汤鸡。威莉又从纸筒里抽出一卷纸,最后擦了擦脸,离开了洗手间。

  走过书架中间一条弯曲的通道,来到朗读地带,坐在一张空椅子上,从一个消瘦的男嬉皮士和一个矮胖的女嬉皮士的脑袋中间看着蒂莫西·安德西。安德西身体靠在讲台上,请大家提问题。看到房间另一边的那个中年男人,她感到很震惊,立刻觉得今天发生的可怕事件都是有人故意安排的,目的就是为了引导她到这里来,而她按别人的意图来到了这里。这里——以及难以言表的古怪环境——离蒂莫西·安德西这位她非常喜欢的小说家很近。而当她并不是感觉良好的时候,安德西对她的关心溢于言表。她觉得蒂莫西·安德西要给她什么东西,要告诉她什么事情;安德西会画一张只有她能读懂的地图。她从前面的人头和人身的缝隙中看着蒂莫西·安德西,心里产生了一种愚蠢的信念:如果没有这个人,她会丢失的。

  安德西看着她——两人的眼睛悠闲地对视着——然后目光游移,对一个留着胡子的男人说:“你请,先生。”这个人问了一个枯燥乏味的问题,与出版书有关。蒂莫西·安德西在用客套话安慰这个人的同时,瞥了威莉一眼,目光中带有浓厚的兴趣,仿佛认识她似的。接下来很多人提问,安德西在回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时而挥动着手,时而自我嘲笑,并不时地看威莉,仿佛是要告诉自己她还在这里。

  问题回答完了之后,一群人到讲台前围着安德西。威莉一动不动地坐在座位上,她不知道轮到她跟安德西说话的时候该说些什么,不过她知道要说的一定是私事。

  威莉意识到安德西使她想起了汤姆·哈特兰。蒂莫西·安德西比汤姆大十到十五岁,体重比他要重一点,蓬乱的头发已经灰白,模样并不像汤姆,只是能让人联想到他。此外安德西还有一种大难不死的神情,究竟是什么大难她就不知道了,而这种神情是汤姆所没有的。安德西又瞥了她一眼,她想,不,不只是能让人联想到汤姆,他就是汤姆。

  安德西向那个好像是主持人的青年妇女嘀咕了几句,这个妇女随后很关切地来到她跟前,在她身边坐了下来,并问她是不是需要帮忙。

  “是的,可不需要你帮忙,”威莉在心里说,而说出来的却是:“我在来这儿的路上遇上了雨,而且,瞧!我的卫生纸用完了,可我身上还是湿的。”

  “我到书店后面去给你拿条毛巾来,”那个妇女说着,走了。她回来的时候,带来了一条很大的红毛巾,上面印有“格拉德斯通书店举行盛大海滩朗读见面会”在字样。威莉把毛巾搭在头上,用力擦拭,最后头发和头皮好像基本上都干了。她把毛巾拉下来擦着手臂。衬衣也不那么粘着肉了。血迹像是湿纸上画的水彩画,融化后扩散开来,现在则有点马奈绘画的特征。

  排队的最后一个人到了桌子跟前,威莉站了起来,拎着包,穿过一排空椅子。那个主持的妇女大步走上前来,问她是不是要安德西在她的书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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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二章(3)

  “不完全是,”威莉说。“只是这个……我想见见那个人。”

  那个妇女美貌的脸上显出一丝忧虑。“你不会在这儿制造什么麻烦吧?”

  “绝对不会,”威莉说。

  那个妇女伸出一只光滑的小手,指甲闪闪发亮。“我叫凯瑟琳·辛德曼。公关部的。是我邀请安德西先生今晚到这儿来的。”

  “我叫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威莉说着,期待对方有某种认识自己的表示。可那个妇女并不认识她。“我给年轻成年人写小说。其中一本得了纽贝里奖章。知道《夜屋》吗?”

  “什么?”

  “《夜屋》。是我那本书的书名。”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本书。不过我估计你想跟安德西先生谈谈,作者对作者。”

  “正是。”

  “看样子机会马上就到了。”她们俩看着签名的桌子以及桌子前那个头发蓬松的老头。那个老头把许多本蒂莫西·安德西写的书装进一只破蛤壳似的旧旅行箱里,一边装,一边叫嚷。

  “藏书家,”凯瑟琳·辛德曼说。“这种人一公开露面,你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我们见到过非常蹊跷的人,我是说真正的怪物。”

  她朝威莉笑了笑。“我很惊奇居然不知道你的名字。我们这个书店也有很多年轻成年人的书,我尽量把所有作者的作品都弄过来。你知道吗?如果你得过纽贝里奖,你的书我们就会有许多册。请你签签名行吗?我到儿童专柜那边去,拿几本过来,好吗?”

  威莉本来很担心这位新朋友凯瑟琳会闯进她跟蒂姆·安德西的对话中来,而现在她有机会支开凯瑟琳了。

  “好的,”她说。“你要待多久就请便吧。”

  凯瑟琳·辛德曼迈开大步走开了。

  威莉看着安德西的眼睛盯着那个古怪藏书家渐渐远去的背影,她真希望安德西能这么看她。仿佛她用自己的心灵触及了他的心灵,安德西在椅子上慢慢转过头来,眼睛直瞪瞪地看着她,目光中充满着审视和欣赏。他似乎在掂量她,估算她的年龄,甚至数她有多少颗牙齿。他的热情和幽默把本来是厌恶甚至侮辱的东西转变成了友好的观察和赞许。在威莉看来,受到他这样的注意正是她所需要的,而安德西在未经请求的情况下主动地给予她了。

  接着,她看见安德西在注意她衬衣上的血迹。他明白那是什么,而这个最后的细节也表明他还明白别的事情。威莉朝前挪动了一下,现在知道该对他说什么了,她看到安德西的脸上掠过一连串的表情,有不信任、震惊、爱、恐惧和完全的认识。他说:“这不可能发生。你叫威莉吗?”

  他知道她的名字。通过特殊的、独一无二的方式威莉找到了这个人,他既能发现她生命的意义,又能拯救她的性命。当她开口说话的时候,那是来自灵魂的声音。“我想我需要你的帮助。咱俩认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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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三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西拉克斯告诉我你的伟大时刻今天晚上到来,可他没有说这个伟大时刻会把我吓坏。嗯,他还说我应该干得漂亮点,要坚强,要勇敢,所以我猜想西拉克斯明白自己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两种相互矛盾的念头抢着要控制我的身体:我既想双手搂住她,又想赶快离开那里,越快越好。接着理智介入进来告诉我说,我这样做很荒唐。理智说这是一种巧合,只不过是一种高级形式的巧合。威莉,这个威莉,如果那就是她的名字,溜进那个房间的时候刚好“露西·克雷夫兰”溜进到我的书里。因为我从来没有想像过我的女主人公长得什么模样,我的脑子里就装着这个很像小说人物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的女人。

  当然,理智不知道它自己在说些什么。

  现在是早上四点三十。威莉终于在半个小时之前睡着了。就我所知,我们在这里很安全。我谨慎地看了看汽车停车场的四周,没有发现费伯那辆银灰色梅塞德斯车的踪影。(关于这一点,以后再讲。)

  再回到书店里:我们俩寒喧一番之后,威莉说:“你很像我相识很久的一个熟人。真是怪事——我第一次看到你就觉得你对我极为重要。”

  这并没有对我脆弱的信念有太多的帮助,我的信念就是:她的相貌在两种意义上都只是巧合。

  “你知道我的名字,”她说。“威莉。是你说的。”

  “那真是你的名字吗?”

  “你大概是读了我的作品才知道我名字的。”她说。接下来的几句话打消了安德西所有的希望,以为世界不再是以固有的方式在运转。“威莉·帕特里克。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

  她的容貌很迷人,这样使事情更糟了。我可以感觉到脚下的土地在分离。一秒钟之后,我就要做自由落体运动了。

  “这很尴尬,”她说着,迟疑了。“通常我并不拜访其他的作家,跟他们说一些蠢话。其实我很少见到别的作家。嗯,除了……”

  接下来的不是一个人的名字,而是一阵含糊的支吾。“对不起,”她用略为清晰一点的声音说,把紧握着的双手放在眼睛上。

  我想是该我做出决定的时候了——她停止了谈话,让那个名字悬在我们俩面前的沉默之中。我只能说我已经说出的话。我本来可以假装不知道她在说些什么。不过最后我却别无选择。

  “除了汤姆·哈特兰之外,”我说。我身边的楼房,以及楼房里一排排的书,还有百老汇大街上的车辆和街灯都屏住了呼吸。威莉放下手,看了我一眼,那神情充满了宽慰和悲哀,我恨不得把她搂进怀里。

  “你认识他吗?”

  楼房的墙壁没有倒塌,脚下的土地还在我的脚下,车辆仍然在百老汇大街上来来往往。所有的动物和所有的人仍然在呼吸,于是随着一阵呼吸,我深入到了最终将要还原为现实的小说之中。“我认识汤姆·哈特兰,”我告诉她。“我还知道他跟你很亲密。”在那一刻我只能讲这些。“我们应该在这儿把这件事谈谈。”

  这时,凯瑟琳·辛德曼走到了我们的身边,威莉把头扭了过去。凯瑟琳装出一副突然闯进来干扰我们的样子。

  “可能出了什么问题,”她告诉威莉说。“我找不到你的书。在我们的数据库里也找不到你的名字。你觉得应该在哪儿?”

  “这我就不明白了,”威莉说。“也许我的名字没写对。”

  “是布赖斯·帕特里克吗?还有威莉,对吗?”

  “这就对了,可是——”

  “书名是《夜屋》吗?就是得了纽贝里奖的那本?”

  她脸上的表情使威莉鼓足了勇气。“这就怪了。我写了三本书,都出版了。最后一本得了纽贝里奖。如果你们的书架上没有我的书,那说明你们的生意没做好。如果你们的数据库上查不到,那就说明你们的电脑应该更新。”

  凯瑟琳转向我。“我在《出版新书》和纽贝里网页上都查了。”

  “我肯定在纽贝里网页上!”威莉说。“你想说什么?”

  “辛德曼小姐找错了书,”我说。“咱们走吧。”

  我用一只手拿着那只装钱的包,用另一只手搀着威莉的胳膊。

  到了自动扶梯跟前,威莉在我前面一两英尺,她说:“我得问你:你怎么知道汤姆死了?你说你原来认识他?”

  我做了个手势让她上扶梯。上了扶梯后,她仰头看着我,既是告诉我什么,又是问我问题,她说:“你应该知道打死他的人在到处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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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三章(2)

  “我知道他们的一切,”我说。“你可以想当然地认为我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

  “汤姆用手机给你打了电话,对吗?奇怪,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他跟你很熟。”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拿出我的手机,拨打411,询问我的宣传员家里的电话号码。

  “布莱恩·杰克尔是谁?”

  我示意她别做声。杰克尔的家在拉契蒙特,他在家里接的电话。听到是我打来的电话,他并不很高兴。给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特别是给家在拉契蒙特的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几乎都是抱怨又有人伤害了他的尊严。作者总是苛求,很自私,一点小事大惊小怪的——问问出版社的人就知道了。听我说完之后,布莱恩·杰克尔更不高兴了。

  “你想取消波士顿的那场朗读见面会,还要更改所有电台采访的日期?你疯了吗?”

  “也许是吧,”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会这么想的。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要开车到米尔港去,今晚就动身。”

  威莉和电话里的布莱恩·杰克尔异口同声地说:“米尔港?”我跟他们一样也对自己说的话感到惊讶。

  “记得吗,十号星期三那天我在新叶书店有场朗读见面会?我弟弟十二号星期五结婚,我要在那儿待到星期六。十三号以后的安排可以不必改动。而那占据了整个行程的百分之九十。”

  最后我同意最重要的电台采访还是要搞,安排在十一号星期二的上午,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用电话的形式进行。我回老家的时候总是住那家饭店。

  威莉瞪着我,那神情就像新来美国的移民看着自由女神像。我展开双臂,让她走进我的怀里,然后我把她搂住。她依偎在我的怀里,脑袋靠着我的胸骨,双臂像泡沫一样抱着我,头发给毛巾搓揉得很蓬乱,衬衣仍很湿,把黑色的点子印在了我的衬衣上。是我给了她生命。不管这一切是多么的令人难以置信,毕竟就像西拉克斯所预料的那样,她的确就在眼前,我得应付她。

  我的脑子里有许多问题:小说人物能真的像普通人那样活着吗,他们的生命也会有终结的时候吗?他们死的时候会怎么样?他们走进我们的世界里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历史现在成了我们历史的一部分?(书店里发生的一切表明不是这样。威莉的名字不在《出版新书》上,她得的纽贝里奖是我在书中给予她的。)据西拉克斯说,我得把她带回米尔港,可我回家之后跟她做些什么呢?西拉克斯还提到某种牺牲——我可不喜欢这个。事情很明显,可我无法忍受西拉克斯引导我得出的那个结论。

  天哪,我是不是要跟菲利普介绍威莉呢?

  西拉克斯还跟我讲了些什么?根据我的记忆,我创造了第二个黑暗人,并把他跟卡林德合二为一了——的确,我认为米歇尔·费伯比卡林德更体面,但不像他那么精神错乱。

  我最大的问题是,我怎样使威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如果她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她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更可怕,更让人心烦意乱。既然现在事情是这样了,我只好照料她,让她慢慢地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真奇怪,你经常让我想起汤姆,”我们俩站在一楼扶梯右边搂抱在一起的时候她说。

  “我们俩有很多共同之处,”我说。

  “你瞧,安德西先生,你得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他死了?你一定要告诉我。这让人毛骨悚然——难道你不懂吗?”

  “我看到你的时候想出了个所以然。”

  她附和着我刚才撒的谎。“哦,你一直期待着他的到来,难怪你满脸惊慌的样子。如果你一下子就认出了我,那么他一定对你讲了好多关于我的情况。”她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我还在惊恐之中。我看到为我未婚夫效劳的那两个家伙,我未婚夫叫米歇尔·费伯——我看见了那两个男人,贾尔斯·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在街上跑,罗曼·理查德手里有枪,我上了出租车之后,他就朝汤姆开了枪。汤姆的血溅到我的衬衣上。出租车开动了,开动了,像火箭一样……”她说着抽泣起来。

  “我敢肯定是这样,”我说着,把她搂得更紧。我的心为她而疼痛,我也很想哭。

  “好像我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信得过你……任何事情……你让我感到了安全。”

  “那太好了,”我说。“我希望你跟我在一起能感到安全。”在那一刻,我真的能冲进一栋着火的楼房,把她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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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三章(3)

  “我的未婚夫杀了我丈夫,”她说。“他还杀了我女儿。这够惊人的吧?是米歇尔·费伯。汤姆跟你提起过这个人吗?

  “提起过一两次。不过请你告诉我,威莉:你是怎么从……”我意识到我不能说出第103街,现在还不行。“你从出租车司机那儿是怎么到这里的?这发生在一场暴风雨之中,对吗?”

  “发生了什么倒不重要。他们追赶我,是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他们从米歇尔的那辆车里出来,沿着街道追赶——我给风吹起来了,随风飘荡——我的脚绊在了人行道上,就在你的海报前面。”

  这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的回答:她是给风从一个世界吹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一定是在打那个炸雷的时候发生的——就是在我表演我的绝招让大伙儿喀嚓立正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是阿普里尔为威莉打开了一个空间,而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在某种意义上,是阿普里尔把威莉赐给了我。然后我看到了西拉克斯的那只手,或者他写作的特点。我真懊悔不该看到的。

  “我就像一片树叶给风刮出了隧道。”她的身体一动不动,就像一只鸟给你窝在手掌上一样。“你知道,我有一阵子是疯了。也许我还会发疯的。”

  威莉身体后仰,但我们俩还是依偎在一起。她那又短又蓬乱的金发就像是麦迪逊大街上的理发师花了好几个小时做成的,脸上充满了激情。我在书的开头曾经写到她像个迷茫的漂亮孩子,可我并不知道她究竟有多美。原来只是停留在表面的美,现在却由于悲伤、恐惧、智慧、努力、想像以及坚定而冷静地运用来应对局面和忙于事务的能力而变得深沉。我过去知道这样的作品,我也知道我对她的处理不够好。她考虑问题十分周到,超出了我的想像。当我俯视她的脸,注视她眼睛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要把她带在身边的部分原因——这个迷茫的孩子会在米尔港迷路的。一旦把她带到了那里,她就再也无法走出来了。

  所以我决不能假装,决不能说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些。

  “我觉得好像认识你的时间最长,”她说。“你也有这样的感觉吗?”

  “有,就好像我跟你一起生活了好几个月似的。”

  她那蓬乱的头又低到我的胸口中间,她的双手把我抱得更紧。我能感觉到她的双臂在颤抖。

  然后她松开手,退出了我的拥抱。“你还想听一件怪事吗?我总是读你的书,当我……”

  “沮丧的时候?”

  我这一下又令她惊讶不已。“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听说了很多。我想我是个文学上的佐拉福特。”

  她摇了摇头。“如果你的书是要安慰我,那我就不读了。这完全是另一个条件。”

  我正在猜测她的另一个条件是什么,并且纳闷我为什么以前不知道的时候,突然注意到跟前面我问的最重要的那个问题——也就是她生存的条件——有关的事。

  “威莉,”我说。“瞧你的衬衣。”

  她俯视着自己的衣服。她的衬衣已经干了,里面的胸罩看不见了。衬衣的颜色很鲜艳,纯白的,就像电影明星的微笑。

  “汤姆的血是怎么搞的?刚才还在那里!”她把洁净的小手盖在衬衣前面。“怎么不见了?”

  “问得好。”

  “汤姆的血,”她说着,脸上又出现了惊慌和恐惧。“我想让它回来。这不公平。”她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少,这样的话,我在警察面前就不那么显眼了。他们也在追捕我。”她瞥了我一眼,看我敢不敢接受这个挑战,好像在问:“朋友,你作好准备了吗?”她说:“我不懂。”然后眼睛盯着衬衣上那鲜艳的白色。“我想现在我是在蒂莫西·安德西的世界里。”

  我扭过头去,不让她看见我眼中的泪水。“我们得搞清楚在我们上车的时候,追赶你的人是不是藏在外面。”

  “你的车在哪儿?”

  “我的车在运河街的车库里。咱们要去坐的那辆就停在前面。”她显出困惑的神情。“我的出版商安排了一辆车来接我,然后送我回去。布莱恩搞这种事很在行。”

  威莉阴沉而怪异地看了我一眼。“你没问我警察干吗要追我。你连眼都没眨一下。”

  当然我不能告诉她我已经知道了伪造的罪状。“事情进展得这么快。还来不及去想。”

  “我受到了诬告。是抢劫银行。真是荒唐,可警察还在追捕我。我意思是最好还是去米尔港——我可以躲在那儿,直到指控取消了为止。”她叹了一口气。“证据是一张图象合成技术制作的照片,上面是我拿着枪对准银行行长。全都是陷害。不过我的确带了很多钱,就在你脚下的那个包里。如果咱们给逮住了,那可就是罪证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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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三章(4)

  我带着她走出那条狭窄的通道,来到门口。“他们可能会乱编。咱们到门口去,我四周瞧瞧。如果安全的话,我就跟你挥手。”

  她攥着我的手臂,点了点头,然后松开了手。“快点。我不愿让你走开。”

  威莉走到书店前面一个装满电脑游戏的架子旁,我拎那个白包,从桌子和没精打采的门卫跟前走过,打开两道门,来到了外面。空气像是洗过了似的,街道中间和人行道上泛起一股清净的石头香气,那是城市生活的乐趣之一。穿着黑色西服的“市内租车公司”的司机靠在方向盘上,用询问的目光看着我。“等一会儿,”我做了个手势,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刚才这场风暴来得异常猛烈和突然,跟那天下午我在格兰德街追赶贾斯帕·科尔时索霍区的那场风暴一样。子弹般的雨点,所有的噪音和狂暴的电流,都表达了科尔的愤怒。

  我相信,我知道他藏在街道对面的行人中间,在商店后面那家泰国餐馆的门口,瞪着眼看我。我能感觉到他的存在,感觉到他那凝视的目光。我要尽自己的职责,如果他能不杀我,他就一定要得到满足。科尔是世界上最清晰的“萨莎”。很可能他的整个生命就是乱闯边界,就是一场带电的风暴,就是令人扫兴、令人震惊,就是幻觉。

  我虽然能感觉到科尔,却看不到他;我也辨认不出追寻威莉的那些家伙。她还站在窗户跟前。我用右手做了个手势让她过来。一秒钟后,她来到书店外面,跟我手牵着手,快步朝“市内租车公司”的汽车走去。司机从座位上爬下来,走到汽车后面。

  “要我给你拿包吗,先生?”他问。

  “我们自己拿,”我告诉他,“不过请你把这位女士的行李放进行李箱里。”

  威莉和我坐在汽车宽敞的后座上,那个白包放在我们的中间,活像一条大狗。我想至少我们不必担心会留下信用卡的痕迹。司机从后视镜上看着我们,说:“我们直接回格兰德街吗,安德西先生?”他那意思是说:“跟你漂亮的书迷乐一乐吗?”

  “不,我们径直到运河街的金山停车场车库,”我说。“请告诉我你是不是觉得后面有辆……”我及时停了下来,朝旁边的威莉瞥了一眼。

  “一辆银灰色的梅塞德斯轿车,”她说。“里面坐着两个人。”她停顿了两秒钟,显出犹豫的神色。“开动的时候有点抖动,像是在路上滑似的。”

  “我看见过好多那样的车,”司机说。“我总以为是运动员在开车。”

  汽车朝南穿过市区,威莉一会儿对我进行评价,一会儿扭过头去看后面的窗户。“我不相信我刚刚走到你跟前的时候你就认识我。”

  “你也不应该相信,”我心想。

  她看着后面百老汇大街上川流不息、闪闪发光的车辆。“我想是汤姆出去叫出租车的时候给你打了电话!”

  我心想:他当时并不知道他认识我。

  “我从隧道里给吹出来后,看到的第一样东西就是那张海报,上面有你的名字!你不觉得这有点吓人吗?”

  我想:比你想像的更吓人。

  “我们到了米尔港,会在一起,对吗?”

  我点点头,心想:“就跟你和汤姆在米尔福德一样。”

  “我还想告诉你一件事,”她看了我一眼,目光中充满焦虑,担心我听了之后会做出什么反应。“在过去的两天里,我发生了一件令人烦恼的事。一连几个小时,通常是一种过渡性的时间段,从我的生活中删除掉了。就像根本不存在似的。我坐上车,开到街上,轰,一瞬间就到了目的地。有时候我甚至没有下车,就已经到了一栋楼房里面,跟人说话。”她把手放在我的手腕上。“听我说,我可能要垮了。”

  “是两天前开始的吗?”

  她又长时间地望着后面。“我想是的。你知道吗?也许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我只是两天前才刚刚意识到。就好像我生命的某些部分给略过了似的——不像是给删除掉了,而是从来就没有发生过。”

  “我们可以带你去看医生,检查,检查。”

  “不过现在又没有了,现在就是一种过渡,对不对?我们要去把你的车开回来,就这样。也许是让你治好了!”

  我想:“如果血迹要一个小时才能褪色,一个活人消失掉要花多长时间?”

  “哦,天哪,我得告诉你我是怎样弄到这些钱的——还有詹姆士·帕特里克的照片,我是怎样从吉尔德兰路的那栋房子里逃出来的——还有我那可怜的孩子——还有波罗的集团——还有……”她身体倒在座位上,头靠在我的手臂上。她的嘴张开着,仿佛她还没有告诉是什么事情而自己先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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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三章(5)

  “威莉,以后再说吧。我已经知道了一些情况。”

  “那真奇怪,”她说。“世界上所有书店里的所有作家……”威莉伸出一只手,我接住了。“我有一种可怕的感觉,好像被人操纵了,好像自己是一个木偶,给人牵着线,被迫去做这些我不会做的事情。你能想像吗?”

  她又转过身来,把手从我的手里抽了出去,看着外面的车辆,喘息着。她的头栽了下去,身体挪到了座位的边缘上,朝外望着。“我想我看见他们了!蒂姆!他们在那儿,又回来了!”

  “你看见什么了吗?”我问司机。

  “什么也没有,”他说。“可我不能老是看着后视镜。”

  威莉呜咽着。“呜……,我不能肯定。像那样的车怎么能吹过那样的风洞呢?”她的脚滑到了地板上,双膝跪在座位上,两只手臂支着垫子。“蒂姆,我知道这不公平,可就像我们现在这样,我也觉得像个傀儡。我是说,我干吗要在这里,在这辆轿车的后座上——跟你一起?今天晚上之前,我从来没跟你见过面,我看见你的那一刻,立刻觉得你仿佛就是我在这个世界里最重要的人。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在追捕我,而你帮我逃跑,这就足够可以说明问题了。可是我在这儿,你在那儿,我们马上就要去米尔港!”

  “难道那么做不对吗?”

  “事情就这样给弄糟了。”

  “那是对的吗?”

  “那是对的,因为你说我们要这么办。如果你说要到别的什么地方,那也一样,我不知道。去查尔斯顿,去克兰科,去芝加哥。我的能动感很值得怀疑。你呢?你好像把这一切看成是理所当然!”

  “我的能动感?”我心里纳闷。我从来不用这样的表达方法。

  “威莉,我一直都把任何事情看成是理所当然的。整个世界似乎是一团巨大的混杂物,每一样东西都不得其所。”

  “安德西先生,”司机说。“你让我注意找的那辆梅塞德斯刚才超车过来了,就是我们后面的第四辆。”

  “哦,妈的。”威莉攥着我的手,极力想躲到别人看不见的地方。

  “甩开他们,”我说。司机在下一个拐角勉强闯过了一道黄灯,在随后的十分钟里他左突右拐地穿过一条条街,最后来到第九大街,又往南拐去。司机像个在逃的罪犯,一味蛮干,开着那辆大车穿过原本不存在、自己硬挤出来的缝隙,在畅通的十字路口闯红灯。威莉不时地看着车后,我也注视着车外。有两三次,那辆梅塞德斯出现在我们的视线之内,总是在行驶不便的地方——在交通堵塞的路段,或者是前面有一辆前后两节的大客车挡住去路的时候,抑或是一大群人横穿马路的地方。

  到了运河街,司机说:“我想咱们赢了,安德西先生。有一二十个街区没看到他们了。”

  威莉感谢她的上帝,我感谢我的上帝。汽车停在金山车库的前面,我给了司机五十美元的小费。一辆模样差不多的车子从停车场出来的坡上驶了下来,我们坐了上去。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坐在我的身边,我开着车在闪烁着千万盏灯火的夜色中穿过哈德森河。

  我可能看见了米歇尔·费伯那辆鲨鱼似的车子从新泽西收费公路的路侧停车带开过来,也有可能就在威莉睡着之前,她看到那辆车在我们后面一英里的地方翻越一座小山,所以我回到房间之前要很快在停车场周围巡视一番。

  我们住进了“失去的回声”旅馆的119房间,这儿离俄亥俄州雷斯蒂图辛镇的高速公路有九到十英里。我们离纽约已经很远很远了。要是他们能在这里找到我们,那真是奇迹,我想他们找不到的。在“失去的回声”旅馆已经出现了奇迹,有一个奇迹已经足够了。

  我本来打算分住紧挨着的两个房间,可威莉告诉我没有必要把钱白扔掉,另外,她也不想一个人过夜。她说:“我很想旁边有个温暖的身体,既然汤姆死了,我们又不可能把他找回来,就选择你了。”

  我们仍然站在旅馆外面,看着面前这栋豪华的建筑。它就像是某个做木材生意的百万富翁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盖的猎场旅馆,全是巴伐利亚式的,有数不清的分支结构。建筑的正面装饰着花哨的波曲形花纹,有图案复杂的角楼和窗洞。房屋的每一寸似乎都有装饰:黑色的木头上雕刻着巨大的常青藤小枝,飞翔的木头鸭子,站在树枝上的猫头鹰,半嵌在水泥上的大蛤壳。仿佛每隔六十分钟一只巨大的布谷鸟会从沉重的、双重加固的前门突然跑出来。大多数的窗户闪着暖融融的灯光。停车场旁边茂密的树木把枝叶挤进来,覆盖着楼房的后面和两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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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三章(6)

  我们走了进去,要一个可以俯视停车场的房间。柜台上的服务员(一个面孔和蔼的小个子,名叫鲁隆·戴维,后来才知道他是“失去的回声”旅馆的主人)点头答应,示意我们登记。我用一个临时想起来的名字填了上去,支付了一个晚上的费用。然后他把我们带到119房间。

  “我们的客人大多喜欢窗口朝树林的房间,”他说着,从那张大床边走过,来到房间那边的几个窗户前,“不过如果你喜欢停车场,这里就可以看到。”他拉开沉甸甸的锦缎窗帘,让我们朝外看。从树梢上面可以看到停车场的后半部分。停车场再过去便是一个覆盖着成千上万棵树木的陡峭的山坡。

  威莉打了个哈欠。“对不起。我熬不住了。”

  小个子轻快地走到房间中央——没有别的办法形容他退出房间的动作。像是跳踢跶舞,可他的脚又几乎不着地。“那么,哈莱顿先生和夫人,请你们享受完美的床,享受做梦的快乐,还有你们彼此的伴侣之情。”

  还没等我给他小费,他就行了个礼,走了。

  “我觉得咱们这位和蔼的主人有点像童话中的人物,”威莉说。

  “不,”我说。“我才是童话中的人物。”

  “那么咱们就上床做一回弟弟姐姐吧。”她又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我想这是我见到过的最美的动作了。“你想先去洗澡间吗?如果你喜欢,可以用我的牙刷。”

  我走进洗澡间,洗了个澡,然后用她的牙刷刷了牙;接着她走进洗澡间,洗了个澡,然后用她的牙刷刷了牙。床上没有被套,只有一床很软和、印有雏菊图案的盖被,好像裹在我的肩膀上。床感觉有点冷,稍微有点凹陷下去,下面没有垫上地板一样结实的东西。

  威莉的头从洗澡间探出来,看到我笑了。“你看上去很不错,一个老帅哥。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说?”

  “说吧。你不管说什么都能给我惊喜。”

  “把灯关了。”

  灯的开关安在洗澡间和门之间,她伸手来关灯的时候,我看到她一条光光的手臂和大腿。她的手摸到了开关,屋子立刻充满了紫色的影子和银色的月光。一个瘦小、苍白的躯体悄然从黑暗之中走过,钻到床上。那个躯体的胸脯和光滑的肚子下面有白色的带子。

  “哦,我太喜欢这个床了,”威莉说。“我想这张床好极了,别的床望尘莫及。我太累了,不去考虑能动力的问题,脑子一片混沌,不能再考虑发生在我们中间的那些难以预料的事情了。我在这里,跟蒂莫西·安德西在一张床上。一切都是愚蠢,任何东西都没有意义,就连最微妙、最弱小的东西也是如此。至少我有了完整的一天,没有丢失任何一个部分。”

  她急匆匆地挨近我,我也朝她靠过去。

  “你搂着我,行吗?那就跟在天堂上一样,我也不问为什么。我太累了。不过我要说一件事:再过一个半小时我就起床,到停车场去转悠一下,看他妈的那辆鬼车是不是又出现了。”

  她的头轻轻地倒在我的胸口上,我伸出双臂搂着她,抚摸着她的背、肩膀以及那只冰凉、柔软、光滑的手臂。她的这只手臂横放在在我上身。她瘦长的腿依偎着我的大腿,我们这样躺了一秒又一秒,仿佛时间长得无穷无尽。我的手移到她的腰背部,抚摸着那块冰凉的皮肤。她不像是小说人物,更像个可爱的活人,髋部像个男孩,柔软、鸭尾似的屁股又像个女人,只是比大多数女人的屁股小一点。我很久很久没有跟女人上床了,而上一次无法跟这次相比。我想触摸威莉·帕特里克身体的每一处,想钻到她柔软的体内,这种想法是一种深邃的激情,是我二十多岁以后从来没有过的。

  她的手摸到了我短裤的松紧带,我的一条腿移到了她的两腿之间。

  “哦,天哪,”她说。

  我说:“我知道。这是很奇怪。”

  “你在哪儿?”她说。“你在吗?啊,我知道了,你在。我的天。你不觉得应该把身上那件蠢东西脱掉吗?你那玩意儿好大,会累死你自己的。”

  我把那件蠢东西脱了下来,听到她的恭维气喘得更粗。她以流水一般的速度脱掉了胸罩和三角裤,接着我们的面前打开了一座乐园。我进入到她的体内,就像是进入了乐园。在她里面我神奇般地自由自在,欣喜若狂,仿佛终于到达了一个完美的地方。我恋爱了——那是一种最陈旧、最乏味但最真实的表达法。以前我曾经觉得自己开始了恋爱,而现在这个旅程完成了。我到达了目的地。我想后半生都搂着她,珍惜她,赞美她。这一切发生得这么快:我觉得自己跟威莉·帕特里克连为一体了,仿佛我们共有一个灵魂。我们就像是图画中情欲强烈的神仙,遗失在大丛林深处破庙的墙壁上。最后我们似乎漂到了一起,身上罩着彼此的皮肤,发现欣喜的宣泄是一种四条腿、四只臂膀、两个脑袋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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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三章(7)

  “天哪,”威莉喘着粗气。“好的,我情绪沮丧的时候就读你写的书。我不再为能动力烦恼了。我不在乎,我从来没有尝过这种滋味,还想再来。”

  “我不知道这个问题怎么了结,”我说着,吻了吻她的掌心,“不过我永远不想失去你。”

  “你为什么应该失去我?”威莉问。“我是你的,对不对?”

  很快她睡着了。我穿上衬衣和裤子,下楼来到停车场,有十二辆车沉睡在婆娑的树影下面。但没有那辆银色的梅塞德斯轿车。

  发生在这个房间里的一切就是西拉克斯用Arial十号字体送到我电脑屏幕上的那句话:你就有机会得到奇特的、乱伦的、令人销魂的东西,这种东西是除了你之外其他头脑发疯的作者所无法企及的!

  现在,令人销魂的威莉抬起头来,摸索着寻找她身边的枕头,这个头脑发疯的作者将要放下他的笔,让她找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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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四章(1)

  威莉跪在床上,脸上挂着微笑,全神贯注地翻找着她的包,将里面的衣服一件件拿出来给他看:她往那包里塞的东西可真不少。圆领衬衣、高领衬衣、针织套衫、内衣、正装、裙子、牛仔裤一件件地被展示给他,然后又一件件地被放到床上的箱子旁。“我该穿一件比较舒适的衣服,”她说,“尤其是我们要在车内呆上一整天。这件针织套衫再配上这条短裤怎么样?”她举起一件奶油色的棉丝混纺的船领长袖套衫,希望能得到他的认可。这件衣服的重量大概和一包邮票一样轻。

  “我倒是很希望看你穿那件衣服,”他答非所问地说,弄得她最后不得不去猜测他的意思。“这衣服从哪里弄来的?”

  “呣。”她把套衫递给蒂姆,疑惑不解地瞥了他一眼,然后又查看了一下衣领后的商标。“我不记得是在哪里买的,商标是‘格兰德街’,可这一定是品牌名。我不记得有哪家叫‘格兰德街’的商店。”

  她当然不记得自己在哪里买了那件套衫,因为这件套衫只是在她打开衣橱、从衣橱架上抽出来的那一刻才问世的。

  “我也不记得有这么一家商店,”他说,“而我就住在格兰德街上。”

  “住在复式楼里?”

  他点点头。

  “真好。我一直想住在复式楼里。要不是米歇尔·费伯找到我的话,我想我大概会离开我在东77大街上的公寓,在市中心找一个漂亮复式楼。”她开始把衣服重新放回到包里。

  “你会吗?”她让他感到颇为惊讶,不过他很快会习惯这一点。这位出现在他生活中的女人表现出了与她在书中的形象一些微妙的不同之处。他笔下的威莉永远不会想到要离开自己在纽约东城区的公寓,但这只是因为他对她了解得还不够的缘故。正如他在书店里所看到的那样,他低估了自己笔下的女主人公。

  “那当然,那得看我是否感到自己的病情已经足够稳定,能够搬家。”威莉说。“可是,在米歇尔将我重新安顿到亨德森尼亚之前,我感到自己的情绪非常稳定。我是说,在我遇到他的那天晚上,虽然不能说我的情绪完全稳定,但我总的来说恢复得相当不错。然而,我一到亨德森尼亚,哇,那就像我走进了一个怪异的慢动作梦境一样。我当时以为我需要米歇尔来保护我,结果却变得了这样。”

  “我们必须特别留意米歇尔,”蒂姆说,他又想起了西拉克斯所写的卡林德与第二个黑暗人合而为一后带来的双重危险――“一个黑暗、黑暗的恶棍几乎立刻会对你那可爱的假小子穷追不舍。”

  “你对这一切知道多少?”威莉问他。“米歇尔、亨德森尼亚、罗曼·理查德、贾尔斯以及波罗的集团公司。”

  “如果从我们仅仅昨晚才相识这个角度来说,那么我知道的非常多。汤姆一直在把情况告诉我。”

  “天哪,我从来没有料到他居然爱嚼舌头。”威莉说。

  “他知道我非常喜欢你。”

  “你喜欢我?仅仅听说了我的事就喜欢我?”她冲着他笑了笑,然后关上重新收拾好的箱子,将双腿荡到床边。“真是太好了。你觉得怎么样?我还配得上你的期望值吗?”

  “你远远超出了我的期望值,”他说。

  “是吗?”她站起身,快步走过反射着光线的黑色地板,一屁股坐到了他的大腿上。她的躯体摸上去像是用西印度轻木和泡沫做成的。她亲吻着他。“我对你并不了解,但我们之间昨晚发生的一切都非同寻常。大家都说有过销魂荡魄的经历,可我觉得连我的躯体都完全离我而去。你刚才说超出了期望值!那就像是某种宗教体验。”

  “也许那就是一种宗教体验。”

  “我的整个躯体感觉非常轻――真的,我从来没有过那种感觉。”

  他紧紧地抱着她,急于想保护她,因为他知道她迟早会离他而去――就仿佛她在那一刻就会轻盈地从他身边飘走一样。

  “你的女人恐怕不下一千吧?”她说。

  “那倒没有。”他笑着说,尽管她看不到他的笑容。“我和汤姆·哈特兰有一些共同之处。我倒没有成百上千,不过和我一起上床的基本上都是男人。”

  她又是不信又是惊讶地望着他。“你?可是你――你一定是开玩笑吧?你真的是同性恋?不过你看上去不那么像。如果你不是假装的话,我真不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你就像……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就像宙斯披着金色光芒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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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四章(2)

  她在他腿上转过身来,骑在他大腿上,将头凑近他的头,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

  “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他说,“正是这样。我立刻迷上了你。”他坦率地说,但这种坦率有一定的限度。“威莉,这一切都有一个原因,你早晚会知道的。”

  “我希望如此。”

  她错把他的这番话当成了一种鼓励。他说,“威莉,我不是信口胡说。有些事情你必须要知道真相,这非常重要。”

  她把头往后一仰。“这是不是就是汤姆一直说要告诉我却总也没有时间告诉我的事?”

  “不是。这两件事相互有关联,但汤姆所说的是别的事。”

  “而你知道内情,知道那秘密,知道那一切。”

  他点点头。

  “这么说他告诉了你,却没有告诉我?”

  “不完全是这样。”

  她把脑袋一歪。“你这话什么意思?要么他告诉了你,要么他没有说。究竟是哪种情况?”

  “他没有告诉我,威莉。我只是知道而已。”

  “这么说,这已经成了人人皆知的事了?换句话说,我都可以从Google上查到?”

  “不是这样的。”

  “可是现在有了两个大秘密。我不喜欢这样。这太玄了。”

  玄了?蒂姆想。就像“机构”一词一样,他永远不会用这样的词。

  “究竟是什么使得蒂莫西·安德西愿意为一个他刚刚认识的女人去冒受伤、遇害、进监狱的风险呢?他为什么甚至愿意为她开车穿过半个美国?”

  “蒂莫西觉得自己别无选择。”

  他将她搂在怀里,紧张的气氛过去了。他俩紧紧拥抱在一起,仿佛被困在一块孤零零的礁石上一样。蒂姆亲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她轻轻叹惜一声,将他抱得更紧。

  “你想吃点东西吗?”他问。

  “好吧。”她紧紧倚偎着他,将自己的脸贴着他的胸膛,然后收拢双腿。她身体轻得似乎没有任何重量,而且她的骨头似乎像是用水做的。“我们今天能赶到米尔港吗?”

  “我想能。我们先到印第安纳州,然后再一路往北开。我想早点到达那里,赶在我的朗读见面会开始前先办两件事。”蒂姆能够感觉到西拉克斯的存在,仿佛西拉克斯就站在他的房间里,在对他说――快赶到米尔港,把你的活干完!这一切都是你惹出来的,你现在必须把它解决好!――现在又到了片言只语的时刻:必须在他们赶到米尔港之前让威莉知道一切。

  “你小学二年级的老师叫什么?”

  “管它呢?”她解下胸罩,将它扔到箱子上。“我恐怕早都忘了。”

  “我小学二年级的老师是格劳斯太太。我年龄比你大很多,可我却记得。威莉,你应该还记得她的名字。”

  威莉闭上眼睛,双手按着左右两边的太阳穴,做了个鬼脸。“好吧,好吧,”她说,“我想我小学二年级的老师也叫格劳斯太太。也许她们碰巧名字相同。你上的是……”她又做了个鬼脸,重新用双手按住左右两边的太阳穴。“啊……弗里曼小学?是劳伦斯·弗里曼小学吗?”

  “是的,”他说。

  “瞧,这就对!我们上的是同一所小学,所以可能有许多相同的老师。”

  “不过,这有些滑稽,是不是?那所小学就在匹格镇圣艾尔文饭店的后面,而儿童之家却远在城市的北面。”

  “对不起,我要去冲澡了。好了,你又开始变得严肃起来了。我们一起冲澡,让我看看你这个人浑身湿漉漉是什么样子。”

  蒂姆发现自己完全低估了他笔下这位女主人公在性生活方面的坦率与欲望,因此他觉得又是好笑又是惊叹。他们暂时把烦恼抛到了脑后,直到饥饿将他们重新拉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对于蒂姆·安德西来说,他每次和威莉这位他所创作出来的尤物做爱时,他都会变得越来越投入,越来越依恋。这一过程是从他像摆弄棋盘上的一个棋子一样将她放在密执安农产品仓库前那一刻开始的。

  他们在“天鹅包间”用完早餐后,戴维先生告诉他们,警察来找过他。威莉的胃口大得惊人,不仅吃完了自己盘子里的四张薄煎饼和腌肉,而且还把蒂姆盘子里剩下的两张薄煎饼一起装进了自己的肚子里。

  “听我说,警察想了解一下,看我是否让一个在新泽西州抢劫了银行的女人住了进来。他们给我看了一张照片,可我觉得照片上那人并不真的就像哈莱顿太太,而且我绝对不相信哈莱顿太太会在新泽西州抢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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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四章(3)

  “我也不相信她会干这种事,”威莉说,“他们还会回来吗?”

  “午饭前不会回来。我们这里的警官对我们饭店的酸包菜和维也纳炸小牛肉片情有独钟。”

  “我们一会儿就退房,”蒂姆说,“谢谢你,戴维先生。”

  威莉说了声抱歉,站了起来。蒂姆在心里盘算着该给多少小费,算计着他的旅馆帐单总共该有多少,突然他注意到他的主人正目不转睛地看着“哈莱顿太太”向卫生间走去。他只顾欣赏她的婀娜身姿,完全忘记了蒂姆在场。正当蒂姆望着戴维先生看着威莉时,这位身材矮小的男人突然表现出了某种一闪即逝的惊讶神情:他的身体一缩,脑袋猛地往前一伸。蒂姆越过他的脑袋望去,看到威莉正好消失在女卫生间门前。

  戴维先生突然意识到有人在观察他,赶紧转过身来对着蒂姆,胖乎乎的圆脸微微一红,露出一丝淡淡的笑容。

  “怎么啦?”蒂姆问。

  “哈莱顿太太真是太出众了。请原谅我这么说。”

  蒂姆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先生,也许我这么说显得不够礼貌,可这位夫人比第一眼看上去还要漂亮。我相信她看上去比你们昨晚抵达这里时还要年轻。”

  “你还有话没有说出来。什么东西让你猛地吃了一惊?”

  戴维先生飞快地看了他一眼。“让我吃了一惊,哈莱顿先生?”

  “有什么东西让你恍然大悟。我很想知道是什么。”

  “那只是一个误会,是眼睛的错觉,”戴维先生说,“如果您希望我们替您把行李拿下去,先生,我会在接待处等着为您效劳。”他猛地转过身,走了出去。

  威莉显然发现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所以急急忙忙回到了餐桌旁。蒂姆仔细观察着威莉,想看看她身上是否有青春的迹象。她在他的眼里一直显得非常年轻,可他现在也不免开始想看看她是否真的比前一天年轻了一些。

  她突然开口说道,“我又有了那种‘轻飘飘’的感觉。我不是说我感到饿,因为饥饿只让你感到空荡荡的。这是一种轻飘飘的感觉,就像我的整个身体内都有一种嗡嗡声在作响,就像有一千只蜂鸟的翅膀在同时拍打。”

  回到楼上后,蒂姆给米尔港的普福尔茨海姆饭店打了个电话,被告知这家饭店给他留了一个小套间,他在九月底之前想住多久就住多久。他是贵客,会受到相应的接待。然后,他给玛吉·拉打了个电话,请她通过联邦快递公司把他的一些衬衣、裤子、外衣和袜子送到这家饭店。

  他放下电话后,威莉说,“让我来付房费好吗?我可不想觉得自己像个寄生虫。”

  蒂姆刚张口反对,威莉就说道,“你不该为我付费,本来就应该由我替你付帐!这些钱大概够我们用两年的,我给你看看。”

  就在威莉把那白色的长滚筒包拖到床边时,电话响了。蒂姆拿起听筒,听到里面传来了戴维先生的声音:“哈莱顿先生,请朝窗外看一看。好像有人对你们的车非常感兴趣。”

  “威莉,你看一下停车场好不好?”他向戴维先生道了声谢,然后目送着威莉走到窗户前。

  “听我说,”戴维先生说,“你或者哈莱顿太太是否认识那位先生?他仪表堂堂,不像是警察。”

  “混蛋,”威莉说,“是科弗利。他是怎么找到我们的?”

  蒂姆走到窗户前,越过威莉的肩膀向外望去。蒂姆那辆黑色的汽车旁有一个正在来回踱着步子。只见这个人个子很高,身材修长,上身穿了一件煤气火焰般的蓝色套衫,下身穿了一条浅灰色的裤子。他留着金色的长发,梳理得整整齐齐,那张脸像百般无聊的神父。他一面朝旅馆各个窗户里东张西望,一面不停地抚摸着自己的下巴。他最后直起身,朝停车场四周看了看,然后瞥了一眼自己的手表。

  “他是在等罗曼·理查德,”威莉说,“那个没心没肺的杀人狂。”

  “哈莱顿太太对这位先生应该没有好感吧?”戴维先生说。

  “是没有,”蒂姆说。

  “这个人与停在旅馆前的那辆灰色梅塞德斯轿车有联系吗?”

  “你在干什么?”威莉问。

  “有,那是他的同伙,”蒂姆说,“威莉,我正和戴维先生把一些事情弄清楚。”

  “戴维先生?”

  “你现在听好了,”戴维先生说,“为了哈莱顿太太起见,我要干一点出格的事。那位女士不仅从来没有抢劫过什么银行,而且她这辈子都从来没有做过一件错事。此外,停车场上的那个人是个恶棍。你们一听到有很响的声音,或者看到那个金发小子开始跑出停车场,就赶紧离开房间。右边第三个门通向女仆专用的楼梯,你们可以从那里下到旅馆背后。你们尽快上车,赶紧离开这里。不管看到什么样的混乱场面都不要去管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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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四章(4)

  “混乱场面?”

  “别为我担心。”蒂姆还没有来得及说话,戴维先生就挂断了电话。

  “现在怎么办?”威莉问。

  科弗利正在蒂姆的汽车旁来回踱着步子,而且随着每一秒的过去,正变得越来越不耐烦。他从衬衣口袋里掏出来一包烟盒为黄色的香烟,划根火柴点燃了一根香烟,然后喷出一团青烟。

  “贾尔斯抽烟?”威莉似乎大吃一惊。看到自己心爱的人为别人显露出真正性格而大为惊讶,蒂姆再一次感到脚下的大地在松动,而每次威莉独自做出超乎他为她设计的能力范围的事情时,他都会有这种感觉。像贾尔斯·科弗利这种温文尔雅的人是不会吸烟的,然而他就站在那里吞云吐雾,表现得更像个人,而不是某部小说中的一个人物。

  楼下的科弗利发现了119房间里的房客没有看到的东西,因为停车场旁有一些树挡住了119房客的视线。他突然扔掉手中的香烟,做了个手势,指着旅馆,生气地举起双手,像是在提出疑问。

  “哇-哇。”

  “出什么事了?”她问他。

  “我们的朋友戴维先生还指望罗曼·理查德呆在梅塞德斯车里。他打算让他分一下心,而我认为这个独臂家伙应该在这里面扮演某种角色。”

  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看到信号后,慢慢走进了蒂姆他们的视野。只见他的西装夹克搭在左肩上,右手打着石膏,吊在一条很宽的白色吊带上。他正做着手势安慰科弗利,一面又微微转过头来朝着旅馆点点头。蒂姆再次发现,自己笔下这些人物的实际长相与他在创作这些人物时心中的所想之间稍微有些脱节。贾尔斯·科弗利要比《夜屋》一书中的同名人物显得更苗条、身材更高、显得更加颓废;罗曼·理查德则比书中更壮实、更像个恶棍。从背后看上去,他那剃着平顶头的脑袋简直就像一个保龄球。

  “你知道他断了一只胳膊吗?汤姆告诉过你?”

  “我想是吧,”蒂姆回答说,真希望自己没有提及过这件事。

  “这真是太有意思了,令人简直难以相信。”威莉转过头来看着他,眼睛里露出一丝怀疑的神情。“汤姆知道我开车撞倒了那家伙,但他只是在被杀前一两分钟才知道那家伙的胳膊打了石膏。”

  “也许我是通过其他途径知道的。”

  “你不可能有任何其他途径知道这件事,”威莉说着,重新转过头去望着窗外。

  蒂姆和威莉注视着罗曼·理查德向停车场另一边的科弗利走去。他们两个人都在不停地用手指指点点,并且挥舞着胳膊。不管他们以前有过什么样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现在都已经在他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挫折中支离破碎。他们现在只是两个力图从一场糟糕的交易中得到最好结果的家伙。

  突然,同时发生了两件事:旅馆的大门前发生了剧烈的爆炸,震得房间的窗户玻璃哗哗作响,震动了挂在墙上的画框;罗曼·理查德和科弗利互相对望了一眼,迅速冲过停车场,其敏捷的反应速度显示他们曾经在军队里呆过。罗曼·理查德想出了一个更加有效的佩戴手枪的办法,因此在躲进树丛之前就已经握住了手枪。

  蒂姆一把抓住威莉的胳膊,将她拉转过身来,拎起包,将她推进了过道。右边第三个门,他推开了上面标有“员工专用”字样的一扇门,顺着黑暗、狭窄的楼梯蹭蹭蹭地走了下去,威莉紧跟在他身后。按了一下金属门把之后,一扇门向外打开,通向一小块铺了地面砖的空地,两边排列着没有加盖的垃圾桶。

  “他会干什么?”威莉在他身后大声问道。

  炙热的阳光照晒着停车场,汽车顶上在泛着光亮。安德西大步朝林肯车走去,离车只有十英尺远时,他用钥匙圈上的遥控器打开了车门,按了一下喇叭,打开了车灯。

  “快上车,蹲下身子,”他大声叫道,随即便听到脚步声一直跟在他身后,而不是像他期待的那样走到汽车的另一边。他一把抓住车门把,问:“你究竟在干什么?”可他这句话白问了,因为他随即便意识到,她要坐到汽车后座上。几乎是在他打开车门的同一刹那,她就打开了车后门。他把包扔进车里,坐到了方向盘后,他听到她爬到了汽车后座上,并随手关上了车门。烤箱一样的温度逼得他直喘气,他感到自己的皮肤立刻像被人用喷沙清洗一样难受。威莉·帕特里克躲到了座位下,他只看到模糊的影子一晃,金色的头发在后视镜上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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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四章(5)

  他发动汽车,猛地一踩油门。稍一停留,这辆巨大的轿车便驶过了停车场,拐进了通向旅馆大门的狭窄林荫道。车道的左边是大门前开阔的院子,右边则一直延伸到了街上。蒂姆咔的一声系上安全带,感觉到威莉在拉他座位靠背上方的头垫。

  车子绕过旅馆一侧后,他们看到了旅馆前混乱的场面。前院与人行道之间的草坪上,一辆毁坏的银灰色汽车正从它已经成了一堆废墟的汽车尾部发出六英尺高的火焰。身穿制服的旅馆服务员正在那辆燃烧的梅塞德斯车旁忙碌着。他们大多看上去像是大学生。蒂姆瞥见了一个身穿紧身黑色体恤衫的黑发男孩,他看上去有些脸熟,正烦躁地盯着他。附近的人正走过来或一路小跑着来到旅馆前。街道中央两个骑自行车的人则惊讶地盯着那辆燃烧的汽车。

  鲁隆·戴维独自站在人行道上,看着两辆警车风驰电掣地向旅馆驶来。罗曼·理查德和贾尔斯·科弗利正站在他们老板那辆燃烧的汽车和戴维先生之间的草坪上,一边看着燃烧的火焰一边留意着旅馆里的动静。罗曼·理查德的后背似乎已经被他心中的怒火烧得僵硬,而科弗利无精打采的样子也表现出了一种优雅的绝望。

  “你头低下了吗?”蒂姆问。

  “你尽管开车吧,”威莉说,表明她根本没有低下头。

  就在他们的汽车嗖的一声穿过短短的草坪,快要驶到街道上时,科弗利那金发脑袋猛地转向了人行道,他那被毁的脸庞变得狰狞起来。他目送着蒂姆的汽车驶过人行道,沿着街区飞驰而去。蒂姆从后视镜中看到科弗利站到警车前,望着他们离去。在他的身后,身穿黑色体恤衫的男孩离开了蒂姆的视野:他迈了两大步之后蒂姆才意识到那是谁,以及鲁隆·戴维的“分散注意力”方法为什么那么成功了。他的前臂像被针扎了一样疼痛,头皮也是一阵刺痛。

  “他在和警察交谈,没事,”威莉跪在后车座上说。“他甚至都不允许警察靠近那辆车。真不知道那位好人鲁隆究竟都做了什么。”

  蒂姆心中想着WCHWLLDN甩掉衣服,张开他那巨大的翅膀,冲入广阔的天空时的情景,于是他将车径直向雷斯蒂图辛镇驶去。经过了镇子里那些白色的房屋和茂密的绿色树篱,前面就是没有尽头的公路。他的眼睛里立刻噙满了泪水,他趁着威莉还没有转过身来,赶紧把泪水擦干。

  “把车停到路边,让我坐到前面去。”

  他把车停到街道旁,她出了后车门,朝侧视镜和副驾驶座旁的门走去。就在她的右手从侧视镜的范围内移开时,蒂姆发现,在周围的绿草和蓝色的天空的映衬下,她的手从她手掌中央到指尖变成了完全透明。然后,那只手又重新进入了他的视线,副驾驶座旁的门开了。

  威莉一屁股坐到座位上。趁着她关门的当口,他侧过头看了一下她的右手,发现那只小手毫发无损,结结实实。

  “你在看什么?”

  “我也说不清,”他说,深吸一口气,猛然想起了戴维先生惊讶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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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五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亲切而古老的224公路带着我们穿过了俄亥俄州。俄亥俄是个大州,我们看到了一望无际的农田。我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车辆在跟踪我们,不过我也没有真正特别留意是否被人跟踪。我真正担心的是警察,然而那些完全可以将我们拦到路旁的州巡警和地方警察只是呼啸着从我们身旁驶过。

  “我还是想像不出来戴维先生如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制造出这么大的破坏,”威莉说,“一定有守护天使在保护你。”

  接着,她开始抱怨,说她又饿了,我说我只要看到任何像食品杂货店的地方就会停车。“这里连个镇子都没有,又怎么可能会有食品杂货店呢?我看到的尽是田地,已经受不了这种绿颜色了。不过,说真的,那个人是怎么干的?”

  “戴维先生一定有许多我们不知道的才能,”我说。

  “有许多才能的并不只有他一个人。你是怎么知道罗曼·理查德的胳膊打了石膏?汤姆没有告诉你,所以你别编谎话来骗我。”

  “威莉,你觉得我是在骗你吗?”

  “知道吗,你并不是个完人。你打呼噜,你有事瞒着我。你有时候表现得就像是我父亲……你解释一下石膏的事吧。”

  我告诉她我无法向她解释,她开始生闷气。在接下来的十五英里中,我默默地开着车,威莉在胸前交叉着双臂,眼睛紧紧顶着窗外,那感觉就像是和一个坏脾气的十二岁孩子在一起。我觉得她并没有去留意窗外的景色。当然,那景色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有一次,有个男人开着拖拉机向我们挥手。威莉哼了一声,恐怕更愿意将一颗子弹送进那个人的心脏,而不是向他挥手。

  “你可以解释,”她终于开口道,“可你不愿意说。”

  “随你怎么说吧。”

  “你这种人喜欢秘密,”她说,“我最恨秘密。米歇尔·费伯也喜欢秘密,所以你像他。”

  “并非如此。”

  “好吧,随你怎么说吧。”她说,然后又重新陷入沉默,继续生着她的闷气。

  往前又开了五英里后,她说,“我真不敢相信我会这么饿。”她用双手按着腹部。“我饿极了,这里疼。”这是她半个多小时以来第一次将脸转过来望着我。“顺便说一句,我虽然在和你说话,我们并不是在交谈。我只是在告诉你一个信息,而这与交谈有着很大的区别。”

  远处出现了一个加油站,她用手指着加油站说,“快在那里停车。快在那里停车。快在那里停车。”

  “你要我在那加油站停车?”

  她现在气得两眼冒火。“如果你胆敢不进那加油站,我就杀了你,将你的尸体扔到路上,然后开车从你的尸体上压过后进那加油站。”

  我问她想在那加油站买什么东西。

  “糖块,”她说,“哦,上帝,我只要一想到糖块……”

  我们驶近加油站时,她凶神恶煞般地看了我一眼,以示警告。

  “我也正好加点油,”我说着就将车开进了加油站。

  我还没有在自动加油泵旁停住车,她的手就早已握住了车的门把。等我把车完全停住时,她的一条腿已经迈到了车外。我目送着她走向那低矮的白色混凝土建筑,看到里面的柜台后面坐着售货员。威莉的步履非常快。就在我望着她时,她突然收住脚,差一点失去平衡。她好像在盯着自己的右手,但她的身体挡住了我的视线,我看不到。然后,她弯下腰,要看得更仔细一些。

  事情要露馅了,我想。

  威莉猛地转过身来,举起手臂,大声喊叫道,“看!”她右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变成了透明状,无名指和小指则显得模糊不清。接着,她的手又自然地恢复成了原状。威莉慢慢把手放下,目光从她的手移到了我的身上――她从我的沉默中看出了一丝苗头,我必须向她做出解释。然后,她转过身,放慢脚步,走进了加油站。

  汽油被注入了汽车中,计数器上的数字在不断地上升。

  两分钟后,威莉两手空空地出了加油站,快步走到我身旁,眼睛里流露出一片恐慌的神情。“蒂姆,你能给我一点钱吗?就二十块。求你了。”

  我从裤子口袋里摸出来二十美元,她从我手里把钱接过去后,又向前探过身子,压低声音急切地说道,“我们要认真谈谈我的手是怎么回事。我们俩都看见了,所以那绝对不是什么幻觉。对吗?”最后这个“对吗”意味着:你知道一些情况,现在也必须让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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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五章(2)

  “对。”

  她快步走进了加油站,再也无法去关心像尊严这种抽象的东西,我则继续给车加油。油箱加满之后,我朝看似像白色小盒子的加油站走去,以为能看到威莉从门里面出来,而且抱着一只装了二十美元糖果的纸袋。可等我走到门口时,她仍然没有出来,而且我走进去时也没有在结帐处看到她。收银机后的男孩双臂上刺着“H.R.Giger”的纹身,染成金黄色的短发一眼就知道是假的。威莉在商店后面的货架前闲逛着。看到我进来,男孩将目光从她身上转到了我身上。

  “你好,”他说,“那姑娘是和你一起来的吗?”

  “是的,”我说,然后走到柜台前,把信用卡递给他。

  “是出远门吗?”

  商店后面的威莉突然不见了。我听到了塑料包装袋沙沙的磨擦声。她的脑袋突然从货架顶上冒了出来,我看到这一情景――威莉飘在空中的脑袋――时,心重重地撞了一下。尽管发生了所有这一切,尽管对她的关心外加对她的一点恼怒淡化了我对她的爱,但这一刻我对她所有的爱意又都回来了。她说,“我的钱不够。蒂姆,你到这里来。”至少她又开始称呼我的名字了。

  她正试图抓住十来个糖果、一块块“里斯”牌巧克力、一罐“胡扯”牌巧克力、一袋袋花生巧克力豆、以及一大袋炸薯片。我赶到她所在的货架前时,她手中抓着的一大堆“赫尔塞”牌巧克力滑落到了地上。她的双手似乎很健全,可她快要歇斯底里了。“混蛋!”她悄声对我说,再次将头低到收银员无法看到的地方。“我饿坏了,实在等不及了。”

  “那你现在就先吃一块,”我说,“把包装纸留着,我们一会儿再付钱。”我边说边开始撕开一块掉到地上的“赫尔塞”牌巧克力。我还没有来得及把包装纸完全撕掉,她就将巧克力从我的手里抢了过去。巧克力的一头消失在了她的嘴里,她咬掉了大约三英寸杏仁牛奶巧克力。

  “哦,天哪,”她说。她闭上眼睛咀嚼着,我可以看到她那歇斯底里的神情消失了一些。那就像看着她的脉跳在放慢下来一样。“黑巧克力会更好,不过这确实、确实好极了。”

  “我去拿个购物篮来,”我说。我拿着超市用的那种塑料篮子走了回来,把那些糖果和没有营养的劣等食物一起放进去。威莉蹲在那里,大口大口地咬着那块巧克力,速度快得她都来不及细嚼。

  “再给我拿两块‘斯科尔’牌巧克力,”她隔着满嘴的巧克力说。“那些小块的巧克力非常、非常好。”

  “你应该吃点货真价实的东西,”我说。

  “是啊,我的确需要美美地吃上一餐。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最需要的恰恰是这玩意儿。我那种轻飘飘的感觉正在过去。”

  “你们需要帮忙吗?”远远的传来了收银员的声音。

  我在收银台前当着那位眼睛里露出越来越怀疑神色的纹身男孩,把购物篮里的东西取出来。他把一只手插进他那染过的头发,带着一丝笑容摇了摇头。我在“万事达”信用卡购物单上签了个字,总共为73.37美元。这倒是一个可以顺过来、倒过去念的数字。

  威莉紧紧地盯着我,那神情表明我们一回到车上她就会立刻开始盘问我。我问收银员离这里最近的有正式餐馆和图书馆的镇子在哪里。

  “图书馆?”那男孩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威莉就插了进来。

  “在我们认真交谈之前,我得让你看一样东西。”我把信用卡插进钱包里,拎起了购物袋。

  “在一本书里?”

  “在一本地图册里。”

  “你还想知道哪里有图书馆吗?”男孩问。“沿着这条224公路一直向前开,你们就能到达威拉德镇。那地方很小,但是有一个图书馆,而且你们可以在‘芝加哥车站’餐馆吃饭,他们的馅饼很有名。”

  “哦,馅饼,”威莉说。

  我们一路驱车来到了威拉德镇,结果发现它比我想像得好得多。威拉德属于那种人们退休后愿意去养老的地方,如果他们有这种兴趣的话。像所有小镇一样,这里充满了人情味,比你最初想像得要好。街道一尘不染,店铺橱窗明亮照人,路人向陌生人问好。我在威拉德遇到的惟一问题,也就是说驱车去威拉德惟一的问题,就是威莉·帕特里克。她一口气连吃了三块巧克力――一块“赫尔塞”牌、一块“蒙兹”牌、一块“欧·亨利”牌。她一面吃一面举起一根手指,告诉我这次别想再脱钩。然后,她把包装纸扔在脚跟前,拿出一包花生巧克力豆,边把它撕开边说道,“好了,宝贝,现在开始说吧。这次可别跟我兜圈子,也别耍花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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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五章(3)

  “我还以为在加油站吃完的那块巧克力能让你感觉好一点呢,”我说。

  “是让感觉好了一点,但还不够,远远不够。你别担心我会生病什么的。我需要吃这些东西,等这包花生巧克力豆入肚,我就会感到饱了,至少暂时会。然后,我会再次感到自己轻飘飘的,然后,然后……”

  她眯起眼睛,用一根手指指着我的胸口。“然后我想我便会开始消失!我想我身上的一些部分就会突然变得透明!”

  她将四五粒花生巧克力豆扔进嘴里,使劲地嚼着。一道巧克力汁顺着她下巴的左边流了下来。她将那巧克力汁擦掉,可眼睛仍然紧紧地盯着我。她把巧克力咽进了肚子里,“我在那里回头看了你一眼,而你其实早就知道了。我当时惊恐万状,而你居然一点也不感到意外。你以前看到过,所以我估计你的那个大秘密就是我正在消失。我现在需要你做出解释!”

  我深吸一口气,希望我们能尽快到达威拉德镇。“我以前的确看到过一次。那是在雷斯蒂图辛。你在换到副驾驶座位上时,我突然发现自己可以看穿你右手的前半截。我相信戴维先生在这之前也看到过同样的情况。”

  “而你居然没有告诉我?你认为自己应该多一个秘密?”

  “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我说。

  她厌恶地摇摇头。“我刚刚意识到一点――你很软弱,所以你没有告诉我。你害怕了。”

  “那的确让我感到很吃惊,”我说。

  “我也是!你不觉得事先告诉我这一点,我会对你感激不尽吗?‘宝贝,我不知道该怎么告诉你,不过看样子你正在变成一扇窗户,因为我刚才能从你右手的上半截看过去。’”

  威莉把已经吃空了的花生巧克力豆包装袋搓成一团,扔到汽车后座上。“你知道吗?我仍然想吃午餐。这不是饿不饿的问题,而是要去掉轻飘飘的感觉,就像要给汽车加油一样。就是那种感觉,只是我怕自己会在加油之前就完全消失。”

  她紧紧地盯着我,眼睛里流露出恐惧、勇敢、绝望、愤怒、信任交织在一起的神情。我产生了一种要永远抱着她、不让她受到任何伤害的欲望,但我知道自己无法做到。

  “这种事情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

  这是发自她内心的呼喊。虽然她现在好像还没有做好接受真相的准备,我却别无选择,只能尽可能地回答她,以对得起她的这份信任。

  “你还记得你来到我的朗读见面会上时,你衬衣上的血斑吗?”

  “当然记得。”由于那是汤姆·哈特兰身上的血,所以这个问题让她很恼怒。

  “你记得那些血斑后来怎么样了吗?”

  “消失了。”

  “威莉,血斑是不会消失的,即使被大雨淋过也不会消失。”

  “那么先是血斑,然后是我?是不是这样?”她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脑子里在思考着。“你是想说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也会开始消失?”

  这句话给了我一个开口的契机,我真想吻一下她的手。“威莉,你想想看,你为什么要问到他们?”

  她皱起了眉头。“因为他们在跟踪我。”

  “为什么?从哪里来?去哪里?”

  她的眉头皱得更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的眼睛。她向我倾过身子,试图回忆起那奇特的一幕中的每个细节。“穿过雷暴。我记得我……这听起来像是疯了。我记得我正飞行穿过一个隧道。他们当时在追我,所以他们也进了隧道。我记得这就是当时的情景。”

  “威莉,隧道这边的一切看上去与隧道那一边的相同吗?”

  车的左边出现了一个小型机场,单引擎飞机正停靠在机库外面的阳光中。我在一个停车路牌前停了一下,然后向右将车驶进了尤克里德街,等待着她做出回答。

  “我觉得这里的一切要明亮一些。”

  “明亮,”我吃了一惊。

  “等一等。你是想旁敲侧击地告诉我……不,我不说。”

  她不愿意将它说出来,可我知道她想说什么。事实真相的第一粒种子已经入土,掉进了为你的感觉所准备的土壤中。不管你有什么样的感觉,你的半只手的确消失过,而且你需要六块巧克力才能将它恢复。

  “明亮多少?”我不愿意让这种说法就这么过去。

  “只是一点点。你想知道最大的不同吗?在我走进那家书店之前,我觉得似乎有人或有什么东西在操纵着我,在让我做一些我根本不愿意做的事。我现在仍然有那种感觉,但我知道是谁在操纵我,是谁在带着我跑东跑西。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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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五章(4)

  “你更喜欢这样吗?”

  “是的,我更喜欢这样。”她查看了一下自己的双手,看看有没有消失的迹象。“你认为我会像那些血迹一样完全消失吗?”

  “除非我们能纠正我去年在米尔港犯下的一个错误。”

  “我们去米尔港是为了纠正一个错误?”

  “威莉,我知道这一切似乎都说不通,如果我们真的能纠正那个错误,你可能不会喜欢那个过程。”

  “可是为什么?我们要干什么?”她的脸开始颤抖,她想从我的眼睛里寻找到一丝保证,但是没有看到。整整大约30秒钟,她完全崩溃了。我真想拥抱她,可她不停地将一只手从眼睛上拿开,猛击我的胸膛,使得我根本无法搂着她。我把车停到了路旁。

  “我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威莉用手擦着眼睛,然后再将手掌上的泪迹擦到我的衣袖上。

  “我知道,威莉,”我说。“在我们去米尔港之前,你大概也会知道的。如果我现在就把一切都告诉你,你一定不会相信。”

  “你去年在米尔港所犯的什么错误绝对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去年根本没有到过米尔港,而且我当时还不认识你。”

  “威莉,你去年都干了些什么?你能记起你在2002年所做的任何一件事吗?”

  她耸了耸肩,然后瞥了我一眼,眼神中透露着责备与侮辱。“我在2002年写了《夜屋》,这就是我在那一年所干的事。你大概还不知道吧,我是在一家心理治疗中心开始创作那部小说的。这个中心位于马萨诸塞州的斯多克威尔,大家都管那地方叫‘治疗院’。”

  她现在正希望我去反驳她,她的怀疑已经使她的自信变得肆无忌惮。“那地方很漂亮,对我大有好处。那里还有一个大夫,叫博里斯,我总是叫他毕大夫。不过,他真是棒极了,而且多亏了他,我才重新拿起笔来写作。”

  “我在2001年去了一个心理治疗中心,情况与你的非常相似,”我说,“我在那里接受的治疗也对我大有帮助。我重新恢复了过来。”

  她不再像刚才那样咄咄逼人。“那么你应该能理解。你这样心烦意乱是为了什么?有没有什么具体的原因?”

  “我在9月11日那天看到有人从世贸中心大楼上跳了下来,四周到处是废墟,到处是死亡。那使我想起了当初在越南战场上所发生的许多痛苦的事,所以我再也受不了了。”

  “哦,可怜的蒂姆,”她说,眼泪又开始在她的眼睛里闪烁。“我可怜的宝贝。”她将身子转过来,伸出双臂搂着我。“对不起,我刚才把脏兮兮的手擦在了你这件漂亮的外套上。”她将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停留了一会儿。

  “我所经历的是:我丈夫和我女儿被人杀了。”她现在说话的语气很柔和、很低沉,并且伸出一只手来贴着我的脸颊。我隐隐能感觉到她的脉搏在她的指尖上跳动。“我的整个世界突然消失,我甚至都不记得我是如何去的治疗中心,但那里的治疗的确对我大有好处。真是好笑,你居然问我对2002年都记得一些什么,我所记得的就这些。其他一切都是黑暗,是一间我将它永久锁上的屋子。”

  “我去的那个地方叫奥斯丁·里格斯中心,位于马萨诸塞州的斯多克威尔。我的主治医生,也就是对我帮助最大的那位医生,叫毕……”

  她坐直了身子,惊讶地望着我。“几乎是同一个名字!”

  “有位著名的杂志漫画家几乎一辈子都住在斯托克布里奇小镇上,他叫……”

  “斯多克威尔也一样!我不敢相信!这个人叫……”

  “诺曼·洛克威尔。”

  “诺顿·伯斯特曼,”威莉说,她的眼神略微发生了一些变化。“这真是令人震惊的巧合。”

  “的确是的。诺曼·洛克威尔为《星期六晚邮》杂志画了几百幅封面,所以你从这层意义上来说可以称他为‘晚邮’杂志的人。”

  “伯斯特曼也一样,”威莉说。“我倒是不知道会有两个这样的人。”

  “更不用提伯克谢里斯的小镇上居然会有两所世界著名的心理健康治疗中心,而且两位杰出的心理医生居然名字差一点完全相同。”

  威莉用牙齿咬着下嘴唇,我倒是从来没有料到她会有这种举动。也许我认为她那样做会显得太孩子气,可她正在咬着下嘴唇,而且看上去一点也不孩子气。威莉撕开一块“蒙兹”牌巧克力,开始对付新一轮的身子变轻的感觉。

  十分钟后,我们走进了装有空调的舒适的威拉德纪念图书馆。这是一座看似现代化的建筑,座落在西翡翠街上,与主干道只隔了两个街区。啊,翡翠街,我想,然后开始感觉到我姐姐就在我身旁盘旋。自从我在“巴恩斯和诺贝”书店做出那惊人之举后,她的外表不仅有《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感觉,而且又多了一份《绿野仙踪》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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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五章(5)

  “要地图册?”图书馆馆员问,“就在那边的工具书室。放着地图册的书架在进门后的左边。”

  一张浅色木桌旁坐着两个人在看报,两个十二三岁的女孩正在全神贯注地看着《哈里·波特》。高大的窗户透进来散开的光线,均匀地洒落在巨大的屋子里。一个老人和一个高中生隔着四个座位正弯腰在计算机键盘上忙碌着。

  我推开通向工具书室的玻璃门,威莉跟在我身后走了进来。我的左边有三个高大的书架,一直延伸到顶头的墙壁,上面摆放着各种大型地图册。屋子里只有我们俩。

  “你有没有特别喜欢查找的地图册?”我问威莉。

  “《牛津地图册》,”她说。我也喜欢用这本地图册。

  我从三层书架最下面一层中抽出《牛津世界地图册》,将它放到最近的一张桌子上。“我们再拿一本,作为备用。”

  “备用?”

  “也许你愿意听到不同的意见。”

  我找了一会儿后,发现了一本《国家地理简明世界地图册》,便将它抽出来,放在《牛津地图册》旁。威莉背着手注视着我,好奇心使得她两眼发光。

  我指了指地图册旁的椅子,她坐了下来,然后歪着脑袋望着我。她脸上的表情让我觉得自己仿佛正要勒死一条小狗。我弯下腰,把《国家地理简明世界地图册》推到桌子中央,只在她面前留下《牛津世界地图册》。

  我问威莉她在逃到纽约前住在哪里。

  “新泽西州的亨德森尼亚。”

  “看看你能否在地图册中找到它。”

  她用疑惑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翻到地图册最后几页的目录上。我看到她用手指顺着字母H下面列着的一长串地名往下移动,从英国的汉普郡开始,很快就到了He开头的地方。这里有亚利桑那州的亨德森、乔治亚州的亨德森、肯塔基州的亨德森和内华达州的亨德森。在本该出现亨德森尼亚的地方,她只找到田纳西州的亨德森维尔,以及北卡罗莱纳州的亨德森维尔。

  她朝我皱起了眉头。“可能亨德森尼亚太小了,没有被列入到目录中。”

  “哦,”我说。

  她举起一根手指,不过这次是要告诉我,她突然来了灵感。她把地图册往回翻到字母A开始的那一页,手指顺着地名往下滑动,找到了新泽西州的阿尔派恩。她记下了阿尔派恩所在的页码,以及查找时所用的坐标。然后,她将地图册翻回到她要查的那一页,用手指顺着标有字母的方格移动着,直到字母与数字相交。

  “应该在这里,”她说,示意我过去。

  我将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弯下了腰。威莉的手指在地图上画着圈,最后停留在在阿尔派恩上,然后再从那里往南,显然没有获得任何成功。她弯着腰,将脸更加贴近那五颜六色的复杂的地图,用眼睛仔细寻找着。

  威莉回头看了我一眼,然后拉下嘴角。“这真是太古怪了。你再给我找本地图册来。”

  我把《国家地理简明地图册》推到她面前。

  “刚才那本地图册比较愚蠢,这一本上应该有。”她的眼睛在我的脸上盘旋着,试图寻找一个答案。“对吗?”

  “如果我知道这本地图册上有这个地方,你认为我还会让你查找吗?”

  她脑袋往后一撤,皱起了眉头。她脸上带着相同的表情,打开了第二本地图册,翻到目录中H开头的那一页。当她再次查找到亨德森到亨德森维尔却没有能找到亨德森尼亚时,她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这不可能,”她说,“这太荒唐了。这些地图册居然将整个镇子完全抹掉了。”

  回到图书馆的公共区后,威莉看到了计算机。“等一等,”她说着就走到了计算机前,“我可以用一下计算机吗?”

  “当然可以,”图书馆馆员说,“我按法律要求提醒你,我们禁止使用互联网从事任何违反州法律或联邦法律的事。我已经告知了你们,现在请出示一下驾照,并填一下这份表格。”

  那是一份遵守图书馆规定的表格,我掏出驾照后就在那上面签了字。

  威莉把我拉到那少年旁边的座位上。她坐下来时,那少年看到她吃了一惊。威莉做了个手势,让我靠近她,然后悄声对我说,“我知道有一个‘地图查找’网站,因为我搬到那里后曾经在那个网站上查找过两次。”

  “那你试试看吧。”我说。

  威莉立刻找到了“地图查找”网站,在查询栏输入了“亨德森尼亚”和“新泽西州”。她点击了一下查询键,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一条信息:“您所查询的新泽西州亨德森尼亚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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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五章(6)

  趁着她不知所措的当口,我在老人旁的计算机前坐了下来,输入密码,等了一秒钟,就看到屏幕上出现了一个蓝色的长方形信封。正如我所担心的,西拉克斯要把他心中的想法告诉我。

  你必须把她的身份告诉她,然后尽快赶到你的拜占廷。你必须牺牲你所创造的这个人物来付出你可怕的代价,纠正你的错误和你所犯下的罪行。虽然那很可怕,但你必须去完成,而且必须亲自去完成!我爱你,所以不能对你给我们这个世界以及你自己的世界所带来的混乱熟视无睹,你必须为此付出代价。――你打开了堵着门的楔子,你现在必须自己将门关上!

  啊,温顺的西拉克斯究竟要你做什么呢?

  找到真正的莉莉·卡林德!看看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你就会明白她和她所处的地位有多么复杂,然后你就能明白自己错在什么地方!代价总是要付的!

  我退出邮箱,瘫坐在椅子上。他说,代价总是要付的。难道我还没有付出代价吗?这个心都快要碎了的女人就在我身旁。

  “不,这完全错了,”威莉说。我听到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恐慌。旁边的男孩又大着胆子看了她一眼。“原来有的!”她摇了摇头。“我这究竟是怎么啦?”她盯着显示屏看了一会儿,然后说道,“等一下。等等。我还要再试一次。”

  她这次输入了“马萨诸塞州的斯多克威尔”,结果显示器上出现了相同的结果。“居然没有?居然没有斯多克威尔?好吧,我再试一个东西,然后我就放弃。”

  她登录到Google网站,输入了“医学博士查尔斯·博里斯”,然后让电脑搜索网站。显示屏上出现了一个问题,“您是要找医学博士查尔斯·博里”吗?”电脑连接到了一个叫查尔斯县的肿瘤信息网。

  她的脸立刻变得煞白。

  “威莉,我们走吧。”我说。“你得赶快吃三大块巧克力和一袋花生巧克力豆,而且我们俩都得吃顿午餐了。”

  “你刚才在查看什么?”她问我。

  我告诉她我在查看我的邮件。

  回到车上后,威莉将手伸进包里,掏出来一把巧克力,狼吞虎咽地吃完第一块。第二块也吃了一半后,她说道,“不管你把这局面称作什么,我已经学会了如何应付它,完全能控制住。我想是的。”她吃掉了剩下的那一半巧克力,然后拿起了第三块――重100克――向下一扯就撕开了包装纸。“可我也觉得你该把你的那些秘密告诉我了,因为我真的必须知道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发动了汽车。“吃午饭的时候,我会向你解释的。这对我们俩来说都不是件容易的事,可发生了刚才那一切之后,你有可能会相信我的话。”我看着她,把车开回到了镇中心,想着大概能在这里找到加油站那个小伙子所说的那家餐馆。威莉正在咀嚼着巧克力、花生和焦糖,一面凝视着我。我感到她眼神里流露出的那种迷惑、怒气和希望即使不会刺穿我的心脏,也要刺穿我的五脏六腑。“因为,我向你保证,你在这之前绝对不会相信我的话。”

  “我所居住的那个镇子居然不存在――至少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我记得一些你也记得的事情!我没有上劳伦斯·弗里曼小学,二年级时也没有什么叫格劳斯太太的老师。那都是你的事,不是我的。如果我给那家‘心理治疗所’打电话会发生什么事?可能连电话号码都没有,对吗?因为它并不存在,就像博里斯大夫一样。”

  “你要往好处想,波罗的集团公司也不存在。”

  “可是贾尔斯·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却是真实的,而且我可以肯定他们仍然在寻找我们。”

  “我相信他们现在遇到了许多麻烦。”

  “我相信他们这会儿正狼吞虎咽地吃着白砂糖呢。不过我看我不必再担心什么米歇尔了。”

  “不幸的是,事情恐怕不完全是这样。”我说。

  “待会儿再说吧。是这地方吗?”

  眼前出现了一幢石头墙面的长方形建筑,上面竖立着一块高大的招牌,招牌四周的灯泡映照出了上面的字迹――“芝加哥车站”。我把车开进了停车场,然后将车停在惟一可以看到的一棵树下。

  “这顿午餐我来买单。所有的开销我们都一人一半吧。你知道后面那个包里有多少钱吗?”

  “十万美元,都是一百元的票子。”

  她脸上的神情变得柔和了,但同时又显得迷惑不解,也显得有些受到了伤害。我担心她会开始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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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五章(7)

  “是我告诉你的吗?你别回答。”

  她下了车,打开后座车门。那个长长的白包就在后座上,她将包拉过来,打开上面的拉链。我很想看看那些钱是什么样子,所以就站在她的身后,望着她将手伸进包,取出来一叠整整齐齐并贴有封条的票子。“我们先拿两张吧,”她说,“你拿着。”

  威莉从那一叠中抽出来两张百元纸币递给我,然后弯腰将其余纸币重新放回去。我看了看手中的钞票,结果大吃一惊,同时又感到很可笑。那张百元纸币的大小、颜色和质地与普通纸币完全一样,上面的数字也都没有印错地方。在中央偏左一点的椭圆形图框中,本来应该印着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头像,而这张纸币上面却印着一张钢板雕刻的我的老式头像,从我的头顶到我的脖子根。我看上去一点也不像富兰克林那么精明,而且上面的我好像穿着从前的校服,领尖钉有钮扣的衬衣,衣领有磨损。肖像下面印有名字――勒杜伊特。

  “你的钱在这个镇上不管用,”我说,最后决定给她开个蹩脚的玩笑。“你自己看吧。”

  威莉盯着那钱看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看我,再低头看看那张钞票。“上面印着你的照片。”

  “好像是吧。”我说。

  她瞠目结舌地站在那里,仿佛被人施了催眠术一样。“这是怎么发生的?你是怎么做的?”

  “说来话长,”我说,“我们先进去,让你吃顿实实在在的东西。”

  威莉像个受了伤的孩子一样抓住我的胳膊。“听我说,我真的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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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六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你当然存在,”我对她说,“你现在不是在这里吗?”

  威莉将头伸出我们的卡座间,朝在餐馆中央一张餐桌上听人点菜的女服务员招了招手。

  “不过你也已经注意到了,你的存在方式和大多数人不一样。”

  “我所居住的镇子以及我所去过的心理治疗中心怎么会都不存在呢?我记忆中的一切怎么好像都是从你那里来的?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我是你创造出来的?”

  女服务员来到了我的卡座间,给了我们一人一份过塑的菜单。“哦,这些真好玩。”她指着威莉放在餐桌上的一百美元纸币说。“看上去像是真的一样。我可以拿起来看看吗?”

  “你要喜欢就留着吧,”威莉说,“我看这些反正也不能――什么词来着――被用来还债。我要一个中等汉堡包,外加炸薯条。不,来两个汉堡包,外加炸薯条。”

  女服务员说,“哇,摸上去都像真的一样。这么说你叫勒杜伊特?是法国名字吗?”她大概四十五六岁,长相还讨人喜欢,看上去像是生来就戴着发网一样。

  “这是回文构成的名字,”我说。威莉紧紧地盯着我。“我也来一份中等汉堡包,外加一杯减肥型可乐。”

  女服务员去了厨房,威莉的眼睛仍然一眨不眨地盯着我,让我感到万分痛苦。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手,然后又看着她的双手。她的眼睛停留在我身上,我知道她在寻找我有没有闪烁其辞或口是心非的迹象。我可能还没有开口,她就能察觉我是在骗她还是在含糊其辞。

  “我们刚刚坐下你就问我是否我创造了你。我觉得你当时问得有些不经意,可你却触及到了问题的实质。你所知道的一切,你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实际上,你在来到我的朗读见面会之前所做的一切――都来自我的脑袋。就你而言,我可以被视作上帝。”

  “知道吗,我第一次看到你时,我的确觉得你有几分像上帝。我崇拜你。你在床上倒的确像个上帝!”

  女服务员正好选择了这个机会把两杯水放到餐桌上。她脸上的表情表明她听到了威莉的最后一句话,并且将这句话理解为我是一个淫荡之徒。她转身走了。

  “哎哟,”威莉说。

  “我也崇拜你,”我说,“这句话虽然说出来很简单,却带着深深的感情。我希望这就是上帝对他创造出来的生灵的感觉。”

  我把手伸向餐桌中央,她将手放到我的手上。我们俩都快要落泪了。

  “你接着说吧,”威莉说,“我知道这不是好事,可你得告诉我。坚强一些。你是怎么把我创造出来的?”

  她说得对,我必须把真相告诉她。“在你出现在我的朗读见面会之前,我一直在写一本书。这本书开头的第一句是这样的,‘格兰德街西北方向约20英里处,一道突如其来的亮光中,一位名叫威莉·布赖斯·帕特里克的女人正驾驶着她那略显肮脏的微型梅塞德斯车,驶离亨德松尼亚北边的帕斯马克商店。她没有直接回家,而是无可奈何地听凭自己的感觉……’――不,是意志――我不记得下一句是什么,好像是在联合大街上开车行驶了两英里多。这当然也是我虚构的。”

  “你开头的第一句就写了我。”

  “我写下第一个句子后才有了你,你就这样来到了世界上,亨德森尼亚、密执安农产品、波罗的集团公司和其他一切才开始存在。”

  “你胡说,我出生在米尔港。”

  “那我们要不要问一下户籍管理中心,请他们找一下你的出生证?”

  她开始变得局促不安。

  “威莉,你在那些地图册中没有能找到亨德森尼亚,其真正的原因是它只存在于我所写的这本书中。这个名字来自一本关于弗雷切·亨德森的书。”

  “你在自己的书中用另一本书来给一个镇子起名吗?”

  “那本书的书名叫《亨德森尼亚》,作者是沃尔特·C.艾伦。如果你对弗雷切·亨德森感兴趣的话,你会觉得那本书非常不错。你知道这个人吗?”

  “他是位了不起的乐队指挥,也是位改编别人曲子的高手。他在20年代雇佣了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和科尔曼·霍金斯,而且对本尼·古德曼产生过很大的影响。”

  “看到了吗?威莉,你并不是铁杆爵士乐迷。你之所以知道这一切是因为我知道。我脑子里的一切东西,至少是那些我认为重要的东西,进入了你的脑袋。你的记忆其实就是我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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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六章(2)

  “这……尽管发生了这些多事情,我仍然很难相信……”她把手缩了回去,在空中划了一道模糊的影子。

  “我来告诉你一些我不可能从汤姆·哈特兰那里知道的你的事情。顺便提一下,他也是我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威莉坐在那里,双手放在膝盖上,那样子就像个要走进校长办公室的小学生。

  我闭上眼睛,试图回忆起自己对她的一些描述。过去两天内所发生的这一切淡化了我记忆中的一些细节。“你差一点闯进一家农产品仓库,可一想到米歇尔·费伯,你立刻又回到了现实世界中。你意识到米歇尔·费伯和你女儿不可能存在于同一个世界中,因为你女儿已经死了,所以她不可能在那仓库里。”

  她睁大了眼睛。

  “你当时改变主意是件好事,因为你回到车上后不久,一位年轻的警察就驾车尾随而来。他不相信你的真实年龄,但你后来出示了驾照。他说你不应该有那么多烦心的事――他是说你看上去那么年轻。当他看到你家的地址是吉尔德兰路时,他立刻就知道是哪幢房子。你想感谢他,可他却让你去感谢米歇尔·费伯。”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因为这一切都是我写的。我之所以要加入这段文字,是想表明警方在你后来逃往曼哈顿时也不会给你多大的帮助。你在这本书里应该遭到费伯的团伙和警方的双重追捕。这正是你现在的处境,惟一不同的是你现在有我在你身旁。”

  “这本书的书名是什么?”

  “《夜屋》。”

  她默默地接受了这一切。

  “的确有一个夜屋,”我说,“在米尔港。”

  “的确有个黑夜屋?我连什么是黑夜屋都不知道。”

  “黑夜屋就是一个里面永远是黑夜的屋子,因为那里发生过非常可怕的事情。”我抓住这个机会解释道。“是发生在你身上的可怕的事情。”

  “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在你幼年时,那时候你还没有记忆。对于你在被送到收容所之前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你都没有记忆。你对最初那六七年的记忆就是你父母非常爱你。这是一个虚幻,是一个并不真实的记忆。你靠这种记忆来掩盖你在那些日子里的真正生活。”

  “你这是在撒谎。”

  “威莉,所有这一切并没有在真实生活中发生过,全是我虚构的。这是小说,我知道自己写了什么――我并不责备你不相信我,也不责备你对我生气,因为我对你的过去比你自己了解得还要多。”

  她也默默地接受了这一点。我第一次在我和她的交谈中使用了“虚构”这个词。

  “我还能告诉你什么?当你开始在吉尔德兰路的房子里重新安排一切时,科弗利脸上的表情有时会使你想起《蝴蝶梦》中的丹弗斯太太。”

  她的全神贯注地听我说,没有注意到女服务员过来。女服务员为了引起她的注意,只好说,“对不起,小姐,您的汉堡包来了。”说着,她便把盘子、玻璃板和一瓶番茄酱放到了餐桌上,而威莉的眼睛则始终没有离开过我。

  女服务员离开后,威莉立刻抓起一个汉堡包,狠狠地咬了一大口。她满足地哼了一声,然后扫了我一眼,嘟哝了一声,“对不起。”

  我看着她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实在不愿意再分散她的注意力。那就像在看着一条狼将一只羔羊吞进肚子里。她时不时地还会把炸薯条塞进嘴里,时不时地喝上一口可乐。

  第一个汉堡包装进肚子后,威莉用餐巾擦了一下嘴巴,说,“你无法想像我多么需要那汉堡包。我也需要这一个。”

  “那种轻飘飘的感觉怎么样了?”

  “估计我短时间内不会开始消失。我们刚刚谈到了饥饿,真正的饥饿。”她开始向第二份炸薯条发起进攻。“瞧。我身上有一部分感到毛骨悚然,因为你知道我的这些事情。这就像你隔着窗户偷看过我、翻过我的抽屉或者偷听过我的电话一样。我不喜欢这样。可是我身体的另一部分,也就是爱你的那一部分,却为你知道这么多而欣喜若狂。”

  她咬了一口第二个汉堡包,边嚼边说,“你不应该知道这些事,你的脸也不应该出现在这张钱上,可它却出现在了上面。”她用一根薯条指着纸币上我那英俊的头像。“这个勒杜伊特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它是用回文构成的名字。”

  “全名应该是梅尔林·勒杜伊特。你能猜得出来吗?你可是玩填字游戏的高手,应该很容易将它猜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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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六章(3)

  威莉把薯条扔进嘴里,然后盯着那张纸币。“呣,两个L,一个N,再加一个D-E-R。这很容易。这是蒂姆·安德西的回文。”

  “小说第二部分刚动笔,我就收到了梅尔林·勒杜伊特,也就是我自己,发给我的一个信息。他说他是你们那个世界以及米尔港的上帝。梅尔林是个魔术师,想加快小说的进展,于是他压缩了你在科尔国王酒吧遇到汤姆·哈特兰的那一天。”

  “你的头像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钱上?”

  “也许是因为我没有说明上面应该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结果纸币印出来后,我就在了上面。”

  她陷入了沉思。

  “梅尔林干了一件有点奇怪的事。他让你去注意你生活被省略掉的一些部分。那些遗失的小时,那些从来没有出现的过渡。他是上帝,也是个魔术师――他爱怎么做就怎么做。”

  威莉的嘴巴停了下来,用一种几乎是挑战的神情瞪着我看了几秒钟,然后继续使劲嚼着。她将嘴里的汉堡包咽进了肚子,再喝了一口可乐。“你在书里是这样写的?这就是你干的事?躲在这个梅尔林回文的背后?”

  “我让你去注意小说中的人物从来不会意识到的空白。如果他们能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就会开始意识到自己只是虚构的人物。我当时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要让你去注意这些,我只是觉得那会比较有意思。我想看看会发生什么事。结果,这大概就是让你离开小说,进入我的生活的原因之一。”

  她依然瞪着我,眼睛一眨不眨。

  “我恨那些空白,它们让我觉得我真的在失去理智。”

  她猛地把盘子往旁边一推。女服务员盼望着我们能尽早离开,所以立刻出现在了我们的卡座间旁,问我们是否还要别的东西。

  “馅饼,”威莉说,“听说你们这里的馅饼非常有名。”

  “我们今天有樱桃和大黄两种馅饼。”

  “每样每我来两块。”

  威莉把她打发走后,伸出一根漂亮的手指对着我。“好吧,你,或者梅尔林·勒杜伊特,故意让我注意到我的生活中失去了这些过渡。可你为什么要让我在早晨离开亨德森尼亚,九个小时后才到达纽约?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

  威莉已经度过了关键的一关,只是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她早已相信了我告诉她的一切。我不知道还要用多久才能让她全面接受她自己。

  “你必须在晚上才能赶到那里,这样一来,汤姆·哈特兰才能在晚上来到你的房间。”

  “为什么?”

  “因为这样他才能和你睡在同一张床上,而且是在你的邀请下。这是最快的解决方案――将时间安排在晚上,而不是在白天。结果,九个小时不见了。”

  “你知道那让我多么仓皇失措吗?”

  “我恐怕不知道。”我承认道。

  “你让汤姆·哈特兰和我一起上床,因为你自己想和我上床。我说得没错吧?如果说你创造了我,那么你并不十分了解我,因为你都不了解你自己。”

  “我当然了解我自己。”我说。

  “如果是你创造了我,那么你做得很糟糕!”

  女服务员将两个盘子放在威莉的面前,而且还端来了一杯威莉没有要的咖啡,然后匆匆走开了,就仿佛她刚才根本就没有在场一样。

  “我并不想去密执安农产品仓库,”威莉说,“我不想听到我女儿在呼救。你怎么能对我干这种事?”她用叉子叉起一大块馅饼,将它塞进嘴里。“我从来没有弄明白我是什么样的人。我比你想像的要好得多,要坚强得多。我在你的眼里只是一个被男人所左右的弱女子。”她的声音在发颤,她擦掉了眼角的泪花。“我看我已经不再是什么作家了,恐怕本来就没有才华。”

  “根本不是这样。我给了你出众的才华和想像力,这种想像力两次帮助你死里逃生。”

  “你是说在布罗克和治疗院。”整整一分半钟,她一面不停地大口吃着馅饼,一面不停地流着眼泪。她再次擦掉眼泪望着我。“你想知道我为什么愿意相信你这套谎言吗?”

  “请说,”我说。

  “你还记得我在‘失落的回声’旅馆走进卫生间时的情景吗?就是今天早晨吃过早饭后?这对你来说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对吗?可当我走进卫生间时,那就像我在告诉自己该做什么。我记得我这辈子好像从来没有上过卫生间。我现在每次去卫生间时,都为这种奇特的经历感到惊讶。在我以前38年的生活中,我从来没有使用过卫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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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六章(4)

  这倒是真的。她从来没有使用过卫生间,我也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几乎在所有的小说中,撒尿的场面似乎只限于男人。

  “我要到别处坐一会儿,”威莉说。她的脸上挂着闪亮的泪水,眼睛似乎只有平常一半那么大。“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是别来打扰我。”

  她端着吃了一半的大黄馅饼走到了吧台对面的最后一个卡座间中。餐馆里几乎每个人都在看着她离开我,所以我意识到他们一定从威莉大声说我做得很糟糕那一刻起就在注视着我们。

  女服务员溜进了威莉的卡座间,开始和她聊天,那副真诚的神情是每个认为自己在说出难以启齿的真相时所会显露出来的。我以为威莉大约会花十秒钟才将她打发走,结果她只用了五秒钟。女服务员慌慌张张地出了卡座间,活像一只要在狐狸面前逃跑的母鸡,而餐馆里的其他人则个个都假装没有看到我们给“芝加哥车站”餐馆带来的这一出戏。

  威莉大约用了二十分钟才控制住自己,迎着所有那些探究或鄙视的目光,穿过其他餐桌回到我身旁。(有些年纪较大一点的女士认为威莉受到她们认定我给她的惩罚是她罪有应得。)她走了进来,伸出双臂搁在餐桌上,身子却无力地往后靠在深色木质靠背上。“我投降,”她说,声音中透露着失败,“我是个虚构的人物。不可能再有其他解释。是你创造了我。我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我才会有这种感觉,所以我才会面临着会消失的危险。消失掉。把我放回到我该去的地方,不管那里多么令人厌恶。至少我在那个世界里是个人。”

  “我做不到,”我说,“那个世界已经不再存在。你来到了这里,我无法写完那本书。”

  “这么说,我只能每天吃一百块巧克力,直到虚幻最终抓住我,我彻底消失。”

  我做了个买单的手势。女服务员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那副谨慎的样子就像是远洋货轮驶进了一个狭窄的港口。她啪的一声把帐单放在餐桌上,然后就退了出去。我看了一下总数,然后开始数钞票。

  “我相信我们已经说完了大秘密,”威莉说,“我必须承认,这的确很好玩。那么那个小秘密呢,也就你汤姆不想告诉我的那个秘密?”

  “你要做好准备,”我说,“汤姆知道一些事情,所以你每次提起你女儿,他都会感到担忧和伤心。他不想告诉你是因为他觉得你会恨他或者会崩溃,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他的内心一直很矛盾,不知是否该建议你去看一位好的心理医生。”

  “我在听着呢。”她是在听着,表面上似乎又是疲倦又是浑身无力,但内心的紧张足以让空气噼啪作响。

  “你还记得吗?你在米歇尔办公室里发现的那张你丈夫尸体的照片上并没有霍莉。”

  她点点头。

  “霍莉不在上面是有原因的。你并没有女儿,你和詹姆士没有孩子。”

  威莉紧紧地盯着我,想找到一丝迹象表明我所说的这一连串荒谬的句子是个玩笑、花招还是别的。她看到我丝毫没有说笑的意思时,立刻对我勃然大怒。

  “这太下流了,简直令人作呕。”

  “我很抱歉,”我说。

  “我不再爱你。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你――我怎么能爱一个对我说出这种话来的人呢?”

  “霍莉的生日是什么时候?”

  “你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威莉开始往外走,但我抓住了她的胳膊。

  “告诉我她出生时的情况。那是怎么一个过程?是大夫还是接生员帮的你?是在家生的还是在医院里生的?”

  她的脸变得异常苍白,眼睛向我喷射着怒火。她不再挣扎着要走出卡座间。“她出生在……”她的眼神开始迷乱,嘴巴慢慢张开,“我知道的,我当然知道。”她闭上眼睛,我松开了她的手臂。“你不觉得我的生活,我这个人,似乎精神负担太重吗?我只要有这种感觉,我就想不起任何事情。如果你给我一点时间的话,我会想起来的。”

  “好吧,”我说,“就让你慢慢想起来吧。”

  威莉睁开眼睛,脖子往后一仰,望着天花板上不同的地方,似乎在寻找她所需要的那个答案。“好吧,霍莉是在一家医院里出生的。”

  “哪家医院?”

  她的目光慢慢转回到我的脸上。“是罗斯福医院。”

  “威莉,你是从我这里知道这家医院的。那是我的医生们送我去的医院。你的孩子生下来时有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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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六章(5)

  她的目光重新回到了天花板上。几秒钟后,她添了一下嘴唇。“和平常婴儿的重量一样。”

  “你并不知道那重量应该是多少,对吗?”

  她飞快地计算了一下,但不够精确。“十磅。”

  “太多了,威莉。你不记得你是否生过孩子,你不觉得这有点古怪吗?”

  “可我的确生过孩子,我有过一个女儿。”

  “威莉,那个被谋杀的小女孩是童年时的你。她就是你。你知道你为什么叫威莉吗?”

  她摇摇头。

  “在我的书里,你真正的名字叫莉莉――莉莉·卡林德。你小时候不会发L这个音,所以你把自己叫做维维,人们以为你在说威莉。你心中的英雄,那位异常勇敢、聪明、有创造力的男孩,他的名字叫霍威·斯莫尔。霍威等于霍莉,就像威莉等于莉莉一样。我就是这样起了这些名字――从一个小女孩口齿不清的发音中得来的。”

  “我父亲的名字叫卡林德。你说过那是某个人的姓,他的名字叫什么?”

  “约瑟夫。”

  “你给我说说他的情况。”

  “威莉,你只要好好思考一下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就能发现你需要知道的一切。我最近老是想起约瑟夫·卡林德。”

  “我什么都不知道……”她开始反驳,但她刚一开口就不说了。不管我的话使她心中想起了什么,都让她深感不安。她脸上最初的震惊逐渐变成了悲伤,眼睛里再次噙满了泪水。“啊,我的上帝,”她说,“他杀了多少女人?”

  “六个还是七个,我不记得了。”

  “还包括我母亲,我母亲。”

  “可能吧。谁也没有发现她的尸体。”

  “我们现在可以离开这里吗?”威莉问。

  我们走到了外面强烈的阳光下,慢慢朝我们的车走去。我感觉就像在陪某个人离开医院。她望着我的脸说,“你对我父亲了解的就是这些。”

  我点点头。威莉上车前又说道,“他在我们家建了许多秘密通道和楼梯。”她仍然在发愣,脸上的表情在不断变化着。“他还……”她刚想起的事让她睁大了眼睛,无法把话说完。

  “他还在房子后面另外建了一个小屋。上车吧,威莉。”

  她像孩子一样上了车,两眼呆滞无神。“他建了那个小屋,屋顶一直斜着连到地上,里面有张巨大的木床。我父亲就在那里干了……那些我已经不记得的事情。那是真正的黑屋。”

  我替她关上车门,然后走到方向盘一侧。尽管我把车停在了荫凉处,车内的温度仍然高得足以让你在里面炖一锅菜。

  “那屋子里没有灯,而且没有窗户。”

  威莉只管喃喃地说着我们记忆中共有的东西。她甚至都没有对这作出反应,因为这些事情还没有成为她感情生活的一部分。她被灌输了太多的信息,她刚刚知道的这一切让她疲倦,使她麻木。

  她的下一个问题倒是让我吃了一惊。“你在书的结尾打算把我怎么样?”她两眼呆滞,脑袋往后靠在座位的后背垫上,说话的口气仿佛在谈及一位她曾经感兴趣的人。

  “你会走进米尔港北密执安街3323号那座旧宅,也就是约瑟夫·卡林德曾经住过的地方。你会走进那黑夜之屋,见到已经成为威莉的莉莉,意识到她就是你要拯救的孩子。大概就是这样。我还没有写完。你想闯进那家仓库的惟一原因就是因为它正面的墙上有‘密执安’几个字,而真正吸引你走近它的是你已经抹掉的你的童年。”

  我发动了汽车,打开车内的空调,凉爽的空气从排气口传了进来,从车底板开始,一层层逐渐降低了车内的温度。

  “小说的结尾很美好吗?”

  “我想是的。”我将车倒出刚才所停的树荫,掉头朝出口处驶去。“我当初构思时,结尾似乎非常美好。”

  “结果我把一切都搞砸了。”

  “不,是我把一切搞砸了。”我对她说。“在这本即将出版的书中,我暗示约瑟夫·卡林德杀害了自己的女儿。结果,他的灵魂,随便你称它什么吧,在得知情况后一直在追踪我。他气急败坏。”

  “我父亲想干什么?他要找什么?”

  我把车驶进了出威拉德镇的道路上,朝224公路的方向驶去。约瑟夫·卡林德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我想起了我和威莉路过戴维先生那漂亮的旅馆、并且在俯视着停车场的119房间第一次投入对方怀抱的那个俄亥俄州的小镇。“雷斯蒂图辛,”我说,“那个老疯子想找的就是那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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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六章(6)

  “我也想在那地方。小说里关于我丈夫遇害是怎么描写的?是米歇尔杀了他吗?”

  “我不能完全肯定,这一部分还没有想好。”

  “那么,那些照片是米歇尔拍的吗?”

  “可能吧。”

  “南特的那家饭店怎么会先是有一个人告诉我说他已经退房离开了,而十分钟后另一个人却说他还住在那里?”

  “我原来准备以后再把这段情节想出来的。”

  “银行里的人真的可以在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就把钱转走吗?”

  “可能只有在亨德森尼亚可以这么做。”我说。

  我们俩都没有注意到,自从离开那家餐馆后,就有一辆沾满泥浆的Mercury越野车一直在尾随着我们,而且总是与我们相隔六七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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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七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印第安纳州界以东大约一小时路程的地方,公路的右侧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建筑,四周都是空旷的停车场。我们远远地就看到了它,以为那是一个店铺围成一圈的购物中心,结果发现那建筑其实是一个巨大的封闭物,没有任何装饰,只有一个标志,上面写着“超级让利会员店”。

  “我们到了,威莉。”我对身旁那位一直在默默打盹的女人说。她已经吃得只剩下了最后六块巧克力。“我们可以在这里买很多糖果,足够你吃到圣诞节。”这个大型商店也应该有自动取款机。

  威莉没有说话。在我回答了她提出的关于银行家的问题后,她就一直没有再开过口。我知道她在对餐馆里得知的一切做出反应。自从她勇敢地跳进黑暗后,降落在她身上的所有那些信息的确让她应接不暇。这一定是她一生中最大的一次认输――她是在向无法知道且绝对不可思议的事认输。在那之后,我又夺走了她的孩子,取而代之地给了她一个人所能经历的最黑暗、最痛苦的童年。不过,威莉实际上的确经历过这样一个童年,因为她父亲到底还是没有杀了她――约瑟夫·卡林德还是爱他女儿的,起码让她活了下来。在这层意义上,威莉对自己童年的说法是正确的,比我愿意承认的要正确。

  我把车拐进了巨大的停车场,顺着一排排的泊位向前开,想找一个空停车位。她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说道,“给我买一些黑巧克力,要那种可可粉多、不太甜的黑巧克力。再买一些平常的种类,因为那些对我更有效,只是我不太喜欢它们。再给我买两盒食糖、几瓶可乐,要那种大瓶装的,外加一些塑料杯。”

  我把车停在了离超市大约有四分之一的地方,然后犯了一个错误,居然问她感觉如何。

  “虚构的人物还能有什么样的感觉呢?那些蜂鸟一样的翅膀一直像疯了似的在扑打,我想再过半小时我身上的一些部分就会开始消失。真丢人。你要是没有告诉我这一切,我会开心得多。”

  我本想说几句安慰话,但那些话最终只会变成口是心非的大道理。威莉的一番话避免了我们的尴尬。

  “去吧,给我买那些巧克力。我就等在这里,思考一下我这生活是多么悲惨多么不确定。我又不是真实的。我只是你的一个幻觉。”

  “谁说我的幻觉不是真的?”

  她装出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举起一只手,然后又让手落到膝盖上,上半身软软地靠着车门,脑袋抵着车窗。空调排气孔送出的凉爽空气吹拂着她身上那件套衫的下摆。“蒂姆,你只管去吧。我会没事的。”

  一个身穿红色马甲、佩戴着刻有名字的员工牌的家伙带着我穿过巨大的超市,来到第14号货架前。我往购物车里装上一盒盒“蒙兹”巧克力、杏仁巧克力豆、“赫尔塞”巧克力、“基特凯特”巧克力和100克一块的大巧克力。稍微再往前走了一点,我就见到了一排排黑色的法国和比利时产巧克力,然后给购物车剩下的空间装满了法国、意大利和比利时产的巧克力――“德鲁赛”、“佩鲁吉纳”、“瓦尔罗纳”、“卡勒宝特”。在回超市入口处时,我又绕过面点部,穿过一排排堆到天花板的蛋糕粉和大罐大罐的蛋糕糖霜,然后便看到了摆放着食糖的六大排货架。我将四盒食糖扔到车上,然后来到超市一端的一排自动取款机前,在那里提取了五百美元。

  我刚把这些东西装到车上,威莉就开始在购物袋中翻找,不一会儿她的膝盖和座位前面就堆满了巧克力。“哦,我的上帝啊。‘佩鲁吉纳’和‘瓦尔罗纳’黑巧克力。这里还有比利时巧克力!”她猛地抬起头,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她那妩媚的侧影真应该出现在某个硬币上。“我有办法了。我可不是在对你说话,我是在自言自语。”

  她从购物袋里拿出来一盒食糖,把它放在大腿上,然后撕开包装,取出两个塑料杯。她往一只杯子里倒了半杯食糖,再往另一个杯子里倒了满满一杯可口可乐。她先把食糖倒进自己的嘴里,然后再喝一口可乐,将糖冲进肚。这一过程她重复了几次,她的大腿和座位上洒落了许多食糖。

  “这就是你的办法?”

  “不是,但这绝对是对付轻飘飘的感觉的最有效的办法。它只要一进肚,就能立刻发挥作用。巧克力的味道倒是要好得多,但我能感觉到这玩意儿在发挥作用。”

  她看了我一眼,那眼神表明她的这番话也不是在和我交谈,只是一种问答形式。她爬到汽车后座上,开始将那些毫无用处的钱从白色滚筒包往外扔。(威莉真是太棒了,我爱她,她让我颇感意外的时候大多也是她给我带来快乐的时候。但她也举止粗鲁,我对此毫无办法。)眨眼间,汽车后座以及后视镜前的小架子上到处都是那些貌似真的百元钞票。我问她在干什么,她却让我闭嘴。等她把包腾空后,那些假币散落在了车内的各个地方,与撒在车内的食糖混杂在了一起。我可以听到她在把购物袋里的东西装进滚筒包。然后,她把购物袋扔到脚下,将它们踩平。这就是她心目中的干家务活。干完这些后,她又爬回到了副驾驶座上,并且把那只白色滚筒包也拖了过来,开始把散落在她周围的那些巧克力扔进包里。她会时不时地把一块巧克力扔进自己的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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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七章(2)

  “我现在其实并不需要巧克力,不过我不妨趁着现在还能吃到巧克力就多吃一点,对吗?”她说。

  我说她尽管自便。

  “至少我现在无论去哪里都可以随身带着它了,”她举起滚筒包说。“而且也没有那包钱重。”

  我们过了印第安纳州界大约一个小时后,威莉睡着了,而且一直静静地睡到芝加哥郊外。然后,仍然在梦中的她开始挥动双臂,并开始抽泣。我摇着她的肩膀,她挣扎着醒了过来,立刻将手伸到眼前,不知道低估了一句什么。转眼间,她平静了下来,朝四周看了看,眼神恢复了常态。

  “你没事吧?”

  “我想应该没事吧。”她咽了口口水,几乎完全在凭本能做出反应。她从滚筒包里取出一块“基特凯特”巧克力,咬了一口,然后看了我一眼。我看到她已经决定重新信任我。“我又做了同样可怕的恶梦。”

  “是吗?”我说。

  “你有没有做过那种总是反复出现的恶梦?”

  “反复出现的梦?我有三四个梦总是轮流出现。”这时,我想起自己曾经写到威莉总是会做同一个梦,所以我知道她要告诉我什么。

  “我梦见一个男孩站在一座空屋前。我从背后望着他。他总是穿着一件又一件的体恤衫,显得很潇洒。我被这男孩迷住了,我非常喜欢他,而且我知道他看上去非常像我。”

  上帝啊,我想,我都不知道自己干了这事,不过她说得对。我把马克的脸给了她!

  “我非常、非常喜欢这个男孩。他朝那屋子走了一步,我意识到那屋子并非是空的――它是空的,可又不是空的。里面住着非常肮脏的东西,而且那东西饿了。如果这男孩进屋,他就会完蛋,再也不会从里面出来。那屋子非常想要他进去,几乎颤抖了起来!”

  “你梦见了北密执安街3323号,”我告诉她说,“那是约瑟夫·卡林德家。”

  “密执安,就像我想闯进去的密执安农产品仓库。”

  “我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给你安排这个梦境,”我说,“反正不是故意的。”

  “说得真轻巧,”威莉说,“照你这么说,你从来都不知道自己在我的书里干什么。算了,这反正是个梦,就像是我在观看水晶球里所发生的一切。那男孩周围的空气充满了魔力,非常神圣,可他只要一走进那道门,魔力和神圣就会对他不利。我害怕极了,完全理解了那些词的含义,比方说――恐惧。我越来越恐惧,不能眼看着这可爱的男孩走向可怕的毁灭。于是,我向他飞去――这有点像我们之间有根银绳相连,我顺着这根银绳飞了过去。就在我快要撞到他时,我意识到我不能把他撞倒,我要飞进他的身体内。”

  威莉靠着座位的后背,右手搁在胸口。她的眼睛和嘴巴都张得大大的。“啊,不,”她说,眼睛里流露出极度的恐惧。她摇了摇头。“啊,不。这一切就是为了这个!我现在要走进那里,对吗?就像你原来为书所设计的结尾。而且,我再也不从里面出来。”

  我记得西拉克斯警告过我会付出非常、非常、非常可怕的代价,而且我知道她的话是对的,可是我却说,“我不知道这是否真是的。”

  “这就是你竭尽全力的表现?”她冲着我嚷道。“你不知道?”威莉狠狠地捶着我的肩膀。“你不知道?难道你就不能说点更好听的?”

  “我和你一起进去。”我说。

  就在这时,我朝后视镜看了一眼,第一次意识到在过去一百英里中,我一直看到一辆沾满泥浆的越野车在紧跟着我们。我看到那是一辆Mercury越野车。引起我注意的惟一原因是那辆车总是和我们保持大约六辆车的距离。

  “我知道了,我明白了,我懂了。我要走进那真正的黑屋。”她望着我,眼睛里流露出不敢相信的神情。“这就对了,这就是交易。我必须完成我在你那本破书中要做的事,而你那本破书连情节都还没有构思好,连你自己都无法解释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我必须进去。然后会发生什么?我总不能见到以前的我,也就是莉莉,对吗?我怎么见到她呢?我以前又不是她!”

  “跟你说实话,我们必须找到真正的莉莉,”我说着又偷偷找后视镜看了一眼。“这是把一切都理顺的办法之一。”

  “为什么?我不能见我的原形!”

  “当然能。你现在是个不同的人,有你自己的身份,也就是我给你的身份。我必须弄清楚莉莉·卡林德的真实命运――你对此感兴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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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七章(3)

  “你想见到她。你爱着她,是吗?你为莉莉·卡林德写了这么一本书,所以你当然爱着她。”

  “我想我应该去看明白,”我说,“去弄清楚,去看看我错在了什么地方。”

  “这可是个大工程。”她现在又气了,我也无法怪她。

  “尽量不要害怕,”我对她说,“无论我看到什么,你也都会看到的。”

  “这算什么安慰话。”尽管她嘴上这么说,她对自己的命运似乎接受了一些,不管那命运可能是什么。

  “我们必须特别小心一个名叫贾斯帕·丹·科尔的人物――他是约瑟夫·卡林德和米歇尔·费伯合而为一。”

  那辆越野车仍然跟在我们后面。我觉得它会一路跟踪我们到米尔港。

  威莉把我拉回到了谈话中。“贾斯帕·丹·科尔不是真名。”

  “科尔甚至都不能被称作是真正的人。”

  “不,我是说这名字听上去像是虚构的。给我一支笔。”

  “你在开玩笑?”

  “笔。”

  我把笔递给她。她在脚跟前的那堆废纸中翻了翻,找到了一张另一面为白纸的巧克力包装纸。

  “科尔是以字母K开头的吗?”

  “是的。”

  她在包装纸上写下了贾斯帕·丹。“这看上去都不像是真名字,”她说,“你给我拼一下他的姓。”我边说,她就边写了下来。

  “你现在看这个,不过可千万别把我们送到公路下去。”威莉在贾斯帕·丹·科尔的下面工工整整地写下了约瑟夫·卡林德。“对吗?”

  “对,”我说,眼睛不停地在威莉手中的那张纸和公路之间扫视着。我还时不时地要看一下后视镜。

  她借着我的笔在贾斯帕中的字母J和约瑟夫中的字母J之间画了条线,然后又在贾斯帕中的字母A与卡林德中的字母A之间画了条线。“还要我继续画下去吗?”

  “这是一个回文,”我说,“他的名字就是约瑟夫·卡林德的回文。我以前从来没有明白这一点。”

  “对文字敏感的人总能知道什么东西是不是回文。回文名字总是有点怪,就像它们总是趣味相投一样,有点弱智。”

  “好吧,”我说,“我的惩罚已经够了。”

  “可你应该看出来的。”

  “是啊,你说得对,我是应该看出来的。我当初也为编造出梅尔林·勒杜伊特沾沾自喜过。”

  “你瞧见了吧?梅尔林·勒杜伊特完全有弱智的味道,任何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把这错当成真名。你立刻就会知道那是回文。”

  米尔港以南40英里,威莉硬是坚持要吃点东西。她指了指路旁的一块招牌,上面画着一座白色的长建筑,石膏墙面上镶嵌着轮船上的舵轮,门口挂着航海灯。“我要去这家‘船长幽居’,”她说,“我已经吃厌了肉类食品,要换一换海鲜。求你了,蒂姆。我又开始饥肠辘辘了。”

  他在下一个出口下了高速公路,然后以60至70英里的时速按广告牌上画的路线往前驶去。这条路线把他带向一个他听说过但从来没有去过的小镇――达克维尔。威莉问他为什么把车开得这么快,他说,“我一直没有告诉你,不过我认为我们被跟踪了。”

  威莉回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货车?”

  广告牌上推荐的17号公路上惟一的另外一辆车就是那辆小货车。

  “不是。是一辆越野车,车身上沾满了泥浆。我怕那就是贾尔斯他们一伙。我们必须保证将他们甩掉了。”

  在接下来的20分钟里,蒂姆一会儿行驶在小街上,一会儿穿过空空荡荡的停车场,一会儿再回到刚刚走过的路上,根本不去看是否那辆越野车还跟在后面。“当然,”他说,“我们不知道科弗利是否在开那辆车,甚至都不知道那是不是在刻意跟踪我们。”

  “快带我去那家餐馆。求你了。”

  他没有什么费劲就找到了“船长幽居”餐馆。他把车驶进停车场后,先下车走到摆放着巨大水泥花架的地方,看到旁边有块狭窄的长方形空地,上面没有停车。他把车停在了那里。那些花架可以挡住街道上的车辆不看到他们。威莉拎起滚筒包,默默地走在他身旁,默许他为她打开餐馆的大门,帮她把那长长的包拎进餐馆。她一边看着菜单,一边不停地吃着巧克力。女服务员过来后,威莉要了烟熏红大马哈鱼、炒蛤蜊、一打牡蛎、特色虾以及煎鲶鱼。

  “上菜不用分次序。”她说。

  蒂姆要了一份虾肉鸡尾酒,强迫自己吃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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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七章(4)

  付完帐后,蒂姆还没有从椅子上站起来,威莉就抢在他前面朝门口走去。他看着她拎着那只白色的滚筒包,推开门,走到了灿烂的阳光下。透过餐馆大门旁的窗户,他可以看到她大步朝停车处走去。他走到外面,跟在她身后,心中盘算着该如何把威莉介绍给他弟弟,因为他知道自己很快就要面临那一关。他刚绕过屋角走到停车处,就看到威莉在紧紧地盯着远处,脸上直愣愣的没有任何表情。蒂姆以为她在想着等多久又会需要一块巧克力,所以张开嘴想叫她快上车。

  但他的话留在了喉咙里,因为他看到了一个削瘦的青年正靠着水泥花架。这个青年身穿黑色体恤衫和黑色牛仔裤。这就是真正的哈莱顿先生,也就是WCHWHLLEN本人,正在注视着威莉。他戴了一付和身上的体恤衫一样漆黑的墨镜,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他看上去显得非常不高兴,不过他什么时候显得高兴过呢?

  蒂姆意识到威莉还站在她刚才停住脚的地方,知道她的目光没有离开过停车场的那一侧。接着,他注意到停车场一片寂静,他的神经末梢开始感觉到恐惧。他转过身,看到餐馆背后的阴暗处停着一辆沾满泥浆的越野车,车的两旁分别站着贾尔斯·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他们向前走了几步,来到了阳光下,脸庞显得消瘦凹陷,就连科弗利身上的衣服也是皱皱巴巴,肮脏不堪。两个人都需要好好刮个胡子。罗曼·理查德手中握着一把手枪,枪口像节拍器上的摆针一样在威莉和蒂姆之间来回摆动着。

  “现在就我们几个,”科弗利说,蒂姆意识到科弗利看不见WCHWHLLDN。“别人谁也不会把车专门停到这里来――他们干吗要这么麻烦?餐馆里的员工也没有理由到这里来游荡。所以,我要让你们知道,你们去死吧,你们两个人都去死吧。这是我一生中做出的最庄严的保证。不过,在杀了你们之前,你们必须先解释一下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威莉放声大笑。“你们和米歇尔联系上了吗?有没有得到波罗的集团公司的协助?”

  “波罗的集团公司已经没有了,”科弗利吼道,“而且我们找不到米歇尔。”

  “我们惟一能找到的就是你,”罗曼·理查德说。他看上去又是迷惑不解又是怒气冲冲。他们俩都带着那种饿坏了的人所特有的面黄肌瘦、幽灵般的神情。“这倒是我们的强项。无论你逃到哪里,我们总能找到你,因为我们知道该去哪里。这一切是怎么回事,你这混蛋?你把我们怎么样了?”

  “你的脸怎么会出现我们的钱上?”科弗利厉声叫道,“我怎么会觉得我是在米尔港上的小学,我二年纪的老师是格劳斯太太?我是英国人!”

  “我怎么会知道这些该死的爵士乐和诗歌?”罗曼·理查德嚷道。“我恨爵士乐,我很诗歌!我不喜欢这些东西,我喜欢……我喜欢的东西。”他想了想。“我喜欢拉莫内斯。”

  “你们这两个混蛋是怎么付帐的?”科弗利问,“你们的钱在这里管用吗?”

  “我用信用卡结的帐,”蒂姆回头望了一眼,看到WCHWHLLDN仍然交叉着双臂斜靠着花架。他看上去像罗曼·理查德一样怒不可遏,但更多的则是感到无聊。

  “我们的信用卡被拒绝了,因为根本就没有什么新泽西大陆信托银行,而且根本没有亨德森尼亚!”

  “你们要不要来块巧克力?”威莉柔声问他们。

  “天哪,我们一直在偷这玩意儿。”科弗利说。“要是按我们以前弄钱的办法来说,这些巧克力的价格就太昂贵了。我不会再为几块巧克力就去杀人。”

  “你们能这样感到良心不安,我真感到高兴。”蒂姆望着科弗利说,而罗曼·理查德则紧紧盯着威莉的包。

  她蹲下身,把拉链稍稍拉开一点。两个男人仿佛能闻到巧克力一样,立刻凑了过来。“你们真想知道这个秘密吗?”她问。

  “你如果不说出来,我就把你那该死的脑袋崩了。”罗曼·理查德用枪对着她说。我走过去站到他们中间。

  “走开,不然我就先打死你。”罗曼·理查德闪到一旁,枪口仍然对着威莉。

  “这个秘密就是,”威莉说,“你们都是一本书中的人物。你们以前都生活在一本书中,我也一样,可发生一些意外,结果我们来到了这里,来到了不属于我们的这个世界。你们知道为什么总能发现他吗?因为他就是那本书的作者。”她望着蒂姆。“万一他们杀了你,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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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七章(5)

  “我想他们就会永远呆在这个世界,直到他们完全消失,没有任何痕迹。从你们这副尊容来看,离那一天不远了。”

  “我的左脚今天早上消失了大约五秒钟,”科弗利说,“这是你干的吗?”

  “是现实在活生生地将你吞噬掉,”蒂姆说。

  “把那包扔过来,然后站着别动,”罗曼·理查德说。“快点。快点!”

  威莉不太情愿地把包一推。罗曼·理查德实在是饿得控制不住了,立刻朝包走过去,眼睛紧紧盯着威莉打开一条缝后露出来的那一堆巧克力。他的喉咙里开始发出古怪的哼哼声。

  “罗曼――,”科弗利说。

  罗曼·理查德弯下腰,将手伸进包里。蒂姆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就向罗曼·理查德发起了进攻。那大块头家伙颇感意外地哼了一声,仍然试图把握着枪的那只手准备好,但蒂姆已经高速撞到了他身上。他这一撞的力量很大,再加上罗曼·理查德刚才站立的姿势非常别扭,所以他们俩一起重重地摔到了地上,罗曼·理查德手臂上的石膏碰到沥青地面上也发出了清脆的响声。他们俩的胳膊和大腿像被仍进火焰中的一只蜘蛛那样挥舞着,两个人摔到地上时,蒂姆压在了罗曼·理查德的身上,所以他立刻伸手去抓那把手枪。罗曼·理查德冲着他脑袋的一侧狠狠打了一拳,那感觉就像被铁砧击中了一样。

  蒂姆的眼前一片模糊,但他仍然用双手抓住了枪管。一只毫不留情的大手向他挥去,指关节下是粗糙的黑毛。这只大手又一次拍在了他的脑袋上,使他清晰地看到了罗曼·理查德那肉乎乎、胡子拉碴的双下巴。手枪在他的手中转动着。蒂姆又挨了一拳后,挥拳打中了罗曼·理查德的脖子,使劲去夺枪,结果发现手枪轻而易举地离开了对手,容易得简直就像在乡间的花园里摘朵鲜花。

  蒂姆听到科弗利大吼了一声,接着便感到脖子上被他狠狠地踢了一脚。他意识到科弗利正弯腰要去夺他刚刚赢得的战利品,便滚到了一旁,像橄榄球手紧紧把球抱在怀里那样把枪紧紧握在胸前。科弗利又踢到了他的身体一侧,又是疼痛难当。蒂姆紧紧握着手枪,手指扣着扳机。罗曼·理查德像头公牛一样吼叫了一声,向他扑来。蒂姆的手指本能地扣紧了那弯弯的小铁钩。

  接着,他意识到,WCHWHLLDN在百般无聊中已经掰开了罗曼·理查德的手。

  他的食指已经完成了它已经开始的动作。蒂姆手中那毫无留情的物体带着爆炸的冲力飞了出去,蒂姆看到他射中的那个人消失了。大块头罗曼·理查德刚才还像一堵装有毛茸茸的双手的墙壁一样站在他的面前,这会儿却不见了。他的身后传来了绝望的尖叫声。

  蒂姆以为那声音是威莉发出的,跪在那里转过身来。威莉正站在她那滚筒包前大约三英尺的地方,脸上带着复杂的表情弯腰望着他。贾尔斯·科弗利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蒂姆猜测他一秒钟前刚刚垂下已经抬起的脚。科弗利脸上的表情不言而喻,他已经占过便宜,现在处于下风,只好投降,并且希望能够得到《日内瓦公约》所规定的待遇。

  “往后退,”蒂姆说。

  科弗利后退了几步。他高举双手,掌心向外。“听我说,”他说,“别再做什么解释了。你现在准备怎么办?你也知道自己不能报警,因为警察仍然在追捕她。”他说话的语气表明,他把自己这一连串的不幸都怪罪到了威莉身上。

  “不,警察并不在追捕她,”蒂姆站起来说。“这个世界的警察从来没有追捕过她。还记得吗,那家银行并不存在。”

  “可你还是无法报警,否则你如何向他们解释这里所发生的一切呢?”他突然哀号一声,低头去看他的左脚。他的左脚突然消失,他摔倒在了停车场的地面上。他的嘴里吐出来许多闻所未闻的脏话,但身子轻飘飘的感觉又使他发出了尖利的哼哼声。他的左脚不停地时隐时现,最后终于终于不再消失,他倒在地上喘着气,双腿伸在前面。

  “给他一块糖,”蒂姆说。

  “你在开玩笑?”威莉朝滚筒包走去,似乎要保住里面的东西。

  “要是你不给,我就自己动手。我不喜欢看到别人受罪。”

  威莉倒也没有特别不愿意。她走到包那里,跪下来,伸手摸出来一块锡纸包着的圆形约克薄荷糖。她像打水漂那样把糖扔给科弗利,结果正好击中他的胸口。科弗利几乎是同时撕掉包装,把它塞进了自己的嘴里。他的脸上立刻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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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七章(6)

  “再给他一块,”蒂姆说。

  威莉掏出来一块“欧·亨利”牌巧克力,扔给了科弗利。科弗利用双手接住巧克力,仅仅用了一秒半钟就撕掉包装,把它塞进了嘴里。

  “我不应该怪他,”威莉说,“他只是在做你让他做的事。”

  “我得承认,”满嘴是花生巧克力的科弗利说,“很难威胁这个家伙。说实在的,我真正想做的就是为他干,而不是为米歇尔效力。可是,我也身不由己。我可以站起来吗?”

  “站起来吧,”蒂姆说。他瞥了一眼威莉,看到她不声不响地弯腰将一块“蒙兹”巧克力扔给了科弗利。

  科弗利吃这块“蒙兹”巧克力所花的时间要比刚才长多了,就像是在享用一顿美餐。“我估计你们不会带我一起走。”

  “对不起,我们不能带你一起走,”蒂姆说。

  “我估计也是。告诉我,罗曼·理查德去了哪里?”

  “他哪里也没有去,”蒂姆说。

  威莉弯腰给自己拿了一块糖。

  “你是要我去杀人、去抢他们的钱吗?”

  “混蛋,”蒂姆说。他从钱包里取出三百美元,钱包里还留下二百。“不,我怎么会让你干这种事?把这钱先拿去用着,然后找一份工作。你去密尔沃基,就说你愿意给人洗车。”

  科弗利温顺得像个婴儿一样伸出双手,合成杯状,蒂姆把钱放在他手中。“跟你说实话,”科弗利说,“我们并没有真正杀人。罗曼·理查德冲着他们的狗开了一枪,告诉他们我们不是在开玩笑,仅此而已。”

  “那么你为什么要说你们杀了人?”

  “我想恐吓你。不过,我当时真想杀了你,这是真的。再给我一块‘欧·亨利’好吗?可以吗?”

  “快滚蛋,”蒂姆说。科弗利把钱装进口袋,朝越野车走去。他会把车丢在密尔沃基的街上,警方第二天会找到惊魂未定的车主。

  在去米尔港剩下的旅途中,蒂姆沿着自己熟悉的不同道路向前疾驶,威莉则不停地吃着巧克力,大约每二十分钟吃一块。蒂姆觉得自己往前每行进一英里,威莉就变得越加美丽,她的内心越加清澈、明亮。当他想到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时,他为她也为他自己感到心痛。

  她说,“罗曼·理查德的结局也就是我最终的结局,对吗?”

  “希望不是,”他说。

  离米尔港还有半小时路程时,威莉在他身边睡着了,她那纤细的双手柔弱无力地放在大腿上,双膝侧向一边,头靠着座椅背,他只能看到她金色的短发。他一直没有注意到她的头发已经变成了淡金色,似乎在那健康的光泽下有着自己内在的光耀。她嘀咕了几声,像是没有说出口的话变成的回声,然后重新陷入了寂静。

  蒂姆再次朝后视镜望去时,差一点把车开到了路肩上。他姐姐阿普里尔穿着一件蓝色衣服和一双红拖鞋正坐在后座中央看着他。阿普里尔的神情丝毫不像个孩子。她的眼神,她那毫无笑容的九岁孩子的脸上的表情,透露着他所熟悉的不耐烦。阿普里尔像往常一样渴望着自由,渴望着能出去,渴望着能在所有这些挫折的另一边。她比西拉克斯更像是他的引路人。就在他望着她时,阿普里尔向前一倾身,伸出一只九岁孩子那种略微有些肮脏的胳膊,极其温柔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当蒂姆·安德西顺着公路出口下了高速后,他看到不远处出现了米尔港市的轮廓。可也就在这时候,西南方向出现了滚滚乌云,虽然远离普福尔茨海姆饭店附近那些花岗石高楼大厦,但那些乌云漆黑的颜色无论是对一天中的这个时刻还是对一年中的这个季节都显得极不正常。他想,黑暗人知道我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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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八章

  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的前台,一位年轻的职员一见到威莉就立刻爱上了她。他证实蒂姆在饭店老楼的五楼订了一个小套间。一小时前,纽约有人给他寄来了一只箱子。安德西喜欢老楼,对饭店另外一侧比较现代化的高楼不太感兴趣。这里的房间色调比较温暖,80年代中期,他曾和迈克尔·普尔以及玛吉·拉在同一个五楼度过了三个终身难忘的夜晚。箱子上面仍然贴着“联邦快递”的标签,黄色的打包带也仍然留在上面。蒂姆的一位老同学兼老朋友照看着这只箱子,他叫查理·佩尔兹,身高不到一米六,是饭店的侍者。

  在乘电梯上楼时,查理·佩尔兹笑着对威莉说,“小姐,欢迎你下榻普福尔茨海姆饭店,希望你在这里住得愉快。”说完这些客套话后,他转过身来对他的老熟人说,“又在兜售什么新作了?我看你这次的书名用的全是小写字母,就像是什么‘垮掉的一代’写的。是你送我一本还是我自己掏钱买一本?”

  “哦,你不会看这本书的,查理,”蒂姆说,“这本书里没有什么谋杀故事。”

  “你准是疯了,”查理说,“这样的书有谁会看呢?你应该为我写本书。我有的是故事,准能让你剩下的那几根头发完全掉光。”

  查理·佩尔兹陪着他们穿过宽敞的、暗橘黄色的过道,踩着玫瑰图案的地毯,拐弯来到了511房。蒂姆感受到了强烈的怀旧情绪,不过他是在给了查理十美元小费并且把他打发走了之后才把这种心情告诉了威莉。

  “那是1983年,我在这个房间里写下了四页。”

  “是哪一本书?”

  “《秘闻》。”

  “我喜欢那本书。”威莉说。“你还记得是那几页吗?”

  “当然记得。”他当然记得自己在这个房间里写了什么,而且还记得边写边看到了什么:一个深颜色的湖,湖的四周全是高档别墅,一个男孩在落日的余晖中走向一个俯瞰着湖面的俱乐部会所。他记得那个男孩每走一步所带给他的感觉。

  “太好了,你应该记住这些。”

  “我朋友迈克尔·普尔和玛吉·拉在隔壁的房间第一次上床,从此就再也没有分开过。他们相亲相爱,和他们在一起真是快乐。他们从来不把你排除在外,而是把你当做他们圈子里的人。”

  “我们也相亲相爱,”威莉说,然后又楚楚动人地问,“不是吗?”

  “哦,威莉,”蒂姆将她搂在怀里。过去与现在、失去的东西和得到的东西混杂在一起,强烈的感情使他热血沸腾,他不知道这一切最终会不会让他控制不了。在目前这一刻,他还能控制局面。他任由眼泪流淌,紧紧地把同样泪流满面的威莉搂在怀里。

  威莉恢复了理智,摆脱了这种只有流泪和紧紧拥抱在一起的局面。她稍稍后退了一点,用手擦了一下鼻子,说了一句足以证明她价值的话:“你应该写一些查理·佩尔兹喜欢看的书,否则你的写作生涯就完了。”

  “我从现在起一定会把我写的东西给查理看,让他给我提出意见。”

  “实际上,”威莉说,“这有点为难查理·佩尔兹。我们现在可以上床吗?我知道现在还早,可我感到非常疲倦,而且我想和你在一起。”

  他们脱了衣服,像新婚夫妇一样并排站在洗脸池前刷牙,然后一起走进卧室,先是赤身裸体的威莉,然后是心旷神怡的蒂姆,像童话故事里一样,迈上了将他们带上床的三级木台阶。他们张开双臂,敞开心扉,倒在床上。他们一动不动地紧紧拥抱在一起,壁缘上那些雕像凝视着他们,一只美洲豹的眼睛在闪闪发光,空中回荡着翅膀拍打的声响。蒂姆感觉到他们已经进入了另一个王国,这里到处可以看到奇迹,但这些奇迹一闪即逝,留下已经失去或隐约记得的一些事情的回声。

  早晨六点,威莉说,“我感到身上起了变化,有些事情正在发生。”她这话真是说到了点子上。

  他们冲了澡,穿好衣服后,虽然还沉浸在威莉·帕特里克所描述的那种心情中,蒂姆给他弟弟打了个电话。稍稍思考了一下后,他又拨通了米尔港弃儿收容所的电话,与收容所的负责人梅塞德斯·罗莫拉聊了起来。罗莫拉证实了他脑子里刚刚产生的一个念头:真正的莉莉·卡林德可能像他这可爱的莉莉一样落入到相同的人家,有过相同的经历。他弟弟菲利普和罗莫拉女士都邀请他当天下午去拜访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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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九章(1)

  就在蒂姆忙着打电话的同时,威莉就着一种可口的软饮料吞下了大约半磅食糖。他们驱车穿过城市,先是向南,然后再向西,她一路上显得非常平静。不过,看到离自己熟悉的街区越来越近,蒂姆却显得越来越压抑,越来越局促不安。当他将车拐进图托尼亚大街,再驶进谢尔曼公园时,他用一只手握着方向盘,用另一只手支撑着下巴,就像靠在吧台上一样。

  “出什么事了?”威莉问他。“你是对你弟弟感到心烦,还是羞于把我介绍给他?”

  “我当然不会羞于把你介绍给他,不过我一直对菲利普感到不痛快。”蒂姆说,竭力掩饰着事情的真相。他的确为把威莉介绍给他弟弟而感到非常矛盾。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似乎是是世界上最糟糕的点子。

  “可能正是因为我对他感到心烦才使得我们成为一家人。我认为他非常自私,过于小心谨慎,异常迂腐古板。他认为我华而不实、挥金如土,对他不闻不问。”

  “我相信他一定为你感到骄傲。”

  “在他那只爱抱怨的内心深处的某个角落,也许吧,但我不能肯定。”蒂姆将手从下巴下拿开,重新开始认真开车。他希望能立刻终止这个话题,而且菲利普家已经近在咫尺。谢尔曼公园那一小片绿地在他的左边逐渐消失,再往前行驶两个街区便是北苏必利尔街3324号――那破旧的小房子里摆满了他父母那些寒酸的旧家具。他后悔把威莉带来,知道一定会变成一场灾难。此外,他害怕碰见契娜·比奇。她就是一个已经发生了的大灾难。

  蒂姆在与他弟弟家隔着两户人家的地方找到了停车处。他和威莉同时下了车,威莉立刻又回到车上,拿了六七块糖。

  趁着她将脑袋伸进车里的当口,蒂姆随意朝小坡上的下一个街角望去,看到了他最初仅仅觉得古怪的东西。那里站着一个人,牛高马大,穿着一件长及膝盖的黑大衣,在蓝天的映衬下,正在凝视着他。他看上去像那种随时会攻击人的家伙,而且好像在用双手遮住脸,这样他就能从指缝中看别人而不被别人看到他的脸。

  蒂姆几乎立刻就认出那个人影是谁,而且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感到地球停止转动,是从看到那幽灵的那一刻还是从意识到那就是约瑟夫·卡林德的那一刻开始的。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世界在那一刻凝固了:鸟儿一动不动地停在了空中,刚刚迈出脚的人变成了塑像,壁炉台上掉下来的一只罐子停在了半空中,一只被凝固的猫则在注视着那只罐子掉下来。威莉的头和躯干僵硬在了副驾驶座上。卡林德正像他在克劳斯比街所做的那样,拿他的新书戏弄他。这个老恶魔能随心所欲地得手。生活中的约瑟夫·卡林德喜欢以恐吓别人来取乐,所以当他看到自己成功地吓住了蒂莫西·安德西时,他一定感到异常高兴。

  卡林德看似没有任何变化,至少没有动一根手指。他显露出了西拉克斯已经知道将会发生的事。一英寸又一英寸、一个细胞又一个细胞、一根头发又一根头发,卡林德慢慢变成了一个头发乌黑发亮的家伙,留着赌徒般的胡须,有着洁白的牙齿。卡林德最讨厌让人看到他的脸,于是善良的蒂姆便给了他另外一张英俊的脸。费伯身穿燕尾服,可怎么看都像个餐馆领班。米歇尔·费伯像狗一样狰狞地笑着,朝蒂姆迈了一步。蒂姆的第一个反应就是立刻转身逃走。“快跑,快跑……黑暗人来了,”他在上一本书中曾经这样写过。而现在这真正的黑暗人就在这里。在费伯那油光发亮的橄榄色皮肤的映衬下,他那指甲色的眉毛在闪耀着,眼白也在泛着光。他看上去一副要吃人的样子。他的身后飘浮着许多尸体,远远超过约瑟夫·卡林德所杀过的人。如果你让费伯再活15年,给他一连串的恶运,再让他在监狱里呆一段时间,那么他最后看上去就会非常像贾斯帕·丹·科尔。

  蒂姆知道卡林德想要看到蒂姆露出恐惧的神情,因此,尽管恐惧已经占据了他的整个身体,他就是不愿意让它显露出来。他说不出话来。费伯又向前走了一步,然后突然消失,刚才所站的地方空空荡荡。空气重新开始流动,威莉的身子从车里钻了出来,然后她关上了车门。她看到蒂姆的脸色后说,“你并不真的想见他,是不是?”

  蒂姆用掌根揉了揉眼窝“我刚才有点头晕。我们这就去见新郎。”

  他突然想表现得庄重一些,便挽起威莉的胳膊,沿人行道来到了他弟弟家。这殷勤的举动让威莉非常高兴,她把头靠着他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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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九章(2)

  蒂姆刚按了门铃,门就开了,里面站着像是换一个人似的菲利普·安德西。菲利普在过去25年中几乎天天都穿着松松垮垮的西装和廉价白衬衣,系着刻意让人无法形容的领带,但如今这一切似乎已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件领尖钉有钮扣的蓝色衬衣和咔叽布裤子――虽说不算新潮,但对菲利普来说已经是够大胆的。他原来戴着的无边眼镜现在已经被玳瑁边眼镜所取代;他那日渐稀疏的头发从左边分开,留得有一定的长度,足以碰到耳朵。他的体重至少减轻了30磅,而最令人称奇的是他脸上居然挂着笑容。

  虽然最近的电话交谈已经让蒂姆事先有了心理准备,但看到菲利普的这种变化后,他的第一反应仍然是:那个女人毁了我弟弟!他的第二个反应是:这种毁坏是有百利而无一害。这些风格上的变化所带来的直接效果便是让菲利普·安德西显得更有智慧。他似乎也比以前的他对人友好得多。

  “天哪,”蒂姆伸过手去后说道,“我简直都认不出你了。”

  菲利普抓住蒂姆的前臂,将他拉进自己的怀抱。这一举动已经远远超出了“惊奇”的范围,可以被算作是奇迹,他的问候也一样。

  “太好了,我就是要让人认不出我来。你能来,我真是太高兴了!蒂姆,这是最好的结婚礼物。”

  “无论你举办多少次婚礼,我都会参加的,”蒂姆说。

  菲利普拉着他进了屋,硬要他把自己介绍给“你这位美丽的伴侣”。

  蒂姆原来还在琢磨该如何解释威莉的事,但当他看到客厅里发生的变化后,居然将如何介绍威莉的事抛到了脑后。“你把一切都改变了。那些旧家具呢?”

  “去了旧货店或垃圾场。契娜帮我挑选了这些家具。我想听听你的意见,不过请先把我介绍给你朋友。”

  汤姆说出了威莉的名字后就停住了,想不起自己下面该说什么。

  “我是你弟弟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威莉握着菲利普的手说。“是份好工作,很刺激,但钱太少。”

  “你光是花时间和我弟弟在一起,他就该付你钱。”

  又一个让人惊讶的发现――菲利普刚刚开了一个玩笑。

  “哦,花时间和他呆在一起很容易,反正我也离不了他。”

  就在菲利普揣摩威莉这番话的意思时,蒂姆已经把客厅给他的第一印象分解成了让他瞠目结舌的细节。屋里的变化实在是太大,菲利普似乎搬到了一个不同的住处。墙上挂着一些名画的复制品,还有装在镜框里的照片。门被用沙子打磨过,上过蜡,然后再被擦得亮亮的,与窗户前那漂亮的小桌子以及椅子上弯曲的扶手一样发亮。有图案的柔软沙发旁有一些矮灯,屋里还有一张很深的皮沙发椅和与之相配的脚凳,另外还有一摞摞书和一瓶瓶鲜花。

  “菲利普,这屋子非常漂亮,”他说。

  “我们对它很满意。你们请坐,要不要来杯葡萄酒什么的?”

  威莉要一杯可口可乐,而蒂姆却感到极为震惊,因为他那以前狂热的绝对戒酒主意者弟弟现在居然家里有了酒,而且愿意用酒来招待客人。

  “我也要一杯可乐,菲利普。我们一小时后还有个约会,要去弃儿收容所,所以我最好还是别喝酒。不过你让我感到惊讶的事情倒是一个接着一个。”

  “老爸也许可以算是个酒鬼,但我没有任何理由不让自己以及我的客人们享受生活中最简单的乐趣之一。弃儿收容所为什么要向你了解情况?”

  “不是向我了解情况,是我为一个新项目去向别人了解情况。”

  “我回来后你必须把一切都告诉我。”菲利普朝他们微笑着,并且让自己的目光在威莉身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又朝蒂姆笑一笑,走了出去。

  蒂姆拍了一下额头。“这不是菲利普,是《掘墓盗尸人的入侵》中那些冷面机器人。你知道他以前为喝酒的事是怎么说我的吗?”

  “隐约知道一些,”威莉说。

  “她居然让他改变了这屋子,”他若有所思地说,“那一定需要先给他做个脑手术和心脏移植,否则他永远不会愿意对这客厅做任何改动。”

  “你说的‘她’是谁?”威莉问。

  菲利普端着两杯加了冰块的可口可乐正好走了进来,他听到了威莉的问题。“亲爱的威莉,‘她’叫契娜·比奇,是她把我从悲痛和压抑中解救了出来,把我变成了一个人。我真希望她今天也在这里,可她要忙自己的事。你们反正会在婚礼上见到她。我知道你们会喜欢她的,大家都喜欢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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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九章(3)

  “她是干哪一行的?”蒂姆问。

  “我也不是十分清楚,好像与她的那些房屋有关。”

  “她的那些房屋?”

  “契娜在市区到处都有一些房屋。”

  “你在说什么?她有房屋?”

  “都归她所有。有些是店铺,有些是住宅,不过那些住宅楼给她带来的麻烦远远超过给她带来的收益。我一直要她把它们卖掉,让别人去继承她的烦恼,可她对那些房子有一种念旧的情结。他父亲就是靠那些房子起家的。”

  “你的未婚妻从她父亲那里继承了财产?”蒂姆感到自己仿佛是在泥泞中挣扎着跑上山坡。

  “是啊,比尔·比奇。”

  通往山坡的道上显然还布满了地雷。

  “契娜的父亲是那个威廉·比奇?”威廉·比奇曾经拥有过米尔港市中心一半的房产。

  “我刚才不是告诉你了吗?威莉,你和蒂姆是怎么认识的?你是他的学生吗?我和契娜就是这样认识的――她是我们的一个学生兼老师,有时也给别人上课。我……我是她的导师。”

  “我们是在他的一个朗读见面会上认识的,”威莉说,“他听说我也是米尔港人后,我们便决定一起开车来这里。”

  “你们开车来的?”

  “一路开车过来的。我还以为你说过你女朋友是个跳外国舞的。”

  “那只是小范围内流传的内部笑话。她跳探戈,我也跳探戈,只是我跳得没有她好。不过,她让我表现得还不错。我们正在考虑什么时候去参加比赛。”

  菲利普现在不仅和人开玩笑,而且还有了小范围的内部笑话。他现在跳起了探戈,而且居然还想参加比赛。

  “你把那个玩笑当真了?这真太有意思了。跳外国舞的人实际上就是指脱衣舞女,对吗?契娜要是知道了准会很开心。我希望她能在你们离开前赶回来。”

  “你和她认识多久了?”

  菲利普显得有些尴尬。“我去年9月认识了她。她帮我克服了心中的悲痛,确切地说,她帮我感觉到了那种悲痛。”

  他停顿了一下,那一刻显得像是要开始流泪。“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像她那样的女人居然会愿意和我结婚。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她让上帝进入了我的生活,从那一刻起,我的一切就开始变得越来越好。”

  “这好像给你带来了无尽的好处。”

  “‘无尽的好处’。”菲利普说。“‘无尽的好处’。多么优美的说法。”他迟疑了一下。“我估计你不会愿意听我讲我的信仰、解救、耶稣基督之类的事。”

  “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吧。”

  “我倒是愿意听你讲讲上帝,”威莉说,“我所知道的那个上帝从来不解释任何事情。”

  菲利普笑了。“蒂姆,你待人太客气了。威莉,上帝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他很少觉得有必要作任何解释。如果你真的对这感兴趣,以后再问我好吗?”

  “当然好,”蒂姆说。菲利普不再像以前那样喜欢炫耀自己的学识,这让他感到很意外。

  “好了,这个令人尴尬的话题已经聊完了,你可以给我说说你的这个项目吗?”

  “对呀,”威莉说,“请尽可能说得详细一点,我也想对你的计划多了解一些。”

  “你今天的好奇心很强,”蒂姆说,“遗憾的是,我只能说说我目前所知道的事。我无法预测未来。”

  “你为什么要做这个项目?”菲利普问。

  “我是说,”蒂姆说,“我无法描述还没有发生的事,就连上帝也有束手无策的时候。”

  “好吧,那你就说说已经发生的事吧。”

  “趁着他还没有开始说,能不能请你再给我倒一杯可乐?我渴坏了。”

  “当然可以,威莉,”菲利普说,略微好奇地看了她一眼,然后用了不到一分钟就从厨房回来了。他把杯子递给她后说道,“请说吧,蒂姆。”

  “好吧,”蒂姆说,“我希望你不要反对,菲利普。我一直在写一本书,是关于约瑟夫·卡林德的女儿。”蒂姆想起了刚才站在街角小坡上瞪着他的那可怕的身影,感到自己说话时必须要相当小心。

  “她已经死了,对吗?你在《迷失男女》一书中是这么写的。”

  “你的邻居奥马·希尔亚向我暗示她父亲杀了她。希尔亚只是根据他当时所看到的事做出一些推测,可他并没有整天在盯着卡林德家的一举一动,因此可能有许多事情他都没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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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九章(4)

  “等一等,这本书是纪实的还是虚构的?”

  威莉放声大笑。“我也一直想问同样的问题。

  “菲利普,”蒂姆有些不高兴地说,“任何一个人,只要他相信圣母能生下孩子,相信奇迹能发生,相信人能在水面上行走,是无法很快在纪实和虚构之间作出区分的。”

  菲利普立刻见风使舵。“我看这观点很有道理。”然后,他换了个话题。“顺便告诉你一声,希尔亚先生去年圣诞节前两天去世了。”菲利普凝视着威莉,看着她把第二杯可乐倒进嘴里。“不管怎么说,卡林德有个亲生女儿――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哦,我当然知道他有个女儿,”蒂姆说,没有说他的主要信息来源是西拉克斯,一位已经死了六百年的拜占廷公民。“我只是认定她已经死了,结果没有对她做任何调查。她在我的书中被人杀了,这就是我所关心的。在现实生活中,她被带到了儿童救护中心,最后进了弃儿收容所。问题是,她今天会是什么样?她还活着吗?她有没有被寄养在别人家?她有没有上大学?是不是进了监狱?是不是进了精神病院?”

  “我看她从来没有闯进过什么仓库,”威莉阴阴地说。

  “我是说在经历了那样的童年之后,一个人还能有什么样的生活呢?心灵的创伤能被治愈多少呢?”

  菲利普望着蒂姆摇了摇头,眼神中流露出亲切但又无可奈何的表情。“你总是忘记不了,对吗?”

  “你这话什么意思?”蒂姆感到自己被弟弟的话刺痛了。

  “童年,治愈,童年的痛苦……听起来很耳熟,对吗?”

  “我不是在写我自己,菲利普,”蒂姆感到有些恼怒。

  “我也没有说你是在写你自己,可你也不完全是没有在写你自己,对吗?”

  “你不是我弟弟,”蒂姆说,“我真正的弟弟正藏在阁楼上。”

  “我知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相信我。我真希望我也能这样对待南希和马克,以契娜让我发现的真实的我来对待他们。这些令人遗憾的事让人刻骨铭心。”菲利普似乎又进入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只见他双手紧紧握在一起,低下头,也许是在祈祷。“是啊,刻骨铭心的痛。”然后他回头望着蒂姆。“你知道吗?卡林德那栋房子下星期三就要被拆毁了。我家后院的景色将会得到百分之百的改善。”

  “卡林德家就在你的后院?”威莉问。“他从来没有告诉过我这一点。”

  “在巷子的对面,”菲利普说,“自从罗尼·劳伊德-琼斯被捕后,人们常常来这里,有些人还拿一些东西当纪念品,你能相信吗?当纪念品!怎么说呢,再也没有人替那房子交税,邻居们也不再修剪他家的草坪,现在只有那些可怕的食尸鬼在那里游荡。由于所有这些原因,大家一致上书,要求将那房子拆了,结果得到了批准。”

  “你对此有什么感觉?”蒂姆问。

  刚才挂在菲利普脸上的满足感变成了一种阴郁、严峻的神情,绝对不是快乐。他紧绷着脸,两眼喷火。他一直强忍在心头的每一个痛苦、每一丝怒火在他内心翻腾,菲利普现在的样子变得有些吓人。“你想知道我对此有什么感觉?我巴不得他们立刻将那地方变成废墟,变成碎片,再放把火把那些碎片烧成灰,最后再把那些灰烬送到外太空。”

  他怒视着蒂姆,仿佛在等待他的挑战。

  “然后,我希望人们能拿上锹和网,挖出那里的每一寸土,仔细筛一筛,以防有任何遗漏。他们应该一直挖到六英尺或八英尺深的下层土,把一切都好好查一遍。这时,你会发现地面上有个巨大的长方形坑,看上去像个巨大的坟坑,而它也的确就是个巨大的坟坑。我会往里面倒满汽油,点燃它,这就是我所要做的。我要点一把能净化一切的大火,一个巨大的火焰。等这大火烧完后,我不会再去关心它――推土机会把土填回到那烧焦的坑中,人们会把这里变成一个饲养沙鼠的农场。”

  菲利普一动不动地站了一会儿,与自己刚才释放出来的这些情感争斗着。他略微有些僵硬地转身对着威莉说,“对不起,小姐。我儿子的尸体一直没有被找到,可能就被埋在那里。这次有上帝在帮我,可我仍然会时不时地发作一番。”

  “我为你儿子的事感到难过,”威莉说,“我原来以为我也失去过一个孩子,所以我能理解你所经历的痛苦。”

  “你的孩子被还给了你?”菲利普非常好奇地问,“而且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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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九章(5)

  “是的,”蒂姆赶紧说道,“威莉算是跟幸运。”

  “我的上帝并没有能给我多大的帮助,”她说,“他好像反而把事情弄得更加糟糕。”她拍了拍装着巧克力的衣服口袋。“楼下有卫生间吗?”

  菲利普告诉她卫生间就在厨房旁边。威莉出去后,菲利普转身对着蒂姆,脸上的表情又是钦佩又是责备。“蒂姆,她真的有多大?”

  “38岁。”蒂姆说。

  “这不可能,她应该在19岁到25岁之间。”

  “她外表看上去像,但她真的有38岁。”

  菲利普似乎要提出反驳意见,但他没有把话说出来。“你们俩是在朗读见面会上认识的?然后你就自告奋勇地开车送她来这里?你可从来不干这样的事。她究竟对你说了什么?”

  “菲利普,我开车送她过来不是因为她说了什么,你可以说我是心血来潮。”蒂姆现在直后悔把威莉带到苏必利尔街来。他早已知道把她介绍给他弟弟不是个好主意,可他恰恰这么干了,现在必须应付所带来的结果。

  “我不能对我所看到的视而不见。你带着这个美丽动人的姑娘来到我这里,她对你像小猫一样温顺,你这中年同性恋显然已经和她有了那层关系,你还要我视而不见?”

  蒂姆灵机一动。“好吧。威莉是约瑟夫·卡林德的侄女,是他弟弟的女儿,所以她去参加了我的朗读见面会。我觉得有许多理由要将她带到这里来。我们碰到了一些意外,结果我们俩撞出了火花。现在嘛,我们之间非常爱恋。”

  “你真的和她一起上床?”

  蒂姆无法断定菲利普究竟是惊呆了还是感到兴奋。“菲利普,坦率地说,这不关你的事。”

  菲利普毫不在意。“我专门和青少年打交道,完全看得出他们什么时候一起上过床。你在和约瑟夫·卡林德的侄女发生性关系。你和威莉,你让我想起了那些青少年。”

  “我们相亲相爱。”

  “我看得出来,”菲利普说。

  两个人都听到了卫生间关门的响声。“你有没有想过这个关系如何发展?”

  “还没有。”

  威莉走进客厅后,立刻感觉到了气氛有些不对头。“嗨,你们俩这是怎么啦?”

  “我要我哥哥好好照顾你,”菲利普说,“如果他不,你就告诉我。”

  “别为我担心,我想我会消失的。”

  蒂姆说他们该走了。

  “哦,我差一点忘了,”菲利普说。

  蒂姆抬起头来,准备迎接对他性格或道德水准的新一轮攻击。

  “你要不要借用马克的手提电脑?我知道你时刻离不了电邮,而我又无法用那玩意儿,它总是让我想起马克。那台手提电脑一直装在箱子里,我这就把它拿来,你可以在你的房间里用它。”

  “太好了,菲利普。谢谢。”根据蒂姆·安德西的日记记载,马克·安德西的电脑曾经让他看到过一个奇妙的幻觉――另一个世界的幻觉――所以他巴不得能再次接触到那台电脑。它带着他对侄儿的美好回忆,也给过他最宝贵的东西。

  菲利普上了楼,然后拎着一个黑色的电脑箱走了下来。

  “这些玩意儿这么小,却装了那么多东西。马克整天泡在上面,收发邮件啦,查找那些我不知道……”菲利普表情庄重地把电脑塞到蒂姆的怀中。蒂姆看得出来,菲利普不是在出借他儿子的电脑,而是在用这种方法把它从家里弄出去。

  菲利普在裤子上擦了擦手,他在那一刻看上去简直就像他所负责的那些孩子一样,但他望着威莉时那种直接、探寻的目光则消除了他给人的印象。

  “你跟我来,威莉。我让你看一样东西。”

  “给她看什么?”

  威莉已经站了起来,只好从一个兄弟看到另一个兄弟身上。

  “你不觉得威莉应该到我后院去看看吗?”

  蒂姆抬头看了威莉一眼。“我向他解释了你为什么说自己是我小说中的一个人物。菲利普知道你是卡林德的侄女。你从他家后院可以看到你伯伯的家。”

  “我看我应该趁着他们还没有把它推倒,还没有放火把它烧掉前看它一眼。”威莉说。

  “对不起,”菲利普说,“我实在忍不住要问这个问题。你见过你堂妹吗?”

  “我从来不知道还有这么一个堂妹。”

  “卡林德尽管生性凶残,却一心想保护她。”

  “我想这可能会让我感到非常不舒服。你介意我吃块糖吗?”她掏出来一块“基特凯特”和一块“玛斯”巧克力。看到菲利普那神魂颠倒的目光,她迟疑了一下,把“玛斯”巧克力重新装进口袋,然后把那块“基特凯特”掰成两半,撕掉其中一半的包装纸,狠狠地咬了一口。她的左手举着另一半巧克力说,“请带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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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二十九章(6)

  威莉的举动让他有点不知所措,菲利普只好朝他弟弟看了一眼。

  “走吧,”蒂姆说,“我也很想看看那地方现在是什么样子。”

  “那是个垃圾场,”菲利普转过身,大步穿过狭窄的厨房,打开了后门。

  威莉和蒂姆穿过后门,来到了荒凉的后院,菲利普也跟了过来。菲利普在他的院子和铺着卵石的小巷之间修建的栅栏仍然有气无力地站立在斑驳的草坪上。不过,在小巷的另一边,过去的一切已经荡然无存。约瑟夫·卡林德家高高的围墙已经被推倒,露出杂草横生的后院,院子过去便是他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房子的背面。隔着杂草仍然可以看到马克·安德西和他朋友金波·蒙纳汉闯进去时所经过的厨房门。后来所加的那间屋子的粗糙、笨拙的斜面屋顶隐藏在杂草中,就像一只巨大的野兽,唤醒它会给人带来危险。

  威莉猛地吸了一口气。

  “那地方似乎每过一个星期就会越发丑陋。”

  菲利普正看着巷子的对面,所以没有看到威莉像一盏即将熄灭的灯泡一样在忽闪着。当她突然发出那尖利的声响时,蒂姆已经转过身来,正好看到威莉的整个身体在时隐时现。她无力地靠着屋子的后墙,蒂姆及时抓住了她,没有让她摔到院子破旧的地面上。

  “快把剩下那半块巧克力吃了,”他大声对她说。“菲利普,家里有没有食糖?”

  “当然有,我现在已经不怎么用食糖了。”

  蒂姆要他赶紧倒一杯食糖,然后再倒一杯可乐,一起拿到外面来。

  “她有糖尿病?她要不要……”

  “快去拿食糖,菲利普。快点。”

  菲利普立刻进了屋。蒂姆只看到了他一晃一过的胳膊肘和膝盖,然后便听到了橱柜的门被打开又被关上。菲利普嘟嘟哝哝地走了出来,递给蒂姆满满一杯食糖。

  “你要不要把她送到……”

  蒂姆坐在地上,用胳膊托着威莉,将食糖倒进她嘴里。

  “我们有个姑娘去年也出现过胰岛素休克……”

  “菲利普,她并没有得糖尿病。她的情况很特殊。”

  菲利普又露出了原来那刻薄的本性,“我看一定是小说中的人物才有的怪病。”看到威莉自己接过了杯子,用可乐把一大口食糖送进肚子里,他又加上一句,“好像起作用了。要送她去医院吗?”

  “不去医院,”威莉口齿不清地说。

  “蒂姆,得赶紧送她去急救室。”

  “她根本用不着去急救室。往后退,菲利普。”

  菲利普举起双手往后退,显然已经顺从了。几秒钟后,威莉站了起来,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尽量装出一副不好意思的神情。她令人信服地柔声告诉菲利普,她的“病情”无法在急救室得到医治,而且非常感谢菲利普对她的关心。

  “既然你说你没事……”菲利普感到困惑不解,只好来回看着她和蒂姆。他隐约意识到自己刚刚错过一个非常重要且很能说明问题的机会。

  “我们要走了,”蒂姆说。菲利普没有做声,只是凝视着威莉,看上去仿佛能在那里继续站上几个小时一样。

  威莉感谢他给她端来食糖。

  “我会出席你的朗读见面会的,”菲利普说,眼睛仍然没有离开威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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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她给我讲述了我想知道的以及她自己所相信的事。她说,她看到那房子后极为震惊,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在把她推向消失。她想说刚才所发生的那一切只是个例外,她现在已经控制住了自己的“病情”。

  我们来到了“儿童之家”,威莉非常平静地经受了这个考验。那地方与她记忆中的完全一样:一栋令人憎恶的建筑,正面是脏兮兮的石头墙,狭窄的窗户,石头台阶通向拱形门廊。这与她的记忆完全一样,因为我年轻时不知开车经过这里多少次。

  她这次只需要两块巧克力就挺了过去;这幢大楼与她的记忆完全一样,这似乎让她感到很高兴。

  大楼的内部对她是另一种考验,因为我完全是凭着将电影中所看到的这种机构的内部揉合在一起创造了威莉的记忆。她不停地说东西“放错了地方”,然后不快地看着我,就像我忽视了自己的责任,没有完全将小说之外的一切精确地描述出来。她在小说中对付蒂·蒂·罗利的那个大厅在另一层楼上;我们经过游戏室时,看到里面的乒乓球桌其实是在屋子的另一边;宿舍则完全错了,因为这里的宿舍都是单人间,不是那种大家都睡在里面的军营式结构。

  威莉心中“真正的”儿童之家没有院长,因为我没有给它安排行政管理人员。不过,位于南卡拉达拉街上的这座儿童之家却有一位气度非凡、和蔼可亲的梅塞德斯·罗莫拉院长。她把我们迎进了备用小办公室,请我们坐下,然后说了那句魔咒:“安德西先生,看样子你运气非常不错。”

  蒂姆一看到梅塞德斯·罗莫拉就意识到,莉莉·卡林德的生活与他为威莉·帕特里克所设计的生活截然不同。这位院长为人热情,讲究实际,通情达理。她有着铁灰色的头发,身穿得体的裙子和外衣,眼睛里闪着智慧。她就像一位完美的四年级老师,自然形成的威严下透着幽默感,足以表明她的私人生活要比她在大众场合下的生活更喧闹、更随心所欲。院长立刻说明莉莉·卡林德的生活丝毫没有任何跳越的过程,而是一分钟一分钟实实在在地度过的。

  “事实上,”她告诉蒂姆,“你在几个方面都跟幸运。你大概也料到了,我们如果事先没有得到允许,是不能将我们目前和以前收养的人的信息透露出去的。具体就你而言,送到我们这里来的这个孩子的特殊背景,特别是她那臭名昭著的父亲,使得我们尤其谨慎。”

  “不过,莉莉·卡林德的确在这里呆过。”蒂姆说。

  “她当时可以说是无处可去。我在电话里已经告诉过你,她是九岁那年被送来的。据她父亲说,她母亲两个月前与人私奔了,而他无力管教好两个孩子。儿子去当了木匠学徒,但这个女孩给他带来了他无法解决的难题。负责办理收容事务的工作人员同意了,于是她就来到了我们这里。我们后来都认为,他把她送到这里来是为了救她一命。也许只有这样,他才不能再虐待她。”

  “我知道他爱她,”威莉说。

  “你在这件事情中究竟扮演什么角色?”院长问。

  “威莉是我的助手,”蒂姆告诉院长,“她对这个项目很了解。”

  “你说这个项目是一本关于莉莉·卡林德的书。我的第一个问题是,这本书是小说还是非小说?”

  “可能既是小说也是非小说。”

  “对不起,安德西先生,你为什么要把这两种文学体裁混在一起呢?把小说和事实结合在一起是否能使你有权不把事实当回事?”

  “我想可能刚好相反,”蒂姆说,“正是因为要写小说,我才一定要把事实弄清楚。我只有这样才能接近那些无法发现的真相。”

  她朝他笑了笑。“也许我不应该承认,不过我是你的书迷。我非常喜欢那些你和合作者一起写出来的书。”

  他对她表示了感谢。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谈谈你的好运气吧。你完全能明白,我必须非常谨慎。我们只有在得到目前或者以前被我们收养过的人或者他们的法定监护人的允许之后,才能向包括你这样的研究人员在内的人公开我们的记录。你的第一个好运是你的一个读者碰巧是这机构的负责人。我替你打了两个电话。我对你一点都不了解,不过我认为那值得有人给我们的‘大弟弟大姐姐’项目捐200美元。”

  蒂姆点点头,尽量使自己放松下来。

  “这两个电话的结果是,我可以给你提供以下信息。”她打开桌上的一个文件夹,然后戴上一副老花眼睛,朝文件夹看了看。“卡林德最初是1974年被送来的,当时的院长是乔治亚·拉瑟姆,她在这孩子的档案里做了一些特殊的记录。拉瑟姆小姐似乎发现这女孩特别孤独,感情上非常麻木,有对其他孩子施暴的倾向,而且常常做恶梦。她还注意到这个孩子非常聪明,容貌出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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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章(2)

  她抬起头来。“你看,拉瑟姆小姐和其他工作人员比较清楚卡林德家这个女孩的背景。我不是指谋杀,因为在1974年还没有人知道谋杀的事,但现场勘察已经非常清楚地表明,这个孩子是被一个心智混乱的男人带大的。

  “我们一直为这里的孩子寻找好的寄养家庭,拉瑟姆小姐最终遇到了一对完全符合条件的夫妇。居伊和黛安娜·亨特雷斯在那以前已经成功地收养过三个孩子――他们似乎有特殊的办法,能够把我们一些心灵最扭曲的孩子纠正过来。拉瑟姆小姐安排他们见了面,亨特雷斯夫妇同意接纳莉莉。日子一天天过去,虽然他们也遇到过一些挫折,但事情总的来说是向好的方向发展,直到1979年居伊·亨特雷斯突然死亡。”

  梅塞德斯·罗莫拉直视着蒂姆。“安德西先生,1979年还发生过什么事?”

  “约瑟夫·卡林德因多起谋杀罪而被捕。警方只找到一些尸体的残骸,因为他对大多数受害人都进行了焚尸灭迹。”

  “卡林德丑闻轰动一时。亨特雷斯太太担心孩子在学校里可能会受到影响。在她看来,莉莉也许回我们这里要好一些。可是孩子们有时候也会非常残忍――她在这里度过了非常艰难的两年。遭人唾弃不是件开心的事。她不断被人羞辱,被逼迫面对厕所,诸如此类的事。”

  “她上的是哪所学校?”威莉问,那神情就像要把船桨伸进湍急的河流里。

  “她和黛安娜·亨特雷斯生活时,上的是‘日落镇’的‘格雷斯和费佛’小学、斯雷特中学,以及奥格蒙特高中。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我还以为她念的是劳伦斯·弗里曼小学呢。”

  “你是说他们以前叫匹格镇的那所小学?你为什么要认为她念的是那所小学?”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弄错了,”威莉说。

  院长将目光转回到那些文件上,然后抬起头来,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这时,发生了一件异乎寻常的事。黛安娜·亨特雷斯来找拉瑟姆小姐,说她想继续收养莉莉。根据我这么多年的经验,这种事情几乎是不可能的。寄养关系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被终止,其中有些情况甚至比较糟糕,可一旦终止就再也不会被恢复。”

  “可她回去了,”蒂姆说。

  “她回去了,而且健康成长。我一小时前和她通电话时,她告诉我说虽然她在你写这本书的过程中绝对不会给你提供任何帮助,但她也绝对不会阻止你。她说如果你希望见到她,她愿意和你谈了谈,但有一个条件。总的来说,她更愿意不和你见面,不过选择权在你手中。”

  “什么条件?”蒂姆问。

  “条件是你去见黛安娜 亨特雷斯,然后她再做决定。安德西先生,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我不太清楚。”

  “这意味着莉莉·卡林德绝对信赖黛安娜·亨特雷斯,尽管黛安娜曾经把她还给我们,让她在这里过了两年痛苦的生活。莉莉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做,完全能理解。当她回到黛安娜身旁时,那种感觉就像回到家中、回到一直生病但现在已经康复的母亲身旁一样。像莉莉·卡林德这样的人很少相信任何人。你应该意识到,那孩子身上所发生的事太难承受了。太难承受了。”

  安德西感到这句话沉入了他的五脏六腑,而且在他体内扩散。难以承受似乎就是他姐姐穿过镜子向他发出无声的命令以来所发生的一切的背后原因。发现莉莉·卡林德的经历是在完成卡林德的命令的另一半:他必须承认卡林德对自己女儿所表现出的古怪的怜悯,但他也必须去想像莉莉为这种怜悯所付出的代价。在这一刻,他感到这就是他的毕生任务。然后,他看了看威莉,意识到了她的困境,心里不免感到一阵心酸。她正在听一个女人讲述一个人的事,而这个人本该是她。那会是什么样的感觉?

  “这对我来说也是难以承受的,”他说,“我该怎么才能见到黛安娜?”

  梅塞德斯微微一笑,但这笑容却照亮了她的整个脸。“我给莉莉通过电话后,立刻给亨特雷斯太太打了个电话,她今天下午随时恭候你们。事实上,这是你们将来两三个月里能见到她的惟一的机会。她明天就会跟一个旅游团去中国,然后再去澳大利亚,和一些老朋友住一段日子。你明白我为什么要说你运气不错了吧,安德西先生?”她在一张白色的卡片上写了几个字,然后把卡片推到他面前。“这是她的地址,位于城里比较有意思的地方。我这就给她打电话,说你们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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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章(3)

  蒂姆情不自禁地亲吻了一下她的手,她说,“安德西先生,我们米尔港不大兴亲吻手背,不过我很高兴看到你能明白我们的难处。如果你打算写莉莉·卡林德,那么你最好把这本书写成你一生最成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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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一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我开车朝院长给我的地址驶去,一路上威莉一直在流泪。她还吃掉了半盒“瓦尔罗纳”巧克力,完全是为了吃巧克力而吃巧克力,而不是在对她的“病情”做出反应。她一直用脑后勺对着我,还时不时地举起左手来挡住我注视她的目光。

  “事情不像你想像的那样,”我说,“你并不是虚无缥缈的东西,你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如果我爱你,你就必须存在着。”

  “你是个骗子。你爱的是她,只是你还从来没有见到过她。她是真实的,我不是。你认为她难以承受那一切,可我本该就是她。”她又怒气冲冲地偷偷看了我一眼。“你病得不轻,你心理变态。别人的痛苦让你觉得快乐。你现在一定在沾沾自喜。”

  “威莉,别人的痛苦并不给我带来快乐,只是我不想忽视它,也不想对它视而不见。我想对得起它。所以,你才会在心情不好时喜欢看我的书,记得吗?”

  她不屑地哼了一声。

  “你想知道我真的喜欢什么吗?”

  “莉莉·卡林德,莉莉·卡林德,莉莉·卡林德!”

  “我喜欢介于两者之间的那种空间,”我说,“比方说,做梦与醒来之间、想像与现实之间、同意和不同意之间、是和不是之间的那种空间。真正有意思的东西就在这种地方,你现在就在这种地方。你完全是介于两者之间的空间的产物。”

  “介于是和不是之间?”

  “在是和不是都有道理的地方,在是和不是合而为一的地方。”

  这番话显然打动了她。她转过脸来对着车的前方,眼睛也死死地盯着挡风玻璃。虽说她没有在看我,但她已经不再故意把眼睛转向别处。

  “这太愚蠢了,可能真的有什么含义。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真正的人,结果却发现我一直只是个糟糕的复印件。”

  “你错了,”我说,“你绝对不是复印件。你无与伦比。威莉……”

  “一派胡言。”她的眼睛仍然盯着车的前方。

  我也把目光转回到车的前方。汽车拐过一个弯后,我们明白了梅塞德斯·罗莫拉所说的“城里非常有意思的地方”是什么意思了。我们行驶的道路以及矗立在两旁的房屋盘旋而下,看上去就像第五大道古根海姆博物馆的内部结构。盘山公路的最高点大约有两百码长,最下方有个小广场,广场上有个音乐台,广场四周有一家食品杂货店、一家电影院、一个酒吧、一个图书馆、一家Gap专卖店以及一家星巴克连锁店。这使人联想到穴居矮人【穴居矮人:英国作家托尔坚笔下的假想角色,身体的大小仅为常人的一半,善良并热爱和平。――译著】的世界。这里也非常漂亮。盘山公路上那些弯道到了晚上会灯火辉煌,所以这里的夜景一定非常美丽。从上面往下看,这里的景色让人联想到梯田,只是缺了葡萄园,只有住房。这里的地名叫日落城,而我还一直以为它位于城市的最西边呢。我现在发现,只要你住在山坡稍微往下一点的地方,每天傍晚,太阳都会早早地消失。

  亨特雷斯家位于从上往下三分之一的地方,与米尔港老城区的房子没有多少区别。三层楼,木头已经陈旧,水泥台阶通向一个小小的有檐门廊:档次只是比北苏必利尔街那些房子略微高一点,但这里的环境使它带了点格林兄弟童话的味道。

  我把车停在屋前,然后走到威莉一侧的车门旁。“承认你感兴趣吧。”

  威莉没有回答,而是将一块“三个火枪手”巧克力塞进了嘴里。我没有看到她从口袋里掏出巧克力来,所以她一定是趁我绕过车头时往口袋里塞满了糖果。一张亮闪闪的包装纸飘落到了地上。

  “哦,威莉,”我拣起包装纸说,“你这有失身份吧。”

  威莉的嘴里塞满了“三个火枪手”,咕哝道,“你认为这位女士会喜欢你吗?这位女士不会喜欢你。”

  我拉着她走上门廊,按响了门铃。一分种后,一个壮实的女人开了门,屋子里的烟味立刻向我们迎面扑来。她有着一头浓密的深色头发,四方脸上有着一双敏锐的眼睛,脸上的皱纹清楚地表明她七十多年生活中交织在一起的痛苦和欢乐。她使我想起了童年时见过的在“山谷”城工厂的流水线旁工作的匹格镇妇女。

  我们互相问了声好,然后报了名字。我介绍威莉为我的助手。黛安娜·亨特雷斯对梅塞德斯·罗莫拉同意我们采访的事称赞了几句,然后就请我们进屋。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也出乎威莉的意料。这个女人足足说了一个半小时,她说的关于莉莉·卡林德的那些事,让人觉得她让时间停了下来。黛安娜·亨特雷斯像约瑟夫·卡林德一样,凝固了街上的车辆、踢球的孩子、送信的邮递员、以及任何听到这个烟鬼的声音的人和她所提及的东西。她把我凝固在了那里,威莉也没有动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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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一章(2)

  蒂姆·安德西走进客厅后完全惊呆了,里面的摆设说明这里的主人是位非常有品味、好奇心也很强的旅行家。墙上挂着各种各样的宝贝,陈列柜里的稀罕物也在闪耀着:非洲面具、原始部落的人物雕像、中国花瓶、希腊双耳细颈罐、日本字画、华丽的小地毯以及几十年里慢慢积累起来的上千件小玩意儿。这样的收藏暗示着一点:这些东西虽然有价值,却是那些口袋里没有多少的钱的游客以最低价格买来的。

  亨特雷斯太太请他们坐到沙发上。在向沙发走去时,威莉暂时把自己的不快搁到了一边,久久地欣赏着一块小小的丝绒窗帘。

  蒂姆看到了一大堆照片,上面都是黛安娜·亨特雷斯和一个身材魁梧、下巴厚实、脸色和蔼的男人,拍摄地点有热带雨林、沙漠、巨大的纪念碑前、运河及河流前、雪山脚下、水烟筒咖啡馆以及拥挤的中东市场。

  他转过身来问亨特雷斯太太。“你们外出旅游时有没有带莉莉·卡林德一起去过?”

  “我们总是尽量带她一起去,”她说。“你看看这个。”她把他带到尽头,指着墙上的一张照片。这张照片一定是居伊·亨特雷斯拍的,因为照片里没有他。照片中的黛安娜比站在蒂姆身旁的黛安娜大约要年轻30岁,正站在一块群山环绕的草地上。照片可能是在非洲拍摄的。一个十岁左右的金发女孩从她身后探出头来,快乐的脸上带着恐惧与欢乐交织在一起的奇特表情,这种表情直接飞入安德西的内心深处。在他看来,那孩子看上去就像暴露在外的脑神经――他从她那灰蓝色的眼睛里看到的那份敏感、她脸上的神情、她脑袋歪向一边的姿势、甚至她那被太阳晒黑的皮肤,差一点感动得他掉下眼泪来。

  “莉莉讨厌别人给她拍照,”她养母说。“她只是不愿意,也不和人一起拍照。也许这是从她父亲那里继承来的,因为她父亲也讨厌拍照。”

  “我知道,”蒂姆说,脑子里又浮现出了北苏必利尔街坡顶上被蓝天映衬着的那个全身着黑的身影。“我希望她从她父亲那里就继承了这一点。”

  黛安娜对他的信任稍稍发生了一点变化。“你真的想写一本关于莉莉的书,对吗?”

  威莉慢慢走到蒂姆的身旁。她伸长了脖子,看着那张照片,开口说话时,语气中略微有一丝被打败的感觉。“她真是太漂亮了。我早该知道。”

  亨特雷斯不解地冲她笑了笑。“要知道,你也很漂亮。说实在的,你真是太漂亮了,望着你还真伤自尊心。”她转身对蒂姆说,“随便坐吧,我给你们准备点茶或咖啡,然后你可以给我说说你的这本书。”

  终于,蒂姆坐在了亨特雷斯家坚实的沙发上,面前放着一杯芳香扑鼻的咖啡,心情不快的威莉则在不停地喝着杯子里的可乐。他含含糊糊地描述了他声称自己在收集资料的这本书,搞不清黛安娜·亨特雷斯会怎么看待他的描述。他用到了“巧妙地”一词,也用到了“充满敬意地”一词。就在他信口开河的过程中,他开始认为自己真的能写这本书,完全忘了自己根本没有耐心去做它所需的那种详细调查研究。如果他试着写这样一本书,那么这本书中很可能会出现许多莫名其妙的空白,而且是非常明显、粗劣的空白。

  “我相信你写了一阵子后,主线就会清晰起来,”亨特雷斯太太说,“我必须坦率地告诉你,我认为你或者任何人都不应该写一本关于莉莉的书。”

  “那么你现在还让我采访你,你倒是非常宽宏大量。”

  “莉莉不会阻止你,所以我认为我有责任让你尽可能地了解她。她已经有条件地答应见你,所以如果你想和她本人交谈,你就必须对她现在的生活有所了解,但仅仅了解是不够的,远远不够。她要我告诉你,她愿意见你一个小时,但她对你说的任何话都不能被引用在你的书里。”

  “你并不希望我见到她,对吗?”

  “我来给你讲讲莉莉·卡林德的事吧。”

  蒂姆终于听到了这句话。他感到房间另一边有什么动静,便越过亨特雷斯太太看看那动静是什么。他的心停止了跳动。阿普里尔穿着她那件爱丽丝装束,正趴在一块比她大不了多少的按摩毯上,一只手托着腮帮,直勾勾地望着他。意识到已经被蒂姆看到,她站了起来,后退了几步,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他。蒂姆知道是她把他带到了这个地方。为的是让他听听最了解莉莉·卡林德的这个女人怎么说。她要他不仅仅的听到:她在命令他去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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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一章(3)

  黛安娜·亨特雷斯说道:你得先对我有一些了解。我父亲建起了日落镇――我们在40年代一直把这地方叫做日落镇社区,他把这个社区建在这里是因为他希望能远离外面的世界。他亲自铺平了日落镇路,修建了那个小小的广场以及广场上的音乐台。这一切都是他的点子。我们家从来就没有钱,可我们并不为此担心。我父亲的确从来不在乎钱。最早的时候,住在这里的人互相都很熟悉,我们常常会一起聚餐,然后大家一起唱歌,一起弹奏乐器,一起跳舞。我们感觉到大家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标。这世上没有什么一尘不变,尤其是像日落镇这样的社区。等我和居伊·亨特雷斯结婚时,许多素不相识的人搬到了这里。

  我们当时很忙,居伊专门给房屋刷油漆,然后再由我来处理细部。我还在餐馆当服务员。我们开始结伴旅游,把仅有的钱都花在了我们所见到或者喜欢的东西上,而不是去住高档酒店或者享用美食。我们发现自己不能生育,这的确是个打击。居伊起初不想收养孩子,但是他有一天说道,知道吗,我们可以收养一个孩子,以此来回报社区。这样一来,家里至少可以有个孩子。我觉得这是个好主意,是最好的主意。我们联系了社会服务机构,他们要我们与乔治亚·拉瑟姆联系,我们就这样得到了三个领养的孩子。当然,三个孩子是先后到来的。

  萨莉、罗伯和查理,三个可爱的孩子。不过,他们刚来我们家时,都是问题孩子,有些反社会,干一些在商店里偷东西的事,爱顶嘴,喜欢破坏规矩。这些都比较正常。我们对待他们的办法,我认为每个人都会那样做的。当然,乔治亚·拉瑟姆他们认为我们所做的比较特别,所以当他们有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孩子时,我估计他们首先想到了我们。我们去了卡拉达拉街,走进拉瑟姆小姐的办公室,看到那里坐着这个名叫莉莉·卡林德的孩子,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告诉你们,我们当时对莉莉和她的背景一无所知,后来才知道那些情况足以写满厚厚几大本。

  居伊说,这孩子可能会搅乱我们的生活,可能会让你心碎。你真的想让这孩子寄养在我们家吗?莉莉在儿童之家的第一天就在地上撒尿,还用铅笔去捅另一个孩子。她第二天在游戏室点了把火。她几乎从不开口,简直就像个小野人。我对我丈夫说,我当然想让她寄养在我们家。这个叫莉莉的孩子,这个小恶魔,她将成为寄养在我们家的孩子,因为你知道吗?我已经爱上了她。

  我的确爱那孩子。我在她身上看到了一些东西,安德西先生,也许你刚才在那张照片上也看到了。我看到了一个受到过极大伤害的小女孩,看到她能够感觉到任何地方发生的任何事情。安德西先生,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她的灵魂还存在。虽然她的灵魂被恐吓过,中毒很深,但它并不自私。

  她很愤怒。我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像莉莉那样对一切都愤怒的小孩,从来没有见过。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她知道,她可以在愤怒的同时仍然感到安全。过了这一关之后,我就会比较有把握,就可以把这女孩变成一个正常人。她当时说话仍然口齿不清,把她的名字说成威威,因为她无法念出L这个字母。威威恨,威威咬。你们知道这句话我听她说过多少次吗?从她嘴里吐出来的那些骂人的话可怕极了,要是换了一个迷信的人,一定会认为她中了邪。她是中了邪,但不是被什么恶魔,而是被她自己。

  每当她发疯时,我便会把她卷在毯子里,然后和她一起躺在地上,搂着她,直到她不再尖叫。我得像教一个三岁孩子那样训练她上卫生间。家里有时会被她弄得肮脏不堪,糟糕透了。她从来没有上过一天学,不过当她渐渐意识到无论她做了什么或者表现得多么糟糕,我都不会离开她时,她逐渐平静了下来,我给她找来了一些课本和书籍。关键问题是,我不会离开她,而且我不会伤害她,我只会尽一切可能让她感觉好一些。

  她起初总是想逃走!我只要一转身或者一出门,她就会从家里溜出去,可她对一切都感到恐惧,一切都对她太深奥,所以她从来没有能跑远。我会发现她躲在灌木丛中,或者躺在汽车下,痛哭流涕,不敢再向前走,也不敢回家。我抱她回家时,她会放声尖叫,但她仍然会紧紧搂着我,从来不反抗。没有夜屋,她说,威威没有夜屋了。我会立刻对她说,宝贝,我们没有夜屋,你不要担心。什么是夜屋?

  蒂莫西·安德西和威莉·帕特里克各自感受到了一连串的震动,就像电脉冲在歪歪扭扭地穿过他们的身体,又像弹球一样每次一碰到东西就会反弹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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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一章(4)

  黛安娜·亨特雷斯接着往下说道,我给乔治亚打了个电话,问了她什么是夜屋,她的回答让我魂飞魄散。那个可怕的男人在家里建了这么个可怕的小屋,既不给它安窗户也不给它安灯,只是在里面放了张大木床!而且床上有绳子,就像手铐一样。安德西先生,我坦率地告诉你,他在那张床上强奸了他自己的女儿――这就是让她离开家给她的惩罚。我知道她遭到了虐待,但没有料到会是这么可怕。

  你瞧,他不想让她离开家,因为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她的存在。她没有出生证,这给我们带来了麻烦,我过会儿再说这件事。从官方的角度来说,莉莉·卡林德根本就不存在。安德西先生,他把这孩子当成他的一个玩具,打她,不给她东西吃,因为这就是他眼中的爱。我得知这些后,便知道自己会面临长期的折磨,后来的情况果然如此。

  过了一阵子,我发现有一样东西可以让她平静下来。我念书给她听。这就像我突然拥有了魔力,就像我在她身上挥舞了魔杖。当我在这疯狂的小家伙身旁坐下来,开始念书给她听时,她最多只需两分钟就会平静下来,把拇指伸进嘴里,听我念故事。哦,我的上帝,她在那一刻可爱极了。那十本书我一定给她反反覆覆念了一千多遍,《晚安月亮》、《平》、《给小鸭子让路》和《离家的邦尼》。我现在仍然能想起当时的情景,她躺在地板上,双手托着下巴,全神贯注地听我念出的每一个字。全神贯注。当我看到这一点时,我知道我有了希望――希望会突然降临到你头上,所以你一定要格外珍惜。但是莉莉集中注意力的能力让我感到阳光刚刚照亮了一个非常、非常黑暗的屋子。

  另外,她非常聪明。她能记住我们念过的所有内容,而且几乎是一字不错。那十本书念完后,她认定我们所念的书一定值得她去读。于是,我把我父亲在日落镇广场建立起来的那个小小的图书馆里的书往家拿。每星期六本书,莉莉可以非常清晰地说出她要我念什么样的书,以及什么样的书她不喜欢。大约六个月后,她只要我念那些谋杀案和恐怖小说!我并不是说这一切就进展得非常顺利,事实恰好相反。莉莉有时会一连数天什么都不做,只是撅着嘴,大声尖叫或者打碎东西――她甚至在睡梦中也会放声尖叫。有时候,居伊下班回来后,望着家里乱七八糟的样子,听着莉莉的喊叫声,我可以从他的脸上看出,他在想我还能熬多久。不过,居伊真是个圣徒,从来没有说过他受够了,也没有说过我们可以把这野兽般的孩子送回去。从来没有。

  我们的重大突破是狄更斯,查尔斯·狄更斯,愿上帝保佑他永远被人们所喜爱。我们开始读狄更斯的作品后,莉莉根本不想停下来!我首先给她念的是《圣诞故事集》,结果她非常喜欢,要我给她整整念了三遍。我记得第二本书是《老古玩店》,但我记得真正的奇迹发生在我们开始念到《双城记》时。她爬到了我的大腿上!这就是那个刚进入到我们生活中时都受不了被人摸一下的孩子,当然,除非她先被用毯子裹起来,然后一半时候她还会把毯子扯掉。她没有说话,只是钻到了我和那本书之间,然后猛地坐到我大腿上。上帝保佑你,狄更斯!看到了吧?我今天想起来仍然会落泪,因为,要知道,所有善良的东西都是从她所做的这件事开始的,也就是她愿意与人接触,同意与人亲近。

  从那开始,她学会了阅读。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我教会了莉莉去阅读,但实际上她是自学的。先是狄更斯,然后是西德尼·卡尔顿和查尔斯·达尔内,是他们教会了莉莉如何阅读。我们已经教会了她26个字母,她也已经记熟了我念了一遍又一遍的十本儿童书,所以她只需将那些字母和单词联系在一起就可以了。我应该说那孩子背下了《双城记》,因为那就是她的学习方法。我念几个词,她看着那些词,然后跟着我念,她就这样学会了阅读。

  你再看她阅读!简直像条狼!那些书一本本装进了她的脑子!当然,社会福利机构一直和我们保持着联系――莉莉的社会福利工作者阿黛尔·斯佩尔温每周来一次――有一天,阿黛尔·斯佩尔温说,她觉得莉莉可以上学了。这对我们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时刻,也是一个重大的决定,因为那感觉就像要失去她一样。你们能明白吗?你把孩子送到学校后,就把她交给了其他人。

  她情感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当然会慢慢消失,但我还是应该把这说出来。你必须认真思考后才能把孩子送到学校去,如果你无法确定这个孩子是否会逃学,或者把粪便抹在女厕所的墙壁上,或者因为某个男孩惹了她就把这个男孩打到在地上。实际上,她这时基本上已经度过了随地大小便的阶段,而且正在学着努力克制自己的怒火,可她仍然极度敏感,仍然有心灵创伤,而且仍然带着内心的伤痛……但她正在努力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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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一章(5)

  于是我说,好吧,我们就送她去日落镇的格雷斯和费佛小学,不过你们得有心理准备,这孩子有时可能会缺课,有时可能会来到学校却躲在更衣室里不出来,如果是这样,你们就必须把她送回家来。她可能特别爱哭,而且你们可能会觉得她会无缘无故地哭。我告诉你们吧,我说,这小女孩有充足的理由流泪。如果你们经历过她所经历的一切,那么你们可能会生活在橡皮屋里,身上穿着束缚疯子用的约束衣。

  安德西先生,大家都认真地听我说了这番话,因为我一定要他们听,然后我的孩子就去了学校――哦,那一天真是可怕,第二天、第三天也一样。过了很久之后,她终于习惯了独自走路去格雷斯和费佛小学。根据学校的报告――我坚持要学校向我报告――她在学校里和其他孩子相处得还不错。在她眼里,那些只是孩子,不是她可以与之成为朋友、可以和她交往的人。我也说不清她是否明白朋友应该是什么样,是否知道该如何对待朋友。她的同学没有一个和她一起来过我们家。我可以这么说吧,整个过程非常成功。我们倒也从来没有指望她把朋友带回家来。莉莉只跟人打了几次架,而且没有给对手造成任何永久伤害,这意味着她已经有了一点自控能力。

  我们在夏天会带她去国外。居伊劝说了大约一个小时,说她可以躲在我身后,这样才在肯尼亚拍下了那张照片。我们还带她去了德国的黑森林,游览了莱茵河,并且去了阿姆斯特丹。她没有出生证,但我们州可以出局一份文件,叫做特殊出生证,是专门为这种情况准备的。上面的个人信息不一定非要精确,因为谁知道莉莉准确的出生日期呢?谁也不知道,我估计就连他那恶魔般的父亲也不知道。出生的时间呢?出生时的体重呢?但是那份文件上有个人信息,这份文件便成了她档案的一部分。所以这算是虚构的,可同时又是真实的。得到这份文件需要一番周折,但我们最终还是得到了,于是我和居伊又可以出门旅游了。莉莉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看书,不过我们时不时地会让她将目光离开书本,看一座大教堂或者一座城堡或者一幅名画。

  但是,在她十四岁那年,有两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我丈夫突然去世,事先没有任何征兆。啪的一声,就这么倒在地上死了。我觉得我伤心得快要疯了,但是我不能,因为还有莉莉。她以自己的方式接受了居伊的突然离去,而且非常往心里去。居伊的离去背叛了她的信任――她刚刚学会信任别人。他抛弃了她,她重新变得非常疯狂。在许多日子里,我只好重新将她裹在毯子里,搂着她,直到她稍微平静下来。没过多久又发生了第二件可怕的事:她父亲被捕入狱,报上铺天盖地登满了对他那些可怕罪行的报道。她再也不能去学校了。我甚至都没有逼她一下。她班上的一些孩子跑到这里来,站在前面的草坪上冲着她大骂。他们还在我家的大门上乱画。

  居伊死了之后,我实在应付不了这些。最糟糕的是,我得重新开始工作,因为家里已经没有了任何收入。找工作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我最终还是德雷斯顿餐馆找到了一份工作。那地方更像一家鸡尾酒吧,也供应饭菜。我和莉莉每天晚上都是伴着泪水进入梦乡,因为我们俩都能看到那一刻的到来。她已经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了。我们俩对这一点都很清楚。我连我自己都照顾不过来,所以她只能整天呆在家里,而那些孩子在冲着她喊“魔鬼的孩子”之类的话,简直要把我们俩逼疯……我快挺不住了!于是我做了世界上最坏的事,可我当时别无选择。我把莉莉送回到了儿童中心。

  可是她在那里受尽了折磨。我以为他们会保护她,可他们只能在孩子们已经回到宿舍并且已经熄灯后才能算是保护她。他们折磨她。一想到莉莉十四五岁时所遭受的那一切,我就受不了。你知道最让我受不了的是什么吗?莉莉假装她在那里什么问题都没有。她要我别去看她,我当时以为这是因为她在生我的气。她的确在生我的气,不过相信我,她不让我知道她的生活是什么样,其实是为了保护我。莉莉在那些日子里学坏了――她抽烟、喝酒、吸毒。乔治亚·拉瑟姆这时已经上了年纪,管理上开始出现了疏漏,连自己眼皮底下发生的事都看不到。

  在德雷斯顿餐馆上班并且学着独立生活之后,我逐渐开始恢复了正常生活。我意识到,我最想要做的就是让莉莉回来。我当时想,如果我还把自己算做一个人的话,我就必须把她接回来。我告诉乔治亚·拉瑟姆小姐,我想重新成为莉莉的寄养母亲,而且我想领养她,结果让乔治亚·拉瑟姆大吃一惊。其实我们最初就应该领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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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一章(6)

  姑娘,你好像在靠糖果过日子。

  总而言之,我那亲爱的女儿回来了,我们一起生活在这个家里。我领养了她,我们要做的事多得数不清,有学业上的,有身体上的,有心理上的,但我们都熬过来了。我想方设法凑了点钱,给她请了家教,但她非常聪明,没过多久就用不着他们了。她天生就是读书的料,而且在数理化方面简直是神童。心理方面的问题要难解决得多。我们一度都在看心理医生。我看到你们在点头,所以你们一定知道心理治疗对人的帮助有多大。居伊从来不明白人们为什么要去看心理医生,我如果不是迫不得已的话恐怕也不会明白,但是我怀疑莉莉会不会主动去看心理医生。

  我认为莉莉非常了不起。她是我见过的最好的人,但在某些方面也确实是最坏的人。我爱她。她成了个真正的大美人,我觉得《特洛伊的海伦》的原型就是她。

  上大学?哦,是的,她得到了西北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学费呀、教材呀、住房呀都包括了。她的平均分数好像是3.98,因为她有一次得过一个B,我忘记了是什么课程,也许是统计学。她后来进哥伦比亚医学院时,西北大学几个对她的背景一无所知的校友合力支付了她的学费和所有其他费用。她在1992年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专业是儿科。她现在回到了米尔港,成了一名儿科医生。这就是她现在的职业。她照料别人的孩子,是个非常出色的医生,非常棒的医生。她的病人们都非常喜欢她,家长们也一样。你没有意识到吗?你完全可以在电话号码簿上查到她。当然,你们得知道她的名字。莉莉·亨特雷斯,医学博士。

  这些并不是黛安娜·亨特雷斯对蒂莫西·安德西和威莉·帕特里克所讲述的一切,但主要内容差不多都在这里了。蒂姆和他那可爱的威莉坐在黛安娜家那张结实的沙发上,听得出了神。时间之锁重新被打开,汽车又开始在日落镇路上来回穿梭,邮递员继续开着他们的邮递车向前。蒂姆觉得,与将他带到梅塞德斯·罗莫拉那里的旅程不同,黛安娜·亨特雷斯似乎在一个完全出乎意料的地方结束了一切。

  “她结婚了吗?”他问。

  “结婚?上帝啊,没有。她永远不会结婚,而且永远不会写书。”

  “她幸福吗?”

  “我认为莉莉并不理解幸福这个概念――这个词对她来说就像是外语。她受过太多的罪,现在帮助孩子们,这就是她的生活。我认为她觉得这是她所能做的最美好的事。她就是这样想的。”

  “她和其他医生一起共事吗?”

  “她独自开业,而且就在她家的两个房间里。她偶尔仍然会感到周围的一切让她不知所措,这时,她就只好取消所有的预约,重新给她的病人安排时间。她将自己关在房间里,默默排解。她知道我可以马上赶过去,但她不打电话告诉我。她不给任何人打电话。”

  “你所做的一切简直像奇迹,”蒂姆说。“这真是个奇迹,你拯救了她。”

  “是她让我拯救了她。我告诉你我都做了些什么,而且我可以说得很清楚。我决不气馁。我就是我所做的。我决不气馁。”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你总算弄对了一些情况,”威莉说。

  “我什么也没有弄对,”我说。我们在开车回饭店,刚才弥漫在亨特雷斯太太家客厅里的那些情感仍然在耳旁回荡。“只弄对了你。我错过了莉莉的小船,但我和威莉在一起也挺好。”

  “谢谢你这么说。”

  “你感觉如何?”

  “轻飘飘的,好像身上到处都是蜂窝。没关系,我不在乎,已经不再让我痛苦了。”

  “原来很疼吗?”

  “你觉得整个身体就像肘部的鹰嘴突。”

  “你从来没有抱怨过,”我说。

  “我真希望我能像她那样,”威莉说,“她好像非常惊人。”

  “不,”我说,“你不想变成她那样。太复杂。”

  “与你给我编派的这个简单、充满阳光的身世形成了对比。”

  “你们的童年相同,父亲是同一个人,”我说。

  “你应该让我当个儿科医生。你知道你还干了件什么事吗?你给了我美貌,却是一种愚蠢的美貌。你看到了她小时候的样子,可以想像到她现在的模样。”

  我想起了莉莉十一岁时的那张脸,充满朝气,却又极度敏感。我无法想像她现在的样子。

  威莉打开了我们上车后她就一直握在手中的那张纸。我看都不用看就知道黛安娜·亨特雷斯用优美的字体在上面写了什么:北米克街3516号。莉莉·亨特雷斯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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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一章(7)

  “你想去那里吗?如果你认为你非要见她,我能够受得了,不过我得呆在车里。”

  “我不知道我想做什么?”我说。

  “好。我们可以先回饭店。你得为朗读见面会做好准备。”

  “哦,”我说,“我的朗读见面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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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二章(1)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我不想在这里描述我在新叶书店的朗读见面会进行得如何,那一幕令人非常尴尬,真不想再经历一次。我结结巴巴地朗读完了我所挑选的片断,回答提问也还算不错,而且还签售了一堆书。契娜·比奇来了,我非常喜欢她。她个子不高,漂亮的脸蛋上不仅有表面的美貌,更有内在的诚实。这是我形容她的惟一办法。她比我想像得要年轻,四十岁左右,非常漂亮,但是不要紧,她一点也不在乎。过了几秒钟后,你只会注意到她的热情和她的善良,你不再去注意她的长相。她微微擦了点口红,仅此而已。我们认识后,契娜挽着我的胳膊说,“菲利普告诉我,他写信告诉你我是个跳外国舞的舞女,而你居然相信了。也就是说我成了一个脱衣舞女。你一定对我印象极坏吧!”

  “嗯,”我说,“这对菲利普来说也不是什么非同寻常的选择。”

  “本来应该是。不过我惟一想为他表演脱衣舞的男人就是你弟弟。”

  不知为什么,这句话让我颇感震惊,接着我就走上前,上演了我一生中最糟糕的朗读,脑子里只想着莉莉·卡林德、莉莉·亨特雷斯。

  这场灾难结束后,我和威莉与菲利普和契娜一起去喝酒吃饭,地点是我常去的一家餐馆,名叫“埃拉·斯彼德”。饭桌上只有一件事值得回味。在我告诉菲利普威莉也是一位作家后,威莉说,“是在另一个世界。我还获得过纽贝里奖。”

  回到饭店之后,我以为西拉克斯可能会给我发来新的指令,于是我把马克的电脑连到了饭店的网络接口上,结果发现,我的“向导”倒是没有什么新的指令给我,但我的邮箱里塞满了刚刚去世的那些人发给我的信息。我看都不看就把它们全部删除掉了。威莉假装在看《肯辛顿传来的叫声》。这本书是她从书店顺手拿的――确实是拿的,因为她自己没有钱,而且也没有向我要钱。我从会客室走进卧室,在卫生间站住脚,想看看我在镜子里是副什么模样,然后慢慢走回到会客室,继续在那里踱来踱去。

  “再也不能这样下去了,”我说,“我实在受不了了。”

  “我受不了看着你这副样子,”威莉说,“究竟是怎么回事?”

  “那张纸你还留着吗?”

  她的脸立刻软了下去,变得非常容易受伤害。她非常清楚我指的是哪张纸。“我把它夹在这本书里了。”

  “你觉得她会不会故意给我们一个错误的地址?”

  “黛安娜·亨特雷斯?她为什么要那样做?”

  “我不知道。为了保护她?抽屉里有电话号码簿吗?”

  威莉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桌子旁,在抽屉里找到了一本米尔港的电话号码簿。“要我帮你查吗?”

  我知道她心里是多么不愿意,我为她主动提出来而更爱她。我伸手去拿号码簿。“也许这上面没有她的号码。”

  我错了。我早该料到。儿科医生的号码不可能不登在上面,尤其是像莉莉·亨特雷斯这样的儿科医生。342页上写得清清楚楚,北米克街3516号,而且还有个电话号码。这太令人吃惊了,就像看着隔壁邻居家的窗户,却发现了一只麒麟。

  威莉大着胆子把手搭在我肩膀上。“你想去那里,对吗?你想和她谈谈。”

  “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我说,“但我必须去那里。我起码得看看她的家,看看她的生活如何。”

  “你干吗不给她打个电话?现在还不是太晚。”

  “我不能给她打电话。”如果我给莉莉·卡林德打电话,她也接了电话,我害怕她的声音会立刻把我变成一堆灰烬。当然,我不能把这告诉威莉。“我可能太害羞。”

  这个言不由衷的借口让她感到很不安。她手里仍然拿着那本小说,眼睛似乎在看着没有任何图像的电视。“你知道那条街在哪里吗?”

  “我可以找到它。”我说。

  “你打算要我一起去吗?不过,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愿意去。”

  “威莉,你愿意和我一起开车去那里吗?”我问。

  她不太情愿地把缪里尔·斯帕克的那本小说轻轻放到桌上,两眼低垂,慢慢朝我走来。离我还有一英寸远时,她突然将身子转向一侧,像一只寻找安慰的不安的猫,投入我的怀中,肩膀抵着我的胸口,脑袋侧着靠在我的脖子根上。我可以感觉到她口袋里装着的糖块。

  “我不想一个人呆在这里,”她说,“但我要告诉你,我也不喜欢这一切。”她转过脸来,抬头望着我,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你为什么要和她谈谈?你又不想为她写一本书,那只是你去见她的托辞。你认为你可以帮助她吗?你帮不了莉莉·卡林德,她也不需要你的帮助。她甚至都不想见你,她之所以同意见你,是为了你以后不再去打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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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二章(2)

  “我可能会写那本书,”我说,心里很清楚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在到达那里之前,我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我发现米克街位于米尔港的北区,是条不长的死胡同,就在达尔顿高尔夫俱乐部的后面。我们首先上了通往密尔沃基的高速公路,一直往前开了大约二十分钟。我们被夹在车流中,就像狼群中的一条狼,迎面而来的车灯刺着我们的眼睛,然后再消失。看到威莉默不作声,我打开收音机,找到了当地一个爵士乐台。喇叭里传出了低音萨克斯管吹奏的非常熟悉的《像个堕入爱河的人》,这是1958年从哥本哈根流传开的曲子。像所有伟大的爵士乐曲一样,这首悠扬的乐曲也传达着欢乐与忧伤、幸福与痛苦交织在一起的意境。

  “我们非常喜欢保罗·德斯蒙的爵士乐,对吗?”威莉说,然后随着萨克斯哼了几小节。

  我在17号出口下了高速公路,竭力辨认着方向。城市的这个地区没有路灯,夜幕下的天空笼罩着乌云。我毫无目标地将车拐进一条道路,经过一块块修建得完美的草坪后面的大房屋。我终于看到了达尔顿高尔夫俱乐部,然后继续沿着米德吉特路旁的高尔夫球场向前开车,来到了标志着高尔夫球场尽头的一排排橡树和白杨。道路继续向北延伸,我以为我在黑暗中驶过了出口。我告诉威莉,我们可能得调头回去,但她说还不到时候。“路程在黑暗中会显得更长一些。”她说。

  五分钟后,我看到一丛巨大的杜鹃花后露出了被挡住了一半的路牌,知道我已经找到了米克街。我的内心极度矛盾,同时也特别激动。我想把车拐进去,看看莉莉·卡林德的家,但我同样强烈地想继续往前开车,直到回到普福尔茨海姆饭店,然后在那里和威莉·帕特里克做爱。她用眼角偷偷瞥了我一眼,看到我终于将车拐进了米克街,她鼓起勇气,略微挺直了身子,紧紧盯着挡风玻璃。

  米克街上到处都是茂密的大树,掩映着夹杂在它们中间的那些宽敞的房屋。窗户发出黄色的灯光,看似无人的屋子里,电视机在闪烁。车库门上的篮球框上挂着像是长歪了的胡子般的球网。路旁的信箱有的大如圣诞老人的背袋,上面画着飞翔的野鸭、风车、帆船、网球拍。信箱上的号码一个个往后退去:3509,3510。

  在死胡同的尽头,一栋受到包豪斯建筑【包豪斯:近代德国建筑师沃尔特·格鲁皮乌斯所创办的建筑治疗院。――译著】影响的房子像冲破浓雾的快艇一样出现在了大树的后面。白色的建筑,坚固,功能齐全,有其独特的美感。这一定就是莉莉·亨特雷斯的家。车道尽头有一个金属信箱,借着车灯的光亮,我们看到上面只有门牌号:3516。

  我停下车,关掉车灯。屋子楼上左边的窗户里透出灯光,一楼大门右边的窗户也有亮光。大门的正上方有一个舷窗般的圆形窗户,里面有昏暗的灯光。

  “瞧她都做了些什么,”我说,“她的屋后有高尔夫球场的围墙做保护,而她可以看到任何来到她屋前的人。这就像坐在餐馆最远的角落里,注视着门。我相信她一定配备了所能买到的最好的保安系统。”

  “那又怎么样?”威莉问,“她害怕吗?”

  “她正在克服心中的恐惧,”我说,“就像你一样。她严格控制着自己的生活,不必非要与世隔绝才感到安全。我认识一些人,他们在密执安的森林中央买下房子,然后在周围布满铁丝网,还安上探照灯,外加两只凶猛的狗。他们的经历非常可怕,但莉莉·卡林德的经历更糟糕。”

  “你准备去敲门,或者按门铃,或者怎么的吗?”

  “我要先在这里坐着想一想,”我说。

  “我希望她没有经过窗户,没有看到我们。”

  我意识到,威莉所担心的也正是我驱车来到米克街要看的。这已经足够了,我已经满足了。我想像着莉莉·卡林德望着她的病人到来,等待着接待员向她证实她已经知道的事,然后再开始治疗那些孩子,把她小时候从来没有得到过的慷慨和怜悯给予他们。黛安娜·亨特雷斯说过,“她现在帮助孩子们,这就是她的生活。我认为她觉得这是她所能做的最美好的事。她就是这样想的。”最后一句含有一丝责备的意思,不管是不是接受,尤其是考虑到莉莉对她的道德决定审判标准时。我的看法则完全不同,我认为她所选择的职业从道德的角度来说非常美好。

  这时,整个世界发生了变化。一个留着齐肩金发的女子从窗户前走过,一只手捧着一本打开的书,另一只手端着一杯茶。她身材苗条,走路的姿势有些僵硬。刚才到达莉莉·卡林德所居住的街道上时我所感到的那种激动又被唤醒了,而且被放大成了一场内心的地震。那女人的脸没有对着我们,我只能看到她头的一侧和后脑勺。她穿着件深绿色的衬衣,不过也许是一件羊绒衫。气温仍然很高,但已经不像白天那么热,她的屋里开着空调。我认为她喜欢屋里的温度较低。不一会儿,窗后就没有了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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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二章(3)

  我突然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只有我可以恢复已经消失的部分,可以让莉莉·卡林德变成她从未体验过的完整的人。我接着又意识到,许多男人都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我们谁也无法给她提供任何与她的美貌、她的痛苦、或她的身世相匹配的东西。她已经靠自己的力量克服了所有这一切:她已经完全吸收了降落在她身上的残酷和邪恶,所以人们现在已经无法看到这些,而她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每天上百次给予别人慷慨和善良。我无法拯救她。当亲情仍然能起作用时,她有黛安娜·亨特雷斯;在那之后,她只能靠自己来拯救自己,而且她做到了,靠她那过人的才智。

  这时,我想起了她走路时姿势略微有些僵硬,想起了她站在那里的样子,故意背对着窗户,我感到不寒而栗。她像她父亲一样,总是尽量不让人看到她的脸。她当然不希望有人进去看到她的脸。已经融入她体内的残酷和邪恶仍然留在了她身上,尽管她为此尽心尽力地为她的病人服务――黛安娜·亨特雷斯知道这一点,而且一直知道这一点,所以她才会对我们说莉莉是她所见过的最坏的人。黛安娜没有拯救莉莉,只是通过不知疲倦、无私、永无止境的努力驯化了她。莉莉现在姓亨特雷斯这一点让我的血液冰凉刺骨。她父亲爱过她,而且仍然爱着她:她只是出于谨慎才没有像他这样去寻找。

  我觉得我仿佛听到高尔夫俱乐部围墙边的大树下传来了贾斯帕·丹·科尔的嚎叫声。

  “好吧,”我说。我说话时显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我清了清嗓子。“我们回饭店吧。”

  在回普福尔茨海姆饭店的路上,蒂姆在炉旁餐馆停了车。他一直喜欢这家餐馆老式的真皮卡座,以及里面昏暗的灯光。威莉说,“我刚才在那里全神贯注,忘了饥饿。”她要了一份嫩牛排,女服务员告诉她那够两个人吃。“我就吃两人份吧,”威莉说,“配的是什么土豆?”

  她狼吞虎咽地吃下了那顿大餐,蒂姆却只吃了他所要的汉堡包和半份炸薯条,另外半份最后到了威莉的盘子里。她的饥饿感过去后,她带着那种进入了最危险地带的神情问,“你怎么看刚才发生的事?”

  “我认为她比任何人想像得都更像她父亲,”他说,“不过她应付得真是了不起。”

  “我敢打赌,你希望能看到她的脸。”

  “很你说实话吧,威莉,”他说,“一想到要看那女人的脸,我就不寒而栗。你怎么看待刚才发生的事?”

  “我吓坏了,”威莉说。她眉头一皱,脸色变得非常苍白。“我不知所措,害怕极了。她很吓人,你也很吓人。”

  他的心和胃都颤抖了一下。“你怎么会觉得我吓人呢?”他问,担心眼泪会从自己的眼睛里流出来,甚至从他的毛孔中流出来。

  “你必须要见她,对吗?”她不忍心盯着他看。

  回到饭店的小套间后,威莉直接去了卫生间,并且关上了门。

  蒂姆坐到马克的电脑前,把电子邮件下载下来,结果发现又有了二十封没有域名的信件,主题栏中写着“需要你回答并解释发生了什么事”以及“全错了!”。他毫不犹豫地把这些信件全部删除,而且没有任何懊悔。这些“萨莎”必须自己学会生存。屏幕上只剩下西拉克斯的电邮。他打开后发现这封信带给了他这样有力而又嘲讽的安慰:

  亲爱的伙计,

  每前进一步,每上升一步,

  就会失去新的东西。

  这是损失的过程

  读一读,流泪吧,喽喽

  (你虽然有缺陷,虽然软弱,

  你必须坚强面对即将到来的损失!)

  不要退缩!不要胆怯!

  不要畏惧!

  必须付出代价!!!你已经爱过,

  你现在必须失去你的爱

  永远告别。这也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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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三章(1)

  布莱恩·杰克尔已经把蒂姆在电台报道交通路况时接受采访的时间从早晨6点30分重新安排到了星期三上午,而且是在早晨6点钟。蒂姆极不情愿地松开搂在怀里的威莉,起身走到卫生间,冲了个澡,穿上Gap卡其裤,上身是一件蓝色衬衣,外面再套一件很轻的黑色夹克。还剩下十分钟,他下了楼,买了两个丹麦酥皮饼和一杯咖啡,回到了房间。电话铃响的时候,他已经吃掉了第一个酥皮饼,正好到点。吉尼和麦克从北卡罗莱纳州的夏洛特电台打来了电话,他们首先问他是否有过超自然的经历。

  “我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麦克,”蒂姆说,“你自己呢?”

  吉尼和麦克之后打来电话的是纽约的扎克和“伊萨克的怪人”。他们大声说,你一定非常古怪才会写出《丢失的男孩、丢失的女孩》这样的书。“你称自己为‘怪人’,那么你有多么古怪呢?”蒂姆问。“我们都一样。”然后便是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女巫”温尼;佛罗里达州圣彼德堡市的“保利娱乐房”;俄亥俄州的“猫头鹰”和“狐狸”,也就是吉姆和兰迪(你真的想让我们在直播室里发抖是不是,蒂姆?);还有许多其他人,都是早晨全国联播的谈话节目的老油子,每个人说七分钟,互相取笑,报告最新路况,然后交给新闻播报员,报道儿童惨遭杀害、交通事故、市政府受贿、杀人狂枪手。蒂姆趁着密苏里州圣路易斯电台插播广告的当口吃掉了第二个酥皮饼,等他重新感到饥饿时,他已经来到了加利福尼亚,这里的交通尤其拥挤。(“你是位著名作家,你住在纽约,你对我们的州长怎么看?”“他很讨人喜欢。”蒂姆说。)12点07分,他终于结束了最后一站,也就是泰德·威瑟斯普恩和莫莉·杰克逊从华盛顿州贝灵翰市中心直播的“泰德和莫莉的早安”节目。他摇摇晃晃走到沙发旁,威莉正坐在那里,和缪里尔·斯帕克一起在伦敦周围扬帆。

  “他们总是这样吗?”她问。

  “你看到他们为什么这么有趣了。”

  “他们总是问这些问题吗?”

  “更像是我在一遍又一遍地给做出他们同样的回答。”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那是我知道的惟一答案。”他说。“我得上床睡觉了。我需要好好睡一会儿。”

  “你睡半个小时,我让他们把午饭送到房间来。”

  他低头看了看她右手不断伸进去的那只滚筒包,至少已经空了三分之二。

  四十五分钟后,服务员推过小车把他们的午餐送了进来。威莉轻轻推开卧室的门,看到蒂姆在写日记。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吃午饭时,我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在上面写下了WCHWHLLDN,然后问威莉是否能从中看出什么来。她边吃边看了一下,想了想,然后说,“当然,这很简单。”

  “那么这是什么意思?”

  “你只需把元音添加进去。我不会替你动手的。”

  “里面有没有一个Y?”

  “哈!你自己决定吧。”她的情绪发生了变化。她的眼睛有一点肿,转过来望着我。“我感觉今天对主队来说是个大日子。我们该做什么?”

  我慢慢吸了两口气。“你能挺得住再去看一下那座房子吗?”

  “你弟弟家后面、莉莉·卡林德度过童年的那座房子?”

  威莉知道我指的是那座房子。她闭上眼睛,心里盘算了一下。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只能猜测。也许她在丈量蜂窝里的空间或者数着蜂鸟的翅膀。她睁开眼睛说道,“可以。这次不会再让我感到震惊了。我们确实应该去那里。我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我从来没有能弄清楚你能做什么,更不清楚你该做什么。”

  “我相信这是实话,”她说,语气中充满了酸楚,虽然帮我脱了钩,但钩子上面的倒刺却更深地扎进了我的身子。“你从来不明白我该做什么,可你应该明白。你甚至都把它写了出来,你这白痴。”

  “写在哪里?”

  “好像我得告诉你一切,不,它在你没有写出来的那部分中。”

  我没有写出来的部分?我完全弄糊涂了,只好默不作声。

  威莉完全清楚我没有弄明白:我让她失望了。“你还记得我们在威拉德那家餐馆里说过的话吗?”

  “当然记得。”

  “那你应该记得你对我说过的话。我会被治愈。”

  我比刚才更加糊涂。我问,“我说过这样的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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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三章(2)

  “没有,是我说的,是我刚才说的。但你当时就是这意思。”

  她说得没有错,我当时就是那意思――威莉·帕特里克会被治愈。我现在明白了。我并没有说我永远不会写什么,但威莉已经感觉到了。这似乎对我们的情况再合适不过,似乎是一种总结。

  “只是我觉得那不是真的,”她说,“只是你一厢情愿要相信的事。你在欺骗你自己,因为你不想欺骗我。我完了。我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现在要像一张假币那样被退回去。我是某种代价。你犯了这个错误,我就是你要付出的代价。”

  “也许不一定非得是那样,”我说,“我笔下的莉莉·卡林德已经去了我称作‘乌有乡’的地方,而且那里离亨德森尼亚近在咫尺。”

  “我只是要让你知道,我非常、非常害怕。如果你是在信口开河,那我就会感到更加可怕。”

  “我们开车去那里吧,”我说。

  我们把车停在了约瑟夫·卡林德家山坡下的道路旁。他把他的房子变得像他的心灵一样扭曲。似乎有大团的黑烟和一缕缕的黑暗正从烟囱、窗户和大门下的门缝里冒出来。它在我的眼里就像是一台可怕的发动机,正在用邪恶污染着周围的空气。

  “它看上去就像是你弟弟房子的一个邪恶的孪生兄弟,”威莉说,从我让她看的那些肥皂剧中引用了这句话。

  “也许区别没有那么大,”我说,心中想起了父亲以及在萨拉森酒吧虚度掉的时光,还有阿普里尔的不幸。

  “正面窗户下是不是有一个烧痕?最上面几级台阶也被火烧过。”

  “二十年前有人试图放火把它烧了。我记得好像是住在街对面的那位老人,往上去一家。”

  我解释说,卡林德被捕并被囚禁后,他的邻居们轮流修剪他家门前和两侧的草坪,也就是从街上能看到的部分。新搬到密执安街上的那些人对卡林德的罪行不了解,所以拒绝替他修剪草坪。这一传统就像奥马·希尔亚和他的狗一样灭亡了。前院的草坪现在看上去就像块被晒干的草地,上面全是被太阳晒黄的齐腰高的杂草。

  “所有那些秘密通道和楼梯都还在,”她说,“地下室里的东西也都在。”

  “所有的一切都在”我说,“要一直存在到下星期三。”

  我们知道我们必须去那里;我们知道,从我们离开82街和百老汇街拐弯处那家书店,北密执安街3323号就一直是我们的目标。

  一个穿着蓝白相间衣服的女孩从屋后偷偷朝外看,在确定我已经看到她后,又将脑袋缩了回去。或许没有发生这样的事,也许我刚才见到的只是我把内心世界中的一个图像叠印在了我们眼前的景色上。阿普里尔只要一出现,总是表明卡林德会在场,所以我现在不能再对她置之不理。

  “我们下车吧,”我说。

  “会有什么事发生吗?”

  “我想是的。”

  我们走在街上。马克和他朋友金波·蒙纳汉从前总是踩着滑板顺着山坡往下滑去。我知道,我们每前进一步就会更加深入地进入卡林德的王国。那座房子在用多个眼睛望着我们。它的呼吸在加快,心跳在加剧,同时还在假装那只是一座不引人注目的空屋,只是一座路人经过时谁都不会注意的结构――一座人们的眼睛一扫而过的建筑。我感到有一股轻微的压力在把我们往后推,不让我们靠近它:卡林德的房子就是这样保护自己的。

  一辆车从我们身旁驶过,然后是一辆自行车。虽然我和威莉都走在街道上,没有走人行道,骑车的男孩和开车的女人都没有看我们一眼。

  我们已经走到了街上的一个地方,在我的想像中,马克就站在这里,惊奇地看着卡林德家从突然消失的云雾中耸立在他面前。我和威莉本能地握住了对方的手。

  破碎的走道;枯死的杂草;被火烧过的水泥台阶通向隆起的门廊,上面是下垂的厚实屋檐。门框旁原来应该是门牌号所在的地方,现在只有几个锈迹斑斑的小孔。有人认为只要把3323这个门牌号从屋前抠掉,它的身份就会改变,它的名声就会萎缩。我有一种感觉,那些用金属做的门牌号码可能被人从奥马·希尔亚的地下室清除掉了。沉重的正门被刻意弄得很丑,有点歪。然后便是幽灵曾经出现过的客厅窗户。

  “这地方真可怕,”威莉说。她握紧了我的手。“我收回刚才说过的话。我改变主意了,我不能进去。”

  看到威莉拒绝进去,我明白了她必须做什么,以及我为她做了些什么准备。我比西拉克斯更清楚她为什么会在我身旁,至少我希望能比西拉克斯更清楚。“你不必非要进去,现在不必。我们要做的事白天做不了,我们要等。而且,你真的不必走进去――你将从它那里穿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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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三章(3)

  “你怎么会知道?”

  “我也不知道,”我说,“我只是觉得应该会发生这样的事。”

  一片油腻的云彩似乎在窗户下聚集、变浓,然后再散去,变成影子和黑暗。

  “我们现在该做什么?”

  “我们要尽量永远呆在一起,”我说,“我一想到要失去你就受不了。”

  下午渐渐过去,傍晚悄悄来临,布满灰尘的大窗户的另一边似乎有了古怪的、时隐时现的动静。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只知道我们必须呆在那里,并且为我的信念得到证实而高兴。我们站在离一扇脏兮兮的窗户约30英尺的地方,盯着它看了五六个小时。要是换了任何人,都会幻想出一两件东西来,给这苦差使带来一点乐趣,我们刚才看到的也许就是这样。我刚才说五六个小时,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和威莉在那里站了多久。时间在同时被压缩、被拉长。那感觉更像是30分钟,而在那30分钟里,下午变成了夜晚。

  我和威莉大多数时候看到的都是一成不变的东西。

  一个变幻莫测的人影似乎在屋子的后面向前飘来,把我们带进去后,又消失了。那油腻的雾霭时不时地聚集在我们面前,我认为它像那飘舞的人影一样,也有自己的眼睛。有一次,在那空气开始变暗之前,我和威莉都看到窗棂下出现了萤火虫般昏暗的磷火。另一个人影要比第一个人影大许多,而且显然是个男的,已经有了一半的人形。他走到离我们很近的地方,让我看到果然不出我所料的长相:胡子、双手捂着脸、长发、黑外套。我还没有来得及流露出他带给我的恐惧,黑暗人――约瑟夫·卡林德――就消失在了他穿过空屋时扬起的砂砾和灰尘中。

  我们所看到的这一切许多都只是动画影像,有时候根本不动一下,就像莫顿·费尔德曼的音乐一样,在反复了无数遍之后才稍微有一点变化。给它带来生命的是威莉在她梦中所感受到的那种最原始的饥饿。

  人们从我们的身旁走过,却不看我们一眼。汽车从我们身旁绕过,却连喇叭也不响一下,仿佛开车的人只是碰巧打了一下方向盘。我们都忘记了饥饿,而且也不感到饥饿。天色刚开始暗下来时,我注意到威莉已经整整半个小时没有咬一口巧克力了。我问她,“你还要巧克力吗?”

  “我喜欢现在这种感觉。”为了表明她的感觉,她从口袋里掏出来两块“克拉克”巧克力,将它们扔到门廊上。“喂动物去吧,”她说。我倒觉得她那更像是一种供奉。

  然后,汽车开始打开车灯,街区其他屋子的窗户出现了灯光,并且把黄色的光线洒到草坪上。什么巨大的东西在向卡林德窗户的另一边移动。

  “我只是来到这里后才知道,”我告诉威莉,“我仍然不敢肯定。”

  “这并不重要,反正都在你的脑子里。”

  “我并不是拿你去当祭品,”我说,“但是我必须为我所做的事付出代价。”

  “我就是为了这个才被创造出来的。我闯进你的生活时,正好是书中写到那个姑娘出现在那屋子里的时候。反正我的整个生活就是一种祭品。我不在乎,也不再感到饥饿。”她低下头,嘟哝道,“如果我要你为此付出什么代价的话,那就是让你写一本书。”

  她的手指扎进了我的手。

  “你害怕吗?”

  “你真是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你不怕吗?”

  “我也怕。我的心跳得很利害,我不知道我能否走进去。”

  “那你就别进去。那是我的夜屋,不是你的。”

  我想起了我自己的夜屋,伊丽莎白街一间出租屋黑暗的地下室。在那里,我的亲密朋友、几乎是我兄弟的人以特殊的形式出现,刺伤了我和迈克尔·普尔。我们为幸存下来而感到头晕。

  我希望我要尽我的一切能力,让威莉去一个我已经为她安排好的地方。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已经把她放在了那里。那里不是亨德森尼亚,不是她被推入的这个让她困惑的世界,而是她该去的地方。

  “你不能丢下我,”我说,“不到最后一刻不能丢下我。”

  “你尽在胡说八道,”威莉回答说,甜美的声音里表达了对我的爱。

  一朵膨胀的云带着恶念和邪恶的欲望聚集到了窗户旁,悬浮在我们面前,比黑夜还要黑。

  “里面原来就是这玩意儿,”威莉说,“我一直想知道。”

  我对她说,“里面不仅仅只有这些。”

  我们周围的灯光逐渐消逝,我刚说完一句安慰话,我们俩就注意到周围所有的亮光都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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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三章(4)

  威莉并不需要安慰。她只是走到路肩旁,跨过人行道,走到卡林德家布满裂缝的水泥走道上。我猛地吃了一惊,迟疑了一下,然后意识到她正在按照一位无知的作家为她安排的可怕的梦行事。威莉正借着那根银色的绳子飞向脸长得和她一样的男孩。我跟着走了出去,看着她苗条的躯体充满自信地穿过黑暗,向那可怕的屋子走去。屋子正面的窗户像飘浮在一洼水面上的油一样打旋,一道无声无息的亮光使那些色彩发出了短暂的光泽。

  威莉走在我前面四英尺远的地方,问我,“那是什么亮光?”

  “我怎么会知道呢?”

  她走上台阶,等着我。“我们是按门铃呢还是怎么着?”

  “再要一杯食糖?”

  即使是在黑暗中,我仍然可以看到她皱起了眉头。“对不起,”我说,然后走上了台阶。威莉将身子往旁边一侧,让我去敲门。“即使我真的要一杯食糖,我也会把它倒掉的。现在这种轻飘飘的感觉真好,就像我体内有音乐声。我几乎能忘掉我多么害怕。你还害怕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感到身体的大部分就像我吞下了干冰一样冰冷。我的心跳得比平常快三倍,我的双膝――那些不听话的懦夫――猛烈地颤抖着,抖动了我的裤子。我把手放到门上,朝街道对面看了一眼,希望能有某个理由来拖延一下。我猛地往后跳了一英尺半。

  WCHWHLLDN正靠着一棵树,那姿势完美地表达了他那习惯性的倍感无聊的敌意。他正怒视着我们,周围的阴影让他看上去就像个老派的赶时髦的人。他抬起一只胳膊,做了个不耐烦的扫地的手势。

  “那是谁?”威莉问。

  “他是个克雷瑞赛特,我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我说,“他只要一看到你就会把你杀死。”

  这位天使更加用力地反复着他那扫地的手势。趁着他还没有用他那目光的力量把我们融化成地上的油斑,我抓住门把手,转动一下,把门推开。门上的铰链像饥饿的猫一样吱嘎作响。一股有害健康的烧焦的气味,夹杂着灰尘、霉菌和倍受折磨的生命的气味,从每个房间奔流而出,沿着走廊,下了楼梯,穿过进门处的大厅,来到外面,用它剩余的气味包围着我们。我屏住呼吸,走了进去。威莉紧跟在我身后,我可以感觉到我们之间相隔的那像充了电似的一英寸,就像我能感觉到她的呼吸喷在我脖子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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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四章(1)

  空气中仍然弥漫着刚才奔泻而出的、包围着蒂姆和威莉的死亡和遗弃的臭气。威莉大胆走进了门厅,向楼梯上方看去。砂砾和掉落下来的石膏块在她的脚下嘎吱作响。楼梯向上延伸到一片黑暗中,黑暗渐渐变成了淡去,露出楼梯平台上的栏杆,以及一扇毫无生气的窗户。

  “我们应该带一个电筒来,”她说。

  “我们该看的都会看到。”蒂姆踏进他和楼梯之间的灰色地带。往前再走一点,他的右边出现了客厅的房门,紧紧关闭着。他左边某个地方便是布满蜘蛛网的卡林德的一个秘密过道,通向一个秘密的楼梯。地上落满了从天花板和墙壁上掉下来的灰尘,一代又一代的老鼠在灰尘上穿梭而过,留下了乱七八糟的脚印。整个建筑在他的眼睛显得出奇的不结实。推土机只要一出马,整个建筑就会变成一片瓦砾。布满凹痕的墙壁上到处都是刺青般的红玫瑰图案。他知道,自己只要碰一下那些墙壁,他的手上立刻就会散发出这地方的恶臭。

  “我们进那里去,”威莉悄声说道。

  “哼!”蒂姆现在已经害怕得说不出话来了。“好吧。”他鼓起勇气走到前厅的门口。他摸到了门把,但他的手颤抖得太厉害,无法握住它。“上帝啊,”他呻吟道。“我真不想这样做。”

  “为了我,把那门打开。”威莉说。然后,她更加坚定地说道,“为了我。记得吗,我刚刚经历过?”

  他回头看着他所创造的尤物,看到她的左胳膊突然消失,然后又恢复正常。威莉的样子好像会再次昏过去。“好吧,威莉。”他说,用他那颤抖的手抓住蘑菇形状的铜门把,转动了一下,推开了房门。门开了,里面是个狭小的房间,一团黑色的颗粒和飞舞的灰尘像一个巨大的黄蜂窝,更像有生命的东西一样在屋子中央跳动。蒂姆可以肯定,在他看到那邪恶的东西的那一刻,那玩意儿也在转过身来望着他,估量着他的能力,然后默默地炸开,把零零碎碎的破东西以及它自己的影子散落到房间的各个角落。安德西的恐惧变成了一柱水银,从他的腹部一直延伸到他的喉咙口。

  窗户下有根一端埋在墙里的电线,像一条被捕获的蛇一样扭曲着身子,并发出火花,落到地上。电线垂落到了地上,然后又突然恢复了生命力,重新发出火花,最后才重新落到地上。

  “这屋子已经不通电了。”蒂姆说。

  “他在告诉我们,要我们进去。”威莉说。“是他在让这一切发生。他甚至给你提供了亮光。他知道那家伙就在外面,他怕那家伙。”

  “你是怎么知道的?”蒂姆边问这个问题,边慢慢跨过门槛,朝房间的各个角落望去。他还能开口说话,这让他感到很意外;他居然还能行走,这让他大为吃惊。这里的臭味比门厅远远浓得多,刺痛了他的眼睛,落在他的嘴唇上。

  “他告诉过我,在他看着我们的时候。”

  “他开口说的吗?”

  “你听到他开口说话了吗?”威莉转过身来,好像在聆听那些听不到的声音。“那并不是在这屋里发生的,对吗?我没有在这个房间里见到马克。”

  “他在门厅后面的楼梯上,等着听你走下墙后的秘密楼梯。”

  “夜屋在哪里?”

  “在厨房隔壁。”

  “我们要去那里吗?你别说了,我们要去。我们要去那里,清除掉那里的罪恶,将它们清洗掉。”她给了他一个最温柔的笑容。“因为这正是你在做的事,你这老作家。你要清除他的罪行,而且是通过我。”

  “看起来是吧。”蒂姆说。他已经害怕得哭不出来了。“我为什么要做这个?”

  “你呀你,”她说,言下之意是他问了一个答案非常明显的问题。她把手搁在他的胸口,用一种与他完全无关的惊讶之情看着他。“那些蜂鸟翅膀,拍打得越来越快,也正变得越来越大……这是一种令人惊奇的感觉,就像我要飘到空中一样。”

  “我想这用不了多久。”

  “不会。我就是莉莉·卡林德,你的莉莉·卡林德。”

  这正是她在小说结尾时应该意识到的。她这句话刚一出口,窗户下那根疯狂的电线立刻喷发出耀眼的省字号和逗号。蒂姆·安德西觉得已经绷得紧紧的现实这块织物在他们周围起皱。

  一个过于遥远或者轻得无法辨认的声音闯了进来,停留在空中。这是低音提琴手用手指拨动琴弦后发出的一个音――

  然后是一千只蝉发出的金属般的鸣叫声,贪婪,不请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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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四章(2)

  头顶上有一扇门被轻轻打开,又被轻轻关上。楼梯上传来了轻轻的脚步声。蒂姆·安德西的血液仿佛停止了流动。一个张着和威莉一模一样的男孩走了进来,冲着他亲切地一笑,然后走到威莉跟前,威莉抓住了他的手。他们立刻进入了他给他们分配的角色。他无法跟他们一起去,他再也无法注视他们。威莉去了她该去的地方,而且是为了他而去的。

  嘈杂、快速移动的精灵打着旋,盘旋而上,穿过夜晚的空气,甚至在米尔港。

  他独自一人在那房间里,只剩下那根曾经给他带来亮光的电线。他的莉莉已经去了他的马克所去的地方,如果他运气好的话,将来某一天他会偷看他们一眼,就像他从车窗偷看这个世界里的那美艳惊人但又多灾多难的莉莉·卡林德。已经偷看到的那几眼将使他继续生活下去;将来还能再偷看这种希望将使得他继续完成他剩下的事业。

  在刚才那几分钟里,他沉浸在一种悲剧家的情怀之中。当一块块小石膏碎片、破裂的木头渣子、木炭般灰色的尘埃和卫生纸般的旧蜘蛛网开始在房间的不同部分瑟瑟作响、开始打旋时,他再次感到了恐惧。一切就像那根电线一样紧张不安和不稳定,边冒着火花边扭曲着,在地板上敲打着它的线头。房间里的那些脏东西又旋转着一样样、一件件、一根根聚集到了一起,高达六英尺以上。

  蒂姆的体内再次形成了那根晃动的水银柱,他的膝盖也开始颤抖,就连他的心脏似乎也在发抖。利用他还剩下的那点理智,他想:我最讨厌感到这样害怕,我最讨厌感到恐惧,这太丢人,我再也不想有这种感觉……

  黑暗人开始从他那堆肮脏的东西中出现,首先是一个胡子拉碴的大脑袋,铅灰色的眼睛,然后是公牛般结实的胸膛,穿着黑色衣服的胳膊,那件污秽不堪的长大衣,粗壮的大腿拉长后变成了牢牢站在地上的黑色厚皮靴。戴着黑手套的一只手握着他那黑色宽边礼帽,以表示他的愤怒。卡林德要蒂莫西·安德西看着他的眼睛。失去了理智的怒火正从他身上喷出来,就如同刚才那股恶臭穿过大门一样。蒂姆在他的命令下抬头望着他的眼睛,他看到了受到重创后杀气腾腾的怒火。

  “我犯了个错误,”他说,没有让声音发颤。“我以为她死了,不知道你让她活了下去。”

  那股怒火向他扑来,丝毫没有减弱。

  “你爱过她,现在仍然爱她。她很值得你去爱,”蒂姆说。“我犯过许多错误,现在仍然在犯错误。我几乎根本无法写出那真正的书,那完美的书。”

  威莉听到过的那个声音在蒂姆的脑袋里说了话,不是用言语,而是用一种汹涌而来的扭曲的感情。

  “因为没有人知道她还活着,而且几乎没有人知道曾经有过她这么一个人。”

  又是一轮怒火向他袭来。

  “那些知道真相的人除外。我本来应该给儿童之家打个电话,可我写的是本小说!在我的小说里,你的女儿死了。如果她还活着,她就会毁了我的小说――她只是个幻想,只是我给我侄儿的奖赏。”他说完这番话后也怒视着卡林德,眼神比刚才强硬。

  下一轮感情波差一点把他打昏,像蝙蝠一样在他的脑袋和身体内折腾,然后才消失。蒂姆挥舞着双手,又是吃惊又是厌恶。“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他准备迎接新一轮的攻击,但卡林德用双手捂着脸,眼睛从指缝里久久地怒视着他,蒂姆又开始浑身打颤。卡林德用双手抓住自己的脸,用力去扯那不是皮肤的皮肤。卡林德高大魁梧的身躯发生了变化,个子矮了一些,身子瘦了一些,衣着光鲜了一些。首先出来的是一件漂亮的燕尾服、浆洗过的白色正装衬衣、黑色蝴蝶领结,然后成形的是他的头发和五官。不过,蒂姆早就知道了在他面前成形的这个人的名字。这是米歇尔·费伯第二次从约瑟夫·卡林德那堆原材料中演化而来。

  蒂姆距离费伯要比第一次近得多,所以能够看出自己是多么错误地描写了他笔下的恶棍,看出自己多么低估了这家伙的能力,也低估了威莉的能力。米歇尔·费伯是所有这些幽灵中最吓人、最可怕的一个。费伯从他自己最野蛮的冲动中创造出了自己,其结果是他比作者所能理解的还要更疯狂、更凶残。至少,蒂姆没有允许这个油头粉面的掠夺者去和威莉·帕特里克结婚。这个人会非常愿意用自己的牙齿把敌人撕碎。他在冲洗掉身上的血迹后,又会换上燕尾服,继续去迷惑他那些狂热的手下的妻子和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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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四章(3)

  “你这讨厌的家伙,就算我告诉你该做什么也无济于事,”费伯咧嘴一笑,这笑容无疑曾经让威莉觉得非常迷人。“你必须自己想出来该做什么。我这么说吧:这应该非常明显,即使是对你也很明显。”

  “我很害怕,无法思考,”蒂姆说。

  “你必须去补救。你有什么可以奉献的,你这白痴?你该如何做出补救?你最初是怎么冤枉我的?”

  “哦,”蒂姆意识到了他想要什么,意识到那正是威莉建议他做的事。“我不能。”

  费伯逼近了一英寸。他的牙齿在发光,眼白也在泛着光。他的胡子修剪得完美无缺。“可那不正是你所做的吗?你必须意识到,如果你拒绝,我们的朋友科尔先生会让你在剩下的岁月里天天生活在恐惧中。这是肯定的。我们惟一的要求是你干件漂亮的活,竭尽全力去写本杰作。”

  “我无法恢复你的名声,”蒂姆说。

  “你当然无法恢复。我拥有我所获得的名声。我要你的做的是――如果你希望你和你在格兰德街上那些狐朋狗友继续享受生活的话――公正地对待我。”

  他又向前走了一步,锃亮的皮鞋踩着天花板上掉落下来的石膏块。“我们谈完了。滚出去。告诉外面那鬼东西,要他别来惹我。我和他一样棒。”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米歇尔·费伯/约瑟夫·卡林德带着一丝不屑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站在那肮脏的屋子里。虽然我当时还不知道,但我马上就会明白克雷瑞赛特是什么,而且会明白它像画家和侦探一样,身份与它所干的事紧密联系在一起。

  看到我走出那屋子后,WCHWHLLDN离开了斜靠着的树,站直了身子。等我走下台阶时,他已经顺着走道大步走了过来。他的黑色墨镜反射着银色的月光,黑色紧身体恤衫下的肌肉鼓鼓囊囊,像解剖课上的标本。我离他越来越近,感觉到了他对我的鄙视。我想:他恨我,因为我不纯洁!我不敢肯定那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那是对的。我们相遇时,我向左边移了半步,以为他也会这样做。相反,他故意朝相同的方向移了半步,他的右肩在那一瞬间撞到了我的左肩上。我感到自己仿佛被卡车撞了。

  这一下把我撞得了飞了起来,落到了六英尺外卡林德家草坪上正在枯死的草地上。落到地上时,我的一侧砰的响了一下。从肩膀到肘部火燎般的疼痛来看,我觉得手臂断了。我用好的那只胳膊支撑着自己站了起来,注视着那杀气腾腾的天使走上台阶。他走到门廊上后转过身来――因为我在注视着他。他张开嘴,我再次感觉到了我刚才打开客厅的门时所感受到的那种恐惧。我完全可以肯定,这位天使的声音会毁掉我的听觉,会把我变得比我当初在奥斯汀·里格斯心理治疗中心时还要疯狂。那时的我还只是精神濒于崩溃,还不是个不知死活、脑子变成一锅粥的疯子。他决定不开口,他不想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他转身穿过大门,甚至都懒得去开门,就连他的靴后跟看上去也像是厌烦了。他刚一进去,突如其来的亮光就把所有的窗户照得雪亮,他那巨大的翅膀已经展开,穿过墙壁时毫发无损。WCHWHLLDN眼睛发亮,沉着脸,穿过屋顶,飞进在屋子里转圈的光柱。他的两只手分别握着什么滑溜溜、黑漆漆的无形的东西,上面附着一件围裙般的长袍。我觉得我看到了一千只闪亮的小眼睛,看到了一千张尖叫的嘴巴。

  我想我知道他握着的是什么――不是这个屋子里曾经犯下的那些罪恶,而是卡林德的受害者们的痛苦和悲伤。正是这些东西使这屋子变得如此丑陋,如此诡秘,如此让人敬而远之:卡林德真正的战利品――不是受害者的尸体,而是他出现时他们的感受。WCHWHLLDN看样子是专门上夜班的,他清除这地方,把该带走的东西带走。这巨大的天使越飞越高,升到了天空中,拖在他身后的那块布不停地从屋里往外解开。当最后一点也消失在天空中后,天使重新从天空飞下来,重复刚才所做的一切,不断把剩下的臭气、黑暗搬走,直到屋子被清除干净,他的神圣使命得以完成。房子正面被烧过的痕迹也消失了。

  我认为WCHWHLLDN会让菲利普非常高兴,因为这位天使用自己的方式不折不扣地实现了菲利普的愿望:他烧毁了那座房子,在那里挖了一个六英尺深的坑,往坑里倒满汽油,然后将它点燃。他的任务,他永恒的任务就是净化,他被安排了这个任务。他治愈了感染,消除了污染。在他的眼中,我以及所有人类都象征着无用。我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着污染物,而且我们远没有完美到长生不老的地步。我们在抵达“扎马尼”之前都没有机会去理解发生了什么。(想想看,这正是菲利普以前的感觉,也就是在他被契娜·比奇拯救之前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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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四章(4)

  谁也无法看到的亮光离开了卡林德家,也离开了屋子上方的星星王国。谁也没有看到的工作已经完成。我挣扎着站起身,摇摇晃晃地回到车上,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疼痛难当,而且几乎麻木到了没有知觉的地步。

  我回到了原来属于我们俩、现在只属于我一个人的这个房间,失去威莉的感觉就像失去一条有名无实的胳膊。她被从我身边切除掉了,尽管手术是我自己做的,我却希望她回来。我思念着她,深深地思念着她。我无论看着什么,她的脸都会出现在那上面――窗户上、墙纸上、我们共同享有过的床的上方。与克雷瑞赛特的接触以及那接触带给我的那一跤,仍然在我全身敲击着。说来也好笑,我倒是不在乎这种疼痛,因为这种疼痛可以帮助我不去想威莉。

  我往浴缸里放满了水,然后将自己浸泡在热水里,直到指尖开始起皱。我用毛巾擦干之后,重新感觉到了饥饿。我的耳边仍然回响着威莉的声音,我便要了客房用餐服务。思念之情驱使我想要两份牛排、两份炸洋葱圈、和一打糖果,但是当服务员接电话时,我却改成了烤鸡和西红柿汤――这是我母亲以前最爱做的。

  在我的心中,我已经改变了许多,所以看到衬衣和外套仍然合身,我不免感到有些吃惊。我要的东西送来后,我咬了几口,觉得自己来不及赶到卫生间就会呕吐。但我赶到了卫生间,没有呕吐,只是站在座便器旁干呕。威莉在哪里?我在想。我创造出了“乌有乡”,但是我无法去那里,就如同我无法去亨德森尼亚一样。

  当然,除非我能――一想到这里,我后退了几步,浑身颤抖,不愿意篡改那些阴影和魅影。就在我朝马克的电脑走去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我已经同意和一个用蜘蛛网和老鼠屎做成的油嘴滑舌的家伙签订合同。天使那一撞以及看到他那么勤奋卖力地干着自己永远干不完的活,使我完全忘记了晚上要干的这件事:天使的一撞和他勤奋工作的样子都使我的脑袋重重撞到了地上,使我得了轻微健忘症。

  我坐到键盘旁,点击一些程序。出乎我的意料,一个熟悉的蓝色方框出现在了显示器的中央。西拉克斯过来与我告别,然后又给我留下了一些不祥的建议:

  伙计,你干得非常漂亮,作为你的引路人,我现在要在你那布满皱纹的额头上亲吻你一下。不要对让你心痛的事置之不理,那是你该得的,属于你!你现在还有另一个任务,老伙计,一个把你的才智考验到极限的任务。

  啊,我亲爱的,你必须跟着黑暗人约瑟夫·卡林德,穿过他在长眠之夜中发出的回声!你的书名将会是――《卡林德的王国》。你不能给那个莉莉添油加醋··,也不能美化她。你以前对他女儿的描述让他非常愤怒,所以他才会向你要公正。公正与怜悯近在咫尺,却又相距甚远!运用让你心痛的事,你就会发现其中的办法。

  那所爱的那两个人已经到了你的乌有乡,那也是我们的伊甸园,他们很久前就是从那里开始的。我们会照料他们在伊甸园中的生活,那是他们自创的伊甸园,非常漂亮。你把那给了他们。

  最后还有一点――你将看见一个理想,你必须对它置之不理。理想会毁了你,因为你还没有为它做好准备,伙计,因为你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中的一个不完美的人。那就是你的力量,你的天然磁石,和你的罗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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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五章(1)

  九月十二日,阳光明媚的星期五下午五点,蒂莫西·安德西坐在米尔港东端弗罗里公园林中空地上摆放着的第二排金属折叠椅的尽头。阿克翰姆大学的一位宗教学教授曾经告诉过他,这是全国最美丽的公园之一,他认为没有任何理由反驳这位老教授的话。阳光透过头顶上的树叶,将一块块金色的光斑洒落在小草上。一排排椅子上主要坐着菲利普学校的老师和行政人员,以及“基督赎主教堂”的一些教友。菲利普站在一位虎背熊腰的非洲裔美国人前。这位非洲裔美国人穿了件白色长袍,衣袖异常肥大,袍子里面是衣领有黑色条纹的衬衣。这就是“基督赎主教堂”的杰拉德·斯特朗堡牧师,菲利普·安德西维持了那么久的种族主义显然已经在他的面前烟消云散,就像被驱邪魔力所夺走一样。

  蒂姆非常喜欢斯特朗堡牧师。他俩在空地的边缘聊了几句,牧师告诉蒂姆他非常喜欢他写的书。这位牧师的嗓音非常优美动听,低沉而又洪亮,可以刻意强调他选的任何一个元音。在评价过蒂姆的书后,牧师又朝他探着身子,轻声说道,“你弟弟最初来我们教堂时很是顽固不化,不过我认为我们已经把一些基督教的圣油抹在了他的心头。”

  契娜·比奇挽着她弟弟的胳膊从林中空地的一端走了过来,人群中立刻出现了窃窃私语。她身着一件乳白色的外套,戴着珍珠项链,头上是一顶带面纱的雅致的小帽。契娜当着牧师的面走到菲利普身旁,蒂姆为他弟弟脸上闷闷不乐的表情感到惊讶,因为结婚所包含的这种丰富的情感是坏脾气的菲利普从来没有接触到过的。

  蒂姆想起了威莉·帕特里克走到“巴恩斯和诺贝”书店签名台前时的神情,她那美丽的脸上带着惊恐、疲倦、新鲜感和惊人的美艳。他想起了莉莉·卡林德,端着一杯茶、拿着一本书从那包豪斯窗户前经过时曾让他的心停止了跳动。如果他有办法娶了她们俩,他现在就能挽着两个莉莉的胳膊,走到斯特朗堡牧师可拆卸的祭坛前,和他弟弟站在一起。

  他想:我真的能为那恶魔约瑟夫·卡林德写一本书吗?他立刻做出了回答:当然能。我是梅尔林·勒杜伊特,是老兵,是老杀手,是有良知的人,是魔术师,是战友!

  仪式结束后,大家一起开车去比尔·比奇的一家夜总会,在舞厅里举行招待会。乐队演奏着《星尘》(因为乐队中最年轻的乐手仍然能记得艾森豪威尔当总统的情景),菲利普走到站在乐池边的蒂姆旁,带着他原先的一丝多疑症的迹象说,“我看到你在契娜走过去时偷着笑了一下。是什么让你感到有趣?”

  “菲利普,你这些天给我带来了欢乐。”

  他信以为真。“我最近也给自己带来了欢乐。你那朋友威莉呢?我还以为我们今天会见到她呢。”

  “是啊,蒂姆,”契娜·安德西走过来说,“我只是想告诉你,我们非常希望威莉能来。我觉得她非常可爱。”

  “她也希望自己能来,”蒂姆说,“不巧的是,她今天早晨必须赶回纽约去。”

  “哦,”菲利普说,“你回去后还会常常见她吗?”

  “难说,”蒂姆说,“我们换个话题吧。”

  “威莉上次在你的朗读见面会上说了句非常好笑的话,”契娜说,“她问我是否爱我的上帝。我说,‘我当然爱我的上帝。你呢?’你根本猜不到她是怎么回答的。她说,‘我也爱我的上帝,可我希望他不要过于需要我的爱。’”

  “你们想像不到我多么想念她。”蒂姆说。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我在为书做巡回宣传,现在住在圣路易斯的“千禧”饭店,等待着我的陪同开车先送我去一家电台,然后去一家书店朗读我的作品,最后再送我去机场――明天将在凤凰城!接受了早晨节目的采访后,我趁着与出版社的代表共进午餐前的那点时间在圣路易斯市中心转了转,想感受一下这座城市的气息。我看到了一家名叫“斯特莱克”的旧书店,发现里面也卖一些稀有图书,便信步走了进去。我只要走进这种地方就不会空着手出来,我在一堆堆书中找寻着,看看能不能找到一本我没有看过但可能比较有意思的书。我发现了一本破旧的H.G.威尔士的《恩泽》――他在这本书中大肆诋毁亨利·詹姆士。由于这本书只需要五美元,我就拿了它。在书店的另一个部分,我看到了一本更加破旧的查尔斯·亨利·福特和帕克·泰勒写的《年轻人和罪恶》,书的封面纸套还在,价格和巴内斯商店的一条领带差不多。《恩赐》和帕克·泰勒的这本书显然能陪伴我去凤凰城,然后再去奥兰治县。我正要去柜台付钱,却看到了“悬念小说”的标志牌,便带着作家们常有的那种虚荣,决定过去看看这家书店有多少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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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屋 第三十五章(2)

  我在一个半腰高的长书架上看到了一排我的书,其中有两本《染血的兰花》,三本《分裂的男人》,一本《野兽出现》,我与人合写的书每样两本。总共是十本书,非常好的数字,而且都是精装版。像书籍有时会做的那样,中间那本《分裂的男人》似乎在呼唤我,要我将它查看一下。我不假思索地伸手去拿那本书,将它从书架上拉出来一半。我这时发现这本书比左右两边的书大约少了30页。我把那本书从书架上抽出来,看到书的状况良好,并没有被人故意破坏。事实上,它看上去非常光亮,看上去是崭新的。接下来发生的事是醒悟、惊讶和恐惧合在一起的时刻。“触电似的”一词就是专门为这种时刻而创造出来的。我呻吟了一声,仿佛那本书扎了我一下。

  我最出色的书的“真正的”一本――我首先意识到它多么漂亮,然后意识到我能从中学到多少东西。如果我看这本书,我能从中得到什么样的力量啊!我突然想到,我可以学会每次都能写出真正的书、完美的书。我可以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小说家!赞誉、奉承、爱情、金钱、大奖都会在经久不息的掌声中降落到我身上。一想到那些辉煌的时刻,我的双手就颤抖不已。我感到了对这本书的一种病态的爱,一种瘾君子般的爱。

  “悬念小说”过道尽头昏暗的光线微微发生了一点变化,我抬起头来,看到正对着我的是那粗陋的、令人不快的阿普里尔的蓝色外衣。我姐姐正用她那愤怒的黑眼睛睁着我。她的嘴无声地说了几个词,是我不想听也听不到的话。但我这次听了,可它已经不再对我产生任何影响。我想起了西拉克斯曾经告诉过我的话:你将看见一个理想,你必须对它置之不理。我把那报警器般的东西放回到书架上,头也不回地朝付款处走去。我不想与这理想有任何联系。我已经看到过它对人们都产生了什么影响。还是把那乱糟糟、有缺陷的世界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