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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

  评论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值得瞩目,这不仅是一部政治史诗,也是一个关于童年选择如何影响我们成年生活的极度贴近人性的故事。单就书中的角色刻画来看,这部初试啼声之作就已值得一读。从敏感、缺乏安全感的阿米尔到他具有多层次性格的父亲,直到阿米尔回到阿富汗之后才逐步揭露父亲的牺牲与丑闻,也才了解历史在美国和中东的分岔……这些内容缔造了一部完整的文学作品,将这个过去不引人注意、在新千年却成为全球政治焦点的国家的文化呈现世人面前。同时兼具时代感与高度文学质感,极为难能可贵。

  ——《出版商周刊》

  凡夫俗子在历史狂涛里的独力奋斗,一部非比寻常的小说。

  ——《人物》

  本书偏重个人的情节,从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儿子哈桑的亲密友谊开始,这段感情成为贯穿全书的脉络。这两个男孩所放的风筝,象征了他们之间关系的脆弱,在往日生活消逝之际,备受考验。作者笔下的阿富汗温馨闲适,却因为不同种族之间的摩擦而现紧张。书中充满令人回萦难忘的景象:一个为了喂饱孩子的男人在市场上出售他的义腿;足球赛中场休息时间,一对通奸的情侣在体育场上活活被石头砸死;一个涂脂抹粉的男孩被迫出卖身体,跳着以前街头手风琴艺人的猴子表演的舞步。

  ——《纽约时报》

  极为动人的作品……没有虚矫赘文,没有无病呻吟,只有精炼的篇章……细腻勾勒家庭与友谊、背叛与救赎,无须图表与诠释就能打动并启发吾人。作者对祖国的爱显然与对造成它今日沧桑的恨一样深……故事娓娓道来,轻笔淡描,近似川端康成的《千羽鹤》,而非马哈福兹的《开罗三部曲》。作者描写缓慢沉静的痛苦尤其出色。

  ——《华盛顿邮报》

  敏锐,真实,能引起人们的共鸣。《追风筝的人》最伟大的力量之一是对阿富汗人与阿富汗文化的悲悯描绘。作者以温暖、令人欣羡的亲密笔触描写阿富汗和人民,一部生动且易读的作品。

  ——《芝加哥论坛报》

  一鸣惊人之作。一对阿富汗朋友的故事,也是关于文化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真正让人荡气回肠的古典小说。

  ——《旧金山纪事报》

  一部美丽的小说,2005年写作最佳、也最震撼人心的作品。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这部感人非凡的作品也描写父与子、人与上帝、个人与国家之间脆弱的关系。忠诚与血缘串连这些故事,使之成为2005年最抒情、最动人、也最出人意料的一本书。

  ——《丹佛邮报》

  不算是中东政治的故事,而是在一个在分崩离析的美丽国家里生活的故事。透过扣人心弦,甚至有时令人极度不安的角色与情节安排,作者以自身的文化与他挚爱的祖国的历史为我们提供借镜。

  ——《圣安东尼快报》

  生命的节奏是这个故事的架构。这部小说以1970年代的阿富汗与之后的美国为背景,文采飞扬,雅俗共赏。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令人不忍揭露,作者以恩典与救赎勾勒生命圆满循环的功力展露无遗。一部极具疗愈力量的恢弘文学作品。

  ——《水牛城新闻》

  作者以极其敏锐的笔触让他的祖国栩栩如生。他深入描绘阿富汗移民在哀悼失去祖国、努力融入美国生活之际,仍然根深蒂固的传统与风俗。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幸福。

  ——《休斯敦纪事报》

  既表现对说故事的热爱,也展现文学写作的功力,具备得奖特质的大气之作。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部分之一是简单的记述文体。就像哈金那部描写爱情、政治与阶级问题的小说《等待》一样,本书以真实的故事洗涤读者的心灵。

  ——《克利夫兰平原经销商》

  一部扣人心弦的感人作品,给人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了解并悲悯阿富汗的人民。这本书的力量来自于作者让文化在书页上栩栩如生的功力,让人爱不释手。

  ——《爱荷华城市新闻》

  生动描绘三十年前的阿富汗。

  ——《华尔街日报》

  作者以相同的沉着笔调处理温情与恐怖、加州美梦与喀布尔梦魇……非常出色的故事与道德寓言。

  ——《加拿大环球邮报》

  一位现居美国的阿富汗作家的一鸣惊人之作。这部缠绕着背叛与赎罪的小说以阿富汗近代的悲剧为骨架,不仅仅是一个关于成长或移民的辛酸故事,作者把这两个元素都融入到得之不易的个人救赎宏景之中。所有的这些,加上丰富的阿富汗文化风情:魅力难挡。

  ——《科克斯书评》

  生动描绘阿富汗在过去四分之一个世纪以来的生活。阿米尔和他父亲的角色,他们的关系,以及哈桑与阿米尔的关系,都描写且发展得极为缜密,具有说服力。现于加州行医的作者可能是惟一一位以英文写作的阿富汗作家,他的第一部小说值得推荐。

  ——《图书馆杂志》

第 一 章2001年12月

  谨以此书献给哈里斯和法拉,他们为我启蒙。献给所有阿富汗的孩子。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第 二 章(1)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椹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椹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

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

  “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屋宇,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1]Isfaham,伊朗中部城市。[1]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2]Calcutta,印度城市。[2]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订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镶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1]Nadir Shah(1883~1933),阿富汗国王,1929年登基,1933年11月8日被刺杀。[1]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餐桌,坐下三十人绰绰有余。由于爸爸热情好客,确实几乎每隔一周就有这么多人坐在这里用膳。餐厅的另一端有高大的大理石壁炉,每到冬天总有橙色的火焰在里面跳动。

  拉开那扇玻璃大滑门,便可走上半圆形的露台;下面是占地两英亩的后院和成排的樱桃树。爸爸和阿里在东边的围墙下辟了个小菜园,种着西红柿、薄荷和胡椒,还有一排从未结实的玉米。哈桑和我总是叫它“病玉米之墙”。

  花园的南边种着枇杷树,树阴之下便是仆人的住所了。那是一座简陋的泥屋,哈桑和他父亲住在里面。

  在我母亲因为生我死于难产之后一年,也即1964年冬天,哈桑诞生在那个小小的窝棚里面。

  我在家里住了十八年,但进入阿里和哈桑房间的次数寥寥无几。每当日落西山,玩了一天的哈桑和我就分开了。我穿过那片蔷薇,回到爸爸的广厦去;哈桑则回到他的寒庐,他在那儿出世,在那儿度过一生。我记得它狭小而干净,点着两盏煤油灯,光线昏暗。屋里两端各摆着一床褥子,一张破旧的赫拉特[1]Herati,阿富汗西部城市。[1]出产的地毯四边磨损,摆在中间。屋角还有一把三脚凳,一张木头桌子,哈桑就在那上面画画。此外四壁萧然,仅有一幅挂毯,用珠子缀着“Allahuakbar”(真主伟大)的字样。那是爸爸某次去麦什德[2]Mashad,伊朗城市。[2]旅行时给阿里买的。

  1964年某个寒冷的冬日,正是在这间小屋,哈桑的母亲莎娜芭生下了哈桑。我的妈妈因为生产时失血过多而谢世,哈桑则在降临人世尚未满七日就失去了母亲。而这种失去她的宿命,在多数阿富汗人看来,简直比死了老娘还要糟糕:她跟着一群江湖艺人跑了。

第 二 章(2)

  哈桑从未提及他的母亲,仿佛她从未存在过。我总是寻思他会不会在梦里见到她,会不会梦见她长什么样子,去了哪里。我还寻思他会不会渴望见到她。他会为她心痛吗,好比我为自己素昧平生的妈妈难过一样?有一天,为了看一部新的伊朗电影,我们从爸爸家里朝扎拉博电影院走去。我们抄了近路,穿过独立中学旁边的军营区——爸爸向来不许我们走那条捷径,但当时他跟拉辛汗在巴基斯坦。我们跨过围绕着军营的藩篱,跳过一条小溪,闯进那片开阔的泥地,那儿停放着积满尘灰的废旧坦克。数个士兵聚集在一辆坦克的影子下抽烟玩牌

。有个士兵发现了我们,用手肘碰碰身边的家伙,冲哈桑嚷嚷。

  “喂,你!”他说,“我认识你。”

  我们跟他素不相识。他又矮又胖,头发剃得很短,脸上还有黑乎乎的胡茬。他脸带淫亵,朝我们咧嘴而笑,我心下慌乱。“继续走!”我低声对哈桑说。

  “你!那个哈扎拉小子!看着我,我跟你说话呐!”那士兵咆哮着。他把香烟递给身边那个家伙,用一只手的拇指和食指围成圆圈,另外一只手的中指戳进那个圈圈,不断戳进戳出。“我认识你妈妈,你知道吗?我和她交情不浅呢。我在那边的小溪从后面干过她。”

  众士兵轰然大笑,有个还发出一声尖叫。我告诉哈桑继续走,继续走。

  “她的蜜穴又小又紧!”那士兵边说边跟其他人握手,哈哈大笑。稍后,电影开始了,我在黑暗中听到坐在身边的哈桑低声啜泣,看到眼泪从他脸颊掉下来。我从座位上探过身去,用手臂环住他,把他拉近。他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他认错人了,”我低语,“他认错人了。”

  据说莎娜芭抛家弃子的时候,没有人感到奇怪。熟背《可兰经》的阿里娶了比他年轻19岁的莎娜芭,这个女人美貌动人,可是不洁身自爱,向来声名狼藉。人们对这桩婚事大皱眉头。跟阿里一样,她也是什叶派穆斯林[1]伊斯兰教分为逊尼(Sunni)和什叶(Shia)两大派系。两派的分别主要在于对于穆罕默德继承人的合法性的承认上。按什叶派的观点,只有阿里及其直系后裔才是合法的继承人,而逊尼派承认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四大哈里发的合法性。[1],也是哈扎拉[2]Hazara,阿富汗民族,主要分布在该国中部省份。[2]族人。她还是他的第一个堂妹,因而他们天生就应该是一对。但除了这些,至少在他们的外表上,阿里和莎娜芭毫无共同之处。风传莎娜芭那善睐的绿眼珠和俏皮的脸蛋曾诱得无数男人自甘堕落,阿里的半边脸罹患先天麻痹,因此他无法微笑,总是一副阴骘的脸色。要判断石头脸的阿里究竟高兴还是难过可不是容易的事情,因为只有从他眯斜的棕色眼睛,才能判断其中是欢乐的闪烁,还是哀伤的涌动。人们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用在阿里身上再贴切不过,他只能在眼神中透露自己。

  我听说莎娜芭步履款款,双臀摇摆,那诱人的身姿令众多男人跟他们的爱人同床异梦。但阿里得过小儿麻痹症,右腿萎缩,菜色的皮肤包着骨头,夹着一层薄如纸的肌肉。我记得八岁那年,有一天阿里带我到市场去买馕饼[3]Naan,阿富汗日常主食,将面团抹在烤炉上烘焙而成。[3]。我走在他后面,嘴里念念有词,学着他走路的样子。我看见他提起那条嶙峋的右腿,摇晃着划出一道弧形;看见他那条腿每次踏下,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右边倾低。他这样蹒跚前进而又能不摔倒,不能不说是个小小的奇迹。我学着他走路,差点摔进水沟,忍不住咯咯笑起来。阿里转过身,看到我正学着他。他什么也没说。当时没说,以后也一直没说,他只是继续走。

  阿里的脸庞和步伐吓坏了某些邻居的小孩。但真正麻烦的是那些较大的少年。每逢他走过,他们总在街道上追逐他,作弄他。有些管他叫“巴巴鲁”,也就是专吃小孩的恶魔。“喂,巴巴鲁,今天你吃了谁啊?”他们一起欢乐地叫喊,“你吃了谁啊,塌鼻子巴巴鲁?”

  他们管他叫“塌鼻子”,因为阿里和哈桑是哈扎拉人,有典型的蒙古人种外貌。很长一段时间内,我对哈扎拉人的了解就这么多:他们是蒙古人的后裔,跟中国人稍微有些相似。学校的教材对他们语焉不详,仅仅提到过他们的祖先。有一天,我在爸爸的书房翻阅他的东西,发现有本妈妈留下的旧历史书,作者是伊朗人,叫寇拉米。我吹去蒙在书上的尘灰,那天晚上偷偷将它带上床,吃惊地发现里面关于哈扎拉人的故事竟然写了满满一章。整整一章都是关于哈扎拉人的!我从中读到自己的族人——普什图人[1]Pashtuns,阿富汗人口最多的民族,其语言普什图语为阿富汗国语。[1]曾经迫害和剥削哈扎拉人。它提到19世纪时,哈扎拉人曾试图反抗普什图人,但普什图人“以罄竹难书的暴行镇压了他们”。书中说我的族人对哈扎拉人妄加杀戮,迫使他们离乡背井,烧焚他们的家园,贩售他们的女人。书中认为,普什图人压迫哈扎拉人的原因,部分是由于前者是逊尼派穆斯林,而后者是什叶派。那本书记载着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那些事情我的老师从未提及,爸爸也缄口不谈。它还诉说着一些我已经知道的事情,比如人们管哈扎拉人叫“吃老鼠的人”、“塌鼻子”、“载货蠢驴”等。我曾听到有些邻居的小孩这么辱骂哈桑。

第 二 章(3)

  随后那个星期,有天下课,我把那本书给老师看,指着关于哈扎拉人那一章。他翻了几页,嗤之以鼻地把书还给我。“这件事什叶派最拿手了,”他边收拾自己的教案边说,“把他们自己送上西天,还当是殉道呢。”提到什叶派这个词的时候,他皱了皱鼻子,仿佛那是某种疾病。

  虽说同属一族,甚至同根所生,但莎娜芭也加入到邻居小孩取笑阿里的行列里去了。据

说她憎恶他的相貌,已经到了尽人皆知的地步。

  “这是个丈夫吗?”她会冷笑着说,“我看嫁头老驴子都比嫁给他好。”

  最终,人们都猜测这桩婚事是阿里和他叔叔——也就是莎娜芭的父亲之间的某种协定。他们说阿里娶他的堂妹,是为了给声名受辱的叔叔恢复一点荣誉,尽管阿里五岁痛失牯持,也并无值得一提的财物或遗产。

  0阿里对这些侮辱总是默默以待,我认为这跟他畸形的腿有关:他不可能逮到他们。但更主要的是,这些欺辱对他来说毫不见效,在莎娜芭生下哈桑那一刻,他已经找到他的快乐、他的灵丹妙药。那真是足够简单的事情,没有产科医生,也没有麻醉师,更没有那些稀奇古怪的仪器设备。只有莎娜芭躺在一张脏兮兮的褥子上,身下什么也没垫着,阿里和接生婆在旁边帮手。她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帮助,因为,即使在降临人世的时候,哈桑也是不改本色——他无法伤害任何人。几声呻吟,数下推动,哈桑就出来了。脸带微笑地出来了。

  先是爱搬弄是非的接生婆告诉邻居的仆人,那人又到处宣扬,说莎娜芭看了一眼阿里怀中的婴儿,瞥见那兔唇,发出一阵凄厉的笑声。

  “看吧,”她说,“现在你有了这个白痴儿子,他可以替你笑了!”她不愿抱着哈桑,仅仅五天之后,她离开了。

  爸爸雇佣了那个喂过我的奶妈给哈桑哺乳。阿里跟我们说她是个蓝眼睛的哈扎拉女人,来自巴米扬[1]Bamiyan,阿富汗城市,在喀布尔西北150公里处。[1],那座城市有巨大的佛陀塑像。“她唱歌的嗓子可甜了!”他常常这么说。

  她唱什么歌呢?哈桑跟我总是问,虽然我们已经知道——阿里已经告诉过我们无数次了,我们只是想听阿里唱。

  他清了清喉咙,放声唱起来:

  我站在高高的山上

  呼唤阿里的名字,神灵的狮子

  啊~阿里,神灵的狮子,凡人的国王

  给我悲伤的心灵带来喜悦

  然后他会提醒我们,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

  哈桑跟我喝过同样的乳汁。我们在同一个院子里的同一片草坪上迈出第一步。还有,在同一个屋顶下,我们说出第一个字。

  我说的是“爸爸”。

  他说的是“阿米尔”。我的名字。

  如今回头看来,我认为1975年冬天发生的事情——以及随后所有的事情——早已在这两个字里埋下根源。

第 三 章(1)

  传说我父亲曾经在俾路支[1]Baluchistan,巴基斯坦城市。[1]赤手空拳,和一只黑熊搏斗。如果这是个关于别人的故事,肯定有人会斥之为笑话奇谈。阿富汗人总喜欢将事物夸大,很不幸,这几乎成了这个民族的特性。如果有人吹嘘说他儿子是医生,很可能是那孩子曾经在高中的生物学测验中考了个及格的分数。但凡涉及爸爸的故事,从来没人怀疑它们的真实性。倘使有人质疑,那么,爸爸背上那三道弯弯曲曲的伤痕就是证据。记不清有多少次,我想像着爸爸那次搏击的场面,甚至有时连做梦也梦到了。而在梦中,我分不清哪个是

爸爸,哪个是熊。

  有一次拉辛汗管爸爸叫“飓风先生”,这随后变成远近闻名的绰号。这个绰号可是名副其实。爸爸是典型的普什图人,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留着浓密的小胡子,卷曲的棕色头发甚是好看,跟他本人一样不羁;他双手强壮,似乎能将柳树连根拔起;并且,就像拉辛汗经常说的那样,黑色的眼珠一瞪,会“让魔鬼跪地求饶”。爸爸身高近2米,每当他出席宴会,总是像太阳吸引向日葵那样,把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

  爸爸即使在睡觉的时候,也是引人注目。我常在耳朵里面塞上棉花球,用毯子盖住头,但爸爸的鼾声宛如轰轰作响的汽车引擎,依然穿墙越壁而来,而我们的房间中间还隔着客厅呢。妈妈如何能跟他睡在同一个房间?我不得而知。要是能见到我的妈妈,我还有一长串问在1960年代晚期,我五六岁的样子,爸爸决定建造一座恤孤院。故事是拉辛汗告诉我的。他说爸爸亲自设计施工图,尽管他根本没有半点建筑经验。人们对此表示怀疑,劝他别犯傻,雇个建筑师得了。当然,爸爸拒绝了,人们大摇其头,对爸爸的顽固表示不解。然而爸爸成功了,人们又开始摇头了,不过这次是带着敬畏,对他成功的法门称赞不已。恤孤院楼高两层,位于喀布尔河南岸,在雅德梅湾大道旁边,所耗资费均由父亲自己支付。拉辛汗说爸爸独力承担了整个工程,工程师、电工、管道工、建筑工,这些人的工钱都是爸爸支付的。城里的官员也抽了油水,他们的“胡子得上点油”。

  恤孤院工程耗时三年,盖好的那年我八岁。我记得恤孤院落成前一天,爸爸带我去喀布尔以北几英里远的喀尔卡湖。他让我叫上哈桑,但我撒谎,说哈桑有事情要做。我要爸爸全属我一人。再说,有一次哈桑和我在喀尔卡湖畔打水漂,他的石头跳了八下,我用尽力气,也只能跳五下。爸爸在旁边看着我们,他伸手拍拍哈桑的后背,甚至还用手臂搂住他的肩膀。

  我们在湖边的野餐桌旁边坐下来,只有爸爸跟我,吃着水煮蛋和肉丸夹饼——就是馕饼夹着肉丸和腌黄瓜。湖水澄蓝,波平如镜,阳光照在湖上熠熠生辉。每逢周五,总有很多家庭到湖边,在阳光下度过假期。但那天不是周末,那儿只有我们——爸爸和我,还有几个留着胡子和长发的游客,我听说他们叫“嬉皮士”。他们坐在码头上,手里拿着钓鱼竿,脚板在水里晃荡。我问爸爸,为什么那些人留着长头发,但爸爸没有回答,只哼了一声。他正准备翌日的演讲,翻阅着一叠手稿,不时用铅笔做些记号。我吃一口鸡蛋,告诉爸爸,学校里面有个男孩说,要是吃下鸡蛋壳,就得将它尿出来。我问爸爸这是不是真的,爸爸又哼了一声。

  我咬一口夹饼。有个黄头发的游客放声大笑,用手拍拍另外一人的后背。远处,在湖那边,一辆卡车蹒跚着转过山路的拐角处,它的观后镜反射出闪闪的阳光。

  “我想我得了癌症。”我说。和风吹拂着那些手稿,爸爸抬头,告诉我可以自行去拿些苏打水,我所能做的,便只有去搜寻那轿车的行李箱。

  翌日,在恤孤院外面,椅子没有来客多。很多人只好站着观看落成庆典。那天刮风,新建筑的大门外面搭了个礼台,爸爸坐在上面,我坐在他后面。爸爸身穿绿色套装,头戴羔羊皮帽。演讲当中,风把他的帽子吹落,人们开怀大笑。他示意我替他把帽子捡回来,我很高兴,因为当时人人可以看到他是我的父亲,我的爸爸。他转过身,对着麦克风说,他希望这座房子比他的皮帽来得牢靠,人们又大笑起来。爸爸演讲结束的时候,大家站起来,欢呼致意,掌声经久不息。接着,来宾与他握手。有些人摸摸我的头发,也跟我握手。我为爸爸自豪,为我们骄傲。

  虽说爸爸事业兴旺,人们总是说三道四。他们说爸爸没有经商的天分,应该像爷爷那样专研法律。所以爸爸证明他们统统错了:他不仅经营着自己的生意,还成了喀布尔屈指可数的巨贾。爸爸和拉辛汗创办了一家日进斗金的地毯出口公司,两家药房,还有一家餐厅。

  当时人们嘲弄爸爸,说他不可能有桩好婚事——毕竟他没有皇族血统,他娶了我妈妈,索菲亚·阿卡拉米。妈妈受过良好教育,无论人品还是外貌,都被公认是喀布尔数得上的淑女。她在大学教授古典法尔西语[1]Farsi,现代波斯语。[1]文学,祖上是皇亲贵胄。这让爸爸十分高兴,总在那些对他有所怀疑的人面前称呼她“我的公主”。

  父亲随心所欲地打造他身边的世界,除了我这个明显的例外。当然,问题在于,爸爸眼里的世界只有黑和白。至于什么是黑,什么是白,全然由他说了算。他就是这么一个人,你若爱他,也必定会怕他,甚或对他有些恨意。

第 三 章(2)

  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上伊斯兰课的毛拉[2]Mullah,伊斯兰教对老师、先生、学者的敬称。[2]叫法修拉,个子矮小粗壮,脸上满是青春痘的疤痕,声音嘶哑。他教导我们,让我们知道施天课的[3]伊斯兰教有五大天命:念、礼、斋、课、朝。天课(zakat),即伊斯兰教法定的施舍,或称“奉主命而定”的宗教赋税,又称“济贫税”。[3]益处,还有朝觐的责任。他还教给我们每天五次礼拜[4]伊斯兰教每天要进行五次礼拜,在黎明、中午、下午、日落和晚上各进行一次。[4]的复杂仪式,要我们背诵《可兰经》。他从不替我们

翻译经文,总是强调——有时还会用上一根柳树条——我们必须准确地念出那些阿拉伯字眼,以便真主能听得更清楚。一天,他说在伊斯兰教义里面,喝酒是极大的罪过,那些嗜酒的家伙将会在接受超度那一天(审判日)得到惩罚。当年喀布尔饮酒的人比比皆是,没有人会公然加以谴责。不过那些爱小酌几杯的阿富汗人也只敢阳奉阴违,从不在公开场合喝酒。人们把烈酒称为“药”,到特定的“药店”购买,用棕色纸袋包着。他们将袋子扎好,以免被看到;然而有时在路上仍不免被人偷眼斜睨,因为知道这些商店在兜售什么玩意的人可不少。

  我们在楼上,爸爸的书房——那个吸烟室——里面,我告诉他法修拉毛拉在课堂上讲的话。爸爸走到那个他造在屋角的吧台,自斟了一杯威士忌。他边听边点头,不时从他的酒杯小啜一口。接着他坐在皮沙发上,把酒杯放下,把我抱在他的膝盖上。我觉得自己好像坐在一对树干上。他用鼻子深深吸一口气,又呼出来,气息嘶嘶作响,穿过他的胡子,似乎永无止境。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拥抱他呢,还是该害怕得从他膝盖上跳下来。

  “我知道,你被学校教的功课和在生活中学到的东西搞糊涂了。”他那浑厚的声音说。

  “可是,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你岂不是罪人了吗,爸爸?”

  “嗯。”爸爸咬碎嘴里的冰块,“你想知道自己的父亲怎么看待罪行吗?”

  “想。”

  “那我会告诉你,”爸爸说,“不过首先,你得知道一件事情,阿米尔,那些白痴大胡子不会教给你任何有价值的东西。”

  “你是说法修拉毛拉吗?”

  爸爸拿起酒杯,冰块叮咚作响。“我是说他们全部,那些自以为是的猴子,应该在他们的胡子上撒尿。”

  我咯咯笑起来。想到爸爸在猴子的胡子上撒尿,不管那猴子是否自以为是,那场面太搞笑了。

  “除了用拇指数念珠,背诵那本根本就看不懂的经书,他们什么也不会。”他喝了一口,“要是阿富汗落在他们手里,所有人都得求真主保佑了。”

  “可是法修拉毛拉人很好。”我忍住发笑。

  “成吉思汗也很好。”爸爸说,“够了,不说这个了。你问我对罪行的看法,我会告诉你。你在听吗?”

  “是的。”我说,试着抿紧嘴唇,但笑声从鼻孔冒出来,发出一阵鼻息的声响,惹得我又咯咯笑起来。

  爸爸双眼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仅仅这样,我就止住了笑声。“我的意思是,像男人跟男人说话那样跟你谈谈。你觉得你做得到吗?”

  “是的,亲爱的爸爸。”我低声说,不止一次,爸爸只用几个字就能刺痛我,这真是叫人惊奇。我们有过一段短暂的美好时光——爸爸平时很少跟我说话,更别提把我抱在膝盖上——而我这个笨蛋,竟然白白将其浪费了。

  “很好,”爸爸说,但眼睛仍透露出怀疑的神色,“现在,不管那个毛拉怎么说,罪行只有一种,只有一种。那就是盗窃,其他罪行都是盗窃的变种。你明白吗?”

  “不,亲爱的爸爸。”我说,我多希望自己能懂,我不想再让他失望。

  爸爸不耐烦地叹了一口气,那又刺痛我了,因为他不是没耐心的人。他总是直到夜幕降临才回家,留我独自吃饭,每一次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问阿里“爸爸在哪儿,什么时候回来”,虽然我知道他在建筑工地,看看这儿,检查那儿。难道那不需要耐心吗?我一度恨上他建造的那所恤孤院里面的孩子,有时甚至希望他们统统随着父母一起死掉。

  “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爸爸说,“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你懂吗?”

  我懂。爸爸六岁那年,有个窃贼在深夜溜进爷爷的房子。我的爷爷,一个万众景仰的法官,发现了他,但那个贼割开他的喉咙,立刻要了他的命——夺走了爸爸的父亲。翌日午前,当地居民抓住了那个凶手,人们发现他是来自昆都士[1]Kunduz,阿富汗北部省份。[1]地区的流浪汉。在午后祈祷仪式开始之前两个小时,凶手被吊死在橡树上。告诉我这件往事的,不是爸爸,而是拉辛汗。我总是从他人口里得知爸爸的事情。

  “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阿米尔。”爸爸说,“要是有人拿走不属于他的东西,一条性命也好,一块馕饼也好,我都会唾弃他。要是我在街上碰到他,真主也救不了。你明白吗?”

  我发现爸爸痛击窃贼这个主意让我既兴奋又害怕。“我明白,爸爸。”

第 三 章(3)

  “如果说有什么真主的话,我希望他有其他更重要的事情做,而不是来关注我喝烈酒。好了,下去吧。说了这么多关于罪行的看法,我又渴了。”

  我看着他在吧台斟满酒杯,心里想着,要再过多久我们才能再次这样交谈呢?因为真相摆在那儿,我总觉得爸爸多少有点恨我。为什么不呢?毕竟,是我杀了他深爱着的妻子,他美丽的公主,不是吗?我所能做的,至少应该是试图变得更像他一点。但我没有变得像他,一点

都没有。

  上学时,我们常常玩一种连句的游戏,也就是诗歌比赛。教授法尔西语课的老师从中主持,规则大抵是这样的:你背一句诗,你的对手有六秒钟的时间可以回答,但必须是以你背出来那句诗最后一个字开头的诗句。班里人人都想跟我一组,因为那时十一岁的我已经能背出迦亚谟[1]Omar Khayya'm(1048~1122),古代波斯诗人,代表作为《鲁拜集》(Rubaiyat of Omar Khayya'm)。[1]、哈菲兹[2]Shamseddin Mohammad Ha~fez(约1320~约1388),古代波斯诗人。[2]的数十篇诗歌,也能诵得鲁米著名的《玛斯纳维》[3]Mowlana Jalaluddin Rumi(1207~1273),古代波斯诗人,《玛斯纳维》(Masnavi)是他的故事诗。[3]。有一次,我代表全班出战,并且旗开得胜。那天夜里我告诉爸爸,他只是点点头,咕哝了一声:“不错。”

  为了逃避爸爸的冷漠,我埋首翻阅故去的母亲留下的书本。此外,当然还有哈桑。我什么都读,鲁米,哈菲兹,萨迪[4]Mosleh alDin Saadi Shirazi(约1210~约1290),古代波斯诗人。[4],维克多·雨果,儒勒·凡尔纳,马克·吐温,伊恩·弗莱明[5]Ian Fleming(1908~1964),英国小说家,撰写了007系列小说。[5]。读完妈妈的遗藏——我从来不碰那些枯燥的历史书,只看小说和诗歌——之后,我开始用零花钱买书。我每周到电影院公园边上的书店买一本书,直到书架放不下了,就放在硬纸箱里面。

  当然,跟诗人结婚是一回事,但生个喜欢埋首诗书多过打猎的儿子……这么说吧,那可不是爸爸所希望看到的,我想。真正的男人不看诗——真主也禁止他们创作呢。真正的男人——真正的男孩——应该像爸爸小时候那样踢足球去,那才是值得付出热情的玩意儿。1970年,爸爸暂停了恤孤院的工程,飞往德黑兰,在那儿停留一个月:由于阿富汗当时还没有电视,他只好去那边看世界杯足球赛。为了激起我对足球的热情,他替我报名参加球队。但我这个可怜虫变成球队的负担,不是传丢了球,就是愚蠢地挡住队友的进攻路线。我瘦弱的双腿跌跌撞撞地在球场上奔跑,声嘶力竭,球却不会滚到我脚下来。我越是喊得起劲,双手在头顶尽力挥舞,高声大喊:“传给我,传给我!”队友越是对我视若不见。但爸爸从不放弃。等到他没有将任何运动天分遗传给我的事实昭然若揭之后,他又开始试着把我变成一个热情的观众。当然,我能做得到,不是吗?我尽量装得兴致勃勃。我跟他一起,每逢喀布尔队跟坎大哈[1]Kandahar,阿富汗南部城市。[1]队比赛,就大喊大叫;每逢我们的球队遭到判罚,就咒骂裁判。但爸爸察觉到我并非真心实意,只好黯然放弃,接受这个悲惨的事实:他的儿子非但不喜欢玩足球,连当观众也心不在焉。

  我记得有个新年,爸爸带我去看一年一度的比武竞赛。比武竞赛在春季的第一天举行,至今仍是阿富汗举国热爱的赛事。技艺精熟的骑士通常会得到大亨的赞助,他必须在混战中夺得一只屠宰后的羊或牛,驮着它全速绕看台迅跑,然后将其丢进得分圈。在他后面,会有另外一群骑士追逐着他,竭尽所能——脚踢、手抓、鞭打、拳击——试图将牛羊夺过来。那天,骑士在战场上高声叫喊,横冲直撞,激起重重尘雾;观众则沸反盈天,兴奋异常;马蹄得得,震得大地抖动。我们坐在看台的座位上,看着那些骑士在我们面前呼啸而过,他们的坐骑则白沫横飞。

  爸爸指着某个人:“阿米尔,你看到坐在那边的家伙吗,身边围着很多人那个?”

  我说:“看到了”。

  “那是亨利·基辛格。”

  “哦。”我不知道基辛格是何许人,兴许随口问了。但在那个关头,我见到一件恐怖的事情:有个骑士从鞍上跌落,数十只马蹄从他身上践踏而过。他的身体像个布娃娃,在马蹄飞舞间被拉来扯去。马队飞奔而过,他终于跌落下来,抽搐了一下,便再也没有动弹;他的双腿弯曲成不自然的角度,大片的血液染红了沙地。

  我放声大哭。

  我一路上哭着回家。我记得爸爸的手死死抓住方向盘,一会儿抓紧,一会儿放松。更重要的是,爸爸开车时沉默不语,厌恶溢于言表,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那天夜里,我路过爸爸的书房,偷听到他在跟拉辛汗说话。我将耳朵贴在门板上。

  “……谢天谢地,他身体健康。”拉辛汗说。

  “我知道,我知道,可他总是埋在书堆里,要不就在家里晃晃悠悠,好像梦游一般。”

  “那又怎样?”

  “我可不是这个样子。”爸爸丧气地说,声音中还有些愤怒。

  拉辛汗笑起来。“孩子又不是图画练习册,你不能光顾着要涂上自己喜欢的色彩。”

第 三 章(4)

  “我是说,”爸爸说,“我根本不是那个样子的。跟我一起长大的孩子也没有像他那样的。”

  “你知道,有时你是我认识的人中最自以为是的了。”拉辛汗说。在我认识的人中,只有他敢这么跟爸爸说话。

  “跟这个没有任何关系。”

  “没有吗?”

  “没有。”

  “那跟什么有关系?”

  我听到爸爸挪动身子,皮椅吱吱作响。我合上双眼,耳朵更加紧贴着门板,又想听,又不想听。“有时我从这扇窗望出去,我看到他跟邻居的孩子在街上玩。我看到他们推搡他,拿走他的玩具,在这儿推他一下,在那儿打他一下。你知道,他从不反击,从不。他只是……低下头,然后……”

  “这说明他并不暴戾。”拉辛汗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拉辛,你知道的。”爸爸朝他嚷着,“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东西。”

  “是的,缺了卑劣的性格。”

  “自我防卫跟卑劣毫不搭边。你知道事情总是怎么样的吗?每当那些邻居的孩子欺负他,总是哈桑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这是我亲眼见到的。他们回家之后,我问他,‘哈桑脸上的伤痕是怎么回事?’他说:‘他摔了一跤。’我跟你说,拉辛,这孩子身上缺了某些东西。”

  “你只消让他找到自己的路。”拉辛汗说。

  “可是他要走去哪里呢?”爸爸说,“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

  “你总是将问题过度简化了。”

  “我认为不是的。”

  “你生气,是因为你害怕他不会接管你的生意。”

  “现在谁在简化问题?”爸爸说,“看吧,我知道你跟他关系很好,这我很高兴。我是说,我有些妒忌,但很高兴。他需要有人……有人能理解他,因为真主知道我理解不了。可是阿米尔身上有些东西让我很烦恼,我又说不清楚,它像是……”我能猜到他在寻觅,在搜寻一个恰当的字眼。他放低了声音,但终究还是让我听到了。“要不是我亲眼看着大夫把他从我老婆肚子里拉出来,我肯定不相信他是我的儿子。”

  次日清晨,哈桑在替我准备早餐,他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烦心的事情。我朝他大吼,叫他别多管闲事。

  至于那卑劣的性格,拉辛汗错了。

第 四 章(1)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尔国王[1]Mohammed Zahir Shah(1914~),阿富汗前国王,1933~1973年在位。[1]开始了他对阿富汗长达40载的统治。就在那年,一对来自喀布尔名门望族的年轻兄弟,开着他们父亲的福特跑车一路狂飙。他们抽了大麻,喝了法国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奋,在去往帕格曼[2]Paghman,阿富汗城市。[2]的途中撞死了一对哈扎拉夫妇。警察逮到了这两个略带悔意的青年,连同罹难夫妻那个五岁的遗孤,带到爷爷跟前。爷爷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听完那对兄弟辩说来龙去脉之后,爷爷不顾他们父

亲的哀求,判决那两个年轻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军一年。此前他们家里已经不知用了什么手段,免去他们服役的义务。他们的父亲有所申辩,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终,人人都赞同这样的判罚,认为也许有些严厉,却不失公正。至于那个孤儿,爷爷将他收养在自己家里,让仆人教导他,不过得对他和蔼一些。那个孤儿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长大,他们小时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儿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残疾,就像一个世代之后哈桑和我共同长大那样。爸爸总是跟我们说起他和阿里的恶作剧,阿里会摇摇头,说:“可是,老爷,告诉他们谁是那些恶作剧的设计师,谁又是可怜的苦工。”爸爸会开怀大笑,伸手揽住阿里。

  不过爸爸说起这些故事的时候,从来没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从来没有认为我与哈桑是朋友。无论如何,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朋友。虽然我们彼此学习如何在骑自行车的时候放开双手,或是用硬纸箱制成功能齐备的相机。虽然我们整个冬天一起放风筝、追风筝。虽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个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头,耳朵长得较低,那中国娃娃似的脸,那永远燃着微笑的兔唇。

  无关乎这些事情,因为历史不会轻易改变,宗教也是。最终,我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没有。

  但我们是一起蹒跚学步的孩子,这点也没有任何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能改变得了。十二岁以前,我大部分时间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时候回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我们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错的树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与强盗,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虫——我们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怜的东西身上系根绳子,每当它想展翅飞走,就把它拉回来,这带给我们无与伦比的快乐。

  我们还追逐过路的游牧部落,他们经由喀布尔,前往北方的层峦叠嶂。我们能听到他们的牧群走近的声音:绵羊咪咪,山羊咩咩,还有那叮当作响的驼铃。我们会跑出去,看着他们的队伍在街道上行进,男人满身尘灰,脸色沧桑,女人披着长长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链,手腕和脚踝都戴着银镯子。我们朝他们的山羊投掷石头,拿水泼他们的骡子。我让哈桑坐在“病玉米之墙”,拿弹弓用小圆石射他们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第一次看西部电影也是两个人,在与那家我最喜欢的书店一街之隔的电影院公园,看的是约翰·韦恩的《赤胆屠龙》。我记得当时我求爸爸带我们到伊朗去,那样我们就可以见到约翰·韦恩了。爸爸爆发出一阵爽朗的狂笑——与汽车引擎加速的声音颇为相像,等他能说得出话的时候,告诉我们电影配音是怎么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来约翰·韦恩不是真的说法尔西语,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国人,就像那些我们经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样,他们神情友善,留着长发,吊儿郎当地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在喀布尔城里游荡。我们看了三遍《赤胆屠龙》,但我们最喜欢的西部片是《七侠荡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们哭着观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尔斯·勃朗森——结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们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着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新城叫沙里诺区,在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以西。我们谈论刚刚看完的电影,走在市场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们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进,穿过那些小店云集的拥挤过道。爸爸每周给我们每人十块阿富汗尼[1]Afghanis,阿富汗货币名称。[1]的零花钱,我们用来买温热的可口可乐,还有洒着开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学那些年,我们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当我从床上爬起来,拖拖沓沓走向卫生间,哈桑早已洗漱完毕,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祷,帮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块方糖的热红茶,一片涂着我最爱吃的樱桃酱的馕饼,所有这些整整齐齐地摆在桌子上。我边吃边抱怨功课,哈桑收拾我的床铺,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课本和铅笔。我听见他在门廊边熨衣服边唱歌,用他那带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后,爸爸和我出发,开着他的福特野马轿车——会引来艳羡的目光,因为当时有部叫《警网铁金刚》的电影在电影院已经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麦奎因在影片中就开这种车。哈桑留在家里,帮阿里做些杂务:用手将脏衣服洗干净,然后在院子里晾干;拖地板;去市场买刚出炉的馕饼;给晚餐准备腌肉;浇灌草坪。

第 四 章(2)

  放学后,我跟哈桑碰头,抓起书本,一溜小跑,爬上瓦兹尔·阿克巴·汗区那座就在爸爸房子北边的碗状山丘。山顶有久已废弃的墓园,各条小径灌木丛生,还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风霜雨雪锈蚀了墓园的铁门,也让那低矮的白色石墙摇摇欲坠。墓园的入口边上有株石榴树。某个夏日,我用阿里厨房的小刀在树干刻下我们的名字:“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这些字正式宣告:这棵树属于我们。放学后,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血红色的石榴果实。吃过石榴,用杂草把手擦干净之后,我会念书给哈桑听。

  哈桑盘腿坐着,阳光和石榴叶的阴影在他脸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给他听,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杂草的叶片。哈桑长大后,会跟阿里和多数哈扎拉人一样,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愿地怀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为文盲——毕竟,仆人要读书识字干吗呢?但尽管他目不识丁,兴许正因为如此,哈桑对那些谜一样的文字十分入迷,那个他无法接触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给他念诗歌和故事,有时也念谜语——不过后来我不念了,因为我发现他解谜语的本领远比我高强。所以我念些不那么有挑战性的东西,比如装腔作势的纳斯鲁丁毛拉和他那头驴子出洋相的故事。我们在树下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直到太阳在西边黯淡下去,哈桑还会说,日光还足够亮堂,我们可以多念一个故事、多读一章。

  给哈桑念故事的时候,碰到某个他无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兴,我会取笑他,嘲弄他的无知。有一次,我给他念纳斯鲁丁毛拉的故事,他让我停下来。“那个词是什么意思?”

  “哪个?”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吗?”我一脸坏笑地说着。

  “不知道,阿米尔少爷。”

  “可是这个词很常见啊。”

  “不过我还是不懂。”就算他听到我话中带刺,他也是不露声色地微笑着。

  “这么说吧,在我们学校,人人都认识这个词。”我说,“让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聪明、机灵。我可以用它来给你造句。‘在读书识字方面,哈桑够昧。’”

  “啊哈。”他点头说。

  后来我总是对此心怀愧疚。所以我试着弥补,把旧衬衣或者破玩具送给他。我会告诉自己,对于一个无关紧要的玩笑来说,这样的补偿就足够了。

  哈桑最喜欢的书是《沙纳玛》,一部描写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纪的史诗。他通篇都喜欢,他喜欢那些垂垂老矣的国王:费里敦、扎尔,还有鲁达贝。但他最喜欢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欢的,是“罗斯坦和索拉博”,讲的是神武的战士罗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马拉克什的故事。罗斯坦在战斗中,给予他的强敌索拉博以致命一击,最终却发现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儿子。罗斯坦强忍悲恸,听着他儿子的临终遗言:

  若汝果为吾父,血刃亲子,名节有亏矣。此乃汝之专横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报汝以爱,呼汝之名,然汝心难回,吾徒费唇舌,此刻命赴黄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尔少爷。”哈桑会这么说。有时我给他念这段话的时候,他泪如泉涌,我总是很好奇,他到底为谁哭泣呢,为那个泪满衣襟、埋首尘灰、悲恸难当的罗斯坦,还是为即将断气、渴望得到父爱的索拉博呢?在我看来,罗斯坦的命运并非悲剧。毕竟,难道每个父亲的内心深处,不是都有想把儿子杀掉的欲望吗?

  1973年7月某天,我开了哈桑另外一个玩笑。我念书给他听,接着突然不管那个写好的故事。我假装念着书,像平常那样翻着书,可是我说的跟书本毫无关系,而是抛开那个故事,自己杜撰一个。当然,哈桑对此一无所知。对他而言,书页上的文字无非是一些线条,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门,钥匙在我手里。完了之后,我嘴里咯咯笑着,问他是否喜欢这个故事,哈桑拍手叫好。

  “你在干吗呢?”我说。

  “你很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说,仍拍着双手。

  我大笑:“真的吗?”

  “真的。”

  “太奇妙了,”我喃喃说道。我是说真的,这真是……完全意料不到。“没骗我吧,哈桑?”

  他仍在鼓掌:“太棒了,阿米尔少爷。你明天可以多念一些给我听吗?”

  “太奇妙了。”我又说了一遍,有些喘不过气,好比有个男人在自家后院发现了一处宝藏。下山的时候,各种念头在我脑海炸开来,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烟花。你好久没念过这么精彩的故事了。他这么说。哈桑在问我问题。

  “什么?”我说。

  “‘奇妙’是什么意思?”

  我哈哈大笑,给了他一个拥抱,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干吗这样啊?”他红着脸,吃吃地说。

  我友善地推了他一把,微笑着说:“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爱你。”

  当天夜里,我写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说,花了我半个小时。那是个悲伤的小故事,讲的是有个男人发现了一个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对着杯子哭泣,掉进杯里的眼泪会变成珍珠。可尽管一贫如洗,他却是个快乐的家伙,罕得流泪。于是他想方设法,让自己悲伤,以便那些眼泪会变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积越多,他越来越贪婪。小说的结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宝山上,手里提着刀,怀中抱着他深爱着的妻子死于非命的尸体,无助地将眼泪滴进魔法杯。

第 四 章(3)

  入夜之后,我爬上楼,走进爸爸的吸烟室,手里拿着两张稿纸,上面写着我的故事。我进去的时候,爸爸和拉辛汗边抽大烟边喝白兰地。

  “那是什么,阿米尔?”爸爸说,他斜靠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脑后。蓝色的烟雾环绕着他的脸庞,他的眼光让我唇干舌燥。我清清喉咙,告诉他我创作了一篇小说。

  爸爸点点头,那丝微笑表明他对此并无多大兴趣。“挺好的,你写得很好吧,是吗?”他说,然后就没有话了,只是穿过缭绕的烟雾望着我。

  也许我在那儿站了不到一分钟,但时至今日,那依旧是我生命中最漫长的一分钟。时间一秒一秒过去,而一秒与一秒之间,似乎隔着永恒。空气变得沉闷,潮湿,甚至凝固,我呼吸艰难。爸爸继续盯着我,丝毫没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给我一个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让我看看吗,亲爱的阿米尔?我会很高兴能读你写的故事。”爸爸称呼我的时候,几乎从来不用这个表示亲昵的“亲爱的”。

  爸爸耸耸肩,站起来。他看上去浑身轻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了他。“这就对了,把它给拉辛汗。我要上楼去准备了。”他扔下这句话,转身离开。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时光,我对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开自己的血管,让他那些该死的血统统流出我的身体。

  过了一个钟头,夜色更加黯淡了。他们两个开着爸爸的轿车去参加派对。拉辛汗快出门的时候,在我身前蹲下来,递给我那篇故事,还有另外一张折好的纸。他亮起微笑,还眨眨眼。“给你,等会再看。”然后他停下来,加了一个词:太棒了!就鼓励我写作而言,这个词比如今任何编辑的恭维给了我更多的勇气。

  他们离开了,我坐在自己的床上,心里想要是拉辛汗是我父亲就好了。随后我想起爸爸,还有他宽广的胸膛,他抱着我的时候,靠着它感觉多好啊。我想起每天早晨他身上甜甜的酒味,想起他用胡子扎我的脸蛋。一阵突如其来的罪恶感将我淹没,我跑进卫生间,在水槽里吐了。

  那夜稍晚的时候,我蜷缩在床上,一遍遍读着拉辛汗的字条。他写道:

  亲爱的阿米尔:

  我非常喜欢你的故事。我的天,真主赋予你独特的天分。如今你的责任是磨炼这份天才,因为将真主给予的天分白白浪费的人是蠢驴。你写的故事语法正确,风格引人入胜。但最令人难忘的是,你的故事饱含讽刺的意味。你也许还不懂得讽刺是什么,但你以后会懂的。有些作家奋斗终生,对它梦寐以求,然而徒唤奈何。你的第一篇故事已经达到了。

  我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亲爱的阿米尔。我愿意倾听你诉说的任何故事。太棒了!

  你的朋友,

  拉辛

  拉辛汗的字条让我飘飘然,我抓起那篇故事,直奔楼下而去,冲到门廊。阿里和哈桑睡在那儿的地毯上。只有当爸爸外出,阿里不得不照看我的时候,他们才会睡在屋子里。我把哈桑摇醒,问他是否愿意听个故事。

  他揉揉惺忪的睡眼,伸伸懒腰:“现在吗?几点了?”

  “别问几点了。这个故事很特别,我自己写的。”我不想吵醒阿里,低声说。哈桑脸上神色一振。

  “那我一定要听听。”他拉开盖在身上的毛毯,说。

  我在客厅里的大理石壁炉前面念给他听。这次可没有开玩笑,不是照本宣科了,这次是我写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堪称完美的听众。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脸上的神情随着故事的情节变化。我念完最后一句话,他鼓起掌来,不过没发出声音。

  “我的天啦!阿米尔少爷,太棒了!”哈桑笑逐颜开。

  “你喜欢它吗?”我说。得到第二次称赞,真是太甜蜜了。

  “阿拉保佑,你肯定会成为伟大的作家。”哈桑说,“全世界的人都读你的故事。”

  “你太夸张了,哈桑。”我说,不过很高兴他这么认为。

  “我没有。你会很伟大、很出名。”他坚持自己的观点。接着他停了一下,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他想了想,清清喉咙,“可是,你能允许我问个关于这故事的问题吗?”他羞涩地说。

  “当然可以。”

  “那好……”他欲言又止。

  “告诉我,哈桑。”我说。我脸带微笑,虽然刹那间我这个作家心中惴惴,不知道是否想听下去。

  “那好吧,”他说,“如果让我来问,那男人干吗杀了自己的老婆呢?实际上,为什么他必须感到悲伤才能掉眼泪呢?他不可以只是闻闻洋葱吗?”

  我目瞪口呆。这个特别的问题,虽说它显然太蠢了,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我无言地动动嘴唇。就在同一个夜晚,我学到了写作的目标之一:讽刺;我还学到了写作的陷阱之一:情节破绽。芸芸众生中,惟独哈桑教给我。这个目不识丁、不会写字的哈桑。有个冰冷而阴暗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他懂得什么,这个哈扎拉文盲?他一辈子只配在厨房里打杂。他胆敢批评我?

  “很好……”我开口说,却无法说完那句话。

  因为突然之间,阿富汗一切都变了。

第 五 章(1)

  不知道什么东西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声响,接着大地微微抖动,我们听见“砰——砰——砰”的枪声。“爸爸!”哈桑大声叫喊。我们拔腿跑出起居室,看见阿里跛着脚在走廊狂奔。

  “爸爸!那是什么声音?”哈桑大叫,伸开双臂朝阿里奔过去。阿里伸手揽住我们。一道白光闪起,夜空亮起银辉。又是一道白光,随后是暴风骤雨般的枪声。

  “他们在猎杀野鸭。”阿里嘶哑地说,“他们在夜里猎鸭子,别害怕。”

  远处传来警报声。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玻璃破裂的声音,还有人高声叫嚷。我听见人们从睡梦中惊醒,跑到街道上,也许身上还穿着睡衣,披头散发,睡眼惺忪。哈桑在哭,阿里将他抱紧,轻轻地抚摸着他。后来我告诉自己,我没有妒忌哈桑,一点都没有。

  我们就那样哆嗦地抱成一团,直到天快破晓。枪声和爆炸声还没一个钟头就结束,可是把我们吓坏了,因为我们从来没听过街道上会有枪响。当时这些声音对我们来说太奇怪了。那些耳朵里面除了枪响再没有其他声音的阿富汗孩子当时还没出世。在餐厅里,我们挤成一堆,等待太阳升起,没有人意识到过去的生活方式已然告终。我们的生活方式,即使尚未全然终结,那也是苟延残喘。终结,正式的终结是在1978年4月,其时政变发生,接着是1979年12月,俄国坦克在我和哈桑玩耍的街道上耀武扬威,给我的父老乡亲带来死亡,开启了如今仍未过去的、血流成河的时代。

  太阳快升起的时候,爸爸的轿车驶进车道。他重重地关上车门,匆忙的脚步在台阶上发出沉重的声音。接着他在门口出现,我看见他脸色挂着某种神情,那种脸色我一时辨认不出来,因为此前从未在他身上见过:恐惧。“阿米尔!哈桑!”他大喊,张开双臂朝我们跑过来,“他们封锁了所有的道路,电话又坏了,我很担心。”

  我们停在他怀里,有那么一会儿,我竟然发疯似的觉得很高兴,而不管当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根本不是在猎杀野鸭。真相终于大白:1973年7月17日夜里,他们根本就没有对什么东西开枪。翌日清晨,大梦初醒的喀布尔发现君主制已然成为历史。查希尔国王远在意大利,他的堂兄达乌德汗[1]Mohammed Daoud Khan(1909~1978),1973年起任阿富汗共和国总统,直到1978年被刺杀。[1]趁他不在,发动了政变,没有多加杀戮,就终结了他四十年来的统治。

  我记得隔日早上,爸爸和拉辛汗喝着红茶,听着喀布尔广播电台播送的有关政变的最新消息,我跟哈桑躲在爸爸的书房外面。

  “阿米尔少爷?”哈桑低声说。

  “怎么啦?”

  “什么是‘共和’?”

  我耸耸肩:“我不懂。”爸爸的收音机一遍又一遍地传出“共和”这个词。

  “阿米尔少爷?”

  “怎么啦?”

  “‘共和’是不是要我和爸爸离开这里?”

  “我觉得不是。”我低声回答。

  哈桑想了想,说:“阿米尔少爷?”

  “什么呀?”

  “我不想他们把我跟爸爸送走。”

  我露出微笑:“好啦,你这头驴子,没有人会送走你们。”

  “阿米尔少爷?”

  “什么呀?”

  “你想去爬我们的树吗?”

  我笑得更开心了。这也是哈桑的本领,他总是懂得在恰当的时间说恰当的事情——收音机的新闻实在是太闷了。哈桑回到他那寒碜的屋子去做准备,我跑上楼抓起一本书。接着我到厨房去,往口袋里塞一把松子,然后跑出去,哈桑在外面等我。我们穿过前门,朝那座山头进发。

  我们穿过住宅区,在一片通往山丘的荒芜空地上跋涉前进。突然间,一块石头击中了哈桑的后背。我们转过身,我的心一沉。阿塞夫和他的两个狐朋狗友,瓦里和卡莫,正朝我们走过来。

  阿塞夫的父亲叫马赫穆德,我爸爸的朋友,是个飞机驾驶员。他家位于一处豪华的住宅区,深院高墙,棕榈环绕,就在我们家南边,只隔了几条街。住在喀布尔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小孩,人人都知道阿塞夫和他那臭名昭著的不锈钢拳套,谁都不愿意尝尝它的滋味。由于父亲是阿富汗人,母亲是德国人,蓝眼睛的阿塞夫头发金黄,身材比其他孩子都要高大。他凶残成性,恶名远播,人们总是避之惟恐不及。他身旁有群为虎作伥的党羽,走在附近的街道上,宛如可汗在阿谀逢迎的部属陪伴下,视察自己的领地。他说的话就是法律,如果你需要一点法律教育,那么他那不锈钢拳套无疑是最好的教具。我曾见过他用那拳套折磨一个卡德察区的小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阿塞夫蓝色的眼睛中闪烁的近乎疯狂的光芒,还有他那邪恶的笑脸——那可怜的孩子被他痛击得不省人事,他竟然咧嘴而笑。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某些儿童给他起了个花名,叫“吃耳朵的阿塞夫”。当然,没有人胆敢当面这样称呼他,除非他们想亲身体会那个可怜孩子的下场:他跟阿塞夫争夺一只风筝,结果之后在路边的臭水沟打捞自己的右耳。多年以后,我学到了一个英文单词,在法尔西语找不到对应的字眼,可以用来形容阿塞夫那样的人渣:反社会分子。

  在那些折磨阿里的男孩中,阿塞夫远比其他人来得恶毒。实际上,人们用“巴巴鲁”来嘲弄阿里,他正是始作俑者。喂,巴巴鲁,你今天吃了谁啊?哦?来吧,巴巴鲁,朝我们笑一笑。在那些他觉得特别来劲的日子,他会加油添醋:喂,你这个塌鼻子巴巴鲁,今天吃了谁啊?告诉我们,你这头细眼睛的驴子!

第 五 章(2)

  眼下他正双手放在背后,用那双胶底运动鞋踢起尘灰,朝我们走来。

  “早上好,苦哈哈!”阿塞夫说,摆摆手。“苦哈哈”是另外一个阿塞夫喜欢用来侮辱人的词语。他们三个都比我们大,看到他们走近,哈桑躲在我后面。他们站在我们面前,三个穿着牛仔裤T恤的高大男生。阿塞夫身材最魁梧,双臂抱胸,脸上露出凶残的笑容。我已经不止一次觉得阿塞夫不太像个正常人。幸运的是,我有爸爸这样的父亲,我相信正是因为这

个,阿塞夫对我不敢太过放肆造次。

  他朝哈桑扬起下巴。“喂,塌鼻子,”他说,“巴巴鲁可好吗?”

  哈桑一言不发,在我身后又退了一步。

  “你们听到消息了吗,小子?”阿塞夫说,脸上还是带着那副邪恶的笑容,“国王跑掉了,跑得好!总统万岁!我爸爸跟达乌德汗相熟。你认识他吗,阿米尔?”

  “我爸爸跟他也熟。”我说,实际上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是不是真的。

  “好吧,达乌德汗去年还在我家吃过晚饭。”阿塞夫继续说,“怎么样啊,阿米尔?”

  我在想,如果我们在这片荒地高声求救,会不会有人听到?爸爸的房子距这儿足足有一公里。要是我们留在家里就好了!

  “你知道下次达乌德汗到我们家里吃晚饭我会对他说什么吗?”阿塞夫说,“我会跟他稍作交谈,男人和男人的交谈。将我跟妈妈说过的那些告诉他,关于希特勒的。现在我们有位伟大的领袖,伟大的领袖,一个志向远大的男人。我会告诉达乌德汗,提醒他记住,要是希特勒完成他那未竟的事业,这个世界会变得比现在更好。”

  “我爸爸说希特勒是个疯子,他下令杀害了很多无辜的人。”我来不及用手捂住嘴巴,这话已经脱口而出。

  阿塞夫不屑地说:“他说的跟我妈妈一样。她是德国人,她本来应该更清楚。不过他们要你这么认为,是吗?他们不想让你知道真相。”

  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他们隐瞒了什么真相,我也根本不想去知道。我希望我什么也没说,我又希望我抬起头就能看见爸爸朝山上走来。

  “但是你得读读那些学校里面看不到的书。”阿塞夫说,“我读了,令我茅塞顿开。现在我有个抱负,我要将它告诉我们的总统。你想知道那是什么吗?”

  我摇摇头。他终究还是说了,阿塞夫总是自问自答。

  他那双蓝眼睛望着哈桑:“阿富汗是普什图人的地盘,过去一直是,将来也永远是。我们是真正的阿富汗人,纯种的阿富汗人,这个塌鼻子不是。他们这种人污染了我们的土地、我们的国家,他们弄脏我们的血脉。”他挥舞双手,做了个夸张的姿势,“普什图人的阿富汗,我说,这就是我的抱负。”

  阿塞夫又看着我,他看起来像是刚从美梦中醒来。“希特勒生不逢时,”他说,“但我们还来得及。”

  他伸手去牛仔裤的后兜摸索某样东西,“我要恳求总统完成从前国王没做的事情,派军队清除所有这些垃圾,这些肮脏的哈扎拉人。”

  “放我们走,阿塞夫,”我说,对自己颤抖的声音感到厌恶,“我们没有碍着你。”

  “哦,你们碍着我了。”阿塞夫说。看到他从裤兜里掏出那个东西,我的心开始下沉。当然,他掏出来的是那黄铜色的不锈钢拳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你们严重地碍着我。实际上,你比这个哈扎拉小子更加碍着我。你怎么可以跟他说话,跟他玩耍,让他碰你?”他的声音充满了嫌恶。瓦里和卡莫点头以示同意,随声附和。阿塞夫双眉一皱,摇摇头。他再次说话的时候,声音显得跟他的表情一样困惑。“你怎么可以当他是‘朋友’?”

  可是他并非我的朋友!我几乎冲口说出。我真的想过这个问题吗?当然没有,我没有想过。我对哈桑很好,就像对待朋友,甚至还要更好,像是兄弟。但如果这样的话,那么何以每逢爸爸的朋友带着他们的孩子来拜访,我玩游戏的时候从来没喊上哈桑?为什么我只有在身边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才和哈桑玩耍?

  阿塞夫戴上他的不锈钢拳套,冷冷瞟了我一眼。“你也是个问题,阿米尔。如果没有你和你父亲这样的白痴,收容这些哈扎拉人,我们早就可以清除他们了。他们全都应该去哈扎拉贾特[1]Hazarajat,阿富汗中部山区,为哈扎拉人聚居地。[1],在那个属于他们的地方烂掉。你是个阿富汗败类。”

  我看着他那狂妄的眼睛,看懂了他的眼色,他是真的要伤害我。阿塞夫举起拳头,向我走来。

  我背后传来一阵急遽的活动声音。我眼角一瞄,看见哈桑弯下腰,迅速地站起来。阿塞夫朝我身后望去,吃惊地瞪大了眼睛。我看见瓦里和卡莫也看着我身后,眼里同样带着震惊的神色。

  我转过身,正好看到哈桑的弹弓。哈桑把那根橡皮带满满拉开,弓上是一块核桃大小的石头。哈桑用弹弓对着阿塞夫的脸,他用尽力气拉着弹弓,双手颤抖,汗珠在额头上渗出来。

  “请让我们走,少爷。”哈桑语气平静地说。他称呼阿塞夫为少爷,有个念头在我脑里一闪而过:带着这种根深蒂固的意识,生活在一个等级分明的地方,究竟是什么滋味?

  阿塞夫咬牙切齿:“放下来,你这个没有老娘的哈扎拉小子。”

第 五 章(3)

  “请放过我们,少爷。”哈桑说。

  阿塞夫笑起来:“难道你没有看到吗?我们有三个人,你们只有两个。”

  哈桑耸耸肩。在外人看来,他镇定自若,但哈桑的脸是我从小就看惯了的,我清楚它所有细微的变化,他脸上任何一丝颤动都躲不过我的眼睛。我看得出他很害怕,非常害怕。

  “是的,少爷。但也许你没有看到,拉着弹弓的人是我。如果你敢动一动,他们会改掉你的花名,不再叫你‘吃耳朵的阿塞夫’,而是叫你‘独眼龙阿塞夫’。因为我这块石头对准你的左眼。”他泰然自若地说着,就算是我,也要费尽力气才能听得出他平静的声音下面的恐惧。

  阿塞夫的嘴巴抽搐了一下。瓦里和卡莫看到强弱易势,简直无法置信,有人在挑战他们的神,羞辱他。更糟糕的是,这个家伙居然是个瘦小的哈扎拉人。阿塞夫看看那块石头,又看看哈桑。他仔细看着哈桑的脸,他所看到的,一定让他相信哈桑并非妄言恫吓,因为他放下了拳头。

  “你应该对我有所了解,哈扎拉人。”阿塞夫阴沉着脸说,“我是个非常有耐心的人。今天这事可没完,相信我。”他转向我,“我跟你也没完,阿米尔。总有一天,我会亲自让你尝尝我的厉害。”阿塞夫退了一步,他的跟班也是。

  “你的哈扎拉人今天犯了大错,阿米尔。”他说,然后转身离开。我看着他们走下山,消失在一堵墙壁之后。

  哈桑双手颤抖,努力把弹弓插回腰间。他的双唇弯起,或是想露出一个安心的微笑吧。他试了五次,才把弹弓系在裤子上。我们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深知阿塞夫和他的朋友很可能在某个拐角处等着收拾我们,没有人开口说话。他们没有,那应该让我们松一口气。但是我们没有,根本就没有。

  在随后几年,喀布尔的人们不时将“经济发展”、“改革”之类的词挂在嘴边。君主立宪制被废弃了,取而代之的是在共和国总统领导下的共和制。有那么一阵,这个国家焕发出勃勃生机,也有各种远大目标,人们谈论着妇女权利和现代科技。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尽管喀布尔的皇宫换了新主人,生活仍和过去并无二致。人们依旧从周六到周四上班,依旧每逢周五聚集在公园、喀尔卡湖边或者帕格曼公园野餐。五颜六色的公共汽车和货车载满乘客,在喀布尔狭窄的街道上川流不息,司机的助手跨坐在后面的保险杠上,用口音浓重的喀布尔方言大声叫嚷,替司机指引方向。到了为期三天的开斋节,斋戒月[1]回历的第九个月为斋戒月。[1]之后的节日,喀布尔人穿上他们最新、最好的衣服,相互拜访。人们拥抱,亲吻,互祝“开斋节快乐”。儿童拆开礼物,玩着染色的水煮蛋。

  1974年初冬,有一天哈桑和我在院子里嬉闹,用雪堆一座城堡。这时阿里唤他进屋:“哈桑,老爷想跟你说话!”他身穿白色衣服,站在门口,双手缩在腋下,嘴里呼出白气。

  哈桑和我相视而笑。我们整天都在等他的传唤:那天是哈桑的生日。“那是什么,爸爸?你知道吗?可以告诉我们吗?”哈桑说,眼里洋溢着快乐。

  阿里耸耸肩:“老爷没有告诉我。”

  “别这样嘛,阿里,跟我们说说。”我催他,“一本图画册吗?还是一把新手枪?”

  跟哈桑一样,阿里也不善说谎。每年我们生日,他都假装不知道爸爸买了什么礼物。每年他的眼神都出卖他,我们都能从他口里将礼物套出来。不过这次他看来似乎真的不知道。

  爸爸从来不会忘记哈桑的生日。曾经,他经常问哈桑想要什么,但后来他就不问了,因为哈桑要的东西太过细微,简直不能被称之为礼物,所以每年冬天爸爸自行挑选些东西。有一年他给买了一套日本的玩具车。上一年,爸爸让哈桑喜出望外,给他买了一顶毛皮牛仔帽,克林特·伊斯伍德带着这种帽子演出了《黄金三镖客》——这部电影取代了《七侠荡寇志》,成为我们最喜爱的西部片。整整一个冬天,哈桑和我轮流戴那顶帽子,唱着那首著名的电影主题曲,爬上雪堆,打雪仗。

  我们在前门脱掉手套,擦掉靴子上的雪。我们走进门廊,看到爸爸坐在炭火熊熊的铁炉前面,旁边坐着一个矮小的秃头印度人,他穿着棕色西装,系着红领带。

  “哈桑,”爸爸说,脸上带着不好意思的微笑,“来见见你的生日礼物。”

  哈桑和我茫然对视。那儿没有见到任何包着礼物的盒子,没有袋子,没有玩具,只有站在我们后面的阿里,还有爸爸,和那个看上去像数学老师的印度人。

  身穿棕色西装的印度人微笑着,朝哈桑伸出手。“我是库玛大夫,”他说,“很高兴见到你。”他的法尔西语带着浓厚的印度卷舌音。

  “你好。”哈桑惴惴说。他礼貌地点点头,但眼睛却望向站在他后面的父亲。阿里上前一步,把手放在哈桑肩膀上。

  爸爸望着哈桑迷惑不解的眼睛:“我从新德里请来库玛大夫,库玛大夫是名整容外科医生。”

  “你知道那是什么吗?”那个印度人——库玛大夫说。

  哈桑摇摇头。他带着询问的眼色望向我,但我耸耸肩。我只知道,人们要是得了阑尾炎,就得去找外科医生医治。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此前一年,有个同学死于阑尾炎,我们老师说他拖了太久才去找外科医生。我们两个齐齐望向阿里,但从他那里当然也得不到答案。跟过去一样,他仍是木无表情,但眼神变得严肃一些。

第 五 章(4)

  “这么说吧,”库玛大夫说,“我的工作是修理人们的身体,有时是人们的脸庞。”

  “噢,”哈桑说,他看看库玛大夫,看看爸爸,又看看阿里,伸手遮住上唇。“噢。”他又说。

  “这不是份寻常的礼物,我知道。”爸爸说,“也许不是你想要的,但这份礼物会陪伴

你终生。”

  “噢,”哈桑说,他舔舔嘴唇,清清喉咙,说:“老爷,这……这会不会……”

  “别担心,”库玛大夫插嘴说,脸上带着微笑,“不会让你觉得很痛的。实际上,我会给你用一种药,你什么都不会记得。”

  “噢。”哈桑说。他松了一口气,微笑着,但也只是松了一口气。“我不是害怕,老爷,我只是……”哈桑也许是个傻瓜,我可不是。我知道要是医生跟你说不会痛的时候,你的麻烦就大了。我心悸地想起去年割包皮的情形,医生也是这么对我说,安慰说那不会很痛。但那天深夜,麻醉药的药性消退之后,感觉像有人拿着又红又热的木炭在烫我的下阴。爸爸为什么要等到我十岁才让我割包皮呢?我百思不得其解,这也是我永远无法原谅他的事情之一。

  我希望自己身上也有类似的残疾,可以乞换来爸爸的怜悯。太不公平了,哈桑什么都没干,就得到爸爸的爱护,他不就是生了那个愚蠢的兔唇吗?

  手术很成功。他们刚解掉绷带的时候,我们多少都有点吃惊,但还是像库玛大夫先前交代的那样保持微笑。但那并不容易,因为哈桑的上唇看起来又肿又怪,没有表皮。护士递给哈桑镜子的时候,我希望他哭起来。哈桑深深地看着镜子,若有所思,阿里则紧紧握住他的手。他咕哝了几句,我没听清楚。我把耳朵凑到他唇边,他又低声说了一遍。

  “谢谢。”

  接着他的嘴唇扭曲了,当时,我完全知道他在干什么。他在微笑。就像他从母亲子宫里出来时那样微笑着。

  随着时间的过去,肿胀消退,伤口弥合。不久,他的嘴唇上就只剩下一道弯弯曲曲的缝合线。到下一个冬天,它变成淡淡的伤痕。说来讽刺,正是从那个冬天之后,哈桑便不再微笑了。

第 六 章(1)

  冬天。

  每年下雪的第一天,我都会这样度过:一大清早我穿着睡衣,走到屋子外面,双臂环抱抵御严寒。我发现车道、爸爸的轿车、围墙、树木、屋顶还有山丘,统统覆盖着一英尺厚的积雪。我微笑。天空一碧如洗,万里无云。白晃晃的雪花刺痛我的眼睛。我捧起一把新雪,塞进嘴里,四周静谧无声,只有几声乌鸦的啼叫传进耳里。我赤足走下前门的台阶,把哈桑

叫出来看看。

  冬天是喀布尔每个孩子最喜欢的季节,至少那些家里买得起一个温暖铁炉的孩子是这样的。理由很简单:每当天寒地冻,学校就停课了。于我而言,冬天意味着那些复杂的除法题目的结束,也不用去背保加利亚的首都,可以开始一连三个月坐在火炉边跟哈桑玩扑克,星期二早晨去电影院公园看免费的俄罗斯影片,早上堆个雪人之后,午餐吃一顿甜芜青拌饭。

  当然还有风筝。放风筝。追风筝。

  对于某些可怜的孩子来说,冬天并不代表学期的结束,还有种叫自愿冬季课程的东西。据我所知,没有学生自愿去参加那些课程,当然是父母自愿送他们去。幸运的是,爸爸不是这样的家长。我记得有个叫艾哈迈德的家伙,住的地方跟我家隔街相望。他的父亲可能是个什么医生,我想。艾哈迈德患有癫痫,总是穿着羊毛内衣,戴一副黑框眼镜——阿塞夫经常欺负他。每天早晨,我从卧室的窗户看出去,他们家的哈扎拉佣人把车道上的雪铲开,为那辆黑色的欧宝清道。我看着艾哈迈德和他的父亲上车,艾哈迈德穿着羊毛内衣和冬天的外套,背着个塞满课本和铅笔的书包。我穿着法兰绒睡衣,看他们扬长而去,转过街道的拐角,然后钻回我的床上去。我将毛毯拉到脖子上,透过窗户,望着北边白雪皑皑的山头。望着它们,直到再次入睡。

  我喜欢喀布尔的冬天。我喜欢夜里满天飞雪轻轻敲打我的窗户,我喜欢新霁的积雪在我的黑色胶靴下吱嘎作响,我喜欢感受铁炉的温暖,听寒风呼啸着吹过街道、吹过院子。但更重要的是,每逢林木萧瑟,冰雪封路,爸爸和我之间的寒意会稍微好转。那是因为风筝。爸爸和我生活在同一个屋顶之下,但我们生活在各自的区域,风筝是我们之间薄如纸的交集。

  每年冬天,喀布尔的各个城区会举办风筝比赛。如果你是生活在喀布尔的孩子,那么比赛那天,无疑是这个寒冷季节最令人振奋的时候。每次比赛前夜我都会失眠,我会辗转反侧,双手借着灯光在墙上投射出动物形状的影子,甚至裹条毛毯,在一片漆黑中到阳台上呆坐。我像是个士兵,大战来临前夜试图在战壕上入睡。其实也差不多,在喀布尔,斗风筝跟上战场有点相像。

  跟任何战争一样,你必须为自己做好准备。有那么一阵,哈桑和我经常自己制作风筝。秋天开始,我们每周省下一点零用钱,投进爸爸从赫拉特买来的瓷马里面。到得寒风呼啸、雪花飞舞的时候,我们揭开瓷马腹部的盖子,到市场去买竹子、胶水、线、纸。我们每天花几个小时,打造风筝的骨架,剪裁那些让风筝更加灵动的薄棉纸。再接着,我们当然还得自己准备线。如果风筝是枪,那么缀有玻璃屑的线就是膛里的子弹。我们得走到院子里,把五百英尺线放进一桶混有玻璃屑的胶水里面,接着把线挂在树上,让它风干。第二天,我们会把这为战斗准备的线缠绕在一个木轴上。等到雪花融化、春雨绵绵,喀布尔每个孩子的手指上,都会有一些横切的伤口,那是斗了一个冬天的风筝留下的证据。我记得开学那天,同学们挤在一起,比较各自的战伤。伤口很痛,几个星期都好不了,但我毫不在意。我们的冬天总是那样匆匆来了又走,伤疤提醒我们怀念那个最令人喜爱的季节。接着班长会吹口哨,我们排成一列,走进教室,心中已然渴望冬季的到来,但招呼我们的是又一个幽灵般的漫长学年。

  0但是没隔多久,事实证明我和哈桑造风筝实在不行,斗风筝倒是好手。我们设计的风筝总是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难逃悲惨的命运。所以爸爸开始带我们去塞弗的店里买风筝。塞弗是个近乎瞎眼的老人,以替人修鞋为生,但他也是全城最著名的造风筝高手。他的小作坊在拥挤的雅德梅湾大道上,也就是喀布尔河泥泞的南岸那边。爸爸会给我们每人买三个同样的风筝和几轴玻璃线。如果我改变主意,求爸爸给我买个更大、更好看的风筝,爸爸会买给我,可是也会给哈桑买一个。有时我希望他别给哈桑买,希望他最疼我。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剩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我记得有一年,比赛到了天黑还没终结。人们在人行道上,在屋顶上,为自家的孩子鼓劲加油。街道上满是风筝斗士,手里的线时而猛拉、时而速放,目不转睛地仰望天空,力图占个好位置,以便割断敌手的风筝线。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有一次,有个多嘴的印度小孩,他家最近才搬到附近,告诉我们,在他的家乡,斗风筝必须严格遵守一些规则和规定。“你必须在指定的区域放风筝,并且你必须站在风向成直角的地方。”他骄傲地说,“还有,你不能用铝来做玻璃线。”

  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让你吹吧。这个印度小孩很快会学到的,跟英国人在这个世纪之初以及俄国人在1980年代晚期学到的如出一辙:阿富汗人是独立的民族。阿富汗人尊重风俗,但讨厌规则,斗风筝也是这样。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

第 六 章(2)

  不仅如此,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追逐十分激烈:追风筝的人蜂拥着漫过大街小巷,相互推搡,像西班牙人那样。我曾看过一本书,说起他们在斗牛节时被公牛追赶的景象。有一年某个邻居的小孩爬上松树,去捡风筝,结果树枝不堪重负,他从三十英尺高的地方跌下来,摔得再也无法行走,但他跌下来时手里还抓着那只风筝。如果追风筝的人手里拿着风

筝,没有人能将它拿走。这不是规则,而是风俗。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身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就在独立中学旁边。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那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真主——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进他张开的臂弯里。

第 六 章(3)

  1975年冬天,我最后一次看到哈桑追风筝。

  通常,每个街区都会举办自己的比赛。但那年,巡回赛由我所在的街区,瓦兹尔·阿克巴·汗区举办,几个其他的城区——卡德察区、卡德帕湾区、梅寇拉扬区、科德桑吉区——也应邀参加。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听见人们在谈论即将举办的巡回赛,据说这是二十五年来规模最大的风筝比赛。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和我坐在书房里铺满毛皮的椅子上,烤着火,边喝茶边交谈。早些时候,阿里服侍我们用过晚餐——土豆、咖喱西兰花拌饭,回去跟哈桑度过漫漫长夜。爸爸塞着他的烟管,我求他讲那个故事给我听,据说某年冬天,有一群狼从山上下来,游荡到赫拉特,迫使人们在屋里躲了一个星期。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巡回赛,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或者该怎么说。我要是取胜了会怎么样呢?他只是交给我一把钥匙吗?我是斗风筝的好手,实际上,是非常出色的好手。好几次我差点赢得冬季巡回赛——有一次,我还进了前三名。但差点儿和赢得比赛是两回事,不是吗?爸爸从来不差点儿,他只是获胜,获胜者赢得比赛,其他人只能回家。爸爸总是胜利,赢得一切他想赢得的东西。难道他没有权利要求他的儿子也这样吗?想想吧,要是我赢得比赛……

  爸爸吸着烟管,跟我说话。我假装在听,但我听不进去,有点心不在焉,因为爸爸随口一说,在我脑海埋下了一颗种子:赢得冬季巡回赛是个好办法。我要赢得比赛,没有其他选择。我要赢得比赛,我的风筝要坚持到最后。然后我会把它带回家,带给爸爸看。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那么也许我在家里孤魂野鬼般的日子就可以结束。我让自己幻想着:我幻想吃晚饭的时候,充满欢声笑语,而非一言不发,只有银餐具偶尔的碰撞声和几声“嗯哦”打破寂静。我想像星期五爸爸开着车带我去帕格曼,中途在喀尔卡湖稍作休憩,吃着炸鳟鱼和炸土豆。我们会去动物园看看那只叫“玛扬”的狮子,也许爸爸不会一直打哈欠,偷偷看着他的腕表。也许爸爸甚至还会看看我写的故事,我情愿为他写一百篇,哪怕他只挑一篇看看。也许他会像拉辛汗那样,叫我“亲爱的阿米尔”。也许,只是也许,他最终会原谅我杀了他的妻子。

  爸爸告诉我有一天他割断了十四只风筝的线。我不时微笑,点头,大笑,一切恰到好处,但我几乎没有听清他在说什么。现在我有个使命了,我不会让爸爸失望。这次不会。

  巡回赛前夜大雪纷飞。哈桑和我坐在暖炉桌前玩一种叫做“番吉帕”的扑克游戏,寒风吹着树枝,打在窗户上嗒嗒作响。当天早些时候,我要阿里替我们布置暖炉桌——在一张低矮的桌子下面,摆放电暖片,然后盖上厚厚的棉毯。他在桌旁铺满地毯和坐垫,足够供二十个人坐下,把腿伸进桌子下面。每逢下雪,哈桑和我经常整天坐在暖炉桌边,下棋或者打牌,主要是玩“番吉帕”。

  我杀了哈桑两张方块10,打给他两条J和一张6。隔壁是爸爸的书房,他和拉辛汗在跟几个人谈生意。其中有个我认得是阿塞夫的父亲。隔着墙,我能听到喀布尔新闻广播电台沙沙的声音。

  哈桑杀了6,要了两条J。达乌德汗在收音机中宣布有关外国投资的消息。

  “他说有一天喀布尔也会拥有电视。”我说。

  “谁?”

  “达乌德汗,你这个家伙,我们的总统。”

  哈桑咯咯笑起来,“我听说伊朗已经有了。”他说。

  我叹了一口气:“那些伊朗人……”对多数哈扎拉人来说,伊朗是个避难所,我猜想也许是因为多数伊朗人跟哈扎拉人一样,都是什叶派穆斯林。但我记得夏天的时候有个老师说起伊朗人,说他们都是笑面虎,一边用手拍拍你的后背示好,另一只手却会去掏你的口袋。我将这个告诉爸爸,爸爸说我的老师不过是个嫉妒的阿富汗人,他嫉妒,因为伊朗在亚洲声望日隆,而世界上多数人看世界地图的时候还找不到阿富汗在哪里。“这样说很伤感情,”他说,耸着肩,“但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

  “有一天我会给你买的。”我说。

  哈桑笑逐颜开:“电视机?真的吗?”

  “当然,还不是黑白的那种。到时我们也许都是大人了,不过我会给我们买两个。一个给你,一个给我。”

  “我要把它放在我画画的桌子上。”哈桑说。

  他这么说让我觉得很难过。我为哈桑的身份、为他居住的地方难过。他长大之后,将会像他父亲一样,住在院子里那间破房子,而他对此照单全收,让我觉得难过。我抽起最后一张牌,给他一对Q和一张10。

  哈桑要了一对Q,“你知道吗,我觉得你明天会让老爷觉得很骄傲。”

  “你这样想啊?”

  “安拉保佑。”他说。

  “安拉保佑。”我回应,虽然这句“安拉保佑”从我嘴里说出来有些口不由心。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得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

  我杀了他的K,扔给他最后一张牌:黑桃A。他必须吃下。我赢了,不过在洗牌的时候,我怀疑这是哈桑故意让我赢的。

第 六 章(4)

  “阿米尔少爷?”

  “怎么啦?”

  “你知道……我喜欢我住的地方。”他总是这样,能看穿我的心事,“它是我的家。”

  “不管怎样,”我说,“准备再输一局吧。”

第 七 章(1)

  次日早晨,哈桑在泡早餐红茶,他告诉我他做了一个梦。“我们在喀尔卡湖,你,我,爸爸,老爷,拉辛汗,还有几千个人。”他说,“天气暖和,阳光灿烂,湖水像镜子一样清澈。但是没有人游泳,因为他们说湖里有个鬼怪。它在湖底潜伏着,等待着。”

  他给我倒了一杯茶,加了糖,吹了几下,把它端给我。“所以大家都很害怕,不敢下水。突然间你踢掉鞋子,阿米尔少爷,脱掉你的衣服。‘里面没有鬼怪,’你说,‘我证明给你

们看看。’大家还来不及阻止你,你一头扎进湖里,游开了。我跟着你,我们都游着。”

  “可是你不会游泳。”

  哈桑哈哈大笑:“那是在梦里啊,阿米尔少爷,你能做任何事情。每个人都尖声叫唤:‘快起来!快起来!’但我们只是在冰冷的湖水里面游泳。我们游到湖中央,停下来。我们转向湖岸,朝人们挥手。他们看起来像小小的蚂蚁,但我们能听到他们的掌声。现在他们知道了,湖里没有鬼怪,只有湖水。随后他们给湖改了名字,管它叫‘喀布尔的苏丹阿米尔和哈桑之湖’。我们向那些到湖里游泳的人收钱。”

  “这梦是什么意思呢?”我说。

  他替我烤好馕饼,涂上甜果酱,放在盘子里。“我不知道,我还指望你告诉我呢。”

  “好吧,那是个愚蠢的梦而已,没有什么含义。”

  “爸爸说梦总是意味着某种东西。”

  我喝着茶,“那么你为什么不去问他呢?他多聪明呀。”我的不耐烦简直出乎自己意料。我彻夜未眠,脖子和后背像绷紧的钢丝,眼睛刺痛。即使这样,我对哈桑也太刻薄了。我差点向他道歉,但是没有。哈桑明白我只是精神紧张。哈桑总是明白我。

  楼上,我听见从爸爸的卫生间传来一阵水流的声音。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雪花覆盖了每一个屋顶,矮小的桑椹树在我们这条街排开,树枝上也堆满了积雪。一夜之间,雪花塞满了所有的裂缝和水沟。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阿里在我们身后关上门。我听见他低声祈祷——每次他儿子外出,他总是要祈祷。

  我从来没有见到街上有这么多人。儿童在打雪仗,拌嘴,相互追逐,咯咯笑着。风筝斗士和帮他们拿卷轴的人挤在一起,做最后的准备。周围的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已经挤满了看客,他们斜躺在折叠椅上,暖水壶里的红茶热气腾腾,录音机传出艾哈迈德·查希尔[1]Ahmad Zahir(1946~1979),阿富汗歌星。[1]喧闹的音乐。风靡全国的艾哈迈德·查希尔改进了阿富汗音乐,给传统的手鼓和手风琴配上电吉他、小号和鼓,激怒了那些保守的教徒。无论在台上表演还是开派对,他都跟以前那些呆板的歌手不同,他拒绝木无表情的演出,而是边唱边微笑——有时甚至对女人微笑。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发现爸爸和拉辛汗坐在一张长凳上,两人都穿着羊毛衫,喝着茶。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他穿着一双黑色的橡胶雪靴,厚厚的羊毛衫和褪色的灯芯绒裤外面,罩着绿色的长袍。阳光照在他脸上,我看到他唇上那道粉红色的伤痕已经弥合得很好了。

  0突然间我想放弃,把东西收起来,转身回家。我在想什么呢?我既然已经知道结局,何必还要让自己来体验这一切呢?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我觉得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今天,即使是我,也必定难逃惨败。

  “我有点不想在今天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转动双脚,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我不知道,也许我们该回家去。”

  接着他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我对他脑海盘桓的念头常常一无所知,可是我在他面前怎么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到学校上学的人是我,会读书写字的人是我,聪明伶俐的也是我。哈桑虽然看不懂一年级的课本,却能看穿我。这让人不安,可是有人永远对你的需求了如指掌,毕竟也叫人宽心。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他微笑:“没有鬼怪。”

  “你确定?”

  他闭上双眼,点点头。

  我看着那些在街道蹿上蹿下打雪仗的孩子,“今天是个好日子,对吧?”

  “我们来放风筝吧。”他说。

  当时我觉得哈桑那个梦可能是他编出来的。那可能吗?我确定不是,哈桑没那么聪明,我也没那么聪明。但不管是否是编造的,那个愚蠢的梦缓解了我的焦虑。兴许我该除去衣服,到湖里去游一游。为什么不呢?

  “我们来放。”我说。

  哈桑神色一振:“好啊!”他举起我们的风筝:红色的风筝,镶着黄边,在竖轴和横轴交叉的地方,有塞弗的亲笔签名。他舔舔手指,把它举起,测试风向,然后顺风跑去。我们偶尔也在夏天放风筝,他会踢起灰尘,看风吹向什么方位。我手里的卷轴转动着,直到哈桑停下来,大约在五十英尺开外。他将风筝高举过顶,仿佛一个奥运会的田径运动员高举获得的金牌。按照我们往常的信号,我猛拉两次线,哈桑放开了风筝。

第 七 章(2)

  虽说爸爸和学校的老师诲我不倦,我终究无法对真主死心塌地。可是当时,从教义答问课程学到的某段《可兰经》涌上嘴边,我低声念诵,然后深深吸气,呼气,跟着拉线跑开。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发出宛如鸟儿扑打翅膀的声音。哈桑拍掌称好,跑在我身后。我把卷轴交给他,双手拉紧风筝线,他敏捷地将那松弛的线卷起来。

  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来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不到一个钟头,这

个数字翻了一番,红色的、蓝色的、黄色的风筝在苍穹来回飞舞,熠熠生辉。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这风正适宜放风筝,风速不大,恰好能让风筝飘浮起来,也便于操控。哈桑在我身旁,帮忙拿着卷轴,手掌已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顷刻间,割线开始了,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回旋着跌落下来。它们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我能听得见那些追风筝的人,高声叫嚷,奔过大街小巷。有人扯开喉咙,报告说有两条街上爆发冲突了。

  我偷眼望向爸爸,看见他和拉辛汗坐在一起,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他在为我加油吗?还是希望我的失败给他带来愉悦?放风筝就是这样的,思绪随着风筝高低起伏。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仍在放着风筝,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我坚持了这么久,他是不是很吃惊?你的眼睛没有看着天上,你坚持不了多久啦。我将视线收回空中。有只红色的风筝正在飞近——我发现它的时间恰到好处。我跟它对峙了一会,它失去耐心,试图从下面割断我,我将它送上了不归路。

  街头巷尾满是凯旋而回的追风筝者,他们高举追到的战利品,拿着它们在亲朋好友面前炫耀。但他们统统知道最好的还没出现,最大的奖项还在飞翔。我割断了一只带有白色尾巴的黄风筝,代价是食指又多了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入我的掌心。我让哈桑拿着线,把血吸干,在牛仔裤上擦擦手指。

  又过了一个钟头,天空中幸存的风筝,已经从约莫五十只剧减到十来只。我的是其中之一,我杀入前十二名。我知道巡回赛到了这个阶段,会持续一段时间,因为那些家伙既然能活下来,技术实在非同小可——他们可不会掉进简单的陷阱里面,比如哈桑最喜欢用的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屋顶那些看客戴上围巾,穿上厚厚的外套。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就像堆在墙上的雪花那样,一次一片地累积。

  我的眼光转向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

  “它干掉几只?”我问。

  “我数过了,十一只。”哈桑说。

  “你知道放风筝的人是谁吗?”

  哈桑啪嗒一下舌头,仰起下巴。那是哈桑的招牌动作,表示他不知道。蓝风筝割断一只紫色的大家伙,转了两个大圈。隔了十分钟,它又干掉两只,追风筝的人蜂拥而上,追逐它们去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只剩下四只风筝了。我的风筝仍在飞翔,我的动作无懈可击,仿佛阵阵寒风都照我的意思吹来。我从来没有这般胜券在握,这么幸运,太让人兴奋了!我不敢抬眼望向那屋顶,眼光不敢从天空移开,我得聚精会神,聪明地操控风筝。又过了十五分钟,早上那个看起来十分好笑的梦突然之间触手可及:只剩下我和另外一个家伙了,那只蓝风筝。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那条玻璃线。人们纷纷顿足、拍掌、尖叫、欢呼。“干掉它!干掉它!”我在想,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音乐震耳欲聋,蒸馒头和油炸菜饼的香味从屋顶和敞开的门户飘出来。

  但我所能听到的——我迫使自己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我所看到的,只是那只蓝风筝。我所闻到的,只是胜利的味道。获救。赎罪。如果爸爸是错的,如果真像他们在学校说的,有那么一位真主,那么他会让我赢得胜利。我不知道其他家伙斗风筝为了什么,也许是为了在人前吹嘘吧。但于我而言,这是惟一的机会,让我可以成为一个被注目而非仅仅被看到、被聆听而非仅仅被听到的人。倘若真主存在,他会引导风向,让它助我成功,我一拉线,就能割断我的痛苦,割断我的渴求,我业已忍耐得太久,业已走得太远。刹那之间,就这样,我信心十足。我会赢。只是迟早的问题。

  结果比我预想的要快。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我卷开线,让它飞高。我的风筝转了一个圈,飞到那只蓝色家伙的上面,我稳住位置。蓝风筝知道自己麻烦来了,它绝望地使出各种花招,试图摆脱险境,但我不会放过它,我稳住位置。人群知道胜负即将揭晓。“干掉它!干掉它!”的齐声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快赢了!”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着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也不用看。哈桑抱着我的脖子,不断尖叫。

第 七 章(3)

  “太棒了!太棒了!阿米尔少爷!”

  我睁开眼睛,望见蓝风筝猛然扎下,好像轮胎从高速行驶的轿车脱落。我眨眨眼,疲累不堪,想说些什么,却没有说出来。突然间我腾空而起,从空中望着自己。黑色的皮衣,红色的围巾,褪色的牛仔裤。一个瘦弱的男孩,肤色微黄,身材对于十二岁的孩子来说显得有些矮小。他肩膀窄小,黑色的眼圈围着淡褐色的眼珠,微风吹起他淡棕色的头发。他抬头望

着我,我们相视微笑。

  然后我高声尖叫,一切都是那么色彩斑斓、那么悦耳动听,一切都是那么鲜活、那么美好。我伸出空手抱着哈桑,我们跳上跳下,我们两个都笑着、哭着。“你赢了,阿米尔少爷!你赢了!”

  “我们赢了!我们赢了!”我只说出这句话。这是真的吗?在过去的日子里,我眨眨眼,从美梦中醒来,起床,下楼到厨房去吃早餐,除了哈桑没人跟我说话。穿好衣服。等爸爸。放弃。回到我原来的生活。然后我看到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他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拍掌称快。就在那儿,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看见爸爸站在屋顶上,终于以我为荣。

  但他似乎在做别的事情,双手焦急地摇动。于是我明白了,“哈桑,我们……”

  “我知道,”他从我们的拥抱中挣脱,“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他放下卷轴,撒腿就跑,他穿的那件绿色长袍的后褶边拖在雪地上。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的橡胶靴子踢起阵阵雪花,已经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哈桑式的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再一次看到他笑得如此灿烂,已是二十六年之后,在一张褪色的宝丽莱照片上。

  人群涌上来向我道贺,我开始把风筝收回来。我跟他们握手,向他们道谢。那些比我更小的孩童望着我的眼神充满敬畏,我是个英雄。人们伸手拍拍我的后背,摸摸我的头发。我边拉着线,边朝每个人微笑,但我的心思在那个蓝风筝上。

  最后,我收回了自己的风筝。我捡起脚下的卷轴,把松弛的线收好,期间又握了几双手,接着走回家。走到那扇锻铁大门时,阿里在门后等着,他从栅栏伸出手,“恭喜。”

  我把风筝和卷轴给他,握握他的手,“谢谢你,亲爱的阿里。”

  “我一直为你祈祷。”

  “继续祈祷吧,我们还没全赢呢。”

  我匆忙走回街上。我没向阿里问起爸爸,我还不想见到他。在我脑里,一切都计划好了:我要班师回朝,像一个英雄,用鲜血淋漓的手捧着战利品。我要万头攒动,万众瞩目,罗斯坦和索拉博彼此打量,此时无声胜有声。然后年老的战士会走向年轻的战士,抱着他,承认他出类拔萃。证明。获救。赎罪。然后呢?这么说吧……之后当然是永远幸福。还会有别的吗?

  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街道不多,彼此成直角纵横交错,像个棋盘。当时它是个新城区,仍在蓬勃发展中,已建成的住宅区有八英尺高的围墙,在它们之间,街道上有大量的空地和尚未完工的房子。我跑遍每条街巷,搜寻哈桑的踪迹。到处都是忙着收起折叠椅的人们,在整天的狂欢之后,收起食物和器皿。有些还坐在他们的屋顶上,高声向我道贺。

  在我们家南边第四条街,我碰到奥马尔,他父亲是工程师,也是爸爸的朋友。他正在自家门前的草坪上,跟他弟弟玩足球。奥马尔是个不错的家伙。我们是四年级的同学,有次他送给我一枝水笔,配有抽取式墨水盒那种。

  “听说你赢了,阿米尔,”他说,“恭喜恭喜。”

  “谢谢,你见到哈桑了吗?”

  “你的哈扎拉人?”

  我点点头。

  奥马尔用头将足球顶给他弟弟,“我听说他追风筝可厉害了。”他弟弟将足球顶回来,奥马尔伸手抓住,拍上拍下。“不过我总是奇怪他是怎么追到的。我的意思是说,他的眼睛那么小,怎么能看到任何东西呢?”

  他弟弟哈哈大笑,随后又要回足球,奥马尔没理他。

  “你见到他了吗?”

  奥马尔伸出拇指,朝肩膀后指了指西南边的方向:“刚才我看见他朝市场那边跑过去。”

  “谢谢。”我赶忙跑开。

  我到达市场那边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粉红色和紫色的晚霞点缀着天空。再走几条街就是哈吉·雅霍清真寺,僧侣在那儿高声呼喊,号令那些朝拜者铺开毯子,朝西边磕头,诚心祷告。每日五次的祈祷哈桑从不错过,就算我们在玩,他也会告退,从院子里的深井汲起一桶水,清洗完毕,消失在那间破屋子里面。隔几分钟,他就会面带微笑走出来,发现我坐在墙上,或者坐在树枝上。可是,他今晚就要错过祈祷了,那全因为我。

  市场不一会就空荡荡的,做生意的人都打烊了。我在一片泥泞中奔走,两边是成排的、挤得紧紧的小店,人们可以在一个血水横流的摊前买刚宰好的野鸡,而隔壁的小店则出售电子计算器。我在零落的人群中寻路前进,步履维艰的乞丐身上披着一层又一层的破布,小贩肩上扛着毛毯,布料商人和出售生鲜的屠夫则在关上铺门。我找不到哈桑的踪迹。

第 七 章(4)

  我停在一个卖干果的小摊前面,有个年老的商人戴着蓝色的头巾,把一袋袋松子和葡萄干放到驴子身上。我向他描述哈桑的相貌。

  他停下来,久久看着我,然后开口说:“兴许我见过他。”

  “他跑哪边去了?”

  他上下打量着我:“像你这样的男孩,干吗在这个时候找一个哈扎拉人呢?”他艳羡地看着我的皮衣和牛仔裤——牛仔穿的裤子,我们总是这样说。在阿富汗,拥有任何不是二手的美国货,都是财富的象征。

  “我得找到他,老爷。”

  “他是你的什么人?”他问。我不知道他干吗要这样问,但我提醒自己,不耐烦只会让他缄口不言。

  “他是我家仆人的儿子。”我说。

  那老人扬了扬灰白的眉毛:“是吗?幸运的哈扎拉人,有这么关心他的主人。他的父亲应该跪在你跟前,用睫毛扫去你靴子上的灰尘。”

  “你到底告不告诉我啊?”

  他将一只手放在驴背上,指着南边:“我想我看见你说的那个男孩朝那边跑去。他手里拿着一只风筝,蓝色的风筝。”

  “真的吗?”我说。为你,千千万万遍。他这样承诺过。好样的,哈桑。好样的,可靠的哈桑。他一诺千金,替我追到了最后那只风筝。

  “当然,这个时候他们也许已经逮住他了。”那个老人咕哝着说,把另一个箱子搬到驴背上。

  “什么人?”

  “其他几个男孩。”他说,“他们追着他,他们的打扮跟你差不多。”他抬眼看看天空,叹了口气,“走开吧,你耽误了我做祷告。”

  但我已经朝那条小巷飞奔而去。

  有那么几分钟,我徒劳无功地在市场中搜寻着。兴许那个老人看走了眼,可是他看到了蓝色的风筝。想到亲手拿着那只风筝……我探头寻找每条通道,每家店铺。没有哈桑的踪迹。

  我正在担心天就快黑了,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我来到一条僻静、泥泞的小巷。市场被一条大路分成两半,它就在那条大路的末端,成直角伸展开去。小巷车辙宛然,我走在上面,随着声音而去。靴子在泥泞中吱嘎作响,我呼出的气变成白雾。这狭窄的巷道跟一条冻结小溪平行,要是在春天,会有溪水潺潺流淌。小巷的另外一边是成排的柏树,枝头堆满积雪,散落在一些窄巷交错的平顶黏土房屋之间——那些房子比土屋茅舍好不了多少。

  我又听见那声音,这次更响了,从某条小巷传出来。我悄悄走进巷口,屏住呼吸,在拐角处窥探。

  那小巷是死胡同,哈桑站在末端,摆出一副防御的姿势: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有一堆破布瓦砾,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挡住哈桑去路的是三个男孩,就是达乌德汗发动政变隔日,我们在山脚遇到、随后又被哈桑用弹弓打发走的那三个。瓦里站在一边,卡莫在另外一边,阿塞夫站在中间。我感到自己身体收缩,一阵寒意从脊背升起。阿塞夫神态放松而自信,他正在戴上他的不锈钢拳套。其他两个家伙紧张地挪动着双脚,看看阿塞夫,又看看哈桑,仿佛他们困住某种野兽,只有阿塞夫才能驯服。

  “你的弹弓呢,哈扎拉人?”阿塞夫说,玩弄着手上的拳套,“你说过什么来着?‘他们会管你叫独眼龙阿塞夫。’很好,独眼龙阿塞夫。太聪明了,真的很聪明。再说一次,当人们手里握着上了膛的武器,想不变得聪明也难。”

  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我慢慢地、安静地呼着气,全身麻木。我看见他们逼近那个跟我共同长大的男孩,那个我懂事起就记得他的兔唇的男孩。

  “但你今天很幸运,哈扎拉人。”阿塞夫说。他背朝我,但我敢打赌他脸上一定挂着邪恶的笑容。“我心情很好,可以原谅你。你们说呢,小子们?”

  “太宽宏大量了,”卡莫喊道,“特别是考虑到他上次对我们那样粗鲁无礼。”他想学着阿塞夫的语调,可是声音里面有些颤抖。于是我明白了:他害怕的不是哈桑,绝对不是。他害怕,是因为不知道阿塞夫在打什么主意。

  阿塞夫做了个解散的手势。“原谅你,就这样。”他声音放低一些,“当然,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我的原谅需要一点小小的代价。”

  “很公平。”卡莫说。

  “没有什么是免费的。”瓦里加上一句。

  “你真是个幸运的哈扎拉人。”阿塞夫说,朝哈桑迈上一步。“因为今天,你所有付出的代价只是这个蓝风筝。公平的交易,小子们,是不是啊?”

  “不止公平呢。”卡莫说。

  即使从我站的地方,我也能看到哈桑眼里流露的恐惧,可是他摇摇头。“阿米尔少爷赢得巡回赛,我替他追这只风筝。我公平地追到它,这是他的风筝。”

  “忠心的哈扎拉人,像狗一样忠心。”阿塞夫说。

  卡莫发出一阵战栗、紧张的笑声。

  “但在你为他献身之前,你想过吗?他会为你献身吗?难道你没有觉得奇怪,为什么他跟客人玩总不喊上你?为什么他总是在没有人的时候才理睬你?我告诉你为什么,哈扎拉人。因为对他来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一只丑陋的宠物。一种他无聊的时候可以玩的东西,一种他发怒的时候可以踢开的东西。别欺骗自己了,别以为你意味着更多。”

第 七 章(5)

  “阿米尔少爷跟我是朋友。”哈桑红着脸说。

  “朋友?”阿塞夫大笑说,“你这个可怜的白痴!总有一天你会从这小小的幻想中醒来,发现他是个多么好的朋友。听着,够了,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

  阿塞夫一愣,他开始退后一步,“最后的机会了,哈扎拉人。”

  哈桑的回答是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不管你想干吗,”阿塞夫解开外套的纽扣,将其脱下,慢条斯理地折叠好,将它放在墙边。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如果我喊出来,我生命中剩下的光阴将会全然改观。但我没有,我只是看着,浑身麻木。

  阿塞夫挥挥手,其他两个男孩散开,形成半圆,将哈桑包围在小巷里面。

  “我改变主意了,”阿塞夫说,“我不会拿走你的风筝,哈扎拉人。你会留着它,以便它可以一直提醒你我将要做的事情。”

  然后他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阿塞夫的额头。阿塞夫大叫着扑向哈桑,将他击倒在地。瓦里和卡莫一拥而上。

  我抓紧拳头,合上双眼。

  一段记忆:

  “你知道哈桑跟你喝着同一个胸脯的奶水长大吗?你知道吗,阿米尔少爷?萨吉娜,乳母的名字。她是个漂亮的哈扎拉女人,有双蓝眼睛,从巴米扬来,她给你们唱古老的婚礼歌谣。人们说同一个胸脯喂大的人就是兄弟。你知道吗?”

  一段记忆:

  “每人一个卢比,孩子们。每人只要一个卢比,我就会替你们揭开命运的帷幕。”那个老人倚墙而坐,黯淡无光的双眼像滑溜溜的银子,镶嵌在一双深深的火山洞口中。算命先生弯腰拄着拐杖,从消瘦的脸颊下面伸出一只嶙峋的手,在我们面前做成杯状。“每人一个卢比就可知道命运,不贵吧?”哈桑放了个铜钿在他粗糙的手掌上,我也放了一个。“以最仁慈、最悲悯的安拉之名。”那位老算命先生低声说。他先是拿起哈桑的手,用一只兽角般的指甲,在他掌心转了又转,转了又转。跟着那根手指飘向哈桑的脸庞,慢慢摸索着哈桑脸颊的曲线、耳朵的轮廓,发出干燥的刮擦声。他的手指生满老茧,轻轻拂着哈桑的眼睑。手停在那儿,迟疑不去。老人脸上掠过一抹阴影,哈桑和我对望了一眼。老人抓起哈桑手,把那个卢比还给他。“让我看看你怎么样,小朋友?”他说。墙那边传来公鸡的叫声。老人伸手来拉我的手,我抽回来。

  一个梦境:

  我在暴风雪中迷失了方向。寒风凛冽,吹着雪花,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在白雪皑皑中跋涉。我高声求救,但风淹没了我的哭喊。我颓然跌倒,躺在雪地上喘息,茫然望着一片白茫茫,寒风在我耳边呼啸,我看见雪花抹去我刚踩下的脚印。我现在是个鬼魂,我想,一个没有脚印的鬼魂。我又高声呼喊,但希望随着脚印消逝。这当头,有人闷声回应。我把手架在眼睛上,挣扎着坐起来。透过风雪飞舞的帘幕,我看见人影摇摆,颜色晃动。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了。一只手伸在我面前,我望见手掌上有深深的、平行的伤痕,鲜血淋漓,染红了雪地。我抓住那只手,瞬间雪停了。我们站在一片原野上,绿草如茵,天空中和风吹着白云。我抬眼望去,但见万里晴空,满是风筝在飞舞,绿的、黄的、红的、橙的。它们在午后的阳光中闪耀着光芒。

  小巷堆满了破铜烂铁,废弃的自行车轮胎、标签剥落的玻璃瓶子、卷边的杂志、发黄的报纸,所有这些,散落在一堆砖头和水泥板间。墙边有个锈蚀的铁火炉,炉洞像血盆大口般张开。但在那些垃圾之间,有两件东西让我无法移开眼光:一件是蓝风筝,倚在墙边,紧邻铁炉;另一件是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丢在那堆碎砖块上面。

  “我不知道,”瓦里说,“我爸爸说那是犯罪。”他的声音自始至终充满了怀疑、兴奋、害怕。哈桑趴在地上。卡莫和瓦里一人抓住他一只手,将其从手肘扭转,压在哈桑背后。阿塞夫站在他们上方,用雪靴的后跟踩着哈桑的脖子后面。

  “你爸爸不会发现。”阿塞夫说,“给这头无礼的蠢驴一点教训,跟犯罪有什么关系?”

  “我不知道。”瓦里咕哝着。

  “随便你。”阿塞夫说,他转向卡莫,“你怎么说呢?”

  “我……好吧……”

  “他只是个哈扎拉人。”阿塞夫说,但卡莫把眼睛望向别处。

  “好吧,”阿塞夫不满地说,“你们这些懦夫,帮我把他按住就好了。你们能做到吗?”

  瓦里和卡莫点点头,看上去如释重负。

  阿塞夫在哈桑身后跪倒,双手放在哈桑的臀部,把他光光的屁股抬起。他一手伸在哈桑背上,另外一只手去解开自己的皮带。他脱下牛仔裤,脱掉内裤。他在哈桑身后摆好位置。哈桑没有反抗,甚至没有呻吟。他稍稍转过头,我瞥见他的脸庞,那逆来顺受的神情。之前我也见过这种神色,这种羔羊的神色。第二天是回历最后一个月的第十天,为期三天的宰牲节[1]EideQorban,伊斯兰教重要节日,也称古尔邦节。[1]从这天开始。人们在这一天纪念先知亚伯拉罕为真主牺牲了他的儿子。这一年,爸爸又亲手挑选了一只绵羊,粉白色的绵羊,有着弯弯的黑色耳朵。

第 七 章(6)

  我们全部人站在院子里,哈桑,阿里,爸爸,还有我。法师背诵经文,转动他的念珠。爸爸咕哝着,“快了结吧。”他低声说。他对这分肉的仪式和无止境的祷告感到厌烦。爸爸对宰牲节起源的故事不以为然,就像他对所有宗教事物不以为然一样。但他尊重宰牲节的风俗,这个风俗要求人们把肉分成三份,一份给家人,一份给朋友,一份给穷人。每年爸爸都会把肉全给穷人。“有钱人已经足够肥了。”他说。

  法师完成了祷告。谢天谢地。他拿起一柄刀锋长长的菜刀。风俗要求不能让绵羊看见刀。阿里喂给绵羊一块方糖——这也是风俗,让死亡变得甜蜜些。那羊伸脚乱踢,但不是太激烈。法师抓住它的下巴,刀锋在它脖子上一割。就在他精熟的刀法施加在绵羊喉咙之上的前一刻,我看见了羊的眼睛。好几个星期,我总是在梦里见到那双眼睛。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每年都要在院子里观看这个仪式,即使草地上的血污消退得不见痕迹,我的噩梦仍会继续。但我总是去看。我去看,是为了那只动物眼里无可奈何的神色。荒唐的是,我竟然想像它能理解。我想像它知道,那迫在眉睫的厄运,是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仓促而有节奏的呻吟。

  我仍有最后的机会可以作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痕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子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逝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裤子后面深色的污渍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双腿之间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像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劈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第 八 章(1)

  有一个星期,我几乎没有看见哈桑。我起床,发现面包已经烤好,茶已经泡好,还有个水煮蛋,统统放在厨房的桌子上。我当天要穿的衣服已经熨好叠好,摆在门廊的藤椅上,过去哈桑就在那儿熨衣服。他总是等我坐下来吃早餐才熨——这样我们就有机会谈谈心了。过去他还唱歌,在熨斗的嘶嘶声中,哼着那些古老的哈扎拉民谣,歌唱那郁金香盛开的原野。现在迎接我的,只有叠好的衣服,此外,还有那顿我已经吃不下去的早餐。

  某个阴天的早晨,我正在拨弄着餐盘里的水煮蛋。阿里背着一捆劈好的柴走进来,我问他哈桑到哪里去了。

  “他回去睡觉了。”阿里说,他在火炉前跪低,拉开那个小方门。

  “哈桑今天会陪我玩吗?”

  阿里怔了怔,手里拿着一根木头,脸上掠过一丝担忧。“迟些吧,看起来他只想睡觉。他把活干完——我看着他做完——可是随后他就只愿意裹在毛毯下面了。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

  “你问吧。”

  “风筝比赛过后,他回家的时候有点流血,衬衣也破了。我问他发生什么事情了,他说没事,只是在争风筝的时候跟几个小孩发生了冲突。”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在盘子里拨弄着那个鸡蛋。

  “他到底怎么了,阿米尔少爷?他对我隐瞒了什么吗?”

  我耸耸肩:“我哪里知道?”

  “你会告诉我的,对吗?安拉保佑,如果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会告诉我吗?”

  “就像我说的,我哪里知道他出了什么问题?”我不耐烦地说,“也许他生病了。人们总是会生病的,阿里。看吧,你想冻死我呢,还是准备给炉子点火?”

  当天夜里,我问爸爸可不可以在星期五带我去贾拉拉巴德[1]Jalalabad,阿富汗东部城市。[1]。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皮转椅上,看着报纸。他把报纸放下,摘下那副我很讨厌的老花镜。爸爸又不老,一点都不老,还有好多年可以活,可是他干吗要戴那副愚蠢的眼镜啊?

  “当然可以!”他说。最近,爸爸对我有求必应。不止这些,两个晚上之前,他还问我要不要去亚雅纳电影院看查尔顿·赫斯顿主演的《万世英雄》。“你想让哈桑跟着去贾拉拉巴德吗?”

  为什么爸爸总是如此扫兴呢?“他不舒服。”我说。

  “真的?”爸爸仍坐在椅子上,“他怎么啦?”

  我耸耸肩,在火炉边的沙发坐下来。“他可能感冒了或者什么吧。阿里说他每天总是在睡觉。”

  “这几天我很少见到哈桑。”爸爸说,“仅仅是这样吗?感冒?”看到他双眉紧蹙,忧虑溢于言表,我十分不满。

  “只是感冒而已啦,我们星期五去,是吗,爸爸?”

  “是,是,”爸爸说,推着书桌站起来,“哈桑不能去,太糟糕了。我想他要是能去,你会更加开心的。”

  “好吧,我们两个也可以很开心啊。”我说。

  爸爸笑着,眨眨眼,“穿暖和些。”

  本来就应该只有我们两个——我就希望这样——但星期三那夜,爸爸设法邀请了另外二十来个人。他打电话给他堂弟霍玛勇——实际上他是爸爸第二个堂弟——说星期五会到贾拉拉巴德去。霍玛勇曾在法国进修机械工程,如今在贾拉拉巴德有座房子,他说欢迎大家都去,他会带上他的孩子和两个老婆。还有,雪菲嘉表姐和家人从赫拉特到访,目前还在,或许她也想一起去。而这次雪菲嘉来喀布尔住在表哥纳德家,所以也得邀请他们一家,虽然霍玛勇跟纳德向来不和。倘使邀请了纳德,自然也得请他的哥哥法拉克,要不就伤害到他的感情了,并且下个月他们的女儿结婚,可能会因此不邀请霍玛勇……

  我们坐满了三辆旅行车。我跟爸爸、拉辛汗、霍玛勇“卡卡”搭一辆车——小时候爸爸教我管男性长辈叫“卡卡”,也就是叔叔伯伯,管女性长辈叫“卡哈拉”,也就是姑姑阿姨。霍玛勇叔叔的两个老婆也跟我们一起——较老那个满脸皱纹,手上长着肉瘤;较年轻那个则浑身散发着香水的味道,跳舞的时候老闭着眼睛——还有霍玛勇叔叔那对双胞胎女儿。我坐在最后一排,晕车并且头昏眼花,被那对双胞胎夹在中间,她们不停地越过我的膝盖,相互拍打。通往贾拉拉巴德的是条盘旋的山路,要两个小时的颠簸才能走完,车每次急转都会让我的胃翻江倒海。车里每个人都在说话,同时大声说话,近乎叫喊,这是阿富汗人交谈的方式。我问了双胞胎中的一个——法茜拉或者卡丽玛,我总是分不清她们谁是谁——问她愿不愿意让我换到窗边的位置去,因为我晕车,需要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她伸了伸舌头,说不。我告诉她无所谓,不过我也许会呕吐,弄脏她的新衣服。隔了一会儿,我把头伸出车窗外面。我看见路面坑坑洼洼,高低起伏,盘旋着消失在山那边;数着从我们车边经过的货车,它们五颜六色,载满喧哗的乘客,蹒跚前进。我试图合上双眼,让风扑打我的脸颊;我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吸着干净的空气,但仍没有觉得好一些。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是法茜拉或者卡丽玛。

  “干吗?”我说。

  “我刚把风筝比赛的事情跟大家说了!”爸爸坐在驾驶座上说。霍玛勇叔叔和他两个老婆坐在中间那排,朝我微笑。

第 八 章(2)

  “那天天上一定有一百只风筝吧?”爸爸说,“对吗,阿米尔?”

  “我想应该有的。”我喃喃说。

  “一百只风筝,亲爱的霍玛勇,不是吹牛。那天最后一只还在天上飞的风筝,是阿米尔放的。他还得到最后那只风筝,把它带回家,一只漂亮的蓝风筝。哈桑和阿米尔一起追回来

的。”

  “恭喜恭喜。”霍玛勇叔叔说。他的第一个老婆,手上生瘤那个,拍起掌来:“哇,哇,亲爱的阿米尔,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年轻的老婆也加入了,然后他们全都鼓掌,欢喜赞叹,告诉我他们有多么以我为荣。只有拉辛汗,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紧邻着爸爸,一言不发。他的眼神奇怪地看着我。

  “请停一停,爸爸。”我说。

  “干吗?”

  “我晕车。”我喃喃说,倒在座位上,靠着霍玛勇叔叔的女儿。

  法茜拉或卡丽玛脸色一变。“快停,叔叔!他脸色都黄了!我可不希望他弄脏我的新衣服!”她尖叫道。

  爸爸开始刹车,但我没能撑住。隔了几分钟,我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他们让风吹散车里的气味。爸爸吸着烟,跟霍玛勇叔叔在一起,他正在安慰法茜拉或者卡丽玛,要她别哭泣,说到了贾拉拉巴德再给她另买一套新衣服。我合上双眼,把脸对着太阳。眼睑后面出现一小片阴影,好像用手在墙上玩影子那样,它们扭曲着,混合着,变成一副画面: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子,扔在那条小巷的一堆旧砖头上面。

  霍玛勇叔叔在贾拉拉巴德的白色房子楼高两层,带有阳台,从上面可以看到一个大花园,有围墙环绕,种着苹果树和柿子树。那儿还植有树篱,到了夏天,园丁会将其剪成动物形状。此外还有个铺着翡翠绿瓷砖的游泳池。游泳池没有水,底部积着一层半融的雪,我坐在池边,双脚在池里晃荡。霍玛勇叔叔的孩子在院子的另外一端玩捉迷藏。妇女在厨房做饭,我闻到炒洋葱的味道,听到高压锅扑哧扑哧的声音,还有音乐声和笑声。爸爸、拉辛汗、霍玛勇叔叔、纳德叔叔坐在阳台上抽烟。霍玛勇叔叔说他带了投影机,可以放他在法国的幻灯片给大家看。他从巴黎回来已经十年了,还在炫耀那些愚蠢的幻灯片。

  事情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爸爸和我终于变成朋友了,几天前我们去了动物园,看那头叫“玛扬”的狮子,我趁没人注意,还朝熊扔了一块石头。之后,我们去电影院公园对面那家“达克达”烤肉店吃饭,点了烤羊肉和从那个印度烤炉取下来的馕饼。爸爸跟我说他去印度和俄罗斯的故事,给我讲他碰到的人,比如说他在孟买[1]Bombay,印度城市。[1]看到一对夫妇,没手没脚,结婚已经四十七年,还养了十一个孩子。跟爸爸这样过上一天,听他讲故事,太有趣了。我终于得到了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是现在我得到了,却觉得十分空虚,跟这个我在里面摇晃双腿的游泳池一样。

  黄昏的时候,诸位太太和女儿张罗着晚餐——米饭、馕饼肉丸,还有咖喱鸡肉。我们按照传统的方式用膳,在地面铺上桌布,坐在遍布房间的坐垫上,每四人或者五人共用一个大浅盘,用手抓着东西吃。我不饿,不过还是坐下了,跟爸爸、法拉克,还有霍玛勇叔叔的两个儿子一起。爸爸在晚饭前喝了一点烈酒,还在跟他们吹嘘风筝比赛,活灵活现地描述我如何将其他人统统打败,如何带着最后那只风筝回家。人们从大浅盘抬起头来,纷纷向我道贺,法拉克叔叔用他那只干净的手拍拍我的后背。我感觉好像有把刀子刺进眼睛。

  后来,午夜过后,爸爸和他的亲戚玩了几个小时的扑克,终于在我们吃饭那间房子倒下,躺在平行摆放的地毯上呼呼入睡。妇女则到楼上去。过了一个钟头,我仍睡不着。各位亲戚在睡梦中或咕哝,或叹气,或打鼾,我翻来覆去。我坐起身,一缕月光穿过窗户,弥漫进来。

  “我看着哈桑被人强暴。”我自说自话。爸爸在梦里翻身,霍玛勇叔叔在说呓语。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来听我诉说,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负着这个谎言度日。但没有人醒来,在随后而来的寂静中,我明白这是个下在我身上的咒语,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

  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自从那夜起,我得了失眠症。

  又隔了半个星期,我才开口跟哈桑说话。当时我的午餐吃到一半,哈桑在收拾碟子。我走上楼梯,回房间去,哈桑问我想不想去爬山。我说我累了。哈桑看起来也很累——他消瘦了,双眼泡肿,下面还有灰白的眼圈。但他又问了一次,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我们爬上那座山,靴子踩在泥泞的雪花上吱嘎吱嘎响。没有人开口说话。我们坐在我们的石榴树下,我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我不应到山上来。我用阿里的菜刀在树干上刻下的字迹犹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现在我无法忍受看到这些字。

  他求我念《沙纳玛》给他听,我说我改变主意了。告诉他我只想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他望着远方,耸耸肩。我们沿着那条来路走下,没有人说话。我生命中第一次渴望春天早点到来。

第 八 章(3)

  1975年冬天剩下的那些日子在我记忆里面十分模糊。我记得每当爸爸在家,我就十分高兴。我们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拜访霍玛勇叔叔或者法拉克叔叔。有时拉辛汗来访,爸爸也会让我在书房里喝茶。他甚至还让我念些自己写的故事给他听。一切都很美好,我甚至相信这会永恒不变。爸爸也这么想,我认为。我们彼此更加了解。至少,在风筝大赛之后的几个月里,爸爸和我相互抱有甜蜜的幻想,以某种我们过去从未有过的方式相处。我们其实在欺骗自己,居然认为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的玩具,能弥合两人之间的鸿沟。

  可是,每当爸爸不在——他经常不在家——我便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面。我几天就看完一本书,写故事,学着画马匹。每天早晨,我会听见哈桑在厨房忙上忙下,听见银器碰撞的叮当声,还有茶壶烧水的嘶嘶声。我会等着,直到他把房门关上,我才会下楼吃饭。我在日历上圈出开学那天,开始倒数上课的日子。

  让我难堪的是,哈桑尽一切努力,想恢复我们的关系。我记得最后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法尔西语节译本的《劫后英雄传》[1]Ivanhoe,苏格兰作家瓦尔特·司各特(Sir Walter Scott,1771~1832)著,讲述中世纪英格兰的骑士故事。[1],他来敲我的门。

  “谁?”

  “我要去烘焙房买馕饼,”他在门外说,“我来……问问要不要一起去。”

  “我觉得我只想看书,”我说,用手揉揉太阳穴。后来,每次哈桑在我身边,我就头痛。

  “今天阳光很好。”他说。

  “我知道。”

  “也许出去走走会很好玩。”

  “你去吧。”

  “我希望你也去。”他说。停了一会儿,不知道什么东西又在撞着门,也许是他的额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阿米尔少爷。你希望你告诉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再一起玩了。”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哈桑,你走开。”

  “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

  我将头埋在双腿间,用膝盖挤着太阳穴。“我会告诉你我希望你别做什么。”我说,双眼紧紧闭上。

  “你说吧。”

  “我要你别再骚扰我,我要你走开。”我不耐烦地说。我希望他会报复我,破门而入,将我臭骂一顿——这样事情会变得容易一些,变得好一些。但他没有那样做,隔了几分钟,我打开门,他已经不在了。我倒在自己的床上,将头埋在枕上,眼泪直流。

  自那以后,哈桑搅乱了我的生活。我每天尽可能不跟他照面,并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因为每当他在旁边,房间里的氧气就会消耗殆尽。我的胸口会收缩,无法呼吸;我会站在那儿,被一些没有空气的泡泡包围,喘息着。可就算他不在我身边,我仍然感觉到他在,他就在那儿,在藤椅上那些他亲手浆洗和熨烫的衣服上,在那双摆在我门外的温暖的便鞋里面,每当我下楼吃早餐,他就在火炉里那些熊熊燃烧的木头上。无论我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他忠心耿耿的信号,他那该死的、毫不动摇的忠心。

  那年早春,距开学还有几天,爸爸和我在花园里种郁金香。大部分积雪已经融化,北边的山头开始露出一片片如茵绿草。那是个寒冷、阴沉的早晨,爸爸在我身旁,一边说话,一边掘开泥土,把我递给他的球茎种下。他告诉我,有很多人都以为秋天是种植郁金香的最好季节,然而那是错的。这当头,我问了他一个问题:“爸爸,你有没有想过请新的佣人?”

  他扔下球茎,把铲子插在泥土中,扔掉手里的工作手套,看来我让他大吃一惊,“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我只是想想而已,没别的。”

  “为什么我要那样做?”爸爸粗声说。

  “你不会,我想。那只是一个问题而已。”我说,声音降低了。我已经后悔自己那样说了。

  “是因为你和哈桑吗?我知道你们之间有问题,但不管那是什么问题,应该处理它的人是你,不是我。我会袖手旁观。”

  “对不起,爸爸。”

  他又戴上手套。“我和阿里一起长大。”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爸爸将他带回家,他对阿里视如己出。阿里待在我家四十年了,整整四十年。而你认为我会将他赶走?”他转向我,脸红得像郁金香一样,“我不会碰你一下,阿米尔,但你要是胆敢再说一次……”他移开眼睛,摇摇头,“你真让我觉得羞耻。至于哈桑……哈桑哪里也不去。你知不知道?”

  我望着地面,手里抓起一把冷冷的泥土,任由它从我指缝间滑落。

  “我说,你知不知道?”爸爸咆哮了。

  我害怕了:“我知道,爸爸。”

  “哈桑哪儿都不去,”爸爸愤怒地说,他拿起铲子,在地上又掘了一个坑,用比刚才更大的力气将泥土铲开,“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不会了,爸爸,对不起。”

  他闷声把剩下的郁金香都种完。

  第二个星期,开学了,我如释重负。学生分到了新的笔记本,手里拿着削尖的铅笔,在操场上聚集在一起,踢起尘土,三五成群地交谈,等待班长的哨声。爸爸的车开上那条通向校门的土路。学校是座两层的古旧建筑,窗户漏风,鹅卵石砌成的门廊光线阴暗,在剥落的泥灰之间,还可以看见它原来的土黄色油漆。多数男孩走路上课,爸爸黑色的野马轿车引来的不仅仅是艳羡的眼光。本来他开车送我上学,我应该觉得很骄傲——过去的我就是这样——但如今我感到的只是有些尴尬,尴尬和空虚。爸爸连声“再见”都没说,就掉头离开。

第 八 章(4)

  我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人比较斗风筝的伤痕,而是站到队伍中去。钟声响起,我们鱼贯进入分配的教室,找座位坐好,我坐在教室后面。法尔西语老师分发课本的时候,我祈祷有做不完的作业。

  上学给了我长时间待在房间里头的借口。并且,确实有那么一阵,我忘记了冬天发生的那些事,那些我让它们发生的事。接连几个星期,我满脑子重力和动力,原子和细胞,英阿

战争,不去想着哈桑,不去想他的遭遇。可是,我的思绪总是回到那条小巷。总是想到躺在砖头上的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想到那些将雪地染成暗红色、几乎是黑色的血滴。

  那年初夏,某个让人昏昏欲睡的午后,我让哈桑跟我一起去爬山。告诉他我要给他念一个刚写的故事。他当时在院子里晾衣服,他手忙脚乱把衣服晾好的样子让我看到他的期待。

  我们爬上山,稍作交谈。他问起学校的事情,问起我在学什么,我谈起那些老师,尤其是那个严厉的数学老师,他惩罚那些多话的学生,将铁棍放在他们的指缝间,然后用力捏他们的手指。哈桑吓了一跳,说希望我永远不用被惩罚。我说我到目前为止都很幸运,不过我知道那和运气没什么关系。我也在课堂上讲话,但我的爸爸很有钱,人人认识他,所以我免受铁棍的刑罚。

  我们坐在墓园低矮的围墙上,在石榴树的树影之下。再过一两个月,成片的焦黄野草会铺满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绵绵,比往年持续得久,到了初夏也还不停地下着,杂草依然是绿色的,星星点点的野花散落其间。在我们下面,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平顶白墙,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院子里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在和风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我们从树上摘了十来个石榴。我打开带来那本故事书,翻到第一页,然后又把书放下。我站起身来,捡起一个熟透了的跌落在地面的石榴。

  “要是我拿这个打你,你会怎么做啊?”我说,石榴在手里抛上抛下。

  哈桑的笑容枯萎了。他看起来比我记得的要大,不,不是大,是老。怎么会这样呢?皱纹爬上他那张饱经风吹日晒的脸,爬过他的眼角,他的唇边。也许那些皱纹,正是我亲手拿刀刻出来的。

  “你会怎么做呢?”我重复。

  他脸无血色。我答应要念给他听的那本故事书在他脚下,书页被微风吹得劈啪响。我朝他扔了个石榴,打中他的胸膛,爆裂出红色的果肉。哈桑又惊又痛,放声大哭。

  “还手啊!”我咆哮着。哈桑看看胸前的污渍,又看看我。

  “起来!打我!”我说。哈桑站起来了,但他只是站在那儿,露出茫然失措的表情,好比一个男人,刚才还在海滩愉快地散步,此刻却被浪花卷到大洋中间。

  我又扔出一个石榴,这次打在他的肩膀上,果汁染上他的脸。“还手!”我大喊,“还手,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我希望他还击。我希望他满足我的愿望,好好惩罚我,这样我晚上就能睡着了。也许到时事情就会回到我们以前那个样子。但哈桑纹丝不动,任由我一次又一次扔他。“你是个懦夫!”我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该死的懦夫!”

  我不知道自己击中他多少次。我所知道的是,当我终于停下来,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哈桑浑身血红,仿佛被一队士兵射击过那样。我双足跪倒,疲累不堪,垂头丧气。

  然后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着,红色的石榴汁如同鲜血一样从他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他转过身,朝山下走去。

  我任由泪水决堤,跪在地上,身体前后摇晃。“我该拿你怎么办,哈桑?我该拿你怎么办?”但等到泪痕风干,我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我找到了答案。

  我的十三岁生日在1976年夏天。这是阿富汗最后一段平静的和平岁月。我和爸爸的关系再度冷却了。我想这都是因为在我们种郁金香那天我所说的那句愚蠢的话,关于请新仆人的那句话。我后悔说了那句话——真的很后悔——但我认为即使我没说,我们这段短短的快乐插曲也会告终。也许不会这么快,但终究会结束。到夏天结束的时候,勺子和叉子碰撞盘子的声音又取代了晚餐桌上的交谈,爸爸开始在晚饭后回到书房去,并把门关上。我则回去翻看哈菲兹和迦亚谟的书,咬指甲咬到见皮,写故事。我将故事放在床底的架子上,将它们保留起来,以备万一爸爸会跟我要去看,虽然我怀疑他不会。

  爸爸举办宴会的座右铭是:如果没请来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个宴会。我记得生日之前一个星期,我看着那份邀请名单,发现在近四百人中,至少有四分之三我并不认识——包括那些将要送我生日礼物以祝贺我活过十三个年头的叔伯姑姨。然后我意识到他们并非真的因我而来。那天是我的生日,但我知道谁才是宴会上的天皇巨星。

  一连数天,屋子里挤满了爸爸请来的帮手。有个叫萨拉胡丁的屠夫拖来一头小牛和两只绵羊,拒绝收下哪怕一分钱。他亲自在院子里的白杨树下宰了那些畜生。“用血浇灌对树有好处。”我记得鲜血染红树下的青草时,他这么说。有些我不认识的男人爬上橡树,挂上成串的灯泡和长长的电线。其他人在院子里摆出几十张桌子,逐一披上桌布。盛宴开始之前一夜,爸爸的朋友德尔-穆罕默德带来几袋香料,他在沙里诺区开了一间烧烤店。跟屠夫一样,德尔-穆罕默德——爸爸管他叫“德罗”——也拒绝收钱。他说爸爸已经帮了他家里太多忙了。德罗在腌肉的时候,拉辛汗低声告诉我,德罗开餐厅的钱是爸爸借给他的,并且没有要他还钱。直到有一天,德罗开着奔驰轿车,来到我家门口,说要是爸爸不收钱他就不走,爸爸这才收下。

第 八 章(5)

  我想从各个方面来说,或者至少从评价宴会的标准来说,我的生日盛宴称得上极为成功。我从来没有见到屋子里有那么多人。来宾或是手拿酒杯,在门廊聊天,或是在台阶上吸烟,或是倚着门口。他们找到空位就坐下,厨房的柜台上,门廊里面,甚至楼梯下面都坐满了人。院子里,蓝色的、红色的、绿色的灯泡在树上闪闪发光,人们在聚集在下面,四处点燃的煤油灯照亮他们的脸庞。爸爸把舞台设在俯览花园的阳台上,但扬声器布满整个院子。艾哈迈德·查希尔弹着手风琴,唱着歌,人们在舞台下面跳舞。

  我不得不逐一跟来宾打招呼——爸爸这么要求,他可不希望翌日有人乱嚼舌头,说他养了个不懂礼貌的儿子。我亲了几百个脸颊,和所有的陌生人拥抱,感谢他们的礼物。我的脸因为僵硬的微笑而发痛。

  我跟爸爸站在院子里的酒吧前面,这当头有人说:“生日快乐,阿米尔。”是阿塞夫,还有他的父母。阿塞夫的父亲马赫穆德是矮个子,又矮又瘦,皮肤黝黑,脸部狭小。他的妈妈谭雅是个小妇人,神经兮兮,脸带微笑,不停眨眼。如今阿塞夫就站在他们两个之间,咧嘴笑着,居高临下,双手搂着他们的肩膀。他带着他们走过来,好像拎着他们过来一样,似乎他才是父亲,他们是孩子。我感到一阵眩晕。爸爸对他们的莅临表示感谢。

  “我亲自给你挑选了礼物。”阿塞夫说。谭雅的脸抽动,眼光从阿塞夫身上移到我身上。她微笑着,显得有些勉强,眨着眼。我怀疑爸爸有没有看到。

  “还玩足球吗,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他一直希望我跟阿塞夫交朋友。

  阿塞夫微笑,他甜蜜的笑容显得纯真无瑕,真叫人不寒而栗。“当然,亲爱的叔叔。”

  “我记得你踢右路?”

  “是的,我今年改踢中场了。”阿塞夫说,“那样我就可以多进一些球了。我们下个星期跟梅寇拉扬队比赛。那会很精彩,他们有几个球员很棒。”

  爸爸点点头:“你知道,我年轻的时候也踢中场。”

  “我敢打赌,现在你要是愿意,也能踢。”阿塞夫说,他一脸天真地眨眨眼,拍爸爸的马屁。

  爸爸也朝他眨眼:“我看你老爸已经把他举世闻名的拍马屁技术传给你了。”他用手肘碰碰阿塞夫的父亲,差点把那个小家伙撞倒。马赫穆德的笑声就像谭雅的微笑那样虚伪。突然之间,我在想,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害怕自己的儿子。我试图装出一个笑容,但我所能做到的,只是勉强让嘴角往上翘了翘——看到爸爸和阿塞夫这么投机,我的胃翻动着。

  阿塞夫把眼光移向我。“瓦里和卡莫也来了,他们怎么也不会错过你的生日。”他皮笑肉不笑地说。我默默点头。

  “我们打算明天在我家玩排球,”阿塞夫说,“也许你可以来一起玩,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带上哈桑。”

  “听起来很有趣。”爸爸说,双眼放光。“你觉得呢,阿米尔?”

  “我真的不喜欢排球。”我喃喃说,看到爸爸眼里的光芒消失了,接着是一阵令人不适的沉默。

  “很抱歉,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耸耸肩。他替我道歉!那刺痛了我。

  “不,没关系。”阿塞夫说,“不过大门随时为你开放,亲爱的阿米尔。不管怎样,我听说你喜欢看书,所以我给你带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他将一份包扎好的礼物递给我,“生日快乐。”

  他穿着棉布衬衣、蓝色裤子,系着红色领带,脚上是一双闪亮的黑色皮鞋。他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的香味,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向后面。就外表而言,他是每个父母梦想中的儿子:强壮,高大,衣冠楚楚,举止得体,英俊得令人吃惊,还富有才华,更不用说还能机智地跟大人打趣。但在我看来,他的眼睛出卖了他。我看着他的眼睛,看穿他虚有其表,有一种疯狂隐藏在他身内。

  “怎么不收下,阿米尔?”爸爸说。

  “嗯?”

  “你的礼物啊,”他不耐烦地说,“亲爱的阿塞夫给你送礼物呢。”

  “哦。”我说,从阿塞夫手里接过那个盒子,放低视线。要是我能独自在房间里,陪着我的书,远离这些人就好了。

  “喂?”爸爸说。

  “什么?”

  爸爸放低了声音,每次我当众给他难堪,他就会这样,“你不谢谢亲爱的阿塞夫吗?他太周到了。”

  我希望爸爸别那样叫他,他叫过我几次“亲爱的阿米尔”呢?“谢谢。”我说。阿塞夫的母亲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意识到阿塞夫的双亲还没说过一句话。为了不再让我自己和爸爸难堪——但主要是因为不想看到阿塞夫和他的笑脸——我走开了。“谢谢你来。”我说。

  我从拥挤的宾客中走出来,偷偷溜出那扇锻铁大门。我们家往下两座房子,有一片很大的空地。我听爸爸告诉拉辛汗,有个法官买下了那片地,建筑师正在设计蓝图。现在,那块地皮是荒芜的,只有泥土、石块和野草。

  我扯开阿塞夫的礼物外面那层包装纸,借着月光端详书的封面。那是一本希特勒自传。我将它扔在杂草中。

  我倚着邻居的墙壁,滑坐在地上,只是在黑暗中坐一会儿,膝盖抵着胸膛,抬眼望着星星,等着夜晚结束。

第 八 章(6)

  “你不用去陪你的客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拉辛汗沿着墙壁朝我走来。

  “他们不用我陪。爸爸在那边呢,你忘了?”我说。拉辛汗酒杯中的冰块叮咚响,他坐在我身边。“我不知道原来你也喝酒。”

  “我喝酒,”他说,高兴地用手肘撞了我一下,“不过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喝。”

  我微笑:“谢谢。”

  他朝我举举杯,喝了一口。他点起一根香烟,没有过滤嘴的巴基斯坦香烟,他和爸爸总是抽这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差点就结婚了?”

  “真的吗?”我说,想到拉辛汗也结婚,不由微微笑着。我一直当他是爸爸寡言的知交,我的写作导师,我的朋友,当他是那个每次到国外旅行总不忘给我买点小礼物的人。但是丈夫?父亲?

  他点点头:“真的。那年我十八岁。她的名字叫荷麦拉。她是哈扎拉人,我家邻居仆人的女儿。她像仙女一样好看,淡棕色的头发,褐色的大眼睛……她总是这样笑……我有时还能听到她的笑声。”他晃晃酒杯,“我们经常在我父亲的苹果园里幽会,总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我们在树下聊天,我拉着她的手……我让你不好意思了吗,阿米尔?”

  “有一点点。”我说。

  “那对你无害的,”他说,又喝了一口。“不管怎样,我们有着这样的幻想。我们会有一个盛大的、梦幻般的婚礼,从坎大哈和喀布尔请亲朋好友来参加。我会给我们盖一座大房子,白色的,露台铺着瓷砖,窗户很大。我们会在花园里种果树,还有各种各样的花儿,有一个草坪,我们的孩子在上面玩耍。星期五,在清真寺做过祷告之后,每个人会到我们家里吃午饭,我们在花园用膳,在樱桃树下,从井里打水喝。然后我们喝着茶,吃着糖果,看着我们的孩子跟亲戚的小孩玩……”

  他喝了一大口烈酒,咳嗽。“可惜你看不到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爸爸时他脸上的表情。我妈妈完全昏厥了,我的姐妹用冷水扑打她的脸,她们对着她扇风,仿佛我用刀子割了她的喉咙。要不是我爸爸及时阻止,我哥哥雅拉尔真的会去抓来他的猎枪。”拉辛汗说,带着痛苦的笑声,“我跟荷麦拉对抗着整个世界。并且我告诉你,亲爱的阿米尔,到了最后,总是这个世界赢得胜利。就这么回事。”

  “后来怎样呢?”

  “就在那天,我爸爸将荷麦拉和她的家人赶上一辆货车,送他们去哈扎拉贾特。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真遗憾。”我说。

  “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拉辛汗说,耸耸肩。“她会受辱的。我的家人将永远不会平等对待她。你不会下令让某人替你擦鞋子,而当天晚些时候管她叫‘姐妹’。”他看着我,“你知道,你可以告诉我任何你想说的事情,亲爱的阿米尔,任何时候。”

  “我知道,”我惴惴地说。他久久看着我,似乎在等待;他黑色的眼睛深洞无底,隐藏着我们之间一个没有说出的秘密。那一刻,我差点就告诉他了,差点把什么都对他说,可是到时他会怎么看待我?他会恨我,而且合情合理。

  “给你,”他递给我某件东西,“我差点忘记了,生日快乐。”那是个棕色的皮面笔记本。我伸出手指,摸索着它镶着金线的边缘,闻到皮革的味道。“给你写故事用的。”他说。我刚要向他道谢,有些东西爆炸了,在天空中燃起火焰。

  “烟花!”

  我们匆忙赶回家,发现所有的宾客都站在院子里,望着天空。每次爆裂和呼啸升空的声音,都会引来孩子们大声尖叫。每次火焰嘶嘶作响,爆裂开来,变成花束,都会引起人们欢呼,拍掌称好。每隔几秒钟,后院就会被突然爆发的火光点亮,有红的、绿的、黄的。

  在一次短暂的闪光中,我看到永世不会忘记的情景:哈桑端着银盘,服侍阿塞夫和瓦里喝酒。那阵光芒消失了,又是一声嘶嘶,一声爆裂,接着是一道橙色的火光:阿塞夫狞笑着,用一根指节敲打着哈桑的胸膛。

  然后,天可怜见,什么都看不到了。

第 九 章(1)

  隔日清早,我坐在房间中间,拆开一个又一个礼品盒子。我不知道自己为何如此费劲,因为我总是兴味索然地看上一眼,就将礼物丢到屋角去。它们在那边积成一堆:宝丽莱相机,变频收音机,精巧的电动列车组合玩具——还有几个装着现金的信封。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花那些钱,不会听那个收音机,而那辆电动列车也不会在我房间中爬上它的轨道。我不想要这些东西——这些全都是血腥钱;而且,若非我赢得风筝大赛,爸爸根本就不会替我举办那么一场宴会。

  爸爸给了我两件礼物。一辆崭新的施温·斯丁格雷[1]Schwinn Stingray,美国著名高档自行车品牌。[1],自行车之王,毫无疑问会让临近的小孩垂涎三尺,喀布尔拥有新斯丁格雷的孩子寥寥无几,如今我也跻身其中了。它的手把高高升起,握柄由黑色橡胶制成,还有个蜚声久远的香蕉型车座,轮辐是金色的,钢做的车身是红色的,赭红色,像鲜血那样。换成别的孩子,恐怕会立即跳上去,骑着它招摇过市。几个月前的我也许会这么做。

  “你喜欢吗?”爸爸斜倚在我房间门口问。我露出温顺的笑容,匆匆说了声“谢谢”。我多希望我能多说几句话。

  “我们可以去骑骑。”爸爸说。他在邀请我,不过并非真心实意。

  “再说吧,我有点累了。”

  “好的。”爸爸说。

  “爸爸?”

  “怎么?”

  “谢谢你的烟花。”我说。我在感谢他,不过并非真心实意。

  “好好休息吧。”爸爸说,朝他房间走去。

  爸爸给我的另一件礼物——他甚至不愿意等我打开它——是手表。表面是蓝色的,金色的指针呈闪电状。我甚至都没试着戴一下,就将其扔到角落那堆玩具中去。惟一没有被扔到那堆东西里去的礼物是拉辛汗的皮面笔记本,只有它不像是血腥钱。

  我坐在自己的床沿,双手打开笔记本,想着拉辛汗提起荷麦拉的故事,被他父亲逐走是她最好的下场。她会受苦的。好比霍玛勇叔叔的投影机被同一面幻灯片卡住,总有个画面在我脑中挥之不去:哈桑,他低着头,端饮料服侍阿塞夫和瓦里。兴许那是最好的结局,既可减少他的伤痛,也可缓和我的苦楚。不管怎样,事情变得清楚起来:我们有一个必须离开。

  那天午后,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骑上那辆施温自行车。我绕着那个街区骑了好几圈,然后回家。我骑上那条车道,通向后院,哈桑和阿里正在那儿打扫昨夜宴会留下的一片狼藉。院子里到处是纸杯、揉成一团的纸巾,还有空空如也的汽水瓶。阿里正把椅子折叠起来,放到墙边去。他看见我,招招手。

  “你好,阿里。”我挥着手说。

  他举起一只手指,让我稍等,接着走进他住那间屋子。片刻之后,他手里拿着某些东西走出来。“昨晚我和哈桑找不到机会把这份礼物给你,”他说着交给我一个盒子,“它太普通,配不上你,阿米尔少爷。不过我们还是希望你喜欢它。生日快乐。”

  我喉咙一哽。“谢谢你,阿里。”我说。我宁愿他们什么也没给我买。我打开盒子,看到一本崭新的《沙纳玛》,硬皮的,每页的下方附有精美的彩色插图。这张是菲兰吉凝望她刚出世的儿子凯寇斯劳;那张是阿佛拉西雅手执利剑,胯骑骏马,领军前进。当然还有罗斯坦给他儿子,勇士索拉博以致命一击。“真漂亮。”我说。

  “哈桑说你那本又旧又破,还掉了一些书页。”阿里说,“这本书里面全部图画都是用钢笔和墨水手绘的。”他骄傲地补充说,望着这本他和他的儿子都看不懂的书。

  “它很可爱。”我说。确实很可爱。甚至也不便宜,我怀疑。我想告诉阿里,书没有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他们的礼物。我重新跳上那辆自行车。“替我谢谢哈桑。”我说。

  我终究将这本书扔在屋角那堆礼物上面。可是我的眼睛总是忍不住看向它,所以我将它埋在下面。那夜睡觉之前,我问爸爸有没有看到我的新手表。

  翌日清早,我在房间里等着阿里清理完厨房用过早餐的桌子。等着他把盘碗洗好,把灶台抹净。我倚窗等着,直到望见阿里和哈桑推着那辆空的独轮车,到市场去购买杂货。

  然后,我从那堆礼物中拣起数个装着钞票的信封和那个手表,蹑手蹑脚走出去。路过爸爸书房时,我停下来听听动静。整个早上他都在那儿打电话,现在他正跟某人说话,有一批地毯预计下星期到达。我走下楼梯,穿过院子,从枇杷树后进入阿里和哈桑的房间。我掀起哈桑的毛毯,将新手表和一把阿富汗尼钞票塞在下面。

  我又等了半个小时,然后敲敲爸爸的房门,说了那个谎——我希望这是一长串可耻的谎话中最后一个。

  透过卧房的窗户,我看见阿里和哈桑推着独轮车,载满牛肉、馕饼、水果、蔬菜,推上车道。我看见爸爸从屋子里出现,朝阿里走过去。他们的嘴巴说着我听不见的话,爸爸指了指屋子,阿里点点头。他们分开。爸爸走回屋子,阿里随着哈桑走进他们的斗室。

  隔了几分钟,爸爸敲敲我的房门。“到我的办公室来,”他说,“我们得坐下来,把这件事处理好。”

  我走到爸爸的书房,坐在一只皮沙发上。约莫过了三十分钟,哈桑和阿里也来了。

第 九 章(2)

  他们双眼红肿,我敢肯定他们一定哭过。他们手拉手站在爸爸面前,而我则寻思自己究竟在什么时候具有造成这种痛苦的能力。

  爸爸开门见山,问道:“钱是你偷的吗?你偷了阿米尔的手表吗,哈桑?”

  哈桑的回答简单得只有一个字,以他嘶哑孱弱的声音说:“是。”

  我身体紧缩,好似被人扇了个耳光。我的心一沉,真话差点脱口而出。我随即明白:这是哈桑最后一次为我牺牲。如果他说“不是”,爸爸肯定相信,因为我们都知道哈桑从来不骗人。若爸爸相信他,那么矛头就转向我了,我不得不辩解,我的真面目终究会被看穿,爸爸将永远永远不会原谅我。这让我明白了另外的事情:哈桑知道。他知道我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我站在那儿,袖手旁观。他明知我背叛了他,然而还是再次救了我,也许是最后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就是草丛里面的毒蛇,湖底的鬼怪。我不配他作出的牺牲,我是撒谎蛋,我是骗子,我是小偷。我几乎就要说出来,若非心里隐隐有高兴的念头。高兴是因为这一切很快就要终结了,爸爸会赶走他们,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那是我所想要的,要继续生活,要遗忘,要将过去一笔勾销,从头来过。我想要能重新呼吸。

  然而爸爸说出了让我震惊的话:“我原谅你。”

  原谅?可是盗窃是不能被原谅的罪行啊,是所有罪行的原型啊。当你杀害一个人,你偷走一条性命,你偷走他妻子身为人妇的权利,夺走他子女的父亲。当你说谎,你偷走别人知道真相的权利。当你诈骗,你偷走公平的权利。没有比盗窃更十恶不赦的事情了。难道爸爸没有将我抱在膝盖上,对我说出这番话吗?那么他对哈桑怎么可以只是原谅了事?而且,如果爸爸肯原谅这样的事情,那么他为何不肯原谅我,仅仅是因为我没有成为他所期许的儿子?为什么……

  “我们要走了,老爷。”阿里说。

  “什么?”爸爸脸色大变。

  “我们没法在这里生活下去了。”阿里说。

  “可是我原谅他了,阿里,你没听到吗?”爸爸说。

  “我们不可能在这里过日子了,老爷。我们要走了。”阿里把哈桑拉到身旁,伸臂环住他儿子的肩膀。这是个保护的动作,我知道阿里对哈桑的保护是在抵御什么人的伤害。阿里朝我瞟来,带着冷冷的、不可谅解的眼神,我明白哈桑告诉他了。他把一切都告诉他了,关于阿塞夫和他的朋友对他所做的事情,关于那只风筝,关于我。奇怪的是,我很高兴终于有人识破我的真面目,我装得太累了。

  “我不在乎那些钱或者那个手表。”爸爸说,他手掌朝上,张开双臂,“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做……你说‘不可能’是什么意思?”

  “很抱歉,老爷。可是我们的行李已经收拾好了,我们已经决定了。”

  爸爸站起身来,悲伤的神情溢于言表:“阿里,我给你的还不够多吗?我对你和哈桑不好吗?我没有兄弟,你就是我的兄弟,阿里,你知道的。请别这样做。”

  “我们已经很为难了,别让事情变得更难,老爷。”阿里说。他嘴巴抽搐,我看见了他痛楚的表情,正是那个时候,我才明白自己引起的痛苦有多深,才明白我给大家带来的悲伤有多浓,才明白甚至连阿里那张麻痹的脸也无法掩饰他的哀愁。我强迫自己看看哈桑,但他低着头,肩膀松垮,手指缠绕着衬衫下摆一根松开的线。

  现在爸爸哀求着:“告诉我为什么,我得知道!”

  阿里没有告诉爸爸,一如哈桑承认偷窃,没有丝毫抗辩。我永远不会知道那究竟是为什么,但我能够想像,他们两个在那间昏暗的斗室里面,抹泪哭泣,哈桑求他别揭发我。但我想像不出,是什么样的自制力才会让阿里缄口不言。

  “你可以送我们去汽车站吗?”

  “我不许你这么做!”爸爸大喊,“你听到了吗?我不许你这么做!”

  “尊敬的老爷,你不能禁止我任何事情了,”阿里说,“我们不再为你工作了。”

  “你们要去哪儿?”爸爸问,他的声音颤抖着。

  “哈扎拉贾特。”

  “去你表亲家?”

  “是的,你可以送我们去汽车站吗,老爷?”

  接着我看到爸爸做了我之前从未见过的事情:号啕大哭。见到大人哭泣,我被吓了一跳。我从未想到爸爸也会哭。“求求你。”爸爸说。可是阿里已经走到门口,哈桑跟在他后面。我永远不会忘记爸爸说出那话的神情,那哀求中透露的痛苦,还有恐惧。

  喀布尔的夏天罕得下雨,天空一碧如洗,阳光像烙铁般灼痛后颈。整个春天我和哈桑在溪流打水漂,到得夏天它们也干涸了。黄包车嗒嗒走过,扬起阵阵灰尘。午间祈祷时分,人们到清真寺去行十次“晌礼”,跟着随便找个荫凉的地方躲进去,等待傍晚的凉意。夏天意味着漫长的学校生活,坐在密不透风的拥挤教室里面,浑身大汗地学着背诵《可兰经》的经文,和那些饶舌而奇怪的阿拉伯单词作斗争;夏天意味着听毛拉念念有词,用手掌拍死苍蝇;意味着一阵和风吹过,带来操场那边厕所的粪便气味,在那形影相吊的歪斜篮球架旁边吹起尘雾。

第 九 章(3)

  但爸爸送阿里和哈桑去车站那天下午,天下雨了。雷轰电闪,天空灰沉沉的。顷刻之间,大雨倾盆而至,哗哗的雨声在我耳边回荡。

  爸爸本来要亲自送他们到巴米扬,但阿里拒绝了。透过我的卧房那扇被雨水湿透的模糊窗户,我看见阿里拖着个孤零零的箱子,里面装着他们全副身家,走向爸爸停在大门外的轿车。哈桑的毯子紧紧卷起来,用绳子系住,背在他身后。他把所有的玩具都留在那间四壁萧

然的斗室了,隔天我发现它们堆在屋角,如同我房间里面的生日礼物。

  雨珠刷刷流下我的窗户。我看见爸爸将行李厢的门摔上。他浑身湿透,走向驾驶座那边,斜倚着身子,向后座的阿里说些什么,也许是作最后的努力,以便让他回心转意。他们那样交谈了片刻,爸爸身上湿淋淋的,弯下腰,一只手放在轿车的顶篷上。但当他站起身来,我从他松垮的肩膀看出,我与生俱来的那种熟悉的生活已经一去不返了。爸爸上车,车前灯亮起,在雨水中照出两道灯光。如果这是哈桑跟我过去常看的印度电影,在这个时候,我应该跑出去,赤裸的双脚溅起雨水。我应该追逐着轿车,高声叫喊,让它停下来。我应该把哈桑从后座拉出来,告诉他我很抱歉,非常抱歉,我的眼泪会跟雨水混在一起。我们会在如注大雨中拥抱。可这不是印度电影。我很抱歉,但我不会哭喊,不会追逐那辆轿车。我看着爸爸的轿车驶离路边,带走那个人,那个平生说出的第一个字是我名字的人。我最后一次模糊地瞥见哈桑,他瘫坐在后座,接着爸爸转过街角,那个我们曾无数次玩弹珠的地方。

  我退后,眼里只见到玻璃窗外的雨水,看上去好像熔化的白银。

第 十 章(1)

  1981年3月有个年轻的妇女坐在我们对面。她穿着一身橄榄绿服装,黑色的披肩将面部包得严严实实,以抵御深夜的寒意。每逢卡车急刹或颠簸过路面的凹陷,她就会出声祈祷,每次汽车的高低起伏总伴随着她的“奉安拉之名”。她的丈夫身材矮壮,穿着破旧的裤子、天蓝色的长袍,一手抱着婴儿,空出来的那只手用拇指转动着念珠。他嘴唇开合,默默祈祷。同行的还有其他人,总共十来个,包括爸爸跟我,行李箱放在我们两腿之间,盘膝坐在被帆布包起来的后斗上,跟这些陌生人挤在一起,搭乘这辆破旧的俄国卡车。

  我们凌晨两点离开喀布尔,自那时起我的内脏就已经翻江倒海。虽然爸爸没有说什么,但我知道在他眼里,晕车是孱弱无能的表现——这可以从他的脸色看出来,有好几次,我的胃收缩得厉害,忍不住呻吟,他的表情很尴尬。那个拿着念珠的矮壮男人——在祈祷的那个妇女的丈夫——问我是不是要吐了,我说可能是。爸爸把头别开。那男人掀起帆布的一角,敲敲驾驶室的窗门,要求司机停下来。司机卡林是个黑瘦的汉子,一张老鹰般的脸上留着小胡子,他摇摇头。

  “我们离喀布尔太近了。”他大喊,“让他撑住。”

  爸爸低声咕哝了几句。我想告诉他我很抱歉,但刹那间我满嘴唾液,喉底尝到胆汁的苦味。我转过身,揭起帆布,在行进的卡车一边呕吐起来。在我身后,爸爸正向其他乘客赔不是,仿佛晕车是犯罪,仿佛人们到了十八岁就不应该晕车。我又吐了两次,卡林这才同意停车,大部分原因还是因为担心我弄脏他的车,他赖以谋生的工具。卡林是个蛇头,从被俄国人占领的喀布尔,将人们偷偷运到相对安全的巴基斯坦,这在当时可是日进斗金的生意。他把我们载往喀布尔西南170公里外的贾拉拉巴特,他的堂兄图尔在那边接应,负责再送逃难的人一程,他有一辆更大的卡车,会载着我们通过开伯尔隘口[1]Kyber Pass,阿富汗通往巴基斯坦的重要隘口,长60公里。[1],去往白沙瓦[2]Peshawar,巴基斯坦中部城市。[2]。

  卡林把车停在路旁,这时我们在玛希帕瀑布以西数公里的地方。玛希帕——它的意思是“飞翔的鱼儿”——是一处山峰,壁立千仞,俯览着下面1967年德国人为阿富汗援建的水电站。数不清有多少次,爸爸跟我路过那座山峰,前往贾拉拉巴特,那个遍地柏树和甘蔗的城市是阿富汗人过冬的胜地。

  我从卡车后面跳下去,跌跌撞撞走到路边布满尘灰的护栏。我嘴里涨满了唾液,那是快要呕吐的征兆。我蹒跚着走近悬崖边,下面的深渊被黑暗吞噬了。我弯下腰,双手撑在膝盖上,做好呕吐的准备。在某个地方传来树枝劈啪作响的声音,还有猫头鹰的叫声。寒风微微拂动树枝,吹过山坡上的灌木丛。而下面,水流在山谷淌动,传来阵阵微弱的声音。

  我站在路肩上,想起我们如何离开家园,那个我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仿佛我们只是外出下馆子:厨房的洗碗盆堆放着沾有肉丸夹饼残渣的盘子,盛满衣物的柳条篮子摆在门廊,被褥还没叠好,衣橱里挂着爸爸做生意穿的套装。起居室的墙上仍挂着壁毯,我妈妈的图书仍拥挤地占据着爸爸书房里的架子。我们出逃的迹象很微妙:我父母的结婚照不见了,爷爷跟纳达尔国王站在死鹿之前合影的那张老照片杳然无踪。衣橱里少了几件衣服。五年前拉辛汗送我的那本皮面笔记本也消失了。

  早晨,贾拉鲁丁——五年来的第七个仆人——兴许会以为我们出去散步或者兜风。我们没有告诉他。在喀布尔,你再不能相信任何人——为了获得悬赏或者因为受到威胁,人们彼此告密:邻居告发邻居,儿童揭发父母,兄弟陷害兄弟,仆人背叛主人,朋友出卖朋友。我想起歌手艾哈迈德·查希尔,他在我13岁生日那天弹奏手风琴。他和几个朋友开车去兜风,随后有人在路边发现他的尸体,有颗子弹射中他的后脑。那些人无所不在,他们将喀布尔人分成两派:告密的和没有告密的。最麻烦的是,没有人知道谁属于哪一派。裁缝给你量身时,你几句无心快语可能会让你身处波勒卡其区的黑牢。对卖肉的老板抱怨几句宵禁,你的下场很可能是在牢栏之后望着俄制步枪的枪管。甚至在吃晚饭的桌子上,在自家的屋子里,人们说话也得深思熟虑——教室里面也有这样的人,他们教小孩监视父母,该监听些什么,该向谁告发。

  我三更半夜在这路边干什么呢?我应当躺在床上,盖着毯子,身旁放着一本毛边的旧书。这肯定是一场梦,肯定是。明天早晨,我会醒来,朝窗外望出去:人行道上没有那些阴沉着脸的俄国士兵在巡逻;没有坦克在我的城市里面耀武扬威,它们的炮塔活像责难的手指那样转动;没有断壁残垣,没有宵禁,没有俄国军队的运兵车在市场上迂回前进。这时,我听到爸爸和卡林在我身后讨论到了贾拉拉巴特的安排,持续了一根烟的时间。卡林一再向爸爸保证,他的兄弟有辆“很棒的、质量一流的”大卡车,到白沙瓦去可谓轻车熟路。“他闭上眼也能把你们送到那儿。”卡林说。我听见他跟爸爸说,他和他的兄弟认识把守关卡的俄国和阿富汗士兵,他们建立了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不是梦。一架“米格”战斗机突然从头顶呼啸而过,仿佛在提醒这一切都是真的。卡林扔掉手里的香烟,从腰间掏出一把手枪,指向天空,做出射击的姿势,他朝那架米格吐口水,高声咒骂。

第 十 章(2)

  我想知道哈桑在哪里。跟着,不可避免地,我对着杂草丛吐出来,我的呕吐声和呻吟声被米格震耳欲聋的轰鸣淹没了。

  过了二十分钟,我们停在玛希帕的检查站。司机没熄火,跳下车去问候走上前来的声音。鞋子踏上沙砾。短促的低声交谈。火机打火的声音。“谢谢。”有人用俄语说。

  又一声打火的火机声。有人大笑,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劈啪声让我跳起来。爸爸伸手按住我的大腿。发笑的那个男人哼起歌来,带着厚厚的俄国口音,含糊走调地唱着一首古老的阿富汗婚礼歌谣:

  慢慢走,我心爱的月亮,慢慢走。

  鞋子踏上柏油路。有人掀开悬挂在卡车后面的帆布,探进三张脸。一张是卡林,其他是两个士兵,一个阿富汗人,另外的是一个咧嘴而笑的俄国佬,脸庞像牛头犬,嘴巴叼着香烟。在他们身后,一轮明月高悬在空中。卡林和那个阿富汗士兵用普什图语谈了几句。我听到一点——有关图尔和他的霉运。俄国士兵把头伸进卡车的后斗,他哼着那首婚礼歌谣,手指敲打着卡车的后挡板。虽然月色昏暗,我还是能看到他的炯炯目光,扫视过一个又一个的乘客。尽管天气寒冷,他的额头仍有汗珠渗出。他的眼光落在那个戴着黑色披肩的妇女身上,他眼睛死死盯着她,朝卡林说了几句俄语。卡林用俄语简略地回答。那士兵听了之后转过身,更简略地咆哮了一下。阿富汗士兵也开口说话,声音低沉,晓之以理。但俄国士兵高声说了几句,他们两个畏缩了。我能感到身旁的爸爸变得紧张起来。卡林假咳几声,低下脑袋,他说俄国士兵想与那位女士单独在卡车后面相处半个钟头。

  那年轻的妇女拉下披肩,盖住脸,泪如泉涌。她丈夫膝盖上那个婴孩也哭喊起来。那个丈夫的脸色变得跟天上的月亮一样苍白,他跟卡林说,求求那个“士兵老爷”发发善心,也许他也有姐妹,也有母亲,也许他还有妻子。俄国佬听卡林说完,连珠炮般叫嚣了几句。

  “这是他放我们通过的代价,”卡林说,他不敢正视那丈夫的眼光。

  “但我们已经付出可观的报酬,他得到了一大笔钱。”丈夫说。

  卡林跟俄国士兵交谈。“他说……他说任何代价都有一点附加税费。”

  那当头,爸爸站起身。这回轮到我用手按住他的大腿了,可是爸爸将其抹开,拔起腿来,他站立的身影挡住了月光。“我要你跟这个家伙说几句,”爸爸说,他在跟卡林说话,但眼睛直望着那个俄国兵,“你问他的羞耻到哪里去了。”

  他们交谈。“他说这是战争。战争无所谓羞耻。”

  “跟他说他错了。战争不会使高尚的情操消失,人们甚至比和平时期更需要它。”

  你每次都得充好汉不可吗?我想,心怦怦跳。你就不能忍哪怕一次吗?但我知道他不会——忍气吞声不是他的本性。问题是,他的本性正要送我们上西天。

  俄国兵对卡林说了什么,嘴角露出一丝邪笑。“老爷,”卡林说,“这些俄国佬跟我们不同,他们不懂得尊重、荣誉是什么。”

  “他说什么?”

  “他说在你脑袋射颗子弹一定很爽,就像……”卡林说不下去,但朝那个被士兵看中的女人努努嘴。那士兵弹掉手里还没吸完的香烟,取下他的手枪。看来爸爸要死在这里了,我想,事情就会这么发生。在我的脑海里,我念了一段从课堂上学来的祈祷。

  “告诉他,我就算中了一千颗子弹,也不会让这龌龊下流的事情发生。”爸爸说。我的心思一闪,回到六年前那个冬天。我,在小巷的拐角处窥视。卡莫和瓦里把哈桑按在地上,阿塞夫臀部的肌肉收紧放松,他的屁股前后晃动。我算哪门子英雄?只担心风筝。有时我也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爸爸的亲生儿子。

  脸庞像牛头犬的俄国兵举起他的枪。

  “爸爸,坐下吧,求求你,”我说,拉着他的衣袖,“他真的会朝你开枪。”

  爸爸将我的手打开。“我什么也没教过你吗?”他生气地说,转向那个一脸坏笑的士兵,“告诉他最好一枪就把我打死,因为如果我没有倒下,我会把他撕成碎片。操他妈的。”

  听完翻译,俄国兵狞笑依然。他打开保险栓,将枪口对准爸爸的胸膛。我的心快要跳出喉咙,用双手把脸掩住。

  枪声响起。

  完了,完了。我十八岁,孤身一人,在这世上举目无亲。爸爸死了,我得埋葬他。把他埋在哪里呢?埋完之后我该去哪里呢?

  但我睁开眼睛,看到爸爸仍站着,脑里这些盘旋的念头停止了。我看见又一个俄国兵,还有其他人。他的枪口朝天,冒出一阵烟雾。那个要射杀爸爸的士兵已经把他的武器收好,立正敬礼。我从未像此刻一样,又想笑又想哭。

  第二个俄国军官头发灰白,身材魁梧,用一口破法尔西语对我们说话。他为他手下的所作所为道歉,“俄国送他们来这里战斗,”他说,“但他们只是孩子,一来到这里,他们就迷上了毒品。”他恨恨地望着那个年轻的士兵,如同严父被儿子的行为不端激怒。“这个家伙现在药性发作。我会试试阻止他……”他挥手让我们离开。

  顷刻之后,我们的车开走了。我听到一声大笑,跟着传来第一个士兵的声音,含混而走调地唱着那古老的婚礼歌谣。

第 十 章(3)

  我们在路上默默行进了十五分钟,那年轻妇女的丈夫突然站起来,做了一件在他之前我曾见到很多人做过的事情:他亲了爸爸的手。

  图尔的霉运。在玛希帕那边,我不是从短暂的交谈中听到过这句话吗?

  大约在太阳上山之前一个钟头,我们驶进了贾拉拉巴特。卡林匆匆将我们从卡车领进一

座房子。那是单层的平房,位于两条土路的交叉处,路的两边是平房,还有没开门的商店,种着合欢树。我们拖着行李走进屋子里头,我拉起衣领,以抵御严寒。不知道为什么,我记得有萝卜的味道。

  我们刚进入那间昏暗且一无所有的房间,卡林就把前门锁上,拉上那代替窗帘的破布。跟着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告诉我们坏消息。他的兄弟图尔没法送我们去白沙瓦。上个星期,他那卡车的发动机坏了,图尔还在等零件。

  “上星期?”有人叫道,“要是你知道这事情,为什么还把我们带到这里来?”

  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见一阵急遽的动作。随后有个模糊的身影穿过房间,接下来我看到的事情是,卡林猛然撞在墙上,爸爸的双手掐住他的脖子。

  “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爸爸愤怒地说,“因为他要赚这一程的车费,他只在乎这个。”卡林发出哽咽的声音,唾液从嘴角流出来。

  “把他放下来,老爷,你会杀了他的。”有个乘客说。

  “我正要这么做。”爸爸说。这个屋子里面其他人所不知道的是,爸爸并非在开玩笑。卡林脸色涨红,双脚乱踢。爸爸仍掐着他,直到那个年轻的妈妈,被俄国兵看中那个,求他放手。

  爸爸终于放手,卡林瘫倒在地板上,翻滚喘气,房间安静下来。不到两个钟头之前,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子的清白,爸爸甘愿吃一颗子弹。而如今,若非同一个女人的求情,他会毫不犹豫地将一个汉子掐死。

  隔壁传来一阵敲打的声音。不,不是隔壁,是地下。

  “那是什么?”有人问。

  “其他人,”卡林呼吸艰难地喘息着,“在地下室。”

  “他们等多久了?”爸爸说,眼睛盯着卡林。

  “两个星期。”

  “我记得你说过那辆卡车是上星期坏的。”

  卡林揉揉脖子,“应该是再上一个星期的事情。”

  “多久?”

  “什么?”

  “要过多久零件才会到?”爸爸咆哮了。卡林身子一缩,但哑口无言。我很高兴身边漆黑一片,我可不想看到爸爸杀气腾腾的凶相。

  卡林打开门,门后是通往地下室的破楼梯,一股像霉菌的潮湿臭味扑鼻而来。我们一个个下去,楼梯被爸爸压得吱嘎作响。站在寒冷的地下室里面,我感到黑暗中有很多双一眨一眨的眼睛在看着我们。我看见房间到处有人蜷缩着,两盏昏暗的煤油灯将他们的身影投射在墙上。地下室的人窃窃私语,除此之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滴水的声音,还有刮擦声。

  爸爸在我身后叹了口气,把行李包扔下。

  卡林告诉我们,应该再过几天,卡车就可以修好了。那时我们便可前往白沙瓦,奔上那通往自由和安全的旅途。

  接下来那个星期,地下室就是我们的家;到了第三晚,我发现了刮擦声的来源:老鼠。

  待得眼睛适应了黑暗,我数出地下室里面约莫有三十个难民。我们肩挨着肩,倚墙而坐,吃着饼干、面包,配以椰枣和苹果。第一天夜里,所有的男人在一起祷告,当中有个问爸爸为什么不加入,“真主会拯救我们所有人,你怎么不向他祷告呢?”

  爸爸重重哼了一声,伸伸他的双腿。“能够救我们的是八个气缸和一个好的化油器。”这句话让其他人说不出话来,再也不提真主的事。

  第一天夜里稍晚的时候,我发现卡莫和他父亲藏身在我们这群人之间。看到卡莫坐在地下室里面,距我只有数尺之遥,这太让我吃惊了。但当他和他的父亲走到我们这边来的时候,我看见了卡莫的脸,真的看见了……

  他枯萎了——显然没有其他词可以代替这个。他双眼空洞地看着我,丝毫没有认出我。他耷拉着肩膀,脸颊凹陷,似乎已经厌倦了附在下面的骨头上。他的父亲在喀布尔有座电影院,正在跟爸爸诉苦,三个月前,他的妻子在庙里,被一颗流弹击中,当场毙命。然后他跟爸爸说起卡莫,我零星听到一点:不该让他一个人去的……你知道,他那么俊美……他们有四个人……他试图反抗……真主……血从那儿流下来……他的裤子……不再说话……目光痴呆……

  我们在地下室与老鼠做伴一个星期之后,卡林说没有卡车了,卡车没法修。

  “还有另外的选择,”卡林说,在一片哀叹之中,他提高了声音。他的堂兄有辆油罐车,曾经用它偷运过几次旅客。他就在这里,在贾拉拉巴特,也许可以装下我们所有人。

  除了一对老年夫妻,其他人都决定上路。

  那晚我们离开,爸爸和我,卡莫和他的父亲,还有其他人。卡林和他的堂兄阿吉兹,一个方脸秃顶的汉子,帮助我们进入油罐。汽车发动了,停在那里,我们挨个爬上油罐车的后踏板,爬上后面那条梯子,滑进油罐。我记得爸爸爬到一半,从梯子一跃而下,从口袋里掏出烟盒。他把盒子清空,从土路中央抓起一把灰泥。他亲吻泥土,把它放进盒子,把盒子放进胸前的口袋,贴着他的心。

第 十 章(4)

  惊惶。

  你张开嘴巴,张得大大的,连腭骨都咯咯作响。你下令自己的肺吸进空气,如今,你需要空气,现在就需要。但是你肺里的气道不听使唤,它们坍塌,收紧,压缩,突然之间,你只能用一根吸管呼吸。你的嘴巴闭上,嘴唇抿紧,你所能做的,只是发出一阵窒息的咳嗽。你双手抽搐,晃动。身体里似乎某个地方有座水坝决堤,冰冷的汗水汹涌而出,浸湿你的身

体。你想哭喊。如果你能,一定喊出声来。可是你必须吸气才能哭喊。

  惊惶。

  地下室已经够暗了,油罐更是不见天日。我右看,左看,上看,下看,伸手在眼前挥动,可是什么也见不到。我眨眼,再眨眼,不见五指。空气不对劲,它太厚重了,几乎是固态的。空气不应该是固态的。我很想伸出手,把空气捏成碎片,把它们塞进我的气管。还有汽油的味道,油气刺痛我的眼睛,好像有人拉开我的眼皮,拿个柠檬在上面摩擦。每次呼吸都让我的鼻子火辣辣的。我会死在这样的地方,我想。尖叫就要来了,来了,来了……

  接着出现了小小的神迹。爸爸卷起我的衣袖,有个东西在黑暗中发出绿光。光芒!爸爸送的手表。我的眼睛盯着那萤绿的指针。我害怕会失去它们,我不敢眨眼。

  慢慢地,我对周边的景况有所知觉。我听到呻吟声,还有祷告声。我听到一个婴儿哭喊,母亲在低声安抚。有人作呕,有人咒骂俄国佬。卡车左右摇晃,上下颠簸。大家的头撞上金属板。

  “想着一些美好的事情,”爸爸在我耳边说,“快乐的事情。”

  美好的事情,快乐的事情。我放任自己思绪翻飞,浮现出来的是:

  星期五下午,在帕格曼。一片开阔的草地,上面有繁花满枝头的桑椹树。哈桑和我坐在浅及脚踝的野草上,我拉着线,卷轴在哈桑长满老茧的手里滚动,我们的眼睛望着天空中的风筝。我们默默无声,但并非因为我们无话可说,而是因为我们之间无需交谈——那些自出世就认识、喝着同样奶水长大的人就是这样。和风拂过草丛,哈桑放着线。风筝旋转,降下,又稳定了。我们的影子双双,在波动的草丛上跳舞。草地那端,越过那低矮的砖墙,某个地方传来谈话声、笑声,和泉水的潺潺声。还有音乐,古老而熟悉的曲调,我想那是雷巴布琴[1]Rubab,阿富汗民族乐器。[1]演奏的《莫拉曲》。墙那边有人喊我们的名字,说到时间喝茶吃点心了。

  我不记得那是何年何月的事情。我只知道记忆与我同在,将美好的往事完美地浓缩起来,如同一笔浓墨重彩,涂抹在我们那已经变得灰白单调的生活画布上。

  剩下的路程只在脑海里留下零零碎碎、时隐时现的记忆,多数跟声音和味道有关:米格战斗机在头顶轰鸣;断断续续的枪声;旁边有驴子昂昂叫;一阵铃铛的声音和羊群的咩咩叫;车轮压上沙砾的响声;黑暗中婴孩的哭嚎;汽油、呕吐物和粪便的臭味。

  接下来我还记得的,是爬出油罐之后清早耀眼的光线。我记得自己抬脸向天,眯着眼睛,大口呼吸,仿佛世间的空气即将用完。我躺在泥土路一边,下面是怪石嶙峋的坑壕,我望着清晨灰蒙蒙的天空,为空气感恩,为光芒感恩,为仍活着感恩。

  “我们在巴基斯坦,阿米尔。”爸爸说,他站在我身边,“卡林说他会唤来巴士,把我们送到白沙瓦。”

  我翻过身,仍趴在冰冷的泥土上,看到爸爸脚下两边放着我们的行李箱。从他双腿间的三角形望去,我看到油罐车停在路边,其他逃难的人正从后面的梯子下来。更远处,大地在灰蒙的天空下宛如铅板,土路伸延而去,消失在一排碗状的山丘之后。有座小小的村落沿着马路,悬挂在向阳的山坡上。

  我把眼光转回我们的行李箱,它们让我替爸爸感到难过。在他打造、谋划、奋斗、烦恼、梦想了一切之后,他的生命只剩下这么点东西:一个不争气的儿子和两个手提箱。

  有人在哭喊。不,不是哭喊,是哀嚎。我看到旅客围成一团,听到他们焦急的声音。有人说了一个字:“油气。”有人也说了。哀嚎变成撕心裂肺的惨叫。

  爸爸跟我匆忙走到那堆围观者身边,推开他们,走上前去。卡莫的父亲盘腿坐在围观的人群中间,身体前后摇晃,亲吻着他儿子死灰的脸。

  “他没气了!我的儿子没气了!”他哭喊着。卡莫毫无生气的身体躺在他父亲的膝盖上,他的右手软软垂着,随着他父亲的哭泣来回抖动。“我的孩子!他没气了!安拉,帮帮他,让他活过来!”

  爸爸在他身边跪下,伸手揽住他的肩膀。但卡莫的父亲把他推开,冲向跟他堂兄站在旁边的卡林。接着发生的事情太快、太短,甚至不能称之为扭打。卡林吃惊地大叫,朝后退去。我看见一只手挥舞,一只脚踢出。过了一会儿,卡莫的父亲手里拿着卡林的手枪站着。

  “别杀我!”卡林哭喊。

  但我们所有人还来不及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卡莫的父亲将枪口伸进自己的嘴里。我永远不会忘记那声回荡的枪响,不会忘记那一道闪光和溅出的血红。

  我又弯下腰,在路边干呕。

第十一章(1)

  弗里蒙特,加利福尼亚,1980年代

  爸爸爱美国的理想。

  正是在美国生活,让他得了溃疡。

  我记得我们两个走过几条街道,在弗里蒙特的伊丽莎白湖公园散步,看着男孩练习挥棒,女孩在游戏场的秋千上咯咯娇笑。爸爸会利用步行的机会,长篇大论对我灌输他的政治观点。“这个世界上只有三个真正的男人,阿米尔,”他说,他伸出手指数着,“美国这个鲁莽的救世主,英国,还有以色列。剩下那些……”通常他会挥挥手,发出不屑的声音,“他们都像是饶舌的老太婆。”

  他关于以色列的说法惹恼了弗里蒙特的阿富汗人,他们指责他亲近犹太人,而这实际上就是反对伊斯兰。爸爸跟他们聚会,喝茶,吃点心,用他的政治观念将他们气疯。“他们所不明白的是,”后来他告诉我,“那跟宗教毫无关系。”在爸爸眼里,以色列是“真正的男人”居住的岛屿,虽然处在阿拉伯海洋的包围之下,可是阿拉伯人只顾着出卖石油赚钱,毫不关心自家人的事情。“以色列干这个,以色列干那个,”爸爸会模仿阿拉伯人的语气说,“那做些事情啊!行动啊!你们这些阿拉伯人,那么去帮巴勒斯坦啊!”

  他讨厌吉米·卡特,管他叫“大牙齿的蠢货”。早在1980年,我们还在喀布尔,美国宣布抵制在莫斯科举办的奥运会。“哇!哇!”爸爸充满厌恶地说,“勃列日涅夫入侵阿富汗,那个捏软柿子的家伙居然只说我不去你家的泳池游泳。”爸爸认为卡特愚蠢的做法助长了勃列日涅夫的气焰。“他不配掌管这个国家。这好像让一个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的小孩去驾驶一辆崭新的卡迪拉克。”美国,乃至世界需要的是一个强硬的汉子,一个会被看得起、会采取行动而非一筹莫展的人。罗纳德·里根就是这样的硬汉。当里根在电视现身,将俄国称为“邪恶帝国”,爸爸跑出去,买回一张照片:总统微笑着竖起拇指。他把照片裱起来,挂在入门的墙上,将它钉在一张黑白的老照片右边,在那张照片里面,他系着领带,跟查希尔国王握手。我们在弗里蒙特的邻居多数是巴士司机、警察、加油站工人、靠救济金生活的未婚妈妈,确切地说,全都是被里根的经济政策压得喘不过气来的蓝领工人。爸爸是我们那栋楼惟一的共和党员。

  但交通的浓雾刺痛他的眼睛,汽车的声响害他头痛,还有,花粉也让他咳嗽。水果永远不够甜,水永远不够干净,所有的树林和原野到哪里去了?开头两年,我试着让爸爸参加英语培训班的课程,提高他那口破英语,但他对此不屑一顾。“也许我会把‘cat’拼出来,然后老师会奖给我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那么我就可以跑回家,拿着它向你炫耀了。”他会这么咕哝。

  1983年春季的某个星期天,我走进一家出售平装旧书的小店,旁边是家印度电影院,往东是美国国家铁路和弗里蒙特大道交界的地方。我跟爸爸说等我五分钟,他耸耸肩。他当时在弗里蒙特某个加油站上班,那天休假。我看到他横跨弗里蒙特大道,走进一家杂货便利店,店主是一对年老的越南夫妻,阮先生和他的太太。他们白发苍苍,待人友善,太太得了帕金森症,先生则换过髋骨。“他现在看起来像《无敌金刚》了,”她总是这么笑着对我说,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巴。“记得《无敌金刚》吗,阿米尔?”接着阮先生会学着李·梅杰斯,怒眉倒竖,以缓慢的动作假装正在跑步。

  我正在翻阅一本破旧的麦克·汉默[1]Mike Hammer,美国作家迈克·斯毕兰(Mike Spillane 1918~)创作的系列恐怖小说主角。[1]悬疑小说,这当头传来一声尖叫,还有玻璃碎裂的声音。我放下书,匆匆穿过马路。我发现阮先生夫妇在柜台后面,脸如死灰,紧贴墙壁,阮先生双手抱着他的太太。地板上散落着橙子,翻倒的杂志架,一个装牛肉干的破罐子,爸爸脚下还有玻璃的碎片。

  原来爸爸买了橙子,身上却没有现金。他给阮先生开了支票,阮先生想看看他的身份证。“他想看我的证件,”爸爸用法尔西语咆哮,“快两年了,我在这里买这些该死的水果,把钱放进他的口袋,而这个狗杂碎居然要看我的证件!”

  “爸爸,这又不是针对你。”我说,朝阮氏夫妇挤出微笑,“他们理应查看证件的。”

  “我不欢迎你在这里,”阮先生说,站在他妻子身前,他用拐杖指着爸爸,然后转向我,“你是个很好的年轻人,但是你爸爸,他是个疯子。这里再也不欢迎他。”

  “他以为我是小偷吗?”爸爸抬高了声音说,外面围满了旁观的人,“这是个什么国家?没有人相信任何人!”

  “我叫警察。”阮太太说,她探出脸来,“你走开,要不我喊警察。”

  “求求你,阮太太,别叫警察。我把他带回家,请别叫警察,好不好?求求你。”

  “好的,你带他回家,好主意。”阮先生说。他戴着金丝眼镜,眼睛一直望着爸爸。我隔着门去拉爸爸,他出来的时候踢飞一本杂志。我说服他别再走进去,然后转身到店里向阮氏夫妇道歉,告诉他们爸爸处境艰难。我把家里的电话和地址给了阮太太,告诉她估计一下损失了多少东西。“算好之后请打电话给我,我会赔偿一切的,阮太太,我很抱歉。”阮太太从我手里接过纸片,点点头。我看到她的手比平时抖得更厉害,那让我很生爸爸的气,他把一个老太太吓成这样。

第十一章(2)

  “我爸爸仍在适应美国的生活。”我解释着说。

  我想告诉他们,在喀布尔,我们折断树枝,拿它当信用卡。哈桑和我会拿着那根木头到面包店去。店主用刀在木头上刻痕,划下一道,表示他从火焰升腾的烤炉取给我们一个馕饼。每到月底,爸爸按照树枝上的刻痕付钱给他。就是这样。没有问题,不用身份证。

  但我没告诉他们。我谢谢阮先生没叫警察,带爸爸回家。我炖鸡脖子饭的时候,他在阳台抽烟生闷气。我们自白沙瓦踏上波音飞机,到如今已经一年半了,爸爸仍在适应期。

  那晚我们默默吃饭。爸爸吃了两口,把盘子推开。

  我的眼光越过桌子,望着他,他的指甲开裂,被机油弄得脏兮兮的,他的手指刮伤了,衣服散发出加油站的味道——尘灰、汗水和汽油。爸爸像个再婚的鳏夫,可是总忍不住想起故去的妻子。他怀念贾拉拉巴特的甘蔗地,还有帕格曼的花园。他怀念那些在他屋里进进出出的人们,怀念索尔市集拥挤的通道,他走在那里,和他打招呼的人认得他,认得他的父亲,认得他的祖父,那些跟他同一个祖宗的人们,他们的过去交织在一起。

  对我来说,美国是个埋葬往事的地方。

  对爸爸来说,这是个哀悼过去的地方。

  “也许我们应该回到白沙瓦。”我说,盯着在玻璃杯里面的水上浮动的冰块。我们在那里度过了半年的光阴,等待移民局核发签证。我们那间满是尘灰的房子散发出脏袜子和猫粪的气味,但住在我们周围的全是熟人——至少爸爸认得他们。他会邀请整条走廊的邻居到家里吃晚饭,他们中多数都是等待签证的阿富汗人。当然,有人会带来手鼓,也有人带手风琴。茶泡好了,嗓子还可以的人会高歌一曲,直到太阳升起,直到蚊子不再嗡嗡叫,直到鼓掌的手都酸了。

  “你在那边更开心,爸爸,那儿更有家的感觉。”我说。

  “白沙瓦对我来说是好地方,但对你来说不是。”

  “你在这儿工作太辛苦了。”

  “现在还好啦。”他说,他的意思是自升任加油站日班经理之后。但在天气潮湿的日子,我总能见到他忍痛揉着手腕。也见过他在饭后,头冒冷汗去拿止痛药瓶子的模样。“再说,我又不是为了自己才让我们两个来到这里的,你知道吗?”

  我把手伸过桌子,握住他的手。我的是学生哥儿的手,干净柔软;他的是劳动者的手,肮脏且长满老茧。我想起在喀布尔时,他给我买的所有那些卡车、火车玩具,还有那些自行车。如今,美国是爸爸送给阿米尔的最后一件礼物。

  我们到美国仅一个月之后,爸爸在华盛顿大道找到工作,在一个阿富汗熟人开的加油站当助理——他从我们到美国那天就开始找工作了。每周六天,每天轮班十二小时,爸爸给汽车加油、收银、换油、擦洗挡风玻璃。有好几次,我带午饭给他吃,发现他正在货架上找香烟,油污斑斑的柜台那端,有个顾客在等着,在明亮的荧光映衬下,爸爸的脸扭曲而苍白。每次我走进去,门上的电铃会“叮咚叮咚”响,爸爸会抬起头,招招手,露出微笑,他的双眼因为疲累而流泪。

  被聘请那天,爸爸和我到圣荷塞[1]San Jose,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1]去找我们的移民资格审核官杜宾斯太太。她是个很胖的黑人妇女,眼睛明亮,笑起来露出两个酒窝。有一回她跟我说她在教堂唱歌,我相信——她的声音让我想起热牛奶和蜂蜜。爸爸将一叠食物券放在她的柜台上。“谢谢你,可是我不想要。”爸爸说,“我一直有工作。在阿富汗,我有工作;在美国,我有工作。非常感谢,杜宾斯太太,可是我不喜欢接受施舍。”

  杜宾斯太太眨眨眼,把食物券捡起来,看看我,又看看爸爸,好像我们在开她玩笑,或者像哈桑经常说的“耍她一下”。“我干这行十五年了,从来没人这么做过。”她说。就是这样,爸爸结束了在收银台用食物券支付的屈辱日子,也消除了他最担心的事情之一:被阿富汗人看到他用救济金买食物。爸爸走出福利办公室时,好像大病初愈。1983年那个夏天,我20岁,高中毕业。那天在足球场上掷帽子的人中,要数我最老了。我记得球场上满是蓝色袍子,学生的家人、闪光的镜头,把爸爸淹没了。我在二十码线附近找到他,双手插袋,相机在胸前晃荡。我们之间隔着一群人,一会儿把他挡住,一会儿他又出现。穿蓝色衣服的女生尖叫着,相互拥抱,哭泣;男生和他们的父亲拍掌庆贺。爸爸的胡子变灰了,鬓边的头发也减少了,还有,难道他在喀布尔更高?他穿着那身棕色西装——他只有这么一套,穿着它参加阿富汗人的婚礼和葬礼——系着那年他五十岁生日时我送的红色领带。接着他看到我,挥挥手,微笑。他示意我戴上方帽子,以学校的钟楼为背景,替我拍了张照片。我朝他微笑着——在某种意义上,那日子与其说是我的,毋宁说是他的。他朝我走来,伸手揽住我的脖子,亲吻了我的额头。“我很骄傲,阿米尔。”他说。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闪亮,那样的眼光望着的是我,让我很高兴。

  那晚,他带我到海沃德[1]Hayward,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城市,近弗里蒙特。[1]的阿富汗餐厅,点了太多的食物。他跟店主说,他的儿子秋天就要上大学了。毕业之前,我就上大学的事情跟他稍稍争论过,告诉他我想工作,补贴家用,存些钱,也许次年才上大学。但他恨铁不成钢地盯了我一眼,我只好闭嘴。

第十一章(3)

  晚饭后,爸爸带我去饭店对面的酒吧。那地方光线阴暗,墙壁上散发着我素来不喜欢的啤酒酸味。男人们头戴棒球帽,身穿无袖上衣,玩着撞球,绿色的桌子上烟雾升腾,袅袅绕着荧光灯。爸爸穿着棕色西装,我穿着打褶长裤和运动外套,显得格外引人注目。我们在吧台找到位子,坐在一个老人身边。老人头上有个麦克罗啤酒的商标,发出蓝光,将他那张沧桑的脸照得病恹恹的。爸爸点了根香烟,给我们要了啤酒。“今晚我太高兴了!”他自顾自地向每个人宣布,“今晚我带我的儿子来喝酒。来,请给我的朋友来一杯。”他的手拍在那个

老人背上。老头抬抬帽子,露出微笑,他没有上排的牙齿。

  爸爸三口就喝完了他的啤酒,又要了一杯。我强迫自己,还没喝完四分之一,他已经干掉三杯了。他请那个老头一杯苏格兰烈酒,还请那四个打撞球的家伙一大罐百威。人们同他握手,用力拍他的后背。他们向他敬酒,有人给他点烟。爸爸松了松领带,给那个老人一把二毛五分的硬币,指指电唱机。“告诉他,来几首他最拿手的。”他对我说。老人点点头,向爸爸敬礼。不久就响起乡村音乐,就像这样,爸爸开始宴会了。

  酒到酣处,爸爸站起来,举起酒杯,将它摔在遍地锯屑的地板,高声喊叫。“操他妈的俄国佬!”酒吧里爆发出一阵笑声,大家高声附和,爸爸又给每个人买啤酒。

  我们离开的时候,大家都舍不得他走。喀布尔,白沙瓦,海沃德。爸爸还是爸爸,我想,微笑着。

  我开着爸爸那辆土黄色的旧别克世纪轿车,驶回我们家。爸爸在路上睡着了,鼾声如气钻。我在他身上闻到烟草的味道,还有酒精味,甜蜜而辛辣。但我在停车的时候,他醒过来,嘶哑的嗓音说:“继续开,到街道那边去。”

  “干吗,爸爸?”

  “只管开过去,”他让我停在街道的南端。他把手伸进外衣的口袋,掏给我一串钥匙,“那边。”他指着停在我们前面的一辆轿车。那是一辆旧款的福特,又长又宽,车身很暗,在月光下我辨认不出是什么颜色。“它得烤漆,我会让加油站的伙计换上新的避震器,但它还能开。”

  我看着钥匙,惊呆了。我看看他,看看轿车。

  “你上大学需要一辆车。”他说。

  我捧起他的手,紧紧握住。泪水从我眼里涌出来,我庆幸阴影笼罩了我们的面庞。“谢谢你,爸爸。”

  我们下车,坐进福特车。那是一辆“大都灵”。“海军蓝。”爸爸说。我绕着街区开,试试刹车、收音机、转向灯。我把它停在我们那栋楼的停车场,熄了引擎。“谢谢你,亲爱的爸爸。”我说。我意犹未尽,想告诉他,他慈祥的行为让我多么感动,我多么感激他过去和现在为我所做的一切。但我知道那会让他不好意思,“谢谢。”我只是重复了一次。

  他微微一笑,靠在头枕上,他的前额几乎碰到顶篷。我们什么也没说,静静坐在黑暗中,听着引擎冷却的“嘀嘀”声,远处传来一阵警笛的鸣叫。然后爸爸将头转向我,“要是哈桑今天跟我们在一起就好了。”

  听到哈桑的名字,我的脖子好像被一对铁手掐住了。我把车窗摇下,等待那双铁手松开。

  毕业典礼隔日,我告诉爸爸,秋天我就要去专科学校注册了。他正在喝冷却的红茶,嚼着豆蔻子,他自己用来治头痛的偏方。

  “我想我会主修英文。”我说,内心忐忑,等着他的回答。

  “英文?”

  “创作。”

  他想了想,啜他的红茶,“故事,你是说,你要写故事?”我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

  “写故事能赚钱吗?”

  “如果你写得好,”我说,“而且又被人发掘的话。”

  “被人发掘?机会有多大?”

  “有机会的。”我说。

  他点点头。“那你在写得好和被人发掘之前准备干什么呢?你怎么赚钱?要是结婚了,你怎么撑起自己的家庭?”

  我不敢看着他的眼睛,“我会……找份工作。”

  “哦!”他说,“哇!哇!这么说,如果我没理解错,你将会花好几年,拿个学位,然后你会找一份像我这样卑微的工作,一份你今天可以轻易找到的工作,就为渺茫的机会,等待你拿的学位也许某天会帮助你……被人发掘。”他深深呼吸,啜他的红茶,咕哝地说着什么医学院、法学院,还有“真正的工作”。

  我脸上发烧,一阵罪恶感涌上心头。我很负疚,我的放纵是他的溃疡、黑指甲和酸痛的手腕换来的。但我会坚持自己的立场,我决定了。我不想再为爸爸牺牲了。这是最后一次了,我咒骂自己。

  爸爸叹气,这一次,扔了一大把豆蔻子到嘴里。

  有时,我会开着我的福特,摇下车窗,一连开几个钟头,从东湾到南湾,前往半岛区[1]东湾(East Bay)、南湾(South Bay)和半岛区(Penisula)均为旧金山城区。[1],然后开回来。我会驶过弗里蒙特附近那些纵横交错、棋盘似的街道,这里的人们没有和国王握过手,住在破旧的平房里面,窗户破损;这里的旧车跟我的一样,滴着油,停在柏油路上。我们附近那些院子都被铅灰色的铁丝栅栏围起来,乱糟糟的草坪上到处扔着玩具、汽车内胎、标签剥落的啤酒瓶子。我驶过散发着树皮味道的林阴公园,驶过巨大的购物广场,它们大得足可以同时举办五场马上比武竞赛。我开着这辆都灵,越过罗斯·阿托斯的山丘,滑行过一片住宅区,那儿的房子有景观窗,银色的狮子守护在锻铁大门之外,塑有天使雕像的喷泉在修葺完善的人行道排开,停车道上没有福特都灵。这里的房子使我爸爸在喀布尔的房子看起来像仆人住的。

第十一章(4)

  有时候,在星期六我会早起,朝南开上17号高速公路,沿着蜿蜒的山路前往圣克鲁斯。我会在旧灯塔旁边停车,等待太阳升起,坐在我的轿车里面,看着雾气在海面翻滚。在阿富汗,我只在电影里面见过海洋。在黑暗中,挨哈桑坐着,我总是寻思,我在书上看到,说海水闻起来有盐的味道,那是不是真的?我常常告诉哈桑,有朝一日,我们会沿着海藻丛生的海滩散步,让我们的脚陷进沙里,看着海水从我们的脚趾退去。第一次看到太平洋时,我差点哭起来。它那么大,那么蓝,跟我孩提时在电影屏幕上看到的一模一样。

  有时候,夜幕初降,我会把车停好,爬上横跨高速公路的天桥。我的脸压着护栏,极目远望,数着那缓缓移动的闪闪发亮的汽车尾灯,宝马,绅宝,保时捷,那些我在喀布尔从来没见过的汽车,在那儿,人们开着俄国产的伏尔加,破旧的欧宝,或者伊朗出产的培康。

  我们来到美国几乎快两年了,我仍为这个国家辽阔的幅员惊叹不已。高速公路之外,还有高速公路,城市之外还有城市,山脉之外还有峰峦,峰峦之外还有山脉,而所有这些之外,还有更多的城市,更多的人群。

  早在俄国佬的军队入侵阿富汗之前,早在乡村被烧焚、学校被毁坏之前,早在地雷像死亡的种子那样遍布、儿童被草草掩埋之前,对我来说,喀布尔就已成了一座鬼魂之城,一座兔唇的鬼魂萦绕之城。

  美国就不同了。美国是河流,奔腾前进,往事无人提起。我可以进这条大川,让自己的罪恶沉在最深处,让流水把我带往远方,带往没有鬼魂、没有往事、没有罪恶的远方。

  就算不为别的,单单为了这个,我也会拥抱美国。

  接下来那个夏天,也就是1984年夏天——那年夏天我满21岁——爸爸卖掉他的别克,花了550美元,买了一辆破旧的1971年出厂的大众巴士,车主是阿富汗的老熟人了,先前在喀布尔教高中的科学课程。那天下午,巴士轰鸣着驶进街道,“突突”前往我们的停车场,邻居都把头转过来。爸爸熄了火,让巴士安静地滑进我们的停车位。我们坐在座椅上,哈哈大笑,直到眼泪从脸颊掉下来,还有,更重要的是,直到我们确信没有任何邻居在观望,这才走出来。那辆巴士是一堆废铁的尸体,黑色的垃圾袋填补破裂的车窗,光秃秃的轮胎,弹簧从座椅下面露出来。但那位老教师一再向爸爸保证,引擎和变速器都没有问题,实际上,那个家伙没有说谎。

  每逢星期六,天一亮爸爸就喊我起来。他穿衣的时候,我浏览本地报纸的分类广告栏,圈出车库卖场的广告。我们设定线路——先到弗里蒙特、尤宁城、纽瓦克和海沃德,接着是圣荷塞、米尔皮塔斯、桑尼维尔,如果时间许可,则再去坎贝尔。爸爸开着巴士,喝着保温杯里面的热红茶,我负责引路。我们停在车库卖场,买下那些原主不再需要的二手货。我们搜罗旧缝纫机,独眼的芭比娃娃,木制的网球拍,缺弦的吉他,还有旧伊莱克斯吸尘器。下午过了一半,我们的大众巴士后面就会塞满这些旧货。然后,星期天清早,我们开车到圣荷塞巴利雅沙跳蚤市场,租个档位,加点微薄的利润把这些垃圾卖出去:我们前一天花二毛五分买来的芝加哥唱片也许可以卖到每盘一元,或者五盘四元;一台花十元买来的破旧辛格牌缝纫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也许可以卖出二十五元。

  到得那个夏天,阿富汗人已经在圣荷塞跳蚤市场占据了一整个区域。二手货区域的通道上播放着阿富汗音乐。在跳蚤市场的阿富汗人中间,有一套心照不宣的行为规范:你要跟通道对面的家伙打招呼,请他吃一块土豆饼或一点什锦饭,你要跟他交谈。要是他家死了父母,你就好言相劝;要是生了孩子你就道声恭喜;当话题不可避免地转到阿富汗人和俄国佬,你就悲伤地摇摇头。但是你得避免说起星期六的事情,因为对面那人很可能就是昨天在高速公路出口被你超车挡住、以致错过一桩好买卖的家伙。

  在那些通道里,惟一比茶更流行的是阿富汗人的流言。跳蚤市场是这样的地方,你可以喝绿茶,吃杏仁饼,听人说谁家的女儿背弃婚约,跟美国男友私奔去了;谁在喀布尔用黑钱买了座房子,却还领救济金。茶,政治,丑闻,这些都是跳蚤市场的阿富汗星期天必备的成分。

  有时我会看管摊位,爸爸则沿着过道闲逛。他双手庄重地放在胸前,跟那些在喀布尔认识的熟人打招呼:机械师和裁缝兜售有擦痕的自行车头盔和旧羊毛衫,过道两边是原来的外交官、找不到工作的外科医生和大学教授。

  1984年7月某个星期天清早,爸爸在清理摊位,我到贩卖处买了两杯咖啡,回来的时候,发现爸爸在跟一位上了年纪、相貌出众的先生说话。我把杯子放在巴士后面的保险杠上,紧邻里根和布什竞选1984年总统的宣传画。

  “阿米尔,”爸爸说,示意我过去:“这是将军大人,伊克伯·塔赫里先生,原来住在喀布尔,得过军功勋章,在国防部上班。”

  塔赫里。这个名字怎么如此熟悉?

  将军哈哈干笑,通常在宴会上,每当重要人物说了不好笑的笑话,人们就会听到这样的笑声。他一头银发整齐地梳向后面,露出平滑的黄铜色前额,浓密的眉毛中有撮撮白色。他身上闻起来有古龙水的香味,穿着铁灰色的三排扣套装,因为洗熨了太多次而泛着亮光,背心上面露出一根怀表的金链子。

第十一章(5)

  “这样的介绍可不敢当。”他说,他的声音低沉而有教养。“你好,我的孩子。”

  “你好,将军大人。”我说,跟他握手。他的手貌似瘦弱,但握得很有力,好像那油亮的皮肤下面藏着钢条。

  “阿米尔将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作家。”爸爸说。我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刚念完

大学一年级,考试门门都得优。”

  “是专科学校。”我纠正他。

  “安拉保佑。”塔赫里将军说,“你会写我们国家的故事吗,也许可以写写历史?经济?”

  “我写小说。”我说着想起了自己写在拉辛汗送的皮面笔记本里面那十来个故事,奇怪自己为什么在这个人面前突然有些不自在。

  “啊,讲故事的。”将军说,“很好,人们在如今这样的艰苦岁月需要故事来分散注意力。”他把手伸在爸爸的肩膀上,转向我。“说到故事,有一年夏天,你爸爸跟我到贾拉拉巴特去猎野鸡,”他说,“那次真叫人称奇。如果我没记错,你爸爸打猎跟他做生意一样,都是一把好手。”

  爸爸正在用鞋尖踢着摆在我们的帆布上一把木制网球拍。“有些生意而已。”

  塔赫里将军露出一丝礼貌而哀伤的微笑,叹了口气,轻轻拍拍爸爸的肩膀。“生活总会继续。”他把眼光投向我,“我们阿富汗人总是喜欢夸大其词,孩子,我听过无数人愚蠢地使用‘了不起’这个词。但是,你的爸爸属于少数几个配得上这个形容词的人。”这番短短的话在我听来,跟他的衣服如出一辙:用的场合太多了,闪亮得有些造作。

  “你在奉承我。”爸爸说。

  “我没有。”将军说,他侧过头,把手放在胸前表示尊敬,“男孩和女孩得知道他们父亲的优点。”他转向我,“你崇敬你的爸爸吗,我的孩子?你真的崇敬他吗?”

  “当然,将军大人,我崇敬他。”我说,要是他别叫我“我的孩子”就好了。

  “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快要长成一位男子汉了。”他说,口气没有半点幽默,没有讽刺,只有不卑不亢的恭维。

  “亲爱的爸爸,你忘了你的茶。”一个年轻女子的声音。她站在我们后面,是个身材苗条的美人,天鹅绒般的黑发,手里拿着一个打开的保温杯和一个塑料杯。我眨眨眼,心跳加快。她的眉毛又黑又浓,中间连在一起,宛如飞翔的鸟儿张开的双翅,笔挺的鼻子很优雅,活像古代波斯公主——也许像拓敏妮,《沙纳玛》书中罗斯坦的妻子,索拉博的妈妈。她那长长睫毛下面胡桃色的眼睛跟我对望了一会儿,移开了视线。

  “你真乖,我亲爱的。”塔赫里将军说,从她手里接过杯子。在她转身离去之前,我见到她光滑的皮肤上有个镰状的棕色胎记,就在左边下巴上。她走过两条通道,把保温杯放在一辆货车里面。她跪在装着唱片和平装书的盒子中间,秀发倾泻在一旁。

  “我的女儿,亲爱的索拉雅。”塔赫里将军说。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看来想换个话题了,他掏出金怀表,看了看时间。“好啦,到时间了,我得去整理整理。”他和爸爸相互亲吻脸颊,用双手跟我握别。“祝你写作顺利。”他盯着我的眼睛说,浅蓝色的双眼没有透露出半点他心里的想法。

  在那天剩下的时间里,我总忍不住望向那辆灰色的货车。

  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我想起来了。塔赫里,我知道我以前听过这个名字。

  “是不是有过关于塔赫里将军女儿的流言蜚语啊?”我假装漫不经心地问爸爸。

  “你知道我的,”爸爸说,他开着巴士,在跳蚤市场出口长长的车队中缓慢前进。“每当人们说三道四我都会走开。”

  “可是有过,是吗?”我说。

  “你为什么要问呢?”他犹疑地看着我。

  我耸耸肩,挤出微笑:“好奇而已,爸爸。”

  “真的吗?真是这样吗?”他说,眼光露出一丝狡狯,看着我的眼睛,“你该不是对她有意思了吧?”

  我把眼光移开,“拜托,老爸。”

  他微微一笑,驱车离开跳蚤市场。我们朝680公路前进。有那么一会儿,我们并没有说话。“我所听到的是她有过一个男人,而且事情……不是太好。”他神情严肃地说,好像跟我说她得了乳癌一样。

  “哦。”

  “我听说她是个淑女,工作卖力,待人也不错。但自那以后,再也没有媒人敲响将军的家门。”爸爸叹气,“这也许不公平,但几天内发生的事情,有时甚至是一天内发生的事情,也足以改变一生,阿米尔。”

  那晚我辗转反侧,老想着索拉雅·塔赫里的镰状胎记,想着她那优雅的笔挺鼻子,想着她明亮的眼睛跟我对望的情景。我的思绪在她身上迟疑不肯离去。索拉雅·塔赫里,我的交易会公主。

第十二章(1)

  在阿富汗,雅尔达是回历中嘉帝月的第一夜,也是冬天的第一夜,一年之中最长的夜晚。按照风俗,哈桑和我会熬到深夜,我们把脚藏在火炉桌下面,阿里将苹果皮丢进炉子,给我们讲苏丹和小偷的古老传说,度过漫漫长夜。正是从阿里口中,我得知了雅尔达的故事,知道了飞蛾扑火是因为着魔,还知道狼群爬山是要寻找太阳。阿里发誓说,要是在雅尔达那夜吃到西瓜,翌年夏天就不会口渴。

  稍大一些之后,我从诗书中读到,雅尔达是星光黯淡的夜晚,恋人彻夜难眠,忍受着无边黑暗,等待太阳升起,带来他们的爱人。遇到索拉雅之后那个星期,对我来说,每个夜晚都是雅尔达。等到星期天早晨来临,我从床上起来,索拉雅·塔赫里的脸庞和那双棕色的明眸已然在我脑里。坐在爸爸的巴士里面,我暗暗数着路程,直到看见她赤足坐着,摆弄那些装着发黄的百科全书的纸箱,她的脚踝在柏油路的映衬下分外白皙,柔美的手腕上有银环叮当作响。一头秀发从她背后甩过,像天鹅绒幕布那样垂下来,我望着她的头发投射在地上的影子怔怔出神。索拉雅,我的交易会公主,我的雅尔达的朝阳。

  我制造各种各样的借口——爸爸显然知道,但只露出戏谑的微笑——沿着那条过道走下去,经过塔赫里的摊位。我会朝将军招招手,而他,永远穿着那身熨得发亮的灰色套装,会挥手应答。有时他从那张导演椅站起来,我们会稍作交谈,提及我的写作、战争、当天的交易。而我不得不管住自己的眼睛别偷看,别总是瞟向坐在那里读一本平装书的索拉雅。将军和我会彼此告别,而我走开的时候,得强打精神,掩饰自己心中的失望。

  有时将军到其他过道去跟人攀交情,留她一人看守摊位,我会走过去,假装不认识她,可是心里想认识她想得要死。有时陪着她的还有个矮胖的中年妇女,染红发,肤色苍白。我暗下决心,在夏天结束之前一定要跟她搭讪,但学校开学了,叶子变红、变黄、掉落,冬天的雨水纷纷洒洒,折磨爸爸的手腕,树枝上吐出新芽,而我依然没有勇气、没有胆量,甚至不敢直望她的眼睛。

  春季学期在1985年5月底结束。我所有的课程都得了优,这可是个小小的神迹,因为我人在课堂,心里却总是想着索拉雅柔美而笔挺的鼻子。

  然后,某个闷热的夏季星期天,爸爸跟我在跳蚤市场,坐在我们的摊位,用报纸往脸上扇风。尽管阳光像烙铁那样火辣辣,那天市场人满为患,销售相当可观——才到12点半,我们已经赚了160美元。我站起来,伸伸懒腰,问爸爸要不要来杯可口可乐。他说来一杯。

  “当心点,阿米尔。”我举步离开时他说。

  “当心什么,爸爸?”

  “我不是蠢货,少跟我装蒜。”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

  “你要记住,”爸爸指着我说,“那家伙是个纯正的普什图人,他有名誉和尊严。”这是普什图人的信条,尤其是关系到妻子或者女儿的贞节时。

  “我不过是去给我们买饮料。”

  “别让我难看,我就这点要求。”

  “我不会的,天啦,爸爸。”

  爸爸点了根烟,继续扇着风。

  起初我朝贩卖处走去,然后在卖衬衫的摊位左转。在那儿,你只消花5块钱,便可以在白色的尼龙衬衫上印上耶稣、猫王或者吉姆·莫里森的头像,或者三个一起印。马里亚奇[1]Mariachi,墨西哥传统音乐乐团,主要使用乐器有小号、曼陀铃、吉他、竖琴以及小提琴等,所演唱歌曲风格通常较为热烈。[1]的音乐在头顶回响,我闻到腌黄瓜和烤肉的味道。

  我看见塔赫里灰色的货车,和我们的车隔着两排,紧挨着一个卖芒果串的小摊。她单身一人,在看书,今天穿着长及脚踝的白色夏装,凉鞋露出脚趾,头发朝后扎,梳成郁金香形状的发髻。我打算跟以前一样只是走过,我以为可以做到,可是突然之间,我发现自己站在塔赫里的白色桌布边上,越过烫发用的铁发夹和旧领带,盯着索拉雅。她抬头。

  “你好,”我说,“打扰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打扰你的。”

  “你好。”

  “将军大人今天不在吗?”我说。我的耳朵发烧,无法正视她的明眸。

  “他去那边了。”她说,指着右边,绿色镶银的手镯从她的胳膊肘上滑落。

  “你可不可以跟他说,我路过这里,问候他一下。”我说。

  “可以。”

  “谢谢你。”我说,“哦,我的名字叫阿米尔。这次你需要知道,才好跟他说。说我路过这里,向他……问好。”

  “好的。”

  我挪了挪脚,清清喉咙,“我要走了,很抱歉打扰到你。”

  “没有,你没有。”她说。

  “哦,那就好。”我点点头,给她一个勉强的微笑。“我要走了。”好像我已经说过了吧?“再见。”

  “再见。”

  我举步离开。停下,转身。趁着勇气还没有消失,我赶忙说:“我可以知道你在看什么书吗?”

  她眨眨眼。

  我屏住呼吸。刹那间,我觉得跳蚤市场里面所有的眼睛都朝我们看来。我猜想四周似乎突然寂静下来,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人们转过头,饶有兴致地眯起眼睛。

第十二章(2)

  这是怎么回事?

  直到那时,我们的邂逅可以解释成礼节性的问候,一个男人问起另外一个男人。但我问了她问题,如果她回答,我们将会……这么说吧,我们将会聊天。我,一个单身的青年男子,而她是个未婚的少女。她有过一段历史,这就够了。我们正徘徊在风言风语的危险边缘,毒舌会说长道短,而承受流言毒害的将会是她,不是我——我十分清楚阿富汗人的双重标准

,身为男性,我占尽便宜。不是“你没见到他找她聊天吗?”而是“哇,你没看到她舍不得他离开吗?多么不知道廉耻啊!”

  按照阿富汗人的标准,我的问题很唐突。问出这句话,意味着我无所遮掩,对她的兴趣再也毋庸置疑。但我是个男人,我所冒的风险,顶多是尊严受伤罢了,受伤了会痊愈,可是名誉毁了不再有清白。她会接受我的挑战吗?

  她翻过书,让封面对着我。《呼啸山庄》。“你看过吗?”她说。

  我点点头。我感到自己的心怦怦跳。“那是个悲伤的故事。”

  “好书总是跟悲伤的故事有关。”她说。

  “确实这样。”

  “听说你写作?”

  她怎么知道?我寻思是不是她父亲说的,也许她曾问过他。我立即打消了这两个荒谬的念头。父亲跟儿子可以随心所欲地谈论妇女。但不会有阿富汗女子——至少是有教养的阿富汗淑女——向她父亲问起青年男子。而且,没有父亲,特别是一个有名誉和尊严的普什图男人,会跟自己的女儿谈论未婚少男,除非这个家伙是求爱者,已经做足体面的礼节,请他父亲前来提亲。

  难以置信的是,我听见自己说:“你愿意看看我写的故事吗?”

  “我愿意。”她说。现在我从她的神情感觉她有些不安,她的眼睛开始东瞟西看,也许是看看将军来了没有。我怀疑,要是让他看到我跟她女儿交谈了这么久,他会有什么反应呢?

  “也许改天我会带给你,”我说。我还想说些什么,那个我曾见到跟索拉雅在一起的女人走进过道。她提着塑料袋,里面装满水果。她看到我们,滴溜溜的眼珠看着我和索拉雅,微笑起来。

  “亲爱的阿米尔,见到你真高兴。”她说,把袋子放在桌布上。她的额头泛出丝丝汗珠,一头红发看上去像头盔,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她头发稀疏的地方露出点点头皮。她有双绿色的小眼睛,埋藏在那圆得像卷心菜的脸蛋上,牙齿镶金,短短的手指活像香肠。她胸前挂着一尊金色的安拉,链子在她皮肤的褶皱和脖子的肥肉间忽隐忽现。“我叫雅米拉,亲爱的索拉雅的妈妈。”

  “你好,亲爱的阿姨。”我说,有些尴尬,我经常身处阿富汗人之间,他们认得我是什么人,我却不知道对方姓甚名谁。

  “你爸爸还好吗?”她说。

  “他很好,谢谢。”

  “你认识你的爷爷伽兹老爷吗?他是个法官。喏,他的叔叔跟我爷爷是表亲。”她说,“所以你看,我们还是亲戚呢。”她微笑着露出一口金牙,我注意到她右边的嘴角有点下垂。她的眼睛又在我和索拉雅之间转起来。

  有一次,我问爸爸,为什么塔赫里将军的女儿还没有嫁出去。“没有追求者,”爸爸说,“没有门当户对的追求者。”他补充说。但他再也不说了——爸爸知道这种致命的闲言碎语会给少女未来的婚姻造成什么样的影响。阿富汗男人,尤其是出身名门望族的那些人,都是见风使舵的家伙。这儿几句闲话,那儿数声诋毁,他们就会像惊鸟般落荒而逃。所以不断有婚礼举行,可是没人给索拉雅唱“慢慢走”,没有人在她手掌涂指甲花,没有人把《可兰经》摆放在她头巾上,每个婚礼上,陪着她跳舞的,总是塔赫里将军。

  而如今,这个妇女,这个母亲,带着令人心碎的渴望,讨好微笑,对眼中的希望不加掩饰。我对自己所处的有利地位感到畏怯,而这全都因为,我赢得了那场决定我性别的基因博彩。

  我从来没能看穿将军的双眸,但我从他妻子眼里懂得的可就多了:如果我在这件事情上——不管这件事情是什么——会遇到对手,那绝对不是她。

  “请坐,亲爱的阿米尔。”她说,“索拉雅,给他一张椅子,我的孩子。洗几个桃子,它们又甜又多汁。”

  “不用了,谢谢。”我说,“我得回去了,爸爸在等我。”

  “哦?”塔赫里太太说,显然,她被我礼貌地婉拒她的得体举止打动了。“那么,给你,至少带上这个。”她抓起一把猕猴桃,还有几个桃子,放进纸袋,坚持要我收下。“替我问候你爸爸,常来看看我们。”

  “我会的,谢谢你,亲爱的阿姨。”我说,我用眼角的余光看到索拉雅正望着别处。

  “我还以为你去买可乐了呢。”爸爸说,从我手里接过那袋桃子。他看着我,神情既严肃,又戏谑。我开始找说词,但他咬了一口桃子,挥挥手:“别费劲了,阿米尔。只要记得我说的就行。”

  那天夜晚,躺在床上,我想着闪烁的阳光在索拉雅眼里舞动的样子,想着她锁骨上方那美丽的凹陷。我在脑里一遍又一遍回放着我们的对话。她说的是“我听说你是个作家”还是“我听说你写作”?是哪句呢?我捂紧被子,盯着天花板,痛苦地想起,要度过连续六个漫漫的雅尔达之夜,我才能再次见到她。

第十二章(3)

  好几个星期都是如此这般。我等到将军散步离开,然后走过塔赫里的货摊。如果塔赫里太太在,她会请我喝茶、吃饼干,我们会谈起旧时在喀布尔的光景,那些我们认识的人,还有她的关节炎。她显然注意到我总是在她丈夫离开的时候出现,但她从不揭穿。“哦,你家叔叔刚刚才走开。”她会说。我真的喜欢塔赫里太太在那儿,并且不仅是由于她和善的态度,还因为有她母亲在场,索拉雅会变得更放松、更健谈。何况她在也让我们之间的交往显得正常——虽然不能跟塔赫里将军在场相提并论。有了塔赫里太太的监护,我们的约会就算不

能杜绝风言风语,至少也可以少招惹一些。不过她对我套近乎的态度明显让索拉雅觉得尴尬。

  某天,索拉雅跟我单独在他们的货摊上交谈。她正告诉我学校里的事情,她如何努力学习她的通选课程,她在弗里蒙特的“奥龙专科学校”就读。

  “你打算主修什么呢?”

  “我想当老师。”她说。

  “真的吗?为什么?”

  “这是我一直梦想的。我们在弗吉尼亚生活的时候,我获得了英语培训证书,现在我每周有一个晚上到公共图书馆教书。我妈妈过去也是教师,她在喀布尔的高级中学教女生法尔西语和历史。”

  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头戴猎帽,出价3块钱,想买一组5块钱的烛架,索拉雅卖给他。她把钱丢进脚下那个小小的糖果罐,羞涩地望着我。“我想给您讲个故事,”她说,“可是我有点难为情。”

  “讲来听听。”

  “它有点傻。”

  “告诉我吧。”

  她笑起来,“好吧,在喀布尔,我四年级的时候,我爸爸请了个打理家务的佣人,叫兹芭。她有个姐妹在伊朗的马夏德。因为兹芭不识字,每隔不久,她就会求我给她姐妹写信。每当她姐妹回信,我会念给兹芭听。有一天,我问她想不想读书识字。她给我一个大大的微笑,双眼放光,说她很想很想。所以,我完成自己的作业之后,我们就坐在厨房的桌子上,我教她认字母。我记得有时候,我作业做到一半,抬起头,发现兹芭在厨房里,搅搅高压锅里面的牛肉,然后坐下,用铅笔做我前一天夜里给她布置的字母表作业。”

  “不管怎样,不到一年,兹芭能读儿童书了。我们坐在院子里,她给我念达拉和沙拉的故事——念得很慢,不过全对。她开始管我叫‘索拉雅老师’。”她又笑起来,“我知道这听起来很孩子气,但当兹芭第一次自己写信,我就知道自己除了教书,别的什么都不想做。我为她骄傲,觉得自己做了些真正有价值的事情。您说呢?”

  “是的。”我说谎。我想起自己如何愚弄不识字的哈桑,如何用他不懂的晦涩字眼取笑他。

  “我爸爸希望我去念法学院,我妈妈总是暗示我选择医学院。但我想要成为教师。虽然在这里收入不高,但那是我想要的。”

  “我妈妈也是教师。”我说。

  “我知道,”她说,“我妈妈跟我说过。”接着因为这句话,她脸上泛起红晕。她的答案暗示着,我不在的时候,她们曾经“谈起阿米尔”。我费了好大劲才忍住让自己不发笑。

  “我给你带了些东西,”我从后裤兜掏出一卷订好的纸张,“实现诺言。”我递给她一篇自己写的小故事。

  “哦,你还记得。”她说,笑逐颜开,“谢谢你!”我没有时间体会她第一次用“你”而非用较正式的“您”称呼我到底意味着什么,因为突然间她的笑容消失了,脸上的红晕褪去,眼睛盯着我身后。我转过身,跟塔赫里将军面对面站着。

  “亲爱的阿米尔,抱负远大的说故事的人,很高兴见到你。”他说,挂着淡淡的微笑。

  “你好,将军大人。”我嗫嚅着说。

  他从我身旁走过,迈向货摊。“今天天气很好,是吗?”他说,拇指搭在他那间背心的上袋,另一只手伸向索拉雅。她把纸卷给了他。

  “他们说整个星期都会下雨呢。很难相信吧,是吗?”他把那卷纸张丢进垃圾桶。转向我,轻轻地把手放在我的肩膀上,我们并排走了几步。

  “你知道,我的孩子,我相当喜欢你。你是个有教养的孩子,我真的这么认为,但是……”他叹了口气,挥挥手,“……即使有教养的男孩有时也需要提醒。所以,我有责任提醒你,你是在跳蚤市场的众目睽睽之下做事情。”他停住,他那不露喜怒的眸子直盯着我双眼,“你知道,这里每个人都会讲故事。”他微笑,露出一口整整齐齐的牙齿,“替我向你爸爸问好,亲爱的阿米尔。”

  他把手放下,又露出微笑。

  “怎么回事?”爸爸说,接过一个老妇人买木马的钱。

  “没事。”我说。我坐在一台旧电视机上。不过还是告诉他了。

  “唉,阿米尔。”他叹气。

  结果,刚才发生的事情没有让我烦恼太久。

  因为那个星期稍晚一些时候,爸爸感冒了。

  开始只是有点咳嗽和流鼻涕。他的流鼻涕痊愈了,可是咳嗽还是没好。他会咳在手帕上,把它藏在口袋里。我不停地求他去检查,但他会挥手叫我走开。他讨厌大夫和医院。就我所知,爸爸惟一去医院那次,是在印度染上疟疾。

  然后,过了两个星期,我撞见他正把一口带血丝的痰咳到马桶里面去。

第十二章(4)

  “你这样多久了?”我说。

  “晚饭吃什么?”他说。

  “我要带你去看大夫。”

  虽说爸爸已经是加油站的经理,那老板没有给他提供医疗保险,而爸爸满不在乎,没有坚持。于是我带他去圣荷塞的县立医院。有个面带菜色、双眼浮肿的大夫接待了我们,自我介绍说是第二年的驻院医师。“他看起来比你还年轻,但比我病得还重。”爸爸咕哝说。那驻院医师让我们下楼去做胸部X光扫描。护士喊我们进去的时候,医师正在填一张表。

  “把这张表带到前台。”他说,匆匆写着。

  “那是什么?”我问。

  “转诊介绍。”他写啊写。

  “干吗用?”

  “给肺科。”

  “那是什么?”

  他瞥了我一眼,推了推眼镜,又开始写起来。“他肺部的右边有个黑点,我想让他们复查一下。”

  “黑点?”我说,房间突然之间变得太小了。

  “癌症吗?”爸爸若无其事地加上一句。

  “也许是,总之很可疑。”医生咕哝道。

  “你可以多告诉我们一些吗?”我问。

  “没办法,需要先去做CAT扫描,然后去看肺科医生。”他把转诊单递给我。“你说过你爸爸吸烟,对吧?”

  “是的。”

  他点点头,眼光又看看我,看看爸爸,又收回来。“两个星期之内,他们会给你打电话。”

  我想质问他,带着“可疑”这个词,我怎么撑过这两个星期?我怎么能够吃饭、工作、学习?他怎么可以用这个词打发我回家?

  我接过那张表格,交了上去。那晚,我等到爸爸入睡,然后叠起一条毛毯,把它当成祷告用的褥子。我把头磕在地面,暗暗念诵那些记不太清楚的《可兰经》——在喀布尔的时候毛拉要求我们背诵的经文——求求真主大发善心,虽则我不知道他是否存在。那时我很羡慕那个毛拉,羡慕他的信仰和坚定。

  两个星期过去了,我们没有接到电话。我打电话过去,他们告诉我说找不到那张转诊单,问我究竟有没有把它交上去。他们说再过三个星期,会打电话来。我勃然作色,经过一番交涉,把三个星期改为一个星期内做CAT,两个星期内看医生。

  接诊的肺科医师叫施内德,开头一切都好,直到爸爸问他从哪里来,他说俄国。爸爸当场翻脸。

  “对不起,大夫。”我说,将爸爸拉到一旁。施内德大夫微笑着站起来,手里还拿着听诊器。

  “爸爸,我在候诊室看过施内德大夫的简历。他的出生地是密歇根,密歇根!他是美国人,远比你和我更美国。”

  “我不在乎他在哪儿出生,他是俄国佬。”爸爸说,做出扭曲的表情,仿佛那是个肮脏的字眼。“他的父母是俄国佬,他的祖父母是俄国佬。我当着你妈妈的面发誓,要是他胆敢再碰我一下,我就扭断他的手。”

  “施内德大夫的父母从俄国逃亡出来,你懂吗?他们逃亡!”

  但爸爸一点都没听进去。有时我认为,爸爸惟一像爱他妻子那样深爱着的,是阿富汗,他的故国。我差点儿抓狂大叫,但我只是叹口气,转向施内德医师。“对不起,大夫,没有办法。”

  第二个肺科医师叫阿曼尼,是伊朗人,爸爸同意了。阿曼尼大夫声音轻柔,留着弯曲的小胡子,一头银发。他告诉我们,他已经看过CAT扫描的结果,接下来他要做的,是进行一项叫支气管镜检查的程序,取下一片肺块做病理学分析。他安排下个星期进行。我搀扶爸爸走出诊室,向大夫道谢,心里想着如今我得带着“肺块”这个词过一整个星期了,这个字眼甚至比“可疑”更不吉利。我希望索拉雅能在这儿陪着我。

  就像魔鬼一样,癌症有各种不同的名字。爸爸患的叫“燕麦细胞恶性肿瘤”。已经扩散。没法开刀。爸爸问起病况,阿曼尼大夫咬咬嘴唇,用了“严重”这个词。“当然,可以做化疗。”他说,“但那只是治标不治本。”

  “那是什么意思?”爸爸问。

  阿曼尼叹气说:“那就是说,它无法改变结果,只能延迟它的到来。”

  “这个答案清楚多了,阿曼尼大夫,谢谢你。”爸爸说,“但请不要在我身上做化疗。”他露出如释重负的神情,一如那天在杜宾斯太太的柜台上放下那叠食物券。

  “可是,爸爸……”

  “别在公众场合跟我顶嘴,阿米尔,永远不要。你以为你是谁?”

  塔赫里将军在跳蚤市场提到的雨水姗姗来迟了几个星期,但当我们走出阿曼尼大夫的诊室,过往的车辆令地面上的积水溅上人行道。爸爸点了根烟。我们回家的路上,他一直在车里抽烟。

  就在他把钥匙伸进楼下大门的锁眼时,我说:“我希望你能考虑一下化疗,爸爸。”

  爸爸将钥匙放进口袋,把我从雨中拉进大楼破旧的雨棚之下,用拿着香烟的手戳戳我的胸膛:“住口!我已经决定了。”

  “那我呢,爸爸?我该怎么办?”我说,泪如泉涌。

  一抹厌恶的神色掠过他那张被雨水打湿的脸。在我小时候,每逢我摔倒,擦破膝盖,放声大哭,他也会给我这种脸色。当时是因为哭泣让他厌恶,现在也是因为哭泣惹他不快。“你二十二岁了,阿米尔!一个成年人!你……”他张开嘴巴,闭上,再次张开,重新思索。在我们头顶,雨水敲打着帆布雨棚。“你会碰到什么事情,你说?这些年来,我一直试图教你的,就是让你永远别问这个问题。”

第十二章(5)

  他打开门,转身对着我。“还有,别让人知道这件事情,听到没有?别让人知道。我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然后他消失在昏暗的大厅里。那天剩下的时间里,他坐在电视机前,一根接一根抽烟。我不知道他藐视的是什么,或者是谁。我?阿曼尼大夫?或者也许是他从来都不相信的真主?

  有那么一阵,即使是癌症也没能阻止爸爸到跳蚤市场去。我们星期六仍搜罗各处车库卖

场,爸爸当司机,我指路,并且在星期天摆摊。铜灯。棒球手套。坏了拉链的滑雪夹克。爸爸跟在那个古老的国家就认识的人互致问候,我和顾客为一两块钱讨价还价。仿佛一切如常。仿佛我成为孤儿的日子并没有随着每次收摊渐渐逼近。

  塔赫里将军和他的太太有时会逛到我们这边来。将军仍是一派外交官风范,脸带微笑跟我打招呼,用双手跟我握手。但是塔赫里太太的举止显得有些冷漠,但她会趁将军不留神,偷偷低头朝我微笑,投来一丝歉意的眼光。

  我记得那段岁月出现了很多“第一次”:我第一次听到爸爸在浴室里呻吟。第一次发现他的枕头上有血。执掌加油站三年以来,爸爸从未请过病假。又是一个第一次。

  等到那年万圣节,星期六的下午刚过一半,爸爸就显得疲累不堪,我下车去收购那些废品时,他留在车上等待。到了感恩节,还没到中午他就吃不消了。待得雪橇在屋前草坪上出现,假雪洒在花旗松的枝桠上,爸爸呆在家里,而我独自开着那辆大众巴士,穿梭在半岛地区。

  在跳蚤市场,阿富汗人偶尔会对爸爸的消瘦议论纷纷。起初,他们阿谀奉承,问及爸爸饮食有何秘方。可是询问和奉承停止了,爸爸的体重却继续下降。磅数不断减少,再减少。他脸颊深陷,太阳穴松塌,眼睛深深凹进眼眶。

  接着,新年之后不久,在一个寒冷的星期天早晨,爸爸在卖灯罩给一个壮硕的菲律宾人,我在大众巴士里面东翻西找,寻找一条毛毯盖住他的腿。

  “喂,小子,这个家伙需要帮忙!”菲律宾人焦急地喊道。我转过身,发现爸爸倒在地上,四肢抽搐。

  “救命!”我大喊,“来人啊!”我奔向爸爸。他口吐白沫,流出的泡泡浸湿了胡子。他眼珠上翻,只见一片白。

  大家都朝我们涌过来。我听见有人说发作了,另外有人说“快打911!”,我听见一阵跑步声。人群围过来,天空变得阴暗。

  爸爸的泡沫变红了,他在咬自己的舌头。我跪在他身旁,抓住他的手臂,说我在这里爸爸,我在这里,你会好的,我就在这里。好像如此这般,我就能减缓他的病痛,让它们不再烦我爸爸。我感到膝盖一片潮湿。爸爸小便失禁了。嘘,亲爱的爸爸,我在这里。你的儿子就在这里。

  那个白胡子的大夫头顶油光可鉴,把我拉出病房。“我想跟你一起看看你爸爸的CAT扫描。”他说。他把菲林放在走廊的灯箱上,用铅笔带橡皮擦的那头指着爸爸的癌症所在的图片,好像警察将凶手的大头像展示给罹难者的家属看。在那些照片上,爸爸的大脑看起来像个胡桃的切面,点缀着几个网球状的灰色阴影。

  “正如你看到的,癌症转移了。”他说,“他必须服用类固醇,以便缩减他大脑里的肿块,还得吃抗中风的药物。我建议做放射线治疗,你明白的我意思吗?”

  我说我明白。我已经熟悉癌症的相关术语了。

  “那就好,”他说,看看他的寻呼机,“我得走了,不过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给我打传呼。”

  “谢谢你。”

  那天晚上,我彻夜坐在爸爸床边的椅子上。

  翌日早晨,走廊那端的候诊室挤满了阿富汗人,有纽瓦克来的屠夫,爸爸建造恤孤院时的工程师。他们纷纷走进来,语调沉痛地向爸爸表达他们的敬意,祝福他尽早康复。那时爸爸已经醒了,他虚弱而疲倦,但清醒。

  早晨过了一半,塔赫里将军和他太太也来了。索拉雅跟在后面,我们对望了一眼,同时将眼光移开。“你好吗,老朋友。”塔赫里将军说,捂着爸爸的手。

  爸爸示意他看着臂上的输液管,露出孱弱的微笑。将军回以微笑。

  “你们不应如此麻烦的,你们大家。”爸爸呻吟着说。

  “这不麻烦。”塔赫里太太说。

  “一点都不麻烦。更重要的是,你需要什么吗?”塔赫里将军说,“什么都行,请把我当成你的兄弟。”

  我记得有一次爸爸跟我说起普什图人的事情。我们也许头脑顽固,我知道我们太过骄傲,可是,在危难的时刻,相信我,你会宁愿在身边的是普什图人。

  爸爸在枕上摇摇头:“你能到这里来已经叫我很高兴了。”将军脸现微笑,捏捏爸爸的手。“你怎么样?亲爱的阿米尔?你需要什么东西吗?”

  他竟然那样看着我,眼中充满慈爱……“不,谢谢,将军大人。我……”我喉咙一哽,泪水止不住掉下来,冲出病房。

  我站在走廊的灯箱边上哭泣,就在那儿,前一天晚上,我看到了凶手的真面目。

  爸爸的门开了,索拉雅从他的病房走出来。她站在我身边,穿着灰色的长衫和牛仔裤。她的头发倾泻而下。我想在她怀里寻求安慰。

  “我很抱歉,阿米尔。”她说,“我们大家都知道事情很糟糕,但却拿不出什么主意。”

第十二章(6)

  我用衣袖擦擦眼睛,“他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你需要什么吗?”

  “不。”我挤出微笑。她把手放在我的手上。这是我们第一次碰触。我捧起她的手,拉到我的脸上,眼睛上,然后任她抽走。“你最好还是回到里面去,不然你爸爸会出来找的。

  她笑着点点头,“那我回去。”她转身离开。

  “索拉雅?”

  “怎么啦?”

  “我很高兴你来了。这对我……意味着一切。”

  隔了两天,他们让爸爸出院。他们请来一位放射线肿瘤学专家,游说爸爸接受放射线治疗。爸爸拒绝了。他们试图让我也加入到游说的行列中去。但我见到爸爸脸上的表情,对他们表达谢意,在他们的表格上签名,用那辆福特都灵将爸爸带回家。

  那晚爸爸躺在沙发上,身上盖着一条羊毛毯。我给他端来热红茶和烤杏仁,把手伸在他背后,轻而易举地将他扶上来。他的肩侧在我手中感觉就像鸟儿的翅膀。我把毛毯拉到他的胸膛上,那儿瘦骨嶙峋,肤色很差。

  “需要我为你做些什么吗,爸爸?”

  “不用,我的孩子,谢谢你。”

  我坐在他身旁:“我想你能不能替我办点事情,如果你身体还撑得过去的话。”

  “什么事?”

  “我想你帮我提亲,我想你到塔赫里将军家里去,向他提亲。”

  爸爸的干嘴唇绽放出微笑,宛如枯萎的树叶上的一点绿色。“你想好了吗?”

  “我从来没有这么清楚过。”

  “你仔细考虑了吗?”

  “当然,爸爸。”

  “那把电话给我,还有我那本小笔记本。”

  我眨眨眼:“现在?”

  “不然还等什么时候?”

  我微笑:“好的。”我把电话给他,还有爸爸用来记录他那些阿富汗朋友的电话号码的本子。他找到塔赫里的号码。拨号。把听筒提到耳边。我的心脏在胸口怦怦跳。

  “亲爱的雅米拉?晚上好。”他说,他表明身份。停下。“好多了,谢谢你。你去看望我,真是太谢谢了。”他听了一会儿,点点头,“我会记住的,谢谢。将军大人在家吗?”停下。“谢谢。”

  他的眼光射向我。不知何故我直想发笑,或者尖叫。我的手握成拳头,塞在嘴里,咬着它。爸爸轻轻哼笑。

  “将军大人,晚上好……是的,好多了好多了……好的……你太好了。将军大人,我打电话来,是想问,明天早上我可不可以去拜访你和塔赫里太太,有件很荣誉的事情……是的……十一点刚刚好。到时见。再见。”

  他挂上电话。我们看着对方。我突然笑起来,爸爸也跟着加入。

  爸爸弄湿头发,将其朝后梳。我帮他穿上干净的白衬衫,替他打好领带,发现领口的纽扣和爸爸的脖子之间多出了两英寸的空间。我在想当爸爸逝去,该留下多大的虚空。我强迫自己想别的。他没逝去,还没有,今天应该想些美好的事情。他那套棕色西装的上衣,我毕业那天他穿着那件,松松垮垮挂在他身上——爸爸消瘦得太厉害了,再也不合身了。我只好把袖子卷起来。我弯腰替他绑好鞋带。

  塔赫里一家住在一座单层的平房里面,那一带是弗里蒙特知名的阿富汗人聚居地。那房子有凸窗,斜屋顶,还有个围起的门廊,我看见上面有几株天竺葵。

  我扶爸爸下福特车,再溜回车里。他倚着副驾驶座的车窗:“回家去吧,过一个小时我打电话给你。”

  “好的,爸爸。”我说,“好运。”

  他微笑。

  我驱车离开。透过观后镜,爸爸正走上塔赫里家的车道,尽最后一次为人父的责任。

  我在我们住所的客厅走来走去,等待爸爸的电话。客厅长15步,宽10步半。如果将军拒绝怎么办?要是他讨厌我那又如何?我不停走进厨房,查看烤炉上的时钟。

  快到中午的时候电话响起。是爸爸。

  “怎么样?”

  “将军同意了。”

  我松了一口气。坐下,双手颤抖。“他同意了?”

  “是的。不过亲爱的索拉雅在阁楼她的房间里面,她想先跟你谈谈。”

  “好的。”

  爸爸对某个人说了几句话,接着传来两下按键声,他挂了电话。

  “阿米尔?”索拉雅的声音。

  “你好。”

  “我爸爸同意了。”

  “我知道。”我说,换手握住听筒。我在微笑。“我太高兴了,不知道说什么。”

  “我也很高兴,阿米尔。我……我无法相信这是真的。”

  我大笑:“我知道。”

  “听着,”她说,“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一些你必须事先知道的事情……”

  “我不在乎那是什么。”

  “你必须知道。我不想我们一开始就有秘密,而且我宁愿亲口告诉你。”

  “如果那会让你觉得好一些,你就告诉我吧。但是它不会改变任何事情。”

  电话那端沉默了好久。“我们在弗吉尼亚生活的时候,我跟一个阿富汗人私奔了。那时我十八岁……很叛逆……愚蠢……他吸毒……我们同居了将近一个月。弗吉尼亚所有的阿富汗人议论纷纷。”

  “最后爸爸找到我们。他站在门口……要我回家。我歇斯底里,哭喊,尖叫,说我恨他……”

第十二章(7)

  “不管怎样,我回家了,并且……”她在哭,“对不起。”我听见她放低话筒,擦着鼻子。“对不起,”她又开始了,声音有点嘶哑,“我回到家里,发现妈妈中风了,她右半边脸麻痹……我觉得很内疚。她本来不会这样的。”

  “过后不久,爸爸就举家搬到加利福尼亚来了。”跟着一阵沉默。

  “你和你爸爸现在怎么样?”我说。

  “我们一直有分歧,现在还有,但我很感激他那天去找我。我真的相信他救了我。”她停顿,“那么,我所说的让你为难吗?”

  “有一点。”我说。这次我对她说了真话。我不能欺骗她,在听到她跟男人上床之后,说我的尊严毫发无伤是假的,毕竟我从来没把女人带上床。这让我非常为难,但在让爸爸替我求婚之前,我已经想了好几个星期。而每次到最后,总是回到同一个问题:我凭什么去指责别人的过去?

  “你很为难,要改变主意吗?”

  “不,索拉雅。没那么严重。”我说,“你无论说什么,都不会改变任何事情。我想娶你。”

  她又哭起来。

  我妒忌她。她的秘密公开了,说出来了,得到解决了。我张开嘴巴,差点告诉她,我如何背叛了哈桑,对他说谎,把他赶出家门,还毁坏了爸爸和阿里四十年的情谊。但我没有。我怀疑,在很多方面,索拉雅·塔赫里都比我好得多。勇气只是其中之一。

结局(1)

  我与索拉雅结了婚,然后爸爸去世,生活如常,直到有一天接到电话。

  2001年6月

  我把话筒放回座机,久久凝望着它。

  “你脸色苍白,阿米尔。”索拉雅说。

  “我得去一趟巴基斯坦。”

  她当即站起来:“巴基斯坦?”

  “拉辛汗病得很厉害。”我说着这话的时候内心绞痛。

  “叔叔以前的合伙人吗?”她从未见过拉辛汗,但我提及过他。我点点头。

  “哦,”她说,“我很难过,阿米尔,要我陪着你吗?”

  “不用,我想一个人。”

  “来吧。这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在挂电话之前说了这句话。不经意间提起,却宛如经过深思熟虑。

  再次成为好人的路。

  一周之后,我上了巴基斯坦国际航空公司的飞机。

  与拉辛汗的会面,让我陷入极度的震惊中。哈桑是我同父异母的兄弟。我知道我要把他正在受难的孩子找到。

  想办法救出哈桑的儿子,想办法把他带到美国,经历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磨难……

  我终于把哈桑的儿子从阿富汗带到美国,让他飞离那业已过去的凄恻往事,降落在即将到来的未知生活之中。索拉雅到机场接我们。我从未离开这么长时间,当她双臂环住我脖子的时候,我闻到她头发上的苹果香味,意识到我有多么想念她。她将身子蹲到跟索拉博一样高,拉起他的手,笑着对他说:“你好,亲爱的索拉博,我是你的索拉雅阿姨,我们大家一直在等你。”

  我看到她朝索拉博微笑,眼噙泪水的模样,也看到假如她的子宫没有背叛主人,她该会是什么样的母亲。

  索拉博双脚原地挪动,眼睛望向别处。

  索拉雅已经把楼上的书房收拾成索拉博的卧房。床单绣着风筝在靛蓝的天空中飞翔的图案。她在衣橱旁边的墙上做了刻度尺,标记英尺和英寸,用来测量孩子日益长高的身材。我看到床脚有个装满图书的柳条篮子,一个玩具火车头,还有一盒水彩笔。

  索拉博看着我们,神情冷淡。

  那晚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悄悄下床,走到索拉博的房间。我站在他身旁,望下去,看到他枕头下面有东西突出。我把它捡起来,发现是拉辛汗的宝丽莱照片,那张我们坐在费萨尔清真寺附近那夜我给索拉博的照片。我在想索拉博究竟躺在床上将手里拿着的这张照片翻来覆去地看了多久。

  我看着那张照片,阳光打在哈桑露出缺了两个门牙的笑脸上。爸爸的另一半,没有名分、没有特权的一半,那继承了爸爸身上纯洁高贵品质的一半,也许,在爸爸内心某处秘密的地方,这是他当成自己的真正儿子的一半。

  隔日,将军和雅米拉阿姨前来一起用晚膳。看到索拉博,雅米拉阿姨喜形于色:“安拉保佑!亲爱的索拉雅告诉我们你有多么英俊,但是你真人更加好看,亲爱的索拉博。”她递给他一件蓝色的圆翻领毛衣。“我替你织了这个,”她说,“到下个冬天,奉安拉之名,你穿上它会合身的。”

  索拉博从她手里接过毛衣。

  “你好,小伙子。”将军只说了这么一句,双手拄着拐杖,看着索拉博,似乎在研究某人房子的奇异装饰。

  用过晚饭之后,将军放下他的叉子,问:“那么,亲爱的阿米尔,你是不是该告诉我们,你为什么要带这个男孩回来?”

  “亲爱的伊克伯!这是什么问题?”雅米拉阿姨说。

  “你在忙着编织毛衣的时候,亲爱的,我不得不应付邻居对我们家的看法。人们会有疑问。他们会想知道为什么有个哈扎拉男孩住在我女儿家。我怎么跟他们说?”

  我转向将军,“你知道吗,将军大人,我爸爸睡了他仆人的老婆。她给他生了个儿子,名字叫做哈桑。现在哈桑死掉了,睡在沙发上那个男孩是哈桑的儿子。他是我的侄儿。要是有人发问,你可以这样告诉他们。”

结局(2)

  他们全都瞪着我。

  “还有,将军大人,”我说,“以后我在场的时候,请你永远不要叫他‘哈扎拉男孩’。他有名字,他的名字叫索拉博。”

  大家默默吃完那顿饭。

  如果说索拉博很安静是错误的。安静是祥和,是平静,是降下生命音量的旋钮。

  沉默是把那个按钮关掉,把它旋下,全部旋掉。

  索拉博的沉默既不是来自洞明世事之后的泰然自若,也并非由于他选择了默默不语来秉持自己的信念和表达抗议,而是对生活曾有过的黑暗忍气吞声地照单全收。

  他身在曹营心在汉,人跟我们共同生活,而心跟我们一起的时候少得可怜。有时候,在市场或者公园里面,我注意到人们仿佛甚至没有看到他,似乎他根本并不存在。我曾经从书本抬头,发现索拉博业已走进房间,坐在我对面,而我毫无察觉。他走路的样子似乎害怕留下脚印,移动的时候似乎不想搅起周围的空气。多数时候,他选择了睡觉。

  索拉博沉默的时候,世界风起云涌。“九一一”之后,美国轰炸了阿富汗,北方联盟乘机而进,塔利班像老鼠逃回洞穴那样四处亡命。突然间,人们在杂货店排队等待收银,谈着我童年生活过的那些城市:坎大哈、赫拉特、马扎里沙里夫。阿富汗人的羊皮帽和绿色长袍变得众所周知。

  索拉博依然梦游般地度过这段日子。

  然而,4天之前,2002年3月某个阴冷的雨天,发生了一个小小的奇迹。

  我带索拉雅、雅米拉阿姨和索拉博参加弗里蒙特伊丽莎白湖公园的阿富汗人聚会。上个月,阿富汗终于征召将军回去履任一个大臣的职位,他两个星期前飞走——他留下了灰色西装和怀表。雅米拉阿姨计划等他安顿好之后,过一两个月再去和他团聚。

  上个星期二是春季的第一天,过去是阿富汗的新年,湾区的阿富汗人计划在东湾和半岛举行盛大的庆祝活动。

  我们是在中午到的,发现地面插了六根柱子,上面搭了长方形的塑料布,里面有一些人。有人已经开始炸面饼;蒸汽从茶杯和花椰菜面锅冒出来。一台磁带播放机放着艾哈迈德·查希尔聒噪的老歌。我们四个人冲过那片潮湿的草地时,我微微发笑;索拉雅和我走在前面,雅米拉阿姨在中间,后面是索拉博,他穿着黄色雨衣,兜帽拍打着他的后背。

  索拉博在雨棚下面站了一会,接着走回雨中,双手插进雨衣的口袋,他的头发贴在头上。他在一个咖啡色的水坑旁边停下,看着它。似乎没有人注意到他,没有人喊他进来。随着时间流逝,人们终于仁慈地不再问起我们收养这个——他的行为怪异一目了然——小男孩的问题。而考虑到阿富汗人的提问有时毫不拐弯抹角,这当真是个很大的解脱。人们不再问为什么他不说话,为什么他不和其他小孩玩。而最令人高兴的是,他们不再用夸张的同情、他们的慢慢摇头、他们的咋舌、他们的“噢,这个可怜的小哑巴”来让我们窒息。新奇的感觉不见了,索拉博就像发旧的墙纸一样融进了这个生活环境。

  下午,雨晴了,铅灰色的天空阴云密布,一阵寒风吹过公园。更多的家庭来到了。阿富汗人彼此问候,拥抱,亲吻,交换食物。我正在跟那个原来当外科医师的人聊天,他说他念八年级的时候跟我爸爸是同学,索拉雅拉拉我的衣袖:“阿米尔,看!”

  她指着天空。几只风筝高高飞翔,黄色的、红色的、绿色的,点缀在灰色的天空上,格外夺目。

  “去看看。”索拉雅说,这次她指着一个在附近摆摊卖风筝的家伙。

  我买了一只黄色的风筝。我试试风筝线,像过去哈桑和我经常做的那样,用拇指和食指捏着拉开。它被血染红,卖风筝那人微微发笑,我报以微笑。

  我把风筝带到索拉博站着的地方,他仍倚着垃圾桶,双手抱在胸前,抬头望着天空。

  “你喜欢风筝吗?”我举起风筝横轴的两端。他的眼睛从天空落到我身上,看看风筝,又望着我。几点雨珠从他头发上滴下来,流下他的脸庞。

结局(3)

  我舔舔食指,将它竖起来。“我记得你父亲测风向的办法是用他的拖鞋踢起尘土,看风将它吹到那儿。他懂得很多这样的小技巧。”我放低手指说,“西风,我想。”

  索拉博擦去耳垂上的一点雨珠,双脚磨地,什么也没说。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你爸爸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棒的追风筝的人?也许还是全喀

布尔最棒的?”我一边说,一边将卷轴的线头系在风筝中轴的圆环上。“邻居的小孩都很妒忌他。他追风筝的时候从来不用看着天空,大家经常说他追着风筝的影子。但他们不知道我知道的事情,你爸爸不是在追什么影子,他只是……知道。”

  又有几只风筝飞起来,人们开始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手里拿着茶杯,望向天空。

  “好吧。”我耸耸肩,“看来我得一个人把它放起来了。”

  我左手拿稳卷轴,放开大约三英尺的线。黄色的风筝吊在线后摇晃,就在湿草地上面。“最后的机会了哦。”我说。可是索拉博看着两只高高飞在树顶之上的风筝。

  “好吧,那我开始了。”我撒腿跑开,运动鞋从水洼中溅起阵阵雨水,手里抓着线连着风筝的那头,高举在头顶。我已经有很久、很多年没这么做过了,我在怀疑自己会不会出洋相。我边跑边让卷轴在我手里转开,感到线放开的时候又割伤了我的右手。风筝在我肩膀后面飞起来了,飞翔着,旋转着,我跑得更快了。卷轴迅速旋转,风筝线再次在我右掌割开一道伤痕。我站住,转身,举头,微笑。我已经有四分之一个世纪没有放过风筝了,但刹那之间,我又变成十二岁,过去那些感觉统统涌上心头。

  我感到有人在我旁边,眼睛朝下看:是索拉博。他双手深深插在雨衣口袋中,跟在我身后。

  “你想试试吗?”我问。他一语不发,但我把线递给他的时候,他的手从口袋伸出来,犹疑不决,接过线。我转动卷轴把线松开,心跳加速。我们静静地并排站着,脖子仰起。

  一只绿色的风筝正在靠近。我沿着线往下看,见到一个孩子站在离我们三十米外。他留着平头,身上的恤衫用粗黑字体印着“ROCK RULES”。他见到我在看着他,微微发笑,招招手。我也朝他招手。

  索拉博把线交还我。

  “你确定吗?”我说,接过它。

  他从我手里拿回卷轴。

  “好的。”我说,“让我们给他一点颜色瞧瞧,教训他一下,好吧?”我俯视着他,他眼里那种模糊空洞的神色已经不见了。他的眼光在我们的风筝和那只绿色风筝之间来回转动,脸色有一点点发红,眼睛骤然机警起来。苏醒了。复活了。我在寻思,我什么时候忘了?不管怎么说,他仍只是一个孩子。

  绿色风筝采取行动了。“我们等等,”我说,“我们会让它再靠近一些。”它下探了两次,慢慢朝我们挪过来。“来啊,过来啊。”我说。

  绿风筝已经更近了,在我们稍高的地方拉升,对我为它布下的陷阱毫不知情。“看,索拉博,我会让你看看你爸爸最喜欢的招数,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

  索拉博挨着我,用鼻子急促地呼吸着。卷轴在他手中滚动,他伤痕累累的手腕上的筋腱很像雷巴布琴的琴弦。我眨眨眼,瞬间,拿着卷轴的是一个兔唇男孩指甲破裂、长满老茧的手。我听见某个地方传来牛的哞哞叫,而我抬头,公园闪闪发光,铺满的雪多么新鲜,白得多么耀眼,令我目眩神迷。雪花无声地洒落在白色的枝头上,现在我闻到了芜青拌饭的香味,还有桑椹干、酸橙子、锯屑和胡桃的气味。一阵雪花飞舞的寂静盖住了所有声音。然后,远远地,有个声音穿透这片死寂,呼喊我们回家,是那个拖着右腿的男人的声音。

  绿风筝现在就在我们正上方翱翔。“我们现在随时可以把它干掉了。”我说,眼睛在索拉博和我们的风筝间飞快地转着。

  绿风筝摇摇晃晃,定住位,接着向下冲。“他玩完了!”我说。

结局(4)

  这么多年之后,我无懈可击地再次使出那招古老的猛升急降。我松开手,猛拉着线,往下避开那只绿风筝。我侧过手臂,一阵急遽的抖动之后,我们的风筝逆时针划出一个半圆。我突然占据了上面的位置。绿色风筝现在惊惶失措,慌乱地向上攀升。但它已经太迟了,我已经使出哈桑的绝技。我猛拉着线,我们的风筝直坠而下。我几乎能听见我们的线割断他的线,几乎能听见那一声断裂。

  然后,就那样,绿风筝失去控制,摇摇晃晃地摔下来。

  我们身后的人们欢呼叫好,爆发出阵阵口哨声和掌声。我喘着气。上一次感到这么激动,是在1975年那个冬日,就在我刚刚割断最后一只风筝之后,当时我看见爸爸在我们的屋顶上,鼓着掌,容光焕发。

  我俯视索拉博,他嘴角的一边微微翘起。

  微笑。

  斜斜的。

  几乎看不见。

  但就在那儿。

  在我们后面,孩子们在飞奔,追风筝的人不断尖叫,乱成一团,追逐那只在树顶高高之上飘摇的断线风筝。我眨眼,微笑不见了。但它在那儿出现过,我看见了。

  “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

  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

  “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

  然后我转过身,我追。

  它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它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

  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

  我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