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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人的素质

  引言

  知情人一旦到场,人们总是期望他讲述事实,全部事实,只有事实,没有其他。不少与中国有关的知情人,的确已然说出了事实,但也许他们中很少有人能够只讲事实,不讲其他,因此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讲述全部的事实。无论学识多寡,没有任何一个人可能知晓中国人的全部事实。因此,本书所述将面对三个不同观点。

  第一,也许有人会说,向人们展示中国人的真实素质,这种努力纯属徒劳。1857-1858年,伦敦《泰晤士报》驻华记者柯克[注]先生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去观察处于不同情况之中的中国人,并可以在训练有素的人们的帮助下通过他们的眼睛去正确地理解中国人,正如那时到中国的任何一个作家一样。柯克先生在他出版的信件的前言中,是这样为失败地描述中国人素质而致歉的:“我没有在这些书信中采用描述中国人素质的精品文章。这是一个极大的疏忽。没有一个题目这样吸引人,提供这样大的空间来发挥精致的假设、深入的概括和成功的教义。每一个微不足道但又非议我的人都会毫不犹豫地指责我没有从这些机会中做出些什么。事实上,我本来已经写出整体中国人的几条好的素质,但不幸的是,在我写作这些文章之时,我看到的中国人的言行粗鲁,与我的假设产生磨擦,因此为求真实,我接连烧掉了几封信。需要补充的是,我曾经常常与几位杰出而诚实的汉学家谈及此事,总是发现他们同意我的观点:不可能用一个概念来概括中国人的素质这个整体。然而,这些困难只有了解中国实情的人才会碰到;一个时髦的作家,尽管对此完全一无所知,却会轻易地写出一篇花里胡哨而不符事实的分析文章,而这个题目所需要的恰恰就是事实。或许有朝一日,我们会获得必要的知识,去理解某个中国佬每一次一闪而过的心理矛盾,估量这种心理矛盾在总体中国人之中的确切分量和影响。而目前至少有一点令人满意:我避免了严格的定义,而是用最为固定不变的素质来描述一个中国佬[注]。”

  在刚刚过去的三十年里,中国人已经成为国际形势中的一个因素了。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人不惧压力;我们更可以感到,中国人难以理解。的确,只有在中国才能确切地理解中国人,在其他任何国家都不行。不过,普遍的印象是,中国人是一捆矛盾,根本无法理解。但是,我们还是无法找到确切的理由,来解释为什么我们与中国人打了几百年的交道,却无法像解释其他复杂现象的集合那样,来理解中国人为什么总是不能互相协调。

  针对本书,还有一个更严重的不同观点,认为本书作者不具备写作这本书的资格。一个人在中国生活了二十二年,这件事并不能保证他能写出关于中国人素质的文章来,正如另一个人在银矿里埋头苦于了二十二年,这个事实并不足以证明他就能写作冶金学或金银复本位制的论文一样。中国是一个广阔的整体,一个人如果没有访问过一半以上的省份,只在两个省住过,那他当然就没有权利来总结整个帝国。这些文章本来是写给上海《字林西报》[注]的,只与该报纸的读者有关。然而,有些话题令人激动并且感兴趣,不仅是在中国,而且在英国、美国和加拿大。因此,人们要求作者收集成册。[注]

  第三个不同观点是,有人认为本书的观点,尤其是关于中国人道德特点的观点,是误导性的,不公正的。

  然而,我们应该记住,印象不是统计学,印象不可能点点滴滴都正确。印象如同照相底片,没有两张底片是相同的,但任何一张底片都可以忠实地反映其他底片无法反映的东西。摄影的硬片不同,镜头不同,冲洗不同,最终照片也不同。

  很多人在中国住了很久,比笔者更了解中国,他们的观点与笔者的观点实质上相同。另外一些人的观点也应该受到同样重视,他们认为在某些部位抹上一点鲜亮的色彩,会增加整个“单色的”画面的真实程度。依照这些批评,本书作了彻底的修订。由于本次重版时间紧迫,原先讨论素质问题的篇幅有三分之一忍痛割爱了,但其中最重要的部分还是保留了下来,而《知足常乐》一章则是新近写就的。拒不赞美中国人所具备所展示的优秀品质,拒绝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同样,会有一种先入之见的危险,言过其实地去夸奖中国人的道德实践,这种夸奖无异于一味贬低。这不禁使人想起萨克雷[注],有人问他为什么在他的小说里好人总是愚蠢,坏人却很聪明。这位伟大的讽刺作家回答说,好人总是有眼无心。有一幅木刻,刻出一棵橡树,观摩者应邀前往,从木刻的轮廓中看出拿破仑在圣赫勒拿岛的侧身像,拿破仑低着头双手抱胸。长时间注视之后,人们总是看不到侧身像了,想想其中一定有错,但一经说明,就会明白不可能看着画面却看不到拿破仑。同样,中国的许多事情一开始谁也没看到,但一旦看出,便永远不会忘记。

  正如限制性的从句不可能引入每一个普通句式的句子一样,需要明确地提醒读者的是:本书的这些文章并不试图概括整个帝国,也不是外国人观察和经历的全面概括。这些文字只是一个印象,一个由一个外国人从许多中国人“素质”之中得出的印象。这些文字不是中国人的画像,而只是一个观察者用炭笔勾勒出的中国人某些性格的速写。无数条光线汇聚起来,便成为一条完整的光束。这些文字也可以认为是入门书,其中讲述的各种特点,不仅来自笔者本人的经验,还来自许多人在许多时候的经验的集合。正是如此,这个课题有了这么多的例证。

  密迪乐[注]先生,是写作中国和中国人的众多作家中最具哲理的人,他曾说起过,向人介绍一个外族的民族精神的最好办法,就是请他仔细阅读一些笔记,而这些笔记仔细记载着曾经吸引人们注意力的大量事件,特别是那些看来完全异乎寻常的事件,还有这个国家当地居民对此所作的解释。

  这样的事件如果列出足够的数量,就可以推导出一个总的原则。结论可以受到怀疑或否定,但引用的这些特例却只因为一个原因而不能弃之不顾:它们的真实程度如此之深,任何关于中国人素质的理论都必须对它们加以认真考虑。

  任何人若曾试图比较中国人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就会强烈地感到困难太大。这样,有一点会逐渐明白:许多东西看来是中国人的素质,实际上却只是东方人的特点;但这在什么程度上是正确的,每位读者则必须从自己的亲身经历去判断。

  有人说,如今在与中国人的交往当中,有三条途径可以去了解他们的社会生活--研究他们的小说、民谣、戏剧。这些信息来源中的每一条,无疑有其价值,但看来还有第四条途径,比前三条加起来都更有价值,但这条途径不对每一个写作关于中国或中国人的作家开通。这条途径就是在中国人的家里研究中国人的家庭生活。正如一个地域的地形在农村比城市更容易弄明白一样,人的素质也一样。一个外国人在一个中国城市呆上十年,他所知道的人们的家庭生活内容,还不如在中国乡村住上一年。家庭之外,我们必须把乡村作为中国社会生活的单元。因此,正是以一个中国乡村为立足点,这些文章才得以写成。这些文章的宗旨,并不是要展示一个传教士的观点,而是展现一个不带任何先入之见的观察者的所见所闻。由于这个原因,没有提出任何关于中国人素质可以用基督教进行改造等等结论。书中根本没有提到中国人需要基督教,但如果书中出现中国人素质中的重大缺点,如何纠正这些缺点则是个公平的问题。

  如上所述,“中国人的问题”如今已经远远不是一个国家的问题了。它是一个国际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到了20世纪,这个问题要比现今更有压力。任何一个对人类抱有良好愿望的人都会关注究竟用什么方法来使人类中那么大一部分人取得进步。如果我们的结论正确,支持这个结论的证据在此之前却是被忽略得太多。如果这些结论错误,那总是它们的错,无论什么证据来支持都没用。

  额尔金勋爵[注]回答上海商界提问这件事已过去许多年,但他的话至今听来仍使人感到正确而又中肯:“当阻止这个国家内部自由的障碍消除之后,西方基督教文化会发现面对的不是野蛮,而是全身都有衰退和缺陷的古老文明,值得同情,也值得尊重。在接下去就会有的竞争中,基督教文化将要在聪明而又心存疑虑的人民中找出一条路径,所作的宣言就是一种信仰,一种升入天国的信仰,宣称无论从公众道德和个人道德上而言,都保证比呆在尘世要好。”

  出版前言

  明恩溥(1845-1942)是美国公理会教士,1872年来中国传教,先后居住于天津、山东、河北等地,广泛接触中国各阶层人群,尤其熟悉下层农民生活,并结交不少朋友。他一生著述了十来本著作,每一本都与中国有关。《中国人的素质》即是他在华传教二十二年之后,于1894年成书出版的一部代表作。本书开创了研究中国国民性的先河,是这方面第一本带有社会学性质的著述,对后世学人影响极深。同时,它也代表了一个时代的中国观。因此,它曾长期作为来华传教士了解中国的必读之作。

  本书总结了中国人的素质共二十六条,引证丰富,文笔生动。或褒或贬,无不言之成据。时至今日,读来仍使人警醒与深省。诚然,本书所概括的中国人,是晚清时期的中国人,书中不免褒少贬多,因此笔触略显低沉,还不乏偏颇之辞。由于作者是一位西方传教士,他的立场和观点,无疑会受这一身分的局限。他的视角与结论总摆脱不了西方的价值观。然而,我们不必苛求前人。公平地说,他在揭示中国国民性与中国晚清政体同中国现代化之间的深刻矛盾方面,的确不乏真知灼见。对此,今天的读者自有判断。

  本书的深刻意义和历史地位,曾经引起鲁迅先生的极大关注。他二十一岁在日本时,便仔细研读了本书的日译本,并由此致力于揭示和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直到临终前十四天还向国人郑重推荐本书。

  本书的翻译以美国国会图书馆所藏1894年第二版插图本为蓝本(Arthur H.Smith,Chinese Characteristics),书中涉及的中外人物、典故、事件和各种引文极为众多。为适应当今的读者,译者均尽量考证,并附有详尽译注,还附有几位重要人物的评论。因此,无论原著与译本,我们均有充分的理由推荐给广大读者。

  学林出版社

  1998年 12月

  中国人的素质

  第一章 面子要紧

  把“面子”作为全体中国人的一种“素质”,一眼看起来实在是荒谬透顶。但是在中国,面子这个词不单指人的脸部,它在字面上是一个群体复合名词,意思比我们所能描述的要多,或许可能比我们所能理解的还要多。

  为了理解面子的含义,哪怕不是完整地理解,我们也必须考虑如下事实:中国人作为一个种族,有一种强烈的戏剧本能。戏剧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全国性娱乐,中国人对戏剧的狂热,如同英国人之于体育、西班牙人之于斗牛。只要很少的触动,任何一个中国人就会以为自己是戏剧中的一个人物。他把自己放进戏剧场景之中,像戏中人一样行礼、下跪、俯身、叩头。西方人看到这种做法,即使不认为荒唐,也以为多余。中国人是用戏剧术语来进行思考的。每当他的自我防御心理觉醒之时,即便他对两三个人讲话,也像是对大批民众。他会大声地说:“我对你说,对你,还有你,对你们说。”如果他的麻烦化解了,他可以自称在赞扬声中“下了台”;如果这些麻烦没有化解,他就会发现无法“下台”。所有这些事情,如果你弄明白,就会知道与现实毫无干系。事实永远不是什么问题,问题只是形式。如果在合适的时间用合适的方式讲出一段漂亮的话,那完全就是戏了。我们是不去大幕后面的,那样的话就会搅坏世界上所有的戏。在生活的各种复杂关系中像这样恰当地去做,就会有面子。如果不这样做,或者忘记这样做,或者中断表演,就叫“丢面子”。一旦正确理解,面子就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中国人许多重要素质这把号码锁。

  必须补充一点:面子的运作原则和这个原则带来的成就,西方人通常完全不能理解,他们总是忘记戏剧因素,误人无足轻重的事实领域之中。对于一个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面子很像南洋岛的“塔布”[注],都是一种无可否定的潜在力量,只不过面子不可捉摸,不讲规则,只按照人们的常识来废除和替换。这一点,中国人与西方人必须认同这种异议,因为他们从来不能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共识。在调解小村庄居民永无休止的争吵时,“和事佬”需要仔细考虑面子的平衡问题,正如欧洲政客曾经考虑力量平衡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目的不是为了公正,尽管理论上要求公正,但对一个东方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这种调解完全只是考虑当事各方的面子。同样的原则,也经常出现于法律裁决,很大比例的诉讼结果都是不分胜负的比赛。

  送人一份厚礼,是“给他面子”。如果这份礼是某个个人送的,那就只能收下一部分,但很少或者说从来没有全部拒绝过。许多渴望保留面子的例子足以说明这个问题。被人指出一个缺点是丢面子,因而不管有多少证据都要否认这些事实,以保住面子。丢了一只网球,肯定是一个苦力捡到的。他气愤地否认这一点,走到丢球的地方,很快“发现”球就在那儿(从他的袖子里掉出来的),然后他说:“你‘丢’的球在这里。”女佣把一位客人的铅笔刀藏在她主人房间里,人们不久就发现这把铅笔刀在桌布下面,她就装模作样地把它拿出来。在这些例子里,面子是保住了。仆人丢了一把银勺子,他知道要赔,或者从他工钱里扣,他就主动辞职不干,并且故作清高地说:“那钱留着赔那把银勺子好了,我不要了。”这样,他没伤着自己的面子。一个债主知道钱要不回来了,但还是到欠债人那儿,严厉地训斥一顿,表示自己知道该怎么做。钱没要到,面子却保住了,以保障自己以后不会再像这次一样要不回钱。一个仆人忽视或拒绝执行一些职责,一旦得知自己会被解雇,他就重复以前的过错,然后再主动辞职,以保全他的面子。

  保全面子却丢了性命,这对我们来说并不具有太大的吸引力,但我们曾经听说中国的一个知县,作为一种特殊照顾,被允许在砍头时身穿官服,以保全他的面子!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章 省吃俭用

  “省吃俭用”指的是持家的准则,特别用来处理收入与支出的关系。照我们的理解,省吃俭用可以体现在这样三条途径:限制需求,避免浪费,用少投入多产出的方式配置各种资源。不管哪条途径,中国人都是极度地俭省。

  来中国旅行的人,所得到的第一印象中便有中国人的饮食极其俭省。巨大的人口看上去只依靠很少的东西糊口,比如稻米、各种豆制品、小米、蔬菜和鱼类。这些东西,再加上其他一点东西,构成了难以数计的人们的主食。只有在节日或是其他特殊场合,才会有一点儿肉吃。

  人们已经注意到西方世界已经在设法为极度贫困的人提供价格最低但营养丰富的食品。人们也不无有趣地看到这样一个无可置疑的事实:在中国,普通年景里每天两文钱就可以为一个成人提供足够的卫生食品。即使是饥馑三年,每天不足一文半的定额,也足以让成干上万的人苟全性命。这表明了一个普遍的事实:中国的烹调技艺真是高超。尽管中国人的食物通常是简单而粗劣,在外国人看来还经常是淡而无味,甚至是令人厌恶的,但我们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在对他们所拥有的东西进行烹调和眼务方面,中国人的确是烹调艺术的大师。在这个问题上,柯克先生把中国人仅仅放在法国人之下和英国人(他可能还算上了美国人)之上。这些国家的人排列起来孰前孰后,我们无论如何不会像柯克先生那样肯定,但中国人无疑要比别国人会烹调。如上所述,即使从生理科学的观点出发,中国人对主食的选择显然是明智的。高超的烹调,简单的作料,丰富的花色品种,即使对中国烹调最不注意的人,也全然知晓。

  另外一件极有意义的事实,虽然没有引起我们的注意,但很容易证实。那就是,中国的饭菜在烹调时极少浪费,样样都要物尽其用。任何一个普通的中国家庭,每顿饭剩下的东西下顿都会重新端上桌来,哪怕这些残羹剩饭分文不值。要说明这个普遍的事实,只要看一眼中国的猫或狗的生存条件。这些动物的“生存”真是不幸,它们依赖人们的剩饭,始终是“苟延残喘”。新兴国家中人们的浪费真是臭名昭著,我们可以肯定,像美国这样生活富裕的国家,每天浪费掉的东西,足以使六千万亚洲人过上相当富足的生活。但是,我们愿意看一下这么多人被剩下的东西养肥,正如许多中国人在“吃饱”之后,仆人或小孩就有份来分享剩饭剩菜!即使茶杯里剩下的茶叶,也要重新倒回茶壶里去再煮一遍喝。

  有一个事实,我们不能不给予充分的关注:人类很注意食品的卫生,西方人越来越注意到这一点,但中国人却不是这样。进网的都是鱼,无论什么东西迟早都会进网,几无幸免。在中国北方,马、骡、牛、驴到处都在干活,很多地方还用上了骆驼。有些读者看到如下做法无疑会感到实在是节约得过分:动物死后一律吃掉,不管是撞死、老死,还是病死。这已经司空见惯,常常没有人说啥,也没有人因为动物可能死于常见于牛身上的胸膜炎等流行病而放弃这种习惯。得这种病的动物的肉,不比得了其他病,人吃了也会生病。人们在廉价购买病畜肉的时候完全知道这一点,但肉还是全部卖完,全部吃下去了。知道有害还去买,无疑是因为他们图便宜,冒险为之。不过,应该说吃了病畜肉而生病的人毕竟是少数。死狗死猫也吃,与死马、死骡、死驴一样,进入同样的消化吸收过程。我们曾经亲身经历几件村民煮死狗吃的事例,这几只狗都是被人故意毒死的。其中有一次,有人想起去问一个外国医生吃了会有什么危险,但因为狗已经“在锅里了”,这些最后侥幸没有中毒而死的幸存者此时已经无法下狠心放弃这顿美味,结果这次放纵瞎吃却一点儿都没啥。

  与做饭有关的中国人节俭的例子是,他们极好地处理了燃料匮乏与制锅材料之间的关系。燃料既少且贵,用的基本上只是些叶子、秆儿和庄稼的根,一烧就没了。为了满足这种需要,锅底要做得越薄越好,操作起来要非常小心。搜集所需燃料的全过程,是中国人极度节俭的又一个例子。任何一个最小的孩子,别的干不了,至少还能捡点柴禾。捡柴禾的大军,出现在秋季和冬季的田野上,在他们的竹耙那饥饿的利齿之下,地上连一根杂草都不剩了。孩子们被派往树林去打秋叶,好像打的不是秋叶而是栗子,就连麦秆也极少能够来得及在秋风吹拂之下“风吹两边倒”,就已经被拾柴心切的人们“争抢”一空了。

  每一个中国的家庭妇女都懂得最大限度地利用布料。她的衣服不像她的西方姐妹那样,在花式和做工上考究费神,而是尽量事先计划节约时间、精力和布料。一块再小的外国布料,中国妇女也不会嫌弃,她会使这块布料再次出现时如果不是以美的形式,就是以物尽其用的形式,这种形式是整个“家政”女作家议会所无法想象的。一个地方派不上用场,另一个地方一定能派上用场,一片小碎布条也足够用来纳鞋底。伦敦或纽约的行善之士,把自己用不上的衣服施舍给穷人,希望这样的接济千万不要造就出一些依赖他人的穷人。这真是弊大于利。但不管谁把类似的东西施舍给中国人,尽管他们所用的布料和式样与我们的截然不同,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些衣物早晚会物尽其用,直到把最后的零料与其他布料搭配使用才算把它用完。

  中国人经常在纸上题字送朋友,但纸是松松地缝在一块丝绸底子上的。是缝而不是贴,目的在于让朋友若另有选择时可以把题词拆下,这样就有一块可以派大用场的丝绸了!

  中国人的节省,也反映在小商贩买卖上,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小到不引起注意。一个小商贩,比方说,可以确切地说出每种不同火柴的根数,并知道每盒能赚多少钱。

  中国人的每一页旧帐簿,都会用作窗户纸或者灯笼纸。

  中国人厉行节约,甚至到了不惜节省日常必需的食品。他们看不到其中的不合理,而以为是理所当然的。香便文[注]博士的《基督教与中国》一书中有一个很好的例子。他本人被三个苦力抬着走了二十三英里路,花了五个小时。这三个人接着又返回广州,去吃专为他们而留的早饭。早饭前走四十六英里,一半的路还抬人,目的是省五分钱。

  还有一次,两个轿夫抬了三十五英里的轿子,又坐船回来,他们从早上六点起就没吃东西,却不花三文钱吃两大碗饭。那条船搁浅了,他们直到次日下午二点钟才到达广州。这样,这些人已经有二十七小时没吃东西,负重走了三十五英里,抬着香便文博士走了十五英里到广州——这十五英里自然还包括他行李的重量!

  中国人的节俭所带来的许多东西,西方人根本就不乐意看到,但我们却不能不承认表现在这些东西之上的纯朴天性。这个帝国的许多地方,尤其是(说来也怪)北方,男孩、女孩一年中有好几个月一丝不挂,四处转悠,像在伊甸园里一样。这是为了让他们舒服一些,但基本动机是节省衣物。中国无以数计的独轮车都嘎吱作响,因为缺少几滴可以使车子不响的润滑油。油从没上过,因为对被冠以“神经麻木”的人来说,嘎吱声要比油便宜。

  如果一个日本人要移民外国,他会在合同上特别注明每天需要多少加仑的热水,以便按照传统洗澡。中国人也有浴室,但大部分中国人从来没有走近过,甚至根本就没见过。一个中国母亲的孩子满身尘土,她用一把旧笤帚给孩子扫扫土。见此情景,一个好奇的外国妇女便问:“你每天给孩子洗澡吗?”这位中国母亲愤愤不平地说:“每天洗!他生出来就没洗过!”对于一个普通中国人来说,即使肥皂商把“比上还便宜”的广告口号贴到他窗口,他也不会有什么触动。

  中国人毫无疑问会把一般外国人看做“肥皂浪费者”,这是意大利人对英国人的称呼。中国人洗衣服对他们自己来说算是洗了,用的肥皂省得不能再省,但如果同我们所说的洁净程度相比,就几乎不在讨论之列了。我们不禁认为这只是为了节俭,因为许多中国人同我们一样也爱清洁,尽管生活条件十分艰苦,但他们的确是整洁干净的典范。

  正是因为节省的本性,一般不可能买到现成的工具。你可以买到“原始”的半成品,然后再自己精加工。自己加工总要比买现成的便宜,人人都这样想,什么现成的东西都没有了。

  我们已经说过节省材料的事情,比如普通房子光线都很暗,点一盏灯花不了多少钱,但也要把这盏灯放在墙洞里,以便同时驱散两个房间的黑暗。这样的情况也发生在中国的各类加工厂,比如各种编织制造厂、陶器制作厂、金属加工厂、象牙雕刻厂等等。这样的工业,对于我们来说,似乎更多地证明了中国人的节俭,而不是表明他们的创造才能。本来可以有许多比现在更好的方法来完成中国人的工作,但好的方法就会使中国人原本在做的事情变得没味儿了。他们好像能够无中生有地制造所有的东西,这是他们的产品的共有特点,无论简单的还是复杂的产品都是如此。他们可以在一个小院子里建一个小规模的炼铁炉,也可以在一个小时内用一小摞泥砖垒起一个炉灶,可以一直用下去,也挺好烧的,而且不花钱。

  没有比完成重大任务时的安排,或者确切地说,缺乏安排,而能更好更典型地说明中国人的节俭了。在中国,每年都有大量的谷物作为皇粮送到北京。从天津通过北河[注]运到通州。一位“谷物交换”商人会吃惊地发现,所有需要机械来把这些堆积如山的稻谷卸船、称量、搬运的工作,却只是用一批苦力,用形状如同截锥、大小相同于一蒲式耳的箱子,以及一定数量的草席。仅此而已。草席铺在地上,谷子倒上去复秤,装袋,运走,再把席子一收,这个帝国的谷物交易所又重新成为泥岸了!

  对于一个美国烟草种植园来说,最大的支出便是为烘干烟叶而建的一个结构精巧的长长的棚子。而中国人却不必为此花什么钱,棚子用茅草来搭,茅草旧了可以作燃料,与新茅草同样好用。烟叶摘掉之后,肥壮的秆还站在地里,用草绳把烟叶扎紧,挂在一根根的烟杆上,夜间连同绳子一起收起来,就好比晒在绳子上的衣服。在简便和效果上,这个方法是无与伦比的。

  每一个悉心观察的居住者,都可以加上这样的例子来说明中国的社会现实。但是,你找不出更突出例子了:一个中国老年妇女,拖着痛苦而缓慢的步子蹒跚而行,有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她是去一位亲戚家,那地方方便去祖坟,这样,可以节约抬棺材的开支,因为距离缩短了!

  中国人的素质

  第三章 辛勤劳作

  勤劳的定义是:对任何工作出于本性的勤勉——终关注工作。当今世界,勤劳是最受称赞的美德之一,一直得到尊敬。

  大体上说,一个民族的勤劳由三维构成:长度、广度、厚度;或者说,其中有两维表示范围的大小,另一维表示强度的强弱。长度是辛勤劳作所持续的时间,广度是指辛勤劳作者的人数,厚度是指在“出于本性的勤勉”和“始终关注工作”中所显示出的精力。这三个要素的产物便是综合的结果。无疑,偶尔到中国的旅行者与长期定居在中国的人、他们的印象是不同的,但他们都会认同中国人出于本性的勤勉真是广泛。刚到中国的人所得出的第一印象,会使他认为中国人正在社会生活中实践着约翰·卫斯理[注]的名言,他认为一个成功教会的规律是:“完全投入,永远投入”。游手好闲在中国极少见到。每个人都看来忙着什么。当然,也有相当数量的富人,虽然在全国人口中所占比例很小,可以不工作也过好日子,但他们的生活也并非像外国人从表面上看上去那样的平庸。中国的富人并不是不干事,而是仍像受穷时那样关注他们的事业。

  中国人把自己分为士、农、工、商四类。让我们来看一下这些社会阶层是怎样辛勤劳作的。

  西方人很难去同情中国这样的教育模式,其各种弊病不容忽视,但有一个特点却始终吸引人们的注意力——勤奋才有回报。为有钱人出钱买学衡而开的后门,极大地挫伤了考生的热情。但这还不是最主要的。所有的省份都在抱怨的是候补的人要远远多于有待填补的空缺位置。从最低级别到最高级别的所有考场,看来都挤满了,每一个职位的竞争者常常达上万。我们设想一下每次晋级考试中考生所倾注的心力,我们就会对中国知识阶层的勤奋有一个清晰的概念了。《三字经》中提到的人物,他们勤学不辍的传统精神,比如借助萤火虫的微弱光线读书,比如把书拴在牛角上边耕地边看书,至今为中国各地成千上万的人所模仿,他们在不同程度上与传统事例相类似。在很多情况下,一旦获得最低的学行便不再勤奋了,但中国人不把这样的人看做学者,而是把在狭窄而又荆棘丛生的小路上坚韧不拔最终获得成功的人看做学者。除了中国,还有什么地方会有这样的事例:祖父、儿子、孙子在同一场考试中竟争同样的学衔,经过长期努力,终于获得梦寐以求的荣誉。

  1889年春天,《京报》[注]上有几篇奏折谈及参加省试的老年考生。福州官员说,那里秋试中有九个应试者年过八十,有两个年过九十。他们通过了考试,文章实属佳构,字也写得老成。他说,老年考生过去六十年来已经参加了三次考试,第四次即使不通过也会授予名誉学衔的。河南的地方官也同样报告说,那里有十三位八十多岁的应试者,一位九十多岁,他们全部“通过了为时九天的严峻考验,文辞准确完美,全无暮气”。令人称奇的报告来自安徽省,有三十五个应试者八十多岁,十八个九十多岁!此情此景,别的国家会有吗?

  如果说中国学者的生活是一种持之以恒的勤奋生活,那么中国农民的生活就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了。中国农民的工作如同一个管家的工作,永远都干不完。北方各省的农民,除了相当短暂的隆冬季节之外,总有活要干,而且是大量的活。毫无疑问,任何一个地方的农民多多少少都是这样,但中国农民的勤劳是很难超过的。

  农民是这样,扛活的人就更是如此了。他们长期勉于饥饱,生活永远是苦差使。农民要殚精竭虑,细心照看每一棵白菜,抓小虫子和毛毛虫,扛活的则要去找寻更琐屑的活计,他要想尽办法弄点吃的养活自己,养活他那一大家子人。有事外出的人,即使那些地方通马车,也常常不得不半夜一过就上路,因为有人告诉他们这是习惯。但不管你几点钟上路,都会有身材矮小的农民在路上拿着叉子,背着筐子,四处巡视,寻找拾粪的机会。如果没有其他非做不可的事,拾粪是件持久不变永远也做不完的事情。

  经常有一些人不得不寻找两种工作来互相调配。比如天津的船工每当河水结冰无法行船时,就拉起冰撬,这个方法可以用最小的代价、最短的时间拉东西。同样,有些地方的大部分农村人口忙里偷闲地做帽子、搓草绳,至今还有不少东西拿出去卖钱。你看到中国的妇女,她们的手很少不在纳鞋底的,即使在巷子口聊天,她们也是这样边纳边聊;或许你看到她们在纺线,总不会闲着。

  最不知疲倦的阶层便是商人及其伙计。即使在西方,店员的生活也不是挂闲职领干薪,不过要比中国的同行轻松多了。中国店伙计的工作是永无尽头的。他放假少,任务重,只有在忙得木头木脑的时候才能稍歇片刻。

  中国的商店总是开门早,关门迟。双重记帐制度十分细致烦琐,帐房先生总是忙到很晚,以记录销售和收入情况。实在没事可做,伙计们便会从营业款中挑钱币,找出个稀罕的好卖钱。

  令人惊讶的是,中国人中工作最辛苦的阶层是官员,这个阶层最让人嫉妒,也最让每一位雄心勃勃的中国人趋之若骛。中国任何一级官员所处理公文的数量和种类也是同样令人惊讶,他要对那些公文的成功处理负责,理论上实际上都是他负责。不知我们为每天工作八小时而奋斗的工会看了这样一张时间表之后作何感想。这张表是一位显赫的中国政治家的。北京某外国使团的一个翻译讲述了这样一件事情:“我有一次询问中国一位内阁大臣,他一直抱怨日常事务的劳累和超负荷。他回答我说,他每天凌晨两点离家去皇宫值班到六点。作为内阁大臣,六点到九点要履行公务。九点到十一点他在兵部,他管着兵部。作为刑部成员,十二点到下午两点在刑部办公。作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高级官员,他每天下午两点到六点要在衙门里度过。这些就是他每天的日常工作。另外,他还被经常要求出席各种特别会议,这就要他抽空去安排了。他极少能在晚上七八点钟回家。”毫不足怪,据说这个官员在那次谈话之后六个月便去世了,死于工作过量和极度疲劳。这也断送了中国许多官员的生涯,他们对政府都是极有价值的。

  广度,我们已经说过,是指勤劳者的人数和辛勤劳作的时间。我们看到,中国人这两者都非常了不起。中国的白天开始于天色微亮之时,常常刚过午夜便开始新的一天。中国皇帝早朝时分,欧洲的每一个宫廷尚在睡梦之中。对西方人来说,这简直不可思议,而对中国人来说,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天子的做法多少为这个帝国的各地子民所模仿。广州的铜匠、福州的锡匠、宁波的木匠、上海的磨坊工人,以及北方各省的棉纺工人和磨面工人,听说都是干得很晚才睡,清晨又在一个十分荒谬的时分起床工作。离天亮还很早,旅行者就会碰到赶了许多英里路的农民,站在黑暗之中等着天亮卖白菜。西方人用完早餐,中国的集市就快结束了。假如你在一个夏季的清早五点半漫步上海那条最主要道路之上,你会感到没有什么事情会有更大的反差了。你根本看不到一个在江边建造高楼并在里面做生意的气派十足的欧洲人,而亚洲人已经在街上活跃了很长时间了。要等几个小时之后,西方人才会与中国人一起挤在人行道上,轻松愉快地开始上班,此时当地人已经干完半天的活了。

  德庇时爵士[注]对中国人的“愉快劳动”所作的评论真是正确。他认为这是一种标志,表明他们的政府成功地使他们极其满足自己的条件。这种劳动品质是最突出的特色,要理解它,就必须好好遵守它,好好掂量它。。

  关于中国人勤劳的厚度,我们再谈几句。中国人是亚洲人,干起活来也像亚洲人。如果按照我们的模式去改造这个充满活力的民族,那肯定是徒劳无益。对于我们来说,他们当然是缺乏热情,而我们却十分看重热情。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不需要《圣经》的暗示,就能知道用心工作的重要性,但尽管多年代的宗教与哲理的结合影响了中国人,但却不能改变他们的步伐。他们受益于几千年的经验积累,像荷马[注]笔下的诸神,向来从容不迫,不慌不忙。

  人们不禁会预想,如果有一天白种人与黄种人进行前所未有的激烈竞争,当这一天不可避免地到来之时,谁将会败北呢?

  的确,如果所罗门所说勤劳的双手可以致富的那句经济箴言[注]正确的话。中国应该是地球上最繁荣昌盛的。如果中国人能

  中国人的素质

  第四章 恪守礼节

  中国人的礼节,通常还有东方人的礼节,有两个截然不同的方面值得考察——一方面是称赞,另一方面是批评。盎格鲁—撒克逊人,我们喜欢这样提醒自己,毫无疑问具备的美德,其中包括很大比例的内刚和很小比例的外柔。因此,当我们来到东方,发现在广袤的亚洲大陆的众多人口中,润滑人际交往中肯定会产生的磨擦的艺术要远胜我们,我们心中便充满羡慕之情。这是一种一事不能的人对特别能干的人油然而生的敬意。中国问题方面最为挑剔的批评家也被迫承认,中国人已经把礼节的实践带到了一个完美境界。此种境界,在西方闻所未闻,在亲眼目睹之前简直是不可思议、无法想象的。

  经典中保存着“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即三百条礼仪准则和三千条行为准则。这样的重压之下,一个民族能繁衍生存,似乎是一种奢望。不过,我们很快发现,中国人对待礼仪就像对待教育,使之成为一种本能而非刻意去学的东西。这个民族的天才,把西方只在宫廷和外交上才使用的繁文缛节,变成了人们日常交际的一部分。这并不是说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被这些繁文缛节束缚住了,而是说,这些礼节是因时因地的,就像节日的盛装每逢节日就得穿上,中国人靠自己的本能,可以准确地知晓何时该用礼节。到了这样的场合,如果一个中国人不知该怎么做,那就像一个受过教育的西方人不知道九乘以九是多少一样荒谬。

  西方人难以欣赏中国人的礼节,是因为我们在心底里肯定这样的定义:礼节是用友好的方式表达的友好。因此,在一种文明的观点看来也是如此,认为个人的幸福就是全体的幸福,但中国的礼节却不是这样。它是一种演示专门技术的仪式,像所有的技术一样,虽然意义重大,却并非发自内心,而只是一个复杂整体的单个部分。各种尊称的全部理论和实践,对西方人来说,即使不发疯,也会疑惑不解。这只是因为这些表达方式时常让人想到尊卑关系,中国人认为这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中国人还把这些表达方式当做一种润滑剂,用来调节人际交往。上有其下,下有其上,上下有序,万事大吉。好比下棋,先走的称:“敝王贱卒走两步。”他的对手回答:“敝王贱兵也同样走两步。”对手又说:“敝王贱士吃掉尊王高贵的兵,进到九宫中卑贱的第三格。”整盘棋就是这样下。棋局并不因为用了这些形容词而受到影响,但是正如一个人不懂装懂不能说出下一步棋而硬走,就会使自己显得荒谬可笑一样,如果中国人对任何一个规定步骤不知道给予礼节性答复,也会成为笑柄,因为对中国人而言,形容词就是棋局本身,不知道形容词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同时,中国人恪守礼节,会因为与中心城市距离的不同而产生直接的变化。在中心城市,礼节是必不可少的。当一个人在农村,虽然农村也同样需要遵守礼节,却并没有他作为城里人所熟悉的礼节周全。

  但是,我们必须同时承认,也有很少一部分中国人并不知晓在恰当的时候做合适的事情,但即使是最有教养的外国人也不能与之同日而语,相比之下,幼稚得像怀抱中的婴儿,一般而言,除非这个外国人以前有长期的经验,心中又害怕自己做错什么,暴露自己的浅薄无知。正是由于外国人遵从中国礼节时不打自招的无能,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才如此不加掩饰(不是不自然)地蔑视这些“蛮夷”——不知“方圆“,甚至明白了礼貌用语之美,还傲慢地轻视礼节,顽固地无知下去。

  礼节好比气垫,里面没有东西,但它奇妙地减轻了震荡。同时,我们补充这样一点是公正的:中国人对外国人的礼貌(如同中国人对中国人的礼貌一样)经常是想要表示自己的确懂礼节,而不是希望客人舒服。他坚持要生火,你却并不想生火;他坚持要用这火烧开水来给你泡茶,而你却不想喝这杯茶。他这样做的时候,你的眼睛被烟熏得直流泪,你的喉咙呛得像刚吞下一味煎好的药用蜀癸。但是,主人至少做出了样子,他知道如何待客。客人不高兴,那是客人的事。乡村也一样,主人认为他有责任把你要住的那间糟糕的房间打扫打扫(象征性地),布置布置,而这套程序一直推迟到你已经进了门才开始着手进行。你恳求他不要打扫了,但他不听,全然不顾那些陈年灰尘迷了你的眼睛。或许《礼记》教导说客人房间要打扫,不管客人是什么身分地位。[注]同样的方式也适合于各种宴会,在这些恐怖的场合(常常是在刚开始的时候),热情的主人会特别在你的碟子里堆满他认为你会喜欢的食物,根本不管你是不是喜欢,是不是吃得下去。他仿佛在说,你有很多地方不对,而他肯定没有失礼。没有人会责备他没有在适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情。如果外国人不懂这个游戏,那是他的事,不是主人的事。

  正是按照这个原则,一个中国新娘去访问一位外国妇女时,有意背朝着她,朝着相反方向致礼,引起这位外国妇女的困惑和恼怒。事后询问一下,才知道新娘向北行礼是因为皇帝在北方,却不管当时情况下这位外国妇女是在房间的南面。如果这位外国妇女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边,新娘可不管,她至少可以表现出她是知道朝哪个方向行礼的!

  中国的礼节经常体现在礼品的样子上。如上所述,这是给收礼人面子。接受赠品有固定的形式。一个与中国人有不少来往的人总会收到一些点心盒,用红纸整洁地包着,盛有不少他绝不可能吃的油腻糕点,但送礼的人不会拿回去,哪怕极不情愿的收礼人(被逼无奈地)表示只好去转送给别的中国人。

  中国的礼节并没有禁止人们对礼物吹毛求疵。经常会问及礼物的价钱是多少,客人告辞时主人会说:“给你们添麻烦了;让你们破费了!”

  有位外国人应邀参加一个婚礼,其中糕点很多。宴席过程中,他发现有人端上来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两三块糕点,有人还不停地夸赞它们热气腾腾(好像都愿意吃热的东西)。他们把这位外国人当做贵宾,首先把盘子递了给他,但他却谢绝了。由于某些无法解释的理由,这似乎给这次婚礼投下了阴影,这个碟子也没有再传给别人。其实,这是一种风俗习惯,每位参加婚礼的客人都要凑个份子。客人坐在酒席宴上就要收钱,但这有悻于中国人的观念,因为不能直接要钱,所以就以送糕点为形式。除了这位不知内情的外国人之外,谁都懂这个规矩。他的拒绝使得其他人不便再当场拿钱出来。后来,他又一次参加这家的婚礼,却有趣地听到主人在领教了上次的经历之后,用比西方人还坦率的方式对在场客人说:“这是放礼钱的地方,请把钱放在这里!”

  在贬低了中国人注重的繁文得节之后,我们还是应该在社会交往方面学习不少东西,学习他们的一整套规则。我们很有必要保持真诚,而不要坚持我们的莽撞,把西方人的顽强独立与东方人的彬彬有礼结合起来,将会更好。

  然而,许多西方人并不这样看。我的一个熟人在巴黎住了很多年之后回到伦敦,但他不知不觉接受了巴黎的风俗习惯,回伦敦后还向遇见的每位朋友脱帽鞠躬。有一次,一位朋友无情地回敬他说:“看看这里,老家伙,没有法国猴子在杂耍!”一个人如能集东西方的优点于一身,那他一定幸福,可以安全地行走在狭窄而布满荆棘的中庸之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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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漠视时间

  如今的发达文明中有一句格言。时间就是金钱。现代生活的复杂安排,使得一个做事的人上班时能够完成的工作,其分量和种类,如果让一个世纪前的人来干,肯定要用更多的时间,蒸汽机和电力完成了这个变化,盎格鲁十散克逊人在体质习性方面早就作好了准备。不管我们的祖先除了吃喝和打架斗殴便无所事事的时代有什么习惯,我们发现难以想象会有一个时代,我们这个种族不被自己的旺盛精力所驱使,去一件接一件地做事情。

  中国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在问候语上的不同是很有意思的。前者碰到熟人时说:“吃饭了吗?”后者说:“做得怎样了(HOW do you do)?”一方的通常情况是做,另一方则是吃。由此可见,时间就是金钱,这已成为我们的第二天性,一般连最后一秒钟也不会放过;而中国人则与大多数东方人一样,却出奇地空闲。中国人的一天只分为十二个时辰,这些时辰的名称却不明确,只是指称一天的十二分之一。这样,“午时”是指十一点钟到一点钟的整段时间。“现在是什么时辰?”一个中国人用英语问,“月亮的中午叫做什么时候?”用稍微明确一点的话来说,他应该这样问:“晚上月上中天之时叫做几点钟?”

  日常生活用语中的时间也是模糊不清,“日出时分”与“日落时分”在中国话里还算是个确切的说法,与经纬度有不少关系,但“午夜”与“正午”却是一样含糊。通常由“打更人”来确定的夜晚的时间也是同样模糊,只有最后一更例外,因为打这一更总是在晨曦初现之时。城市里“打更”的时间间隔甚至也长短不一。关于我们的便携式计时器,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对此一无所知。也有少数几个中国人拥有手表,却不用手表去安排日常活动,尽管他们过几年还把表擦洗一下,让它保持正常走时。普通人十分满足于靠太阳高度来定时间,日上一杆,两杆,或者三杆,没太阳就观察猫眼的张缩,这个确定的时间对于日常生活而言已经够准确的了。

  中国人利用时间,与他们对时间流逝的度量有关。根据西德尼·史密斯[注]的划分,世上有两种人:大洪水前的人与大洪水后的人。后者发现人类的时代在历经近千年之后,已经不能再持续几百年了,因而学会了在短时间内更多地工作。以适应这个环境。相比之下,大洪水前的人无法意识到玛士撒拉[注]的时代已经过去,他们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似乎生活是由长老安排停当的。

  中国人可以算作“大洪水前的人”。像受雇于茶馆用来吸引和挽留顾客那样的好的说书艺人,使人想起了尼生[注]的长诗《小溪》。顾客出出进进,他却一直在讲。唱戏也一样,有时要一连演上好几天,尽管与曼谷的戏剧表演相比要略逊一筹。有人告诉我们,他曾在曼谷熬过一场长达两个月的戏!中国人的杂耍技艺,如果演得好,是非常巧妙而有趣的,但有个致命的弱点——开场之前有一段漫长而无趣的话,于是,不等表演结束,外国观众就直后悔。更为可怕的是中国的宴席,菜肴的数量和种类都超乎想象,经历过这种宴席的所有外国人都有感到惊恐绝望,尽管中国人还感到这种享受太短了。“天下无不散的筵席”,这是句最为忧郁的格言,尽管对于那些中了这些圈套的不幸的“蛮夷”来说,这个让他们看到一丝希望的一般规律在每次筵席中总是绝望的例外。

  中国人从很小的时候起就习惯于按照大洪水前的方式行事。上学时,他一去就是一整天,从日出到天黑,中间只有一两次间断。吃点东西。学生和先生都只知道这样。科举考试要持续几天几夜,每一级都很难考,而大多数应试者经历了这种不合理性的考试,却意识不到这种智力测试的内在荒谬。

  这种教育所造就的人,会让人联想到他们所经历的学习过程。中国语言本身,在本质上也是大洪水前的,需要玛士撒拉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学习。公平地说,古代中国人与古罗马人一样,如果强迫他们学会自己的语言,他们就永远不会阅读和写出有价值的东西!中国人的历史也是大洪水前的,不仅试图从远古开始写历史,而且在这条冗长。混浊而又拖沓的历史长河里,既有历朝历代的大树,又有数不清的枯木烂枝。只有一个完全缺乏时间观念的民族,才会编写和学习这样的历史,只有中国人的记忆,才会把这样的历史贮藏在宽大的“肚量”里。

  中国人的漠视时间,也体现在他们的勤劳上。我们已经说过,其劳动的紧张程度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有极大的不同。

  那些曾经与中国的承包人和工人一起“享受”盖房子的“乐趣”的人,有几位渴望再重来一次呢?工人来得晚走得早,还时不时地停下来喝茶。他们走很长的路,而从很远的石灰坑里搬运来的只是一布袋石灰浆。假如用独轮车来推,一个人就可以干三个人的活,但这却不是他们想要的结果。倘若下起小雨,他们就会停工。事情经常是这样的:尽管人们很卖力,但进度却很慢,很难去计算这些人每天的“工”。我们听说有一个外国人,不满于他请的木匠钉板条的速度,在他们吃饭时自己干,结果干了他们四个人半天的活。

  维修一下工具,对中国的工人来说是件需要很长时间的大事情。不过,如果是外国人的工具,那就不客气了。工具神秘地坏了,却说没人动过它。“我没去过那里”,是句恰当不过的适辞。椽杆和小檩条往墙上一架、中间买点儿绳子一扎,脚手架就搭好了。整个工期里,每天都是危机四伏。以往的所有经验,如今都不起什么作用了。沙子、石灰和本地的泥土,原先可以用的东西,如今都不能用。外国人真是无助。他活脱脱地像格利佛[注],被一根根线操纵着,这么多根线一起拉,他实在招架不住了。一个广东承包商深深地印在我们的记忆之中。他的诺言和金钱一样地消失在烟雾里,因为他不幸地成为鸦片的牺牲者。最后,我们实在忍无可忍,只好把他做得不好的事情桩桩件件在他面前摊开:“早就告诉你玻璃的尺寸,窗户你量了三次。你全都做错了,这些玻璃没用了。门关不严,一点胶水都没用,地板太短,太少,全是节疤,全都没法用。”过了一会儿,这位温文尔雅的广东人满脸愁容地盯着说话人,很和气地说:“别那样说!别那样说!这太有失中的船长,曾周游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贤马国。绅士气度了!”

  对于中国人来说,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缺乏耐心,不仅不可思议,而且没有道理。有人明智地指出,他们讨厌我们缺乏耐心,正如同我们不喜欢他们缺乏诚信。

  在任何情况下,很难培养中国人意识到快捷的重要。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整包外国邮件在两个相距仅十二英里的城市间延误了几天时间,因为邮递人员的驴子得了病在休养!中国电报总局[注]的管理,与它应该成为的样子相比,只不过是一种拙劣的歪曲。

  外国人最气恼的是,中国人在一般社交访问中的漠视时间。这种访问在西方是有时间限度的,不能超过。然而,在中国没有这种限制。如果主人不安排住宿,客人再累也得一直讲话。拜访外国人时,中国人根本不可能意识到有宝贵的时间这个因素。他们会坐上几个钟头,该讲的全都讲完之后,也没有主动告辞的意思。有一位优秀的牧师有条名言:“想见我的人便是我想见的人”。如果他在中国多少呆过一段时间,他一定会彻底修改这句话。只要有过此种经历,他就会像另一位繁忙的牧师一样,在书房里挂出一句经典的话:“主保佑你走好!”这种直言相告,会让一个即使有火爆性子的中国人的心灵大受挫伤。他会长时间不说话,长得让十个欧洲人都失去耐心。最后,他开始讲话,他意识到“上山擒虎易,开口告人难”的道理。如果外国人能像不久之前刚刚去世的马根济[注]医生那样,就会感到高兴。中国客人不断地来到,朋友又“只来不回”,浪费了医疗时间。马根济医生对他们说:“请随便坐,我现在很忙,请原谅。”如果他能模仿一位学中文的学生的率真直言,他就会更高兴。这个学生刚学会几句话,想用它们试一试,结果让老师不知所措,因为这个学生在下课时对老师喊道:“开门!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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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漠视精确

  外国人刚来中国,对中国人的第一印象是雷同。长相都差不多,身上衣衫也总是穿蓝色的。国民眼睛“神情”呆板,好似只“盯住一个地方”,各自头上的辫子也好像是一个豆荚里的两粒豆子,一模一样。但是,不需要太多经历,即使是最没有观察能力的旅行者,无论他断言中国人还有什么其他特性,都会知道,说中国人毫无生气的雷同,这样的结论是不可靠的。不管两个地方离得有多近,说话口音会有一些或许还难以解释清楚的有趣差别。这种差别逐渐积累,最后形成一种新的方言。许多人郑重其事地告诉我们,在中国,尽管写出的字一样,但各地的人讲出的话却大有不同。我们也经常受到提醒说,各地的风俗也有这种差异,用现时中国人的俗话来说,就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这样的事实,可见于时时处处。在西方,度量衡的统一是生活舒适的保障;而在中国,度量衡的不统一,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任何双重标准的存在,常常使西方人特别烦恼,但中国人却乐于此道。两种货币、两种衡器、两种尺度,中国人看来很自然,也很正常,根本不必提出异议。有人去问—个卖肉饼的人。问他每天做多少只饼;他回答说要用“一百斤面粉”,至于这些面粉究竟能做成几张饼,就聪明地留给提伺者自己去估算了。相似的情况还有,有人去问一个农民他的一头牛有多重,前面说的重量看来太轻了,后来他解释说,忘了算上骨头的分量了!有人问一个仆人的身高,但他报出的身高明显不对,再问他,他才承认没算上肩膀以上部分。他当过兵,负重时锁骨的高度才是重要的。中国士兵除了脑袋之外是要派各种用场的,因此忽略了脑袋。还有一种不同的计算方法:一个乡下人说他住的地方“离城九十里地”,仔细追问之下,他才答应少说一点,原来他是算来回路程,他最后承认实际距离只有“单程四十五里”。

  最为明显的不统一,是铜钱的计算。而铜钱是这个帝国唯一的货币。在帝国的任何地方,这个系统都是十进位制、因而是最简便的计算方法。但是,如果一个人不特意问一下,谁也不敢肯定一串钱就是一百个铜钱。他根本不必去各个省的很多地方,就足以发现,一串钱有各种各样的数量,多少均没有规则,也无从解释。从理论上的一百到九十九、九十八、九十六、八十三(山西省会),一直到三十三个(直隶省东部),可能在其他地方还有更少的。银两买卖的情况,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没有两个地方的“两”是一样的,除非巧合。同一个地方也有许许多多不同的“两”。外来人会极端困惑,所有的人都会有所损失,除非你是专门与银子打交道的人。这也给所有诚实的人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烦恼,而在中国,许多人都是老实巴交的百姓。货币始终混乱,其动机是明显的,但我们现在只谈事实。

  各种度量标准,全都这样混乱。斗,也是一个地方与一个地方不同。利用这种混乱在谷物交收时校征暴敛,如果不是中国人这样平和的民族,很容易引发一场政治动乱。“世界上都是一品脱等于一品脱,一磅等于一磅”,到了中国就远远不是这样,而成了一“品脱”不是一品脱,一“磅”也不等于一磅。每一种变换都不仅有其理论基础,而且还有十分普遍的实践。比如在盐的专卖上,就定出一些霸道的度量标准,比如十二两为一斤。买盐的人付十六两的钱,却只拿到十二两盐。但是,这样做是公开的,而且所有卖盐的人都这样做,因此也就无所谓欺骗了。如果有人确实想到过这个问题,他们也会认为这只不过是买盐卖盐的“老习惯”。土地的丈量也存在这种情况。一些地方的一亩地,其实只有另一个地方的半亩大小。那些碰巧住在两个地方的边界上的人,就只好准备两套丈量设备,去测定不同的亩。

  到中国旅行的人,往往不等弄清当地的斤是多少,就去确定每斤粮食或棉花的价钱,那是很危险的。同样情况,统计粮食的亩产,也经常忽略亩并非固定不变这样一个致命的事实。说明距离远近的词也普遍不一致,这一点,任何一个到中国旅行的人都会有机会尝试的。在陆地旅行时,如果按里计算距离,就有必要肯定一下这个里有没有长出来!我们不否认这样估计距离也有一定道理,我们要否定的是这种算法的不精确、不一致。我们知道有这样一种经历十分普遍:一走上这个帝国的大路,里就长了。如果在大路上一天的行程是一百二十里,乡村小路就是一百里,山路就是八十里。此外,即使照中国人看来,这种计算方法依据的也常常不是绝对距离,而是依据行走的困难程度。这样一来,离山顶“九十里”,实际还不到一半,中国人坚持说九十里,因为爬上山顶与在平地上走九十里费的力气是一样的。另外有个特别的事实,出在直线的丈量上。也就是说,A到B的距离不一定就等于B到A的距离。引证欧几里得的基本定理“等量之间彼此相等”是没有用的。在中国,这句话需要插入否定词去修改。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中国最重要的交通主干道之一,从北到南是一百八十三里,但从南到北是一百九十里,奇怪的是,不管你去过多少次,也不管你怎样仔细地记下里程的计算结果,每次都是这佯。[注]

  另外一种知识上的现象与此相似,在中国,“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也不正确。在河上航行更是这样,问一下知道前面还有四十里路,仔细分析之后,这个四十是由两个十八构成的。令人哑口无言的说法是:“四个九等于四十,对不对?”同样,“三个十八”就成了六十,大体上都是如此。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一位官邮邮差没有按规定时间跑到,他辩解说这个六十里简直太长了。这个正常辩解使得他的上司命人重新测量一遍,结果发现实际是八十三,从此就按八十三里来算了。

  坐落在一个城市周围一至六里不等的几个小村庄,却都叫“三里村”。人们经常会注意到,一段约为一里长的路,如果路两旁盖有房子,就成了五里,村里人还言之凿凿地说就是五里。

  这样,你就不必奇怪连标准都可以各自设定了。做秤的人满街走,根据每位顾客的愿望来刻点(称为“星”)。他的每位顾客都至少有两种秤,一种用于买进,一种用于卖出。一杆做好的秤,如果是旧秤,是没有人买的,因为刻星的标准一直在变,要根据每位购买者的要求当场刻定。

  算年龄也体现这一普遍事实,特别体现出中国人的民族特点。毫不相干的属相,却能表明一个人最接近的年龄,这种做法最为普遍。一个老人“七八十岁”,但他去年刚刚七十岁。事实上,一个人在中国刚过七十,就算八十岁了。如果想知道得确切一点,你就必须考虑到这个“宽泛的平均年龄”。即使一位中国人想说确切,他讲的年龄也似乎是下一个春节之后的年龄——春节成了全体中国人的生日。用“十”来算年龄已是根深蒂固,造成了不少模糊。不少人“一二十岁”、“没几十岁”,或者“好几十岁”,你很难在中国碰到一个确切地说出年龄的人。同样的模糊还扩展到“百”、“千“、“万”这些中国平时所用的极限数字。中国人不关心更为精确的表达方法。

  有个熟人告诉我,有两个人花了“二百吊钱”去看戏,后来他又补充说。“是一百七十三吊,不过与二百吊也差不离,对不对?”

  一位绅士及其妻子在中国生活了几年之后要回国了,他们的中国朋友送来两副漂亮的卷轴,不是送给他们,而是送给他们各自健在的母亲,而这两位母亲恰好同岁。第一幅卷轴上写着“福如东海长流水”和“寿比南山不老松”,一边还用小字写了一段说明,说这幅卷轴的接受者已经获得“七十福寿”。第二副卷轴也是类似的花哨词句,但边上的小字却说这位老太太已经享有“六十荣光”。对这两幅卷轴大加赞美之后,其中一位代母亲受赠的人小心翼翼地问那位主要送礼者,明知道两位母亲同岁,却为何一个写七十,,个写六十。完全个性化的回答是:如果每副卷轴都同样写上“七十”,会显得作者完全没有创造力!

  中国人重视祖籍的社会传统,相对于我们的“准确性”来说,常常是致命的。一个询问法律事务的人告诉我,他“住”在某个小乡村里,但通过他的叙述明显感到他住在城郊。问了他,他才承认他现在的确不住在那个小乡村了,进一步交谈之后,才明白他在十九代之前就已经不住在那里了广你就没想到过如今你已然住在城里了吗?”他简短地回答说:“我们现在不住在那里,但老根还在那里!”

  另外有个人,叫我注意看一下他住的小村庄里的那座古庙,骄傲地声称:“这是我造的。”仔细追究之后,发现这座古庙建于三百多年前明朝某位皇帝在位之时,那时的“我”还在混沌世界。

  学习汉语的学生,一开始就碰到的障碍,就是要从许多相似的表达方式中,找到能够表明身分的令人满意的表达方式。中国人的整个思考系统建立在一系列的假设之上,这些假设与我们所习惯的假设不同。对于西方人对一切事物都要确切地知道详情这样一种渴望,中国人不能充分理解。中国人不知道自己住的村庄里有多少户人家,他也不想知道。“怎么会有人想知道这个数字?”这对他来说是一个难解的谜。这个数字是“几百”、“好几百”,或者“不少”,然而一个确切的数字从来就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中国人使用数字方面的特点是缺乏精确。这一点,也同样明显地出现在文字的书写和印刷上。在中国,很难找到一本没有错别字的廉价书。有时,所误用的字要远比本来应该用的字复杂,这表明这种错误并非由于想省点力气才造成的,而是由于人们不够重视日常的精确性。同样的不仔细也十分普遍地出现在常用字的使用上,一个字常被写成另一个与之发音相同的字。这种错误,一来可以归咎于不识字不多,二来也同样可以归咎于仔细。

  漠视精确,在书信的称谓上最明显。一封普通的中国家书总是这样醒目地写着:“父亲大人’”、“慈母大人”、“叔公大人”等等,总不提及“大人”的名讳。

  我们从观察中发现,中国这样一个讲求实际的民族,个人的名字却不讲求确切,这在世上是独一无二的。经常可以看到,名字一会儿是这个,一会儿又是那个。有人告诉我们,你叫他哪个名字,他都会答应。最弄不明白的是一个人有几个不同的名字:他的姓、他的号,还有一个名字真是令人奇怪,只用于科举考试。因此,外国人把一个中国当做两三个也就很平常了。村庄的名称也不确定,有时会有两三种完全不同的形式,没有哪一个被认为是更“正确”一些。如果其中一个名称是误用,那就轮换着用;或者一个用于官文,一个用于日常交谈;或者把误用当做形容词,与原名放在一起成为一个复合的名称。

  不幸的是,中国人的教育缺少化学分子式的学习,而化学分子式是绝对需要精密的准确性的。中国第一代化学家可能会失去许多数字,比如把“一二十个结晶体”与“好几十个结晶体”混淆,或者把诸如此类的错误,结果导致了始料不及的祸端。中国人是有能力在一切事物中学会精确的,正如其他民族也曾经学过一样——不仅可以做到,而且可以做好,因为他们的巨大耐心是与生俱来的——但我们要说,目前这个民族的各个个人完全不具备精确这个素质,并且不懂什么是精确。如果这个说法正确的话,下面两点也应该是有道理的。第一,我们在研究中国的历史记录时,必须多留一些余地、中国的数目和数量从来就有的不精确,很容易就让我们上当。第二,我们还需留一些余地,以应付中国以“人口调查”为名而抬高的种种身价。整体不大于各部分之和,但中国的计算方法正相反。当我们仔细考虑中国人“人口调查”的方方面面时,我们随时都可以说,就像一位精明的苏格兰人强烈地意识到“法律了不起的不确定性”之后这样评论美国最高法院:存在一种“对案件的最终猜测”。

  中国人的素质

  第七章 天性误解

  误解的天性,是中国人显著的天赋,外国人只要学会很少的汉语,少到足以用来承载思想,他就会发现这一点。别人听不懂他的中国话,这使他痛苦而惊讶。于是,他更勤奋地学习汉语,几年之后,有信心出去接触公众,或者同某个人讨论多种不同的话题。如果他同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交谈,尤其是这个人从未遇见过外国人,那么,这位外国人就会有机会重新尝到他当初第一次开口用中国话与人交谈时的痛苦。对方显然没有听懂,并且显然并不打算听懂。看得出,他根本不注意你说的话,也根本没有顺着你的思路,只是打断你说:“你讲的话、我们听不懂。”他的微笑带着优越感,似乎在注视一个聋哑人试图清晰地说话,他又似乎在说:“谁认为你的话会有人听得懂?你不是生下来就会讲中国话,这是你的不幸,但不是你的过错。忍受这种无能吧,不要再来烦我们,我们听不懂你讲的话。”面对这种情况,你不可能永远心平气和,忍不住会发火:“你听不懂我说什么吗?”他口答说:“是的,我听不懂!”

  对中国人误解能力的另一层经历是,尽管每个单词都听懂了。但由于忽视了细节。这样,即使他没有完全失去你所表达的意思,但却领会得不够明确了。“在中国的外国人”需要准备大量词语,用来表达很多意思,比如:“在这种条件之下”、“有条件的”、“出于这种理解”,等等,等等。的确,中国人既没有这些短语,也不需要这些短语,但外国人不是这样。时态标志也是这样。中国人不在乎这些,但外国人却不得不当一回事。

  在中国,人们关心的一切事情中,最需要避免误解的事情便是钱。如果外国人付钱买东西(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这常常是外国人的主要作用),将来完成时态就是一种“军需物资”。“你干完活之后,就会拿到钱。”但汉语里没有将来完成时,也没有别的什么时态。中国人简单地说。“干活,拿钱。”他心目中的主要观念是挣钱,根本没有“时间关联”这个概念。因此,他一旦要给外国人干点什么,他希望马上拿钱,以便“吃饭”,仿佛假如不是偶然碰上这个外国人的活,他就没饭吃了!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在中国,为了避免在钱上产生误解,是需要付出代价的。谁拿钱谁不拿钱,何时拿钱,多少钱,是银锭还是铜钱,银锭的成色和重量,多少铜钱算一吊——诸如此类的要素实际上不可能有一个过于确切固定的理解。如果要与建筑商、经纪人或者船夫订立合同,要他们做些事情,布置几件家具,那么,事先把具体要求精确地解释清楚,才是妥当的。

  与人赌气却害了自己,这样的事情中国太多,人们已经不去注意了。船夫或者车夫要把他的外国主顾送去目的地,但有时却公然拒绝履行合同。这种情况下,一个中国车夫的固执同他的骡子差不多,它跑到路边一个泥巴很多的地方,躺在那里,非要洗个泥土澡不可。车夫拼命拿鞭子抽它,它也不起来,对于鞭抽就好像苍蝇给自己挠痒痒一样,根本不理不睬。此情此景,不一而足,使我们时常想起德·昆西[注]那句过于绝对的尖刻评论,认为中国人天生“像骡子一样固执”。中国人并不是像骡子一样固执,因为骡子不会改脾气,而同样不听话的车夫,一路上公然反抗,尽管特别警告过他再不听话就不给他酒钱,但到达目的地,他又会拜倒在地上老半天,恳求他在路上蔑视的那个恩惠——酒钱。因此,旅行者同车夫或船夫等人立个字据,是应有的谨慎之举。千万不要留下容易造成误解的漏洞。

  “事先说清楚,事后没争议”,这是中国人谨慎的格言。不过,情况常常会是这样:你在事先的约定中哪怕动足脑筋,事后还是有争议。不管你在这方面有多么小心,钱在中国可能是最会给外国人带来麻烦的东西。不管涉及的中国人是受过教育的学者,还是无知的苦力,都没什么区别。所有的中国人都生来就有一种本能,会利用误解。他们发现自己像一月里的北风钻进门缝,又像河水渗进船缝,迅速又毫不费力。在某些方面,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非凡地适应并发展了中国人的这种天赋。正如古代波斯人主要学会了两种技艺——拉长弓和讲真话,中国人很快就觉察到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真诚的天性,对敌人、对朋友同样公正。对中国人来说,这些品质就像犹太人的习惯一样可以利用,他们每隔七天就停止一次军事活动,全然不顾战事紧张,也不管他们必须迎战提图斯[注]率领的罗马人。这些习惯有利于罗马人进攻,而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这种敌友不分的怪癖则有利于中国人。

  1860年之前一个世纪里,中国的对外交往仍在中国人误解天性的长期发挥之中。1860年之后,这种天性也根本没有耗尽。与中国进行外交的历史,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试图解释被完全误解的事情的历史。诸如此类的情况之下,认为外国人会履行诺言,这种先入之见已经在中国人的心目中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尽管也有个别不遵守规则的例外情况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他们同样坚定地相信外国人会公正地办事,尽管也有些外国人,也有许多外国的例子正相反。但是,有了这样两点,中国人就有了一个支点,藉以去动摇那个最顽固的外国人。“你这样说了。”“不,我没说。”“但我理解你是这样说的。我们都是这样理解的。请原谅我们的愚笨,请付钱,你说过你会付的。”这就是中国人与外国人成千上万次争执的实质,一百次这样的情况中有九十七次外国人付了钱,正如中国人的料想,外国人要借此表明自己完全可靠完全公正。剩下三次也会有别的办法,其中两次是成功地拿到了钱。

  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都有误解,有经验的读者会发现这样的事例如同鱼儿那样成群结队地出现,简直可以称之为军团。叫一个苦力拔除院子里的杂草,留下即将萌芽的珍贵草皮,你仿佛看到了渴望已久的草坪。这个漫不经心的笨牛手拿一把锄头,铲掉了一切绿的东西,弄得寸草不生,还说这样才太平。他没有“理解”你。派一个厨师走很长的路去当地唯一的菜场,叫他买一条鲤鱼、一只小鸡。他没有买回来鱼,却买来三只大鹅,还说是你让买的。他没有“理解”你。派一个送信人在收发室关门之前送封重要信件去法国领事馆,但他却跑回来说对方不收。原来他把信送到比利时领事馆去了,而这时收发室也关了。他不“理解”你。

  不幸的外国人如何误解别人和被别人误解。可以用我一位朋友的经历来充分说明。他去一家中国的银行,老板他认识,银行附近前不久刚发生一场毁灭性火灾。这个外国人就向这位银行老板道贺说,幸好大火没有烧过来。听到这句话,老板马上一脸尴尬,然后生气地说:“这算什么话?不能这样说!”不久之后,这个外国人才明白,自己错在暗示火势太逼近,银行会烧掉。而这是最不吉利的,即使用庆幸的话来说,也是忌讳的。一位来北之稍作停留的外国人看到一个骆驼队,其中有一头小骆驼。他对他的车夫——一位曾受雇于外国人多年的车夫——说道:“你回家的时候,叫我的小儿子来看这头小骆驼,他会感到有趣的。”过了好一会儿,同刚才那个例子一样,经过了慢慢酝酿,这个车夫颇有见地地说:“如果你想买这头骆驼,你不懂得养它——它必死无疑!”

  我有一次出席一次中国的礼拜仪式,布道者讲的是乃缦的故事。他描绘了这位亚兰元帅到达以利沙[注]的门口,重现乃馒的随从为他叫门的情形。这位布道者竭力使这个画面尽可能生动形象,便模仿那些随从的样子戏剧性地叫了起来:“看门的,开门,亚兰的元帅来了!”使他吃惊的是,一个坐在后排的人像一粒子弹一样穿了出去,后来才明白这个人产生了误解。他是教堂的看门人,没有注意听前面的内容,突然听到有人叫他,便用令人赞叹的速度去给乃馒开门!

  中部某省的一位传教士,听众对他的理解也同样错误。他希望听众有一个深刻印象,便用一架幻灯机映出一只高度放大的寄生虫。当这个爬虫的巨大身躯,好比埃及鳄鱼似地横卧在帆布上时,有一位听众敬畏而小声地说出了他刚刚获得的新发现:“看,这就是外国大虱了!”

  中国人的素质

  第八章 拐弯抹角

  我们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引以为荣的思维习惯之一,是我们直接思考事物的实质,一旦想到本质是什么,就心口如一地说出来。在正式的社交或外交场合,无疑要对自己的这个习惯作一些大的改动。但是,直来直去的本性支配着我们民族的每一个人,这一点大体如此,尽管各种特殊情况下有不少修正。然而,用不着与亚洲民族接触很长时间,就可以发现,他们的天性与我们截然不同——事实上处在相反的两极。我们不看重那些冗余的尊称,但亚洲有不少语言里的尊称在不同程度上比汉语更为详尽细致。我们不强调去使用迂回曲折或换而言之的方法来表达完全简单的意思,但中国人不这样。于是,汉语里有不少说法都可以用来表示一个人的死亡,其中没有一个词语是粗鲁直白的。不管死者是皇帝还是苦力,都要使用这些委婉语,只是究竟用哪个委婉语,倒是大不相同的。这里,我们只是一般而言,不谈语言的准确性。如果人人同意“直截了当”,人人都明白别人也在这样做,那么,问题就不是准确性,而是方法了。

  一个外国人无需大多亲身经历,就会得出结论:仅仅听一个中国人讲的话,是不可能明白他的意思的。不管一个人汉语口语讲得多么流利——甚至他也许能理解所有的短语,甚至还可能把听到的句子一字一句地写下来,他同样还是不能准确地明白说话人心里的意思。原因自然是说话人没有说出心中的意思,只说了一些多少有点类似的事情,他希望对方能从中明向他的意思,或者他的一部分意思。

  在对汉语有了完备的知识之后,非凡的推论能力就成了能与中国人成功地打交道的基本条件,不管这个外国人在这方面的能力有多强,他也会时常误入歧途,因为他的这些能力总是捉襟见肘。为了说明中国人生活中的这个普遍现象,我们先来谈谈我们最早接触的人,他们并非不重要,对我们来说却是全民族的代表——这些人就是我们的仆人。一天上午,男仆带着一副没有表情的老面孔,只是来说他的“阿姨”病了,因此他不得不请几天假去看望看望。从他的请求中,我们或许可以认为这个男仆根本没有阿姨,也可以认为她并没有生病,还可以认为他根本不打算去看她。婉转地说:这个男仆很可能与厨师有了一些误会,而厨师的威信又恰恰比他高一些,因此,这个男仆只好远走高飞,拐弯抹角地暗示了自己承认甘拜下风。

  一个人帮了你的忙,而你又不可能立刻付钱报答,事后你再送去,他会有礼貌地坚辞不受。他会说,为了这点不足挂齿的小事而要了你任何东西,会有损“五常”[注],如果你坚持要送给他那是错看了他,硬要他接受那你就贬低了他。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这么一点钱与他对你抱的希望相去甚远,像奥列佛·特维斯特[注],“想要更多”。也可能根本不是这个意思,而是一种暗示,想让你现在或将来尽你的能力,给他更想要的什么,因此现在不能接受,他宁愿把这件事情放一放,留待以后他自己有了好主意时再说。

  中国人谈及自己利益时都那么谨慎,谈及别人,尤其是可能会带来麻烦,会得罪人,就更加小心了。中国人虽然喜欢闲聊,但他们凭直觉就能分辨出哪些场合不宜说话过多。遇到这种场合,特别是有外国人在场,他们就会像坟墓一样守口如瓶。大多数场合下,我们周围不露声色的人会给我们一些“指点”,有了这些指点,我们待人接物就会有很大的不同。但是,除非他们明显看出这样做有好处,而且不冒风险,否则,他们沉默寡言的本能就会占上风,我们的这些朋友会保持高深莫测的沉默。

  观察一个中国人如何下决心找到一个最佳方式来把坏消息暗示给别人,是最有趣的事情。即使是这种情况,本来应该平直无误地表达,却离题甚远。更加经常发生的,是间接的暗示,转弯抹角地暗示这件事情不能言说,也不可言说。传信人紧张地环顾四周,仿佛埋伏着间谍。他把声音压低到神秘耳语状态,竖起三个手指头,暗示他没说出但用手势做出的人是家里的老三。他含混地开了个头,议论几句,表明事情很重要,但快说到紧要之处时,却突然停下,没有说出可供判断的谓语,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好像在说:“现在,你明白了,对不对?”在这整个过程中,那个可怜而又迷迷糊糊的外国人什么都没弄懂。毫不奇怪,这时,你的这位“报信人”(这个叫法不对,他什么信都没报)又像刚开始那样,把你带到黑暗之中,他暗示说你总有一天会意识到他是对的!

  中国人与别的民族一样,都有这样一个特点:希望把坏消息尽可能长地隐瞒起来,并且加以伪装。但是,中国人采用的“好形式”需要太多的虚幻,在我们看来令人吃惊而又徒劳无益。、我们认识一位慈祥的祖母,无意之中看到两位朋友在低声耳语,他们是特地来通知她的那位离家在外的孙子的死讯的。但他们俩却反复向她强调,说他们只不过在聊天,尽管半个小时之后一切全都明白了。我们了解到一个离家数月的儿子在回家途中所经过的最后一个村庄,有朋友劝他在到家之前不要看戏,于是,他从中猜想他母亲死了,他猜对了![注]我们曾经替人转送过一封信,给一个离家很远的人,信的内容是:在他外出期间,他老婆突然死了,于是,邻居发现没有人看管,就把他家的东西全都拿走了,而这些东西本应留给他这个凄凉人儿。不过,这封信的信封上却写着这样几个极不准确的大字:平安家信!

  中国人拐弯抹角的才能,还经常表现在该用数字的时候却弃之不用。于是,一本书的五卷便以“仁、义、礼、智、信”五常的不变顺序为标志。《康熙字典》的四十多卷,不是照着我们的料想按照能表示内容的部首排列,而是按照十二天干的顺序来排列的[注]。考试时,考生所在的一个个小密室,也是用《千字文》中上干个字来作标记的,这些字没有重复。

  关于这个题目还有一个例子,那就是家人与外人对已婚妇女的拐弯抹角的称呼。这样的妇女实际没有名字,只有两个姓,她丈夫的姓和她娘家的姓。人们叫她“某某他妈”。于是,一位你熟悉的中国人,会告诉你“小黑他妈”的病情。也许你从未听说过谁家里有“小黑”,但他坚持认为你一定知道。然而,如果没有儿童的话,事情就会尴尬多了。这个妇女或许可能被称为“小黑他婶”,或者其他曲里拐弯的称呼。上了年纪的已婚妇女会随口称她们的丈夫为“外面的”,意思是指那个管家外之事的人;但年轻的已婚妇女如果还没有孩子,不能暗示一些有关的词语,经常在称呼自己丈夫时就不免有些困窘,有时称“先生”。有一次我们听到这样一个妇女被逼无奈,只能用职业来代替——“油磨坊是这样说的!”

  一位受人尊敬的中国将军,在开赴战场的途中向沼泽地里的一些青蛙鞠躬,希望他的士兵理解:这些爬虫的英勇是令人敬仰的。对一个普通的西方人来说,这位将军对部队所要求的是:极强的推理能力。但是,同那些与中国人共命运的外国人所需要的推理能力相比,这种推理能力还不够大。有一年临近春节,在这每年一度的还债季节,我的一位熟人在碰到我之后,做了一些看来意味深长的手势。他用手指指指天,指指地,指指我,又指指他自己,一言不发。尽管我惭愧地说不懂他的意思,但这种不理解当然是没有理由的。他认为别人从他的手势中不难看出他想借点钱,还不想让人知道,只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吃喝嫖赌”这个词语是指四种最常见的恶习,如今还得加上吸鸦片,人们说话时会伸出一个手掌——“五毒俱全”,意思是他沾染了所有的那些恶习。

  中国人复杂的礼仪规定,常常让人很容易就不经意地冒犯了他人,这是中国人拐弯抹角的又一例证,不过,这些拐弯抹角的方法在我们看来是十分荒谬的。比如信纸的折法,稍有不慎,就会被当做故意冒犯。有的汉字要比其他汉字高一格,写在顶上,如果忽略提格这一点,所造成的不敬要超过在英语中没有用大写字母拼写人的姓名。在社交场合上,如果没有讲应该讲的话(个别不能讲话的场合例外),如同没有到合适地点迎接客人,或者没有按不同的客人送出相当距离一样,都是失礼的。许多简单动作中只要忽略了其中任何一个细节,就可能隐含着一丝侮辱,中国人会立刻发现,但那个可怜而又无知的外国人,尽管无数次地成为这种侮辱的牺牲品,却浑然不知自己从未得到特殊礼遇!中国人愤怒时,常常恶语相向,但那些具有文学天赋的人,会用文雅的暗语来快意地表达恶毒的咒骂,而其中的真正含义则需要一定时间才能明白,好比一颗包着糖衣的苦药,吞下之后才会让人感到恶心。于是,短语“东西”原意为一件物品,用来叫人则是辱骂。但这个意思也可以拐弯抹角地表达,说一个人不是“南北”,意思就是他是“东西”——“一样东西”。

  即使是最没有文化的中国人,也能用故意压低声音当场虚构出牵强的借口,这种非凡的创造力会使人人吃惊的。只有外国人才会把当场捏造借口当回事,他们没有想到这种即兴创作是一种保全面子的适当方法。而即使是最认真的外国人也不强求自己有能力上天、下海、入地,对之穷追不舍。对他们来说,省事地弄清真相也成了一种固定的习惯。到了无路可走的地步,那些最无知的中国人也能坚定地保证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他把自己的无知当做挡箭牌,充分保证自己能够脱身而逃。他“不知道”,他“不明白”,这两句话如同上帝之爱,掩盖了许多罪孽。

  关于我们这个主题,没有什么可以比每天发行的《京报》展示更多的充分的例证了。有一种习惯,不知从何而来,用古话来说就是“指鹿为马”,而且更厉害,更广泛。甚至就在中国,“事情并不像看上去的那样”,这一点没有比透过《京报》这个精彩的镜头看得更真切的了。尽管它是个半透明的镜头,但它摄入的关于中国政府实质的光线,要超过其他所有窗口的总和。中国人对任何事情总是不讲真情而讲其他,如果这是普遍真理的话,那么,从一个人的言语去猜测他的真实意思,便是最需要技巧的事情。中国官方生活是最完美的例证,其中拘泥形式和矫揉造作这两点,都是无出其右的。《京报》“头条新闻”栏目充斥着年迈官员满身病痛的描写,说他们都渴望从官位上退下来,这一切意味着什么?如果他的紧急请求受到拒绝,反而要他回到岗位上,又是什么意思?那份煞有介事的长篇奏折真正暗示的是什么?一位被指控犯有重罪的高官被确认——如同每一份奏折上印着——无罪,而是犯了其他不那么严重的错,这难道意味着奏折的作者没有受到他人的影响,还是那位高官真的干了那些事情?谁能说得清楚?

  正如他人坚决奉劝我们一样,每一位仔细阅读《京报》的人,在阅读每一份文件时,要去逼近文件背后隐藏着的真实情况,以便更多地了解中国,这要胜过去阅读关于这个帝国的所有已经写下的著作。但是,倘若将来任何一个“蛮夷”对中国人的理解达到了我刚才暗示的程度,我们就只能听其言猜其意,好像他真是个中国人,难道我们那时就没有理由去担心自己会不知所措?

  中国人的素质

  第九章 柔顺固执

  我们对中国人的最初的知识,来自我们的仆人。他们是我们关于中国人特点的最早的老师,而他们教给我们的课我们总是难以忘怀。这一点,他们自己没有意识到,而我们却常常不满意。但是,当我们与中国人的接触面广泛一些之后,我们发现,与仆人这个狭窄范围交往中不知不觉得出的结论,被后来的广泛的了解惊人地证实了,因为每一个中国人在某种意义上都是这整个民族的缩影。本章将要谈及的中国人的一个特定气质,尽管自我矛盾的标题不能把它令人满意地描述出来,但“柔顺固执”这个措词却是最为恰当的,不用费多少笔墨就可以令人明白。

  外国人家中所雇的所有仆人,唯有厨师左右着全家的安宁。当他的新的女主人告诉他,要按照这样的方法干,不要用其他方法干时,他简直就是服从的化身。他对家里的规矩都诚恳地表示赞同,即使不能说已经赢得信任,也给人留下了不少好感。比如,特别警告他说,前任厨师有一个令人不快的习惯,面还没发好就做成面包放进烘箱去烤,女主人感到这是一个要坚持的小事。前任厨师正是在这件小事上与女主人闹翻的。后任厨师对此的反应令人愉快,表示说自己不管可能有多少其他缺点,犟头倔脑却不是他的脾气。告诉他,狗、闲杂人等、吸烟都不准在厨房,他对此回答说,他讨厌狗,也不会抽烟;他自己也可算个生人,在这个城市里没有几个朋友,而且他们没有一个是游手好闲的人。经过这番叮嘱之后,他开始上任了。几天之后,发现他在发不好面这一点上,与前一个厨师简直是“亲兄弟”,还有数不清的人进出厨房,许多人还带着狗,家里永远不会少的东西就是浓重的烟味。厨师坦率地承认烤面包的确没有发挥出他的最佳水平,但肯定不是没有揉好,他是很会揉面的。厨房里看到的陌生人,肯定是那个苦力的“哥儿们”,但他们都没有狗,而且他们都已经一去不回了——尽管第二天又看见他们。没有一个仆人抽过烟,烟味是从隔墙那家吹过来的,那家的仆人都是大烟鬼。这个厨师简直就是讲道理的化身,由于没什么需要改变的,他也就不知道如何改变。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那个苦力身上。叫他去割草,明明给了他一把外国镰刀、锃亮而锋利,他带着满意的笑容接过这把镰刀,但就在这天,后来看到他还是用一把在四英寸长的旧铁片上装着短柄的中国割草刀。他似乎在说:“旧的更好。”给洗衣工一台外国洗衣机,省时省力省肥皂。最重要的是不伤衣物。又给他一台获得专利的绞干机,省力而不伤纤维。结果洗衣机和绞干机都成了“无关痛痒的废物”,洗衣工还是一如既往地搓衣服、拧衣服,直至破烂。要实行这种改革,就必须以时时叮咛为代价。

  叫园丁用砖坯修一道残破的墙壁,砖坯手头就有,但他认为还是用小树枝埋进墙头一英尺深做顶盖为好,于是就这样干了。如果质问他,他会解释他的办法的优越性。雇一个信客送一封重要邮件去一个需要几天路程的地方,晚上给他邮件,让他第二天一早出发。第二天下午,有人却看到他在附近一条胡同里,把他叫来问问,他告诉我们说他不得不休息一天时间洗洗他的袜子!按天数雇来的马车夫也会给你同样的感受。告诉他按特定的路线走,同其他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的反应一样,而他却按完全不同的路在走,因为他从过路的陌生人那儿听说那条路不好走。厨师、苦力、园丁、马车夫——全都不相信我们的判断,只相信他们自己。

  任何有外国诊所和医院的地方,都会看到许多层出不穷的事例,来证明我们的主题。病人在经过仔细检查,开好处方之后拿到了规定剂量的药品,三番五次告诫他服药的方法和时间,不能出错。怕出错,他又回来一二次问问清楚,但回家之后还是一次服下两天的药,因为他认为痊愈程度取决于服药剂量。一再仔细地警告他们不能揭开外敷的药膏,也无法阻止他们很快就揭开看看,因为病人不想变成“乌龟”,在皮肤上长一层硬壳。

  有一件事情令人很不愉快,但观察一下可以丰富我们的例证:在一家诊所里,一个最无知的助手的看法,对一般病人来说似乎也同负责的医生的看法具有同等价值,尽管前者可能不识字,也不懂药名和病症,而后者却点缀着所有的医学头衔,以及大量的临床经验。然而,一个门房或苦力的暗示,就足以使病人完全无视医生的指导,去采取一些愚蠢而且可能因此而致命的办法。

  这样,我们讲了不少与外国人有关的固执的例子,最先引起我们的注意,与我们的实际利益也最为息息相关。但是,我们越是深入观察足以表明中国人真实素质的人际关系,我们越是可以看到,那句富有表现力的中国话“表里不一”所描绘的情景,发现此言真是毫无例外。中国仆人对中国主人是顺从的,如同他们对外国主人,但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不按照他们自己的方式行事,因此,他们的主人也就一刻也不能指望他的命令会得到照办。外国雇主要求雇员唯命是从,由于他们没有这样,他就会对某些雇员常常抱有敌意。我的一位朋友有许多仆人,既极端忠诚又极端顽固,——于是他们既不可缺少又令人讨厌——这位朋友在谈到一位特别的“男仆”时说,他面临一个矛盾的选择:究竟是杀了他,还是给他涨工钱!此话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一个主人所处的两难境地。中国主人完全知道自己的命令会这样或那样地被忽视,对于这种不可避免的结果,他会事先想好办法,好比有人为了还债而存点钱,也好比为减少机械磨擦而预留一些空隙。

  这种无视命令的现象,也或多或少地出现在中国各级官员的相互关系上,甚至包括最高层。有好几种原因都可以使人违反命令,比如个人懈怠、朋友情面,最重要的便是金钱的魔力。一位知县住的地方水很咸,就叫他的仆人用水车去几英里外的河里打水。仆人完全没有这样做,只到一个他知道有甜水的村庄去打水给这个官员,省却了三分之二的路程,各方面又都完全满意。即使这位知县确实明白他的命令没有执行,但只要水是好的,他可能也就不说什么了。在中国,“逮住耗子,就是好猫”,成功是最要紧的。害怕得罪别人,还有中国人胆小怕事的本能,会阻止他们去报告发现的不服从行为,尽管可能有五百个人知道这个秘密。一个典型的中国仆人,如果让他把蓄水池里的水倒进容器以备后用,却会发现他把水全倒进了井里!这样,他外表上是俯首听命了,实际结果却正相反。芮尼医生[注]提到一个厦门的官员,把一张皇榜剪成前后两半,又把后半部分贴在前面,前半部分贴在后面,这样次序一颠倒,就不容易读懂了。这种诡计在涉外事务中十分普通,中国官员很少想让外国人高兴的。

  我们很容易看到规避政策与要求公正是相抵触的。某位官员判处一个罪犯戴两个月沉重的木枷,只有夜里才能取下不戴。但只要在“最管用的地方”明智地花点钱,官员的命令就仅仅是这样执行了:只有这位官吏进出衙门的时候,才让这个罪犯戴上木枷装装样子,其余的时间,他都得以解除这个讨厌的负担。官员难道不知道贿赂打败了判决,难道不会突然杀个回马枪,抓到不执行命令的证据吗?不会。官员也是中国人,知道判决一经宣布,就不会有人把它当回事儿。他心里知道这一点,已经把刑期翻倍了。在外国人的持续观察之下,这个实例反映了各部门官员关系的错综复杂。上级官员命令下级官员要注意采取某个措施,下级官员则尊敬地回答说已经采取了这个措施。而在实际上,却是什么措施都没有采取。在许多情况下,事情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如果有一个部门发出了持续的压力,命令又紧急,那么,下级官员会把压力转移给再下一级的官员,再加上一些责骂,直到这种压力全都耗尽。此后,一切事情都还是老样子。这就是“改良”,规模常常很大,比如一次又一次地下令限制鸦片的销售与种植,其结果却是众所周知。

  某些人认为中国人是最“固执”的民族,而我们用“柔顺”这样的形容词来刻画中国人的“顽固”,在他们看来,无疑显得特别不恰当。然而,我们必须重复这样的信念:中国人远非最固执的民族,事实上还远远比不上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我们称之为“柔顺”,因为在他们像骡子一样“执拗”的性格中,还含着一种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向来缺乏的屈从的能力。

  中国人会不失风度地接受责备,这一点极好地说明中国人的“柔顺”天赋。这种天赋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中,是一门久已失传的艺术,或者确切地说,这种艺术从未发掘过。但是,中国人在你向他指出缺点时,会十分耐心、认真乃至真诚,还高兴地赞同补充说:“是我错,是我错。”也许他还会感谢你友善地对待他这个卑贱的人,并允诺,你所特别指出的那些缺点,会立刻、彻底、永远地改掉。这些好听的允诺,你十分熟悉,可它们会变成“镜花水月”。但是,尽管这些允诺在本质上是空虚的,却不可能不使你暂时息怒,如果注意一下,这就是他们的允诺所要达到的目的。

  中国人好比竹子,没有比这更妥帖的比较了。竹子是优雅的,到处都用得着,容易弯曲,内又空洞。东风一吹,它倒向西;西风一吹,它倒向东;没有风吹,它就不倒。竹子是禾本科植物。禾本科植物都是容易打结的,只有竹子很难打结,尽管它容易弯曲。世上最柔顺的莫过于人的头发,可以适当地拉长,但一松手,它就缩了回去。单凭本身的重量,它可以向任何方向倒卧。不过,许多人头上都有一种头发,有固定的长法,总是朝着某一个方向,一般无法改变。这种长法俗称“牛舐”。由于这片头发无法控制,因此不管其他还有多少头发,疏理时还得要依照它的方向。如果我们居住的这个星球可以看做一个脑袋,而各个民族是头发,那么,中国人就是那片令人尊敬的“牛舐”,可以梳理、修剪,还可以剃掉,但将来长出来的头发肯定还是老样子,大的方向不可能改变。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章 心智混乱

  我们说“心智混乱”是中国人的一种特点,但我们并不是说这种特点是中国人特有的,也不是说每个中国人都具有这个特点。从整体上来看,中国人似乎有足够的能力同其他民族相抗衡。他们在智力上当然没有表现出弱点,连这种倾向都没有。同时,我们要记住:中国的教育局限在非常狭小的圈子里,那些受过不完善教育的人,或者那些根本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都十分欣赏汉语的结构。这种欣赏在律师看来,是“事前从犯”,但中国人的欣赏已经到了最为显著的“心智混乱”的地步,他们也许应该对此有所愧疚。

  如今已经有不少人知道,汉语的名词是没有形态变化的。完全没有“性”和“格”。汉语的形容词没有比较级。汉语的动词不受“语态”、“语气”、“时态”、“数”和“人称”的任何限制。名词、形容词、动词之间没有可辨的区别,因为任何一个汉字都可以不加选择地用作(或不用作)这些词性,且毫无任何问题。我们并不是抱怨说汉语不能表达人类的思想,也不是说人类的许多思想很难或无法用汉语表达清楚(尽管情况的确如此),我们只是坚持认为这样一种语言,具有这样的结构,会导致“心智混乱”,正如炽热的夏季会导致午睡一样。

  同一位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交谈,最平常的事情就是很难弄清楚他究竟在说什么事情。他讲的话常常只有好几个谓语,复杂地混在一起,像穆罕默德的悬棺那样悬在半空,无所依傍。在说话人心中,省略主格根本无所谓。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但他从没想到过省略主格这个重要的信息内容之后,听他讲话的人是无法用什么直觉来听明白的。值得注意的是,长期的训练已经使大多数中国人成为很会猜测的人,只要简单地补上原先偶然失去的主语和谓语就行了。常常会这样:省略了全句最关键的词,也根本不知道省略的是哪个词。句子的型式、说话人的举止和语调、伴随的情景,都常常没有表明主语已经改变,但人们会发现说话人不像几分钟前那样在说他自己,而是在说他道光年间的祖父。他是怎么说过去的,又是怎么说回来的,常常是难解的谜,但我们每天都可以看到这种完美的技艺。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从一个话题、一个人、一个世纪,突然而又不知不觉地跳到另一个地方,实在过于稀松平常,根本不值一提,好比看着玻璃富上的一只小虫,便可以顺着视线望见远方山上的牛群。

  汉语的动词没有时态变化,没有确切的时间和地点标记,这个事实无法澄清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混沌的感觉。在这种情况下,可怜的外国人如果想要保持一种表象,证明自己至少还跟着这种一闪即逝的思路,最好的做法就是像问答式教学法那样不断地提问题,好比一位边远地区的猎人,在没有路的森林中用斧头“闯出”路来:“你现在说的这个人是谁?”明白了是谁,可能接着问;“在哪里?”“什么时候?”“他干了些什么?”“他们怎么处理这件事情的?”“后来又怎么样了?”对于这每一个问题,你的中国朋友都会用困惑的乃至悲哀的眼神看着你,好像在怀疑你的五官是不是没有起作用。但是,这样从不同角度不断追问,就可以找到阿利蒂纳的丝线[注],借以从没有希望的迷宫中走出来。

  对于没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而言,任何想法都令他惊讶,因为他一点儿思想准备都没有。他不懂,因为他不想弄懂,在他进入状态之前,他需要用相当的时间动一下脑子。他的心灵好比腐朽炮座上的一门锈迹斑斑的旧滑膛炮,瞄准之前需要拼命调整方向,但肯定还是哑炮。这样,你问他一下简单的问题”,比如“你多大年纪了?”他会茫然地注视着提问的人,回问:“我?”你回答说:“对,是你。”他内心一惊,振作起来,回答说:“多大年纪?”“是的,多大年纪?”他再一次调整焦点,问道:“我多大年纪?”“是的,”你说,“你多大年纪?”“五十八。”他终于明确无误地回答了问题。现在,你的心智正常运作了。

  心智混乱的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一种用事实本身去解释事实原因的习惯。“你为什么不在面包里放盐?”你问一个中国厨师。“我们不在面包里放盐的。”他这样回答。“你们这个城市里有那么多那么好的冰,为什么冬天里不用点冰来冰东西?”“不,我们这座城市里的人在冬天是不拿冰来冰东西的。”如果那位声称“能够弄明白事情原由的人是快乐的”的拉丁诗人曾经在中国生活,他会把这句格言改成:“试图去弄明白事情原由的人是不快乐的。”

  心智混乱的另一个标志是,一个普通人无法不走样地把一个想法告诉别人。叫某甲去告诉某乙,以便让某丙约束自己的行为,这在中国是最愚蠢的行为。要么这个信息根本没有传递过去,因为有关各方不明白这是个重要信息,要么传到某雨时已经有点走样,以至于他弄不明白究竟是怎么回事,要么就是与原先完全不同了。在这样一个复杂的机器里,指望三个齿轮会吻合默契,丝毫不会因为磨擦而导致机器停止运转,这种想法非常不着边际。即使是那些有相当智力的人,也会感到在听到与复述一个想法时,不添油加醋、不减斤少两,是困难的,好比清水之中的一根直棍,看上去的样子好像是折断了。

  一个善于观察的外国人,会经常碰到这样的情况:“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对一种怪异的行为发问。“就是这样的。”对方这样简单地回答。总是用那么几个词,来使这种含混不清的回答愈演愈烈。“多少”表示疑问,“几个”表示肯定。“你来这里多少天了?”你问道。“是的,我来了好几天了。”对方这样回答。汉语中一切具有歧义的词语中,歧义最大的便是人称(或非人称)代词“ta”,不分男女地表示“他’‘或者“她”,乃至“它”。说话人有时候只是模糊地朝着他所评论的主语的住所方向指一指,或者朝着最近听说的这个人的方向指一指。然而,这个单音节的“ta”更经常地是指一个关系代词,或者指一个指示代词,或者指一个限定性的形容词。在这些情况下,一位中国人的谈话就好比英国法庭上这样一位证人的证词,这位证人是这样来描述一场殴斗的:“他有一根棍子,他也有一根棍子,他狠命打他,他也狠命打他,如果他打他打得像他打他那样狠,他就会杀了他,而不是他杀他了。”

  “刚才叫你,你为什么不来?”你贸然地问一个特别玩忽职守的仆人。“不为什么。’他直言不讳地这样回答。同样的心智混乱也会导致许许多多、各式各样时常令人尴尬不已的行为,常常惹恼做事井井有条的西方学者。厨师总是想把佐料差不多用个精光,这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到做下一顿饭时,他就少用一些必需的佐料。问他怎么回事,他会坦率地说没多的了。“那你为什么不及时再要一点呢?”“我没有要。”这就是他启己感到满意的解释。你同某个人结一笔帐,很麻烦地打开保险箱,细心地算好付给他的零钱,然后坐下来聊了“老半天”乱七八糟的事,这时,他才淡淡地说:“我还有一笔帐没结呢。”“但刚才保险箱开着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那样就可以一次付清了。”“哦,我想这两笔帐是两回事。”同样的情况:一家诊所里的一位病人已经花了医生不少时间,回到候诊室,再推门进来。医生告诉他,他的病已经看完了,他却轻松而简洁地对医生说:“我还有一个病没看!”

  我们看来最愚不可及的事情,就是延误疾病的治疗,这是中国人的普遍习惯,原因是病人太忙,或者是看病得花钱。人们常常认为,忍受高烧一遍又一遍地折磨,要比花上十个铜钱——约合一美分——买一剂肯定能治好病的奎宁来得便宜。我们无数次地看到,仅仅是为了省时间,病情有时被拖到可能致命的地步,而花上这点时间去看病,病就一定能治好。

  有一个人,住在离一家外国医院大约半英里的地方,外出时染上了某种眼病,回家之后忍痛熬了两个多星期才去看病,在此期间他天天希望疼痛会止住,但结果却是一只眼睛烂了角膜完全失明。

  另外一名病人,每天都去医院治疗他脖子上一块严重的溃烂,但直到第十八天才向医生诉说他的腿疼得让他无法睡觉。检查发现,他腿上的溃烂其大其深已如一只茶杯!原来他是打算治好脖子之后,才说他的腿!

  中国人生活中许许多多这样的现象,令人想起查尔斯·里德[注]一部小说中的一句话:“人类并不缺乏智力,但在智力上有缺陷——他们头脑糊涂。”

  中国的教育,肯定不是让受教育者全面地掌握一门学科并付诸实践。酉方人普遍相信有些传教士确实能证实:即使经文上有天花,自己在布道时也不会染上。在中国同样的现象却十分怪异。中国的狗不是按常理去追捕狼,如果你看到一条狗在一条狼后面跑,狗也不是在追狼,它们不是往相反方向在跑,就至少是直角方向。与这种相互躲闪的追逐相似,中国人在追逐某个特定话题时也是如此。他常常能闻到这个话题的气味,不时地也快追上了,但他终究还是后退了,万分疲惫,却没有在整个谈话过程中跨入这个话题。

  中国这个地方差别太大:有钱的人与穷困的人,受过极好教育的人与完全愚昧无知的人,都生活在一起。有数以百万的人贫困而又无知,如此的命运使眼界狭窄,心智也就必然会混乱。他们的处境只不过是井底之蛙,对他们来说,天空也只是黑暗中的一小片光亮。他们中的许多人从来没有离家走远到十英里之外的地方。除了自己周围的人他们对别人的生活状况没有一点概念。一切民族都普遍具有的本能的好奇心,他们许多人看来却都埋人心底或者枯萎殆尽了。许多中国人知道离家不到一英里的地方住着一个外国人,但从来没有想过要打听一下:他从哪里来,他是谁,他想干什么?他们知道勉力维生,除此之外,他们一无所知。他们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像人们普遍认为的那样有三个灵魂,还是一个,还是没有。由于这件事情与粮食价格无关,他们也就没有看出什么意义。他们相信坏人来世会变成狗或虫子,他们也真诚而简单地相信自己死后,躯体会化为尘土,而灵魂——如果有的话——也会弥散在空中。造就了西方所谓“务实的人”的种种力量最终造就了他们这种人,他们的生活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是胃,一个是钱包。这样的人是真正的实证主义者,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没见过、听过的东西,对这样的东西自然就没有概念了。生活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系列的事实,绝大多数还是令人不快的事实。对于事实之外的东西,他马上就成了一个无神论者、多神论者和不可知论者。偶然地拜拜他本不相信的神,或者施舍点吃的给那些不认识的人,就足以满足他的依赖本能。不过,这种本能是否寻找这种表现形式,则主要取决于他的周围环境。对他来说,人类生活的物质因素可以独自培养,完全排除在心理和精神之外。将这种人从麻木状态中拯救出来的唯一办法,便是输入一种新生活。新生活会向他们传达由基督教早期主教揭示的崇高真理:“人是有一个灵魂的”,唯其如此,“神的启示才会给他们智慧。”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一章 麻木不仁

  现代文明有个十分意味深长的侧面,体现在“神经质”这个词的各种不同用法之上。这个词的原意是“具有神经的,坚韧的,强壮的,刚健有力的”。这个词有一个引申义,也是我们如今最常用的意思是“神经衰弱或有病,受制于或受苦于神经过于激动,容易激动,软弱”。这些各式各样的复杂词语,表述各种神经疾病,如今已经成为我们耳熟能详的日常用语了。毫无疑问,现代文明使人们的神经激动,神经疾病也要比一个世纪前更为普遍。

  但是,我们现在要说的,并不是那些患神经疾病的人,而是一般的西方人,他们没有什么特别的病,却通过各种途径不断提醒自己,神经系统是各种器官之中最为突出的部分。总之,我们是用这个词来指那些“神经质”的人,我们知道这个术语包括了我们所有的读者。至少就盎格鲁一撒克逊人而言,生活在蒸汽机和电气化时代的人与生活在定期邮船和邮递马车这样古老而缓慢时代的人,他们的神经状况当然是不同的。我们生活的时代特别有活力,而又匆忙。我们没有闲暇吃东西,神经也一直处于紧张状态,其结果已众所周知。

  我们时代里做事的人有一种急切焦躁的神情(至少在西方做事的人是这样),他们好像时时在等待一封电报——他们常常如此——电报的内容会全然改变他们的命运。我们心灵中的这种状态,会无意识地表现在各种行为中。我们坐卧不宁,烦躁不安。我们在交谈的时候也拿着铅笔,似乎此时此刻不马上写下来,就永远来不及了。我们摩拳擦掌,似乎在准备去完成什么需要全身心投入的严峻使命。我们的手指忙个不停,或者像野生动物那样调头往后看,以免忽略任何危险。我们感觉到现在应该去做些事情,这样我们必须抓紧办完几件更紧要的事情。我们的神经过度工作,其后果主要还不是表现在“拉琴痉挛”、“电极痉挛”和“书写痉挛”等等,而是表现得更广。我们已经不能像过去那样安然入眠了,睡的时间短,休息得又不好。我们时常被一些细微的响动吵醒,往往是令人恼怒的小事情,比如树上的鸟叫、射入我们昏暗卧室的一丝光线、风吹百叶窗的声响、人的说话声,一旦吵醒,就再也睡不着了。我们带着每天的生活一起休息,结果却没有真正得到休息。有一句话几乎成了格言:银行要办好,除非行长与银行相拥入眠。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股东坐收其利之时,行长正倒霉透顶,这是不难理解的。

  这样,我们已经详尽地提及了西方生活中我们熟悉的各种事实。当西方人开始熟悉中国人的时候,便可以把这些事实与自己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形成强烈的对比。中国人尸体解剖并不常见,尽管毫无疑问也解剖过,而我们也从没听到过什么理由,可以说明这个“黑发人种”在神经解剖方面与白种人有任何本质区别。尽管中国人的神经与西方人相比,用几何学的术语来说是“相似或者同位”的,但他们的神经与我们所熟悉的十分不同,这一点是再明白不过的了。

  对一个中国人来说,在某个位置呆上多长时间也都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他会像一台机器那样写上一整天。如果他是个手工艺人,他会呆在一个地方从晨光曦微干到天色变黑,编织,打造金箔,或者干任何别的事情。日复一日,单调得没有任何变化,显然也意识不到有什么单调需要变化。中国的小学生也同样受各种限制,没什么休息,功课又单调重复。这种情况下,西方的小学生肯定没多久就会差不多发疯的。襁褓中的婴儿也是一动不动地躺着,安静得像泥佛一样,而不像我们的婴孩,一生下来就乱动乱扭。大一点之后,西方的孩子会做一些最滑稽的动作,活像猴子,而中国的孩子则常常很长时间一动不动,或者站着,或者坐着,或者蹲着。

  对于中国人来说,体育锻炼是多余的,这看来是个生理学上的事实。他们无法理解所有的外国人的一个共同喜好:不去什么地方,只是走走;无法理解究竟是什么东西驱使西方人要冒着生命危险在乡下奔跑,像玩纸上打猎,即“狗追兔子”的游戏那样;也不理解究竟出于何种动机,那些具有良好社会地位的西方人会整个下午站在太阳下面,把棒球打到一个别人走不过去的地方,或者几个人争抢一只球,为了在另一个人的“垒”里“毙掉”它。一位广东教师问一个佣人,一个外国妇女为什么打网球:“她这样奔来奔去,人家付给她多少钱?”告诉他“没有钱”,他是不会相信的。为什么完全可以雇一个苦力去干的事情,他一定要自己去干呢?我们再次强调,这一点对中国人来说无法理解。即使解释给他听,他也弄不明白。

  关于睡眠,我们在此之前已经说明了一些方面,中国人与西方人同样有区别。一般地说,他可以睡在任何地方。任何足以使我们发疯的细小干扰,都无法打搅他的睡眠。用块砖头当枕头,他便可以躺倒在用草、泥砖或藤条做的床上,其他一概不考虑。他用不到把房间的光线弄暗,也用不到别人安静。“婴儿夜啼”只管啼,不会把他吵醒的。有的地方,作为一种普遍的本能(好比熊的冬眠),所有的人在午后两小时似乎都睡着了。这已经成了常规,不管他们人在何处。午后的这两个小时时间,整个世界安静得就像子夜后的两个小时。至少对干活的人来说,睡在哪里倒是无关紧要的。其他人也一样。横卧在三辆手推车上,低着头,像一只蜘蛛,张大的嘴里还有一只苍蝇,如果举办一场这种能力的考试,在中国就能招募到一支数以百万计——不,数以千万计——的大军!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在中国,新鲜空气是可有可无的。没有一个地方谈得上空气流通,除非台风吹走了屋顶,或者是主人因为饥荒拆房子卖木料。我们听说过不少住房拥挤的事情,但这是常事,他们根本没有感到什么不方便,或者说这种不方便不值一提。如果他们具有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神经系统,那么,他们就会像通常设想的那样痛苦。

  中国人对疼痛的忍耐,表现出中国人可以完全不受神经控制。那些对中国医院的手术情况稍有耳闻的人都知道,中国的病人忍受疼痛是多么常见,几乎是普遍情况了。他们所忍受的疼痛,足以使我们最强壮的人望而却步。这个题目本身,就很容易扩展成一篇论文。但我们必须搁置不谈,我们只去注意一下乔治·艾略特[注]在她的一封信中的话。“最高的召唤和选择”,她说——带有几分恼怒,无疑是因为她讨厌神学用语——“是不使用鸦片,却眼睁睁地忍受疼痛”。如果她是对的,那么,毫无疑问,至少大多数中国人肯定有过召唤和选择。

  白朗宁夫人[注]说过:“没有同情心的观察就是折磨。”毫无疑问,这种人就是像她那样敏感的女诗人,以及同她相像的人。

  西方人不喜欢被别人看着,尤其是当他干着细致或艰苦工作的时候。但是,中国人也许在别人仔细观察之下才会干得最出色。在外国人不常去的每一个地方,我们总是很快厌烦于好奇的中国人的围观。我们时常声称,如果不赶走他们,我们就会“发疯”,而这些人只是没有同情心地观察我们,并不会给我们造成任何伤害。但是,对中国人来说,西方人的这种出于本能的感觉,是完全不可理解的。中国人不在乎有多少人在看他;也不在乎什么时候看,看多长时间。一他会情不自禁地认为,那些强烈地反感别人观看的人,真是有病。

  西方人不仅睡觉时要安静,生病时更要安静。即使他以前从不要安静,生病时也要求免受不必要的声音的打扰。朋友、护士、医生,都会共同保证安静这个康复的必要条件;如果康复无望,病人会得到尽可能多的安静,超过以往任何时候。中国人与西方人的习惯,在照顾病人的行为上有最为明显的对比。病情是一种信号,与病人有关的各式人等从四面八方赶来打扰,人数与病情成正比。一刻都不会有人会想到安静,说来也怪,也没有人表现出想要安静。那么多客人的来去与招待,对即刻降临的死亡感到害怕而发出的哭叫,尤其是和尚尼姑等等驱鬼而弄得乌烟瘴气。如此等等,造成的环境,足以使大多数欧洲人认为死亡倒不失为一种幸福的解脱。那位知名的法国夫人传话给前来探望的人:“请原谅,我正忙着死亡。”对此,西方人都禁不住付之以同情,而在中国,这样的请求不会有,即使有,也不会有人接受。

  在这个纷扰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人们的担心与焦虑都在所难免。中国人不仅与别的民族一样历经磨难,而且磨难更为深重。任何一个地区都有相当比例的人时常处在死亡的边缘,这就是他们社会生活的条件。雨水略少,就意味着成千上万的人要饿死;雨水稍多,又意味着他们的家园将毁于洪涝,对此只有听天由命。任何一个中国人总难免官司缠身,哪怕全然无辜,也会毁掉自己。这样的灾难许多不仅是可见的,而且可以感觉到它们在不断地悄然而至,好似铁制尸衣在慢慢收紧。对我们来说,最为恐怖的事情就是一场不期而至的灾难骤然降临,带来各种可怕的后果。中国人面对这些事情时,正因为不可避免,也就只能“眼睁睁地忍着”,这正是这个民族最值得注意的现象之一。亲眼目睹过饥馑年月里上百万个默默饿死的人,会理解这里的意思。你要完全理解,就要亲眼去看。但不管怎么看,西方人还是很难真正理解,就像中国人很难真的理解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的观念,而盎格鲁—撒克逊人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一观念。

  不管从哪个方面去看,中国人对我们来说总是并且仍将是一个谜,或多或少而已。我们只有在心中肯定,中国人与我们相比,生来就是“麻木不仁”,我们才会毫不困难地理解他们。这个意味深长的推断如何影响这个民族与我们将来的关系,我们不想妄加猜测,但这种影响肯定会与日俱增。我们相信,至少总的来说,适者生存。在20世纪的各种纷争中,究竟是“神经质”的欧洲人,还是永不疲倦、无所不往而又不动感情的中国人最适于生存呢?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二章 轻蔑外国人

  第一次到广州旅行的欧洲人很难意识到,中国的这个商业中心已经与欧洲有了三百六十多年贸易往来。在此期间的大部分时间,欧洲人与中国人打交道时,并没有多少值得自己引以为豪的表现。无论其他民族出于何种目的来到中国,中国人对待他们的态度,就像当初希腊人对其他民族一样,把他们看作野蛮人,并且用对待野蛮人的方式对待他们。只是到了1860年,才在条约中写有专门一款,原先中国人在正式文件中把“蛮夷”视为“外国人”的同义词,现在不再允许了。

  关于中国人对待西方外族的行为,我们必须时刻记住:中国人的周边民族明显不如他们,多年以来一直受这些民族的奉承。这些奉承虽说是危险的,但因为情有可原,也就十分有效了。当中国人发现同自己有来往的外国人都可以在威胁哄骗之下满足自己的要求之时,他们就更深信自己民族不言自明的优越,依旧我行我素,直到外国人占领北京。从那时起,尽管只有一代人的时间,中国却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我们或许可以这样认为:中国人最终认识到了外来文明和外国人的价值。然而,用不到与中国人有多少广泛而亲密的交往,任何一位诚实的观察者就会相信,无论官方非官方,目前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态度,都不能说是尊敬的。即使中国人实际上并不轻蔑我们,他们也会在交往中经常无意地表现出屈尊与恩赐。我们目前面对的,就是这样的现象。

  服装是中国人首先感到外国人奇怪的地方。其实,我们并没有认为自己的服装有什么骄人之处。确实,在我们看来,各种东方服装都是臃肿,摆来摆去地限制“个性自由”,但这是因为我们要求动作灵敏,不同于东方任何一个民族。当我们考虑东方人的服装式样是否适合他们自己时,应该承认,这种服装式样对他们无疑是再合适不过的了。但是,当东方人,尤其是中国人审视我们的服装时,他们觉得一无是处,可供挑剔的地方却也不少,更不用说嘲笑了。东方服装有个原则,就是宽松,宽松得可以遮住身体的线条。中国绅士不会贸然穿件紧身短上装就出去抛头露面,但在中国的外国租界,许多外国人出来时就穿着紧身短上衣。这种短上衣,还有双排扣礼服(实际上一粒纽扣都用不着扣),尤其是那些可怕的、不成样子的、偷工减料的“燕尾服”,真让中国人弄不明白。特别是这些服装没有遮住胸部,这块地方便成了全身最暴露的部分,而且胸前又莫名其妙地少了一块,露出一缕内衣,这就更使胸前一览无遗了。中国人看到外国人的衣服尾巴上都牢牢地钉着两个扣子,觉得那里又没什么东西可扣,真是既不实用,又不美观。

  如果外国男子的服装对普通中国人而言是荒谬而不可理喻的,那么,女子服装就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它在许多方面违反了中国的关于恰当得体的观念,更谈不上合乎礼仪了。把西方文明给予两性交往自由这一点联系起来看,就会毫不奇怪,只按传统标准评判合适与否的中国人,可能会完全误解或严重曲解他们所看到的一切。

  外国人听不懂中国话,这种多不胜多的场合,让中国人倍感优越。一个外国人,哪怕会用现代欧洲每一种语言流利地进行交谈,也帮不了他什么忙。只要他听不懂一个目不识丁的中国苦力讲的话,这个苦力也会因此而鄙视他。的确,这样做只会更加证明苦力自己的无知,但他那不恰当的优越感却是实实在在的。如果这个外国人正在与这个环境相抗争,试图掌握汉语,他会不断地受到蔑视,甚至他的佣人也会大声用“悄悄话”说:“噢,他听不懂!”而造成听不懂的障碍,却恰恰是中国人没有讲清楚。但是,中国人意识不到这个事实,即使能够意识到,他那天生的优越感也不会消除。所有学习汉语的人,都会一直碰到这种情况,因为一个人不管知道的东西有多么的多,他不懂的东西总还是要多得多。有一种情况虽然谈不上普遍,却也并非不常见,即在中国的外国人,在经历了最初的阶段之后,就发现自己明白的事情,没有人夸奖,而他不知道的事情却让他深感丢脸。中国人对外国人的汉语和中国文学知识的评价,通常合适用约翰逊[注]博士的话来说明。他把妇女唠唠叨叨的劝诫比作狗用两条后腿走路——虽说不完美,但能这样也就令人啧啧称奇了!

  外国人对中国风俗的无知,是造就中国人优越感的又一个原因。如果有人不知道中国人一直知道的事情,中国人就会认为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外国人受到中国人的间接怠慢,经常还不知情,这个事实又使得中国人更加有意地轻视他们浑然不知的受害者。我们不把“当地人”对我们的态度当回事,是会带来恰当而足够的惩罚的。

  许多中国人会无意识地半开玩笑半蔑视地拿外国人逗乐,就像利蒂默先生看着大卫·科波菲尔[注],似乎在心里说:“太年轻了,先生,太年轻了。”并非所有外国人都经历了这些阶段,只有那些敏感的观察者或多或少地积累了一些。同样,不管一个人有多少经历,肯定会有不明白的繁文缛节。原因肯定是以前从未听说过。要弄明白每件事情,总会有第一次。

  普通中国人都能轻轻松松地做的事,外国人却做不到,这就使得中国人看低我们。我们无法吃他们吃的东西,我们无法忍受太阳暴晒,我们无法在拥挤、吵闹和气闷的地方睡觉。我们不会用橹去摇船,不会“吁、吁”地使唤骡子干活。众所周知,英军炮队在1860年去北京的路上,被当地马车夫扔在河西务[注]附近,弄得叫天不灵、求地不应,因为英军中没有一个士兵有能力叫中国的牲口挪一步。

  外国人不能适应和遵守中国的观念和礼仪,也不能适应在我们看来是更为重要的事情,这使得中国人几乎不加掩饰地蔑视我们这个民族,因为我们不会也不可能明白什么是规矩。外国人不是不会鞠躬,而是总的来说觉得难以用中国方式鞠一个中国的躬,身体上的困难与伦理上的困难同样多。外国人无视礼仪,举止轻浮,即使有精力,也不会有耐心花上二十分钟,不紧不慢地踱方步,这样的结果无论正反两方面都可以预见。外国人不愿意用“老半天”时间去空谈。对他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是,对中国人来说,事情远非如此,因为在中国,人人都有大量的时间,却很少人有钱。中国人应该学会明白,当他消磨时间的时候,这时间是属于他的,还是属于别人的。

  外国人倾向于取消令人厌恶的繁琐礼节,省下时间去干其他事情。毫不奇怪,即使在他们自己看来,同彬彬有礼的中国人相比,自己时时刻刻在出丑。比较一下中国官员与外国来访者的服装、风度、举止:前者是长袍飘逸、行为优雅,后者则是举止笨拙、跪拜生硬。出于礼貌,中国人只能拼命克制,不去嘲笑他们。必须注意的是:若要中国人轻蔑外国人,没有什么比忽视礼仪更奏效的了,因为他们是如此看重礼仪。如果中国人得知将看到“伟大的美国皇帝”,并且他们真的看到格兰特[注]总司令身穿百姓服装,嘴叼一支香烟,行走在大街之上,他们心里会想些什么呢?想象一下这样的情景:一位外国领事,职位相当于中国的道台,到一个省会城市去见巡抚大人,以便解决一项国际纠纷。成千上万的人会拥上城墙,想看一看这位外国大人的随行队列,却只看到两辆马车、几匹马、一个翻译、一个专门送信的中国人和一个中国厨师。看到这样的情形,中国人的看法难道不会由好奇而冷漠,由冷漠而轻蔑吗?

  我们认为自己在许多方面无疑比中国人优越,却无法如愿以偿地让他们看到这一点。他们承认,我们在机械设计方面占有优势,但他们看待我们的设计,就好比我们看待变戏法的人——妙不可言,却又无用。在他们看来,我们的成就来自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应该记住,孔子曾经拒绝谈论魔力。许许多多来中国的失望的承包商发现,中国人对蒸汽机与电气化所创造的奇迹,是何等漠然。中国人不想采用外国人的样本,很少例外,但却可能被迫采用。他们不关心卫生设备,不关心空气流通,也不关心生理学。他们也会喜欢西方一些进步的产物,尽管不是全部产物,又不愿意采用西方的方法。如果一定要让他们采用西方的方法,他们宁可愉快地放弃这些产物。无论何种进步都有可能让中国进步,能让中国成为他们期盼已久的’、令人敬畏的“强国”。这种趋势是直接而又明确无误的。但其他国家得在一旁等待。如果没有一种时代精神来胜过中国人,其他的进步则还要等很久。中国的一些学者和政治家,显然是意识到了中国所处的不利地位,声称西方民族只不过是利用了古代中国人积累的数据,而古代中国人把数学和自然科学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但现代中国人不幸地让西方人偷走了这些秘密。

  外国人在实际事务中表现出来的毋庸置疑的能力,中国人看来并不感动。撒克逊人欣赏“能”人,用卡莱尔[注]喜欢的话来说,人们视这些人为“王”,并这样称呼他们。对中国人来说,外国人的技艺是有趣的,或许还是令人吃惊的。如果下一次有机会做什么事,他们绝不会忘记外国人会的这项技能;但是,他们远远不是把外国人作为模仿的榜样,他们压根儿不会那样去想,一万个中国人里大概只有一个会动这种念头。在他们看来,理想的学人应该是咬文嚼字的老学究,博闻强识,得过好几个学衔,刻苦工作,以保不饥。他的手指有几英寸长,却不会做任何事情(除非教书),靠教书保持身心一体,因为“君子不器”[注]。

  西方各国作为一个整体,没有让受过教育的中国人感到有什么优越。前任中国驻英大使郭大人[注]有一个回答。令人钦佩地证实了这个看法。理雅各[注]博士认为,英国的道德状况要比中国好。当要求郭大人回答这个问题时,他略微停顿了一下,十分得体地听取了这个评价,然后,带着感情,绝妙地回答说:“我深感震惊。”这种肤浅的比较的确不好,至少从外交观点来看是这样。这种比较需要极其熟悉这两个民族的内部生活,并且有能力去欣赏无以数计的原因如何导致各式各样的结果。这里,我们并不打算进行这种比较,那样会大大地远离我们的目的。我们已经深切地认识到,中国的知识界是外国人的主要敌人。尽管外国人心中藏着各式各样机械方面的秘密,却完全没有能力欣赏中国道德的伟大。这种既嫉妒又轻蔑的感情,体现在典型的中国学者身上,“头脑还在宋代,双脚踏在今天”。正是这个阶层的人,写作并传播了竭力排外的文章的洪流,近年来淹没了中原地区。

  曾经有人认为,西方的发明可能会攻占中国。刀、叉、长统袜和钢琴,从英国运到中国,人们感到这个帝国快要“欧化”了。如果确实曾有一段时间中华帝国这样受到风暴的袭击,那也是十分久远的事情了,并且这样的时候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如今的中国和中国人都不是什么风暴就可以吞没的了。要让中华民族对西方民族这个整体保持稳固持久尊敬,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用实例来说明问题,证明基督教文明带来的大大小小的成就,是中国现有的文明所无以企及的。如果没有这样的实例,那么,中国人在与外国人的交往中,仍然想要展现他们的恩赐和轻蔑。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三章 缺乏公共精神

  《诗经》,中国最古老的经典之一,其中记载了一句据认为是农夫的祈祷:“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注]不管在周朝的兴盛时期,在以后的列朝列代是否真是如此,现在肯定极少有这样的祈祷了,无论农夫还是其他个人都不会再祈祷让而先下到“公田”里了。我们时常想到,中国政府在本质上是一个家长制的政府,要求臣民顺从听命。一个种植园的黑奴听到一个“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的说法,结果却用他自己的话说成了“人人为自己,上帝为自己”!一言以蔽之,这位黑奴对这句古老格言的新解正道出了普通中国人在政权问题上的根本想法:“我不得不顾及自己。”如果他想到政府,他看来也会认为,“政府健全强大,可以照顾自己,用不到我去帮助”。而政府一方,尽管是家长,主要忙于照顾家长自己,而不是照顾家庭成员。一般说来,政府在危难降临之前基本上什么都不做,危难一旦降临,就被迫做更多的事。人们很清楚,政府致力于减轻河水连年泛滥带来的灾难,其原动力是为了避免赋税的损失。人们为避免这种灾难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因为自己干就能确保做好这项工作,同时也避免了难以数计的苛捐杂税。如果让政府出面为当地人做这些事,苛捐杂税会不可避免地伴之而来。

  中国的道路是一个最典型的事例,足以证明政府如何忽视公共事务,也足以证明民众如何缺乏公共精神。随处可见大量的证据,足资证明曾经有许多官道联接这个帝国许多重要城市,大道铺有石头,路两旁还有大树。路的荒废状况不仅可见于北京附近的省份,而且可见于湖南和四川这样遥远的省份。修筑这些道路要花很多钱,但维修却要相对容易多了,但人们统统忽视维修,因此,废弃的道路已经不复为必要的交通要道,相反却成了出门旅行的障碍。假如这些道路是在明末清初的动乱岁月里损坏的,但是,即便扣除那些政治动荡的日子也还有二百五十年时间,足以修复帝国的交通干线了。没有去修,或者说没有试图去修,其结果我们是再熟悉不过了。

  民众的态度则与政府的十分对应,所有的人都认为,只要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受损失,就不必去关心或者没有责任去关心公共财产。事实上,道路等属于公众,这样的概念,中国人心里根本就没有。“江山”(即这个帝国)属于当今皇上,他能拥有多久就多久。道路也是皇上的,一切与道路有关的事都让皇上去操心好了。但是,道路与田地不同。从其他意义上讲,道路在很大成分上并不属于皇上,因为大部分道路只不过是田间的小路,专供想使用这些道路的人使用,不必像田地那样需要拥有者同意,其原因在于使用道路是生活必需的。道路属于田地,需要像田地一样交税。土地的拥有者显然并不比别人从使用道路上得益更多。在这种情况下,农夫受着明显的利益驱使,就会尽可能地缩小道路,而去扩大沟渠和田埂,故意使别人只能走在窄窄的田间小路这个实在不能没有和再缩小的沟通途径上。如果夏天的暴雨把田里的一些泥土冲刷到道路上,农夫就会走到路上,把自己的泥土铲回来。与此同时,加上自然的排水和频繁的尘暴,道路最终变成了水沟。中国人根本没有我们西方人所说的那种“公用道路及其通行权”的一丁点概念。

  在天津与北京之间的北河上航行的乘客,有时会注意到河上的小旗,问一下才知道插旗的地方埋着水雷,旗子是让过往船只绕行!一支中国部队在炮击训练时,直接在帝国的交通干线上架起大炮,极大地阻碍了交通,惊吓了牲口,结果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

  有人想装卸货物,便把马车停在马路当间,任何想要使用这条道路的人,只有等他干完才能再往前走。如果一个农夫碰巧要砍倒一棵树,就会让这棵树横躺在路上,赶路的人只能等着他砍完搬走。

  拥挤的城市道路却营造了自由宽松的生活方式。北京宽阔街道两旁,摆满了原本不应该摆设在那里的货摊,如果皇上恰好经过那里,那就搬开。皇上刚刚过去,货摊又搬回到老地方了。中国大多数城市当之为街的狭窄通道,无不为各式各样的手工作坊所阻塞。杀猪的、剃头的、流动的食摊、木匠、箍桶匠,还有其他各种手艺人,都各自在路边安营扎寨、随着大都市的生活节拍一起跳动,各尽所能、相互交织。甚至妇女也都会抱出被褥,当街摆开晾晒,因为她们的小院子哪有路边宽阔。中国人不能拿到街上来干的事情,实在微乎其微。

  沿街摆设的小摊不仅仅妨碍交通而已。木匠会在摊前摆出一大堆木头,洗染工会挂起长长的布匹,做面条的又会当空晾起面条,因为小摊前面的空地不属于子虚乌有的公众,而属于摊主。处于目前发展阶段的中国人,却无法接受这样的观念:既然认为自己拥有所有权,就应该负起维修的责任。即使派一个人去修路(这样的事情永远都不会发生),他也不会有时间和材料。更不可能让很多人一起干,因为每一个人都会忧心忡忡,唯恐自己比别人干活多拿钱少。当地的地方官可以很容易地让沿路各村各自负责一段合理的距离,以保证道路几乎一年四季都畅通无阻。但是,这个主意有没有进入任何一个中国官员的头脑,恐怕还成问题。

  中国人不仅对属于“公众”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若防范不严,便可唾手可得,很容易成为偷窃的目标。铺路的石头搬回家去了,城墙上的砖也一块一块地不见了。中国某港口里外国人墓地的围墙,人们发现墓地没有专人看管,围墙的砖块也就一块都不剩了。几年前,北京皇宫里发生了一样偷窃大案,十分轰动:紫禁城一些建筑顶上的铜饰被盗。中国人普遍认为,大清国十八个省中[注],唯有皇上最容易哄骗。

  我们时常会想起这样一个问题:中国人有没有爱国主义。这个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毫无疑问,强烈的民族感情是有的,尤其学者是这样。他们的强烈感情中更多的是对外国人的仇视,而他们炮制出的东西都是可以寻根究源的。近年来,湖南省淹没在通篇恶意诽谤的排外檄文的洪流之中。这些文章意在引发一场混乱,借以把外国鬼子赶出中华帝国。从中国人的观点来看,印刷这些文章的动机值得称赞,如同我们看待抵抗无政府主义。这些控诉,一部分是出于误解,另一部分出于针对西方民族的强烈的民族仇恨。可能会有许多中国人认为,这些攻击完全是出于爱国。究竟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是受报效祖国的愿望驱使,还是为报酬所诱,这个命题需要的是更多的证据,而不需要让那些了解中国的人,拿不出证据就相信他们是爱国的。不应该说,一个对类似目前鞑靼王朝前途命运感兴趣的中国人,就是爱国的。但是,有极好的理由认为,无论何朝何代,国民大众的感情与现在相同——极度的冷淡。孔子曾经在《论语》中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表达了人们对公共事务的态度:“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注]在我们看来,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是结果,而在极大程度上是中国人普遍对不属于自己负责的事情不感兴趣的原因。

  古伯察[注]先生的亲身经历即是这种风气的一个极好例子:“1851年,道光皇帝大丧那段时间,我们离京出行。一天,我们在一家小酒馆喝茶,边上有几位中国人,我们想随便讨论一下政治。我们谈到了皇上刚刚去世,这件重要的事情肯定会让人人感兴趣的。我们表示担心将由谁来继位,那时继位人选尚未公布。我们说:‘谁知道皇上的三个儿子中由谁来继位?如果是长子,他会沿用目前的政府体制吗?如果是幼子,他还太小,据说有两派对立的势力,他会依靠哪派呢?’我们简单地作了各种猜测,以便引出这些良民的看法。但他们根本没有在听我们的谈话。我们又一再循循诱导,想听听他们对继位或者其他在我们看来重要的事情的看法。但是,对我们活跃的开头,他们只是用摇头作答,吞云吐雾,大饮其茶。这种冷漠开始让我们实在恼火了。一个有点身分的中国人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像个家长似地把双手放在我们肩上,不无讽刺地笑着说:‘听着,朋友!干吗要去伤精费神想那些无聊的推测呢?这事归大臣管,他们拿着俸禄。让他们去拿俸禄吧。别让咱们白操那份心。咱们瞎琢磨政治,那才叫傻呢!’‘就是这个理儿。’其他人都这样叫道。然后,他们又指着我们说:‘你们的茶凉了,烟斗也空了。”’

  我们还记得,1860年进攻北京时,英国军队装备有从山东人手里买来的骡子;天津和通州出于各自利益考虑,答应只要英国人和法国人不侵扰这两个城市,他们愿意提供所需要的一切东西;外国联军中大部分必不可少的苦力活,也是由中国香港雇来的苦力来完成的;这些苦力在被中国军队俘虏后送还给英军时,被剪去了辫子——不难看出,爱国主义和公共精神,如果中国有的话,其意义也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不同。

  当人们站起来反抗统治者的压迫和苛捐杂税时,总会有一些有能力的人领头。在他们的领导下,人多势众,政府被迫妥协。但是,不管如何处置这些“愚民”,领头人总是不可避免地成为典型,为了实现正义,他们得掉脑袋。在这种情况下,甘冒风险,勇于献身;这是公共精神的最高典范。

  每逢中国历史上的动乱岁月,尤其是快要改朝换代之时,忠诚果敢之士总是挺身而出、义无反顾。这样的人应该受到最高的褒扬。他们不仅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者,而且是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中国人在具有公共精神的领袖带领下,完全可能激发出最英勇的行为。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四章 因循守旧

  的确,在很大程度上与别的民族的历史相比,中国人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古代的圣人本身,谈起更古的“古人”,都是用极其尊敬的口吻。孔子也声称自己不是开创者,而是传播者。他的使命是把长期以来被忽视和误解的古人的知识收集起来。正是他的换而不舍才成就了这项伟大的事业,使他成为本民族崇敬的圣人。他联系古今,传道授业,当之无愧地成为圣人的代表。儒家的道德理论认为,有了明君,才会有良民。君是盘,民是水;盘是圆的,水就是圆的,盘是方的,水也就是方的。[注]由这个理论可以推断,明君统治时期,美德之花处处开放。有时,目不识丁的苦力都会告诉我们“尧舜”时期夜不闭户,因为没有小偷;在路上丢失了什么东西,第一个发现这件东西的人就会守在那里,直到有第二个人来,他才走开,这样一个替一个一直等到失主到来,完壁归赵。

  有一个普遍的说法: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今不如昔。这种厚古薄今的倾向不限于中国和中国人,全世界都是如此,只是中国人对此深信不疑的程度,则是其他民族“无与伦比”的。古代文献记载了古代的所有美德,现今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沿用承袭,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些文献备受推崇。正统的中国人看待“四书五经”;就好比虔诚的基督教徒看待希伯来语的《圣经》一样;它们都是被认为包含了过去的最高和最优秀的智慧,无论古今一样适用。一位优秀的儒学家不会相信“四书五经”还需要增补,好比一个优秀的基督徒无法相信《圣经》还需要修订一样。他们一致认为,事情已经够好了,再要让它更加完美,纯属无聊之举。

  正如众多优秀的基督徒用《圣经》的文字去解释《圣经》作者心中从未有过的事物一样,儒学家也时常会发现“先圣”不仅是关于现代政府一切行为的权威,而且也是古代数学甚至现代科学的鼻祖。

  古代的经典造就了中华民族,也造就了政府体制,不管这个政府体制具有什么别的性质,它的顽强执著却是不争的事实。自我保护是民族的首要原则,一如它是个人的首要原则一样。因此,一种统治方式经历了如此漫长的年代还完好如初,虽然这并非独一无二,但人们对它的敬仰之情与他们对“四书五经”的敬仰之情是十分相似的。哪位有点背景知识又在学习中国历史的学生,如果想弄清并解释中国政府发展至今的过程,那么,他的发现一定是十分奇妙的。我们有把握这样认为:他一定可以清楚地看到,为什么别国经历过的内部革命,中国却没有经历。有个故事,说有人造一堵石墙,六英尺厚,四英尺高。人家问他为什么造这样一个怪东西,他说这是考虑到墙被吹倒之后反而会比过去更高!中国政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被吹倒,它是一个立方体,一旦翻倒,也只是换个面,其外表与内涵还都是一如既往。这一过程反复出现,教会中国人;政府演变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如同我们知道猫即使从高处摔下来,仍然能用脚走路一样。人们深信,设计者和建造者有着无与伦比的智慧。任何改进建议无异于十足的左道耶说。因此,古人无可争议的优势是建立在后人显而易见的劣势的坚实基础之上的。

  明白了这些之后,我们就不难理解中国人因循守旧的根基何在了。中国人与古罗马人一样,认为举止与道德是互通的概念,同出一源,本质相同。对于中国人来说,违反风俗习惯就是冒犯了禁区。我们不必因此就去对这些风俗习惯刨根问底了。中国的风俗习惯被一种本能果敢地保卫着,相似的本能则驱使着一头母熊保护幼熊。这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本能,它属于全人类。我们注意到一种普遍现象:干百万人准备为某种信仰而献身,但他们却不理解这种信仰,也不会按照这个信仰的具体信条去约束自己的生活。

  中国的风俗习惯,如同中国的语言,我们不知道是用何种方式形成的。风俗习惯就像人类的言语,一旦形成,就难以改变。但是,中国的风俗和语言的形成条件,各地不同,因此我们就看到了令人不解的风俗差异。这种差异由一句谚语道出。十里不同俗。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让人难懂的各地方言。风俗习惯和语言一旦固定下来,就像石膏一样,你能摔碎它,但不能改变它。至少理论上是这样。但实际上任何理论都会有弹性去变通,任何风俗习惯都不是永远不变的,只要有一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所变化。

  最能说明这个道理的例证,是清朝统治者在所有中国臣民推行一种全新的削发发型。这种明明确确的屈服标志,理所当然地遭到许许多多中国人的拼死反对。但是,清廷人不辱使命,不改初衷,使之成为忠诚清廷的标志和尺度。我们目前看到的一切便是其结果。中国人如今骄傲于自己的辫子,胜于骄傲于自己的服饰。现在,只有广东和福建两省当地人还残存着对清廷的仇恨,他们用头巾来遮盖民族耻辱。

  佛教引人中国,也是靠战争开道,多少人为此付出了性命;但是,一旦佛教完全扎根下来,就同中国当地的道教一样,难以替代。

  中国的风俗习惯从起源至今一成不变。不难看出,原因在于人们一直假定既成事实是正确的。长期以来确立下来的习惯,是可怕的暴君。无以数计的人习惯于这种风俗习惯,从来不问其起源和原因。他的责任是遵守,于是也就只管遵守不问其他了。毫无疑问,这个帝国不同地方的人们,宗教信仰的程度大相径庭,但有一点是绝对肯定的,即“三大宗教”的仪式虽有千百万人奉行,但他们却缺乏对这些宗教的信仰,一如他们缺乏对埃及象形文字的了解一样。如果要问及某种特定宗教习俗的原由,下列两种回答是最普遍不过的了:一是认为这种与神沟通的全套方法是古人传下来的,自然有其过硬的道理;二是认为“人人”这样做,也便跟着这样做。在中国,机器带动齿轮,而不是齿轮带动机器。既然人们时时处处都这样做,那么,随大流就行了。

  蒙古有个风俗,每一个有能力吸鼻烟的人,都要拿给朋友吸。他一旦碰到朋友,就要把这个小鼻烟壶掏出来让每个人都吸一吸。如果这个带着鼻烟壶的人盒子里不巧没装烟,也得把空的鼻烟壶传递一圈,客人也会径直拿来假装捏一捏,最后又把它递回去。如果客人表现出已经知道鼻烟壶是空的,就不得体了,然而顺从这种恰当的做法,便是保全了主人的面子,这一切礼仪是先人传下来的。在许多小事情上,中国人都按部就班。珊瑚早就没有了生命,但留下了珊瑚礁,因此,必须小心翼翼地照航线行船,以免翻船。

  有些事情非得这样做才行,那样做就不行,这样死守规矩办事的,不仅仅是中国人。印度的苦力习惯于用脑袋来负重,为造铁路而运泥土时也这样做。承包商提供了手推车,这些苦力就把手推车也顶在头上。巴西的苦力也像印度苦力一样负重。一位外国绅士让巴西仆人去寄一封信,结果惊奇地看到他竟然把信也放在头上,并在上面压了一块石头。相同的思维过程揭示了相同的行为起因,中国人办事讲求依葫芦画瓢。我们熟悉各种关于模仿的例子:一个厨师每次做布了时总是先敲开一只鸡蛋再把它扔掉,因为他第一次看人做市丁时,那只鸡蛋恰巧是坏的;一个裁缝在一件新衣服上也缝上了一块补丁,因为给他做样子的那件衣服上恰巧有块补丁。这样的故事无疑夸张了中国人的素质,虽无恶意,却十分逼真地再现了真情。

  每一个熟悉中国习俗的人,都能举出不少例子,证明中国人敬仰先人。中国人的这种做法,在我们看来是行不通的,我们只有理解了个中道理,才会照搬先人的做法。住在北纬二十五度附近的乡村,按照整个帝国的固定做法,人们必须按统一的时间脱下皮衣,戴上草帽,先人若不是神才奇怪了。在某些地方,冬天只有靠炕来取暖。如果一位旅行者来到这样的地方,正赶上一场寒流,就会发现无论如何说服不了店主把炕烧热,因为不到季节!这样的事情是再平常不过的了。

  众所周知,中国的工匠拒绝采用新的方法,但也许最为保守的是一位给外国人烧砖窑的工头。有一次,让他们烧制一批方砖,比当地流行的尺寸稍大一些。这只要按要求准备一个木制的箱子,再做一个模子即可。等到问他们要砖时,砖头却没有烧制出来。让工头对此解释,他却说拒绝参加这样的革新,还理由十足地说,天底下就没有这样的模子!

  任何一位与中国休戚相关的人,与这个伟大帝国的前途有些许利益关系的人,都不能不看到,因循守旧影响了外国人与中国和中国人的关系。19世纪的最后四分之一,注定是中国历史的关键时期。大量的新酒已经为中国人准备好,但中国人只有用旧酒囊来装。多亏中国人天性中因循守旧的本能,迄今为止才接受了极少量的新酒,即使是装这些那么少的酒,新瓶还在准备过程之中。

  中国目前对待西方的态度是拖延。一方面不太愿意接受新事物,另一方面则是根本没有愿望,甚至不想放弃旧的事物。好比我们看到年代久远的泥屋子,早就应该复归泥土,却用难看的泥柱子撑在那里,延迟那不可避免的倒塌。因此,尽管旧的风俗习惯、旧的迷信、旧的信仰现在已经过时,可人们却还在抱残守缺。他们告诉我们:“旧的不去,新的不来”。这话却也不无道理。变化的过程可能长期受阻,之后却会突飞猛进的。

  刚开始试图引进电报的时候,某省的水师提督还奏明皇上说,当地人对这一新发明极端仇视,以致电线都架不起来。但是,一旦与法国打起仗来,电线在完全不同的背景下架了起来,该省政府立刻设立了一些官电局,而且此举备受推崇。

  几年前,许多人迷信风水,这几乎成了在中国修建铁路的不可逾越的障碍。第一条很短的铁路线,建在开平煤矿[注]的一个出口,穿过一大片中国人的墓地,需要迁坟让路,这就是在英国或法国也一样。如果情况只是风水与发动机的较量,那么,只要看一眼分为两半的墓地,就足以让人明白风水永远都敌不过发动机。这条最初线路后来延伸扩展时,进展缓慢,其原因明显在于财政方面,而不在于泥土占卜。

  在中国的重要事务中,因循守旧的本性也宽容对先人的不敬。在中国,最不可更改的规矩莫过于守孝:如果一个官员死了父母,他必须回家居丧守孝。但是,尽管他再三“声泪俱下”地申辩,皇帝却相反还是让他继续操持帝国的大事小事,而这些年他本来应该回家为母亲居丧守孝的。中国最牢固的礼仪莫过于父为子纲、君为巨纲。因此,最近一次更换统治者时,皇位由旁系继承,继位的年轻皇帝,其父亲还活着,有两种可能性不可避兔;要么自杀,要么永远退隐。因此,光绪继位,醇亲王[注]就得挂印辞官。醇亲王生病期间,他儿子作为皇帝,数次前去探望这位巨子——也就是自己的父亲。探望得采取一些权宜之计,因为父亲一直到死,都是自己儿子的大臣。

  如前所述,因循守旧的本能,使得中国人十分尊崇先人。但是,正确地去理解并谨慎地因循守旧,就能使外国人在同这样一个敏感、固执、保守的民族打交道时,多一个强壮的卫士。只需模仿中国人的行为方式,不去究根问底,刻意顺从现存的所有实际情况,并在其受到威胁之时不遗余力地去维护。这样,居住在中国内地或其他地方的外国人,都会像住在北京的外国人一样,明智的因循守!日就是最安全的保卫。船只无法航行的暗礁,一旦穿越过去,就是和平与宁静的水域,再也不会有暴风骤雨和恶浪滔天了。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五章 漠视舒适方便

  在开始谈这个问题的时候,必须指出这样一个前提:这里断言中国人“漠视舒适方便”,不是用东方的标准来衡量,而是西方的标准。我们的目的,只是展示这两个标准是如何地大相径庭。

  我们首先看看中国人的服装。在谈及中国人轻蔑外国人时,我们已经谈到,西方的服装式样丝毫无法吸引中国人;我们现在不得不承认,倒过来也一样。我们肯定感到奇怪的是,把头部前面一半头发剃光,让这个显然应受保护的地方暴露在外,这样一种反常习惯,这个伟大的民族居然会顺从。但是,由于中国人是在刀剑之下被迫接受这个习惯的,也由于如前所述,这是忠诚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我们就不必再去注意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了。我们要注意的是这样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中国自己已经感到这样也没有什么不舒服,连再戴上明朝的头巾或许都极其不情愿了。”

  中国人光着脑袋时,也同样不考虑是否舒服,他们一年四季,特别是夏季,季季如此。在夏季酷热的那几个月,人人都只是举着扇子在太阳底下走来走去。也有人打伞遮太阳,但为数太少。中国的男人的确是稍有情况就戴起帽子来,但据我们观察,中国的妇女只有头巾可戴。在西方人冷眼旁观之下,这种头巾纯属装饰,毫无遮阳之用。按照中国人的观念,能够达到舒适要求的几件东西中有一样便是扇子,也就是说,在有必要扇扇子的时候,扇扇子就是舒适。夏天,经常可以看见不少苦力几乎一丝不挂,费力地拖着沉重的盐船逆流而上,却边拖边起劲地扇扇子。即使乞丐,也时常会摇晃着破扇子。

  中国文明令人不解的现象之一,便是这个民族据说是最早从事畜牧业的,而且肯定应该在利用这一天赐条件上显现出很高的创造性,但他们却从没学会把羊毛纺线打成衣服。这个帝国西部地区的羊毛纺织已经达到一定水平,这算是不在这个笼统论断之列的一些例外。然而,不可思议的是,羊群数量众多,山区尤其如此,但羊毛纺织却不普遍。

  人们相信,古代还没有引进棉花的时候,衣眼是用别的植物纤维织成的,比如灯心草。无论过去是使用什么纤维,可以肯定的是,如今全国都是用棉花了。这个帝国冬季里寒冷的地区,人们所穿的棉衣几乎把人裹得像两个人那么厚,这样穿衣眼的小孩,就像捆在桶里一样。一旦摔倒,自己就根本爬不起来了。我们从未听到中国人抱怨这种笨重眼装有什么不舒服。难受常常是自找的。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有一点可能,就不会有任何一个盎格鲁—撒克逊人愿意忍受那种种不便。

  谈到笨重的冬服,就不得不提一提中国人根本没有任何一种衬衣衬裤。在我们看来,如果没有毛织衬衣经常替换,日子就没法过。这种需要,中国人意识不到。他们沉重的棉衣挂在身上,好似挂着许多布袋子,听任冷风从缝隙中吹进来寒彻肌肤,但他们却不在乎,尽管他们也承认这种着装并不理想。一个六十六岁的老头子抱怨自己冻僵了、于是他得到一件外国衬衣,人家叫他每天穿着,避免受冻。一两天之后,他居然脱下了这件衬衣,说是“烧得慌”。

  中国的鞋子用布做成,容易渗水,一碰就湿。天气一冷,双脚就多少有点冰。的确,中国有一种油靴就是用来防潮的,但是,像其他许多方便的物品一样,考虑到价钱,就没有多少人会用了。雨伞也是这样。这些东西属于奢侈品,中国人从不视之为必需品。哪怕风吹雨打,全身湿透,中国人也不认为更换衣服是件重要的事情。看来,他们也没有发现用身体悟干湿衣服有什么不舒服。中国人虽然羡慕外国的手套,自己却从来不做。他们也知道有一种除了大拇指其余四指不分的手套,但即使在最北的地方也极少能看见这种手套。

  中国服装最恼人的特点,从外国人的立场来看,其中有一条便是没有口袋。任何一个普通的西方人都需要许多口袋。他需要在外衣的上面口袋放记事本,后面口袋放手帕,衬衣口袋放铅笔、牙签和怀表等等,其他方便的地方还要放小刀、钥匙串和钱包。如果这个外国人还要带上小梳子、折叠尺、开塞钻、鞋扣、镊子、小指南针、折叠剪刀、弹子、小镜子、自来水笔等,那他对于他的种族来说,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他已经习惯于时常使用这些东西,须臾不可分离了。至于中国人,这样的东西很少,或者根本就没有;如果别人给他,他也不知道应该放在哪里。如果他有一块手帕,他就把它塞在胸口,而他带在身边的孩子也是如此。如果他有重要文件,他就仔细地松开绑腿,塞进文件,继续赶路。如果他穿着外裤,他就把文件塞在裤腰带上,什么都不解开了。在这两种情况下的任何一种,如果带子松开,而他又不知道,文件就丢了——这样的事情时常发生。文件之类的东西还可以放在卷起的长袖子里、卷边帽的帽沿里,或者帽子与脑袋之间的地方。许多中国人都会一些方便省事的小窍门,尽管都是些小事,比如他们常常把钱卷起来放在耳朵上。要保证随身携带的东西不丢失,主要靠裤腰带,带上系着小钱袋、烟袋烟杆,以及诸如此类的小东西。如果带子一旦松开,东西也就肯定掉了。钥匙、木梳和一些古钱,都系在外衣那些固定的纽扣上,每次脱衣服得小心,以防弄掉了这些附属物。

  如果一个普通中国人的日常服装在我们看来令人不快,那么,他的睡衣就至少用不到多作评论了,因为他是脱光衣服、裹紧被子、倒头大睡的。男人或女人都没有睡衣。孔子说过:“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注],这确有记载。然而,据认为这是指孔子斋戒时穿的礼服,不是普通的睡衣。但可以断定,现代中国人是不会仿效他而穿上夜袍的,并且能不斋戒,就不斋戒。即使是新生儿,尽管他们的皮肤对温度的细微变化十分敏感,却是随随便便塞在被子下面,一有人来看,母亲就掀开被子。这种荒唐的做法会让孩子突然受凉,因此,这足以解释为何许多中国婴儿还没满月就死于惊厥。孩子稍大一点,有的地区,不是给孩子用尿布,而是用两个沙袋。[注]光是这种想法,就足以使西方的母亲温柔的心中充满恐惧。被这种怪异的重物坠着,这个可怜的孩子一开始就被固定在那里,不能乱跑了,像一只“背着”大号铅弹的青蛙。流行这种习惯的地方,说一个人孤陋寡闻,常常说他还没有脱掉“土裤子”!

  住房同服装一样,对于我们所说的舒适,中国人也是无所谓的。为了确立这个论题,应该不考虑穷人的安身立命之所,因为他们是被迫如此居住的,我们应该考虑那些家境足以如愿以偿地居住的人的情形。中国人不注意在房屋四周种上树木来遮荫。而宁愿撑起席棚。然而,那些没有钱撑席棚的人,本应很容易地种几棵令人惬意的遮荫的树,但他们不种,却满足于种一些类似石榴树这样的装饰性灌木。当院子里热得令人无法忍受时,主人就走到路上坐着,而当路上也热得受不了时,他们又回到自己的房子里去。朝南的部位是主要出入口,但很少有房子对着南门再开个北门。如果这样安排,就可以通风,并在一定程度上散去一些三伏天的热气。若是问他们为什么这种方便的事情却不常见,经常的回答是:“我们没有北门!”

  在北纬三十七度以北的地区,“炕”是中国人一般睡觉的地方,用砖坯垒起,用烧饭的火来加热。如果不巧没有火,那么,对外国人来说,这个冰凉的土炕真是难受到了极点。如果碰巧火太大,他又会在后半夜热醒过来,感到自己正在忍受一种烧烤的煎熬。不管怎样,总不能整夜保持一个热度。全家人就这样挤在这个平台上。垒土炕的材料又导致小虫子大批出没,即使每年换砖坯,也无法保证除去这些不受欢迎的“客人”,它们占据了各种不同层次住房的墙壁。

  到处都有动物的侵害。对此,大多数中国人都已习以为常,但是,即使他们视之为寄生虫,似乎也根本没有谁会想到这些害”虫是可以防治的。除了为数极少的城里人挂着帐子驱避蚊子之外,据我们所知,其余地方就几乎没有人使用蚊帐了。白岭虫和蚊子的确最让人讨厌,有时也会用芳香植物熏一熏,但对中国人而言,这些虫子的恼人程度却不及我们的千分之一。

  枕头的式样也是一个典型例子,反映了不同的舒适标准。在西方,枕头是一只袋子,装着羽毛,正好撑着头部。在中国,枕头却是支撑头颈,是一只小竹凳、一截木头,更常见的是一块砖。没有一个西方人能使用中国人的枕头而不感到难受。同样,也可以肯定,也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在我们用为枕头的袋子上忍受十分钟。

  我们已经讲到过这样一个奇怪的事实:中国人没有任何羊毛纺织。更加难以解释的是,他们吃掉大量的飞禽,但对于利用从其身上拔取的羽毛却不感兴趣。用羽毛做被褥,是很便当的,而且几乎也不花什么钱,但它们却在厉行节约的中国人眼皮底下任风吹散。除非把它们卖给外国人,要不就把大一点的羽毛松松地扎起来掸灰。而在中国西部,有时则把它们厚厚地铺在麦地或豆子地里,防止觅食的动物啃吃庄稼。除此之外,我们就不知道如今这些羽毛在派什么用场。

  对西方人来说,理想的床应该是结实而富有弹性的。据我们所知,最好的式样是钢丝床,近年来已经使用得十分普及。但是,当一家中国最好的医院提供这种豪华用品时,谋划安置这些床的好心的医生却厌恶地发现,只要他一转身,那些尚有点力气的病人,就已从弹簧床上爬下来躺在地板上,因为睡地板就像睡在家里一样舒适自在。

  中国的房屋一到夜里,就黑得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当地的菜油灯气味特别难闻,但却是让人在黑暗中照明的唯一的东西。他们也的确知道煤油有很大的便利,但许多的地区还在继续使用豆油、棉籽油和花生油。这种情形的造成,是由于保守的惯性力量,再加上对舒适生活的根本漠视——与几乎什么都照不亮的那些油灯相比,煤油灯要令人舒服得多。

  西方人感到中国的家具既笨拙又不舒服。中国人坐的不是我们的祖先习惯于靠坐的宽大椅子,而是非常狭窄的长凳。如果凳子腿松了,或者只有一端坐着人,冷不防坐翻在地,也没什么好吃惊的。中国人是亚洲唯一使用椅子的民族,但按照我们的观念,中国的椅子是不舒服的典型。有些椅子式样,造得像伊丽莎白女王或安妮女王时代的英国流行的椅子,座位高,靠背直,十分呆板。更普遍的式样,做成的样子足以支撑一个体重二百五十磅的人,但椅子吃力不匀,不久就会散架。

  西方人对中国房屋最反感的无疑便是潮湿和寒冷。建筑结构的致命错误,就在于打地基时太节省。其不可避免并且永远存在的结果便是潮湿。泥地或者砖坯地,不仅令大多数外国人极不舒眼,并且也特别有损健康。同样烦人的,是装在转轴上的门太松。两扇这样的门,上下两端都吹得进冷风。哪怕贴上硬板纸,一道门也无力抵御寒冬,因为几乎不可能教会中国人随手关门。有位商人在他办公室的门上贴了“随手关门”的标识,但这在中国是一句极大的空话,因为从来就没人关门。进出房屋和院子的门,门框太低,普通身高的人进出时也要低头,否则就会一头撞在门框上。

  中国的纸窗,抵挡不了风雨、阳光、热气和灰尘。百叶窗不普及,而且常常是有也不用。

  大多数中国家庭只有一只炊锅,它是一只四下去的大铁碗,能装几加仑东西。但是,每次只能煮一样东西,烧饭时就不能烧开水。必须有一个人或蹲或坐在小灶膛前,不时朝低低的锅底下面塞进一些柴禾或者干草,以充当燃料。烧煮基本上都用这个办法。房间里全是水汽,常常还有烟,足以使外国人失明和窒息,但中国人却似乎对这些害处感到无所谓,尽管他们也明白其结果通常是严重的眼病。

  对西方人来说,中国住房最难受的是冬天没有暖气设备。绝大多数百姓,即使在严寒肆虐的地区,除了由烧饭而传到炕上的那点热量之外,就没什么东西可以取暖了。中国人高度称赞炕的舒适性,妇女有时称炕为“亲娘”。但是,西方人希望热源能够稳定供给,热量传遍全身,而中国的炕在寒冷的夜晚却是壁炉或火炉的极不适当的替代品。因此,对西方人来说,炕一点都不舒服。有煤的地区确实也用煤做燃料,但与全国相比,这样的地区实在有限,而烟又常常吹进房间,渐渐的整个房间全是。家境好的人用木炭,但也用得十分节省,而且若烧法不谨慎,其危险也像烧煤一样大。房子实在让人不舒服,天冷时即使在家里,人人都得穿上所有的衣服。一旦出门,就没有衣服可添了。“你冷吗?”我们问他们。“当然!”经常这样回答。以西方人的标准来看,他们整个一生都没有让自己暖和过。冬天,他们的血液就像河水,表面冻住,底下在慢慢流淌。考虑到中国人住房的这些特点,难怪一位曾经出过国的道台说,美国犯人住的监狱,要比他的衙门舒服。

  我们曾指出中国人不在意拥挤和噪音。只要天气一冷,中国人就理所当然地挤在一起,以便取暖。即使在三伏天,也可以经常看到船上乘客挤得既不能坐更无法躺。没有一个西方人能忍受这样的拥挤,但中国人看来并不在乎。西方人喜欢寓所与邻居保持一定距离,既可以通风,又顾及到自己的隐私。中国人对空气流通和个人隐私一无所知,即使意识到这一点,看来也不会喜欢这样。中国每个小村庄的建造,都毫无章法。换言之,房屋与房屋挤在一起,似乎地皮特别贵。其不可避免的结果便是地价上涨,尽管还有别的原因,城市的情况正是如此。因此,最终是庭院狭窄,房间很小,拥挤得不利于健康,即使有的地方不远处正好有块空地,也是如此。

  一位中国的出门人,住进一个中国的小客栈,可以在囫囵吞下晚饭之后,欣赏着大批马车到达的喧哗,马上倒头睡着。而他来自西方世界的旅伴,却躺到半夜都没睡着,只要他还有知觉,他就可以听到六十匹骡子在那里咀嚼、踢腿和嘶呜。这些响动之中,不时还有木头的吱嘎作响声或者狗的狂吠声在此起彼伏。在一个客栈的院子里,常常可以看见多达五十头驴子,它们在夜里的不时地发出的声响,令人难以想象。正如古伯察先生所说的那样,中国人也不是不知道只要在驴尾巴上吊一块砖头,驴就不叫了,但几次三番地问他们,也没听说谁真的这样干过。其解释很简单:中国人并不特别在意五十头驴子是一头一头叫、一起叫,还是根本不叫。没有一个酉方人会对这种问题不求个答案。这样的不在乎,并不局限在某个特定的社会阶层。我们推知这一点,因为有一个朝廷命宫的夫人曾经在亲王府养了将近一百只猫。

  中国所有的城市都受杂种狗骚扰,中国人却不太愿意去灭狗,佛教对此负有责任。不过,中国人的这个特点,不像别的东方人那么明显。劳罗斯先生[注]曾经担任美国驻华公使,出版过一本有趣的东方游记,书中有他自己画的插图。其中有一幅,画着各式各样的瘦狗和癫皮狗在开会,题为《君士坦丁堡总览》。这幅插图也可以视作不少中国城市的速写。大群大群的杂种狗毫无顾忌地吠叫,中国人似乎觉得无甚大碍,他们更是丝毫都没有想到经常出没的疯狗的巨大实际危险。一旦被疯狗咬伤,治疗方法常常是在伤口上绑些狗毛,这种做法肯定源自我们的一句谚语:狗毛治狗伤。两者的相似,简直妙不可言。而灭狗,看来仍然没有列上议事日程。

  以上引证的例子,大部分与中国人漠视舒适有关。再引一些例子来说明中国人漠视方便,也很容易,且几个例子也就足够了。中国人颇为自己是一个有文化的民族而自豪。事实上,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文学国度。笔墨纸砚称为“文房四宝”,有了这些摆设,才能“文房”。值得注意的是,这四件不可或缺的东西都不能随身携带。如果没有第五样东西(那就是水),这四样东西也肯定无法使用,因为需要水来研墨。事先不把纤细的笔毛润软,笔也不是可以立即使用的;外行人使用不当,就会弄伤笔毛,缩短其使用寿命。中国人没有类似铅笔这样的代用品,即使有也没办法削,因为他们没有铅笔刀,也没有口袋放这些东西。在前面谈到中国人省吃俭用时,我们竭力公正地评价了他们的高超技艺,他们方法不当,却能成就斐然。西方常见的节省劳力的种种办法,中国人却一无所知,这却是不争的事实。在西方现代化的宾馆里,人们只要按一下键钮,就可以得到需要的一切——冷热水、灯光、暖气和服务。但是,在中国十八个省份最好的旅店里,却都像低等旅店一样,旅客若感到有什么需要没有得到提供,就不得不走到房间外面高声叫喊,徒劳地指望会有人听见。

  中国人的日常用品,无法随用随买,要等小贩碰巧出现才能买到。在日常供应方面,人们仿佛感到自己掉进了苏丹[注]的腹地,供应得不到保障。城里,夜出时人人都打个灯笼,有的城市只有巡回叫卖的小贩和那些在这个时候买东西的人才打灯笼,我们的送奶工和卖鲜酵母的小贩也是这样做的。中国的城市人口,比例不可能大,因为受乡村道路的限制,很少例外。比如有的地区,人们习惯于每年2月份出售建房的木料,一根木料经常从一个集市拖到另一个集市,直到最后售出,或者拖回去。然而,如果有一个不领市面的人想在5月份买木料,那他会很快明白为什么东方最聪明的人会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在谈及省吃俭用时,我们提到过中国的大多数工具都不是现成的,顾客买回各种零部件自行组装,这与我们的方便概念是不一致的。

  笔者有一次叫一个仆人去买一把劈木头的斧子。他没有买到,只好买回来十四个(进口的)大马蹄铁,请铁匠打成一把斧子,样子有点像矿工的尖嘴锄,又请木匠安上一个把,所花的全部费用要比买一把上好的外国斧子要贵多了!

  这个天朝帝国的种种不便,留给外国人印象最快最持久的,便是完全缺乏“卫生设备”。即使在北京,不论何时,只要试图治理下水道,其结果总是越修越坏。一个人不管在中国住多久,在回答这样一个经常提出的最有趣的问题时,心里总是犹豫不决,因而无法回答:这个帝国哪座城市最脏?一位来自北方省份的旅行者,对一个住在厦门的人夸口说,论起脏乱臭,中国南方城市不如北方城市。为了验证这个观点,他们走遍了厦门,发现厦门出乎意料地清洁——对中国城市而言。厦门的居住者出于对这个第二故乡的嫉妒,声称他的朋友来得不是时候,因为碰巧有一场大雨刚刚冲刷了街道!这位旅行者在游览了福州之后,认为他已经发现了中国最脏的城市;他访问宁波时,确信了福州最脏,到达天津时,他加倍相信福州最脏。然而,如果他最终坦诚而又公正地回顾在北京时的想法,并诚恳地撤回那时的观点,他这样做也毫不足怪!

  每当想到中国文明的种种不方便,西方人心中最重视的是以下三点:邮政设施、道路状况、货币流通。当然也有私营邮局,可以把信件和包裹从中国的一个地方送往另一个地方,但其作用极为有限,并且相对整个帝国而言,覆盖的地域也很小。在讨论缺乏公共精神时,我们已经谈及中国的道路。山东有一条几英里长的穿山公路,十分狭窄,不能同时通过两辆马车。路的两端都有士兵驻扎看守,交通只能是上午从这个方向开往那个方向,下午从那个方向开往这个方向!由于中国人的服装——特别是鞋子(我们已经描述过了),以及中国的道路状况(我们也已知道),因此,只要天气一变糟糕,中国人就只能守在家里不出门了。在西方国家,我们说一个人笨,就说他连回家躲雨都不懂,而在中国,我们要说他连下雨天躲在家里不出门都不懂。

  汉语的一个普遍特征,就是习惯于用两个部分来表达祈使意义,比如“遇雨即止”。官方的机构可能例外,但对其他人来说,要让他们知道,人人都有自己的职守,不能因为大雨突降就擅离职守,这个观念必须通过类似钻井这样的过程才能钻进中国人的脑子去。尽管“遇雨即止”这个说法也可以反过来用,但在这个说法面前,再紧迫的公务也紧迫不起来了。我们曾经听说有一个坚固无比的中国炮台,地位重要,装备精良,比如有克虏伯大炮,士兵们接受过外国训练,但只要一下雨,岗哨上的士兵全都聪明地躲进了哨所,看不见一个人了。他们全都“遇雨即止”了!1870年的天津大屠杀,本来死亡人数要翻四倍,幸亏及时地下了一场雨,把扑向外国人住地的暴徒困在了路上。[注]能够随身携带一场阵雨,将是外国旅行者在中国敌对地区最完美的保障。我们相信,从一个两英寸大的水管里喷射出来的持续的水柱,五分钟之内,便足以驱散外国人在中国所看见的最残暴的暴徒。葡萄弹就相形见绌了,因为会有许多人去捡拾冲力已尽的乏弹,而中国人对冷水反感,如同他们从汉朝以来一直对猫反感。无论外在表现还是内心驱使,中国人极端讨厌冷水。

  中国货币这个话题,不是一小段文字能讲清楚的,而需要写一篇全面的论文,确切地说是一本书。中国货币混乱,不乏咄咄怪事,足以让任何一代西方人发疯。或许更可能的是,这种巨大的弊病会不治而愈。在谈及漠视精确时,我们曾经提到过一些更为持久的烦恼。一百个铜钱不是一百个,一千个铜钱也不是一千个,而是其他完全不定的数目,只能凭以往的经验来确定。在这个帝国的广大地区,一个铜钱算两个;二十个铜钱以上也这样算,所以,当有人听到自己会得到五百个铜钱时,他明白自己会拿到二百五十个铜钱,不同地方数目不同。总有小钱或者假钱混入,导致任何行业的商人之间都要发生不可避免的争吵。货币贬值所带来的弊害,深深地触动了地方官员,他们不时颁布文告加以制止。这给这个地方官员的衙门中的下属贪官污吏带来机会,对本地钱庄加重压榨,多多少少地为难了一切商业活动。现钱一时周转不灵,物价顿时上涨。一旦现钱被支付殆尽——也没起什么作用——坏钱回收了进来,物价却并不回落。这样,就有了一条无一刻暂停的不可抗拒的规律:坏的货币逐出了好的货币。货币状况每况愈下,直到像河南省的某些地区,人人去市场都带两套钱币,一套是普通的,真假掺杂,还有一套则全都是假钱。有些商品只付假钱。至于其他商品,或是特殊交易,就要相应地支付双倍的钱币。

  中国的钱币是惊人的“龌龊钱”,常常会把手弄脏。用于穿五百钱或一千钱(名义上的)的绳子很容易断,因而重新点数重新穿起来都很麻烦。铜钱没有统一的重量,但都是既笨且重。相当于一墨西哥元价值的铜钱,重量在八磅以上。吊在腰带上的小袋子里,能装上几百个铜钱。如果要用的钱超过几吊,那运输就成了一件事情了。银锭在交易中损失巨大,使用银子的人在买卖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地被欺骗。如果他用钱庄的汇票,也减少不了多少困难,因为一个地方的汇票去到另一个相距不远的地方,不是完全不被承认,就是得大打折扣,而当他最后拿着这张汇票回到原先签发它的那个钱庄时,又得预先考虑到在兑付多少现钱这个问题上,将会发生一场与这个钱庄的黑心人之间的争斗。令人奇怪的是,在这种死气沉沉的无能的情况之下,中国人竟然还能做买卖;而据我们日常所见,他们对这些恼人的钱币业已习以为常,带着也不嫌重,只有外国人叫苦不迭。

  一个途经中国村庄的旅行者,经常会看到一只伸开四蹄躺倒在地的驴子,有一根结实的绳子绕过驴脖子,把它挂在一个木桩上。但是,驴不是调整自己的身子去适应缰绳的长短,而是不时地把绳子绕到最短限度,驴头倾斜四十五度,它那扯着脖子的样子,似乎颈部脊椎骨有脱臼的危险。我们感到奇怪,它为何不折断自己的脖子,更不明白,它这样做图的是什么乐。没有一头西方的驴会那样做。读者在看了我们这些不恰当的阐述之后就会记住:中华民族虽然处于一种半扼杀的状态,看来却还很舒服,这只能说明中国人关于舒适方便的标准,与我们所习惯的标准有极大不同,这就是我们的起始的前提。中国人已经学会了适应自己的环境。对于碰到的种种不方便,他用典型的耐心加以承受,深知这些不方便是不可避免的。

  有些人完全熟悉中国人和中国方式,尤其熟悉我们的注意为恰好触及的那些方面,却时常断言说中国人尚未开化。这个肤浅而错误的判断,是出于对文明和舒适的毫无条理的混乱思想。在考虑中国的现状(与三个世纪之前毫无二致)时,应该认真观察我们自己所经历的种种变化,这是我们进行公正比较的必由之路。我们不能认为弥尔顿、莎士比亚和伊丽莎白的英国是未开化的国家,但是,对于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来说,那个时代的英国也肯定是不堪忍受的。

  在此,去提及过去的三个世纪之中让大不列颠群岛发生惊人变化的各种复杂的原因,纯属多余。然而,最近五十年来在舒适方便的标准上发生的彻底革命,却更为奇妙。如果我们被迫回到我们曾祖父和祖父的粗野方式,我们也许会怀疑这样的生活是否还值得过下去。时代发生了变化,我们随时代而变化。与此对照,在中国,时代未曾变化,人们也没有变化。因此,如今的舒适与方便的标准,与几个世纪以来的完全相同。当新的情况出现,这些标准也会不可避免地发生调整。然而,我们期待也罢,渴求也罢,这些标准将不会是我们目前所习惯的标准。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六章 生命活力

  生命的活力构成了中国人其他特点的重要背景,这本身就值得人们思考。我们可以思考以下四个方面:中华民族的再生能力、对不同环境的适应能力、长寿以及康复能力。

  旅行者从中国人生活中得到的第一印象,便是人口过剩。中国似乎到处都挤满了人。之所以看上去如此,是因为本来就是这样。日本也显得人口众多,但显而易见,日本的人口密度无法与中国相比。在人口的相对密度和绝对密度方面,中国比任何国家都更像印度。但印度的民族和语言众多而繁杂,而中国的民族,除了一些无甚影响的民族之外,只有一个汉族。我们足迹所至这个辽阔帝国的任何地方,无不处处证实着人口过剩这个第一印象。人口确实稀少的地方,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也总能找到易于解释的理由。太平天国可怕的袭击,紧接着是回族的小规模暴乱,然后又是1877一1878年那场无与伦比的覆盖五个省份的大饥荒,可能使中国总人口减少了好几百万。战争的创伤看来不可能像西方那样快地修复,因为中国人很不情愿离开家乡去新的地方。然而,不难看到,不管破坏力有多大,总比不过修复能力。我们认为,只要有几十年的太平和丰收,中国几乎任何一个地方就都能从本世纪一连串的灾难之中恢复起来。而恢复的前提人人可见,不管是否愿意仔细思考,总是引人注目。中华帝国的任何地方。无论城镇乡村,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群群的中国儿童,正如查尔斯·兰姆[注]对那些过分骄傲的母亲颇不以为然地说的那样:“密密麻麻地挤满了每一条死胡同”。当今中国社会的奇迹之一,便是靠什么供给这么多小孩子衣食,我们必须记住不少孩子“衣食”无着;换言之,极端的贫困并没有明显地减少中国的人口。

  唯一足以持久而有效地阻止中国人口增长的,是沉溺于鸦片,这对中国人来说是同战争、饥荒、瘟疫一样能带来死亡的敌人。我们完全不必为了接受中国人繁殖能力很强这样一个重要观点而去假定中国的人口数量大大超过别的国家,即使按最低估计两亿五千万人口来算,繁殖能力很强这个观点也可以成立,因为问题不仅在于人数,而在于增长率。由于没有可靠的统计,我们只能满足于靠大致估算得出的结论;不过,幸运的是,这样算来也几乎不可能出错。中国人年龄很小时就结了婚,除了爱钱之外,传宗接代的愿望也是大多数中国人的主导思想。

  与中国人口处于任何情况下都明显增长相对照的,是法国的人口。在欧洲,法国的增长率最低,最新的报告表明,法国人口数量正在下降。这些事实引发人们对这个伟大国家未来的极大忧虑。而中国人,没有更多迹象表明其人种要比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退化。记载中上帝给人类最早的命令是要人类“生养众多,在地上昌盛繁茂”[注]。正如一位富有学识的教授曾经说过的那样,这个命令“人们眼从了,这是人们唯一眼从的上帝的命令”,在这一点上,没有一个国家有中国地道。

  正如我们曾经说过的那样,中华帝国无论从经度或纬度而言都是地域广袤,几乎拥有所有的各种土壤、气候和物产。至此,我们看到,中国人在副热带和副极带以及两者之间的地域,都同样昌盛繁茂。我们看到,各个地域之间的差别,完全取决于这个地域本身的特点,取决于它养活人口的能力,而不是取决于人们的适应能力。出自广东、福建两省小地方的中国移民;无论移居何地,印度、缅甸、暹罗、东印度群岛、太平洋诸岛、澳大利西亚[注]、墨西哥、美国、西印度群岛、中美洲和南美洲,无论发生什么情况,从没听说过他们不能很好地、迅速地适应环境。我们反而听到他们适应得十分迅速而完美,他们远比当地人勤劳和节俭,他们的团结和凝聚非同一般,以至于当地民族为了安全起见,必须要“中国人滚出去”。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不再大规模地移居海外,这对于其他民族的心情平和而言,肯定是莫大的幸运。如果东亚现在全是不可征眼的人,渴望着把自己的能量发散到这个星球的其他地方,如同中世纪的中亚那样,我们很难想象我们双方会变成怎样,也无法想象适者生存的原则会怎样!

  由于完全没有任何一种统计,因此,要谈中国人的长寿问题,除了最笼统地来谈之外,别无他法。或许所有的观察者都会同意这样一个结论:中国没有一处老年人不是特别多的。老年人总是深受敬重,高寿更是被视为一种荣耀,“寿”列于“五福”[注]之首。出生的日子,乃至时刻,都确切地记了下来,以便需要时能确切地报出,尽管如前所述,一般的计算方法是如此粗略。墓地的碑文上总爱刻上死者的年龄,但除了产石头的地方有石碑,其他地方坟上就很少有石碑,无法从这些见证者那里得出什么推论,因此,石碑实际上没有价值。

  很少听到中国人有活到百岁以上的,但不足百岁的老人却随处都有,假如提供足够的营养,我们一定认为还会多得多。的确,如果把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严重缺乏营养的穷人考虑在内,我们会奇怪,这么多的人是怎么挨到如此高龄的。众所周知,本世纪所有西方国家的平均寿命都在不断增长。这是因为人们越来越注意生命的规律,改进防疫方法,完善治病手段。而中国,我们必须记住,与哥伦布发现美洲之时相比,生活状况没有多大变化。如果社会科学和医学能作用于中国,如同过去五十年来作用于英国,那么,中国的老人数量肯定会急剧增加。

  不讲究卫生,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有此特点。他们甚至不把已经了解的卫生规则当回事。这一切,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知道。外国观察者心中一直有一个问题;由于对自然规律的无知和轻蔑,所招来的各种疾病,为什么没有灭绝中国人?中国每年都因为完全可以预防的疾病而的确死了不少人,其实患病的人肯定还要多,这个事实雄辩地说明中国人具有神奇的能力,足以抗病和康复。中国人会因为一件小事而豁出命去,这与他们不放弃生命一样,都是其显著的民族特征。

  我们已经经常遗憾地提到,在没有紧要的统计资料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依赖外国人的观察记录,由于外国药房和医院的不断增多,这些记录一年比一年多,一年比一年更有价值。

  为了说明中国人的康复能力,分析整理年度医学报告是很有用的,肯定会呈现出新鲜而有说服力的结果。然而,我们只能满足于仅仅描述几件事例,其中两件是笔者知道的,第三件事情是从天津一家大医院发表的报告中找出来的。这些事例的分量在于它们的毋庸置疑,这些事实完全不是孤立的或例外的,而是同我们众多读者的观察完全一致。

  几年前,笔者与一个中国家庭住在同一所房子里,有天下午,听到窗下有人惨叫起来,窗子那里有个很大的马蜂窝,窗子是用砖坯砌成的,窗子底部有个洞。一个十四个月的小男孩在院子里玩耍,以为这是个方便玩耍之处,就鲁莽地爬了进去。小孩的头发剃得光光的,露出红红的头皮。蜂窝里的马蜂或许是被这种异常的侵袭惹恼了,或许是把孩子的光头误认为是一朵大牡丹,立刻飞到小孩的头上叮了起来。孩子在被抱出来之前,头上已经被蜇出三十多个包。这个孩子只哭了一小会儿,就躺在炕上睡着了。手头没有任何一种药,皮肤上也就没擦任何东酉。整个晚上,孩子根本没哭没闹,第二天,头上的包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1878年,北京有一个外国家庭雇用的一个马车夫得了流行的斑疹伤寒,很多人已经死于这种病症。到了第十三天,病情已经相当严重,这个重病号突然狂暴了起来,几个人都制服不了他。派了三个人守护他,但他们已经弄得精疲力竭了。这天夜里,这个病人被绑在床上以防逃跑。在守护人睡着之际,他设法松开绑绳,一丝不挂地逃出了房子。凌晨三点,人们发现他逃跑了,就仔细搜查了这所房子,包括几口井,怕他会跳进去。最后在院子的围墙那里发现了痕迹,这堵墙高约九至十英尺,他是先爬上一棵树再逃走的。跳到墙外地上,他立刻走向城墙内的壕沟,就是这堵墙把北京的鞑靼人的城与汉人的城隔开的。两个小时之后,人们把他找到了。他的脑袋紧紧地卡在了墙下用于阻止壕沟通行的两根铁栏杆之间。他曾经早就迫不及待地想来这里凉快凉快,看样子,他已经卡在这里很长时间了。正要把他带回家的时候,人们发现他已经完全不发烧了,尽管他的两条腿还有点风湿,但后来也慢慢地而又理所当然地康复了。

  一个天津人,年龄在三十岁左右,以在中国军队进行军事训练的训练场附近捡那些废弹壳为生。有一次,他捡到一颗炮弹,当他试图拆卸炮弹时,炮弹爆炸,炸烂了他的左腿。他被送进了医院,截掉了左腿膝盖以下部分。这个人非但没有放弃这种提心吊胆的危险的谋生方式,反而很快重操旧业,六个月之后,又是一次类似情况,爆炸之后,左手手腕,连同手腕以上的两英寸胳膊被炸飞,右臂的上半截被火药严重烧伤,鼻梁和上嘴唇炸开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弹片也击伤了他的右脸颊、右眼的上眼睑、额骨的后侧以及右腕,右股骨也被深深地切开,骨头都露了出来。受了这样的重伤,这个人半昏迷而又无助地躺了四个小时,忍受了太阳暴晒。这时,一位官员碰巧看到他,命令几个苦力抬他去医院,官员本人也陪伴了两英里路程。抬他的人显然是抬累了,等这位官员一走,就将这个可怜而又不幸的人扔进一条沟里让他等死。虽因失血过多而极度虚弱,这个人还是设法爬出了沟,单脚蹦跳了五百码,来到一家米店,找到了一大筐子吃的,便用一只尚听使唤的手臂侧身爬进了这只筐子。为了把他弄走,米店店主就把他连同这只筐子送到了医院门口。这家医院使他免于死亡。尽管由于大量失血,他身体状况几近崩溃,脉搏也十分微弱,但并未神志不清,还能清楚地讲话。他曾经沉溺于鸦片,这不利于康复。不过,除了第五天和第六天有点腹泻,还有点轻微疟疾,这个病人在整个过程中没有什么坏症状,四个星期后,他带着他的假腿离开了这家医院……

  如果一个民族能有像中国人那样的身体素质,就可以从战争、饥荒、瘟疫和鸦片的作用之中生存下来,如果他们再注意生理学和卫生学的规律,食物得当,营养充足,我们就有理由相信,单是这样一个民族,就可以占领这个星球的主要地区,乃至更多地区。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七章 遇事忍耐

  “忍耐”一词,具有三个截然不同的含义:它是一种能够长期等待而不抱怨,不生气,一切随它去的行为或品质;它又是一种默默而镇定自若地忍受一切苦难的能力或行为;它还是“坚忍”这个词的同义词。显而易见,此处提及的这些素质,对于具备这些素质的人们的生活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对中国人的各项特点进行分别考察时,遇事忍耐这个特点最为明显地成为一个不利因素。中国人遇事忍耐的特点,同他们的“麻木不仁”和“漠视时间”紧密相关,尤为相关的是“辛勤劳作”,正是通过“辛勤劳作”,才明显地、有效地体现了遇事忍耐这个民族性格。我们先前就这些话题进行过的讨论,有助于表明“遇事忍耐”是中国人的一个主要素质,但先前星星点点的偶然提及,需要补之以更为全面的展示。

  在类似中华帝国这样人口众多的国家,生活水平很低,实为“为生存而斗争”。要生存就得有物质,得拼命去获得这些物质。有人说得好,中国人已经“把贫穷化为科学”。极端的贫穷和艰苦本身并不会让任何人勤劳起来,但如果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具有勤劳的天性,极端的贫穷和艰苦便成了一种条件,能最为有效地使人们勤劳起来。这种条件也会促使人们节俭,正如我们所见,节俭是中国人的一个重要素质。这种条件也同样能够磨练出忍耐。猎人和渔夫,明白自己是靠暗中行事和小心翼翼来谋生的,而他们等待时机所用的耐心,是偷偷摸摸、谨慎小心而又不厌其烦的,不管他们自己是属于“文明人”、“半文明人”,还是“野蛮人”。中国人多年以来经常在最不利的条件下谋求生存,因而学会了把最为文明的民族的积极的勤劳同北美印第安人消极的忍耐融为一体。

  中国人愿意为了一点很小的报酬,去干很长时间的活,因为报酬再少总比没有好。多年的经验已使他们明白,勤劳并不能成为通向更多的机会的进身之阶,但这在我们西方人看来,勤劳自然能带来那样的结果。之所以是“自然”结果,是说只要有合适的条件,那样的结果就会如期而至。不用看就知道,每平方英里五百人,这肯定不是一个理想条件,无法验证“勤劳和节俭是能够带来财富的双手”这样的格言。但是,中国人满足于为这点报酬而苦干,正是这种满足,体现了中国人忍耐的美德。

  据已故的格兰特将军所述,在他环球旅行即将结束之际,有人问他:在旅行中所看到的最值得一提的事情是什么?他马上回答说,所看到的最不寻常的事情,便是一个中国小贩用精明的竞争赶走了一个犹太人。这番话真是意味深长。如今谁都知道犹太人的素质,正是这些素质使他们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但犹太人毕竟只是人类的一小部分。而中国人,却占了这个星球总人口的相当大的比例。那个被中国人赶走的犹太人,或许在本质上与其他犹太人没有任何不同。哪怕换个人,竞争结果恐怕还是这样,因为可以肯定,那个胜利的中国人与千百万可能碰到这机会的其他中国人是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的。

  至于“默默坚持”这个特性是举世无双的。如前所述,它驱使着中国的考生年复一年地前去报考,要不就考到九十岁获得名誉学衔,或者为此死而后已。除了表明自己非凡的执著之外,看上去没什么回报,或者根本不可能有回报。这是中国人天赋的一部分,好比鹿具有飞快的奔跑能力、鹰具有敏锐的视力一样。相似的素质,也可见于商店门口最卑微的乞丐。尽管他一次又一次出现,但人们还是不欢迎他,但他的耐心丝毫不减,他的执著总会让他要到。一枚铜板。

  有一个阿拉伯人的故事,说他的头巾不知道被谁偷走了。丢了这个重要的饰品,失主立即奔向这个部落的墓地,坐在进门的地方。别人对他的这一举动感到疑惑不解,问他怎么不去抓贼?他的平静而典型的东方式回答是:“他最后肯定要来这里!”这个消极坚忍的夸张故事,让人时常想起,不仅中国人个人行为是这样,其政府行为也是如此。康熙皇帝的长久辉煌统治,从1662年一直持续到互723年,这使他比亚洲任何其他君主都要名声显赫。不过,这个伟大的中国统治者在执政期间,一个名为“国姓爷”[注]的爱国海盗在广东、福建沿海横行霸道,政府的战舰都奈何他不得。面对这一情况,康熙想出了一个好计谋:命令住在这条漫长的海岸线的一切居民,向内地退回三十里(约合九英里),这样,那位前朝的维护者就鞭长莫及,无法再来骚扰了。人们普遍服从了这个命令,结果很是成功。“国姓爷”后撤了,他失算了,转而满足于驱赶台湾的荷兰人,最后被封为“海澄公”,因而被安抚和消灭了。每一位读到这段奇妙叙述的外国人,都会被迫同意《中国总论》一书作者[注]的评论:既然一个政府强大到足以驱使这么多沿海的臣民离开自己的城镇和乡村,承担巨大损失退向内地,那么,他就应该有力量组织一支舰队,借以结束海盗对荒芜家园的袭击。

  还有一个同样值得一提的例子,可以表明中国政府的坚持不懈,在华外国侨民对此仍然记忆犹新。1873年,中国将军左宗棠在巴里坤和哈密[注]安营扎寨,朝廷派他去平息伊斯兰教徒的大暴动[注]。这场暴动起先只是星星之火,后来像野火一样燃遍了西部中国并贯穿中亚地区。所面临的困难是大得看来几乎无法克服。此时,在中国出版的外文报纸经常刊载文章,嘲笑左宗棠的使命,嘲笑清廷的昏庸,嘲笑他们试图用贷款的办法去支付沉重的军费。左宗棠的军队到达暴乱地区一年之内,就进军高耸的天山两侧,驱赶暴动者。他们到达一个供应不足的乡村之后,就转而军垦,围垦荒田,指望种出粮食以备后用。边垦田边进军,左宗棠的“垦田大军”终于完成了使命,它的功绩被认为是“在任何现代国家的历史记载中是最值得一提的”。

  在我们看来,中国人的忍耐力最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有能力毫不怨言地等待、泰然自若地忍受苦难。有人说过,测试一个人真实素质的真正办法,就是去研究他在饥寒交迫而又浑身湿透之时的表现。如果他的表现令人满意,就“温暖他,烤干他,喂饱他,这样造就出一个天使”。如今的文学常常表达这样的看法:碰到一个被剥夺了一顿饭的英国人,如同碰到一头被抢走幼子的母熊,两者同样危险。不难看出,为什么隐含其中的道理不适用于所有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也不适用于英伦三岛上的居民。尽管我们拥有值得吹嘘的文明,但我们仍然受制于我们的肚子。

  笔者有一次看到大约一百五十个中国人,其中大多数人已经走了几英里路,他们是来出席一次宴会的,但却让他们失望又受折磨。他们原本指望十点钟左右坐下吃饭,这是他们中许多人这天的头一顿饭,但由于许多始料未及的情况,他们只好站在一旁做招待,受招待的人数比他们还多。看着受招待的这些人津津有味地吃着,这种从容是中国文明的一种特色,比起我们来要先进许多。长久而耐心地等待的这顿饭终于就要开吃之时,又出现了同前面一样的始料来及的情况,这一次要令人恼火得多。这一百五十个被怠慢的人怎么办?如果他们是大不列颠群岛的居民,或者是“基督教之乡”的居民,我们很清楚他们会怎么办。他们一定会怒容满面一整天,在下午三点最后一轮宴席上坐下来之前,就会对他们的遭遇抱怨个不停,不住地怒骂。他们会一致通过一个激烈的决议,并且“给伦敦《泰晤士报》写封信,信中包含五个‘Now,Sirs’(现在,先生们)”这样的激愤之辞。这类事情,这一百五十个中国人没有做,他们不仅整天脾气很好,并且用明显的诚恳和真正的礼貌,不断告诉主人:等一等没关系,什么时候吃都一样。读者诸公谁能知道哪一种西方文明足以承受这种突然而又沉重的压力呢?

  我们已经表明,中国人的神经与我们全然不同,但这并不说明“神经麻木的图兰人[注]”是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以苦为乐的禁欲主义者。中国人忍受苦难,靠的不仅仅是毅力,而且是耐心,后者常常更难。一个双目失明的中国人找一个外国医生问视力还能不能恢复,接着又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如果不能恢复的话,他就不用再为眼睛烦心了。医生告诉他已经一筹莫展,这个人听了之后说。“这样我就心安了。”他不是像我们所说的放弃,更不是绝望的冷漠,而只是使我们能够“忍受病痛”的能力。我们已经认识到,忧愁是现代生活中的祸根,它就好比铁锈咬噬刀锋一样,比狠命使用还要伤刀。中国人生来乐天安命,这对他们是好的,因为就这个种族整体而论,很少有人不是因为非常实际的原因而深深地忧虑着。这个富饶帝国的广阔天地、时常遭受旱灾、水灾,以及由此产生的饥荒。而像打官司这样的社会灾难,还有别的令人恐惧的灾难,威胁着成千上万的人,因为不知何时祸从天降,观察者无从发现。我们经常问中国人,如果他的土地、房屋,有时甚至还有妻子,被人夺走怎么办?“再也不会太平了!”他们通常这样回答。“事情什么时候变得严重呢?”他们经常回答说:“谁知道?或早或晚,麻烦肯定大着呢。”生活在这种状况之下,只有无限的忍耐力,舍此岂有他哉?

  给外国人留下强烈印象的是:当所需忍受的巨大灾难袭来之时,中国人展现了忍耐力。不幸的是,经常可以在这个帝国的所有地方看到这种展现。外国人最为熟悉的那几个省,很少能全都幸免于旱涝及其带来的饥荒。1877—1878年的饥荒,波及几百万人口,种种惨象,目击者尚记忆犹新。那时,黄河泛滥,突然改道,给广大地区带来了难以想象的灾难。有几个省,最好的地区遭受破坏,肥沃的土壤被埋在一英寻[注]深的沙砾之下,造成一片荒芜。数以千计的村庄毁于洪水,村庄里幸免于难的人被迫四处流浪,没有家园,没有希望。许多人并非由于他们本身的过错而突然间家破人亡,陷入绝境。在任何政府看来,这都是不好办的。自我保护是第一自然法则,这些人毫无防备就陷入饥荒,如果他们联合起来,迫使那些有食物的人分一点给没饭吃的人,这不是再自然不过的吗?

  的确,有些大城市也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了救济,那里集中了饱受贫困的人。救济的数量也的确有限,救济的时间也很短,对于缓解最为严重的灾情,丝毫不起作用。对难民今后的生活,朝廷觉得自己能力有限。对土地重垦、房屋重建、新环境下的继续生活,朝廷无能为力。如果朝廷能免去税赋,就等于为老百姓做了他们所期望的一切,但朝廷常常不免税赋,于是,地方官员一再发现自己没有办法无中生有。对一个来自西方的外国人来说,“要么面包,要么流血”的革命呐喊耳熟能详,但却难以理解为什么这些无家可归、饥饿而又绝望的大批难民,会在遭受洪水与饥荒的省份游荡,却不抱成一团去向灾区的地方官员要求救助。尽管地方官员的确也无力让他们如愿以偿,但他可以被迫做些事情,这就可以为今后更多的事情开了头。如果他不能“安抚”百姓,他就会被撤职,由其他官员接任。反复追问饥荒中的中国人,为什么他们不实施这个计划,我们听到的一个不变的回答是“不敢”。为了反驳他的说法,你徒劳地争论说:死于起义与饿死一样,都是不得好死,尽管起义也许不怎么说得过去。但回答也还是:“不敢,不敢。”

  看来,中国人不采用这种做法,是基于两条理由。他们是最实际的民族,凭借一种本能就可以认识到这个计划会枉费心机,因而几乎不可能去试图联合起来。然而,我们相信,主要原因是中国人的无限的忍耐力。正是这种无限的忍耐力,使中国出现了最悲惨的景象:成千上万的人默默地饿死,而装不下的粮食就近在飓尺,伸手可得。中国人已经见怪不怪,以至于心肠变硬了,好比一名老兵对打仗的恐惧已经熟视无睹了。受这些苦难折磨的人,一生都受着折磨;尽管他们与这些苦难还是有一定距离的。灾难一旦降临,因为好像不可避免而又毫无办法。便只有承受了。如果这些遭灾的人还能用手推车载着他们的家庭去尚能以乞讨维生的地方,他们就会这样做。如果整个家庭不能在一起,他们会带上所能带的东西各奔生路,如果能度过饥荒,他们就会再聚。如果附近弄不到救济,所有的难民便会在仲冬时节千里乞讨,去别的省,他们希望那里的收成要好一些,也更需要人干活,活下来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如果洪水退去,乞讨的农民重回家园,尽管土地还松软得无法承受畜耕,他们会在泥里刨出一些小沟,然后熟练地播上一些麦种,重新走上他原不应该走的乞讨之路,直到有一点小小的收成为止。如果上苍有眼,他就能再做农民,而不是乞丐,但他确切地知道:倾家荡产与饥荒可能就在不远处徘徊。

  相信灵魂不灭的人,总认为有这样一个有力的论据:最有能力的人总是终其一生无用武之地。如果这个论据成立,我们是否有理由推断:中华民族这种无可比拟的忍耐一定是用来从事更为崇高的使命,而不只是咬紧牙关,忍受一般的生活之苦,忍受活活饿死的苦难。如果适者生存是历史的教导,可以肯定,他们这个民族有此赐予,他们以非凡的活力为背景,一定会有一个伟大的未来。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八章 知足常乐

  我们业已看到,中国人忍受病痛的能力极强,这种能力被恰当地称为一种心理矛盾。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是不能理解这种能力的。尽管面对明显无望的境地,他们也没有表现出失望,或者说,他们看来是在作不抱希望的挣扎,甚至经常还是反对抱有希望。我们没有在中国人身上发现躁动不安的情绪,而这却是其他大多数民族的特点,这个特点在19世纪末表现得尤为突出。他们也从不怀抱任何计划,即使这些计划似乎能把他们带到“一个即将来临的好时代”,他们看来也不去相信会有这样的时代等着他们。

  但是,“忍耐”和“坚忍”这两个词肯定无法完全涵盖中国人在这方面的美德。我们也必须考虑他们在不幸遭际之中心境平和,这种似永恒般的好心情我们称之为“常乐”。我们主要是要人们注意这些美德;我们也许还会提出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释清楚这些特点。

  我们用“知足”一词,并不意味着中国的所有个人都对他所拥有的一切满足到了不想改善的程度。中国人的知足,我们在谈及他们的保守主义时已经谈过,而在我们思考他们的体制时,就更加明显。他们不想去改变这个体制。这是许许多多中国人的特点,我们不用去怀疑。这种看待生活现象的方式,我们总称为“保守”,而在这方面,中国人与其他任何民族一样典型。很显然,中国社会的这种观念,在全体民众中根深蒂固,自古传承,有力地压制下任何对命运安排的不满行为。他们当然也感觉到了其中的罪恶,却又认为这些罪恶是不可避免的。那些一致固守这个观点的人,不可能去努力推翻现有的秩序,因为他们自身承受了太重的压力。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那样,知识阶层在思想和行动上是真正的领导者。但是,知识阶层却牢牢记住:对于中国和中国人来说,目前的制度是所能找到的最好的制度。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各种大量的经历,以其无可辩驳的实例教导中国人:对现行制度进行具体而实际的改良,可不是闹着玩的。这种经历缓慢地培育了他们顽固的保守主义。

  中华民族是一个相信宿命论的民族,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个事实。“四书五经”之中,有不少地方谈到了“天命”。人们也经常谈论“天意”。这种说法同我们谈论上帝非常相似。但是,在基本思想上有本质差别:对我们来说,“上帝”是一种存在,他的关爱和安排同地上的一切生灵都有明确的关系,这些生灵的一切都在他的考虑和安排之中;而对中国人来说,他们关于“天”的实际观念,是一种非人的集合,并且完全模糊,无论如何表达,这实际上还只是一种命运。“命好”与“命不好”,这些词语对中国人来说,与儿童故事书中“好精灵’与“坏精灵”意思差不多。凭借这些神力,什么事情都可以办到,可以化解。

  中国人的占卜、巫术和算命,其复杂的理论与实践,是各种力量进行一种直线式的作用和相互作用。数不清的中国人依靠这种普遍面实用的理论来谋生、尽管这种迷信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因地而异,但它在老百姓的内心世界里却是现实的,起作用的。听到一个不幸的中国男人或女人说“这是我的命”,这是再常见不过的了。这种信条的必然结果就是失望。如果失去希望的人,特别是中国人,在被赐予希望、得到拯救之时,就要劝他们耐心等待时来运转。也许中国人不像土耳其人那样至死不渝地相信宿命论,也许中国人的“命”与土耳其人的“命运”不一样;但是很显然,像中华民族这样笃信命运存在的民族,肯定不会愿意去与命运作激烈抗争,他们认为命运在本质上是不可避免的。

  历史用实例教人道理,这是希腊人的古老的说法。我们刚才已经谈到,中国人自己的历史就是他们的老师,而他们从中学到的课程全都具有保守的特点。但是,没有哪个国家是靠了解自己的历史来接受教育的,正如一个人如果只知道亲身经历的事,就不能号称什么都懂一样。正是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的知识有致命的缺憾。我们所说的文艺复兴、16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改革运动、美洲大陆的发现、现代科学的诞生等等,这些世界历史中的重大事件,中国人一无所知。然而,由于这些重大事件的影响,国与国之间的联系超过以往,人权的概念也慢慢地形成,但中国人作为一个民族却完全不为所动。

  对于活在前朝观念的人们来说,改善人的生存环境,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课题。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原理,能用来帮助一个国家的所有部门,但对这些人没有吸引力,他们对政治经济学的了解还不如我们十字军时代的祖先。即使了解,他们也不会关心。进步的第一动力,来自于亲眼目睹别人的优越条件。中国的绝大多数民众没有见到过任何证据可以说明还有别的地方存在着更好的条件,因为他们对别的国家一无所知。另外,那些对其他国家略知一二的人,本来可以更多地去了解,然而保守主义的镣铐又禁锢了他们。在中国,除非大规模地行事,否则不可能有什么事情真正有利于人民大众,而那些有能力大干一场的人,却不愿意在这些方面干任何事情。这无法让民众感到满意,而任何不满稍有流露,便被有效地控制了。因此,从社会立场来看,中国人的知足是进步的对立面,知足阻碍着进步。

  我们已经说过,中国人的经历使他们反对改善人们的现有条件。对于外国人而言,由于他们熟悉现今其他国家的经历,要减轻中国人的不幸遭际,迁移是一个简单明了而十分必要的法子。我们推想,中国人最易接受这个方法,有最大的成功保证。但是,对于这个缓兵之计,中国人肯定不会接受,理由是那样他们就会背井离乡、远离祖坟,而按儒教的理论,他们是永远联系在一起的。一般说来,中国人都不愿意离乡背井去远方淘金,除非是被迫那样做。中国人的生活理想是:

  钉在一块地上,好像一棵树;

  吸水、开花、结果,枯萎了归于脚下的黄土。一般地说,没有一个中国人离开故土之后会不打算回去的。他总是希望衣锦还乡、寿终正寝,最后葬入祖坟。只要“渴望烂在子孙脚下”仍然是中国人命中注定的强烈情感,它就会一直阻碍中国人采用显而易见的方法,去有效地减轻痛苦。我们相信,要让中国人移居他乡以真正改善生活条件,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是“天命”要求他们如此这般。无意之中对境况的感知,会阻止他们把种种不满表达出来。

  然而,我们迄今为止对中国人知足这个特殊能力的论述,由于西方没有相应的东西,因此,这种论述没有刨根究底。中国人生来知足,如同鱼因要游水而有双鳍,鸟因要飞翔而有双翼,似乎成了事实。中国人生来就有吃苦耐劳的能力、相安无事的能力以及维持社会秩序的能力。他们还生来就有无可比拟的耐性以及无与伦比的忍痛能力,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对病痛无能为力。中国人通常乐天达观,没有神经系统,却有像鸵鸟一样的消化能力。由于上述原因,也由于我们没有完全讲述的种种原因,他们不会白费力气用脑袋去撞石墙,因为石墙是不会让步的。对于大多数无能为力的事情,他们只是简单地去顺从,并且毫无怨言。中国人有句老话:治不了的病,只有硬挺。总之,中国人知道如何致富,如何实现自己的愿望,最重要的是,在任何境遇下都知道如何知足。

  中国人的“常乐”,我们必须视为一种民族性格,与他们的知足密切相关。能够获得幸福,这本身就算喜出望外了。但与我们不同,他们总是情愿尽可能地自得其乐。过分挑剔并不是普通中国人的缺点。他们是模范的客人。在哪儿吃饭都行,吃什么都香。即便是那些许许多多缺衣少食的人,也都心境平和,在我们看来简直不可思议。

  中国人的好交际,几乎是足以说明他们“常乐”的性格,这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郁郁独处的普遍性格形成鲜明的对照。中国人有一个主要的享乐方法,那就是找人聊天,找老朋友还是找完全陌生的人,这无关紧要。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欣赏,无疑极大地缓解了中国人的种种不幸遭际。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中国人爱好种植花草树木,来美化他们十分简陋的环境。有一句很难表达的话是这样说的:我们有的东西不多,但件件物尽其用。

  也许我们说了许多对中国仆人不满的话,但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经常对诸多的不便满不在乎,长时间地为众人做份外的事,不仅不抱怨,而且显然也没有意识到有什么可抱怨的。

  当仆人的中国人,习惯于哀叹自己命苦,因而经常受到同伴的嘲笑,有时还成为笑柄和话柄。我们已经谈到过中国人不知疲倦的勤劳,但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午夜之后还听得见他们在纺线的人,为省下微不足道的灯油钱,摸黑工作,却不叫苦。他们起早摸黑,如此辛劳却视为家常便饭。他们中有些人的活是最累人的,比如苦力、纤夫、独轮车夫,不仅从没听见他们抱怨世间苦乐不均,而且只要有机会休息,他们就欢天喜地地歇一会儿,还特别爱吃他们的粗茶淡饭。那些具有洞察力的旅行者,会经常注意到中国劳工的这个很有意思的特点。谢立山[注]先生在《华西三年》一书中谈到长江上游时说:“纤夫们也值得一提。除了乐师和潜水员之外,几乎所有身子灵巧的小伙子都愿意跳上江岸去拉纤,吃饭不超过一刻钟,从来都不发脾气。”立德先生[注]的《通过长江三峡》一书中也有相似的描述:“我们的五个纤夫,手脚全贴在凹凸不平的石头上,一寸一寸地拖着船。我不能不赞赏这些可怜的苦力的刚强和忍耐,拖两个月的船只赚两元钱,每天吃三顿糙米饭,再加上一点炒白菜,就靠这点营养,每天从黎明卖命到天黑。”

  笔者认识一个受雇于外国人的车夫,他经常推沉重的车子,走一趟就是几个月。这些行程,需要每天早早地出发,一直走到很晚,翻山越岭,运送重物。一年季节好坏天气,他都是赤脚涉水,每到一个驿站,还得给主人准备食宿。所有这些艰辛劳作,只是为了极少的报酬,但他从无怨言,这样干了几年,他的主人证明他从来就没有发过一次脾气!凡是有类似经历的读者,不都可以讲出同样真实的故事吗?

  也许生病的时候,中国人的乐观天性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他们通常是最为乐观的,或者无论如何也要表现出对自己对他人的乐观态度。即使是在身体虚弱而又极其痛苦之时,快乐的希望也没有背弃他们。我们知道不少中国病人,他们身患各种疾病,还经常贫困不堪、营养不良、远离家乡,有时还被亲戚冷待甚至抛弃,未来又看不到一丝希望,但他们还能保持乐观镇定。他们的镇定自若,并不是对那些神经兮兮、缺乏耐心的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指责,然而假如处于同一种状况,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确会表现出自己的特性。

  具有这种快乐性情的中国人,我们相信并不罕见。任何在中国有些经历的人都遇见过这样的人。我们再次重复:如果关于“适者”如何如何的历史教导的确可信,那么,中华民族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中国人的素质

  第十九章 孝行当先

  讨论中国人的特点而不提及中国人的“孝心”,那是绝不可能的。但是,中国人的孝心这个课题,也不容易做。孝心一词,与我们曾经不得不使用的许多词语一样,给中国人的感觉,与我们习惯赋予它们的意思之间有很大的不同,而且无论怎样准确地翻译成英语,却还是有许多词语及其意义为汉语所特有,是无法翻译传达的,最难翻译的一个词是“礼”,它与孝心密切相关。为了例证这一点,同时也为了给即将讨论的中国人的孝心这个特点提供一个背景,我们最好是引用加略利[注]的一段话(转引自《中国总论》):“礼是中国人一切心理的缩影;在我看来,《礼记》是中国人能为其他民族提供的关于他们本民族的最确切最完整的专论。中国人的情感,如果有的话,是靠礼来满足;中国人的责任,也靠礼来完成;中国人的美德和不足,也是参照礼而得出;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基本上靠礼来维系——一言以蔽之,对中国人来说,礼是道德、政治和宗教的化身,同家庭、社会和宗教有着多种多样的联系。”人人都会同意卫三畏博士对这段话的评论,他认为:“把中国的‘礼’翻译为英语的‘ceremony’不够全面,因为‘礼’不但包括外在行为,同时也包括所有礼仪的正确原则。”

  探知中国人孝心,有一个最让人满意的方法,即翻寻“四书”和其他经典,尤其是《孝经》中的有关教导。我们这里只是注意那些被中国人付诸实践的教条。按照中国人的理解,孝心不仅是一种特性,而且是与众不同的特色。必须记住的一点是:中国人的孝心是多面的,同样的事情,并不是在所有情形或所有的观察者都能看到的。

  在1877年于上海举行的传教士大会上,晏马太博士[注]宣读了一篇关于“祖先崇拜”的论文。在这篇文章里,他具体总结了他在中国三十多年的生活经历。在这篇论文的开头部分,晏马太先是谈了祖先崇拜只是孝心的一种证明,然后指出:“‘孝’这个词很有误导性,我们要小心上当。在我们了解所有民族之中,中国的儿子是最不孝顺的,不听父母之言,从他们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要求时开始,就从不让步。”理雅各博士——中国“四书五经”的杰出翻译家,在中国生活了三十三年之后回英国,他也曾引用过晏马太博士的这段文字,但其目的是最强烈地表示异议,声称他在中国的经历和所看到的全然不是那样一回事。这只说明一个人们熟知的道理:人们之间有正常的意见分歧,好比温度计显示的温度也会有所差异一样,正确意见只能来自各种结果的综合。这些结果虽然不能和谐地化为一个整体,但要比其中任何一个部分更全面。

  中国的儿童没有严格管束,也没有学会听从父母,我们所理解的那种立即服从的观念,他们照例也没有。这些都是最不容置疑的事实,无数经验都可以证明。然而,这些没有管教和疏于管教的儿童在年龄稍长之后,结果不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坏,这似乎就是事实。中国人说;“树大自然直。”这个比喻道出了这样一个想法:孩子长大成人之后,会去干他们应该于的事情。然而,这个比喻也许与其他的义务有关,这些义务构成了孝顺行为的某种理论基础。这种现象的发生,似乎在于中国人孝的信条的本质,在于教人行孝的方式,也在于孝处处居于优先地位。《孝经》说:“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注]日常流传的说法之中,有一个说法是:“百善孝为先,但要看动机而不是看行为,否则天下无孝子。”中国人被特别地教导,一切道德败坏,根源都是缺乏孝心。违反礼节,是缺乏孝心。不忠君,是缺乏孝心。为官不尽职,是缺乏孝心。不诚心待友,是缺乏孝心。杀敌不勇,是缺乏孝心。[注]我们因此可以发现,有关孝的教义,不仅包括行为本身,而且追溯动机,乃至觉察全人类。

  人们普遍认为,孝的真正基础是感激之情。《孝经·圣治章》专门谈及了这一点。守孝三年不是没有道理,因为孔子所说的“孩子生下来的头三年,不允许离开父母怀抱”[注]。守孝三年似乎是孩子对父母的一种报答方法。羊羔跪乳已是众所周知的孝顺的典范。孝要求我们善待父母给予我们的身体,否则我们就轻视了他们的仁慈。孝心要求我们:父母在世时好生侍候,父母去世后崇敬有加。孝心规定:儿子要谨循父道。孔子说过:“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注]不过,如果父母明显有错,孝心也并不禁止儿子试图改变。卫三畏博士从《礼记》中引证了这样一段话:“父母有过,下气抬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间,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注]令人担忧的是,在大多数西方国家,父母这种错误的告诫,允许废弃不用,而在中国,我们却很少耳闻,这并不奇怪。

  在《论语·为政第二》里,我们发现孔子对孝心的本质在几个地方作了不同解释。他的回答因提问者的情况而各异。第一次是回答鲁国一名官员的提问,把孝心概括为“无违”。他显然在提问者心中留下了一颗种子,有待时间和思考去发展。“无违”只是意味着“不要不顺从”,这位名为孟懿的官员很自然就这样理解。但是,孔子与他的国人一样,有一种“拐弯抹角的天性”,他不是当面解释给孟懿听,而是等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们一位弟子驾车送他外出时,才重复了孟懿的问题,并重复了那个解答。这位名叫樊迟的弟子听了“无违”这个词语之后,极其自然地问道:“您这话的意思是什么?”这一问,给了孔子一个切实的机会,他用这样一段话说出了真意:“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注]孔子与樊迟的对话,实际上是孔子让樊迟去把孔子自己的话转述给孟懿,让他因此推导出“无违”的真正含义!孔子在另一次回答孝顺的意思又是什么时,强调要对父母以礼相待,否则如果只是照顾父母的身体、就降到了狗和马的水准了。[注]

  上面引用的这段话表明,孝这个概念主要就在于顺从父母的愿望,满足他们的需要和要求,这在中国是个十分古老的观念。孔子明确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其含义是在他所喜爱并且希望找回的古代,孝完全不是这样一回事。孔子这段谈话已经过去了许许多多个年代,他的教义已经有足够长的时间渗入中国人的血液,并且确实也是如此。但假如孔子活在今天,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他会比以往更加肯定地说:“今之孝者,(仅仅只是)是谓能养。”我们已经注意到,普通有良心的人在回答孝这个问题时,的确没有提到其他的责任。不过,我们也应该弄清楚,孝究竟还包括哪些内容。如果随便找十个没读过书的人,问他们所理解的“孝”是什么时,很可能会有九个人齐声回答说:不让爹娘生气。这是因为他们自己没有被侍奉好。他们或许还会简洁地说,孝就是“无违”、“不违背”,如孔子所言,尽管孔子使用这个词语时,是有其特殊含义的。

  如果我们的读者中有人愿意看一看这个理论付诸实践的方式,可以让他们去仔细想想二十四个孝顺的例子,这些故事收在同名书中[注],为人们所熟悉,且流芳百世。有一个故事说,后汉时期有个男孩,六岁时去一位朋友家做客,朋友用橘子招待了他。这位懂事早的孩子见机略施了一下中国人的普通小技,偷了两只橘子塞进袖管。但当他鞠躬告退时,桔子滚落在地,这位男孩尴尬万分,但他却显得十分坦然。他跪在主人跟前,讲了一句让世人记住的话,这句话使他的名字被人们传诵了将近两千年:“我娘很爱吃橘子,我要把这两只橘子带给她。”鉴于这个男孩的父亲官居高位,在西方人看来,这个男孩可以利用别的机会去满足他母亲对橘子的需求,但对中国人来说,这个男孩是尽孝的典型范例,因为他自幼就想着母亲,或者或许可以说,因为他这么快就编造出了一个借口。[注]另一个晋朝的男孩,父母没有蚊帐,他八岁时想出一个好办法:他早早地上床,整夜安安静静躺着不动,也不打扇子,好让家里的蚊子只咬他一个人,让他父母睡个安稳觉。[注]这个朝代另外还有个男孩,跟一个不喜欢他的后妈生活,但后妈非常爱吃鲤鱼,冬天又弄不到。他毫不犹豫地脱下衣服,赤身躺在冰面上,冰下的一对鲤鱼看了之后很感动,便在冰上钻了一个洞,并跳出冰面,为的是能被烧给这位坏脾气的后妈去吃![注]

  根据中国人的教诲,“私妻子”(只顾老婆孩子)就是不孝之举。刚才引用过的《孝经·圣治章》说,这种行为与赌博是一样的,对这两种行为的劝告也是一样的。[注]刚才提到的《二十四孝》中有至孝的一例,说一个汉朝人,他很穷,发现自己没有足够的食物同时养活自己的母亲和一个三岁的孩子。便对妻子说:“我们太穷了,连妈都养活不了,小孩子还要分吃妈的饭。为什么不埋了这个孩子?我们以后还会有小孩子,但妈死了我们就没妈了。”他妻子不敢反对。因此、他挖了一个两英尺多深的坑,准备埋孩子,但却发现坑里有一坛金子,坛上刻的字说这是天赐给孝子的。[注]如果不出现这坛金子,这个孩子就要被活埋了,而按照关于孝的教条,按照人们的通常理解,这种做法是正确的。“私妻子”肯定不会允许杀害孩子来延长其祖母的寿命。

  中国人相信,父母的顽疾,只要吃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子女身上的一块肉就能治愈。[注]是否能有好的效果,却不一定,只是一种可能。《京报》不时地有这类事情的报道。笔者熟识的一个年轻人,就曾经从腿上割下一片肉来医治母亲的病,他用一个老兵夸耀伤疤的神情向人展示他的伤疤。这种情况毫无疑问不多,但或许也不是极其少见的。

  中国人孝的一个很重要方面,即孟子所说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注]需要后代,这是因为要不断地祭祀祖先,这便使得传宗接代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责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每一个儿子都要尽可能早地结婚成家。一个中国人,三十六岁做爷爷,这是极为常见的事。笔者有一个熟人,在临死的病榻上自责有两个地方不孝:其一是不能再活得长一些为母亲送终;其二是没有安排好他那十来岁儿子的婚事。这种关于孝的观点,任何一个普通中国人无疑都会受其支配。

  没有生男孩,这是与妻子离婚的七个原因中首当其冲的。要生男孩,这就导致了蓄妾制度,并随之产生各种不幸。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人完全有理由生了男孩便欢天喜地,生了女孩便垂头丧气。正是由于中国人传统教诲的这一侧面,导致了我们所知中国的大量溺婴现象。这种罪孽,南方要比北方更厉害,但是北方我们几乎全无所知。但必须记住这样一点:难以获知此类事情的确切情况,因为公众对此很抵触。私生子的数目也不少,但不论男孩女孩,都不宜留在世上。尽管在任何一个地方,杀害女婴的直接证据总比实际发生的要少得多,但从道德上就可以肯定,能够把活埋三岁孩子来供养其祖母的这种行为视作孝行,就不可能没有杀死不受欢迎的女婴的罪孽。

  我们已经在谈及中国人为父母服丧时提到,服丧期是整整三年,不过实际上已经仁慈地缩短为二十七个月。在《论语·阳货第十七》中,我们读到,孔子的一个弟子坚决反对服丧期为三年,认为一年就足够了。对此,孔子坚决地回答说,君子在这三年服丧中不能行乐的,如果这个弟子乐于缩短为一年,他可以那样做,但孔子直截了当地称之为“不仁”。[注]

  不少人出卖最后一英亩土地,拆房子卖木料,筹钱为父母或其中的一位办一场体面的葬礼,这是经常会碰到的事。这种做法是一个社会性的错误,但很少有中国人能明白,也根本没有一个中国人能意识到这一点。那样做,符合中国人的天性,符合“礼”,因此,中国人会毫不犹豫地去干。

  古伯察教士从他的亲身经历中给出了一个极好的例子,证明中国人是多么重视礼仪和孝行。这位教士住在中国南方,他在这个帝国居住的第一年[注],因有事情要派一个信客去北京,这时他想到自己雇的一名中国教书先生家在北京,肯定愿意利用这一难得的机会给他的老母亲带个信,他已有四年没听到母亲的消息,母亲也不知道儿子身在何处。听说信客马上要走,这位先生叫来一个刚在隔壁房间下课的学生:“过来,把这张纸拿去,替我写封信给我母亲。抓紧时间,信客马上就要走了。”这一过程使古伯察教士深感惊奇,他就问,这个小孩子是否熟悉这位先生的母亲,这样才得知这个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先生还有这么一个人:“你不告诉他,他怎么知道该说什么呢?”这位先生总结性地回答说:“他不明白该说什么吗?他学作文已经有一年多,已经熟悉不少文雅的套话。你不认为他应该完全明白一个儿子怎么写一封禀母书吗?”过了一会儿,这个学生回来了,不仅写好信,而且封好了,这位先生只是亲自签了个名。这封信写给这个帝国任何一位母亲都一样,她们都一样乐于收到。

  中国的孩子对父母的孝敬程度,各地不尽相同。毫无疑问,至孝与不孝这两个极端各处都有。杀死父母的情况很少见,而且那种人通常都是疯子,虽然这并不能减轻他们所受的惩罚。但一般人由于在极度贫困中呻吟,有时也不免虐待父母。而另一方面,儿子自愿代替父亲杀头的情况也时有所闻,这有力地证明孝顺的力量。尽管这个父亲也许是个十恶不赦的罪犯。

  在徒有虚名的基督教国家里,家庭关系的纽带有点过分松散,对从中解脱出来的西方人来说,中国人的孝行确有不少吸引人的方面。孝行之中对年长者的尊重有助于盎格鲁一撒克逊人提高修养。在西方国家,儿子长大成人之后,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愿干什么就干什么,与父母没什么关系,而对中国人来说,这样的做法就像长大的牛犊和小驴对待母牛和母驴动物才做得出,但完全不符合人类实行的“礼”。假如我们从中国人的立场出发,去仔细想一下,就会发现我们自己的社会实践中尚需改进的地方。我们还会发现,我们大多数人实际住在玻璃房子里,要处处留神,不能乱扔石头。而在另一方面,我们讨论中国人的孝心,而不强调它在几个方面的致命缺陷,也是徒劳的。

  孝的教义看来是说,有五种严重的错误[注]。在我们看来,其中两种是消极的,三种是积极的。这种教义中,成卷的书讲述了孩子对父母的责任,但父母对孩子的责任却只字未提。中国这个国家,这类劝导并不多余。不管哪里,都最需要这样的劝导,而且一直如此。神的使徒保罗[注]受神的启示,在对歌罗西[注]的教会谈及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时,精练地说:“你们做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你们做妻子的,当顺眼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你们做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这是理所当然的。”“你们做父亲的,不要意儿女的气。”[注]孔子的所有道德说教中,有哪条实际的智慧比得过这些影响甚远的原则呢?中国人的教诲没有为女儿说什么话,一切都站在儿子一边。如果中国人多少年来没有患有色盲而看不清这个问题,那么,他们就不会觉察不到这种对人性的粗暴侵犯。由于偶然的性别之差,男婴成了家庭中的神,同样,女婴成了可怕的负担,虽然不一定被弄死,但肯定遭人嫌弃。

  中国人关于孝道的教义,把妻子放在卑贱的地位。关于妻子对丈夫的责任或丈夫对妻子的责任,孔子什么也没说。基督教要求男人离别父母,与妻子相守。儒教则要求男人厮守父母,并强迫妻子也这样做。假如丈夫与父母的关系以及丈夫与妻子的关系,两者发生冲突,后者作为一种次要和卑贱的关系,必须作出让步。中国社会的结构,是按照家长制的模式建立起来的,具有严重的弊病。它压抑了人们内心自然本性,而另一些本性却可能驯化到了极端。结果,只要年长的人一息尚存,年轻的人就几乎完全隶属听命。人们的心灵被铁一样沉重的压力禁锢了起来,阻碍了发展,也阻碍了健康向上的变化。

  中国孝道的原则认为,行孝主要在于传宗接代,这导致了一连串的弊端。它强迫人们不管有没有条件供养孩子,都得生养。它也导致了早婚,造成千百万人陷于过度贫困,难以活日。它也是造成一夫多妻与纳妾的根本原因,以致不可避免地带来祸端。中国人的真正宗教,在祖先崇拜中得以体现和概括。如果正确地理解祖先崇拜制度的真正含义,它就是人们被迫承受过的最为沉重的束缚。晏马太博士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几亿活着的中国人,最可恼地屈从于无数代死人。今天的这代人被过去许多代人所束缚。”对于我们已经注意到的令人沉闷的保守主义而言,祖先崇拜是最佳型态和保证。如果保守主义不遭到重创,那么,中国怎么可能调整自己,去适应本世纪最后二十五年的全新环境呢?如果已经逝去的无数代人仍被中国人视若神明,中国怎么可能真正向前迈出一步呢?

  我们认为,中国人实践孝道的真正根源,半是恐惧半是自爱,这两个最有力的动机影响着人们的内心。神灵一定得崇拜,因为他们有作恶的能力。孔子有一句颇具洞察力的格言:“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注]如果忽略祭祀,神灵就会发怒。如果神灵发怒,他们就会报复。最为保险是去崇拜他们。这似乎是对中国各种崇拜死人的理论的一种压缩。至于活人与活人,推论起来也同样简单。每一个儿子为父亲尽孝道,也要求自己的儿子这样做。养孩子为的就是这个。关于这一点,普通人都十分清楚:“种树遮荫,养儿防老。”不管父母还是孩子,对此都不会有任何错觉。“没有尿床的孩子,就没有人在坟前烧纸。”每一代人都要报偿上代人的债,又依次要求下一代人最大程度地报答自己。孝道就是这样一代人传一代人,一个时代传一个时代。

  有人忧心忡忡地评论说,中国人过分的孝道没有体现出与上帝有任何关联,而且在任何意义上也没有引导人们意识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道最完美的和最终的表达,与多神论、不可知论和无神论同瞩一列。它使死人变成神灵,神灵也就是死人。它的爱,它的感激,它的恐惧,也只是为了尘世间的父母。它没有天父的概念,即使知道有天父,也不感兴趣。不是基督教永远不能引入中国,就是放弃祖先崇拜,因为两者是矛盾对立的。在两者的生死斗争之中,适者将生存下来。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章 仁慈行善

  中国人把仁列为五德之首。仁这个字是由“人”与“二”构成的,据此推测,暗含着这样的看法;仁,是由发展于两个人之间的交往。这种理论尽管为字的结构所赞同,而在中国人的生活实践中却根本没有得到证实,我们对此不必多作评论,因为聪明的观察者自会留心。然而,一些应该了解真相的人却常作肤浅的考察,认为中国人当中不存在仁。这种看法远非正确。“恻隐之心”,孟子提醒我们,“人皆有之”,[注]但表达方式有很大不同。佛教教人温和、仁慈,这对中国人不是没有影响的。再者,中国人在各方面都有一种注重实际的强烈天性,他们“行善”之时,一定会有多种多样的行善方式,当然,在这些方式中肯定也会有许多变通的余地。

  在各种行善方式中,给中国人留下良好印象的是设立育婴堂、麻风病院、老年人收容所和免费学校。由于中国实际上没有户口调查,因此不可能确切地知道这些善行的开展程度。李修善教士[注]曾经调查过中国中部的慈善机构,他在报告中指出,汉口有三十个慈善机构,每年的开支约八千英镑。然而,我们稍为冒昧地说,这些机构肯定相对是少的;这就是说,因为人口众多,尤其是在人口集中的大城市,这些机构是大量需要的。

  每逢洪水和饥荒,经常可以看到处处设立巨大的施粥棚,并捐赠冬衣给没衣服穿的人。不仅是政府忙于此事,平民百姓也积极配合,他们的行为值得高度赞赏,而这种有仁有义地花费巨资之举,实在并不罕见。年景不好,城里挤满了一批批的难民,他们被允许住进车棚和空房等处,但这在很大程度上又是不得以而为之。因为当大队难民涌来,却又处处无法安身时,他们就肯定会有所报复。这样的情况下,明智的办法是对他们作些安抚。

  我们没有把各省的会馆当做中国的慈善机构,因为这些社团是照顾远离家乡的人的。离开这种帮助的话,他们就回不了家乡,或者在客死他乡之后无法运回家乡安葬了。这是一种保险性质的日常机构,中国人自己大概也这样看。

  在某些劝人行“善”的书中,有人引咎于自己能记起的恶行,同时自傲于自己的善举。善恶相抵,显示出他在中国的拉达曼斯[注]的生死簿上的寿数。这种把一切记录在生死簿上的做法,清楚地表明了中国人的实用特征,以及他们总是忘不了考虑来世报应。如果有来世,也只是现世的延伸和扩展。这种为求来世有好报的明显动机,在中国人的善举中占了不小的比例。而公开承认自己的自私动机,有时则会带来始料未及的结果。1889年4月,杭州的地方官试图从这个大城市的茶馆的每一杯茶水中征税,筹款以帮助遭受黄河水灾的灾民。对这个古都的人们来说,这种做法有点像1773年波士顿人征茶叶税,[注]官员竭力诱导人们,发布公告,告诉他们:“倘若乐善好施,当有好报。”然而,人们联合起来不去茶馆,最后完全取得了胜利。全城的人联合抵制这种强制性的“好报”,这种奇观我们真是难得一见。

  为穷困的人买棺材;收埋野外暴尸;焚烧捡到的字纸,以免它们被亵读;把活鸟和活鱼买来放生。有的地方还为病人贴上有神奇功效的膏药,免费接种疫苗,提供廉价乃至免费的劝人行善的书籍。这些都是积德的善举,它们在中国人的行善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然而据我们观察,对人行的善则处于次要地位。这些善行都有千篇一律,行善者不会有什么麻烦,也用不到费什么心思。行善之人站在河岸上看打鱼人撒网打鱼,然后把打鱼人打上来的鱼全都买下来,再把这些鱼放回去。这的确比上门探访,急人所急地帮助别人要容易多了。

  在讲求实际的中国人心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不同。鱼一旦入水,鸟一旦展翅,就完全自立,行善也就大功告成了。鱼和鸟不会再指望放生的人去供养它们及其众多的“家庭成员”。由于行善的人只想让自己的善行记录下来,他们就可以去于自己的事情去了,不用担心会出现烦心的结果。然而,在中国,“善门难开”,而且更难关上。没有人能预见自己的好心好意在日后会有什么样的结果,而大家又都知道承担责任的风险;所以,明智的做法就是小心谨慎。一位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传教士,被一名当地的绅士请去行善,为一个全瞎的可怜乞丐治眼病。由于那乞丐患的是白内障,所以视力恢复得很好。治好之后,这位绅士又把传教士请去,告诉他,这个瞎子靠的就是他的瞎眼乞讨,现在失去了乞讨的理由,因此这位传教士要弥补这一过错,把他带回去雇作看门人。有时,一位行动不便的好心的老妇会招待一下她认为值得款待的其他老年妇女,而这些老年妇女其实是残酷命运的牺牲品。我们的确听说过这个事例,但仅此一次,不过要比我们设想的多一些。说了这么多贬低的话,我们必须承认,“诚心诚意行善”在中国人生活中是很少碰到的。

  一旦有大灾难降临,比如大饥荒或者黄河决口,地方政府或中央政府的有关官员,总是先后迅速赶到灾区,试图帮助灾民。但是,这些赈济措施不是大规模地统一实施,正如这些不断发生的灾祸本身所暗示的那样,而只是采取一些权宜之计,似乎灾难以前从未发生过,今后也不会再发生。并且,对难民的救助偏偏在他们最需要救助时就停了下来,也就是在早春时节,长期的困苦和人口拥挤已使他们极度虚弱,最容易得病的时候。就在这个时候,打发他们一点现钱,让他们尽快回家去尽可能地恢复原来的生活。当然,这样做的理由也是很充足的:救灾基金通常已经发完了;田里有活要干,如果他们回去干农活,麦收时就能有饭吃。官员们知道,如果难民在天气转暖时还留在外面不返回家园,他们就可能会死于瘟疫。对政府而言,小范围的灾难总没有成群结队地死去触目惊心。

  同样的精神,也体现在“腊八施粥”这个热闹非凡的慈善活动之中。我们可以认为,这个活动是一种典型事例,表明中国人的行善流于表面。按照习俗,中国的农历十二月初八,那些积累了大量行善愿望而平素没机会满足的人,便在这一天白天大约十二个小时都来者不拒地慷慨施舍最为质次价低的粥汤。这就称为行善,是积德的一种途径,如果碰到好年景,就没有乡下人来喝粥,因为即使最穷的人家里也可以吃到这样的粥,乃至要好一些的粥。然而,这并不能使施粥的人怠慢此举,也没有人让他们把粥换得质量好一些。相反,施粥的人一如既往地宣传自己的善意,即使他们不比往年更夸大。这天过去了,没有一个人来要一碗粥汤,只好把粥汤倒进一个个破坛子里去喂猪。行善的有钱人极其神气地回去休息了,他可以认为,尽管没有一个穷人来出席他的“宴席”,他也尽到了一年的责任,良心上有了满足。但是,如果遇到坏年景,粮价涨得惊人,还是这个有财有德的人却不发出任何“行善”的告示,理由是“施舍不起了”!

  我们曾经提及,成群结队的乞丐处处可见。施舍本质上就是给自己交保险。正如人们熟知的那样,乞丐在城市里组织起强大的丐帮,远远强大于与之争斗的其他帮会,原因在于乞丐既无所失又无所惧,他们独立于世。设想一个顽强的乞丐,以日内瓦仲裁所特有的“恰如其分的勤勉”,长时间地向一个店主乞讨,却遭拒绝,这个店主就会因此受到大批饥民的侵扰,他们赖在那里不走,让这个愚顽不化的店主招架不住,若不满足乞丐们不断加码的要求,买卖就没法做。店主与乞丐双方都知道这一点,因此,这种施舍总是像涓涓细流那样永不间断。

  同样的原则,经过明显的变通之后,也适用于小规模地赈济那些随处可见的川流不息的难民。我们从所有这些事例中发现,赈济的目的不是让受惠人获益,而是使行善之人获取回报。中国人行善的目的,好比在掷双骰的赌博中掷出四点一样,凡与行善者有关的人,都要有理由肯定自己会“往前走”。

  至于中国慈善事业的缺陷,一定要加上这样一条:任何事情,无论好到哪儿急到哪儿,几乎都不可能逃避中国的压榨系统,它与中国政府的其他部分一样有着良好的组织。要把常备的救济钱粮全部占为己有,那是不容易的。但是,人们完全可以看到,每逢大饥荒的紧要关头,人民的水深火热并不足以阻止各级官员最无耻地侵吞原本应该由他们发放下去的救济款。此时,公众的注意力集中在灾情和重建家园之上,外界又对救济款项的筹措和使用一无所知,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贪官会做出些什么丑行便不难想象了。

  当中国人终于开始了解西方文明时,他们时常被迫接受最坏的方面,在他们看来,基督教世界里到处都是慈善机构,基督教世界以外的地方根本无法与之相比。然后,他们或许会想到去探究这个颇有意义的事实的原理。他们或许会注意这样一个引人联想的情况:中文的“仁”字,不像其他与情感有关的字那样有“竖心旁”,它也根本没有“心字底”。中国的善,也是行之而无诚心可言,其普遍后果我们已经注意到了。本能地从事实际的慈善活动,不管何时何地,都自觉地要求有机会展示这个本能——这种心理状态中国人完全没有。这的确不是人类的进步。如果它是中国人的创造,就必须经历曾经出现在西方的过程,使这种本能成为人生的必要成分。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一章 缺乏同情

  我们已经注意到居于“五常”之首的“仁”,它代表着中国人生活的一个侧面。仁是祝福,而同情则是人们互相之间的伙伴之情。我们现在的目的,是在论述中国人行一定的善的前提之下,来表明中国人明显缺乏同情心这个命题。

  我们必须时刻记住。中国的人口是密集的。这个帝国几乎所有地区都会周期性地发洪水,闹饥荒。中国人传宗接代的愿望是这么无法遏制,因此能控制人口增长的环境在许多其他国家里都起作用,但在中国效果相对差一些。最穷的人也要继续让孩子们早早地结婚,而这些孩子又要生出许多孩子,似乎他们有糊口的粮食。由于这些或其他原因,结果使得大部分人只能现挣现吃,名副其实的“双手刚挣来的东西,马上就得送进嘴里”。这可以解释为何到处都有按日计酬的务工者,而这种状况也是不可避免的。无论与什么地方的中国人打交道,外国人马上就会觉察到,几乎没有一个中国人有现钱。叫他们做事情,第一个要求就是给现钱,干活就是为了吃饭,前提是他们一无所有。甚至富有的人在碰到急用时,也常常筹不齐最起码的数目。有一句最为意味深长的话,说一个人被迫筹钱去应付官司、安排葬礼等诸如此类的事情,称作“度饥荒”,也就是像一个饥饿的人急迫地寻求帮助。除卞有钱有势的人,谁都无法应付这类事情而不需要帮助。贫困而又役有希望,这是中华帝国最为突出的事实,而这个事实对人际关系所造成的影响,在最粗心的观察者看来也是十分明显的。生计之忧,以及随之而来的各种习惯,即使在生计之忧不那么急切的时候,人们也习惯过最艰苦的生活。在这个层次上只有钱与粮这两个突出的事实。钱与粮是一对焦点,构成中国的椭圆,中国人的全部社会生活都围着它们转。。

  中华帝国的芸芸众生陷于深深的贫困之中,他们经常为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而艰难求生。对于他人所遭受的各种可以想见而又令人同情的苦难,他们都已经司空见惯了。一个中国人,无论怎么具备仁慈之心,实质上都无能为力,哪怕是减轻时时见到的苦难千分之一,他都做不到——而荒年的苦难又要成倍地加重。一个善于思考的中国人肯定会意识到,减轻苦难是绝不可能的,不管是靠个人的善心,还是靠政府的干预。所有这些办法,即使勉力为之,也只是治标而不治本。他们的治理方法,好比治伤寒病人分发一些小冰块——每个病人都分到好几个盎司,但没有医院,没有食品,没有药物,没有护理。因此。毫不奇怪,中国人没有更加仁慈的有效办法。完全缺乏体制、预测和管理,而慈举善行却还能进行下去,则更是令人奇怪了。如果人们一直碰到无法防止也无力救助的苦难,这种现象对哪怕是最有教养的人所产生的结果,我们是并不陌生的。每一场现代战争都足以说明这种现象。第一次看到流血,腹部上的神经会发生痉挛,因而留下了不灭的印象;但这很快就会过去,接着就会对此相对麻木不仁了,但看见一次,就会永生难忘。在中国,总是有一场社会战争,大家对其后果都已见怪不怪、熟视无睹了。

  对身体上有任何残疾的人的态度最能说明中国人缺乏同情心。人们普遍认为,破子、盲人(尤其是瞎了一只眼的人)、聋子、秃子、斜眼,都是要避而远之的。似乎身体有缺陷,品质也肯定有缺陷。据我们观察、那样的人在西方非但不会受到残忍的对待,而且还会让人们油然而生一些同情。而他们在中国却被视为因为犯有隐秘的罪恶才受到这样的惩罚的,这种看法与古代犹太人不谋而合。

  那些不幸先天残疾或者后天致残的人,不被人提及痛处就没法活下去。最温和的方式是描绘其缺陷,以吸引公众注意。药铺抓药的对一个病人这样说;“麻大哥、你是哪个村的?”一个眼斜的人经常会听见别人说“眼睛斜,心地歪”;头发一根不剩的人则经常受到这样的提醒:“十个秃子九个诈,剩下一个是哑巴。”类似白化病这样的缺陷也会变成无聊的玩笑、似乎永远都不会有停的时候。像这样不幸与众不同的人,必须一辈子逆来顺受,要想有好心情,就得对此毫无脾气,充耳不闻。

  对精神上有所缺陷的人,中国人也过分坦率。“这个孩子,”一位旁观者说,“是个傻子。”这个孩子兴许根本就不“傻”,但这样不断当面说他没心眼儿,他那尚未发展起来的心智会很容易就此枯萎。这样对待一切精神病人或者完全是别的病症的病人是很普遍的。,他们的与众不同之处,行为举止上的细节。发病的原因、病情加剧的症状,都是公有财产,都当着病人的面一一抖搂出来,而病人必须完全习惯于别人称他为“疯子”、“呆子”、“笨蛋”等等,等等。

  一个民族把生男孩视为头等大事,无怪乎家里没孩子会不断遭人嘲骂,就像传说在古代,先知撒母耳的母亲的“对头,大大激动她,要使她生气”。[注]如果为了什么原因。或者根本不为什么,一个母亲悄悄地闷死了自己的孩子,这样的事情让人知道之后,大家也不会感到奇怪。

  中国人缺乏同情心,在对待迎亲那天新嫁娘时也是如此,其方式很有特点。新娘子总是很年轻,很胆怯,突然置身于陌生人群之中,自然不胜恐惧。尽管各地风俗有很大差别,但这个可怜的孩于突然暴露在众人注视之下,却没人在乎她的感受。有些地方还允许掀起轿帘瞪大眼睛看新娘。另外一些地方,不少尚未出嫁的姑娘在新娘子必经之路旁占好一个有利地形,满手捧着草屑或者米糠,撒在新娘子费时费力地油过的头发上。当新娘子到达公婆家起身出轿之时,她得像一匹刚买来的马一样,接受评头品足,不难想象她会是什么感觉。

  中国人十分看重繁文缛节,但他们显然看不到会让人不快的事情,因而也就想不到去避免。笔者有一个中国朋友,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讲失礼的话,说他第一次看到外国人,最感惊奇的是外国人脸上长满了胡子,像猴子一样,他接着保证说:“现在我已经很习惯了!”有人当着学生的面,要一位老师评论一下这些学生的能力,老师回答说,在他们面前离门最近的学生最聪明,二十岁就会学业有成,但旁边那张桌子的两个孩子是他见过最笨的。人们从没有想过,这样的评论会给学生带来什么。

  中国人缺乏同情,也体现在他们的全部家庭生活之中。不同家庭虽有很大不同,但究其本质都关系不好,很容易看到大多数中国家庭根本就不幸福。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缺乏感情上的联合,而这在我们看来是现实的家庭生活中最基本的。中国家庭通常是个人的联合,永远不变地联系在一起,有着相同利益,也有不少不同之处。最终结果,中国家庭不是我们所想象的家庭,中国家庭里不存在同情。

  中国的女孩,一生下来就多多少少不受欢迎。这一现实对她们之后的全部经历,都有很重要的影响,并且为缺乏同情这一点提供不少发人深省的事例。

  母亲与女儿在狭窄的院落这种中国生活条件下过日子,不免会发生口角,随口乱骂是日常生活中随心所欲养成的自由。有一句特别的俗话,了解中国家庭的人会觉得意味深长;妈妈骂女儿,仍是亲闺女。女儿一旦出嫁,除了无法脱离的血缘关系,就不再与娘家有什么关系了。所有家谱都略去女儿的名字,其理由根深蒂固:她已经不再是我们的女儿,而是人家的儿媳妇了。人的本性会使她有回娘家的要求,各地风俗不同,有的走得勤,有的走得懒。有的地方回娘家走得勤住得久,还有的地方则回得越少越好,如果婆家有丧事在身,则倾向于完全中止回娘家。但是,不管是哪种具体做法,儿媳妇属于婆家的一份子,这个原则都是正确的。想要回娘家,就得带上不少活儿去干,可能是大量的针线活,娘家人还得帮着干。每次都尽可能多地带上孩子一起去,这样做既是为了管教孩子,以免他们变坏,最主要是让这些孩子尽可能在姥姥家多吃、住些日子。在女儿经常这样回娘家的地方,在女儿多的家庭,这种不断的侵扰是让娘家全家都感到害怕,也加重日常生活资源的开销。因此,这类访问经常会受父亲和兄弟的阻止,母亲则暗暗高兴。不过,由于各地风俗定下了某些回娘家的时节,比如在新年之后的特定日子以及特殊的节日等等,这类访问不受限制。

  妇女回到婆家,用句俗话来说就是“贼不空跑”。她必须带点礼物什么的给婆婆,一般总是吃的东西。如果忽略这一老法,或者没有能力带回礼物,不久就会招来一些戏剧性的场面。如果女儿是下嫁到穷人家,或者嫁去之后变穷了,如果她又有几位已经成家的兄弟,她就会发现自己回娘家,用医生的话来说,就是“禁忌”。娘家的几个儿媳与已经出嫁的几个女儿,她们之间准会有一场打斗,比如腓力斯人与以色列人的子孙,各自把某个地方当做自己的特殊领地,而把对方当做侵略者。如果几个儿媳占据了领地,他们会像腓力斯人那样,对无法彻底消灭和驱逐的敌人征税。一个儿媳妇,被视为婆家全家的仆人,这是她恰如其分的地位。而要找仆人,显然要找健壮和成年的,而且已经学会烧饭缝补这类家政技术,以及该地区可以勤劳谋生的一切手段,而不愿要力气与能力都很小的孩子。我们知道有一个二十岁的姑娘,丰满而年轻,却嫁给了一个年龄只有她一半的瘦弱男孩,他们成亲之后的头几年,她得乐于照顾这个男孩出天花,而天花是一种幼儿疾病。

  中国儿媳妇的苦难,可以写成一章,而不是简单地写一段。所有的中国女子都要出嫁,通常在很年轻的时候出嫁,她们一生中很长一段时间完全受婆婆控制,而当我们想到这一点,我们只是隐约地知道她们生活在受虐待的家庭中会遭受许许多多难以忍受的苦难。自家父母对已经出嫁的女儿鞭长莫及,除非对婆家进行一些劝解,或者女儿真的被迫自杀之后索要一大笔丧葬费。如果丈夫把妻子打成重伤甚至杀了她,只要能举证她对公婆“不孝”,便可以逍遥法外。我们需要重复一下,年轻妻子的自杀十分常见,有的地区几乎就找不到几个最近没有发生这种事情的村庄。一个母亲斥责已经出嫁的女儿自杀未遂:“你有机会,为啥没死成?”没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让人同情了。

  《京报》几年前发表了河南巡抚的一份奏折,偶然披露说,父母杀死孩子,按法律观点来看有罪,但有一条规定却使法律成为一纸空文:一个婆婆恶意谋杀了她年轻的儿媳,凶手付一笔钱就能赎罪。他上报的案例中,一个妇女先用点着的香烫她的童养媳,再用烧红的铁钳烙她的脸颊,最后用沸腾的热水把她煮死。这份奏折里还提到几个相似的案例,由于写进奏折,肯定确实无疑。这种极端野蛮的事或许罕见,但虐待严重到导致自杀或企图自杀,这样的事情却经常发生,以至于人们当时都懒得去议论一番。与笔者熟识的不少家庭,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给人作妾的中国妇女,其命运也十分辛酸。她们所在的家庭——幸福实在屈指可数——情形总是不断争吵与公开打斗。“我住的城市的长官”,一位久住中国的外国居民写道,“他十分富有,并且学识渊博,擅长舞文弄墨,为官干练,能引经据典。但他经常欺骗、咒骂、抢掠,甚至折磨他人,以满足他的兽欲。他的一个妾逃跑抓回来,被剥光衣服,两脚倒吊在屋梁上,往死里打。”

  在中国这样的国家,穷人没时间生病。男人们根本不把妇女、儿童的病痛当回事儿,时常任其发展到无法治疗的地步,这或是因为没时间去管,或是因为男人“看不起病”。

  在谈及孝心的时候,我们已经注意到,孝心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年幼的人无足轻重。年幼的人,其价值主要取决于他们可能成为什么,而不是他们现在是什么。大多数西方国家的做法,中国正与之相反。三个出门人中最年轻的人,总是首当其冲地去承受劳苦。最年轻的仆人,总是干最苦最累的活。芸芸众生在贫困中历经煎熬,中国的男孩子不堪忍受各种严重的欺压,奋起反抗,时常离家出走,也就不足为怪了。那些下定决心逃跑的孩子,几乎都可以投靠他人。造成他们离家出走的原因有多种,但据我们观察,最为普遍的原因是备受虐待。有一个此类事例,一个男孩刚从斑疹伤寒中复原,这种病人大病初愈之后通常胃口很大,而家里的粗黑面食实在难以下咽,于是他便跑去当地的一个市场,大吃一顿,花了约二十个铜钱。他因此被父亲痛骂一顿,而他也就逃到满洲这个东北各省少年眼中的圣地去了,从此不知所终。

  普伦蒂斯[注]曾经说过:男人是创造的对象,女人则“无关宏旨”。这种说法反映了中国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婚姻的目的,在女方家庭看来,是可以不再抚养她了。男方家庭的目的,则是传继香火。这些目的是不会遭到指责的,除非去一味追究人们的动机。但在中国,没有人会对这个问题有错觉。

  普通人家男婚女嫁的目的尚且如此,对穷人来说,这个目的就更为突出了。人们一般这样评论寡妇再嫁:“现在她不会挨饿了。’峪话说:再婚再嫁,只为吃饭;没有饭吃,散伙完蛋。在赈济饥荒时,常常看到不少丈夫索性撇下妻子儿女不管,让妻儿们去要饭,或者饿死。许多情况下,儿媳妇被送回娘家,娘家有吃就吃一口,娘家没吃就饿死。“她是你的女儿,你去管她吧。”还有几例中,分发给哺乳妇女的救济粮,有时也被男人夺走,尽管这些例子或许算是例外。

  尽管仅从大饥馑年份的种种现象去判断一个民族,显然不公平,但这种情况是一块试金石,它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深层准则,比寻常年景所反映的更准确,更确实。在中国,卖妻子儿女并不只是荒年才有,只不过荒年更显得平常。熟悉这些事实的人都完全明白,近年来许多闹饥荒的地区,妇女儿童像骡和驴一样被公开拍卖,唯一的根本区别只在于前者不赶去市场。1878年那场大饥荒,几乎波及最北面三个省份的所有地方,还向南蔓延,路上的车辆上几乎全都坐着卖往中部省份的女人和女孩,以致有的地方已经难以雇到马车,因为所有的车辆都正忙于把新买来的女人转卖到别的地方去。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年轻妇女从饥馑之乡或人口过剩的地方,卖到因动乱而人口减少的地方,以及多年娶妻困难的地方。这种稀奇事情最令人伤感的是,这些中国家庭的成员被迫卖到各个遥远的省份,而这或许是全家人的最好出路。对于被卖者和卖者来说,或许是能活下去的唯一办法。

  我们曾经提到,漠不关心家人的病情,是因为得病的是“区区妇孺”。天花在西方被当做可怕的瘟疫,它也不断造访中国,以至于中国人已经不指望逃脱其蹂躏了。但是,他们不愿多想,因为得天花的主要是孩子。人们经常可以遇见因小时候得天花而两眼全瞎的人。无法容忍身体发肤受到丝毫毁伤的中国人,却对孩子生命的价值如此看轻,我们实在是始料未及。小孩死了,要么根本就不会掩埋,常说的话是:“扔了!”要么就用草席一卷,松散地盖着,不久就被狗群啃吃。有的地方还有一种恐怖的风俗:把死孩子踩成面目全非的一团,以免附在孩子身上的“鬼魂”回家骚扰!

  中国人对天花十分麻木不仁,他们自然体会不到我们对天花的恐惧,但他们害怕伤寒和斑疹伤寒,与我们害怕猩红热一样。如果一个人出门在外,得了这样一种病,就很难受到适当的看护,甚至完全没有看护。人们对所有恳求帮助的人都只是简要地回答说;“这病会传染的。”许多发热病症确实也会传染,而云南某些山谷里发现的一种可怕疾病也许是传染性最强的,贝德禄先生在《华西旅行考查记》中描述说:“患者不久就感到极度虚弱,接下去几个小时全身上下极度疼痛;不久即陷入精神狂乱,十有九死。”据当地人讲述:“病房里到处都是鬼魂,甚至桌子和床垫也在扭动,发出讲话声,会回答所有的问题。不过,也有几个人冒险走进房间。传教士确切告诉我说。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怕传染,患者就像麻风病人一样地遭人嫌弃。如果家里有个长辈染上病症,最好的看护就是关进一个孤零零的房间,并在他旁边放上一壶水。房门紧闭,门的一侧放着一根竹竿,焦急不安的亲戚每天两次用竹竿捅一下病人,看他是不是还活着。”

  中华民族是一个性情温和的民族,家庭内部肯定处处洋溢着关爱。疾病与麻烦尤其能唤醒人性中的最好一面,在一家为中国人开办的外国医院里,我们耳闻目睹了许多事情,不仅父母对孩子、孩子对父母充满挚爱,而且妻子对丈夫、丈夫对妻子也充满挚爱。陌生人之间的相互关心,就更为普遍了。奶孩子的中国母亲,会用自己充溢的奶水去哺育那些失去母亲的婴儿,要不他们就饿死了。

  没人愿意帮助别人,除非有特别的理由。这个特点反映在中国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有人劝一个聪明的男孩,尽管没有机会上学,他应该尽量读点书。而这个男孩时常会找到一个无懈可击的借口,推诿说没人教他,尽管他身边有不少读书人,他们也有空。只要这个男孩一提出想读点书这个雄心,肯定会招人冷嘲热讽,这些人在私塾里苦熬了漫长的年月,他们仿佛在说:“这个小家伙凭什么想走捷径,几个月就想学会我们多少年苦读的东酉,然后过几天就忘记?让他像我们一样自己请老师好了。”很难真的碰到一个能称得上识文断字的人,哪怕最起码的识文断字,哪怕是“自学”的,尽管“自学”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

  住在中国的外国人都很吃惊,中国人对落水的人一般是不救的。几年前,一艘外国汽轮在长江起火,成群的中国人目击了这个事件,他们几乎没有营救乘客和船员。当落水者尽快逃到岸边之时,许多人连衣服都被抢走,有的还被当场弄死。应该与这种暴行相提并论的是:抢夺遇难船只的财物,不久以前在英国还是一种营生。另一方面,1892年秋天,一艘英国大汽轮在中国海岸搁浅,当地的渔民和官员都不遗余力地营救幸存人员。然而在中国,总的来说还是对几乎到处存在的各种苦难抱有冷漠态度,这样的事情仍然存在,尤其是人在旅途之时。有句谚语说:在家不是贫,路贫贫煞人。

  在中国旅行,人们对陌生人缺乏帮助和友善,这极为明显。一场夏雨之后,地面道路无法行走。不得不起身赶路的人会发现“天、地、人”联合起来同他作对。没有人会告诉他,他走的这条路前面马上就是泥沼。如果你陷在里面,也不管旁边纳税人什么事。我们已经谈过中国的官道没人关心。所有这样的路在一定季节里都泥泞难行,每当出门人一头栽入泥坑而又无力自拔之时,便会发现不知从哪儿围拢过来一大群人“袖手旁观”,简直就如这句成语形容的完全一样。但不管人数有多么众多,只有等到与他们谈成条件之后,这些旁观者之中才会有个人出来尽这个举手之劳。更有甚者,这种时节里当地人还经常在难走的地方挖个深坑,特意让出门人陷进去,因为这样,出门人就不得不出钱来雇他们帮一把!如果对这样地方的道路有任何疑虑,也不妨照直往前走,不要去理会当地人的劝告,因为你永远都吃不准,他们给你指的路是有意让你绕道呢,还是在真心帮助你?

  我们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外国人举家搬往中国一个内地城市,明显受到亲切热诚的欢迎,不少邻居甚至还主动把日常用品借给他们,让他们用到自己备齐之后再还。这样的例子肯定还会有,但得明白完全都是例外。很显然,最为常见的接待是,周围人们完全漠不关心,除非他们感到好奇,想来看看新来的人是什么样子;那种恨不得把新来的人的底细摸透的劲头,就好比贪婪一群被命运送往别处去拔毛的肥鹅;然后,就阴沉着脸,时时流露出敌意。对于那些倒运的外国人,我们从没听说中国人有任何主动帮助,尽管自然也会有这样的事情。我们听说不少事情,说一些水手试图作陆上旅行,从天津到芝罘[注],或者从广州到汕头,期间没有人免费让他们吃住过一次。

  那些运送死人回家的人,想得到允许住店,通常很困难,有时根本不可能。我们知道这样一件事情:死者的兄弟被迫整夜守在街上,因为店主不许棺材进门。把死尸摆渡过河,则要索取高价,而且我们也已经听说过几件这样的事:把死尸双层包好,再用席子裹起来扎好,让它看起来像货物,以免别人怀疑。另据报道,近年有个严冬,山东潍县的一个店主,拒绝几个冻得半死的出门人进店,害怕他们死在店里,硬把他们赶到街上,结果统统冻死了!

  中国有些罪犯经常不会在官老爷面前受到惩处,原因一方面是难以定罪并且要花钱,另一方面是羞于公开。不少通奸案就这样按乡规民约解决了。犯规的人要遭受一大群男人的痛打,这是条非常熟悉的中国原则:“人多势众”。有时打断腿,有时打断手臂,更常见的是眼睛被抹上生石灰弄瞎。笔者就知道几件这样的事情,并不罕见。有个极其聪明的中国人,也并非不熟悉西方的思考方式,当他听到一个外国人责备这种做法极其残忍时,竟然毫不掩饰他的惊讶说、这样处理案情,在中国已经是“很宽大了”,像他自己只是被弄残废,实际上把他杀了也不过分。

  “为啥你老来这儿混饭?”一个大嫂对她丈夫的兄弟说,这个兄弟离家数年,在外头惹了事,并被人用生石灰抹瞎了双眼。“这儿没你的份。要硬的有刀子,要软的有绳子,你自己瞧着办吧。”这段谈话,是这位无法医治的盲人随口说出来的,他只是想解释一下为什么希望恢复一点视力,如果一点都恢复不了,他暗示说,不管是“硬的”还是“软的”,都可以让他脱离苦海。很少听说这种暴行的受害者能告官成功。不利于他的明证简直铺天盖地,当官的十有八九会认为他活该被这样对待,而且认为还可以更甚。即使他打赢这场官司,境况非但不会比过去好,反而会更糟糕,他的众多邻居更会怒气冲天,他也就性命难保了。

  必须理解的是,尽管中国人认为人命关天,但在有的情形下人的生命不值分文。偷盗是中国人最为恼怒的罪行之一。在一个人口多得难以维生的社会里,偷盗对社会的威胁,其严重程度被视为仅次于杀人。有个分发救济饥荒的钱粮的人,发现有个疯女人,偷盗成癖,被人用链条拴在一只大石磨上,仿佛她是只疯狗。如果公众知道某个人是小偷,或者公众讨厌某个人,那么,这个人就可能有被简单讯问一下就处死的危险,这与加利福尼亚早期的治安维持会[注]没什么两样。有时是用刀,最常用的方法是活埋。当一个人(按某些说法)被说是“吞金自尽”,无疑会有人认为这只是修辞上的说法。其实正相反,这是十分严肃的现实。笔者认识的四个人,就都曾受过这种死的威胁。有两例已经进行了第一步,被捆了起来,其中有一次坑都挖好了。他们之所以没有被活埋,只是因为行刑一方某个长者出面干预了。还有一次,发生在笔者熟悉的一个村庄里,一个大家都知道是疯子的年轻人,是个不可救药的小偷。住在那个村子里的他家的亲戚,只与他母亲“商量”了一下,就把他绑了起来,在村子附近结冰的河面上凿了个洞,就把这个年轻人扔了下去。

  太平天国风起云涌的那几年,波及甚广,到处非常紧张。这样的时候,一个陌生人稍有嫌疑,就要接受严厉的审问。如果他的回答不令抓他的人满意,他就不好过了。就在距离笔者写这些文字的地方几百码处,二十年前不久,发生过两起这样的悲剧。当时的各级官员发现自己执法时力不从心,就发了一份半官方性质的通告,要求捉拿一切可疑人等。有一次,村民们看到有人骑马而来,看上去似乎是个外省人,而他又没说清自己的来历。而人们又发现他的被褥里包的全是金银珠宝,显然是从哪里抢来的。这个人就被绑了起来。村民挖了个坑,把他推了下去。与此同时,村民又发现一个人在惊慌逃窜,只是因为有的旁观者认为他有可能是同谋,这个人的命运便同前面那个人一样了。有的情况下,这些陌生人还被迫自挖坟坑。中国各省各地的人,对没有法律的年代里的无法无天深有感触,上了点年纪又能回忆起当时情形的人,都可以证明这类事情无以数计。1877年的一次神秘的剪辫子事件,一时间人心惶惶,这个帝国的大部分地区都弥漫着紧张和惊慌,毫无疑问,有许多受到怀疑的人也被这样除掉了。不过,在一定条件之下,任何民族都会有这样的惶恐时期,不是中国人的独有现象。

  中国人缺乏同情,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残酷。中国人普遍相信,在中国的穆斯林比中国人自己要残忍。然而情形也许是这样;任何一个了解中国人的人,心里都确信,中国人对别人所受的痛苦所表现出来的冷漠,任何别的文明国家都无法望其项背。尽管孩子在家中全无管束,但他们的受教育生涯一旦开始,那种宽松的日子也就一去不复返了。《三字经》是这个帝国最为普遍的启蒙教材,里面有句话:“教不严,师之情。”这条箴言的执行情况各不相同,得看老师的脾气与学生的愚钝程度,不过严厉的处罚肯定十分普遍。我们看到过一个刚从老师那儿出来的学生,老师拳打脚踢地教学生科举文章的秘诀,此时这个学生的样子就好像刚刚经历了一场街头混战,头破血流。学生因老师生气而受辱骂的情况,并不罕见。另一方面,遭到辱骂的孩子又让母亲极为气恼,在气头上又被打一顿,这也十分常见。不难看出,因为孩子闯祸而责打孩子的母亲,会在特别恼怒时死命地打任何一个孩子。

  中国人缺乏同情的另一个例子,是他们的刑罚制度。很难从这个帝国的法制出发去确定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因为许多违法的事情却为地方风俗所认可。其中最为有意味的是竹杖刑罚,所打竹杖的数目时常是法律规定的十倍,甚至百倍。我们还没来得及提到中国监狱里的犯人所受到的公正的令人发指的刑罚。任何一本关于中国的优秀作品中都有不胜枚举的例子,比如《中国总论》和《古伯察游记》。古伯察曾经提到,他有一次看到一批犯人在被押解去衙门的路上,双手被钉在囚车上,因为押解人忘了带脚镣。中国犯人若不能买通关节,就要受到故意的残酷折磨,下面这个说法最能证实上述看法了:中国人虽有“心肝”,但肯定不“仁慈”。几年前,上海有家报纸报道了该地衙门的官员对两个原来在押囚犯的判决,因为他们敲诈一个新来的囚犯。他们挨了两到三千竹杖,还用铁锤敲断了他们的脚踝骨。中国有句俗话劝告说,死人要远离阎王殿,活人要远离衙门。这个说法还奇怪吗?[注]

  以上这些段落写成之后,想不到从一个最无可指责的地方得到了证实。下面这段文字搞译自1888年2月7日的《京报》:“云南巡抚说,该省的一些农村地区,村民们有一个令人恐怖的做法:抓到在地里偷粮食或果子的人,都要活活烧死。他们同时强迫小偷的家属立个字据,同意这样做。然后,再强迫他们亲手点火,以防止他们以后去告官。有时实行这种可怕的惩罚,只是因为弄坏了一株庄稼,甚至为泄私愤而故意编造,来置人于死地。这种令人恐怖的做法,听起来令人难以置信,但在云南动乱期间确实存在;当局在不断竭力根除,但没有成功。”

  福州附近某地有强迫寡妇殉夫的习俗,当地中国报纸几年前有过详细报道。寡妇被迫悬梁自尽,然后焚烧尸体,最后立一道贞节牌坊!官员们徒劳地制止这种残酷的习俗,但只在个别地区管用了一阵子。

  中国有许许多多的需要。政治家们认为陆军、海军和军械库是必需的。为中国祝福的外国人清楚,中国需要货币、铁路和科学的指导。但更加深入地研究这个帝国的情况,不正说明中国最为深刻的需要,在于更多的人类同情心吗?中国需要同情儿童,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成为全人类最珍贵的财富,而人们却并不知晓。中国需要同情妻子和母亲,这种同情18个世纪以来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和深入。中国需要把人当做人来同情,明白仁慈的降临如同天降甘霖,既保佑祝福者也保佑被祝福者——神的感情,塞涅卡[注]称之为“心灵的缺陷”,但基督教的影响已经培育了它,直到它成为这世上不曾开过的美丽花木,而在表现同情心时,人类的美德极似上帝。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二章 社会风暴

  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无比稠密的国家,常常又都是一个大家庭一起挤在狭窄的住宅里,难免会有争吵。“你们家有几口人?”你问邻居。“一二十口。”他答道。“你们什么东西都大家公用吗?”你问。“对。”这是最常见的回答。这十五到二十个人,可能代表不是四代就是三代人,就这样依赖一个买卖或者一块田地维生,收入全部共有;所有家庭成员的需要,全都指望着这份共有财产。兄弟们为公共基金贡献他们的时间和精力,但妯娌是非常重要的家庭成员,却很难和谐共处。她们年长一点的不免有点欺凌年轻一点的,而年轻一点的又妒忌年长一点的有特权。她们人人都拼命让各自的丈夫感到,他在这个财产集团中是最不合算的。

  造成家庭不和的一个根源,便是他们的孩子。这样的条件,其所带来的压力,有哪个社会堪以忍受?西方安排得极好的家庭中,这种麻烦尚且屡见不鲜,因而在中国复杂而局促的生活中就更多了!产生不同意见的场合,与人们各自的目的和利益一样,多得数不清。用的钱、吃的东西、穿的衣服、孩子、孩子间的争吵、一只狗、一只鸡,有事没事都会引发纠缠不清的争吵。

  中国语言里有一个最为高深莫测的字,可以用来表示生气,可以委婉地翻译成“愤怒物质”,这个字就是“气”,它在中国各种哲学和实际生活中,最为重要。一个人发怒就是生气,中国人相信,已经产生的“愤怒物质”与人体之间有着某种致命的关系,因而盛怒常常被当做引起失明、心力衰退等各种病症的重要原因。一位中国医生最先要问病人的问题之一,便是“什么事情让您这么动气?”在中国见多识广的外国医生准备相信,中国人的气,有能力产生中国人自己声称的一切。这里有个例子可以鲜明地说明这一点:有一个生活在山东中部山区的人,他有一个妻子和几个孩子,其中有两个孩子还很小。1889年10月,他妻子死了。这使得这位丈夫十分恼怒,这并不像他回答别人时说的那样,是因为他特别依赖妻子,而是因为他根本不懂怎样侍弄孩子。他一怒之下,抓起一把剃刀,在自己肚子上深深地划了三刀。他的几位朋友后来雨绵纱线替他缝合了伤口。六天之后,这个人又生了一次气,把伤口撕开了。这两次生气之后,他自己都记不清自己干了些什么。然而,他已经从这些可怕的伤害中康复过来了,所以,六个月之后,他能够走上几百英里,去找一家外国医院接受治疗。他腹部的伤口已经部分愈合,只留下一个小瘘管,但肠子的正常功能受到了破坏。这是富有生命力的又一鲜明例证,我们前文业已论及。

  大喊大叫地命令或批评别人,这在中国人已经积习难改。用正常的语调去奉劝别人,并不时地停下来听对方的回答,这在中国人心理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一定要喊叫,一定要打断别人,这已经成为一种必需,好比一只狗兴奋时就要吹叫一样。

  中国人已经把骂人的技巧提高到只有东方人才能达到的水平。一吵起来,污言秽语就如同一条肮脏的小溪那样源源不断。在这方面,英语实在无法望其项背。其恶毒和持久,令人想起比灵斯门[注]的卖鱼女人。相互之间稍有碰撞,就会骂个不停,就像碰在一起的两根电线冒出火花。这样的话,不分阶级,不分男女,统统都会说,并且一直如此,到处如此。经常有人抱怨说,女人骂得比男人更脏,时间也更长,这足以证明这样一句话是有道理的:中国女人因裹脚而失去的一切,似乎都已经由她们的伶牙利齿弥补了。刚刚开始学说话的孩子,就从父母那儿学会骂人的土话,还经常用它来骂父母,而这被认为非常有趣。骂,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第二天性,不限社会阶层。文人和各级官员,哪怕最高级别的官员,一旦光火,也像苦力一样使用这些污目秽语。一般人在街头碰面,也用它作为调侃的招呼,对方也同样回应。

  西方人的咒骂,有时声音不高但刻毒,但中国人的咒骂如果声音不高就起不到作用了。英文里骂人的话,是一颗带有翅膀的子弹,中文里骂人的话,则是一只肮脏的皮球。这种骂人的话,大多被当做一种咒语或者诅咒。一个人种的小米的穗头被拔掉了几个,他就会站在自己住的小路的路口,去骂那不知哪个使坏的人,尽管常常已经怀疑到是谁了。这个行为有双重意义:首先,向大家通报他的损失,宣布他发了火,这样心里好受一些;其次,作为一种惩戒,以阻止他别再来捣乱。而那个捣乱的人(理论上的)则是窝在一旁,敬畏地听着冲着他而来的诅咒,当然,他无法肯定自己没有被发觉,尽管常常不会那样。可能那个受损失的人完全知道是谁偷的,但当众骂一通也就心满意足了,作为给那个被发现或者被怀疑的罪犯一个正式的通知,让他不要再捣乱。如果受损失的人被过于激怒,这样做就是不言而喻地宣布他将报复。这就是中国人当众骂人的理论。他们也坦率地承认,这样做既不能阻止偷盗,又未必能够预防重犯,因为人太多,小偷或者其他罪犯未必就知道自己挨了骂。

  妇女好“骂街”。她们会爬上房屋的平顶,一骂就是几个小时,或者骂到噪子哑了为止。一个体面的人家如果能阻止,是不会允许那样干的,但在中国,如同在任何地方,很难管住一个被激怒的女人。这样的骂法,一般说来很少或根本没有人注意,人们有时发现一个男人在街头大骂,或者一个女人在屋顶上大骂,自己骂得面红耳赤,眼前却没有一个人影。如果天气热,只要还能喘得过气来,他们就会骂个不停,然后扇几下扇子略事休息,再鼓其余勇接着骂。

  如果中国人的争吵愈演愈烈,就几乎不可能不以人身攻击而告终了。在欧洲南部旅行的英国人,注意到拉了民族对他们在打斗时总是猛击肩膀的习惯深感奇怪。而中国人却与意大利人一样,很少学过拳击,即使学过,也不是科学的拳击。中国人扭打到极点时,首要办法是揪住对方的辫子,拼命拔头发。如果只有两方人员参加打斗,各自又都没带家伙,“打斗”十有八九会纯粹演变成一场拔头发的比赛。

  中国人的争吵,也是一种骂人比赛,赛的全是糟践人的、怒气冲天的话。除了会因为不停地大骂而喊破嗓子之外,在中国人的争吵中,势单力薄的一方也不会有什么大的损伤。我们从未听说过有人看见旁观者怂恿动武。我们看到并且总是希望看到,一个和事佬会马上自愿站出来打圆场。有时会有两三个和事佬。他们每人抓住怒气冲天的一方,好言相劝,让他息怒。争斗之中有利的一方,一旦发现自己被和事佬牢牢地看管着,就会加倍发火。他会故意不立刻收敛,直到另外有人来拉这个和事佬的手。但他表面上不时地一阵阵发火,这对他自己对别人无疑都已经无关痛痒。即使在怒火冲天的那一刻,中国人也是服“理”的。他们不仅从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中都尊重理智。谁见过吵架的人被拉住后,会去跟爱管闲事的劝架人打起来呢——即使是在争斗的紧要关头。所以,即便发怒时,中国人也服从于和平的愿望——一种抽象的愿望——他只考虑到在他这一方和平是无法实现的。和事佬各作裁决,直到把好斗的叫骂一方拖走,但他总是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

  中国人骂人一般有个奇怪的特点:他们认为,劈头盖脸地骂一个人的真实过错,并不是“好的形式”,还不如骂他最卑贱的出身和他的祖宗八代。用这样的话骂人,肯定被视为最为严重的侮辱和伤害,但污辱人的地方,不是当着别人的面挨骂,甚至主要也不是因为骂了他,而是这些话中的意思使他丢了“面子”。如果要对这种冒犯表示适当的歉意,也并不是骂人的人觉得这样做有失身分,感到内疚,觉得不够体面,而是感到自己选错了骂那个人的时机。

  对中国人来说,所幸的是他们没有随身携带武器的习惯,因为如果他们有左轮手枪,或者像日本过去的武士那样随身佩剑,真不知每天生气会造成多少荒唐事。

  中国人如果认为自己很受委屈,这世上就没有任何一种力量足以抑制这种突发而又完全失控的气了,确切地说,不知他会气到什么程度。我们曾经听说,一个男人就曾要求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传教士为他作洗礼,但受到了委婉的拒绝。他立刻拿起一把刀子威胁这位传教士,试图用一场战斗来证明自己应该接受洗礼。所幸的是,大多数信教者对这种凭借武力进入天国的方法不感兴趣,但这个潜在的原则却始终为中国的各种社会生活所奉行。一个要求经济帮助的老妇人,如果得到的回答是“不”,那她就会躺倒在你车夫的骡子跟前。如果被压着,那她就更有利了,她就会有理由让你永远供养。有个老泼妇,住在笔者所住的那个村庄里,时常威胁说她要自杀,尽管她的所有邻居都愿意帮她这个忙,但她似乎一直没有达到目的。最后,她跳进村里的一个泥塘想自杀,却扫兴地发现水只淹到头颈。她不会转一下脑子把头浸到水里去憋死,却满足于为这件意外的事情厉声责骂整个村子。第二次,她成功地淹死了。

  如果有些冤枉的事情没有法律来纠正,比如虐待儿媳妇超过了风俗的许可,受伤害的一方就会聚众去找婆家算帐,如果婆家还不认帐,那就会有一场好斗。假如他们不抵抗,而干坏事的那个人又逃之夭夭了。进攻者就会砸碎屋内的所有陶器,把镜子、水罐以及其余易碎物品全部砸烂,消完了气才走。如果预先知道他们要来算帐,首要的事情就是把这些东西搬到某个邻居家里去。中国有家报纸提到发生在北京的这样一件事情:当地有个男的,同一位漂亮女人定下了婚事,不料在婚礼上却发现新娘是一个又老又丑又秃的女人。失望的新郎(亻官)极其恼怒,打了媒人一顿,痛骂所有来参加婚礼的娘家人,还砸碎了新娘子的结婚用品。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这样做,只要他设身处地,他就会这样。[注]最初的怒气终于有机会平息,那就是“和事佬”——中国社会生活中有用的因素——的工作完成了。有些时候,这些必不可少的人物深感需要和平,因此即使这些冲突与自己无关,也愿意东奔西跑,一会儿求求这方,一会儿拜拜那方,完全是为了大家能够和谐相处。

  而当激烈的社会纠纷无法用普通的途径加以调解之时——换言之,堵在胸口的气没能爆发——就要开始一场诉讼。打官司,这个词在中国听起来简直是要命。使人在争吵之中完全失控的盲目的愤怒,同样能使人在最初阶段的发泄之后,执意要把犯事的人带去见官,为的是“法办他”。在西方,这样的行为通常用不到谨慎从事的,但在中国则完完全全是发疯。有句很有道理的格言宣扬说,宁死不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比死还要糟。[注]令人可笑的是,有一个从别处搬来的人,他的狗被邻居打死了,于是勃然大怒,扬言要去告官。有位朋友劝他说:“狗值几个钱?”“狗是不值几个钱,但打死狗太下流,我要他赔。”这样的官司,在西方是收了诉讼费还要遭驳回的。但在中国,可能会导致两败俱伤,成为世代冤仇的发端。但总的来说,中国人的每一起官司,双方都会有和事佬时时出现,他们的调解很有价值。数以百万计的诉讼,都在最终判决之前就夭折了。笔者听说有一个上千户家庭的村庄,几十年都没有打过一次官司,因为村里有个重要人物,他在县衙门当官,他的影响起到了约束的作用。

  像中国这样一部复杂的社会机器,肯定会经常吱吱嘎嘎地作响,有时也会在极大压力之下弯曲,但实际上很少在压力下断裂,像人体一样,中国的政体,正如我们看到的那样,装有很好的润滑液,会在最紧要的时候和地方滴上一滴。爱好和平的本质,会使每一个中国人成为社会中有价值的一部分。中国人热爱秩序,尊重法律,即使法律并不令人尊重。在所有的亚洲民族之中,或许中国人最容易统治,只要统治方法让他们习惯。毫无疑问,有许多或者说大多数其他形式的文明要比中国来得优越,但或许很少有一种文明能够像中国社会那样承受那么多年的压力,因而和事佬可能是最有资格要求得到祝祷的。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三章 共担责任与尊重律法

  中国社会的一个最大特点,可以用“责任”来一言以蔽之。其意义之重大,内涵之丰富,西方完全无法理解。我们深知,在西方,个人就是一个单位,而国家则是个人的大集合。在中国,社会的单位则是家庭、村庄、宗族,这些词语常常还可以交替使用。成千上万的中国村庄,各自都由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村民所组成。从一开始安家生活,他们就住在这个地方,他们的世系从来没有断过,可以追溯到好几百年前的最后一次政治大动荡,比如明朝被推翻,或者甚至是明朝建立。在这样的村庄里,最远的亲戚关系也是堂亲表亲,每一位男性长辈,不是父亲,就是叔伯舅舅,或者是哪种“爷爷”。有的时候,一个小村庄里会有十一代人。这并不如人们所意料的那样,年龄大,辈份就高。中国人结婚早,并且在晚年还经常取妻纳妾,还不断地生孩子。结果是,亲戚关系错综复杂,除非专门询问并仔细注意同“辈”人名字里特定的那个字,否则就无法搞清楚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十的老人,肯定地说一个三十岁的年轻人是他“爷爷”。同辈的许多“堂表兄弟”都称为“兄弟”,如果一个茫然无知的外国人坚持要问准确,他们是否“自家兄弟”,他们回答说是“自家堂(表)兄弟”。这经常会使这个外国人茅塞顿开。笔者有一次就这样问,那人稍稍犹豫了一下,就回答说:“是的,你可以认为他们是自家兄弟。”。

  这些都是中国人社会团结的具体例证。正是这种团结,支撑着中国人的责任感。父亲对儿子有责任,不仅要抚养“成人”,而且要终生负责,而儿子则有责任偿还给父亲。兄长对弟弟负有明确的责任,而“一家之长”——通常是最老一辈中年龄最大的人——则要对整个家庭或家族负责。情况不同,承担的责任也各异。

  各地风俗相去甚远,但“个人见解”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很少有理论注意到。所以,在一个有影响的大家庭里,尽管不少人有文化,有的还是当地显贵,或许还中过科举,但“族长”却可能是一个头脑糊涂的老人,从来就不会识文断字,一生中没去过十英里以外的地方。

  哥哥对弟弟的影响,或者实际上是家庭里年长者对年幼者的影响,最为直接和绝对,与我们西方意义上的个性自由不能相容。弟弟像仆人似地被使来唤去,他巴不得放弃这个位置,但哥哥不会让他那样做。弟弟想购置一件冬装,但哥哥认为太贵,不允许他花这笔钱。行笔至此,笔者读到这样一篇报道:一个中国人拥有一些稀罕的古币,有个外国人想买。这个外国人担心钱主不卖——一个人有样东西,另一个人想要时,中国人就是这样做的——发现古币的那位中间人就建议外国人送点外国糖果之类的小礼品给钱主的叔叔,这种间接施加的压力,会使钱主不得不把古币卖掉!

  有一个滑稽的故事,说是有个旅行者在西方某地看到一个长着长长的白胡子的很老的老人,很伤心地在哭。这个少见的情况使这个旅行者感到奇怪,他就停下脚步,问这个老人哭什么,老人的回答令他惊讶不已,说他父亲刚刚鞭打了他一顿!“你父亲在哪里?”“在那里。”老人回答说。旅行者骑着马朝着那个方向走了一段,发现的确有个更老的老人,胡子更长更自。“那个人是你儿子吗?”旅行者问。“是我儿子。”“你打了他?”“打了他。”“为什么打他?”“因为他不尊敬爷爷,他下次要是再那样的话,我还要打他!”如果把这个故事搬到中国人的情景之中,就不滑稽了。

  仅次于家庭成员之间责任的,便是邻居之间的相互责任。邻居之间是否有亲戚关系,并不能使他们相互要承担的责任有所分别,责任仅仅取决于住在邻近。依据是善恶会互相传染。好邻居会造就好邻居,而坏邻居也会把邻居带坏。孟母三迁,为的是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邻居。而一个西方人,刚刚学会主宰着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共和观念,对他来说,同谁做邻居都无关紧要,假如他住在城市里,他可能住了一年还不知道隔壁邻居叫什么名字。但中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如果有个人犯了罪,他的邻居也就犯了罪,这种罪有点像英国法律所说的“知情不报罪”,因为他们知道犯罪企图,却不去报告。说“我不知道”,是徒劳的。你是邻居,因此你一定知道。

  如何处理弑父或弑母罪案鲜明地证明了中国人的负责理论。我们在谈孝心的时候就已经提到,这种案子的罪犯常常被认为是疯子,正如一个人原本可以用自杀来逃脱惩罚,而他却甘愿被凌迟处死。据几年前的《京报》报道,中部某省的巡抚报告说,他处理了一件弑父母的案子,处理结果是推倒这个罪犯所有邻居的房屋,因为他们玩忽职守,没有用好的道德教化去改造这个罪犯。这样的处理方式,在一般中国人看来,完全合情合理。有的情况下,某地发生一起罪案,除了惩罚所有相关人员之外,还要推倒一段城墙,或者把城墙改个样子,圆的转角改为方的、或者把城门换个新的位置,或者甚至关闭城门。如果某地接二连三地发生罪案,据说整个城市都要夷为平地,择地另建新城,但我们迄今还没有看到一个确实的例子。

  除了邻居之间要共担责任之外,接下来就是村庄里的甲长或保长,他管的事最杂,有时只管一个村庄,有时职责范围扩大到许多村庄。无论哪种情况,他都是当地官员与老百姓之间的一个沟通媒介,无数的缘由使他一不小心就惹出麻烦,经常可能因为未能报告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而被苛刻的官员打得皮开肉绽。

  知县的职位要比保、甲长高出许多,对于他所管辖的老百姓来说,他是中国最重要的官员。对于下面的百姓,他们是老虎。对上级官员,他们是老鼠。一个知县的职责,至少应该分给六个不同的官员。一个人集民政事务审判官、行政司法长官、验尸官、司库和税务官于一身,不可能面面俱到。这些职责被错误地集中在一起,使官员在体力和道德上都不可能合适地履行职责。不少官员对分派给他们的工作不感兴趣,除了从中得到的好处,而这些职责本身又是繁杂而相互抵触,使得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得依靠幕僚和下属。事情这么多、即使这些官员好心好意,也难免出错,而他们要为此负责。知县,同所有中国官员一样,被认为理应对辖区内一切了如指掌,并且神通广大,能阻止一切应该被制止的事情。为了让知县和保、甲长知晓一切,每一个城乡都是由十户一甲所组成。每户一牌,写明户主的姓名及家庭人口数目。这种登记制度,好比盎格鲁一撒克逊人古老的十户区或百户区,易于确定当地的职责范围。面目可疑的人一旦出现在某甲,第一个看到的人就立刻报告甲长。甲长立刻报告保长,保长立刻报告知县,知县立刻采取措施“严加搜捕,严加惩处”。通过同样简单的程序,地方上的所有犯罪,如果不是“面生可疑之徒”的,而是永久住户犯下的,在实施犯罪之前就会被发觉,于是,良好的道德便代代相传了。

  显然,这样的规定只有在住所必须固定的社会里才生效。同样明显的是,即使像中国这样一个住所极为固定的国家,保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一种法律上的袭用假设。有的时候,根本没人还记得有什么门牌,却突然间全都挂了出来,这表明知县要来落实这些规定了。有的地方,只有在冬季才见到这些门牌,因为冬季里坏人最多,最危险。但就我们所知,保甲制度只是一种旧日理论,即使看到也可能徒有形式。实际上,门牌并不常见,至少在有些省份,你可以走上一千英里,走上几个月,而发现沿路城乡挂门牌的人家还不到百分之一。

  这里,我们或许可以提一笔:中国的保甲制度与所谓的人口调查密切相关。如果每家每户挂出准确而且是一直在根据变化而更正的家庭人口数目;如果每个保长持有他所管辖各甲人口确切数目的清单;如果每个知县能再把它们确切地汇总——那么,很简单,只要把这一长串数字加起来就知道这个帝国的总人口了,因为整体等于部分之和。但这一切都是没有边际的“如果”,事实上这些条件都不能实现。实际上没有门牌,偶尔问一位知县,他或者他的众多保长都没有兴趣保证数目是精确的。确实,这样的事情本身就是极难做到的。从人口调查之中,又“压榨”不出什么来,仅此一点就足以使真正准确的中国人口调查成为想象和虚构。即使在最为进步的西方国家,人口调查就意味着税收,这样的想法都无法根除。在中国,这更是让人们疑心重重。因此,除非保甲制度在各地都同样忠实地维持下去,否则不可能有准确的人口数字。

  一个知县,办事有这样那样的欠妥出格,为此可能会有麻烦,也可能没什么麻烦。他可以通过几个有影响的朋友,或者通过明智地花点银子,就可以逍遥法外,但终究还是因为辖区内发生的无法避免的事情而丢官去职,这样的事情也一直时常发生。

  共担责任的制度如何在各级官员中运行,这里不必详细阐述。《京报》的每一期译稿中都屡见不鲜。几年前曾提到这样一件事情:一个值班的士兵监守自盗了大约三十箱子弹,卖给了一个白铁匠,白铁匠以为这些子弹是没用的剩余物资。结果,这个士兵被重责一百大板,并流放边疆罚做苦役。负责看管仓库的小官被判打八十大板,遭到革职,虽然允许他支付罚金以减免这些刑罚。考虑到买主不知情,因而免于处罚,但也按例鞭答四十。负责的尉级军官,也被撤职查办,以惩罚他“纵容”这次偷窃,不过他聪明地逃匿了。这份写给刑部的奏议,还请求刑部给将军定刑,他也脱不了干系。如此这般,每一个个人都是这条自上而下的链条中的一环,谁都不能以不知情或无法避免犯罪而逃脱罪责。

  每年刊登在《京报》上的关于河流泛滥的奏折,都是中国人共担责任的更具特色的例子。1888年夏季,直隶省永定河泛滥,河水从山上猛冲下来,流速之快,足以推动水车。人们看到许多官员立刻赶来,冒着生命危险拼死抗洪。他们是那么地无助,好比夏季一场暴雨之中下水道里的蚂蚁。但这并不能避免李鸿章要求他们解开衣衫纵身下水,否则就地革除官职(这是朝廷不悦时乐于采用的表达方式),而直隶总督在写给刑部的奏议的结尾处,毫不犹豫地同时附上自己的姓名,以请求惩罚自己的那部分失责。类似的泛滥后来又发生过几次,每次都呈上一份类似的奏议。皇帝总是命令有关部门“备案”。与此相似的一件事情是:几年前为黄河造了一段堤防,却没能让黄河流回古道,这是一个信号,意味着从河南巡抚开始的大批下属官员要被降级或流放。

  共担责任也上达天子。皇帝时常发布诏书,向上苍坦陈自己的过失,把洪水、饥荒、暴乱等责任承担下来,并乞求上苍原谅。他要对上苍的负责,与他的官员对他的责任一样,十分真实。如果皇帝丢失帝位,是因为他已经失去“天意”,人们假定“天意”让他把帝位交给任何一个有能力统治这个帝国的人。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教条之中有一个侧面,与西方思想标准最为抵触,那就是一人犯罪、满门抄斩的东方做法。把与太平天国有关的人满门抄斩,已有不少报道,而最近在土耳其斯坦[注]率领回民造反的首领阿古柏[注]全家,则又是一例。然而,这种残暴的办法不限于针对公开造反的人。另据报道,1873年,“一个中国人被指控和判刑,因为他掘了一位皇亲的祖坟,偷走了埋在棺材里的金银珠宝。罪犯全家四代人,从一个九十多岁的老人到一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女婴,统统被杀。”这样,有十一个人因为一个人的罪而被处死。没有任何证据足以证明其中任何一个人是同谋,或者对他的罪行有所察觉。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实践,经常被视为中国各项制度得以长久保持的众多原因之一。这使得中国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被带上了无法挣脱的脚镣。为了一件完全没有参与,或者如同上述例子中那样全然不知的事情,而去处罚各级官员和平民百姓,这样的做法违反了所有公正原则。这是导致各级官员自下而上故意而有系统地弄虚作假的直接原因。如果一个官员要对某些犯罪事实负责,而这些罪行又不易控制,或者由于忽略而导致来不及避免,他就不得已要隐瞒事实真相,以保护自己。这就是一直发生在政府各部门的情况,完全与公正倒了个个,因为假如谁去如实汇报这些事情,后果就是遭受严厉而不公正的惩罚。那不是人的天性爱干的事。这个原则的滥用,本身就是足以解释中国执法混乱的主要原因,而这也是我们经常加以注意的。

  官僚体制还有一个弊端,每一个写中国的作家都已经注意到了,那就是官员们不能只靠俸禄维持生活,津贴又是那么少,常常还不够衙门一天的开销。除此之外,官员们还要交纳诸多罚金,甚至据说他们根本不能领取那份微薄的津贴,因为得把它们作为罚金再还回去。因此,做官的就完全需要压榨和受贿,否则他就活不下去了。

  再者说,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公正原则相违背,这虽然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们也不可能对这个理论的长处视而不见。

  在西方,一个人在被证明有罪之前,他都是清白的,而要把责任归咎于某一个人则特别困难。一座桥被一队满载旅客的汽车压断,而对此所进行的调查却没有发现是谁的过错。一幢高楼突然倒塌,压死了不少人,建筑师受指责,他却表示自己已经尽到最大的努力,从那以后就没人听到他受到了惩罚。如果一辆装甲车翻了车,或者如果准备不够充分,不够及时,而破坏了一场军事行动,滔滔不绝的谈论会指责说是体制上的种种弊端导致了这一事件,没有人受到惩罚冲国人在公正观念上的确远比我们落后,但人人严格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以保国家平安,我们不应该从中国人这个古老经验中明智地学到点什么吗?

  中国人共担责任的理论,与在中国的外国人有重要关系。“男仆”,什么东西都掌管在手,必须能随时拿出每一把勺子、叉子,或者每一件古玩;管家,为你总管一切,不能让任何人骗你,除非他自己;买办,大权在握,独自负责每一件财物,负责成百上千的苦力中的每一个人——这些人我们一直会碰到,只要我们还同中国人打交道。中国的客店老板,从来恶名在外,尤其在算计外国旅行者时更是如此。但我们却听说有个中国客店老板追了一个外国人半英里路,带着一只空的沙丁鱼罐头,以为是什么值钱的外国东西。他明白自己有责任,而不像美国的旅馆老板那样冷冰冰地通知他的旅客:“店方对丢在大厅里的脏靴子概不负责。”

  对自己推荐或引见的人的品质、行为和债务所负的责任,中国人普遍认为这是自己应尽的社会义务,这一点也是与中国人打交道的外国人应该重视的。一个工头,不管置身何处,都要负责属下的每一次失职或重任,这对链条中的每一环都有特别的影响,而外国人在与中国人打交道的漫长历史中,已经隐约感觉到了这个事实。据传,很早以前在一家银行工作的首席买办,被叫去讲个清楚,因为“男仆”竟让一只蚊子钻进了银行经理的蚊帐!如果中国人觉察到某位外国人不明白他的雇员应负的责任,或者不把这当回事,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根据自己的发现,以种种令人不快的方式去行事的。

  中国人具备许多令人赞叹的素质,其中之一,便是与生俱来地尊重律法。他们素质中的这个因素,究章是他们制度的结果,抑或是制度存在的原因,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确切地知道,从其天性,从其教育来看,中国人是一个守法的民族。在谈他们全民族具备的遇事忍耐这个美德之时,我们已经谈到过这个特点,但值得注意的是它与中国人共担责任理论的联系。在中国,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儿童都对其他人直接负责,这个重要事实人人都可以时时刻刻地看到。尽管一个人可以“远走高飞”,但他是跑不掉的,这一点他很清楚。即使他本人逃掉,他的家庭也逃不掉。这种理所当然的事,的确不能让坏人变好,但可以时常防止他变成十足的坏蛋。

  中国人尊重律法,一切服从于律法,这里还有一个例子:那些具有科举功名的人见到知县十分惧怕,除非不得不讲话,否则不敢开口,尽管事情与他们完全无关。我们的确知道,有一个功名在身的人由于害怕出面作证而昏倒,样子像得了癫痫一样。有次发作之后被送回家,不久便一命呜乎了。

  中国人与生俱来的尊重律法,与共和体制最为盛行之地所呈现的精神形成鲜明的对比。应该说这些地方的先辈们呈现出来的这种精神至少使我们向往。经院法律、市政法令、国家法规,全都遭到了沉默的抗议,似乎坚持个性自由是当前最大需求之一,而不是最大危险。对每个人来说,去纵容自己本应有责任阻止和揭发的不诚实行为,而且把这种纵容视作公开和私下里不成文的规矩,这种做法被当做是对执行中国各种公众事务的最为严重的对抗,是当然的。但是,在基督教国家里,受过教育的体面人与没受过教育的目不识丁者,好像都达成了一种共识,冷漠地忽视,或者有意地蔑视国家的法律,好像认准了违反而不是遵守法律才会使法律本身更为尊贵,这样不是更不光彩吗?我们的众多法律既没有遭到废止,也没有得到执行——这种法律既存在又不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已经使一切立法受到普遍的蔑视,对此,我们如何在法律大全上加以说明呢?我们又怎么解释西方国家近三十年来犯罪率惊人上升这一现实呢?将人的生命奉为神圣,这无疑是一些西方国家的特点,而我们又将如何解释对此的冷漠呢?对统计学无能为力的事情的本质,去进行武断,那是徒劳。我们还必须承认,一个中国城市中的人们的生活要比一个美国城市安全——北京比纽约安全。我们相信,一个外国人去中国内地,要比一个中国人去美国内地,来得安全。必须记住,中国人作为一个整体,就像任何一个去美国移民的人那样天真,那样持有偏见。我们时常看到,他们是最容易聚众闹事的。但令人奇怪的,并不是这种骚乱的爆发,而是这种骚乱很少会波及外国人的生命安全。

  中国人有个看法,认为上苍是受人类行为和精神的影响的。我们谈孝心时的那种为父母而自虐的做法,便由此而来。我们不打算认为这个理论正确,但某些支持这个理论的事实却值得注意。中国十八个省份的地理位置和面积,与落基山脉以东的美国极其相似。美国的气候反复无常,如同年幼的玛乔里·弗莱明说乘法口诀表“超过了人的忍受范围”。霍桑[注]评论新英格兰“没有气候,只有各种天气的样本”。我们不妨把波士顿、纽约、芝加哥的天气,与中国同一纬度地区的天气作一下对比。与地理学所确定的美国气候一样,“遭受炎热与酷寒”,因为在北京这个纬度上,其温度也在华氏一百度范围内,各种温度就足够人们受的了。

  但是,在中国,冷热交替不像我们的合众国所见到的那样无法预测、毫无规律、而是平稳有序,符合一个古老的家长制度。帝国的历书,是天、地、人三才和谐的权威解释。这个帝国的历书是否在其广袤疆域里处处行得通,我们无从知晓,但在我们碰巧熟悉的诸多地区,它确实是一种报信服务。在“立春”那一刻,春天来临。我们注意到,好几年“立秋”那天,人们都可以感到天气有所变化,之后就不再有夏天的酷热了。霜冻不会毫无规律地突然降临到一年的每一个月份——各个民主国家里这种情况过于频繁——中国的日历在二十四“节气”中定下一个“霜降”。几年前,这个节气是10月23日。这天之前,一点轻微的霜都见不到。而这天早晨,地面盖上了白霜,之后天天如此。我们注意观察了几年,发现其准确程度总在三天之内。

  在中国,不仅没有灵性的现象合情合法,有灵性的动物也是如此。好几年,我们都注意到早春的某一特定日子窗框上有几只苍蝇,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到苍蝇了,每次,我们都极有把握地翻开这个帝国的历书,证实这一天的确是“惊蛰”。

  人们已经注意到,在讲英语的民族的体内,流淌着一些不安分的血液,它使我们不堪忍受法律的制约,在管束之下躁动不安。“我们强健的英国祖先,”布莱克斯顿[注]说,“认为身为自由人,却只能在特定时间里露面行事,这是无法忍受的。”多亏了我们勇敢的祖先的这个特点,要不然,个性自由和天赋人权的学说还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确立下来。

  但是,既然现在这些权力已经很好地确立下来,我们为何不去明智地多少强调一下个人意志必须服从公众利益的重要性,为何不能强调法律的尊严呢?在这些方面,我们难道不能向中国人学点东西吗?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四章 互相猜疑

  没有一定的相互信任,人类就不可能存在于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尤其是在像中国这样一个组织得如此严密如此复杂的社会之中,这更是不容置疑。假定这是一条公理,我们去注意一系列的现象,是毫不过分的,尽管这些现象可能会与我们的理论相冲突,但对于那些熟悉了解中国的人来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将要谈到的关于中国人互相猜疑的许多情况,对中国人自己来说并不少见,相反,这是他们与所有东方人所共有的特点。毫无疑问,中国各种制度的本质使之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本章与业已讨论过的中国人相互信任密切相关。一个人碰巧知道一些与他本人全然无关的事情,其结果可能十分严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种危险性更能引起包括中国人在内的人类各民族的猜疑。

  在猜疑滋生盛行的中国,这种互相猜疑的第一个见证,便是吸引人注意的、高耸于这个帝国各地的城墙。“城”这个词在中文里的意思,就是用墙围起来的城市。这与拉丁文里“军队”一词就意味着训练或操练一样,具有意味深长的含义。帝国的律法,要求每个城市都要按照规定把城区围起来。同其他法律一样,这并没有形诸文字,因为在不少城市,人们听凭城墙坍塌损毁,也不见任何保护措施。我们得知,有一座被太平天国军队包围并占领好几个月的城市,尽管城墙完全遭到摧毁,但在之后的十多年里都没有再修起来。不少城市只有薄薄的泥墙,老百姓的狗都可以随心所欲地爬上爬下。在所有这些情形中,事情总是从完美状态趋于衰败,这只能说明这个国家的贫弱。一旦事态危急,第一个措施就是修城墙。实施维修时,可以方便地对官员们以及其他暴发户进行罚款。

  政府对人民的不信任,这是中国所有城墙赖以建筑的坚实基础。尽管皇帝在理论上是其臣民之父,而他的下属又称作“父母官”,但每一方都清楚,这些都是纯粹的专业术语,就像“加”和“减”一样。而人民同其统治者的关系,实际上是孩子同一个继父之间的关系。在中国的历史中,农民起义层出不穷,其中大部分举事,只要政府及时采取适当行动就可以避免。或许是政府有为难之处,政府并没有及时行动;或许是政府不想那样做。与此同时,老百姓慢慢地起事,正如政府所知道的那样,而官员们却迅速撤入准备好的防御区里,像缩到硬壳里的乌龟,或者躲在刺球里的刺猬,却把这场骚乱留待军队去慢慢收拾。

  同别的东方人的城镇一样,中国人所有房屋都有高高的围墙,这又是猜疑的例证。让一个外国人在与中国人交谈时谈到类似伦敦或者纽约这些地方,就要故意把它们说成是“有围墙的城市”,如果这一点让外国人感到困窘的话,那么,那些对西方有兴趣的中国人也会困惑不解:这些国家的人民何以能够生活在毫无围墙遮拦的地方。尽管缺乏足够依据,中国人也会立刻加以推断:这样的国家肯定没有什么坏人。

  中国各地乡村,几乎都是人口密集,它们实际上就是一个个微型的城市。这一点,又一次证明了相互猜疑。防的不是外族入侵,而是他们自己人。据我们所知,唯一不这样聚居的一个例外便是山区,那里土地非常贫瘠,只能养活一二户人家,而那里的人又是如此贫穷,穷得以致不怕贼偷。比如贝德禄先生提到的四川省:“农民及其雇工,可以说无一例外地住在田边的农舍里,他们往往是相互分隔,而不是挤作一堆。”如果像李希霍芬男爵[注]所言,这之所以成为例外,是因为这个偏僻省份的人比别的省份的人更希望和平,那就证明了贝德禄先生的评论,这种希望历经许多痛苦的失望,特别是——尽管在此之前有过长期的和平——太平天国起义的那些岁月。

  中国人——也是东方人——的猜疑,在社会生活中的一个最重要例证,就是口头上与实际上对妇女的态度。这些说法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了,整整一章都谈不清楚。女孩子一到青春期,就众所周知地成为一种“危如私盐”的商品。一旦她们订了婚,她们外出走动的时间就比从前更少了,一点点风吹草动,就会引起恶毒的闲言碎语。有一条社会公理,说的是“寡妇门前是非多”。尽管中国妇女的自由比她们在土耳其或印度的姐妹要多得无法比较[注],但中国人对妇女的尊重还是不够。妇女普遍不能接受教育,处于从属地位,存在一夫多妻制和纳妾制度——所有这一切做法都不尊重妇女,而尊重妇女正是西方文明的一个特点。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并引用一些通俗的说法,来说明中国人对妇女的一般的看法,这些说法可以视为长期经验的总结。她被说成生性见识短,而又不可信任——是嫉妒的化身,有道是,妇人善妒。这里,“妒”让人想起,或者故意让人想起它的同音词:“毒”。有一首中国古诗,充分表达了这个理论:

  青竹蛇儿口,

  黄蜂尾上针。

  两般尤为可,

  最毒妇人心。中国语言结构恰当而无意的公正性,随带地例证了这些观点,其构成方式值得注意。一位汉语方面的杰出学者,为回答笔者的请教,仔细考查了一百三十五个部首从女的常用字,发现其中有十四个是褒义的,如“好”、“妙”等等,其余的则是三十五个贬义,八十六个中性。但那些贬义的字,却包含了整个语言中最为可耻的含义。女字旁结合声旁表示“欺诈、诡诈、卑鄙、不忠、自私”;三个女字在一起,表示“私通、通奸、诱奸、阴谋”。

  据说,人们之间之所以互相不信任,是有两个原因:其一,因为他们互相不了解;其二,因为他们互相了解。中国人觉得,任一原因都足以引发互相之间的不信任,他们也就相应地见机行事了。尽管中国人生来就有联合在一起的能力,这时常令人想起化学上原子的结合,然而在适当的时候,通过适当的途径,就可以很容易地确知,中国人并不想相互信任,哪怕是做点表面工作来表示相互间的信任。同一个家庭中的各个成员,时常会成为互相猜疑的牺牲品。这些猜疑是由儿媳们煽起,为了分得共同劳动的收益,妯娌们经常使她们的丈夫之间互相嫉妒。

  关于家庭生活,此处不作展开,那会占去整整一章。我们接下去注意一下另一种同样普遍的情况,这些人与家庭生活没有复杂的关系。家里的一群仆人,如果他们不是由同一个负责他们所有人的人介绍来的话,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所谓的“武装的中立”。如果有什么不利于某个仆人的事情传出来,他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不是“主人是怎么发现的”,而是“谁把我的事情告诉他的”,即使这个仆人明知自己已是罪恶昭彰,他的第一个念头仍然认为其他仆人怀恨于他。我们曾经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中国妇女听到院子里有人大声说话,脸色立刻变了,怒气冲冲地冲出房间。因为她以为一定是在争论与她有关的事,但实际上只是在谈购买稻草的事,而卖主的要价太高了。

  如果一个仆人遭到突然解雇,这种猜疑一定会煽起战火。他会疑心除了他自己之外的所有人,断定有人说了他的坏话,坚持要知道自己为何遭到解雇,尽管他明知理由十足,其中任何一条都可以解释得通。他的面子一定要保住,他猜疑的本性一定要发挥。这些事情时常发生在中国家庭,以及有中国仆人的外国人家庭,但程度不同,因为一个中国仆人知道能把外国人的好脾气利用到什么程度,但他知道中国主人是不会那么好摆弄的。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外国人,至今还雇用着那些早就该解雇的中国仆人,因为他们不敢解雇。他们知道,只要一提解雇,就如同捅了马蜂窝,也就是惹恼了那位受到指责的“不光彩”的仆人,这个事件的中心人物。他们没有勇气采取断然措施,唯恐失败之后情况更糟。

  有一个关于奥地利一座城市的故事:中世纪时,这座城市遭到土耳其人围攻,而且马上就要被攻占了。关键时刻,一个奥地利姑娘想起自己有许多蜂箱,于是就立刻搬来倒翻在城墙上;城墙外的土耳其人已经快爬到墙顶了。结果,由于蜜蜂的作用,上耳其人一方迅速败退,城市保住了。。中国人的计谋经常是如同这位奥地利姑娘,而中国人的成功时常只是一种标志,因为这种骚扰正如一位拉丁语教授所说的暴风雨,人们宁愿“相信别的什么”,也不“相信它本身”。怪不得有这样一个说法:“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中国人在这种情况下的办法只是干脆闭上眼睛,假装没看见,但这个办法对一个外国人来说不能轻易做到了。

  我们发现有必要让我们的孩子记住,当他们自己在世上独立生活的时候,最好不要过分相信陌生人。而中国人即使在小时候也不需要这种告诫,因为他们吃奶的时候就已经吮进了这种谨慎了。中国人有句俗话说,一人不进庙,两人不窥井。我们惊奇地问,为什么一个人不能走进庙里?回答是,因为和尚可能会趁机谋财害命!而两个人不能一起往井里看,是因为如果他们其中一个欠另一个债,或者有另一个想要的东西,所以他有可能趁机把同伴推入井里!

  另外有一些互相猜疑的例子,发生在日常生活的小事。在西方,有自由而没有压制,而在中国则正相反。对我们来说,对症下药是处理事情的最为简单、最为有效的方法,这是理所当然的。但在中国就得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其他因素。凡事都是如此,在涉及钱与粮这两种构成大多数中国人生活经纬的东西时,这种感觉最为明显。一笔原本可以交给别人来分给大家的钱,却已经按照既定方案分好了,这对于中国人来说,很难信服,因为这种分配他没经历过,而他所经历的许多次分配,总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被扣除了不少钱。同样,很难安排一个中国人去负责别人的食物分配,尽管仔细询问之下,接受食品的人也并不认为主管食物分配的人扣下了一部分以供己用,这种情况下,不满情绪可能完全压制了,但没有理由认为表面上看不出来,人们就没有在互相猜疑。的确,只有外国人才会有这样的疑问,因为中国人早就料想会那样,正如他们有同样理由去肯定凡是机器都有摩擦一样。

  中国客店的店小二有个习惯,在客人付完钱即将起身之际,大声报出帐单上的细目,这并不是为了称赞客人出手阔绰——有的出门人以为是这样——而是有更实用的目的;让别的店小二明白,他自己并没有偷偷地拿客人给的小费或者说“酒钱”,而他们却一直希望客人能给一点。

  要办一件需要商量和协调的事,只要派人送封信就可以安排妥当,在西方是这样,在中国却不行。主管人员必须亲自出马,去见对方的主管人员。如果对方不在家,就得再去,直到见到为止,因为否则的话,没有人能担保通过他人的中介,而事情不被歪曲。

  人们时常会谈论中国人的社会团结。有些情况下,整个家庭或者家族的所有成员似乎都去干预某些家庭成员的个人私事。一个异姓人,如果他聪明的话,就不会插手这样的事情,以免灼伤手指。有一句实在是很管用的话:不同姓,难相劝。这个家伙来瞎掺和我的事情,算什么意思?肯定别有居心,理所当然,居心叵测。如果终生为邻为友的人尚且如此,那些局外人或者没有特别关系的人还不知道会怎样呢。

  在中国,“外”这个字的含义,有不同的范围和意义。外国人因为来自外国,所以受到排斥;外村人因为来自外村,所以也受到排挤。如果一个外人,没人知道他来自何处,他又不想让人知道,那么,情况就更受重视了。“谁知道这个家伙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一位谨慎的中国人心里总不免这样嘀咕。

  如果一个出门人不巧走错了路,到达一个村庄时天色已暗,特别是时辰已晚,他会经常发现没有人肯走出房子给他指一指路。笔者有一次就转悠了好几个小时,想出钱请人带路,问了不少人,可他们甚至连我的这个请求都不愿意听一听。

  中国私塾里的所有学童,都要大声诵读课文,极大地损伤了他们的发音器官,也使外国人心烦意乱。这是“陈规旧习”,但如果有人追根问底,就会知道,那是因为假如听不到读书声,教书先生就会怀疑学童读书不专心。而那种让每个学童背对着先生背诵的奇异做法,也是为了让先生能肯定学童没有偷看先生拿在手上的书!

  并不是每一种形态的文明都主张人们有责任款待陌生人。所罗门的许多有关小心提防陌生人的箴言,在与东方人实际接触之后,有了新的含义,但中国人谨慎到了一个令人难以超越的高度。一位受雇于外国人专门收集童谣的中国教书先生,有一次听到一个小男孩哼唱着一支没什么意义的儿歌,恰好这位先生以前没听到过,他便让这个小家伙再唱一遍,结果小男孩吓得赶紧跑掉了,再也找不到了。这个小男孩是中国环境的曲型产物。如果有个人发了疯,离家出走了,而他的朋友到处找他,希望听到一点他的线索,他们很清楚要找到他的踪影,可能性很小。如果他曾经在某个地方呆过,却又消失了,找他的人自然要问,你怎么着了他?这就可能带来麻烦。所以,面对陌生人的问话,人们肯定会采用的最为安全的办法,就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已经从亲身经历中学到,一个陌生的中国人试图寻找一个大家都知道的人,也会碰到同样情况。有件这样的事情:一个看似来自邻省的人,向人打听到了去他要找的那个人的村庄该怎么走。但当他到达这个村庄之后,却失望地发现全村人却不约而同地否认有这样一个人,还说连听都没听说过。这种众口一词的假话并非事先有意编造,因为根本没有机会。全村人同时采用此种对策,这是一种正确的本能,就像一只草原犬鼠看到陌生的东西,就会缩进洞里一样。

  在所有这类事情中,从一声招呼中的细小方音区别,就可以判断一个人大体从何而来。一个乡下人碰到别人,别人就会盘问他,他住的地方离其他许多地方有多远,似乎要肯定一下他有没有骗他们。同样,学者们并不满足于询问一个自称是秀才的人何时“进学”,还要问他文章的题目是什么,他是怎么作文的。这样一来,骗局就很容易揭穿,也经常如此。一个人不能指望冒充是某个地方的人,因为口音多少有点不同,会让他露出马脚的。一个陌生人不仅会发现自己难以找到某人的线索,这种做法会引起普遍怀疑,而且如同前面的例子那样,整个村子都会这样做。笔者就曾经派几个中国人去寻访一些长期在一家外国医院就诊的中国人,能找到的没几个。有一次,终于有个病人大胆地同陌生人说话,但他只说出自己的姓,姓属于一个大家族,他断然拒绝说出自己的名和别人对他的称呼。另外有一次,一位信客到一个村庄查找一个收信人,但全村的都像一无所知的白痴一样退避了,最后,所有线索都断了,什么都没找到!这个例子中,这位陌生人在一二英里中没能找到要找的人,感到十分困惑,其实要找的人就住在离他不到十杆[注]的地方。

  笔者熟识的一位老人,有个十分富有的邻居,以前跟他一样,是中国一个极普通的秘密教派的成员。问起老人这位邻居的事,笔者被告知,两人的房子离得很近,一起长大,并共同度过了大约六十年光阴,却不打交道了。“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者了,不太出来。”“那你为什么不时常去看看他叙叙旧?你们是不是关系不好了?”这个人一副很清高的样子,笑了笑,摇了摇头说:“关系很好,但他有钱了,我却很穷,我要是去那儿,人家会说闲话的。人家会说,他来这儿干什么?”

  中国人本能地承认他们互相之间存在着猜疑,最明显的例子是,他们不愿意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客人会感到局促不安,赶紧走到外面的走廊里去,意思是:“不要怀疑我;你也看到,我没拿你的东西;我不在乎这些东西。”一个自尊的中国人去拜访外国人,也是这样的情形。

  没有什么能比一个人死得蹊跷,更能引起中国人最强烈的猜疑了。曲型例子是出嫁的女儿死了。尽管如前所述,她活着时父母无力保护她,但她死后,如果对她的死有疑问,父母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控制局势了。她的自杀是一种机会,使她父母不再如人所共知的那样忍气吞声,相反,他们可以昂首挺胸,提出实实在在的赔偿要求。如遭拒绝,两家就会打一场旷日持久而又极其烦人的官司,其首要动机是报复,而最终是为了保住娘家的面子。

  中国有个古老的格言: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这个充满智慧的格言代表了一个普遍的真理。在中国的社会生活中,绝对必须轻轻地走路。这就是为什么中国人生性沉默寡言,而我们却不会这样的。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们知道这一点,我们却不知道。

  中国人的商业活动,从很多方面证明了他们的互相猜疑。买卖双方互不信任,因此,双方一致认为,暂时把事情交由严格保持中立的第三者,这样做对自己的利益最有好处,因为双方的利益分成只能通过讨价还价来达成。只有拿到钱,生意才算做成。如果这件事情有不少内容,有些就得写下来,因为“空口无凭,立字为证”。

  中国银子市场的混乱状况,一部分原因在于钱庄不信任顾客,而顾客也不信任钱庄,双方都很有理由。中国南方甚至中国任何地方每一枚加盖印戳的银元,都证明这个伟大的商业民族的猜疑本性;尽管他们想做成一笔生意时是精明的,但不愿做一笔生意时,他们更精明。一个顾客,中国人外国人都一样,希望天黑之后花用银子,这件事情本身就十分可疑,难怪城里的每个商家都不断忠告说。今天打烊,明日请早。

  中国的银行系统看上去十分复杂,我们从马可·波罗那里获知,钱庄汇票很早以前就开始使用。但这些票据绝非普遍,而且看来也只在极其有限的范围内流通。相距十英里的两个城市的钱庄,会拒收对方的汇票,而且这样做还是挺有道理的。

  中国的高利率,从百分之二十四到百分之三十六以上,这是互相缺乏信任的见证。这种过分的榨取,主要不是钱的使用费,而是巨大风险的保险金。中国根本就没有我们所熟悉的西方国家的投资方式,这并不是因为这个帝国的资源开发得不够充分,而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普遍的不信任。“民无信不立”[注],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国的许多事情会长期悻离这句话,以致于极大地损害人们的利益。

  几年前,报纸上刊登了一段有关纽约华人社区情况的报道,这给我们提供了中国在商业上互相猜疑的奇特例子。这个中国人的组织大概同中国人在别的城市建立的组织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有自己的市政府,还有十二名头面人物做市政官员。他们把市政府的钱和文件存放在一只很大的铁制保险箱里,为了确保绝对安全,他们锁上了一排十二把笨重的中国式铜挂锁,而不是纽约各家银行那种结构复杂外观漂亮的暗码锁。这十二位市政官员每人掌管一把挂锁的钥匙,如果要打开保险箱,就必须十二个人同时到场,每人打开自己的那把。这些杰出的市政官员中有一位不巧去世了,于是,市政事务陷入了极端混乱。他那把锁的钥匙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也没人敢冒险占他的位置,这是因为害怕这样一种迷信:死者会嫉妒他的继任,让他得同样的病死去。直到一场特殊的选举之后有人填补了这个空缺,才会有下文。这件小小的事故的确是一个窗口,愿意一看的人可以从中清楚地看到中国人性格的重要特征——组织能力、经商能力、互相猜疑、无限轻信,以及对西方人的制度和发明的沉默的蔑视。

  中国的政府结构,也同样存在因缺乏信任的例子。宦官其实就是亚洲所特有的一个例子,中国很早就有;但当今的清室却用十分有效的办法对付了这个危险的阶层,剥夺了他们在历朝历代祸害他人的权力。

  当不和谐的双方,比如征服者与被征服者,必须在高层次上合作时,必然会有猜疑。而满人和汉人在管理政府方面的奇异结合,以及人事安排都说明他们之间相互猜疑:“六部”中满人担任正职,汉人也许就担任副职。通过这样的互相牵制和平衡,国家机器得以维持。庞大而重要的检查机关同样证明这一点。

  那些了解中国政府内部运作情况的人,他们的观点让我们确信,我们所认为的中国人社会生活中的互相猜疑这也是中国官方生活的特点。它不可能是别的什么样子。中国人的本性就是,上级官员嫉妒下级官员,因为这些对手令人惧怕。另一方面,下级官员对上级官员也少不了猜疑,因为上级官员可以随时让他调任或免职。看来有充分理由相信:上下级官员都多多少少嫉妒庞大而有力的文人阶层,而官员们又一致戒备着老百姓。后一种心境,可以解释为什么有那么多半政治性质的社团,因而整个帝国成了个大蜂窝。一个知县可以压制如著名的在理教[注]这样的社团的年度聚会,只不过因为这个社团禁止享用鸦片、酒和烟草。知县想把他们预定的宴席让给他衙门里贪婪的“虎狼”。他这样做不是因为在理教计划反叛,证据确凿,而是因为官方早就假定他们一定会那样做。所有的秘密社团都是谋反的,这个也不例外。这种普遍的猜疑解决了全部问题,政府随时干预,抓住首领,发配或除去,这一刻的疑心解除了。

  很明显,此处论述的互相猜疑的习性,强化了前面讨论过的保守性,因而使新事物无法得到采用。人口调查,由于政府很少为之,致使中国的老百姓对此感到陌生,甚至连这种说法都不熟悉。因此,这种人口调查总是让人心生疑窦,怀疑其别有用心。这种猜疑的真实性,可以用笔者所住邻村的一个事件来阐明。有两兄弟,其中一个听说已经下令进行人口调查,理所当然地以为这意味着强制性移民。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当地习俗,他们中有一人要留在家里看祖坟,弟弟预见到自己肯定要走了,就自杀以逃脱了长途跋涉之苦,这样就使政府的计划受了挫。

  猜疑与保守的混合,使那些在美国接受教育的年轻中国人回国至今,一直在荆棘丛生的道路上步履维艰;这一致命的结合,同样也阻碍了中国对铁路的必然引进。而对政府意图的猜疑,将会长期阻碍中国需要的改革。三十多年前,就曾有人向北京某位显赫的政治家指出发行银质铸币的重要性,他非常实事求是地回答说,永远都不能去设法改变这个帝国的货币:“如果尝试着那样做,老百姓马上就会认为朝廷要从中谋利,那是行不通的。”

  开采矿藏也障碍重重。如果开采得当,应该能使中国成为一个富裕的国家。地下的地龙[注],地上的侵吞和猜疑,层出不穷,使得这方面任何最基本的进步都举步维艰。不管好处有多大有多明显,当人人对此猜疑皱眉之时,引进新事物便几乎不可能了。已故的倪维思博士[注]在芝罘为中国培植外国高级品种水果,做了大量的工作,这些水果明显可以产生巨大收益,但他每做一步,就不得不与这种猜疑作斗争。换一个不够耐心、不够善良的人,早就厌恶地放弃这个计划了。一旦有了好的收成,这种状况就逐渐消失了。但是,当中国海关对养蚕种茶进行调查时,这种猜疑却是十分真切的。那些对这些事情感兴趣的人,何以相信,与以往积累的经验相反,这次调查的目的不是征税,而是促进生产,增加劳动的收益。谁听说过?谁能相信?中国人对这种计划在心里所持的态度,可以用一句古老的荷兰谚语来表达:“狐狸跳进鹅圈里时说:大家早上好。”

  我们还是接着来谈这个话题与外国人的特殊关系。对外国人十分猜疑,时常伴随(或许主要也是因为)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想法,认为外国人有能力轻而易举地去干最不可思议的事。如果一个外国人走到一个人们不常见到他的地方,人们会据此推断他在考察这个地方的“风水”。如果他注视着一条河流,那他一定是在探测河里有没有贵重金属。人们认为他有能力看到地下深处,看出有没有最值钱的东西可以拿走。如果他参加赈济饥荒,人们不用仔细思考,就知道他的最终目的是要挟持一批这个地方的人去国外。正是由于对“风水”的这些看法,外国人不能上中国的城墙。而在中国的外国建筑物,其高度必须严格规范,如同帝国的边界线一般。中国看来完全缺乏自然界一致性的信念。贝德禄先生提到过四川某山区有一种说法,认为长鸦片的地方,地下就有煤。但这不单是无知的人的概念,因为彭北莱[注]教授宣称说北京有位高级官员告诉过他同样事情,并将不知道煤的生长速率来作为反对煤矿开采过快的理由。据说,已故政治家文祥[注]读了丁韪良[注]博士的《天道溯源》之后,有人问他有何看法,他回答说,书中科学的部分他准备接受,但“宗教部分”(其中断言地球围绕太阳转)他实在不敢苟同。

  外国人来中国,这件事情完全超出了中国知识分子目前的发展状况。看到李希霍芬骑马游历乡间,他那副毫无目的信马由缰的样子,使四川的老百姓把他想象成一场惨重战斗之后的逃命者。许多中国人,尽管过后十分了解外国人,但他们第一次见到外国人时,如果这个外国人正巧个子很高,他们都会暗自吃惊。许多中国妇女受到劝告,她们一旦主动走进外国人的房子,要人命的咒语就会起作用,让她们中魔;如果最终硬要她们进去,她们也绝对不会踩外国人的门槛,或者照外国人的镜子,因为那样做就会安全不保。

  几年前,来自中国内陆省份的一位年轻的中国学者,到笔者的居所来帮助一位新来的人学习汉语,由于他们那儿对外国人几乎毫无所知,因此他与外国人打交道就不免有些困难。他呆了几个星期之后,突然想到他母亲需要他去孝敬,就走了。他说好某天会回来,但再也没有出现。在我这个外国人家里的时候,这位精明的儒学家从没喝过一口仆人按时送去的茶水,也没吃一顿饭,以免麻醉药下肚。当另一位教书先生递给他一个信封,让他把自己写给母亲的平安家书放进去,并示范给他看只要用舌尖舔湿信封即可封口时,他的心情立刻紧张,转而客气地请那位教师替他封,因为他自己实在不会。

  这种心理定势,使中国人对外国人印刷的中文书籍有了一种顽冥不化的看法。他们普遍坚信,书上有毒,而油墨的气味就是小说中的“蒙汗药”。人们有时还会听说,这种书谁要是读上一本,就会立刻变成外国人的奴隶。我们听说的一位小伙子的看法,与之略有不同,他在读了这样一本小册子的开头之后,就害怕地把它扔了,跑回家告诉朋友说,如果谁读了这本书并且说谎,就肯定会下地狱!有的时候,分发宗教书刊的小贩会发现,这些书送不掉,却不像某些人猜测的那样是因为人们敌视书的内容,其实书中内容既不为人所知,也没什么可在乎的,而是因为人们担心它是以赠书为肇始而进行敲诈,中国人太熟悉这种方法了。

  如果一个外国人试图记下中国孩子的名字,据悉这个简单的程序显然成功地弄垮过一所即将兴办起来的学校。记名字这种不明智的做法,所引起的臆测,同样会导致一场惊慌。汉字的罗马化拼音系统,最初阶段肯定碰到过这种反对和猜疑。为什么外国人教学生写的东西家里朋友读不懂?这个世界上的一切解释,都不足以向一个满腹狐疑的中国老人交代清楚,因为他认为:多少辈人都认为汉字够完美了,对他的孩子也就够好了,比起不知祖先是谁的外国人的发明来,要好多了。几乎可以说,外国人提出的一切,都会遭到反对,明显的理由是,那是外国人提出来的。“柔顺固执”这个特点,会使你的中国朋友用最为客气和准确的话向你保证:你的提议十分令人赞赏,也十分荒谬。

  讽刺在外国人手里是一种武器,但绝不符合中国人的口味,有一位外国人,他对中国人的了解绝没有他要求的那样多,对于一个仆人的失职和过错,曾在厌恶之中用英语骂他是“骗子”。这个仆人一有机会就问一位汉语很好的夫人是什么意思,才知道这个字眼是说他的,“这致命的刺痛深深地激怒了他”。那些读过罗伯聃[注]先生《伊索寓言》中文译本的官员,他们的心态与这位北京仆人一样。这些官员不禁悟出这些会说话的鹅、老虎、狐狸和狮子的隐晦含义,为防患于未然,他们竟查禁了这本书。

  中国人对外国人的猜疑,最为顽固的,要数发生在外国人开办的医院和诊所里的事情了,如今这样的医院和诊所已经遍布中华大地。在广大的病人之中,的确有不少人对外国医生的好心和技术,表现出的信任既含蓄又令人感动。还有其他不少人,他们的感受我们所知甚少,除非仔细询问,才知道他们还在相信那些十分荒谬的传言,比如把人的眼睛和心脏摘取制药,外科医生具有把病人剁碎的癖好,外国人在地窖里可怕地处置中国小孩。一二年之后,这样一个医疗机构的好处广泛传扬,云开雾散,这类谣言不攻自破;但是,这些谣言还在数以万计地一次次成功地使人相信,就像八月间的霉菌繁茂地生长在温暖湿润的土地上一样。

  外国与中国交往的全部历史,在中国一方是猜疑和推诿,在外国一方也无疑有不少严重失误。这段历史回想起来令人厌倦,而那些负责那种出力不讨好的谈判的人,却没有吸取这段历史教训。在中国,个人自己常常就得充当外交家,中国人应该明白该怎么办。我们下面的例子能够很好地说明这一点。事情是:有位外国人想在某个内地城市租一些住宅,而当地的官员却摆出各种理由来拒绝。在一次事先有安排的会见时,这个外国人一副中国装束,带着不少书写用品。初步交谈之后,这个外国人慢条斯理地打开了他的书写用品,放好纸,看看钢笔里面有没有墨水,一副专心致志的神情。那位中国官员极有兴致并十分好奇地注视着这个过程。“你在干吗?”他问道。这个外国人解释说他只是理一理书写用品——仅此而已。“书写用品!用来作什么?”“记录你的答复。”外国人回答说。这位官员赶紧向这个外国人保证说,没必要记了,可以满足你的要求!这个官员怎么能保证,那份他不可能知道内容的神秘文件,下次他会在哪里再听到?

  中国是一个谣传四起的国家,人们生性怕事。前几年,旅居新加坡的华人中,就有这样一种谣传,使苦力们坚决拒绝天黑之后去走某一条路,因为据传那条路上会有突然砍掉脑袋的危险。这个帝国也许永远不能从这种恐怖的时代里走出来,这种恐惧就像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人所感到的一样真切。无限的轻信和互相猜疑,是这些可怕谣传诞生和滋养的土壤。当这些谣传与外国人有关时,长期而又痛苦的经验表明,绝对不能轻视,而应该刚传出来就赶紧辟谣。如果当地官员能认真制止这些谣传,也就没什么大碍了。如果不加制止,任其传播,结果就会导致天津大屠杀那样的暴行。中国处处都适宜迅速传播此类谣传,几乎没有一个省份没有这样那样地传播过。为了彻底制止那种事件的爆发,极有必要抓紧时间着手于此,这如同地质学的结果一般重要。避免那种事件的最好办法,是用无可争议的实例教学,让中国人确信:外国人是中国人真诚的祝福者。这种简单的命题一旦牢固地确立下来,“四海之内皆兄弟’才会第一次成真。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五章 言而无信

  “信”这个汉语中的会意字由“人”和“言”两个偏旁构成,人言为信,字面上就看得出含义。“信”,列为中国我“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的末位。按照那些熟悉中国人的人的观点,大量证据表明,信在天朝帝国事实上也可能是最末一位的德行。许多了解中国人的人,都会同意基德[注]教授的观点,他在谈了“信”这个中国人的观念之后,继续说道:“但是,如果选择这个美德作为一种民族特质,不仅是为了在实践上蔑视它,而且也为了与现存的处世方式形成一种对比,那么,就没有比‘信’更合适的了。中国人在公开或私下场合的表现,与诚信如此背离,因而他们的敌人会抓住这一点,来讽刺他们的表里不一。虚情假意、表里不一、口是心非和奴颜婢膝,才是突出的民族特点。”等我们详细研究之后,就能更好地判断这些论断有多少为中国人的生活事实所证实。

  “如今的中国人同他们的古人没有太大区别。”我们相信这是一种合理的说法,而且我们相信一些富有才干的学者的观点也知意,毫无疑问,中国。关于信的标准,与西方各民族诚信——那才应该称为信一的标准有很大区别。一个独具慧眼细读中国经典的人,会在字里行间读出许多含糊其中的拐弯抹角、闪烁其辞以及谎言。他还会发现中国人对西方人的坦率,压缩成这样一句意味深长的话:“直而无礼则绞。”[注]孔子的《论语》中有件孔子与孺悲的故事,对西方人来说意味深长,而儒学家却完全不解其中味。以下这段文字,摘自理雅各的译文:“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之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注]孔子的目的是避免不愉快,孺悲不是孔子想见的那种人,因而采用了非常典型的中国做法。

  孟子也仿效了孔子的这种做法。作为某诸侯国的客人,他被邀请去上朝,但盂子希望得到诸侯王先来拜访他的荣耀,便称病不去,为了显示那只不过是一种借口,他第二天就出门拜访别人了。陪伴孟子的那位官员,夜里同孟子长谈了这种处理方式的可取之处,但他们之间的讨论只涉及礼节问题,根本没有涉及为方便而说假话这样做是否道德。[注]没有明显的根据可去猜测其中任何一位当事人曾经想到过是否合乎道德这一点,而现代的儒学先生在给学生解释这段文字时,也没有多加思索。

  毫无疑问,中国的古人在保护历史记载方面,要比同时代其他国家先进得多。他们的史书,不管有多么冗长罗嗦,但肯定面面俱到。许多西方作家,似乎对中国的史书极其赞赏,对书中的叙述绝对相信。下面一段文字摘自维也纳大学讲师辛格博士的一篇文章,其译文刊登在1888年7月的《中国评论》:“科学的考据早就承认中国古典文献是可信的。而且可信度越来越得到证明。比如李希霍芬,这位刚对中国进行过全面考察的学者,在谈论中华民族的性格中具有令人惊讶的矛盾成分时认为:中国人记录历史事件时严格求实,若涉及到统计数字,其追求真知的精神更为认真,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们在一般交际和外交谈判时撒谎的掩饰风行,这是被绝对公认的。”有一点我们必须牢记在心:历史的精确性可以通过两条全然不同的线索来体现:一是按照时间顺序有侧重地途述事件,二是通过对人物和动机的分机来解释事件。那些广泛地考察过中国历史的人说,用前一种写法,中国的这些史书无疑都是关于发生在写作之前的事情而用后一种写法看,这些史书则绝无半点合乎辛格博士所说的严谨。我们不对自己不十分了解的东西妄发议论,只是让人们注意,一个耽于撒谎的民族,与此同时却能塑造一代又一代尊重事实的史官。这样的现象如果不是史无前例,也算独此一家了。同样的爱憎,曾经使其他许多国家历史受到歪曲,难道中国就会例外吗?同样的原因,难道就不会作用于中国,如同作用于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地方吗?

  记住这样一点很重要:不尊重历史,这不仅仅是注释儒学的教义的缺陷,孔子本人的做法也是如此。理雅各博士对“以一青掩大德”[注]很不以为然,但他十分重视孔子作《春秋》的取材方式。《春秋》记载了鲁国二百四十二年的历史(起于鲁哀公元年,止于鲁哀公十四年)。下面一段话摘自理雅各博士关于儒学的演讲,后来发表于他《中国的宗教》一书:“孟子把《春秋》视为孔子最伟大的成就,并说它的出现会让乱臣贼子感到害怕。[注]孔子本人也有相似的看法,说有人会因此了解他,也有人会因此怪罪他。[注]当因为《春秋》而受到怪罪时,他有没有心生不安呢?事实上,这部编年史十分简略,不但如此,还闪烁其辞,容易使人误解。《春秋》问世将近一个世纪之后,公羊为此书作增补并评论说;‘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这种‘讳’包含了三个英语词语的涵义——忽视、隐藏和误传。我们该对此说些什么呢?……我时常希望自己能够否定《春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从而快刀斩乱麻地解决我们的疑惑;但孔子笔下的证据与他自己的生活紧紧地捆在了一起。如果一个外国学生采用这种激烈的方法,使自己所看到的这个哲学家的真实品格,那么,中国的众多统治者和大多数学者就不会对他有所同情,也不会怜悯他的内心苦恼。真实,是孔子经常要求弟子坚持的一条原则;但《春秋》还是让他的国人在这个帝国或诸位圣人的名誉有可能受损的情况下隐匿事实真相。”

  我们刚刚看到,那些声称中国人的历史真实可信的人,随时准备承认:在中国,真实仅限于历史。当然不可能去证明每一个中国人都会说谎,即使有可能我们也不准备那样做。中国人自己所说的话便是最好的证明。我们时常听他们谈论自己的民族,如同南海岛屿上的首领说他的部落那样:“我们一张口就说谎。”然而,在我们看来,中国人似乎不像有些人所说的那样,为说谎而说谎,而是因为不说谎就得不到某种利益。“他们不说真话,”贝德禄先生说,“同样也不相信真话。”笔者有一位朋友,曾经有一次接待了一个中国小伙子的来访,小伙子学过英语,希望在他的英语词汇中增加一句“你说谎”。我的这位朋友把这句话告诉了小伙子,并告诫他不要去对外国人讲这句话,否则准要挨揍。小伙子对这个不可思议的提醒毫不掩饰地表示奇怪,因为在他心里,这句话与“你在哄我”的意思一样无伤大雅。柯克先生(1857年伦敦《泰晤士报》驻华记者),在谈到西方人最反感被称为说谎者时评论道;“但如果你这样去说一个中国佬,你根本不会让他生气,不会让他感到有失身分。他不会否认这个事实。他的回答是人我可不敢对阁下说谎。’对一个中国佬说‘你说谎成性,现在就在编瞎话’,如同对一个英国人说‘你一贯讲俏皮话,我相信你现在脑子里就有好几条糟糕的俏皮话’。”

  中国人的日常谈话,尽管还算不上完全虚假,却已让人难以得知真相了。真相在中国是最难获到的。人们永远都吃不准别人是否把整件事情说了出来。即使有人向你寻求帮助,比如,打官司,希望交给你全权处理,事后你还是极有可能发现有几件重要的事情没告诉你,这显然是出于普遍的隐瞒天性,而不是出于恶意掩饰,因为他本人才是隐瞒不讲的唯一受害者。全部事情只有等事后才能弄清楚,不管你是从哪一点着手,每次都这样。一个十分熟悉中国人的人,不会因为自己听说了全部事情,就去认为已经明白了一切,而是要把所说的桩桩件件同其他事情联系起来,最后叫上几个信得过的中国人一起仔细推敲一番,来确定这些亦真亦幻的事情中哪些可能是真的。

  诚信的缺乏,再结合我们已经讨论过的猜疑,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中国人常常交谈了很长时间,却没有一点实质性内容。就外国人之所见,中国人很多不可理解之处都是由于他们不真诚。我们无法肯定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总是感到背后还有东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一个中国人来找你,并向你神秘地耳语一番关于另一位你感兴趣的中国人的事情时,你往往会心头一沉。你无法肯定说话者是否在讲真话,还是在背后使坏。人们无法保证中国人的最终结论就是最后一个结论。这个如此容易说清的命题,对商人、旅行者和外交人员来说,本身就包含了许多各式各样的烦恼的因由。

  任何事情的真正原因,人们几乎不可能指望得知,即使真的知道了,也无从确信。每一个中国人,与别人一样没受过教育,天生有一种墨鱼的能力,一旦被追逼,就放出一些墨汁,使自己安全地退居其中。如果有人在旅途中把你拦住,让你捐点钱给那些贫穷但又希望探索新天地的朋友作旅费,你捐钱的时候,你的随从不会说“你的钱同我没关系,你自己看着办好了”,而是产孩子般温和地笑笑”,向你解释说,你的钱只够你自己用。因此,你就被剥夺了向旅伴捐资的快乐了。我们很少看到一个中国的看门人,会像外国人教他的那样对门口的一群中国人说“你们不能进来”,而是在那里看着,他们肯定不会进来的,因为那条大狗会咬他们的。

  很少有中国人具备守约的道德。这与他们天性误解和漠视时间有关。但不管失约的真正原因是什么,人们会有趣地看到各式各样的借口。一般中国人总是这样:有人怪他失约,他答复说没关系,下次补上。假如指责他的某个过失,他一定改正的话就像清泉一样流出嘴唇。他完全承认这个过失——事实上,承认得过于彻底,反倒没什么可期望的了。

  雇了一位中国教书先生来撰写并且评论中国的格言,他写下古人的一条精辟意见之后,作了一条注释,大意是人们永远不能粗鲁地拒绝别人的请求,相反应该表面上接受,哪怕你根本不打算那样做。“推迟到明天,再明天。这样,”他在注解中写道,“你安慰了他的心灵!”据我们所知,此处公开承认的原则,有债要还的中国人一般都照此行事。谁也不会指望一去讨债就拿到钱,他不会失望;但是他会被很肯定地告知,下次就还了,下次,还有下次。

  中国人对待孩子的态度,最能说明他们天生虚伪。他们教会孩子虚情假意,而大人、孩子却都意识不到这一点。在孩子还没学会说话的时候,在孩子刚刚开始有点朦胧地听懂人们说话的时候,就被告知,除非他听大人的话,否则,藏在大人袖口的某个可怕的东西就会把他抓去。而外国人时常被说成是不知名的怪物;单单这个事实,就足以解释我们经常听到的说我们的一切坏话了。这些孩子小时候受过这种朦胧而可怕的恐吓,而等到长大之后、明白其实并不危险,只是荒唐可笑时,他们怎么会不在大街上叫嚣要驱逐我们呢?

  马车夫拉着外国乘客,车后跟着不少调皮的孩子在边追边叫,马车夫被惹恼了,大声嚷嚷着要抓几个孩子绑起来带走。船夫碰到这种情况,就骂骂咧咧地说,浇点开水在他们身上,就算完事儿了。“我揍你”、“我宰了你”这种表达,在一个有点懂事的中国孩子理解来,简直就是“别那样做”。

  谁想成为一个“有礼”的人,汉语词汇中的一系列词语是必不可少的。在这些词语中,凡是表示说话者自己的,都非常卑贱;而凡是指对方的,都非常尊贵。“懂礼”的中国人,如果不得不谈及自己妻子时,就称她为“拙荆”,或者另外几个类似的文雅的谦称。而那些粗野的乡下人,也抓住了礼的本质。尽管不懂这些文绉绉的说法,却或许会称与自己休戚与共的伴侣为“臭婆娘”。中国有一个故事恰当地体现了中国的礼这个特点:一个客人身穿一套出客才穿的最好的衣服,坐在客厅等着主人。房梁上本来有一只老鼠,正在嬉戏,把鼻子伸进一只为了安全起见而放在房梁上的油罐里,客人的突然到来,把它吓得逃开了。但它逃的时候带翻了油罐,不巧翻落在客人身上,弄得礼服上全是油迹。正当他被这场飞来之祸气得满脸发紫时,主人进来了。他们互相进行了得体的寒暄之后,客人解释道:“鄙人进到贵厅坐在贵梁之下,无意中惊动了尊鼠。尊鼠带翻了贵油罐,落在鄙人的寒衣上,这就是您进来时鄙人这副鄙相的原因。”

  自不待言,没有一个外国人能按中国方式招待中国人。请客时,要长时间地对宴席上的中国人诚恳地鞠躬,口中还得和气地招呼“请诸位入席”,或者把一杯茶举到唇边,在面前划个半圆,郑重其事地向大家说“请用茶”。在感情上难以接受的还有在各种合适的场合高呼“磕头,磕头”,意思是“我能够,可以,必须,可能,也许,或许,或者应该(视情况选择一种)向您拜倒”;或者,有时还得加上一句“我该打,我该死”,意思是我礼节不周;或者,骑马骑到一半,碰到一个熟人,便建议他“我下来,您来骑”,不管走的方向对不对,也不管合不合常理。而最无知最没有教养的中国人,也会时常用这副神情发出这种邀请。我们曾经说过,这样的神情让最冷漠的西方人都不得不开口赞赏,不由得对能够如此待人的中国人表示尊敬。这种小小的尊重,可见于时时处处,它是个人被迫对全社会作的贡献,人与人的摩擦可能会因此而减少,而拒绝贡献的人则会受到半真半假的惩罚,因为这种惩罚是间接的。所以,假如一个车夫忘记把辫子从头上拿下来就下车问路的话,别人就很可能故意给他指错路,还要在背后骂他。

  东方人来送礼物,你如何恰当处理,这是一门学问,或许在中国是这样,在别的国家也一样。有的东西根本不能要,而另一些东西则不能全部拒绝,其中一般有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而一个外国人自作决断,则肯定要出错。一般地说,对送来的礼物要考虑一下,尤其是那些在某个方面特别不同寻常的礼物,生儿子时收到的礼物就属此类。有句经典的格言可资参考:“我害怕希腊人,即使他们带着礼物。”这句格言,时时处处都适用。送礼背后总有事情,正如一句朴实的中国格言所云:“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边。”或者,换言之,(实际上)要求回报比付出多得多。

  关于这种送礼的虚伪性,许多在中国的外国人都曾有过经历。我们曾有机会熟悉了其中的全部细节。有一次,一个中国村庄为了对几个外国人表示尊敬,请他们看一台戏,当然,暗含的意思是外国人要设宴答谢。我们断然拒绝看戏,他们又提出让我们捐款,确切地说数目很小,来建一所公共的房子。建房这件事情后来在第一个村庄办成了。而当我们刚应承下来,就有十一个村庄也派人跑来说他们深深地感动于我们的赈济饥荒和医疗援助,也说要请我们看戏,他们这样做时,完全明白会被拒绝,肯定拒绝。每个村庄的代表听到拒绝看戏的消息时,都同样悲哀而又吃惊,但他们都转而提到上文谈及的为那所公共建筑捐款的问题,每个人又都是点到为止,没有一个人进一步表示什么!

  受到这种包围的,不仅仅是外国人。有钱的中国人,如果不幸有喜事,有时邻居们会来拜访,手提微不足道的贺礼,比如为刚出生的男孩子买一些玩具,但主人要设宴感谢——设宴是中国人不可避免的、经常而适当的回报方式。在这样的场合下,哪怕对中国事务最外行的人,也会赞美这样一句中国格言说得准:“吃自个的,吃出泪来;吃别人的,吃出汗来。”这种情况下,主人还经常要不得不强作欢颜,表示至诚地欢迎,尽管心中十分不悦,但不便表露,否则就会失去面子,那比失去点吃的东西要严重多了。

  这令人想到,许多表达方式都是由讲面子而来的。受雇的中国人对外国主人大多数表面上的礼节,尤其在大城市里,只不过是外表上的虚饰。这一点,只要把某个人的公开行为与私底下的行为比较一下,就很容易看出来。据说,一位在外国人家里的教书先生,讲求礼节一向无可挑剔,但如果他在北京的大街上碰到这位外国主人,他极有可能会装作素不相识,因为否则就会让众人知道:这位博学的先生在某种程度上是在靠外国人混口饭吃——这个情况尽管别人知晓,但表面上不能承认,特别不能当众承认。这样的事情极为常见:几个中国人走进一个房间,里面有个外国人,他们会逐一向房间里的中国人致礼,却全然当做没看见这个外国人。一位中国教书先生表扬一名外国小学生听觉敏锐,发音几近完美,在语言学习方面不久就会超过他的同辈人,但与此同时,这名学生一些奇怪的错误却被这位教书先生和他同事所取笑。一般而言,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雇来教学汉语的教书先生,完全决定汉语的发音标准。

  中国人的礼貌流于表面,流于虚伪,这还表现在主动开口去帮助别人,而这件事情又是别人不能做成的或者不会去做的。如果这种主动帮忙最后是一场空,我们也不必失望,因为本来就很清楚这个忙是不能帮的,但开这样的口的这位朋友的面子却保住了。相似的情形是,如果付给客店的钱在数目上有争议,你的车夫或许会走上前来,裁决说由他来垫上这个差额,而实际上他是从你的钱包里拿出所需的这笔钱。或者他会用他自己的钱付帐,但过后这笔钱他会从你那儿要去,如果提醒他,他是主动垫上去的,他会回答说:“你想让参加葬礼的人也一起埋在棺材里吗?”

  中国人表里不一,无论男女,他们的自谦都是装出来的。常常可以听到人们谈论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完全不能提,完全没法说,而此时各方都完全明白,这只不过是表明人们不愿直说。就是这样一些谈吐文雅的人,一旦被惹急,就会口不择言,骂出最难听的话来。

  与虚假的谦虚相对应的是虚假的同情。虚假的同情是由空话构成的,但不能因此而责备中国人,因为他们没有合适的材料让他们产生对别人的同情。然而,最倒人胃口的,并非空洞的同情,而是做作的同情,以及眼看着别人死去却故作放肆的嬉闹。贝德禄先生曾经提到,一个四川苦力在拉纤的路上看到两只野狗狼吞虎咽地撕咬一具死尸时,开怀大笑。密迪乐先生告诉我们,他的中文老师直笑一位经常在一起的朋友死得滑稽。这些奇异的表现,不足以解释我们经常看到的死了心爱孩子的父母,由于长时间的悲痛而表面呆滞,因为默默的悲伤与对自然流露的情感的粗暴嘲弄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别,后者有违人类的天性。

  如前所述,外国人开始与中国人有商业往来,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无数次的打交道,已经证明这些与我们保持商业往来的人的信誉。泛泛而谈有可能站不住脚,但这种验证必须有事实依据才有把握。我们不妨引用汇丰银行经理嘉漠伦[注]先生的话,来作为这种验证的例子。他在告别上海时说:“我已经提到过外国团体很高的商业素质。中国人在这方面一点儿都不比我们落后;事实上,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还有谁能比中国的商人和银行家更快地赢得我们的信任。当然,凡是规则都有例外,但我有十足的理由说这样绝对的话,我可以告诉大家,在过去的二十五年里,汇丰银行与在上海的中国人做过很大的生意,总额高达几亿两白银,我们还没碰到过一个违约的中国人。”对这番陈辞的最好评论,或许就是援引这番陈辞三年之后的事实,这家银行在香港的一个中国买办,给银行造成了严重损失,银行实力大为削弱,而对于这一损失,却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肯定银行该年的年度利润会减少一百万元。

  中国的批发商与零售商在做生意上有没有根本区别,这一点我们无从知晓。但是,用不着去贬低前文所述的证据的价值,仍然存在这样一个公允的问题:前文提及的大部分成果,是不是因为中国人令人赞叹的相互负责的制度?这个制度前文已作描述,它是西方各国非常愿意效仿的制度。很自然,外国人与中国人做生意时,要让自己得到最大限度的商业保护,而要做到这一点,毫无疑问要让中国人有资格得到最充分的信任。尽管我们承认这一点,但无数证人广泛而又持久的观察却证明,中国人的商业实在是他们全民族缺信少义的极大例证。

  一个颇知内情的人,写了一篇有趣的文章,谈到两个中国人之间做生意,就是成功的互相欺骗。这两人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就是雅各与拉班[注]的关系,或者就如同一句中国的俗话所言:铜盆撞子铁扫帚。有一句俗话说:送孩子去学生意,就是害他一辈子。假秤、假尺、假钱、假货——这些现象在中国殊难避免。甚至于很大的商号,贴出“货真价实”、“绝无二价”的告示,却也名不副实。

  我们绝对不是想要肯定在中国找不到真诚,而只是就我们的经历和观察而言,几乎不可能在任何地方找到。一个对真实性如此不在乎的民族,怎么会有别的结果呢?一个衣冠楚楚的学者碰到外国人时大言不惭地说自己不识字,过后递给他一本小书让他看一下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拿着书从人群里溜走,不付三个铜板的书钱。他这样干,一点都不觉得害臊,反而因为欺骗了愚蠢的外国人而欣喜若狂,这个外国人实在不精明,会去相信一个完全陌生的人。中国人去外国人那儿买东西时,少付一个铜板是常有的事,他总是说没钱了。而当告诉他,他耳朵上这会儿正夹着一个铜钱时,他才极不情愿地拿下来,反而感觉到他受了骗。与此类似,一个人蘑菇“老半天”,想不出钱就弄到点东西,说他身无分文,但最后却会拿出一串一千个铜钱,很忧伤地交给你,让你把应收的数目拿出来。但如果他得到别人的信任,不出钱就弄到东西,他心中会高兴得好像一个人刚刚斩杀了一条大蛇一般。

  中国社会的团结常表现为向亲戚借东西,有时还打声招呼,有时干脆连招呼都不打一声。许多东西借了立刻送去当铺,如果主人想再要回来,就得花钱去赎了。有个中国男孩,在一个教会学校就读,人们发现他偷了管理学生宿舍的那位单身女子的钱。面对无可置辩的证据,他边抽泣边解释说,他在家里就习惯偷妈妈的钱,而他的这位外国老师简直太像自己的妈妈了,他就是上了这个当,才去偷钱的!

  应该十分肯定的是,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这些如此引人注目的缺陷,西方也时有所见,但很明显,最重要的是去了解有哪些本质上的对立。其中有一条对立我们已经谈及,就是中国人缺信少义。这一点虽然不常碰到,但若要找,却也可以常常找到,我们在谈其他问题时已经引述过不少这样的例子。其他方面的对立,也许需要的篇幅再多也不过分。

  关于中国人压榨的理论与实践的这样一本有趣的书,是需要留待一个具备必要知识的人来写的。然而,在这个帝国里,这可以说是一种上起皇帝,下至乞丐的上行下效的做法。由于他们的天性注重实际,因此已经把这个做法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正如一个人躲不开大气压力一样,谁也逃不脱这个体系。出于这个体系既恶毒又堕落,根本就很难想出逃脱的办法,除非把这个帝国完全重新组织一遍。

  中国人的性格以及中国的状况,使外国人很难与中国人有实际的和更多的往来。有一句人们常说的话很能说明问题:车夫、船夫、客店老板、苦力和捐客,不管他们犯什么罪,统统应该杀头[注]。这一阶层的人,还有与他们相似的人,他们与外国人的关系很特别,因为人们知道外国人宁可吃大亏,也不愿惹出一起社会风暴,他们一般都对此缺乏兴趣和才能;然而,中国人与中国人之间的任何有失公道的情况,正是通过社会风暴来解决,来最终达到平衡的。

  很少有人能做到不偏袒一方。而那些也想这样做的中国人。是找不到的。既不过分猜疑,也不过分轻信,这是中庸之道的极好例证。如果我们有人对那种必须装出来的虚情假义表示不以为然,那么,中国人,关于人性的机敏的仲裁者,会把这一点判定为使我们名誉扫地的一种“脾气”;而如果我们保持佛祖涅(上般下木)时的平静气度——一种不容易使所有有脾气的人在所有时间都保持的风度——我们会立刻被当做可以进一步随意敲诈的合适对象。一个受雇于外国人的典型的中国人,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小贩,沿街叫卖做工精致、穿着得体的泥塑外国小人。他停下脚步把这些泥塑小人察看了一番,对这个小贩说:“哦,你玩这些假玩意儿,我可是玩真格的。”

  无需多说,据我们所知,中国政府似乎就是我们正在讨论的这个特点的极大范例。从整部外国的对华关系史,以及可以说我们知道的中国官员与老百姓的全部关系当中,都能找到这样的例子。那些不断颁布却从未有过失当言辞的告示,就是一个简单的例子。各级官员颁布的告示比比皆是,内容包罗万象,措辞精巧得当。缺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真实,因为这些堂皇的命令并没有打算实施。所有有关人员都明白这一点,从未有过误解。“中国政治家的生活与国事文件,好像卢梭[注]的仔悔一样,充满着最崇高的情感和最卑鄙的行为。他杀了一万个人,然后引述盂子的一段话,讲人的生命是神圣的。他把修河堤的钱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结果使全省惨遭洪水之害,然后他在悲叹耕者失其田。他与人达成一项协议,私底下说是暂时哄骗一阵子,然后他去声讨伪证罪。”毫无疑问,中国也可能有清廉正直的官员,但很难找到,而从其所置身的环境来看,他们完全是无助的,根本无法实现自己心中可能存有的美好愿望。把那些有良好条件熟读“四书五经”的人的实际情况,与这些经典上的教诲进行一下对比,我们就会有这样一个生动的认识:这些教诲在把社会带向高标准方面,实际上是多么的无能为力。

  “你认识的中国人当中,可以完全相信的有几个?”这里问的只是中国科班出身的人。经历各不相同的人,用于判断中国人的标准不同,因此回答也就不同。大多数外国人或许会说“不多”、“六到八个”、“十一二个”,都有可能。偶尔也会有人说“有很多,我都记不住了”。但我们必须相信,有头脑而又看得准的观察家,在真心诚意的情况下,很少会作出这最后一种回答。

  观察一个民族视为理所当然,并据此身体力行的事情,是有远见的。在讨论互相猜疑这一中国社会生活的要素时,我们已经看到,中国人理所当然地认为,不能相信别人,其理由,他们太清楚了。正是这种境况,使中国的未来如此地充满不确定性。整个统治阶级,不是这个帝国最优秀的,反而是最糟糕的。一位聪明的道台曾对一个外国人说。“大清国所有为官者都是坏人,应该杀掉,但杀了我们也没用,因为我们的继任也比我们好不到哪里去。”中国有句谚语:蛇钻窟窿蛇知道。而中国的官僚阶层,又不为他们的下一个阶层——商人阶层——所信任,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事实。他们知道,所谓“改良”只不过是一种涂抹,很快就会剥落。一个中国泥瓦匠,用没有和好的灰泥造了很多烟囱和屋顶,却用大量时间抹平其外表,而他明明知道,头一次生火,烟囱就会往下灌烟,头一次遭雨淋,屋顶就会漏水。中国的很多事情,就是这个样子。

  只要开发这个帝国的资源,中国就会足以富国,但如果没有信心的话,胆小谨慎的资金不会从藏身之处自己跑出来。中国有足够的学问,可以满足各种需要。中国不缺人才,但缺乏相互信任,以真诚目的为基础的信任,所有的一切都不足以振兴这个帝国。

  几年前,一个颇有见地的中国人来找笔者商量,是否有可能想点办法,来解除这个地方在水井方面的极大麻烦。这些井是按中国通常的办法挖成的,井壁从上到下用砖砌成。但由于当地的土质不好,过段时间整个地面就会下沉,整口井,连同里面的砖开始一起塌陷,只剩下一个小洞可以打水,最后完全坍陷干枯。与直隶省这个不幸的地方试图用来疗救各种弊病的办法相似,任何疗救中国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的药方,都不够深入本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最终只会表明,一车车的好东西,却埋葬在绝望的深渊之中。“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六章 多神论 泛神论 无神论

  儒学作为一种思想体系,是全人类最值得一提的学术成就。的确,西方读者免不了会发现儒学经典大都空洞幼稚。然而,我们不仅要仔细阅读这些经典,还要思考这些经典所发挥的作用,这样,我们就会接受中国经典的强大影响力。中国人生于斯长于斯,是世上聚居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据知是历史记载最为悠久,唯一至今完整的民族,从未被赶离自己的发祥地”,一切都很古老。应该如何解释这个绝无仅有的事实呢?无以数计的人们,从历史的黎明时期至今,一直居住在中华大地上,他们是靠什么来统治的?民族的衰亡这个普遍规律,为什么他们会有幸例外?

  那些深入研究过这个问题的人,都一致认为,这是因为在别的民族还在仰仗物质力量时,中国人就已经依靠道德力量了。任何一个学习历史的人,任何一个处处留心的了解人性的旅行者,一想到中国的道德从古到今对民众产生的神奇的约束力,无不肃然起敬。卫三畏博士说,“孔子作为一个理想而高尚的学者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孔子思想对他这个民族从他以后一直起的作用,实在太大,怎么估计都不过高。孔子所描述的道德标准,对之后的年代,其影响不可估量,这足可证明他本人的标准有多么崇高,从此民族良心要用他描述的标准来衡量。”“孔子关于人的责任的教导”,理雅各博士说,“令人叫绝,令人赞赏。的确,它并不是完美无缺的。然而,在孔子愿意教育别人做的四样东西——文、行、忠、信[注]之中,后三样的说法,却与律法[注]和福音[注]不谋而合。它们所主宰的世界,一定是个美丽的世界。

  中国古籍之中,根本没有任何会使人们的心灵变得低级下流的东西。人们经常指出这个最重要特点。这也是与古印度、古希腊、古罗马各种文献作品的最大区别。密迪乐先生说:“无论古今,没有一个民族能拥有中国人这样一种神圣的文献,完全没有一处放荡的描写,没有一句出格的话语。‘四书五经’中的每一句话,每一条注疏,都可以在任何一个英国家庭里大声诵读。再者,在每一个非基督教国家,偶像崇拜总是与活人祭祀和罪恶的化身相关联,同时还伴有放荡的仪式和纵酒宴乐。而在中国,根本没有那样的迹象。”

  皇帝对自己的统治向上苍直接负责;人们的奋发向上,要比统治者更为重要;统治者必须有德有能,并以德为政;人与人之间五种关系的重要理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所有这些观念就像一座座山峰,突现在一般中国人的思想之中,吸引所有观察者关注。在本书快要结束谈论中国人时,我们想着重谈一谈儒学体系在道德上的优点,因为只有正确理解这些优点,我们才有希望正确地理解中国人。这些优点使中国人明显地服从于道德的感召力。逐年进行的科举考试,都要求引经据典地作文,这种做法使人们的心灵统一到了一个令人惊叹的程度,给人们带来了强劲动力,使每一位考生都把政府稳定视为个人成功的前提。毫无疑问,这是中国人之所以延续至今的一个重要因素。

  中国人知不知道有一个确有其人的神,这一点确实很让人感兴趣。那些审视过中国人经典之作的人向我们保证说,学者们对这个问题持肯定态度。但那些声称持有独立判断力的人,却都否认这个命题。即使中国人曾经承认有这样一个确有其人的神,也肯定全忘了,就像刻在一枚古币上的文字已被千年的锈班所覆盖。这个问题对我们来说,似乎不像某些刻意追求的人那样,有什么实际意义。而对我们现有的目的而言,完全可以不管这个问题。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既不是历史问题,也不是理论问题,而是一个实际问题,那就是,中国人与他们的神灵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我们不难从某些事例之中推知古代的英雄豪杰如何一步步地从被尊敬到被纪念,再从单纯纪念到被崇拜的。可以说,中国所有的神都是死人,或许还可以从崇拜祖先进一步肯定,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所有死人都是神。一座座庙宇拔地而起,经过皇帝恩准,被用来纪念各种生前就已经声名显赫的人。这些人里面,说不定有谁就会地位与日俱增,上升为这个民族信奉的神。不管怎样,中国整个民族肯定是多神论者。

  不言而喻,人们有崇拜自然的倾向。意识到有许多不可抗拒的力量,有许多未知的力量,便把它们拟人化,来加以顶礼膜拜,依据是认为这些力量是有感觉的。因此,到处都有风神庙、雷公庙等等。北极星也常是崇拜对象。北京有日坛和月坛,这与皇权崇拜有关,但有些地方对太阳的崇拜却是人们普遍的常规活动,朝拜是在二月份他们定为太阳“生日”的那天进行。这天一清早,村民们向东走去迎接太阳,傍晚就向西走护送太阳。这一年对太阳的崇拜,就此大功告成了。

  这种自然崇拜极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是崇拜树木,这在某些省份(比如河南西北部)是再常见不过的了:人们走过几百棵大大小小的树,每棵树上都挂着小旗,表明这是某个神抵的住所。即使崇拜没有外部标志,迷信思想也还是很活跃。如果有一棵枝繁叶茂的老树,长在一间破烂的茅屋前,简直可以肯定,树的主人不敢把这棵树砍倒,是因为这棵树有灵。

  人们经常认为,皇帝是这个帝国唯一有权祭天的人。皇帝亲自在天坛主持有趣的祭天典礼,这无疑是独一无二的。但对于中国全体老百姓来说,他们自己不祭祀天地,或者被禁止祭把天地,将是一条新闻。人人家中朝南的墙前总会有个神龛,而某些地区称之为天地神龛。许多中国人都可以证实,他们唯一的宗教祭祀。除了祭祖仪式之外,就是每个月的初一和十五给天地祭拜上供,有时是在新年伊始时。没有祷告,连祭品过段时间也拿走了,像其他祭祀一样,自己吃掉了。这种时候,人们祭祀什么呢?有时,他们说是祭“天地”。有时,他们说是祭“天”,他们还会说是祭“老天爷”。“老天爷”这个叫法给人的印象是,中国人的确对一个人性化的神有真切的感觉。但是,当我们明白了这个想象中的“人”是与另一位被称作“地母”的相对应时,推断的结果就值得认真问一问了。在某些地方,人们习惯于在六月十九他“生日”那天祭“老天爷”。但如果去问那些给太阳定生日的人们,谁是“老天爷”的父亲,或者他是什么时辰生的,实在是多此一举,因为他们对此懒得去想。很难让一个普通的中国人明白这些问题有任何实际意义。有什么传统,他就接受什么传统,做梦也不去想诸如此类的问题。我们很少碰到一个中国人,对“老天爷”的经历或人品略知一二,他们只知道“老天爷”会调控天气,影响庄稼。中国人普遍通行的“老天爷”这个叫法,暗示着有这样一个人物,然而,据我们所知,人们既没有为他建庙,也没有为他塑像,而献祭他的供品也与祭“天地”的没什么两样,这个叫法似乎还是没有得到解释。

  “天”这个词,时常用于中国的经籍之中,指人的想法和人的意愿。但是,同样也可以两者都不指。而且,当我们读到“天即是理”这样的评注时,我们感到词意极其模糊。这一词意在古典作品中模糊不清,而在日常用语之中也同样含糊。一个一直在祭天的人,如果被问及他怎么理解“天”时,他就通常说是头顶上的蓝天。因此、他的崇拜就如同崇拜自然力量的人,不是个人为之,就是集体为之。他的信仰,用爱默生[注]的话来说,就是“风有灵,草有性”。换言之,他是个泛神论者。这种缺乏明确含义的拟人,是中国人崇拜“天”的致命缺陷。

  中国下层阶级的多神论和泛神论,与上层阶级的无神论正好形成对比。从深谙于此的人们的论述,从众多的表面迹象。以及从“天理”之中,我们不难作出总结:中国的儒学家是这个地球上最为彻底的一群受过教育和教化的不可知论者和无神论者。[注]“天理”这个说法,指的是宋代唯物主义的注释者对中国知识界的著名影响。一位博学的中国经籍的注释家朱熹[注],他有着绝对的权威,对他的论点的任何疑问都被视为异端邪说。结果是,他对经籍的注释,不仅完全从唯物主义立场进行阐释,而且就我们理解,他的解释完全是无神论的,它的影响遮掩了经典原有的教导。

  黄河从山西和陕西的山谷中流出之后,继续向前几百英里,流入大海。年复一年,它几次改道,跨越六到七个纬度,从扬子江口一直到渤海口。但不管流经哪里,哪里都会深受其害,留下一片不毛之地。宋代注释家引人的唯物主义,就如同一股强大的水流,注入了中国思想这条小溪。水流已经泛滥了七个世纪,留下一片无神论的不毛之地,根本无法支撑一个民族的精神生活、道教退化成为一种对付妖魔的法术体系,它曾从佛教借鉴了大量东西,来弥补自己的先天不足。儒教几乎没有或者说完全没有满足人性的先天需要,而佛教本身是引来提供这种满足的。每一种信仰的指导形式,都会受其他形式的影响而极大改变。对于那些恰好想行善积德的人来说,任何一种提供行善途径的组织机构他们都乐于赞助,并认为这条大道没什么不好。任何一种神,如果适合于在某个特定方面发挥如人所愿的影响,那就肯定会得到人们的青睐,正如一个恰好需要一把新伞的人会走进有伞出售的任何一家商店一样。中国人从来都不会对自己所崇拜的神刨根问底,如同一个想买伞的英国人不会去问伞的来源以及人们普遍使用伞是始于何时一样。

  我们时常听到一些很有学问的讲演,讨论中国佛教徒和道教徒的人数。我们认为,这个问题就如同去调查比较英国有多少人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或者有多少人吃菜豆。谁想抽十便士一包的香烟而又能买到,那他就可以抽;谁喜欢吃菜豆又买得起菜豆,就可以吃。中国两种最有名的“教义”,情况也是这样。任何一个中国人,如果想举行一场佛教仪式,同时也请得起和尚,就可以花钱请一个来,他自己因而成了“一个佛教信徒”。如果他想要个道士,他也可以同样请来,他自己也成了“一个道教信徒”。对于中国人来说,请哪个都无所谓,他并不是不可能把他们同时请来,这样他就既是“一个佛教信徒”,又是“一个道教信徒”。因此,一个人可以立刻成为儒教信徒兼佛教信徒兼道教信徒,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和谐。佛教吞并了道教,道教吞并了儒教,最终儒教又吞并了佛教和道教,因而“三教合一”。

  中国人与他们的“三教”的实际关系,可以用一个盎格鲁一撒克逊人的语言组成的关系,来加以说明:“撒克逊语、诺曼底语和丹麦语都是我们的语言。”但是,即使我们可能判定自己遥远年代时的起源,我们对词汇的选择,也丝毫不会因为自己血管里流着多少撒克逊人的血液,或多少诺曼底人的血液,而会有丝毫改变。我们对词汇的选择,取决于我们的思维习惯,取决于我们使用词语的场合。学者会用许多拉丁语词,还混杂一些诺曼底语词,而农夫则主要使用平直的撒克逊语词。但不管学者还是农夫,撒克逊语是底层基础,其他语言不过是补充。在中国,儒教是基础,所有的中国人都是儒教徒,正如所有的英国人都是撒克逊人一样。要在这个基础上再加多少佛教或道教的观点、词汇和实践,可以酌情而定。但对中国人来说,同一个仪式融合了“三教”,其中的不和谐,其中的矛盾,并不比我们把源于不同民族的词汇编织在一个句子里遇到的更多。

  总是难以让一个中国人理解,两种信仰形式是互相排斥的。他根本不知道何谓逻辑上互相矛盾,更不会关心这一点。他本能地学会了调和两个互不相容、命题各异的艺术,那就是不顾两者之间的关系生拉硬扯。他所接受的智力训练,为融合这两种不相容的信仰作好了准备,如同液体可以通过内渗和外渗来进行融合一样。他已经把“学术上兼容并蓄”带到逻辑上的自杀的地步,但他不明白这一点,即便告诉他,他也不明白。

  这样把各种不同信仰机械地结合在一起,有两个非常显著的结果。第一个结果就是违背了中国人天生有条有理的本能。中国人因这种本能而闻名,他们的这一本能充分展示在精心划分官员级别的做法中,从一品到九品,各有各的标志,各有各的特殊权限。也许有人曾经在中国的众神中寻找类似的等级森严的划分,但没有一点线索。问一个中国人,“玉帝’与如来佛哪个大,那是徒劳的。即使在“万神殿”里,排列次序也只是暂时的、偶然的,次序一直在变换。中国人的神明世界里,权威没有固定的等级。这种极端混乱,如果出现在人世间,就等于长期的无政府状态。这种局面在“三教堂”里更加明显,那里并列供奉着孔子、如来佛和老子的塑像。最受尊敬的位于中间,我们认为应该是孔子,如果不是他——因为他从来都没有自称为某种神——那就是老子。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这个排序问题过去一直引起激烈的争论,但我们听到的几乎所有的争论都对如来佛有利,尽管释迦牟尼是一个外国人!

  信仰的结合带来的第二个结果,同样意味深长,那就是任何一种信仰都把人类的道德本质贬得极低。有一条规律与此对应:低劣的钱币不可避免地要取代较好的钱币。儒教的一切高尚格言,全然不能让人们消除对道教大加描述的众多妖魔鬼怪的恐惧,常有人说,现今所有文明的民族中,没有一个民族像中国人那样迷信,那样轻信,这是一句地地道道的真话。富有的商人和博学的学者,从不羞于让别人看到自己每个月花两天时间,去专门祭拜狐狸、黄鼠狼、刺猬、蛇和老鼠,并在它们的牌位上写着“大仙”,认为它们对人的命运有重要影响。

  就在几年前,中国一位最有名的政治家跪在一条水蛇面前(这条水蛇对于自己能代表水神的化身肯定感到十分荣幸),这位政治家认为这条水蛇是前朝某位奇迹般制服河水泛滥的官员的化身。中国只要洪水一泛滥,就把蛇当做神来崇拜,这种习惯似乎很普遍。在离河较远的许多地方,任何一条陆地上的蛇都会变成神灵,而且“毫无疑问”。如果洪水退去,人们就会大唱其戏,以纪念神的赐福,蛇也因此放在托盘上,放进一座庙宇,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知县和所有别的官员每天都要去那里跪拜烧香。在河道附近的地区,河神常被当做雨神,但在稍远一些的内地,战神关帝被当做而神来崇拜;但有时,不管离河远近,人们只向观音求雨。对于一个中国人来说,这根本没什么不合理,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去推断自然界的一切应该是统一的,即使对他明确指出其荒诞不经,他也很难明白。

  与求雨有关的祈祷,另外有个有趣而又最意味深长的事实,时常会引起我们的注意。在中国著名小说《西游记》里,有一个主要角色原本是一只从石头里崩出的猴子,慢慢进化发展成了一个人。有的地方,这位想象中的角色被当做而神来崇拜,而不是河神和战神。没有什么能比这个例子再好地说明中国人在真实与想象之间完全没有分界线了。对于西方人来说,原因与结果是互相关联的。中国人向一只不存在的猴子求雨,他们心中关于因果的直观感受究竟如何,我们无从推测。

  中国人的众神林林总总,纷繁芜杂,问明白中国人如何面对这些神,这一点很重要。这个问题会有两种答案:一是他们崇拜这些神也忽视这些神。经常能碰到有人估算中国人每年在香烛等方面的花费。自然,这些估计是根据某个地方的“确定”花费,再乘以这个帝国此类地方的数目。这种所谓“统计”是最为无效的,好比一个人去统计一群蚊子的数量,“数累了,就大致估计一下”。

  把中华帝国当做一个整体来断言,我们是很难把握的。中国寺庙里的崇拜,就最能说明这个道理。一位从广州上岸的旅行者,看到那里的寺庙香烟缭绕,就断言中国人是世上最崇拜偶像的。但让他访问一下这个帝国的另一端,再下结论为时未晚,他会发现许多庙宇都无人问津,除了每月的初一和十五之外,根本没人去,在许多情况下连初一和十五也没人去,或者甚至在新年伊始,中国人本能地要敬神的时候,也都无人造访。他会发现,有成千上万个处在偏远地方的寺庙,完全被遗忘在久远的年代里,偶尔也会修一修,但人们对此既不解释,也不关心。他会发现,人口聚合的方圆几百英里之内几乎很少看见一个出家人,没有道士,也没有和尚。在这些地方,他一般在寺庙里看不到妇女,孩子们也是听任其长大,而一点儿都不教导他去求神赐福。在中国另外一些地区,情况完全不同,表面的崇拜仪式,已经编织进了每天的生活细节之中。

  我们不妨比较一下中国社会的宗教力量与堆起夏威夷群岛的火山的力量。在夏威夷群岛北部和西部的大多数岛屿上,火山已沉寂多年,只能从坑坑洼洼而又草木茂盛的火山坑,才隐约看到以往火山爆发的地方。而东南部的岛屿,火山仍很活跃,隔段时间就会爆发,震撼四周。在中国的某些最古老地区,几乎没有人注意到要去寺庙祭拜,而另一些省份,它们在中国最为辉煌的时期还是蛮荒之地,如今偶像崇拜却非常红火。不过,人们很容易被类似的这种表面现象误导,极有可能过高估计它们的实际意义。我们需要对此再作更全面的调查,然后才能得出底气十足的结论。

  “敬鬼神而远之”[注],这是孔子的建议。毫不奇怪,当今信奉孔子的人仍然把“敬而远之”作为对待中国万神殿中众多互不相容的众神的最谨慎的办法。如果与蒙古人或者日本人相比,中国人相对来说没什么宗教偏见。人们经常看到寺庙门上写着这样一个古老的说法:“祭神如神在”[注]。普通人依其本能就已经真正领会“如”这个词所表达的不确定性。以下的流行说法包含了许多“如”,恰如其分地表达了许多人的心态:

  “祭神如神在,如不敬,也无碍。”

  “祭神如神在,如不敬,神不怪。”

  比“敬而远之”再进一步,就是在形式上尊敬神,按特定的方式举行特定的仪式,这仅仅是为了保证某些仪式之外的结果。

  中国人对庄重感特别陌生。不谈论一下什么是得体,我们就不知道该如何说起庄重感。我们明白,所有中国人的祭神,要么是按常规日子搞点仪式,要么就只是一种交易——祭供多少就得到多少好处。各地都把“老天爷”当做一个人来崇拜,并排除其他所有的神,实质性地说明崇拜的真正含义。“因为我们的吃穿都靠他”,一个中国人在被问及为何按时祭拜这个“人”时,这样回答。即使这个中国人对是否真有一老天爷”将信将疑,也无碍于他跟着别人去那样做。祖宗那样做,他也那样做。“谁知道”有用没用?

  中国人习惯于只从表面去看宗教仪式。有一副对联,极好地阐述了这一点。这副对联带有那么一点讽刺意味,贴在无人问津的寺庙柱子上:

  庙内无僧风扫地,

  寺中少灯月照明。[注]

  祭拜神灵,如同西方采用保险制度,是一种更为安全的办法。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这就是说,如果神灵不存在,那也就不会作什么怪了;而如果神灵确实存在,却被置之不理,他们也许就会发怒报复。据说,驱使着人类的动机,也同样地驱使着神灵。有句俗话说,贡献羊头(给寺庙作供品)的人,可以心想事成。而那些不能赐予人们某种特定福泽的神灵,比如“三皇”[注],总是很穷,但观音和战神却受到人们的尊敬和供奉。

  中国人对神灵的崇拜不仅完全建立在假设基础之上,“有益无害”,而且又向前走到了西方人完全不能苟同的地步。他们经常说,而且似乎也这样认为:“信之则有,不信则无!”这种口气(几乎不能称作思维方式)如同一个中国人在说:“相信皇上,则有皇上;不信皇上,则没有皇上。”如果这样推论给中国人看,他们也完全准备承认,但他们自己似乎不会通过必要的途径去认识到这一点。

  在中国可以看到不少的朝圣者一步一叩首,有时花大量时间进行这种沉闷而又艰难的旅程。问他们为什么愿意这样苦,他们会告诉我们,拜神的人假的太多,所以有必要用这种苦行来表明自己的诚心。不管我们如何来评论这种例外,我们都会毫不犹豫地说,我们曾经谈到的中国人互相缺信寡义这一点,在他们的崇拜之中显得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一张照片,照的是北京附近一座寺庙里的一群和尚。这张照片绝好地反映了他们像蛇一样狡猾的性格。这些人过的生活,与他们的面孔所暗示的,相差不远。

  在对待异教上,中国人同其他民族一样,把他们的神灵想象成他们自己的样子,这倒也不无道理,因为有许多神就是其崇拜者的同乡。笔者曾经看到一张布告,是以观音菩萨的名义告知世人:天庭收到一份陈请,说世风日下,“玉皇”听了之后大怒,把大大小小的神仙痛斥了一番,因为他们疏于用劝诫去改变世人!据称,人类被一群魔法无边的妖魔鬼怪所包围,这些妖魔鬼怪可以被收买、奉承、引诱,也容易哄骗。中国人做买卖时很起劲地讨价还价,对于所祈求的神灵,他们也同样想弄点好处。他或许会通过捐款修庙买来好运,但很可能捐二百五十文,却写上一千文。写上多少,神就收多少。到了修庙的时候,每位神的眼睛上都会贴张红纸,这样就看不见周遭的混乱和不敬了。如果宗祠位于一个村庄的边缘,而盗贼又常在那里分赃,那么,人们也许会把大门完全封起来,神灵可以在大门里面与天地宇宙交流个尽兴。

  每逢岁末,灶神爷都要回到天上去报告每家每户的行为,但人们都先在他嘴上抹点粘乎乎的稀糖,阻止他告状,这是中国人表现人定胜天的典型事例。同样,为一个男孩取个女孩的名字,让那些没脑子的妖魔鬼怪以为他真是个女孩,这样,他就可安度余生了。贝德禄谈到四川杀害女婴,事后就烧些冥币安抚安抚那里的神明,可以说专门烧给他们去花用的。送子观音庙与其他庙宇不同,常常是妇女去光顾。有些送子观音庙有许多小泥人,做成小男孩的样子,送子娘娘的手臂上放一些,架子上像货物一样摆放一些。中国妇女的做法是,走进庙里,把标志这些小男娃性别的部分掰下来吃下去,以期能确保生男孩。正如我们刚才提到的,庙里有许许多多小泥娃,人们认为这是经常进庙的妇女带来的,她们人人带走一个小泥娃,但一定要偷偷藏起来,偷偷带回家。假如真的如愿以偿地生了个男孩,这个妇女就得来还愿,在偷走小泥娃的地方放上两个。中国的出海人觉得,中国海上令人恐惧的台风都是由恶魔引起的,他们专门等着捕捉驶过这些危险海域的船只。据说面对狂风大浪,出海人就习惯于做一艘与自己的船一模一样的纸船。波涛汹涌到极点时放人海中,去蒙骗愤怒的水神,让他们觉得这就是他们要的那艘船,这样才能让真的船苦海余生。

  中国不少地方有这样一个风俗:每当碰到类似霍乱这样致命的传染病,就在六七月份庆祝新年。这样做,是蒙骗瘟神,使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算错了年历,于是打道回府,瘟疫也就不治自息了。这种风俗人所共知,所以“秋二月”成了“永不”的意思。骗神的另一个方法是,让一个人钻在一张桌子下面,把头从桌子中间挖好的洞里伸出来。神会以为真是有人头作供品,于是便相应地降福人类。过一会儿,这个人就会把头缩回去,回去享受这份很值得的好运气。

  我们碰巧知道一件事情:有个村庄决定把神像从庙里移出来,把庙改为学堂,他们满心希望从神像的心中找出“银子”来支付这件事情的花费。这些头脑单纯的乡下人并不知晓中国神的特点,也不知晓塑像人的做法,因为他们搜寻到神像心里的东西时。只找到一些不值钱的锡块!毫无疑问,事实上也确有一些和尚或道士在神像里藏宝,结果有不少寺庙被盗,神像不是被整个儿盗走,就是当场捣毁。那些信奉神灵的人对神却如此粗暴,这真令人无法理解。我们还听说有位知县审理过一桩牵扯到一个和尚的案子,据称还有占着这个寺庙的如来佛。这位佛祖被传到知县面前,叫他下跪,他没这样做,知县命令打他五百大板。这一回,这位佛爷被打成一堆尘土,还对他作出了缺席判决。

  每当土地严重干裂无法耕种时,人们都要祈求而神显灵。而当求了很长时间仍告无效时,村民们时常会稍作一些有益的改正,转而把战神从庙里“请”出来放在最热的地方,让他自己获知真实的第一手天气情况,不再耳听为虚。人们不加掩饰地不满于神的行为,这个做法用一句流行的话来说,就是:“三四月份不修房顶,五六月份就骂水神。”

  我们还听说中国某个大城市的居民,由于一种严重的传染病一直持续不断,便认为这是当地一个神灵在作怪。他们便一致对付他,似乎他是一个活着的恶棍,把他痛打一顿,最后把他打得还原成了一堆泥渣。这件事情确切与否,我们没有证据,只是听到它广为流传,但也足够了。整个过程符合中国人对神灵的看法。

  我们让读者注意到的上述事实,有可能使不熟悉中国人素质的人,得出中国人根本不可能有任何宗教这样的结论,这也是最自然不过的。的确有人也这样直言过。密迪乐先生在他的《中国人及其叛乱》一书中,就谴责了古伯察先生的某些过于宽泛的概括,密迪乐先生断言那是“对很大比例人类的高尚生活的毫无根据的诬蔑”。密迪乐先生一向愿意承认,对持续了几个世纪的宗教辩论的结论,中国人概不关心,对把这些结论当做信念的民族行为,他们也不关心。但密迪乐先生坚决否认中国人“缺乏对不朽的渴望,缺乏对美好而伟大的人物的由衷的敬仰,缺乏对美好伟大的事物毫不动摇的执著,缺乏热烈的渴望,没有一颗向往高尚、向往神圣的心灵”。除此之外,威妥玛[注]爵士,他对中国和中国人长时期以来一直都很熟悉,这使他有资格对中国人有没有宗教作权威评述,他最近发表了这样的观点:“如果认为宗教不仅仅是单纯的伦理,我可以否认中国人有宗教。他们确实有崇拜对象,确切地说,是许多偶象混在一起崇拜,但没有信念;他们有无以数计而又各式各样的不成熟的偶像崇拜,他们也会嘲笑这些崇拜,但不敢漠视。”

  对于这个虽然有趣却很难回答的问题,我们不想涉入。详细讨论一下很容易,但我们不敢肯定是否能把事情弄明白。在我们看来,探讨这个问题有一个实际的办法,要比抽象的讨论更能达到目的。道教与佛教已经极大地影响了中国人,但中国人并没有因此成为道教信徒,也没有成为佛教信徒。他们是儒教的信徒,不管在这个信仰之上加上什么,或者减少些什么,中国人总是儒教信徒。我们打算探讨一下儒教在哪些方面存在不足,使之不能成为中国人应该有的一种宗教,并将以此结束我们的讨论。为了这个目的,我们将引用中国问题方面的一位杰出学者的结论,他的结论是不能轻视的。

  花之安[注]博士在他的《儒学汇纂》一书的结尾处,用了一个章节来写“儒学的不足与错误”,不足与错误是指出来了,但同时还得承认,儒学中有不少关于人际关系的论述十分优秀,不少观点还能与基督教的启示[注]产生共鸣。我们引用其二十四条,并予以些许评论。

  第一,“儒学不承认与现存的神有任何关系。”

  第二,“没有区分人的灵魂与肉体。无论从肉体上

  还是生理上,都没有一个关于人的清楚的定义。”

  关于人类灵魂,没有任何明确的教义,这使得学习儒学的外国学生感到十分困惑。对于许多普通人来说,儒学教导的最终结果是,根本不懂什么灵魂,只知道那是一种肉体上的活力。一个人死后,古老而权威的说法是灵魂升天,肉体入土。但有一种比较简单的理论认为“灵魂”或者气息消散在空中,肉体入土为安,这与真正的儒学家的不可知论的唯物主义完全符合。常常无法让中国人对这样一个问题感兴趣:他有三个灵魂?一个灵魂?还是根本没有灵魂。他对这件事,如同他对吃饭是哪些肌肉带动哪个器官,只要这过程还顺当,他才没有兴趣去管那些帮助消化的肌肉被解剖专家称作什么名称。同样,只要他对自己的消化器官和靠他生活的人的消化器官还顾得过来,他才不会去关心自己的和他们的灵魂(如果有灵魂的话),除非他看到这件事情在某种程度上与米价有关。

  第三,“没有解释为什么有的人生来就是圣人,有

  的人却生来就是凡人。”

  第四,“据称,人人都有到达道德完美所必需的才

  情和力量,却没解释与此断言相对立的事实。”

  第五,“儒学在训诫罪恶时,口气不够坚决、不够严

  肃,因为除了社会生活中的道德谴责之外,没有提及惩

  处措施。”

  第六,“儒学总体上说对罪恶洞察得不够深刻。”

  第七,“儒学发现不可能解释死亡。”

  第八,“儒学没有调节手段可恢复人们所理想的本

  性。”

  第九,“祈祷,以及祈祷的道德力量,在孔子体系中

  没有立足之地。”

  第十,“尽管不断强调诚信,但却从未被鼓励过说

  话诚实这一前提,事实也正相反。”

  第十一,“允许并容忍一夫多妻制。”

  第十二,“认可多神论。”

  第十三,“相信算命、选日子、预兆、梦境,以及其他

  幻想的产物(比如凤凰等等)。”

  第十四,“把伦理与外在仪式混为一谈,使之成为

  专制政治的,种形式。”

  第十五,“孔子对古代制度的立场观点反复无常。”

  第十六,“断言某些优美曲调会影响人们的道德是

  荒谬的。”

  第十七,“夸大榜样的影响,孔子本人就是极好的

  一例。”

  如果真如儒家伦理所言:君是皿,民是水;杯是圆的,水就是圆的;盘是平的,水也就是平的[注]——这就难于解释何以中国的伟人没有强烈地影响那些研究伟人的人们,并修正其性格。如果真如儒学家所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那么,为什么实际效果会这么差?下列第二十条中提到的对“贤人”的神化与刚才第八条已经指出的完全没有调节手段,两者是相对应的。无论圣人有多么“贤”,他也只能提出好的建议。一旦建议不被采纳,他非但爱莫能助,反而不再提了。

  我们一直觉得,孔子有一段话很有启发性:“不愤不启,不徘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注]孔子只对贤人提建议。这些建议都是极好的,但不是预防性的。如果不能起到预防作用,那就需要一帖补药。一位旅行者落入贼手,被洗劫一空并被打伤了,却同他大谈什么参加友好旅行队的重要性,谈他不接受劝告因而皮肉严重受苦,还有可能会失血,中枢神经也会受伤害,这完全于事无补。这位受伤者已经因失血而昏过去了,他不是不知道这一切,事实上他一向知道。他现在需要的,不是回过头去数落他违反常规后的各种后果,而是油、酒和一个能养伤的地方,而首先需要聪明且乐于帮助的朋友。对身体残疾的人,儒教还时常能做些事情;而对道德和精神上受伤的人,儒教就爱莫能助了。

  第十八,“对儒学来说,社会生活的体系是暴政。妇

  女是奴隶。孩子在与长辈的关系中,处于臣民的地位。”

  第十九,“孝顺父母到了奉为神明的地步。”

  第二十,“孔子体系的最终结论,如他自己所总结

  的那样,即崇尚贤人,例如人的神化。”

  第二十一,“除了没有任何真正的伦理价值,祖先

  崇拜也没有关于永恒的明确概念。”

  第二十二,“希望现世现报,无意之中培养了自私

  自利之。仁。如果这不是贪婪,也至少可以说是野心勃

  勃。”

  第二十三,“整个儒学体系没有给予普遍人任何安

  慰,不管是在他们生前还是死后。”

  第二十四,“中国历史表明,儒学在试图给人以新

  生,让人有更高尚的生活和作为方面,是无能为力的。

  现在,在实际生活中,儒学已经与黄教[注]和佛教的观念

  和做法充分融合了。

  关于中国各种不同信仰的奇异结合,我们已经作了论述。中国人自己也完全明白,无论儒教还是同它在一起的各种宗教,都不能给人以新生,让人有更高尚的生活和作为。有一篇作者不详的寓言故事,淋漓尽致地表明了这一点:有一天,孔子、老子和如来佛在极乐世界里相遇,他们一起悲叹在这个堕落的时代,他们优秀的教义在“中央帝国”看来没有什么进展。经过一阵讨论之后,他们一致认为,原因一定在于他们的教义尽管被人赞赏,但如果没有一个永恒的榜样,人类就无法实践这些教义。他们因此决定,每个教派的创始人都应该到人间找一个可以担此重任的人。他们立即行动,四处找了一段时间之后,孔子遇见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老人并没有离座欢迎这位圣人,而是请孔子坐下,谈起古代的教义,以及这些教义当今如何被蔑视,如何被执行的情况。老人在言谈之中表现出极其熟悉古代的信条,并具有深刻的判断。这使孔子极其高兴,他们谈了很长时间,孔子准备走了。但孔子起身要走的时候,老人却没有起身相送。孔子找到一无所获的老子和如来佛,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了他们,建议他们去拜访这位坐着的哲人,看看他对他们两人的教义是否一样精通。老子极为兴奋地看到,这位老人对道教的熟悉几乎不亚于老子本人,其口才与热情也堪称典范。与孔子一样,老子也发现尽管这位老人态度上极其尊敬,却一直坐在那里不动。轮到如来佛,他也碰到了同样惊奇而可喜的成功。老人还是没有起身,但他对佛教内在含义的洞察,却是多年未见的。

  这三位宗教的创始人相聚讨论,他们一致认为,这位极其难得而又令人赞赏的老者就是他们要找的那个人,他不仅可以分别介绍“三教”,而且可以证明“三教合一”。为此,他们三个一起又来到老人面前。他们解释了上次拜访他的目的,老者的智慧又是如何激起他们崇高的愿望,并说希望他来振兴这三个宗教,使之最终付诸实践。这位老者仍然坐在那里,恭敬而又专心地聆听,然后回答说:“尊敬的圣人们,你们的善行比天高、比海深,你们的计划既深刻,而又充满智慧,令人敬佩。但你们不幸选错了去完成这项伟大改革的代理人。我的确仔细研读过《道德经》和其他经籍,并且也的确多少有点明白它们是崇高的、一致的。但是,有一个情况你们没有考虑到,或者没有注意到:我上身是人,下身却是石头。我擅长于从各种不同观点来讨论人的各种责任,但因为我自身的不幸,就永远无法把其中任何一点付诸实践。”孔子、老子和如来佛深深地叹息了一下,就从地面上消失了。从此以后,他们再也不作努力,去找向人展示这三个宗教的教义的凡人了。

  常有人把如今中国的状况比之于公元一世纪的古罗马帝国。毫无疑问,中国如今的道德状态,远远高于那时候的古罗马帝国,但在中国,正如在古罗马,宗教信仰几近崩溃。我们可以像吉本[注]评论古罗马那样来说中国:对普通人而言,所有的宗教都一样真实;对哲学家来说,所有的宗教是一样具有欺骗性;而对政治家来说,所有的宗教都一样可以利用。中国皇帝与古罗马皇帝一样,可以说“既是高级教士又是无神论者和神”!儒学正是这样,混合着多神论和泛神论,把这个帝国带到目前这种状况。

  我们已经认真地说过,有一样东西要比纯粹的无神论更坏,那就是漠不关心无神论的对与不对。在中国,多神论与无神论是骰子上相对的两个侧面,不少受过教育的中国人都或多或少地相信两者都对,根本没感到有什么矛盾。

  中国人本性上就对最为深奥的精神原理绝对冷漠,这是中国人心灵中最可悲的特点。他们随时乐于接受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接受一个没有心智的灵魂,接受一个没有生命的心灵,接受一个没有缘由的秩序和没有上帝的宇宙。

  中国人的素质

  第二十七章 中国的现实与需要

  儒学经典是一张航海图,中国的许多统治者正是靠它来驾驶国家这艘航船的。这是人类绘制的最好的航海图。在已故的卫三畏博士、理雅各博士等人说来,儒学经典的作者们在某种程度上如有神助。这种说法也并不为过。中国人是如何成功地驾驶了自己的航船,驶进了什么海域,此时此刻又在朝哪个方向航行——既然中国如今与这么多西方国家有密切关系,中国的影响越来越大,那么,上述问题就变得极为重要了。

  据说:“一个社会的道德生活有六项标准,每一项都极富含义;如果验证中包含所有这些标准,那么,对这个社会真正特点的检验,便是准确无误的。它们其一是工业状况;二是社会习俗;三是妇女地位与家庭特点;四是政府机构和统治者的品质;五是公共教育的状况;六是宗教崇拜对实际生活的现实作用。”

  在讨论引起我们注意的中国人的各种素质时,上述各项都已有所附带说明,尽管不全面,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各项标准的不同比例。中国人素质所包括的范围甚广,许多问题只能略去不谈。选出来谈的各种素质,只不过是些可以连成线的点,而线可用来勾画整个轮廓。还应该增加很多别的素质,这样才能完整地再现出中国人。

  我们在例证中国人的各种素质时就曾引用过许多很说明问题的典型事例。他们如同一副骨架上的骨头,只有这些骨头放到了它们该呆的地方,才能看得出整个框架结构。这些骨头不可忽视,除非或可证明它们根本不是骨头,而只是巴黎的石膏模拟像。确实可以反对说,每根零散的骨头都放错了地方,还有会极大影响总体结果的大骨头也没放对。这是一个完全公正的批评,我们不仅同意,还要特地这样说明:不可能从选出的素质去得出对中国人的完整理解,这就好比仅通过对眼睛、鼻子和下巴的描述还不足以正确了解人的轮廓一样。但我们必须同时提醒读者,我们的判断不是匆忙得出的,我们观察到的大量事例远远超过我们所引用的。而且,我们在许多事例中所持的非常肯定的观点,也是被许多事实充分证实了的。经历过中国北方风沙的人都知道,人的眼睛、耳朵、鼻孔。头发和衣服上全是尘土,风沙遮天蔽日,时常不得不用灯,有时中午也要点灯。人们也许会在解释这种现象的原因时出错,但他们对这个现象的描述却很对。不过,观察自然现象与道德现象截然不同:自然现象本身会迫使每个人注意,而道德现象只有那些具有良好机遇并且敏于观察的人,才会注意到。

  事实上,中国人生活中的各种现象是互相矛盾的。如果一个人只看到问题的一面,却忽视另一面,他的判断就一定会出错,并且还不会意识到自己错了。把两个显然对立的观点融合在一起已属不易,却常常必须这样做,因为在中国,把问题的一面完全看清,就已十分困难,更不用说两个面了。

  我们已经谈过儒学高尚的道德属性。我们愿意相信,儒学造就了一批道德高尚的人。那是人们对如此美好的道德体系所应有的期望。但它是否造就出了很多这样的人物呢?从下面三个问题中就可从中发现人的真实素质:其一,他与自己的关系如何?其二,他与他同伴的关系如何?其三,他与崇拜对象的关系如何?通过这三点,可以对他的性格进行准确定位。阅读到此的读者已经知道这些测试题的答案。如今的中国人对己对人都无真诚可言,对他人缺少利他主义;他们与崇拜对象的关系是多神论、泛神论和不可知论。

  中国人并不缺少智慧,也不缺少忍耐。务实和乐天性格,在这些方面,他们都非常杰出。他们真正缺少的是品格和良心。有些中国官员禁不起贿赂,做了错事,还以为永远不会被发现,因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有多少中国人能顶住压力,不举荐自己不称职的亲戚去任职呢?请想象一下这种压力的“内部结果”,任何一个中国人都会害怕,对此难道还有什么奇怪的吗?在这样一种实际情况下实践理论上的道德,中国人是作何想法的呢?看到依附关系和裙带关系在中国行政、军事和商业中发挥的作用,还会奇怪中国的看门人和警察不忠于职守吗?

  想要了解中国人真实的道德状况,的确可以通过中国人的帮助去了解,尽管中国人时时准备掩盖自己的和朋友们的缺点,却会十分坦率地承认民族性格的弱点。他们对其他中国人的描述,时常令我们想起卡莱尔在《普鲁士腓特烈大帝史》一书中的一段对话,很显然,他十分欣赏这段对话。这位君王手下有个督学,很受宠信。胖特烈大帝总爱跟他谈话。“苏尔泽先生,你那些学校怎么样啊?”这位君王有一天问他,“你的教育事业怎么样啊?”“当然,还不坏,陛下,近年好多了。”苏尔泽先生回答说。“近年,为什么这样说?”“陛下,过去总认为人生来就是恶的,校规就很严格;但如今我们意识到人生来是善的,而不是恶的,便在学校采用了较为宽容的手法。”“人性善!”腓特烈大帝摇了摇他那苍老的头颅,苦笑着说,“唉,亲爱的苏尔泽,我看你是不了解这些该死的人类。”[注]

  中国社会就像中国的许多景色迷人的地方,远看美丽如画,可是,走近点,总会发现破旧与可憎之处,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气味。没有一张照片能客观地反映中国的景致,尽管人们说照片是“公正而又无情”,但中国的照片不然,垃圾和臭味都不曾在取景框之中。[注]

  除了中国,世上没有哪个国家举目都是象征幸福的“福”字。但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发现,中国人的幸福的确全在表面。我们相信这是个公正的批评,就像有人认为在亚洲没有真正幸福的家庭一样。

  在思索中国社会理论以及如何将理论变为事实时,我们时常想起跨越河流的主干公路边的石碑。树立这些石碑的目的,是为了把修建桥梁的人们的名字保存在“永恒的记忆”之中。但相隔不远就有六块破损程度不同的石碑。我们对历朝历代的这些纪念物极感兴趣,便问起为之立碑的桥梁。“哦,那个,”我们被告知,“多少代人之前就没了——谁也不知道啥时候!”

  几年前,笔者在大运河旅行,有一股逆风阻止了前行。我们便上岸漫游,发现农民正在忙于种田。那是五月份,乡间景色极美。任何一个旅行者都会赞美说,是精耕细作和不知疲倦的勤劳把广阔天地变得像花园一样。但与这些农民稍作交谈,就知道他们刚刚度过了一个严冬。去年,洪涝和干旱毁了全部庄稼,当地所有村庄里的人都快饿死了——不仅如此,他们现在就在挨饿。知县拨下来一点救济,但不够,零零星星,却还被无耻地盘剥了不少,穷人对此一筹莫展,这种情况还是一如既往。而这些情况,表面上看不出来。那一年,别的地方年景很好,粮食丰收,人们安居乐业。《京报》和在中国出版的外国杂志也没有报道这些事实。但是,忽视这些事实,并不能改变事实。这个地方的老百姓还在挨饿,别人知道不知道都一样。即使断然否认这些事实,也无法证明采取了有效的救济措施。事前预先推论中国人应该是什么样子,这是一回事;仔细考察中国人的实际情况,则又是一回事。

  我们很清楚,我们所指出的中国社会存在的各种弊端,也同样可见于“徒有虚名的基督教国家”。也许读者会感到失望,没有发现我们对这个事实作更为明确的阐发,也没有系统的比较。我们也曾这样想过,但不得不放弃了。笔者除了自己国家之外,对其他西方国家的了解极其有限,不足以担此重任。让每一个读者自己边读边比较,让他们尽量不受“爱国主义偏见”的影响,永远都不要把中国人看死。若作了这样一种比较,我们至少可以假定这样一个事实:西方国家都面临未来的黎明,而中国却时时处处面对着遥远过去的黑夜。如果这是一个事实,那就是一个最为意味深长的事实,请读者深思:这是如何造成的呢?

  让我们重复一遍,中国所需甚少。只需要人格和良心。甚至可以说,这两者实际是一样东西,因为人格就是良心。有一位著名的钢琴制造家,他的人格被人赞为“像他做的乐器一样——方正、正直而高贵”。谁又曾在中国碰到这样的人呢?

  在一位几年前去世的英国作家传记的结尾处,他妻子这样写道:“外界一定称他为作家、牧师、社会活动家;但只有在家里每日与他共同生活的人,才能告诉人们,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在他真正浪漫的一生中,在他私人信件的至柔至爱处,必然是除去面纱的;但用不到那样做,我也可以说如果在人间最崇高、最亲密的关系中,有一份永不逝去的爱——纯洁、热烈,长达三十六年——从未把爱从其神圣高度降为一个仓促的字眼、一个不耐烦的姿势或者一个自私的举动,无论处于生病还是健康,无论阳光灿烂还是暴风骤雨,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如果这份爱可以证明骑士时代没有永远过去的话,那么,对于这个今生和来世都享受这份爱的女子来说,查尔斯·金斯利[注]是一位‘最真实最完美的骑士’。”

  基督教文明最美好的结果,就是它所造就的美好人生。这种美好人生并不少见。当代就记载了成百上千这样的人生,此外还有成千上万不为人们所知。每位读者肯定至少知道一个一心为别人利益的例子,有的读者则有幸亲历更多。如何解释这些人生,这些人是受到什么鼓舞的呢?我们不愿胡乱猜疑,但经过长时间反复考虑之后,我们确信:如果把中国人的人生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那些力量,能够造就一位如金斯利夫人眼中的丈夫那样的人物,那一定是一个比任何或所有道家寓言故事中的记载还要非凡的奇迹。没有一种人类制度可以逃脱规律,其之所以不可抗拒,是因为神“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注]儒学的力量有足够的时间去获得最终结果。我们相信,它所能做的,已经做了,再不会有新的成果了。他们已经取得了人力之所能及的一切,比任何国家任何情况下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悉心考察了中国提供的一切之后,最友好的批评家也只能无可奈何而又不无悲哀地下这样一个结论:“儒学的最终结果就是中国。”

  关于中国的改革,有三种互相对立的理论。其一,没有必要改革。无疑,这是一些中国人的观点,尽管不代表全体中国人。某些外国人,远距离看中国与中国人而产生幻觉,他们也这样认为。其二,改革不可能。这是不少极其了解中国的人所下的悲观结论,他们深知任何永久的真正的改革肯定会遇到极大的障碍,哪怕只是改革前的尝试。在他们看来,针对庞大的中国的彻底改革,其毫无希望,如同要用电流去刺激埃及木乃伊的生命。在我们看来,第二种观点与第一种一样毫无道理;不过,如果我们上述所述未能说清楚这一点的话,这里也再说无益了。其三,对于那些认为中国的改革既必须又可能的人来说,重要的是通过什么来改革,井且毫不奇怪。人们对这一点持有好几种非但不同而且相互不协调的回答。

  首先,我们必须面对这样的问题:中国能彻底脱胎换骨吗?那些能够觉悟到这是改革的必须之举的政治家,肯定会接受这种彻底的变革。最近《京报》刊登了一份奏折,就是这样设想的,作者抱怨中原某省民众不断闹事,并说已经派了一些富有才干的人去巡察了,向民众宣讲康熙《圣谕广训》[注]中的训示,显然是希望用这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及时感化人们。这种向民众宣讲道德训诫的办法(起初是对基督教布道的模仿),虽然没什么结果,却是改善当时道德的常用处方。一旦无法奏效,总是只有再来一次。长期的实践表明它必定失败,事情只会发生表面上的变化,而结果却无一例外地等于零。我们在那位能言善辩而腿是石头的老人这则寓言里,已经充分表明了这一点。

  但是,如果训诫无能为力的话,还可能指望榜样或许更有效一些。前文已经谈及这个问题,我们在此只想指出为何最优秀的榜样往往不能产生人们想要的结果。这就是因为这些榜样无力使更多的人接受推动力,而他们自己的人生靠的就是这种推动力。就拿原山西巡抚张之洞[注]为例,据说他很有魄力地禁止下属官员吸食鸦片,并禁止老百姓种植鸦片。有多少下属会诚实地与他合作,没有这种合作又会怎样?任何一个外国人,如果他依赖办事的中国中间人不认可他的改革计划,这个外国人就只好承认自己在中国事务方面非常无助。但如果一个外国人无助,那么,一个中国人,不管何等官阶,也一样无助。这位廉洁的官员能做的,至多是在确定自己的目标之后,着手于眼前的一切事情(至少表面上如此),就像一只猫出现在阁楼上,阁楼上就没有老鼠了。但这位官员一走,几乎还没有走远,老鼠就立刻照样我行我素,一切恢复原样。

  如果中国一位政治家有单枪匹马改革国家的愿望,这不仅是可信的,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舍此别无他途。一位聪明的英国官员,如果知道“东方特有的冷漠和宿命论的可怕结果——席勒[注]称之为即使神也无能为力的愚蠢”——如果他了解永久“改良”中所牵涉到的一切,他就可以绝对准确地预见改革的结果。在谈到中国西南铜矿开采冶炼中的某些弊端时,贝德禄先生说:“在这些矿藏充分开采之前,云南必须补充人口,必须善待罗罗[注],必须修筑道路,扬子江上游的航运设施必须得到改善——总之,中国必须开化。要完成这一切,一千年都太短,除非借助一些外力去加速它。”[注]不“借助外力”,而要改革中国,就如同在海水中造船;海风和海水不会让这事办成。凡是始于并终于一部机器的力,不能带动这部机器。

  天津与北京之间的那段北河,有一个河湾,旅行者可以看到岸边有座破庙,庙的一半已被河水冲走,庙下面有一道挡水的栅栏,用一捆捆芦苇绑在木桩上。一半栅栏也被洪水冲走了,神像栉风沐雨,土地失却堤防,河流半被淤泥堵塞。此情此景,恰是这个帝国悲愁状况的写照。有一句古话很有道理:“朽木不可雕也。”[注]只有全部砍去朽木,老根才能发出新芽。中国永远都不可能通过内部自身进行改革。

  把中国带入“姊妹国家”而使获得新生,这是个西方国家刚刚广泛接受的观点。而把中国引入“妹妹关系”,却的确不是复兴国家的可靠希望。如今,西方主要国家派驻北京代表已有三十年,他们在那里到底对中国所受的苦难起到什么效果?令人悲哀的事实是,大国之间的国际关系,恰恰并没有给中国带去什么好处。中国人是敏于观察的人:他们从西方国家的治理上所看到的,并不能使中国人相信,激起西方国家改革的动机要比他们自己“改良”这个帝国的愿望更为高尚?既然中国本身也在成为一种“力”,它正忙于着手让外国之间利益冲突,以便坐收渔利,而没有从那些一味“掠夺”却不教它道德的国家那里学到点什么。如果中国要改革,是不能通过外交途径来进行的。

  中国需要的,不仅仅是进入国际大家庭,而且还要自由的交往、自由贸易,以及和睦友好的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也不乏其人。主张贸易,这是满足中国多种需要的灵丹妙药;更多的港口,更多的进口,更低的关税,取消各种通行税。这样的说法,今天听到的或许要比二三十年前少多了。那时,中国人比以往更充分地渗入澳大利亚和美国,结果却并不总是有利于“自由交往”以及“和睦友好”。难道人们没有在私下里大声议论中国的茶叶和草帽缏质量不令人满意,难道这与西方国家出口到中国的低劣产品有何不同吗?

  作为文明的附属物,贸易的价值是无法估量的,但它本身却不是一种改革手段。亚当·斯密[注],这位现代政治经济学的伟大倡导者,把人类定义为“商业动物”;他说过,没有两条狗会相互交换骨头。但如果它们这样做的话,假如狗类在每个大城市都设立一个骨头交易所的话,那会对狗的性格产生何种不可避免的影响呢?古代庞大的贸易国家都不是最好的国家,而是最差的国家。但它们的现代继任者并非如此,这不是因为其贸易,而是别有完全不同的原因。有句话说得很好:商业像基督教,目标广阔无边;商业又像彩虹,总是弯向金色一边。

  看一下非洲大陆就足以明白,朗姆酒[注]交易和奴隶买卖,两者都是贸易和基督教国家引入的,两者都是无法形容的祸根,足以说明商业无法带来改革效应。

  不少熟悉中国情况的朋友,他们的处方要比我们刚才列举的更加全面。按照他们的观点,中国需要西方的文化、西方的科学以及密迪乐先生称作的“物质文明”。中国数千年来一直是个文明民族。当我们的祖先还在原始丛林中觅食之时,他们早就开化了。中国,而不是这个地球上的别的地方,这个处方一直在试用。这样的文化中,本质上没有可改革的东西。文化是自私的。它有意无意的格言是:“我,而不是你。”正如我们日常在中国都可以觉察,我们引以为豪的文化被人嘲笑,但知识却从未遭到过蔑视。如果中国文化对此不适当控制,外国的东西的命运又会如何呢?

  中国人无疑迫切需要科学。他们需要各种现代科学来开发其泱泱帝国的潜在资源。他们自己已经开始认清这一点,不久的将来,他们会看得更清。但对科学的了解,一定能对这个帝国的道德施加有益的影响吗?如何实现这个目的?化学,在所有科学中,与我们当代的进步最为密切相关。那么,在中国传播普及化学知识,能成为使人民获得新生的道德手段吗?难道不会因此而在生活各方面引发新的和始料未及的欺诈和暴力吗?如果中国人的素质还是老样子,且又不限制化学制品的供应,在这个帝国到处散发各种现代炸药的配方,难道人们还能安生吗?

  “物质文明”是指西方巨大的进步和发展的物质成果,它包括由蒸汽机和电的发明所带来的许多奇迹。有人告诉我们,这才是中国的真正需要和一切需要。通往每一个城市的铁路、内河航运、完善的邮政系统、国家银行、银币、作为通信神经的电报和电话——这些都是中国未来幸福时代的明显标志。

  在张之洞力主修筑铁路的奏折中,或许就有这种未成型的想法,他断言铁路可以杜绝河运的许多危险,甚至船员监守自盗。那么,物质文明的积聚,是否就能消除精神上的弊病呢?铁路就能保证铁路雇员,或者乃至管理人员都诚实可靠吗?我们难道没有读过《伊利之章》[注]吗?读者不是看到州与州之间的主干公路被完全侵占,而股东们十分无助,并且“无人可去指责”吗?他们在中国干起这些事情,难道不会比在英国或美国更加厉害吗?这是由物质文明本身造成的,还是由一长串复杂原因经长期缓慢的相互作用才造成的呢?把选举投票箱引进中国,是否就能使中国人成为一个讲民主的民族,因而适合实行共和制度了呢?物质文明在中华帝国不会产生其在西方那样的条件,除非同样的因素,也能调动中国来产生同样效果。这些条件不是物质的,而是道德的。

  有了香港、上海和其他通商口岸这样的实例,中国人为何不把“模范租界”引入内地城市?因为他们不想要这样的变化,引进了也不堪忍受。他们看到近三分之一世纪以来中国海关诚实管理的实际例子,为什么政府却不在其他领域采用这套办法呢?因为在中国的目前状况下,中国人在精神上完全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税务体系。英国人的性格和道德是历经一千多年才达到目前的发展水平的,中国人本身不可能突然接受,也不可能立即实行,他们不像一架埃森[注]的克虏伯大炮,一旦架起来就能立刻开火。

  培养了盎格鲁一撒克逊民族的性格和道德的力量,如同恺撒[注]在英国登陆、征服者威廉[注]侵入英国这些历史事实一样,是确切肯定的。这些力量随基督教而来,也随基督教而发展。与基督教扎根于人们心灵相对应,这些力量所带来的结果也枝繁叶茂,而不是相反。

  听一听文化的伟大倡导者马修·阿诺德[注]的话:“每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热爱希腊,感激希腊。希腊人是世界各民族艺术和科学的举旗人,就如犹太人是正义的举旗人一样。如今,世界不能没有艺术和科学。艺术和科学这两面大旗的举起咱然也就极大地占据了世界各民族人民的心灵,而品行则被视为寻常的事。辉煌的希腊因为不注重品行而从地球上消失了;因为人们向往品行、持恒、性格……不仅如此,当今时代需要越来越多的美和知识,知识受到如此尊重,而能够带来胜利和能统治整个世界的不是希腊人,而是犹太人;不是卓越的艺术和科学,而是崇高的正义。”

  要改革中国,就一定要在素质方面追根溯源,一定要在实际上推崇良心,不能再像几位日本天皇那样把自己囚禁在皇宫里。有一条真理,被一位现代哲学的主要倡导者一语道破:“没有一种炼金术能够点铁成金。”中国需要的是正义,为了获得正义,必须了解上帝,对人要有新的概念,要了解人与上帝的关系。中国的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家庭以及社会,都需要一种新的生活。我们发现,中国的各种需要只是一种需要。这种需要,只有基督教文明,才能永恒而又完整地给以满足。

  中国人的素质

  附:

  鲁迅评《中国人的素质》

  一

  1926年7月2日,鲁迅先生在《马上支日记》中谈及日本作家安冈秀夫所著《从小说看来的支那民族性》一书时说:

  他似乎很相信 Smith的《Chinese Characteris-

  ties 》,常常引为典据。这书在他们,十年前就有译本,

  叫作《支那人气质》;但支那人的我们却不大有人留心它。

  第一章就是Smith说,以为支那人是颇有点做戏气味的民

  族,精神略有亢奋,就成了戏子样,一字一句,一举手一

  投足,都装模装样,出于本心的分量,倒还是撑场面的分

  量多。这就是因为太重体面了,总想将自己的体面弄得十

  足,所以敢于做出这样的言语动作来。总而言之,支那人

  的重要的国民性所成的复合关键,便是这“体面”。

  我们试来博观和内省,便可知道这话并不过于刻毒。

  相传为戏台上的好对联,是“戏场小天地,天地大戏场”。

  大家本来看的一切事不过是一出戏,有谁认真的,就是蠢

  物。但这也并非专由积极的体面,心有不平而怯于报复,

  也便以万事是戏的思想了之。万事既然是戏,则不平也非

  真,而不报也非怯了。所以即使路见不平,不能拔刀相助,

  也还不失其为一个老牌的正人君子。

  我所遇见的外国人,不知道可是受了 Smith的影响,

  还是自己实验出来的,就很有几个留心研究着中国人之所

  谓“体面”或“面子”。

  二

  1933年10月27日,鲁迅先生在致陶亢德的信中说:

  《从小说看来的支那民族性》,还是在北京时买的,

  看过就抛在家里,无从查考,所以出版所也不能答复

  了,恐怕在日本也未必有得卖。这种小册子,历来他们

  出得不少,大抵旋生旋灭,没有较永久的。其中虽然有

  几点还中肯,然而穿凿附会者多,阅之令人失笑。后藤

  朝太郎有“支那通”之名,实则肤浅,现在在日本似已失

  去读者。要之,日本方在发生新的“支那通”,而尚无真

  “通”者,至于攻击中国弱点,则至今为止,大概以史密

  斯之《中国人气质》为蓝本,此书在四十年前,他们已有

  译本,亦较日本人所作者为佳,似尚值得译给中国人一

  看(虽然错误亦多),但不知英文本尚在通行否耳。

  三

  1935年3月5日,鲁迅先生在为日本友人内山完造所著《活中国的姿态》的序文中作了以下评论,但他把“美国”误作了“英国”’

  明治时代的支那研究的结论,似乎大抵受着英国

  的什么人做的《支那人气质》的影响,但到近来,却也有

  了面目一新的结论了。一个旅行者走进了下野的有钱

  的大官的书斋,看见有许多很贵的砚石,便说中国是

  “文雅的国度”;一个观察者到上海来一下,买几种猥亵

  的书和图画,再去寻寻奇怪的观览物事,便说中国是

  “色情的国度”。连江苏浙江方面,大吃竹笋的事,也算

  作色情心理的表现的一个证据。然而广东和北京等处,

  因为竹少,所以并不怎么吃竹笋,倘到穷文人的家里或

  者寓里去,不但无所谓书斋,连砚石也不过用着两角钱

  一块的家伙。一看见这样的事,先前的结论就通不过去

  了,所以观察者也就有些窘,不得不另外摘出什么适当

  的结论来。于是这一回,是说支那很难懂得,支那是“谜

  的国度”了。

  四

  1936年10月5日,鲁迅先生发表了如下言论。10月19日,鲁迅逝世。

  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译出史密斯的《支那人气质》

  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得对,变革,

  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

  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李景汉评《中国人的素质》[注]

  中国本来是一个闭关自守的国家。若没有与西洋民族接触,则我们仍然是自成为一个世界,也就无从得知自己的短长。自鸦片战争以后,门户洞开,节节失败,受着重重外力的压迫,于是我们才觉悟到我们的民族是病的,也都在寻找治病的药方,求得一条自救的出路。近年以来,有主张文化创造的,有主张经济建设的,有主张打倒帝国主义的,有主张铲除封建的残余势力的,有主张全盘西化的,以及种种不同的其他主张。统观以往的议论,大半是说些我们应当如何做和我们要如何做一类的话,却少有指出我们能够做什么,我们的能力有多大?民族的元气与实力是什么?为什么一向总抓不住良好的机会?民族究竟有些什么不健全的特性?这些特性是如何形成的?民族的出路在哪里?对于这些问题,这本书是要依据客观的事实来答复的。潘光旦先生是用生物的眼光来看民族,认定一个民族先得有比较稳固的生物基础,才有发展的张本。这一点是向来为人所忽略的。

  光旦先生以其多年研究优生学的心得成此大著。要我作一篇序、自问对于优生学无学识,当然不敢说话。可是光旦先生因为我一向是在农村工作,而此书关于民族品性的大部分是译自明恩溥氏所著《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因此要我对于明氏的叙述发表一点意见。我便在这方面略说几句。

  近几年来,国人都感觉到,无论是为促进中国社会科学的进步,或是为求得中国社会改革的方案,必先求尽量认识中国现代社会的真相和全相。至于我们如何才能对于中国现代社会得到深刻的认识与了解呢?这非得采用历史法和观察法不可,尤应重视从实地观察法下手。我们必须对于中国各部不同的社会现象,加以精密观察,再将观察的结果与其他民族的社会现象来比较。这样对于中国社会的本来面目,便可得到真正的认识。至于什么人才真能认识中国民族的特性,或谁是最适当的中国的解释者呢?是我们自己的人,还是外国人呢?关于这一点,人们的看法不同。有人以为惟有本国人才真能了解本国人。一个外国人要了解一个与自己不同的民族,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极不同的民族,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在他观察的时候,总免不了戴上有色的眼镜。但反过来看,无论是个人或一个民族要认清自己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尤其是公平的、健康的、神志清明的认识。即按普通常识来说,不是有“当局者迷”和“医不自医”等种种的说法吗?不也是有“知人易,知己难”和“旁观者清”等谚语吗?再说,肯承认自己的缺点是颇需勇气的,并且往往有种种顾忌,或不好意思说出来。当然,一个外国人观察我们的时候,他免不了有一个自己的标准度量我们。但也就因为他有了一个不同的标准,才能把我们的特性格外看得清楚。他在有意识或无意识中总是将我们的现象和他们自己的现象作一个比较。比如说,他断定我们是有节俭的特性,那就是他理会我们民族的一般人比较他自己民族的一般人节俭得多或至少是相当节俭。而且外人对于我们的短处也比较我们自己便于直言不讳地和盘托出。因此我们真要认清自己,深刻地了解自己,一方面自然是要靠我们自己来研究自己,分析自己;另一方面对于外人论断我们的话,尤其是依据精密观察的结果,我们不但不应当忽视,尤当加以重视,引为借鉴才对。这不是说一切外人的观察都是对的,也不是说遇到外人对于我们发表无理的言论时,我们也不作声。向来国人对于外人的意见,抱着种种不同的态度。有的只喜欢外人说我们民族如何如何的优秀,而遇到指出我们的缺点时,即生反感,而替自己辩护;至于说得对与不对,往往不加深思的。因为我们是一个比较最讲面子的民族,遇到别人直白地指出我们的弱点时,我们少有受得住的。民族到了受着严酷自然淘汰的今日,我们实在有急于认清我们自身的必要。我们再不能夜郎自大、一如往昔,仍然模模糊糊地因循敷衍下去。遇到像罗素(Bertrand Russell)这样的人颂扬我们的文化如何高时,我们不要过于高兴、过于乐观,或以为他才是真正了解了我们。反之,遇到吉尔柏特(Rodnev Gilbert)那类人说我们一个大钱不值时,我们也不要以为他是绝对胡说、完全谬妄,自然更不可因此过于扫兴或过于悲观。至于遇到我们自己的人来论断我们自己的时候,我们的态度亦当如此。最近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大约谁都承认林语堂先生是一个极聪明的人。他的《中国人》(My Countryand My People)就是要解释中国民族的一部英文大作,也是要把中国介绍给外人的。国人对于此书已经有了种种的批评,其中有的请林先生仔细地认识一下中国,再写他的著作,甚至有人竟把它列在污华影片之类了。林先生也早就料到这一点,所以在他的序文里有这样的话:“我能直认不讳,因为,不像这些爱国者,我不以我的国家为耻。并且我能暴露中国的毛病,因为我未曾失望。中国是比她的小爱国者们伟大,也无须他们的洗刷。她要和她已往一样的,再纠正自己。”

  现在是我们需要压住情感、多用理智的时候了。我们不可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也不可固执己见、闭目不看。我们要平心静气,对于别人观察我们民族的论断。以冷静的头脑,作一番思索的工夫,也最好与我们目下的社会现象审慎地仔细对照一下,再判断别人见解的得失。我们自然不可让人随便有意地颠倒是非,但也不要讳疾护短。因为了解与承认自己的弱点,不是耻辱,惟有不努力从事民族的改造,不看清民族的出路,才真正是耻辱。

  我们若能根据上述的态度来读明氏之《中国人的素质》,我们就能从这部书得到可以得到的好处,而不致陷于玉石俱焚或因噎废食的结果。我初次得读明氏的这部书,约远在二十五年以前。所读的不是英文原本,大约是日文译本,因为记得书名是《支那人之气质》。我也记得在那本书的许多页的空白处,有不少铅笔写的批评,其中大部分是别的读者在读时发生的反感,还恍惚地记得有“胡说”和“放他娘的……”等类的话。我那时是一个很幼稚的初中学生,读了译文,再读了种种怒发冲冠的批语,自然对于明氏的描写也就不大以为然。虽然没有在书中写下什么,但对于书中不少的地方不免要发作几声“岂有此理”!后来有不少的机会,得亲聆明氏的讲演。他的身体,在西洋人中间,要算是比较矮的,但精神却颇健旺。他那充满着力量的躯干,再加上他那天然有趣的面貌,一站在台上,就立刻引起听众的注意。在他讲演的时候,带些山东的口音,声调或高或低,或长或短,极变化之能事,且好引用古今格言、民间谚语,全身随时都是表情,往往双手同时以指作声,助其语势,可谓出口成章、娓娓动人,使听众永无倦容。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大演说家。及至与他接触谈话,则又发现他不但风趣横生,且极和蔼可亲、待人诚恳;总而言之,他是一个使人敬而爱之的长者。

  十五年前,我在美国求学的时候才得细读《中国人的素质》(Chinese Characteristics)的英文原本。对于书中不少的地方未能赞同,也有些地方使我不愉快。这一方面是因为我那时为祖国顾全体面的心正盛,至于究竟他说得对不对未加深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明氏的材料都从农村里得来,我虽是中国人,但对于祖国的农村社会就没有用心观察过。但因为我欣赏这部书的文体,我就买了一本带回国来。一回国就开始我的都市社会调查研究的工作,与民众接触的机会一天比一天多,遂渐感觉到此部书的意义。后来不久就转入农村,从事于实地调查的工作。我就把这部书和他的《中国农村生活》(Villaae Life in China)都带到乡间去。说也奇怪,因为农村开荒的工作过于紧张,我就好久把它们留在箱子里,没得闲空理会它们。直到过了足有几年的时间,才又忽然想起这部书来。及至再打开一读,就觉得此书的意义与从前大不相同了。明氏毕竟是过来人。他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现象,可谓观察精密、独具慧眼,而且他那描摹入微、写实逼肖的能力,岂但在西洋人中没有几个可以与他比拟的,就是在我们自己的国人中间恐怕也是少如凤毛麟角吧。

  我先顺便在这里把明氏的生平略提一下,因为这可以帮助我们更能了解他的著作。明氏于1845年7月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Connecticut),二十二岁毕业于比罗耶特大学(BeloitCollege),二十六岁时与同学狄更生女士(Emma Dickinson)结婚,享伉俪生活五十五年之久。他于1872年来华,在天津为传教师,时年二十七岁。后来不久即到山东,从事传教与救灾等工作。自1880年后,他久居于恩县之庞家庄,从事于农村布道、医药、慈善、教育等事业,有二十五年之久。后来他在国际上得享盛名,大半由于他从山东这一带农村所得的经验里所发表的文章。最早发表的是《中国的格言与谚语》(The Proverbs and CommonSayings of the Chinese),登载于《字林西报》(North China DailyNews)。《中国人的素质》出版于1892年,时年明氏四十七岁,来华后整二十年。《中国的农村生活》出版于1899年,时年五十四岁,来华后二十七年。他的著作引起全世界的注意,尤其是《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已译成法、德、日等国文字。义和团的运动是发源于山东的西部,明氏亲见其开始活动,亦曾警告北京政府,但未为当局所注意。1901年义和团之乱作,明氏被围困于北京使馆。次年根据其亲身的经验,发表《骚动中的中国》(China inConvulsion)一书。于 1906年返美,为教会募捐运动,在美国各处奔走讲演,大为人所欢迎。也就是在这一年,明恩溥氏为中国做了一件大事。

  1906年3月6日,西奥多·罗斯福总统(Theodore Roc-sevelt)邀请明氏在白宫午宴。宴后明氏向总统建议美国可退还庚款予中国。明氏所申述的种种理由,其热烈的情绪表现。以及他的讲话的天才,使罗斯福总统于聆听之下,大受感动。用明氏自己的话:“我预先准知道我要说的是什么?并且当时清清楚楚地对总统一直说出来……总统像一个电机似的,感觉非常灵敏,易为磁力所吸引,简直不能使他安静片刻。他在我讲话的进行中。不时插言,以兴奋与郑重的语气说道:‘明博士,我完全与你同意,就告诉我你要我做什么’……这个问题,就是把二千万的庚子赔款要用在与中国有益的事业,特别是供给中国的学生到美国来留学……总统回答说:‘你给我写一封信,说明你想应当如何做。你最好也去到国务院见罗特(Elihu Root)谈谈。’……我随后就到了国务院,陈述了我的意见。”

  十天后,在3月16日,罗总统致明氏一函,大意说:“我非常快乐地读了你的两部大作,迥非它书所能比拟。我觉得对于中国的了解加深了许多……前次会晤,至为愉快。对于我们所谈关于中美庚款的事,尊意以为我能作什么,请即示知为盼……今日德国大使曾对我说在他读过的所有关于中国的出版品中,尊著是最好的。”

  4月3日,总统在复明氏的函内说:“……我极赞成你所建议的政策。但庚款之退还一举,是否不被中国看为是一种示弱的行为,我也不能不有所踌躇。但除非有反面的重要理由发生,我颇倾向取决于你的判断。我也要与国务院的罗特商谈此事。自然你也知道我是不能控制国会的行为。但我要在行政方面尽我的力量,并且也要与国内教育文化机关共同努力,促进此事之实现。”

  由罗总统这样热心的赞助,庚款退还的议案遂得顺利地在国会通过。此后造就了数千百留美的各种人才,创办了完备的清华大学,并促进了中美的邦交。均为明氏建议的结果。在明氏最初发表其意见时,论者笑之。讥为一时的情感与幻想。及至此建议实现之后,在二三十年内各国人士亦发表了种种的批评。但于近几年内其他各国也都跟着美国的脚步把庚款一一退还中国了。今日饮水思源,吾人不能不归功于当日明氏的卓见。

  明氏将庚款退还的事办完以后又返回中国,常到各省旅行。此后他又发表了两部著作,其一为《中国的振拔》(The Uplift ofChina),英文原本售出十八万部之多,已被译成数国文字,包括斯堪的纳维亚诸国的文字一。明氏八十一岁时,夫人去世,始退休于美国加利弗尼亚州之克利蒙特村(Claremont)。他在1932年8月31日去世,享年八十七岁。美国无线电及各处报纸均表示追悼。国务院电唁其家属,表示哀悼之意,并称颂其在远东之功绩。在杂志中有不少纪念他的文章。这里可以摘录在华多年而又熟识明氏之博晨光教授(Lucius C.Porter)所写关于明氏一段文章的大意:“……明氏一方面被认为是一个世界的人物,而一方面为许多淳朴的农民所怀忆,这正足以显明他的人格与地位。明氏天赋之高,使他成为世界所注意的人物,他却终身如一日的致力于劳苦大众生活之向上……明氏有敏捷的机智,有锐利的眼光,有作文的天才,长于幽默与滑稽,且对于世界问题独具慧眼……他是大人物的良朋,但照样也是一般最不幸的人们的好友。他终身以服务人类为职志。他的好作严峻的批评、好用似非而是之讽刺的语句,使初识他的人误认他是一个愤世嫉俗者,或一个悲观者。他那对于社会背景和人类行为之特殊犀利的观察力,真可以使他成为世界上大幽默家而有余。但他不止是一个人类之讽刺的观察者,无论是对于他的本国人或对于他国的人,他是一个彻底之人类的服务者,无时无地不是在帮助需要他的人,不论是好人是坏人,直至他与世长辞。在中国就一连服务了五十四年,又差不多都是在穷乡僻壤……有的中国人对于他所叙述关于中国人之生活的一些观察表示不满,也有的西洋人看他的言论属于悲观一派。这些印象一部分是由于明氏的一种习惯,就是他对于一种现象的描写,常是把那种现象之缺点的方面先指出来;在他自己的生活中也呈现一种游戏的状态;他对于事实观察的天才,发现一般人所没有理会的社会间潜隐的势力与他深刻的解释,均为其严酷的幽默与悲观论调之原因。但是,说也奇怪,同时他的百折不回、始终如一地牺牲自己为中国农村服务的精神和对于宗教的坚固的信仰,似乎与他发表的一部分言论有些矛盾。我们要承认他是一个绝对信仰爱的力量能改造世界之坚强的乐观者。”对于这段可谓盖棺论定的话,明氏有知,也许在地下含笑着说一句:“这孩子还算知道我。”(按:博先生之父为明氏之同班而又系多年共生死之交的同事,故博先生称明氏为叔)。

  总之,明氏终身的事业是在中国,也是对于中国极表同情的人。他的幽默的甚至刻薄的或言过其实的笔调,的确使我们感觉不快或不满;有时遇到修养稍差一点的人可以到怒发冲冠的程度。但我们读了他的描写以后,能使我们对于他所指出的特性留着很深的印象,也未尝不是受着他这种文体之赐。“良药苦口”,终究是对我们有好处的。我们最好是弃其糟粕而取其精华,得到他正面的益处。再者,一个民族的特性是要从大多数民众日常生活看出来,而中国大多数的民众是农民。明氏的书是根据农村社会生活写的,是他多年与农民接触所得的印象,所以都是第一手的材料。他的印象不一定都完全正确,但明氏确是一个胸襟阔大、动机纯正的人;是一个悲天悯人、救世为怀的人;也是一个对于中国有热烈感情的人。

  他一方面欣赏中国的文化,一方面认真地评判,且不客气地、忠实地把他的所见所闻与所感想到的和盘托出。他不单是用目看,也是以心感的。他同情人类,敬重中国,同时他重事实,他爱真理。我们要知道,无论如何,他是一个西洋人。西洋人是讲效率的,是注重时间的。是活动的,是具冒险性的,是尊重妇女的,对于衣食住是好清洁的。中西文化的背景既有很大的差别,明氏当然不知不觉地免不掉戴了一副有色的眼镜。他归纳的种种结论或有可非议之处,其中有的尚需要精密的研究;但他所引用的许多例子是我们不能不承认的。明氏不但说一口好中国话,尤其是山东的土话,并且也很通中国的文字,曾读过不少的中国历史与经书。所以对于他二十多年的实地观察,我们不能轻易放过,因为决非道听途说、一知半解者所能比拟。他无论是说英文或中文,总是出口成章,又因幽默成性,的确有时他说的话往往使人不得要领,莫名其妙。例如一次他说:“‘国以民为本,民无信不立’,所以中国应当多立邮政局!”不知究竟他是把原文弄错,还是在说笑话。因此,我们读他的书,要在字里行间求得他真意之所在,不要犯了以辞害义的毛病。

  明氏在他的序文里咱己也承认一个西洋人要知道中国的全相是不可能的;中国是一个很大的国家,他二十多年的经验大半限于鲁冀两省,特别是鲁省。这只是一个观察者的印象。他也提到自从他在《字林西报》发表了这些文章以后,对于许多人的讨论与批评,他也曾加以考虑而有不少的修正。

  对于光旦先生所选择的十五种特性,我也在这里按照次序一一说几句。先从关于描写生理与心理方面的五种品性说起。

  (一)关于“活易死难”方面,明氏所提中国人的随遇而安,到处可以适应的一点,的确是极显著的品性。至于说到中国人的复原力极大一点,明氏只凭一般的观察是不够证明的。这非根据科学的调查而有统计的证明不可。例如欧战时各国伤兵的复原力是否不及中国人是不易断定的。关于中国人的不讲卫生是对的,而说中国人的寿命高,老人多,是错误的。这不能凭一般的观察而速下断语。根据现在已有的实地调查,无论是平均的寿命或老人数所占全人口数的百分比,中国都赶不上西洋讲卫生的国家。

  (二)关于“没有神经”方面,中国人的镇静、不忙、睡觉的本领、忍痛的本领、不好运动及在扰乱的环境里能泰然安处,与西洋人的神经过敏、讲效率、好运动等,两相比较,的确是我们的一些特性。从某种见地看,这正是中国民族的长处。中国人到处可以睡,远胜过西洋人必得有舒服的床才可以睡。因此明氏叹息着说:“谁是适者,谁能生存,是富有神经的欧美人呢,还是麻木不仁的中国人呢——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推敲的问题。”

  (三)“耐性太好”,无疑的也是我们的一个特点。中国人比起西洋人来,其耐性是惊人的,不可思议的。《忍为高》这一册在乡间流行的唱本,已经变成家传户诵的“圣经”,不但是常挂在口头上,而其感应已渗入于农民的骨髓里。这从一方面看当然是我们民族的一大优点,而同时从另一方面看也是我们的一大弱点。“不抵抗”的表现,就是受了这耐性太好的毒。我们已经能忍“是可忍孰不可忍”的事。我们认为我们民族的耐性太过火了。

  (四)关于“不求准确”方面,明氏所提中国度量衡以及各种单位的漫无标准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模模糊糊的习惯。不能不使受过科学训练的西洋人惊异。凡在乡间作过调查的,无不立刻感觉这一种显著的品性。无怪明氏为我们做化学试验担心。这也的确是我们民族的一大缺点。

  (五)关于“寸阴是金”,明氏的原题是“不重视光阴”。他指出中国人不宝贵时间,不守时间,耽误时间,称我们是洪水前期的人,有的是时间来耗废。中国人时间的不经济与西洋人看“时间是金钱”来比较,真是不可同日而语。

  再说对于经济的三种品性。

  (一)关于“勤劳”方面,明氏把中国人的夜以继日、孜孜(石乞)(石乞)的精神,永远不慌不忙的工作态度,描写得淋漓尽致。中国一般人的没有办公时间,没有休息的星期日,没有种种的假期,都是西洋人受不了的。所以明氏在称颂中国人的这种特性之余,而又语重心长地说道:“我们也相信中国民族真会有富强之一日,要是他们于勤劳的一种美德之外,再很稳当地配上许多其他美德。这日子反正是不远的。可惜中国人只是口口声声地讲要诚实,要廉洁,要恳挚——而实际上总是只说不做。我敢断言这些美德都能从理论变为事实的一天,也就是中国人可以十足收取勤劳的效果的一天。”这段话是足使我们发人深省的。

  (二)关于“撙节”方面,中国农民能俭的本领可谓到家而彻底。凡在农村作过生活程度调查的人,无不理会大多数农民的生活程度已经低得难以再低、中国农民在衣食住行日常生活的节省与西洋人的讲究舒服比较,的确差别极大。但有些地方西洋人的过于讲究清洁和种种暴殄天物近于靡费的习性,在我们看,也未尝不是一种毛病。

  (三)关于“知足常乐”这一点,明氏指出中国一般人在顺境里涸然能优游自得,在逆境里也能安之若泰,可谓一针见血的话。对于中国人安常处顺的本领,明氏说:“……逆境之来,论理既知其必不可抵抗,论力知其无法抵抗,唯一的应付方法自然惟有尽量的迁就;只有在迁就之中还可以找到一条心安理得的出路。”在明年当日固慨乎言之!在我们今日读之,试问又作何感相?

  最后我们来看关于社会的品性。这一部分是明氏描写得有声有色的一部分,也是使中国的读者容易发生反感的部分,但也是对于我们的当头棒喝、使我们反省的部分。读这一部分时,我们多少需要一些修养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

  (一)关于“有私无公”这一点,我们虽欲掩饰否认而不可得。民族之所以到今日,虽有种种原因,“私”却是我们民族的致命伤。到处表现着“各人自扫门前雪,体管他人瓦上霜”的现象。四十年前,国家观念、民族观念、公共意识的缺乏,必尤甚于今日。具有国家思想和公共精神的西洋人在当日岂能不理会到我们的这个使民族散漫无力的缺点?

  (二)关于“无恻隐之心”,原题是“同情心的缺乏”。明氏一直地说:“中国人目前最缺乏的一种品性,就是侧隐之心或同情心。”他指出我们对于残废的人、心理上有缺陷的人、遇难的人、陌路生人、妇孺以至于牲畜都表现了同情心的缺乏。本来中国现有的一些社会团体和慈善事业,大半是近数十年来的产物。这也是使明氏在四十年前更容易理会我们的同情心的缺乏。

  (三)关于“言而无信”,原题是“诚意的缺乏”。这一章尤其叫我们读了不舒服。明氏直白不客气地指出中国民族善于撒谎,大都轻诺而不践约,认错的本领和揩油的本领都很大,并且对于孔孟二圣的假装害病大有可议之处。他所举出的种种例证,极值得我们注意。

  (四)关于“尔虞我诈”方面,明氏指出中国人彼此猜疑和倾轧的态度,甚至于到“一人不进庙,二人不窥井”、“李下不正冠,瓜田不纳履”的程度。这在乡间实在是常见的现象。

  (五)关于“爱脸皮”,这是明氏原书的第一章,也是极见精彩的一章。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佩服他观察的透彻而深刻。例如他说:“中国人心目中的脸皮,并不指头部前面的那一薄层,却是一个综合的名词……我们西洋人就根本懂它不得。”老实说,连我自己有时也莫名其妙。他又说:“中国人的问题,永远不是一个事实问题,而是一个格式问题,不是事实的对不对,而是格式的合不合……在这一点上,中国人只好和西洋人分道扬镳……中国和事佬最大的任务,便在研究出一个脸皮的均势的新局面来……各不伤脸……至于公平的处断是不可能的。饭碗可以不要,脸皮却不能不要……至死也要救他的脸皮。”这的确是一种一般的现象。

  (六)关于“婉转”一章,明氏也极尽了描写之能事。他上手就说:“中国人是有婉转的天才的。我们盎格鲁—撒克逊人都没有这种天才。不但没有,并且以能够单刀直入、开门见山自豪。”他又说:“在中国,你也转弯,我也转弯,彼此都能心照不宣。”他最后得到一个结论,就是“你不能从一个中国人所讲的话里,知道他要说的究竟是什么。”又在一处说:“有天才的中国人有一种本领,使你挨了骂还不晓得,使你吃了亏还以为他正在恭维你。这是一种艺术。”明氏幸而是常与心地比较忠厚的冀鲁人接触,若是在江浙一带,不知他更要作何感想。

  (七)这最后的“客气”一章,我认为是最精彩而又是最有意义的一章。章内所叙述的都是事实,使我们不能不承认。虽然我感觉到不应当多占篇幅,但我止不住要引述他指出的几点:“中国人善于客气……我们盎格鲁—撒克逊民族喜欢称赞自己的种种美德……东方人大都擅长一种艺术,可以使人与人之间,冲突日见其减少,和气日见其加多,我们便自愧弗如……他们已经把客气的艺术推进到一种登峰造极的程度……我们西洋人认为不可思议,决非人力所能办到。客气本身早就成为生活中间不可须臾离开的一部分,客气就等于生活,就是生活……中国人客气的用意,似乎并不在要使人舒服愉快,而在表示他是一个懂规矩与守规矩的人。要是客人不舒服,那是客人不懂规矩的自作自受,和主人无干。”明氏在他最后的结语里说:“我们终究得承认,在社会交际方面中国民族毕竟是过来人,有许多地方值得西洋人的效法。我们的客气固然很注重诚恳这一点,但有时也太老实,太不留情面,要是加上一些宛转而无碍于诚恳真挚的程度,岂不尽美尽善……客气虽小道,讲究起来却也不易;谁能够把东西方人对于客气的见解与方法融通之后,节取其中的精髓,不偏不倚地走上那又窄又崎岖的中庸之道,谁便是世界上第一个有福气的人。”这段话不但值得直爽的西洋人想一想,更值得我们过于客气的中国人考虑一下。

  有人以为明氏所描写的不过是一些社会表面的现象,是一些拉杂的、平常的、肤浅的叙述。我们不要忘记,世间最平常的东西,往往也就是最重要的东西。例如日光、空气和水都是最普通的东西,但也是与人类生活最有利害关系的东西。明氏的贡献就是他能够把农村社会在日常生活里人与人之间种种现象和为我们民族自己所未注意而实际上乃是左右社会行为的种种潜在的势力,以庄谐并用而极有力量的文体描写出来,使每个读者都能如身临其境地得到清楚的认识。这比一般笼统的、主观的、玄想的、去事实生活很远的大议论,有价值多了。例如有人对于明氏所提出的“私”的一点,曾引中国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域“见义勇为“等说法来辩护。对此,我们要取客观的科学态度,用客观的科学方法,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仔细地观察一下。若是我们本能在现实生活里找到这类行为的表现,那我们也只好认为这是古圣先贤的理想,是一种勉励人的教训。明氏是注重客观的现实生活的;我们在他许多片段的、琐碎的叙述里可以发现一般的原则与真理。

  明氏所指出的十五种品性、当然决不是为中国民族所独有,但这些品性在中国民族的生活中在量的方面表现得特别普遍,在质的方面也表现得特别深刻,因此才成为民族的特性。再者,每种特性有它的利点,也有它的弊点。一个民族如何能于其种种特性,设法存利除弊,使能恰到好处,是应加意研究的问题。

  中西文化根本不同,所以东西方人也不能够彼此完全了解。例如中国家庭制度及由此制度产生的种种社会行为,与中国人能享受简单的理想生活,都不是为西洋人容易体会的。因此在明氏所举的例子中,有的在我们看来,好像是少见多怪,也就是因为两个民族的背景大不相同的缘故。

  明氏虽然把中国民族种种特性一一提出,却没有说明其原因。光旦先生以优生学的眼光,充分地补足了这一点,也在这本书里指出几个向来为人所忽略的重要问题。光旦先生指出:“中国民族并不衰老,而且是在青年。民族虽不衰老,而确乎有许多不健全之处,例如体格的柔韧、科学头脑的缺乏、组织能力的薄弱和自私自利的畸形发展。这些不健全之处确乎有先天的因素。要是及今不对病下药,元气便不免要变本加厉地受斫丧,以至于无法挽救。

  本书说明了中国北部荒年淘汰的作用及其与民族性的关系,也指出中国真正的弱点却在没有第一等的领袖人才,并且说明其原因。光旦先生在民族卫生的出路里告诉我们:中国决不是不可为的国家……只要有适当的选择方法、充分的经济机会、相当的人口限制,未始不可以培植出一派强有力的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出来……优生学的目的就是要叫民族中优秀的分子相对地加多,不优秀的分子相对地减少……不了解民族健康的精义而一意孤行的只注意作些个人康健的设施,而不注意民族康健的设施,结果不但是徒劳无功。并且还可以减低民族康健的程度。

  最后,光旦先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办法。中国民族的许多劣根性既因缘于荒年的反选择的影响,所以要改革民族的品性,非先改革荒年与荒年的成因不可,例如:在自然环境方面,注意造渠、浚河、造林等工作;在经济生活方面,提高生产能力与力求分配的利便与公允;在社会生活方面,注意都市化的控制与家庭制度的整顿。

  我对于优生学是门外汉,不要说什么外行话。但我得读这部书稿,获益甚多,使我对于向来几个模糊不清的问题得到了解释,对于民族的出路也认识得深刻了一些。我想其他的许多读者也一定与我有同样的感觉。

  1936年6月李景汉

  潘光旦评《中国人的素质》[注]

  七八年以来,我在“民族”这个很广泛的题目上发表过不少的文稿,其中翻译的与自著的都有。以时间先后论、最早的是亨丁顿氏《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的译文,是由新月书店印行的。因为翻译亨氏,就联想到明恩溥氏的《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于是从1933年起至1935年秋季止,陆续选择了一部分。《民族卫生的出路》是1930年在广州的一个演讲,到1932年才写出来,原名《优生的出路》,曾经编入《中国问题》的论文集里,作为末尾一章。《民族的病象》五篇,五分之四是1934年做的,最初是一个在上海的讲稿,后来才发展成四篇;五分之一是最近补入的。《优生与民族健康》是1935年在天津的一篇讲稿。这些,先后都在《华年周刊》上登载过。入《绪论》的四篇,《民族复兴的先决问题》是替《东方杂志》做的;其余也曾一度在《华年》上发表。

  一起三十篇文稿,虽译著与发表的时间有先后,事实上却很可以看做一个囫囵的东酉。列为《结论》的四篇文稿是根本表示我对于“民族”一名词的见地与立场的。民族的题目虽然广泛,我始终以为它是有一个下碇处的,那就是它的生物的涵义,离开了生物的涵义讲民族,便不免有泛滥无归的危险。《绪论》的第四篇可以看做全书的一个缩影。

  《绪论》而后,我们最先应当注意的是我们的民族究属有些什么特性。这个题目的科学研究,尚有待于国内心理学者的努力。沈有乾、萧孝嵘、陈科美、庄泽宣诸先生虽已先后从事于此,但只开其端,未引其绪,我们还不能根据他们的研究来作一种通盘的观察。不得已,我们姑且介绍一种西洋人的作品,权作替代;明知其是一个个人的印象,不科学的,但比略而不谈,总觉好些。

  不过明恩溥氏(Arthur Henderson Smith)这本《中国人的素质》也自有它的价值。有好几层理由可说。明氏是美国的一位传教师;生于1845年(清道光二十五年);于1872年(同治十一年)来华;最初在山东传教,前后约有三十年之久。辞职后,移居河北通县,致力于通俗教育。年老退休,始回美国;于四年前才去世。他毕生的著述,几全部以中国作对象:《中国文化》,出版于1885年;《中国人的素质》,1892年;《中国的农村生活》,1899年;《骚动中的中国》。1901年。明氏和中国的关系,既如是其长久而亲切,观察所及,当不至于过于浮泛。这是第一层。明氏是一个老教士,目前基督教教会的前辈和他接触过的还不少;他们都众口一词地说他脑筋敏捷、眼光锐利、辩才无碍。诚静恰牧师曾经亲口对我讲过他个人对于明氏的良好印象。这样一个人的见闻观感,我们当然也不便搁过一边,认为是无足重轻。这是第二层。前平民教育促进会定县实验区调查主任今清华大学教授李景汉先生也和明氏相熟,对明氏也有同样的印象,同时认为《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大体上很可以说是一幅逼真的写照。明氏以传教师的地位随意观察中国农民,李先生以社会学家的资格研究中国农民,而所见吻合如此,可见明氏这本作品,也决不能和一班走马看花、捕风捉影的西人著述等量齐观了(说详于上文李先生的序文中)。这是第三层。《中国人的素质》中所历叙的中国人的特性,不但是一个事实,为明氏一班明眼人所见到,并且,就生物淘汰的学理言之,也确乎是一些无可避免的结果。淘汰的理论而确,则有到中国的特殊的自然与人文环境,便不能不发生一种特殊的淘汰作用;有到此种淘汰作用,便不会不形成种种特殊的品性。种甚因,食甚果;种麻的,必得麻,不得黍,此种特性的演变而成,当然也不是例外。明氏单单把果和盘托出了,并没有讲团,恐怕他实在也不大明白因之所在;不过讲淘汰学说的我们是明白的;拿我们所明白的因和明氏所描摹的果,联系了看,便恍然于因果的不爽了。这是第四层。因为理有固然,势所必至,所以也可以说这是最有力量的一层。

  《中国人的素质》一书原有二十七章,我只选择了十五章,每章也还很有一些删节。删节时大率遵循二三简单的原则:一是所叙与特性无干;二是就译者的眼光看去,所叙名为特性,或貌似特性,而实非特性;三是所举特性的实例过于琐碎,地方色彩太重,或早成陈迹,为时人所不易了解。间或也有就译者经验所及,特别添注的地方,添,用方括弧,注,用圆括弧,分别标出,以明责任所在。译笔以不失原意而能传达原文的谐趣为主。明氏是对我国民族十分表示同情的一个人,但因为性喜诙谐,有时兴会所至,常要穿插一些过火与挖苦的笔墨。这些,我全都照译了,因为我相信它们可以增加读者的趣味,而决不会引起以辞害意的危险。

  译文十五章的次序是我完全另外排过的。最初五章所描写的是生理与心理的品性。其次三章,是经济的品性。后来六章全都是社会的品性。论自私的一章是兼具经济与社会两重意义的,所以列在它们的中间。这样排列似乎要比原书合理一些。

  上文说特性是果,淘汰作用是因;接着的第三篇便专为推寻这个因而设的。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亨丁顿(Ellsworth Huntins-ton)是当代一位著名的人文地理学者。1923年,他一度来过中国。1924年,他发表了一本极有趣味的作品,叫《种族的品性》( The Character of Races),其中专论中国民族的文字,竟有四章之多,散见于序文及其他章节里的片段又有好几十起。用自然淘汰和人口移殖的原则来解释中国民族性的学者,以前不是没有,不过我没有见过比亨氏叙述得更详细、推论得更周密的了。四章的大意,最初我曾经在英文《留美学生月报》里介绍过一次。但把它翻译出来,则在归国之后。原文第四章末尾,本有一段总括四章大意的话,嫌它有些无谓的重复,所以未译。此外别无删节。以前印单行本时,我替这四章起了一个总题叫《自然淘汰与中华民族性》,如今为呼应上文,酌改为《自然淘汰与特性的由来》。

  亨氏原是一个纯粹的地理学者,他一向以为一切文化的发生变迁,可以用自然环境——尤其是气候——来直接解释。但在《种族的品性》一书以前,他的见地很明白地经历过一番修正;从此以后,他承认此种解释至少有一部分只好算为间接的,而直接的却是自然环境所供给的选择或淘汰作用,以及与此种作用所形成的种种品性。他在《种族的品性》一书的自序里,便很坦白地说:

  大约九年以前,在一本书名叫《文明与气候》(Civ-

  ilization and Climate)的书里,我叙述过一种学理的主

  张,以为文明与进步的一般的分布是大半依靠气候的。

  在那本书里,我也有过一度尝试,证明气候的影响,倒

  过来也受下列种种事物的有力的修正:民族与文化的

  移徙、种族的混合、发明与发现(例如铁器与农业)、意

  识的事物(例如宗教),等等。把这些因素都酌量采纳以

  后,我依然觉得,人类进步的分布问题里,还有很有意

  义的一部分没有得到解释。例如,慧星一般的理智的光

  芒何以会在希腊一隅放射出来?印度文化里一部分的

  伟大的遗墟何以会在柬埔寨找到?冰岛酷寒之地,何以

  会产生一种很高级的文化,并且能维持至千年之久?文

  明分布的公例是南方趋于保守,而北方趋于进取,何以

  中国的南北便适得其反?经过好几年的思索以后,我相

  信至少一部分的答复,可以在人口过剩与移徙所引起

  的自然淘汰中求之。这淘汰的原则原是极简单、极明显

  的,但何以历来从事于地理、历史与社会学的人竟会拥

  过不问,真教人大惑不解。

  我所以发现这条原则的重要,其关键实系乎对于

  中国饥荒的一番研究。中国北方,就气候、文化制度以

  及以往的历史成绩而论,原该是很进步的;但事实却并

  不如此。我对于这一点一向觉得莫名其妙。有一次在

  《地学评论》(The Geegraphic Review,第7卷,1922

  年)里读到一篇比削伯医师(Carl W.Bishop)的稿子;

  比医师在这篇稿子里,把华北的保守性与华南的进取

  性,指点得十分清楚。经此一番提醒,我对于这个莫名

  其妙的问题便更觉得有推究的必要。我忽然想到饥荒

  的题目上,以为它也许和这问题有相当关系。因此,我

  就写信给在天津的一位传教的老友(姓名从略),问他,

  据他看来饥荒的结果,借了生、死、流亡的途径,对于人

  口中生理与。心理的各种流品,究属发生过什么选择或

  淘汰的作用。他不但自己答复了我,同时又征求到了许

  多别的传教士的意见,作《中国人的素质》的明恩溥便

  是其中的一位(余四位姓名从略),这些朋友对于中国

  的灾荒和救济工作,都有过亲历的经验。后来我自己也

  到过中国,又和许多别的传教士接谈过(原文列举五人

  姓名职业,今亦从略)。他们和不胜枚举的许多别人一

  起供给了我很多的资料,全都似乎证明,假手于人口过

  剩、饥荒以及移徙的自然淘汰作用,在今日的中国,正

  在急速的进行之中。历史的记载也明白而示,以往二千

  多年的时光,一大部分也受这种作用的支配,其进行的

  速率比今日的也并不算慢。所以就中国而论,淘汰原则

  的适用是最明显不过的;因此,我自以为关系中国的四

  章,也许是全书最关紧要的部分。

  这最关紧要的部分现在就成为本书的第三篇。

  第四、第五两篇可以无须详细地说明。一部分的民族特性,我以为不妨当做民族的病象看待。这些特性,自其来历言之,既有很深的根源,亟切铲除不去;自其效用言之,又是我们应付20世纪国际环境时一些庞大的障碍,亟切推动不得,所以事实上也确乎可以当病态看,当先天不足看。民族的先天不足,惟有民族卫生的药方可治,所以便殿之以《民族卫生的出路》。

  本书原是一个论文集,事前并没有什么计划,各篇稿子是在很不同的时候写的,写时或讲时的读者或听众也很不一致,所以全书虽可以辑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东西,其间拼凑、粘连、折叠的痕迹,自然是在所不免,这是要请读者原谅的。关于折叠这一点,我自己尤其是觉得抱疚。“好曲子不唱三遍”,何况所唱的又未必是好曲子呢。有一次和一位朋友谈起这一点,我说,这一类民族、特性、病态、优生、选择、淘汰、遗传……的话,我自己也觉得讲腻了,别人请我讲什么或写什么的时候,自己总感觉到“炒冷饭”或“翻旧卷”的无聊。这位朋友却很诚恳地安慰我说,不妨,在你固然不免讲得或写得厌倦,但读的人或听的人,大概总是第一次,即使不是第一次,这类的话也无妨多听或多读几次,因为在别处他很少机会听见或读到。这话虽很给我一些鼓励,但于心总觉歉然,所以在整理本书中各稿的时候,已经尽力地加以删节。其真正不能删节的,只得仍旧,仍请读者谅宥。

  这本集子对于民族的特性有许多很不恭维的议论。为要表示这种不恭维的议论决不是由于我个人的癖性或偏见,我请了三个人做见证:明恩溥牧师、亨了顿教授、李景汉先生。对这三位我都要表示我的敬佩与感谢之意。李先生特地为我做了一篇万余言的长序,把“良药苦口”的意思再三地为读者申说,我尤其是觉得感激。

  1936年6月 潘光旦

  辜鸿铭评《中国人的素质》[注]

  一

  ……我力图说明那些被称作中国文明研究权威的外国人,实际上并不真正懂得中国人和中国语言。比如那个可敬的明恩溥先生,他曾著过一本关于中国人特性的书,但他却不了解真正的中国人,因为作为一个美国人,他不够深沉;还有那个被认作大汉学家的翟理斯博士,我试图表明他实际上并不真懂中国语言,因为作为一个英国人,他不够博大——没有哲学家的洞察力及其所能赋予的博大胸怀。

  ——《中国人的精神·序言》

  二

  我们举的关于中国人特性的最后一例,是其缺乏精确的习惯。这是由明恩溥提出并使之得以扬名的一个观点。那么,中国人缺少精确性的原因又何在呢?我说依然是因为他们过着一种心灵的生活。心灵是纤细而敏感的,它不像头脑或智力那样僵硬、刻板,你不能指望心也像头脑或智力一样,去思考那些死板、精确的东西。至少那样做是极为困难的。实际上,中国的毛笔或许可以被视为中国人精神的象征。用毛笔书写绘画非常困难,好像也难以精确,但是一旦掌握了它,你就能够得心应手,创造出美妙优雅的书画来,而用西方坚硬的钢笔是无法获得这种效果的。

  ——《中国人的精神》

  “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它之外的余下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注]

  ——歌德

  斯特德[注]先生曾经设问:“作家玛丽·果勒里( MarieGorelli)走红一时的秘密何在?”他的回答是;“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读其小说,沉醉在玛丽·果勒里世界中的信徒约翰·史密斯们,把她看作该领域最权威的代表。他们生存在里头,活动在其间,从中找到自我。”玛丽·果勒里之于大不列颠的约翰·史密斯[注]们,就恰如明恩溥牧师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然而,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和半受教育者之间的差别也就在这里。真正受过教育的人总想去读些能揭示事物真理的书,而那些半受教育之辈,则宁肯去读些将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其虚荣心驱使而欲事物变成何样之书。在中国,那约翰·史密斯极想成为一种凌驾于中国人之上的优越者,而明恩溥牧师则为此写了一本书,最终证明他——约翰·史密斯确实比中国人优越得多。于是,明恩溥牧师自然成为约翰·史密斯非常亲爱之人,他那本《中国人的素质》一书,也就成了约翰·史密斯的一部“圣经”。

  但是,斯特德说过:“正是约翰·史密斯和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所以,最近,我不惮其烦地读过了那本提供给约翰·史密斯关于中国和中国人观的著作。

  早餐桌上的那个独裁者(The Autocrat at the BreakfastTable)曾把人的智能分为两种:一是算术型智能,一是代数型智能。他观察说:“所有经济的和实用的智慧,都是‘2+2=4’这种算式的延伸扩展或变化。而每个哲学命题则更多地具有‘a十b=C’这种表达式的普遍特点。”约翰·史密斯的整个家族,显然属于那个自以为是的独裁者所谓的“算术型智能”的头脑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名约翰·布尔,他把自己的命运同“2十2=4”的公式联系起来,到中国来贩卖他的曼彻斯特商品。为了赚钱,他同中国人约翰[注]相处得很融洽。因为无论是约翰·布尔,还是中国人约翰,他们都懂得并完全服膺“2十2=4”的公理。可是,现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同了。他带着满脑子连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来到中国——不再满足于贩卖曼彻斯特商品,还要开化中国人,或者,按他的话说,要“传布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结果,约翰·史密斯同中国人约翰闹翻了。而且更糟的是,在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开化和影响下,中国人约翰不再是曼彻斯特商品的诚实可靠的好主顾。他们玩忽商业,心不在焉,却尽到“张园”去庆祝立宪去了,实际上,他们已变成一群疯痴狂乱的改良者。

  前不久,在辛博森[注]先生《远东的新调整》一书和其他著作的启发下,我曾致力于为中国学生编过一本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手册。结果,迄今为止,我编来编去,不过是以下这些东西:

  (一)——人最主要的目标是什么?

  人最主要的目标是使大英帝国荣耀,为大英帝国增光。

  (二)——你信仰上帝吗?

  是的,当我上教堂的时候。

  (三)-—你不在教堂时,信仰什么?”

  我信仰利益,——你给我什么报酬。

  (四)什么是最正当的信念?

  相信人人为己。

  (五)工作的当然目的是什么?

  挣钱装腰包。

  (六)何为天堂?

  天堂意味着能住进百乐街(Bubbling Well Road)[注],拥有敞篷车。

  (七)何为地狱?

  地狱乃意味着不成功。

  (八)——何为人类完美的状态?

  罗伯特·赫德[注]爵士在中国的海关服务。

  (九)——何为亵读神明?

  否认罗伯特·赫德先生是一个天使。

  (十)——何为极恶?

  妨碍大英帝国的贸易。

  (十一)——上帝创造四亿中国人的动机何在?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十二)——你如何祈祷?

  感谢你,主啊!我们不像邪恶刻毒的俄国佬和蛮横残暴的德国佬那样,想要瓜分中国。

  (十三)——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传布者?

  莫理循博士[注],《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

  如果说以上便是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一个真实全面的表述,可能失之公正。但是,不论何人,假如他不惮其烦地去阅读一下辛博森先生的著作,就不会否认,以上确是辛博森先生以及读过他著作的约翰·史密斯所传布的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一个公正的具有代表性的陈述。

  最叫人难以理解的是,何以这种约翰·史密斯的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竟然在中国能真正生效?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之下,中国人约翰们急不可待地想要去实现中华帝国的辉煌和荣耀。那拥有八股文的古老的中国文学本是一种无害的空洞之物。而在约翰·史密斯这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影响下正喧嚷着建立的新型中国文学,外国朋友将发现,它会变成一种无法忍受的和危险的破坏。最终我恐怕,老约翰·史密斯不仅会发现他的曼彻斯特商品贸易要完蛋,而且他甚至还不得不去支付另一笔巨额开销,以供再派出个戈登[注]将军或基齐勒勋爵去枪杀他可怜的老朋友中国人约翰——那受约翰·史密斯之盎格鲁—撒克逊观念开化而变得non comPos mentis(精神错乱)的中国人。当然这是题外话。

  在此我想简明地指出,这就是有理智的英国人所做的事。依我看,这些满脑子装着从有关中国人的书中得到一派胡言的外国人,当他来到中国时还能同他必须接触的中国人长期地和睦相处,那简直是奇谈。对此,我不妨从亚历克西斯·克劳斯(Alexis Krausse)所著的题为《远东:它的历史和问题》这本大部头书中,取出一个典型例子来加以说明。该书写道:“影响远东西方列强的全部问题的症结,在于鉴别那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东方人观察事物不仅与西方人有不同的立场,而且他的整个思维途径和推理方式也与西方人不同。那种根植于亚洲人中的独特的感知,同我们所赋予的感知正相违反!”

  在中国,一个读过上述引文中最末一句的英国人,假如他听从逻辑不通的克劳斯先生的劝告,那么当他想要一张白纸的时候,将不得不对他的儿子说:“孩子,去给我拿张黑纸来。”我想,为了维护那些住在中国,且讲求实际的外国人的声誉起见,当他们来同中国人实际交往的时候,还是应该能够抛弃那类关于东方精神的真正本质的胡言乱语的。事实上,我相信那些同中国人相处得最好的外国人,在中国最成功的人,是那坚持2+2=4,丢掉了约翰·史密斯和克劳斯先生那一套关于东方本质和盎格鲁一撒克逊观念的a十b=c的理论的人。毫无疑问,当人们记得在那些过去的日子里,即在明恩溥写他那本《中国人的素质》之前的日子里,大英商行的老板或经理如查顿、马地臣[注]和他们的中国买办[注]之间的关系,总是那样的彼此相亲且代代相传的时候,当人们记住这一点的时候,他们会倾向于考虑,在坚持2+2=4的西方商人与怀着那套a+b=c的东方本质理论和盎格鲁—撒克逊观念的聪明的约翰·史密斯之间,究竟哪一种做法更好?无论是对中国人还是外国人。

  那么,吉卜林[注]那句“东就是东,西就是西”的名言,就一点道理也没有吗?当然有的,当你与2+2=4打交道的时候,可说存在极少或几乎没有什么不同。只有当你面临诸如a十b=c这样的问题时,在东方和西方之间才存在许多的差别。然而要解答东西方之间的那个a十b=c的方程,一个人必须具备高等数学的真本事。今日世界之不幸,就在于对远东问题中a十b=c的方程的解答,掌握在那不仅统治着大英帝国,而且还与日本结盟的约翰·史密斯手里——那个约翰·史密斯甚至连代数问题的基本原理也一窍不通。在东西方之间,对a十b=C的方程的解答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问题。因为其中存在着许多未知数。不仅东方的孔子、康有为先生和端方总督之间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且在西方的莎士比亚、歌德和约翰·史密斯之间也存在着差别。实际的情况是,当你专门解答a十b=c的方程时,你将发现在东方的孔子与西方的莎士比亚和歌德之间,只存有微乎其微的差别;而倒是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和西方的明恩溥牧师之间,反而存在着大量的不同。对于这一点,让我来举一个例子具体说明一下。

  那个明恩溥牧师,在谈到中国的历史时说道:

  中国人的历史也是大洪水前的,不仅试图从远古

  开始写历史,而且在这条冗长、混浊而又拖沓的历史长

  河里,既有历朝历代的大树,又有数不清的枯木烂枝。

  只有一个完全缺乏时间观念的民族,才会编写和学习

  这样的历史,只有中国人的记忆,才会把这样的历史贮

  藏在宽大的肚量里。

  下面,让我们来听听理雅各博士在同一个论题上是怎么讲的。理雅各博士在谈到中国二十三个正统王朝的历史时说道:

  没有任何一个别的民族能有如此完整贯通的历

  史;就其整体而言,它是值得信赖的。

  在谈到另一本巨大的中国文学集时,理雅各博士又说:

  按照我原来的推想,这部巨著是不会出版的。但实际

  上,在两广总督阮元的督察和资助下(还有其他官员的协

  助),它在乾隆最后当朝的第九年[注]就编定出版了。如此大

  规模的巨著的出版,显示出在中国高级官员中有一种公益

  精神和一种对文学的热心。而这一点,是值得私虑重重的外

  国人好好学习的。

  以上就是我所要表达的意思。即,不仅在东西方之间存在着很多差异,而且即便在西方的理雅各博士、那个能鉴赏出中国官员热心文学的学者和西方的明恩溥牧师、那个为中国的约翰·史密斯所爱戴的人之间,也同样存在着许多的不同。

  ——《约翰·史密斯在中国》

  四

  不久以前,一个传教士为了赶同类的时髦,在他系列短文的封面上自称为“宿儒”,闹了许多笑话。这个念头当然是极端滑稽可笑的。在整个帝国内,可以肯定没有一个中国人敢斗胆妄称自己为宿儒。在中国,“宿”字意味着一个学者或文人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然而我们却常常听到某个欧洲人被称为中国学家。《中国评论》的广告里说:“在那些传教士中,高深的中国学正被辛勤地耕耘着。”然后就开列了一批经常撰稿者名单,并说我们相信,所有这些著名学者的研究都是健全可靠、完全可信的。

  现在,要估价那种被称为在华传教士辛勤耕耘的学问的高深程度,我们不必拿德国人费希特在他关于《文人》的演讲里,或美国人爱默生在其《文学伦理学》中所提出的高标准来衡量。前美国驻德公使泰勒先生是一个公认的大德国学家,然而一个读过几本席勒剧本,在某杂志发表过一些海涅诗歌译作的英国人,尽管可以在他的社交圈子里被认作是德国学家,但他却绝不会在印刷品中公然以此自称。可现在那些在中国的欧洲人,只出版了几本关于中国某些省份的方言录,或百来条谚语的汇编,就立刻被冠以一个中国学家的美称。当然,只取一个名目倒也无妨,凭着条约中的治外法权,一个在华的英国人,只要他乐意,随时都可以泰然自若地自称为孔子的。

  我们已经被引入来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因为在某些人看来,中国学已超越了早期开拓时期,即将要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了。在这一阶段中。研究中国的人们将不再满足于编纂字典或诸如此类的搬砖运土性质的工作,而试图去建构专著,翻译中华民族文学中最完美的作品,不仅以理性思辨和充分的论据去评判它们,而且最终论定中国文学圣殿中那些最受推崇的文学家。下面,我打算作如下几点考察:首先,看看正经历着上述转换的欧洲人中,他们的中国知识真实到什么程度;其次,看看以往的中国学都做了些什么;第三,看看目前中国学的实际状况如何;最后,指出我们所设想的中国学应该是什么样的。常言道,一个站在巨人肩上的侏儒,容易把自己想象成比巨人更加伟大。但尽管如此,必须承认、那个侏儒,利用他位置的方便,将必定看得更加宽广。因此,我们将站在前辈们的肩上,对中国学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作一个鸟瞰。在这一过程中。如果我们提出与先辈们不完全相同的意见,这些意见,我们希望不要被看成我们有任何自炫高超的意思;我们宣称不过是利用了我们的方便条件。

  ——《中国学(一)》

  费正清评《中国人的素质》[注]

  美国人心目中对中国的映象的幻灭,是由一本读者甚多的著作来加以完成的,即明思溥牧师所著《中国人的素质》。明恩溥在山东的一个乡村呆了多年,试图从中国下层开始推行基督化,并从乡村这个层面来观察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中国人的素质》先是于19世纪80年代以系列文章的形式写成,后于1894年成书出版。该书是中国生活在美国中产阶级眼中的经典写照,书中关于中国社会差别的叙述十分引人注目。该书同时标志着一个新的阶段,成为后来的社会学分析的基础。明恩溥把作为文化差异的“贫穷”与“社会团结”,写得特别精彩。

  ——1985年12月在美国历史协会成立一百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