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际恒著作集
诗经通论卷六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齐
鸡鸣
鸡。既。鸣。矣。,[评]寤。虚。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本韵。○赋也。下同。[评]审听。实。
东。方。明。矣。,[评]再寤。虚。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本韵。[评]谛视。实。
虫。飞。薨。薨。,[评]将晓。甘。与。子。同。梦。。──[评]工语。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本韵。[评]倒字句。
序谓「思贤妃,刺哀公」。朱郁仪谓「美乙公之王姬」。伪说谓「卫姬劝桓公」。众说不一,皆无确据。然则序亦安可从也。
此似刺齐侯之诗。严氏谓「上二章大史奏鸡鸣,公乃谓『此非鸡之鸣,是苍蝇之声耳』,以见其荒淫昏乱」,似是。二章仿此。三章,「为语其所昵之辞」,亦可通。旧说皆谓三章为贤妃之辞;「匪鸡则鸣」,忽下断语,又称君为「子」,皆未安。
此诗大指,予从严氏。若夫严氏曰:「旧说以为古之贤妃警其夫,欲令早起,误以蝇声为鸡声。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鸡未鸣之前无蝇声也。」此说误矣。即作贤妃误以蝇声为鸡声解,亦可。何也?蝇声夜中虽间有之,今小蝇无声,惟大者有声。然亦不必泥。苍蝇之声,犹云虫鸣声耳。秋夜有虫鸣;此必夏夜,故云苍蝇。或谓贤妃误听,或谓君误指,皆无不可。乃谓「蝇以天将明乃飞而有声」,是误以蚊声为蝇声也。蚊则天将明飞而有声,即下所谓「虫飞薨薨」是也。自严氏为此说,后人均疑蝇声在鸡鸣后,与下「月光」不一例,于是纷纷凿解。朱郁仪谓「月」字乃「日」字之误。季明德以一章为「疑其已迟」,二章为「幸其尚蚤」。何玄子曰:「贤妃谓君毋谓鸡声为蚤,过此以往,不但闻鸡声,将有苍蝇之声矣。」因叹诗人本谓误以蝇声为鸡声,解诗者又误以蝇声为蚊声,真堪捧腹。埤雅,喜乱飞,似蚊而小,望之如雾。荀子所谓「醯酸而聚」者也。因雨而生,与蚊实异。说文「秦谓之,楚谓之蚊」,似未深考。
[三章]「会且归矣」,君谓朝会者且欲归而治事矣;「无庶予、子憎」谓庶几无使人憎予与子也。是倒字句法,以见君天明方起,尚留恋于色而为辞也。严氏谓「吾会朝即归,庶无为吾子所憎也」,鄙而稚。集传主贤妃言,谓「俟君不出,则将散而归矣」,并无理。
[增]此诗谓贤妃作亦可,即谓贤大夫之妻作亦何不可。总之,警其夫欲令早起,故终夜关心,乍寐乍觉,误以蝇声为鸡声,以月光为东方明,真情实境,写来活现。此亦夏月廿四、五、六、七等夜常有之事,惟知者可与道耳。庭燎不安于寝,间「夜何其」,亦同此意。乃解诗者不知领会微旨,专在字句纷纷聚辩,使人不见诗之妙,何耶?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如以辞而已,非惟索解为难,且将怪作者矛盾矣。
【鸡鸣三章,章四句。】
还
子之还兮,遭、我、乎峱之间兮。[评]多以我字见姿。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本韵。兮。赋也。下同。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本韵。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本韵。兮。
序谓「刺哀公」,无据。按田猎亦男子所有事,豳风之「于貉」、「为裘」,秦风之「奉时辰牡」,安在其为「荒」哉!且此无「君、公」字,乃民庶耳,则尤不当刺。第诗之赠答处若有矜夸之意,以为见齐俗之尚功利则可,若必曰「不自知其非」,曰「其俗不美」,无乃矮人观场之见乎!
【还三章,章四句。】
着
俟我于着、乎而,[评]实。充耳以素、乎而,[评]实。尚之以琼、华、本韵乎而。赋也。下同。[评]虚。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琼莹本韵。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黄乎而,尚之以琼英本韵。乎而。
序谓「刺时不亲迎」。按此本言亲迎。必欲反之为刺,何居?若是,则凡美者皆可为刺矣。又可异者,吕氏祖其「刺不亲迎」之说,以为「女至门,始见其俟己」,安见此「着」与「庭」、「堂」为家而非女家乎?郑风 丰篇亦有「俟我乎堂」句,解者皆以为女家,又何居?况即谓女至家,安知其前不至女家耶?
此女子于归见亲迎之诗,今不可知其为何人。观充耳以琼玉,则亦贵人矣。「琼」,赤玉,贵者用之。「华」、「莹」、「英」,取协韵,以赞其玉之色泽也。毛传分「琼华」、「琼莹」、「琼英」为三种物,已自可笑;而又以琼华为「石」,琼莹、琼英为「石似玉」,又以分君、卿、大夫、士,尤谬。集传本之,皆以三者为「石似玉」,亦不可解。
「着」、「庭」、「堂」,三地。「素」、「青」、「黄」,紞之三色。琼惟一玉,而以「华」、「莹」、「英」赞之,虚、实位置如此。
【着三章,章三句。】
东方之日
东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本韵。兮。兴也。下同。
东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闼兮。在我闼兮,履我发本韵。兮。
小序谓「刺衰」,孔氏谓「刺哀公」,伪传、说谓「刺庄公」,何玄子谓「刺襄公」,说诗者果可以群逞臆见如是乎!
此刺淫之诗,以「日」、「月」为兴,作两章韵头耳。执泥「日」、「月」求解,皆非是。
【东方之日二章,章五句。】
东方未明
东方未明,颠倒衣、裳。本韵。颠之倒之,自公召本韵。之。赋也。
东方未晞,颠倒裳、衣。本韵。倒之颠之,自公令本韵。之。赋也。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则莫。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无节」,然古人鸡鸣而起,鸡鸣时正东方未明,可以起矣,并不为蚤,何言「无节」乎!此泥后世晏起而妄论古,可笑也。末章难详。
【东方未明三章,章四句。】
南山
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评]刺辞。曷又怀本韵。止?比而赋也。下同。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本韵。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本韵。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韵。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极本韵。止?
诗中曰「鲁道」,曰「齐子」,明是齐襄公、文姜之事。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为刺辞亦甚显然。
小序谓「刺齐襄公」,只似笼统语。集传谓「前二章刺齐襄,后二章刺鲁桓」,未免割裂,辞意不贵。季明德谓「通篇刺文姜」,然则「雄狐」之说为何?何玄子谓「惟首章首二句刺齐襄,首章『怀』字刺文姜,二章『从』字刺鲁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妇成昏之始」,尤凿。惟严氏谓「通篇刺鲁桓」,似得之,盖谓齐人不当以「雄狐」目其君也。其曰「雄狐绥绥然求匹,喻鲁桓求昏于齐也」。又曰「齐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恶而归咎于鲁之辞也。辞虽归咎于鲁,所以刺襄公者深矣」。如此,则辞旨归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参伍」之伍。葛屦相伍必两,冠緌必双。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甫田
无田甫田,维莠骄骄。无思远人,劳心忉忉。本韵。○比而赋也。
无田甫田,维莠桀桀。无思远人,劳心怛怛。本韵。○比而赋也。
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本韵。兮。非比,然未详。
此诗未详。小序谓「刺襄公」,无据。大序谓「无礼义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诸侯」云云,集传且谓「戒时人厌小而务大,忽近而图远」云云,大抵皆影响之论。而集传说理,于诗尤远,又以末章为比;按未章明是赋,必无此比体,惟知者可与道耳。何玄子谓「刺鲁庄公」,以末章云「婉兮娈兮」,猗嗟亦云「猗嗟娈兮,清扬婉兮」也。按诗多同句,而上二章之辞则全不合。
【甫田三章,章四句。】
卢令
卢令。令。,[评]声。其人美且。仁。。通韵。○赋也。下同。[评]心。
卢重。环。,[评]形。其人美且。鬈。。本韵。[评]形。
卢重。鋂。,[评]形。其人美且。偲。。本韵。[评]形。
序「刺襄公」。何玄子曰:「公羊传载庄四年,公与齐侯狩于禚。左传载庄八年,齐侯田于贝丘,见大豕,从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惧,坠于车,因遂为无知所弒。此足为襄公好田之证。」
「令令」,即环、鋂之声。「鬈」,说文「发好也」。「偲」,集传曰「多须之貌。春秋传所谓『于思』。偲、思,古通用」。按以上「鬈」字例之,则此说是。
【卢令三章,章二句。】
敝笱
。齐子归止,其从如。云敝笱在梁,其鱼鲂。。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敝笱在梁,其鱼鲂鱮。齐子归止,其从如。雨。。本韵。[评]承云。
敝笱在梁,其鱼唯唯。[评]变。齐子归止,其从如。水。。本韵。[评]承雨。
此指文姜诗。「归」,指于归;「从」,指从嫁,自顺。集传以文姜如齐多在庄公之世,故以为刺庄公,非也。因以「归」为归宁,既牵强,而不能防闲其母之罪,孰若不能防闲其妻之罪为尤重耶!
[一章、二章]」、「鲂鱮」总连「鲂」字,盖鲂为鱼之绝美,陈风「鲂」与「鱮」取换韵脚耳,不必泥。曰「岂其食鱼,必河之鲂」,是也。「
[三章]「唯唯」,毛传谓「出入不制」,虽非「唯」字正义,然于诗旨则合,姑从之。郑氏谓「行相随顺之貌」,若是,则为心下「从」者。夫诗意本取敝笱不能制鱼况鲁桓不能制妻,乃况从者,何耶?不可从。
「鱼」,阴类,故比文姜。「云」、「雨」、「水」,亦皆阴气,故比从者。
【敝笱三章,章四句。】
载驱
载驱薄薄,簟茀、朱鞹。鲁道有荡,齐子发夕。本韵。○赋也。下同。
四骊济济,垂辔沵沵。鲁道有荡,齐子岂。弟。。本韵。[评]意。
汶水汤汤,行人彭彭。鲁道有荡,齐子翔。本韵。
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鲁道有荡,齐子游敖。本韵。
小序谓「刺齐襄」,因以前二章上句指襄公。集传皆以为指文姜,意亦贯。
【载驱四章,章四句。】
猗嗟
猗嗟昌兮,颀而长兮。抑、若、扬、兮、,[评]摹神。美、目、扬、兮;巧趋跄兮;射。则。臧。本韵。兮。。赋也。下同。[评]先虚言射。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仪既成兮;终。日。射。侯。,不。出。正。兮。;[评]此言射而中。展我甥本韵。兮。
猗嗟娈兮,清、扬、婉兮。舞则选兮;射。则。贯。兮。,四。矢。反。兮。;以。御。乱。本韵。兮。。[评]此言射而贯,贯必有力,故言御乱。
小序谓「刺庄公」,是。
何玄子曰:「春秋庄四年冬『公及齐人狩于禚』,此诗疑即狩禚事,盖公朝齐而因以狩也。古者诸侯相朝则有宾射,故所言者皆宾射之礼。又诗曰『展我甥兮』,自是庄公初至齐而人骤见之之语。」此说似有理。
[二章]「巧趋跄兮」,何玄子曰:「盖升阶、降阶、就位、复位之时。」
[三章]何玄子曰:「『贯』,贯布也。礼,射布侯中必贯,始释算。乡射礼云『不贯不释』,是也。『反』者,反其矢于受矢之处,即楅是也。」大序曰「夫人庄公为齐侯之子焉」,盖本公、谷二传为说。春秋「子同生」,谷梁曰「疑,故志之」。公羊曰「夫人谮于齐侯,『公曰:「同非吾子,齐侯之子也!」』」按此事暧昧,序据以说诗,谬。郑氏于「展我甥兮」之下云「展,诚也,言诚者,拒时人言齐侯之子」,又本序说。然诗人未必果有此意也。后之解诗者,不信序说,则不用可也。集传既用序说,又为之辨诬,尤可笑。
集传于「美目扬兮」释曰「扬,目之动也」,于「清扬婉兮」又曰「扬,眉之美也」,何居?
三章皆言射,极有条理,而叙法错综入妙。
【猗嗟三章,章六句。】
魏
葛屦
纠纠葛屦,可以屦霜。掺掺女手,可以缝裳。本韵。要之襋之,好人服本韵。之。兴也。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维是褊心,是以为刺。本韵。○赋也。
此诗「刺褊」,已见本文。大序因「纠纠葛屦」二句,并为刺「俭啬」,非也。俭为美德,「与其奢也宁俭」,夫子不云乎!序之以为「俭啬」者,误泥首章首二句,以为赋也。不知此是兴。诗人取兴多有难详者,不必执泥强求。集传既以为兴,是已,乃亦依序谓「刺俭啬」,何耶?毛传以「女」为嫁未三月之女,武断殊甚。集传亦谬从之。
此诗疑其时夫人之妾媵所作,以刺夫人者。
[一章]「纠纠」,毛传曰「犹缭缭也」。集传曰「缭戾寒凉之意」。以传字作「缭戾寒凉」合下「履霜」意,杜撰而稚。诗取兴谓虽纠纠之葛屦亦可以履霜,则掺掺之女手亦可以缝裳矣,于是要之襋之,使好人服之。「好人」,犹美人,指夫人也。以见其服事之勤如此。
[二章]于是承「好人」而言,见其提提然安谛也,其仪容宛然左避而退让也,其服饰佩其象揥也;维是其心褊急,是以为刺耳。
【葛屦二章:一章六句,一章五句。】
汾沮洳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其之子,美无度;美无度,殊异乎公路本韵。○兴也。下同。
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异乎公行。本韵。
彼汾一曲,言采其藚。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异乎公族。本韵。
小序谓「刺俭」,此蒙上篇之误而为说也。此篇不惟绝不见刺意,且亦无俭意。乃谓魏君亲采莫与桑与藚以合「刺俭」「刺俭」,原误作「俭之」,今改。之说,岂不稚其可笑乎!且诗亦无人采莫、又采桑、又采藚者,其为兴义甚明。彼盖直以每章上二句为赋也。集传既以为兴,而亦序谓「刺俭」,何耶?其曰,「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之辞也」,则采莫为他物矣,刺俭之意于何而见?又曰「俭啬、褊急之态」,并连上篇褊急以入此篇,尤可笑。又毛、郑诸解以「美无度」为美辞,以「殊异乎公路」为刺辞;方美而忽刺,亦无此理。
此诗人赞其公族大夫之诗,托言采物而见其人以起兴也。当时公族之人多习为骄贵,不循礼法故言此子美不可量,殊异乎公路之辈,犹言「超出流辈」也。正意在末章「公族」二字。「公路」、「公行」亦公族官名,取换韵耳。左传晋有公族、公行之官,不必据以解此,安知魏之制度同于晋乎?
【汾沮洳三章,章六句。】
园有桃
园有桃,其实之殽。心之忧矣,我、歌、且、谣、。不。知。我。者。谓。我。士。也。骄。。本韵。彼。人。是。哉。,子。曰。何。其。?[评]诗如行文,极纵横排宕之致。心之忧矣,其。谁。知。之。?[评]总不知。其谁知之,盖。亦。勿。思。。本韵。○兴也。下同。[评]答不知我者。
园有棘,其实之食。心之忧矣,聊。以。行。国。。不。知。我。者。谓。我。士。也。罔。极。。本韵。[评]摹神。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忧矣,其谁知之?其谁知之,盖亦勿思。
小序谓「刺时」,大序谓「国小而无德教」,集传承之,大抵皆依摹上三篇为说也。
此贤者忧时之诗。
「园有桃」二句,毛传、集传皆以为兴,是已。然毛传谓「园有桃其实之殽,国有民得其力」,非是。集传谓「园有桃,则其实之殽矣;心之忧,则我歌且谣矣」,亦无意义。此盖谓桃、棘,果实之贱者,园有之,犹可以为食,兴国之无人也,故直接以「心之忧矣」云云。诗之兴体不一,在乎善会之而已。
【园有桃二章,章十二句。】
陟岵
陟彼岵兮,瞻望父本韵。兮。父曰:「嗟予子,句。行役夙夜无已。上慎旃哉,犹来无止!」本韵。○赋也。下同。
陟彼屺兮,瞻望母本韵。兮。母曰:「嗟予季,句。行役夙夜无寐。上慎旃哉,犹来无弃!」本韵。
陟彼冈兮,瞻望兄本韵。兮。兄曰:「嗟予弟,句。行役夙夜必偕。上慎旃哉,犹来无死!」本韵。
小序谓「孝子行役,思念父母」,是。
尔雅「有草木,岵;无草木,峐」。●同。毛传反之,非。「父曰」以下,皆父于其临行教戒之辞。「无止」,谓无止于彼而不来也。「无弃」,谓无弃我而不归也。「无死」,则加激切矣。集传于上二章皆预缠「死」字,无谓。
【陟岵三章,章六句。】
十亩之间
十亩之间兮,桑者闲闲兮,「行与子还本韵。兮!」赋也。下同。
十亩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与子逝本韵。兮!」
此类刺淫之诗,盖以「桑者」为妇人古称,采桑皆妇人,无称男子者。若为君子思隐,则何为及于妇人耶。毛传解「闲闲」之义曰「闲闲然男女无别往来之貌」,盖已知桑者为女子,微见其意矣。曹植诗云「美女妖且闲,采桑歧路间」,亦得此意。古西北之地多植桑,与今绝异,故指男女之私者必曰「桑中」也。此描摹桑者闲闲、泄泄之态,而行将与之还而往,正类其意。不然,则夫之呼其妻,亦未可知也。因叹此诗若杂郑风中,集传必以为淫诗,今在魏风,遂不之觉,于此见其有耳而无目。则其谓郑风为淫诗者,其非淫诗可知矣。
孟子云「五亩之宅,树之以桑」。此十亩者合两宅而言,故曰「之间」。「泄泄」,亦「闲闲」之义。
【十亩之间二章,章三句。】
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貆。兮。?[评]只是借形君子,莫认作实。写西北人家如画。彼君子兮,不素餐本韵。兮!兴也。下同。
坎坎伐辐兮,寘之河之侧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亿。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本韵。兮!
坎坎伐轮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沦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鹑。兮。?彼君子兮,不素飧本韵。兮!
小序谓「刺贪」;大序谓「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谓「刺贪」者,指「不稼」以下而言也。谓「不得进仕」者,指章首三句而言也。「刺贪」与「不得进仕」各自为义,两不相蒙。又首三句,解诗者不为赋则为比。今按之,以为赋者,毛、郑解,集传从之。则以伐檀为实事。夫君子之人岂必从事力作?即从事力作,如伐檀及稼穑、狩猎诸事,庸夫类为之,皆自食其力;君子为此,何以见其贤?既有难通,而「河水清且涟猗」一句竟无着落:言君子不仕,伐檀以自给,而置于河干,可也,何为赞河水耶?毛传云「若俟河水清且涟」,此仿左传「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为说,添出「若俟」字,殊非语气。以为比者,苏氏解。谓伐檀宜为车,今河非用车之处,仍只君子不得进仕之义,与下义不蒙。而「河水」一句虽竭力曲解,亦终不合。
再四思之,此首三句非赋,非比,乃兴也。兴体不必尽与下所合,不可固执求之。只是君子者适见有伐檀为车,用置于河干,而河水正清且涟猗之时,即所见以为兴,而下乃其事也。
此诗美君子之不素餐,「不稼」四句只是借小人以形君子,亦借君子以骂小人,乃反衬「不素餐」之义耳。末二句始露其旨。若以为「刺贪」,失之矣。
【伐檀三章,章九句。】
硕鼠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女,莫我肯顾。逝将去女,适彼乐土。乐。土。乐。土。,[评]津津。爰得我所。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女,莫我肯德。逝将去女,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本韵。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女,莫我肯劳。逝将去女,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本韵。
此诗刺重敛苛政,特为明显。
【硕鼠三章,章八句。】
唐
蟋蟀
蟋、蟀、在、堂、,岁、聿、其、莫、。今、我、不、乐、,日、月、其、除、。[评]感时惜物诗肇端于此。无已大康,职思其居。好乐无荒,良士瞿瞿。本韵。○赋也。下同。
蟋蟀在堂,岁聿其逝。今我不乐,日月其迈。无已大康,职思其外。好乐无荒,良士蹶蹶。本韵。
蟋蟀在堂,役车其休。今我不乐,日月其慆。无已大康,职思其忧。好乐无荒,良士休休。本韵。
小序谓「刺晋僖「僖」,原误「昭」,据校改。公。集传谓「民间终岁劳苦之诗」。观诗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尽是细民,乃士大夫之诗也。
每章八句,上四句一意,下四句一意。上四句言及时行乐,下四句又戒无过甚也。苏氏以其前后不类,作君、臣告语之辞,凿矣。
【蟋蟀三章,章八句。】
山有枢
山有枢,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娄。子有车马,弗驰弗驱。宛其死矣,他人是愉!本韵。○兴也。下同。
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庭内,弗洒弗扫。子有钟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本韵。
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评]汉魏诗鼻祖。且以喜乐,且以永日。宛其死矣 ,他人入室!本韵。
小序谓「刺晋昭公」,无据。集传谓「答前篇之意而解其忧」,亦谬。前篇先言及时为乐,后言无过甚;此篇惟言乐而已,何谓答之乎!朱子辨序曰「『宛其死矣』之言,非臣子所得施于君父者」。何玄子因以为诸大夫哀昭公之将亡而私相告语之辞。解诗若此,岂有定见者耶!季明德谓「刺俭不中礼之诗」,差可通。然未有以见其必然也。
若直依诗词作及时行乐解,则类旷达者流,未可为训。且其人无子耶?若有之,则以子孙为「他人」,是庄子之「委蜕」,佛家之「本空」矣。故诸家谓刺时君之败亡者,意本近是;然无所考,乌得凿然以为刺某公乎!
[三章]「且以永日」,犹云「尽此一日」也。集传云「人多忧则觉日短,饮食作乐可以永长此日」,既昧「永日」之义,且人忧则苦日长,乐则嫌日短,严氏已讥其反说矣。
【山有枢三章,章八句。】
扬之水
扬之水,白石凿凿。素衣、朱襮,从子于沃。既见君子,云何不乐!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扬之水,白石皓皓。素衣、朱绣,从子于鹄。既见君子,云何不忧!本韵。
扬之水,白石粼粼。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本韵。[评]正是告人处。
大序谓「昭公分国以封沃,沃盛强,昭公微弱,国人将叛而归沃」。严氏曰:「将叛者潘父之徒而已,国人拳拳于昭公,无叛心也,彼「彼」,原作「后」,今改。序言过矣。异时潘父弒昭公,迎桓叔,晋人发兵攻桓叔,桓叔败,还,归曲沃,皆可以见国人之心矣。」严氏此说得诗之正意。集传误从序,故予谓遵序者莫若集传也。
[一章]「扬之水」,水之浅而缓者。「白石凿凿」,喻隐谋之彰露也。「子」,指叛者。「君子」,指桓叔。严氏曰:「设言其人,其意谓国中有将与为叛以应曲沃者矣。此微词以泄其谋,欲昭公闻之而戒惧,早为之备也。若真欲从沃,则是潘父之党,必不作此诗以泄漏其事,且自取败也。」
[三章]「我闻有命,不敢以告人」,若为国人将叛而作,则为反诗矣,可乎哉!
【扬之水三章:二章章六句,一章四句。】
椒聊
椒聊之实,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硕大无朋。本韵。椒聊且,远条本韵。且!比而赋也。下同。
椒聊之实,蕃衍盈匊。彼其之子,硕旧本皆作「实」,疑误,今正之。大且笃。本韵。椒聊且,远条且!
大序谓「君子见沃之盛强,知其蕃衍盛大,子孙将有晋国焉」。观诗曰「蕃衍」,曰「硕大」,曰「远」,似指桓公,故无疑也。
何玄子曰:「『聊』,旧以为语助辞,似非文理。愚按,「且」既为语助,「聊」不应更为语助也。按尔雅云『朹,檕梅;朻者,聊』。檕梅名朹,其朻者名聊也。朻,说文『高木也』。聊,即朹之高者。」按此说是,则是「椒聊且」叹其枝之高也。「远条且」叹其条之远也。
【椒聊二章,章六句。】
绸缪
绸缪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今。夕。?[评]惝怳。见、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本韵。何。!兴也。下同。[评]惝怳。
绸缪束刍「刍」、「楚」两字原均误作「薪」,今改。三星在、隅、。[评]即在天。今夕今夕?见此邂、逅、。[评]变。子兮子兮,如此邂逅本韵。何。!
绸缪束楚「刍」、「楚」两字原均误作「薪」,今改。三星在、户、。[评]即在天。今夕今夕?见此粲、者、。[评]又变。子兮子兮,如此粲者本韵。何。
据「子兮」之词,是诗人见人成昏而作。序谓「国乱,昏姻不得其时」,恐亦臆测。如今人贺人作花烛诗,亦无不可也。
「三」,「参」通。毛传谓「参」,是也。王肃谓「十月」,亦是。其曰「在天」,统言之;「在隅」,言其方;「在户」,据人在户中而言:皆一意也。一章「子兮」指女;二章「子兮」合指;三章「子兮」指男。
【绸缪三章,章六句。】
杕杜
有杕之杜,其叶湑湑。独行踽踽。岂无他人,不如我同父。本韵。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本韵。焉?兴也。下同。
有杕之杜,其叶菁菁。独行。岂无他人,不如我同姓。本韵。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无兄弟,胡不佽焉?
此诗之意,似不得于兄弟而终望兄弟比助之辞。言我独行无偶,岂无他人可共行乎,然终不如我兄弟也。使他人而苟如兄弟也,则嗟彼行道之人胡不亲比我,而人无兄弟者胡不佽助我乎?「行之人」即上「他人」,以见他人莫如我兄弟也,即棠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之意。「嗟行之人」以下意贯至末;两「胡不」,反问之词,犹云行人胡不比我佽我耳。「人无兄弟」一句,是夹入成章者,不重,亦不必泥。注疏及苏、严二氏解此四句,皆不合,而集传尤谬。其曰:「然岂无他人之可与同行也哉,特以其不如我兄弟,是以不免于踽踽耳。于是嗟叹行路之人,何不闵我之独行而见亲,怜我之无兄弟而见助乎?」按上既曰「岂无他人可与同行,不如我兄弟」,下又仍望他人闵我怜我,自为乖反,甚可笑。且世安有望行路之人而闵怜我者乎?若是,则乞人耳。又「不如我同父」明是有兄弟人口气,乃曰「此无兄弟者自伤其孤特」,并谬。
【杕杜二章,章九句。】
羔裘
羔裘、豹袪,自我人居居。岂无他人,维子之故。本韵。○赋也。下同。
羔裘、豹褎,自我人究究。岂无他人,维子之好。本韵。
序谓「刺在位之诗。毛传释「居居」曰「怀「怀」,原作「坏」,据校改。恶不相亲比之貌」,释「究究」曰「犹居居也」。尔雅曰「居居,究究,恶也」。合二者之言,序说或是。
【羔裘二章,章四句。】
鸨羽
肃肃鸨羽,集于苞栩。王事靡盬,不能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苍天,曷其有所!本韵。○兴也。下同。
肃肃鸨翼,集于苞棘。王事靡盬,不能蓺黍稷。父母何食?悠悠苍天,曷其有极!本韵。
肃肃鸨行,集于苞桑。王事靡盬,不能蓺稻粱。父母何尝?悠悠苍天,曷其有常!本韵。
大序谓「晋昭公之后,大乱五世,君子下从征役,不得养父母之诗」。今以诗中「王事」二字而信其说。
【鸨羽三章,章七句。】
无衣
岂。曰。无。衣。七。兮。![评]起得兀突飘忽。不、如、子、之、衣、,安且吉本韵。兮、。赋也。下同。[评]二句只一意,无他衬句,章法亦奇。
岂曰无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本韵。兮。
小序谓「美晋武公」,是美者其诗人美之,传之于世,人则以为刺耳,正不相妨。朱仲晦不喻其意,力诋小序,谓「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颠倒顺逆,乱理悖伦,未有如此之甚者」,甚无谓。篇中「子兮」指武公,序以为「请命于天子之使」,意以「子」属「天子之使」也,然增出矣。集传以「子」为武公自指「天子」,谬。
【无衣二章,章三句。】
有杕之杜
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适我?本韵。中心好之,[评]真情。曷饮食本韵。之?兴也。下同。
有杕之杜,生于道周。彼君子兮,噬肯来游?本韵。中心好之,曷饮食之?
集传谓「此人好贤而不足以致之」,是。
首二句是兴,不必作比解。
贤者初不望人饮食,而好贤之人则惟思以饮食申其殷勤之意。缁衣「改衣、授餐」亦然。此真善体人情以为言也。
【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
葛生
葛生蒙楚,蔓于野。予美亡此,谁、与、?独、处、。本韵。○兴也。
葛生蒙棘,蔓于域。予美亡此,谁与?独息。本韵。○兴也。
角、枕、粲、兮、,锦、衾、烂、兮、。予美亡此,谁与?独旦。本韵。○赋也。下同。
夏。之。日。,冬。之。夜。。[评]不露思字妙。百岁之后,归于其居。本韵。
冬之夜,夏之日。[评]此换句特妙,见时光流转。百岁之后,归于其室。本韵。
小序谓「刺晋献公」,是。曹氏数献公二十三年之间凡十一战,则妇人于夫征役而思之者多矣。
此诗或谓「思存」,或谓「悼亡」,据思存为是。末章「百岁之后」,谓此时不得共处,百岁之后拟同归于九泉之居,矢其志之守义无他也。云「百岁」者,即偕老之意。若夫已死,而自云「己百岁之后同归于居」,便非语气。
[一章]首二句是兴;或以为赋,或以为比,皆非。「谁与?独处」,何玄子曰「我其谁与乎?但独处而已」。后章仿此。各以二字为文,递转而下,与易「匪寇,昏媾」句法同。
[四章]言「夏、冬」者,取时变之大,犹今人言「寒暑迭更,裘葛屡易」也,见其无时不思,此义也。云「日、夜」者,见其无刻不思,此又一义也。以「日」属「夏」,以「夜」属「冬」,则各以其长者言之,此又一义也。末章转换,亦以见时之转换,此又一义也。诗义之耐人寻绎如此。
【葛生五章,章四句。】
采苓
采、苓、,采、苓、,首、阳、之、颠、。人、之、为、言、,苟、亦、无、信、!通韵。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本韵。○兴也。下同。[评]通篇以迭词重句缠绵动听,而姿态亦复摇曳。
采苦,采苦,首阳之下。人之为言,苟亦无与!本韵。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
采葑,采葑,首阳之东。人之为言,苟亦无从!本韵。舍旃,舍旃,苟亦无然!人之为言,胡得焉!
序谓「刺晋献公听谗」,是。
首二句是兴;以为比,非。
首阳,山名。集传以首阳为「首山之南」,然则下何以云「首阳之东」乎?
【采苓三章,章八句。】
诗经通论卷七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秦
车邻
有车邻邻,有马白颠。未、见、君子,[评]未见一章。寺人之令。通韵。○赋也。
阪有漆,隰有栗。既、见、君子,[评]既见二章。并坐鼓瑟。今者不乐,逝者其耋!本韵。○兴也。下同。
阪有桑,隰有杨。既、见、君子,并坐鼓簧。今者不乐,逝者其亡!本韵。
小序谓「美秦仲」,刘公瑾疑为「美襄公」,无有定也。小序谓下篇为「美襄公」,故此云「美秦仲」,以其为秦风首耳。其臆测亦可见。伪说谓「襄公为诸侯,周大夫与燕,美之而作」,以诗中有「并坐」字,谓臣不当与君并坐也。然亦武断。何玄子谓「鼓瑟者并坐」,亦非语气。意或草创之时,君、臣习狎,容有之耶?
【车邻三章:一章四句,二章章六句。】
驷驖
驷驖孔阜,六辔在手。公之媚子,从公于狩。本韵。○赋也。下同。
奉时辰牡,辰牡孔硕。公、曰、「左、之、」,舍、拔、则、获、。本韵。[评]迅快自喜如见。
游于北园,四马既闲。本韵。輶车鸾镳,载猃歇骄。本韵。
小序谓「美襄公」,然未知为何公。其曰「媚子从狩」,恐亦未必为美也。
「歇骄」,依旧解作犬名为是。若作「歇其骄」解,非古人语气。秦风诸诗多慓悍自喜之意,洵乎言乃心之声也。
【驷驖三章,章四句。】
小戎
小、戎、俴、收、,[评]戎车制。五、楘、梁、辀、,本韵。[评]驭两服。游、环、、胁、驱、,阴、靷、、鋈、续、,[评]驭两骖。文、茵、、畅、毂、,[评]又写车。驾、我、骐、、馵、。[评]写两服。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在、其、板、屋、,乱、我、心、曲、。本韵。○赋也。下同。
四、牡、孔、阜、,六、辔、在、手、,本韵。[评]承上驾我句。骐、、 、是、中、,[评]两服。騧、、骊、是、骖、。本韵。[评]两骖。龙、盾、之、合、,[评]车蔽。鋈、以、觼、軜、。[评]骖辔饰。言念君子,温其在邑。本韵。方、何、为、期、?胡、然、我、念、之、。本韵。
俴、驷、孔、群、,厹、矛、鋈、錞、,[评]承上龙盾两句,言矛盾。蒙、伐、有、苑、。虎、韔、镂、膺、,[评]弓室。交、韔、二、弓、,竹、闭、绲、縢、。[评]弓檠。言念君子,载、寝、载、兴、;厌、厌、良、人、,秩、秩、德、音、。本韵。
序谓「美襄公,国人则矜其车甲,妇人能闵其君子焉」。一诗作两义,非也。伪传谓「襄公遣大夫征戎而劳之」,意近是。何玄子曰:「襄公当幽王时为西垂之大夫,未为诸侯也,而所遣者亦大夫耶?」此驳非,大夫之臣亦可称「大夫」也。邹肇敏曰:「凡劳诗或代为其人言,或代为其室家言。而此诗『言念居子』,则襄公自念其居子。」予初亦疑「厌厌良人」为妇目夫之词;以孟子「其良人出」,唐风「如此良人何」证之,殆合。然黄鸟哀三良,亦曰「歼我良人」,雅之桑柔亦曰「维此良人,作为式谷」,何也?若为室家代述,则种种军容缕耳。何玄子曰:「先秦之世,『良人』为君子通称。吕氏纪序意曰『秋甲子朔4固无烦如此,朔之日,良人请问十二纪』,注亦谓『良人,君子也』。」二说皆通。
[二章]戎车为驷马,两服、两骖。上章言两服曰「骐、馵」,此章曰「骐、」,「」即「馵」,特变字耳,故「骐」字不变也。何玄子曰,「尔雅谓『,白驳』。盖马有色,有白色,故曰『驳』。上章曰『馵』,因其白之在足也。此章曰『』,因其之在体也。」亦有理。
[三章]「镂膺」,补传曰:「韔以虎皮为之,而以金镂饰其膺也。膺,胸也,谓弓室之胸也。」严氏曰:「此首言『虎韔』,继言『镂膺』,下文又言『交韔二弓,竹闭绲滕』,则皆言弓耳,不得以此『镂膺』为彼钩膺也。补传为长。」二说皆是。写军容之盛,细述其实马、器械制度,刻琢典奥,于斯极矣;汉赋迥不能及。「言念君子」以下,忽又为平浅之音,空淡之句。一篇之中,气候不齐,阴、晴各异,宜乎作序者不知之,以为两义也。
【小戎三章,章十句。】
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游、从、之、,宛。在。水中央。Y、洄、从、之、,道阻且长。Y伊人,在。水一方。本韵。○兴也。下同。[评]此四句即上在字注脚,特加描摹一番耳,故增宛字。
蒹、葭、凄、凄、,白、露、未、晞、。所谓游从之,宛在水中坻。Y洄从之,道阻且跻。Y伊人,在水之湄。本韵。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谓游从之,宛在水中沚。Y洄从之,道阻且右。Y伊人,在水之涘。本韵。
此自是贤人隐居水滨,而人慕而思见之诗游」两番摹拟,所以写其深企愿见之状Y洄」、「Y。「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于是于「在」字上原作「于上在字」,今按语气改为「于在字上」。加一「宛」字,遂觉点睛欲飞,入神之笔。上曰「在水」,下曰「宛在水」,愚之以为贤人隐居水滨,亦以此知之也。集传曰「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诗明先曰「道阻且长」,后曰「宛在」,乃以为皆不可得,何耶?如此粗浅文理,尚不之知,遑言其它!既昧诗旨,且使人不见诗之妙,可叹哉!
【蒹葭三章,章八句。】
终南
终南何、有、?有条、有梅。君子至止,锦衣、狐裘,颜如渥丹,其、君、也、哉、?本韵。○兴也。下同。
终南何有?有纪、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寿考不忘!本韵。
小序谓「戒襄公」。按此乃美耳,无戒意。
【终南二章,章六句。】
黄鸟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本韵。临其穴,惴惴其栗。本韵。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本韵。○兴也。下同。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本韵。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针虎。维此针虎,百夫之御。本韵。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秦穆公卒,以子车氏三子为殉;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见文六年左传。
集传云:「今观『临穴惴栗』之言,则是康公从父之乱命,迫而纳之于圹,其罪有所归矣。」其言盖本之苏氏,曰:「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子由又本之子瞻,其过秦穆公墓曰:「穆公生不诛孟明,岂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按诗三章明言穆公,又左传曰:「秦穆公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郑氏曰:「从死,自杀以从死。」孔氏曰:「不刺康公而刺穆公者,是穆公命从己死,此臣自杀从之,非后主之过。」此唐以上人所论,知此偏是宋人有此深文,何也?其意以穆公尚为贤主,康公庸鄙,故举而归其罪。不知从死乃秦戎狄之俗,非关君之贤否也;何必为穆公回护而归罪康公哉!朱又执「临穴惴栗」之词,为康公迫死。郑氏则以为三人自杀;其临穴惴栗,为秦人视其圹语。今平心按之,其事出于穆公之命,三人自杀,要皆不得已焉耳,岂乐死哉!即使临穴惴栗,亦自人情,不必为之讳也。
【黄鸟三章,章十二句。】
晨风
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未见君子,忧心钦钦。本韵。如何!如何!忘我实多。本韵。○兴也。下同。
山有苞栎,隰有六驳。未见君子,忧心靡乐。本韵。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山有苞棣,隰有树檖。未见君子,忧心如醉。本韵。如何!如何!忘我实多。
序谓「刺康公弃其贤臣」,此臆测语。集传属之妇人,亦无谓。伪说谓「秦君遇贤,始勤终怠」,稍近之。
【晨风三章,章六句。】
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本韵。○兴也。下同。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本韵。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本韵。
小序谓「刺用兵」,无刺意。集传仿之,谓「秦俗强悍,乐于战斗」。诗明有「王于兴师」之语,岂可徒责之秦俗哉!观其诗词,谓秦俗强悍,乐于用命,则可矣。伪传、说谓「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赋此」,近是;然不必云周人也。犬戎杀幽王,乃周人之仇;秦人言之,故曰「同仇」。「子」,指周人也。
首二句毛传谓兴,是,取下「与子同」之意也。如以为赋,则夹杂矣。
【无衣三章,章五句。】
渭阳
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本韵。○赋也。下同。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评]变。何以赠之?琼瑰、玉佩。本韵。
秦康公为太子,送母舅晋重耳归国之诗。小序谓「念母」以「悠悠我思」句也。未知果然否?大序谓「即位后思而作」,尤迂。
[增]「悠悠我思」句,情意悱恻动人,往复寻味,非惟思母,兼有诸舅存亡之感。
【渭阳二章,章四句。】
权舆
于我乎,夏、屋、渠、渠、;[评]居。今也每、食、无、余、。[评]食。于嗟乎,句。不承权舆!本韵。○赋也。下同。
于我乎,每、食、四、簋、;[评]单承上食。今也每、食、不、饱、。本韵。。于嗟乎,不承权舆!
此贤者叹君礼意寖衰之意。
一章先言居,再言食,即「适馆、授餐」意。二章单承食言,由「无余」而至「不饱」,条理井然。其「每食四簋」句,承上接下,在有余、无余之间;可以意会,初不有碍。其上一言居,下皆言食者,以食可减而居不移故也。又「夏屋渠渠」句,即藏「食有余」在内,故是妙笔。自郑氏不喻此意,以「夏屋」为餐具;近世杨用修力证之,谬也。然即知夏屋之非餐具,而知此诗意之妙者辞矣。
【权舆二章,章五句。】
陈
宛丘
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本韵。兮。赋也。下同。
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本韵
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无冬无夏,值其鹭翿。本韵
此诗刺游荡之意昭然。小序谓「刺幽公」,恐「子」字未安,毛传谓「子」为大夫,不与序同。然具此乐舞,自属君大夫之列。
【宛丘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枌
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本韵。○赋也。下同。[评]画。
谷旦于差,南方之原。此句不用韵。不绩其麻,市汉王符潜夫篇作「女」。也婆娑。本韵。
谷旦于逝,越以鬷迈。本韵。视尔如荍,贻我握椒。本韵。
大序谓「男女淫荒」,是宽泛语。何玄子谓「陈风巫、觋盛行」,似近之。盖以旧传大姬好巫,而陈俗化之。「婆娑」,舞貌;巫者必舞也。汉王符潜夫论曰「诗刺『不绩其麻,女也婆娑』。今多不修中馈,休其蚕织,而起学巫、觋,鼓舞事神,以欺诳细民」云云,足证诗意。又按其于「市」作「女」,亦疑是。盖「市也」二字未顺,而上既云「南方之原」,又云「市」,亦重迭。若果为「女」字,则上「子仲之子」当为男言。男既婆娑,女也婆娑,是为男巫、女觋也。不然,两「婆娑」亦迭。
【东门之枌三章,章四句。】
衡门
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本韵。○赋也。下同。[评]倒字。
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本韵。
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本韵。
此贤者隐居甘贫而无求于外之诗。一章,甘贫也。二、三章,无求也。唯能甘贫,故无求。唯能无求,故甘贫。故一章云「可以」,即「岂其、必」之意也。二、三章云「岂其、必」,即「可以」之意也。一章与二、三章词异意同。又因饥而言食,因食而言取妻,皆饮食、男女之事,尤一意贯通。
「乐饥」,毛传云「乐道忘饥」。集传云「玩乐忘饥」。皆添字,非。郑氏以乐作「●」,意与「疗」同,撰字,更武断。且饮水果可以疗饥乎?大抵皆不知古文有倒字法也。倒字趁韵为多。乐饥,犹饥乐,谓虽饥亦乐也,犹孔子「蔬食,饮水,曲肱而枕,乐在其中」之意。
【衡门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池
东门之池,可、以、沤麻。彼美淑姬,可、与、晤歌。本韵。○兴也。下同。
东门之池,可、以、沤纻。彼美淑姬,可、与、晤语。本韵。
东门之池,可、以、沤菅。彼美淑姬,可、与、晤言。本韵。
玩「可以」、「可与」字法,疑即上篇之意。取妻不必齐姜、宋子,即此淑姬,可与晤对、歌耳。又是上篇注脚,所谓「可以」即「岂其、必」之意,是矣。
「晤」,本训「明」。今毛传曰「遇也」,郑氏曰「犹『对』也」。孔氏曰「释言『遇,偶也』,是『遇』亦为对、偶之义」,与郑同。按此虽皆非确义,然犹可通。集传云「晤,犹『解』也」,则无此理矣。
【东门之池三章,章四句。】
东门之杨
东门之杨,其叶牂牂。昏以为期,明星煌煌。本韵。○兴也。下同。
东门之杨,其叶肺肺。昏以为期,明星晢晢「晢」原作「」,今改。本韵。
此诗未详。
【东门之杨二章,章四句。】
墓门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国人知本韵。之。知而不已,谁、昔、然矣!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倒字。
墓门有梅,有、鸮、萃、止、。[评]变。夫也不良,歌以讯本韵。之。讯、予、不、顾、,颠倒思予。本韵。
小序谓「刺陈佗」「佗」原作「陀」,下同,今改。是。观诗中云「夫」,云「国人」,则为君国之事而非民间之事矣。苏氏曰:「陈佗,陈文公之子而桓公之弟也。桓公疾病,佗杀其太子免而代之。桓公之世,陈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乱。是以国人追咎桓公,以为智不及其后,故以墓门刺焉。『夫』,指陈佗也。佗之不良,国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谁为此乎?」可谓善说此诗矣。集传以「谁昔」为「畴昔」,大谬。
[一章]「墓门有棘」,必须「斧以斯之」,以比国有不良,必须去之。
[二章]鸮止于梅,亦比佗之在国也。「歌以讯之」,非别有歌,意即此诗也。「予不顾」犹「不顾予」。
【墓门二章,章六句。】
防有鹊巢
防有鹊巢,邛有旨苕。谁侜予美?心焉忉忉。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中唐有甓,邛有旨鹝。谁侜予美?心焉惕惕。本韵。
小序谓「忧谗贼」,大序以陈宣公「陈宣公」,原作「陈灵公」,据校改实之,不知是否。
朱郁仪解每章首二句曰:「水堤曰『防』,陵霄曰『苕』。鹊巢于木,不于防;苕生于下湿,不于丘。唐中,非甓所也。『鹝』谓绶草,亦生下湿,非邛之所产也。」此说似通。何玄子以「鹝」为鸟名,亦近是。
【防有鹊巢二章,章四句。】
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赋也。下同。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懮、受、兮、,劳、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绍、兮、,劳、心、惨、本韵。○三章皆同韵。兮、。
自小序以来,皆作男女之诗,而未有以事实之者。朱郁仪以为刺灵公之诗。何玄子因以三章「舒」字为指夏征舒,意更巧妙,存之。
似方言之聱牙,又似乱辞之急促;尤妙在三章一韵。此真风之变体,愈出愈奇者。每章四句,又全在第三句使前后句法不排。盖前后三句皆上二字双,下一字单;第三句上一字单,下二字双也。后世作律诗,欲求精妙,全讲此法。
【月出三章,章四句。】
株林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本韵。[评]先作问者信辞。匪。适。株。林。,从。夏。南。。赋也。下同。[评]答以疑辞。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本韵。乘。我。乘。车。,朝。食。于。株。。本韵。[评]再答以信辞,不更露夏南字,仍若疑辞妙绝。
刺陈灵公淫夏姬之诗。
设问:「『胡为乎株林,从夏南』乎?」曰,「『匪适株林、从夏南』,或他适耳。然见其驾我乘车以舍于株野,且乘我乘车以朝食于株,则信乎其适株林矣。但其从夏南与否则不得而知也。」二章一意,意若在疑、信之间,辞已在隐跃之际,诗人之忠厚也,亦诗人之善言也。
集传云:「盖淫于夏姬,不可言也,故以从其子言之。诗人之忠厚如此。」按夫死从子,夏姬在子家,言夏姬则必言夏南,此定理也。讵以是见诗人之忠厚哉!
首章词急迫,次章承以平缓,章法绝妙。曰「株林」,曰「株野」,曰「株」,三处亦不雷同。「说于株野」、「朝食于株」两句,字法亦参差。短章无多,能曲尽其妙。
【株林二章,章四句。】
泽陂
彼泽之陂,有蒲与荷。有美一人,伤、如、之、何、![评]先伤之。寤寐无为,涕泗滂沱。本韵。○兴也。下同。
彼泽之陂,有蒲与蕑。有美一人,硕、大、且、卷、。[评]后写其形貌。寤寐无为,中心悁悁。本韵。
彼泽之陂,有蒲菡萏。有美一人,硕、大、且、俨、。寤寐无为,辗转伏枕。本韵。
序谓「刺时男女相悦」;集传谓「与月出相类」。但诗云「伤如之何」,云「涕泗滂沱」,苟男女相念,奚至于此?是必伤逝之作。或谓伤泄冶之见杀,则兴意不合,未详此诗之旨也。
陈诗十篇,集传以为淫诗者六。既误解「郑声淫」,岂陈声亦淫耶?
【泽陂三章,章六句。】
桧
羔裘
羔裘逍遥,狐裘以朝。岂不尔思?劳心忉忉!本韵。○赋也。下同。
羔裘翔,狐裘在堂。岂不尔思?我心忧伤!本韵。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岂不尔思?中心是悼!本韵。
小序谓「大夫以道去其君」,以诗中「岂不尔思」句也。大序谓「君好絜其衣服」,则执泥矣。郑语,史伯谓郑桓公曰「郐仲恃险,有骄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贪冒」,此诗云「逍遥」、「翔」,意近之矣。
[三章]「日出有曜」,陆农师曰:「言『日出有曜』,然后见其『如膏』,且亦听朝之时也;而反以燕游,又与『狐裘以朝』、『狐裘在堂』异矣。」亦新。
【羔裘三章,章四句。】
素冠
庶见素冠兮,棘人、栾、栾、兮、,[评]此句下章无。劳心慱慱本韵。兮。 赋也。下同。
庶见素衣兮,我心伤悲兮,聊、与、子、同、归、本韵。兮、[评]此句上章无。
兮,我心蕴结兮,聊与子如一x庶见素本韵。兮。
小序谓「刺不能三年」;旧皆从之,无异说。今按之,其不可信者十。时人不行三年丧,皆然也,非一人事;何必作诗以刺凡众之人?于情理不近。一也、思行三年丧之人何至于「劳心慱慱」以及「伤悲」、「蕴结」之如是;此人无乃近于人耶?二也。玩「劳心」诸句,「与子同归」诸句,必实有其人,非虚想之辞。三也。旧训「庶」为「幸」,是思见而不可得,设想幸见之也。既幸见之,下当接以「我心喜悦」之句方合;今乃云「伤悲」,何耶?四也。丧礼从无「素冠」之文。毛传云「素冠,练也」。郑氏不以为练冠而以为缔冠,孔氏曰:「郑以练冠者练布为之,而经传之言素者皆谓白绢,未有以布为素者,则知素冠非练也。」据玉藻「缟冠、素纰,既祥之冠也」为说。观此,则毛、郑已自龃龉。然郑为缟冠,亦非也。玉藻「缟冠、素纰」,间传郑注云「黑丝白纬曰缟」案此处有误,郑注作「黑经白纬曰纤」。此何得以「素冠」为缟冠乎!玉藻郑注云「纰,缘边也」,此何得以「素纰」为素冠乎!五也。丧礼从无「素衣」之文。毛传曰「素冠,故素衣」,混甚。郑氏据丧服小记「除成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为说,曰「朝服缁衣、素裳。然则此言『素衣』者,谓素裳也」。按朝服缁衣、素裳,礼无具文,乃郑自撰,以士冠礼云「主人玄冠」,非言素裳也x从裳色,故知素裳。然则士冠礼止言「素x」,以为x、朝服、缁带、素。即使为素裳,非言素衣也。何得明改诗之「素衣」以为素裳乎!」之文。孔氏曰「丧服斩衰,有衰裳、绖带而已x六也。丧礼从无「素x。檀弓说既练之服,云『练衣黄里、縓缘、要绖、绳屦、角瑱、鹿裘』,亦不言x,不言有」,唯据小记「除成x」,可为明证。七也。且郑之解「素衣」、「素x。有则丧服始终皆无」既已毫不相涉;且朝服x丧者,其祭也朝服、缟冠」之「朝服」为说,其于「素衣」、「素,吉服也,小记不过言祥祭之日得以借用其服,非朝服为祥祭之服也。安得以朝服惟为祥祭之服而言此诗为祥祭服耶!可笑也。八也。且小记之说本以「成丧」对「殇丧」言,此期、功之丧皆是,非言三年也。误而又误。九也。不特此也,诗思行三年之人,何不直言「齐衰」等项而必言祥后之祭服,如是之迂曲乎?则以上亦皆不必辩也。十也。而素冠等之为常服,又皆有可证者。「素冠」,孟子「『许子冠乎?』此句原作「许子曰冠素」,不合孟子本文,故今增「冠乎」二字。曰『冠素』」。又皮弁,尊贵所服,亦白色也。「素衣」,论语「素衣、麑裘」。曹风「麻衣如雪」,郑云「麻衣,深衣也」。郑风女子亦着「缟衣」。古人多素冠、素衣,不似」,士冠礼「x今人以白为丧服而忌之也。古人丧服唯以麻之升数为重轻;不关于色也。「素,君朱x」。玉藻云「x」;又于皮弁服云「素积、缁带、素x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大夫素」,则又不必言矣。
此诗本不知指何事何人,但「劳心」、「伤悲」之词,「同归」、「如一」之语,或如诸篇以为思君子可,以为妇人思男亦可;何必泥「素」之一字,逐迂其说以为「刺不能三年」乎!「素冠」者」为换韵:不必x,即承上「素」字,以「衣」、「x,指所见其人而言;因素冠而及衣、泥也。「棘人」,其人当罪之时,易坎六爻曰,「系用徽纆,寘于丛棘」,是也。「栾栾」,拘栾之意。若如旧解,以「棘」训急,孔氏谓「急于哀戚」,甚牵强。至以「栾栾」为瘠貌,尤不切合。
【素冠三章,章三句。】
隰有苌楚
隰有苌楚,猗傩其枝。夭之沃沃,乐子之无知!本韵。○比也。下同。
隰有苌楚,猗傩其华。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家、!本韵。
隰有苌楚,猗傩其实。夭之沃沃,乐子之无、室、!本韵。
序谓「疾恣,思无情欲者」。解者因以「夭」为「少」,「无知」为「无妃匹」之意,殊牵强。集传谓「政繁、赋重,人不堪其苦」;然何为怨及「家、室」乎?「家、室」明是指妻,乃以无家为无累,岂非饰辞乎!
愚意,此篇为遭乱而贫窭,不能赡其妻子之诗。指苌楚而比之,不能如彼之「无知」、「无家、室」之累也。以正意论,「无知」是「无家、室」前一层意,正意在「无家、室」上。以比意论,「无知」指苌楚,又为正意,而「无家、室」则寓言耳。
【隰有苌楚三章,章四句。】
匪风
匪、风、发、兮、,匪、车、偈、兮、。[评]起得飘忽。顾瞻周道,中心怛本韵。兮。赋也。
匪风飘兮,匪车嘌兮。顾瞻周道,中心吊本韵。兮。赋也。
谁、能、亨、鱼、?溉、之、釜、、鬵、。谁、将、西、归、?怀、之、好、音、。本韵。○兴也。[评]风致绝胜。
小序谓「思周道」,是。辨说谓「『周道』但谓适周之路,如四牡所谓『周道逶迟』耳」。然「西归」、「好音」之说为何?
[三章]首二句是兴,乃觉其妙。或以为比。「若烹小鲜」,由于老子,不应先有之;且意味亦酸腐矣。
【匪风三章,章四句。】
曹
蜉蝣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于我归处。本韵。○兴也。下同。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于我归息。本韵。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评]实指麻言,奇。心之忧矣,于我归说。本韵。
大序谓「刺昭公」,第以下篇刺共公,此在共公前也。或谓刺共公,或谓刺曹羁,皆臆测。大抵是刺曹君奢慢,忧国之词也。
「掘阅」,朱郁仪曰:「管子云『掘阅得玉』,是『阅』、『穴』字通也」。「麻衣」,郑氏谓「深衣」,是也。古礼服、丧服,布皆是麻,未有木棉也。吉、凶唯以升数为别。
【蜉蝣三章,章四句。】
候人
彼候人兮,何戈与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本韵。○兴也。
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本韵。○兴也。
维鹈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本韵。○兴也。
荟、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娈、兮、,季、女、斯、饥。本韵。○比也。[评]取喻皆不犹人。
大序谓「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按左传,僖二十八年春,晋文公伐曹。三月,入曹,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遂执曹伯襄以畀宋人,即共公也。序不言传文者,示其为在传之前也。然曰「共公」,则用传明矣。
[一章]毛传谓候人为「贤者」,似卤莽。或谓候人即在「三百赤芾」之中;然诗明有两「彼」字,亦非。按此亦兴意,言彼候人尚何戈与祋,任其职则必供其事,彼「三百赤芾」者何为耶?
【候人四章,章四句。】
鸤鸠
鸤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本韵。兮。兴也。下同。
鸤鸠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带、伊、丝、。其、带、伊、丝、,其、弁、伊、骐、。本韵。[评]此实写前后言仪处。
鸤鸠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本韵。[评]从上言仪,卸出末句。
鸤鸠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国人。正是国人,胡、不、万、年、!本韵。[评]从上言正国,卸出末句。
小序谓「刺不壹」;诗中纯美,无刺意。或谓美振铎,或谓美公子臧,皆无据。唯何玄子谓曹人美晋文公,意虽凿,颇有似处。今录而存之。曰:「左传晋文公为公子时,出亡,过曹,曹伯不礼焉。及即位,伐曹,执曹伯以畀宋人,事在僖二十九「九」当作「八」。年。于是周襄王策命晋侯为侯伯,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遂盟诸侯于践土。十月,晋侯有疾,曹伯之竖侯獳货筮史,使曰『以曹为解』云云。公悦,乃复曹伯。此诗之作,盖在曹伯复国之后。其取兴于『鸤鸠』者,以鸤鸠养子均平,颂文公之待曹国与他国无异也。尊之为『鸤鸠』而自居于『子』者,亦犹文王之时,大邦畏力,小邦怀德,皆怙文王如父也。其曰『正是四国』,则亦唯晋为盟主,始足当之;襄王策命中所谓『以绥四国』,是也。」愚按,曹为蕞尔国,凡诗四篇;前后三篇气象皆衰飒不振,不应此篇独为盛美赞颂之辞。又「正是四国」及「胡不万年」,等句,皆近颂天子语;曹君安得有此。今何氏谓颂晋文,颇觉合。盖其时小时于霸主尊之若天子与?
【鸤鸠四章,章六句。】
下泉
冽彼下泉,浸彼苞稂。忾我寤叹,念彼周京。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冽彼下泉,浸彼苞萧。忾我寤叹,念彼京周。本韵。
冽彼下泉,浸彼苞蓍。忾我寤叹,念彼京师。本韵。
芃芃黍苗,阴雨膏之。四国有王,郇伯劳本韵。之。
此曹人思治之诗。大序必谓共公时,无据。
[四章]郇伯为文王子,曹人必不远及之;是必其后人亦为郇伯者,然不可考其世矣。
【下泉四章,章四句。】
诗经通论卷八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豳
豳风者何?七月一篇也。何以系于诸风之末?盖豳风志王业之本;虽为王业之本,然既不可入于周、召,又不可杂于诸国,故系于末也;犹之系商颂于周、鲁之后之意。然何以不入雅?其体为风,非雅也,故不入雅也。自余为周公之诗,与豳无与,而同为豳风者何?盖二南之诗以二公未封前之地而名,非周公、召公之谓也,则周公之诗未可尽入周南;又其体为风,不可入雅;又周公未之国,不可以名鲁风;故附于豳风之后,以豳风惟一篇,合之可当一国之风云尔。此豳风之大旨也。或谓豳公为诸侯,故不得入周、召之正风;非美、刺成王,故不得入成王之正雅。或谓周公居东都,思先公忧劳民事,比叙己志而作鸱鸮;以下亦周公之事,尊周公使专一国,故并为豳风。或谓周公以冢宰摄政,作豳风一篇以戒成王;后人因取公所作,及凡为周公而作之诗附焉。诸说皆所不取。又或谓君、臣相诮,不得为正,故为变风;居变风之末,言变之可正,尤非。又或妄以豳雅、豳颂为言;或因三分七月之诗以当之;或因谓本有豳雅、豳颂而亡之;或因谓七月全篇,其为风、雅、颂,随事而变其音节;或谓雅、颂之中,凡为农事皆可冠以豳号:并邪说。
七月
七月流、火、;[评]时,下同。九月授、衣、。本韵。[评]人事,下同。一。之。日。觱、发、,二。之。日。栗、烈、。本韵。[评]去十言一二,奇。无衣无褐,何以卒岁?本韵。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评]蒙上一二,以一二为三四,奇。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本韵。○赋也。下同。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载、阳、,有、鸣、仓、庚、。[评]物,下同。女执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本韵。[评]言女,皆字字贴女,意奇。春、日、迟、迟、[评]又夹一句。采蘩祁祁。女。心。伤。悲。,殆。及。公。子。同。归。本韵。[评]闲着凄婉之词,妙绝,妙绝!
七月流火;八月萑、苇、。本韵。蚕。月。条、桑、,[评]隐三月。取、彼、斧、、斨、,以、伐、远、扬、,猗、彼、女、桑、。本韵。[评]如画。七、月鸣鵙、,八月载、绩、。本韵。[评]补麻。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本韵。[评]应上公子。
四月莠、葽、;五月鸣、蜩、。本韵。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一之日于、貉、,本韵。取。彼。狐。、狸。,为。公。子。裘。本韵。[评]应前句。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豵、,献、豜、于、公、。本韵。[评]并及曰猎。
五月斯、螽、动。股。;[评]体物。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评]空写三句,奇横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评]无寒字,觉寒气逼人。穹、窒、熏、鼠、,塞、向、墐、户、;[评]奇语。「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本韵。[评]风俗。
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本韵。八月剥、枣、;十月获、稻、。本韵。[评]食谱细碎,逐月尝新,妙!为。此。春。酒。,以。介。眉。寿。。本韵。[评]佳语。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本韵。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本韵。黍、、稷、重、、穋、,禾、、麻、、菽、、麦、。本韵。[评]谷谱。「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本韵。昼、尔、于茅,宵、尔、索绹。本韵。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本韵。[评]俗。始终循环。
二、之、日、凿、冰、冲、冲、;三、之、日、纳、于、凌、阴、;本韵。[评]并及藏冰。上多言备寒,此补备暑,妙!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本韵。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本韵。[评]郑重语结。
小序谓「陈王业」,大序谓「周公遭变,故陈后稷、先公风化之所由」,皆非也。豳风与周公何与!以下有周公诗及为公之诗,遂以为周公作,此揣摹附会之说也。周公去公刘之世已远,岂能代写其人民风俗至于如是之详且悉耶?篇中无言后稷事;大序及之,尤无谓。集传皆误承之。
[一章]首章以衣、食开端:「七月」至「卒岁」言衣;「三之日」至末言食。衣以御寒,故以秋、冬言之;农事则以春言之。十一月至二月,此四月,篇中皆以「日」为言,殊不可晓。愚意只是变文取新,非有别义。吾见求其义者既无确论,反因是以失诗之妙,可叹也。集传云「周之先公已用此以记候,故周有天下,遂以为一代之正朔」,其言尤不可解。
[二章]「蘩」,毛传云「白蒿也,所以生蚕」,非谓蚕啖也。集传谓「蚕生未齐,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几曾见蚕啖白蒿来?彼讲格物之学者,有此格物否?「公子」,豳公之子,乃女公子也。此采桑之女,在豳公之宫,将随女公子嫁为媵,故治蚕以备衣装之用,而于采桑时忽然伤悲,以其将及公子同于归也。如此,则诗之情境宛合。从来不得其解。且写小儿女无端哀怨,最为神肖。或以为春女思男,何其媟慢!或以为悲远离父母,又何其板腐哉!
[三章]「蚕月」,三月也,亦变文取新。「猗」,孔氏曰「掎「掎」,原作「猗」,据校改。也;低小之桑不斩其条,但就树以采其叶」,是也。集传谓「取叶存条,曰猗」,本苏氏,谬。「公子裳」,说见上。
[四章]此章言取兽为裘。首章言「无衣无褐」;蚕桑以为衣,取兽为裘,亦兼为褐意。「于貉」,犹上下「于耜」、「于茅」。先言「于貉」者,往取貉也。郑氏谓「搏貉以自为裘,狐狸以共尊者」,是也。集传曰「貉,狐狸也」。不惟貉非狐狸,狐与狸亦别,稚子皆知;乃以「貉」、「狐」、「狸」三者为一物,有此格物否?且若曰「往取狐、狸」,又曰「取彼狐、狸」,亦无此重迭文法也。「为公子裘」,应上「为公子裳」。
[五章]此章主言时寒,以见其改岁入室之俗,又因衣、褐之余而及之也。言时寒,皆于物类上见。五月斯螽已动股矣;六月莎鸡已振羽矣;七月犹在野,八月则已依人之宇下,九月依人之户内;十月蟋蟀且入我之床下矣。以见豳地孟冬蚤寒如此。五、六、七、八、九、十月六句,一气直下,文义自明。首言「斯螽」、「莎鸡」;末言「蟋蟀」;中三句兼三物言之。特以斯螽、莎鸡不入人床下,惟蟋蟀则然,故点蟋蟀于后。古人文章之妙,不顾世眼如此。然道破亦甚平浅。第从无人能解及此,则使古人平浅之文变为深奇矣。郑氏曰「自『七月在野』,至『十月入我床下』,皆谓蟋蟀也」。笨伯哉!后人皆从之。且有今世自诩为知文者,谓「七月」三句全不露「蟋蟀」字,于下始出,以为文字之奇,则又痴叔矣!罗愿曰:「莎鸡鸣时,正当络丝之候;故豳诗云,『六月莎鸡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也。」此又以「七月」三句单承「莎鸡」言,益不足与论矣。集传曰「斯螽、莎鸡、蟋蟀,一物,随时变化而异其名」。按陆玑云:「斯螽,蝗类,长而青,或谓之蚱蜢。莎鸡,色青褐,六月作作声如纺丝,故又名络纬。」今人呼「纺绩娘」。若夫蟋蟀,则人人识之。几曾见三物为一物之变化乎?且月令六月「蟋蟀居壁」,诗言「六月莎鸡振羽」,二物同在六月,经传有明文,何云变化乎?依其言,则必如诗五月之斯螽,六月变为莎鸡,七月变为蟋蟀,整整一月一变乃可。世有此格物之学否?豳诗皆夏正,十月曰「改岁」者,以冬成也。今人于孟冬便有徂年伤暮之思,古、今一也。集传引吕氏说,亦非。
[六章]「叔」,当训「收」,声之转也。
[七章]「上入执宫功」,治邑居也。「亟其乘屋」,治野庐也。集传谓「二亩半为庐,在田;二亩半为宅,在邑」,非。辨见孟子「五亩之宅」下。「索」,绳索也。「绹」,尔雅「绞也」。「索绹」,犹云「绹索」,亦倒字法。集传曰「索,绞也;绹,索也」,全相反,绝可怪。若以「索」读本字,「绹」训「索」字,则为「索索」;若依「绹」本训「绞」,今「索」又训「绞」,则为「绞绞」:通乎不通?孟子集注又曰「绹,绞也」,何不检至此!又曰「可以上入都邑而执治宫室之事矣」,连上章,合本章,混而为一,谬。解见上。又曰「故昼往取茅,夜而绞索,亟升其屋而治之」,尤谬。「于茅」、「索绹」,岂为治屋用?治屋用索何为?郑氏于「于茅」、「索绹」曰「以待时用」;不言其何所用。孔氏曰「为蚕用」,恐亦臆说。然总未有以为治屋用也。注疏竟不睹,亦奇。愚按,「于茅」、「索绹」,亦非一事。茅非可为索也。茅或为蚕用。古人藉物多用茅。索则不知其何用也。
[八章]「朋酒」,毛传曰,「两樽曰朋」以乡饮酒礼云「尊两壶于房户间,……有玄酒」,是用两樽也。按殷世质朴,不知已有此礼否?而邠民尤处田野,亦未必备设两樽。其云「朋酒」,当是朋侪为酒,乃「岁时伏腊,田家作苦」之意耳。「跻彼」以下,另是一事。其云「称彼兕觥」,与「朋酒」句明不相涉。「公堂」,毛传谓「学校」,近是。盖殷曰序,豳公国中亦必有之;农人跻堂称觥;以庆君上,非必至豳公之堂也。
此篇首章言衣、食之原,前段言衣,后段言食;二章至五章终前段言衣之意;六章至八章终后段言食之意;人皆知之矣。独是每章中凡为正笔、闲笔,人未必细检而知之也。大抵古人为文,正笔处少,闲笔处多;盖以正笔不易讨好,讨好全在闲笔处,亦犹击鼓者注意于旁声,作绘者留心于画角也。古唯史记得此意,所以传于千古。此首章言衣、食之原,所谓正笔也。二章至五章言衣:中唯「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二句为正笔;余俱闲笔。二章从春日鸟鸣,写女之采桑;自「执懿筐」起,以至忽地心伤,描摹此女尽态极妍,后世采桑女,作闺情诗,无以复加;使读者竟忘其为「言衣、食为王业之本」正意也。三章曰「条桑」,曰「远扬」,曰「女桑」,写大小之桑并采无遗,与上章「始求柔桑」境界又别;何其笔妙!虽正写「玄黄」帛成,而曰「为公子裳」,仍应上「公子」;闲情别趣,溢于纸上,而章法亦复浑然。「八月载绩」一句,言麻;古丝、麻并重也。此又为补笔。四章则由衣裳以及裘,又由裘以及田猎,闲而又闲,远者益远。五章终之以「改岁」、「入室」,与衣若相关,若不相关。自五月至十月,写以渐寒之意,笔端尤为超绝。妙在只言物,使人自可知人「人」字疑衍。物由在野而至入室,人亦如此也;两「入」字正相照应。六章至八章,言食,中唯「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四句为正笔,余俱闲笔。六章分写老、壮食物,凡菜、豆、瓜、果,以及酿酒、取薪,靡不琐细详述,机趣横生;然须知皆是佐食之物,非食之正品也,故为闲笔。七章「稼同」以后,并及公、私作劳,仍点「播百谷」三字以应正旨。八章并及藏冰之事,与食若不相关,若相关。而终之以田家欢乐,尊君、亲上,口角津津然,使人如见豳民忠厚之意至今犹未泯也。
鸟语、虫鸣,草荣、木实,似月令。妇子入室,茅、绹、升屋,似风俗书。流火、寒风,似五行志。养老、慈幼,跻堂称觥,似庠序礼。田官、染职,狩猎、藏冰,祭、献、执功,似国家典制书。其中又有似采桑图、田家乐图、食谱、谷谱、酒经。一诗之中无不具备,洵天下之至文也。
[增]「七月在野」三句,应兼指农人栖息而言,方有意味。七月秋暑未清,尚可在野,犹书所谓「厥民因」也。谨按御纂诗义折中「圣人观物以宜民。一夫授五亩之宅,其半在田,其半在邑。春令民毕出,如在野而动股、振羽也。冬令民毕入,如在宇、在户而入床下也。豳民习此久矣」云云,自是此章确解。前上说诗者似亦见及,而未能如此详明也。
【七月八章,章十一句】
鸱鸮
鸱鸮,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本韵。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本韵。斯!比也。下同。
迨天之未阴雨,彻彼桑土,绸缪牖户。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本韵。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畜、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本韵。[评]承上予字,二章逐句以之装首,奇文,奇文!
予。羽、谯、谯、,予。尾、翛、翛、,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予。维、音、哓、哓、!本韵。[评]上章下二实字,此章双声字。增此句,方不板。
金縢曰:「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按「于后」之辞,是既诛管、蔡而作;恐成王犹疑其杀二叔,故作诗贻之。「王亦未敢诮公」;迨风雷之变,乃亲迎公归。或必从郑氏解书之义,以「辟」为「避」,以「居东」为「居国之东」,因主此诗为未诛管、蔡之前作,曰「以鸱鸮为武庚」。庚既已诛,岂犹虑其毁王室耶?不知此乃指前日而言;且诛管、蔡后,殷人尚未靖也,安得不虑其毁王室乎!又曰:「使此诗作于殷人畔后,则所云『未雨绸缪』者谓何?」不知此谓武庚虽诛,殷民不靖,正当蚤为计耳。上虽以「毁室」属鸱鸮言,此又言「下民」,则旨益露矣。又曰,「既诛管、蔡,而成王尚未知周公之意,则王心之蔽深矣」。夫书不云「王亦未敢诮公」乎?且如彼说,其尤说不去者,在「既取我子」一句。「子」自指管、蔡。今以指成王,为之说曰「洛诰『朕复子明辟』可证」,此是已;然「取」字终作何解乎?或以「子」为「民」,益谬。
[一章]「恩斯勤斯」二句承上「子」而言;本意重在「室」,故下复言「子」二句,下章则单言「室」矣。古人文自是如此。集传为补之曰「况又毁我室乎!」不必。
[二章]集传曰「谁敢有侮予者!」大失「或」字语气。
【鸱鸮四章,章五句。】
东山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起二句不用韵。我来自东,零雨其蒙。我、东、曰、归、,我、心、西、悲、。[评]互字句。制彼裳衣,勿士行枚。本韵。蜎蜎者蠋,烝在桑野。[评]赋中兴。敦彼独宿,亦在车下。本韵。○赋也。下同。[评]为末章地。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果、臝、之、实、,亦、施、于、宇、。伊、威、在、室、;蟏、蛸、在、户、。本韵。町、畽、鹿、场、,熠、耀、宵、行、。本韵。[评]曲尽荒凉之态。亦、可、畏、也、,伊、可、怀、本韵。也、!
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鹳、鸣、于、垤、;妇、叹、于、室、。[评]赋中兴。为末章地,应上章之意。洒、扫、穹、窒、,我、征、聿、至、。本韵。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见、,于、今、三、年、!本韵。我徂东山,慆慆不归。我来自东,零雨其蒙。仓庚于飞,熠耀其羽。之。子。于。归。,皇。驳。其。马。。本韵。亲。结。其。褵。,九。十。其。仪。。本韵。[评]凯旋诗乃作此香艳幽情之语,妙绝!其。新。孔。嘉。,其。旧。如。之。何。?本韵。[评]应前「独宿」、「妇叹」。
小序谓「周公东征」,大序谓「士大夫美之,作是诗」,皆是。或谓周公作,未然。大序「一章言其完也,二章言其思也,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犹是,谓「四章为男女之得及时」,则非矣,盖不知诗意之妙也。说见下。
[一章]「勿士行枚」,当如郑解,谓「不必事行陈衔枚」。
[二章]「熠耀」,萤也;「宵行」,夜行也:人人知之。集传因下「熠耀其羽」,遂疑「熠耀」,非虫而以「宵行」当之。既以虫名为辞语,而又自造一虫名,甚奇。杨用修已极驳之,谓下「熠耀其羽」言仓庚,犹小雅「交交桑扈」、「有莺其羽」用字法也。既言「可畏」,何以又言「可怀」?盖畏者畏其荒凉,怀者怀其旧居也。
[三章]以「鹳鸣于垤」与「妇叹于室」,犹首章以「蠋」与「独宿」之意。「垤」,土之隆起,盖小丘也。左传曰「剑「剑」,原误作「敛」,据校改。及于垤皇」,谓寝门阙也。又曰「葬于垤皇」,谓墓门阙也。凡阙者,垒土为之,皆曰垤。方言曰「楚、邓以南,蚁土谓之垤」,则西北不尔可知。毛传谓「蚁冢」,夫蚁冢其大几何,而鹳可鸣其上耶?又谓「将阴雨则穴处先知之」,亦凿。诗已言「零雨」矣,岂特「将雨」乎!集传又附会为「将阴雨,蚁出垤,而鹳就食之」,尤可笑;几曾见鹳食蚁来?郑氏谓「鹳将阴雨则鸣」,亦凿谬。总之,皆不离高叟之见耳。
[四章]「仓庚于飞」二句,兴下「之子于归」。郑氏谓「嫁取之候」,谬。且果臝结实,瓜苦在薪,乃秋时景,忽又入春乎?此章言其归之乐也。解者谓军中有新娶者,意味索然。郑氏曰,「其新来时甚善,至今则久矣,不知其何如也,又极序其情乐而戏之」,其意稍近。但其解「如之何」曰「不知其何如」,竟不成语,令人发呕。彼不知「如之何」者,乃是胜于新之辞也。古、今人情一也,作诗者亦犹人情耳;俗云「新娶不如远归」,即此意。若诗不合人情,亦何贵有诗哉!「旧如之何」,杜诗已为注脚矣,曰「夜阑更秉烛,相对如梦寐!」
末章骀荡之极,直是出人意表。后人作从军诗必描画闺情,全祖之。不深察乎此,泛然依人,谓三百篇为诗之祖,奚当也!
【东山四章,章十二句】
破斧
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东征,四国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将!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既破我斧,又缺我锜。周公东征,四国是吪。哀我人斯,亦孔之嘉!本韵。
既破我斧,又缺我銶。周公东征,四国是遒。哀我人斯,亦孔之休!本韵。
此四国「四国」解见下。之民美周公之诗。中有「哀我人斯」句,明是民矣。大序谓「周大夫」,非也。集传谓「军士答周公前篇」,尤武断。其以为军士作者,以有「我斧」、「我斨」等字也。然非此解。见下。
每章首二句,是比。以斧比周公;以斨、锜、銶比成王。犹云「既危我周公矣,又将危及我成王」也。郑氏曰「四国流言,既破毁我周公,又损伤我成王,以此二者为大罪」,得之。自欧阳氏误以斧、斨为杀伐之用;集传从之。严氏已不信,谓「诗人言兵器必曰弓、矢、干、戈、矛、戟,无言斧、斨、锜、銶者。斧与斨并言,乃豳人所用之采桑者。又锜为凿属,銶为木属,皆非兵器」,是已。按下篇云「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尤可证。然其谓「行师有除道、樵苏之事,故用斧、斨」, 则迂矣;况非此解乎!「四国」,商与管、蔡、霍也。毛氏谓管、蔡、商、奄,非也。其时奄已封鲁矣。集传谓「四方之国」。何玄子曰:「书多方篇曰『告尔四国多方』,既于『四国』之下复言『多方』,则四国非泛指四方明矣。」
【破斧三章,章六句】
伐柯
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本韵。○比也。
伐柯、伐柯,其则不远。我觏之子,笾豆有践。本韵。○比而赋也。
周人喜周公还归之诗。
齐风曰「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与此同。盖必当时习语,故首章全用为比。下章又单承「伐柯」为比,谓伐柯者以斧,则「其则不远」矣;今我觏此之子,则「笾豆有践」矣。「之子」,指周公也。「笾豆有践」,言周公归,其待之礼如此也。通篇正旨在此二句。旧解太支离。集传分首章为欲见周公之难,次章为得见周公之易,亦臆解。且以末二句皆为比体,承上「取妻」而言。按下篇「我觏之子」,明指周公,则此当不异;而「笾豆有践」亦不似同牢语也。
【伐柯二章,章四句。】
九罭
九罭之鱼,鳟、鲂。我觏之子,衮衣、绣裳。本韵。○兴也。
鸿飞遵渚。公归无所,于女信处。本韵。○兴也。
鸿飞遵陆。公归不复,于女信宿。本韵。○兴也。
是、以、有、衮、衣、兮、,无、以、我、公、归、兮、,无、使、我、心、悲、本韵。兮、!赋也。[评]忽入急调,扳留情状如见。
大序谓「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其说甚支离。郑氏以「鸿飞」二章为周人晓东都人之词,于末章又言「东都人以公西归而心悲」,前后不贯。严氏以「鸿飞」二章为西人谓东人,末章为东人答西人,亦凿。集传以为皆东人作,是已。但以首章为「周公居东之时,东人喜得见之」,又未然。下章皆言公归,周公居东已二年,岂方喜得见便即归乎?盖此诗东人以周公将西归,留之不得,心悲而作。首章以「九罭」「鳟、鲂」为兴,追忆其始见也。二章、三章以「鸿遵渚、陆」为兴,见公归将不复矣;暂时信处、信宿于女耳。「女」者,指公于我;公以我为「女」也。末章乃道其情焉。
解此诗者,最多执滞。于「九罭」或以为小网,或以为大网;于「衮衣、绣裳」以为迎归之服;于「遵渚」、「遵陆」或以为鸿不宜在渚、陆,或以为鸿当在渚不当在陆;于「女」字或以为东人指西人,或以为西人指东人:皆非。集传只取大意,得之。
【九罭四章:一章四句,三章章三句。】
狼跋
狼跋其胡,载疐其尾。公孙硕肤,赤。舄。几。几。。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意。
狼疐其尾,载跋其胡。公孙硕肤,德音不瑕。本韵。
此美周公之诗。
此反比也。「几几」正「跋」、「疐」之反。章法奇变。
狼之跋胡、疐尾也,毛传以为「有胡」,殊混。严氏以为「落」;或以为「食满」。大抵此等处不能详求,亦不必详求耳。
【狼跋二章,章四句】
姚際恒著作集
詩經通論卷六
新安首源姚際恆著
齊
雞鳴
雞。既。鳴。矣。,[評]寤。虛。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聲。!本韻。○賦也。下同。[評]審聽。實。
東。方。明。矣。,[評]再寤。虛。朝既昌矣。──匪。東。方。則。明。,月。出。之。光。!本韻。[評]諦視。實。
蟲。飛。薨。薨。,[評]將曉。甘。與。子。同。夢。。──[評]工語。會且歸矣,無、庶、予、、子、憎、!本韻。[評]倒字句。
序謂「思賢妃,刺哀公」。朱鬱儀謂「美乙公之王姬」。偽說謂「衛姬勸桓公」。眾說不一,皆無確據。然則序亦安可從也。
此似刺齊侯之詩。嚴氏謂「上二章大史奏雞鳴,公乃謂『此非雞之鳴,是蒼蠅之聲耳』,以見其荒淫昏亂」,似是。二章倣此。三章,「為語其所昵之辭」,亦可通。舊說皆謂三章為賢妃之辭;「匪雞則鳴」,忽下斷語,又稱君為「子」,皆未安。
此詩大指,予從嚴氏。若夫嚴氏曰:「舊說以為古之賢妃警其夫,欲令早起,誤以蠅聲為雞聲。蠅以天將明乃飛而有聲,雞未鳴之前無蠅聲也。」此說誤矣。即作賢妃誤以蠅聲為雞聲解,亦可。何也?蠅聲夜中雖間有之,今小蠅無聲,惟大者有聲。然亦不必泥。蒼蠅之聲,猶云蟲鳴聲耳。秋夜有蟲鳴;此必夏夜,故云蒼蠅。或謂賢妃誤聽,或謂君誤指,皆無不可。乃謂「蠅以天將明乃飛而有聲」,是誤以蚊聲為蠅聲也。蚊則天將明飛而有聲,即下所謂「蟲飛薨薨」是也。自嚴氏為此說,後人均疑蠅聲在雞鳴後,與下「月光」不一例,于是紛紛鑿解。朱鬱儀謂「月」字乃「日」字之誤。季明德以一章為「疑其已遲」,二章為「幸其尚蚤」。何玄子曰:「賢妃謂君毋謂雞聲為蚤,過此以往,不但聞雞聲,將有蒼蠅之聲矣。」因歎詩人本謂誤以蠅聲為雞聲,解詩者又誤以蠅聲為蚊聲,真堪捧腹。埤雅,喜亂飛,似蚊而小,望之如霧。荀子所謂「醯酸而聚」者也。因雨而生,與蚊實異。說文「秦謂之,楚謂之蚊」,似未深考。
[三章]「會且歸矣」,君謂朝會者且欲歸而治事矣;「無庶予、子憎」謂庶幾無使人憎予與子也。是倒字句法,以見君天明方起,尚留戀于色而為辭也。嚴氏謂「吾會朝即歸,庶無為吾子所憎也」,鄙而稚。集傳主賢妃言,謂「俟君不出,則將散而歸矣」,並無理。
[增]此詩謂賢妃作亦可,即謂賢大夫之妻作亦何不可。總之,警其夫欲令早起,故終夜關心,乍寐乍覺,誤以蠅聲為雞聲,以月光為東方明,真情實境,寫來活現。此亦夏月廿四、五、六、七等夜常有之事,惟知者可與道耳。庭燎不安於寢,間「夜何其」,亦同此意。乃解詩者不知領會微旨,專在字句紛紛聚辯,使人不見詩之妙,何耶?愚謂此詩妙處須於句外求之;如以辭而已,非惟索解為難,且將怪作者矛盾矣。
【雞鳴三章,章四句。】
還
子之還兮,遭、我、乎峱之間兮。[評]多以我字見姿。並驅從兩肩兮,揖、我、謂、我、儇本韻。兮。賦也。下同。
子之茂兮,遭我乎峱之道兮。並驅從兩牡兮,揖我謂我好本韻。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峱之陽兮。並驅從兩狼兮,揖我謂我臧本韻。兮。
序謂「刺哀公」,無據。按田獵亦男子所有事,豳風之「于貉」、「為裘」,秦風之「奉時辰牡」,安在其為「荒」哉!且此無「君、公」字,乃民庶耳,則尤不當刺。第詩之贈答處若有矜誇之意,以為見齊俗之尚功利則可,若必曰「不自知其非」,曰「其俗不美」,無乃矮人觀場之見乎!
【還三章,章四句。】
著
俟我于著、乎而,[評]實。充耳以素、乎而,[評]實。尚之以瓊、華、本韻乎而。賦也。下同。[評]虛。
俟我于庭乎而,充耳以青乎而,尚之以瓊瑩本韻。乎而。
俟我于堂乎而,充耳以黃乎而,尚之以瓊英本韻。乎而。
序謂「刺時不親迎」。按此本言親迎。必欲反之為刺,何居?若是,則凡美者皆可為刺矣。又可異者,呂氏祖其「刺不親迎」之說,以為「女至門,始見其俟己」,安見此「著」與「庭」、「堂」為家而非女家乎?鄭風 丰篇亦有「俟我乎堂」句,解者皆以為女家,又何居?況即謂女至家,安知其前不至女家耶?
此女子于歸見親迎之詩,今不可知其為何人。觀充耳以瓊玉,則亦貴人矣。「瓊」,赤玉,貴者用之。「華」、「瑩」、「英」,取協韻,以贊其玉之色澤也。毛傳分「瓊華」、「瓊瑩」、「瓊英」為三種物,已自可笑;而又以瓊華為「石」,瓊瑩、瓊英為「石似玉」,又以分君、卿、大夫、士,尤謬。集傳本之,皆以三者為「石似玉」,亦不可解。
「著」、「庭」、「堂」,三地。「素」、「青」、「黃」,紞之三色。瓊惟一玉,而以「華」、「瑩」、「英」贊之,虛、實位置如此。
【著三章,章三句。】
東方之日
東方之日兮。彼姝者子,在我室兮。在我室兮,履我即本韻。兮。興也。下同。
東方之月兮。彼姝者子,在我闥兮。在我闥兮,履我發本韻。兮。
小序謂「刺衰」,孔氏謂「刺哀公」,偽傳、說謂「刺莊公」,何玄子謂「刺襄公」,說詩者果可以群逞臆見如是乎!
此刺淫之詩,以「日」、「月」為興,作兩章韻頭耳。執泥「日」、「月」求解,皆非是。
【東方之日二章,章五句。】
東方未明
東方未明,顛倒衣、裳。本韻。顛之倒之,自公召本韻。之。賦也。
東方未晞,顛倒裳、衣。本韻。倒之顛之,自公令本韻。之。賦也。
折柳樊圃,狂夫瞿瞿。不能辰夜,不夙則莫。本韻。○比也。
小序謂「刺無節」,然古人雞鳴而起,雞鳴時正東方未明,可以起矣,並不為蚤,何言「無節」乎!此泥後世晏起而妄論古,可笑也。末章難詳。
【東方未明三章,章四句。】
南山
南山崔崔,雄狐綏綏。魯道有蕩,齊子由歸。既、曰、歸止,[評]刺辭。曷又懷本韻。止?比而賦也。下同。
葛屨五兩,冠緌雙止。魯道有蕩,齊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從本韻。止?
蓺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本韻。既曰告止,曷又鞠本韻。止?
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曷又極本韻。止?
詩中曰「魯道」,曰「齊子」,明是齊襄公、文姜之事。又四章皆有「既曰」及「曷又」字,其為刺辭亦甚顯然。
小序謂「刺齊襄公」,只似籠統語。集傳謂「前二章刺齊襄,後二章刺魯桓」,未免割裂,辭意不貴。季明德謂「通篇刺文姜」,然則「雄狐」之說為何?何玄子謂「惟首章首二句刺齊襄,首章『懷』字刺文姜,二章『從』字刺魯桓,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婦成昏之始」,尤鑿。惟嚴氏謂「通篇刺魯桓」,似得之,蓋謂齊人不當以「雄狐」目其君也。其曰「雄狐綏綏然求匹,喻魯桓求昏于齊也」。又曰「齊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惡而歸咎于魯之辭也。辭雖歸咎于魯,所以刺襄公者深矣」。如此,則辭旨歸一而意亦周匝。
[二章]「五」,伍通,「參伍」之伍。葛屨相伍必兩,冠緌必雙。下句不用「伍」字,即承上意而以「止」字足之。
【南山四章,章六句。】
甫田
無田甫田,維莠驕驕。無思遠人,勞心忉忉。本韻。○比而賦也。
無田甫田,維莠桀桀。無思遠人,勞心怛怛。本韻。○比而賦也。
婉兮孌兮,總角丱兮。未幾見兮,突而弁本韻。兮。非比,然未詳。
此詩未詳。小序謂「刺襄公」,無據。大序謂「無禮義而求大功,不修德而求諸侯」云云,集傳且謂「戒時人厭小而務大,忽近而圖遠」云云,大抵皆影響之論。而集傳說理,于詩尤遠,又以末章為比;按未章明是賦,必無此比體,惟知者可與道耳。何玄子謂「刺魯莊公」,以末章云「婉兮孌兮」,猗嗟亦云「猗嗟孌兮,清揚婉兮」也。按詩多同句,而上二章之辭則全不合。
【甫田三章,章四句。】
盧令
盧令。令。,[評]聲。其人美且。仁。。通韻。○賦也。下同。[評]心。
盧重。環。,[評]形。其人美且。鬈。。本韻。[評]形。
盧重。鋂。,[評]形。其人美且。偲。。本韻。[評]形。
序「刺襄公」。何玄子曰:「公羊傳載莊四年,公與齊侯狩于禚。左傳載莊八年,齊侯田于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墜于車,因遂為無知所弒。此足為襄公好田之證。」
「令令」,即環、鋂之聲。「鬈」,說文「髮好也」。「偲」,集傳曰「多鬚之貌。春秋傳所謂『于思』。偲、思,古通用」。按以上「鬈」字例之,則此說是。
【盧令三章,章二句。】
敝笱
。齊子歸止,其從如。雲敝笱在梁,其魚魴。。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敝笱在梁,其魚魴鱮。齊子歸止,其從如。雨。。本韻。[評]承雲。
敝笱在梁,其魚唯唯。[評]變。齊子歸止,其從如。水。。本韻。[評]承雨。
此指文姜詩。「歸」,指于歸;「從」,指從嫁,自順。集傳以文姜如齊多在莊公之世,故以為刺莊公,非也。因以「歸」為歸寧,既牽強,而不能防閑其母之罪,孰若不能防閑其妻之罪為尤重耶!
[一章、二章]」、「魴鱮」總連「魴」字,蓋魴為魚之絕美,陳風「魴」與「鱮」取換韻腳耳,不必泥。曰「豈其食魚,必河之魴」,是也。「
[三章]「唯唯」,毛傳謂「出入不制」,雖非「唯」字正義,然于詩旨則合,姑從之。鄭氏謂「行相隨順之貌」,若是,則為心下「從」者。夫詩意本取敝笱不能制魚況魯桓不能制妻,乃況從者,何耶?不可從。
「魚」,陰類,故比文姜。「雲」、「雨」、「水」,亦皆陰氣,故比從者。
【敝笱三章,章四句。】
載驅
載驅薄薄,簟茀、朱鞹。魯道有蕩,齊子發夕。本韻。○賦也。下同。
四驪濟濟,垂轡濔濔。魯道有蕩,齊子豈。弟。。本韻。[評]意。
汶水湯湯,行人彭彭。魯道有蕩,齊子翔。本韻。
汶水滔滔,行人儦儦。魯道有蕩,齊子遊敖。本韻。
小序謂「刺齊襄」,因以前二章上句指襄公。集傳皆以為指文姜,意亦貫。
【載驅四章,章四句。】
猗嗟
猗嗟昌兮,頎而長兮。抑、若、揚、兮、,[評]摹神。美、目、揚、兮;巧趨蹌兮;射。則。臧。本韻。兮。。賦也。下同。[評]先虛言射。
猗嗟名兮,美、目、清兮。儀既成兮;終。日。射。侯。,不。出。正。兮。;[評]此言射而中。展我甥本韻。兮。
猗嗟孌兮,清、揚、婉兮。舞則選兮;射。則。貫。兮。,四。矢。反。兮。;以。禦。亂。本韻。兮。。[評]此言射而貫,貫必有力,故言禦亂。
小序謂「刺莊公」,是。
何玄子曰:「春秋莊四年冬『公及齊人狩于禚』,此詩疑即狩禚事,蓋公朝齊而因以狩也。古者諸侯相朝則有賓射,故所言者皆賓射之禮。又詩曰『展我甥兮』,自是莊公初至齊而人驟見之之語。」此說似有理。
[二章]「巧趨蹌兮」,何玄子曰:「蓋升階、降階、就位、復位之時。」
[三章]何玄子曰:「『貫』,貫布也。禮,射布侯中必貫,始釋算。鄉射禮云『不貫不釋』,是也。『反』者,反其矢于受矢之處,即楅是也。」大序曰「夫人莊公為齊侯之子焉」,蓋本公、穀二傳為說。春秋「子同生」,穀梁曰「疑,故志之」。公羊曰「夫人譖于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按此事曖昧,序據以說詩,謬。鄭氏于「展我甥兮」之下云「展,誠也,言誠者,拒時人言齊侯之子」,又本序說。然詩人未必果有此意也。後之解詩者,不信序說,則不用可也。集傳既用序說,又為之辨誣,尤可笑。
集傳于「美目揚兮」釋曰「揚,目之動也」,于「清揚婉兮」又曰「揚,眉之美也」,何居?
三章皆言射,極有條理,而敘法錯綜入妙。
【猗嗟三章,章六句。】
魏
葛屨
糾糾葛屨,可以屨霜。摻摻女手,可以縫裳。本韻。要之襋之,好人服本韻。之。興也。
好人提提,宛然左辟,佩其象揥。維是褊心,是以為刺。本韻。○賦也。
此詩「刺褊」,已見本文。大序因「糾糾葛屨」二句,併為刺「儉嗇」,非也。儉為美德,「與其奢也寧儉」,夫子不云乎!序之以為「儉嗇」者,誤泥首章首二句,以為賦也。不知此是興。詩人取興多有難詳者,不必執泥強求。集傳既以為興,是已,乃亦依序謂「刺儉嗇」,何耶?毛傳以「女」為嫁未三月之女,武斷殊甚。集傳亦謬從之。
此詩疑其時夫人之妾媵所作,以刺夫人者。
[一章]「糾糾」,毛傳曰「猶繚繚也」。集傳曰「繚戾寒涼之意」。以傳字作「繚戾寒涼」合下「履霜」意,杜撰而稚。詩取興謂雖糾糾之葛屨亦可以履霜,則摻摻之女手亦可以縫裳矣,于是要之襋之,使好人服之。「好人」,猶美人,指夫人也。以見其服事之勤如此。
[二章]于是承「好人」而言,見其提提然安諦也,其儀容宛然左避而退讓也,其服飾佩其象揥也;維是其心褊急,是以為刺耳。
【葛屨二章:一章六句,一章五句。】
汾沮洳
彼汾沮洳,言采其莫。彼其之子,美無度;美無度,殊異乎公路本韻。○興也。下同。
彼汾一方,言采其桑。彼其之子,美如英;美如英,殊異乎公行。本韻。
彼汾一曲,言采其藚。彼其之子,美如玉;美如玉,殊異乎公族。本韻。
小序謂「刺儉」,此蒙上篇之誤而為說也。此篇不惟絕不見刺意,且亦無儉意。乃謂魏君親采莫與桑與藚以合「刺儉」「刺儉」,原誤作「儉之」,今改。之說,豈不稚其可笑乎!且詩亦無人采莫、又采桑、又采藚者,其為興義甚明。彼蓋直以每章上二句為賦也。集傳既以為興,而亦序謂「刺儉」,何耶?其曰,「興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之辭也」,則采莫為他物矣,刺儉之意于何而見?又曰「儉嗇、褊急之態」,併連上篇褊急以入此篇,尤可笑。又毛、鄭諸解以「美無度」為美辭,以「殊異乎公路」為刺辭;方美而忽刺,亦無此理。
此詩人贊其公族大夫之詩,托言采物而見其人以起興也。當時公族之人多習為驕貴,不循禮法故言此子美不可量,殊異乎公路之輩,猶言「超出流輩」也。正意在末章「公族」二字。「公路」、「公行」亦公族官名,取換韻耳。左傳晉有公族、公行之官,不必據以解此,安知魏之制度同于晉乎?
【汾沮洳三章,章六句。】
園有桃
園有桃,其實之殽。心之憂矣,我、歌、且、謠、。不。知。我。者。謂。我。士。也。驕。。本韻。彼。人。是。哉。,子。曰。何。其。?[評]詩如行文,極縱橫排宕之致。心之憂矣,其。誰。知。之。?[評]總不知。其誰知之,蓋。亦。勿。思。。本韻。○興也。下同。[評]答不知我者。
園有棘,其實之食。心之憂矣,聊。以。行。國。。不。知。我。者。謂。我。士。也。罔。極。。本韻。[評]摹神。彼人是哉,子曰何其?心之憂矣,其誰知之?其誰知之,蓋亦勿思。
小序謂「刺時」,大序謂「國小而無德教」,集傳承之,大抵皆依摹上三篇為說也。
此賢者憂時之詩。
「園有桃」二句,毛傳、集傳皆以為興,是已。然毛傳謂「園有桃其實之殽,國有民得其力」,非是。集傳謂「園有桃,則其實之殽矣;心之憂,則我歌且謠矣」,亦無意義。此蓋謂桃、棘,果實之賤者,園有之,猶可以為食,興國之無人也,故直接以「心之憂矣」云云。詩之興體不一,在乎善會之而已。
【園有桃二章,章十二句。】
陟岵
陟彼岵兮,瞻望父本韻。兮。父曰:「嗟予子,句。行役夙夜無已。上慎旃哉,猶來無止!」本韻。○賦也。下同。
陟彼屺兮,瞻望母本韻。兮。母曰:「嗟予季,句。行役夙夜無寐。上慎旃哉,猶來無棄!」本韻。
陟彼岡兮,瞻望兄本韻。兮。兄曰:「嗟予弟,句。行役夙夜必偕。上慎旃哉,猶來無死!」本韻。
小序謂「孝子行役,思念父母」,是。
爾雅「有草木,岵;無草木,峐」。●同。毛傳反之,非。「父曰」以下,皆父于其臨行教戒之辭。「無止」,謂無止于彼而不來也。「無棄」,謂無棄我而不歸也。「無死」,則加激切矣。集傳于上二章皆預纏「死」字,無謂。
【陟岵三章,章六句。】
十畝之間
十畝之間兮,桑者閑閑兮,「行與子還本韻。兮!」賦也。下同。
十畝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與子逝本韻。兮!」
此類刺淫之詩,蓋以「桑者」為婦人古稱,採桑皆婦人,無稱男子者。若為君子思隱,則何為及于婦人耶。毛傳解「閑閑」之義曰「閑閑然男女無別往來之貌」,蓋已知桑者為女子,微見其意矣。曹植詩云「美女妖且閒,採桑歧路間」,亦得此意。古西北之地多植桑,與今絕異,故指男女之私者必曰「桑中」也。此描摹桑者閑閑、泄泄之態,而行將與之還而往,正類其意。不然,則夫之呼其妻,亦未可知也。因歎此詩若雜鄭風中,集傳必以為淫詩,今在魏風,遂不之覺,于此見其有耳而無目。則其謂鄭風為淫詩者,其非淫詩可知矣。
孟子云「五畝之宅,樹之以桑」。此十畝者合兩宅而言,故曰「之間」。「泄泄」,亦「閑閑」之義。
【十畝之間二章,章三句。】
伐檀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漣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懸。貆。兮。?[評]只是借形君子,莫認作實。寫西北人家如畫。彼君子兮,不素餐本韻。兮!興也。下同。
坎坎伐輻兮,寘之河之側兮。河水清且直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億。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懸。特。兮。?彼君子兮,不素食本韻。兮!
坎坎伐輪兮,寘之河之漘兮。河水清且淪猗。不。稼。不。穡。,胡。取。禾。三。百。囷。兮。?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懸。鶉。兮。?彼君子兮,不素飧本韻。兮!
小序謂「刺貪」;大序謂「在位貪鄙,無功而受祿,君子不得進仕爾」。謂「刺貪」者,指「不稼」以下而言也。謂「不得進仕」者,指章首三句而言也。「刺貪」與「不得進仕」各自為義,兩不相蒙。又首三句,解詩者不為賦則為比。今按之,以為賦者,毛、鄭解,集傳從之。則以伐檀為實事。夫君子之人豈必從事力作?即從事力作,如伐檀及稼穡、狩獵諸事,庸夫類為之,皆自食其力;君子為此,何以見其賢?既有難通,而「河水清且漣猗」一句竟無著落:言君子不仕,伐檀以自給,而置于河干,可也,何為贊河水耶?毛傳云「若俟河水清且漣」,此倣左傳「俟河之清,人壽幾何」為說,添出「若俟」字,殊非語氣。以為比者,蘇氏解。謂伐檀宜為車,今河非用車之處,仍只君子不得進仕之義,與下義不蒙。而「河水」一句雖竭力曲解,亦終不合。
再四思之,此首三句非賦,非比,乃興也。興體不必盡與下所合,不可固執求之。只是君子者適見有伐檀為車,用置于河干,而河水正清且漣猗之時,即所見以為興,而下乃其事也。
此詩美君子之不素餐,「不稼」四句只是借小人以形君子,亦借君子以罵小人,乃反襯「不素餐」之義耳。末二句始露其旨。若以為「刺貪」,失之矣。
【伐檀三章,章九句。】
碩鼠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逝將去女,適彼樂土。樂。土。樂。土。,[評]津津。爰得我所。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三歲貫女,莫我肯德。逝將去女,適彼樂國。樂國樂國,爰得我直。本韻。
碩鼠,碩鼠,無食我苗!三歲貫女,莫我肯勞。逝將去女,適彼樂郊。樂郊樂郊,誰之永號。本韻。
此詩刺重斂苛政,特為明顯。
【碩鼠三章,章八句。】
唐
蟋蟀
蟋、蟀、在、堂、,歲、聿、其、莫、。今、我、不、樂、,日、月、其、除、。[評]感時惜物詩肇端于此。無已大康,職思其居。好樂無荒,良士瞿瞿。本韻。○賦也。下同。
蟋蟀在堂,歲聿其逝。今我不樂,日月其邁。無已大康,職思其外。好樂無荒,良士蹶蹶。本韻。
蟋蟀在堂,役車其休。今我不樂,日月其慆。無已大康,職思其憂。好樂無荒,良士休休。本韻。
小序謂「刺晉僖「僖」,原誤「昭」,據校改。公。集傳謂「民間終歲勞苦之詩」。觀詩中「良士」二字,既非君上,亦不必盡是細民,乃士大夫之詩也。
每章八句,上四句一意,下四句一意。上四句言及時行樂,下四句又戒無過甚也。蘇氏以其前後不類,作君、臣告語之辭,鑿矣。
【蟋蟀三章,章八句。】
山有樞
山有樞,隰有榆。子有衣裳,弗曳弗婁。子有車馬,弗馳弗驅。宛其死矣,他人是愉!本韻。○興也。下同。
山有栲,隰有杻。子有庭內,弗洒弗掃。子有鐘鼓,弗鼓弗考。宛其死矣,他人是保!本韻。
山有漆,隰有栗。子有酒食,何不日鼓瑟?[評]漢魏詩鼻祖。且以喜樂,且以永日。宛其死矣 ,他人入室!本韻。
小序謂「刺晉昭公」,無據。集傳謂「答前篇之意而解其憂」,亦謬。前篇先言及時為樂,後言無過甚;此篇惟言樂而已,何謂答之乎!朱子辨序曰「『宛其死矣』之言,非臣子所得施于君父者」。何玄子因以為諸大夫哀昭公之將亡而私相告語之辭。解詩若此,豈有定見者耶!季明德謂「刺儉不中禮之詩」,差可通。然未有以見其必然也。
若直依詩詞作及時行樂解,則類曠達者流,未可為訓。且其人無子耶?若有之,則以子孫為「他人」,是莊子之「委蛻」,佛家之「本空」矣。故諸家謂刺時君之敗亡者,意本近是;然無所考,烏得鑿然以為刺某公乎!
[三章]「且以永日」,猶云「盡此一日」也。集傳云「人多憂則覺日短,飲食作樂可以永長此日」,既昧「永日」之義,且人憂則苦日長,樂則嫌日短,嚴氏已譏其反說矣。
【山有樞三章,章八句。】
揚之水
揚之水,白石鑿鑿。素衣、朱襮,從子于沃。既見君子,云何不樂!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揚之水,白石皓皓。素衣、朱繡,從子于鵠。既見君子,云何不憂!本韻。
揚之水,白石粼粼。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本韻。[評]正是告人處。
大序謂「昭公分國以封沃,沃盛強,昭公微弱,國人將叛而歸沃」。嚴氏曰:「將叛者潘父之徒而已,國人拳拳于昭公,無叛心也,彼「彼」,原作「後」,今改。序言過矣。異時潘父弒昭公,迎桓叔,晉人發兵攻桓叔,桓叔敗,還,歸曲沃,皆可以見國人之心矣。」嚴氏此說得詩之正意。集傳誤從序,故予謂遵序者莫若集傳也。
[一章]「揚之水」,水之淺而緩者。「白石鑿鑿」,喻隱謀之彰露也。「子」,指叛者。「君子」,指桓叔。嚴氏曰:「設言其人,其意謂國中有將與為叛以應曲沃者矣。此微詞以洩其謀,欲昭公聞之而戒懼,早為之備也。若真欲從沃,則是潘父之黨,必不作此詩以洩漏其事,且自取敗也。」
[三章]「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若為國人將叛而作,則為反詩矣,可乎哉!
【揚之水三章:二章章六句,一章四句。】
椒聊
椒聊之實,蕃衍盈升。彼其之子,碩大無朋。本韻。椒聊且,遠條本韻。且!比而賦也。下同。
椒聊之實,蕃衍盈匊。彼其之子,碩舊本皆作「實」,疑誤,今正之。大且篤。本韻。椒聊且,遠條且!
大序謂「君子見沃之盛彊,知其蕃衍盛大,子孫將有晉國焉」。觀詩曰「蕃衍」,曰「碩大」,曰「遠」,似指桓公,故無疑也。
何玄子曰:「『聊』,舊以為語助辭,似非文理。愚按,「且」既為語助,「聊」不應更為語助也。按爾雅云『朹,檕梅;朻者,聊』。檕梅名朹,其朻者名聊也。朻,說文『高木也』。聊,即朹之高者。」按此說是,則是「椒聊且」歎其枝之高也。「遠條且」歎其條之遠也。
【椒聊二章,章六句。】
綢繆
綢繆束薪,三、星、在、天、。今。夕。今。夕。?[評]惝怳。見、此、良人。子兮子兮,如。此。良。人。本韻。何。!興也。下同。[評]惝怳。
綢繆束芻「芻」、「楚」兩字原均誤作「薪」,今改。三星在、隅、。[評]即在天。今夕今夕?見此邂、逅、。[評]變。子兮子兮,如此邂逅本韻。何。!
綢繆束楚「芻」、「楚」兩字原均誤作「薪」,今改。三星在、戶、。[評]即在天。今夕今夕?見此粲、者、。[評]又變。子兮子兮,如此粲者本韻。何。
據「子兮」之詞,是詩人見人成昏而作。序謂「國亂,昏姻不得其時」,恐亦臆測。如今人賀人作花燭詩,亦無不可也。
「三」,「參」通。毛傳謂「參」,是也。王肅謂「十月」,亦是。其曰「在天」,統言之;「在隅」,言其方;「在戶」,據人在戶中而言:皆一意也。一章「子兮」指女;二章「子兮」合指;三章「子兮」指男。
【綢繆三章,章六句。】
杕杜
有杕之杜,其葉湑湑。獨行踽踽。豈無他人,不如我同父。本韻。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無兄弟,胡不佽本韻。焉?興也。下同。
有杕之杜,其葉菁菁。獨行。豈無他人,不如我同姓。本韻。嗟行之人,胡不比焉?人無兄弟,胡不佽焉?
此詩之意,似不得于兄弟而終望兄弟比助之辭。言我獨行無偶,豈無他人可共行乎,然終不如我兄弟也。使他人而苟如兄弟也,則嗟彼行道之人胡不親比我,而人無兄弟者胡不佽助我乎?「行之人」即上「他人」,以見他人莫如我兄弟也,即棠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之意。「嗟行之人」以下意貫至末;兩「胡不」,反問之詞,猶云行人胡不比我佽我耳。「人無兄弟」一句,是夾入成章者,不重,亦不必泥。註疏及蘇、嚴二氏解此四句,皆不合,而集傳尤謬。其曰:「然豈無他人之可與同行也哉,特以其不如我兄弟,是以不免于踽踽耳。于是嗟歎行路之人,何不閔我之獨行而見親,憐我之無兄弟而見助乎?」按上既曰「豈無他人可與同行,不如我兄弟」,下又仍望他人閔我憐我,自為乖反,甚可笑。且世安有望行路之人而閔憐我者乎?若是,則乞人耳。又「不如我同父」明是有兄弟人口氣,乃曰「此無兄弟者自傷其孤特」,並謬。
【杕杜二章,章九句。】
羔裘
羔裘、豹袪,自我人居居。豈無他人,維子之故。本韻。○賦也。下同。
羔裘、豹褎,自我人究究。豈無他人,維子之好。本韻。
序謂「刺在位之詩。毛傳釋「居居」曰「懷「懷」,原作「壞」,據校改。惡不相親比之貌」,釋「究究」曰「猶居居也」。爾雅曰「居居,究究,惡也」。合二者之言,序說或是。
【羔裘二章,章四句。】
鴇羽
肅肅鴇羽,集于苞栩。王事靡盬,不能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蒼天,曷其有所!本韻。○興也。下同。
肅肅鴇翼,集于苞棘。王事靡盬,不能蓺黍稷。父母何食?悠悠蒼天,曷其有極!本韻。
肅肅鴇行,集于苞桑。王事靡盬,不能蓺稻粱。父母何嘗?悠悠蒼天,曷其有常!本韻。
大序謂「晉昭公之後,大亂五世,君子下從征役,不得養父母之詩」。今以詩中「王事」二字而信其說。
【鴇羽三章,章七句。】
無衣
豈。曰。無。衣。七。兮。![評]起得兀突飄忽。不、如、子、之、衣、,安且吉本韻。兮、。賦也。下同。[評]二句只一意,無他襯句,章法亦奇。
豈曰無衣六兮!不如子之衣,安且燠本韻。兮。
小序謂「美晉武公」,是美者其詩人美之,傳之于世,人則以為刺耳,正不相妨。朱仲晦不喻其意,力詆小序,謂「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顛倒順逆,亂理悖倫,未有如此之甚者」,甚無謂。篇中「子兮」指武公,序以為「請命于天子之使」,意以「子」屬「天子之使」也,然增出矣。集傳以「子」為武公自指「天子」,謬。
【無衣二章,章三句。】
有杕之杜
有杕之杜,生于道左。彼君子兮,噬肯適我?本韻。中心好之,[評]真情。曷飲食本韻。之?興也。下同。
有杕之杜,生于道周。彼君子兮,噬肯來遊?本韻。中心好之,曷飲食之?
集傳謂「此人好賢而不足以致之」,是。
首二句是興,不必作比解。
賢者初不望人飲食,而好賢之人則惟思以飲食申其殷勤之意。緇衣「改衣、授餐」亦然。此真善體人情以為言也。
【有杕之杜二章,章六句。】
葛生
葛生蒙楚,蔓于野。予美亡此,誰、與、?獨、處、。本韻。○興也。
葛生蒙棘,蔓于域。予美亡此,誰與?獨息。本韻。○興也。
角、枕、粲、兮、,錦、衾、爛、兮、。予美亡此,誰與?獨旦。本韻。○賦也。下同。
夏。之。日。,冬。之。夜。。[評]不露思字妙。百歲之後,歸于其居。本韻。
冬之夜,夏之日。[評]此換句特妙,見時光流轉。百歲之後,歸于其室。本韻。
小序謂「刺晉獻公」,是。曹氏數獻公二十三年之間凡十一戰,則婦人于夫征役而思之者多矣。
此詩或謂「思存」,或謂「悼亡」,據思存為是。末章「百歲之後」,謂此時不得共處,百歲之後擬同歸于九泉之居,矢其志之守義無他也。云「百歲」者,即偕老之意。若夫已死,而自云「己百歲之後同歸于居」,便非語氣。
[一章]首二句是興;或以為賦,或以為比,皆非。「誰與?獨處」,何玄子曰「我其誰與乎?但獨處而已」。後章倣此。各以二字為文,遞轉而下,與易「匪寇,昏媾」句法同。
[四章]言「夏、冬」者,取時變之大,猶今人言「寒暑疊更,裘葛屢易」也,見其無時不思,此義也。云「日、夜」者,見其無刻不思,此又一義也。以「日」屬「夏」,以「夜」屬「冬」,則各以其長者言之,此又一義也。末章轉換,亦以見時之轉換,此又一義也。詩義之耐人尋繹如此。
【葛生五章,章四句。】
采苓
采、苓、,采、苓、,首、陽、之、顛、。人、之、為、言、,苟、亦、無、信、!通韻。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本韻。○興也。下同。[評]通篇以疊詞重句纏綿動聽,而姿態亦復搖曳。
采苦,采苦,首陽之下。人之為言,苟亦無與!本韻。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采葑,采葑,首陽之東。人之為言,苟亦無從!本韻。舍旃,舍旃,苟亦無然!人之為言,胡得焉!
序謂「刺晉獻公聽讒」,是。
首二句是興;以為比,非。
首陽,山名。集傳以首陽為「首山之南」,然則下何以云「首陽之東」乎?
【采苓三章,章八句。】
詩經通論卷七
新安首源姚際恆著
秦
車鄰
有車鄰鄰,有馬白顛。未、見、君子,[評]未見一章。寺人之令。通韻。○賦也。
阪有漆,隰有栗。既、見、君子,[評]既見二章。並坐鼓瑟。今者不樂,逝者其耋!本韻。○興也。下同。
阪有桑,隰有楊。既、見、君子,並坐鼓簧。今者不樂,逝者其亡!本韻。
小序謂「美秦仲」,劉公瑾疑為「美襄公」,無有定也。小序謂下篇為「美襄公」,故此云「美秦仲」,以其為秦風首耳。其臆測亦可見。偽說謂「襄公為諸侯,周大夫與燕,美之而作」,以詩中有「並坐」字,謂臣不當與君並坐也。然亦武斷。何玄子謂「鼓瑟者並坐」,亦非語氣。意或草創之時,君、臣習狎,容有之耶?
【車鄰三章:一章四句,二章章六句。】
駟驖
駟驖孔阜,六轡在手。公之媚子,從公于狩。本韻。○賦也。下同。
奉時辰牡,辰牡孔碩。公、曰、「左、之、」,舍、拔、則、獲、。本韻。[評]迅快自喜如見。
遊于北園,四馬既閑。本韻。輶車鸞鑣,載獫歇驕。本韻。
小序謂「美襄公」,然未知為何公。其曰「媚子從狩」,恐亦未必為美也。
「歇驕」,依舊解作犬名為是。若作「歇其驕」解,非古人語氣。秦風諸詩多慓悍自喜之意,洵乎言乃心之聲也。
【駟驖三章,章四句。】
小戎
小、戎、俴、收、,[評]戎車制。五、楘、梁、輈、,本韻。[評]馭兩服。游、環、、脅、驅、,陰、靷、、鋈、續、,[評]馭兩驂。文、茵、、暢、轂、,[評]又寫車。駕、我、騏、、馵、。[評]寫兩服。言念君子,溫其如玉;在、其、板、屋、,亂、我、心、曲、。本韻。○賦也。下同。
四、牡、孔、阜、,六、轡、在、手、,本韻。[評]承上駕我句。騏、、 、是、中、,[評]兩服。騧、、驪、是、驂、。本韻。[評]兩驂。龍、盾、之、合、,[評]車蔽。鋈、以、觼、軜、。[評]驂轡飾。言念君子,溫其在邑。本韻。方、何、為、期、?胡、然、我、念、之、。本韻。
俴、駟、孔、群、,厹、矛、鋈、錞、,[評]承上龍盾兩句,言矛盾。蒙、伐、有、苑、。虎、韔、鏤、膺、,[評]弓室。交、韔、二、弓、,竹、閉、緄、縢、。[評]弓檠。言念君子,載、寢、載、興、;厭、厭、良、人、,秩、秩、德、音、。本韻。
序謂「美襄公,國人則矜其車甲,婦人能閔其君子焉」。一詩作兩義,非也。偽傳謂「襄公遣大夫征戎而勞之」,意近是。何玄子曰:「襄公當幽王時為西垂之大夫,未為諸侯也,而所遣者亦大夫耶?」此駁非,大夫之臣亦可稱「大夫」也。鄒肇敏曰:「凡勞詩或代為其人言,或代為其室家言。而此詩『言念居子』,則襄公自念其居子。」予初亦疑「厭厭良人」為婦目夫之詞;以孟子「其良人出」,唐風「如此良人何」證之,殆合。然黃鳥哀三良,亦曰「殲我良人」,雅之桑柔亦曰「維此良人,作為式穀」,何也?若為室家代述,則種種軍容縷耳。何玄子曰:「先秦之世,『良人』為君子通稱。呂氏紀序意曰『秋甲子朔4固無煩如此,朔之日,良人請問十二紀』,註亦謂『良人,君子也』。」二說皆通。
[二章]戎車為駟馬,兩服、兩驂。上章言兩服曰「騏、馵」,此章曰「騏、」,「」即「馵」,特變字耳,故「騏」字不變也。何玄子曰,「爾雅謂『,白駁』。蓋馬有色,有白色,故曰『駁』。上章曰『馵』,因其白之在足也。此章曰『』,因其之在體也。」亦有理。
[三章]「鏤膺」,補傳曰:「韔以虎皮為之,而以金鏤飾其膺也。膺,胸也,謂弓室之胸也。」嚴氏曰:「此首言『虎韔』,繼言『鏤膺』,下文又言『交韔二弓,竹閉緄滕』,則皆言弓耳,不得以此『鏤膺』為彼鉤膺也。補傳為長。」二說皆是。寫軍容之盛,細述其實馬、器械制度,刻琢典奧,于斯極矣;漢賦迥不能及。「言念君子」以下,忽又為平淺之音,空淡之句。一篇之中,氣候不齊,陰、晴各異,宜乎作序者不知之,以為兩義也。
【小戎三章,章十句。】
蒹葭
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游、從、之、,宛。在。水中央。Y、洄、從、之、,道阻且長。Y伊人,在。水一方。本韻。○興也。下同。[評]此四句即上在字注腳,特加描摹一番耳,故增宛字。
蒹、葭、淒、淒、,白、露、未、晞、。所謂游從之,宛在水中坻。Y洄從之,道阻且躋。Y伊人,在水之湄。本韻。
蒹、葭、采、采、,白、露、未、已、。所謂游從之,宛在水中沚。Y洄從之,道阻且右。Y伊人,在水之涘。本韻。
此自是賢人隱居水濱,而人慕而思見之詩游」兩番摹擬,所以寫其深企願見之狀Y洄」、「Y。「在水之湄」,此一句已了。重加「,于是于「在」字上原作「于上在字」,今按語氣改為「于在字上」。加一「宛」字,遂覺點睛欲飛,入神之筆。上曰「在水」,下曰「宛在水」,愚之以為賢人隱居水濱,亦以此知之也。集傳曰「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詩明先曰「道阻且長」,後曰「宛在」,乃以為皆不可得,何耶?如此粗淺文理,尚不之知,遑言其他!既昧詩旨,且使人不見詩之妙,可歎哉!
【蒹葭三章,章八句。】
終南
終南何、有、?有條、有梅。君子至止,錦衣、狐裘,顏如渥丹,其、君、也、哉、?本韻。○興也。下同。
終南何有?有紀、有堂。君子至止,黻衣、繡裳,佩玉將將;壽考不忘!本韻。
小序謂「戒襄公」。按此乃美耳,無戒意。
【終南二章,章六句。】
黃鳥
交交黃鳥,止于棘。誰從穆公?子車奄息。維此奄息,百夫之特。本韻。臨其穴,惴惴其慄。本韻。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本韻。○興也。下同。
交交黃鳥,止于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此仲行,百夫之防。本韻。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交交黃鳥,止于楚。誰從穆公?子車鍼虎。維此鍼虎,百夫之禦。本韻。臨其穴,惴惴其慄。彼蒼者天,殲我良人!如可贖兮,人百其身。
「秦穆公卒,以子車氏三子為殉;國人哀之,為之賦黃鳥」,見文六年左傳。
集傳云:「今觀『臨穴惴慄』之言,則是康公從父之亂命,迫而納之于壙,其罪有所歸矣。」其言蓋本之蘇氏,曰:「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從其言而不改,其亦異于魏顆矣。」子由又本之子瞻,其過秦穆公墓曰:「穆公生不誅孟明,豈有死之日而忍用其良!」按詩三章明言穆公,又左傳曰:「秦穆公之不為盟主也宜哉,死而棄民。」鄭氏曰:「從死,自殺以從死。」孔氏曰:「不刺康公而刺穆公者,是穆公命從己死,此臣自殺從之,非後主之過。」此唐以上人所論,知此偏是宋人有此深文,何也?其意以穆公尚為賢主,康公庸鄙,故舉而歸其罪。不知從死乃秦戎狄之俗,非關君之賢否也;何必為穆公回護而歸罪康公哉!朱又執「臨穴惴慄」之詞,為康公迫死。鄭氏則以為三人自殺;其臨穴惴慄,為秦人視其壙語。今平心按之,其事出于穆公之命,三人自殺,要皆不得已焉耳,豈樂死哉!即使臨穴惴慄,亦自人情,不必為之諱也。
【黃鳥三章,章十二句。】
晨風
鴥彼晨風,鬱彼北林。未見君子,憂心欽欽。本韻。如何!如何!忘我實多。本韻。○興也。下同。
山有苞櫟,隰有六駮。未見君子,憂心靡樂。本韻。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山有苞棣,隰有樹檖。未見君子,憂心如醉。本韻。如何!如何!忘我實多。
序謂「刺康公棄其賢臣」,此臆測語。集傳屬之婦人,亦無謂。偽說謂「秦君遇賢,始勤終怠」,稍近之。
【晨風三章,章六句。】
無衣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本韻。○興也。下同。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于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本韻。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本韻。
小序謂「刺用兵」,無刺意。集傳倣之,謂「秦俗強悍,樂于戰鬥」。詩明有「王于興師」之語,豈可徒責之秦俗哉!觀其詩詞,謂秦俗強悍,樂于用命,則可矣。偽傳、說謂「秦襄公以王命征戎,周人赴之,賦此」,近是;然不必云周人也。犬戎殺幽王,乃周人之仇;秦人言之,故曰「同仇」。「子」,指周人也。
首二句毛傳謂興,是,取下「與子同」之意也。如以為賦,則夾雜矣。
【無衣三章,章五句。】
渭陽
我送舅氏,曰至渭陽。何以贈之?路車、乘黃。本韻。○賦也。下同。
我送舅氏,悠。悠。我。思。。[評]變。何以贈之?瓊瑰、玉佩。本韻。
秦康公為太子,送母舅晉重耳歸國之詩。小序謂「念母」以「悠悠我思」句也。未知果然否?大序謂「即位後思而作」,尤迂。
[增]「悠悠我思」句,情意悱惻動人,往復尋味,非惟思母,兼有諸舅存亡之感。
【渭陽二章,章四句。】
權輿
於我乎,夏、屋、渠、渠、;[評]居。今也每、食、無、餘、。[評]食。于嗟乎,句。不承權輿!本韻。○賦也。下同。
於我乎,每、食、四、簋、;[評]單承上食。今也每、食、不、飽、。本韻。。于嗟乎,不承權輿!
此賢者嘆君禮意寖衰之意。
一章先言居,再言食,即「適館、授餐」意。二章單承食言,由「無餘」而至「不飽」,條理井然。其「每食四簋」句,承上接下,在有餘、無餘之間;可以意會,初不有礙。其上一言居,下皆言食者,以食可減而居不移故也。又「夏屋渠渠」句,即藏「食有餘」在內,故是妙筆。自鄭氏不喻此意,以「夏屋」為食具;近世楊用修力證之,謬也。然即知夏屋之非食具,而知此詩意之妙者辭矣。
【權輿二章,章五句。】
陳
宛丘
子之湯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無望本韻。兮。賦也。下同。
坎其擊鼓,宛丘之下。無冬無夏,值其鷺羽。本韻
坎其擊缶,宛丘之道。無冬無夏,值其鷺翿。本韻
此詩刺游蕩之意昭然。小序謂「刺幽公」,恐「子」字未安,毛傳謂「子」為大夫,不與序同。然具此樂舞,自屬君大夫之列。
【宛丘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枌
東門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本韻。○賦也。下同。[評]畫。
穀旦于差,南方之原。此句不用韻。不績其麻,市漢王符潛夫篇作「女」。也婆娑。本韻。
穀旦于逝,越以鬷邁。本韻。視爾如荍,貽我握椒。本韻。
大序謂「男女淫荒」,是寬泛語。何玄子謂「陳風巫、覡盛行」,似近之。蓋以舊傳大姬好巫,而陳俗化之。「婆娑」,舞貌;巫者必舞也。漢王符潛夫論曰「詩刺『不績其麻,女也婆娑』。今多不修中饋,休其蠶織,而起學巫、覡,鼓舞事神,以欺誑細民」云云,足證詩意。又按其于「市」作「女」,亦疑是。蓋「市也」二字未順,而上既云「南方之原」,又云「市」,亦重疊。若果為「女」字,則上「子仲之子」當為男言。男既婆娑,女也婆娑,是為男巫、女覡也。不然,兩「婆娑」亦疊。
【東門之枌三章,章四句。】
衡門
衡門之下,可、以、棲遲。泌之洋洋,可、以、樂飢。本韻。○賦也。下同。[評]倒字。
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取妻,必、齊之姜!本韻。
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豈其取妻,必宋之子!本韻。
此賢者隱居甘貧而無求于外之詩。一章,甘貧也。二、三章,無求也。唯能甘貧,故無求。唯能無求,故甘貧。故一章云「可以」,即「豈其、必」之意也。二、三章云「豈其、必」,即「可以」之意也。一章與二、三章詞異意同。又因飢而言食,因食而言取妻,皆飲食、男女之事,尤一意貫通。
「樂飢」,毛傳云「樂道忘飢」。集傳云「玩樂忘飢」。皆添字,非。鄭氏以樂作「●」,意與「療」同,撰字,更武斷。且飲水果可以療飢乎?大抵皆不知古文有倒字法也。倒字趁韻為多。樂飢,猶飢樂,謂雖飢亦樂也,猶孔子「蔬食,飲水,曲肱而枕,樂在其中」之意。
【衡門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池
東門之池,可、以、漚麻。彼美淑姬,可、與、晤歌。本韻。○興也。下同。
東門之池,可、以、漚紵。彼美淑姬,可、與、晤語。本韻。
東門之池,可、以、漚菅。彼美淑姬,可、與、晤言。本韻。
玩「可以」、「可與」字法,疑即上篇之意。取妻不必齊姜、宋子,即此淑姬,可與晤對、歌耳。又是上篇注腳,所謂「可以」即「豈其、必」之意,是矣。
「晤」,本訓「明」。今毛傳曰「遇也」,鄭氏曰「猶『對』也」。孔氏曰「釋言『遇,偶也』,是『遇』亦為對、偶之義」,與鄭同。按此雖皆非確義,然猶可通。集傳云「晤,猶『解』也」,則無此理矣。
【東門之池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楊
東門之楊,其葉牂牂。昏以為期,明星煌煌。本韻。○興也。下同。
東門之楊,其葉肺肺。昏以為期,明星晢晢「晢」原作「」,今改。本韻。
此詩未詳。
【東門之楊二章,章四句。】
墓門
墓門有棘,斧以斯之。夫也不良,國人知本韻。之。知而不已,誰、昔、然矣!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倒字。
墓門有梅,有、鴞、萃、止、。[評]變。夫也不良,歌以訊本韻。之。訊、予、不、顧、,顛倒思予。本韻。
小序謂「刺陳佗」「佗」原作「陀」,下同,今改。是。觀詩中云「夫」,云「國人」,則為君國之事而非民間之事矣。蘇氏曰:「陳佗,陳文公之子而桓公之弟也。桓公疾病,佗殺其太子免而代之。桓公之世,陳人知佗之不臣矣;而桓公不去,以及于亂。是以國人追咎桓公,以為智不及其後,故以墓門刺焉。『夫』,指陳佗也。佗之不良,國人莫不知之;知之而不去,昔者誰為此乎?」可謂善說此詩矣。集傳以「誰昔」為「疇昔」,大謬。
[一章]「墓門有棘」,必須「斧以斯之」,以比國有不良,必須去之。
[二章]鴞止于梅,亦比佗之在國也。「歌以訊之」,非別有歌,意即此詩也。「予不顧」猶「不顧予」。
【墓門二章,章六句。】
防有鵲巢
防有鵲巢,邛有旨苕。誰侜予美?心焉忉忉。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中唐有甓,邛有旨鷊。誰侜予美?心焉惕惕。本韻。
小序謂「憂讒賊」,大序以陳宣公「陳宣公」,原作「陳靈公」,據校改實之,不知是否。
朱鬱儀解每章首二句曰:「水隄曰『防』,陵霄曰『苕』。鵲巢于木,不于防;苕生于下濕,不于丘。唐中,非甓所也。『鷊』謂綬草,亦生下濕,非邛之所產也。」此說似通。何玄子以「鷊」為鳥名,亦近是。
【防有鵲巢二章,章四句。】
月出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糾、兮、,勞、心、悄、兮、。賦也。下同。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懮、受、兮、,勞、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紹、兮、,勞、心、慘、本韻。○三章皆同韻。兮、。
自小序以來,皆作男女之詩,而未有以事實之者。朱鬱儀以為刺靈公之詩。何玄子因以三章「舒」字為指夏徵舒,意更巧妙,存之。
似方言之聱牙,又似亂辭之急促;尤妙在三章一韻。此真風之變體,愈出愈奇者。每章四句,又全在第三句使前後句法不排。蓋前後三句皆上二字雙,下一字單;第三句上一字單,下二字雙也。後世作律詩,欲求精妙,全講此法。
【月出三章,章四句。】
株林
胡。為。乎。株。林。,從。夏。南。?本韻。[評]先作問者信辭。匪。適。株。林。,從。夏。南。。賦也。下同。[評]答以疑辭。
駕。我。乘。馬。,說。于。株。野。。本韻。乘。我。乘。車。,朝。食。于。株。。本韻。[評]再答以信辭,不更露夏南字,仍若疑辭妙絕。
刺陳靈公淫夏姬之詩。
設問:「『胡為乎株林,從夏南』乎?」曰,「『匪適株林、從夏南』,或他適耳。然見其駕我乘車以舍于株野,且乘我乘車以朝食于株,則信乎其適株林矣。但其從夏南與否則不得而知也。」二章一意,意若在疑、信之間,辭已在隱躍之際,詩人之忠厚也,亦詩人之善言也。
集傳云:「蓋淫于夏姬,不可言也,故以從其子言之。詩人之忠厚如此。」按夫死從子,夏姬在子家,言夏姬則必言夏南,此定理也。詎以是見詩人之忠厚哉!
首章詞急迫,次章承以平緩,章法絕妙。曰「株林」,曰「株野」,曰「株」,三處亦不雷同。「說于株野」、「朝食于株」兩句,字法亦參差。短章無多,能曲盡其妙。
【株林二章,章四句。】
澤陂
彼澤之陂,有蒲與荷。有美一人,傷、如、之、何、![評]先傷之。寤寐無為,涕泗滂沱。本韻。○興也。下同。
彼澤之陂,有蒲與蕑。有美一人,碩、大、且、卷、。[評]後寫其形貌。寤寐無為,中心悁悁。本韻。
彼澤之陂,有蒲菡萏。有美一人,碩、大、且、儼、。寤寐無為,輾轉伏枕。本韻。
序謂「刺時男女相悅」;集傳謂「與月出相類」。但詩云「傷如之何」,云「涕泗滂沱」,苟男女相念,奚至于此?是必傷逝之作。或謂傷泄冶之見殺,則興意不合,未詳此詩之旨也。
陳詩十篇,集傳以為淫詩者六。既誤解「鄭聲淫」,豈陳聲亦淫耶?
【澤陂三章,章六句。】
檜
羔裘
羔裘逍遙,狐裘以朝。豈不爾思?勞心忉忉!本韻。○賦也。下同。
羔裘翔,狐裘在堂。豈不爾思?我心憂傷!本韻。
羔裘如膏,日出有曜。豈不爾思?中心是悼!本韻。
小序謂「大夫以道去其君」,以詩中「豈不爾思」句也。大序謂「君好絜其衣服」,則執泥矣。鄭語,史伯謂鄭桓公曰「鄶仲恃險,有驕侈怠慢之心,而加之以貪冒」,此詩云「逍遙」、「翔」,意近之矣。
[三章]「日出有曜」,陸農師曰:「言『日出有曜』,然後見其『如膏』,且亦聽朝之時也;而反以燕游,又與『狐裘以朝』、『狐裘在堂』異矣。」亦新。
【羔裘三章,章四句。】
素冠
庶見素冠兮,棘人、欒、欒、兮、,[評]此句下章無。勞心慱慱本韻。兮。 賦也。下同。
庶見素衣兮,我心傷悲兮,聊、與、子、同、歸、本韻。兮、[評]此句上章無。
兮,我心蘊結兮,聊與子如一x庶見素本韻。兮。
小序謂「刺不能三年」;舊皆從之,無異說。今按之,其不可信者十。時人不行三年喪,皆然也,非一人事;何必作詩以刺凡眾之人?于情理不近。一也、思行三年喪之人何至于「勞心慱慱」以及「傷悲」、「蘊結」之如是;此人無乃近于人耶?二也。玩「勞心」諸句,「與子同歸」諸句,必實有其人,非虛想之辭。三也。舊訓「庶」為「幸」,是思見而不可得,設想幸見之也。既幸見之,下當接以「我心喜悅」之句方合;今乃云「傷悲」,何耶?四也。喪禮從無「素冠」之文。毛傳云「素冠,練也」。鄭氏不以為練冠而以為締冠,孔氏曰:「鄭以練冠者練布為之,而經傳之言素者皆謂白絹,未有以布為素者,則知素冠非練也。」據玉藻「縞冠、素紕,既祥之冠也」為說。觀此,則毛、鄭已自齟齬。然鄭為縞冠,亦非也。玉藻「縞冠、素紕」,間傳鄭註云「黑絲白緯曰縞」案此處有誤,鄭注作「黑經白緯曰纖」。此何得以「素冠」為縞冠乎!玉藻鄭註云「紕,緣邊也」,此何得以「素紕」為素冠乎!五也。喪禮從無「素衣」之文。毛傳曰「素冠,故素衣」,混甚。鄭氏據喪服小記「除成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為說,曰「朝服緇衣、素裳。然則此言『素衣』者,謂素裳也」。按朝服緇衣、素裳,禮無具文,乃鄭自撰,以士冠禮云「主人玄冠」,非言素裳也x從裳色,故知素裳。然則士冠禮止言「素x」,以為x、朝服、緇帶、素。即使為素裳,非言素衣也。何得明改詩之「素衣」以為素裳乎!」之文。孔氏曰「喪服斬衰,有衰裳、絰帶而已x六也。喪禮從無「素x。檀弓說既練之服,云『練衣黃裡、縓緣、要絰、繩屨、角瑱、鹿裘』,亦不言x,不言有」,唯據小記「除成x」,可為明證。七也。且鄭之解「素衣」、「素x。有則喪服始終皆無」既已毫不相涉;且朝服x喪者,其祭也朝服、縞冠」之「朝服」為說,其于「素衣」、「素,吉服也,小記不過言祥祭之日得以借用其服,非朝服為祥祭之服也。安得以朝服惟為祥祭之服而言此詩為祥祭服耶!可笑也。八也。且小記之說本以「成喪」對「殤喪」言,此期、功之喪皆是,非言三年也。誤而又誤。九也。不特此也,詩思行三年之人,何不直言「齊衰」等項而必言祥後之祭服,如是之迂曲乎?則以上亦皆不必辯也。十也。而素冠等之為常服,又皆有可證者。「素冠」,孟子「『許子冠乎?』此句原作「許子曰冠素」,不合孟子本文,故今增「冠乎」二字。曰『冠素』」。又皮弁,尊貴所服,亦白色也。「素衣」,論語「素衣、麑裘」。曹風「麻衣如雪」,鄭云「麻衣,深衣也」。鄭風女子亦著「縞衣」。古人多素冠、素衣,不似」,士冠禮「x今人以白為喪服而忌之也。古人喪服唯以麻之升數為重輕;不關于色也。「素,君朱x」。玉藻云「x」;又于皮弁服云「素積、緇帶、素x主人玄冠、朝服、緇帶、素,大夫素」,則又不必言矣。
此詩本不知指何事何人,但「勞心」、「傷悲」之詞,「同歸」、「如一」之語,或如諸篇以為思君子可,以為婦人思男亦可;何必泥「素」之一字,逐迂其說以為「刺不能三年」乎!「素冠」者」為換韻:不必x,即承上「素」字,以「衣」、「x,指所見其人而言;因素冠而及衣、泥也。「棘人」,其人當罪之時,易坎六爻曰,「係用徽纆,寘于叢棘」,是也。「欒欒」,拘欒之意。若如舊解,以「棘」訓急,孔氏謂「急于哀戚」,甚牽強。至以「欒欒」為瘠貌,尤不切合。
【素冠三章,章三句。】
隰有萇楚
隰有萇楚,猗儺其枝。夭之沃沃,樂子之無知!本韻。○比也。下同。
隰有萇楚,猗儺其華。夭之沃沃,樂子之無、家、!本韻。
隰有萇楚,猗儺其實。夭之沃沃,樂子之無、室、!本韻。
序謂「疾恣,思無情慾者」。解者因以「夭」為「少」,「無知」為「無妃匹」之意,殊牽強。集傳謂「政繁、賦重,人不堪其苦」;然何為怨及「家、室」乎?「家、室」明是指妻,乃以無家為無累,豈非飾辭乎!
愚意,此篇為遭亂而貧窶,不能贍其妻子之詩。指萇楚而比之,不能如彼之「無知」、「無家、室」之累也。以正意論,「無知」是「無家、室」前一層意,正意在「無家、室」上。以比意論,「無知」指萇楚,又為正意,而「無家、室」則寓言耳。
【隰有萇楚三章,章四句。】
匪風
匪、風、發、兮、,匪、車、偈、兮、。[評]起得飄忽。顧瞻周道,中心怛本韻。兮。賦也。
匪風飄兮,匪車嘌兮。顧瞻周道,中心弔本韻。兮。賦也。
誰、能、亨、魚、?溉、之、釜、、鬵、。誰、將、西、歸、?懷、之、好、音、。本韻。○興也。[評]風致絕勝。
小序謂「思周道」,是。辨說謂「『周道』但謂適周之路,如四牡所謂『周道逶遲』耳」。然「西歸」、「好音」之說為何?
[三章]首二句是興,乃覺其妙。或以為比。「若烹小鮮」,由于老子,不應先有之;且意味亦酸腐矣。
【匪風三章,章四句。】
曹
蜉蝣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憂矣,於我歸處。本韻。○興也。下同。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憂矣,於我歸息。本韻。
蜉蝣掘閱,麻、衣、如、雪、。[評]實指麻言,奇。心之憂矣,於我歸說。本韻。
大序謂「刺昭公」,第以下篇刺共公,此在共公前也。或謂刺共公,或謂刺曹羈,皆臆測。大抵是刺曹君奢慢,憂國之詞也。
「掘閱」,朱鬱儀曰:「管子云『掘閱得玉』,是『閱』、『穴』字通也」。「麻衣」,鄭氏謂「深衣」,是也。古禮服、喪服,布皆是麻,未有木棉也。吉、凶唯以升數為別。
【蜉蝣三章,章四句。】
候人
彼候人兮,何戈與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本韻。○興也。
維鵜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稱其服。本韻。○興也。
維鵜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本韻。○興也。
薈、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孌、兮、,季、女、斯、飢。本韻。○比也。[評]取喻皆不猶人。
大序謂「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按左傳,僖二十八年春,晉文公伐曹。三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遂執曹伯襄以畀宋人,即共公也。序不言傳文者,示其為在傳之前也。然曰「共公」,則用傳明矣。
[一章]毛傳謂候人為「賢者」,似鹵莽。或謂候人即在「三百赤芾」之中;然詩明有兩「彼」字,亦非。按此亦興意,言彼候人尚何戈與祋,任其職則必供其事,彼「三百赤芾」者何為耶?
【候人四章,章四句。】
鳲鳩
鳲鳩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儀一兮。其儀一兮,心如結本韻。兮。興也。下同。
鳲鳩在桑,其子在梅。淑人君子,其、帶、伊、絲、。其、帶、伊、絲、,其、弁、伊、騏、。本韻。[評]此實寫前後言儀處。
鳲鳩在桑,其子在棘。淑人君子,其儀不忒。其儀不忒,正、是、四、國、。本韻。[評]從上言儀,卸出末句。
鳲鳩在桑,其子在榛。淑人君子,正是國人。正是國人,胡、不、萬、年、!本韻。[評]從上言正國,卸出末句。
小序謂「刺不壹」;詩中純美,無刺意。或謂美振鐸,或謂美公子臧,皆無據。唯何玄子謂曹人美晉文公,意雖鑿,頗有似處。今錄而存之。曰:「左傳晉文公為公子時,出亡,過曹,曹伯不禮焉。及即位,伐曹,執曹伯以畀宋人,事在僖二十九「九」當作「八」。年。于是周襄王策命晉侯為侯伯,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遂盟諸侯于踐土。十月,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云云。公悅,乃復曹伯。此詩之作,蓋在曹伯復國之後。其取興于『鳲鳩』者,以鳲鳩養子均平,頌文公之待曹國與他國無異也。尊之為『鳲鳩』而自居于『子』者,亦猶文王之時,大邦畏力,小邦懷德,皆怙文王如父也。其曰『正是四國』,則亦唯晉為盟主,始足當之;襄王策命中所謂『以綏四國』,是也。」愚按,曹為蕞爾國,凡詩四篇;前後三篇氣象皆衰颯不振,不應此篇獨為盛美贊頌之辭。又「正是四國」及「胡不萬年」,等句,皆近頌天子語;曹君安得有此。今何氏謂頌晉文,頗覺合。蓋其時小時于霸主尊之若天子與?
【鳲鳩四章,章六句。】
下泉
冽彼下泉,浸彼苞稂。愾我寤歎,念彼周京。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冽彼下泉,浸彼苞蕭。愾我寤歎,念彼京周。本韻。
冽彼下泉,浸彼苞蓍。愾我寤歎,念彼京師。本韻。
芃芃黍苗,陰雨膏之。四國有王,郇伯勞本韻。之。
此曹人思治之詩。大序必謂共公時,無據。
[四章]郇伯為文王子,曹人必不遠及之;是必其後人亦為郇伯者,然不可考其世矣。
【下泉四章,章四句。】
詩經通論卷八
新安首源姚際恆著
豳
豳風者何?七月一篇也。何以繫于諸風之末?蓋豳風志王業之本;雖為王業之本,然既不可入于周、召,又不可雜于諸國,故繫于末也;猶之繫商頌于周、魯之後之意。然何以不入雅?其體為風,非雅也,故不入雅也。自餘為周公之詩,與豳無與,而同為豳風者何?蓋二南之詩以二公未封前之地而名,非周公、召公之謂也,則周公之詩未可盡入周南;又其體為風,不可入雅;又周公未之國,不可以名魯風;故附于豳風之後,以豳風惟一篇,合之可當一國之風云爾。此豳風之大旨也。或謂豳公為諸侯,故不得入周、召之正風;非美、刺成王,故不得入成王之正雅。或謂周公居東都,思先公憂勞民事,比敘己志而作鴟鴞;以下亦周公之事,尊周公使專一國,故并為豳風。或謂周公以冢宰攝政,作豳風一篇以戒成王;後人因取公所作,及凡為周公而作之詩附焉。諸說皆所不取。又或謂君、臣相誚,不得為正,故為變風;居變風之末,言變之可正,尤非。又或妄以豳雅、豳頌為言;或因三分七月之詩以當之;或因謂本有豳雅、豳頌而亡之;或因謂七月全篇,其為風、雅、頌,隨事而變其音節;或謂雅、頌之中,凡為農事皆可冠以豳號:並邪說。
七月
七月流、火、;[評]時,下同。九月授、衣、。本韻。[評]人事,下同。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本韻。[評]去十言一二,奇。無衣無褐,何以卒歲?本韻。三。之。日。于、耜、;四。之。日。舉、趾、。[評]蒙上一二,以一二為三四,奇。同我婦子,饁彼南畝;田畯至喜。本韻。○賦也。下同。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春、日、載、陽、,有、鳴、倉、庚、。[評]物,下同。女執懿。筐,遵彼微。行,爰求柔。桑。本韻。[評]言女,皆字字貼女,意奇。春、日、遲、遲、[評]又夾一句。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本韻。[評]閒著淒婉之詞,妙絕,妙絕!
七月流火;八月萑、葦、。本韻。蠶。月。條、桑、,[評]隱三月。取、彼、斧、、斨、,以、伐、遠、揚、,猗、彼、女、桑、。本韻。[評]如畫。七、月鳴鵙、,八月載、績、。本韻。[評]補麻。載玄載黃,我朱孔陽,為。公。子。裳。。本韻。[評]應上公子。
四月莠、葽、;五月鳴、蜩、。本韻。八月其、穫、;十月隕、蘀、。一之日于、貉、,本韻。取。彼。狐。、狸。,為。公。子。裘。本韻。[評]應前句。二之日其、同、,載、纘、武、功、;言、私、其、豵、,獻、豜、于、公、。本韻。[評]併及曰獵。
五月斯、螽、動。股。;[評]體物。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評]空寫三句,奇橫十。月。蟋。蟀。入。我。床。下。。[評]無寒字,覺寒氣逼人。穹、窒、熏、鼠、,塞、向、墐、戶、;[評]奇語。「嗟我婦子,曰為改歲,入此室處。」本韻。[評]風俗。
六月食、鬱、及、薁、;七月亨、葵、及、菽、;本韻。八月剝、棗、;十月穫、稻、。本韻。[評]食譜細碎,逐月嘗新,妙!為。此。春。酒。,以。介。眉。壽。。本韻。[評]佳語。七月食、瓜、;八月斷、壺、;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農、夫、。本韻。
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本韻。黍、、稷、重、、穋、,禾、、麻、、菽、、麥、。本韻。[評]穀譜。「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本韻。晝、爾、于茅,宵、爾、索綯。本韻。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本韻。[評]俗。始終循環。
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于、凌、陰、;本韻。[評]併及藏冰。上多言備寒,此補備暑,妙!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本韻。九月肅、霜、;十月滌、場、。朋、酒、斯饗,曰殺羔羊,躋、彼、公、堂、,稱、彼、兕、觥、,「萬。壽。無。疆。!」本韻。[評]鄭重語結。
小序謂「陳王業」,大序謂「周公遭變,故陳后稷、先公風化之所由」,皆非也。豳風與周公何與!以下有周公詩及為公之詩,遂以為周公作,此揣摹附會之說也。周公去公劉之世已遠,豈能代寫其人民風俗至于如是之詳且悉耶?篇中無言后稷事;大序及之,尤無謂。集傳皆誤承之。
[一章]首章以衣、食開端:「七月」至「卒歲」言衣;「三之日」至末言食。衣以禦寒,故以秋、冬言之;農事則以春言之。十一月至二月,此四月,篇中皆以「日」為言,殊不可曉。愚意只是變文取新,非有別義。吾見求其義者既無確論,反因是以失詩之妙,可歎也。集傳云「周之先公已用此以記候,故周有天下,遂以為一代之正朔」,其言尤不可解。
[二章]「蘩」,毛傳云「白蒿也,所以生蠶」,非謂蠶啖也。集傳謂「蠶生未齊,未可食桑,故以此啖之」。幾曾見蠶啖白蒿來?彼講格物之學者,有此格物否?「公子」,豳公之子,乃女公子也。此採桑之女,在豳公之宮,將隨女公子嫁為媵,故治蠶以備衣裝之用,而于採桑時忽然傷悲,以其將及公子同于歸也。如此,則詩之情境宛合。從來不得其解。且寫小兒女無端哀怨,最為神肖。或以為春女思男,何其媟慢!或以為悲遠離父母,又何其板腐哉!
[三章]「蠶月」,三月也,亦變文取新。「猗」,孔氏曰「掎「掎」,原作「猗」,據校改。也;低小之桑不斬其條,但就樹以採其葉」,是也。集傳謂「取葉存條,曰猗」,本蘇氏,謬。「公子裳」,說見上。
[四章]此章言取獸為裘。首章言「無衣無褐」;蠶桑以為衣,取獸為裘,亦兼為褐意。「于貉」,猶上下「于耜」、「于茅」。先言「于貉」者,往取貉也。鄭氏謂「搏貉以自為裘,狐狸以共尊者」,是也。集傳曰「貉,狐狸也」。不惟貉非狐狸,狐與狸亦別,稚子皆知;乃以「貉」、「狐」、「狸」三者為一物,有此格物否?且若曰「往取狐、狸」,又曰「取彼狐、狸」,亦無此重疊文法也。「為公子裘」,應上「為公子裳」。
[五章]此章主言時寒,以見其改歲入室之俗,又因衣、褐之餘而及之也。言時寒,皆于物類上見。五月斯螽已動股矣;六月莎雞已振羽矣;七月猶在野,八月則已依人之宇下,九月依人之戶內;十月蟋蟀且入我之床下矣。以見豳地孟冬蚤寒如此。五、六、七、八、九、十月六句,一氣直下,文義自明。首言「斯螽」、「莎雞」;末言「蟋蟀」;中三句兼三物言之。特以斯螽、莎雞不入人床下,惟蟋蟀則然,故點蟋蟀于後。古人文章之妙,不顧世眼如此。然道破亦甚平淺。第從無人能解及此,則使古人平淺之文變為深奇矣。鄭氏曰「自『七月在野』,至『十月入我床下』,皆謂蟋蟀也」。笨伯哉!後人皆從之。且有今世自詡為知文者,謂「七月」三句全不露「蟋蟀」字,于下始出,以為文字之奇,則又癡叔矣!羅願曰:「莎雞鳴時,正當絡絲之候;故豳詩云,『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戶』也。」此又以「七月」三句單承「莎雞」言,益不足與論矣。集傳曰「斯螽、莎雞、蟋蟀,一物,隨時變化而異其名」。按陸璣云:「斯螽,蝗類,長而青,或謂之蚱蜢。莎雞,色青褐,六月作作聲如紡絲,故又名絡緯。」今人呼「紡績娘」。若夫蟋蟀,則人人識之。幾曾見三物為一物之變化乎?且月令六月「蟋蟀居壁」,詩言「六月莎雞振羽」,二物同在六月,經傳有明文,何云變化乎?依其言,則必如詩五月之斯螽,六月變為莎雞,七月變為蟋蟀,整整一月一變乃可。世有此格物之學否?豳詩皆夏正,十月曰「改歲」者,以冬成也。今人于孟冬便有徂年傷暮之思,古、今一也。集傳引呂氏說,亦非。
[六章]「叔」,當訓「收」,聲之轉也。
[七章]「上入執宮功」,治邑居也。「亟其乘屋」,治野廬也。集傳謂「二畝半為廬,在田;二畝半為宅,在邑」,非。辨見孟子「五畝之宅」下。「索」,繩索也。「綯」,爾雅「絞也」。「索綯」,猶云「綯索」,亦倒字法。集傳曰「索,絞也;綯,索也」,全相反,絕可怪。若以「索」讀本字,「綯」訓「索」字,則為「索索」;若依「綯」本訓「絞」,今「索」又訓「絞」,則為「絞絞」:通乎不通?孟子集註又曰「綯,絞也」,何不檢至此!又曰「可以上入都邑而執治宮室之事矣」,連上章,合本章,混而為一,謬。解見上。又曰「故晝往取茅,夜而絞索,亟升其屋而治之」,尤謬。「于茅」、「索綯」,豈為治屋用?治屋用索何為?鄭氏于「于茅」、「索綯」曰「以待時用」;不言其何所用。孔氏曰「為蠶用」,恐亦臆說。然總未有以為治屋用也。註疏竟不睹,亦奇。愚按,「于茅」、「索綯」,亦非一事。茅非可為索也。茅或為蠶用。古人藉物多用茅。索則不知其何用也。
[八章]「朋酒」,毛傳曰,「兩樽曰朋」以鄉飲酒禮云「尊兩壺于房戶間,……有玄酒」,是用兩樽也。按殷世質朴,不知已有此禮否?而邠民尤處田野,亦未必備設兩樽。其云「朋酒」,當是朋儕為酒,乃「歲時伏臘,田家作苦」之意耳。「躋彼」以下,另是一事。其云「稱彼兕觥」,與「朋酒」句明不相涉。「公堂」,毛傳謂「學校」,近是。蓋殷曰序,豳公國中亦必有之;農人躋堂稱觥;以慶君上,非必至豳公之堂也。
此篇首章言衣、食之原,前段言衣,後段言食;二章至五章終前段言衣之意;六章至八章終後段言食之意;人皆知之矣。獨是每章中凡為正筆、閒筆,人未必細檢而知之也。大抵古人為文,正筆處少,閒筆處多;蓋以正筆不易討好,討好全在閒筆處,亦猶擊鼓者注意于旁聲,作繪者留心于畫角也。古唯史記得此意,所以傳于千古。此首章言衣、食之原,所謂正筆也。二章至五章言衣:中唯「載玄載黃,我朱孔陽」二句為正筆;餘俱閒筆。二章從春日鳥鳴,寫女之採桑;自「執懿筐」起,以至忽地心傷,描摹此女盡態極妍,後世採桑女,作閨情詩,無以復加;使讀者竟忘其為「言衣、食為王業之本」正意也。三章曰「條桑」,曰「遠揚」,曰「女桑」,寫大小之桑並採無遺,與上章「始求柔桑」境界又別;何其筆妙!雖正寫「玄黃」帛成,而曰「為公子裳」,仍應上「公子」;閒情別趣,溢于紙上,而章法亦復渾然。「八月載績」一句,言麻;古絲、麻並重也。此又為補筆。四章則由衣裳以及裘,又由裘以及田獵,閒而又閒,遠者益遠。五章終之以「改歲」、「入室」,與衣若相關,若不相關。自五月至十月,寫以漸寒之意,筆端尤為超絕。妙在只言物,使人自可知人「人」字疑衍。物由在野而至入室,人亦如此也;兩「入」字正相照應。六章至八章,言食,中唯「九月築場圃,十月納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麥」四句為正筆,餘俱閒筆。六章分寫老、壯食物,凡菜、豆、瓜、果,以及釀酒、取薪,靡不瑣細詳述,機趣橫生;然須知皆是佐食之物,非食之正品也,故為閒筆。七章「稼同」以後,併及公、私作勞,仍點「播百穀」三字以應正旨。八章併及藏冰之事,與食若不相關,若相關。而終之以田家歡樂,尊君、親上,口角津津然,使人如見豳民忠厚之意至今猶未泯也。
鳥語、蟲鳴,草榮、木實,似月令。婦子入室,茅、綯、升屋,似風俗書。流火、寒風,似五行志。養老、慈幼,躋堂稱觥,似庠序禮。田官、染職,狩獵、藏冰,祭、獻、執功,似國家典制書。其中又有似採桑圖、田家樂圖、食譜、穀譜、酒經。一詩之中無不具備,洵天下之至文也。
[增]「七月在野」三句,應兼指農人棲息而言,方有意味。七月秋暑未清,尚可在野,猶書所謂「厥民因」也。謹按御纂詩義折中「聖人觀物以宜民。一夫授五畝之宅,其半在田,其半在邑。春令民畢出,如在野而動股、振羽也。冬令民畢入,如在宇、在戶而入床下也。豳民習此久矣」云云,自是此章確解。前上說詩者似亦見及,而未能如此詳明也。
【七月八章,章十一句】
鴟鴞
鴟鴞,鴟鴞,既取我子,無毀我室!本韻。恩斯勤斯,鬻子之閔本韻。斯!比也。下同。
迨天之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今此下民,或敢侮予。本韻。
予。手、拮、据、,予。所、捋、荼、,予。所、畜、租、,予。口、卒、瘏、,曰、予。未、有、室、家、!本韻。[評]承上予字,二章逐句以之裝首,奇文,奇文!
予。羽、譙、譙、,予。尾、翛、翛、,予。室、翹、翹、。風、雨、所、漂、搖、,予。維、音、嘵、嘵、!本韻。[評]上章下二實字,此章雙聲字。增此句,方不板。
金縢曰:「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國曰:『公將不利于孺子!』周公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周公居東二年,則罪人斯得。于後,公乃為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王亦未敢誚公」。按「于後」之辭,是既誅管、蔡而作;恐成王猶疑其殺二叔,故作詩貽之。「王亦未敢誚公」;迨風雷之變,乃親迎公歸。或必從鄭氏解書之義,以「辟」為「避」,以「居東」為「居國之東」,因主此詩為未誅管、蔡之前作,曰「以鴟鴞為武庚」。庚既已誅,豈猶慮其毀王室耶?不知此乃指前日而言;且誅管、蔡後,殷人尚未靖也,安得不慮其毀王室乎!又曰:「使此詩作于殷人畔後,則所云『未雨綢繆』者謂何?」不知此謂武庚雖誅,殷民不靖,正當蚤為計耳。上雖以「毀室」屬鴟鴞言,此又言「下民」,則旨益露矣。又曰,「既誅管、蔡,而成王尚未知周公之意,則王心之蔽深矣」。夫書不云「王亦未敢誚公」乎?且如彼說,其尤說不去者,在「既取我子」一句。「子」自指管、蔡。今以指成王,為之說曰「洛誥『朕復子明辟』可證」,此是已;然「取」字終作何解乎?或以「子」為「民」,益謬。
[一章]「恩斯勤斯」二句承上「子」而言;本意重在「室」,故下復言「子」二句,下章則單言「室」矣。古人文自是如此。集傳為補之曰「況又毀我室乎!」不必。
[二章]集傳曰「誰敢有侮予者!」大失「或」字語氣。
【鴟鴞四章,章五句。】
東山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起二句不用韻。我來自東,零雨其濛。我、東、曰、歸、,我、心、西、悲、。[評]互字句。制彼裳衣,勿士行枚。本韻。蜎蜎者蠋,烝在桑野。[評]賦中興。敦彼獨宿,亦在車下。本韻。○賦也。下同。[評]為末章地。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果、臝、之、實、,亦、施、于、宇、。伊、威、在、室、;蠨、蛸、在、戶、。本韻。町、畽、鹿、場、,熠、燿、宵、行、。本韻。[評]曲盡荒涼之態。亦、可、畏、也、,伊、可、懷、本韻。也、!
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鸛、鳴、于、垤、;婦、歎、于、室、。[評]賦中興。為末章地,應上章之意。洒、掃、穹、窒、,我、征、聿、至、。本韻。有、敦、瓜、苦、,烝、在、栗、薪、。自、我、不、見、,于、今、三、年、!本韻。我徂東山,慆慆不歸。我來自東,零雨其濛。倉庚于飛,熠燿其羽。之。子。于。歸。,皇。駁。其。馬。。本韻。親。結。其。褵。,九。十。其。儀。。本韻。[評]凱旋詩乃作此香艷幽情之語,妙絕!其。新。孔。嘉。,其。舊。如。之。何。?本韻。[評]應前「獨宿」、「婦嘆」。
小序謂「周公東征」,大序謂「士大夫美之,作是詩」,皆是。或謂周公作,未然。大序「一章言其完也,二章言其思也,三章言其室家之望女也」,猶是,謂「四章為男女之得及時」,則非矣,蓋不知詩意之妙也。說見下。
[一章]「勿士行枚」,當如鄭解,謂「不必事行陳銜枚」。
[二章]「熠燿」,螢也;「宵行」,夜行也:人人知之。集傳因下「熠燿其羽」,遂疑「熠燿」,非蟲而以「宵行」當之。既以蟲名為辭語,而又自造一蟲名,甚奇。楊用修已極駁之,謂下「熠燿其羽」言倉庚,猶小雅「交交桑扈」、「有鶯其羽」用字法也。既言「可畏」,何以又言「可懷」?蓋畏者畏其荒涼,懷者懷其舊居也。
[三章]以「鸛鳴于垤」與「婦嘆于室」,猶首章以「蠋」與「獨宿」之意。「垤」,土之隆起,蓋小丘也。左傳曰「劍「劍」,原誤作「斂」,據校改。及于垤皇」,謂寢門闕也。又曰「葬于垤皇」,謂墓門闕也。凡闕者,壘土為之,皆曰垤。方言曰「楚、鄧以南,蟻土謂之垤」,則西北不爾可知。毛傳謂「螘塚」,夫螘塚其大幾何,而鸛可鳴其上耶?又謂「將陰雨則穴處先知之」,亦鑿。詩已言「零雨」矣,豈特「將雨」乎!集傳又附會為「將陰雨,蟻出垤,而鸛就食之」,尤可笑;幾曾見鸛食蟻來?鄭氏謂「鸛將陰雨則鳴」,亦鑿謬。總之,皆不離高叟之見耳。
[四章]「倉庚于飛」二句,興下「之子于歸」。鄭氏謂「嫁取之候」,謬。且果臝結實,瓜苦在薪,乃秋時景,忽又入春乎?此章言其歸之樂也。解者謂軍中有新娶者,意味索然。鄭氏曰,「其新來時甚善,至今則久矣,不知其何如也,又極序其情樂而戲之」,其意稍近。但其解「如之何」曰「不知其何如」,竟不成語,令人發嘔。彼不知「如之何」者,乃是勝于新之辭也。古、今人情一也,作詩者亦猶人情耳;俗云「新娶不如遠歸」,即此意。若詩不合人情,亦何貴有詩哉!「舊如之何」,杜詩已為注腳矣,曰「夜闌更秉燭,相對如夢寐!」
末章駘蕩之極,直是出人意表。後人作從軍詩必描畫閨情,全祖之。不深察乎此,泛然依人,謂三百篇為詩之祖,奚當也!
【東山四章,章十二句】
破斧
既破我斧,又缺我斨。周公東征,四國是皇。哀我人斯,亦孔之將!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既破我斧,又缺我錡。周公東征,四國是吪。哀我人斯,亦孔之嘉!本韻。
既破我斧,又缺我銶。周公東征,四國是遒。哀我人斯,亦孔之休!本韻。
此四國「四國」解見下。之民美周公之詩。中有「哀我人斯」句,明是民矣。大序謂「周大夫」,非也。集傳謂「軍士答周公前篇」,尤武斷。其以為軍士作者,以有「我斧」、「我斨」等字也。然非此解。見下。
每章首二句,是比。以斧比周公;以斨、錡、銶比成王。猶云「既危我周公矣,又將危及我成王」也。鄭氏曰「四國流言,既破毀我周公,又損傷我成王,以此二者為大罪」,得之。自歐陽氏誤以斧、斨為殺伐之用;集傳從之。嚴氏已不信,謂「詩人言兵器必曰弓、矢、干、戈、矛、戟,無言斧、斨、錡、銶者。斧與斨並言,乃豳人所用之採桑者。又錡為鑿屬,銶為木屬,皆非兵器」,是已。按下篇云「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尤可證。然其謂「行師有除道、樵蘇之事,故用斧、斨」, 則迂矣;況非此解乎!「四國」,商與管、蔡、霍也。毛氏謂管、蔡、商、奄,非也。其時奄已封魯矣。集傳謂「四方之國」。何玄子曰:「書多方篇曰『告爾四國多方』,既于『四國』之下復言『多方』,則四國非泛指四方明矣。」
【破斧三章,章六句】
伐柯
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本韻。○比也。
伐柯、伐柯,其則不遠。我覯之子,籩豆有踐。本韻。○比而賦也。
周人喜周公還歸之詩。
齊風曰「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與此同。蓋必當時習語,故首章全用為比。下章又單承「伐柯」為比,謂伐柯者以斧,則「其則不遠」矣;今我覯此之子,則「籩豆有踐」矣。「之子」,指周公也。「籩豆有踐」,言周公歸,其待之禮如此也。通篇正旨在此二句。舊解太支離。集傳分首章為欲見周公之難,次章為得見周公之易,亦臆解。且以末二句皆為比體,承上「取妻」而言。按下篇「我覯之子」,明指周公,則此當不異;而「籩豆有踐」亦不似同牢語也。
【伐柯二章,章四句。】
九罭
九罭之魚,鱒、魴。我覯之子,袞衣、繡裳。本韻。○興也。
鴻飛遵渚。公歸無所,於女信處。本韻。○興也。
鴻飛遵陸。公歸不復,於女信宿。本韻。○興也。
是、以、有、袞、衣、兮、,無、以、我、公、歸、兮、,無、使、我、心、悲、本韻。兮、!賦也。[評]忽入急調,扳留情狀如見。
大序謂「周大夫刺朝廷之不知」,其說甚支離。鄭氏以「鴻飛」二章為周人曉東都人之詞,于末章又言「東都人以公西歸而心悲」,前後不貫。嚴氏以「鴻飛」二章為西人謂東人,末章為東人答西人,亦鑿。集傳以為皆東人作,是已。但以首章為「周公居東之時,東人喜得見之」,又未然。下章皆言公歸,周公居東已二年,豈方喜得見便即歸乎?蓋此詩東人以周公將西歸,留之不得,心悲而作。首章以「九罭」「鱒、魴」為興,追憶其始見也。二章、三章以「鴻遵渚、陸」為興,見公歸將不復矣;暫時信處、信宿于女耳。「女」者,指公于我;公以我為「女」也。末章乃道其情焉。
解此詩者,最多執滯。于「九罭」或以為小網,或以為大網;于「袞衣、繡裳」以為迎歸之服;于「遵渚」、「遵陸」或以為鴻不宜在渚、陸,或以為鴻當在渚不當在陸;于「女」字或以為東人指西人,或以為西人指東人:皆非。集傳只取大意,得之。
【九罭四章:一章四句,三章章三句。】
狼跋
狼跋其胡,載疐其尾。公孫碩膚,赤。舄。几。几。。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意。
狼疐其尾,載跋其胡。公孫碩膚,德音不瑕。本韻。
此美周公之詩。
此反比也。「几几」正「跋」、「疐」之反。章法奇變。
狼之跋胡、疐尾也,毛傳以為「有胡」,殊混。嚴氏以為「落」;或以為「食滿」。大抵此等處不能詳求,亦不必詳求耳。
【狼跋二章,章四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