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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爵士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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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行万里天涯路念天地之悠悠
——《旅行与探险经典文库》序 葛剑雄
第一部 非洲
第一章 名满坎帕拉
第二章 “我可不是一般人”
第三章 卡塔加山寨
第四章 卢旺达狩猎行
第二部 作家的作家
第五章 圣诞布丁
第六章 远足牛津
第七章 航空信:函授课程
第八章 9点50分开往滑铁卢
第九章 “我得保留秘密”
第十章 午宴
第三部 维迪亚爵士的影子
第十一章 拥有房子的人
第十二章 我朋友的朋友
第十三章 死亡就是主题
第十四章 玷污的蔬菜
第十五章 重要作品
第四部 逆转
第十六章 别离诗赋
第十七章 婚礼就是欢喜的葬礼
第十八章 文学是写给伤残受创的人
第十九章 交换
第二十章 维迪亚爵士的影子
后记 回忆与杜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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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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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微笑不是真的微笑,可是他的笑声却不只是欢笑而已,尤其是当他──嘿,慢着,等等,等一等。你也知道我在撒谎,对不对?这不是一本小说,这是一本回忆录。
那个人不是“U. V. 普拉迪施”。他是V. S. 奈波尔,而我在前章提到的书,书名是《神秘的按摩师》(The Mystic Masseur),主角是千里达的加纳施?雷姆苏迈尔,日后蜕变为伦敦的G. 雷赛·迈尔。悠默还是悠默,霍尔史密斯还是霍尔史密斯,不过,那个年轻人却不是裘利安·拉佛尔。他就是我,保罗·索鲁,而我正重新检视过去。我无法增减损益这个故事,因为,V. S. 奈波尔总是说,别给它上粉,以及最伟大的写作,就是站在力量的位置上,刻画骚动人心的景象──竭力追摹,还有叙述事实。
6月的早晨,鳕鱼角,明亮而干燥──长达一个月不曾下雨──而我要求自己逐一写下三十年前发生在非洲的点点滴滴。当时我跟他初次见面,因为,每一件小事都有其意义。我无力改写任何往事。我坐在书桌前,用圆珠笔写在拍纸簿上。这怎能成就一部小说?即使戴上虚构小说的面具,还是无法加强叙述的语气。只需按照时间顺序一一排列。我反而豁免于改写与虚构化的束缚。
无论如何,你都会恍然大悟说道:“那不是V. S. 奈波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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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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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关系如此深厚。原本,我这只是一篇简短的回忆录,不过,现在,我看会写成一本书,因为,所有的事情,我全记得。我刚刚讲到哪儿了?是了。当时,他正开怀大笑。
──尤其在奈波尔玩味自己尖酸刻薄的言语,顿时发笑之际。猛然领悟爆出的狂笑,加以多年吸食烟草与气喘的共鸣之下,笑声更显深沉。让你在心里纳闷,他是不是看到了什么你没看到的。我在我们初次见面后不过几秒钟就全然体会到这一点,那是在霍尔史密斯家的欢迎会上。奈波尔一脸厌恶与挑剔的表情,批评坎帕拉竟然如此脏乱。当时,我刚刚读完《神秘的按摩师》──这个书名要比《兼差学究》高明;接下来我会谨守事实发言──我说道,引用他小说中店老板的话:“只是看起来脏而已。”
他在肺叶里隆隆响起老烟枪深沉浑厚的笑声,他跟我表示他的愉快,然后对我朗诵接下来的一行,以及下一行。他几乎复颂了那一整页。他甚至可以对我逐字背诵全书。我还在想,他怎么对自己的作品这般了如指掌。稍后,他才告诉我说,每一本书他都默记在心,先是在缓慢的写作过程中,一一贮存,然后再以非速记的方式重新改写。
在他被介绍给更多人认识以后,他脸上殉教式的坚忍笑容又回来了。他迅速陷溺在深层苦恼之中。当悠默说:“你的书里面,你的人物讲话都好像尼日利亚人喔。”他只是瞪着她瞧,皱起眉头:
“是吗。”
对于不解反讽内涵的人来说,他的语调仿佛在表示热气晃动的迷惑。悠默无心地有感而发,让他茫然若失,或许,悠默本人就害他吃惊不少了。她皮肤非常黝黑,颧骨高昂,迷离双眼,像要催人入梦一样;她头上裹着硬挺的头巾,就像一尊高塔般俯瞰着奈波尔。她有种本事,个头矮小的人见到她就急急低头回避。奈波尔正好如此举措,他侧身移步,向我靠近,闪过悠默,仿佛他不习惯跟这样一位高挑而自信饱满的黑人女性讨论他的作品。
我问道:“你要住在哪里?”
他说:“这儿吧,恐怕如此了。”显然言下不尽于此,却给他的太太硬生生地截断了。
她用警告的声音说道:“维迪亚。”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名字,这是省略的简称,全名应该是维迪亚德哈尔。
“帕芝。”他回道,勉强听从,脸上惨惨地微笑。
他的太太,帕翠西亚,是个娇小而苍白的女人,还有一张甜美的脸蛋,华发早生,淡蓝色的瞳眸可爱可亲,嘴唇饱满,唇形轮廓的起伏,即使在沉静不语之际,也叫人猜想她是否口齿不清。她很标致,比我大约年长十岁,虽然她讲话斩钉截铁,样貌却弱不禁风。
“当初他们承诺我们一栋房子,”他说道,“巴瓦郭先生。我没讲错名字吧?巴瓦郭先生。”他点点头,像在吟诵这个名字一样,拉长音,平添多余的音节:“巴——瓦——估——窝。”“好像什么事都少不了巴瓦郭先生。”
我说:“他是这里的住屋事务长。”
“住屋事务长,”奈波尔说道,却也只是嘴里念着,再度用他阴郁的声音复诵一次,这个头衔经他念过,显得既荒唐又恢弘,反而不适合形容巴瓦郭先生了。
我说:“我确定他一定会妥妥帖帖地照顾你们的。”
他一时心血来潮地强调,就像还要再来一杯一样。他说道:“我要见见这里的人。告诉我,我该见些什么人?”
这倒让我为难了,问题本身以及他迫切要我顿时回复地问话方式,都令我无所适从。不过,这样也让我受宠若惊,主要还是因为他热切等候响应的态度。他的面容因集中注意力而紧绷,甚至连他的肌肉都费尽腱力,摆弄他的姿态,远甚于接纳信息──反而像在哀求。初次见面,我就略略感知到,他是个让人背脊发毛的倾听者。
我问道:“你想知道些什么呢?”
“我想要了解,”他说,“我想要见见知道这里发生过些什么事情的人。读书人。还没跟世界脱节的人。你可以帮我找到这些人吧?是不?我的意思不只是见马克瑞瑞这个小圈子里的人。”
他微微一笑,重新拼凑大学的校名,发音像“马卡─蕊─蕊”。
“因为,我感觉不学无术的骗子很多,”他说道,“本人时有听说。本人有这个印象。”
帕特听到“马卡─蕊─蕊”的时候,略微退避了一下,接着她恼火地说道:“再佶屈聱牙的印度人名发音也难不倒他。”
奈波尔说道:“你知道拉加句帕拉查理的马哈巴哈塔翻译吗?”然后他轰然大笑,肺腔里的笑声直追某种高分贝的水压泵。
我介绍他认识我系里的主任,他是个英国侨民,名唤杰若德·摩尔,他选编文集,同时也致力于发扬非洲诗学。杰若德曾经在尼日利亚待过一阵子,偶尔还试着以欧罗巴方式跟悠默致意,而她的响应方式就是尖声重复他的招呼,嘲笑他的错误发音,嘴巴大张,愚弄满脸通红的他。不过,他是个挺友善的家伙,而且他还给了我一份工作。他跟奈波尔提到他的非洲诗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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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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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波尔回道:“是吗?”用他一惯深刻的困惑不解加以嘲弄,现在,我也体会到,他的语调中完全是狐疑跟排斥。
杰若德听出奈波尔话中带刺,随即忸怩不安,又说道:“有些诗挺不错的。”
“是嘛。”
“李欧波德·沉顾尔。”
“他不是哪里的总统来着?”
“塞内加尔,”杰若德说道,“还有拉底艾瑞维洛。”
“他也是个总统吗?”
“其实已经是前总统了。马达加斯加。”
“你讲起这些名字来,舌头大得很呢。”
“我可以给你一本,”杰若德说,“这是企鹅出版的。”
“企鹅出版的啊,是,”奈波尔,“你还真客气。”
“我自己也写点东西。也想请你看看。听听你的感想。”
奈波尔贪狼狰狞般一笑,说道:“你真要我读你的诗吗?我先警告你,我会原原本本地跟你讲我的感想。我一点也不会客气喔。”
“那全没关系。”
杰若德倒抽一口气,稍后在阳台上,他跟我说:“他跟我原先预期的不一样。”
“怎么说?”
“相当贵族气息。”
可是,我心里暗想:我要让他看看我的作品。我要知道他确实感受如何。我还没给任何人看过我的小说。我要他一点也不客气,毫无保留。
我看到奈波尔在跟杜德尼教授交谈,他研究乌干达北部一省,卡拉摩加的草原原住民,卡拉摩仲人的权威。卡拉摩仲人习于袒胸裸体,一丝不挂有如初出娘胎,男人经常毫无愧耻地对着镜头弄姿,阴茎晃荡犹如得奖的暗紫茄子。杜德尼娶了个卡拉摩仲女人,她深中坎帕拉鸡尾酒派对之召唤,正如杜德尼着迷于卡拉摩仲人狂饮牛血的传统仪典。
将近5点钟的时候,哈吉·霍尔史密斯开始调拨一具大型木壳收音机的旋钮。他要所有的宾客坐定,收听他跟他的非洲学生共同制作的节目。我认识那个节目的制作人,迈尔斯·李,他是血缘纯正的俾格米人,在为乌干达广播电台工作之前,他所受的训练充其量就是在纳汀汉的鹅市上,帮客人算了许多年的命。他同样也皈依伊斯兰,晋身穆斯林,还将原有的中名,全日(Allday),改做“阿默德”(Ahmed),经常可见他与哈吉·霍尔史密斯共饮。他也会说:“穆斯林当然可以喝酒。只要礼拜的时候不喝就好了。”
那个广播节目名称为“黑与白”,节目主题为非洲书写。节目一开始,先拨弹一段名为南加琴的七弦乐器,过后,霍尔史密斯,强忍着麦克风怯场症,开始以老大婶尖锐的音调介绍诗人。
奈波尔坐定在他的椅子里,随着节目进行,他的脸色也就越发沉重幽黯。这种表情一方面像是热切专注,另一方面也代表绝望无助的厌烦。诗篇朗读在收音机的吱嘎杂音之间,非洲人咏诵非洲诗作,透过大型音箱箱框上布质隔层震动传送,声调模糊低沉。奈波尔可能始料未及,他的欢迎会时间竟然是如此刻意选定的,正是每周播送一次的“黑与白”节目时间。
──现在,请听温斯顿·瓦班巴朗诵他的新诗《花生炖汤》。
奈波尔的面容逐渐僵硬,终致极端不耐烦的表情。我可以想见,那同样也是殉教烈士的死亡面具。每当霍尔史密斯对他微笑,奈波尔就双眼失焦,当天下午赤热难当,火伞高张在棕榈与鹅掌楸树顶,透过窗棂烧烤房舍。专供佣人集居的低矮砖房杂院里,传出阵阵嘲弄与诅咒。
其他所有待在屋子里的人,围坐在收音机前,各个都凝神谛听,或有人侧首一旁,或是低头冥想。杰若德·摩尔专注地拿指尖按摩双眼。窗外的鹦鹉跟雄鸡聒聒嘎叫,嘲笑我们。太阳隐落下山之时,另外一种声音又如蛇起踅在四周回响,人间哪得几回闻,有如火星人入侵时引发的电波骚动,一声声尖锐嘶鸣,在夜空中,疯狂地撕扯着空气。
奈波尔感受到强烈的震慑,惊骇莫名。
我说:“蝙蝠。”
他极度兴奋地望着风驰电掣般闪过窗外的蝙蝠,又再度茫然若有所失。
之前,我从来不曾从头到尾听完整个节目。这个节目平时的播出时间,通常正是我匆匆赶赴教职员俱乐部的时候。现在,被迫收听整个三十分钟的节目,我只有一种感觉,这些诗真是滥情太过,拙劣差劲。这些诗刊载在大学的文学杂志上,感觉还没那么糟糕,偏偏在迈尔斯·阿默德·李的指导之下,在乌干达电台夸张朗诵时,竟然如此空洞滑稽,不忍卒闻,陈腔滥调的诗句,在高声朗诵以期动人心弦之际,更显得薄弱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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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见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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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祭起奈波尔的双耳聆听了吗?他初来乍到。之前,他从来没听过。这些诗作让我听得难过。屋子里蒸着一日将近的疲惫热气,夕阳低垂,余晖炎炙,尘埃与湿气还有鸟鸣叨噪,用人粗口咒骂,巴士的喇叭声间或搅杂。
节目播送完毕,奈波尔站起身来,情绪使然,略略蹒跚,说道:“好极了,好极了。”
悠默说道:“我们可以回家了吗?”一手伸进我长裤前面的口袋里。
奈波尔被欢迎会的客人团团围住,不过,在我们走到门口的当口,他突破重围,对我喊道:“给我找些人──我要见见那些人。”
“很荣幸跟你见面。”我说。
他跟着我们出门,走到前廊。
“我昨天晚上看完了《米奎尔街》(Miquel Street),”悠默说道,“整本都看完!”
奈波尔怜悯地瞧着她,摇了摇头。他说:“这本书要像品味好酒一样,小口慢慢啜饮。”
“哈,我才不啜酒喝呢!”悠默大笑道,“我椰子酒都是喝干杯的!我是尼日利亚来的!”
“是吗。”奈波尔看来无动于衷,“乌干达一定让你很迷惑。”
“这些乌干达人好原始喔。”
奈波尔的面具滑了下来,他哈哈大笑。然后,他上下打量着我,问我觉得那个广播节目怎么样。
一开始,我犹豫不决,自觉不该告诉他,我其实并不欣赏那个节目,这样对霍尔史密斯太过残忍,毕竟他还是欢迎会的主办人。再说,当时,奈波尔深深坐进他的扶手椅里头,表情神秘难解,倘若不是碍难恭维的话,稍后他不也说过“好极了”吗?
可是,我喜欢他,我喜欢他的作品,我想要冒个险,我想要坦承无讳。
我说:“我觉得很糟糕。”
他说:“这就对了!”接着大笑,低沉而深表同感的笑声,“恐怖哦!恐怖!”
这么说着的时候,他看来比较开怀,不像刚刚杵在屋子里头,那么孤单,那么折磨。带着交过心的信任,以及郑重的友谊情分,他碰了碰我的手臂。
“我们不久就会再碰面。我们要好好聊聊。”这对我而言,比什么都重要。然后,他说:“你有没有车啊?”
回家的路上,悠默说道:“他讲话不像他书里头的人。”
那倒是真的,不过,我心里却想着,我有多希望交他这个朋友。我跟悠默提到这一点,她却说他只是个丑八怪小印度人而已,而且,讲他讲那么多有什么意思啊?
我说:“他是个了不起的作家。”
她说:“你才是了不起的作家呢。”我们到家了,而她一面说着:“我要一个宝宝。给我一个宝宝。”一面剥掉我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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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敏苛求的奈波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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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几天之间,我就对他更加了解了。我给他看我写的诗,其中一首开头写道:“贱人凶残之美的镜像倒影,”另外一首,“过来卖鸽子的女孩将死。”
他说:“真是性冲动泛滥。”
我听了不禁微笑。
他说:“不过,我已经禁绝房事了,你知道。”
当时我们只有两人独处,开车前往市场的路上。
“那你太太怎么办?”
“每天晚上,我都会给她一个坚贞的吻。”
那不是我要问的问题,不过,我也按下不表,因为我的车给成群的市场摊贩围住了,擎着一篮篮的水果跟我们推销。
“我最讨厌吃的东西露在外头了,”他说,“我讨厌灰尘。”
讨厌灰尘的人绝对不会在坎帕拉中央市场感觉宾至如归。
“意大利人的起士(乳酪)是用泥巴做的,”他说,“不过,你也知道,对吧?”
铁钩上挂着扒了皮的精瘦山羊与绵羊肉块,苍蝇嗡嗡围聚,“小弟肉”招牌下方,盘子上叠着切开来的厚肉片跟碎骨头。他喜欢那块招牌。他留连再三,嘴里咕哝着招牌上的字样。他说自己是素食者。我问他为什么。
“腱子。我怎么也嚼不动。”
他说,他宁可不吃肉,也不要摸到肉。他曾经在餐馆里头大肆争论,只因为人家给他端来一碗掺了肉块的蔬菜汤。他断断续续地跟我说明他的健康与消化机能。
我跟他说:“肉是‘尼轧玛’(nyama,斯瓦希里语)。”
“没错。”
“动物这个字也是尼轧玛。”
“没错。”
“娼妓──俚语说法。也是同样一个字。尼轧玛。”
“是吗。”
我们经过炸蝗虫的摊子,蝗虫在猪油热锅里炒过,滴尽余油,收进麻袋,袋袋都塞得鼓胀累累,男男女女坐在麻袋后方,各自在一方报纸上量取一客分量的油炸昆虫。木褐色的蝗虫闪闪发亮,油渍光鲜,蝗虫小贩高喊叫卖着“恩吉给”(nzige,斯瓦希里语之蝗虫)。
这个时候正好当季,我说。他们花上整晚的时间,守在街灯下面捕捉蝗虫。
“恩吉给,恩吉给。”奈波尔说成“纳——吉——给”,然后轻笑着跟一名正在装盛大包蝗虫给一个男人的小贩招手,“这些家伙一定爱死那些虫子了。”
他对着藤篮摊贩周围堆着的篮子皱眉头。他发现摊子上的鱼肉生蛆。他说,某些蔬菜,尤其是木瓜芎蕉,特别引他怀念童年。
“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
他无助地笑笑说:“我也跟你讲不上来。”拜托我跳过这个话题,他扬扬手,意指他不会对这个问题多做交代的。
我说:“我家是大家庭。”期望能引起他的兴趣。
他说:“我们看完这个市场了。”他没听见我讲了什么。他想走了。然后,接着,我们看完公车总站了;然后,我们看完公园了;然后,我们看完博物馆了;再接下来,教堂害我心情沉重。他总能在一瞬之间,上下打量一个地方,接着他就准备走人了。他踩着警局探长的步伐,两手合在背后,迅速前进,却又无所遗漏。他性好探究,他步履敏捷。我想我们已经看完这个了。
他似乎急于让我对他更加了解。他说他睡得很差,他饮酒相当节制,他苦于头疼,苦于气喘。他也说自己脾气火爆。他喜欢打板球,要我替他找个板球场,他好练习投球。他跟我问起杰若德·摩尔为人如何,当我跟他说杰若德觉得他贵族气重的时候,他看起来还满开心的。
“杰瑞这么说吗?真的?”
我们从来不会喊系主任“杰瑞”。
“那杜德尼又怎么样?”他又问道,“他那个太太真是丑得要命,当然,那正是他娶她的原因。丑得难以置信哪。”
我说,在乌干达大部分地区看来,她算是美人了──既浑圆又抢眼,能生也能养,说不定还接受过割礼,嘴唇丰满,牙齿缝隙足足有四分之一英寸宽。
“我正好就是这个意思。”
他说,目前为止,他在乌干达所见到的白人,大部分都在颓废退化。他们酗酒过度。他们在心智上已经僵死了。他们是下等人。有时,他会用那种说法,不过,他更常讲的是“他们很平庸”。他们是些劣等货色。
“劣等货”就是他通常用来指称他们的名词。某个英国侨民在资深教员共同休息室滔滔不绝,大发议论之时,他会说:“你听听那个劣等货。”“还有,他们大多是些搞屁眼的。”
他发现斯瓦希里语呕哑嘲哳,难以发音,尤其应付不来某些鼻音,例如,某些子音,根据所有班图语言规则,紧跟在m或n后面时,就要软化发音,或是简短摩擦发音。他没法儿发出“mbuli”(愚笨)的鼻音,或是相反词“mwambo”,字义较为复杂的字眼,好比,“mkhwikhwiziri”(体味,身体不洁所发出的气味),虽然让他兴致盎然,我也深有同感,可是,他却认为这些字眼根本不可能用来交谈。然而,偶尔,他还是尝试学舌,外人难以得知,当他夹杂不清,任意措辞时,他究竟是在取笑这些字汇,还是只是用字错误。他将“姆拨亚”(Mboya)的名字念成“马拨亚”。“马纪”就是他口中的“姆纪”(mzee,贵人、长者、父母)。奈波尔这位外侨出了名的优柔寡断,而且,在对非洲男孩施以小惠之时,还喊道“马布嘎”,有时却也歪打正着地成功发出“姆布嘎”(Mbugga)。
我心想寻索他写作的线索,就问他平常都读些什么?
“本人阅读《圣经》。内容非常好,你也知道。还有马提雅尔──津津有味。你拉丁文读得来吧?你当然读得来。”
他引述了几段猥亵的隽语跟诗篇,许多都在嘲讽鸡奸,他说,这些诗词都挺有抒情味道的,“而且非常简明”。
他相当坦白地说,来到乌干达真是天大的错误,害他懊悔不堪。虽说,美国法费尔德基金会赞助他全程旅费,他还是说自己亏钱了。不过,他也即将要完成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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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敏苛求的奈波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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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他自信饱满,又直言无讳,所到之处,无不引来莫大关注。他大步通过坎帕拉市,全面评估,正如他自己说的“不留情面”,好似总公司派出一名稽查,勘核落后的分支办事处。他的结论是:即刻进行大规模解雇。撤销所有赞助基金。关门大吉。封条贴紧。再见。
而那不过是初次见面后两个礼拜左右。我从来没遇到过任何人像他这样,如此确切,如此认真,观察力如此敏锐,如此饥渴,如此急躁,智能却又如此深奥。跟他相处,启发既多,也很累人,像是在看顾一个聪明敏捷又苛求的小孩──时时需要满足,精于磨人,有趣,偶尔一本正经地开玩笑,只为博我一灿,而我算得上哪根葱啊?不过,他好像也喜欢我。他开口要再多看些我写的东西。我看着他评估我的文章,仿佛可以听到他脑中线路啪啦作响,一连串满意的喀哒声,神经突触收紧,像是在他处理信息的时候,将环节稳稳扣住一样。他只说了句:“继续写下去。”他从不闲扯,而且他会抨击随兴而发的话语。
“这是个挺繁荣的国家。”我信口说道。
“你这话什么意思?”
“我是指成功的农业经济。茶叶、咖啡、砂糖……”
他要求道:“请你界定成功跟成就之间的差别。”
而他仔细地倾听所有的回答。实在很难一边开车,一边还要维持这种类型的对话,不过,我也勉力为之了。
“我们了解这里是有政府机构,”他说,“不过,最重要的还要看他们怎么维持下去。文明的赓续才能证明文明的意义跟它的凝聚力。而乌干达呢,都是别人在帮他们的忙。外人变成关键。这些外人一撤退,乌干达就又回归丛林了。一切都会沦为荒烟蔓草。”
早先时候,某一天在我的车子里,他抠着坐垫的塑料椅套,说道:“美国作家总是知道这些东西的名称。”
我说:“那是个固定环。”
“这些个呢?”
“那是块角板。”
“还有这个。”他拿拇指跟食指沿着一道缝边来回摩挲。
“那叫做滚边。”
在我说出“固定环”之时,他喉咙里已经隐隐饱含一股笑意了,现在他更笑得前仰后合。天下只有终生老烟枪的笑声,差可比拟气喘患者浓稠的狂笑,强力隐抑,挣扎回响在肺叶的林立杂木间。
“你说吧?不过,那都是些个蠢字。只不过是些技术字眼。不带意象。讲了跟没讲一样。不要当那种作家。答应我,你决不用那样的字。”
他讲话总是胸有成竹,笃定得像个领导者或一位教师,一个不具任何明显疑惑的人。于是,我听着,我也诺诺答应。
“告诉我,我该看些什么书?我想读些与这个地方有关系的书。”
我推荐《白尼罗河》(The White Nile)。
“要是亚伦·摩尔黑德知道怎么写书就好了。”
我告诉他我喜欢乔治·欧威尔。
“人家曾经拿我跟乔治·欧威尔相提并论过。你想得到吗?一篇书评里头讲的。他本来是想恭维我的。”然后,他又“仰天长笑”一番,“我不懂他是什么意思。我对欧威尔的写作评价很低的。”
我说,我正在读卡缪。
“他的小说集乏善可陈。我很纳闷那算哪门子成就。”
他了解自己的心智。他知道自己要什么。显然,他在乌干达找不到他一路探寻的──不论如何,他早已看破、放弃我们了。他的标准高不可攀。他说,除非标准高,不然定标准还有什么意义。他不打折扣,毫不妥协。他总是期望见到最好的,写作、言谈、举止、阅读。马提雅尔?《圣经》?他私淑钦慕的书籍与作者一定还另有他人。
他说:“告诉你我不喜欢什么人比较容易些。”然后就开出一串名单,一脸嘴里泛酸的苦情,像是一顿难以下咽的餐点,留下的鲜明回忆,文学界的巨人:简·奥斯汀、哈代、亨利·詹姆士。“人家跟我说,我该看看詹姆士。我试过了。我看不出什么名堂。他的书不值得多看。”他还未曾广泛涉猎过美国文学。当时,我正在读艾蜜莉·迪金逊。他向我借了书。第二天,他说道:“恕我难以分享你的热爱。这书对我而言,不值得多看。”
“非洲文学如何呢?”
“有这种文学存在吗?”
“渥尔·索因卡。奇努亚·阿奇贝。”
“他们写些什么?”
“小说。”我说。
“邯郸学步,”他说,“小说不是打打鼓就拍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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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敏苛求的奈波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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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波尔当时年仅三十四,言谈神色却极为老成,简直已经高龄化了。他固执己见,不满不豫,偏又不歇不休,难以取悦,却仍然一心追寻。然而,这可不是个适合追寻的地方。就光提一端吧,这里的白人几近病入膏肓。
“别当个劣货,保罗,”他说,“我就知道,我自己绝对不想做个劣等货。”
非洲人不是劣等货。白人则率皆劣等。镇上还有几个他喜欢的印度人。剩下的印度人就叫他绝望无奈。他质问人家,硬要人家说出他们的应变计划。他预言,印度人迟早要给赶出乌干达,生意家当全数充公。某些印度人也是劣货。
为了在赤道骄阳下,战胜水往低处流的劣化趋势,他跟着我到运动场上,他练习投掷板球,我则绕着跑道跑步,通常跑个六趟,有时更多。他也想跟着跑,可惜肺叶先出局了,到头来,他只能在一旁气喘如牛,汗如雨下。“决不做劣货!”运动让我胃口大开,尤其想吃些甜点,每次运动过后,我们都会开车进城,喝茶吃蛋糕。我总是狼吞虎咽,塞得满嘴,一边抱歉,一边还是咀嚼不停。
“自己的身体最清楚,”他说。他相信直觉、预感跟渴望,“继续吃。你的身体需要。咱们再在推车上点些甜点。服务生!”
为了变换我的甜点口味,他还介绍我几道印度甜点:拉杜、卡邱里、拉斯古拉、格拉布果酱。
“这些格拉布果酱可是用馊牛奶做的。”他又说一遍。他喜欢说“馊牛奶”。
他到底还是选定了一套服装组合,一件接着一件地──起先是一领丛林衫,然后一条丛林裤,手杖,最后,再加上一顶丛林帽。那顶帽子软趴趴的,帽沿四周下垂。乌干达的印度人从未见如此装扮,虽说,观光客也确实这么穿。我们看他们在旅馆大门,搭上车身上绘有斑马线条的探险小巴士,或是兰罗佛越野车,向西丛林前进方向。
我说:“那些非洲司机跟我说过,女性观光客总会追求他们。”
“那一定会让他们开心得不得了。”
他一身猎装,汗流浃背,走在坎帕拉一处名为“完迪集亚”的地方,我跟在他身后几步,喊他转向。我想要让他看看这里的万蝠洞。
他对蝙蝠不为所动。相反地,他说:“你注意到四处都是小径了吗?──穿过每一处草坪,校园里纵横交叉,上上下下的。又不是真的没路可走,不过,非洲人就非得践踏草坪不可。他们就是要走出自己的小路不可。你注意到那个没有?他们看正规走道就是视若无睹。”
之前,我浑然不觉,没注意过,不过,那倒是真的:坎帕拉随处可见快捷方式,与草坪被践踏得乱七八糟的小路。我寻思不解,这究竟是为什么。
“因为,”奈波尔说,“非洲人一开始就没有修好正规走道。整个社会都插手进来。”
乌干达议会大厦前方,大道拱门顶端,立着一具直径宽达六英尺的铜质圆形肖像浮雕,刻画着首相米尔顿·欧布特尊容,他蹙眉露齿,毛发虬髯,肖似他平日不以为然的脸庞,以及间缝走风的门牙。肖像浮雕之粗制滥造,引人讽刺联想。乌干达第一次选举过后,这浮雕就给端到拱门上头,当初的设想是,这块牌子要在上头待到千秋万世,虽然,从来也没人质疑过为什么。非洲政治人物约定俗成地老爱给自己立像,拿自己的名字给大学学院和主要道路命名。实际上,奈波尔看到那块欧布特肖像之时,我们正站在欧布特大道上。
“这就是这个国家出毛病的地方,”他说,“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乌干达会回归丛林,荒烟蔓草。”
奈波尔还没来之前,我对这些细节未曾留意过。来这儿教书,不必上越南战斗,已经让我心存感谢了。坎帕拉只是个友善的小镇,还说不上社会架构。卡霸卡韬光养晦,以皇家贵族之尊,与世隔绝于坎帕拉七山中的一丘,深居简出在环绕宫殿四周的竹围里。奈波尔问我对那王知道多少,又跟他见过面吗?问题听来委实古怪,布干达的卡霸卡可大不如任何一位美国总统亲民易与,再说,这个地方每个山头,都耸着一座重要建构──大清真寺雄踞一方,那儿又是一座座大天主教堂、大学、广播电台和军事基地等等──卡霸卡的皇宫也只是另一处不可思议的丛林山头。
欧布特算是跟卡霸卡分庭抗礼的对头,不过,谁也不会多加介意。欧布特拿自己的名字命名街道,也没人理会。此间无人对政治感兴趣。那有什么好处?尽管奈波尔疑虑不安,坎帕拉还是个市景荣昌的地方,平常时日,忙得不可开交,每逢周末,就挤满了野餐踏青的人家,闲逛的非洲人,漫步的印度人。村落惺忪,城镇酩酊。市集里的酒吧与餐馆是聚会场所,我跟悠默如果不在教职员俱乐部,就在坎帕拉路上的都市酒吧里。除了政客与外交官以外,坎帕拉不是个晚宴不断,或是社交功能旺盛的城镇。不过,我跟悠默的日子过得开心,她也喜欢坎帕拉,虽然,她总也喜欢指指点点,嘲弄这地方有多落后。
深入这个绿荫蔽天的小镇,友善面孔触目可及,还有无数的自然奇观──铺满了折翼白蝴蝶的道路,吊满蝙蝠的树枝,秃鹳伫立在通往垃圾场的路上,急于觅食垃圾,公园里的冠鹤,以及许多潮湿低洼地区,纸草大块密生,仿佛攀爬在水生根团上,沿着白尼罗河,从埃及逆流而上──进入这个昏昏欲睡的地方,蝗虫鼓噪犹如机房雷鸣,V. S. 奈波尔不苟言笑的身形一路走来,双手背在身后,盘算衡量。他可以严峻,他也可以诙谐。他有许多问题,他坚持要你回答。
“这个山谷叫什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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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敏苛求的奈波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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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车兜风。他喜欢路上的景致。他步下车门,拦住一个路过的非洲人。
“唔系不基道那个名字,先撒。”
“可你都怎么称呼那个地方呢?”
“唔们就管它叫‘那个谷’啊,先撒。”
“你住在这里多久了?”
“唔这里出世的,先撒。”
“你平常是做什么的?”
“唔做更的,先撒。”
“你在哪里工作?”
“唔做善巴(shamba)的,先撒。”
我说:“他有个菜园。”
“马托可,先撒。”
我说:“香蕉。”
“喇爷。戈个相因。”
“他跟你要香烟。”
那人走远以后,奈波尔对着这一片大地美景挥舞着手杖,据以概论地说:“什么东西都没有名字。他们根本没打算给周遭事物起名字。”
“有些东西还是有名字的。”
“举例说明。”
“坎帕拉的山就有名字。”
“那可是殖民时代以后的事情。是宗主国命名之后,再叫非洲人跟着用这些名字的──慢着,哪来的噪音?”他翻竖起帽沿,往后退避一步。
“你听,连到这里都躲不掉。邦戈鼓(Bongo drum,小手鼓)!”
“邦戈鼓”一语涵盖收音机的各式声响,人们歌唱跳舞的欢声,或是鼓声,虽说此地几乎未闻邦戈鼓,通常多将段木挖空,再以鼓棒敲击,或是在夕阳西下之际,舞起长长的直筒圆柱,冬冬击鼓作乐。
他听到的其实是刚果音乐,乐声震天,小棚子里一具收音机,高声播放小号、非洲鼓跟马林巴的热闹合奏。
我说:“音乐。”
我们继续走路,他说:“我讨厌音乐。所有的音乐,不光是那种垃圾。”
“是吗。”
他斜着眼睛看我,而当我眼神瞥回到他身上时,见他仍然盯着我看,热切却强力抑制,仿佛在看我下一步该如何举措。
他说:“你没反应。好。有一次我跟某人这么讲,结果他当下就哭得涕泗纵横。”
他不是在端架子,他确实讨厌音乐。大部分的声音他都讨厌,管他乐音,还是人声,他一概认定为噪音。高声谈笑令他心惊胆战,虽说,他自己也笑得不少。他确实来错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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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场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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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兴起,早先我们相处的某一天,他突然说:“我可以看看你的手吗,保罗?”
他握着我的手,凑近灯光,仔细端详我的手相,微微挤拢,好让掌纹益加分明。他双唇紧抿,收颊呼气。他点点头,什么也没说,不过,我有个感觉,他挺满意我的手相的。
我是他的口译员、他的导游、他的地陪专员。其中,最重要的一环,我是他的学生。约摸过了一个月以后,他买了一辆车,一辆黄棕色的标致车,不过,他刚到的时候,当时他还没车,我就充当他的司机,而且,我们每天都驾车出游。他算是领有一席访问教授之类的头衔,出于那个行事可疑的美国基金会礼遇,捕风捉影;该基金会跟中央情报局关系暧昧。他讨厌那个基金会。他嫌恶自己的义务。他不要办公室。他不教课。他对其他讲师视若无睹,他们问起他对这所大学的意见时,他说:“挺烂的,不过你们自己也知道,不是吗?”
他说,大致上,办这所大学根本就在浪掷金钱,一场闹剧。成群支薪过高的外侨杵在学校里,自以为施恩于非洲人,做出一副灌输教育的样子,不过尽在做戏。他们装模作样,摆出动作,拿他们自以为的重要性来奉承自己。凡此种种,最糟糕的就属大家都窝囊没骨头,无人讥评,自得自满,努力过度赞扬非洲。
“我是不是刚听有人说‘议会’、‘民主’、‘社会主义’啊?”奈波尔挤出他的嫌恶苦脸,重复他刚读过的一段文学批评,“那些字眼都用错了。这些诈欺骗徒妄想粉饰太平。老兄,我告诉你,那可是大涂白粉。不──”笑声已经隐然滚动在他肺叶里了,“那是大涂黑粉,就是这样。涂黑粉。”
他避门不入资深共同休息室。教职员俱乐部他只去过一趟,一位生性诙谐的同事讲了些我们都听过的笑话,主要是为了取悦他。奈波尔铁青着一张脸,端坐一旁。稍后,他说自己讨厌人家开玩笑。他讨厌英国人,故作风趣,营造出性情活泼的德性。
他称他们“你那些劣货”。而教职员俱乐部常客都记得他,他一度将英国指为“那个社会主义者的天堂”。
哈吉·霍尔史密斯说道:“我一辈子都是社会主义者。”
霍尔史密斯的公寓叫奈波尔作呕。“臭气冲天,”他说,“而且,你有没有注意过霍尔史密斯穿衣服的样子?他穿的那些非洲衫真是荒谬可笑。我以前一直以为大学讲师总该是些相当不错的人物。唉,何必多事,他不过是个普通劣货而已。”
他处在如此经常要他为零碎繁琐小事烦心的状态下,本身又一以贯之地武断偏执,后来,他竟然信誓旦旦地以为,乌干达所有的外侨,十之八九,都是些同性恋者,一心只想在这里实现乱性滥交的幻想。他深信,他们在政治上的见解,率皆有口无心,一意做假,摆明了要理直气壮地追求少男交欢。而他们自认为自由派与知识分子,更叫他耻笑不迭。
他告诉我这些想法的时候,我们正开车奔驰在路上。他手中握着一根香烟,他叩紧烟草,来回抚弄,犹如精微调整,填紧烟草,大拇指再三平顺烟身的包裹纸,半晌才送进嘴里,吞烟吐雾。
我说:“那么说来,你应该会同意乔治·华莱士认为他们是些‘蠢蛋知识分子’了。”
这话对他正中下怀。他重复了两次,连称那真是至理名言。
“这地方上上下下全是些搞屁眼的。”
“维迪亚,拜托。”帕特坐在后座软言抗议。
“还有蠢蛋知识分子。”他转头望向窗外狞笑。他点起香烟,抽上几口,拿起“运动员精神”香烟烟包,在手背上轻轻敲顿。
“保罗,你怎么受得了啊?”
我话才刚到嘴边,想告诉他,我跟悠默在乌干达的日子有多适意。和心爱的伴侣住在这般美丽的所在,有时感觉恍如置身梦境。她勇敢无惧;她嘲弄斜眼垂涎她的男人,或是那些见她与白种男性携手同行,就私语非议她的人们。她不在意尘沙蔽天的长途车程,或是蜘蛛,或是长虫毒蛇,或是四处乱爬的“度度”(dudu,斯华西里语“小虫”)。即使要住在邦迪布吉欧村落后山的丛林里,也未曾乱其心志。我喜欢我的工作。我的学生虽然含糊懵懂,却也非不堪受教。
只是,在我还来不及开口说明之前,奈波尔已经自问自答起来了:“当然,靠着你的写作啊。要是你不写的话,你一定会失心发狂的。”
他只看过我的作品的一小部分,看来却据信可以以偏概全。我写过许多的诗,有些也发表在美国与英国的文学杂志上。奈波尔管那些杂志叫“小牌杂志”,还挤眉弄眼一番。他总是说我的诗“性欲泛滥”,不过,那也算不上批评。他欣赏一首我发表在《中非观察报》上的诗,是我看到一辆旧车逐渐腐朽在丛林中,有感而发之作。几天过后,他就对我逐字引述其中诗句。他说,这首诗针对殖民主义,提出尖锐评论;同时也在讽刺非洲人任由事务隳坏的习性。我自己重新读过,心想:或许吧。
当时,欧威尔见解清晰,他的自忏告白的散文让我有感而发,我正在进行的写作计划是一篇谈怯懦的散文。这篇文章预定要交稿到一家美国杂志《评论》(Commentary)。奈波尔也予以认可,那不算是一本“小牌杂志”,文章却得大刀阔斧地修改。他说:“我警告过你的,我不会跟你客气的。”又说,“你现在先忘了欧威尔。”我已经跟他一道改写了五六遍。反复钻研琢磨,实在叫人心烦,不过,我也获益良多。
“真的,帕芝。你知道的。他一定会疯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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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场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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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镇的路上,我持续驾驶,一边暗暗寻思:真的吗?我曾经甘之如饴地留在马拉威丛林深处的学校里教书两年。那段期间,我写作不辍。难道真是写作使我保持神志清楚吗?
我们经过一处路边市集时,奈波尔又说:“有更多邦戈鼓乱敲了。”
我说,那确实是噪音,不过却不是在玩邦戈鼓。“乌干达只有一种邦戈羚羊,长得跟非洲大羚很像。来乌干达狩猎的有钱观光客,赶着猎犬猎捕它们。邦戈羚羊转过身来,拿头顶上的羊角抵抗猎犬的时候,猎人就趁机开枪射杀。邦戈羚羊多分布在鲁文佐里山一带。那里的bundu。”
“我要去看看丛林,”奈波尔说,“未来就是一片丛林。”
我们正在坎帕拉市外围郊区,开车经过一整排印度人开的店铺,店家阳台上,几个非洲人坐在胜家牌缝纫机后面,赤脚蹬踩着踏板,缝着传教士样式的洋装。另外有个替人代笔写信的非洲人,蹲坐在一个箱子上,表情严肃认真,一笔一画,写着铜板字一般工整的笔迹,女顾客蜷膝坐在一旁,不住地绞搓着双手。
“加蓬的总统,也叫邦戈,”我说,“奥玛·邦戈。”
“奥玛·邦戈!你听到了吗,帕芝·奥玛·邦戈。喔,我可真不想去加彭。”
他沉思半晌,然后要我在开到下一排印度店铺时减速。
“他们在这里根本没有前途,”他说,“他们不该留下来的。你知道拉竹,那个印度小弟吧?我跟他讲,要他赶紧走,好救自己一命。当然,我没讲得这么简单。我问他,‘《福歌》里面在讲什么?’《福者之歌》。你应该看过吧,保罗,你当然看过。”
从后座发声,帕特说:“你对拉竹太严厉了。”
“‘《福歌》的教义,’我跟他说,‘就是行动’。”
帕特说:“他走跟他留在这里都一样糟糕。”
“行动。他一定要采取行动。这些人──”奈波尔手指着那些狭窄的铺子里以及阳台上的人,人家则困惑地望进我车子里头,这个头戴丛林帽,讲话比手画脚的印度阿三──“除非他们读了《福歌》,采取行动,不然,个个都是死路一条。”
“不,不!”帕特·奈波尔在后座喊道,“你怎么可以那么说呢?”
我的直觉隆隆作响,山雨欲来风满楼,有人要吵架了。我从来未曾在场旁观丈夫与妻子之间,不自觉地激烈争执。此刻,我只觉得恐惧、无助。
“他们应该忘掉英国。那些贱货只会讲话骗他们。回印度才是正途。印度才是个真正的国家。一个大国家。印度制造东西:钢铁,纸张,布匹。他们出版书籍。这里出产什么东西?什么也没有,不然就是些谁也不要的垃圾,然后,那些劣货还会在一边跟他们说,这一切有多美好。”
“他们回到印度更糟糕。你也看过了,”帕特激动地说着,好像已经止不住地啜泣了,“他们要真回去的话,只能去帮那些可怕的人舔鞋子而已。”
奈波尔面容凛冽地向前望,说道:“你总是顺着简单、没概念的途径思想。”
帕特说:“印度会毁了他们。”我可以从后照镜探见,她一面擦着眼角的泪水,一面挣扎着回话。
奈波尔说:“我可是在指点他们一条真正的解决之道。”
帕特响应,不过,啜泣哽住她的喉头,害她有口难言,虽然结结巴巴,她还是勉强叨念着,他有多不公平。奈波尔恢复平静,理性,更为冷硬,而且丝毫不让步。
“不要再哼哼唧唧了,帕芝。你就是爱哼哼唧唧,你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泪水不断滚落帕特双颊,虽然她不住地拿手绢轻按脸庞,却止不住流泪。她漂亮而外突的嘴唇上也沾了几滴泪珠。我呆若木鸡,不过,不知怎地,她的姿态与她泣下沾颊的模样,反而撩动了我的欲念。
奈波尔说:“我想,这里我们已经看够了。”一边轻敲着烟包。
送他们回家之后,我告诉悠默奈波尔夫妻吵架的经过。她说:“他有没有摔她耳光?”
“没有。只是讲话,很冷酷。”
悠默大笑:“只是讲话!”她一点也不意外。她耸耸肩膀,将我推倒在沙发里,说道:“我要帮你洗澡。”
翌日下午,火伞逼人,奈波尔跟我又去到运动场上,淘气孩童躲在场边树林里的泥砖亭子里观看。他们揶揄着跑道上汗如雨下的跑者──白人跑步、流汗、受烈日煎熬,看在他们眼中,都十分突兀。他们模仿板球球员的动作。我绕着跑道慢跑,奈波尔对着打击者投掷板球。奈波尔看来颇深谙此道。他对于板球的学问了如指掌。他曾经跟我说,板球运动极为公平──不光是玩球而已,还是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世上最悲惨的塌垮声,莫过于三柱门倒地,”他说,“板球运动最叫人称道的一点,就在于谁也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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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场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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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字不提前一天跟太太争执的事情,一直到稍后我们进城去饮茶吃蛋糕。他点起一根香烟,别开脸,错开我的视线,目光望向窗外──正是他前一天摆出的姿态,同样的时间,相同的阳光入射角度,他抽烟,我开车。
他说:“我最讨厌在外人面前吵架。”言仅于此,再无后话了。
我在茶馆里吃了一块巧克力蛋糕,他要了份小黄瓜三明治。
“小黄瓜降火,不过,你需要你的蛋糕。自己的身体最知道。”
他伸手握紧空茶杯。
“维多利亚湖畔的恩德培那边的人会先暖过茶杯。挺好的。不过,这里可没这种服务。”他倒进牛奶,他倒进茶,他加糖,他啜了一口,“我们明天要搬进我们的房子里。你知道那些房子吗?”
“艺术系馆后面的房子吗?我知道啊。”
“那些房子挺烂的。”
他比平常要焦躁不安。每当他前晚失眠,他就会双眼半闭,看来益发亚洲风味。他今天看来就是这副德性。他再度拾起卡霸卡的话头,问东问西的。乌干达的人民,即使是外侨也一样,都很少提到卡霸卡。他是一种体系、一道固定装置、一个象征。谁也没看过他。
我说:“他几乎从不曝光,不过,人家都说他知道外面发生些什么事情。他有他自己的首相,那个卡提基罗,他还有自己的议会,叫做路基可。他事事关心。”
奈波尔说:“他可还没关心到我。”
我微笑,以示不解。卡霸卡,布干达之王,有什么必要知悉奈波尔的存在呢?卡霸卡当年四十二岁,英俊潇洒,雌雄莫辨,冷漠疏离,千杯不醉,统治了将近两百万人。他是英国背上的那根芒刺。他也是欧布特背上的芒刺。布干达王国是属于他的。
“之前,我还捎了一封短笺给他。短笺还附了一封介绍信。他还没回信,一个字儿也没有。”
谢天谢地,当下只有我们两人。任何一位当地人,倘若无意间听到他唠唠叨叨地数落,怎么自己就是没收到国王的请帖,一定会觉得他的抱怨相当荒谬。而在另外一个更为敏感的方面,从来就没有人会在公共场所讨论卡霸卡,他的名讳是不可言谈的。万一你正好在他的子民面前提起,那就是大不敬,万一你不巧在他的敌人面前高谈阔论,即属毫无政治智能了。
我说:“他该烦心的事情还多着呢。”
奈波尔咀嚼着他的小黄瓜三明治,正视着我,仿佛在质疑我,要我跟他妥善说明,找个好理由,为什么卡霸卡无暇回复通知他V. S. 奈波尔大驾光临坎帕拉的短笺。
我说:“他们想杀了他。”这个坎帕拉茶馆高朋满座,我还得压低声音说话,“欧布特想要推翻他。”
这层考量,奈波尔听来,有如新闻,在我感觉中,他误将布干达之王跟一群他在印度碰到的,强弩末势的大君与苏丹凑在一堆了──他们虎落平阳,满腹委屈,家产充公,只要有人倾听,莫不感激万端。卡霸卡虽然古怪,仍然极端重要,而且,他还领有一支御前侍卫,以及整个军火库的武装兵器。
我说:“在这里谈他,实在是时地不宜。”
“好极了。我本来就不打算再讲他了。我对他的兴趣早就倒光了。”
离开茶馆的时候,我们碰到琵帕·博德赫斯特,历史系的讲师,霍尔史密斯的欢迎会上,她也到场了。琵帕身为女性主义者,痛恨婚姻禁锢,狱卒丈夫,无期徒刑,整日像只母鸡一样咯咯喊叫:“我也是个人哪!”琵帕在坦桑尼亚境内,恩格龙格鲁火山口,烟雾弥漫的凹地中,发现了一个亲切友善的马亚它(村落),短暂地欢爱过一个马赛族的持矛“莫伦”(战士),该族同样嗜饮牛血──恰如杜德尼的卡拉摩仲老婆。恋情结晶就是芙萝拉,棕肤长腿的女儿,琵帕所到之处,一定都会带着她。战士则留守在荆棘围栏里的马赛家园。
“嗨,维迪亚,”琵帕说道,“恭喜啊。我听说布瓦郭先生已经帮你找了个房子。”
“那房子挺烂的。”
琵帕回道:“一般人都是住这样的房子。”顺便还亲了一下芙萝拉。
维迪亚说:“我可不是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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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仪的作家和作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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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房子,十二栋一模一样的房子盖在一起,新近完工,外观却粗制滥造,坐落在一处炎热、地表焦褐的碎石坡上,坡下正是一个佣仆群居,倾圮破败的砖砌大杂院。下午的太阳西照,烘烤着房子,散发出尘埃浮升的臭气。山坡下方的狭小的砖造建筑物,椽檐紧接,先来后到的住户与亲友多人同锅共炊,我可以听到音乐与闲聊的声音,从炊烟袅袅的地方传来。煮饭的炊烟与笑声:那就是户外生活,人家正在吃喝与烹调与漱洗。我伸手叩向前门时,水桶撞击水槽的声响,以及水花四溢的声音都还不绝于耳。
“进来。”奈波尔喊着,语音恼怒不善。
我看得出,他不喜欢这个房子。既新又丑,屋内弥漫着混凝土与灰尘的气味,屋里还缺窗帘。
“保罗,”他哀求一般地说道,“请坐。”
帕特说:“维迪亚,请你继续。”
“你听听那些贱货的声音!”
“维迪亚。”她又说,企图安抚他。
他继续在我刚刚进门之前所做的事情,就着一张张缮打紧密的稿子,高声朗读一段在伦敦某个圣诞告别宴会的场景,互赠礼物与相互举杯祝福的一餐。我臆想,那应该是他的小说稿子,他带到乌干达来完成的那一本。他继续朗读,文稿中叙述泪眼相对的一顿饭,以及情绪,人家啼泣的情绪。
他朗诵完毕,帕特双唇紧抿,停顿半晌才开口说话。上一次,我见到她的时候,是在我车子的后座,她毫不掩饰地啜泣,挣扎着说话(“不要再哼哼唧唧了,帕芝”),她的容颜扭曲,发式纠结,泪湿脸颊嘴唇,丰满的胸部随着悲伤颤抖。
不过,今天,她却镇定而平静。她像个极为严峻的英国女教师一般说道:“眼泪太多了。”
我挨着一张小桌坐下,桌面一张稿纸上,小字打印着一段经过仔细修改的文字,无意间,我也瞥眼带过一览。开头几个字,粗体铅字写着:奈波尔,维迪亚德哈尔·苏拉吉普拉萨德。那是他的“文坛名人录”入场式,除了校对者一丝不苟地沾着黑色墨水注记在页缘上,还有维迪亚工整的笔迹,删掉一个分号,另加一个新近获颁的文学奖项以及获奖日期。
他只有在我进门的时候,短暂地中断朗读他的小说。我意识到,他要我听听他的小说,好叫我迷惑不解,兼以铭感五内。我确实相当感佩。他接纳我参与这个朗读仪式。他相信我。
他转身对我说道:“你听到那些贱货跟他们的邦戈鼓声了吗?”
没有邦戈鼓,不过,我明白他的意思。
“你想,我们可以好好地抽他们一顿鞭子吗?”他自己知道,这种提议委实骇人听闻,不过,他就是想蠡测我的反应。只要见到他人畏缩,他心中就会油然而生一种无害的快感。
我们走近窗边,向下探望圮朽的石绵屋顶,屋瓦因潮湿而霉腐。我们看向袅袅炊烟以及芭蕉树丛,看到家犬吠叫,孩童哭号。乌干达城市里的贫穷元素,一应俱全。
“他们就欠那个,好好地吃一顿鞭子。”
帕特说道:“维迪亚,你说够了没有。”再度强势,不见前些时日的眼泪与啜泣。
既然,他高声朗读小说原稿,又以毫无羞赧的坦率邀我倾听,促发我再度请教他所心仪的作家。目前为止,我只知道他讨厌欧威尔,以及他以阅读圣经与马提雅尔自娱。我带了一本纳博科夫的《苍白火焰》(Pale Flame),就顺便跟他说,我有多么喜欢这本书。
“我看过《普宁》(Pnin)。写得很没意思。里面什么也没讲。人家究竟喜欢他哪一点啊?”
“或许是风格吧。”
“他有什么风格?都是骗人的,就是要人更加注意他而已。美国人就是喜欢来这套。那些句子都写得漂漂亮亮的。写来干嘛?”
他的兴趣,他的热情,全然专注在他自己的作品上面。他认为自己的作品前无古人。之前他从来没有任何类似的作品出版过。想要替他的写作寻找文风影响来源,只会白费心力,因为,从来没有任何作家影响过他;不论跟任何其他作品相比,他的书都不遑多让;其他人的作品他连模仿都学不像的。我琢磨了好一阵子,才能理解他丝毫不曾怀疑自己自负太甚过,可是,我开窍的那一天,并且确认他的作品独一无二,他确实是个创新大家,就是我俩友谊开展的第一天。
有些人误将他文句中明显的贫乏,视为想像力的停顿,或是缺乏擘创风格的企图,或只不过是单调乏味而已。不过,他说,他下笔非常谨慎细腻,每个效果都经过悉心计算,刻意为之的质朴无华。以他的观点言之,他就像在用最简单的素材,重建一座城市模型,好比说,火柴棒搭建的罗马城,城里的桥梁还经得起真人行走于上,赶着推车过桥。他强烈嫌恶文格里的虚矫,痛斥写作时的造作姿态。他说,他从来不给自己的见闻与感受涂粉,同时间,“涂粉”,我从来没听说过的讲法,跟“哼哼唧唧”一样,都增加了我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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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仪的作家和作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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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就是一塌糊涂。一点不好看。写作一定要反映出这一点。艺术一定要说明真相。”
不过,早先时日,我也曾经对他追索不休,一定要他开出他所师法的作家名单。他耸耸肩膀。“当然,普普通通啦,”他说,“吉米·乔哀斯。汤米 ·曼。”
哪些书呢?我还纳闷着,又是什么缘故?
“别再看纳布可夫了。读读《魂断威尼斯》吧。仔细注意书里思想的累积。观察每个句子是怎么架构的,又怎么加上去的。”
那么,美国作家又如何呢?他总也会有几个看得上眼的吧。
“你知道史蒂芬·奎恩的短篇故事《蓝色旅馆》开头第一句话吗?讲蓝色这种颜色的?”他问道,“我很喜欢。”
他自己的作品比较能够引为范例,说明散文小说当可以如何复杂与透明。完全原创,不论形式还是内容,都出自清新的想像。其杰出之处并不张扬耀眼──他没有真的用上“杰出”二字,不过,他对自己的作品百分之百的满意,毫无惶惑,书中绝无虚张与矫饰的成分。
“《米奎尔街》的表相是靠不住的,”他说,“你再细读一次,就会明白,我是怎么运用我的写作材料的。你读读那些句子,看起来很简单。不过,那本书差点儿写死我了,老兄。”
马龙·白兰度读过《米奎尔街》,而且还很喜欢,奈波尔是听两人都认识的一位朋友,小说家爱德娜·欧布莱恩告诉他的这段轶闻的,欧布莱恩还四处广播说,白兰度同样着迷于乳头黯黑的女人。奈波尔很乐见白兰度赞佩这本书,这条小道八卦,令他对那位演员更感友善。他说,他喜欢《8月茶室》这部电影。最近,他电影看得不多,不过,从1942年到1950年间,千里达输入上映的每一部电影,他都不曾错过,直到他离家负笈牛津求学为止。
“你知道白兰度怎么说演员的吗?”
我说我不知道。
“演员就是那种你要不是在讲他的话,他就不知道你在讲什么的家伙。”奈波尔爆出他低沉而深有同感的大笑声,接着又将整句话重复了一次。
我回到家的时候,悠默已经上床了。
“比比,共吉哇, ”管家丫头低声地招呼我。听起来,她先前应该是挨过骂了,“你的女人病了。”
悠默语音暗弱地说,她觉得很不舒服,真想吃些可乐果。我沏了杯茶给她,转身搜寻我的书架,找到一本美国短篇小说选集,里面凑巧收录了《蓝色旅馆》。
故事的开头是这样的:“隆坡堡的皇宫旅馆外墙漆做浅蓝,色调恰如某种苍鹭鸟腿上的颜色,那鸟被迫要站在各种背景前面,表明立场。皇宫旅馆总是呼喊喧哗不断,相形之下,内布拉斯加冬季耀眼的景致,不过沦为一潭灰暗沉寂的沼泽死水。”
然后,悠默站在书房门口,床单裹在身上,像件宽外袍,眼睛畏光地眨着,说道:“请你念书给我听,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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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默怀孕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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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波尔满怀赤忱地抱怨着他的房子,我就跟他讲起我家楼上的邻居──某个中年男人跟一个年纪要轻得多的女孩,新婚燕尔──两人整天咯咯傻笑,整间屋子里相互追逐。他们在浴缸里泼水嬉戏,吃饭的时候,碗盘刀叉铿锵嘎响,夫妻隔着房间,大呼小叫的:“你说什么?我听不到?”可是,不管他们讲什么,我们都听得一清二楚的。有时候,他们好像故意闹给我们听似的,拿我们当证人,仿佛要证明些什么。他们做爱的时候,喧嚣无度──她高潮一到就鬼吼鬼叫;尖叫声频率既高,音量又大,就像人家拼命工作,给轮胎充气,或是拿着锯子伐木一样。有时候又像是严刑拷问,人犯口供都是这般折磨强索出来的。
奈波尔问道:“他们是些什么人哪?”
“新搬来的。从加拿大来的。”
“劣货,”他说,“那样不会让你讨厌所有的加拿大人吗?”
我说,不会,帕特也笑了。
“嗯,我倒是会因此而讨厌他们,”奈波尔说,“你跟他们讲话吗?”
“有时。”
“你应该跟他们‘切’的。”
“你的意思是不跟他们讲话吗?”
“我是说,眼睛里没有他们。你就算走过他们身边,也不理会他们。你跟他们‘切’。他们根本不存在。连影子都没有。”
甚至连G. 雷赛·迈尔的处理态度──昂首阔步不回头,也谈不上。
楼上在床上骑马打仗,摇晃得吱嘎作响,问题是,声音刚刚钻进我耳朵的时候,还只是毫无韵律的呢喃低语,结结巴巴与断续交谈,半推半就,都不过是前戏而已,我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随即,床铺就开始左右摇摆,像有只长脚秧鸡在号叫一般,那个女人迫不及待地激将男人夜半犁田。接着,几乎在违逆我的自由意志之下,我给撩得欲火难耐,只有摇醒悠默,然后,我们就做起爱来。
不过,在某个这样肉欲横流的夜晚,悠默拒绝了我的需求,将自己抱得紧紧的,说自己真的病得不轻。
“你可能怀孕了,”我说,“你应该要去看医生。”
“我不要医生。我不需要他。”
“他挺高明的。他一定得给你检查身体。”
“印度医生,”她说,“该死的狗屎。”
巴络特医生,籍贯为印度的古吉拉特省,乌干达出生,在印度城市布罗其(Broach)接受医学训练,过去曾经治疗过我的淋病与疟疾。我问他可以看看悠默吗?他说,当然没问题,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位产科医生,要紧的是,让他早些诊断悠默。
悠默睡眼惺忪,不情不愿,隐隐不悦地,最后还是同意了。每次要出门之前,她总是特费周章地穿着配饰,不过,这次情非小可,不可等闲。她披上锦织彩带,她昂贵的斗篷,以及她最好的头巾。我总爱看她盛装打扮,只要她穿戴上高贵优雅的行头,她就会变得高傲而无礼。
2月天已经闷热得叫人发昏了。车子里,悠默说:“你不晓得。黑人要比白人容易热。那是我们皮肤的问题。”我诧异,不知道这话是真的还假的。
巴络特医生招呼她,将她带进诊疗室。我听到她卸下外袍的声音,硬挺的多彩衣料滑落,听见她将衣物折妥。要是,她真怀了孩子,我会很开心的。我并不曾如此预计,实际上,我根本就没有计划。制定人生计划的观念本身就有问题,再怎么说,我总是半信半疑,我的人生在前世就已经规划好了──或许吧,就像人家说的一样,就像写在我的掌纹走势里一样。我随遇而安的人生,已经够惬意了,每一件好事都是无意间凑巧碰上的。我就放开自己,凭恃着我的运气。Mektoub──早就已经写好了。
我坐着等她,心里什么也没认真多想。诊疗室的门再度开启时,我不禁微笑,这下才想起来,我怎么会在这里。
“医生诊断怎么样?”
巴络特医生说:“怀孕四个月。”
悠默羞答答地望着我,还在我们一起看着巴络特医生在拍纸簿上开账单时,偷偷地溜到我身边。他一边写着,一边说,悠默健康良好,现在起,她应该定期产检,他好追踪监测她的血压。
车子里,我坐在滚烫的坐垫上,说道:“你怎么会怀孕四个月呢?你到这里不过才三个月啊。”
当时,我只是被这些月份、数字搞糊涂了,我不是要怪她,只是想理清我的疑惑而已。
悠默说:“在我来到这里跟你会合之前,我在尼日利亚有个朋友。”
现在,车子就变得更难开了。路障遍布,车里更热得无法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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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默怀孕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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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她沉默不语。可是,我看得出她心伤无奈,更因为她身上华丽的装扮而益显悲哀。
我问道:“你想,你该回去见见你的朋友吗?”
她什么也没说。她一直没哭,等到当天晚上,当她的衣服都整整齐齐地叠在椅子上,所有浆挺的布料都收进一个深深的衣柜里,她窝在床上,掩住她的脸,啜泣。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嘴边讲不出话来。我爱她,不过,我也刚刚发现自己不了解她。这个朋友是谁啊?这桩蒙骗又是怎么回事?她显然知道,在她一到乌干达没多久,她就已经怀有一个月的身孕了。
她说:“我想回家。”说话的声音叫我心碎,此时再听到楼上的加拿大人蠢动叫春,更让人难堪。
“这里就是你的家啊。”
她说:“不是。”接着又继续哭泣。
一个星期过后,悠默是恩德培开往拉各斯(尼日利亚经济、文化中心城市)班机上,三名旅客中的一位。她的姿态也改变了,她的悲伤让她慢步踟蹰,我们前往登机门时,她不住叹息,我就在那里跟她亲吻道别。分别犹如死亡的象征,因为,那就好像我们即将失去所有的一切。
她说:“我很喜欢你念那个故事给我听的时候。”她的眼泪又收不住了。
从恩德培回到坎帕拉的路途,一向以死亡车祸恶名昭著。当天,我开车在那条路上,心中无所畏惧,只有愚勇充溢,不在乎这回会不会轮到我命丧黄尘,反正,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不是吗?我麻痹了。不过,当我回到家门的时候,我知道自己已经失去所爱,又得再度寻寻觅觅,惟一可以稍加宽慰的,只有想到,悠默的处境一定更糟糕。于是,我就靠着为她难过,让自己好过一些。
奈波尔问我哪儿去了。过去痛苦难挨的一个星期里,他都没见到我。
“喔,天哪,”他说,“喔,天哪。”他的声音沙哑,表情痛苦,“你还好吗?你当然不好了。保罗,保罗,保罗。”
他握起我的手,朝上翻转,再度端详一番,这一次还拿着他的指尖摹写着我的掌纹,这一次他说话了。
“你千万不要担心。你一定不会有事的。”
“谢谢你,维迪亚。”那是我第一次用这个名字称呼他。
“你有一只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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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塔加山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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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正是丛林野火的月份,烟雾弥漫的天空,焦黑的山丘,动物奔走逃逸;霾与鹰的季节。
爱人已远,我独身躺在过去我们同寝共枕的卧室里,瞪着天花板上,形状如长鼻的污渍,丑恶的小鬼呼喊着楼上加拿大人嘶吼的声音。少了悠默跟她的笑声,我忧伤不已。奈波尔──维迪亚,我现在都这么称呼他,对我很好,可惜,此时此刻,光是友谊和善意是不够的。我需要的是,一个比较亲密的朋友,不然,宁可独处,我情愿在非洲大地的风光里寻求慰藉,大自然点醒了我,日子还是要过下去。
那正是非洲人放火焚烧丛林的季节,他们深信,狂焰有助来年的农作物收成。我向北远行,几乎驶抵苏丹,走在高大的象棕榈丛之间,当地人习于食用的昆虫鸣声尖锐刺耳;然后,我再向南开往尼罗河西岸省份,挨着刚果边界的阿鲁阿(Arua)地区,皮肤棕紫,常带愠容的卡克瓦人,乌干达军队的参谋总长伊狄·阿敏,正是个中典型代表。
鹰鹫猛禽盘旋在燎原野火之上,不时俯冲捕食野鼠与蛇群及其他小兽,小动物被烈焰灼醒好梦,惊慌失措之余,只有赶紧逃离火场。灰暗的天空,密布隼鸟。野火与低空盘旋的掠食鸟禽以及仓皇奔逃的成群野鼠,仿佛在对我告诫,性交寻欢将自食恶果。
基古姆(Kitgum),遥远的北方,我迎着热风健行,脚踝沉陷在黄沙中,踢踏着枯叶,警示蛇蝎速速散去。每个晚上,在我落脚的村落,无牙老妪蹲在茅屋的泥巴地板上,咿咿呀呀唱着猥亵的歌曲。她唱的歌经过翻译,就是:“小姐美如仙,天鹅颈纤纤;玉手摸矛尖,男人喜翻天。”既粗俗又惹人厌。不过,这个隐没在非洲的一角,正因偏远炙热,才免于兵燹。波涛汹涌的黑色河水滚滚奔向卡鲁玛瀑布(Karuma falls)。为了让系主任准假出游,我也向西南疾驶,溜过月山山脉,参访邦迪布吉欧的学校,那里是悠默跟我曾经计划自我迷失的丛林。某一天晚上,雨后,我步出屋外,发现口渴的孩童舔着我车上滴坠的雨滴。
隼鹰、丛林野火、炎热、眼红的歌曲,以及绝望的孩童:截至目前为止,这趟探险远行没产生多少慰藉效用。
将近米堤亚纳(Mityana)的路上,树上钉着一块招牌——“好大狮子”,正好在我开车返回坎帕拉的路边。另外一块牌子上写着:“好消息──来看好大狮子──日食鲜肉五十磅。”一名海线斯瓦希里人,头上一顶脏兮兮的无边便帽,灰色双眼,跟我要了一先令,就带我去看狮子。
“辛巴!辛巴!”
狮子躺在波状铁皮围起来的兽栏里,浑身蒙上一层苍蝇,路边清出一块空地,狮子跟兽栏就搁在那里。戴着无边便帽的男人,拿着一只去了皮,某种已死动物血淋淋的腿骨,或许是只瞪羚的腿吧,戳戳那狮子,叫那狮子吼上几声。狮子挥掌扑了几下,发黄的断齿牙根却咬不住肉块。我凝视那狮子的双眼,但见其深受折磨的寂寞痛苦。
“喇爷,葛唔虾烟。”
接着,不到一个星期,好大一只狮子脱逃了,噬杀了六个村民,最后毙命于米堤亚纳猎区管理员枪下。由于那头狮子曾经给关在兽栏里一段时日,因而益发暴戾凶残。我在饥饿与监禁动物之间发现一脉关联──撩动食欲,禁绝食物。我尝试将这段经历写成一个故事,只是,这还算不上是个故事,充其量只是一桩突发事件。
维迪亚说:“总有一天,你会用得上的。”虽然,他也说自己不喜欢动物故事。他告诉我,当他在我这个年纪的时候,正在写他的第一本书,有个人要他看看海明威写的故事《山丘若白象》。
我说:“不管是谁,只要是住在非洲的人──就拿我来说好了,海明威根本就不堪一读。”
“尽管如此,我一听人家向我推荐,就马上去找这个故事来看了。”
维迪亚当时还在帮我修改那篇谈怯懦的论文,皱着眉头思考,第十次改写的版本。他说,现在这篇文章已经有长足进步了,倘若,我可以将篇幅减半的话,就更近完善了。我点点头,心里却怀疑,自己是否真会照办。
他说:“我知道,我在提议修改的时候,你虽然在听,不过也已经非常厌倦了。”
正说中了我的感受。
“那是正常现象。不过,这是一篇重要声明──讲出你对越南的感觉,还有你对自己的生命的感觉。文章非写好不可。”
他说,问题就出在语言上。字汇滥用与没有意义的故弄玄虚,都是他热衷批判的主题。我在一个专门滥用字词的地方待了太久。非洲人拿坎帕拉当作一座城市。不过,坎帕拉不是一座城市。“拿‘大学’来称呼这个烂地方,就是用错字了,还有,这里又算是哪门子政府?”教学不像在教学,像样的学术研究付之阙如,这里的日报,《乌干达观察报》,里面一条新闻也没有。“全是骗人的!”那些对非洲文学寄以善意,容易上当的家伙写的玩意儿,已经腐化了这种语言。他强调,我一定要认真留意笔下字汇,衡量每个字的功能。他竖起挑剔的指头,就着页面,逐字要我说明用在论文里的必要原因。“为什么用‘肥’这个字?”“为什么说‘不幸’?”“不要为了制造效果而用字,”他说,“说出真相,不要废话。”
“以前我就说过,写作就像在玩巧艺。你光是讲到一把椅子,椅子还是隐隐约约的。假如你说,椅子上还沾染了些结婚礼服上的藏红花色,椅子一下子就跳了出来,读者就看到了。”
这话说在他的屋子里,水泥未竟全干,混杂着红色地板蜡以及新上油漆的气味;阳光从无帘遮蔽的窗户斜射入室;这幢招他厌恶的房子,下方佣人混居的大杂院里传来的噪音,怎么也躲不掉。
“还有,那也不是音乐。听听下面那些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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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空一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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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学生会将作品带来,请他指导。他从不鼓励他们,不过,也没出言阻止。偶尔,他也充当讲师。有时候,人家会请教他关于文学与世界方面的问题。
有一次,我恰好在场,某人提出一个严肃的问题,他对发问者说:“我不能回答那个问题,你应该先给我那个问题的书面通知。”
那人走了以后,维迪亚说:“他自找的,你也知道。他不是真心要我回答他的问题。”
一个女学生带着她的论文过来。她得登门造访他家,因为他拒绝授课。
他说:“你的论文没救了。”然后,他挑了几个例子说明那篇论文有多差劲,接着,他说,“不过,你这手字倒写得好。你上哪儿学的这一手好字?”
另外一个学生,一度被霍尔史密斯吹捧为乌干达诗界的上升之星,捎了一首诗给维迪亚,题作《新民族重生》,数日后,他披挂着深红色的学生袍,到奈波尔家里求教。这套学生袍是英籍副校长引进的,也是他拟出马克瑞瑞大学拉丁文校训──Pro Futuru Aedificamus(吾人为将来建设)──学生袍同样效颦牛津大学学生穿的袍子。年轻的诗人收拢他的袍子,就像老太太在医师诊疗室坐下一样。他说:“请问你读过我的诗了吗?”
“没错,我读过了,”维迪亚沉吟半晌,扣着手上的一根香烟,许久,不曾答腔,“这首诗让我想了很久。”
“那主要四在讲色会动,但不肮的。”
“是嘛。”维迪亚搜寻到学生双眼,就惫懒委顿地盯着他的双眼。他说:“千万别再写诗了。我确实认为你不该再写了,你的才华可以往其他方向发展。要不,就写篇故事吧。现在,我要你答应我,你再也不写诗了。”
男孩摇摇头,吞吞吐吐地跟他保证。满怀挫败与沮丧地离去。
“你看他现在有多释怀、轻松?”维迪亚说,“他很高兴听我跟他这么说呢。”
维迪亚满意地搓搓手,以相同的方式发落其他学生。当他同意担任大学文学比赛评审时,倒出乎我意料,不过,他还是我行我素地执行评审工作。他坚持,比赛结果只有一个奖项,即第三等奖,因为,参赛作品品质低落,没有获选头等奖、二等奖的资格。
他对英语系的同仁说:“请特别注明,惟一的奖项就是第三奖。”
某些同仁反对这种做法。
维迪亚说:“你想要赋予非洲学生一种他们配不上的重要性。你这种期望是误导。这种重视只要一转向,他们就一切落空。话说回来,还是语言的问题。欧布特不过是个酋长而已。你喊这些人政客?他们充其量不过是巫医罢了。”
后来,当“第三等奖”的字样被改做“首奖”时,维迪亚微笑说道:“涂黑粉。”
那段时期前后,他说:“我最怕的,就是那些抱着书到处跑的非洲人。”
他只隐约知道,却无深刻印象,坎帕拉还住着些杰出精英,或是在大学里做研究的男女:人类学家,维克特·透纳,当时就在马克瑞瑞研究。这个身形袖珍,谈吐温和的人,神情不乏图书馆员的腼腆,你绝对看不出来,他曾经在赞比西河上游与蒙固(Mongu)泛滥平原上的泥砖小屋里居住多年,撰述巴拉札(Barotseland)地区罗西族人的开创性研究;柯林·特恩布尔,研究木布堤(Mbuti)的俾格米人;在他相关东非哺乳类与鸟类,渊博而深入的论著中,强纳森·金登(Jonathan Kingdon),身兼画家与自然学者,发现了至少两种哺乳类动物与数种从未经人描述的鸟类;麦可·亚当斯(Michael Adams),他是大卫·霍克尼的同辈友人,也是我们的高更。柯林·里奇,考古人类学家路易斯·里奇的儿子,则是我们的植物学家;拉杰特·尼欧吉,《过渡时期》杂志的编辑与创办人,出版了渥尔·索因卡、奇努亚·阿奇贝以及娜汀·葛蒂玛的作品。
有一天,维迪亚问一位人类学教授:“我究竟该如何看待非洲呢?”一定要人家给他一个答复。
“奈波尔先生,我认为,如果你对非洲抱着太多成见的话,那很不妥,”那人回答,“如果你丢不开成见,就会错失太多真的很重要的东西。”
“是嘛。”
稍后,在我们一同走回他家的路上,维迪亚说:“那个蠢人。他拒绝面对贪污腐化,他接受那些谎言。”
不过,他也怪他自己,说他根本就不该来到非洲的,一开始就不该拿法费尔德基金会的钱。“千万不要拿基金会的钱。”他说,“那些钱会毁了你。不是自己赚来的钱,钞票上都牵着绳索。”
前赴乌干达这个错误反而给了他灵感,他说,可以写成一篇随笔,列举所有他给自己订下的规则,以及破坏规则,擅开先例所引发的灾难性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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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空一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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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只要我破坏了自己的规矩,我就会后悔。就像这一次……马卡─蕊─蕊。或者可以改名叫弱者与被打压者大集合。他们都合该挨踢,”他踢起一颗石头,“就像这样。”
他被自己的举动惊醒了。
“这样子,简直要把我变成一个种族歧视者,天哪。种族歧视者,多可怕,多无聊的人哪。”
在我遇见维迪亚之前,我从来没见过哪个人如此目空一切,谁都不能跟他相提并论。他是个所谓的上流雅士(Brahmin),当地的印度人则说:所有的上流雅士都跟他一样吹毛求疵。早些时候,他听我向一个乡下人问路,他缄默地站在一旁,听着一连串斯瓦西里语交流,接着说道:“你跟他们讲话好像一点儿也不费力。”
我跟他说,当初,我确实下了一番工夫学讲这种语言。人们只有用自己的语言才会讲真话。讲起第二语言时,他们总是比较容易紧张,或是不精确,或是比较容易捏造作假。
他说:“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究竟是什么意思?或许是我根本就不该跟他们讲话,而我也就听着。他的态度使得别人不可能跟他以同事相待,他反而像个天生的大老爷或是佣仆的雇主。他说我对我家里的佣人太软弱了。“你的管家丫头是懒鬼。”他说,我的厨子,是个脏鬼;我的园丁,是个醉鬼。
“你的园丁也经常醉醺醺的啊。”我说,不经意间竟然将自己卷进这种老爷与老爷之间,愚蠢的口舌争端:我的非洲人好过你的非洲人。
“只有在星期天的时候。下人有权在星期天喝个烂醉。保罗,你可没有这样批评他的权利。”
他的消遣之一,就是带着他的管家小弟安德鲁上市场,请他吃一包半磅重的炸蝗虫,看着那人狼吞虎咽,大快朵颐,两颊都给暗褐色的马夫塔(肥油)腻渍给抹脏了。
“好吃吧,哎,安德鲁?味道可口吧,哎?马足里。”
“是,老爷,非常姆朱里。”
“保罗,这样你就懂了吧?偶尔施以小惠,偶尔施以惩戒,效果不得了。现在他开心得要命。”
他抱怨我们在乌干达与世隔绝。我说,我们每到星期天就会收到伦敦的报纸。
“这个星期天就带一份英国报纸过来给我看,”他说,“我们一起看报纸,再出门去散步。”
不过,我到他家的时候,他的情绪却十分恶劣。我知道那是什么缘故:每到星期天,非洲人家都会在户外结聚,处处可闻乐声、笑语,以及成群游晃的闲人。“邦戈鼓!”我心想,伦敦来的报纸可能会让他好过一点。
他语音尖锐地说:“那些报纸要是没有提到我的话,我就连翻一翻的兴趣也没有。”
帕特说道:“维迪亚!”喊着他的名字责备他。
“好吧,咱们就去散那个该死的鬼步。”
他喜怒无常的脾性,着实令我困惑,因为这种个性如此异乎寻常,甚至有自我毁灭的倾向。旅居非洲的外侨通常都是心平气和的,而且,你越是在丛林深处遇见他们,他们就更显得气定神闲。在非洲,“吹毛求疵”一词,指的是那些在路边帮长了满头头虱的人镊除虫蚤的从业人士。除此之外,没有人会“吹毛求疵”。由是,要是有人勃然失控,甚至大发雷霆,看起来就离奇了。这种人是待不久的。维迪亚在守时方面,尤其狂热地严苛。
有一天,他跟我说:“7点钟到。”请我到他家晚餐。
我以为他的意思是,7点钟开始小酌,接着再正式晚餐。当我优哉游哉地,在7点15分出现时,他跟帕特已经上桌用餐了。帕特面色尴尬;他则一语不发。他对我视若无睹。他吃得很快,好像迟到的是他自己一样。当时,他正大口猛嚼着虾肉。
他终于说话了:“我们刚刚用完第一道菜。”他满嘴菜肴,接着归咎派罪在我身上,要言不赘地说,“你迟到了。”
他如此偏执坚持逾时不候的信条,左右了他的人际关系。我运气好,进餐迟到不过口头处分;通常的刑罚则是完全拒斥。“他迟到了。我不要见他。”我认识一位非洲画家,赶着与维迪亚见面的路上,竟然汽油用罄,只有徒步走完剩下的路程,到达时已经迟了半个小时。维迪亚叫他回去。
“老兄,那可是有史以来最古老的借口,‘我忘了加油了’。全是鬼扯。”
他气喘得更厉害了,现在,几乎大部分时间都听他上气接不住下气。他停下工作。他日益沉郁。
某日,一整天下来,他只在稿纸上写了个“那”字,就无以为继。他将稿纸递给我看。大字粗黑墨酣。“我花了七个小时才写下这个字。”他失神地微笑,满足地露齿而笑,像是在说,你看吧,他们是怎么害我的。他看来疯狂,却说自己悲哀心伤。问题出在他的房子。噪音,同时也是一种殴击。“那些贱货!”他也讨厌那些气味──煮饭的炊烟、腐坏的菜蔬、人身上的膻气,“谁也不洗澡。这里肥皂是不是很贵啊?”
过去,他即使是狂怒,还会带有一丝幽默,不过,今天他却无心说笑。他看来比平常衰老、愤怒、受挫、坐困愁城。
他说:“我得上床去歇歇。”
帕特以她温柔、颤栗、哀求的声音说道:“我们听说有一家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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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少校一拍即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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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位于艾尔朵瑞特镇外,坐落在肯尼亚西部的高地上──白人高地,那时候,他们还是沿用这个旧名称呼:高原上一处茂林蓊郁的避难所。旅馆叫做“卡塔加山寨”,外人昵称其经营者“少校”而不名,此人以粗鲁闻名。他是个英国人,退休的陆军军官,桑德赫斯特受训出身,军旅生涯尽皆消磨在印度。当时,他已经年近七十,性格却更加草莽。乌干达四处都流传着关于他的轶闻故事,警告游客尽量避开卡塔加山寨。最近一则故事,我也跟维迪亚讲过,事关学校里一名女性教员,她在旅馆酒吧里,向少校点了一杯皮姆酒。少校说:“我们这里不卖那种滥货。现在,你给我滚。”随即要那个女人离开旅馆。仇恨女性可是少校粗鲁言行中一再重复的基调。
维迪亚曾经告诉过我,他痛恶人家活跃的性格。他讨厌丑角、喜剧演员、喋喋不休的多嘴人、自说自话的家伙、村子里的万事通,以及好开玩笑的草包,还有了无生趣的匹克威克式人物,那种人终其一生都耗在乡村俱乐部里头自言自语长篇大论。他自觉深受他们言行不一与蠢言妄语的侮辱。粗鄙的可笑言谈举止,更叫他沮丧消沉。然而,他喜欢我讲的少校故事,他反而欣赏他暴戾的判定。他特别指出,那个女的,正是个劣货。皮姆一号酒就是专门调给下流人喝的劣酒。
维迪亚说:“就像其他那些郊区鸡尾酒一样。”
我很担心。在我看来,少校就像那一类活跃人物,日后,不是跟维迪亚颉抗,就是害他情绪低落。他对我说过,他曾经在伦敦一家餐馆里头,跟人家抡拳干过架,就只是因为对方太放肆了。很难想像这个体形矮小的男人,被激发出肢体暴力的情状。不过,他从不撒谎,我也就相信他了。
我们三个人,维迪亚、帕特和我,一同前往卡塔加。车程遥远。先是从坎帕拉开往金佳的路上,两旁大片蔗田,路上歇停的蝴蝶厚如云堆,害得我们在依干轧附近弯道,差点打滑失控。接着金佳镇上,轧棉厂,以及欧文瀑布──尼罗河的源头──还有吐鲁鲁外围的锥形山丘,传说中栖息着一只危险的花豹。快到肯尼亚边界与海关哨站时,我们也开到了铺面道路的尽头。眼前还有八十英里路尘与土,路上,出了邦果玛,只有几家印度人开的店铺,与一家脚踏车修理店,我们看到六七个裸体男孩,身上涂着白粉,在路边奔跑,用非洲人的话说,刚刚“舞”过,意即,他们刚刚才加入割礼仪式。他们的白脸犹如鬼魅。再往前走,见到一块警示牌上写着:“注意落石”,维迪亚自顾自地喃喃念着这四个字,喜爱牌子上警语之精练。
我们离开艾尔朵瑞特,以及镇上惟一的加油站之后,沿着狭窄的红色黏土路,继续北上,经过玉米田,跟着木制箭矢状的招牌,上面写着“卡塔加山寨”。午后不久,我们就到达地头了。四下完全寂静,一副早已荒弃的样子:没有房客、没车,只有几只轻快掠过的飞鸟,几个奇库育族园丁在整理花床。旅馆仅一层楼,农舍改建,侧翼添加几个面向花园的单人房。
“哈?”我说,“嗨——”
无人响应。进门接待处架子上,陈列了一些印度艺术品──贝那里斯的铜器、雕刻象牙、墙上挂饰、几个篮子──还有一些英国乡村俱乐部常见的老旧玩意儿:黄铜制的骑马用具,白铁大啤酒杯,失去光泽的奖杯,褪色的老照片上、钓客七手八脚地扶正获奖的大尾渔获,狩猎时吹响的号角,彩带,还有那种刻着沟纹的玻璃杯子充作的细高啤酒杯。四处嵌着瞪羚、大羚与剑羚的成对叉角。一面墙上挂着斑马及肩头像,地板上摊着一张斑马皮。让人印象最感不祥的装饰,是一张占据了整个墙面,一大幅密布灰尘的老虎皮,虎皮伸展四肢,仿佛张口虎啸之际,硬生生给人截断,剜出肝胆腹肠。
叫人铃搁在皮革封面上盖有金色大章的住房记录簿与记录本子上头,我摇了一摇,叮当作响,一个粗犷的高个子男人,应声大步跨出后面的办公室。姿态佝偻,神色不善。一头白发,长年烟枪一张,皱纹深陷的脸,手指间还夹着一根袅袅生烟的烟屁股。错不了,那就是少校,他看来老大不悦,典型的英国式不耐烦,意味着“天下没有新鲜事,别想唬我”。他两眼困惑,流露方遭惊扰的不耐,他伸出下巴指了指我们,说道:“来了,干嘛?”
维迪亚说:“我们刚从乌干达开车到这里。”
“路难走得要命。不过,我们也有不少从那边过来的客人。”
“我们过来是想对你的旅馆多了解一些,”维迪亚接着说,“我们想在这里用午餐,顺便四处走走看看。”
少校说:“给我一点时间准备。去花园里走走瞧瞧。可以入座的时候,我就会来叫你的。你叫什么名字?”
“奈波尔。”
“你是那位作家吗?”
好个充满灵感的响应。天国之门开启。号角齐鸣,群鸽升空飞翔,所有的马莱卡,黑色的天使一同唱诗,肯尼亚西部天空中爆出欢悦的歌声。
“是的,”维迪亚说着,满意欢喜地结结巴巴起来,“是的,是的,是的,是的。”
现在他到家了,欢迎归来,轻松自在,如鱼得水,在一位读者面前,我从来没见到他如此欢喜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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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少校一拍即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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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为你效劳吗?”
少校还得再重复他的问题一遍。他在跟我说话。我矮身趋近那张虎皮,感觉忸怩不安,一面也诧异,你怎能宰杀一只如此庞然巨兽,还不会留下戳痕与疤记。
“我是跟他们一起来的,”我说,“我在找这玩意儿上面的弹孔。”
“你找不到的,”少校说,“我一枪射进它眼睛里。”
老虎的玻璃眼珠,好比殉教烈士般瞪着这个房间,以及一屋子荒唐可笑的古玩珍品。
少校问道:“你怎么找到我们这里的?”
维迪亚说:“我有我的消息通道。”
我们在餐厅吃午餐时,由于我们是惟一的食客,少校也款待得相当殷勤。他说生意惨淡,打算要卖掉这个地方。他开朗轻松,却也冷静自持,犹如身处后卫战中,竭力维护旧有优势,然而也准备弃城投降了。他拔开一瓶葡萄酒的软木塞,说道:“这是一瓶澳洲白酒。”
维迪亚说:“可这酒非常非常好哇。”他一边咂唇品味,一边研究瓶身上的卷标。
“尝尝你们汤里的雪莉酱汁。约书亚一会儿就给你们上主菜。”少校言毕,就跨着大步离去。
帕特开始哭了。她悲悲切切地啜泣,说她吃不下。她说,只要一想到这旅馆不久就要关门了:所有的花朵,所有的秩序和整洁,所有的希望。而他们就要关门大吉了。
“喔,我的天哪,维迪亚,你看,”她指着一名侍者说:“他那双可怜的鞋子。”
那双鞋子看来确实挺悲惨的。鞋面破烂,鞋带阙如,后帮坍垮,鞋舌逸失,鞋跟磨损。这双鞋似乎体现了饱受折磨酷刑的两只脚丫子。那双鞋子的光景,迫使帕特再度饮泣。每次,她一看到那人穿着那双鞋子,她就泪眼汪汪。我忍着没告诉她,这种鞋子在非洲,都是辗转了第二、第三手的旧鞋。习于赤脚的非洲人,很少能找到合适的鞋子,贴合他们的天足脚型;而那双烂鞋,正像他们身上穿的破烂衬衫与短裤一样,都是象征大过实质意义的。
“别难过了,帕芝,”维迪亚说,“他不会有事的。他可以回到他的村落。他可以吃香蕉,拍他的邦戈鼓。他会开心得要命。”
稍后,少校说道,印度独立之后,他跟着一些印籍英国人来到东非。当时,肯尼亚因为气候宜人,成为他们首选之地。坦桑尼亚则被视为恶地,难以开垦,到处都是非洲共产党。乌干达乌鸦鸦,几个分崩离析的王国,再加上路况恶劣。总而言之,少校是极不情愿地来到这里。他喜欢印度。非洲普普通通啦,只是非洲人往往让他光火。他的斯瓦希里语只是一连串严格的规矩与命令,而我在他身上,看到相当严厉,甚至跋扈的部分,无情的冷酷,挑衅的愤世嫉俗。他具体呈现殖民开拓者的严酷性格中最糟糕的一面,以及军官成伙时厌恶女性的袍泽关系。
少校毫不理会帕特的泪水,他打从一见面就嫌恶她,稍后,他更对着我模仿她的言行──拙劣,夸张的模仿,只流露出某种怨忿。对他而言,她就是个“哔哔”(bibi,斯瓦希里语“太太、祖母”),一个“孟沙希布”(memsahib,斯瓦希里语“淑女”),整天哭哭啼啼发牢骚的家伙,可是,看在维迪亚份上,他对她还算礼遇。维迪亚用“娈童”来形容少校。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字眼。维迪亚说,英国的妓女就是这么讲的,这话听来怪异,出处更启人疑窦。喔,那些野鸡是这么说的,不是吗?我就这么以为,少校是个同性恋。维迪亚更爱讲的字眼“搞屁眼的”,倒不曾在卡塔加山寨说过。
他们谈到印度:美丽的旁遮普穆斯林、凶残的锡克族、北方邦的平原、山中避暑胜地的英国风味、浦纳俱乐部的马球比赛。少校曾经驻防各地。他跟维迪亚说:“我可以跟你讲些很棒的故事。我敢说,以后你写书一定用得上。”
“不,轮不到我,”维迪亚说,“你一定要自己动笔写。”
多年来,我总是听他向那些有意提供故事,充作写作材料的人这么劝告着。他写不来他们的故事,只有他们自己才写得来。而当他们抗议,说自己没法子写的时候,维迪亚会说:“如果你的故事有你讲的那么好,你就会写了。”
少校自己也爱读书,同时还挺钦慕维迪亚写的《幽黯国度》一书。我们到达不久,我看他在读格雷安·葛林的《喜剧演员》,这本书当时才刚刚在英国出版上市。
我说:“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书中人物不是叫史密斯,就叫琼斯或布朗的。一点看头也没有。我该觉得这本书怎么样?”
他说,他不喜欢美国人。他一点也不保留对我的不屑。我在取用雪莉酱汁时,样子有些娘娘腔。他高喊着:“北佬!”接着讲了一堆又长、又叫人难以置信的故事。有一次,少校说道,他奉命出差到美国,在军官俱乐部里点了一盘火腿切片。一位同桌的美国军官,竟然不请自发地舀了一勺橘子酱,倒在火腿上面,还对他说:“这样子,火腿吃起来就好吃多了。”──少校恶意怪腔怪调地模仿对方的发音。
“该死的北佬!”少校说,“我根本一口也吃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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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少校一拍即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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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故事,小幅增减情节变化,他跟我讲了四次。我并不在意。我感觉,如此漫不经心地轻蔑人,反倒可以让维迪亚一窥,一个美国人置身于一伙非洲英侨之间,当如何自处。
维迪亚在旅馆里找到一个他喜欢的房间。他跟少校讲定了每周住宿费用,不久,就与帕特一道搬了进去。他打算在那里完成小说写作,也就是在卡塔加山寨,他告诉我小说的标题:《模仿人》。帕特确实也写些东西,她每天撰写日记不辍。她同样也有文学上的企图──她想写一部剧本──只是,她很少讨论她的计划,总是顺从着维迪亚。她时不时总会无助地号啕哭泣,若不是为了两人之间无法协议,就是她又看到些愁惨的景象──破烂的鞋子、脸上挂着鼻涕的孩子、丧失亲人的女性、园丁胼手胝足地辛勤工作等等。偏偏,她的眼泪总会撩得我欲火中烧。我不晓得是何缘故,不过,每次她一哀哀饮泣,我就想过去抱住她,摩搓她的双乳。
卡塔加山寨里别无他客。少校养了几头温驯和善的拉布拉多猎犬,不时拿鼻子挨蹭着我们的腿,舌头垂在嘴巴外面,老要人家替它搔痒。几个在附近预备学校误人子弟的英国教师,几乎每个晚上都会光临酒吧,不醉不归。
某一天晚上,一名男教师尖声咒骂着:“那个痴呆犹太婆子!”
维迪亚说别理他们。“劣货。”
他说,他了解少校。少校在印度陆军里的小名叫“小兔”。这个可怜人饱受热情与挫折磨难。显然的,维迪亚说,他也有个善感敏锐的灵魂。“看看那双眼睛。”(在我眼中,少校的蓝色瞳眸既冷酷,又缺乏深度。)少校对印度有一份感情,就足以显示他的敏感多情。他也有心。他是个优良军人,尊敬他的弟兄。他了解文化。他知性聪颖。他为非洲带来一种秩序感,灌输技能,建设一所机构,他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经营一小块殖民地。
维迪亚,自己在心里猜想,少校可能以为他是个谜一般的人物,似乎还想方设法地,让自己显得益发扑朔迷离。然而,维迪亚却有一堆简单而僵硬的规矩,只要严格遵守,他就乐而忘忧。举例而言,维迪亚的素食餐饮,害得厨子为之进退两难。煎蛋卷就是经常的解决之道。少校对我说:“我还得去多买几本食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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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在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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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时间允许,就尽量去拜访维迪亚。刚开始,只是一同消磨周末,后来几次也一连住上一个星期。卡塔加山寨的日常作息,与我在坎帕拉的生活大不相同,而我也逐渐喜欢上打撞球,吃几个巧克力蒸布丁,在汤里滴上几滴雪莉酒,还帮少校遛遛狗。
一直梗在我心上的──虽然,我从来不会讲起──其实是我自己的小说。我们彼此心知肚明,维迪亚对我的写作咨询,已经告一段落了。我谈怯懦的论文已近杀青。“我想,这会是一篇重要告白,”维迪亚说道,“虽然说你在文章里可能自我剖现得太多了。”我一定得向前行。我没说自己在干什么。反正,也没人问起。我正是巫师之徒。
“我的叙述者可有些话要说说那个。”维迪亚总会在对话中提起,通常就像简单地提到土地价格上下震荡一样。他跟他书中所有的人物都很亲密──他引述他们说的话,而他更多次引用叙述者讲的话,这个叙述者聪明睿智,厌恶人世,年过四十,对于政治与压迫,金钱和友谊皆有其定见。现在,维迪亚已经落脚在这间舒适的旅馆里,小说写作日有起色,更让他开怀。他安于乡下生活,让少校招呼他,以及一干吉库育族的佣人照料他的起居,随后,他也开始跟着肯尼亚的风俗,喊吉库育佣人“库克斯”(Cukes)。
帕特说:“阿敏问我,‘老爷整天都在房间里做什么?’我跟他说,你的工作就像祷告一样。所以,他一定要保持非常安静。”
“老爷在祷告,”维迪亚说,“确实。这也是真的。我很高兴你这么对他说。”
他起先在伦敦东南方,黑石楠区的一家旅馆里,开始撰写这本小说,他是刻意住进那家旅馆,寻找氛围,进入他的叙述者的情绪之中,叙述者也是暂时住进旅馆,撰写一本小说体的回忆录。而今,小说将收尾在另外一家旅馆里面,自是再恰当不过的了。他说过许多次:“我的叙述者喜欢旅馆。我也喜欢旅馆。”他喜欢有人殷勤关照自己,整洁的房间,佣仆辛勤地来回收拾,恍如置身庄园之中,而他就是领主。这样的居住情境,就是写书的理想状况。
“这是一本重要的书,”他这么说着他的小说,“从来就没有人写过这些事情。”
我心想,这不过是一本书罢了。我更惊讶的是,他可以如此孺慕地说起他自己的作品,喜爱之情,溢于言表。不过,我心里也想着:我也要人家同样尊敬我写的东西。我想要重视我的作品,我也要有这样的信心,我想要将自己所有的心智与精力都投诸在写作上面。我要获取隆重的名利回馈。
有一天晚上,在餐桌上,“帕芝反对我写的一些东西,”维迪亚说道,“她不让我写‘聪明的老黑仔’。”
帕特说道:“喔,维迪亚。”双眼开始湿润。
“帕芝要我改写成‘聪明的老黑鬼’。”
我觉得这两个字眼都同样糟糕。不过,帕特的愤怒显示,以及接下来的争辩——再度泪洒餐桌──最后,帕特还是会占上风的。
他用一具手提式奥利维特写作。量轻扁平的文字处理器,在我眼中,非常摩登,打起字来“契克、契克契克”。我的则是一座黑色的雷明顿,打字时轰然喀嚓,“非卡、非卡、非卡”。
帕特说:“我最喜欢坐在花园里,听你们俩儿一块儿打字写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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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慕朋友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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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天晚上,我们同坐在吧台上,维迪亚问道:“你怎么拼‘areola’乳晕)这个字?”
我以为他在讲“aureole”(光环),就将字母逐一拼出,可是,他说不对。他向少校讨了一本字典,查出这个字。
少校问道:“那不是乳头的意思吗?”
维迪亚回答道:“那是指环绕乳头周围的部分。”
他们在交谈的时候,我趁隙翻查“pathic”(娈童)一字,不过,少校那本学生字典太小,查不到,字典应该是属于某个吉库育佣仆的吧。
少校问维迪亚:“那个字是要用在你的书里吗?”
“我的叙述者提到这个字,没错。”
“我一定要读这本书。”
帕特听了微微一笑,却没说什么。她苍白的粉脸光滑,略略凸出的下巴,下垂的下唇使她在开口说话当儿,看来非常富有见地。她羞怯内向,言语甜蜜,谦逊自持,总是礼貌周到。我总是小心翼翼,不要在她面前“出口成脏”。我曾经目睹,有个家伙在卡塔加山寨酒吧里,讲了一个“干”字,搅得她非常不悦。我也不想问自己,为什么她的反应会这般撩动我的心绪。
花园里,紫色的九重葛树篱外,她读书,她写自己的日记,总是形只影单,局促不安,仿佛她正在等人,守住跟一个从不现身的人的约会。她袖珍娇小,害羞腼腆,姿态优美。晚上,我给她一个坚贞的吻。
维迪亚会说:“去跟帕特做伴。”他完全浸淫在他的书里。
我不懂他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愿语意不要这么模棱混沌,或是由她主动开头。当时,我二十四岁,即便在坎帕拉的时候,我经常从栀香苑的酒吧带女人回家过夜,我依旧时时想念着悠默。
帕特和我开车到附近的村落,或是到艾尔朵瑞特,镇上有一处邮局。我们一同散步。此间不难撞见非洲动物两两发情,或是男孩穿田过野地奔逐在女孩后头,或是像我们有一天听到的一样,玉米田里传出尖锐的欢悦呼声。这类事情总撩得我欲海生波。帕特装做她从未注意过,身为一名家教优良的女性,即使看见路边两犬交尾,也会转过视线。她既友善又长于感受,不过,她也总是彬彬有礼。难道,她的礼貌,真是她对我保持距离之道吗?
我从来不知道该如何求爱。对于英国人那一套追求仪式更一无所知。目前为止,在我定居非洲的四年之间,我只跟非洲女人做过爱。性爱解放了我,养成我单刀直入的习惯。有一次,在坎帕拉,我问一个美国女人,有没有兴趣跟我搞。她说:“你应该讲得含蓄一点。”而当我试着表现得含蓄隐约时──虽说,我也知道,为时已晚──她竟然坦白相告,原来,她还是处女。我惊愕于她的纯真,于是我谆谆教诲她,多小心一点。我们都是些色狼啊,我说。
我会说:“跟我回家,我跟你做爱。”不过,这话用奇契瓦语或斯瓦西里语说来,就更粗率,剥去所有的迂回委婉。当地语言说来直截了当,就像在形容瓶塞推进瓶口一样,不过,这样讲不是更好吗?
每次我脸上带着微笑,说道:“密密,恩轧马,委委,基殊。”往往都能表情达意。我是肉,你是刀。
“才怪,”一个女人笑着说,“你才是刀,我是肉。”
我说:“西西,恩轧马,姆毕利。”我们都是肉。
有时候,只需意会,不用言传。在非洲,跟一个女人独处,就意味着两人有完全的自由。她也许不会说:“咱们上吧。”她说不定一点声响也没有。她的沉默与微笑,就说明了她的意愿。过去,我感觉自己在美国的生活受到压抑。而今无须任何协议,真是教人宽慰。如果,我碰到一个喜欢的女人,我很快就会提到性。在我看来,对方也总有同感,我提议要做的事,跟玩上一局桥牌一样,没什么要紧,也犯不着拖拖拉拉的。
维迪亚曾经对我说:“我已经禁绝房事了。”如此声明,奇妙地引我遐思。我从这项隐私揭露的观点出发,来看待帕特,发现她的羞怯与饥渴,以及一丝关于脆弱而容易受伤的情感的暗示,往往使她益发可人。
我们一同散步,还经常落单独处,不过,我始终找不到话来提起这个话题。我毫无技巧,也知道单刀直入只会坏事。她对我,就是过于有礼,谨慎周延到我不知该如何对她莽撞直言。我暗自期望她能帮帮我,不是坦白地拒绝我,叫我死心,就干脆助长我的欲念遐想。她的礼貌,反而像风骚女子的反应,变态地吸引着我,就像我同样受到她精巧的脸庞、淡蓝湿润的眼眸所吸引,还有她那头可爱的秀发──她不过三十三岁,发丝却已经银灰耀眼,更进一步挑动我的情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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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慕朋友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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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她凑巧看到我盯着她,目不转睛,当下就自觉地忸怩起来。她辩解着:“我衣服缩水得好厉害。”一边还用她纤细的手指头扯扯衣裳。收紧的长裤,收紧的衬衫,还有她漂亮的嘴唇。凡此种种,从未逸出我流连忘返的凝视目光,不过,我对朋友妻的情欲绮念,每次在我和帕特散步或是开车兜风回到旅馆,面对维迪亚之时,总感到衷心的愧疚。直到过了许久以后,我才知道,他当时正在写作的书里,维迪亚的印度叙述者──主角,娶了个英国太太,多少跟帕特有些神似(书中还用了一整页的篇幅,说明把玩她那对乳房的情趣),她与一个年轻的美国男人有一段出轨恋曲。叙述者只是袖手旁观;让他绿云罩顶的那个美国人,“对我稍嫌过度热心了,我对他无所介意,对他只感觉自己像个父亲一样。”
艾尔朵瑞特有一家嘈杂的酒吧,位在一条后街,店名叫“高地”。虽说店里乐声震天,里面其实没多少人,大部分都还是附近地区的女人,皮肤黝黑,来自湖畔的基苏木镇上。一天晚上,我将帕特送回旅馆以后,就去到高地酒吧。我坐上吧台边的一张椅子,见到附近一个非洲女人对我微笑。她的脸庞,在差劲的灯光照明下,像铁面一样辉映。
“葛唔虾因。”
我请了她一根香烟,用斯瓦希里语问她:“你想不想喝杯酒?”
那女人说:“好啊,你买单的话,我要一杯彭贝(pombe,斯瓦希里语的啤酒)。”就过来跟我坐在一起。
我问道:“那么,你都在做些什么?”
她说:“我一直在等你呀。”
我想,事情本来就应该如此,因为我知道,那不是“如果”和“什么时候”的问题,只是待会儿,我们该到哪里找个没人打扰的安静所在。
紧要关头你要怎么办?
奈波尔夫妇在离开坎帕拉之前,就已经买了车子,一辆棕褐色的宝狮汽车,在东非一带是很受欢迎的车型,经常充当丛林出租车,因为车体的悬吊系统扎实,引擎又稳定可靠。阿格瑞是他们的司机,他的英语不灵光。他经常用斯瓦希里语对我说,他想跟老爷沟通的一些事情。每当维迪亚被他惹毛了,他就会央求我跟他说明,老爷为什么又生气了。我从来就未曾细解维迪亚的乖张脾性,而且,他闹起别扭来,一次总要好几天才消散,仿佛俄国小说中,主仆之间的怒火纷争。而当双方僵持不下之际,维迪亚就自己开车,叫阿格瑞坐在后座。严酷的角色逆转,再加上维迪亚开车不守规则──之前,他从来就没有自己的车──这对降谪为乘客的司机而言,更是羞辱;困坐在传统上属于老爷的位子,而老爷横冲直撞地替他开车。
就维迪亚而言,整个东非只是一块叫人着恼发狂的地方,不过,任何一位东非居民都知道,东非是由三个泾渭分明的国家组成的。乌干达保护国已经和平转移到独立。坦桑尼亚,变态地崇尚意识形态,整个20世纪60年代,举国上下都是极“左”思潮的大实验室:领导身着中山装,鹦鹉学舌地高喊着的标语口号。当时,肯尼亚是个部落割据的动荡国家,差异两极化的政党搅和在地域与民族的深仇大恨当中。茅茅冲突,人们记忆犹新,暴力狂飙,国家因而分裂崩离,充斥着仪式性谋杀、嗜血祭典与凶残的食人行径。肯尼亚一度为杀戮战场,现在则统领在狡猾又爱说教的老战士裘莫·肯雅塔之下,而他不时向外国政府与印度商家强索献金。肯雅塔政府有钱好办事,不过,有时商家也会踌躇缩手,不让官方予取予求。
维迪亚住在卡塔加山寨的时候,六名印度商人因拒绝付款,被强制递解出境,驱离肯尼亚。维迪亚发问,了解到我们一向知悉的史事,奈洛比的印度人曾经协助领导肯尼亚人迈向独立。他们遭到英国人歧视,不准居住在某些地方,禁止种植现金作物(Cash Crops),同时也禁足于俱乐部门外。“乌乎鲁”(uhuru,独立)之后,肯雅塔政府卑劣地对待他们。接下来,就开始驱逐某些印度商人了。
维迪亚是个显而易见的穆兴迪,印度人。即使他说自己在赤道骄阳之下,已经晒黑了好几阶色度。他的丛林帽与手杖遮掩不了什么。而今,他住在一个不欢迎穆兴迪的国家。“该死的亚洲人”不过是肯尼亚的非洲人提到印度人时,比较不刺耳的称呼之一,而卡塔加的佣人私下彼此交谈时,就将维迪亚喊做穆兴迪。
维迪亚意志坚定,他反击的方式跟他在乌干达的时候差不多。不论何时,只要他在肯尼亚遇到印度人,他就盘问人家,执意要对方交代,万一情况出了差池,他们的应变计划如何。他管那种时候叫“紧要关头”。“很好,”在初次相见,彼此招呼之后,他就会说,“碰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你该怎么办?”他呼吁他们前往印度或是英国,而且要把他们的钱都带走──给那些非洲人一个教训。他引用《福歌》,他说:“你一定要行动!”不过,他们只是不安地微笑,说他并不了解。他决定要带着帕特和我一同前往奈洛比,晋见印度的高阶行政长官以及美国大使,当面研讨这项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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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慕朋友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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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开车通过大裂谷前往奈洛比的路上。“你还记得之前我跟你说过的话吗?”他跟我说道,“要仇恨压迫者,不过,永远要留意被压迫者。”
我认出他进行中的小说里,主要角色讲话的腔调。那也经常是维迪亚自己说话的音调。似乎,维迪亚与他的英雄在大部分事情上的看法如出一辙。他们甚至引用相同的说法,或是“措辞”,正如,他们都会说些:“迩来”、“紧要关头”、“一小段时间”。
“关于这趟奈洛比之行,我已经思索了一小段时间,”维迪亚说,“对,一小段时间。”
接近大裂谷绝壁的时候,我们看见一块招牌上写着:“胡参有限公司羊皮外套特卖。”维迪亚说,他想见见他们,虽然,我心中狐疑,他可能不过是想训诫胡参先生一顿而已。外套很便宜,既厚又重。胡参先生替我们量过身以后,说他可以接受订做外套。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送货到府。
我们付钱之后,维迪亚质问胡参先生道:“那么,碰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你该怎么办?”
胡参先生说:“我有计划。”一边暧昧地摇头晃脑。
我们又回到路上的时候,维迪亚说:“他在扯谎,当然,”又说,“我不晓得自己是否撑得起来?”
他是指那件羊皮外套。
帕特坐在后座开口说道:“你当然撑得起来。”她总是扮演这么正面激励的配偶角色。
维迪亚说:“也许要去苏格兰的时候吧。”
远处,三两头长颈鹿,漫步踱过山谷,一群低头吃草的斑马,以及三五群集的瞪羚。
“降霜的天气。下雪。我看到那时候,外套就派得上用场了。可是,我不知道我撑不撑得起来。我想我的肩膀不够宽阔。”过了一会儿,他说:“保罗,你一定要到伦敦来。见一些真正的人物。带着你的羊皮外套来。”
打探消息
奈洛比是个街道宽阔的小镇,富有殖民地的气氛。维迪亚说:“都在模仿。”不过,他喜欢诺福克饭店,喜欢饭店里的干净、舒适。我们登记住房之后,他说,他手上有个尼日利亚人的住址,那人跟肯尼亚人打了多年的交道。一开始,维迪亚还在推敲,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了──帕特早已决定待在旅馆房间里休息──不过,他的好奇心逐渐旺盛。屡试不爽,他的好奇往往战胜了他的犹疑。那个尼日利亚人,在最低层次上,都应该能以西非观点剖析局势。他的名字叫穆罕默德,出身豪沙(Hausa),来自他祖国的北部地方。他在他公寓门口迎接我们,身着一件蓝色细条直纹双排扣西装。维迪亚率先自我介绍。
穆罕默德说:“太好了。”他领着我们登堂入室,房间里立着一架大书柜,他问我们要不要喝茶。
维迪亚说:“喝点茶非常好。”
“要不要放点音乐?”
一个架子上叠着满坑满谷的唱片。
“音乐就不用了,不用了。”
“太好了。”
我们喝茶的时候,穆罕默德就向维迪亚说明印度人在奈洛比遭到迫害的情况。不过,维迪亚不但不讯问他,反而言简意赅,无端不耐烦起来。我只是看看书柜里的藏书。但见《北回归线》、《南回归线》、《爱经》、《裸体午餐》、《洛丽泰》、《棒棒糖夫人》、《爱人手记》以及其他书种──同一主题的不同变调。
维迪亚站起身来,“我们得走了。”
穆罕默德,话头被截掉一半,说道:“太好了。”
坐进车里,维迪亚说他深感恶心。
“哪里不对劲吗?”
他对着穆罕默德的住所做了个呕吐的鬼脸,说道:“手淫者!”
他过了好一会儿,情绪才逐渐平静,不过,在他眉头稍霁之后,我对他说:“我要去见汤姆·霍普金森。”
“霍普金森?那个编《邮报画刊》的家伙?他也在邦戈─妄戈?”
“没错。你要一起来吗?”
“本人一点兴趣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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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慕朋友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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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送维迪亚回到旅馆以后,跟汤姆·霍普金森一块儿消磨了一个下午。他是个知名的编辑与记者,而他一手擘画,获得高度成功的《邮报画刊》一直是英国出版界对美国《生活》杂志旗鼓相当的响应。当时,正是霍普金森活跃的半退休时期,他在奈洛比主持一所新闻学院。我希望他能拨冗前往坎帕拉,在我即将组织的一个年会上,发表有关新闻自由的演说。高瘦而满头华发的他,友善而不拐弯抹角,同时,他显然是一位伦敦绅士:打着领带,长裤笔挺,发亮的黑色皮鞋,对肯尼亚来说,他是盛装过度了。我们谈到小说──他自己也出版了两部。他说自己太忙,无法赴会演说,只不过,我猜想,应该是乌干达境内暴动的传言,阻却了他的意愿。大部分住在肯尼亚的人,还是拿乌干达当作丛林地带。
当天晚上,在诺福克酒吧里,维迪亚说:“跟我说,跟我说,快跟我说!”他没多说什么,不过,我知道这是他探问霍普金森的方式。
我说:“他在写一本小说。”
“喔,天哪。”
“那是他的第三本。”
“喔,天哪。”
“他说,他搞砸了先前的两本。他太赶着出书。这次,他可要慢工出细活。”
维迪亚嘴里的茶吐了出来,然后,放声释出他整个肺腔的笑浪,他宏亮的烟枪笑声,四处回响。
“他只是在玩弄文字而已。”
我说:“他也是乔治·欧威尔的朋友。”
“本人也经常跟乔治·欧威尔相提并论,”维迪亚说,“不算哪门子恭维吧,是吧?”
提议惩罚性出击
驻在奈洛比的印度高级行政长官裴姆·巴提亚,为维迪亚举办了一场晚宴。现在,就像在卡塔加山寨一样,我再次看到心满意足的维迪亚:尊荣备至的贵客,登临仰慕他作品的主人家中。这种贵宾角色让维迪亚稳定下来,也让他端起架子来,变得毫无趣味与过度庄重,而在晚宴桌上,他更谠言高论起来。
“本人思索了一小段时间……”
巴提亚在印度是位杰出的记者。他有几个活泼健谈的青少年子女,以及一大家子家眷,就像个真正的家庭一样。当晚不算是高朋满座,只在官邸前面的院子里,摆了两张餐桌,招待肯尼亚、印度与英国客人。维迪亚与主人家一同坐在主桌。
一名年老的锡克族仆人,裹着红色头巾,负责斟酒,巴提亚跟在他身后,说道:“现在,请尽量享用美酒,不过千万小心玻璃酒杯。每个杯子都花了我五个基尼金币。这些酒杯还是从伦敦送过来的。”
一听这话,座上一个英国人就拾起酒杯,仰首干尽杯中酒,然后将酒杯过肩摔向庭院围墙。酒杯坠落石板时,溅起一阵暗微粉碎的声音。
四下顿时悄然无声。巴提亚保持微笑,没说什么。那个英国人纵声狂笑──或许,他已经喝醉了。他的太太,垂着头,低声絮絮自言自语。
主桌上突然高声爆发了一句:“劣货!”
晚宴结束以后,所有的客人都走了,佣人也退下了,维迪亚以高龄国士造访的浮夸姿态,侃侃而谈,这也是他书中叙述者讲话的音调,而他也告诉过我,叙述者曾经是个政治人物。遭到递解出境的印度人是他谈论的主题。
“这样太屈辱了,”维迪亚说,“你打算怎么反应?”
巴提亚说:“我们已经提出非常严重的抗议。”
“你一定要再多做一些,”维迪亚说,“印度是个大国,有权势的国家。是个主要强权。”
“当然──”
“你一定要提醒非洲人这一点。迩来,非洲人表现得像在与某个蕞尔小国打交道似的。迩来……”
“我已经送了一封信过去。”
“送一艘炮艇过去。”
“一艘炮艇?”
“惩罚性出击。”
“恕难苟同。”
“炮轰蒙巴萨。”
“谁要做这种事啊?”
“印度海军啊,”维迪亚说,“本人经过通盘考量,派遣印度海军到肯尼亚沿海演习。就在蒙巴萨下锚──出动一整条舰队。警告他们,印度不是好欺负的。炮轰蒙巴萨。”
高级行政长官皱眉苦思。
“惩罚他们,”维迪亚说,“等到蒙巴萨付之一炬之后,下次他们还想迫害印度人,就会三思而行了。蒙巴萨岛上不是还有油库吗?没错,这样他们就会放过印度人了,至少一小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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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慕朋友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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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中午,我们在美国大使馆官邸游泳池旁小酌,大使威廉·艾特武德做陪。维迪亚的惩罚性出击演说刚刚进行到一半,突然间,毫无预告地,出现一位身形魁硕,面带笑容,样貌熟悉的非洲访客。他说,他想与大使一晤。两人便进屋密谈。
“他肯定是来要钱的,当然,”维迪亚,“他还会想要什么?你看到他有多肥了吧?他不过是另一个匪类而已。”
10分钟过后,大使又回转来。他说,那人是汤姆·姆伯亚,肯尼亚政坛一位领导人物,也身兼部会首长。
维迪亚说:“马─伯亚。”
“给人印象很深刻的人,”艾特武德说道,“姆伯亚将是下一任肯亚总统。”
维迪亚只是瞪着眼睛。他在想,肥仔匪类。
姆伯亚一直与总统宝座无缘。不过几年,他就惨遭政敌暗杀身亡了。
大使夫人与我们同进午餐,维迪亚还滔滔不绝地描述他心目中可能的惩罚出击军事行动。维迪亚慷慨激昂的豪语或许害得大使狼狈无措,因为,在他将糖钳子递给夫人时,竟然一时失手,掉了糖钳子。钳子一路滑向游泳池边,噗通落进池子里。
艾特武德说:“别管那个钳子了。”
我们眼睁睁看着那个银色的小东西,摇曳下沉,最后定着在深水的那一端池底。
维迪亚说:“府上有大小合身的泳装容我更换吗?”
“更衣室里多得是游泳衣,”艾特武德说,“我们专门为客人准备的。”
维迪亚先告退,几分钟过后,他穿了一条蓝色游泳裤出来。他一语不发,随即身手利落地潜入泳池,驱近池底──深约八英尺──拾回滴着水的糖钳子。大使还在对他嗜好运动的精神赞赏不迭之时,维迪亚已经换回衣装,回座继续用餐了。
那是他岛屿童年时光的提醒。他成长在水湄河畔,显然养成健泳身手──从他自池边跃入泳池的姿态,就可见一般。跳水时水花不兴,潜入池底犹如探囊取物,毫不费力。那个时候,我看他就像个骨瘦如柴的孩子,从千里达一处砾石码头纵身入水,触目可见下锚定泊的游艇。他的浮躁衿夸率皆褪去,他变得优雅,正像个岛屿孩童。
大使感谢我们造访。
“我想他需要听听这些话,”维迪亚讲到炮轰蒙巴萨,付之一炬的提议时说道,“你注意到他听得有多专注吗?至少,他还了解,这里出了问题。我就知道,你们的人会做点事情。”
接着几天,维迪亚到奈洛比的印度餐馆与店铺里质问人家,如果印度人遭到驱逐的话,他们该怎么办。他说,他们在非洲没有前途的。他们现在就应该为紧要关头预作准备了。
他对我说:“然而,本人有预感,这些印度人还浑然不觉大难就要临头。”
经过皇后大道上的卡努姆精品店时,帕特说,她想进去挑几码印花布,好铺在卡塔加山寨房间里头一张桌子上遮灰尘。维迪亚跟我就在阳台上等着,阳台上一个约摸七八岁的印度小女孩,坐在一张木头板凳上,一旁她的非洲保姆正替她打扇驱暑。小女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纱丽,一条加长的旁遮普灯笼裤,面容郑重端庄,仿佛即将赶赴宴会一样。
“吉纳,拉扣,纳尼?”我用斯瓦希里语问那小女孩,她叫什么名字。
保姆微笑,手肘轻轻推了她一下,如此温柔的动作,反倒引起小女孩反弹,像个不受教的顽劣小童一样怒目瞪视。维迪亚长叹一口气──或许是因为我说了斯瓦希里语吧,或许是因为那个皮包骨小女孩裹着赴宴纱丽,一副小公主的德性吧。
我问道:“委委,纳竹瓦,起斯瓦希里?”她会不会讲斯瓦希里语?
保姆噘唇吸齿,轻轻咂嘴,在东非,就表示肯定的意思,可是,她一咂嘴出声──代替那小女孩回答──她的小女主子,愚蠢的小大人,又对她怒目瞪视,还将两臂交叉抱在胸前。
她说:“我四粉吱道怎样讲因以的。”(我十分知道怎样讲英语的。)
“多可怕的小鬼,”维迪亚说着,移开视线,“总是有人在杂志上写些关于小孩的文章──父母亲与子女的。都是些蠢人。我没有孩子。我的出版商,安德烈·朵奇也没有孩子。这都是个经过理性思考以后的决定。人家都说,‘你们的小孩儿一定会很可爱’──扯什么印度──英国混血之类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想要孩子。我连有关小孩的东西都不想读。我压根不想看到他们。”
小女孩盯着维迪亚看,似乎领悟到,有人在侮辱她。她一双大眼因愤怒而发暗。当她抬头望着那个诋毁她的男人时,帕特凑巧从店里出来,说道:“嗨,好甜的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娜迪拉。”
我也许误听。她说话的时候,我们正要迈下阳台台阶,步入阳光之中,听到她尖锐刺耳的语音,好似机械玩具在嘎嘎抱怨,我们三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身回望──帕特微笑,维迪亚不屑地蹙紧眉头。我摇头,心想,印度婆子!
时间的逻辑与启示,何等奇异。小女孩日后将前往巴基斯坦,三十年过后(病重垂危的帕特正躺在一处修葺完善的石砌小屋里,小屋在奈洛比,较现在这个住所还破败不堪,里头住着一对年老的威特郡农夫农妇),维迪亚与小女孩会再度相逢,那时女孩已长成女人,刚刚离婚,维迪亚从不揣度在哪里曾跟这女人有一面之雅──她也不提问──两人会坠入爱河。
我们又从何得知,这个当年在奈洛比阳台上,让她的非洲保姆给她打扇的女孩,会成为将来的奈波尔夫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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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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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卡塔加山寨,维迪亚继续他的小说。同时,他也拾起一本维多利亚时代叙述西非纪行的书,他在书中看到“我们黑色的弟兄”这种说法。他就开始使用这种措辞,用他最喜欢的词组共同架构诸如此类的句子:“一小段时间里,我们黑色的弟兄……”
在我动身回到乌干达之前,他问我:“那么,我们在坎皮的黑色弟兄,最近怎么样啊?”
当时,流言纷纷,说乌干达出了乱子,虽说无涉于印度人。我说:“人家说,欧布特跟卡霸卡准备要摊牌了。”
“本人会在这里隔岸观火的,”他说,“哎,帕芝?迩来,本人以为倘若重回乌干达,即是愚蠢透顶。反正,我们打算在坦干尼卡再待上一小段时间。”
这个国家早在五年前,独立之时就改名为坦桑尼亚了,不过,维迪亚还是一径地援引殖民时期的地名加以称呼,就像他称呼加纳,也总是用加纳黄金海岸一词一样。每当他见到非洲人因为这些名称而着恼,他就更乐此不疲,逗弄他们。他佯装不知新的国名,当别人愤愤不平地纠正他时,他说:“是嘛。”再过分热情地跟人家致谢。
他从三兰港回报道:“到处都是一团糟的。”还问起乌干达的消息。
乌干达的消息很糟糕。此时,1966年5月下旬,正值首相与卡霸卡──斐迪王之间的正面对峙。某个星期六,卡霸卡身边四位重要酋长遭到逮捕,罪状是扰乱治安。由于他们和斐迪王关系密切,酋长的子民,村落居民,遂起而逞暴,对着警方丢掷石块。翌日清晨,统领在伊狄·阿敏麾下的乌干达特种部队,就对卡霸卡皇宫所在地路荜里(Lubiri)发动攻击。
战斗终日──加农炮与自动步枪断断续续纵射,攻击围绕皇宫的竹围栅栏。我从马克瑞瑞的办公桌上,还可以看见路荜里升起阵阵硝烟。射击持续无歇。午后近晚,仍然炮声隆隆,硝烟色泽更加深暗──停火了。
我的同事贵夕加说:“卡霸卡用一挺机关枪逼得他们停火。”
其实,谁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问他:“你是哪一边的?”
贵系加是奇加(Chika)族人,家乡紧挨着卢旺达边界,该族人实行妻子继承制度,而为人轻鄙──寡妇要改嫁给亡夫的兄弟──这是一种奇异的婚礼仪式,新娘要便溺在新郎合拱成杯的手中,同时,尿液均沾在新郎所有的兄弟手上。新婚之夜各种仪式之中,新娘还得与新郎奋战,万一新郎显露弱势──习俗上要求新娘竭力挣扎──新郎的兄长就可以取而代之,殴击屈服新娘,并在新郎旁观之下,恣意强奸新娘。贵系加就曾经应召接收他新寡的嫂子,加入他的妻妾行列。
“我在感情上,是个社会主义者,”他说,“不过,斐迪是个好王。”
傍晚时分,爆炸声更为响亮──迫击炮,或许吧。白天只见冒烟的地方,可以看到火苗乱窜了。皇宫终于沦陷了,只是,当阿敏与他的手下冲进宫内搜寻时,卡霸卡已经杳然无踪了。这次拙劣的进围攻击,耗上一整天才擒获这处木造竹围的宫殿,偏偏还功亏一篑,未能达到目标。卡霸卡逃到布隆迪避难了──装扮成吧女模样,有人这么传说着。
那是宵禁的第一夜。从晚上7点到翌晨6点,居民都不准离开家门。下午7点,天色犹然明亮,光天化日之际,禁足室内,感觉十分怪异。强迫监禁与严格箝制也促发了许多风声流言,充斥着对立冲突与血腥暴力:纵火、戮杀与拷打的故事,印度人惨遭杀害,吃食人肉的轶闻,破坏公共设施的事例,还有路障林立,以羞辱外国侨民。人人风闻乌干达陆军之狂野──未能擒获斐迪王,让他们暴跳如雷。夜幕降临,炮击声又起。我特别从宵禁实施当日,启用一册笔记本,尽可能搜集流言与传闻。
除了布干达的卡霸卡斐迪王以外,乌干达还有其他三个部落王。威廉·威尔伯尔佛斯·纳迪欧普爵士,矮胖短小,名声鹊起于穿着稀奇古怪的袍服与狂风暴雨般的言语方式,他是布索加的奇亚巴金加。图鲁的欧姆卡马,年方二十,是个名唤派翠克的木图鲁族人,他的姐姐,伊莉莎白公主,还充任《时尚》杂志的模特儿。安可尔的欧木加贝,则是个养牛的牧场主人。卡霸卡垮台之际,部落王纷纷走避,噤若寒蝉,任由政府进驻皇宫──虽说,用“皇宫”来指称那些实际上已经倾圮不堪维修的房子,确有误称之嫌。
宵禁是一段弥漫着强烈困惑与疑惧的时期。同时间,四处可见酩酊酒徒,也助长了疯狂的气氛。人们吹嘘自己的酒量,无人工作。急需狂饮的迫切感益形显著,因为酒吧提前在6点打烊,好让酒客实时返抵家门。食粮缺乏,因为从海岸开来的卡车,在乌干达边境被拦截。火柴竟然一根难求,谁也说不上个缘故。小规模的犯罪猖獗:抢劫、侵占、报复宿仇。有意北上的旅人组团上路,不敢落单。邮件停止寄送长达一个星期。远处的枪声不断,波克─波克─波克,直到黎明。
在我看来,宵禁是一遭极不寻常的经历;也是个完美的借口。我停止授课。我可以全神贯注在小说写作上。白天,我竭力搜索谣言──每每暴力纷争,每每屠戮无数。传说中总少不了倒霉的印度人充数。我的宵禁笔记簿日益增厚,我也打算写一本类似卡缪的《瘟疫》的书,刻画一座城市在袭击与宵禁之间,逐步沉沦恶化的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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宵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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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悟到,人往往在战争与无政府状态下,活出自己的幻想。周遭搏斗冲突不断,可也传出许多恋曲情事。新仇旧怨私下了结,警政已经荡然无存──军方接手坐镇,不过,军方设置路障的目的在于威吓、抢劫,甚至,如果谣传属实的话,杀戮。派驻路障的军人,望之往往最具盗匪相,贪得无厌。他们大多来自北方,出身习性凶残,恶名昭彰的少数部落。
我带着我的宵禁笔记簿,去到教职员俱乐部。每一条谣言都有其日期、时间、地点。
一名同事问道:“你这是在干什么?”
我说:“我想要算出谣言一个小时可以跑上多少英里。”
秩序毁荡亦有其叫人兴奋之处。人人莽撞粗率,各各略显发狂。木干达有个男人,目睹村里一桩血腥残暴事件之后,就投缳自尽了。他的亲友家人被召唤到收音机前。
播音员高声宣布:“他吊死自己!”
我幻想自己是个真正的作家,终日写作。我在炉子上煨着两本书:我的小说,与这本记载详尽的宵禁见闻录。傍晚,我急急赶着进城,尽快买醉,及至醺醺。动乱与噪音反而使我精力充沛,因为,我知道,7点一到,动乱与噪音都会归于死寂,我们都得躲进房子里。
我见到自己喜欢的女人,就会直接询问:“你可以跟我回家吗?”
有时候,不必我开口,女人就会对我说:“带我回你家。”因为,与其杵在镇上的小屋子里,不如找个大房子窝着快活。
各种脱轨行径都可以归因为厌烦无聊,街道上总是散落着碎玻璃。我欣赏如此戏剧化的场景,脱离作息常例,还感觉这是一段富于激励启发的颠沛时期。
有一天,我急载着车里的女人回家,担心会触犯宵禁,就改走便道,结果一只蝙蝠撞上我车的挡风玻璃。那是一只大型的果蝠,我却只想到,这畜生可能撞坏了我的挡风玻璃。我停下车,在我理解自己在干什么之前,我已经拼力践踏那只蝙蝠,杀害这只受伤的动物。车里的女人尖叫:“我们赶快走啊!”宵禁也改变了我。
维迪亚深感震撼。宵禁令似乎证实了他对于非洲无政府状态的忧惧──随意暴行,以及恐惧的氛围。从远处观望,当时情势看来一定很糟糕。他从卡塔加山寨捎信,说是小说近乎完工,只要宵禁一结束,恢复法治与秩序,他就会回到坎帕拉。
还有,“我可以借用你家的空房间吗?”
我只是个只身在非的年轻人,试着糊口谋生。我从来没见过如他这般奇人异士,同时,也绝对是最难相处的。他几乎毫无可爱之处。他好唱反调,爱争论;他无休无歇地拷问、探询我;我不论说什么,他都会质疑;他要求人群注意他;他心胸狭窄,器量小;一提到非洲,他就专讲些异端邪说;他吹毛求疵;他嘲讽取笑;他害他纯真的太太哭泣;他的标准高不可攀;他妄自尊大;他执迷自己的健康问题。他讨厌小孩、音乐与狗。不过,他也同样地杰出,热情拥抱自己的信念,与他同行,不论作为朋友或是写作伙伴,我总能达到最佳表现。
我说:“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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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狩猎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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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动身前往卢旺达的前一天黄昏,维迪亚问道:“通常,像这样的晚上,你都会做些什么?”
我说:“我会去栀香苑。”
从前,每在我旅行丛林之前,我都会先去的地方。我对维迪亚解释说,那是个欢迎陌生人的酒吧,店里总不缺女人。
他说:“我要去看看。”
跟他说的栀香苑,其实是个妓院,还可以直截了当些说,可是栀香苑又没有妓院的营业气氛;若将那个地方描述为男女调情“钓鱼”的场所,又有误导之嫌,产生廉价的劣质印象。那是个非洲酒吧,表面上不过是个闲晃饮酒处,然而,以其内涵之复杂与真实来说,栀香苑也是个叛逆女性的姊妹会。这些非洲女人和男人一样无羁快活,大不同于性意识暧昧、自尊低落、畏首畏尾、饱受皮条客欺凌的西方娼妓。她们不是被阉割的一群。栀香苑是个一伙儿高声狂笑的女冒险家与猫眼公主群集的姊妹酒吧。
不论年纪长幼,她们都离开了村落,因为非洲村落充斥着对女性的限制。为了逃离恶劣的婚姻关系、甩掉男友、避开家庭纷争、血腥械斗、锄田种菜、养育子女,以及痛苦难熬的割礼,她们来到坎帕拉,追寻自由。她们大部分来自乌干达北部,不过也有人出身海岸地带,或是远从索马里与刚果而来。栀香苑里,每个女人的容貌都不一样。这些女人无暇卖弄风情,玩弄男人于股掌之间;不必遵循求欢礼数──她们只想跳舞──至于性,她们比大部分的男人还要直接。她们想要,就会直说,如果没兴趣,也不会浪费你的时间。我上那儿去寻开心,每每尽兴而归,情绪愉快。如果,隔天我正巧有狩猎远行,那更是最好的饯行方式。
我知道自己是条色犬,不过,那又怎么样?这样一个生趣盎然的地方,让我厌恶彬彬有礼的朋伴、冗长乏味的晚宴──寻常宴会皆然,所有的闲话聊天,以及外交风度翩翩地互探摸底。大部分定居坎帕拉的外侨,都跟这个城市真正的生活脱节,外交官员的隔阂更加遥远,结果就更加偏执。从柯鲁鲁山的大使官邸看来,栀香苑或许是下里巴人,然而,非洲女人让我心驰神荡。她们共同的语言是斯瓦希里语。许多人英语讲得比我的学生灵光。她们靠着小聪明讨生活。她们像飞蛾扑火一样,聚集围绕在这些酒吧的灯光下。
往栀香苑的路上,维迪亚说,帕特已经先回伦敦去整理他们的房子,好让他一个月以后返抵家门。她先过去等他。我无限怜爱地想起她。我说,我希望将来我也能娶到一个如此对待我的女人。
“娶个挣得了几个蹦子儿的女人,”维迪亚说,“这样,你才继续写得下去。”
他微笑地望着栀香苑。那地方看来友善,过了蝙蝠谷以后,城镇边隅,路边上一栋三层楼建筑。楼房灯火通明,两层阳台围栏上,挂了长串灯泡之外,旁边一株芒果树上,更缠绕了好几圈小灯泡。几个站在三楼阳台上的女人,温柔地呼喊,迎接招呼我们。
时间还早,店里女人比男人还多。当年在伦敦大行其道的迷你裙,裙风已经扫到坎帕拉了,不过,有些女人还是裹着卷裙和袍子,索马里女人则穿着白色的长礼服。我们是她们注目的焦点。女人微笑注视,不过,除非我们招手召唤,她们也不会径自与我们同坐。
见我们坐在阳台上谈话,女人更喜欢揶揄逗弄维迪亚,因为他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她们把他当成一项挑战。维迪亚还在争议该喝些什么。他不喜欢啤酒与便宜的葡萄酒,他向人家要雪莉酒,店里没有。他决定点一杯香蕉琴酒,瓦拉吉──这个字其实是“烧酒”的转讹。我喝淡麦酒,找来一个我认识的女人,葛瑞丝。
葛瑞丝用斯瓦希里语问我:“你那个慕兴迪朋友叫什么名字?”
“奈波尔老爷,”我说:“不过,我的朋友不是慕兴迪,他是英国人。”
她大笑,哪有这种事情?印度人也是英国人?维迪亚看来满意。他刚刚又学到一个单字,拉斐基:朋友。而这里确实也是一个幽默、放松与自在的地方。栀香苑里还有隐密包厢,客人可以倒卧在里面,相互抚弄而不受干扰,可我从来没进去过。通常,我会在吧台稍事停留,聊聊,然后,就找个女人问她要不要跟我回家,或是跟我跳跳舞。女人几乎都会说好。稍后,我会开车送她回栀香苑。我该给人家一份礼物,不过,这里也从来没有固定费用,从来没有特定金额。通常,没人会跟你要钱,而且,每在我递出二十先令的纸钞时,女人还会佯装惊喜。
葛瑞丝刚说:“慕兴迪先令很多多。”
“他是作家。他先令少少。”
维迪亚一听说提起先令,就皱起眉头。维迪亚无时不记挂着金钱,因此,我心上也不断算计。他始终叨念着,来一趟乌干达,害他损失多少收入。
前门乍开,一个女人嘟哝着幕尊古(白人),我也看到两个鼻子晒红的农场主人落座在扶手椅内,吆喝着啤酒快上。最为衣冠楚楚的酒客是非洲人,西装、领带俱全,他们专跟印度人交际──酗酒狂饮的锡克人,饮酒节制的古加拉特人,以及滴酒不沾的穆斯林。
维迪亚说:“我在这里看到完美的族群融合。”然后,他大笑着,以他平常的方式重复这句话。我狐疑,这种声明,就像在预演某些他将在另外一个地方重复的文藻(而我就在妓院里坐定说道:“我看到完美的族群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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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旺达狩猎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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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样超然抽离与观察的时刻,正当他表现如此客观之际,我理解到,即便他身心舒泰,这会儿我还是不想跟他在一道儿。这样我怎能带个女人回家呢?我太在意他了。可是,我还是想,明天一早我们就要出发到卢旺达,我需要某种形式的饯别。
我一直苦思无解,维迪亚说了:“你到伦敦来的时候,我要你告诉我的弟弟,你睡过非洲女孩。我要你吓他一跳。”
“我不懂。他怎么会被这种事吓倒呢?”
“因为他成天都在扯这类自由派的鬼话。而且,他是在千里达长大的。可是,他连想都没想过,要跟黑女人做爱。”
“那太可惜了。这下他可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而我心里想着:他这个弟弟真是个笨蛋。我知道他还在哈佛念书,研究中文,还有,维迪亚认为他是条懒虫。他名叫西华。
维迪亚说:“我想,这里我们已经看完了。”
见到我们起身离桌,葛瑞丝说:“你们这样就要走啦?”
我说:“明天要去打猎。”
她说:“我想跳舞。”一面高举双手,摆弄几个舞步,非洲舞步,摇摆着她的屁股。她的身体扭动,传递出完整的讯息,毫无差池的承诺。
“我待会儿就回来找你。”我说,也是认真的。
回到家中,维迪亚注意到厨房污秽不堪──盘碗堆在水槽里,食物没有用罩子盖住,地板上几只蟑螂仓皇疾行。
“开除薇若妮卡,”他粗暴地说,“炒她鱿鱼!”
我说,我会说她的。我讨厌听外人批评我的佣人,尤其是维迪亚,他根本就不认识她。
“至少要好好凶她一顿。以后她就不敢随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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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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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猎之行,其实不是去打猎,而是远行北上。要是有人离家出城,人家就会说他“打猎去了”。不过,在我们这趟狩猎旅行中,维迪亚倒是全副武装地像个猎人或军士:丛林帽,丛林衫,防刺卡其裤,还有一根结实的手杖,强度加倍,假如他想重创来意不善的攻击者,或是将对方打出脑震荡来,这柄手杖就像一根高尔夫球杆一样好用。脚上一双厚底鞋子,他称之为卫得熊(veldshoen),那是个南非语的单词,意思是“皮鞋”。虽然,他跨步健行,展现无比的决断意志,只是,他个头矮小,双手修润,腰围不盈一握,坏了他营造强武风范的用心。他从镇上一间印度商店里,凭着折扣,买了一架所费不赀的照相机。他披挂着相机,犹如一只配饰,一走起路来,这偌大东西不是一蹦一蹦地撞着他的胸口,就是前前后后猛砸他的屁股。他的帽沿下垂,嘴角下撇,而他在乌干达如此炎热的季节中,裹在一身重装里,汗如雨下,维迪亚看来既唐突又滑稽。
那些日子里,路障处处,驻军睥睨,穿着打扮得像军方人士实在不聪明。旁若无事的装束最好,穿的越不经心越安全,只要展现出单纯或天真就好。任何虚饰夸张,都会招来打量的眼光。倘若你戴着一只昂贵腕表,一定会遭人强索。我担心,驻扎坎帕拉市郊路障上,头脑简单的残暴兵丁,会对着这个身着丛林装,表情肃穆的慕兴迪,大起疑心。军人戴的帽子,跟维迪亚的卡其帽一模一样。印度商家老板从来不做这种打扮,而身为印度人,维迪亚十分可能被误认做店铺老板。不过,这些思虑,我也无心对他一一告知。
赶在破晓之前,趁着路上还空荡无阻,我们驱车通过清早时分的坎帕拉。非洲人日出而作,迎着天光,拥向大路,脚踏车和牲口让人寸步难行。即使天色阴暗,我们还是体会得到,而今通称为“紧急状态”的后遗效果。卡霸卡仓皇辞庙,意味着他的王国不再是最占优势的省份,为了证明这一点,军方行径犹如占领军般粗厉。整个城市看来都遭到破坏与荒弃,路上垃圾堆积,汽车翻倒焚毁──又证实了一则传闻──某些房屋与商店经过劫掠之后,又付之一炬。
“我的老天哪,”维迪亚说:“可是,你知道,我告诉过你的。这个地方总有一天要回归丛林的。”
我们给拦在一连串军方路障之前,驻军盘问我们前往何方。其中一个路障,几个军人还对维迪亚的帽子和太阳眼镜大感好奇,却被维迪亚愤怒的眼神顶了回去。一个兵丁说道:“好眼镜。”我还揣度他会不会开口求索,不过,他只是微笑表达钦羡而已。
军人让维迪亚神经紧张。这些人的无能、脾气火爆,恶名遐迩,叫人恐惧。他们最近才经历一场规模俱全的袭击战役,其中多人屠戮异己从不手软。我跟维迪亚说,在紧急状态时期,一个乌干达军人,曾经把我一位印度朋友拦了下来。那名军人的朋友从他们的路华车子里,探头对他喊道:“快!快点儿!”
“我该拿这个慕兴迪怎么办?”
某个军人吆喝着:“杀了他,咱们好走了。”
我的印度朋友说:“求求你们,不要杀我。”
“快一点啊!杀了他,我们就好走了!”
那个乌干达军人前后来回地,摇晃着他的来复枪,同伙叨念催促与印度人颤声求情,扰得他心猿意马,他就让那印度人站在他车子外边,害怕地叽咕嚅嗫。来不及杀他,时间不够。多少人命,就是滥杀断送在这样暴力、随意的情况下:“杀了他,我们就好走了。”
维迪亚说:“那可真把我吓死了,老兄。”
不过,没多久路障就消失了,我们也开上坦直大道,阳光普照,从一条名为卡通加的溪流附近的沼泽地带,一路向西南方向挺进,卡通加溪再向南奔流几英里,就注入维多利亚湖。这条溪流以沿岸芦苇密生闻名──大片漂浮的纸草,可爱的淡绿色植物,草茎顶端簇生羽毛状的冠环,总让我想起乌干达与尼罗河的依存关联。埃及之美尽在纸草;古墓碑石上,纸草的形象就刻画在象形文字一侧;世人赞颂纸草之功用多样──不只是制纸纺布,纸草的髓心可口,须根还可以充当柴薪。然而,在乌干达,纸草不过是一种植物,堵塞水道,一无用处。
“你会不会觉得那些非洲女孩美丽得要命呢?”维迪亚问道,“吧台附近那几个?”
“其中几个,没错。是很美丽。有些人还让我想起悠默。”
“你后来还有听到她的消息吗?”
“她拿掉了小孩,计划再回学校念点书。”我最近才接到她一封充满忧伤的短笺,以及她兄长的一封信。“小孩的父亲不肯跟她结婚。”
“喔,天哪。”
我再也说不下去了。我非常地怀念她,她走了以后,我的生活空洞虚无。我们前行了十英里之后,我才再度开口。
“你觉得她们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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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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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好半晌。“不,”他说。然后,又“不”了一次。停顿了一会儿,又接着“不”了一句。“不过,德瑞克·沃尔科特娶了个混血女人,长得倒很美丽。”他思忖着这一点。“我可以想像自己跟她在一起的样子。你对沃尔柯特的诗熟吗?”他朗诵着:
这个岛是天堂──远离尘土飞扬的城市之血
看着港湾的弧度,凝视零散的花朵,美哉
徐风动摇树声,净染无尘的天空,熠亮
入夜。因为美丽已经环绕着这岛黑色的孩童,叫他们忘怀无家可归的小调
他说:“‘小调’这个字眼,听起来满矫揉造作的,不过,不知怎地,用在这里倒挺适合的。”接着,他扮了个嫌恶的鬼脸,说道:“我小说里的叙述者会找妓女。”
他总是有办法让他的叙述者代替他发言,因此,我也心知肚明,他究竟意在何方,于是,我们就专心讨论他的叙述者。
他说:“经常临幸妓女。”他在彻底试用这么文绉绉的措词。他脸上的表情也就够酸了。“完事以后,你就会恨自己为什么要身为男人。”
这倒让我惊讶。跟女人做爱,对我而言,从来就不会产生那种后果与负担。完事以后,我只觉得平静,欢喜,疲惫,无忧无虑,完全大异于嫌恶。我感受到回馈与充实饱满。性爱如此神妙,幻觉如云,事后回味,自己的姿态活力十足,回想自己跪着、站着,跟女人纠结在一起,四肢着地。那也是学问啊──不光是盲目的性欲,虽说野猴子一样的狂热还是占了一部分,动作因此而更见精彩,性反而能让我沉淀疑虑,心平气和。
我享受性爱的每一个方面,从一开始的暗示,女人回眸一瞥,到全身微颤,满心期待,体会到自己为云雨欲来而头皮紧张,体温煨暖皮肤,手指战栗,血液奔向我的双眼,涌浪拍岸一般,我的呼吸急促,我胸口紧收,我口干舌燥,恍如自己走在一条羊肠小径上,跟着一只翎羽灿烂的带路飞鸟,鸟尾不时摇曳召唤,带着我缓慢地推进丛林深处。
抚摸喜欢让我摸的女人,在我而言,是最高度欢愉体验;亲吻她,让她以相同的欲望回吻,感受被她抚摸的极大兴奋,每根指尖的触感,都是不着言语的承诺。我一点一滴地,从一个省思微笑的灵魂,筛过我的梦想,化铸一具性欲引擎,我全身也灼烧成灰。不论性行为表面上如何随意即兴──因为,我提起的时候,总爱将性欲包裹伪装起来──过程总是认真而热情的。身体厮磨,骨骸相互撞击,让我屏息凝神。欢愉的呻吟,深刻的全神灌注,肌肉极力张转:不可儿戏,不容轻忽。如此坠入我躯体最深处之际,我感到一股无言以喻的动物性狂怒,就像工蜂在寻索女蜂王一样,十万火急,急于做爱。性爱使我筋疲力竭,我得以领悟欲望驱使你专心一意,性冲动迫切的偏执狂热。
当时,我无意过于自我剖现,只是简简单单地跟维迪亚说:我喜欢跟女人在一起;有时候,我之所以独处,是因为我的日子里没伴;我希望找到对象,与她相恋。
他说:“不过,有时娼妓可以让人沮丧。”
“在欧洲,也许是吧,不过,在这里不会。顺便提一下,我们到马萨卡了。”
到马萨卡上午已过了一半,整条路边占满了一整排的印度商店:水果摊子与叫卖小贩蹲在阳台附近,露天修理脚踏车、补鞋子的,还有衣着鲜艳的非洲乡间妇女。维迪亚指头摩挲着相机,却没拍下任何照片。
“在英国,我想她们应该很讨厌她们的顾客,”我说,“她们不是出了名的痛恨男人吗,是吧?这里的女人就热切多了,她们饥渴得很。她们以性交为乐。她们有一半是顺便在找老公。她们不算是阶级意识下的妓女。很多时候,她们根本不会提到钱。她们只想事后再去跳跳舞而已。”
“有一阵子,我也经常找妓女。”维迪亚说,“有一天,我跟一个伦敦的妓女在一起,那时候正好是下午。我们进了她房间以后,她说,‘我昨天晚上在电视上看到你。’那种几个人凑在一起讲话的益智性谈话节目。”他笑那种情境的突兀,接着,又喃喃重复了一次那个女人讲的话。
“后来呢?”
“我们就聊起那个电视节目。”
那我倒是可以了解。非洲吧姐的意见可多了,关于其他种族的,关于政治,关于接壤邻国,关于印度人。这些女人有时虔信宗教,几乎每个都迷信。许多女人有孩子,有的也有丈夫,不过,她们都是独立自主,不受羁绊的。我知道维迪亚在这里接触到有如天壤之别的文化差异,文化差异当然存在,不过,乌干达生活亦有其共同基础与人同此心之处。我就在乌干达人身上,看到和自己殊无二异的性情。
“我经常去阿姆斯特丹,害自己生病,暴饮暴食,”维迪亚说,“然后,再去找个女人,那种荷兰妓女。”他做个嫌恶的鬼脸,惨痛地蹙着眉头,看起来像给人下了毒一样。“你会恨你自己的。”
“说实话,我从来没有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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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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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真的好恐怖。”他还不住地说着,眼睛盯着前方道路。只不过,或许他只看见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或是妓女窄小的房间,墙上俗丽的装饰,挂钟与日历,还有一只可怕的小狗。
“我从来没去过阿姆斯特丹。”
维迪亚说着:“你要是个男人的话,那里就会让你恶心。”
“我最讨厌听她们说‘快点,快点’了,不过,在非洲就没那回事了。”
“或是说‘你好了没’?”
“那恐怕是你那些死盯着墙上的钟看的西方妓女比较会这么讲吧。”
维迪亚大笑,说道:“格雷安·葛林隔三插五地去找妓女。他绝对是上了瘾的,人家是这么跟我说的。葛林会在半夜三更,走过一整条街。他见到一个,就跟她四目接触,然后再走下去。十分钟过后,若他心里还想着她,他就会折回去找她。你看,他已经积重难返了。”
“这种事情也发生在我身上──很多次呢。”
维迪亚故意装做不在意,实情却要深入许多。每当我工作告一段落,我就会去找女人,而且也总希望找到正在寻找我的那个人。
“保罗,你还年轻。再说,我也看过你的诗。性冲动泛滥啊。”
“罗契斯特勋爵,那就是我。”我说,“不过,有时候,要是我看到我认识的吧姐跟别的男人在一块儿,我也会嫉妒。怪吧,不是吗?”
他像个父执辈一样地说着:“保罗,保罗。”
我们沿着飞尘走砂的道路慢跑,经过刺棘灌丛。
我说:“我想找个女人结婚。”
“我跟帕特是在牛津认识的。我们在1954年结婚。婚礼规模很小。她一直上班工作。那样很好,你知道。而且,在英国女子学校里教历史,听起来也堂而皇之。她挣了不少蹦子儿。”
“跟有钱女人结婚应该很不错。”
“这我不知道,”维迪亚说,“不过,我在大学里有个研究马洛理的朋友。他没钱。不过,他未婚妻却很有几个银子──按月领津贴之类的。我经常说:‘你们这样是珠联璧合。你有你的马洛理,她有她的五斗米。’”
他躲在太阳眼镜后面微笑,他说自己喜欢“好多钱”这种说法。若有人说“我有好多钱”,就会引他发笑。我们一边开车上路,他一直地反复体验这句话,拿不同腔调与方式说着:“好多钱……好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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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力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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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尘埃更重了,而且,在这种车辆难得一见的乡间,非洲人总爱走在马路中间,总是打着赤脚,有时候还牵牛赶羊的。女人将沉重的物品擎在头上走路,有的是几篮水果,有的是一家子的薪火。
我们沿着干燥的大草原前往木巴拉拉(Mbarara),看到瞪羚与羚羊和非洲水牛,以及牧童照管着的山羊。我在木巴拉拉一处意大利国营汽油公司新建的加油站加满油。我们买了些水果,饱餐一顿。维迪亚不吃任何不能剥皮的水果──在非洲,这可是项健康守则。接下来,还要开几个小时,蜿蜒攀越山丘,一直到卡巴勒(Kabale),路上都不会有汽油和食物。路况拖缓了我们的进度,不过,路上人车稀少,只有几辆从卢旺达与刚果开来的,硕大无朋的货柜卡车闯荡路中央,超越我们。
一路上,维迪亚都精神抖擞,而且谈兴很浓。当他一度提及纪律之时,还引述了一首加力骚,说自己深表同感。
我说:“我还以为你讨厌音乐。”
“没错。不过,加力骚可不一样。”
“哈利·贝拉方提?”
“彻头彻尾的大骗子。”
我唱着:“玛─蒂─达,她偷我钱──”
“不,不。”
维迪亚猛地喘气,吆喝涤荡,通畅气管,清理嗓子,稍停片刻,他喉咙里传出一阵芦笛一样细而尖锐的声音──他的嗓音,当然,不过歌词听来喑弱,沙沙作响,就像慢慢地撕开灰尘厚重的卫生纸。我劈头就听出发条式留声机噼啪的杂音,唱针走在黑色的旋转唱盘上面,颤音唱出丧曲般的歌声,从扇形边饰的喇叭中传出来:“就是爱挨挨挨唉,只有爱,艾德华国王,才会下台。”
我说:“听起来像一张老唱片。”
“我就是从老唱片听来的。”
那首歌也是《米奎尔街》书中一篇故事的题目,这本书用了十首加力骚歌名。这么说来,他整个讨厌音乐的态度,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也没问。
他可以完美无暇地模仿音效,就像我的鹦鹉,哈米德,精确无误地模仿房门铰链痛苦地吱嘎旋转。我心想,现在,这会儿我还有什么没听说过的吗?
一讲到千里达岛上的加力骚歌手,他不但如数家珍,而且还颇为热中。他们所歌颂的文化,坚韧,轻松,毫不滥情。在《走道中段》(The Middle Passage)一书中,维迪亚曾经写道:“千里达人只有在加力骚的歌声中,才会体触到现实。加力骚纯粹是本土性的表达形态。”这种歌曲,既重要又特殊,以本土语言咏叹本土生活。叫你姊姊下来,小弟,我有好东西要给伊。那是强力麻雀的歌,维迪亚就喊他“麻雀”。另外一名加力骚歌手,进攻公爵,他也熟门熟路地管他叫“进攻”。
进攻公爵有一首歌,《古早九尾鞭》(The Old-Time Cat-o-Nine),维迪亚用他“唱针磨唱片”的声音唱出:
不让混混再让岛民惊慌,只有一个处方;
就这样,我路过官房,
说他们需要其他重罚,
我说,要想冷却犯罪
只有起出古早的九尾鞭──
他换了口气,再以同样盲于音调的声音,继续唱起副歌部分,这种声音倒对我起了些奇怪的作用:
古早的九尾鞭
拿出来
古早的九尾鞭
重重地给他鞭!
通通赶到卡瑞拉,那里地火热辣辣
混混乖乖都听话!
我说:“这种话历久弥新。”
“我们到哪儿了?”
我们已经离开安柯尔王国,转入剪羽去势、棱角磨尽的欧慕嘉比麾下,境内满是野生动物──羚羊(尤其是,乌干达水羚羊)与象群和斑马。我们正逐渐进入基杰奇(Kigezi)地区,直驱这个国家的西南角,乌干达、卢旺达与刚果在这里接壤。三国国境却因为地势高耸而隐晦不明,深藏在火山地质的乌鲁加山脉(Virunga Mountains)之中,山中森林茂密,栖息着摘采果叶觅食的大猩猩家族。当地人种名唤“巴齐家”人(Bachiga),每每因身型藐小与奇风异俗遭外人耻笑。该族除了奉行溺尿婚礼以外,还有一种叫做火舞的习俗,鼓舞男孩的性早熟。此外,巴齐家人不同于畜牧、吃牛肉的巴颜柯尔人,他们还吃猴子。
维迪亚想知道这些。他还想知道更多。我从来没跟像他这样警醒的人一同出游过。他一定要知道这条河的名字,那棵大树,那朵花,那一道山脉,而当他见到地平线上浮起山峰一角,他就一定要知道,那是什么山。那山叫做木哈瓦拉山(Mount Muhavura),海拔13500英尺,山型美丽,就像这里所有的山峰一样,对称的角锥形,火山活动的绝对象征,有些峰顶还兀自冒着烟。
他问到我的名字。要是人家拼错我的名字,我会如何反应?
“每个人都会拼错啊。”
维迪亚说:“那样太侮辱人了。”他说,有一次他收到企鹅丛书寄来的信,信封上注明要给“V. S. 奈拉尔”(V. S. Naipull)。信是一个叫做安东尼·莫特(Anthony Mott)的人发的。维迪亚回信,信封上缮打着:“致骂特(Mutt),”回信一开头写道:“亲爱的骂特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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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到刚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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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途漫长。我们天南地北,无所不谈。在乌鲁加山麓上的台地花园与梯状田野打圈徘徊一阵子以后,我们就到了藏身在险峻的绿色纵谷中的卡巴勒。我停车在白马客栈前面,这家旅馆素以待客热忱为人称道。下午已经过了一半,我们一早打从坎帕拉出发以后,几乎没有停车歇过脚。
我说:“我饿了。”
维迪亚不为所动。
“你自便,”他微笑着,“我在这里等你。”
“你难道不饿吗?”
他使劲儿将丛林帽从头上拉下低掩,说道:“请你尽管去。不用担心我。”
“维迪亚,”我说,“这个地方过夜应该不错。”
“喔,不。不在那里过夜。不在那里。”
我无法理解他这么不情愿是为了什么。我说:“从这里到基加利(Kigali)只有两个很小很小的小镇,基索鲁(Kisoro)和鲁亨格里(Ruhengeri)。等我们到达边界时,岗哨说不定都关闭了。”
“这样,我们就在基索鲁休息,可以住在旅人居里面。”
“这家旅馆有什么问题吗?”
起先,他犹豫了一下。然后,他说:“我绝对不能待在这里。我跟他们经理吵过架。”
“你曾来过这里吗?”
“我和帕芝一起来过。”
这我倒从没听说。
“有好一阵子了。你当时北上去了。我们停在这里午餐。这地方其实蛮让我着迷的,很有旧世界的味道,不是吗?不过──”他又扮了个嫌恶的鬼脸,酸楚的嘴型,“我们不该在这里吃中饭的。我说我要跟经理谈话。当他出来走到我们这一桌的时候,我说,‘你这里有些奇怪的规矩。’
“‘规矩奇怪?你的意思是?’
“我说,‘你这里关于员工制服的规矩。’
“‘我们没有诸如此类的规矩啊。我们只要求员工穿制服而已。’
“‘你这里难道没有一条规矩,要所有员工都得穿着肮脏的制服?’
“他说,‘没有。’
“‘喔,’我说。‘我也是这么想,不过,你的员工身上制服都脏得很,所以我说,他们肯定都遵守着某种规矩。’
“那个经理不高兴了,睁着眼睛瞪着我。不过,我还没完,‘我还观察到另外一条规矩,跟上菜有关的。不论是端汤还是端盘子上桌,服务生都一定要将拇指栽进餐点里面。那一定是规定的,因为每个人都一个样子。’
“那个经理这下子大为光火,他说,假如我们不喜欢他的餐厅,就请我们离开。我说,‘乐意之至。’可是,你也看得出来,他根本就是想找人吵架。我不想让他称心如意。所以,我还是待在这里比较好。你慢用。好好吃一顿午餐。”
不过,午餐时间已经过了,一名非洲侍者这样对我说。经理也加以证实。他是个瘦男子,易怒面容,身上的白衬衫皱巴巴的,打着一条印有俱乐部标志的领带,下身笼着一条黑色长裤。
“那我就用点茶点好了。”
“你只能在交谊厅喝茶。我们餐厅要求客人穿西装、打领带的。”
此地距离坎帕拉二百英里,乌鲁加森林深处,芜野的基杰奇地区,混杂在撒尿、吃猴子的巴齐家人之中。大猩猩寻常可见,高声啼叫的飞鸟纵横天际。这里每个人都赤足徒步,更多女人袒胸无讳。我脖子上没拴条领带,竟进不了白马客栈的餐厅用餐。
那经理对我挑衅地嗤之以鼻,翻翻报纸就径自离去。我在交谊厅喝茶吃茶点:饼干、切掉吐司硬边的三明治,以及水果蛋糕。一位年老的非洲人跟着我亦步亦趋,就着银制滤网倒茶,给茶壶添热水,抚顺折妥餐巾等等。
我们重新上路之后,维迪亚问我:“你看到他了吗?”
“看到了。他对我也很没礼貌。他说,我没打领带不能在餐厅吃饭。他把我困在交谊厅里。”
“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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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到刚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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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基索鲁之前,我误认了一处标志,转错了弯。我们驶进一条狭窄的小路,除了更深入丛林之外,不知将向何处去,两旁森林日益浓密高耸,彷佛从未经刀斧,路边不见泥棚小屋,没有散步迷走的鸡只。这样的地方,就像伊图里,或是艾德华湖附近的森林地区。这些林地都以晦暗闻名,高挑绿叶冠层之下,稠密的蕨类植物投射出暗绿色的阴影。
车子在黑暗森林里前进了二十来分钟,我们到达边境,岗哨旁一个木搭棚子,一条拦路栅,几个穿着鲜艳花色衬衫的男人。他们喝着啤酒,抽着香烟。我看到一个男人衬衫口袋上的名牌写着“贝尔加”。他们喝的是普利马斯啤酒,刚果的自有品牌。我们走错路了。
一个男人说道:“Bienvenuela frontire congolaise.”扬了扬手上的啤酒,欢迎我们。
维迪亚很欢喜。刚果。他用语调优美的法语向那人说:“Incroyable! Nous n誥vons aucune ide que nous nous dirigeons vers le Congo.”真想不到,我们竟然开到刚果了。
一个喝着啤酒的男人说道:“Monsieur, vous êtes au Congo.”他的衬衫也最耀眼夺目,大朵鲜红的罂粟花好似在注明他的权威一样。先生,这里就是刚果。他一脚跨在拦路栅上,路栅也不过是一条横躺的生锈水管。
他们嘻嘻哈哈开了一阵子玩笑后,维迪亚终于说:“C誩st damage que nous allons Rwanda.”可惜,我们要去卢旺达。
那人说:“Rwanda est par la.”(卢旺达在那一边)。“Mais retournez un jour et visitez le Congo.”(找时间再回来,观光我们国家。)
我将车子掉头,驶离棚子,重新开上我们走过的路。那是刚果最东都边界,就像从利奥波德维尔过来一样遥远。我一直想着刚果边界的岗哨,迷你的棚屋,一扇窄小的便门,通往那广袤而难解的国家城堡。
“他们讲法语的时候,听起来就没那么蠢了,”维迪亚说,“讲法语就不像在讲废话。”
我们离开边界之后,我说:“我忘了问他们,车要开在路的哪一边。”
“喔,天哪。”
此时,一辆货柜卡车刚好大咧咧地奔驰在路中央,卷起烟尘,逼近我们。我们在乌干达开车,一向遵从英国习惯,沿着左边行车,不过,卢旺达─布隆迪过去是比利时的殖民地,他们当然会靠右行驶。
我说:“真相的时刻。”一边打转方向盘,开始靠右行驶。
那辆卡车,满载啤酒,一车斗的啤酒瓶子立在木箱里铮擦撞,闹出好大噪音,忽地发出隆隆巨响,加速超过我们,扬起一阵碎石与尘沙,烟幕遮阻了前方二百码的视线。
烟幕落定时,眼前就像望远镜收紧聚焦一样,景象顿时历历在目。眼前竟然是一大群乌合散众,路上走满了人,恍如一支幽灵大军,通过尘沙粒子筛滤,再经白亮阳光照耀扭曲。他们又高又瘦,女人擎着包裹,还有许多孩童,和一些动物──狗与羊。这个场面如此浩大,直追电影《泰山》里面固定出现的画面──露齿执拗的土著伙众前行;此情此景同样恐怖,因为他们占据了整个路面。我们的车子根本就开不过去。
“他们在干什么?”维迪亚非常紧张。
我的车子就像一只小舟破浪航行在汪洋上,慢慢地穿过人群,群众缓缓地分开,不情不愿地。车子经过的时候,人们探头窥看,皱起面孔,还把脸贴在车窗上。
我说:“或许是市场刚刚散集,他们正要回家。”尽量不让维迪亚听出我的警觉。
“他们把整条路都堵住了,老兄。”
他非常神经过敏,发狂般喃喃自语──一大群卢旺达民众,挤进一条狭窄车道,偏偏又没其他的车子经过,只有我的小车,一英寸一英寸地驶过张着嘴的人潮。
他说:“我一点也不喜欢群众。”
不过,即使我开车远离他们了,道路也疏通了──虽然卢旺达的路上总是有人群漫着──车子还是开不快。路面上辙迹深陷,像草沿线丛生。再走远一些,我们攀高海拔,就可以清楚地近看马哈瓦拉山:集约耕作的山坡,栉比鳞次的泥砖小屋。我对维迪亚说,卢旺达是全世界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
他问道:“那些人是什么样子呢?”一面还回瞪路人注目探寻的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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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到刚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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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相当暴力。”接着告诉他,四年前,刚独立那段时间,曾经发生过一场令人毛骨悚然的暴动,胡图族人(Hufu)对抗图西族人(Tutsi)。胡图族长久以来都处于遭人鄙视的下层阶级,积怨深重,终于爆发为大规模的屠杀。我有个记者朋友,曾经亲眼目睹胡图人怎样酷刑虐待图西人的。他们先砍掉图西人的脚,再逼他们站起来。然后,他们再将图西人的腿及膝砍掉,当图西人死命撑在冒血汩汩的残肢上时,胡图人就看着取笑作乐。接下来还有更多截肢酷刑:切掉耳朵、鼻子,剜出眼睛,剥去丸,整个期间受害者都还是活人。数十万图西人就是这样给活活整死的,因此,这个国家后来就画地分据,图西人拿下布隆迪,胡图人占有卢旺达。
维迪亚听着,恐惧与厌恶,一脸苦相。车子里飞扬着卷进车窗的灰尘。关上车窗,又有窒息之虞。现在,维迪亚开始哼起调子来。
“图─图─图西,拜拜,”他用艾尔乔森的歌声唱着,“图─图─图西,乖乖。”
我们开到鲁亨格里的十字路口。左边是爬高上行到基加利的山路,右边则前往奇森邑(Kisenyi)与哥马(Goma)。夕阳西斜,我们坐着思考去向。维迪亚嚼着起士三明治,就着一杯热水壶里倒出的咖啡。即使在偏僻地角,食物稀少,他还是严格遵守他的膳食规则。
我说:“在基加利找到地方过夜的机会比较大。”他也同意了;基加利再怎么说,也是卢旺达的首都。我们未曾预定住房,又没有事先安排;我们只是狩猎北上,毫无计划地掠过丛林而已。
我们进入基加利时,暮色就像地上起雾一样,阻碍了道路视线,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出,镇上虽然拥挤,也还是个非常小的小镇。那就是卢旺达的问题:人这么多,地方这么小。镇上三四家旅馆,没一家像样的。每一家我们都停车暂借问。维迪亚先是面露错愕,为什么要在这里停车──“这么低级的地方”──接着,无以避免地,失望气馁。我们连一个房间也要不到。
他说:“他们脏死了。”
“说不定,他们只是看起来脏而已。”
他没笑。“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咱们去美国大使馆碰碰运气。”
时间已经过了晚上7点,在路上奔波十三个小时以后,我们竟然要面临无处过夜的窘境。大使馆关门了,不过,我们却找到一个美国女人,正在前院──她说,那是值班办公室──处理一个领事上的问题。
我说:“我们走投无路了。”再接着解释我是美国人,马克瑞瑞大学讲师,“我们在基加利找不到地方住。你有什么建议吗?”
“我们有间招待所,”她说,“你们今天晚上就住在那里吧。”
然后,我就跟她介绍我尊贵的朋友,访问学者兼作家V. S. 奈波尔。值班官员从没听说过他,不过,那也无妨,一点问题也没有。她替我画了张地图,招待所离镇中心不远。我们就这样获救了,一人一间客房。她甚至还建议一家餐厅让我们用餐。维迪亚放心宽释了──我甚至在离他几英尺远的地方都可以体会得到,或许,他就管这个叫感觉吧。维迪亚最在意不过的,就是清洁与秩序了。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插曲,纾解宽慰了他。
他看着大使馆的招待所说道:“真是完美。”然而,他语带悲伤,我猜想他只是累了。
我们在基加利一条后街上,找到那家餐馆,餐馆有个响亮的法国名字,类似La Coupole(圆顶阁)。维迪亚看起来还是抑郁自持,或许是因为我们在这里运气太好了。他曾经告诉过我,他愤世嫉俗的印度脾性是怎么养成的,还有,他对好运道特别疑心,他相信,福祸相倚,好运会招来厄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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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到刚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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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规模小,洋溢着上好食材、香草与新鲜面包的温暖香气。食客满座,白人黑人都有,个个都高谈阔论。经理是个纤细的比利时女人,中年迟暮。她显然已经疲惫不堪了,却依然温柔招呼,服务无微不至,一面迭声抱歉,生意太忙了。她给我们上了一瓶葡萄酒。维迪亚尝了一口,称说这是第一级的好酒,可是,当他说道,在这么烂的小镇上,喝到一瓶这么好的酒,真是何等可喜,他面色却益显忧郁。女经理听维迪亚这样赞美,服务就更加殷勤了。她跟他闲聊,恭维他法语怎么讲得这么流利。我不意间瞥见维迪亚的同情与悲悯。他被这个女人善良的性格打动,她在这种边疆地带,还勉力经营一家上得了台面的馆子。他钦慕她,就像他钦慕卡塔加山寨的少校一样,看到有人奋力克服各种困难,在混沌中开创秩序,就像某种殖民者一样。那个女人穿梭餐桌之间,上菜,添酒,倒水,叮咛侍者,折叠餐巾,重新布置叉匙。“这鱼哪里产的?”维迪亚好奇。“基伏湖(Lake Kivu)。”那女人回答。
他情感充沛地赞美那个女人。他看着她忙进忙出。然后,他环顾四周,说道:“几年之间,这里也会回归丛林的。”
他还是不改抑郁神情。他吃完他的鱼。我试着跟他聊起素食主义的话头,不过,他只是拿几个单音节的字眼应付,不甚热情。他喝掉了大半瓶酒。他一再地重复,这是一瓶好酒。那么,他为什么还不开心呢?
“你们美国人真幸运,”他终于说话了,“你来自一个强大的国家。总有人照顾你。要是乌干达出了乱子,严重的大乱子,你们的政府就会开一架飞机过来接你,直接把你,紧急空运出去。”
“紧急状态与宵禁的时候,他们确实这样保证过,”我说,“不过,当时,我反而挺如鱼得水的。”
“你是个作家。所以,你才没发疯。你可以定义和处理你的见闻。那一点很重要。要是你没那么做的话,你在坎皮的日子根本就撑不下去了。”
听他这么一点,我顿时生机泉涌。我写了什么?一堆诗,几篇散文,半本小说。我又出版了些什么?几乎没有。然而,对V. S. 奈波尔来说,这位我钦佩的作家,我就是一名作家。他从阅读我的散文,以及我的掌纹中,看出我的前景来。
“紧急空运这件事有什么大不了的吗?”
“这里的大使馆,老兄。你们的大使馆。我们没地方过夜,他们就提供招待所。你千万不要以为这是理所当然的。”
“假如之前我们去敲英国大使馆的门的话,又会怎么样呢?”
“不怎么样,老兄。爱莫难助。”
“我想,要是你碰上麻烦了,你的国家也会帮你脱困的。”
维迪亚说:“我没有国家。”
现在,我知道,他为什么伤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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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地带相互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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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加利,一点也不像个首都,即使以非洲的标准来看,还是贫乱得可怜。街道不过几条,看不见规模起眼的建筑物。基加利没有幅员,没有恒产,只有脏乱。道路铺设到市镇边缘。然而,基加利人山人海,摩肩接踵,蜂拥到这里找工作与觅食,感受身在群众之间的安全感。胡图族人挤满了这个地方,瞪着饥荒民众特有的警觉与贪婪的眼神,当他们看着我的时候,好像在盯着什么可以大快朵颐的食物,或是可以拿来交换食物的东西。他们在市场闲晃,沿着主要街道游荡,驻足在一处叫做大圣堂的教堂周围。主要街道两旁随处可见贫民区,与附近山坡上贫民群居的简陋小屋。
维迪亚说:“我想我们已经看完这里了。”
他说他不想去看那个大圣堂。教堂害他阴郁寡欢。他想避开市场。他说,都是些暴徒。人群拥挤。危险,臭气冲天。殖民时代的建筑、店面、黄色的灰泥高墙,墙垣上插着玻璃碎片,屋顶覆瓦的房子,他说,这一切比利时文化遗物,现在看来是已经被人忽略了,没多久就会沦为废墟。
他看到一株榕树的根系,穿透人行道的路面,树干倾倚在一座墙上,树根的节瘤与凸起,显露在破裂的砖瓦与路面石材上。
“丛林已经入侵了。”
我们在炎夏高温中,离开基加利,沿着来时路往回走,车行在辙迹深深的蜿蜒路上,回到鲁亨格里的十字路口。道路再度因为行人众多而几乎无法通行。
维迪亚说:“这路因为这些人给弄黑了。”
重回同样的小餐馆,维迪亚坐在啤酒招牌下面,点了同样一份起士三明治。我心想,素食者吃掉的起士三明治还真多。我就着搪瓷盘子吃了一客多筋的鸡肉饭。我们用餐时,胡图人蹲在一旁观看。我们离开时,将车开上西行道路,前往边境小镇奇森邑,它就在基伏湖畔。这个地方以走私客的巢穴麇集闻名。就像大部分的刚果边城一样,奇森邑同样弥漫着一股诡奇的气氛,因为这里也是白种佣兵出没的地方,名号通常都喊做黑杰克、疯狂麦克与巴伯队长等等。刚果东部大省基伏,以及东南部的省份萨巴(Shaba),经常滋扰不安。每当战争爆发,成群的难民只有奔徙越界。时不时地,愤怒的外侨或是白种佣兵出兵攻占,拿下一个刚果城镇,人们就惊惶出奔到卢旺达避难。
路上这些人很有可能也是难民,因为过去一个月来,迦马一带也是征战不歇。不过,再开一段距离,路上就一个行人也没有了。空旷的路面经过枯黄的树丛,逐渐转变为较浓绿、深密的森林,车子奋力颠簸在碎石坡上,那正在活跃的火山脚下。这条路九弯八拐之际,有个男人穿着白衬衫、黑长裤,手里提着一只篮子,我们驱车靠近时,他向我们挥手示意。
维迪亚说:“别让他搭便车。”
不过,我已经开始减缓车速了。
“你为什么要停车?”
“说不定,他遇上麻烦了。”
那人倾身探向车窗,问道:“你可以载我到卡乌马(Kavuma)吗?我错过公共汽车了。”
“上车,”我先用英语说,再用斯瓦希里语说一次。
那人侧身滑进后座,向我们抱歉,他不会讲英语。
维迪亚说:“我的法文也不是特别灵光,偏偏也就是这么回事了。恐怕还要请你包涵我难听的口音。”
那个非洲人说:“你的法文讲得比我好得多呢。”
维迪亚发言抗议,语气甚至还有些不悦,然后,他就一语不发了。那个非洲人也一样。维迪亚生气了。他一开始就不乐意我让人搭便车的。他深信,非洲人专门爱占外侨的便宜。
车子走了十英里路以后,那个非洲人说,他的村子就在附近。下车时,他再度恭维维迪亚讲的法文,身影随即消失在树丛间。
维迪亚还没开口说话以前,我先说:“我在非洲过了两年没车开的日子。我到哪里都跟人家招手搭便车。人家也都给我方便,让我上车。所以,我也会让他搭便车的。”
维迪亚说:“那些懒人活该走路。”
他嗤之以鼻,顺便扮个苦脸,扭曲着嘴唇。那人身上强烈的土味还残留在车子里。我连开了几英里路,他都不置一词。
“这里是丛林地带。大家相互扶持。”我看得出他不为所动,“再怎么说,这是我的车。”
他究竟有什么毛病?多年以后,维迪亚对一名访问者说道:“我缺乏那种慈悲温柔,那种安全感比较充分的人对丛林族群所怀有的态度。”同时也承认,他自己觉得深受他们胁迫。不过,有谁是“丛林族群”呢?不论是谁──非洲人、印度人、幕尊古──见到皮肤微黑、尊贵的作家V. S. 奈波尔站在东非地区任何道路边,都会在嘴里咕嘟一声:“杜卡瓦拉。”(看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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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写作的看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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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近晚,我们终于开到奇森邑,车子在山峦起伏的路上只有慢慢蹭步前进。奇森邑是个湖畔小镇,镇上建有别墅,也有供膳民宿和几家旅馆。我们随意选了一家投宿,米拉玛饭店,老板是位年老的比利时女人。她蓬头散发,穿着一件沾有污渍的围裙,不过,看起来,她应该也是个性情良善的人。这种人,你只要看她们怎么跟非洲佣人说话,就可知一二了。她跟她的员工讲话时,既有礼貌又有耐心,显然将她的急怒掩饰压制下来。
餐厅里坐满了比利时人──他们显然是一家人,不过却是个大家庭,由于彼此的亲属关系,他们也就肆无忌惮:他们喧嚣,相互推搡,上身横过桌面,拿取更多食物。我们跟他们同桌吃饭,完全是家庭式作风。维迪亚见到如此喧闹的餐桌行为,不禁略略退避,人家据案大嚼,女人大声抱怨,男人叫喊、咆哮,好像也让他倒尽胃口。
米拉玛说来,民宿性质要远多于旅馆,房客气氛融洽,有种居家情调的紊乱,公用设施更意味着侵犯隐私──浴室垫子绝少干适,卧室房门经常半开半掩。维迪亚热切地保守隐私,深恶外人接近与透露私密,一开始就讨厌这个地方,后来更无法忍受那张餐桌,因为同桌的是那群争吵、咀嚼的比利时人。他嫌恶人家总是食兴勃勃。他说米拉玛有股怪味道。他呵斥比利时人,嫌他们高大、苍白、过重肥胖、语笑喧哗、狼吞虎咽、毫不含蓄。他管他们叫“专吃马铃薯的”。
相形之下,这里的非洲人个头高挑,皮肤黧黑,骨瘦如柴,谈话低声,面容仿佛刚遭人鞭打过。我跟维迪亚提起,我猜想他们应该是瓦图西族的。
“图─图─图西,拜拜,”他说,“可是,你还是不明白他们怎么受得了那些比利时人哪。”
他几乎碰也没碰他的餐点。他吃了那条鱼。他讨厌沙拉。少校曾经对我嘟哝抱怨过:“哪有素食者讨厌生菜沙拉的道理?”比利时菜肴的口味太重,使用肉类太多了。
维迪亚说:“我想这里我们已经看饱了。”
连甜点都还没上,我们就提前离开餐厅。
“我想,那些比利时人吃布丁的样子,我是看不下去的。”
那是他在非洲,第一次亲身接触到真正的丛林殖民者。之前,我在马拉维、赞比亚与肯尼亚就看过这类人物,不过,这些比利时人可是这种人的极致模板。你知道他们在殖民地的来日无几。他们是农民、技工与专门操作重机具的──农场曳引机和道路平地机。他们精通修理车辆。他们可以用最简单基本的工具维修机械。他们驾驶最大型的卡车。他们曾经维护过这一处殖民地,新近独立、黑色的共和国即将认定他们索价过高,存心刁难,要将他们遣送出境。而少了这些单纯、能干的人们殷勤维修,国家也将逐渐分崩离析。虽然说我心里的疑惑从未稍释,我也经常听旁人鼓吹,殖民过程中的理想主义,不过,真的,只要一讲到“殖民地”三个字,尤其是在非洲,我就会想起这群心思真挚的技工。我也怀疑,每当非洲人谈起白种人的时候,他们经常谴责的,也是这群技工与他们的态度。
“咱们不要再待在这里了。”
一片漆黑中,我们出去散步,走在靠近湖畔的一条小路上。路的远程尽头,刚果城镇哥马明亮可见。哥马的照明显然优于奇森邑。
维迪亚说:“这条每况愈下的路。这些烂房子。”
我告诉他,我认为殖民地开发者之于技工的想法。
他说:“我的叙述者也一直提到,社会如何需要有人维护。”
“你的小说,”我说,“是基于某种政治回忆录吗?”
“不全然是。我得给它找个形式。真是困难得要命。”
我们已经走过了镇中心,经过一座音乐台,一处荒弃的游乐场,几帧旗帜、几根灯管犹然吊在横跨主街的绳索上。我们走到路上一个严重下陷的地段,路旁的别墅窗板紧闭,破烂不堪。
“我为这小说吃尽苦头,”维迪亚说,“我不晓得究竟该怎么讲这个故事。有一天,这故事自己找上我了,书的结构出现了。我好高兴。我打电话到帕芝学校里找她。我说,‘我有了!’”
维迪亚会做出这样的举动,也蛮容易想像的,不过,我就没办法想像自己拿起电话,找太太过来听我讲述自己还未写就的书。不管怎样,我是有书了,可是我的太太在哪里?那整个事情听来叫人艳羡,友人这么关心我的写作。在我遇见维迪亚之前,我一直在黑暗中写作,不断匍匐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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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写作的看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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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我一开始写,就发现难写得要命,难到让我生病,”他说,“我写不下去。我没那么大体力去写。这本书可折腾死我了。”
好在,我有自知之明,忍着没跟他说,我从来不觉得写作过程困难。我坐着,我写着,文思文字就自然泉涌。我一点也不痛苦。不过,他不相信左右逢源、如有神助的作品。他说:“东西要是写得太顺手,就扔掉它。那种文字绝对一无是处。”所有的写作中,都该存在着挣扎的成分,正好体现生命的挣扎。这也是为什么他讨厌搭便车的人。
写作对我而言,是种纾解。除此之外,率皆挣扎。我知道,自己算哪根葱啊──不过是个独居在非洲中部的光棍教师。能跟维迪亚攀交,已经算我运气了,只是,现在他整天都嚷着要离去。他讲的好像要回到万事万物的中心一样,回到他的房子、他的朋友、宴会、他的出版商、他的太太、他的生活。我并不羡慕他的名声或是他的光彩,不过,我满钦佩他为自己营造的生活方式。
“这里已经开始回归丛林了。”他说,“你看,丛林就在这里。”
就像在基加利一样,路旁走道已经绽现裂缝。墙头插着玻璃碎片,环绕湖畔别墅的围墙,也处处龟裂。有些墙给人破坏推倒,有些墙身则遭到标语涂鸦,或是黏贴着一些政治海报。热带比利时,布鲁塞尔郊区逐步走向丛林,橡胶树纵横穿透,霉菌四处滋长。殖民地的衰朽,令维迪亚低回不已,却叫我心驰神往──颓圮的房屋,断垣缺角的檐板,逝去的故旧遗迹,非洲人坐靠高墙侃侃而谈,埋锅造饭的炊烟熏黑、焦灼了的墙面。
我跟他讲了这些。
他说:“恐怖的兴趣。”
我们继续走下去。
他说:“我回去以后,就要去找安德烈。”
安德烈·朵奇是他的出版商。他还在想着他的小说,全是因为我问他有关写作的问题,才激发出这般心思。
“我要对他说,‘安德烈,这本书我要一千英磅’。”
在我听来,这像是一笔大钱,然而,还是少于我与乌干达政府签的合约上一年的薪资。
“我想,他会了解的,”维迪亚说,“我想,他会照付的。”
我们还继续走在瓦砾铺就的空荡路上,落叶与碎纸乏人清扫。走在奇森邑中央,周遭林立隐暗的别墅,漆黑暗夜中,听着湖水拍岸绵绵不绝的水声。
那些狗并未事先警告我们──或许,它们老早就盯上我们,等着我们走得更靠近些。一开始,没听到狗吠。不过,状况很快就明朗了,我们显然已经走得太过深入,进入镇上划做住宅区的部分了,因为,一转眼间,我们就被一群恶犬给包围住了,狗群恐惧与费力地喘气,一直到我们被完全包围了,它们才开始振声吠叫。它们的叫声凄厉可怖,它们獠牙毕现,颈上鬃毛发指。它们发出哽咽的噪音。它们在我脚踝附近垂涎徘徊,声音听来疯狂,恍如就要杀掉我们,再据以分食──它们的吠叫声中透露着饥饿与残暴的力道。
维迪亚说:“这些狗是训练来攻击非洲人的。”
他比我预期的要沉着稳定。我从小到大,对于侵略性恶犬一直有种恐惧。“那些狗知道你害怕,”人家曾经这么说,“所以,它们才会一直叫。”那根本鬼话连篇。大部分的狗跟狼一样,反应奇快,还有群集心态、仗势欺人,这才是它们狂吠的原因。狗主人就是它们的雄性领袖,更加激发狗群的这种行为,好作为他们的武器,他们的奴隶。
我呼喝着:“关达!关达!”──滚开!──兀自以为它们该听得懂斯瓦希里语。我的声音只让它们更加恼怒。
维迪亚小心翼翼,不让自己背对狗群,现在,狗群中混杂着驻卫犬和流浪狗。他猛地进击恶犬,做势要举腿狠踹这些畜生。
“它们就是欠人踢。”
狗群四散,一边倒退,一边奋力狂吠。
“要是它们屁股上吃我一记卫得熊,它们就晓得厉害了。”
他脚上穿着厚重的皮鞋,挥舞着他的手杖。他的丛林帽紧箍在他头上。见到狗群退却,他再度向它们进击,迫使它们退得更远。这个小个头男人,在一个如此偏远的非洲小镇上,在这样一条黑街上击退群犬,让我印象良深。
它们并没有住嘴消音。其实,它们叫得比先前还大声,在维迪亚吓退它们之后,高声抗议。不过,现在我们可以继续前行了。我很感激他。这样紧要关头也没害他烦扰。他蹙起眉头。
他说:“又是一个贱货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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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肯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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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到米拉玛的时候,那一大家子比利时人还在争吵。他们移位到前厅了,啜饮咖啡,在明亮的桌凳之间叫嚣。前厅搁着几把摇动的扶手椅和花边垫子与脚凳,壁架上几尊小小的牧羊女瓷像,以及几帧框裱起来的石版画作,画着列日、根特和安特卫普。走廊上站着一个非洲人,像是值班一样,手持托盘,等着客人召唤。
“真是烂透了。”
没错,我也看到了,不过,我也惊鸿一瞥,看见殖民地的过去,像一尊稀奇古董,而今磨损破败。我并不认为,丛林会像维迪亚说的一样逐步入侵。我感觉,这股比利时文化即将被卢旺达文化所取代,而我们也无从预期来日将呈现何等面貌。
维迪亚以他一贯质询的语气,向米拉玛的比利时老板娘问道:“你们生意总是这么差吗?”
那个壮硕的女人耸耸肩,与他同样直接地回嘴,说道:“只要刚果闹革命,生意就好得不得了。”
第二天,我们驱车直奔哥马,并在基伏湖畔的餐馆解决午餐。又是起士三明治:非洲真不是个厚待素食者的地方。
“他们在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都说,‘我们咖啡见’。即使是教育程度不差的人也犯这种文法错误。”他看我有耳无心的,便说:“你现在脑子在想着你的写作。”
我说:“不会呀。”不过,我确实在想──那个简单的问题。我如何从当时我的位置,爬到像他那样的位阶呢?
“你真的确定要当作家吗?”他问道,“作家这一行苦得很。虽然说,你可以保有自由。不过,如果你不是作家的料子,写作会逼死你。”
我说,我能写的,我是那块料子。
“你到伦敦来。我给你介绍认识些人。”
我说,我会尽量设法成行的,也许在圣诞节前后。
“这些人都是些劣货,什么都不懂的草包。举例而言,他们的领袖──伊安·史密斯──”
伊安·史密斯日前才片面宣布罗德西亚独立,目前那个国家在少数白种人的统治之下。
“伊安·史密斯根本就是个劣货。他只配在索立修理脚踏车。除此之外,一无是处。”
维迪亚一面说话,一面眺望远方。午餐结束之后,他提议我们往邻近道路上走走,散散步。我们走上路之后,我才发觉,原来,刚刚他一直盯着一块写着R. J.派特尔的招牌,他打算再度传布他的福音教诲。
店里的印度老板对我们说道:“嗨!”对着这个头戴丛林帽,一脚刚刚踏进店里的印度人微笑。“你们不是刚果人。我知道的。”
我说:“我们是从乌干达来的。”
维迪亚开门见山地说:“生意怎么样?”
“马马虎虎。人们有需要,我在这里独家供应很多东西。”
“你家里人怎么样?”
“那位就是我女儿,”派特尔先生说道,做手势指着货架旁边一位年轻女郎,女郎转身背对我们。派特尔先生站在堆满一大盆的食盐前面。“这个店都是她在管。我还得照顾许多其他生意。”
“哪些其他生意啊?”
派特尔先生说:“太多了,跟你也说不上来。”他嘴巴嘻开,发出一个近乎大笑的声音。“这里不过是一家小店。我其他事业占我时间多啊。还有房地产。”
“不过,钱在这里像废纸一样,”维迪亚说,“你又怎么应付呢?”
“我应付得来的。我办法多得很。”
“所以说,你一点也不担心。”
“哈!我日子好得粉呢。”“好得粉”,正是他说的。
他开始舀起一勺勺的盐,倒进纸袋里面,每舀一勺就喃喃自语。
“到了紧要关头的时候,你该怎么办?时局越来越紧张了,你也知道。”
派特尔先生说道:“我自有出路。”经过维迪亚一连串质问,他的神情也收敛严谨起来。他还在舀盐、自语,卷折着褐色纸袋,作响。“我不会有事的。”
“那你的女儿怎么办?”
“她也不会有事的。”接着,他停顿不语。他说:“失陪了。”就转身过去,不再搭理维迪亚。
我问道:“那么,你觉得怎么样?”
我们已经离开那家店铺了,闲晃在空旷的哥马路上,维迪亚像个军人一样阔步行进。
“他在撒谎。”
那个人讲的话,他一个字也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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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肯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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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个蹦子儿也动不了。非洲人会占了他的店和他的货。他讲自己其他的买卖时,根本就在鬼扯。你看看,他又是怎么对待他的女儿的?逼她在那里工作。”
基伏湖映照着高湿低垂、灰色的赤道天空,呈现一片黯淡银灰湖面。沿着湖畔生长的树木,也因为天色昏灰,而显得晦暗而不透光。街上行人瞪着我们张望,虽然,身上穿着褪色制服的军人没往我们的方向多看几眼,只是重步行军过去,皮靴橐橐踏步,扬起一阵灰尘。他们的靴子与来复枪,式样老旧,看来却坚不可摧。音乐奏起,刚果歌曲听来很有巴西风味,马林巴与喇叭高鸣。军士、无家孤儿、野狗、鸡群,以及破裂的招牌,在刚果偏远的一角。
“他是个死人,”维迪亚讲起R. J.派特尔,“他们全都是死人。”
之前,在坎帕拉与内罗毕,我曾经听他这么讲过。不过,当派特尔说他不会有事的时候,我倒是相信他的。而我也因为身处非洲之心而兴奋。在我看来,倘若你将手指捺在非洲大陆地图中央,那就是这个地方,哥马,泥泞的湖畔地区。我试着以维迪亚的目光看待周遭,不过,我办不到。我既不曾经历过他的生活,也没写过他的书。他决定的心意快如旋风:观察对他而言,就是拟定结论。我知道,不管我写些什么,跟他的观点都不会相仿。他不曾问我想法如何,说不定还是一桩好事呢。
“我很高兴,我也见识到这一点,”他说,“我想,我们该走了。”
我们再在米拉玛过了一夜,再度置身于纷扰争端的比利时人之间,堆满菜肴的餐桌,过于明亮的桌灯,接着,我们再度驱车前往鲁亨格里,直奔乌干达国界。
维迪亚说;“我想你一定会干得很好的。”我们即将到家,他爽朗多了,精神也显得振奋不少。
今年四月,我就满二十五岁了。我在非洲以外地区,毫无出版建树。我很渴望给自己的小说找个出版公司。我吞吞吐吐地跟他这么说了。
“别担心,”他说,“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在四十岁以前就搂了一大堆钱。答应我,你绝对不会那么做。”
我答应他了,跟他保证,我不在日后十五年之间大发横财。
“先专注在你的写作。等你过了四十,没问题──你爱赚多少钱,就赚多少钱。”
维迪亚离四十还远着,不过,他讲起话来比我爸爸还老气。
我们继续开车,上上下下在基杰奇山丘。车身顺着七弯八拐,重新开上大草原。广袤无垠的非洲晴空下,我们经过大型野生动物与长腿苍鹭,驶过纸草丛生的沼泽。现在,一切看来都如此熟悉。
回到坎帕拉,在我的房子里,他还在我家做客,我满脑子都是他讲过的话,以及我想落笔写下的东西。我甚至连澡也还没洗,还来不及沐浴去除狩猎远行沾上的尘土,就急忙冲进书房,开始写了起来。
经过我的房门时,维迪亚探头进来一看,欢呼一声:“这就对了!”他很高兴,“以前我也是这样。晚上,有的时候,我们参加人家的晚宴回来,我就会直接进书房写东西,就像那样,我身上连外套都还没脱下来呢。”
他踱进书房,浏览散在一旁的稿纸。他上下颠倒地看着。我本想将纸张移正,方便他阅读,他却说:“不,我不是在看你的文章。我在看你这一笔字。”
他看得更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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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肯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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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他点点头,“这笔字不像美国人写的。非常特殊。直率,知性。那就是你。”这话可比他的认可还受用。
一连数周,他都热切地讲着要离开乌干达,回到伦敦。在他临行之前,他送我一条他在英国买的领带。“当时,我就知道,我一定会碰到可以送这条领带的人。我想送给你。”领带崭新,非常细窄──那正是设计风格所在──而且还是橘色的。当时,领带还放在原装浅盒里面。我从不打领带,不过,我很感谢他送我这个礼物。在他临走当天,他又送我另外一个礼物。他详尽无遗地跟我讲述他做过的一个梦,梦中牵扯到他的弟弟,以及一桩他犯下的谋杀。我仔细谛听,他人一走,我马上就把这个梦记在我的笔记簿里。
看他离开,叫我难过。我就要失去我的良师,而他同时也变成我的朋友。他认真地看待我,对我而言,意义重大,而他待我犹如同侪作家,更鼓舞了我。除了他以外,没有人这样对我。不过,我不在乎,因为,我已经获得了他的肯定。
接着,发生了一件意料之外的事情。我在非洲从来不会想家,也从来不会因为所见所闻而沮丧绝望。我来这里是为了工作,而我也一直对这个饭碗,心存感激。我喜欢我的生活。我自给自足。有些日子,我是阿尔伯特·卡缪,在偏远的阿尔及利亚教书。有些日子,我是乔治·欧威尔,准备出门射象。也有些日子,我就是我自己,写些我自信从来没有人写过,可以惊动全世界的东西。不过,当维迪亚从恩特贝搭机离开之时,回程我开车回家,感觉非常寂寞,形单影只的寂寞感萦绕不去。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不再那么喜爱这个地方了。我开始以他的眼光看待非洲,以他的措辞评论非洲。
他相信我。他曾经说过,写作中人是如何写完学徒期限的。他说,我们要比过去所有的作者都来得自由。“我们一点也不受教条束缚,宗教和政治的教条。好好地运用这种自由。”我记得他多次凝视着我的脸庞(“人的一生写在他的脸上”),或是探索着我的掌纹说:“你不会有问题的,保罗。”他究竟看到了什么?
我的作品当中逐渐渗入喜剧笔调。那是我孤单寂寞所引发的效应,我也为之惊诧,作品却也由此注入充沛活力。这种调性取代了原先一本正经的写法,却后来居上,读起来更感确实真挚。我逐渐领悟,原来人生最真实的表述就是幽默,尤其是最扰人不安的幽默。非洲的种种纷扰,不是悲剧,而是闹剧。这就是维迪亚对我的影响。
友谊比爱情单纯,却更见深刻。朋友了解所有你性格上的缺点,并加以体谅。不过,更甚于此的是,朋友也是一个见证。我需要维迪亚做我的朋友,因为他能够在我身上,看出某些我自己也不明了的东西。他说,我是个作家。他以素来一贯的直率说起。那就是我的一切,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接下来,我要做什么。
当然,当时我也浑然不知,我与维迪亚相识一场,竟然会在我的或是他的人生当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分量。不过,在我们相识多年之后,英国书评家卡尔·米勒(Karl Miller)在评介维迪亚一部作品时写道:“小说家保罗·索鲁与奈波尔相识在动荡不安的乌干达,就像在说某人与基钦纳结识在喀土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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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足牛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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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门声响时,有人扣着门上黄铜基座上嵌着的马蹄门环,维迪亚不发一语。我们一同坐在前厅阅读。他就是可以做出听若罔闻的姿态──好比说,当他听见不受欢迎的声音时──就像他也有本事,摆出视若无睹的模样──正如他遇见一张不受欢迎的面孔一样。敲门声再度响起。维迪亚没听见,或是装做他没听到。我就起身应门。
西华──错不了的,一定是他。我认出他那头长发,以及“薇若妮卡·雷克”。他的年纪约二十上下,神情歉然,虽然,这种感觉可能是他那张轮廓悲伤的脸庞所营造出来的,清瞿削瘦的脸,或是因为他的双眼,眼睑半闭迷离,富有东方风情,不像印度人,反而像东亚人。他的五官只符合我对他所了解的一项事实:他研究中国文化。
维迪亚从不应门,也很少接电话。我曾经问过他个中原因。
他说:“本人不喜欢意外。”
西华踱进门廊,一面说着:“你是保罗。”
维迪亚站在客厅招呼他,说道:“你把我们寄给你的那件外套拿去干什么了?”
“我比较喜欢这一件。”
“是嘛。”维迪亚说话的语气,完全流露出彻底的轻蔑不屑。
西华穿着寒伧,完全是学生样儿,一件褴褛外套,圈着毛了边的围巾,鞋子的鞋跟磨损,鞋头给踏扁了。帕特见了不住叹气,她也跟着维迪亚喊他西温,然后,她像个没信心的老姑妈一样,吻了吻西华。接着,我们就一块儿喝茶。
西华手指纤细修长,当帕特将饼干碟子递给他,他也伸手取用时,看起来就更加彬彬有礼了,而当他挟着香烟,吞云吐雾,双手也更富于表情了。此外,他的手势与动作,不知怎地,总是暗暗透露着无精打采与疲惫不堪。这种倦怠感尤其明显地表现在他垂头丧气的坐姿,以及他走路的样子上,他步履歪斜,踢着鞋头,拖着脚步。他肩头浑圆,而当他若有所思的时候,他就比着纤巧、香烟熏黄的指头梳理长发。
维迪亚说:“我们昨天等了你一天。”
他对西华不假辞色,不像个兄长,反而像个父执辈。两人之间年龄差距显著,十三岁的差异,处世态度也迥然不同,维迪亚暴躁乖戾,西华像个大学混混。不过,西华好像也不为所动。
他说:“这话要说就长了!”然后哈哈大笑。他笑得欢愉,鼓动你参与同乐,欣赏这个无药可救的笑话,完全不可信的借口。
维迪亚走回他的扶手椅,坐下。他填满他的烟斗。他点燃烟斗,吞吐了几口。帕特担忧着茶点茶盘的琐碎小事,起身离开张罗之时,维迪亚说:“告诉他啊,保罗。”
“说什么?”
“告诉西温,你跟非洲女孩的事情。”
西华问道:“什么关于非洲女孩的事情?”一径傻笑着。
“告诉他啊,保罗。”
我说:“说我和她们上床的事情?”
“看吧?他吓倒了。西温给吓倒了。”
西华说:“我没有被吓倒。”
不过,他确实受到惊吓。我可以看出他的忸怩不安,而我也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会那么惊慌狼狈。他拿着指尖轻敲脸庞。他笨拙地点起一根香烟,神经兮兮地吐出几口烟圈。
“好你个大自由派,”维迪亚说,“整天扯些千里达的种族歧视胡说八道。这样就可以吓倒他了。”
那是个气氛凝重的时刻,两兄弟各持一端,冷漠疏离。我不巧被夹在中间。我试着解释打圆场,就说:“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要是没有非洲女朋友,那才奇怪呢。毕竟,我住在非洲啊。”
“西温是绝对不会跟黑女人睡觉的。”
西华笑着说:“牛津也找不到黑女人。”
这段对话已经开始让我尴尬了,继续争论下去,不但损了西华,也在损我。
我说:“西华,这样你就永远不知道人生凭空少了多少乐趣。”
夹在兄弟之间
西华敲门的时候,维迪亚正在读一本封面标着红色的“伦敦图书馆”字样的书。他将手指探入书页中,准备翻开再读。
维迪亚问道:“你有没有带一些功课过来?”
西华说:“孟子。”
我问他说:“你知道孙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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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足牛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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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眼睛斜斜地瞟了瞟,再加以证实,念出中文的正确发音,接着说:“《孙子兵法》。”
“有人研究这个吗?我还在坎帕拉读这本书呢,很想再多知道一些。”
“这本书其实蛮有名的。”西华说,“孙子是唐代晚期的一个将军毛泽东非常欣赏他,所以中国人又再度看重他的兵法了。”他转头对维迪亚说:“你这里有没有喝的?”
维迪亚说:“你不是才刚刚喝过茶吗?”
“我的意思是,剂量重一点的饮料。”
他再度纵声大笑。我顿时明白了他的笑声,尤其是那种吃吃傻笑,其实是尴尬与不自在所促发的,在他兄长面前,他感觉难堪而无地自容。
维迪亚怒容满面,说道:“你那些中文书怎么样了?”
西华扣扣他的香烟,手指掠掠长发。他说:“我想,我该上酒馆儿走走。要不要跟我一块儿来呀,保罗?”
我说,没问题呀,料想维迪亚一定不赞成我跟西华同行。
斯多克维尔一带的酒馆,大多过于嘈杂与肮脏,我心想,幸好维迪亚没跟来——再说,他对酒馆本来就敬而远之。我们就着一张小桌,西华抽烟,两人喝了几品脱的啤酒。我喜欢他突然间变得如此友善,他身上一股疏懒闲散的气质,纾解了维迪亚紧迫盯人的注意力。西华看来忧郁,几近绝望,不过,他也宽谅,所以还不失为随和的伴侣。
“我哥跟我讲了很多你的事情,”西华说,“你的非洲探险。”
他的话听起来像在嘲弄,也像是羡慕,其实,他只是太过在意自己讲话时,拙于应对的德性,而不是措辞本身。
“每个人都这么跟我说。维迪亚在帮我抬轿了。”
“他是认真的。他是你的朋友,他真的很以你为荣。”接着,西华悲伤地笑了笑。“恐怕,他就不那么以我为荣了。”
为了转移话题,我就说:“你应该来非洲看看的。”
“我看,还是算了吧,”西华说,“你身上有没有带钱?我得买些香烟。”
我给了他一张一英镑钞票。
他说:“我会把钱还给你的。”我脸上不需费力就浮现一抹微笑,而当他买了香烟回来,零钱鱼贯倒进自己口袋里的时候,我就知道,我跟这一英镑永别了。
我说:“你也计划要从事写作吗?”
他又叽叽咯咯地笑了,这意味着,我的问题刺伤了他的自尊,教他懊丧不快。他说:“我有自知之明,不会走上这条路的。”
“维迪亚跟我说,你对他的作品很熟。”
“我把整本《神秘的按摩师》都默记下来了。我真的可以背出这本书来。”
原来,那是真的。叫我大开眼界,惊愕不已:那本小说可长达两百多页。
“《神秘的按摩师》出版以后,我哥回到千里达,我还背了一部分给他听。我当时不过是个小学生。那可是我的宴会绝活呢。”
“那么,他有什么反应?”
“维迪亚好像没注意到。他一直都很累。我只记得他在睡觉,躺在屋子里的一张床上。他很少跟我,或是任何人讲话。喔,不”──西华摸摸头发──“当时还发生了一件事情。他带我出门,我们买了一条狗。那条狗讨人厌得要命,根本没经过适应居家生活的训练,连边都沾不上。维迪亚说:‘我想我们受够了这条狗了。’我们把它带到离家一段距离的地方,就放它走了。维迪亚说:‘别管它,我们走。’不过,那只狗还是跟在我们后面。于是,我们就再把它带到真得很远的地方,然后,很快很快地走开,我们还躲起来。这次行了,我们就再也没看到那只狗了。”
我眼前仿佛浮现出维迪亚皱着眉头的面孔,听他说着“别管它,我们走”。
我说:“你也知道,跟非洲女孩睡觉的事情……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当初,我刚刚认识你哥哥的时候,我有个尼日利亚女朋友。”
西华说:“他只是在逗我而已。”
他说,过几天,他想回千里达一趟,不过,他手上没钱,不晓得值不值得要求维迪亚出飞机票钱。真叫他左右为难。他想回去──他已经一年没见到他的母亲与姐姐了。
我说:“我们该回家了。”
“你不介意再帮我付一杯酒钱吧?”
我同意,虽然心里也担忧再喝一杯,我们恐怕就错过晚餐时间了。回到家里,维迪亚已经上桌了,再度点出守时的重要:他已经吃将起来了。帕特神色难堪,西华毫不在意,不过,我看得出来,由于我从旁为西华的疏懒作伥,自己也失去人家奉为上宾的尊重了。
当晚,帕特与维迪亚就寝之后,西华跟我聊着孟子和非洲以及他的机票困境。10点钟左右,帕特穿着睡袍拖鞋出来,面色惊骇而无眠。她说:“维迪亚请你们不要再聊天了。你们害他没法子合眼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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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映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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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维迪亚之外,我在伦敦还认识另外一位作家,一个年轻的小说家,名叫B. S.强森,他因为脾气火爆与情绪起伏不定而声名狼藉。他与他太太吉妮,一同住在密德敦广场一带的公寓里,强森喜欢喧嚣欢闹,到哪里都是吆三喝四的。他管自己新生的男婴叫“香肠”。他是《越洋评论》的诗篇编辑,还登过几首我写的诗,那些“性冲动泛滥”的诗。我在圣诞节前拨电话给强森,就在维迪亚跟我大发脾气,凶我不该将他留在大俄罗斯街遮阳篷下枯等的那一天。我又打了一次电话给他。
他说:“过来看我的电影试映。”
试映会全天播放,他说。那是一部实验电影,叫做《你是人,就跟他们其他人一样》。他写了几部小说,一本关于吉卜赛人的,题作《旅人》,还有一本在讲一个教师的,《阿尔伯特·安吉罗》。他最新出版的小说《不幸者》,不装帧贩售,书页散置在盒子里,阅读时可以不拘顺序与形态。
我提到我住在维迪亚家里。
强森说:“奈波尔最讨人厌了。”
我说:“不会呀,我觉得他还好啊。”
“你只是个该死的老美。你对英国他妈的阶级制度懂个屁呀!”
这一点不容置辩──而他的语气听来,如果不是偏执错乱,就是过于侵略性的精力旺盛了。他书中的笔调,也充斥这股疯狂、自我中心的动能。《阿尔伯特·安吉罗》的叙事架构尤其咄咄逼人,一开头先是正经八百地第三人称叙述,后头却转变为第一人称的忏悔录。
为了避免维迪亚与强森之间的对峙冲突,我就邀请西华和我一块儿参加试映。试映戏院在苏活区。强森跟一个年轻的巴基斯坦人踟蹰在门廊上。我将西华介绍给他们认识。
那个巴基斯坦人说:“祖尔菲卡尔·古斯。”同时伸出他的手来。
影片极短,看来还未了结,最后面是个突兀、草率的急转直下,一旁配乐结结巴巴的,不知所“吟”。影片中主要的角色是个老师。剧情环绕着一班心思恶毒的学生。我隐约感觉,强森赞同这群无法无天的学生恶整他们老师的行径。影片是虚构杜撰的,并毫无内涵。大部分剧情都显得愤慨,我却接收不到充分的信息,理解其愤怒之所在,再,归根结底,这是一部乱七八糟的烂片。
试映结束,稍后,我还跟强森说:“很不错。”接着还补上一句:“精彩极了。”
强森说:“大家都讨厌这部片子。”他似乎还很满意这个想法。“他们说,片子还要再下工夫。”
假如,我有那个胆子的话,那确实就是我要讲的话。
西华微笑,说道:“是呀,这个片子是有些内容的。”
我们一同到祖尔菲卡尔·古斯家中喝下午茶。古斯的太太是葡萄牙人。当她招呼我们的时候,祖尔菲卡尔朝西华点点头,说道:“你猜猜,这位是谁的弟弟?”
“别猜了,”强森说,“谁他妈的在乎啊。”
我当时心想,这还是真给我上了一堂英国阶级制度课呢,先前,我见过的是维迪亚的上流阶级仰慕者──安东妮亚夫人、修·汤玛士、修·费哲爵士──现在,我就跟他的普罗阶级贬抑者正面相对了。
我们又继续讲起那部片子。西华说:“我想这部片子是在评论综合制中学系统的弊病吧。”
强森说:“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议题。”接着,他用力地说:“我绝对不会背弃劳工阶级的。”
祖尔菲卡尔说道:“大家都在说这部片子的好话。”
强森说:“我要把片子放给撒缪尔·贝克特看。”
西华说:“你真的认识贝克特吗?”
“我在巴黎的时候,就曾跟他见过面,”强森说着,睁着圆凸的蓝色眼珠,凝视着眼前中程距离之处。他双颊鼓胀,一开口讲话,肾上腺素就泉涌喷溢:“我已经给他看过不少我的小说。我承认,他对我的作品影响很大。我跟他说过,‘我脑子里可以听到你的韵律。’贝克特懂这个。他跟我说:‘我也在脑子里听见乔伊斯的韵律。’”
维迪亚一定会说,真是垃圾。我用维迪亚的耳朵倾听,透过他的眼光看待。强森如此浮夸轻蔑,大言不惭地滔滔不绝,一个人猛唱独角戏,终于斩断了大伙儿的谈话。
最后,祖尔菲卡尔问我:“你都写些什么东西呢?”
“一本小说,”我回答,想着我的中国杂货商人故事。
“你应该写诗的,”强森插嘴。那可是道不假情面的指示:“别忘了,你要先做个诗人,再谈其他。”
我们告辞之后,徒步穿过密德敦广场,前往天使地铁站时,西华说:“你还写诗吗?”
“再也没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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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映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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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的文笔在写诗时,每每流于矫揉造作,我早就弃诗从文了。写诗时,我不得不小心翼翼,诗的形式也限定我只能略略倾吐。当然,毛病是出在我自己身上,怪不得诗。过去我所写的那一类诗,害得我大脚缠足,像个缩制图像的画匠。同时,维迪亚的评语“性冲动泛滥”也教我意兴阑珊。
西华微笑,或许想到,写诗这码子事有多傻呀。
我在天使站──伦敦触目可及的丑陋建筑,往往都顶着一个辉煌美丽的名字——打公用电话给海瑟,想知道她和她父母的圣诞假期是否结束了,她回到伦敦了吗。她接了电话,听到我的声音,就说:“赶快过来。我要给你看看我的圣诞礼物。”
我对西华说:“我会晚点儿回来。”
海瑟打开她公寓大门时,她身上穿着一件白色的尼龙雨衣,脚上一双高筒雨靴,同样也是银白闪亮,这种搭配刚好是最新时尚流行。她将金发梳成辫子,两缕发丝绻在脸庞两侧,十指刚刚涂上紫色的指甲油,手里握着一管粉红色的口红──她的嘴唇也亮彩闪烁。我嗅到她甜香的香水味儿。
她说:“圣诞礼物!”然后,一只手伸进雨衣搭在屁股上,顺势撑开雨衣一侧的开襟。雨衣之下,她不着寸缕。
九个小时以后,我招了辆出租车回斯多克维尔。我浑身焦烫,遍体鳞伤:性爱在海瑟眼中,既是折磨,也是享乐,张舞着紫色的指甲,她更尽兴刮抓。做爱之间,她哀嚎地像是遭到惩戒一样。可是,只要我一停,她又赶忙催促着我继续。稍后,在黑暗中,她说:“下一次,我要你打我……”
好像,这个城市里,只剩下我和出租车司机还醒着。蹑手蹑脚地爬进维迪亚的房子,经过西华的卧房,我觉得,除了我以外,所有的人都窝在黑甜乡里,明智而贤德。我再度感觉像条狗一样。
我睡晚了。维迪亚早已坐在扶手椅内,校读着《模仿人》的装订稿。他校阅得如此专注,他的面容黧黑紧绷,似乎完全封闭。他看起来丝毫未曾注意到我走进房间。我察觉到气氛蹊跷,他正紧张地试图控制自己激动的情绪。
我坐着抽了一阵子的烟,什么也没说。
最后,他终于说:“西华走了,”他抬眼望出校稿,“我竟然没有看出来。”
我推敲前晚两人一定起了冲突,酿成危机。维迪亚经常讲到,他如何预感事态发展的。我相信他,因为他也产生出预感。每当他心里有事,我往往在他开口说明前,就可以感觉得到。
他问道:“我们该去一趟牛津吗?”然后,他自己回答自己:“是的,我想,我们应该去一趟牛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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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火车初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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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仔细阅读《模仿人》的校稿中,熟稔了牛津列车。书中的叙述者是个寻花问柳的纨绔浪子。他热切追求女人的劲头儿,叫我惊讶。维迪亚对女人总显得毫无兴趣,有时甚至像不共戴天的寇仇一样。叙述者讲到他在伦敦的求学时代,说过:“英国议会总有钓不完的女人,”与维迪亚真有天壤之别。不过,下一个句子就纯粹是维迪亚的风格:“那些厅堂跟体臭呛人的非洲人可不甚相称。”
牛津列车出现在叙述者渔色女性的行径当中,列车驶离帕丁顿之后,列车员会过来验票,他注意到那些年轻女人,拿出旅游优惠票的票根让列车员打洞。那意味着,她们是群计划一日游的国外旅客,因此也是群容易上钩的猎物。叙述者机警注意着:“诚如法谚有云,若是有人一时兴起,全神贯注,心无旁骛,才能根除错误。”连续四个星期,他都在牛津列车上与不同的女人搭讪调情,最后总能跟人家上床尽欢。
近午时分,维迪亚和我在帕丁顿站搭上列车。我没提起《模仿人》。列车行经阿克斯桥镇的时候,我看见一处砖砌桥墩上,清晰地漆着几个大字:“英国保持纯白。”
维迪亚看了只是微微一笑。他说:“我跟你讲过我的笑话吗?我会在‘英国’两个字后面,标上一个逗号。”
那是我第一次体验到英国火车。处在这个友善的大怪物温暖的怀抱里,我觉得安心无虑,坐在车厢角落的坐垫座椅上,看着布克夏从眼前飞驰而过。车窗外可爱的英格兰田野,即使时节入冬,依然绿意盎然,坚实的屋宅与簇生的树林围镶着青青草原。我从来不知道,自己受那黯淡、迷宫一般,曲折的伦敦多少误导,直到眼见这片开阔的乡野绿地,我才豁然开朗。非洲的英国人事事吹嘘,我却从没听他们提起如此标致之绿野,远山楚楚,村落稳固似乎不可毁灭。他们从来不会讲到这类的事情。
我向维迪亚提起心中感想。
他说:“因为他们不过就是劣货罢了。”
稍后,我说:“这条路,搭火车经过,你一定看过很多次了。”
“喔,天哪。”
我其实是在问他《模仿人》书中情节,只是嘴上不这么讲而已。他口风紧闭。他鲜少追忆前尘往事。不过,他非常重视面相──五官颜面,透露多少讯息,以及表情──挤眉弄眼,泄露多少真相。因此,我也知道,他的伦敦─牛津列车经验一定相当不愉快,也有可能,甚至于悲苦。他经常讲到贫穷,讲到身无分文的悲惨情状。他自述往昔之时,多半夹缠着动荡迁徙与贫寒困顿。他时时回顾,正如他的作品所显示的,不过,现实生活中,他只字不提。
午餐时间,我们各吃一份起士三明治打发胃肠。我知道维迪亚不忌鱼肉。只是,在我看来,素食者就是那些除了起士三明治以外,什么也不吃的人。
搭乘这班列车旅行,在车上阅读报纸,如此愉悦,如果还要几许远行,我也不会在意。除此之外,我自己亲身体会的火车经验,就仅限于开往内罗毕的隔夜列车、蒙巴萨的快车,以及吞吐着蒸气,行走于马拉维与罗德西亚的火车机头。列车平抚与安慰了我的情绪,激发我的想像力。车窗历历闪现英格兰最美的景致,促发回忆,导引着我,重返往昔。当下,我有个新发现:我愿意而且乐于搭乘火车到天涯海角。
不多时,窗外已经是牛津了,先是一处月台,接着一块标志,最后,就是这个地方:凝灰岩石建筑,祈祷文浮现在建筑物轮廓上,大片杂乱无序的教堂与修道院,教会叠石砌砖搭建的小镇。镇上围墙多于教会尖塔与屋顶,窄街小道,似乎每一块砖石割切之时,都嵌进一句密语,翻译还原之后,意思就是:非请勿入。
我们离开车站前,维迪亚特别凑近端详墙上的时刻表,记下稍晚驶回伦敦的列车时间。看来真是一桩明智之举。要是我,就怎么也不会想到,要这样预做准备──维迪亚又给我上了一课,强调预留退路之重要。我再度自觉像个初学者,好在,我有维迪亚帮我引路。
出站之时,我顺手将看过的报纸塞进大桶里。
维迪亚问道:“你为什么要买三份报纸?”
我说:“我也不知道。”因为,我感觉到他的不敢苟同。其中一份报纸是《每日镜报》。
“大部分的英国报纸都是这类垃圾。”
不过,我渴于知悉乌干达的消息。虽然,我们在乌干达也可以看到英国周日的报纸,报纸每每迟到,消息在乌干达,还是仅止于口耳相传、谣言或揣测,不过耳语罢了。《观察报》胆小如鼠,政府的机关报《人民报》,不过是一只传声筒。英国报纸让我大受启发,清新、坦率、幽默。不过,我看来新鲜的东西,对维迪亚来说,早就陈腐不堪了。
我们走上高街。
“这里又湿又冷,”维迪亚说,“当时,我还在这里的时候,我气喘得好严重,我躺在床上,帕芝抱着我──她把我拥在怀里──暖着我,我才喘得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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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牛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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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学院──西华的学院,也是维迪亚的母校──就在高街上,入口宽敞,犹如修道院穿堂。一扇小窗,就像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窗户一样,框住窗后一个年长的黑衣男性,那张丑陋的脸。他举步走进过道,怒目瞪视,样貌残酷。
“哈,奈波尔先生。什么风把你吹来的啊?”
他说话的乡村口音浓重,自信扎实,语气间流转着笃定与力道,那人看来不像门房,反而像个狱卒。
维迪亚说:“我来找我弟弟的。”
维迪亚好像略显拘谨不自在,这是那人对他的态度使然。佣人跟穿制服的下人对待维迪亚可不能像那个门房,他们得更谦卑与毕恭毕敬一些,若否,维迪亚会不舒服的。
“我压根儿没见着他。学校要他们出入签名,不过,我可不指望,他还有那一丁点儿在乎院长是怎么交代的。”
“呃,不。本人也不会这么以为。他不在他房间里头吗?”
“你弟弟,奈波尔先生吗?他把钥匙留在这儿。那不是昨天的事儿吗?”
“那,这样吧,我们就留个话给他好了。”
维迪亚就动笔写字条,门房则双手抱胸,站在他身旁。
“麻烦你把我的留话搁在他的信箱里。”
“要是妈的,他还会看看他的信箱的话,哼,这我可不打包票,”门房接过字条,好像捏着什么毫无价值的糟粕一样,“就这样吧,你老儿最近混得怎么样啊?”
“是的,日子挺好的,呃,迩来,本人相当忙碌。多谢你了。”
我怎么也想不到:维迪亚在这个霸道的佣人面前,竟然这样束手缚脚。仿佛,他们之间缺乏共同的语言,说不定真实情况就是如此。那是最诡奇的对话了──粗鲁、直截、满嘴粗话的佣人颐指气使;委婉、询问的主人,却像个小媳妇一般。
“我会亲手把纸头儿拿给你老弟的。”
“是,多谢您费心了。”
“收费站”里电话铃声大作。
“失陪了,先生。”门房步进收费站里,擎起听筒,高声咆哮。
维迪亚带着我参观中庭、四周建筑、尖塔屋顶,还有接待室里一尊波西·毕诗·雪莱的白色大理石胸像,他也曾经暂居大学学院过。我们离开的时候,门房先生还在讲电话。
经过宽街上的黑井书店时,我说想进去浏览浏览,于是我们就进到书店。维迪亚一旁驻足看书等候,半晌时光,他频频投射信号,指示我切勿多加逗留。维迪亚的不耐久候与急躁,就像一阵阵波动,仿佛清晰可闻,独特的高频率呼嚎。我看到几本初版的海明威与欧威尔。
我拿起欧威尔的书,朝他晃了晃:“这一本多少钱?”
“12先令。你不会要这玩意儿的。”
我们离开书店,随即经过一栋圆塔。
维迪亚说:“牛津大学总图书馆。”
再走一小段路以后,我们进入另外一处学院入口,惨白的尖耸屋顶高踞在开阔的草原上。
“我们到哪里了?”
“基督教会。”
像这样的地方,总是再三提醒我,在许多方面,我是个非洲人。我的世界不能这么紧迫,要单纯一些。我窝在丛林的时候最开心。此外,不只是这些井然有序、古色古香的建筑叫我困惑,这些学生也显得疏离冷漠,地主业者一般的骄矜自持。他们比我要年轻许多,他们看起来也如鱼得水。我知道自己没有归属感,而且,我也绝对无法认同这个地方。
回到高街上,我们一路走到莫德琳桥,走进莫德琳学院校地──更多修道院了,又看了一个中庭,建筑物都与僧院殊无二致。要我在这里求学,就像要我在露天剧场演出,却不知道该讲些什么台词一样,都是同样要命的噩梦。
我说:“不晓得西华出了什么事?”
维迪亚说:“西温的毛病就出在他是养于妇人之手的,惯坏了他。所以他才会那么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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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访牛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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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艾希莫林博物馆稍事停留。维迪亚就跟他在国家艺廊、泰特美术馆、维多利亚与亚伯特一样,笔直前进到某几个陈列室,观赏某几幅画作,仔细端详这几幅画作里的几个细节,这些细节率皆隐没不明。他疾行奔向一幅华托画作,一幅惠斯勒、以及一幅希里雅德的细密画像,一无例外地,总是会指出细微末节的特色。“你看这个”,不然就是“你看他是怎么调色的”!
我四下张望,想找些非洲的东西──一帧面具也好,一柄长矛、一幅风景,任何事物,只要跟丛林有关就好。我了解到乌干达人如果离开了广袤无垠的草原,或是月山的山坡,坐困牛津或伦敦之时,会作何感想。然后,我就看到一幅令我心宽解的作品。
这幅画一定是完成在波特尔港或是木奔地,茂密擎天的树林,高大的象草,远处站着几株树冠平展的荆棘灌木。一旁还躲着些小角色,小动物──瞪羚、飞羚,没有大型猎物──前景色彩丰富,花团锦簇。画家的名字我毫无印象。我喜欢这幅宽阔的画布,观看角度之准确,画里的植物容易辨识,叶片纤毫毕现,花朵艳丽,穹苍地阔。即使连天边几朵云彩,似乎也分毫不差。
我并没有引维迪亚过来观赏。我心想,恐怕他会不表苟同,坏了我心如此愉悦的良辰美景。画中不是他的非洲。我看到这幅画作的反应,提醒自己,我该及早离开英国。维迪亚快步走向我,对着画作蹙起眉头。
我为了转移他的注意力,就跟他说:“我们是不是该再去西华的学院一趟?看他回去没有?”
“不,不必了,”维迪亚移步离开那幅画,“他现在要靠他自己了。”
我注意到他脚上穿着那双他称做卫得熊的厚底鞋子。那天晚上在奇森邑,他就是穿着这双鞋子,我们走在基伏湖畔,他说:“那群野狗就欠一顿好踢。”
坐在开回伦敦的列车上,维迪亚说:“不晓得我写的这些书,有没有哪一本能够流传下去?”
我说,我想《毕斯瓦先生的房子》是一部大师经典,不论年代多久,只要世人还肯读书,就会历久不衰的。
他说:“你真好。”他似乎在玩味着“大师经典”四个字,接着他说:“本人也希望如此。那是一本大书。”
我们谈起那本书。维迪亚说,虽然他从来不曾重新读过那本书,可是,他已经将一切都放进书里头了──他的家人,他生长的岛屿,所有他知道的事情。甚至连书里提到的小东西都让他愉悦。回忆令他莞尔。
“书里头有三个黑鬼工人──只是几个头脑简单的家伙,拿铲子的。你还记得他们吗?他们只有名字,没有姓氏,艾德加、山姆和乔治。”
“他们是毕斯瓦家的工人。”
“没错,没错。”他已经笑不可遏了。他说:“艾德加·米托霍尔哲、撒缪尔·歇尔文和乔治·拉明。”三位出身千里达的黑人小说家。
这个私房笑话几乎害他笑得喘不过气来,不过,过了一会儿,两人仍旧谈着小说,我们讨论到毕斯瓦先生对字体的看法。他的精神又为之一振。他将嘴巴凑近火车车窗,对着窗玻璃哈了一口气。
“这是泰晤士报体。”他手指勾画出一个字母,接着加了些花饰,又写了几个字母。“这是细线装饰的铅字。还有,这个”──他还在吐气成云的车窗上,增添字母──“就是博多尼活字体。我喜欢这个。”
他是认真的,手指头一径地勾画着,一径地描述。
我说:“有时候,他们会在一本书上最后一页上说明字型格式。我从来就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他说:“我最爱那一页了。”
他说:“你看这个,”手指头画着车窗,“这是卡斯隆体铅字。你注意到不同的地方了吗?”
字母仿佛即将消失。可不,维迪亚的字母驻留在车窗上。列车一接近伦敦,城市灯火随即再度点亮这些字母,所有这些不同字体的字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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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玷污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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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开的前一天,维迪亚房子里来了些工人。他们在他的卧室里敲敲打打的,修缮一处维迪亚认为粗制滥造的架子。那天是星期六。我打电话给海瑟,问她方不方便见面。她说好,不过,她提到一家酒馆的名字,不想跟我在她的公寓会合。她知道我就要走了。她在酒馆里抱怨着,我在意维迪亚远多于她。
我说:“他是我的朋友啊。”
她说:“谢了。”
我恍然大悟,自己讲话伤了她,就说:“你也是我的朋友啊,当然,你是我的朋友。”
我无法解释维迪亚为什么这么重要,他的友谊又有什么不同,跟其他人的友谊都不一样。我知道他心里疼爱西华,不过,他似乎非常器重我,远超过他的亲弟弟,而且,他深知我的写作雄心,我连我的家人都不敢说呢。
海瑟和我继续喝着闷酒。当天,我们并没有做爱。跳过这一环,别离显得更加笃定。
晚上,我回到家里时,维迪亚哀戚逾恒。帕特坐在客厅沙发上。他坐在他的扶手椅里,脸上表情悲伤,不过,他一开口向她倾吐,就像个满腹委屈的小孩一样。
“我没办法再睡那张床了,”他说,“床已经给他玷污了。他为什么要这样子?那个笨蛋、无知的蠢人!”
他深感恶心,泪水盈眶欲出。
我问:“发生什么事了?”
帕特先说:“维迪亚卧房里有个工人,在跟他解释些什么……”接着,她仿佛过于惊怕,不敢再讲下去。
维迪亚的脸孔扭曲作呕,他说:“然后,他坐在我的床上,帕芝。他把他的屁股搁在我的床铺上。”
翌晨,维迪亚还是坐在客厅他的扶手椅上。他神情严厉。疲惫令他皮肤灰暗。他竟夜无眠。今天将是个不可开交的日子,我也没那个闲情逸致去参透,工人屁股玷污了的床铺,怎么就不能加以清洗,恢复纯净。工人屁股冒犯,只不过是维迪亚诸多特殊问题当中的一小节而已。只有他才懂这些问题,因此,也只有他才能破解这些问题。
他神情萎顿。他说,他很难过我要走了,而他也是真心诚意的──他看起来就像要人家撑着,才站得起来一样。帕特气闷,泪眼涟涟,只是,我不晓得,是不是为了我行将离去。
照旧,维迪亚说:“你不会有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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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点50分开往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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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管他的平房别墅,就叫做“平房”,虽然在初次见过这幢平房多年以后,我才发现这房子的真实名号是谓“起毛草小屋”。维迪亚素来强调事实真相,不过,又有谁能怪他隐瞒这个傻气好笑的真名呢?
平房低矮狭窄,对他的气喘非常不利,这类矫揉造作的建筑架构,维迪亚平常会不屑地贬低为东施效颦,并且深恶痛绝屋墙上刻意风化仿古的燧石,与小屋极力营造的古典气息──然而,他现在就住在这样一栋房子里。不过,这幢平房地址在一处知名的地产威尔斯佛德庄园上,我猜想,维迪亚一定是喜欢上这个地方古老风范的魅力,与其夙负盛名的招待客人过夜的别墅宴会。威尔斯佛德的领主,外界咸知其行事作风怪诞不经──有钱的疯子往往都给人家这么描述──领主疯得病入膏肓,领主宅邸就像一所疗养院一样,院里就收他这么一个患者。
偌大的领主宅邸故弄玄虚,花上大笔银子,扮出古老久远的表相,骨子里其实新颖得很,葛兰康诺勋爵破土兴建于1900年,采取17世纪末期方格花样的燧石与石砖风格,期盼媲美迪斯尼世界的伪造堆砌。建筑物上装饰着华丽的三角墙,甚至还嵌了那种维迪亚在航空信中讪笑不已的竖框大窗。宅邸四周环绕着“作态扮老”的围墙跟假拱门,这幢大宅子还隐密得很,驶出一个以“湖”为名的村落(神话中蓝斯洛特爵士的家乡就在这里)以后,开上安姆斯伯利附近通往庄园,巷弄般狭窄的侧道。湖村无湖,却有一条河,雅芳(Avon)──另外一种雅芳,为数众多的那种雅芳,因为古英文的雅芳意思就是“河流”。
那条河流经威尔斯佛德庄园。早期居住此地的先民,在河畔低洼积水地区,堵出一片泛滥牧草地。日光明亮之时,天高地阔,苍穹广及索尔斯伯里平原,穿过农场田野,史前巨石柱群(Stonehenge)就在一个小时脚程之处。维迪亚简称“石头群”,有时候则说“石柱”。威尔斯佛德庄园里最为惊奇骇异的景观,就是庄园树群,几乎全都枯死了,树冠枝干攀缠着厚厚的长春藤,成团成簇,扼杀老树。从平房的窗户探头望去,这群黑压压的枯木历历可见,虽然毒藤缠绕无章,却依旧枯立不倒,像是层层包扎着长春藤绷带一样。
“他就爱看长春藤,”维迪亚说,“他才不管那些藤子把树都绞死了呢。”
他讲的是史蒂芬·田南特,威尔斯佛德庄园领主。起毛草小屋就是为他盖的,可是他从来没住过这里。田南特祖上济济多士,强健多能,当代不少知名亲友,有些人还荣膺皇家名衔。他本身是个“尊贵的”伯爵,适足以果断印证维迪亚的高见,每当他哄笑不齿那些“畸形贵族”,并嘲笑英国皇室头衔了无意义时,他笑得真对。
田南特失心疯多年。他嘴里经常嚷着:“吾乃大英尿壶亲王是也!”他将头发染成紫色,间或染做凤仙花色。他黎明即起,涂脂抹粉,鲜红唇膏,粉艳双颊,眼影浓重──据说,他有六十种不同色度的眼影。他不管上哪儿,一定随身拥着他的熊宝宝,以及一只玩具丝绒猴子。虽然他很少在外闹事,不过,他也绝不深居简出;有时候,他会上波茅斯市去买化妆品,时不时也远赴伦敦,甚至飞到纽约。他诗写得差劲。在他神智完全失常之前,他还是位社会名流。他与维拉·凯塞及E. M. 福斯特交好,战地诗人齐格菲德·萨松一度也是他的爱人。他也画画。幼稚的双曲线图案,画些卡通化的男人,多半是些水手,东印度炮手、船员等等,凸鼓着圆胖可爱的脸颊,神情好色淫乱,雄伟的双头肌,裤里胯间膨胀得不可置信,有些像是裹着一根黄瓜,有些则像是偷藏了一颗哈密瓜。
史蒂芬·田南特就是这样一个懒散、滑稽,酷爱变装的零号同志,不过,他贵族出身,又家缠万贯,所以,他一讲笑话,大家都笑,纷纷称赞他了不起。他的起居率由一对夫妻照料,史考尔夫妇──维迪亚讲到“那两个史考尔”的时候,指的总是约翰与玛丽·史考尔这对夫妻。史考尔夫妻长年悉心照料田南特,保护他无微不至,久而久之,遂遁形成为某一类的英国仆佣,叫人分不清楚谁是主子,谁是奴才。他们掌握权力──奶妈的权力,管家的刁难,“还请您原谅,先生,不过……”──然后,他们就站在悲伤、傻笑的史蒂芬与真实世界之间。要是有人妄想给这片家产上的乔木除蔓,史考尔夫妻就会立即阻止那种在他们说来,略为时髦的轻举妄动。“我们这里不来这套的。”
可是,黑色的藤蔓把这个地方搞得阴森恐怖,也毁掉对称平衡的树型。蔓草丛生,厚实缠绕,树木都看不出树种与品种。庄园四处的树群,彷佛绞架般僵直,矗立在漶漫的淹水牧草地上。
最古怪的事情就是维迪亚与田南特一直缘悭一面,他竟然从来没见过他。十五年来,维迪亚只有浮光掠影地瞥见过他,两人从来没讲过话。所有维迪亚住过的怪地方当中,目前为止,这里算是最离奇的所在了。不过,这间平房租金便宜:维迪亚每个月预备象征性的房租,上缴葛兰康诺勋爵,史蒂芬的弟弟,克里斯多福·田南特,维迪亚就成为住在花园一端的作家,大宅子里的疯子鬼吼着:“有人说我是天才!”还是清晰可闻。
平房里照明不良,天花板低悬,冷墙厚实,窗牖窄小。威尔特郡之平坦,与紧邻的多赛特郡西部大异其趣,我们家就住在那里。我们相隔七十英里之遥,丘陵崎岖,就在沼泽森林谷的入口处,树篱成排,其实也称不上是树篱,不过是嬉春怒放的白石楠,石墙欲崩,土垒将坍。我家有个名称,叫做铁工厂,傍着山脚下的古老要塞,以及几栋暗郁的教堂。最靠近的一座教堂,位于斯多克阿保特村中,兴建于11世纪。铁工厂有五个房间。我坐在楼上最小的一间,写我的小说《圣徒杰克》。墨水晕染的纸上,铺陈着新加坡与阳光与恶作剧;我的窗外天色暗沉,潮湿的田野起伏,落叶飘尽的冬木,枝干黑褐,这些树都是橡树,咸湿海风掠过树枝时,还会顺势呼啸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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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造访“平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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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在信上写着,请来电,请来访。
我们讲上话的时候,他说:“你怎么净挑最贵的时段打电话?”时间是上午11点。我不是挥霍无度,只是粗疏大意。我一心想要再跟他见面。我们约定了一个日子。
维迪亚跟我解释,英国人生活的社交仪式,酝酿亲疏远近的各种过度阶段,先从咖啡茶叙开始,接着,随着交谊逐渐热络,可以约在下午5点一同小酌,然后,再往共进午餐这种较为重大的承诺迈进。晚餐就是朋友交结的最高层次。“晚餐最隆重,”维迪亚说,“晚餐很重要。”餐点跟仪式,对他来讲,非同小可,不可儿戏。他总是坚持选酒,却几乎从没付过酒钱。(“别人喜欢付钱,享受付钱的乐趣。我可不能扫了人家的兴头。”)他注重食物品质,即使他用餐量小。他习惯以衣帽饭局取人──餐馆评价,餐点精粗,饮酒价位,谈笑内容,甚至连人家穿些什么,也在他计较项目之中。要是他们穿的邋遢平常,他就自觉受辱。他把所有的事情都当作人身攻击。你鞋子没擦?显然你对我有意见。你衣着寒伧,根本就是言行粗鲁。
我在附近有市集的城镇,布里特河上的布里德港,买了一瓶葡萄酒作伴手,就带着太太一道前往。我知道维迪亚何其讲究守时,就提早出发,预留充分的时间上路。迟到是同样的粗鲁无礼。
我在张罗这趟拜访的时候,心里总是想起,他曾经跟我讲起某人的话。“看到没有?他就怕会出错,结果,每件事都给他做错了。他担心焦虑会失败,结果就失败了。简直就像是他自己存心恶搞一样。”
可是,维迪亚同时也是我的朋友。我们最后在一道儿的时候,我还在乌干达,一本书也没出。五年过去了。我出版了《瓦尔度》、《方与印度人》、《游戏女孩》、《荷莉山谋杀案》、《丛林爱人》。我完成了《V. S. 奈波尔:作品初介》。我才刚刚收到我的短篇小说集《与安妮一同犯罪》的新书样本。《圣徒杰克》我刚写到一半。八本书:我三十岁。
我的版税前金微薄,书籍销路平平;可是,我还是知道甩掉新加坡的饭碗,回家挣扎吃自己的,我没有做错。我这么做也是受到了维迪亚的鼓励。他始终坚持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作家一定要自由无羁。只要你领一份薪水,上头有个老板,还得打理办公室的杂务,你就算不上自由。
往维迪亚家路上,我跟太太谈起这个话题。
我太太说:“我想找份工作。”她在牛津受的教育,她聪慧博学,当时,对她说来──对其他许多女人也一样──工作代表着某种自由。
“你能在多赛特做什么?”
“我们一定得搬到伦敦。这里根本没有工作机会。”
可是,我喜欢多赛特,尤其最喜欢这里的深沉神秘──让我想要描述抒怀。多赛特在偏远之处,富于异端邪教风情,此间最美的教堂上,安着一只面目丑恶的承溜口,当地人都管它叫罗锅傻子;这里深入村野,隐密而远离尘嚣,舒适宜人。房子租金低廉,内地多的是辍学生、陶瓦工人、油漆师傅、农场帮佣、捕鼠为业者,以及摆渡看船者。我在酒馆里遇到他们,射几把飞镖,玩一盘手柱球,敲几杆弹子,酒馆在南波武德的加洛普营,那里甚至称不上小村庄,只是个十字路口交会处而已。顺路北上,再碰上一个十字路口,四人骨灰地,这里有一栋房子闹鬼,乡人称之“黑屋”。
我们一路东行,开车走在往维迪亚家的路上,谈着找工作的事情;从鲍尔史多克到爱佛尔夏特,万佛尔德伊戈与托勒波口隆以及托尔坑附近的水坑镇,再经过东柯克,T. S. 艾略特就埋在这里。
我说:“真美。”
她说:“我宁可待在伦敦。”
一想到伦敦熏黑了的砖瓦与恶臭的空气与酸楚的面容,只会叫我低回沮丧,而我们就在这样各持一端的情绪下,开进威尔斯佛德庄园,抵达平房。敏于预感的维迪亚,铁定嗅出我们夫妻之间未能议决的冲突,气氛凝重而倾轧。我看得出来,因为他表现得这般热切殷勤。他对于夫妻争执也是过来人,自不陌生。他吱吱喳喳地招呼我们,满心欢喜能见到我们。
“先别急着进屋──看。你看到那堵墙没有?”
他讲的是平房附近一堵厚实的城垛。
“这墙不是真的,”维迪亚说,“这堵墙原来是要人家从窗户里遥遥远观的,可是,只要你凑近细看──你看!这只是个蠢把戏。骗骗眼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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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造访“平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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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特从屋里出来,擦着通红的双手,模样狼狈,总是为了烹调而神经紧张:她显然又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惊慌失措。
我说:“小意思,不成敬意,维迪亚。”顺手递给他那瓶博恩红葡萄酒,以及《与安妮一同犯罪》的新书样本,页扉题献着:送给维迪亚与帕特,友谊关爱,保罗上。
“保罗,保罗。”他浏览酒瓶上的卷标。这样的动作,用他自己的话讲,就是“速见速评”。他可以在一眨眼之间,端详概览。红酒通过审查了。他对我的车,胜家车,评头论足一番,接着再审查我的衬衫,我的外套。
“你看起来多有精神啊,”维迪亚说,“这么年轻,又这么用功。”
帕特用她满足欢喜的语调,跟我太太说道:“这段路真远啊。”一边带着她推门进屋。女士招待女士,男士跟着男士。
“维迪亚,你鼻子上有些东西。”
我不想点到“你的鼻孔里头”,不过,他的手指头倒是长驱直入,直捣鼻孔。
“那是鼻烟,”他说,“我很迷这玩意儿。你要不要也试试看?”
他的鼻烟收在小小的锡罐里边,像是装着药丸的小圆筒。维迪亚搜集了五六种──各有不同气味。不过,这时候实在不适合抽鼻烟,鼻烟合该在午餐过后享受。帕特好不容易将餐桌准备妥当之时,他却轻轻扣着鼻烟盒子,抽着烟斗,我太太在一旁给帕特帮忙。维迪亚跟我,两个男人,只是在一旁久等枯候,等着饭来张口。我一点儿忙也没帮,感觉挺难受的,维迪亚却谈兴大发,津津有味地谈着鼻烟的种种。他总是将狂热偏好转为深入研究。去年他迷上早餐的牛奶麦片什锦粥,明年可能是佳酿红葡萄酒,或是股票市场,或是他的花园。
帕特说:“请坐,请坐。”
我们先用了汤,接着水煮鲑鱼和马铃薯还有球芽甘蓝。桌上一个海碗盛着青菜沙拉,却乏人问津。帕特精疲力竭,焦虑攻心,深怕应付不来厨房炊事的严苛要求,她信心不足,只有一丝不苟地遵循着食谱训示,不敢稍有逾越。没有安全感的人,总会在炉灶前面方寸大乱。厨艺少不了偶尔信心充沛的凭空猜测与即兴创作──实验与取代,创意十足地处理失误与不确定性。偏偏维迪亚代表了一项挑战:抱着食不厌精的素食挑嘴态度,从不下厨,决不帮忙。他端坐桌前,等人伺候。
“保罗,你尝尝这个。”
他斟酒,我轻啜。
“留在嘴里,停一阵子。就这样──你尝到杏仁、桃子了吗?复杂深刻的最后一道风味,橡木芬芳中晕浸着一丝白垩。你品出来了没有?这滋味是不是太可口了?你一定要细细体会。”
他也在我太太的酒杯里添了一些。
帕特说:“我不用。”
他从自己的杯子里又啜了一口,说:“而且,还有那么一点点玫瑰蓓蕾的幽香。”
我太太说:“味道好极了。”
“用点沙拉吧,”帕特说,“维迪亚最难伺候了。他从不吃沙拉的。他专门大惊小怪的。”
维迪亚耸耸肩膀。他吹毛求疵,不退一步,总在盘子里翻翻捡捡的,就怕有一丝半缕的肉片纤维。荤肉叫他倒胃口。肉就是走兽躯体,筋腱肌排,肉食者鄙,自甘贬低为食人蛮族。每当他讲到肉的时候,我总感到一股弦外之音。在他说来,肉汁一样糟糕,因为,肉汁玷污了蔬菜。“玷污”是他最属意的字眼。
我太太问道:“你经常上伦敦去吗?”
维迪亚说:“只去剪头发。”
我说:“可是,你一定很怀念你伦敦的房子吧?”
“房子已经是人家的了。银货两讫,钱我也收了,存在银行里。我管它叫我的‘房钱’。”
帕特说:“我们是想搬家换屋。我们所有的家当都锁在仓库里。”
这下解释了平房为什么看来这么空洞,小小的书柜,几帧挂画,室内弥漫着起居室与卧室共享的套房气氛。
维迪亚说:“咱们该住在哪里呢?”他学意大利人的姿态,双臂上举,“住在哪里好呢?”
我太太说:“拐个弯,转回伦敦哪。”
“伦敦可不会转向我,”维迪亚说,“这可不是个小问题,老兄。本人究竟该搬到什么地方去?告诉我,保罗。你说,我该搬到美国去吗?”
“说不定你会喜欢美国。你不是说过,你喜欢纽约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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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造访“平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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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一直在想着些狂野的东西,某些崎岖的地方。群山峻岭。大片土地。”
“蒙大拿吗?”
“蒙大拿!我应该去住蒙大拿的。”
我说:“那里冬天可冷了。”
“好极了。”
“下雪。冰暴。风雪暴。”
“我最爱雪了。我最爱剧烈变化的严苛气候了。”
“那我呢?”我说。“我又该何去何从?”
维迪亚从不轻浮搪塞。他蹙起眉头,他寻思片刻,他停箸沉吟。“你一定要先在这里奠定名声,”他说,“现在先把美国忘了。想起美国只会让你丧气。美国人光会展现自我。梅勒那一码子事。罗斯──那个酸葡萄罗斯。而这一帮子人光会吹捧海明威跟费兹杰罗,他们却不知道,海明威跟费兹杰罗都是些蹩脚作家,老兄。蹩脚,蹩脚透顶。”
我太太说:“我挺喜欢《夜未央》的。”
“假的感情。假的风格。全都是装出来的。他写给他女儿的信,反而很优异──信里头反而不会装模作样。只是一个父亲跟女儿说话。不过,他的小说里什么也没说。还有关于他太太的那些胡说八道。”
“婕尔妲,”我太太应着。
“她疯了,”维迪亚说,“失心疯。”
帕特说:“喔,维迪亚。”接着开始喋喋训斥。
“我只是在跟保罗解释,为什么他的作品在英国受人欣赏的程度会比较高。他不会耽溺在虚伪地展现自我上面。”
帕特说:“我不是在讲那个。”
我说:“有没有人要来点沙拉?”
“婕尔妲,”维迪亚说,“女性灵魂的自我戏剧化表现,真是叫我厌烦透顶。说到底,那不过是一种取悦身体的方式而已。”
我太太说:“她也写了本小说,《与我共舞》。”
“我是就一般而论,不光在讲某一本书。我在讲的是这种虚伪的女性主义,女人因为这种女性主义,都变得心思琐碎。”
我太太平缓地说道:“女人不过是想要解放自我,挣脱传统角色的束缚。因此,外出工作才会──”
“女人就是巴望着有人见证,就是这样子,”维迪亚说,“要人目睹见证她们的欢乐或是她们的沮丧。”
“维迪亚,你说够了吧?”帕特说,“你简直要大家都烦死了。”
他微笑,偏偏又继续说道:“女人为什么对自己的身体这么执迷呢?男人在青春期的时候也会这样子,可是,这些女人可都长大成人了。”
我说:“我猜想,许多女人都不快乐吧。”
“不,不。她们内心深处可开心得很呢。只要有人一旁见证,她们还会更开心呢。”
我太太已经懒得再搭腔了,她只是静坐一旁。
帕特说:“葛利格斯太太给我们做了个好吃得不得了的苹果派。”
维迪亚说:“葛利格斯上哪儿去了?我今天怎么都没看到她?”
“她上教堂去擦铜器了。今天教堂里有个洗礼仪式,给她的侄女儿办的。她过去将那些黄铜器材擦亮。”
我太太说:“我不用苹果派了,谢谢你。”
“那么,就来点咖啡吧?”帕特说,“维迪亚,你现在就到客厅坐着。我不许你再胡言乱语了。”
“你到底在哼哼唧唧个什么劲儿?”维迪亚从餐桌旁起身,“保罗,咱们去闻闻鼻烟。”
我再度敏锐地意识到,帕特跟我太太又得留在后头收拾餐桌,煮咖啡了。我试着帮忙,不过,帕特挥挥手,叫我别管。她说:“维迪亚想你,想死了要再跟你见面。”
他教我怎么品闻鼻烟。我试过几种味道,扣一小撮鼻烟在手背上,猛力吸气,接着就喷嚏大作。
维迪亚却没有打喷嚏。鼻烟佚散进入他的鼻子里。他无法解释这么扫兴泄气的转变。他只是笑着。接着,他领着我在古老的泛滥牧草地上散步,一边说明这些草原是怎么圈地围堵成形的。四野灌丛,他已然熟稔,他熟知这些野花的名字,地上不同种类的绿草,甚至那些给藤子缠死的枯立木,他也分辨得出来。他知道哪些是橡树,哪些是紫杉,哪些又是白杨木。他略略提到他的房东,言谈间却带着无上敬意;他提到史考尔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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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造访“平房”(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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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时间不够,不能去看石柱,”他说,“不过,改天,你还会再来吧,是吧?”
“喔,当然。”
“到时候,我们再走到石头堆去。”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11月的暮色,有如夜间雾气,从地面冉冉升起,盈溢晦盲于天地之间,不像一道有色的光束,反而像是黑暗迷潮急遽涌现,让你以为自己就要瞎了,在这深秋午后3点的英格兰草原上沦失视野。
回到平房借用洗手间的时候,就跟在伦敦一样,我看到维迪亚跟帕特还是分房而睡。只要稍稍瞥见某几本书与衣饰,我就一切了然于心。这类的卧室暗示着失眠与孤寂。
我说:“我们该走了。”
“喝了茶再走吧,”帕特说着,“还有茶点蛋糕呢。”
我们用了茶,吃了水果蛋糕,我还尝了点葛利格斯太太的苹果派。维迪亚思索着蒙大拿。他说,他会回千里达过年。我们穿上外套准备告辞出门的时候,他说:“再见到你真好。放心,你不会有问题的。”
帕特说:“再回来看我们喔。”
步出平房,室外一片漆黑中,我听见维迪亚叨叨絮絮地,抽抽噎噎。然后,他说:“我真不想让你走。你走了,我一定会难受沮丧的。”
“维迪亚,”帕特柔声安抚着他。
村野夜幕中,他的身形益发矮小,逐渐模糊,威尔斯佛德庄园的高墙暗影,加深夜色,像在我们身后关上一道厚重的大门。
一路上漆黑无亮──乡间道路上一盏路灯也无。我太太不发一言,兀自沉思默想。
好半晌,“之前,你说他们过得很快乐,”她才打破沉默说道,“我觉得才怪呢。他们一点儿也不快乐。”
“难道你不高兴我们过来这一趟吗?”
“没错。我可怜帕特,不过,我也替自己庆幸,还好我见过她了。我绝对没打算落到那种下场。”
我们开过整个威尔特郡,回到多赛特郡,一路上,她都不再开口。一直到前方闪现多彻斯特市的灯光,她才像是憬然初醒一样,接着,她又开口说话了。
“不过,他一点也不在乎我。”
“他在乎的。”
“他根本连问都不问我过去做些什么。他也没提到过我们的孩子。就是你们两个,男人跟男人一道,谈着你们写的东西。”
“我想,有女人在场的时候,维迪亚总是觉得不自在吧。”
“不,不是不自在。女人让维迪亚生气。他讨厌女人。他嘲笑婕尔妲,可是,他究竟又知道她什么来着?他嘲笑女性主义。那可能意味着女人让他发狂地着迷,不过,他痛恨这种想法。”
我认识维迪亚六年之久,我从来没有这样子想过他。
“别在意,”我太太说道,“反正,他是你的朋友,不是我的。”
回到铁工厂,我继续埋首写作我的小说《圣徒杰克》。同时每个星期,我都会写上几篇书评,一篇给《华盛顿邮报》,一篇给《泰晤士报》。不过,稿酬还是入不敷出。我开始动用我微薄可怜的存款以应生计。我太太说:“你看吧?”我满怀希望,但愿卖了《圣徒杰克》可以恢复偿债能力。我再一次申请古根汉基金会的出版奖励。铁工厂收到一封信,告诉我再度落空。古根汉基金会的拒绝信拼错了我的姓氏,不晓得为什么会让我光火难抑。我跟维迪亚抱怨此事。
“你该高兴,幸好他们拒绝你了,”他说,“那些基金会是专门奖助补贴二流写手,一些玩弄艺术的家伙。你用不着他们。你不会有问题的。”
我们打电话谈事情。三十岁了,我装了毕生第一部电话。平房离铁工厂有好一大段路──几个小时的蜿蜒车程,乡间巷弄上,铁牛当道,牛车驾驶慢速蜗行,老人踩着脚踏车,闲散出游,牛只成群,好不热闹。不过,我们都沿着同样一条铁路线,从爱克西特开往滑铁卢的路线。最靠近我家的车站是克鲁格恩,刚巧越过索美塞得郡界边;维迪亚家的车站则是萨尔斯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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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午餐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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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序入冬。伦敦房产市场荣景非凡,意味着我们也许一辈子都供不起一栋伦敦房舍。没关系,我乐在乡居,终日写作,白天把孩子托在宾明斯特的托儿所,晚上上酒馆打弹子。同在酒馆饮酒的农场工人叫我称奇不置。他们一开口净扯些恶毒意见,满脑子仇外意识。“我跟那个搞屁眼的讲,‘你干吗不滚你妈的回你老家去’。”有一天,新闻传来,一群小学生进行校外旅行时,碰到突发性雪飑,遂于凯恩格姆附近失踪,结果,七个小学生冻死在大雪中。
老福雷德,坐在加洛普营的壁炉旁,说道:“冻死活该。我念书的时候,从来就没这么好的事情,上什么苏格兰校外旅行。”
每两个星期,我都会搭火车上伦敦一趟,交书评的稿,顺便将评过的书卖给贾斯东书店,换取现金,就跟维迪亚五年前的行径一样,吃午餐,溜达溜达,再搭晚班火车回多赛特去。在火车上用晚餐:“要不要再来点烤马铃薯呢,先生?”万家灯火飞驰而过,暗夜中,村落光点闪闪烁烁。
某次,我们在电话里聊起来,维迪亚说着:“我们去伦敦吃午餐。”
“惠勒斯怎么样?”我第一次到伦敦旅行的时候,我们曾经在那里共进午餐。当时,我只知道这家馆子,即使如此,我还是避门不过,因为在此用餐所费不赀。
“康诺特更好,”维迪亚说道,“虽说,你有许多同胞都在那里用餐,还是瑕不掩瑜,餐点服务都好。康诺特餐馆,我们就这么说定吧。”
我说:“好啊。”
他说:“那你就去订位吧。”
我们相约火车上见,9点50分开往滑铁卢的班车,我还得提前一个半小时在克鲁格恩站上车。耶佛尔、薛尔伯恩、吉灵汉、谢夫茨伯里,再到萨尔斯伯里,而他就站在月台上,短小精干,服装整洁,额上黑发浓密,酷寒中包裹得密不透风——围巾、竖领、手套──偏偏还是异国风味十足,几乎蔚为奇观。1971年,萨尔斯伯里车站月台上,站着一个矮小的印度人,身边的英国人,人人高出他一截,个个小心翼翼地装做没看见他。他也丝毫不加留意。
一看到我,他略略点头,眉间舒展。他轻轻推开车厢门,捡了个对面的位子坐下。其他旅客纷纷转移目光,反而看来更加专注。我在薛尔伯恩看到一个高个儿男人上车,说不定是来自那里的学校,当时顺便就将一本布面装帧的小开本书——布面颜色褪淡,凑近他的面孔。他心不在焉,无意阅读,反而侧耳旁听,因为,维迪亚已经打开话匣子,跟我讲起话来了。
“保罗,保罗,你心里有事。我看得出来。”
“没,我没事。”
“你太太不高兴,对不对?我有预感。”
“她想找个工作。”
“好啊!挣几个蹦子儿回家。”
“你最近怎么样?事情都顺利吧?”
他说:“我好比一只折翼飞鸟。”每当他说起自己精疲力竭,几近崩溃的时候,通常他就会这么说。不过,他继续解释:“过去十五年来,一直有股强大的紧张压力逼迫着我。”他僵了一下,挤个苦脸,以兹说明,然后,他就变得软瘫瘫的,“我现在已经体力透支了,创作让我胆颤心寒。我累了。我懒了。失眠,老兄。不过,看看你,你写小说的点子多多。告诉我,你去伦敦要跟什么人见面?”
我跟他说了。
维迪亚说:“这人是个无名小卒啊。”
我又提到另外一个名字。
维迪亚说:“他,谁啊?他是哪根葱?”
我又跟他讲了第三个名字。
维迪亚说:“那是仿冒品啊,老兄。全都是些假货。他们根本连边都沾不上。”
“可是,他们对我都挺好的──我是说,他们给我文章写。”
“当然。你写你的文章。你忙你的。你从来不缺点子。不过这些人会榨光你的精力。你跟他们见过面以后,总是累个半死,不是吗?”
“我想是吧。”不过,这又能证明什么?每次我跟维迪亚见过面,我也总感到虚脱啊,有时候,我还会头痛,脑子里嗡嗡作响。
“他们要吸干你的精神。”
一听到“吸干”这两个字,车厢角落里坐着的薛尔伯恩学校教师,从书中抬眼掠过我们,随即又赶紧捧着小书,堵住脸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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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午餐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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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毁了你,”维迪亚说,“他们都在玩弄艺术。我跟你讲个故事。你提到的第一个人”──维迪亚巧妙地避开,省去指名道姓──“那人没有半点才华,偏偏还写了本小说,‘我是个小说家’──纯粹乡下人土风。他出身小地方。他写些假仙小说。不过在玩弄艺术罢了。他还写了另外一本──讲些农民、土里土气的。可是,他住在伦敦。他只是新闻报道而已。接着,他就打算移到更大的圈子里,还是在玩弄艺术。他那个乡下老婆就很不开心。她还以为他是天才。她不晓得他只是在玩弄艺术而已。后来,他跟女人胡搞,给人家捉奸在床。这是他的天赋人权。他是艺术家啊,小说家啊,他可以做这种事情的。可是,他的老婆就绝望透顶了。结果就自杀了。为什么呢?”
现在,那个学校教师坦坦白白地张口结舌,我也一样。
“因为他玩弄艺术的关系。”
平畴绿野,甚至比非洲夏日田野还绿,车窗外的树丛快速退移,一段跳跃的风景带。乌鸦振翅飞起。
“不要玩弄艺术。”
我们停在安多佛。无人下车。一个女人上车,落座在我们车厢里的最后一个座位,当我开口响应时,仿佛吓了她一跳。
“我会谨记在心的,”我说,“我到处都看到《自由国家》这本书。”
“真的吗?恐怕我对出版商铺书一点也没兴趣。”
“这本书一定会登上布克奖最有希望得奖书单的。”
“什么奖来奖去都是骗人的。我反而觉得美国人的想法很正确。专心卖书就好,甭在那边费事找人给奖了。”
“我是说,你真有先见之明,预先就看出东非印度人迟早要给撵了出去。”
“这本书很重要。”
“不晓得他们在东非怎么看待这本书。”
“那个汤米·马黑鬼不会喜欢的。”
坐在角落的男人再度抬眼望来。
“不过,这实在是一本大书。”
列车行经巴辛斯多克附近一座桥梁时,桥下石墙上写着历历分明的大字:禁止有色人种移民。
维迪亚直直地凝视前方,说:“你跟康诺特订了张桌子吧?喔,好。”
到了滑铁卢站,众多旅客下车,车厢顿然空荡无人,我们就要下车时,我一眼瞥见,先前我以为是个学校教师的那个男人,手上那本布面褪色的小书,遗留在车厢角落的座位上。没错,我的臆测无误,他果然是个学校老师。那本书是西塞罗的《演说精选集》,拉丁文文集,扉页上无人签名,页缘上倒是用铅笔写了密密麻麻的批注。
维迪亚说:“我们把书拿到失物招领处吧。”
一路往失物招领处走去时,维迪亚信口诌起,想像中书主跟别人的对话。我的书掉了,我很确定。接着,你怎么不去失物招领处问问。说不定,有人捡到你的书,送过去招领。然后,这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接下来,我们一定要过去看看。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我们将书留给失物招领处的办事员,他座位周围全是些雨伞跟外观不祥的包裹。
维迪亚手上也有书要卖。我们就先规划路线:先搭出租车到贾斯东书店,再上烟草商店买一罐玩家海军棋,接着去通讯社,然后再坐出租车到卡洛斯广场的康诺特。我发现,两趟出租车资都叫我出钱时,微微略感困惑。
康诺特的门僮,头戴高顶丝质礼帽,穿着黑色带披肩的阿尔斯特大衣,接缝处镶着绿色滚边,两颊通红,鬓角飞张。门房两撇仁丹胡子,机警不懈;裹着长礼服与条纹长裤。玄关附近一尊花瓶里插着鲜花。酸蚀雕刻镜面闪闪发光。这一切狄更斯式的表现在指明,康诺特可不是等闲消费之处,这是个昂贵的地方。
侍者在玄关迎接我们,领着我们进入烧烤用餐室一张餐桌旁边坐定。侍者带有英国人颐指气使的态度,一面阿谀卑从──同样糟糕的征兆。菜单送上,维迪亚要来酒单。他捏拿着酒杯,调到正确角度,极端专注地端详着酒单,足足长达一分钟。他似乎已经胸有成竹,选定要点哪一瓶,接着他抬头看着我。
“你在这里会有发展的,”他说,“麦克·瑞特克里夫非常欣赏你写的书评。”
瑞特克里夫是《泰晤士报》的文学编辑。
我说:“可是,我讨厌写书评。”
“他们总是要你判定一本书。所以说,书评里一定要归结到某些结论。大部分人即使把一本书从头到尾都看完了,还是不晓得自己究竟对这本书有什么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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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午餐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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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侍者走到我们桌边。他穿着一身黑,脖子上一圈金链子,乍看还可以混充某个佩戴纯金官衔名牌的市镇首长。他看维迪亚手上还夹着酒单。
“您决定要点酒了吗,先生?”
维迪亚对着我说:“咱们来瓶货真价实的酒。咱们来瓶经典佳酿。一瓶勃艮第白酒。”他手指头点在他的选择上,“第七十八号。”
“非常好,先生。卓越的选择。要我现在就上酒吗?”
维迪亚点点头。桌上随即搁上一只水珠凝结的银桶,酒瓶旋开,软木塞细细品闻。那是一瓶普利格尼─蒙特拉歇。维迪亚吸啜少许,就将酒液运到嘴里齿牙周边品尝。
“好酒,”他说着,“风味丰富。这一类的葡萄藤根扎得很深。才会有这么复杂的味道──你尝到白垩土的味道了吗?”
我也啜了一口。白垩就该是这个味道吗?
我问道:“这酒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拿起酒单,佯装做寻找酒名的样子,匆匆浏览过价目。这瓶酒竟然要价十一英磅。我即将交稿的书评,税后不过只有十英磅。
“你们加州酿酒葡萄藤子的根就浅多了,降雨过多的缘故。这样也不坏──各有千秋。你体会一下这两种酒的不同。这些法国酒的根扎得深哪。”
侍者推来一辆载满牛肉的小推车。车上盛着每逢星期四的“午宴餐点”,烹煮过的牛腿根肉。维迪亚挥手叫人推走。我心想,假如我点了兽肉佐餐,恐怕会对维迪亚不敬,只有转而盯着“波淞”(Poisson,法语“鱼”)看。这本菜单多半是法文写就的。
“英国文坛会征募新人,”维迪亚说,“这一点,不是那么广为人知。他们总会提拔新人。他们会腾出空间来。这里的文坛没有排外专属性格──而是像选秀一样。”
侍者在他身后徘徊,可是他故意视若无睹。那人让我心里发毛。
我的手指指在杏仁烤鳟鱼上,说:“我来一份烤鳟鱼吧。”
“要不要点些开胃菜呢?”
“龙虾浓汤。”
侍者一一记下的时候,维迪亚说:“这个主意好。我也来一份龙虾浓汤,接着再上蒙地卡罗鳕鱼丸。”
“蔬菜呢?要不要我帮您准备一份什锦蔬菜?”
维迪亚说:“那样就太好了。”他又啜了口酒,吸咂通过他的牙龈,接着说道:“像你本身这样的作家,即使是美国人,还是可以成为英国文坛新血,然后,你就加入了他们。大家都会不约而同地选上你。我想,情势早就已经为你开展了。你的名声也逐渐壮大。下一步就全看你自己了。”
“罗伯特·洛威尔也经历过同样的过程吗?”
“我认为洛威尔狡诈虚伪,你不觉得吗?”
这个时候如果提起,他还一度客居洛威尔的纽约住宅,未免就太不识相了;好几封维迪亚寄给我的信上,也将洛威尔家当作回信地址呢。维迪亚还帮《倾听者》杂志专访过洛威尔。我在写书搜集资料的时候,也读过这篇访问。
“他的诗非常好,”我说,“《疲惫男爵的城堡》、《生命研究》。”
维迪亚说:“我很确定,要我去评审美国人的诗,我一定是个蹩脚的裁判。”这是他的讲法,表示说他讨厌洛威尔的诗。不过,他专访的文章里可没这么说。
侍者端来我们的龙虾浓汤。吞咽几口之后,我说:“可是,洛威尔也很疯狂,不是吗?”
“他可一点儿也不疯。”
“你认为他是个骗子。”
“彻头彻尾,十足的大骗子。”维迪亚专注在他的汤上,他汲饮斯文,连握持汤匙的角度都详加考究。
我说:“他进进出出精神病院,满嘴巴唧唧喳喳的。”
“他装的,”维迪亚说,“如果有人要实现自己的幼稚症幻想,医院就是再好不过的场所了。”
“他的住院诗读起来挺吓人的。”
“我对他的住院诗一无所知。我该找来看看吗?”
“那就看你自己怎么决定了。他的太太,卡洛琳夫人,怎么样呢?”
维迪亚将他的汤匙安在一边,上身前倾,说道:“个把月以前吧,一场晚宴上,我就坐在她旁边。”他扮出他专有的嫌恶鬼脸,挤眉弄眼,五官扭曲得像只卡莉面具,“她身上好臭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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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午餐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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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哈哈大笑,可是,维迪亚还兀自皱着眉头,不住吸嗅。
“洛威尔非常看重这个头衔,”他说,“头衔究竟算什么?美国人怎么会对头衔这么着迷啊?”
“那是因为我们那里没这回事儿的关系,”我说,“再怎么说,头衔还是一桩大事呀。”
维迪亚说:“头衔根本就是废物。”
侍者站在一旁谛听,表情看不出来他同意与否。他显然拿不定主意,在这样典雅讲究的地方,当个制服侍应生,资方长期训练他要仰望尊重某些他此生无望企及的名号。
他一面说着:“请留意,两位男士,盘子很烫。”一面将鳟鱼摆上我的桌前,再给维迪亚端上他的鱼丸。接着,他又大费周章地帮我们上菜,手里运着两柄汤匙,充当大夹,布上四种不同蔬菜。
侍者离去以后,维迪亚开始用餐。我等着他对食物评头论足。他什么也没说。
“我有个主意,头衔应该摆在邮局里卖,”他说,“你可以像付钱买电视许可一样地购买头衔。你进邮局去,买几张邮票,贴在一个小本子里头。累积起来。再去多买几张。集满几本小册子。三本集邮册可以给你换上一个帝国勋章。集满六本可以兑换帝国军事勋章一枚。集满一打集邮册可以受封骑士。”
“这样还算公道,头衔的价值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
我们继续用餐,维迪亚还在铺满餐点的餐桌上,唠唠叨叨地数落着受勋者名册,一一诋毁。
侍者回转,收去我们的餐盘,再递上甜点菜单,同样满纸法文:鲜桃薄片、糖渍、悬钩子浓汁、还有一系列的精选起士。
维迪亚说:“我不用。”
“咖啡?”
维迪亚说:“嘿。”
餐厅走廊响起一个小孩儿哭号的声音,孩子给人家抱进怀里,扶梯而下时,哭声就渐渐止歇远去。置身于这样华丽夸浮的陈设中,听到儿童嚎啕,反而触动我的心弦。
“天哪,”维迪亚说:“有谁会带小孩儿上餐馆啊?”
“意大利人总会带孩子上餐馆的。”
维迪亚说:“低等农民气息。”接着他又滔滔不绝地厥词不休。只是,我早就听过他这般说辞了,他又扯出所有讲到小孩的文章。怎么就没人针对像维迪亚这种经过理智考量,决定终生不育的人,写上一篇文章呢?
我耸耸肩,却觉得自己像个懦夫,不敢告诉他,其实,我有多爱我的孩子。在我准备从铁工厂出门之前,马歇,我的长子,跟我说:“到伦敦买一本瓢虫书给我!”他的弟弟,路易斯应和着他,“书!书!”坐在餐馆里面,光是想到他们,都叫我心里作痛。我好想他们。
维迪亚说:“前几天,有个工人来到我们家,”他脸上微笑,笑想着自己接下来要讲的话。“他跟我说,他在上工的时候,心里却在想念他的小孩儿。你相信这种鬼话吗?”
“我信,我现在心里就想念着我的孩子。”
“是嘛。”
他一旁自顾放言,侍者趋近,桌角一端搁上一只白色浅碟。浅碟上一张账单,对折。现在账单杵在我们中间。维迪亚的“是嘛”制造一股静音效果──他这里如此明显地表示意趣,适足以标榜出完全相反的态度──不信、不解、不耐──而就在这阵沉默中,我伸出手指按住账单,擦指之间摊平账单。
维迪亚一看我端详起账单,顿时就心不在焉。他往后坐,表情沉着有神。他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思维当中。
我说:“11磅64便士。”
维迪亚微笑。他装聋作哑。他耳中听得附近一张桌子的美国食客说道:“我很乐意付钱搜购。只要我们在国外用餐,内人总喜欢搜集餐厅菜单,尤其是我们在欧洲旅行的时候。”
“你听见没有?你们美国同胞就是这样子。”
我从皮夹子里捡出四张五英镑的钞票。现在,我只剩下两张一英镑的了。
维迪亚说:“这样就好了。”
“小费怎么办?”
“那样就很慷慨了,”他说,言下之意,20英镑就绰绰有余了。“那样就可以让他非常开心了。安东尼·伯吉斯给服务生吓倒过,小费出手才会那么阔绰。他对出租车司机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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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午餐行(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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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20英镑搁在浅碟子上,再由前倨后恭的侍者收走。现在,我口袋里扣掉巴士车资,就只能在火车上买一罐双钻啤酒。晚餐已经泡汤了,瓢虫书也一样。
维迪亚说:“我们可以走了吧?”
我们经过伯克莱广场,步行到皮卡迪利,继续谈着写作与出书。我充耳不闻,更无心了解。我感觉软弱匮乏,近乎虚脱脆弱,每当我跟人家打赌输了,或是意外发现账户透支时,就会产生这种相似的感受。这次则是因为,我把所有的钱都花在一顿午餐上面。维迪亚则愉快活跃,个中缘故正好跟我相反:我破产了,他却捞饱了。此刻,他名副其实地精力充沛,充电饱满,好像,我开销这样一笔费用,看他这般开朗,听他喋喋不休,还是划得来的。
他说:“千万不要为你的书担心。”现在,他碎嘴长舌,还语多激励。“书没写完之前,你怎样也猜不到这部作品是在讲些什么。”
他精神抖擞,不过,这也是他一贯的教谕方式,我在非洲的时候,也因此获益良多。他刚刚才吃香喝辣,干尽大半瓶勃艮第白酒,却不费他分文半子。他敞开话匣子,因为这是他表达感激的方式。
“你每天写作,每天都会有所突破。一路下来,你就会有一连串的新发现。你一写完,整本书的走向连你自己都吓一跳──你说不定还得回头修理开始的部分,因为,你已经发现自己究竟表现什么主题了。”
他在杜克街上,佛克南与梅森百货公司附近,突然转身,要我沿着下坡走到半途,一家艺术经纪店铺橱窗里挂着两帧印度版画。
“我希望你有空再来这里,看看这些画作。你有钱的时候,也不妨买下来收藏。这是丹聂尔,以铜板蚀镂法画的印度。这两幅画有多可人哪。”
可是,我没办法集中注意力。我益发感觉虚弱、疲软、无助,甚至还有些耳背,痛失二十英镑,就像经历过一次截肢手术。
“维迪亚,你有什么打算?”
“我要到伦敦图书馆一趟。就在圣詹姆士广场角落。”
“我是说,将来有什么打算?”
“千里达,”他说,“回去当当女王蜂。再去南美洲、阿根廷。”
他突然闷闷不乐,看起来举棋不定,眺望前尘,雾中寻觅不着线索。
“我什么都不想再写了。我觉得,我想说的,都已经写出来了。”
我们并肩站在杜克街狭窄的人行道上,出租车喧嚣驶来。街道一端佳士得刚刚结束一场拍卖,维迪亚说。人潮蜂拥而出,骚动纷扰,犹如戏院观众散场,突发群聚的乌合之众,各个衣装相仿。
维迪亚说:“我可能再也没有话说了。”
他凝视着那对铜板蚀镂版画。一幅画面上描绘着英国国旗飘扬在印度大陆上:印度人、英国人与马匹围绕着一栋气派非凡的建筑物,像是一座大帐篷。《赛马场会场,马德里附近》。
“是的,我可能再也没有话说了。”
我说:“我会待在多赛特的。”我双手攒拳塞在我空空如也的口袋里面。
“你不会有问题的,保罗。”
“我要是不会再见到你的话……”
我伸出手来,不过,维迪亚一心还沉溺在无话可说的可能当中。反正,他鲜少握手,即使他跟人握手,他握起来还是疲弱不振,不情不愿,似乎担忧着被人玷污一样。
他说:“我要往这边走。”
“我会搭出租车去《泰晤士报》。”
那就是我在吹牛了──我压根儿没那个钱。我搭巴士到布雷克法莱尔,交书评的稿子,然后,再从布雷克法莱尔沿着泰晤士河走到滑铁卢车站,好省下一段巴士车资。没钱在外晚餐,我只有搭早一班的列车回到多赛特,好赶上家里晚餐开饭的时间。我还是不懂,我怎么花这么多钱在一顿午餐上面。我不愿意想到这样的事情,想了就讨厌。单单那一餐午膳,就费去我将近一个月的房租。
回到铁工厂,以及我咋唬嘈杂的可爱家人身边,回到我的楼上书房,回到我的小说当中。维迪亚说得没错。我渴盼着结束这本小说,好发现究竟这本书的主题何在。
可是,当天晚上,虽然没有新的瓢虫书,我躺在两个孩子中间,从他们旧的童话书里面挑一个故事讲给他们听,这是汉斯·克里斯丁·安徒生写的故事。屋外,海风从路的尽端吹来,刮过我们家黑橡树光秃秃的树枝。
两个孩子依偎在我的身旁,我读着:“‘你不了解这个世界,这就是你的毛病。你应该要出门旅行去。’于是,他们就出门旅行去了,影子像主人,主人跟影子一样,总是如影随形,从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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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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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曾说,是他发掘了我,我的自负却要说,我也发现了他。两种话说来都对。友情交谊经常都带着互利救济的意味。去年在新加坡的时候,因为美国人对他还一无所知,我就写了一本书介绍他的作品。当时,美国没有出版公司要出他的书;他的美国版早已绝版停印;也从来没出过平装本。我感谢他在写作上给我的帮助,不过,我同样也认为自己帮得上他的忙。同时,我在美国出书的时候,也可以吸引读者同时注意到我们两个。因此《V. S. 奈波尔:作品初介》是一部出于爱心的作品,受到友情的推动,可是,就跟许多礼物一样,这本书同时也带有自利色彩。
维迪亚的出版公司接受了这本书。版税前金微薄,少得出奇,这么说吧──康诺特四顿午餐差可比拟。我一心期盼,我的小说《圣徒杰克》可以让我纾困,恢复偿债能力。
维迪亚从千里达写信给我,寄到铁工厂,他在信中表示欣见这本有关他的书即将出版。即使前金薄简,他说,他的出版公司一定会力挺这本书的。假如书卖得好,我就会获利;倘若这是一本好书,就会带动许多事情发生。有价值的书一定能够在市场上自力发迹,天赋卓越的作者绝对功不唐捐,一定会收到报酬的。再说,有时候,奇迹也会出现。
我曾经跟他抱怨,自己工作太过,右手写小说,左手还要撰书评。他说,他了解我进退两难的困境。
他说:“你应该在英国报纸上多多露脸,扩充名声的基础。”一如往常地实际可行的建言,“不过,他们付的稿酬实在低得吓人。”
一讲到自由投稿作家之汲汲营营,艰苦自持,维迪亚的话确实是发自肺腑之言。他也走过同样的路。十二年前,他也像个文丐一般,任人差遣笔耕不歇:狭窄的租赁居舍、捉襟见肘、每周书评、代写文案与演讲。我从自己编纂的参考书目中,就可以看出,他在写作《毕斯瓦先生的房子》一书时,还评阅过多少书籍。假如,他可以一面写书评,一面创作出一部经典作品,有为亦若是,我当然也可以追随他的前例。他对于这样的包袱很敏感,这也是独立作家的一部分。驻任作家从来无须担忧面对,按月受薪的杂志员工,以及签有肥厚合约的写手,都可以抛诸脑后。不过,对于自由投稿作家来说,这可是无时无之的困境,因为自由作家不愿意拒绝任何稿约,担心往后就无人邀稿了。同时,自由作家也深谙所谓“笔耕”的真意,就是“拖犁老马”。
维迪亚的写作生涯也刚好浮现相同的问题。他应《纽约时报书评》之约,想去南美洲一趟。偏偏润笔低微。他想要写阿根廷──《书评》也同意,只要他想写,来稿照刊──然而,他还是觉得利润不足,划不来。因此,他宁可待在千里达,寄住在妹妹家中,当个女王蜂,用他自己的话说。
这封信尾,还附着他拉杂写来的医疗报告。他只要是碰到金钱与健康的主题,总是不殚细琐地深入枝节,娓娓道来。他详细剖析失眠症状,而他在股票市场的斩获,又是另一类高烧起伏的病历表。写作让他精疲力竭。每次他完成一部作品,就几近崩溃。他说,从1965到1971年间,他日日写作,而今,他感觉自己已经给《模仿人》、《失落的黄金国》与《自由国家》等三本书给榨干,还不提同时间写的那些采访报道──通通凑起来,篇幅也不少于一本书了。他如此简略概括地,综合报道历年来之案牍劳形,正是我所需要的激励与灵感。虽然说,他所描述的后果也令我提高警觉:极端迟钝、疲惫,一到公共场所就觉得晕眩欲坠、神经衰弱等等──“心灵,而非肉体,竭力吁求休息,还要再休息。”
就在这样耗尽心力的状态下,他停笔了,而我也一直记得他说过的话,“我可能再也没有话说了”。我还是持续写信到千里达给他。我现在时间比较充裕了。我已经写完了《圣徒杰克》,并且将稿子卖给伦敦的“包德利黑德”出版公司。我的英国版版税前金为250英镑,一半从签名书销售回馈,一半是出版预付。我花了一整年的功夫在这本小说上,却只拿到125英镑,再扣掉经纪人抽取的百分比──可以在康诺特吃上五顿午餐。我的编辑说:“我们原本期望可以多给一些的。”我心里也是这么想啊。
这些微不足道、琐碎无当的数目──不过,当时,这些数字对我却很重要,我的生计全靠这点小钱哪。
我太太说:“你还说你不想让我在外头找工作?”不过她也没对我反唇相讥;她温柔敦厚。再说,这可是桩敏感话题。
她在英国国家广播公司找了份工作,我们也举家迁居伦敦,在英格兰典型的湿冷暮春中,告别多赛特,燠热夏日就在眼前。我们割舍了穷乡僻壤,其实,我觉得自己还差可忍受,因其率直无讳的缘故,同时,也因为我们空间宽阔而备感尊重──整栋房子任凭坐卧,绿树屋边合,草原郭外斜──现在,一家四口投入阴沉的市郊深处,挤进一幢小公寓。公寓污秽不适,狭窄、肮脏、简陋、嘈杂不宁。房舍泛发异味,兼以寒冻阴冷。寒酸抱怨的邻居,大车轰然驶过主要干道──小公寓在提醒着我的失败。
我想要再提笔着手下一本小说。我胸有成竹,心里有个写书的好题目,蓝本是我在加洛普营酒馆里,从一个老头儿那里听来的鬼故事。多赛特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当地奇特的地理景观。我想要写下来,这里比起所有我所知道的非洲地方,都要黑暗与离奇。除了鬼故事以外,我的点子落在一个英国人类学家身上,他从非洲载誉归国,退休后回到闹鬼的家乡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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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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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在伦敦无处安身写作。我们在一间噪音盈耳、隔成多间的雅房里,租住两个房间。我试着在卧室桌上写作,偏偏苦于所有暧昧含糊的回忆与联想:卧室应该充溢着夜梦、酣眠与性爱,而这个卧室里还浮泛着前任房客的残余气息。正如出租卧房经常五味杂陈一样,这个房间还闻得到前人的体臭。
公寓蹲在一楼地上,每当我背对着房间,坐定写作,隔着杂草丛生的前院,就可以看到面向着伊林区的戈登路,天空灰霾阴沉。我的两个孩子就待在另外一间房间里,瞪着我们租来的电视。我无法工作。我感觉倦怠。我跟维迪亚抱怨这般欲振无力的慵懒。他的反应既友善,又富于智能。
他回信写道:“自由作家生活的基调就是自由。”接着,他说,怠惰不过是自由的另外一层面相,我应该坦然接受。他也说,每个自由作家都该具备基本的信心,即使偶有挫败,船到桥头自然直,到最后,一切都不会有问题的。不过,那当然还是个问题,“你的朋友不能给你这样的信心,你只能向着自己的内心深处,极力搜寻。”
他接着对我太太在英国国家广播公司世界报道的工作深表赞同,他自己也随时收听他们的广播服务。这是他从千里达寄来的第二封信,信中语气之委婉,近年少见。阿根廷之旅似乎让他精神重新振作──他终究还是接了这趟采访工作。他两天前刚刚回到西班牙港,而他马上就开始计划盘算了。他会先写该交的稿子,一篇侧写乔治·路易斯·波赫士,另外一篇就专写阿根廷,行文中将特别突显艾薇塔与裴龙主义。文章完成之后,他就得决定该去巴西(稿酬400英镑),还是新西兰(500英镑),或是干脆直接回家,回到平房去。他最近才回绝掉加拿大与尼日利亚的采访邀稿。
乖张异常的是,这般络绎不绝的稿约,反而令他反感排斥。如此友谊的关照以及许许多多约稿,反叫他对未来抱着悲观心境,将来就再也没有人肯费心关照他,也没人再肯邀他写稿了。外界对他的接受,只会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日渐肤浅、皮毛、无聊。他既然这样闹情绪,当然就会把好意视为诅咒,赞美当作诋毁,要对他发动戕害。
维迪亚打算编纂一本杂文合集,书名就叫 《过度拥挤的临时禁闭营与其他文选》,他想收进三篇先前他关于印度的采访,却遭到帕特的反对。她说,没有人会对这三篇文章有兴趣的。书评家也会借题发挥来抨击他,人家会抓住书中单调的印度主题不放,印度的选举、印度的匮乏等等。帕特说得没错,维迪亚始终执迷于印度这个主题,不过,写作本身就是执迷与非理性的行为。由是,他固执己见。他觉得,船到桥头自然直,他不会有事的。他时常就这么说。
那就是他最强韧的力量,他不屈不挠地笃信,写作是公平的──不论短期间如何起伏,好书不会埋没的,好书终究会获得肯定与认同;烂书迟早会沦为垃圾。只有盖棺论定,千古评价才作数。写作之中自有公道。你要是败了,就是你活该。你得接受自己的失败。
他的信念可以当矛,也可以做盾,可攻可守,而他再三重复,这个信念也逐渐在我脑海中扎根发芽,令我坚强。现在就要论定我们的作品能不能受到世人肯定与酬报,为时尚早。外围征兆犹然暧昧不明。他借居在他妹妹家中一个房间,千里达西班牙港,瓦萨因公园,林地路三号;而我跟我的一家四口,蜗居在西伦敦伊林区,戈登路80号,面对面的两个狭窄房间里,不知道谁家的收音机大鸣大放,楼上还有小童号哭。我自己对于写作的信心,确实能帮助我渡过难关,同样有所助益的是──或许帮助还更大──就是他对我的信心。
即使是他开口要我帮忙,也像在加强我的信心。他说,不知道我有没有那个意愿,帮他校订他的文选校稿。假如我会感到任何惊诧,请我一定要告诉他。这本书其实是我在新加坡读过他所有的杂志文章之后,建议他合集出书的。当时,我还拟了一张清单。他从清单中选取了几篇,后来,却一概掠过所有我找到的书评。这样又给我上了一课。他说,书评文字自有其目的与功能,可是,除了文章里的笑话以外,毫无持久的价值。“可惜,我们不能保留笑话,剔除其他部分。”他选录了篇幅较长,内容较为扎实的文章。他在采访写作中投入极大心力,其热忱直追撰写虚构小说时的张力。而这段期间,如同他自己所说的,没有小说向他毛遂自荐过。
目前,他心中没有写小说的主意。“创意方面,我犹然持续贫瘠。”他自觉健康状况比前一阵子要好多了,只是,他还是担忧着将来。他还是坚持,我还没到达自己作品质量最佳的年纪──我还可以引颈期盼那般丰饶的年岁。那样的承诺叫我振奋不已。至于他自己,“四十不惑,我却有种病态的感受,我的作品已经赶不上我的年纪了。”
连看到他自己的书,就让他勃然恚怒。他嫌恶避谈自己的书。他感觉像个骗子。他说,他郁郁不乐。“写作这一行,真能达成所谓心满意足的时候吗?”
这是信中措词最为严苛的部分,其他地方的语气就舒缓多了。他似乎精力充足,像个登山者攀过一峰接一岭,还欣喜愉悦地抱怨陡坡登顶何等艰辛。有些段落听来,他甚至还希望满怀。“如果,我再度动笔写作,我想,就会像个全新的新人写作一样。”一直到当时,写作都像是他在自我“治疗”。他说,写作给予他信心。现在,他暗示着,他要从头再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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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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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起来已经像个全新的人了。没写小说,没错,不过,他另有文章写作与旅行的计划。同时,他也敏于洞察。他说,他在阿根廷认识了一个女孩,女孩影印了两页托玛斯·哈代的小说,小说中的女主角在这两页里省思她的人生与处境。维迪亚说,哈代小说中有一行,“最卑劣的吻都要付出绝望般极高的代价”,非常震慑惊人,尤其是将“吻”,“绝望般极高”与“代价”三个词汇并列,营造出无比的震撼效果。
他点到为止,信中也只泄漏给我小说书名:《还乡》,可是我找到了这句话的出处,而且深受原文感动,拿着红笔,来回多次圈点。
让人爱到疯狂──这就是她最大的心愿。爱就是惟一的甘露醇酒,驱散日子里腐心蚀骨的孤独寂寥。而她似乎也渴盼着那种抽象情境,即所谓热情狂爱,而非任何一个特定的爱人。
经常,她神色不善,责难却不导向任何人,转而冲击在她心中作祟的幢幢鬼灵,而命运就是这群小鬼的头领,她沉郁追想,就是因为命运作弄,爱情只有降临在转瞬即逝的青春年华之际──所有她能掌握赢取的爱情,不旋踵间就会像沙漏流泄一般沉底不复。她每每思及,日益感受天地不仁,心中蠢蠢欲动,遐思着突发莽撞而惊世骇俗的举动,无论发自何处,只要她能出手攫取,一年也好,一周也罢,甚至一个小时的爱欲狂焰就够了。空无爱欲热情,她歌而无乐,拥有而无享受,胜出却不感胜利。孤寂无聊更加深了她的欲望。在艾戈顿,最冷酷与最卑劣的吻都要付出绝望般极高的代价;而凑得上伊人芳唇那张嘴又要往哪里寻找呢?
坚贞地守住爱情,只为身后一面贞节牌坊,对她没有任何吸引力可言:坚诚挚爱,只因为爱情具有足够的张力。宁可烈焰灼身,迅速消散,也好过灯笼萤光,温润余晖经年。她可以轻易预见其他女人必须从经验中汲取的教训:她已经走过爱情,度量过爱情的高塔,登堂入室,细细审查过宫殿之美,结论:爱情不过殷忧寡欢。然而,她却衷心渴盼着爱情,就像沙漠旅人,渴求一杯盐水而不得。
她时时反复颂念着祷词;不拘特定时间,只要想祷告,她就双手合十,有如毫不造作的虔诚信徒。她的祷词总是不加思索,即兴成章,经常脱口而出如下:“主啊,请您开释我的心,解脱如此忧惧郁闷与孤寂无托:带给我绝美的爱情,若否,还是让我死了吧。”
“于是,我想要再爱与继续写作,”维迪亚在信上跟我写道。他用一反常态的抒情温柔语调说道,他要从往昔中汲取热情与喜剧与缓释。倘若他不重新振作,就担心自己会死在还能创作出优异的文学作品之时。
我非常惊讶──骤然的生机勃发、他的渴盼、他的热情、他的殷殷恳求。通篇语气,读来像是忧虑着单相思的痴恋。接着,他还引述了几行德瑞克·沃尔科特的诗。他曾经引述过沃尔科特;诗人也是个邻近岛民,两人年龄相仿。他说,第一次读到沃尔科特这首诗的时候,诗里的文字曾经让他惊骇:“只是,我的文采减退,才智走味──不过,我从心中跃起──”
我再读一次诗句。我又回头再读一次哈代:“最卑劣的吻”。维迪亚行文终结,说道:“看哪,这样一封快活的信怎生转变成这样的。趁着放假一天,作家坐定桌前,写信给朋友,就会促发些奇怪的事情。”
那简直像首诗了(“看哪……”)。维迪亚的诗句比沃尔科特还要甜美流畅、节奏轻盈以及意味深长,因为,沃尔科特的第二句太弱了。由于他用上了“朋友”这个字眼,同时他再度肯定我们的友谊,我又再度精神抖擞起来。同日之间,尽管负债累累,尽管收音机与哭号孩童呼应争鸣,我又恢复了工作的信心。我开始推演下一本小说《黑屋》的情节。
我还注意到另外一件事情。他的来信经过涂改。涂改的人就是他,他撕掉了半页信纸。他在附带补述中加以解释,却更吊人胃口:“第一页前半页审查删除。我得保留些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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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难以维持家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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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帕特从千里达捎信过来,说她喜欢我关于维迪亚的作品的书,我很高兴;然后,她又补充说道:“这本书维迪亚爱不释手,走到哪儿,看到哪儿。他读得专注,脸上还不时浮现微笑,或是哈哈大笑。”这话同样也叫我开怀。
然而,我还是担忧着自己将来如何。当初,我的策略就是写作谋生,而今,策略显然不管用。一本小说,一本评论,数十篇书评,一本短篇小说合集──一年不到的,这些作品不过换取到不足糊口的些微收入,我还得感谢太太找了工作,补贴家用。现在,我开始写作第七本小说,一边还接些采访报道的案子,看起来,我似乎还是无法光靠写作维生。虽然我焚膏继晷,好评如潮,但还是让我家无余粮。
写作这一行,真能达成所谓心满意足的时候吗?
我心想,可以的。我很满足,只是我贫无立锥。因此,有维迪亚这样一个朋友,就更突出重要了。
帕特说,她在我的《V. S. 奈波尔》书中,看出爱与了解,而这般深刻的情感,我在检视维迪亚的作品时,赋予我特殊的洞悉力。她坦承,自己也曾经想要写些跟维迪亚亲身相关的东西。维迪亚写《自由国家》一书的时候,还特别翻阅托尔斯泰的传记,以及一本关于桃乐蒂·华滋华斯的书,还有其他作家的生平记事。文人传记是维迪亚经常阅读的书目,彷佛从窗外窥探,那些同样受到写作煎熬的人过些什么日子,再回头跟自己生活比较。她侧耳倾听他高声朗读桃乐蒂·华滋华斯日记片段,或是宋妮雅·托尔斯泰说法,帕特·奈波尔惊讶地发现这些“妇人之见”如此敏锐,她心想,自己应该也可以写些类似的文章。
她开始随手笔记,描述维迪亚写书的进度,写日记,记下他的按语。不过,没多久,她就心灰意冷了。她的性格从来就不够坚强,再说,要在家务都围绕着V. S. 奈波尔这个中心主角的情况下写作,更不容易。她自觉缺乏热情与深度,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流于繁琐。还有,由她来写维迪亚还有另外一层顾虑──奈波尔的太太──以他作为详实与亲密侧写的主题,那可是既冒昧,又游走在粗俗边缘的不智之举。
她说,那就是为什么我的书对她意义重大,因为,我也表达了许多她对维迪亚的作品的感受。她说,由于她也同样地受到维迪亚作品的影响,所以,她很高兴看到我完成了这本书。
我的书再度成功,再获佳评,可是,我却了无收入。我既愤怒又迷惑。我要的并不多,不过一家温饱罢了。我不敢妄想致富。我只想过得去就好,仅此而已。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当儿,这间租住公寓门上的收信口,推进一封公函,询问我出任维吉尼亚大学驻校作家的意愿如何,任期始于两个月以后。我说好。如果我单身赴任,过得像个僧侣一样,我可以写完我的小说,同时囊裹绝大部分的薪资。第一个学期,我就得离家驻校四个月。
我太太说:“我会想你的。”
她了解。她乐于在英国国家广播公司的工作,而这股成就与满足的快感,令她同情我的挫折处境。不过,在我誓言此生不为猢狲王,决意辞掉新加坡大学教席一年之后,再回转大学教书,感觉特别苦涩难堪。我辉煌的头衔应该差可慰藉,驻校作家,可是,如此头衔反而对我嘲笑不休。作家应该自由无羁,不受任何雇主拘禁──维迪亚就是这么说的。
我在维吉尼亚,过着僧侣般的生活,我收到一封维迪亚的来信,详叙他的新西兰之旅。他已经回到平房了。他再度经过千里达,再度造访阿根廷,写完他的采访作品。他读过我的书了,还想再读一遍,因为,工作让他心有旁骛,未能专心拜读。同时,读到专写自己的书,他也变得小心谨慎起来。他又回复到平常那个矛盾相抵的自己:“只是,我不认为我的感想有什么意义(而且,我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感想)。”
他想要再择期会面,跟我聊聊英国,以及我适应得如何。我失望吗?我在热带地区待了八年以后,对于这一处“工业现实”有何感想?
他心里还是记挂着非洲,因为伊狄·阿敏将印度人从乌干达轰了出来。正如他多次预言一般,他说,乌干达就要回归丛林了。他归咎在白人外侨头上,他们虽然可以豁免于扶植阿敏上台的罪愆──不过,他们也营造出姑息阿敏,使之壮大的环境。到头来,他们大可一走了之,将乌干达当作一段恐怖往事,抛诸脑后。
我已经有许多年,不曾听维迪亚如此彻底诋毁某个情境,不过,他的逆耳警语逐一实现,也让他悲愤更深。他曾经预言独裁统治的崛起、印度人遭到驱逐、白人拒绝支持、坎帕拉步向衰颓,最后回归丛林等等。
“那是块惹人嫌恶的大陆,只适合次等人民。抱着次等志愿的次等白人,这些人一心只想,就像南非一样,耽溺在惩戒非洲人的恶劣快感中。”你只有尽早开溜,留下来的话,手上就要紧紧地抓根鞭子。乌干达就证明了,只有两种人在非洲撑得下去,次等人跟野蛮人,主子跟奴隶。
他从来不曾如此声色俱厉地发言谴责过。非洲军人将八万印度人──男人、女人、还有儿童──押上飞机,家当细软一概充公,维迪亚的熊熊怒火也一触即发。印度人失去了家园和土地和生意,许多人连毕生积蓄也荡然无存。他们大部分都获准入境英国,可是,有谁愿意活在一个严寒冷酷,又充满敌意的地方?他们在英国与美国还有屈指可数的几个人,替他们仗义执言;在非洲,就没有人为他们作喉舌了。非洲人奚落质疑他们,而白人外侨,就像维迪亚说的一样,只是回避一旁,袖手旁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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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难以维持家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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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到处充满了愚笨与平庸的人;而地球运转就为了让那些愚笨跟平庸的家伙谋利。”
至于来日的打算,维迪亚心中尚无计划。他刚刚回到英国四天,感觉却像活过一段仓皇、炼狱涤罪般的时期。他讲起四年来居无定所,没有自己的房子。他担忧股票市场将再度崩盘。他想要再写本书,偏偏找不到主题。那种似曾相似的感觉重袭上心,感觉空虚不安,感觉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废纸堆尘埃仆仆的暗示。
他情绪低落,感觉茫然失措。也是因为他备感疏离的情绪,什么国家?什么护照?他在平房里感觉无处栖身,而这也是他想跟我谈谈英国的另外一个原因。他想知道,我喜欢英国什么,又不喜欢英国哪些方面。他将我看成另外一个流浪者。
可是,我人在维吉尼亚,朝思暮想着我的太太与孩子,像个暴风雨夜里航行在汪洋上的水手,我发誓,我再也不干这等劳什子勾当了。维迪亚还提起他想回千里达,采访报道一则发生在黑权公社的暴力谋杀案。
他对我的书下的评语,恰如其分,也正是我想听到的。他说,读这本书,他感受到“惊奇、欢欣,以及十分的谦恭。这本书下笔之敏锐易感与典雅高尚,让我惊赞;同时也提醒我,教谕我一些我早已遗忘,或许从来未曾了解的事情。”他提到我行文上的慷慨大度与周延缜密。回想起往日如此劳力密集的付出(“过去的,都过去了”),他再度忧患,又为将来发愁了。他说,他满心哀伤与忧惧。
他几经赢取了约翰·罗威林·莱斯纪念奖、毛姆奖、霍桑奖、W. H. 史密斯奖,而且,《自由国家》一书还让他把布克奖拿到手。文坛早就将他封做当代最优异的英语作家。然而,文名卓著不能让他稍释于怀。他苦于书籍销路无法拓增,企求更多金钱回馈。
正当他宣告自己的生命将近尾声之际,我却感觉自己的人生犹未开展。他顺手纠正我书中几个错误,都是小错,事实记载上的手笔之误。他也谈到《自由国家》一书,这书“结构何等紧密”。他也写到某个梦境,梦中主角,他决定略过不提。“写作过程中,我独自幻想出所有的梦境,全是为了他。”《自由国家》令他着魔;他一度“深深沉浸其中──几乎到精神衰竭的状态”。
《自由国家》令我感受之深刻亲密,我无法予以评价。我在这本书里,辨认出哈吉·霍尔史密斯的身影,还有坐困围城的非洲国王;我认识书中某些非洲人;维迪亚的上校就是卡塔加山寨的少校──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人,同样的咆哮;书中侍者就是伺候他的侍者,而且,就像维迪亚当时形容的一样,“小弟身形庞大,步履快捷,所到之处总会带动一股体臭乱流。”书中的路就是我们开车旅行经过的路径;标志上写着的还是同样的“注意落石”;而我在“即将长成男人”的男孩身上,看到自己。书中同样的野犬狂吠,还是让我心惊胆颤。《自由国家》大半篇幅是我们在卢旺达狩猎旅行的纪录,不过重新连缀,编织成一条拼花被单:但见缝线针脚处处,不详内情的读者乍读像一幅天高地阔、赏心悦目的画面,在我看来,却是一方方补丁。不过,只要你有个朋友是作家,两人又经过相同的旅途,这就在所难免了。
他说:“我深挚期望,你的书可以为你的犀利敏锐、笔耕劳作与友谊关爱,带来相当回馈。”
他这么说就是给予我的最佳回馈了。我着手写《V. S. 奈波尔》的时候,就已经定位在一部爱心的作品上,帮他一个忙,给自己上一堂课。写作过程中,我自己获益良多,物质回馈则尚无着落。也许这本书引发某些人对他作品的兴趣,转而替他增加些新读者。可是,我怀疑,许多方面上,维迪亚的生平要比他的作品还精彩。他曾经评论过索美赛德·毛姆,说毛姆一生何等丰富曲折,即使,那老先生总是严词否认。至于《V. S. 奈波尔:作品初介》,则销路奇差,从来就没有凑到第二刷过。二十五年后,仍然绝版停印。版税前金收到的那一天就花掉了。二十五年来,我没收过这本书的版税,出版公司也从来不曾寄给我销售报表。我从来就无法理清究竟印了多少本。一两千本,或许吧。这本书正好落入出版书籍最悲惨的命运:成为收藏家的典藏项目,几乎无人问津,无处发行,只是物以稀为贵罢了。
那个时候,维迪亚同样求财若渴,至少这是他自己说的。他家无恒产,只有满箱满箧的手稿与文章,这是他截至今日整个写作生涯的完整纪录。他曾经前往大英博物馆讨论出售一事,还约略开价4万英镑,总括所有的信件、手稿、照片、纪念物、地图、速描、笔记,举凡所有出现在他汗牛充栋的文学生涯的一纸半签,都包括在内。卷帙繁浩,因为他曾经告诉过我,他生性迷信,从不随意丢弃载有手写笔迹的字纸便条,就跟人家保存剪下来的指甲跟须缕发丝一样。然而,在他拢聚所有纸堆以后,大英博物馆改变心意也不无可能,说不定连当初同意的最低收购金额都不愿支付。他需要应变计划。
因此,他问我,我方不方便替他传话,就说维迪亚有意出售他的文件档案呢?美国的大学应该挺方便的,日后,他也可以跟他们咨询。他在千里达老家的卡纸箱子里,找到一些他写在久远以前的信件与札记:“1950年7月,我在泛美航空飞机上,一俟降落着陆,马上动笔写下的铅笔札记。”重读过去往来的诸多信件,让他动念写一部自传。可是,万一这些文件资料在骚动中付之一炬(“这在千里达不是不可能的”),那该怎么办?他需要一个安全的地方来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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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难以维持家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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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有钱。他想要将这些纸堆转换作一间坐落伦敦中心的公寓。
维吉尼亚大学英语系系主任跟我也是朋友。就是他给了我这个驻校作家的位子。我请教他的建议。他说我该去找大学图书馆馆员谈谈。这位图书馆员就是那类孜孜不倦、井然有序的人物──井然有序而非睿智聪敏──管理图书馆的人大抵若是。他秃顶生辉,恰好吻合这种一丝不苟气质;他胡子刮得干净,双颊红润,衣装整洁有致,楚楚考究,我心里存疑,这人究竟爱不爱读书。
我说:“不晓得您有没有兴趣收购《V. S. 奈波尔》的手稿档案。”
“我知道这个名字,”图书馆员说到。“他写了《马尔谷地的食人族》。”
我说:“那是R. K. 纳拉扬写的。”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个干净、目光清澄的先生,脑子其实糨糊得很。我顺口列了一串维迪亚的作品,虽然这人一直面带笑容,偏偏一本也没有勾起他的印象。
“他打算卖些什么呢?”
“所有的东西。他所拥有的一切纸本。信件、书籍、手稿、照片等等。”
“他曾经收到知名作家有意思的去信吗?那样的信件通常可以值上不少钱。”
我感觉这番对话进行得并不顺利,不过,我也庆幸,还好我替维迪亚挡掉辩白他不是R. K. 纳拉扬的羞辱。
“我很确定,他一定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信件。安东尼·鲍尔也是他的密友。”
图书馆员微笑,却了无欣悦,笑意忸怩,透露着困惑不解,仿佛我脱口而出,讲了些异域番邦的南蛮舌。
“他心里打算卖个什么样的数字呢?”
“4万英镑。”
“换算成美金是多少?”
“大概9万美金吧。”
“你在开玩笑。”
我没搭腔。图书馆员双颚紧闭,紧咬牙根。大学没这笔经费,他说。我转身离开他的办公室之时,可以感觉他脸上泛起胜利的微笑,狰狞地灼烧我的背影。
当然,别的大学跟图书馆一定会有意问津的。我写信。我打电话。有时候,我会提出价钱,有时候,我只是请人家出个价码。没人上钩。许多经我洽询意愿的人,只是浮泛地听过奈波尔三个字。怎么会这样?维迪亚在美国名声不彰,我不意外;这也是促使我写书介绍他的作品的动机。真叫我惊奇不置的是,怎么连学术界人士与图书馆员都这般闭塞无知呢?
我委婉地将结果透露给维迪亚,或许是因为我的圆滑老练,明眼人登时可以看出,我吃了不少闭门羹。维迪亚一向敏于感知外人的拒绝与否定,他很难消受如此讯息。他寄来一纸短签,随即遁入沉默,再无音讯。
从我在维吉尼亚大学授课的班级看来,美国大学素质远远不及马克瑞瑞大学跟新加坡大学。我在夏洛特维尔的学生所读甚少──他们几乎没有人读过乔伊斯或是契诃夫的短篇小说,他们自己却还想写短篇小说。有时候,他们交来去年修习其它科目时写的作业。通常,他们什么也不交。他们性格上还算讨人喜欢,知性上却惫懒无节。有些还是研究所学生呢。我要是给他们批个不高的分数,还会有人抗议。
有个研究所学生跟我说:“嘿!保罗,你搞不清楚啊!我这门课没有B不行!”
我跟他说,给你个C已经算是我慷慨开恩了。他已经修到硕士阶段了。他用的功夫实在太少了。
他对我大吼大叫地:“喂,我就是要个B。”语气像是要抢我的皮夹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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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难以维持家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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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我闻所未闻的新鲜事:教师不读书,学生不能写。一个学期我就受够了。我领出我的积蓄,打包返回伦敦。
我们从西伦敦搬家到南伦敦。而今,我们在卡佛区租下一整间房子,不过,这个地区比伊林区还要不宜居家。此地充斥着作奸犯科的不法之徒──小偷、扒手、偷车贼、抢皮包的、闯空门的、勒脖子抢钱的,以及符合各种描述的多能小贼。可是,卡佛地区实在太穷了,这干子歹徒还得搭火车前往伦敦其他自治区,或是一路直达西区,比较有助犯行的地方,下手扒窃斩获也比较丰富。
1973年春天,《黑屋》交稿之后,我踩着脚踏车,骑到滑铁卢车站,脚踏车停在火车上,坐到萨里斯伯里,再从车站踩着铁马,一路踩到威尔斯佛德庄园。维迪亚看得出来,我的财务状况窘困如昔,不过,我还是告诉了他,为什么我要离开维吉尼亚大学。
“你曾经说过,你再也不要教书了,”维迪亚说。“你坏了自己的规矩。你要是给自己定了规矩,就要遵守下去。”
我们穿过田野,散步到史前巨石柱群,他再度通盘解释,淹水牧草地的形成原理。
“你会喜欢维吉尼亚的,”我说,“那里的乡间景色美极了──青山连绵,绿野无限。”
“恐怕,美国不适合我。我觉得,我不能活在乡间环境里。”
“说起来,维吉尼亚跟这里还有点像。”
可是,我心里想着:才怪,维吉尼亚要比这里美多了,这块圈围起来的萨里斯伯里平原,还有一条高速公路,紧邻奔驰在古怪的史前纪念碑旁边,呼啸间,石柱为之渺小。
“我得守住现在我所拥有的,”维迪亚说,“要我再迁居移民到另外一个国家,恐怕就为时已晚了。”
我们继续走向灰棕色的桌形石,巨石紧挨在车道旁边,车辆飕飕飞驰。
“那么,你现在计划怎么样?”
他说:“我还在想办法找钱。”
“你是认真的吗?你真要在伦敦买房子吗?”
“没错。我想,我需要的就是这个。”
“我想,你一定可以找到四万英镑以下的房子。”
他说:“不,我的房子绝对要不折不扣的高尚时髦。”
说这话的时候,他遥遥望着天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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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稿与畅销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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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到伦敦几天以后,我在包德利黑德的编辑,名唤詹姆士·米契,专抽雪茄的苏格兰人,偶尔也客串诗人,请我到维克特法国餐厅午餐。他说他想要讨论一下《黑屋》。我们会面的时候,他还非常友善,不过,在我们用过第一道餐点,干掉大半瓶葡萄酒之后,他还没提到我的小说,就有些不祥的征兆了。接着,他说,他一点也不喜欢我的稿子。
米契说:“恐怕,我不能出版这本小说。”
我不敢置信,我说:“你的意思是,你要退稿吗?”
他说:“这样会伤到你的名誉。”
“我没有什么名誉。”
他说:“我想,只要你重新读过,你就会同意我的看法。”
“我不必再读一次。书是我写的。假如,我觉得书不够好,我就不会把稿子交给你们。”
我的语音尖锐,想来,他可能也大吃一惊。我自尊受损,气愤填膺。或许,他还自以为缓和了这个打击,毕竟,伦敦人好于午餐,不过,把午餐转变为通知退稿的场合,未免也太麻木不仁了。而且,他们凭什么退我的稿?我的小说写得当然好,不是吗?
“我请威廉·崔佛看过,他也同意我的看法。”
崔佛是他旗下另外一名作家,我想,应该是比较有才华的吧。
我说:“我上一本小说的书评很好。你们公司也付给我250英镑。我想,这本小说也会收到同样的稿费。你们不过给我一点小钱,就可以出版我的小说。”
他说:“这是原则问题。”他已经点起一根雪茄,同时动了怒气,脸色不善,他放下叉子,停止进食,“我对这本书没信心。我不会出版我没信心的东西。”
我说:“你出了一大堆垃圾书。”
我猜想他也认同这句话是真的,因为他犹豫半晌,至少,他看起来惶惑不定。
我说:“你要是拒绝出版这本书,你就失去我这个作者了。我会去找其他出版公司出书。我再也不会让你出版我的书。这本书不过花掉你250 英磅而已。这顿午餐就让你花了30英镑。”
米契秃顶,可是头颅一侧还残存那么一撮发束,他将这一缕幸存残发梳过他的光头,伪装乌丝表相。现在,这撮潮湿、多事遮顶的鬈发滑落一旁,悬荡在他耳朵一侧,活像哈西德教派奇异的鬓角卷发。他看来狼狈无助。
他说:“要是你能够改变我的立场的话,我就出版这本小说。”
“那么,这样就够了。够了。算了──把我的手稿还给我。”
心情恶劣透顶,我还是用完午餐,跟着他一道儿走回办公室去取原稿,一路上蠢念暗动,想把他推到车道上去撞车。他把原稿找出来还我,看起来还是惊异不平,我的怒气或多或少还叫他尴尬。
我找了另外一个出版公司,不过,同时间,也认真地思索,我怎能单靠写作维生呢。我跟维迪亚和盘托出。他请我一块儿上查林十字饭店茶叙。
他说:“你应该先让我看看你的书的。你怎么没让我先看过呢?”
“我不想拿自己的问题让你烦心。”
维迪亚说:“朋友是干什么用的?”
他还能说些什么比这更真实,或是更加善意关怀的话呢?八年来,他还是站在我这边,对我还是这样善意祝福。
“他把稿子交给威廉·崔佛看。崔佛显然也不喜欢这本书。”
“威廉·崔佛算哪根葱啊?”
我就需要这个,维迪亚一惯无情刻薄的轻蔑不屑。
“他什么也不是,”维迪亚冷冷地说道,“我刚刚出道的时候,也碰过同样的事情。朵奇叫我把书先搁在一边。那本书就是《米奎尔街》。他不知道该拿那本书怎么办。本人的作品至今还是会接到一些愚不可及的评论。”
“他们为什么要那么做?”
“因为,他们资质平庸,性好撒谎,低三下四,而且愚蠢无能。这就是他们做这种事的原因。”
他真的发火了,气得不能接续谈话。他啜了口茶,转眼观望其他茶桌旁的人物。他看到一名大腹便便,行将临盆的太太,缓缓地穿过这个简陋寒伧的茶室,她不时坐在椅子上撑住自己,一手扶着下背部,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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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稿与畅销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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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世上最丑陋的光景就是女人怀孕了。”
他这么说话让我惊讶不置。我无言以对。他将目光从那女人身上移开。
我说:“我又有了个写书的主意。”
“说来听听。”
“一段长途火车旅行。”
我接着解释道,我在维吉尼亚的时候,读了马克·吐温的《绕着赤道跑》,那是一本已经绝版,名不见经传的旅游书,可是,书中错误的地理推断,以及旅途上偶发的小事故,却可爱得很。我喜欢马克·吐温快活的玩笑,还有长途旅行。这本书除了他的旅行以外,就没别的了。对话占去了大半篇幅。吐温没打算装出见识广博的样子,他对行旅间经过的国家──澳大利亚、印度与南非等等,还有其他许多国家──往往一知半解。
“我已经先查过地图了,”我说。“我可以从维多利亚车站出发,先到巴黎,到伊斯坦布尔──再到阿富汗边境。接着就到开伯尔隘口了,再搭火车贯穿印度。缅甸也有铁路,泰国也一样。我可以再搭火车遍行日本,最后搭跨西伯利亚火车回来,再将这段旅程写成一本书。”
维迪亚说:“那倒是个不错的点子。”他认真地专注思索着,想要找出漏洞或是任何可疑之处。这个主意实在太过单纯,单纯到找不出缺点。从伦敦搭火车到日本再回来:怪的是,过去怎么就从来没人尝试过。
“我打算9月动身,”我说。“我预计10月可以到达印度。那个时候,印度的气候怎么样?”
“嗯,不错。”
他看来心不在焉;他还在想着我的书,我的旅行。他看到了些我没看到的事情──我可以从他的反应判断。他知道这是个绝妙的点子,可是,除了点子之外,他还看到更多。他已经预见一本叫好又叫座的畅销著作了。
“你觉得,我到了印度该去拜访些什么人呢?”
他思索片刻。他皱起眉头。
“你自己会找得到门路的。”
自从我认识他以来,多年以降,我还是第一次感觉到,他不情愿给我帮忙。不过几分钟以前,他自己还在讲“朋友是干什么用的”。
“你在印度有没有什么人可以介绍我认识呢?”
近年来,他去了印度六七趟,还在当地待上一年。他写了多少次印度。印度一直是他着迷不放的主题。他对印度了如指掌。
“我不知道。你到德里的时候,或许可以去看看嘉柏瓦拉太太吧。”
一边听他讲话,如此勉为其难地吐出那个名字,我心里暗暗起誓,我绝对不去拜访这位茹丝·普拉瓦·嘉柏瓦拉。
他说:“你不会有问题的。”只是,这一次,他话中有话,语调略带自怨自艾,几近憎恨,我从来没有在他身上感测到这层情绪。仿佛在怨叹我即将背离舍弃他一样。这又是为什么呢?这个火车旅行的主意,可是我在百无聊赖,绝望无助之中想出来了,我想要赶紧找本书写,好跟出版社讨一点钱,如此迫切需要有如燃眉之急。
账单送到我们桌上。我掏钱买单,我还付了小费。维迪亚视若无睹。即使账单折成最精美的日本纸艺作品,盛在最昂贵的精致瓷器上送到他面前,他还是不会看见。这是他的生存之道,账单来去,绝对不落他法眼。偏偏,他还是一脸嫌恶。
维迪亚语音不悦地说:“这家饭店以前还挺隆重的。”或许,他的不悦导因于我刚刚泄露的写书想法,“以前,在这里喝下午茶还算一桩特别雅事。本人一度还相当倾倒。”他做个鬼脸,“再也不了。”
我启程旅行。1973年9月19日,我从伦敦出发,搭火车到巴黎。我换车再搭到伊斯坦布尔,再换车,取道安卡拉,前往德黑兰,再到宗教狂热分子的圣城麦什德。再继续挺进,穿过阿富汗(搭巴士,而非火车),下行到开伯尔隘口,上行到西姆拉,再搭火车下行到马拉德斯,渡轮过海直抵斯里兰卡。前进到缅甸、泰国与新加坡,沿着越南(轰炸惨重,硝烟犹存)海岸行进,上下日本,乘浮桴于海,抵达纳霍德卡,最后搭上跨西伯利亚火车回家。旅程全程,我都提心吊胆的。担忧自己会遭遇不测,一路上,我有闻必录;我嘲笑自己困窘的处境,叙述笔锋也渗进一丝高烧呓语般的幽默。次年1月,我回到伦敦,还是深感愁云惨雾。我错过了圣诞节。每个人都对我吼道:“你上哪儿去了?”我翻开我的笔记本,写了那本书,将一段段的火车旅途串联成一整段叙述。书名取自坎普尔的一条路名:火车市集。
有时候,奇迹也会降临在作者身上,维迪亚曾经这么说过。《火车大市集》就是个小规模的奇迹。我原先毫无预期。我在写作这本书的时候,《黑屋》出版上市了──书评颇表敬意──在我完成这本旅行书之后,我又开始写起下一本小说《家族兵工厂》。《火车大市集》在出版面市之前,就已经三刷了,以敷书店通路所需。正式面市之后,旋即成为畅销书。那是我的第十本书。至此,我也认识维迪亚十年了。那个时候,我已经出版印行了一百万字。
“(写作是个)艰苦卓绝的行当,”维迪亚说,“不过,也有回馈报酬的时候。”
所有的意外收获都是息息相关的。我并没有因为这本书而致富,不过,却足以维生。我偿清前债。仓廪余粮够我撑到下一本书。我终于咸鱼翻身。我再也不必为钱烦恼──免于为钱烦恼的自由,就是我最大的财富。不再苦苦挣扎。我自由了。我三十二岁。
而且,至少我了解了,当他写到:“我从来无须受雇工作;我在年纪尚轻的时候,就立下誓言,绝不工作,绝不以这种方式跟他人发生牵扯关联。如此,我获得免于人际揪扰的自由,免于瓜葛枝节,免于树敌,免于竞争。我没有敌人,没有对头,没有主子;我谁也不怕。”这段话的真义究竟为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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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兄长的阴影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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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是彼此的翻版,这寥寥数字却隐含了一层暗示,“兄弟”、“彼此”,另外一个兄弟。每次见到西华总像是迂回地遇见维迪亚,好像我在不经意之间撞见某个相貌相似,却不尽然一致的孪生兄弟;像是篇潦草涂鸦的草稿,而非精修细琢的完稿定本。
手足之间,就是那样。哥哥的聪明才智可以是弟弟的丧心病狂,老大是原创十足的雕塑家,老二就双手灵巧,老三呆头呆脑,丢三落四,老四说不定就是个残忍野蛮的罪犯,甚至还是个狂暴的毁灭者。一家子里头,一个人有成就,附带三四个瑕疵的不良原型。你在胖弟身上看到瘦哥的身影,骗子身上看到艺术家的痕迹。这般广泛的变异究竟根源何处,同枝蓓蕾,开花却姿彩殊异?没有人了解他们的过去;而一门兄弟率皆憎怨这些音容笑貌上趋同演进的模糊,因为,诸如此类的肖似之处很容易误导外人。
活在兄长的阴影下
翻开笔耕兄弟档的历史,冲突屡见不鲜,从自觉感情受损与小家子气的怨叹(“为什么大家都只注意到他呢?”),到兄弟彼此恶性的文学阋墙,杀兄戮弟(“混蛋!看招!”)。兄弟之间,一人一定得屈居另一人下风。只要看看威廉与亨利·詹姆斯兄弟档、奥斯卡与威利·王尔德、詹姆斯与斯坦尼斯罗·乔伊斯、托玛斯与海恩立克·曼、安东与尼古莱·契诃夫、劳伦斯与杰洛德·杜瑞尔──众家亲生手足知性上都有高差分歧,而且,身为作家,他们都徘徊在失心发疯的边缘上。
这类的兄弟经常打从出世就有自相残杀的倾向,而他们之间的斗争往往也幼稚无聊,因为,手足对峙时,几乎总会体现一些残存不去的幼稚病病征。兄弟阋墙之际,免不了挖开家族秘辛,如此羞愧门楣地互揭疮疤之后,宽囿原谅都已经无所谓了──伤害已经造成。兄弟斗争文学,是种叫旁观者目不转睛的运动比赛,而敌对双方却不啻于阿鼻地狱,经常传出“他先动手的!”或是“选我!”的惨叫呼号。其中颠扑不破的战况,还包括手足一刻意装出对自己弟兄毫无兴趣的隔膜态度;结果,你一定会对某人钦慕有加,对他的手足又寄予无限怜悯。大家族里的其他家人──正是手足争宠的原因──莫不退避三舍。看起来较为高尚的一方,不尽然文才就比较高明,甚至连他的为人都不尽然高尚。
西华·奈波尔从来就不会主动告知有关他的兄长的讯息,而且,如果你贸然相问的话,还会被他当作冒犯:他们鲜少会面。就兄弟而言,西华的神情仪态像透了维迪亚,举手投足之间,叫人不想起维迪亚也难──措词方式、千里达人特有的古怪、印度人的吹毛求疵等等,而且,他偶尔脱口而出的评述,有时还增加了我对维迪亚的了解;不过,西华既不耐又敌对的手足态度,往往模糊了我对他大哥的理解,甚至还损害了这些理念。
同时,西华为自己对维迪亚的手足之爱叫屈,可是,他却说他的哥哥伤他甚深。“我也有些脆弱的地方,可是,他却难以体谅,”西华在一篇题为《吾兄与我》的散文中写道:“长久以来,我们两人间共存着某种苦恼。”这话可就轻描淡写了,而“苦恼”一词是维迪亚的说法,他经常用这两个字含蓄地指称愤慨或是狂怒。西华当然有愤怒,至于维迪亚,则是漠视──抑或,蔑视了。
维迪亚曾经说过:“西华是养于妇人之手的。”而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老调重弹,一边还摇头喟叹,对着想像中妇道人家的关注所造成的伤害,大感不以为然。
维迪亚也同样带着情感,语气较软化地说:“我父亲心脏病发作时,是西华一个人发现的。当时,父亲已经死了。西华只是站在一旁,动弹不得,一言不发。他根本说不出话来。”
我偶尔会上维迪亚家看他,经常跟他在电话里聊起来,同时还通信不辍。可是,我动不动就会在路上碰到西华,我们从来没通过电话,我没跟他写过信,也从没收到过他寄来的信。如此经常地与他相逢,适足佐证他的生活之随心所欲。他说,他从不预先计划──那听在我耳中,实在是种奢望。我总感觉自己工作过度,禁锢在作息常例之中,可是,假如我口出怨言的话,我就不够老实坦诚了──其实,我喜欢这样卖力笔耕,写作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候,创作之于我是纯粹的喜悦。西华则随声应和着维迪亚,也说写作真是煎熬。同样的,他样子看起来还是挺惬意的。
我在自己财务状况最不济的那段时期,遇到过西华,时间是1973年──“我要动身旅行一趟,找本书来写。”后来就集结成《火车大市集》一书。离开巴基斯坦的旁遮普之后,我启程新德里。我在一家上等旅馆的餐厅巧遇西华。他告诉我,他刚刚飞到印度。我说,我是从伦敦搭火车,走陆路过来的。
“天啊,那路程有多久哪?”
“约莫五个星期。”我心想,自己时间掌控得满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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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兄长的阴影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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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星期!”他像一尊帕夏般端坐在坐垫上,抽着香烟,呷着热茶。圆胖的脸颊随着他笑逐颜开,不断颤动,“你还真是个自虐狂。”
“火车旅行有时候也挺有意思的,”我说,“像是东方快车。有些土耳其列车。阿富汗西北部赫拉特(Herat)的清真寺。还有开伯尔隘口等等。”
“继续啊,攻上开伯尔!”接着,他又哈哈大笑起来。
他一昧讥嘲,对话就沦于乏味无趣了。这也不是新鲜事了。我总觉得,他的揶揄当中隐藏着嫉羡,而我也清楚,要是我反唇相讥,他铁定暴跳如雷。
我微笑,轻视他的嘲弄。新德里的十月,二十五年前。两个三十岁男人同坐在花园里,心里各自盘算着一本书。他有个文名满天下的哥哥──他不会有事的。可是,如果我游毕返乡,还写不出书来的话,我就灭顶完蛋了。
“你这一趟奔波下来,打算干吗?”
我说:“写一本游记,旅行书。”
“我不晓得你还写旅行书。”
“只是一种尝试而已。我需要钱。”
“所以,你就想像别人一样写印度吗?”
“不。我要写的是这一趟完全的旅程。我要搭火车经过马德拉斯到斯里兰卡。然后,整个行程──加尔各答、仰光、越南、日本。再搭跨西伯利亚火车回家。”
我不该跟他讲这些的。他爆出狂笑,笑到喘不过气来,笑到呛着,噎到他鼻孔喷烟,一张大脸涨得通红。
“我想,圣诞节之前我就会回到家了。”
他说:“我星期三就到家了。”
今天是星期一。我好想回家。我自觉意气消沉,就回到旅馆,想要拨电话给我太太,偏偏没接通,只有静电如浪潮的杂音,以及电话线一端微弱不知所云的语音。我思乡心切,一夜无法成眠。
第二天,西华和我又碰面了,同样也是意外相逢。他在餐厅里有个好包厢,我离开的时候,凑巧经过。他把我喊住,然后点了咖啡。他的咖啡桌上散落着纸张,还有一纸电报:恭喜荣获霍桑奖。星期三盼你早归。爱,珍妮。
他刚刚赢得一项文学奖。他就要回家了。他太太爱他。真是幸福──无上的幸福。
我问他:“你觉得印度怎么样?”
“不怎么样。”他又呼号着咆哮。
这就是他跟别人对话的方式。听来像在寻衅找碴。他让你问他问题,然后,他回你一个毫无帮助的答案,再就是阴沉不快地哄然大笑。
“跟某些我去过的地方相比,这里可以算是天堂了,”我说,“伊朗。喀布尔。白沙瓦。”
“那就是粪堆吧!”
接着,又是一阵狂笑,像是某种形式的标点符号一样,充满嘲弄意味的惊叹号。我只能从他的笑声里听出紧张焦虑与刚愎顽固。多年之前,和我在伦敦共度圣诞的年轻伴侣,已经长成一个相当乖戾的人。
而今,他坐似塔来立如山,印度骄阳之下,如此硕大的形体害得他行动缓慢而笨拙。他看来局促不安。他烟不离手。他啜着威士忌。他给我的印象,不是个愉悦满足的胖醉汉,而是个不开怀的酒鬼,困惑,不快乐,而且愤愤不平。
他活在维迪亚的阴影底下,我也一样,不过,顶着聪慧兄长的阴影,可是最为黯淡的处境了。然而,他的知性生活就开展在偶像崇拜维迪亚之时,这尊偶像在1950年离开千里达,当时西华只有五岁,而偶像从不在家。西华变成维迪亚的忠实信徒,深受维迪亚的影响,以至于只要他落笔为文,读来就像在拙劣地模仿维迪亚一样。西华撰文企求细腻,结果却是浮夸盘文,故弄玄虚,虽然说,他在杂志上写作家与人物的写手眼中,还是比较“性情温和”的奈波尔兄弟。还有,他出于虔信的举动,连维迪亚都称奇不已:他将整本《神秘的按摩师》默记在心,倒背如流。记忆背颂神圣的经文,表现了无上的尊崇,可是,西华自己的散文风格也同时死刑定谳。不管他怎么揶揄我,我还是无法不对他感到一丝丝惋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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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兄长的阴影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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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当时在印度,我羡慕他即将飞回伦敦。我咒怨着自己时运不济,为什么我就得独自踏上漫长旅途。电话不通。我收不到邮件。我就像个年老、与世隔绝的探险家一样。确实,独行让我见识更广,独行也让我因为经验而改变。不过,倘若有人说:“这里是一万美金,拿去,不要再旅行了。”我一定立刻掉头,跟西华一块儿搭上飞往伦敦的班机。
有个年轻的印度女人在餐厅里四处闲晃。她盯着我看。怎么着?印度女人从来不曾这么大胆。她碰碰我的手臂。“嘿,我去过美国。”她牵起我的手,挤了一挤。这是种印度人的表达方式,就像在说,“上我吧,我是你的了。”她直直地盯着我的双眼看。
她说:“我不会咬你的。”她扑了粉的脸庞与鲜红嘴唇与锑墨般黑得发亮的双眼,给她戴上一张春情荡漾的面具,我心里要她,同时也怕她。
她说:“你怕我啊?”
“没错。”
她嘴里被槟榔染红的牙齿,直出一幅“卡莉,毁灭女神”的画像。她拉拉她的纱丽,再度扬首欢笑。跟她做爱,我不会害怕──我可以感觉到她的狂野;我怕的是接踵而来的诸多滋扰──气愤填膺的家人亲友,挥舞着刀剑斧刃而来,我的股里可就危在旦夕了。凡事在印度都有个价码,一晌贪欢通常都要惩以刑罚。
那天晚上,和西华饮酒饯行的时候,我又在庭院里看到那个卡莉女人。
“你看到那个女孩没有?”西华说道,“我今天早上才跟她睡过。”这回他的笑声暧昧甚于从前,“她真的很疯。我觉得,她真的很疯。”
那个早晨,他搭机前往伦敦领取他的文学奖,重新回归日常作息──好个走运的家伙。同一天,我搭上开往纳格浦的火车。我将“第桑四界”写入我的日记,这句话也在我的书中找到一席之地,只是没将西华的名字安上去而已。经过马德拉斯,到达印度南部以后,我继续南下到斯里兰卡,再往前走,走得更远:缅甸、越南、日本──前进,缓缓地走进未知之境。
圣诞假期到了。我还在西伯利亚,瑞雪隆冬。我竟然还在这段要命该死的旅途中!我奋力挣扎。最后,新年前后,我终于回到家了。我写了我的书,一年以后,书出版了。我清掉了我的账单。
然后,我又在宴会上碰到西华。
“又搭火车去了吗,保罗?哈哈哈!”
现在,我很确定这是嫉羡的笑声了,而我也怜悯他,他的笑声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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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大不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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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认定自己的形象是个对抗逆境的奋斗者,而西华则体现了一个宠坏了的,受到过度保护的孩子,或许,这也是相当精确的观察,不过却让他们的关系棘手而难以拿捏。我对他们的童年所知甚少。显然,西华在牛津求学的日子好过多了,而当他决意写作维生之时,出版公司纷纷大表欢迎。他大哥是个作家,小弟当然也会有些天份。西华痛恨如此推理,却也从中得利不少。
维迪亚说:“他就会抱怨,成天找借口。我父亲就是那个样子。”
他们的父亲,席普萨德,一直是个我不了解的谜,不过,既然毕斯瓦先生就是以他为蓝本虚构的人物,就可以帮助我了解这个人。毕斯瓦先生的某些特征也可以在奈波尔兄弟身上看出来。多半时候,我看西华就像个受苦受难,却年轻许多的,拙劣的维迪亚翻版──乖戾而迟缓,痛恨这位有名又可怕的兄长投射在他前方的巨大身影,他可以悄默无声地不见踪影,偶尔出现,开口就毫不客气,直接武断。
西华总是学着维迪亚,嚷嚷着写作如何艰苦,每个句子都害他殚精竭虑,劳心劳力(我总想嘲笑两人,跟他们说:“要是人在海上航行的话,写书不是更困难吗?”),西华还更胜维迪亚一筹,每每停笔良久,不事写作。他将怠惰标榜成自己突出绝伦的天赋,然而,真经过他费事涂写的作品,或许是他非凡惊人的心血结晶,偏偏,文字本身倒无啥出奇之处。他只是空有一张嘴终日自我吹捧而已。维迪亚说他太懒,又酗酒过度。他说,西华的肥胖完全是自我纵溺以致。要是我听了他的描述而迟疑不信,维迪亚也会坦承自己断言过于无情。除了西华觉得写作很难以外,还会有其他更简单的解释吗?不过,又有谁说写作容易来着了?
“西华在维迪亚眼中,根本就一无是处。”稍后,与维迪亚长期合作的资深编辑黛安娜·艾特希尔曾经说道,“他心里成见已定,西华迟早会害自己出丑,并让整个家族蒙羞,而且,他还会嗑药染瘾,沦落成一个没用的废物。这是种深沉的焦虑。他对那个孩子很冷酷,真的很残忍,不管他做什么或是说什么,他都会说他是个笨蛋,真的,骂到让西华只能坐在一旁,什么话也不敢讲,因为他一开口就被维迪亚打断。”
“他很不快乐,”维迪亚说,“这又是为什么?”
维迪亚之所以能够保持心平气和,就在于他的信念,天道好还,凡事万物都是公平的──不论是在人类施为之间,或是在自然与艺术之间亦然:不是武断或随机的,而是屡试不爽地自然公平。善有善报,艺术修养也会让你自己进步。优秀的作品总有出头那天,不诚恳的写作迟早会遭到扬弃──虽说,不论任何写作,时间还是个因素;作品高低互现,起伏升降,还是要耽搁上一段时间。倘若,技巧显然低劣的作家,写出一部畅销书来,表相背后一定另有缘故。维迪亚并不全然摒弃广受欢迎的小说家。他说:“说不定,那些书里也有些东西。”他的意思是,不管表达的有多粗糙,人家书中还是有些启发或是真理。他认为乔治·华莱士所言“蠢蛋知识分子”,一语道尽学术生涯的堕落实况,而他也借着引述与赞同华莱士的箴言,来嘲讽美国人,并深感快慰。伊弗林·沃也援引类似的方式来激怒美国人,说:“厄尔·史丹利·贾德纳是你们最优秀的小说家了。”
不过,维迪亚只是半带揶揄而已。他真心相信,人生没有几桩意外。某些事情,你自以为是意外,其实,根本就是你活该,就像某种业障一样。我第一次听到“业障”这种字眼,还是听维迪亚说的,正如他也是我经验中第一次听人家用vibration(感觉、印象)来表达intimation(示意、暗示)的。他同样以为,某些人内在的障碍与迷惑,吸聚了厄运加身,其他人则是活该自找的。事情进行得不顺利?维迪亚鲜少对任何人的呻吟寄予同情。一定是你自作孽不可活。文学奖学金、自由支配的零花钱与赞助人的银子都写不出书来;写书只有靠作家自己,而优秀的作家是不屈不挠的。这不是宿命的说法,也不是毫无怜悯的无动于衷,相反的,这是维迪亚执着的宇宙和谐信念,而他也再三重复,现实生活中,你值多少,就会得到多少。
正如维迪亚有言,西华确实爱抱怨。维迪亚也充耳不闻。他认为小弟的抱怨根本就无病呻吟,只是西华在自我纵溺罢了。“他只是要别人注意他。全在作秀。别理他,他就会闭嘴,不再抱怨了。”
就算维迪亚对我美言有加,也无事于补,而维迪亚称赞我,也只是基于同一个原因。他说,我书写得好不是拜运气或是意外之赐,而是因为专注勤奋与辛勤工作的缘故。“你明白了吧,保罗,你言之有物啊。”我不常抱怨,不过,话说回来,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早在我能出书卖钱之前,我就已经摸索出一条写作为生的路子了:一年出版一本书,杂志邀稿有求必应。而且,深恐陷于穷无立锥之境,我总是量入为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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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大不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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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讽刺意味的是,我见到西华的时候,比见到维迪亚的时候还要多。我们年龄比较相近──他只比我小四岁──因此,我们共同之处较多,彼此认识的熟人也多──举例而言,强纳森·雷班,他就说,他觉得西华只想搞触击短打,焦躁不安,动不动就语焉不详地格格发笑。西华不像维迪亚那么坚强,不过,这也是他好命的地方,身为杰出作家的小弟,他出版的路子走起来也顺遂得多。想当然尔,西华企求外界能将他跟他的兄长分别评价,让他矗然独立,挣脱父兄的阴影。然而,他在选择写作主题时,却好像有自残的倾向,这些主题好像只能让两兄弟更加凸显为彼此的翻版,重点都非常相近。两人都将殖民主义写得像一段离奇闹剧一样,非洲旅行之琐碎无益,加勒比海沿岸权势阶级之腐败,第三世界又为何是个死胡同,印度停滞不前的错综复杂的环节因果,还有,毫不留情地问起疏离的问题:我究竟归属何方?这方面,他们两人同样执迷坚持,谁也不在乎他们的归属。
有时候,西华的文学偏执几近仿作。西华批评挞伐加力骚的文章,读来像在模仿维迪亚。他们的散文文风中,可以确切看出相似之处,西华连措词用字都选用一些维迪亚偏爱的字眼──“玷污的”、“幻想”、“苦恼”、“失落”、“骗子”等等──甚至表现得完全一致的挑剔苛求,借着夸张铺陈,读者怎能不注意到两者如此类似。
就这样,西华·奈波尔在斯里兰卡一家中餐厅午餐,这对任何地方的旅人都是件稀松平常的事。他落脚在一个滨海小镇,加乐(Galle),挺漂亮的一个小地方。可是,在西华笔下,却是一段令人作呕,不洁到难以想象的经验。
“我吃得极少,心惊胆跳,避开端到我面前,印着拇指指纹的玻璃水杯。现在,我步行穿过撤空了的格林区,海岸边浮升起下水道的玷污恶臭,叫人不担忧也难,我怎能不想起,警觉心也益发高涨,那双漫不经心的手,如何随兴所致地脏污了我的餐盘、我的餐刀、我的叉子。”
有人居住的地方就会相当地脏。西华似乎从未憬悟到,他这样夸浮的描述,毫无着墨于这个世界,反而将他自己的吹毛求疵说明得一清二楚。维迪亚对于脏乱的恐惧,传奇般地揭露他的肛门强迫性格,不过,每当他写到这一点,他总会扩大自己的论点,涵括到种姓制度或是文化议题。西华却只是把自己写得像个胆怯又爱小题大作的家伙。
维迪亚,身为一个真实的殖民地居民,当他谈到他的疏离感时,往往颇为可信,虽然,任何一个读者都可回他一句:“那又怎样?我们还不是也有我们自己的问题?”毕竟,他写的也不只是发达多金、生活优渥的中年族群,以及固定通勤于威尔特郡与肯辛顿的中产阶级的人性状况──只写自己,无暇他顾。西华,后殖民地时期,20世纪60年代的叛逆小子,70年代的保守分子,再将自己塑造成流亡人士或是流浪者,就不足取信了。他明摆着讨厌旅行。不管怎样,他算哪门子流浪者?他心目中,全世界最糟糕的旅行,不过就是远足到某家中餐馆。他的旅行通常都迅速快捷。他攀上一门知名的报人,入赘岳家,他在伦敦日子好过得很,他喜爱参加宴会,人尽皆知。
他总是单身赴会,如果没喝得酩酊大醉,也是踉踉跄跄地,伤感地吃吃傻笑。他醉到最高点的时候,还会放纵自己对着女人,含混着印度绅士口音,大献殷勤(“瓦的老天哪,泥灰藏的美丽”),而他如此执拗,女人也搞不清楚,他究竟是在追求,还是侮辱。
西华不管写什么,写得都不顺畅。他总喜欢引述维迪亚关于写作难于蜀道的抱怨,改编成某种吹嘘的形式。“我一个字也没动。真是艰难挣扎啊。”毛病究竟出在哪里?他第一本书还广获认可,出版商慷慨大方,伦敦坊间各家报纸对他都极礼遇。
我尽量不避开争论,生恐自己看来像在蔑视他的痛苦。
他说:“我每写一本书,就像生了场大病一样。”
“当然。”
“不过,你只要随便搅和搅和,书就一本接着一本出版,保罗。”
“你真的这么想吗?”
“搅和”这样贬损的字眼,让我心里想起一根棍子和一个桶。
“你现在又在搅和什么了?”
他又纵声大笑,有如犬吠,还过于尖锐,不仅是单纯的牢骚,或许也意味着再度打断,让我无从辩答。
他说:“你写书最简单了。”
我在伦敦越来越常听到这类的侮辱字眼──在美国反而没听人家这么说过──羡慕给予英国人出言冒犯的鲁莽信心。西华是始作俑者,也许是因为他憎恶维迪亚对我父执辈一般的关怀与明白的赞赏。而我未曾怨叹写作之困难,适足证明我只是二流写手;西华之挣扎煎熬则充分显示他的天赋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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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大不同(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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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酒喝得太多了,”维迪亚说,“他身材都走样了;他肥了。你注意到他脸颊鼓得多高吗?他根本不运动。那是个懒惰、自私的身体。”
这又是维迪亚的正义观点中的另一层面向:你的身体就是你应得的。依维迪亚判断,身体发肤说明了当事人的一切讯息:皮肤不好,因为你是个恶人;肥胖则视为道德上的缺陷。维迪亚书中的肥胖角色,若不是头疮脚脓的罪犯,就是无法信赖的惫懒家伙。
维迪亚曾经在接受访问时指出:“我非常自豪于拥有健美的体格。”接着又说,“身体是我们可以控制的。身体就像是个皮囊,里头装着我们的灵魂。”尽管如此,也曾有好几个人跟我提起,由于他身形矮小,再加上气喘缠身,维迪亚总深深感觉体型上的自卑。
谁都看得出来,西华不快乐。我不知道其中缘故,不过,一定不脱与维迪亚之间的关联。我依旧认定,多加了解西华有助于深入认识维迪亚──虽然,维迪亚或许会否认──亲兄弟总是援引了解其他手足的关键。偏偏奇怪的是,西华跟我反而越来越像是兄弟,而我们的交情也因为几近于手足对峙而消解不存。
“星期天过我家来用茶吧,”某天晚上,西华在宴会中对我说道,“带你全家一起来喔。”
听起来很不错。那还是早先时期。我们各自的妻子与孩子都还没碰过面。西华的房子地址在艾赛克斯。地图上看来,是一条直线的车程,不过,当天却因为下雨和路况恶劣,还有英国村庄(“这里一定就是嘉斯菲尔德了”)奇特又叫人烦恼的瓶颈路段,我们困在我的小车里辛苦地摸索了三个小时。一路上,我不断地向我的小家庭成员保证,这一趟远行的花销一定会有价值的。我们见到了西华的泰山大人,一位声名远播的广播人。一屋子挤满了人──西华还真是左右逢源。可是,我们到达的时候,他正在接电话,而当我试着跟他打招呼,说哈时,他却对我气急败坏地绽唇一笑。
“你没看我忙得不可开交吗?”接着又是一阵沉郁的笑声。
我们用过茶点之后,逗留一个小时就起身告辞了,开车回伦敦南区,回程还有一段长路呢。他几乎没跟我讲上话。
我太太问道:“哪一位是西华啊?”
我向维迪亚提起这段插曲,我们大老远开车赴会,却觉得自己不受欢迎。
维迪亚说:“他跟我说过,他一看到你就觉得沮丧。”
“我无法想像,这又是为了什么。我从来不跟他提我的书。我只是听他讲自己的东西而已。”
“说不定,就是因为这样子吧。”
“因为我只听不说?”
“不,因为他厌恨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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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轻若重的西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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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段时期,西华搬进伦敦公爵阁地区一家书店楼上的大型公寓里。这种安排看来非常有格调,他置身各色各样的风云事件之中,尤其是公爵阁一带不拘小节的多元文化表现。我们则捉襟见肘地住在遥远而毫无生气的卡佛区,车程一个小时,越过伦敦才到得了。而今,我们两家已经是彼此居家晚宴上,不情愿却还是经常造访的宾客了。
第一次在他的公爵阁公寓晚餐时,我就注意到西华面前上了一道特殊的餐点:分量较大,菜色不同,看来较为可口。
我问道:“那是什么?”
西华伸出双臂,交合在餐盘前面,护着他的大餐。他的太太解释道:“西华只吃素食。”
某人说道:“可是,我看他那盘像鸡肉。”
“是鸡肉没错,”西华说,“鸡肉不像牛肉那么糟糕。”
我们的茄片夹肉里就合着牛肉,而我觉得,那个时候,所有人都垂涎着西华的特殊待遇。西华解释说,他自小就吃些特定的食物长大。我猜想,奈波尔家族一定把鸡肉当作一种蔬菜,因此也加深了我对维迪亚的了解,尤其是他在饮食方面的别扭怪癖。
另外一次做客西华家,饭后我帮忙清理善后,我将一些剩菜收进冰箱时,看见许多层层相叠的餐盒,上面还清楚地标注着:星期三午餐,星期三晚餐,星期四午餐等等。
我跟他太太说:“你真是有条有理啊。”当时,她在洗碗槽一边忙着。
“喔,那个啊,因为我星期二要出门。”
她进一步说明,只要她得离家出差,就会事先帮西华准备好餐点,她离家期间,他需要的所有餐点。食物都预先煮熟,菜色配料各自不同,只要热过就可以上桌了。西华不愿,或是不能烧菜给自己吃,因此,如此奶妈照料──或是,母亲呵护──就变成精心对应的解决方案。
她看我脸上泛出微笑,随即翻脸反应,说道:“维迪亚还不是不会做菜。他还不是让帕特从头到脚,侍候得妥妥帖帖地。”
那也是真的,与我的生活或大部分我认识的人的生活都有一段距离。奈波尔兄弟的生活究竟是组织完善得滴水不漏,还是因为他们都娶到任君摆布的太太?这一点,说明了太多太多千里达故乡老家的生活。当然,他们两个都给过度宠溺,结果,如果不说害得他们幼稚无能的话,只至少说让他们看来大不中用。
即使,有人要帮我煮饭,像奶妈一样照顾我,我还是会严加拒绝。撰写《蚊子海岸》的时候,为了保持身心平衡,写作进展如此稳定,我也变得迷信起来:我不要在生活里出现任何变化。我住在伦敦。每天中午,我上同一家餐馆午餐,点同样的餐,炸鱼条。我专注地冥思默想着我的故事里的言外之意,思索着我的人物。我深深以为,我周遭任何差池改变,都会扰乱我的叙述。
小说完稿的那个月份,1981年4月,我写信给维迪亚,他立即狂喜地回复,“那本小说听来非常了不起──正是那类你会发挥得非常好的主题。故事主轴既简单又吊人胃口:所有的好点子都该是这个样子。”
两年用功在一本书上,大功告成之际,那正是我最想听到的话。维迪亚可是再慷慨宽容不过的了。
“你的精力过人,叫人赞叹;你在写作上诸多的杰出成就,似乎让你更加精力充沛。不管我走到哪里,都会碰到你的著作和你的大名,而我也总是感到有荣焉。”
经过了这么多年,他还是我的朋友,持续为我加油打气。我乐于取悦他。他读过了这本新的小说。
他说:“这是一本大书。”
1978年,发生在盖亚那琼斯镇,人民庙堂公社成员集体自杀事件,西华和我都倍受震撼。在我而言,那是毕生所见最为毛骨悚然的惨案了。也是形式最为暴力与梦魇惊恐的偏执妄想。移居盖亚那的弥赛亚,吉姆·琼斯,在他的追随者之间,营造疯狂气氛,正是激活我构思《蚊子海岸》一书的人物,虽然,书里情节完全不同。西华也写了一本关于琼斯镇的书,《去向不知何处之旅》。他经常迂回提及他这段恐怖经历,因为,他在九百多具尸体尚未装袋搬移之前,就抵达了琼斯镇。他说自己从未曾见过如此不堪的场景。这段见闻令他丧志失神,让他封笔无言了好一阵子。写那本书的时候,他饱受近乎精神崩溃的煎熬。当时,我理解到,他之所以如此缺乏安全感,不是因为自负或虚荣或幼稚,而是因为某些相当基本的东西:他已经饮尽了高脚杯,而就在他准备扬首照杯之时,却发现恐惧潜伏在杯底,正如,我过去教过的一出戏里,一行可怕的台词:“我已饮尽,却看见蜘蛛。”
沮丧之下,西华行文越发虚浮累赘。派对扩大成“饮宴作乐”,演说加码为“正式致词”。可以直截了当地表达:“机械取代了劳工”的地方,他会写成:“机械已经颠覆了集体肌肉劳动的奴役状态。”
讲到千里达人的时候,他会说:“吾人有所体认,包裹着未曾言明的率直,我们在帝国制度之中,微不足道的状态。”这只不过是在虚张造作地说:“我们感到,我们在不列颠帝国里无足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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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轻若重的西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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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实突破了拼凑混成的表现手法之时,效果就显得庸俗乏味了,而他所尝试营造的风格,既不自然又徒劳无功。他也如实坦承。他说自己深感挫折。现在,他写的东西,形式都像在吹毛求疵。
“我整天坐在书桌前,”他告诉我,“我一事无成。我想写,可是,什么也写不出来。”
这可不是十年前慵懒的艺术家夸辞,而是种苦恼哀求。也是种忧惧。
“有时候,一直到下午5点,我什么事也做不成。有时候,什么也写不出来。”
我们身边没有别人,他不再嘲弄我,不再格格傻笑;他郑重严肃,他的样子看起来狼狈透顶:脸色苍白,浮肿,近乎狂乱,一手握着一杯酒,一手夹着香烟。
“我哥哥以为我懒。”
他的语音疲惫。他是个包袱沉重的男人,而今,我明白这绝对不是做戏。他似乎即将放弃,听天由命。1984年,甘地夫人遇刺身亡时,他专程飞到印度,写了篇愤怒追思的悼文。仿佛为了逃避他已经开了头,写书的严肃承诺,他文章写得更多更勤了:他写第三世界──否定这类地方的存在;写澳洲──厌恨那整个国家;写他自己和他的兄长──期盼着他的困惑可以理解,同时承认维迪亚可能是世上惟一了解他的人。
即使是最不费力的举手之劳,都会害得他喘不过气来。他说:“我变得好累。”而他说话的语气,让我相信,他的健康一定很不对劲。我问维迪亚,有没有我们帮得上忙的地方。不过,他只是旧调重弹,活该西华自作自受。他讲话的时候,流露同情,却也爱莫能助,也不晓得如何补救。
真的,当你听一个三十九或四十的男人向你喊累,你不会想到他病了,只会猜他是不是工作过度,或是根本就在夸大其辞──夜里混得太晚了,玩得太疯了,他一定是疏于照顾自己。你绝对不会猜想,这人是不是病到垂危关头了。然而,西华却是如此。
当时,他的澳大利亚书正写到某个章节,正讲到一个名唤提萨的风趣的锡兰人,提萨跟他说起男性雄心在斯里兰卡可谓无用武之地。西华写下提萨的提问:“在你们岛上也一样吗?”然后,他就死了。
他的心脏一直衰弱。说明了所有他说过的话与做过的事,以及他所有的感觉。剥夺了他所有的气力;使得他疲惫瘫软。这也是为什么他会不住喘气,大汗淋漓,为什么他每每吹嘘夸言,为什么所有的事情,他都举轻若重。
他瘫伏不治在桌上,还是被他的儿子发现的,就像三十三年前,西华发现自己的父亲逝世一样。
我写信给维迪亚,尽可能地婉约措词。他回信,写道:“我严重忧郁几达临床症状,于事无补的那一种。每日醒来之前,噩梦总会降临,或是攻击我。其实,我总是被这些噩梦给惊醒。”
而他在信上结尾写道:“真好,能够在此时此刻,握住你伸出的友谊双手。”
仿佛,我才是那个活了下来的手足。可是,维迪亚持续悼念,而当他写完《到达之谜》(The Enigma of Arrival)一书时,他题献给西华,他说这本书,“死亡就是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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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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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中年晚期的某个时刻,当他专注在某一本书上,闭门遁世,案牍劳形,他的笔迹因焦虑与专注,字体越写越小,在他描述手头上正在进行的作品时,他就会打断自己的话头说道:“这是重大作品。”他夸张地肯定,“重大”二字就非大写开头不可了。
过去,他曾经说过:“这本书很重要。”或是:“这是本大书。”一面抬眼望去,好像看到这些书就在空中盘桓,正如先知约瑟夫·史密斯凝视着天使莫罗尼手中,金光闪闪的摩门教金盘一样。好几次,维迪亚也曾经用同样的话语赞美过我:“《蚊子海岸》是本大书。”我的非洲主题小说都是些大书,它们甚至还是重要的书。不过,这些书都算不上杰作。《大河湾》才是部杰出作品。维迪亚就是这样子,他一再重复:“这本书意义重大。意义重大。”
他在挖苦自己吗?据我所知,他可没这个意思。他只要一提到自己的作品,语调间就流露出至高无上的尊崇。我从来没见过别人像他这样完全投入写作的。那就是他的身教。他的投入与信念,令我着迷,也鼓舞着我,于是,我追随着他,卑微地说出相当于“伟大的主,我该做些什么好事,才能成就永恒的生命呢?”的话,来求教于他。维迪亚对于写作的信念已经近乎神秘魔幻,因为文学创作是某种形态的祈祷,某种扰人不安的祷祝。他可不是那种跟读者平起平坐的作者,相反的,他是类似高僧宣教的作者。他也绝对不会违逆他的誓言:倘若他说某本书意义重大,他就是当真的。
维迪亚的写作多半像是文学皮影戏一样,充斥着质感僵硬的侧面剪影,各个都是经过他敏锐观察刻画的暗影,对维迪亚而言,阴影的意义似乎远高于投射或是形塑暗影的真人实物。他完成(虽然不是他首部出版的作品)的第一本小说,《米奎尔街》最后结束在一次戏剧性的离别,正如叙述者说的:“我离开了他们,所有的人,快步走向飞机,我不回头顾盼,只是盯着自己眼前的影子,像个手舞足蹈的侏儒跳跃在柏油路面上。”
《自由国度》一书最后一个句子,同样也有着这样晦暗的预示。“十七个月以后,这些人,或是诸如此类的人,就会知道沙漠中完全的挫败;而直升机低空拍摄的新闻照片显示他们迷路了,他们企图步行回家,沙地上投射出长长的身影。”
或许是因为书名阴暗无亮,《幽黯国度》的阴影也不少,不过最佳形象却出现在阿姆利则 ,“每个锡克教徒都附带着一个敏捷的黑影。”而在他最新出版的《超越信仰》(Beyond Belief)一书中,几乎看不到任何关于山川、气候与色彩的描述,他特别写到阴影,在伊朗“晴空之下,天光云影恒常地形塑,又形塑了濯濯不毛的灰棕色山脉的山脊与低坡”。同一本书中,他多以树影评断树木,而非树叶,就像他写到巴基斯坦白夏瓦外围的树丛一样:“细长的杂交白杨木,几乎不留下树影。”而吉隆坡的赛马场上,“浓绿,久经日晒,仍旧,树影暗黑”。而德黑兰的城墙,“投射出斜长的墙影,逐渐变细到顶,再消失无迹。”甚至,活人也可以徒留身影,例如巴基斯坦的佣人,“每个巴基斯坦人家家里的下人,细瘦肮脏的影子”。
仿佛,在维迪亚看来,投影自有其实体。
当然,他不会轻浮地玩弄文字。他特别字斟句酌,因此,他也是个严苛的倾听者。他用的每个字都是刻意的,经过推敲长考;他力求简约,而他特别擅长使用原色,发掘出模棱两可与细腻微妙的字义。就他而言,使用诸如deliquesce(潮解、溶化、液化)这种字眼,是非常不寻常的,虽说,他也曾经用过一次,出现在《幽黯国度》中;nigrescent(发黑的)则仅见于《神秘的按摩师》。他宁可采“坐垫形状的”(Cushion-shaped)一词,而舍“垫状的”(pulvinate)不用;偏爱“强韧如皮革”,无视“革质”;他总是选择“延误”(delay),舍弃“蜗步迟滞”(cunctation)。任何带有炫技意味的措词,或是刻意表达风格、夸耀、虚矫的材料,任何只是为了制造效果而拼凑的文字,他一概齿冷鄙视。写作本身绝对不能招惹读者的注意。“我只是希望我的散文非常简明易懂。我不想佶屈聱牙,让读者读得结结巴巴地。”他执拗于叙述事实,毅然决然地连跟拔除作品中任何虚张浮夸的地方,以他钟爱的字眼构成演变出某种风格,某种表达意念与意念本身的方式,像是说话语气的语调,铺陈着容易辨认的句子结构。他的风格形成的自然而然,也最为突出,因为,这种风格就在于摒斥风格。他独出一格,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他早期作品中的轻灵快捷已经消失了,大部分的幽默也不见了。他现在的作品内容更紧密了,更见平易,剥除了一切花腔文藻。他总括地描写山川风貌的技巧依然和过去一样有力,却简明扼要多了,文字效果完全集中在几个画龙点睛的字眼上,日光乍现,气候豹变,敏锐凸显石头,或是木材,或是一道褪去的光线。他此时的作品更添加了一层淡漠的冷静,充塞着单一色彩的不同细微变化,也因为单色而益显有力;失去了华丽的辞藻,不过,他从来就不放心华丽辞藻。而今,他尝试创造出新的游记文学形式,他让行旅中接触到的各色人等自由抒发,自剖表白──有时候,一连十几页的独白,整本书读来像在聆听一群人絮絮叨念着他们的生活,一连串的人声话语,而他则鲜少插嘴介入。
我总能从他的作品当中,汲取教训。我不敢断言,当地人滔滔不绝的独白,就是描写一个偏远异国最好的方式。维迪亚总是说:“让读者一目了然,自行判断。”所有的谈话,就像俄国小说中,长达十页的忏悔性演说一样,反而模糊了我的视线。他最近出版的书,翻来就像是史塔德·特柯尔誊写录音带记录的叙事,只不过,维迪亚的叙事属于冷酷而经过刻意选择的那种──带有预设立场的(tendentious),又是一个他几乎不会用到的字。
他不是在开自己的玩笑,不过,他紧守住自言自语的习惯,唠唠叨叨念着:“这是重大作品。”也是他在我身上探测其可能性的方法。
我全盘接受。他也试验出满意结果,同时,在他心里,他确实相信,这本书将是重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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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相惜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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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他说:“你能到肯辛顿来见我吗?”
我说,可以,就跟维迪亚在约定的地方会合,我们约在一条小街上,一座鲜红的电话亭见面。
他说:“请帮我打一通电话。”
按照他的指示,我拨下电话号码,接通电话,请帮我找某个女人讲话;维迪亚告诉我,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做玛格丽特时,我缄默而不多评论。语气冷漠地接听电话的男人,召唤玛格丽特过来接电话,男人言语间仿佛怀疑其中有诈。我对玛格丽特说,维迪亚会在某个特定时间致电。
我挂断电话以后,维迪亚说:“这话要解释起来就太无聊了。”
他不需要解释。我也不会纳闷奇怪,如此优秀的作家能将自己手上尚未完成的作品称为“重大作品”,还是一位参加白金汉宫花园宴会的贵宾(女皇陛下授命张伯伦爵士邀请……),下一刻却像个小孩一样,哀求我帮他拨个电话号码,因为毋庸置疑?──他担心,他自己那一口无法变化的语音,恐怕会招引一记闭门羹。他不想听人家喝令他滚蛋。他也是人生父母养的啊。
现在我懂了,只有朋友才能如此理解,尽管表面上,他使出浑身解数,一力擎天,其实,他也有脆弱、不确定的时候,此外,为着他冷酷挖苦的癖性,有时甚至还不公道。他盯着食指繁浩的非洲大陆说:“弓箭蛮族!”或是“卡非!”他目光掠过英吉利海峡,眺向荷兰说:“专吃马铃薯的!”他对着整个中东地区蹙起眉头,喃喃抱怨:鸡仔先生。”
可是,他也曾经细腻地描绘过非洲,写到欧洲则不胜感激,至于中东地区,他写了一整本有关伊斯兰的书。因此,当我试着更清晰地看待他之时,我总是避免评断一些我无法理解的事端。
最深刻的友谊,不在于勾肩搭背与气氛热络地相互举杯时,热诚而意气相投的欢宴作乐;相反地,深刻的友谊应该是种庄严的相互理解,彼此也鲜少论及。真正的朋友,很少会讲到“友谊”两字,也很少提及两人之间如何相连。友谊之中,存在着某种信任,只有非常少数的人能够彼此呼应;某种照料,只有非常少数人能够帮忙:诸如此类的事例,就是对于友谊的考验。你抑制了自我,接受了这个人──他的要求、他的沉默──而这也是互惠互利,有来有往的。友谊关系中没有同门手足对峙的复杂恶意──那种斗争就像是一篮螃蟹彼此倾轧。友谊同样也缺乏浪漫爱情的炽热,或是婚姻关系的契约关联。然而,只要你一察觉到对方有任何困扰,或是无法应对的暗示,你心中油然而生一股同情,其深刻不亚于爱情。剩下的部分,你就全盘接受,丝毫不加怀疑。那并不是盲信,而是包容接受,甚至就像一种保护一样。
友谊并不起自强力的倾慕爱意,而是来自于和善相待,察觉到彼此的匮乏虚弱。友谊是富于怜悯的亲密关系,有力的善意,以及清楚知悉彼此的缺陷与不完美的地方。反过来说,我觉得权势的吸引与聚散,本质上与动物交配殊无二致,对照起来,有如物种演进与强化的过程,就像动物的交配选择一样。自然界里,掠食者追捕噬食虚弱与受伤的个体。动物之中,多所可见卖力活跃的求偶动作,强者吸引其他个体聚众成群,表现出强烈的群众心理和行为:动物物种之所以成功赓续,就在于它们摒斥蹒跚停顿,跟不上团队的个体。动物世界里,畸形怪胎以及软骨没用的家伙只有注定等死。友谊特别专属于人类社会,而所有关于友谊的涵意,不免都指向一个结论:朋友是糟糕的配偶。
人类彼此喜爱,则为了完全相反的理由,因为,即使我们柔弱而无力作为,我们仍旧互持善意。我们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此外,还有许多相同之处:我们的智能、同情与自尊。多年以前,在非洲时,维迪亚就已经喜欢我了。在我鼓足勇气承认,我想写一本书之前,他就已经说过:“你是个作家。”
当初,我看起来一定非常无助。可是,他在我身上看出其他力量来,或许是我心中的某些东西吧。他从脸上看到我的灵魂,从我的掌纹曲线看出我的文才技艺,我的野心与情绪则写在我的笔迹中那倾斜的角度和笔画。
我曾经以为他坚强无比。我们成为朋友。我看出他有许多弱点──而他也看出我的。我们因此而成为更加密切的朋友。大多数作家都别扭古怪,由是,他们彼此间的交情也相当罕见,他们也只能孤身终老。我觉得自己非常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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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读原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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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也意味着相互帮忙。我们的友谊也起自于一则小惠。维迪亚说:“你有车吗?”紧接着,他礼尚往来,读了些我先前写的东西。他没有任何义务,他根本就不认识我,我也不是他的学生。这样彼此帮忙,纯粹是互惠性质。经常,同一桩善意行为可以利泽双方。我从打字稿开始校读他的《模仿人》;那是我在帮他的忙。而他让我先睹为快,逐字阅读《模仿人》,从中我也获益良多;那就是他在帮我的忙。
经过多少年,他会请我帮他处理一些简单而神秘的忙,好比,帮他拨个电话号码。不时,他也会请我帮他校读他的书稿的打字原稿。
作家拜托朋友读他的打字原稿──这种污渍斑斑,型式未定的稿件──只是为了博取对方的鼓励。处在这种孤独而容易引发偏执妄想的行当中,我们需要听到友善的好话。而且,除非这个作家认为他的作品已经至臻完善,他不会轻易让人过目检阅,以获求嘉言回馈。接着,就是付梓出版,批评将蜂拥而至,不过,届时,作家的精力心神已经转移到其他创作了。因此,作品初次见光与第一次获得的赞美,就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经常还是拍板定案的关键。这可是趁着作者内心最为脆弱的一刻,荣幸备至地一窥其内心丘壑。除非初阅者必然许以美言,任何作家都不会轻言曝光作品。
“我想请你看看我的新书,”维迪亚说,“这是重大作品。”
那就是《大河湾》,一叠打字稿纸。场景铺设在非洲。即使在我开始阅读之前,我已感受到一丝丝的忧虑。当年,维迪亚自己说过,他怕那些“丛林野人”、“弓箭蛮族”。大部分非洲地区都具体实现了他最恐怖的梦魇,野蛮残忍,无知粗鄙。他对非洲不抱多少希望。“非洲没有前途。”
我翻开书稿。我读道:“纳札鲁汀,当初他将这爿店铺便宜地卖给我,以为等到我接手经营的时候,我就知道不容易了。”
这句反常的乏味的开场白的叙述者,沙林,是个穆斯林。这倒新鲜了。维迪亚身为婆罗门,自己也是半个印度教徒,对于穆斯林,他从来没显示出多少兴趣,而他也多次明确地表示,他丝毫不同情穆斯林,他将印度的四分五裂与巴基斯坦的高压专制都归咎到伊斯兰民族主义者。而在非洲的时候,他又每每不由自主地趋近那些印度杜卡瓦拉。
没多久,我马上就觉得这本书不对劲,不只是因为开场破题的第一个句子,某些细节也让我忧心。沙林除了豆子以外,什么都不吃。穆斯林当然可以吃肉,只要确定动物经过妥善完备的方式屠宰,意即“哈拉尔”,也就是伊斯兰语汇中洁净可食的肉(kosher)。维迪亚不知不觉地将自己豆食者的形象投射在他的叙述者身上。我在页缘上批了一句:只吃豆子吗?
这本小说展现了维迪亚对于萨伊河湾一处城镇,吉山干尼深入渊博的了解。早期他替杂志撰写的一篇关于刚果的文章,《刚果新帝王》一文中,维迪亚曾经写道,斯丹利维尔──斯丹利瀑布站──如何落实为《黑暗之心》中克兹先生阴魂不散的栖息地,而且“七十年后,这处河湾大幅变貌,犹如康拉德的幻想成真”。他意有所指,讲的正是莫布杜的残暴统治。
我发现自己飞快地翻阅这束打字原稿,对于内容我几乎无可置评。这是一本好书。《大河湾》涵括了非洲昏昏欲睡以及恣意狂暴的特质,维迪亚的鼻子分析了臭气与腐败,帝国的失败与废墟。这本书同时也是一段爱情故事。沙林和一名外侨的太太伊薇之间,有一段情事。沙林也是个乖戾易怒的人。一日,他自觉遭到伊薇轻忽,就痛踢伊薇一顿。她吃痛哭泣。没过多久,她又躺回床上,邀他共赴云雨。他意识到这是两人关系的尽头了。“她的胴体曾经如此柔嫩、顺滑,温暖洋溢。”你一定以为他会跟她做爱。他握着她的两条腿,左右大开。沙林接下来的举动,让我一把将书稿从面前甩开:“我朝着她两腿中间猛吐口水,一直吐到我嘴里口水尽干为止。”这是什么跟什么啊?伊薇反抗──这是当然的——她对着他吼叫,挣扎着甩脱他的掌握。于是,沙林又开始打她。“再一次,骨头撞击着骨头;每一拳挥出,都害我手掌作痛。”
“我朝着她两腿中间猛吐口水,一直吐到我嘴里口水尽干为止。”
我一向觉得维迪亚的情色与暴力场景,难以卒读,现在,更是难上加难,难如登天一般。难道是因为,我不想读到诸如此类的场景,为其揭露我的朋友的某些面目吗?作家写到性爱的时候,最能浑然不觉地告白自我。维迪亚的场景往往充满了侵略性,离奇而无欢。女性胴体不堪而脆弱;而且还带着体臭。他总是认定女人小便失禁,身体潮湿多菌,穿着皱巴巴的衣服,胯部皱褶重重,腋下一片汗湿污渍。即使,她们有意改善这些状况,多半也徒劳无功。在《自由国度》中,巴比在琳达的房间里发现一个小香囊。“那是一包下体除臭剂,商品名称叫人惊骇。这个贱人,巴比心里想着,这个贱人。”
而《模仿人》里面曾经有个西班牙妓女,让劳夫·辛格带回他的旅馆房间:“她的身材就像是打从地狱放出来的,却顶着一张孩童般的笑脸。”她形体非常肥胖。两人的做爱动作犹如直肠科大夫出诊。“指甲、舌头、呼吸与嘴唇都是如此脱离肉体的探索工具……继续往下探索。她将我翻转为俯卧姿势。用相同的工具继续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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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读原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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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击队》书中,嫌恶与肉欲交织在对女性清晰的敌意中。“自由派白人”女性珍,每在双颊遭人痛掴之后,就会被撩得欲火中烧,“下手之重,她的下巴落开,无法合拢……接着,她又被摔了几巴掌。”她发现,“尽管她既惊慌又厌恶,她的下体居然变得湿漉漉的。”奇怪的是,维迪亚,任何人亦然,竟然会将一般厌恶女性者的陈腔滥调信以为真,误将巴掌当前戏,挨揍当春药。稍后,珍在黑权公社里,遭到公社领袖吉米·阿罕穆德强奸。不过,这档子胡搞瞎搞不是重点:脸上挨巴掌反而更能撩动珍的欲念。而吉米其实是个同性恋:“长久以来,他一直期盼着布莱恩温暖坚实的肉体,和他令人消忧解怀的唇与舌。”尽管如此,珍还是待在公社里,只是让吉米粗暴地肛交。事后没多久,吉米一声令下,珍就被开山刀给乱刀处死了。
维迪亚在他有关艾薇塔·裴隆的随笔中,提到艾薇塔丰满鲜红的嘴唇,暗示着“此姝夙负口交技术之盛誉”。他描写阿根廷男性雄纠纠气昂昂的男子气概,以及他们在肛交一节的之一心一意。在他其他作品中,他会描述某个男人的脸色“就像刚刚发起来的面团”,接着暗示,有时候明讲,脸如面团代表此人热中手淫,正如狄更斯也曾经在尤里·希普双眼周围画上多重眼圈,暗示夜间自体性欲活动过度。假如,将作家笔下人物的情欲和幻想,视同作家本身的情欲和幻想并不为过的话──而且,如此联想又有何不妥呢?──那么,我就觉得维迪亚的看法让我提心吊胆了。
最近,维迪亚在《超越信仰》里写道:“过去的日子里,我在这里经常会因为性兴奋而感到昏眩,”这是描写巴基斯坦东北部拉合尔红灯区妓女云集的一景。“直到我三十有五了,我还是着迷于娼妓,经常寻花问柳。”倘若那是真的,当年他在坎帕拉,直直地凝视着我眼睛,当时他三十四岁,他说:“我已经放弃性爱了。”又怎么能符合现在这一套说法呢?两种说辞根本就天差地别,当然不能相符,只是,此时我相信他较晚期的自剖了──他过去也曾经嗜好嫖妓,这也使我益发坚信,只有经过时间沉淀,才能辨别真伪。
可是,现在我手上捧着《大河湾》。吐口水一景却在我心中盘桓不去,还有破题第一句前途黯淡的句子。剩下的部分我都喜欢。我们见面共享午茶。我带着打字书稿前往。
“保罗,你觉得如何?”
“你说得对,这本书确实是重大作品。”
“你没有什么修改建议吗?”
“开头第一句很妙,”我说,“不过,第六页有一句更棒。”
“指给我看。”
那句话隐藏在段落之中。这句话写道:“这世界就是这样;微不足道的人,允许自己沦落到微不足道的人,都不配在这世上占有一席之地。”
这句话当然只是出自一个长居刚果丛林、半开化的印度店家老板之口,然而,在我看来,却是展开一本小说最简洁有力的方式了。
维迪亚将句子圈起来,画成一个汽球,沿线拉到句子应该插入的位置,第一页最上方。
“你有道理,”维迪亚说,“我确定这样一改书一定会多卖几本。”
“还有一件事,沙林吃了一大堆豆子。他从来都不吃肉啊。”
“这一点,帕芝也有些意见。”
“我想,给他点肉吃吧。”
那一年,《大河湾》顺利进入布克奖最有希望获奖书单。我正好是布克奖评审之一。我重读此书,并同许多其他入围书籍,我看到维迪亚确实将句子迁到卷首,如我建议的一样。同时,他也将沙林改写成一个可信度较高的肉食者。可是,面临决定关头时,我却投了反对票。我那一票正好成了决定性的关键票。我偏爱派翠克·怀特的小说《泰伯恩记事》。
“派翠克·怀特?你还是让我死了吧。”一位评审委员说道。
另外一位委员跟我说:“我还以为奈波尔是你的朋友呢。”
“那又怎样?我就是不喜欢吐口水那一幕。小说结尾也不能取信于我──那些来来回回的,过访伦敦等等。”
最后,我们只有妥协在潘妮洛普·费兹杰罗的《离岸》一书上,而大多数人都揶揄我们的决定。他们都说奈波尔应该获奖。不过,维迪亚早就以《自由国度》一书荣获过布克奖了。有人以为,有我担任评审,维迪亚一定十拿九稳。才怪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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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00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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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维迪亚总是坚持写作自有公道,好书自己会出头,西华的经纪人效率之高,还是让他印象良深。这位经纪人就是我介绍给西华的,他也是我的经纪人。维迪亚要我居中牵线介绍,没多久就晋身客户行列。维迪亚的预付版税与合约条件比起以前都大幅提高。说不定,他很快就会攒到他的100万英镑了。
某一次我们聚会的时候,维迪亚说道:“我很不满意我的出版公司。”
我将他介绍给我的出版公司。
我的出版老板问我:“我可以做些什么来吸引他呢?”
“给他100万英镑。”
“绝无可能。”
“不然,你就在一家上好馆子给他订张桌子晚餐。不吃午餐喔。‘晚餐比较隆重。’接着,你要让维迪亚选酒。这样并不保证成功,只是至少他不会半途离席,扬长而去。”
“你真以为他会孟浪到这种程度?”
“这种事情以前就发生过。”
我也获邀陪坐用餐。我的出版公司老板很紧张。维迪亚点了一瓶勃艮第白酒,一道明虾主菜。可惜,那道明虾不新鲜。维迪亚说,失陪了,他得走了。我开车送他实时赶回肯辛顿,让他可以躲在自家房间恶心作呕。他找到了另外一家出版公司。然而,菜肴不是重点,金钱才是──他还是针对着他的目标,100万英镑。
出版过程当中,有一项琐碎杂务,就是在书封上撰写文案。这段文案还会在出版社的型录上辗转流传。当他收到出版公司预先为《南方一转》(A Turn in the South)所写作的书封文案,维迪亚说,这段广告写得不尽适宜。他没有动怒。他耐心写了一封长信给维京出版公司,说明他的意向。他在信尾结论:“作家预备做某件特定的事情,也应该感受到自己完成了那件特定的事情。不过,每一本实际出版的书都有其兴奋狂热,逾越作家初衷。因此,读者与书评在实际出版的书中,看出其他意义也就屡见不鲜了。我一心冀望在维京公司里,能有人在封面文案上写些有意思的东西。”
可是,没有人提笔重写,经纪人打电话给我,说道:“保罗,维迪亚要我拨电话给你。我们要请你帮个忙。”
这时候是8月。我刚刚结束《骑着铁公鸡》,我的中国游记的巡回促销之旅。正在写作另外一本小说《我的秘密历史》。我一面听着电话,心就不断下沉。
“可不可以麻烦你,就当作是帮我们的忙,替《南方一转》这本书写一段书封文案?”
这意味着,我得先将手边的小说搁在一旁,改而操作这种最低微、最无人感谢的出版杂务。意即,我得仔细阅读维迪亚整本书,再写一篇广告文案──文案要短而富于内涵,还要极其富有说服力──再寄到出版公司,说不定相关工作人员都度假去了。这在我的写作生活中,真是一次严重的干扰,没有任何一位作家──更不用提维迪亚本人了──会稍加考虑而友情客串一次的。
我说:“我会写的。”
经纪人笑我如此逆来顺受。他当然也不胜感激,同时更惊喜万端。可是,维迪亚觉得自己正困在难关上,而我也还记得多年前他说的话:“朋友是干什么用的?”
一束装订书稿送到我家。我津津有味地读完,觉得还挺喜欢的,美国南方旅程的明朗简洁:维迪亚的领会,几近虚心探索,没有豪言壮语,只有真诚的好奇玩味。他为自己正在撰写的这一类旅游书籍,竖立了标竿,因此也有助于其他种类的旅游书彼此区隔。美国游记绝对无法以传统方式书写──传统式的美国游记里,正如维迪亚解释道,旅客说:“这是我在这里拍的照片。这是我刚刚步下当地的老旧巴士,跟在几个奇怪的男孩后面,提些不妥切的建议,下榻在一些肮脏污秽的旅馆。这是我在当地酒吧跟地头上几个奇人干杯共饮。这是我当夜稍晚迷了路。”
那一类的书,充斥市井,刻画旅人“以异国背景描述自己”。他还补充一句:“端看作家是哪一个,这种旅游书也可以吸引读者。”不过,这种方式只有当作者、旅客“与旅游地格格不入,抑或怪诞骇俗到某个程度”才能奏效。可是,这种方法用在赴美旅游的旅人身上,就恐难灵光了。“美国不是个异域,或是说,美国没法子像非洲一样直截了当地就是个奇异国度。美国太为人熟知了,美国照片太多了,关于美国的书也早已满坑满谷;而且,美国上下制度健全,井井有条,想要随意浏览,探究些为人所不知的眉目,也就没那么容易了。”
这对我来讲,又是极富启发的一课,原来,旅游写作还有这么多不同面向。同时,维迪亚好像,再一次,直接对我讲话,当地巴士上的一名旅客,酒吧里买酒请当地人共饮,我迷路了也可以拿来大作文章。二十三年来,我还在不断地向他学习。
于是,我的广告文案就这么开头:“《南方一转》投下完全新鲜的一瞥,注视一个地区与情境,这个地区于某些人而言,已经沦为滑稽漫画了,对其他人而言,则犹然混沌难解。”
我心知维迪亚一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字眼地考究详审这段文案,我写来也更加谨慎、小心翼翼,紧抓着维迪亚所期盼的用字精确与创新,斟酌推敲再三,好让文字顺理成章:四十八岁的人了,还要重温学徒生涯的谦卑与束缚。那短短300字,耗掉我两天的工夫。我请经纪人将文案带过去给维迪亚,有如学生交一篇重要论文给教授一样。试探了友谊,也考验了我的文字功力。
经纪人捎给维迪亚的回复,潦草写就:维很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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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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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写《抵达之谜》的时候,他又跟我讨了个不寻常的帮忙。这本书的萌芽盖有年矣。1966年间,维迪亚曾经给我看过某个故事的几页文字,说他想要回头把故事写完。他说:“这是我热身的方式。”为了要进入写作的情绪,他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复印那几页,描述基理柯某幅画作所描绘的经典一景的段落。事隔二十年,他还是用那几页相同的文字,当作一本小说的部分材料。
我在他狭窄的皇后宫门巷公寓里,跟他一道用茶。
“前几天,我在格洛斯特路上遭人袭击,”他说,“一个黑仔朝我越走越近。他装成要走过我身边的样子,接着就往我脑门侧边──重击一拳!”
“那可真要命,维迪亚。”
“当时,我也给吓了一跳。”
可是,他讲起来却气定神闲的。他身边搁着一个档案夹,夹子里一叠四英寸厚的稿纸,不消多问,一定又是打字原稿。
维迪亚说:“我现在这本书走到一个微妙的关头。”他两眼还瞟了瞟那个档案夹。
“就是这叠稿子吗?”
他庄严地点点头:“这是重大作品。”
他没说那是过去一则旧故事的延续;除了“这是重大作品”以外,他什么也没说。他只是提到这本书尚未完成。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完成这本书。”
我心想,这话说得多滑稽啊。我说:“可是,你还是得把书写完啊。”
“万一我脑子受伤了,那该怎么办?”
“维迪亚,你的脑袋好得很呢。”
“万一又有人袭击我怎么办?本人在格洛斯特路上看到的那些混混,其中有一个家伙说不定会严重伤害我。届时,我就没法写完这本书了。我怎么写得完呢?脑子都给打坏了。”
“如果那样的话,你在心智上就不适于写作了。不过,那也只是你的胡思乱想罢了。”
“那才大有可能呢!我告诉你,我才刚刚被一个黑仔打了!”
“也许你该待在威尔特郡静养。”
“我会的。不过,本人总还是会上伦敦来办些杂务。本人的银行经理。本人的出版公司。本人连剪个头发也得进城来,”他说,“保罗,我要你读读这本稿子。读得仔细些。”
“当然。我乐意之至。”
“而且,要是我的脑子真给打坏了,没法子继续写下去的话,我要你帮我把书写完。”
我靠背后仰,调整视角,好看清楚他脸上是不是在微笑。可是,不,他铁板着脸,坚定笃实,而且,斩钉截铁地坚定,好似武士拟就遗嘱一般。
“你会注意到书里重复不少。那是故意的。保留重复的部分。还有书中的律动,句子流动的方式──那个也要保留。看了你就会明白我的叙述是怎么架构的。你就接着搭话,让叙述自然流出。”
从他说话的样子判断,我似乎看起来已经接受他的委托,帮他写完《抵达之谜》了,而他脑部也受到重创,坐在一旁看着我猛摇笔杆,魔法师的徒弟的最后一关,他的身影有如陷阱般地落在我的身上。
“保罗,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很荣幸,那是当然的。也是个挑战。有点像是福特·马窦斯·福特与康拉德合写一部小说,或是像史蒂文森与他的继子洛伊德一块儿写些东西。”
“不,不一样。这是重大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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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思(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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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着这一大包沉重的稿子回家。我读过全书的四分之三,阅毕掩卷,我信心全失。我绝对无法帮他写完这本书,甚至连评论这本书也办不到。我根本不喜欢这本书。全书读来像是一大段有学问的个人独白──重复再三,正如他所言;模糊,迂回,云深雾重,书中无处不显得晦涩如谜,一桩再乏味不过的村野插曲被他扩大到冗长无垠的篇幅。我从来没读过像这样的作品。这部小说也许可以成就像是《芬尼根守灵夜》的经典巨作,那种读者买来研究,却无法一气呵成读完的书,一部企图强烈的失败作品,来日有待英语系所阐述与辩护。
书中可以发觉维迪亚的平房与威尔特郡,甚至还可以捕捉到一瞥史蒂芬·田南特的身影──他鼓涨的粉红色大腿,他的草帽。然而,还是不太有趣。那个疯子似乎代表着英国固有特色的式微,而非(如我忖思的)这位变装皇后生涯颠峰。裘利安·杰布也在书中。错不了的,他那张“小老太婆脸”。维迪亚将他改名作艾伦。我知道他其实是个很成功的电视节目制作人。维迪亚却将他改头换面,沦为一名醺醉终日的马屁精,可悲而空洞。他就“爱作秀”。书中的杰布同样也自杀以终,安插在一段轻蔑的段落里,字里行间的悲悯不比听说杰布排出一颗肾结石多。“接着,有一天我听说了──就在事件发生过后几天──他某个晚上喝得烂醉如泥之后,吞了些药丸就死了。还真是种作秀式的死法。”
可是,真叫我困惑不解的是下面这一段:“某个秋日午后,我走过杰克的老旧小屋与颓圮的农场时,突然感觉行将窒息。我就要走到那个角落的时候,窒息感也差不多过去了,我清理了农场,将那些旧金属与缠绕的铁线和原木木块都堆在山毛榉树丛下面。(可不能堆在靠近户外火坑的桦树旁边;那些树种在路的另外一边。这些山毛榉种在农场边,大树现在正值壮龄,树冠最低处的树枝垂得很低很低,夏天的时候,提供了美妙、广阔又遮阴完全的树荫,让我想起《吉普赛人之友》与《拉文格罗》里的乔治·巴罗。)走过榉木林和农场后,走在荒草蔓生的小径上,感受到熟悉的孤寂,我的呼吸才又顺畅起来……”
读到这里,换我行将窒息了。我再怎么样也无法插入这部叙述。我根本看不懂这书在讲什么。我的困惑让我焦虑。这本书到底在干吗?文字刻意写得平乏无味、毫无幽默,如此冥顽不化地禁绝任何阅读乐趣,即使行文到如此语意模糊的段落亦然,就像行将窒息这一段,还扯些榉木和桦树的。不过,这本小说我也只看了部分。等维迪亚完成全书之后,我就会懂了,我很确定。而我也绝对没办法帮他添加任何一个字眼的。
“你一定得自己写完这本小说,”我再次见到维迪亚的时候,就向他坦白表示,“我能力不及,没办法帮你写完。”
“万一我的脑子被打坏了怎么办?”
“只要你留在威尔特郡,就没有人会去损害你的头脑。待在那里,专心写作就好。拜托你,维迪亚,我帮不上忙的。”
“你看得出来,这本书是重大作品吧。”
“绝对如此。”
他知道我素来景仰V. S. 普利契特。他跟我说,普利契特只是二流写手,证据就是他都年近九十了,还净写些短篇故事,而且,这老头到现在还觉得写作是人生一大乐事:“对他来说,写东西容易得要命。”维迪亚一度在接受访问时宣称:“我成就了极为浩瀚大量的作品,”接着,讲到他著作的品质,他说,“我们现在谈的可是一件伟大的成就。”
普利契特自己说过──善哉其言──所有的作家内心在深处都是狂热分子。
《抵达之谜》出版了,许多书评家也都看得如坠五里雾中。维迪亚说自己从不理会书评。一位英国书评者,向来以保守、老派知名,大力赞扬本书为大师级经典作品。德瑞克·瓦尔克特则不敢苟同。他一点也不喜欢这本书。这可是项改变。维迪亚曾经多次对我引用德瑞克·瓦尔克特的诗,言下颇为赞赏。瓦尔克特早期也曾经题献过一首诗《拉文提尔》,给维迪亚──诗中大意为某次造访千里达乡间某个贫穷地区。过去,我知道这两位作家以朋友相交,而我钦佩瓦尔克特的诗,就像佩服维迪亚的文一般。
瓦尔克特在他的书评中抨击维迪亚。“奈波尔的迷思,外界将他视为不世出的奇才、文坛奇葩、好唱反调的天才……长久以来,一直是出闹剧。这也是他选择激越的迷思──虽然,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为什么……如此混乱与绝望之中,隐藏着某些惊人的贪婪。此外,这项迷思也失真了。迷思之外,另有事实。奈波尔的偏见。”
瓦尔克特继续说道,维迪亚的坦然不过是种族歧视而已。“倘若奈波尔对待黑人的态度,带着他可厌的轻蔑……举个例子,转向针对犹太人的话,还有多少人会赞美他的坦然?”私底下,他都管他叫V. S. 奈霍尔(Nightfall,黄昏、傍晚之意)。
瓦尔克特身为黑人,论及这项议题,自然有其权威,不过,维迪亚也是有色人种的一员。如果真要严格讲究色泽的话,相对于瓦尔克特的牛奶咖啡,维迪亚就算是加倍浓缩咖啡了,这也是为什么,有时候维迪亚在英国露脸会遭人歧视。种族歧视的指控非常严重,可是,一想到维迪亚自己出身的族裔,便又觉得古怪。而且,瓦尔克特还是攻击一个仰慕他的作者:他可是当今在世少数几个维迪亚还肯开口赞美的作家。虽然,瓦尔克特出生在风向群岛的圣露西亚岛上,他却早在1958年归化千里达,成为永久居民(以及永久作家),当时,他还不过二十来岁而已。他是个与维迪亚非常近似的当代作家,出生在同一座岛屿,在许多方面,都是维迪亚的兄弟作家。两个棕肤人,来自地图上的同一点。
我没跟维迪亚提起那篇书评。算是我帮他一个忙。
几年过后,瓦尔克特获颁诺贝尔文学奖。因为诺贝尔文学奖基本上充满政治考量(今年颁给波兰人,明年给个南美洲人,后年再挑个千里达人),也就是说,维迪亚失去了他的机会。或许,他再也无缘得奖了。两个千里达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就跟两个阿尔巴尼亚诺贝尔奖得主一样渺茫。
维迪亚或许会喃喃自语,“他们又来了,撒尿在文学上。”不过,我不会轻信的。德瑞克·瓦尔克特可是某个他读过而且还记得的作家,所以,从此以后,我再也没向他提到诺贝尔文学奖了。又帮了他一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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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文学对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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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新港,有辆出租车在等着我。司机之前还从事教职,能说威尔士语,他载我到阿柏嘉维尼,再穿过黑山,掠过陈旧杂乱的村庄。此处距离伦敦过远,无法通勤往返,乡间看来从未现代化,犹如20世纪60年代或是70年代的英国。“黑”村坐落在一座小山上,“歪”河则从山脚下流过。1996年6月1日下午,我在一家像是客栈的旅馆放下行李,用过午餐,随即前往文艺节现场。
维迪亚跟娜迪拉当天早上从酪农小筑出发,已经先我一步到达了。
“保罗,这是娜迪拉。”
当年那个坐在奈洛比阳台上,身上裹着小公主一样的纱丽,瘦骨嶙峋、怒目瞪视的七岁小女孩,而今已经长成一个魁硕的女人。她既黑又高──比维迪亚还高──而且保持高度警戒,她一双眼睛坦白无隐地上下打量你,这种目光,我从来没在巴基斯坦女人脸上看到过。她臀部上的纱丽松垮垮的,好像她最近才掉了几磅。她等着我跟她寒暄。我转身对着维迪亚说:“我昨天才在佳士得的印度展错过跟你碰面的机会呢。”
维迪亚还没来得及开口,娜迪拉就狠狠地搡了他的肩膀一下,嗔道:“你这个坏蛋!你怎么没跟我说你上那里去了。”
她又搡了他的肩膀一下,继续大声呵斥着他。此举足以显示,这个新婚满月的女人性格中无谓的专横霸道。以前,我从来没看过任何人碰过维迪亚。
“你再也不准买那些画了。”
维迪亚平静地说:“保罗,你刚刚泄漏了我的秘密。”神情有些抑郁不欢。
我步向一张桌子给自己倒杯咖啡的时候,有人介绍萨尔曼·鲁希迪跟维迪亚认识,接着我瞥见《纽约客》的比尔·布佛四处招手,我们就一同走向一顶巨大的白色马戏团帐篷。
我走过萨尔曼身边时,他对着我微笑,摇头不已。他说:“以前我从来没见过他。”
“他跟你说了什么?”
“他跟我说,‘你还好吗?’我说,没事啊,我还好。他说,‘好,好,好。’”萨尔曼忍不住哈哈大笑。
我们依次坐下,维迪亚、比尔·布佛跟我,坐在那顶大马戏班帐篷下的舞台上。观众不少,不过,还是有种狗展的气氛。我们应邀表演,站在两只后腿上独立步行,跳圈圈,好让读者大开眼界。布佛说:“对谈后的发问时间,你们打算怎么进行?”
维迪亚说:“不回答任何问题。”我笃定确知他深恶痛绝这类活动,不过,既然是他自己答应在先;可不是我掐着他的脖子逼他这趟浑水的。他的一般理念就是:“作者不可先行于作品之前。”或是更有甚者:“作者自当隐形遁世。”书籍才是重点。不过,眼前一本书也没有,只有座无虚席的帐篷里,一张张瞠目瞪视的脸庞,以及一种提讯审问的况味,台下每一张脸都像是一颗炽亮的灯泡。
比尔散漫杂芜地开场──他提到我的新书时,维迪亚就懊怒地坐立不安──比尔说:“保罗,你比维迪亚年轻二十岁,”最后问了一句:“身为一位作者,维迪亚给了你什么呢?”
我谢过他,然后说:“比尔,我要先提出两点更正。我并没有比维迪亚年轻二十岁。我今年五十五,维迪亚六十四。我们认识在三十年前,当时,我确实感觉自己比维迪亚年轻了二十岁。当年,我感觉非常年轻。我觉得自己遇见了一位年长得多、智能得多、经验也比我丰富太多了的人。”
维迪亚静坐一旁,冥想出神。他一言不发,我们上台之前也几乎未曾交谈。他穿着一件暗色西装外套,底下套着一领毛衣,暗色毛线长裤,深色的皮鞋。他似乎听得很仔细,而我也很感谢有这个机会表达我对他的敬意。
“而你问到他给了我什么?”我说。“我以为,他给了我一切。最主要的是,他给了我自信,让我相信自己可以成为一个作家。他说,每个作家都不一样,如果你写得好,就可以独领风骚。我一定要写自己的书,不能模仿别人的作品。我的创作一定要出自内心,而每一本书都需要一个下笔的理由。”
向左看,我可以瞥见维迪亚在点头。要我先起头对话,让我心生不悦,而且,我也觉得自己越讲越没章法。
“1966年,我初次结识维迪亚的时候,我连一本书也没出版过。维迪亚是我遇到过的作家当中,第一个负有完整的使命感,完整的自我意识,对他自己与对他的小说,坚持着绝不妥协的态度。假如他立下了一条规矩,他就会彻底遵守到底。他说,作家一定要走出自己的路来。他问过我一次,或是两次:‘你确定你一定要走这条路吗?你确定你一定要当个作家吗?你确定你一定要过这样悲惨的生活吗?’当时,我才二十四岁。我说:‘我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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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文学对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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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坐在我身旁,距离近到我可以听见他一丝不耐的叹息──或许,只是他在费力地喘气调息。虽说他坐得这么近,他的眼神却不落在我,抑或观众身上。他落座自成一种角度,让他仰首望天,而他身边另外一端,比尔·布佛倾身跟他交谈──对着他的肩膀,因为维迪亚始终侧身不愿面对他。他的肢体语言说明了他宁可身在他方。
比尔开始再问我一个问题,此时,出于谨慎──因为,维迪亚,这场野台戏的巨星一直缄口无言──我转而跟维迪亚问道:“你曾经写过,‘身为受害者就是悖离常理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维迪亚清了清嗓子开言道:“嗯,我想‘被害者’一词或许已经遭到扩大引申了。我当时只有想到那些在政治上完全无助的人,他们毫无权利,无处申诉,我心里想着:他们总是悖离常理。之前,我花了几年的功夫研究奴役与革命之时,得到这个结论。奴隶没有任何权利──我现在在想的是加勒比海沿岸的奴役状态──而作为受害者就是悖于常理。奴隶就是悖于常理的一群人。那是真的。这个字现在已经给引申出广义了。之前,我想到‘被害者’的时候,并不是像现在这个字义。我在想的时候,是以一种非常实际、现实的方式。我不会一概而论的。”
我说:“所以说,你那么说的时候,就不是从现代意义出发的。”
“不,我的意思跟某个窝在大学里找不到工作的人绝对不一样。”维迪亚说话时带着一股急躁的精力,通常他只有在焦躁易怒时才会如此发作。我已经注意到他局促不安的坐姿,也看得出来,他另有心事。“不,那就是另外一种被害者了。”
观众里有人听他似乎在嘲弄大学而哄然发笑,这段笑声歇落之时,我还是持续着这个话题,想要引他多谈一些。
维迪亚扬首,目中无物,说道:“关于我自己,我不会这么想。我只处理我手边现有的材料,我也不会像这样一概而论。”
我感觉被他顶了回来,也没多说什么,就任凭沉默冷场。轮到维迪亚端菜上桌了。或许他也对:我的问题显示他的不适令我尴尬,使得我企图对他逢迎,讨他开怀。
他趁着四下无声,自信充沛地响笑数声:“抱歉,我不是故意要中断对话的。”
布佛想要挽救这停断了的片刻,说着:“保罗,倘若我可以插嘴的话。昨天晚上我才从纽约飞过来,而我搭火车过来的时候,我心里想着你的书。在某些方面,世上再也找不两位作家,像二位的差异这么大,然而,你们还是有些近似之处。其中一点就是,两位都是在英国成为作家,建立文名的。就你而言,维迪亚,你是在负笈英国,在牛津求学之时,才成为一位作家的。而在保罗而言──你,保罗,同样也在定居此地时成为作家。住在英国对你们二位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我比个手势请维迪亚先回答。
维迪亚说:“这是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他蜷缩在他的椅子里,用心专注,再度抬起目光,对着马戏团帐篷篷顶支架说话。“各位应该要考虑到,”他说,“写作其实是一种体力劳动业。书籍也是具体的产品。书籍要经过印刷、发行、评论、阅读、经销──书本是种具体的成品,是一项商业活动。书本也是工业社会发达后的一种效应。你不可能光是拍拍鼓就能打出一本书来的。”他接着让这句话沉淀下来。“因此,1950年间,我刚刚出道写作时,假如你要用英文写作的话,全世界就只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你成为一个作家。就是这里。不会是美国,因为我在美国没有熟人,也缺乏渠道。我只有在这里才有人接应。当然,我也绝对不能待在其他英语系国家,因为,我想他们国内连出版业都付诸阙如。”
他皱起眉头,双臂抱在胸前,看来昂然不屈。“1950年的时候,情况跟现在大不相同。现在变得相当多。澳洲、加拿大自己的出版业都已经羽翼丰满,印度现在也在发展他们自己的出版业了。而每每以外国身分写作,是件非常困窘为难的事情。”
布佛问道:“为什么说为难呢?”
“因为,很少有人能分享你的经验、你的成长背景,”维迪亚说,“我的弟弟,他还在世的时候,有一天还跟我说,或许他是这个世界上惟一能够真正理解我写的东西的人。至于他尝试写作的东西,我也比一般人要多一分了解,我们有着共同成长的背景。如果,我们所要针对的观众、读者,是一群跟我们一样的人的话,我们就会变型为完全不同的作家。写作的时候,我总是刻意处在真空状态,几乎总是为我自己而写,几乎总是驱除观众,不要预设读者。我感觉,美国作家跟他的美国读者,或是一个法国作家跟他的法国读者之间,那种美好的关系──我总是为一些漠视我的材料的读者而写。”
布佛说:“那你为什么不回归千里达呢?”
“你不可能拍拍鼓就打出书来的!”维迪亚高喊着,“就是这么简单。我还能怎么办?”他坐在椅子上剧烈地摇晃着身子,故作不解之姿来嘲讽他。“我的意思是,想像地进入──那种探寻。谁会出版你的书?哪些人会想阅读呢?又由谁来评论呢?谁会花钱买书呢?谁要付钱补贴你的劳务呢?那些都不属于探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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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文学对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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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众看到维迪亚脖子青筋凸起,火气上升,传出一阵不自在的笑声,布佛捱过笑声停顿后又说,千里达充裕的文化素材当然就是维迪亚的虚构小说的取材来源。
“是啦,是啦,难免吧,因为当你开始写作的时候,你手上也就只有这些材料,”维迪亚说,“那也是你二十啷当的时候萦绕胸怀的材料。这一层材料也很重要,因为,那是种完整的经验。年事稍长之后,经验都会修改。不过,那是非常纯真的。”
“关于观众的问题,我只是很纳闷,”我说,“你是什么时候才发展出这种什么人在读你的书的意识?”
“我压根儿从来没有意识到过有什么人在读我的书。我很少碰到读过我的书的人,”他说,观众笑了起来。“我碰到过太多太多人,一个劲儿瞎吹乱捧,还能跟我做完访问。”笑浪此起彼落,接着一片死寂。冷场中,维迪亚又微微一哂,说道:“不过,我可没打算再度中断谈话。”
“没的事,你并没有中断对话。”
“喔,那好。”
我说:“可是,现在的写作环境已经变了。”
显然地,他不想对我提问。因此,我只有自屈谦卑的访问者位置,再三提出问题来请求他解释。他的影子再度落在我身上。我介意吗?一点也不会,只是因为我们在这里,占据了整个舞台,面对着一群认真的读者观众。只是,我有预感──是的,预感──维迪亚无意与他人分享舞台。
“而今,你曾经说过,撰写《毕斯瓦先生》一书就像是你的伊甸园,”我说,“我只是想像着某种天堂──当然是要加引号的,特殊意义的天堂。我想,你一定知道你那句话的意思,要不要跟我们再多说明一些呢?”
维迪亚皱皱眉头说道:“嗯,严重的焦虑。严重的贫穷。伦敦超乎寻常的污秽生活条件,尤其是对于像我自己这一类的人。很难找到安身栖息的地方。”
观众一听维迪亚提到自己亲身受到英国种族歧视的妨害,莫不竖起耳朵,专注起来。外界经常将维迪亚看做一个专赏别人闭门羹的势利眼,整天牢骚满腹的抱怨者。
“1958年,奇迹般地,我在史崔特罕山碰到一位女士,她让我住在她的房子的顶楼部分,”他说,“她全天工作,所以,白天的时候,整个房子只有我一个人。对我来讲,这真是一段美好的经历。当时,这本书已经写到第二年了,我也开始感觉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力道何在。我非常非常快乐。出书之后,人家对这本书有什么评语,我都不在乎。”
他讲到这段将近四十年前的写作历程与完稿后的满足快意时,显得十分愉快。我向后坐进椅子里,搜索枯肠,想要再挖出什么问题来请教他。
“而那也的确是我的伊甸园,”他说,“因为那种投入与幸福的单纯洁净之中,有种纯真。过去──你也知道,现代人说不定都忘记了──过去,你出版了一本书,接着就没事了。没有人会来采访你。没有电台访问。没有电视节目。书籍出版以后──就自生自灭。当时很多方面都是这样。当时没有像现在这种展示作秀的要素。那就是某种纯净。”
我说:“当时,你知道自己在写一本企图宏大的书吗?”
“是的,当时我就知道我正在写一本企图非常恢弘的作品,而这份体认在我心中益发坚定。这本书一开始不过是个概念,我一面写,才一面发展完备的。”
我说:“我想要再多探讨这个话题一些,因为,我曾经读过所有相关《毕斯瓦先生的房子》的书评,而这也是我第一次听你说,你一点也不在乎书评怎么写。一般书评反应都相当不错,却也不见欣喜若狂。他们乐见这样一本书出版面市。《新政治家》……”
“烂书评!《政治家》上面那篇烂书评。还是我自己的纸头呢!”
“你感觉如何呢?”
“我不在意!”维迪亚洋洋自得地说,“我知道尘埃落定以后,就不会有问题的。我还得安慰我的编辑呢。我总是习惯说,‘算了啦──不会有问题的。’”他想到自己还去安慰编辑,就哈哈笑了起来。“当然,我在美国还得安慰一连串心碎的编辑了。‘没问题的!不会有事的!’假如是女编辑的话,还是哭成泪人儿,说着,‘我们应该要安慰你才对的,结果反而是你在安慰我们。’”
我说:“那是你去印度不久以前的事情。”
他点点头,等着我提出下一个问题。现在,我已经确切就定平庸的访问者位置,而维迪亚凌驾腾空,变身为非常非常有名的受访者,文艺活动的焦点。这样也好:他开心,我也开心。他不想听我,或是任何人,扯些写作方面的废话。那只会叫他厌烦。不过,一谈到《毕斯瓦》,他就活跃健谈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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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文学对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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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写过三本有关印度的书,直接反映你在印度生活与旅行的经验。同一个地方,大部分的人都只写一次,接着就走人了,再也不回头。”
“保罗,当初我就咨询过你,还有其他几个人的意见。我问你说,‘我该再写一本跟印度有关的书吗?’那个主意是从其他源头冒出来的。我问你,而你说,‘时间揆隔了十三年。你应该要再写一本书的。’”
我脑中没有自己说过这样的话的印象。不过,如果我真讲过的话,那么,我想我也可以在他重返印度与出版《受创的文明》一书上,略略表点功劳。
“那是一本完全不一样的书,”他说,“我第一本写印度的书是非常个人式的反省。那本书──你知道,我们家族在1880年间就迁离印度了。当时我们在比哈尔邦上普拉迪施东北地区,过着赤贫褴褛的生活,饱受兵变叛军跟其他土豪劣绅的蹂躏。印度是个随时叫人发指胆颤的主题。而胆怯焦虑就是我第一本书的主题。第二书就比较客观分析了,因此,书中叙述的距离也就拉开了,而我也只是想要再次前往印度,写一本不一样的书。第三本书中,我已经掌握住这种新的写作方法,旅游书,‘旅游’两个字在这里就有些突兀了。不以你单方面的想像去探索一种文明,而是透过当地人活过的生活经历,摸索出这种文明的形态。”
我说:“对我来讲,最有意思的就是再回到某个国家,再仔细端详那个地方,再写他一次。”
“这个世界日新月异,我也会变,”维迪亚说,“我想要在既有的知识上,添加新的概念。我不想自我重复。我期盼着每一本书都不同于先前经历的纪录。有关旅游书的事情──我发现自己做得津津有味的,纪录下当地人的叙述与说明,尽可能地贴近事实。好像,我比较偏好这一类的旅游,而不是跌跌撞撞地冒险犯难,再捏造呈现在虚构小说里,写些毛姆风格的小说。”
我意识到该是再提出下一个问题来戳戳他的时候了,就说:“接下来,我还要再请教你一些问题。昨天,我在伦敦的时候,我去佳士得公司参观‘印度影像’的预展,有人跟我说,我不巧正好错过了你。”
维迪亚说:“喔,我的天哪。我的秘密全曝光了。”我也知道,这样起头提问实在荒唐。不过,我还是继续问下去。“我想问你,影像与写作之间的关系。影像和你对于欣赏绘画的爱好与你的写作,三者如何在精神上增长你的想像力呢?”
维迪亚语气固执而存疑地说:“我觉得这中间没什么关联。我认为文字与文字所描绘的画面是两码子事。而且,运思文字以及我们人脑中发生的事情,跟形象化的印象是全然不同了。需要的天赋也截然殊异。我认为我还够不上评判艺术的资格。”
“我想,你太客气了。你评论艺术的时候,总有独到之处。你也搜集艺术品,还挂满了你的墙壁呢。所以?”
“保罗,可是我不认为文字跟绘画之间有任何关联。”
他又再次堵断我的话头,只是,我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否认自己在绘画艺术上的天分呢。我说:“你在书中刻画的意象,固然是以文字呈现,不过,意象也始于观察──描述某人的阴影、皮肤肌理、毛发、阳光、色彩、事物形状等等。显然,两者所需要的天分不同:兰希尔可以描绘皮草,你却能描述皮草。”
他说:“我想,或许是我与生俱来的,这种专注热切地观察事物的本领。”终于承认了这一点。“我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喜欢观察。我会非常仔细地观察人家的脸孔,研究这张脸在讲什么。研究手掌跟人体的形态,人的肢体跟五官。”
“难道,画家做的不就是相同的事情吗?”
“我不知道。我喜欢绘画作品中的线条。我喜欢葛饰北斋创新的地方。还有贝拉斯克斯处理色彩的方式。这些跟架构一个句子或是形塑一段叙述都相当不同。”
“可是,你不观察的话,又该怎么写作呢?观察的天赋变形到写作身上。”
他说:“你不能不观察。”终于同意了我始终不断暗示的引子。“让我跟你讲个跟观察的天赋有关的故事。也是我生命中刚开始的少数几段记忆,当时,我应该是只有六七岁。学校放假,我住在千里达乡下奶奶家里。那里有个老师,一位学校里的印度老师,推着一辆小型的手推车搬运他的家当。我父亲将他拦住,跟他说了几句话。接着那个老师就说,‘我可不像某些人,净会炫耀,找一台像样点儿的推车,甚至还去开一辆货车来搬我的东西。我就是要自己费力气来搬,摊在大伙儿面前,让他们笑我。’我听了心想,‘原来,这就是穷苦人家的行为模式。’一个年仅六岁的小男孩,竟然会观察到这么悲哀的现象。‘他因为穷,才会像这个样子。他是个我们尊敬的老师,可是,事实上,他也是个穷人。’因此,这种观察异秉一直深埋在我的心里。或许吧,确实也跟我对手写笔迹的感觉有关。你知道,本人喜欢以笔迹来评断人物,或是以他们的父母,或是他们的长相,或是你行走、谈吐的方式来评头论足。整个人。对我来讲,算不上玄疑。”
我问道:“你讲的这些,不都流于表相皮毛,以貌取人吗?”
“不,这不光是表相而已,因为我们相由心生,你的一生就写在自己的脸上。”
“不过,这些还都是表相啊──难道,表相其实可以流露我们的内在思维吗?”
“没错,我们要对自己的相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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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文学对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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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话语交流,信心就逐渐增强,场面看起来就比较像是对话了,即使是我这边急切的问话,他那方不情愿的回答所构成的,我说:“我想要问你关于大学的意见。你曾经说过,牛津让你失望。如果,现在你再重回大学的话,你想,你应该如何度过大学时光呢?”
维迪亚愤愤不平地说:“我想,这些英语课程只会带来灾难。”他换了个坐姿,看起来斗志高昂,斩钉截铁地滔滔不绝起来。“英语课程正在大肆毁灭文明与思想。我到牛津的时候是1950年,我想我们都知道,英语不是个适于认真研究的主题,抵不上一个严肃的学位,比不上研究物理的学位。也不像医学研究一样值得投入。”
观众闻言骚动,有人怀疑他在妖言惑众,维迪亚重复阐述过他的主题之后,也有人同意他说中了一半。很明显的,我敲中了他敏感的痛脚,这下他一定跳将起来,狠狠地发作。
“当时,我们就知道选择研究英语,根本就在避重就轻,英语课程只是上个世纪的神学课程的延伸。不过,负笈哈佛所为何来?不过就是学着打猎,享受应接不暇的社交生活,稍后,再生产一系列没完没了的神职人员。距今约摸一百年前后,史威特教授──你知道,就是萧伯纳戏剧里的奚金斯教授的原型”(他说的是亨利·史威特,生于1845年,卒于1912年,语音学家兼语言学者。)──“他跟其他几个始作俑者奠定开办了英语课程,一种新形态的无所事事,专门用来侍候头脑简单的懒人。就这样,好似一道英语文学的皇家宣言,就像英国历史一样,就这样变成一门崭新的研究。1950年的时候,研究范围止于1830年,他们不鼓励学生再继续研究下去,其实,没几个人想再向下探索。18世纪的肤浅反而让他们安之若素。”
维迪亚上身端直地坐着,双臂再度抱在胸前,讲话的声音近乎咆哮。
“因此,时至今日,这个非科目、非主题发展到现在,已经给一些包藏着政治动机的人给把持住了。大学已经变成一个不允许自由思想的地方了,而今,你的老师不会要求你对某一部作品提出原创性的想法。不过那是一种政治路线!1950年,我们在牛津时,人家跟我们说,只有放假的时候,才是求学的黄金时段。只有放假的时候,你才会去读很多很多的书。放假就是要你去大量阅读。现代人读得非常非常少,他们的理论却越来越复杂。大学生产了整个一代人,他们不会读书,不会思想,只会鹦鹉学舌,拾人牙慧。”
台下观众零散地传出喝彩声。有谁听说过别人如此抨击英语系所,或是这样评估英语研究的?物理比英语重要──确实,英语研究本来就广泛低于其他所有学科。
“这一点尤其伤害新兴国家,较为弱势的文化,他们得花上极高的代价才能培养出一个知识分子。他们送这些精英到牛津、剑桥,他们送他们到美国的大学深造,结果,这些人回国以后,满嘴巴鹦鹉学舌,扯些先进国家的政治废话。他们都堕落了!”
“堕落”两个字刚刚出口,语音方歇之际,马戏团帐篷各处立即爆发澎湃的叫好声。好不容易,舞台上终于酝酿出值得撑开偌大一顶帐篷的表演,怒火高昂的小说家极力嘶吼,一个印度人变幻出正宗的绳梯戏法。
“而我认为,英语课程应该确认为愚蠢课程!”他高声呼喊着,“绝对不能跟物理课程,或是医学课程,或是天文学相提并论!不应该再拨经费供养英语课程,所有的教授跟所有的讲师都应该从类似的职位上连根拔起,改派担任其他工作。我也不知道,他们还能做些什么别的事情?他们还会做什么!过去,我们会说,‘派他们去做公车服务员吧!’可是,现在我们知道了,公车服务员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游手好闲而已。”
对话进行到这里,我也没有必要再插嘴。我等到观众的笑声与喝彩停顿平静之后,再度匍伏潜入他的影子底下,再度提问:“那么,你认为文学系所都应该取消解散吗?”
“我想,文学应该在私底下阅读,”维迪亚说,“文学不是为了年轻人而存在的。文学是写给老人、历尽沧桑、遭到创伤、受到损害的人的,他们阅读文学,寻找可以跟他们的经验共鸣的地方,或是某种类型的慰藉。”
我说:“遭到创伤、受到损害的人。”
维迪亚已经开怀咧嘴,胜利式地呵呵畅笑。“丰衣足食的部族社会不需要文学。他们只要捣着山药,就开心快活得很!”
“可是人类不能背弃读写的能力,不是吗?”
“不行,你走不了回头路。你也装不来,你洗不掉脑子里学过的东西。”
维迪亚大笑,略为放松先前长篇大论,口诛挞伐的紧张,他说:“你是说,‘派他们去做公车车掌’那一段吗?”
“做了就会了,”我说。
“就像史魁尔斯先生说的一样吗?”
“还有:下乡学捣芋。”
维迪亚又说:“文学会给自己找出路的。终究还是会有读者的。现在,除了大学以外,你还有文学奖所产生的恐怖压力,这是种出版业界极为可怕的堕落。正如我先前说的,我出第一本书的时候,根本没有人采访,什么也没有,书就这样自己去流通,自己去找出路。假如当初有这些文学奖,我的书又没沾到任何奖项的话,出版公司不早就把我踢出伦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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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文学对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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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文学奖不过就是生意手段,促销方式而已,”我说。“有意思的是,大学也是一门生意呀。”
“而且也是阅读习惯养成的帮凶之一,因为大学只认可学生阅读某些文章,”维迪亚说,“有人跟我说,美国已经不教弗朗西斯·帕克曼的东西,也不再肯定学生读他了。他们不鼓励任何人去读他的书。可是,他是个伟大的作家。《奥瑞岗步径》是一部伟大的作品。不过,你在美国找不到他,看不到他的书,因为,他的政治立场与当局不合。这就是那种虚伪的英语课程强加在整个文明上的残暴苛政。”
“所以说,阅读应该是种私人活动!”
“没错。一种私人活动。你的朋友跟你推荐一本书。接着你就静静地看完。你不要别人指导你该怎么思考。”
“可是,假设现在你又回到了牛津,你会学些什么呢?”
维迪亚说:“我要做些同样懒散的事情。”温和地笑笑,听起来又像个西印度群岛岛民了,“研究英语这整件事,就是一种懒散的形式,你知道。只是排遣时间而已──不必认真。就像我们需要一个减压舱一样,从青少年时期衔接到成人期。”
我说:“不过,牛津岁月对于你日后成为一个作家,是一段枢纽性时期。”
“不,不,不。牛津跟我后来写作没有关系。除非,你考虑到,或许说是独处的效应吧,或是说长期独处,或是说,长时期郁郁寡欢,不过,那也可以出现在其他地方。”
“你不必大老远上牛津去落单独处吧?”
“不必上牛津去,去落落寡欢,或是去贫寒交迫。”
布佛一直坐在一边,有时跟着大笑,有时看来又像是惊骇不解。他说:“早先,你讲了一些我觉得挺耐人寻味的话,就是当你说,旅行写作就是要比某些虚构小说要来得真切。请问,你现在觉得你的非小说写起来比较真诚,也比较能让自己满意吗?”
“确实。现在,每当我要直接撰写虚构小说,就会有一大堆麻烦,因为,我的虚构小说已经写完了,”维迪亚说,“而且,我也已经写了四十年了。我已经极力趋近完美地掌握我的经历。我不能再走回头路去写些我现在排斥的东西,因为我想知道,怎么会有人刻意要去伪造一段现实中完全可以成立的经历呢。这么说,为了戏剧效果,每个人就都得浓彩盛装的吗?上个世纪里,物换星移,江山代有才人出,来者迅速地修正了古人,作者一代修正一代,一本书修正上一本书,写作形式发展之迅速多元。我想,既然你已经可以掌握这样多彩多姿的材料了,这么多不同的文化汇集,而小说只有在处理单一文化的时候最方便──单一一种文化,就那么一套行为模式,大家都能理解,几乎就像简·奥斯汀一样。写这一类的小说比较容易。不过,当整个世界从四面八方交会冲激的时候,小说那种形态就无法绝对地呼应这种趋势,而撒谎隐瞒又如此轻而易举。每当我读到从东南亚出口的书籍,我就感到忧虑。我想,‘撒这个谎是为了什么?又为什么这是个谎言呢?’就好像你在读一本自传的时候,不断地思考着,‘这书里漏掉了什么?又扭曲了些什么?’一样。”
我说:“所以说,对于这种发展新形式的必要,你的反应就是《到达之谜》与《世界出路》这两本书吗?”
他说:“所有伟大的作品都是一种创新的形式。蒙田的散文──完全的创新。刚开始,他也是写一般传统的散文,接着他的散文形态就不断发展,他写到他自己,写到他置身其中的战争,他写到残暴酷行,他写到新大陆的发现,而他同样自我解嘲地写他自己,这个既现代又新颖的人──绝对的新颖。这也就是蒙田之所以为蒙田。所有伟大的作家都是独创一格的创新作家。他们跟其他人都不一样。”
我喜欢他这段侃侃高言,不仅是他对于伟大作家的结论,更因为这段话透露出维迪亚自负到什么程度。他将自己视为前无古人的独创作家,而今,我终于了解他的原因了:他的榜样就是米歇尔·爱昆·德·蒙田。
他说:“大学院校里面,没有人教学生要创新。他们教学生要抄袭别人。抄袭赋予最高的价值。而我不晓得,你该如何去评判那些衍生的形式?我不知道,假如你的创作形式不是原创的,无法表达新的视野,你该从何评断高下呢?有人说,‘用风格来评断。用人物角色来评断。’我不知道。”
布佛说:“两位都出版过带着强烈自传意味的小说。可是,不管是《到达之谜》或是《毕斯瓦先生的房子》,《我的秘密历史》或是《我的分身生涯》也好,自传式的小说有个问题,也就是故事一讲过,就不再算是故事了。一讲完就没了。自传式的小说一出,接下来,再撰写类似小说的可能性也就枯竭了。”
维迪亚比了个专横的姿态,模仿葛雷梗的神情语气,说道:“我感觉,我想说,我不是反对叙述的基本教义派。我们一定以叙述来处理创作。没有叙述,着力点也没了。”他扮个鬼脸,想引发观众注意。他说:“所以,现在我还能对小说说些什么呢?我们现在需要的就是叙述写作,不管是用什么形式都好。或许,保罗必须投入这种自传式小说的理由,是因为他的经历一直很独特。他不是在写一个平凡的马萨诸塞州童年生活。他多年旅行,他经历了许多不同的文化,他深入探索与吸收了不同的文化。而且,因为这样特殊的经历,他必须在他写的书中定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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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文学对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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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不能再继续用第三人称方式叙述,含糊带过,不去定义叙述中的参予者是谁,旁观者又是谁,这个讲话的‘我’是谁,那双‘眼睛’又是谁。不然的话,读者会看着这种第三人称的叙述,一头雾水地问,‘这究竟是谁写的?’”
这段话听来离奇,对虚构文学失去信心,近乎于宣称小说只会误导读者,完全是子虚乌有,如果你不说小说已死的话。不过,这也不是新闻了。早在三百年前,在《鲁滨孙漂流记》的第一册上市造成大轰动之后,丹尼尔·笛福就曾经在续集中说过大致相同的话:“捏造情节、虚构故事当然是一种可耻的罪恶,这一点却甚少遭人追究。这种谎言会在你心上钻出一个洞来,接着,或多或少地,就在洞里豢养着撒谎的习惯。”这种话,不论是笛福说的,还是维迪亚说的,我都很难同意,而且我觉得,就像维迪亚一样,笛福讲这话只是给自己方便,以及迎合清教徒的心理。
我说 :“不过,在你的第一本书《神秘的按摩师》中,有的时候你以第三人称方式写作,有时候又换到第一人称。我认为那是最惊人的革命性创新了。在此之前,我从来没读过有类似创举的书。你当时这么写是因为──”
“因为无知!”维迪亚高喊着,接着大笑。“而且,不论第一、第三人称,两个人都是虚构的──也就是说,叙述者也是我笔下创造的人物。”
布佛问道:“我可以请教你,令尊是如何影响你的?”
“我们不应该谈到这个,比尔,因为有关于本人的写作──实在太深刻,也太个人了。”
对谈到此,几乎已经过了一个小时。布佛向我们致谢,观众鼓掌喝彩的时候,维迪亚转身再跟布佛重复一次:“我不回答任何问题。”
我们跟着散场人潮步出帐篷时,我说:“你也跟我住同一间旅馆吗,维迪亚?”
他说:“我不过夜。我这就要回威尔特郡。”
他神色为难──不像在台上时那么急躁紧张,却显得疲惫而意兴阑珊。
“那间旅馆好像挺雅致的,”我说,“稍晚,我们可以一起吃顿晚餐。”
“旅馆房间让我觉得好寂寞。”
他望见娜迪拉穿过散场群众向他走来。他跟她挥了挥手,而她一看见他,马上就加快脚步。她动作迅速,像个军人一样大步前进,摆动着双臂。双手握拳。
他说:“我们再聊。”
维迪亚跟娜迪拉拥簇着上了他们的车子,萨尔曼·鲁西迪从后面赶上来。他那双眼睑厚重的眼睛,原本就让他看起来随时随地都在嘲讽贬抑,此时,他的眼神再轻蔑不过的了。他手中握着一本小笔记本,盯着一面满是潦草涂鸦的页面猛瞧。维迪亚应该可以从萨尔曼的笔迹中,看出许多信息:他的字迹端直,充满信心,字字紧密相连,粗黑,不像英文,写在一张无行无线的纸上。即使上下颠倒看,还是傲慢专横,维迪亚一定会说,他应该会印象良深的。
“我学到了两件事,”萨尔曼说,“第一,关闭英语系所。第二,文学是写给一些伤残受创的人看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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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爵士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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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维迪亚看起来像个笑柄,管自己叫V. S. 奶波子,大摇大摆地走在我的梦中,嘴里不屑地啧啧有声,抑或在清晨,寤寐间,意喻无穷的假面游行中,初醒之际,我赫然看见,他出现在我眼前,重演我最惧怕的忧虑:黑面维迪亚,怒目瞪视的西印度群岛人,拄着一根手杖,顶着他从卢旺达带回来的滑稽软帽,厉声呵斥着我,拿着一张我无银支付的餐馆账单戳着我,或是讲些令我不知所措的训示。保罗,你一定要离开她!或是有问题才好啊!
现在,娜迪拉也来串场,裹着蜘蛛网般的纱丽,犹如梦魇降临,一张令人生畏的大脸,露出横膈膜上紫色的肚皮,纯印度风情,像哈洛德百货公司美食大厅里,某个面目丑陋的“门萨席布夫人”(memsahib,印度人对欧洲妇女的尊称),挑三捡四地选购昂贵的酸辣酱,尖声锐利地逼问我。我在这些幻想中,总是扮演胆战心惊、面颊潮红的店员,而她则是个泼辣悍妇,趾高气昂,滔滔不绝地数落我的不是。
我不会因此惊慌苦恼。维迪亚过去总爱说:“奇迹经常发生。”他指的是写作,或是写作的报酬──赚到100万英镑,变得“非常非常有名”。他就是这么说的。除此之外,人生就剩下坚此百忍,不变应万变。
假如,有人就是想要从你的生活中消失,即使大罗真仙下凡也无计可施,无法挽回。在你神智清醒的时刻,你想,我干吗非要去见一个不想见到我的人呢?不过,人不急不慌,一急就乱。你给难倒了。倘若他无心回信的话,你怎么样也逼不出他的响应。即使你打电话给他,电话不过就一劲儿响着铃声,不然就是相同的录音机留言讯息,重复执拗地嘲笑你:哔声后留下姓名俾便回复。
正如英语有言,沉默是最坚定的答复。沉默有如一重黑幕。抑或,这一切不过是个恐怖的错误。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娜迪拉的信不断地刺痛着我,因为,我确定,那封信一定是她背着维迪亚写的。她竟敢愚弄我的朋友!她蹑手蹑脚地将信签塞进传真机,再毁掉原件。我曾经将她的信传真回去,也用邮件寄回去给他们,只是,这种信件太容易辨识,可以再次拦截。太太总是蛰伏在传真机旁边,徘徊窥伺,猛力攫取。所以,那个可怜的小个头男人还被蒙在鼓里。她对我胡乱谩骂一通,不准我写任何与他有关的事情。好像我想写似的!好像我能写似的!好像我曾经幻想动笔过一样!
悬疑令人生恨。希望渺茫,我心忧瘁。我想要将这档捞什子抛诸脑后。比这个重要的事还多着呢,香港马上就要被大英帝国双手奉上,交给中国承接,而我刚写完的小说,一出写在中国移交外围上的黑色喜剧,即将出版。我答应出版公司做促销旅行,趁着英格兰景致明媚,从不叫人失望的春光,进行为期一周,从这个星期天到下个星期天的巡回打书。4月不是残酷凄楚的月分;4月是最美的月分,我的生日月分,到处都是花苞与希望:当4月带着她甜美的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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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相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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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可不是平凡无奇的一周。直到英国大选投票日,我都还在伦敦。气氛兴奋异常,坊间预料经过了二十四年,受够了民气低落的保守党骄矜自满的作风,工党胜利在望。
我一早飞抵伦敦,走进阳光迷雾中的星期天上午──4月的太阳有如闪着泪光的微笑。我下榻在肯辛顿的旅馆,皇家花园,窗外就是肯辛顿宫与海德公园西侧景致,蛇行湖上有人划船,板栗满树生花,迎风招展,还有围裹维修的亚伯特亲王纪念碑。
我很高兴,我在这里只是个观光客。我达成了我的目标:有生之年,一定要离开伦敦,绝对避免上班工作。我曾经梦想着隐居在英格兰西部郡邑,可是,我的备用梦想却实现在一处阳光普照的小岛上。而今,我是个五十五岁的人了,一个夏威夷居民,兼差的养蜂人。那天早上,海关的移民局官员问我:“你就是那个作家吗?”有时候,这样子的陌生人还会问我:“你的朋友奈波尔现在怎么样了?”
最令我欣喜的还是,回到伦敦可以看看我的孩子。时近中午,马赛尔从大厅打电话给我,随即上楼到我的旅馆房间。他自己刚刚写完一本小说。他既紧张又自豪,不过,哪有像我这么以他为荣呢。
“爸,什么事情不对劲吗?”
我一直自我安慰,告诉自己我现在非常快乐,可是,他看得出来,我心头罩着一层阴霾。
我说:“奈波尔。”我告诉他娜迪拉一个月前的来信。
他说:“拜托!”
我告诉他接下来的事情。“她听起来满横的。”
“假如维迪亚知道的话,应该会阻止她的。她说我帮帕特写讣闻的那堆话,全是胡说八道。”
“说不定他知道。”
我说:“不,不可能。乱七八糟的英文会逼疯他的。那封信真是乱来,”说着,我眼前就浮现那张信纸,所有的印刷体字母,像是一纸勒索赎金的字条,“不过,我想我永远也无法确定。真是滑稽。维迪亚过去会盯着别人的散文,跟对方说,‘答应我,你一定会放弃写作的。’”
马赛尔突然做出一记鼾声,表示这段轶闻他已经听过太多次了,早就听烦了,烦到他即将进入半睡眠状态。
“我知道,我知道,”我说,“不过,听着。我要说的是,他总是爱说当对方听他这么说的时候,松了多大的一口气。”
“那你以前也跟我讲过了。”
“那么,假如说友谊即将破裂,或是有人要离婚了,他会说,‘有问题才好呢!’或是说,‘这样对你有好处。’‘现在你可解脱了。’这些话呢?”
“你都跟我讲过了。”
“好吧,你想不想一起去吃午餐?”
“我们走吧。”
在电梯里我总会感觉到某种奇异的变化,我得屏住气息,好抵销脑子里因为下降而骤增的压力,我不由地又喋喋不休起来。
我说:“他不知道。”
“爸,你简直中邪了。”
“可是,我怎么样也没法子确定他到底知不知道。”
“那又怎么样?他是个魔鬼。你不是说跟他吃饭,他从来不买单的?”
“他在其他方面挺大方的。”
走出电梯时,马赛尔说:“我还记得他到我们家的那一次。‘那你现在又在念些什么呢,小人儿?’”
“那是你最后一次见到他吗?”
“不。后来,你还叫我送一些东西给过他。一部手稿,包成一个大包裹。”
“《抵达之谜》。”
“他跟我问东问西的。其实,他对我还算满好的。当时我在西敏寺,第二年。那时候正好是冬天。他还请我喝茶。”我们站在旅馆进门处,踩在最上层的那一级阶梯上,“我还翻过那本书。简直是无聊胡扯。我们往哪里走,左边还是右边?”
往左走意味着公园和格洛斯特路,往右走就会碰到肯辛顿高街和茶馆。非往左不可:这是我到达伦敦的第一个早上,往左就不会错开我根深蒂固的路径,就像烙印在我脑子里的电路一样。
“往左,”我说,“我们往赤尔西方向走。国王路上多的是吃东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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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相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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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停在肯辛顿十字路口上,等着变换交通灯志时,马赛尔说:“我想,这次大选,工党应该可以轻松获胜。”
我说:“只要他写封信给我就好了。这样我就会知道,他究竟知不知道那整桩胡闹乱搞的事情了。想起来真叫人吃惊。他上次写信给我,帕特才刚刚过世,差不多一年多前。这个新来的女人还以为自己是珍·卡莱尔呢──”
“爸!”
“只要听我说完就好。不要嘘我,这样下去我真的会受不了。我也不晓得,这件事情为什么这么让我烦心。”或许是因为我再度回到英国,置身其中,往事泉涌上心,让我透不过气来。这些焦虑,在夏威夷我都可以通通扔到一边去。夏威夷无处让我触景生情,可是在伦敦,触目所及,各色人事物都叫我焦虑攻心,像要发疯。“说不定,她现在正急着帮他过河拆桥,总有一天,他早上醒来,才发现自己一个朋友也没有了。”
马赛尔只是走在我后面,我知道他咬紧牙关,痛恶我这样一路上自言自语,不过,我也没办法。我感谢他在一旁做我的听众,即使他满心不乐意,可是,我就是给撩得非讲话不可。
“另一方面,我知道他在写他的伊斯兰书,所以,说不定他根本就闭关写书去了,而她大权独揽,专断地处理他的日常生活。可是,这样还是很不公平。她那封信。”
一路走在格洛斯特路,我驼着背,嘴里唠唠叨叨的,一次又一次转过身去跟马赛尔说:“知道我的意思吗?三十多年哎!那是一段友谊哎!”
“你以前都说你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还是有几个啊。强纳森就是啊。维迪亚是另一个。”
“你可以打电话给他啊。”
“维迪亚不接电话的。”
“跟他写信啊。”
“信我也写了。要我再写的话,我看起来就太差劲没用了。要是他──”
我们走到格洛斯特路上一处弯曲而危险的路段,这里经常发生车祸,之字形设计正好凑成一个看不见对面来车的曲道,车辆飞驰相撞,路旁排水沟往往散落着破碎的车窗玻璃。不过,此刻我早已麻痹不觉了。
说到“他”那个字的时候,维迪亚出现在曲道上,紧绷着微黑面皮,面无表情,快步朝着我的方向,从人行道上走来。他就是我忧虑的梦中怒目瞪视、大摇大摆的角色。我嗦唠叨的一长串不知所云,竟然能驱迫他现身在我眼前,好比降灵会上,灵媒喃喃祷祝,念力产生一种模糊而强差人意的心灵体(ectoplasm),代表离去的灵魂或是经过召唤显灵的爱人。那是维迪亚,看来疯狂,我才暗自怀疑这真的是他吗,因为,他看起来完全不像是一年前的那个人。他是G. 雷赛·迈尔。
真令我仓皇失措的还是当我叫住他时,他竟然兀自往前走。他没看见我。时间是星期天下午1点钟,白花花的太阳光下。他就在三十英尺之外。
我自言自语,再忧惧不过地咕哝着:“我们是碰上什么了?”
我意识到自己不知不觉地说了句夸张台词,却让我更为紧张,因为,这像是在情况棘手时,才会讲的话。这句话不能推进剧情发展;只是聚焦在现况上,冻结住当下时刻。
维迪亚还是没认出我来,也不看我,显然的。他应该只是一个空幻鬼影,偏偏看起来又足够扎实。他的脸色发黑,其他部分都灰扑扑的。那是因为他脸上刚刚养起来的胡子,黑白参差的短硬鬃毛。他跨步前行,手杖敲击着人行道;他戴着一顶娘娘腔小帽,帽沿软趴趴地下垂,还有,一件粗呢外套,一领套头毛衣。他正是雷赛·迈尔,一个小个头老兵,朝着海德公园快步往北前进。可是,马赛尔跟我就站在同一条人行道上。这到底是怎么了──?
经过几秒。甚至连几秒的时间都不到──只有几百分之几秒吧。他朝着我的方向瞥了一眼,还是没瞥到我,接着就从一个英国老兵,迅速蜕变为一个小印度人。变成加纳施·雷姆苏迈尔。
伦敦街头踽踽独行的小个子印度人,脸上往往带着迫害受难的脆弱神情。他们知道英国野蛮人与一帮平头小混混环伺一旁,随时准备对他们下手。而且,假如他们真的挨打了,又有谁来解围助拳呢?街头杂碎专挑身型最小号的印度人加以嘲弄。因此,加纳施绝对避免目光接触。在一个有如惊弓之鸟的印度人眼中,我跟我儿子就像一对恃强凌弱的,专门恐吓巴基仔的无赖,几乎把持了整个人行道,准备要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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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相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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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真的是他。在这样一个居民多达750万的都市里,我们的路径竟然奇迹般地交逢了。他面色忧惧,盯着我──不光是忧惧,还带有深刻有如恐怖憎恶的神情,因为,他看到两个危险的组合,一对讨厌的本尊和分身。而不过一时片刻之前,他在想些什么?不消多疑,他的加纳施妄想症一定在他眼前产生许多对他奚落辱骂的面孔:猴仔、痛恨书本的长毛怪兽;鸡仔先生裹着长袍,踩着凉鞋;卡非,西印度群岛上,面目紫黑的非洲人,身上装饰性的疤痕,胯下晃着硕大的老二;伦敦周围各郡跳出来的劣货,对他吼着:“你写的书内容不实!”醉鬼与民族阵线喽与莫斯莱分子以及对移民心怀仇恨者,还有那个在他写《抵达之谜》的时候,就在这条路上欧击他的家伙——所有他个人的鬼神学论中,形形色色的乱舞群魔,纷纷出闸,乱他心目中的太平文明。他一直心惊胆寒。而今,眼前矗立着两个邪恶的孪生兄弟,一对小太保,专门恐吓巴基仔,跨着大步走向他,穿着他们的马汀大夫皮鞋,就要狠狠地踹翻他的屁股。
“维迪亚?”
“保罗!”闷闷地一哼,发自两扇疲惫而饱受烟害的肺叶。
他抬头望向马赛尔,仰首的角度害得他帽子差点儿滑落,因为马赛尔的个头几乎是他的两倍。
“这是你的儿子!”
“马赛尔。”我的儿子说道,一面伸手过去。
我问道:“你要上哪儿去?”
他不耐烦地说:“我刚刚用完午餐。正要往公园小小散步一会儿。”语音紧张不安。
他嘴里说着,脚下又准备快步前进。从我们上次见面到现在,已经暌隔一年有余,可是,他看来还是急着脱身走人──总还是,悸动难平的样子。
为了让他停下脚步,我说:“你的书进行得怎么样了?”
他说:“再过一个月,再过一个月,”换上一口气,似乎还是急着想往前走。“这本书费了我偌大的工夫。”
我说:“我也听说这本书很不错。”只是凭空瞎诌一句评语,口头上竭力纠缠,争取时间,但盼他能停下脚步,让我能思索一下。我有话要跟他说,只是,我究竟要跟他说什么呢?
“我得走了。我要去散步──”
我浑身发热,我紧张得颤抖,我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结结巴巴地说道:“维迪亚,你有没有收到我给你的传真?”
“有。现在,我一定得──”
“难道我们不必讨论一下吗?”
“用不着。”他几乎要侧身逃开。他横向移动,微微躬着身子,往下压了压他的帽子。
“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
他往后缩了缩嘴巴。他的脸色益发凝黑。他的嘴角向下扭曲。那正是我在乌干达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脸上那副无助而饱受折磨的表情。他按在手杖上的指头发白,紧紧握住杖头。
“和血吞下,自己走啊。”
他走开的时候,我心里突然想起四个字,“仓皇逃离”。他走远了,模仿人的化身。他忧惧满怀,而且他急着走避。
原来,这一切他都知道。结束了。我一点也没想要去追他。再多说也没有用了。我也了解某些事情结束之时,所引发的震撼,就像给人家猛地刮了一记耳光一样──我全身血液翻腾奔流,痛楚不已。我的朋友,提起她在奥瑞岗州遭到维迪亚羞辱时,说道:“就像给一块两英寸厚四英寸宽的木板拍了一记。”
望着维迪亚朝着海德公园仓皇逃离,我注意到一件颇为惊人的事情。这样一个明亮耀眼的四月天,阳光斜射进格洛斯特路,维迪亚身形非常渺小,而且还在急速地缩小中。此外,似乎他在到达肯辛顿路之前,就会消失一样──如此微小,其实,他根本没有投射出身影。少了影子,他看起来比过去还要袖珍,以及更加黑暗,彷佛他不是个实体。仿佛,他就是影子。
“和血吞下,自己走啊。”一如往昔,这又是一句刺激性的训示。可是,他讲的话要比他的样子硬杠多了,因为,他看起来确实就像个维迪亚·乃─波尔爵士。
马赛尔说着:“真是个蠢蛋。”
我觉得晕眩,因为我终于解脱了。我看了出来,一段友谊的结束正好开启了某种理解。他选择了我,我也因此被他禁锢;在他排斥了我以后,我终于重回自我,脱离他的阴影。他释放了我,他让我睁开双眼,他给了我一个主题。
我们走到克伦威尔路之前,我已经在脑中开始构思这本书了,就从我们相逢的开始写起。那就是最重要的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