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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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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果与《笑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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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克多·雨果于一八○二年二月二十六日诞生在法国东部伯桑松城。雨果的父亲,西吉斯贝尔·雨果,本是法国东部南锡一个木工的儿子,法国大革命时他是共和国军队的上尉,曾参加过意大利和西班牙战争,在拿破仑时期晋升为将级军官。

  雨果从童年起就在不停的旅游中度过,他的父亲西吉斯贝尔·雨果把妻子和孩子从一个驻扎地带到另一个驻扎地。雨果一家从伯桑松迁移到厄尔巴,从厄尔巴迁到热那亚和巴黎,之后又在西班牙居住了一个时期,西吉斯贝尔曾在那里担任各种高级官员。雨果则和他的兄弟欧仁在马德里学校中念书。

  一八一二年初,当西班牙的政治气氛急剧变化,在西班牙的法国人受到驱逐出境的威胁的时候,这时已经晋升为将军的雨果的父亲便把妻子和维克多等几个孩子送回法国。在法国的傀儡约瑟王被推翻后,西吉斯贝尔·雨果也回到祖国。维克多·雨果在这一时期目睹波旁王朝的复辟、拿破仑从厄尔巴的归来等等重大事件。这些重大事件后来对他的创作生活有深远的影响。

  维克多·雨果在巴黎贵族中学学哲学和数学,父亲想叫儿子入著名的工业专门学校,结果没有成功,因为维克多·雨果酷爱文学。他从十四岁起便开始写作,而在十五岁上就已经因为自己的诗篇《读书之益》得到法兰西科学院的奖赏。年轻的雨果这时已才华渐露,他于是决心放弃钻研数学,把自己的一生献给文学。

  雨果从小就受到父亲和母亲的政治观点的影响,父亲反对波旁王室,母亲却是君主政体的积极拥护者,一个保皇主义者。因此,雨果好像经常处在两种敌对的政治冲突的环境中。雨果由于早年受到母亲的影响较多,思想一度比较保守,曾经歌颂过波旁王朝的复辟;但后来逐渐转变,同情资产阶级革命,反对封建势力。一八五一年雨果因讽刺了拿破仑三世,被迫流亡,长达十九年。拿破仑三世被推翻以后,他重返祖国,曾任第三共和国国会议员。雨果虽对一八七一年巴黎公社的革命性质及其全部伟大意义未能认识,并不赞成革命,但在公社失败后,曾竭力维护被迫害的公社社员,把自己在布鲁塞尔的府邸开放给避难者。

  雨果一生的创作时期长达六十年之久,是个多产的作家,也是个多产的诗人,他的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巴黎圣母院》、《悲惨世界》、《海上劳工》、《笑面人》、《九三年》,诗作《惩罚集》、《凶年集》和剧本《克仑威尔》、《欧那尼》等。他前期的创作,基本上是站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立场上,同情人民疾苦,希望通过改良社会,解决矛盾。后期创作有一定的现实主义因素。

  《笑面人》是雨果在一八六九年写成的长篇小说。这部小说以十七世纪末和十八世纪初的英国社会为背景,也就是从詹姆士二世起到他的女儿安妮女王统治英国的那个时期。

  小说主人公格温普兰是一个爵士的后代,从小就被卖给儿童贩子,成为宫廷阴谋的牺牲品。他落到儿童贩子之手以后,被迫动过毁容手术,脸孔因此始终像在怪笑一样。后来,他被好心的流浪人于苏斯所收养。从此,他就跟着于苏斯到处卖艺。格温普兰在见到于苏斯之前,还在雪地上救起过一个女婴——就是盲姑娘蒂,好心的于苏斯也把她收养了下来。他们几个人四海飘泊,受尽贫穷与不幸的折磨,但是他们并没有向环境屈服,他们彼此之间充满着诚挚的感情。在颠沛流浪生活中格温普兰和盲姑娘蒂之间也渐渐产生了爱情。

  后来格温普兰有机会重新获得爵士的头衔,他却厌恶贵族生活,在议会痛斥了贵族罪行后,回到自己的同伴那里。这时蒂已经病得奄奄一息,终于去世,格温普兰悲痛万分,结果投海自杀。

  格温普兰的悲惨遭遇从而发生的那个时期,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不久,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建立了君主立宪政体。革命的结果对人民来说,只是资本主义的枷锁代替了封建主义的枷锁。财富和特权集中在一小撮统治阶级手里,广大人民依旧过着苦难深重的生活。

  雨果通过格温普兰他们的悲惨遭遇反映了当时的两个对立的阶级的尖锐矛盾:占绝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过着贫穷困苦的生活,一小撮上层贵族穷奢极侈,道德败坏。雨果利用了丰富的历史文献生动地列举了当时英国不平等的社会面貌,揭露统治阶级的种种虚伪和丑恶。在小说里,作者完全站在同情人民的立场上为贫苦大众作辩护,描绘底层人民的疾苦。笑面人格温普兰在贵族院对一些王孙贵族的慷慨激昂的控诉,该是全书的高潮,该是对这样一个不平等社会的极为淋漓尽致的描绘:人民过着凄惨的日子,无罪的人被定了罪,八岁的小姑娘开始卖淫,煤矿工人拿煤块填肚子,渔人吃的是树皮草根,婴儿睡在地上挖出来的土洞里。除了贫穷、失业、饥荒、疾病以外,我们看到压在百姓头上的还有警察、法律、宗教、秘密逮捕、监狱、酷刑,等等。饱经沧桑的于苏斯就对格温普兰这样说过:“沉默是穷人唯一的朋友。他们只可以说一个字:‘是’。承认和同意是他们的全部权利。对法官说‘是’。对国王说‘是’。老爷们如果高兴,就赏我们几棍,我就被他们打过,这是他们的特权,他们即使把我们的骨头打断,对他们的尊严也不会有什么损害。”他又指出:“你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锯掉一棵三年的小树,就得安安静静地被人送上绞刑架。……主教法庭要是判决你犯了异端邪教的罪,就该活活烧死。”

  在另一方面,统治阶级享受种种特权,穷奢极侈,拚命压榨百姓的血汗来供他们挥霍。女王丈夫的年俸一下子就要增加十万英镑。苛捐杂税一样一样地增加。

  雨果把笑面人格温普兰的悲惨故事,就安排在这样一个环境里。

  格温普兰在议会里的发言,是对那个社会的一个有力的控诉,其实格温普兰和他的两个亲人—一于苏斯和蒂的悲惨遭遇本身,就是一个有力的控诉。统治者的魔手毁灭他们的幸福,即使于苏斯牢牢守住他的“沉默是穷人唯一的朋友”的信条,他也无法逃避这一只看不见的、可怕的手。

  这几个善良的可怜的人、他们的命运正是当时英国广大的劳动人民的普遍命运。雨果在小说中运用了他最为擅长的浪漫主义的对比手法,生动地刻划了这几个主要人物的形象。

  格温普兰的脸是丑的,但是他的内心却无比美丽。当他被人抛弃,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跟死神搏斗的时候,他还想到去救另外一个孩子,担负起另外~个人的命运;他在成为爵士以后,忘记不了百姓的疾苦,痛斥了那些贵族老爷,最后情愿抛弃荣华富贵,回到自己的亲人身边。因此,“虽然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怪物,可是蒂却认为他是天上的神仙。”蒂说:“长得丑,这算得了什么?做坏事才叫丑。格温普兰只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蒂自己呢,是一个瞎子,从小就没有见过阳光,但是她“眼睛虽然看不见,却充满了亮光”。她看得到亮眼人看不到的东西,那便是格温普兰的内心的美。她一心爱着格温普兰,把格温普兰视做她的太阳。这是一个美丽纯洁的少女。于苏斯则是一个善良智慧的老人,他不顾自己穷困,收留下两个孤儿,抚养大了他们;他的才智也是惊人的,在他的身上闪耀着劳动人民的智慧的光芒。然而他深受生活的磨难,懂得一套人情世故,在恶势力的迫害下,他也不得不逆来顺受。

  在他们三个人之间存在着深厚的感情,他们相依为命,互亲互爱,谁也离不开谁,谁也少不了谁。他们之间这种真挚的感情,加强了小说结局的悲剧气氛。

  跟他们形成强烈对照的是安妮女王、约瑟安娜、大卫·第利—摩埃爵士这批人。他们残暴专横、作威作福、荒淫无耻、道德败坏,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什么丑事都做得出来。举几个例子看吧:安妮女王憎恨约瑟安娜,以能看到她嫁给格温普兰这个畸形人为一大乐事,丝毫也不顾姊妹之情。约瑟安娜和大卫·第利—摩埃两人都不愿意结婚,因为这对各自的放荡生活有许多便利。约瑟安娜甚至引诱格温普兰,想寻找堕落的乐趣,这种行为只有从她的放荡无耻的变态心理中可以得到解释。这个貌若天仙、心似蛇蝎的女人,当她最后知道格温普兰是她的真正的丈夫的时候,反而立刻把他赶走,对他说她恨他。

  小说的浪漫主义特色还表现在作家对情节的安排上:整个故事是由许多出人意外的事件联结而成的。小说一开始,一个孤苦伶仃的孩子给抛弃在荒凉的海岸上,等待着他的只有死亡,但是他却逃出了困境。这样的开头就强烈地吸引住了读者。尤其是第二部第四卷开始,约瑟安娜的来信给格温普兰带来的不安,大海中漂来的葫芦里的秘密,格温普兰突然一变而为克朗查理爵士,于苏斯看见监狱里扛出一口棺材以为格温普兰已被处死,约瑟安娜与格温普兰偶然相见,格温普兰在议会控诉统治者的罪恶,他寻找亲人不见正想跳河时看见那头几乎与于苏斯形影不离的狼狗奥莫,等等,真可以说是波澜迭起,风云变幻,而格温普兰的形象在这一连串的情节发展中也显得愈益鲜明。这是这部小说的又一特色。

  然而,雨果虽然真实地描叙了一个不平等的社会面貌,但是他对那个社会的本质是缺乏认识的,因此对当时社会的阶级矛盾揭露得还是不够深刻的,也缺少正确的分析。例如,他在刻划反面人物的时候,却把一个地位属于次要的巴基尔费德罗写成了首恶,似乎没有这个人物从中施展他的阴谋诡计,格温普兰的命运可能就不会如此悲惨。至于把情节发展过多地建筑在意外的事件出现上,偶然性太大,也自然而然地冲淡了一出严肃的悲剧的性质。此外,作者引经据典、夹议插叙之处也使人感到比较多。这些都可以说是这部作品的不足之处。

                         齐越

                       一九七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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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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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于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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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苏斯和奥莫是很亲密的朋友。于苏斯是人,而奥莫是狼。他们俩称得上是情投意合的朋友。人给狼取了个名字,也许人的名字也是自己取的;既然他觉得“于苏斯”①对自己挺合适,所以也觉得“奥莫”②对这个畜生很合适了。由于人们喜欢听无聊的废话,喜欢买狗皮膏药,人和狼便在市集上,庙会上,行人集中的街角上合伙做起生意来了。这条狼很驯良,是个恭顺的部下,观众很喜欢它。看见一头驯服的野兽是一件有趣的事。看见各式各样豢养的动物在我们面前走过,是我们莫大的快乐。怪不得御林军开过的时候,有那么多看热闹的人。

  ①拉丁文ursus(于苏斯),意思是熊。

  ②拉丁文homo(奥莫),意思是人。

  于苏斯和奥莫从这个路口到那个路口,从阿伯腊斯特威思广场到杰德伯勒广场,从这一州到那一州、从这一郡到那一郡,从这座城到那座城,到处流浪。一个市集上没有生意了,他们便到另外一个市集去。于苏斯住在一辆小篷车里,奥莫受过相当的训练,白天拉车,夜晚看车。遇到坏路,上坡路,车辙沟太多或者泥泞太深的地方,这人便套上车套,亲密地和狼并肩拉车子。他们就这样在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一遇到一片空地,树林中的空地、岔路口、村口、寨门口、菜市、公共散步场、公园旁边或者教堂门口的广场,他们便随随便便住下。车子一停在市集的场子上,有些女人就张着嘴巴跑过来,看热闹的人围了一个圈子,于苏斯于是开始大声演说,奥莫就在旁边捧场。狼嘴里衔着一只盆子,很有礼貌地向观众收钱。他们的日子就是这样混过来的。狼有学问,人也有学问。狼会玩各种各样的把戏,增加了不少的收入。它这套本事如果不是这个人训练出来的,就是它自己学会的。它的朋友常常对它说:“你千万不要堕落成人。”

  狼从来不咬人,人却偶尔要咬一下。至少于苏斯有咬人的企图。于苏斯是个厌世者,他就是为了发泄他对人生的仇恨,才吃变把戏这行饭的。当然也是为了糊口,因为肚子可不许你讨价还价。此外,这个厌世的玩把戏的人,也许是表示自己并不简单,也许是表示自己多才多艺,还操着医生的行业。做医生也不算什么,他还会口技呢。他的嘴唇一动也不动,可是你可以听见他在说话。任何人的声调和发音经他一模仿,准能把你蒙混住。他模仿的声音是那么像,你简直相信是被模仿的人在讲话。他一个人能发出一群人的声音。“口技专家”这个头衔,他实在可以受之无愧。其实他早就用这个头衔称呼自己了。他能学各种鸟叫:像画眉、鹪鹩、云雀(也叫吱吱鸟)、白胸脯的燕八哥,以及像他一样过流浪生活的各种候鸟。所以有时候他如果高兴,就能让你听见广场上嘈杂的人声,或者草地上牲口的叫声:一会儿千头万绪,好像狂风暴雨,一会儿清新宁静,好像东方的黎明。这种杂技虽然很稀罕,可是确实存在。上世纪有个叫图泽尔的人,能模仿人兽杂处的闹声和各种野兽的叫声,后来在布封①门下做食客,专管狮吼狼叫的职司。于苏斯很机灵,花样百出,性情古怪,能顺口询一套怪诞不经的谎话,简直跟一篇神话似的。看样子他似乎相信这些东西,这种厚脸皮的做法也正是他狡猾的手法之一,他替人看手相,随便翻翻书本,便断言这人结局如何如何;给人家算命,告诉人家说,遇到黑牝马不吉利;又说出门旅行,如果听见有不知道你上哪儿去的人喊你,那就更加凶多吉少。他说自己是“贩卖迷信的商人”。他常说:“我得承认我和坎特伯雷大主教有所不同。”有一天大主教正在生气,就把他叫了去;可是于苏斯巧妙地把自己编的圣诞节的讲道词背了一遍,大主教听了很高兴,暗暗把它记在心里,在讲坛上当作自己的讲词当众讲了一遍。于是大主教便饶了于苏斯。

  ①布封(17O7—1788),法国自然学家,作家。

  作为一个医生,于苏斯好歹也治好过几个病人。他使用香料;熟悉各种药草,知道利用人家不注意的许多植物的潜在力量,像果核啦,白杨啦,接骨木啦,荚艹迷啦,柞栎啦,忍冬啦,鼠李啦,等等。他用毛毡苔治肺痨;至于蓖麻,他从底下采泻药,从梢上采催吐剂。他用一种叫做“犹太人的耳朵”的木瘤治喉痛。他知道哪种灯心草治牛瘟,哪种薄荷治马瘟。他熟悉曼陀罗华的性能和各种妙处,谁都知道这种草有阴阳两性。他有很多单方,他用火蛇①毛治烫伤,据普林尼②说,尼禄③的餐巾就是火蛇毛织的。于苏斯有一只曲颈蒸馏器和一只长颈瓶,这是用来改变物质性能的器皿。他卖万应膏,有人说他以前在培德郎的监狱里待过一个短时期,因为人家说他是个疯子,后来发现他不过是一个诗人,便把他放了。这一段故事也许不确实,因为我们都吃过这种流言蜚语的亏。

  ①传说中的妖怪。

  ②普林尼(23—79),罗马自然学家。

  ③罗马暴君。

  事实上,于苏斯是个半瓶醋,挺有风趣,同时还是一位老拉丁诗人,他跟依波克拉特①和品达罗斯②是同行,在医学和抒情诗方面确实有点根底。在词藻堆砌方面,他可以和拉屏③与维达④匹敌。他写悲剧也不见得比鲍⑤神父差多少。由于他对古代庄严的诗歌格律很熟悉,所以开口就是词章典故。一位母亲领着两个女儿走路,他说这是dactyle⑥诗体;一位父亲跟着两个儿子走路,他说这是anapeste⑦诗体;一个小孩夹在祖父母中间走路,他说这是amphimacre⑧诗体。有了这么多的学问,结果却落得成天挨饿。萨勒诺⑨派常说,“要少吃,要常吃”。于苏斯吃得很少,但是不常吃,所以他对这个箴言是遵守了这一半,忘记了那一半;不过这是群众的错儿,因为他们既不到他那儿去,也不买他的东西。于苏斯常说:“说一句话就会轻松一些。狼叫一声,羊长了羊毛,树林有了雀子,女人有了爱情,哲学家说了一句警世醒言,都会轻松一些。”到了紧急的当口,于苏斯就编一出喜剧,自导自演,帮助推销药品。在他的著作中,有一篇歌颂英勇的休·弥得尔登爵士的牧歌,这位爵士在一六○八年把一条河引到伦敦。这条河本来在赫得福州,离伦敦六十英里。休·弥得尔登爵士占有了这条河,率领六百人带着铁锹和丁字镐,开始挖掘,这儿掘土,那儿筑堤,堤有时候有二十多尺高,挖的沟有时候有三十多尺深。空中架起了木制的导水管;各处造了八百座石桥、砖桥和木桥。有一天早上河就流人了缺乏水道的伦敦。于苏斯运用这个平淡的故事编成了泰晤士河和塞旁厅河一篇美丽的牧歌,泰晤士河请这条河到自己家里来,并且把自己的床让给它说:“我老了,侍候不了这些娘儿们,不过我有的是钱,可以供她们挥霍。”这出喜剧安排得又巧妙,又微妙,说明休·弥得尔登怎样用自己的钱来完成这项工程。

  ①依波克拉特(约公元前460—375),古希腊名医。

  ②品达罗斯(公元前521—441),古希腊抒情诗人。

  ③拉屏(1621—1687),耶稣会士、诗人。

  ④维达(1480—1556),意大利主教、诗人。

  ⑤鲍欧(1628—1702),耶稣会士。

  ⑥一长两短的诗体。

  ⑦两短一长的诗体。

  ⑧一长一短一长的诗体。

  ⑨意大利那波利东南的一个小城。为古代医学中心。

  于苏斯喜欢独语。天生的喜欢离群索居,而又能说会道,一方面不愿与人交接,另方面又巴不得找个人谈谈天,结果就只好对自己瞎聊了。凡是过惯孤独生活的人都懂得独语是很自然的事情。心里的话非发泄一下不可。对着空间大声讲话,便是一个发泄的办法。一个人独个儿高声讲话,就是和心里的神道交谈。大家都知道苏格拉底①就有这个习惯,他常常对自己高谈阔论。路德②也是这样。于苏斯学了这些伟人的样。他有两重身份,也就是说,他自己做自己的听众。他自问自答,自褒自贬。你在街上就能听见他在车子里自言自语。路人对聪明人有他们自己的看法,他们说:“这是个傻子。”正像我们上面说过的那样,他有时候骂自己,有时候又替自己伸冤。有一天人家听见他在对自己演说的时候喊道:“我研究过草木的奥妙。什么茎呀,芽呀,萼呀,花瓣呀,雄蕊呀,雄蕊叶呀,胚珠呀,芽胞呀,胞子囊呀,八裂子果呀,我都研究过。我对色素、渗透和乳糜,也就是说,色、香、味的形成,都有极深的造诣。”当然,于苏斯的这番自我表白难免有点夸张,那就让研究过色素、渗透和乳糜的人指摘去吧。

  ①苏格拉底(公元前470—399),古希腊大哲学家。

  ②路德(1483—1546),德国神学家,宗教改革的领头人。

  幸亏于苏斯从来没有到荷兰去过。荷兰人一定要称称他的重量,看看他的重量是不是正常,如果过重或者过轻,他就是男巫。在荷兰,这种重量是由法律加以慎重规定的。再也没有比这更简单而巧妙的了。这是一个审查的标准。他们把你放在天平的盘子上,如果两只盘子不平,一眼就看出来了。太重了要绞死;太轻了要烧死。直到今天这种称巫人的天平在奥得渥拖还看得到;不过现在用来称奶酪罢了。宗教退化得多么厉害呀!于苏斯如果碰上了这种天平,那就有理也说不清了。他流浪的时候,总是避开荷兰,这一点他是做对了。再说,我们相信他从来就没有走出过大不列颠的边境。

  不管怎样,他实在穷得要命,而且脾气古怪;在树林里结识奥莫以后,他便想过一下流浪生活,他跟这条狼合伙,带着它一起流浪,在露天过着听天由命的生活。他多才多艺,而且又谨慎小心,关于治病、动手术,使病人恢复健康,他样样都熟悉,而且还妙手回春,治好了几个病人。大家认为他是个好样的走江湖的,是个了不起的医生。他当然也可以算是一个魔术家;不过只有这么一点点儿;因为在那些日子,跟魔鬼做朋友是不高尚的。说实在的,于苏斯喜欢采药,爱好各种植物,确实引起人家的怀疑,因为他常常到鲁西弗尔①的生菜地——崎岖不平的丛林里去采药草,参事德·兰克儿证明说;在这种地方,夜雾蒙蒙,你会遇到一个“瞎一只右眼,不穿斗篷,腰里挂着一把剑,赤着脚穿一双凉鞋”的人从地里钻出来。再说,于苏斯的举动和脾气虽然很古怪,但是还是个正派人,不愿意呼风唤雨,变鬼脸,用魔法使人跳舞跳得累死,也不愿意让人做好梦,做充满恐怖的恶梦,或者让公鸡长四个翅膀。他不耍这种恶作剧。有些丑事他是做不出的。比方德国话,希伯来话,或者希腊话吧,没有学而就去说,这就是一种应该诅咒的罪恶或病态心理造成的天然残疾的表现。要是说于苏斯也说拉丁话,那是因为他懂这种话。他不许自己说叙利亚话,因为他不懂这种话。除此以外,叙利亚话是休息日半夜会鬼的行话②。在医学方面,他很公正,对格林③比卡尔丹④喜欢得多,卡尔丹虽然博学多才,可是跟格林一比,就显得像一条蚯蚓了。

  ①地狱里的魔王。

  ②欧洲民间流传着一种迷信;会魔法的人在休息日半夜里聚在一起开会,会议由魔鬼主持。

  ③格林(约130一约200),希腊名医。

  ④卡尔丹(1501—1576),意大利数学家,哲学家。

  总之,于苏斯不是受警察局注意的人物。他的篷车又长又阔,他宽宽舒舒地睡在一只箱子上,里面放着他那些不很华丽的衣服。他有一只风灯、几套假发和一些挂在钉子上的日常用具,其中还有些乐器。除此以外,他还有一张熊皮,逢到盛大的演出日子,他把熊皮里在身上。他管这个叫大礼服。他炫耀他的熊皮说:“我有两张皮,这一张才是真皮。”这座有轮子的小屋是属于于苏斯和狼的。除了小屋、曲颈蒸馏器和狼以外,他还有一支笛子和一架“梵哦尔①”,这两种乐器他玩起来很好听。他自己泡制药酒。他用尽自己的智慧,有时候也能找到烧汤喝的东西。篷车顶上有一个洞,铁炉的烟囱就插在洞里,炉子离箱子太近,箱子的木板都烤焦了。这只炉子分成两格;于苏斯在这个格子上实验炼金术,在另外一个格子上煮土豆。狼夜晚睡在篷车底下,松松的系在一条链子上。奥莫的毛是黑的。于苏斯的头发是灰白的。于苏斯五十岁,要不然就是六十岁。他安于天命已经达到了这样的程度。我们刚才看见,他居然吃起土豆来了,这种不值钱的东西,在当时是喂猪或者给囚犯吃的。他无可奈何地吃着土豆,心里很生气。他个子不高,可是显得很长。他身子伛楼着,愁眉不展。老年人弯腰折背,这是生命力衰退的结果。造物者替他安排的是一个悲哀的命运。他难得微笑,又从来不会哭;因此他既得不到哭后的安慰,也得不到片刻的快乐。人一上了年纪,就变成一个有思想的废物,于苏斯就是这样的废物。走江湖的大言不惭,预言家瘦得皮包骨头,一只装了火药的地雷一触即发,于苏斯就是这样的人。他年轻的时候曾经以哲学家的身份在一个贵族门下做过食客。

  ①中世纪的一种提琴,有撑脚,为小提琴的前身。

  这是一百八十年前的事,那时候人比现在更像狼。

  现在已经不那么像了。

                  2

  奥莫不是一条寻常的狼。它喜欢吃批把和苹果,好像牧羊犬;浑身黑毛,好像“花狼”①;嗥声跟狗叫差不多,又好像智利狗。可是谁也没有检查过智利狗的眼球,看看是不是狐狸;奥莫却道道地地是一条狼。这条狼身长五尺,就是在立陶宛,也算是一条大狼;它长得很结实;总是斜着眼睛看人,不过这不是它的错误;它有时候舔舔于苏斯,舌头很柔和,背上的毛很短,好像一条狭长的刷子,瘦得皮包骨头,还是森林野兽的本色。在它认识于苏斯,替他拉车子以前,一夜能轻而易举地跑上四十法里。于苏斯是在丛林里一条潺潺的小溪旁边碰见它的,看见它捉起虾来那么持重机灵,颇为器重,认为这是一条真正的纯种戈派拉狼,这种狼也叫食蟹狗。

  ①非洲一种哺乳类食肉动物。

  于苏斯觉得奥莫拉车子比驴子好。他不喜欢驴子拉他的小屋,他认为驴子不应该干这种小事。而且他还注意到,每次哲学家胡说八道,驴子——人类不大了解的这位四脚思想家总是不安地竖起耳朵。从生活上说,我们,我们的思想,再加上一匹驴子,那么驴子就是第三者,有第三者存在总是一件受拘束的事情。于苏斯觉得跟奥莫交朋友比狗好,因为跟狼交上了朋友是一件稀罕的事情。

  怪不得于苏斯有了奥莫就心满意足了。奥莫不但是于苏斯的伙伴,而且还是于苏斯第二。于苏斯常常拍着这条狼的骨瘦如柴的肋骨说:“我找到第二个我了!”

  他又说:“我死了以后,谁要想知道我的为人,只要研究研究奥莫就行了。它是我撇在世上的于苏斯第二。”

  英国的法律对森林里的野兽是不大客气的,它准会找这条狼的麻烦,指责它竟敢那么肆无忌惮,随随便便在大街上走过;可是奥莫可以引用爱德华四世颁布的关于“仆役”的法令来保护自己。“仆役可以跟随主人自由行动。”除此以外,法律现在对于狼已经有点放松了,因为在斯图亚特王朝最近几位君主的宫廷里,贵妇们中间都流行着一种风气:不玩狗,而玩起“小柯萨柯”狼来了,这种狼也叫“孙底弗”狼,跟猫差不多大小,是花了很多钱从亚洲运来的。

  于苏斯把自己的本事教给奥莫一部分,他教它怎样用后腿站起来,怎样把愤怒变成忧郁,怎样把狼嗥变成低吼等等;另一方面,狼也把它会的东西教给了于苏斯,它教他怎样在露天里生活,怎样不吃面包,不烤火,宁愿在树林里挨饿也不在宫廷里当奴隶。

  这部篷车,也就是说这部有四个轮子的小屋,走了许多的路程,可是从来没离开英格兰和苏格兰,车子上有一根狼拉车用的车辕和人用的一根横木。横木是在遇到坏路的时候用的。车子虽然是用薄木板做的,好像一架鸽子棚,可是很结实。前面有一扇玻璃门,还有一个小阳台,阳台好像一座小讲台,这是演说用的。后面有一扇格子门,下面有铰链,门后钉了三级踏板,打开门就可以从踏板上走进小屋里去,晚上把门闩好,再用锁锁上。雨和雪落在车上,年深日久,车上的漆已经看不出什么颜色了,季节的变换,对篷车来说,跟大臣遇到改朝换代一样。从外面看过去,车子前面有一块好像木匾似的东西,白底上面本来写着几行黑字,现在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

    黄金的体积每年要磨去一千四百分之一。这就是所谓“损耗”。因此

  全世界流通的十四亿金子每年要损耗一百万。这一百万黄金化作灰尘,飞

  扬飘荡,变成轻得能够吸入呼出的原子,这种吸入剂象重担一样,压在良

  心上,跟灵魂起了化学作用,使富人变得傲慢,穷人变得凶狠。

  幸亏匾上题的这几行字已经被雨水和上天的美意给擦掉了,看不清楚了,因为这段关于吸入黄金尘的哲言,似隐似露,大概不会讨好州长、市长和其他吃法律饭的大人先生们。在那些日子里,英国的法律一步也不放松。平头小百姓一不小心就变成了罪犯。官吏残忍凶狠,由来已久。宗教法庭里的法官多得数不清。杰弗理①可谓后继有人了。

  ①杰弗理(1648—1689),在查理二世及詹姆士二世时代曾任英国首相,以残忍著称。

                  3

  篷车里面另外有两处题铭。在石灰水刷过的箱板上,用墨水写着下面这段话:

              应该知道的事情:

    英国的贵族男爵,头戴六颗珍珠的帽子。

    子爵以上应该戴冕。

    子爵所戴的珠冕,珍珠的数目并不限制。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缀在

  冕顶,中间饰莓叶,毒叶应在珍珠之下。侯爵所戴之冕,珍珠应与毒叶并

  列。普通公爵戴花形冕,无珠饰。皇族公爵戴十字冠,饰以百合花。威尔

  士亲王所戴之冠与国王同,唯中间应留一缝。

    公爵是“最高最有权威的亲王”。侯爵与伯爵是“最尊贵最有权威的

  老爷”。子爵是“尊贵的有权威的老爷”。男爵是“真正的老爷”。

    对公爵应称“殿下”。对其他爵士应称“阁下”。

    爵士的人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贵族院与法院(concilium et curia)悉由爵士组成,掌理立法与司

  法事宜。

    “最可敬的①”比“可

  ①原文是英文most honourable,系对侯爵或巴斯爵士的尊称。

  敬的①”地位高。

  ①原文是英文right honourable,系对伯爵以下的贵族的尊称。

    对爵士称老爷,是“正统的老爷”。对没有爵位的贵族称老爷,只是

  尊称;只有爵士才是老爷。

    对国王与法院,爵士不须起誓,只说“凭我的人格”就够了。

    众议员自人民中选出,众议员被传到贵族院时,应脱帽,态度谦恭,

  爵士不应脱帽。

    众议院如有议案交贵族院,应由众议员四十人送去,交议案时应深深

  三鞠躬。

    贵族院如有议案交众议院,可派书记一人送交。

    两院意见不同时,同在彩色大厅协商,贵族院议员们坐着,不脱帽,

  众议院议员应脱帽侍立。

    根据爱德华六世颁布的法律规定,爵爷有无故杀人的特权,爵爷只要

  不预谋杀人,即不问罪。

    男爵与主教的地位相同。

    要做一个英国贵族男爵,必须从国王那儿得到一块采地,per baroni

  am integram,也就是说,完整的男爵采地。

    完整的男爵采地包括十三又四分之一块贵族领地,每一块贵族领地值

  二十镑,折合四百马克。

    男爵采地的中心,caput baronie,是一个像英国本身一样的世袭宫堡;

  也就是说,没有儿子才能传给女儿,在这种情况下,传给大女儿,coeter

  is filiabus aliunde satisfactis①。

  ①拉丁文:尽可能照顾到其他女儿。(于苏斯注,在墙边。)——原注

    男爵称爵爷,撒克逊话叫作“拉福尔”,纯粹的拉丁话叫作dominus

  ①,拉丁土话叫作“拉尔都斯”。

  ①拉丁文:主人。

    子爵和男爵的儿子是帝国第一流的绅士。

    爵士的长于有优先获得嘉德骑士勋爵的权利,幼子不得享受。

    子爵的长子的地位,在男爵和准男爵之间。

    爵士的女儿称“夫人”,其它的姑娘称“小姐”。

    所有的审判官都比爵士的地位低。执达吏穿羔皮披肩;审判官穿“千

  张子”de

  minuto vario,也就是说是用各种白色的小皮拼起来的,但不能用银鼠皮。

  只有爵士和国王能用银鼠皮。

    对爵士不得签发supplicavit①。

  ①拉丁文:拘捕状。

    不得拘束爵士的人身自由。除非犯了蹲伦敦塔的案子。

    被国王召见的爵士有权在御园里杀一两只鹿。

    爵士可以在自己的城堡设立爵士法庭。

    爵士不得只穿大氅,带两个跟班上街。必须有大群家丁卫护。

    贵族院议员列队乘车赴议会;众议院议员不得乘用。有几个爵士可以

  乘四轮轿车入西敏寺。轿车和大马车饰着纹章和冠饰。这种式样的车子只

  有有爵位的人可以使用,表示他们的尊贵。

    只有爵士可以对爵士罚款,罚款水远不得超过五先令,只有对公爵可

  以罚十先令。

    爵士家里可以收留六个外国人,普通的英国人只能收留四个。

    爵士可以有八桶酒不纳税,普通英国人只有四桶。

    只有爵士可以不受出逃的州长的传唤。

    爵士不纳民兵税。

    爵士如果高兴,可以招募一支军队献给国王;亚索尔公爵、汉密登公

  爵和诺诚勃兰公爵殿下都献过军队。

    爵士只受爵士的管辖。

    要是陪审官里面连一个骑士也没有的话,爵士可以对民事案件要求停

  审。

    爵士可以指定自己的牧师。

    男爵指定三个牧师,子爵四个,伯爵和侯爵五个,公爵六个。

    爵士即使犯了叛逆罪,也不能被送上拷问台。

    爵士手上不能打烙印。

    爵士是一个学者,尽管他不识字。因为在法律上他算是识字的。

    只要国王不在场,公爵在任何地方可以用华盖。子爵可以在自己家里

  用。男爵可以使用一种象征性的华盖,只在喝酒的时候可以放在酒杯底下。

  男爵夫人有权在子爵夫人面前用一个男子来给她曳裙据。

    八十六位爵士或爵士的长子主持着每天在王宫里举行的八十六桌宴席,

  每桌有五百人参加,费用由王宫周围的地区负担。

    平民打了爵士,就要割掉一只手。

    爵士差不多就是国王。

    国王差不多就是上帝。

    大地是爵士的领土。

    怪不得英国人称上帝为“我的爵爷”。

  这篇题词对面的地方另外还有一篇,抄录如下:

           一无所有的人应该满意的事情:

    格兰堑伯爵亨利·奥佛古格在贵族院里,坐在由尔赛伯爵和格林威治

  伯爵中间,每年有十万英镑的收入。格兰堑草坪宫堡就是这位伯爵阁下的

  产业,宫堡全部是大理石造的,回廊曲折离奇,好像一座迷宫,远近闻名,

  实在是一所奇妙的建筑物,里面有萨兰古岭大理石鲜红色走廊;阿斯屈拉

  根贝壳大理石棕色走廊;拉尼大理石白色走廊;阿拉班达大理石黑色走廊;

  斯达雷麻大理石灰色走廊;赫斯大理石黄色走廊;蒂落大理石绿色走廊;

  波希米亚花斑石和古渡伐贝壳大理石造的红色走廊;热那亚白纹蓝大理石

  蓝色走廊;噶答尤尼亚花岗石紫色走廊;摩维得罗黑白条纹的石板造的黑

  色走廊;阿尔卑斯大理石粉红色走廊;拿乃达贝壳大理石的珍珠走廊;还

  有一条各种颜色的走廊,也叫作“谗臣廊”。

    朗斯台尔子爵理查·芦斯在西茂兰有一所壮丽的卢斯宫堡,一层层的

  石阶,好像在恭候国王御驾似的。

    斯加波洛伯爵,龙莱子爵及男爵,爱尔兰华得福子爵,诺城勃兰州和

  道亨州的州长,海军中将理查,有新旧两座斯坦斯蒂特宫堡,一座在城里,

  一座在州里,那儿有一座半圆形的华丽的栏杆,令人叹赏不置,栏杆拱围

  着一个水池子,中央是一个天下无双的喷泉。他另外还有一所龙莱城堡。

    贺特纳斯伯爵、罗伯特·达赛的领地在贺特纳斯,那儿有一个个男爵

  塔和一片片一眼望不到边的法国式花园,他坐着一辆六匹马拉的大马车在

  花园溜达溜达,前面还要有两个骑马的侍卫带路,这样才像英国上议员的

  气派。

    圣亚尔班公爵,蒲福伯爵,海廷顿男爵,英国豢鹰大臣①查理士·

  ①欧洲中世纪贵族酷爱养猎鹰,所以宫廷里的豢鹰大臣是个体面的官职。

  蒲克柳克在温莎有一所住宅,可以和王宫媲美。

    洛伯茨爵士,脱罗露男爵,包特明子爵查理·包特斐尔,在剑桥州有

  一座温普尔宫堡,那是由三座宫殿组成的,一座宫殿的大门是拱形,另外

  两座是三角形。宫堡进口处有四行大树。

    卡狄夫男爵,蒙高茂利伯爵,潘勃洛克伯爵,坎道尔,马勉翁、圣关

  丁和休兰的上议员和领主,康威尔和台连两州的锡矿监督,耶稣大学的世

  袭视察,“最尊贵、最有权威”的费力泼·贺伯特爵爷,在威尔顿有一所

  奇妙的花园,两个带喷泉的水池修得比笃信天主教的路易十四的凡尔赛宫

  还要讲究。

    森摩赛特公爵查理·西摩,在泰晤士河上有一座森摩赛特庐,跟罗马

  的潘费理别墅差不了多少。壁炉上两个元朝的瓷器在法国能值五十万。

    在约克州,衣格兰姆爵士、涡筠子爵阿塞有一座牛森圣殿,入口处是

  一座凯旋门,门上的平顶象摩尔人的平屋顶。

    恰特莱、泡夫和罗范的费雷爵士罗伯特,在利斯德州有斯查顿一哈洛

  特庐,花园是按照几何图形设计的,完全仿照神庙的式样,正面造得特别

  考究;池水旁边的一座有四方形钟楼的教堂也是这位爵爷的产业。

    在诺城顿州,森图兰伯爵,枢密大臣查理·斯密赛,有一座亚索泼宫

  堡,门口一溜儿四根圆柱,上面有许多大理石雕像。

    洛杰斯特伯爵劳伦斯·海依德,在苏莱有一座新园,雕刻的群兽,绿

  树拱围的圆形草地和森林,都非常壮丽,森林尽头有一座小山,用人工弄

  得圆圆的,山顶上耸立着一棵大橡树,老远就可以看到。

    极司斐尔伯爵费力浦·斯丹贺,在杜皮州有一座勃莱特皮宫堡,有富

  丽堂皇的钟楼、放鹰台、饲兔场和一片片美丽的小湖,有长方的,有四方

  的,也有椭圆的,其中一个圆湖好像一面镜子,有两个喷泉,水喷得很高。

    阿衣伯爵康华理爵士,有一座勃龙府,是十四世纪的王宫。

    毛尔登子爵,爱赛克司伯爵,最高贵的亚尔杰依·加培尔,在贺得福

  州有一座工字形的加休培垒宫堡,那儿野兽繁多,是个打猎的好地方。

    查理·奥苏尔登爵士,在密特尔赛克司有达恩雷别墅,门口是意大利

  式的花园。

    萨利斯堡伯爵詹姆士·赛西尔、在离伦敦七英里的地方有一座哈脱费

  宫,四座轩昂的敞亭,中间是一座钟楼,院子里铺着黑白相间的石板,象

  日耳曼的石板地一样,宫邸正面宽二百七十二尺,是英国财政部长,也就

  是说现在的伯爵的曾祖父在詹姆士一世时代建筑的。在那儿还可以看到一

  位萨利斯堡伯爵夫人的床,这是一件无价之宝,完全用巴西木料造的,它

  是医治蛇咬的万应药,叫作milhombres,意思是“一千个人”。床上镂着

  几个金字:“往坏处想的人该受廷辱”。

    华威克与荷兰伯爵爱多亚·利治,是华威克城堡的主人,那儿的壁炉

  可以烧整棵的橡树。

    在七橡树教区,白克赫司脱男爵,克兰斐尔特子爵,陶赛脱和密特尔

  赛克司伯爵查理·赛克维尔,是诺尔宫邸的主人,宫邸大得像一个城市一

  样,由三座平行的宫殿组成,一座挨着一座,好像一队步兵。正面一溜儿

  十个三角形的护梯墙,当中有一座炮楼,底下是大门,四角是四座角塔。

    惠茂士子爵,华敏司脱伯爵汤麦司·丁痕,有一座朗理脱宫堡,那儿

  的壁炉、灯塔、亭子、瞭望塔、水阁和角塔,简直跟法国国王的香堡城堡

  一样多。

    塞福克伯爵亨利·豪华德,在离伦敦十二法里的爱赛克斯有一座奥得

  林宫,在宏伟壮丽方面,并不比西班牙国王的爱斯鸠理尔宫差多少。

    培福特州有一座面积很大的雷司特园,周围是护城河和寨墙,里面有

  树林、小河和丘陵。这是耿特侯爵亨利的产业。

    希埃福德州的汉泼顿城堡有一座坚固的城垛堡楼,花园和森林中间隔

  着一条河。这是孔宁司培爵士汤麦司的产业。

    林肯州有一座格林索泼城堡,正面很长,中间插了几个尖尖的角塔;

  有花园、鱼塘、雉场、羊栏、牧场、滚球场、整齐的人造林、散步场、灌

  木林,花床花团锦簇,有的成方格形和斜格形,好像一块块的大地毯;还

  有跑马场和一条壮丽的环形大道,马车必须顺着这条大道转一个弯,才能

  驶进城堡。这是林特赛伯爵,华沙森林的世袭爵士罗伯特的庄园。

    在塞赛克司有一座叫做上园的四方形城堡,院子两边有两个对称的钟

  楼敞亭。可敬的葛雷爵士,葛兰台尔子爵,坦可维尔伯爵福特,就是这座

  城堡的所有人。

    华威克州有一个纽痕汉伯独克司庄,里面有两个四方形的鱼塘,一堵

  三角形的墙上有一个有四面玻璃的钢窗。庄主是丹牌埃伯爵(他是德国的

  冯冷费登伯爵)。

    蒲克州有一个威逊亚姆庄,里面有一个法国式的花园,修了四个亭子,

  一个高大的城雉塔,旁边有两个很高的好像军舰的建筑物,作战时可以支

  援城雉塔。这是阿并邓伯爵,蒙太格爵士的产业,他另外还有一个莱以阁

  特庄,这是他的男爵领地,大门上写着这么一句箴言:Virtus ariete fo

  rtior①。

  ①拉丁文:美德比攻城车更有力量。

    德冯州公爵威廉·喀文狄希有六座宫堡,恰茨威司便是其中之一,这

  是一座最华丽的希腊式三层楼建筑。公爵在伦敦另外有一处华丽的住宅,

  里面有个屁股对着王宫的狮子像。

    金纳末基子爵,爱尔兰的考克伯爵,是毕加第莱蒲林顿田庄的所有人,

  宽广的花园一直伸延到伦敦郊外;他也是乞司威克田庄的所有人,那儿有

  九所宏伟的房子;在故宫旁边,他还有一所新盖的龙台斯堡大厦。

    巴福特公爵拥有一处叫做显尔西的产业,包括两座哥特式宫堡和一座

  佛罗棱斯式宫堡;他在格罗斯特城还有一处叫做巴特敏登的产业,这是一

  所矗立在叉路口中心的大住宅,好像一颗光芒四射的金星。这位最高贵最

  有权威的亨利亲王,巴福特公爵,同时也是华司特侯爵,华司特伯爵,拉

  格兰男爵,葛威尔男爵,歇泼司拖的贺保男爵。

    纽格斯尔公爵,克莱埃侯爵约翰·贺尔,有一处叫做巴尔司哇佛的住

  宅,里面有一座四方形的炮楼,非常雄壮;在诺丁汉州另外还有一处叫做

  豪登的别墅,池塘中间有一个高耸入云的圆塔,是仿照巴别塔造的①。

  ①见《圣经》《创世记》第十一章:洪水以后,诺亚的子孙越来越多,他们要造一座城和一个高与天齐的高塔,耶和华使他们口音变乱,工程遂停了下来。

    汉姆司台特男爵威廉·克莱文爵士,在华威克州有一处叫做孔亚培的

  住宅,在那儿可以看到英国最美丽的喷水池,在蒲克州还有两块男爵领地,

  一块叫做汉姆司台特·马歇尔,正面造了五个哥特式灯塔,另外一块叫做

  亚希公园,那是一所别墅,坐落在森林里两条大路交叉的地方。

    克朗查理男爵,洪可斐尔男爵,西西里岛的科尔龙侯爵林诺·克朗查

  理爵士(他的上议员资格就是从克朗查理堡来的,这座宫堡是老爱德华国

  王在九一四年抵抗丹麦时建筑的),在伦敦有一座洪可斐尔大厦,那是一

  座宫殿,在温莎有一座叫做科尔龙行宫的宫殿,八个城堡,一个在特伦特

  河上的蒲登,对石膏采石场有课税权,其余的七个叫做公台士、亨勃尔、

  麻理坎伯、屈罗华特莱士、赫尔一开拖(那儿有一口奇异的水井)、费林

  茂埃(沼泽里产泥炭)、雷古佛(离乏葛尼克古城不远)、范苛顿(在摩

  尔恩里山上);另外还有他派有主管的十九个村镇和活雷卡士全境。所有

  这些产业每年可以给这位爵爷带来四万英镑的收入。

    詹姆士二世治下的一百七十二位爵士,每年的收入达一百二十七万二

  千英镑,合英国国家收入的十一分之一。

  最后一个名字(林诺·克朗查理爵士)旁边的一行字是于苏斯的笔迹:

    “叛逆者,流亡国外,所有财产、房屋和土地全部扣押。大快人心。”

                  4

  于苏斯很佩服奥莫。人总是佩服跟自己亲近的人。这有一定的道理。

  于苏斯心里怒气难消,所以表现在外面的是恶声恶气。于苏斯对造物不满。他天生要反抗一切。对宇宙间的事事物物,他总是往坏处想。不管对什么人,或是什么事,他总是一百个不满意。蜜蜂虽然能酿蜜,可是抵不了螫人的过失;太阳虽然能使玫瑰花盛开,可是抵偿不了它传播黄热病和黑热病的罪过。于苏斯心里可能对老天爷也有不少的意见。他说:“魔鬼身上有发条,老天爷不该放开发条上的保险钩。”除了国工们以外,他对什么人都不大赞成,不过他喝彩的方式跟别人不同。有一天,詹姆士二世向爱尔兰天主堂的圣母献了一盏沉甸甸的金灯,于苏斯和奥莫(它对这种事情更不关心)从那儿经过,在人丛里大声喝彩,说:“当然喽,圣母对金灯的需要,比这些赤脚的孩子对鞋子的需要更大。”

  官家所以不干涉他的流浪生活,容许他和狼交朋友,可能跟他这种“忠君报国”的证据和敬重当局的表现,有很大关系。有的时候出于一时的溺爱,他夜里把奥莫松开,让它伸伸懒腰,自由自在的围着车子溜达溜达。狼不辜负朋友的信任,它爱“群居”,也就是说生活在人类中间,跟鬈毛狗一样谦虚。不过,要是碰到了脾气不好的官吏,照样会引出一场麻烦;因此,于苏斯老是把这条听话的狼尽量锁起来。从政治观点上来说,车子前面那段关于黄金的题词本来就很费解,现在只剩下一点残墨,看不清楚了,别人自然抓不着他的把柄。就在詹姆士二世以后,在威廉和玛利的“文雅统治”下,还可以看到他的篷车在英国各乡镇里安安静静地来来去去。他从大不列颠这一端到那一端,自由自在地旅行,一面和他的狼合作,演江湖郎中的滑稽戏,一面兜售春药和小瓶药。当时为了搜捕流浪的匪帮,特别是为了消灭。comprachicos①,英国全国法网密布。于苏斯就这样毫不费力地在法网的网眼里穿过。

  ①西班牙文:儿童贩子。

  再说,这也是天公地道。于苏斯没有参加过什么帮会。于苏斯只跟自己共秘密,自己跟自己促膝密谈,只有这条狼文文雅雅地参加这种秘密会议。于苏斯有做加利比人①的野心,既然事实上办不到,他只好一个人单独生活。其实孤独的人就是文明的国家容许的一种变相野蛮人。流浪的人就是孤单的人。因为孤独,他才不断的换地点。在一个地方住久了,他便会觉得好像被人同化了似的。他过的是流浪生活。一看到城市,他就特别怀念荆棘丛、丛林、带刺的矮树丛和岩洞。森林才是他的家。他在广场上嘈杂的人声中间,倒没有身在异乡的感觉,因为嗡嗡的人声好像树林的絮语。人群多少能满足一些我们对旷野的爱好。他最痛恨的是篷车的门和窗子,因为有了门窗,车子就像一幢房子了。要是能把岩洞安上四个轮子,坐在洞穴里旅行,才合乎他的理想呢。

  ①美洲的土人。这儿指野人。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于苏斯难得微笑,可是他却有时候大笑,甚至常常大笑;这是一种苦笑。微笑表示同意,可是大笑却往往是拒绝的表示。

  他最主要的事情是恨人类。简直可以说这是一种不共戴天的仇恨。因为看到了人间的种种灾难,国王骑在百姓头上,战争压在国王头上,瘟疫比战争更狠,饥荒比瘟疫更毒辣,总而言之,愚蠢掩盖了一切;他因为注意到生活就是一系列的惩罚;因为体会到死亡才是解脱;所以他认为人生是一件可怕的事;因此,只要有病人来求医,他就治好他们的病。他有补药,有延年益寿的药水。他治好瘸子的腿,就挖苦他说:“你又能站起来了,好吧,在‘涕泣之谷’①里多走些路吧!”他看到快要饿死的穷人,就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他,一面嘟囔着说:“活下去吧,可怜虫!吃吧!活下去吧!我不来缩短你的苦役。”接着他就搓搓手,说:“我做尽了坏事。”

  ①指尘世。

  从后面的小窗洞里,路人可以看到篷车的天花板上用木炭写的几个大字:“哲学家于苏斯。”

              第二章 儿童贩子

                  1

  谁见过comprachicos这个字?谁知道是什么意思?

  Comprachicos或者comprapequenos,是流浪行业的一个千丑百怪的分支,十七世纪曾风行一时,到十八世纪就被人忘了,现在我们已经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了。comprachicos像“连珠炮”一样,是古代社会的一个不断出现的社会特征,是人类丑史的一部分。从历史的全局观点来看,comprachicos跟流行最广的奴隶制度有密切关系。约瑟①被他的哥哥们卖掉,这是这个行业历史的一章。西班牙和英国的刑法里也有他们的痕迹。你在杂乱无章的英国法律中可以找到镇压这类骇人听闻的事实的迹象,就跟你在树林里可以找到野人的脚印一样。

  ①事见《圣经》:约瑟被他的哥哥卖给埃及人,而约瑟却因祸得福,做了埃及的宰相。

  Comprachicos或者comprapequenos,是一个西班牙语复合词,意思是“买小孩的”。

  买进然后卖出。

  他们不拐孩子,拐孩子是另外一种行业。

  他们要这些儿童做什么?

  要把他们做成怪物。

  要怪物做什么?

  来引人笑。

  人民群众需要笑;国王也是一样。街口上少不了跑江湖的,罗浮宫①也少不了滑稽人物,街口上的叫做“都吕般②”,王宫里的叫做“特里卜来③”。

  ①法故宫。

  ②法国十七世纪的一位滑稽艺人的艺名。这里指小丑。

  ③法国路易十二及弗朗索瓦一世养的一个小丑。这里指宫廷小丑。

  人类对娱乐所作的努力,有的时候实在值得哲学家注意。

  我们在开头这几页里究竟描写些什么?这是一本最可怕的书的一章,书名可以叫作《幸福的人剥削不幸的人》。

                  2

  拿儿童当玩具的事情,过去有过(现在还有)。在纯朴而野蛮的时代,做这种事的人形成了一种特殊的行业。十七世纪,也叫作伟大的世纪,就是这样的时代。这是一个拜占廷式的世纪。它把腐败的朴素和巧妙的残忍结合起来,这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奇怪的现象。像笑容可掬的老虎一样。德·塞维涅夫人①一谈到火刑和碟刑,措词就非常婉转。那一世纪在儿童身上做了不少的买卖。歌颂这个世纪的历史家把这个创伤隐藏起来。可是却在医治社会创伤的芬逊·得·保尔②身上露了马脚。

  ①德·塞维涅夫人(1626—1696),法国女作家。

  ②芬逊·得·保尔(1581—1660),是个收容孤儿的神父。

  想让“玩具人”获得成功,必须很早下手。侏儒必须从儿童时代开始。我们喜欢玩小孩子。可是长得像样的儿童不怎么好玩;驼背才有趣呢。

  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艺术。产生了训练“玩具人”的人。他们把正常的人变成奇形怪状的人,把正常人的脸变成牛头马面。阻碍儿童的发育,重新制造一个面貌。这种人工畸形术也有一定的规则。这是一门完善的科学。你只消从整形学的反面推测一下,就能知道一个大概了。一对好好的眼睛,被这些艺术家弄成斜白眼。天生和谐的地方,被弄得奇形怪状。完美的图案,被他们改成漫画。不过在赏鉴家眼里,只有漫画是完美的。对于动物也有人加过工;他们发明了一种虎斑马。屠伦①骑的就是虎斑马。我们现在不是都把狗染成蓝色或绿色么?大自然就是我们的画布。人总是想在天生的东西上加一点玩意儿。人在生灵万物上加加工,有时候加好了,有时候却加坏了。宫廷里的小丑不过是想把人变成猴子的一种试验,没有别的。这是向后退。退化的杰作。同时真有一些人打算创造“猴人”。克理扶兰公爵夫人和扫桑波敦伯爵夫人芭尔布,用狨猴做侍从。达特雷男爵夫人,第八个有男爵爵位的夫人法兰苏阿斯·萨顿,用一只穿上绣金缎衣服的狒拂侍候她喝茶,这位夫人把它叫作“我的黑人”。陶迄斯脱伯爵夫人加赛琳·赛特莱,坐着有纹章的马车到国会去,车后站着三个翘着鼻子、穿制服的趾高气扬的猴子。有一个麦地那一西里公爵夫人,在她梳妆的时候,红衣主教保罗斯看见她用猩猩替她穿袜子。这些被主人提拔起来的猴子就跟被视为禽兽的人分庭抗礼了。贵人喜欢人兽不分,侏儒和狗的例子特别显著。侏儒总是离不开狗,狗比它还大些;狗是侏儒的伴侣。仿佛是用一对颈圈锁起来的两头动物。这种人兽并列的现象有大堆本国文物足以证明;最著名的是杰弗雷·赫逊的画像,他是法国的亨利埃特(亨利四世的女儿,查理一世的妻子)的侏儒。

  ①屠伦(1611—1675),法国将军。

  要使人退化就得把他变成畸形的人。破了相以后才算完成了退化人的工作。那时的活体解剖家巧妙的把神圣的形象从人的脸上抹掉。亚门—司屈利学院的董事和伦敦化学商店的司法检察官康贵司博士,用拉丁文写了一本关于倒行逆施的外科手术的书,描写了各种手术的步骤。如果加力克一弗格司的杰司答司的话靠得住,这种外科手术的发明人是一个姓亚议—摩尔的隐修士,这个姓是爱尔兰字,意思是“大河”。

  选帝侯蒲盖奥,有一个侏儒,这个侏儒的形象——或者说魔鬼的形象——是赫特尔堡山洞的魔术箱的产品,这是这种科学得到广泛应用的一个值得注意的标本。

  这种科学把人类生存的规律简化到可怕的程度:一方面让你受尽人间的苦痛,另一方面却又命令你作乐。

                  3

  那时候,畸形人的制造正在大规模的进行,而且花色品种繁多。

  苏丹需要他们;教皇也需要。这一位用他们来看守后宫里的妇女,那一位用他们来诵经。这是特别的一种,他们不会传宗接代了。这种简直不成其为人的人对肉欲之乐有用,对宗教也有用。苏丹的后宫和教皇的教堂里用的虽然是同一种类的畸形人,但是后宫是残忍的,教堂是温和的。

  当时能够制造的,现在已经不制造了;他们的技能到了我们手里已经失传了,怪不得有些才子大嚷大叫,说我们走了下坡路。现在已经不知道怎样在人皮上刻花了,因为折磨人的艺术已经失传。从前,这方面的艺术很精通,现在已经不行了;这种艺术简单化了,也许不久就会完全消失。早年间,他们砍掉活人的四肢,剖开他们的肚子,挖他们的肠子,当场研究各种现象,获得不少的新发现。现在呢,我们不得不放弃这种尝试,因而也无法应用从死刑执行人那儿得来的外科技术。

  从前的活体解剖并不限于替广场上的群众制造畸形人,替宫廷制造滑稽人(其实这种人不过比胁肩馅笑的大臣稍微夸张一些罢了),替苏丹和教皇制造阉人。它制造的花色品种可多着哪。替英国国王制造的“鸡鸣人”,就是它的得意之作。

  英国王宫里有一种风俗,一定要用一个会学公鸡打鸣的人打更。大家都睡着的时候,更夫在宫里荡来荡去,每一个钟头都要学一阵子鸡叫,代替时钟尽报时的职责。鸡鸣人从小在喉头里动过一次手术。这是康贵司博士所描写的艺术的一部分。在查理二世时代,鸡鸣人动手术的地方常常淌口水,朴茨茅斯公爵夫人看了很讨厌,为了不让英国的王冠受到损害,这个职位就暂时闲起来了;不过他们后来找到了一个不残废的人来代替鸡鸣人。这个光荣职务的人选通常是一位退职的军官,在詹姆士二世时代,担任这个职务的人是鸡鸣人威廉·詹柏逊,公鸡打鸣的报酬是每年九镑二先令六便士①。

  ①见张伯伦博士一六八八年出版的《英国现状》第一卷第十三章第一七九页。——原注

  卡德林二世的回忆录告诉我们:在圣彼得堡(离现在还不到一百年呢),沙皇或王后在不满意一个俄国亲王的时候,便命令他蹲坐在王宫的接待室里,要一连几天保持蹲的姿势,还得装猫叫,或者装孵卵的母鸡叫,并且在地上用嘴吃东西。

  这种风气现在已经消失了;不过消失得不像大家所想像的那样干净。现在的大臣奉承君王的声调不过稍微改变一点儿罢了。他们吃的东西还不如地上的食物呢——我们不愿意说他们是从泥污里找食吃。

  幸亏国王是不会错的。这样一来,他们中间的矛盾也就不会让我们伤脑筋了。人越是对什么事情都赞成,越觉得自己做得对,也就越觉得心安理得。路易十四不喜欢在凡尔赛宫看到一个学鸡叫的军官,也不喜欢看见一个学火鸡啄食的亲王。英国和俄国认为可以提高皇家或帝国的尊严的东西,在伟大的路易看来是和圣路易的王冠不相称的。大家都知道,为了亨利埃特夫人有一天夜里梦见一只母鸡,他曾经大发脾气。因为这对于王宫里的一位贵妇来说,实在有失体统。宫里的人原不应该梦见下贱的事情。大家都记得波胥埃①对于这件事跟路易十四是一样的看法。

  ①波胥埃(1627—1704),法国主教,演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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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已经说过,十七世纪的儿童贩子已经变成一种专业。儿童贩子以贩卖儿童为业。他们买进之后,在原材料上加一些工,重新卖出。

  出卖儿童的人是各种各样的:从想减轻家庭负担的贫苦的父亲起,到经营奴隶场的场主为止。卖人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在我们这时代还为了维持这个权利而打起来呢。我们记得离现在还不到一百年,海斯的选帝侯把自己食邑里的百姓卖给英国国王,因为国王需要二批人到美洲去送死。到海斯的选帝侯那儿去,跟我们到肉店里去买肉一样。选帝侯有大批供制炮灰的人肉。这位亲王好像把百姓挂在肉店里,叫唤说:“进来讲价钱吧!这里有人肉出卖!”在孟茂司①的悲惨事件以后,英国在杰弗理统治之下有很多的爵爷和绅士受到了斩首或者分尸的刑罚。詹姆士二世把死者的妻女赠给王后。王后把这些贵妇卖给威廉·潘恩。可能国王抽百分之几的成头。最奇怪的是詹姆士二世并没有卖过贵妇,而是威廉·潘恩把她们买去的。

  ①孟茂司(1649—1685),英国的公爵,新教领袖,在詹姆士二世执政时代,于一六八五年被斩首。

  潘恩做这宗买卖的借口或托词是这样的:他有一片旷野,需要一批女人替那儿的男人传宗接代。妇女是他要用的一部分工具。

  王后从这些贵妇身上弄了很大一笔钱。年轻的卖得价钱很好。我们一想到这件不名誉的事情就会觉得不安:潘恩大概没有花几个大钱就把那些伯爵夫人买下来了。

  儿童贩子也叫做“舍拉”,这是个印度字,意思是拐孩子的。

  贩卖儿童的行业经过很长的时间一直若隐若现。有的时候,社会组织对这些不正当的行业稍微有点宽容,他们马上就猖獗起来。到现在我们还可以在西班牙看到一个叫雷芒·赛尔的恶棍领导一个类似的行业,使瓦朗西亚、亚力坎特和摩西亚三省从一八三四年到一八六六年三十多年里恐怖不安。

  在斯图亚特王朝,儿童贩子在朝廷上的名誉并不坏。在需要的时候,他们还替国家的利益服务呢。对詹姆士二世来说,他们差不多可以说是一种instrumentum regni①。因为当时有许多名门世家,需要消除一部分不听话的或者累赘的人,需要断绝子嗣,或者需要突然取消继承权。有的时候,这一房的人需要掠夺另一房的利益。儿童贩子的破相的技能,使他们跟国家的政策拉上了关系。破相比杀生好。当然,你可以给他戴上一个铁面具,不过这样做太笨了。你不能弄得欧洲到处都是戴铁面具的人呀,而破了相的人走南闯北,谁也不会注意。再说,铁面具能够除掉,肉面具无法除掉。你得一辈子戴着你自己的脸做的面具,没有比这更聪明的了。儿童贩子在人身上做的功夫,就跟中国人用小村做盆景一样。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他们有他们的秘诀,不过这种艺术现在已经失传了。他们的手能使小树长得小巧玲珑。很特别,也很有意思。他们可以在小孩身上下一番奇妙的功夫,连小孩的父亲也认不出来。正像拉辛②用一句有语病的法文说的:“连父亲的眼睛也认他不出了。”有时候,他们让背脊保存笔直的姿势,却改造了面孔。他们除掉儿童面部的特征,像我们揭掉手帕上的商标一样。

  ①拉丁文:统治的工具。

  ②拉辛(1639—1699),法国戏剧家。

  如果想让小孩要把戏,他们就用一种巧妙的方法使小孩的骨节个个脱臼。练起把戏来,简直可以说柔若无骨。柔软运动家就是这样的。

  儿童贩子不但能消灭了孩子的面貌,还能消灭孩子的记忆。至少能够消灭他们消灭得掉的一小部分。小孩子不记得自己怎样变成了残废。这种骇人听闻的手术在孩子的脸上留下痕迹,可是在心里却没有留下创伤。他顶多只记得有一天人家抓住他,后来他就睡着了,再后来,他又被人家治好了。治好什么呢?不知道。硫黄烧的和刀割的伤口,他一点也记不得。在动手术的时候,儿童贩子用一种奇妙的药粉使小病人入睡,这种药粉像魔法一样,使人丧失疼痛的感觉。这种药粉在中国很早就发现了,现在还在应用。像印刷、大炮、气球和麻醉药这些发明,中国人都比我们早。可是有一个区别,在欧洲,一有一种发明,马上就生气勃勃地发展成为一种奇妙的东西,而在中国却依旧停滞在胚胎状态,无声无嗅。中国真是一个保存胎儿的酒精瓶。

  既然到了中国,我们不妨再在那儿多待一会儿。中国自古以来,在用模型塑造活人的艺术上,就有一种独到的匠心。他们把一个两三岁的孩子放在一个形状奇怪的坛子里,上面有一个口,下面没有底,好让头和脚都伸出坛外。坛子白天直放,晚上横放,好让这个孩子睡觉。因此这孩子只长大而不长高,压缩的肌肉和弯曲的骨骼慢慢的塞满坛于鼓出来的地方。这样在坛子里要过好几年。到了一定的时候就无法恢复原状了。等到他们认为坛子已经长满、怪人已经造成了的时候,便把坛子打碎。孩子出来了,看呀,那就是圆坛怪人。

  这个方法很简单。不管你愿意要什么样的侏儒,都可以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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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士二世对儿童贩子很宽容。主要是因为他利用过他们。而且不止利用过一次。对于我们看不起的东西,我们不见得一辈子不高兴理睬。一种叫做政治的上等行业,有时为了权宜之计,也利用一下下等行业,所以上等人虽然有意地看不起他们,却也不得去迫害他们。尽管有点儿注意,但是井不监视他们的行动。因为说不定用得着他们。法律闭上了这只眼,国王却睁着另一只。

  有时候国王甚至于承认他跟这种下等人发生过合作关系。这是君主恐怖统治的狂妄。破了相的人脸上有一颗百合花烙印;人家除去他脸上天生的特征,打上国王的烙印。在梅尔顿准男爵,诺福克郡警察厅长雅各·亚司特雷爵士家里,有一个买来的孩子,卖主在孩子的额角上用烧红的烙铁打了一个百合花烙印。有时候,卖主不管因为什么缘故,如果一定要知道这个孩子是从皇家来的,他们就用这个办法。多承英国人看得起我们,他们在处理私人事务的时候,总喜欢用我们的百合花国徽。

  贩卖儿童这个行业,有点宗教狂的色彩,跟印度的“勒人教①”差不了多少,好像不是一个特别的行业。他们成群结队地在一起生活,也耍要把戏,其实耍把戏不过是个幌子,为的是行动方便罢了。他们在这儿那儿住下来,又严肃,又虔诚,跟普通的游牧民族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他们从来不偷东西。老百姓不了解真相,一直认为他们是西班牙的摩尔人,或者中国的摩尔人。其实西班牙的摩尔人造伪币;而中国的摩尔人是骗子。儿童贩子不干这种混帐事。他们是老老实实的生意人。不管你信不信,他们有时候倒还诚恳而又严肃。一点没有不规矩的地方。

  ①印度的一个教派。

  干这一行的各国人都有。comprachicos(儿童贩子)这个词汇把英国人、法国人、卡斯蒂利亚人、德国人、意大利人联合在一起。同样的思想、同样的迷信和他们从事的同一职业,把他们组织在一起。在这个兄弟般的帮会里,从出太阳的地方来的人代表东方,从落太阳的地方来的人代表西方。许多巴斯克人和许多爱尔兰人在一起谈话,巴斯克人和爱尔兰人能够听懂对方的话,因为他们讲的是古迦太基土话。除了这个以外,他们还有爱尔兰天主教和西班牙天主教的密切关系(就因为这种关系,爱尔兰国王——威尔士人勃朗尼爵士——虽然差点儿没在伦敦的绞刑架上送了命,莱特林郡却从此并入了英国的版图)。

  儿童贩子与其说是一个部落,不如说是一个社团,与其说是一个社团,不如说是人类的一群残渣。他们是以犯罪为职业的人渣。这个行业好像是一个穿着一件干补百袖的破衣裳的小丑。多一个人等于又补上一块破布。

  儿童贩子的生存规律是到处流浪,忽隐忽现。人家捏着鼻子容忍你,你能尽赖在这儿不走吗?在必要的时候,有的宫廷也需要这种行业维护王权,即使在这样的国家里,他们有时候也会突然受到虐待。国王利用了他们的艺术,却把艺术家送到苦役营里去。君王反复无常居然到了这种程度。“朕高兴如此做嘛!”

  滚动的石头不生苔,游荡的行业不聚财。儿童贩子都穷得要命。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衣衫褴褛的巫婆,望着火刑场的火说:“唉!大火不及蜡烛!”他们也应该说这句话。他们的头儿——那些藏在幕后的大批贩卖儿童的人——说不定,甚至很可能已经发了财。不过事情隔了两个世纪,也就没法弄明白了。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这是一种帮会组织。他们有帮规,誓言,切口,甚至还有一套玄妙的道理。读者如果想了解得更详细一点,只要到毕司加野或加利西亚去一趟就行了。那儿有许多巴斯克人,在那些山套里到现在还可以听到关于他们的传说。在乌野宗、欧别斯汤堵、雷沙和亚司的加拉加,据说现在还有儿童贩子。那地方的母亲到现在还拿这句话来吓唬孩子:Aguarda te,nlno,que voy a llamar al comprachicos!①

  ①西班牙文:“不要吵,要不我就去叫儿童贩子!”

  儿童贩子跟茨冈人和吉卜赛人一样,经常在指定的地点聚会。他们的领袖时常聚在一起,商量帮会的事情。在十七世纪,主要的集会地点有四个:一处是西班牙的潘苛波山隘。一处是德国一个叫做“臭娘们儿”的林中空地,那儿离狄可许不远,有两个奇怪的浮雕,雕的是一个有头的女人和一个没有头的男人。一处是法国古包佛一土蒙那圣林的士山,那儿离布尔朋一勒一班很近,有一座马苏一拉一普罗梅丝巨像。最后一处在英国约克州的克里扶兰,吉丝堡的威廉·贾隆努骑士的花园墙后面,这边是一个方塔,那边是一个三角形的高墙,墙脚有一个拱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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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取缔游民的法律一直是很严厉的。英国中古时代的立法显然受到了Homo errans fera errante pejor①这一原则的影响。特别治罪条例里有一条说:无家可归的人“比毒蛇、龙、山猫和毒眼蛇还要危险”(atrocior aspide,dracone,lynce et basilico)。很多年来,英国一直对吉卜赛人不放心,打算像驱逐狼一样,把他们驱除出去。

  ①拉丁文:流浪的百姓比转来转去的野兽更坏。

  在这方面,爱尔兰人就跟英国人不同了:他们见了狼喊“大叔”,并且祈求圣者,保佑它身体健康。

  尽管如此,我们前面已经看到,英国的法律既然容忍了这条养熟了的类似家犬的狼,也就容忍这个好像顺民的老牌流浪汉。英国法律对走江湖的,流浪的理发匠,江湖郎中,货郎和吃四方的学士一律都放心,因为他们有糊口的行业,除了这些人以外,法律对其他游手好闲的流浪汉就要担心害怕了。一个过路的人可能就是公众的敌人。当时还不了解什么叫做“无所事事”,可是知道什么叫做“无业游民”。一个人只要“形迹可疑”(这个字眼很难解释,虽然好像大家都知道,可是谁也不会给他下个定义),人家就可以抓住他的领子问他:“你住在哪儿?靠什么生活?”要是他答不上来,严苛的刑罚便随之而来,铁和火是法典上早就规定好了的。法律用烙铁来对付无业游民。

  这么一来,在英国整个的国土上,就施行了一种专门对付无业游民的“嫌疑法”,我们必须承认,这种人随时随地都会作奸犯科,特别是吉卜赛人。英国驱逐吉卜赛人,不应该跟西班牙驱逐犹太人、摩尔人和法国驱逐新教徒相提并论。我们对于驱逐野兽和迫害人是不会混为一谈的。

  我们再说一遍,儿童贩子和吉卜赛人没有一点相同的地方。吉卜赛人是一个民族;而儿童贩子是各个民族的混合体,我们已经说过,是人类的残渣,是一只盛满脏水的可怕的水盆。吉卜赛人有自己的方言,他们没有;他们的切口是各种方言拼凑起来的;他们的语言是各种语言混合起来的;他们日常说的就是这种“杂拌儿”。到未了,他们也跟吉卜赛人一样,变成一个民族,在其他的民族中间钻来钻去;不过把他们联在一起的是帮会关系,而不是种族关系。在历史上每一个时代,我们都能看到人类的洪流里有几股细细的人流,一面在旁边悄悄地流着,一面向周围分泌毒素。吉卜赛是一个大家庭;儿童贩子是一种类似互济会①的秘密帮会;这个帮会没有什么崇高的目的,不过是一个令人憎恨的行业。最后的区别是宗教。吉卜赛人是邪教徒,儿童贩子是基督教徒,而且还是好基督教徒,虽然各国人都有,他们的帮会却是在圣地西班牙诞生的。

  ①一种秘密社会组织。

  他们不但是基督教徒,还是天主教徒;不但是天主教徒,还是罗马派教徒;他们对信仰很虔诚,很纯洁,所以不肯和培治州的匈牙利游牧民族来往。这些匈牙利人的酋长是个老头儿,酋长的权杖是头上装着一颗银球的手杖,银球上站着一只有两个头的奥地利鹰。说实在的,这些匈牙利人是分裂派,他们居然把圣母升天节改在八月二十七日举行①,实在可恶。

  ①天主教的圣母升天节是八月十五日。

  在英国,在斯图亚特王朝统治时代,儿童贩子的帮会差不多可以说是受到保护的,我们上面已经提过,他们所以受到保护,是因为詹姆士二世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迫害犹太人,蹂躏吉卜赛人,可是对待儿童贩子却是个“好皇上”。我们已经知道这是什么缘故。儿童贩子是买主,国王是商人。让一个人失踪是儿童贩子的拿手好戏。国家的利益有时需要让某些人失踪。一个讨厌的有继承权的孩子落到他们手里,就会丧失原来的模样。这就便利了财产的没收。要把爵位移转给得宠的人就方便得多了。再说,儿童贩子很慎重,守口如瓶。他们答应你保守秘密,并且很守信用,这对国家大事来说是很重要的。很难找到一个他们曾经泄漏过国王秘密的例子。说实在的,这样做对他们是有好处的;因为国王一旦不信任他们,他们可就危险了。所以可以说他们很有政治手腕。此外,这些艺术家还替圣父①供应一批唱经的人才。儿童贩子对亚莱葛利的《天主矜怜我》等祷文也有用处。他们特别尊敬圣母马利亚。所有这一切都迎合斯图亚特王朝崇拜教皇的精神。对于制造一批阉人来尊敬圣母的人,詹姆士二世当然是不会有恶感的。一六八八年英国换了朝代:奥兰治继承了斯图亚特家的王位。也就是说威廉三世代替了詹姆士二世。

  ①指罗马教皇。

  詹姆士二世在国外流亡期间逝世;他的坟墓曾经多次显灵。他的遗骨治好了奥东主教的痔瘘,这对这位虔诚的国王的德行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报偿。

  威廉的思想和政策都与詹姆士不同,他对待儿童贩子很严厉。他想尽办法要扑灭这种害虫。

  威廉和玛利统治初期,颁布了一项法令,严厉取缔儿童贩子的帮会。儿童贩子受到了致命的打击,从那个时候起他们的组织就粉碎了。法令明文规定:这个帮会的参加者被捕并且证实以后,应于肩上烙一R,这是rogue的缩写,意思是恶棍;左手上烙一T字,这是thief的缩写,意思是:小偷儿;右手上烙一个M,意思是杀人犯。帮会头目“虽貌似乞丐,但视为富人”,应处以枷刑,并在额上烙一P字,财产全部没收,他们树林里的树木亦应连根拔除。知情不举,应以隐匿罪论处,“没收其财产并处以终身监禁”。如果在男子中间发现妇女,就用cucking stool来处罚她们,这是一种用杠杆上下移动的椅子,这个字是法文的coquine(臭娘们儿)和德文的stuhl(婊子坐的椅子)凑成的。英国法律的效力特别长久,直到现在英国还用这个办法惩罚“好吵架的女人”。人们把cucking stool架在河上或者池塘上,让受罚的女人坐在椅子上,然后把椅子浸在水里,过了一会再拉上来,这样重复三次。诠注家张伯伦说:“好让她头脑冷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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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人心比夜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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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波特兰南端

  一六八九年十二月和一六九○年一月,强烈的北风在欧洲大陆上一连刮了整整两个月。到了英国,风刮得更厉害。那年冬天冷得要命,所以在伦敦“不肯宣誓的”①长老会的教堂里,有人在那本旧《圣经》空白的地方写着“穷人难忘的冬天”。幸亏君主专政时代登记用的古羊皮纸根结实,散见各地方志。特别是萨斯华克镇的克陵克自由法院,毕泡德法院(“毕泡德”的意思是沾满尘土的脚)以及白教堂法院(这个法院设在斯代卜内庄上,审判权抓在贵族私人的法官手里)的地方志里的许许多多冻死饿死的穷人名单,至今还看得很清楚。泰晤士河也结了冰。这是百年难逢的事;平时由于海浪的冲击,冰不容易结起来。四轮车在冰河上隆隆地驶过,泰晤士河变成了市集,搭了许多篷帐,还有斗熊和斗牛的玩意儿。人们在冰上烤整只的牛。厚冰保持了两个月。难熬的一六九○年,比十七世纪初叶的几个特别寒冷的冬天还要冷。及了·特朗博士曾经叙述过那几个冬天的详细情形。博士在詹姆士一世朝上是药剂师的身分,伦敦城曾经替他造了一尊带座于的胸像纪念他。

  ①指一六八八年英国“光荣革命”后,不肯宣誓服从国教的教士。

  一六九○年一月里的一个顶寒冷的傍晚,在波特兰湾一个最荒凉的小海湾里发生了一件不常见的事,所以海鸥和野鹅一面叫,一面绕着海口打圈子,不敢飞进海湾。

  这个小海湾(只要一刮风,在波特兰海湾所有的小湾当中,数这一个顶危险,也顶荒凉,甚至可以说,就因为这里很危险,所以一些偷偷摸摸的船躲进来才特别安全)里来了一只小船。因为水很深,这只小船几乎挨着悬崖,系在一根突出的岩石上。我们如果说“暮色降临了”,那就错了;应当说“暮色上升了”。因为黑暗是从下面上来的。悬崖底下已经笼罩着暮色,可是顶上还是白天。走近这只小船系缆地方的人,就能看出这是一条比斯开单桅船。

  整天被雾蒙着的太阳刚刚落下去,我们心灵上感觉到一种揪心的焦躁不安,这大概可以叫做“没有太阳的悲哀”吧。

  风不是从海上刮来的,所以海湾里很宁静。

  特别在冬天,这真是一个幸运的例外。差不多波特兰所有的小湾都有沙洲。遇到狂风暴雨,这里的海浪特别急,必须有熟练的技术和经验,才能安全通过。这些小湾看起来好像港口,其实没有什么用处。进港时很可怕,离港时更危险。今天晚上却破例地一点危险也没有。

  比斯开单桅船是一种古船,现在已经不用了。这种船以前在海军里也使用过,壳子很坚固,从大小看,只是一条小船,从坚固看,抵得上一条军舰。它在无敌舰队①里还显过身手呢。当然喽,军舰的吨位很高,像罗佩·德·麦迪纳指挥的“大格力芬号”旗舰,足有六百五十吨,能装四十门大炮。但是经商或者走私用的单桅船不过是一种模型似的小船。海员很重视这种船,不过觉得它小得可怜。单桅船的索具都是用麻绳,有的人在绳索中心穿一根铁丝,虽然没有科学根据,也许想在受到磁力影响的时候。得到一点航海的指示。这种轻便的索具仍旧用很粗的绞索,等于西班牙大帆船的“加白里亚”,罗马三层桨战船的“加麦里”。舵柄很长,起着大杠杆的作用,但是弧形大小,转弯很费力气。不过在舵柄末梢的船帮上装了两个轮子纠正了这个缺点,多少弥补了一些损失的力量。指南针装在一只方方正正的匣子里,用两个套在一起的平放的铜架子来平衡着,像“卡当灯”一样,装在小夹头里、单桅船造得又有技术,又合乎科学,不过是肤浅的科学和粗糙的技术罢了。单桅船跟平底船和小划子一样简陋,但是跟平底船一样稳,跟小划子一样快;它像海盗和渔民出于本能造的那些船一样,有很好的航海能力,在内河和大洋同样适用。船帆有很多支索,又复杂又古怪,可以在西班牙阿斯杜利亚省的河港(河港比水池于大不了多少,像巴赛治港就是那样)里行驶,也可以在汪洋大海里航行。既可以在湖里兜圈子,也可以周游全世界。这种古怪的小船,既能适应池塘的平静,也能适应海洋上的风暴。单桅船在船只中的地位,跟鶺鸰在鸟类中的地位一样,是最小、最勇敢的一种。鶺鸰的重量压不弯一棵芦苇,可是却能飞过大洋。

  ①指一五八八年拟征服英国的西班牙无敌舰队。

  顶穷的比斯开人也把自己的单桅船漆成金黄色,并画上许多花纹。爱好花纹是他们有点野蛮的可爱的民族特征。高山上富丽的色彩,耀眼的白雪和青翠的草地交相辉映,使他们在装饰方面表现出一种不可思议的妩媚。他们虽然穷得要命,可是到处都是琳琅满目的装饰品。他们把纹章放在茅屋上,驴脖子上挂着响铃,牛头上扎着羽翎。他们的四轮车(你在两里以外就能听到车轮咯吱咯吱的声音)雕着花里胡哨的花儿,并且装饰着五颜六色的带子。补鞋匠门上有一块石头的浮雕,上面雕着圣·克力宾①和一只破鞋子。皮外套上滚着花边。衣裳破了不去补,却在破的地方绣上花儿。巴斯克人又愉快,又有气派。他们像希腊人一样,是太阳的儿子。瓦朗西亚人光着身子,无可奈何地裹着土制的羊毛毯子,头从毯子的一个窟窿里露出来;而加里司人和比斯开人却兴高采烈地穿露水漂过的美丽的麻布衬衫。门口和窗口上挂着玉米棒子,好像一簇簇的花彩,里面露出一张张鲜艳白净的笑脸。在他们朴素的艺术、职业和习惯里,在姑娘的打扮和她们唱的小调里,都流露着这种愉快而又骄傲的宁静。比斯开的废墟似的火山亮得刺眼睛,火焰从所有的山口里出出进进。半开化的哈依规凡到处充满了田园的诗意。比斯开是比利牛斯山脉最美丽的地方,正跟萨伏阿是阿尔卑斯山脉最美丽的地方一样。圣·塞巴斯四、勒索和封大拉比附近的险恶的海湾,跟暴风雨、云朵、地角的泡沫、风吼、海啸、恐怖、海的喧腾和戴着玫瑰花冠的撑船的姑娘交相辉映。凡是到巴斯克去过的人总希望再去看看。这是一块“福地”。一年有两季收获,乡村里又欢乐,又热闹,虽然穷可是很骄傲;一到星期天,整天都是吉他、跳舞、响板和谈情说爱的声音;屋子里收拾得窗明几净,钟楼里传来飞鹤的叫声。

  ①皮鞋业的主保圣人。

  让我们回来谈谈海上的高山——波特兰吧。

  从几何图形来看,波特兰半岛好像一只鸟头,鸟嘴向海,后脑勺向着威茅茨,地峡就是脖子。

  波特兰这个地方很荒僻,现在只有一点工业上的价值。十七世纪中叶,石匠和石膏匠发现了波特兰海边上的石头的经济价值。从那个时候起,人们就用波特兰的石头制“罗马水泥”,这种开采繁荣了国家的经济,海湾也跟着改变了模样。两百年前,海岸受到海水的侵蚀,是一片悬崖,今天却变成了采石场。丁字镐小口小口的啃着,浪头大口大口的吞着;从而损坏了这里的美丽的风景,人类有节制的采伐继续着海洋的狂吞大嚼。有节制的采伐已经把那条比斯开单桅船系缆的小海湾毁掉了。现在,如果想找一个跟那个已经毁掉的系缆的海湾类似的地方,到半岛的东边靠近地角的地方去找,到福莱码头和多特尔码头的那一边,威克痕还要过去一点儿,到教会的希望和南泉中间那一带地方去找,或许还能找到。

  这条小海湾的四周都是悬崖,悬崖的高度比海湾的宽度还要大,黄昏的影于越来越浓了。一到黄昏,朦朦胧胧的迷雾越来越浓厚,仿佛井底的黑暗在冉冉上升。海湾出口的地方形成一条狭窄的走廊,从黑夜似的海湾里望出去,好像一条波浪汹涌的、白蒙蒙的裂缝。你得走到很近的地方才能看见这条单桅船,船停在岩石旁边,好像是藏在一件黑大衣底下似的。一条跳板搭在悬崖上的一块又低又平的、突出的岩石上,只有这个地方可以上岸,跳板变成了船与陆地的交通孔道。模糊的人影摇摇摆摆地在木桥上来来往往,在黑暗里可以模糊地看见有人正在上船。

  海湾北面有高耸的石屏,所以里面没有海上那么冷,尽管如此,这些人还是冻得直打哆嗦。他们急急忙忙地走着。

  因为暮色朦胧,这些人看上去仿佛是一个个剪影。他们衣服的犬牙似的轮廓也能看得清清楚楚,他们显然是英国的raggea,也就是说,衣衫褴褛的人。

  在突出的悬崖上,可以模糊地看出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一个小姑娘把一根鞋带挂在扶手椅的椅背上,让它措拉下来,就无心地把悬崖上和深山里每一条小道都描画出来了。这条海湾的小道曲折迂回,几乎是从上垂直而下,极其难走,简直可以说是一条羊肠小道,一直通到搭跳板的平台上。悬崖上的小径寻常都是很难走的斜坡路;这简直不是路,而是突然下降,与其说是往下走,还不如说是冷不防地摔下来来得合适。这条小道可能是平原上的小路的一条支路,看起来很不舒服,实在太陡了。从底下向上看,它曲曲折折地爬到悬崖顶上,然后从一条石缝里钻到高地上的乱石堆中间。单桅船在小湾里等待的旅客一定是从这条路上下来的。

  除了小湾里上船的骚动以外,一切都静悄悄的。听不到脚步声,听不到任何声音,连呼吸的声音也没有。在这条水道的那一边,林斯代海湾的进口处,勉强可以看见一队显然走错方向的鲨鱼船。这队北极的渔船是被喜怒无常的海流从丹麦送到英国领海里来的。北风时常跟渔民开这样的玩笑。他们也躲到波特兰的停泊场里来,这就说明海面上可能有风暴和危险。他们正在忙着抛锚。按照挪威船队的古风,领队的船总是停在船队前面,它所有的船具被海面上一条白色的线条一衬,显得乌黑;我们可以看见船头上有一个叉子形的铁架,上面放满了各种捕格陵兰鲨鱼、鲛鱼和多刺鲨鱼的鱼钩、鱼叉和捞翻车鱼的鱼网。除了被刮到这一个角落里的这几条船以外,一眼望出去,广漠的地平线上就什么也没有了。没有屋子,也没有船。那时候海岸上还没有人住,而且这个季节,海湾里也不能住人。

  虽然天气不好,那些乘比斯开单桅船去航海的人还是催着赶快开船。这一伙人在海边上慌慌张张的乱作一团。要把他们分辨开来,是很困难的。看不出来他们是老人还是年轻人。昏暗的暮色把他们混在一起,分不清楚。夜幕罩在他们脸上。这不过是黑夜里的几条人影罢了。他们总共是八个人,里面大概有一两个女人,她们穿的都是破破烂烂的衣服,衣服破到既不像男人穿的,也不像女人穿的,所以很难认出来哪一个是女人。破布是分不出性别来的。

  一个矮小的人影,在高大的人影中间晃来晃去,大概不是个矮子,便是个小孩。

  原来是个小孩。

               第二章 孤单

  走近一看,才能看见下述的情况:

  他们都穿着长外套,虽然破了一个个洞,可是已经缝补过,必要的时候,外套的领子可以渡到眼睛,既可以挡风,又可以挡住好奇的人的眼睛。他们穿着这样的外套,走起路来倒还轻便。大多数人头上都缠着一块手帕,这大概是现在西班牙开始流行的头巾的开端吧。这种帽子在英国一点也不觉得唐突。那时候北方人总是学南方人的样子,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北方人才出兵打南方人吧。北方人打败了他们,接着又佩服他们。无敌舰队失败以后,卡斯蒂利亚话成为伊丽莎白朝上的优美语言。在英国女王的皇宫里,讲英国话却几乎变成一件“失礼”的事情了。把自己的法律加在别人头上,同时又接受他们的一些风俗习惯,这是野蛮的胜利者对精明的战败者常有的事情。鞑靼人就是这样研究中国人,仿效中国人的。卡斯蒂利亚人的风气就这样流行到英国,相反,英国的势力也渗透到西班牙。

  乘船的人中间有一个人仿佛是个首领。脚上一双便鞋,破衣服镶着金线丝带,一件缀着金属片的马甲,在外套里面一闪一闪的,活像鱼肚子。另外一个人戴一顶阔边毡帽,不过毡帽上没有放烟斗的洞,说明戴帽子的人还是个学者。

  大人的上衣可以当孩子的大衣。这个孩子就按照这个原则,在自己的破衣服上罩了一件水手穿的破衣眼,下摆垂在孩子的膝盖上。

  看这孩子的个子,就可以猜到他不是十岁就是十一岁。他赤着脚。

  这条单桅船的船员包括一个船长和两个水手。

  它好像是从西班牙来的,现在就要开回去了。用不着怀疑,它一定是从这个海岸到另一个海岸,进行秘密的活动。

  乘船的旅客正在附耳低语。

  他们谈的那种话,简直是大杂拌,一会儿是卡斯蒂利亚话,一会儿是德国话,一会儿是法国话,有的时候又说威尔士话,或者巴斯克话。反正不是切口,就是土话。

  他们看起来虽然各国人都有,可是却属于一个团体。

  船员恐怕也是他们一伙。根据上船的情形,就看得出他们是串通一气的。

  这些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的人好像都是一伙的,可能是一伙罪犯。

  要是光线好一点,并且看得仔细一点。就能注意到他们的破衣服里面还藏着念珠和披肩。这群人中间,有一个好像女人的人佩着一串念珠,珠子差不多跟伊斯兰教修道士的念珠一样大,一看就知道是良南塞弗雷的爱尔兰货色。良南塞弗雷也叫作良依底弗雷。

  要是天不那么黑,还可以看到船头上有一个圣母抱耶稣的镀金雕像。这大概是巴斯克圣母,跟古康大布里人的“巴纳其亚”圣母像①差不多。船头的这个神像底下的风灯没有点,这种过份的小心说明他们怕别人注意他们。风灯分明有两种用处:点上灯,既可以当作圣母像前的供灯,又可以照亮;信号灯代替了供烛。

  ①原文Panagia是希腊文,意思是至圣圣母像。

  牙墙底下的破浪角,又长又尖,弯弯地向前伸着,好似一弯新月。在破浪角上端,圣母像前面,有一个天神跪像,他弯着翅膀,倚在船头上,正在用千里镜望着天边。天神像跟圣母像一样是镀金的。

  破浪角上留了一些洞,可以让海水从这儿漏出去,而且在必要的时候,雕花或者镀金都很方便。

  圣母像底下,几个大写的金字:“玛都蒂娜”,这是这条船的名字,现在因为天黑看不见。

  旅客们临行匆忙,一个个慌手忙脚地从跳板搭的小桥上,把乱七八糟的放在悬崖脚下的东西搬到船上。几袋饼干,一桶鲨鱼干,一桶做好的汤,三个大桶(一桶淡水,一桶麦芽,一桶柏油),四五瓶啤酒,一只用皮带扣起来的旧皮包,几只箱子,几只小匣子,一捆做火把或者放信号用的麻瓤,他们带的就是这些东西。这些衣衫褴褛的人每人有一只手提包,看样子他们过的是一种流浪生活。过流浪生活的人不得不随身带一些东西;他们有的时候也想像小鸟那样高飞远走,可是办不到,你总不能把混饭吃的东西扔掉呀。不管哪一种行业,总得有点工具和干活的器具。这些人拖着这些东西,有时候实在觉得累赘。

  把这些东西搬到悬崖底下,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由此可见他们是决心要走了。

  他们一点也不浪费时间,不停地从岸上到船上,从船上到岸上,来来往往走着。每一个人都有一份工作;这个人拎口袋,那个人背箱子。在这群男女混杂的人中间,那两个好像或者大概是女人的人也跟其余的人一齐干,连小孩子也跟着背东西。

  这个孩子的父母是不是在这一群人里面,实在是个疑问。因为一点也看不出来有人关心他。他们只是让他干活儿,如此而已。看起来这不像一个家庭里的孩子,而像一个部落的奴隶。他伺候每一个人,可是谁也不理睬他。

  尽管如此,他还是跟这伙看不清楚的人一样,慌手忙脚地运东西,好像他只有一件心事,就是赶快上船。为什么?他大概也不知道。他不过是因为看见别人都在忙,也机械地跟着瞎忙罢了。

  单桅船盖好护舱板。货物已经很快地送进船舱,离岸的时候到了。最后一只箱子已经运到甲板卜,只要旅客上了船,就可以开船了。那两个像女人的人已经上了船;其余的六个人,包括孩子在内,还待在悬崖底下的平台上。已经准备开船了;船长握着舵柄,一个水手拿起一把斧头准备砍大缆。砍大缆是紧急的表示;如果时间来得及,水手总是把大缆解下来。“andamos,①”六个人中间那个破衣服上缀着金属片的首领模样的人低声说。那个孩子向跳板奔去,打算第一个上船。孩子的一只脚刚踏上跳板,就有两个人猛的一闯,差一点把他撞到水里,抢在前面去了;第三个人用肘弯撞了他一下,就走过去了;第四个人用拳头操了他一下,追第三个人去了;第五个人,也就是说那个首领,连蹦带跳地上了船,接着用脚后跟把跳板踢到水里;这当儿,砰的一声,砍断了大缆,舵柄转了个方向,船就离岸了。孩子却留在岸上。

  ①西班牙文:“开船吧。”

               第三章 孤独

  孩子一声不响地呆在岩石上,两只眼睛一动也不动。他不喊也不叫。虽说这件事情出乎意料之外,他却一声不响。船上也同样寂静。孩子没有叫船上的人,船上的人也没有对他说一句惜别的话。两方面都感觉到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好像鬼魂在冥河边上分别一样。孩子一动不动地立在岩石上,望着越走越远的小船,潮水已经上来了,激荡着岩石。看起来他好像心里明白了。什么?他明白了什么?漆黑。

  隔了一会儿,船到了海湾出口的地方,走进那条狭窄的走廊。海峡在两块劈开的巨石中间蜿蜒穿过,两边好像是两堵高墙。现在还看得见映在明亮的天空上的桅尖。桅杆在巨石中间荡来荡去,仿佛突然钻了进去似的,看不见了。完了。船已经入海了。

  孩子望着那条船消逝了。

  他吃了一惊,但是接着就沉思起来。

  现实生活的冷酷无情,使他越来越惊奇,越来越迷糊了。这个弱小的心灵仿佛已经有过一些人生经验。说不定他已经在审判人生了呢。过早的考验,往往在儿童的内心深处放上一架我们不知道有多么可怕的天平。这些幼小的心灵往往会把老天爷也放在上面称一称。

  他知道自己是无辜的,对什么都让步。一句怨言也没有,无可指责的人从不责备别人。

  人家冷不防地抛弃了他,他没有任何表示。他的心好像僵硬了。这次命运的突变,仿佛又把他刚开始的生活切断了。但是他没有低头。他挺着身子忍受了这个晴天霹雳。

  他虽然惊愕,却并不气馁,不拘谁看了都会明了:这些抛弃他的人并不爱他,他也不爱他们。

  孩子想着想着,把寒冷也忘了。海水突然打湿了他的脚;涨潮了;风吹动了他的头发;刮起北风来了。他打了个寒战。从头到脚,浑身哆嗦了一下,他醒了。

  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

  只有他一个人。

  直到今天为止,除了单桅船里的那几个人以外,他不认识别的人。而现在他们又溜了。

  说起来也奇怪,他仅仅认识这几个人,可又像不认识他们。

  他说不出来他们是谁。

  他的童年虽然是跟他们在一起度过的,可是他并不觉得他是他们的人。他不过是跟他们混在一起,如此而已。

  他们现在已经把他忘了。

  手里没有钱,脚上没有鞋子,身上只有这一点衣服,口袋里连一块面包也没有。

  寒冬。黑夜。得走好几公里路才能找到有人烟的地方。

  他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

  这些人把他带到海边上,就撂下他走了。除了这些人以外,他什么也不知道。

  他觉得自己已经跟生活无缘。

  他觉得自己已经算不得人了。

  其实,他不过才十岁。

  孩子待在这个荒凉的地方,这边是越来越浓的夜色,那边是奔腾澎湃的海浪。

  他伸开瘦得皮包骨的胳膊,打了一个呵欠。

  接着,突然像一个下了决心的人似的,他大着胆子活动活动麻木的手脚,然后他就转过身来,施展出松鼠或者走绳索的那种轻巧劲儿,沿着悬崖往上爬。他一会儿顺着小径,一会儿离开小径,又麻俐又冒失地往上爬。现在他急急忙忙地向陆地上爬,仿佛有一个目的地似的。其实他什么目的地也没有。

  他急急忙忙地走着,毫无目的,仿佛一个要逃脱命运摆布的逃亡者。

  人往上走叫做攀登,野兽往上走叫做往上爬,而他呢,他是连攀带爬。波特兰的悬崖是朝南的,路上没有什么雪。寒冷的天气已经把雪冻在地上,走起来很困难。不过这个孩子总算从这段路上熬过来了。他穿的这件大人的上衣又长又大,走起来很不方便。他不时在悬崖上或者在斜坡上踏着一块冰,滑下去。他在悬崖上吊了一会儿,才抓住一根干枯了的树枝或者一块凸出来的石头。有一回他踩着一条石缝,石头塌了,他也跟着滑了下去。石头塌了很危险。孩子跟从屋顶上往下滚的瓦片一样,滚了好几分钟,一直滚到深渊的边缘上;幸亏他抓住一丛野草,才保住了这条小命。他在深渊的边缘上,也跟在那一群人面前一样,没有大声喊叫;他定了定神,接着一声不响的又往上爬。他经历过好几次这样的危险。斜坡由于天黑,走起来更困难,陡峭的岩石高得一眼望不到边。

  孩子面前这块突出的岩石好像越长越高。他越往上爬,岩石的顶端好像越高。他一面爬,一面向上望,悬崖好像是他和天空之间的一道屏障。最后,他终于爬上去了。

  他跳上高原。我们简直可以说,他登上了陆地,因为他是从深渊里爬上来的。

  他刚爬上悬崖就浑身在打哆嗦。他脸上觉着北风好像在黑夜里咬他一样。刺骨的西北风不停地刮着。他里紧他那件水手穿的粗布上衣。

  这是一件好衣服,吃航海饭的人管它叫“挡西南”。因为西南风带来的雨水淋不透它。

  孩子爬上了高原,就停下来,两只赤着的脚在冻着的土地上站稳以后,他向四周张望了一下。

  前面是陆地,后面是海,头上是天。

  不过天上没有星星。朦胧的夜雾遮住了天顶。

  他爬上了石壁,面前就是陆地,他仔细地望了一会儿。一眼望不到边的平原上,到处都覆盖着冰雪。一片片灌木丛迎风颤栗。看不见路。什么也没有,连一个牧羊人的窝棚也看不见。这儿那儿,可以看到一阵阵白色的旋风,卷起了陆地上的雪未,在不停地旋转。波涛起伏的地面转眼间变成白茫茫的一片,隐在地平线下,看不见了。白雾笼罩着阴暗的原野。寂静。无边的寂静。坟墓般的寂静。

  孩子转过身来看看海。

  海跟陆地一样,也是白蒙蒙的一片,不过地上是白雪,海里是白色的泡沫。没有比这两种白颜色反射出来的光更凄凉的了。可是夜里的光反而更亮,海像钢一样发亮,悬崖像乌木一样墨黑。从孩子站的地方朝下看,波特兰海湾跟在地图上一样,圆弧形的丘陵围着白色的海湾;这幅夜景有点像梦境;一个白球嵌在黑色的弯月里,月亮有时候也就是这副样子。从这个地角到那个地角,这一带海岸上看不到一点火光,可见那里连一只生了火的炉子,一个有灯亮的窗户,一所有人住的房子也没有。天上和地上一样,没有一丝火光;底下没有灯光,上面没有星光。海湾广阔平坦的水面上,这儿那儿,突然掀起了巨浪。风搅动着水面,把平静的海湾吹皱了。现在还能看得见那只逃走的单桅船。

  单桅船像一个黑色的三角形,在水面上轻轻地滑着。

  远处,广阔昏暗的海面上出现了不祥的预兆,海水已经翻腾起来了。

  “玛都蒂娜号”走得很快,船身也越来越小了。没有比海洋上的船只消失得更快的了。

  船头上的灯突然亮了;大概是四周围的黑暗引起他们的不安,领港认为必须用灯光照亮海浪。从远处望去,火光一闪一闪的,好像附在单桅船瘦长的黑影上的鬼火。简直可以说那是一块僵尸布,站起来在海上行走,底下有一个人拿着一颗星星在那里荡来荡去。

  天空中正在酝酿一场暴风雨。这个孩子还不知道;要是水手的话,早就吓得发抖了。在这危急即将来临的时刻,四大元素好像就要变成有灵魂的东西,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看到风神秘地变成风神了。海也要变成大洋;威力就是意志的表现,我们平常当做自然物的东西,现在有了灵魂。我们停会儿就会看到什么叫做恐怖了。人的灵魂最怕跟大自然的灵魂斗争。

  浑沌就要来了。风扯下雾幕,背景上堆下了乌云,替海浪和冬天合演的这出可怕的戏(我们管它叫暴风雪)布置舞台。

  眼前出现了回航的船只。小海湾的航路上不像刚才那样荒凉了。地角后面不时出现一些焦躁不安的小船,它们急急忙忙地向停泊场赶去,有的绕过波特兰海岬,有的绕过圣·阿尔班海德地角。很远的地方也出现了船只。大家都争先恐后地进来躲风。南边,天越来越黑了,黑夜的乌云低低的压在海面上。悬挂在头上的暴风雨的力量,压平了波浪,海上显得阴森森的。现在可不是扬帆出航的当口。不过那条单桅船还是走了。

  单桅船朝南航行,现在已经驶出海湾,到了海上。突然刮起了阵阵的北风。“玛都蒂娜号”(现在还能看清楚)张开了帆,仿佛打算利用飓风的风力似的。刮的是西北风,从前叫做“伽赖纳”风,这种风的脾气怪得很,说不定哪会儿就生起气来。西北风马上就冲着单桅船发脾气了。船舷着了风,船倾斜了,但是它毫不踌躇,继续向大海驶去。显而易见,这不是普通的航行,而是偷偷的出航,它只怕陆地,不怕海,只怕人类的追踪,不怕大风的纠缠。

  船越缩越小,直朝水平线上钻。被单桅船拖到黑暗里去的那点火光,也越来越暗。船跟黑夜慢慢的融合在一起,终于看不见了。

  这一回是再也看不见了。

  至少这个孩子是这样想。他不再向海里望了。他转过脸来,望着平原、荒野和丘陵,说不定这儿能找到活人。他迈开步子,向这个未知世界走去。

               第四章 问题

  这帮撇下孩子逃走的是什么人?

  这些亡命之徒是儿童贩子吗?

  我们前面已经详细地叙述过,威廉三世怎样通过议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惩罚那些犯奸作恶的男男女女——儿童贩子(即comprapequenos,也叫做“琪拉”)。

  世界上居然有一种拆散人家骨肉的法律。这种惩罚儿童贩子的法律,引起了儿童贩子和各种过流浪生活的人大批的逃亡。大家都争先恐后地逃走,或者坐船离开英国。大部分儿童贩子都回到西班牙去了,我们已经说过,他们当中有很多巴斯克人。

  这种保护儿童的法律一开头就产生一个奇怪的效果:突然出现了许多被人遗弃的儿童。

  这个刑法的直接效果是出现了大批抬来的,也就是说,被人丢掉的儿童。没有比这更容易理解的了。所有带着孩子的流浪人,就有点儿形迹可疑。因为单单孩子的存在这个事实,就把他们告发了。“他们可能是儿童贩子,”州长、法官和警官首先要这样想。跟着就是逮捕和审问。不幸而落到流浪乞讨的人,一想到会被人当作儿童贩子(虽然他们确实不是这种人),就胆战心惊;平头小百姓总是怕法院断错官司。再说,过流浪生活的人家,总是在担惊受怕。因为儿童贩子的罪行,是拿别人家的孩子做买卖。可是贫穷和不幸往往是分不开的,做父母的有时候很难证明他们的孩子确实是他们自己的。“这个孩子你们是从哪儿弄来的?”他们怎样证明他是他们从老天爷那儿弄来的呢?孩子既然成了祸害,那就把他撂了算了。不带孩子逃走就容易得多了。于是做父母的就下了狠心,把孩子撂在树林里、海岸上,或者水井里。

  水池子里也发现许多淹死的孩子。

  我们得顺便说明一声,整个的欧洲都效法英国的榜样,跟着追捕儿童贩子。既然惹起了大家追捕儿童贩子的兴致,那就没有什么困难了。从那个时候起,各国的警察局展开了一个搜捕儿童贩子的竞赛,警察也跟警官一样,一步也不肯放松。二十三年前还可以在奥代罗门的一块石头上看到一段译不出来的碑文;这段法律条文的措辞确实太不合适,可是对于儿童贩子和拐儿童的人却划分得很清楚。下面就是用有点粗野的卡斯蒂利亚语写的这段碑文:Aqui quedan las orejas de los comprachicos,Y las bolsas de los robaninos mientras que se van ellos al trabajo de mar。①我们看得出来,把耳朵一类的东西充公以后,还是免不了上苦役营去。这么一来,所有过流浪生活的人,就都清散了。他们胆战心惊的离开这个地方,可是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还是吓得心惊肉跳。欧洲所有的海岸上都有人监视偷偷摸摸上岸的人。他们不能带孩子上船,因为带一个孩子上岸很危险。

  ①西班牙文:“在赴海上做苦役之前,儿童贩子必须把自己的耳朵,拐儿童的必须把自己的钱包留于此处。”

  可是扔掉一个孩子,却还是容易的。

  我们刚才在波特兰荒野的阴影里看见的那个孩子,是什么人扔掉的呢?

  一看就知道是儿童贩子。

             第五章 人类发明的树

  大约是晚上七点钟,风势小了,这是不久就要发大风的联兆。这个孩子现在呆在波特兰地角南端的平原上。

  波特兰是一个半岛。但是孩子根本不懂得什么叫作半岛,也从来没有听到过波特兰这个名字。他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他可以一直走下去,直到跌倒为止。俗语说,理想指导行动,可是他没有理想。人家把他带到这儿,然后又把他撂在这儿。“人家”和“这儿”,这两个谜一样的字眼就代表了他的命运。“人家”就是人类,“这儿”就是宇宙。在尘世之间,除了他这一双赤脚踩着的一小块冰凉的硬地以外,他没有任何可以依靠的东西。在这个空旷广大的黄昏世界里,他有什么东西呢?什么也没有。

  他向这个“什么也没有”的世界走去。

  周围是被人类遗弃的广阔的荒野。

  孩子横穿第一块高地,接着是第二块,随后又穿过第三块。在每一块高地的尽头,孩子看见大地好像裂了一个口子;斜坡有时候很陡,可是不高;波特兰地角光秃秃的高地,好像一摞歪歪斜斜地落在一起的大石板。南边的地面仿佛是插在这块高地底下的,而北边的一块却又压在这块高地上面。所以地势是越走越高,孩子身手轻捷地往坡上爬。他不时停住步子,仿佛跟自己商量一下。夜色越来越浓,他的视野也跟着越缩越小。现在只能看到几步远的地方了。

  他突然站住脚,听了一会儿,然后微微点点头,好像很满意,接着就很快地向右边转过身子,朝他看不清楚的一个不很高的小山走去。小山就在这片平地离悬崖边缘最近的地方。小山上有一个黑影,从浓雾里看过去,好像是一棵树。孩子刚才听见这边发出一种声音。不像风吼,不像海啸,也不像野兽的叫声。他想这儿大概有人。

  走不了几步路就到了一个小土山脚下。

  这儿确实有人。

  在土山顶上,刚才看不清楚的那个东西,现在看得清楚了。

  看起来好像从地里直伸出来的一条大胳膊。胳膊的顶端有一个类似食指的东西,往横里指着,底下支着大拇指。胳膊、大拇指和食指映在天空上,构成一把三角尺。在这个类似食指的东西和这个类似大拇指的东西接合的地方有一条绳子,绳上挂着一个奇形怪状的黑东西。风吹动绳子发出一种好像铁链子的声音。

  孩子刚才听到的就是这个声音。

  凑近一看,才知道没有听错,确实是一根铁链子。一根用半实心的铁环连结起来的船缆。

  大自然中有一种神秘的混合规律,它可以在形象上把实际的大小扩张一倍,因此时间、雾、悲哀的海和天际的恶云,都在这个形象上产生了影响,使它显得非常庞大。

  挂在铁链子上的那个庞然大物仿佛是一个刀鞘。好像一个里在~堆破布里的孩子,可是却有大人那样长。上边是一个圆圆的东西,束在链条的头上。刀鞘下边的部分撕破了,搭拉着一些瘦长的条子。

  微风摆动着链条,吊在上面的那包东西也跟着摆来摆去。这个东西不由自主地在空间轻轻摆动着,带来了难以形容的恐怖。恐怖往往使人不去想物体原来的体积,只留下它的轮廓。这是凝结成固体的黑暗。上面是黑夜,里面也是黑夜,给人一种鬼影憧憧的感觉。黄昏,月出,没落在悬崖后面的流星,像一条吃水线似的天空,云和四面八方刮来的风,久而久之,就都凝结在这个有形的虚无之中。这个挂在空中的东西也是弥漫在遥远的海洋和天空里的无生物的一部分,黑暗完成了它——这个曾经是人的东西——的人格的消失。

  这个人已经不在了。

  这是一个遗体。人类的语言已经丧失了表达的能力。不存在,而又继续存在,跌入深渊,而又留在外面,出现在死亡的上空,好像永远沉不下去似的,在这现实的东西里,混杂着许多不可思议的东西。简直无法形容。这个人,(他还是个人吗?)这个黑色的见证人是一个遗体,一个可怕的遗体。这是谁的遗体呢?应该说,首先是大自然的遗体,其次是社会的遗体。什么都不是,又什么都是。

  严寒的天气摆布着它。被人遗忘的荒野包围着它。在一个未知世界里,它听天由命。黑暗在它身上为所欲为,它无法自卫,它永远是被动的,只有忍受。飓风扑在它身上。这就是风的悲惨的作用。

  这个幽灵只好任人宰割。它忍受着这种可怕的暴行,在露天里腐烂。它被剥夺了享受一口棺材的权利。它在走向虚无,但是得不到一刻的安宁。夏天变成灰,冬天变成泥。死亡应该有一幅帷幕,坟墓应该有一块遮羞布。这里既没有遮羞布,也没有帷幕。这样的腐烂是一种毫无顾忌的无耻行为。把死亡的工作暴露出来是不知羞耻。死亡在它的实验室——坟墓——外面工作,对黑暗的宁静来说,简直是一种侮辱。

  这个死人已经一无所有了。剥夺一个一无所有的人,是多么残忍的行为呀!骨头里已经没有骨髓,肚子里已经没有五脏;喉咙里已经没有声音。尸体是一只被死亡翻过来并且倒空的口袋。要是它还有一个“我”的话,那个“我”哪儿去了呢?也许还在里面吧?想起来实在可怕。有些东西在围着这个被人束在链条上的东西徘徊,在黑夜里还能想像出比这更凄惨的景象么?

  世界上存在的许多现实,好像是通向未知世界的门户,思想似乎可以从那里出入,种种揣测也就跟着来了。揣测有时候也“咄咄逼人”。我们有时候走过某一个地方,看见某一些东西,就不由自主地要站住深思,要让我们的心灵走进去探索一番。冥冥之中有许多黑暗的门半开半闭。无论谁遇到这个死者,都会陷入沉思。

  物质的扩散作用悄悄地侵蚀着它。它的血被喝完了,它的皮被吃掉了,它的肉被偷去了。无论什么从这儿经过,都要从它身上拿走一点东西。腊月借走了它的寒气;午夜借走了它的恐怖;铁借走了它的腐化物;瘟疫借走了它的秽气;花借走了它的香味。尸首慢慢地风化,好像是在缴税。这是它向暴风、雨、露水、爬虫和飞鸟缴的税。黑夜所有的黑手,都要捞点油水。

  它是一个言语难以形容的奇怪的居民。黑夜的居民。它住在原野上,住在小山上,可是又不在那里。你能触摸它,可是它已经消灭了。它是一个使黑暗更加黑暗的黑影。白天一过,它就在这无边无际的寂静的黑暗里,阴凄凄的跟一切都融合在一起。它的存在使暴风雨更加悲哀,使星星更加寂静。它是荒野之谜的化身。这个听任未知的命运摆布的玩物,跟黑夜的一切奥秘混合在一起。所有的谜都反映在它的玄妙里。

  你站在它附近的地方,就会感觉到已经沉到最深的深渊。它周围的坚强和自信已经越来越少。矮树丛和野草的战栗,令人忧郁的凄凉和仿佛从良心里发出来的焦躁不安,把周围的景色跟挂在链条上的那个黑东西的形象,悲惨地调和起来了。

  它是一个幽灵。虽然风在上面不停地刮着,它依然坚强不屈。它不断地抖动着,显得很可怕。说起来也真吓人,它好像就是空间的中心,仿佛有一种无限的东西踞坐在它身上。谁知道呢?也许那是人类的正义之外的一种隐隐约约的被激恼了的正义之气吧。在它还留在坟墓外边的时候,它在向人类报仇,向它自己报仇。它是黄昏和旷野的见证。它是令人不安的物质的见证,因为这种使人惴惴不安的物质就是灵魂的毁灭。一种无生命的物质既然能使我们烦恼,就一定有一个灵魂曾经在那儿生活过。它在天上的法律面前控告人间的法律。它被人类放在那里,于是它就在那里等待天主。黑暗的无穷无尽的梦在它身上飘浮着,跟风和波浪一样,汹涌澎湃。

  谁也不知道这个形象底下隐藏着什么不祥的神秘。这个死者的周围空荡荡的,没有树,没有房屋,没有过路的人,什么也没有。当永恒临到我们头上的时候,也就是说,当天、深渊、生命、坟墓和永恒都了若指掌的时候,我们就觉得各处都走不通,各处都是禁地,各处都找不到门户了。但是等到无限开门的时候,就没有比再关上门更为可怕的了。

             第六章 死亡和夜的搏斗

  孩子惊奇地站在这个东西前面,两只眼睛呆瞪瞪的,一言不发。

  在成人看起来,这是一个绞刑架,但是在孩子眼里却是一个妖怪。

  成人看见这是一个死尸,可是孩子却看见了一个幽灵。

  再说,他什么也不懂。

  吸引人的秘密很多。在这个小山上就有一个。孩子向前走了一步,接着又走了两步。他虽然想下去,还是向上走,虽然想退回来,还是走近了那个东西。

  他走到跟前,大着胆子,颤颤抖抖地打量那个妖怪。

  这个妖怪浑身涂着柏油。这里那里,有好几个地方发亮。孩子看见了他的脸。脸上也涂着柏油。这个显得粘乎乎的面具在黑夜的反光里露出了轮廓。孩子看见他的嘴变成了洞,鼻子变成了洞,眼睛也变成了洞。他的身体好像用绳子捆在一块浸过石脑油的粗布里。布已经霉烂了。露出一只膝盖。粗布裂开的地方可以看见肋骨。有的地方还有肉,有的地方只剩下了骨头。脸是泥土的颜色,蜗牛从上面爬过,留下一些不很清楚的银色痕迹。布贴着骨头,露出骨骼的轮廓,仿佛是用布蒙起来的雕像。头盖骨已经裂了缝,好像一只烂水果。牙齿还跟平常人一样,保留着笑容。张开的嘴仿佛还在大声叫喊。腮颊上还有几根胡子。他搭拉着头,好像在倾听什么声音。

  这个死尸在不久以前曾经修理过一回。脸上,从帆布底下露出来的膝盖和肋骨,都涂过一层柏油。两只脚挂在底下。

  死尸下面的青草里有一双鞋子,已经给雨雪糟蹋得不成样子了。这双鞋子是从死人脚上掉下来的。

  赤脚的孩子对鞋子望了一眼。

  风越刮越厉害,它有时停一会儿,那是它在替暴风雨铺路。现在风停了一会儿了。死尸也不动弹了。链条像铅垂线似的一动也不动。

  像所有刚入世的人,像所有意识到自己的坎坷命运的人一样,这个孩子心里当然也会有童年时代的那种意识醒觉,仿佛一只啄开蛋壳的小鸟似的,想用脑子思索。不过这个小小的心灵里所想的东西现在都变成了恐怖。过分的激动往往跟过多的油一样,会阻碍思想。成年人会对自己提问题,孩子却不会;他只会看。

  这个涂了柏油的脸有点湿漉漉的样子。几滴凝结在本来长着一双眼睛的地方的柏油,好像眼泪。很明显,靠柏油的作用,如果不能说死亡的破坏停止了,至少可以说放慢了,使破坏尽量地缩小。孩子面前的这个玩意儿是别人留心保存起来的东西。当然,这个死尸是一件宝贵的东西。虽然没有让这个人活下去,可是却留心保存他的尸体。

  这个破绞刑架虽然生了蛀虫,可是还很坚固,已经用过好多年了。

  英国人替走私犯徐柏油的习惯已经远不可考。他们把走私犯绞死在海边上,涂上柏油,就让他吊在那里。榜样必须放在野外,涂上了柏油能多保持一些时候。柏油是一样好东西。涂柏油可以少换几次尸首。那时候,他们沿着海岸离不了多远就安一个绞刑架,跟现在装信号灯似的。绞刑犯代替信号灯。他按照自己的方式让他的同行们看见他。吃走私饭的人在离岸很远的海面上就看见绞刑架。你看,这儿有一个,第一次警告;另外又有一个,第二次警告。这样并没有杜绝走私;不过国家的秩序需要这种东西。直到本世纪初期,英国还保持着这种习惯。一八二二年在多维尔的城堡前面还看到吊着三个上了漆的人。再说,这种保存尸体的方法,不单单用在走私犯身上。英国对强盗、放火犯和杀人犯也用同样的办法。强·本脱放火烧了朴茨茅斯的海军仓库,在一七七六年被绞死后就涂上了柏油。

  高耶神父管他叫“画家”强①,在一七七七年还看见过他吊在那里。强·本脱被捆好,吊在他所造成的废墟上,每隔一些时候,人家就重新给他涂一遍柏油。他的尸体差不多保存了(几乎可以说话了)十四年。一七八八年他还能支持。一直到了一七九○年才不得不换一个新的。埃及人把国王的木乃伊当做宝贝;看样子,老百姓的木乃伊倒也有用处。

  ①强·本脱(John Painter),因Painter读起来跟法文的peintre(画家)同音,故被高耶神父误作“画家”强。

  山头上正当风,所以没有积雪。青草已经钻出来了,零零落落地长着一些蓟草。山上覆着短小细密的海滨草地,好像有人在悬崖顶上铺了一块绿毡。绞刑架下,在受刑人两脚底下的那块贫瘠的土地上,长着一片特别厚密的青草。几个世纪以来,尸体上掉下来的肉屑就是这片青草特别肥美的原因。土地也吃人肉啊。

  这幅悲惨的景象勾住了孩子的心。他目瞪口呆地呆在那里。他觉得腿上好像有个小虫,低下头看看,原来是死者的一只脚趾刺着他的腿。紧接着,他又抬起头来望着这张俯首望着他的脸。尽管脸上没有眼睛,他还是在望着孩子。这是一种凝视,一种难以形容的凝视,又亮又黑暗,好像是从头盖骨里,从牙齿和空眼窝里射出来的。这个死人的整个头颅都在注视你,多么可怕啊。虽然没有眼球,我们还是觉得它在望着我们。可怕的恶鬼。

  慢慢地,这个孩子也变成了可怕的东西。他一动也不动。觉得害怕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已经丧失了知觉,只知道浑身麻木,关节僵硬。冬天默默的把他出卖给黑暗,冬天原来也是个没有义气的家伙。孩子简直变成了一座雕像。石头的寒气透进了他的骨髓;黑暗也爬到他身上来了。雪里的睡魔像黑暗的潮水一样,漫上心头。孩子一动也不动,越来越像死尸。他就要睡着了。

  睡魔手里有死亡的手指,孩子觉得这只手抓住了他。他快要倒在绞刑架底下。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站着。

  结局就要到了,生与死之间已经没有什么界线,这个生命马上就要回到人类的洪炉,每一分钟都可能滑进这个天造地设的深渊。这就是人生的规律。

  再过一会儿,这个孩子就要和这个死人一样,这个幼小的生命就要和这个已经毁灭的生命一样,同归于尽了。

  看样子这个妖怪好像也懂得是怎么回事了,他不愿意这样做。他突然动起来,简直可以说他在警告孩子。风又刮起来了。

  没有比这个死人的动作更奇怪的了。

  吊在链条末梢的尸体,被看不见的风推着,身子一歪,往左边升上去,退下来,接着往右升上去,又退下来,凄凉地缓缓升起,缓缓落下,好像一只钟锤,它疯狂地一摇一摆。你仿佛在黑暗里看见了永恒之钟的钟摆。

  这样继续了一会儿。孩子一看见死者乱动,就醒了过来,他觉得身上一凉,明白自己害怕了。链条每摆动一次,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听了令人毛发直竖。它休息一会儿,接着又咯吱咯吱响起来。声音跟蝉鸣差不多。

  狂风的来临带来了阵头风。微风顿时变成了疾风。尸体摆动得更可怕了。它不是在摆动,而是在震荡。链条不是在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而是在狂叫了。

  好像已经有人听到了链条的狂叫。如果说它是在呼唤什么的话,已经有人听从了,因为从遥远的天边传来了一阵哗啦哗啦的声音。

  这是翅膀扇动的声音。

  突然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件只有在坟地和荒野里才会发生的怪事:飞来了一大群乌鸦。

  许多飞动的黑点刺进云层,穿过浓雾,黑压压的混在一起,越来越近,越来越大,呱呱地叫着,朝小山上疾飞。简直像开来了一支军队似的。黑暗之鸟直扑绞刑架。

  孩子吓得往后退。

  凡是成群结队的动物都服从命令。所有的乌鸦都挤在绞刑架上。死尸上一只也没有。他们似乎在交谈。乌鸦的叫声听起来真可怕。狼嗥、鸟叫、狮吼,都是生命的证据;乌鸦叫却是承认腐败的表示。使人仿佛听到了坟墓打破寂静的声音。乌鸦的叫声有黑夜的味道。孩子觉得浑身冰冷。

  这不是寒冷,是害怕。

  乌鸦不叫了,有一只跳在死者骷髅上。这是一个信号。所有的乌鸦都纷纷扑在上面。先只看见一堆翅膀,接着翅膀都合拢起来。这个吊着的人被隐盖在一堆不停抖动的灯泡似的黑东西底下看不见了。就在这个时候,死者突然动了起来。

  是它自己动的呢,还是风吹的?它吓人地跳了一下。风越刮越厉害,暴风来帮他解围了。僵尸浑身都在颤动。一阵一阵的狂风抓住它,它向四面八方跳动。太可怕了。它发疯了。它好像是一个吓人的木偶,绞索就是细线。黑暗派了一个演木偶戏的抓住这根细线,让这个木乃伊耍起把戏来了。它转过来,跳过去,好像要离开自己的位置似的。乌鸦害怕了,轰的一声飞了起来。一群不要脸的黑鸟,仿佛是从死者身上喷射出去的。过了一会儿,它们又飞回来。于是展开了一场搏斗。

  死人好像有妖魔附身。风把它抛上去,打算把它带走;它呢,简直可以说在拼命挣扎,设法逃走;但是挣不开铁链子。乌鸦也随着它的动作团团转,退下来又扑上去,尽管害怕,可是不肯放松。这一方面拼命想逃跑,另一方面却紧紧的盯住一个拴在铁链上的人不肯撒手。死尸被一阵阵的北风推着,一会儿跳,一会儿撞,一会儿暴跳如雷,来来去去,跳上跳下,把一群乌鸦赶得四处乱飞。死尸好像是棍子,乌鸦好像是被棍子搅起来的尘土。这群凶猛的敌人不肯就此罢休,它们越斗越顽强。死者被乌鸦啄得发疯了,它在空中瞎打乱撞,简直像放在投石器上的石子。有的时候,乌鸦的爪子和翅膀都落在它身上,有的时候又放松了它;有的时候,这群乌合之众好像溃退了,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气势汹汹地飞回来。死后还要受这份儿罪,太可怕了。乌鸦简直发疯了。这种鸟大概是从地狱的通风窗里来的吧。爪子抓,嘴啄,呱呱乱叫,扯下来已经不成肉的肉条子,绞刑架嘎嘎的声音,骷髅的磨擦,铁链的响声,暴风雨的吼声、闹声,没有比这更悲惨的搏斗了。这是鬼魂跟魔鬼的战斗。是鬼的搏斗。

  有时候,北风刮得更厉害了,吊在空中的尸体转个不停,它好像在对付四面八方的乌鸦,要去追它们、咬它们似的。风站在它这一边,可是链条却反对它,仿佛这两个黑暗之神也参加了战斗。飓风也参加了斗争。死人不断地转来转去,乌鸦也落在上面跟着它旋转。真是旋风里的一个漩涡。

  下面传来了声闻远近的海的吼声。

  孩子望着这个恶梦似的景象。四肢突然颤抖,浑身打了一个寒噤,趔趄了一下,心里猛的一惊,差点儿没有摔倒。他转过身来,双手抱着头,仿佛头能支持住自己的重量似的。风吹动他的头发,他吓得面无人色,自己好像也变成了幽灵。接着他闭上眼睛,把黑夜的恐怖抛在身后,三脚两步跨下小山逃走了。

              第七章 波特兰北端

  在雪地里,原野上,空地上,孩子疯狂地乱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这么一跑,身上倒暖和了,他需要的正是这个。要是他不害怕,不跑,恐怕会活活冻死。

  他跑到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便停了下来。可是他不敢向后看。他觉得这群黑鸟会追他,觉得那个死人会挣开了链条,说不定也走他这条路,那座绞刑架当然会走下山坡来追这个死人。他怕他转过头去会看见这些东西。

  他稍稍喘息了一下,又向前跑。

  人在童年时代不会根据事实看问题。这孩子得到的印象被恐怖夸大了,可是他不会把这些印象联系起来,判断一下。到哪儿去?怎样去?他都不管,只知道像做梦似的,痛苦地艰难地往前跑。人家抛弃了他以后,他已经迷迷糊糊走了差不多三个钟点,现在他换了一个目的。最初他是探索,现在他是逃跑。他现在不觉得饿,也不觉得冷,只知道害怕。这个本能代替了另外的本能。他心里只有一个逃走的念头。逃避什么呢?一切。在他眼里,生命是团团包围着他的可怕的墙。如果他能够从这些东西中间逃出去,他早就这样做了。

  不过孩子们不知道我们叫做自杀的这个逃出牢笼的办法。

  他一直在奔跑。

  他这样不知跑了多少时候。可是跑到没有力气的时候,恐惧也没有了。

  突然间,仿佛陡然长了勇气和智慧似的,他站住了,简直可以说他觉得这样逃跑大丢脸。他挺起胸脯,顿顿脚,勇敢地抬起头,转过身去。

  山呀,绞刑架呀,满天乱飞的乌鸦呀,现在都看不见了。

  轻雾笼罩着地平线。

  孩子继续向前走。

  现在他不奔跑了,他慢慢地走着。如果说他因为碰到一具尸体就变成一个大人,那就把他得到的模糊而又复杂的印象说得太简单了。得到的印象说复杂非常复杂,说简单也非常简单。这个搅乱他没有发育成熟的理解能力——也就是说儿童的思想——的绞刑架,使他一直认为他遇见了妖怪。不过战胜了恐怖就是坚强的表示,他觉得自己比以前更坚强了。如果他是在能够思索的年龄,就会发现千百种引人沉思的根源,不过儿童们的思考是不定型的,对于成人以后叫做愤怒的东西,他们现在充其量不过感觉到一点模糊不清的不愉快的回味罢了。

  我们应该补充几句话。儿童有很快接受感觉的能力。他们看不出轻微的和遥远的轮廓,看不见构成各种痛苦的东西。这个限制,这个弱点,保护着儿童,不让他们受到过于复杂的情感的侵害。他们只看事实,很少注意其他的东西。儿童得到一点支离破碎的观念就心满意足了。直到后来积累了一些经验,才开始审查人生的纠纷。于是面临着一堆堆经历过的事实,他运用自己的智慧(他的智慧不但增长了,而是还受到过一定的锻炼)来比较一下了。跟涂改过的羊皮纸抄本似的,童年的回忆又热情激荡地出现,这些回忆就是逻辑的基础,儿童脑海里的幻象变成了成年人脑子里推论的法则。可是经验是不尽相同的,究竟是向好的一面发展,还是往坏的一面发展,要由经验的性质来决定。好的一面是发育成熟,坏的一面是腐化堕落。

  孩子奔跑了一公里,又走了一公里。突然他觉得饥火中烧。这个强烈的念头——吃——把他在小山上见到的那个可怕的妖怪撵走了。幸亏人的身体内部有一个野兽,才把他又拖到现实里来。

  可是吃什么?在哪儿吃?怎样去弄吃的东西呢?

  他无意识地摸了摸衣袋。因为他明明知道里面一无所有。

  他加快了步子。虽然不知道往哪儿去,他还是加快了步子,去找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

  相信可以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是上天赋予人类的基本信念之一。

  相信安身的地方就是相信天主。

  可是雪地上没有一点屋顶的影子。

  孩子向前走着,一眼望去,尽是光秃秃的荒野。

  高原上从来没有人烟。很久以前,原始人住在悬崖底下的岩洞里,因为没有盖小屋的木料。他们拿投石器做武器,干牛粪做燃料,竖在陶恰司脱的空地上的赫尔像是他们膜拜的偶像。他们依靠捞灰色的假珊瑚谋生。这种假珊瑚,威尔士人叫做Plin,希腊人叫做isidis plocamos。

  孩子尽可能地辨认方向。整个的命运好比一个十字路口,选择方向是最难的事情。这个小家伙很早就在许多危难当中碰运气。他继续往前走;但是尽管腿肚子就跟铁打的似的,他也觉得累了。平原上没有路,就是有路也被雪盖起来了。他凭着自己的本能向东转了一个弯。锐利的石头擦伤了脚跟。要是在白天,就能看见他留在雪里的脚印上有许多血迹。

  他什么也认不出来了。他从南向北穿过波特兰高原。和他一起来的那群人,为了避免碰着人,可能是从西往东穿过去的。他们大概是从乌奇司孔勃海岸圣加苏琳海岬或者司万克雷一带地方,坐渔民或者走私贩的小船,到波特兰来找那只等他们的单桅船的。路上,他们大概在威司顿的一个海湾里上了岸,然后又到依司顿的一个湾里上船。那条路正好横穿过孩子现在走的这条路。所以说他不可能认出自己的路。

  波特兰高原上到处是一个个隆起的高地,到了海岸便突然低下去,靠海的地方是直上直下的峭壁。现在这个孩子无目的地走到一个最高的地点,他停了下来,希望居高临下,看得远,能够找到合适的方向。前面地平线上一望无垠的是一片苍白的朦朦胧胧的东西。他仔细看了一会儿,才稍微清楚一点。这片朦朦胧胧的东西,是一种好像黑夜的悬崖的、动荡不定的灰色峭壁。远处,东边一座小山脚下,在灰色峭壁底下,飘荡着一种仿佛长长的黑布条似的、袅袅上升的东西。这片朦胧苍白的东西是雾,黑布条子是烟。有烟的地方一定有人。孩子便朝这方向走去。

  他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斜坡,在斜坡底下,朦胧的雾色中的怪石中间,有一条类似沙滩或者地峡的地带,大概是他刚才穿过的高原和地平线上的平原之间的纽带,很明显,他非走这条路不可。

  实际上他已经到达波特兰地峡,这是叫作“象棋墩”的洪积地带。

  孩子从高原上这个斜坡往下走。

  下坡崎岖不平,走起来很困难。他现在走的是跟刚才离开小海湾的相反的方向,所以还比较好走。有上升必有下降。他刚才往上爬,现在该往下走了。

  他冒着跌伤和跌在看不见底的深渊里的危险,从这块石头跳到那块石头。为了避免从石头上或者路上滑下去,他抓住野草和长满刺的金雀花,所以刺都刺进了他的手指。到了平坦的地方,才一面休息一面往下走;遇到了断崖,每一步路都得换一个新的办法。打悬崖上往下爬,一举一动都是难题。必须随机应变,不然就有性命的危险。孩子本能地解决了这些难题,连猴子都得跟他学学本领,走钢索的艺人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斜坡虽然又陡又高,他还是走到了最下边。

  刚才看见的那个地峡慢慢地越走越近了。

  他一面从一块石头上下降到或者跳到另外一块石头上,一面跟一只鹿似的时常竖起耳朵留心听。在左边很远的地方,有一个轻得听不真切的声音,好像是低沉的号声。事实上,疾风在空中激荡,可怕的北极风也跟着赶来,听起来就跟开来一队号兵似的。就在这个时候,孩子觉得仿佛一只冰凉的手在不时抚摸一下他的前额、眼睛和腮领。原来是鹅毛似的雪片,起初在空中慢慢地飞舞,接着就迅速地旋转。暴风雪来了。孩子浑身覆满了雪片。一个钟头以前占据了大海的暴风雪,现在开始登陆了,它慢慢地侵占了平原,然后经西北方迤逦侵入波特兰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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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单桅船在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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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超人的法律

  暴风雪是海上的神秘之一。这是气象方面最难理解的现象,不论从哪种意义上来说,都是如此。这是雾和风暴的混合物,到了我们这个时代,还是弄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所以就发生了许多灾难。

  所有这一切,我们都是用风和浪的作用来解释。可是在空气里有一种力量并不是风,水里有一种力量并不是浪。空气和水里的这种力量是一种磁流。空气和水是两种类似的流体,能够因为凝结和膨胀而互相转化,所以呼吸空气跟喝水一样。只有磁流才是真正的流体。风和浪不过是一种冲力。只有磁流才是能流动的东西。云是风的面貌,泡沫是浪的形象。磁流却是看不见的。然而,它常常会突然说一声“我来啦”。它这个“我来啦”就是霹雳。

  暴风雪跟干雾是相同的。要是弄明白西班牙人叫作“伽里纳”、埃塞俄比亚人叫作“科巴尔”的干雾是怎么回事的话,就得仔细观察观察磁流。

  要是没有磁流,无数的事实就永远无法解释了。严格说起来,在暴风雨来临的时候,风速可以从每秒三尺增加到二百二十尺,这样才能说明波浪的速度,为什么从平静的海面的三寸增加到波涛汹涌的海面的三丈六尺了。严格说起来,即使在刮飓风的时候,如果风是横着吹过来的,我们也能了解为什么一个三丈高的浪头会有一百五十丈长。但是,在太平洋里,为什么美洲附近的浪头比亚洲附近的高四倍?也就是说,为什么西面的比东面的高呢?为什么在大西洋里又恰恰相反呢?为什么赤道上又是海的中部最高呢?海洋的波浪为什么会高低不同?这些现象只能用磁流配合地球的自转和星球的引力才能够说明。

  举个例子来说吧,一八六七年三月十七日的暴风雪刚刚开始的时候,风向是从西向东,接着由东南向西北,以后又突然兜了个大圈子,由西北折回东南,仅仅在三十六小时之内就不可思议地转了五百六十度,象这样的风向转变,难道不应该用我们上面说的这个神秘的复杂性来说明吗?

  澳大利亚的暴风的浪头达到八十尺的高度,这是因为靠近南极的缘故。在这样的纬度上的风暴不一定是风向的混乱造成的,而是海下连续放出的电力造成的。一八六六年,大西洋的海底电线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常有两小时受到阻碍,从中午到下午两点,简直跟发疟疾似的。这是力的某种组成和分解所产生的奇异的现象,海员一个估计不到,就要惨遭灭顶。我们现在对于航海已经习以为常了,将来总有一天,它跟数学一样简单;到了那一天,举个例子来说吧,我们就会弄清楚为什么有时候热风会从北方来,冷风反而从南方来;会明白为什么气候的降低跟海的深度成正比例;会明白地球是天地间的一块磁力很强的磁石,它有两个轴,一个是自转轴,一个是碰流轴,两个轴交叉在地球中心,两个磁极围着地理的南北极转动着。等到冒险家都学会利用科学去冒险,大家都胸有成竹地在变化不定的海洋上航行,船长都是气象学家,领港都是化学家的时候,许许多多的灾难就可以避免了。海是有磁性的,也是有水性的;有很多潜在的力量在海洋的波涛里浮动着,也可以说,顺着波浪走。如果把海单单看作是大量的水,那就等于没有看见海。海是一种时涨时落的液体。引力作用比飓风还要复杂。在其他的现象中间,由于毛细管现象(虽然我们认为它是无足轻重的)而产生的分子粘着力,却在无垠的海洋里起着伟大的作用。磁流有时候跟空气的波动和海浪合作,有时候却从中作梗。谁不了解电的规律,就不了解水力的规律,因为两者是互相渗透的。说实在的,没有比这更困难、更奥妙的研究工作了。它跟经验主义很接近,正如天文学跟占星学很接近一样。要是没有这种研究工作,那就根本谈不上什么航海。

  我们谈到这儿为止,下面接着谈正题吧。

  暴风雪是海洋最危险的产物之一。雪暴首先是有磁性的;像产生极光一样,两极会产生暴风雪。它隐藏在雾里,正像它隐藏在光亮里一样。我们能够在雪片里看见磁流,正像在火头里能够看见它一样。

  风暴是海的神经病发作和精神错乱。海也有偏头痛病。风暴好比疾病。有的可以致命,有的不会;有的可以幸免,有的逃不了一死。一般来说,暴风雪被认为是致命的病。麦哲伦①的一个领港赫拉皮哈管它叫“魔鬼的坏心眼里喷出来的云”。

  ①麦哲伦(约148O—1521),葡萄牙航海家。

  苏吉夫①说:“这种风暴里有虎列拉。”

  ①苏古夫(1776—1827),法国海盗。

  西班牙的老航海家把挟着雪的风暴叫作“乃伐大”,挟着冰雹的风暴叫作“阿拉大”。照他们的说法,蝙蝠也会随着雪一道从天上掉下来。

  暴风雪是发生在两极的纬度上的,可是有时候也会滑到(差不多可以说滚到)我们这样的气候里来,空气的变幻无常跟灾难的关系是多么密切啊。

  我们刚才看到的“玛都蒂娜号”,离开了波特兰,决心到黑夜的危险里去碰运气,这个危险因为风暴的来临更加严重了。进入这个威胁实在是一种凄惨的大胆行为。不过,我们再说一遍,它事先并不是没有得到过警告。

                 第二章

             再补充一下前面的速写

  单桅船没有驶出波特兰海湾的时候,海上波平浪静。海里虽然幽暗,但是天空还很明亮。单桅船紧贴着屏风似的悬崖行驶。

  这条狭长的比斯开帆船上一共有十个人,三个船员,七个乘客,其中有两个是妇女。在大海的光亮里,因为黄昏的时候海面上反而显得很亮,船上的人现在看得清楚了。何况他们不像刚才那样遮遮掩掩了,现在都随随便便,毫不拘束的嚷着,叫着,把遮在脸上的东西也拿掉了。开船以后,他们好像获得了解放似的。

  很显然,这一群人是山南海北混杂起来的。女人的年龄很难看得出来。流浪的生活使人未老先衰,贫穷又在她们脸上刻下了皱纹。一个是“旱港”的巴斯克人;另外一个佩着一串大念珠的女人是爱尔兰人。她们脸上带着穷人常有的那种毫不在乎的神气。两个女的一上船,就挨在一起,蹲在桅杆底下的箱子上。她们现在在谈话。我们已经交代过,爱尔兰话和巴斯克话有点亲戚关系。巴斯克女人的头发散发着洋葱和藿花的气息。船主是基波士古的巴斯克人。一个水手是比利牛斯山北坡的巴斯克人,另外的一个是山南坡的,也就是说,他们虽然是一个民族,可是前者是法国人,后者是西班牙人。巴斯克人不承认人为的国界。骡夫查来罗士常说:Mi madre se llama montana(山就是我的母亲)。跟两个女的一伙的那五个人,一个是朗独克的法国人,一个是普罗旺斯的法国人,一个是热那亚人,另外那个戴一顶没有烟斗洞的宽边毡帽的老头儿,看样子好像德国人,第五个人就是那位头脑,是从皮司卡洛司来的朗特的巴斯克人。在那个孩子要上船的时候,就是他把跳板踢到海里去的。这个人强壮,活泼,动作敏捷,我们大概还记得,他穿着一身镶着金线丝带,缀满灿烂的金属片的破衣裳,他坐立不安,一会儿弯下腰,一会儿又站起来,不停的从船这头走到船那头,好像对已经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事非常担心似的。

  这一伙人的首领、船长和两个水手,这四个巴斯克人,一会儿讲巴斯克话,一会儿讲西班牙话,一会儿又讲法国话。在比利牛斯山南北,这三种语言都很通行。而且,除了这两个女人以外,大家都会说法国话。法国话是这一帮人的切口的基础。在这个时期,各国的人民已经把法国话当作一种沟通偏重于音的北方语言和偏重母音的南方语言的媒介了。在欧洲,生意人说法国话,小偷也说法国话。大家都还记得伦敦的窃贼奇培也懂得Cartouche①一字是什么意思。

  ①卡图什,十七世纪末,名噪一时的法国窃贼。

  这是一条很好的帆船,走得很快;可是十个人再加上这堆行李,对这条小船来说,实在太重了。

  这伙人乘这条船逃走,并不一定证明船员是他们的同谋。只要船长是巴斯克人,而这伙人的头领也是巴斯克人就够了。在这个民族中间,互相帮助是一个不能推倭的义务。我们已经说过,一个巴斯克人既不是西班牙人,也不是法国人,无论在什么地方总是巴斯克人,所以他不能不救巴斯克人。这就是比利牛斯人的义气。

  在单桅船没有驶出海湾的时候,尽管天空里已经有一些不祥的预兆,这伙逃亡者还不怎样耽心。他们逃啊逃的,现在已经逃出了虎口,大家又快乐,又豪放,笑的笑,唱的唱。虽然是干笑,却也显得无拘无束,虽然是低声唱歌,却也显得无忧无虑。

  朗独克人嚷着:“高加涅!”这是纳尔朋人表示心满意足的叫声。这个人住在克拉桑南岸的一个靠河的村子里,只能算是半个水手,应该说是船夫,而不应该说是海员,可是他惯在巴奇湖里划划子,把满网的鱼拖到圣露茜的碱滩上。他戴一顶红帽子,划西班牙式的复杂的十字,从羊皮囊里喝酒,用手抓火腿吃,跪在地上骂天骂地,用恐吓的话求他的守护圣人:“伟大的圣人,把我求的东西赏给我吧。要不我就拿石头揍你。”就是这样的人。

  必要的时候,他可以协助水手。那个普罗旺斯人拿烂草生了一堆火,用铁锅烧汤。

  这是一种跟“卜其罗”差不多的汤,不过不是用肉,而是用鱼做的。普罗旺斯人在汤里放了一把埃及豆,一点儿切成小方块的猪油和几颗红辣椒。吃惯了马赛鱼羹的人只好委屈一下,尝尝这种杂烩汤了。旁边是一只打开的粮食袋。他点了一盏滑石板铁灯,铁灯在伙食房天花板的钩子上摆来摆去。旁边的钩子上挂着一个翠鸟定风针也在摆来摆去。这是当时流行的一种迷信,据说把一只死翠鸟挂在钩子上,鸟胸脯总是对着风来的方向。

  普罗旺斯人一面烧汤,一面不时把葫芦口放在嘴里,喝一口阿瓜店代酒①。这种又宽又扁的葫芦,套着柳条编的套子,上面有两个把儿,拴上皮带,挂在腰间,所以叫作“屁股葫芦”。他一边喝酒,一边嘟嘟囔囔地唱山歌。这种山歌根本没有什么意义,什么洼路啦,篱笆啦,从矮树丛的空隙中间瞥见一匹马在夕阳里拉车子啦,叉草的叉子在篱笆里时隐时现啦,等等,都是山歌吟咏的题材。

  ①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喝的一种烧酒。

  人在动身旅行的时候,心里或者精神上不是觉得高兴,就是觉得惆怅。看样子,这伙人都很高兴,只有那个戴一顶没有烟斗洞的毡帽的老头儿是例外。

  老头儿的脸虽然没有表情,使人很难猜出他的国籍,但是我们觉得他好像是德国人。秃顶,态度严肃,仿佛是一个艹雉发出家的修士。他每次走过船头的圣母像前,就要脱下毡帽,我们这时候就能看见他的老筋暴突的脑瓜。他穿一件陶恰司脱的棕色哗叽长袍,又旧又破,里面露出一件紧身上衣,钮子一直钮到领口,好像修士穿的上袄。一双手常常交叉在一起,仿佛平常祈祷的姿势。他的面色可以说是苍白的,因为脸上的神气总是心灵的反映,如果说思想是没有颜色的东西,那就错了。很明显,他这副面色是一种反常的心理状态的反映,是一个一会儿要行善、一会儿要作恶的矛盾体的表现。对于旁观者来说,这是发现了一个似乎有人性的东西,他能够变得比老虎还要残忍,也能够达到超凡入圣的地步。确实有这种混乱的心灵。老头儿脸上有一种深不可测的东西。秘密达到了无法理解的程度。我们可以想像这个人尝过预谋犯罪的味道(也就是说他诡计多端),也尝过回味的味道(也就是说空虚)。在他那张没有表情的脸上有两种麻木的表情(也许只是表面如此):刽子手的心灵麻木和官吏的精神麻木。怪物也是一个有全面发展的东西,所以我们可以说他什么都干得出来,甚至也有被感动的时候。每一个学者都多少有点像僵尸;这个人是一位学者,只要看他一眼,就能看出他的一举一动和长袍每一条的折缝里都有科学的烙印。他是个能通万国语言的人,但脸上那种鬼脸似的灵活皱纹,跟他的古板严肃的神气很不调和。除此之外,他是个严正的人,不虚伪,但也不是厚颜无耻。他是个悲哀的梦想家。罪恶使他陷入沉思、两条纵火犯的眉毛被一双大主教的眼睛冲淡了。稀稀落落的花白头发,鬓角已经白了。他是基督徒,又是土耳其的宿命论者。瘦得皮包骨头的手指上,长着疙疙瘩瘩的痛风石。直挺挺的高大身材,显得很可笑。两条腿很扎实,经得住船上的颠簸。他在甲板上慢吞吞的走着,对谁也不看一眼,露出一副自信的阴森神气。他的眼睛蒙着一层失神落魄的呆瞪瞪的目光,只有在黑暗中摸索、受到良心责备的灵魂才会有这样的眼睛。

  这伙人的首领时常突然戒备起来,他在船上转了个圈子,然后走到老头儿跟前嘀咕了一阵子。老头儿点点头。简直可以说这是闪电在跟夜商量事情。

           第三章 不安之海上的不安的人

  船上有两个集中注意力的人,一个是老头儿,另一个是船主,请不要弄错,他不是这伙逃亡者的首领。船主注意海,老头儿注意天。这一个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海水,那一个一眼不眨地望着天空。船主在担心海水的动态,老头儿仿佛觉得天顶不大可靠。他仔细地观察从云隙里露出来的星星。

  现在,天空还亮,几颗星星已经刺破了明亮的夜空。

  天边很奇怪。笼罩天边的浓雾变幻不定。

  陆地上雾多,海上云多。

  船主怕海里起浪,所以单桅船还没有驶出波特兰海湾的时候,早已准备好索具。他不愿意等到驶出海岬再作准备。他把索具仔细地检查一遍,看见下桅索没有什么毛病,很好地支撑着上桅索,才放了心。这是一个要冒险加速航行的海员不得不注意的事情。

  船头吃水比船尾多一尺半,这是这条单桅船的缺点。

  船主一会儿看看航海罗盘,一会儿看看标准罗盘。用测角器对准岸上的目标,研究风的方位。单桅船起初是顺风,虽然比航路偏了五度,他觉得这还没有什么关系。他尽可能地自己把舵,好像他除了自己以外,不相信别人能像他一样利用自然的力量似的。因为舵如果把得好,就能维持航行的速度。

  真正的风向跟表面的风向的差别决定船的速度。从表面上看,船似乎向着“风源”驶去,不过实际上并不完全是那样。单桅船既没有斜帆受风,也没有抢风行驶,只有在船尾当风的时候,我们才能直接辨别真正的风向。如果能够看见天上有一条条长长的云带指向天边的一点,那个点就叫做“风源”。但是今天晚上有好几种风,所以风向很混乱。怪不得船主对单桅船的左右摆动很不放心。

  他小心翼翼地,然而也是大胆地掌着舵。他现在让船侧着风,注意突如其来的逆风,制止偏航,观察风的压力,留心舵柄的轻微震动,眼睛盯着船的各种动作,以及航速和阵风的变化。他沿着海岸走,为了怕发生意外,他总是躲着海岸上刮来的风,特别是现在,定风针和龙骨的交角比帆和龙骨的大,而且罗盘上指出的风向又总是靠不住,因为航海罗盘太小了。船主不时低下眼睛,虎视眈眈地注视着海水的各种形状。

  不过,他有一回抬起头来,向天空里寻找猎户座的那三颗星。它们也叫做三贤星①,古代西班牙的领港人有一句老话:“见了三贤星,就离救世主②不远了。”

  ①耶稣诞生后,东方三贤来向耶稣致敬。

  ②指耶稣。

  在船主了望天空的时候,站在另一头的老头儿正在自言自语:“看不见北极星,连红通通的南极星也看不见。一颗也看不清。”

  其余的逃亡者都无忧无虑。

  可是在逃亡引起的一阵狂欢过去以后,他们又不得不注意到他们是在北风呼啸的海洋上的事实,这正是滴水成冰的正月天气。船舱里待不下,因为里面的地方太小,并且塞满了包裹和行李。行李是旅客的,包裹是水手的。这是一条走私船,没有让人舒服的设备。所以旅客只好待在甲板上,幸亏他们要求不高。流浪汉过惯了露天生活,所以这样过夜没有什么困难。美丽的星星是他们的朋友,寒冷帮助他们走入睡乡,有的时候也帮助他们走向死亡。

  可是我们刚才已经看见了,今天晚上没有美丽的星星。

  朗独克人和热那亚人,挨着桅杆底下的那两个女人,钻在水手掷给他们的油布底下,等着吃晚饭。

  秃顶老头儿一动也不动地站在船头上,好像不觉得冷似的。

  船主从舵柄旁边发出一种带喉音的叫声,美洲有一种“欢呼鸟”,叫的就是这种声音。这伙人的首领听到了这个叫声,便走拢来,向船主说:“Etcheco iauna!”这是巴斯克话,意思是:“山沟里的庄稼汉”。这是老康大布里人在谈一件重要的事情的时候,叫别人注意的开头语。

  船主用手指指老头儿,就用西班牙话跟首领交谈起来。这是西班牙山沟里的一种不大正确的土话。下面就是他们的问答:

  “山沟里的庄稼汉,这个老东西是个什么人?”

  “是一个人。”

  “他说什么话?”

  “什么话都说。”

  “他会干什么?”

  “什么都会。”

  “哪国人?”

  “哪国人也不是,哪国人都是。”

  “他信什么神?”

  “天主。”

  “你管他叫什么?”

  “疯子。”

  “你说叫他什么来?”

  “科学家。”

  “在你们一伙里,他干什么?”

  “干他现在干的。”

  “是头目吗?”

  “不是。”

  “那么是什么?”

  “是灵魂。”

  头目和船主分手以后,又各人想各人的心事去了。隔了一会,“玛都蒂娜号”就驶出了海湾。

  到了大海里,船就颠簸起来了。

  一堆堆泡沫中间的海面显得粘糊糊的,从黄昏的微光里望去,波浪好像是一摊摊胆汁。这里那里,涌起一条条平坦的波浪,上面出现一条条皱纹和一点一点的星光,仿佛是一片被石头砸碎的玻璃。星光中心的漩涡里闪烁着一点磷光,好像从猫头鹰眼珠子里反射出来的微光。

  像一个勇敢的游泳家一样,“玛都蒂娜号”骄傲地驶过令人颤栗的尚堡浅滩。尚堡浅滩是隐藏在波特兰湾海口上的一道障碍,这不是一道障碍栅,而是像一座圆剧场,一个水下的圆剧场,它的雕花的座位是被一圈圈的波浪冲出来的。对称的圆场子跟荣洛剧场一样高。早先有一个潜水夫,在一个透明的漩涡把他卷进去的时候,恍恍惚惚好像看见一个大洋里的科里塞翁①。尚堡浅滩就是这样。这儿是七头怪蛇搏斗的场所,也是海兽聚会的地点。据传说,在这个无底深潭里,一个叫做克拉堪的蜘蛛精,也叫做章鱼精,不知抓沉了多少船。黑暗的海洋多么可怕啊!

  ①罗马时代的一个圆剧场,可容八万人,是罗马名胜之一。

  人类对这种神怪的真实一无所知,只看见海上波浪的颤栗。

  到了十九世纪,尚堡浅滩已经不存在了。不久以前建筑的防波堤,利用波浪冲激的力量,把这座高大的海底建筑物摧毁了。同样,一七六○年在克洛西筑成的码头,只消一刻钟的工夫,就改变了海潮的水流。潮是永远不变的东西。可是永远不变的东西,往往比我们所想像的更听话。

             第四章 出现了一片怪云

  头目起先管他叫疯子,后来又管他叫科学家的那个老头儿,一直没有离开船头。船开过了尚堡浅滩,他便同时注意天空和海洋。他一会儿低下头来看海,一会儿抬起头来看天,特别注意东北的天空。

  船主把舵柄交给一个水手,跨过放船缆的舱口,穿过上甲板的过道,走到船头。

  他不是从正面走到老头儿跟前的,而是站在他的身后,伸开手,倒背着胳膊,歪着头,张大了眼睛,扬起了眉毛,嘴角上挂着一个介乎尊敬与嘲笑之间的好奇的笑容。

  不是因为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就是因为已经觉到背后有人,老头儿一面注视天空,一面嘟嘟囔囔地说:

  “近百年来,计算赤经的子午线上有四颗星:北极星,仙后星,仙女星和飞马座的壁宿星。可是现在一颗也看不见。”

  他机械地一句接一句地讲着,嘴里半截肚里半截,含糊不清,一出嘴唇就听不清了,看样子,他好像不愿意讲似的。自言自语是精神之火的轻烟。

  船主打断了他的话:“老爷……”

  老头儿想得出了神,也许是有点聋,他接着说:

  “星斗少,而风又太大。风时常离开自己的轨道,扑到海岸上去,而且是垂直扑下来的。这是因为陆地上比海上热。陆地上空气轻。海上浓重的空气于是就流到陆地上去弥补空隙。这就是高空四面八方的风都吹向陆地的缘故。必须在计算出来的纬度和猜想出来的纬度之间抢风行驶。只要观测出来的纬度跟猜想出来的纬度的差别,每三分钟不超过十海里,或者每四分钟不超过二十海里,我们的航路就没有问题。”

  船主鞠了一躬,可是老头儿没有看见。老头儿穿的那件衣服,好像牛津大学或者格廷根大学教授的长袍,一副傲岸倔强的姿态,动也不动。像一位鉴定波涛和人类的专家似的,他在观察海洋,研究海浪,仿佛他在要求喧腾的海浪给他发言的机会,好教它们学点东西似的。他是教师,也是预言家,好像深渊的巫师。

  他自言自语地说下去,也许是有意说给别人听的吧。

  “如果舵柄是一只舵轮的话,我们还可以斗它一下。如果船速是每小时四海里,在舵轮上加十五公斤的力量,船行时就会产生十五万公斤的效力。如果把缆索多绕两圈,效力还要大。”

  船主又鞠了一躬,说:

  “老爷……”

  老头儿的身体没有动,只回过头来,瞪着眼睛望着他。

  “叫我博士好了。”

  “博士先生,我是船主。”

  “唔,”“博士”说

  博士(我们以后就这样称呼他吧)似乎愿意讲话了:

  “船主,有英国的八分仪么?”

  “没有。”

  “没有英国的八分仪,你就根本不能测定高度。”

  “远在英国的八分仪以前,巴斯克人就测量高度了,”船主回答说。

  “注意逆帆。”

  “必要时我放松帆索。”

  “你测量过船的速度吗?”

  “测量过。”

  “什么时候?”

  “刚才。”

  “怎么测量的?”

  “用测程仪测量的。”

  “你注意三角板了没有?”

  “注意了。”

  “沙漏走三十秒钟的时间是不是准确?”

  “准确。”

  “你能肯定两个玻璃器中间的洞没有被沙磨坏么?”

  “能够肯定。”

  “你是不是用子弹的摆动测验过沙漏?拿一根……”

  “拿一根用湿麻絮拉过的平直的绳子吊住子弹,是不是?当然这样做过。”

  “绢子擦过蜡没有?要不然绳子会有伸缩性。”

  “擦过”

  “你试过测程仪吗?”

  “我用子弹试沙漏,用炮弹检查测程仪。”

  “炮弹的直径是多少?”

  “一尺”

  “重量够了!”

  “这是我们的老单桅战船‘拉·卡斯·德·巴格朗号’的一颗旧炮弹。”

  “是无敌舰队的吗?”

  “是的。”

  “就是有六百名兵士、五十名水手和二十五尊大炮的那条船么?”

  “详细的情形只有海底知道。”

  “水对炮弹的抵抗力是怎么计算的?”

  “用德国标尺。”

  “把海水对悬炮弹的绳子的冲力算进去了么?”

  “算进去了。”

  “结果怎样?”

  “水的抵抗力是八十五公斤。”

  “那就是说船速每小时四法海里。”

  “三荷兰海里。”

  “这不过是船速与海流速度的差。”

  “对。”

  “你把船开到哪儿去?”

  “到罗约拉和圣赛巴斯田中间的一个我熟悉的小海湾。”

  “赶快沿着目的地的纬度走。”

  “是。我尽量不离开这条纬线。”

  “当心风和海流。海流是随着风来的。”

  “两个没有义气的东西!”

  “不要骂了!海也有耳朵。不要侮辱任何东西。只要注意看就是了。”

  “我注意过,现在还在注意。现在海潮顶着风;不过等一会儿,潮水顺着风,就没有事了。”

  “你有航海图吗?”

  “没有,没有这个海峡的航海图。”

  “那么你是依据经验驾驶的?”

  “哪里的话。我有指南针。”

  “指南针是一只眼睛,航海图是另外的一只。”

  “独眼龙也能看见东西。”

  “龙骨和航路的交角你是怎样量的?”

  “我有标准罗盘,再说我还能猜航。”

  “猜航固然好。知道正确的航线更好。”

  “克里斯多福①就是猜航的。”

  ①即发现新大陆的哥伦布。

  “等到风暴来了,风针乱转的时候,你就弄不清风向,结果连测航点或者相对的测航点都找不到了。一头有航海图的驴子也比算卦的和他的神签高明。”

  “现在还没有风暴,我看不出有害怕的理由。”

  “船在海中像苍蝇在蜘蛛网里。”

  “现在,风和浪都还可以说是正常的。”

  “人不过是浮在海上的一个黑点罢了。”

  “我敢说今天晚上不会出岔子。”

  “可能弄得一塌胡涂,很难脱身。”

  “可是直到现在为止,一切都顺利。”

  博士的眼睛盯住东北角。

  船主接着说:

  “一到伽斯高涅海湾,我就可以保证安全。啊,到了那儿我就放心了!我对伽斯高涅海湾太熟悉了!这个小湾虽然好发脾气,可是我对海水的深度和海底的性质,样样都清楚:圣·西波里安诺对面的泥淖,西塞克对面的介壳,贝尼亚斯地角的沙滩,布考·德·米米栈的鹅卵石,每颗石子的颜色我都知道。”

  船主不说了;博士已经不再听他。

  博士凝视着东北。冷酷的脸上出现一种奇怪的表情。

  凡是在石头上能够有的恐怖表情,这张脸上都有了。他脱口说道:

  “幸亏还来得及!”

  他望着空间的一处地方,眼睛跟猫头鹰一样,睁得圆圆的,眼珠惊奇得暴了出来。

  他又说:

  “对,我同意这个意见。”。

  船主望了他一眼。

  博士仿佛在对自己,或者对深渊里的人说话:

  “正是这样。”

  他不吭气了,只是使劲儿把视线集中在他发现的东西上,过了一会儿才说:

  “虽然离这儿还很远,可是一定会来的。”

  博士的视线和思想集中注意的那一小块天空,正对着太阳沉下去的地方,黄昏的反光照得几乎跟白天一样亮。那块天空的范围不大,包在灰蒙蒙的雾气中间,显得蓝盈盈的,不过不是天蓝,而是一种跟铅灰色差不多的蓝色。

  博士没有回过头来看船主一眼,身子完全对着海洋,他用食指指着那块天空说:

  “船主,你看见了吗?”

  “什么?”

  “那个东西。”

  “在哪儿?”

  “在那儿。”

  “那块蓝东西么?看见了。”

  “那是什么?”

  “一角天空呗。”

  “对于要到天上去的人来说,这是天空,”博士说,“可是对于要到别处去的人来说,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博士说这句隐语的时候,眼里射出一道可怕的光芒,不过船上很暗,谁也没有看见。

  接着是一阵寂静。

  船主突然想起那个头目给老头儿起的两个名字,心里想道:“这家伙到底是疯子呢,还是科学家?”

  博士瘦骨嶙峋的僵直的食指像路牌似的,一动不动地指着天空里的那个模糊的蓝点。

  船主对着那个蓝点望了一会儿,嘟囔着说:

  “果然,不是什么天空,这是云彩。”

  “蓝云比乌云还要厉害,”博士说。他接着又补充了一句:“这是雪云。”

  “La nube de la nieve,”船主说,好像他把“雪云”这两个字翻成西班牙文,就能懂得更透彻似的。

  “你知道什么叫做雪云么?”博士问。

  “不知道。”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船主又把注意力转向水平线。

  他一面望着云,一面从牙缝里说:

  “这个月刮飓风,下个月就下暴雨;要是正月里咳嗽,二月里就要淌眼泪;这就是我们阿斯杜利亚的冬天。我们的雨是热雨。只有山上才下雪。喂!喂!当心雪崩!雪崩对谁也不客气。雪崩简直是个野兽。”

  “龙卷风是个妖怪,”博士说。

  稍微停了一下,博士又说:“瞧!它来了。”

  他继续说:“几种风聚拢在一起了,西风强劲,东风柔和。”

  “东风是个假仁假义的家伙,”船主说。

  蓝云越来越大。

  “如果说从山上下来的雪是可怕的话,”博士说,“那么,从北极崩下来的雪就可想而知了!”

  他的眼睛丧失了光芒。水平线上厚厚的雪云,仿佛都堆在他脸上了。

  他用梦呓似的口气说:“最后关头一分钟一分钟的近了。上天的意志就要显示出来了。”

  船主心里又嘀咕起来了:“他到底是不是疯子?”

  “船主,”博士说,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雪云,“你常在英吉利海峡航行吗?”

  船主回答:“这还是第一次。”

  博士的注意力完全被蓝色的雪云吸引住了。正如海绵只会吸水一样,他除了担忧以外,也就没有别的本领了。他听了船主的回答,只耸了一下肩膀。

  “为什么?”

  “博士先生,我经常只走爱尔兰的航路。从方塔拉庇到黑港或者阿乞尔岛,其实阿乞尔岛是两个海岛。有的时候也到勃拉显泼尔去一次,那是威尔士的一个地角。我总是在希里岛外面航行。我对这个海不熟悉。”

  “太不幸了。没有航海经验的人真是活该倒霉!必须熟悉英吉利海峡才成。英吉利海峡是斯芬克斯①。要注意海水的深度。”

  ①希腊神话里狮身女面有翅膀的妖怪,常出谜语给过路行人猜,不能猜出的人即被害。

  “这儿是二十五(口寻)。”

  “应当躲开东面二十(口寻)的地方,到西面五十五(口寻)的地方去。”

  “我们一面走一面测量吧。”

  “英吉利海峡跟普通的海不同,大潮涨十(口寻),小潮涨五(口寻)。在这儿,退潮不见得有回浪,有回浪也不见得水位下降。怎么,你不放心了吧?”

  “我们今天晚上就测量吧。”

  “要测量就必须停船,可是你办不到。”

  “为什么?”

  “因为风的关系。”

  “我们试试看吧。”

  “飓风已经逼近了。”

  “博士先生,我们无论如何要测量!”

  “你不能停船。”

  “天主在上。”

  “你说话可要当心。不要随便提那个可怕的名字。”

  “实话对你说吧,我非测量不可!”

  “不要这么骄傲,狂风马上就要来了。”

  “我是说我要设法测量。”

  “因为水的抵抗力的缘故,铅弹沉不下去,绳子也会挣断的。哎呀!你是第一次见识这种场面吧!”

  “第一次”

  “那就听我的吧,船主。”

  这个“听”字说得那样坚决,船主不由自主地鞠了一躬。

  “博士先生,我听候你的吩咐。”

  “左舷调向,右舷拉帆。”

  “这是什么意思?”

  “船头向西。”

  “奶奶的!”

  “船头向西!”

  “不行!”

  “随便你吧。我跟你说的话是为了大家。至于我自己,根本无所谓。”

  “可是,博士先生,船头向西……”

  “对,船主。”

  “就是抢风行驶。”

  “对,船主。”

  “船会颠簸得像附了魔鬼似的。”

  “不要用这样的字眼。不要用,船主。”

  “船可能开不动。”

  “可能,船主。”

  “桅杆可能折断!”

  “可能。”

  “你还是坚持要我朝西开?”

  “朝西开。”

  “我不能这样办。”

  “那就随你和海去争执吧。”

  “等风向变了再说吧。”

  “今天晚上不会变了。”

  “为什么?”

  “因为风的长度是三千六百海里。”

  “顶着风前进,简直是不可能的!”

  “我跟你说,船头向西。”

  “那就试试吧。不过不管怎样,船不能走直线。”

  “那就危险了。”

  “风会把我们吹到东面去。”

  “千万别往东面开。”

  “为什么?”

  “船主,你知道我们今天的死路在哪里吗?”

  “不知道。”

  “东面是死路。”

  “好!我决定朝西走。”

  这当儿博士才看了船主一眼,这是一道要把自己的主张灌输到别人脑子里去的眼光,他慢吞吞地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如果今天晚上我们在海里听到钟声,船就完了。”

  船主吓了一跳,怔怔地问:

  “这话是什么意思?”

  博士没有回答。刚才射出来的那道眼光,现在又缩回去了。他仿佛没有听见船主惊奇的问话。他只倾听自己心里的声音。他的嘴唇仿佛不知不觉地低沉地嘟哝着说:

  “清算肮脏的灵魂的时刻到了。”

  船主的下巴和鼻子挤在一起,露出一脸苦相。

  “与其说他是个科学家,倒不如说他是个疯子、”他这样嘟哝着走开了。

  但是他却命令船头向西航行。

  不过这时候,风和海已经闹腾得越来越厉害了。

              第五章 阿尔卡诺纳

  天际堆起的一簇簇的乌云,改变了雾的轮廓,好像有许多看不见的嘴吹起一个个酒囊。乌云的形状使人惴惴不安。

  蓝色的云笼罩着东方、西方和整个的天空。它逆风而下,越来越近。蓝色的云和风的激荡产生了狂风。

  海在不久以前不过披了几片鱼鳞,现在却穿上了一张整皮。不再是什么鳄鱼,而是一条巨蟒。铅灰色的蟒,又脏又厚,打折子的地方显得很笨重。水泡像一个个脓包似的,越长越回,接着就破灭了。泡沫好像是癞疮。

  就在这当儿,那个被人遗弃的孩子远远地看见这条单桅船上有一点灯光。

  一刻钟过去了。

  船主抬起头来找博士;可是博士已经不在甲板上了。

  船主走后,博士就走到伙食房的遮檐下,弯下他笨重的身子,走了进去。他坐在火炉旁边一只箍桅杆的铁箍上,从口袋里取出皮墨水袋和一只哥德华皮夹,然后从皮夹里取出一张一折四的又脏又黄的羊皮纸。他打开羊皮纸,从皮墨水袋的套子里拿出一支笔,把皮夹平放在膝盖上,羊皮纸放在皮夹上,凑着替厨子照亮的灯光,在羊皮纸的背面上写起字来。虽然波浪的波动给他带来不少麻烦,他还是写了好半天。

  博士写字的时候瞥见了厨子的圆葫芦。这个普罗旺斯人每次朝“卜其罗”里扔一只辣椒,就喝一口阿瓜店代酒,仿佛在跟他的酒葫芦商量怎样加佐料。

  博士所以注意这个葫芦倒不是因为里面有烧酒,而是因为柳条编的套子上有几个白底红字。在舱房的灯光下能够看清这几个字。

  博士停了一下,小声儿念道:“阿尔卡诺纳。”

  他接着就问厨子:

  “我以前没有注意,这个葫芦是阿尔卡诺纳的吗?”

  “对,”厨子答道,“正是我们可怜的朋友阿尔卡诺纳的葫芦。”

  “就是那个佛兰德的佛兰德人阿尔卡诺纳吗?”

  “是。”

  “他现在在监狱里?”

  “是。”

  “关在恰泰姆方塔里?”

  “对,这就是他的葫芦,”厨子说。“他是我的朋友,我为了纪念他而把它留下来的。什么时候才能看见他呢?是呀!正是他的‘屁股葫芦’。”

  博士又拿起笔,继续在羊皮纸上写了几行歪歪斜斜的字。很明显,他怕写的字看不清楚。尽管小船总是摇摆不定,老年人的手发抖,他还是把要写的东西写完了。

  正巧,海突然激动起来了。

  一簇巨浪对着单桅船冲过来,使人感觉到小船已经开始了迎接风暴的可怕的舞蹈。

  博士站起身来,走近火炉,巧妙地层着膝盖,适应波涛滚滚的海浪,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凑着炉火烘干了刚才写的那几行字,接着把羊皮纸折好,放在皮夹里,然后再把皮夹和笔墨袋放进衣袋里。

  炉子也是单桅船上的一件精心布置的设备,四面都不靠什么东西。不过吊在炉子上的铁锅摇得厉害。普罗旺斯人小心地注视着。

  “鱼场,”他说。

  “喂鱼的汤,”博士回答。

  他说完就回到甲板上去了。

          第六章 他们还以为风帮他们的忙呢

  博士带着越来越沉重的心情,视察了一下形势。如果旁边有人,就会听见他嘟囔着说的几句话:

  “摇摆有余,颠簸不足。”

  像矿工下矿井似的,他又烦闷地沉入自己的精神世界里去。

  他一面沉思,一面望着海洋。看起来海洋也像在梦中一样。

  受尽折磨的海水又要受到暗无天日的刑罚了。整个的海洋发出了悲叹。天地间已经准备好了惨无人道的刑具。博士打量着他眼底下的一切,一点一滴也不肯放过。不过眼里没有丝毫静观的神气。我们怎能冷静地观察地狱呢?

  虽然还不怎么明显,可是能够看出广阔无垠的天空已经骚动起来,风云和海浪也跟着越来越激动,越来越令人注意了。没有比海洋更合逻辑而又变幻无常的了。扩散现象是水国的特征,是海洋的要素之一。波浪滚来滚去,时聚时散。一个波涛推上来,另一个波涛退下去。没有比波涛更像幽灵的了。起伏不定的波浪,犬牙交错,似真非真,像深谷,像吊床,像时隐时现的马胸,所有这些线条,怎么能够画下来呢?丛林般的泡沫,像山景,像梦境,谁又能描写出来呢?悲伤,烦恼,忧愁,自相矛盾,晦明不定的心情,低垂的恶云,明亮的天顶,没有空隙、没有裂痕的滔滔海水,以及疯狂发出的凄厉的吼声,都是无法形容的。

  现在刮起北风来了。疾风对他们离开英国很有利,也很有用。“玛都蒂娜号”的船主决定张帆行驶。所有的帆都张开了,北风在后面吹着,单桅船快乐地在泡沫中间疾驶,疯狂地在一个个浪头上奔腾跳跃。逃亡者高兴极了,他们笑着,叫着,拍着手,向浪、海、风、帆,飞也似的逃亡和不可知的未来欢呼。博士仍旧在想自己的心事,仿佛没有看见他们似的。

  白天的痕迹完全消失了。

  就是在这个时候,单桅船从远处悬崖上那个注视它的孩子的视野里消失了。他一直盯住这条船,好像单桅船把他的视线吸住了似的。他的注视对船的命运有什么关系呢?当帆影在远处消失的时候,孩子一看什么也看不见了,就转身向北方走去,这当儿单桅船正向南疾驶。

  孩子和船都走入黑暗,看不见了。

               第七章 惊骇

  船上的人眼见仇视他们的陆地愈退愈远,当然高兴得心花怒放。波特兰、蒲培克、太恩姆、金梅立奇和马塔浮斯的两溜儿雾蒙蒙的绝壁和点缀着灯塔的海岸,在茫茫的暮色里愈缩愈小,一个黑暗的圆圈慢慢地从海上升起。

  英格兰消逝了。流亡者四周除了海以外什么也没有了。

  夜突然变得可怕起来了。

  没有界线,没有空间。墨黑的天空笼罩着单桅船。慢慢落起雪来,一开头是稀稀落落的雪片,犹如一个个飘忽不定的鬼魂。在风吹过的天空里,什么也看不见。他们觉得好像被人出卖了。这是一个陷阱,什么都可能发生。

  在我们的温带里,北极的龙卷风就是从这种地窖似的黑暗里出现的。

  大片的乌云像龙腹似的覆在海洋上,花白的肚皮有几处地方贴在波浪上。贴水的地方好像撕破了的口袋,乌龙喷出了蒸气,然后从那些口袋里吸满了海水。这里那里,吸水的地方就涌现了一个个满是泡沫的水柱。

  北方的狂风对着单桅船冲过来;单桅船迎着狂风赶过去。风和船碰在一起,好像在互相厮杀。

  第一个回合过去了,大帆没有吹下来,三角帆也没有刮掉,所有的船帆都没有受到损失,单桅船幸运地闯过来了。只有桅杆咯吱咯吱的叫着,向后弯着,好像害怕似的。

  我们北半球的旋风跟时针一样,是从左向右转的,旋转的速度有对每小时达到六十海里。单桅船听任暴风的摆布,但是它还像在和风里行驶一样镇静,不过只能迎着浪头,船头向风,避免船尾和船侧吃风,除此以外,一点没有别的办法。这种小心的措施遇到转风时也没有什么用处。

  从遥远的天边传来了隆隆的声音。

  没有比深渊的吼声更可怕的了。这是世界这个野兽的怒吼。我们叫做物质的这个深不可测的有机体,这个无数的能的混合体(我们有时候能够感觉到里面有一种使人栗栗危惧的无从捉摸的意志),这个盲目而黑暗的宇宙,这个谜样的自然的精灵,发出一种持续不断的怪叫,没有人类的语言清楚,却比雷声响亮。这个声音就是飓风。从鸟巢、雏鸟窝、交尾期、闺房和家庭里发出来的是叫声、啁啾、歌唱、喁喁私语和说话的声音。从虚无(也就是说天地万物)中发出来的叫声却是飓风。前者的声音是宇宙灵魂的表现,后者的声音却是宇宙的精怪的化身。这是无形无象的怪物的怒吼。这是冥冥之神发音不清的语言。真是又动人又吓人。叫声在天空里,在人类头上,此呼彼应,时起时落,不停的滚动,变成了声波,发出各种各样令人心摇神荡的声音,一会儿在耳边爆发一阵刺耳的号声,一会儿又轰隆隆的消失在遥远的地方。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闹声好像是说话的声音,其实也真是说话的声音。这是世界努力说话的声音,是宇宙的奇迹在自言自语。这种如泣如诉的声音是黑暗世界的脉搏,它把忍受的折磨,受到的苦难,心里的痛苦,以及接受的和反对的东西,都吞吞吐吐地哭诉出来。大部分说的都是废话,这不是力量的表现,而是一种慢性病的发作,癫痫性的痉挛,使我们好像亲眼看见无限的空间遭了大难。有的时候我们仿佛听见了四大元素之一的水宣扬自己的权利的呼声,这是浑沌要求重新统治生灵万物的微弱的呼声。有的时候,我们似乎听见空间在哭诉,在替自己辩护。仿佛世界提出的控诉开庭了;整个的宇宙就是一场诉讼;我们听着,打算了解双方提出的理由和它们各执一词的可怕的声音。黑暗的呻吟像三段论法一样坚定。这是引起思想混乱的地方,也是神话和多神论所以存在的原因。除了这种低沉的嘈杂声以外,还有许多一闪即逝的神怪的黑影,复仇女神的影子勉强能够辨认出来,云里露出了这三个女神的胸部,阴间的那些妖怪比较清楚。没有比这种哭声,笑声,飘忽无定的闹声,不可思议的问话和回答,以及向不知名的助手呼救的声音更可怕的了。人类听了这种可怖的咒语简直不知道会落到什么地步。这种刻薄的怨语把人类压倒了。这暗示什么呢?什么意思呢?威胁谁,又祈求谁呢?这是尽情的发泄。这是悬崖与悬崖之间、天空与海水、风与浪、雨与岩石、天顶与地底、星星与海沫之间的喧闹,这是深渊敞开喉咙的吵闹。其中掺杂着一种难以形容的神秘和恶意。

  黑夜的吵闹和它的沉默是同样悲哀的,使人感觉到未知世界的愤怒。

  黑夜就是一个现实。什么现实呢?

  还有,我们对黑夜和朦胧必须加以区别。黑夜是绝对的,朦胧是复合的。所以语言的逻辑,不许黑夜用复数,也不许朦胧用单数。

  夜雾似的神秘给人一种毁灭和转眼即归虚无的感觉,给人一种天崩地陷和人类凄惨的命运即将来临的感觉。大地已经不存在了。使人感到另一世界的存在。

  在广大无边、难以形容的黑暗里,似乎有一种活生生的人或者活生生的东西;不过这活生生的东西是我们的死亡的一部分。到了我们走完人世间的道路,黑暗变成我们的光明的时候,生命之外的生命就来支配我们了。现在呢,黑暗好像在抚摸我们。黑暗本身就是一种压力。黑夜像一只放在我们灵魂上的手。到了一定的可怖而又庄严的时刻,我们就会感觉到躲在坟墓的墙壁后面的东西压在我们头上了。

  没有比海上遇到风暴的时候,更能感觉到未知世界的存在了。可怕而又古怪。古代呼风唤云的天神——这个阻挠人类意志的恶煞——有一种没有定型的元素,一种无边无沿的散沙似的物质,一种静止不动的力能,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把它做成随便什么形状。神秘的暴风雨总是按照一个变化不定的意志行事,这个意志的变化,不管表面也好,实质也好,我们都无法揣测。

  诗人总是说这是波浪的反复无常。

  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反复无常的东西。

  我们的大自然叫做反复无常的谜样的东西,对人生叫做偶然的东西,不过是一种还没有发见的规律的现象罢了。

             第八章 NIX ET NOX①

  ①拉丁文:雪和夜。

  暴风雪的主要特点是黑暗。在暴风雨的时候,大自然的颜色是陆地和海洋黑暗,天空苍白,现在恰恰相反:乌黑的天空,白茫茫的海洋。下面是泡沫,上面是乌黑的一片。天边笼罩着云雾,天顶好像蒙着黑纱。暴风雪好像一个挂满了丧慢的主教大堂。不过教堂里一点灯光也没有。浪头上没有电光,没有火花,没有磷光,除了一片漆黑以外,什么也没有。从赤道来的旋风会带来火光,从北极来的旋风却熄灭了所有的光芒,这是两者不同的地方。整个世界突然变成了地窖的圆顶。从黑夜里落下来的苍白的点子,在海天之间犹豫徘徊。这是雪片。雪片在空中飞舞,飘飘下降。好像成了精的僵尸布的眼泪。疯狂的北风吹着繁星似的雪片。黑暗变成白茫茫的一片,好像疯子在黑暗里暴跳如雷,有如坟墓里的喧闹,复棺布底下的风暴。暴风雪就是如此。

  底下,海洋在深不可测的可怕的黑暗底下颤抖着。

  北极的风像电一样,雪片还没有落下来就变成了冰雹。天空里到处都是冰雹做的子弹,海水像中了开花炮似的,发出噼噼啪啪的声音。

  没有雷声。北极风暴的闪电也是静悄悄的。我们有时候说猫“在咒人”。也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这种闪电。它像一张半开半闭的无情大嘴似的威胁着人类。暴风雪是一种又瞎又哑的风暴。往往暴风雪过去了,船变成了瞎子,船员也变成了哑巴。

  要想从这种危险中逃出来,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但是如果认为非翻船不可,也是错误的。狄斯卡和卑尔新的丹麦渔民,捕捉黑鲸鱼的人,到白令海峡去寻找铜矿河河口的海尔纳,赫逊,麦根齐,温古华,洛斯,杜蒙·多斐尔等,都在北极地带遇到过很厉害的暴风雪,并且逃了出来。

  单桅船张满了帆,骄傲地驶进这样的风暴。真所谓以毒攻毒。蒙高马利从卢昂逃出来的时候,也跟单桅船一样大胆,他划动所有的船桨,朝拦在拉波叶的塞纳河上的铁链子冲过去。

  “玛都蒂娜号”走得很快。它侧着船身航行,有时船帆跟海面形成一个十五度的角,可是鼓膨膨的龙骨挺结实,像胶在水面上一样。龙骨在抵抗飓风的推动。船头上的那盏灯笼依旧在放光。圆球似的云朵裹着狂风,压在海洋上,越来越厉害的侵蚀着单桅船周围的海面。看不见一只海鸟,看不见一只海鸥。除了雪以外什么都没有。看得见波浪的地方越来越小,显得很可怕。现在只能看见三四个巨浪了。

  一道道紫铜色的闪电不时在天边和天顶中间的层云后面出现。宽广的闪电照亮可怕的乌云。远处突然出现的火光,虽然只有一秒钟的工夫,却照亮了云和天上鬼影飞驰的混乱现象,使人好像远远地瞥见了地狱似的。雪片衬着火光的背景,变成一个个黑点,好像是在炉子里飞舞的黑蝴蝶。接着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第一阵暴风过去以后,总是紧紧地追着单桅船的狂风,低沉地吼起来了。这种低沉的吼声,好像是压低喉咙、狠狠争吵的声音。没有比风暴的独语更叫人惊心动魄的了。这种凄凉的吟诵声,仿佛两种神秘的交战力量的暂时休战,使人觉得它们在冥冥之中虎视眈眈地互相注视。

  单桅船疯狂地向前疾驶。两张大帆使用得特别得力。天和海的颜色跟墨水一样,喷射的浪花比船桅还高。一个个浪头像泉涌似的冲上甲板,船每一次摇动,一忽儿是右舷的锚链洞,一忽儿是左舷的锚链洞,变成一个个往海里喷泡沫的嘴巴。妇女躲在舱房里,男子待在甲板上。乱飞的雪片不停地旋转。浪头跟雪花搅在一起。所有这一切都好像怒不可遏。

  这当儿,这伙人的头目站在船尾的舵柄旁边,一只手抓住护桅索,另一只拿下他的包头布,在灯光里摇着,他沉醉在这一片黑暗里,得意,傲慢,一脸了不起的神气,披头散发的叫道:

  “我们得救了!”

  “得救了!得救了!得救了!”其余的逃亡者跟着喊道。

  这一伙人手里拿着船索之类的东西,站在甲板上。

  “乌拉!”头目喊道。

  大伙儿也在暴风里跟着喊:

  “乌拉!”

  当叫声在暴风里停下来的时候,船的另一头有一个庄严的高嗓门说:

  “静一点!”

  大家掉过头来。

  他们听出这是博士的声音。夜色更黑了;博士的瘦长身材倚着桅杆,所以别人看不见他。

  这声音又说:

  “你们听!”

  大家都沉默了。

  他们在黑暗里清清楚楚地听到了钟声。

            第九章 只好受怒海的摆布

  正在把舵的船主突然笑起来了。“钟声!很好。我们现在是左舷抢风行驶。钟声说明什么问题呢?右舷就是陆地。”

  博士慢吞吞地用坚定的口气回答:

  “右舷没有陆地。”

  “有!”船主嚷道。

  “没有。”

  “有钟声必有陆地。”

  “钟声是从海里来的,”博士说。

  连这些天不怕地不怕的人听了也毛骨悚然。船舱的方格子里露出两个女人苍白的脸,好像是两个突然出现的幽灵。博士向前走了一步,他的瘦长的身影这时才离开了桅杆。黑夜里又远远传来了钟声。

  博士接着说:

  “在波特兰和海峡群岛中间的海面上,有一只信号浮标。这个浮在水面上的浮标是用链条系在暗礁上的,浮标上有一个铁架,架子上挂着一口钟。在天气不好的时候,大浪震动浮标,钟就响了。这就是你们听见的钟声。”

  博士等一阵强烈的北风吹过,又听见钟声的时候,接着说:

  “如果在风暴里听见这个钟声,并且刮西北风的话,那就完了。为什么呢?这是因为风给你带来了钟声。风是从西面刮来的,而阿杜莱的暗礁在我们东面。你们只有在浮标和暗礁中间的时候才能听到钟声。风正在把我们赶到暗礁上去。因此我们是处在浮标的危险的一边。要是我们走的是应该走的一边,在安全的海面上行驶的话,就听不见钟声。因为风不会把声音刮到这儿来,即使在浮标旁边走过也一点都不知道。我们已经是走错了路。钟声也就变成了翻船的警钟。你们听!”

  博士在说话的时候,风势低下来了,钟声慢慢地响着,一下接着一下,时起时落,仿佛在证实老头儿的话似的。简直可以说是深渊的丧钟。

  大家都凝神屏息地听着,一会儿听听博士说话的声音,一会儿听听钟声。

            第十章 风暴是个残忍的野人

  这当儿,船主拿起传话喇叭喊道:

  “Cargate todo,hombres!①解开帆脚索,拉紧支桅索的滑车,放下下帆卷帆索!向西行驶!向海洋行驶!船艏对准浮标!船艏对准大钟!那里就是洋面。我们还有希望。”

  ①西班牙文;伙计们,准备起来!

  “试试看吧,”博士说。

  我们在这里顺便说明一下,这个海上钟楼式的浮标,在一八○二年已经除掉。现在年纪大的老海员还记得听过它的声音。它的警告往往是过迟了。

  船主的命令马上就执行了。那个朗独克人当了第三个水手。大家都来帮忙。他们不但把帆索卷起来,连船帆也都卷起来了。他们扣好帆角铁圈,缚住角帆索和帆缘索;把护桅索缚在滑车的绳索上,作为后支索。他们用木头夹紧船桅,钉上船舱的扣板,这是使船舱不进水的办法。这些工作虽然做的时候有点混乱,可是做得很地道。现在单桅船的设备已经简单到凄凉的程度。可是就在单桅船收卷帆篷、尽量缩小体积的时候,船受到的风浪的骚动却越来越大了。巨浪排山倒海地来了。

  飓风像个性急的刽子手一样,迫不及待地宰割单桅船。一眨眼的工夫,咋喳一声,中桅帆刮下来,船帮折断了,护舱板刮走了,桅杆断了,各处都是爆裂的声音。船缆也松了,虽然锚结有四睛长。

  暴风雪的磁力,起了帮助破坏绳索的作用。绳索断了,可以说磁力和风力都有功劳。各处的绳索部脱了滑车,没有用了。两颊——船头和屁股——船尾屈服在猛烈的压力之下。一个浪头带走了指南针和它的架子。第二个浪头把小艇带走了,小艇本来是按照阿斯杜利亚人的古怪的习惯挂在船架上的。第三个浪头把斜桅帆枪冲去,第四个浪头把圣像和灯笼一齐冲掉。

  现在只剩下船舵了。

  他们点着了一个用乱麻和柏油做的大火把,挂在船头上代替失掉的灯笼。

  桅杆断做两截,上面的帆索、滑车和帆行乱七八糟的堆在甲板上,跟一堆破布似的,临风抖动。桅杆倒下来的时候,把右舷的船帮砸坏了。

  船主一直在把着舵,高声叫道:

  “只要我们能驾驶,就没有关系!吃水部很结实。斧头!斧头!把桅杆砍到海里去!扫除甲板上的障碍!”

  水手和旅客疯狂地投入了紧张的战斗,这也不过是几斧头的事情。他们从船边上把桅杆推了下去。甲板上收拾干净了。

  “来,”船主接着说,“你们找一段帆索,把我绑在舵上。”

  他们把他绑在舵柄上。

  他们绑的时候,他不停的哈哈大笑。他对着大海狂呼:

  “叫吧,你这个疯婆子!叫吧!我在麦其洽古角见过比这还厉害的哩!”

  绑好以后,他带着身临绝境的那种反常的快乐心情,双手把着舵。

  “一切都很好,伙计们!勃格罗斯圣母万岁!向西行驶!”

  船舷旁边的一个巨浪打在船尾上。在风暴里,到了一定的时候,总有一种猛虎似的凶狠的海浪,肚子贴着海面爬了一会儿,然后大吼一声,咬牙切齿的,霍地一跳,朝不幸的船上扑过来,撕断它的肢体。泡沫吞没了“玛都蒂娜号”整个的船尾。在黑夜与海浪的骚乱中,传来了一阵撕裂的声音。等到浪花退去,船尾重新露出来的时候,船主和舵都不见了。

  全都冲掉了。

  舵和缚在舵上的人被浪头卷进万马嘶鸣的风暴里去了。

  逃亡者的头目怔怔地望着黑夜,叫道:

  “Te budas de nosotros?①”

  ①西班牙文:“你这不是跟我们开玩笑吗?”——原注

  紧接着这个挑战的叫声,另外一个声音叫道:

  “抛锚!把船主救上来!”

  大伙儿朝绞盘奔去。他们抛锚了。单桅船只有一个锚。在这种情况下抛锚,锚到了海底就完了,因为海底是硬石头和疯狂的巨浪。锚索像一根头发似的折断了。

  锚留在海底。

  船头的破浪角上现在只剩下那个用望远镜了望的天神像了。

  单桅船从此变成了一个顺水漂流的东西。“玛都蒂娜号”完全失去了自制的能力。刚才它还张开翅膀,几乎是恶狠狠的飞翔,现在却一筹莫展了。它所有的肢体不是被砍断了,就是脱衡了。它变成一个关节僵硬的病人,只能听任疯狂海浪的摆布。只几秒钟的工夫,一只鹰就突然变成一个少腿没胳膊的残废品了,这种事只有在海上才能看到。

  空间的啸声愈来愈可怕。风暴好像一只大得可怕的肺囊。它给这一片无边的黑暗罩上了越来越悲哀的气氛。海上的钟声绝望地响着,仿佛打钟的是一只残忍的手。

  “玛都蒂娜号”像一个漂在水上的软木塞一样,听任海浪支配。它不是在行驶,而是随波飘流,随时随刻都可能像一条死鱼似的,翻转身来。幸亏船身完好,一点不漏水,所以没有翻船。船在水上漂来漂去,船板一块也没有松动。既没有裂缝,也没有路隙,舱里一点儿不漏水。这还算幸运,因为抽水机已经坏了,不能用了。

  单桅船在滚滚的波涛中拼命地跳。甲板像一个患隔膜痉挛的病人作呕似的,不停地颤动。可以说它在想尽办法,要把船上遭难的人扔出去。他们死死抱住没有用的船具、船帮、横木、舷索、帆索、折断的船舷,弯曲的护船板和船上所有残存的东西,木板上的钉子把他们的手都割破了。他们不时地支着耳朵听着。钟声愈来愈弱,仿佛它也奄奄一息了。像临死前断断续续的喘息。最后连喘息的声音也消失了。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离浮标有多远?钟声使他们害怕,它的沉默又使他们恐怖。西北风把他们赶到一条可能是无法挽回的路上去了。他们感觉到一阵阵的狂风不停地赶着他们。船跟一个顺水飘流的东西似的向黑暗前进。没有比这样的飞驰瞎间更可伯的了。他们觉得前面、上面和下面都是深渊。这不是前进,而是沉沦。

  突然间,喧腾咆哮的雪雾里出现了一团红光。

  “灯塔!”遇险的人嚷道。

              第十一章 卡斯盖

  这是卡斯盖灯塔。

  十九世纪的灯塔是一种高高的圆锥形建筑物,上面安着一个机械化的照明设备。现在的卡斯盖灯塔的式样很特别,是三个白塔,每一个塔顶上都有一间灯房。三间灯房在钟轮上不停的旋转,走得很准,夜里值班的人从海里望过去,能够看见光亮的是在甲板上走十步的时间,看不见光亮的是二十五步。焦点和圆鼓形的八角尖顶的旋转都是精心设计出来的。八面宽大的玻璃一张挨着一张地排列着,上面和下面是两套折光环。这种几何图形的装置经得起风浪的袭击,因为玻璃有一毫米厚,尽管如此,玻璃有时候还是给海鹰撞碎,它们像飞蛾似的直扑灯塔。连装置这种机械的建筑物本身也是依据数学来建造的。每一样东西都是朴素、严谨,没有浮饰、精密、正确的。灯塔就跟数目字一样。

  在十七世纪,灯塔是海岸上的装饰品。灯塔必须造得富丽堂皇。塔上尽是些阳台、栏杆、小塔、小屋、小亭子、风信鸡。什么遮障啦,雕像啦,叶饰啦,旋饰啦,浮雕啦,大大小小的人像啦,刻着碑文的卷轴形装饰啦,等等,无不应有尽有。爱蒂斯东灯塔上写着:“Pax in hello”①。我们在这儿顺便提一下,这项和平宣言可不一定能够解除海洋的武装。温斯丹莱在普利茅斯前面的一个波涛汹涌的地方,自己花钱造了一座灯塔,上面就刻着这几个字。灯塔造好了,他在暴风雨的时候躲在里面试试这个宣言灵验不灵验。结果风暴来了,连灯塔带温斯丹莱一起卷走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这种过事装饰的建筑物很容易招风,正像爱打扮的将军作战时容易招子弹一样。不但石头标新立异,连铜、铁和木头也争奇斗妍。铁件往外冒头,木头棱骨突出。从侧面望过去,塔壁的蔓藤花纹中间到处都是各种又有用又无用的小玩意儿,什么辘辘啦,滑车啦,滑车轱辘啦,秤锤啦,梯子啦,起重机啦,救命锚啦,等等,随处都是。塔顶的灯灶四周装着精工制造的铁架,上面插着一根根用浸过松脂的粗绳做的灯芯,灯芯烧得很旺,什么风也吹不灭。灯塔从上到下,一直到灯房,每一层所有的旗杆上都挂满了标志着各种纹章、各种信号的航海旗、枪旗。军旗、燕尾旗。在风暴里看起来,真是蔚为奇观。海上遇难的人要是在深渊的边缘望见了这种好像在冒冒失失的挑战似的火光,立时就会心豪胆壮。但是卡斯盖灯塔可不是这种灯塔。

  ①拉丁文:有战争才有和平。

  当时它不过是一个原始形式的灯塔,还是亨利一世在“白船号”沉没以后建筑起来的。这是岩石上的一个火光熊熊的火堆,四周都围着铁栏杆,好像被风吹动的一头火红色的头发。

  从十二世纪以来,这座灯塔里唯一改进的地方是一六一○年在灯房里安了一个铁风箱,利用一个吊着一块石头的锯齿形挂钩的摆动来扇风箱。

  海鸟飞到这类古灯塔里遭到的命运比我们现在的灯塔要惨得多。光亮吸引着飞鸟,它们朝塔灯直扑过去,结果跌在火堆里,简直像在地狱里受苦的黑色鬼魂似的;有时它们逃出了火架,落在石头上,身上冒着烟,瘸着腿,眼睛看不见,像灯边烤得焦头烂额的飞蛾。

  卡斯盖灯塔对一只能够操纵的装备齐全的船来说,是有用处的。它对你说:“注意!这儿有暗礁!’可是对一只没有设备的船来说,就可怕了。船身瘫痪麻木,失掉自制能力,无法抵抗疯狂的海浪和暴风的袭击,仿佛一只没有鳍的鱼,一只没有翅膀的鸟,只能随风飘荡。灯塔告诉它的最后结局、指出它注定要消逝的地点,通知它葬身鱼腹的日期。灯塔变成了坟墓里的灯光。

  总之,它让你看见这个可怕的入口,告诉你这个不可挽回的毁灭,没有比这种嘲笑更凄惨的了。

             第十二章 跟礁石搏斗

  “玛都蒂娜号”上那些遇难的可怜虫马上就明白了这种神秘的嘲笑的意义。他们看见灯塔的时候高兴了一阵子,可是接着就垂头丧气了。没有什么办法,没有什么好尝试的了。我们讲皇帝的那句话也可拿来形容波浪:我们既然是他们的百姓,也就是他们的牺牲品。他们的胡作非为,我们只有逆来顺受的份儿。西北风把单桅船推到卡斯盖灯塔那儿去。他们也只好去。不能推辞。他们很快地向暗礁飘去。他们觉得海底越来越浅;要是能够正式的测量一下,海底是不会超过三四呵的。他们听到海底深处的石洞吞噬海浪的声音。在灯塔下面,他们看见两溜刀刃似的花岗石中间有一条黑糊糊的东百,那是一个可怕的原始小港的狭窄的通路。据估计,里面一定装满了人的尸骨和船的残骸。与其说是一个港口,倒不如说是一个洞口。他们已经听到上面铁格子里的木材僻啪的响声。一团凄凉的红光照亮了风暴,火光和冰雹的接触使浓雾显得更加模糊。乌云和红光像两条蛇似的斗起来,狂风卷走了一块火炭,雪片好像受到了火星的狙击,突然退却。礁石最初只有模模糊糊的轮廓,现在能看清楚了,那是一堆杂乱无章的巨石,有尖峰,也有连绵不绝的山脊。棱角留下一根根红色的线条,斜面涂上一层血红色的光芒。他们走得越近,突起的礁石也越高越大,越显得可怕。

  两个女人中间的那个爱尔兰人疯狂地掐着念珠。领港的船主既然不在了,逃亡者的头目就是船长了。巴斯克人都会爬山和航海。他们在悬崖上不会失掉勇气,遇到灾难也能够创造办法。

  他们越来越近,眼看就要撞上了。他们离卡斯盖北面的一块大石头很近,连灯塔也看不见了。现在只能看见这块巨石和巨石后面的红光。这块矗立在浓雾里的大石头好像一个顶一块红头巾的高个儿黑女人。

  这块恶名昭彰的石头叫作“小福音书”。它是海礁北面的一个支柱,海礁南部另外有一列叫做爱达克一欧一其梅的礁石。

  头目向“小福音书”看了一眼,嚷道:

  “必须一个有毅力的人带一条绳子游到石头上去才行!谁会游泳?”

  没有人回答。

  船上的人都不会游泳,连水手也不例外;这倒是吃航海饭的人中间的一种屡见不鲜的愚蠢。

  一根差不多松下来的横梁在船帮上晃来晃去。头目双手抓住它,喊道:

  “来帮忙!”

  他们解下横梁。现在他们手里有一件他们需要的东西了。防守变成了进攻。

  这是一根相当长的实心橡木,完好结实,既可以当做进攻的武器,又可以当做支持船身的用具,也就是说既可以做杠杆,又可以做攻城车。

  “准备!”头目喊道。

  六个人一起在桅杆的桩子上面弓着身子,把这根圆木头伸出船边,像一枝枪一样对准礁石。

  这一着很危险。直撞海礁真是胆大妄为。六个人可能都被震到海里去。

  同风暴斗争简直可以说是千变万化。一会儿要对付狂风,一会儿又要对付海礁。不是风,就是花岗石。一会儿要跟一个抓不到摸不着的敌人厮杀。一会儿又要跟屹立不动的顽石拼命。

  现在是瞬息之间愁白头发的时刻。

  石头和船快要撞上了。

  顽石在防守。海礁在等候战斗。

  一个无情的海浪冲了过来,打破了待阵的形势。它冲到船底下,把船举起来,船像投石器里的石子似的,摆动了几下。

  “拿出勇气来!”头目嚷道,“这不过是一块石头,可是我们是人!”

  横梁支起来了。人和横梁变成了一个东西。横梁的尖榫刺破他们胳肢窝的皮肉,可是他们一点也不觉得。

  海浪把船抛到石头上去。

  船和石头撞上了。

  这是在浑浊的泡沫底下撞上的,泡沫总喜欢掩盖要紧的情节。

  当浪花退了下去,波浪离开岩石的时候,六个人已经滚在甲板上;可是“玛都蒂娜号”却沿着礁石飘荡了。横梁坚持下来了,船转了航路。海流很急,所以只几秒钟的工夫,船就把卡斯盖灯塔抛在身后了。

  这类凑巧的事有时会发生的。牙樯在戴衣湾口撞了一下,救了乌德·德·拉尔古。在温吐顿海角附近荒凉的海面上,“皇家玛丽号”接受船长汉密登的命令,在一个叫做勃兰拿顿的可怕的岩石上用杠杆支了一下,才没有失事,虽然这仅是一条苏格兰式的快速舰。波浪是一种有时可以突然分解的力量,所以很容易转变方向,即使在顶剧烈的冲撞中也有可能。风暴是一头野兽;飓风是一头公牛,人们也可以玩弄它一下。

  避免失事的诀窍在于从正割线转移到正切线。

  这就是横梁对单桅船的用处。它起了副桨的作用,替代了船舵。但是这种救命的动作是可一而不可再的。因为横梁已经掉在海里。冲撞的震动力使它从这些人的手中跳出船舷,消失在浪里了。要是再卸一根横梁那就等于把船身支解了。

  飓风把“玛都蒂娜号”刮走了。卡斯盖很快就跟一堆无用的东西似的隐在天边。没有比这一溜儿海礁现在的表情更不痛快的了。有时在神妙莫测的自然界里有一种看得见的跟看不见的东西混杂在一起的模模糊糊的形象,一种怒气冲冲僵硬的影子,使人觉得它因为放走了一个猎物而正在发脾气。

  在“玛都蒂娜号”逃走的时候,卡斯盖海礁就是这副神气。

  灯塔向后退着,变得苍白、暗淡,终于消失。

  灯塔消失的时候似乎使人怪伤心似的。一层一层的雾笼罩着这个朦胧的火光。光线伸展在一望无际的海水上。火光浮动着、挣扎着,沉到水里,终于看不见了。好像一个沉没在海水里的人一样。炭火变成了烛花,只剩下一点苍白模糊的颤动的光亮。周围出现了一圈微弱的亮光。像深夜熄灯似的一下子灭了。

  威胁人的钟声不响了;威胁人的灯塔也消失了。但是这两种威胁消失以后,反而变得更可怕了。钟声是声音,灯塔是火光。多少还有点人味儿。现在它们已经看不见了,只剩下了无底深渊。

             第十三章 面对着黑夜

  单桅船又在不可捉摸的黑夜里漂流了。

  “玛都蒂娜号”从卡斯盖灯塔那儿逃出来以后,从这个浪头漂上另一个浪头。有时候也在紊乱中停一会儿。它随着风旋转,随着浪的动作摇摇摆摆,反映着海的每一个振荡。它差不多从来不前后颠簸。前后颠簸是沉船的记号。一个顺水漂流的东西只会左右摇摆。颠簸是挣扎的痉挛。没有船舵,船头就不能迎风前进。

  在风暴之中,特别是暴风雪之中,海和夜溶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烟雾似的东西。雾、旋风和暴风向各方面转动,没有一点固定的东西,没有一个容易辨认的标记,没有休止的时刻,永远是一个接着一个的新的黑洞,水平线一点也看不见,远远望去一片乌黑。这条单桅船就在这一片黑暗当中飘荡着。

  逃过了卡斯盖,避开了礁石,这对失事船上的人来说,已经是一种胜利。可是这个胜利弄得他们茫然若失。他们没有叫“乌拉”。在海上,这种冒失的举动是不会再演一次的。在这种不能测量深度的海洋上,如果还要冒失,那就太严重了。

  推开礁石是完成一件不可能的事。他们吓呆了。可是他们渐渐又有了希望。这些都是人类心灵里的磨灭不掉的海市蜃楼。在任何灾难之中,即使在最危急的时候,也不会不莫名其妙的看见一线希望的。这些可怜虫巴不得能够说他们已经得救了。这句话差不多已经到了口边。

  但是在一片乌黑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越来越大的可怕的东西。左舷有一个高高的、直立的、四四方方的、透明的东西,好像是深渊的方塔。

  他们张大了嘴巴注视着它。

  风暴把他们推到那边去。

  他们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这是渥太赫海礁。

              第十四章 渥太赫

  礁石又逼近了。在卡斯盖之后又遇到了渥太赫。风暴不是艺术家,它是个有无限威力的粗人,不会变换手段。

  黑暗是无穷无尽的。它有的是陷阱和奸计。人的智谋很快就用完了。人的力量越用越少,而深渊却有无穷的力量。

  遭难的人转过脸来望着他们的头目,他们的希望都寄托在他身上了。他耸耸肩膀;这是人在毫无办法时的忧郁轻蔑的表情。

  渥太赫是大洋中的一块铺街石。这个矗立在相互激荡的浪头当中的礁石,大概有八丈高。波浪和船只一碰到它就化为齑粉。这是一个屹立不动的立方体,它的平直的平面直插在大海的弯弯曲曲的弧线里。

  在夜里看起来,好像这是放在一幅弄皱的黑被单上的一个很大的方木块。在暴风雨里,它好像在等待着劈木头的斧头,也就是说等待着雷击。

  可是,在暴风雪里从来没有雷。的确,这条船已经被人蒙上了眼睛,一片乌黑。它在准备受刑。一声霹雳倒也死得爽快,但是那是希望不到的。

  “玛都蒂娜号”现在已经同水上的一段木头差不多,像它刚才遇见礁石一样,朝着这块岩石飘来了。这些可怜虫不久以前还认为已经得救了,谁知现在又临到绝境。他们撇在身后的覆灭的危险,又在他们面前出现了。暗礁又打海底钻出来。真是前功尽弃。

  卡斯盖好像一个有许多格的烘点心的模子;渥太赫却是一道墙。在卡斯盖遇险会撞得四分五裂,碰上渥太赫就要粉身碎骨了。

  幸而还有一个机会。

  像渥太赫面前那样的平面,不论波浪也好,炮弹也好,撞上去总是要退回来的。所以很简单。涨潮之后接着就是落潮。波浪冲进来,接着就退回去。

  在这种情况下,生死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波浪把船冲到石头上,它就会在上面碰碎,那就完了;要是波浪在船碰着石头以前退回来、回浪就会把船带走,他们就得救了。

  这是惊心动魄的焦灼。船上的人在黑暗中瞥见一个巨浪冲过来。浪头能把他们带到什么地方去呢?要是浪头到了船边就散开来的话,那末他们就会被推到石头上,撞个粉碎。如果浪头在船底下过去……

  浪头是从船底下过去的。

  他们松了一口气。

  但是波浪是怎样退回来的呢?回浪拿他们怎样办呢?

  回浪把他们带走了。

  不到几分钟的工夫,“玛都蒂娜号”就离开了礁石。渥太赫也像卡斯盖一样,从他们的视野中消逝了。

  这是第二次胜利。单桅船第二次濒于覆灭,又及时地退回来了。

           第十五章 PORTENTOSUM MARE①

  ①拉丁文:可怕的海。

  那时浓雾笼罩着那些飘浮在海上的可怜虫。他们不知道他们是在哪里。只能看见周围几百公尺的地方。尽管疯狂的冰雹打得他们抬不起头来,妇女却坚决不肯到船舱里去。遇上大难的人没有不希望在露天之下沉到海里去的。死亡既然离得那么近,头上的天花板便好像有点棺材味儿了。

  波浪越来越高,越来越急。肿胀似的波浪表示它受到的压力很大。浓雾中的一条条隆起的水带,说明那是一个海峡。事实上,他们还不知道他们正在沿着奥里尼海岸走呢。西面是卡斯盖和渥太赫,东面是奥里尼,中间的海水受到了压力和束缚。海水这种受到抑压的状态,局部地决定了风暴的性质。海也跟别的东西一样,哪里感觉痛苦,哪里就急躁不安。所以海峡很可伯。

  “玛都蒂娜号”现在就在这个海峡里。

  请设想一下,海底有一个龟壳像海德公园或者香榭丽舍那么大,壳上的每一条沟痕就是一处浅滩,每一个隆起的地方就是暗礁。这就是奥里尼西岸的地形。海把这些破坏船只的工具掩盖起来。波浪在这个海底的龟壳上面跳呀跳的,四分五裂,变成了泡沫。平静的时候,波浪拍岸有声,遇到了狂风暴雨就变成了一片浑沌。

  这种复杂的情况,船上的人虽然看到了,可是弄不懂其中的道理。突然他们懂得了。天顶上微微有一线光亮,海面上显得朦胧苍白;东面,在青灰色的光亮里,看见左舷外边露出一条好像一道栅栏的东西,狂风暴跳如雷,正把船向那里刮去。那道栅栏就是奥里尼海岸。

  那是什么东西呢?他们吓得发抖。如果他们听见一个声音回答说“奥里尼”的话,他们抖得还要厉害呢。

  没有比奥里尼更不欢迎客人的小岛了。海上和海底是一队无情的禁卫,渥太赫不过是一个步哨。西面有薄和,苏多利胡,盎弗洛克,尼盎格尔,方杜克洛克,莱汝梅勒,拉葛洛斯,拉克郎克,莱爱奎龙,勒勿辣克,拉福斯一梅力埃;东面有苏开,翁茂·弗洛罗,拉勃林培堆,拉开士林葛,克洛克利和,拉福虚,勒苏,黑底脱,古庇,渥比。这是些什么怪物呢?是七头妖蛇吗?是的,是七个头的礁蛇。

  其中一个暗礁叫做目的地,好像暗示说:航海的人到了这里,航行就结束了。

  在夜和海的遮掩下,这一群礁石组成的障碍物在遇难者的眼里显得很简单,好像一条黑蒙蒙的带子,好像谁在天边上抹了一笔。

  船泊失事是无能为力的象征。陆地近在咫尺,可是却远若千里。飘浮而不能航行,脚底下的东西好像很结实,其实却是脆弱的,好像充满了生命,其实却充满了死亡,被囚在天空和海洋这两堵墙中间的这个广阔的地带里,“无限”像地牢一样压在头上,周围是风和浪的无穷无尽的袭击,它们抓住你,捆住你,使你浑身麻木,这份罪真叫你又惊奇,又生气。我们好像瞥见这个不可捉摸的对手正在旁边冷笑。这个抓住你的人也就是让鸟和鱼获得自由的人。他好像什么都不是,又什么都是。我们依靠空气,他却用嘴巴吹动空气;我们依靠水,而水却掌握在他手里。从暴风雨里汲取一杯水来,只是一杯苦水。喝了一杯就作呕;一个波浪就能消灭你。沙漠里的一粒沙和大海里的一个泡沫,都是可怕的征象。全能的敌人用不着掩饰自己的原子;他把柔弱变成力量,将他所有的一切充满虚无,这个无限伟大的敌人用一个微乎其微的东西就能压死你。海洋只消几滴水就把你解决了。你感到自己好像是个玩具。

  玩具,多可怕的字眼啊!

  “玛都蒂娜号”是在奥里尼的上首,还算幸运;可是它正在向北飘,这也是命该如此。西北风好比是一张拉紧的弓,它像射箭似的把船射到北边的地角。在地角旁边,离开哥培莱海港不远,有一个被诺曼底群岛的海员们称做“猴子”的东西。

  “猴子”是一股疯狂的海流。浅浅的海底有许多连成串的深潭,波浪也跟着产生一个个漩涡。你逃过了这个漩涡,又跌进另外的一个。船被“猴子”咬住以后,就随着一个个漩涡转呀转的,直到船壳被锐利的石头戳破为止。这时这条破船就停下来,船头浸在海浪里,船尾打浪头里翘起来,这时候深渊就出来收场,等到船尾沉下去,就一切全完了。泡沫的圆圈扩大了,慢慢地飘着,波浪上面,这里那里出现了一些水泡,这是水底下被窒息的呼吸,除此之外什么都看不见了。

  整个英吉利海峡里有三处顶危险的海流。一处在著名的哥特罗森茨附近,一处在毕隆乃和诺埃蒙海岬之间的杰尔赛,第三处在奥里尼。

  如果有一个当地的领港在“玛都蒂娜号”上,他就会把这个新的危险告诉他们。他们虽然没有这个领港的警告,倒有自己的本能。人在危险的时候有另外一种视觉。在狂风的袭击下,一堆堆螺旋形的泡沫沿着海岸飞舞。这是“猴子”在吐唾沫。在这个陷阱里曾经沉过很多的船。他们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可是一走近那个地点就害怕起来。

  他们怎么能绕过这个地角呢?没有办法。

  正如他们看见卡斯盖和渥太赫出现一样,现在又看到了奥里尼海岬全是高耸入云的石头。它们好像是一个挨着一个的巨人。这是可怕的接力肉搏。

  夏理第和西那①不过是两个;而卡斯盖、渥太赫和奥里尼却是三个。

  ①墨西拿海峡的巨礁夏理第和的那漩涡是从前航海者的绝地。

  礁石侵犯水平线的现象,依然是那样壮阔、单调。海洋的战斗跟荷马描写的战争一样不怕重复。

  他们越离越近了,每一个浪头,都使他们离地角近二十肘,地角在海雾笼罩下显得越来越大了。距离愈缩愈短,看样子是无法避免的了。他们已经到了离“猴子”不远的地方。下一个浪头就会抓住他们,把他们拖过去。如果再来一个波浪,他们就完了。

  船突然被冲退了,仿佛被巨人的拳头打回来似的。波浪在船底下往上涌起,接着又退下来,把这条随浪飘荡的船扔到泡沫飞溅的大海里。这样一来,“玛都蒂娜号’粳离开了奥里尼。

  于是这个奄奄一息的玩具又回到大洋里去了。

  这个救星是从哪儿来的?是从风里来的。

  原来暴风突然转变了方向。

  波浪把他们玩弄够了,现在轮到风了。在卡斯盖,他们是自己想办法脱险的。在渥太赫,波浪帮了他们的忙。在奥里尼是北风救了他们。风源突然从北边跳到南边去了。

  西南风替代了西北风。

  海流是水里的风,风是空气中的气流。这两种力量起了冲突,任性的风把它的战利品从海流手中夺了回来。

  海洋的粗暴是无法理解的。这可能是永生的体现。谁受到它的摆布,既不能有所希望,也不能完全绝望。它反复无常。这是海洋的游戏。所有野兽的凶残都在广阔险恶的大海里表现出来了,让·巴尔把它叫作“巨兽”。它用爪子抓你,可是到了一定的时候也会用柔软的掌心来抚摸你。风暴有时粗暴地打翻一条船,有时又小心翼翼地照顾它,简直可以说在抚摸它。海有的是充裕的时间。遇难的人在垂死的时候才注意到这一点。

  我们得承认,往往痛苦稍微缓和了一点,我们就觉得得救了。这些情况是少有的。不管怎样,处在极端危险中的人是很容易相信自己得救的,只要风暴的威胁稍稍停一下就够了,他们马上就会说他们已经脱离了危险。既然刚才认为就要葬身鱼腹了;他们现在当然会宣布说他们又复活了。像拥抱没有到手的东西似的,他们热情的相信厄运已经过去了,很明显,他们很满意,他们得救了,再也用不着天主了。不应该这么性急的把收条交给未知之神。

  西南风带着旋风来了。这些遭难的人遇到的救星都是性情怪僻的。风扯着“玛都蒂娜号”的残帆断索,急急忙忙拖进海里,船活像一个被拉着头发拖走的女尸。宛如被铁培廖斯奸后释放的妇女。风对它救出来的人是残酷的。它是在忿怒中替他们服务的。这是一种没有怜悯心的援助。

  这条破船被这个救命恩人摧残得差不多四分五裂了。

  冰雹又硬又大,跟短铣枪子弹一样,射击着这条船。波浪一起一伏,使冰雹像石子那样在甲板上滚来滚去。单桅船的甲板在波浪和泡沫夹攻之下,简直不成样子了。船上每一个人只能自己顾自己了。

  他们使劲地抓住船上的附着物。每一次浪头冲过以后,奇怪,大家都还在船上。大部分的人都被木片剐破了脸。

  所幸失望会产生力量。一个受惊的孩子的手也有巨人的力量。痛苦时,女人的手指也像老虎钳一般。在恐怖之中,一个女孩子的玫瑰色的手指甲能陷进铁片。他们勾着,抓着,抱着不放。每一个冲上来的波浪都给他们带来怕被冲掉的恐怖。

  他们突然松了一口气。

             第十六章 谜样的平静

  飓风突然停了。

  西南风和西北风都没有了。天空里疯狂的军号似的声音也没有了。打天上挂下来的水柱,没有一点减少的迹象,没有一点变动的迹象,好像垂直地滑到深渊里去了。谁也不知道它到哪儿去了。雪片代替了冰雹。雪慢慢地往下落。

  浪平。海静。

  这种突然停止是暴风雪特有的现象。电力消失了,一切也就都停止了,连海浪也是如此。本来波浪在暴风雨之后还要骚动很久的。在这儿就不同了。海浪里没有那种持久的骚动。像一个疲乏的工人一样,波浪立刻昏昏欲睡了,这未免有点违背静力学的规律,但是老领港员却一点不觉得奇怪,因为他们知道海是变幻莫测的。

  同样的情况在寻常的暴风雨里也会发生,不过很少见。在我们这个时代里,一八六七年七月二十七日那次难忘的飓风就是这样。狂风在杰尔赛刮了十四个钟头以后,突然平息了。

  隔了几分钟,单桅船周围的海水安静得好像睡着了似的。

  这时候什么也看不清了,因为这种风暴的最后阶段是跟刚开始的时候是一样的月。刚才使人眼花缭乱的恶云现在又变成一片漆黑。苍白的轮廓又跟朦胧融合在一起,船的周围全是无边无际的黑暗。这个黑夜之墙,这个圆形的遮盖物,这个越缩越小的圆柱形的内部,包围着“玛都蒂娜号”,好像一圈可怕的冰山慢慢地围拢来。天顶上什么都没有,仿佛罩着一个海雾做的盖子。单桅船好像是在一个深渊似的井底。

  在这个井里,海水像熔铅,静止不动。令人忧郁的平静。好像海洋一直比池塘还要驯顺。

  沉默,静止,幽暗。

  物的静止状态大概就等于人类的不声不响。

  最后的波动的声音沿着船边滑过。甲板还是平的,很难看出它微微有点倾斜。几块破木板在微微颤动着。船头上,那个用浸在柏油里的乱麻做的、替代信号灯的火把,已经不再摇晃,不再往海里滴冒着火的柏油了。云里的微风没有一点声音。密密层层的雪,无力的,差不多直线的落下来。海礁的声音一点也听不见了。黑暗的和平。

  随着激动和危急而来的这阵休息,给这些久经颠簸的可怜虫带来一种言语无法形容的舒适。仿佛拷问的刑罚已经停止了。周围和天上好像都同意拯救他们。他们重新有了信心。刚才的疯狂现在变成了安静。他们以为和平好像已经有了把握。他们的胸脯又挺起来了。他们可以松开他们握着的绳子或者木板,立起来,伸一个懒腰,站直身子,活动一下,走来走去。他们觉得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安逸。在黑暗的深处有时候有一种天堂的感觉,这大概是为以后的事情做准备工作吧。很明显,他们已经从暴风雨、泡沫、狂风和海的喧闹中逃出来了,得救了。

  今后一切都会一帆风顺了。再过三四个钟头天就要亮了。只要有船经过,人家看见了他们,就会搭救他们。顶危险的时候已经过去了。他们又获得了生命。顶要紧是继续留在水面上,一直到暴风雨停止为止。他们对自己说:“这一次总算过去了。”

  谁知道他们却突然发觉他们的确完结了。

  有一个水手,名字叫作高台曾的北巴斯克人,走进舱里去找绳子,他口到甲板上说:

  “舱里满了。”

  “是什么?”头目问道。

  “水,”水手回答。

  “这是什么意思?”头目喊道。

  “那就是,”高台曾答道,“在半小时之内我们的船就要沉啦。”

             第十七章 最后的办法

  龙骨上有一个洞。水漏进来了。从什么时候漏起的?谁也说不上来。是在它触着卡斯盖的时候吗?是在渥太赫前面吗?是在奥里尼西面浅滩上波涛拍岸的地方吗?最大的可能性是在他们经过“猴子”的时候给暗礁碰了一下。他们在狂风刮得他们颠来倒去的当儿,没有感到震动。在破伤风发作的时候,用针刺一下是感觉不到的。

  另外一个水手,名字叫作阿负玛利亚的南巴斯克人,也跑进舱里去。他回到甲板上说:“舱里有两伐尔深的水。”

  两代尔大约等于六英尺。

  阿负玛利亚又说:

  “我们在四十分钟之内就要沉下去了。”

  漏洞在哪儿?看不见。在水底下。被舱里涌进来的水遮起来了。漏洞在水线底下,在吃水部靠近船头的龙骨那儿。可是无法找到它。也无法填补。有了伤口而又没法儿包扎。所幸水漏得不很快。

  头目喊道:

  “用抽水机抽水!”

  高台曾答道:

  “我们没有抽水机了。”

  “那末就赶快登陆!”头目又说。

  “陆地在哪儿?”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

  “附近总有陆地。”

  “是的”

  “找一个人向陆地驶去,”头目又说。

  “我们没有领港。”高台曾说。

  “你来把舵”

  “没有舵柄了。”

  “随便找一根棍子做一个舵柄吧。钉子卜锤子!赶快拿工具来!”

  “木匠的箱子掉在海里了。我们没有工具了。”

  “我们照样要驾驶,不管驶到哪儿去!”

  “舵也没有了”

  “小艇在哪儿?上小艇!划桨!”

  “小艇也没有了。”

  “我们来划这条破船。”

  “没有桨了。”

  “那么就张帆!”

  “没有帆,连桅杆也没有了。”

  “我们用梁术做桅杆,油布做帆。让我们离开这儿。依靠风吧!”

  “没有风。”

  的确,风早就没有了。暴风雨也逃走了,他们认为没有暴风是他们的救星,实际上却是他们的毁灭。要是继续有西南风的话,可能把他们疯狂地刮到什么海岸上,船的速度可能超过漏水的速度,说不定能够把他们带到适当的沙滩,让单桅船在沉下去以前搁浅在沙滩上。强烈的暴风雨也可能把他们吹到陆地上。没有风,希望也就没有了。没有飓风,他们等于面临着死亡。

  最后的时刻就要到了。

  风、冰雹、飓风和旋风是可以制服的疯狂战士。暴风雨呢,你可以抓住它的盔甲遮不到的地方。暴力常常有疏于防御,弄错目标,或者击不中要害的时候,所以还有办法可想。可是对于风平浪静的海面却一无办法。因为你抓不着,摸不到它。

  风的袭击跟哥萨克人一样,只要你坚守阵地,他们很快就溃散了。而风平浪静的海却像刽子手的钳子一样。

  慢慢的,无法抵抗的、沉重的海水,不停地流进船舱。海水越往上升,船越往下沉。这个变化进行得很慢。

  “玛都蒂娜号”上遇难的人们慢慢地发现这是一种毫无希望的灾难,无法抵御的浩劫。安静而又悲惨的、必不可免的现实把他们抓住了。空气和海都停滞不动。静止不动是最无情的东西。他们就要被大海悄无声息地吞下去了。寂静的海洋现在既不忿怒,也不热情,不知不觉,既不是故意,也没有兴趣,然而致命的地心吸力却在吸引他们。在寂静之中,他们害怕起来了。这不是波浪的大嘴,不是狂风的坚实的牙床骨,不是凶狠的、威胁人的海的袭击,不是龙卷风的獠牙,也不是泡沫飞溅的波浪的贪馋,而是“无限”的一个难以形容的黑色大嘴在下面等待着这些可怜虫。他们仿佛已经走进了一个叫做死亡的没有风浪的深渊。水面以上的船帮越缩越小,就是这么回事。能算得出来这个距离什么时候变成零。跟涨潮时翻船恰恰相反。海水不来找他们,而是他们去找海水。掘墓人是他们自己,是他们自己的重量。

  这不是人的法律,而是大自然的规律把他们判处了死刑。

  雪继续在落,现在这条破船一动也不动,甲板上积了一层洁白的雪,仿佛里了一块殓尸布。

  船舱越来越沉重了。无法战胜这个漏洞。他们连一只戽水的铲子也没有,不过,即使有也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也用不上,因为船舱上面有舱板。他们点起了火把,尽可能的把三四个火把插在洞眼里。高台曾拿来几只旧皮桶;他们站成一排,打算把舱里的水戽出去。但是皮桶已经没有用了,不是绽了线,就是脱了底,桶里的水在半路上就漏光了。漏进来的水跟戽出去的水的差别说起来实在可笑。漏进来一大桶,戽出去一小杯。徒劳无功。好像一个守财奴想一个铜板一个铜板的花掉一百万法郎一样。

  头目说:

  “我们得减轻船的重量!”

  在风暴中,他们把几只箱子缚在甲板上。现在它们还留在桅杆桩上。他们解开绳子,把箱子从船舷的缺口上扔到海里去。有一只箱子是那个巴斯克女人的,她忍不住呻吟说:

  “我的红里子的新斗篷啊!噢!我那桦树皮花边的袜子哟!啊,还有圣母月里望弥撒带的银耳环!”

  甲板清除了以后,光剩下舱房里的东西了。舱房里塞得满满的。我们还记得,那是旅客的行李和水手的包裹。

  他们拿起行李,把所有的东西都从船舷的缺口里扔下去。

  他们又拿起包裹,也把它们推到大海里。

  他们出清了舱房。什么灯笼呀,木桶呀,粮食袋呀,包裹呀,承雨水的桶呀,连锅带汤,一古脑儿都抛进海水里。

  他们拧开了铁炉子的螺丝帽,里面的火早已灭了。他们把它抬上甲板,拖到船边,推出船外。

  凡是能够拉下来的船板、护船木料、帆索和破破烂烂的船具,都给弄到水里去了。

  头目不时拿起火把,照着船头上漆的水尺,看看船沉了多少。

             第十八章 垂死的办法

  船虽然因为载重减轻而沉得慢些,可是还是继续往下沉。

  到了这种绝望的地步,什么办法也没有了,连治标的办法也没有。他们最后的办法已经用完了。

  “我们还有可以抛出去的东西吗?”头目大声喊。

  被大家忘掉的博士这时从舱房的角落里走出来说:

  “有。”

  “什么?”头目问道。

  “我们的罪恶。”

  他们吃了一惊,大家叫了一声:

  “阿门。”

  博士站在那里,脸色苍白,一只手指指着天空说:

  “跪下。”

  他们的身子摇摆了一下,摇摆是下跪的前奏。

  博士接着说:

  “让我们把罪恶抛在海里。它们压在我们身上。压沉这条船的是它们。我们不要再想得救,应该想想永生。特别是我们最后犯的这桩罪恶,最好是说我们刚刚犯的这桩罪恶,你们这些听我说话的罪人,把我们压倒了。带着一个杀人的念头到深渊里来冒险,实在是一个亵渎天主的狂妄的罪恶。谁对孩子犯了罪,就是对天主犯了罪。当然,我也知道我们不能不上船,可是那个孩子落到死路上去了。我们的行为的阴影引来的风暴已经来过了。很好。再说,你们也不用抱怨。在离这儿不远的黑暗里就是法国海岸的浮费尔和拉和格地角的海滩。现在只有西班牙是我们可以避难的地方。法国对我们的危险并不比英国差。我们逃出了海洋,就到了绞刑架底下。不是绞死就是淹死,没有第三条路。天主替我们选择了道路。感谢天主吧。他赐给我们一个能够洗涤罪行的坟墓。兄弟们,这是无法避免的。你们想想吧,我们刚才想尽办法把那个孩子送到天上去了,现在在我讲话的这个时刻,在我们头上可能有一个灵魂正在审判者面前控告我们,而审判者已经在看着我们了。让我们利用这最后的时刻。在我们这一方面,我们应该尽力弥补我们的罪恶。如果孩子还活着,我们尽力帮他的忙。要是他死了,我们想法求他饶恕我们。我们要把罪恶从身上丢掉。让我们放下良心上的重担。我们要让我们的灵魂不在天主面前被吞下去,因为这样比船沉海底还要可怕。葬身鱼腹,而灵魂又喂了魔鬼。可怜可怜你们自己吧。我命令你们跪下。仟海是一条沉不了的船。你们已经没有指南针了?不对。你们还可以祈祷呢。”

  这些狼现在都变成绵羊了。人在垂死的时候时常有这种转变。连老虎都会舔舔十字架。当黑暗之门打开一条缝的时候,相信固然困难,不相信也不可能。人类的各种宗教信条无论怎样不完善,尽管信心模糊,尽管教义跟隐约可见的永生的形象并不符合,等到最后关头来到的时候,人类的灵魂必定会感到震惊。死后的感觉已经开始了。这种思想萦绕在临死的人心里。

  死亡是一个期限的结束。到了最后的时刻,就能感觉到有一种模糊不清的责任压在自己身上。过去的决定未来的。过去折回头来,走向未来。已知跟未知一样,也是一个深渊。一个是他的罪恶的深渊,一个是等待他的深渊,两者搅在一团光亮里。临死的人看见这两个深渊模糊的影子,就害怕起来。

  在生命的崖岸上,这些可怜虫已经把最后的希望消耗掉了。所以他们转向彼岸。现在他们只有到黑暗中去试试运气。他们觉悟了。这是一个悲惨的眩目的光芒,接着又坠入恐惧。他们在垂死时悟到的东西犹如闪电,一瞬即逝。要看也看不见了。死后才能睁开眼睛,过去的闪电将会变成太阳。

  他们向博士嚷道:

  “现在只有你来指引我们了。我们服从你。我们应该做什么?请你吩咐吧。”

  博士答道:

  “必需越过这个未知的深谷,渡到坟墓另外一边的生命的彼岸。由于我知道的事情多,所以我的危险比你们的大。你们让一个负担最重的人选择渡过深谷的桥梁,这一着你们做对了。”

  他又补充了一句:

  “学问是良心的重担。”

  他接着问;

  “我们还剩多少时候?”

  高台曾望了望水线,答道:

  “还有一刻多钟。”

  “好吧,”博士说。

  博士本来是趴在舱口低低的篷顶上的,他现在就把篷顶当作台子。他打口袋里拿出墨水盒和笔,打皮夹里取出一张羊皮纸。几个钟头以前,他在这张羊皮纸背面写了二十几行字。字迹歪七扭八,紧紧地挤在一起。

  “拿盏灯来,”他说。

  雪像大瀑布的浪花一般,把一个个火把都扑灭了。只剩下一个了。阿负玛利亚把火炬从插的地方拔出来,拿在手里,走过来站在博士身旁。

  博士把皮夹重新放在口袋里,把笔和墨水袋放在舱篷上,打开了羊皮纸,说道:

  “大家听好。”

  于是在大海之中,在这个坟墓似的摇动的地板上,在这个慢慢往下沉的浮桥上,博士庄严地读起来了。黑暗好像也在窃听。周围这些命运已经注定的人都低垂着头。在晃晃荡荡的火把照射下,他们的脸显得更苍白了。博士所读的是用英文写的。不时有个愁容满面的人的眼里露出要求解释的神气,博士便停顿一下,用法文、西班牙文、巴斯克文或者意大利文,把他刚读过的一节重新说一遍。能够听到硬压制住的哭声和低沉的拍胸膛的声音。船愈沉愈低。

  博士读完了,便把羊皮纸平放在舱篷上,他拿起笔来在下面留下的空白上签了名;

  “吉纳都士·奇士脱孟德博士。”

  随后转过身来对他们说:

  “都来签字吧。”

  巴斯克女人走过来,拿起笔,签了“阿森兴”。

  她把笔递给那个爱尔兰女人,这个女的不会写字,便划了一个十字。

  博士在十字旁边写道:

  “巴勃拉·福摩埃,厄布德群岛的提里夫岛人。”

  他把笔递给这一伙人的头目。

  头目签的是:“格士陶拉:班长。”

  热那亚人在头目的名字底下签了:“奇盎奇雷脱。”

  朗独克人签了:“雅克·加套士,别名‘纳尔朋人’。”

  普罗旺斯人签:“鲁克—庇埃·恰波加罗泼,马洪的苦役犯。”

  在这些签名底下,博士加上一笔附记:“三个水手中的船主已被冲到海里去,其余两人签名于下。”

  这两个水手便在这附记下面签字。北巴斯克人签:“高台曾。”南巴斯克人签:“阿负玛利亚,小偷。”

  随后博士叫道:“恰泼加罗泼。”

  “有,”这个普罗旺斯人答道。

  “你还有阿尔卡诺纳的葫芦吗?”

  “有”

  “把葫芦给我。”

  恰泼加罗泼喝光了最后一口烧酒,把葫芦递给博士。

  舱里的水越涨越高。船也愈沉愈深。

  斜斜的船边上,已经有一圈细细的红色海水慢慢地往上爬。

  大家都挤在甲板中心。

  博士凑着火把的火焰,把签名的墨水烘干,把羊皮纸折得比葫芦的长颈还要细,然后放进葫芦。他大声说:

  “木塞”

  “我不知道弄到哪儿去了,”恰泼加罗泼说道。

  “这儿有一段绳子,”雅克·加套士说。

  博士用那段绳子塞住葫芦,又说:

  “柏油”

  高台曾走到船头上,用麻絮灭灯器罩住已经熄灭了的火把,然后从木架上取下来,交给博士,里面还有一半滚烫的柏油。

  博士把葫芦的长颈插在柏油里浸了一会再拿出来。

  装着大家签名的羊皮纸的葫芦已经塞好,并且用柏油封好了。

  “完成了。”博士说。

  从大家的嘴里发出一个用各种语言说出来的短句,好像是从墓窖里发出来的悲鸣。

  “但愿如此!”

  “Mea culpa!①”

  ①拉丁文:我罪,我罪!(《悔罪经》中的一句。)

  “Asi sea!①”

  ①西班牙文:但愿如此!

  “Aro raI!①”

  ①巴斯克语;很好!

  “阿门。”

  使人好像听见了巴别塔在黑暗中发出来的上苍不愿意听的庄严的声音。

  博士朝他这些落难的罪恶多端的伙伴转过背去,向船舷走去。到了那里,他望着天空用沉重的声音说道:

  “你在我身边吗?”

  他大概是对什么鬼魂说话吧。

  船继续往下沉。

  博士背后的人都在沉思。祈祷自有一种超人的力量。他们不是低着头,而是把身子弯作两截。其实他们的忏悔并不是很自然的。像没有风的船帆似的,他们不能不屈服。这一群脸容憔悴的人,双手合十,低着头,尽管各人的姿势不同,都慢慢地露出一副信仰上苍的痛苦绝望的神气。我们不知道是深渊里的什么样的光亮,在这些狰狞可怕的面庞上勾画出一种令人肃然起敬的线条。

  博士又向他们走回来。不管过去怎样,这老头儿在这大难临头的时刻显得很伟大。“无限”不动声色的包围他,抓住他,可是他没有惊慌失措。这个人无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惊慌失措。他浑身都是宁静的恐怖。脸上甚至有天主的庄严。

  用不着怀疑,这个善于思索的衰老的强盗身上,有点儿教皇的风采。

  他说:

  “请大家注意。”

  他向茫茫大海注视了一会,又说:

  “我们现在就要死了。”

  接着从阿负玛利亚手里接过火把,摇了一下。

  一朵火焰离开火把,飞到黑暗中去了。

  博士把火把扔到海里。

  火把熄了。火光消失了。只剩下了茫茫无边的未知的黑暗。一种好像坟墓似的东西把他们罩在底下。

  在黑暗里,听见博士说:

  “我们祈祷吧。”

  大家都跪下。

  他们不是跪在雪地里,而是跪在水里了。

  他们只有几分钟的工夫了。

  博士独自个儿站着。雪片落在他身上,好像洒满了一滴滴白色的泪珠。所以在漆黑的背景衬托下,他们还能够看见他。他好像黑暗之神的一个能说话的雕像。

  当他感觉到脚底下开始了一种轻微的摆动,说明船快沉下去的时候,他划了个十字,念道:

  “Pater noster qui es in coelis。”

  普罗旺斯人用法文念道:

  “在天我等父者。”

  爱尔兰女人用威尔士话(那个巴斯克女人也听得懂)念道:

  “Ar nathair ata ar neamh。”

  博士接着念:

  “Sanctificetur nomen tuum。”

  “我等愿尔名见圣,”普罗旺斯人念道。

  “Naomhthar hainm,”爱尔兰女人念。

  “Adveniat regnum tuum,”博士接着念。

  “尔国临格,”普罗旺斯人念。

  “Tigeadh do rioghachd,”爱尔兰女人念。

  水已经漫到跪着的人的肩膀。博士接着念:

  “Fiat voluntas tua。”

  “尔旨承行于地,”普罗旺斯人结结巴巴的念道。

  爱尔兰女人和巴斯克女人大声叫道:

  “Deuntar do thoil ar an Hhalamb!”

  “Sicut in coelo,et in terra①,”博士念道。

  ①博士前后用拉丁文念的是:在天我等父者,我等愿尔名见圣,尔国临格,尔旨承行于地,如于天焉。这是《天主经》的一部分。

  没有声音回答。

  他往下一看,每一个头颅都浸在水里。没有一个人站起来。他们是跪着淹死的。

  博士右手拿起放在舱篷上的葫芦,举在头上。

  船沉下去了。

  博士在沉下去的当儿,嘴里还喃喃念着没念完的经文。

  起先是上身露在水面上,不到一会儿,只剩下他的头,后来只剩下那只举着葫芦的胳膊,仿佛他要让无限之神看看他的葫芦似的。

  胳膊也消失了。大海上除了一点油迹以外,连一丝皱纹也没有。雪还在不停地落着。

  一个漂在水面上的东西,被波浪带进黑暗中去。这就是那个用柏油封口的葫芦,因为有柳条套子的关系而浮在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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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黑暗里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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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象棋墩

  陆地上的风暴并不比海里差多少。

  在这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周围肆虐的,是同样疯狂的风雪。盲目的力量恣意横行,无意之间把弱者与无辜当做出气筒;黑暗没有眼睛;没有生命的东西不像人类所想像的那样仁慈。

  陆地上风很小,寒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停滞性。没有冰雹。落下来的密密丛丛的雪实在可怕。

  冰雹能打人,折磨人,打伤人,打死人,或者打得你昏过去;雪还要厉害。柔软而无情的雪片悄悄地做自己的工作。一摸就融化了。它是纯洁的,就跟伪君子的诚实无欺一样。雪片变成雪崩,跟欺骗变成罪恶一样,都是纯洁的东西慢慢积累起来的结果。

  孩子在雾中继续前进。雾是一种柔软的障碍物,危险就由此而起;它退一步,但还是坚持;它和雪一样无情无义。孩子,这个跟危险周旋的战士,终于到达斜坡底下,来到象棋墩。他不知道这是一个地岬,两边都是海,在雾、雪和黑夜之中一走错路,不是跌在右边海湾的深渊里,就是跌在左边涨潮的怒涛里。他在这两个深渊中间懵懵懂懂地走着。

  那时的波特兰地岬特别险峻崎岖。现在的地形已经跟过去的完全不一样了。自从人们想出开采波特兰的石头制造罗马水泥以来,悬崖都被开凿过,完全改变了原来的面貌。现在那儿还能看得见蓝石灰岩、粘板岩和火成岩从一层层的砾岩里突出来,好像牙齿从牙向里突出来一样。可是鹤嘴锄已经把那些突出来的嵯峨的尖端削平,那儿本来是可怕的秃鹰栖身之处。大鸥栖聚的尖峰已经没有了,它们跟那些野心家一样,专门喜欢在顶儿尖儿上撒泡尿。现在已经找不到那块叫作“古陶尔芬”的巍峨的独石了。“古陶尔芬”是威尔士话,意思是“白鹰”。夏天,现在还能在这些像海绵一样玲珑剔透的悬崖上,采到迷迭香,薄荷草,野生的牛膝草,浸在水里便成甘露的海茵香,和编席用的那种长在沙土里的多节草。可是再也找不到灰琥珀,黑锡,或者绿的、蓝的和灰绿的粘板石了。狐、獾、獭和貂也都离开了;从前在波特兰的悬崖上,比方说在康纳叶地岬,还有羚羊;现在也没有了。现在在某几个小湾里还能捕到比目鱼和鲱鱼,但是胆怯的鲑鱼再也不在米迦勒节①和圣诞节之间到威尔士来产卵了。像在伊丽莎白时代,有一种不知道名字的鸟,个儿和鹰差不多,能把苹果切成两爿,只吃里面的籽;这种鸟现在也看不见了。再也看不见那种英文叫做“科尼士乔”、拉丁文叫做“卜罗考拉克斯”的黄嘴鸟了,这种鸟爱捣乱,专门把燃着的树枝扔在茅屋顶上。还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海燕,现在也看不见了,这是一种从苏格兰群岛飞来的候鸟,岛上的居民用鸟嘴里流出来的油点灯。在傍晚时分退潮的潺潺声中,再也找不到古代传说的一种生着猪蹄、发出牛犊叫声的鸟了。潮水再也不把那种长着胡子、蜷耳朵、尖嘴巴,用没有爪甲的爪子拖曳着走路的海豹,冲上岸来了。在这现在很难认出来的波特兰,因为没有树林,从来没有人见过夜莺;可是现在连老鹰、天鹅和野鹅都逃光了。波特兰现在的绵羊,肉很肥,毛也很细。在两世纪以前,那些稀稀落落的母羊因为啃这种草的缘故,个儿很小,肉又硬,毛又粗,简直跟居尔特的牧羊人的羊群一样。居尔特的牧羊人好吃大蒜,寿很长,往往活到一百岁,可以用一米多长的箭从半英里之外射穿敌人的胸甲。荒地产的羊毛也是粗糙的。今天的象棋墩跟过去的象棋墩截然不同,不仅人类把这个地方掘得一塌糊涂,连希里群岛刮来的狂风也在破坏这里的石头。

  ①即米迦勒天神节,在九月二十九日。

  现在这一条长长的陆地上铺了一条铁路,一直通到一簇棋盘似的美丽的新房子——歇细尔顿,那里还有一个波特兰车站。火车现在滚动的地方正是从前海豹爬行的地方。

  可是在两百年以前,波特兰地岬是一个驴背似的沙岗,中间贯穿的岩石好像是一条脊椎骨。

  孩子现在的危险已经跟刚才不同了。他刚才下坡的时候,害怕的是跌到悬崖底下;现在在地岬上,他害怕掉在窟窿里。同悬崖斗争以后,现在又要同陷阱作斗争了。海岸上到处都是陷阱。岩石滑溜溜的,海沙流动着。下脚的地方可能就是陷阱。简直可以说如履薄冰。脚底下的东西随时会突然塌下去。踏到一条裂缝,你就失踪了。海岸好像有好几层似的,跟一个布置得很好的舞台相仿。

  长长的一条花岗石脊骨,两边是地岬的斜坡,走起来是困难的。用道具员的话来说,这儿很难找到“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人不应该从海洋上希望得到什么款待,对石头和浪头也是一样;海洋只对鸟和鱼是适宜的。地岬总是光秃嵯峨的。浪头从两边侵蚀它,所以它的样子很单调。到处都是棱角突起的石块,石脊,像锯齿,像撕得一条一条的难看的破布,象长着尖牙的鲨鱼的牙床,有的长满了潮湿的苔藓,一个不当心就能摔断脖子,陡坡好像滚滚的石流,一直滚到海沫里。任何人穿过地岬,每一步都会遇到大得像房子的奇形怪状的石块,像胫骨,像肩胛骨,像大腿骨,可怕的石头解剖标本。所以我们把这种沟埂交错的海岸地带叫作“肋骨”①,不是没有道理的。徒步的旅客必须尽可能避开这种乱七八糟的废墟。如果有人在巨大的骷髅上走路的话,这儿的情形就是如此。

  ①原文。cote有“海岸”“肋骨”两个解释。

  让一个小孩子试试这个海古力斯①的工作。

  ①希腊神话里力大无穷的勇士。

  要是在白天也许还好些,可是现在是在夜里。要是有个引路人也许好些,可是他只孤单单的一个人。即使是一个成人使出全身的力气也不容易应付,可是他只有一个孩子的那一点力量。没有引路人,要是有一条羊肠小道还可以帮他一下忙。可是又没有什么羊肠小道。

  他本能地避开尖锐的石脊,尽量靠近海滨走。他在那儿碰到许多陷阱。他面前的陷阱有三种:水的陷阱,雪的陷阱和沙的陷阱。最后的一种最可怕。因为陷到流沙里人就沉下去了。

  如果知道我们面临的危险,还能警惕,如果不知道那就更可怕。这孩子是在同他不知道的危险斗争着。他正在摸索的东西可能就是他的坟墓。

  可是他毫不踌躇。他绕着石头,避开缺口,猜测着陷阱,宁愿绕着障碍物兜圈子,尽管如此,他还是前进。他虽然不可能直线前进,可是却在坚决前进。

  必要时他耐心地折回来。他知道及时摆脱流沙的可怕的魔掌。他抖掉身上的雪。他不止一次蹚过齐膝深的水。一离开水,严寒就把他湿了的破衣服冻成了冰。他里在这种僵硬的衣服里急急忙忙地走着,可是他留心不把那件水手上衣靠胸口的地方弄湿,以便保持温暖。他还是觉得很饿。

  深渊里的冒险是无穷的。在那里什么都可能发生,连得救也有可能。深渊的门虽然看不见,但是可能找到。这个孩子迷失在一条两面都是看不见的深渊的高埂上,里在一件问人的螺旋形的衣服里,他究竟是怎样穿过地岬的,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法解释。爬,滚,摸索,走,坚持,如此而已。成功的秘密全都在这儿。过了将近一个钟头,他觉得地形越来越高,原来已经走到另外的海岸了。他离开了象棋墩,走上了坚硬的陆地。

  现在的那座架在森福特堡和斯茅姆士桑之间的桥,那时候还没有。这个聪明的孩子可能摸索着走到威克·莱吉士对过的地方,当时那里有一条沙带是穿过东弗利脱的天然道路。

  现在孩子从地岬里逃出来了,但是他却面临着风暴、寒冷和黑夜。

  在他面前又是一片一望无际的黑色原野。

  他看看地上,想找一条小路。

  他突然弯下身子。

  他发现雪地上好像有一个痕迹。

  事实上确实是一个痕迹,那是一个脚印。白雪把脚印衬得非常清楚。他仔细看了一下。这是一只赤脚的脚印,比大人的脚小,比小孩的脚大。

  可能是一个女人的脚印。

  那边还有一个脚印,再过去又是一个;脚印一个接着一个,一步一步的向右走入平原。脚印还是新的,不过蒙上了薄薄的一层雪。有一个女人刚从这儿走过去。

  这个女人所走的方向正是孩子看见烟的地方。

  他两眼盯住脚印,跟着走下去。

              第二章 雪的破坏力

  这孩子跟着脚印走了一会儿。真不幸,脚印愈来愈模糊了。可怕的雪在密密层层地落下来。这正是单桅船在海里作垂死挣扎的时候所遇到的雪。

  孩子跟船上的人一样遭殃,不过方式不同罢了。横在面前的是重重叠叠的黑暗,除了雪地上的足迹以外,什么援助也没有,所以他把它当作引导他走出迷宫的线索,一点不敢放松。

  脚印突然没有了,如果不是雪把它们盖起来,就是另有其他的原因。一切都是平坦,一色,光秃秃的,没有一个斑点,没有一点引人注意的东西。现在地上是一条白毯子,天上是一条黑毯子,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

  那个走路的女人仿佛飞走了。

  孩子弯着身子,绝望地找来找去。白费力气。

  他站起来的时候,仿佛听到了一个模模糊糊的声音,但是他弄不清是不是真的听到声音。好像是一个声音,一个人呼吸的声音,黑暗的声音。不像畜生,而像人类,不像活人,而像鬼魂。这是一个声音,梦里的声音。

  他仔细瞧了瞧,什么也瞧不到。

  横在他面前的是一片宽广、赤裸、青灰色的荒野。

  他听了听。他刚才好像听到的声音消逝了。说不定他刚才什么也没有听见。他又听了一会儿。万籁无声。

  他在大雾里走呀走的,这大概是一个错觉吧。他继续向前走。

  他信步走着,领路的足迹已经没有了。

  他刚走了几步,那个声音又响起来了。这次他不再怀疑了。是一声叹息,几乎可以说是哭声。

  他转过身来,向黑暗里望了一圈。什么也没有看见。

  声音又响起来了。

  如果阴曹地府能发出叫声的话,一定是这样的声音。

  没有比这更动人,更柔弱,更令人心碎的声音了。因为确实是一个声音,是一个从灵魂里发出来的声音。这声音里有一种令人忐忑不安的跳动。不过像是无意识的。这是一种类似痛苦的叫声,不过它不知道自己就是痛苦,也不知道自己已经发出求救的声音。这个可能是第一次呼吸,也可能是最后一次呼吸的叫声,既像结束生命的咽气声,又像生命开始、呱呱坠地的哭声。它在呼吸,在窒息,在哭。是幽暗中的悲哀的祈求。

  孩子向远近上下,到处看了一遍。什么人也没有。什么东西也没有。

  他听了听。声音又响起来了。他听得清清楚楚。有点像羔羊的叫声。

  他害怕了,打算马上逃走。

  声音又响起来了。这是第四次。听起来怪悲惨,怪可怜。使人觉得这个声音经过这最后一次与其说是自觉的,不如说是机械的努力以后,也许就永远消逝了。这是一种临终的请求,一种没有把握的、出于本能的向旷野求救的呼声。这是垂死时一种难以形容的呼求天命的低语。孩子朝着声音来的方向走去。

  他还是什么也看不见。

  他继续一面搜索,一面前进。

  呻吟声还在继续。刚才还含糊不清,现在听得清楚了,几乎带一点儿颤音。孩子离这个声音很近。但是它究竟在哪儿呢?

  他离这个呻吟声很近。颤抖的哀怨在空间里从他身旁飘过。人类的叹息声在看不见的世界里飘荡,这就是他遇到的东西。跟使他迷路的浓雾一样朦胧,至少在他的印象里是如此。

  一个本能催他逃走,另外一个又要求他留下来,正在犹豫不决的当儿,他发现前面离开几步远的雪地上,有一个跟人体的体积和形状一样的雪堆,矮矮的,长长的,好像白色墓地里的一个坟堆。

  同时,这声音又叫起来了。

  它就是从那个雪堆底下发出来的。

  孩子弯下身子,蹲在这人体形的雪堆前面,开始用双手把雪扒开。

  除去了上面的雪,可以看出一个清清楚楚的人形,突然在他的手底下,在他挖开的雪坑里,出现了一个惨白的脸。

  发出叫声的不是它。因为它闭着眼睛,张着嘴巴,嘴里还塞满了雪。

  它一动也不动。孩子推推它,它还是不动弹。冻麻了的手指一碰着这张脸,他就浑身打了一个寒战。这是一个女人的脸。散乱的头发和雪搅作一团。她已经死了。

  孩子又接着挖雪。死者的脖子露出来了,接着是肩膀,能够看见破衣服下面的皮肤。

  他摸着摸着,突然觉得下面微微动弹了一下。这是埋在里面的一个小东西在动弹。孩子连忙扒开雪,一个可怜的小身子露出来了。婴儿赤着身子伏在死者赤裸的胸口上:疲弱,冻得浑身发青,可是还活着。

  是一个小女孩。

  她本来是包在破布里的,但是因为襁褓太小,她已经挣扎着从破布里爬出来了。她疲弱的四肢和呼吸把上面和下面的雪融化了一些。一个做妈妈的会说这个婴儿有五六个月,事实上她可能是一周岁了,因为贫困往往阻碍生长,甚至引起佝偻病。婴儿的面孔露出来以后,她又叫了一声,这是痛苦的哭声的延续。母亲既然听不见这个哭声,那就说明她确实死了。

  孩子把她抱在怀里。

  母亲僵直的身体看起来真可怕。她脸上仿佛发出一种幽灵的光辉。她张大了她那张没有气息的嘴巴,仿佛正在用一种神秘的语言,回答看不见的神明向死者的灵魂提出的问题。冰天雪地的平原朦胧的微光反射在这个面庞上。棕色头发下面的年轻的额角,怨艾不平的蹙在一起的眉毛,尖尖的鼻子,紧闭的眼皮,结了霜的眼睫毛,眼角和嘴角之间的一道很深的泪沟,都能看得清楚。因为雪照亮了死者。冬天和坟墓无冤无仇。死尸是人类之冰。两只赤裸裸的乳房令人触目伤心。它们已经尽了自己的本分。上面印上了一个现在已经没有生命的人曾经把生命传给另外一个人的伟大的烙印,在这儿,母性的庄严代替了处女的纯洁。在一个奶头上有一粒白色的珍珠。这是一滴冻成冰的奶。

  让我们赶紧解释一下。在这个孩子迷失在原野上的时候,那儿有一个讨饭的女人,一面给婴儿喂奶,一面寻觅一个藏身的地方,在不久以前也迷失了路。她冻僵了,跌倒在暴风雪里,没有再起来。落下来的雪就把她掩盖住。她尽力把自己的女儿紧紧地抱在怀里,就这样死了。

  婴儿曾试着吮吸母亲大理石似的乳房。

  这真是天赋的盲目信赖,看样子一位母亲在断气之后还可以给婴儿喂最后一次奶。

  但是婴儿的嘴找不到奶头,死者偷来的那一滴奶冻成了冰。于是习惯摇篮而不习惯坟墓的婴儿,就在雪底下哭了起来。

  被人遗弃的孩子听到了婴儿垂死的哭声。

  他把她掘出来。

  他把她抱在怀里。

  婴孩觉得有人抱她便不哭了。这两个孩子的脸碰在一起,婴儿发紫的嘴唇在探索男孩的面颊,仿佛在探索奶头。

  小女孩已经接近血液快要凝结、心脏即将停止跳动的时刻。母亲已经把一种类似死亡的东西交给自己的女儿;尸体也能传染;这是寒气的传染。小女孩的脚、手、胳膊和双膝都冻僵了。男孩感觉到一阵可怕的寒气。

  他身上有一件干燥温暖的水手上衣。他把婴儿放在死者的胸口上,脱下自己的水手上衣,把婴儿里好以后再抱起来。北风吹着雪片,他抱着孩子,差不多光着身子,继续前进。

  婴儿终于找到了男孩的面颊,她的嘴贴在他的面颊上。她身上暖和了,接着就睡着了。这是两个孩子在黑暗中第一次接吻。

  母亲躺在雪地上,脸朝着黑夜。但是,在这个孩子脱下衣服里起小女孩的时候,母亲说不定在阴府里正望着他呢。

        第三章 多了一个累赘,痛苦的道路就更难走了

  单桅船把孩子抛在岸上,离开波特兰海湾以后,已经有四个多钟头了。在他被抛弃以后的这几个钟头中间,他走呀走的,在他可能走进去的这个人类的社会里,他前后遇到了三个人:一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婴儿。男的留在小山上,女的躺在雪地里,婴儿在他怀里。

  他累极了,也饿极了。

  尽管气力衰竭,负荷加重。他却更加坚决地前进。

  他现在差不多光着身子。身上还剩下的一些破衣服,冻得硬硬的,像玻璃一样锐利,割伤他的皮肤。他虽然觉得冷,可是婴儿却暖和了。他失掉的东西并没有丢掉,是她得到了。他发现这种温暖使这个可怜的小女孩重新获得了生命。他继续前进。

  他紧紧地抱着她,不时弯下身子,抓一把雪擦她的脚,免得被冻伤。

  有的时候,喉咙里干得冒火,他就拿一点雪放在嘴里咂,虽然暂时制止了口渴,可是身上却觉得发烧。想减轻却反而加重了。

  暴风雪强烈到一种难以形容的程度;如果说暴风雪可以跟洪水一样酿成大灾的话,这儿就是这种情形。暴风雪扫荡着海岸,同时也搅动着海洋。这可能就是迷路的单桅船在同暗礁斗争中遭到破坏的时候。

  他在北风中前进。穿过广漠的雪地,朝东走去。他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他很久看不见烟了。像这一类指路的目标,在黑夜里很快就会消失的;何况熄火的时间也早已过了。再说,他也可能弄错,说不定他走的这个方向既没有城市,也没有村庄。

  既然说不定,他就坚持下去。

  婴儿哭了两三次。他一面走一面摇,她才安静下来,不哭了。末了,她又睡着了,而且睡得很熟。他虽然自己冻得发抖,却觉得她身上挺暖和。

  他不时地把她脖子周围的衣眼里紧,免得敞开的地方结霜,免得衣服和婴孩之间有融化的雪水流进去。

  原野高低不平。狂风把积雪堆在低洼的地方,人小雪深,他差不多要钻进雪里去。他只得半截身子陷在雪里挣扎着前进。他用膝盖顶着雪前进。

  穿过了山谷,又到了雪很薄的高原,北风扫清了积雪。他发现地面上有薄冰。

  婴儿温暖的呼吸喷在他脸上,使他觉得暖和了一点,可是过了一会儿,水气在他的头发上凝结起来,变成了霜。

  孩子忽然想到了一件可怕的事情。他再也不能跌倒。他觉得一跌倒就爬不起来了。他累极了,跟那个断了气的女人一样,他觉得黑暗会把他压在地上,冰冻会活生生的把他跟大地焊接在一起。他走下悬崖的斜坡,逃出危险;他走进地上的窟窿,又走了上来;今后只要跌一交就会死掉。一步走错、就到了坟墓里了。无论如何不能滑倒。他连摔倒再跪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

  可是到处都很滑;各处是霜和坚硬的积雪。

  他带着这小家伙走起来很困难;对这个累得精疲力竭的孩子来说,她不但是一个重担,而且是一个累赘。他占住了他的两个胳膊。不拘谁在冰上行走,两只胳膊自然而然的就变成了必不可少的平衡身体重量的工具。

  他不能使用这两只胳膊。

  他不使用它们。他不停地走着,不知道带着这么个重荷结果会落到什么地步。

  这个婴孩好比一滴水,加上它,这杯苦水就溢出来了。

  他像在跳板上一样,一步一摇,维持着身体的平衡,谁也没有见到过这种奇迹般的技巧。但是我们再说一遍,说不定在遥远的黑暗里,那位母亲和天主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他走的这条痛苦的道路。

  他打了一个趔趄,滑了一下,站稳,把婴儿抱紧,给她盖好衣服,把她的头里起来,接着又滑了一下,就这样一滑一滑地蹒跚着前进。卑鄙的风在后面推着他。

  看样子他多走了许多冤枉路。他当时大概是在后来建立的宾克利夫农场附近的原野上,也就是说,在现在叫作春园和派逊奈奇院中间的那一带地方。现在的耕地和房屋,当时却是一片荒地。草原往往用不了一个世纪就变成了城市。

  刮得他睁不开眼的冷冰冰的暴风停了一会儿,孩子突然看见在他面前不远的地方,有一簇簇好像用积雪雕出来的三角墙和烟囱,这不是黑影,而是画在乌黑的背景上的一个白色的城市,跟我们现在叫作底片的东西一样。

  有屋顶,有住房,原来是住人的地方!终于到了有人类的地方啦!他感到无穷的希望。一条迷路的船上的值班在喊“嗬,陆地!”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他加快了步子。

  他终于同人类接近了。终于同活人在一起了。再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一种叫做安全的东西突然温暖了他的心。厄运过去了。再也没有黑夜、冬天和风暴了。可能遭到的灾难仿佛已经撇在身后。婴儿已不再是一个累赘。他差不多是在奔跑。

  他的两只眼睛死盯住那些屋顶。那里就是生命。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它们。有如死人从半开的坟墓的盖子里往外张望。刚才看见的烟就是这些烟囱冒出来的。

  现在已经不冒烟了。

  不一会儿,他就走近了这些有人住的地方。他走到一个城市的近郊。这是一条不设栅防的街道。在那个时期,晚上在街道上设栅栏的习惯已经废除了。

  街头上有两座屋子。屋里没有烛光,也没有灯光,整整一条街,整个城市,眼睛所及的地方都是如此。

  右边的房子只能说是一个屋顶,再也没有比这更简陋的房子;泥墙,草屋顶,屋顶很大,墙壁很矮。墙根一棵高大的尊麻居然能达到屋檐。这所茅屋只有一个狗洞似的门和一只牛眼窗。门窗都是关着的。旁边的猪圈里有猪,这说明草屋里也有人。

  左边的那座房子又高又大,完全是用石头造的,屋顶是石板盖的。也是门窗紧闭。这是有钱人的家,对过是穷人的家。

  孩子毫不犹豫地走向这座大房子。

  两扇沉重的橡木门钉满了大钉子,使人一望而知在门后面有结实的门闩和锁。门上装着一个铁门锤。

  拉起门锤的时候有些困难,因为他那一双冻僵的手已经不像手,简直像树桩子了。他敲了一下。

  没有人答应。

  他又敲了两下。

  屋子里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他又敲第三次。还是没有声音。

  他想他们都睡着了,或者不愿意爬起来。

  他便转身到茅屋去。他从雪里拾起一块石头,敲那扇小门。

  没有人答应。

  他踮起脚尖用石头不轻不重的敲玻璃窗,轻得敲不碎玻璃,重得使人能够听见。

  没有声音,没有脚步声,没有烛光。

  他想这里的人也不愿意爬起来。

  石屋和茅舍都对落难的人装聋作哑。

  男孩子决计再走远点,沿着有两排房屋的地岬似的街道向前走去。街上很暗,与其说是城门大街,倒不如说是两个悬崖间的缝隙。

             第四章 另外一种荒野

  孩子刚才来到的这个地方是威茅茨。

  当时的威茅茨可不是今天这个受人重视的华丽的威茅茨。古威茅茨不像现在有一座完美的长方形码头、纪念乔治三世的一座雕像和一家客栈。这是因为当时乔治三世还没有生下来。由于同一原因,人们还未在东山的绿色斜坡上,用削去草地、露出白垩质泥土的办法,勾划出一个占地一英亩的“白马”。马背上驮着国王,马尾,为了向乔治三世表示尊敬,对着城市。这样的荣誉,说来也是应该的。乔治三世晚年丧失他青年时代从未有过的智慧,自然不能对他统治时期的灾难负责。他是没有罪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有雕像呢?

  一百八十年前的威茅茨同杂乱的“抛物游戏”一样整齐。据说仙女阿斯塔罗丝背着一个万宝囊到几间来游戏。万宝囊里什么东西都有,甚至有许多小房子,房子里还有许多好心眼的女人呢。许许多多的棚屋乱七八糟地从仙女的口袋里撒到地上,这就是威茅茨的乱糟糟的房子。当然,棚屋里也有好心眼的女人。现在的“音乐家之家”这所房子就是那种房子残留下来的一个标本。这是一堆零乱的雕花木屋(木头都生了蛀虫,可以说这是另外一种雕花吧),一堆歪歪斜斜,摇摇晃晃,简直无法形容的建筑物,有的用柱子撑着,挤在一起,免得被海风吹倒,中间拙劣地留下一条窄狭的空隙,算是弯曲的街道,每逢春秋大汛,大街小巷和十字路口就都变成了泽国。一堆老祖母似的房子拱围着古老的教堂。这就是当时的威茅茨。威茅茨好像一个抛在英国海岸的诺曼底人的村庄。

  旅客走进酒店(现在都变成了大饭店),不能豪华得吃一盆煎鱼,喝一瓶二十五法郎的酒,只好委屈一下,喝一盆两个铜板的鱼汤,不过这盆汤倒是别有风味。实在可怜得很。

  迷路的孩子抱着捡来的孩子、穿过了第一条街,接着是第二条,以后是第三条。他抬起头来看看楼上和屋顶上是不是有一个有灯光的窗子,但是所有的窗子都是关得严严的,没有一点亮光。他有时去敲敲门。没有人答应。没有比温暖的被窝更使人心如铁石的了。他敲门的声音和动作终于惊醒了小女孩。他所以注意到这个,是因为他感觉到她在舔自己的面颊。她没有哭,以为自己还在母亲怀里呢。

  他大概是在斯克兰桥那一带的那些纵横交错的小巷里徘徊,当时在这一带地方,耕作地比房屋多,荆棘篱笆比住宅多。后来他偶然走进一条胡同,这条胡同现在还存在,就在三位一体学校附近。他顺着胡同一直走到海边,那儿当时已经有一个初具规模的码头和一道胸墙。他看见右边有一座桥。

  这是把威茅茨和梅尔孔一拉及连起来的威河桥,桥洞下的碇泊所直通黑水河。

  威茅茨当时不过是海口城市梅尔孔一拉及近郊的一个小村子。现在梅尔孔一拉及却变成威茅茨的一个区了。村庄并吞了城市。这项工程就是靠这座桥完成的。桥梁是一种奇怪的吸引人口的工具,往往独自聚成一个沿河区,妨碍了对岸老城的发展。

  孩子向桥上走去。桥在那时是一座有遮篷的木桥。他穿过了桥。

  由于遮篷的关系,桥上没有雪。他那一双赤脚踏在木板上,一时感觉到很舒服。

  过了桥就到了梅尔孔一拉及。

  这儿的木头房子比石头房子少。这儿是城区,不是郊区。桥直通一条比较漂亮的圣麦斯街。他顺着街走下去。到处都是高高的石雕三角墙和店面。他又敲起门来。他已没有叫喊的力气了。

  像在威茅茨一样,梅尔孔一拉及也是一个人也不动。大门都锁得紧紧的。百叶窗遮着窗户,好像眼皮遮着眼睛一样。居民们采取了预防措施,免得不知趣的人来惊动他们,吵醒他们。

  这个流浪的孩子感觉到这个睡熟了的城市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压力。这个僵化了的蚂蚁窟静得使人头晕眼花。昏睡跟恶梦溶合在一起,这儿是一群睡魔,从这许多睡熟的人体里逸出来的梦合为一阵轻烟。睡眠跟黑暗的死亡是邻居。进入梦乡的人的支离破碎的思想,在他们自己身上飘荡,汇成一片生与死的雾气,跟空间溶合起来了,说不定它也有思想能力吧。于是盘根错节就接踵而来了。梦境笼罩着人的心灵,有如浮云笼罩着星星,使星光晦明不定。在这一双双合上的眼皮上面,梦幻代替了视觉,阴森森的影子和幻象碎为片片,然后慢慢地扩大到缥缈莫测的程度。许多神秘的、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通过死亡的边缘,也就是睡梦,跟我们的生活溶为一体的。鬼魂和亡灵在空中纠缠在一起。连没有睡觉的人也会感觉到有一种满是阴森的东西压在自己身上。似真似幻的妖怪围困着他,使他浑身不自在。这个醒着的人在别人睡梦里的鬼影中间穿过,模模糊糊的好像赶走了从他身旁经过的黑影,于是就产生了,或者自以为产生了一种怕跟看不见的敌人接触的恐惧,同时又时时刻刻都感觉到,冥冥之中好像有一种力量推着他去跟这个无法形容的、一瞬即逝的敌人见面。像这样在别人散乱的夜梦中间行走,使人觉得好像是在森林中走路似的。

  这就叫作莫名其妙的恐惧。

  成年人能感觉到,孩子更能感觉到。

  这许多鬼影似的房屋更增加了黑夜的恐怖气氛。这种不舒服的感觉跟压在孩子身上的那许多悲哀的东西汇合在一起。孩子在挣扎着。

  他走进了康奈卡胡同,在胡同的尽头,他看见了黑水河,他以为那是海,因为他弄不清海在哪一个方向。他折回原路,向左走入梅登街,接着又回到圣阿朋街。

  在那儿,他不加选择,遇到门就狠狠地敲一阵子。他使尽最后的力气敲门,敲得又乱又急,有时停一会,怒气冲冲地再敲。他心烦意乱地敲着。

  有一种声音回答了。

  那是报时的声音。

  背后圣尼古拉教堂的古老的钟慢慢地敲了三下。

  接着又是万籁无声。

  没有一个居民打开自己的窗子。看起来好像很奇怪。不过某种程度的沉默往往能说明一些问题。我们应该说明一下,一六九○年一月,伦敦刚刚发生过一场相当严重的瘟疫,所以各处的居民因为害怕收留有病的流浪汉,而对他们冷眼看待。因为怕呼吸到毒气,有人连窗子都不敢开。

  孩子感觉到人比黑夜还要冷得可怕。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冷酷。他在荒野里也没有感觉到心里像现在这样沮丧。现在他回到人类生活当中了,依然还是孤单单的。所以特别痛苦。他已经领略过冷酷的荒野的滋味,可是无情的城市实在使人受不了。

  他刚才数过的钟点,对他来说,仿佛又是一个打击。在某种情况下,没有比报出来的时间更令人寒心的了。这是一种公开声明的冷淡。好像永恒在说:“和我有什么相干!”

  他站住了脚。在这悲惨的时刻,他弄不清他是不是问过自己:如果躺下来一死了事,不是更简单吗?但是小女孩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又睡着了。这个盲目的信任催着他继续走下去。

  一无所靠的他,觉得自己是这个小女孩的依靠,不容推诿的责任。

  这样的见解和这样的处境都不是他这个年龄应该有的。他很可能并不了解它们,他的行动只是出于本能,遇到什么事情就做什么。

  他朝约翰士顿街走去。

  但是他现在已经走不动了,只能一步一步地往前挨。

  他把圣玛利街撇在左面,在一条条胡同里揭来拐去,末了走出一个夹在破房子中间的迂回曲折的小巷,到了一个比较空旷的地方。这是一块没有盖房子的空地,大概就是现在的极司斐尔广场的原址。市区的房子就到这儿为止。他发现右面是海,左面已经不像城市了。

  怎么办?这儿又是乡下了。东面是一大片一大片倾斜的雪地,那是拉狄蒲尔广阔的斜坡。他要继续走下去吗?向前进,回到荒野里去呢,还是向后退,回到城里去?在这两个荒野之间,在一声不响的荒野和装聋作哑的城市之间该怎么办呢?在这两个对他不理不睬的东西之间,应该选择哪一个呢?

  世间有“悲天悯人的锚①”,也有“悲天悯人的眼光”。这个绝望的孩子就是用这种眼光朝周围看了一眼。

  ①船艏的紧急用主锚,法国人从前叫做“悲天悯人的锚”。

  他突然听到一阵威胁的声音。

            第五章 厌世者也抚养孩子了

  从黑暗里传到他这儿来的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而又令人吃惊的咬牙切齿的声音。

  他本来应该往后退。可是他却前进了。

  对于害怕寂静的人来说,连嗥叫也变成了安慰。

  这个可怕的吼声使他觉得安心。这个恐吓的声音好像给他带来了一线希望。那儿还有一个没有睡着的活东西,哪怕是一只野兽也好。他朝发出咆哮声的地方走去。

  他转过墙角,在背后的雪和海的阴森森的反光中,他看见了一个窝棚似的东西。不是茅棚,就是一辆篷车。既然有车轮,当然就是一辆车子;既然有屋顶,当然就是一个住人的地方。屋顶上伸出一个烟囱,烟囱里正在冒烟。烟作火红色,里面的火一定很旺。后面突出来的饺链说明那儿有一扇门,门中央有一个方方正正的洞,所以能看见车里面的亮光。他走近篷车。

  那个咬牙切齿的东西显然感觉到他走近了。他走到篷车旁边,威胁就变成了愤怒的咆哮。冲着他来的不是叫声,而是怒吼。他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好像是一条猛然拉紧的链条,门底下两个后车轮中间突然露出两排雪白的獠牙。

  在狗嘴出现的同时,一个人头从窗洞里探了出来。

  “不要叫!”那个人头说。

  狗嘴不叫了。

  人头又说:

  “外面有人吗?”

  孩子回答:

  “有。”

  “谁呀?”

  “我。”

  “你,你是谁?哪儿来的?”

  “我累了,”孩子说。

  “现在是什么时候?”

  “我冷。”

  “你来干什么?”

  “我饿了。”

  那个人头说:

  “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有爵爷那样的福气。滚开。”

  人头缩进去了,窗子也关上了。

  孩子低下头,把怀里的婴儿抱好,振作一下,准备上路。他挪了几步,就要离开小屋。

  可是在窗户关上的时候,门就开了。一只踏板放了下来。刚才跟孩子说话的那个声音从车子里怒气冲冲地喊道:

  “怎么,你干吗不进来?”

  孩子转过身来。

  “进来吧,”那个声音又说。“是谁把这个又饿又冷,可是不肯进来的无赖鬼给我送来的!”

  孩子受到了这种半拒绝半邀请的待遇,站着不动。

  那声音又说:

  “进来呀,你这个小东西。”

  孩子下了决心,一只脚踏上第一级踏板。

  可是篷车底下又叫起来了。

  他倒退了一步。张开的狗嘴又露出来了。

  “不要叫!”那人的声音喊道。

  狗嘴缩了回去。叫声又听不见了。

  “上来吧!”那人接着说。

  孩子好容易才爬上了那三级踏板。他的动作受到了婴儿的妨碍。她睡得那么熟,连头包在水手上衣里,活像一个奇形怪状的包裹,所以别人根本不会注意她。

  他爬上了踏板,到了门口就站住了。

  大概是因为穷的缘故吧,篷车里没有点蜡烛。铁炉子的炉口的火光照亮着小屋。炉子里生着泥炭。炉子上放着的一只碗和一个小锅正在冒热气,看样子里面一定是吃的东西。闻到一股扑鼻的香气。里面的家具是一只箱子、一只凳子和挂在天花板上的一盏没有点着的风灯。板墙上的丁字架上放着几块木板,另外还有一个放旧衣服的架子,上面挂着各式各样的东西。架子上和木板上排列着玻璃器皿,铜器,一架蒸馏器,一架做九药的成粒器和孩子不知道用途的一堆奇怪的化学以及烹饪用具。车子是长方形的,火炉放在前面。这个车子说不上是一间小屋子,只能说是一口大箱子。外面的雪光也比里面的炉火亮一点。车子里的一切东西都是模模糊糊的。可是炉火反射在天花板上的光亮,使人可以看出下面几个大字:“哲学家于苏斯。”

  原来这孩子走到奥莫和于苏斯的家里来了。我们刚才听到的就是前者的叫声和后者说话的声音。

  孩子到了门口就发现炉子旁边站着一个高个子老头,瘦瘦的,没有胡子,穿一身灰衣服,秃脑袋碰着屋顶。这个人不能踮起脚后跟。车子跟他的身材一样高。

  “进来吧,”说话的人是于苏斯。

  孩子走了进去。

  “把你的包裹放在这儿。”

  孩子把包裹小心翼翼地放在箱子上,生怕吓着她或者惊醒她。

  那人接着说:

  “你看你多么小心!即使是一盒子圣骨也不会比这更小心吧。难道还怕把你的破衣服摔破吗?啊!你这个可恶的无赖鬼!现在还待在大街上!你是干什么的?告诉我。不,现在不用说了。我们先办要紧的事。你身上冷,就光烤烤吧。”

  他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推到火炉跟前。

  “看你身上弄得多么湿!冻得真够呛!哪有这副样子到人家屋子里来的道理!赶快把这些发霉的衣服都给我脱下来,坏蛋!”

  他用一只手猛的一扯,破衣服就变成破布条了,同时他用另一只手,从钉子上取下一件大人的衬衫和一件现在还叫作“快吻我”的毛衣。

  “穿上吧,这儿有破衣服。”

  他在一堆破东西里面挑出一块羊毛布,在炉火旁边擦着这个头晕眼花的孩子的四肢。这当口,孩子光着身子,浑身暖洋洋的,觉得好像到了天堂。擦完四肢以后,老头又擦他的两只脚。

  “嗐!一点也没冻坏,你这个瘦鬼,我刚才还以为你的手或者脚冻坏了呢!我也够俊的!现在不要紧了。赶快穿起来吧。”

  孩子穿上了衬衫,那个人替他把毛衣套上。

  “现在……”

  那人用脚推过来一只凳子,又在孩子肩膀上推了一下,叫他坐下,接着用食指指着火炉上那只冒热气的碗。孩子在碗里又看见了天堂,也就是说,那是一碗猪油炖土豆。

  “吃吧,你饿了。”

  那人从木架子上取下一片硬面包和一把铁叉子,递给孩子。孩子踌躇了一会儿。

  “还要我给你摆一副考究的刀叉吗?”那人说。

  他把碗放在孩子膝盖上。

  “都吃下去吧!”

  孩子已经饿得快要昏过去了。他吃起来了。可怜的孩子,他不是在吃,简直是囫囵吞。车子里响起了嚼面包的声音。那人嘟囔着说:

  “不要吃得太快,饿鬼!这家伙多贪吃!这种饭桶呀,肚子一饿就狠命地吃。应该看看爵爷怎样吃饭。我往年间也见过公爵吃饭。他们简直不吃;这才叫做尊贵。可是他们喝酒,这倒是实在的。哼!你这头猪,填饱好了!”

  耳聋是饥饿的特征,所以孩子对这些粗暴的字眼不大注意,再说,这个人的慈善行为也把它们冲淡了,甚至于把原来的含义颠倒过来。现在,他的注意力已经被两件要紧的事,两件使人忘记一切的事情占去了:烤火,吃。

  于苏斯继续嘴里半截、肚里半截、嘟嘟囔囔地骂街:

  “我看过国王詹姆士本人在挂满鲁本斯的名画的宴会大厅里吃饭;陛下什么都没有动一下。而这里的这个叫化子却拼命地啃!‘啃’这个字就是从野兽来的。我怎么会想起来到这个威茅茨,到这个阎罗王光顾过七次的鬼地方来的!我从早晨到现在,什么也没有卖出去;我对大雪讲话,对飓风吹笛子,分文没有进腰包,晚上还要有穷鬼!讨厌的地方!街上的傻瓜跟我作对,决斗,竞争。他们除了小钱以外,什么也不打算给我。我除了野药以外,也什么不给他们。哎呀!今天什么都没有!路口上连一个傻瓜也没有;钱箱里连一枚便士也没有!吃吧,地狱的孩子!撕吧,嚼吧!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比吃白食的人更厚颜无耻的了。拿我的东西来养肥你吧,寄生虫!这家伙岂止是饥饿,简直是饿疯了。不是胃口好,而是狼吞虎咽。他也许染上狂犬病了。谁知道呢?他也许染上了瘟疫。你是不是害瘟疫病,强盗?要是传染给奥莫!不!不!你们这些贱骨头都死掉好了,我可不希望我的狼死掉。哎呀,我也饿了。我正式声明,这真是一件很讨厌的事情。我今天干活一直干到深夜。人生在世总有受折磨的时候。我今天晚上就是这样。我只有一个人,我需要生火。我只有一只土豆,一块面包,一口猪油,一滴牛奶,我把这些东西烧一烧。我对自己说:‘很好!’心想马上就要吃饭了。正在这当儿,噗通一声,一条鳄鱼打天上掉下来了。他坐在食物和我中间。瞧吧,我的餐厅被洗劫了。吃吧,梭子鱼!吃吧,鲨鱼!你嘴里有几排牙齿呀?拼命地吃吧,狼崽子!不,我收回这句话,我是尊重狼的。吞掉我的食物吧,蟒蛇!我今天干活一直干到深夜,饿着肚子,喉咙在发痛,胰脏也遭了殃,五脏就跟撕烂了似的,结果我眼看着另外的一个人吃掉我的东西,这就是我得到的报偿。没关系,大家分着吃吧。他吃面包、土豆和猪油,我的一份是牛奶。”

  正在这个当口,篷车里突然发出一阵悲惨的叫声,持续了好大一会儿工夫。那人听了一会儿。

  “你现在倒哭起来了,坏蛋!你为什么哭?”

  孩子转过身来,显然,他没有哭。他嘴里还塞满了食物呢。

  哭声还没有停。

  那人走到箱子那儿。

  “原来是这个包裹在哭!奶奶的,连包裹也大嚷大叫起来了!你的包裹为什么哇哇叫?”

  他打开水手上衣。里面露出一个婴孩的头,它张开口在哭。

  “哎哟!这是什么呀?”那人说。“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还有一个。什么时候才能完呢?口令!举枪!班长,叫卫兵来!噗通一声,又闯进来一个!你给我带来的是什么东西,强盗?你看,她渴了。得让她喝点东西。太好了!我现在连牛奶也喝不成了。”

  他一面从木架上乱七八糟的东西中间取出一卷亚麻布,一块海绵,一只瓶子,一面愤愤地嘟哝着:

  “该死的地方!”

  他瞧了瞧婴儿。

  “这是一个女孩子,从叫声里就可以听出来。她也湿透了。”

  像刚才替男孩子做的那样,他把她穿的(最好说是缠在身上的)破衣服脱下来,把她包在一块破亚麻布里,布虽然粗,却干燥,干净。他匆匆忙忙替她换衣服时,把她触怒了。

  “看她叫得多凶,”他说。

  他咬下一块狭长的海绵,从布卷里撕下一方块布,抽下一些布丝,打炉于上拿起盛牛奶的小锅”,把牛奶倒在小瓶里,把半截海绵塞住瓶口,用布包住突出的一端,用线扎好,再把瓶口放在自己的面颊上,试试是不是太烫,然后再把这个拼命哭的婴孩夹在左胳肢窝底下。

  “来,喝吧,小东西!咬住奶头。”

  他把瓶口塞在她嘴里。

  婴孩贪婪地吮着。

  他扶着瓶子,保持一个适当的斜度,嘟囔着说:

  一他们全是一样的胆小鬼!一得到他们希望的东西,就不声不响了。”

  小女孩吮得那么贪馋,把上天指定的这个坏脾气的保护人递给她的奶头咬得那么紧,结果她呛得咳嗽起来。

  “你想把你呛死呀,”于苏斯骂起来。“又是一个好样的贪吃鬼!”

  他把她吸吮着的海绵抽出来,等咳嗽停了,再把瓶子放在她嘴里说:

  “吸吧,坏东西。”

  这当儿,男孩放下了叉子。他瞧着婴儿吃奶,自己忘记吃东西了。刚才在他吃东西时,他眼里流露出来的是满足的神气,现在却变成了感激。他看到婴儿已经再生。这个再生是从他开始的,所以他眼睛里充满了一种难以形容的光亮。于苏斯继续气呼呼地嘟哝着。这个受人责骂、可是却很感动的孩子,不时抬起泪汪汪的眼睛望着于苏斯。这是一种他能感觉到,但是没有能力表达出来的情感。

  于苏斯粗暴地对他说:

  “喂!吃呀!”

  “您呢?”孩子浑身发抖,眼里噙着泪说,“你什么也没有了?”

  “都给我吃掉吧,小崽子!叫我一个人吃还不够呢,都给你吃掉也不会多。”

  孩子又拿起叉子,但是没有吃。

  “吃呀!”于苏斯嚷道。“这难道是为了我吗?谁对你谈过我呢?穷教区的赤脚的坏教士!都吃掉吧,我跟你说。你是来吃,喝,睡的。吃呀,要不然,我就把你同你的小贱货一起赶出去!”

  孩子受到了这个威吓,才接着吃起来。其实他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碗里剩下的那点东西吃光了。

  于苏斯自言自语道:

  “这屋子不严。冷气打玻璃窗里往里钻。”

  真的,前面一块玻璃打破了,不是车子震破的,便是被顽皮的孩子用石头打坏的。于苏斯本来用纸剪了一个五角星,贴在碎玻璃上,现在已经脱胶了。冷风就是从那儿吹进来的。

  他弯着身子坐在箱子上。婴孩躺在他怀里和膝盖上,津津有味地咂着瓶子,那种幻梦似的天真烂漫的神气,好像是天主面前的天神,或者母亲怀中的婴儿。

  “她喝得太多了,”于苏斯说。

  他接着又说:

  “你们得发誓节食才行!”

  风把玻璃窗上贴的纸片刮开,吹得它满车乱飞;尽管如此。也没有阻挡住两个孩子的新生。

  在女孩吮牛奶,男孩吃东西的时候,于苏斯自言自语地埋怨道:

  “纵酒从襁褓中就开始了。钦洛森大主教居然自找麻烦,大声疾呼地反对酗酒!多讨厌的溜门风!再加上我这个破炉子,漏出来的烟简直能熏瞎你的眼睛。火跟寒冷一样,也在找你的麻烦。熏得你看不清楚。这个家伙简直是喧宾夺主。哎呀,我还没有看清这个畜生的脸呢。这里一点也不舒服。朱底特在上,我喜欢在一间关得严严的房子里吃一席精美的酒席。我辜负了我的使命,我生来就是个享乐主义者。最伟大的哲人费洛克习耐斯希望自己长一只仙鹤脖子,为的是更长久地享受饭桌上的美味。今天一点收入也没有!一整天没有卖出去一点东西!真是不幸。居民们,侍候贵人的先生们,市民们,医生在这儿,药也在这儿。你在浪费时间呀,老朋友。把你的药包起来吧。这里的人都无病无灾。没有人生病的城是一个该死的城。只有老天爷在泻肚子。多大的雪啊。安那克萨古拉斯说雪是黑的。他说得对,寒冷就是黑暗。冰就是黑夜。暴风真厉害啊!我相信海上的人一定很高兴。飓风是魔鬼打这儿经过的声音,是一群恶鬼在我们头上颠颠倒倒的旋转,奔腾跳跃的闹声。云里的恶鬼,这一个长一条尾巴,那一个长两只角,这一个有条火舌头,另外的一个翅膀上长着爪子,有的跟大法官一样大腹便便,有的跟法兰西学院的院士一样长着一颗大脑袋;你能从每一个声音里看到一种形象。不同的风,不同的魔鬼;耳听,眼看,哗啦一声,又出现了一个面孔。暖呀!很显然,海里有人。朋友们,尽量想办法摆脱风暴吧,我呢,我为了摆脱生活中的苦恼,也够苦的了。喂,难道我是客栈的掌柜吗?旅客干吗到我这儿来?普遍的贫困的污泥居然溅到我这穷汉身上来了。我的小屋里掉下来两滴人类泥沼的可怕的污水。我听候贪婪的旅客的摆布。我是牺牲品。快饿死的人的牺牲品。冬天,夜,一个纸盒似的小屋,外面车底下的倒楣的朋友,风暴,一个土豆,拳头大的火炉,寄生虫,罅缝里吹进来的风,一个铜板也没有,大叫大嚷的包裹。你打开包裹,看见里面有个臭要饭的。这是什么命啊!再说,这是触犯法律呀!啊!你这个浪荡鬼,还有你这个女要饭的,坏心眼的扒手,不怀好意的矮子,哈!宵禁以后你还在街上溜达!要是我们的好皇上知道的话,一定会很客气地把你打进地牢,教训你一顿!先生带着小姐在夜里散步,零下十五度的天气,光着头,赤着脚,要知道这是法律禁止的。有王法,有法律,你这无法无天的乱党。流浪的人必须受到惩罚,有房屋的正人君子必须受到保护,皇上是百姓的父亲。我可是在自己家里!你要是凑巧碰上他们,便会在广场上吃一顿鞭子,这也是罪有应得。礼让之邦不能没有秩序。我刚才不该不到警察那儿去告你。不过,我这个人真没有办法,我懂得道理,可是尽做错事。啊,坏蛋!把我这儿弄成这个样子!他们来的时候我没有注意他们身上的雪,可是现在雪已经化了。这所房子全湿了。我家里闹起水灾来了。不知道得烧多少煤才能烘干这个水池子。一斛煤要十二个铜板。车子里怎能容得下三个人呢?我现在可完了,我变成奶妈了。我的家变成英国叫化子的育婴所了。我今后的职务和使命就是教养贫困这个婊子养下来的先天不足的胎儿,使小无赖鬼变得更加丑陋,并且使小偷儿从小就学会哲学家的风度。熊的舌头就是老天爷的凿子。如果我在过去三十年中间没有被这类家伙吃光,我早就发财了,奥莫也会养得肥肥胖胖的,我也会有一个诊所,里面摆满古董,跟国王亨利八世的外科医生林那克尔博士一样的外科手术用具,各种动物,埃及的木乃伊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了!我也会变成医学院的博士,得到使用名医贺浮在一六五二年建筑的图书馆藏书的权利,并且可以到那个俯瞰伦敦全城的圆塔里工作了!我也可以继续观察太阳上的黑斑,证明这个天体上逸出的是一种朦胧的气体。这是约翰·开普勒①的意见,他是圣巴托罗缪节大屠杀②前一年出生的。他是皇帝御用的数学家。太阳好像一个壁炉,有时候也会冒烟。我的炉子也是这样。我的炉子比不过太阳。我本来很可以发财,我也会做一个跟现在大不相同的人物,不会这样无声无臭,在路口上贬低科学价值了。因为老百姓不配听什么学说,他们不过是一群疯子,一个包括各种年龄、性别、脾气和社会条件的人的大杂拌儿,从古到今,所有的有智之士都看不起他们,即使是最温和的哲人也厌恶他们的狂暴。唉!我对世上存在的一切都厌透了。常此以往,人是活不长久的。人生瞬息即逝。但是也不能这样说,人生也是很长的。为了不让我们太消极,为了使我们肯拿出活下去的傻劲儿,为了使我们不去利用钉子和绳子给我们的大好机会去上吊,大自然有的时候好像还在顾惜人类。不过不是今天晚上。大自然这个阴险的家伙,照样会让小麦成长,葡萄成熟,黄莺唱歌。有时也能得到一道曙光,一杯杜松子酒,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幸福。一条细细的镶边围绕着一块巨大的灾难的殓尸布。魔鬼织布,老天爷在布上滚一圈镶边,这就是我们的命运。现在呢,你把我的晚饭吃掉了,小偷儿!”

  ①约翰·开普勒(1571—1630),德国天文学家。

  ②指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圣巴托罗缪节那天,法王查理九世下令屠杀新教徒。

  在骂街的时候,他一直轻轻地抱着那个婴儿,她有气无力地闭着眼睛,这是心满意足的表示。于苏斯看看瓶子,埋怨道:

  “他喝完了,这个厚脸皮的小妞儿!”

  他站起身来,左臂抱住婴儿,右手掀开箱盖,拿出一张熊皮,读者还记得,这就是他叫作“真正的皮”的那一张。

  在他办这件事的时候,他听见另外的那个孩子吃东西的声音,就白了他一眼。

  “如果需要养活这个正在发育的贪吃鬼的话,可就够忙的了!这是一条啃我的劳动收入的蛔虫。”

  他还是用一只手和肘弯,尽可能地把熊皮摊在箱子上,同时极力减轻动作,免得把刚刚入睡的小女孩惊醒。随后他把她放在皮上离火炉最近的地方。

  放好以后,他把空瓶子放在炉子上,大声说:

  “我渴死了!”

  他向小锅里瞧了瞧。里面还有几口牛奶;他把锅子凑近嘴唇。正在要喝的时候,他的视线又落在小女孩身上。他重新把小锅放在炉子上,拿起瓶子,打开瓶塞,把剩下的牛奶都灌在里面,正好把瓶于装满,放上海绵,包上布片,再把瓶口扎起来。

  “我是又饿又渴,”他说。

  他接着又说:

  “要是没有面包吃;就只好喝水。”

  炉子后面有一个破了口的罐子。

  他拿起来递给那个孩子:

  “你喝水吗?”

  男孩子喝了一点水,又继续吃东西。

  于苏斯拿起罐子,凑近嘴边。罐子对着火炉的地方水热,背着火炉的地方水冷,温度不一样。他喝了几口,皱了一下眉头。

  “水啊,你的纯洁原来也是假的,真像虚伪的朋友:表面热,底下冷。”

  这当儿,孩子吃好了。碗里的东西不仅吃光,跟洗过一样,干干净净。他拾起一些撒在膝盖上的毛衣的折裥里的面包屑,若有所思地吃着。

  于苏斯转过身来望着他。

  “还没有完呢。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嘴巴不是单单为吃的,它也是为了说话。现在你身上暖和了,肚子也吃饱了,畜生,小心点,你该回答我的问题了。你是打哪儿来的?”

  孩子回答:

  “不知道。”

  “怎么,不知道?”

  “我是今天晚上被人丢在海岸上的。”

  “嘿!无赖鬼!你叫什么名字?他是个坏蛋,连父母都不要他了。”

  “我没有父母。”

  “你得注意我的脾气,千万要小心,我可不喜欢撒谎。你既然有妹妹,就一定有父母。”

  “她不是我的妹妹。”

  “不是你的妹妹?”

  “不是。”

  “那么她是谁?”

  “是我拾来的。”

  “拾来的!”

  “不错。”

  “什么!难道真是你抬来的吗?”

  “是的。”

  “从哪儿拾来的?如果你撒谎,我就把你打死。”

  “从死在雪里的一个女人身上拾来的。”

  “什么时候?”

  “一个钟头以前。”

  “在哪儿?”

  “离这儿四公里。”

  于苏斯的眉头皱起来了,这是一位激动的哲学家特有的那种皱眉的表情。“死了!她是有福气的!我们最好还是让她躺在雪里。她在那儿很好。在哪一个方向?”

  “靠海的方向。”

  “你过桥了吗?”

  “过了。”

  于苏斯打开车后的窗子,向外张望了一下。天气还是不好。大雪还在忧郁地落着。

  他关上了窗子。

  他走过去、用破布把窗上的破洞堵好,炉子里加上泥炭,把箱子上的熊皮完全推开,从角落里拿出一本大书,放在熊皮底下当枕头,把睡着了的小女孩的头放在上面。

  随后他转过身子望着孩子。

  “你睡在这儿。”

  孩子听从他的吩咐,躺在小女孩身边。

  于苏斯把熊皮卷在两个孩子身上,接着又把他们脚底下塞好。

  他打木架上取下一条有口袋的布带子束在腰里,口袋里大概装的是一盒子外科用具和几瓶强心剂。

  他从天花板上摘下那盏灯笼,点着它。这是一种可以明暗自由的风灯。灯点着以后,那两个孩子仍旧留在黑影里。

  于苏斯把门开了一条缝说道:

  “我出去一下。你们不要害怕。我一会儿就回来。好好地睡吧。”

  接着他放下踏板,大声叫:

  “奥莫!”

  一阵亲热的吠声回答他。

  于苏斯提着风灯走下去,拢上踏板,美好门。车子里就只剩下两个孩子了。

  于苏斯的声音从外面问:

  “喂,吃掉我晚饭的孩子,你睡着了没有?”

  “没有,”孩子答道。

  “好,要是她哭,你就把剩下的牛奶喂她好了。”

  接着听到一阵解链条的声音,随后是人和牲畜越走越远的脚步声。

  过了一会儿,两个孩子都睡熟了。

  两个呼吸混合在一起,这是言语无法形容的。比贞洁还要进一步,是一种混沌无知;是一个未解风情的新婚之夜。这个男孩子和这个女孩子赤着身子躺在一起,在这静悄悄的时刻,这是黑暗中的一种天神般的男女混杂。在他们这种年龄,这个人的梦可能有很大一部分飞到另外一个人的梦境里。他们合上的眼皮底下,大概闪耀着星光。如果结婚这个字眼在这里不算过分的话,他们俩就是一对神仙夫妻。在这样的黑暗中而又如此天真,在这样的拥抱之中而又如此纯洁,只有儿童能够预尝这种天堂的滋味,没有什么能够跟儿童的伟大相提并论的东西。在所有的深渊中间,这是最深的一个。把死者套上锁链,拖到生命之外的可怕的永恒,海洋对失事船只的无比的仇恨,和掩盖遗体的一望无垠的白雪,也没有这两张在睡梦中碰在一起、可是不能算是接吻的孩子的嘴那样动人。这也许是订婚;说不定是不幸。未知的命运压在他们的结合上。这倒是挺迷人的;谁知道,说不定是挺吓人的呢?我们觉得忧心如焚。天真比德行更可贵。天真是神圣的黑暗的产物。他们睡熟了。他们无忧无虑。他们身上温暖。他们搂在一起的赤裸的身子同灵魂的贞洁融合在一起。他们在这儿跟躺在深渊里的窝巢里一样。

               第六章 睡醒了

  白昼一开始就很凄凉。一线黯淡的光透进车子。这是滴水成冰的黎明。苍白的光线把那些被黑夜蒙上撞憧鬼影的物体的轮廓都悲哀而又忠实的勾画出来了,不过没有把熟睡的孩子们惊醒。车子里很暖和。他们的呼吸像两个安静的波浪一样此起彼伏。外面,风暴息了。曙光慢慢地照亮了地平线。星星像蜡烛似的,一个接着一个熄灭了。只剩几颗大星还在坚持。海洋上远远传来了无限空间的歌声。

  炉子里的火还没有完全熄掉。朦胧亮慢慢地变成了大天亮。男孩子睡得没有小女孩那样熟。他心里有点更夫和守护人的责任感。当一条特别亮的光线打玻璃窗里透进来的时候,他睁开了眼睛。儿童的睡眠使人忘记了一切。他迷迷糊糊的,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在他身旁的是什么东西,并且也不打算去回想它,他一味地望着天花板,像做梦似地漫无目的地望着“哲学家于苏斯”这几个字。他不识字,所以不知道这一行字的意义。

  他听见一阵钥匙开门的声音,于是抬起头来。

  门开了,踏板放下去了。于苏斯走了进来。他走上三级踏板,手里提着熄灭了的风灯。

  同时有一只四蹄动物叭哒叭哒地走上踏板。这是跟着于苏斯回来的奥莫,它也回到自己家里来了。

  这个睡醒的孩子吓了一跳。

  也许是肚子饿了,狼张开嘴巴,露出两排雪白的牙齿。

  它走到踏板中间的地方,便停了下来,把两只前爪伸进车子里,两只腿弯搁在门槛上,活像一个立在讲坛前的教士。它远远地嗅了嗅箱子,因为它对住在车子里的这两个客人还感到不习惯。狼嵌在门洞里的半个身子经晨光一照,显得乌黑。最后它下了决心,走了进来。

  孩子一看见狼走进车子,就打熊皮里跳出来,站在熟睡的孩子面前。

  于苏斯刚刚把风灯挂在天花板的钉子上。他一声不响,用一种机械的动作,慢慢地解开挂着用具袋的腰带的扣子,把腰带放在木架上。他什么也没有看,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他的眼珠子好像是玻璃的。他好像正在想一件什么深不可测的事情。他终于又恢复了常态,滔滔不绝地说起来了。他大声说:

  “她真是个有福气的!死了,确实死了。”

  他蹲下身子,在炉子里加了一铲子煤渣,翻了翻泥炭,嘟囔着说:

  “我好不容易才找到她。阴险的未知之神把她埋在两尺深的雪里。要是没有嗅觉跟克里斯多福·哥伦布的脑子同样灵敏的奥莫,我现在还在深雪里蹚来蹚去,跟死神捉迷藏呢。提奥奇尼斯①提着灯笼找正人君子,我提着灯笼找女人。他找到的是讽刺,我找到的是悲悼。她身上冰凉!我摸摸她的手,简直像一块石头。她那两只眼睛多么沉静!怎么会有这种傻人,居然撤下孩子死了!现在在这个匣子裹住三个人,实在不大方便。真是不测之祸!我现在也有个家了!有儿有女。”

  ①古希腊哲学家。轻视安乐,住在桶里,白昼点灯寻找正人君子。

  在于苏斯说话的当儿,奥莫走近火炉。睡着了的小女孩的一只手在火炉和箱子的中间搭拉着。狼开始舔这只手。

  它舔得那么轻,所以没有惊醒她。

  于苏斯转过身来。

  “很好,奥莫。我做父亲,你做叔叔。”

  接着他又继续做哲学家的工作,也就是说继续生炉子,嘴里不停地自言自语。

  “我来抚养他们。好,一言为定。再说,奥莫也愿意。”

  他站起身来。

  “我倒想知道谁应该对这个女人的死亡负责。是人类呢,还是……”

  他望着上空,望着天花板外面的天空,嘟哝着说;

  “是你吗?”

  随后他低下头,好像头上有一种压力似的,他又说:

  “杀死这个女人的是黑夜。”

  他抬起眼睛,看见了那个正在听他讲话的、睡醒了的孩子的脸。于苏斯突然问他:

  “有什么好笑的?”

  孩子回答道:

  “我没有笑。”

  于苏斯心里一惊。他不声不响的望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

  “你真可怕。”

  昨天夜里车子里很暗,所以于苏斯没有看清这个孩子的面孔。现在天亮了,他才能看清楚。

  他把两只手掌放在孩子的肩膀上,带着越来越注意的神情,又看了看他的脸,嚷道:

  “不要再笑了!”

  “我没有笑。”孩子说。

  于苏斯从头到脚打了一个寒战。

  “我对你说,你还在笑。”

  如果不是出于怜悯,就是出于愤怒,他抓住孩子,用力摇了一下,粗暴地问他:

  “谁把你弄得这副模样?”

  孩子回答道:

  “我不懂您这是什么意思。”

  于苏斯又说:

  “你脸上这个笑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一直是这样,”孩子说。

  于苏斯朝箱子那边转过头去,低声说道:

  一我还以为这种作品已经绝迹了呢。”

  为了不吵醒婴儿,他轻轻地把那本垫在婴儿头底下当枕头的书抽出来。

  “让我们看看《征服篇》,”他嘟哝着说。

  这是一本用软羊皮纸装订的对开本的书。他用大拇指翻了一会儿,才停在一页上,然后把书打开,放在炉子上,读道:

  “De Denasatis①。在这里。”

  ①拉丁文:指劓鼻。

  他接着读下去:

  “Bucca fissa usque ad aures,genzivis denudatis,nasoque murdridato,masca eris,et ridebis semper。①”

  ①拉丁文;将嘴巴一直割到耳朵,剔开牙向,割开鼻根,面具就完成了,你就永远笑了。

  “一点也不错。”

  他把书又放在木架上,嘟哝着说:

  “不必深入追究了。我们还是到此为止吧。笑吧,我的孩子。”

  小女孩醒了。她的问候是一阵哭声。

  “来,奶妈,喂奶吧,”于苏斯说。

  扶着婴儿坐好以后,于苏斯打炉子上拿起瓶子给她喝。

  这当儿,太阳刚刚爬上地平线。红色的光线打官子里透进来,正好落在小女孩转过来的脸上。她那两只一动不动地望着太阳的眼珠像两面小镜子似的,反射出两个深红色的圆点。眼珠子一点也不动弹,眼皮也是如此。

  “瞧!”于苏斯说,“她是个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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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过去永远存在,这几个人就是人类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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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克朗查理爵士

                  1

  在那些日子里,流行着一个古老的传说。

  传说的是关于林诺·克朗查理爵士的事迹。

  这位林诺·克朗查理男爵是克伦威尔①的同时代人,我们赶紧补充一句,他还是少数赞成共和国的英国上议员中的一个。他赞成共和国当然有他的理由,其实也很明显,那是因为共和政体当时已经胜利了。只要共和国得势,克朗查理爵士就赞成这一政体,这也是很简单的。可是在革命终止,议会政府垮台以后,克朗查理爵士却仍旧坚持下去。本来贵族元老很容易回到重新改组的上议院,因为悔过的人总会得到复职的待遇,而且查理二世对回头的人,够得上说是一位仁慈的皇上;但是克朗查理爵士不识时务。全国欢呼国王恢复英国王位,议会一致通过了这项决议,老百姓欢天喜地迎接君主政体,王朝在光荣和胜利中重新建立起来了,过去已经变成了未来,而未来也变成了过去,在这个时候,这位爵士却还是执迷不悟。他坚决不肯投合这种欢乐的局面,自愿流亡到外国去。一个有权利当上议员的贵族,却宁愿做一个受法律制裁的人。多少年就这样过去了,他一直忠于已经覆灭了的共和国,人也慢慢老了。因此他变成了大家的笑柄,对于干这种傻事的人来说,当然是自取其咎。

  ①克伦威尔(1599—1658),英国政治家,推翻王朝,建立共和国任护国公。

  克朗查理爵士隐退在瑞士。他住在日内瓦湖边上一幢高大的破房子里。他在日内瓦湖滨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选择了这所住宅,位于当年囚禁波尼瓦①的锡隆堡和勒得罗②的坟墓所在地维浮之间。峻峨的阿尔卑斯山环绕在他周围,色调暗晦,满山风云。他就在那儿,在高山的阴影里生活下去。过路人很难遇到他。这位先生抛乡离井,几乎可以说也离开了他的时代。在那个时候,一个消息灵通、深明大势所趋的人,不应该反对既成事实。英国全国都高兴。国王复位好像是一对破镜重圆的夫妻;国王和国家不再分居了,没有比这更动人,更快乐的了。大不列颠光彩照人,有了一位国王,就很了不起,何况还是一位可爱的国王呢。查理二世是一个和善的人,一个寻欢作乐又能够治理国家的人,照路易十四的意见,还不失为一个伟大的人物,一个有品格的人。查理二世受到人民的崇拜。他跟汉诺佛作过战,当然他知道为什么要打仗,不过知道的只有他一个人。他把邓扣克卖给德国,这是国家的政策。民主的上议员中的张伯伦说过:“可恶的共和国的臭气沾染了好几个高贵的议员。”这些上议员总算良知未泯,还能识时务,没有脱离自己的时代,又在上议院恢复了他们的议席。要达到这个目的,只消宣誓效忠国王就够了。大家想到所有这些现实,想到这个美丽的国家,杰出的国王,想到慈悲的上天因为爱老百姓而赐还给他们的那些令人敬畏的亲王;所有的人都在窃窃议论,像蒙克以及后来的杰弗利这一类人物,又集合在国王周围,他们的忠心和热诚换来了肥美的职位。克朗查理当然不会不知道,只要他自己愿意,就能够坐在他们中间,享受富贵。现在由于国王的关系,英国攀上了繁荣的顶点,伦敦到处都是宴会和狂欢,大家生活富裕,人人兴高采烈;宫廷富丽,快乐,气象万千。这时候,如果有人远远地离开这些繁华,在一个晦暗、凄凉、暮色苍茫的时刻,偶然瞥见这个穿着平民百姓衣服的老头子,面色苍白,神情恍惚,弯着腰(也许是预备钻到坟墓里去吧)站在湖边,对风暴和冬天一点也不在意,目光迟钝,白发随着夜风飘动,寂寞,孤独,若有所思地郁郁徘徊。不拘谁瞥见他这副模样,都难免微微一笑。

  ①波尼瓦(1493—1570),日内瓦政治家。

  ②勒得罗(1617—1692),英国政治家,是判处查理一世死刑的法官之一。

  真是个疯子。

  想到克朗查理爵士,想到他可能得到的地位,和他当时的情况,微笑还算是厚道的。有的人高声大笑。甚至还有的人要大发脾气。

  这不难理解,梗直的人对他这种遗世独立的傲慢,自然会觉得不痛快。

  不过有一点应该原谅他,那就是克朗查理爵士根本没有什么才干。大家都承认这一点。

                  2

  看到别人固执己见,总是一件不痛快的事。我们可不喜欢那种摹仿赖古鲁斯①的人;舆论方面总是拿这个当作谈笑的资料。

  ①古罗马将军,以忠贞不屈见称。

  他这种倔强好像是在责备别人,别人自然也有权利讥笑他。

  何况,总的来说,这种刚愎自用,这种不近人情的傲岸,难道也算是美德?这种过分的克制自己和夸张,难道不是沽名钓誉?这是炫耀,如此而已。要不然,为什么孤独地流亡国外,这样小题大做呢?万事切勿过分,这是贤者的箴言。你有反对的意见,可以,要是你愿意,骂两句也行;不过得有分寸,要喊:“国王万岁!”真正的美德是合乎时宜。应该垮台的,垮台,应该成功的,成功。上天的安排自有他的道理。他把王冠放在适当的人头上。你以为你比上天懂得更多吗?大局已经决定,一个政体代替了另外一个政体,成功决定了谁是谁非,谁失败谁胜利,到了这时候就不可能再有所怀疑了。正直的人跑向胜利的一面,这对他的财产和家庭虽然有些好处,但是却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因为他是为了公共的福利,才去帮助胜利者的。

  要是大家都不肯替国家服务,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岂不是一切都要停顿了吗?各守岗位是一个善良的公民应尽的义务。个人的爱好应该牺牲一下。职位必须有人担任。总得有人牺牲自己。忠于公职就是为国尽忠。公职人员都撒手不干了,国家就要瘫痪了。怎么回事,你自己放弃?可怜。想给别人立个榜样?多么无聊!想挑战吗?那太胆大了!你以为你是什么人?要知道,我们也不见得比你差。我们呀,我们可不临阵脱逃。如果我们愿意,我们也是不好惹的,也是驾驭不了的,比你还要厉害呢。不过我们愿意做聪明人。因为我是特里玛西翁①,你就以为我不能做加图吗?多么荒唐!

  ①古罗马作家贝特龙作品里的人物,贪图口腹。

                  3

  再也没有比一六六○年的事情更清楚,更明确的了。对于一个一心向善的人来说,应该走的路线再也没有比这一次指得更清楚的了。

  英国摆脱了克伦威尔的统治。在共和政体下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事。他们造成了不列颠的优势。靠着三十年战争,击败了德国;靠着福隆德战争,使法国屈服,靠着勃拉甘塞公爵的帮助,削减了西班牙的权力。克伦威尔压服了马萨林,在签订条约时英国的护国公的名字写在法国国王上面。使荷兰七省联盟政府偿付八百万罚款,蹂躏阿尔及尔和突尼斯,征服牙买加,羞辱里斯本;在巴塞罗那挑起对法国的斗争,在那不勒斯挑拨麦赛尼罗的争雄;使葡萄牙跟着英国走,把从直布罗陀海峡到克利特岛的海盗肃清,用胜利和商业这两种方式建立了海上霸权。一位打过三十三次胜仗、自称为“水手的祖父”、曾经战胜西班牙舰队的上将马丁·赫伯茨·屈朗泼,也在一六五三年八月十日被英国舰队打败了。大西洋里的西班牙海军、太平洋里的荷兰海军和地中海里的威尼斯海军,都被英国海军赶走。利用航海法案,英国占领了全世界的海岸,并且通过海洋控制了全世界。在海上,荷兰国旗低声下气地向英国国旗敬礼;法国有个叫做孟西尼的大使曾经跪着觐见握利弗·克伦威尔。克伦威尔像拍毽子那样耍着加莱和邓扣克。英国可以叫大陆颤抖,可以指令和平,发动战争,英国国旗在每一个屋顶上飘扬。护国公的一团铁骑兵就像整个军队,使欧洲害怕。克伦威尔常常说:“我要叫他们尊敬英吉利共和国,像从前尊敬罗马一样、”再也没有什么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了,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在大街上爱讲什么就讲什么,他们印他们爱印的东西,不受限制,不受检查。各国国王间的均势被破坏了。整个欧洲的君主专制(斯图亚特家族就是其中之一)都给推翻了。现在总算摆脱了这个讨厌的制度,英国又获得了大家的谅解。

  仁慈的查理二世发表了《勃莱达宣言》。他让英国忘记亨了顿的啤酒商的儿子①骑在路易十四头上的那个时期。英国忏悔已过,这时该透口气了。正如刚才所说的,大家都心花怒放,此外,绞死弑君犯的刑架更使举国欢欣鼓舞。复位像微笑一样动人;但是绞死一两个人也无伤大雅,多少总得平平民愤呀。不受约束的思想已经革除,忠君报国的气节又重新建立起来。从今以后唯一的愿望便是做顺民。人们从政治狂中清醒过来,他们讥笑革命,讽刺共和政体,嘲笑把“人权,自由,进步”常常挂在嘴上的那个古怪时代,他们取笑这种过火的言论。理智的恢复多么使人钦佩;英国好比做了一场大梦。走出迷途,多么值得庆幸啊!还有比那些东西更愚蠢的吗?要是随便谁都要求权利,那还像什么话?要是每一个人都要管理国家,简直是不可想像的!你想想看,百姓管理城市,那还了得?百姓是拉车的牲口,拉车的牲口可不是车夫。用投票来决定,那简直是向清风讨主意。你愿意国家跟浮云一样在天空里飘荡吗?混乱不可能建立秩序。混沌如果是建筑师,建筑物就成了巴别塔了。此外,这种所谓自由是多么不讲道理呀!我呀,我只想玩乐,不想过问国家大事。投票是麻烦事;我想跳舞。幸亏有国王替咱们办事!当然喽,国王很慷慨,肯替咱们办事!除此以外,他学的就是这个,他知道是怎么回事。这是他的事情。和平,战争,立法,财政,这些事情跟老百姓有什么关系?当然,老百姓得出钱,得出力,可是这也就够了。百姓在政治上也有地位;军队和预算这两样东西就是老百姓拿出来的力量。纳税,当兵,难道这还不够吗?他们还要什么呢?他们是军队和财政的得力助手。多庄严的任务。国王为他们统治。他们当然应该出这点力。捐税和户口册子就是百姓拿出来的薪水,这是国王应得的待遇。百姓出血,出钱,人家才肯领导他们呀。自己领导自己,是多么荒唐的想法!他们需要一个向导。因为愚昧无知的缘故,他们是亮眼瞎子。瞎子不是要带一条狗吗?可是老百姓带的是一头狮子,也就是国王,国王愿意做老百姓的狗。多么仁慈啊!但是老百姓为什么愚昧无知呢?因为他们应该这样。愚昧无知是美德的守护神。没有远见,就没有野心;无知是对人有好处的黑暗,它遮住你的眼睛,消除你的妄想。那就是天真。识字的人会想,会想的人会追根究底。不追根究底才是本分,也是幸福。这是毫无疑问的真理,也是社会的基础。

  ①指克伦威尔。

  英国健全的社会原理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国家也是这样重建的。同时也恢复了美丽的文学。大家轻视莎士比亚,崇拜德莱顿。“德莱顿是英国和本世纪最伟大的诗人”,翻译《亚奇托费尔》的亚拖伯雷曾经这样说过。就在这个时期,苏梅士驳斥和侮辱《失乐园》的作者,于是阿弗朗失的郁埃主教就在信上对他说:“弥尔顿①这样的无知之辈,哪里值得您浪费精力?”什么都复活了。一切都各就各位了。德莱顿在上,莎士比亚在下;查理二世在王位上,克伦威尔在绞架上。英国又从过去的狂妄与羞辱中抬起头来了。君主政体恢复了国家的秩序和文字的正统趣味,这对国家来说,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

  ①弥尔顿(1608—1674),英国作家,《失乐园》的作者。

  有多少这样的好事,居然还有人不承认,真是难以置信。冲着查理二世转过背去,对他登极时的那种宽宏大度不表示感激,难道这不是令人痛恨的事吗?所以正直的人对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十分痛心。国家幸福了,而他却噘着嘴赌气,这简直是精神错乱!

  不错,我们知道在一六五○年上议院曾经颁布过这样一个文告:“我赞成废除君主政体和贵族制度,宣誓效忠共和政体。”而克朗查理爵士以曾经发过这种荒谬的誓言作借口,住在国外,尽管举国幸福繁荣,他却认为自己只有独自伤感的权利。他郁郁不乐地尊敬已经不存在的东西,奇怪地留恋着已经变成泡影的事物。

  对他饶恕是不可能的;连心肠最软的人也同他断绝了关系。有些尊敬他的人,很久以来一直认为他置身共和分子中间,只是为了就近观察共和部队的缺点,等到为国王的神圣事业进行斗争的日子一到,可以更有效地打击它。像这样潜待时机,以便从背后杀死敌人,也是属于效忠国王的范畴的。本来大家期待于克朗查理爵士的,就是这样的行动,大家对他多么周到啊。可是大家看到他坚持不懈地忠于共和政体,也不得不放弃原来的看法了。显然,大家已经公认克朗查理爵士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傻瓜。

  厚道人的这种解释,既像孩子的固执,又像老年人的偏颇。

  可是严肃的人,耿直的人,就不会这样了。他们诅咒这个变节者。愚蠢固然有自己的权利,可是也有一定的限度。你可以做一个野人,但是不应该造反。再说,克朗查理爵士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呢?逃兵。他离开了自己的阵营——贵族阶级,加入了敌人的阵营——平民阶级。这是一个忠实的叛徒。这个“叛徒”背叛了强者,效忠弱者。说实在的,他抛弃的是胜利者的阵营,他依附的是战败者的阵营。由于他“大逆不道”,他牺牲了一切,牺牲了政治特权、家庭、上议员的头衔和祖国。除了受人嘲笑以外,什么都没有得到;除了流亡异乡以外,什么好处都没有。可是这一切证明什么呢?证明他是一个大傻瓜。同意。

  显然,这是个叛徒,同时也是个傻瓜。

  只要不给别人立坏榜样,做什么样的傻瓜都悉听尊便。我们只要求傻子老老实实,这样他才可以说他是君主政体的基础。克朗查理的思想狭隘到使人难以想像的地步。革命的幻影迷得他眼花缭乱。他受到了共和政体的蒙蔽,后来又被抛弃了。他是他的国家的耻辱。他这种态度是十足的大逆不道!他离开自己的国家,就是一种侮辱。他像逃避瘟疫似的,躲开公众的幸福。他自愿走放逐的路,只是为了避免看到举国狂欢。他把王位视作传染病。他是被他叫作验疫所的王国的欢乐中的一面黑旗。怎么!他居然对重建的秩序,兴盛的国家,复兴的宗教这么仇视!居然在宁静的生活里投下一个黑影!憎恨兴高采烈的英国!甘心作蔚蓝的晴空中的一个黑点!这简直是一种威胁!他居然反对全国人民的意志!不同意全体人民所同意的东西!如果不是滑稽,就是令人讨厌。这个克朗查理没有注意到大家可以跟着克伦威尔走入歧途,但是应该跟着蒙克回来。看看人家蒙克。他统率共和政府的军队。流亡国外的查理二世听说他为人刚正,写了一封信给他。蒙克是个德智兼备的人,起初隐蔽不动,后来突然间率领军队解散了反叛的议会,把国王拥上王位。蒙克被封为阿尔倍马尔公爵,获得拯救社会的荣誉,发了大财,替他那个时代增添了不朽的光辉,得了嘉德勋位,还有葬在西敏寺的希望。这才是一个忠君报国的英国人的光荣。克朗查理爵士绝不会想这样尽自己的责任。他固执地迷恋着流亡生活。拿空话安慰自己。骄傲使他麻木。其实什么良心啦,人格啦,等等,到头来也不过是几个字眼。我们必须往深处看。

  克朗查理没有往深处看。他的良心有近视病,在采取行动以前,他先凑到跟前仔细瞧瞧,嗅嗅味道。这就是他令人讨厌的地方。一个心灵脆弱的人做不了政治家。把良心看得太重,往往使人优柔寡断。顾虑好像一个面对权杖而没有胳膊的残废人,一个面对着结婚幸福的阉人。千万要小心,这种顾虑会把你引得太远。不近人情的忠实如同一条通到地窖里去的扶梯一样。一级,一级,接着又是一级,你就到了黑暗里了。聪明人会退回来,只有傻子才留在那里。良心不应该随随便便这样认真。不然,你就会一步一步陷入政治节操的黑暗里。结果就无法自拔了。克朗查理爵士的情况就是如此。

  到了末了,这些原则就变成了深渊。

  他双手背在身后,沿着日内瓦湖散步,多么好的前程!

  在伦敦,大家有时提起这个流亡者。他在舆论法庭之前差不多可以说是个被告。有的人替他辩护,有的人攻击他。辩论结束之后,幸亏他愚蠢无知,才宣告无罪。

  前共和政府的许多热心家,现在都依附斯图亚特王朝了。这一点是值得表扬的。当然,他们多少总要说他几句坏话。和气的人总是讨厌顽固分子的。有一些受皇上宠幸,在朝里地位高的知情达理的人,对他这种可恶的态度讨厌透了,于是就自然而然地说:“他没有回到皇上这儿来,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好位子……”“他想要大法官的位子,可惜皇上已经给了哈以德爵士了,”等等。他的一个“老朋友”甚至低声说:“这话是他亲口对我说的。”林诺·克朗查理虽然深居简出,有时也会碰见几个被判了罪的流亡者,或者犯了弑君罪的人(像住在洛桑的安德烈·布鲁东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上边的这些话也会传到他的耳朵里。克朗查理不过微微地耸一下肩膀,表示他毫不在乎。

  有一次,他耸耸肩膀,又嘟嘟囔囔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可怜那些相信这种事情的人。”

                  4

  连查理二世这个好人也瞧不起他。在查理二世统治下,英国不单单是幸福,而是欣喜欲狂。复辟好像重新上漆的一幅年深日久的发黑的油画;过去的又重新出现了。美好的古风也跟着来了,美丽的妇女又出来治理国家。爱浮林就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在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到:“穷奢极欲,亵渎圣器,凌辱上天。在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亲眼看见国王在游戏殿里跟朴茨茅斯、克莉夫兰、马萨林和另外两三个宫女在一起;所有的宫女都差不多不穿衣服。”我们觉得这种描写有点儿不怀好意,不过,爱浮林是个爱发牢骚的清教徒,沾染了共和政体的梦想。他自然不会欣赏各国的君王在这些盛大的巴比伦式的狂欢中所作的有益的榜样,这种狂欢毕竟带来了享乐的资料。他不懂得恶习的用处。有一句格言说:要是你喜欢风骚女人的话,那就不要革除大家的恶习。要不然,你就是个爱蝶而灭蛹的傻子。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查理二世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有一个叫克朗查理的叛徒,可是詹姆士二世却很注意。查理二世的统治,比较马虎,他就是这个作风;我们必须承认,他的成绩倒不怎么坏。有时水手会在挡风的绳子上打一个松松的结,风一吹结子就紧了。这就是风暴愚蠢的地方,老百姓也是如此。

  松松的结很快就变成一个抽紧的结。查理二世的王朝也是这样。

  到了詹姆士二世就比较顶真了。其实闹过革命之后也应当稍徽严肃些。他要做一个掌实权的国王,这种抱负实在值得称赞。照他的意见,在查理二世治下不过只画了一个复兴的轮廓。詹姆士二世要建立比较完全的秩序。一六六○年只绞死十个弑君的议员,他认为很遗憾。他是一个真正重建王权的国王。他颁布了许多严肃的法则。他建立了一个真正的司法机构,这比感情作用的雄辩强得多了,因为它首先关心的是社会利益。由于这些保护性的严格措施,大家都称他国家之父。他把司法权交给杰弗利,宝剑交给苛克。苛克是个效法前人榜样的人。这位热心的上校在一天之内把一个共和分子一连吊了三次,每一次都问他:“你肯弃绝共和国吗?”这个坏蛋每次都说“不”。最后一次才把他结果了。“我把他绞了四次,”苛克洋洋得意地说。重新开始处死叛国犯是王权增长的有力信号。李尔夫人虽曾送她的儿子去讨伐蒙茅茨①,但是因为家里窝藏过两个叛徒,也被处死刑。另外一个女叛徒,因为老老实实供认一个浸礼女教徒曾经掩护过她,被宣告无罪,而那个掩护她的女人却被活活地烧死。苛克知道有一个城市赞成共和政体,有一天,为了让他们看看颜色,他绞死了那儿的十九个市民。说实在的,这些报复的行为也是合法的,因为我们记得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曾经把教堂里的石头圣像割掉鼻子和耳朵。提拔杰弗利和苛克的詹姆士二世,是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国王。因为他那些情妇长得丑陋,他才实行禁欲。对哥仑比埃神父唯命是从。这位仟海师差不多跟舍米乃神父一样圆滑,但是比较热情。他上半辈子荣任詹姆士二世的顾问,下半辈子是玛利·阿拉各格的灵魂导师。正因为这种宗教的培养,詹姆士二世以后才能坚强地忍受放逐,而且在他隐居在圣日尔曼的时候,表现出一个国王也能应付逆境,怡然自得地摸着瘰疬,同耶稣会士聊天。

  ①查理二世的私生子,曾领导清教徒背叛英王。

  我们不难了解,像这样的一位国王自然要对林诺·克朗查理爵士之流的叛徒保持一定程度的注意。世袭的上议员资格是有一定的前途的,所以很显然,如果能够对这位爵士采取什么以防万一的措施,詹姆士自然不会犹豫的。

           第二章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

                  1

  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并不是一辈子都是老头子和流亡犯。他也有过热情的青年时代。哈利逊和没拉特告诉我们,克伦威尔年青时喜欢女人和娱乐,这一点(妇女问题的另外一面)往往就足以说明这是个作奸犯科的家伙。裤腰带松的人,千万不要信任。Male praecinctum juvenem cavete。

  克朗查理爵士像克伦威尔一样,也有一个放荡时期。听说他有一个私生子,一个男孩。这个儿子是在共和国垮台的时候在英国出生的,这时他的父亲已经出国了。所以他没有看见过他的父亲。克朗查理爵士的这个私生子是在查理二世的宫里充当侍从长大的。大家都称他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他是册封的爵士,因为他的母亲是一位大家闺秀。当克朗查理爵士在瑞士过猫头鹰生活的时候,这位母亲因为长得漂亮,决定不再绷着脸过日子。她找到了第二个情人以后也就原谅了她第一个野蛮的情人。第二个情人是文明人,甚至还是一个保王党,因为他就是国王。她曾经做过查理二世的情人,尽管时间不长,可是足够使陛下(他很高兴从共和国手中夺回这个美丽的女人)封他的猎获物的儿子小大卫爵士为宫廷侍从。这么一来,这个做了官的私生子不但在宫廷里领一份俸禄,而且还变成一个热情的斯图亚特派。大卫爵士,作了一个时期的侍从,也就是一百七十个佩剑的人中间的一个;接着又升为执戟侍从,也就是说四十个执金戟者之一。除此之外,他还是亨利八世设置的国王随身侍从,在国王的御席上有端碟子的特权。当他流亡的父亲的头发越来越白的时候,大卫爵士却在查理二世手下飞黄腾达了。

  之后,他在詹姆士二世手下也很得意。

  国王亮了,国王万岁!这就是所谓non deficit alter,aurells①。

  ①拉丁文:一个贵人垮了,另外还有一个呢。

  直到约克公爵①做了国王,这位青年才被允许叫做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他从他刚去世的母亲手里继承了苏格兰大森林里的一块封地,森林里有一种叫做“克猎葛”的鸟,能用鸟嘴在橡树于上凿窠。

  ①即詹姆士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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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士二世是国王,可是偏想做将军。他喜欢青年军官们围绕着他。他高兴骑着马在公共场所出现,戴着钢盔穿着铁甲,一头浓密的假发在钢盔底下和铁甲上面搭拉着;这是一种类似愚昧时代的骑马打仗的雕像。他喜欢年轻的大卫爵士的风度,他喜欢共和分子的这个保工党儿子;一个被否定的父亲并不妨碍他在宫廷里的前途。国王提拔大卫爵士做寝宫侍从,每年领一干利弗的薪俸。

  这是一种了不起的升级。一个寝宫侍从每天晚上在国王旁边的一张临时搭起来的床上睡觉。一起有十二个人轮班。

  大卫爵士当寝宫侍从的时候,还担任国王的粮袜署长,专管御马的饲料,每年拿二百六十利弗的薪俸。在他手下有五个御用车夫,五个御用挽马骑手,五个御用马夫,十二个御用跟班和四个御用轿夫。他照管国王养在亥麦开脱的六匹赛马,陛下每年的负担是六百利弗。负责国王衣饰的部门,也是他来作主,嘉德爵士们的礼服也是这个部门供应的。国王的黑棒官见了他要一躬到地。詹姆士二世时的黑棒官是杜伯骑士。王室的书记官贝苛先生和议会的书记官勃朗先生也要对大卫爵士客气三分。富丽堂皇的英国宫廷是一位好客的主人。大卫是主持御宴和召见的十二个侍从中间的一个。在施舍日——国王拿拜占廷金币献给教堂的时候,颈饰日——国王戴着品级颈饰临朝的时候,圣体日——国王和亲王们领圣体(这时只有他们领圣体)的时候,他有站在国王背后的光荣。每逢建立圣体节,就是他把十二个穷人带到陛下跟前的,国王按照自己的年龄赏给他们同样数目的铜板,按照自己在位的年数赏给他们同样数目的先令。国王生了病,他负责引进两个宫廷神父来帮助陛下,并且负责阻止没有国务会议的许可而擅自求见国王的医生进宫。除此以外,他还是苏格兰禁卫军的中校,禁卫军行军时用苏格兰进行曲。

  他以中校身分出征过几次,每一次都带来了光荣。他是一位勇敢的爵爷,体格魁梧,长得漂亮,心地慷慨,举止文雅。他的相貌正跟他的品质一样。出身高贵,身材也高大。

  有一个时期,他差点儿被任命为御衣侍从,当了御衣侍从就有侍候国王穿衬衫的特权;但是只有亲王和有上议员资格的贵族才能够担任这个官职。

  要把一个人提升为上议员,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因为必须建立上议员的头衔。这会引起许多人的嫉妒。这种恩宠能给国王拉来一个朋友,却要制造一百个敌人,这还没有把这个朋友忘恩负义的可能性计算在内。因为政治关系,詹姆士二世不大愿意册封上议员爵位,可是很高兴转让。转让爵位不会引起轰动。不过是一个名分的继续。不会影响贵族制度。

  这位和善的国君并不反对把大卫·第利—摩埃爵士擢升到上议院去,只要他能够有一个候补上议员的门路。国王陛下如果能有机会把大卫·第利一库埃的名义上的爵士变成正式的爵士,是求之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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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会来了。有一天,大家听到了许多关于一直在流亡的克朗查理爵士的流言。其中主要的一件事是说他已经死了。死亡对大家有一种好处,就是增添了大家谈话的资料。大家谈论着自己知道的或自以为知道的有关克朗查理爵士晚年的生活情形。大概是传说与猜想的混合物。要是相信这些流言蜚语的话,克朗查理晚年的共和思想越发变本加厉,居然在顽固的流亡生活中娶了一个犯过弑君罪的人的女儿安·勃拉特歇(人家连名字也说出来了)。据说这个女的生了一个男孩子之后也死了。如果这些情节是确实的话,这个孩子才是克朗查理爵士的合法儿子和法定继承人。这些话都是影影绰绰的,与其说是事实,倒不如说是谣传。对英国来说,当时在瑞士发生的事情,看起来跟现在在中国发生的事情一样遥远。据他们说,克朗查理爵士结婚的时候是五十九岁,六十岁时生了这个孩子,过了不久就撇下这个孩子死了。孩子变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当然喷,这很有可能性,不过总有点不像真的。他们还说这个孩子长得跟“白昼一样漂亮”,简直像我们在神话里读到的故事。后来还是国王出面结束了这类分明毫无根据的谣言。有一天早晨,国王宣布:“由于克朗查理爵士没有合法子女,没有任何其他证实的血亲,”圣上特降殊恩,立该爵士的私生子大卫·第利—摩埃为唯一的正式继承人。上议院马上根据诏书登入贵族名册。诏书让大卫爵士继承死者林诺·克朗查理爵士的爵位、权利和特权,不过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大卫爵士必须等待在摇篮里被封为公爵小姐的一个只有几个月的小女孩达到结婚年龄之后,跟他结婚。谁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读者如果愿意,读下去就知道了。大家都称呼这个小女孩为约瑟安娜公爵小姐。

  取西班牙名字的风气当时在英国很盛行。查理二世的私生子当中有一位泼利茅茨伯爵就叫做卡洛。约瑟安娜可能是“约瑟法”和“安娜”两个名字拼在一起的。也可能是“若西亚斯”的阴性字。亨利三世就有一个叫作若西亚斯·杜·伯塞奇的侍从。

  国王是把克朗查理的上议员的爵位赐给这位小小的公爵小姐的。只要有了一位上议员,她就是上议员夫人。她的丈夫将是一位上议员。这个上议员的爵位是册封在两个城堡的领地上的,一个是克朗查理男爵领地,另外的一个是洪可斐尔男爵领地。除此之外,所有的克朗查理爵士,因为祖上的战功和国王的特许,世袭西西里科尔龙侯爵的爵位。英国的爵士不许用外国爵位。可是也有例外,像华屠的亚仑待尔男爵亨利·亚仑待尔和克利福爵士都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伯爵,古波爵士还是那儿的亲王呢;汉密尔顿公爵是法国的舍耽尔劳公爵;邓伯埃伯爵巴西尔·费尔廷是德国的赫泼斯堡、劳芬堡和莱恩泛登伯爵。马尔保罗公爵是沙比亚的敏待尔赫姆亲王;同样,惠灵吞公爵是比利时的滑铁卢亲王;惠灵吞爵士既是西班牙的修达一洛屈古公爵,又是葡萄牙的微妙那伯爵。

  在英国,过去和现在都有贵族产业和平民产业的区别。克朗查理爵士家所有的士地都是贵族产业。这些土地,宫堡,集镇,管区,采邑,地租,自由保有的不动产及其附属产业,原来归克朗查理一洪可斐尔所有的,暂时都是属于约瑟安娜小姐的,国王同时声明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同约瑟安娜一结婚,就是克朗查理男爵。

  除了继承克朗查理家的财产以外,约瑟安娜小姐还有她自己的财产。她有一笔很大的财产,其中大部分是从“不拖尾巴”夫人赠给约克公爵的礼物来的。“不拖尾巴”的意思是简称。如果不简称,她就是“皇后之下法国第一命妇奥尔良公爵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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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卫爵士不仅在查理和詹姆士手下飞黄腾达,在威廉手下也很得意。他虽然是詹姆士二世的追随者,却没有跟他一起流亡。他是个识时务的人,虽然他仍旧爱戴他合法的国王,可是却为篡位者效劳。此外,尽管他不太守纪律,可是还不失为一个出色的军官。他从陆军转到海军,在白舰队里出人头地。他在那儿升到当时叫做“快速舰舰长”的职位。结果变成一位风流人物,把恶习发展到优雅的程度,跟大家一样,带点儿诗人气息,国家的好公仆,亲王的好仆人,对节日、狂欢、贵妇的召见、典礼、战争,总是很起劲,适当的谦卑,极度的傲慢,眼帘低垂或者咄咄逼人要看对象而定,为人正直,巴结奉承或者盛气凌人都做得恰到好处,初见面时很诚恳,避免吐露心迹,善于观察国王的喜怒哀乐,剑戟临前能够毫不畏惧,只要国王陛下示意,随时准备英勇沉着地牺牲性命;能够胡闹,而决不失礼,举止文雅,娴熟宫中礼节,以能在君王大典中下跪为荣,英勇,乐观,表面上是朝臣,骨子里是骑士。四十五岁的年纪,仍旧风度翩翩。

  大卫会唱轻松优雅的法国歌曲,查理二世很高兴听。

  他爱好演说和优美的辞藻。对大家叫作《波前埃祭文》的那些出名的做作的演说,佩服得五体投地。

  他从母亲那儿承继来的财产也足够他生活了,每年差不多有一万镑的收入,也就是二十五万法郎。而他却还要负债。在华丽、浪费和力求新奇方面,谁也比不上他。一有人模仿他,他就改换另外一种式样。他骑马时穿带马刺的轻便牛皮靴子,靴筒能翻下来。他戴的是谁都没有戴过的帽子。还有从来没有人见过的花边和他那独具一格的皱领。

            第三章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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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一七○五年,约瑟安娜虽然已经二十三岁,大卫爵士四十四岁,却还没有结婚,天晓得这到底是什么缘故。他们是不是互相厌恶呢?绝对不是。不过,逃不了的东西,倒不必急于到手。约瑟安娜想保持自由,大卫想保持青春。束缚来得愈晚,对他来说,青春也就愈长。在这个放荡的时代,晚婚的男子越来越多了;他们的头发花白了,却还打扮得跟花花公子一样。起先还用假发来隐瞒年龄,到了后来,就拿粉来做辅助品了。勃隆莱的吉拉特家的吉拉特男爵查理·吉拉特爵士,五十五岁还在伦敦大出风头。年轻美丽的白金汉公爵夫人、古汶屈雷伯爵夫人,倒疯狂地爱上了六十七岁的漂亮的福肯保子爵汤麦斯·培拉赛。人们常常提起七十岁老人高乃依写给一个二十岁女人的著名的诗句:“侯爵夫人,如果我的容颜……”有时女人上了年纪还有魔力,尼侬和玛丽红①就是一个明证。这就是近代典型的例子。

  ①两人都是十七世纪法国著名的妇女。

  约瑟安娜和大卫是用一种特殊方式谈情说爱的。他们相亲而不相爱。他们只要保持一定的往来就够了。干吗急急忙忙地结束这个局面呢?当时的小说诱使情人和未婚夫妇停留在那个最适当的阶段。除此以外,约瑟安娜虽然明知自己是个私生女儿,可是却觉得自己是个公主,所以不管什么事,都对他使用高压手段。她是喜欢大卫爵士的。他长得很漂亮,那还是另外一回事。她所重视的是他的温文潇洒。

  温文潇洒是最重要的东西。文质彬彬的加利朋①远胜可怜的亚利尔②。大卫长得漂亮,这固然很好;漂亮的海礁往往会使人觉得乏味。他却不是这样。他跟人打赌,击拳,借债。约瑟安娜对他养马、养狗、赌博输的钱,特别是他的那许多情妇,引以自豪。在大卫爵士这方面,他却对约瑟安娜的妩媚,对这个白壁无暇、高傲自负、不与人亲呢而敢作敢为的小姐神魂颠倒。他时常写些短诗赠给她,她有时也拿来过目、他在短诗里说,占有约瑟安娜简直像飞到天体上一样,尽管如此,他还是把他飞升的日期推到下一年。他只是在约瑟安娜的心室外面的接待室里耐心地等待着,这对他们两人都是适宜的。宫廷里每一个人都称赞这种晚婚的风雅。约瑟安娜公爵小姐说:“要我同大卫爵士结婚真可惜,我只愿意做他的情人!”

  ①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中的人物,丑陋,残忍。

  ②也是《暴风雨》中的人物,是空中的精灵。

  约瑟安娜就是“肉体”。没有比这个肉体更美的了。她长得很高,太高了一点。她的头发是可以叫作金红色的那种颜色。她丰满,鲜嫩,结实,玫瑰色的皮肤,才气横溢,胆量惊人。她那一对眼睛长得很聪明。她既没有情人,也谈不上贞节。她骄矜自持。男人!去他的!只有神仙才配得上她;要不然就配一个妖怪。如果说坚定不移便是德行的话,约瑟安娜尽管谈不上天真,却可以算是一个有德行的女子。她因为瞧不起人,所以没有于过什么风流事;但是如果有人疑心她,她也不会生气,只要这种奇遇能配得上她的身分就行了。她对名誉倒无所谓,对于光荣却非常重视。看起来好像很柔顺,但是要接近她可就难了,这就是她的杰作。约瑟安娜觉得自己威风凛凛,仪态万方。这是一种霸道式的美。专横多于妩媚。她踏着别人的心前进。她是地上的霸王。如果有人对她说她心里有一个人,就会跟让她看见她背上长了翅膀一样,使她吃惊。她能谈洛克①。她很有礼貌。有人猜测她懂得阿拉伯语。

  ①洛克(1632—1704),英国哲学家。

  一个美丽的肉体和一个女人完全是两回事。女人有一个弱点,就拿怜悯心来说吧,它很容易变成爱情,约瑟安娜可不这样。这倒不是说她没有感觉。古语说,美丽的肉体跟大理石一样,这个比方是完全错误的。肉体的美在于它跟大理石不同;它可以使你的心怦怦乱跳,使你浑身战抖,使你脸红,使你为之流血;坚定而不冷酷,白而不冷;有颤栗,也有弱点;这是生命的美,而大理石却是死的东西。肉体的美在一定程度上几乎可以说有裸体的权利;像披着轻纱似的,它披着一层耀眼的光亮;谁看见过裸体的约瑟安娜,就是隔着这层光亮看见她的轮廓的。她可以在撤底尔①或者阔人面前毫不迟疑地脱光衣服。她跟神话里的仙女一样沉着。她躲开汤大鲁斯②的追求,使她的裸体变成一种酷刑,她却能从中取乐。国王把她封作公爵小姐,朱庇特把她封为海里的女神。这两种光在她身上织成一种奇异的光辉。谁看见了她,就会觉着自己是崇拜偶像的教徒或者奴隶。她是个私生女儿,同时也是海洋的女儿。她仿佛是从浪花里来的。她的命运随波逐流,不过是在皇家的大江中顺流而下罢了。她自己有她的波浪,偶然的动荡,贵族的脾气和风暴。她长于文字,而且博学多能。她从来没有接近情欲,可是所有的情欲她都测量过。她讨厌实现恋爱,同时又渴望着恋爱。如果须要自杀的话,那也得像罗克雷首③一样,要等到事后。各种幻想的堕落都集中在这个处女身上。她是缥缈仙女阿斯塔特④和真实的狄安娜⑤的混合体。由于出身高贵而盛气凌人,高傲自大,使人难以接近。尽管如此,她能在自己故意的堕落里找到乐趣。她住在光荣的圆光里,心里在打算从那儿下来,说不定好奇得想摔下来。她对于光荣的云彩,也许太重了一些。犯罪是一种游戏。皇族的自由给她带来了尝试的特权,对公爵小姐来说,不过是闹着玩儿,换了一个普通的姑娘,就是身败名裂。从出身,姿色,讥讽,才气方面来说,约瑟安娜差不多等于一个女天。她曾经迷恋过路易·德·勃弗罗,这人曾经用手把马蹄铁折断。海古力斯已经死了,她觉得很可惜。她在等待着一个绝顶的、能使她放浪形骸的人物。

  ①森林之神,半人半兽,嗜酒与美人。

  ②汤大鲁斯是希腊神话中的一位国王,因触犯宙斯,被罚立于湖中,水泡到下巴边,口渴想低头喝水时,水就退了。

  ③罗马传说中的烈妇,被泰尔干的儿子奸污后自杀。

  ④犹太女神。

  ⑤罗马神话中的女神,以贞洁著称。

  在道德方面,约瑟安娜使人想到《致毕松人书》里的诗句,Desinit in piscem:①

  ①拉丁文:底下是一条鱼尾巴。

    上身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下身像水蛇。

  胸部生得很美,美丽和谐的乳房在高傲的心上高耸着,水汪汪的、明亮的眼睛,纯洁而又傲慢的面庞,谁知道呢?说不定在半透明的浑浊的海底,像神话似的,还藏着一条波浪形的似龙非龙的东西呢。在梦的深处,美德下面却藏着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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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她外表还是规规矩矩的。

  这是当时的风气。

  伊丽莎白就是一个典型。

  伊丽莎白的作风在英国盛行了三个世纪:即第十六世纪、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伊丽莎白不仅是英国人,而且还是英国国教的信徒。因此主教派的教堂对女王非常尊敬,天主教仇恨这种尊敬,他们在尊敬之外加了点绝罚的味道。教皇细克斯脱五世绝罚了伊丽莎白,可是诅咒变成了歌颂,他说:“Ungran cervello di principessa①”。玛利·斯图亚特对妇女方面的问题比对教会还要关心,她对她的姐姐伊丽莎白不很尊重,曾经用女王对女王,狐狸精对假正经的女人的口气写信给她:“您不打算结婚是因为您不愿意丧失恋爱的自由”。玛利·斯图亚特的武器是扇于,伊丽莎白的是斧头。双方强弱悬殊。她们在文学方面也互相竞争。玛利·斯图亚特用法文写诗;伊丽莎白翻译贺拉斯的作品。伊丽莎白天生的丑陋,可是自以为是天仙美女,她爱好四行诗和离合诗,要人家差遣美貌的少年把许多城市的钥匙献给她,照意大利人的样子紧闭着嘴唇,嘴角一高一低,照西班牙人的样子咕溜溜的转着眼珠;在她的衣橱里有三千套礼服,其中有好几套是米乃佛②和安斐特里特③式的;她敬重宽肩膀的爱尔兰人;用丝绦和亮晶晶的金属片缀满了她的鲸骨裙;爱玫瑰花,爱骂人,爱赌咒,爱跺脚,爱拿拳头打宫女,常常把达特雷④赶出去,打蒲莱大臣,打得这个老家伙抱头痛哭,喜欢往马赛和脸上吐唾沫,抓赫顿的领口,打爱赛克斯耳光,用大腿挑逗巴宋比埃⑤,尽管如此,她还是个处女。

  ①意大利文:女王是个杰出的女人。

  ②罗马神话中的智慧女神。

  ③罗马神话中的女神,海洋的女儿。

  ④伊丽莎白的宠臣。

  ⑤法国将军。

  她对待巴宋比埃就跟示巴女王对待所罗门①一样,所以她是对的,因为《圣经》已经创立了先例。凡是《圣经》上说的都是合于英国国教的。《圣经》上甚至还有一个例子:有人养了一个孩子,取名埃勃纳海昆或者梅立雷显特,意思就是“贤人的儿子”。

  ①示巴女王在所罗门面前露出了大腿。——原注

  干吗反对这种作风?厚脸皮总比假仁假义好。

  英国现在出了一个名叫威士来①的洛尤拉②,所以只好对过去低下眼睛。它虽然讨厌这个回忆,可是却又引以自豪。

  ①新教的神学家。

  ②天主教耶稣会的创始人。

  在这一类作风的同时,特别是在妇女中间,尤其是在漂亮的妇女中间,还存在着一种爱好残废者的作风。要是没有一个狒狒,长得漂亮有什么用呢?要是不跟一个矮子卿卿我我,还算什么女王?玛利·斯图亚特“宠爱”驼子利齐和。西班牙的玛利·德雷撒曾经跟一个黑人“很亲密”,结果做了黑衣女修院院长。在这个伟大的世纪里,驼于总是有出入床帷之间的福气,只要看一看卢森堡上将就够了。

  在卢森堡以前有康台、就是那个“多漂亮的小家伙”!

  美丽的女人很容易掩饰自己的缺点。这是大家知道的。安·包琳①的奶子一大一小,一只手上有六个指头,而且还有一只龅牙。拉·范里埃②有一双罗圈腿。但是这些并没有使亨利八世不爱得发狂,路易十四不爱得发疯。

  ①亨利八世的续弦。

  ②路易十四的情妇。

  道德方面,也同样不正常。没有一个有地位的女人没有变态心理。每一个阿涅丝心里都有一个梅露新①。她们在白天是女人,到夜里就变成了食尸鬼。她们到刑场上去和铁柱上刚砍下来的人头接吻。马格利特·德·范罗埃是假正经的女人的鼻祖,在她腰带上系着锁好的洋铁罐头里面装着所有已故情人的心。亨利四世就藏在她的裙子里。

  ①阿涅丝是贞女,梅露新是传说中能化为蛇身、预告死亡的女人。

  十八世纪的培雷公爵夫人,摄政王的女儿,就是皇族荒淫无耻的女人的代表。

  而且这些美丽的小姐都懂拉丁文。自从十六世纪起,这是女人的风雅。芹恩·葛莱夫人甚至更进一步懂得希伯来文。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说拉丁话。而且还有一件好事情,她是天主教徒。我们必须说明,这是秘密的、这一点她像她的叔叔查理二世,而不像她的父亲詹姆士二世。詹姆士因为信天主教而丧失了王位,约瑟安娜却不肯牺牲她的上议员爵位。所以她在亲密的朋友和权贵之间是个天主教徒,而在表面上却是新教徒。这是为了讨好贱民。

  这样理解宗教是很好的。你享尽了主教派国教的各种好处,以后又可以像格罗晓一样,在天主教的馨香中咽气,享受怕陀神父为你做弥撒的光荣。

  约瑟安娜虽然长得丰满,身体强壮,我们可以重复说一句,她可是一个道地的装模作样的女人。

  她有时睡意朦胧地用迷人的语气,把句子的尾音拖得很长,好像在模仿一只在树林里悄悄走着的老虎。

  装假正经的好处在于它能搅乱人类的秩序。现在人们已经不引以为荣了。

  无论如何,最主要的是把人类隔得远远的,就是这样。

  要是不能到奥林匹斯山①上去,就委屈一下,住住兰蒲耶大厦吧。

  ①希腊神话中的诸神都住在奥林匹斯山上。

  朱诺①变成了阿拉敏塔②。自称有神权是行不通的,结果就变成了矫揉造作的女人。手里既然没有霹雳,就只好拿傲慢做代用品了。神殿萎缩了,变成了女子化装室。做不成女神,就索性做个偶像得了。

  ①罗马神话中的天后。

  ②英国剧作家旺布勒的作品《同党》里的人物,是一个言行放肆的势利女子。

  除此以外,在假正经中也包含着卖弄学问,这是女人特别喜欢的。

  卖弄风骚的女人和卖弄学间的男人好比两个邻居。他们的关系可以从自命不凡的态度上看出来。

  敏感是从感觉来的。贪图口福,冒充辨别滋味。做出一副讨厌的苦相,为的是把贪心隐藏起来。

  风流场中的诡辩保护女人的弱点,打消了假正经的女人的顾虑。这是壕沟的壁垒。每一个假正经的女人都露出一副厌世的样子。这是一种掩护。

  她们以后总会答应的。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约瑟安娜内心里忐忑不安。她感到一种渴望放荡的倾向,因此特别装得正经。我们往往因为骄傲地抗拒某些恶习,结果反而造成另外的恶习。对贞洁作了过度的努力,反而使人变成一个装正经的人。过分的防止会露出秘密进攻的愿望。容易生气的人不见得是严厉的人。

  约瑟安娜因为自己的地位和出身与众不同,关着门自高自大,我们已经说过,可能地整天在打算突然间逃出樊笼。

  这是在十八世纪初叶。英国正在仿效法国摄政时期的丑样、华尔泊尔正和杜薄埃相持不下。马尔保罗正在跟逊位的国王詹姆士二世进行斗争,据说,他曾把他的妹妹,丘吉尔小姐,出卖给詹姆士。这时保林动洛克登峰造极,而黎塞留已经初露头角。富贵贫贱混乱的当口,正是风流韵事盛行的时代;由于恶习的缘故,人与人之间大家平等,正像后来要求思想上的平等一样。结交平民,这是贵族执政的前奏,革命所要完成的东西已经开始实现了。我们离叶里尤特大白天公然坐在爱品耐侯爵夫人床上的时代已经不远了。说实在的,在十六世纪,斯沫登的睡帽曾经在安·包琳的枕头上发现,这个风气的确传扬得很快。

  要是女人的意思就是“堕落”(我记不清在什么会议上下过这个定义了),那末,就没有比这个时代的女人更有女人味儿的了。尽管她们用妩媚掩饰她们的脆弱,用权势掩饰弱点,从来也没有这个时代的女人更强迫别人原谅的了。拿禁食的果子当做允许吃的果子,这是夏娃的堕落;但是如果把允许吃的果子当做禁食的果子,这就是胜利。她的结局就在这里。在十八世纪,妻子把丈夫关在门外。她自己却同撒但关在伊甸园里。亚当被抛在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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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瑟安奶出于本能有这样一种倾向:她情愿出于风流,而不愿意为合法的关系把自己献给一个男人。为风流而献身,有股文学味儿,使人想起了孟那克和亚玛利丽,几乎可以说有点文艺气息。

  斯可都丽小姐所以献身给裴利宋,除同丑相怜以外,没有别的动机。

  英国的古风是;姑娘是女王,妻子是奴隶。约瑟安娜把她变成奴隶的时间尽量地推迟。她迟早得同大卫爵士结婚,因为这是女王所喜欢的。毫无疑义,这是必要的;可是,多么可惜!约瑟安娜既尊重又讨厌大卫爵士。在他们之间有一种既不结婚也不解除婚约的默契。他们互相躲避。这种进一步退两步的恋爱方式,正担当时流行的“米奴爱舞”和“加伏特舞”一样。结了婚便不像样子,连所戴的丝带也黯然失色,人也显得老了。结婚会把人的光彩消磨掉。公证人把一个女人交给一个男人,多么平凡啊!残忍的婚姻造成了确定的地位,抑制人的意志,扼杀人选择的自由;像文法上的造句法一样,用拼音代替灵感,使爱情变成一种命令行为,打破了生活的神秘,把美丽的爱情变成到期不得不履行的职务,拨开云层,使人看见一个只穿衬衣的女人,改变了君臣间的权利,失掉了两性之间的有趣的平衡:这边是雄壮的男性,那边是有权有势的女性,这边是力,那边是美,使这边做了主人,那边做了奴隶。相反,不结婚,那还是一边是奴隶,一边是女王。把恋爱看作一件平凡的,甚至庄重的事情,还有比这更粗俗的吗?把恋爱当作一件失礼的事情,这是多么愚蠢啊!

  大卫爵士的年纪已经不轻了。人到了四十岁就看得出上了年纪。可是在他还看不出来,看起来还像三十来岁。他认为想望约瑟安娜比占有她还来得有趣。他可以占有别的女人,别的情人。而约瑟安娜呢,也有她的幻想。

  幻想更糟。

  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有一个特点,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么稀罕,她的眼睛一只是蓝的,一只是黑的。瞳孔含着爱情和仇恨,幸福和苦恼。她眼里有白天,也有黑夜。

  她的抱负是这样的:要表现她能够干出别人干不出的事情。

  有一天她向斯威夫脱说:

  “你们这些人呀,总以为自己的嘲笑能起什么作用。”

  “你们这些人”的意思是指人类。

  她是一个略知皮毛的天主教徒。她所懂得的教义不过限于时尚所需要的那点东西。要是用现代眼光来看,不过是个高教派。她身上穿的是丝绒、缎于或者云绸制的衣裳,有几件是用十五六奥纳①的绣着金花银花的料子做的,环绕着腰身的是许多缀着珍珠的花结,夹杂着各种宝石。她总是滥用边饰。她偶尔穿上一身绣花的呢外套,好像一个下级武士模样。尽管在十四世纪的时候,英国已由理查二世的妻子安妮采用了侧坐马鞍,她还是骑在男人用的马鞍上。她按照卡斯蒂利亚的化装法,把糖溶解在蛋白里,用来洗脸、胳臂、肩膀和脖子。如果有人在她面前讲话讲得投机,她脸上就会露出一种特别动人的沉思的笑容。

  ①法国古长度名,等于1.188米。

  此外,她的心眼儿不坏。可以说,她是个善良的女人。

          第四章 MAGISTER ELEGANTIARUM①

  ①拉丁文:时髦社会的领袖。

  不用说,约瑟安娜很烦闷。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在伦敦放荡生活中占着统治的地位。他受到贵族和士绅的敬重。

  我们可以谈谈大卫爵士的一项光荣的成就;他居然敢于不戴假发。那时反对戴假发的风气才刚刚开始。正像在一八二四年由生·戴浮利亚第一个大着胆子留胡于一样,泼莱斯·德弗罗在一七○二年第一个公开地抛弃了假发,把自己天生的头发卷成好看的鬈发。拿自己的头发来冒险,几乎跟拿自己的脑袋来冒险一样。泼莱斯·德弗罗虽然是海雷福德子爵,英国的上议员,还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他受到人家的侮辱,其实这种行为也是应该侮辱的。在乱子闹得最凶的当儿,大卫爵士突然也不戴假发,露出自己的头发来了。这类行动震撼了社会的基础。大卫爵士所受的侮辱比海雷福德子爵还要厉害。可是他没有让步。泼莱斯·德弗罗是第一个人,大卫·第利—摩埃是第二个。有时候做第二个比做第一个更加困难。虽然不需要更多的匠心,却需要更多的勇气。第一个人受到自己革新的麻醉,可能不知道危险;第二个却看见了深渊,还要往里面跳。大卫爵士就是这样跳进去的。后来有人模仿这两位革命家,鼓起勇气抛弃假发,接着,好像要粉饰过去似的,扑粉的风气也盛行了。

  为了把这段重要的历史弄清楚,我们须要说明,在这场假发的战斗中打先锋的,应该说是一位女王,那就是瑞典的女王克利斯丁,她穿着男装,从一六八○年起,就露出了天生的栗色头发,搽上了粉,梳得很高。米松说:“她还有一撮小胡子哩。”

  教皇也不重视假发,他在一六九四年三月颁发了一个训令,命令主教和神父摘掉假发,指令神职人员把头发留起来。

  大卫爵士从此不戴假发,并且穿一双母牛皮长靴。

  这两件大事引起了大家的称赞。所有的俱乐部都请他当领导人,每一次拳击比赛,大家都希望他做referee。referee就是裁判员。

  好几个贵族俱乐部的章程都是他起草的。他创办了几个上流社会人士娱乐的场所,其中有一个叫做几内亚夫人的,到一七七二年还能在抛尔·貌尔看到。几内亚夫人俱乐部是所有青年贵族集合的地方。他们在那儿赌博。最低的赌注是一卷五十几内亚①,台面上总不下两万几内亚。每一个赌客身旁有一只小独脚圆桌,桌上放着茶杯和一只用来放一卷卷的几内亚的金漆木碗。赌客像佣人在洗刀子的时候一样,套上皮袖套,保护他们的花边,戴着一块皮制胸板来保护他们的皱领,头上戴了缀满花朵的宽边草帽,一方面可遮住灯光,因为灯光很亮,另一方面也可使他们的黑发不致弄乱。他们还戴着假面具,为的是不让别人看见他们脸上激动的表情,特别是在赌“十五点”的时候。他们都把衣服反穿起来,为了赌起来有好运气。

  ①英国古金币,合二十一先令。

  大卫爵士是牛排俱乐部、倔强俱乐部、分文俱乐部、野蛮俱乐部、凑零钱俱乐部、封印结俱乐部(这是个保皇党俱乐部)和马丁纳斯·斯克力勃罗勒士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是斯威夫脱建立的,它代替了弥尔顿建立的罗塔俱乐部)的会员。

  他虽然长得漂亮,却参加了丑人俱乐部。这个俱乐部是专为残废的人建立的。会员有参加殴斗的义务,可是不是为了美丽的女人,而是为了丑陋的男子。这俱乐部的大厅里用丑八怪(如道西合、屈力蒲莱、敦斯、赫狄勃拉、斯加隆)的画像,当做装饰品;壁炉上,在两个独眼龙可克尔和加茂盎中间的是伊索的像。可克尔瞎的是左眼,加茂盎瞎的是右眼,两个人都是塑的瞎眼睛的那一面,面对面放在一起。漂亮的维萨太太变成麻子的那天,五人俱乐部为她举杯庆祝。这个俱乐部到十九世纪初还很兴旺;它还给米拉波①送过一张名誉会员证哩。

  ①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政治家,是个麻子。

  查理二世复辟以后,革命的俱乐部都被废除了。在摩尔斐尔附近的小街上,小牛头俱乐部所在地的那家酒店也拆掉了;那个俱乐部所以采用这个名字,是因为在一六四九年一月三十日,查理一世在绞台上流血的时候,这个俱乐部的会员们曾经用一只小牛的头骨盛着红酒,为克伦威尔饮酒庆祝的缘故。

  君主制度的俱乐部代替了共和制度的俱乐部。

  在君主制度的俱乐部里,大家都规规矩矩地消遣。

  当时有一个捉弄她俱乐部。他们到大街上找一个女人,一个过路的女市民,尽可能找一个年纪轻的,长得漂亮的;他们强迫她到俱乐部里,用手托着传来传去,她两只脚朝天,落下来的裙子这着她的脸。如果她不高兴,他们就用鞭子抽她的没有被裙子遮住的地方。这是她的错儿。作这种训练的人叫做“钻火圈的骑手”。

  还有一个热情的闪电俱乐部,意思是快乐的舞蹈。他们让黑人眼白种女人跳秘鲁的“比康舞”和“厅提令巴舞”,特别要跳“摩萨玛拉(坏姑娘)舞”,跳这个舞最有趣的是,跳舞的姑娘坐在一堆糠上,她爬起来的时候在糠堆上留下一个难以形容的印子。正像罗克雷茜的诗句所描写的一样:

  Tunc Venus in sylvis jungebat corpora amantum.①

  ①拉丁文:于是在森林里,维纳斯投入了情人的怀抱。

  还有地狱之火俱乐部。他们专门拿骂神咒鬼取乐。这是一种渎神比赛,把地狱拍卖给骂神骂得最凶的人。

  还有撞人俱乐部,所以取这个名字,因为会员们是用头来撞人的。他们一看到一个宽胸膛的有点傻里傻气的街头搬运夫,就提议请他喝一罐子黑啤酒(必要时就强迫他接受),让他们用头在他的胸膛上撞四次。他们就拿这个人打赌。有一次,一个名叫戈甘结特的威尔士傻瓜,被他们撞了三下便断了气。这一来事情似乎严重了。经过调查,陪审官作的裁定是:“因饮酒过度,心脏扩张而死。”其实,戈甘结特也的确喝过罐子里的黑啤酒。

  还有打哈哈俱乐部。“打哈哈”跟“切口”和“幽默”一样,是一个不容易翻译的字。“打哈哈”之于“滑稽”正像辣椒之于盐一样。跑进人家的屋子,打碎贵重的镜子,砍坏家庭的画像,拿毒药给狗吃,把猫放进家禽场里,这叫作“打一阵子哈哈”。捏造噩耗,弄得人家信以为真,穿上孝服,这是“打哈哈”。在汉普顿官的一幅荷尔宾的画上挖一个四方窟窿,这也是“打哈哈”。米罗的维纳斯的胳膊如果被打哈哈俱乐部的一个会员弄断的话,他会认为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在詹姆士二世时,有一天夜里,一个家财百万的少年爵士在一所茅屋上放了一把火,引得整个伦敦的人大笑不止,尊他为打哈哈大王。茅屋里的可怜虫是穿着睡衣逃出来的。打哈哈俱乐部的会员都是有地位的贵族,夜里常常在市民熟睡的时候,在伦敦跑来跑去,拔掉百叶窗上的饺链,割断抽水机的管子,放掉水池的水,摘掉商店的招牌,糟蹋人家种的东西,弄灭路灯,把支撑房屋的支柱锯断,把玻璃窗打碎,在平民区闹得特别厉害。这是有钱人对待穷人的办法。怪不得没有人告他们。何况,这是他们开的玩笑。这种风俗到现在还没有完全绝迹呢。在英国本土或者属地的许多地方,例如葛恩赛,你的屋子在半夜里不时会给人弄坏,不是把篱笆拆毁,便是把门环一类的东西拉下来。要是穷人干的,便一定要坐牢;可是这是活泼的青年绅士干的呀。

  所有的俱乐部当中最时髦的一个,由一个皇帝来当主席,他的额头上戴着一个新月章,自称是大莫霍克人。这位莫霍克人超出了打哈哈的范围。“为干坏事而干坏事”,便是这个俱乐部的会章。莫霍克人俱乐部有一个主要的目标,就是破坏。为了完成这个目标可以采用任何手段。会员在参加莫霍克人俱乐部时必须为这项宗旨宣誓。要用尽一切方法进行破坏,不管在什么时候,不管对什么人,不管用什么方式,这是一种义务。莫霍克人俱乐部的每个会员必须有一种技能。有的是“跳舞教师”,那就是说,他们用剑尖刺进乡下佬的腿肚子,使他跳来跳去。有的是“挤汗水的能手”,那就是说,凑七八个贵族,手里拿着剑,包围住一个可怜虫,使他不可能不把背朝着其中一个贵族,他背后的那个贵族便用剑刺他一下惩罚他,这就弄得他只好转来转去,另外一个人在这家伙的腰上刺一下,警告他背后有一个贵族,这样轮流着刺,直到这个被一圈剑包围着的人满身是血,转够了,跳够了,他们才命令仆人抽他一顿,让他换换脑筋。另外一些人是“打狮子”的好汉,那就是说他们笑嘻嘻的拦住一个过路人,用拳头一下子打烂他的鼻子,用两只大拇指使劲挖他的眼睛。如果眼珠子爆了,他们便赔偿损失。

  这些就是十八世纪初期伦敦游手好闲的富人的消遣。巴黎的游手好闲的人也有他们消磨时间的办法。德·夏洛莱先生就对一个站在自己门槛上的市民开过一枪。自古以来,青年人就是喜欢玩乐的。

  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也把他丰富的自由的才能带到这些寻欢作乐的机构里来。他跟所有的人一样,高高兴兴地烧掉一所用木头和茅草盖的小屋,把屋里的人和东西烤得黄澄澄的,不过他会给他们再盖一所石头房子。他还在捉弄她俱乐部里捉弄过两个女人,一个还是个姑娘,他给了她一份嫁妆,另外的一个是结过婚的,他就任命她的丈夫去管理一座教堂。

  他在斗鸡方面有许多值得称赞的改进。在上战场以前,大卫爵士怎样打扮公鸡,的确是值得一看的。公鸡会互相咬住羽毛,正像打架的人互相抓住头发一样。因此,大卫爵士便尽量把公鸡弄得光秃秃的。他用剪刀剪掉公鸡尾巴和从头到肩膀的所有的羽毛。他常常说:“敌鸡的喙就不容易施展了。”随后他展开公鸡的翅膀,把翎毛一根一根削得尖尖的,好像在翅膀上装了一根根铁刺。他说:“这是准备刺敌鸡的眼睛的,”接着,他又用一把小刀刮鸡爪子,把爪尖修得尖尖的,在蹴爪上装上一个又尖又锋利的钢刺,他在鸡头上和脖子上吐唾沫,像替运动员涂油一样,最后才把这个可怕的公鸡放下,喊道:“瞧!公鸡这样就变成了老鹰,家禽变成了山里的野禽!”

  大卫爵士参加拳击比赛,他本人就是一本活的拳击规则。每一次重要的拳赛,都由他来插桩,拉绳子,量拳赛场的尺寸。遇到他作助手的时候,他一步步跟着他的拳击家,一只手拿瓶子,一只手拿海绵,向他嚷着:“狠狠地打”,建议拳击家应该耍什么花招,战斗的时候,他在旁边出主意,流血的时候,他给他擦干,摔倒的时候,他把他搀起来。让他扶着自己的膝盖,把白兰地瓶口塞进他的牙齿中间,并且喝一口水,喷在拳击家的眼睛和耳朵上,这么一来,即使是死人也会活转来的。要是他当裁判员,他的裁判很公正。除了助手以外,他不许任何人帮助决斗者。要是一方不面对对方站好,他便宣告他被击败。他注意每一个回合不超过半分钟。不许用头撞,要是谁用这个方法便是犯规,对方摔倒了,不许再打。虽然有这些学问,可是他并不卖弄,并且一点也不影响他在社会上的悠闲态度。

  当大卫做裁判员的时候,决斗双方的满脸粉刺、头发乱蓬蓬的黑脸朋友,都不敢走过来帮助失败的人,也不敢跳过障碍物,进入决斗场,弄断绳子,拖倒木桩,用武力来扰乱决斗。像大卫爵士这样使他们不敢撒野的裁判员,实在寥寥无几。

  谁都不会像他那样训练。他只要答应做训练员,就一定能打赢。大卫爵士选中一个大力士,身体大得像一座山,高得像一座塔,就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看待。问题在于怎样把这块有血有肉的岩石从防守状态转变为进攻。他对这一点有特长。他选中了他的大力士以后,就再也不离开他。他简直像个保姆。他替他量酒,替他称肉,计算他睡眠的时间。运动员的这种令人佩服的营养法则就是他首先发明,后来才由慕赛莱翻版的:早晨一只生鸡蛋和一杯雪利酒;十二点,带血的嫩羊腿和茶泪点钟,烤面包和茶;晚上,淡啤酒和烤面包;吃完以后,他替这个人脱掉衣服,按摩一遍,然后让他躺下。在街上,他一步不放松地看住他,使他避免危险,避免脱缰的马、车轮、喝醉的水兵和漂亮的女人。他随时注意着他的操守。这种慈母式的照顾使学生的教育有了一些新的改进。他教他怎样用拳头打落人家的牙齿,怎样用大拇指把人家的眼珠子挖出来。没有比这再动人的了。

  关于以后他要参加的政治生活,他就是这样准备的。要做一个十全十美的骑土究竟不是一件容易事啊。

  大卫·第利—摩埃喜爱街头表演,戏剧。有奇怪的野兽的马戏,跑江湖的篷车,小丑,翻斤斗的人,滑稽演员,露天滑稽戏和集市上一切不可思议的玩意儿。真正的贵族是带点人民风味的。所以大卫爵士常常到伦敦和森堡的酒店和下层社会的集中地去。为了在必要时同管桅水手或者嵌油灰工人表示亲密,而并不损害他在白舰队的军官身份,他常常穿上一件水手的外套到贫民窟去。对于这种化装,不戴假发要方便得多,因为,甚至在路易十四的统治下,人民还留着长发,像狮子长着鬣毛一样。这样他的行动就自由得多。大卫爵士常常接触下层社会的人,和他们混在一起,他们对他也很尊敬,想不到他是一个爵爷。他们叫他汤姆—芹—杰克。在下层社会里,他是很有声望和名气的。他是他们的首脑人物。必要时他也会挥拳头。这一方面的时髦生活特别受到约瑟安娜小姐的赞赏。

              第五章 女王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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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一对未婚夫妇上面的是英国的女王安妮。

  安妮是一个极平凡的女人。她愉快,仁慈,多多少少有点庄严。她的品行既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她浑身胖都都的,不会说轻松的笑话,心眼儿虽然挺好,可是有点愚蠢。固执而又懦弱。作为一个妻子,她既不忠实,而又忠实。她把她的心交给了她心爱的人,可是却把她的床留给她的丈夫。作为一个教徒,她是个异教徒,而又是个很迷信的女人。她有一种美,就是长着一个尼奥柏①式的脖子。她身体上其他的部分长得普普通通。她是个爱打扮的女人,虽然有点俗气,可是还算正派,皮肤又白又嫩,常常喜欢露出来。大粒的珍珠绕在脖子上的风气就是从她开始的。低低的额角,肉感的嘴唇,丰满的两颊,近视眼,一双眼睛却生得很大。她的目力的短视也影响了心灵。除了偶然发出一阵笑声以外,她总是跟发脾气似的闷闷不乐,嘟嘟囔囔的,老是抱怨。她说的话,你得猜才能明白。她是好心眼儿的女人和凶神恶煞的混合体。她喜欢新奇的事物,这点倒特别像女人。安妮好像一座粗雕的普通夏娃像。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王冠掉在这座雕像的头上。她喝酒。她的丈夫是一个出身高贵的丹麦人。

  ①尼克柏是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后,有十四个孩子,常以此自夸,后因全被杀死,悲伤不已,终于变为石头。

  像一个女人,一个疯子似的,安妮虽然喜欢托利党,可是却任命辉格党员组阁①。她时常大发脾气。把什么都弄得一团糟。说到管理国家,再也没有像她那么笨的了。她对各种政治事件都听其自然。她所有的政策都是杂乱无章的。她是一个为了小事闹大乱子的能手。等到她的统治欲发作时,她说这是“用火棍拨一拨”。

  ①“托利党”与“辉格党”是英国当时的政党,前者是保王党,后者是反对国王的民政党。

  她用一种深思熟虑的样子说道:“除了爱尔兰上议员庆赛尔伯爵苛赛以外,所有的上议员都不应该在国王面前戴帽子。”她常说:“如果我的丈夫不像我的父亲一样做海军大元帅,那是不公平的。”她委任丹麦的乔治做英国及“女王陛下全部殖民地”的海军统帅。她不断发脾气;她表达自己的思想,总是说得不明不白。这个母模有些像斯芬克斯。

  安妮也喜欢打哈哈,说使人难堪的、甚至含有敌意的笑话。如果能够把阿波罗①变成一个驼背,她会很高兴。不过她也可能让他安安静静地做神仙。她的心眼儿不坏,不想使人失望,却要使每一个人都忧虑不安。她说起话来很粗鲁;如果再厉害一点就能跟伊丽莎白一样乱骂人了。她不时地从裙子上的一个口袋里,取出一只圆圆的小银盒子,盒子上面的Q.A.②两个字母中间雕着她的侧面像;她把盒子打开,用手指沾一点香膏,涂红自己的嘴唇。涂好以后她才张开嘴笑。她很喜欢吃锡兰的那种扁平的香料面包。她对自己的肥胖觉得很得意。

  ①希腊神话中主管光明、音乐、诗歌等的神。

  ②Q.A.是“女王安妮”原文的缩写。

  安妮虽然是个道道地地的清教徒,却很喜欢戏剧。她想模仿法国,建立一个音乐院。一七○○年,一个姓福特洛虚的法国人要在巴黎造一所“皇家马戏场”,造价四十万法郎,这个计划遭到了达向生的反对。这位福特洛虚便跑到英国向女王安妮建议,在伦敦造一个有四层楼的戏院,并且有机器设备,比法国国王的戏院还要漂亮,女王当时被他说动了。像路易十四一样,她喜欢坐飞快的马车。她的马和驿马有时候可以使她用不到一点一刻的工夫,跑完伦敦和温莎之间的路程。

                  2

  在女王安妮时代,非经两个保安官许可,百姓不准开会。凡有十二个人聚集在一起,即使是吃牦肉,喝酒,也构成叛逆罪。

  在她的统治下,其他方面比较放松些,不过对于海军管得特别严厉;这就悲惨的说明英国人只是奴隶似的臣下而不是公民。英国遭受这种暴君式的统治已经有几个世纪之久,这拆穿了以前的所谓自由宪章的谎言,而被激怒的法国却出人意料地战胜了这种暴君统治。但是美中不足的是,英国压迫海军,而法国却压迫陆军的士兵。在法国任何一个大城市里,凡是身体强健的男子到街上办自己的事,都有被兵贩子推进一所叫作“炉子”的屋子里去的危险。有人把他们跟别的一些人关在那儿,把适宜于服兵役的人挑出来,由招兵的人卖给军官。一六九五年,巴黎有三十个这样的“炉子”。

  女王安妮颁布的压迫爱尔兰的法律是残酷的。

  安妮是在一六六四年伦敦大火的前两年出生的,关于她的出生有一些星相家(当时还有星相家,路易十四就是一个证人,他出生时有一个星相家在座,并且还包在一张画着十二宫的襁褓里)预言她一定能做女王,因为她是“火神之姊”。后来她果然依靠星相家的预言和一六八八年的革命,做了女王。她只能有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基尔培做教父,她觉得很委屈、当时在英国已经不可能做教皇的教女了。单单一个当大主教的教父,实在太平凡了。可是安妮对这一点也只好忍受。这是她自己的错。谁叫她做新教徒来?

  为了安妮的童贞,丹麦付出了一笔者宪章里说的virginitas empta①的费用,即一笔每年有六千二百五十镑收入的未亡人财产,由华丁堡区和番孟岛作担保。

  ①拉丁文:花钱买来的童贞。

  她是按照威廉的习惯办理的,这不是因为她相信,而是因为她尊重传统。在革命之后产生的这个王国统治下的英国人,当时只能在幽禁演讲人的伦敦塔和加在作家的手和头颈上的枷锁之间选择自由。安妮跟她丈夫私下谈话时讲一点儿丹麦话,跟波林勃洛克私下谈话时讲一点儿法国话。真是南腔北调;可是在英国的上流社会,特别是在宫廷里,说法文是很时髦的。只有法文里有隽言妙语。安妮对国币,特别对在下层社会使用的铜币的制造很注意,她想把壮丽的图案铸在上面。在她统治下曾铸造过六种不同的铜元、在头三种的背面,她只把宝座铸在上面;在第四种的背面,她吩咐刻上一辆凯旋的战车;在第六种的背面,刻上一个女神,一手执宝剑,一手握着橄榄枝和漩涡花样的Bello et Pace①。她的父亲詹姆士二世是个天真而又残忍的人;她却是无情的。

  ①拉丁文:战争与和平。

  说实在的,她心里倒是很温柔的,这不过是表面上的矛盾。脾气一发作,人也就改变了。拿糖烧一烧,也会沸腾起来的。

  安妮是得人心的。英国喜欢女王的统治。为什么?法国就要排斥女王的统治。这就是她得人心的一个理由。可能没有旁的理由了。对英国的历史家来说,伊丽莎白代表伟大,安妮代表善良。得了。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反正女人的统治下是不会有什么美妙的东西的。线条大粗了。这是粗野的伟大和粗野的善良。关于她们毫无污点的品行,英国人是很固执的,我们并不反对。伊丽莎白是一个受过爱赛克斯熏陶的处女,安妮却是一个被波林勃洛克扰乱了心境的妻子。

                  3

  世界各国的老百姓有一种愚蠢的习惯,他们把自己所做的事都归功于国王。他们打仗。是谁的光荣?国王的。他们付税。让谁来过豪华的生活?国王。老百姓喜欢他们的国王享受富贵。国王从穷人那里收到一个金币,赏给他们一个铜子。他多么慷慨啊!作台座用的那个巨人注视着上面矮小的石像。我背着的这个矮小的石像多么伟大啊!矮子有一条妙计,能使他比巨人还高,那就是坐在巨人的肩膀上。可是巨人却让他这样做,这真是怪事;而且他还佩服矮子的伟大,那就是道地的愚蠢了。人类的天真就是这样。

  只有国王可以造骑马像,这正好代表君主制度;马代表人民。不过马在慢慢地变。开头不过是一头驴子,末了却变成狮子。于是它就把骑在身上的人摔在地上,英国在一六四二年①,法国在一七八九年②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有时它还把他吞掉,英国在一六四九年③,法国在一七九三年④也有过这样的事。

  ①指英国革命。

  ②指法国革命。

  ③指英王查理一世上断头台。

  ④指法王路易十六上断头台。

  狮子以后却又变成了驴子,虽然奇怪,可是事实如此。英国就是这样。人民又背上了盲目崇拜国王的鞍子。我们刚才说过,女王安妮很得人心。她干了什么得人心的事呢?什么也没有干。什么也不干,英国人要求国王的就是这一点。就因为这个“什么也不于”,国王每年就有三千万法郎的收人。英国在伊丽莎白时代只有十三条军舰,詹姆士一世时代有三十六条,到了一七O五年却有一百五十条。英国有三支军队,五干人在加答隆尼亚,一万人在葡萄牙,五万人在佛兰德。除此以外还要为了外交和君主制的欧洲,每年付出四千万法郎,好像英国人老是在供养一个妓女。议会通过了三千四百万法郎的终身年金爱国公债,大家热烈地赶到财政部去认购。英国派一个舰队到东印度,一个舰队和海军上将李克到西班牙沿岸,海军上将萧威尔统率的四百只帆船的后援队还没有计算在内。英国刚合并了苏格兰。现在正是在霍赫斯他脱①和腊密依②两个战役中间,一次胜利使人看见另外一次胜利。英国在霍赫斯他脱撒了一网,俘虏了二十七个营和四团龙骑兵,并且使法国的军队胆战心惊地从多瑙河向莱茵河撤退四百公里。英国把手伸向撒丁和巴来亚里群岛。它洋洋得意地把四十条西班牙战船和许多满载着金子的西班牙帆船带回自己的港口。路易十四放弃了一部分赫森海湾和海峡。大家认为他不久就要放弃阿卡狄亚、圣·克利斯多夫和纽芬兰,英国如果让法国国王在不列颠岬捕捕鳕鱼,他就喜出望外了。英国差不多逼得他承认自己破坏邓扣克要塞的耻辱。现在它已经占领了直布罗陀海峡,而且正在攻打巴塞罗那。这些是多么伟大的成就啊!安妮不嫌烦劳地生活在这个时代,怎么不使人钦佩呢?

  ①多瑙河上的一个城市,一七○四年英将马尔保罗在此战胜法军。

  ②比利时村名,一七○六年英将马尔保罗在该村战胜法军。

  从某一种观点上看起来,安妮的统治是路易十四统治的缩影。在所谓历史的巧合之中,女王安妮和法国国王有一些相像的地方。

  像路易十四一样,她拿治理偌大一个国家当作游戏;她有她的纪念塔,她的艺术,她的胜利,她的将领,她的文学家,她有赡养名士的皇室出纳官,她的各种杰作的陈列馆。同路易十四陛下一模一样,朝上也群英济济,气象豪华,也有仪仗和乐队。在人物方面,也是凡尔赛的那些现在已经不很伟大的大人物的缩影。不过是个障眼法罢了;我们再补充一下,她也有《女王万岁》,这可能是从罗利①那儿剽窃来的。所有这一切,都能使人产生一种错觉。一个人物也不短少。克利斯多夫·伦是一个很及格的孟沙;宋慕斯②赶得上拉穆瓦尼翁③,德莱顿是她的拉辛,蒲柏④是她的布瓦洛⑤,古度番是她的郭拜,庞勃洛克是她的卢瓦⑥,马尔保罗是她的都连。尽管把假发拉长,额角压低好了。一切都显得庄严豪华,当时的温莎有点像马利。但是一切都带点女人气,连安妮的戴利埃神父的名字萨拉·芹宁斯都有点女人气。当时一种讥讽的萌芽,在五十年以后变成哲学的,已在文学作品里出现了;像莫里哀讽刺天主教的剧本《伪君子》一样,斯威夫特笔下也出现了新教徒的《伪君于》。尽管那时的英国时常跟法国争吵,并且攻打法国,它却处处模仿法国,井且从它那儿得到许多启发;所以说英国的门面是法国的光照亮的。可惜安妮只做了十二年女王,要不然英国人一定会跟我们称作“路易十四的世纪”一样,称为“安妮的世纪”。安妮在一七○二年出现,正当路易十四衰落的时候。这是历史上的许多怪现象之一,苍白的天体的出现同紫红色的天体的没落恰相吻合,法国刚出了一位“太阳”国王⑦,英国便出了一位“月亮”女王。

  ①意大利音乐家,曾在路易十四朝上任音乐总监。

  ②英国建筑家,数学家。

  ③法国建筑家。

  ④英国诗人。

  ⑤法国诗人。

  ⑥法国军事家。

  ⑦指法王路易十四。

  还有一件小事必须说明一下。英国虽然跟路易十四作战,英国人却对他很钦佩。英国人说:“这是法国一个好样的国王。”爱好自由的英国人却欢迎别的人受奴役。他们赞成邻人披枷戴锁的精神,居然达到了对邻国的专制君主热情欢迎的程度。

  总而言之,正如比佛雷尔作品的法国译者在题辞第六页,第九页以及序言第三页里,用动人的口气重复的那样,安妮给她的人民带来了“幸福”。

                  4

  女王安妮所以对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有点儿怀恨,有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她觉得约瑟安娜长得漂亮。

  第二:个原因是她觉得约瑟安娜公爵小姐的未婚大也漂亮。

  对一个女人来说,两个原因可以促使她妒忌;对一个女王来说,只要一个就行了。

  我们再补充一句。她之所以恨她,还因为她是她的妹妹。

  安妮不喜欢女人长得漂亮。她认为这是跟善良的风俗有抵触的。

  至于她自己,她长得很难看。

  可是这不是她自己挑选的。

  丑陋是她笃信宗教的原因之一。

  约瑟安娜不但长得美,而且还有点哲学家的气息,这也使女王生气。

  对于一个长得丑的女王,一个漂亮的公爵小姐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妹妹。

  还有一点不满意的原因,那就是约瑟安娜的出生“不妥当”。

  安妮是一个名叫安妮·海德的普通的贵族女人的女儿,在詹姆士二世还是约克公爵的时候,他虽正式同她结婚了,可是心里是不高兴的。安妮身上有一种下等血统,自己也觉得只能算是半个皇族;约瑟安娜的出生虽然不正常,不合乎札教,不体面,但确实是一个女王的女儿。这个门不当户不对的婚姻的合法女儿看到那个私生的女儿在跟前,觉得很扫兴。真讨厌,两人之间又有这么一点相像的地方。约瑟安娜有权利对安妮说。“我的母亲比你的强多了。”在宫廷里当然没有人说这句话,可是很明显,她们是这么想的。这对女王陛下来说,是一件讨厌的事。干什么要有这个约瑟安娜呢?她为什么要生下来呢?一个约瑟安娜有什么作用?有了某种亲戚关系反而使人疏远了。

  不过在表面上安妮却对约瑟安娜很好。

  要不是她妹妹的话,说不定她会喜欢她的。

             第六章 巴基尔费德罗

  知道人家在干什么是有用的,能够加以适当的监视总是明智的。

  约瑟安娜用了一个她认为可靠的人去侦察大卫的行动,这个人名叫巴基尔费德罗。

  大卫爵士也偷偷地叫一个他认为可靠的人去注意约瑟安娜,这个人也叫巴基尔费德罗。

  在女王安妮这一方面,她也叫一个心腹去偷偷地探听她的私生妹妹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和她未来的妹夫大卫爵士的行动。这个心腹也叫巴基尔费德罗。

  这个巴基尔费德罗手下有三个琴键:约瑟安娜、大卫爵士和女王。一个男人在两个女人中间。能发生多少变化啊!心灵上是多么混乱啊!

  巴基尔费德罗并不是一直在干这种替三个人做密探的漂亮差事的。

  他是约克公爵家的老佣人。他本来打算出家修道,不过没有成功。约克公爵是英国和罗马的亲王,他一方面拥护教皇的正宗派,一方面拥护国教的合法派,所以他有两个大家庭,一个是天主教的,一个是新教的,他本来可以在这一个或者那一个大家庭的各级教职人员中间,给巴基尔费德罗安插一个位子;可是公爵认为他对天主教的信仰不够做一个在机关供职的神父的资格,而对新教的信仰也没有达到做执事的程度。结果巴基尔费德罗处在两个宗教中间,灵魂留在世上。

  对于某些爬虫类的灵魂来说,他现在干的倒不是一个坏差事。

  有的道路,你不把肚皮贴着地是爬不过去的。

  当佣人虽然微贱,可是有油水,巴基尔费德罗也就这样生活过来了。当佣人的差事给他带来一些好处,但是他还想要权力。在他差不多快要成功的时候,詹姆士二世突然垮台了。一切又要从头做起。在威廉三世手下他是没有机会的,这位绷着脸的亲王用自己的方式来统治英国,他把他手下的那些假装正经的人当作诚实的人。巴基尔费德罗的靠山詹姆士二世下台以后,他没有马上落到衣衫褴褛的地步。被废的国王的一些残留的东西还能使他们的寄生虫维持一个时期。连根拔出的树残余的一点树液能够使枝头上的树叶继续活上两三天;后来叶子就突然发黄、干枯了;朝臣也是如此。

  这位国王虽然垮了台,被人抛得远远的,但是他靠着一种叫作“正统国王”的防腐剂,给保存了下来,朝臣就不然了,他不像国王那样活得长久。国王在那儿变成了木乃伊,朝臣在这儿变成了影子。影子的影子,当然是瘦得不成样子了。因而巴基尔费德罗挨了饿。于是他就扮演文人的角色。

  可是人家甚至把他从厨房里赶出去。有的时候他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谁来收容我啊?”他说。他继续奋斗着。他有人在落难时的那种耐心和毅力。除此以外,他还有白蚁的伎俩,能够从下往上钻出一条地道。他借着詹姆士二世的名义,讲一些过去的事情,讲他怎样忠心耿耿,打动了别人的心,慢慢地钻到了约瑟安娜那儿。

  约瑟安娜喜欢这个人的贫困和才学,这两样东西都是能打动人心的。她把他介绍给第利·摩埃爵士,让他在佣人的屋裹住,把他收容在她自己的宅邱里,待他很和善,有时还跟他讲讲话。巴基尔费德罗不再忍饥受冻了。约瑟安娜用“你”称呼他,这是贵妇们对待文人的通称,他们也让她们这样称呼。梅莱侯爵夫人躺在床上第一次接见洛埃的时候,就对他说:“你是《美丽的一年》的作者吗?你好。”后来文人们也用“你”称呼她们。有一天法布尔·台轧朗了对洛痕公爵夫人说:

  “你不是莎波吗?”

  对巴基尔费德罗来说,人家对他称呼一声“你”,就是他的胜利。他高兴极了。他一直在想望着从上到下都这样称呼他。他搓握手对自己说:

  “约瑟安娜用‘你’称呼我了!”

  他利用这个亲密的称呼扩大自己的地盘。他常在约瑟安娜私人房间里出入,既不讨人厌,也不引人注意。公爵小姐差不多可以在他面前换衬衣。但是这一切都是靠不住的。巴基尔费德罗在等待一个稳定的职位。巴结上一个公爵小姐只能算是走了半截路。地道不能通到女王那儿,还是白费力气。

  有一天巴基尔费德罗对约瑟安娜说:

  “小姐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吗?”

  “你想要什么?”约瑟安娜问。

  “一个官职。”

  “给你一个官职!”

  “对,小姐。”

  “你怎么想要一个官职!你是个什么用处也没有的人。”

  “正是因为这个缘故。”

  约瑟安娜笑了。

  “在所有你不称职的职位当中,你打算要哪一种?”

  “拔海洋里的瓶塞的。”

  约瑟安娜笑得更厉害了。

  “这是什么意思?你是在开玩笑吧。”

  “不,小姐。”

  “太有意思了,我会给你正经的答复的,”公爵小姐说。“你想做什么,你再说一遍。”

  “拔海洋里的瓶塞的。”

  “宫廷里什么希奇事都有。难道真的有这样一个官职吗?”

  “有的,小姐。”

  “你在对我讲新鲜的事儿。好,说下去吧。”

  “的确有这样一个官职。”

  “你指着你没有的灵魂给我发一个誓吧。”

  “我发誓。”

  “我不相信你。”

  “谢谢你,小姐。”

  “那末你想做……什么来着?你再说一遍。”

  “拔海洋里的瓶塞的。”

  “这倒是一个不大费力气的工作。简直跟梳洗铜马一样。”

  “差不多是这样。”

  “什么也不做。这倒是适合你的一个位子。你干这个能胜任。”

  “你看,我还能够做一点事情。”

  “呸!你在胡说。哪儿有这样的官职?”

  巴基尔费德罗露出一脸恭敬的严肃神气。

  “小姐,令尊大人是国王詹姆士二世,您的姐夫是声名赫赫的丹麦的乔治,肯伯兰公爵。你的父亲从前是、你的姐夫现在是英国的海军大元帅。”

  “要讲的新鲜事儿就是这些吗?我跟你一样,完全知道。”

  “可是有一些东西你还不知道。海里有三种东西:沉在海底的是Lagon,浮在海水上的是Floston,冲到岸上来的是Jetson。”

  “后来呢?”

  “Lagon,Flotson和Jetson这三种东西是属于海军大元帅的。”

  “后来呢?”

  “你听懂了吗?”

  “没有。”

  “所有在海里的东西,沉在底下的,浮在上面的,冲到岸上的,全部属于英国的海军上将。”

  “全部。就算全部。以后呢?”

  “除了鲟鱼,它是属于国王的。”

  “我以为,”约瑟安娜说道,“这些是属于海神的。”

  “海神是一个傻瓜。他什么都不要。他让英国人全部拿去。”

  “快点结束吧。”

  “凡是从海里弄上来的东西都叫做‘海财’。”

  “就算这样好了。”

  “这是一笔无穷无尽的资财。总是有一些东西沉下去,在海面上漂着或者冲到岸上来的。这是海纳的贡,海洋缴给英国的捐税。”

  “但愿如此。你快说完你的话吧。”

  “您知道,这样一来,为了海洋就设了一个局。”

  “在哪儿?”

  “在海军部。”

  “什么局?”

  “海财局。”

  “是吗?”

  “这个局又分做三个科,Lagon,Flotson和Jetson;每科有一个科长。”

  “还有什么?”

  “海上的船想把什么消息通知陆地土的人,比方说,报告它在什么纬度上航行,它遇到了海怪,它发现了一片陆地,它在遇险,它快要沉没了,它失事了,等等。船主就拿一个瓶子,把一张写着这类报告的纸放在瓶子里,封好以后,抛在海里。要是瓶子沉下去了,就是Lagon科长的事;要是浮在水面上,就是Flotson科长的事,要是冲到岸上,就是Jetson科长的事。”

  “那末你是想当Jetson科长吗?”

  “一点不错。”

  “这就是你所说的拔海洋里的瓶塞的,对吗?”

  “因为确实有这样一个官职。”

  “为什么你要最后的一个位子,而不要其他的两个呢?”

  “因为这个位子现在没人。”

  “这个官职有什么出息?”

  “小姐,一五九八年,捕海鳗的渔夫在爱毕廷海角的沙滩上拾到一个用柏油封口的瓶子,便把它送到伊丽莎白女王那里;英国从里面取出的一张羊皮纸里知道,荷兰不声不响地占领了一个叫做新曾勃拉的地方,这是一五九六年六月间的事情;占领者被那里的熊吃掉了,把在那儿过冬的方法,写在一张纸上,那张纸藏在一只短铳枪的盒子里,挂在荷兰人在岛上造的木房子的烟囱里,他们已经都死掉了,烟囱是用打穿了底的木桶制成的,木桶是嵌在屋顶上的。”

  “我不懂你这些罗啰嗦嗦的废话是什么意思。”

  “对了。伊丽莎白懂了。荷兰多一块地,就是英国少一块地。这个瓶子的报道被认为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所以从这一天起就颁布了一道法令,凡是在海岸上发现封口的瓶子,应该送到英国海军上将那儿去,违者处以绞刑。海军上将把开瓶子的工作交给科长,在必要的时候,他须要将里头的东西当面呈交女王。”

  “送到海军部的这类瓶子多不多?”

  “不多。反正事情还是一样。这个位子还是存在的。科长在海军部里有一间办公的屋子和宿舍。”

  “这种什么事都不干的人拿多少钱?”

  “一百个几内亚一年。”

  “你就为了这个来麻烦我吗?”

  “这样就可以生活了。”

  “像个乞丐。”

  “跟我这样的人很相称。”

  “一百个几内亚,简直跟~股烟一样。”

  “你一分钟用的足够我们生活一年。这是穷人占便宜的地方。”

  “你可以得到这个位子。”

  隔了一个星期,由于约瑟安娜的努力和大卫·第利—摩埃的权势,巴基尔费德罗进了海军部,他从此生活有了着落,摆脱了朝不保夕的境况,有吃有住,每年还有一百几内亚的薪俸。

           第七章 巴基尔费德罗钻通了地道

  人生最要紧的事是忘恩负义。

  这一点,巴基尔费德罗的确做到了。

  他从约瑟安娜那儿得到了许多恩惠,当然只想着一件事,那就是报复。

  我们附带说明一下,约瑟安娜长得漂亮,高高的个儿,年青,有钱有势,有名望,巴基尔费德罗却长得丑,矮,老,穷,寄人篱下,默默无闻,这一切,他都要报复。

  黑暗之子怎么能够饶恕光明呢?

  巴基尔费德罗是爱尔兰人,但是他背弃了爱尔兰;坏蛋。

  巴基尔费德罗只有一样东西博得人家的好感,那就是他有一个很大的肚子。

  一般人总认为大肚子是心眼儿好的记号。可是这个大肚子却跟巴基尔费德罗的伪善狼狈为奸。因为这个家伙是一个坏种。

  巴基尔费德罗多大岁数?很难说。反正跟他现在的计划正合适。他脸上的皱纹和灰白的头发看起来是老了,可是从精神的活动来看,却又显得很年轻。他的动作又敏捷,又拙笨,又像河马,又像猴子。当然是保工党人;谁知道,说不定是共和党人呢?可能是个天主教徒;毫无疑问,也是个新教徒。可能是拥护斯图亚特的;更可能是拥护勃隆斯威克的。“拥护”只是在同时又“反对”的时候才有力量。巴基尔费德罗就是运用这种机智。

  拔海洋瓶塞的职位并不像巴基尔费德罗说的那么荒唐可笑。加西一费朗台在他的《海洋航路志》里反对(当时称为痛斥)对冲上岸的东西(即所谓漂来物权)的掠夺;并且反对沿海居民的掠夺。他的抗议曾经轰动英国,结果对遇险的船有这样一种改进,那就是规定家具杂物和财产应由海军元帅没收,而不应由乡民盗窃。

  所有冲到英国海岸上的东西,货物啦,船壳子啦,包裹啦,箱子啦,等等,都归海军元帅所有;可是,从这儿能看出巴基尔费德罗所钻营的位子是很重要的,贮藏消息和情报的容器在海军部里是特别注意的。船舶失事对英国来说是一件提心吊胆的事。航海是它的生命,船舶失事是它的忧虑。英国一直在注意海洋。遇险的船丢进海里的小玻璃瓶,里面装着从各方面看起来都是贵重的报道。这是关于失事的船、船员,出事的地点、时间,出事的具体情况,刮坏船只的风向和把瓶子送到海岸上的海流等等的报道。巴基尔费德罗弄到手的这个位子现在已经废除了一百多年,可是在当时有很大的作用。最后一个负责人是林肯州陶了顿的威廉·赫赛。负责这种工作的人好像是海洋物品报告员。所有封好的容器,不管小瓶子也好,长颈瓶也好,瓮也好,凡是被潮水冲到英国海岸上来的都要送到他那儿。只有他有权启封,他首先得知其中的秘密,他把这些东西整理好,加上标签,放在档案柜里。现在英吉利海峡的岛上还在用的“文件入档”这句话就是从这儿沿用下来的。不过事实上也采用了慎重的措施。规定所有的容器必须在海军部的两个审查官面前启封。审查官必须会同漂泊物品科的负责人在启封记录上签字。但是审查官必须宣誓保密,所以巴基尔费德罗还是有一定限度的自由处理的权限。关于事实的隐瞒或者暴露,多多少少要由他来决定。

  这些水上的易碎物品并不像巴基尔费德罗向约瑟安娜说的那样稀少而且无关重要。有的固然马上到达了陆地,有的却在许多年以后才漂到海边。要看风向和海流来定。把瓶子扔进海里的办法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像上谢恩供一样已经过时了;可是当时的宗教气氛很浓厚,人们在临死的时候都愿意赶快把他们的思想传递给上天和人类,有时这些海上的通报在海军部里是很多的。在渥德连宫堡(这几个字是古写)保藏着的一张羊皮纸上有詹姆士一世的英国财政大臣萨福克伯爵的批语,证明在一六一五年内就有五十二个用柏油封口的长颈瓶、膀胱和容器,装着船只沉没的记载,送到海军元帅那儿的档案柜去登记。

  宫廷里的职位好像一滴油似的,不停地扩散。所以门房可以做到大臣,马大可以做到警官。巴基尔费德罗所想望并且获得的职位本来都是由心腹人担任的;伊丽莎白认为应该这样办。在宫廷里,所谓心腹就是密谋,所谓密谋就是发迹。做这个官的人慢慢的就会是一个重要的人物。既然他是神职人员,所以很快就得到了仅次于宫廷神职人员的地位。他享有进入王宫的权利,我们要声明一下,那就是所谓humilis introitus(卑躬屈膝)地进去的。甚至还可以走进寝宫。因为按照习惯,在必要的时候,他必须把他的发现通知陛下本人,这些东西常常是稀奇古怪的,人们在绝望时所作的遗嘱啦,对祖国的告别书啦,揭发海运方面的舞弊啦,海上的罪行啦,献给王座的遗物啦,等等,必须把他的档案随时报告宫廷,必须不时把这些不吉的瓶子的情报报告陛下。这是一个黑暗的海洋办事处。

  伊丽莎白很喜欢讲拉丁话,所以在她执政的时候,每一次漂泊物科长蒲克州古莱的汤菲尔送一份文件给她的时候,总是问:“Quid mihi scribit Neptunus(海神写信告诉我什么事情呢)?”

  地道钻通了。白蚁胜利了。巴基尔费德罗钻到女王那儿去了。

  这就是他所想望的东西。

  是为了发财吗?

  不是的。

  为了破坏别人的幸福。

  这才是他最大的幸福。

  伤害别人是一种享受。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种虽然模糊,可是却毫不容情的、念念不忘的害人的愿望。但是巴基尔费德罗却有这种固执的决心。

  这个念头像恶狗一样,咬着他不肯放松。

  觉得自己是个冷酷无情的人,使他心里暗自高兴。他只要能够咬住一个猎获物,或者能够十拿九稳地做一件坏事,他就什么都不想望了。

  他一想到别人吓得浑身冰冷,他就高兴得浑身发抖。

  做一个坏人,跟发了财是一样的。像这样的一个人,大家都认为他很穷,事实上的确如此,但是他有百万个邪念,他爱之胜过百万家产。这也就是所谓“各随所好”吧。来一个恶作剧,跟开一个善意的玩笑一样,这比金钱更重要。对受害人来说固然不好,可是对做这个恶作剧的人来说却是好的。跟纪·福克斯一起进行教皇派的火药阴谋的加特斯培,就说过这样的话:“看看议会飞上天空,给我一百万金镑也不换。”

  巴基尔费德罗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他是一个顶卑鄙,顶可怕的人。一个嫉妒别人的人。

  嫉妒这个东西在宫廷里总是有用武之地的。

  宫廷里有的是莽汉,懒鬼,闲得无聊专门搬是弄非的财主,爱战岔子的宝贝,爱说使人难堪的话的家伙,供人开玩笑的人,说俏皮话的傻子,他们不跟嫉妒的人打交道是不成的。

  你听见人家的坏处心里觉得多么开心啊!

  嫉妒是侦探的温床。

  天生的情欲——嫉妒和社会的机能——侦探有极端相像的地方。侦探像狗一样,替别人追逐猎物,嫉妒的人却像猫一样,是为了自己。

  凡是嫉妒的人都很残酷。

  巴基尔费德罗还有别的特点:他慎重,缄默,对人和气。他把什么都藏在心里,暗地里培养自己的仇恨。一个人过份的谦卑,就暗示着他的虚荣心特别强。他所奉承的人都爱他,其余的人都恨他;可是他觉得恨他的人嘲笑他,爱他的人轻视他。他忍耐着。他无可奈何,所有这些伤心事都在他心里悄悄地、忿忿地沸腾着。他愤恨,难道说这些流氓有权利这样对待他!他暗自发狠。忍气吞声,这是他的特别本领。内心里蕴藏着的强烈的忿怒,达到了发狂的地步,不过这是藏在灰里的黑色火焰,外面是看不出来的。他是一个问在肚子里发脾气的人。表面上总是笑嘻嘻的。他诚恳,殷勤,温柔,和蔼,谦让。不管对什么人,不管在什么地方,他总是鞠躬。哪怕是一阵风刮过,他也一躬到地。有一条芦苇似的脊骨实在是幸运的来源!

  这种隐蔽起来的恶毒的人并不像一般人所想像的那么少。我们生活在许多不吉利的爬虫中间。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坏蛋呢?这是一个痛心的问题。梦想家常常在想它,思想家永远无法解答。所以哲学家的忧郁的眼睛总是注视着这个叫做命运的黑暗的大山,罪恶的巨鬼把一把一把的长虫从山上撒到世间来。

  巴基尔费德罗身体肥胖,脸颊瘦削,有一个宽阔的胸膛和一张瘦骨嶙峋的脸。短短的指甲上有一条条的沟。手指骨节突出,大拇指是扁平的,粗头发,两鬓离得很远,额角又宽又低,只有杀人犯才有这样的额角。一双小眼睛差不多被蓬乱的眉毛掩盖住。弯鼻子又长又尖又软,差不多能碰着嘴唇。巴基尔费德罗哪怕完全穿上皇帝的衣服,也只有一点儿像多米希安①。他那张酸臭的黄脸好像是粘糊糊的面团捏出来的;一动也不动的两颊好像是油灰做的;脸上布满了各种难看的、固执的皱纹,牙床骨的棱角很大,厚厚的下巴颏儿,卑贱的耳朵。在休息的时候,从侧面看起来,他的上嘴唇翘成一个锐角,露出两枚牙齿,仿佛在看人。牙齿可以看人,正像眼睛可以咬人一样。

  ①罗马皇帝。

  忍耐,节制,克己,缄默,自制,愉快,谦恭,温和,斯文,认真,纯洁,巴基尔费德罗一切都有。就因为他有这些美德,才把美德玷污了。

  巴基尔费德罗不久就在宫廷里站稳了。

              第八章 INFERI①

  ①拉丁文:地狱。

  有两种方式可以在宫里站得住:在云端里的时候庄严,在泥坑里的时候有力。

  前者属于奥林匹斯山。后者属于密室。属于奥林匹斯山的人手里只有雷电;属于密室的人手里有警察。

  密室包括王国的所有工具,有时候连惩罚也包括在内,因为它是不讲信用的。海里奥加贝尔①上那儿去了,结果丧失了生命。所以它也叫作“厕所”。

  ①罗马皇帝,二二二年被杀。

  一般说起来,密室也不是那么悲惨的。阿尔贝隆尼夸奖几多姆就是在这种地方。密室也可以作为觐见的地方。它可以起王权的作用。路易十四就是在那儿接见布根尼公爵夫人的。费力浦五世也是在那种地方同王后并肩在一起的。神父也到那儿去。密室有时候可以说是仔悔室的一个分室。

  所以在宫廷里有许多从底下钻到手的幸运。而且还不在少数。

  你如果想在路易十一手下做个伟人,应该像法国的元帅比埃·德·罗痕;如果想有势力,应该像理发匠“花鹿”奥力费。你如果想在玛利·德·梅狄西手下要光荣,应该像大臣西路理;如果想做要人,应该像女仆汉依。你如果想在路易十五手下出风头,就得像大臣休埃苏尔;如果想使人害怕,就得像侍从勒倍尔。蓬当是路易十四的铺床的,却比带兵的卢瓦和打过胜仗的都连的势力还大。黎塞留离开了约瑟夫神父,他就几乎一无所有了。这里至少有些儿神秘。红衣主教是庄严的,灰衣神父是可怕的。做个毛虫儿有多么大的权力啊!所有姓那浮的同所有姓奥唐耐尔的联合起来做的工作还不如一个姓巴特洛西尼的修女的多呢。

  当然喽,这种权力的条件是卑贱。要是你打算保存你的势力,就得保持微贱。继续做一个没有价值的人吧。蛇躺着休息的时候,蜷成一圈,这是无限大与零的象征。

  这种毒蛇式的幸运降到巴基尔费德罗头上来了。

  他已经爬到了他打算去的地方。

  扁头的虫哪儿都能爬进去。路易十四床上有臭虫,政权里有耶稣会士。

  这并没有什么矛盾。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事物好比一只座钟。地心吸力好比钟的摆动。南极吸引北极。弗朗索瓦一世要屈力蒲莱;路易十五要勒倍尔。在最高和最低之间存在着一种深厚的爱力。

  低的指导高的。没有比这个更容易理解的了。牵线的人总是在底下。

  没有比这个地位更方便的了。

  他是眼睛,也是耳朵。

  他是政府的眼睛。

  他是国王的耳朵。

  是国王的耳朵,就是可以凭自己的高兴,把国王的良心之门拉开或者关上,把自己心里所喜欢的东西装进这个良心里面去。国王的心好比是你的衣橱。要是你是个拾破烂的,这颗心便是你的破布贮藏室。国王的耳朵不是属于国王的,因而总的说起来,这些可怜的家伙对他们的行为不能完全负责。不能支配自己思想的人,自然不能指导自己的行动。国王是听人摆布的。

  听谁摆布呢?

  听一个邪恶的灵魂的摆布,这个灵魂冲着他的耳朵嗡嗡地叫着。这是从深渊里飞来的一只黑色的苍蝇。

  这个嗡嗡的声音在发号施令。王国完全受它的支配。

  大声说话的是君王,低语的是统治的力量。

  在一个朝代里,凡是能够辨别这种低语,并且听清它对大声说话的人咕哝些什么的人,才是真正的历史家。

            第九章 恨和爱同样的厉害

  女王安妮周围有几个低语的人。巴基尔费德罗便是其中的一个。

  除了女王以外,他还暗暗操纵、影响并且支配着约瑟安娜小姐和大卫爵士。我们上面已经说过,他替三个人做密探。比唐如还多一个人。唐如只替两个人做密探。在路易十四同他的弟媳妇恋爱的时候,唐如在他们两人中间周旋,他瞒着盎利埃泰当路易的秘书,又瞒着路易当盎利埃泰的秘书。他替这个傀儡提问题,又替另外的一个作答。

  巴基尔费德罗是那么和颜悦色,那么俯首帖耳,并且在任何人面前都不能采取自卫手段,可是实际上又那么不忠实,那么丑,那么坏,女王当然少不了他。安妮一尝到巴基尔费德罗的滋味,就对其他拍马屁的人全不在乎了。像别人奉承伟大的路易①一样,他用讽刺别人的办法奉承她。“既然国王是个无知无识的人,”蒙舍费罗依夫人说,“您就不得不嘲笑学者。”

  ①指路易十四。

  在讽刺别人的时候,不时加上一点毒汁,这才是绝技,尼禄喜欢看着洛加斯太①工作。

  ①罗马贵妇,暴君尼禄的统治工具,她以毒药害人著名。

  王宫是很容易进去的地方。这些珊瑚似的宫殿里的污垢,很容易被一种叫做佞臣的虫子嗅到,它们钻进去,翻来翻去,必要的时候把里面的东西掏个精光。只要有一个进宫的借口就够了。巴基尔费德罗从他的职务上找着了这种借口,过了不久,他在女王面前就跟在约瑟安娜公爵小姐面前一样,变成一头少不了的家犬。有一天他冒着险说了一句话,使他马上了解了女王的心意,了解了女王的仁爱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女王平常非常爱护她的皇宫庶务司狄逢州公爵威廉·加凡狄士爵士,其实这人是一个大傻瓜。这位爵爷虽然得过各种牛津学位,却连拼音法都一窍不通,有这么一天,他蠢得死去了。在宫廷里,死亡是一件不明智的事情,人家提到你就再也用不着顾忌了。女王当着巴基尔费德罗的面,对这件事表示悲伤,甚至叹息着大声说:“真可惜,这么一个笨得可怜的人会有这许多长处。”

  “上帝要收这匹驴子了!”巴基尔费德罗用法文低声地说。

  女王笑了。巴基尔费德罗注意到了这个微笑。

  他的结论是讽刺人能够使她高兴。

  他从此可以发泄自己的怨恨了。

  从那天起,他存着恶意到处管闲事。别人也只好让他这样做,因为大家都很怕他。能叫国王笑的人,也就叫别人发抖。

  他变成了一个有势力的怪物。

  他每天偷偷地向上爬。巴基尔费德罗变成了一个少不了的人物。许多重要的人物都对他非常信任,甚至在必要的时候,托他去做一件丢脸的事。

  宫廷好像一架机器。巴基尔费德罗变成了发动机。在某些机械里,你注意过那些发动机多么小吗?

  我们已经说过,约瑟安娜利用巴基尔费德罗作密探,她对他很信任,所以毫不犹豫地把房间里的秘密钥匙交给他,让他随时可以走进来。这种把自己的私生活过分暴露给自己的心腹的作风,在十七世纪非常盛行。这叫做:“把钥匙交出来”。约瑟安娜交出了两把机密的钥匙;大卫有一把,其余的一把便交给了巴基尔费德罗。

  再说,按照古时的风气,直接走到寝室里去,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有些事故便是由此发生的。拉费台猛然拉开拉芳小姐床上的帐于,就发现过一个姓山松的穿黑衣服的火枪手,等等,等等。

  巴基尔费德罗善于利用暗地的发现,把大人物抓在小人物手里。他在黑暗里走的路是迂回,平静,机巧的。像每一个道地的侦探一样,他有刽子手的冷酷和使用显微镜的耐心。他是一个天生的佞臣。后臣都是梦游者。佞臣在所谓万能的夜里悄悄地踱来踱去。他手里提着一盏暗灯。他照亮他要看见的东西,其余的东西都呆在暗地里。他提灯找的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傻瓜。结果他却找到了国王。

  国王都不喜欢周围有抱负不凡的人。只要不是讽刺他们的讽刺都是有趣的。巴基尔费德罗的本领在于能够用贬低贵族和亲王的办法抬高女王。

  巴基尔费德罗拿到的那把钥匙有两个用处,一端可以开伦敦的洪可斐尔宫,另外的一端可以开开温莎的科尔尤行宫。这两处都是约瑟安娜特别喜欢的私邸。这是克朗查理遗产的一部分。洪可斐尔宫高奥尔德门很近。奥尔德门是从哈威奇到伦敦会的必经之路。城门口有查理二世的雕像,头上有一个涂漆的天使,脚底下雕着一只狮子和一只独角兽。在刮风的时候,洪可斐尔宫可以听见圣玛利勒波的钟声。科尔龙行宫是在温莎的桩地上盖的一座佛罗伦萨式的砖石建筑的王宫,有大理石的柱廊。坐落在木桥的尽头。宫里的院子在英国算是最华丽的。

  科尔龙行宫离温莎宫很近,约瑟安娜与女王近在咫尺。但是约瑟安娜仍然喜欢住在那儿。

  巴基尔费德罗对女王的影响虽然是根深蒂固的,可是表面上却什么也看不见。没有比拔掉宫廷里的毒草再困难的了;因为它们的根扎得深,一点也不露形迹。要想除掉罗开劳、屈力蒲莱或者勃隆梅尔几乎是不可能的。

  女王对巴基尔费德罗一天一天地越来越宠幸。

  萨拉·芹宁斯的受宠是人人皆知的,巴基尔费德罗是没有人知道的。他的得宠没有人注意。巴基尔费德罗的名字写不上历史。捕鼹鼠的人是捉不到真正的鼹鼠的。

  巴基尔费德罗曾经想做教职人员,对什么都学过一点儿。不过只是一点儿皮毛。人往往会吃omnis res scibils①的亏。脑袋底下长着一个丹乃德的无底桶②,是所有一事无成的学者的不幸。巴基尔费德罗虽然往脑袋里装过一点东西,可是结果还是空的。

  ①拉丁文:行行皆通。

  ②丹乃德的无底桶,意思是学到的东西人耳即忘,结果一事无成。

  头脑跟心灵一样最忌空虚。心灵空虚能够产生爱情,头脑空虚往往产生憎恨。现在正是憎恨当道的时候。

  为憎恨而憎恨固然存在,在人类的心灵里,为艺术而艺术的例子比我们所想像的还要多。

  憎恨必须有行动。

  憎恨是不要报酬的。多么可怕的字眼。这是说憎恨本身就是报偿。

  熊靠舔熊掌生活。

  当然不是永远如此。熊掌也需要养料。必须在熊掌里放点东西。

  无目的的憎恨是甜蜜的,只能一时得到满足,可是最后必须有一个对象才成。弥漫在宇宙间的仇恨像孤独的享受一样,也是有穷尽的。憎恨没有对象,跟打靶没有靶子一样。这种游戏有趣的地方是它能穿透一个人的心。

  不能单单为了面子关系而憎恨。必须有点作料,也就是说必须毁掉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或者别的一个什么人才成。

  游戏得有一个目标才有趣,盯着这个目标,仇恨就激起来了,猎人看见了活猎物,兴致就鼓起来了,打埋伏的想到了仇人的热血就要跟烟雾似的滚滚涌出来,就产生了希望,捕鸟的人一觉得仿佛瞥见了百灵鸟徒劳无益的抖动着的翅膀,就心花怒放了。不知不觉地做一头被人瞄准的野兽,对这场游戏来说,就是做了一项绝妙的,也是可怕的工作,虽然做这个工作的人还蒙在鼓里。约瑟安娜替巴基尔费德罗做的就是这项工作。

  思想好比一颗子弹。巴基尔费德罗从一开头就用含有恶意的思想瞄准约瑟安娜。意图同马枪是类似的。巴基尔费德罗瞄准了约瑟安娜,准备用他心里的恶念射击公爵小姐。你觉得奇怪吗?你拿枪打鸟儿,可是鸟儿犯了什么罪呢?你会说因为你要吃它。巴基尔费德罗也是一样。

  约瑟安娜的心是射击不到的,因为谜一样的东西是不容易受伤的;可是她的头,也就是说她的骄傲,是可以击中的。

  她自己以为那儿是坚强的,而事实上却是软弱的。

  巴基尔费德罗已经看出了这一点。

  要是约瑟安娜在巴基尔费德罗的黑暗里能够看清楚,要是她能够看见隐藏在他的微笑后面的东西,这个骄傲的女人虽然地位很高,也会吓得发抖。幸亏她醉生梦死,根本不知道这个人在想些什么。

  意料不到的事情不知道会从什么地方发生。人生的奥秘是可怕的。恨不是一个小东西。恨总是一个很大的东西。它尽管在一个渺小的生物里面,却仍然像一个巨大的怪物。恨就是所有的仇恨。一只受到蚂蚁憎恨的大象,也同样是处在危险里。

  巴基尔费德罗甚至在打击以前已经高兴地尝到他要做坏事的滋味。他还不知道要怎样对付约瑟安娜。不过他决心要干一下。作出了决定就是走了一大步。

  毁掉约瑟安娜,那真是天大的胜利。他并没有作那么多的打算。不过丢丢她的脸,杀杀她的威风,给她些麻烦,叫她那一对美丽的眼睛急得流些眼泪,已经是一个成绩了。他指望的是这个。只要能使别人受到折磨,他是固执,辛勤,始终如一,绝不让步的。上天生他这么一个人,不是毫无作用的。他知道怎样找到约瑟安娜的金甲的弱点,怎样使这个奥林匹斯山的女神流血。我们再说一遍,他这样干对他有什么好处?有很大的好处:以怨报德。

  爱嫉妒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呢?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他恨照亮他并且使他温暖的光。查依鲁斯①也是为了这个缘故才恨荷马的。

  ①这是一个嫉妒荷马的人。

  要使约瑟安娜受到现代叫作活体解剖的痛苦,把这个浑身颤抖的女人放在外科手术室的解剖台上,消消停停地作活体解剖,在她痛得大叫的时候,他像个业余爱好者似的慢慢地割她。巴基尔费德罗喜欢这个梦想。

  要达到这个目的,自己即使需要吃点苦,在他也是甜蜜的。钳子有时候能夹住自己的手。折刀子的时候也会割破自己的手指。没有关系!既然享受约瑟安娜的痛苦,自己的疼痛也就不算一回事了。用烙铁烙人的刽子手有时候也会受到一点儿灼伤,不过他并不注意。因为别人受的苦比他多,自己受的苦就一点也感觉不到了。看见受苦的人痛得打滚,你就会把自己的痛苦忘得干干净净。

  只要能害人就行,不要管它会发生什么事情。

  既然想害人,就不得不在不知不觉中负起一些责任。我们把别人推到危险里去的时候,我们自己也要冒险,因为在一连串的事情中自然会发生意想不到的事。真正存心害人的人对这一点是不怕的。他能从受害人的苦痛里尝到乐趣。他想到这种撕心的痛苦,自己心里就发痒。坏人只在穷凶极恶之中寻找快乐。痛苦反射到他身上就变成了舒服的感觉。阿尔伯伯爵在火刑柱上烘手。火堆是痛苦,它反射出来的却是快乐。如果可能掉换一下位置,就会使人毛骨悚然。我们的黑暗面是深不可测的。波丹的书里①的“妙不可言的刑罚”这句话大概包括三个可怕的意思:刑罚的发明,受刑人的痛苦,行刑人的快乐。野心,食欲,这一类的字眼的含义是有的人得到了满足,而另外的人却必须牺牲。希望居然能达到这么邪恶的地步,真是一件悲惨的事。恨一个人就是希望他遭殃。为什么不希望他得福呢?难道说我们的倾向是在恶的一方面吗?正直的人最吃力的工作是经常把最难消除的恶念从人类的灵魂上清除出去。只要检查一下,我们的愿望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东西。在一个坏透了的人身上就发展到非常可怕的程度。“活该别人倒霉”的意思就是“对我倒是好事”。人心的黑暗。地窖似的黑暗。

  ①波丹是十六世纪法国哲学家。

  约瑟安娜因为骄傲无知,轻视一切,以为自己处于万分安全的境地。女人目空一切的本能是特别强的。约瑟安娜的目空一切虽然是不知不觉的,但是自信心很强。巴基尔费德罗在她眼里差不多是一件东西。如果有人告诉她他是一个人,她一定会大吃一惊。

  她在这个偷偷观察她的人面前过来过去,嘻嘻哈哈。

  他却在深思熟虑,等待时机。

  他越是等,要在这个女人的生命里制造灰心绝望的决心也越大。

  无情的埋伏。

  再说,他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我们不应该认为无赖汉缺乏自尊心。他们自言自语说出来的话一点不含糊,他们还会说壮言豪语呢。怎么?这个约瑟安娜周济过他!她有很多的财产,却不过在他身上花了几个子儿,简直跟对待叫化子似的!她把他钉在一个不相称的位子上!是呀,巴基尔费德罗差不多是个神职人员,像他这样一个博学多能,有做主教的才干的人,却被用来登记约伯刮疮的碎玻璃碴儿,如果他的一生都消耗在登记室的顶楼里,庄重地拔这些愚蠢的瓶塞,瓶子外面裹着海里的各种东西,辨认发霉的羊皮纸,霉烂的妖书,肮脏的遗嘱和其他辨认不清的东西。这都是约瑟安娜的过错。怎么!这个女人还跟他说“你”呢!

  他怎么能不报仇!

  怎么能不惩罚这种女人!

  不然的话,天地间就没有公理了!

         第十章 人体如果透明就能看见里面的火焰

  什么!这个女人,这个古怪的女人,这个梦想淫荡的骚娘们儿,直到现在还是个处女,不过是没有机会罢了,这还是一块禁脔,这个戴着公主冠冕的厚脸皮,这个骄傲的狄安娜,据说直到现在还没有人得到她,也许可能,我同意,这只是机缘不凑巧,这个看不住自己的位子的流氓国王的私生女儿,这个幸运的公爵小姐,作为一个贵妇,她受人崇拜,要是贫穷的话,就会变成妓女;这个所谓贵妇,这个抢一位放逐者的财产的女贼,这个瞧不起人的妓女,因为有一天,巴基尔费德罗没有钱吃饭,又没有地方住,她竟厚着脸皮,让他坐在她屋子里的台角上,叫他别别扭扭地住在她的宫殿里的一个角落里。哪个角落?随便什么角落。也许是谷仓,也许是地窖,那有什么关系?比侍从好一点,比马差一点!她乘他巴基尔费德罗落魄的时候,假惺惺的在他身上做了一些好事,有钱人专门干这种侮辱穷人的事,并且像用绳子牵狗似的牵着他们!除此以外,她帮他这个忙,对她来说,值几个大钱呢?这要看帮忙的人花多少力气而定。她家里有的是空屋子。她来帮巴基尔费德罗的忙!真是一件了不起的恩惠。她因为他少喝一调羹乌龟汤了吗?她因为他的缘故,自己牺牲什么东西了吗?没有。她的东西多得很。她在她那多得不得了的财富上却又加上了一件虚荣,一个奢侈品,她做了一件好事,救一个才子,照顾一个神职人员,好比手上戴了一只戒指。她可以摆着架子说:“在施舍上,我是不吝惜的,我养活一个文人,我是他的恩人。这个可怜的家伙找到我多么幸运!我是个多么热心的艺术之友啊!”所有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她在她的屋顶下一个邋遢的顶楼里放一张矮脚床罢了。至于巴基尔费德罗靠约瑟安娜弄来的海军部里的位子,算了罢,多好的职位!巴基尔费德罗现在的一切,都是约瑟安娜一手提拔的。提拔?好!就算这样吧。不过这个提拔等于零。比零还不如。因为这种可笑的工作,他觉得委屈透了,大材小用,简直变成个残废了。他欠约瑟安娜什么情份呢?不过是一个被母亲弄成驼背的人欠他母亲的那种情份罢了。看看这些享受特权的人,这些幸运者,这些暴发户,可恶的命运女神的这些宠儿吧!可是巴基尔费德罗这个有才干的人却必须站在梯子上,向跟班鞠躬,夜里爬上顶楼,对人客气,勤恳,快活,和气,脸上总得挂着必恭必敬的笑脸!难道这不值得咬牙切齿!可是那个轻佻的女人这时候却正在把珍珠挂在脖子上,同大卫·第利—摩埃那个蠢货谈情说爱!

  千万不要叫别人帮你的忙。他们会趁这个机会欺骗你的。千万不要让人家利用你饥饿的弱点。他们会来周济你。就是因为他在挨饿,这个女人才能找到借口给他吃东西!他从此就成了她的奴隶!肚子里想吃,那就是一条终身的锁链!感激人家便是让人家剥削你。幸运的人,有权有势的人,利用你伸手的当儿,赏给你一个子儿,从此你就是一个把自己变成奴隶的懦夫。而最坏的是变成一个接受施舍的奴隶,一个非得爱施主不可的奴隶!多么丢脸!多么无聊!简直丧失了自尊心!完了,你瞧,你已经终身注定了,你必须说这个男人的心眼好,说这个女人长得漂亮,总是比人低一等,总得赞成,赞扬,钦佩,崇拜人家,自己总得屈服膜拜,跪得双膝起茧,哪怕怒火在燃烧你的心,愤怒的呼声涌上喉头,在你心里激动得比海洋里的狂风巨浪还要厉害,这当儿,你还得非说好听的话不可!

  有钱的人就是这样把穷人变成了俘虏。

  因为一时不小心而让人家做的这种好事,跟粘胶一样,涂在你身上,使你永远陷入泥沼。

  一接受了施舍便再也不能挽回了。感恩戴德就是瘫痪。救济像一种讨厌的粘东西似的缠住你,剥夺了你的行动自由。那些可恶的、吃得饱饱的有钱人知道,他们的怜悯已经缠住了你。完了。你现在归他们所有。他们已经把你买去了。多少代价?他们省下来的一根狗啃的骨头。他们把骨头扔在你头上。他们在赏给你骨头的时候就揍了你一下。其实这也无所谓了。你啃过骨头没有?你在狗窠里也有一个位子。所以,谢恩吧。永永远远的感谢吧。崇拜你的主人。永远屈膝下跪。恩典就表示你自己情愿低人一等。他们强迫你把他们看做神明,把自己当作可怜虫。你贬低自己就是抬高他们。你弯背哈腰,他们的身子就挺得更直了。他们的声音里有一股目空一切的味儿。他们家里的事情,如婚姻啦,洗礼啦,臭娘们怀孕啦,生孩子啦,都跟你有关系。他们生一个狼崽子,好,你得写一首短诗。因为你是诗人,就得这样低三下四。难道这还不能气死人!再发展下去,他们就会叫你穿他们的旧鞋子了!

  “您府上是个什么东西呀,亲爱的?长得多丑!是个干什么的?”“我不知道。我养的是个作家。”这些愚蠢的火鸡就是这样讲的。甚至没有压低声音。你在那儿听着,还得机械地保持和蔼可亲的样子。此外,如果你生了病,你的主人会打发医生来。不是他们自己的医生。有时候他们也问问你的情况。他们因为跟你不是同样的人,因为他们高不可攀,所以对你和气。他们知道你的身分不可能跟他们的一样。正是因为他们瞧不起你,所以才对你客气。吃饭的时候,他们向你点点头。有的时候,他们也知道你的姓是怎么写的。他们只在满不在乎地践踏你的情感的时候,才让你感觉到他们是你的保护人。还说他们待你好!

  这还不够可恶的吗!

  当然应该赶快惩罚一下约瑟安娜。非叫她知道她在跟谁打交道不可!啊!有钱的大人先生们,你们的东西因为吃不完,因为丰富的东西引起消化不良,这说明你们的胃不比我们的大,总而言之,把剩下来的东西分给别人比扔掉好,所以你们才拿一些狗食扔给穷人,而你们却把这种行为说是壮举!啊!你们因为给我们面包吃,给我们屋子住,给我们衣服穿,给我们工作做,你们的无耻,疯狂,残酷,愚蠢和荒唐,居然糊涂到认为我们会感恩不尽!面包是奴隶的面包,房子是奴仆的住室,衣服是仆役的号衣,工作是荒谬可笑的工作,也有工钱可拿,不错,可是这是一种牛马似的工作。啊!你们认为给我们住的,吃的,就有权侮辱我们,你们想像我们是债务人,指望着我们感谢洪恩哪!好吧!我们要吃你们的肠子!好,美人儿,我们要掏光你的五脏,我们要把你们活活地吞下去,我们要用牙齿嚼你们的心!

  这个约瑟安娜!岂不是很荒唐吗?她有什么长处?她所完成的杰作是到世界上来证明她父亲的愚蠢和母亲的丑事。单单因为她肯帮我们的忙,在世界上活下去,成为社会上的一个耻辱,他们给了她几百万。她拥有土地和城堡,养兔场,猎场,湖沼,森林,除此以外还有什么我就不知道了,这一切都使她变成大家的笑柄,可是却要给她写诗!至于巴基尔费德罗,他学习过,工作过,吃过苦,眼睛和脑子里装满了厚厚的书,一直跟书和科学作伴儿,才学出众,能指挥军队,要是他愿意的话,还能跟奥脱魏和德莱顿一样写悲剧,真是天生的做皇帝的料,像他这样的人居然落到让这个渺小的女人把他从饥饿的边缘救出来的地步!可恶的命运选中的这些有钱人的强取巧夺,还能这样继续下去吗?他们装做对我们慷慨,对我们爱护,对我们微笑的样子,我们应该喝了他们的血,再舔舔嘴唇!王宫里的这个下流女人居然有做思人的可恨的权力,而这个杰出的人却命中注定,要去拾一些从这样的手里掉下来的残肴剩饭,再也没有比这更不公平的了!这个建立在不均衡和不公平的基础上的是个什么社会!所有这一切,什么台布啦,疯狂的宴会啦,狂饮啦,醉酒啦,宾客啦,手肘搁在桌子上的人啦,四只爪子藏在桌子下面的畜生啦,傲慢无礼的施主啦,接受施舍的傻瓜啦,等等,最好是兜着四个角儿统统扔到天花板上去,扔到老天爷脸上去,最好是把整个的地球扔到天上去!现在呢,我们先把爪子插进约瑟安娜的胸膛。

  巴基尔费德罗这样默默地想着。这是他的灵魂的怒吼。心存嫉妒的人喜欢把个人的怨恨跟社会上的不平扯在一起,来替自己辩护。各种怨恨的情绪都在这个恶汉的脑海里荡漾。在十五世纪出版的两半球的旧地图角上,有一块很大的空白,没有图,也没有名字,上面写着:Hic sunt leones①。人心里也有这样一个黑暗的角落。激愤的情感在我们心里的什么地方转来转去,发出怒吼,在我们灵魂的黑暗里也可以说“这儿有狮子”。

  ①拉丁文:这儿有狮子。

  这类洪水猛兽似的思想是完全荒谬的吗?没有一点属于正义的地方吗?我们得承认:不是的。

  如果想到我们心里的判断不是正义的,那就太可怕了。判断是相对的。正义是绝对的。只要想想法官和正直的人之间的区别就行了。

  坏人用力把良心引到邪路上去。作伪也是要经过锻炼的。诡辩家就是蒙蔽真理的人,他遇机会还要摧残良知。有一种柔中带刚的灵活的逻辑替恶服务,善于在黑暗中伤害真理。这是魔鬼回敬天主的老拳。

  被傻子崇拜的诡辩家,除了在人类的良心上留下许多伤痕以外,没有其他的功劳。

  不幸的是巴基尔费德罗事前预见到自己的失败。他进行着一项巨大的工作,总而言之,他至少怕害人害得不够厉害。一个堕落的人,有钢铁般的意志,金刚钻似的仇恨和渴望灾祸的好奇心,怎么能不杀人放火,毁灭一切!像他这样的破坏力,这样强烈的仇恨,这样的一个幸灾乐祸的人,像他这样的一个受造物者(因为不管是天主还是魔鬼,都没有关系,反正总有一个造物者),一个用各种材料造成的巴基尔费德罗,说不定弄到末了,只能打个榧子,这怎么成!巴基尔费德罗会不会打不中目标呢?一个能够投掷大石的弹簧,放松之后,却只能在一个装模作样的女人前额上砸一个疙瘩!强弩只能造成一些轻微的伤害,真是事倍功半!徒劳无益!一架能够粉碎世界的大机器,发动了所有的机件,这架马利出产的机器在黑暗中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可是结果却不过把一只纤细的玫瑰色的指尖儿夹了一下,多么丢脸啊!他转动一块一块大石头,谁知道结果怎样,说不定只能在宫廷的平滑的水面上造成一点儿皱纹呢!上夭有浪费大量的力量的怪癖。一座大山移动了。不过使鼹鼠搬了一次家。

  除此以外,这个宫廷是一个奇怪的场地,瞄准敌人,一击不中,没有比这个更危险的了。首先你暴露了自己,激怒了敌人,其次,特别重要的是会引起主人的不悦。国王对笨手笨脚的人是不喜欢的。不要打伤人,不要打得人家头青脸肿。尽管杀死所有的人好了,可是千万不要叫人家鼻孔流血。聪明的人杀人,笨蛋打伤人。国王不喜欢别人打断他们的仆役的腿。如果你把他们壁炉上的瓷器碰裂一条纹,或者把侍从室里的人员打伤,他们就会恨你。宫廷里一定要井井有条。你打碎了一件东西,马上换上新的,那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而且这样做正投合国王喜欢听别人的坏话的嗜好。讲坏话不要紧,可是不要干。要是干的话,千万要干得彻底。

  用刀子戳,不要用针刺。除非针上有毒药。这样还可以原谅。请读者注意,巴基尔费德罗当时就是这样。

  每一个恶毒的小人都像一只装着所罗门的龙的瓶子。瓶子虽然小,龙却硕大无朋。这是一个可怕的浓缩现象,时机一到,就会膨胀起来。现在闲得无聊,只好默想着爆发的情况来安慰自己。瓶子里的东西比瓶子大。一个潜伏的巨人,多么奇怪!鲦鱼的肚子里却藏着九头蛇!矮子的肚子里藏着一个怪物,好比一个魔术箱;所以他又痛苦又幸福。

  因此,任何东西都不能使巴基尔费德罗放弃他的打算。他在等待时机。时机会不会来呢?那有什么关系呢?他等待。一个坏透的人就会有一种自尊心。为了追求比你的地位更高的幸福,你在宫廷里挖掘地洞和地道,你冒着所有的危险,挖啊挖的,尽管是藏在地底下,我们再说一遍,你还是觉得这是很有趣的。这种游戏使人入迷,使人觉得仿佛在写一首叙事诗。小东西跟巨人打仗是一个壮举。跟狮子搏斗的跳蚤是一个英雄。

  骄傲的兽王被跳蚤叮了一口。暴跳如雷,要找这个原子似的小东西算账。即使遇见老虎也不会这么吃力。瞧啊!它们的地位改变了。狮于被小虫叮了一下,受了凌辱,而跳蚤却可以说:“我喝饱了狮子的血。”

  不过这只能满足巴基尔费德罗一部分的欲望。这不过是一种安慰,一时的慰藉罢了。戏弄人固然是一个成功,能折磨人更好。巴基尔费德罗时常不愉快地想到,他只能损伤约瑟安娜的表皮。他那么卑贱,她又高高在上,还有什么更多的希望呢?他希望亲眼看见这个女人赤裸裸的鲜血直流,连皮也活活地剥光,希望亲耳听见她的叫声,那末只损伤一点表皮,实在太不够味儿。他有这种欲望而又无法施展,多么恼人啊!唉!太不称心了!

  总之,他只好听天由命。既然力不从心,只好打算实行一半的梦想。无论如何,只要能要一下恶作剧,也算是达到一个目的。

  得了人家的好处还要报仇,多么了不起的人!巴基尔费德罗就是这个了不起的巨人。一般的说,忘恩负义就是忘了人家的恩惠;可是对这个罪恶之子来说,却是怀恨在心。一般的忘恩负义的人好比是一个灰罐子,巴基尔费德罗是个什么玩意呢?他是一只炉子。炉子是用仇恨、忿怒、沉默和怨恨砌起来的,专等待约瑟安娜来作燃料。从来没有一个男子汉会无缘无故地恨一个女人恨到这种田地。多么可怕!她是他的失眠的原因,是他念念不忘、烦恼和怨恨的目标。

  也许他有点儿爱上了她。

          第十一章 在埋伏中的巴基尔费德罗

  寻找约瑟安娜的弱点,准备下手,这便是巴基尔费德罗不可动摇的决心,其中的原因我们刚刚已经说过。

  单有愿望是不够的,还须要有能力。

  那么,怎么办呢?

  问题就在这儿。

  普通的无赖总是把他们打算做的坏事事先小心翼翼地布置好。他们觉得没有足够的力量抓住意外的事件,用正当或者不正当的手段,强迫它替他们服务。狡猾的无赖却看不起这种事先的策划。像巴基尔费德罗一样,他们根据他们邪恶的本能行事,充分武装好,准备好各种必需的东西以后,就安安静静地等机会。他们知道预先作好的计划有跟将要发生的事件不适应的危险。既然不能掌握可能发生的事件,也就不可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办事。你不能事先跟命运讨价还价。未来的事情是不会服从你的命令的。机会是不守纪律的。

  所以他们等待着机会,机会一到,不用什么开场白,就马上用命令的口吻要求它跟他们合作。没有计划,没有图案,没有草案,没有不适合意外事件的方案。一下子栽到黑暗里去。能干的无赖有迅速地利用对自己有利环境的急智,这种本事能使一个普通的无赖变成魔鬼。敢于冲撞命运才是天才。

  能随手拾一块石头打人的人才是真正的恶人。

  有本事的坏人靠意外事件做坏事,多少罪恶都是靠这惊人的助手做成的。

  抓住突然发生的事件,立时进行自己的工作;没有比这种才能更富有诗意的了。

  现在还得弄清楚你是在跟什么人打交道。要测量好地点。

  对巴基尔费德罗来说,女王安妮就是地点。

  巴基尔费德罗已经来到女王跟前了。

  他离她这么近,有时候好像能听见她自言自语的声音。

  有时她们姐妹俩谈话,他也在场,因为她们根本不注意他。他偶尔插一句嘴,别人也不禁止他。他利用这种机会贬低自己。这是一个取得信任的方法。

  有一天在汉顿宫的花园里,他站在公爵小姐背后,而公爵小姐又在女王背后。他听见女王安妮按照当时的风气,发表一些愚蠢的感想。

  “动物是幸福的,因为它们没有进地狱的危险,”女王说。

  “它们已经在里面了,”约瑟安娜答道。

  这个粗鲁的用哲学代替宗教的回答,使女王听了不大高兴。别人偶然说一句有意义的话,安妮就会觉得扫兴。

  “亲爱的,”她对约瑟安娜说,“我们谈地狱活像两个傻子。我们问问巴基尔费德罗吧,他应该知道这些东西。”

  “像问魔鬼一样吧?”约瑟安娜说。

  “像问动物一样!”巴基尔费德罗答道。

  他鞠了一躬。

  “小姐,”女王对约瑟安娜说道,“他比我们聪明多了。”

  像巴基尔费德罗那样的人,走近女王,就意味着掌握了她。他可以说:我已经把她抓在手里了。现在该研究怎样利用她了。

  他在宫廷里已经有了地位。能在那里立足,是一件很好的事。什么机会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已经不止一次逗起过女王阴郁的微笑。这就等于取得了打猎的许可。

  但是,有没有禁止猎取的野兽呢?这张打猎许可证许他伤害像女王陛下的妹妹这样的人的爪子或者翅膀吗?

  第一点应该弄清楚的是,女王是不是爱她的妹妹。

  错了一着,就什么都完了。巴基尔费德罗在进行观察。

  赌客在下注以前,得先看看自己的牌。他有什么王牌?巴基尔费德罗从这两个女人的年龄下手:约瑟安娜二十三岁;安妮四十一岁。很好。他有王牌了。

  女人的年龄一过了春天,就到了冬天,这是一件令人烦恼的事。这是女人家对逝去年华的怨恨。年青的美人儿好像怒放的花朵,香味是属于别人的,对你来说,跟芒刺在背一样,只能感觉到玫瑰花的尖刺。仿佛是她们夺走了你的娇艳,你的容颜衰退了,那只是因为美丽长到别人身上去了。

  利用这种秘密的忧郁心情,剜一个四十岁的女王脸上的皱纹,这是巴基尔费德罗应该做的事情。

  羡慕最容易引起嫉妒,正像老鼠能把鳄鱼从洞里引出来一样。

  巴基尔费德罗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安妮。

  他注视女王像注视一泓死水一样。池沼可以一望到底。脏水里可以看到罪恶,浑水里可以看到愚蠢。安妮不过是一泓浑水。

  在她的呆笨的脑子里活动的是一些粗浅的感情和幼稚的观念。

  里面的东西看不清楚。只能看到一点儿轮廓。尽管看不出形象,里面却确实有些东西。女王在想这个,女王在想那个,很难弄清楚究竟在想什么。只能看见死水里正在进行着一些模糊的变化,很难加以研究。

  女王平时虽然保持缄默,不过有时候会突然间暴露一些愚蠢的思想。他必须注意这种机会。当场把这些细节记在心里。

  女王安妮的心里究竟要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怎么样呢?要她好呢,还是不好?

  巴基尔费德罗对自己提出了这个问题。

  只要这个问题一解决,就可以作进一步的行动。

  巴基尔费德罗遇到过好几个机会。而主要的还是他耐心的侦察。

  安妮的丈夫跟一位王后——那位侍从成百的普鲁士国王新娶的妻子之问,有点亲戚关系。安妮有她一帧照梅英的妥盖的方法画在珐琅上的像。这位普鲁士王后也有一个私生的妹妹—一泰丽嘉男爵夫人。

  有一天,安妮在普鲁士大使面前提起这位泰丽嘉男爵夫人,当时巴基尔费德罗也在场。

  “听说她很有钱。”

  “很有钱。”

  “她有不少的宫殿吧?”

  “比她的姐姐王后的还要富丽。”

  “她打算嫁给谁?”

  “一位地位很高的贵族,高懋伯爵。”

  “漂亮吗?”

  “很漂亮。”

  “她还年轻吧?”

  “年轻。”

  “跟王后一样美吗?”

  大使放低了声音回答:

  “还要美。”

  “多么荒唐!”巴基尔费德罗喃喃地说。

  女王沉默了一下,然后说道:

  “这些野种!”

  巴基尔费德罗注意到她用的是复数。

  另外一次,大家从教堂里刚出来,巴基尔费德罗在两个宫廷神职人员背后,离女王很近。这当儿,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从两行宫女中间穿过,他那潇洒的风度引起了一阵骚动。他走过的时候,女人们啧啧地说:

  “多么潇洒!”“多么潇洒!”“多么高贵的风度!”“长得多么漂亮!”

  “多讨厌!”女王喃喃地说。

  巴基尔费德罗听到了这句话。

  这一来,他拿定了主意。

  伤害公爵小姐是不会得罪女王的。

  第一个问题解决了。

  现在是第二个问题。

  他怎样才能伤害公爵小姐?

  要达到一个这样困难的目的,他的可怜的职位能帮他什么忙呢?

  显然,什么忙也帮不上。

          第十二章 苏格兰、爱尔兰和英格兰

  我们再补充一个细节:约瑟安娜有le tour(旋橱)。

  只要想一想,虽然不怎么亲,她是女王的妹妹,就是说,只要想一想她是个公主,就能明了其中的道理了。

  有“旋橱”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圣约翰子爵,即蒲林勃洛克,写信给苏赛克斯伯爵多玛士·兰那说:“使人伟大的东西有两种:在英国是‘旋橱’,在法国是le pour。”

  在法国,le pour就是法国国王旅行时,宫廷先遣官在晚上驻节的地方,安排跟随国王的人员的住处。在这些贵族中间,有的人享有很大的特权。“他们有le pour,”一六九四年的《历史年报》第六页上写道,“那就是宫廷先遣官在他们的名字前面加上一个Pour(为)字来标志宿舍,例如:Pour(为)苏比士亲王,不是亲王就不加Pour(为)字,单单写上名字就完了,如:叶士弗尔公爵,马萨林公爵,等等。”写在门上的这个v。ur(为)说明里面住的是一位亲王或者宠臣。宠臣比亲王差一些。国王赐Pour的称号像授勋位或者爵位一样。

  在英国有“旋橱”虽然没有那么荣耀,可是比较实在得多。这是跟国王有亲密关系的标志。凡是因为出身或者受国王特宠的关系,直接同国王往来的人,在他们卧室的墙壁上有一个能够旋转的旋橱,上面装着一只铃。铃一响,橱门就开了,一只金盘里或者天鹅绒垫子上放着国王差人送来的一个文件,橱门随后就重新关上。这不仅表示亲密,而且还表示庄严。亲近之中还带点儿神秘。“旋橱”没有旁的用处。铃声一响,就说明国王的信件来了。你看不见送信的人。再说,送信的人不过是国王或者女王的一个侍从。利赛斯德在伊丽莎白时代,白金汉在詹姆士一世时代都有“旋橱”。约瑟安娜虽然不很得宠,在女王安妮时代也有“旋橱”。有“旋橱”的人好比是一个跟天上的小邮局有往来的人,天主不时地打发邮差送信来。没有比这一项特权更让人羡慕的了。这项特权也带来了更深的奴性。使你更像个奴隶。在宫廷里,提高就等于降低。“Avoir ie tour”(有“旋橱”)本来是法国话;这种英国仪式可能是从法国古代的风俗来的。

  约瑟安娜小姐,上议员夫人,像伊丽莎白女王一样,还是个姑娘。她随着季节的变化有时在城里,有时在乡下,过着公主的生活,差不多可以说她也有一个宫廷,大卫爵士和几个别的人便是她的朝臣。既然没有结婚,大卫爵士可以同约瑟安娜小姐一起在公共场所出现,而不会受到别人的讥笑,他们也很高兴这样做。他们常常坐在一部马车里到戏园子和跑马场去,他们坐在包厢里。他们俩的结婚不仅是得到许可,而且势在必行,所以反而减低了他们的热情,不过他们总是很高兴见面。一对未婚夫妇所容许的这种不拘俗礼的生活是很容易超过界线的。不过他们不超过这个界线,因为容易到手的事总是乏味的。

  当时最精彩的拳击比赛总是在兰培斯举行,坎特伯雷的大主教在这儿有一所官邸(虽然那里的空气不好)和一所庋藏丰富的图书馆,这个图书馆有一定的开放时间,只有高尚的人可以进去。一个冬天的晚上,牧场上闭着门举行了一场拳赛,大卫爵士也陪着约瑟安娜去了。她问他:“女人能进去吗?”大卫回答她说:Sunt foeminoe magnates。这句话意译起来,就是:“普通的女人不能进去。”直译起来,就是:“贵妇人可以进去。”一个公爵小姐没有不能去的地方。因此,约瑟安娜看到了拳击比赛。

  约瑟安娜稍微迁就了一下,她是打扮成一个骑士的样子去的,女扮男装在当时非常流行。女人不改装很少出门。在六个坐着温莎宫的马车出门旅行的人中间,总有一两个穿男装的女人。这是高贵的表示。

  因为陪着一个女人的缘故,大卫爵士不好在比赛里露面,只能作为一个普通的观众。

  约瑟安娜小姐只有一个动作泄露了她的身份,那就是她使用一只望远镜,当时只有贵族使用这个玩意儿。

  这次“精彩的拳击比赛”是由叶门爵士主持的。这个爵士的曾孙或者侄孙在十八世纪末叶当了上校,曾经在作战时逃走,谁知后来却当了国防大臣,他虽然逃过了敌人比斯开人的毒手,却没有逃过谢立丹①的挪揄,这比榴霰炮弹还要厉害。许多贵族都下了赌注。卡尔登的哈雷·培罗,一个自称为培拉一阿瓜的失掉上议员资格的贵族,跟海德爵士亨利,邓希维德区(也叫做劳塞斯顿区)的议员对赌;配利格林·培蒂先生,屈露罗区的议员,跟汤姆士·古配坡先生,梅斯东的议员对赌;洛珊边境上的兰梅宝的一位地主跟蚌林区的山缪尔·屈力富西士对赌;圣伊甫区的巴苏罗米·格雷司徒先生跟又名洛伯茨爵士,康诺依郡的保安官查理·包特维先生对赌。除此以外,还有别的许多人。

  ①英国十八世纪演说家,戏剧家。

  两个斗士,一个是爱尔兰人,叫作费仑—奇—梅顿,这是他的故乡铁波拉莱的一座山名;一个是苏格兰人,叫作亨姆斯盖。

  他们每个人都代表着自己国家的光荣。爱尔兰同苏格兰遭遇,这是爱林①同加汝赛②作决斗。所以赌金总数超过了四万几内亚,秘密的赌注没有计算在内。

  ①爱尔兰的古名。

  ②指苏格兰。

  两个选手赤身露体,一条短裤扣在臀部上,一双钉着钉子的凉鞋扎在脚踝上。

  苏格兰人亨姆斯盖虽然还不满十九岁,但是他的额角却已经缝过一次了,怪不得人家在他身上赌二又三分之一比一。一个月以前,他把一个叫作西克斯麦尔华特的拳击家的肋骨打伤,眼球挖出来;所以大家很兴奋。当时在他身上下注的人赢了一万二千英镑。除了在额角上有缝线之外,亨姆斯盖的牙床骨也受过伤。他长得匀称活泼,跟一个小个儿女人差不多高,结实,短小精悍,咄咄逼人。他把天生的优点全部保存了下来;浑身的肌肉都受过拳击训练。结卖饱满的胸膛呈黄褐色,像黄铜一样闪闪发光。笑的时候,因为缺了三颗牙齿,所以他的笑容特别动人。

  他的对手又高又大,也就是说,孱弱。

  他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人。六尺高,犀牛样的胸膛,样子倒还温和。他一拳能打穿甲板,但是他不会使用它。爱尔兰人费仑—奇—梅顿虚有其表,他仿佛是到场子上来挨打,而不是来打人的。看起来他可以受得住长时间的痛击,像没有煮烂的牛肉一样,嚼不动,咽不下。跟当地的土话说的“生肉”一样。他有点斜眼。好像满不在乎似的。

  头一天夜里,两个人在一起过夜,睡在一张床上。他们用一只杯子喝酒,每人喝了三指高的红葡萄酒。

  双方都有一群面貌凶恶的帮手。在必要时,他们怒吼着威胁评判员。在亨姆斯盖的帮手中间,有背上能放一头牛的约翰·葛罗门,还有一个叫约翰·勃雷的家伙,有一天他背了十蒲式尔的面粉,每一蒲式尔有十五加仑,再加上磨坊主,他这样走了两百步。在费仑—奇—梅顿这方面,海德爵士从劳塞斯顿带来了一个叫开尔脱的人,这人住在绿堡,他能把一块二十磅重的石头扔得比城堡的顶高的塔还要高。开尔脱、勃雷和葛罗门这三个家伙都是高诺依人,他们是那一州的光荣。

  其他的帮手都是些粗野的汉子,宽背,罗圈腿,老茧百结的大手,笨头笨脑,衣服破破烂烂,天不怕地不怕,差不多都跟法院打过交道。

  这许多家伙都有灌醉警察的本事。真所谓“行行出状元”。

  选择的场地比熊园还要远一些,那儿本来是斗熊、斗牛和斗狗的地方,坐落在最后几所正在建筑中的房子再过去一点,靠近被亨利八世拆除的欧弗利圣马利亚修道院的地方。当时正是北风带来薄霜的天气。蒙蒙的细雨很快地结成了薄冰。在到场的人中间,有的还是一家之主呢,这从他们张着的雨伞可以看出来。

  在费仑—奇—梅顿这方面,评判员是孟克雷甫上校,开尔脱做助手。

  在亨姆斯盖这方面,评判员是蒲克·布玛利先生,从基尔卡利来的台苏登爵士做助手。

  进场以后,在别人对表的时候,两个斗士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过了一会儿,他们才走过去拉拉手。

  “我可真想回家,”费仑—奇—梅顿向事姆斯盖说。

  “无论如何,不要使这些先生们失望,”亨姆斯盖悠闲地回答。

  他们光着身子,当然觉得很冷。费仑—奇—梅顿浑身发抖。牙齿格格作响。

  伊立诺·夏泼博士,约克的大主教的侄子,向他们喊道:“动手吧,孩子们。打打就暖和了。”

  这句温暖的话提醒了他们。

  他们动起手来了。

  双方都没有生气。开头是不带劲儿的三个回合。可敬的耿德莱斯博士,万灵学院四十个院士中的一个,嚷道:“给他们灌点杜松子酒!”

  虽然天气很冷,两个评判员和两个助手还是坚持比赛规则。

  有人叫着:“first blood!”“第一次血战”宣布了。他们让这两个斗士面对面站好。

  他们互相注视着,走近了以后,伸出胳臂,用拳头互相碰了碰,又向后退却。突然间小个儿亨姆斯盖猛的一跳。

  真正的战斗开始了。

  费仑—奇—梅顿的脸上,在两眼中间被击中了一拳,满脸流血。观众嚷起来:“亨姆斯盖打开了红葡萄酒!”接着来了一片喝彩声。费仑—奇—梅顿伸出胳臂像风车的翼子似的四面乱打。

  配利格林·培蒂先生说:“眼睛看不见了!可是还没有瞎。”

  这时亨姆斯盖听到四面八方传来了鼓励的叫声:“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一般地说,这两个选手选得挺不错,虽说天气不大好,大家知道这场比赛一定很成功。巨人似的费仑—奇—梅顿虽然有占便宜的地方,可是也有吃亏的地方;他的动作迟缓。他的胳臂好像木棍,可是他的身体笨重。矮小的对手跑呀,打呀,跳呀,咬紧牙关,又快又有劲儿,而且还会运用策略。一方面是原始人的拳法,野蛮,没有经过训练,蒙昧无知。另一方面却是文明人的拳头。亨姆斯盖打起来不仅使用肌肉而且也使用神经,机智和体力并用。费仑—奇—梅顿好像一个动作迟缓的大槌,还没有打到别人却先挨了一顿打。这是艺术与自然的战斗。恶人与野人的战斗。

  显然,野人会被人打败的。不过,也不会败得太快。兴趣就在这里。

  一个矮小的人对高大的人的战斗。矮小的人有利。猫同狗打架总是猫占便宜。所以大卫总是打倒歌利亚①。

  ①大卫生得矮小,歌利亚是个巨人,结果大卫用绳子拴着石头,打败了歌利亚。见《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十七章第二三——五四节。

  四面八方传来了向斗士们密集的叫声:“好极了,亨姆斯盖!好!打得好!山沟里的好汉!”“费仑,现在该你的了!”

  亨姆斯盖的朋友们重复着他们好意的劝告:一把他的眼睛挖出来!”

  亨姆斯盖打得比挖眼睛更凶。他低下头,像爬虫似的猛地一窜,站起身来击中了费仑—奇—梅顿的胸骨。巨人摇晃了一下。

  “这是犯规!”伯纳子爵嚷道。

  费仑—奇—梅顿倒在开尔特的膝盖上说:“我觉得暖和了。”

  台苏登爵士向评判员提出了建议:“休息五分钟。”

  费仑—奇—梅顿显得支持不住了。开尔脱用一块一块法兰绒擦他眼睛上的血和身上的汗,随后把一个瓶子塞在他嘴里。他们已经打了十一个回合。费仑—奇—梅顿不但额角上有伤,他的胸膛也被打得走了样,肚子鼓得很大,头顶骨也受了伤。亨姆斯盖却没有一点伤。

  人群中起了一片骚动。

  “这是犯规,”伯纳子爵又说了一遍。

  “赌注不算数!”兰梅宝的地主说。

  “我收回赌注!”汤姆士·古配坡说。

  圣伊甫区的议员,巴苏罗米·格雷司徒先生说:

  “把我的五百几内亚还给我,我要走了。”

  “停止比赛!”观众大声说。

  但是,费仑—奇—梅顿像个醉汉似的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说:

  “我们继续比赛,不过有一个条件,我也应该有违反规则打一下的权利。”

  “同意!”四面八方嚷着说。

  亨姆斯盖耸了耸肩膀。

  五分钟过去了,他们继续比赛。

  这一次的拳击对费仑—奇—梅顿来说,简直是垂死挣扎,而对亨姆斯盖来说,却好像是游戏。

  这才叫做学问!一个矮小的人居然能把一个巨人“夹住”,换句话说,亨姆斯盖突然把左臂弯作新月形,像个钢夹子似的,把费仑—奇—梅顿的大脑袋夹在胁下,使大汉弯着脖子,后颈窝压得很低,这当儿,他的右拳像铁锤敲钉子似的,从下朝上,打他的对手,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就把对手的脸打烂了。等到费仑—奇—梅顿终于脱身,抬起头来的时候,已经看不见他的脸了。

  原来是鼻子、眼睛和嘴巴的地方,现在变成了一块浸饱了血的黑色海绵。他吐了一口。人们看见四颗牙齿掉在地上。

  接着他就倒下去了。开尔脱用膝盖接住了他。

  亨姆斯盖差不多没有受什么伤。他身上只有几个不关紧要的青块和锁骨上的一处抓伤。

  现在没有人觉得冷了。他们用十六又四分之一比一,赌亨姆斯盖胜费仑—奇—梅顿。

  哈雷嚷道:

  “没有人在费仑—奇—梅顿身上下注了。我可以在亨姆斯盖身上拿我培拉一阿瓜的爵位和培罗爵士的爵位来同坎特伯雷的大主教的一顶旧假发赌一下。”

  “抬起头来,”开尔脱对费仑—奇—梅顿说。他把沾着血的法兰绒塞进瓶子里,沾着金酒给他擦脸。嘴巴又露出来了,费仑—奇—梅顿张开了一只眼皮。太阳穴的骨头好像已经裂了。

  “再来一个回合,我的朋友,”开尔脱说。他接着又说:“替下城争一口气。”

  爱尔兰人能听懂威尔士话。但是费仑—奇—梅顿一点也没有听懂助手的话的表示。

  开尔脱扶持着他站起来。这是第二十五个回合。大家看了这个独眼巨人(因为他只剩一只眼睛了)站的姿势,都明白这是最后一个回合,谁也不怀疑他是真的完了。他把一只手举在下巴上面保卫自己,这是一个垂死的人保护自己的笨拙姿势。亨姆斯盖身上差不多没有汗水,他大声说:“我在自己身上下注。一千对一。”

  亨姆斯盖举起一只胳臂进攻,说也奇怪,两个人竟一齐倒下去了。于是传来了一阵可怕的笑声。

  这一回得意的是费仑—奇—梅顿。

  原来他利用亨姆斯盖狠狠打他的头盖骨的机会,违反拳击规则,对准对方的肚脐,还敬了一拳。

  亨姆斯盖躺在地上,喉咙里格格作声。

  观众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亨姆斯盖,说:“一报还一报!”

  大家都鼓掌,连输了的人也不例外。

  费仑—奇—梅顿用犯规报复了犯规,他有权利这样做。

  有人用一副担架把亨姆斯盖抬了出去。大家认为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洛伯茨爵士嚷道:“我赢了一千二百几内亚。”

  很明显,费仑—奇—梅顿也终身残废了。

  约瑟安娜离开的时候,挽着大卫爵士的胳臂,这在已经订婚的人中间是容许的。她对他说:

  “太美了,不过……”

  “不过什么?”

  “我本来以为拳击可以消除烦闷,可是没有。”

  大卫爵士停了下来,他注视着约瑟安娜,闭上嘴,鼓起双颊,点了点头,意思是说:“注意!”接着,他对公爵小姐说:

  “要消除烦闷,只有一个药方。”

  “什么药方?”

  “格温普兰。”

  公爵小姐问道:

  “格温普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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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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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我们前面看见了这个人的行动,现在来看看他的面貌吧

  大自然毫不吝惜地赏给格温普兰许多恩典。它赏给他一张跟耳朵连在一起的大嘴巴,两只拉过来可以碰到眼睛的耳朵,一只奇形怪状、可以架着摇摆不定的小丑眼镜做丑相的鼻子和一张谁看到了都要忍不住发笑的脸。

  我们刚才说格温普兰得天独厚。但是究竟是不是大自然赏的呢?

  难道没有人帮它的忙吗?

  两个洞算是眼睛,一道裂缝算是嘴巴,一个扁平的肉瘤和两个窟窿算是鼻子和鼻孔,脸好像被什么东西压平了似的,这一切的效果是“笑”,很显然,单单大自然是不会创造出这样的杰作来的。

  可是这个笑容是不是快乐的同义词呢?

  如果这个走江湖的一出现(因为他是个走江湖的)我们就会有一种欢乐的印象,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下这个人的脸,就会发现艺术的痕迹。这样的脸不是天生的,而是有意造出来的。自然界里不会有这么完美的东西。人力不能创造美,只能创造丑。你不能把霍屯督人①的脸变成罗马人的脸,可是你能把一个希腊式的鼻子改变成蒙古人的鼻子。只要切除鼻根,压扁鼻孔就行了。所以中世纪的拉丁土话创造了denasare②这个动词,不是没有来由的。格温普兰在孩提时代就值得别人注意,使人给他改变面貌吗?为什么不呢?哪怕只供人展览和牟利,也是值得的。从外表上看起来,靠儿童赚钱的人曾经在这个人脸上下过一番功夫。很明显,一种精深的、也许是很神秘的科学(它与外科的关系跟炼金术与化学的关系一样)一定在这个人很小的时候,有目的地切开他的面皮,创造了这个面孔。这种精于外科手术、麻醉术和缝合术的科学,切开他的嘴巴,割掉嘴唇,除去牙向,把耳朵切开,除去软骨,改变眉毛和两颊的位置,拉紧颧骨的肌肉,夷平伤疤和缝线留下的痕迹,把皮肤贴在伤口上,使脸上保持一个嬉笑的神气,于是在雕刻家的深刻有力的刀子底下,产生了这个面具:格温普兰。

  ①非洲西南部的居民。

  ②拉丁文:劓鼻。

  这不是天生的。

  不管怎么说,格温普兰的人工造型是完全成功的。格温普兰是神灵赐给人类的一件消除烦闷的礼物。是什么神灵呢?是魔鬼还是天主?我们对这问题不必加以答复。

  格温普兰是个走江湖的。他在公共场所当众露面。没有比他的效果更大的了。患了忧郁病的人一看见他就会好。戴孝的人应该回避他,因为一看见他就会发笑,顾不到悲哀和庄重了。有一天刽子手来了,格温普兰也把他引笑了。看见格温普兰的人都得拿手捧着肚子;他一开口讲话,他们就在地上打滚。他同悲哀的距离像两极一样远。忧郁在一边,格温普兰在另一边。

  因而在市集上,村庄的广场上,人家很快就给他起了一个令人满意的“可怕的人”的绰号。

  格温普兰是用自己的笑容引人家笑的。但是他自己并没有笑。他的脸笑,他的心不笑。天生的,或者是一种非常奇怪的手艺制造出来的这个面具在笑。这跟格温普兰毫无关系。外表与内在无关。他没有命令他的前额、腮颊、眉毛、眼睛和嘴笑,他无法摆脱这个笑容。别人一劳永逸地把笑容印在他脸上。这是一种机械式的笑容,正因为它像化石似的没有变化,所以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谁也逃不过这张笑嘻嘻的嘴巴。嘴有两种动作能够感染人,那就是笑和打呵欠。由于格温普兰孩提时代可能受过的一种神秘的手术关系,他面孔上的每一个部分都配合着这个龇牙咧嘴的笑容,他整个的面貌都集中在这一点上,像车辐都指向车毅一样。他所有的情绪都只能加重,说得更恰当一些,只能加深这个奇怪的快乐表情。不管是他受到惊恐也好,觉得痛苦也好,突然间生气也好,觉得怜悯也好,都只会加深他的快乐的表情。如果他哭的话,他也在笑。不管格温普兰做什么,希望什么,想什么,只要他一抬头,观众(要是有观众的话)就会看见他在狂笑。

  只要想一想一个满脸笑容的墨杜萨①就够了。

  ①希腊神话中的怪物,奇丑无比,谁看她一眼,马上变成石头。

  不管你在想什么,一看见这张意想不到的怪脸,就什么全丢在脑后,只有狂笑的份儿了。

  古代的希腊艺术往往在戏院的门相上刻着一个有笑嘻嘻的面孔的铜质浮雕。这个浮雕叫作“喜剧”。浮雕好像在笑,也引别人笑,其实它却在沉思。所有引人发狂的滑稽和体现智慧的讽刺都凝结在这个面孔上了。焦虑、幻灭、厌恶、悲哀都从这副严正的面容里流露出来,化作一个伤心透顶的狂笑;一只嘴角翘起来讽刺人类,另外一只嘴角翘起来凌辱神圣。大家望着这个包含着讽刺和蕴藏在每一个人心里的嘲笑的理想典型;围着这个静止不动的笑容的人不停地更换,大家都在这个坟墓般的冷笑面前笑痛了肚子。如果把这种古代喜剧的阴沉的面具装在一个活人身上,我们差不多可以说这个人就是格温普兰。他脖子上安着一张地狱般狞笑的脸。永恒的笑容,这对一个人的肩膀来说,是多么沉重的负担啊!

  永恒的笑容。让我们来解释一下。照牟尼①的信徒的说法,绝对也有时会屈服,天主也有时会让步。我们也来谈一下意志。我们永远不相信意志会完全无能为力。所有的存在都好像一封信,可以用附笔把它们推翻。格温普兰的附笔是:由于意志的力量,他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并且在任何情绪都不来扰乱他、分散他的努力的条件下,他能够把永恒的笑容挂在脸上不动,上面好像罩着一层悲惨的罩纱,这个时候,观众再也不笑了,他们吓得浑身发抖。

  ①波斯人,牟尼教的创始人,牟尼教认为善是从天主、精神和光明来的,恶是从魔鬼、物质和黑暗来的。

  我们应该说,格温普兰差不多从来不这样做,因为这是一种艰苦累人的努力,而且紧张得令人不能忍受。再说,只要稍微分一分心或者有一点情感的痕迹,刚刚消失的笑容就又像怒潮似的回到他脸上来了。情感越强,不管是什么情感,这个笑容的力量也越强。

  在这种绷着脸的时候,格温普兰的笑差不多可以说是永恒的笑容。

  大家看见了格温普兰就笑。笑过以后便掉过头去。女人特别害怕。这个人很可怕。痉挛的笑声好像是观众出的税,他们快乐地,差不多可以说机械地忍受它。后来等笑声冷下来以后,女人一看见格温普兰就受不了,要注视他简直是不可能的。

  另外一方面,他高高的个儿,长得很匀称,灵活矫健,除了脸以外,一点儿不残废。这一点又一次证明,格温普兰不是大自然的作品,而是艺术的产物。格温普兰既然身段生得美,他的脸也很可能同样的美。他生下来的时候,大概跟普通的婴儿一样。他们让他的身体保留原来的样子,只改造了他的脸。格温普兰是被人故意造出来的。

  至少可能是这样。

  他们让他保存着牙齿,笑需要牙齿。连骷髅也都保留着牙齿。

  给他动的手术一定是很可怕的。他不记得了,可是这并不能证明他没有动过手术。这类外科造型只有应用在年纪很小的孩子身上才会成功,所以他不大了解他遭到的事情,很容易把刀口当做病痛。除此之外,我们记得,当时已经有使病人入睡以及减除痛苦的方法了。不过当时叫作妖术。我们现在叫作麻醉。

  除了这个脸以外,抚养他的人还让他受到了软功和技巧运动的锻炼。他的骨节已经被人用巧妙的方法脱了节,并且受到小丑的训练,可以向反面弯过去,并且像一扇门的铰链一样,能够向四面八方转动。凡是走江湖所需要的训练一样不缺。

  他的头发已经染成赭石颜色,而且永不褪色。这个秘密方法直到现代才被重新发现。漂亮的女人使用这种染发术;过去看成丑的,现在却看成美了。格温普兰的头发是黄的。染头发用的可能是一种腐蚀剂,摸上去好像粗羊毛似的。在一头直竖的黄毛(与其说是头发不如说鬃毛)底下,藏着一颗高尚的、专门容纳思想的脑袋。不管手术究竟是哪一种,虽然损害了面貌的和谐,打乱了肌肉的结构,可是没有碰到脑壳。格温普兰的面角大而有力。藏在这个笑容底下的灵魂,跟我们的一样,也有自己的梦想。

  除此以外,这个笑容对格温普兰来说,是一种本领。他毫无办法,只能加以利用。他就靠这个笑容谋生。

  格温普兰(读者可能已经猜到他是谁了)就是那年冬天的一个夜晚被人抛弃在波特兰海岸上,后来又在威茅茨被人收容在一个破篷车里的那个孩子。

                第二章 蒂

  那个孩子现在长大成人了。十五年过去了。现在是一七○五年。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于苏斯收养了两个孩子。现在这是一个流浪的家庭。

  于苏斯同奥莫都老了。于苏斯的头顶已经完全秃了。狼也变成了灰狼。狼的年龄不像狗一样有一定的限度。照莫兰的说法,有的狼可以活到八十岁,像小“古巴拉”狼(cavioe vorus)和赛依的香狼(canis nubilus)都是。

  从死去的女人身上找到的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高个儿姑娘了,一头棕色头发,面色苍白,身体柔弱,腰身苗条,由于过分孱弱,显得微微颤抖,使人好像一不小心就会伤害她似的,可是长得很美,眼睛虽然看不见,却充满了亮光。

  那个不幸的冬夜把要饭的女人和她的孩子一起推倒在雪地里,一下子害了两个人。它杀死了母亲,弄瞎了孩子。

  黑内障永远蒙住了这个女孩子的眼睛。她现在已经长成大人了。在她那张日光照不到的脸上,两只忧郁的搭拉下来的嘴角表示出她的痛苦。她的眼睛又大又亮,奇怪的是别人看起来是亮的,可是对她来说,却永远熄灭了。它们活像一对神秘的火炬,只能照亮外面;她自己没有光,却发射着光。她没有眼睛,可是她的眼睛却光芒四射。黑暗的这个俘虏却照亮了她置身其间的沉闷环境。她从无法医治的黑暗深处,从我们叫做盲目的那道黑色的墙壁后面,射出了一道光明。她看不见身外的太阳,别人却看得见她身内的灵魂。

  在她看不见东西的眼光里有一种无法形容的b天的凝视。

  她是属于黑夜的,这种不可救药的黑暗和她溶合在一起,结果她却变成一颗星星。

  于苏斯爱用拉丁名词,给她起了名字叫蒂①。他曾经同他的狼商议过。他向它说:“你代表人,我代表畜生。咱们属于地上的世界;这个小女孩将要代表天上的世界。柔弱无能到了极点就变成了万能。这样一来,我们的小屋就容纳了整个的宇宙:人,畜类和神。”狼没有表示反对。

  ①蒂(Dea),拉丁文的意思是女神。

  这个拾来的孩子于是就叫蒂了。

  对于格温普兰,于苏斯并不需要给他另起名字。在他发现男孩子破了相,女孩子瞎了眼的那天早上,他问他说: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我格温普兰,”孩子回答。

  “那么你就叫格温普兰吧,”于苏斯说。

  在演出的时候,蒂做格温普兰的助手。

  如果人类的苦难可以概括的话,格温普兰和蒂两人就是这种概括。他们两个人好像都是从坟墓里生出来的;格温普兰是从可怕的坟墓,蒂是从黑暗的坟墓里生出来的。他们的命运是用两种不同的黑暗做成的,材料是从黑夜的两个可怕的斜坡上找来的。蒂的黑暗在里面,格温普兰的却在外面。蒂身内有妖怪,格温普兰身内有鬼魂。蒂跌在悲哀里,格温普兰还要糟。有眼睛的格温普兰有一种刺心的痛苦,是没有眼睛的蒂所没有的,那便是拿自己和别人比较。但是像格温普兰那样,能够跟其他人比较,结果反而使他无法了解自己。像蒂那样丧失了视力,固然是很大的不幸,可是跟“自己是自己的谜”、“感到缺少一点东西,那就是他自己”、“看见宇宙的一切,就是看不见自己”比起来,这个不幸还是比较小的。蒂蒙在一层黑夜似的罩纱里;格温普兰却戴着一副面具——他的脸。无法解释的是,格温普兰所戴的面具就是他自己的皮肉做成的。他一点也不知道,他的脸是什么样子,因为他原来的脸已经永远消失了。人家放在他脸上的是一个假的他。他的脸没有了。他的头还活着,他的脸已经死了。他连有没有看见过他的脸也不记得。人类对蒂和格温普兰来说,是外界的事物,离他们很远很远;她是孤独的,他也是孤独的。蒂的孤独是可怕的,她什么也看不见;格温普兰的孤独是悲惨的,因为他什么都看得一清二楚。对蒂来说,世界不超过听觉和触觉的范围,现实是有限度的,有范围的,距离很近的,超过这个限度就什么也没有了;她没有别的天地,只有黑暗。对格温普兰来说,人生就是望着人群,而又与人群隔绝。蒂被剥夺了光明,格温普兰却被人逐出生活之外。当然喽,这两个全是绝望的人。他们已经达到了灾难的最深的地方。他跟她一样不幸。凡是看到他们的人都觉得他们很可怜。他们什么苦没有受过呢?显而易见,灾难压在这两个人身上,再也没有比环绕着这两个无辜者的这种灾难,这种把命运变成酷刑,把生活变成地狱的灾难更厉害的了。

  但是,这两个人却好像生活在天堂上。

  他们互相爱着。

  格温普兰热爱蒂。蒂崇拜格温普兰。

  “你长得多么漂亮啊!”她时常这样对他说。

         第三章 OCULOS NON HABET ET VIDET①

  ①拉丁文:她虽然没有眼睛但却能够看见。

  世界上只有一个女的能够看见格温普兰。她就是那个瞎了眼的女孩子。

  她从于苏斯那儿知道格温普兰对她的种种好处,因为这个男孩子曾经把他从波特兰到威茅茨一段艰苦的路程和他被人抛弃以后所遭受的苦难向于苏斯说过。她知道她在很小的时候,躺在亡母的胸口上,吮吸着尸体的乳房,作垂死挣扎,这时候,这个比她稍微大一点的孩子把她抱了起来。他虽然流离失所,整个的世界都不理他,但是却听见了她的哭声;虽然人人对他装聋作哑,但是他却没有对她这样做。她知道这个孩子孤孤单单,又瘦又弱,被人撂在荒野上,世界上没有他安身的地方,一个人在荒野里踯躅,疲惫,仿惶,但是却从黑夜手里接过一个重担——另外的一个孩子。她知道他虽然对盲目分配幸福的命运之神不能存什么希望,却负起了另外一个人的命运。她知道他虽然赤贫、苦闷和不幸,却做了另外一个人的救护神。上天虽然把他关在门外,可是他的心却是敞开的。她知道他自己虽然没有希望了,可是却救了她的生命。她知道他虽然没有房屋或者躲避风雨的地方,却收容了她。她知道他就是她的母亲和奶妈。她知道他在世界上虽然孑然一身,却抚养了一个被遗弃的人。她知道他在黑暗之中树立了这个榜样。她知道他自己的担子虽然已经够重了,却还要把另外一个人的苦难加在自己身上。她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虽然什么都没有他的份儿,可是他却发现了自己的责任。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犹豫不前的时候,他却毅然前进。她知道在任何人都要退避的时候,他却毅然答应了下来。她知道他把手伸进坟墓里,把她,蒂,拖了出来。她知道因为她冷,他虽然衣不蔽体,还把自己的破烂衣服给了她。她知道他虽然在挨饿,却还想替她寻找吃的和喝的东西。她知道为了这个可怜的小女孩,他跟死神搏斗。她知道他在各种环境中,在冬天,雪、荒野、恐怖、寒冷、饥饿、干渴和风暴中,跟死神搏斗。她知道为了她,蒂,这个十岁的巨人曾经跟无边的黑夜搏斗。她懂得他在小的时候已经干了这许多事情,现在他已经长大成人了,自然是她的孱弱的力量,贫乏的财富,疾病的治疗,盲瞽的视觉了。她能够透过包围着她的这个无边无际的未知世界,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热诚、舍己为人和勇敢。英雄行为在非物质的领域里是有形象的。她能抓住这个崇高的形象。无法解释的抽象境界是思想活动的地盘,虽然阳光照不到,可是蒂却可以看见德行的神秘的线条。许多看不见的事物总是在围着她转动,这是她对现实世界的唯一的印象;死水般的忧虑一直在笼罩着她,使她觉得好像随时都会遇到危险;无法自卫的感觉总是在缠绕着她,瞎了眼的人一辈子都受这种折磨。但是她知道格温普兰在保护她,知道他永远不会对她冷淡,永远不会离开她,永远不会一去不回来,知道他温柔,体贴,可靠。这种信念和感激时常使她感动得浑身发抖,在忧虑折磨她、使她精神恍惚的时候,她就从深渊里抬起充满黑暗的眼睛,望着天顶,望着他那善良的强烈的光辉。

  善是精神世界的太阳,所以格温普兰光照着蒂。

  而观众呢,因为万头攒动,所以无法思想;因为众目睽睽,所以视而不见,他们本身就像水面,所以也只能留在水面上。对他们来说,格温普兰不过是个小丑,玩把戏的,走江湖的或者怪物罢了,比畜生差不了多少。观众只是以貌取人。

  对蒂来说,格温普兰是把她从坟墓里救出来的救星,是使她可以生活下去的安慰,是她在这个叫做盲瞽的迷宫里的向导。格温普兰是她的兄弟,她的朋友,她的引路人和靠山;他是天主的化身,是她的身披霞光而在太空邀游的丈夫。虽然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怪物,可是蒂却认为他是天上的神仙。

  因为瞎了眼的蒂能够看见灵魂。

             第四章 一对理想的情人

  哲学家于苏斯了解他们中间的关系。他赞成蒂的爱情。

  他常说:

  “瞎子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他还说:

  “良心就是视觉。”

  他常常望着格温普兰喃喃地说:

  “真是五分像妖怪,五分像神仙。”

  在格温普兰这方面,他也热爱着蒂。眼睛有有形的和无形的两种,前者是瞳孔,后者是精神。他是用有形的眼睛来看她的。理想使蒂眼花缭乱,现实使格温普兰眼花缭乱。格温普兰不是丑,而是可怕。蒂却跟他完全相反。他越可怕,她越可爱。他是丑的化身,她是美的化身。她好像是一个梦,一个略具形态的梦。她整个的身体,比方说,她那风神似的缥缈的体态啦,芦苇似的苗条的身材啦,仿佛长着一对无形的翅膀的肩膀啦,隐隐约约、只可意会的女性的曲线啦,洁白透明的皮肤啦,那双看不见尘世的、神圣的庄严肃穆的眼神啦,天真烂漫的笑容啦,等等,简直跟天神差不了多少,可是她同时还是一个有女人味儿的女人。

  我们上面说过,格温普兰比比自己,比比蒂。

  说起来也真是一宗希罕事儿,格温普兰的一生可以说被两个命运同时选中了。这是下界黑暗的光线和天上洁白的光线的交叉点。善与恶的喙可以同时啄一粒面包屑,恶咬它,善吻它。格温普兰就是一粒受到伤害而又受到抚慰的面包屑,就是这个原子。格温普兰是不幸和神伤的混合产物。不幸降临到他身上,幸运也随着一齐来了。两个极端不同的命运注定了他这奇异的一生。他既受到诅咒,又受到祝福。他是一个被诅咒的选民。他是谁?他不知道。他看看自己,只看见一个不认识的人。可是这个不认识的人是个怪物。格温普兰像被人砍掉了头,现在的脸不是他自己的脸。这张脸很可怕,可怕到能使人发笑的程度。它使人害怕,使人发笑。滑稽到荒唐的地步。人类的相貌沦为畜生的脸谱。汹涌的浪涛淹没了一切。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这种完全没有人类相貌的脸,从来没有见过这样道地的讽刺画,即使是在恶梦里,冷笑的鬼脸也没有那么可怕一,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女人所厌恶的东西像这样完全集中在一个男人的脸上。这颗被这张脸歪曲、遮盖起来的心,恐怕要像压在墓石下面一样,永远在孤独中生活下去。可是,事实上并不是这样!凶神做尽了坏事之后,看不见的善神的援助就接着来了。善神突然把这个绝望的人举起来,在他招人厌恶的地方放上吸引人的东西,在顽石上放上磁石,打发一个灵魂,一只安慰绝望者的鸽子,迅速地飞到这个不幸的人那儿去;让美去崇拜丑。

  要达到这个目的,就不能让美人儿看到他那张破了相的脸。他的幸运必须建筑在她的不幸上。上天因而剥夺了蒂的视觉。

  格温普兰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是赎罪的对象。他为什么要受罪?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赎罪?他也不知道。他只知道有一圈圆光环绕着他的烙印。等到格温普兰到了能够了解事情的时候,于苏斯把孔贵斯博士的de Denasatis①的原文读着解释给他听,他们在另外一页上也把于果·柏拉刚译的Nares habens mutilas②读了一遍。可是于苏斯小心谨慎地避免“假设”,不作任何结论。如果可以设想一下的话,很可能格温普兰在孩提时代受到过暴力的迫害。可是对格温普兰来说,只有暴力留下的痕迹是明显的。他命中注定要带着这个烙印活一辈子。干吗要有这种烙印?没有人回答。寂静和孤独笼罩着格温普兰。关于这件悲惨的事情的许多猜想都是靠不住的,只有这个可怕的痕迹是肯定的。在格温普兰意志消沉的时候,蒂像天上的神明似的出来阻止他陷于绝望。虽然面目可惜,可是他却看到一个善良的姑娘对他的温柔,他很感动,心里感觉到了温暖。快乐的诧异使他那张妖怪似的脸也显得柔和了一些。虽然狰狞可怖,可是在理想的领域里,却出人意料的受到光明的钦敬和崇拜。虽然面相凶恶,可是却感觉到有一颗星星在注视他。

  ①拉丁文:论劓鼻。

  ②拉丁文:被人割掉鼻子的人。

  格温普兰和蒂是一对情人,这两颗痛苦的心互相热爱着。一个窠和两只鸟儿,这就是他们两人的全部经历。他们符合一般的规律:他们互相爱悦,互相寻求,互相亲爱。

  所以说仇恨之神估计错了。迫害格温普兰的人,不管他们是谁,还有这个谜一样的仇恨,不管它是打哪儿来的,都没有达到目的。他们打算把他弄到绝望的境地,谁知却把他造成一个幸运者。他们好像预先安排好,使他跟一个能够医治创伤的受难者,跟一个能够抚慰人的苦命人结合在一起似的。刽子手的钳子悄悄地变成了女孩的温柔的手。格温普兰的脸很可怕,这是人为的,被恶人的手弄出来的。他们打算使他永远孤独,先让他离开家庭(如果他有家庭的话),然后再离开整个的人类。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们就把他变成了废墟。但是大自然使废墟恢复了原状,正像它使一切的废墟恢复原状一样。大自然安慰了这个孤独的人,正像它安慰所有的孤独的人一样。它总是帮助所有被遗弃的人的。在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它把一切都放在那儿。它使所有的废墟都重新发青,开出花朵。它有给石头的长春藤,有给人类的爱情。

  这是黑暗的宽宏大量。

            第五章 乌云里露出来的青天

  这两个可怜的人相依为命,蒂有了依靠,格温普兰也有了寄托。

  孤女有孤儿,残废人有畸形人。

  他们同命相怜。

  从他们苦难中升起了动人的谢恩祈祷。他们心里充满了感激。

  感谢谁?

  感谢伟大的冥冥之神。

  只要自己心里感恩,那就够了。感恩祈祷是有翅膀的,它会飞到它应该去的地方。你的祈祷比你懂得的多。

  多少人自以为向朱庇特祈祷,而实际上是向耶和华祈祷!万能的神垂听了多少相信符咒的人啊!有多少无神论者不懂得他们的善良和忧伤本身就是在祈祷天主啊!

  格温普兰和蒂心里充满了感激。

  残废好比流放。盲替好比深渊。现在呢,被流放的人找到了安身之处,深渊也变成了可以居住的地方。

  命运的安排像梦境似的,格温普兰仿佛看见了一道白光降在自己身上,那道光好像一朵女人形态的美丽的白云,好像一个有一颗心的光彩夺目的幻象,这个云朵似的幻象其实是一个女人,她拥抱着他,这个幻象吻着他,这颗心在爱他;格温普兰不再是畸形人了,因为有人爱上了他。玫瑰花要跟毛毛虫结婚,它把毛毛虫当作天上的蝴蝶。被人遗弃的格温普兰中了选。

  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就什么都称心了。格温普兰既满意地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蒂也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

  这个五八怪得到了安慰,他的卑贱升华、膨胀,变成了陶醉、欢乐和信仰;有一只手来引导在黑夜中摸索的瞎子了。

  两个人的不幸互相吸引,走进理想的境界。两个不幸的人互相体贴。两个缺点合在一起就能够互相补足。他们是因为互相需要而结合起来的。这个人缺少的,那个人却有很多。这个人的不幸正是那个人的幸运。要是蒂的眼睛没有瞎,她会看中格温普兰吗?如果格温普兰的脸没有缺点,他会爱蒂吗?她很可能不要畸形人,他也很可能不要残废人。格温普兰面目狰狞,对蒂来说,是一件幸事!蒂瞎了眼睛,对格温普兰来说,也是一件幸事!如果没有上天的安排,他们的相爱根本是不可能的。其实,他们的爱情是建筑在双方极端的互相需要上的。格温普兰救了蒂,蒂救了格温普兰。两人难中相遇,因而同舟共济。这是两个被深渊吞没的人的拥抱。没有比这更亲密,更绝望,更美妙的了。

  格温普兰想道:

  “我没有了她,会成为什么样子?”

  蒂也想道:

  “我没有了他,会成为什么样子?”

  两个被流放的人找到了一个祖国。两件无法挽救的悲惨的事情,格温普兰脸上的烙印,蒂的双目失明,使他们在欢乐中结合在一起。这在他们就够了,他们除了他们两人以外不想别的。两人一起谈谈是一种乐趣,互相依偎更是幸福无穷。由于双方的直觉的关系,他们能做同样的梦,想同样的事情。蒂听到格温普兰的脚步声,便想到神仙的足音。他们好像待在充满了香、光明、音乐、发光的建筑和梦想的恒星的阴影里。他们相依相属,知道他们将永远在同样的欢乐、同样的狂欢中待在一起。没有比这两个叮怜虫建造的伊甸园更奇怪的了。

  他们非常幸福。

  他们把地狱变成了天堂。爱情啊!你的力量多么大啊!

  蒂能听到格温普兰的笑声,格温普兰能看见蒂的笑容。

  他们就这样造成了理想中的幸福,实现了人生完美的快乐,解决了奥妙的幸福问题。他们是谁?是两个可怜虫。

  对格温普兰说来,蒂是荣华的化身;对蒂说来,格温普兰是下凡的神仙。

  神仙是圣化冥冥之神的神秘,这个神秘又产生了另外的神秘——信仰。在宗教里,只有这一点是不灭的。只要有这点不灭的东西也就足够了。我们看不见这个法力无边的、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只能够感觉到它。

  格温普兰就是蒂的宗教。

  有时候她爱他受到疯狂的地步,就像一个美丽的尼姑膜拜一个笑口常开的土地老爷一样,跪在他面前。

  我们只要想一想深渊里的一片光明的绿洲,上面有一对与世隔离的恋人就够了。

  没有比他们的爱情更纯洁的了。蒂不知道接吻的味道,虽然,说不定她心里在梦想着接吻呢;因为一个瞎子,特别是女人,会有种种的幻想,虽然怕同未知的世界接近,但是却不反对。至于格温普兰因为年纪轻,所以缩手缩脚,顾虑重重。他爱得越厉害,胆子也越小。他本来可以跟他这个童年时代的伴侣,跟这个像没有见过光明一样,不知道什么叫做错误的姑娘,跟这个只知道一味崇拜他的瞎了眼的女孩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但是他觉得她愿意给他的东西好像是偷来的。他只得郁郁不乐地满足于神仙似的爱情,同时他对自·己的畸形的感觉也使他保持着矜持的纯洁。

  这一对幸福的人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他们好像是一对待在两个天体上的夫妻。他们只能对着蓝天放出磁力,这在无际的宇宙里叫做引力,在地球上叫做异性的吸力。他们只用灵魂接吻。

  他们一直在一块儿生活。他们只知道这样待在一起。蒂的童年时期正好是格温普兰的少年时期。他们俩是在一起长大的。他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很久,因为篷车并个是一间大卧室。他们睡在箱子上,于苏斯睡在地板上,也只好这样安排。有一天,蒂还很小,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小伙子先开始害羞了。他对于苏斯说:“我也要睡在地板上。”到了晚上他跟老头儿一同躺在熊皮上。蒂哭了。她要跟她在一张床匕睡觉的伙伴,格温普兰不安了,因为他已经爱上了她,他没有让步。从那时起,他一直同于苏斯一块儿睡在地板上。到了夏天,在夜晚天好的时候,他同奥莫睡在外边。蒂到了十三岁,还因为这个不高兴,她晚上常常说:“格温普兰,你来陪我呀,你来了我才睡得着。”这个天真的女孩子必须小伙子陪着才能睡着。裸体必须看见才行,所以她不知道什么叫作裸体。这是阿卡狄亚或者塔希提①式的天真。天真未凿的蒂时常弄得格温普兰很生气。有几次,这时蒂已经是个姑娘了,她坐在床上一面梳她的长发,一面喊格温普兰,她的衬衣没有扣好,半裸着上身,露出来女性的轮廓,已经有点像夏娃了。格温普兰涨红了脸,低下了眼睛,在这个天真的处女面前,不知道做什么好,于是嘟嘟囔囔地掉过头去,惊慌失措地走了。不幸的达夫尼在不幸的史萝厄②面前逃走了。

  ①阿卡秋亚是希腊的一个世外桃源。塔希提是太平洋中的一个岛。

  ②达夫尼和史萝厄是古希腊作家龙古斯的小说中的一对神话式的恋人。

  这是悲剧式的牧歌最精彩的场面。

  于苏斯对他们说:

  “相爱吧,你们这两个野人!”

           第六章 启蒙师和监护人于苏斯

  于苏斯接着说:

  “早晚要耍他们一下,让他们结婚。”

  于苏斯把爱情的原理教给格温普兰。他对他说:

  “你知道天主怎么点爱情之火的吗?他把女人放在底下,魔鬼放在中间,男人放在上面。只要一根火柴,也就是说,只要看上一眼,就燃烧起来了。”

  “不一定非看一眼不可,”格温普兰想到了蒂,回答说。

  于苏斯反驳他说:

  “蠢家伙!难道灵魂还要用眼睛看吗?”

  于苏斯有时就是个魔鬼。格温普兰时常因热爱蒂的缘故变得忧郁,就跟躲开一个证人似的,躲开于苏斯。有一天于苏斯对他说:

  “算了!不要再缩手缩脚了。在爱情方面,得雄鸡先露脸才行。”

  “鸡是鹰总是藏起来的,”格温普兰回答。

  有一次于苏斯独自说:

  “最好是用木棒挡住爱情女神的车子。他们爱得太厉害了。将来可能引起麻烦。千万不能让火烧起来。应当平息他心中的火焰。”

  于苏斯于是如此这般地劝告他们。当格温普兰转身的时候,他对蒂说:

  “蒂,你不要那么爱格温普兰。把自己的心寄托在别人身上是危险的。自·私是幸福的根源。女人不容易抓住男人的心。再说,格温普兰到未了说不定会骄傲自大。他的成就太大了!你想不到他的成就是多么大!”

  等蒂睡着了,他又对格温普兰说:

  “格温普兰,双方不相当是要不得的。一方面太丑了,而另一方面又太美了,这个应当考虑一下。我的孩子,把你的热情节制一下吧。不要太爱蒂。你真的认为自己配得上她吗?只要想一想你自己的畸形和她的完美就够了。要看到你同她之间的距离。像蒂,什么优点都有!多么白的皮肤,多么美的头发!嘴唇好像草莓,还有那双脚!那双手!肩膀的曲线非常完美,脸长得多么好看!她走起路来,好像在散播光明,她讲话的时候,那种庄严的声音多么妩媚!除了这些,还要想一想她是个女人。她不会蠢得做一个天使就算数。她是一个绝色的美人。只要想一想,你的热情就会平静下来。”

  谁知道从此之后,格温普兰和蒂的爱情却反而更加浓厚了,于苏斯对自己的失败很诧异,他的心情正像一个说下面这句话的人:

  “奇怪,我把油浇在火上,却灭不了火,真是白费心机。”

  那么,他真的打算熄灭他们的爱情,或者使它的热度减低吗?当然不是。如果他真的成功了,心里倒要难过了。在他的内心深处,他对他们的爱情非常高兴,这对他们来说是火焰,对他来说却是温暖。

  凡是我们喜欢的事,我们总是要刺激一下,这就叫作智慧。

  于苏斯差不多是格温普兰和蒂的父亲和母亲。他虽然成天埋怨,还是把他们养大了,虽然成天责备他们,还是给他们吃的。他收留他们以后,篷车的负担更加重了,他不得不时常帮着奥莫拉车。

  不过我们得声明一下,隔了没有几年,格温普兰就差不多长成大人了,于苏斯已经老了,现在轮到格温普兰代替于苏斯拉车子了。

  于苏斯眼看格温普兰一天天长大,为他的畸形算了一次命。“你会发财的,”他对他说。

  这个包括一个老头儿、两个孩子和一条狼的家庭,在他们流浪的时候,越来越亲密了。

  流浪生活没有妨碍孩子们的教育。“流浪就是成长,”于苏斯说。显然,格温普兰很适合“在市集上表演”。于苏斯于是把他训练成一个要把戏的,尽力把他自己所有的学问和智慧都传授给他。于苏斯时常停在格温普兰那张吓人的脸膛面前嘟囔着说:“他倒有基础。”因为这个缘故,他又用他的哲学和知识把他装饰了一下。

  他常常对格温普兰说:“要做一个哲学家。有智慧是不会吃亏的。瞧瞧我好了。我从来不流眼泪。这就是智慧的力量。你以为如果我愿意,还找不到哭的机会吗?”

  于苏斯时常对他的狼自言自语地说:“我把我所有的东西都教给格温普兰了,连拉丁文也在内。对蒂,我是什么也没有教,连音乐也没有。”

  他教他们俩唱歌。他的牧笛吹得很好,这是当时的一种短笛。他吹得很悦耳,他还会弹“西风尼”,这是一种乞丐用的四弦琴,在贝特朗·德盖士林的编年史里叫作“流浪者的乐器”,交响乐便是从这里来的。这种乐器挺吸引人。于苏斯把“西风尼”扬一扬说:“这玩意儿在拉丁话里叫做organistrum。”

  他用俄耳甫斯和爱奇德·班舒瓦①的方法教蒂和格温普兰唱歌。他常常兴奋得打断了功课,大叫道:“真的是希腊的音乐家俄耳甫斯!毕加第的音乐家班舒瓦!”

  ①俄耳南斯是希腊神话中弹竖琴的名手。班舒瓦是十五世纪佛兰德作曲家。

  这样细心周到的复杂课程并没有妨碍两个孩子的恋爱。他们的两颗心是合在一起长大成人的,好像两棵种在一起的树秧一样,等到长成大树,它们的桠枝就纠缠在一起了。

  “没有关系,”于苏斯说:“我叫他们结婚就是了。”

  后来他独自抱怨着说:

  “他们的恋爱真麻烦人。”

  他们过去的经历不怎么长,蒂和格温普兰已经记不清楚了。他们只知道于苏斯告诉他们的一些经过。他们称呼于苏斯“爸爸”。

  格温普兰对他童年的记忆只不过仿佛是魔鬼掠过摇篮。他觉得曾经在黑暗中被畸形者的脚践踏过。这是不是故意的呢?他不知道。他能记得清的只有他被人遗弃的那一段悲惨经过。他找到了蒂的那个悲惨的夜晚,对他来说,是一个吉利的日子。

  蒂的记忆力比格温普兰还要模糊。她太小了,所以过去的一切好像都烟消雾散了。她只记得她的母亲是冰冷的东西。她看见过太阳没有?也许看见过。她努力去回想她的白茫茫的过去。太阳?太阳是什么?她记得那是个光明而温暖的东西,现在被格温普兰代替了。

  他们总是在低声地讲话。喁喁情话肯定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蒂常常对格温普兰说:“你讲话的时候,光明就来了。”

  有一次格温普兰抑制不住自己了,他隔着洋纱袖子瞥见蒂的胳臂,他用嘴唇去亲了一下。畸形者的嘴巴,理想的接吻。蒂觉得很愉快。她脸上红得像玫瑰花一样。怪物的吻给这个浸沉在黑暗里的人的脸带来了曙光。可是格温普兰畏畏缩缩地叹了一口气,这当儿,蒂的颈巾松开了,他忍不住对天国门口的这块洁白的皮肤看了一下。

  蒂卷起袖子,把她赤裸的胳膊伸给格温普兰说:“再来一次!”格温普兰溜走了。

  第二天这种游戏又用不同的方式重新开始了。上天的意旨偷偷地溜进这个叫做爱情的深渊里来了。

  这是慈善的天主,以他老哲学家的身份所同意的事情。

            第七章 瞎子教我们怎样看

  格温普兰有时责备自己。他把他的幸稻当做一个良心问题。他认为让一个看不不他的女人爱他是一种欺骗行为。要是她突然恢复了视觉,会怎样想呢?她对现在吸引她的这个人会多么厌恶啊!她对她这个可怕的情人会倒退三步!她会发出什么样的叫声啊!她会怎样用手捂着脸!怎样逃走啊!他受到了良心的责备。他对自己说,像他这样的怪物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权利。他是被星星崇拜的七头妖蛇。他应负责让这个瞎了眼的星星睁开眼睛。

  有一天他跟蒂说:

  “你知道,我长得很丑。”

  “我知道你长得很漂亮,”她答道。

  他接着说:

  “你听到大家都在笑的时候,他们笑的是因为我长得可怕。”

  “我爱你,”蒂说。

  她沉默了一会,又说:

  “在我快要死的时候,你救了我。只要有你在这儿,上帝就在我身旁。把你的手给我吧,让我摸摸上帝!”

  他们的手凑到了一块儿,紧紧地握着。他们一言不发,浓厚的爱情使他们沉默。

  于苏斯天生的别扭,却偏偏听到了他们的话。第二天,在他们三人在一起的时候,他说:

  “再说,蒂也生得很丑。”

  这句话没有发生效果,因为蒂和格温普兰根本就没有听见。因为他们沉醉在爱情里,平常不大注意于苏斯的话。于苏斯的哲学家的本领也无能为力了。

  叮是于苏斯这一次劝告:“蒂生得很丑”,说明这个博学的人对女人有一定的认识。格温普兰的诚实犯了一个不明智的错误。除了蒂以外,不管对哪一个女人,哪一个瞎了眼的女人说“我长得很丑”都是危险的。瞎眼又有爱情等于是双倍的瞎眼。这样的瞎于好比在做梦。幻想是梦的养料。爱情离开了幻想,好像人没有食粮一样。爱情需要热情的培养,不管是生理上的爱情也好,精神上的爱情也好。此外,你切不可向女人说难懂的话。她会接着梦想下去,往往会朝坏处想。幻想中的谜会带来灾害。一句不留心的话能够使爱情受到打击。有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人心会因为一句空话的打击,不知不觉地冷下来。在恋爱的人就会觉得自己的幸福减低。没有比慢慢的漏水的花瓶更可怕的了。

  幸亏蒂并不是这种粘土造的。造普通女人的材料没有用在她身上。蒂是一个特别的女人。脆弱是她的身体,并不是她的心。藏在她心里的是神圣的、始终如一的爱情。

  格温普兰的这句话引起的所有的反应是,她有一天说:

  “长得丑,这算得了什么?做坏事才叫丑。格温普兰只做好事。所以他最漂亮。”

  接着,她用儿童和瞎子常用的询问口气说:

  “看见,你们说什么叫作看见?我看不见,但是我知道。就我来说,看见就仿佛是遮盖。”

  “这是什么意思?”格温普兰问道。

  蒂答道:

  “‘看见’就是遮盖真实。”

  “不,”格温普兰说。

  “恰恰相反,”蒂反驳他说,“因为你说你长得很丑!”

  她想了一会儿又说:“你说谎!”

  格温普兰说出自己的丑陋而对方居然不相信,他觉得很高兴。他的良心平安了,他的爱情也得到了安慰。

  这时候蒂已经十六岁,格温普兰已经快二十五岁了。

  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起第一天来,并没有像现在说的“更进一步”。甚至可以说后退了一步;我们还记得他们结合的那天晚上,她是九个月,他是十岁。他们的爱情是那种纯洁关系的继续。正像晚睡的夜驾一直唱到天亮一样。

  他们的爱抚从来不超过紧紧的握手,或用嘴唇挨一下赤裸的胳臂。能够享受喁喁低语的乐趣,他们就满意了。

  一个二十四岁,一个十六岁。于苏斯没有忘记要“耍他们一下”,于是有一天对他们说:

  “你们过几天挑一个宗教吧。”

  “干什么?”格温普兰问道。

  “你们可以结婚了。”

  “可是我们已经结过婚了,”蒂说。

  蒂不知道夫妻的关系会超过他们当时的关系。

  这种空想的童贞的满足,这种天真烂漫的精神结合,这种把独身生活当做结婚的误解,于苏斯心里并不是不高兴。他所以说这句话,是因为不得不这样说。作为一个医生,他认为对于他说的“道地的希曼那①”来说,蒂大年轻了,要不然就是太孱弱,太脆弱了。

  ①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结婚之神。

  不管怎么说,总是太早了。

  再说,他们不是已经等于结了婚吗?难道说还有比格温普兰和蒂的亲密关系更难分难解的吗?说起来也真令人惊叹,这是乖戾的命运把他们两人扔在一起的。好像这个关系还不够似的,爱情又跟着他们的厄运来了,把他们束缚、缠绕、紧紧的扎在一起。什么力量能够破坏这个缠着花结的铁链子呢?

  他们确实是拆不散的。

  蒂有的是美,格温普兰有的是光明。每人都有一份财产。他们不但是一对情人,而且是天造地设的夫妻。他们现在还没有生活在一起,那不过是圣洁的天真从中作梗罢了。

  尽管格温普兰沉溺在梦想里,尽力集中思想去想蒂,可是在爱情的骨子里他还是个男子。自然的规律是不容逃避的。他像自然界的万物一样,必然要受到上天安排的潜藏的发酵作用的影响。所以在演出的时候,他有时也瞧着观众中间的女人;不过他马上就把自己有罪的视线移开,赶快返视自己的灵魂,忏悔自己的罪恶。

  我们应该声明一下,那些女人也并不鼓励他。他在他注视的每一个女人脸上,都看见了憎恨、厌恶、讨厌和鄙夷不屑的神气。很明显,除了蒂以外,根本不会有人爱他。这样,他悔罪的心也就更诚恳了。

           第八章 不但幸福,而且生意兴隆

  神话里有多少真实的东西呀!有时你会觉得好像有个看不见的魔鬼烫了你一下,那是对邪念的悔恨。

  格温普兰从来没有起过邪念,所以也从来没有什么悔恨。不过他有时候有点儿觉得后悔。

  这是良心上的迷雾。

  有什么关系吗?毫无关系。

  他们很幸福。幸福到不再觉得贫困的地步。

  从一六八九年到一七○四年,他们的生活有了转变。

  在一七○四年那一年,有时候在暮色降临的当儿,会看见两匹健壮的马拉着一辆沉重的大篷车,走进滨海的这一座或那一座村镇。篷车像一只翻过来的船身,龙骨是屋顶,甲板是地板,下面装着四个轮子。四个轮子一样大小,跟载货大车的轮子一样高。车轮、车辕和篷车都漆成绿色,有匀称的浓淡色度,从车轮的深绿到车顶的苹果绿。这种绿色引起人家对这辆马车的注意,在附近一带的市集上,这辆车子挺有名气,大家管它叫Green-Box,意思是“绿箱子”。“绿箱子”只有两扇窗子,装在车子的两头,后面有一扇带踏板的门。车顶上一个跟其他部分一样漆成绿色的管子正在冒烟。这座流动房屋总是漆得很亮,洗得很干净。前面的那扇窗子也当做门用,外面在靠近马屁股的地方钉着一个木架,木架上坐着一个手持缰绳赶车的老头儿,身旁有两个“石女”,也就是说吉卜赛女人,穿着仙女的衣裳,吹喇叭。镇上的人惊异地望着这辆颠簸着驶进来的马车,纷纷议论。

  这就是于苏斯的车子,不过因为近来很成功而扩大了范围,把原来的小篷车改成了一座流动戏台。

  一条又像狼又像狗的畜生锁在马车底下。那就是奥莫。

  赶车的那个老头儿就是哲学家本人。

  一所可怜的小篷车怎么会变成这辆奥林匹克式的大马车呢?

  因为格温普兰现在成名了。

  于苏斯有灵敏的嗅觉,早就预言格温普兰会出人头地:“他们替你创造了财富。”

  我们还记得,于苏斯是格温普兰的老师。不知道什么人曾经在格温普兰脸上下过一番功夫,于是于苏斯就在智慧方面下功夫,把他所有的思想都放进这张改造得很成功的面具后面。等到这个孩子长大成人,能够出场的时候,于苏斯便叫他登台,也就是说在车子前面演出。他一出场就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过路的人顿时都停下来看他。从来没有见过这种令人吃惊的笑容。他们不懂这种有传染性的笑的奇迹是怎样产生的。有的人说是天生的,有的人说是人工造成的,推测纷纷,真假难辨,不管三岔路口上也好,市场上也好,集市上也好,庙会上也好,总之,不管在什么地方,观众都朝格温普兰那儿奔去。因为这个“强大的吸引力”的缘故,这群流浪人的口袋里起先装满了一把一把小钱,后来是一把一把铜子儿\最后是一把一把先令。在这个地方好奇的人没有了,他们便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滚动的石头不会致富,滚动的戏台却生财有道。年复一年,从这一个城到那一个城,随着格温普兰越长越大,越长越丑,于苏斯预言的财运就实现了。

  “我的孩子,那些家伙真是帮了你一个大忙!”于苏斯说。

  他们这个“财运”,使管理格温普兰的收入的于苏斯能够造一辆他梦想的四轮马车,也就是说,一辆能装载一座戏院、把科学和艺术送到十字街头的大马车。此外,于苏斯除了他自己、奥莫、格温普兰和蒂以外,还能买两匹马,雇用两个女人,她们在剧团里当仙女(这一点我们刚才已经说过了)兼用人。在那些日子里,一个神话式的门楣对走江湖的车子是有用的。“我们这儿是流浪祭坛,”于苏斯说。

  两个年轻的丑“石女”是哲学家从城里和近郊的流民中弄来的,于苏斯把她们一个叫作费毕,一个叫维纳斯;照于苏斯的拼法是Fibi和Vinos。当然喽,这样更接近英国口音。

  费毕管烧饭,维纳斯管擦“祭坛”。

  此外,在表演的日子,他们帮助蒂穿衣服。

  走江湖的人跟亲王一样,也有他们的“公开生活”,在这些场合,蒂也像费毕和维纳斯一样盛装着,穿上一条花花绿绿的裙子,和一件没有袖子的短外衣,两只胳臂露在外面。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穿着短外衣,并且跟军舰上的水手一样穿着肥大的裤子。格温普兰为了干活儿和表演力技,另外在脖子和肩膀上披一条皮披肩。他照料马。于苏斯和奥莫互相照料。

  蒂在“绿箱子”里摸熟了,她在这所流动房屋里几乎是自由自在地走来走去,仿佛眼睛能看见似的。

  只要朝这所建筑物的内部布置看上一眼,就可以在一个角落里看到用绳子挂在墙上的于苏斯的旧车子,车轮已经生了锈,再也不转动了,正跟于苏斯和奥莫再也用不着拉车子一样。

  这辆旧车子放在大马车的门右边的角落里,这是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的卧室和过道。现在放上了两张床。对面一个角落是厨房。

  一条船的布置也不会比“绿箱子”的内部更精致,更简洁。里面样样东西都是预先安排好的,处处妥帖周到。

  大篷车隔成三间,来来往往经过两个门洞,但是没有门。门洞上装的一幅布帘放下来,就算是关上门了。后面的一间是男人用的,前面的一间是女人用的,把男女隔开的当中的一间就是戏台。乐器和道具都放在厨房里。布景用皮带系在屋顶的拱门里,一打开活门就能看见几盏灯发射出光怪陆离的灯光。

  于苏斯是表演幻术的诗人。他写了许多剧本。

  他有各种各样的才能,他变戏法的本事也很了不起。除了口技以外,他还会表演各种不可思议的东西,他利用灯光和黑暗,可以在板墙上任意显出一个数目字或者一个字,利用半阴影显出各种奇异的形象,他不去注意兴高采烈的观众,他仿佛在冥想。

  有一天格温普兰对他说:

  “爸爸,你简直像一个魔法家!”

  于苏斯答道:

  “也许因为我真的是魔法家。”

  “绿箱子”是完全依照于苏斯设计的图样造的,设计得非常精巧,前后车轮中间的左边那一段中心板壁装着铰链,可以用链条和滑车放下来,好像吊桥似的。在板壁放下来的时候,三只有铰链的撑脚就自然垂直,站在地上,像桌腿一样,撑住板壁,形成一座平台,于是板壁就变成了台面。这样一来戏台就露出来了,而且还多了一块前台。用巡回讲道的清教徒的话来说,这个剧场跟“地狱之门”一模一样。他们一看见就吓得赶紧逃走。大概就是因为发现了与此类似的违背信仰的特征,梭伦①才攻击翟斯毕士②的吧。

  ①古雅典政治改革家。

  ②古希腊诗人,被认为是希腊悲剧的鼻祖。

  可是翟斯毕士的名望却意想不到的保留了很久。巡回戏院到现在还没有绝迹。在十六、十七世纪时,人们还在这一类的流动戏台上表演:在英国演阿姆纳和毕金顿的芭蕾舞和诗剧,在法国演叶尔培·古兰的田园剧,在佛兰德每年举行的市集上演克雷门的双合唱,剧名是《不,爸爸》,在德国演戴尔斯的《亚当和夏娃》,在意大利演亚尼茂西亚和茄甫西斯的威尼斯趣剧,威诺士亲王格孝图的《西尔浮》,劳雷·吉第乔尼的《撒提尔》,文孙特·伽利略的《费林的绝望》、《郁古林娜之死》,等等。文孙特·伽利略是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父亲,他用“维哦尔”伴奏,唱自己谱的曲子,意大利歌剧的所有这些初步的尝试,自一五八○年以后逐渐代替了短歌之类的自由灵感的风格。

  这辆漆着希望的颜色的大马车,装载着于苏斯、格温普兰和他们的财产,坐在前面的费毕和维纳斯跟这两个出名的角色一样吹着喇叭,她们也是这个流浪的文艺团体的成员。翟斯毕士不会不承认于苏斯,正像康格留不会不承认格温普兰一样。

  一到了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的广场上,于苏斯在费毕和维纳斯的乐队暂时休息的当口,对她们吹的喇叭做一番有益的说明。

  “这是高来高里交响曲,”他嚷道。“各位公民,各位市民,罗马教皇高来高里的祈祷曲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可是它在意大利受到安勃洛锡仪式派的反对,在西班牙受到慕杂拉勃仪式派的反对,好不容易才取得胜利的。”

  接下来,“绿箱子”就在于苏斯挑定的地点停下来,到了晚上,戏台的板墙放下来之后,于是就开幕,进行演出。

  “绿箱子”的布景是于苏斯画的一幅风景画,因为他不大会画,所以在需要的时候这幅风景画还可以代表地道。

  我们现在叫作垂帘的幕布是格子绸布,一块块的方格子,颜色很鲜明。

  观众站在外面街道上,广场上,在戏台前面围成一个半圆圈,或者晒着太阳,或者淋着大雨,当时的戏院比现在的戏院还要讨厌下雨天。他们遇到机会,也在客栈的院子里演出,把一排排的窗子当做包厢。这样一来,戏院也有了围墙,观众也肯多出钱。

  于苏斯什么都干,有时候编剧,有时候帮助演戏,有时候帮助乐队,有时候到厨房里帮一手。维纳斯敲鼓,很熟练地挥着鼓锤。费毕弹一只叫做“毛拉士”的六弦琴。狼也有用处。它既然是“剧团”的一分子,当然碰上机会,也要演一个角色。于苏斯和奥莫时常一块出现在戏台上,于苏斯穿上他那块熊皮,系好带子,奥莫身上的狼皮当然更加称身,观众闹不清哪个是畜生;这使于苏斯很得意。

         第九章 不懂风趣的人把狂言乱语当做诗

  于苏斯编的剧本都是些插曲,这种插曲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其中有一个失传的剧本的题目是Ursus Rursus①。很可能是他自己演主角。开头是假退场,演员接着又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回到戏台上来,大概就是这样一个值得称赞的朴素的主题。

  ①拉丁文:落后的熊。

  于苏斯的插曲的标题有时候是拉丁文,这个我们上面已经见过了,他有时候用西班牙文写诗。于苏斯的诗是押韵的,当时卡斯蒂利亚诗差不多都是这样的。老百姓听起来也没有什么不方便。西班牙文在当时是一种很通行的语言,英国水手讲卡斯蒂利亚话正像罗马兵士讲迦太基话一样。请参阅普劳图斯①的著作。退一步说,看戏跟望弥撒一样,不管用拉丁文也好,别的文字也好,观众即使听不懂也不在乎。他们只把熟悉的句子念出来就应付过去了。我们高卢人的古老的法兰西就是用这个办法来表示虔诚的。在教堂里,信徒在唱《献祭之羔羊》时唱“我恨不得嘻嘻哈哈的大闹一场”,在唱《圣,圣,圣》时唱“跟我亲个嘴吧,宝贝儿”。这种玩笑直到特兰特主教会议②之后才告结束。

  ①古罗马喜剧诗人。

  ②指一五四五年至一五六三年在特兰特召开的主教会议,对天主教作了重大的改革。

  于苏斯专门给格温普兰编了一个插曲,他对这个插曲觉得很得意。这是他主要的作品。是他的精心之作。凡是把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放在创作里的人都会觉得很得意。癞蛤蟆生了一个癞蛤蟆就是完成了一件杰作。怎么,你不相信吗?你试试能不能做同样的事情就知道了。

  于苏斯把这首插曲仔仔细细地修饰过。他生下来的这头小熊叫作《被征服的混沌》。

  以下就是这篇作品:

  夜。开幕时,围着“绿箱子”的观众只看见一片黑暗。黑暗中有三个模糊的影子在地上爬行,一。个是狼,一个是熊,还有一个是人。狼是真狼,熊是于苏斯,人是格温普兰。狼和熊代表大自然的凶恶力量——饥不择食,野蛮无知。它们向格温普兰身上扑来。这是混沌在同人斗争。看不清他们的面貌。格温普兰身上披一块布,他挣扎,披散下来的浓密的头发遮着他的脸。其实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清楚。熊在怒吼,狼在咬牙切齿,人在叫。人被这两头野兽压在下面了。他呼求救援,向未知之神发出沉痛的呼声。他喉咙里咯咯作响,好像快要断气了。大家看着这个精疲力竭的人作垂死挣扎,现在人和畜生还是很难看清;太惨了,观众屏住气息望着;再过一分钟野兽就要战胜了,混沌就要吞噬人类。搏斗的声音,叫喊的声音,咆哮的声音,突然间,一片寂静。在黑暗里传来了一阵歌声。一阵微风吹过,歌声听得更清楚了。神秘的音乐随着这个无形之神的歌声,在空气里飘荡着,突然间,一片雪白的东西出现了,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和怎样来的。这个白色的东西是一团亮光,亮光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神。蒂在一个光环的中心里出现:从容,天真,美丽,宁静,温柔。这是曙光的形象。是她在唱歌。歌声轻柔,动人肺腑,简直无法形容。无形之神变成了一个看得见的形象,她在曙光中唱着。观众仿佛听见了天神的歌声或小鸟的歌喉。经过这一出现,那个人在耀眼的亮光下一跃而起,举起两拳把两只野兽打在地下。

  女神一面轻轻地朝前滑(谁也同不清她是怎样滑的,真太动人了),一面用英国水手能够听懂的、纯粹的西班牙语唱下面一首诗:

    祈祷吧!哭吧!

    圣言①

  ①指救世主。

    道出了真理,

    歌声产生了光明。

  随后,她低头望了一望,仿佛看见下面有个深渊似的,她接着唱: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嚯——嚯!”

  当她唱的时候,那个躺在地上的男子慢慢抬起身来跪着,两只手向这个幻象伸去,他的双膝跪在野兽身上,这两只野兽仿佛中了雷击似的,一动也不动。

  她回转头来向着他,继续唱道:

    你这个流眼泪的人啊,

    到天上去尽情欢笑吧。

  她像一颗星一样,庄严地靠近他唱道:

    粉碎你的重轭!

    怪物啊,

    离开你这黑色的

    臭皮囊吧。

  她把一只手放在他的额角上。

  接着响起了另外一个声音,这是一个深沉的、因而也是更甜蜜的声音,一个悲喜交集的、温柔而奔放的庄严的声音。这是人的歌声在回答星星的歌声。格温普兰一直跪在黑暗里,头上是蒂的手,膝盖压着被战胜的熊和狼,他唱: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黑影里忽然有一道光射在格温普兰脸上。

  观众看见这个怪物的笑容从黑暗里露了出来。

  要想描写观众骚动的情形是不可能的。猛然间响起了一片热烈的笑声,效果就是这样。他们因为这个意外的结局笑起来了,再也没有比这个结局更出人意料的了。没有比射在这个滑稽而又可怕的面具上的光亮更动人心弦的了。大家围着这张笑脸笑;上面,下面,前面,后面,到处都是笑声;男的,女的,孩子们红润的小脸蛋,好人,坏人,高兴的人,发愁的人,所有的人都在笑。连在街上走过的人,什么也没有看见而只听到别人笑的人,也笑起来。笑声就在鼓掌和顿足声中结束。落幕了,观众疯狂地要求格温普兰再出来。演出非常成功。你看过{被征服的混沌》吗?大家都跑到格温普兰这儿来了。没精打采的人要来笑笑,忧郁的人要来笑笑,良心不安的人也要来笑笑。这种笑有时候仿佛传染病一样,无法阻止。假使说还有一种人不愿意避开的传染病的话,那就是快乐的传染病。不过这种成功无论如何也不会超出普通老百姓的范围。观众虽然很多,可都是平头小百姓。要看《被征服的混沌》只消花一个便士就行了。上流社会的人是不到只花一个铜于儿的地方来的。

  于苏斯并不讨厌他这部作品,他是酝酿了很久才写出的。

  “这是一个名叫莎士比亚的人的那一类作品,”他谦虚地说。

  蒂的合作使格温普兰表演得更出色。她那洁白的脸蛋跟这个地只一比,简直连老天爷也要大吃一惊。观众望着蒂,暗自替她担心。她脸上那种不认识人、只认识天主的童贞女和修女的高贵的表情,简直无法形容。大家看见她是瞎子,可是却觉得她能看见。她似乎是立在神仙世界的大门口。身上闪耀着人间的和天上的光辉。她是到人间来工作的,不过她跟上天一样,是随着黎明的曙光工作的。她遇到一条七头妖蛇,也会把它变成一个灵魂。她好像一个万能的创造之神,对自己的创造又惊又喜。观众似乎能够从她脸上那种庄严惊奇的神气里看出来她的创造的欲望和她对自己的成绩的诧异。大家觉得她爱这个怪物。她知道他是个怪物吗?大概知道,因为她在摸着他的脸。也许不知道,因为她没有拒绝他。黑暗和光明在观众的脑海里溶成的阴影,慢慢地显出了无穷无尽的远景。神体怎样能跟躯壳合在一起?灵魂怎样能渗透到物质里去?阳光怎样能变成脐带?怎样能使一个破了相的人改变形象?残废的人怎样能变成神仙?所有这些似隐似现的奥妙,使格温普兰引起的痉挛性的笑声达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不必往深处想(观众是不高兴往深处想来使自己疲劳的),他们也能够懂得他们所看见的东西以外还有一些东西存在,因为这出奇怪的戏本身就是一个洞穿人心的作品。

  至于蒂心里的感觉,那就不是人类的言语所能形容的了。她觉得她是立在一群人中间,可是她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群。她只不过听到一片嗡嗡的人声,如此而已。对她来说,一群人好比一阵风,实际上也只能是这样。一代一代的人也不过跟一阵一阵的风一样,瞬息即逝。人类的过程不过是呼吸、希望、死亡。在这群人中间,蒂觉得自己是孤单单的一个人,好像站在悬崖上似的,不住地打寒战。在她像一个将要陷入不幸的无辜者一样,控告上苍,为了可能坠入深渊而心中愤懑,虽然外表保持宁静的神气,而内心里却为了自己的孤独惴惴不安的时候,她突然间找到了寄托。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突然找到了一根救命绳似的,她把自己的手放在格温普兰有力的头上。多么快乐啊!她的玫瑰色的手指按住他蓬乱的头发。一摸到他那羊毛似的头发就产生了一种温柔的感觉。蒂好像在抚摸一头绵羊,其实她知道那是一头狮子。她整个的心溶化成不可思议的爱情。她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找到了救世主。而观众的想法却恰恰相反,观众认为被救的是格温普兰,救世主是蒂。“那有什么关系!”于苏斯想道,他对蒂的心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在蒂得到了安慰,感到高兴,崇拜着这个天使的时候,观众却相反,望着这个怪物,疯狂地忍受着这个普罗米修斯一样的可怕的笑脸。

  真的爱情是永不凋谢的。赤诚的爱人也永远不会冷下来,炭火能够被灰烬埋起来,星星就不会这样了。这种美妙的感觉,蒂每天晚上都体会一次,在观众捧着肚子笑的时候,她心里感动得恨不得大哭一场。周围的人只不过很快乐,她呢,她却很幸福。

  很显然,格温普兰突然出现的、使人诧异的笑容所引起的欢笑,不是于苏斯预期的效果。他喜欢的是微笑,而不是大笑,微笑才是欣赏文学作品的姿态。不过演出的成就给了他安慰。每天晚上,在计算一堆堆的便士折合多少先令,一堆堆的先令折合多少英镑的时候,他也因为这种不寻常的成就而心安理得。再说,他认为不管怎么说,观众笑完以后,《被征服的混沌》总多少有一些东西留在人们的心坎里。他也许没有完全错;这个作品总算在老百姓心里扎了根。事实是,这些平民百姓起先注意这条狼,这只熊,这个人,然后注意到音乐,被和谐控制住的咆哮,被黎明驱散的黑夜,随着歌声而来的光明,怀着焦躁不安的深厚同情,甚至可以说还带着一定的诚恳而又尊敬的心情,接受了《被征服的混沌》这个诗剧,接受了这个以精神战胜物质为主体、以人类的欢乐为结局的戏剧。

  这就是老百姓能享受到的粗野的娱乐。

  他对于这样的观众已经够满意了。百姓没有钱参加大人先生们的“贵族式的比赛”,也不能像贵族和骑士一样,出一千几内亚赌亨姆斯盖和费仑—奇—梅顿的胜负。

         第十章 局外人对书中人物和事件的看法

  人类总是想报复供他们娱乐的人。所以他们看不起唱戏的。

  这个唱戏的很迷人,他给我消愁解闷,使我忘记了忧愁,他教育我,使我心醉神迷,心情舒泰,给了我不少的启发,真是又痛快,又实惠,我拿什么坏主意来报答他呢?侮蔑。瞧不起他,好比从远处打他耳刮子。好,给他两个耳刮子。他讨我的好,所以他是小人。他侍候我,所以我应该恨他。我上哪儿去找一块石头砸他呢?教士,把你的石头给我。哲学家,把你的石头给我。波胥埃,把他逐出教会吧!卢梭,侮辱他!演说家,把你嘴里的石子吐在他脸上!熊,拿石头砸他。我们拿石头砸树,砸烂果子,然后把它吞下去。干得好!打倒他!背诵诗句简直跟染上了瘟疫一样。蹩脚的戏子!他成功了,好!我们给他上枷。他胜利了,好!我们嘘他下来。让他哗众取宠好了,让他制造孤独好了。有钱的人,也就是所谓上流社会的人,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才发明了一个孤立演员的方式——喝彩。

  平头小百姓没有这么残忍、他们不恨格温普兰,也不轻视他。不过,连一个停在英国顶蹩脚的港口里的顶蹩脚的商船上的顶蹩脚的船员中间顶蹩脚的塞船缝的工人,也觉得自己比这个替“贱民”消愁解闷的人高尚,认为塞船缝的工人比要把戏的不知高多少倍,正像爵爷比塞缝的工人不知高多少倍一样。

  因此格温普兰也跟所有的演员一样,虽然受到了观众的喝彩,可是却被人家给孤立起来了。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成功就是有罪,有罪就必须赎罪。真所谓“有一利必有一弊”。

  可是对格温普兰来说,却有利而没有弊。他成功了,不管是利也好,弊也好,两面他都称心。喝彩,他固然高兴,孤独,他也很满意。喝彩给他带来了钱财,孤独给他带来了幸福。

  对社会下层的人来说,有钱就是不受穷罪。也就是说衣服没有窟窿,火炉里有火,肚里有食物。也就是说不愁吃,不愁喝。也就是说什么都不缺少,连给叫化子的一个铜子儿也包括在内。穷人有点钱,就能自由自在,格温普兰就是这样。

  从精神方面来说,他可富裕极了。他有爱情。他还想什么呢?

  他什么也不想了。

  要是有人愿意把他的畸形治好,你或者以为他正求之不得吧。不,他会断然拒绝的!把他的面具除掉,使他恢复原来的面目,重新变成一个可爱的漂亮的小伙子!他一定不答应!要是这样,他拿什么来养活蒂?那个热爱他的,瞎了眼的,温柔可怜的女孩子会怎么样呢?没有这张使他成为独一无二的丑角的面具,他就跟普通的走江湖的,走软索的,或者从石板缝里拣便士的人一样,连蒂每天吃的面包都没有着落了!他认为自己是这个仙女般的残废人的温柔体贴的保护人,并且引以自豪。黑夜,孤独,贫穷,柔弱,无知,饥饿,干渴这七种苦难围着她,张开了血盆大口,而他就是那个跟毒龙搏斗的圣乔治。他战胜苦难。用什么战胜的呢?用他的畸形的脸。他的畸形对他是有用的,有益的,战无不胜的,伟大的。他只要露露面,钱就来了。他是观众的主人,他认为自己是平头小百姓的君王。对于蒂,他可以做到一切。他能供应她的需要,她的愿望,她的爱好,凡是一个瞎子在自己狭隘的范围里所想望的东西,他都能满足她。上面已经说过,格温普兰和蒂双方都认为对方是下凡的神仙。他觉得她的翅膀托着他飞升天界,她也觉得他把她抱在怀里。保护爱你的人,满足一个把星星摘给你的人的需要,没有比这更甜蜜的了。格温普兰有这份至高无上的幸福。他应该感谢他的畸形。他的畸形抬高了他的身价。有了这种畸形,他才能赚钱养活自己和其余的几个人;因为有了这种畸形,他才得到了独立,自由,名望,内心的满足和骄傲。畸形使他不再受到侵害。捉弄人的命运除了这个使他转祸为福的打击以外,再也不能奈何他,因为它的伎俩已经用尽了。苦难的深渊变成了极乐的高峰。格温普兰的畸形把他囚禁起来了,可是同蒂在一起。简直可以说,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了,身在地牢,如登天堂。在他们和活人中隔着一道高墙。太好了。这道墙把他们围起来了,可是同时也保卫着他们。既然他们周围有这样一道墙,谁能伤害蒂,谁能伤害格温普兰呢?要破坏他的成功?不可能。除非除掉他的脸。要破坏他的爱情?不可能。蒂看不见他。谢天谢地,蒂的瞎眼根本治不好了。格温普兰的畸形还有什么不方便呢?一点也没有。对他有好处没有?什么好处都有。他的脸虽然很可怕,可是有人爱他,可能正是因为可怕的缘故。残废和畸形出于本能的凑在一起,配成对儿。有了爱,不是什么都不缺了吗?所以格温普兰一想到自己的畸形,就只有感激的份儿。脸上的烙印给他带来了祝福。他为这个烙印永远不会失掉而高兴。有这样一个永远无法改变的好处,多么幸运呀!只要面前有公路、十字街口和集市,只要上面有天,下面有人,生活就有保障,蒂就什么都不会缺少,他们就有爱情!即使阿波罗愿意跟他割头换相,他也不干。对他来说,这副妖怪似的相貌就是幸福的形象。

  所以我们在本卷一开头就说,上天赏给他许多恩典。被遗弃的人倒变成幸运儿了。

  他太幸福了,所以他可怜他周围的人。他怜悯所有的人。不过话得说回来,他有时候也出于本能地朝外面张望一下,因为人不是一成不变的,天性究竟不是一个抽象的观念;他生活在围墙里面固然高兴,不过他不时也探头朝墙头外面张望一下。但是他跟别人比较一下以后,就赶快缩回头来,怀着加倍高兴的心情,回到孤独中来。

  他在四周看到些什么?他在流浪生活中看到的每天不同的活人样品都是些什么人呢?总是一群群新观众,总是同样的拥挤。总是一些新的脸,可是却是同样的不幸。好像破砖烂瓦。每天晚上围在他的幸福四周的都是社会上各式各样的不幸的人。

  “绿箱子”轰动一时。

  价钱低能招徕一批平民百姓。来看戏的都是弱者,穷人,小百姓。他们来看格温普兰,就跟去喝一杯金酒一样。他们花两个铜子儿来消消愁。格温普兰站在戏台上检阅可怜的百姓。无边的苦海时时萦绕在他的脑海里。人类的面貌是良心和生活合成的,是一团神秘的皱纹混合起来的。痛苦、愤怒、羞耻和绝望留下来的皱纹,格温普兰都看得清清楚楚。这是几个挨饿的孩子的嘴巴。那个是做父亲的,这个是做母亲的,看得出来他们的家已经完了。在某一个人脸上有从恶习演变到犯罪的痕迹;理由很简单:无知和贫困。在另外一个人脸上,本来有善良的痕迹,但是因为受不了社会的摧残,善良变成了憎恨。在这个老妇人脸上写着饥饿;在那个年轻的姑娘脸上写着卖淫。这个女孩子出卖了青春,才解决了生活问题,多么惨啊。在这群人里面有的是手,可是没有工具;这些劳动者的要求并不高,可是找不到工作。有时候一个士兵走过来,坐在工人身边,有时是一个残废军人,于是格温普兰就瞥见了战争这个幽灵。格温普兰在这里看到失业,在那里看见剥削和奴役。在某些人的额角上,说起来真可怕,他仿佛看到由人退化到畜生的过程,下面的人的这种慢慢的由人沦为畜生的现象,是上面的人为了自己的幸福无情压榨的结果。格温普兰在黑暗中有一个通风孔。他同蒂在这到处都是苦难的时代里却得到了幸福。而其余的人却都陷入不幸。格温普兰好像听到上面的那些有权有势、丰衣足食、穷奢极欲、命运之神选中的大人先生们,正毫不在乎地恣意践踏下面的人的脚声。下面一贫如洗的人都面黄肌瘦。他发现他和蒂处身在两个世界中间,却得到了无限的个人幸福。上面的人自由自在,快快乐乐,蹦呀跳的,迈着沉重的步子走来走去;上面是一个踩着别人走路的世界;下面是被别人踩着走路的世界。这个悲惨的事实说明这是一种痛心的社会罪恶,只有光明能够驱除黑暗!格温普兰看得见这种悲哀。唉!人类的命运多么可怜哟!人类的生活如尘上,如污泥,它是那么乏味,那么自暴自弃,那么低三下四,使人恨不得踩它两脚!人世间的这种生活难道还能孵出什么蝴蝶来吗?唉!这些人都在忍饥挨饿,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人面前,他们都不懂得什么叫做犯罪和羞耻,因为无情的法律把人类的良心压扁了;在这些人中间,孩子都越长越矮,处女长大都是为了卖淫,玫瑰花长起来都是为了让蜗牛在上面涂粘液!他那双又好奇又激动的眼睛有时候想看清这个黑暗世界的底层,在那儿,有多少的努力变成了徒劳,发生了多少的伤心事,比方说,被社会吞噬的家庭啦,被法律扼杀的道德啦,因为受刑而转成坏血症的伤口啦,受捐税折磨的贫困啦,顺流而下、眼看就要坠入愚昧的深渊里的知识啦,载着饥饿的人的遇险的木筏啦,战争啦,饥荒啦,临终的喘气啦,叫声啦,失踪啦,等等,有多少人在那儿作垂死挣扎啊。他模模糊糊地觉得这种沉痛的普遍灾难好像抓紧了他的心。他仿佛看到灾难的泡沫在黑压压的人头上奔腾跳跃。他呢,他已经到达了港口,正在望着落了海的人。他有时候抱着那个妖怪似的脑袋想心事。

  幸福是多么蠢啊!简直是幻想!他幻想起来了。荒谬的念头在他脑海里盘旋。因为他以前救过一个婴孩,现在他一时心血来潮,起了一个想拯救全世界的念头。幻想的烟雾有时会使他忘掉自己的地位;他甚至不知分寸地对自己说:“我们替可怜的人民能做点什么?”有时候他想得出神,会把这句话大声说出来。于是于苏斯怔怔地望着他,耸一耸肩膀。格温普兰继续在幻想:“唉!如果我有力量,我就去帮助这些穷人!但是我是什么?不过是一粒原子。我能做什么?什么也不能做。”

  他错了。他能给穷人做很多的事情。他能让他们笑。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使人笑,就是使人忘记。

  在世界上一个能使人忘记的人,难道还不是一个大恩人吗!

       第十一章 格温普兰想的是正义,于苏斯说的是现实

  哲学家就是个侦探。于苏斯这个侦察幻想的侦察家,在研究他的学生。我们心里的自言自语在额角上留下的痕迹,逃不过看相人的眼睛。怪不得格温普兰心里在想些什么,于苏斯早就看出来了。有一天,格温普兰正在沉思的时候,于苏斯拉着他的短外衣,大声说:

  “傻瓜!我看你好像个观察家!当心点,这可跟你不相干。你应该做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好好地爱蒂。你的幸福是两种幸运促成的,第一,是观众看你的那副嘴脸,第二,是蒂看不见它。你没有权利享受你现在的幸福。不管什么女人只要看见你的嘴,就不会让你吻她。再说,使你走运的这张嘴巴,使你发财的这个怪脸,也不是你的。你生下来并不是这样。这是从无限的深渊里弄来的这个怪相。这个面具是你从魔鬼那儿偷来的。你这副丑相是你的幸运,你应该知足。在这个安排得很好的世界上,有应当享受的幸福和侥幸得来的幸福。你的幸福是侥幸得来的。你在地窖里捉到一颗星星。这颗可怜的星星是属于你的了。不要打算离开这个地窖,守住你的星星吧,蜘蛛!你的网里已经粘住一个红宝石似的维纳斯。那你就给我知足吧。我看你在幻想,这是自寻苦恼。听着,我跟你谈谈什么叫作真正的诗。让蒂多吃些牛肉和羊排,过不了六个月她就跟一个土耳其女人一样强壮了;你直截了当地把她娶过来好了,让她生一个孩子,生两个,三个,或者一群孩子好了。那就是我所说的哲学。而且,这是幸福,不是愚蠢。一个有孩子的人好比看见了青天。有了小孩以后,就只管给他们洗澡,擤鼻涕,侍候他们睡觉,让他们弄得邋里邋遢,然后给他们洗洗。让他们围着你吵嚷好了。如果他们笑,那很好,如果他们争吵,那就更好;如果他们叫喊,这才是生活。看着他们六个月吃奶,一周岁会爬,两周岁会走路,十五岁长得高高的,到了二十岁就谈情说爱了。谁有这些乐趣,那就什么都有了。我呢,我没有这份福气,所以我是个野人。天主是个有才气的诗人,第一个文学家,他曾经启示他的合伙人摩西说:‘你们繁殖吧。’这是《圣经》的原文。繁殖吧,畜生!至于世界,世界就是世界,它用不着你也能为非作歹。用不着你担心事。不要管外面的闲事。让它去自生自灭好了。唱戏的是让别人看的,不是看别人的。你知道外边的事情吗?幸福是承继来的。你呢,我再对你说一遍,你的幸福是侥幸得来的。你是偷幸福的扒手,他们才是幸福的主人。他们是合法的主人,你是个僭越者,你不过是暂时跟幸运串通罢了。除了现在有的东西以外,你还要什么呢?但愿‘示播列’帮助我!①这个‘示播列’真是个害人精。同蒂一起生男育女,不管怎么说总是愉快的事。这种福气仿佛是拐骗来的。世界上的那些因为有特权而享受幸福的人,不希望他们底下的人有这种快乐。要是他们问你:‘你有什么权利享这个福?’你就无法回答。你没有许可证,可是他们有。朱庇特,阿拉②,毗湿奴③,萨巴奥斯④,不管哪一个神仙都可以发给他们一张幸福许可证。所以你要敬畏他们。不要管他们的闲事,让他们也不来管你的闲事。可怜虫,你知道有权享受幸福的是什么人吗?是一种可怕的人,是爵爷。嘿!一个爵爷呀,为了让他从这扇门走到世界上来,他一定在出生以前就在冥府里跟魔鬼串通一气了。他的出生也是煞费苦心的!他出了这么一回力,老天爷!他总算出过力了!于是他就从这个叫做命运的蠢东西手里,得到一个在摇篮里就能有统治别人的命运!这简直跟贿赂一个包厢管理员,弄一张顶好的座位票子一样!读读我现在已经不用的那个旧篷车上写的备忘录吧。读读我这本智慧经吧,读过以后你就知道什么叫作爵爷了。爵爷占有一切,也是一切。爵爷的地位比他自己的本性高得多。年轻的爵爷有老年人的权利,年老的爵爷有年轻人的艳福,有缺点的爵爷受到正人君子的尊敬,胆小的爵爷指挥敢作敢为的人,无所事事的爵爷享受劳动的果实,愚昧无知的爵爷能得到剑桥大学或牛津大学的文凭,愚蠢的爵爷受到诗人的歌颂,长得跟丑八怪似的爵爷能得到妇女的青睐,一个赛西提⑤式的爵爷却享受阿契里斯⑥的光荣,哪怕他是个兔子也要披上狮子皮。

  ①见《旧约》《士师记》第十二章第六节:基列人围攻以法莲人,把守约但河口。凡要渡河的人必须说“示播列”三字,而以法莲人咬不清字音,说成“西播列”,于是基列人就把他们杀死。这儿,于苏斯把这个典故引错,把“示播列”当作人名了。

  ②伊斯兰教的真主。

  ③印度教和婆罗门教的主神之一。

  ④即耶和华。

  ⑤都是荷马史诗《伊里亚特》里的人物。赛西提是个懦夫,阿契里斯是个勇士。

  ⑥都是荷马史诗《伊里亚特》里的人物。赛西提是个懦夫,阿契里斯是个勇士。

  不过不要误会我的话。我并不是说爵爷一定是不学无术,胆小如鼠,面目可憎,蠢头笨脑,或者老态龙钟。我的意思不过是说,尽管他有这一切的缺点,也毫无妨碍。相反的,爵爷像亲王一样。英国的国王也不过是个爵爷,是老爷当中的第一个老爷罢了;就是这样,这也就够了。国王在过去原来叫作爵爷,比方说丹麦的爵爷,爱尔兰的爵爷,岛国的爵爷。挪威的爵爷在三百年前才头一次自称国王。罗西斯,英国最早的国王,圣代列斯佛在同他讲话的时候,称呼他‘我的罗西斯爵爷’。爵爷就是上议员,所以跟他是平等的。跟谁?跟国王。我不会弄错,把爵爷同下议院混为一谈。诺曼底人入侵①以前,撒克逊人把平民的议会叫作wittenagemot,在入侵以后,诺曼底人把它叫作Parliamentum。平民逐渐被赶出议会。国王召集下院的密封信上从前写:ad consilium impendendum②,现在却写ad conseutiendum③。他们有同意的权利。说‘同意’是他们的自由。上议员可以不同意,证据是他们曾经表示过不同意。上议院可以砍国王的头,平民不能。用斧子砍掉查理一世的头,不是对国王,而是对贵族的大逆不道。应该把克伦威尔的尸体放在绞刑架上。爵爷们有权有势。为什么?因为他们有财产。谁翻阅过英国的土地清册?土地清册就证明英国的土地都掌握在爵爷们手里。这是‘征服者’威廉下令登记的清册,平时归国库大臣掌管。要想从清册上抄一点东西,就得付四个铜子儿一行的代价。这部清册实在是一部了不起的书。你知道我曾经在一个姓马梅调克的爵爷家里做过家庭医生,他每年有九十万法国法郎的收入。算一算吧,笨蛋!要知道,单单林德赛伯爵的养兔场里的兔子就可以养活森堡所有的百姓!可是你们一伸手呀,他们马上就让你们安分守己。私自打猎的人要被吊死。我曾经看见一个有六个孩子的父亲被吊在绞刑架上,因为他的猎袋里露出两只长毛的长耳朵。贵族就是这样。爵爷的兔子比天主的子民值钱。爵爷们既然存在,你听见了没有,坏蛋?我们就应该认为他们很好。如果我们说不好,这对他们有什么害处?老百姓反对!连普劳图斯也不敢接近可笑的百姓。一个哲学家如果劝群众反对有权有势的爵士,那就太有意思了。跟毛毛虫和大象的蹄子吵架一样。有一天我看见犀牛从鼹鼠窝上走过去,把鼹鼠窝踏得粉碎,不过它是无罪的。这个善良的庞然大物根本不知道有鼹鼠窝这回事。亲爱的,被踩在脚底下的鼹鼠窝,就是人类。踩碎一切,这就是法律。你以为鼹鼠自己就不踩坏东西吗?它对蛆虫来说,也是个庞然大物,蛆虫对原子来说也是个庞然大物。但是我们不谈这个。我的孩子,世界上有的是四轮马车。爵爷坐在马车里,老百姓压在车轮底下,识时务的人让在一边。你应该站在一边,让他们走过。我呢,我爱爵爷,不过我躲着他们。我曾经在一位爵爷家里生活过。现在回忆起来也够有趣的了。我现在还记得他的宫堡,简直跟天上的云彩一样光辉灿烂。我常常回忆过去。论美丽、匀称、大笔的收入、建筑物的装饰和周围的环境等等,没有比马梅调克宫堡更伟大的了。再说,爵爷们的屋宇、宫堡和宫殿都是这个强盛国家里最雄壮,最华丽的。我敬爱我们的爵爷们。他们有势力,兴旺昌隆,我为了这个感谢他们。我自己虽然被黑暗笼罩着,但是我看到了叫做爵爷的这块蓝天,就觉得有趣,觉得高兴。宫堡入口处有一个长方形的大院子,院子分作八块空场,每块空场周围都有栏杆围着,每一面有一条宽阔的路,中间有一座华丽的六角喷泉,喷泉上是一个由六根圆柱撑着的精雕细琢的圆顶,旁边有两个水池。我就是在那儿认识一个有学间的法国人德·克洛神父的,他是圣雅克街的雅克宾修会的修土。欧本纽图书馆一半的藏书存在马梅调克宫堡,其他的一半存在剑桥的神学院里。我常常坐在五彩缤纷的门廊底下看书。这些书平常只有少数几个好奇的旅行家阅览。威廉·诺士老爷,也就是劳雷斯顿的葛莱爵士,在男爵当中坐第十四把椅子,你知道吗,傻孩子?他山上的大树比你这个可怕的脑袋上的头发还多。你知道莱以阁特的诺莱斯爵士、阿并邓伯爵吗?他有一个方形堡,高二百尺,上面刻着一句箴言:Virtus ariete fortior,从字面上看,好像是说:‘美德比攻城车更有力量’,其实呢,傻瓜,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勇敢比作战的机器更有力量’。是呀,我赞成,敬重,尊敬,崇拜老爷们。爵爷们和皇上都在为了创造和保持我们国家的利益工作着。他们无上的智慧碰上了国家危难关头就大放光明。我本来不希望他们在这种事情上赶在所有的人前头。可是事实上他们却赶在前头了。他们在德国叫做诸侯,在西班牙叫做大公,在英国和法国叫做爵士。由于我们觉得世间太苦了,其实也是理所当然的,老天爷也觉得这副蹩脚的鞍子颠得屁股疼,于是就打算证明他也能使人快乐,所以才创造了爵士,来满足哲学家。这个创造也聊可遮羞,老天爷也不会再为难了。因为这样一来,他就摆脱了尴尬的局面。大人物毕竟是大人物。贵族讲到自己总是说‘我们’。一个贵族可以用复数。国王称贵族为‘consanguinei nostri④’。贵族们订了许多明智的法律,其中有一条是砍一棵三年的白杨树,就得处死刑。他们的地位很高,所以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就拿文章的格式来说吧,‘黑’这个字眼儿,绅士叫做‘黑沙’,亲王叫做‘黑铅’,爵士叫做‘黑金刚钻’。金刚钻研成粉,好像一个满天星斗的夜,这是幸运儿的夜。这些高贵的老爷呀,在他们中间也有区别。男爵没有得到准许,不能跟子爵一块儿洗澡。就是这些了不起的东西捍卫了我们的国家。一个国家里的老百姓有二十五个公爵,五个侯爵,七十六个伯爵,九个子爵,六十一个男爵,一共是一百七十六个爵士,有的称作‘殿下’,有的称作‘阁下’,嘿!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啊才除此之外,如果这儿那儿有几个穿得破破烂烂的人,那有什么关系,人世间总不是万事美满的。有衣衫褴褛的人,不错,难道你没有看见穿红戴绿的人吗?有穷有富,两相抵消。总得有些事情建筑在另外一些事情上呀。不错,有穷人,这是一件好事!他们在织造有钱人的幸福。奶奶的!我们的爵士就是我们的光荣。单单莫亨子爵查理·莫亨的一队猎犬的价值,就等于摩尔门的麻风病院和爱德华六世在一五五三年为儿童建立的基督医院的价值。李滋公爵汤麦斯·奥斯本单单为了仆役的制服,每年就花掉五千金几内亚。西班牙的大公每人都有一个由国王指定的监护人,免得他们把家财败光。真丢脸。我们的爵士过的是一种没有节制的豪华生活。我倒为了这个敬重他们。我们不应当像心怀嫉妒的人似的,说他们的坏话。我一想到这些美丽的事物就觉得高兴。我虽然不能享受这种光明,可是我能享受它的反光。你也许要说,那是照亮我的疮疤的反光?滚到魔鬼那儿去罢!我是望着特里玛西翁大吃大喝的幸福的约伯⑤。啊,上面那颗光辉灿烂的行星!有月光也是一件好事。废除爵士制度,连疯狂的奥莱斯也不敢存这个念头。如果说爵士们为非作歹或者一无用处,那就等于说要动摇国家的基础,等于说人不应该跟畜生一样活下去,不应该啃草,挨狗咬。羊啃牧场上的青草,牧羊人剪羊毛。还有比这再公平的吗?人人都有吃亏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我是个哲学家,对我来说,生命跟苍蝇一样。世界不过是歇脚的地方。亨利·包斯·霍华德,蒲克州的子爵,在他的马厩里有二十四辆华丽的马车,其中有一套银子做的马具和一套金子做的马具!老天爷!我想到这件事的时候,也知道不是人人都有二十四辆华丽的马车,不过也不应该抱怨。因为有一天晚上你很冷,不是吗?不单单你一个人这样。挨冻受饿的还有别的人哩。要知道,倘使没有那个冷天,蒂的眼睛不会瞎掉,蒂的眼睛要是不瞎的话,她就不会爱上你!想想看吧,傻瓜!除此以外,如果散布全国各处的老百姓都抱怨起来的话,那就闹得不像话了。不要吭气,这是规矩。我深信天主一定也不许被打入地狱的人吭气,要不然,他们永无休止地叫下去,天主也受不了了。奥林匹斯山的幸福就是由柯西塔斯河⑥的沉默换来的。所以,老百姓,闭上你们的嘴巴!我呢,我做得更地道,我不但赞成,而且佩服。我刚才谈过爵士。不过还应当加上两个总主教和二十四个主教!的确,我一想到他们,心里就很感动。我记得在来福的一个负责征收什一税的神父(他既是贵族又是教会里的要人)那里,看见过很多从邻近地方的农民那儿抽来的上等小麦,所以神父用不着费力气种小麦。他把时间腾出来用在祈祷上面。你知道我的主人马梅调克爵士是爱尔兰的财政大臣和约克州拿莱斯堡王的内宫大臣吗?你知道掌礼大臣(这是安格斯脱公爵家的世袭职位)在加冕时伺候国王穿穿衣服,就得到御赐的四十码红丝绒和一张国王睡过的床吗?你知道黑杖侍从长是他的代理人吗?我希望看见你反对下面这个说法;英国的第一个子爵是罗伯特·勃仑脱,是亨利五世封的。爵士们的爵位是附在封地上的,只有李浮士伯爵除外,他的爵位是封在姓氏上的。他们有征收捐税的权利,比方说,现在一英镑抽四先令的税率,已经实行一年了,其他还有酒精税,酒税,啤酒税,吨税,泥炭税,苹果酒税,梨酒税,麦酒税,麦芽税,酿酒用的大麦税,还有煤炭税,以及其它上百种的税,这实在太美了!让我们来尊敬这些已经存在的东西吧。教职人员也要依靠爵士。曼的主教是屠培伯爵的百姓。爵士们的纹章上画着自己的野兽。天主没有创造出来的,他们就来发明。他们创造了纹章上的野猪,这种野猪比普通的野猪高,正像野猪比家猪高,爵士比教士高一样。他们又创造了一种半鹰半狮的怪兽,它的翅膀能吓唬住狮子,鬃毛能吓唬住老鹰。他们还有蛇,独角兽,女蛇,火兽,塔拉斯贡怪兽,‘德厘’,龙和半马半鹫的兽。所有这些对我们来说非常可怕的东西,却变成了他们的装饰品和纹饰了。这个叫作纹章的动物园里有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怪物在嗥叫。任何森林里的奇禽怪兽都不如他们的骄傲创造出来的怪物惊人。他们的虚荣心里充满了妖精,在一个奇异的夜晚,它们带着武器,披甲戴盔,脚跟上套着马刺,手里执着权杖,走来走去,庄严地说:‘我们是你们的祖先!’尺蠖吃树根,甲胄在身的人吃人。为什么不?我们能改变法律吗?贵族是社会秩序的一个组成部分。你知道吗,苏格兰有一个公爵骑着马走了一百二十公里还没有走出自己的产业?你知道坎特伯雷的大主教每年有一百万法郎的收入吗?你知道女王陛下有七十万镑的俸禄吗?其它如宫堡啦,森林啦,领地啦,封地啦,租地啦,采邑啦,领俸的牧师啦,什一税啦,租金啦,没收啦,罚金啦,等等,还给她带来每年一百多万镑的收入呢。听了这个还不满意,未免太难伺候了。”

  ①指一○六六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

  ②给紧急议会。

  ③给同意议会。

  ④拉丁文:我们的皇族。

  ⑤《圣经》中忍苦耐劳的典型人物。

  ⑥希腊神话中冥河之一。

  “对呀,”格温普兰心事重重地嘟囔着说,“原来有钱人的幸福是建筑在穷人的痛苦上的。”

         第十二章 诗人于苏斯战胜了哲学家于苏斯

  后来蒂进来了。他注视着她,除了她以外,他什么都看不见。恋爱就是这么回事。尽管一时之间有一些念头缠绕着我们,只要心上人一出现,与她无关的那些空想就顿时销声匿迹,说不定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她的出现把我们脑海里的一个世界消灭了。

  我们再来谈一件小事。在《被征服的混沌》里,加在格温普兰身上的monstro①这个字使蒂心里很不高兴。当时每一个人都会讲一两句西班牙话,她于是便自作主张的换上了一个quiero,这个字的意思是“我要他”。于苏斯对她擅自窜改原文虽然容忍了,但是心里却很不耐烦。他很想对蒂说现在的摩萨德对维索脱说的那句话:

  ①西班牙文:怪物。

  “你简直一点也不尊敬戏目。”

  “笑面人”。格温普兰是用这个绰号出名的。他的名字格温普兰倒差不多已经被人忘记,藏到他的绰号下面去了,正像他真正的面目藏在这个笑容下面一样。他的声望也像他的脸一样,变成了一个面具。

  可是他名字却写在“绿箱子”前面的一幅宽大的广告上,观众都能看到于苏斯写在“绿箱子”上的这段话:

    各位在这儿能够看见格温普兰。他十岁时,在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

  日夜晚,被狠心的儿童贩子抛弃在波特兰的海岸上。现在这孩子长大成人

  了,艺名叫作:

  “笑面人”。

  走江湖的人的生活跟麻风院里的麻风病人或者昂星上的幸福居民一样,每天都要从喧嚷的表演突然转到寂然无声的隐居生活。每天晚上他们都要离开这个花花世界。好像鬼魂一样,今天离去,明天再来。戏子好像一个明灭的灯塔,一会儿出现,一会儿消失,对观众来说,好比一个走马灯,一会儿出现了幽灵,一会儿又出现了光明。

  公开表演以后接着又是离群索居。等到戏演完了,观众纷纷散去,他们满意的嗡嗡声在街头消失的时候,“绿箱子”就像堡垒架吊桥一样,架起板壁,又跟外界完全隔绝了。一方面是花花世界,一方面是这所木头房子。小房子里于是又挂满了自由、善良的心、勇敢、忠诚、天真、幸福和爱情的星星。

  能够洞察幽微的瞎子和有人爱的畸形人肩挨着肩,手握着手,额角靠着额角,坐在一起,心情陶醉地小声儿谈着。

  中间的一间屋子有两种用处:对观众来说是戏台,对演员来说是饭厅。

  于苏斯喜欢打比方。他把“绿箱子”中央的这间有好几种用处的屋子比作埃塞俄比亚茅屋的“阿拉达士”。

  于苏斯计算过收入以后,大家就吃晚饭。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一切都合乎理想。一对爱人在一块儿吃饭喝酒,有机会偷偷的保持各种甜蜜的接触,好像每吃一口东西都跟接一个吻一样。他们在一个杯子里喝葡萄酒或麦酒,简直跟喝百合花的甘露似的。两个人在一块儿喝“交心酒”,跟两只鸟儿一样动人。格温普兰伺候蒂吃东西,给她切面包,倒酒,离得太近了,于是于苏斯就哼了一声:

  “嘿!”尽管他在压制自己,他的责备还是变成了微笑。

  狼在桌子底下吃它的晚餐,除了它的骨头以外,不管闲事。

  费毕和维纳斯虽然也跟他们一起吃饭,可是一点没有什么不方便。这两个野蛮而又粗鲁的吉卜赛女人还是说她们的那种蛮话。

  接着蒂同费毕和维纳斯走回她们的“闺房”,于苏斯把奥莫锁在“绿箱子”底下的铁链子上,格温普兰就去照料马,像荷马诗里的主人公或者查理曼大帝的武士一样,这个恋人变成了马夫。到了半夜,大家都睡着了,只有狼例外,它想起了自己的责任,不时睁开一只眼睛。

  第二天早晨他们又聚在一起,一同进早餐,吃的无非是火腿和茶。英国从一六七八年起就开始喝茶了。后来,蒂照西班牙的习惯(这是于苏斯的劝告,因为他认为她身体太弱了)睡几个钟头。这当儿,格温普兰和于苏斯便去做一些流浪生活所需要的内外的杂务事。

  除非在没有行人的路上,或者没有人迹的地方,格温普兰很少在“绿箱子”外面溜达。在城市里,他只在夜里出来,头上戴一顶帽边搭拉下来的帽子,避免在街上使用他的笑容。

  他的脸只在戏台上给人看到。

  再说,“绿箱子”很少到城市里去。格温普兰活到二十四岁,除了森堡以外,还没有见过更大的城市。可是他的名气却越来越响了。它越过了下流社会,传到上层去了。那些喜欢市集上的希罕景物和专爱追新猎奇的人,都知道在什么地方有一个长着一张怪脸的人,知道他过的是一种流浪生活,一会儿在这儿,一会儿在那儿。他们在谈论他,找他,常常问:“这个人在哪儿?”“笑面人”显然出了名。连《被征服的混沌》也跟着沾了不少光。

  所以有一天,于苏斯说:

  “我们应该到伦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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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裂痕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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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泰德克斯特客店

  当时伦敦只有一座桥——伦敦桥,桥上还有几所房子。这座桥把伦敦同萨斯瓦克连在一起,这是一个用泰晤士河里的坚实的石子铺街道的郊区,像伦敦市一样,到处都是一条条挤在一起的小胡同,许多大房子、住宅和木屋杂乱的换在一起,这是一个火灾很容易蔓延的地方。一六六六年①就证明了这一点。

  ①指一六六六年伦敦的火灾。

  萨斯瓦克那时读作“萨得立克”,跟现在的读音“萨沙屋克”很相近。最好的英文发音是不要读母音。所以扫桑波顿(Southampton)读作了“斯达波恩特恩”(Stpntn)。

  当时的茶坦姆读作Je t'aime①。

  ①法文:我爱你。

  那时的萨斯瓦克跟现在的萨斯瓦克比起来,就跟伏西腊①跟马赛相比一样。它从前是一个村庄,现在是一座城市。尽管如此,当时那儿倒是一个船只集中的热闹地方。泰晤士河岸上有一道长长的、高大的古墙,上面挂了铁环,许多内河的船只都在那儿系缆。这座墙叫作文弗罗克墙,或者艾弗罗克石壁。在撒克逊时代,约克王朝叫作文弗罗克王朝。相传有一个艾弗罗克公爵淹死在这道石墙脚下。这里的河水深得确是可以淹死公爵。即使是在落潮的时候,还有六(口寻)多深。这个适宜抛锚的地方,吸引了海洋船只,一只荷兰商船“伏格拉特号”经常在艾弗罗克石壁抛锚。“伏格拉特号”在伦敦和鹿特丹之间每星期往返一次。其他的商船一天往外开两次,不是到载特福,格林威治,就是到格累甫森德;它们随着落潮下去,潮涨回来。虽然伦敦离格累甫森德不过二十海里,却要六个钟头才可以到达。

  ①巴黎附近的一个地方,现已并入巴黎市。

  “伏格拉特号”那种式样的船只现在已经没有了,只有在海军博物馆里还可以看到。这条商船好像中国帆船。那时候法国总是模仿希腊,而荷兰却总是模仿中国。“伏格拉特号”有两根桅杆,船壳沉重,挡水板是垂直隔开的,中间有一个很深的船舱,前后两个平甲板。跟现代旋回炮舰一样,光秃秃的,它的好处在于碰到恶劣的气候,可以减少波浪的力量,坏处是船员容易被波浪冲到海里去,因为没有舷墙,一点没有办法阻止船员掉到海里去。结果因为常常发生堕海丧命的事情,所以这种式样的船后来就被淘汰了。“伏格拉特号”直放荷兰,中途不在格累甫森德停船。

  沿着艾弗罗克石壁底下是一条砖石建筑的斜堤脊,不论是涨潮或者落潮,系在墙上的船只都可以从这儿上岸。离不了多远,石墙上就有一个缺口,缺口的地方凿成石级。这就是萨斯瓦克的南端。石壁上的另外一边有一道高堤,过路的人可以跟站在一道栏杆跟前似的,把胳膊肘靠在艾弗罗克石壁上,俯瞰泰晤士河。河对岸是伦敦的边缘,当时不过是一片田野。

  在艾弗罗克石壁的上游,泰晤士河转弯的地方,差不多就在圣詹姆士宫对面,朗培士大厦后面,离开当时叫作“福克司豪尔”的散步场不远的地方,在一座烧瓷器的窑和一座造花玻璃瓶的玻璃厂之间,有一片绿茵满地的空地,这种空地从前在法国叫作散步场,在英国叫作bowling-green(木球草地)。法国却又把bowling-green转化为boulingrin(草坪)。现在呢,我们却把翠草如茵的草坪搬到屋里来了,不过是在桌上铺一块绿毡代替草坪,就叫作台球桌。

  法国既已有了boulevard(林荫大道)这个名词,它本身就是英国的bowling-green,不知道为什么还要造出boulingrin这个字。像字典这样一位道貌岸然的先生却还要一些毫无用处的奢侈品,真是够惊人的。

  萨斯瓦克的木球草地叫作泰林曹草地,它过去是哈斯丁男爵家族的,他们现在是泰林曹和茂怯林男爵。这块泰林曹草地从哈斯丁爵士手里转到泰德克斯特爵士手里,泰德克斯特爵士在这块草地上办了一个公共娱乐场,正像法国的一位奥尔良公爵扩建洛雅尔宫一样。后来泰林曹草地又转到教区的神父手里,变成了一块光秃秃的牧场。

  在泰林曹草地上,天天有集市,变戏法的,踩软索的,走江湖的,在台上表演音乐的,他们面前经常挤满了一些沙伯大主教说的来“看魔鬼”的傻瓜。所谓“看魔鬼”就是说“看杂耍”。

  在这个一年到头都是集市的广场上开了几家客店,它们招待客人,送他们去看市场上的杂耍,生意很兴隆。这些木头搭的客店只在白天有人居住。到了晚上,老板锁上店门,就把钥匙放在衣袋里走了。在这些客店当中,只有一家有一幢真正的房屋。除了这所房屋以外,整个木球草地上没有其他房屋,集市上的那些小木屋说不定哪一会儿就突然消失了,因为那些走江湖的都是无牵无挂、到处流浪的人。走江湖的人在哪儿也扎不了根。

  这个有房屋的客店叫作泰德克斯特客店,是采用原来的主人的姓。与其说这是一家酒店,不如说是一家客店,与其说是一家客店,不如说是一家旅馆。大门可以客车马进出,院子也很宽敞。

  对着广场的大门,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正门,另外还有一个便门可以进出。所谓便门就是大家都欢喜走的门。所有的人都从这扇小门进出。一进门就是名副其实的酒店,这是一间宽大的房子,设备简陋,烟雾腾腾,天花板很低,里面摆几张桌子。二楼上有一扇窗子,铁窗格上挂着客店的招牌。大门总是拉闩上锁,关得严丝合缝的。

  因此必须穿过酒店,才能走到院子里。

  泰德克斯特客店有一个老板和一个伙计,老板叫尼克莱斯老板,伙计叫古维根。尼克莱斯老板(尼克莱斯这个名字,我们叫做尼古拉,显然英国人念走了音,就变成了尼克莱斯了)是个吝啬的鳏夫,总是兢兢业业的,生怕触犯法律。此外,他长着两条浓眉和两只毛茸茸的手。伙计的年纪是十四岁,他管倒酒,名字叫古维根,这孩子穿一件围裙,长着一个大脑袋,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头发剪得光光的,这是做奴才的记号。

  他睡在楼下的一间小屋里,从前那儿是关狗的地方。

  这间小屋有一个牛眼窗,正对着木球草地。

              第二章 露天演讲

  一个寒冷的夜晚,风很大,当然,街上的行人都急急忙忙地走着;这时有一个人挨着泰林曹草地的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围墙走着,他突然站住了。这是在一七○四年底和一七○五年初的冬天最后几个月里。这人穿得像个水手,漂亮的脸膛儿,翩翩的风度,这两样都是在宫廷里混饭吃的人必不可少的东西,同时也受到普通老百姓的欢迎。他干吗站住?他在听。听什么?显然是在听一个人在围墙里面的院子里讲话的声音,虽然这是一个老年人的声音,可是声音宏亮,连街上的行路人也能听见。同时还可以听到那个老年人讲话的围墙里面的院子里的嘈杂声。那个声音说:

  “伦敦的各位大哥,大嫂子,我来了!我诚心诚意地恭贺你们,因为你们是英国人。你们是伟大的民族。我再说一遍:你们是伟大的百姓。你们使拳头比使剑还要内行。你们的胃口好。你们是一个吃人的民族。你们吸吮世界的骨髓的结果,使英国凌驾在万国之上。在政治和哲学方面,在管理殖民地、殖民地的人口和工业方面,以及损人利己的坚忍不拔方面,你们是了不起的,惊人的。世界上很快就要竖起两个牌子,一个牌子上写着‘人类’,另外一个牌子上写着‘英国人’。我指出这个事实是为了赞扬你们,我呢,我既不是英国人,也不是人,谢天谢地,我是一头熊。除此以外,我还是一位博士。这两种身分一点儿也不矛盾。各位先生,我在教导别人。教什么东西呢?教两种东西,一种是我所知道的东西,一种是我不知道的东西。我出卖成药,奉送思想。请你们走近一点,仔细听着,科学在欢迎你们。张开你们的耳朵吧。如果耳朵太小,那就藏不住真理,如果耳朵太大,愚蠢就都跑进去了。所以,干万要注意。我教的是流行性的自我称赞学。我的同伴会引人笑,我却会引人深思。我们伙计俩住在一只‘箱子’里,笑也跟知识一样,是有来历的。曾经有人问德漠克利特①:‘你的知识是怎么得来的?’他回答说:‘从笑里得来的。’我呢,要是有人问我:‘你为什么笑?’我就回答:‘因为我有知识。’说真的,我可不笑。我是纠正世间错误的导师。我有责任使你们的智慧清醒过来。你们的智慧已经有毛病了。上天容许百姓做错事,容许他们受人的欺骗。用不着自暴自弃。我坦白承认,我信仰老天爷,连他做错了事我也信他。不过,只要一见到垃圾—一错误就是垃圾—一我就拿扫帚扫干净。我怎么能肯定我的知识是对的呢?这是我个人的私事。每一个人都能在可能范围内学到知识。拉克唐斯②对着维吉尔③的铜像的头提出了问题,那个铜头就开口回答他。西微士德二世④跟鸟儿谈话。是鸟儿说人话呢,还是教皇说鸟语呢?这都是问题。

  ①古希腊哲学家。

  ②第三世纪天主教的护教者。

  ③古罗马著名诗人。

  ④第十世纪末期的教皇。

  伊丽佐拉彼①家的已经死掉的孩子跟圣奥古斯丁说话。咱们私底下说说,除了最后这件事以外,我都怀疑。死孩子说话了,就算是这样吧。但是在他舌头底下有一片金箔,上面刻着各种星座。因而就把人蒙混住了。事实本身已经说明这个问题。你们可以看出我是个平心静气的人。我把真的和假的区别开来。瞧!你们这些可怜的人呀,你们另外还有许多错误,我要跟你们弄清楚。蒂乌斯谷利德相信“韭沃斯”②里有神,克利西卜斯③相信在黑醋栗里有神,约瑟夫相信在萝卜里有神,荷马相信在大蒜里有神。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这些植物里没有神仙,只有魔鬼。我已经证实过了。卡德姆斯说引诱夏娃的蛇长着一颗人头,这话不确实。加西雅·德·乌托、客达摩斯托和屈雷符的大主教约翰·雨果,否认锯倒一棵大树就能捉到一只象的说法。我赞成他们的意见。各位公民,这些错误的说法都是因为有鲁西弗尔④在作怪。在这位亲王的统治下,怪不得有许多人犯罪和堕入地狱的现象了。朋友们,克劳狄·燕尔丘的死并不是因为鸡不肯从鸡树中出来。事实是魔工看到克劳狄·蒲尔丘快要死了,于是就阻止鸡跑出来吃东西。倍尔柴布⑤使韦斯巴萝皇帝⑥只要用手抚摩一下,就能使跛子走路,瞎子复明,奇迹固然值得钦佩,可是动机是有罪的。各位先生,不要相信那些江湖郎中,他们卖‘勃拉奥尼’⑦根和白蛇,他们用蜂蜜和公鸡血配洗眼药水,要看穿他们的谎言。说猎户星是木星直接产生的,是不可靠的。事实上是水星产生的猎户星。说亚当有肚脐眼也是不确实的。圣乔治杀毒龙的时候,圣人的女儿并没有在他身旁。圣哲罗姆的书房里的壁炉架上没有座钟,首先,因为他住在岩洞里,根本没有书房,其次,因为他没有什么壁炉,第三,因为当时钟还没有发明。我们应该纠正这些错误。应该纠正。各位听讲的先生,如果有人跟你们说:谁嗅了缬草,脑子里就会生出一条四脚蛇,腐烂的牛尸会变成蜜蜂,马尸会变成大黄蜂,死人比活人重,雄羊血能溶解翡翠,在一棵树上看见一条毛毛虫、一只苍蝇和一个蛛蜘,就是荒年、战争和瘟疫的预兆,羚羊头上的蛆能治羊痈风,这些话你们千万不要相信。这都是邪说。但是下面说的都是真理:海豹皮可以防雷击;癞蛤蟆吃泥,所以它头上长一块石头;杰力古的玫瑰在圣诞节前一天开花;蛇受不了(木岑)树的影子;象没有骨节,所以只好靠在树上睡觉;癞蛤蟆孵雄鸡蛋能孵出蝎子,蝎子长大了就是火蛇;瞎子把一只手放在祭坛的左边,一只手放在眼睛上,会恢复视觉;童贞女能够养孩子。乡亲们,千万要记住这些明显的真理。总而言之,你们相信上帝有两个办法,如果不是象口渴的人相信桔子一样,就得像驴子相信鞭子一样。现在我来把我的演员给你们介绍一下。”

  ①拉彼是犹太法学家的通称。

  ②一种茄科有毒植物。

  ③古希腊哲学家。

  ④魔鬼之王,所以于苏斯在下文里讽刺地称呼他亲王。

  ⑤狡猾的魔鬼的头子。

  ⑥古罗马皇帝。

  ⑦葫芦科植物,根可作催吐剂或泻药。

  一股相当强的风把客店的窗架和百叶窗都刮得摇动起来,因为四周根本没有房子。听起来好像老天爷在诉苦似的。演讲家停了一会儿又说:

  “打断了我的话头。真是的。让你讲吧,多嘴的北风。先生们,我倒不生气。风像所有孤独的人一样,爱说爱道。它因为住在上面,没有人作伴儿。于是就嚼舌根子了。现在言归正传。请看,这儿是几位跟我合作的艺术家。我们一起四个人。A lupo principium①。我先从我的朋友开始,它是一条狼。它并不隐瞒这一点。瞧瞧它。它有学问,严肃、聪明伶俐。上天可能一度打算把它造成一位大学里的博士;可是要当博士必需愚蠢才成,可惜它不蠢。我还要说一句,它没有偏见,也没有贵族习气,它碰上机会,也同母狗谈谈心,虽然它本来应当结交母狼的。要是它生几位太子的话,它们的吠声一定会把母亲的吠声和父亲的嗥声美妙地结合起来。因为它是嗥的。它应该对人类嗥叫,它也能作犬吠,那是为了对文明表示和蔼。这是一种伟大的谦柔。奥莫是一条十全十美的狗。我们应该崇拜狗。狗是一种多么奇怪的畜生啊!用舌头淌汗,用尾巴微笑。各位先生,奥莫同墨西哥没有毛的奇妙的‘哈罗以柴尼斯基’狼比起来,聪明相同,而亲切则过之。我还可以说它心地谦虚。它有一条对人类有用的狼的谦虚。对人热心热肠,肯帮助别人,可是从来不夸自己的功劳。它的右爪子做了善事,连左爪子也不知道。这些都是它的长处。现在来介绍我的第二个朋友,我只有一句话:他是一个怪物。你们停一会儿就能欣赏他了。他过去被海盗抛弃在荒野的海岸上。第三位是一个瞎子。她是不是特殊的人呢?不是的。我们都是瞎子。吝啬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金子,看不见财富。挥霍的人是瞎子,他只看见开端,看不见结局。卖弄风情的女人是瞎子,她看不见她的皱纹。有学问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自己的无知。诚实的人是瞎子,他看不见坏蛋。坏蛋是瞎子,他看不见上帝。上帝也是瞎子,他在创造世界的时候,没有看见魔鬼也跟着温进来了。我也是瞎子,我只知道说啊说的,看不见你们是聋子。跟我们在一起的这个瞎了眼的姑娘是一个神秘的布教者。灶神可能把火炬传给她了。她那使人无法了解的性格,像羊毛一样温柔。我认为她是国王的女儿,虽然还不能肯定。怀疑是贤者的一项令人钦佩的特点。我自己呢,我推究哲理,并且行医。我思索问题,也替人包扎伤口。Chirurgus sum②。我能医治发热病、瘴气和瘟疫,差不多所有的内脏发炎和痛苦,我都能够除掉,如果仔细处理,会消除更厉害的疾病。当然,我并不是希望你们长痈,痈也叫做疗疮。这是对人没有好处的讨厌的疮。这种疮能致人死命,不过也只有这点坏处。我既不是不学无术的人,也不是野人。我重视口才和诗,我天真无邪地跟这两位女神③亲密地住在一起。末了,我奉送各位一个劝告。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是属于光明一面的,千万要修德行善,做个谦逊、正直、公正和爱人的人。这样我们每一个人在尘世间,都能在自己的窗口上放一小盆花。各位老爷,各位先生,我的话完了,正戏马上要上场了。”

  ①拉丁文:从狼开始。

  ②拉丁文:我是外科医生。

  ③指口才和诗,因这两个词在法文里都是阴性。

  墙外的那个水手模样的人听到这里,就走进客店的客厅,付给门口收钱的人几个钱,接着穿过客厅,走到站满了人的院子里,看见院子尽里头有一辆打开板壁的篷车,台上站着一个穿熊皮的老人,一个好像戴着面罩的青年,一个瞎眼的姑娘和一条狼。于是他大声叫道:

  “嘿!天啊,这些人才有趣呢!”

            第三章 那个过路的人又来了

  我们刚才已经认出来:“绿箱子”已经来到伦敦。它在萨斯瓦克开张起来了。于苏斯被这块木球草地吸引住了,他觉得这个地方的好处是天天有集市,连冬天也是一样。

  看见圣保罗大教堂的圆顶,对于苏斯来说,是一件很有趣的事。

  总的说起来,伦敦也有优点。替圣保罗盖一座大教堂是一件勇敢的事情。真正的大教堂是圣伯多禄大教堂①。有人疑心圣保罗是想像出来的圣人,从宗教上说,想像就是异端。圣保罗被列入圣品,本来是很勉强的。他是从艺术家的门走进天堂的。

  ①圣伯多禄大教堂在罗马,是教皇的教堂。

  大教堂是一面旗帜。圣伯多禄大教堂是正教之城罗马的旗帜。圣保罗大教堂是裂教之城伦敦的旗帜。

  于苏斯的哲学范围很广,包罗万象,他对这种意见上的分歧自然很清楚。说不定他到伦敦去正是因为他对圣保罗有好感的缘故。

  于苏斯选定了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大院子。它仿佛是给“绿箱子”预先布置好的,这是一座现成的戏院。方方的院子,三面都有房屋,第四面是一座墙,正对着一层层的楼房。大门很高,他们把一绿箱子”拖进院子,放在靠墙的地方。三面房子的二楼上有一道长长的木头大阳台,直通二楼上的各个房间,上面有披檐,下面用木柱撑着。底层的窗子就变成了包厢,院子变成正厅,阳台变成楼厅。靠着墙的“绿箱子”正好对着剧场。这儿跟上演《奥赛罗》、《李尔王》和《暴风雨》的格罗勃剧院很相像。

  马房就在“绿箱子”后面的一个角落里。

  于苏斯跟客店主人尼克莱斯老板谈好了租借场地的条件,客店老板因为尊重法律的关系,对这条狼要收一笔额外的费用。他们把那个写着“笑面人——格温普兰”的牌子从“绿箱子”上拆下来,放在客店的招牌旁边。上面已经说过,客厅里有一扇通到院子里的门。门边用空木桶临时搭了一个收钱的柜子,由费毕或者维纳斯在那儿收钱。这种布置差不多跟现在一样。进门付钱。“笑面人”的广告牌下面,有一个挂在两只钉子上的白漆木板。木板上用木炭写着几个大字,那是于苏斯的杰作的戏名《被征服的混沌》。

  在阳台中央,正对着“绿箱子”的地方,有一间有一扇玻璃门的屋子,玻璃门两边有两道隔墙,这是专门招待贵人的“雅座”。

  雅座相当宽敞,前后两排可以容纳十个人。

  “我们是在伦敦,”于苏斯曾经说过。“所以要替大人先生们预备座位。”

  他把客店里顶好的椅子都搬到雅座里,在中央放一把乌得勒支樱桃木的黄丝绒扶手椅,那是给市参议员的夫人准备的。

  演出开始了。

  观众顿时就聚拢来。

  可是雅座还是空空的。

  除此以外,他们的演出很成功,对走江湖这一行来说,简直是盛况空前。全萨斯瓦克的居民都来欣赏“笑面人”来了。

  在泰林曹草地上做生意的小丑和走江湖的都怕格温普兰。这种情形好像一只鹞子突然闯进了金翅雀的笼子里,啄它们食盆里的食物一样。格温普兰把他们的观众都抢过来了。

  除了几个吞剑的和唱滑稽的以外,木球草地上还有真正的演出。有一个女子马戏团,铃声从早晨一直响到晚上,有各式各样的乐器,什么古琴啦,鼓啦,三弦琴啦,“米加蒙”啦,扁鼓啦,芦笛啦,钢丝琴啦,锣啦,古风琴啦,风笛啦,德国号啦,英国的“爱查盖”啦,笛子啦,管形乐器啦,“夫拉霍”笛啦,萧啦,等等,都应有尽有。在一个圆圆的大篷帐里,有人在表演翻斤斗,我们现代的比利牛斯山脉的多尔玛、波德那符和梅龙加的爬山家虽然从比尔费特翻到利茂松平原,差不多是直线的从很高的地方翻下来,可是也比不上他们。在一个巡回大马戏团里有一只挺滑稽的老虎,驯养野兽的人不停地用鞭子抽它,它想尽办法要咬住鞭子,想把鞭梢吞下肚去。现在连这个老虎的血盆大口和爪子也黯然失色了。

  惊奇,喝彩,收益,观众,现在都被“笑面人”抓在手里了。这是刹那间发生的事情,除了“绿箱子”以外,什么都没有了。

  “《被征服的混沌》变成《胜利的混沌》了,”于苏斯说,他把格温普兰一半的成功归功于自己,正像跑江湖的蹩脚戏子说的,这是“占别人的上风”。

  格温普兰的演出虽然很成功,可是只局限在这个地区。一个人的声望要越过海面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莎士比亚的声望经过了一百三十年才从英国传到法国。海是一道高墙,如果伏尔泰(他为这件事很惋惜)没有给莎士比亚搭一个梯子的话①,恐怕直到现在莎士比亚的光荣还在英格兰岛国当俘虏呢。

  ①英国伟大的戏剧家莎士比亚死后一百三十年,他的作品才被伏尔泰第一次翻成法文,介绍给法国读者。

  格温普兰的光荣没有越过伦敦桥。它还没有在全城传开。至少在最初是如此。不过萨斯瓦克也足以满足一个小丑的欲望了。于苏斯说:“钱口袋简直跟一个失身的姑娘一样,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了。”

  他们先演《落后的熊》,然后演《被征服的混沌》。在两出戏中间,于苏斯表演他的口技,这真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腹语。他模仿场子里的各种声音,不管是唱歌也好,叫声也好,他都模仿得惟妙惟肖,连那个唱歌的人或者喊叫的人也惊奇得张口结舌。他有时候模仿观众嘻嘻哈哈的嘈杂声音,有时候模仿打呼啸的声音,仿佛他肚子里有一群人似的。真是了不起的本事。

  除此以外,他还会像西塞罗①一样(我们刚才已经听见了)大声疾呼地演说,他卖野药,给人看病,甚至当场治好几个病人。

  ①古罗马雄辩家。

  整个萨斯瓦克简直跟着了迷似的。萨斯瓦克居民的喝彩使于苏斯很得意,可是这是他意料中的事情。

  “他们都是古特里诺旁德人,”他说。

  随后又说:

  “从口味上来说,我不会把他们跟移居蒲克郡的阿克洛巴人、住在森漠赛郡的比利时人和建立约克城的巴黎人混为一谈。”

  每一次演出,变成了正厅的客店的院子里挤满了一群衣衫褴褛的兴奋的观众。这些人大都是些船工,轿夫,码头上的木匠,拉纤的船夫以及刚刚上岸、急着把他们的工钱化在大吃大喝和玩女人上的水手。其中还有当马弁的,浪荡鬼和黑衣兵,兵士违犯了纪律,就受到一种处罚,把红面黑里子的军装反穿,所以叫做blackguards,法文里的 blagueurs(牛皮大王)就是从这个字变来的。这些人川流不息地从街上涌进戏院,然后再从戏院涌进客厅去喝酒。喝掉的麦酒并不妨碍演出的成功。

  在这些应该叫做“人类残渣”的人中间,有一个又高又大的汉子,身体比较结实,穷得不十分可怜,肩膀也宽一些,衣服虽然穿得跟普通人一样,不过没有破洞,捧场起来毫无顾忌,拿拳头搡人,让人给他让座儿,头上戴了一顶活见鬼的假发,他不停地咒骂,大叫大喊,嘲笑人,随时准备照别人眼上打一拳或者请人喝一瓶酒。

  这位常客就是那个过路的人,我们刚才已经听到他的热情的叫声了。

  这个鉴赏家一进来就跟着了魔似的,立时便看中了“笑面人”。他并不是每场都来,可是只要他一来,他就是群众的“领袖”,于是鼓掌就变成了高声喝彩,喝彩的声音不是响彻“屋顶”,因为戏院里没有屋顶,而是响彻云霄,因为上面是天空。(有时候好像天上的“云”也降到于苏斯的杰作上。)

  所以他引起了于苏斯的注意,同时格温普兰也在注意他。

  有这么一位陌生的朋友真是一件快事。

  于苏斯和格温普兰很想认识他,至少想知道他是谁。

  有一天晚上,于苏斯在后台上,也就是说在“绿箱子”的厨房门口,看见尼克莱斯老板站在身旁,就指指站在观众中间的那个人,问他;

  “你认识那个人吗?”

  “当然认识。”

  “他是干什么的?!

  “水手。”

  “他叫什么名字?”格温普兰也插进来了。

  “汤姆—芹—杰克”,客店主人答道。

  尼克莱斯老板走下“绿箱子”后面的踏板,回客店的时候,就不再想这个看不透的问题了:

  “真可惜,他不是个爵士!不然的话,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无赖。”

  “绿箱子”里的人虽然在客店里安顿下来了,可是却没有改变他们的习惯,仍旧保持着他们的孤独,除了偶尔同客店主人交谈几句以外,跟其他临时或者常住在客店里的人都不往来;他们仍旧离群索居。

  自从来到萨斯瓦克以后,格温普兰养成了一个新习惯,在演完戏,吃完晚饭,喂过马,等到于苏斯和蒂都回自己的房间去睡觉的时候,他总要在十一二点之间到木球草地上去换换空气。每当精神上起了波动,我们总欢喜在晚上去散散步,在星光之下徘徊。青年时代是一个神秘的期待时期。所以我们喜欢在夜里毫无目的地溜达溜达。这时候,市集上一个人也没有了,只偶尔有个把酸醺醺的酒鬼的影子在黑暗的角落里摇摇摆摆地走过。酒馆里的客人都走光,已经关了店门,泰德克斯特客店楼下的客厅也熄灯了,只有在一个角落里,还有一枝蜡烛照着最后一个客人。只有这个块要关门的客店的窗框里露出一点隐隐约约的亮光。格温普兰在这扇半开半掩的门前走来走去,他在沉思,梦想,心里挺得意,模模糊糊地觉得很幸福。他在想什么?想蒂,什么都不想,什么都想,想那许多奥妙的东西。他不到离“绿箱子”太远的地方去,好像有一条线拉住他,使他总是在离蒂不远的地方。他只要到外面走几步就觉得心满意足了。

  过了一会儿,他就走回来,发觉“绿箱子”里的人都睡着了,他接着也就睡了。

           第四章 敌人在仇恨中结成了盟友

  成功是不会受人欢迎的,特别不会受到那些受到它的害处的人欢迎。被吃的人佩服吃人的人的事情是很少见的。笑面人确实轰动一时。周围的那些走江湖的都生气了。舞台的成功好比是吸管,它把观众都吸到它这儿来,于是四周就都空了。对面的铺子已经完蛋了。“绿箱子”的收入增加了,周围的同行的收入,我们已经说过,就跟着减少了。有的戏本来倒很热闹,现在突然垮下来了。这种情形好像低潮的界线一样,这儿越涨越高,那儿却相反的越落越低。吃唱戏这行饭的人都了解这种潮水似的现象,这儿兴隆了,别的地方就一定要冷落。市集上许多在附近戏台上随着音乐的声音献技的人,眼见被笑面人搞垮,在失望之中又感到迷惘。所有的三花脸,小丑,走江湖的,都妒忌格温普兰。瞧!一个有这么一副野兽似的笑脸的人多么有福气啊!唱滑稽的和走钢丝的母亲们,指着格温普兰,气呼呼的望着她们长得漂漂亮亮的孩子们说:“你们没有他这样的脸膛儿真是可惜!”甚至有人因为她们的孩子长得漂亮打他们。要是她们懂得其中的秘密,肯把自己的儿子弄成第二个格温普兰的决不止一个女人。长了一张天神般的脸,赚不了钱,倒不如长一张能赚钱的鬼脸。有一个孩子生得美丽无比,平常总是扮演爱神的角色,有一天,他的母亲嚷嚷着说:“我们生的孩子都没有出息,只有像格温普兰那样的孩子才能成功。”接着,她把拳头伸到孩子的脸上说:“要是我知道你的父亲是谁,我一定要跟他大闹一场!”

  格温普兰是一棵摇钱树。“多么有趣的怪人啊!”这是那许多小木房子里一致的声音。那些热狂的、激动的走江湖的,甚至望着格温普兰咬牙切齿。愤怒的敬佩就是妒忌。妒忌爆发了!他们召集了一伙人,发出嘘嘘的声音,咒呀,骂呀,喝倒彩,跟《被征服的混沌》捣乱。于是于苏斯就向观众发表一通奥尔谭修斯①式的演说,他们的朋友汤姆—芹—杰克就借这个机会要拳头,维持秩序。这位朋友的拳头引起了格温普兰的注意和于苏斯的尊敬。不过只是远远的注意罢了;因为“绿箱子”里的人离群索居,跟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至于这位群众的领袖汤姆—芹—杰克,却是一个盛气凌人的人,跟谁也没有联系,跟谁也没有交情,随时可以捣碎玻璃窗,煽动观众,来无影,去无踪,跟什么人都要好,可是又跟什么人都不交朋友。

  ①古罗马著名演说家,初与西塞罗为敌,后来两人却成了朋友。

  嫉妒格温普兰的愤怒的狂澜并没有被汤姆—芹—杰克的拳头打消。喝倒彩失败以后,泰林曹草地的走江湖的于是就采用上书请愿的办法,到官府里去告状。这是一个寻常的途径。对付一个对我们不利的成功,我们先鼓动群众反对它,如果失败,我们就去恳求地方长官去干涉他。

  连可敬的牧师也跟这些丑角携起手来了。笑面人妨碍了教务。不只是走江湖的木房子里没有人了,连教堂里也空起来了。萨斯瓦克五个教区的教堂里也没有听道的教徒了。大家不听牧师的讲道,却跑到格温普兰那儿去。《被征服的混沌》,“绿箱子”,“笑面人”,所有这些可恶的异端邪教的偶像战胜了雄辩的教坛。旷野里的呼声,vox clamans in deserto,也不满意了,于是也到官府那儿去求救。五个教区的教士到伦敦主教那儿去诉苦,主教到女王那儿去诉苦。

  那些丑角提出的状子替教会打抱不平。他们说教会受到了侮辱。说格温普兰是个男巫,于苏斯是无神论者。

  可敬的牧师要求维持社会秩序。他们把异端邪教的问题撇开,口口声声要捍卫受到了破坏的议会法令。这是巧妙的办法。因为当时正是洛克①(他是在六个月以前,一七○四年十月二十八日去世的)的学说盛行的时代,也是波林勃洛克②(后来伏尔泰受了他很大的影响)的怀疑论刚刚抬头的时候。跟洛尤拉整顿教皇派一样,威士莱重新整顿了圣经派。

  ①洛克(1632—1704),英国哲学家。

  ②波林勃洛克(1678—1751),英国哲学家。

  因此“绿箱子”受到了两面的夹攻。丑角用捍卫《摩西五书》①的名义攻击它,牧师用治安的名义攻击它。这边是上帝,那边是公共秩序。牧师们说“绿箱子”妨害公共秩序,变戏法的说它亵渎神圣。

  ①《摩西五书》包括《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

  有借口吗?它让人家抓住把柄了吗?是的。犯了什么罪行呢?就是因为那条狼。英国取缔狼。许养狗,不许养狼。只许狗叫,不许狼嗥。因为狗是家畜,狼是森林里的野兽。萨斯瓦克五个教区里的牧师和代理牧师在诉状里援引许多国王和国会的法令,证明狼是不受法律保障的动物。他们主张把格温普兰拘禁起来,把狼杀掉,从轻发落,也要驱逐出境。这是一个公共安全问题,过路的人受到威胁的问题,等等。关于这一点,他们曾经向医师评议会发出呼吁,所以在诉状里附了一份评议会的评议书。由八十个医师组成的伦敦医师评议会,是在亨利八世时代建立的一个学术团体,它跟一个国家一样,也有一颗玺,可以命令病人服从他们的裁判,有权拘禁违犯了它的规章和处方的人,除了许多有关公民的健康鉴定以外,曾经根据科学精神,阐明下面这个事实:“人见狼之后即终身声音嘶哑,且有被咬之可能。”

  所以奥莫就变成了他们的借口。

  于苏斯从客店主人那儿听到了这些策划,心里便七上八下。他怕的是两个害人的爪子——警察局和法院。对官家只要害怕就够了,不一定非犯法不可。于苏斯根本不愿意同州长、市长、地保和验尸官打交道。他不愿意看这些衙门面孔。他要见官儿的好奇心跟兔子要见猎犬的好奇心一样。

  他开始后悔不该到伦敦来。“‘更好’是‘好’的敌人,”他独自个儿嘟哝道,“我还以为这句格言已经过时了。我错了。愚蠢的真理往往是真正的真理。”

  可怜的“绿箱子”面临着联合的势力,丑角们要维护宗教事业,牧师们为了医疗事业大发雷霆,格温普兰有使用巫术的嫌疑,奥莫有狂犬病的嫌疑,只有一件事对它是有利的,那就是市政当局的无能,不过这在英国是一种很大的势力。正因为地方官对什么东西都随随便便,英国人才得到了自由。英国人的自由像英国周围的海水一样。习惯好像潮水,一步一步地掩盖了法律。可怕的立法制度于是沉没在习惯的浪潮底下。即使到了现在,在无边的自由底下还能够很明显地看出残酷的法律章则。英国就是这样一个国家。

  尽管那些走江湖的,牧师们,主教们,下议院,上议院,女王,伦敦,以及整个英国在反对他们,只要萨斯瓦克不反对,笑面人、《被征服的混沌》和奥莫就可以安然无恙。“绿箱子”已经成为郊区的居民特别欢喜的娱乐,当地的官员好像对它漠不关心。在英国,漠不关心就等于保护。只要撒来州的长官(萨斯瓦克归撤来州管辖)没有什么动静,于苏斯便可以自由行动,奥莫也就可以搭拉着狼耳朵安安稳稳地睡大觉。

  只要这些仇恨没有达到目的,他们的成功就不会受到什么损害。“绿箱子”暂时并未受到挫折。恰恰相反。这些纠纷在群众当中已经透露了风声。笑面人越来越受欢迎。观众一嗅到被人告发的东西,马上就发生了兴趣。凡是受到官家怀疑的,都受到群众的尊敬。老百姓出于本能地接受受到威胁的东西。被人告发的东西有点儿“禁果”的意味,大家于是就争先恐后地去咬它一口。除此以外,要是喝彩能激怒什么人,特别是激怒官府,那真是一件快事。你对被压迫者表示同情,对压迫人的人表示抗议,还能度过一个夜晚,自然是很有趣的。既能保护人,又能自己娱乐。我们在这儿说明一下,草地上的那些耍把戏的仍旧联合在一起,喝笑面人的倒彩。对笑面人的成功来说,真是再好也没有了。敌人的叫嚷刺激他的成就,给他的胜利增加了活力。一个颂扬我们的朋友很快就会觉得腻味,一个咒骂我们的敌人也是这样。咒骂对我们没有损害。这一点敌人是不懂的。他们忍不住要凌辱我们,这正是对我们有利的地方。他们不可能闭上嘴巴,这反而会维持群众的注意。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的人越来越多了。

  于苏斯一直把尼克莱斯老板跟他说的那些阴谋和官家的不满藏在心里,从来没有跟格温普兰说过,因为他怕格温普兰会因为担忧而影响了演出的心情。要是有什么灾害来临,我们总会预先知道的。

               第五章 铁棒官

  不过有一次,为了谨慎的缘故,他认为他应该放弃这种前怕狼后怕虎的态度,应该让格温普兰担点心事。说真的,那是因为发生了一件使于苏斯认为比走江湖的和教会的阴谋还要严重的事情。有一回,在计算当天收入的时候,格温普兰拾起一枚落在地上的铜元,当着客店主人的面,把代表百姓的贫困的铜元和铜元上代表皇室豪华的寄生生活的安妮的铸像,作了一番对比,这种话很刺耳。这番话经尼克莱斯一传,越传越远,到了末了,经过费毕和维纳斯又传到于苏斯的耳朵里。于苏斯着急了。这是煽动。这是欺君犯上。所以他把格温普兰狠狠训斥了一顿。

  “要注意你这张可恶的嘴巴。老爷们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干;平头小百姓也有一条规矩:什么也不要说。沉默是穷人唯一的朋友。他们只可以说一个字:‘是’。承认和同意是他们的全部权利。对法官说‘是’。对国王说‘是’。老爷们如果高兴,就赏我们几棍,我就被他们打过,这是他们的特权,他们即使把我们的骨头打断,对他们的尊严也不会有什么损害。秃鹰跟鹰是本家。我们应该尊敬国王的权杖,这是第一根棍子。敬重别人才算明智,平庸无能可以保身。侮辱国王跟一个女孩子拿刀子冒冒失失地砍狮子的爪子一样危险。我听你说过关于铜元的废话,说它只是一枚小钱,还诽谤过那个庄严的铸像,说在市场上,凭这个铸像只能买到八分之一条的成眷鱼。千万要留神。不能马虎。要知道,还有惩罚呢。你应该把立法的真理记在心里。你是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里:锯掉一棵三年的小树,就得安安静静地被人送上绞刑架。骂人的人应该戴脚镣。喝醉了酒,就被装在一只木桶里,桶没有底,让醉鬼可以走路,顶上有一个窟窿,伸出他的头,桶边有两个窟窿伸出两只手,使他不能躺下。要是谁在西敏寺里打人,就得终身监禁,财产充公。谁在王宫里打人,就得把他的右手砍掉。谁要是把别人的鼻子打破,自己就得损失一条胳膊。主教法庭要是判决你犯了异端邪教的罪,就该活活烧死。格培脱·辛泼逊为了一点小事受了车裂之刑。三年以前,一七○二年,也就是说在不久以前,他们把一个叫作丹尼尔·笛福①的罪人上枷示众,因为他居然敢把隔夜在国会里讲过话的议员的名字印出来。谁犯了欺君的罪,就该活活地剖腹,把他的心取出来,用来打他的脸。你千万不要忘记这些公理与正义的概念。千万不要乱讲话,处处要提心吊胆。这就是我的实践,我也劝你这样做。要跟飞鸟一样胆小,跟鱼儿一样沉默。英国有一个值得羡慕的地方,那就是它的法律是很宽大的。”

  ①英国小说家,《鲁滨孙飘流记》的作者。

  作了这番劝告以后,于苏斯还一直担着心事。格温普兰却没有放在心上。年轻人的勇敢大概是缺乏经验造成的。不过格温普兰不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并不是没有缘故的,因为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安安稳稳地过去了,看样子,关于女王的那番蠢话并没有引起后果。

  我们都知道于苏斯不是个生性鲁钝的人,他跟一只牙獐一样,日夜警惕着,注意周围的事情。

  在他劝告过格温普兰以后没有好久,有一天,他望着墙壁上那扇对着木球草地的牛眼窗,突然面色惨白。

  “格温普兰?”

  “什么?”

  “瞧。”

  “哪儿?”

  “广场上。”

  “怎么啦?”

  “你看见那个过路的人了吗?”

  “那个穿黑衣服的人吗?”

  “是的。”

  “是那个手里拿着一根粗棍的人吗?”

  “是的。”

  “怎么啦?”

  “格温普兰,这个人是铁棒官。”

  “什么叫铁棒官?”

  “就是百家村的拘役。”

  “什么叫做百家村的拘役?”

  “就是praepositus hundredi①。”

  ①拉丁文:百家长。

  “什么叫做praepositus hundredi?”

  “一个可怕的官”

  “他手上拿的什么东西?”

  “铁棒。”

  “什么叫做铁棒?”

  “就是铁铸的棒。”

  “他拿来干什么?”

  “第一,他指着铁棒发誓。所以大家就叫他铁棒官。”

  “第二呢?”

  “第二,他来碰你一下。”

  “用什么?”

  “用铁棒。”

  “你是说铁棒官用铁棒来碰你一下吗?”

  “是的。”

  “那是什么意思?”

  “那就是说:跟我走。”

  “一定要跟他走吗?”

  “是的。”

  “上哪儿?”

  “我怎么知道?”

  “可是他不跟你说他把你带到哪儿去吗?”

  “不。”

  “可是,我们不能问他吗?”

  “不能。”

  “那是怎么回事?”

  “他什么都不说,你也什么都不许说。”

  “可是……”

  “他用铁棒碰你一下。就是这样。你就得动身。”

  “到哪儿去?”

  “跟着他。”

  “跟他到哪儿去?”

  “到他乐意去的地方,格温普兰。”

  “假使我们反抗呢?”

  “那就得绞死。”

  于苏斯又向窗外望了一眼,狠狠地松了一口气说:

  “谢天谢地!他已经走过去了!他不是上我们这儿来的。”

  于苏斯对他听来的秘密和格温普兰失言引起的后果,可能是过分害怕了。

  尼克莱斯老板虽然听见了这些话,可是他不愿意出卖“绿箱子”里的这些可怜人。老实说,他靠笑面人也发了一笔小财。《被征服的混沌》在两方面都是成功的。一面是戏台上的表演艺术的胜利,一面是客店的酒馆生意兴隆。

              第六章 猫审老鼠

  于苏斯后来又被另外一件相当可怕的事情吓了一跳。这次是牵涉到他自己的。他被传到主教门的三个板着面孔的人组成的委员会那儿。这是三个监督,三个人都是博士。一个是神学博士,是西敏寺的院长派出来的;一个是医学博士,是伦敦八十人评议会派出来的;第三个是历史和民法学博士,是葛莱门协会派出来的。这三个in omni re scibili①专家在伦敦的一百三十个教区,密特尔萨克斯的七十三个教区,甚至在萨斯瓦克的五个教区境内,对公开讲话有检查的权利。这种神学裁判权在英国现在还存在,而且起一些很好的作用。在一八六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拱门法庭的判决,经过枢密院的爵士们的批准,判处可敬的麦根洛奇牧师受到训斥处分,除此以外,还被判负担诉讼费用,因为他把点着的蜡烛放在一张桌子上。教会的礼节是不容许开玩笑的。

  ①拉丁文:万事通。

  有一天,于苏斯接到这三位博士的召唤令。幸亏召唤令是送到他自己手里的,所以还能保守秘密。他一言不发地服从了召唤令。他一想到他可能因为一时的卤莽被人抓住了把柄,变成了嫌疑犯,就浑身发抖。他一向劝别人少说话,可是自己却受到一次可怕的教训。Garrule,sana te ipsum①。

  ①拉丁文:多嘴的先生,先看好你自己的毛病吧。

  三个团体委派的这三个监督博士,坐在主教门楼下的一间大厅里的三把黑色的皮椅子上,他们身后的墙壁上有迈诺斯、伊客斯和拉达门萨斯①的半身像。他们面前是一张桌子,他们脚底下是一条留给被告坐的长凳。

  ①迈诺斯、伊客斯和拉达门萨斯三人是神话中阴间的判官。

  于苏斯被一个镇静而严肃的警官带进去,一看见这三个博士,他心里就暗暗地用他们头上的半身像的阴间判官的名字称呼他们。三人的领袖是神学监督迈诺斯,他招呼于苏斯坐在长凳上。

  于苏斯恰如其分地行了一个礼,也就是说一躬到地;他知道熊高兴吃蜜,博士高兴听拉丁文,于是必恭必敬地弯着身子说:

  “Tres faciunt capitulum①。”

  ①拉丁文:三人相聚谓之会议。

  接着,他低着头(因为谦虚能消除对方的怒火)坐在长凳上。

  每个博士面前的桌子上都有一卷档案,他们一张张地翻着。

  迈诺斯开口说:

  “你公开讲过话吗?”

  “讲过,”于苏斯答道。

  “凭什么权利讲话?”

  “我是哲学家。”

  “哲学家没有这个权利。”

  “我还是一个走江湖的,”于苏斯说。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于苏斯必恭必敬地喘了一口气。迈诺斯接着说:

  “作为一个走江湖的,你可以说话,作为一个哲学家,你应该闭上嘴巴。”

  “我以后要这么做,”于苏斯说。

  他自己在嘀咕:“我可以说话,可是又应该闭上嘴巴。真不简单。”

  他心里很着急。

  上帝的仆人又说:

  “你说话很不得体。你污蔑宗教。你不承认最明显的真理。你敬播令人讨厌的错误。例如,你说过童贞女不能养孩子。”

  于苏斯和顺地抬起头来。

  “我没有说过这话。我说养了孩子的女人不是童贞女。”

  迈诺斯若有所思地嘟哝道:

  “真的,恰恰相反。”

  其实是同样的东西。可是于苏斯却躲开了这第一次的打击。

  迈诺斯想着于苏斯的答复,沉入自己的愚蠢,一言不发。

  被于苏斯称作拉达门萨斯的历史监督连忙掩饰迈诺斯的失败,插嘴说:

  “被告,你的荒唐和错误可多哩。你否认法萨罗战役是因为布鲁图和卡西阿遇到一个黑人才失败的。”

  “我曾经说过,”于苏斯嘟哝道,因为“恺撒①是个比他们更有本事的将军。”

  ①古罗马的名将。在法萨罗战役中得胜。

  历史学家突然把话头转到神话上去了。

  “你曾经替阿克狄翁①的无耻行为开脱。”

  ①罗马神话中,猎人阿克狄翁撞见狄安娜正在洗澡,狄安娜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一头鹿,让他被自己的猎狗吃掉。

  “我以为,”于苏斯巧妙地说,“一个男子看见一个裸体的女人不见得怎么可耻。”

  “那你就错了,”法官声色俱厉地说。

  拉达门萨斯又回到历史方面去。

  “关于米特拉达梯①的骑兵队发生的事故,你曾经否认草本植物和木本植物的效力。你否认像‘赛古里杜加’一类的草有使马蹄铁脱落的效力。”

  ①古本都王国国王。

  “请原谅,”于苏斯答道。“我说只有‘斯凡拉卡凡罗’草有这种力量。我从来没有否认其他的草的效力。”

  他接着低声地说:

  “也没有否认过女人的效力。”

  从于苏斯这句无聊的话看起来,他虽然着急,可是并没有沮丧。于苏斯尽管害怕,心里还镇定。

  “关于这一点,我要坚持一下,”拉达门萨斯又说。“你说西庇阿拿‘爱斯约比斯’草当钥匙开迦太基的城门,是一件蠢事,因为‘爱斯约比斯’草根本没有腐蚀门锁的性能。”

  “我不过说他最好用‘鲁纳里亚’草。”

  “这倒是一个主意,”拉达门萨斯嘟哝道,他也被感动了。

  历史学家于是就不言语了。

  神学家迈诺斯清醒过来,重新质问于苏斯。他刚才已经抽空把他的笔记翻了一下。

  “你把雄黄当作砷的产物,并且说雄黄能毒死人。《圣经》不承认这一点。”

  “《圣经》确是不承认,可是砷是承认的,”于苏斯叹了一口气说。

  被于苏斯称作伊客斯的那个人,医学监督,到现在还没有说过话,他傲慢地用半开半闭的眼睛,朝下注视着于苏斯说:

  “这个答复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于苏斯用一个最谦卑的笑容向他道谢。

  迈诺斯狠狠地翘起嘴唇。

  “我再问你,”迈诺斯说,“你说过叫做‘科加特里斯’①的毒蛇是蛇中之王的说法是不对的。你现在回答我吧。”

  ①传说中的怪蛇,一呼气或者一瞪眼,就能使人昏厥。

  “最可敬的先生,”于苏斯说,“我非常爱惜毒蛇,所以说它一定长着一颗人脑袋。”

  “就算是这样吧,”迈诺斯严肃地驳斥他,“可是你却接着说波立斯曾经看见过一条有鹰头的‘科加特里斯’。你能不能证明?”

  “那倒不容易,”于苏斯说。

  到了这里,他有点落在下风了。

  迈诺斯抓住这个机会追下去。

  “你说过一个改信基督教的犹太人奥得很。”

  “不过我还说过一个改信犹太教的基督徒也不香。”

  迈诺斯往告密文件上看了一眼。

  “你肯定并且散播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你说伊连看见过一头象写文章。”

  “没有,最可敬的先生。我只是说欧片曾经听见一只犀牛讨论哲学问题。”

  “你说一只榉木碟子能够自己生出大家欢喜吃的菜肴的说法不是真实的。”

  “我说如果碟子有这个特点,除非你是从魔鬼那儿把它弄来的。”

  “是我弄来的!”

  “不,是我,可敬的先生!不!没有人!所有的人!”

  于苏斯自己在想:“我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不过他那副狼狈相虽然很厉害,还不容易看出来。于苏斯尽力在抑制自己。

  迈诺斯又开口说:“所有这一切都说明你在某种程度上是相信魔鬼的。”

  于苏斯没有让步。

  “最可敬的先生,对于魔鬼,我并不是不相信。相信魔鬼,相反的也就是相信上帝。这一个可以证明那一个。谁不大相信魔鬼,就也不会很好地相信上帝。相信太阳的人一定相信阴影。魔鬼是上帝的黑夜。什么是黑夜?黑夜就是白昼的反证。”

  于苏斯在这儿信口开河,把哲学与宗教的奥妙混为一谈。迈诺斯又沉思起来,不发一言。

  于苏斯重新喘了一口气。

  现在一场尖锐的舌战开始了,医学监督伊客斯,就是刚才轻蔑地保护于苏斯,反对神学家的人,现在突然变成了一个攻击于苏斯的助手。他握紧了拳头,压在一卷写满了字的厚厚的档案上,冲着于苏斯的脸嚷道:

  “现在已经证明冰升华之后变成水晶,水晶升华之后变成金刚钻。从而断定冰要经过一千年才能变成水晶,水晶要经过一千世纪才能变成金刚钻。你否认过这个真理。”

  “不,”于苏斯忧郁地回答。“我只说用不了一千年冰就化了,一千世纪计算起来很麻烦。”

  审问继续下去,一问一答针锋相对。

  “你说植物不会说话。”

  “完全没有。不过我说必须把它们送到绞刑架下才能说话。”

  “你承认‘曼陀罗华’会叫喊吗?”

  “不,可是它会唱歌。”

  “你否认左手无名指有治好心病的能力。”

  “我只说过向左打喷嚏是一个不好的征象。”

  “你谈不死鸟①的时候,口气傲慢不恭。”

  ①埃及传说:不死鸟每五百年自行烧死,然后从灰中再生。

  “博学的法官,波卢塔克说不死鸟的脑子很好吃,可是吃了会使人头痛。我不过说他扯得太远了,因为不死鸟根本就不存在。”

  “你这话多可恶!‘西纳马尔克’鸟用植树枝筑巢,‘兰大斯’鸟是巴里撒底用来制毒药的,‘玛奴高底亚大’鸟也叫做天堂鸟,‘赛曼大’鸟长着三重喙,这几种鸟曾经被人误作不死鸟;可见不死鸟是确实存在的。”

  “我不反对。”

  “你是一头驴子。”

  “再好也没有了。”

  “你说接骨木可以治疗喉头炎,可是你又说并不是因为树根上有一颗神瘤。”

  “我说这句话是因为犹大就是在一棵接骨木树上吊死的。”

  “这个意见可嘉,”神学家迈诺斯自言自语地说,因为能对伊客斯还敬一下觉得很高兴。

  傲慢的人碰了钉子马上就会恼羞成怒。伊客斯发起脾气来了。

  “流浪汉!你的思想也跟你的两条腿一样到处流浪。你有一种令人可疑,令人吃惊的倾向。你已经接近魔术的境地。你跟叫不出名字来的畜生有来往。你同观众讲的那些东西,只有你一人认为是存在的,其实这些东西谁也不了解,例如‘荷美老乌斯’。”

  “‘荷美老乌斯’是一种蝮蛇,屈莱梅利士曾经看见过。”

  于苏斯的回答把怒气冲冲的伊客斯博士的学问也搅乱了。

  于苏斯又说:

  “‘荷美老乌斯’的存在跟香鬣狗和客斯推拉斯描写的麝猫一样真实。”

  伊客斯用彻底的进攻来掩饰自己的失败。

  “这些都是你亲口说的话,真是一篇鬼话。听好。”

  伊客斯注视着档案读道:

  “‘撒格拉西格尔’和‘阿克拉弗的斯’这两种植物在晚上发亮。白天是花,夜里是星星。”

  他凝视着于苏斯问:

  “你还有什么话说?”

  于苏斯答道:

  “每一种植物都是灯。香味就是光亮。”

  伊客斯又翻了几页。

  “你否认水獭的胞囊跟海狸香有同样的功用。”

  “关于这一点,我只说我们恐怕不该相信艾歇斯①的话。”

  ①古罗马将军。

  伊客斯火了。

  “你行医吗?”

  “行医,”于苏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替活人看病?”

  “不如说替死人看病,”于苏斯说。

  于苏斯的回答很坚决,但是并不是神气活现。语气刚柔相济,而又显得特别温柔。正因为他讲话的声音非常柔和,伊客斯博士却觉得非侮辱他一顿不可。

  “你叽哩咕噜地说什么?”他粗暴地说。

  于苏斯吃了一惊,不过只简单地回答说:

  “年轻人叽哩咕噜,老年人唉声叹气。啊呀!我不过是唉声叹气罢哩。”

  伊客斯说:

  “你要记住,如果一个病人找你治病,结果病人死了,你就得判处死刑。”

  于苏斯大着胆子提出一个问题。

  “如果他的病治好了呢?”

  “像这样的情况,”博士回答说,声音放得比较柔和了,“你也得判处死刑。”

  “没有很大的区别,”于苏斯说。

  博士又说:

  “如果发生了死亡,我们要惩罚你的无知。如果医好了病,我们便惩罚你的骄傲自大。两种情况都照绞刑处理。”

  “我以前不懂得这个细节,”于苏斯嘟哝道:“谢谢您的指教。我们不知道法律还有这许多妙处。”

  “留一点神。”

  “跟信宗教一样,”于苏斯说。

  “我们知道你在做什么。”

  “就我来说,”于苏斯心里思量,“我自己还不知道呢。”

  “我们可以把你送到监狱里去。”

  “我也看出来了,先生们。”

  “你触犯了法律,侵害了别人的权利,这是你不能否认的。”

  “我的哲学请求饶恕。”

  “他们说你胆大妄为。”

  “他们完全弄错了。”

  “听说你治好病人。”

  “这是别人冤枉我。”

  六道对准于苏斯的可怕的眉毛突然皱起来了,三张博学的面孔凑到一块儿,叽叽咕咕地说了一阵子。于苏斯仿佛看见这三个行使权力的人头上画着一顶驴头帽。三位一体的法官低声商量了几分钟,于苏斯很着急,身上一阵冷,一阵热。最后主席迈诺斯掉过头来,气冲冲地对他说:

  “滚吧!”

  于苏斯当时的感觉有点像从鲸鱼肚子里出来的约拿①一样。

  ①事见《旧约》《约拿书》第一、二章:约拿曾被鲸鱼吞入腹中,三日后鲸鱼始把他吐在海岸上。

  迈诺斯接着说:

  “你被释放了!”

  于苏斯暗自忖度:

  “要是他们再发觉我,可就糟了!什么行医不行医,去它的吧!”

  他在内心深处想道:

  “从此以后我要细心的让病人死掉。”

  他把身子弯成两截,到处鞠躬,他对那三个博士、塑像、桌子、墙壁鞠了躬以后,一步步地退出门,差不多像影子似地消失了。

  他慢慢走出大厅,好像一个无罪的人,可是到了街上,他就像个罪犯似地奔跑起来。法官的举动是那么奇突,那么暧昧,连被宣告无罪的人也得赶紧逃走。

  他一面逃,一面咕哝:

  “总算脱险了。我是山野里的学者,他们是家里养的学者。博士总是要跟有学问的人找碴儿。假学问是真学问的排泄物,他们用它来害哲学家。哲学家教出了诡辩家,就给自己种下了祸根。画眉粪里长寄生树,用寄生树可以做胶,用胶可以捉圆眉。Turdus sibi malum cacat①”

  ①拉丁文:画眉屙出来的粪给画眉带来了灾难。

  我们不能说于苏斯是个高尚优雅的人。他粗卤得心里怎么想,嘴里就怎么说。他比伏尔泰风雅不了多少。

  于苏斯回到“绿箱子”那儿,跟尼克莱斯老板说他因为盯一个美丽的女人,所以回来很晚;关于他的遭遇,他只字未提。

  不过到了晚上,他才悄悄地对奥莫说:

  “你要记住,我今天把冥府里的三头恶犬打败了。”

       第七章 为什么一枚金币要纡尊降贵地结交铜元?

  突然发生了一件意外的事。

  泰德克斯特客店越来越像一个快乐和欢笑的洪炉。没有比这儿更欢乐,更热闹的了。老板和他的伙计已经来不及倒麦酒、啤酒和黑啤酒了。一到晚上,那间低矮的客厅的窗子就灯火通明,没有一张空桌子。大家唱的唱,喊的喊;那个底部像灶膛的旧壁炉,铁蓖子上装满了煤,正在熊熊燃烧。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光照亮了市集的场地。简直像一所被火和闹声填满了的房子。

  在院子里,也就是说在戏院子里,人还要多。

  萨斯瓦克郊区所有的人都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看戏的人多得不得了,所以一开幕,就是说“绿箱子”的板壁一放下来,就找不到一个位子了。窗子里挤满了人,阳台上也满了。院子里的石板一块也看不见了,它们仿佛都变成了人头。

  只有招待贵人的雅座还空无一人。

  所以阳台中央还是一个漆黑的窟窿,用土话来说,简直像个“灶膛”。雅座里一个人也没有。到处都是人山人海,只有那儿例外。

  有一天晚上,那里突然有人了。

  那天是星期六,正是英国人忙着寻欢作乐的日子,因为第二天是无聊的星期天。正厅挤满了人。

  我们居然说起“正厅”来了。莎士比亚很久只能在客店的院子里演戏,他把它也叫作正厅。英文叫做hall。

  《被征服的混沌》上场了,幕一拉开,于苏斯、奥莫和格温普兰都在戏台上。于苏斯跟平常一样,向场子里的看客看了一眼,突然吃了一惊。

  招待贵人的雅座里有人了。

  一个女人孤零零地坐在雅座中央的那把乌得勒支丝绒扶手椅里。

  她虽然是独自个儿,却好像把整个的雅座填满了。

  有的人身上仿佛在发光。这个女人像蒂~样,身上也有一种光,不过跟蒂的光不同。蒂是苍白的光,这个女人是红光。蒂是黎明,这个女人是日出。蒂是美,这个女人是豪华。蒂是天真,坦率,白皙,白玉;这个女人却是朱红,使人觉得她好像一个不怕脸红的女人。她的光彩充满了雅座,她一动不动地坐在中央,像一尊难以形容的神象。

  在这一群朴素的平民中间,她身上闪耀着红宝石的高贵的光芒。她是那么光彩照人,以致所有的人都相形失色,好像一个个阴暗的月亮都被她遮在阴影里了。她那灿烂的光辉掩盖了一切。

  所有的眼睛都注视着她。

  汤姆—芹—杰克也杂在观众里。他像其他的人一样,在这个光彩照人的人的光轮里消失了。

  这个女人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跟戏台竞争,因而损害了《被征服的混沌》的效果。

  不管她那副神气多么像幻觉,对她周围的人来说,她还是存在的。她确是一个女人,甚至是一个太女人味的女人。高高的个儿,长得挺丰满,她身上能够露出来的部分都露出来了。她戴着一副沉重的珍珠耳环,耳环上镶着叫做“英国钥匙”的奇妙的宝石。上身穿的是绣金的暹罗纱,这是一件奢侈品,因为在当时这种纱衫要值六百厄古一件。一只大钻石胸针齐着胸口别在她的紧身纱衫上,这种式样在当时算是很大胆的;紧身衫是用福里斯兰纱做的,这种纱薄到这样的程度:奥地利的安妮①用来做的单被可以从一只戒子里穿过去。这个女人的裙子上缀满了宝石和玉石,简直像一件红宝石铠甲。除此之外,她的眉毛用中国墨描过,胳臂,肘子,肩膀,下巴,鼻孔底下,上眼皮,耳朵,手掌,手指尖都涂过油脂,发出一种惹人注意的难以形容的红光。尤其重要的是,她还有一个要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坚强的意志。这是一种近乎冷酷的美。这是一只豹,但是可以随意变成一只抚爱人的小猫。她的一只眼睛是蓝的,另外一只是黑的。

  ①路易十四之母。

  格温普兰和于苏斯都在注视这个女人。

  “绿箱子”的表演有点儿像幻灯。《被征服的混沌》与其说是一出戏,不如说是一场梦,他们惯于在观众身上产生幻想的效力。现在这种效力却反过来在他们身上产生了影响。戏座引起了戏台上的人的惊奇,现在轮到戏子惊慌失措了。他们受到了魅力的反射。

  这个女人凝视着他们,他们也凝视着她。

  因为隔着这段距离,而且又是在戏院里朦朦胧胧的半暗半明的光线里,所以他们看不清楚,好像是一个错觉似的。大概是一个女人,可是会不会是一个幻象呢?她的光亮射进他们的黑暗里,照得他们头昏目眩。仿佛来了另外一个星球。这是打幸运者的世界里来的。她的光辉把她的轮廓放大了。在黑夜里,她身上有许多一闪一闪的亮光,仿佛一道银河。一颗一颗的宝石好像星星。金刚钻的胸针大概就是昂星因吧。她美妙的胸膛简直是不可思议的。望着这个从星球上来的女人,他们感觉到幸福的国度好像绷着脸儿,暂时降临到他们这儿来了。这张冷若冰霜的宁静的脸蛋从天国深处俯视着渺小的“绿箱子”和可怜的观众。她满足了自己浓厚的好奇心,同时也让平头小百姓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她虽然高高在上,但是她准许底下的人看她。

  于苏斯、格温普兰、费毕、维纳斯、观众,每一个人看见了这个光彩夺目的女人都心里一惊,只有在黑暗里的蒂什么也不知道。

  这个女人的出现好像仙女显灵。不过她的形象跟普通所说的显灵完全不同。她一点也不透明,一点也不模糊,一点也不飘动,也没有缭绕的雾气。这是一个玫瑰色的、娇滴滴的健康的女人。可是在于苏斯和格温普兰眼里看起来,她却是一个幻象。世间本来有一种叫做吸血鬼的肥肥胖胖的妖怪。像这个被大家认作幻象的女王,每年要从穷人身上吸去三千万法郎,才能把身体保养得这么好。

  在这个女人背后的阴影里,可以看见她的侍从,el mozo①,那是一个白皙、漂亮、表情严肃的孩子。用一个年轻严肃的书僮是当时的风尚。这个侍从的衣服、鞋子和帽子都是用火红色的丝绒做的,小帽上镶着金线,插着织巢鸟的羽毛。这是高级侍从的标志,说明他是一个地位很高的贵妇的听差。

  ①西班牙文:仆人。

  贵族离不了侍从。所以这个女人背后的阴影里的那个替主人拉长裙的仆人,不能不引人注意。我们的记忆力往往会在不知不觉之中记住一些东西。这位贵夫人的侍从圆圆的面庞,严肃的态度,镶着金线的小帽和那一束羽毛,都不知不觉地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留下了痕迹。不过侍从一点也没有引人注意的意图;因为引人注意是对主人不敬的行为。他不声不响地立在雅座尽里头,一直退到那扇关着的门那儿。

  尽管拉长裙子的muchacho①也在那儿,这个女人还是孤单单地呆在雅座里,因为侍从不算人。

  ①西班牙文:书僮。

  虽然这个声势赫赫的女人引起了一阵强烈的骚动,可是《被征服的混沌》的结局还要强烈。跟平常一样,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也许是这个光彩照人的看客在座的关系(因为看客有时候能增强舞台的效果)而电力更加强了。格温普兰的笑容的感染力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有力。整个场子里笑得那副发疯的样儿,简直无法形容。可以听到汤姆—芹—杰克响亮的、高傲的笑声。

  这个陌生的女人睁着两只幽灵似的眼睛,像一座雕像似的,一动也不动。只有她没有笑。

  这是个妖怪,不过是太阳似的妖怪。

  戏演完了,板壁掀起来以后,一家人又在“绿箱子”里团聚了,于苏斯打开钱袋,倒在吃晚饭的桌子上。在一大堆的铜元里突然滚出一枚西班牙金币。

  “是她!”于苏斯叫了一声。

  一枚金币杂在铜绿斑斑的铜元中间,正跟这个女人杂在这儿的观众中间一样。

  “她看戏付了一枚金币!”于苏斯兴奋地说。

  这当儿,客店主人跑进“绿箱子”,从后面的窗子里伸出一条胳膊,打开我们上面说过的那个对着广场的牛眼窗,两个窗子正好一样高;他打了一个手势,叫于苏斯看看外面。一群头上插着羽毛、手里拿着火把的跟班,簇拥着驾着骏马的华丽的马车,很快地走了。

  于苏斯恭恭敬敬地用大拇指和食指夹住这枚金币给尼克莱斯老板看,他说:

  “她是个仙女。”

  后来,他的眼睛落在那辆正要在广场角上转弯的马车上,看见跟班的火把照亮了车上的八张莓叶的金冠。

  他喊道:

  “不仅如此。她还是一位公爵小姐哪。”

  马车不见了。车轮的辘辘声也消失了。

  于苏斯出了一会儿神,像神父举起圣体一样,他的两只手指夹住那枚金币,把它举在空中。

  接着,他把金币放在桌子上,一面看一面谈这位“夫人”。客店主人回答他说,这是一位公爵小姐。是的。可以看出来她的爵位。她的名字呢?不知道。尼克莱斯老板曾经走近马车,看见车上有纹章,跟班的都穿着绣了金边的衣服。车夫还戴着假发,简直像大法官。马车的式样希奇古怪,西班牙人叫作cochetumbon①,这在当时是一种华丽的式样,车顶好像棺材盖,能够擎得住金冠的重量。书握好像是个假人,个儿很小,所以能够坐在车门外边的踏板上。像这样好看的小家伙专管普夫人们拉拖在后面的长裙子。他们也替她们送信。你注意过这个书僮帽子上插的那束织巢鸟的羽毛吗?那束羽毛多么大啊。凡是没有权利戴这种羽毛的人,戴了以后就要付一笔罚金。尼克莱斯老板还把这位夫人看得一清二楚。简直像个女王。有钱的人自然美丽动人。雪白的皮肤,高傲的眼睛,高贵的举止,傲慢的风度。没有比那双不干活儿的手更高贵优雅的了。带青筋的雪白美丽的皮肤啦,脖子啦,肩膀啦,胳膊啦,浑身搽的脂粉啦,珍珠耳环啦,扑了金粉的头发啦,缀在身上的那许多玉石啦,红宝石啦,钻石啦,等等,尼克莱斯老板滔滔不绝地谈着。

  ①西班牙文:灵车。

  “最亮的还是她那一对眼睛,”于苏斯嘟哝道。

  格温普兰没有言语。

  蒂在听。

  “你知道最希奇的是什么?”客店主人说。

  “什么?”于苏斯问。

  “刚才我亲眼看见她走进马车。”

  “还有什么?”

  “她不是一个人进去的。”

  “得了!”

  “有一个人跟她一起上车。”

  “谁?”

  “你猜。”

  “国王?”于苏斯说。

  “首先,”尼克莱斯老板说,“咱们现在没有国王。我们不是在国王统治下。猜猜看,谁跟这位公爵小姐一起上马车。”

  “朱庇特,”于苏斯说。

  客店主人答道:

  “汤姆—芹—杰克。”

  直到现在还没开口的格温普兰,也打破了沉默。

  “汤姆—芹—杰克!”他叫了一声。

  大家因为觉得非常希奇,所以停止了谈话,这当儿,只听见蒂低声地说:

  “难道不能阻止这个女人到这里来吗?”

              第八章 中毒现象

  那个“仙女”以后再也没有来过。

  她虽然没有在戏院里出现,可是却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时常出现。

  格温普兰或多或少地感到苦闷。

  仿佛他一生中第一次看到女人。

  他首先犯了一种叫做耽于梦想的错误。我们对纠缠不清的梦想必须加以警惕。梦想跟气味一样,又神秘,又微妙。它跟思想的关系正像香味跟月下香的关系一样。它有时候好像一个有毒的念头,膨胀开来,跟烟雾一样无孔不入,你可能因梦想而中毒,像中了花毒一样。麻醉性的自杀固然挺风雅,可是未免凄凉。

  灵魂的自杀谓之恶念。这是服毒自杀。梦想在吸引你,诱惑你,勾引你,缠绕你,到头来你就变成它的同谋。它欺骗了你的良心,可是它要你负一半的责任。它能使你受到魅力,然后把你引坏。我们可以说梦想像赌博一样。开头的时候,你受别人的欺骗,到了后来你却去骗别人了。

  格温普兰在梦想。

  他从来没有看见过一个真正的女人。

  他在普通的女人身上看见过女人的影子,他在蒂身上看见过女人的灵魂。

  他刚才看见的才是一个地道的女人。

  有活力的温柔的皮肤,使人感觉到下面有热血在奔流。身上的轮廓像大理石像一样精致,波涛一样起伏。脸蛋高傲,泰然自若,又动人,又冷漠,光彩照人。头发的颜色好像大火的反光。艳丽的装饰引起感官快乐的颤栗。似隐似现的裸体,泄露了想让群众远远垂涎的色情欲。无法征服的娇艳。无懈可击的魅力。可能使人送命的诱惑。使肉体快乐而灵魂受到威胁的诺言。从而产生了双重的苦恼:一个是渴望,一个是恐惧。他刚才看到的就是这些东西。他刚才看到的是一个地道的女人。

  他刚才看到的是一个跟女人多少有些不同的“雌物儿”。

  同时又是奥林匹斯山上的仙女。

  一个女神。

  性的神秘在他面前出现了。

  在哪儿?在一个高不可攀的人身上。

  距离遥远。

  命运真是嘲弄人。天上的东西——灵魂,他已经有了,已经抓在手里了,那就是蒂;地上的东西——性,他看见它在天国的深处,那就是这个女人。

  一位公爵小姐。

  于苏斯曾经说“比女神还要高”。

  高不可攀的绝壁!

  连梦想也要在这样的云梯面前畏缩不前。

  他能傻头傻脑地梦想这个陌生的女人吗?他的思想在斗争。

  他记起于苏斯说过,那些地位高的人跟国王差不多。哲学家的那些野谈,他本来认为没有什么用处,现在却变成了他沉思的题目。我们的记忆力往往蒙上一层叫做遗忘的薄幕,一碰上机会,薄幕就突然让你看见下面遮住的东西。他想到她是属于贵族社会的,属于一个凌驾在下等社会(他就是属于这个社会的)—一平民之上的庄严的世界的。他能算是平民吗?像他这种走江湖的不是下等人中间的下等人吗?自从能思索的年龄起,他还是第一次为了自己的卑贱(这个字眼,我们现在叫做屈辱)而微微觉得难过。于苏斯所描绘的画面和目录,他那抒情诗式的清单,他对城堡、花园、水池和柱廊的歌颂以及他开列的有钱有势者的名单等等,都跟祥云绦绕中的浮雕似的,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浮现了。他一直望着天上的这个顶点。人居然能当爵士,对他来说,这完全是空想。可是事实上真有这样的人。居然有爵士!真叫人难以相信!不过,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是有血有肉的人吗?这倒有点可疑。他觉得自己待在黑暗的深渊,周围都是墙壁,好像一口井,他觉得他好像从头顶上的井口里看见在很高的地方有一团由青天、人影和光明组成的,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那儿就是奥林匹斯山。公爵小姐就在这光荣之中发出灿烂的光芒。

  在这个不可能接近的女人身上,他却觉得有一种难以描写的奇怪的渴望。

  尽管他竭力挣扎,可是下面这个强烈的矛盾念头还是在他心里索回着:他看见在他身旁,在他伸手可及的地方,在他能触摸到的狭隘的现实里的是灵魂,而在他够不到的地方,在理想深处的却是肉体。

  这些思想并没有固定的形式。他心里好像有一团烟雾,飘荡不定,不时改变外面的轮廓。不过是一团漆黑的烟罢了。

  再说,这个念头虽然萦绕在他脑际,可是从来没有触到他的心灵。连梦寐之间,也从来没有做过高攀这个公爵小姐的梦。还算万幸。

  这样的梯子,只要你的脚一踏上去,就会一辈子在你头脑里忘不掉。你以为已经到了奥林匹斯山,其实却进了疯人院。如果他心里存在着这种明显的渴望,他自己也要害怕了。他还没有这种感觉。

  除此以外,他能再看见这个女人吗?大概不会了、哪怕是个疯子也不会迷恋从天边划过的光亮。热爱一颗星星,还是不难理解的,因为我们天天能够看见它,它天天都要出来,而且总是在老地方。可是怎么能爱上闪电呢?

  梦想时隐时现。雅座里的那个庄严美丽的神像时常在他朦胧的思想里放光,不过过了一会儿就消失了。他想了一阵子,就不再去想它,接着去想别的事情,可是过了一会儿又想到她了。他仿佛被她轻轻摇晃着,如此而已。

  他有好几天晚上睡不着。失眠跟睡眠一样充满了梦幻。

  要给大脑的那些难懂的变化订出正确的界线,几乎是不可能的。言语不方便的地方,在于它的轮廓比思想的轮廓更固定。各种的思想能够杂乱地搭在一起;言语就不能够。心灵的某些散乱的形态不是言语所能形容的。表达有界限,思想却没有。

  我们的心灵深处是广漠无垠的,所以格温普兰的梦想很难碰到蒂。蒂住在他心灵的中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无论什么东西都不能接近她。

  然而,正像每一个人的灵魂都有矛盾一样,格温普兰也有内心的斗争。他有没有意识到呢?顶多也只是意识到罢了。

  他觉得在他内心深处,在那个可能有裂纹的地方(我们心里都有这么个地方),有一种意志衰弱的激荡。换了于苏斯就会明了这是什么道理,可是格温普兰却不明了。

  理想和性这两个本能在他心里斗争。这是光明之神和黑暗之神在架在深渊的桥上展开的搏斗。

  黑暗之神终于被推下去了。

  有一天,格温普兰突然再也不去想那个陌生的女人了。

  两个原则的斗争,尘世和天国的搏斗,是在他的心灵深处发生的,那儿又深又黑,所以他只微微地觉察一点儿端倪。

  不过有一件事是肯定的,那就是他对蒂的钟爱从来没有停止过一分钟。

  刚开头的时候,他心里曾经有一阵骚动,身上的血液好像害了热病似的,不过现在已经过去了。如今只有蒂一个人住在他心里。

  要是有人跟格温普兰说蒂曾经一度遭到危险,他一定要大吃一惊。

  隔了一两个星期,那个威胁着这两个心灵的妖怪就消失了。

  格温普兰心里只剩下火炉似的心和火焰似的爱情。

  此外,我们已经说过,“公爵小姐”没有再来过。

  于苏斯认为这件事很简单。“金币女人”是罕见的人物。她进来,付了钱又走掉了。如果她再来,真是太好了。

  蒂呢,她从来没有提起过这个转瞬即逝的女人。可能是她听人家的谈话,听于苏斯的唉声叹气,听这儿那儿发出的感叹,如:“我们不会天天见到金币的!”等等,也就了解个大概了。她再也不谈那个“女人”。这是一种深奥的本能。人的心灵往往暗中采取这种防备手段,不过并不是每一次都是自觉的。对一个人保持缄默,就是表示要躲开他。因为如果打听他的事情,倒怕又把他召来了。自己这方面保持缄默,那就是等于把门关起来。

  这件意外的事已经忘掉了。

  这能算作一件事吗?曾经发生过什么事了吗?能够说在格温普兰和蒂中间曾经飘过一片阴影吗?蒂不知道,格温普兰也不知道。是的,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连公爵小姐也跟幻梦一样消失在遥远的地方。格温普兰不过是做了一分钟的梦,他现在已经醒了。梦跟雾一样,消失以后,什么痕迹也不留下,云雾消散以后,爱情一点也没有减少,犹如雨过天青。

          第九章 ABYSSUS ABYSSUM VOCAT①

  ①拉丁文:深渊呼唤深渊。

  另外一个面孔——汤姆—芹—杰克——也看不见了。他突然不再到泰德克斯特客店来了。

  凡是能够看到伦敦上流社会的两种优雅生活的人,都可能注意到这个时候的《每周公报》在两段教区记事中间,登载着这样一条消息:“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奉女王的命令,指挥白旗舰队的巡洋舰,赴荷兰海岸游弋。”

  于苏斯因为汤姆—芹—杰克不来,心里很纳闷。汤姆—芹—杰克自从那天跟“金币女人”一起坐马车离开以后,一直没有再来。当然,汤姆—芹—杰克居然能够伸开胳膊,把公爵小姐拐走,这的确是一个谜。研究一下多么有趣!这里面有多少文章啊!有多少话可说啊!这就是于苏斯所以一声不响的缘故。

  于苏斯对轻率的好奇心所造成的痛苦是有经验的。好奇心应该适合好奇的人的身分。要听,我们的耳朵就要受到危险;要看,我们的眼睛就要受到危险。谨慎小心的人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汤姆—芹—杰克走进那辆皇家马车,是客店主人亲眼看到的。这个水手居然坐在这个小姐身旁,显然很奇怪,于苏斯于是谨慎起来了。上流人的轻浮对下等人来说,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切叫做穷人的爬行动物在看到什么蹊跷的事情时,最好是蹲在自己的窝里不要动弹。沉默也是一种力量。如果你不幸不是瞎子,那就把眼睛闭上;如果你不幸不是聋子,那就把耳朵塞起来;如果你有会说话的缺点,还是把你的舌头编起来。大人物做他们愿意做的,平头小百姓做他们应该做的。我们让未知之神去说话吧。我们用不着去跟神话找麻烦;不应该只看外表;应该诚心诚意地崇拜神像。千万不要为了一些我们也闹不清楚的理由,信口开河,把上层社会的事情夸大或者缩小。对我们这种卑贱的人来说,这些事情往往是我们的眼睛的错觉。变形是神仙的事。在大人物中间发生的变化和一时的混乱,好像是在我们头上飘浮的云彩,很不容易捉摸,如果去研究,也很危险。奥林匹斯山上的神有时一时兴起,寻欢作乐,你过分的好奇就会惹恼他们,等到一个沉雷打下来,你才知道你过分好奇的望着的那条公牛原来是朱庇特。千万不要拨开可怕的有势者墙壁颜色的大衣的衣褶。不管闲事就是聪明。一动不动才能保住身体安全。尽管装死好了,这样人家就不会杀你。昆虫的智慧就在这里。于苏斯用的也是这个办法。

  客店主人也觉得奇怪,有一天他问于苏斯:

  “你注意到汤姆—芹—杰克很久不来了吗?”

  “啊!”于苏斯说,“我倒没有注意。”

  尼克莱斯低声说出自己的意见,当然提到汤姆—芹—杰克坐在公爵小姐的马车里,简直是男女混杂,这种论调恐怕有点大不敬的味儿,而且说出口来也很危险,所以于苏斯假装没有听见。

  可是于苏斯究竟是一个艺术家,对汤姆—芹—杰克不会不觉得惋惜。他感到有些沮丧。他只跟他唯一靠得住的心腹奥莫谈过自己的感想。他悄悄地对着狼的耳朵说:

  “汤姆—芹—杰克再也不来了,我觉得做人空虚,跟诗人一样寒心。”

  把心里的话对一个朋友倾诉过以后,于苏斯的心情舒畅一点了。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闭口不谈,格温普兰也从来没有提起过汤姆—芹—杰克。

  这是因为他一心一意迷恋着蒂,汤姆—芹—杰克来与不来,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格温普兰慢慢把这件事忘干净了。至于蒂,她根本没有疑心到曾经发生过可以引人担心的事情。同时也听不见反对笑面人的阴谋和控诉了。仇恨仿佛已经放松了。“绿箱子”里面和周围都很安静。走江湖的啦,小丑啦,牧师啦,都没有人谈起他们了。外面的责骂也没有了。现在只有成功,没有威胁。命运有时候也会突然安静下来。格温普兰和蒂的美满的幸福现在可以说是一点阴影也没有了。他们的幸福逐渐达到不可超过的顶点。只有一个字眼可以形容这种幸福的境地:“登峰造极”。幸福像大海一样达到了最高潮。对于这种幸福的人来说,最担心的是退潮。

  有两种办法可以使人无法接近你,要么是万人之上,要么是万人之下。至少可以说第二种人跟第一种人差不多一样值得羡慕。微生虫被人踩死比老鹰被箭射死的可能性更小。我们上面已经说过,微践者最安全,如果说世上有这种人的话,那就是格温普兰和蒂这两个人;没有比他们更安全的了。他们共同生活,你为我,我为你,你在我心里,我在你心里生活着,简直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心里充满了爱情,就跟充满了使爱情不变的圣盐一样;所以这两个从刚开始生活就相爱的人能够永远心心相印,即使到了老年还能保持爱情的新鲜。世上也有爱情保养法。费勒蒙和包西施①的爱情是从达夫尼和史萝厄的爱情产生的。这样的老年,这种虽然到了黄昏,仍旧跟黎明一样鲜艳的老年,显然是留给格温普兰和蒂的。不过他们现在还年轻呢。

  ①神话中的一对夫妻,两人恩爱,后遇朱庇特,求赏给他们同死之福。夫妻俩活了很久,变成了两棵树。

  于苏斯像一个临床的医生一样,注视着这个爱情。再说,他有当时叫做“依波克拉特的眼睛”的眼光。那双锐利的眼睛盯着纤弱苍白的蒂,嘟囔着说:“幸亏她很幸福。”另外有几次他说道:“对她的健康来说,她还是幸运的。”

  他摇摇头,仔仔细细地读他的一本书,正读到其中的《心脏病篇》,这本阿维森纳①的著作是伏比斯古斯·福图纳都斯翻译的(洛文一六五○年版)。

  ①阿维森纳(980—1037),出生于中亚细亚塔吉克族的医学家、阿拉伯亚里士多德学派哲学家、自然科学家、文学家。

  蒂很容易疲倦,常常出汗,精神恍馏,我们还记得,她每天都要睡中觉。有一天,她在熊皮上睡着了的时候,格温普兰不在家,于苏斯轻轻地弯下身子,用耳朵贴在她靠近心脏的胸脯上。他听了几分钟,站起来嘟哝道:“她不能受刺激。一受刺激,病灶就会很快地扩大。”

  观众还是络绎不绝地来看《被征服的混沌》。笑面人的成就简直没有限量。所有的人都来了,现在不单是萨斯瓦克的居民,连伦敦一部分的市民也赶来看他的戏了。现在观众的成分很复杂,不但有水手和车夫,根据了解平民情况的尼克莱斯老板的意见,里面还有扮作平民的绅士和准男爵。打扮成平民的模样是优越感的乐趣之一,这在当时是很流行的。贵族和平民百姓混在一起是一种好的现象,说明格温普兰他们的名声已经传到伦敦去了。肯定的,格温普兰的名望已经深入到上层社会里去了。这是实在的情形。伦敦都在谈笑面人。连爵士们经常出入的莫霍克人俱乐部里也在谈论他。

  “绿箱子”里的人对这情况都不了解。他们能够高高兴兴地过日子已经心满意足了。蒂每天傍晚只要摸一摸格温普兰鬈曲的褐色头发就陶醉在快乐里了。在恋爱中,没有比习惯更重要的了。整个的生命都集中在这一点上。太阳每天出现,这是宇宙的习惯。天地万物不过像一个情妇,太阳是情人。光亮好像是支撑着世界的一根刻着光辉夺目的女神的柱子。每天一到那个崇高的时刻,被黑夜笼罩的大地就倚在太阳身上。瞎了眼的蒂在把手放在格温普兰头上的时候,也感觉到温暖和希望又回到她心里来。

  像这样两个互相钟爱、悄悄热爱着的苦命人,是能够永远这样相依为命的生活下去的。

  一天傍晚,格温普兰因为过于幸福,心里很兴奋,好像被花香熏醉了似的,觉得又痛快,又有点儿不舒服,于是他就跟平时演完戏一样,到离“绿箱子”几百步的草地上去散一会步。我们每逢情感勃发的时候,就会觉得非到外边去把心里的东西吐出来一点不可。夜色黑暗,晴朗,星光很亮。整个集市上阒无一人。这儿那儿,泰林曹草地四周的一个个木板屋,都笼罩着睡意和遗忘。

  只有一个地方还有灯亮。那就是泰德克斯特客店的风灯;客店的大门半开半掩,等着格温普兰回去。

  萨斯瓦克五个教区的钟楼,一个接着一个用各种不同的声音先后报过了半夜十二点钟。

  格温普兰在想念蒂。他想什么呢?可是那天晚上,他特别烦闷,心里又快乐,又痛苦,像一个男人想一个女人那样,他在想念蒂。他责备自己。这是贬低她。他隐隐约约感觉到一种做丈夫的冲动。一种温柔而又急切的烦躁。他正在越过那道无形的界限,在这一边是处女,在那一边是妻子。他不安地质问自己;心里觉得一阵惭愧。近几年来,格温普兰慢慢地变了,心里在不知不觉之间滋生了一种越来越神秘的东西。原来的那个害羞的青年已经变成了一个焦躁不安的人。我们有一只光明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理智;另外还有一只黑暗的耳朵,在那儿讲话的是本能。在这个宽大的耳朵里,有许多陌生的声音在出主意。不管这个青年的爱情之梦是多么纯洁,某种浓厚的肉欲早晚总要插到他和他的美梦中间来的。意图已经不很光明了。大自然偷偷地把欲念渗进了他的良心。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在渴望一种充满着诱惑的东西,蒂身上却很少这种东西。在他狂热的时候(他也知道这种狂热是不健康的),他就在想像中改变蒂的相貌(也许是朝危险方面想),极力把她那仙女似的风貌改变成女人的形象。女人啊,我们所需要的就是你。

  爱情不需要过于浓厚的天国情调。它需要的是发烧的身体,激动的生活,散开的头发,触电似的一发不可收拾的接吻,有目的的拥抱。光想着星星,就会缩手缩脚。太空就会压在你身上。谈恋爱过分地想天国,就跟燃料太多的火一样,火苗儿就给燃料问住。狂乱的格温普兰好像在做一个又美丽又可怕的梦;他拥抱着蒂,蒂百依百顺,突然一阵眩晕,两个人就开始了一种新的生活。“女人!”他在心里听见了大自然的这个深沉的呼声。他像梦魂绕绕的毕格马里翁①一样,冒冒失失地在自己心灵深处塑造了一个贞洁的蒂的形象;这个塑像的天国味儿太多,伊甸园的味儿太少。因为伊甸园就是夏娃,而夏娃是一个女人,一个有肉体的母亲,世上的乳母,传宗接代的肚子,乳水不断的乳房,也是一个替新生婴儿摇摇篮的女人。有乳房就没有翅膀。童贞不过是母性的前奏。可是在格温普兰的海市蜃楼里,蒂一直到现在还是一个没有肉身的仙体。现在呢,他神思模糊地在想像里抓紧了那根把每一个姑娘都拴在世上的叫做性的细线,想把她拉下来。小鸟似的姑娘们没有一个能够逃脱。蒂也像别的姑娘一样跳不出这条规律。格温普兰虽然没有完全承认,可是却模模糊糊地希望她顺从这条规律。他虽然不愿意这样想,可是却不断地发现自己又落在这个希望里。他把蒂想像成一个女人。突然来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蒂不但是一个令人心醉神迷的仙女,而且还是一个刺激肉欲的女人;蒂的头靠在枕头上。他为自己这个对不起蒂的活见鬼的念头害臊,仿佛犯了读神罪似的。他尽力抵制这个缠住他的念头。他不再去想它,谁知过了一会儿又想到这上头来了。他觉得好像犯了强奸罪似的。对他来说,蒂仿佛是里在云彩里的。现在他胆战心惊地拨开了这片云彩,仿佛他揭开了她的衬衣。当时正是四月的天气。

  ①希腊神话中塞浦路斯国王,他雕了一个女像,起名叫卡拉黛娅,他结果爱上了这个雕像。后遇维纳斯女神,赐给雕像生命,两人结为夫妇。

  这种天气,连脊椎骨也有自己的梦想。

  他迈着孤独的人惯有的那种漫不经心的螨珊的步于,信步走着。在周围一个人也没有的时候,很容易越想越远。他想到哪儿去了?恐怕连他自己也不敢承认。他想到天上去了吗?没有。想到床上去了。星星啊,你们看看他吧。

  为什么说是情人?应该说是着了迷的人。被魔鬼迷住,只是一种例外,被女人迷住倒合乎正规。每一个男人都得忍受这种精神错乱。一个美丽的女人简直就是个女巫!爱情的真正的名字应该叫作“捉俘虏”。

  我们是女人的灵魂的俘虏。也是她们的肉体的俘虏。有的时候肉体比灵魂还要泼辣。灵魂好比情人;肉体简直就是姘妇。

  我们一直在骂魔鬼。其实并不是他引诱夏娃,而是夏娃引诱他。是从女人这方面发动的。

  鲁西弗尔安安静静地打那儿走过。他突然看见那个女人,于是就变成了撒旦。

  肉体是未知的烟幕。说起来也是怪事,它用贞节来引诱人。没有比这个更迷惑人的了。这个不害臊的,还知道害羞呢。

  这当儿折磨格温普兰,使他六神无主的,是对外表的爱。男人渴望女人裸体的最可怕的时刻。这时候很容易失足。在维纳斯洁白的皮肤底下藏着多少黑暗的东西啊!

  他心里有一个东西在高声呼唤蒂,呼唤处女的蒂,呼唤做男子的“伴儿”的蒂,呼唤蒂的肉体和火焰,蒂的裸露的胸膛。这个叫声把天神赶走了。一切的恋爱都必须经过这个使理想受到危险的神秘的危机。这是造物者老早安排好的。

  这是天上的光亮隐退的时分。

  格温普兰对蒂的爱变成婚姻式的了。童贞的爱情只是一个过渡时期。现在时候到了。格温普兰需要这个女人。

  他需要一个女人。

  我们看见的是斜坡的第一个斜面。

  天赋的本能的召唤是难以违抗的。

  所有的女人多么像深渊啊!

  幸亏格温普兰除了蒂以外不认识别的女人。他只要她一个人。要他的也只有她一个人。

  格温普兰模模糊糊地觉得浑身抖得很厉害,这是“无限”的有力的要求。

  再加上春天的挑拨。他吸进了星夜的无名的气息。他欣喜若狂地朝前走。充沛的树液发散出来的香味,在黑影里浮动的醉人的热气,远处开放的夜花,错综的小巢,流水和树叶的轻微的声响,万物隐隐约约的叹息声,四五月间的新鲜、温和以及神秘的苏醒,都弥漫着性欲的低语,这种令人头晕目眩的挑逗,使人类的心灵莫知所云了。理想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凡是看见格温普兰走过的人都会说:“瞧!一个醉汉!”

  实在的,简直可以说春天、黑夜和他这颗心压得他脚步也踩不稳了。

  草地上是那么岑寂,所以他不时地大声讲话。

  人在感觉没有人听的时候,反而会自己讲话。

  他低着头,背着手,左手放在右手里,伸开手指,迈着缓慢的步子,踱来踱去。

  突然间,他觉得有一个东西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他连忙转过身来。

  他手里是一张纸,有一个人在他面前。

  原来这个人像一只猫一样,从他后面偷偷地走过来,把这张纸塞进他的手指缝里。

  这张纸是一封信。

  在昏暗的星光底下能够看见这人矮矮的个儿,面颊丰满,年轻,严肃,从他的灰色斗篷的敞开的地方可以看见他穿一身火红色的制服。这种斗篷当时叫做“卡帕诺其”,这是一个缩写的西班牙字,意思是“夜披风”。头上戴着一顶深红色的帽子,跟红衣主教戴的小帽一样,不过上面有一道金线,表明他是个跟班的。他的帽子上插着一束织巢鸟的羽毛。

  他在格温普兰面前一声不响地站着,像梦中的影子。

  格温普兰认出他是公爵小姐的书僮。

  格温普兰还没有来得及发出一个惊奇的叫声,就听见这个侍从用又像小孩又像女人的声音对他说:

  “明天这个时候,请到伦敦桥头上来,我带您去。”

  “上哪儿?”格温普兰问。

  “上人家等您去的地方。”

  格温普兰垂下眼来,看看自己无意识地捏在手里的信。

  等他再抬起头来,书僮已经走了。

  只见一个模糊的人影在远处很快地愈缩愈小。那就是这个小小的侍从。他在街角上转了一个弯,就看不见了。

  格温普兰望着侍从消失以后,眼睛又望着信。在生活当中,有时候我们会觉得已经发生的事情好像还没有发生一样。因为惊愕的关系,我们一时还跟事实保持一定的距离。格温普兰把信凑到眼睛上,好像要看信的样子,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不能看它。原因有两个:第一,蜡印还没有打开;第二,天很黑。过了几分钟,他才想起来客店里还有一盏灯,于是他向前走了几步,不过看他所走的方向,仿佛他不知道该到哪儿去似的。如果有一个幽灵拿一封信交给一个梦游人,这个梦游人一定也是这样走路的。

  最后他才下定了决心,连奔带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开半掩的客店门射出来的光亮中,凑着灯光又把这封没有启封的信端详了一回。封蜡上没有戳子,信封上写着“给格温普兰”。他拆开封蜡,撕开信封,把信纸打开,放在灯光底下,信上写的是:

  你是可怕的,我是美丽的。你是戏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万人之上,你在万人之下、我要你。我爱你。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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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上刑罚的地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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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圣格温普兰的诱惑

  这边的火苗刚在黑暗中露出一点亮光;另外一边已经点着了火山。

  有几个火头窜得特别高。

  格温普兰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确实写着:“我爱你!”

  他脑海里充满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疯了。

  他真的疯了。真的。他刚才看见的东西事实上根本不存在。朦胧的幻影在捉弄他这个可怜虫。那个穿红衣服的矮子不过是梦里的鬼火。有的时候在夜里,一点极少的物质凝聚成的鬼火就能开我们的玩笑。戏弄了一阵子以后,幻象消失了,留下来的是变成了疯子的格温普兰。这是黑暗的恶作剧。

  第二个恐怖是他发现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这是幻象吗?不是的。还有,这封信呢?他手里不是拿着这封信吗?这儿不是信封,蜡印,信纸,字迹吗?他不知道这封信是从什么人那儿来的吗?这件事再清楚也没有了。这是人家拿起笔,蘸了墨水写出来的。人家点着一支蜡烛,用蜡做了一个封印。信上不是写着他的名字吗?“给格温普兰”。纸还香喷喷的。一切都很清楚。这个小孩,格温普兰也认识。小孩是个书撞。发亮的是他的制服。书僮约格温普兰明天这个时候在伦敦桥头上见面。难道伦敦桥也是梦境吗?不,不,这都很清楚。这不是痴人说梦。一切都是真实的。格温普兰一点也没有精神错乱。这不是马上就要在他头上消失得无影无踪的幻象。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错,格温普兰没有疯。格温普兰不是在做梦。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这是真事。可是,怎么样?

  太可怕了。

  有一个女人要他。

  有一个女人要他!这么说起来,以后谁也不能够说“不可相信”这几个字了。有一个女人要他!一个看见过他的脸的女人!一个眼睛没有瞎的女人!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是个难看的女人吗?不。一个美人。是个吉卜赛女人吗?不。一位公爵小姐。

  这里面是什么道理?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样的胜利是多么危险啊!可是怎么能不硬硬头皮去冒一下险呢?

  啊!这个女人!这个美人鱼!这个妖精!雅座里的这个幻象似的贵妇!这个黑暗里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经在他周围劈劈啪啪地烧起来了。这是那个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个曾经弄得他晕头转向的女人!他当初思念这个女人时的那些激动的念头,好像被这黑暗之火烤热了似的,又突然出现了。遗忘好比一张改写过的羊皮纸。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涂掉的句子就会在惊奇的记忆里重新现出来。格温普兰本来以为已经把这个女人的影子从心里赶出去了,准知他现在又找到了它,原来它早已印在他的脑子(这个好做梦的罪犯)里了。他不知道梦想已经在那儿留下了很深的印记。现在已经铸成了某一种错误。从今以后,这个梦想恐怕已经无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这个梦想。

  什么!有人要他!什么!公主从宝座上走下来,神像从祭坛上走下来,雕像从台脚上走下来,仙女从云彩上走下来!什么!梦幻从不可能之中走下来了!什么!这个天上的仙女,这个光辉灿烂的女人,这个浑身挂满了水珠似的宝石的海神,这个高不可攀的美女,正在从她发光的宝座上俯视着格温普兰!什么!她把她驾着斑鸠和龙的曙光车停在格温普兰头上,对他说:“来吧!”什么!九天之上的神仙居然纤尊降贵地来找他,赏给他格温普兰这份可怕的光荣!这个女人(如果我们可以用这个名字称呼这个跟一颗星星似的至高无上的人物的话)居然主动要献身给他!真奇怪!女神像妓女一样,献出自己的肉体!献给谁?献给他,格温普兰呀!女神从圆光里伸出一双妓女的胳膊,要把他搂在怀里!而且毫不抽污她。大人物是不被人玷污的。光明可以为神仙洗清一切。再说,这个向他走来的女神知道自己做的是什么。她不是不知道格温普兰的狰狞可怕。她看见过格温普兰的脸,看见过他的面具!她在这个面具面前并没有退缩。不但如此,她还爱上了格温普兰!

  真是比梦境还要离奇,正因为这样,他才被人爱上的!这个面具不但没有使女神退缩,反倒把她吸引过来了!人家不但爱他,而且还要他。不是答应他,而是选中了他。他,他中选了!

  什么!这个女人生活在一个挥霍无度,一意孤行的强权的圈子里,那儿有的是亲王,她可以挑一个亲王;那儿有的是爵士,她可以挑一个爵士;那儿有的是漂亮可爱的高贵的男人,她可以挑一个阿多尼斯①。她挑中了谁呢?纳弗龙②!她本来可以到流星和雷电中间去挑一个长着六个翅膀的天神,可是她却挑了一条在污泥里爬行的毛虫。这一面是金枝玉叶,贵族,伟大,富贵,荣华,另一边是个走江湖的。走江湖的得到了胜利!在这个女人心里的是一架什么秤呢?她用什么秤锤来称她的爱情呢?这个女人把公爵冕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扔在小丑的戏台上!这个女人把仙女的光环从自己头上取下来,放在地只的毛发倒竖的头上!这真叫做天翻地覆,昆虫在天上蠕动,星星在地上发光,突然一道强光降到垃圾堆上的格温普兰身上,照得他头昏眼花,在他身上形成一个光环。一个全能的公主因为讨厌美和荣华,而委身给一个被打入黑暗地狱里的鬼魂,不爱安的诺乌斯③而爱格温普兰。因为一时的好奇,她走近黑暗,下降到黑暗里。女神让位了,因而产生了一个穷人的王国,一个有王冠的不可思议的王国。“你是可怕的。我爱你。”这几个字打中了格温普兰的骄傲的丑恶的地方。骄傲是所有的英雄人物能够受到伤害的地方。格温普兰这个妖怪的虚荣心得意极了。人家爱他正是因为他的畸形。跟朱庇情和阿波罗一样(恐怕还要超过他们呢),他也不是凡人。他觉得自己已经超凡入仙,妖怪怪到极点就变成了神仙。可怕的眼花缭乱!

  ①维纳斯钟爱的美少年。

  ②法国木偶戏中的可笑人物。

  ③古时毕西尼的美男子。

  现在,这个女人是什么人?他知道什么呢?可以说什么都知道,也可以说什么都不知道。他知道她是个公爵小姐;他知道她长得很美,很有钱,有穿制服的跟班、仆役、家臣和拿着火把、围着马车团团转的马弁。他知道她爱他。其余的他就不知道了。他知道她的爵位,可是不知道她的姓名。他了解她的思想,可是不了解她的生活。她是个结了婚的女人,寡妇,还是姑娘?她是个自由的女人呢,还是个必须屈眼于某种义务的女人呢?她是哪一个高贵门第的后裔呢?她周围有没有陷阱、埋伏和暗礁呢?在无所事事的上流社会里有的是风流韵事,那儿好比是上个个岩洞,洞顶上蹲着一个做梦的残忍的妖精,周围是一堆堆被妖精吞下去的爱情的骷髅;一个自以为比男人强的女人,因为无聊,居然能够厚颜无耻的做出这种悲惨的事情来,关于这一切,格温普兰一点也没有想到。他甚至无法想像;像他这样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对这方面的情形知道的很少;不过他看出来一些阴影。他只知道这些光辉灿烂的东西上面好像蒙着一层黑雾。他明白这是什么道理吗?不明白。他能够猜想吗?更不能。藏在这封信后面的是什么东西呢?是一个打开了的双扇门,同时又是一个令人心神不安的关上的门。这边是自白。那边是谜。

  自白和谜这两张大嘴,一个勾引你,一个威胁你,同时在说:“你敢!”

  没有比反复无常的命运这一次的安排更巧妙的了,没有比它安排下的这个诱惑更及时的了。格温普兰受到了春天和万物复苏的力量的刺激,正在做肉欲的好梦。肉欲这个老不死的老头儿(我们都败在他手下)又在这个晚熟的二十四岁的童男子身上借你还魂了。恰巧在这个时候,在紧张到极点的当口,她的请帖来了,于是斯芬克斯的令人眼花缭乱的裸体的胸口就在他面前出现了。青春是一个斜坡。格温普兰弯着身子,后面有人在推他。谁推他?春天。谁推他?夜。还有谁?这个女人。如果没有四月的天气,我们的道德就会比现在更高超。连灌木丛也开满了花儿,它们也在助纣为虐啊!爱情好比小偷,春天好比窝主。

  格温普兰六神无主了。

  人在犯罪之前先嗅到一阵罪恶的烟,良心的呼吸就不能自由了。人类的正直受到了诱惑,就模模糊糊地感觉到有点恶心。从地狱的裂缝里逸出来的气体,能使坚强的人提高警惕,软弱的人昏头昏脑。格温普兰现在就有这种不舒服的感觉。

  两种虽然忽隐忽现、可是却很固执的念头在他脑海里飘来飘去。罪恶在固执地邀请他,轮廓越来越清楚了。明天半夜里到伦敦桥去找那个书撞。去不?“去!”肉欲大声说。“不去!”灵魂也嚷嚷起来了。

  不过我们应该说明一下,乍看起来似乎很奇怪,他从来没有清清楚楚地问过自己:“去不?”应当受到责斥的行为也有它的特殊的地方。它就跟烈酒一样,你不能一口气喝干它。一定要放下杯子,仔细看看,因为第一口已经觉得味道很怪了。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他觉得有人从背后把他推向未知世界。

  他哆嗦起来了。他仿佛看见大地塌了一个角儿。他猛然缩回身子,觉得四周恐怖重重。他闭上眼睛。他竭力让自己不承认眼前这件事,并且疑惑自己的理智。显然,这样更好。最聪明的办法就是相信自己是个疯子。

  悲惨的寒热病。在生活当中,每一个人在突然遇到一件意料不到的事情时,都要这样胆战心惊。每一个旁观的人都要带着不安的心情,静听命运悄悄撞击一个人的良心的声音。

  唉呀!格温普兰在问自己的良心。自己的本分明明摆在眼前,还要向自己提间题,这就说明他已经战败了。

  在另外一方面,我们有一个小问题要说明一下,即使是一个坏人碰上了这件事,也会觉得有点儿厚颜无耻,他呢,他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感觉。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厚颜无耻。我们上面提到的那个关于妓女的概念,他也一点不了解。他没有领会这个概念的能力。他太单纯了,不能接受复杂的假设。关于这个女人,他只看见她的伟大。唉呀!他太得意了。他的虚荣心只看见了自己的胜利。他不是爱情的对象,而成为一个供人淫乱的东西,要想到这一点,必须有他的纯洁所没有的智力。他没有看见“我爱你”旁边的那个可怕的修正:“我要你”。

  女神的兽性逃过了他的眼睛。

  人的精神也能受到侵害。灵魂里也有一撮破坏分子,那就是摧毁我们道德的邪念。千万种颠三倒四的念头,有时候一个接着一个,有时候成群结队地向格温普兰扑来。后来,所有的念头又突然销声匿迹。于是他双手抱着头,悲哀地凝神静息,好像在静观夜里的景色似的。

  他突然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他什么也不想了。他的梦想已经到了一个万念俱息的黑暗的境地。

  他同时又注意到他到现在还没有回去。现在大概是半夜两点钟了。

  他把书撞带来的信塞在胸口上的一只衣袋里,不过他觉得离他的心太近了,于是又把它取出来,揉成一团,随便塞在下面的一只衣袋里,接着就走问来,悄悄地进了客店,没有去叫醒小古维根(这孩子本来是在等他的,现在已经拿两只手当枕头,沉入睡乡了),关了门,凑着客店的风灯点了一支蜡烛,拉上门栓,把钥匙转了一下,像晚归的人一样,机械地,悄无声息地爬上“绿箱子”的踏板,溜进现在做卧室用的旧篷车,看见于苏斯已经睡着了,于是就吹灭了蜡烛,但是他却没有睡。

  一个钟头就这样过去了。后来觉得累了,他就想像着床跟睡眠应该是一回事,于是没脱衣服,就把脑袋放在枕头上,闭上眼睛,算是向黑暗让步了。但是,暴风雨般的情感一直在冲击着他,一会儿也没有停过。失眠是黑夜折磨人的一个方法。格温普兰很痛苦。他这一辈子还是第一次不满意自己。内心的痛苦和满足的虚荣心交织在一起。怎么办呢?天亮了。他听见于苏斯起来,但是却没有睁开眼睛。这时候,他内心的风暴还没有停止。他在想那封信。所有的字都像天翻地覆似的又口到他的脑海里。在灵魂深处的狂风的袭击之下,思想就变成了液体。它急湍地流进脑海,汹涌澎湃,有如波浪的沉闷的吼声。涨潮,落潮,激荡,旋转,在礁石面前踌躇不前的波浪,冰雹,雨,云,云隙里的亮光,没用的泡沫溅起的小浪花,浪头猛升,突降,浩瀚的徒劳无益的努力,到处都是没顶的危险,聚散无常的黑暗,深渊里所有的这一切,在人心里全有。格温普兰现在正在受这种苦恼的折磨。

  他的眼皮一直没有睁开。在苦恼达到高潮的当口,他听见一个美妙的声音说:“格温普兰,你还没有醒吗?”他吃了一惊,连忙睁开眼睛,一折身坐起来。过道的门半开着,蒂在门缝里出现了。在她的眼睛里和嘴唇上挂着一个难以形容的笑容。她站在那儿,在她那种不自觉的穆静的光辉衬托之下,显得特别迷人。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最神圣的时刻。格温普兰心惊胆战,头昏眼花地注视着她,他醒过来了;什么,从睡梦里醒过来了吗?不是,从失眠里醒过来了。是她,是蒂;不知为什么缘故,他觉得内心里的风暴和从善到恶的堕落感觉,一下子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天上奇迹般的眼光发生了作用,这个浑身发光的温柔的瞎眼姑娘用不着费力气,只消出现在他面前,就把他心里的全部黑暗驱散了,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把他心灵里的乌云拨开。跟天上的奇迹似的,格温普兰的心里又出现了蔚蓝的天空。这位仙女的神力使他又变成了原来的那个善良纯洁的高个儿格温普兰。人的灵魂跟所有的受造物一样,也有这种神秘的对照。两人都不言语了;她是光明,他是深渊;她超凡入圣,他风平浪静。蒂在格温普兰动荡的心灵上闪闪发光,有着海上的星星那种不可言喻的效果。

             第二章 从欢乐到沉痛

  太简单了,简直是奇迹!这正是“绿箱子”开早饭的时候,蒂不过是来问问格温普兰为什么还不到他们的小饭桌那儿去。

  “是你!”格温普兰叫一声,他所有的话都说完了。现在他除了蒂生活在其间的这片天地外,没有别的天际,没有别的视野了。

  没有见过紧跟着暴风雨而来的海洋微笑的人,无法想像他现在的平静的心境。没有比深渊更容易恢复平静的了。因为它的嘴巴很容易吞东西。人心也是如此。不过也不是永远如此。

  只要蒂一露面,格温普兰心里的光明就发出光辉,照射在她身上,于是眼花缭乱的格温普兰身后的鬼影就逃之夭夭了。爱情这玩意儿真是个有本事的和事老!

  过了一会儿,两个人面对面的坐下,于苏斯坐在他们中间,奥莫待在他们脚下。桌子上有一把茶壶,壶底下是一个冒着火焰的小灯。费毕和维纳斯正在外面忙着做杂务。

  早饭跟晚饭一样,是在当中的一间屋子里吃的。因为地方很窄,桌子又小,所以蒂的背靠在一道半截板墙上,正好对着“绿箱子”的门口。

  他们两人膝盖碰着膝盖。格温普兰替蒂倒了一杯茶。

  蒂很动人地吹着自己的茶杯。突然间,她打了一个喷嚏。这当儿,灯头上升起一缕烟,有一个好像纸片似的东西变成了灰烬。使蒂打喷嚏的就是这缕烟。

  “这是什么?”蒂问。

  “没什么,”格温普兰回答。

  她轻轻地笑了。

  他刚才烧的是公爵小姐的信。

  爱人的良心就是被爱的女人的守护神。

  真奇怪,格温普兰身上少了这封信,觉得很舒服。跟鹰感觉到自己有两只翅膀一样,他又觉得自己是个正直无欺的汉于了。

  他觉得诱惑已经跟这道烟一起消失,而公爵小姐也跟信纸一样变成了灰烬。

  他们一面把他们的茶杯混在一起,就着一只杯子喝茶,一面谈话。这是情人的细语,麻雀的啁啾。简直可以跟鹅妈妈①和荷马的童话媲美。除了两颗相爱的心以外,别处找不到诗意;除了两个接吻的声音以外,别处找不到音乐。

  ①十七世纪法国作家贝洛有童话集叫《鹅妈妈的故事》。

  “有一件事,你知道吗?”

  “不知道。”

  “格温普兰,我梦见我们两个人都是野兽,而且还长着翅膀。”

  “长翅膀的是鸟,”格温普兰嘟囔着说。

  “野兽就是天神,”于苏斯忿忿地说。

  谈话继续下去。

  “格温普兰,要是你不在了的话……”

  “怎么样?”

  “那就没有上帝了。”

  “茶太热了。别烫着嘴,蒂。”

  “替我吹吹吧。”

  “你今天早上多么漂亮啊!”

  “你想想看,我有很多很多的话要对你说。”

  “说吧。”

  “我爱你!”

  “我崇拜你!”

  于苏斯自言自语地说:

  “皇天在上,这倒是两个老实人。”

  人在相爱的时候,最美妙的是缄默的时刻。在这个当口,你好像在把爱情堆积起来,然后爆发成甜蜜的碎片。

  停了一会儿,蒂又大声说:

  “你知道不?晚上我们演戏的时候,我的手一摸到你的额角……啊!格温普兰,你有一颗高贵的脑袋!……我的手指一摸到你的头发,我就打哆嗦,好像尝到了天上的快乐,我对自己说:在这个包围着我的黑暗世界里,在这个孤独的天地里,在我住在里面的这个无垠的沙漠里,在我的和每一样东西的恐怖当中,我只有一个依靠,喏,就是他——就是你。”

  “啊!这是因为你爱我,”格温普兰说。“我也是一样,我在世间只有你一个人。你是我的一切。蒂,你愿意叫我做什么?你要什么东西?你需要什么?”

  蒂回答说:

  “我不知道。我很幸福。”

  “啊!”格温普兰说,“我们都很幸福!”

  于苏斯提高了嗓音:

  “嘿!你们很幸福。这是犯法的。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了。啊!你们很幸福!很好,你们应当躲起来,不要让别人看见你们。你们占的地位越小越好。幸福应该藏在一个窟窿里。要是办得到的话,应该编得比你们现在还要小。照上天的尺度来说,幸福的人越小,他们的幸福就越大。心满意足的人应该跟干了坏事的人一样躲起来。嘿!你们身上发光,那你们就是讨厌的蛮火虫,他妈的,人家从你们身上踩过去,还自以为做了好事。这种谈情说爱有什么意思呢?我可不是个专门看着你们亲嘴的保姆。我腻味透啦!见鬼去吧!”

  他觉得自己气呼呼的口气越来越软,简直到了温柔的地步,于是从牙齿缝里吁了一口气,把自己的感情压下去。

  “爸爸,”蒂说,“你的话怎么这么冲!”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太幸福,”于苏斯回答。

  这当儿,奥莫也附和于苏斯的意见。两个情人脚下传来了狼的叫声。

  于苏斯弯下身子,一只手放在奥莫的脑瓜上。

  “正是这样,你今天的脾气也不好。你也在发牢骚。你头上的毛也竖起来了。你不喜欢别人谈情说爱。这是因为你是个有见识的人。得了,别言语了,你已经讲过了。算了,你已经表示过你的意见了;现在闭上嘴吧。”

  狼又叫起来了。

  于苏斯往桌子下面看了看它。

  “不要叫,奥莫!得了,不要再坚持了,我的哲学家!”

  但是狼却站了起来,冲着门口露出牙齿。

  “你怎么啦?”于苏斯说。

  他于是抓住奥莫的脖子。

  尽管狼在咬牙切齿,蒂却一点没有注意,她正沉在她的思潮里,一声不响地管自玩味着格温普兰说话的声音,只有瞎了眼的人才会这样出神,他们有的时候好像听见了内心的歌唱,一种我们难以理解的理想的音乐,代替了他们所缺少的光明。盲瞽好比一条地道,我们可以在那儿谛听深不可测的永恒的和谐。

  在于苏斯低下头责备奥莫的当儿,格温普兰抬起了眼睛。

  他正想喝一杯茶,但是他没有喝;他慢慢地把它放在桌子上,他的手好像是一个慢慢松开的弹簧,手指头都伸开了。他一动也不动地呆在那儿,两眼发直,呼吸也停止了。

  一个人站在蒂身后的门框里。

  那人穿一身黑衣服,外面罩一件法官穿的长袍。假发一直披散到眉毛上,手里拿着一根两端雕着王冠的铁棒。

  铁棒又短又粗。

  读者只要想一想墨杜萨从天堂里的两条树枝中间探出头来的景象,就能明了当时的情形了。

  于苏斯觉得有人进来了,他没有松开奥莫,抬起头来,马上认出了这个可怕的人物。

  他从头到脚哆嗦了一下。

  他在格温普兰的耳朵旁边悄悄地说:

  “这就是铁棒官。”

  格温普兰现在想起来了。

  他正要发出惊奇的叫声。但是他忍住了。

  原来那根两端雕着王冠的短棒就是“铁棒”。

  当时市法院的官吏在就职的时候,就是拿着“铁棒”宣誓的,古时英国警察机关的铁棒官就是因此得名的。

  在这个戴假发的人另外一边的阴影里,能够看见惊慌失措的客店主人。

  那人跟古宪章里的“哑女神忒弥斯①”的化身一样,一句话也没有说,他的右手从红光满面的蒂头上伸过来,用铁棒碰了一下格温普兰的肩膀,同时用左手的大拇指指了指他身后的“绿箱子”的门。正因为那人一句话也没说,所以他这两个手势也就显得特别威风凛凛,它们的意思是说:跟我走。

  ①希腊神话中掌管法律的女神。

  在诺曼底人的老档案里有下面这句话:Pro signo exeundi,sursum trahe①。

  ①拉丁文:见了这个标记,必须跟着走。

  铁棒放在谁身上,谁就除了服从以外,没有别的权利。对这个哑口无言的命令什么抗辩都没有用。凡是反抗的人都要受到英国严刑惩办。

  格温普兰接触到这种严厉的法律,起先是心里一震,后来好像浑身麻木。

  虽然铁棒不过是轻轻碰了他一下,可是,哪怕是铁棒狠狠打在他头上,他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昏头昏脑。他看得出来,必须跟着这个警官走。可是,为什么呢?他不知道。

  于苏斯也沉入了痛苦与不安,他仿佛看见了一些蛛丝马迹。玩把戏的同行啦,他的竞争者啦,牧师啦,被人告密的“绿箱子”啦,这条违反警章的狼啦,他跟主教门的那三个监督的舌战啦,他都一样一样的想起来了;谁知道呢?说不定,这太可怕了,说不定这是格温普兰的那番不伦不类的欺君犯上的议论引出来的。

  蒂还在笑。

  不管是格温普兰也好,于苏斯也好,都没有吭气。两个人的想法是一样的:不要让蒂不安。狼的看法大概也是这样,因为它现在也不叫了。当然,于苏斯一直没有放开它。

  再说,在必要的时候,奥莫也很乖巧。读者一定注意过动物也有一定的智慧吧?

  要是说狼也能了解人类的话,我们也许可以说它已经感觉到自己是一头不受法律保护的动物了。

  格温普兰站起来。

  压根儿不能够抵抗,格温普兰知道这一点,他想起了于苏斯以前说的话,而且也不能够提问题。

  铁棒官从格温普兰肩膀上抽回铁棒,把它竖着拿在手里,这是当时所有的老百姓都懂得的警察局下命令的姿势,意思是说:

  “这个人应该跟着我走,与别人无涉。大家都要留在这儿。不许声张。”

  不许跟着看热闹。警察机关自古以来一直喜欢这样逮捕人。

  这样逮捕叫做“秘密羁押”。

  像一个能够自己转动的机器人似的,铁棒官一下子转过身去,迈着庄严的步子,朝“绿箱子”的出口走去。

  格温普兰看了看于苏斯。

  于苏斯耸耸肩膀,拧起眉毛,伸开两只手,肘弯往腰里一缩,做了一个哑剧的手势,意思是说:听天由命。

  格温普兰看了看蒂。她沉醉在自己的美梦里。她还在笑。

  他把手指尖放在嘴上,送给她一个无法表达的飞吻。

  铁棒官一转过身去,于苏斯的恐怖稍微减轻了一点,他趁着这个空儿,在格温普兰耳边悄悄地说:

  “人家不问你,千万不要说话!”

  格温普兰好像是在病人屋里似的,留心不弄出一点声音来,他轻轻地从板墙上取下他的帽子和外衣,穿好,用大衣一直遮到眼睛那儿,然后又把帽檐拉下来遮住前额;他根本没有睡过,身上还穿着做活儿的衣服和皮披肩。他又看了一下蒂。铁棒官已走到“绿箱子”的门口,举起铁棒,开始走下踏板。这当儿,格温普兰才开始跟上去,好像那个人是用一条看不见的链子牵着他似的。于苏斯望着格温普兰走出“绿箱子”。这时狼发出一声悲哀的叫声,可是于苏斯马上就让它静下来,轻轻地对它说:“他一会儿就回来。”

  院子里,维纳斯和费毕悲伤地望着格温普兰被人家带走,望着铁棒官的丧服颜色的衣服和铁棒,尼克莱斯老板偷偷地做了一个傲慢的手势,把她们惊慌的叫声压了下去。

  两个姑娘惊呆了,看上去像一对钟乳石像。

  古维根惊慌失措地把自己的脑袋伸进半开的窗口里,张大着眼睛,朝外张望。

  铁棒官走在格温普兰前面,离他几步远,也不回过头来看他,态度冰冷,安静,只有法律才有这股沉着劲儿。

  在坟墓似的寂静中,两人走出院子,穿过黑暗的酒店厅堂,到了广场上。客店门口聚着几个过路的人和一队由承法吏带头的警察。看热闹的人望见警官手里的铁棒吃了一惊,连忙按照英国人的规矩,一声不响地散开,站在旁边。铁棒官朝当时叫做小河畔街的一条沿泰晤士河的小街走去;格温普兰夹在承法吏的好像篱笆似的两队警察中间,面色苍白,除了两条腿以外,浑身纹丝不动,身上裹着的大衣简直像一块殓尸布。他跟在那个一言不发的人身后,慢慢地离开了客店,仿佛是一座追踪鬼魂的雕像。

            第三章 LEX,REX,FEX①

  ①拉丁文:法律,国王,百姓。

  假使是在今天,秘密逮捕就会使英国人大吃一惊;可是在当时,这是警察局常用的一种办法。追溯上去,甚至在乔治二世时代,特别是对一些微妙的案件,就已经出现了这一类违反人身保障法①的事例。在法国用的是“皇上的拘票”。有人控告华尔波②曾经用这个办法逮捕,或者让人逮捕科西嘉王奈霍夫,结果他不得不出庭替自己辩护。不过这个案子可能没有什么根据,因为科西嘉王是被他的债权人扔到监狱里去的。

  ①指英国一六七九年颁行的人身保障法。

  ②英国辉格党的首领,在乔治一世及乔治二世时任内阁首相。

  秘密监禁在德国的圣凡姆非常流行。日耳曼的习惯准许这样做。因为英国的古法一半是从日耳曼的习惯来的,另外的一半是从诺曼底人的习惯来的,在某种情况之下,可以说后者跟前者不谋而合。如斯帝尼安的皇宫警察署主管叫做“皇家缄默看守人”,silentiarius imperialis。英国的官吏实行这种秘密监禁,是以诺曼底人的条例为根据的,如:Canes latrant,sergentes sibnt。——Sergenter agere,id est tacere①。他们引用伦杜甫斯·萨加克斯的著作第十六节:Facit imperator silentium②。他们引用腓力浦国王一三○七年的宪章:Multos teneblmus bastonerios qui,obmutescentes,sergentare valeant③。他们引用英国亨利一世的训令第五十三章:Surge signo jussus。Taciturnior esto。Hoc est esse in captione regis④。他们对下面这段训令特别引为骄傲,它简直可以说是英国古代封建制度的不打自招:“子爵之下设杖剑家臣,他们必须严惩所有和歹徒结伙的人,有杀人嫌疑的人,逃犯,以及已经判决的罪犯……必须严厉而秘密地镇压他们,使善良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作恶多端的人无法害人。”这样的逮捕叫做“执剑队的拘捕”(参阅《诺曼底古习惯法》第一部第一卷第二章)。除此以外,法学家还常常引用in Charta Ludovici Hutini pro normannis⑤的servientesspathae⑥。Servientes spathae。这两个字慢慢变成拉丁土话,以后就变成我们方言里的Sergentes spadae。⑦了。

  ①拉丁文:犬吠;官吏不声不响。——官吏的工作应该不声不响。

  ②拉丁文:皇帝使国内缄默不语。

  ③拉丁文:我们手里应该拿着许多一声不响的履行职务的棍子。

  ④拉丁文:希以此记建立秩序。必须秘密进行。此乃朕意。

  ⑤拉丁文:鲁多维古斯·胡迪尼的《论诺曼底人》。

  ⑥拉丁文:《杖剑家臣篇》。

  ⑦古法文:非军职的机关人员。

  秘密逮捕跟下令通缉完全不同,这说明必须保持缄默,直到把案子某些模糊的地方完全弄清楚为止。

  意思是说:这是保留问题。

  也就是说,在警察局的活动里,有一定分量的国家利益在内。

  私法的这个“私”字的意思是说“禁止旁听”,这四个字也适用于这一类的逮捕。

  有的编年史作者说爱德华三世就是采取这样的办法,下令把毛梯摩从他的母亲法国的伊撒伯尔的床上抓走的。这儿又是一个疑窦,因为他在被捕以前还在他自己的城市反抗敌人的围攻呢。

  “制造国王的人①”华雷克就高兴用这个方式“抓人”。

  ①理查·约克、爱德华四世和亨利都是被他捧上王位的,故有此绰号。

  克伦威尔也采用这个办法,特别是在康诺特州;多尔蒙伯爵的亲戚特来里一阿尔克罗就是被他这样缄默谨慎地抓起来的。

  法院签署的这种拘束人身自由的片面文件,与其说是拘捕状,下如说是传票。

  有的时候这不过是一个传讯的方法,为了对被传的人表示适当的尊重,命令所有的人都保守秘密。

  老百姓呢,他们不了解这个区别,所以觉得特别可怕。

  我们不要忘记,当时的英国并不是一七○五年的英国,更不是很久以后的今日的英国。总的说来,当时的事情非常不明确,有的时候甚至是处在高压状态;丹尼尔·笛福曾经尝过号枷示众的滋味,关于英国社会的特征,他在什么地方写过这句话:“法律的铁掌。”这儿不但有法律,而且还有专横独裁。请读者想一想:斯梯尔①被赶出议会;洛克被赶下讲坛;霍布斯②和吉本③逼得不能不逃走;查理·丘吉尔④,休谟⑤和普利斯特莱⑥遭受迫害;强·威尔克斯⑦被关在伦敦塔里。如果把“煽动性的诽谤”法的牺牲者都列举出来,名单就太长了。差不多整个的欧洲都有这一类的案件,当时各国的警察作风都是一个样子。英国允许官家严重侵害所有的权利;请回忆一下“穿铁甲的新闻记者”好了。在十八世纪,路易十五在毕伽底来把他不欢喜的作家都弄回来。不错,乔治二世也是在歌剧院的大厅里把那个“觊觎王位的家伙”抓走的。这是两条很长的胳膊;法国国王的胳膊能伸到伦敦会,英国国王的也能伸到巴黎去。这就是他们的自由。

  ①斯梯尔(1672—1729),英国戏剧作家,新闻记者。

  ②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③吉本(1737—1794),英国历史学家。

  ④查理·丘吉尔(1731—1764),英国讽刺诗人。

  ⑤休谟(1711—1776),英国哲学家,历史学家。

  ⑥普利斯特莱(1733—1804),英国科学家。

  ⑦英国政治家,政论家。

  我们再补充一下,他们很高兴在监狱里把囚犯弄死。障眼法跟酷刑结合起来。当时的英国居然采用这种丑恶策略。一个愿意有所改进的伟大民族,结果却选了个最糟的办法;放在它面前的,这边是过去,另一边是进步,可他却看花了眼睛,把黑夜当成了白天;这对整个世界来说,实在是一件怪事。

            第四章 于苏斯侦察警察局

  我们前面说过,按当时严格透顶的警察法规定,铁棒官在命令一个人跟着他走的同时,也命令在场的人一律不许动弹。

  不过当时有几个看热闹的人挺固执,他们远远地跟随着那支抓走格温普兰的队伍。

  于苏斯也混在中间。

  于苏斯起初免不了呆若木鸡。不过于苏斯在流浪生活中受了那么多的意外事件的袭击和命运的播弄,跟一艘战舰一样,马上号召全体船员,也就是说他的全部的智慧,做好战斗准备。

  他赶紧从麻木状态中清醒过来,开始思索。现在可不是动情感的当口,他必须正视现实。

  正视现实,只要不是傻子,谁也该这样做。

  用不着去了解究竟是怎么回事,但是必须行动。立刻行动。于苏斯问自己:

  “我应该做什么呢?”

  格温普兰走了,于苏斯心里有两种恐惧;第一种恐惧是替格温普兰担心,要他跟着去看个究竟,第二种是替自己担心,要他留在原地。

  于苏斯跟苍蝇一样勇敢,跟含羞草一样沉着。他那股浑身打哆嗦的劲儿真是笔墨难以形容。但是他还是像个英雄似地打定了主意,决心违反法律,尾随着铁棒官,他多么担心格温普兰的遭遇啊。

  他真是害怕到了极点,才会拿出这股勇气来的。

  恐惧能够使一只兔子做出多么英勇的行为!

  受惊的羚羊能够跳越悬崖。受惊到奋不顾身的程度,是恐怖的表现形式之一。

  与其说格温普兰被捕了,倒不如说他被人家抢走了。警察局的动作非常迅速,所以在市集上几乎没有引起什么骚动,不过话又说回来,早上市集上人是很少的。在泰林曹草地上的木头房子里,差不多可以说谁也没有疑心到铁棒官来找过笑面人。所以看热闹的人不多。

  幸亏格温普兰的外衣和毡帽差不多把他的脸全部这起来了,因此过路的人都没有认出他。

  于苏斯在出去跟踪格温普兰之前,先作了一番布置。他把尼克莱斯老板、伙计古维根、费毕和维纳斯叫到一边,嘱咐他们在蒂跟前绝对要保守秘密,什么也不让她知道;千万不要在言语中使她怀疑到已经发生的事情;并且对她说格温普兰和于苏斯出去料理“绿箱子”的事务去了。再说,过不了多久她就该睡中觉了,在她没有睡醒以前,他于苏斯就跟格温普兰一起回来了。所有这一切不过是一个误会,照英国人的说法,不过是一个mistake①;格温普兰和他很容易让司法官和警察局把问题弄清楚,他们只要一伸手指头,就能让他们明白这是一个误会,而他们马上就会一起回来。大家千万不要告诉蒂。他嘱咐好以后才出去。

  ①英文:误会。

  于苏斯能够尾随着格温普兰,而不让人家注意他。虽然他尽可能离得远远的,但是他能够使自己不至于望不见他。大胆钉梢,这正是胆小鬼表现自己英勇的地方。

  不管怎么说,虽然这个阵势好像很庄严,也许格温普兰不过是因为一件无足轻重的违警事件,受一个普通的警官传唤罢了。

  于苏斯对自己说,这个问题马上就可以解决。

  只要亲眼看见那支带走格温普兰的队伍,走到泰林曹草地边上小河畔街入口处走什么方向,马上就能明白了。

  如果向左转,他们就是把格温普兰带到萨斯瓦克的市政府。那就没有可怕了;充其量不过是触犯了市政法令,地方长官把格温普兰训斥一顿,罚两三个先令,就把他释放了,晚上《被征服的混沌》仍旧可以照常演出。谁也不会注意到发生过任何事情。

  如果向右转,事情就严重了。

  因为那边有几个可怕的去处。

  在铁棒官带着两行司法警察,中间押着格温普兰,来到小河畔街转弯角上的时候,于苏斯屏着气望着他。人有时候整个的生存都会贯注到眼睛上去。

  他们向哪边转弯呢?

  他们向右转了。

  于苏斯吓得站立不稳,赶紧扶住墙才没有摔倒。

  我们常常说:“我倒要看看是怎么回事!”没有比这句话更虚伪的了。其实呢,我们心里根本不愿意看。我们已经害怕到极点。担惊受怕之中还有一种不愿意下结论的模糊的努力。虽然不承认,可是我们真巴不得马上退回去,如果向前走一步,我们心里总是埋怨自己。

  于苏斯当时的情形正是如此。他浑身像筛糠似地想道:

  “事情糟了。事情早就可以料到。我这样钉着格温普兰有什么意思呢?”

  他想到这里却加快了步子,人总是个自相矛盾的东西。他压制住自己的忧伤,急急忙忙追那支队伍,生怕在萨斯瓦克的这些迷宫似的小巷中,失掉他和格温普兰之间的线索。

  警察局的队伍因为庄严的关系,不可能走得很快。

  铁棒官先行。

  承法吏殿后。

  这样的队形自然要走得相当慢。

  官家全部的豪华气派简直都表现在这个承法吏身上了。他穿的衣服介乎牛津音乐博士华丽的怪装和剑桥神学博士朴素的黑色服饰之间。他穿一身绅士衣服,外面罩一件长长的“高德拜”,这是一种缀着挪威野兔皮的披风。他的打扮是半哥特式,半现代式,假发跟拉玛农的一样,肥大的袖子跟特里斯当·赖尔米特的一样。他那一对圆圆的大眼睛跟夜猫子一样,一动也不动地盯着格温普兰。他步伐整齐地走着。不可能看到比这个家伙更面目狰狞的人了。

  于苏斯在那些跟一团乱丝似的小巷中间走错了路,可是过了一会儿,就又在圣玛利·奥弗一里赶上了他们。幸亏这一队人曾经在教堂前面的场地上被一群孩子和狗挡住了一会儿。这在伦敦街头是很常见的事。警察局的老档案里总是说:dogs and boys①,他们把狗放在孩子前面。

  ①英文:狗和孩子。

  警察官带一个人到法官那儿去,在当时毕竟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而且各人有各人的事情,所以看热闹的人很快就散了。因此只有于苏斯还尾随着格温普兰。

  他们从两座面对面的教堂中间走过,一座是“欢乐教派”的,另一座是“阿利路亚联盟教派”的,这两个教派直到现在还存在着。

  接着,这支队伍顺着一条条小巷蜿蜒前进,他们特别喜欢拣没有盖房子的街、野草丛生的路和荒凉的胡同,曲折迂回地前进。

  他们终于停下来了。

  他们来到一条窄狭的街上。除了街口上的两三所小屋以外,街上没有房子。这条小街是由两堵墙夹起来的,左边的墙低,右边的墙高。高墙是黑色的撒克逊式建筑,有箭垛子和硬弩,窄狭的通风眼外面装着四方形的铁栅。没有窗子,只在这儿那儿间或有一道裂缝,那是古时石弹炮和火绳炮的炮眼。高大的墙脚底下能够看见一个半拱形的小门,仿佛是捕鼠机下面的小洞。

  这个嵌在巨石建造的拱形下的小门,有一个装着铁栅的小洞,一只沉重的门锤。一把大锁,棱角突出的结实铰链,密密麻麻的铁钉,装着铁皮,涂着油漆;简直可以说门上的铁比木料还要多。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没有一家店铺,也没有一个过路人。但是能够听见一片连续不断的声音,仿佛这条街是跟一条急流平行着的。其实那是沸腾的人声和车马声。很可能这道黑墙的另外一边就是一条大街,萨斯瓦克的一条主要街道,大概一端通到坎特伯雷街,一端通到伦敦桥。

  在这条长长的小街上,要是除了押格温普兰的这支队伍以外还有打埋伏的人的话,他就会除了于苏斯灰溜溜的侧影以外,看不见人类的影子了。于苏斯躲在墙角的阴影里,冒着危险慢慢地前进。他又想看,又怕看。他躲在街道上一个拐弯的角落里。

  那支队伍围在小门前面。

  格温普兰被他们围在当中,铁棒官和他的铁棒现在却在格温普兰身后了。

  承法吏举起门锤,敲了三下。

  小洞打开了。

  承法吏说:

  “是奉女王的命令来的。”

  沉重的橡木铁门在它的铰链上转了一下,于是露出一个阴森森的青灰色的洞,仿佛一个山洞的洞口。阴影里出现了一条难看的拱形过道。

  于苏斯看见格温普兰在门底下消失了。

              第五章 讨厌的地方

  铁棒官跟着格温普兰走了进去。

  随后是承法吏。

  最后是那队兵士。

  小门又关上了。

  沉重的木门接着又严丝合缝地嵌在石头门框里,没有看见开门关门的人。仿佛门栓是自动跑进承栓洞里去似的。古时发明的这种吓人的机械,如今在很老的堡垒里还能够见到。只能看见大门,可是看不见看门的。使得监狱的门槛好像坟墓的门洞一样。

  这个小门就是萨斯瓦克监狱的便门。

  这座蛀痕斑驳的、粗糙的建筑物,一点也没有掩饰只有监狱才有的那种可憎的面貌。

  古卡狄欧治兰人建造了一座供奉“摩共”的邪神庙,“摩共”是英国人古时信奉的神仙,后来这座庙宇改为艾赛伏尔伏①的宫殿,接着变成了圣爱德华的堡垒,到了一一九九年,“没有田产的”让才赐给它监狱的尊严。这就是萨斯瓦克监狱的由来。这座监狱以前不过是一个“盖特”,也就是说,一个郊区的城门,有一条街从下面穿过,正如治农叟有一条河从下面穿过一样,后来过了一二百年才把那条街堵死。英国有好几个这样的监狱,像伦敦的新门监狱,坎特伯雷的西门监狱,爱丁堡的伽农门监狱,都是如此。法国的巴斯底监狱起初也是一座城门。

  ①第九世纪的撒克逊国王。

  差不多英国所有的监狱都是一副模样;外面是高墙,里面是蜂窝似的监房。在这种哥特式的监狱里,到处都是蜘蛛和法院的罗网,没有比强·豪华尔的光亮没有照到的这种地方更悲惨的了。所有的监狱都跟布鲁塞尔的“热艾纳①”一样,简直可以叫做“特洛兰倍”,也就是说,“痛哭流涕的地方”。

  ①“热艾纳”的意思是地狱。

  一看见这种残酷野蛮的建筑物,我们就会跟古代的航海者看见了“奴隶地狱”一样,心忧如焚。普劳图斯谈到奴隶地狱时说,只要航海者走近这些ferricrepiditae insulae(铁器铮铮的海岛),就能够听见铁链子的响声。

  萨斯瓦克监狱从前是个驱除妖术的场所,起初是一个专门处罚巫人的地方,所以在门洞上面的一块石头上刻着下面这两句字迹模糊的诗句:

    Sunt arreptitii vexati doemone multo.

    Est energumenus quem docmon possidet unus①.

  ①拉丁文;在通魔术的人身上有一个疯狂的地狱。谁跟一个普通的魔鬼在一起,自己也要变成附魔者。——原注

  这两句诗把“通魔术的人”和“附魔者”很巧妙地区别开来。

  在这个题辞上面的墙上,钉着一块梯形的石板,这是最高法院的标志。石板本来是一块木板,因为在芜本修道院附近一个叫做阿斯卜来一高维的地方的泥土(这地方的泥土有使埋葬物变成石头的功能)里埋了一些时候,所以变成了石板。

  现在已经拆除了的萨斯瓦克监狱当时通两条街道。早先做城门用的时候,它有两个城门,两条街就从下面通过。大街上的是正门,专为官家使用,小街上的是“苦难门”,其他的人都可以使用。死者也是由这个门通过,因为监狱里死了囚犯,尸首也从这儿运出去。这是另一种形式的释放。

  死亡是无限期的释放。

  格温普兰就是从“苦难门”被人押到监狱里去的。

  我们已经交代过,这条小街是一条夹在两道面对面的墙壁中间的石于路。布鲁塞尔也有这样的小街,他们叫做“一人巷”。这两道墙不一样高,高的一边是监狱,低的一边是墓地。矮墙,也就是说监狱“霉尸处”的垣墙,比一个人的身材高不了多少。差不多就在监狱的小门对面的墙上开了一个小门。死者只要稍微麻烦一下,穿过街面就行了。只消沿着墙走上二十步就到墓地了。高墙上放着一个绞刑架;对面的矮墙上刻着一颗死人头。这道墙没有给另一道增添一点快乐的气氛。

           第六章 从前的几个戴假发的官僚

  在这个当口,如果有人从监狱的另一面,也就是说从监狱的正面往外看,就能看见萨斯瓦克大街,看见监狱那个纪念门似的正门前面停着一辆轻旅行马车,从车篷的式样来说,就是我们现在叫作轻便马车的那一种。一群看热闹的人围着车子。车子上有纹章,刚看见一位大人物从车上下来走进监狱;大家猜想那人可能是司法官;英国的司法官时常由贵族担任,差不多都有“缴纳免役税的权利”。在法国,纹章和司法官的长袍差不多是互相排斥的;圣西蒙公爵提到司法官的时候总爱说:“这一流人物”。在英国,一位绅士并不因为当了司法官就有伤体面。

  英国有一种流动的司法官,叫做“巡回法官”,如果说这是巡回法官的马车,没有比这更简单了。不过不大简单的是,这位假设的法官不是从车子里,而是从前面的车座上下来的,照一般的习惯,那儿不是主人的位子。另外还有个特别的地方:当时在英国有两种旅行的办法,要是坐“公共马车”,每走五英里路要付一个先令,骑马呢,每英里付三个铜板,每站还要付给驿站骑手四个铜板;如果坐自己的车子,一时兴起,使用驿站马匹,每一匹马,每一英里路,应该跟骑马的人付同样的价钱。停在萨斯瓦克监狱门口的那辆马车驾着四匹马,有两个驿站骑手,这真是亲王般的排场。最后呢,顶刺激人,顶使人猜不透的是,这辆马车是严丝合缝地关起来的,连护窗板也拉起来了。窗玻璃都被它们堵住了。凡是眼光能够钻进去的地方都这起来了。从外面一点也看不见里边,很可能里边也一点看不见外面。此外,车里似乎一个人也没有。

  萨斯瓦克属撤来州,所以萨斯瓦克监狱受撒来州州长管辖。这种裁判权的划分在英国是屡见不鲜的。比方说伦敦塔吧,它不在任何一州的地区里,也就是说它在法律上好像是腾空的。伦敦塔除了自己的警察官。ustos tur-ns①以外,不承认任何司法长官。伦敦塔与众不同,它有自己的裁判权,自己的教堂,自己的行政机构。custos或者警察官的职权范围伸展到伦敦城外二十一个hamlet的地方,读者把hamlet译为“小村庄”得了。大不列颠的裁判权是互相重叠交错的,“炮官”的职务是属于伦敦塔的。

  ①拉丁文:守塔官。

  另外有一些法律习惯似乎还要古怪。如海军法庭必须参考并且应用罗得和奥来龙的法律,就是一个例子。奥来龙是法国的海岛,曾一度属于英国。

  一个州的州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人物。州长通常都是绅士,有的时候是骑士。在古宪章里称为spectabilis“值得一看的人物”。他的官衔介乎illustlis①和Clarimus②之间,比前者小一点,比后者大一点。州长本来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但是爱德华二世和以后的亨利六世改由国王任命,于是州长就变成了王冠的分泌物了;所有的州长都是从陛下手里接到委任状的,只有西茂兰州州长(因为是世袭的)和伦敦州与米德勒塞克斯州的州长(因为他们是在大礼堂里被自己的老百姓选出来的)例外。威尔士和杰斯特两州的州长在财政方面有一定的特权。英国这些官职到现在还完全存在,不过它们已经被历代的风俗和思想一点一点地磨光,跟早先的面貌不一样了。州长有护送和保护“旅行法官”的职责。他手下的两个官吏好像他的左右手,右手是副州长,左手是承法吏。承法吏由称为铁棒官的“百家长”辅佐,负责恐吓,审问盗窃犯、杀人犯、乱党、游民和各种犯了重罪的犯人,并且在州长的负责之下把他们监禁起来,听候巡回法官的审判。副州长和承法吏的官职的区别,对于州长来说,前者陪伴州长,后者辅佐州长。州长掌理两个法院的事务,一个是固定的中心法院,也叫做州法院,一个是旅行的法院,也叫做州巡回法院。他是首府和全州的唯一长官。他可以在一个“戴帽子的”法学家(拉丁文叫做sersens coifae,这一个是精通法律的官吏,在他的黑色圆帽下面戴着康市来的白色布帽)的帮助和陈述下,跟法官一样仲裁纠纷事件。他可以疏散监狱;他到了本州的一个城市,有权大刀阔斧地出清监狱的囚犯,或者把他们释放,或者把他们绞死,这就叫做“解放监狱”,gaol delivery。州长必须把起诉书交给二十四个陪审官;如果他们赞成,就批上:billa vera③!如果不赞成就批:ignoramus④!于是起诉书就撤销了,州长有撕毁起诉书的特权。如果在讨论期间有一个陪审官死了,自然应当赦免被告,并宣告无罪释放,州长既有权拘捕被告,自然也有释放他的权利。州长使人特别尊敬和畏惧的是,他负责执行“陛下所有的命令”,这个幅度太可怕了。于是专横霸道就在这些公文里安了家。叫做“执标官”的军官和验尸官簇拥着他,市场的官员也加入行列,有骑马的,有穿制服的,他这支卫队简直漂亮极了。张伯伦说州长是“司法、法律和州的生命”。

  ①拉丁文:显贵的。

  ②拉丁文:明察秋毫的。

  ③拉丁文:真正的起诉书。

  ④拉丁文:我们不了解。

  在英国有一种令人难以觉察的破坏作用,一直在不断地粉碎、割裂法律和习惯。我们再说一遍,现在不管州长也好,铁棒官也好,承法吏也好,都不再执行他们当时执行的职务了。古代的英国,权力相当混乱,职权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结果发生了许许多多侵权的事实,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可能产生了。警察和司法也不再相互混淆。虽然名称还存在,可是他们的职务已经改变了。我们甚至可以相信,连“铁棒官”这个名称的含义也变了。它从前是一个官职,现在却变成地区的名称;从前的“百家长”变成了现在的“百家乡”。

  此外,当时的州长把法国从前叫做民政署长和警政署长的两个官吏的职权,或多或少地合并或者揽在自己的权限之内。警察局一七○四年七月十二日的旧档案把巴黎的民政署长形容得非常到家:“民政署长先生绝不讨厌家庭纠纷,因为争来争去总是他沾光。”至于警政署长,这是一个有多重性格、变幻不定的可怕人物。雷耐·达尔让松就是他们中间的一个最典型的人物,用圣西门的话来说,他的脸是阴曹地府里的三个判官合起来的。

  阴曹地府里的这三个判官,我们已经在伦敦的主教门见过了。

               第七章 战栗

  格温普兰听见关上小门,所有的门闩咔嚓一声都闩上的时候,打了一个寒战。刚刚关上的这个门,对他来说,好像是光明和黑暗的交通孔道,一边是蚂蚁窝似的尘世,另外的一边是死亡的世界;他觉得阳光普照的万物好像都撇在身后,仿佛他穿过了生命的边界,从此跟生命绝缘了。他心里一阵沉痛。他们要拿他怎么办呢?这一切是什么意思?

  他在什么地方?

  周围什么也看不见;他站在黑暗里。门关上以后,他暂时两眼发黑。连那个窗洞也跟门一样关起来了。没有通风孔,没有灯。这是古时候的一个预防措施。监狱的入口处不许有亮光,好让新来的人看不见任何标记。

  格温普兰伸开两只手摸了一下,右边是墙,左边也是墙;他是在一条走廊里。渐渐地,不知道从哪儿漏出来的一点地窖似的幽光,在黑暗里飘动着,再加上他那两只扩大了的瞳孔,他才能分辨出这儿那儿有一条线,面前模模糊糊地出现了这条走廊的轮廓。

  除了于苏斯言过其实的言谈之外,从来没有见过严厉的刑罚的格温普兰,觉得自己仿佛被一只黑暗的大手抓住了。被神秘的法律之手抓住,实在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我们不拘在什么东西面前,都能勇气百倍,可是一到了法院面前就泄气了。为什么呢?因为人类的公道好比夜色朦胧的黄昏,法官是在那里摸索。他想起于苏斯曾经告诉他必须保持沉默。他想再看见蒂。在他这种情况,他感觉到有一种无法解释的专制的东西,他不愿去触犯它。有的时候越是想弄清楚,反而越糟。但是另一方面,他这次遭遇的压力却是那么大,结果他让步了,忍不住提了一个问题。

  “各位先生,”他问道,“你们把我带到哪儿去?”

  他们没有回答他。

  这是秘密逮捕法,诺曼底原文有明文规定:A silentiariis ostio praepositis introducti sunt①。

  ①拉丁文:看守人应该悄悄地从门里进来。

  这个沉默使格温普兰寒心了。直到这时为止,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坚强的人。他能自给自足。自给自足就是力量。他过的是离群索居的生活,他想一个离群索居的人自然也不会受人的攻击。而现在呢,他突然感觉到一种联合起来的丑恶的力量把他压在下面了。怎样跟法律这个可怕的无名氏斗争呢?他被这个谜难倒了。一种无名的恐惧找到了他的弱点。再说,他一夜没有睡觉,也没有吃过东西;他只在茶杯里湿润过一下嘴唇。他一整夜胡思乱想,现在他身上在发烧。他渴了,说不定是饿了。怨恨不平的胃囊把什么都搅乱了。从昨天晚上起,意外的事件不停地在袭击他。激动在折磨他,也在支持他;没有风暴,船帆不过是一块破布。但是疾风能把这块非常柔软的破布吹得鼓膨膨的,直到把它撕破才肯罢休。他觉得自己心里也有这样的一只帆。他觉得自己马上就要坍下来了。他就要摔倒在地上,失掉知觉了吗?晕倒是女人耍的手段,可是对男子汉来说,却是一种耻辱。他挺起了身子,可是却战栗起来。

  他觉得自己好像站不稳了。

               第八章 叹息

  他们继续前进。

  他们顺着走廊朝前走。

  没有现成的档案室。没有登记处。当时的监狱是不重视文件的。它只消把你关在里面就行了,常常连为什么关你也不知道。作为一个监狱,里面只要有犯人就够了。

  这一队人马只得拉长他们的行列,适应走廊的形势。他们差不多是一个跟着一个走;铁棒官在前,紧跟着是格温普兰,随后是承法吏;最后是警察,他们挤在一起走着,像个瓶塞似地堵住格温普兰身后的走廊。走廊越来越窄;现在格温普兰的两只肘弯都能碰着墙壁;圆顶是石子和水泥做的,隔开几步就有花岗石的拱基垂下来,挡住去路;必须低下头来才能走过;在这个走廊里可不能奔跑;即使要逃走,也得慢慢地走;走廊跟肠子一样,曲折迂回;肠子总是弯弯曲曲的,监狱的肠子也跟人的肠子一样。这里那里,一会儿在右边,一会儿在左边,不时有一个在墙上挖出来的方洞,洞外装着很粗的铁栅,使人能够看见里面的扶梯,有的通到上面,有的通到下面。他们来到一个关着的门前面,门开了,他们走过去以后,门又关上了。后来他们又走过第二个给他们让路的门,接着是第三个,它在它的铰链上转了一下。这些门开开又关上,好像是自动的。看不见一个人。走廊越来越窄,圆顶越来越低,到未了就非得弯着腰不能前进了。墙上朝外渗水,圆顶上有水滴下来,走廊里的石板地也跟肠子一样粘糊糊的。一种代替光亮的白朦朦的微光越来越接近乳白色了。没有空气。路是朝下去的,使人特别觉得阴风凄凄。

  必须特别注意才能觉察到路是朝下去的。在黑暗之中慢慢朝下走是很凄惨的。从一个不知不觉往下降的斜坡上向着黑魆魆的东西走去,再也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了。

  下降,是走进一个可怕的未知之乡。

  他们这样走了多少时候呢?格温普兰说不上来。

  人走了患难的道路,每一分钟都显得很长很长。

  突然他们停了下来。

  一片漆黑。

  走廊稍微宽了一些。

  格温普兰听见了一个声音,离他很近,只有中国的锣声能给人这样的概念,仿佛有人在深渊的石壁上敲了一下。

  这是铁棒官用他的铁棒敲铁板的声音。

  铁板是一扇门。

  这不是左右转动的门,而是一种上下移动的门。跟一把锄头差不了多少。

  门槽里发出一阵尖锐的摩擦声,格温普兰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块方形的日光。

  因为那块铁板升到圆顶上的一条缝里去了,这个开门的方法跟提起一个捕鼠机的洞板一样。

  面前开了一个洞。

  所说的日光其实并不是日光,这不过是一点亮光罢了。但是对于格温普兰放大的瞳人来说,这道突然而来的苍白亮光在起头的时候,简直跟打闪一样。

  他刚才有好些时候什么也没有看见。要在耀眼的光亮下看清东西,跟在黑夜里一样困难。

  后来呢,他的瞳人慢慢适应了亮光,正跟刚才适应黑暗一样。未了,他终于看清了东西。这道光亮起初好像太强烈,接着就在他的瞳人里减低了强度,重新变成铅灰色的光芒;他大着胆子把他的视线送进他面前这个打开的洞里,他看见的东西实在可怕极了。

  他脚前有二十几级台阶,又高,又窄,棱角已经磨平,左右都没有栏杆,差不多是垂直地下降到一个很深的地窖里,这好像是削成梯子形状的一个石脊或者一堵墙。台阶一直通到下面。

  地窖是圆的,上面是倾斜的尖形圆顶,因为没有拱基的关系已经走了样,凡是压在过于沉重的建筑物下面的地下室都是如此。

  挖出来代替门的这个门洞,铁板打开后出现的这个通到台阶上面的门洞,是凿在圆顶上的,所以居高临下,一眼望去,地窖好像一口水井。

  地窖很大,如果说它是井底的话,这应该说是一口巨井的井底。古语“有如地牢”这几个字还不足以形容这个地窖,除非你设想地窖跟捕狮子或者老虎的陷阱有同样的规模。

  地窖里没有铺石板,也没有铺石子。地上是地底下的那种又湿又冷的泥土。

  地窖中央的四根难看的短柱支撑着一个笨重的尖顶形门廊,四根在门廊中央汇合的弯梁的图案好像主教帽的内部。门廊很高,如同放石头棺材的古墓一样,能够够得着地客的圆顶,仿佛是地窖中央的一间屋子,如果这个只有四根柱子、没有墙壁的敞亭也能叫做屋子的话。

  门廊的拱心石下面挂着一盏铜灯,灯是圆的,跟监狱的窗子一样,也装着铁栅。这盏灯在它四周,在柱子上,圆顶上和柱子后面影影绰绰的一圈墙壁上,撒了微弱的光,光线被灯上的铁栅隔成一个个方块。

  起初照得格温普兰眼花缭乱的就是这个灯光。现在它对他来说,不过是一团朦胧的红光罢了。

  地窖里没有其它的光亮。没有窗户,没有门,也没有通风孔。

  在四根柱子中间,正巧是那盏灯底下最亮的地方,贴着地面躺着一个可怕的白影子。

  这个影子是背脊朝下躺着的。我们能看见一颗人头,一对闭上的眼睛和一个人的身体,上身藏在一块说不上什么形状的东西下面无法看得见,四肢跟上身连在一起,好像圣安德来的十字架,向四根柱子伸去,手脚被四根链子挂着。链子的末端扣在四根柱子下面的铁环上。这个一动也不动的保持着残酷的分尸姿势的人影,跟死尸一样,白得吓人。身上没有衣服;这是一个男子。

  格温普兰吓呆了,从台阶上朝下望。

  突然间,他听见一个垂死的人咯咯咽气的声音。

  这个尸体还活着呢。

  离这个活鬼似的人不远的地方。在门廊的一根弯梁底下,在一个下面垫着一块宽石板的大扶手椅两边,站着两个裹着很长的黑殓尸布的人,一个穿红袍子的老头,面色铁青,阴森吓人,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一动也不动地坐在扶手椅上。

  一个人只要不像格温普兰那样无知,就能从那束玫瑰花知道一些事情。在审判的时候有权拿着玫瑰花,说明这是一位皇家的法官,也是当地的法官。伦敦市长先生现在还是这样审判的。每一个季节最早的玫瑰花的职责是帮助法官审判。

  坐在扶手椅上的那个老头是撒来州州长。

  他跟一个有最高权力的罗马人一样严肃、威风。

  扶手椅是地窖里唯一的坐位。

  扶手椅旁边有一张桌子,上面放满了文件和书籍,州长的那根很长的白色权杖也放在那里。

  站在州长两边的是两个博士,一个是医学博士,一个是法学博士。我们从后者假发上的帽子上能认出他是个法学家。两人都穿着黑色的长袍,这一个穿的是法官的长袍,另一个穿的是法医的长袍。这两种人都替他们制造出来的死人穿孝。

  在州长背后的石埂上,也就是说,在那块石板的边上,蹲着一个戴圆假发的书记官。在离他不远的石板上放着一个笔墨盒,膝盖上有一个文件夹,上面放着一张羊皮纸,他手里拿着笔,做出一个准备写字的姿势。

  这个书记官是一种叫做“看口袋的书记”;所说的口袋就在他脚前。这是古时诉讼用的口袋,叫做“正义袋”。

  在一根柱子底下有一个抱着膀子的人,身上穿的都是皮衣服。这是刽子手的助手。

  这些围着一个被人用键了绑起来的囚犯的人,似乎对他们阴森森的姿势挺得意。谁也不动弹,也不言语。

  所有这一切简直安静到了可怕的程度。

  格温普兰在这儿看见的是一个上刑罚的地窖。在英国,这种地窖很多。布尚塔的地穴很久以来一直是做这个用处的,罗里亚监狱的地下室也是如此。在伦敦从前曾经存在过,现在还能看见这一类的地方,他们管那种地方叫做“夫人广场的地牢”。在这个地窖里还有一个壁炉,是准备在必要的时候烧烙铁用的。

  在国王琼时代,所有的监狱都有上刑罚的地窖,萨斯瓦克监狱也是其中之一。

  下面描写的情形当时在英国是屡见不鲜的,严格地说,在刑事诉讼程序上目前还可能应用;因为这些法律现在还存在。一部野蛮的法典能跟自由和平相处,这真是英国的怪现象。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一个和睦的家庭。

  不过假如有人表示怀疑,也不见得不得体吧。一旦到了紧急关头,这种刑法很可能借体还魂的。英国的立法好比一只驯服了的老虎。它的爪子跟丝绒一样,但是它还有爪尖。

  把法律的爪尖斩掉才是聪明的办法。

  法律不知道什么是权利。这边是刑罚,另外的一边是人道。哲学家提出抗议;但是人类的正义要同真正的正义结合起来,还需要一些时间呢。

  尊敬法律,这是一句英国话。英国对法律那么虔诚,所以他们从来不废止它们。正是因为这种尊敬,他们只好不执行它们的死刑。一条已经不适用的古法律跟一个老婆子一样;不过这两种老婆子,我们都不去杀死她们。不再跟她们打交道,这就完了。她们认为自己还年轻美丽,让她们去吧。让她们去梦想她们还在生活好了。这种礼貌就是所谓尊敬。

  诺曼底人的习惯已经满脸皱纹了;这也碍不住英国法官对它脉脉含情。一件古代残酷的纪念物,如果是诺曼底人的,他们会心爱地保存它。还有比绞刑架更残酷的吗?在一八六七年,他们还定了一个人的罪,要把他大卸四块,献给一个女人,一个女王呢①。

  ①指一八六七年五月,“芬尼社”巴尔克的案子。——原注“芬尼社”是爱尔兰人的一个争取民族独立的反英组织。

  再说,英国从来没有什么肉刑。历史上是这样说的。历史的面皮也够厚的了。

  麦休·德·威斯敏斯特说,“撒克逊的法律是很宽厚温柔的”,它不处死罪犯,接着他又补充说,“我们不过割掉他们的鼻子,挖出他们的眼睛,除去跟性别有关的部分罢了。”如此而已!

  格温普兰在台阶上吓得目瞪口呆,浑身乱抖,他感到全身发冷。他在竭力回想他可能犯过什么罪。随着铁棒官的沉默而来的是这幅受刑的惨象。当然,这是一个事实,可是是一个悲惨的事实。他觉得擒住他的这个难解的法律之谜,在他眼里越来越昏暗了。

  躺在地上的人影又发出一声咽气的声音。

  格温普兰感觉到有人轻轻推了一下他的肩膀。

  推他的是铁棒官。

  格温普兰明白他应该下去。

  他照人家的吩咐做了。

  他一级一级地顺着台阶往下走。台阶很窄,每一级有八九寸高。而且又没有栏杆。必须很小心才能下去。铁棒官跟随在格温普兰身后,中间隔开两级台阶,笔直地拿着他的铁棒。铁棒官后面是承法吏,两人中间也保持着同样的距离。

  格温普兰走下这几级台阶的时候,痛心地感觉到自己仿佛被绝望吞下去了。有如一步一步走向死亡。每走下一级,光明就仿佛熄灭了一点似的。越往下走,他的面色越苍白,他终于走到台阶底下。

  地上那个被人缚在四根柱子上的毛虫似的东西,继续发出临终前咽气的声音。

  阴影里有一个声音说:

  “到这儿来。”

  格温普兰朝前走了一步。

  “再过来一点,”声音说。

  格温普兰又走了一步。

  “到我眼前来,”州长又说。

  承法支在格温普兰耳边悄悄地(他的口气是那么严肃,所以他的话变成了庄严的宣告)说:

  “您现在是在撒来州州长面前。”

  格温普兰一直走到他看见躺在地窖中央的那个受刑的人旁边。铁棒官和承法吏留在原地,让格温普兰一个人朝前走。

  格温普兰走到门廊底下,才看见他在远处看不清楚的这个可怜虫原来是个活人,他刚才害怕,现在真的感到恐怖了。

  被人缚在地上的人赤身露体,只有一块我们可以叫做“受刑者的葡萄叶儿”的难看的遮羞布,罗马人称为succingulum①,哥特人称为christinannus②,我们古高卢土话的cripagne③就是从这个字转化来的。耶稣赤身露体地钉在十字架上,身上也只有这么一块破布。

  ①拉丁文:腰布。

  ②拉丁文:基督的腰布。

  ③基督的腰布。

  格温普兰注视着的这个可怕的受刑者,是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秃头,下巴上长着根根倒竖的白胡子。他闭着眼睛,张着嘴。所有的牙齿都能够看见。瘦骨嶙峋的脸跟一个骷髅差不了多少。胳膊和腿固定在四根石柱上的链条上,好像一个乘号。胸口和肚子上有一块铁板,上面堆着五六块大石头。嗓子里的声音一会儿像喘气,一会儿像吼叫。州长没有放下他那束玫瑰花,他用另外一只空着的手举起桌子上的自己的权杖说:

  “忠于女王陛下。”

  他把权杖放在桌子上。

  接着,州长没有任何手势,跟受刑人一样一动也不动,提高了他那丧钟似的缓慢的声音。

  他说:

  “拴在链条上的人,请您最后一次听听正义的声音。您被人从地牢里提到这个监狱里来。当然,已经通过合法的程序formaliis verbis pressus审间过您,但是您受到一个顽固不化的邪恶魔鬼的影响,不注意曾经向您宣读过的,现在还要向您宣读的文件和通告,您一直门声不响,拒绝回答您的法官。这是一种可恶的放肆行为,除了法院的口供记录上列举的那些应该受到惩罚的事实以外,单单这种行为就构成拒抗法院的罪名。”

  戴帽子的法学家站在州长右边,他打断了州长的话,用一种冷淡之中带着浓重的悲哀意味的声调说道:

  “Overhernessa。阿尔弗来德及高德兰法案第六章。”

  州长又说:

  “除了骚扰母鹿生小鹿的树林的窃贼以外,人人尊敬法律。”

  好像两口大钟在互相对答一样,法学家说道:

  “Qui faciunt vastum in foresta ubi dames solent founinare①。”

  ①拉丁文:骚扰母鹿生小鹿的树林。

  “拒绝回答司法官的人,”州长说,“有已经染上了所有恶习的嫌疑。法律上认为他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

  法学家插进来说:

  “Prodigus,devorator,profusus,salax,ruffianus,ebriosus,luxuriosus,simulator,consumptor patrimonii,elluo,ambro,et gluto①。”

  ①拉丁文:挥霍者,浪费者,败家子,色情狂,诱奸者,酒鬼,放荡鬼,伪君子,耗光父业者,盗用公款者,乱花钱的人,贪馋鬼。

  “所有的恶习能够产生所有的罪恶,”州长说。“什么都不肯承认的人也就等于说他什么都干。在法官提出来的问题前面一声不响的人,是个撒谎者和弑亲者。”

  “Mendax et parricida①,”法学家说。

  ①拉丁文:撒谎者和弑亲者。

  州长说:

  “囚徒,用沉默来表示缺席是不能允许的。假缺席使法律留下一道创伤。这跟刺伤一位仙女的狄奥麦德①一律同罪。在正义面前一声不响是造反的表现。背叛法院,就是背叛陛下。没有比这更可恨,更狂妄的了。在问口供的时候摆脱自己的罪责,是盗窃真理的行为。这一点,法律早有准备。遇到这样的情况,英国人一直有享受监狱、绞刑架和铁链的权利。”

  ①阿尔高国王,在特洛伊战争中误伤维纳斯女神。法律在法文里是阴性,故有仙女之说。

  “见一○八八年的Anglica charta①,”法学家说。

  ①拉丁义:英国宪章。

  法学家接着用他那种机械的庄严口气,补充了一句:

  “Ferrum,et fossam,et furcas,cum aliis libertatibus①。”

  ①拉丁文:铁链子,监狱,脚镣手铐及其它自由。

  州长接着说:

  “囚徒,既然您不愿意打破沉默(虽然您神志清楚,并且完全知道法院对您的要求〕,既然您穷凶极恶地进行拒抗,您就只有被押到地牢里来,这也是您罪有应得,您所服膺的就是刑法上所谓的‘严厉无情之刑’。您所受到的考验是——法律要求我正式通知您——您被带到这个地牢里来,脱掉了衣服,赤着身子,仰面躺在地上,四肢伸直,缚在法律的四根柱子上,肚子上放一块铁板,然后在您身上放一堆石头,您能够撑得住多少就放多少。法律说:‘尚可增加’。”

  “plusque①,”法学家证实州长的话。

  ①拉丁文:尚可增加。

  州长继续说:

  “在这种情况下,在延长这个考验之前,我,撒来州州长,曾经再三劝告您开口回答,虽然您处在拷问、铁链、脚镣、手铐和桎梏的威力之下,却仍旧穷凶极恶,固执地保持沉默。”

  “Attachiamenta legalia①,”法学家说。

  ①拉丁文:法律上规定的刑具。

  “由于您的拒绝和顽固不化,”州长说,“同时也因为法律必须和犯人一样顽强才算公平的缘故,于是根据法律和条文的命令,继续进行考验。第一天不给您吃的和喝的东西。”

  “Hoe est super jejunare①,”法学家说。

  ①拉丁文:这是上乘的斋戒。

  静默了一会儿。那堆石头下面传来了犯人带丝丝声音的呼吸声。

  法学家继续他的中断了的引文:

  “Adde augmentum abstinentiae ciborum diminutione①。不列颠习惯法第五百零四条。”。

  ①拉丁文:同时还应该减少食物。

  这两个人,州长和法学家,一直在轮流着发言。没有比这种心平气和的单调声音更凄凉的了。悲哀的声音跟不祥的声音一唱一和。简直可以说这是酷刑的主祭者和陪祭者在做颂扬法律残酷的祭礼。

  州长又说一遍:

  “第一天不给您吃的和喝的东西。第二天给您吃的,不给您喝的;在您嘴里塞了三口大麦面包。第三天给您喝的,不给您吃的;三杯水分三次倒在您嘴里,那是从监狱的水沟里舀来的。第四天到了。也就是说今天。现在,如果您仍旧拒绝回答,就把您撂在这儿,一直到您死了为止。是正义要求这样做的。”

  一直帮腔的法学家表示赞成:

  “Mors rei homagium est bonee legi①。”

  ①拉丁文:死亡这个事实,是尊敬贤明法律的表现。

  “您要尝到惨死的滋味,”州长接着说。“到了那个时候,哪怕您的血从喉咙里,胡子里,胳肢窝里流出来,哪怕是从嘴巴到腰间全身所有的孔洞都流血,也没有人来帮您的忙了。”

  “A throtebolla,”法学家说,“et pabu et subhircis,et a grugno usque ad crupponum①。”

  ①拉丁文:从喉咙里,胡子里,胳肢窝里,从嘴巴到腰间。

  州长继续下去:

  “囚徒,您要注意。因为,后果要您自己负责。如果您放弃您可恶的沉默,如果您承认的话,您不过被绞死,并且还能享受‘麦尔代丰’的权利,也就是说您还能领到一笔钱。”

  “Damnum confitens,”法学家说,“habeat le meldefeoh①。《依纳法》第十章。”

  ①拉丁文:坦白自己罪行者有享受“麦尔代丰”之权。

  “这笔钱,”州长又重复了一遍,“要用‘道依特京’、‘休斯京’和‘伽里胡尔潘’付给您,按照亨利五世三年颁布废除币制条例的规定,这三种钱币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可以通用,除此之外,在您上绞架以前还有享受scortum ante mortem①的权利。这些都是坦白认罪的好处。您乐意回答法院提出的问题吗?”

  ①拉丁文:临死前的幽会。

  州长停了下来,他在等待着。受刑者没有任何动作。

  州长又开口了:

  “囚徒,沉默是一个危险大于安全的避难所。固执是罪大恶极的,必须受到处罚。在法院面前门声不响就是对王冠不忠。不要再忤逆女王了。请您想一想女王陛下。不要再违背我们仁慈的女王了。在我跟您说话的时候,您直接回答她好了。做一个忠顺的子民吧。”

  受刑者的喉咙又咯咯地响了一下。

  州长又说下去:

  “瞧吧,您已经受了七十二小时的考验,我们现在是第四天了。囚徒,今天是最后决定的日子。法律上规定第四天是对质的日子。”

  “Quarta die,frontem ad frontem adduce①,”法学家嘟囔着说。

  ①拉丁文:第四天进行对质。

  “法律贤明的地方,”州长说,“在于它选择了这个最后的时刻,来进行我们的祖先说的‘死亡般冷冰冰的审判’,因为这个时刻,只要说一声‘是’或者‘不是’,别人就会相信了。”

  法律专家接着说:

  “Judicium pro frodmortell,quod homines credendi sint per suum ya et per suum na①。阿代尔斯坦王宪章第一卷,第一百七十三页。”

  ①拉丁文:到了“冷冰冰的死亡审判”的日子,只要说一声“是”或者“不是”,别人就相信了。

  又等了一会儿,州长的冷若冰霜的脸望着下面受刑的囚犯。

  “躺在地上的囚徒……”

  他停了一下。

  “囚徒,”他嚷起来了,“您听见我的话吗?”

  那人没有动弹。

  “我用法律的名义,”州长说,“命令您睁开眼睛。”

  犯人的眼皮仍旧拢在一起。

  州长转过身来,对站在左面的医学博士说:

  “博士,请您诊断一下。”

  “Probe,da diagnosticum①,”法学家说。

  ①拉丁文:正直的人,请你诊断一下。

  医生带着一副官僚的僵硬神气,从石板上下来,走到囚犯跟前,他弯下腰,把耳朵凑在受刑人的嘴上,摸摸手腕、胳肢窝和大腿的脉搏,然后站起来。

  “怎么样?”州长说。

  “他还能听见,”医生说。

  “他能够看见吗?”州长问。

  医生回答:

  “能够看见。”

  州长做了一个手势,承法吏和铁棒官走了过来。铁棒官站在受刑者的头旁边;承法吏停在格温普兰旁边。

  医生在柱子中间向后退了一步。

  这当儿,州长举起那束玫瑰花,像牧师举起酒圣水的刷子似的,提高了嗓门,用可怕的声音向犯人说:

  “啊!坏蛋,法律请求你在死以前开口说话!你愿意装哑巴,想想看,坟墓就是个哑巴;你愿意装聋子,想想看,永劫不复的地狱就是个聋子。你想想死亡吧,它可比你还要坏。你考虑一下,你将要被人撂在这个地牢里。听好,我的同类,因为我也是一个人!听好,我的兄弟,因为我是一个基督徒!听好,我的孩子,因为我是个老头子!你要留心,因为我是你的痛苦的主人,我马上就要变成一个可怕的人了。法官的威严是法律的恐怖造成的。想想看,我自己也在我面前发抖。我自己的权力使我六神无主。不要逼得我没有退路。我感觉到我心里充满了惩罚犯人的神圣的恶念。不幸的人,要存着一颗畏惧正义的正直而识时务的心,听我的话。对质的时刻到了,你非回答不可。不要再任性抵抗下去了。本要弄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想想看,结果你的生命是我的权利。听好,快入土的人!除非你乐意在这儿几小时,几天,几星期,慢慢地死去,被压在石头底下,在粪便之中,慢慢地在可怕的痛苦之中死去,你一个人呆在这个地窖里,被人遗弃,遗忘,消灭,让老鼠和黄鼠狼咬你,让黑暗的动物啃你,可是别人却在你头上来来往往,买的买,卖的卖,马车辘辘滚过。除非你愿意一直在这绝望的深渊里奄奄一息,咬牙切齿,痛哭,咒骂,没有医生来减轻你的伤口的疼痛,没有牧师给你的灵魂送一杯圣洁的清水。啊!除非你愿意慢慢地尝着坟墓可怕的泡沫在你的嘴唇上出现的滋味,啊!我求你,我恳求你,听我的话!为了救你,我呼求你,请你可怜自己,做我要求你的事情,向法院让步,听从它,请你转过脸来,睁开眼睛,说吧,你是不是认识这个人!”

  受刑者没有转过脸来,也没有睁开眼睛。

  州长对承法吏和铁棒官轮流看了一眼。

  承法吏除掉格温普兰的帽子和大衣,抓住他的肩膀,让他的脸对着被缚在链于上的犯人那边的光亮。格温普兰的脸好像出现在黑影里的浮雕似的,突然被灯光照亮了。

  这时候,铁棒官弯下身子,两只手扶着受刑者的鬓角,把他那张毫无生气的脸转过来,对着格温普兰,然后用两只大拇指和两只食指掰开合在一起的眼皮。犯人的两只恶狠狠的眼珠子露出来了。

  犯人看见了格温普兰。

  他于是抬起头来,睁大着眼睛望着他。

  他使出一个胸口上压着一座大山的人所有的力气,浑身哆嗦了一下,叫道:

  “是他!是的!正是他!”

  接着,他突然爆发了一阵可怕的笑声。

  “正是他!”他又说了一遍。

  说完,他的头又放在地上,重新闭上眼睛。

  “书记官,记录下来,”州长说。

  格温普兰起先虽然害怕,一直到这时为止,差不多还能强自镇静。犯人的“正是他”这句话使他心乱。“书记宫,记录下来”这句话使他浑身冰冷。这时格温普兰仿佛才明白,虽然猜不出是什么缘故,一个罪大恶极的罪犯在往命运里拖他,同时他觉得这个人含糊不清的供同仿佛颈枷的铰链一样,已经套在他头上。他想像着这个人和他一同拴在一个有两根柱子的大枷上。格温普兰在恐怖里挣扎着。他用一个老实人无限烦恼的口气,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讲起来了。他浑身打哆嗦,吓得晕头转向,忧虑像疯狂的子弹一样袭击着他,他信口说出来的话,都是人在愁极时涌上心头的叫声。

  “不对。不是我。我不认识这个人。他不可能认出我来,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他。晚上的演出还在等待我。你们要我做什么?我要求我的自由。不单单是这个。你们为什么把我带到这个地窖里来?那简直没有法律。法官先生,我再说一遍,这个人指的不是我。不管怎么说我都是无罪的。这个我很清楚。我要回去。这是不公道的。这个人跟我毫无关系。您可以调查。我过的是正大光明的生活。您把我抓来,就跟抓一个小偷似的。为什么要这样到这儿来?这个人,我怎样能知道他是什么人呢?我是个在江湖上流浪的人,我在市集上,市场上演滑稽戏,我是笑面人。来看我的人相当多。我们是在泰林曹草地上。十五年以来,我一直老老实实地干我的行当。我现在二十五岁。我住在泰德克斯特客店。我叫格温普兰。法官先生,请您饶恕我,让他们把我从这儿弄出去吧。不要欺负卑贱的苦命人。请您可怜我吧,我什么也没有做过,我既没有靠山,也没有能力自卫。现在站在您面前的是一个可怜的走江湖的。”

  “站在我面前的,”州长说,“是克朗查理和洪可斐尔子爵,西西里的科尔龙侯爵,英国的爵士,费尔曼·克朗查理老爷。”

  州长站起来指着他的扶手椅,向格温普兰说:

  “阁下,您请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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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海和命运随着同样的微风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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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易碎物的韧性

  命运有时给我们喝一杯疯药。一只手突然从云端里伸出来,递给我们一个黑色的苦爵,里面盛的是我们从来没有尝过的麻醉剂。

  格温普兰不了解其中的奥妙。

  他回过头来,望了一下,看看这句话是对什么人说的。

  一个过于尖锐的声音,耳朵无法听见;一个过于尖锐的情感,脑子也无法理解。理解跟听觉一样,有一定的限度。

  铁棒官和承法吏走近格温普兰,扶着他的胳膊,他觉得他们搀着他坐在州长让出来的扶手椅上。

  他听任他们摆布,弄不清是怎么回事。

  格温普兰坐下以后,承法吏和铁棒官向后退了几步,直挺挺地站在扶手椅后面,一动也不动。

  这当儿,州长把他那束玫瑰花放在石板上,戴上书记宫递过来的眼镜,从堆在桌上的档案底下抽出一张斑痕累累的、发黄的羊皮纸,羊皮纸有的地方已经损坏、破碎或者发绿了,上面写满了字迹,看样子以前一定是折得很小。州长站在灯光底下,把羊皮纸凑近眼睛,用最庄严的声音念道:

    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

    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一个十岁的孩子被人恶毒地遗弃在波特兰荒凉的海岸上,故意让饥饿、

  寒冷和孤独杀死他。

    这个孩子是他两周岁的时候,被最仁慈的陛下詹姆士二世下令卖出去

  的。

    这是已去世的克朗查理和洪可斐尔子爵,意大利科尔尤侯爵,英国上

  议员林诺·克朗查理和他已去世的配偶安·勃拉特歇的唯一合法子嗣费尔

  曼·克朗查理爵士。

    这个孩子是他父亲的财产和爵位的继承人。这是最仁慈的陛下所以出

  卖他,使他变成残废,改变他的相貌,使他失踪的缘故。

    这个孩子受到适当的教养和训练,使他能够在市场和集市上要把戏。

    他是在父亲死后两周岁的时候被卖的,国王收到十英镑,作为这个孩

  子的身价和几种特许、容让和免税的代价。

    两岁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是被我——写这张字据并且在下面签名

  的人买下来的,使他变成残废、改变他相貌的人是一个名叫阿尔卡诺纳的

  佛兰德人,这人是唯一通晓孔贵斯博士的秘密和手术的人。

    我们蓄意把这个孩子的脸做成一个笑的面具。Masca ridens①。

  ①拉丁文:笑的面具。

    根据我们这个愿望,阿尔卡诺纳在这个孩子脸上做了Bucca fissa us

  que ad aures①的手术,这样一来,他脸上就出现了一个永恒的笑容。

  ①拉丁文:把嘴巴切到耳朵。

    孩子受到只有阿尔卡诺纳一人知道的催眠术,在进行这项工作时没有

  疼痛的感觉,这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曾经受过这次手术。

    他不知道自己是克朗查理爵士。

    他只知道自己叫格温普兰。

    在他被人家卖出的时候,才不过两周岁,所以年龄很小,而且记忆力

  非常模糊。

    阿尔卡诺纳是唯一通晓Bucca fissa①手术的人,这个孩子也是他动

  ①拉丁文:切开的嘴巴。

  过手术以后唯一活下来的人。

    这个手术顶顶奇怪的地方是,在许多年之后,哪怕这个孩子已经到了

  老年,哪怕他一头黑发已经变了白发,阿尔卡诺纳只要看见他,还会马上

  认出来。

    在我们写这张字据的时候,确知这些实在情形的主要参加人阿尔卡诺

  纳正被囚禁在奥兰治亲王殿下——俗称国王威廉三世——的监狱里。阿尔

  卡诺纳是被当作儿童贩子或者“琪拉”被拘捕的。他现在被关在恰泰姆监

  狱。

    这个孩子是在瑞士日内瓦湖畔,洛桑与维浮中间,他父母逝世的那幢

  房子里,按照国王的命令,被已经去世的林诺爵士的最后一个佣人卖出,

  交给我们的。这个佣人过了没有好久,也跟他的主人一样去世了。所以直

  到现在,除了恰泰姆地牢里的阿尔卡诺纳和我们马上就要死去的这几个人

  以外,在这尘世上就没有人知道这件微妙的秘密了。

    我们在下面签名的人,把这个孩子教养、扶养了八个年头,为的是让

  这个从国王那儿买来的小爵士参加我们的行业。

    今天,为了不遭到阿尔卡诺纳的厄运,我们从英国逃了出来,由于国

  会颁布的刑事禁令关系,我们一时胆小害怕,就在日落时分,把现在叫做

  格温普兰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抛在波特兰海岸上。

    但是,我们曾经在国王面前发誓保守秘密,不过不是在天主面前。

    今天夜里,由于天主的安排,我们受到风暴无情的袭击,在这绝望和

  不幸的时刻,我们跪在天主面前,他虽然可以救我们的生命,说不定他只

  愿意救我们的灵魂。我们对于人类已经没有指望,只有敬畏天上了;我们

  唯一的希望是悔恨自己的恶行,只要上天的正义能够得到满足,我们就可

  以听天由命,心安理得地死去。我们谦卑地痛悔前愆,用拳头打自己的胸

  膛,写下了这个声明,把它信托给沸腾的海洋,但愿它顺从天主的圣意,

  能够发挥作用。愿至圣童贞女援助我们。阿门。签名如下:

  州长停了一下,接着说:“下面是签名。各式各样的笔迹全有。”他随后念道:

    吉纳都士·奇士特孟德博士。阿森兴。一个十字,旁边是:巴勃拉·

  福摩埃,厄布德群岛的提里夫岛人。格士陶拉,班长。奇盎奇雷脱。雅克

  ·加套士,别名“纳尔朋人”。鲁克一庇埃·恰泼加罗泼,马洪的苦役犯。

  州长又停了一会儿,他接着说:

  “下面有一则附记,笔迹跟上文和第一个签名的一样。”

  他又念起来了:

    三个水手中的船主已被冲到海里去,其余两人签名于下:高台曾;阿

  负玛利亚,小偷。

  州长打断了原文,插了一句:

  “在羊皮纸下面写着:‘在巴撒奇海湾海面,比斯开单桅船“玛都蒂娜号”上。’”

  “这是首相府的一页公文纸,”州长补充了一句,“上面印有国王詹姆士二世的金线。在这个声明的空白上,有同样的笔迹写的一个附注。”他念道:

    这页羊皮纸是国王嘱咐我们买这个孩子的命令。我们的声明是写在背

  面上的。只要把它翻过来就可以看到这个命令。

  州长把羊皮纸翻过来,用右手举到灯光下面。这张白纸——如果这张霉迹斑斑的纸还能叫做白纸的话——上写着几个拉丁字:Jussu regis①和一个签名:杰弗理。

  ①拉丁文:国王的命令。

  “Jussu regis,杰弗理,”州长说,他的声音由庄严转到响亮。

  梦宫里仿佛有一片大瓦落在格温普兰头上。

  他语无伦次地说:

  “吉纳都士,啊,是的,那是博士。一个闷闷不乐的老头子。我很怕他。格土陶拉班长,也就是说,他是头目。我们一伙里还有两个女人;阿森兴和另外一个女人。还有那个普罗旺斯人。他姓恰泼加罗泼。他对着一个扁葫芦口喝酒,葫芦上写着几个红字。”

  “葫芦在这儿,”州长说。

  他把书记官从“正义袋”里取出来的一个东西放在桌子上。

  这是一个有两只耳朵的葫芦,套子是柳条编的。一看就知道它经历了不少的冒险。它一定在海上待了不少的时候。上面还粘着许多贝壳、海藻以及海洋的各种污垢。葫芦口上涂着柏油,说明以前是很严密地封起来的。现在已经启封了。不过那个封口用的绳头仍旧塞在葫芦口上。

  “刚才读的这项声明,”州长说,“是那几个将死的人放在这只葫芦里的。这个寄给正义的信件,大海已经忠实地送来了。”

  州长的声调越来越庄严了,他继续说下去:

  “正像哈鲁山出产上等小麦,供应烤国王饭桌上的面包的上等面粉一样,大海也在竭尽自己的力量,为英国服务,一位爵爷失踪了,它能够找到他,把他送回来。”

  他又说:

  “这个葫芦上确实写着几个红字。”

  他提高了声音,转过身去,对一动不动的受刑人说:

  “这就是您的名字,您这个恶棍。因为,冥冥之中有一条幽暗的道路,被人类的恶行这个深渊吞下去的真理终于从那条路上回到水面上来。”

  州长拿起葫芦,把这个漂流物的一面凑到灯光底下。葫芦已经擦干净了,大概是因为法院的需要才这样做的。在编柳中间,能够看到一条蜿蜒爬行的灯芯草细细的带子,这条带子是红色的,因为在水里泡了很久,有的地方已经发黑了,断了,但是还清清楚楚地写着三个字:阿尔卡诺纳。

  州长又转过脸来,用他那种特别的声音(它跟任何声音不相同,只好说是正义的声音吧)对囚犯说:

  “阿尔卡诺纳!在本州长第一次把这个写着您的名字的葫芦取出、展示并且交给您看的时候,您第一眼就高高兴兴地承认这是您的东西;后来,等到这张折好放在葫芦里的羊皮纸的内容宣读以后,您就不愿意再有什么表示,显然,您是在希望不要找到这个被抛弃的孩子,借以逃避惩罚,所以您拒绝回答。由于您的拒绝,您曾经受到‘严厉无情之刑’。您的同党写在羊皮纸上的声明和忏悔词又对您宣读了一遍。可是毫无用处。今天是第四天,法律规定对质的日子,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日被抛在波特兰的这个人被带到您面前来了,这当儿,您的鬼希望才烟消雾散,您打破沉默,认出了您的受害人……”

  受刑人睁开眼睛,抬起头、用垂死时的一种奇怪的响亮声音开始说话了。尽管他咽喉里时时发出咯咯的声音,他的声调却透露着一种难以形容的沉着;他从这一堆石头底下说出的悲惨的话,仿佛每一个字都是他掀开压在身上的墓石说出来的:

  “我曾经发誓保守秘密,我尽我的力量做到了这一点。生活在黑暗里的人是说一不二的,就是地狱里也需要正直。今天,沉默已经没有用了。让它去吧。所以我要开口说话。好吧,是的。正是他。他是我跟皇上两个人做出来的成绩;皇上用的是他的意志,我用的是我的艺术。”

  他望着格温普兰,又补充了一句:

  “现在,笑吧,永远的笑吧。”

  他自己也开始放声大笑。

  他第二次的笑声比第一次还要放肆,听起来仿佛是一阵鸣咽。

  笑声停了,那人又重新躺下。合上了眼皮。

  州长听完受刑人的话,说:

  “请完全记录下来。”

  他给书记官留一点写字的工夫,然后说:

  “阿尔卡诺纳!按照法律的条款,经过事实的对证,第三次宣读您同党的声明以后,并且经过您的忏悔承认,反复供认不讳,您将被除去桎梏,听候女王陛下以‘剽窃犯’的罪名下令绞死您。”

  “‘剽窃犯’,”戴帽子的法学家说,“就是贩卖儿童的罪犯。《维希哥特人法》第七卷第三篇Usurpaverit①条;《萨利安人法》第四十一篇第二条;《弗利宋人法典》第二十一篇De Plagio②条。亚力山大·奈千说:‘Qui Pueros vendis,plagiarius est tibi nomen③’。”

  ①拉丁文:非法占有。

  ②拉丁文:论非法占有。

  ③拉丁文:你出卖儿童,你的名字就是剽窃犯。——原注

  州长把羊皮纸放在桌子上,取下眼镜,重新拿起花束,说:

  “‘严厉无情之刑’结束了。阿尔卡诺纳,感谢女王陛下的洪恩吧。”

  承法吏打了一个手势,那个穿皮衣服的人开始动作了。

  这人是刽子手的助手,古宪章里叫做“绞刑架的侍从”,他走到犯人那儿,把肚子上的石头一块一块地拿下来,除去铁板,露出这个可怜虫的不成样子的肋骨,接着松开连结四根柱子的手腕和脚腕上的铁铐。

  犯人虽然摆脱了石头和铁链,可是仍旧躺在地上,闭着眼睛,胳膊和腿叉开,如同一个从十字架上卸下来的人。

  “阿尔卡诺纳,”州长说,“站起来。”

  犯人没有动弹。

  “绞刑架的侍从”举起犯人的一只胳膊,然后松开它,它又垂在地上。另外一只被举起来的手也垂在地上。刽子手的助手又举起犯人的一只脚,接着又举起另外一只,两只脚跟都沉重地摔在地上。手指一直不动弹,脚趾也一动不动。两只光脚板和躺在地上的躯干使人莫明其妙地毛发直竖。

  医生走过去,从黑长袍的一只衣袋里取出一面很小的铜镜,放在阿尔卡诺纳张开的嘴巴前面;接着用两只手指掰开犯人的眼皮。眼皮张开后不再合上。玻璃似的眼球果顿不动。

  他站起来说:

  “死了。”

  随后又补充一句:

  “是被狂笑害死的。”

  “没有关系,”州长说。“招供以后,不管他死了也好,活着也好,不过是个手续问题。”

  接着,州长用那束玫瑰花指指阿尔卡诺纳,吩咐铁棒官说:

  “今天晚上就把这具尸首弄出去。”

  铁棒官点点头,表示服从。

  州长又补充说:

  “墓地就在监狱对面。”

  铁棒官又做了一个表示服从的姿势。

  书记官在不停地记录。

  州长左手拿着玫瑰花,另外一只手拿起他的白色权杖,笔直地在一直坐在那儿的格温普兰面前站定,深深鞠了一躬,然后仰起头,摆出另外一副庄严的架子,望着格温普兰的脸说:

  “谨向大人致敬。卑职撒来州州长费力浦·但泽尔·巴生骑士在接到女王陛下直接的特殊命令和英国大法官大人的恃许之后,即于州政府的职员兼书记官沃布里·多克米尼克绅士及法定官员的协助下,在这项任务的职权范围内,根据海军部转来的文件,进行了审问,并记录在案。在审查了证物和签名,看过、听过各项声明之后,即行对质。凡有关证明和调查的各项法律手续都—一进行完毕,现在已经作出了公正的、正确的结论。为了使权利归于应该享受的人,兹特正式宣布大人是克朗查理和洪可斐尔男爵,西西里科尔龙侯爵,英国上议员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愿上帝保佑您。”

  他说完鞠了一躬。

  除了刽子手以外,所有在场的人:法学家,医生,承法吏,铁棒官,都在格温普兰面前鞠躬,他们的敬礼比州长的还要地道,简直一躬到地。

  “哎呀!”格温普兰叫起来了,“赶快喊醒我!”

  他站起来,面色铁青。

  “我来把您喊醒,”一个我们还没有听见过的声音说。

  从一根石柱后面走出一个人。自从那块大铁板替这支警察人员让开通路以后,没有另外的人走进地窖,显然,这人是在格温普兰来到以前就待在这个黑影里的,这大概是个专门在黑暗里观察的人,他站在那儿想必有一定的职权和使命。这是一个臃肿的胖子,戴着宫廷假发,穿一件旅行披风,态度恭谨,说得恰当一点,他已经不年轻了。

  他行了一个礼,又恭敬,又利落,只有在贵人手下当家院的绅士才有这种丰采,一点没有官吏的那股别扭劲儿。

  “是的,”他说,“我来把您叫醒。您已经睡了二十五年了。您一直在做梦,现在该醒过来了。您以为您是格温普兰,其实您姓克朗查理。您以为您是平头百姓,其实您是贵族。您以为您是最下层的人,其实您是最高贵的。您以为您是个卖野药的,其实您是个上议员。您以为您是个穷人,其实您是大富大贵之人。您以为您是微贱的,其实您是伟大的。醒过来吧,我的爵爷!”

  格温普兰用很低的声音,一种透露出一定的恐怖成分的声音,喃喃地说:

  “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意思是说,我的爵爷,”胖子回答,“我叫巴基尔费德罗,我是海军部的官吏,这个漂浮物,阿尔卡诺纳的这个葫芦,是在海边上找到的,它被人拿到我这儿,由我亲手启封,这是我的职位的责任和特权,我在海岸漂流物品科办公室,当着两个发誓保守秘密的人的面前打开它,这两个人是下议员,一个是巴斯城选区的威廉·布拉斯威斯,另一个是扫桑波敦选区的汤麦斯·乔维斯,这两个证人记载并且证实葫芦的内容,在启封记录上签名以后,就交给我了,我报告了女王陛下,然后接到女王的命令,所有必要的法律手续,都在这种微妙的材料所要求的慎重之下完成了,最后的对质手续刚才也做过了。意思是说,您有一百万的年金,意思是说您是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爵士,国家的立法者和法官,最高的法官,最高的立法者,穿貂皮滚边的深红色的衣服,跟皇族平起平坐,地位跟君王一样,头上戴的是元老冠,还要跟国王的女儿——一位公爵小姐——成婚。”

  这个突然的变化好像沉雷压顶,格温普兰昏过去了。

             第二章 漂流物没有迷路

  整个的故事都是一个在海边上拾到一个葫芦的大兵引起来的。

  我们现在把这件事说明一下。

  每一个事实都是齿轮的一个牙齿。

  有一天退潮的时候,伽尔肖堡垒兵营里四个炮兵中间的一个,在沙滩上拾到一个被海潮冲上来的柳条葫芦。这个已经霉烂的葫芦是用一只涂了柏油的塞子封住的。这个炮兵把这个漂流物交给了堡垒的上校,上校把它转交给英国海军上将。交给海军上将就等于交给海军部;而对漂流物来说,海军部就是巴基尔费德罗。巴基尔费德罗打开葫芦的封口,把它交给女王。女王马上阅读了这个文件。于是她召见两位很有地位的顾问,商量了一下,一个是大法官,他在法律上是“英国君王的良心的守护人”,另一个是世袭宫廷典礼司长,他是“纹章和贵族后裔的法官”。英国上议员、天主教徒、诺尔福克公爵汤·霍华,派他的纹章局局长贝东伯爵亨利·霍华声明,他完全同意大法官的意见。当时的大法官是威廉·古柏。千万不要把这位内阁首相跟与他同时的另外一个同名的人混淆在一起,这个同名人是一位解剖学家,比德卢的诠注家,他差不多在厄田·阿柏夷在法国发表《骨骼史》的同时,公布了《肌肉论》;一位外科学家跟一位爵士是迥不相同的。威廉·古柏爵士是在龙克维尔子爵塔尔堡·耶尔维顿的案件上出名的,因为他判决:“从宪法上说,一位上议员的复位比一位国王重得王位还要重要。”在伽尔肖拾到的那个葫芦引起了他极大的注意。发表这个格言式判决的人自然喜欢它能够实行。现在是一位上议员复位的机会。格温普兰在大街上有一面招牌,很容易找到。阿尔卡诺纳也是如此。囚禁犯人的监狱虽然让他们在里面发霉,可是却能够保藏他们,如果囚禁也能叫保藏的话。交给巴士底监狱的囚犯,难得有人去打扰他们。监狱是不轻易掉换的,正像人不轻易掉换棺材一样。阿尔卡诺纳还关在恰泰姆方塔里。只要一伸手就能找到他。于是他们把他从恰泰姆解到伦敦来。同时派人到瑞士去调查。每一个事实经过查对,都是确实的。他们从维浮和洛桑的档案里把流放中的林诺爵士的结婚、孩子的出生以及孩子的父母的死亡证件调来,为了“以备不虞之需”,每一个证件都是两份,自然两份都是经过官方证明的。所有这一切都是在极端秘密的情况下,用当时所说的“皇家速度”完成的。依照培根①的建议并且付诸实行的、由布拉克斯通写成的法律草案的说法是“鼹鼠窝的秘密行动”,这项法案上规定,凡是有关大法官官署、国家以及叫做“上议院事务”的公事,必须用这个办法进行。

  ①培根(1561—1626),英国哲学家。

  “国王的命令”和杰弗理的签名也证实了。对于从病理学上研究过这类叫做“逸兴”的怪癖的人来说,这份“国王的命令”也就不足为奇了。詹姆士二世似乎应该把这种事情隐瞒起来,可是他为什么会留下这张笔据,使他的行为受到牵连呢?厚颜无耻。傲慢,对什么都满不在乎。嘿!您以为只有妓女才不知羞耻吗?国家的利益也跟妓女一样。Et sc cupit ante videri①。自己犯了罪,而且还引以为荣,这就是全部的历史。国王跟苦役犯一样,文身黥首。有的人得到了逃脱警察和历史的毒手的好处,却心里不痛快,因为别人不知道是他干的。请你们看看我胳膊上这个花纹:一个爱神庙和一颗被箭刺透的燃烧着的心,我是拉色乃尔。“国王的命令”。我是詹姆士二世。有的人干了一件坏事,当场留下一个标记。老脸皮厚地留下自己的姓名,使人忘不了他的恶迹,这是为非作歹的人目中无人的狂妄。克利斯丁抓住摩纳代斯基②,逼着他忏悔,然后派人把他杀掉,她声明说:“我是住在法国国王那儿的瑞典王后。”世上有一种掩饰自己的暴君,如梯伯尔③,还有一种自夸己能的暴君,如腓力普二世。前者比蝎子还毒,后者比豹子还残忍。詹姆士二世是第二类的变种。大家都知道,他的面色安详,愉快,这一点跟腓力普不同。胖力普总是绷着脸,詹姆士总是很高兴。两人同样残酷。詹姆士二世是个笑面虎。他跟腓力普二世一样,干了坏事,还能心安理得。他是个受上天保佑的妖怪。所以他用不着遮遮掩掩,他做的害人事都是从神权来的。他也乐意在自己身后留一批西芒伽斯④档案,把他干的伤天害理的事—一编号,注明日期,分门别类,加上标签,整理得井井有条,每一类都有一个特别的格子,跟药剂师实验室里的毒药一样。在自己的罪行上签名画押,也正是皇家作风。

  ①拉丁文:人家还没有看见她,她就在那儿飞媚眼了。

  ②十七世纪瑞典女王克利斯丁的宠臣。

  ③罗马暴君。

  ④西班牙小城名,那儿有一批古代留下来的档案,很有名。

  犯下的每一桩罪恶好比一张期票,不知道哪一位大人物是付款人。现在这张加盖不吉利的“国王的命令”背书的期票到期了。

  女王安妮在保守秘密方面,特别没有女人味儿,关于这件大事,她请求大法官供给她一份叫做“御耳边的报告”的秘密报告。这一类的报告在君主专制时代特别盛行。在维也纳有“御耳顾问”,这是宫廷里的一位重要人物。这是查理曼王朝遗留下来的官职,在古《巴勒登宪章》里叫做auricularius①,负责替皇帝做密探。

  ①拉丁文:在耳边说话的人。

  女王很信任英国的大法官古柏男爵威廉,因为他跟她一样近视,甚至比她还要厉害,他曾写过一篇回忆录,开头是这样的:“所罗门手下有两只鸟,一只是叫做‘户特布特’的田凫,能够说万国方言,另外一只是叫做‘西姆尔康伽’的鹰,它那两只翅膀的影子能够遮住两万人的游行队伍。天意也是这样,不过形式不同罢了。”云云。大法官证实了这是一个被拐走,造成残废,现在被人找到的一个封爵的继承人。他没有怪詹姆士二世,不论怎么说,詹姆士总是女王的父亲。他甚至还找到替他辩护的理由。第一,在君主政体的国家里流行着两个古老的格言:E senioratueripimus.In roturagio cadat①.第二,国王有把子民弄成残废的权利。张伯伦曾经证实这一点②。“Corpora et bona nostrorum subjectorum nostra sunt③,”詹姆士一世说,这是一位博闻强记的国王。为了王国的利益,他曾经挖掉几个皇族公爵的眼珠。某几个离王位太近的亲王被放在两只褥子中间巧妙地闷死,说是中风而死。所以说把一个人弄成残废比闷死好多了。突尼斯的国王把自己父亲姆莱一阿桑的眼珠挖出来,皇帝也没有因此不接待他的使臣。所以说,国王可以跟废除一个官职一样,废除一个人的肢体,等等,这是合法的,云云。不过一个合法的行为并不排斥另外的一个:“如果一个被扔在水里的人口到水面上来,没有丧命的话,这是上天改变国王的行为。如果继承人又回来了,那就把他的冠冕还给他得了。诺宋伯国王阿拉爵士就是这样登上王位的,他以前也干过跑江湖的行当。对格温普兰也应该这样做,他也是一个国王,意思是说他也是一个爵士。在不可抗力下,不得不从事一项下贱的职业,不会使纹章黯然无光;证据是:阿布多罗宁国王当过园丁,圣若瑟当过木匠,神仙阿波罗当过牧羊人。”总之,这位博学的大法官的结论是:应该把原来的财产和爵位还给这位假名叫格温普兰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不过有一个条件:“必须和恶棍阿尔卡诺纳对质,并且被他认出来。”这样一来,这位大法官,宪法上的“君王的良心守护人”,把女王的良心给安抚下来了。

  ①拉丁文:贵族抛弃了我。我要建立一个没有贵族的社会。

  ②见张伯伦全集,第二部第四章第七六页。——原住

  ③拉丁文:国内臣民的生命及其四肢悉属国王。

  大法官在附记里说,如果阿尔卡诺纳拒绝口答,应该使他受到“严酷无情之刑”,要达到《阿代尔斯坦王宪章》所要求的“死亡般冷冰冰的审判”的程度,在第四天对质;不过有点麻烦的是,如果受刑人在第二天或者第三天一命呜呼,就不能对质了;可是应该根据法律办事。法律的弊病也是法律的一部分呀。

  不过话又说回来,大法官认为阿尔卡诺纳一定会认出格温普兰来的。

  安妮对格温普兰的畸形作过一番适当的了解,她因为不愿意让她继承克朗查理家财产的妹妹受到损失,幸灾乐祸地决定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嫁给新爵士,也就是说,嫁给格温普兰。

  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的复位也是很简单的事,因为他是合法的继承人,而且是直系血亲。关于旁系亲属要求继承有问题的或者in abeyance①的爵位,必须征求上议院的意见。远的且不去说它,一七八二年汤麦斯·斯特卜来顿要求继承保蒙子爵,一八○三年可敬的坦威尔·布里治要求继承钱多斯子爵,一八一三年陆军中将科理斯要求继承潘白里伯爵,等等,都经过这道手续。不过这儿完全不同。没有任何纠纷;显而易见是合法的;他的权利是一目了然的;用不着去找上议院;女王在大法官的协助下,能够承认这位新爵士。

  ①英文:悬而未决的。

  巴基尔费德罗负责一切。

  因为他的缘故,这件案子一直在偷偷地进行,严格保守秘密,所以不管是约瑟安娜也好,大卫爵士也好,对在他们脚底下进行的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连一点风声也没有听到。约瑟安娜目空一切,跟悬崖一样容易遭到封锁。她把自己孤立起来。而大卫爵士又被打发到佛兰德斯海岸去了。他马上要丧失自己的爵位,可是却一点也不知道。我们再补充一个细节。一个姓赫里布尔东的舰长,把法国舰队困在离大卫爵士指挥的英国海军停泊站十海里的地方。下院议长潘勃洛克伯爵上了一个奏章,建议把赫里布尔东提升为海军中将。安妮划掉赫里布尔东的名字,换上了大卫·第利—摩埃爵士,为的是让他在知道他丧失了爵位的时候,能够得到一点安慰。

  安妮觉得很满意。给她妹妹弄来一个可怕的丈夫,给大卫爵士升级。邪恶和善良。

  女王陛下就要看一出喜剧了。在另外一方面,她对自己说,其实也是天公地道的,她可敬的父亲有一件事做得太过分了,她来出面弥补,她替上议院找回一位议员,她同一位伟大的女王一样,敢作敢为,她按照上天的意旨保护无辜者,正如神圣莫测的天意自有庇佑无辜者的方法一样,等等。在做一件义举的同时,又能使自己讨厌的人不快,实在太妙了。

  再说,女王知道她妹妹的未婚夫是畸形人,这一点也就足够了。格温普兰是什么样的畸形,丑到什么程度呢?巴基尔费德罗不想告诉女王,女王也不屑于追问他。这是身为君王者目空一切的骄傲。况且,这有什么关系?上议院一定会感激她。大法官早已预言过:一位上议员的复位,等于整个贵族阶级复位。女王趁这个机会表示她是贵族特权的恭敬而善良的守护者。新爵士面貌如何,随它去吧,面貌总不能排斥权利。安妮这样想着,或者差不多这样想着,不过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一个女人的,一个女王的伟大的目的:使自己快乐。

  当时女王正在温莎,这样便在宫廷的句心斗角和公众之间,保持了一定的距离。

  关于这件将要发生的事情,只有绝对需要的人知道其中的秘密。

  巴基尔费德罗呢,他满心快乐,脸上反而添了一种阴森的表情。

  世界上最丑的东西要算快乐了。

  他第一个尝到阿尔卡诺纳的葫芦的快乐。他不过有点奇怪罢了,只有庸碌无能的人才会大吃一惊。再说,他在命运之神门口站岗站了这么久,难道不是应该的吗?既然他在等待,自然要发生一些事情。

  他脸上的一部分表情是nil mirari①。我们应该说明一下,他心里乐得开了花。如果有人把他的良心在上帝面前戴上的面具除掉,就会发现:巴基尔费德罗当时正在开始相信,他,一个亲观而又下贱的敌人,确实不可能伤害像约瑟安娜这样的贵人。因而,他藏在心里的怨恨达到了疯狂的顶点。到了灰心丧气的程度。越绝望越愤怒。“徒唤奈何”这句话形容得多么悲惨,多么逼真啊!一个恶棍为了自己的无能为力,而“徒唤奈何”。巴基尔费德罗这时候说不定正要放弃害约瑟安娜的念头,当然不会放弃他对她的怀恨。不是放弃愤怒,而是放弃要咬她一口的念头。但是,他堕落得多么厉害,居然撒手不管了!从此以后,他的仇恨只好跟博物院里的匕首一样,装在刀鞘里了!真是奇耻大辱。

  ①拉丁文:用不着大惊小怪。

  突然间,他赢了一分—一弥漫宇宙间的无际的命运喜欢玩这种巧合的花样——阿尔卡诺纳的葫芦随着波浪漂动,一下子来到他手里。在冥冥之中,好像有一个驯顺的东西,听从恶的指挥。巴基尔费德罗在两个对海军部漠不关心的证人面前,打开了葫芦封口,找到一张羊皮纸,展开,读了一遍……请读者想像他心花怒放的情景吧!

  想起来实在奇怪,海、风、一望无际的大洋、涨潮、落潮、风暴、安静的海面、空气的流动,所有这一切,要经过多少困难,才能造成一个坏蛋的幸福啊。这个同谋者费了十五年的光阴。真是奇迹。在这十五年当中,大洋每一分钟都在工作着。波浪一个接着一个地传递着漂在水上的葫芦,礁石避开这个玻璃葫芦的撞击,没有一条裂纹,瓶塞没有磨坏,海草没有侵蚀柳条套于,贝壳动物没有咬坏阿尔卡诺纳的名字,海水没有浸入漂流物的内部,霉气没有腐蚀羊皮纸,潮气没有擦掉纸上的字迹,唉!深渊费了多少心血啊!吉纳都士交给黑暗的东西,就这样被黑暗转交给巴基尔费德罗了,于是寄给上天的信件落到魔鬼手里。广漠的天地辜负了人类的信托;黑暗的讽刺跟尘世间的事务纠缠在一起,于是这个天经地义的胜利也变得复杂了,它用一个有毒的胜利,把被人抛弃的孩子格温普兰变成克朗查理爵士,它恶毒地做了一件好事,可是却让正义去替不久效劳。在把一个受害人从詹姆士二世手里抢出来的同时,却把另外一个猎物交给巴基尔费德罗。扶起格温普兰,等于交出约瑟安娜。巴基尔费德罗成功了,波涛和浪头,狂风和暴雨,摇撼、推、掷、折磨和爱护着这个跟许多人的命运有关的玻璃瓶于,工作了这么多年,原来是为的这个!风、潮水和暴风雨同心合力,原来是为的这个!不可思议的茫茫大海激荡不安,原来是为了向一个可怜虫讨好!无限居然跟一只蚯蚓狼狈为奸!命运之神居然有这种恶毒的愿望。

  巨人的骄傲在巴基尔费德罗脑海里一闪而过。他对自己说:一切都是按照他的意旨完成的。他觉得自己仿佛是宇宙的中心和目的。

  他错了。我们应该替命运之神说句公道话。这件值得注意的事情的真正意义并不在这儿,巴基尔费德罗的仇恨不过是利用了这个机会。海洋收养了一个孤儿,打发风暴到他的刽子手那儿,粉碎那只抛弃孤儿的船,吞下那些遭难者合十的手,拒绝他们的请求,只接受他们的仔悔。暴风雨从死神手里接到了一项委托;那个装着挽救受害人的忏悔书的一撞即碎的瓶子替代了载满罪恶的坚固的船。海洋的任务于是改变了,它像一个当乳母的母豹一样,不过它轻轻摇着的不是这个孩子,而是他的命运。这期间,孩子慢慢长大了,根本不知道深渊替他做的事情。波浪接到了扔在浪头上的葫芦,看守着这个藏着一个人的前途的遗物;暴风毫无恶意地吹着它;海流在遥远的水路上,领着这个易碎的漂流物前进;海草、波浪、礁石和深渊里所有的泡沫,都亲切地保护着这个无辜的孩子。海洋好比一个坚定不移的良心。混沌建立了秩序。冥冥世界终于造成了光明,全部的黑暗都用来缔造一个太阳:真理;坟墓里的流放者得到了安慰,继承人获得了继承权,国王的罪恶粉碎了,上天的计划胜利了,无限是弱小者和被人遗弃的人的监护人。这是巴基尔费德罗在这件他引为得意的事件里应该看到,但是却没有看到的东西。他没有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为了格温普兰;他却对自己说,这一切都是为了巴基尔费德罗;他说他值得这样做。魔鬼都是这样想的。

  从另一方面来说,一个容易破碎的漂流物居然能漂十五年,而没有受到损害,恐怕有人觉得奇怪;我们应该了解一下海洋的无限深情。十五年算不了一回事。一八六七年十月四日路易港的渔夫在摩毕盎省伽佛尔半岛的尖端十字岛和艾朗岩中间,发现一只第四世纪的罗马古瓶,上面覆满了海水留下的一条条花纹。这个瓶子在海上漂了一千五百年。

  不管巴基尔费德罗外表上愿意装得多么冷静,心里却是又快乐,又吃惊。

  一切都齐全了;简直像是预先安排好的。这个将要满足他的怨恨的冒险故事的各个片段,早已在几处地方放好,只消一伸手就行了。他只要把它们放在一起,焊接一下就万事大吉。他要做的是一种有趣的装配工作。一种精工细雕的活儿。

  格温普兰!他知道这个名字。笑面人。他跟所有的人一样,也看过笑面人。他看过挂在泰德克斯特客店里的牌子,人们通常都是这样看吸引观众的海报的。他曾经注意过,所以马上想起了每一个细节,至少想起足以证实的几个细节。这个招牌突然从他触了电似的记忆里,浮现在他那一双沉思的眼睛面前,出现在海上遭难者的羊皮纸旁边,仿佛是问题的答案,灯谜的谜底:“各位在这儿能看见格温普兰。他十岁时,在一六九○年一月二十九日夜晚,被人抛弃在波特兰海岸。”这几句话突然跟《启示录》的场面一样,在他眼底闪出耀眼的光辉。他仿佛看见了集市上“迈纳,塞开尔,发来斯”等招牌的光亮。约瑟安娜生活的架子这一下可完了。它一下子垮了下来。失掉的孩子又找到了。有了一位克朗查理爵士。大卫·第利—摩埃完蛋了。爵位、财富、权力、社会地位,这一切都离开了大卫爵士,来到格温普兰身上。一切,宫堡、猎场、森林、大厦、宫殿、产业,连约瑟安娜也包括在内,都属于格温普兰。对于约瑟安娜,这是多么妙的结局!现在是谁在等待这个赫赫有名的高傲的女人呢?一个蹩脚戏子。是谁在等待这个矫揉造作的美人儿?一个怪物。你能想得到吗?说实在的,巴基尔费德罗兴奋极了。所有最恶毒的仇恨合在一起,也赛不过这个意外事件的绝招。现实能够创造杰作——如果它愿意这样做的话。巴基尔费德罗觉得他所有的梦想都相形见绌。这才是最好的。

  他一手造成的这个未来的变化,哪怕对他有坏处,他也不会畏缩。世界上存在着很多不计较个人得失的残忍的昆虫,它们虽然知道螫人之后就要送命,可是还要螫人。巴基尔费德罗就是这样的一只虫子。

  不过这一回还谈不上不计较个人得失的美德。他在大卫·第利—摩埃爵士身上没有什么恩情,可是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应该感谢他的地方却太多了。巴基尔费德罗从一个受人保护的人一下子变成了保护者。谁的保护者?英国的一位上议员的保护者。他有一位爵士!他一手造成的爵士!巴基尔费德罗首先打算在他身上下一番功夫。这个从微贱中来的爵士将是女王的妹夫!他长得那么丑,一定会取悦女王,正像他相反的会引起约瑟安娜的嫌恶一样。因为这份恩情的缘故,巴基尔费德罗穿上一身庄严朴素的衣服,就可以变成一个人物了。他一直想做教会中人。他模模糊糊想望一个主教的位子。

  目前呢,他很幸福。

  多么辉煌的成就!命运的这许多工作做得多么地道呵!波浪软绵绵地把他报仇(他说这是替他自己报仇)的机会带来了。他的埋伏总算没有白费心机。

  礁石是他。漂流物是约瑟安娜。约瑟安娜撞在巴基尔费德罗身上啦!这个穷凶极恶的家伙心醉神迷了。

  在别人的思想里割一道小小的裂口,然后把自己的意见偷偷放在里面,这种技能叫做暗示法;巴基尔费德罗是此中能手。他站在旁边,一点也没露出于涉的样子,就撺掇她到“绿箱子”那儿去看格温普兰。这不会有什么害处。到微贱中看看这个跑江湖的,这是一种上等的作料。将来就更有滋味了。

  他事先悄悄地把每一样东西准备好。他所希望的是突然爆发。他完成的这个工作只能用下边这句古怪的话表达出来、制造一个晴天霹雳。

  准备工作做好以后,他留心让每一种必要的手续都经过合法的形式一项一项地完成。秘密并没有因此泄露出去,因为沉默是法律的一部分。

  阿尔卡诺纳已经跟格温普兰对质了;巴基尔费德罗也亲自参加。对质的结果我们刚才已经看到了。

  就在这一天,一辆女王的驿站马车,突然奉女王陛下的命令,到伦敦来接约瑟安娜到温莎去,安妮这时节正在那儿小住。约瑟安娜正有一桩心事未了,很想违抗女王的命令,或者拖延一天,第二天再动身,但是宫廷生活是不允许这种违抗行为的。她必须立刻离开伦敦的洪可斐尔宫,动身到她温莎的科尔尤行宫去。

  在铁棒官出现在泰德克斯特客店,抢走格温普兰,并区把他领到萨斯瓦克监狱上刑的地窖里去的时候,约瑟安娜离开了伦敦。

  她到了温莎,看守觐见厅的黑棒官告诉她,女王跟大法官在一起,要到明天才能召见她;所以她只好在科尔尤行宫等候一下,陛下明天早上起身以后会直接通知她的。约瑟安娜怨文不平地回到自己的行宫,郁郁不乐地吃了晚饭,觉得烦闷,于是屏退所有的人,只留下她的书僮,过了一会儿,连书撞也打发走了,天还没有黑,她就上床睡了。

  她到达温莎的时候,听说大卫·第利—摩埃爵士在海上接到命令,火速赶回聆取女王的意旨,他也是在明天在温莎被召见。

   第三章 “无论什么人突然从西伯利亚到塞内加尔都会失去知觉。”

               ——洪保德①

  ①洪保德(1769—1859),德国博物学家。

  一个人,哪怕是最坚强、最有毅力的人,突然被幸运狠狠地打了一棍,失去了知觉,这没有什么可以奇怪的。一件意外的事件能够打倒人,正像杀牛锤能够打倒公牛一样。在土耳其港口除去土耳其人铁链的方苏瓦·达倍斯各拉,在他被选为教皇的时候,整整一天人事不省。然而,红衣主教和教皇之间的距离,跟耍把戏的和英国上议员之间的距离比起来,实在太小了。

  没有比失掉平衡的影响更严重的了。

  格温普兰恢复了知觉,重新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格温普兰坐在大屋子中央的一把扶手椅上,墙上、天花板和地板上,到处都挂着紫红色的丝绒。踩在脚底下的也是丝绒。一个没有戴帽子的胖子站在旁边,他就是那个穿一件旅行披风、从萨斯瓦克监狱地窖的一根石柱后面出来的人。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人。格温普兰坐在扶手椅上,只要一伸手就够得着两只桌子,每张桌上有一只点着六支蜡烛的大烛台。一张桌子上放着许多文件和一只银箱;另外一张桌上,一只镀金的银托盘里放着一盘小吃:冷鸡,葡萄酒,白兰地。

  透过一只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的长窗的玻璃,在四月明亮的夜空底下,能够看见一排围成半圆形的柱子,里面是一个大院子,出口已经关上了,一共有三个门,一大二小,中央是马车门,又高又大,右边是骑士门,稍微小一点,左边是步行门,特别小。门栅栏都是关着的,铁栅的尖顶闪着亮光;中央的大门上面矗立着一件高大的雕刻品。柱子可能是大理石砌的;院子也是这样,看上去好像雪地。银箔似的平面上嵌着图案形的花纹,不过因为光线太暗看不真切了;要是在白夭,它那上了釉的各种彩色的陶砖一定会呈现出一幅佛罗伦萨式的巨大的纹章。之字形的栏杆时上时下,指出哪儿是时高时低的平台的台阶。院子外面矗立着一座巨大的建筑物,因为夜色朦胧的关系,影影绰绰的模糊不清。满天星斗的夜空衬托出宫殿高低不平的剪影。

  能够看出一个大得不得了的屋顶,螺纹形的三角墙;有遮檐的顶楼好像头盔,烟囱好像高塔,墙上立着男女众仙寂然不动的雕像。在一排柱子背后的半阴影里,一个仙泉似的喷泉正在喷水,泉水淙淙作响,悄悄地从这个水池注入另外一个水池,细雨跟瀑布纠缠在一起,仿佛它为了给拱围着它的雕像解闷,正在乱撒百宝,把钻石和珍珠散给清风似的。一长排一长排的窗户只露出一点侧影,中间隔着雕有甲、胄、武器的圆拱形浮雕和立在柱头上的胸像。屋脊上,战利品和插着簪缨的高盔的石制模型,跟神仙的雕像交替地陈列着。

  在格温普兰待的那个房间尽头,长窗对面的地方,这边是一个高与墙齐的壁炉,另外一边的一个华盖底下,是一只封建式的大床,这种床可以横着睡,必须踏着床脚梯才能爬上去。床脚梯就在旁边。一排扶手椅靠墙根放着,扶手椅前是一排靠背椅。除此之外,房间里没有别的家具。天花板是穹窿形的;壁炉依照法国式烧着一大堆木柴;内行人一看见这种熊熊的火光和火焰里玫瑰红中带点绿意的火焰,就知道烧的是榛木,这是一种很奢侈的东西;房子是那么大,虽然两只大烛台的蜡烛都点着了,还显得很暗。这儿那儿,挂着几个轻轻摆动的低垂的门帘,说明那儿跟另外的屋子相通。整个的屋于表现出来的是詹姆士一世时代的那种方正有力的风格,虽然已经过时了,可是仍旧很壮丽。屋子里的地毯和挂毯,华盖,幔顶,床,床脚梯,帐幔,壁炉,台毯,扶手椅,靠背椅,所有的东西都是深红色的。除了天花板以外,没有一点金子颜色。天花板上,在离四个屋角同样远的地方,有一个细工打出来的巨大的圆盾,上面闪耀着耀眼的徽章浮雕,徽章上面有两个并排的纹章,能够看见一个男爵帽和一个侯爵冕;这是镀了金的铜做的呢,还是镀了金的银子做的?不知道。看上去跟金的一样。天花板威风凛凛,如同阴郁而又华丽的大空,正中心的这个灿烂的盾徽,好像黑夜里的太阳,闪耀着忧郁的光芒。

  一个有一个自由的灵魂的野蛮人待在宫殿里,差不多跟待在监狱里同样的不安。这个壮丽的地方使人心烦意乱。富丽无比反而产生恐惧。谁住在这个庄严的住所里?这些伟大的东西都是属于什么巨人的呢?这所宫殿是什么狮子的洞穴?格温普兰还没有完全醒过来,觉得心里很难过。

  “我这是在哪儿?”他说。

  站在他面前的那个人回答:

  “在您自己家里,我的爵爷。”

              第四章 神魂颠倒

  要升上水面必须有一定的时间。

  格温普兰被人掷到一个叫做惊奇的大海海底。

  人在未知世界里,是不会一下子就能站稳的。

  思想溃散正跟军队溃散一样;重整旗鼓不是一下子做得到的。

  上天好比一只手,命运好比投石器,人好比一块石子。一扔出去就无法抵抗了。

  如果说得通的话,格温普兰是从惊奇跳到惊奇。跟着公爵小姐的情书来的,是萨斯瓦克地窖里意外的发现。

  人的命运一旦遇到意外,应该赶紧做好准备:意外会接连来的。这扇疯狂的门一旦被打开,怪事就都跟着来了。你的墙壁裂了一道缝,乱糟糟的事件就一拥而进。不可思议的事情是不会只发生一次的。

  不可思议的事情跟黑暗一样,笼罩着格温普兰。对他来说,他遇到的事情简直是无法理解的。墙倒屋塌必然有一阵尘土,极度的骚乱也必然在思想上留下一层烟雾,格温普兰穿过这层烟雾看每一样东西。这是一个彻底的震动。起初什么也看不清楚。不过慢慢总是会澄清的。尘土落下去了。惊奇的程度越来越低。格温普兰跟一个做梦的人一样,睁大着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想看清梦里的东西。他把这团云雾分析一下,接着又重新组织了一回。他一会儿清醒,一会儿精神错乱。出人意料的事件使他受到精神摆动的折磨,这种摆动一会儿把你推到能够理解的一边,一会儿把你推到不能理解的~边。谁的心灵没有经受过这种摆动?

  渐渐地,正像他的瞳孔在萨斯瓦克的地道里扩大一样,他的思想也在这猝发事件的黑暗里扩大了。要把这许多堆在一起的感觉一个一个隔开,是很困难的。要让这些模糊的观念能够燃烧,换句话说,要想理解它们,非在各种情感之间通通风不可。这儿缺少空气。简直可以说这个变动是无法呼吸的。格温普兰走进萨斯瓦克可怕的地窖的当儿,他等待的是重罪犯的锁枷;可是人家却在他头上放了一个上议员的冠冕。这怎么可能呢?格温普兰害怕的事情和实际发生的事情中间的距离太大,而且来得太快,恐惧太突然地变成了另外一种东西,所以他就弄不清楚了。两个截然不同的东西彼此离得太近了。格温普兰使尽了力量,想把自己的思想从这个虎头钳里拔出来。

  他又不吭气了。这是人在惊愕状态中的本能,这种自卫手段远比我们想像到的更有效。不声不响等于正视一切。你漏出一个字,说不定一个意料不到的齿轮会抓住你,把你整个的身子拉到什么轮子底下去。

  弱小者怕轧死。老百姓怕被人踩在脚底下。格温普兰在老百姓当中待的年数太多了。

  人类担心受怕的一个奇怪的状态,可以叫做“等等看”。格温普兰现在就是这样。在这个突然来的局面里,我们觉得自己还没有找到重心。于是就注意着以后发生的事情。这是一种模糊的等待。等等看。等什么?不知道。等谁?以后看吧。

  那个大肚子的人又说了一遍:

  “在您自己家里,我的爵爷。”

  格温普兰摸摸自己。人在惊奇中首先要看看是不是每一样东西都是实在的,接着就摸摸自己,弄清楚自己是不是还活着。这句话确实是对他说的,不过是另外一个他。他的短上衣和皮披肩已经没有了。他现在穿的是银色的呢坎肩和一件缎子上衣,一模就知道是绣花缎的;他感觉到坎肩的口袋里有一个满满的大钱包。在他小丑穿的贴着腿的瘦短裤外面,罩上了一条肥大的丝绒短裤;还穿着一双高底的红皮鞋。原来在他被送到这座宫殿里来的时候,人家替他换了衣服。

  那人又说:

  “请阁下记住这个:我叫巴基尔费德罗。我是海军部的官吏。是我打开阿尔卡诺纳的葫芦,把您的命运挽救出来的。正跟阿拉伯故事一样,一个渔夫把一个巨人从瓶子里放了出来。”

  格温普兰怔怔地望着这张说话的笑脸。

  巴基尔费德罗继续说下去:

  “除了这座宫殿以外,您还有一座洪可斐尔宫,比这座还要大。还有克朗查理堡,这是老爱德华时代的一座堡垒,您的上议员的爵位就是从这儿世袭来的。您有十九个私人法官,他们管辖的村庄和农民也是属于您的。作为贵族和爵士,您的旗帜下大约有八万名家臣和佃农。在克朗查理,您就是法官,是所有的财产和生命的法官,您有自己的男爵宫廷。国王不过比你多一项造币权。国王照《诺曼底法》的说法是‘贵族的首领’,有设置法院、宫廷以及coin的权利。Coin就是铸造货币。在您的领地里,您差不多就是国工,跟国王在自己的王国里一样。作为男爵,您有权在英国设一个有四根柱子的绞刑架;作为侯爵,您有权在西西里设一个有七根柱子的绞刑架;普通爵土的法院的绞刑架只有两根柱子,有领地的爵士是三根,公爵是八根。照《诺宋伯古宪章》的说法,您还是亲王。您跟爱尔兰姓彭威的华冷西亚子爵和苏格兰姓安古斯的翁法维尔伯爵都有亲戚关系。您和康布尔、阿尔玛纳和麦加芦莫一样,是一族的族长。您有八座城堡,如雷古佛、蒲登、赫尔一开拖、亨勃尔、麻理坎伯、公台士、屈罗华特莱士,等等。对费林茂埃的泥炭场和特伦林特河上的采石场,您有课税权。此外,潘雷卡士全境和一座大山也是您的财产,山上还有一座古城,古城叫范苛顿,山名是摩尔恩里。所有这些财产每年给您带来四万英镑的收入,换句话说,就是一百万法郎,一个法国人如果能得到四十分之一就心满意足了。”

  巴基尔费德罗讲呀讲的时候,越来越惊奇的格温普兰陷入了回忆。记忆力好比深谷,一个字就能搅动谷底。巴基尔费德罗所说的所有名字,格温普兰都知道。它们是写在篷车里两块木板最后几行的,格温普兰在篷车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由于他的眼睛时常机械地在木板上荡来荡去,他结果把这些名字都记在心里了。这个被人抛弃的孤儿,在走进成茅茨的篷车的时候,他的财产目录已经在那儿等他了,这个可怜的孩子早上醒来,第一个吸引他漫无目的的目光的东西,就是他的贵族领地和爵位。这件古怪的小事更加使他惊异不止,十五年来,这个流动戏院的小丑,从这个十字路口流浪到那个十字路口,拾观众赏的铜板,吃面包屑,一天一天地混饭吃,两份贴在他的不幸生活上的财产目录,却一直在跟着他旅行。

  巴基尔费德罗用食指碰了一下桌子上的银箱:

  “我的爵爷,这个银箱里有二千几内亚,这是仁慈的女王送来给您临时用的。”

  格温普兰动弹了一下。

  “给我的父亲于苏斯好了,”他说。

  “是,我的爵爷,”巴基尔费德罗说。“泰德克斯特客店里的于苏斯。送我们到这儿来的白帽法学家马上就要回去,那就让他送去得了。说不定我还要到伦敦去一趟。那么我也可以送去。交给我办吧。”

  “我要自己送去,”格温普兰又说。

  巴基尔费德罗收起笑脸,说:

  “不可能。”

  说话的声调能够加重语气。巴基尔费德罗就是用的这种声调。他停了一下,仿佛是要在他刚说的这句话后面加一个句点。接着他用一种尊敬和一个反仆为主的奴隶的奇怪声调,说了下去:

  “我的爵爷,这儿是您的官邸科尔尤行宫,就在女王的温莎宫附近,离伦敦二十三英里。谁也不知道您在这儿。一辆关好车门的马车在萨斯瓦克监狱门口等您,您就是乘这辆马车来的。领您到这座宫殿里来的人不知道您是谁,不过他们认识我,这就够了。您能够到这个套房里来,是因为我有一个秘密的钥匙。这里的人已经睡了,这时光不能去惊醒别人。所以我们有时间作一番解释,其实也是很简单的解释。我现在就开始。我是女王陛下派我来的。”

  巴基尔费德罗一面说话,一面翻银箱旁边的那卷档案。

  “我的爵爷,这是您的上议员证书。这是您的西西里侯爵证书。这是您八个男爵领地的羊皮纸证件和契据,上面盖着十一个国王的印,从肯特的国王巴德来起,一直到英格兰和苏格兰的国王詹姆士六世及詹姆士一世为止。这是您的特权证书。这是您的租契以及您的封地、采邑、领土、土地和产业的契约及其详细说明。在您头上,在天花板上的这个纹章里的是您的两个冠冕,一个是男爵的珍珠帽,一个是侯爵的莓叶冕。这儿,在您的衣橱里,靠这一边放的是貂皮滚边的红丝绒上议员长袍。就在今天,几个钟头以前,大法官和英国纹章局长得到您跟儿童贩子阿尔卡诺纳对质结果的消息,已经从女王陛下那儿受到了命令。陛下按照自己的愿望在上面签了字,女王的愿望就是法律。各种手续都办好了。明天,不会迟于明天,上议院将接受您为上议员;最近几天,那儿正在讨论王室提出的一项议案,议案的目的是提议把女王的丈夫肯伯兰公爵每年的津贴提高十万英镑,也就是说二百五十万法国法郎;您可以参加讨论。”

  巴基尔费德罗停下来,慢慢地喘口气,接着说:

  “不过现在什么还没有决定。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做英国的上议员的。除非您心里明白过来,否则这一切仍旧可以取消。一个事变还没有出现就烟消雾散,这在政治上是屡见不鲜的。我的爵爷,现在大家还未曾提到您。上议院到明天才知道这件事。为了国家的利益,所有关于您的事情一直是保持秘密的,这跟国家的利害关系很大,所以,现在已经知道您的存在和您的权利的几个严肃的人,可以把这些事情统统忘掉,如果国家的利益要求忘掉它们的话。本来是在黑暗里的,还可以留在黑暗里。要把您除去是很容易的。这跟您有一个哥哥这个事实一样明显。您的哥哥是您的父亲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这个女人在您的父亲流亡期间,当了查理二世的情妇,因此,您的哥哥现在也在宫里,所以尽管您的哥哥是个私生子,您的上议员资格还是可以落在他头上。您高兴这样吗?我想您不会愿意的。好吧,一切全在您自己。必须服从女王。只有到了明天,您才离开这个住所,坐女王的车子到上议院去。我的爵爷,您愿意当英国的上议员吗,愿意还是不愿意?女王正要借重您。不久要指定您为皇亲国戚。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现在是您决定的时刻。命运不会打开这扇门,不关上另外一扇门的。不能向前走了几步,再向后退一步。人一走进荣华世界,身后的事物就统统消失了。我的爵爷,格温普兰已经死了。您听明白了吗?”

  格温普兰从头到脚哆嗦了一下,接着他定下心来,说:

  “明白了。”

  巴基尔费德罗笑了,他鞠了一躬,把银箱放在他的披风底下,走了出去。

          第五章 自以为是记得,其实是忘了

  对于人类的灵魂来说,这些奇怪的变化说明什么呢?

  格温普兰在被举到顶端的同时,被推入另外一个深渊。

  他感到眩晕。

  双层的眩晕。

  上升的眩晕和下降的眩晕。

  悲惨的结合。

  他感觉到上升,没有感觉到下降。

  看见一个新的天际是可怕的。

  远景可以给你出主意。不见得永远都是好主意。

  他看见的是一个仙境似的云洞,说不定是一个陷阱;云开了一个洞,露出一块深蓝的天。蓝到发暗的程度。

  他站在高山顶上,能够看见世间的王国。

  这座高山很可怕,正像它根本不存在一样,可怕到无法揣测的程度。在这座山顶上的人如在梦中。

  诱惑是山上的深渊,诱惑的力量是那么强,以致地狱希望在这个山顶上破坏天国,所以魔鬼把天主带到这儿来①。

  ①指撒旦在山上诱惑耶稣。

  诱惑永生之神,多么古怪的妄想!

  在撒旦诱惑耶稣的地方,一个凡人怎么能斗争下去呢?

  宫殿、城堡、权力、财富,所有这些人间的幸福都围绕着你,简直一眼望不到边,仿佛一个以你为中心的光芒四射的半球图,各种享受一直陈列到天边。真是危机四伏的海市蜃楼。

  请想想看,一个人没有经过一个预备阶段,事前没有一点准备,突然看见了这样的景象,心里该乱到什么程度啊。

  有一个人在鼹鼠窝里睡着了,可是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待在斯特拉斯堡钟楼的尖顶上;这个人就是格温普兰。

  眩晕是一种可怕的神智清醒,一个把你同时拖向光明和黑暗的眩晕尤其如此,这种眩晕是两个方向不同的漩涡组成的。

  看得太多,可是不够。

  什么都看,可是什么也没有看见。

  正像本书的作者在什么地方说的“眼花缭乱的瞎子”。

  格温普兰只剩下一个人了,他开始迈着大步,走来走去。这是爆炸前的沸腾。

  他在坐立不安的激动中沉思着。沸腾就是结算。他在向记忆力求救。真奇怪,我们往往似乎听得很清楚,却觉得差不多没有听见!在萨斯瓦克地窖里宣读的海上遇难者的声明,在他的记忆里还完全清楚,也完全可以了解;他能够想起每一个字;他在这个声明底下又看见了自己的童年。

  他突然停下来,两手背在背后,瞧着天花板,瞧着天空,管它上面是什么东西,只要向上瞧就行了。

  “翻本了!”他说。

  他的举动跟一个把自己的头浮出水面的人一样。他仿佛在一阵突然的亮光里看见了一切:过去、未来和现在。

  “啊哈!”他叫道(因为思想深处也能发出叫声),“啊哈!是这么回事!我原来是个爵士。一切都暴露出来了。啊!他们把我偷出来,卖给人家,毁掉我,剥夺我的继承权,抛弃我,暗害我!我的命运的残骸在大海上漂了十五年,它突然靠了岸,活生生的站起来了!我复活了!我以前一直觉得在我的破衣服底下激荡着一种跟一个可怜虫不同的东西,以前我每一次朝那些人转过脸上,总觉得他们是羊群,我不是牧犬,而是牧羊人!老百姓的牧羊人,人类的指导者、向导和主人,我的祖先都是这样的人;我现在也跟他们一样!我是贵族,我有一把剑;我是男爵,我有一顶硬盔帽;我是侯爵,我有一顶簪缨冕;我是上议员,我有一顶上议员的圆冠。啊!他们把这些东西都拿去了!我本来是光明世界的居民,他们使我变成黑暗世界的居民。他们放逐了父亲,出卖了儿子。在我父亲去世的时候,他们把他流放时枕头的石头抽出来,拴在我的脖子上,把我抛在阴沟里!啊!这些折磨我的童年的强盗,是呀,他们还在我年深日久的记忆里站起来活动哩,是呀,我现在还能看见他们。我是坟墓上一块被一群乌鸦啄食的肉。我曾经在这些可怕的黑影底下流血,大喊大叫。啊!他们原来是把我推到那种地方去的;我被来来往往的人踩在脚底下,受每一个人的践踏,趴在最下等的人脚底下,比农奴还低,比仆役还低,比跟班的还低,比奴隶还低!我现在已经从那儿出来了!我又从那儿爬上来了!我又从那儿复活了!喏,看看我吧。翻本了!”

  他刚坐下,又站起来,两只手抱着脑袋,继续走来走去,暴风雨的絮语还在继续下去:

  “我在哪儿?在山顶上!我在哪儿斗争呢?峰顶!这个叫做荣华富贵的山脊和这个叫做最高权力的世界的圆屋顶,就是我的家。在这个天空中的神庙里,我也是一个神仙!我住在高不可攀的天上。以前,我在底下望着这个万丈高天,天上射下那么强烈的亮光,使我睁不开眼睛;现在呢,我走进这个永远不会混灭的贵族世界,走进了幸运儿的这个无法夺取的堡垒。我待在里面。我是其中的一份子。啊!赌盘已经停了!我以前在下,现在在上。永远高高在上。喏,我是爵士,我有一件深红色的披风,我要戴莓叶冕,参加国王的加冕礼,他们要在我两只手中间宣誓,我是大臣和亲王的法官,我要存在下去。我从人家把我扔进去的底层,一下子涌上天顶。在城里和乡下,我都有宫殿,大厦,花园,猎场,森林,华丽的马车,上百万的家当,我要大宴宾客,我要制订法律,幸福和快乐任我挑选,以前没有到草地摘一朵花的权利的格温普兰,以后能够摘天上的星星了!”

  灵魂被黑影遮起来,是悲惨的。格温普兰的情况正是如此,他早先是一个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说,他现在也许仍旧如此,不过精神的伟大被物质的伟大代替了。这是一个可悲的过渡。一群从这儿经过的魔鬼把这个美德戳了一个窟窿。惊愕抓住了人的弱点。野心、出于本能的暧昧的愿望、情欲、羡慕等等,所有这些被有些人称为上等货的秽物,以前都被格温普兰的有消毒作用的贫困赶走了,现在呢,它们闹声喧天地回来,占据了这颗慷慨的心。这是怎样引起来的呢?是大海送来的一个漂流物里的一张羊皮纸引来的。显然,这是命运之神在糟蹋一个人的良心。

  格温普兰大口喝着骄傲之酒,所以他的灵魂黯淡无光。这酒多么毒啊。

  他醉得昏头昏脑;他同意了,不但如此,他还觉得玩味无穷呢。这是长时间口渴的反应。他跟这只使他醉得丧失理智的酒杯是不是串通作弊呢?其实他一直在模模糊糊地梦想这“一着。他不停地朝大人先生们这边望着;望就是想望。雏鹰可不是平白无故地从窝里孵出来的。

  当爵士。现在他在某些时刻觉得这是很简单的事。

  不过才隔了几个钟头,昨天显得多么遥远呀!

  格温普兰遇到的是“好”的仇人——“更好”①的伏兵。

  ①法国有句谚语:更好是好的仇敌。

  但愿我们说“他多么幸福啊”的人天诛地灭!

  人在逆境里比在顺境里更能坚持不屈。遭厄运时比交好运时更容易保全心身。贫贱是豺狼,富贵是猛虎。在雷击下屹立不动的人,可能被闪电击倒。你虽然能站在深渊的边缘上毫不惊惧,可是要注意,别让云彩和梦的翅膀把你掳走。飞升天国使人变得渺小。成仙封神自有一股悲惨的腐蚀力。

  身在幸福中而能有自知之明,可不是一件容易事。命运是一个乔装打扮的人物。没有比这张脸更会骗人的了。这是天意?还是浩劫?

  亮光可能不是亮光。因为光明是真理,而亮光可能是奸诈。你以为它在那儿放光,不,它在那儿放火。

  天黑的时候,在黑暗的门洞旁边放上一枝蜡烛,于是值不了几文钱的油脂就变成了星星。飞蛾往那儿飞去。

  从什么角度来说,飞蛾应该负责呢?

  火光慑住飞蛾,正如蛇眼慑住小鸟一样。

  飞蛾和小鸟能不往那儿飞吗?树叶子能不听从风的指挥吗?石头能抗拒宇宙的引力吗?

  物质问题也就是精神问题。

  收到公爵小姐的信以后,格温普兰又站起来了。他藏在心里的深情进行了抵抗。但是,飓风把这边地平线上的风吸完以后,接着又从另外一边开始,命运也跟大自然一样固执。第一个打击动摇了一下,第二个连根拔起。

  哎呀!橡树怎样会倒下去呢?

  同样,这个人在十岁的时候,孤单单地待在波特兰的悬崖上,准备搏斗,他目不转睛地望着就要跟他交手的斗士:卷走他打算乘用的单桅船的狂风,偷走他的救命板的深渊,不停地向后退着、威吓着他的张着大嘴的空虚,不肯给他一个安身处的大地,不肯给他留一点星光的天顶,无情的孤独,不睬人的黑暗,海洋,天空,总之,是这个无限世界里的无穷无尽的残暴和另外一个无限的世界里的数不清的谜;这个人在未知世界这个巨人般的仇敌面前没有恐惧,没有丧气;这个人在儿童时代跟黑夜搏斗,如同古代的大力士跟死神搏斗一样;这个人在众寡悬殊的冲突中,向所有的厄运挑战,尽管自己还是一个孩子,却收养了另外一个孩子,尽管自己又弱又累,却给自己添了一个包裹,使自己更容易受到疲弱的攻击,等于解开四周窥伺着他的黑暗之妖的嘴套;这个人,这个早熟的勇士,刚走出摇篮几步,就同命运展开了肉搏;这个人,尽管双方强弱不均,也没有阻止他去搏斗;这个人,虽然发现四周人类绝迹,令人寒心,仍旧忍受这种晦暗,继续高傲地走自己的路;这个人知道怎样勇敢地忍受寒冷,忍受干渴和饥饿;这个人相貌是侏儒,心灵是巨人;这个战胜了以暴风雨和贫困这两个形象出现的深谷的狂风的格温普兰,如今却在虚荣的微风里摇摆不定了!

  同样,浩劫使尽了灾难、贫困、风暴、怒吼、灾害、临终前的痛苦等等伎俩,这个人并没有倒下来,可是它一露出微笑,他就突然间醉醺醺的,立脚不稳了。

  浩劫的微笑!想想看,还有比这更可怕的吗?这是这个考验人类心灵的无情的诱惑者最后的手段。潜伏在命运里的老虎有时也会用天鹅绒似的脚掌抚摸人。可怕的预谋。妖怪丑恶的温柔。

  一方面是越长越大,同时另外一方面却越来越萎缩,每一个人的心都能遇到这种情形。一个正在生长的东西突然瓦解了,于是人就发起烧来了。

  萦绕在格温普兰的脑海里的是一堆新奇事物组成的一个令人头晕眼花的漩涡,是蜕化期间的种种光亮和黑影,无法解释的奇异的对照,过去和未来的冲突,连格温普兰也有两个;背后的一个是衣衫褴褛的孩子,他从黑暗里走出来,到处流浪,浑身发抖,饿着肚子,逗人家笑;前面的一个是声势赫赫、奢华、高傲、照得伦敦睁不开眼的老爷。他从背后的一个格温普兰的躯壳里出来,钻进前面的一个里去。他从跑江湖的人躯壳里出来,钻进爵士的躯壳里去。皮换了,有时候心也换了。有的时候这一切实在太像梦境。很复杂。一面是恶,一面是善。他在想他的父亲。说起来真刺心,父亲竟然是一个陌生人。他在努力想像他。他在想人家刚告诉他的哥哥。这么说,这是一个家!他迷失在一个怪梦里,他看见了荣华的幻象,前所未闻的庄严妙相乘着云彩在他面前飞过;他仿佛听见了奏乐的声音。

  “还有,”他对自己说,“我将要做一个雄辩家。”

  他想像着走进上议院时的威严。他是满脑子塞满了许多新奇事物到那儿去的。他有什么不可以告诉他们的呢?他带来的是什么样的精神食粮呵!他这个看见过一切,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忍受过一切痛苦的人,列身在他们中间是多么有利啊,他可以对他们大声疾呼:“我是从你们认为非常遥远的世界里生活过来的!”他要把现实的真相扔在这些满脑子幻想的国家元老脸上,他们要被他的真理吓得浑身发抖,他们要为他的伟大喝彩。他突然出现在这些有势力的人中间,比他们还要有力量;在他们中间,他将以火炬手的身份出现,因为他要让他们看见真理,他将以杖剑人的身份出现,因为他要让他们看见什么是正义。多么伟大的胜利!

  他这样胡思乱想,脑子同时又清醒,又糊涂,仿佛精神错乱似的;他随便倒在一把扶手椅上,一忽儿打盹,一忽儿突然惊醒。他踱来踱去,望望天花板,端详一下上面画的冠冕,心不在焉的研究研究纹章上难认的字体,摸摸墙上的丝绒挂毯,挪动一下椅子,翻翻羊皮纸,读读上面的名字,拼读爵位的名称和蒲登、亨勃尔、公台士、洪可斐尔、克朗查理等地名,比较各个蜡印,摸摸盖过御印的丝带,随后又走到窗前,倾听喷泉的声音,看雕像,使出梦游人的那股忍耐劲儿,数大理石柱子,接着他就说:“对了!”

  他摸摸他的缎子衣服,问自己:

  “是我吗?是的。”

  他内心里的风暴正在袭击着他。

  在这种狂风暴雨下,他还会有衰弱和疲乏的感觉吗?他喝过、吃过、睡过吗?即使他做过,自己也不知道。人类在某种紧张局面下,本能往往能按照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用不着思想的干涉。再说,他现在的思想已经不大像思想,倒更像烟雾。当火山爆发,黑色的火焰从熔岩翻滚的深穴里喷出来的时候,火山口还会意识到在山脚下有吃草的羊群吗?

  几个钟头过去了。

  黎明来了,天亮了。一道白色的光线射进这间屋于,同时也射进格温普兰的心田。

  “蒂!”光线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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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于苏斯的各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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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厌世者的话

  于苏斯眼看着格温普兰在萨斯瓦克监狱门洞里消失以后,他待在他那个观察者的角落里,不知如何是好。门锁的响声在他耳朵里响了好久,在他听来,仿佛是监狱吞下一个可怜虫的快乐的叫声。他等在那儿。等什么?他在观察。观察什么?冷酷无情的监狱门一旦关上,是一时不会再开的;监狱门因为在黑暗里停滞不动,所以关节僵硬,行动不便,特别是在释放犯人的当口;进来,可以;出去,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点于苏斯是知道的。但是,等待不是一件可以由我们随意指挥的事情;等待往往是不由自主的;我们的行动有一种惯力,甚至在行动的目标已经消失的时候,它还继续存在一些时候,它缠住我们,抓住我们,强迫我们继续做已经没有意义的动作。徒劳无益的等待,是我们所有的人遇到这种情况都要表现出来的呆钝的行为,无论谁在留心观察一个不见了的东西,都会这样机械地浪费时间。谁也逃不过这条永恒不变的规律。我们往往任性而又心不在焉地坚持下去。我们不知道为什么待在现在这个地方,可是我们继续待在这儿。我们主动开始的事情,使我们被动地继续下去。固执最易消耗精力,事后我们会觉得困顿不堪。尽管于苏斯与常人不同,他还是跟所有的人一样,一遇到这种跟我们的命运息息相关的事件,就被它钉在那里不动,只有一面梦想,一面等待的份儿了。他轮流地望着那两道黑墙,一会儿望望矮墙,一会儿望望高墙,一会儿望望有绞刑架的门,一会儿望望有骷髅的门;他好像被监狱和墓地组成的一个虎头钳给夹住了。在这条没有人住的偏僻的街上,行人很少,所以没有人注意于苏斯。

  他躲藏的地方是命运安排做侦察岗哨的一个普通墙角。临了,他终于从墙角里出来,拖着缓慢的步子走了。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等了多么久呵。他不时回过头去,瞧瞧格温普兰走进去的那个可怕的小门。他的眼光呆顿顿的,无精打采。到了尽头,他走上另外一条街,接着又走上另外一条,迷迷糊糊地沿着几个钟头以前走过的路线走下去。虽然已经离开了监狱所在的那条街,他还不时回过头去,仿佛还能看见监狱门似的。他慢慢走近泰林曹草地。市集附近的胡同都是夹在花园垣墙中间的荒凉小径。他弯着腰,沿着篱笆和路沟走着。他一下子停下来,挺直身子,叫道:“太好了!”

  同时他在自己头上打了两拳,又在大腿上打了两拳,这说明他是一个用正确的态度判断事物的人。

  他开始嘴里半截肚里半截地嘟噜着,有时也发出声音:

  “干得好!哼!这个臭要饭的!这个强盗!这个浪荡鬼!这个无赖!这个造反的家伙!这是因为说政府的坏话,才被人弄到那儿去的。他是个叛徒。我家里出了叛徒。我把他甩掉了。运气真不坏。他连累我们。现在坐牢了!哈!太好了!这就是法律的好处。呵!忘恩负义的家伙!是我把他抚养大的!费了多少心血啊!他为什么要说话,要思想呢?他竟然干涉国家大事!我倒要请教请教!他为啥在玩弄一个铜板的时候,议论捐税、穷人、人民和与他毫无关系的事情!他胆大妄为地指摘便士!恶毒的说王国铜元的坏话!侮辱女王陛下的铜板!一个小钱也跟女王本人一样呀!铜板上有神圣的铸像嘛,他妈的,神圣的铸像。你眼里还有女王吗,有没有?要尊敬她的铜绿。每一样东西都是属于政府的。应该认识这一点。我呀,我是过来人。我知道这些事情。有人会对我说:‘那么您是放弃政治喽?’政治,朋友们,我对政治像对毛驴一样关心。有一天,我被一个准男爵打了一棍。我对自己说:这就够了,我明白什么叫做政治。老百姓把他们仅有的一个铜板交给女王,女王拿去以后,老百姓还得感谢她。没有比这再简单的了。剩下来的事情归爵士们负责。贵族包括尘世贵族和神权贵族。哈!格温普兰入狱了!哈!他当了苦役犯!这是天公地道。这是公平,美妙,理所当然,合情合法的。这是他的错儿。不许说废话,傻瓜!难道你是爵士?铁棒官抓住他,承法吏把他带走,州长把他留下。现在大概有一个白帽法学家正在挑他的毛病。这些聪明的人物,就是这样从你身上抽出一条条罪状来的!蹲班房了,我的乖乖!活该他倒霉,活该我走运!说实在的,我很满意。我老老实实地承认我的运气真不坏。我收留这个孩子和这个小姑娘,真做得太荒唐了!以前光有奥莫同我在一起,多么太平!这两个下流货到我的篷车里来干什么?他们小的时候,我哺育他们,套上车套拉他们,难道没有拉够!多漂亮的弃儿收养所!他呢,丑得可怕,而她又两眼全瞎!你尽管省吃俭用好了!我为了他们吃‘饥荒’这个老婆子的奶,难道还没有吃够!他们长大了,谈情说爱了!这是残废人浅薄的爱情,我们现在正在这个阶段。癞蛤蟆配瞎鼹鼠,简直是一首田园诗。这就是我家里的两个宝贝。所有这一切结果闹到上法院才告结束。癞蛤蟆谈政治,很好。喏,现在我可清静啦。在铁棒官来的时候,我起头还傻头傻脑的,人总是怀疑自己的幸福,我当时以为我看见的并不是实在的,以为这是不可能的,是一个恶梦,是梦在同我开玩笑。可是不,没有比这个更实在的了。一切都很明显。格温普兰确实坐牢了。这是上天的意旨。谢谢老天爷。就是因为这个怪物闹乱子,才使人注意我的生意,并且告发我可怜的狼!这个格温普兰走了!喏,我一下子把他们俩都甩掉啦。一颗石子,两个疙瘩。因为蒂一定会因此丧命。等到她再也看不见格温普兰的时候,她就没有再活下去的理由了,她会对自己说:‘我还留在世界上做什么呢?’于是她也要走了。一路顺风。两个人都见鬼去吧。这两个家伙,我一直憎恨他们!死吧,蒂。啊!我多么高兴啊!”

              第二章 他的行动

  他回到泰德克斯特客店。

  已经六点半了,照英国人的说法是,“六点过半小时”。已经接近黄昏了。

  尼克莱斯老板待在门槛上。他那张惊慌失措的脸从早上起一直没有平静下来,恐惧的表情已经僵在脸上了。

  他老远就看见了于苏斯:

  “怎么样?”他大声问。

  “什么怎么样?”

  “格温普兰就要回来了吗?现在正是时候。观众马上就要来了。我们今天晚上演《笑面人》吗?”

  “《笑面人》,现在轮到我笑了,”于苏斯说。

  他望着客店主人,发出一声响亮的冷笑。

  随后,他爬上二楼,打开客店招牌旁边的窗户,弯下身子,伸手把《笑面人》的牌子往上一举,从钉子上摘下来,然后又把《被征服的混沌》的木板举了一下,除了下来,把两块木板夹在胳膊底下,接着他就下楼了。

  尼克莱斯老板的眼睛一直跟随着他。

  “为什么要把这些东西拿下来?”

  于苏斯又冷笑了一声。

  “您笑什么?”客店主人又问。

  “我不干了。”

  尼克莱斯老板明白了,他命令他的“副官”古维根对所有来看戏的人说,今天没有演出。他把门口收钱用的木桶推到酒店的屋角里。

  过了一会儿,于苏斯走上“绿箱子”。

  他把两块牌子放在角落里,走进他叫作“女子宿舍”的那一部分。

  蒂还在睡觉。

  她躺在床上,浑身的衣服都穿得好好的,只有裙腰松开了,这是她午睡时的习惯。

  维纳斯和费毕坐在她旁边想心事,一个坐在小凳子上,一个坐在地上。

  虽然天已经不早了,可是她们还没有穿她们的仙女纱衣,这是灰心丧气的记号。她们仍旧裹着她们的粗呢头巾和粗布长袍。

  于苏斯望了望蒂。

  “她在试着长睡不醒呢,”他嘟囔着说。

  他恶声恶气地对费毕和维纳斯说:

  “要知道,音乐已经完了。你们可以把你们的喇叭放在抽屉里了。你们没有穿仙女的衣服,很好。虽然你们这样显得丑一点,但是你们做得对。穿你们的粗布裙子好了。今天晚上不演戏了。明天,后天,大后天也是一样。没有格温普兰了。他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接着又端详蒂。

  “她要受到一个多么大的打击呀!简直跟吹灭蜡烛一样。”

  他鼓起腮颊。

  “噗!以后就什么也没有了。”

  他干笑了一声。

  “格温普兰没有了,什么也没有了。跟我失掉奥莫一样。可能更糟。她比别人更孤独。瞎子遇到了伤心事,比我们更苦。”

  他走到尽里头的牛眼窗那儿。

  “天多么长呀!七点钟了,还能看见东西。不过,我们还是点上油灯吧。”

  他打了一下火石,点着“绿箱子”天花板上的风灯。

  他弯着身子,望着蒂。

  “她要着凉了。你们这两个娘儿们,把她的上衣松得太厉害了。法国有句俗话:四月天气,不能脱衣。”

  他看见地上有一只发亮的别针,把它拾起来,别在自己的袖子上。接着他在“绿箱子”里踱来踱去,指手画脚地说:

  “我全部的官能完全正常。我神志清醒。我认为这件事很对,我赞成现在发生的事情。等她醒了,我要把这件意外源源本本告诉她。灾难是不等人的。格温普兰没有了。再见吧,蒂。一切都安排得多么好呀!格温普兰在监狱里。蒂在墓地里。他们做门对门的邻居。死神的舞蹈。两个人的命运退出了舞台。让我们来收拾衣服,捆行李吧。行李就是棺材。这两个受造者都是残废人。蒂缺少两只眼睛,格温普兰没有脸。到了天上,上帝会把光明还给蒂,把美丽还给格温普兰。死亡能够矫正一切。一切都很好。费毕,维纳斯,把你们的鼓挂在钉子上吧。我的美人,你们爱吵爱闹的本领只好搁起来了。我们再也不演戏,再也不吹喇叭了。《被征服的混沌》被征服了。‘笑面人’也完蛋了。‘打拉当打拉’也完了。这个蒂也永眠了。她也应该这样做。换了我,我也不会再醒过来的。算了!她很快就会再睡着的。一下子就死了,这个云雀般的女孩子。看吧,这就是过问政治的好处。多好的教训!政府是多么讲理啊!格温普兰到了州长手里,蒂到了掘墓人手里。完全一样,非常相称。我希望客店老板把大门培起来。让我们一家人聚在一起,安安静静死去吧。不是指我,也不是指奥莫,指的是蒂。我呢,我继续赶篷车。我的命运是辗转流浪。我要辞掉这两个姑娘。一个也不留。我可不想做一个骚老头子。浪荡鬼家里的女仆简直就是木板上的面包。我不愿意受这种诱惑。我已经超过干这种事的年龄。Turpe senilis amor①。我一个人带着奥莫赶我的路。倒是奥莫要大惊小怪了!格温普兰在哪儿?蒂在哪儿?我的老朋友,喏,咱们俩又单独待在一起了。他妈的!我太高兴啦。他们牧歌式的爱情真是我的一个累赘。啊!格温普兰这个无赖再也不会回来了!他把我们撂在这儿。很好。现在轮到蒂了。这是拖不了多久的。我希望事情快点结束。哪怕是在魔鬼鼻尖上打个榧子就能救活她,我也不于。死吧,你听见了吗!哎呀!她醒了!”

  ①拉丁文:老年人的爱情是可耻的。

  蒂睁开眼睛;因为很多瞎子都是闭上眼睛睡觉的。她那张无知的温柔的脸,跟平常一样,放射着光芒。

  “她在微笑,”于苏斯喃喃地说,“我在大笑。很好。”

  蒂喊道:

  “费毕!维纳斯!大概该上演了吧。我觉得睡了好半天。替我穿衣服吧。”

  费毕和维纳斯没有动。

  这当儿,蒂难以形容的瞎子的目光遇到了于苏斯的视线。他心里一惊。

  “喂!”他大声说,“你们干什么?维纳斯,费毕,你们没有听见你们的小东家在叫你们吗?难道你们是聋子?赶快!马上就要上演了。”

  两个女的纳闷地望着于苏斯。

  于苏斯吆喝起来了:

  “你们看不见观众已经进来了吗?费毕,替蒂穿衣裳。维纳斯,擂鼓。”

  费毕总是听从主人的吩咐,维纳斯总是听人使唤。她们两个人就是服从的化身。对她们来说,她们的主人于苏斯一直是一个谜。永远让人猜不透底细,一直是一个使人服从的理由。她们虽然认为他在发疯,可是照样执行他的命令。费毕把衣服拿下来,维纳斯也把鼓拿出来了。

  费毕开始替蒂穿衣服。于苏斯放下妇女休息室的门帘,从幕布的后面继续说:

  “你瞧,格温普兰!院子里的观众已经不止五成了。戏院门口挤得很厉害。多少人啊!费毕和维纳斯简直跟没有看见似的,你说说看,她们这是怎么回事?这两个石女多么傻!埃及人有多蠢呀!不要掀门帘。应该知道羞耻,蒂正在穿衣裳。”

  他停了一会儿,接着突然传来一个叫声:

  “蒂长得多么美!”

  这是格温普兰的声音。费毕和维纳斯吃了一惊,连忙转过头来。确实是格温普兰的声音,不过是从于苏斯嘴里发出来的。

  于苏斯从门缝里做了一个手势,不许她们大惊小怪。

  他又用格温普兰的声音说:

  “我的天仙!”

  接着他又用自己的声音说:

  “蒂是天仙!你发疯了,格温普兰。能飞的哺乳动物只有蝙蝠。”

  他又说:

  “喂!格温普兰,去放开奥莫吧。别说糊涂话了。”

  于是他迈着格温普兰的轻快的步子,很快地走下“绿箱子”后面的梯子。让蒂听见这个模仿的声音。

  他在院子里遇见了古维根。古维根因为出了这件意外,于是无事可做,而又好奇心盛了。

  “伸出你的两只手,”于苏斯压低嗓子对他说。

  他把一把铜板倒在他手上。

  古维根被对方的慷慨感动了。

  于苏斯在他的耳边悄悄地说:

  “伙计,你尽管蹲在院子里,蹦蹦跳跳,敲敲打打,吵吵闹闹,吹口哨,咕咕叫,哈哈笑,喝彩,手舞足蹈,放声狂笑,砸碎什么东西好了。”

  尼克莱斯老板因为看见许多来看笑面人的人往回走,涌到市集上别的木板屋那儿去,又委屈,又气愤,于是关好酒店门;他甚至连酒也不卖了,省得听到顾客们讨厌的询问;因为晚上不演戏而无事可做,他拿着一只蜡烛台从阳台上望望院子。于苏斯用两只手掌圈在嘴上,小心翼翼地对他大声说:

  “先生,请您跟您的伙计一样,拼命地叫、闹、嚷嚷吧。”

  他走上“绿箱子”,对狼说:

  “你尽力多说几句吧。’,

  他提高了嗓子:

  “人太多了。我怕演出时把戏台挤坏。”

  这当儿,维纳斯正在打鼓。

  于苏斯接着说:

  “蒂已经穿好衣服。我们马上就可以开始了。我后悔放进这么多的人进来。他们挤得真够呛!你看,格温普兰,简直是一群无法无天的暴民!我打赌,我们今天的收入一定不坏。来呀,你们这两个厚脸皮,都来奏乐!到这儿来,费毕拿起你的铜号。好。维纳斯,擂鼓。连续侧击,费毕,摆出雷诺梅女神的姿势。小姐们,我觉得你们的衣服穿得太多。把你们的上衣给我脱下来。用罗纱来代替粗布。观众喜欢看女人的曲线。让道学家去大嚷大叫好了。真有点不成体统,去它的吧。要带点向感的样子。奏疯狂的曲子。吹起喇叭,发颤音,要雄壮,击鼓!这么多的人呀,我可怜的格温普兰!”

  他打断了自己的话:

  “格温普兰,帮我一下忙。我们放下板壁。”

  这时他打开自己的手帕。

  “不过,先让我在我的手帕里叫唤一声。”

  他有力地擤了一下鼻子,每一个口技家都应该这样做。

  他把手帕放在衣袋里,抽出滑车的铁栓,跟平常一样,滑车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板壁放下来了。

  “格温普兰,在开演以前用不着把幕布拉开。不然的话,我们就不是待在自己家里了。来,你们两个人到前台去,奏乐,小姐们。嘭!嘭!嘭!我们的观众什么人都有。他们是老百姓的残渣。有多少人哟,我的老天爷!”

  两个吉卜赛姑娘傻头傻脑地服从了,她们带着自己的乐器,安顿在放平的板壁的两个角落里,这儿是她们的老位子。

  这时候,于苏斯的奇技真令人叫绝了。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他必须无中生有地制造人山人海的印象,所以只好向他那不可思议的口技求救。所有藏在他肚里的人类和畜类的声音都一起发动了。简直跟一军人似的。你如果闭上眼睛,就会觉得自己好像待在一个有庙会或者发生骚动的广场上。叫声,说话的声音,像旋风一样从于苏斯嘴里飞出来:唱歌,吵闹,聊天,咳嗽,吐痰,打喷嚏,吸鼻烟,对话,一问一答,所有这些声音都是同时发出来的,音节都是互相嵌在一起的。在这个什么也没有的院子里,能够听见男人、女人和孩子的声音。嘈杂的声音听来非常清楚。在喧嚣声中,像一缕轻烟似的,升起了许多不调和的怪音:小鸟的咕咕声、猫打架的声音和吃奶的婴儿的哭声。能够听见醉鬼嘶哑的声音。被人踩了一脚的狗愤怒的吠声。声音好像是从远处,近处,上下左右传来的。合在一起是一片闹声,分开就是一个个声音。于苏斯用拳头敲,用脚跺,一会儿又对着院子尽头发出声音,一会儿又使人听见声音好像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有如狂风暴雨,可是听起来却很熟悉。低语变成闹声,闹声变成骚动,骚动变成飓风。他一个人就是一大群人。这是一个能同时说万国方占的独语者、有方法哄骗人的眼睛,就有方法哄骗人的耳朵。普罗特①能蒙蔽视觉,于苏斯能蒙蔽听觉。没有比这种模仿群众声音的本领更惊人的了。他不时掀起妇女休息室的门帘,瞧瞧蒂。蒂在听。

  ①罗马神话中变幻无常的海神。

  在院子里,古维根也闹腾得不可开交。

  维纳斯和费毕老老实实地吹喇叭,疯狂地擂鼓。唯一的看客尼克莱斯老板也跟她们两人一样,认为于苏斯疯了,这样一来,他的忧郁更凄惨了。正直的客店老板抱怨着说:“这简直是捣乱!”他的态度忽然严肃起来,正像一个时常想到法律的存在的人一样。

  古维根因为能够帮助捣乱,非常高兴,他差不多跟于苏斯一样疯狂。他觉得挺有趣。再说,他还挣了一把铜板呢。

  奥莫在想心事。

  于苏斯一面闹腾,一面讲话:

  一格温普兰,今天跟平时一样,那些党徒又来了。我们的竞争者想破坏我们的成功。喝倒彩等于给我们的成功加点儿作料。再说,人太多了。大家挤在一起很别扭。邻座的胳膊肘也使人没有好气。只要他们不把座位砸碎就算万幸了。我们被一群蛮不讲理的践民抓在手里了。啊!要是我们的朋友汤姆—芹—杰克在这儿就好了!可惜他不来了。你看看这些人山人海似的人头。看样子这些站着的人都不高兴,虽然用伟人伽连的话说,站着是一个“益气补神的动作”。我们要缩短今天的演出。既然戏单上只有《被征服的混沌》,那我们就不演《落后的熊》。这样总是占点便宜的。闹腾得多么厉害!啊!群众盲目的骚动!他们要给我们带来损害的!不管怎么说,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我们不能演戏了。他们一句台词也不会听见的。我去跟他们谈谈。格温普兰,把幕拉开一点。各位先生……”

  这当儿,于苏斯用激动的尖锐嗓子对自己叫道:

  “打倒这个老头子!”

  他用自己的声音说;

  “我觉得我受到了平民的侮辱。西塞罗说得好:plebs,fex urbis①。没有关系,我们要劝告他们,虽然我要费好多力气,人家才能把我的话听进去,但是我还是要说。老兄,尽你的本分吧。格温普兰,你看,那个泼妇正在那儿咬牙切齿呢。”

  ①拉丁文:平民是都市的糟粕。

  于苏斯停了一会儿,这当儿他咬了咬牙齿。奥莫一时兴起,也跟着学样,接着,古维根也咬起牙来了。

  于苏斯继续说:

  “女人比男人还糟糕。现在不是个好机会。不过也无所谓,让我们来试试演说的效力。对于有口才的演说家来说,什么时候都合适。——格温普兰,你听听我这篇婉转的开场白——各位男女公民,我是熊。我砍下自己的头来跟诸位讲话。我谦逊地请诸位静一下。”

  于苏斯模仿观众的叫声:

  “啰嗦鬼!”

  他接着说:

  “我尊敬的听众。啰嗦鬼是一句结束语,跟其它的结束语一样。敬礼,爱嚷爱闹的居民们。你们都是人渣子,这一点我毫不怀疑。可是这也一点不影响我对你们的尊敬。经过仔细考虑的尊敬。我对刚才用自己的行动给我捧场的那几位暴徒先生特别尊敬。在你们当中有的是残废人,这个我一点也不见怪。自然界里也有瘸子先生和驼背先生。骆驼就是怄楼;野牛是驼背;灌的右腿比左腿长;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动物是怎样走路的》一书里曾经解释过这个事实。在你们当中有的人有两件衬衫,一件穿在身上,另外一件放在当铺里。我知道有这样的事。阿布扣克拿自己的胡子作抵押,圣但尼斯拿自己的圆光作抵押。犹太人甚至指着圆光发誓。都是好榜样。有债务总算有点儿东西。我尊敬你们的赤贫。”

  于苏斯用深沉的低音打断自己的话:

  “双料的笨驴!”

  他用最客气的口气回答:

  “同意。我是一个学者。所以我尽量原谅自己。我用科学的精神蔑视科学。无知是一个养活人的现实;科学是一个饿肚子的现实。一般的说,我们必须选择一下:想做学者就要饿得精瘦;想吃草就要变成驴于。各位先生吃草吧。科学抵不上一口好吃的东西。我宁愿吃一块牛排,也不愿知道它的学名是二偶肌。我呀,我只有一个优点。就是我有两只干眼珠子。我,你们看见的这个人,从来没有淌过眼泪。应该说明,我从来没有满意过。从来没有。甚至对我自己也不满意。我看不起自己,不过,我请求反对派各位在座的先生对下边这个问题表示一点意见:如果于苏斯不过是个学者,格温普兰就是一个艺术家。”

  他又嗤了一下鼻子:

  “啰嗦鬼!”

  他又说:

  “又是啰嗦鬼!这就是表示反对。不过,我现在不谈这个问题了。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在格温普兰旁边还有另外一位艺术家,就是跟我们在一起的这位长毛的高贵人物奥莫老爷,从前是野蛮的狗,现在是文明的狼,它是陛下的忠心之臣。奥莫是一位才能高强的丑角演员,可以说炉火纯青。各位集中注意力等着吧。你们马上要看到奥莫和格温普兰的表演,我们应该尊敬艺术。这样才是大国风度。你们是猩猩吗?我承认这是事实。这么说,sylvae sint consule dignae①。两个艺术家足足抵得上一个领事。好。他们拿白菜疙瘩砸我。不过没有砸到我。这也碍不住我说下去。恰恰相反。躲开了的危险使人喋喋不休。‘Garrula pericula②,’玉外纳③说。各位听众,在你们当中有的是醉鬼!而且还有女醉鬼。太好了。男的臭气扑鼻,女的奇丑无比。你们所以来挤在酒店的这些板凳上,是有各式各样的原因的:什么失业啦,懒惰啦,两次偷盗之间的休息啦,黑啤酒啦,黄啤酒啦,烈性啤酒啦,大麦酒啦,烧酒啦,杜松子酒啦,以及异性的吸引啦,等等。再好也没有了。一个幽默的才子在这儿可有用武之地了。不过我节制自己。肉欲之乐,让它去吧。但是狂饮豪食也有一定的限度。你们很快乐,只是吵得太厉害了。在模仿畜类的叫声方面,你们是出人头地的;但是,当你们跟一个太太在一个小屋里谈情说爱的时候,如果我在旁边学狗叫消磨时间,你们怎么说呢?这样会碍你们的事。好啦,现在你们碍我们的事。我准许你们闭上嘴巴。艺术跟放荡一样值得尊敬。我对你们说话的口气非常客气。”

  ①拉丁文:树林是尊贵的领事。

  ②拉丁文:危险使人喋喋不休。

  ③古罗马讽刺诗人。

  他嚷嚷道:

  “让热病掐死你和你的黑麦穗似的眉毛!”

  他回答:

  “可敬的先生们,我们不要找黑麦的麻烦。找出植物跟人类或者畜类相像的地方,这是对植物界的不敬行为。再说热病也不会掐人。似是而非的比喻。请可怜可怜,安静一下吧!请容许我对你们说明,你们缺少一点英国绅士的特征——庄重。在你们中间,我注意到有的人利用这个机会,把他们露着脚趾头的鞋子放在前排观众的肩膀上,这么一来,就会让太太们注意到鞋底总是在(足庶)骨尖端的地方开花。不要让人家看见你们的脚,要让人家看见你们的手。我在台上看见几个扒手把他们灵巧的爪子伸到他们旁边的傻瓜的衣袋里去了。亲爱的扒手先生,不要不顾羞耻!如果你们乐意,可以给你们的邻居几拳头,可是千万别偷他一个铜板。你们偷他一个铜板比把他的眼睛打肿还要使他生气。打坏人家的鼻子,好。市民对他们的钱比对他们的美丽更注意。不过话又说回来,请你们接受我的同情。我并不是责备扒手的学究。罪恶是一个事实。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忍受,并且自己也在犯罪。谁也逃不过自己罪恶的寄生虫的折磨。我只说这一点。我们身上不是都有发痒的地方吗?上帝还在魔鬼盘踞的地方搔痒呢。就拿我来说吧,我也犯过错误。Plaudite,cives①。”

  ①拉丁文:鼓掌吧,先生们。

  于苏斯发出一阵子嘲骂的声音,但是终于被他最后的几句话压下去了:

  “各位老爷,各位先生,我看得出我的演讲引起了你们的反感,真是荣幸。我同你们的咒骂暂时告别一下。现在,我安上我的脑袋,马上就要演戏了。”

  他把演讲的声调改变成平常说话的声音。

  “下幕。让我们喘口气。我刚才太软弱了,不过我的话都说出来了。我管他们叫老爷和先生。我说的话跟天鹅绒一样柔和,可是毫无用处。你对所有这些浪荡鬼有什么看法,格温普兰?近四十年来,因为这些刻薄恶毒的思想所引起的激烈行动的缘故,英国受的这份儿罪,我们看得多么清楚啊!古英国人是好战的,现在的英国人却闷闷不乐,整天想心事,他们瞧不起法律,不承认王权,并且还自鸣得意。我已经尽量发挥了雄辩的作用。我毫不吝惜地对他们说了许多跟青年人鲜嫩的腮颊一样动人的比喻。他们受到感动了吗?我很怀疑。他们的食量惊人,并且还吸烟草,在这个国家里,甚至连文人写作的时候嘴里还要衔着烟斗,对于这样的一个民族还能有什么指望!没有关系,咱们演戏吧。”

  传来了戏幕的铁环滑动的声音。两个吉卜赛女人的鼓声停下来了。于苏斯从挂钩上取下他的“西风尼”,弹了一段序曲,小声说:“喂!格温普兰,多神妙啊!”接着,他就同他的狼摔交。

  刚才他取下“西风尼”的时候,同时也从钉子上取下一个粗毛假发,把它撂在地板上伸手可及的地方。

  《被征服的混沌》差不多是跟平常一样演出的,只是没有蓝色的光线和仙境似的照明。狼尽心尽力地演着。到了必要的时候,蒂上台了,她用她那颤抖的仙女似的声音呼唤格温普兰。她伸开一只胳膊,寻找格温普兰的头……

  于苏斯奔到假发那儿,把假发弄乱之后戴在头上,屏住气息,悄悄地过去,他那乱糟糟的假发碰到了蒂的手。

  接着他使出全身的本领,模仿格温普兰的声音,带着怪物回答仙女呼唤的难以形容的深情唱起来了。

  他的模仿是那么成功,这一回两个吉卜赛女人又拿眼睛找格温普兰了,她们因为只能听见他的声音而看不见人,害怕起来。

  古维根又跺脚,又拍手,又喝彩,闹腾得不亦乐乎,实在叫人吃惊,他一个人的笑声赶得上一队神仙的笑声。我们必须说明,这个酒店的侍者把看戏人的才能发展到罕见的程度。

  费毕和维纳斯,受于苏斯指挥的这两个机器人,用她们的拿铜和驴皮做的乐器,奏出一片噪音,它说明演出已经结束,送观众离开戏院。

  于苏斯站起来,浑身是汗。

  他悄悄地对奥莫说:“你知道,这是为了拖长时间。我想我们成功了。我演得不错,虽说我有伤心发狂的权利。格温普兰说不定今天或者明天回来。用不着马上把蒂害死。我这只是对你解释一下。”

  他取下假发,擦了擦前额。

  “我是天才的腹语专家,”他嘟囔着说。“多么了不起的本事!我可以跟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的口技专家布拉邦媲美。”

  “于苏斯,”蒂说,“格温普兰在哪儿?”

  于苏斯转过脸来,吓了一跳。

  蒂站在戏台尽里头的挂灯底下。她面色苍白,这是黑暗中的苍白。

  她脸上挂着一个无法形容的绝望的笑容:

  “我知道。他已经离开我们了。他走了。我早知道他有翅膀。”

  接着,她那双苍白的眼睛望着遥远的远方,又说:

  “我什么时候去呢?”

               第三章 纠纷

  于苏斯吓呆了。

  他没有引起她的错觉。

  这是口技的缺点吗?一定不是。他能够骗住有眼睛的费毕和维纳斯,却没有骗住没有眼睛的蒂。这是因为费毕和维纳斯只有一对眼睛能看清楚,而蒂却是用心灵看的。

  他一句话也回答不出。他对自己说:“Bos in lingua①。”一个吓呆了的人舌头上好像有一条牛。

  ①拉丁文:舌头上有一条牛。

  在这些复杂的情感中间,屈辱是第一个浮现出来的。于苏斯想道:

  “我白白浪费了我的口技。”

  于苏斯没有计策了,他跟一个做梦的人似的骂自己:

  “这个筋斗栽得好厉害。我尽力使模仿的声音和谐,可是白费力气。现在我们怎么办呢?”

  他瞧瞧蒂。她不言语了,面色越来越苍白,一动也不动地待在那儿。她的失神的眼睛一直盯着遥远的地方。

  幸亏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小事。

  于苏斯看见尼克莱斯老板手里端着蜡烛台,在院子里对他做了一个手势。

  尼克莱斯老板刚才没有看于苏斯演的幻想喜剧末了的一段。因为有人敲客店的大门。尼克莱斯老板去开门。前后一共敲了两次,所以尼克莱斯老板也离开两次。于苏斯当时集中力量模仿百十种声音,根本没有注意。

  于苏斯看见尼克莱斯不声不响地打手势叫他,就走下“绿箱子”。

  他走到客店主人那儿。

  于苏斯把一只手指放在自己嘴上。

  尼克莱斯老板也把一只手指放在自己嘴上。

  两人这样互相瞧了一会儿。

  每一个人都好像在对对方说:“让我们谈谈吧,但是千万别出声。”

  酒店老板悄悄地打开客店低矮的大厅的门。尼克莱斯老板走了进去,于苏斯也走了进去,里面只有他两个人。临街的门窗都关得严严的。

  酒店老板把朝院子的门冲着好奇的古维根的鼻子关上了。

  尼克莱斯老板把蜡烛放在桌子上。

  对话开始了。声音很低,简直跟耳语似的。

  “于苏斯掌柜的……”

  “尼克莱斯老板?”

  “我终于明白过来了。”

  “得了!”

  “您是打算让这个可怜的瞎姑娘相信一切都跟平常一样。”

  “任何法律都不禁止口技。”

  “您很有本事。”

  “哪儿话。”

  “您打算做的事情真是不可思议的。”

  “实对您说吧,这没有什么了不起。”

  “现在我要跟您谈谈。”

  “谈政治吗?”

  “我不懂政治。”

  “我也不要听。”

  “事情是这样。在您又当听众,又当演员演戏的时候,有人敲酒店门。”

  “有人敲门?”

  “是的。”

  “我不喜欢有人敲门。”

  “我也是这样。”

  “后来呢?”

  “后来我去开门。”

  “是谁敲门?”

  “一个来跟我说话的人。”

  “他跟您说什么?”

  “说我听他说的。”

  “您是怎么回答的?”

  “什么也没有回答。接着我又回来看您演戏。”

  “后来呢?……”

  “后来又有人敲门。”

  “谁?还是那个人?”

  “不是。另外一个。”

  “又是一个来跟您说话的人吗?”

  “这人什么也没有对我说。”

  “没有说更好。”

  “我可不这样想。”

  “请解释一下,尼克莱斯老板。”

  “您猜猜看第一次来跟我说话的人是谁。”

  “我没有效法俄狄浦斯①的闲空。”

  ①希腊神话中的人物,曾破斯芬克斯之谜。

  “是马戏团的老板。”

  “附近的一家?”

  “是的。”

  “就是有疯狂的乐队的那一家?”

  “是的。”

  “怎么样?”

  “我说,于苏斯掌柜的,他对您提出一个建议。”

  “一个建议?”

  “一个建议。”

  “为什么?”

  “因为……”

  “您比我强,尼克莱斯老板,因为您刚才猜对了我的谜,现在我却猜不透您的了。”

  “马戏团老板托我告诉您,他今天早上看见警察的队伍走过,他,马戏团老板,愿意向您证明他是您的朋友,所以他提议用五十镑现钱,买您的马车和箱子’,您那两匹马,您的铜号和吹号的女人,您的剧本和在戏里唱歌的瞎姑娘,您的狼和您本人。”

  于苏斯露出一个傲慢的笑容。

  “泰德克斯特客店老板,请告诉马戏团老板:格温普兰不久就会回来。”

  客店主人拿起黑影里的椅子上的东西,转过身来,对着于苏斯举起两只手,一只手拎着一件外衣,另外一只手拎着一件皮披肩、一顶毡帽和一件上衣。

  尼克莱斯老板说:

  “第二次来敲门的是一个警察局的人,他走进来又走出去,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把这些东西留在这儿。”

  于苏斯认出这是格温普兰的披肩、上衣、帽子和外衣。

        第四章 MOENIBUS SURDIS CAMPANA MUTA①

  ①拉丁文:聋墙与哑钟。

  于苏斯摸摸毡帽、呢外衣、哗叽上衣和皮披肩,对这些遗物不能再怀疑了,他一句话也没说,简捷地做了一个命令式的手势,对尼克莱斯老板指了指客店门。

  尼克莱斯老板开了门。

  于苏斯匆匆走出酒店。

  尼克莱斯老板的眼睛跟着于苏斯,看见他尽着他那双老腿的力量,朝今天早上铁棒官带走格温普兰的方向奔去。一刻钟以后,于苏斯上气不接下气地走到监狱门所在的那条小街上,走到他曾经在那儿观察了好半天的地方。

  这条街不到半夜就无人迹了。这是一条白天令人伤心,夜里令人不安的街道。一过了某一个时辰,谁也不敢到这儿来。看样子,大家仿佛怕这两道墙壁挤在一起,怕监狱和墓地心血来潮的拥抱一下,把人挤死似的。这是黑夜产生的效果。巴黎浮威尔胡同没有树梢的柳树也有这样的坏名声。据说,这些树桩夜里变成一只只大手,抓从那儿走过的行人。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萨斯瓦克的居民出于本能的躲开这条夹在监狱和墓地中间的街。早先这条街一到夜里就栏上一条铁链子。但是毫无用处;因为阻止从这条街上通过的最好的链条是它所造成的恐怖。

  于苏斯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他在想什么?什么也没有想。

  他是到这条街上来打听消息的。他去敲监狱门吗?当然不。他脑子里根本没有想到这可怕而又徒劳无益的办法。想走进监狱去探听消息?简直是发疯!监狱门是不会对愿意进去的人,比愿意出来的人更轻易打开的。监狱门的铰链是根据法律转动的。这点于苏斯是知道的。那么他到这条街上来干什么?看看。看什么?不知道。也许什么也不看。也许看看可能发生什么事。能在格温普兰消失在其中的监狱门对面待一会儿,已经算做了点事情。有的时候连最黑、最粗糙的墙也会开口说话,说不定两块石头中间能漏出一点亮光。一堆关得严丝合缝的建筑有时候能够隐隐约约的透出一点亮光。偷偷观察一个与外界隔离的事实,并不是徒劳无功的。我们都本能的设法缩短我们和对我们有利害关系的事情中间的距离。这就是于苏斯所以回到这条小街——监狱的小门所在地的原因。

  在走上这条小街的当儿,他听到一下钟声,接着又是一下。

  “喏,”他想,“已经半夜了?”

  他不知不觉开始数起钟声来了:

  “三,四,五”

  他想道:

  “这个钟怎么敲得这么慢!中间隔的时间怎么这么长!——六,七。”

  他说:

  “声音多么凄凉!——八,九。唉!没有比这再简单的了。钟在监狱里也悲伤起来了。——十。——再说这儿还有墓地。这个钟对活人报时间,对死人报永恒。——十一。——唉!对一个失去自由的人报时,也跟报永恒一样!——十二。”

  他停下来了。

  大钟敲了第十三下。

  于苏斯吓了一跳。

  “十三!”

  接着是第十四下。过了一会儿又是第十五下。

  “这是什么意思?”

  钟继续敲下去,隔好长的时间才响一下。于苏斯支着耳朵听着。

  “这不是报时的钟声。这是muta①钟。怪不得我说:夜半钟声怎么敲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个钟不是在敲,而是嗡鸣。发生了什么悲哀的事情啊?”

  ①拉丁文:哑的。

  从前每一个监狱跟所有的修道院一样,都有一个叫做muta的钟,专门为丧事用的。muta钟,也就是“哑”钟,是一种声音很低的钟,仿佛在想尽办法不让人家听见它似的。

  于苏斯又走到那个便于藏身的角落,今天大部分的时间,他都是待在那儿侦察监狱的动静的。

  钟继续悲哀的敲着,隔了好半天才响一下。

  丧钟在空间散布一种悲哀的气氛。它在大家的思想里写下忧伤的章节。丧钟仿佛是人类临终时喘气的声音。这是垂死挣扎的宣告。如果这儿那儿,在这只当当响着的钟附近的房屋里,有人在期待之中正在做乱梦的话,丧钟就会粉碎这些梦想。吉凶未定时的梦想好比一个临时的避难所;人在痛苦之中可以从这儿产生一线模糊的希望;而令人悲伤的丧钟却肯定了人类的不幸。它消灭了这一线模糊的希望,使挣扎在浊水状态的疑虑不安迅速地沉淀下来。丧钟对每一个人道出了它的悲哀和恐惧的意义。凄凉的钟声对你并不是毫无关系的。这是一个警告。没有同这个缓慢的钟声的独语一样凄凉的东西了。每隔一定的时间,它就这么敲一下,说明它是有目的的。这个铁锤——钟——到底要在这个铁砧——人类的思想——上打造什么东西呢?

  于苏斯模模糊糊,毫无目的地数着丧钟声。他觉得他仿佛在往下滑,他努力不作任何推测。推测好比一个斜坡,往往使我们想到很远的地方,而结果却白费力气。不过话又说回来,这钟声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他望着黑暗里的一个地方,他知道监狱的门就在那儿。

  突然间,在这个黑洞似的地方,出现了一团红光。红光越来越强,接着变成了一团亮光。

  红光是清清楚楚的。接着出现了影子和棱角。监狱门刚刚打开。红光映出了它的拱形门洞。

  不能说打开了,只能说它开了一条缝。监狱从来不张开嘴巴,只是轻轻地打个呵欠。说不定是出于厌倦。

  一个人从小门里走出来,拿着一个火把。

  钟声还在继续。于苏斯觉得自已被两种期待迷惑住了:耳朵听着钟声,眼睛望着火把。

  这个人出来以后,半开着的监狱门完全打开了,另外两人走了出来,接着出来第四个。在火光下能看得出第四个人是铁棒官。他手里攥着他的铁棒。

  又有许多一声不响的人跟着铁棒官从小门里走了出来,他们两个一排的排成整齐的队伍,跟几根木头柱子一样,僵硬地移动着。

  像苦行修士的游行队伍似的,黑夜里的这支两人一排的队伍,络绎不断地穿过监狱门,他们庄严地,几乎可以说是悄悄地走着,留心不弄出一点声音,实在阴森吓人。仿佛是一条悄悄出窟的蛇。

  火把映出他们的侧影和动态。可怕而又凄凉。

  于苏斯认出这是上午带走格温普兰的那些警察。

  毫无疑问。还是那几个家伙。他们出来了。

  很明显,格温普兰也要跟着出来了。

  他们把他带到这儿来,现在又要把他带出来了。

  这是很显然的。

  于苏斯的眼睛一动也不动。他们要释放格温普兰了吗?

  两行警察慢慢地,慢慢地从低矮的拱门底下往外走,仿佛是一滴一滴地往外流。断断续续的钟声似乎在替他们的步伐打拍子。这一队人出了监狱,向右拐弯,冲着于苏斯掉过背去,向他的侦察岗对面的街上走去。

  小门里又出现了一个火把的亮光。

  这说明这支队伍快要走完了。

  于苏斯马上就要看到格温普兰了。

  他们押着的东西出现了。

  那是一口棺材。

  四个人扛着一口覆了黑布的棺材。

  后面跟着一个扛着一把铁锨的人。

  第三个火把亮起来了,拿着这个火把的人正在念一本书,大概是一个牧师。他是最后一个人。

  棺材跟着警察的队伍向右转。

  这时候,前面的队伍已经停了下来。

  于苏斯听见开锁的声音。

  监狱对过靠街的矮墙上的另外一道门,被从门洞里经过的火把照亮了。

  这是墓地的大门,能够看见上面有一个骷髅。

  铁棒官走进门洞,警察跟着他,过了一会儿,第二个火把也随着第一个火把进去了。外面的队伍越来越少,仿佛爬虫爬进窝里似的。所有的警察都隐入门内的黑暗里,紧接着,棺材、扛铁锨的人、拿着火把和书的牧师也走了进去,门又关上了。

  除了矮墙上面的微光以外,什么也没有了。

  起先听见有人在里面悄悄说话的声音,不久就传来了噗通噗通的声音。

  毫无疑问,那是牧师诵经和掘墓人埋棺材的声音。

  诵经的声音停了,噗通噗通的声音也听不见了。

  突然间,火把又亮起来了,铁棒官高高地举着铁棒又从墓地门里出来了,牧师带着他的书,掘墓人带着他的铁锨,跟所有的人一起重新出现,棺材没有了,他们朝相反的方向,同样静悄悄地从原路回来,墓地门关上了,监狱门打开了,坟墓似的拱门浮现在火光里,微微能够瞧见朦胧的走廊和监狱里深不见底的黑暗,接着,所有这一切又重新隐入黑暗里看不见了。

  丧钟不敲了。寂静——凄凉的黑暗之锁——笼罩着一切。

  消逝了的幻象。如此而已。

  幽灵打这儿经过了一趟,接着就烟消雾散了。

  几种合乎逻辑的巧合凑在一起,结果产生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猜想。格温普兰的被捕,这种秘密逮捕,警察送回来的衣服,引于苏斯到这儿来的丧钟,再加上这口抬到墓地的棺材,就凑成了,说得更清楚一点,必然会凑成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

  “他死了!”于苏斯大声说。

  他跌坐在一块石头上。

  “死了!他们把他杀害了!格温普兰!我的孩子!我的儿子!”

  他嚎啕大哭。

         第五章 国家的利益注意大事,也注意小事

  哎呀!于苏斯自夸从来没有哭过。因此他的泪槽里积满了泪水。在漫长的一生当中,他一桩桩的痛苦为他一滴一滴积起来的泪水实在积得太多了,不是一下子就能哭于的。于苏斯哭了很久。

  第一滴眼泪不过是在泪槽里开了一个洞。他哭格温普兰,哭蒂,哭自己,哭奥莫。跟一个孩子一样哭。跟一个老头一样哭。他哭所有他以前笑的事情。他现在还清了他多年的积欠。人类哭的权利是不会失效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刚才埋在地里的是阿尔卡诺纳;但是,当然,于苏斯并不知道。

  几个钟头过去了。

  天破晓了;清晨在木球草地上铺了一幅苍白的被单,只在这儿那儿还有几条朦胧的褶皱。黎明在泰德克斯特客店的前墙上涂上一层苍白的颜色。尼克莱斯老板没有睡;因为。出了一件事,往往要害得好几个人失眠。

  灾难是晦光四射的。朝水里扔一块石头,溅起的水滴是数不清的。

  尼克莱斯老板觉得自己也不舒服。在你家里出了乱子,总是很讨厌的。尼克莱斯老板心里不大踏实,隐隐约约地看见了这件事引起的纠纷,他正在那儿想心事。他后悔在自己客店里接待“这种人”。要是他早知道的话!他们早晚会给他添麻烦的。现在怎样把他们赶出去呢?他同于苏斯订过租约。如果能把他们甩开就好了!用什么办法撵他们呢?

  突然间有人嘭嘭地敲客店的大门。在英国,这种敲门的声音说明来人是个“人物”。敲门的声音是同社会地位相符的。

  这完全不像一个爵士敲门的声音,但是一定是一个官吏。

  酒店老板浑身哆嗦着,把小门洞开了一条缝。

  果然是一个官吏。在清晨的光亮里,尼克莱斯老板看见门口有一队警察,带队的两个头目之一是承法吏。

  尼克莱斯昨天早上看见过承法吏,所以认出是他。

  另外的一个他不认识。

  这是一个肥胖的绅士,蜡黄的面皮,时髦的假发,穿一件旅行技风。

  尼克莱斯老板对第一个,也就是说,对承法吏非常害怕。要是尼克莱斯老板在宫廷里出入的话,他对第二个还要害怕呢,因为这人就是巴基尔费德罗。

  一个警察第二次敲门,敲得很急。

  酒店老板开了门,吓得满头冷汗。

  承法吏提高嗓子,用流浪汉人人知晓的办案的声音,严厉地说:

  “于苏斯老板在哪儿?”

  客店主人把便帽捏在手里回答:

  “就住在这儿,大人。”

  “这个我知道,”承法吏说。

  “没错儿,大人。”

  “去叫他。”

  “大人,他不在这儿。”

  “到哪儿去了?”

  “小的不知道。”

  “怎么?”

  “他没有回来。”

  “他是很早就出去的吗?”

  “不是。他是昨天很晚出去的。”

  “这些流浪鬼!”承法吏又说。

  “大人,”尼克莱斯老板轻轻地说,“他来了。”

  果然,于苏斯从墙角那边走过来。他来到客店门口。在他中午看见格温普兰走进去的监狱和他午夜听见埋死人的墓地中间,他差不多整整待了一夜。因为悲伤和天色朦胧,他的面色特别苍白。

  黎明的微光好像一个正在蜕化的蛹子,让活动着的物体仍旧留在模糊的夜影里。于苏斯在朦胧苍白的微光里慢慢地走着,仿佛是梦里的人影。

  因为忧心如焚,他对什么都不注意。他是光着头离开客店的。他甚至没有注意到他没有戴帽子。稀疏的花白头发随风飘荡。大睁着的眼睛好像什么也没有看见。人往往在睡着的时候醒着,或者在醒着的时候睡着。于苏斯好像一个疯子。

  “于苏斯掌柜的,”酒店主人大声说,“来吧。这几位大人有话跟您说。”

  尼克莱斯老板一心想应付得圆滑一点,顺口——同时也可以说是故意—一用这个称呼:“这几位大人”,向在场的警察表示尊敬,可是他这样把长官和部下混在一起,说不定却得罪了他们的首领。

  于苏斯吃了一惊,仿佛一个人正在睡觉的当口,突然被推到床底下似的。

  “什么事?”他问。

  他这才看见了警察的队伍和带头的官吏。

  他从头到脚又哆嗦了一下。

  刚才是铁棒官,现在是承法吏。好像前者把他抛到后者这儿来了似的。据古代传说,有的海礁会把航海者抛来抛去。

  承法吏向他打了一个手势,叫他到酒店里去。

  于苏斯进去了。

  古维根刚刚起床,正在打扫酒店,他马上放下扫帚,屏住呼吸,躲在桌子后面。他两手插在头发里轻轻地搔着,这个姿势说明他对这个场面非常注意。

  承法吏坐在一张桌子后面的凳子上;巴基尔费德罗坐在椅子上。于苏斯和尼克莱斯老板站在酒店里。门关上了,留在门外的警察聚集在店门口。

  承法吏的一双吃公事饭的眼睛盯住于苏斯,他说:

  “您有一条狼。”

  于苏斯回答:

  “不完全是。”

  “您有一条狼,”承法吏又说了一遍,把“狼”字说得特别重。

  于苏斯回答:

  “因为……”

  他停住不说了。

  “这是违警,”承法吏说。

  于苏斯大着胆子辩护说;

  “这是我的仆人。”

  承法吏伸开五个指头,把手放在桌子上,这是一个非常优雅的命令的手势。

  “跑江湖的骗子,明天这个时候,您和狼必须离开英国。不然的话,就要逮住这条狼,送到登记处杀死。”

  于苏斯想道:“这是继续屠杀。”但是他什么也没有说,只顾浑身打哆喀。

  “您听见了吗?”承法吏又问。

  于苏斯点点头。

  承法吏又说了一遍:

  “杀死。”

  静默了一会儿。

  “勒死,或者淹死。”

  承法吏看看于苏斯。

  “而且您还要蹲班房。”

  于苏斯嘟囔着说:

  “法官……”

  “您必须在明天早晨以前动身。不然的话,命令就要执行。”

  “法官……”

  “什么?”

  “我和它非离开英国不可吗?”

  “是的。”

  “就在今天?”

  “今天。”

  “怎么能够办得到呢?”

  尼克莱斯老板高兴了。他害怕的这个官吏帮了他的忙。警察局变成了他尼克莱斯的助手。它帮助他甩掉“这种人”。它把他求之不得的办法给他带来了。警察局来赶走他正想赶走的于苏斯。这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没有办法反抗。他太高兴了。他插嘴说:

  “大人,这个人……”

  他用手指指了指于苏斯。

  “……这个人问您他今天怎样能够离开英国。其实呢,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不管白天也好,夜里也好,在泰晤士河伦敦桥两边,天天都有开往外国的船只停在那儿。它们开往丹麦、荷兰、西班牙和世界上所有的国家,当然,法国是例外,因为现在是战争时期。夜里,明天早晨一点钟,也就是说上潮时分,有好几条船就要开出去。去鹿特丹的‘伏格拉号’就是其中之一。”

  承法吏用肩膀指了指于苏斯:

  “好。您乘第一条船动身。状格拉号’。”

  “法官……”于苏斯说。

  “什么?”

  “法官,要是在从前,我只有一只带车轮的小板屋,那还办得到。能够乘船。但是……”

  “但是什么?”

  “但是,现在是‘绿箱子’,这是一个套两匹马的很大的车子,不管船多么大,无论如何也装不下。”

  “这跟我有什么相干?”承法吏说。“我们就把狼杀死。”

  于苏斯打了一个寒战,觉得好像被一只冰冷的手抓住了。“恶魔!”他想道。“他们只知道杀人!”

  酒店老板笑了笑,对于苏斯说:

  “于苏斯掌柜的,您可以卖掉‘绿箱子’呀。”

  于苏斯望望尼克莱斯。

  “于苏斯掌柜的,不是有人要买吗?”

  “谁?”

  “买车子。买那两匹马。买那两个吉卜赛女人。买……”

  “谁?”

  “附近的马戏团老板。”

  “不错。”

  于苏斯现在才想起来。

  尼克莱斯老板转过脸来对承法吏说:

  “大人,这笔交易今天就可以成功。附近有一个马戏团老板愿意买他的车子和那两匹马。”

  “马戏团老板做得对,”承法吏说,“因为他需要这些东西。他用得着一辆车子和两匹马。他今天也得走。各教区的牧师都控诉泰林曹草地无尽无休的闹声。州长已经采取了措施。今天晚上这个广场上不许有一辆跑江湖的木头小屋。现在要结束这种丢脸的事情。这位屈尊到这儿来的可敬的绅士……”

  承法吏说到这儿停了一下,向巴基尔费德罗鞠了一躬,巴基尔费德罗向他点点头。

  “……这位屈尊到这儿来的可敬的绅士就是从温莎来的。他带来了女王的命令。陛下说:‘应该把这个地方打扫干净。’”

  于苏斯想了一整夜,自然对自己提出了几个问题。不管怎么说,他不过看见一口棺材。躺在棺材里的一定是格温普兰吗?除了格温普兰以外,世界上可能有别的死人。这口从他面前经过的棺材没有写着姓名。格温普兰被捕了,接着又埋了、个死人。这能说明什么呢?post hoc,non pfopter hoc①,等等。所以于苏斯又怀疑起来了。希望像水上漂着的一滴石脑油一样在那儿发光,燃烧。这种浮动的火头是永远漂浮在人类痛苦的水面上的。于苏斯未了对自己说:他们埋葬的可能是格温普兰,不过还不能确定。谁知道?说不定格温普兰还活着哪。

  ①拉丁文:连续发生的事情不见得彼此有关。

  于苏斯在承法吏面前鞠了一躬。

  “可敬的法官,我走,我们都走。坐‘伏格拉号’走。到鹿特丹去。我要卖掉‘绿箱子’、马、铜号、埃及女人。但是有一个同伴留在这儿,我不能撂下他不管。格温普兰……”

  “格温普兰已经死了,”一个声音说。

  于苏斯感觉到自己的身子仿佛碰到了一条爬虫。刚才说话的是巴基尔费德罗。最后的一线希望也熄灭了。用不着怀疑。格温普兰死了。

  这个大人物当然知道。太悲惨了。

  于苏斯鞠了一躬。

  除了怯懦以外,尼克莱斯老板实在是个好人。不过他一害怕心就硬起来了。恐惧产生残酷。

  他咕噜了一句:

  “这就简单了。”

  他在于苏斯背后搓搓手,这个自私自利的人的手势好像在说:我又清静了!当年彭斯—比拉多①大概就是这么说的。

  ①审判耶稣的罗马官吏。

  于苏斯痛苦地低下头去。格温普兰的判决已经执行了:死刑。他呢,他的判决是流放。他只好服从命令。他陷入了沉思。

  他觉得有人碰了一下他的肘弯。这是另外的一个大人物,承法吏的同伴。于苏斯吓了一跳。

  那个对他说“格温普兰已经死了”的声音在他耳边悄悄地说:

  “这是一个爱护你的人给你的十镑。”

  巴基尔费德罗在于苏斯面前的桌子上放了一个小钱包。

  读者大概还记得巴基尔费德罗带来的银箱吧。

  从二千几内亚里面取出十个几内亚,这是巴基尔费德罗能够拿出来的最大的数目。从良心上说,这也足够了。如果他再多付一些,他就吃亏了。他好不容易挖掘了一位爵士,他开始经营这个金矿,这不过是他的第一笔收入。如果有人骂他卑鄙无耻,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不应该大惊小怪。巴基尔费德罗爱钱,特别是偷来的钱。嫉妒鬼里面往往藏着个吝啬鬼。巴基尔费德罗不是个十全十美的人。犯罪的人也免不了有恶习。老虎身上也生虱子。

  再说,这也是培根派的作风。

  巴基尔费德罗转过身来对承法吏说:

  “先生,请快点结束吧。我很忙。女王陛下的驿站马车还在等我。我必须马不停蹄的在两点钟以前赶到那儿。我得向女王陛下禀报情况,并且听候新的命令。”

  承法吏站起身来。

  他走到关而未锁的店门那儿,打开门,一声不响地朝警察的队伍望了一眼,用食指做了一个命令的手势。所有的警察都静悄悄地进来了,这么一来,看得出事态严重了。

  尼克莱斯老板正因为这个纠纷得到这么一个急转直下的结局而暗自高兴,庆幸自己能摆脱这堆乱麻似的纠葛。他看见警察的阵势,担心他们在他店里逮捕于苏斯。在他店里接连拘捕两个人,格温普兰之后又是于苏斯,这对酒店的生意是有妨害的,因为喝酒的人不喜欢警察来扰乱他们。现在他应该用一个热诚的恳求来适当地干涉一下。于是尼克莱斯老板向承法吏转过身来,露出一张信任之中带着尊敬的笑脸:

  “大人,我请大人注意,这几位警察先生用不着再劳驾了,因为这条犯罪的狼就要离开英国,而且这个于苏斯又不打算违抗,一定按照大人的命令办事。大人也会注意到,可敬的警察先生的行动虽然对国家的利益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它会给一家客店带来损失,何况我的客店是完全清白的。正如女王陛下说的把走江湖的‘打扫干净’以后,我看这儿就没有犯法的人了,因为我认为那个瞎眼的姑娘和那两个吉卜赛女人是不会触犯法律的,所以我请求大人不必再去调查,让这几位先生不要进来,因为他们到我店里来没有什么事情可做,如果大人允许我谦卑地提出一个问题,我马上就能证明我说的话都是实在的,并且能够证明这几位先生的在场是完全不必要的:既然这个于苏斯答应执行您的命令,准时离开英国,他们还进来逮捕谁呢?”

  “你,”承法吏说。

  一剑穿了两个透明的窟窿,你这时候就不能讨价还价了。尼克莱斯老板一下子垮下来了,他也不管身后是什么东西,不管是桌子也好,凳子也好,别的什么东西也好,一屁股坐下来。

  承法吏提高了嗓门,如果广场上有人的话,也能听见他的声音。

  “尼克莱斯·普伦特老板,酒店主人,这是最后的一点,你必须弄清楚。这个跑江湖的骗子和狼都是无业游民。他们要被驱逐出境。不过你是祸首。法律是在你的客店里,在你的同意之下受到侵犯的,你领有营业执照,理应替公家负责,可是你却让人家在你店里做出这种丢脸的事。尼克莱斯老板,现在取消你的执照。你必须付一笔罚金,并且还得坐牢。”

  警察把酒店主人围在中心。

  承法吏指着古维根说:

  “这个伙计,你的帮凶,也被捕了。”

  一个警察抓住古维根的领子,古维根好奇地望着这个警察。这个孩子并不怎么害怕,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因为已经看到许多怪事的缘故,他弄不清这是不是继续在演戏。

  承法吏按了按头上的帽子,两只手交叉着放在自己肚子上,这个姿势特别庄严。他补充说:

  “现在已经决定了,尼克莱斯老板,你们,你和你的伙计,要被送到监狱,关在大牢里。这个泰德克斯特客店从此停止营业,宣告关闭。这是给别的人作个榜样。现在,你们跟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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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泰坦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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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觉醒

  “蒂!”当泰德克斯特客店里出事的时候,格温普兰在科尔尤行宫望着东方破晓,仿佛突然听见了这个叫声;其实这是他心里的叫声。

  谁没有听见过自己心灵深处的呼声呢?

  再说,现在天亮了。

  黎明就是一种呼声。

  太阳如果不去唤醒昏睡的良心,那它还有什么用处呢?

  光明和美德是属于同一类型的。

  尽管天主叫基督①,或者爱情,他也有被人,甚至被十全十美的人忘在脑后的时候。我们所有的人,哪怕圣人,都需要一个声音来唤醒我们的回忆,所以黎明的任务是让我们心中至高无上的警钟发出声音。良心在责任面前发出叫声,正像公鸡天亮时打鸣一样。

  ①即救世者。

  人类的心——这个混沌——也听见了Fiat lux①。

  ①拉丁文:发出光亮吧。

  格温普兰——我们仍旧这样叫他,因为克朗查理是爵士,而格温普兰是人——好像复活了。

  我们必须把来龙去脉联系起来。

  因为他的正直现在有点动摇了。

  “蒂!”他叫。

  他觉得他的血液突然沸腾起来。好像有一个对他很有益处的东西喧喧嚷嚷地向他扑来。善良的思想的侵袭,仿佛一个回家的人找不到钥匙,只好老老实实地撞自己的墙。越墙而入还是好的,破墙而入就不好了。

  “蒂!蒂!蒂!”他不住口地叫。

  他的心又坚强了。

  他大声问:

  “你在哪儿?”

  他有点奇怪,怎么没有人回答。

  他瞧着天花板和墙壁,仿佛一个一时神志清醒而精神错乱的人似的,又问:

  “你在哪儿?我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于是又在这间屋子里像个困在笼子里的野兽一样,开始走来走去。

  “我在什么地方?在温莎。你呢?你在萨斯瓦克。呵!这是我们第一次的离别。我在这儿?你在那儿!这是谁做出来的事呢?哼!不是这样。将来也不会这样。他们这是干什么呢?”

  他停了下来。

  “谁对我说起女王来的?我怎么会认识女王?变了!我变了!为什么?因为我是一个爵士。蒂,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你是一位夫人了。发生的事实在令人吃惊。哈,是这样!我应该找到回去的路。他们让我迷路了吗?刚才有一个人带着一脸古怪的神气对我说了一番话。我记得他曾经对我说:‘我的爵爷,这扇门开了,那扇门就得关上。留在身后的事物必须统统消失。’换句话说,就是:‘你必须做一个懦夫!’这个家伙,这个坏蛋!他趁我还没有清醒的时候对我说这种话。他利用我一时的惊神未定。我简直是他手里的猎物。他到哪儿去了?让我来骂他一顿!他对我说话的时候,脸上带的是一个跟做梦似的阴森森的微笑。啊!我现在变成原来的我了!很好。如果他们认为克朗查理爵士可以任他们摆布,那就错了!英国上议员,可以,不过得蒂做上议员夫人。条件!我难道会接受他们的条件?女王?女王管我屁事!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我当爵士可不是为了做奴隶。我要身心自由地走进权力的圈子。难道他们是平白无故地把我解救出来的吗?他们打开了我的嘴套,就是这么回事。蒂!于苏斯!我们永远在一起。从前你们是什么人,我也是什么人。现在我是什么人,你们也是什么人。你们来吧!不。我到你们那儿去!我马上就去。马上!我等的时间已经太久了。他们看见我一直不回去,会怎么想呢?那笔钱!我记得我派人给他们送了一笔钱去,嗐!我应该自己去。我想起来了,那个人对我说我不能离开这儿。咱们走着瞧吧。喂,马车!马车!套车!我要去找他们。仆人都到哪儿去啦?既然有老爷,就应该有仆人。我是这儿的主人。这是我的家。我要扭弯门闩,砸坏门锁,踢开门。谁要是拦住我的去路,我就一剑穿他两个透明的窟窿,因为我现在有一把剑。我倒要看看谁敢抵抗。我有一个妻子,她叫蒂。我有一个父亲,他叫于苏斯。我的家是一座宫殿,我要把它送给于苏斯。我的姓就是一个王冠,我要把它送给蒂。赶快!马上!蒂,你看,我来了!呵!我恨不得一步就到他们那儿!”

  他打开第一道门,匆匆离开那间屋子。

  他走到一条走廊里。

  他一直朝前走。

  前面又出现了一道门。

  所有的门都是开着的。

  他信步走着,穿过一间一间屋子,一条一条走廊,寻找出路。

             第二章 宫殿好像树林

  意大利式的宫殿门户很少。科尔尤行宫也是这样。到处是帷幕、门帘、挂毯。

  在那个时代,每一个宫殿的内部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豪华的房间和走廊,多得数也数不清;镀金的装饰,大理石,木刻,东方的绸缎,琳琅满目;有的角落故意布置得昏暗如夜,有的角落却又充满了阳光。什么富丽轩敞的顶楼啦,砌了荷兰或者葡萄牙瓷砖的油漆过的小屋啦,顶端装着阁板的长窗啦,可以住人的灯塔啦等等,无不应有尽有。厚厚的墙壁如果挖空了可以躲人。这儿那儿,密室好像一个个小匣子。密室也叫做“小套房”。各种罪行都是在这儿干出来的。

  如果想杀死吉斯公爵,拐诱西尔佛康美丽的女校长,或者以后想问住赖勃尔领来的孩子的哭声,这儿是最方便的地方。这儿的房屋构造复杂,对一个新来的人来说,简直找不到头绪。这儿是拐人的处所;你到了这种深不可测的地方,就再也走不出去了。亲王和老爷们就在这样优美的洞穴里窝藏他们抢来的东西;夏洛来伯爵藏参事的妻子古尚太太,德莫苏来先生藏圣兰佛罗十字架的农民胡德里的女儿,龚迪亲王藏亚当岛的两个美丽的面包房女工,白金汉公爵藏可怜的佩妮惠,等等,都是在这种地方。他们在这里做的事情正像罗马法说的:yi,clam et precario(武力,秘密,转瞬即逝)。到了这里就得听从主人的摆布。这儿是金碧辉煌的地牢。这儿又像修道院,又像后宫。楼梯一会儿上,一会儿下,一会儿旋转,几间螺旋形的屋子忽然把你引到你的起点。一条走廊的尽头是一间演讲厅。忏悔室下面是一间卧室。贵族和皇家的这种“小套房”的建筑模型,大概是支脉丛生的珊瑚和洞穴垒垒的海绵吧。纷杂的支脉简直难分难解。画像转动了一下,面前又出现了出入的孔道。而且还是装了机关的。当然需要这些玩意儿,这里是做把戏的地方呀。从地窖到顶楼,仿佛是一个重重叠叠的蜂房。从凡尔赛宫算起,所有的宫殿都仿佛盘踞着石蚕,俨然是泰坦家里的侏儒的住房:走廊,休息室,小巢,蜂房,密室。各式各样的小洞,大人物的确是能屈能伸。

  这种局限在墙壁中间的弯弯曲曲的地方,使人想起了游戏,想起了遮住眼睛,用手摸着走路,忍住笑声,玩“瞎子捉人”或者“捉迷藏”的游戏;同时也使人想起了阿特里德,普朗塔热乃,梅狄西,爱尔兹野蛮的骑士,利齐和或者摩纳代斯基追逐一个逃走的人,在一间一间屋里斗剑的情形。

  古代也有这种神秘的建筑,那种豪华的气派简直达到了可怕的程度。现在在埃及古墓里还有这种建筑的地下样品,比方说,巴撒拉瓜发现的普萨麦地古王陵里就有这种东西。我们能够在古诗里看到对这种可疑的建筑的恐惧。Error circumflexus。Locus implicitus gyris①。

  ①拉丁文:曲折迷离。弯曲回旋之所。

  格温普兰现在置身在科尔尤行宫的“小套房”里。

  他急急忙忙地要从这里出去找蒂。走廊、小室、暗门和意想不到的通路组成的迷宫阻碍着他,使他无法快走。他心里恨不得奔跑,可是却不得不徘徊仿惶。他本来认为只要通过一道门就可以出去了,谁知摆在他面前的却是许多找不清头绪的通道。

  他穿过一个房间又一个房间。接着又是一个交叉路口似的大厅。

  他没有遇到一个活的生物。他听了听,一点动静也没有。

  有时候,他好像看见对面来了一个人。其实一个人也没有。那是他穿着贵族的服装照在镜子里的影于。

  影子不大像他。他看了好半天才认出自己来。

  他顺着出现在他面前的通路走着。

  他走进曲折迷离的内部建筑;这儿是一个精致的小阁,壁画和雕刻虽然有点猥亵,可是很有分寸;那儿仿佛是一个小教堂,镶着螺钢和珐琅,还有必须用放大镜才能看清楚的象牙雕刻,同鼻烟盒一样细腻;这儿是佛罗伦萨式的雅致的小厅,专门供妇女精神不愉快时休息用的,所以也叫做“闺房”。天花板上,墙上,甚至地板上,到处都是天鹅绒或者金属做的禽鸟树木,珠镶金绣的奇怪的植物,台布上用墨玉拼成战士、女王以及穿着妖蛇腹鳞的、半人半鱼的海神。被切成三棱形的水晶的斜面增强了反光的效果。玻璃和玉石追逐嬉戏。昏暗的角落里闪着亮光。绿玻璃和旭日的金光,在这许许多多的斜面上交相辉映,化为一片鸽子颈毛似的云彩,使人闹不清那是一个个小镜子,还是一个个大得不得了的碧玉。又精致,又伟大,蔚为奇观。这是宫殿里一个最小的角落,也是一个巨大的百宝箱。如果不是麦布的家,就是乔①的珠宝。格温普兰在寻找出路。

  ①麦布是英国神话中的女王。乔即降龙圣者乔治。

  他没有找到。简直找不到方向。没有比第一次看到这种豪华的东西更醉人的了。不过从另外一方面来说,这是一座迷宫。每走一步,就有一种新的美丽的东西拦住他。仿佛它们反对他离开那儿,不愿意放他走似的。他简直陷在一团神妙的粘胶里了。他觉得自己好像被人抓住,无法脱身。

  “多可怕的宫殿!”他想。

  他一面不安地在这座迷楼里徘徊,一面愤愤地问自己:这一切是什么意思?他是不是在监狱里呢?他渴望呼吸一下自由的空气,不停地叫着“蒂!蒂!”仿佛他手里拉着一条引他出去的绳子,生怕挣断似的。

  他有时候喊道:

  “喂!来人!”

  没有回答。

  一串没完没了的房间。这是一个又豪华又凄凉的寂静的沙漠。

  我们在游仙窟的时候也会有这样的感觉。

  看不见的暖气管子使走廊和房间里保持着夏天的温度。仿佛有一个魔法师把六月拘到这座迷宫里来了。时时闻到一股香气。好像有许多看不见的花朵,送来阵阵幽香。很热。到处是地毯。简直可以脱光衣服散步。

  格温普兰望望窗口。外面的景物不住的变换。一会儿是花园,里面充满了春天清晨的清新,一会儿是另外的房屋和另外的雕像,一会儿是西班牙式的院子,这是夹在大房子中间的四四方方的小院子,铺着石板,苔藓丛生,显得凉飕飕的;有时候出现的是一条河,这是泰晤士河,有时候出现的是一座巨塔,这是温莎的塔楼。

  因为是大清早,外面一个人也没有。

  他停下来,听了一会儿。

  “呵!我要走!”他说。“我要找蒂去。他们不能硬把我关在这儿。谁阻止我出去,那是他活该倒霉!这个高塔是干什么的?如果有一个巨人,一条地狱的恶犬,一个妖怪,胆敢在这座魔鬼的宫殿门口拦住我的去路,我就消灭他。如果是一支军队,我也要活活的吞下去。蒂!蒂!”

  突然间,他听见了一个微弱的声音。好像是流水的声音。

  他这时正在一条幽暗的走廊里,走廊尽头挂着帐幔,当中开了一条缝。

  他走到尽头,掀开帐幔,走了进去。

  他走进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第三章 夏娃

  这是一个八角形的小厅,拱形的天花板好像篮子的把手,没有窗户,光线是从上面来的,墙壁、地面和天花板都是桃红色大理石的;小厅中央,几根螺旋形的柱子(这是伊丽莎白心爱的忧郁的式样)支着一个高大的、覆棺布颜色的黑大理石华盖,遮着一个同样的黑大理石的浴池;池中央有一个很细的喷泉,香喷喷的温水慢慢地注满了水池。这就是他看见的景象。

  黑色的浴池能使雪白的皮肤分外皎洁。

  他刚才听见的就是这个泉水的声音。在池子适当的高度上有一个排水管,使泉水不能溢出池外。池子里微微冒着热气,所以大理石上只蒙着一层薄薄的雾气。纤细的水柱好像一根迎风折腰的钢条。

  除了浴池旁边的一个带垫子的沙法床以外,什么家具也没有。沙法床相当长,一个女人躺在上面,脚头上还能容得下一条狗或者一个情人;我们的canape①就是从can-al-pie②转来的。

  ①法文:沙法床。

  ②西班牙文:脚头上可以放一条小狗。

  这是一种西班牙式的躺椅,底架是银子做的。垫子和沙法布都是白缎子的。

  在浴池的另外一边,靠墙放着一个结实的银梳妆台,梳妆台很高,上面放着各种梳妆用具,当中有一只银架子,里面嵌着八块威尼斯小镜子,看上去仿佛是一扇窗户。

  在离沙法床很近的地方,墙上挖了一个天窗似的小方洞,里面嵌着一块朱红色的银板,跟护窗板一样装着铰链,上面刻着一个亮晶晶的金黄色皇冠。方洞上面的墙上插着一个不是纯金就是镀金的银铃。

  格温普兰突然停了下来。在这间小厅对面,也就是说在格温普兰对面,没有大理石的墙壁,那儿是一个门洞,跟他进来的门洞一样大小,从拱形的天花板上垂下来一幅蜘蛛网似的又阔又高的银色帐幔。

  帐慢质地极细,而且透明,仿佛神话里的细纱。透过细纱,可以望见另外一边的东西。

  在蜘蛛网中央,蜘蛛平常盘踞的地方,格温普兰看见一个可怕的东西:一个裸体的女人。

  认真地说,并不是裸体。她穿着衣服。浑身上下都穿着衣服。她的衣服是一件很长的衬衣,好像圣像里天神穿的长袍,不过料子很薄,看上去仿佛湿透了。所以差不多等于一个裸体女人,比一个真正的裸体女人还要放浪,还要危险。据历史记载,每逢举行迎神会,公主和命妇往往夹在两行修士中间游行,蒙邦茜公爵夫人拿表示谦逊和赤脚游行做借口,也这样穿一件挑花衬衣,出现在全巴黎人面前。不过她手里拿着一根蜡烛,聊以遮羞。

  银色的帐幔跟玻璃一样透明。上面是固定的,下面可以掀起来。它把这间大理石浴室和另外一间卧室隔开。卧室很小,仿佛是一个镜子做的洞穴。镜子一面挨着一面,中间镶着金黄色的条子砸h室中央的那张床映在每一面的镜子里。床跟梳妆台和沙法一样,也是银色的,女人躺在床上已经睡着了。

  她仰着头睡着,一只脚压在被上,仿佛美梦正在这个妖精上空翱翔。

  她的花边枕头掉在地毯上。

  在她的裸体和格温普兰的眼睛中间,隔着两层透明的障碍:她的衬衣和银雾似的帐幔。这间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套间的屋子,是被浴室里的光亮很有分寸地照亮的。这个女人也许老脸皮厚,可是光线却还知道羞耻。

  床顶没有柱子,没有华盖,也看不见天空,所以她睁开眼睛,能够看见上面镜子里有她成百上千的裸体。

  被窝乱糟糟的,可见她睡得并不安稳。美丽的褶皱说明被子的料子质地细软。当时是这样一个时代:一个女王想到自己可能下地狱,她认为地狱里一定有一张只有粗呢被窝的床。

  这样睡觉的风气是从意大利传来的,甚至可以溯至罗马时代。“Sub clara nuda lucerna①,”贺拉斯说。

  ①拉丁文:在明亮的灯光下一丝不挂。

  一件睡衣扔在床脚边。睡衣是一种很特别的丝织品,无疑是中国货,因为在褶皱的地方能够看见一个很大的金四脚蛇。

  在床那边,套间尽里头,大概有一道门,不过是被一面很大的镜子这着,镜子上画着孔雀和鹤。在这间幽暗的屋子里,一切的东西都亮晶晶的。镜子和金黄色的条子中间的隙缝里,塞满了威尼斯叫做“玻璃的胆汁”的发亮的物质。

  床头上有一张带蜡烛台的银书桌,撑架能够自由旋转,上面有一本打开的书,页首印着几个大红字:Alcoranus Mahumedis①。

  ①拉丁文;穆罕默德的《可兰经》。

  格温普兰没有看见这些布置。他只注意那个女人了。

  他呆呆地僵在那儿,心里乱糟糟的;各种互相排斥的东西却能在这儿同时存在。

  他认出了这个女人。

  她闭着眼睛,面孔正好对着他。

  她是那个公爵小姐。

  她,这个把未知世界的各种光辉聚力一体的神秘的生物,这个使他做了许多不可言传的怪梦的女人,给他写过一封多么古怪的信啊!世界上只有这么一个女人,他可以说:“她看见过我,她要我!”他赶走了怪梦,把信也烧了。他把她赶走了,把她从自己的梦想和脑海里赶得远远的;他再也不想她;已经把她忘了……

  现在他又看见她啦!

  他又看见这个可怕的女人啦!

  一个裸体女人就是一个全副武装的女人。

  他的呼吸停止了。他觉得自己好像被人举起来,搡了一把,坠入五里雾中。他定睛看了一下。在他面前的确实是这个女人!这是可能的吗?在戏院里,她是一个公爵小姐。在这儿,她是海洋的女神,林泉的女神,她是一个仙女。永远是幻象。

  他想逃走,他觉得这是不可能的。他的两道目光变成了两根铁链,把他挂在这个幻象上。

  这是一个姑娘吗?是一个处女吗?两者都是。如果是从冥冥之中出现的曼莎琳①,就应该微笑,如果是狄安娜,就不应该这样粗心大意。她的美丽发出不可想像的光辉。没有比这个淑静而又高傲的形象更纯洁的了。没有受到践踏的雪地是一望而知的。这个女人的皮肤跟瑞士荣格弗峰一样洁白。从她那无忧无虑的额角,散乱的朱红色头发,低垂的睫毛,隐约可见的蓝色脉络,无法雕刻的圆圆的乳房以及从衬衣底下拱起来的玫瑰色的臀部和膝盖烘托出来的,是仙女入睡的庄严妙相。这个大胆的睡态仿佛光芒四射。这个赤身露体的女人睡得那么安详,仿佛她有一种神圣的权利,可以这样不顾羞耻;同时又那么心安理得,如同奥林匹斯山的女神,知道自己是深渊的女儿,可以称海洋是:父亲!这个高不可攀的美女向渴望、疯狂、梦想以及一切从这儿经过的人的目光献出了自己的身体;她睡在这间闺房的床上,跟维纳斯睡在无际的浪花上一样高傲。

  ①古罗马皇后,性淫荡。

  她是在夜里很早就上床的,可是一直睡到大天亮还没有醒。在黑暗里开始的信任,在光天化日之下还在继续。

  格温普兰浑身直打哆嗦。他怀着赞叹的心情望着。

  这种赞叹是不健康的,同时也过于专心了。

  他害怕了。

  命运的魔术箱里的奇宝总是取之不尽的。格温普兰原以为它的魔法已经使尽了。谁知又有新的东西出来了。起先是电光闪闪,接着是一声沉雷,猛然间把这个睡着的女神扔在他这个浑身颤抖的人面前,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为什么天门常开,最后又给他送来这个诱人的可怕的梦?为什么神秘的诱惑者这么殷勤,接二连三的给他带来种种模糊的渴望,暧昧的思想,甚至变成活生生的肉体的邪念,用一串从不可能之中取出来的现实折磨他?是不是所有的黑暗都串通起来反对他这个可怜虫呢?四周是命运的阴险的微笑,他将要落到什么地步?为什么要故意弄得他头晕目眩?这儿的这个女人!为什么?怎么回事?没有解答。为什么选中了他?为什么是她?难道是为了这个公爵小姐的缘故,人家才让他做英国上议员?这是谁把他们撮合在一起的呢?受蒙蔽的是谁?受害人是谁?谁的善意受到了欺骗?难道是上帝受了蒙蔽?所有这些事情,他都看不明白,只是通过脑海里连绵不断的乌云,微微看到一点端倪罢了。这个万恶的魔窟,这座监狱似的任性的宫殿,也跟这个阴谋有关吗?所有这一切完全把他吸引住了。仿佛有一种看不见的神秘力量把他捆了起来。宇宙引力拉住了他。他的意志力慢慢消失了。怎么抵抗?他神魂颠倒,不知如何是好。他觉得这一回确实无法挽救,非发疯不可了。他在眩晕的深渊里垂直的下降;悲惨。

  那个女人还在睡觉。

  对他来说,这种心绪混乱的状态越来越严重了,现在在他面前的不是什么小姐,公爵小姐,而是女人。

  非礼之行一直潜伏在人类的心里。它在我们身体的组织里准备好了一条看不见的轨道。连最清白的人,表面上很纯洁的人,也是这样。没有污点不等于没有缺点。爱情是一条规律。肉欲之乐是一个陷阱。醉和嗜酒成瘾是不同的。醉是要某一个女人,嗜酒成瘾是要所有的女人。

  格温普兰魂不附体,浑身颤栗。

  怎样反抗他遇到的这个女人呢?没有衣服,没有丝绸,没有煞费心机的妖艳的妆饰,没有似隐似现的矫揉造作的妩媚,没有一丝云雾的遮掩。这是清清楚楚的可怕的裸体。这是神秘的总汇,伊甸园式的天真无邪。人类的黑暗面跃跃欲动。夏娃比撒旦更可怕。这是天国和尘世的混合产物。这是心惊肉跳的陶醉,本能粗暴地战胜了责任。美的至高无上的轮廓是无法抗拒的。等到它从理想变为现实的时候,人类就离悲惨的命运不远了。

  公爵小姐不时在床上柔弱无力地动弹一下,改变睡觉的姿势,有如蓝天上缓缓变幻的白云。白云翻滚飞腾、起伏不定的曲线,令人心旷神怡。流水所有的柔软,这个女人都有。也跟水一样,有一种抓摸不到的难以形容的东西。说起来实在奇怪,她在这儿,这是一个看得见的肉体,但是又像幻想的产物。一伸手就能触摸到她,但是又像离他非常遥远。格温普兰望着她,心惊神荡,面色苍白。他听着这个胸膛的跳动,仿佛听见了妖精的呼吸。他已经被她吸引住了;他在竭力挣扎。怎样反抗她?怎样反抗自己?

  他什么都能预料到,就是料不到这一着。他本来认为可能在门口遇到一个凶恶的守门人,或者一个面目狰狞的狱卒,怒气冲冲地跟他搏斗。他认为可能遇到地狱里的三头恶狗,谁知却遇到了青春女神。

  一个裸体的女人。一个睡着了的女人。

  多么可怕的斗争!

  他闭上眼睛。眼里的曙光太多了是一种痛苦。但是,他隔着眼皮马上又看见了她。虽然比较模糊,但是同样美丽。

  逃走,谈何容易。他试过,但没有成功。他的两只脚好像生了根似的,跟我们在梦中的情形一样。在我们要退回去的时候,诱惑却把我们的两只脚钉在地上了。前进,可以;后退,不行。罪恶的看不见的手从地底下伸出来,把我们推下斜坡。

  所有的人都接受这样一个庸俗的见解:经验能够减低感觉的强度。其实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了。正如我们说,把硝酸一滴一滴地滴在伤口上能够止痛,使病人入睡,或者说四肢分裂的刑罚减轻了达米安①的痛苦一样荒谬。

  ①达米安刺路易十四,未果,受了很多酷刑,最后四肢分裂而死。

  真理是,受的刺激越多,感觉也越尖锐。

  格温普兰遇到了一桩又一桩的奇事,已经达到了爆发的程度。他的理智好比一个容器,现在再加上这桩奇事,于是它就漫出来了。他觉得他好像在极度的恐怖中醒过来了。

  他失掉了指南针。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一个实实在在的东西:这个女人。这个无法形容的、不可挽救的幸福之门,在他面前半开半掩,简直跟翻船落水差不了多少。找不着方向。一股不可抗拒的激流和一个海礁。海礁不是一个岩石,而是一条美人鱼。磁石藏在深谷的谷底。格温普兰愿意避开这个吸力,可是怎么办呢?他找不到支点。人生好像无际的海洋。人有时候跟一条光杆船一样。良心是这条船的铁锚。可悲的是铁锚——一良心——的链条也可能挣断。

  他甚至连“我的脸破了相,面貌可怕,她不会要我”这个救命符也没有了。因为这个女人写信给他说,她爱他。

  人逢危难总有一个成败攸关的时刻。在我们向恶超过向善的时候,向恶的部分结果就会把向善的部分拉过去,我们就跌倒了。对格温普兰来说,现在这个时刻已经来了吗?

  怎样逃走呢?

  这么说,是她!是这个公爵小姐!是这个女人!睡在这间孤孤单单的屋子里,她就在他面前,一点防备也没有。她可以听他摆布,她已经在他手掌里了!

  公爵小姐!

  我们在辽阔的天空里看见一颗星。我们望着它。多么遥远!望望一颗没有知觉的星有什么可怕呢?有一天——有一个夜晚——我们看见它改变了位置。看见它周围有一圈闪动的光。这颗星,我们本来认为它是静止不动的,谁知它却在移动。这不是一颗普通的星,而是一颗扫帚星。这是天空里的一个巨大的火把。它在前进,越来越大,摆动着朱红色的头发,变成一个大得不得了的天体。它是朝你这儿来的。真吓人,它是来找你的!扫帚星认识你,它想你。它要你。这个天体离你不远了,多么可怕!照在你身上的光太强烈了,所以你什么也看不见;过多的生命力等于死亡。你拒绝这个从天顶下来的客人。你抛开深渊献给你的爱情。你用两手捂住眼皮,躲起来,逃走,认为这样就能得救了……等到再睁开眼睛,这颗可怕的星还在那儿。它现在不是一颗星,而是一个世界。一个未知的世界。一个熔岩和火的世界。它破坏了天空的壮丽。它充满天空。除了它以外,什么也没有了。这是无限的天空深处的一颗红宝石,远远望去好像一颗金刚钻,来到面前才看出是一团烈火。你已经被它包在火焰里了。

  于是感觉到自己在天国的火里燃烧起来了。

               第四章 撒旦

  突然间,睡觉的人醒了。她猛的一侧身坐起来,姿势庄严而又和谐;她那微微散乱的,跟丝一样的金黄头发,柔和地披散在腰间;她那荡下来的衬衣,使人能够看见她一只肩膀下面很低的地方;她的一只美丽的手摸了一下她的玫瑰色的脚趾,她望了一眼她的一只露在外面的脚,这只脚值得伯里克利①崇拜,费底亚斯②也会拿它当模型;接着,她像旭日下的一只母老虎一样伸懒腰,打呵欠。

  ①古雅典政治家,奖励艺术和文学。

  ②古希腊伟大的雕刻家。

  格温普兰的呼吸大概很困难,正像我们屏住呼吸的时候一样。

  “这儿有人吗?”她说。

  这句话是在她打呵欠的时候说的,那副神气动人极了。

  格温普兰听着这个他没有听见过的声音。声音非常迷人;语气又高傲,又优雅;妩媚的声调减轻了习惯发号施令的口气。

  随后她跪在床上,古代有这么一个里在千百个衣褶里跪着的雕像;她把睡衣拉过来,跳下床,赤裸裸地站着,只一转眼的工夫,她就穿上了她的绸睡衣。睡衣的袖子很长,遮住了她的手。只能看见她的脚趾,白色的脚趾甲很小,好像孩子的脚。

  她把那波浪似的头发拉出来,披在睡衣外面,接着她跑到床后套间尽里头的地方,把耳朵贴在那个有图画的镜子上,镜子后面大概有一道门。

  她弯起食指,用指弯敲敲玻璃。

  “有人吗?大卫爵士!您已经来了吗?现在几点钟?是你吗,巴基尔费德罗?”

  她转过身来。

  “不对。不是这边。浴室里有人吗?回答呀!不,不,谁也不会从那边进来的。”

  她走到银色帐幔那儿,用脚尖踢开它,侧身走进大理石房间。

  格温普兰像要断气似的,浑身发冷。没有可以躲藏的地方。而且逃走也太晚了。何况他又没有逃走的力量。他恨不得大地裂开一条缝,让他钻到地底下去。没有办法不让人家看见自己了。

  她看见了他。

  她望着他,虽然非常诧异,可是却没有大惊小怪,她又高兴又轻视地说:

  “啊哈!格温普兰!”

  接着,她猛地一跳,搂着他的脖子,因为这头母猫本来是一只母豹。

  她用两只裸露的胳膊紧紧的搂着他的头,她刚才的动作很快,两只袖子已经缩了下来。

  她一下子把他推开,两只兽爪子似的小手放在格温普兰的肩膀上;她站在他面前,他站在她面前,她奇怪地望着他。

  她那一双毕宿星似的眼睛死命地望着他。在她的目光里有一种又卑鄙又纯洁的东西。格温普兰望着她的蓝眼珠和黑眼珠,他在这天国和地狱的注视下,不知如何是好。这一对男女互相向对方放射出一种不吉利的、令人眼花缭乱的光。他的畸形把她迷住了,她的美丽也把他迷住了,两个人都笼罩在恐怖里。

  他问声不响,仿佛被一种沉重的东西压得抬不起头来。她大声说:

  “你这个人很聪明。你来了。你知道我是被迫离开伦敦的。于是你就追我来了。做得很好。你到这儿来了,你真是个不可思议的人。”

  互相占有的欲望好比闪电。格温普兰模模糊糊地感觉到一种很难解释的正直而又强烈的恐惧,他开始向后退,但是放在肩膀上的手指紧紧地抓住他。他心里突然产生一种不可违拗的东西。他到这个“野兽”女人的洞穴里,自己也变成了野兽。

  她接着说:

  “安妮这个傻子——你知道?我指的是女王——不知道为什么召我到温莎来。等我到了这儿,她却同她的傻子大法官关在屋子里。可是,你是怎样到我这儿来的?这才是我所说的男子汉。困难!没有这回事!我一叫你,你就赶紧跑来了。你打听过吗?我的名字是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我以为你早已知道了。是谁带你来的?一定是我那个侍童。他是个机灵鬼。我要赏他一百几内亚。你是怎样进来的?告诉我。不,不要告诉我。我不愿意知道。一解释就没有味儿了。我喜欢你是个让人吃惊的人,你丑得可怕,妙就妙在这儿。你是从天顶上掉下来的,再不然就是从第三层地狱门里钻上来的。没有比这更简单的了:不是天花板裂了一条缝,就是地板开了一道口子。不是云端里降下来的,就是从硫磺的光焰里冒上来的。你一定是这样来的。你应该跟神仙一样走进来。咱们一言为定,你是我的情人。”

  格温普兰晕头转向地听着,觉得自己的思想越来越动摇了。完啦。不可能怀疑了。前天夜里的那封信,这个女人已经证实了。他,格温普兰,做一个公爵小姐的情人!骄傲——这个长着一千个阴森森的脑袋的大怪物—一在这颗不幸的心里翻腾起来了。

  虚荣心是一种藏在我们心里跟我们作对的巨大力量。

  公爵小姐继续说下去:

  “既然你已经来了,这是天意如此。我什么也不需要。天上或者地下有一个人把我们撮合在一起。这是冥河和曙光女神的姻缘。违反所有的规律的疯狂的姻缘!那天我一看见你就说:‘正是他。我认识他。这是我梦里的妖怪。他将来是属于我的。’应该帮命运的忙。所以我给你写了一封信。格温普兰,这儿有一个问题,你相信宿缘吗?我相信,我看过西塞罗的《西皮翁之梦》以后就相信了。喷!喷!我还没有注意呢。一身绅士的衣服。你打扮得跟老爷一样。为什么不这样呢?你是跑江湖的骗子。那就更有理由了。一个戏子抵得上一个爵士。再说,爵士是什么东西?小丑。你的身段很美,很结实。你到这儿来,真是天下奇闻!你是什么时候来的?你在这儿待了多大工夫了?你看见我的裸体了吗?很美,不是吗?我洗澡去。啊!我爱你。你看了我的信了!是你自己读的,还是别人读给你听的?你大概不识字吧。我问你,但是你不要回答。我不喜欢你的声音。它很温柔。像你这样一个无比的怪人不应该说话,应该咬牙切齿。你的歌声很悦耳。我讨厌这个。这是你使我讨厌的唯一的东西。其余的一切都是了不起的,也就是说,其余的一切都很美妙。要是在印度,你一定是个活神仙。你脸上这个可怕的笑容是天生的吗?不是的,对不对?大概是刑罚的结果吧。我希望你犯过什么罪。到我怀里来吧。”

  她跌坐在沙法上,拉他坐在旁边。他们不知怎么一来,就你挨我我挨你地坐在一起了。她的话像狂风一样刮在格温普兰身上。他差不多很难理解这些旋风似的疯话的意义。她的眼睛闪耀着钦佩的光芒。她用又疯狂又温柔的口气,激动癫狂地说着。她的话简直跟音乐一样,不过格温普兰听着这个音乐,仿佛听见了风暴的声音。

  她第二次死命地望着他。

  “我觉得我跟你在一起是我的堕落,多么幸福啊!高高在上实在乏味!没有比高贵尊严更讨厌的了。堕落才是休息。我得到的尊敬太多了,所以我需要轻蔑。从维纳斯,克娄巴特拉,舍弗娄夫人和龙克维尔夫人①起,一直到我为止,我们都有点反常。我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公开表明我们的关系。哈,这件风流事将要给我的斯图亚特皇族一个沉重的打击。哈!我现在能喘一口气了!我找到了生路。我终于逃脱了皇族的束缚。摆脱了自己的阶级才是解放。粉碎一切,向一切挑战,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破坏,这才叫做生活。听好,我爱你。”

  ①克娄巴特拉是古埃及女王。舍弗娄和龙克维尔两夫人是十七世纪法国两贵妇。

  她停了下来,露出一个狰狞的笑容。

  “我爱你,不单单因为你是个畸形人,也因为你的卑贱。我爱上一个妖怪,爱上一个蹩脚戏子。一个人人轻视讥笑的、滑稽、丑陋、在一个叫做戏台的枷刑台上供人取笑的情人,特别有味儿。这等于吃深渊的果子。一个名誉扫地的情人很有趣。尝尝地狱的、不是天国的苹果;一直在诱引我的就是这个,我如饥似渴地想望这个苹果,我就是这个夏娃。深渊的夏娃。你不知道,说不定你就是一个魔鬼。我把我的童贞留给梦的面具。你是一个木偶人,牵线的是一个幽灵。你是地狱的、伟大的笑容的化身。你是我等待的主人。我需要的是美狄亚和伽妮娣那样的爱情。我老早就相信我会碰上黑夜的荒诞不经的奇遇。我需要的正是你。我对你说了一堆你听不懂的废话。格温普兰,谁也没有占有过我,我把跟炽烈的炭火一样纯洁的我献给你。当然,你不会相信,不过要知道,我也不在乎!”

  她的话跟火山爆发一样。如果把艾特纳①山腰戳一个窟窿,就能对她喷出的火焰有一个概念。

  ①即西西里的艾特纳火山。

  格温普兰结结巴巴地说:

  “小姐……”

  她用手捂住他的嘴。

  “不要开口!让我来仔细端详你。我是一个落拓不羁的纯洁的女人。我是巴克科斯①的童贞女祭司。没有一个男子认识过我,我可以做代尔费的童身降神女巫,赤着脚站在青铜祭坛上,在那儿,祭司们肘弯靠在妖蛇皮上,跟看不见的神仙悄悄地谈话。我的心是一块顽石,但是它跟被海水冲到泰河口洪特里·纳勃礁底下的神秘的石子一样,这种石子砸开以后,里面有一条蛇。这条蛇就是我的爱情。无所不能的爱情!因为它把你召来了。我们中间的距离大得不得了。我以前在天狼星上,你以前在玉衡星上。你跨过这个遥远的距离,到这儿来了。很好。不要开口。占有我吧。”

  ①希腊神话中的酒神。

  她停了下来。他浑身直打哆嗦。她又笑了。

  “你看,格温普兰,梦想就是创造。希望就是呼唤。制造幻想就是向现实挑战。无所不能的可怕的黑暗是不容许人向它挑战的。它满足了我们的心愿。喏,你在这儿。我敢丧失我的一切吗?敢,我敢做你的情人,你的姘妇,你的奴隶,你的东西吗?求之不得。格温普兰,我就是女人。女人是渴望变成污泥的粘土。我需要轻视自己。这样才能使骄傲更有味道。贵必须和贱混淆。没有比这个配合更好的了。你,受人轻视的人,轻视我吧。做贱人的残人是多么快乐啊!我采一朵特别大的卑贱之花!践踏我吧。这样才是真爱我。我知道这个。你知道我为什么崇拜你?因为我看不起你。因为你在我脚下最下层,所以我把你放在祭坛上。上和下放在一起,这是混沌,我喜欢的就是混沌,末日也是混沌。什么是混沌?一个大污泥坑。上帝用污泥坑创造光明,用阴沟创造世界。你不知道我的心多么坏。你用污泥造一颗星,这颗星就是我。”

  这个可怕的女人一面如此这般地说着,一面松开睡衣,露出她的处女的身体。

  她接着说:

  “对所有的人来说,我是一头母狼,对你来说,我是一条母狗。他们要怎样惊奇呵!傻瓜的惊奇是甜蜜的。我,我了解自己。我是个女神吗?沧海女神把自己献给独眼的妖怪。我是个仙女吗?于尔姬委身给布格里斯,有翅膀的布格里斯长着八只有蹼的手。我是个公主吗?玛利·斯图亚特宠幸利齐和。三个美女,三个怪物。我比她们更伟大,因为你还不如那三个怪物。格温普兰,我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外面是怪物,我心里是怪物。我的爱情就是这样产生的。任性?是的。飓风是什么?也是任性。我们的星宿有相互的吸引力。我们两人都是属于黑暗的,你的脸黑,我的心黑。现在轮到你来创造我了。你来了,喏,我的灵魂现出来了。我本来没有看见过它。它是惊人的。你的来临把我这个女神的妖蛇引出来了。你让我看见了我的本性。你使我发现了我自己。你看,我多么像你。你看我就跟照镜子一样。你的脸就是我的灵魂。我不知道它会可怕到这个程度。我呀,我也是个妖怪!啊!格温普兰,你解除了我的烦闷。”

  她露出一个孩子般的古怪的笑容,凑近他的耳朵悄悄地说:

  “你愿意看一个疯婆子吗?喏,我就是。”

  她的目光一直刺到格温普兰心里。一道目光好比一剂春药。她的敞开的睡衣使格温普兰的思想非常混乱。一种盲目的兽性的迷惘突然占据了格温普兰的心。又迷惘,又痛苦。

  在这个女人说话的时候,他好像感觉到迸射的火焰。他觉得自己已经溶化了,无法补救了。他连说一个字的气力也没有。她打断了自己的话,仔细端详着他:“啊!妖怪!”她喃喃地说。她变成了野人。

  突然,她抓住他的两只手。

  “格温普兰,我是宝座,你是垫戏台的凳子。让我们的地位拉平吧。啊!我跌下来了,多么幸福啊!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卑贱到什么程度。他们要加倍地在你面前低头跪拜,因为他们越憎恨你,就越要匍匐奉承。人类就是这么回事。他恨你,可是得在地上爬。他是一条龙,可是得装成一条毛虫。啊!我跟神仙一样堕落。他们永远不能说我不是一个国王的私生女儿。我的行为跟一个女王一样。萝多浦是谁?是一个爱上傅岱的女王,傅岱长着一颗鳄鱼脑袋。她为了纪念他建了第三座金字塔。潘泰茜来爱上了一个叫做萨奇泰尔的半人半兽的怪物,这是一个星座。你说说看,奥地利的安妮怎么样?她的马萨林长得丑极了!你呢,你并不丑,不过是畸形。丑是卑贱,畸形是伟大。丑是魔鬼背着美,在黑暗地里扮的鬼脸。畸形是至高无上的反面。是另外的一端。奥林匹斯山有两面山坡;对着光明的一面归阿波罗掌管,对着黑暗的一面归波吕斐摩斯①掌管。你呢,你是泰坦②。你在森林里是伯厄蒙,在海洋里是来维亚旦,在阴沟里是帝奉③。你是伟大的。你的畸形有霹雳。你的脸是被雷打坏的。它的形状是怒火的巨手绞出来的。火焰在你脸上扭了一下,接着就走开了。无形的天谴一时暴怒,把你的灵魂粘在这个可怕的超人面孔底下。地狱是一个上刑的洪炉。里面烧得通红的烙铁就是我们所说的命运;这块烙铁在你身上留下了印记。爱你就是明了什么叫做伟大。我得到了这个胜利。做阿波罗的情人,多么大的成绩!光荣应该根据它所造成的惊愕程度来衡量。我爱你。我想你,想了多少个夜晚,多少个夜晚,多少个夜晚啊!这座宫殿是我的。你以后可以看看我的花园。那儿有遮在树叶于下面的泉水,可以在里面拥抱的山洞以及伯宁骑士的许多美丽的大理石雕像。还有花!花简直太多了。到了春天,玫瑰花跟大海一样。我对你说过女王是我的姐姐了吗?在我身上,你愿怎样就怎样办好了。我天生就是这种人。朱底特吻我的脚,撒旦唾我的脸。你相信宗教吗?我是拥护教皇的。我的父亲詹姆士二世是在法国一群耶稣会士中间去世的。我从来没领略过跟你在一起的这种滋味。啊!我愿意晚上乘一条金色的船,在无限温柔的大海上荡漾,我们躲在朱红色的帐篷里,两人靠在一只垫子上听音乐。侮辱我,打我,踢我,像对待一个贱人一样对待我吧。我崇拜你。”

  ①希腊神话中的独眼巨人。

  ②希腊神话中的勇士。

  ③伯厄蒙和来维亚旦是《圣经》中的巨兽。帝奉是埃及的罪恶之神。

  咆哮有时候是表示抚爱。读者不相信吗?请你去看看狮子就知道了。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女人很动人。没有比这更悲惨的了。你能够感觉到狮子的脚爪,同时也能够感觉到天鹅绒似的脚掌。这是跟撤退配合在一起的狡猾的进攻。在这一进一退之间,既有游戏,也有谋杀。这是一种傲慢不恭的崇拜。结局是癫狂的感染。这种难以解释的悲惨的言语又粗暴又温柔。侮辱人的并不侮辱。崇拜人的反而会辱骂。糟蹋人的话却把人捧上十八层天。她的怪戾的情话声调,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普罗米修斯式的伟大。在埃斯库罗斯①写的悲剧里,伟大的女神的天宫筵会,就是用这神秘的疯狂,激动众仙女到星星底下去寻找萨泰尔的。在多多纳的树枝底下,降坛的神仙的舞蹈如果受到了这种刺激,也会更加癫狂。这个女人仿佛突然改变了形象,不过不是成了天上的神仙,而是成了地狱里的神仙。她的头发跟鬃毛一样颤动;她的睡衣一会儿拢起,一会儿敞开;没有比这个充满了旷野呼声的胸膛更迷人的了。蓝眼睛的光辉和黑眼睛的火焰交织,她仿佛已经超出了自然。格温普兰浑身无力,她离他这样近,他觉得自己仿佛被她刺了一个很深的窟窿,被她打败了。

  ①古希腊著名悲剧作家。

  “我爱你!”她大叫一声。

  她猛地吻了他一下。

  荷马曾经用云彩笼罩着朱庇特和朱诺,格温普兰和约瑟安娜现在恐怕也用得着荷马的云彩了。一个有眼睛的女人看见了他,爱他,他的畸形的嘴感觉到仙女的嘴唇的压力,这对格温普兰来说,实在跟触电一样,美妙无穷。在这个谜一样的女人面前,他觉得心里什么也没有了。蒂的影子在阴暗里挣扎着,轻轻地悲呜。古时有个浮雕,上面刻的是一个吞食爱神的斯芬克斯;爱神柔嫩的翅膀在两排微笑着的无情的牙齿中间鲜血直流。

  格温普兰爱这个女人吗?人也跟地球一样有南极和北极吗?地球在永远不变的轴上转动着,远处是天体,近处是泥污,日夜交替。我们也跟地球一样吗?心难道也有两个平面:这一面爱光明,那一面爱黑暗?这儿是光明的女人,那儿是污水沟里的女人。我们需要天使。难道说,我们也同样需要魔鬼?灵魂也会长一对蝙蝠翅膀吗?难道说每一个人都命中注定,非经过这个皂白不分的时刻不可吗?错误是我们不可抗拒的命运的一个要素吗?在我们接受人性的时候,难道非把罪恶的和其余的一切一起接受下来不可吗?难道说罪恶是必须还的一笔债?真叫人不寒而栗!

  不过,有一个声音对我们说:软弱就是罪恶。格温普兰所感觉到的东西简直是难以形容的:肉体、生命、恐怖、肉欲、闷人的陶醉以及蕴藏在骄傲里的全部羞耻。他就要跌倒了吗?

  她又说一遍:“我爱你!”

  她突然疯狂地把他抱在怀里,紧紧地搂着他。

  格温普兰透不过气来了。

  冷不防的,在他们旁边响起了一阵清脆的铃声。这是钉在墙上的小铃的声音。公爵小姐转过脸来,说:

  “它这是干什么?”

  忽然传来弹簧门移动的声音,那个刻着王冠的银窗板打开了。

  旋橱里面一个垫着皇家蓝丝绒的盘子出现了,盘子里放着一封信。

  信封很大,四四方方的,它放在那儿,一眼就看见上面那个盖了大印的银红色的封蜡。铃还在响。

  窗板差不多碰到他们坐着的沙法。公爵小姐低着头,一只胳膊勾住格温普兰的脖子,另外一只手拿起盘子上的信,把窗板推过去。旋橱关好以后,铃声就停了。

  公爵小姐用手指撕破封蜡,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两张折好的纸,接着把信封扔在格温普兰脚前。

  蜡印虽然撕破,但是还能认得出来,格温普兰看见上面印着一个王冠,下面是一个A①

  ①女王安妮的第一个字母。

  打开的信封两边都铺开了,所以格温普兰同时看到上面写着:“致约瑟安娜公爵小姐。”

  装在信封里的两张折好的纸,一张是羊皮纸,一张是小牛皮纸。羊皮纸很大,小牛皮纸很小。羊皮纸上印着大法官官署的一个很大的绿色蜡印,这在当时叫做“爵爷蜡印”。目醉神迷的公爵小姐不耐烦的微微噘起了嘴巴。

  “哎呀!”她说,“她送来的是什么东西?一张废纸!讨厌的女人!”

  她把羊皮纸撂在旁边,瞥了一眼小牛皮纸。

  “这是她的笔迹。是我姐姐的笔迹。真叫我腻味透了。格温普兰,我刚才问你是不是识字。你识字吗?”

  格温普兰点点头。

  她躺在沙法上,差不多跟一个睡觉的女人的姿势一样,仿佛突然知道害臊似的,把两只脚很小心地藏在睡衣底下,两只胳膊藏在袖子里,只让胸脯露在外面。她热情地望着格温普兰,把那张小牛皮纸递给他。

  “好吧,格温普兰,你已经是属于我的了。现在开始执行你的职务吧。我的心肝,请你把女王写给我的信念给我听。”

  格温普兰接过小牛皮纸,打开以后,用战战兢兢的声音念道:

    小姐:

    我们荣幸地附送给您一份我们的仆人——英吉利王国大法官威廉·古

  柏签署的口供记录副本。这个口供记录说明一个非常重要的事实:林诺·

  克朗查理爵士的合法继承人已经被证实,并且找到了。他叫格温普兰,在

  卑微之中,一直跟着演杂技和滑稽的戏子过一种流浪的生活。他是在很小

  的时候流落民间的。根据王国的法律和林诺爵士的公子费尔曼·克朗查理

  爵士的世袭权利,他今天就要被正式承认,并且恢复他在上议院的席位。

  因此,为了您,为了使您继续保住克朗查理—洪可斐尔家的爵士们的财产

  继承权,我们让他代替大卫·第利—摩埃爵士,承受您的青睐。我们已把

  费尔曼爵士带到您的府邸科尔龙行宫;作为女王和姐姐,我们希望并且命

  令直到现在一直叫做格温普兰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做您的丈夫,共结

  百年之好,再说,这也是王室的期望。

  在格温普兰用差不多字字踌躇的声调读信的时候,公爵小姐从沙法垫子上抬起身来听着,眼睛一动也不动。格温普兰一念完,她就把信抢去。

  “‘安妮,女王,’”她像梦呓似的读信末的签名。

  接着,她拾起扔在地下的羊皮纸,匆匆看了一遍。这是抄在萨斯瓦克州长和大法官签了字的口供记录上的“玛都蒂娜号”遇难者的声明。

  她看完了这个记录,又把女王的信看了一遍。接着她说:

  “好。”

  她不动声色地指着格温普兰走进来的走廊的门帘:

  “出去,”她对他说。

  格温普兰像石头人似的呆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她冷冰冰地说:

  “既然你是我的丈夫,出去。”

  格温普兰一句话也没说,像个罪犯似的低下头,没有动弹。

  她又补了一句:

  “您没有权利待在这儿。这是我情人的地方。”

  格温普兰仿佛被钉在那儿了。

  “好吧,”她说。“那么我走。哼!您是我的丈夫!再好也没有了。我恨您。”

  她站起来,不知道对什么人做了一个傲慢的再会的手势,出去了。

  走廊的帐幔在她身后垂下。

            第五章 又相识,又不相识

  只剩下格温普兰一个人了。

  只有他一个人同温暖的浴池和凌乱的床做伴儿了。

  他的思想混乱到了极点。他的思想哪儿还像思想。简直是一堆模糊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这是人陷在不可理解的境地时的烦闷。他仿佛刚从一场梦里醒来似的。

  走进未知的世界可不是简单的事。

  自从侍童把公爵小姐的信送来的时候起,格温普兰遇到了一系列的奇事,越来越无法理解。一直到现在,他都跟做梦似的,但是又什么都看得清清楚楚。现在他只有摸索的份儿。

  他什么也不想。甚至也不做梦。只是逆来顺受。

  他一直待在沙法上,待在公爵小姐离开他的地方。

  突然间,他听见黑暗里有一阵脚步声。这是一个男子的脚步。这个声音是从公爵小姐走出去的走廊另外的方向传来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虽然很低,可是清晰可闻。格温普兰尽管心里迷乱,还是支起了耳朵。

  在公爵小姐刚才打开的银色帐幔另外一边的床背后,那个好像一道门的有画的大镜子,突然打开了。一个男子快乐的歌声一下子灌满了玻璃卧室,他使尽喉咙的力量,正在唱一首法国古歌的叠唱:

    三个猪崽子在粪堆里哼哼唧唧,

    简直跟轿夫一样。

  歌手走了进来。

  这人身边佩着剑,手里拿着一顶有帽章和金线的插着羽翎的帽子,穿一身带军章的漂亮的海军制服。

  格温普兰像被弹簧推动似的,唰的一下站了起来。

  他认出了来人,来人也认出了他。

  两张嘴同时惊奇地叫了一声:

  “格温普兰!”

  “汤姆—芹—杰克!”

  这个拿着羽翎帽的人冲着格温普兰走了过来,格温普兰的两只手交叉在胸前。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格温普兰?”

  “你呢,你是怎么到这儿来的,汤姆—芹—杰克?”

  “啊!我明白了。约瑟安娜的怪脾气!江湖骗子再加上一副妖怪似的相貌,实在有一股无法抵抗的魔力,你是化了装来的,格温普兰。”

  “你也是这样,汤姆—芹—杰克。”

  “格温普兰,你这身贵族的衣服是什么意思?”

  “汤姆—芹—杰克,你这身军官的制服是什么意思?”

  “格温普兰,我不回答你问题。”

  “我也是一样,汤姆—芹—杰克。”

  “格温普兰,我不叫汤姆—芹—杰克。”

  “汤姆—芹—杰克,我不叫格温普兰。”

  “格温普兰,这儿是我的家。”

  “汤姆—芹—杰克,这儿是我的家。”

  “我不许你学我的话。你有你的讽刺,但是我有我的手杖。不许你再讽刺人,可恶的东西。”

  格温普兰面色苍白。

  “你是可恶的东西!你侮辱我,必须向我道歉。”

  一在你的小板屋里,你爱干什么都可以。咱们可以打架。”

  “在这儿可以用剑。”

  “格温普兰老兄,用剑是贵族的事情。我只跟和我有平等地位的人决斗。用拳头打,咱们是平等,用剑就不同了。在泰德克斯特客店,汤姆—芹—杰克可以用拳头打你。在温莎是另外一回事。请记住:我是海军中将。”

  “我,我是英国上议员。”

  格温普兰认为是汤姆—芹—杰克的那个人听了,哈哈大笑。

  “为什么不说是国王?说实在的,你这话有道理。一个蹩脚戏子什么脚色都能演。你可以对我说你是雅典王忒修斯①。”

  ①希腊神话中的英雄。

  “我是英国上议员,我们应该决斗。”

  “格温普兰,这真大讨厌了。不要跟一个可以叫人抽你一顿的人开玩笑。我是大卫·第利—摩埃爵士。”

  “我,我是克朗查理爵士。”

  大卫爵士又笑了。

  “说得真俏皮。格温普兰是克朗查理爵士。当然,没有这个姓不能占有约瑟安娜。听好,我原谅你。你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们是她的两个情人。”

  走廊的帐幔打开了,一个声音说:

  “爵爷们,你们是她的两个丈夫。”

  两人转过身来。

  “巴基尔费德罗!”大卫爵士大声说。

  来人正是巴基尔费德罗。

  他脸上挂着微笑,向两位爵士深深地鞠了一躬。

  在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有一个面色恭敬庄重的绅士,手里拿着一根黑色的短棒。

  这个绅士向前走了几步,向格温普兰鞠了三个躬,说:

  “爵爷,我是黑杖侍卫长,奉女王陛下的命令来接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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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议会和它周围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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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庄严的仪式的分析

  几十个钟头以来,可怕的命运一直在不停改变着令人眼花缭乱的幻象,捧着格温普兰上升,把他带到温莎来;现在呢,它又把他送到伦敦去。

  无数幻象似的现实,一个接连一个,片刻不停地在他面前出现。

  无法避开它们。这一个去了,那一个又来了。

  他几乎没有时间透一口气。

  谁看见了玩杂耍的,也就看见了命运。那些一会儿起,一会儿落的球,正如人们在命运的手掌中一样。

  球和玩具。

  当天晚上,格温普兰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他坐在一个百合花形的凳子上。他在缎子衣服外面,穿了一件白绸里子的红丝绒长袍,罩着一件貂皮短披风,肩上披着两条镶着金边的貂皮披肩。

  在他的周围是些不同年岁的人们,有小伙子,也有老头儿,都如同他一样坐在百合花形的凳子上,也穿着与他同样的貂皮和红丝绒的衣服。

  在他面前,他看见一些跪着的人。他们穿着黑绸长袍。有几个人正在写字。

  在对面离他不远的地方,他瞧见几级台阶,一个平台,一个华盖,还有一面在一个狮子和一个独角兽当中闪闪发光的盾徽。在台阶上面的平台上,在华盖底下的地方,放着一把雕着一个皇冠的金交椅。这是王座。

  大不列颠的王座。

  格温普兰现在正坐在英国上议院里,他本人也是上议员了。

  他是如何进入上议院的呢?我们现在来交代一下。

  整整一天,从早晨到晚上,从温莎到伦敦,从科尔尤行官到西敏寺大厦,他是一级一级往上爬的。每爬一级,就要大吃一惊。

  他是坐在一辆御用马车里,由一支上议员的卫队护送着,从温莎动身的。荣耀地护送一个大人物和押送一个犯人,两者之间,没有多大区别。

  那天住在伦敦一温莎大道两旁的人看见了一支奔腾的女王“恩俸绅士”的队伍,护送着两辆急驰的马车。在第一辆车子里,坐的是黑杖侍卫长,手里拿着他的权杖。在第二辆车子里,看得见的是一顶有白色羽毛的大帽子,帽子的阴影遮住了下面的面貌。他是谁呢?一位亲王?还是一个犯人?

  他就是格温普兰。

  看起来,好像他们在押送一个犯人到伦敦塔去似的,不然的话,就是护送一个人到上议院去。

  女王安排得很好。为了她未来的妹婿,她派出了自己的卫队。

  黑杖侍卫队的一个军官骑着马走在队伍前面。

  在黑杖侍卫长的马车上放着一个银色的呢垫子,垫子上有一个印着皇冠的黑色公文包。

  在布伦提福特,这儿是抵达伦敦前的最后一个驿站,马车和卫队都停了下来。

  一辆玳瑁镶的四马马车,前面两个骑手,后面四个跟班,还有一个戴假发的车夫,已经等在那里。这辆车的车轮、踏脚、挽具、车辕和一切装备都是金黄色的。马笼头是银制的。

  这辆华丽的马车的式样又大方,又别致,富丽堂皇。在芦波给我们留下来的五十一辆名贵马车的图样里,就有这种式样的马车。

  黑杖侍卫长下了马车,他的军官也下了马。

  军官拿起上面放着公文包的银色的呢垫子,捧在手里,站在侍卫长身后。

  黑杖侍卫长打开空车的车门,接着又打开格温普兰坐的车门,低下眼睛,恭恭敬敬地请他上另外一辆马车。

  格温普兰下了车,坐进那辆华丽的马车。

  侍卫长执着权杖,军官捧着垫子,跟着他走了进去,坐在小凳子上;在老式御用马车里,这是为随从人员预备的座位。车厢用白宾切绸村里,隆起线和穗于都是银色的。车顶画着纹章。

  他们刚从里面走下来的那辆马车的骑手,穿的是皇家的号衣。他们现在坐的这辆马车的骑手和跟班,穿的却是另外一种极其华丽的制服。

  格温普兰虽然跟梦游人似的疲惫不堪,仍旧注意到他们华丽的制服;他问黑杖侍卫长:

  “这是什么制服?”

  侍卫长回答:

  “是您的,我的爵爷。”

  那天晚上,上议院正要开会。“Curia erat serena①,”古代记录里这样写着。在英国,议会生活是夜生活。大家都知道,有一次谢立丹在半夜开始演讲,直到日出东方才告结束。

  ①拉丁文:议院在晚上开会。

  那两辆皇家驿车空着车子回温莎去了。格温普兰的马车向伦敦进发。

  这辆四匹马的玳瑁马车慢吞吞地从布伦提福特走向伦敦,要这样才合乎戴假发的车夫的尊严。

  格温普兰从车大严肃的仪表上了解到仪式的重要性。

  再说,从表面上看,这是预先安排好的。我们下面就能看出它为什么这样慢吞吞的前进。

  天虽然还没有黑,可是已经差不多了。这阵子车子已经在御辕门前面停了下来。这个高大的拱门是白宫和西敏寺间的通道,两边有两座角塔。

  “恩俸绅士”的队伍绕着车子围成了一个圆圈。

  一个侍从从车后跳下来,打开车门。

  黑杖侍卫长领着手捧呢垫的军官下了车,对格温普兰说:

  “请爵爷下车。请戴着您的帽子。”

  格温普兰披着一件旅行大氅,里面的衣服还是他从昨天晚上起一直没有离身的那套缎于衣服。他没有带宝剑。

  他把大氅留在车里。

  在御辕门拱门下面高出路面几步的地方,有一扇小小的边门。

  在仪仗行列中,最大的人物是走在最后的。

  黑杖侍卫长带着军官,开步先走。

  格温普兰跟在后面。

  他们走上台阶,从边门进去。

  过了一会儿,他们已经置身在一个中央有一根圆柱的宽大的圆厅里。这儿是圆塔最下面的一层,只从几个哥特式的窄窄的窗口里透进一点光亮,即使是在中午,这儿也不明亮。昏暗往往会加强庄严的气氛。幽暗本身就是庄严。

  圆厅里站着十三个人。三个在前排,六个在第二排,四个在后排。

  前排的一个人穿的是紫红丝绒长袍;其余的两个穿的是同样颜色的长袍,不过是缎子做的。三个人肩上都绣着英国国徽。

  第二排穿的是白织锦缎上衣,每人胸前都有一个彼此不同的纹章。

  最后一排的四个人穿的是黑织锦缎的衣服,他们有这样的区别:第一个罩一件蓝色坎肩;第二个有一个猩红的圣乔治章绣在胸前;第三个有两个紫红十字,分绣在胸前和背后;第四个有一条黑貂皮的领于。所有的人都光着头,戴着假发,佩着剑。在朦胧的微光中他们的面貌不易看得清楚。他们自然也看不清格温普兰的面貌。

  黑杖侍卫长举起他的权杖说:

  “费尔曼·克朗查理爵爷,克朗查理和洪可斐尔男爵,我以黑杖侍卫长,觐见厅的第一个军官的身分,将您托付给嘉德——英国纹章院院长。”

  那个穿丝绒长袍的人,向前走了几步,向着格温普兰一躬到地说:

  “费尔曼·克朗查理爵爷,我是嘉德爵士——英国纹章院院长,是英国世袭纹章局长诺福克公爵阁下委任的官员,我曾对国王、上议员和嘉德爵士们宣誓服从。在我受任之日,当英国纹章局长在我头上倾一盅酒时,我曾郑重誓约效忠贵族,排除败类,宽恕贵族,不加谴责,并且帮助寡妇和童贞女。我负责安排上议员的葬礼,并且留心保存他们的纹章。我听候您的命令。”

  另外两个穿缎子长袍的人当中的第一个,深深地打了一躬,说:

  “我的爵爷,我是克拉伦斯——英国第二纹章院院长。我是负责安排上议员以下贵族的葬礼的官员。我听候您的命令。”

  另外一个穿缎子长袍的打着躬说:

  “我的爵爷,我是挪罗——英国第三纹章院院长。我听候您的命令。”

  第二排立得笔直,没有打躬,他们向前走了一步。

  格温普兰右边的第一个人说:

  “我的爵爷,我们是六个英国纹章分院院长。我是约克纹章分院院长。”

  于是每个纹章分院院长或系谱纹章分院院长依次发言,报出自己的头衔:

  “我是兰开斯特纹章分院院长。”

  “我是李其蒙得纹章分院院长。”

  “我是吉土特纹章分院院长。”

  “我是索美塞特纹章分院院长。”

  “我是温莎纹章分院院长。”

  他们胸前绣的纹章,就是他们的州和市的纹章。

  第三排穿黑色衣服的仍旧保持缄默。

  嘉德爵士纹章院长指着他们向格温普兰说:

  “我的爵爷,这是纹章院的四名官吏。这位是蓝斗篷。”

  穿着蓝坎肩的人鞠了一躬。

  “这位是龙骑兵。”

  佩着圣乔治章的人鞠了一躬。

  “这位是红十字。”

  佩着红十字的人鞠了一躬。

  “这位是波特一古里斯。”

  围着貂皮领的人鞠了一躬。

  纹章院长打了一个手势,那四个官吏当中的第一个人——蓝斗篷就走过去,把银色的呢垫和印着皇冠的公事包从侍卫军官手里接过来。

  于是纹章院长就向黑杖侍卫长说:

  “很好。我非常荣幸地通知您,您已经把爵爷交给我了。”

  这些繁文缛节和我们下面叙述的一些,都是亨利八世以前的古礼,安妮有一个时期曾经企图复古。现在所有这种礼节已经不存在了。可是上议院总认为它们是不可更改的;如果说哪儿还有什么远不可考的古礼的话,那就在上议院里。

  虽然如此,它们还是要变的。E pur si muove①。

  ①意大利文:总是要变更的。

  譬如说,“五月高竿”变得怎样了呢?从前每逢五月一日,当上议员到国会去的时候,伦敦总要竖立一个高竿。最后一根是在一七一三年竖立的。打从那时起,这个“五月高竿”就消失了,不用了。

  表面上不变。骨子里却在变。就以“亚勃马尔”这个官爵来打个比方吧。乍看上去,它仿佛是永恒不变的。其实已经换过六个家族:沃度,曼德维尔,贝塞恩,勃南塔琴莱,鲍尚,蒙克。在“利斯德”这个官爵下,已经出现过五个不同的姓:鲍蒙,白瑞士,达德雷,悉尼,柯克。在“林肯”下的是六个,在“潘勃洛克”下的是七个。在不变更的官爵下,这些家族毕竟都变更了。有些肤浅的历史家相信永恒不变的东西。实际上没有不变的东西。人不过是一个波浪;人类却是海洋。

  贵族把妇女认为耻辱的“老”字当作骄傲。可是妇女和贵族阶级一样,都想让自己永远生存下去。

  也许上议院对于上面所讲的和下面要讲的,都不会承认,正好像从前漂亮的女人不愿意长皱纹一样。镜子总是代人受过,不过,它也习以为常了。

  正确地描写过去,是历史家的责任。

  纹章院长向格温普兰说:

  “我的爵爷,请您跟着我走。”

  他又说:

  “在有人对您行礼的时候,您只要摸摸您的帽边就够了。”

  他们于是护送着他,向圆厅尽头的一道门走去。

  黑杖侍卫长走在前面。

  其次是蓝斗篷,他捧着垫子。再次是纹章院长,在他后面走的是戴着帽子的格温普兰。

  其余的纹章院长、系谱纹章院长和官吏仍旧留在圆厅里。

  格温普兰在黑杖侍卫长的领导和纹章院长的陪同下,穿过一间一间的屋子,他当时走的路程现在已经无法追索了,因为早先的议会的房子已经拆毁了。

  在他走过的屋子当中,有一间哥特式的大厅。詹姆士二世曾经在这儿和孟茂司庄严的会见,它曾经看见这个侄儿徒劳无益的跪在这个残忍的叔父跟前。墙壁上悬挂着九张依照年代顺序排列的、注明姓氏和纹章的前辈上议员的全身像:南斯拉特隆爵士,一三○五年,巴里奥尔爵士,一三○六年;贝奈士泰德爵士,一三一四年;堪梯鲁勃爵士,一三五六年;蒙提比冈爵士,一三五七年;铁波塔爵士,一三七二年;戈特诺的饶其爵士,一六一五年;培拉一阿瓜爵士,未注明年代;布洛埃伯爵海阂和撒来爵士也未注明年代。

  现在天已经黑了,走廊里顺序地点着许多灯。铜吊盘上插着的蜡烛照耀着厅房,好像教堂的角落里一样幽暗。

  除了必要的官员以外,什么人也没有。

  在他们的行列通过的一间大厅里,站着恭恭敬敬低着头的四个掌管玉玺的书记官和国家档案书记官。

  在另外一间大厅里站着的是索美塞提州勃闰卜登的可敬的菲利浦·希登汉姆“军旗”骑士。“军旗”骑士是战争时期国王在随风招展的旗帜下册封的。

  在另一间大厅里的是英国最古的准男爵,Primus baronetorum Angligae①,沙弗克的埃特孟·培根爵士,他是尼古拉斯爵士的继承人。在埃特孟爵士后面的是一个手执古铳的武士和一个手执窝尔斯特盾徽的盾手,因为准男爵是爱尔兰窝尔斯特州的传统保卫者。

  ①拉丁文:英国第一个准男爵。

  再走过去的一间大厅里的是财政大臣,他带着四个会计师和两个被派来担任记数的宫务大臣的助理。造币厂的总监也在场,他手心里放着一枚轧了花边的英镑。英镑总是有花边的。这八个人向新爵士行了一个鞠躬礼。

  在一个铺着席子的走廊的进口地方,这儿是上下院中间的通道,格温普兰受到马尔冈的汤麦斯·曼塞耳爵士——女王的皇室检查官和格莱孟根选区的下议员——的敬礼;在这条走廊出口的地方,又受到一个森朴的男爵代表团的敬礼。森朴一共有八个议员,一半站在格温普兰左面,一半站在右边:韦廉·阿斯布南代表赫斯汀斯;马太·哀穆代表杜弗;约瑟亚斯·布歇特代表山特韦区;菲利浦·波特莱爵士代表海塞;约翰·布鲁威代表新朗姆奈;爱德华·棕塞威尔代表芮伊城;吉姆士·海伊斯代表温切耳涉市;乔治·莱诺代表塞福特市。

  格温普兰正要还礼,纹章院长低声提醒他:

  “我的爵爷,只要摸摸您的帽边就够了。”

  格温普兰照样做了。

  他现在走进了“画厅”,其实这儿并没有画,只有些圣像,其中有圣爱德华的像,都是供在哥特式的长窗的拱顶下面的。长官中间铺着一层楼板,上面是画厅,下面是西敏寺大厅。

  在把画厅一分为二的本栏另外的一边,站着三位国家大臣——显耀的人物。其中第一位的职权范围是英格兰南部、爱尔兰、殖民属地、法兰西、瑞士、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土耳其。第二位的范围是英格兰北部、荷兰、德国、丹麦、瑞典、波兰和莫斯科维亚。第三位是苏格兰人,专管苏格兰。头两位是英格兰人,其中的一个是可敬的罗伯特·哈莱,新锐德诺市选区的下议员。在场的还有一个苏格兰议员蒙果·格拉海姆绅士,他是芒特罗士公爵的亲戚。他们都一声不响地向格温普兰鞠躬。

  格温普兰摸摸他的帽子。

  木栏把守人打开用铰链旋转的木栅门,让格温普兰他们走到画厅的另外一部分。这儿是爵士们的专座,长台子上铺着绿色台布。

  台子上,一只多支烛台的蜡烛都点着了。

  格温普兰由黑杖侍卫长、纹章院长和蓝斗篷带领着,进入了这间特权的套房。

  本栏把守人在格温普兰通过以后,立刻关上了木栅门。

  纹章院长走进去以后,立时停了下来。

  画厅非常宽大。

  在尽头的地方,在两扇窗户中间的皇家徽章下面,站着两个老人,穿着红丝绒长袍,肩上披着两条金边貂皮,假发上戴着一顶插着白羽毛的帽子。从长袍的袍缝里可以看得出里面的绸袄和剑柄。

  在他们后面,一动不动地站着一个穿黑织锦缎衣服的人,高高举着一根长棒,棒顶装着~个戴皇冠的狮子。

  这就是英国上议员的金棒武士。

  狮子是他们的标志。“狮子就是男爵和上议员,”贝曲朗·陶斯克林在他的编年史手稿里写道。

  纹章院长指指那两个穿丝绒长袍的人,向格温普兰低声说:

  “我的爵爷,这些是你同等的人。请您完全照他们行礼的样儿还礼。这两位上议员都是男爵,他们是大法官指定来做您的保护人的。他们年事已高,已近失明。他们要把您引荐给上议院。第一位是斐特瓦耳特爵士却尔斯·迈尔德梅,他是男爵中的第六位;第二位是曲莱斯的阿朗德尔爵士奥哥斯塔什·阿朗德尔,他是男爵中的第三十八位。”

  纹章院长向这两个老人那儿走了一步,提高了嗓子:

  “克朗查理男爵,洪可斐尔男爵,西西里科尔尤侯爵,费尔曼·克朗查理,王国的上议员,向你们致敬。”

  这两个爵士高高地举起他们的帽子,随后又重新戴上。

  格温普兰也照样做了。

  黑杖侍卫长领着蓝斗篷和纹章院长,继续向前进。

  金棒武士插在格温普兰前面,两位上议员分列在他两边,斐特瓦耳特爵土在右,曲莱斯的阿朗德尔爵士在左。阿朗德尔爵士—一两个爵士当中年龄最高的一个——非常衰弱。他在第二年里就死去了,把爵位传给未成年的孙儿约翰,这个爵位到了一七六八年就没有了。

  行列离开画厅,进入一条走廊,这儿有一排方柱子,空档中间交替站岗的是英格兰长枪队和苏格兰执戟队。

  苏格兰执戟队是一支漂亮的短裤军,所以后来有资格在方特诺跟法国的骑兵队和皇家装甲队对垒交锋,他们的长官对他们的敌人说:“各位先生,请把帽子戴上。我们马上就要射击了。”

  他们的队长向格温普兰和两位上议员身份的保护人,举剑致敬。士兵们也举起长枪和斧戟。

  在走廊的尽头,露出一个闪着亮光的大门,两扇门是那么壮丽,看上去好像是金子做的。

  在门的两边一动不动地站着两个人。他们就是door-keePers“守门卫士”。

  在离门口不远的地方,走廊突然放宽,出现了一个玻璃圆屋。这儿有一把扶手椅,靠背高得不得了。从坐在上面的这个人的假发和宽大的长袍来看,可以断定是个显耀的人物,这就是英国的大法官威廉·古柏。用这样一个人物来掩饰皇家的缺点是有它的好处的。威廉·古柏是近视眼,安妮也是一样,不过程度比较轻些。因此,威廉·古柏的近视眼就博得了近视女王的恩眷,选他做了大法官和“君主良心的守护人”。

  威廉·古柏的上嘴唇薄,下嘴唇厚,这是一个天性不好不坏的象征。

  这个圆形的地方是用悬挂在天花板上的吊灯来照明的。

  大法官庄严地坐在他的大椅子上,右面有一张桌子,坐的是皇家书记官,左边也有一张桌子,坐的是议会书记宫。

  每个书记官面前都摆着一本摊开了的记录簿和一个墨水壶。

  站在大法官的椅子后面的,是他的金棒武士,手执有皇冠的金棒,此外还有一个牵袍裾的和一个拿钱包的官员,都戴着厚厚的假发。这些官儿到现在还仍旧存在。

  在靠近大法官座位的一个小架子上,放着一把金柄宝剑,剑鞘和腰带都是紫红色丝绒的。

  在皇家书记官背后的,是一个手捧一件抖开的加冕长袍的官员。

  在议会书记官背后,另外有一个官员,手里也捧着一件抖开的长袍,这是上议员用的。

  这两件长袍都是白绸里子的红丝绒衣服,上面有两条镶着金边的貂皮披肩,不过加冕长袍上的貂皮披肩比较宽些。

  第三个官员是执书官,用一方佛兰德斯皮托着红皮书,这是一个用红摩洛哥羊皮装订的小册子,载有上院议员和下院议员的名单,此外还有一些空白的书页和一支铅笔,这是照例交给每一个新入议会的议员的。

  这个由格温普兰殿后和由他的两位上议员保护人陪伴的行列,在大法官的椅子前面停了下来。

  两位上议员身份的保护人取下了帽子。格温普兰也照样摘下了帽子。

  纹章院长从蓝斗篷手里接过银色的呢垫,跪了下来,把上面的黑公文包交给大法官。

  大法官接过公文包,顺手交给了议会书记官。书记官恭恭敬敬地接过以后,随着坐了下来。

  议会书记官打开公文包,站了起来。

  公文包裹有两份例行的公文,一份是女王给上议院的特权状,一份是给新上议员的诏书。

  书记官必恭必敬地站在那儿,慢慢地宣读两份文件。

  给格温普兰的诏书的结尾是惯用的格式:

  “……兹切实晓谕,鉴于你对教会和国家的责任忠贞不贰,着你亲身前来接受我们西敏寺议会的主教和上院议员中的席位,以便你本着一切的光荣和良善,来对国家和教会的事务作出贡献,此谕。”

  诏书宣读完毕,大法官提高了声音:

  “圣上的旨意宣读完毕。克朗查理爵爷,您对圣体的奇迹、崇敬圣人和弥撒,愿意放弃吗?”

  格温普兰打了一躬。

  “审查已经结束,”大法官说。

  议会书记官接着说:

  “爵爷阁下已经接受了审查。”

  大法官又加了一句:

  “我的克朗查理爵爷,请您就位。”

  “但愿如此,”两位保护人说。

  纹章院长站起来,从架于上取下宝剑,把腰带扣在格温普兰腰间。

  “从今以后,”古《诺曼底宪章》说,“这位上议员即可带剑上朝,身坐高位,参预国家大事。”

  格温普兰听见一个声音在他背后说:

  “请爵爷阁下穿上议员长袍。”

  同时这个拿着长袍向他说话的人,就把长袍披在他身上,并且把貂皮披肩的黑色丝带系在他的脖子上。

  格温普兰披上猩红的长袍,挂上金宝剑,就跟左右两边的上议员打扮一样了。

  执书官向他呈上红皮书,把书放进他上衣的衣兜里。

  纹章院长在他耳边悄悄地说:

  “我的爵爷,进去的时候,要向皇上的宝座行礼。”

  宝座就是王位。

  这当儿,两个书记官各据一案,一个在皇家记录簿上,一个在议会记录簿上,写了起来。

  于是两个人,一个跟着一个,皇家书记官在前,把他们的记录簿呈递给大法官。大法官在上面逐一加以签署。

  签署完毕,他站了起来:

  “克朗查理男爵,洪可斐尔男爵,西西里科尔龙侯爵,上议员费尔曼·克朗查理爵爷,大不列颠圣职和在俗的贵族,欢迎您到上议院来。”

  格温普兰的两个保护人按了一下他的肩头。他打了一个转身。

  走廊尽头的两扇金光闪闪的大门同时打开了。

  那就是上议院的大门。

  自从格温普兰被一个不同的行列包围着走进萨斯瓦克监狱的铁门以后到现在,还不到三十六个钟头。

  所有这些云雾以惊人的速度从他头上飞过;云雾就是这些具体的事实;速度就是袭击。

               第二章 公道

  树立一个与国王平肩并齐的贵族阶级,在野蛮时代,是一个有作用的策略。这个原始的政治手段在法国和英国产生了不同的结果。在法国,一位爵士是一个假想的皇帝;在英国,却是一个真正的王子。虽然地位比在法国差一些,可是却更有实权:我们可以说比较差一些,但是更恶劣一些。

  贵族阶级产生于法国,日期弄不清楚,据传说是在查理曼大帝时代,历史说是在“贤者”罗伯时代。历史不见得比传说更可靠。范文写过:“法国的国王希望把国内的大人物都拉拢过来,于是把漂亮的爵位赏给他们,使他们跟自己的平辈一样。”

  贵族阶级不久即发展出支派,从法国传到英国。

  英国的贵族阶级是了不起的,而且很有势力。它的前身是撒克逊的“威特拿革摩”。丹麦的“赛恩”①和诺曼底的“伐伐索”②也变成了男爵。男爵的字源是vir,西班牙文译作varon,意思是“杰出的人”。从一○七五年起,男爵就引起了国王的注意。哪一个国王?“征服者”威廉!早在一○八六年他们就打下了封建制度的根基,把英国土地测量册(末日裁判书)作为它的基础。在“失地王”约翰统治下,冲突来了。法国的贵族对大不列颠施用高压手段,传英国国王到他们面前去。英国男爵大为愤怒。在“庄严者”菲力普加冕的时候,英国国王以诺曼底公爵的身分杠第一面大旗,基恩公爵扛第二面。反对这样一个对异国称臣的国王的“贵族战争”于是就爆发了。男爵们逼迫怯懦的约翰国王颁布大宪章,于是建立了贵族议会。教皇参加了国王的一边,把英国的爵士们逐出教会。时间是一二一五年,教皇是莫诺森三世,Veni sancte Spiritus③的作者,他送给“失地王”约翰四个金戒指,象征着谨慎、正直、节制、刚毅四种基本的品德。爵士们不为所动,继续斗争了好几代。潘勃洛克力挽狂澜。一二四八年签定了《牛津宪章》。二十四位男爵约束了国王的权力,并参与朝政,还号召每州派一位骑士来共同参加这个扩大了的斗争。这儿就是下议院的开端。随后,爵士们又从每一个市加上两个市民,再从每个城邑添上两个国民。直到伊丽莎白执政时期为上,上院议员一直是审查下院议员资格的裁判官。从他们的裁判权上产生了一句俗话:“没有‘三不’不能当选”。“。不”是sine Prece,sine Pretio,sine Poculo④。这也未能阻止以后“特权选区”⑤的出现。在一二九三年,法国的爵士朝廷对英国国王仍旧有裁判权;“美男子”菲力普曾经传爱德华一世到他驾前受审。爱德华一世就是那个吩咐儿子在他死后把他的尸身煮烂,然后带着他的骨头作战的国王。爵士们看到了他们国王的疯狂,感到有巩固议会的必要。他们就把议会划分成上议院和下议院两个部分。他们傲然的保持着他们至高无上的威权。“如果任何一个下议员胆敢诽谤上议院,就会被传到上议院来接受重责,有时还会被押送到伦敦塔里⑥。”两院在投票方面也有区别。在上议院里,他们投票是从未一个被称为“后进的”男爵开始,一个一个的投。每个议员用“满意”或“不满意”来回答。在下议员方面,他们是集体投票,跟羊群一样大伙儿齐呼“是”或者“否”。下议院提出弹劾,由上议院裁判。上议员讨厌数目字,把国库监察权托付给下议员,后来下议院因而获得不少的好处。英国人把国库叫做“棋盘”,有的人说,这是因为国库里的桌毯是棋盘花的,有的人说,这是因为铁栅后面放英国国王财宝的许多古老的抽屉好像棋盘。传说不一。“年度报告”是从十三世纪末期开始的。在“玫瑰战争”时期已经可以看见爵士们的势力了,他们一会儿站在兰开斯特公爵约翰·于特一边,一会儿站在约克公爵爱德蒙一边,瓦特·台勒耳,罗里亚兹,“制造国王的人”瓦尔韦克等人的权力,以及要求自由的纷扰,都是公开的或者秘密的以英国封建制度为基础的。爵士们对于国王是经常嫉妒的;嫉妒就是监督。他们限制国王的主动权,缩小叛国罪的范围,怂恿那几个假理查去对抗亨利四世,他们充作仲裁人,判断约克公爵和安如的麦格莱特中间三顶皇冠的问题,必要的时候也征兵打仗,他们曾经在什留斯布里、杜开斯波里和圣阿尔班等地作战,有时打胜仗,有时吃败仗。到了十三世纪,他们在留埃斯打过一场胜仗,把国王的四个弟弟逐出了国境。这四个人是伊萨贝尔与拉马歇伯爵的私生子;四个都是盘剥高利,利用犹太人榨取基督徒的钱财,半是太子,半是骗子的人物;其实这种事情在以后是极普通的事情,可是当时是被人认为不正派的。及至十五世纪,诺曼底公爵们中间还有做英国国王的,所以议会的议案都是用法文写的,从亨利七世的统治时期起,由于爵士们力争,议案才改用英文。英国的攸忒·彭杜拉根统治下用不列颠语;恺撒统治下用罗马语;赫勃忒启统治下用萨克逊语;哈罗特统治下用丹麦语;威廉统治下用诺曼底语;感谢爵士们,从此通用英语了。后来连宗教也是英国教了。在国内有自己的宗教是一个很大的力量。一个外国的教皇会把一个国家的元气拖垮的。一个麦加圣地就是一条章鱼。在一五三四年伦敦跟罗马割断关系,贵族阶级改革宗教,爵士们拥护路德的学说。这是对一二一五年他们被逐出教会的一个回击。这一点对于亨利八世是合意的,不过,从其他各方面来说,爵士们就是亨利的眼中钉了。一条恶狗和一头熊,上议院和亨利八世就是如此。当窝尔塞窃据白宫,又当亨利从窝尔塞手中窃夺过去的时候,谁提出抗议呢?四位爵士——契恰斯特的达尔舍,白勒休的圣约翰,和曼特佐依与曼特依格(这两个是诺曼底名字)。国王篡夺。于是贵族阶级就乘虚而入。在传统的力量当中,还有点不可败坏的德性。由此就有了爵士们对上的反抗。即使在伊丽莎白时代,男爵们也并不安静。因而产生了窦汉姆的酷刑。残暴的女王裙子上染上了鲜血。裙子底下藏着一个断头台,这就是伊丽莎白。她尽量地少开议会,并且把上议院缩减到六十五位议员,在他们当中只留一个侯爵(温彻斯特),连一个公爵都没有了。法国国王们也感到同样的嫉妒,使用同样的排除办法。亨利三世时,只有八个公爵上议员。使得国王大感头痛的是:曼提斯男爵、古西男爵、古洛米埃男爵、梯麦瑞斯的沙托纽弗男爵、拉登诺斯的费尔男爵、摩太尼男爵和另外的几个爵士维持着法国上议员男爵爵位。在英国,国王看到贵族阶级一天天减少,大为高兴。我们只举一个例子:从十二世纪到安妮统治英国的时候为止,一共废弃了五百六十五个爵位。“玫瑰战争”开始时已经没有了公爵,这个工作是马利·都锋用斧头完成的。这是杀贵族的头。削除公爵自然要把他们的头砍掉。也许,这是一个好办法;可是收买比杀头来得好些。这是詹姆士一世的看法。他恢复了公爵,而维勒尔却把他变成了猪⑦。这是把封地公爵变成了内廷公爵的先例。这样必然会有丰富的收获。查理二世就在他的情妇当中封了两位公爵夫人:扫桑波敦的巴倍和贵罗尔的路易丝。在安妮统治下,有二十位公爵,其中三个是外国人:肯伯兰、剑桥和绍尼堡。詹姆士一世发明的这个内廷政策成功了吗?没有。上议员觉得他们受到国王阴谋的玩弄,所以都生了气。他们生詹姆士的气,也生查理一世的气。我们顺便说一声,查理一世对他父亲的死可能有些关系,正如同玛利·德·梅狄西对她丈夫的死可能有些关系一样。查理一世与贵族阶级有过一次决裂。爵士们在詹姆士一世时代,审讯过培根⑧的聚敛罪,又在查理一世时代审讯过斯达福德⑨的叛国罪。他们定了培根的罪,也定了斯达福德的罪。一个失去了尊贵,一个失去了性命。砍掉斯达福德的脑袋,等于砍掉查理一世的脑袋。爵士们帮助下院议员。国王在牛津召集议会;革命在伦敦召集议会。四十四位上议员附和国王,二十二位拥护民主政体。爵士们承认了人民,于是就产生了《权利条例》,它是法国《人权宣言》的蓝本,英国革命给法国遥远未来的大革命带来了一个模糊的缩影。

  ①贵族。

  ②较低的封建贵族。

  ③拉丁文:《祈求圣神降临》。这儿是圣歌名。

  ④拉丁文:不自荐,不行贿,不请客。

  ⑤指选民少而产生较多的下议员的选区。

  ⑥见张伯伦著《英国的现状》第二部第二卷第六章第六四页,一六八八年版。——原注

  ⑦因为维勒尔总是对詹姆士一世戏称“公猪陛下”。——原注

  ⑧詹姆士一世的亲信。

  ⑨查理一世的亲信。

  这些就是贵族阶级的贡献。我们得承认,并不是出于他们的本心,而且代价也很大,因为贵族阶级是个庞大的寄生虫。尽管如此,毕竟还是一些重大的贡献。路易十一、黎塞留和路易十四的专政,以及在法国搞的那些土耳其式的玩意儿:如建立苏丹式的政权呀,压制臣民呀,使用王权滥施杖刑呀,凌辱平民呀,等等,英国的爵士都加以制止,贵族阶级好比一道墙,一边挡住国王,一边保护人民。他们用对待国王的蛮横来赎买他们对待人民的傲慢。雷塞斯特伯爵西门就对亨利三世说过这句话:“国王,你撒谎!”爵士们约束国王,在打猎上伤害他最敏感的地方。比如:每个爵士到了御花园里有杀死一条鹿的权利。他们在那里跟在自己家里一样。在伦敦塔里,国王的津贴标准不比一个爵士的高,就是说,每星期十二英镑。这是应该感谢上议院的。还有,爵士们废立国王,我们也应该感谢他们。他们驱逐“失地王”约翰,剥夺爱德华二世的王权,废黜理查二世,粉碎亨利六世的政权,给克伦威尔准备好条件。查理一世也有路易十四的雄心!只是因为克伦威尔的缘故才没有表现出来。说到这里,我们顺便谈谈克伦威尔觊觎贵族爵位的事实,虽然没有历史家注意过。其实,这就是克伦威尔所以要与伊丽莎白·鲍歇尔结婚的原因,因为伊丽莎白是一个姓克伦威尔的鲍歇尔爵士(这个爵位在一四七一年被废弃)的后裔和继承人。也是一个姓鲍歇尔的罗勃沙特爵士(这个爵位在一四二九年被废弃)的后裔和继承人。由于重要的事件不断发生,克伦威尔发现用黜废国王的手段来获取政权,比恢复爵位、利用上议院取得政权容易。对爵士们用的仪式,有的时候是不吉利的仪式,也能用在国王身上。伦敦塔的两个武士,肩荷斧头,押解一个被控告的爵士到议会法庭前受审,这个仪式对国王也同样可以适用,正如同它可以对任何其他的贵族适用一样。上议院有一个行动计划,并且一直贯彻了五个世纪。他们也有疏忽和软弱的日子,譬如说,有那么出奇的一次,他们让朱里亚二世①的帆船载来的奶酪、火腿和希腊酒给迷惑住了。英国的贵族是不信任人,傲慢难驭,机警多疑的爱国者。在十七世纪末期,一六九四年,他们制定的十条法案,剥夺了扫桑波顿州的司托克布立治城派送议员参加议会的权利,并且强迫下院议员宣布这个城的选举无效,因为那儿有罗马派舞弊。他们责令约克公爵詹姆士宣誓背弃天主教,詹姆士拒绝了,他们于是废除他的王权。尽管这样,詹姆士还是继续统治英国;不过爵士最后还是抓住机会,把他驱逐出去。这个贵族阶级在它长期的存在中,一直有进步的倾向。它不时发出珍贵的光辉,只有现在它快要完蛋的时候除外。在詹姆士二世时代,它使下议院保持四十六名平民议员对九十二名骑士议员的比例。森堡的十六位内廷男爵来对抗二十五个城市的五十个平民议员,也足足有余了。这个贵族阶级虽然腐败和自私,可是在某些时候还是非常公道的。它是受到刻薄的判断了。历史是袒护下议员的。这是一个值得争论的问题。我们认为爵士们所玩的一套倒是极其伟大的。寡头政治是野蛮状态的独立自主,可是毕竟是独立自主。就以波兰来打个比喻吧,它名义上是个王国,而实际上却是一个共和国。英国的爵士们不信任国王,所以把他放在他们的监护之下。他们时常表现出他们比下议员更会使国王头痛。他们会“将”国王的“军”。于是,在那奇特的一年,一六九四年,三年议会案因为威廉三世的反对,被下议院否定以后,却被爵士们通过了。威廉三世盛怒之下,取消巴斯伯爵在彭登尼斯城堡的管理权,削去摩当子爵的一切职务。上议院是王国中心的一个威尼斯共和国。它的目的是要把国王降为威尼斯共和国的总督。并且把从国王手里夺来的权力交给人民。

  ①十六世纪的教皇。

  国王懂得这一点,他憎恨贵族阶级。双方都努力削弱对方。每一方所失去的东西都落在人民手里。这两个盲目的力量——君主专制和寡头专政——都没看出,它们是在为第三者——民主政体——服务。在上一世纪,能够绞杀斐勒兹爵士那样一个贵族,对国王说来是多么痛快的事啊!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们是用丝绳子绞死他的。多客气!

  “我们决不绞死一个法国的爵士。”黎塞留公爵骄傲地说。同意。他们不过砍掉他的脑袋。还要客气呢!芒模伦西一坦卡维尔签名时总是签“法国和英国的爵士”,把英国的爵位放在第二位。法国的爵士地位比较高,权力比较小,保住的地位比权力高,优先权比统治权大。他们和英国爵士的区别,正如虚荣心和骄傲的区别。对法国的爵士来说,能够比外国亲王、西班牙的大公和威尼斯的贵族占先;让法国的元帅、总指挥和海军上将在议会里坐坐小凳子(哪怕他是土鲁斯伯爵或者路易十四的儿子也要坐在那儿);辨别哪些公爵是从父系,哪些公爵是从母系继承来的;使普通伯爵(如阿尔玛尼亚伯爵或者阿尔培伯爵)的地位和上议员伯爵(如厄弗洛伯爵)的地位保持一定的距离;研究法国的爵士满了二十五岁,在什么场合应该戴圣神勋章,什么场合戴金羊勋章;设法使议院年资最老的于赛公爵跟宫廷年资最老的特来维尔公爵对抗;规定选举人应该有多少侍从和马车的马匹;让首相叫他们“大人”;争论马恩公爵的上议员资格是不是跟欧伯爵一样从一四五八年开始的;从斜对角或者从墙边穿过大厅;诸如此类,都是重大的事件。对英国爵士来说,只有航海法,宣誓条例,征募欧洲军队,海上霸权,驱逐斯图亚特王朝,与法国作战等等,才是大事。一边是礼教高于一切;一边是主权高于一切。英国爵士有实际收获,法国爵士徒有虚名。

  总的来说,上议院是进步的开端;对文明来说,这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它有替一个国家莫立基石的光荣。它是人民团结的第一个表现:英国人的抵抗力量,这个隐秘的和所向无敌的力量,就是在上议院里产生的。男爵利用一连串打击王朝的法规,替王朝的最后崩溃开辟了道路。上议院到了今天,才对他们不情愿做的,不知不觉做出来的事情,感到诧异和悲伤。不过事已至此,无法挽回了。这哪里是什么让步!这是物归原主。这一点,老百姓并不是不知道。“我赏给你们,”国王说。“我收回自己的东西,”老百姓说。上议院以为它建立的是自己的特权,谁知却变成了人民的权利。兀鹰(贵族阶级)孵鹰蛋(自由)。

  今天,蛋壳破了,鹰在天空翱翔,兀鹰快要死了。

  贵族阶级奄奄一息,英国却在壮大。

  不过,我们应该替贵族阶级说几句公道话。它曾经跟王朝抗衡,势均力敌。它阻止了君主专政,建立起保护人民的栅栏。

  现在让我们谢谢它,把它埋葬起来吧。

            第三章 从前的西敏寺大厅

  西敏寺旁边有一座古老的诺曼底皇宫,在亨利八世时被烧毁。两边的偏殿幸免于难。爱德华六世把上议院和下议院分别设在这两个偏殿里。

  现在两个偏殿和两间大厅都不存在了。已经全部翻造了。

  我们已经说过,现在再说一遍,今日的上议院与往昔的上议院已经毫无类似之处。在拆毁旧殿的时候,他们或多或少的把往昔的习惯也拆毁了。掘纪念碑的丁字镐对法律和习惯也有影响。一块古碑倒下来的时候,不会不带走一条古老的法律。把一个一向设在方厅里的元老议会迁到圆厅里,它就不再是同样的东西了。软体动物的形状是随着外壳变的。

  如果你希望保存一件古老的事物,不管它是属于人类的还是属于神的,是一个法典还是一种教义,是一个古代贵族制度还是一个祭司制度,千万不要去修理它,连外表也不要动。顶多打上一个补钉就够了。譬如说,耶稣会就是天主教教义的补钉。对待建筑物同对待一种制度是一样的。

  阴影应该留在废墟里。衰老的权力在新装饰过的屋子里是不会舒服的。荒芜的宫殿配上破破烂烂的制度最合适。

  叙述昔日上议院内部的情形,等于叙述完全陌生的事物。历史就是黑夜。历史没有第二种面貌。凡是退出舞台的东西,没有不立刻消失在朦胧里的。布景一换,一切都忘掉了。往事的同义词是:不为人知。

  英国爵士们的法庭设在西敏寺大厅,最高的立法厅设在一间特殊的大厅里,叫做“爵士之家”,house of the lords。

  除了不经国王召集从来不开会的英国上议院以外,西敏寺大厅里还有两个大法庭,它们的权力虽然比上议院低,但是比其他一切司法机关的权力都高。在大厅上层,它们占用两间毗连的套房。第一个是御席法庭,规定由国王出席主持;第二个是大法官法庭,由大法官出席主持。前者是“正义”法庭,后者是“慈悲”法庭。大法官可以奏请国王开恩赦免;不过这是罕有的事。这两个法庭现在还存在,它们解释法律,作一些修改;法官的技巧在于把法典雕成判例。通过这个操作,让法律尽可能地产生一些公道。西敏寺大厅是一个制造法律、适用法律的庄严的神殿。这个大厅的圆顶是栗木的,蜘蛛不可能在上面结网。其实法律里的蜘蛛网已经够多了。

  这儿又是法庭又是议会。这两个东西组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力。长期议会自从一六四○年开始以来,就感觉到需要这一把对革命有利的两刃利剑。因此长期议会声明它不但有立法权,同时还有司法权。

  这个双重的权力,从远不可考的时期起,就赋给上议院了。我们刚才说过,法庭设在西敏寺大厅,立法厅设在另外一间大厅里。

  这个另外的大厅,也就是“爵士之家”,是一个狭长的屋子。白天,光线从四个深深嵌在屋顶上的窗户里透进来,除此以外,国王的华盖上面还有一个带窗帘的、有六块玻璃的牛眼窗。夜里,除了装在墙上的十二座半圆形的多支蜡烛台以外,并无其他的照明设备。威尼斯的元老厅比这儿还要暗。这些掌握生杀之权的猫头鹰喜欢昏暗。

  爵士们聚会的大厅上面是一个拱形圆顶,梁是金黄色的,还有许多多面体塑像。下议院的大厅是平顶的。君主国的每一个建筑物都有它的意义。爵士们的长厅,一头是门,另外的一头是国王的宝座。离门几步的地方横着一道木栅,类似一条边界,说明平民到此为止,再过去就是爵士们的地盘了。在宝座右首是一个壁炉,上端有纹章,另外有两个大理石浮雕,一个内容是五七二年卡司窝弗征服不列颠人的胜利;另外一个是丹斯塔布尔城的地图,上面有四条大街,类似世界的四个部分。国王的宝座是放在一个有三级台阶的平台上的。宝座叫做“国王的椅子”。

  两边墙壁上挂的是伊丽莎白赐给爵士们的壁毯,上面是一幅幅的西班牙无敌舰队从离开西班牙起、一直到在英国面前覆灭为止的连环画。巨大的船身都是金线和银线绣的,因为年深月久,已经发黑了。宝座右首,在蜡烛台隔开的挂毯那儿,放着为主教们预备的三排席位;左面放着为公爵、侯爵和伯爵们预备的三行席位,排列成行,一层一层的,中间留着走道。第一排三个凳子上坐的是公爵,第二排三个凳子上坐的是侯爵,第三排三个凳子上坐的是伯爵。子爵们的席位是横列在宝座对面的,在子爵背后和木栅中间才是男爵们的两条凳子。宝座右首的高凳子上,坐的是坎特伯雷和约克的两位大主教;中间一排席位上坐的是伦敦、窦汉姆和温彻斯特的三位主教,其余的主教都坐在下面的凳于上。在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其他的主教中间有个极大的区别,大主教是“上天指定的”主教,其他的主教,不过是“上天认可的”主教。在宝座右首,还有一个替威尔士亲王设的座位,左首则是一些为皇族公爵预备的折叠式的椅子;在这些椅子后面有一级台阶,那是专为未成年的爵士们设的席次,他们没有发言权。到处都是百合花,爵士们以及国王头顶上的四壁上,饰着巨大的英国国徽。爵士们的儿子和贵族阶级的嗣子都站在华盖后面和墙壁中间,有权观看辩论。在大厅尽头的宝座和三面上议员的议席中间,留着一块很大的四方形空地,铺着华丽的地毯,交织着英国国徽,放着四个羊毛坐榻:一个在宝座前面,上面坐着大法官,两边放着权标和大印;一个在主教们的席位前面,上面坐着裁判官,他们是国家的顾问官,有权投票而无权发言;一个在公爵、侯爵和伯爵们前面,上面坐着国务大臣;还有一个在子爵和男爵们前面,上面坐着皇家书记官和议会书记官,并且有两个属员伏在上面跪着写字。在这个地方的正当中,是一张很大的桌子,铺着桌布,放着一卷卷的文件、记录册子、传票和几只巨大的雕花银墨水壶,四只角上放着高蜡烛台。爵士们根据年资,也就是说,每人依照自己的爵位建立日期就座。席次根据爵位划分,同样的爵位又以年资区别前后。在木栅那儿站着黑杖侍卫长,手里拿着权杖。门里边的是侍卫军官;门外边的是黑杖司仪官,他的职务是在开庭时用法国话大叫三次:“开——哟!”把重音放在第一个字上,声音特别严肃。司仪官旁边站着大法官的持权标的律师。

  在皇家的仪式中,普通的爵士们戴冠冕,神职爵士们戴主教帽。

  大主教的帽子上绣着公爵冠;普通的主教因为地位比子爵低,帽子上绣着男爵帽。

  我们应该指出一个有教育意义的奇怪现象。在宝座、主教和爵士们的席位中间的这个方形空地上,跪着官员。这跟法国开国时两个朝代的古议会的情形相同。法国政权的表现方式也如同英国的一样。远在八五三年,英克马写了一篇de ordinatione sacri palatip①,他描述的简直就是十八世纪西敏寺上议院议会的情形。委实奇怪!现场记录远在九百年前就已经写好了。

  ①拉丁文:《皇家会议一瞥》。

  历史是什么?历史是把古人的事情告诉现在的人。英克马却恰恰相反,把现在的事情告诉古人了。

  议会必须七年召开一次。

  上议员们关着门秘密讨论。下议员的辩论则是公开的。公开贬低身分。

  爵士的数目没有限制。召集上议员是对王权的威胁。这是统治的手段。

  在十八世纪初期,上议院的名额已经很多了。后来还在不断地增加。削弱贵族阶级是个有政治意义的策略。伊丽莎白把贵族阶级压缩到六十五名爵士,大概是犯了错误。数目越少越厉害。在集会中,会员越多头儿越少。詹姆士二世懂得这一点,他把上议员增加到一百八十八人,或者说一百八十六人,如果我们不把寝宫里的朴茨茅斯和克利夫兰两位公爵夫人算进去的话。在安妮做女王的时候,连主教计算在内,一共是二百零七个爵士。如果不把女王的丈夫肯伯兰公爵计算在内,一共是二十五位公爵,最早的是诺弗克公爵,他是天主教徒,没有列席;后进的是剑桥公爵,汉诺威的选帝侯,虽然他是个外国人,却出席参加议会。温彻斯特是“英国独一无二的”侯爵,如同阿斯托加是西班牙独一无二的侯爵一样;他是雅各宾党人,没有出席。有五位侯爵,最早的是林赛侯爵,末一个是罗狄安侯爵。七十九位伯爵,最早的是德贝伯爵,末一个是伊斯来伯爵。九位子爵,最早的是希尔佛尔子爵,末一个是隆斯德尔子爵。六十二位男爵,最早的是阿布加文尼男爵,末一个是赫维男爵,赫维爵士是最末了的男爵,称为“殿后上议员”。至于德贝,因为他前面有牛津伯爵和什留斯布里及肯德伯爵,所以在詹姆士二世时是第三位伯爵;可是到了安妮在位的时候,却变成了最早的伯爵。还有两位大法官的爵位已经从男爵的名册中消失了:一个是维鲁南男爵,历史上承袭这个爵位的是培根爵士;另外一个是维姆男爵,历史上承袭这个爵位的是杰弗理!两个可怕的名字。在一七○五年,二十六位主教只有二十五位出席,吉士特的主教职位是一个空缺。在主教当中,有些是爵位很高的贵族,如牛津的主教威廉·泰尔波,是新教的首领。其他的都是些卓越的博士,如约克的大主教约翰·沙普,做过瑙威池修道院院长;罗彻斯特的主教诗人托马斯·斯普刺特,是个患中风的老头儿;还有林可恩的主教韦克,他后来死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上,是波胥埃的劲敌。

  在重要的关头上,这一群庄严的爵士接到了国王召集议会的通知以后,穿着长袍,顶着假发,戴着主教的高冠或者带羽毛的帽子,靠着议院的墙壁各就各位;他们一排一排的脑袋和墙上在暴风雨中覆灭的、隐隐约约的无敌舰队,都仿佛在说:“连暴风雨也服从英国的命令。”

             第四章 从前的上议院

  格温普兰的授爵仪式,从他进入御辕门起一直到他在玻璃圆厅里接受审查为止,都是在朦胧的黑影里进行的。

  威廉·古柏爵士不许别人对他,英国的大法官,过于详细地介绍年轻的费尔曼·克朗查理的破了相的脸;他认为了解一位爵士生得并不俊秀是降低自己的身分,并且感到让一个下级冒昧地告诉他这一类的消息,是有失尊严的。当然,老百姓喜欢说长道短:“哈!这个王子是个驼背。”所以对一位爵士来说,得了残废是一件恼人的事。因此,女王刚提到这个问题,大法官就简捷地说:“对一位爵士来说,爵位就是他的面貌。”再说,他从他必须审查的口供记录里,已经知道了一个大概。所以应该慎重。

  新爵士进议院的时候,他的面貌可能引起一些轰动。这是必须加以防止的。大法官采取了一些措施。尽量少闹乱子,是一个千古不变的概念,也是一个严肃的人物做人的准绳。不闹乱子是庄严的一部分。必须在把爵位授予格温普兰的时候,不受到任何阻碍,如同任何其他的爵士继承自己的爵位一样。

  为了这个缘故,大法官把接受格温普兰的仪式定在晚会上举行。大法官是个司阍人。“quodammodo ostiarius①,”《诺曼底宪章》说,“Januarum cancellorumque potestas②,”戴都良说。所以能够在屋子外面执行职务。于是威廉·古柏爵士就利用这项权利把费尔曼·克朗查理的授爵仪式改在圆厅里举行。此外,他还把时间提早,使这位爵士在正式开会以前进入议院。

  ①拉丁文:看门人。

  ②拉丁文:看守门户和木栅的人。

  授爵典礼在门口,或者甚至议厅外举行,是有先例可授的。一三八七年,第一位世袭的男爵霍尔德堡的约翰·德·鲍尚被理查二世下诏封为吉得明斯特男爵,典礼就是这样举行的。大法官重新援用这个例子,却给自己添了麻烦:随后不到两年,他在接受纽哈文子爵进上议院的时候,就感到了不便。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威廉·古柏爵士两眼近视,差不多没有注意到格温普兰丑陋的相貌;而做保护人的两个眼瞎子差不多的老头儿,根本没有注意。

  大法官挑选他们俩正是为了这个原因。

  妙的是大法官仅仅看到格温普兰的身材和态度,还认为他是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呢。

  我们在这儿交代一下。像巴基尔费德罗这么一个彻头彻尾的密探,经过彻底了解以后,决意按照他的诡计行事,他在报告大法官的时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格温普兰丑陋的程度,并且特别说明格温普兰能够随意消除这个笑容,使这张破了相的脸恢复严肃的神气。对格温普兰的这个能力,巴基尔费德罗大概有点儿言过其实。不过话又说回来,从贵族阶级的观点来看,这又算得了什么?“英国一位上议员复位比一位国王复位更重要”,威廉·古柏不就是这个格言式的警句的作者吗?不错,美和尊贵原是分不开的,一位爵士长得跟丑八怪一样,当然是恼人的,这是天公不作美;但是我们坚持一下,这跟权利有什么影响呢?大法官慎重从事,这当然是对的,不过总的来说,谁能阻止一个爵士入上议院呢?贵族阶级和王国不是比丑陋和残废更重要吗?布尚伯爵一家人,一三四七年绝嗣的这个姓库明的古老的家族,跟承袭上议员的头衔一样,一代一代传下来野兽般的哑嗓子,使人一听见他们像虎啸似的嗓音,就知道他们是苏格兰的上议员。凯撒·鲍其亚脸上有难看的红点子,他不是照样做华朗帝诺公爵吗?约翰·卢森堡是个瞎子,他不是照样做波希米亚国王鸣?理查三世是个驼背,他不是照样做英国国主吗?只要把事物看透彻,昂起头来接受丑陋和残废,不但同我们的伟大没有矛盾,反而更能证实我们的伟大。贵族阶级是那么庄严,连畸形都不能使它感到不安。这是问题的另外一面,而且是重要的一面。所以很明显,上议院接受格温普兰是不会遇到任何阻碍的。而大法官的明智的措施,从策略上说,是用得着的,进一步从贵族原则上说,简直是了不起的。

  当守门卫士在格温普兰面前打开那两扇大门的时候,议院里只有几位爵士。这几位差不多都是老头子。老议员对会议挺守时间,正如同他们对女人挺殷勤一样。在公爵席上,只有两个人;一个是白头发,黎芝公爵汤麦斯·奥兹本;另外一个是花白头发,斯孔堡公爵,他的父亲生在德国,在法国当过元帅,同时又是英国的上议员,曾经以法国人的身分向英国作战,后来被南特敕令驱逐出境,于是又以英国人的身分向法国作战。在神职爵士席上,只有两个人,坐在高凳子上的是坎特伯雷的大主教,他是英国的总主教;坐在下面的是伊里的主教西门·巴特里克博士,他正在同达彻斯特侯爵厄味林·皮耳蓬特聊天,厄味林正在向他解释泥箩墙和核堡间的中堤的区别,木栅和围栅的区别,前者是帐篷前面的一排木桩,用来保护营帐,后者是堡垒墙脚下的一圈尖头木桩,用来阻止围攻者越墙和被困者开小差的;侯爵接着教给主教怎样设角面堡的围栅,怎样把尖头木桩一半埋在土内,一半露在外面。威茅茨子爵汤麦斯·忒思走到一个多技烛台底下,研究他的建筑师设计的图样,他在威尔特州的花园要铺“棋盘”草地,一块块四方的草地和一块块四方的沙地交叉起来,沙地是用红沙、黄沙、河里的贝壳和泥炭末铺的。在子爵席上,是一群年老的爵士:厄色克斯,奥索耳司东,拍勒格林,奥兹本,洛芝福伯爵威廉·左尔什坦。几个所谓“不戴假发派”的青年爵士围着希尔弗尔子爵普里斯·得味鲁在那儿讨论阿巴拉契亚金雀花的叶子能不能泡茶的问题。“大概能,”奥兹本说。“一定能,”厄色克斯说。波令布鲁克的表兄弟保勒特·圣约翰注意地听着他们讨论;后来伏尔泰差不多可以算是波令布鲁克的学生;因为他起初虽然在坡芮神父那儿受业,后来却是在波令布鲁克那儿完成自己的学业的。在侯爵席上,女王的宫务大臣根德伯爵汤麦斯·德·葛雷,正在跟英国内务大臣林赛侯爵罗伯特·柏替谈英国彩票,他说一六九四年的头彩是被两个法国逃亡者得去的,一个是前巴黎议员勒科克先生,一个是布列塔尼的绅士拉温勒尔先生。卫迈斯伯爵正在阅读一本书,书名是:《女术士预言录奇》。格林威治伯爵约翰·坎柏尔,这个长下巴,风趣横生,八十七岁的名人,正在写信给他的情妇。张多士爵士正在修指甲。今天开的是皇家会议,女王将由几位钦差代表出席。两个助理守门卫士把一条长凳放在宝座前面,上面铺着紫色的丝绒。在第二个羊毛座榻上坐的是记录推事,sacrorum scriniorum magister,当时记录推事的官邸是设在以前“皈依真教的犹太人之家”里的。两个属员正跪在地上,翻阅摊在第四个羊毛座榻上的记录簿。

  这时候,大法官在第一个羊毛座榻上坐了下来。议会的其他议员们也纷纷入席,有的坐着,有的站着;当时坎特伯雷的大主教站起身来,念了一段祈祷文,于是会议便开始了。格温普兰已经进来一会了,并未引起任何注意。第二条男爵凳是他的座位,离木栅很近,他只走几步就到了。做保护人的两位爵士,一位坐在他的右边,一位坐在他的左边,差不多把这位新爵士遮起来了。事先谁也没有得到什么通知,议会书记官低声细气地宣读,简直可以说嘟嘟囔囔地读了各项跟新爵士有关的文件,大法官也在公报里所说的“普遍不注意”的情况下表示承认这位爵士。大家还在聊天。议会在这种嘻嘻哈哈的声音当中,糊里糊涂地通过的许多议案,事后往往使议员们吓了一跳。

  格温普兰光着头,默默地坐在两位老爵士,斐特瓦耳特爵士和阿朗德尔爵士中间。

  进议会的时候,他依照纹章院长的指示和两位保护人的叮嘱,向“女王的椅子”鞠了一躬。

  完了。他现在是一位爵士了。

  这个高峰,他一生中,一直看见他的主人于苏斯在它的光辉照耀之下担惊受怕地弯腰朝拜的这个不可思议的高峰,现在在他脚底下了。

  他现在已经走进英国的这个威光四射的幽暗地方了。

  六个世纪以来,欧洲和人类的历史一直在注视着这座封建山的古老的山峰。黑暗世界的可怕的霞光。

  他已经走进了这片霞光。这是一个不能推翻的事实。

  他是在自己家里。

  他坐在自己的宝座上,同国王坐在自己的宝座上一样。

  在这儿,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把他赶出去。

  他看见的这个华盖下面的皇冠,和他的宝冠是姊妹关系。他是这个王位的元老。

  在国王面前,他是贵族阶级的一分子。虽然地位低一些,可是差不了多少。昨天他是什么人?戏子。今天他是什么人?王子。

  昨天不值一文;今天他是一切。

  这是贫贱和富贵的突然的冲击,它们在一个人的命运里对抗,顿时把这颗良心撕为两半。

  逆境和顺境像两个幽灵,同时抓住一个人的灵魂,朝两个方向拖。他的智力,他的意志,他的头脑,被穷和富这一对不共戴天的鬼兄鬼弟瓜分了,多么悲惨!亚伯和该隐①同时盘踞在一个人身上。

  ①见《圣经》,两人都是亚当的儿子,该隐出于嫉妒,杀死了他的弟弟亚伯。

             第五章 爵士们的高论

  爵士们慢慢地来了,凳子上渐渐坐满了人。今天的议程是对女王的丈夫,丹麦的乔治,肯伯兰公爵的年度津贴增加十万英镑的提案,进行表决。此外议会还接到一项通知,有几件女王陛下已经同意的议案,交女王的全权钦差带给议会,因此会议临时改为皇家会议。每一位爵士都在他们的朝服或者便服上罩上一件议员长袍。这种长袍都跟格温普兰穿的长袍一样,所不同的是公爵有五条金边貂皮,侯爵有四条,伯爵和子爵有三条,男爵有两条。爵士们是一群一群进来的。他们是在走廊里碰见的,现在还在继续他们已经开始的谈话。只有少数几个人是单独进来的。服装倒是挺庄严的,可是举止和谈吐就不同了。每一个人在走进来的时候都向宝座鞠躬。

  爵士们涌进了议会。这些鼎鼎大名的人物散乱地走进会场,也不讲究什么礼节,因为这儿没有平头百姓。雷塞斯特走进来,握握率却非特的手;接着,彼得布鲁与蒙穆斯伯爵查理·摩当也进来了,他是洛克的朋友,曾经在洛克的怂恿下,提议重铸钱币;随后是劳顿伯爵查理·坎柏尔,他正在倾听勃鲁克公爵弗尔克·格勒斐尔谈话;跟着进来的是卡那冯伯爵多尔门,勒克辛敦男爵罗伯特·萨吞,他的父亲勒克辛敦男爵曾经建议查理二世驱逐编史官格勒哥里奥·雷特,雷特想做历史家,实在是不识时务;漂亮的老头法尔康堡子爵汤麦斯·柏拉赛斯,和三位姓霍维德的表兄弟:宾登伯爵霍维德、波克斯伯爵鲍威斯一霍维德、斯达福尔伯爵斯达福尔一霍维德,也先后进来了;接着是拉甫雷斯男爵约翰·拉甫雷斯,这个爵位在一七三六年被废除了,使得理查逊能够在他的书里写了一个拉甫雷斯男爵的典型。所有这些人都是政治上或者军事上的名人,他们大多数的人曾经给英国带来光荣,现在呢,他们正在带着笑容闲谈。在这儿,历史仿佛揭掉了道貌岸然的面具。

  不到半个钟头,议会已经差不多坐满了。其实这也很简单,这是皇家会议嘛。不简单的是今天大家的谈话特别热烈。刚才议会还死气沉沉,仿佛打盹儿似的,现在却跟一窠受惊的蜜蜂一样闹腾起来了。这是因为迟到的爵士们把它叫醒了。他们带来了消息。真奇怪,会议开始时到场的爵士们对发生的事情什么也不知道,而不在场的爵士们倒已经知道了。

  有几位爵士是刚从温莎来的。

  几个钟头以来,格温普兰的事情已经传开了。秘密好比一个网,一个网眼破了,整个的网也就完了。我们上面叙述的事情——在戏台上找到了一位上议员,一个跑江湖的突然变成了爵士——从早上起,已经在温莎宫里偷偷地传出来了。起先是王子们在谈论,随后侍从们也跟着议论纷纷。很快就从宫廷传播到城里。重大的事件好比一个有重量的物体,物体下降的速度规律在这儿也同样适用。它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以惊人的速度在老百姓中间散开了。七点钟伦敦还没有听到一点风声;到了八点钟,格温普兰便成为城里的谈话资料了。只有这几位提早到议院来的、遵守时刻的爵士还不知道,因为外面虽然闹得满城风雨,可是他们不在城里,同时他们虽然待在议会里,却又一点没有注意。所以他们仍旧安安静静地坐在凳子上。新来的议员激动地把消息告诉他们。

  “怎么样?”蒙塔它特子爵法兰西斯·布朗对达彻斯特侯爵说。

  “什么‘怎么样?’”

  “这可能吗?”

  “什么?”

  “笑面人!”

  “什么笑面人?”

  “您没见过笑面人吗?”

  “没见过。”

  “一个小丑。一个在集市上耍把戏的。他的脸简直没法形容,花两个铜板就能看一看。一个跑江湖的。”

  “怎么啦?”

  “您已经接受他为英国的上议员了。”

  “笑面人,蒙塔寇特爵爷,您真会说笑话!”

  “不是说笑话,达彻斯特爵爷。”

  蒙塔寇特向议会书记官打了一个手势,书记官从他的羊毛座榻上立了起来,向两位爵士证实了通过新爵士的事实。还把详细情形叙述了一遍。

  “啧!啧!啧!”达彻斯特爵士说。“我刚才同伊里主教闲谈来着。”

  年轻的安奈什来伯爵走近于勒爵士。于勒爵士还有两年好活,因为他是在一七○七年去世的。

  “于勒爵爷?”

  “安奈什来爵爷?”

  “您认识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吗?”

  “认识。这个人已经故世了。”

  “是死在瑞士的吗?”

  “是的。我们是亲戚。”

  “他在克伦威尔时期是个共和主义者,在查理二世时期仍旧是个共和主义者吗?”

  “共和主义者?哪里的话。他不过是赌气罢了。他为了私人的事情曾经跟皇上吵过嘴。我从可靠方面得到的消息是,如果把海德爵士的大法官让给他,保险他就同皇上合作。”

  “您使我感到诧异,于勒爵爷。听说克朗查理爵士是个正直的人。”

  “正直的人!真有正直的人吗?小伙子,根本就没有正直的人。”

  “那么,加图呢?”

  “哦,您相信加图!”

  “那么,亚里斯泰德①呢?”

  ①雅典公元前五世纪的政治家。

  “他们判他充军,这件事做得很好。”

  “那么,汤麦斯·摩尔①呢?”

  ①汤麦斯·摩尔(1478—1535),英国政治家,1535年因在教会改革中反对国王的专制暴虐,被处死刑。

  “他们砍掉了他的头,做得也很好。”

  “照您的意思,克朗查理爵士……”

  “也是这种人。再说,一个人自愿亡命异乡,不用说是很可笑的。”

  “他已经死在那儿了。”

  “希望落了空的野心家。哦,我认识他,当然认识。我们是好朋友。”

  “于勒爵爷,他在瑞士结婚的事,您知道吗?”

  “仿佛听说过。”

  “婚后生了一个合法的嗣子,是真的吗?”

  “真的,不过已经死了。”

  “还活着。”

  “活着!”

  “活着。”

  “不可能。”

  “这是事实。已经证实了,批准了,并且注册了。”

  “这么说,这个儿子就要承继克朗查理的爵位喽?”

  “不是就要承继。”

  “为什么?”

  “因为他已经承继了。已经办好了。”

  “办好了?”

  “转过头去,于勒爵爷,他就坐在您背后的男爵席上。”

  于勒爵士转过头去,可是格温普兰的面貌被他森林般的头发遮住了。

  “原来是这样,”老头儿说,他只看见格温普兰的头发,“他已经采用了时髦的打扮。没有戴假发。”

  格兰得哈姆走近柯尔彼贝。

  “有一个人掉到陷阱里去了。”

  “是谁呀?”

  “大卫·第利—摩埃。”

  “为什么?”

  “他不再是上议员了。”

  “怎么回事?”

  于是格兰得哈姆伯爵亨利·奥伏克未尔克就把这桩奇闻源源本本地告诉了柯尔彼贝男爵约翰:送到海军部的一个海上漂来的葫芦,儿童贩子的羊皮纸,“国工的命令”,杰弗理的背书,萨斯瓦克上刑罚的地窖里的对质,女王和大法官对这些事实的认可,圆厅里举行的审查和最后授为克朗查理爵士等等。两位爵爷都要努力看清楚坐在斐特瓦耳特爵士和阿朗德尔爵士中间的这位新爵士的面貌,可是他们的成绩不见得比于勒爵士和安东什来爵士的更好。

  再说,格温普兰恰巧坐在一个容易躲避别人好奇的目光的暗地里,这也许是偶然的,也许是两位保护人受到大法官的指示,故意安排的。

  “他在哪儿呀?他在哪儿?”

  大家一到议会都这样大叫大嚷,可是谁也没有看清他。有几个在“绿箱子”看过格温普兰的爵士的好奇心特别重,但是他们也是白费力气。格温普兰藏在一群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老态龙钟的爵士中间,正像我们有时候把一个年青的姑娘巧妙地藏在一群寡妇中间一样。患痛风病的老头子对别人的事情是不大关心的。

  大家正在传阅一封只有三行字的短信抄本。据说这是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写给她的姐姐——女王——对女王陛下命令她嫁给克朗查理的合法嗣子新上议员费尔曼爵士的答复。信是这样写的:

    夫人:这个安排正合我的心思。我可以把大卫爵士当作情人。

  下面签名的是:约瑟安娜。这封信——无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引起了大家的兴趣。年青的“不戴假发派”的摩亨男爵查理·俄克咸普敦兴趣盎然地把这封信读了又读。法维沙姆伯爵路易斯·德·杜拉斯,一个有法国精神的英国人,瞅着摩亨微笑。

  “好,”摩亨爵士大声说,“我就要娶这样的女人!”

  旁边的人听到了杜拉斯和摩亨的谈话:

  “娶约瑟安娜公爵小姐,摩亨爵爷!”

  “为什么不可以?”

  “该死!”

  “她会使一个人快乐啊。”

  “会使好几个人快乐的。”

  “咱们不都是这样吗?”

  “摩亨爵爷,您说得对。讲到女人,咱们总是吃别人剩下来的东西。谁是第一个人呢?”

  “也许是亚当吧。”

  “不是他。”

  “那么,是撒旦。”

  “我亲爱的爵爷,”路易斯·德·杜拉斯最后说,“亚当不过是一个名义上的丈夫。可怜的受骗者!他把人类扛在自己身上。其实人类是魔鬼和女人生的。”

  主教席上的那坦涅尔·克鲁是个双重的爵士,在俗是克鲁男爵,在神职里是窦汉姆主教,他问法学家柯尔蒙来伯爵休·柯尔蒙来:

  “这可能吗?”

  “这合法吗?”柯尔蒙来说。

  “新爵士的授爵仪式是在议院外面举行的,”主教又说,“可是,据说有先例可查。”

  “是的,查理二世的鲍尚爵士,伊丽莎白时的歧来爵士。”

  “还有克伦威尔时期的布洛希尔爵士。”

  “克伦威尔不能算数。”

  “您认为怎么样?”

  “简直是个大杂拌儿。”

  “柯尔蒙来伯爵大人,”主教又问,“这位年轻的克朗查理爵士在议院中的地位怎么样?”

  “主教大人,因为当中插进一个共和政体,议院的次序已经变动了。克朗查理如今在上议员中间,居于巴那德和索美兹之间,因此,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轮到第八个人发表意见。”

  “说实在的!这是街头的一个江湖骗子呀!”

  “这出戏本身倒不使我惊奇,主教大人。这种事也是常见的。即使是更惊人的事也可能发生。一三九九年正月一日,贝德福州的乌西河突然干涸了,那不是‘玫瑰战争’的预兆吗?如果一条河能够干涸,一个爵士自然能够沦为贫贱。伊大卡的国王攸力西兹什么行当都干过。费尔曼·克朗查理虽然外表上是个蹩脚戏子,可是实质上仍旧是一个爵士。卑贱的衣服并不影响高贵的血统。不过在议会外面举行审查和授爵仪式,尽管是合法的,但也可能引起反对。我认为应该研究一下,看看是不是应该在以后的枢密院会议上向大法官提出咨询。我们应该研究一下,我们在一两星期之内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主教说:

  “结果还是一样。这是格斯鲍杜斯伯爵以后,从来没有发生过的奇事。”

  于是,格温普兰啦,笑面人啦,泰德克斯特客店啦,“绿箱子”啦,《被征服的混沌》啦,瑞士啦,歇隆啦,儿童贩子啦,流亡啦,毁容啦,共和政体啦,杰弗理啦,詹姆士二世啦,“国王的命令”啦,海军部打开的葫芦啦,做父亲的林诺爵士啦,嫡出的儿子费尔曼爵士啦,庶出的儿子大卫爵士啦,可能引起的纠纷啦,约瑟安娜公爵小姐啦,大法官以及女王啦等等谈话资料,在所有的议员席上传开了。窃窃私语好比一根火药线。他们抓住每一个细节。这件怪事引起整个议院喃喃低语。格温普兰跟做梦似的,模模糊糊地听着这片嗡嗡的声音,还不知道这是他引起来的。

  然而他还是很注意,不过他只注意深远的地方,忽略了表面。过度的注意反而把自己和周围的人隔离起来。

  议院里的嘈杂声音并不妨碍它的工作进行,正如一支军队掀起的尘土并不妨碍它的前进一样。法官们——他们出席上议院,只在被问的时候才能发言——已经坐在第二个羊毛座榻上;三位国务大臣坐在第三个座榻上。上议员的嗣子们涌进宝座背后的地方,他们待在这儿,既不能说是在上议院里面,又不能说是在上议院外面。未成年的爵士们坐在替他们专设的台阶上。在一七○五年,小爵士的名额大概在一打以上,如罕廷顿,林肯,多塞特,瓦尔维克,巴斯,巴灵吞,得汶特窝特——他后来死得很惨——,隆格维尔,隆斯德尔,杜德来,华德和卡忒勒特等,这堆小孩将来就成了八个伯爵,两个子爵,两个男爵。

  议会中央的三层席位上,每位爵士都在自己的席位上坐定了。差不多所有的主教都出席了。公爵们阵容强大,从索美塞特公爵查理·西摩开始,直到汉诺威的选帝侯剑桥公爵乔治·奥加斯大斯为止,这个爵位刚册封不久,所以地位较低。全体都是照年资的先后就座的。计有:得文公爵卡芬狄士,他的祖父曾经把九十二岁的赫伯斯藏在哈德尉克;利支门公爵楞诺克斯;三位非茨洛家的公爵;扫桑波登公爵;格拉夫顿公爵和诺尔桑波兰公爵;奥德蒙公爵巴特勒;波福公爵索美塞特;圣阿尔班公爵波克拉克;波尔登公爵鲍来;黎芝公爵奥兹本;裴德福公爵罗泰斯来·拉塞尔,他的纹章题词和座右铭是:Che sara sara①,意思是说随遇而安;白金汉公爵设斐尔德;罗德兰公爵曼涅兹和其他的一些公爵。诺福克公爵霍华德和芮斯白莱公爵托尔波特因为是天主教徒,没有出席。马巴洛公爵丘吉尔——我们管他叫坏蛋巴洛——当时正在对法国作战,也未出席。苏格兰公爵——昆兹白莱公爵、蒙德罗斯公爵和罗克斯堡公爵都是在一七○七年册封的——当时自然没有出席。

  ①意大利文:要发生的事总是要发生的。

               第六章 贵与贱

  突然间,议院里亮起来了。四个守门卫士捧着四个插满蜡烛的多枝烛台,放在宝座两边。宝座在蜡烛光的照耀下,发出紫红色的光辉。虽然宝座是空着的,可是却威风凛凛。即使女王坐在那儿,也不见得能增加多少威严。

  黑杖侍卫长走了进来,举起权杖说:

  “女王陛下的钦差大人驾到。”

  嘈杂的声音顿时平息下来。

  一位头戴假发,身穿曳地长袍的书记官在大门口出现了,他手里捧着一个百合花的垫子,上面放着一卷卷羊皮纸。羊皮纸就是议案。每卷羊皮纸上悬着一个带丝绦子的、叫做bille或者bulle的圆球,圆球有时候是金子的,所以英国的法案称为bills,罗马的诏书称为bulles。

  书记宫后面跟着三位穿上议员长袍、戴羽毛帽子的人。

  这三个人就是女王的钦差大臣。第一位是英国的财政大臣哥多尔芬;第二位是枢密大臣播布洛克;第三位是掌玺大臣纽客赛。

  他们不是按照爵位,而是按照官职大小,一个跟着一个走进来的,哥多尔芬走在前头,纽客赛殿后——虽然他是一位公爵。

  他们走到宝座面前的席位那儿,摘下帽子,对宝座鞠了一躬,随后又戴上帽子,坐在凳子上。

  大法官望着黑杖侍卫长说:“传下院议员到木栅这儿来。”

  黑杖侍卫长退了出去。

  刚进来的书记宫是议会书记官当中的一个,他把堆放议案的垫子放在羊毛座榻当中那块方形地方的一张桌子上。

  接着,大家停顿了几分钟。守门卫士在木栅前面放一个有三级踏板的梯凳。这个梯凳面上是深红色的天鹅绒,镀金的钉子排列成一朵朵百合花。

  已经关上的大门重新打开了,一个声音大声说:

  “忠实的英国下院议员们到、”

  这是黑杖侍卫长在替下院议员报到。

  爵士们戴上他们的帽子。

  下院议员们由议长带头,光着头走了进来。

  他们立在木栅那儿。穿的是便服;大部分都是黑色的衣裳,佩着剑。

  下院议长是可敬的约翰·史密斯绅士,安多弗城的议员,他立在木栅中央的梯凳上。下院议长穿一件黑缎曳地长袍,肥大的袖子,前后衣缝上镶着螺旋形的金黄色带子,假发比大法官的稍微小一些。态度庄严,不过地位比较低。

  全体下议员连议长包括在内,都光着头,站在戴着帽子坐着的爵士们面前等待着。

  在下议员当中,有吉斯特的裁判长约瑟·季克尔;女王的三位御律师胡伯、鲍卫斯和派克以及副检察官詹姆士·孟德鸠和首席检察官西蒙·哈科耳特。除了几个准男爵和骑士,九名内廷爵士:赫廷登,温莎,伍德斯托克,摩当,格兰拜,斯库达摩,菲次哈定基,海德和白克来,以及爵士们的儿子和上议员的继承人以外,其余的都来自平民。一堆忧郁寡言的人。

  他们的脚步声停下来以后,黑杖司仪官在门口叫道:

  “开——哟!”

  皇家书记官站起来。拿起搁在垫子上的第一份文件,展开宣读。这是女王的谕旨,指名三位钦差大臣代表她出席议会,并有权批准议案。“三位钦差是……”

  书记官读到这儿,提高了嗓子。

  “哥多尔芬伯爵锡德尼。”

  书记宫向哥多尔芬爵士鞠了一躬。哥多尔芬爵士举了举帽子。书记官继续读下去:

  “潘勃洛克与蒙高马利伯爵汤麦斯·赫伯特。”

  书记官向潘勃洛克爵士鞠了一躬。潘勃洛克爵士碰了碰帽子。书记官接着读道:

  “纽客赛公爵约翰·霍尔兹。”

  书记宫向纽客赛公爵鞠了一躬。纽客赛公爵点了点头。

  皇家书记官重新坐下。议会书记官站起来。跪在他背后的副书记官也立了起来。双双朝下议员们转过背去,面对着宝座。

  垫子上有五件议案。这五件议案经下议院投票通过和上议院审查同意,只等待女王批准。

  议会书记官宣读第一件议案。

  这是下议院的一件提案,提案里建议国家支付一百万英镑修建女王的住所汉普顿宫。

  宣读完毕,书记官向宝座深深鞠了一躬。副书记官的鞠躬还要地道,接着他转过半边脸来,对下院议员说:

  “女王接受你们慷慨的献礼。准奏。”

  书记官宣读第二件议案。

  这是一件法案,规定逃避民兵——英国人叫做trainbands,意思是可以随意指挥的民兵队伍——兵役的人一律受到监禁和罚金的处分。这是由城市居民组织起来的一种民兵,自带装备,不领军饷。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西班牙无敌舰队逼近的时候,曾经供应过十八万五千名步兵和四万名骑兵。

  两位书记官向宝座重新鞠了一躬,转过半边脸来对下院议员说:

  “准奏。”

  第三件议案规定英国最富庶的利施菲尔和科芬德里主教区的什一税和教产,使大教堂享受一笔年金,增设教职,扩建主教宅邸,并且提高教士的俸禄,“以供应我们圣教会的需要,”序文里这样说。第四件议案里规定新税,提高年度预算;一种是大理石纸税;一种是出租马车税,伦敦限有出租马车八百辆,每辆每年征五十二镑的税;一种是律师、公堂律师和平衡法院律师的律师税,每人每年缴纳四十八个镑;一种是皮革税,序言说“不能顾及皮革工匠的诉苦”;一种是肥皂税,“不能顾及大量生产斜纹哗叽和呢绒的厄克斯特城和得文州的申诉”;一种是酒税,每桶征四先令;一种是面税;一种是大麦税和忽布①税;一种是调整吨位税;序言里说“国家的需要比商业界的抗议更重要”,载重吨位税,在四年之内,从西方来的船只每吨征六镑,从东方来的船只每吨征十八镑。最后还宣布本年度已经收的人头税不敷应用,对全国每一个国民补征人头税四先令,也就是四十八个铜板,并且规定,不愿意向政府重新宣誓的人,一律缴纳双倍的税金。第五件议案规定病人在入医院时如果不预存一英镑,备作万一病死的丧葬费用,禁止医院允许他入院。后三件议案,也跟前面两件一样,副书记宫向宝座鞠一躬,回过头去向下院议员叫一声“准奏”,一件一件地批准,变成了法律。

  ①一种荨麻科植物,花是做啤酒的香料。

  接着,副书记官重新跪在第四座羊毛座榻面前。大法官说:

  “但愿按照大家的愿望执行。”

  到了这儿,皇家会议就算结束了。

  下院议长向大法官深深鞠了一躬,随后就拎起拖在地上的长袍后摆,倒退着从梯凳上走下来;下院议员们一躬到地;这当儿上院议员们并不理会这些恭敬的表示,接着就继续他们被打断了的工作议程。下院议员们随后就退出去了。

         第七章 人类的风暴比海洋的风暴更可怕

  上议院的大门又合上了。黑杖侍卫长也回来了。钦差们离开政府官员的席位,走过去坐在公爵席上首,这儿是钦差的坐位。大法官说:

  “各位爵爷,关于亲王殿下,女王陛下的丈夫,增加年俸十万英镑的议案,议院已经进行过几天的讨论,辩论已经终结,今天就要进行表决。投票按照惯例,从最后的男爵开始。请每一位爵爷,听到叫自己名字的时候,起来回答‘满意’或者‘不满意’,如果他认为需要的话,可以自由阐明自己的动机。书记宫,开始表决。”

  议会书记官站起来,打开镀金书桌上的一本对开的册子,这是爵士名册。

  当时上议员年资最浅的是约翰·赫维爵士,这个男爵爵位是一七○三年册封的,以后的布里斯陀尔侯爵就是这个男爵的后裔。

  书记官叫道:

  “赫维男爵,约翰爵爷。”

  一位戴金色假发的老人立了起来,说:

  “满意。”

  他说完就坐下了。

  副书记官记录了他的票。

  书记官继续叫道:

  “基鲁尔塔的康威男爵,法兰西斯·西摩爵爷。”

  “满意,”一个面孔像书僮的、文质彬彬的小伙子,欠起身来嘟囔着说,他哪里知道他后来居然做了赫特福侯爵的爷爷。

  “高厄男爵,约翰·利维生爵爷,”书记宫接着叫道。

  这位男爵的后代出了几位瑟什兰公爵,他站起来又坐下,说:

  “满意。”

  书记宫继续下去。

  “葛尔因西男爵,亨利吉·芬赤爵爷。”

  他是亚尔兹福伯爵们的祖父,跟赫特福侯爵们的爷爷一样年青、文雅。他的箴言是:Aperto vivers voto①。这时他大声表示同意,真不愧是一个言行相符的人。

  ①拉丁文:人生在世,应该坦率表示自己的意见。

  “满意,”他叫道。

  当他重新坐下的时候,书记官大声念第五位男爵的名字:

  “格兰斐尔男爵,约翰爵爷。”

  “满意,”坡什芮吉的格兰斐尔爵士一面站起来又坐下,一面回答,他因为没有子嗣,爵位到一七○九年自然消灭了。

  书记官叫到第六位爵士。

  “哈里法克斯男爵,查理·蒙塔格爵爷。”

  “满意,”哈里法克斯爵士说;这个爵位原来是属于萨斐尔家族的,可是孟德鸠家族也没有保持多久。蒙塔格跟蒙塔古和蒙塔古特并不是一系。

  哈里法克斯爵士补充说:

  “乔治亲王的收入计有女王陛下的丈夫的年俸,丹麦亲王的年俸,肯伯兰公爵的年俸,英格兰和爱尔兰的海军统帅的年俸,可是没有陆军统帅的年俸,这是不公平的。为了英国人民的利益,应该纠正这个错误。”

  哈里法克斯接着赞扬基督教,谴责天主教,表示赞成这笔津贴。

  哈里法克斯爵士坐下以后,书记官接着读下去:

  “巴那德男爵,克利斯多福爵爷。”

  巴那德爵士一听到叫他的名字就站起来了。他的后代出了几位克利弗兰公爵。

  “满意。”

  他慢吞吞地坐下,他的花边领饰的确值得一看。从另外一方面来说,巴那德爵士是一位正直的绅士和勇敢的军官。

  巴那德爵士坐下的时候,念惯了爵士名册的书记官停顿了一下,整了整眼镜,弯着身子,仔细瞅了瞅名册,才抬起头来,念道:

  “克朗查理一洪可斐尔男爵,费尔曼·克朗查理爵爷。”

  格温普兰站了起来。

  “不满意,”他说。

  所有的人都掉过头来。格温普兰站在那儿。宝座两边的烛光照亮了他的脸,在这宽大幽暗的议厅里,仿佛从朦胧深处浮现出了一个人面浮雕。

  格温普兰努力控制自己,我们大概还记得,他在紧要关头能够作出这种努力。必须集中足以控制老虎的意志力,才能够成功地收敛脸上龇牙咧嘴的狞笑。这会儿他没有笑。不过努力不能维持多久。违反我们的规律或者定数的行动只是一个暂时现象。有时海水违抗地心吸力,汹涌澎湃,有如蛟龙吸水,巨浪滔天,有如一座高山,不过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海水过了一会儿仍旧要降下来。格温普兰的斗争也是如此。由于自己特别强烈的意志力,他感觉到这是一个庄严的时刻。但是在这不比闪电更久的刹那间,他的灵魂的阴影在他脸上浮现出来了。他控制了他那不可矫正的笑容。他除去了人家刻在他脸上的笑意。现在,他只显得可怕。

  “这个人是谁?”有人叫了一声。

  所有的人都不寒而栗。他那乱树似的头发,眉毛下面的黑眼窝,深眼窝里的目光以及那颗交织着光明和黑暗的脑袋粗野的轮廓,都使人大吃一惊。它们压倒了一切。谈论格温普兰如何如何,算不了一回事,看见他才可怕呢。连那些胸有成竹的人,也想不到他这么可怕。在神仙山上,全体法力无边的神仙聚在一起,安安静静地举行夜筵的时候,普罗米修斯的那张被兀鹰啄得不像样子的脸,突然像天边血红色的月亮一样出现在他们面前,请读者想像一下当时的情景吧。奥林匹斯山望见了高加索山!多么可怕的幻象啊!不管是年老的也好,年轻的也好,都张口结舌地望着格温普兰。霍吞伯爵汤麦斯,一位受到全院尊敬、有指望做公爵的、经验阅历很深的老人,惶恐地站了起来。

  “这是什么意思?”他嚷道。“谁把这个人带进议院来的?把他赶出去。”

  他傲慢地对格温普兰说:

  “你是谁?是从哪儿来的?”

  格温普兰回答:

  “深渊。”

  他抱着两只膀子,瞅着所有的爵士。

  “我是谁?我是不幸的人。各位爵爷,我有几句话要跟你们谈谈。”

  大家打了一个寒战。寂静。格温普兰接着说:

  “爵爷们,你们高高在上。很好。必须相信上天这样安排是有他的理由的。你们有财,有势,快快乐乐,太阳一直照在你们头上,不受限制的权力,独霸的享受,你们完全忘了还有别的人。算了。但是,在你们下面还有一些东西。说不定是在你们上面。爵爷们,我给你们带来一个消息:人类是存在的。”

  议会里的人好比小孩子。意外的事件好像是他们的魔术箱,他们又害怕,又欢喜地望着。好像弹簧一动弹,就能够看见一个魔鬼从洞穴里跳出来似的。法国的米拉波也是如此,他也是个五八怪。

  这时候,格温普兰奇怪地觉得自己仿佛越升越高。听他讲话的人好像是阿波罗的三脚神坛。简直可以说他是站在一个灵魂堆成的山峰上。脚底下是人类颤动的心灵。格温普兰现在已经不是不久以前,也就是说,不是昨天晚上的那个默默无闻的人了。突然一步登天,曾经使他惊慌失措,现在这团烟雾已经开始消散,慢慢地澄清了,不久以前他虽然受到虚荣心的诱惑,但是他现在却看到了自己的使命。最初使他变得渺小的东西,现在把他高高举了起来。责任像闪电一样照亮了他的心灵。

  格温普兰周围的人都在叫:

  “听哪!听哪!”

  这时候,他浑身痉挛,使出超人的力气,才能保持他脸上严肃而又悲哀的表情,而龇牙咧嘴的笑容却跟一匹野马似的,拚命要跑到他脸上来。他接着说:

  “我是从深渊里来的。各位爵爷,你们是贵人,是有钱的人。这是危险的。你们利用了黑夜。可是千万要当心,黎明才是伟大的力量。曙光永远不会被人打败。它就要来了。它已经来了。它洋溢着白昼的不可抗拒的光辉。谁能阻挡太阳上升呢?太阳就是权利。你们是特权阶级。颤抖吧!房屋的真正主人马上就要来敲门了。什么是特权的根源?机会。什么是它的后果?滥用特权。不管是机会也好,滥用特权也好,都是靠不住的。它们的明天是黑暗的。我是来提醒你们的。我来揭穿你们的幸福。它是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的。你们要啥有啥,这个‘要啥有啥’是别人的‘要啥没啥’构成的。爵爷们,我是个没有希望的律师,我辩护的是一场输定的官司。胜诉的是上天。我呢,我不过是个声音。人类是一张嘴,我是嘴里的呼声。你们听好!各位英国的元老,我马上把人民的法庭指给你们看。法庭的主人是现在的平民百姓,犯罪是现在的裁判官。我要说的这一切把我的腰也压弯了。从哪儿开始呢?我不知道。我从到处都是痛苦的广漠的大地,收集了一大堆散乱的辩护词。现在怎么办呢?它们压在我身上,我要把它们乱七八糟地扔出来。这是我预料到的吗?不是。你们会觉得很奇怪,我也是这样。昨天我是个跑江湖的。今天我是一个爵士。玄妙的游戏。谁的游戏?未知之神的。让我们颤抖吧。爵爷们,整个的天空都在你们这一边。你们看见的只是节日的欢乐。要知道它还有一个阴暗面呢。我在你们当中是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可是我的真正名字是穷人的名字——格温普兰。我本来是做大人物的料子,一个国王把我造成了一个可怜虫,这是国王的‘雅兴’。这就是我的身世。你们当中有几个人认识我的父亲。我却不认识他。他同你们的关系是封建的关系;我是同他的被流放结合在一起的。上天的安排总是对的。我被投入了深渊。为的是什么目的?为的是让我看看深渊的底层。我是一个潜水夫,我已经把珍珠——真理——带回来了。我讲话,因为我知道。你们听好,爵爷们。我亲身尝过。亲眼看过。受苦受难不是一句话说得完的,各位幸福的先生。我在穷苦中长大;在冬天里瑟瑟发抖;尝过饥饿的滋味;受人轻视;染过瘟疫;喝过羞辱的酒浆。我要在你们面前把这一切都吐出来,我吐出来的各式各样的苦难要溅在你们脚上,要发出火焰。在我让人把我带到这儿来以前,我曾经犹豫过,因为别处还有我的责任。我的心不在这里。我自己心里的事情与你们毫不相干。当一个你们叫做黑杖侍卫长的人接到你们叫做女王的那个女人的命令来找我的时候,我曾经想拒绝他。可是我觉得上天神秘的手仿佛向这边推我,于是我便顺从了。我感到我应当到你们当中来。为什么?因为我曾经受过许多苦难。正是为了让我在你们这些脑满肠肥的人中间发出呼声,上天才把我送到饥民中间去的。唉!你们发发慈悲吧!这个不幸的世界,你们相信自己是属于它的,其实你们一点也不了解它。你们的位子太高了,你们脱离了它。我来告诉你们世界是怎么回事。我有的是经验。我是从压迫下面来的。我可以把你们的重量告诉你们。啊,你们做主人的,知道你们是什么人吗?你们看见你们在做什么吗?没有。啊!一切都太可怕了!有一个晚上,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我,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一个在无边的世界上漂泊的形单影只的孤儿,踏进了你们叫做社会的黑暗世界。我看见的第一个东西就是法律,它的形象是一个绞刑架;第二个是财富,这是你们的财富,它的形象是一个死于冻馁的女人;第三个是未来,它的形象是一个奄奄一息的婴儿;第四个是美,真理和正义,它的形象是一个流浪者,他唯一的朋友和伴侣是一条狼。”

  说到这里,一阵刺心的痛苦啃噬着他的心,呜咽堵塞了喉咙,而不幸的是,他却爆发了一阵笑声。

  这个笑声马上感染了所有的人。笼罩着议会的云雾,本来可以化为恐怖,现在却变成了欢乐。疯狂的笑声震撼着整个议院。这些高高在上的统治者总是想找个机会打哈哈。他们用这种办法来报复他们的庄严气氛。一群国王的笑声跟一群神仙的笑声是大同小异的。骨子里总含有一点恶意。现在,爵士们开始玩这种游戏了。冷笑激励狂笑。他们围着讲话的人拍巴掌,并且侮辱他。一阵阵快乐的叫声,像能伤害人的冰雹一样,打击着他。

  “好啊,格温普兰!”——“好啊,笑面人!”——“好啊,‘绿箱子’的猪鼻子!”——“泰林曹广场的野猪头!”——“你来给我们演一出戏。太好了!请吧!”——“这才是个能给我消愁解闷的宝口呢!”——“他真会笑,这个畜生!”——“你好,木偶人!”——“敬礼!我的小丑爵爷!”——“请发言吧!”——“这块料原来是英国的上议员!”——“讲下去!”——“不要,不要!”——“讲吧,讲吧!”

  大法官感到很是不安。

  阿尔蒙公爵詹姆士。巴特勒的耳朵有点聋,他用手在耳朵上卷成喇叭口,向圣亚班斯公爵查理·波克拉克问道:

  “他投什么票?”

  “不满意。”

  “老天爷!”阿尔蒙说,“我懂了,看他那副长相!”

  听众——出席会议的人就是听众——一跳出讲演人的掌握就无法收拾了。口才好比马嚼子;马嚼子如果断了,听众就连踢带跳,直到把发言人摔下马来为止。听众不喜欢演说的人。我们对于这个还没有充分的了解。拉住缰绳似乎是一个办法,不过不是唯一的办法。所有的演说家都要试试这个办法。格温普兰也出于本能这样做了。

  他对这些狂笑的人望了一会儿。

  “你们还在侮辱灾难!”他叫起来了,“静一静!英国的爵士们!法官们,听听我的控诉吧!啊!我求你们可怜可怜。可怜谁?可怜你们自己。谁受到了危险?你们自己。难道你们还没有看见你们在一架天平上,一头是你们的权势,一头是你们的责任吗?上天正在称你们的重量。喂,不要笑。想一想。天平的摇摆就是你们良心的抖动。你们并不是坏人。你们像别的人一样,既不好也不坏。你们自以为是神仙;可是明天生了病,你们就能看到你们的神性怎样发高烧,打哆嗦了。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我要对正直的人讲话,这儿有这样的人;我要对有智慧的人讲话,这儿有这样的人;我要对慷慨的心灵讲话,这儿有这样的心灵。你们是父亲、儿子和兄弟;因此你们时常会受到感动。在你们当中,今天早上望着自己的孩子睁开眼睛的人是善良的。人心都是一样。人性不是别的东西,只是一颗赤子之心。在压迫者和被压迫者之间的区别,不过是因为地位不同罢了。你们骑在别人头上,这不是你们的错儿,这是社会混乱的罪恶。建筑物的结构不好,自然一切都是歪歪斜斜的。上面的一层把下面的一层压坏了。请你们听好,我来告诉你们。啊!你们有势力,就应该友爱,你们是伟大的,就应该仁慈。如果你们能知道我看见过的东西就好了!说来伤心,下面是多么凄惨呀!老百姓都在地牢里。多少无罪的人被定了罪啊!没有阳光,没有空气,没有道德,没有希望;最可怕的是,老百姓都在那儿等待着。你们应该了解他们的灾难。有的人虽然活着,可是跟死了的人差不了多少。有的小姑娘从八岁便开始卖淫,到了二十岁就变成了老婆子。残酷的刑罚达到了可怕的程度。我想到什么就说什么,不去选择词句,自然有点乱七八糟。就拿昨天来说吧,站在这儿的我,曾看到一个被拴在铁链上的人赤着身子躺在地上,肚子上放着一堆石头,在酷刑当中断了气。你们知道这些事情吗?不知道。如果你们知道这些事,便不敢寻欢作乐了。你们当中有谁到新堡去过吗?在那儿,有人在煤矿上拿煤块填满自己的肚子,哄骗饥饿。瞧!兰开斯特州的黎伯吉斯特城,由于穷困变成了一个村庄。我认为丹麦的乔治亲王并不需要这十万几内亚的额外津贴。我赞成穷人入医院不要预付丧葬费。在卡那冯和屈司摩,也像在屈司比昌一样,百姓的赤贫是可怕的。在斯得拉得福,他们因为没有钱,不能消灭沼泽的灾害。整个兰卡州的工场都关了门。到处都是失业。你们知道哈勒喜的渔人在捕不着鱼的时候拿树皮草根充饥吗?你们知道,在柏吞一拉撒什,现在还在搜捕麻风病人,他们只要从躲藏的地方出来,人家就射击他们吗?在亚里什柏莱,你们当中就有一位是这个城的爵爷,那儿经常闹荒年。在科芬德里的盆克芮吉,刚才你们还给那儿的大教堂送礼,养肥那位主教,在那里,老百姓的小屋里没有床铺,他们让婴儿睡在地上挖出来的土洞里,所以婴儿的生命不是从摇篮,而是从坟墓里开始的。这都是我亲眼看见的!各位爵爷,你们知道什么人缴纳你们通过的捐税吗?在死亡边缘上挣扎的人。哎呀!你们错了。你们走的是一条错误的道路。你们用加深穷人贫困的办法,增加有钱人的财富。应该翻过来做。什么!拿劳动者的东西赏给游手好闲的人;拿衣不蔽体的人的东西赏给衣食无忧的人;拿穷人的东西赏给王子!不错!我身上还有共和主义的血液。我厌恶这些事情。我讨厌国王!女人们是多么无耻啊!我听到过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痛恨查理二世!我父亲爱过的一个女人,在他流亡的时候,献身给这个国王,她简直是个婊子!查理二世,詹姆士二世;一个无赖,一个坏蛋。国王是什么?一个优柔寡断的小人,色情和低能的奴隶。要国王有什么用?你们把王族这个寄生虫喂得饱饱的!你们把这条蚯蚓养成一条蟒。你们把这条蛔虫变成一条龙。可怜可怜穷人吧!为了王室的利益,你们增加捐税。当心你们颁布的法律。当心你们踩在脚底下的蚂蚁窟。看看下面吧。啊!大人先生们,下面还有平民小百姓哪!可怜可怜吧。是的,可怜你们自己!因为群众已经奄奄一息了,下面的死了,上面的也活不成。死亡就是休止,身上任何部分也不能例外。天黑了,谁也看不见日光。你们是自私自利的人吗?那就救救别人吧。船沉了,不拘哪个乘客都有关系。这一部分人葬身海底,另外的一部分人也不能幸免。要知道,深渊正在等待着所有的人。”

  压制不住的笑声更加厉害了。再说,在这种场合,只要话说得过分一点就能闹得哄堂大笑。

  表面上滑稽,内心沉痛,没有比这种痛苦更屈辱的了,没有比这种怒火更深邃的了。格温普兰现在的心情就是这样。他的话指的是这个方向,他的脸指的却是另外一个方向。这个处境多么可怕呀!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尖锐刺耳。

  “这些家伙还乐哪!太好了!讽刺面对着垂死的痛苦。嘲笑挪揄临终的叫声。它们有无限的权力。也许如此。好!咱们走着瞧吧。瞧!我就是它们当中的一个。可怜的人们啊,我也是你们当中的一个!一个国王出卖了我。一个穷人收留了我。谁毁了我?一个国王。谁医好了我,抚养了我?一个忍饥受饿的人。我是克朗查理爵士,可是我仍然是格温普兰。我是大人物中间的一个,可是我仍旧属于老百姓。我置身在这些朝欢暮乐的人当中,可是我仍旧和受苦的人在一起。唉!这个社会是不合理的。真正的社会早晚总有一天会来的。那时候就没有贵族了,人人都是自由人。没有主人,只有做父亲的人。这就是将来。再也用不着卑躬屈膝,再也用不着低三下四,不再有愚昧无知,不再有做牛做马的人,不再有奉承拍马的人,不再有奴仆,不再有国土了。只有光明!现在呢,我在这儿。我有权利,我要使用它。它是权利吗?如果我为我自己使用它,它就不是权利;如果我为所有的人使用它,它就是权利。我既然是爵士,我就有对爵士们讲话的权利。我的社会底层的弟兄们啊,我要把你们的贫困告诉他们。我要拿着一把百姓的破布站起来,我要把奴隶们的穷苦抖在奴隶主身上,使这些得天独厚、妄自尊大的人再也不能够忘记受难人的存在,使这些王子再也不能摆脱受尽熬煎的穷人;如果它是虫于,那也是活该倒霉;如果它落在狮子身上,那就太好了!”

  说到这儿,格温普兰转过身来,望着跪在第四个羊毛座榻旁边写字的人员。

  “这些跪着的人是干什么的?你们在做什么?站起来吧,你们是人。”

  格温普兰突然对爵士们不屑一顾的这些下级官员说的这番话,使议会里欢乐的气氛达于极点。刚才他们大叫:“好啊!”现在他们大叫:“乌拉!”动作也从鼓掌变成了手舞足蹈。简直跟“绿箱子”那儿的情形一样。不过不同的是,在“绿箱子”那儿,笑声是格温普兰的成功,在这儿,笑声却是他的毁灭。杀人是嘲笑的结果。人类的笑声有时会使尽它所有的力量去杀人。笑声变成了暴行。冷嘲热讽像雨点一样打在他身上。诙谐是会场里的愚蠢行动。俏皮而愚蠢的冷笑,撇开了事实,不去加以研究,把问题一笔勾销,而不去加以解决。一件意外的事情是一个问号。付之一笑正如嘲笑一个问葫芦。斯芬克斯从来不笑,它是躲在闷葫芦后面的。

  响起了互相矛盾的叫声。

  “够了!够了!”——“再来一个!再来一个!”勒不士特男爵威廉·法麦用里克一基乃依攻击莎士比亚的话骂格温普兰:

  “Histrio!minia!①”

  ①拉丁文:蹩脚戏子!小丑!

  服安爵士,第二十九位男爵,是一位道貌岸然的人,他嚷道:

  “我们又回到了禽兽能说话的时代啦。一只野兽居然在人类中间说起人话来了。”

  “听听巴兰的驴于说些什么,”雅穆斯爵士补充说。

  雅穆斯爵士是个圆鼻子、歪嘴巴的家伙,显得非常聪明伶俐。

  “林诺这个叛徒睡在坟墓里受到了惩罚。这个儿子就是父亲的报应,”利施菲尔和科芬德里的主教约翰·豪这样说,格温普兰刚才谈过他的俸禄问题。

  “他撒谎!”柯尔蒙来爵士说,这是一位法学渊博的立法者。“他把‘严厉无情之刑’叫做酷刑,其实这是一种很好的刑罚。英国根本没有酷刑。”

  拉柏男爵汤麦斯·温特渥斯对大法官说:

  “大法官阁下,散会吧!”

  “不!不!让他讲下去!很有趣!嗨!嗨!嗨!乌拉!”

  年轻的爵士们这样嚷叫着,他们简直闹腾到疯狂的地步。其中有四个特别感到好笑,同时又感到愤怒。他们是罗彻斯特伯爵罗棱斯·海德,坦涅特伯爵汤麦斯·突夫顿,哈登子爵和蒙塔古公爵。

  “回到你的狗窝里去吧,格温普兰!”罗彻斯特嚷道。

  “打倒他!打倒他!打倒他!”坦涅特叫道。

  哈登子爵从衣袋里掏出一枚便士,扔在格温普兰身上。

  格林威治伯爵约翰·坎柏尔、利维斯伯爵沙凡吉、哈佛沙姆男爵汤卜荪、瓦林敦、厄斯克里克、罗勒斯登、罗金汉、卡忒勒特、兰德尔、巴塞斯特·美涅德、韩斯登、卡纳尔冯、卡芬狄士、柏林敦、霍尔德来斯伯爵罗伯特·达尔赛以及普里穆斯伯爵窝塞·温莎一起拍手喝彩。

  格温普兰讲话的声音被这种地狱或者万神殿里的闹声淹没了。只能听见这么一句话:“你们要当心!”

  蒙塔古公爵拉尔夫,刚刚离开牛津的一个嘴上没毛的小伙子,从他的第十九个公爵的席位上走了下来,抱着两只膀子,站在格温普兰面前。一把刀的刀刃总有一处最锋利的地方,同样的,一个声音也总有一个最伤人的声调。蒙塔古冲着格温普兰的鼻子冷笑了一声,用这种声调大声说:

  “你说的是什么?”

  “预言,”格温普兰回答。

  笑声重新爆发开来。笑声下面传来了不停的低声怒吼。多赛得和弥德尔塞克斯的伯爵里翁内尔·克兰菲尔特·萨克斐尔,一位未成年的爵士,站在自己的座位上,扬起他那十二岁的活泼的面庞,耸了耸肩膀,一声不响地望着格温普兰,他这种庄严的态度,实在不愧是一位未来的立法者。所以圣亚萨主教弯下身子,冲着坐在旁边的圣大卫主教的耳朵,指着格温普兰说:“疯子!”指着这个孩子说:“哲人!”

  从混乱的笑声里传来了模糊的叫声:“丑八怪!”——“这是什么意思?”——“这是侮辱议会!”——“真是个奇怪的家伙!”——“可耻!可耻!”——“散会吧!”——“不!让他说完!”——“讲吧,小丑!”

  路易斯·德·杜拉斯爵士双手放在屁股上叫道:

  “喝!大笑一场真是好事。这下子我心里可畅快啦。我提议用‘上议院向“绿箱子”致谢’这句话来酬谢他。”

  我们大概还记得,格温普兰梦想的是另外一种欢迎方式。

  谁爬过一个令人眩晕的深谷上面的松软陡峭的沙坡;谁感觉到自己的手、指甲、肘弯、膝盖和双脚都找不到一个支点;谁在这不可靠的悬崖上,想前进反而后退,想上升反而下降,想爬上去反而往下滑,每一个想爬上坡顶的努力,都进一步证实自己的灭亡已经不可避免,每一个想逃脱危险的动作,都使自己陷人更大的绝望;谁感觉到可怕的深渊正在一步步地逼近,感觉到自己马上就要坠入张开的巨吻,于是吓得冷彻骨髓;谁就能够体会格温普兰现在的心情。

  他感觉到他的上升突然变成了崩溃,他的听众变成一条深谷。不论在什么场合,总有一个人会说一句有总结性的话。

  施卡斯德尔爵士叫了一声,把所有的人的感想都归纳起来了:

  “这个怪物到这儿来做什么?”

  格温普兰又沮丧,又愤怒,心里非常激动,他站起来,目不转睛地凝视着所有的人。

  “我到这儿来做什么?我是来让你们看见恐怖的!你们说我是个怪物,不!我是百姓!我是一个怪人吗?不!我是所有的人的代表。你们才是怪人呢。你们是幻想,我是现实。我是人类。我是可怕的笑面人。我笑谁?笑你们。笑我自己,笑世界万物。这个笑容是什么?是你们的罪恶和我的痛苦。我把这个罪恶扔在你们头上!我把我的痛苦吐在你们脸上!我笑,也就是说我在哭。”

  他停了一下。谁也没有说什么。虽然还有笑声,可是已经轻得多了。他认为可能有一部分人注意他。他喘了口气,继续说道:

  “我脸上的这个笑容,是一个国王刻上去的。这个笑容,代表全人类的痛苦。这个笑容就是憎恨,就是强制的沉默,就是愤怒,就是绝望。这个笑容是酷刑的产物。这个笑容是不自然的笑。如果撒旦有这副笑容,这副笑容就能定上帝的罪。可是永恒跟可以死亡的人不相同。他是绝对的,正义的。上帝憎恨国王的所作所为。喝!你们认为我是个怪人!我是一个象征。啊!有权有势的傻子们。睁开你们的眼睛吧。我是全人类的化身。我代表你们这些主子造成的人类。人类已经变成四肢不全的残废了。正如糟蹋我一样,你们糟蹋了全人类。你们破坏了人权、正义、真理、理性和智慧,正如破坏了我的耳、目、口、鼻一样。正如你们在我身上所做的一样,你们把人类的心变成愤怒和痛苦的阴沟,并且在他们脸上蒙上一副笑的面具。上天创造的东西,国王的爪子去动了一下。可恶的加工。主教们,爵士们,王子们,百姓是苦海,不过在水面上漂着一个笑容。爵士们,我已经告诉你们,百姓们像我一样。今天你们压制他们,骂他们。可是将来解冻的时候就糟了。石头将要变成浪涛。坚固的表面将要化成洪流。咔嚓一声,什么都完啦。到了那个时候,百姓们只要加一把劲,就能击破你们的压力,大吼一声,就能把你们的嘲笑驳倒。那个时候已经来了。——我的父亲啊,你已经看见过它了!——上天的那个时辰已经来了,它就是共和政体,你们虽然把它赶走了,可是它还会回来的。现在,请你们回忆一下,拿着宝剑的国王的行列,曾经被克伦威尔的斧子砍断过。颤抖吧!什么也挡不住的结局就在眼前,砍断了的爪尖又长出来了,割掉的舌头在天空飞翔,它们变成了火舌,随着黑暗的风吹散开来,在广漠的原野上怒吼。挨饿的人露出了他们没有事情做的牙齿;建筑在地狱上的天堂摇摇欲坠了。百姓正在受苦,受苦,受苦,在上面的俯下了身子,在下面的张开了嘴巴。黑暗要求变成光明。被判了罪的人要跟天之骄子较量一下了。百姓来了,我告诉你们,人类起来了,末日开始了,灾难的红色曙光出现了。瞧啊!所有这一切都在你们嘲笑的笑容里。伦敦永远在过节。让它去吧。整个英国都在欢呼。好吧!可是请你们听好;你们所看到的一切都是我。你们的节日是我的笑容。你们的公共娱乐是我的笑容。你们的婚礼、圣职典礼和加冕礼都是我的笑容。你们高贵的出身,也是我的笑容。你们头上的霹雳也是我的笑容。”

  他们实在忍不住了!重又爆发的笑声压倒一切。人类的嘴巴这个火山口喷出来的、腐蚀性最强的火岩,就是快乐。快快乐乐地做一件坏事,不管什么样的群众都抵抗不住这种感染。死刑不一定非在断头台上执行不可,人如果聚在一起,不管是一群人也好,一个集会也好,他们中间总有一个现成的刽子手,这个刽子手就叫做讽刺。没有比用讽刺来惩罚一个可怜虫更可怕的了。格温普兰现在受到的就是这份儿罪。对他来说,他们的讥笑简直是攻击他的石头和霰花弹。他站在那儿像一个玩具,一个有土耳其脑袋的木偶,一个箭靶子。他们蹦呀跳的,大嚷大叫“再来一个!”笑得直不起腰来。他们手舞足蹈,互相拉扯着颈饰。庄严的地方,紫色的长袍,庄重的貂皮披肩,分披两肩的假发,都失掉了作用。爵士们笑,主教们笑,法官们也笑。老头子解颐欢笑,孩子们捧着肚子。坎特伯雷的大主教用肘弯碰碰约克的大主教。伦敦的主教亨利·康勃登,诺桑波敦爵士的弟兄,捧着两肋。大法官低下头,不让别人看见他脸上可能露出的笑容。木栅那儿,像个偶像似的必恭必敬的黑杖侍卫长也在笑。

  格温普兰交叉着双臂,面色苍白;他望着周围一张张老老少少辉映着荷马式狂欢的面孔,置身在手舞足蹈和“乌拉”声的漩涡之中,置身在疯狂的笑谑、欢乐的狂澜和哄堂大笑声中,心里跟坟墓一般凄凉。完了。他再也不能控制他不听使唤的面孔和侮辱他的听众了。

  永恒的、致人死命的规律,这条使荒诞和庄严相结合,嬉笑和怒骂相辉映,讽刺诗和绝望堆在一起,表面和实质互相矛盾的规律,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可怕。照耀着人类黑暗的深渊的亮光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凄惨。

  格温普兰突然放声大笑,这就促成了他的命运最后的崩溃。不可挽回的就是这一点。跌倒了还能爬起来,压碎了就永远爬不起来了。所向无敌的荒唐的讥讽已经把他压碎了。现在什么办法也没有了。环境决定一切。“绿箱子”的成功到了上议院里就成了耻辱和灾祸。那儿是喝彩,这儿是诅咒。他觉得他的面具好像翻了过来。正面是欢迎格温普兰的百姓的同情,反面是拒绝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的爵爷们的憎恨。一面是吸引,一面是排斥,这两种力量把格温普兰弄糊涂了。他感觉到好像有人在背后打他。没有义气的命运抡起了拳头。所有这一切将来都会解释清楚的。可是现在,命运好比陷阱,他已经跌进捕兽机里去了。他本来认为自己在不停地上升,谁知欢迎他的却是这种笑声。羽化登仙,到头来却是一场悲哀。“觉悟”是一个可怕的字眼。这是从陶醉里产生的悲惨的智慧。在这快乐而又残忍的风暴中,格温普兰陷入了沉思。

  狂笑好比顺水漂流。一个会议如果尽情地狂笑,便会失掉了方向。谁也不知道该到哪儿去,该做什么好了。这时候只好散会。

  大法官宣布:“由于特殊情况”,投票展期到第二天继续进行。爵士们纷纷散去了。他们向宝座鞠了一躬走了。笑声还在继续着,过了一会儿就在走廊里消失了。会场除了正门以外,在挂毯和浮雕背后以及拱廊下面,还有许多暗门,议员们像水从花瓶的裂缝里流出去一样,从那些暗门里溜走了。过了不久,会场里就没有人了。这差不多是在不知不觉间很快进行的。刚才还吵吵嚷嚷的会场现在突然笼罩在寂静里。

  人一沉入了梦想,结果就会想呀想的,越想越远,仿佛到了另外一个行星上。

  格温普兰好像猛然醒过来了。只有他一个人了。大厅里已经空荡荡的,他甚至还没有注意到议院已经散会了。所有的爵士都走了,连他的两个保护人也不例外。这儿那儿,还有几个议院的低级官员留在那里,他们等候这位爵爷大人离去以后,用灭烛器熄灭烛光。他机械地戴上帽子,离开了他的位子,向那道通往走廊的敞开的大门走去。当他通过木栅栏出口的时候,一个守门卫士脱掉了他的爵士长袍。他差不多没有注意。过了一会儿,他到了走廊里。

  议会工作人员看见这位爵爷没有向宝座鞠躬就走出去,觉得很奇怪。

                 第八章

    如果不是个好儿子,至少是个好哥哥

  走廊里空无一人。格温普兰穿过了圆厅,那儿的扶手椅和桌子已经撤去了,一点没有留下授爵典礼的痕迹。一支支稀稀落落的多枝烛台和吊灯指明出去的路径。全靠这一串灯光的指引,他才能毫无困难地穿过数不尽的大厅和走廊,循着他刚才跟纹章院长和黑杖侍卫长走过的原路往回走。除了这儿那儿,几个拖着沉重的步子,一面慢慢走着一面往回瞧的年老的爵士以外,他什么人也没有遇着。

  猛然间,从那些阒无人迹的大厅的静寂里传来了模模糊糊的喧嚷的声音,在这种地方,深更半夜还有吵闹的声音,倒是一件不平常的事情。他顺着这个声音走去,突然来到一间灯光昏暗的宽大的过道里,这儿是上议院的一个出口。他看见那儿有一道敞开的大玻璃门,一道石阶,几个仆役和火把,外面是一个广场,石阶下面有几辆马车等在那儿。

  他听见的声音就是从这儿传出来的。

  门里面,在回光灯底下,一群人闹声喧天,一面打手势,一面大嚷大叫。格温普兰从阴影里走了过来。

  他们正在争吵。一边有十个或者十二个青年爵士,他们想出去,一边只有一个人,他跟他们一样戴着帽子,笔直地站在那儿,傲慢地拦住他们的去路。

  这个人是谁?汤姆—芹—杰克。

  这些爵士有的还穿着上议员长袍,有的已经脱掉议会的制服,穿着他们日常穿的衣服。

  汤姆—芹—杰克的帽子不像上议员的那样插着白色的羽毛,而是一种弯曲的、带点儿桔黄色的绿羽毛。他从头到脚,浑身绣满了花儿,镶着金线,袖口和领子上缀着飘带和花边。他用左手激动地抚摸着他斜挂在腰间的宝剑的剑柄,剑带和剑鞘饰着海军上将的锚徽。

  他正在那儿怒气冲冲地对那些青年爵士谈话;格温普兰听见他说:

  “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是懦夫。你们希望我收回我的话。好吧。你们连懦夫也算不上。你们是白痴。你们联合起来对付一个人。这不算怯懦。很好。那么是愚蠢。别人对你们讲话,你们没有听懂。在这儿,年纪大的耳朵聋,年纪轻的没有知识。我是你们中间的一个,所以有权利把真理告诉你们。这个新来的人很古怪,我承认他说了一堆废话,可是废话里有真实的东西。他的话杂乱无章,没有琢磨过,并且讲得不得体;可以这样说。他总是在重复‘你们知道吗,你们知道吗’。可是一个昨天还在街头卖艺的人,自然不能像亚里士多德或者萨罗姆的主教吉尔帕特·伯涅特博士那样演讲。什么虫子啦,狮子啦,对副书记官说的那番话啦等等,自然很俗气。他妈的!谁说不是这样呢?简直破绽百出,颠三倒四,胡言乱语;可是却也透露出一些事实。对一个不靠演讲吃饭的人来说,这已经是难能可贵了。我倒要看看你们,是的,看看你们的演说天才!他提到的柏吞一拉撒什的麻风病人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此外,他并不是第一个人说这种傻话。不管怎么说,各位爵士,我不喜欢许多人欺侮一个人。这是我天生的脾气;很抱歉,各位大人,我很生气。我讨厌你们,你们惹得我发火。我是个不大相信上帝的人,只有在他做好事的时候,我才相信他,不过这种好事不是每天都有的。所以,如果上帝存在的话,我要感谢他把英国的这位爵士从卑贱里救出来,并且把他的承继权给他,还有,不管对我有什么影响,我认为能够看见土鳖变成老鹰,格温普兰变成克朗查理爵士,总是一件好事。各位爵爷,我反对你们和我抱着不同的看法。可惜路易斯·德·杜拉斯现在不在这儿。不然的话,我倒很高兴骂他一顿。爵爷们,费尔曼·克朗查理做了爵士,你们却做了跑江湖的骗子。至于他的笑容,这不是他的错儿。你们却讥笑他的笑容。不作兴讥笑别人的不幸。你们都是傻子。残酷无情的傻子。如果你们认为没有人同样地讥笑你们,那就错了。你们是丑恶的,并且衣冠不整。哈佛沙姆爵爷,有一天我碰着了你的情妇,她丑得可怕。公爵夫人简直像只猩猩。笑话别人的先生们,我再说一遍,我倒愿意看看你们能不能一口气讲三四句话。你们很多人只会鸟叫,会说人话的没有几个。你们认为自己多少有点知识,因为你们穿着破裤子在牛津或者剑桥混过一些时候,因为你们在做英国的上议员,坐西敏寺的凳子以前,曾经在同维尔和拉雅斯学校的凳子上做过驴子!我在这儿要仔细看看你们。你们刚才对这位新爵士的态度是无耻的。他是个怪物,不错。不过是落在一群奋生中间的怪物。我宁愿做他,也不愿意做你们。我刚才以可能继承上议员爵位的身分出席了会议。我什么都听见了。我没有发言权;可是我有做绅士的权利。一看见你们那副高兴的样子,我就生气。在我生气的时候,我就到彭德尔希尔山上去采‘浮云草’,虽然谁采它就要遭雷击。这就是我所以在门口等你们的原因。我们必须谈谈,安排一下。你们知道不知道这是对我失敬?各位爵爷,我决心要把你们杀掉几个。这儿所有的人:坦涅特伯爵汤麦斯·突夫顿,利维斯伯爵沙凡吉,孙德兰伯爵查理·史本赛,罗彻斯德伯爵罗棱斯·海德,你们这些男爵:洛尔斯登的格雷,茄莱·韩斯登,厄斯克理克,罗金汉,还有你,小卡特勒特,还有你,霍尔德来斯伯爵罗伯特·达尔赛,胡腾子爵威廉,蒙塔古公爵拉尔夫,以及所有愿意交手的人,我,大卫·第利—摩埃,一个舰队的大兵,现在催促你们,召唤你们,命令你们火速去找证人和裁判员,我要和你们面对面,胸口对胸口,马上在今儿晚上,或者明天决斗,不管是在白天还是夜晚,在阳光下还是在烛光下,地点和时间任你们选择,只需两剑之地就行了;你们最好去检查一下你们短枪的火石和剑刃,因为我有意要把你们的爵位造成空缺。沃尔加·卡芬狄士,做好你的准备,想想你的座右铭:Cavendo tutus①。马玛杜克·兰德尔,你最好学你的祖先格兰多得的样儿,带口棺材来。瓦林敦伯爵乔治·蒲士,你再也看不见你吉斯特的宫殿式的领地、克里特式的迷宫以及邓汉姆·马赛的高大的角楼了。至于服安爵士,从他说的无理的话看来,还相当年轻,要说对他的话负责,他又太老了。我要求他让他的侄子理查·服安,美略尼斯城的下议员,来替他负责。你,格林威治伯爵约翰·坎柏尔,我要像亚肯杀死马大斯一样干掉你,不过是正大光明地干,不是在背后动手,我的习惯是用我的心窝而不是用我的背脊对着剑尖。好了,各位爵爷,咱们一言为定。你们如果愿意,尽管使用妖术好了。你们可以去请教算命先生,身上抹点刀枪不入的油膏或者药物,脖子上挂魔鬼或者圣母的护身符。不管你们是受诅咒的也好,受祝福的也好,我都愿意跟你们决斗,而且我绝不检查你们身上有没有魔法。马战或者徒步都可以。就是在十字路口也好,只要你们愿意,比方说在毕卡第里广场或者查灵十字街口,街上的行人遇见了我们可以站在旁边,正像他们在介斯和巴宋比埃在罗浮宫里决斗的时候站在旁边一样。你们都听见了吗?我要同你们每一个人决斗。卡那尔冯伯爵多尔门,我要请你吞进我的宝剑,一直吞到剑柄为止,像马洛勒斯对付马里眼一样,到了那个时候,我们可以看看你还笑不笑。你,柏林敦,你像个十七岁的大姑娘,所以你可以选择你弥得尔赛克斯的住宅的草地,或者你在约克州朗德斯堡的美丽的花园,作你的坟地。我正式通知各位大人,我不许你们在我面前失礼。我要惩罚你们,爵爷们!我觉得你们嘲笑费尔曼·克朗查理爵士的行为很卑鄙。你们可比不上他。以克朗查理的身分来说,他跟你们一样是贵族,以格温普兰的身分来说,他有你们所没有的智慧。我把他的事情当作我的事情,谁侮辱他就是侮辱我,你们的讥笑就是我的愤怒。咱们走着瞧吧,看谁能够活下去,因为我对你们的挑战是你死我活的决斗,你们听见了吗?随便你们用什么武器,什么方式都可以,你们可以选择你们喜欢的死法;既然你们是没有教养的绅士,所以我的挑战应该适合你们的身分,我允许你们选择所有的决斗方式,从王子的宝剑一直到莽汉的拳头!”

  ①拉丁文:随时戒备乃是安全之道。

  对对方一番激烈的怒骂,所有高傲的青年爵士都用微笑回答。“同意,”他们说。

  “我选手枪,”柏林敦说。

  “我呢,”厄斯克里克说,“照古老的决斗规矩,使用大锤和短剑。”

  “我,”霍尔德来斯说,“我要用两把刀决斗,一把长刀,一把短刀,光着身子肉搏。”

  “大卫爵爷,”坦涅特伯爵说,“你是苏格兰人,我用苏格兰剑。”

  “我使剑,”罗金汉说。

  “我,”拉尔夫公爵说,“我喜欢用拳头;这样比较高贵些。”

  格温普兰从暗地里走了出来。

  他向这个一直认为是汤姆—芹—杰克的人走了过去,现在他才知道这个人原来不是个凡人。

  “谢谢您,”他说,“可是,这是我的事情。”

  每个人都转过身来。

  格温普兰还在向前走着。他觉得好像有人推着他向这个被人叫做大卫爵士的人走去,这是他的保护人,也许还要亲密些吧。大卫向后退了几步。

  “瞧!”他说。“原来是您!喝!您来得正好。我正有话要跟您谈。刚才您说有个女人爱了林诺·克朗查理爵士,后来又爱查理二世。”

  “不错。”

  “阁下,您侮辱了我的母亲。”

  “你的母亲?”格温普兰嚷了起来。“那么说来,我猜到了,我们原来是……”

  “弟兄俩,”大卫爵士回答。

  他接着就打了格温普兰一个嘴巴。

  “我们是兄弟俩,”他又说,“所以我们可以决斗。一个人只可以跟自己平等的人决斗。还有比兄弟俩更平等的吗?我回头派我的助手到您那儿去。咱们明天可以互相切断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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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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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从极度的富贵到极度的贫贱

  圣保禄大教堂响起了午夜的钟声。这时候,一个人跨过伦敦桥,走进萨斯瓦克的小巷。这儿没有灯光。当时伦敦的习惯同巴黎一样,十一点钟熄路灯,也就是说,在正需要路灯的时候却把它们熄掉了。黑黝黝的街道上一个人也没有。没有灯光,行人自然少了。这个人迈着大步走着。一个人在这个时候上街,而又穿着这么一身衣服,实在够奇怪的。他穿着一件绣花缎上衣,身旁挂着一把宝剑,头戴一顶白色羽毛的帽子,没有大氅。更夫望着他走过来说:“这位爵爷是在跟别人打赌呢。”他们带着对一位爵士和一宗赌注的恭敬神气,让开了路。

  这个人就是格温普兰。

  他逃出来了。

  他现在在什么地方?他不知道。我们已经说过,灵魂里也有旋风,它可怕地旋转着,天空、海洋、由昼、黑夜、生命、死亡,全部都混杂在不可理解的恐怖之中。现实已经无法理解了。它被不可相信的东西压碎了。空虚变成了暴风。苍天失色。无限的空虚。我们觉得自己好像已经不存在了,仿佛已经死了一样。我们渴望着星星。格温普兰有什么感觉呢?渴望,渴望看见蒂。

  他只有这一种感觉。他要赶到“绿箱子”那儿,到泰德克斯特客店里去,那儿有喧闹的声音,有亮光,到处充满了老百姓诚意的笑容;他要去找于苏斯和奥莫,重新看到蒂,重新回到生活里去!

  幻想的破灭好比一只放开弦的弓,一股悲惨的力量把这个人跟箭一样推到现实里去。格温普兰急急忙忙地走着。离泰林曹广场不远了。他不再一步一步地走,他在奔跑。他的眼睛穿入前面的黑暗。他的视线在前面带路;仿佛一条船在急切地寻找地平线上的港口一样。要是他能够看见泰德克斯特客店窗户上的灯光,这个时刻对他该有多么大的意义啊!

  他来到了木球草地。绕过了墙角,在草地对面,在他面前不远的地方就是客店。我们还记得这家客店是市场上的独一无二的房屋。

  他望了一下。没有亮光。一团漆黑。

  他打了一个寒战。接着他自言自语地说,已经很晚了,客店关了门,这也是很自然的,大家都睡着了,只要叫醒尼克莱斯或者古维根就行,应该去敲客店的大门。他去了。他现在不再奔跑,他一股劲儿冲了上去。

  到了客店那儿,他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一颗饱受风暴摧残的心灵,在看不见的痉挛中挣扎着,闹不清自己是死了还是活着,这当儿,他还能对他所爱的人怀着无限的热爱,这才是一颗真正的心。在一切全被吞没的时候,只有温柔还浮在水面上。格温普兰的第一个念头是不要突然叫醒蒂。

  他尽量地放轻脚步,走到客店那儿。他认出了从前的狗窝,古维根就是睡在那儿的。这间小屋紧靠着低矮的酒店,有一扇对着广场的小窗。格温普兰在窗格子上轻轻敲了几下。只要叫醒古维根就行了。

  古维根的屋子里一点动静也没有。“在他这个年纪,”格温普兰对自己说,“自然是睡得很香的。”他又用手背在窗子上轻轻地敲了一下。还是毫无动静。

  他又重重敲了两下。小屋里仍旧没有动静。他有点不安了,于是转过身来敲客店的前门。

  仍旧没有人回答。

  他已经有点胆寒了,他想:“尼克莱斯老板年纪大了,小伙子睡得很香,老头儿睡得很熟。好,敲得重点吧!”

  他起初在门上轻轻地抓。接着又敲了一阵子,捶了一阵子。现在呢,他使尽了力量撞门。这使他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他小时候抱着小蒂在威茅茨敲门的情形。

  哎呀!他拿出爵士的威风,狠狠地敲门啦!

  房屋里静悄悄的,什么声音也没有。

  他发慌了。

  现在谈不上什么慎重不慎重啦。他大声叫着:“尼克莱斯!古维根!”

  他一面叫,一面望着窗口,看看是不是有蜡烛光。

  客店里什么也没有。没有声音。没有动静。没有亮光。

  他转到车马出入的门口那里,一面撞它,推它,疯狂地摇撼它,一面大声叫着:“于苏斯!奥莫!”

  连狼也没有叫一声。

  他的前额上沁出一颗颗冷汗。

  他向四周望了一下。夜色正浓,不过天上的星星很多,能够分辨出市集的模糊轮廓。他看到的是一幅凄惨的景象,广场上空荡荡的,一切都消失了。整个木球草地上连一个木棚也没有。马戏班也不见了。没有一个帐篷。没有一个戏台。没有一辆车子。以前蚁聚在这儿的,吵吵嚷嚷的那些跑江湖的,现在都把地盘让给了漆黑阴森的空虚。什么都消失了。

  他心中的焦急达到了疯狂的程度。这是什么意思呢?发生了什么事?难道连一个人也没有了吗?难道说过去的生活已经在他身后崩溃了吗?他们遇到了什么事情?老天爷!于是他像暴风雨袭击房屋一样,朝客店撞去。他敲便门,敲大门,敲窗户,敲护窗板,敲墙壁。拳脚并用,又害怕,又担心。他叫尼克莱斯,叫古维根,叫费毕,叫维纳斯,叫于苏斯,叫奥莫。他的声音和叫声不停地朝墙壁涌去。有的时候他停下来静听,房屋跟死神一样寂静。他火了,于是又重新开始。叫声,嘭嘭的敲门声,传遍了四面八方。简直可以说这是雷声想唤醒坟墓。

  恐惧达到一定的程度,人就变得可怕了。一个胆小怕事的人也会什么也不怕。他可以踢斯芬克斯,咒天骂地。他使尽所有的办法,一会儿停,一会儿闹,不停地狂呼乱叫着向悲哀的寂静进攻。

  他把客店里所有的人的名字叫了上百遍,只有蒂的名字例外。尽管现在已经精神迷乱,他仍旧出于本能,模模糊糊地采取这个慎重措施。

  大叫大喊已经没有用处,只好从墙头上爬进去。他对自己说:“一定要进去。可是怎么办呢?”他打碎古维根屋里的一块玻璃,把拳头伸进去,手也剐破了;他拉出窗框上的插销,打开窗门。他这时注意到他的宝剑挺得事,于是恼怒地取下宝剑,连剑鞘和剑带一齐扔在地上。接着他踩着墙壁突出的地方往上爬,尽管窗口狭小,还是能够爬进去。他到了客店里面。

  古维根的床隐约可见;可是古维根不在这儿。既然古维根不在这儿,尼克莱斯也不会在自己的床上。整个屋子黑黝黝的。在黑暗里,仿佛使人感觉到一种神秘而空虚的寂静,一种模模糊糊的恐怖好像在说:“这儿没有人。”格温普兰焦急地穿过低矮的屋子,撞在桌子上,踩着食具,撞翻了凳子,打翻了水瓶,跨过家具,走到对着院子的门那儿,使膝盖撞开了门,插销飞了出去,门在铰链上转来转去。他看看院子里。“绿箱子”不见了。

               第二章 余烬

  格温普兰离开了客店,开始在泰林曹广场上四处寻找。凡是一天以前停留着戏台、帐篷和篷车的地方,他都去过了。什么也没有。尽管他明明知道板棚里面没有人住,他还是去敲敲。凡是看起来像门或者像窗户的东西,他都要破一敲。黑暗里没有丝毫响声。仿佛死神到这儿来过了似的。

  蚂蚁窝被人踩碎了。足见警察已经采取过某种行动。这种事情,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叫做“扫荡”。泰林曹广场不单是荒无人烟,简直可以说已经“一扫光”了。每一个角落都留下了无情的爪痕。仿佛他们把这个穷苦市场的所有口袋都翻过来,倒空了。

  格温普兰搜寻了一遍,接着就离开草地,钻入东郊弯弯曲曲的街道,向泰晤士河走去。他在这些夹在围墙和篱笆中间的、纵横交错的小巷中间,拐了几个弯。当他感觉到凉爽的河风扑面吹来,并且听到河水轻轻流动的声音的时候,突然发现面前有一道石栏杆。这是艾弗罗克石壁的栏杆。

  栏杆立在一条狭窄低矮的码头边缘上。下面是笔直插入黑色河水的艾弗罗克石壁。

  格温普兰停了下来,肘弯靠在栏杆上,双手捧着脑袋,望着下面的河水,呆呆地沉思起来。

  他是在看水吗?不。看什么?黑暗。不是外面的黑暗,而是他心里的黑暗。

  在凄凉的夜景(他根本没有注意)远远的地方(他根本没有用眼睛看)能够看见帆桁和桅杆的影子。在艾弗罗克石壁下面,河面上一无所有;不过在河下游不远的地方,码头渐渐越来越低,那儿泊着几条船,有的方才到达,有的正要启碇。这些船是靠石头或者木头修建的系缆平台或者跳板和岸上交通的。所有的船,不论是系缆的也好,抛锚的也好,都一动不动地停泊在那儿。船上既没有走动的响声,也没有说话的声音,水手们养成了一个喜欢睡大觉的好习惯,只在干活儿的时候才爬起来。连那些趁晚潮开行的船上的水手们,现在也还没有醒。

  只能看见圆鼓鼓的船身和绳梯交错的索具。一片灰蒙蒙的。这儿那儿,红色的风灯刺破夜雾。

  这一切,格温普兰都没有看见。他正在凝神注视着自己的命运。

  这个疯狂的幻想家在无情的现实面前陷入了沉思。

  他仿佛听见背后有地震似的声音。这是爵士们的笑声。

  他是从那阵笑声里逃出来的。他是挨了嘴巴出来的。

  打他的人是谁?

  他的哥哥。

  他挨了嘴巴。离开了笑声,像一个受了伤的小鸟似的,回到自己的巢里,他躲开憎恨,回来寻找爱情。他找到了什么?

  黑暗。

  空无一人。

  一切都不见了。

  他把这个黑暗比作他的梦境。

  多么可怕的崩溃呀!

  格温普兰现在落到了一个凶多吉少的境地——空虚。“绿箱子”没有了,世界也完了。

  他的灵魂已经丧失了感觉。

  他陷入沉思。

  能够发生什么事情呢?他们在哪儿?显然的,他们已经被人带走了。命运给他格温普兰的打击是荣华富贵,给他们的反击是灭亡。事情很清楚,再也看不见他们了。这件事做得非常周密。他们扫荡了集市,他们从尼克莱斯和古维根这儿下手,使他不可能找到线索。残暴无情的失散!社会这个可怕的力量,在上议院里粉碎了他,同时又在小屋子里捣毁了他们。他们都完了。蒂也完了。他永远失掉她了。全能的主!她在哪儿?他当时没有在场保护她!

  尽力猜想失踪亲人的遭遇,等于拷问自己。他现在让自己受这个痛苦。每一个猜想,每一个假定,都使他心里发出一声哀号。

  通过这一连串痛苦的回忆,他想起了那个自称巴基尔费德罗的人,很显然,这个家伙是他命中的克星。他现在想起来了,那个人曾经在他脑子里写过一行模糊的字体,他用的墨水非常可怕,使得每个字都变成了火焰;格温普兰今天望着这句谜语式的话,突然懂得了它的意义:“命运不会打开这扇门,不关上另外一扇门的。”

  一切都完了。最后的阴影笼罩着他。每人的命运都有自己的末日。这就是所谓绝望。灵魂里充满了陨落的星星。

  瞧吧!这就是他的处境!

  一阵烟雾过去了。他被卷在烟雾里。浓雾蒙住了他的眼睛,侵入了他的脑海。外面是瞎子,心里是醉汉。不过这只维持了一阵烟飘过的工夫。接着,烟雾和他的生活都一起消散了。他从梦里醒了过来,发现只剩t;他一个人。

  一切都消失了,一切都逝去了,一切都完了。黑夜。什么也没有。这就是他的前途。

  他孤孤单单的一个人。

  孤单的同义词是死亡。

  绝望好比一个会计师。它一定要结算一下。什么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把所有的帐都加在一起,一分一厘也不放过。它责备上天的雷击和针刺。它一定要弄清楚命运的企图。他推测,衡量,计算。

  它表面上虽然阴沉,冷静,可是卫面却流动着炽热的熔岩。

  格温普兰一面检查自己,一面检查自己的命运。

  回顾是可怕的总结!

  我们到了山顶,总要低头望望深谷。我们落到深渊里,总要抬头望望天空。

  我们对自己说:“我本来是在那儿的。”

  格温普兰现在落到了灾难的谷底。来得多么突然啊!可恶的灾难的速度总是惊人的。灾难是那么沉重,以致我们以为它的行动是缓慢的。其实并不如此。从寒冷的程度来看,雪似乎跟冬天一样行动不便;从雪白的颜色来看,它又似乎跟殓尸布一样静止不动。可是到了雪崩的时候,这个看法就站不住了!

  下崩是变成熔炉的需。它虽然足冷冰冰的,可是能够吞噬一切。雪崩包围了格温普兰。他像一个卜破衣裳似的被撕碎,像一棵树似的被连根拔起,像一块石子似的被冲出去了。

  他总结一下自己落到什么地步。他在自问自答。失败是一份口供记录。无论哪个法官都不会比一个人的良心更了解自己的案情。

  他在失望之余,心里多么悔恨啊!

  他想把问题弄清楚,解剖自己的良心;这是痛彻骨髓的活体解剖。

  他的离别造成了不幸。这次离别是他主动的吗?在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他是自由的吗?不。他感觉到他当了俘虏;逮捕他,拘留他的是监狱吗?不是。是铁链吗?不是。那么是什么呢?是粘胶。他陷在荣华富贵的泥沼里了。

  谁没有遇到过表面上自由自在,而实际上却是翅膀受到束缚的情形呢?

  他觉得好像看到一张张开的网。乍看起来好像是诱惑,其实却是囚禁。

  尽管如此,他的良心还是在追问他,他完全是被动的吗?不。他接受了人家给他的东西。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是暴力和突袭,不错;可是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有意让人家这样做的。他让人家把他带走,不是他的过错;可是他不应该让人家使他陶醉。曾经有一个时刻,一个决定性的时刻,问题清清楚楚地提了出来。那个巴基尔费德罗曾经把格温普兰放在两条道路中间,并且清清楚楚地告诉他,只要说一个字就能决定自己的命运。格温普兰很可以说:不。他说了:好。

  他一时轻率地说了一个“好”字,于是就发生了所有这些不幸的事件、格温普兰现在明白了。这是他这个“好”字的痛苦的回味。

  这当儿,他自己盘算着,一个人收回自己的权利,接受自己的产业继承权和自己的房屋,一个贵族接受自己祖先的爵位,一个孤儿接受自己父亲的姓氏,难道真的是十恶不赦吗?他接受的是什么?属于自己的权利。谁给的权利?上天。

  于是他心里起了一种反感。接受这种东西太愚蠢了!他做的是一笔什么交易!多么蠢笨的交易!他同老天爷做了一笔折本生意。什么!为了二百万的年金,为了七八个爵位,为了十一二所宫殿、城里的大厦和乡间的城堡、一百名仆从、几队猎犬、几辆马车、几个纹章,为了做法官和立法者,为了像皇帝一样穿紫戴金;为了做男爵和侯爵,为了做英国的上议员,他居然把于苏斯的篷车和蒂的微笑交出去啦!为了使人惨遭灭顶的动荡不定的海水,他交出了自己的幸福!他拿珍珠去换海洋!疯子!傻瓜!他上当了!

  可是这儿产生了一个坚强有力的抗议:在他被企求富贵的热望迷住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健康的地方。如果他放弃了,可能是出于自私自利,说不定他有责任接受下来。他突然变成了爵士,应该做些什么呢?错综复杂的事件往往使人思想混乱。格温普兰也是如此。责任有时会发出好几道方向不同的命令,几乎可以说它们是互相矛盾的。格温普兰碰到的正是这种情形。这种混乱的命令使他不知如何是好,特别明显的是,他没有拒绝从科尔尤行宫到上议院去。我们在生活当中,所谓上升其实是脱离安全而走上危险的道路。那么哪条路是直路呢?我们首先应该对什么人尽自己的责任?对自己的亲人,还是对整个人类?难道不应该从小家庭过渡到大家庭吗?我们越往上升,正直的良心受到的压力也越大。位子越高,责任也越重。权力增加了,责任也跟着加重了。我们往往会同时碰到好几条道路,这也许是我们的错觉吧,不管我们走哪条路,好像都是出于良心的指示。走哪条路?走过去呢,还是停在这儿?前进,还是后退?怎么办?责任也有这么多的岔路,实在是怪事!责任也可能跟迷宫一样。

  再说,如果一个人有一种理想,如果他是现实的化身,除了血肉之躯以外,还是一个人类的象征的话,他的责任岂不更使人迷乱吗?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格温普兰才又柔顺,又不安,郁郁无言,正是因为这个缘故,他才服从召唤,坐在自己的上议员席上。一个思虑过多的人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他仿佛听到了他的责任的命令。走进一个能够讨论压迫,打击压迫的地方,不正是实现了他的宿愿吗?当人家允许他,这个社会的可怕的样品,允许这个六千年以来在国王的“雅兴”下苟延残喘的人类的活标本发言的时候,他有权利拒绝吗?他有权利把从天上降到他头上的火舌除去吗?

  在他内心的昏乱的斗争里,他对自己是怎样交代的呢?他这样说:百姓是沉默。我要做这个沉默的伟大的律师。我要替哑巴说话。我要对大人先生们谈谈小百姓,对强者谈谈弱者。这是我的命运。上天愿意做什么,一定能做到。没说的,阿尔卡诺纳的葫芦确实是个奇迹,它带着格温普兰变成克朗查理爵士的秘密,居然在海洋里漂流十五年之久,波涛、回浪、狂风暴雨,海洋全部愤怒的力量都没有奈何它。我懂得这是什么原因。这是秘而不宣的天机;我呢,我有我的命运的钥匙,我打开了我的谜。这是命中注定的,我有一个使命。我要作穷人们的爵士。我要替沉默寡言的绝望者说话。我要传达他们口齿不清的声音。我要传达群众的叫声、吼声、呻吟和怨恨,我要传达他们措词不得体的控诉、晦涩难懂的话以及由于无知和痛苦而变成野兽的人类的叫声。百姓的声音跟风声一样模糊不清。他们大嚷大叫,可是得不到了解,因此嚷叫等于沉默。沉默等于被解除武装。被解除武装等于呼救。我要去救他们、我要替他们控告。我要做百姓的喉舌。有了我的帮助,别人才会了解他们。百姓嘴里的箝口塞拔掉了,我要做这张血淋淋的嘴巴。我要说出一切。这是了不起的。

  是的,替哑巴说话是件好事,可是对聋子讲话就太悲哀了。这是他的冒险故事的第二个部分。

  可惜!他已经失败了。

  一败涂地。

  他所信赖的上升、富贵和幻想已经塌下来了。

  这一跤跌得多重哟!一跤跌在笑声的海洋里。

  他本来认为自己很坚强,因为他多少年来一直小心翼翼地在那宽阔的苦海里漂流,因为他从黑暗里带来了悲壮的呼声。谁知他的船却在一个巨大的海礁——幸运者的轻浮——上撞沉了。他本来以为自己是百姓的复仇者,谁知他不过是个小丑。他本来以为他发出的是沉雷,谁知他只不过在人家身上搔了一下。他没有激动别人,而只得到了嘲笑。他放声痛哭,可是人家却哈哈大笑。他在这笑声的海洋里沉下去了。欢笑的浪头吞噬了他。太可怕了。

  他们笑什么?笑他的笑容。

  所以,那留下了永不消褪痕迹的暴行,变成永恒之笑的刀口,笑的烙印(这是百姓在压迫者下面强行欢笑的形象),酷刑刻出来的快乐面具,他脸上深渊似的冷笑,意味着“国王的命令”的伤疤,国王对他所犯罪行的证据(这是王室对全体人民所犯罪行的象征)——所有这一切战胜了他,压得他抬不起头来。本来是控诉刽子手的,结果却反过来定了受害人的罪!正义的否定简直太不可思议了。王室以前战胜了他的父亲,现在又战胜了他。过去的恶行被用来当作继续作恶的借口和原因。是谁触怒了爵士们?害人的人?不。是受害的人。一边是王室,一边是百姓;一边是詹姆士二世,一边是格温普兰。当然,经过对证之后,人人看得出这是一个侵权行为,一件罪恶。什么是侵权行为?控诉。什么是罪恶?苦难。让灾难悄悄地隐藏起来,闭上嘴巴,否则就是大逆不道。那些讪笑格温普兰的人是坏人吗?不,不过他们也有他们的命运,他们是幸运儿。他们不知不觉地做了刽子手。他们很快乐。他们认为格温普兰是个无用的人。他划开自己的肚子,挖出自己的心肝,让他们看看自己的五脏六腑,于是他们就大叫大嚷:“演下去,这是出好戏!”伤心的是他自己也笑了。那条锁住他的灵魂的可怕的铁链,阻止他的思潮涌现在他的脸上。破相手术甚至伤害了他的精神,当他心里激怒的时候,他的脸却违背他的意志,管自笑起来了。完了。他是笑面人,他是头顶世界悲哀的木雕。他背负天地间的一切灾祸,永远被围在欢乐、讽刺和别人的娱乐的圈子里。他的笑容是痛彻胸臆的苦笑。受压迫的群众陷入了令人难以相信的绝望境地,他是他们的化身,他分担了他们可怕的命运。这些高高在上的老爷们却拿他的不幸取乐。对他们来说,他不过是个从浓缩的可怕痛苦中爬出来的一个了不起的小丑,他逃出了苦役营,从贱民的最下层上升到宝座脚下,混在星座中间,变成了神仙。他从前使受罪的人快乐,现在让他使上天的选民也快乐快乐吧!他的慷慨、热诚、口才、心胸、灵魂、激昂、愤怒、爱情,无法表达的痛苦等等,全都变成了一个东西:狂笑!正像他告诉爵士们的,他证明这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是经常的,普通的,普遍的事情,只不过它和日常生活结合得那么密切,使我们没有注意罢了。忍饥受饿的人笑,叫化子笑,苦役犯笑,妓女笑,靠自己挣饭吃的孤儿笑,奴隶笑,当兵的笑,所有的人都在笑。社会便是这样组成的:所有的沉沦、贫困、灾祸、热病、脓疮、痛苦,结果都在深渊上面化成一个可怕的笑容。他就是那个笑容,那个笑容也代表他自己。上天的法律,这个掌管宇宙的看不见的力量,愿意创造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鬼怪,一个有血有肉的鬼怪,替我们的世界写一首古怪的讽刺诗。他呢,他就是那个鬼怪。

  这是无法挽救的劫数。

  他曾经大声疾呼:“可怜可怜受苦的人吧!”毫无用处。

  他想打动他们的恻隐心,可是却引起了恐怖。这是鬼怪出现的定律。

  他不但是鬼怪,同时也是一个人。错综复杂的沉痛就由此而起。表面上是鬼怪,内心里是人。也许是个与众不同的人,因为他的双重命运体现了全人类的命运。他有人性,可是同时又觉得它好像离开了他。

  在他的生存里,仿佛有一种无法逾越的东西。他是什么人?是个穷人吗?不,因为他是个爵士。他是什么人?是个爵士吗?不,因为他是个叛徒。他是送光明的使者,可怕的煞风景的家伙。不错,他不是撒旦,可是他是鲁西弗尔。他举着火把出现了,这是个不祥的预兆。

  对谁来说是不祥的呢?对不祥的人。对谁来说是可怕的呢?对叮怕的人。因此他们摈弃他。走到他们中间去?让他们接受他?永远不。他脸上的障碍物是可怕的,可是心里的障碍物更难驾驭。他的话比他的脸更丑恶。他同这个有权有势者的世界没有共同的思想,虽然命运使他坐在他们中间,可是另外的命运却把他从那儿驱逐出去了。在他的面孔和人类中间只隔着一层面具,在他们的思想和社会中间却隔着一堵墙。这个江湖艺人从孩提时期起,便和一个我们叫做群众的、生命力特别强的健壮的广大阶层混合在一起,饱尝了群众的热爱,浸润在人类广阔的心灵里,受到普通常识的影响,早已失掉了统治阶级的特殊意识。待在统治阶层里,他是受不了的。他从真理之井里爬上来,浑身湿漉漉的。他身上散发着深渊的恶臭。那些用谎话装饰自己的王子厌恶他。对于靠幻想生活的人来说,真理是恶臭的东西。谁渴望逢迎拍马,即使误饮一口真理之酒,也要吐出来的。格温普兰带来的是无法推荐的东西。这是什么东西?理智、智慧、正义。他们厌恶地拒绝了他。

  那儿还有主教们。他把上帝交给他们。这个冒失鬼是谁?

  两极互相排斥。毫无调和的余地。连一个折中的办法也没有。我们已经看到,这只能有一个结果:愤怒的吼声;这是一个可怕的对立局面:一边是所有的灾难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一边是所有的骄傲都集中在一个特权阶级上。

  控诉是没有用的。只要证实一下就够了。格温普兰在他命运的边缘上,经过一番沉思,证实他的努力是毫无用处的。他证实上层阶级是聋子。享受特权的人没有听穷人声音的耳朵。这是他们的过错吗?不。唉!这是他们的规律。原谅他们吧。如果被感动了,他们就得让出自己的地位。对爵士和王子们不应该存任何幻想。心满意足的人是无情的。对于吃得饱饱的人来说,根本没有挨饿的人。快乐的人是愚昧无知的,他们把自己孤立起来。在他们的天堂门口,正如在地狱门口一样,应该写上这句话:“请把所有的希望都留在门外。”

  格温普兰刚才受到的是神仙召见鬼怪的招待。

  在这儿,他的内心起来反抗了。不,他不是鬼怪,他是人。他告诉他们,他对他们大嚷大叫:他是人。

  他不是鬼魂。他有活生生的肉体。他有一颗脑于,他能够思想;他有一颗心,他能够受;他有一个灵魂,他能够希望。错就错在希望太高了。

  哎呀!他的希望太高了,居然相信这个表面上光明、骨子里黑暗的社会。他从外面走进了这个社会里。

  社会立刻一次赏给他二样礼物:婚姻、家庭、特权阶级。婚姻?他在门口看见了荒淫无耻。家庭?他的哥哥打了他,明天还要握着宝剑等他呢。特权阶级?它刚才还当着他的面,当着他这个国家元老,当着这个可怜虫的面,放声狂笑呢。他们差不多在接受他以前,就拒绝他了。他在黑洞洞的社会里走的那最初三步路,在他脚底下就打开了三个深渊。

  他的灾难是从这种骗人的一步登天开始的。不幸带着一副引渡他成仙的面具接近了他。上升!意思是说:下降!

  他的命运跟约伯的命运恰恰相反。他的厄运是从幸运产生的。

  唉!人生悲惨的谜!瞧,多可怕的陷阱!他在孩提时期,曾经跟黑夜搏斗过,他比它更坚强。他长大成人了,曾经跟命运搏斗过,他战胜了它。他使自己丑八怪似的脸发出光辉,从不幸之中获得了幸福。他在流浪中做了别人的避难所。他虽然是个流浪汉,却跟空间斗争,像空中飞鸟一样,找到了自己的面包。虽然他是个孤独的野人,却跟群众搏斗,结果跟他们交上了朋友。他是个大力士,他跟百姓这头狮子搏斗,结果却驯服了狮子。虽然穷无立锥之地,他却跟不幸斗争,正视贫困生活的需要,由于他能把内心的快乐和贫困结合起来,终于把贫穷变成财富。他应该相信自己是生活的战胜者。可是突然间,未知世界里的一股新的力量来攻击他了,它不是用恫吓,而是用抚爱和微笑来攻击他:他心里充满了天神似的爱情,可是蛇蜴似的肉欲之爱却在他面前出现了。他生活在理想的爱情里,可是肉欲却抓住了他。他曾经听到怒吼似的淫荡的情话。他曾经尝过女人的拥抱的滋味,她的胳膊像一条蛇一样缠着他。随着真实的光辉而来的,是虚幻的诱惑;因为肉体不是真实的,灵魂才是真实的。肉体是灰,灵魂才是火焰。他那被贫困和劳动结合起来的、自然的、也是真正的家庭,已经被一个由血统关系结合起来的家庭代替了,甚至在他进入这个家庭以前,已经看出了哥哥要杀害弟弟的企图。可叹!他居然让人家把他安顿在这样一个社会里,格温普兰没有看到布龙托漠对这个社会曾经这样写道:“儿子有权利要求跟父亲决斗。”不祥的命运一面对他大叫:“你不是属于群众的,你是上天的选民”,一面像打开天空里的陷阱的门洞一样,打开他头上的社会上层建筑的门,把他扔了进去,于是这个莽撞的年轻人就出其不意地在王子和主子们中间出现了。

  突然的,在他周围的不是群众的欢呼,而是爵士们的谩骂。可悲的变化。地位升高了,但是并不光彩。昨日的幸福转眼之间被抢掠一空!嘘声夺去了他的生活!格温普兰,克朗查理,爵士,跑江湖的,他以前的命运,以及他现在的命运,都被所有这些鹰嘴啄得体无完肤!

  生活一开始就战胜困难又有什么用呢?他早先的胜利又有什么用呢?唉!非倾覆不可,不然的话,厄运的使命就不能完成。

  因此,在铁棒官以后,他就半推半就地同巴基尔费德罗打起交道来了,人家是在他的同意之下把他带走的,他拿现实去换幻想,真理换虚幻,蒂换约瑟安娜,爱情换虚荣,自由换权势,值得骄傲的清苦劳动换充满模糊责任的富裕,上天的庇荫换魔鬼的火焰,天堂换奥林匹斯山!

  他吃了一口金苹果。吐出来的却是一嘴灰。

  可悲的结局。失败,破产,堕落,毁灭,被冷笑粗暴地排斥出去的、他的全部希望,可怕的幻灭。今后应该做什么呢?如果向第二天看一眼,他会看见什么呢?一把出鞘的剑指着他的胸口,而剑柄却握在他哥哥手里。除了那把剑的可怕的闪光以外,他什么也看不见了。其余的一切,约瑟安娜和上议院,都隐在背后鬼影憧憧的可怕的阴影里,看不清楚了。

  在他眼里,他的哥哥本来是一位英勇的快客!他刚刚看清楚这位保护过格温普兰的汤姆—芹—杰克,这位保护过克朗查理爵士的大卫爵士,还没有来得及爱他,就挨了一个嘴巴。

  多么伤心啊!

  现在不能再向前进了。四面八方都塌下来了。再说,这又有什么用呢?厌倦是绝望的深渊的产物。

  已经受过考验了。用不着再重新开始。

  格温普兰像个赌博的人似的,一张一张的,把他所有的王牌都斗掉了。他懵懵懂懂地让自己加入一场可怕的赌博,因为幻想的毒药太巧妙了。他拿蒂今约瑟安娜,得了一个怪物。他拿于苏斯攻一个家庭,得了一场侮辱。为了换取喝彩的声音,他拿他的戏台斗上议员的席位,而结果却得到一场羞辱。他最后的一张牌也落在荒凉的木球草地上了。格温普兰输定了。除了付钱以外,没有别的办法。拿钱来,可怜虫!

  遭雷击的人是不大动弹的。格温普兰也是这样,他一动不动地待在那儿。不管谁远远地望见他在黑暗里僵立不动的样儿,都会认为他是栏杆上的一个石像。

  地狱、蛇和幻想是纠缠在一起的。格温普兰现在正在思想的深渊里,沿着阴森森的螺旋线盘旋而下。

  他用冷冰冰的最后的目光,凝视着他刚刚看见的那个世界。没有爱情的婚姻,没有兄弟感情的家庭,没有良心的财富,没有羞耻的美,没有公道的正义,没有平衡的秩序,没有理智的权力,没有权利的统治,没有光明的荣华。这是一份一丝不苟的清单。他在他曾经陷溺其间的这个古怪的幻境里,兜了一个圈子。他一个接着一个的,把命运、环境、社会和他自己研究了一遍。命运是什么?陷阱。环境呢?绝望。社会呢?仇恨。他自己呢?一个失败者。他从灵魂的深处发出了叫声:社会是晚娘,大自然是生身母。社会是肉体的世界,大自然是灵魂的世界。前者要走进棺材,躺在坟坑里的一个松木匣子里喂虫子,就在那儿结束。后者要展开翅膀,在曙光里改变形象,飞升穹苍,从此开始新的生命。

  逐步逐步的,他的情绪达到了顶点。这是可怕的漩涡。生命在快要结束的时候,最后总有一个洞悉一切的闪光。

  审判必须对质。格温普兰看看社会怎样对待他,大自然怎样对待他。大自然待他多么好啊!灵魂是怎样地救过他啊!一切都从他那里夺走了,连他的脸也包括在内。灵魂却把这一切都还给他。所有的一切,连他的脸也包括在内。因为尘世上有一个特别为他而生的天神似的瞎眼姑娘,看不见他的丑陋,只看见他的美丽。

  他跟这一切都离开了!他离开了那个可爱的姑娘,他的伴侣,她的心,她的温柔,唯一能看见他的她那双失明的圣洁的眼睛!蒂是他的妹妹,因为他感觉到她对他有一种纯洁的兄妹之爱,这是充塞天地间的神秘。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蒂是他心目中的小童贞女;因为每个儿童都有他的小童贞女,一对纯洁的童男童女总是在生命刚起步的时候,就天真无邪地开始了灵魂的婚姻生活。蒂是他的妻子,因为他们的爱巢是筑在婚姻之神的大树最高的枝条上的。蒂不但是他的妻子,还是他的光明;因为缺了她,一切都变成空虚,毫无价值了;对他来说,她的头发好像是光线做的。没有蒂,他将来会变成什么样子呢?他一个人怎么办呢?没有蒂,什么也都没有生气了。他怎能一刻不看见她呢?啊,不幸的人呀!他让自己和自己的星星中间留出一个空隙,由于那微妙的、可怕的宇宙引力关系,空隙马上就变成了殒落。他的星星在哪儿?蒂!蒂!蒂!蒂!哎呀!他已经失掉了自己的光明。没有天体的天空是什么样子?一团漆黑。可是为什么这一切都消失了呢?啊!他以前多么幸福啊!为了他,上天把世界变成了伊甸园;嗐!做得太地道了,甚至连蛇也引进来了!可是这次受诱惑的是男人。他被人引到外面一个可怕的陷阱里,突然坠入一个狞笑的混沌地狱里了!嗐!真不幸!蛊惑他的东西是多么可怕啊!那个约瑟安娜是个什么东西?可怕的妖精!半像野兽,半像女神的妖精!格温普兰正在下降,他看见了那些曾经使他眼花缭乱的事物的背面。真是一片凄凉。丑陋的贵族阶级,丑恶的皇冠,丧服似的紫色长袍,充满毒气的宫殿,不祥的战利品模型、雕像和纹章,你如果呼吸这种妨碍健康的害人的空气,就会变成疯子。啊!江湖艺人格温普兰的破衣服是多么光辉灿烂啊!唉!“绿箱子”、贫穷、快乐、像燕子似的一起流浪的甜蜜生活,都到哪里去了?那时节,他们从不分离,早上晚上,他每一分钟都看得见她。他们坐在桌子旁边,膝头碰着膝头,肘弯挨着肘弯,两人合用一只杯子,只有太阳从小窗照进来,蒂就是爱情。夜里,他们知道对方就在不远的地方睡觉,蒂的梦飞翔在格温普兰头上,格温普兰的梦在蒂头上开放了奇妙的花儿!当他们醒来的时候,他们闹不清他们在梦中的蓝色云彩里是不是接过吻。蒂代表纯洁,于苏斯代表智慧。他们挨城挨镇地漫游着;他们路上用的粮食和提神剂是人民爽朗朴实的笑声。他们好像下凡的天神在人间流浪,因为缺少足够的翅膀,不能飞升天界。现在呢,这一切都不见了!到哪儿去了呢,难道被消灭了!坟墓里刮来的是什么风啊?一切都消失了!什么都完啦!唉!那个听不见百姓呼声的无穷的力量沉重地压在穷人身上,它的全部阴影笼罩着他们,它是什么都干得出来的!那些家伙是怎样对付于苏斯他们的?他没有在场保护他们,没有站在他们面前,以一个爵士的身分,使用他的姓氏、他的爵位和他的宝剑来保护他们,也没有以一个江湖艺人的身分,使用他的拳头和指甲来保护他们!想到这儿,他伤心了,这大概是人生最大的悲哀吧。啊,不,他不能保护他们、正是他害了他们。正是为了把他,克朗查理爵士,从他们那儿救出来,为了使他的尊严和他们隔绝起来,那万恶的万能社会才摧残了他们。保护他们的最好的办法是自己离开,那么社会就用不着再迫害他们了。没有了他,别人就让他们安安静静地过日子了。他越想越凄凉。唉!他为什么让自己和蒂分开呢?他第一个责任不是应该保护蒂吗?为百姓服务,保护百姓?蒂就是百姓。蒂就是孤儿。蒂就是瞎子,就是人类!唉!那些家伙对他们做出了些什么呢?悔恨的煎熬是多么残酷啊!因为他不在场,灾祸就蔓延开了。他本来可以分担他们的命运。或者跟着他们一起被人带走,或者一起被人吞噬。现在没有他们,他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格温普兰离开了蒂!这是可能的吗?没有蒂就等于什么也没有。唉!完了。他的亲人永远失踪了,无法挽救了、一切力量都用尽了。再说,像格温普兰这样一个被判了罪,受到大谴的人,再奋斗义有什么益处呢?不管是对人类也好,对老天也好,他都没有什么指望了。蒂!蒂!蒂在哪儿?失掉了!什么?失掉了!一个失掉了灵魂的人只有到死神那儿去把它找回来。

  悲哀而又迷乱的格温普兰,一只手坚定地放在栏杆上,好像栏杆是他的答案似的。他怔怔地望着河水。

  他已经三天三夜没有睡觉了。身上在发烧。他以为他的思想是清楚的,其实已经模糊了。他困得无法忍受。他就这样弯了身子望了一会儿河水。黑黝黝的河水好像一张安静的大床,一张无限黑暗的床。不祥的诱惑!

  他脱下他的上衣,折好,放在栏杆上。接着又解开他的坎肩。在他想脱坎肩的时候,他的手触到了衣兜内的一件东西。这是上议院的执书官交给他的那本红册子。他从衣兜里取出来,在朦胧的夜色里瞅了一会儿,看见小册子里夹着一枝铅笔,于是他拿起铅笔,打开小册子,在第一张空页里写上了这样两句话:

  我走了。希望我哥哥大卫接我的位子。祝他幸福!

  签名是:英国上议员费尔曼·克朗查理。

  他脱掉了坎肩,放在外衣上面。又摘下帽子,放在坎肩上面。他把那本红册子放在帽子里,摊开写了字的那一页。他瞧见地上有块石头,于是拾了起来,压在帽子里。

  做好以后,他抬起头来,望着头上无限黑暗的天空。

  随后他慢慢低下头去,好像深渊里的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正在往下拉他似的。

  栏杆的基石上有一个洞。他一只脚踩着洞,另外一只膝头从栏杆上面跨了过去,现在只要一抬腿就行了。

  他背着双手,弯着身子。

  “就这样吧,”他说。

  他的眼睛盯着深深的河水。

  正在这个时候,他感到有一条舌头在舔他的手。

  他哆嗦了一下,转过身来。

  背后是奥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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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海和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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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看家狗可以做守护神

  格温普兰叫了一声:

  “是你吗,狼!”

  奥莫摇摇尾巴。它的眼睛在黑暗里闪闪发光。它望着格温普兰。

  接着,它又舐舐他的手。格温普兰好像喝醉了。突然又有希望了,他浑身颤抖了一下。奥莫!多么神奇呀!四十八小时以来,他尝尽了各式各样的所谓雷击的滋味;只有快乐的雷除外。现在呢,打在他身上的却正是这个雷。这下子有着落了,或者至少有这样的希望,这是一种神秘的力量突然的干涉,这种力量可能本来就是藏在命运里的。生活说:“喏,我在这儿!”如同在坟墓最黑暗的地方,在什么指望都没有的时刻,突然得到了救药,如同天塌地暗时,在最危急的当口,突然找到了一个支点。奥莫就意味着这一切。格温普兰仿佛看见这条狼浑身披着金光。

  这当儿,奥莫掉转头去。朝前走了几步,又回过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跟着它。

  格温普兰跟着奥莫。奥莫摇摇尾巴,继续朝前走。

  这条狼走的是艾弗罗克石壁的下坡道。斜坡一直通到泰晤士河岸。格温普兰由奥莫带路,走了下去。

  奥莫不时掉转头来,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它身后。

  逢到某些重要关头,没有比一头忠实的畜生的自然本能更能洞悉一切的了。动物是头脑清醒的梦游者。

  有的时候狗觉得应该跟着它的主人,有的时候它觉得应该走在主人前面。于是畜生便反过来领导自己的主人。在天色朦胧的时候,灵敏的嗅觉能够隐约地找到方向。对于狗来说,做向导似乎是它一种本能的需要。它知道现在碰到了危险,应该帮助主人度过难关吗?也许不知道。也许知道。无论如何,总有人替它知道。我们曾经讲过,在生活中常常会遇见意外的救星,我们以为这是从世界上来的,其实却是从天上来的。我们不知道上天借什么形象出现。这个动物是什么呢?天意。

  到了河边,狼沿着泰晤士河岸狭长的地岬,向下游走去。

  狼不嗥,不叫,默默地走着。奥莫随着自己的本能,尽自己的责任,可是它跟一个被剥夺公权的人一样谨慎,思虑重重。

  又走了差不多五十步,它停了下来。右边出现了一排木栅。木栅尽头是一个立在木桩上的码头。能够看得出那儿有一个黑黝黝的东西,那是一只相当大的船。在靠近船头的甲板上,有一个微弱的亮光,好像一盏快要熄灭的风灯。

  狼最后一次看清格温普兰在后面跟着,就跳上码头。这是一个长长的平台,上面装着木板,涂过柏油,由纵横交错的木桩支撑着,河水在平台下面流着。奥莫同格温普兰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尽头。

  靠码头停着的是一只日本式的荷兰船,船头和船尾都装着平甲板,中间是一个很深的货舱,没有盖舱板,由一架壁立的梯子上下,货物就装在里面。因此船头和船尾各有一个舱房,像我们老式的内河船只一样,中间四进去的地方装了货物,还能起压舱作用。孩子们做的纸船就有几分像这种船。甲板下面的船舱门通中间的货舱,舱房里的亮光是从船舷上的玻璃窗透进来的。装货的时候,他们在货物中间留出一条条过道。这种船的两根桅杆分装在前后甲板上。前桅称为“保禄桅”,后桅称为“怕多禄桅”,船跟教堂一样,是依靠两位使徒领导的。在货舱上空,两甲板之间架着一座像中国桥似的旱桥。在天气恶劣的时候,左右两边的木板栏杆靠机械的作用放下来,遮住中央的货舱,把它严丝合缝地封起来,经得住狂风怒涛的袭击。这种船非常笨重,舵柄是一根大梁做的,舵的力量应该与船身的重量适应。三个人—一船主和两个水手——再加上一个孩子——实习水手——就足够驾驶这类笨重的海上工具了。我们已经讲过,前舱和后舱都没有舷墙。我们看见的这条船,船身很大,圆鼓鼓的,通体漆黑,虽然是在夜里,也能看见上面漆着白字:“伏格拉号”,鹿特丹。

  当时海上正是多事之秋。像不久以前,波英特男爵的八条战船在卡尼洛角失事,就是一个例于。它们曾经逼得法国整个的舰队不得不折回直布罗陀,它们扫荡了英吉利海峡,驱除伦敦和鹿特丹之间的航路上所有的战船,使得商船可以自由来回行驶,不需要护航。

  格温普兰走近了这条写着“伏格拉号”字样的船,它右舷靠岸,后甲板几乎与码头相平。只要走下一步就行了,于是奥莫跳了下去,格温普兰跟着跨了一步,人和狼就都到了后甲板上。甲板上空荡荡的,什么动静也没有。如果有旅客的话,看起来似乎也都上船了,因为船已经做好了出航的准备,货舱里堆满一包包、一箱箱的货物,看样子货已经装齐了。不用说,旅客们躺在甲板下面的舱房里,可能已经睡熟了,因为今天夜里就要开船。在这种情况之下,旅客们要到翌晨醒来的时候,才会出现在甲板上。至于水手们,他们在等待快要来到的开船时间,也许现在正在当时所谓“水手的小屋”里喝汤呢。因此被旱桥连接起来的两个甲板上都静寂无声。

  狼差不多是奔跑着从码头上走过来的;可是一上了船,它就放慢了步于,小心翼翼地走着。它仍旧摇着尾巴,不过这不是快乐的表示,而是忧虑不安、疲弱无力的摇摆。它仍旧走在格温普兰前面,穿过后甲板,走过旱桥。

  格温普兰走上旱桥,瞥见前面有一个灯光。这就是他刚才在岸上看到的那个灯光。一盏风灯放在前桅下面的甲板上。在漆黑的夜色里,灯光映出一个有四只车轮的东西的轮廓。格温普兰认出那是于苏斯的旧篷车。

  这个曾经载着他度过童年,又像车子又像小屋的简陋的木头建筑,是用粗大的绳索系在桅杆底下的,车轮上能够看见几个粗大的绳结。由于好久没有使用,车子已经坏得不像样子;人闲易老,物闲易坏;这辆小车也歪歪斜斜的,一副可怜相。它一直闲放在那儿,所以瘫痪了;此外,它还有个神医束手的瘤疾—一衰老。蛀蚀、脱形的车子侧影,仿佛在弯腰折背,眼看就要塌下来似的。全部的构造材料都坏了。铁件生了锈,皮件开了口子,木头已经朽烂。灯光从前面的窗子里透进来,玻璃也有了裂缝。车轮好像罗圈腿。车厢、地板和车轴都仿佛疲惫不堪,总而言之,它那副背弯腰折、摇尾乞怜的样儿,简直无法形容。车辕朝上跷着,像朝上伸出的两只胳膊。各处都脱了榫子。车子下面挂着奥莫的铁链。

  一个人重新获得自己的生活、幸福和爱情,照一般的规律来说,似乎应该连奔带跑、疯狂地扑上去吧。是的,不过精神上受到深刻刺激的人应该例外。谁心迷神乱地经历过一连串背信弃义的灾难,哪怕是在快乐之中,也会变得机警慎重,他因为怕把自己悲惨的命运传染给自己的亲人,给他们带来不幸,虽然在幸福之中,也要小心翼翼地前进。天堂的门重新打开了;我们在走进去以前,先要仔细观察一番。

  格温普兰心里非常激动,他摇摇晃晃地环顾了一下。

  狼悄悄地爬过去,躺在它的铁链旁边。

        第二章 巴基尔费德罗瞄准了鹰,打中了鸽子

  脚踏板已经放下来,门半开半掩,里面空无一人。从前面窗格子里透进来的一点灯光,模模糊糊地映出篷车内部阴郁凄凉的景象。破木板上,于苏斯那篇颂扬爵士们的伟大的题词还清晰可辨。这些木板从外面看,好像墙壁,从里面看又好像护壁。格温普兰看见门边一枚铁钉上挂着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仿佛陈尸所里死人的衣服。

  这时他既没有坎肩,也没有上衣。

  灯光底下靠近桅杆的地方,有一样东西摊在甲板上。这是一张床垫,他只能看见一个角儿。垫子上大概躺着一个人,因为他看见一团黑糊糊的东西在那儿动弹。

  有人在说话。格温普兰躲在篷车后面偷听。

  这是于苏斯的声音。

  这个声音乍听上去非常严厉,仔细听听又非常温柔,从格温普兰的童年起,它一直很好地指导着他。现在呢,它已经丧失了它那爽快的,生气勃勃的色彩,变得模糊、低沉,每句话的尾音都化成了叹息。它跟于苏斯柔中带刚的声音只不过微微有点相像罢了。这是一个失去了幸福的人的声音。声音也能够变成幻影。

  与其说他在跟别人说话,倒不如说他在自言自语。再说,我们已经知道他有自言自语的习惯。就是为了这个原因,他才被人看做一个怪人。

  格温普兰屏住气息,免得漏掉于苏斯所说的话。他听到的是:

  “这种船很危险。没有舷墙。如果人摔倒了,没有东西能阻止他掉到海里去。如果天气恶劣,就得把她搬到舱里去,那是很可怕的。一个粗心的动作,或者受到惊骇,她的动脉瘤就有破裂的危险。我见过这样的病例。唉,老天爷!我们结果会怎样呢?她睡着了吗?是的,睡着了。我看她是睡着了。她失掉知觉了?不。脉搏还很强。当然是睡着了。睡眠不过是拖延时间罢了。这是瞎眼的好处。怎样阻止别人在这儿荡来荡去呢?先生们,如果有人待在甲板上,我请求你们,千万要安静。也不要走近我们,如果你们能够原谅的话。你们知道这儿有一个人身体很不好,需要大家照顾照顾。你们瞧,她正在发烧。她年纪轻轻的。这是个正在发烧的小女孩。我把床垫摊在这儿,是为了使她得到一些空气、我解说这么一大套是为了引起你们注意。她精疲力竭地倒在垫子上,好像她已经不省人事了。可是她是睡着了。我恳切希望任何人都不要惊醒她。我这话是向女士们说的,如果这儿有女士们的话。应该可怜可怜一个年轻的姑娘。我们是可怜的江湖艺人,我求求你们发点善心。如果因为麻烦各位不出声,需要付点钱的话,我也照付。我谢谢你们,女士们,先生们。有谁在这里吗?没有。我想不会有人。我这是白费力气。这样更好。先生们,如果你们在这儿,我谢谢你们;如果不在这儿,我更加感谢。她已经满头是汗。走吧,咱们回到咱们的牢房去,再套上咱们的铁锁链子。灾难又回来了。我们又要顺水漂流啦。一只看不见的、可怕的手,这只一直压在我们身上的手,突然又把我们推到命运黑暗的一边去了。好吧,我们还有勇气。但愿她不生病就好了。我独自个这样大声谈话,真像个笨蛋;可是应该让她醒来的时候,感觉到有人在她身边。但愿不要有人突然把她惊醒!皇天在上,千万不要有声音!如果突然震动一下,把她惊醒,这是没有好处的。如果有人走过来,可真讨厌。我相信船上的人都睡熟了。谢谢老天爷大发慈悲。嗯,奥莫呢?它在哪儿?这么一闹腾,我竟然忘记把它锁起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已经一个多钟头没有看见它了,它大概是到外面找它的晚饭去了。但愿它不要碰上什么灾星!奥莫!奥莫!”

  奥莫的尾巴轻轻打了一下甲板。

  “你在这儿。好!你在这儿!感谢上帝,如果再失掉奥莫,那就太过分了。她的胳膊移动了一下。也许她马上就要醒了。不要响,奥莫!退潮了。马上就要开船了。我看今天夜里天气大概很好。没有风。旗子也顺着桅杆搭拉下来,我们这一次航行一定很平安。我不知道现在月亮应该在什么地方。可是云彩差不多没有一点动静。不会有大浪。准是个好天气。她的脸发白。这是虚弱。不,她的脸通红。这是她在发烧。不,她的脸红润润的。她已经好了!我看不清了。我可怜的奥莫,我看不清了。我们又要开始新生活了。我们重新开始工作。你看见了吧,现在只剩下我们两个了。我们两个都要为她工作。她是我们的孩子。啊!船动了。我们动身了。水别了,伦敦!再会,再会,见鬼去吧,万恶的伦敦!”

  船果然轻轻地震动一下,起锚了。船尾和码头分开了,只见船尾上站着一个人,大概是船主,他刚从舱房里上来,解开船缆,现在正在把舵。这个人正像他的身分一样,兼有荷兰人的沉着和水手的冷静,他一心一意注视着水道,除了水和风以外,什么也看不见;他俯在舵柄的尖端,隐在黑影里,在后甲板上踱来踱去,一会儿走向右舷,一会儿走向左舷,活像一个肩着一根梁木的幽灵。后甲板上只有他一个人。因为未出海口以前,不需要别的水手。过了一会儿,船驶入河心,轻轻地顺流而下,既不颠簸,也不摇摆。泰晤士河差不多不受退潮的影响,所以非常平静。船在潮水的推送下疾驶着。后面,伦敦黑沉沉的景色渐渐消失在浓雾里。

  于苏斯接着说:

  “不要紧,我给她吃点毛地黄得了。我怕她会突然昏迷不醒。她手心里出汗。我们在上帝面前作过什么孽啊?这个不幸来得多么快啊!灾祸临头总是迅雷不及掩耳!一块石头掉下来,好像带着爪子。简直跟老鹰抓百灵鸟似的。命运就是这样。喏,你躺在那里了,我亲爱的孩子!我们初来伦敦的时候说:这是个大城市,到处都是名胜古迹!萨斯瓦克是个漂亮的郊区。我们在那儿安顿下来。现在才知道那是可怕的地方。你们叫我留在那儿干什么?我很高兴离开。今天是四月三十日。对四月份我总是不大放心。这个月只有两个好日子:初五和二十七;有四个坏日子:十,二十,二十九,三十。无疑的,这是卡尔丹推算的历法、我希望这个日子已经过去了。离开这儿是一件乐事。我们天亮到格累森甫德,明天晚上就到鹿特丹了。他妈的!我又要开始篷车生活了。咱们一起拉车,不是吗,奥莫?”

  狼尾巴轻轻敲了一下,表示同意。

  于苏斯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们能离开灾难你离开一座城市一样就好了,奥莫,我们还会幸福的。唉!不幸有一个人永远不在了。阴影笼罩着活着的人。你知道我指的是谁,奥莫。我们原来是四个,现在只剩下三个。人生不过是一个不断失掉我们心爱的人和事物的漫长过程。我们在身后留下一连串的悲哀。命运总是用一串无法忍受的痛苦来吓唬我们;后来连我们自己也奇怪,人怎么一上了年纪就变成碎嘴子。由于悲观失望,人也变成废物。奥莫老兄,咱们的船今天一路顺风。完全看不见圣保禄大教堂的圆顶了。我们立刻就要经过格林威治。到了那儿,就走了六海里了。唉!我再也不愿意看见充满教土、官吏和人口的首都了。我宁愿去看森林里抖动的树叶子。她脸上还在出汗!我不喜欢她前肘上的这种发紫的粗筋。里面蕴藏着寒热。唉!所有这一切简直都在催我的命。睡吧,我的孩子。好,她睡了。”

  这时候,有一个声音说起话来了。这个难以形容的、又圣洁又悲惨的声音,似乎是从很高很高的地方,同时又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这是蒂的声音。

  直到这时为止,格温普兰所感受的一切,都突然无影无踪了。他的天神说话了。他恍恍惚惚好像听见从生命以外的世界,从天国里传来的说话声立曰。

  那个声音说:

  “他走了,很好。这个世界配不上他。不过我得同他一道走。爸爸,我没有病,我刚才听见您在说话。我的身体很好,确实很好。我刚才不过是睡着了。爸爸,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幸福了。”

  “我的孩子,”于苏斯问,声音透露不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回答是:

  “爸爸,您不要挂心。”

  她停了一下,好像要喘口气似的,接着,格温普兰听见了下面这句慢慢说出来的话:

  “格温普兰不在了。现在我才是真正的瞎子。本来我不知道什么叫做黑夜。他不在了,这就是黑夜。”

  声音又停了一会儿,接着又说:

  “我老是害怕他会飞走。我感到他是属于天上的。现在他突然飞走了。结局只能这样。灵魂像鸟儿一样飞走了。灵魂的巢是筑在很高的去处的,那儿有一个巨大的磁石,把一切都吸到那儿去。我知道到哪儿去找格温普兰。我不会找不到路。爸爸,喏,就在那儿。以后您会来找我们的。奥莫也是如此。”

  奥莫听到主人提它的名字,它的尾巴轻轻敲了一下甲板。

  “爸爸,”声音接着说,“要知道,自从格温普兰不在的时候起,一切都完了。即使我愿意留在这儿,也办不到,因为人总得呼吸呀。我们不应该要求办不到的事情。我和格温普兰在一起,我活着,这是很自然的。现在格温普兰不在了,我只有死。其实事情是一样的。要么他回来,要么我到他那儿去。既然他不能回来,我到他那儿去得了。死是一桩好事。压根儿不难。爸爸,在这里熄灭了的,将要在别的地方重新燃烧起来。活在这个世界上是痛心的。我们不应该老是不快乐。到了您所谓的星星那儿,我们就结婚,我们再也不分离,我们相亲相爱,相亲相爱,相亲相爱,这才是上天有知呀。”

  “算了,不要太激动,”于苏斯说。

  声音继续下去:

  “比方说去年,去年春天,我们在一块儿,大家都很快乐。现在可就不同了。我想不起我们当时是在哪个小城市里,只记得那儿有树,能听见秀眼鸟的歌声。我们来到伦敦;一切都变了。我这话并没有抱怨的意思。乍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哪能知道这些事情呢?您还记得吗,有一天有个女人坐在雅座里,您说:这是一位公爵小姐!我当时就有点犯愁。我想,如果我们守在小城里,也许会好一些。后来呢,格温普兰走了,他做得对。现在轮到我了。何况您亲自告诉过我:当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母亲就死了,一天夜里我躺在地上,雪花落在我身上,他那时也很小,也像我一样孤苦伶仃,他把我拾了起来,由于这样,我才得了活命,因此您不会奇怪我现在非动身不可,我要到坟墓里去看看格温普兰是不是在那儿。因为人在生前只有一颗心,死后只有一个灵魂。您听清楚我的话了,是不是,爸爸?什么东西在动啊?我觉得我们好像是住在一幢能够移动的房子里。可是我又听不到车轮的声音。”

  停了一会儿,声音又补充说:

  “连昨天和今天我也分不清了。我什么也不抱怨。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可是一定出过事。”

  这些温柔的话里透露出一种无法安慰的沉痛。格温普兰听见她叹息了一声,最后说:

  “我一定要到他那儿去,除非他马上回来。”

  于苏斯忧郁地嘟囔着说:

  “我可不信显灵。”

  他接着说:

  “这是一只船。你问为什么屋子会移动;因为我们是在船上。安静点吧。你不可以多说话。女儿,如果你是个孝顺女儿,那就不要太激动,不要让你自己发烧。我年纪大了,如果你生了病,我是受不住的。体贴体贴我吧!不要生病啦!”

  那个声音又说:

  “我们在世间寻找有什么用呢?困为只有在天上才能找到他。”

  于苏斯反驳她,差不多是想用命令的口气:

  “安静点吧。你有时候简直是个糊涂姑娘。我命令你躺在这儿,好好休息。这样你就不会知道什么是血管破裂的危险。如果你安安静静的,我就心安了。我的孩子,你也帮帮我的忙吧。他拾了你,可是我收留了你。你使自己生病。那是不对的。你应该安静下来,好好地睡觉。一切都会好的。我拿我的人格担保,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再说,天气也很好。这个夜晚可能是特别为我们安排的。明天我们就到鹿特丹了,那是一个荷兰城市,靠近莫司河的海口。”

  “爸爸,”那个声音说,“您瞧,两个人从小就在一块儿,他们的关系是不应该受到干涉的,因为死亡一到,就没有别的办法了,虽然我也同样爱您,可是我感觉到好像已经不完全跟您在一起了,尽管我还没有跟他待在一起。”

  “好啦!赶紧睡觉吧,”于苏斯没有放弃自己的主张。

  那个声音回答:

  “我以后有的是睡眠的时间。”

  于苏斯又用颤抖的声音说:

  “我告诉你,我们要到荷兰,到鹿特丹去,那是个大城市。”

  “爸爸,”声音接着说,“我没有病,如果您为了这个不安的话,请您放心好了。我没有热度,不过感到有些热,别的没有什么。”

  于苏斯结结巴巴地说:

  “咱们到莫司河的海口去。”

  “我的身体很好,爸爸,可是您瞧,我觉得我快要死了!”

  “不要再谈这种事情啦,”于苏斯说。

  接着他又补充一句:

  “老天爷,最要紧的是不要让她受到刺激!”

  寂静。

  于苏斯猛然叫道:

  “你做什么?你为什么爬起来?躺下吧,我求求你!”

  格温普兰吓了一跳,他探出头来。

            第三章 又找到了人间天堂

  他看见了蒂。她刚从垫子上直挺挺地坐起来。她穿着一件里得紧紧的白色长袍,只露出她的优美的脖子和一部分肩膀。袖手遮住她的胳膊,衣褶遮住她的脚。他看见她手上发烧的青筋像蓝色的树枝。她浑身哆嗦着,身子摇摇摆摆,跟一支芦苇一样,随风摇曳。灯光从下面照着她。她那张美丽的脸蛋简直无法形容。散开的头发技在肩上。脸上没有眼泪。眼里充满了火焰和黑暗。她面色苍白,这种苍白仿佛是笼罩在人类面庞上的神体的晶莹。她那美丽轻盈的身段,仿佛跟她长袍的衣褶溶化在一起了。她全身的轮廓跟跳动的火焰一样,此起彼伏。同时使人感到她好像开始慢慢地变幻成一个影子。一双睁开的眼睛闪闪发光。她简直像一个从坟墓里出来的人,或者像一个站在曙光里的灵魂。

  于苏斯——格温普兰只看见他的背脊——惊惶失措地举起两只胳膊。

  “我的孩子!唉!老天爷!她在说胡话了。我最怕的就是这个。她再也不能受什么刺激,因为那样会致她死命,可是她又需要一点刺激,不然的话,她会发疯的。不是死就是发疯!多么可怕!怎么办!老天爷!我的孩子,躺下吧。”

  这当儿,蒂又开口了。她的声音几乎听不清楚,好似她和人间的距离已经不啻天壤了。

  “爸爸,您弄错了。我不是在说胡话。您说的话我都听得清清楚楚。您对我说今天观众很多,他们都在等待着,我今天晚上必须表演。我愿意这样做。您瞧,我不是说胡话吧,不过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已经死了,格温普兰也死了。不管怎样,我还是去演戏。我同意。喏,来啦;可是格温普兰已经不在了。”

  “乖孩子,”于苏斯说,“听我的话。睡在床上吧。”

  “他不在了!他不在了!啊!多么黑呀!”

  “黑!”于苏斯喃喃地说,“这是她第一次提到这个字!”

  格温普兰蹑手蹑脚地走过去,走上踏板,进了篷车,从钉子上取下他的皮披肩和上衣,他穿上上衣,披上皮披肩,接着又走下来。他的行动一直是被篷车、索具和桅杆形成的障碍物遮盖着。

  蒂继续喃喃自语。她蠕动着嘴唇。喃喃的声音逐渐变成了和谐的曲子。这是《被征服的混沌》里的神秘的召唤,乐曲时断时续,虽然她对格温普兰不知唱过多少遍,可是因为昏迷的关系,有许多缺漏的地方。她唱起来了,声音又细又模糊,好像蜜蜂的嗡嗡声:

    滚开吧,黑夜!

    黎明唱道……

  她停下来不唱了:

  “不,不对,我没有死。我刚才讲什么来着?嗐!我还活着。我活着,他死了。我在人间,他在天上。他走了,而我却还留在这儿。我再也听不见他的声音,听不见他的脚步声了。上天早先给我们一小块人间乐上,现在又把它收回去了。格温普兰!完了。我再也不会感觉到他在我身边了。再也不会。再也听不到他的声音了!”

  她又唱道:

    到天上去吧……

    ……我要你

    离开你的

    臭皮囊。

  她伸出她的手,好像要在无限的空虚之中寻找一个放手的地方。格温普兰突然出现在惊呆了的于苏斯身旁,他跪在她面前。

  “不可能!”蒂说,“我永远不能听到他的声音了。”

  她昏昏沉沉地又唱了一遍:

    离开你的

    臭皮囊!

  这时候,她听见一个声音,一个亲爱的声音,回答:

    来哟,爱情哟!

    你是灵魂哟,

    我是心哟。

  蒂同时感到她的手触到了格温普兰的头。她大叫一声,这种叫声简直难以形容:

  “格温普兰!”

  她苍白的脸上闪过一道星光似的亮光,她摇晃了一下。

  格温普兰连忙接住她,把她搂在怀里。

  “还活着!”于苏斯嚷道。

  蒂又叫了一声:一格温普兰!”

  她低下头,靠在格温普兰的面颊上,悄悄地说:

  “你又来啦!谢谢你。”

  她坐在格温普兰的膝头上,被他抱得紧紧的。她抬起头,转过她那温柔的面庞,一双充满光明和黑暗的眼睛盯住他,好像她能看得见他似的。

  “是你呀!”她说。

  格温普兰不停地吻她的衣服。人类的语言有时候是说话、哭声和呜咽声的混合体。他悲喜交集,简直语无伦次。好像没有任何意义,可是又好像什么都说出来了。

  “是的,是我!是格温普兰!是我,你是我的灵魂,你听见了吗?是我,你是我的孩子,我的妻子,我的星星,我的呼吸!是我,你是我的生命,我的永生!是我。我在这里,我抱着你。我还活着。我是属于你的。啊,我想我刚才差点完了!只差一分钟!如果没有奥莫!我回头再告诉你。绝望跟快乐挨得多么近呀!蒂,我们要活下去!蒂,饶恕我吧。是的!我永远是你的。你说对了。摸摸我的头,看看到底是不是我。以前的事情,你要是知道就好了!但是现在什么东西都不能再把我们分开了。我从地狱里升上了天堂。你说我又下来了,不是的,我又上来了。你瞧!我又跟你在一起了。实在对你说吧,我们要永远在一起!我们又在一起了!这话是谁说的?我们又重逢了。一切的灾难都过去子。摆在我们面前的只有快乐,没有别的。我们要重新建立我们快乐的生活,我们把门关得严严的,使坏运气永远不能再进来。我回头把经过的事情都告诉你。你一定会惊奇的。船开了。谁也不能阻止船不走。我们已经动身,我们自由了,我们到荷兰去,我们要结婚。对于养家糊口,我一点也不担心。谁能阻挡我们呢?什么也不用怕。我崇拜你!”

  “不要这么快!”于苏斯讷讷地说。

  蒂浑身哆嗦着,用她颤动的手指,像抚摸天神似的,抚摸着格温普兰的面庞。他听见她自言自语地说:

  “神仙就是这个模样。”

  接着她又抚摸他的衣服。

  “皮披肩,”她说,“上衣。什么都没有变。样样都跟以前一样。”

  于苏斯非常惊奇,心里乐得开了花,他一面笑,一面泪眼模糊地望着他们,自个儿嘟哝道:

  “我一点也弄不明白。我真是个荒唐的笨蛋。格温普兰还活着!我是亲眼看见他被送进坟墓里去的呀!我又是哭又是笑。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个。我简直像个谈恋爱的傻子。可是我正是这样的人。我爱他们两个。算啦,老畜生!太激动了。太激动了。我怕的正是这个。不,我希望的正是这个。格温普兰,千万要体贴她。是的,让他们吻吻吧。这不关我的事。我不过是一个旁观者。我这种情感实在滑稽。我是他们的幸福的寄生虫,我也分到一份幸福。这跟我毫无关系,可是又好像跟我有点关系。孩子们,我祝福你们。”

  在于苏斯自言自语的时候,格温普兰大声说:

  “蒂,你太美丽了。我不知道这几天我的理智到哪儿去了。世界上只有你一个人。我又看见了你,可是直到现在我还难于相信。在这只船上!可是你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居然把你们弄到这个地步!‘绿箱子’哪儿去了?他们抢劫你们。他们把你们赶出来了。这是卑鄙的。哼!我要替你们报仇!我要替你报仇,蒂!我要惩罚他们。我是英国的上议员。”

  于苏斯好似被一颗行星当胸撞了一下似的,向后退了一步,仔细打量着格温普兰。

  “没说的,他没有死,可是他恐怕疯了吧?”

  他狐疑地支着耳朵听下去。

  格温普兰接着说:

  “你放心吧,蒂。我要到上议院去告状。”

  于苏斯仍旧望着他,并且用手指尖敲敲自己的额头。

  过了一会儿他才下定了决心:

  “没有关系,”他嘟囔着说。“一切都会好的。我的格温普兰,你欢喜发疯就发疯好了。这是各人的权利。我呢,我很幸福。可是所有这一切都是什么意思呢?”

  船继续平稳地迅速前进。夜色愈来愈暗。海洋里涌来的浓雾侵入天顶,天上没有扫荡雾气的风。几颗很大的星星还勉强能够瞧见,它们一个随着一个,慢慢地消失,不大工夫,连一颗星也没有了,无际的天空漆黑而又平静。河道越来越宽了,两岸变成了两条棕色的线,跟夜色混在一起,差不多看不见了。黑暗里一切都显得无比平静。格温普兰搂着蒂,歪着身子坐着。他们一会儿谈话,一会儿大嚷小叫,一会儿嘁嘁喳喳,喁喁低语。这是疯狂的情话。欢乐之神啊!应该怎样画你的肖像呢?

  “我的生命!”

  “我的天!”

  “我的爱!”

  “我终身的幸福!”

  “蒂,我醉了。让我吻吻你的脚吧。”

  “原来是你啊!”

  “我现在要对你说的太多了,真不知道从哪儿说起。”

  “吻我一下吧!”

  “我亲爱的妻子!”

  “格温普兰,不要再对我说我长得美丽。长得美丽的是你。”

  “我又找到了你,你就在我心里。这就行了。你是我的。我不是在做梦。确实是你。这是可能的吗?是可能的。我重新获得了生命。蒂!要是你知道我遇见的各种惊险就好了。”

  “格温普兰!”

  “我爱你!”

  于苏斯喃喃地说:

  “我简直乐得像个老祖父了。”

  奥莫从车子底下爬出来,悄悄地围着每个人转,它不让人家注意它,一会儿舔舔于苏斯的大靴子,一会儿舔舔格温普兰的上衣,一会儿舔舔蒂的长袍,一会儿舔舔垫子。这是它向他们祝福的办法。

  他们已经走过夏孙和美德威河口,马上就要出海了。无际的黑暗是那样宁静,他们毫无困难地通过了泰晤士河下游;船上不需要操作,所以没有一个水手被叫到甲板上来。船尾上,船主仍旧独个儿掌舵。船尾上只有他一个人。在船头上,风灯照着这几个快乐的人,由于这个不期而遇的巧合,他们突然从不幸的深渊升到快乐的境地。

             第四章 不,在天上!

  蒂突然挣开格温普兰的怀抱,站起身来。她双手扪在心口上,好像要平静她的心跳似的。

  “我这是怎么啦?”她说,“我有点不对劲儿。快乐憋得我喘不过气来。不要紧。很好。啊,我的格温普兰,你突然出现了,我好像受到了一个打击。幸福的打击。天大的幸福注入人的心坎,会使人觉得跟喝醉了一样。你不在的时候,我觉得我快要死了。真正的生命已经离开我了,你现在又把它还给了我。我感觉到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被撕碎,这是黑暗被撕碎了,同时感觉到一个强烈、热情、快乐的生命涌上心头。你给我的这个生命是奇妙无比的。它是那么圣洁,使我有点感到痛苦。仿佛灵魂越长越大,我们的身体很难容纳它了。这个赛似神仙的生命,这个无限满足的生命,流进了我的脑海,贯穿了我的全身。我的胸窝里好像有一对扇动的翅膀。我觉得很奇怪。可是却很幸福。格温普兰,你使我复活了。”

  她的面色白一阵,红一阵,越来越红,接着她就倒了下来。

  “天呀!”于苏斯说,“你把她害死了。”

  格温普兰向蒂伸出胳膊。极度的痛苦突然从心迷神醉的幸福中来临,这是多么大的打击呀!如果他不是抱着她的话,自己恐怕也要倒下去了。

  “蒂!”他浑身哆嗦着叫道,“你怎么啦?”

  “没有什么,”她说,“我爱你!”

  她躺在格温普兰怀里,好像一块捡起来的白布似的。她搭拉着两只手。

  格温普兰和于苏斯扶着她躺在垫子上。她有气无力地说:

  “我躺着喘不过气来。”

  他们扶着她坐起来。

  于苏斯说:

  “枕头!”

  她回答:

  “为什么还要枕头?有格温普兰在这儿呢!”

  她把头靠在格温普兰肩上;他坐在她身后扶住她,眼里充满了悲痛。

  “啊!”她说,“我多么快乐啊!”

  于苏斯抓住她的手腕,数脉搏的跳动。他没有摇头,他什么也没有说,只能从他眼皮迅速的跳动里猜出他的心思,眼皮痉挛地一开一合,好像要阻止泪河涌出来。

  “怎么样?”格温普兰问。

  于苏斯把他的耳朵贴在蒂的左胸上。

  格温普兰急切地又问了一遍,同时又害怕于苏斯回答他。

  于苏斯望望格温普兰,又望望蒂。他面色铁青。他说:

  “现在,坎特伯雷大概就在我们左边。这儿离格累森德不远。整整一夜却是好天气。用不着耽心海上的攻击,因为舰队都在西班牙沿海的地方。我们的航行一定会顺利的。”

  蒂佝偻着,脸色愈来愈白,痉挛的手指紧紧地捏住自己的衣服。她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忧伤口气,叹息了一声,喃喃地说:

  “我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快死了。”

  格温普兰面色可怕地站了起来。于苏斯扶着蒂。

  “死!你死!不,决不。你不能死。现在死!立刻死!不可能。上天是仁慈的。刚把你送回来,马上又把你带走!不。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是上天有意让我们不相信他。每一样东西,天、地、婴儿的摇篮、母亲的养育、人心、爱情、星星,就都是陷阱了。老天爷成了叛徒,人类就只会上当!那就什么东西也没有!那就应该咒诅造物!一切都是深渊!蒂!你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你要活下去。我要你活下去。你应该服从我。我是你的丈夫,你的主人。我不许你离开我。啊!老天爷!啊!不幸的人!不,这是不可能的。在你死后我还在世上!这跟天上缺了太阳一样可怕。蒂!蒂!醒过来吧!这不过是一时的痛苦,马上就会过去的。我们有时候打一个寒战,事后是不会放在心上的。我绝对需要你身体健康,再也不受苦。你死!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呢?一想到这点,我就疯了。我们彼此相属,相亲相爱。你没有理由走。那是不公道的。我犯过罪吗?何况,你已经饶恕了我。啊,你不愿让我悲观失望,让我变成一个罪人,一个疯子,一个惨遭天谴的人吧!蒂!我请你,我求你,我合起双手恳求你不要死。”

  他捏紧拳头,抓自己的头发,恐怖、痛苦、呜咽憋得他透不过气来,他跪在她面前。

  “我的格温普兰,”她说,“这不是我的错儿。”

  这时她唇边冒出一团鲜红的泡沫,于苏斯连忙用她的长袍的衣边揩掉,格温普兰这时正俯下身子,没有看见。格温普兰抱着她的腿,念叨不清地恳求她。

  “我对你说我不愿意这样。你死!我没有力量阻止它。要死就一起死吧。只能这样。你死,我无论如何也不同意。我的女神,我的爱!要知道我在这儿。我发誓,你一定会活下去。死!你可没有想到,你死了以后,我会变成什么样子。如果你能想到我无论如何不能失掉你,你就会看出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蒂!你看,只有你一个人。我遇见了最出奇的事情。你无法想像我在几小时里面已经经历了整个的一生。我发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什么也没有变。你还活着。如果你不在了,宇宙便毫无意义了。留下来吧。可怜可怜我吧。你既然爱我,那就活下去。我重新找到了你,那就是为了要留住你。等一等。我们刚刚相逢不久,是不能就这样分手的。不要心急。啊,老天爷,我心里多么难过啊!你不恨我,不是吗?你知道我不能不这样做,因为来找我的是铁棒官。你瞧好了,你一定会好一些的、蒂,我们一切都谈妥了。我们将来会幸福的。不要让我伤心绝望。蒂,我并没有对你不起!”

  这些话不是说出来的,而是从呜咽里挤出来的。使人能够感觉到这是沮丧和反抗的混合产物。从格温普兰心坎里涌出来的,是能够感动鸽子的叹息,是能够吓退狮子的怒吼。

  蒂的回答越来越模糊不清,差不多每个字都要停顿一下:

  “哎呀!没有用了。我亲爱的,我看出来你已经尽了你的力量。一个钟头以前我想死,现在我不愿意死了。格温普兰,我崇拜的格温普兰,我们从前多么幸福啊!上天把你放在我的生活里,现在他又要把我从你的生活里收回去。你瞧,我要走了。你会记住‘绿箱子’和你可怜的小瞎子蒂的,不是吗?你会记住我的歌声。不要忘记我的声音和我说‘我爱你’的神气!晚上,在你睡熟的时候,我会回来对你说这三个字。我们又见面了,可是快乐太厉害了。必须立刻结束。这次该我走了。我热爱我的父亲于苏斯和我们的哥哥奥莫。你们都太好了。这儿缺少空气。打开窗子吧。我的格温普兰,我没有告诉你,有一天来了一个女人,我嫉妒起来了。你也许不懂我指的是谁,是不是?把我的胳膊盖起来吧。我有点冷。费毕和维纳斯在哪儿?一个人最后会爱所有的人。你会爱那些看见你过幸福生活的人。因为我们知道我们高兴的时候,他们在那儿也快乐。为什么这一切都消失了呢?我不知道这两天出了些什么事。现在我快要死了。请你们让我穿着我身上的衣服。在我穿上它的时候,我已经预料到它是我的殓尸布。我希望把它带走。上面有格温普兰的吻。唉,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活下去。我们在简陋的旅行篷车里过的是多么快乐的日子呀!我们唱歌。我听见鼓掌的声音!大家永不分离是多么快乐啊!对我来说,好像我和你们是在云端里生活的。虽然我双目失明,也知道不少的东西,我不会把这一天跟另外的一天混淆起来,我听了格温普兰的动静,就知道是上午,我梦见格温普兰,就知道是夜里。我感觉到有一个东西包围着我,这是他的灵魂。我们相亲相爱。这一切都消失了;连歌唱也没有了。唉,不能再活下去了!你会想念我的,我亲爱的。”

  她的声音越来越疲弱无力。垂死时生命力的消失使她差不多停止了呼吸。她的手指紧紧握着大拇指,暗示最后的时刻已经近了。在这个童贞女临终时轻轻的疾声里,天神大概已经开始絮语了吧。

  她喃喃地说:

  “你们会想念我的,不是吗?因为如果没有人想念我,我就死得太伤心了。我有时候任性,我请你们原谅我。我深信,如果上天愿意的话,我们还会幸福的,我的格温普兰,因为我们占的地方并不大,因为我们可以在别的地方谋生。可是上天不愿意这样。我一点也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死。我从来不埋怨我眼瞎,我从来没有得罪人。我只要求瞎着眼睛待在你身旁。唉!分离是多么凄惨啊!”

  她气喘吁吁地说出来的话,好像被风吹散似的,一句跟着一句消灭了。

  “格温普兰,”她接着说,“你会想念我的,不是吗?我死后所需要的就是这个。”

  接着她又补充了一句:

  “啊!让我留在你们身边吧!”

  沉默了一会儿,她又说:

  “希望你尽可能早点来找我。即使是在天上,我少了你也是不会幸福的。不要让我孤苦伶仃的待得太久,我亲爱的格温普兰!天堂就在这儿。上面不过是青天。啊!我问得慌!我亲爱的!我亲爱的!我亲爱的!”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大叫一声。

  “永别了!”蒂说。

  “可怜可怜吧!”格温普兰又叫了一声。

  他用嘴亲着蒂那双冷冰冰的美丽的手。

  有好一会儿的工夫,她似乎停止了呼吸。

  接着,她撑着时弯抬起身来,一道电光闪过她的眼睛,脸上露出了一个不可名状的微笑。她的声音突然变得生气勃勃。

  “光明!”她嚷了起来,“我看见了光明!”

  她随后就断气了。

  她倒在垫子上不动了。

  “死了!”于苏斯说。

  可怜的老头儿好像被绝望压碎了似的,秃头俯在蒂脚下,一张胀满泪水的面孔藏在蒂长袍的衣褶里,他就这样昏过去了。

  这时候格温普兰的表情可怕极了。

  他站起来,抬起头,凝视上面无际的黑夜。

  谁也没有注意他,大概黑暗里有一个看不见的灵魂在注视他吧,只见他高高举起双手,说道:

  “我来了!”

  他向着船边走过去,好像有一个幻象在吸引着他。

  深渊就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

  他慢慢地走着,没有朝脚下望一眼。

  他脸上挂着微笑,跟蒂刚才的微笑一样。

  他一直朝前走。他好像在注视什么东西似的。

  他眼睛里闪着一道亮光,仿佛这是他远远看见的那个灵魂的反光。

  他大声说:“好的!”

  他每走一步,就离船边近一步。

  他举着胳膊,头朝后仰着,眼睛一动也不动,像鬼怪似的僵硬地走着。

  他既不慌忙,也不犹豫,像注定似的准确地朝前走,好像前面根本没有张着巨吻的深渊和打开的坟墓一样。他喃喃地说:“你放心吧。我跟着你。我懂得你对我做的信号。”

  他的眼睛盯住天上最黑暗的一点、他在微笑。

  天空一片漆黑,连一颗星星都没有,可是显而易见的,他看见了一颗。

  他穿过了甲板。

  他四肢僵硬地走了几步,来到船边。

  “到了,”他说。“蒂,瞧,我来了!”

  他接着又往前走。那里没有舷墙。前面什么也没有。他又迈了一步。

  他跌下去了。

  夜色沉闷、黑暗;水很深。他沉下去了。他就这样安安静静地,悄悄地不见了。谁也没有看见,谁也没有听见。船继续前进,河水继续流动。

  过了不久,船就到了海上。

  当于苏斯从昏迷中醒过来的时候,他没有看见格温普兰,只看见奥莫在船边望着海面,向黑暗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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