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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龙场诸生(改过)(明)王守仁

  

  夫过者自大贤所不免,然不害其卒为大贤者[2],为其能改也。故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诸生自思平日亦有缺于廉耻忠信之行者乎?亦有薄于孝友之道陷于狡诈偷刻之习者乎[3]?诸生殆不至于此,不幸或有之,皆其不知而误蹈,素无师友之讲习规饰也[4]。诸生试内省万一有近于是者[5],固亦不可以不痛自悔咎[6],然亦不当以此自歉,遂馁于改过从善之心[7]。但能一旦脱然洗涤旧染[8],虽昔为寇盗,今日不害为君子矣。若曰吾昔已如此,今虽改过而从善,将人不信我[9],且无赎于前过,反怀羞涩疑沮而甘心于污浊终焉[10],则吾亦绝望尔矣。

  

  

  注释:

  [1]龙场:驿名,在贵州修文。[2]不害:不妨害。[3]偷刻:奸巧刻薄。[4]规饰:规劝帮助。[5]内省:内心反省。[6]悔咎:悔过。咎,过失、罪过。[7]馁(něi 内上声):失掉勇气。[8]旧染:过去沾染的污点。[9]将:而。[10]疑沮(jǔ举):疑虑。

  

  

  王守仁(1472—1528),字伯安,学者称阳明先生,渐江余姚人,明代著名哲学家。弘治年间进士,因反对宦官刘瑾,下诏狱,受廷杖四十,谪贬为贵州龙场驿丞。后以镇压农民起义和平定地方侯王“宸濠之乱”有功,升南京兵部尚书,封新建伯,卒谥文成。王守仁的著作由门人编纂成为《王文成公全书》,共三十八卷。

  明正德三年(1508),王守仁因反对宦官刘瑾,被贬到贵州龙场驿。很多人从其学,他写《示龙场诸生》,以相规劝。书前小序云:“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曰改过,四曰贵善,其慎听勿忽。”这里选录“改过”部分。

  王守仁认为人皆有过,改者为贤。他在《寄诸弟》信中说:“人皆曰:‘人非尧舜,安能无过。’此亦相沿之说,未足以知尧舜之心。若尧舜之心而自以为无过,即非所以为圣人矣。”这种看法是深刻的。

  因为人皆有过,所以不贵于无过,而贵于改过。“但能一旦脱然洗涤旧染,虽昔为寇盗,今日不害为君子矣。”若不痛下决心改过,疑惧重重,甘心于浊污而终老,则不可救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