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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际恒著作集

诗经通论卷三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邶

  柏舟

泛彼柏舟,亦泛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隐忧。微我无酒,以敖以游。本韵。○比而赋也。

我心。匪。鉴,[评]三匪前后错综。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据。薄言往愬,逢彼之怒。本韵。○赋也。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仪棣棣,不可选本韵。也。赋也。

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觏闵既多,受侮不少。静言思之,寤辟有摽!本韵。○赋也。

日居月诸,胡迭而微?心之忧矣,如匪。澣。衣。。[评]仍用匪字。静言思之,不能奋飞!本韵。○比而赋也。

  小序谓「仁而不遇」,近是。大序以卫顷公实之,未可信。既知为卫顷公,亦当知「仁人」为何人矣,奚为知君而不知臣乎!大抵此诗是贤者受赞于小人之作,故孟子因「不理于口」,引此以孔子当之。刘向列女传谓卫宣姜作。邹肇敏曰:「宣姜之不淑甚矣,向岂目淫为贞乎!」或因是疑有两宣姜;若然,何不闻有两宣公乎?原向作传之意,特因燕尾垂涎,辑闺范以示讽谕,取其通俗易晓,故其书庞而无择,泛而未检,何得取以释诗!马贵与曰,「刘向上封事,论恭、显倾陷正人,引是诗『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而继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愠也』,此正合序意。夫一刘向也,列女传之说可信,封事之说独不可信乎!」愚按,此说是。然即以其浅近者言,篇中无一语涉夫妇事,亦无一语像妇人语。若夫「饮酒」、「敖、游」、「威仪棣棣」,尤皆男子语。且如是,孟子引妇人诗以言孔子,亦大不伦。观其以太王诗言文王,其相伦近可证也。集传既从列女传之说,以为妇人作,又以为庄姜作;及其注孟子,仍谓卫之仁人作:其周章无定,亦可想见矣。

  [一章]「柏舟」,自喻也。舟不必柏;言柏舟者,取其坚也。

  [二章]「我心匪鉴」二句,欧阳氏之解是。其曰:「『我心匪石』四句,毛、郑解云『石虽坚,尚可转;席虽平,尚可卷』者,其意谓石、席可转、卷,我心匪石、席,故不可转、卷也。然则鉴可以茹,我心匪鉴,故不可茹,文理易明;而毛、郑反其义,以为『鉴不可茹而我心可茹』者,其失在于以『茹』为『度』也。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茹,纳也。盖鉴之于物,纳景在内;凡物不择妍媸,皆纳其景。诗人谓卫之仁人其心匪鉴,不能善恶皆纳,善者纳之,恶者不纳;以其不能兼容,是以见嫉于卫之群小而不遇也」。集传曰「言我心匪鉴而不能度物」,依郑氏说。故录欧阳之说,则其非自见。后仿此。

  [三章]「选」字未详。解者谓「简择」,终费解。何玄子曰:「古字『选』、『算』通用。论语『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汉书『算』作『选』,故『不可选』当为『算』。」此说存之。

  [五章]「日月」二句,郑氏谓「君道当常明如日,而月有盈亏。今君失道而任小人,大臣专恣,其日如月」,甚迂折。集传本之,而以言妇人。欧阳氏谓「伤卫日朘月削」,亦牵强。按十月之交诗曰:「彼月而微,此「此」原误「彼」,今校改。日而微」,言日、月之食甚明。今诗言与彼章同,谓日、月胡为更迭而微,以喻卫之君、臣皆昏而不明之意。「如匪澣衣」有二说,苏氏谓「忧不去于心,如衣垢之不澣不忘濯也」,亦迂。严氏曰:「我心之忧,如不澣濯其衣,言处乱君之朝,与小人同列,其忍垢含辱如此。」此说为是。

  【柏舟五章,章六句。】

  绿衣

绿兮衣兮,绿、衣、黄、里、。[评]妙喻。心之忧隔句。矣,曷维其已!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绿兮衣兮,绿衣黄裳。心之忧矣,曷维其亡!本韵。

绿。兮。丝。兮。,[评]由绿及丝。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无訧本韵。兮。

絺。兮。绤。兮。,[评]由丝及絺绤。凄。其。以。风。。我思古人,实、获、我、心、!通韵。

  小序谓「庄姜伤己」。按左传:「卫庄姜美而无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详味自此至后数篇皆妇人语气,又皆怨而不怒,是为贤妇;则以为庄姜作,宜也。集传曰:「此诗无所考,姑从序说;下三篇同。」夫柏舟篇非妇人语而以为妇人,又以为庄姜;此篇为庄姜固无可疑,而反作疑辞何耶?

  [二章]说诗定不可泥。如此篇,只以上章为主,其意在「绿衣」喻妾也。绿,间色,不可为衣;黄,正色,不可为里:喻妾为正而嫡为侧之意。此章「绿衣黄裳」不必与上章分浅深,仍主绿衣上其黄裳,取协韵,而正嫡不分之意自在其中。按易曰「黄裳元吉」,则黄本可为裳。即仪礼士冠礼亦曰「玄裳、黄裳」,若必依玉藻「衣正色,裳间色」之言例之,以为上下倒置,较黄里为甚,未免义碍。且如其言,必「黄衣绿裳」而后可,然则「黄衣绿裳」出何经传耶?

  [三章]「绿兮丝兮」,谓此绿也,本丝也,前此素洁之时,汝之所治,何为而染成此绿也?犹墨子悲丝,谓其「可以黄、可以黑」之意。此章不言「黄」而专言「绿」,予谓只重绿衣,亦可见矣。二句全是怨辞而不露意,若无端怨及于绿而追思及丝。此种情理,最为微妙,令人可思而难以言。「女」字泛指治丝之人,或谓指君子,或谓指妾,或谓庄姜自指,皆味如嚼蜡矣。集传曰「绿方为丝而女又治之,以比妾方少艾而女又嬖之」,不惟执泥牵缠,绝无文理,且亦安知此妾为少艾,又安知庄姜之亦非少艾也?可笑也!

  先从「绿衣」言「黄里」,又从「绿衣」言「丝」,又从「丝」言「絺绤」,似乎无头无绪,却又若断若连,最足令人寻绎。

  【绿衣四章,章四句。】

  燕燕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隔句。远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本韵。○兴而比也。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评]变。之子于归,远于将本韵。之。瞻望弗及,伫立以泣。本韵。○兴而比也。

燕燕于飞,下、上、其、音、。[评]又变。之子于归,远送于南。瞻望弗及,实劳我心。本韵。○兴而比也。

仲氏任只,其心塞渊。终温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勖寡人。本韵。○赋也。

  序谓「庄姜送归妾」。孔氏曰:「隐三年左传曰:『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四年春,州吁杀桓公,由其子见杀,故戴妫于是大归。庄姜养其子,与之相善,故作此诗。知归是戴妫者,经云『先君之思』,则庄公薨矣。桓公之时,母不当辄归,虽归非庄姜所当送归;明桓公死后,其母见子之杀故归,庄姜养其子,同伤桓公之死,故泣涕而送之也。」孔疏此事甚详,故录之。

  [一章]侄炳识名解曰:「释鸟曰『燕燕,鳦』。又汉书童谣云『燕燕尾涎涎』。按鳦鸟本名『燕燕』,不名『燕』,以其双飞往来,遂以双声名之,若周周、蛩蛩、猩猩、狒狒之类,近古之书凡三见而适合,此经及尔雅、汉书是也。若夫单言『燕』者,乃乌也。释鸟曰『燕,白脰乌』,可据。孔鲋亦谓之『燕乌』。故以『燕燕』为两燕及曲为重言之说者,皆非也。『差池其羽』,专以尾言,燕尾双歧如剪,故曰『差池』,不必溺两燕之说。『远送于野』,黄实夫曰:『妇人迎送不出门,诗人所谓「送于野」者,不必以礼文求之。』此说亦通。若伪说执泥其辞,因谓庄姜为州吁所逐,亦归,故同出卫野,则杜撰可恨。」

  [二章]侄炳曰:「毛传曰:『飞而上曰颉,飞而下曰颃。』按说文『颉,直项也』。颃,旧说同『亢』,释鸟曰『鸟咙也』;何玄子曰『鸟高飞直上,故见其项颈上向也』。然则此亦当以孤燕言,有引吭高飞之意,如戴妫涕泣而长往也。毛氏据下章『下上』以释此,未确。」

  [三章]侄炳曰:「毛传曰,『飞而上曰下音,飞而下曰下音。』按『上下』当作『低昂』训,以音之轻重、疾徐言,犹云『高下其手』之意,毛传实泥『上下』字,必从飞论音,亦非也。或以双燕飞而上下其音,然则雄雉章亦曰『上下其音』,雄雉一也,岂亦双乎!」

  【燕燕四章,章六句。】

  日月

日居月诸,照临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胡能有定,宁不我顾!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日居月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宁不我报!本韵。

日居月诸,出自东方。乃如之人兮,德音无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本韵。

日居月诸,东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报我不述!本韵。

  此篇与下篇皆庄公在时之诗。大序谓「遭州吁之难」,前人已驳,兹不赘。

  [一章]旧解「日、月」为喻君与夫人。集传谓「呼日、月而诉之」,甚迂。

  [三章]「德音无良」,「音」字不必泥,犹云「其德不良」耳。集传作两平解,非。「俾也可忘」,接「有定」言,谓胡能有定乎,则使我可忘其忧矣。集传曰:「言何独使我为可忘者耶?」语义晦。

  【日月四章,章六句。】

  终风

终、风、且暴,顾我则笑。谑、浪、笑、敖、,[评]承笑字。中心是悼。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终风且霾,惠然肯来。莫、往、莫、来、,[评]承来字。悠悠我思。本韵。

终风且曀,不日有曀。寤言不寐,愿言则嚏。本韵。

曀。曀。其。阴。,[评]承上两曀字。虺、虺、其、雷、。[评]陪句。寤言不寐,愿言则怀。本韵。

  说见上。

  [一章]「顾我则笑」,即起下「谑浪笑敖」,意谓其笑也不由于正,乃谑浪笑敖也。集传曰:「然亦有顾我而笑之时,但皆出于戏慢之意。」用「然」字起,又用「但」字转,绝失语气。且贞女岂望夫顾而笑者哉!「惠然肯来」亦起下「莫往莫来」,意谓其来也亦无有定,乃莫往莫来也。

  【终风四章,章四句。】

  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本韵。○赋也。下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本韵。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本韵。[评]懈散之况可掬。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本韵。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本韵。

于嗟阔。兮,不我活本韵。兮!于嗟洵。兮,[评]陪。不我信音申,本韵。兮!

  小序谓「怨州吁」。郑氏以隐四年州吁伐郑之事实之。左传曰:「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人、陈侯、蔡人、卫人伐郑。」是也。按此事与经不合者六。当时以伐郑为主,经何以不言郑而言陈、宋?一也。又卫本要宋伐郑,而陈、蔡亦以睦卫而助之,何为以陈、宋并言,主、客无分?二也。且何以但言陈而遗蔡?三也。未有同陈、宋伐郑而谓之「平陈与宋者」。平者,因其乱而平之,即伐也。若是乃伐陈、宋矣。四也。隐四年夏,卫伐郑,左传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可谓至速矣。经何以云「不我以归」,及为此「居、处、丧马」之辞,与死生莫保之叹乎?绝不相类,五也。闵二年,卫懿公为狄所灭,宋立戴公以庐于曹。漕同。其后僖十二年左传曰「诸侯城卫楚丘之郛」。定之方中诗,文公始徙楚丘,「升虚望楚」。毛、郑谓升漕墟,望楚丘。楚丘与漕不远,皆在河南。夫左传曰「庐」者,野处也,其非城明矣。州吁之时不独漕未城,即楚丘亦未城,安得有「城漕」之语乎?六也。郑氏屈经以就己说,种种不合如此,而千余年以来,人亦必知其不合,直是无可奈何,只得且依他说耳。无怪乎季明德求其说而不得,又以左传为误也。

  按此乃卫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陈,为宋所伐,平陈、宋之难,数兴军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诗也。旧谓诗下迄陈灵,以陈风之株林为据。考陈灵公亡于宣公之年,此正宣公时事。旄丘,黎为狄灭,亦卫穆公时。春秋宣十二年「宋师伐陈,卫人救陈」。左传曰:「晋原谷、宋华椒、卫孔远、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讨贰』。于是卿不书,不实其言也。」又曰:「宋为盟故,伐陈,卫人救之。孔达曰『先君有约言焉,若大国讨,我则死之』。」又曰:「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杜注曰:「宋伐陈,卫求之,不讨贰也,故曰『不实』。其言宋伐陈,讨贰也。背盟之罪,惟宋可免。于是晋以卫之救陈讨卫,卫遂杀孔达以求免焉。」揆此,穆公之背盟争构,师出无名,轻犯大国致衅,兵端相寻不已,故军士怨之以作此诗。因陈、宋之争而平之,故曰「平陈与宋」。陈、宋在卫之南,故曰「我独南行」。其时卫有孙桓子良夫,良夫之子文子林父。良夫为大夫,忠于国;林父嗣为卿、穆公亡后为定公所恶,出奔。所云「孙子仲」者,不知即其父若子否也?若城漕之事,他经传无见。穆公为文公孙,或因楚丘既城,此时始城漕耳。则城漕自是城楚丘后事,亦约略当在穆公时。合「土国」之事观之,而穆公之好兵役众盖可见矣。

  [一章]「击鼓」,击鼛鼓以役众也,唤「土国」句。「踊跃用兵」,唤「南行」句。

  【击鼓五章,章四句。】

  凯风

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本韵。棘心夭夭,母氏劬劳!本韵。○兴而比也。

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本韵。四韵变上。○兴而比也。集传以上章为比,此章为兴,非。

爰、有、寒、泉、,[评]喻雅。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本韵。○兴也。下同。

睍、睆、黄、鸟、[评]喻雅。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本韵。

  小序谓「美孝子」;此孝子自作,岂他人作乎!大序谓「母不能安其室家」,是也。季明德疑之,以为若是岂得为「小过」,因以为子阙奉养而母愤怒;要是杜撰。按孟子曰「亲之过小」,若子阙奉养而母愤怒,乃子之过,非亲之过矣。过小云者,较小弁「亲之过大」而言。古妇人改适亦为常事,故曰过小。

  [四章]「睍」,说文「出目也」;一曰,好视也。睆,亦目视貌;大车「睆彼牵牛」是也。集传以「睍睆」为声,非;且与下「好音」复。

  【凯风四章,章四句。】

  雄雉

雄雉于飞,泄泄其羽。我之怀矣,自贻伊阻。本韵。○兴也。

雄雉于飞,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实劳我心!本韵。○兴也。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远,曷云能来!本韵。○赋也。下同。

百尔君子,不知德行。如字。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本韵。[评]名言。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淫乱不恤国事」。按篇中无刺讥淫乱之意。集传则谓「妇人思夫从役于外」。按此意于上三章可通,于末章「百尔君子」难通,故不敢强说此诗也。

  【雄雉四章,章四句。】

  匏有苦叶

匏有苦叶。济有深涉。本韵。深。则。厉。,浅。则。揭。。本韵。○比也。

有、弥、济、盈、;有、鷕、雉、鸣、。本韵。济、盈、不、濡、轨、;雉、鸣、求、其、牡、。本韵。○比也。

雝雝鸣雁,旭日始旦。士如归妻,迨。冰。未。泮。。本韵。○赋也。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须我友。本韵。○比也。

  小序谓「刺卫宣公」;大序谓「公与夫人并为淫乱」,其说可从。「济盈」二句明是刺乱,且刺妇人也。郑氏谓夷姜,亦是;或连夷姜、宣姜并言,非。孔氏曰:「知非宣姜者,以宣姜本适伋子,但为公所要,故有『鱼网鸿离』之刺。此责夫人,云『雉鸣求其牡』,非宣姜之所为,明是夷姜求宣公,故云『并为淫乱』。」集传但以为刺淫乱之诗,欲与序异,不知即序旨耳。

  [三章]集传曰,「归妻以冰泮,而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之时」,此本郑氏谬说也。郑执周礼「仲春令会男女」,故谓冰泮正是仲春,可以为昏,而以「迨冰未泮」为请期。集传加「纳采」。按诗明云「如归妻,迨冰未泮」,而解者则谓「如归妻,迨冰泮;如纳采、请期,迨冰未泮」,世有此解经者否?改经以就己说,不可恨乎!古人行嫁娶必于秋、冬农隙之时,故云「迨冰未泮」,犹是正月中以前,不逾冬期。若冰泮则涉二月,不可昏矣。荀子大略篇云,「霜降迎女,冰泮杀内」,正解此诗语也。

  四章各自立义,不为连类之辞;而三章、四章其义虽别,仍带涉水为说,如蛛丝马迹,尤妙。

  【匏有苦叶四章,章四句。】

  谷风

习习谷、风、,[评]邶诗有终风、凯风、谷风。以阴以雨。黾勉同心,不宜有怒。本韵。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本韵。○比而赋也。

行道迟迟,中心有违。不远伊迩,薄送我畿。谁、谓、荼、苦、,其、甘、如、荠、。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本韵。○赋而比也。

泾以渭浊,湜湜其沚。宴尔新昏,不我屑以。本韵。毋逝我梁,毋发我笱。我躬不阅,遑恤我后!本韵。○比而赋也。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浅、矣、,泳、之、游、之、。何有何亡,黾勉求之。凡民有丧,匍匐救本韵。之。比而赋也。

不我能慉,反以我为雠。既阻我德,贾用不售。本韵。昔育恐育鞠,及尔颠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本韵。○赋也。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尔、新、昏、,以、我、御、穷、。本韵。有洸有溃,既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来塈。本韵。○比而赋也。

  [一章]「谷风」,严氏曰:「来自大谷之风,大风也,桑柔诗『大风有队』,『有空大谷』。盛怒之风也。又习习然连续不绝,所谓『终风』也。又阴又雨,无清明开霁之意,所谓『曀曀其阴』也。皆喻其夫之暴怒无休息也。旧说谷风为生长之风,以『谷』为『谷』,固已不安。又『习习』为和调;小雅谷风二章言『维风及颓』,『颓』,暴风也。非和调也。三章言草木萎死,非生长也。其说不可通矣。」愚按,首二句正唤下「怒」字,严说是。「采葑」二句,左传僖三十三年:「晋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与之归,言诸文公,请用之。公曰:『其父有罪,可乎?』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康诰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诗曰:「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君取节焉可也。』」又坊记言「君子不尽利以遗民」,引此二句。揆此,「下体」为根。葑、菲之根本可食。以「葑、菲」喻己,「下体」喻新昏者,谓采葑、菲者只可取节,不可尽利,犹之男子惟当取妻,不可更奢于色也。故言「我昔者本望尔之德音莫违,及尔同死」也。

  [二章]此章言其去也。「迟迟」二字妙,犹孔子「去父母国」之意。「谁谓」二句,「荼」亦喻新昏者,谓其夫不当以苦物而为甘;「宴尔新昏,如兄如弟」,所以状「其甘如荠」也。如此,则上下义贯通矣。夫妇和协,有兄弟之象,关雎「琴瑟友之」是也。

  [三章]泾浊渭清,泾喻新昏者,渭喻己,谓泾诬以渭为浊,渭何尝浊哉!其沚固已湜湜然清见底矣,奈何因新昏而不以我为洁乎!应取喻渭清意。「不我屑以」,倒字句也。既去而思在室之梁与笱,系我平日所取鱼者,欲人毋逝、毋发。既又思之,我躬且不阅矣,遑暇忧恤我已去之后哉!「阅」,说文「取数于门中」;不阅,谓不在门中也。旧以「毋逝」二句为比,非。

  [四章]「深」、「浅」喻「有、亡」;「方舟」、「泳」、「游」喻「勉求」。旧以深浅、有亡一例平说,非。

  [五章]「育」字「生」字皆言生子;古妇人有子则不出。

  [六章]「洸溃」,旧谓怒意,是应首章「怒」字。「不念昔者」二句,承上直下,谓「岂不念昔者我始来止息之时耶?」

  【谷风六章,章八句。】

  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本韵。微君之故,胡为乎中。露。?本韵。○赋也。下同。

式微,式微,胡不归?微君之躬,胡为乎泥。中。?本韵。

  小序谓「黎侯寄于卫,其臣劝以归」。集传增「失国」二字。既失国矣,将安归乎?

  「微君」「微」字,或谓与上「微」字同训,谓卫微之。若训「非」,则主忧臣辱,分所当然,非臣子所宜言,亦似有理。然据下句「胡为」语气,则上句「微」字又应训「非」。更详之。

  【式微二章,章四句。】

  旄丘

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本韵。兮?叔兮伯兮,何多日本韵。也?兴也。

何。其。处。也。?必。有。与。本韵。也。。何。其。久。也。?必。有。以。本韵。也。。赋也。[评]自问自答,望人情景如画。

狐裘蒙茸,匪车不东。叔兮伯兮,靡所与同。本韵。○赋也。

琐兮尾兮,流离之子。叔兮伯兮,褎、如、充、耳、。本韵。○比而赋也。[评]末句直刺。

  [一章]侄炳曰:「毛传训『诞』为『阔』,无义。『诞』与『覃』通,犹葛覃之覃也。书之『诞敷』亦作『覃敷』,可证。覃,延也。『诞』从『延』,有延长意。诗盖曰:彼旄丘之上有葛,其节何蔓延而长?虽前高后下之丘,犹远相及。我之伯、叔同处一地,乃多日而不相恤,何也?」此说存之。

  [二章]「与」,与我伐狄也。能左右之,曰「以」。

  [三章]晋士蒍曰「狐裘蒙茸,一国三公」,此断章取义,不必执彼解此。黎在卫西,故言非我君之车不东来于卫。如此解,自直捷。或谓黎寓卫东,言非卫大夫之车不东来云云,甚迂,不可用。

  [四章]「琐尾」,细微意。「流离」,毛传谓鸟。若以「流离」为漂散意,则「之子」二字似鲜着落;而释鸟但有鹠鷅,无流离,未详。「褎」,当从毛传,谓盛服貌。汉武帝制策原误作「曹氏汉策」,今改。曰「今子「子」字原脱,今补。大夫褎然为举首」,师古注曰「褎然,盛服貌」。郑氏谓「笑貌」,谬。

  【旄丘四章,章四句。】

  简兮

简兮、简兮,方将万舞。日之方中,在前上处。本韵。○赋也。

硕人俣俣,公庭万舞。有、力、如、虎、,执、辔、如、组、。本韵。○赋也。

左手执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锡爵。本韵。○赋也。

山有榛,隰有苓。云、谁、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本韵。兮。!兴也。[评]重将上四句倒作二句,神味无穷。

  小序谓「刺不用贤」,似可从。盖以当时贤者为饯官,故赞美其人,叹其为卑贱之职,而终思西周盛王如此之贤,自必见用也。集传谓此诗贤者自言,皆不似。一章「简」字以为「简易不恭」;二章谓「自誉其才之无所不备」;三章谓「亦玩世不恭之意」。若然,如此之矜夸不恭,亦何足为贤而乃谓之贤者乎?以诗中「硕人」为自称,尤说不去。

  [一章]「简」,说文「分别之」也。谓方将万舞,故先分别舞人,如「诸侯用六」是也。「万舞」,商颂曰「万舞有奕」,则其名已久。毛传谓「干、羽」,按干为武舞,羽为文舞,兼文、武言。郑氏谓「干舞」,则单指武舞。按左传庄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蛊文夫人,为馆于其宫侧而振万焉。夫人闻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习戎备也』。」足证万舞为武舞矣。「日之方中」,孔氏引月令「仲春之月,命乐正习舞入学」,谓「二月日夜中」也,亦通。

  [二章]「硕人」当依旧解,指贤者;或谓指公,非。下「公言锡爵」,别称公矣。

  [三章]郑氏曰「又能钥舞,言文、武道备」,则此是言文舞。上章言「公庭万舞」,而以「有力如虎」二句承之,正状其武与?

  [四章]「山榛」、「隰苓」,亦当依旧解,谓物生各得其所,以讽贤者处非其位;不必凿解。「西方」,西周;「美人」,西周王者。郑氏以上「美人」为周室之贤,下「美人」谓硕人,非也。美人者,美德之人,犹圣人、彦士之称;后世以妇人色美,亦称美人。集传曰:「『西方美人』,托言以指西周之盛王,如离骚亦以美人目其君也。」徇后世之说,反谓以妇人指君,可谓循流而忘源矣。静女篇「美人之贻」,谓美其人之贻也。

  【简兮四章:三章,章四句;一章,六句。】从集传。

  泉水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有怀于卫,靡日不思。娈彼诸姬,聊与之谋。本韵。○兴而比也。

出宿于泲,饮饯于祢。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问、我、诸、姑、,遂、及、伯姊。本韵。○赋也。下同。[评]左传谓有礼。

出宿于干,饮饯于言。本韵。载脂载舝,还车言迈。遄臻于卫,不瑕有害。本韵。

我思肥泉,兹之永叹。本韵。思须与漕,我心悠悠。驾、言、出、游、,以、写、我、忧、。本韵。

  此卫女媵于诸侯,思归宁而不得之诗。于何知之?于诗中「诸姑」、「伯姊」而知之也。诸侯娶妻,嫡长有以侄、娣从者;此称「姑」,则为侄也;称「姊」,则为娣也。其时宫中有为之姑者,有为之姊者,故欲归宁不得,与之谋而问之也。

  何玄子以此篇及竹竿一例与载驰为许穆夫人不能救卫,思控他国之作。其言似凿凿可信,故录而辨之。载驰篇曰「归唁卫侯」,曰「言至于漕」,曰「许人尤之」,曰「控于大邦」,凡数处,皆明点事实,加以左传曰「许穆夫人赋载驰」,皆确证也。此篇则无一语可证据。何氏所取证者,首章之「娈彼诸姬」,次章之「诸姑、伯姊」也。其曰:「诸姬,周同姓之国也,左氏曰『汉阳诸姬,楚实尽之』。」是已。然于「娈」字引说文训「慕」,按说文训「顺」,又训「慕」,未可据。然即云「慕彼诸姬」,亦牵强。况「娈」字正义实为美好貌;即以诗言之,本风「静女其娈」,曹风「婉兮娈兮,季女斯饥」,小雅「思娈季女逝兮」,皆属女言,可证也。又曰:「此『诸姑』、『伯姊』指齐桓公宫中之诸姬,言穆姬望救于齐。桓公夫人曰王姬,内嬖如夫人者六人,自长、少二卫姬外,尚有郑姬、密姬,皆卫同姓,不能定其辈次,故但以尊行称之曰『诸姑』也。『伯姊』则穆姬之长姊齐子,即长卫姬是也。」此说于「诸姑、伯姊」皆属模糊臆测,未能了然。且齐桓宫中之人,在许宫中相隔辽远之甚,何云「聊与之谋」,云「问我」,云「遂及」乎?必不可通。大抵载驰篇为许穆夫人作无疑,左传亦惟言此,不及他篇也。此篇与竹竿既无实证,不如且还他空说。必求其事以实之,在作者非不自快,岂能必后人之信从乎!说诗者宜知此。

  凡夫人嫁必有媵。即如何氏以卫侯失国之事言之,安知此诗非许穆夫人之媵所赋乎?许穆夫人赋载驰,其媵赋泉水,奚不可者?嫡长有人,侄、娣中岂无人乎?然终以诗无实证,不敢附会,又以来后人之指摘耳。

  [一章]「诸姬」,即下章之「诸姑、伯姊」也。卫女,姬姓,故曰诸姬。

  [二章]上章「诸姬」,即此「诸姑、伯姊」。集传于上章曰「诸姬,谓侄、娣也」,于此章曰「诸姑、伯姊,即所谓诸姬也」,绝不可晓。

  [三章]「不瑕有害」,谓我之归不为瑕过而有害也。郑氏以「害」训「何」,集传又谓「瑕」即「何」,皆难信。

  [四章]写泻通输泄之意。

  【泉水四章,章六句。】

  北门

出自北门,忧心殷殷。终窭且贫,莫知我艰。本韵。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哉」、「之」,本韵。○赋也。下同。

王事适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谪本韵。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遗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摧本韵。我。已焉哉,天实为之,谓之何哉!

  [一章]何玄子曰:「窭,说文『无礼居也』。徐锴云『阶、阼升降,所以行礼。贫无礼,故先见于屋室』。」

  [三章]「敦」,敦迫也。「摧」,说文「挤也」,犹云「排挤」。

  【北门三章,章七句。】

  北风

北风其凉,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携手同行。如字。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北风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携手同归。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乌。。[评]变得崚峭,听其不可解,亦妙。惠而好我,携手同车。本韵。其虚其邪,既亟只且!

  此篇自是贤者见几之作,不必说及百姓。

  [三章]「莫赤」二句,在作者自有意;后人无径路可寻,遂难窥测。多方求解,终不得一当;不如但赏其词之妙可耳。集传云:「『同行』、『同归』,犹贱者也;『同车』,则贵者亦去矣。」按「同车」字本取协韵,安得据以遂分贵、贱!此说诗之固。且云「同归」,安知非车乎?或云:北方贱者亦乘车也。

  【北风三章,章六句。】

  静女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本韵。○赋也。下同。[评]善摹。

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本韵。彤管有炜。说。怿。女。汝美。。本韵。

自牧归荑,洵美且异,匪。女。汝之。为。美。,[评]变上句。美。人。之。贻。。本韵。

  小序谓「刺时」,是,此刺淫之诗也。毛、郑必反之,牵强为说,不知何意。

  [二章]「彤管」,即内则「右佩箴管」之管;其色赤,故曰「彤管」。毛、 郑以为笔管,未然。「女」指彤管,谓悦怿此彤管之美也。

  [三章]「荑」即「手如柔荑」之荑,细茅也。「女」指荑,又云非此荑之为美,乃美其人之所贻耳。两章自为翻驳之辞。集传以上「女」字为如字,下「女」字音汝,大非。予侄炳诗识名解曰:「荑,茅也。古茅所以藉物。易曰『藉用白茅』,此荑其藉彤管者与?」此说甚佳。或谓荑为男赠女,于下二句难通。或谓女又以荑赠男,亦不似。

  【静女三章,章四句。】

  新台

新台有泚,河水弥弥。燕婉之求,籧篨不鲜!通韵。○兴而比也。

新台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本韵。○兴而比也。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本韵。○比而赋也。

   「籧篨」、「戚施」,借以丑诋宣公。国语谓「籧篨不能俯,戚施不能仰」,是也。解者当知其为借意,不可实泥宣公身上求解。郑氏执尔雅「口柔、面柔」之文说宣公,固非;欧阳氏谓「国人不能俯、仰新台」,尤凿。季明德谓宣公始尊大如籧篨,后见齐女,俯而求之,如戚施,更鄙亵不堪。

  【新台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

二子乘舟,泛、泛、其、景、。愿言思子,中心养养。本韵。○赋也。下同。

二子乘舟,泛、泛、其、逝、。愿言思子,不瑕有害。本韵。

  小序谓「思伋、寿」,此有可疑。按左传桓十六年曰:「卫宣公烝于夷姜,生伋子,属诸右公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是为宣姜;生寿及朔,属寿于左公子。夷姜缢,宣姜与公子朔构伋子。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曰:『弃父之命,恶用子矣!有无父之国则可也。』及饮以酒,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伋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请杀我乎!』又杀之。」夫杀二子于莘,当乘车往,不当乘舟。且寿先行,伋后至,二子亦未尝并行也。又卫未渡河,莘为卫地,渡河则齐地矣。皆不相合。毛传则谓「待于隘而杀之」,亦与「乘舟」不合。其解则以「乘舟」为比,谓「如乘舟而无所薄,泛泛然迅疾而不碍也」,甚牵强,不可从。集传则直载其事,而于「乘舟」,以为赋,漫不加考,尤疏。

  刘向新序曰:「使人与伋乘舟于河中,将沈而杀之。寿知不能止也,因与之同舟;舟人不得杀伋。方乘舟时,伋傅母恐其死也,闵而作诗。」其后又载杀伋、寿之事,与左传同。何玄子引之,以为此诗之证。按向之前说,明是因与左传不合,故造前一事以合于诗,附会显然;谓傅母作此诗,尤牵强迂折,岂可为据!故此诗当用阙疑。大抵小序说诗非真有所传授,不过影响猜度,故往往有合有不合。如邶、墉及卫皆摭卫事以合于诗,绿衣、新台以言庄姜、卫宣,此合者也;二子乘舟以言伋、寿,此不合者也。正当分别求之;岂可漫无权衡,一例依从者哉!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

诗经通论卷四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墉

  柏舟

泛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本韵。母也天只,不谅人本韵。只!兴而比也。下同。

泛彼柏舟,在彼河测。髧彼两髦,实维我特。之死矢靡慝!本韵。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小序曰「共姜自誓」。大序曰:「卫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而弗许。」此皆谬也。孔氏曰:「世家『武公 和篡共伯而立,五十五年卒』。楚语曰『昔卫武公年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则未必有死年九十五以后也,则武公即位四十一、二以上;共伯是其兄,则长矣。」吕氏见此疏,因而曰:「共伯见弒之时,其齿又加长武公,安得谓之『蚤之』乎!髦者,子事父母之饰;诸侯既小敛则脱之。史记谓『厘侯葬而共伯自杀』,则是时共伯已脱髦矣,诗安得谓之『髧彼两髦』乎!是共伯未尝有见弒之事,武公未尝有篡弒之事也。」愚按,史记摭述他事及义理之间或有谬误,若本纪、世家,天子、诸侯世次传授,皆据世本无误。诗小序乃不知作于何人,安可信诗序而疑史记耶!宋儒无识,妄为武断,类如此。后人无不以东莱之言为真而确,又信东莱而疑史记,且曰叡圣武公必无篡弒之事;千载而下无故代为武公洗过,亦可笑矣!当时「叡圣」之称,犹今人言「聪明」之谓;古「圣」字不甚重。予别有论「圣」字说,见书多方篇。武公不过仅能聪明好学耳,能保其不篡弒乎?自古聪明能文章之士,其不淑者亦多矣,宁独武公哉!故东莱读疏语而谓史记为误,愚读疏语而知诗序为妄。序谓「共姜自誓」,共伯已四十五、六岁,共姜为之妻,岂有父母欲其改嫁之理。至于共伯已为诸侯,乃为武公攻于墓上,共伯戊厘侯羡,羡,墓道也。自杀,则大序谓共伯为「世子」及「蚤死」之言尤悖矣。故此诗不可以事实之;当是贞妇有夫蚤死,其母欲嫁之,而誓死不愿之作也。

  【柏舟二章,章七句。】

  墙有茨

墙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 本韵。也!比而赋也。下同。

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 本韵。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 本韵。也!

  大序谓「公子顽通乎君母,国人刺之」,可从。「茨」,即书梓材「既勤垣墉,其涂暨茨」之茨。茨,所以覆墙也。言墙上有茨,本不可埽,以比中冓之言本不可道,不必多为凿论也。毛、郑以尔雅释茨为蒺藜,谓墙生蒺藜,当埽去之,不可从。冓,构同,说文云「交积材也」。汉梁共王传「听闻中冓之言」,师古注云「谓舍之交积材木也」。盖谓室中结构深密之处,故曰「中冓」。

  【墙有茨三章,章六句。】

  君子偕老

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评]奇,奇语。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本韵。○赋也。下同。

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发、如、云、,不、也、。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扬、且、之、皙、也、。胡。然、屑、。而。天。也。?[评]奇语。胡。然。而。帝。本韵。也。?

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绉、絺、,是、绁、袢、也、。子之清扬,扬且之颜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本韵。也、!

  小序谓刺卫夫人宣姜,可从。

  [一章]郑氏曰「珈,古之制所有,未闻」。按,加于笄上,故名「珈」。犹今之钗头,以满玉为之;状如小菱,两角向下;广五分,高三分。予家有数枚。汉时,三代玉物多殉土中,未出人间,郑故未见。鄙儒以郑去古未远,谓其言多可信,于此乃知真瞽说也。

  [二章]」,髲也,犹今之假发。以发「屑」,说文「动作切切也」。「,可谓善咏发者。美故,不切切于用

  [三章]「邦之媛」,犹后世言「国色」。

  此篇遂为神女、感甄之滥觞。「山、河」、「天、帝」,广揽遐观,惊心动魄;传神写意,有非言辞可释之妙。

  【君子偕老三章,一章七句,一章九句,一章八句。】

  桑中

爰采唐矣,沬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本韵。矣。赋也。下同。

爰采麦矣,沬之北矣。云谁之思?美孟弋本韵。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本韵。矣。赋也。

爰采葑矣,沬之东矣。云谁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本韵。矣。

  小序谓「刺奔」,是。大序谓「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按左传成二年:「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遇之曰:『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大序本之为说。传所言「桑中」固是此诗,然传因巫臣之事而引此诗,岂可反据巫臣之事以说此诗,大是可笑。其曰「政散、民流而不可止」,亦本乐记语。按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诬上、行私而不可止也。」「桑间」,亦即指此诗。「濮上」,用史记卫灵公至濮水,闻琴声,师旷谓纣亡国之音事,故以为「亡国之音」。其实此诗在宣、惠之世,国未尝亡也,故曰「其政散」云云。乐记之文纽合二者为一处,本属乱拈,不可为据。今大序又用乐记,尤不可据。朱仲晦但知执序用乐记之说,便谓「桑间」即此诗,并不详其源委若何,故及之。

  集传谓此诗其人自言,必欲实其为淫诗而非刺淫。夫既有三人,必历三地,岂此一人者于一时而历三地,要三人乎?大不可通。

  「桑中」即桑之中,古卫地多桑,故云然。「上宫」,孟子「馆于上宫」,赵岐注「楼也」。谓期于桑中,要于桑中之楼上也。毛传谓「桑中、上宫,所期之地」,集传谓「沬乡之中小地名」,并非。

  【桑中三章,章七句。】

  鹑之奔奔

鹑之奔奔,鹊之强强。人之无良,我以为兄!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鹊之强强,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君!本韵。

  小序谓「刺卫宣姜」。毛、郑以「我以为兄」谓「我君以为兄」,「君」谓惠公,「兄」谓顽;以「我以为君」为「小君」,小君谓宣姜,皆迂;上章「我」字谓「我君」,下章「我」字「国人自我」,亦未允。且均曰「人之无良」,何以谓一指顽,一指宣姜也?大抵「人」即一人,「我」皆自我,而「为兄」、「为君」乃国君之弟所言耳,盖刺宣公也。陆农师以上章为「娣刺宣姜」,下章为「妾刺宣姜」,尤凿。夫娣即妾,何所分焉?切合「兄」字、「君」字,稚甚!

  毛、郑以上章之「我」为我君,下章之「我」国人自我,虽非,然犹愈集传以上章为代惠公之言,下章为国人自言也。

  【鹑之奔奔二章,章四句。】

  定之方中

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本韵。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树、之、榛、、栗、,[评]树字贯下句。椅、、桐、、梓、、漆、,爰。伐。琴。、瑟。。本韵。○赋也。下同。[评]妙,结语勿泥。

升彼虚矣,以望楚本韵。矣。望楚与堂,景山与京;降观于桑。卜云其吉,终焉允臧。本韵。

灵、雨、既、零、,命、彼、倌、人、,通韵。[评]整而雅。星、言、夙、驾、,说、于、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渊,騋牝三千。本韵。

  小序谓「美卫文公」,是。伪传以为鲁僖公城楚丘以备戎,史克颂之。按僖二年经书「春王正月,城楚丘」。季明德以为鲁地,近是。若此诗则自卫事也。伪传袭季氏之说以解此诗,不可从。

  [一章]「定」,星名。尔雅「营室谓之定」。「椅、桐、梓、漆」顶「树之榛、栗」句;「爰伐琴、瑟」结「椅、桐、梓、漆」句。顺因桐、梓以言琴、瑟,意主祝其久居于此,所植之木异时直可伐为琴、瑟之用,犹唐人诗「种松皆作老龙鳞」也。下「终焉戍臧」正其意,非真欲伐之也。孟子云「故国乔木」,可见乔木亦为故国之征,岂有伐之者哉!郑氏曰「豫备也」。苏氏曰「种树者求用于十年之后,其不求近功凡类此矣」。皆谓真欲伐之,其固执而陋如此。

  [二章]「虚」,何玄子曰:「按管子大匡篇云:『狄人伐卫,卫君出致于虚,桓公且封之。』所谓『出致于虚』者,言出于虚地以致其告急之词。命于齐,则虚为卫地信矣。」「观桑」,侄炳曰:「旧谓桑木。按此章通是相地形势,似不应夹入桑木;疑『桑』亦地名。墉风『桑中』,旧谓沬乡中小地,今意当在楚丘之傍,与漕墟相属,故从虚而降观之。且诗云『望楚』,亦第望之而已,犹未身历楚丘,何缘便降至其下,察树木而辨土宜哉?」

  [三章]「灵雨」,旧谓「善雨」,是。或谓灵,星名,不可从。「星言」,犹今人言「星速」、「星夜」。旧谓雨止见星,则「言」字无着落。「匪直也人」,严氏曰:「直,犹特也。孟子曰『非直为观美也』。言文公务农以蕃育其人,非特人也。文公操心塞实而渊深,故能致国富强,至于騋马与牝马共有三千匹。举物之蕃息,则人之蕃息可知矣。」此说是。或疑文公薄德,不足以当「秉心塞渊」之语。不知此语本不甚重,「仲氏任只,其心塞渊」,妇人亦足当之,文公何不可当乎!「塞」,实也,「渊」,深也,其义止此。自解者误援「刚而塞」及「齐圣广渊」等语为解,是以执泥不通。左传曰:「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务财,训农,通商,惠工,敬教,劝学,授方,任能。元年,革车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与此诗合。

  【定之方中三章,章七句。】

  蝃蝀

蝃蝀在东,莫之敢指。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本韵。○比而赋也。

朝隮于东,崇朝其雨。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本韵。○比而赋也。

乃如之人也,怀昏姻也,大无信也!不知命本韵。也!赋也

  此诗未敢强解。小序谓「刺奔」,虽近似,大序谓文公,尤无据。然「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泉水、竹竿二篇皆有之,岂亦刺奔耶?此语乃妇人作,则此篇亦作于妇人未可知。必以为刺奔,于此二句未免费解。伪传、说谓卫灵公事;诗迄陈灵,不迄卫灵也。何玄子谓刺宣公夺太子伋妇,徒以诗中「无信」二字。然此岂可据?况已有新台,不当更有此诗也。季明德谓「女子在母家与人私,及既嫁而犹与所私者通,诗人刺之」,尤为可恨。总之,说诗各逞新意,如此乱拈,亦复何难。然而显悖经旨,害道惑世,可如且安于缄默为得也?虹暮见于东则雨止,朝见于西则为雨。「崇」,终也,谓终朝雨也。郑氏曰:「朝有升气于西方,终其朝,则雨气应自然。」此说是。孟子「若大旱之望云霓」,亦此义。今人多见晚虹而雨止;若朝虹者,在日影初出时,多卧而未见,故误认虹惟止雨。集传云「方雨而虹见,则其雨终朝而止矣」,既迂折难通,且诗言「雨」,释之者言「雨止」,明与经违。于孟子「若大旱之望云霓」,亦曰「霓,虹也,虹见则雨止」。然则何为大旱而望虹见乎?

  【蝃蝀三章,章四句。】

  相鼠

相鼠有皮,人有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相鼠有齿,人有无止!人而无止,不死何俟!本韵。

相鼠有体,人有无礼!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本韵。[评]宾,变调。

  严氏曰:「旧说『鼠尚有皮,人而无仪则鼠之不若;以人之仪喻鼠之皮』,非也。诗言鼠则只有皮,人则不可以无仪;人而无仪,则何异于鼠?如此,语意方莹。」此说是。

  【相鼠三章,章四句。】

  干旄

孑孑干旄,在浚之郊。本韵。素丝纰之,良马四、之。[评]主。彼姝者子,何以畀本韵。之?赋也。下同。

孑孑干旟,在浚之都。素丝组之,良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本韵。之?

孑孑干旌,在浚之城。本韵。素丝祝之,良马六、之。彼姝者子,何以告本韵。之?

  序谓「美好善」,意近是,故向来从之,谓大夫乘此车马以见贤者。然邶风「静女其姝」,称女以姝。郑风东方之日亦曰「彼姝者子」,以称女子。今称贤者以姝,似觉未安。姑阙疑。「郊」、「都」、「城」,由远而近也;「四」、「五」、「六」,由少而多也:诗人章法自是如此,不可泥。以首章「四马」为主,「五」、「六」则从「四」陪说。不然,五马起于汉,六马起于秦,当时已有秦、汉制耶?严氏亦以为疑,故别为解曰:「乘善马而来,凡有四辈、五辈、六辈也。」绝非语气。

  以上三诗,大序皆以为文公时,无据。集传曰:「以上三诗,序皆以为文公时诗,盖见其列于定中、载驰之间故尔,他无所考也。」此说亦误。文公时诗列于定中之后可也;列于载驰之前,何耶?

  【干旄三章,章六句。】

  载驰

载驰载驰,归唁卫侯。驱马悠悠,言至于漕。大夫跋涉,我心则忧。本韵。○赋也。下同。

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评]其辞缠绵缭绕。视。尔。不。臧。,我。思。不。远。。本韵。

既。不。我。嘉。,不。能。旋。济。。视。尔。不。臧。,我。思。不。閟。。本韵。

陟彼阿丘,言采其。女子善怀,亦各有行。许人尤之,众且狂。本韵。

我行其野,芃芃其麦。控于大邦,谁因谁极?本韵。大夫、君子,无我有尤!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本韵。

  左传谓「许穆夫人赋载驰」。

  严氏说此诗最善,曰:「味诗之意,夫人盖欲越愬于方伯,以图救卫,而托归唁为辞耳。」余见下。

  [一章]凡诗人之言,婉者直之,直者婉之,全不可执泥。集传以其直言驰驱至卫,遂谓「许穆夫人真至卫,未至,而许之大夫有奔走跋涉而来者;夫人知其必将不可归之义来告,故心以为忧」。如此说诗,真可发笑!按「大夫跋涉」有二说:郑氏谓卫大夫来告难于许;苏氏谓许大夫之吊卫者,夫人将归亲唁其兄,虽大夫之往而不足以解忧也。二说皆可通。乃集传独以为许大夫奔走来追夫人而还,此何意见耶?严氏曰「首章婉而未露」。

  [二章、三章]严氏曰:「言尔未必是,我未必非,始微露己之意见与许人别,而犹未遽言之也。」

  [四章]严氏曰:「盖至是始慨然责之,而不得不言其情矣。下章发之。」

  [五章]严氏曰:「末章乃言其情,谓我之所思无他,思所以救卫耳。我将控告于大国而求其能救卫者。谁可因藉?谁肯来至?多方图之,必有所济。我所思盖在此,非徒归也。以许之小而责其救卫,则为不通晓于事。今欲求大国之援,其说非迂远难行也,非閟塞不通也。其后齐桓卒救卫而存之,然后信夫人所思为有理,而许人真狂无谋矣。」

  【载驰五章:一章六句,二章、三章章四句,四章六句,五章八句。】孔氏曰:「左传 ,叔孙豹、郑子家赋载驰之四章。然彼赋载驰,义取控引大国,今「控于大邦」乃在卒章。言赋四章者,杜预云:『并赋四章以下。赋诗虽意有所主,为首引之,势并上章而赋之也。』」。其说甚明。苏氏录章句之后,又载「或言四章,一章、三章章六句,二章、四章章八句」。此本引或说,非以为然。集传乃谓「今从苏氏」,是未见孔疏而并不详苏语耳。

    卫

  淇奥

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本韵。[评]虚写,未成学。瑟、兮、、兮、,[评]仪容。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本韵。兮、。兴也。下同。

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本韵。[评]实写。瑟、兮、、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终、不、可、谖、兮。

瞻彼淇奥,绿竹如箦。[评]变。有匪君子,如。金。如。锡。,如。圭。如。璧。。本韵。[评]虚写。现成,已成。德。宽。兮。绰。兮。,[评]变。猗。重。较。兮。。[评]仪容妙旨。善。戏。谑。兮。,不。为。虐。本韵。兮。。[评]言语妙旨。

  小序谓「美武公之德」,未有据;姑依之。

  学者于此每疑武公弒兄篡位,不足当此。予以为不然,于柏舟篇已略论之。今阅孔氏曰:「按世家云『武公以其赂赂士,以袭攻共伯』,而杀兄篡国,得为美者,美其逆取顺守,德流于民,故美之。齐桓、晋文皆篡弒而立,终建大功,亦此类也。」

  切、磋、琢、磨,皆所以治器,属虚状武公用功于学也。荀子曰:「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诗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谓学问也。」其言可证,不涉自修。上二章文变。「充耳琇莹,会弁如星」,实指武公之服饰而言。三章「如金,如锡,如璧」文仍首章,亦属虚状。「金、锡」,现成物,「圭、璧」,已成物,言其德也。其首章「瑟、僩、赫、咺」,皆美其仪容而赞之,与上「切、磋、琢、磨」不涉。二章重述一遍。三章文变。「宽绰」二句亦言其仪容,「善谑」二句又言其言语。此诗三章之章法也。

  [一章]「绿竹」,尔雅谓「绿」为王刍,「竹」为篇蓄,是使为绿色之竹,二章不当又云「青青」矣。「切、磋、琢、磨」四字,大抵皆治玉、石、骨诸物之名,本不必分;而尔雅分之曰「骨谓之切,象谓之磋,玉谓之琢,石谓之磨」,亦自有义。集传则以「切、磋」属骨、角,「琢、磨」属玉,石,又以「切、磋」与「琢、磨」各分先、后,并不可解;又全引大学之文以释此诗。按大学释「切磋」为「道学」,「琢磨」为「自修」,「瑟僩」为「恂栗」,「赫咺」为「威仪」,此古文断章取义,全不可据。岂有「切、磋、琢、磨」四字平列,而知其分「学」与「修」之理!又「瑟、僩、赫、咺」别为赞仪容之辞,与上义不连,亦不得平释为四事也。大学非解诗;今以其为解诗而用以解诗,岂不谬哉!

  [三章]锡即银。古人银、锡不分,称银亦曰「锡」。禹贡「惟金三品」,为黄、白、赤三色。史平准书,「黄金为上,白金为中,赤金为下」,即三品之义。「黄金」,金也;「白金」,银也;「赤金」,铜也。金本为金、银、铜、锡、铁、铅之总名,其铁、铅以贱故不列「三品」之内,而锡即属于银,统名「白金」也。考工记攻金之工皆曰「金、锡」,金即铜,锡即银,故曰金几分,锡居几,以为斧、斤、戟、刃之属。「●氏为量,煎金、锡,声中黄钟之宫」。假如以今之锡,岂可搀和作斧、斤、戟、刃,而量安能声中宫乎?自尔雅曰,「黄金谓之璗,白金谓之银,锡谓之鈏」,始分银、锡之名,而单以银为白金。此周末秦人之论也。然史平准书、汉食货志犹皆称「银锡」,又言「汉武帝造银锡为白金」,其称皆近古。说文则释锡曰「银、铅之间」,盖亦疑之而无可为辞,故如是云耳。今世锡与铅近,与银则绝远,岂银、铅之间哉!此予昔时庸言录中语,今录于此。又阅何玄子于此诗论锡亦见及之,益信其有同然。然予论有异何处,不全同也。「宽、绰」,书无逸曰「不宽绰厥心」,则古盖以「宽、绰」为善字,后世鲜用矣!「猗」,倚也。倚车之时而觉其宽绰,又不言其言语若何,而但言「善戏谑」,皆一往摹神。古人体察之妙如此,其心坎非后世人所易测也。

  【淇奥三章,章九句。】

  考盘

考盘在涧,硕人之宽。独寐寤言,永矢弗谖!本韵。○赋也。下同。

考盘在阿,硕人之薖。独寐寤歌,永矢弗过!本韵。

考盘在陆,硕人之轴。独寐寤宿,永矢弗告!本韵。

  此诗人赞贤者隐居自矢,不求世用之诗。小序谓「刺庄公」,无谓;集传不从,是。

  [一章]「考」,成也。左传「考仲子之宫」,杂记「路寝成则考之」,是也。「盘」,疑是架木为屋之名;或以其依山水盘结,故名之与?毛传训「考盘」为「成乐」,未允。陈氏以「考」为扣,以「盘」为器名,不可从。使为击器,则不当云「在涧」、「在谷」,且云「在陆」矣。「在涧」云云者,正谓或依涧、谷,或于平原架屋以处之意耳。又下句接以「之宽」、「之薖」、「之轴」,亦贴居处言。使为击器,义亦不蒙。「硕人」指隐者,「宽」谓屋宇宽广也。集传解「硕人之宽」,谓「硕大宽广」,删去「人」字,可骇。「永失弗谖」,谓自誓弗忘习隐初志。集传谓「不忘此乐」,亦非。

  [二章]「薖」,朱郁仪谓与「輠」通,甚牵强。杨用修引说文「草也」,谚云「心安茅屋稳」也,亦凿。李氏曰:「『薖』与『窝』同,因阿而言窝,见其为敛藏之处也。」此近是。

  [三章]「轴」,集传谓「盘桓不行」,乃反说;轴,正是行物也。严氏谓「如轴之卷,收藏不用」,此以后世画轴为言,益非。轴,车轴也,轴以运车,取义盘旋于其中也。「弗告」,犹不以姓名告人之意。集传谓「不以此乐告人」,皆非。集传本于欧阳氏。

  【考盘三章,章四句。】

  硕人

硕人其、颀、,衣锦、褧衣。齐、侯、之、子、,卫、侯、之、妻、,东、宫、之、妹、,邢、侯、之、姨、,谭、公、惟、私、。本韵。○赋也。下同。[评]叙得详核而妙。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本韵。巧。笑。倩。兮。,美。目。盼。本韵。兮。。[评]千古颂美人者无出其右,是为绝唱。

硕人敖敖,说于农郊。四牡有骄,朱幩镳镳,翟茀以朝。「大。夫。夙。退。,无。使。君。劳。!」本韵。[评]妙。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本韵。[评]间叙处措菶极工,有珠玑错落之妙。

  小序谓「闵庄姜」,诗中无闵意,此徒以庄姜后事论耳;安知庄姜初嫁时何尝不盛,何尝不美,又安知庄公何尝不相得而谓之「闵」乎!左传云:「初,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亦但谓硕人之诗为庄姜。其云「无子」,亦据后事为说,不可执泥。小序盖执泥左传耳;大序谓「终以无子」,尤袭传显然。

  伪传曰「卫庄公取于齐,国人美之,赋硕人」,孙文融亦曰「此当是庄姜初至卫时,国人美之而作者」,所见皆与予合。

  [一章]「衣锦」,夫人用锦衣而嫁,贵也。郑氏曰「国君夫人翟衣而嫁,今衣锦者在涂之服也」,非也。「褧衣」,「褧」或作「颎」,或作「絅」,或作「景」,皆同,乃襌衣也。士昏礼云:女登车,「姆为加景,乃驱」,即此也。古妇人平时盛服必加襌衣于外,中庸「谓其文之着」是也。若嫁时加褧,则为涂间辟尘也,又不同。

  [三章]「大夫夙退」二句,正美君、夫人新昏相得,代为摹儗之辞,最为妙笔。乃曲解以为讽,岂可通乎!

  [四章]此体是赋,末章又似兴、比而赋,以河水等兴比庶姜、庶士也。或皆作喻意解,谬。孽孽,旁出之意。毛传谓盛饰,非。「庶姜」,媵女;「庶士」,媵臣。媵女不必定是亲侄、娣,亦有他国来媵者,其本国大夫之女亦媵也。汉人说礼,必谓夫人之亲侄、娣,此迂论也。即以卫庄姜言之,「可证者二:一,庄公又娶戴妫生子,则非庄姜之同姓也;一,此诗云「邢侯之姨,谭公维私」,则庄姜之姊妹亦嫁于他国而不来媵也。

  解此诗者皆狃于序说,必于每章之下补闵庄姜而咎庄公不见答之意,徒费纷纷斡旋,绝不切合,而末章结束处尤相霄壤,不知何苦为此?

  【硕人四章,章七句。】

  氓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我谋。送子涉淇,至于顿丘。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本韵。○赋也。[评]风致语行以曲折,口角宛然。

乘彼垝垣,以望复关。不见复关,泣涕涟涟。既见复关,载笑载言。尔卜尔筮,体无咎言。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本韵。○赋也。[评]不曰人曰贿,妙。

桑、之、未、落、,其、叶、沃、若、。本韵。于、嗟、鸠、兮、,无、食、桑、葚、![评]赋中之比。于嗟女兮,无与士耽!本韵。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二「说」字为韵。也!比而赋也。

桑之落矣,其黄而陨。自我徂尔,三岁食贫。本韵。淇水汤汤,渐车帷裳。女也不爽,士贰其行。本韵。士、也、罔、极、,二、三、其、德、。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足贰其行意。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评]实言不爽意。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静言思之,躬自悼本韵。矣!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评]就本地作喻,妙。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本韵。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本韵。

  [一章]此氓必责其愆期,故曰非我愆期也,子无良媒来请期耳。既无良媒请期,愿子无怒,秋以为期可也。古之嫁娶皆在秋冬。

  [二章、三章]以桑「未落」及「落」比己色之盛衰,不可指时言。若指时,则赋、比既不清,且桑未落及落只在数月间,下言「三岁」,说不去矣。

  [四章]「老使我怨」,「老」字即承「偕老」字来,言汝曾言「及尔偕老」,今偕老之说徒使我怨而已。诗人之词多是如此。集传泥之,谓「不知老而见弃如此」。夫方「总角之宴」以及「三岁为妇」,岂便老耶!

  【氓六章,章十句。】

  竹竿

籊籊竹竿,以钓于淇。岂不尔思,远莫致之!本韵。○赋也。下同。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远兄弟、父母。本韵。○集传误「作父母兄弟」。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傩。。本韵。[评]简,妙,风致嫣然。

淇水鑴鑴,桧楫、松舟。驾言出游,以写我忧。本韵。

  小序谓「卫女思归」,是。大序增以「不见答」,臆说也。何玄子谓泉水及此篇皆许穆夫人作。按泉水云「女子有行,远父母、兄弟」,又云「驾言出游,以写我忧」,此篇亦皆有之。夫两人之作,或前或后,用其语可也,必无一人之作而两篇重复者。余详泉水。此或许穆夫人之媵亦──亦卫女──而思归,和其嫡夫人之作,如此则用其语乃可耳。故愚于两篇重句,益知主许穆夫人之作之说为非,而信其媵之作者之或是也。

  【竹竿四章,章四句。】

  芄兰

芄兰之支,童子佩觿。虽则佩觿,能不我知!本韵。容兮遂兮,垂带悸本韵。兮。兴而比也。下同。

芄兰之叶,童子佩韘。虽则佩韘,能不我甲!本韵。容兮遂兮,垂带悸兮。

  小序谓「刺惠公」。按左传云「初,惠公之即位也少」,杜注云「盖年十五六」。序盖本传而意逆之耳;然未有以见其必然也。

  [一章]「支」,「枝」同。芄兰枝叶细弱,故以兴比童子。「觿」,成人佩以解结。上古或用角,故字从角;后以玉为之。今世有传者,大小不等,其身曲而末锐,俗名「解锥」。集传谓「象骨为之」,盖循礼记注之误。「容」、「遂」及「悸」义皆未详,不敢强解。

  [二章]「韘」,毛传谓「玦」。按士丧礼「纩极二」,大射仪「朱极三」,诗言「拾决」,大抵一物异名。上古必以韦为之,故字从韦;后亦用玉。今世有传者,俗名「指机决」,又非所佩之玦也。郑氏谓「沓,所以彄沓手指」,盖彷佛仪礼为说,然实无沓名也。集传谓「象骨为之」,亦非。又既曰「韘,决也」,复引郑氏曰「沓也」,发明殊混。「甲」,毛传训「狎」,近之。

  【芄兰二章,章六句。】

  河广

谁谓河广?一。苇。杭。之。![评]奇语。谁谓宋远?跂予望本韵。之!赋也。下同。

谁谓河广?曾。不。容。刀。![评]奇语。谁谓宋远?曾不崇朝!本韵。

  小序谓「宋襄公母归于卫,思而不止,故作是诗」。郑氏因谓「襄公即位,夫人思之」。严氏以其言「河广」,则是在卫未渡河之先;时宋襄公方为世子,卫之戴、文俱未立也。是矣。

  [一章]「杭」,「斻」通,方舟也;后作「航」。史秦始皇南游至钱塘,浙江水恶,乃西百二十里,从狭「从狭」,原误作「从峡」,据校史记改。中渡,因置余杭县。「余杭」,舟名,谓以余杭渡狭也。「余」,「艅」通。左传「吴国有余皇」,一作「艅航」。隋因余杭旧名,置杭州,及斻、航本字也。一芦苇可渡,甚言其易,故为奇语。或谓河方冰时,布一束之苇,便可履之而渡。如此说诗,呆哉!不特「固哉」矣!

  [二章]「刀」,「舠」通,亦作「刁」、「舠」。

  【河广二章,章四句。】

  伯兮

伯兮朅兮,邦之桀本韵。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本韵。○赋也。

自。伯。之。东。,首。如。飞。蓬。。岂。无。膏。沐。,谁。适。为。容。!本韵。○赋也。[评]宛然闺阁中人语。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愿言思伯,甘心首疾。本韵。○兴也。

焉。得。谖。草。,[评]奇想。言树之背。?愿言思伯,使我心痗。本韵。○赋也。

  小序谓「刺时」,混。郑氏曰「卫宣公之时,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桓五年经也」,此说是。何也?据诗「王」字也。不然,卫人何以为王前驱乎?「自伯之东」,从王而东也。郑在王国之东。

  [二章]「蓬」,侄炳曰:「集传云,『蓬华如柳絮,聚而飞如乱发』。按,蓬草丛生,风飞散乱,故以发似之。今言『蓬华聚而飞』,甚迂。」

  [三章]「首疾」,头痛也,犹言「疾首」。

  [四章]毛传曰「谖草令人忘忧」,此语鹘突不可解。孔氏曰:「『谖』训为忘,非草名;故传本其意,谓欲得令人善忘忧之草;不谓『谖』为草名。故释训云『谖,忘也』。」按孔说是矣,然毛传之失未详顺,其增「忧」字亦非也。考盘「永矢弗谖」,淇奥「终不可谖」,皆训「忘」。诗中本谓欲暂忘思伯之心而不可得,故思焉得能忘之草而植之北堂乎?其「忧」字,毛传添出,不必定谓是忘忧也。尤可异者,说文误以「谖」与「」即萱。同音,遂以谖为草名,因以为忘忧草,则不止于毛氏于「忘」下增「忧」字之失,而直犯孔氏「不谓谖为草名」之戒矣。无论谖之非萱,今即以萱言之,一卉耳,何以能令人忘忧?即询之三尺童子而亦不信者,此传讹之绝可笑者也。况萱草是处有之,诗何为言「焉得」?焉得者,以其必不可得也。惟其必不可得,故下仍接之曰「愿言思伯」云云,则非实语明矣。说文又见「谖」字终不似草,又作「」,然实无此字也。集传曰「谖草,合欢」。按,合欢,木也,又名合棔。故嵇康养生论云「合欢蠲忿,萱草忘忧」,其忘忧之说本于昔人传讹,若其以「合欢」与「萱草」对,一草、一木,正不误。自郑渔仲又误谓「萱草一名合欢」,朱遂仍郑之误也。又曰「食之令人忘忧」,增「食之」字尤怪诞,不知亦曾食之有验否?因叹以谖为草,误也;又因而误以谖草为萱;又因而误以萱为忘忧草;又因而误以为食之令人忘忧:古今以来,以误及误其稠迭如此。若其以为合欢木,则又旁出之误也。集传既云「食之令人忘忧」,然则萱草易得,取而食之可也,则于下文接不去;于是曰「然终不忍忘也,是以宁不求此草,而但愿言思伯,虽至于心痗而不辞耳」。嗟乎,「遁辞知其所穷」,孟子岂欺我哉!是又以误而及于诗也。「背」,堂背也。堂面向南,背向北,故背为北堂。解者亦从未分析及此。

  【伯兮四章,章四句。】

  有狐

有狐绥绥,在彼淇梁。心之忧矣,之子无裳。本韵。○兴也。下同。

有狐绥绥,在彼淇厉。心之忧矣,之子无带。本韵。

有狐绥绥,在彼淇侧。心之忧矣,之子无服。本韵。

  此诗是妇人以夫从役于外,而忧其无衣之作。自小序以「刺时」解,悉不可用。

  [一章]「绥绥」,毛传曰「匹行貌」。按,「绥」训安;「绥绥」,两相安意。其说是。集传曰「独行求匹之貌」,与毛传正相反,不知从何取义,可怪甚矣。「之子」指人,集传以为指狐,更可笑。且云「在梁,则可以裳矣」,又不可解。

  【有狐三章,章四句。】

  木瓜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本韵。匪、报、也、,永、以、为、好、本韵。也、!赋也。下同。[评]绸缪语。

投我以木、桃、,[评]木字因上。报之以琼瑶。本韵。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本韵。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小序谓「美齐桓公」;大序谓「齐桓救而封之,遗以车马、器服焉,卫人思欲厚报之而作是诗」。按此说不合者有四。卫被狄难,本未尝灭,而桓公亦不过为之城楚丘及赠以车马、器服而已;乃以为美桓公之救而封之,一也。以是为卫君作与?卫文乘齐五子之乱而伐其丧,实为背德,则必不作此诗。以为卫人作与?卫人,民也,何以力能报齐乎?二也。既曰桓公救而封之,则为再造之恩;乃仅以果实喻其所投之甚微,岂可谓之美桓公乎?三也。卫人始终毫末未报齐,而遽自儗以重宝为报,徒以空言妄自矜诩,又不应若是丧心。四也。或知其不通,以为诗人追思桓公,以讽卫人之背德,益迂。且诗中皆绸缪和好之音,绝无讽背德意。集传反之,谓「男女相赠答之辞」。然以为朋友相赠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

  瓜种甚多,古今同然,故此特呼「木瓜」以别之。「木桃」、「木李」乃因木瓜而顺呼之。诗中如此类甚多,不可泥。其实桃、李生于木,亦可谓之「木桃」、「木李」也。从来人鲜知此意。徐氏谓「桃有羊桃,李有雀李,故言木以别」,漫引后世小说异名以证诗;诗人之意果如是乎?姚宽谓以木为桃、李,益可笑!

  【木瓜三章,章四句。原本脱此行,今补。】

诗经通论卷五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王

  集传曰:「自平王徙居东都王城,于是王室遂卑,与诸侯无异;故其诗不为雅而为风。」按此乃历来相传瞽说也。孔子曰「雅、颂各得其所」。夫雅之所得,则风之所亦得。风、雅自有定体:其体风,即系之风;其体雅,即系之雅。非以王室卑之故,不为雅而为风也。苟以王室卑之故,不为雅而为风,则岂「各得其所」之谓哉!

  黍离

彼黍离离,彼稷之苗。行迈靡靡,中心摇摇。本韵。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本韵。悠悠苍天,此何人本韵。哉?兴也。下同。

彼黍离离,彼稷之穗。行迈靡靡,中心如醉。本韵。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彼黍离离,彼稷之实。行迈靡靡,中心如噎。本韵。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

  小序谓「闵宗周」。按史载箕子麦秀歌曰「麦秀渐渐兮,禾黍油油兮」,一商一周,何以皆托黍、稷为辞,岂周袭商乎?非也。按尚书载箕、微之语皆甚拗曲不顺,不应作此平易歌辞。是此诗本为闵宗周作,而后人仿之,伪为箕子之歌耳。若夫小序,则又泥箕子之歌为说而偶中者耳。

  刘向新序谓「卫伋见害,弟寿闵之,为作忧离之诗以求之」,无稽之甚。而相传韩诗云:「黍离,伯封作也。诗人求之不得,忧懑不识于物,视彼黍离离然,反以为稷之苗。」曹植亦曰:「昔尹吉甫信后妻之谗,杀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离诗。」此亦与伋、寿事相类,皆依托妄言。而伪说本之,亦以为尹伯封作;又稍变其意以合序说,谓「秦逐犬戎,平王命尹伯封犒秦师,过故宗庙、宫室而作」。说诗者牛鬼蛇神,至此而极矣!黍、稷并言,黍同而稷异,说者以稷之「苗」、「穗」、「实」为历时所见,行役之久。严氏驳之曰:「使果为行役之久,不应黍惟言『离离』也。」不知毛传已言之。其曰「诗人自黍离离,见稷之苗,之穗,之实」矣。何玄子且曲为实之曰「黍有早、晚三辈,则当离离时而或植稷之苗,稷之穗,稷之实」,殊凿。又韩诗以为「视黍为稷」,亦凿。大抵此为一时所赋,「稷」之「苗」、「穗」、「实」合初、终言,以取变文换韵,而「黍」为首句不变,与他篇格调多同,何必泥耶!且写黍、稷处亦正见错综法。

  【黍离三章,章十句。】

  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评]句法错落。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评]日落怀人,真情实况。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本韵。○赋也。下同。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鸡栖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评]此一句关上下,上同。君子于役,苟无饥渴!本韵。

  此妇人思夫行役之作。伪说谓「戍申者之妻所作」,虽凿而亦略近。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君子阳阳

君子阳阳,左执簧,右招我由房。本韵。其乐只且!赋也。下同。

君子陶陶,左执翿,右招我由敖。本韵。其乐只且!

  大序谓「君子遭乱,相招为禄仕」,此据「招」之一字为说,臆测也。集传谓「疑亦前篇妇人所作」,此据「房」之一字为说,更鄙而稚。大抵乐必用诗,故作乐者亦作诗以摹写之;然其人其事不可考矣。

  史记称「晏子御,意气阳阳甚自得」,盖本此。后作「扬扬」。「房」,疑即房中之乐。「敖」,未详。

  【君子阳阳二章,章四句。】

  扬之水

扬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本韵。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本韵。哉?兴而比也。下同。

扬之水,不流束、楚、。[评]轻。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本韵。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评]又轻。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本韵。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据序谓「刺平王使民戍母家,其民怨之,而作此诗」。集传因谓「申侯为王法必诛」,及谓「平王与申侯为不共戴天之仇」。此等语与诗旨绝无涉,何晓晓为?然据二、三章言「戍甫」,「戍许」,则序亦恐臆说。申侯为平王母舅,甫、许则非,安得实指为平王及谓戍母家乎?孔氏解之曰:「言甫、许者,以其同出四岳,俱为姜姓;既重章以变文,因借甫、许以言申,其实不戍甫、许也。」按诗于闲文自多变换,戍甫、戍申乃实事也,亦可变换,然耶否耶?吾不得而知之也。

「彼其之子」,郑氏谓「处乡里者」,欧阳氏谓「国人怨诸侯不戍申」,皆可通。集传谓「指室家」,则谬矣!

[三章]「蒲」,毛传曰「草也」。郑氏以为「蒲柳」,属木,非草矣。集传从郑,非。

【扬之水三章,章六句。】

  中谷有蓷

中谷有蓷,暵其干矣。有女仳离,其矣。其叹矣,遇人之艰难本韵。矣!兴也。下同。

中谷有蓷,暵其修矣。有女仳离,条其矣。条其矣,遇人之不淑本韵。矣!

中谷有蓷,暵其湿矣。有女仳离,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本韵。矣!

此诗闵妇人遭饥馑而作:故云「有女」。集传谓「妇人自作」,绝不类。

「仳离」,「仳」字未详;合来恐只是「流离失所」之义。毛传训为「别」,按「别离」以后人语,未可以「仳」之音近「别」而遂为别也。孔氏曰:「以『仳』与『离』共文,故知当为别义。」如此说,其无确义可知。因以「仳离」为「别离」,故以为夫弃其妻;其实不然。愚意,此或闵嫠妇之诗,犹杜诗所谓「无食无儿一妇人」也。先言「艰难」,夫贫也。再言「不淑」,夫死也。礼「问死曰『如何不淑』」。末更无可言,故变文曰「何嗟及矣」。「干」、「修」、「湿」,由浅及深;「叹」、「」、「泣」亦然。

【中谷有蓷三章,章六句。】

  兔爰

有兔爰爰,雉离于罗。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逢此百罹。尚。寐。无。吪。!本韵。○比而赋也。下同。[评]奇语。

有兔爰爰,雉离于罦。我生之初尚无造,我生之后逢此百忧。尚。寐。无。觉。!本韵。

有兔爰爰,雉离于罿。我生之初尚无庸,我生之后逢此百凶。尚。寐。无。聪。!本韵。

  欧阳氏曰:「『我生之初尚无为』,谓昔尚幸r1「幸」字原脱,据校增。世无事,闲缓如兔之爰爰也。『我生之后逢此百罹』,谓今时不幸,遭此乱世,如雉陷于罗网也。」按以一人比兔,又比雉,似未安。苏氏曰:「兔狡而难取,雉介而易执。世乱则轻狡之人肆,而耿介之人常被其祸。」亦求之过深。作此诗者,大抵军士,若桓王好战,他国名为合从,实无肯为王出力者,故以兔比他国之卒,以雉自比欤?「吪」字从「口」,从「言」之「讹」亦同,小雅「或寝或讹」即此。吪,方寤动而有声也。「无吪」,不言之意;「无觉」,不见之意;「无聪」,不闻之意。凡人寤则忧,寐则不知,故愿熟寐以无闻见。奇想奇语,较苕之华「不如无生」自胜多矣。集传句句增出「死」字,大失诗旨,绝不成语。此诗不欲为「不如无生」之直率,而集传偏以「不如无生」意解之,是可笑也!

  繻葛之战以前,周室尚无事;自是而桓、文迭兴,霸升王降,天下大乱矣。诗人以「我生初、后」为言,此诗史也。

  【兔爰三章,章七句。】

  葛藟

绵绵葛藟,在河之浒。终远兄弟,谓他人父。谓他人父,亦莫我顾!本韵。○兴也。下同。

绵绵葛藟,在河之涘。终远兄弟,谓他人母。谓他人母,亦莫我有!本韵。

绵绵葛藟,在河之漘。终、远、兄、弟。,谓他人昆。谓他人昆,亦莫我闻!本韵。

  序必谓「刺平王弃其九族」,甚无据。且如郑氏谓平王以他人之父为父,固觉突然。严氏为之解曰:「言王终远我兄弟者,谓父是他人之父乎?不然,胡为不顾我也?」于「亦」字亦不协。不若依集传作「民去其乡里,家族流离失所」解,较可。

  以三章之义例之,则由「父」而「母」,由「母」而「昆」也。以三章皆有「终远兄弟」一语例之,则末章乃直叙,一章、二章因「昆」而先及「父」、「母」也。

  【葛藟三章,章六句。】

  采葛

彼采葛兮。一日不见,如三月本韵。兮!兴也。下同。

彼采萧兮。一日不见,如三秋本韵。兮![评]摘取,佳

彼采艾兮。一日不见,如三岁本韵。兮!

  小序谓「惧谗」,无据。且谓「一日不见于君,便如三月以至三岁」,夫人君远处深宫,而人臣各有职事,不得常见君者亦多矣;必欲日日见君,方免于谗,则人臣之不被谗者几何!岂为通论。集传谓「淫奔」,尤可恨。即谓妇人思夫,亦奚不可,何必淫奔!然终非义之正,当作怀友之诗可也。

  「葛」、「月」,「萧」、「秋」,「艾」、「岁」,本取协韵。而后人解之,谓葛生于初夏,采于盛夏,故言「三月」;萧采于秋,故言「三秋」;艾必三年方可治病,故言「三岁」。虽诗人之意未必如此,然亦巧合,大有思致。「岁」、「月」,一定字样,四时而独言秋,秋风萧瑟,最易怀人,亦见诗人之善言也。

  【采葛三章,章三句。】

  大车

大车槛槛,毳衣如菼。岂不尔思,畏子不敢!本韵。○赋也。下同。

大车啍啍,毳衣如璊。岂不尔思,畏子不奔!本韵。

谷。则。异。室。,死。则。同。穴。。[评]工语。谓、予、不、信、,有、如、皦、日、!本韵。[评]誓辞之始。

  小序谓「刺周大夫」,大序谓「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颇为迂折。且夫妇有别,岂「异室」之谓乎?古大夫何为使夫妇异室也?集传谓「周衰,大夫犹能以刑政治其私邑者,故淫奔者畏而歌之」,然于「同穴」之言不可通。淫奔苟合之人,死后何人为之同穴哉?此目睫之论也。季明德谓「弃妇誓死不嫁之诗」,然以「尔」与「子」皆指其夫,思夫自可,何云「畏而不敢」乎?伪传、说皆以为周人从军,讯其室家之诗,似可通。「尔」,指室家。「子」,指主之者。「奔」,逃亡也。

  [一章]「大车」,牛车。「毳衣」,毛布衣。

  【大车三章,章四句。】

  丘中有麻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本韵。○兴也。下同。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本韵。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本韵。

  小序谓「思贤」,可从。愚按,此诗固难解,然「留」字是留住之留;「子嗟」、「子国」,「子」字即下「之子」之「子」,「之子」既非人名,则「子嗟」、「子国」亦必非人名;「嗟」、「国」字只同助辞,盖诗人意中必先有「麻」、「麦」字而后以此协其韵也。意谓丘园之中有麻、麦、李,彼且留而不出,故望其「来施施」与「来食」,而彼且不弃我,贻我以佩也。当时作诗者,妇人、孺子皆有之,故间有趁韵者,此等处正不必强解耳。拘儒不知此意,必欲执泥求解,是自惑矣。如墉风之「孟弋」、「孟庸」,郑风之「子充」,亦皆是也。如此说诗,千古无敢者。然请玩此篇末章「之子」二字,则上二章「子」字可明。「子」字既明,则余字只为助辞,其非共「子」字为人名亦自可明矣。此可为知者道耳。毛传以「留」为姓,以「子嗟」、「子国」为名;「子嗟」为子,「子国」为父,「之子」又为子。集传则不从其姓,从其名;「之子」谓并指二人。皆迂折、武断无理。且集传谓「妇人望其所与私者」,一妇人望二男子来,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齿。

  【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

    郑

  缁 衣

缁衣之宜兮,敝。,一字句。予又改为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一字句。予授子之餐本韵。兮。赋也。下同。

缁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餐兮。

缁衣之席兮,敝,予又改作本韵。兮。适子之馆兮,还,予授子之餐兮。

  予尝谓解经以后出而胜,断为不诬。如此诗,序、传皆谓「国人美武公」;集传、诗缉皆从之,无异说。自季明德始以为「武公好贤之诗」,则「改衣」、「适馆」、「授餐」皆合。不然,此岂国人所宜施于君上者哉!说不去矣。何玄子又以为「武公有功周室,平王爱之而作此诗」,若是,第以其德己也,私也,岂得谓之好贤乎!

  「缁衣」下加「敝」字,「适馆」下加「还」字,妙有层次,亦使文不排熟。

  【缁衣三章,章四句。】当作章六句。

  将仲子

将仲子兮,无踰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评]宕。畏我父母。本韵。仲。可。怀。也。;[评]宕。父母之言,亦可畏本韵。也。赋也。下同。

将仲子兮,无踰我墙,无折我树桑!岂敢爱之,畏我诸兄。本韵。仲可怀也;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将仲子兮,无踰我园,无折我树檀!岂敢爱之,畏人之多言。本韵。仲可怀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小序谓「刺庄公」。予谓就诗论诗,以意逆志,无论其为郑事也,淫诗也,其合者吾从之而已。今按以此诗言郑事多不合,以为淫诗则合,吾安能不从之,而故为强解以不合此诗之旨耶!其曰「岂敢爱之」,语气自承上「折杞」言。今以「无踰我里,无折我树祀」为比,谓无与我家事,无害我兄弟也。庄公与弟共叔段。以「岂敢爱之,畏我父母」为赋,谓我岂敢爱弟而不诛,以父母之故,故不为也。然则岂有比、赋相连为辞之理乎!是「岂敢爱之」明接上文,谓「岂敢爱此杞」,不得以为比,昭然矣。且以「仲可怀」为「祭仲之言可怀」,既必增「之言」二字,非言气,而「怀」字亦不稳切。诸家主此说者,严氏最为委曲以求合,其曰:「公非拒祭仲也,国人知公与祭仲有杀段之谋,乃反其意,设为公拒祭仲之辞以讽之。」又曰:「公未尝有是言也,而诗人代公言之,若谓『公纵不爱段,独不畏父母乎!』盖谲谏也。」如此为辞,可谓迂折之甚矣。

  此虽属淫,然女子为此婉转之辞以谢男子,而以父母、诸兄弟及人言为可畏,大有廉耻,又岂得为淫者哉!

  季明德曰:「篇内言『折』,谓因踰墙而压折,非采折之折。」此解尤明。

  【将仲子三章,章八句。】

  叔于田

叔于田,巷。无。居。人。。[评]奇语。岂、无、居、人、,[评]又接。不如叔也;洵美且仁!本韵。○赋也。下同。

叔于狩,巷。无。饮。酒。。岂、无、饮、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本韵。

叔适野,巷。无。服。马。。岂、无、服、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本韵

  小序谓「刺庄公」;篇中绝无刺庄公之意。大序于下篇谓「叔不义而得众」,尤非。既不义矣,安能得众乎!集传本之,以为「不义得众,国人爱之而作」。按庄公入京,京人即畔叔,左传曰「京叛大叔段」是也。是必其多行不义,民久怨之,可知。乃云得众人爱,可乎!大抵以此诗主叔段者,第以「叔」之一字耳,然何可泥也!如必欲泥「叔」字,则谓叔之左右近习之人美之,始得;一切不义得众之说删去可也。余说见下篇。

  【叔于田三章,章五句。】

  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马,执辔如。组。,两骖如。舞。。叔△在△薮△,火烈具。举。,襢裼暴虎,[评]此章言暴虎。献。于。公。所。。将。叔。无。狃。,戒。其。伤。女。!本韵。○赋也。下同。[评]夹入亲爱语意。

叔△于△田△,乘乘黄,两服上。襄。,两骖鴈。行。。叔△在△薮△,火烈具。扬。。本韵。叔。善。射。忌。,又。良。御。本韵。忌。,[评]此章言射猎。抑。磬。控。忌。,抑。纵。送。本韵。忌。。[评]词调工绝。

叔△于△田△,乘乘鸨,两服齐。首。,两骖如。手。。叔△在△薮△,火烈具。阜。。本韵。叔。马。慢。忌。,叔。发。罕。本韵。忌。,抑。释。掤。忌。,抑。鬯。弓。本韵。忌。。[评]此章言射猎,描摹尤妙。

  匡衡封事曰,「郑伯好勇而国人暴虎」。匡称善说诗者,不曰叔段而曰「国人」,然则此两篇亦未必为叔段矣。

  两马在车中曰「服」,在旁曰「骖」。首章以「执辔」藏「两服」二字。

  描摹工艳,铺张亦复淋漓尽致,便为长杨、羽猎之祖。

  【大叔于田三章,章十句。】

  清人

清人在彭△,驷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翔、。本韵。○赋也。下同。

清人在消△,驷介麃麃,二矛重乔,河、上、乎、逍、遥、。本韵。

清人在轴△,驷介陶陶,右、旋、右、抽、,中、军、作、好、。本韵。[评]变文浑古。

  据左传「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是时师已溃散,而赋诗者犹为此言,可见诗人之意微婉如此。使非传有明文,岂能知为春秋「郑弃其师」之事哉!于此见释诗之难也。

  「彭」、「消」、「轴」,必非地名,不可泥「在」字。「彭」,说文「鼓声」;又齐风「行人彭彭」,小雅「出车彭彭」,皆作「众」意;》未详孰是。「轴」,车轴也,「左旋右抽」及「中军」正言兵车,故上言「在轴」。「消」,未详。

  【清人三章,章四句。】

  羔裘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本韵。○赋也。下同。

羔裘豹、饰、,[评]变。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本韵。

羔裘晏、兮、,[评]变。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彦本韵。兮。

  此郑人美其大夫之诗,不知何指也。

  [一章]「侯」韩诗云,「美也」。此即诸侯之侯。当时称诸侯者亦取美义也。

  [三章]「三英」,自是裘饰,如紽、緎之类。

  【羔裘三章,章四句。】

  遵大路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袪。兮。无我恶兮,不寁故本韵。也。赋也。下同。

遵大路兮,掺执子之手。兮。无我兮,不寁好本韵。也。

  序谓「君子去庄公」,无据。集传谓「淫妇为人所弃」,夫夫既弃之,何为犹送至大路,使妇执其袪与手乎?又曰「宋玉赋有『遵大路,揽子袪』之句,亦男女「女」,原误「子」,据校改。下同。相悦之辞也」。然则男女相悦,又非弃妇矣。且宋玉引用诗辞,岂可据以解诗乎?然其不以男女相悦置于前者,以男女不应于大路为私也;然则亦何以置于后乎!

  此只是故旧于道左言情,相和好之辞,今不可考;不得强以事实之。

  执袪言「故」,执手言「好」,下字不失分寸。

  【遵大路二章,章四句。】

  女曰鸡鸣

女△曰△[评]态。鸡。鸣。,[评]丑。士△曰△[评]态。昧。旦。[评]寅。子△兴△[评]态。视△夜△,明。星。有。烂。[评]卯。将。。将。翔。,弋凫与鴈。本韵。○赋也。下同。[评]先写凫鴈奇。

弋。,读。[评]承上二。言加之,与子宜本韵。之。宜。,读。[评]承上字。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本韵。[评]佳语。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韵,或谓「贻」字之误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本韵。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本韵。之、。[评]末章有急管繁弦之意。

  只是夫妇帏房之诗,然而见此士、女之贤矣。

  [一章]古未以地支纪时,故曰「鸡鸣」,曰「味旦」,曰「明星有烂」,皆指时言也。小星不见为卯,诗不言小星不见而言「明星有烂」,妙笔。「女曰鸡鸣」,蚤矣。「士曰昧旦」,则稍迟矣。女于是促之以兴而视夜,则又迟矣。此贤妇也。「将将翔」,指凫、鴈言。凫、鴈宿沙际芦苇中,亦将起而翔,是可以弋之之时矣。此诗人闲笔涉趣也。

  [二章]「加」,「笾豆有加」之加,指熟荐凫、鴈也,故根「弋」字来。「宜」,宜于食也;既食而饮酒,故根「宜」字来。既饮酒而琴瑟间作,乃见其莫不静好矣。

  [三章]见不止于闺房之雍和巳也,其好贤用以遗赠之具,妇亦有以成之如此。

  【女曰鸡鸣三章,章六句。】

  有女同车

有女同车,颜如舜华。将。。将。翔。,[评]预摹一笔。佩玉琼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本韵。○赋也。下同。

有女同车,颜如舜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本韵。

  小序谓「刺忽」,必不是。解者因以「同车」为亲迎,然亲迎岂是同车乎!明系曲解。且忽已辞昏,安得言亲迎耶!又谓「孟姜」为文姜,文姜淫乱杀夫,几亡鲁国,何以赞其「德音不忘」乎!孔氏谓前欲以文姜妻之,后又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于文姜,而经谓之「孟姜」者,刺忽应娶不娶,何必实贤实长也。此依大序,谓「忽有功于齐」,故又谓非文姜,其周章无定说如此。诗人之辞多有相同者,如采唐曰「美孟姜矣」,岂亦文姜乎?是必当时齐国有长女美而贤,故诗人多以「孟姜」称之耳。若集传谓「淫诗」,更不足辨。

  旧解以上「有女」与「孟姜」为一人。严氏谓其文重复,当为两人;然其解仍依旧说。季明德谓「同车」为侄、娣之从嫁者,「孟姜」指适夫人也。其说存之。

  以其下车而行,始闻其佩玉之声,故以「将将翔」先之,善于摹神者。「翔」字从羽,故上时言凫、鴈,此则借以言美人,亦如羽族之翔也。神女赋「婉若游龙乘云翔」,洛神赋「若将飞而未翔」,又「翩若惊鸿」,又「体迅飞凫」,又「或翔神渚」,皆从此脱出。

  【有女同车二章,章六句。】

  山有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山有桥松,隰有游龙。不见子充,乃见狡童!本韵。

  小序谓「刺忽」,大序谓「所美非美然」,皆影响之辞。大序意以若不类忽辞昏事,因云「所美非美」,则「用人」亦可通之,故后人多作「用人」解。然则以上篇为辞昏者,其非确亦可知矣。集传以序之不足服人也,于是起而全叛之,以为淫诗,则更妄矣。

  「扶苏」,毛传谓小木,非也;盖谓枝叶扶苏,乃大木也。「扶苏」、「桥松」比「子都」、「子充」,「荷华」、「游龙」比「狂」、「狡」,义甚明。然人不敢为此解者,以「荷华」亦佳卉也。宋儒尤重之,以周茂叔有爱莲说也。不知诗意只以在山之高大者喻美,在隰之卑弱者喻不美,初未尝拘。自解者拘之,于是不得不以「扶苏」为小木而以喻不美,以「荷华」喻美,下章则又以「桥松」喻美,以「游龙」喻不美,使「山」、「隰」倒置,此物错互,非也。子都必古之美人,故孟子曰「子都之姣」。「子充」恐只是趁下「童」字韵,不必亦为古之美人。观「子都」下以「且」字助辞趁韵,亦可悟「童」字上以「充」字趁韵矣。

  【山有扶苏二章,章四句。】

  萚兮

萚、兮、萚、兮、,风、其、吹、女、。[评]大见衰飒况。叔兮伯兮,倡,予和本韵。女。比而赋也。○下同。

萚兮。萚兮。,风。其。漂。女。。叔兮伯兮,倡,予要本韵。女。

  小序谓「刺忽」,无据。集传谓「淫诗」,尤可恨。何玄子曰「女虽善淫,不应呼『叔兮』,又呼『伯兮』,殆非人理」,言之污人齿颊矣。

  苏氏曰:「木槁则其萚惧风,风至而陨矣。譬如人君不能自立于国,其附之者亦不可以久也。故惧而相告曰『叔兮伯兮,子苟倡之,予将和女』,盖有异志矣。」此说可存。愚按,或谓贤者忧国乱被伐而望救于他国,亦可。邶风旄丘亦有「叔兮伯兮」,是也。

  「倡、和」,成语。「倡、要」,则否,盖为协「漂」字耳。观此当信予谓「诗有趁韵」之说矣。

  【萚兮二章,章四句。】

  狡童

彼狡童兮,不与我言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本韵。兮。赋也。下同。

彼狡童兮,不。与。我。食。兮。。[评]即承不能餐来,无人解此。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本韵。兮。

  小序谓「刺忽」,呼君为「狡童」,似未安。或谓刺祭仲,祭仲此时非童也,前人已辨之。

  此篇与上篇皆有深于忧时之大意,大抵在郑之乱朝;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

  [二章]「不与我食」,此句难通,盖以世无人怨不与我食者。毛传谓「不与贤人共食禄」,然则贤人岂有以不食禄怼君之理!以不食禄怼君,岂得为贤!且既不食禄,又何必如此忧时困苦,以至寝食俱废耶?严氏不从,以为「共食则可以从容谋事」,亦甚牵强。盖皆不知诗人之意,随笔转换,绝不拘泥绳束似后人为文。此即承上章「不能餐」来,「不能餐」,犹之「不与我食」也。上章言「不能餐」指饮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犹言「寝、食俱废」也。只重上章「不与我言」,以至寝食俱废之义;其「不与我食」,只顺下凑合成文。勿为所瞒,方可谓之善说诗。

  史载箕子麦秀歌,袭此。

  【狡童二章,章四句。】

  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本韵。狂童之狂也且!无韵。下同。○赋也。下同。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本韵。狂童之狂也且!

  旧解皆谓忽、突争国,国人思大国正己;「狂童」指突。其不指忽者,以忽为世子嗣位,其立也正,国人初不怨之;且年长于突,不得为「童」,又国人不得称君为「狂童」也。后人以集传言淫诗之妄也,故多从之。然其实不然。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年冬,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袲,伐郑。十六年,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左传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是诸侯皆助突伐忽,今乃谓国人怨突篡国而望他国来见正,岂非梦语耶!且「士」字亦说不去。或谓「童」指祭仲,尤谬,不辨。又或者仍惑集传,以为淫诗。按左氏,郑六卿饯韩宣子而子太叔赋之,岂敢以本国之淫诗赠大国之卿哉!必不然矣。因叹序说「思见正」,本循韩宣子、子太叔之言而云,而集传以为淫诗,又不一顾之,皆非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丰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本韵兮。赋也。下同。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将本韵兮。

衣锦褧衣,裳锦褧裳。叔兮伯兮,驾予与行。本韵。

裳锦褧裳,衣锦褧衣。叔兮伯兮,驾予与归。本韵。

  此女子于归自之诗。「俟巷」,「俟堂」,男子亲迎也。女子在房观之,悔不能送将也。于是复自言其登车之时,衣锦衣、锦裳,且有加衣如此。「叔、伯」,指送者士昏礼 有送者,不必定是兄弟,即送者之长幼而言也。乃驾予而行以归之矣。何玄子曰:「朱子谓『妇人与男子失配,既乃悔之而作』,则是奔也,岂有奔其人而乃具礼服以待车马者乎?且堂上非所私之地,既称『伯』,又称『叔』,何所私之众哉?」

  【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

  东门之墠

东门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则。迩。,其。人。甚。远。。本韵。○兴也。下同。[评]人在室中,何分远迩?妙义请参。

东门之栗,有践家室。岂不尔思,子不我即。本韵。

  此诗自序、传以来,无不目为淫诗者,吾以为贞诗亦奚不可。男子欲求此女,此女贞洁自守,不肯苟从,故男子有「室迩人远」之叹。下章「不我即」者,所以写其人远也。女子贞矣,然则男子虽萌其心而遂止,亦不得为淫矣。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较论语所引「岂不尔思,室是远而」所胜为多。彼言「室远」,此偏言「室迩」,而以「远」字属人,灵心妙手。又八字中不露一「思」字,乃觉无非思,尤妙。「思」字于下章始露之。「子不我即」,正释「人远」,又以见人远之非果远也。

  【东门之墠二章,章四句。】

  风雨

风雨凄。凄。,[评]晦。鸡鸣喈。喈。。[评]初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夷!本韵。○兴也。下同。

风雨潇。潇。,[评]晦。鸡鸣胶。胶。。[评]再号。既见君子,云胡不瘳!本韵。

风雨如。晦。,[评]黎明。鸡鸣不。已。。[评]三号。既见君子,云胡不喜!本韵。

  小序谓「思君子」,此何必言。

  「喈」为众声和;初鸣声尚微,但觉其众和耳。再鸣则声渐高,「胶胶」;同声高大也。三号以后,天将晓,相续不已矣;「如晦」,正写其明也。惟其明,故曰「如晦」。惟其为「如晦」,则「凄凄」、「潇潇」时尚晦可知。诗意之妙如此,无人领会,可与语而心赏者,如何如何?

  【风雨三章,章四句。】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本韵。○赋也。下同。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本韵。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本韵。兮。

  小序谓「刺学校废」,无据。此疑亦思友之诗。玩「纵我不往」之言,当是师之于弟子也。礼云「礼闻来学,不闻往教」,是也。又礼云「父母在,衣纯以青」,故曰「青衿」。其于佩亦曰「青青」者,顺承上文也。

  【子衿三章,章四句。】

   扬之水

扬之水,不流束楚。终鲜兄弟,维予与女。无女V信人之言,人实!本韵。○兴而比也。下同

扬之水,不流束薪。终鲜兄弟,维予二人。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本韵。

  序谓「闵忽之无忠臣」。曹氏曰:「左传庄十四年,忽与子仪、子亹皆已死,而原繁谓厉公曰『庄公之子犹有八人』,不得为『鲜』,然则非闵忽诗明矣。」

  【扬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东门

出其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存。缟。衣。綦。巾。,[评]妙饰。聊乐我员。本韵。○赋也。下同。

出其闉阇,有女如荼。虽则如荼,匪我思且。缟衣茹藘,聊可与娱。本韵。

  小序谓「闵乱」,诗绝无此意,按郑国春月,士女出游,士人见之,自言无所系思,而室家聊足与娱乐也。男固贞矣,女不必淫。以「如云」、「如荼」之女而皆谓之淫,罪过罪过,人孰无母、妻、女哉!

  【出其东门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本韵。兮。兴也。下同。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评]回文之祖。邂逅相遇,与子偕臧本韵。

  小序谓「思遇时」,绝无意。或以为邂逅贤者作,然则贤其「清扬婉兮」之美耶?

  此似男女及时昏姻之诗。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

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本韵。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本韵。洧。之。外。,洵。吁。且。乐。!」[评]诗中叙问答,甚奇。此亦士语。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本韵。○赋也。下同。

溱与洧,浏其清矣。士与女,殷其盈本韵。矣。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吁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

  序谓淫诗,此刺淫诗也。篇中「士、女」字甚多,非士与女所自作明矣。

  集传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之辰,采兰水上以祓除不祥」,此本后汉书薛君注曰:「郑国之俗,三月上巳,桃花水下之时,于溱、洧两水之上招魂续魄,秉蕑草,祓除不祥。」韩诗传亦云之。按此即所谓「祓禊」,乃起于汉时,后谓之「修禊事」;今以言诗,盖附会之说也。又「秉蕑」者,礼内则「佩帨、兰」,「男女皆佩容臭」也。秉者,身秉之,不必定是手执也。集传以「秉蕑」为采兰,尤误。兰生谷中,岂生水中乎!且手中既秉蕑,又秉勺以赠,亦稠迭不合矣。又谓「勺药,香草也」,亦谬。「勺药」,即今牡丹,古名勺药。自唐玄宗始得木勺药于宫中,因呼「牡丹」。详见予庸言录。其花香,根叶不香,何得混云「香草」乎!又名以「药」者,其根药中用此甚广,故独擅药名,即今所谓「白芍」也。汉人医方有「白芍」,无牡丹皮;其「丹皮」亦唐后医方始见之。或曰:芍药善理血,为妇人要药,故以赠之。又郑即今河南地。今河南牡丹甚多,盖古时已然,故诗人所及之焉。

  历观郑风诸诗,其类淫诗者,惟将仲子及论,召南之野有死W此篇而已。将仲子为女谢男之诗,此篇则刺淫者也,皆非淫诗。若以其,邶风之静女,墉风之桑中,齐风之东方之日,亦孰非邻于淫者,何独咎郑也¢?盖贞、淫间杂,采诗者皆所不废;第以出诸讽刺之口,其要旨归于「思无邪」而已。且郑诗之善者亦未尝少于他国也。缁衣之好贤,羔裘之美德,尚矣。女曰鸡鸣大有脱簪之风,出其东门亦类汉广之义,率皆严气正性,奚淫之有!特以陋儒误读鲁论「放郑声」一语,于是坚执成见,曲解经文,谓之「淫诗」;且谓之「女惑男」。直是失其本心,于以犯大不韪,为名教罪人。此千载以下人人所共恶者,予更何赘焉!特自作序者「固哉」为诗,必欲切合郑事。夫言诗而有关国是,畴不愿之,然其如不类何!故予谓汉儒言诗不类,以致宋儒起而叛之,于是肆其邪说,无所忌惮。予固不憾汉儒言诗不类;憾其言诗不类,使后人一折而入于淫耳。予读郑风诸篇,于汉、宋之儒不能无三叹焉。然汉儒之误也犹正,宋儒之误也则邪。宋儒之罪实浮于汉儒多矣。或曰:子既两不许可,何以多无说处此?曰:生数千载以下,必欲妄解数千载之上之诗,是仍踵汉、宋之余习,不则且为明之丰坊、何楷也,吾不敢也。故宁甘寡昧,所不得辞。后之人亦可谅予志矣!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

姚際恒著作集

詩經通論卷三

新安首源姚際恆著

    邶

  柏舟

汎彼柏舟,亦汎其流。耿耿不寐,如有隱憂。微我無酒,以敖以遊。本韻。○比而賦也。

我心。匪。鑒,[評]三匪前後錯綜。不可以茹。亦有兄弟,不可以據。薄言往愬,逢彼之怒。本韻。○賦也。

我心。匪。石,不可轉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威儀棣棣,不可選本韻。也。賦也。

憂心悄悄,慍于群小。覯閔既多,受侮不少。靜言思之,寤辟有摽!本韻。○賦也。

日居月諸,胡迭而微?心之憂矣,如匪。澣。衣。。[評]仍用匪字。靜言思之,不能奮飛!本韻。○比而賦也。

  小序謂「仁而不遇」,近是。大序以衛頃公實之,未可信。既知為衛頃公,亦當知「仁人」為何人矣,奚為知君而不知臣乎!大抵此詩是賢者受讚于小人之作,故孟子因「不理于口」,引此以孔子當之。劉向列女傳謂衛宣姜作。鄒肇敏曰:「宣姜之不淑甚矣,向豈目淫為貞乎!」或因是疑有兩宣姜;若然,何不聞有兩宣公乎?原向作傳之意,特因燕尾垂涎,輯閨範以示諷諭,取其通俗易曉,故其書龐而無擇,泛而未檢,何得取以釋詩!馬貴與曰,「劉向上封事,論恭、顯傾陷正人,引是詩『憂心悄悄,慍于群小』,而繼之曰『小人成群,亦足慍也』,此正合序意。夫一劉向也,列女傳之說可信,封事之說獨不可信乎!」愚按,此說是。然即以其淺近者言,篇中無一語涉夫婦事,亦無一語像婦人語。若夫「飲酒」、「敖、遊」、「威儀棣棣」,尤皆男子語。且如是,孟子引婦人詩以言孔子,亦大不倫。觀其以太王詩言文王,其相倫近可證也。集傳既從列女傳之說,以為婦人作,又以為莊姜作;及其註孟子,仍謂衛之仁人作:其周章無定,亦可想見矣。

  [一章]「柏舟」,自喻也。舟不必柏;言柏舟者,取其堅也。

  [二章]「我心匪鑒」二句,歐陽氏之解是。其曰:「『我心匪石』四句,毛、鄭解云『石雖堅,尚可轉;席雖平,尚可卷』者,其意謂石、席可轉、卷,我心匪石、席,故不可轉、卷也。然則鑒可以茹,我心匪鑒,故不可茹,文理易明;而毛、鄭反其義,以為『鑒不可茹而我心可茹』者,其失在于以『茹』為『度』也。詩曰「剛亦不吐,柔亦不茹」,茹,納也。蓋鑒之于物,納景在內;凡物不擇妍媸,皆納其景。詩人謂衛之仁人其心匪鑒,不能善惡皆納,善者納之,惡者不納;以其不能兼容,是以見嫉于衛之群小而不遇也」。集傳曰「言我心匪鑒而不能度物」,依鄭氏說。故錄歐陽之說,則其非自見。後倣此。

  [三章]「選」字未詳。解者謂「簡擇」,終費解。何玄子曰:「古字『選』、『算』通用。論語『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漢書『算』作『選』,故『不可選』當為『算』。」此說存之。

  [五章]「日月」二句,鄭氏謂「君道當常明如日,而月有盈虧。今君失道而任小人,大臣專恣,其日如月」,甚迂折。集傳本之,而以言婦人。歐陽氏謂「傷衛日朘月削」,亦牽強。按十月之交詩曰:「彼月而微,此「此」原誤「彼」,今校改。日而微」,言日、月之食甚明。今詩言與彼章同,謂日、月胡為更迭而微,以喻衛之君、臣皆昏而不明之意。「如匪澣衣」有二說,蘇氏謂「憂不去于心,如衣垢之不澣不忘濯也」,亦迂。嚴氏曰:「我心之憂,如不澣濯其衣,言處亂君之朝,與小人同列,其忍垢含辱如此。」此說為是。

  【柏舟五章,章六句。】

  綠衣

綠兮衣兮,綠、衣、黃、裡、。[評]妙喻。心之憂隔句。矣,曷維其已!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綠兮衣兮,綠衣黃裳。心之憂矣,曷維其亡!本韻。

綠。兮。絲。兮。,[評]由綠及絲。女所治兮。我思古人,俾無訧本韻。兮。

絺。兮。綌。兮。,[評]由絲及絺綌。淒。其。以。風。。我思古人,實、獲、我、心、!通韻。

  小序謂「莊姜傷己」。按左傳:「衛莊姜美而無子。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詳味自此至後數篇皆婦人語氣,又皆怨而不怒,是為賢婦;則以為莊姜作,宜也。集傳曰:「此詩無所考,姑從序說;下三篇同。」夫柏舟篇非婦人語而以為婦人,又以為莊姜;此篇為莊姜固無可疑,而反作疑辭何耶?

  [二章]說詩定不可泥。如此篇,只以上章為主,其意在「綠衣」喻妾也。綠,間色,不可為衣;黃,正色,不可為裡:喻妾為正而嫡為側之意。此章「綠衣黃裳」不必與上章分淺深,仍主綠衣上其黃裳,取協韻,而正嫡不分之意自在其中。按易曰「黃裳元吉」,則黃本可為裳。即儀禮士冠禮亦曰「玄裳、黃裳」,若必依玉藻「衣正色,裳間色」之言例之,以為上下倒置,較黃裡為甚,未免義礙。且如其言,必「黃衣綠裳」而後可,然則「黃衣綠裳」出何經傳耶?

  [三章]「綠兮絲兮」,謂此綠也,本絲也,前此素潔之時,汝之所治,何為而染成此綠也?猶墨子悲絲,謂其「可以黃、可以黑」之意。此章不言「黃」而專言「綠」,予謂只重綠衣,亦可見矣。二句全是怨辭而不露意,若無端怨及于綠而追思及絲。此種情理,最為微妙,令人可思而難以言。「女」字泛指治絲之人,或謂指君子,或謂指妾,或謂莊姜自指,皆味如嚼蠟矣。集傳曰「綠方為絲而女又治之,以比妾方少艾而女又嬖之」,不惟執泥牽纏,絕無文理,且亦安知此妾為少艾,又安知莊姜之亦非少艾也?可笑也!

  先從「綠衣」言「黃裡」,又從「綠衣」言「絲」,又從「絲」言「絺綌」,似乎無頭無緒,卻又若斷若連,最足令人尋繹。

  【綠衣四章,章四句。】

  燕燕

燕燕于飛,差池其羽。之子于歸,隔句。遠送于野。瞻望弗及,泣涕如雨。本韻。○興而比也。

燕燕于飛,頡、之、頏、之、。[評]變。之子于歸,遠于將本韻。之。瞻望弗及,佇立以泣。本韻。○興而比也。

燕燕于飛,下、上、其、音、。[評]又變。之子于歸,遠送于南。瞻望弗及,實勞我心。本韻。○興而比也。

仲氏任只,其心塞淵。終溫且惠,淑慎其身。先君之思,以勗寡人。本韻。○賦也。

  序謂「莊姜送歸妾」。孔氏曰:「隱三年左傳曰:『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四年春,州吁殺桓公,由其子見殺,故戴媯于是大歸。莊姜養其子,與之相善,故作此詩。知歸是戴媯者,經云『先君之思』,則莊公薨矣。桓公之時,母不當輒歸,雖歸非莊姜所當送歸;明桓公死後,其母見子之殺故歸,莊姜養其子,同傷桓公之死,故泣涕而送之也。」孔疏此事甚詳,故錄之。

  [一章]姪炳識名解曰:「釋鳥曰『燕燕,鳦』。又漢書童謠云『燕燕尾涎涎』。按鳦鳥本名『燕燕』,不名『燕』,以其雙飛往來,遂以雙聲名之,若周周、蛩蛩、猩猩、狒狒之類,近古之書凡三見而適合,此經及爾雅、漢書是也。若夫單言『燕』者,乃烏也。釋鳥曰『燕,白脰烏』,可據。孔鮒亦謂之『燕烏』。故以『燕燕』為兩燕及曲為重言之說者,皆非也。『差池其羽』,專以尾言,燕尾雙歧如剪,故曰『差池』,不必溺兩燕之說。『遠送于野』,黃實夫曰:『婦人迎送不出門,詩人所謂「送于野」者,不必以禮文求之。』此說亦通。若偽說執泥其辭,因謂莊姜為州吁所逐,亦歸,故同出衛野,則杜撰可恨。」

  [二章]姪炳曰:「毛傳曰:『飛而上曰頡,飛而下曰頏。』按說文『頡,直項也』。頏,舊說同『亢』,釋鳥曰『鳥嚨也』;何玄子曰『鳥高飛直上,故見其項頸上向也』。然則此亦當以孤燕言,有引吭高飛之意,如戴媯涕泣而長往也。毛氏據下章『下上』以釋此,未確。」

  [三章]姪炳曰:「毛傳曰,『飛而上曰下音,飛而下曰下音。』按『上下』當作『低昂』訓,以音之輕重、疾徐言,猶云『高下其手』之意,毛傳實泥『上下』字,必從飛論音,亦非也。或以雙燕飛而上下其音,然則雄雉章亦曰『上下其音』,雄雉一也,豈亦雙乎!」

  【燕燕四章,章六句。】

  日月

日居月諸,照臨下土。乃如之人兮,逝不古、處、!胡能有定,寧不我顧!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日居月諸,下土是冒。乃如之人兮,逝不相好!胡能有定,寧不我報!本韻。

日居月諸,出自東方。乃如之人兮,德音無良!胡能有定,俾也可忘!本韻。

日居月諸,東方自出。父兮母兮,畜我不卒!胡能有定,報我不述!本韻。

  此篇與下篇皆莊公在時之詩。大序謂「遭州吁之難」,前人已駁,茲不贅。

  [一章]舊解「日、月」為喻君與夫人。集傳謂「呼日、月而訴之」,甚迂。

  [三章]「德音無良」,「音」字不必泥,猶云「其德不良」耳。集傳作兩平解,非。「俾也可忘」,接「有定」言,謂胡能有定乎,則使我可忘其憂矣。集傳曰:「言何獨使我為可忘者耶?」語義晦。

  【日月四章,章六句。】

  終風

終、風、且暴,顧我則笑。謔、浪、笑、敖、,[評]承笑字。中心是悼。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終風且霾,惠然肯來。莫、往、莫、來、,[評]承來字。悠悠我思。本韻。

終風且曀,不日有曀。寤言不寐,願言則嚏。本韻。

曀。曀。其。陰。,[評]承上兩曀字。虺、虺、其、雷、。[評]陪句。寤言不寐,願言則懷。本韻。

  說見上。

  [一章]「顧我則笑」,即起下「謔浪笑敖」,意謂其笑也不由于正,乃謔浪笑敖也。集傳曰:「然亦有顧我而笑之時,但皆出于戲慢之意。」用「然」字起,又用「但」字轉,絕失語氣。且貞女豈望夫顧而笑者哉!「惠然肯來」亦起下「莫往莫來」,意謂其來也亦無有定,乃莫往莫來也。

  【終風四章,章四句。】

  擊鼓

擊鼓其鏜,踊躍用兵。土國城漕,我獨南行。本韻。○賦也。下同。

從孫子仲,平陳與宋。不我以歸,憂心有忡。本韻。

爰居爰處,爰、喪、其、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本韻。[評]懈散之況可掬。

死生契、闊、,與子成說。本韻。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本韻。

于嗟闊。兮,不我活本韻。兮!于嗟洵。兮,[評]陪。不我信音申,本韻。兮!

  小序謂「怨州吁」。鄭氏以隱四年州吁伐鄭之事實之。左傳曰:「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于鄭,而求寵于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願也。』宋人許之。于是陳、蔡方睦于衛,故宋人、陳侯、蔡人、衛人伐鄭。」是也。按此事與經不合者六。當時以伐鄭為主,經何以不言鄭而言陳、宋?一也。又衛本要宋伐鄭,而陳、蔡亦以睦衛而助之,何為以陳、宋並言,主、客無分?二也。且何以但言陳而遺蔡?三也。未有同陳、宋伐鄭而謂之「平陳與宋者」。平者,因其亂而平之,即伐也。若是乃伐陳、宋矣。四也。隱四年夏,衛伐鄭,左傳云「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可謂至速矣。經何以云「不我以歸」,及為此「居、處、喪馬」之辭,與死生莫保之嘆乎?絕不相類,五也。閔二年,衛懿公為狄所滅,宋立戴公以廬于曹。漕同。其後僖十二年左傳曰「諸侯城衛楚丘之郛」。定之方中詩,文公始徙楚丘,「升虛望楚」。毛、鄭謂升漕墟,望楚丘。楚丘與漕不遠,皆在河南。夫左傳曰「廬」者,野處也,其非城明矣。州吁之時不獨漕未城,即楚丘亦未城,安得有「城漕」之語乎?六也。鄭氏屈經以就己說,種種不合如此,而千餘年以來,人亦必知其不合,直是無可奈何,只得且依他說耳。無怪乎季明德求其說而不得,又以左傳為誤也。

  按此乃衛穆公背清丘之盟救陳,為宋所伐,平陳、宋之難,數興軍旅,其下怨之而作此詩也。舊謂詩下迄陳靈,以陳風之株林為據。考陳靈公亡于宣公之年,此正宣公時事。旄丘,黎為狄滅,亦衛穆公時。春秋宣十二年「宋師伐陳,衛人救陳」。左傳曰:「晉原穀、宋華椒、衛孔遠、曹人同盟于清丘,曰『恤病、討貳』。于是卿不書,不實其言也。」又曰:「宋為盟故,伐陳,衛人救之。孔達曰『先君有約言焉,若大國討,我則死之』。」又曰:「君子曰『清丘之盟,惟宋可以免焉』。」杜註曰:「宋伐陳,衛求之,不討貳也,故曰『不實』。其言宋伐陳,討貳也。背盟之罪,惟宋可免。于是晉以衛之救陳討衛,衛遂殺孔達以求免焉。」揆此,穆公之背盟爭搆,師出無名,輕犯大國致釁,兵端相尋不已,故軍士怨之以作此詩。因陳、宋之爭而平之,故曰「平陳與宋」。陳、宋在衛之南,故曰「我獨南行」。其時衛有孫桓子良夫,良夫之子文子林父。良夫為大夫,忠于國;林父嗣為卿、穆公亡後為定公所惡,出奔。所云「孫子仲」者,不知即其父若子否也?若城漕之事,他經傳無見。穆公為文公孫,或因楚丘既城,此時始城漕耳。則城漕自是城楚丘後事,亦約略當在穆公時。合「土國」之事觀之,而穆公之好兵役眾蓋可見矣。

  [一章]「擊鼓」,擊鼛鼓以役眾也,喚「土國」句。「踊躍用兵」,喚「南行」句。

  【擊鼓五章,章四句。】

  凱風

凱、風、自南,吹彼棘心。本韻。棘心夭夭,母氏劬勞!本韻。○興而比也。

凱風自南,吹彼棘薪。母氏聖善,我無令人!本韻。四韻變上。○興而比也。集傳以上章為比,此章為興,非。

爰、有、寒、泉、,[評]喻雅。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勞苦!本韻。○興也。下同。

睍、睆、黃、鳥、[評]喻雅。載、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本韻。

  小序謂「美孝子」;此孝子自作,豈他人作乎!大序謂「母不能安其室家」,是也。季明德疑之,以為若是豈得為「小過」,因以為子闕奉養而母憤怒;要是杜撰。按孟子曰「親之過小」,若子闕奉養而母憤怒,乃子之過,非親之過矣。過小云者,較小弁「親之過大」而言。古婦人改適亦為常事,故曰過小。

  [四章]「睍」,說文「出目也」;一曰,好視也。睆,亦目視貌;大車「睆彼牽牛」是也。集傳以「睍睆」為聲,非;且與下「好音」複。

  【凱風四章,章四句。】

  雄雉

雄雉于飛,泄泄其羽。我之懷矣,自貽伊阻。本韻。○興也。

雄雉于飛,下上其音。展矣君子,實勞我心!本韻。○興也。

瞻彼日月,悠悠我思。道之云遠,曷云能來!本韻。○賦也。下同。

百爾君子,不知德行。如字。不。忮。不。求。,何。用。不。臧。!。本韻。[評]名言。

  小序謂「刺衛宣公,大序謂「淫亂不恤國事」。按篇中無刺譏淫亂之意。集傳則謂「婦人思夫從役于外」。按此意于上三章可通,于末章「百爾君子」難通,故不敢強說此詩也。

  【雄雉四章,章四句。】

  匏有苦葉

匏有苦葉。濟有深涉。本韻。深。則。厲。,淺。則。揭。。本韻。○比也。

有、瀰、濟、盈、;有、鷕、雉、鳴、。本韻。濟、盈、不、濡、軌、;雉、鳴、求、其、牡、。本韻。○比也。

雝雝鳴雁,旭日始旦。士如歸妻,迨。冰。未。泮。。本韻。○賦也。

招。招。舟。子。,人。涉。、卬。否。。人涉、卬否,卬須我友。本韻。○比也。

  小序謂「刺衛宣公」;大序謂「公與夫人並為淫亂」,其說可從。「濟盈」二句明是刺亂,且刺婦人也。鄭氏謂夷姜,亦是;或連夷姜、宣姜並言,非。孔氏曰:「知非宣姜者,以宣姜本適伋子,但為公所要,故有『魚網鴻離』之刺。此責夫人,云『雉鳴求其牡』,非宣姜之所為,明是夷姜求宣公,故云『並為淫亂』。」集傳但以為刺淫亂之詩,欲與序異,不知即序旨耳。

  [三章]集傳曰,「歸妻以冰泮,而納采、請期,迨冰未泮之時」,此本鄭氏謬說也。鄭執周禮「仲春令會男女」,故謂冰泮正是仲春,可以為昏,而以「迨冰未泮」為請期。集傳加「納采」。按詩明云「如歸妻,迨冰未泮」,而解者則謂「如歸妻,迨冰泮;如納采、請期,迨冰未泮」,世有此解經者否?改經以就己說,不可恨乎!古人行嫁娶必于秋、冬農隙之時,故云「迨冰未泮」,猶是正月中以前,不逾冬期。若冰泮則涉二月,不可昏矣。荀子大略篇云,「霜降迎女,冰泮殺內」,正解此詩語也。

  四章各自立義,不為連類之辭;而三章、四章其義雖別,仍帶涉水為說,如蛛絲馬跡,尤妙。

  【匏有苦葉四章,章四句。】

  谷風

習習谷、風、,[評]邶詩有終風、凱風、谷風。以陰以雨。黽勉同心,不宜有怒。本韻。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德音莫違,及爾同死。本韻。○比而賦也。

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昏,如兄如弟。本韻。○賦而比也。

涇以渭濁,湜湜其沚。宴爾新昏,不我屑以。本韻。毋逝我梁,毋發我笱。我躬不閱,遑恤我後!本韻。○比而賦也。

就、其、深、矣、,方、之、舟、之、。就、其、淺、矣、,泳、之、游、之、。何有何亡,黽勉求之。凡民有喪,匍匐救本韻。之。比而賦也。

不我能慉,反以我為讎。既阻我德,賈用不售。本韻。昔育恐育鞠,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本韻。○賦也。

我、有、旨、蓄、,亦、以、御、冬、。宴、爾、新、昏、,以、我、御、窮、。本韻。有洸有潰,既詒我肄。不念昔者,伊余來塈。本韻。○比而賦也。

  [一章]「谷風」,嚴氏曰:「來自大谷之風,大風也,桑柔詩『大風有隊』,『有空大谷』。盛怒之風也。又習習然連續不絕,所謂『終風』也。又陰又雨,無清明開霽之意,所謂『曀曀其陰』也。皆喻其夫之暴怒無休息也。舊說谷風為生長之風,以『谷』為『穀』,固已不安。又『習習』為和調;小雅谷風二章言『維風及頹』,『頹』,暴風也。非和調也。三章言草木萎死,非生長也。其說不可通矣。」愚按,首二句正喚下「怒」字,嚴說是。「采葑」二句,左傳僖三十三年:「晉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耨,其妻饁之,敬,相待如賓。與之歸,言諸文公,請用之。公曰:『其父有罪,可乎?』曰,『舜之罪也殛鯀,其舉也興禹。管敬仲,桓之賊也,實相以濟。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君取節焉可也。』」又坊記言「君子不盡利以遺民」,引此二句。揆此,「下體」為根。葑、菲之根本可食。以「葑、菲」喻己,「下體」喻新昏者,謂采葑、菲者只可取節,不可盡利,猶之男子惟當取妻,不可更奢于色也。故言「我昔者本望爾之德音莫違,及爾同死」也。

  [二章]此章言其去也。「遲遲」二字妙,猶孔子「去父母國」之意。「誰謂」二句,「荼」亦喻新昏者,謂其夫不當以苦物而為甘;「宴爾新昏,如兄如弟」,所以狀「其甘如薺」也。如此,則上下義貫通矣。夫婦和協,有兄弟之象,關雎「琴瑟友之」是也。

  [三章]涇濁渭清,涇喻新昏者,渭喻己,謂涇誣以渭為濁,渭何嘗濁哉!其沚固已湜湜然清見底矣,奈何因新昏而不以我為潔乎!應取喻渭清意。「不我屑以」,倒字句也。既去而思在室之梁與笱,係我平日所取魚者,欲人毋逝、毋發。既又思之,我躬且不閱矣,遑暇憂恤我已去之後哉!「閱」,說文「取數于門中」;不閱,謂不在門中也。舊以「毋逝」二句為比,非。

  [四章]「深」、「淺」喻「有、亡」;「方舟」、「泳」、「游」喻「勉求」。舊以深淺、有亡一例平說,非。

  [五章]「育」字「生」字皆言生子;古婦人有子則不出。

  [六章]「洸潰」,舊謂怒意,是應首章「怒」字。「不念昔者」二句,承上直下,謂「豈不念昔者我始來止息之時耶?」

  【谷風六章,章八句。】

  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歸?本韻。微君之故,胡為乎中。露。?本韻。○賦也。下同。

式微,式微,胡不歸?微君之躬,胡為乎泥。中。?本韻。

  小序謂「黎侯寄于衛,其臣勸以歸」。集傳增「失國」二字。既失國矣,將安歸乎?

  「微君」「微」字,或謂與上「微」字同訓,謂衛微之。若訓「非」,則主憂臣辱,分所當然,非臣子所宜言,亦似有理。然據下句「胡為」語氣,則上句「微」字又應訓「非」。更詳之。

  【式微二章,章四句。】

  旄丘

旄丘之葛兮,何誕之節本韻。兮?叔兮伯兮,何多日本韻。也?興也。

何。其。處。也。?必。有。與。本韻。也。。何。其。久。也。?必。有。以。本韻。也。。賦也。[評]自問自答,望人情景如畫。

狐裘蒙茸,匪車不東。叔兮伯兮,靡所與同。本韻。○賦也。

瑣兮尾兮,流離之子。叔兮伯兮,褎、如、充、耳、。本韻。○比而賦也。[評]末句直刺。

  [一章]姪炳曰:「毛傳訓『誕』為『闊』,無義。『誕』與『覃』通,猶葛覃之覃也。書之『誕敷』亦作『覃敷』,可證。覃,延也。『誕』從『延』,有延長意。詩蓋曰:彼旄丘之上有葛,其節何蔓延而長?雖前高後下之丘,猶遠相及。我之伯、叔同處一地,乃多日而不相恤,何也?」此說存之。

  [二章]「與」,與我伐狄也。能左右之,曰「以」。

  [三章]晉士蒍曰「狐裘蒙茸,一國三公」,此斷章取義,不必執彼解此。黎在衛西,故言非我君之車不東來于衛。如此解,自直捷。或謂黎寓衛東,言非衛大夫之車不東來云云,甚迂,不可用。

  [四章]「瑣尾」,細微意。「流離」,毛傳謂鳥。若以「流離」為漂散意,則「之子」二字似鮮著落;而釋鳥但有鶹鷅,無流離,未詳。「褎」,當從毛傳,謂盛服貌。漢武帝制策原誤作「曹氏漢策」,今改。曰「今子「子」字原脫,今補。大夫褎然為舉首」,師古註曰「褎然,盛服貌」。鄭氏謂「笑貌」,謬。

  【旄丘四章,章四句。】

  簡兮

簡兮、簡兮,方將萬舞。日之方中,在前上處。本韻。○賦也。

碩人俁俁,公庭萬舞。有、力、如、虎、,執、轡、如、組、。本韻。○賦也。

左手執籥,右手秉翟。赫如渥赭,公言錫爵。本韻。○賦也。

山有榛,隰有苓。云、誰、之、思、?西、方、美、人、。彼。美。人。兮。,西。方。之。人。本韻。兮。!興也。[評]重將上四句倒作二句,神味無窮。

  小序謂「刺不用賢」,似可從。蓋以當時賢者為餞官,故贊美其人,歎其為卑賤之職,而終思西周盛王如此之賢,自必見用也。集傳謂此詩賢者自言,皆不似。一章「簡」字以為「簡易不恭」;二章謂「自譽其才之無所不備」;三章謂「亦玩世不恭之意」。若然,如此之矜誇不恭,亦何足為賢而乃謂之賢者乎?以詩中「碩人」為自稱,尤說不去。

  [一章]「簡」,說文「分別之」也。謂方將萬舞,故先分別舞人,如「諸侯用六」是也。「萬舞」,商頌曰「萬舞有奕」,則其名已久。毛傳謂「干、羽」,按干為武舞,羽為文舞,兼文、武言。鄭氏謂「干舞」,則單指武舞。按左傳莊二十八年:「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為館于其宮側而振萬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足證萬舞為武舞矣。「日之方中」,孔氏引月令「仲春之月,命樂正習舞入學」,謂「二月日夜中」也,亦通。

  [二章]「碩人」當依舊解,指賢者;或謂指公,非。下「公言錫爵」,別稱公矣。

  [三章]鄭氏曰「又能籥舞,言文、武道備」,則此是言文舞。上章言「公庭萬舞」,而以「有力如虎」二句承之,正狀其武與?

  [四章]「山榛」、「隰苓」,亦當依舊解,謂物生各得其所,以諷賢者處非其位;不必鑿解。「西方」,西周;「美人」,西周王者。鄭氏以上「美人」為周室之賢,下「美人」謂碩人,非也。美人者,美德之人,猶聖人、彥士之稱;後世以婦人色美,亦稱美人。集傳曰:「『西方美人』,託言以指西周之盛王,如離騷亦以美人目其君也。」徇後世之說,反謂以婦人指君,可謂循流而忘源矣。靜女篇「美人之貽」,謂美其人之貽也。

  【簡兮四章:三章,章四句;一章,六句。】從集傳。

  泉水

毖彼泉水,亦流于淇。有懷于衛,靡日不思。孌彼諸姬,聊與之謀。本韻。○興而比也。

出宿于泲,飲餞于禰。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問、我、諸、姑、,遂、及、伯姊。本韻。○賦也。下同。[評]左傳謂有禮。

出宿于干,飲餞于言。本韻。載脂載舝,還車言邁。遄臻于衛,不瑕有害。本韻。

我思肥泉,茲之永歎。本韻。思須與漕,我心悠悠。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本韻。

  此衛女媵于諸侯,思歸寧而不得之詩。于何知之?于詩中「諸姑」、「伯姊」而知之也。諸侯娶妻,嫡長有以姪、娣從者;此稱「姑」,則為姪也;稱「姊」,則為娣也。其時宮中有為之姑者,有為之姊者,故欲歸寧不得,與之謀而問之也。

  何玄子以此篇及竹竿一例與載馳為許穆夫人不能救衛,思控他國之作。其言似鑿鑿可信,故錄而辨之。載馳篇曰「歸唁衛侯」,曰「言至于漕」,曰「許人尤之」,曰「控于大邦」,凡數處,皆明點事實,加以左傳曰「許穆夫人賦載馳」,皆確證也。此篇則無一語可證據。何氏所取證者,首章之「孌彼諸姬」,次章之「諸姑、伯姊」也。其曰:「諸姬,周同姓之國也,左氏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是已。然于「孌」字引說文訓「慕」,按說文訓「順」,又訓「慕」,未可據。然即云「慕彼諸姬」,亦牽強。況「孌」字正義實為美好貌;即以詩言之,本風「靜女其孌」,曹風「婉兮孌兮,季女斯飢」,小雅「思孌季女逝兮」,皆屬女言,可證也。又曰:「此『諸姑』、『伯姊』指齊桓公宮中之諸姬,言穆姬望救于齊。桓公夫人曰王姬,內嬖如夫人者六人,自長、少二衛姬外,尚有鄭姬、密姬,皆衛同姓,不能定其輩次,故但以尊行稱之曰『諸姑』也。『伯姊』則穆姬之長姊齊子,即長衛姬是也。」此說于「諸姑、伯姊」皆屬模糊臆測,未能了然。且齊桓宮中之人,在許宮中相隔遼遠之甚,何云「聊與之謀」,云「問我」,云「遂及」乎?必不可通。大抵載馳篇為許穆夫人作無疑,左傳亦惟言此,不及他篇也。此篇與竹竿既無實證,不如且還他空說。必求其事以實之,在作者非不自快,豈能必後人之信從乎!說詩者宜知此。

  凡夫人嫁必有媵。即如何氏以衛侯失國之事言之,安知此詩非許穆夫人之媵所賦乎?許穆夫人賦載馳,其媵賦泉水,奚不可者?嫡長有人,姪、娣中豈無人乎?然終以詩無實證,不敢附會,又以來後人之指摘耳。

  [一章]「諸姬」,即下章之「諸姑、伯姊」也。衛女,姬姓,故曰諸姬。

  [二章]上章「諸姬」,即此「諸姑、伯姊」。集傳于上章曰「諸姬,謂姪、娣也」,于此章曰「諸姑、伯姊,即所謂諸姬也」,絕不可曉。

  [三章]「不瑕有害」,謂我之歸不為瑕過而有害也。鄭氏以「害」訓「何」,集傳又謂「瑕」即「何」,皆難信。

  [四章]寫瀉通輸洩之意。

  【泉水四章,章六句。】

  北門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終窶且貧,莫知我艱。本韻。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哉」、「之」,本韻。○賦也。下同。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謫本韻。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我入自外,室人交偏摧本韻。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一章]何玄子曰:「窶,說文『無禮居也』。徐鍇云『階、阼升降,所以行禮。貧無禮,故先見于屋室』。」

  [三章]「敦」,敦迫也。「摧」,說文「擠也」,猶云「排擠」。

  【北門三章,章七句。】

  北風

北風其涼,雨雪其雱。惠而好我,攜手同行。如字。本韻。其虛其邪,既亟只且!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北風其喈,雨雪其霏。惠而好我,攜手同歸。本韻。其虛其邪,既亟只且!

莫。赤。匪。狐。;莫。黑。匪。烏。。[評]變得崚峭,聽其不可解,亦妙。惠而好我,攜手同車。本韻。其虛其邪,既亟只且!

  此篇自是賢者見幾之作,不必說及百姓。

  [三章]「莫赤」二句,在作者自有意;後人無逕路可尋,遂難窺測。多方求解,終不得一當;不如但賞其詞之妙可耳。集傳云:「『同行』、『同歸』,猶賤者也;『同車』,則貴者亦去矣。」按「同車」字本取協韻,安得據以遂分貴、賤!此說詩之固。且云「同歸」,安知非車乎?或云:北方賤者亦乘車也。

  【北風三章,章六句。】

  靜女

靜女其姝,俟我于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本韻。○賦也。下同。[評]善摹。

靜女其孌,貽我彤管。本韻。彤管有煒。說。懌。女。汝美。。本韻。

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汝之。為。美。,[評]變上句。美。人。之。貽。。本韻。

  小序謂「刺時」,是,此刺淫之詩也。毛、鄭必反之,牽強為說,不知何意。

  [二章]「彤管」,即內則「右佩箴管」之管;其色赤,故曰「彤管」。毛、 鄭以為筆管,未然。「女」指彤管,謂悅懌此彤管之美也。

  [三章]「荑」即「手如柔荑」之荑,細茅也。「女」指荑,又云非此荑之為美,乃美其人之所貽耳。兩章自為翻駁之辭。集傳以上「女」字為如字,下「女」字音汝,大非。予姪炳詩識名解曰:「荑,茅也。古茅所以藉物。易曰『藉用白茅』,此荑其藉彤管者與?」此說甚佳。或謂荑為男贈女,于下二句難通。或謂女又以荑贈男,亦不似。

  【靜女三章,章四句。】

  新臺

新臺有泚,河水瀰瀰。燕婉之求,籧篨不鮮!通韻。○興而比也。

新臺有洒,河水浼浼。燕婉之求,籧篨不殄!本韻。○興而比也。

魚、網、之、設、,鴻、則、離、之、。燕婉之求,得此戚、施、!本韻。○比而賦也。

   「籧篨」、「戚施」,借以醜詆宣公。國語謂「籧篨不能俯,戚施不能仰」,是也。解者當知其為借意,不可實泥宣公身上求解。鄭氏執爾雅「口柔、面柔」之文說宣公,固非;歐陽氏謂「國人不能俯、仰新臺」,尤鑿。季明德謂宣公始尊大如籧篨,後見齊女,俯而求之,如戚施,更鄙褻不堪。

  【新臺三章,章四句。】

  二子乘舟

二子乘舟,汎、汎、其、景、。願言思子,中心養養。本韻。○賦也。下同。

二子乘舟,汎、汎、其、逝、。願言思子,不瑕有害。本韻。

  小序謂「思伋、壽」,此有可疑。按左傳桓十六年曰:「衛宣公烝于夷姜,生伋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于齊而美,公取之,是為宣姜;生壽及朔,屬壽于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搆伋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伋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我乎!』又殺之。」夫殺二子于莘,當乘車往,不當乘舟。且壽先行,伋後至,二子亦未嘗並行也。又衛未渡河,莘為衛地,渡河則齊地矣。皆不相合。毛傳則謂「待于隘而殺之」,亦與「乘舟」不合。其解則以「乘舟」為比,謂「如乘舟而無所薄,汎汎然迅疾而不礙也」,甚牽強,不可從。集傳則直載其事,而于「乘舟」,以為賦,漫不加考,尤疏。

  劉向新序曰:「使人與伋乘舟于河中,將沈而殺之。壽知不能止也,因與之同舟;舟人不得殺伋。方乘舟時,伋傅母恐其死也,閔而作詩。」其後又載殺伋、壽之事,與左傳同。何玄子引之,以為此詩之證。按向之前說,明是因與左傳不合,故造前一事以合于詩,附會顯然;謂傅母作此詩,尤牽強迂折,豈可為據!故此詩當用闕疑。大抵小序說詩非真有所傳授,不過影響猜度,故往往有合有不合。如邶、鄘及衛皆摭衛事以合于詩,綠衣、新臺以言莊姜、衛宣,此合者也;二子乘舟以言伋、壽,此不合者也。正當分別求之;豈可漫無權衡,一例依從者哉!

  【二子乘舟二章,章四句。】

詩經通論卷四

新安首源姚際恆著

    鄘

  柏舟

汎彼柏舟,在彼中河。髧彼兩髦,實維我儀。之死矢靡它!本韻。母也天只,不諒人本韻。只!興而比也。下同。

汎彼柏舟,在彼河測。髧彼兩髦,實維我特。之死矢靡慝!本韻。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小序曰「共姜自誓」。大序曰:「衛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此皆謬也。孔氏曰:「世家『武公 和篡共伯而立,五十五年卒』。楚語曰『昔衛武公年九十有五矣,猶箴儆于國』,則未必有死年九十五以後也,則武公即位四十一、二以上;共伯是其兄,則長矣。」呂氏見此疏,因而曰:「共伯見弒之時,其齒又加長武公,安得謂之『蚤之』乎!髦者,子事父母之飾;諸侯既小斂則脫之。史記謂『釐侯葬而共伯自殺』,則是時共伯已脫髦矣,詩安得謂之『髧彼兩髦』乎!是共伯未嘗有見弒之事,武公未嘗有篡弒之事也。」愚按,史記摭述他事及義理之間或有謬誤,若本紀、世家,天子、諸侯世次傳授,皆據世本無誤。詩小序乃不知作于何人,安可信詩序而疑史記耶!宋儒無識,妄為武斷,類如此。後人無不以東萊之言為真而確,又信東萊而疑史記,且曰叡聖武公必無篡弒之事;千載而下無故代為武公洗過,亦可笑矣!當時「叡聖」之稱,猶今人言「聰明」之謂;古「聖」字不甚重。予別有論「聖」字說,見書多方篇。武公不過僅能聰明好學耳,能保其不篡弒乎?自古聰明能文章之士,其不淑者亦多矣,寧獨武公哉!故東萊讀疏語而謂史記為誤,愚讀疏語而知詩序為妄。序謂「共姜自誓」,共伯已四十五、六歲,共姜為之妻,豈有父母欲其改嫁之理。至于共伯已為諸侯,乃為武公攻于墓上,共伯戊釐侯羨,羨,墓道也。自殺,則大序謂共伯為「世子」及「蚤死」之言尤悖矣。故此詩不可以事實之;當是貞婦有夫蚤死,其母欲嫁之,而誓死不願之作也。

  【柏舟二章,章七句。】

  牆有茨

牆有茨,不可埽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醜 本韻。也!比而賦也。下同。

牆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詳也。所可詳也,言之長 本韻。也!

牆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讀也。所可讀也,言之辱 本韻。也!

  大序謂「公子頑通乎君母,國人刺之」,可從。「茨」,即書梓材「既勤垣墉,其塗暨茨」之茨。茨,所以覆牆也。言牆上有茨,本不可埽,以比中冓之言本不可道,不必多為鑿論也。毛、鄭以爾雅釋茨為蒺藜,謂牆生蒺藜,當埽去之,不可從。冓,搆同,說文云「交積材也」。漢梁共王傳「聽聞中冓之言」,師古註云「謂舍之交積材木也」。蓋謂室中結構深密之處,故曰「中冓」。

  【牆有茨三章,章六句。】

  君子偕老

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委、委、佗、佗、,如。山。如。河。,[評]奇,奇語。象服是宜。子之不淑,云如之何?本韻。○賦也。下同。

玼兮玼兮,其之翟也。鬒、髮、如、雲、,不、也、。玉、之、瑱、也、,象、之、揥、也、,揚、且、之、皙、也、。胡。然、屑、。而。天。也。?[評]奇語。胡。然。而。帝。本韻。也。?

瑳兮瑳兮,其之展也。蒙、彼、縐、絺、,是、紲、袢、也、。子之清揚,揚且之顏也。展如之人兮,邦、之、媛、本韻。也、!

  小序謂刺衛夫人宣姜,可從。

  [一章]鄭氏曰「珈,古之制所有,未聞」。按,加于笄上,故名「珈」。猶今之釵頭,以滿玉為之;狀如小菱,兩角向下;廣五分,高三分。予家有數枚。漢時,三代玉物多殉土中,未出人間,鄭故未見。鄙儒以鄭去古未遠,謂其言多可信,于此乃知真瞽說也。

  [二章]」,髲也,猶今之假髮。以髮「屑」,說文「動作切切也」。「,可謂善詠髮者。美故,不切切于用

  [三章]「邦之媛」,猶後世言「國色」。

  此篇遂為神女、感甄之濫觴。「山、河」、「天、帝」,廣攬遐觀,驚心動魄;傳神寫意,有非言辭可釋之妙。

  【君子偕老三章,一章七句,一章九句,一章八句。】

  桑中

爰采唐矣,沬之鄉矣。云誰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本韻。矣。賦也。下同。

爰采麥矣,沬之北矣。云誰之思?美孟弋本韻。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本韻。矣。賦也。

爰采葑矣,沬之東矣。云誰之思?美孟庸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宮,送我乎淇之上本韻。矣。

  小序謂「刺奔」,是。大序謂「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竊妻、妾,期于幽遠,政散、民流而不可止」。按左傳成二年:「巫臣盡室以行,申叔跪遇之曰:『夫子有三軍之懼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將竊妻以逃者也』。」大序本之為說。傳所言「桑中」固是此詩,然傳因巫臣之事而引此詩,豈可反據巫臣之事以說此詩,大是可笑。其曰「政散、民流而不可止」,亦本樂記語。按樂記云:「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桑間、濮上之音,亡國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桑間」,亦即指此詩。「濮上」,用史記衛靈公至濮水,聞琴聲,師曠謂紂亡國之音事,故以為「亡國之音」。其實此詩在宣、惠之世,國未嘗亡也,故曰「其政散」云云。樂記之文紐合二者為一處,本屬亂拈,不可為據。今大序又用樂記,尤不可據。朱仲晦但知執序用樂記之說,便謂「桑間」即此詩,並不詳其源委若何,故及之。

  集傳謂此詩其人自言,必欲實其為淫詩而非刺淫。夫既有三人,必歷三地,豈此一人者于一時而歷三地,要三人乎?大不可通。

  「桑中」即桑之中,古衛地多桑,故云然。「上宮」,孟子「館于上宮」,趙岐註「樓也」。謂期于桑中,要于桑中之樓上也。毛傳謂「桑中、上宮,所期之地」,集傳謂「沬鄉之中小地名」,並非。

  【桑中三章,章七句。】

  鶉之奔奔

鶉之奔奔,鵲之彊彊。人之無良,我以為兄!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鵲之彊彊,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本韻。

  小序謂「刺衛宣姜」。毛、鄭以「我以為兄」謂「我君以為兄」,「君」謂惠公,「兄」謂頑;以「我以為君」為「小君」,小君謂宣姜,皆迂;上章「我」字謂「我君」,下章「我」字「國人自我」,亦未允。且均曰「人之無良」,何以謂一指頑,一指宣姜也?大抵「人」即一人,「我」皆自我,而「為兄」、「為君」乃國君之弟所言耳,蓋刺宣公也。陸農師以上章為「娣刺宣姜」,下章為「妾刺宣姜」,尤鑿。夫娣即妾,何所分焉?切合「兄」字、「君」字,稚甚!

  毛、鄭以上章之「我」為我君,下章之「我」國人自我,雖非,然猶愈集傳以上章為代惠公之言,下章為國人自言也。

  【鶉之奔奔二章,章四句。】

  定之方中

定之方中,作于楚宮。本韻。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樹、之、榛、、栗、,[評]樹字貫下句。椅、、桐、、梓、、漆、,爰。伐。琴。、瑟。。本韻。○賦也。下同。[評]妙,結語勿泥。

升彼虛矣,以望楚本韻。矣。望楚與堂,景山與京;降觀于桑。卜云其吉,終焉允臧。本韻。

靈、雨、既、零、,命、彼、倌、人、,通韻。[評]整而雅。星、言、夙、駕、,說、于、桑、田、。匪、直、也、人。秉心塞淵,騋牝三千。本韻。

  小序謂「美衛文公」,是。偽傳以為魯僖公城楚丘以備戎,史克頌之。按僖二年經書「春王正月,城楚丘」。季明德以為魯地,近是。若此詩則自衛事也。偽傳襲季氏之說以解此詩,不可從。

  [一章]「定」,星名。爾雅「營室謂之定」。「椅、桐、梓、漆」頂「樹之榛、栗」句;「爰伐琴、瑟」結「椅、桐、梓、漆」句。順因桐、梓以言琴、瑟,意主祝其久居于此,所植之木異時直可伐為琴、瑟之用,猶唐人詩「種松皆作老龍鱗」也。下「終焉戍臧」正其意,非真欲伐之也。孟子云「故國喬木」,可見喬木亦為故國之徵,豈有伐之者哉!鄭氏曰「豫備也」。蘇氏曰「種樹者求用于十年之後,其不求近功凡類此矣」。皆謂真欲伐之,其固執而陋如此。

  [二章]「虛」,何玄子曰:「按管子大匡篇云:『狄人伐衛,衛君出致于虛,桓公且封之。』所謂『出致于虛』者,言出于虛地以致其告急之詞。命于齊,則虛為衛地信矣。」「觀桑」,姪炳曰:「舊謂桑木。按此章通是相地形勢,似不應夾入桑木;疑『桑』亦地名。鄘風『桑中』,舊謂沬鄉中小地,今意當在楚丘之傍,與漕墟相屬,故從虛而降觀之。且詩云『望楚』,亦第望之而已,猶未身歷楚丘,何緣便降至其下,察樹木而辨土宜哉?」

  [三章]「靈雨」,舊謂「善雨」,是。或謂靈,星名,不可從。「星言」,猶今人言「星速」、「星夜」。舊謂雨止見星,則「言」字無著落。「匪直也人」,嚴氏曰:「直,猶特也。孟子曰『非直為觀美也』。言文公務農以蕃育其人,非特人也。文公操心塞實而淵深,故能致國富強,至于騋馬與牝馬共有三千匹。舉物之蕃息,則人之蕃息可知矣。」此說是。或疑文公薄德,不足以當「秉心塞淵」之語。不知此語本不甚重,「仲氏任只,其心塞淵」,婦人亦足當之,文公何不可當乎!「塞」,實也,「淵」,深也,其義止此。自解者誤援「剛而塞」及「齊聖廣淵」等語為解,是以執泥不通。左傳曰:「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財,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元年,革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與此詩合。

  【定之方中三章,章七句。】

  蝃蝀

蝃蝀在東,莫之敢指。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本韻。○比而賦也。

朝隮于東,崇朝其雨。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本韻。○比而賦也。

乃如之人也,懷昏姻也,大無信也!不知命本韻。也!賦也

  此詩未敢強解。小序謂「刺奔」,雖近似,大序謂文公,尤無據。然「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泉水、竹竿二篇皆有之,豈亦刺奔耶?此語乃婦人作,則此篇亦作于婦人未可知。必以為刺奔,于此二句未免費解。偽傳、說謂衛靈公事;詩迄陳靈,不迄衛靈也。何玄子謂刺宣公奪太子伋婦,徒以詩中「無信」二字。然此豈可據?況已有新臺,不當更有此詩也。季明德謂「女子在母家與人私,及既嫁而猶與所私者通,詩人刺之」,尤為可恨。總之,說詩各逞新意,如此亂拈,亦復何難。然而顯悖經旨,害道惑世,可如且安于緘默為得也?虹暮見于東則雨止,朝見于西則為雨。「崇」,終也,謂終朝雨也。鄭氏曰:「朝有升氣于西方,終其朝,則雨氣應自然。」此說是。孟子「若大旱之望雲霓」,亦此義。今人多見晚虹而雨止;若朝虹者,在日影初出時,多臥而未見,故誤認虹惟止雨。集傳云「方雨而虹見,則其雨終朝而止矣」,既迂折難通,且詩言「雨」,釋之者言「雨止」,明與經違。于孟子「若大旱之望雲霓」,亦曰「霓,虹也,虹見則雨止」。然則何為大旱而望虹見乎?

  【蝃蝀三章,章四句。】

  相鼠

相鼠有皮,人有無儀!人而無儀,不死何為!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相鼠有齒,人有無止!人而無止,不死何俟!本韻。

相鼠有體,人有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本韻。[評]賓,變調。

  嚴氏曰:「舊說『鼠尚有皮,人而無儀則鼠之不若;以人之儀喻鼠之皮』,非也。詩言鼠則只有皮,人則不可以無儀;人而無儀,則何異于鼠?如此,語意方瑩。」此說是。

  【相鼠三章,章四句。】

  干旄

孑孑干旄,在浚之郊。本韻。素絲紕之,良馬四、之。[評]主。彼姝者子,何以畀本韻。之?賦也。下同。

孑孑干旟,在浚之都。素絲組之,良馬五之。彼姝者子,何以予本韻。之?

孑孑干旌,在浚之城。本韻。素絲祝之,良馬六、之。彼姝者子,何以告本韻。之?

  序謂「美好善」,意近是,故向來從之,謂大夫乘此車馬以見賢者。然邶風「靜女其姝」,稱女以姝。鄭風東方之日亦曰「彼姝者子」,以稱女子。今稱賢者以姝,似覺未安。姑闕疑。「郊」、「都」、「城」,由遠而近也;「四」、「五」、「六」,由少而多也:詩人章法自是如此,不可泥。以首章「四馬」為主,「五」、「六」則從「四」陪說。不然,五馬起于漢,六馬起于秦,當時已有秦、漢制耶?嚴氏亦以為疑,故別為解曰:「乘善馬而來,凡有四輩、五輩、六輩也。」絕非語氣。

  以上三詩,大序皆以為文公時,無據。集傳曰:「以上三詩,序皆以為文公時詩,蓋見其列于定中、載馳之間故爾,他無所考也。」此說亦誤。文公時詩列于定中之後可也;列于載馳之前,何耶?

  【干旄三章,章六句。】

  載馳

載馳載馳,歸唁衛侯。驅馬悠悠,言至于漕。大夫跋涉,我心則憂。本韻。○賦也。下同。

既。不。我。嘉。,不。能。旋。反。。[評]其辭纏綿繚繞。視。爾。不。臧。,我。思。不。遠。。本韻。

既。不。我。嘉。,不。能。旋。濟。。視。爾。不。臧。,我。思。不。閟。。本韻。

陟彼阿丘,言采其。女子善懷,亦各有行。許人尤之,眾且狂。本韻。

我行其野,芃芃其麥。控于大邦,誰因誰極?本韻。大夫、君子,無我有尤!百爾所思,不如我所之!本韻。

  左傳謂「許穆夫人賦載馳」。

  嚴氏說此詩最善,曰:「味詩之意,夫人蓋欲越愬于方伯,以圖救衛,而託歸唁為辭耳。」餘見下。

  [一章]凡詩人之言,婉者直之,直者婉之,全不可執泥。集傳以其直言馳驅至衛,遂謂「許穆夫人真至衛,未至,而許之大夫有奔走跋涉而來者;夫人知其必將不可歸之義來告,故心以為憂」。如此說詩,真可發笑!按「大夫跋涉」有二說:鄭氏謂衛大夫來告難于許;蘇氏謂許大夫之弔衛者,夫人將歸親唁其兄,雖大夫之往而不足以解憂也。二說皆可通。乃集傳獨以為許大夫奔走來追夫人而還,此何意見耶?嚴氏曰「首章婉而未露」。

  [二章、三章]嚴氏曰:「言爾未必是,我未必非,始微露己之意見與許人別,而猶未遽言之也。」

  [四章]嚴氏曰:「蓋至是始慨然責之,而不得不言其情矣。下章發之。」

  [五章]嚴氏曰:「末章乃言其情,謂我之所思無他,思所以救衛耳。我將控告于大國而求其能救衛者。誰可因藉?誰肯來至?多方圖之,必有所濟。我所思蓋在此,非徒歸也。以許之小而責其救衛,則為不通曉于事。今欲求大國之援,其說非迂遠難行也,非閟塞不通也。其後齊桓卒救衛而存之,然後信夫人所思為有理,而許人真狂無謀矣。」

  【載馳五章:一章六句,二章、三章章四句,四章六句,五章八句。】孔氏曰:「左傳 ,叔孫豹、鄭子家賦載馳之四章。然彼賦載馳,義取控引大國,今「控于大邦」乃在卒章。言賦四章者,杜預云:『並賦四章以下。賦詩雖意有所主,為首引之,勢並上章而賦之也。』」。其說甚明。蘇氏錄章句之後,又載「或言四章,一章、三章章六句,二章、四章章八句」。此本引或說,非以為然。集傳乃謂「今從蘇氏」,是未見孔疏而並不詳蘇語耳。

    衛

  淇奧

瞻彼淇奧,綠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本韻。[評]虛寫,未成學。瑟、兮、、兮、,[評]儀容。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終、不、可、諼、兮本韻。兮、。興也。下同。

瞻彼淇奧,綠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瑩。,會。弁。如。星。。本韻。[評]實寫。瑟、兮、、兮、,赫、兮、咺、兮、;有、匪、君、子、,終、不、可、諼、兮。

瞻彼淇奧,綠竹如簀。[評]變。有匪君子,如。金。如。錫。,如。圭。如。璧。。本韻。[評]虛寫。現成,已成。德。寬。兮。綽。兮。,[評]變。猗。重。較。兮。。[評]儀容妙旨。善。戲。謔。兮。,不。為。虐。本韻。兮。。[評]言語妙旨。

  小序謂「美武公之德」,未有據;姑依之。

  學者于此每疑武公弒兄篡位,不足當此。予以為不然,于柏舟篇已略論之。今閱孔氏曰:「按世家云『武公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而殺兄篡國,得為美者,美其逆取順守,德流于民,故美之。齊桓、晉文皆篡弒而立,終建大功,亦此類也。」

  切、磋、琢、磨,皆所以治器,屬虛狀武公用功于學也。荀子曰:「人之于文學也,猶玉之于琢磨也。詩曰:『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謂學問也。」其言可證,不涉自修。上二章文變。「充耳琇瑩,會弁如星」,實指武公之服飾而言。三章「如金,如錫,如璧」文仍首章,亦屬虛狀。「金、錫」,現成物,「圭、璧」,已成物,言其德也。其首章「瑟、僩、赫、咺」,皆美其儀容而贊之,與上「切、磋、琢、磨」不涉。二章重述一遍。三章文變。「寬綽」二句亦言其儀容,「善謔」二句又言其言語。此詩三章之章法也。

  [一章]「綠竹」,爾雅謂「綠」為王芻,「竹」為篇蓄,是使為綠色之竹,二章不當又云「青青」矣。「切、磋、琢、磨」四字,大抵皆治玉、石、骨諸物之名,本不必分;而爾雅分之曰「骨謂之切,象謂之磋,玉謂之琢,石謂之磨」,亦自有義。集傳則以「切、磋」屬骨、角,「琢、磨」屬玉,石,又以「切、磋」與「琢、磨」各分先、後,並不可解;又全引大學之文以釋此詩。按大學釋「切磋」為「道學」,「琢磨」為「自修」,「瑟僩」為「恂慄」,「赫咺」為「威儀」,此古文斷章取義,全不可據。豈有「切、磋、琢、磨」四字平列,而知其分「學」與「修」之理!又「瑟、僩、赫、咺」別為贊儀容之辭,與上義不連,亦不得平釋為四事也。大學非解詩;今以其為解詩而用以解詩,豈不謬哉!

  [三章]錫即銀。古人銀、錫不分,稱銀亦曰「錫」。禹貢「惟金三品」,為黃、白、赤三色。史平準書,「黃金為上,白金為中,赤金為下」,即三品之義。「黃金」,金也;「白金」,銀也;「赤金」,銅也。金本為金、銀、銅、錫、鐵、鉛之總名,其鐵、鉛以賤故不列「三品」之內,而錫即屬于銀,統名「白金」也。考工記攻金之工皆曰「金、錫」,金即銅,錫即銀,故曰金幾分,錫居幾,以為斧、斤、戟、刃之屬。「●氏為量,煎金、錫,聲中黃鐘之宮」。假如以今之錫,豈可攙和作斧、斤、戟、刃,而量安能聲中宮乎?自爾雅曰,「黃金謂之璗,白金謂之銀,錫謂之鈏」,始分銀、錫之名,而單以銀為白金。此周末秦人之論也。然史平準書、漢食貨志猶皆稱「銀錫」,又言「漢武帝造銀錫為白金」,其稱皆近古。說文則釋錫曰「銀、鉛之間」,蓋亦疑之而無可為辭,故如是云耳。今世錫與鉛近,與銀則絕遠,豈銀、鉛之間哉!此予昔時庸言錄中語,今錄于此。又閱何玄子于此詩論錫亦見及之,益信其有同然。然予論有異何處,不全同也。「寬、綽」,書無逸曰「不寬綽厥心」,則古蓋以「寬、綽」為善字,後世鮮用矣!「猗」,倚也。倚車之時而覺其寬綽,又不言其言語若何,而但言「善戲謔」,皆一往摹神。古人體察之妙如此,其心坎非後世人所易測也。

  【淇奧三章,章九句。】

  考槃

考槃在澗,碩人之寬。獨寐寤言,永矢弗諼!本韻。○賦也。下同。

考槃在阿,碩人之薖。獨寐寤歌,永矢弗過!本韻。

考槃在陸,碩人之軸。獨寐寤宿,永矢弗告!本韻。

  此詩人贊賢者隱居自矢,不求世用之詩。小序謂「刺莊公」,無謂;集傳不從,是。

  [一章]「考」,成也。左傳「考仲子之宮」,雜記「路寢成則考之」,是也。「槃」,疑是架木為屋之名;或以其依山水盤結,故名之與?毛傳訓「考槃」為「成樂」,未允。陳氏以「考」為扣,以「槃」為器名,不可從。使為擊器,則不當云「在澗」、「在谷」,且云「在陸」矣。「在澗」云云者,正謂或依澗、谷,或于平原架屋以處之意耳。又下句接以「之寬」、「之薖」、「之軸」,亦貼居處言。使為擊器,義亦不蒙。「碩人」指隱者,「寬」謂屋宇寬廣也。集傳解「碩人之寬」,謂「碩大寬廣」,刪去「人」字,可駭。「永失弗諼」,謂自誓弗忘習隱初志。集傳謂「不忘此樂」,亦非。

  [二章]「薖」,朱鬱儀謂與「輠」通,甚牽強。楊用修引說文「草也」,諺云「心安茅屋穩」也,亦鑿。李氏曰:「『薖』與『窩』同,因阿而言窩,見其為斂藏之處也。」此近是。

  [三章]「軸」,集傳謂「盤桓不行」,乃反說;軸,正是行物也。嚴氏謂「如軸之卷,收藏不用」,此以後世畫軸為言,益非。軸,車軸也,軸以運車,取義盤旋于其中也。「弗告」,猶不以姓名告人之意。集傳謂「不以此樂告人」,皆非。集傳本于歐陽氏。

  【考槃三章,章四句。】

  碩人

碩人其、頎、,衣錦、褧衣。齊、侯、之、子、,衛、侯、之、妻、,東、宮、之、妹、,邢、侯、之、姨、,譚、公、惟、私、。本韻。○賦也。下同。[評]敘得詳核而妙。

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如。蝤。蠐。,齒。如。瓠。犀。,螓。首。、蛾。眉。。本韻。巧。笑。倩。兮。,美。目。盼。本韻。兮。。[評]千古頌美人者無出其右,是為絕唱。

碩人敖敖,說于農郊。四牡有驕,朱幩鑣鑣,翟茀以朝。「大。夫。夙。退。,無。使。君。勞。!」本韻。[評]妙。

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鱣。、鮪。發。發。,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本韻。[評]間敘處措菶極工,有珠璣錯落之妙。

  小序謂「閔莊姜」,詩中無閔意,此徒以莊姜後事論耳;安知莊姜初嫁時何嘗不盛,何嘗不美,又安知莊公何嘗不相得而謂之「閔」乎!左傳云:「初,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亦但謂碩人之詩為莊姜。其云「無子」,亦據後事為說,不可執泥。小序蓋執泥左傳耳;大序謂「終以無子」,尤襲傳顯然。

  偽傳曰「衛莊公取于齊,國人美之,賦碩人」,孫文融亦曰「此當是莊姜初至衛時,國人美之而作者」,所見皆與予合。

  [一章]「衣錦」,夫人用錦衣而嫁,貴也。鄭氏曰「國君夫人翟衣而嫁,今衣錦者在塗之服也」,非也。「褧衣」,「褧」或作「熲」,或作「絅」,或作「景」,皆同,乃襌衣也。士昏禮云:女登車,「姆為加景,乃驅」,即此也。古婦人平時盛服必加襌衣于外,中庸「謂其文之著」是也。若嫁時加褧,則為塗間辟塵也,又不同。

  [三章]「大夫夙退」二句,正美君、夫人新昏相得,代為摹儗之辭,最為妙筆。乃曲解以為諷,豈可通乎!

  [四章]此體是賦,末章又似興、比而賦,以河水等興比庶姜、庶士也。或皆作喻意解,謬。孽孽,旁出之意。毛傳謂盛飾,非。「庶姜」,媵女;「庶士」,媵臣。媵女不必定是親姪、娣,亦有他國來媵者,其本國大夫之女亦媵也。漢人說禮,必謂夫人之親姪、娣,此迂論也。即以衛莊姜言之,「可證者二:一,莊公又娶戴媯生子,則非莊姜之同姓也;一,此詩云「邢侯之姨,譚公維私」,則莊姜之姊妹亦嫁于他國而不來媵也。

  解此詩者皆狃于序說,必于每章之下補閔莊姜而咎莊公不見答之意,徒費紛紛斡旋,絕不切合,而末章結束處尤相霄壤,不知何苦為此?

  【碩人四章,章七句。】

  氓

氓之蚩蚩,抱布貿絲。匪來貿絲,來即我謀。送子涉淇,至于頓丘。匪、我、愆、期、,子、無、良、媒、。將、子、無、怒、,秋、以、為、期、。本韻。○賦也。[評]風致語行以曲折,口角宛然。

乘彼垝垣,以望復關。不見復關,泣涕漣漣。既見復關,載笑載言。爾卜爾筮,體無咎言。以、爾、車、來、,以、我、賄、遷、。本韻。○賦也。[評]不曰人曰賄,妙。

桑、之、未、落、,其、葉、沃、若、。本韻。于、嗟、鳩、兮、,無、食、桑、葚、![評]賦中之比。于嗟女兮,無與士耽!本韻。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二「說」字為韻。也!比而賦也。

桑之落矣,其黃而隕。自我徂爾,三歲食貧。本韻。淇水湯湯,漸車帷裳。女也不爽,士貳其行。本韻。士、也、罔、極、,二、三、其、德、。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足貳其行意。

三歲為婦,靡室勞矣。[評]實言不爽意。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暴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本韻。矣!

及爾偕老,老、使、我、怨、。淇。則。有。岸。,[評]就本地作喻,妙。隰。則。有。泮。。總、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本韻。反是不思,亦已焉哉!本韻。

  [一章]此氓必責其愆期,故曰非我愆期也,子無良媒來請期耳。既無良媒請期,願子無怒,秋以為期可也。古之嫁娶皆在秋冬。

  [二章、三章]以桑「未落」及「落」比己色之盛衰,不可指時言。若指時,則賦、比既不清,且桑未落及落只在數月間,下言「三歲」,說不去矣。

  [四章]「老使我怨」,「老」字即承「偕老」字來,言汝曾言「及爾偕老」,今偕老之說徒使我怨而已。詩人之詞多是如此。集傳泥之,謂「不知老而見棄如此」。夫方「總角之宴」以及「三歲為婦」,豈便老耶!

  【氓六章,章十句。】

  竹竿

籊籊竹竿,以釣于淇。豈不爾思,遠莫致之!本韻。○賦也。下同。

泉源在左,淇水在右。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本韻。○集傳誤「作父母兄弟」。

淇水在右,泉源在左。巧。笑。之。瑳。,佩。玉。之。儺。。本韻。[評]簡,妙,風致嫣然。

淇水鑴鑴,檜楫、松舟。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本韻。

  小序謂「衛女思歸」,是。大序增以「不見答」,臆說也。何玄子謂泉水及此篇皆許穆夫人作。按泉水云「女子有行,遠父母、兄弟」,又云「駕言出遊,以寫我憂」,此篇亦皆有之。夫兩人之作,或前或後,用其語可也,必無一人之作而兩篇重複者。餘詳泉水。此或許穆夫人之媵亦──亦衛女──而思歸,和其嫡夫人之作,如此則用其語乃可耳。故愚于兩篇重句,益知主許穆夫人之作之說為非,而信其媵之作者之或是也。

  【竹竿四章,章四句。】

  芄蘭

芄蘭之支,童子佩觿。雖則佩觿,能不我知!本韻。容兮遂兮,垂帶悸本韻。兮。興而比也。下同。

芄蘭之葉,童子佩韘。雖則佩韘,能不我甲!本韻。容兮遂兮,垂帶悸兮。

  小序謂「刺惠公」。按左傳云「初,惠公之即位也少」,杜註云「蓋年十五六」。序蓋本傳而意逆之耳;然未有以見其必然也。

  [一章]「支」,「枝」同。芄蘭枝葉細弱,故以興比童子。「觿」,成人佩以解結。上古或用角,故字從角;後以玉為之。今世有傳者,大小不等,其身曲而末銳,俗名「解錐」。集傳謂「象骨為之」,蓋循禮記註之誤。「容」、「遂」及「悸」義皆未詳,不敢強解。

  [二章]「韘」,毛傳謂「玦」。按士喪禮「纊極二」,大射儀「朱極三」,詩言「拾決」,大抵一物異名。上古必以韋為之,故字從韋;後亦用玉。今世有傳者,俗名「指機決」,又非所佩之玦也。鄭氏謂「沓,所以彄沓手指」,蓋彷彿儀禮為說,然實無沓名也。集傳謂「象骨為之」,亦非。又既曰「韘,決也」,復引鄭氏曰「沓也」,發明殊混。「甲」,毛傳訓「狎」,近之。

  【芄蘭二章,章六句。】

  河廣

誰謂河廣?一。葦。杭。之。![評]奇語。誰謂宋遠?跂予望本韻。之!賦也。下同。

誰謂河廣?曾。不。容。刀。![評]奇語。誰謂宋遠?曾不崇朝!本韻。

  小序謂「宋襄公母歸于衛,思而不止,故作是詩」。鄭氏因謂「襄公即位,夫人思之」。嚴氏以其言「河廣」,則是在衛未渡河之先;時宋襄公方為世子,衛之戴、文俱未立也。是矣。

  [一章]「杭」,「斻」通,方舟也;後作「航」。史秦始皇南遊至錢塘,浙江水惡,乃西百二十里,從狹「從狹」,原誤作「從峽」,據校史記改。中渡,因置餘杭縣。「餘杭」,舟名,謂以餘杭渡狹也。「餘」,「艅」通。左傳「吳國有餘皇」,一作「艅航」。隋因餘杭舊名,置杭州,及斻、航本字也。一蘆葦可渡,甚言其易,故為奇語。或謂河方冰時,布一束之葦,便可履之而渡。如此說詩,呆哉!不特「固哉」矣!

  [二章]「刀」,「舠」通,亦作「刁」、「舠」。

  【河廣二章,章四句。】

  伯兮

伯兮朅兮,邦之桀本韻。兮。伯也執殳,為王前驅。本韻。○賦也。

自。伯。之。東。,首。如。飛。蓬。。豈。無。膏。沐。,誰。適。為。容。!本韻。○賦也。[評]宛然閨閣中人語。

其雨其雨,杲杲出日。願言思伯,甘心首疾。本韻。○興也。

焉。得。諼。草。,[評]奇想。言樹之背。?願言思伯,使我心痗。本韻。○賦也。

  小序謂「刺時」,混。鄭氏曰「衛宣公之時,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桓五年經也」,此說是。何也?據詩「王」字也。不然,衛人何以為王前驅乎?「自伯之東」,從王而東也。鄭在王國之東。

  [二章]「蓬」,姪炳曰:「集傳云,『蓬華如柳絮,聚而飛如亂髮』。按,蓬草叢生,風飛散亂,故以髮似之。今言『蓬華聚而飛』,甚迂。」

  [三章]「首疾」,頭痛也,猶言「疾首」。

  [四章]毛傳曰「諼草令人忘憂」,此語鶻突不可解。孔氏曰:「『諼』訓為忘,非草名;故傳本其意,謂欲得令人善忘憂之草;不謂『諼』為草名。故釋訓云『諼,忘也』。」按孔說是矣,然毛傳之失未詳順,其增「憂」字亦非也。考槃「永矢弗諼」,淇奧「終不可諼」,皆訓「忘」。詩中本謂欲暫忘思伯之心而不可得,故思焉得能忘之草而植之北堂乎?其「憂」字,毛傳添出,不必定謂是忘憂也。尤可異者,說文誤以「諼」與「」即萱。同音,遂以諼為草名,因以為忘憂草,則不止于毛氏于「忘」下增「憂」字之失,而直犯孔氏「不謂諼為草名」之戒矣。無論諼之非萱,今即以萱言之,一卉耳,何以能令人忘憂?即詢之三尺童子而亦不信者,此傳訛之絕可笑者也。況萱草是處有之,詩何為言「焉得」?焉得者,以其必不可得也。惟其必不可得,故下仍接之曰「願言思伯」云云,則非實語明矣。說文又見「諼」字終不似草,又作「」,然實無此字也。集傳曰「諼草,合歡」。按,合歡,木也,又名合棔。故嵇康養生論云「合歡蠲忿,萱草忘憂」,其忘憂之說本于昔人傳訛,若其以「合歡」與「萱草」對,一草、一木,正不誤。自鄭漁仲又誤謂「萱草一名合歡」,朱遂仍鄭之誤也。又曰「食之令人忘憂」,增「食之」字尤怪誕,不知亦曾食之有驗否?因歎以諼為草,誤也;又因而誤以諼草為萱;又因而誤以萱為忘憂草;又因而誤以為食之令人忘憂:古今以來,以誤及誤其稠疊如此。若其以為合歡木,則又旁出之誤也。集傳既云「食之令人忘憂」,然則萱草易得,取而食之可也,則于下文接不去;于是曰「然終不忍忘也,是以寧不求此草,而但願言思伯,雖至于心痗而不辭耳」。嗟乎,「遁辭知其所窮」,孟子豈欺我哉!是又以誤而及于詩也。「背」,堂背也。堂面向南,背向北,故背為北堂。解者亦從未分析及此。

  【伯兮四章,章四句。】

  有狐

有狐綏綏,在彼淇梁。心之憂矣,之子無裳。本韻。○興也。下同。

有狐綏綏,在彼淇厲。心之憂矣,之子無帶。本韻。

有狐綏綏,在彼淇側。心之憂矣,之子無服。本韻。

  此詩是婦人以夫從役于外,而憂其無衣之作。自小序以「刺時」解,悉不可用。

  [一章]「綏綏」,毛傳曰「匹行貌」。按,「綏」訓安;「綏綏」,兩相安意。其說是。集傳曰「獨行求匹之貌」,與毛傳正相反,不知從何取義,可怪甚矣。「之子」指人,集傳以為指狐,更可笑。且云「在梁,則可以裳矣」,又不可解。

  【有狐三章,章四句。】

  木瓜

投我以木瓜,報之以瓊琚。本韻。匪、報、也、,永、以、為、好、本韻。也、!賦也。下同。[評]綢繆語。

投我以木、桃、,[評]木字因上。報之以瓊瑤。本韻。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投我以木、李、,報之以瓊玖。本韻。匪報也,永以為好也!

  小序謂「美齊桓公」;大序謂「齊桓救而封之,遺以車馬、器服焉,衛人思欲厚報之而作是詩」。按此說不合者有四。衛被狄難,本未嘗滅,而桓公亦不過為之城楚丘及贈以車馬、器服而已;乃以為美桓公之救而封之,一也。以是為衛君作與?衛文乘齊五子之亂而伐其喪,實為背德,則必不作此詩。以為衛人作與?衛人,民也,何以力能報齊乎?二也。既曰桓公救而封之,則為再造之恩;乃僅以果實喻其所投之甚微,豈可謂之美桓公乎?三也。衛人始終毫末未報齊,而遽自儗以重寶為報,徒以空言妄自矜詡,又不應若是喪心。四也。或知其不通,以為詩人追思桓公,以諷衛人之背德,益迂。且詩中皆綢繆和好之音,絕無諷背德意。集傳反之,謂「男女相贈答之辭」。然以為朋友相贈答亦奚不可,何必定是男女耶!

  瓜種甚多,古今同然,故此特呼「木瓜」以別之。「木桃」、「木李」乃因木瓜而順呼之。詩中如此類甚多,不可泥。其實桃、李生于木,亦可謂之「木桃」、「木李」也。從來人鮮知此意。徐氏謂「桃有羊桃,李有雀李,故言木以別」,漫引後世小說異名以證詩;詩人之意果如是乎?姚寬謂以木為桃、李,益可笑!

  【木瓜三章,章四句。原本脫此行,今補。】

詩經通論卷五

新安首源姚際恆著

    王

  集傳曰:「自平王徙居東都王城,於是王室遂卑,與諸侯無異;故其詩不為雅而為風。」按此乃歷來相傳瞽說也。孔子曰「雅、頌各得其所」。夫雅之所得,則風之所亦得。風、雅自有定體:其體風,即系之風;其體雅,即系之雅。非以王室卑之故,不為雅而為風也。苟以王室卑之故,不為雅而為風,則豈「各得其所」之謂哉!

  黍離

彼黍離離,彼稷之苗。行邁靡靡,中心搖搖。本韻。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本韻。悠悠蒼天,此何人本韻。哉?興也。下同。

彼黍離離,彼稷之穗。行邁靡靡,中心如醉。本韻。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彼黍離離,彼稷之實。行邁靡靡,中心如噎。本韻。知我者謂我心憂,不、知、我、者、謂、我、何、求、。悠悠蒼天,此何人哉?

  小序謂「閔宗周」。按史載箕子麥秀歌曰「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兮」,一商一周,何以皆托黍、稷為辭,豈周襲商乎?非也。按尚書載箕、微之語皆甚拗曲不順,不應作此平易歌辭。是此詩本為閔宗周作,而後人倣之,偽為箕子之歌耳。若夫小序,則又泥箕子之歌為說而偶中者耳。

  劉向新序謂「衛伋見害,弟壽閔之,為作憂離之詩以求之」,無稽之甚。而相傳韓詩云:「黍離,伯封作也。詩人求之不得,憂懣不識于物,視彼黍離離然,反以為稷之苗。」曹植亦曰:「昔尹吉甫信後妻之讒,殺孝子伯奇,其弟伯封求而不得,作黍離詩。」此亦與伋、壽事相類,皆依託妄言。而偽說本之,亦以為尹伯封作;又稍變其意以合序說,謂「秦逐犬戎,平王命尹伯封犒秦師,過故宗廟、宮室而作」。說詩者牛鬼蛇神,至此而極矣!黍、稷並言,黍同而稷異,說者以稷之「苗」、「穗」、「實」為歷時所見,行役之久。嚴氏駁之曰:「使果為行役之久,不應黍惟言『離離』也。」不知毛傳已言之。其曰「詩人自黍離離,見稷之苗,之穗,之實」矣。何玄子且曲為實之曰「黍有早、晚三輩,則當離離時而或植稷之苗,稷之穗,稷之實」,殊鑿。又韓詩以為「視黍為稷」,亦鑿。大抵此為一時所賦,「稷」之「苗」、「穗」、「實」合初、終言,以取變文換韻,而「黍」為首句不變,與他篇格調多同,何必泥耶!且寫黍、稷處亦正見錯綜法。

  【黍離三章,章十句。】

  君子于役

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評]句法錯落。雞。棲。于。塒。;日。之。夕。矣。,羊。、牛。下。來。。[評]日落懷人,真情實況。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本韻。○賦也。下同。

君子于役,不、日、不、月、。曷其有佸。雞棲于桀;日之夕矣,羊、牛下括。[評]此一句關上下,上同。君子于役,苟無飢渴!本韻。

  此婦人思夫行役之作。偽說謂「戍申者之妻所作」,雖鑿而亦略近。

  【君子于役二章,章八句。】

  君子陽陽

君子陽陽,左執簧,右招我由房。本韻。其樂只且!賦也。下同。

君子陶陶,左執翿,右招我由敖。本韻。其樂只且!

  大序謂「君子遭亂,相招為祿仕」,此據「招」之一字為說,臆測也。集傳謂「疑亦前篇婦人所作」,此據「房」之一字為說,更鄙而稚。大抵樂必用詩,故作樂者亦作詩以摹寫之;然其人其事不可考矣。

  史記稱「晏子御,意氣陽陽甚自得」,蓋本此。後作「揚揚」。「房」,疑即房中之樂。「敖」,未詳。

  【君子陽陽二章,章四句。】

  揚之水

揚之水,不流束、薪、。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申。本韻。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本韻。哉?興而比也。下同。

揚之水,不流束、楚、。[評]輕。彼其之子,不與我戍甫。本韻。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揚之水,不流束、蒲、。[評]又輕。彼其之子,不與我戍許。本韻。懷哉,懷哉,曷月予還歸哉?

據序謂「刺平王使民戍母家,其民怨之,而作此詩」。集傳因謂「申侯為王法必誅」,及謂「平王與申侯為不共戴天之仇」。此等語與詩旨絕無涉,何曉曉為?然據二、三章言「戍甫」,「戍許」,則序亦恐臆說。申侯為平王母舅,甫、許則非,安得實指為平王及謂戍母家乎?孔氏解之曰:「言甫、許者,以其同出四岳,俱為姜姓;既重章以變文,因借甫、許以言申,其實不戍甫、許也。」按詩于閒文自多變換,戍甫、戍申乃實事也,亦可變換,然耶否耶?吾不得而知之也。

「彼其之子」,鄭氏謂「處鄉里者」,歐陽氏謂「國人怨諸侯不戍申」,皆可通。集傳謂「指室家」,則謬矣!

[三章]「蒲」,毛傳曰「草也」。鄭氏以為「蒲柳」,屬木,非草矣。集傳從鄭,非。

【揚之水三章,章六句。】

  中谷有蓷

中谷有蓷,暵其乾矣。有女仳離,其矣。其嘆矣,遇人之艱難本韻。矣!興也。下同。

中谷有蓷,暵其脩矣。有女仳離,條其矣。條其矣,遇人之不淑本韻。矣!

中谷有蓷,暵其濕矣。有女仳離,啜其泣矣。啜其泣矣,何嗟及本韻。矣!

此詩閔婦人遭饑饉而作:故云「有女」。集傳謂「婦人自作」,絕不類。

「仳離」,「仳」字未詳;合來恐只是「流離失所」之義。毛傳訓為「別」,按「別離」以後人語,未可以「仳」之音近「別」而遂為別也。孔氏曰:「以『仳』與『離』共文,故知當為別義。」如此說,其無確義可知。因以「仳離」為「別離」,故以為夫棄其妻;其實不然。愚意,此或閔嫠婦之詩,猶杜詩所謂「無食無兒一婦人」也。先言「艱難」,夫貧也。再言「不淑」,夫死也。禮「問死曰『如何不淑』」。末更無可言,故變文曰「何嗟及矣」。「乾」、「脩」、「濕」,由淺及深;「嘆」、「」、「泣」亦然。

【中谷有蓷三章,章六句。】

  兔爰

有兔爰爰,雉離于羅。我生之初尚無為,我生之後逢此百罹。尚。寐。無。吪。!本韻。○比而賦也。下同。[評]奇語。

有兔爰爰,雉離于罦。我生之初尚無造,我生之後逢此百憂。尚。寐。無。覺。!本韻。

有兔爰爰,雉離于罿。我生之初尚無庸,我生之後逢此百凶。尚。寐。無。聰。!本韻。

  歐陽氏曰:「『我生之初尚無為』,謂昔尚幸r1「幸」字原脫,據校增。世無事,閒緩如兔之爰爰也。『我生之後逢此百罹』,謂今時不幸,遭此亂世,如雉陷于羅網也。」按以一人比兔,又比雉,似未安。蘇氏曰:「兔狡而難取,雉介而易執。世亂則輕狡之人肆,而耿介之人常被其禍。」亦求之過深。作此詩者,大抵軍士,若桓王好戰,他國名為合從,實無肯為王出力者,故以兔比他國之卒,以雉自比歟?「吪」字從「口」,從「言」之「訛」亦同,小雅「或寢或訛」即此。吪,方寤動而有聲也。「無吪」,不言之意;「無覺」,不見之意;「無聰」,不聞之意。凡人寤則憂,寐則不知,故願熟寐以無聞見。奇想奇語,較苕之華「不如無生」自勝多矣。集傳句句增出「死」字,大失詩旨,絕不成語。此詩不欲為「不如無生」之直率,而集傳偏以「不如無生」意解之,是可笑也!

  繻葛之戰以前,周室尚無事;自是而桓、文迭興,霸升王降,天下大亂矣。詩人以「我生初、後」為言,此詩史也。

  【兔爰三章,章七句。】

  葛藟

綿綿葛藟,在河之滸。終遠兄弟,謂他人父。謂他人父,亦莫我顧!本韻。○興也。下同。

綿綿葛藟,在河之涘。終遠兄弟,謂他人母。謂他人母,亦莫我有!本韻。

綿綿葛藟,在河之漘。終、遠、兄、弟。,謂他人昆。謂他人昆,亦莫我聞!本韻。

  序必謂「刺平王棄其九族」,甚無據。且如鄭氏謂平王以他人之父為父,固覺突然。嚴氏為之解曰:「言王終遠我兄弟者,謂父是他人之父乎?不然,胡為不顧我也?」于「亦」字亦不協。不若依集傳作「民去其鄉里,家族流離失所」解,較可。

  以三章之義例之,則由「父」而「母」,由「母」而「昆」也。以三章皆有「終遠兄弟」一語例之,則末章乃直敘,一章、二章因「昆」而先及「父」、「母」也。

  【葛藟三章,章六句。】

  采葛

彼采葛兮。一日不見,如三月本韻。兮!興也。下同。

彼采蕭兮。一日不見,如三秋本韻。兮![評]摘取,佳

彼采艾兮。一日不見,如三歲本韻。兮!

  小序謂「懼讒」,無據。且謂「一日不見于君,便如三月以至三歲」,夫人君遠處深宮,而人臣各有職事,不得常見君者亦多矣;必欲日日見君,方免于讒,則人臣之不被讒者幾何!豈為通論。集傳謂「淫奔」,尤可恨。即謂婦人思夫,亦奚不可,何必淫奔!然終非義之正,當作懷友之詩可也。

  「葛」、「月」,「蕭」、「秋」,「艾」、「歲」,本取協韻。而後人解之,謂葛生于初夏,採于盛夏,故言「三月」;蕭採于秋,故言「三秋」;艾必三年方可治病,故言「三歲」。雖詩人之意未必如此,然亦巧合,大有思致。「歲」、「月」,一定字樣,四時而獨言秋,秋風蕭瑟,最易懷人,亦見詩人之善言也。

  【采葛三章,章三句。】

  大車

大車檻檻,毳衣如菼。豈不爾思,畏子不敢!本韻。○賦也。下同。

大車啍啍,毳衣如璊。豈不爾思,畏子不奔!本韻。

穀。則。異。室。,死。則。同。穴。。[評]工語。謂、予、不、信、,有、如、皦、日、!本韻。[評]誓辭之始。

  小序謂「刺周大夫」,大序謂「男女淫奔,故陳古以刺今大夫不能聽男女之訟焉」,頗為迂折。且夫婦有別,豈「異室」之謂乎?古大夫何為使夫婦異室也?集傳謂「周衰,大夫猶能以刑政治其私邑者,故淫奔者畏而歌之」,然于「同穴」之言不可通。淫奔苟合之人,死後何人為之同穴哉?此目睫之論也。季明德謂「棄婦誓死不嫁之詩」,然以「爾」與「子」皆指其夫,思夫自可,何云「畏而不敢」乎?偽傳、說皆以為周人從軍,訊其室家之詩,似可通。「爾」,指室家。「子」,指主之者。「奔」,逃亡也。

  [一章]「大車」,牛車。「毳衣」,毛布衣。

  【大車三章,章四句。】

  丘中有麻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將其來施施。本韻。○興也。下同。

丘中有麥,彼留子國。彼留子國,將其來食。本韻。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貽我珮玖。本韻。

  小序謂「思賢」,可從。愚按,此詩固難解,然「留」字是留住之留;「子嗟」、「子國」,「子」字即下「之子」之「子」,「之子」既非人名,則「子嗟」、「子國」亦必非人名;「嗟」、「國」字只同助辭,蓋詩人意中必先有「麻」、「麥」字而後以此協其韻也。意謂丘園之中有麻、麥、李,彼且留而不出,故望其「來施施」與「來食」,而彼且不棄我,貽我以佩也。當時作詩者,婦人、孺子皆有之,故間有趁韻者,此等處正不必強解耳。拘儒不知此意,必欲執泥求解,是自惑矣。如鄘風之「孟弋」、「孟庸」,鄭風之「子充」,亦皆是也。如此說詩,千古無敢者。然請玩此篇末章「之子」二字,則上二章「子」字可明。「子」字既明,則餘字只為助辭,其非共「子」字為人名亦自可明矣。此可為知者道耳。毛傳以「留」為姓,以「子嗟」、「子國」為名;「子嗟」為子,「子國」為父,「之子」又為子。集傳則不從其姓,從其名;「之子」謂并指二人。皆迂折、武斷無理。且集傳謂「婦人望其所與私者」,一婦人望二男子來,不知如何行淫法?言之大污齒。

  【丘中有麻三章,章四句。】

    鄭

  緇 衣

緇衣之宜兮,敝。,一字句。予又改為本韻。兮。適子之館兮,還。,一字句。予授子之餐本韻。兮。賦也。下同。

緇衣之好兮,敝,予又改造本韻。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餐兮。

緇衣之蓆兮,敝,予又改作本韻。兮。適子之館兮,還,予授子之餐兮。

  予嘗謂解經以後出而勝,斷為不誣。如此詩,序、傳皆謂「國人美武公」;集傳、詩緝皆從之,無異說。自季明德始以為「武公好賢之詩」,則「改衣」、「適館」、「授餐」皆合。不然,此豈國人所宜施于君上者哉!說不去矣。何玄子又以為「武公有功周室,平王愛之而作此詩」,若是,第以其德己也,私也,豈得謂之好賢乎!

  「緇衣」下加「敝」字,「適館」下加「還」字,妙有層次,亦使文不排熟。

  【緇衣三章,章四句。】當作章六句。

  將仲子

將仲子兮,無踰我里,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評]宕。畏我父母。本韻。仲。可。懷。也。;[評]宕。父母之言,亦可畏本韻。也。賦也。下同。

將仲子兮,無踰我牆,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本韻。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踰我園,無折我樹檀!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本韻。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小序謂「刺莊公」。予謂就詩論詩,以意逆志,無論其為鄭事也,淫詩也,其合者吾從之而已。今按以此詩言鄭事多不合,以為淫詩則合,吾安能不從之,而故為強解以不合此詩之旨耶!其曰「豈敢愛之」,語氣自承上「折杞」言。今以「無踰我里,無折我樹祀」為比,謂無與我家事,無害我兄弟也。莊公與弟共叔段。以「豈敢愛之,畏我父母」為賦,謂我豈敢愛弟而不誅,以父母之故,故不為也。然則豈有比、賦相連為辭之理乎!是「豈敢愛之」明接上文,謂「豈敢愛此杞」,不得以為比,昭然矣。且以「仲可懷」為「祭仲之言可懷」,既必增「之言」二字,非言氣,而「懷」字亦不穩切。諸家主此說者,嚴氏最為委曲以求合,其曰:「公非拒祭仲也,國人知公與祭仲有殺段之謀,乃反其意,設為公拒祭仲之辭以諷之。」又曰:「公未嘗有是言也,而詩人代公言之,若謂『公縱不愛段,獨不畏父母乎!』蓋譎諫也。」如此為辭,可謂迂折之甚矣。

  此雖屬淫,然女子為此婉轉之辭以謝男子,而以父母、諸兄弟及人言為可畏,大有廉恥,又豈得為淫者哉!

  季明德曰:「篇內言『折』,謂因踰牆而壓折,非采折之折。」此解尤明。

  【將仲子三章,章八句。】

  叔于田

叔于田,巷。無。居。人。。[評]奇語。豈、無、居、人、,[評]又接。不如叔也;洵美且仁!本韻。○賦也。下同。

叔于狩,巷。無。飲。酒。。豈、無、飲、酒、,不如叔也;洵美且好!本韻。

叔適野,巷。無。服。馬。。豈、無、服、馬、,不如叔也;洵美且武!本韻

  小序謂「刺莊公」;篇中絕無刺莊公之意。大序于下篇謂「叔不義而得眾」,尤非。既不義矣,安能得眾乎!集傳本之,以為「不義得眾,國人愛之而作」。按莊公入京,京人即畔叔,左傳曰「京叛大叔段」是也。是必其多行不義,民久怨之,可知。乃云得眾人愛,可乎!大抵以此詩主叔段者,第以「叔」之一字耳,然何可泥也!如必欲泥「叔」字,則謂叔之左右近習之人美之,始得;一切不義得眾之說刪去可也。餘說見下篇。

  【叔于田三章,章五句。】

  大叔于田

叔△于△田△,乘乘馬,執轡如。組。,兩驂如。舞。。叔△在△藪△,火烈具。舉。,襢裼暴虎,[評]此章言暴虎。獻。于。公。所。。將。叔。無。狃。,戒。其。傷。女。!本韻。○賦也。下同。[評]夾入親愛語意。

叔△于△田△,乘乘黃,兩服上。襄。,兩驂鴈。行。。叔△在△藪△,火烈具。揚。。本韻。叔。善。射。忌。,又。良。御。本韻。忌。,[評]此章言射獵。抑。磬。控。忌。,抑。縱。送。本韻。忌。。[評]詞調工絕。

叔△于△田△,乘乘鴇,兩服齊。首。,兩驂如。手。。叔△在△藪△,火烈具。阜。。本韻。叔。馬。慢。忌。,叔。發。罕。本韻。忌。,抑。釋。掤。忌。,抑。鬯。弓。本韻。忌。。[評]此章言射獵,描摹尤妙。

  匡衡封事曰,「鄭伯好勇而國人暴虎」。匡稱善說詩者,不曰叔段而曰「國人」,然則此兩篇亦未必為叔段矣。

  兩馬在車中曰「服」,在旁曰「驂」。首章以「執轡」藏「兩服」二字。

  描摹工豔,鋪張亦復淋漓盡致,便為長楊、羽獵之祖。

  【大叔于田三章,章十句。】

  清人

清人在彭△,駟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翔、。本韻。○賦也。下同。

清人在消△,駟介麃麃,二矛重喬,河、上、乎、逍、遙、。本韻。

清人在軸△,駟介陶陶,右、旋、右、抽、,中、軍、作、好、。本韻。[評]變文渾古。

  據左傳「高克奔陳,鄭人為之賦清人」。是時師已潰散,而賦詩者猶為此言,可見詩人之意微婉如此。使非傳有明文,豈能知為春秋「鄭棄其師」之事哉!于此見釋詩之難也。

  「彭」、「消」、「軸」,必非地名,不可泥「在」字。「彭」,說文「鼓聲」;又齊風「行人彭彭」,小雅「出車彭彭」,皆作「眾」意;》未詳孰是。「軸」,車軸也,「左旋右抽」及「中軍」正言兵車,故上言「在軸」。「消」,未詳。

  【清人三章,章四句。】

  羔裘

羔裘如、濡、,洵直且侯。彼其之子,舍命不渝。本韻。○賦也。下同。

羔裘豹、飾、,[評]變。孔武有力。彼其之子,邦之司直。本韻。

羔裘晏、兮、,[評]變。三英粲兮。彼其之子,邦之彥本韻。兮。

  此鄭人美其大夫之詩,不知何指也。

  [一章]「侯」韓詩云,「美也」。此即諸侯之侯。當時稱諸侯者亦取美義也。

  [三章]「三英」,自是裘飾,如紽、緎之類。

  【羔裘三章,章四句。】

  遵大路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袪。兮。無我惡兮,不寁故本韻。也。賦也。下同。

遵大路兮,摻執子之手。兮。無我兮,不寁好本韻。也。

  序謂「君子去莊公」,無據。集傳謂「淫婦為人所棄」,夫夫既棄之,何為猶送至大路,使婦執其袪與手乎?又曰「宋玉賦有『遵大路,攬子袪』之句,亦男女「女」,原誤「子」,據校改。下同。相悅之辭也」。然則男女相悅,又非棄婦矣。且宋玉引用詩辭,豈可據以解詩乎?然其不以男女相悅置于前者,以男女不應于大路為私也;然則亦何以置于後乎!

  此只是故舊于道左言情,相和好之辭,今不可考;不得強以事實之。

  執袪言「故」,執手言「好」,下字不失分寸。

  【遵大路二章,章四句。】

  女曰雞鳴

女△曰△[評]態。雞。鳴。,[評]丑。士△曰△[評]態。昧。旦。[評]寅。子△興△[評]態。視△夜△,明。星。有。爛。[評]卯。將。。將。翔。,弋鳧與鴈。本韻。○賦也。下同。[評]先寫鳧鴈奇。

弋。,讀。[評]承上二。言加之,與子宜本韻。之。宜。,讀。[評]承上字。言飲酒,與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靜。好。。本韻。[評]佳語。

知、子、之、來、之、,雜、佩、以、贈、韻,或謂「貽」字之誤之、。知、子、之、順、之、,雜、佩、以、問、本韻。之、。知、子、之、好、之、,雜、佩、以、報、本韻。之、。[評]末章有急管繁絃之意。

  只是夫婦幃房之詩,然而見此士、女之賢矣。

  [一章]古未以地支紀時,故曰「雞鳴」,曰「味旦」,曰「明星有爛」,皆指時言也。小星不見為卯,詩不言小星不見而言「明星有爛」,妙筆。「女曰雞鳴」,蚤矣。「士曰昧旦」,則稍遲矣。女于是促之以興而視夜,則又遲矣。此賢婦也。「將將翔」,指鳧、鴈言。鳧、鴈宿沙際蘆葦中,亦將起而翔,是可以弋之之時矣。此詩人閒筆涉趣也。

  [二章]「加」,「籩豆有加」之加,指熟薦鳧、鴈也,故根「弋」字來。「宜」,宜于食也;既食而飲酒,故根「宜」字來。既飲酒而琴瑟間作,乃見其莫不靜好矣。

  [三章]見不止于閨房之雍和巳也,其好賢用以遺贈之具,婦亦有以成之如此。

  【女曰雞鳴三章,章六句。】

  有女同車

有女同車,顏如舜華。將。。將。翔。,[評]預摹一筆。佩玉瓊琚。彼美孟姜,洵美且都。本韻。○賦也。下同。

有女同車,顏如舜英。將翔,佩玉將將。彼美孟姜,德音不忘。本韻。

  小序謂「刺忽」,必不是。解者因以「同車」為親迎,然親迎豈是同車乎!明係曲解。且忽已辭昏,安得言親迎耶!又謂「孟姜」為文姜,文姜淫亂殺夫,幾亡魯國,何以贊其「德音不忘」乎!孔氏謂前欲以文姜妻之,後又欲以他女妻之,他女必幼于文姜,而經謂之「孟姜」者,刺忽應娶不娶,何必實賢實長也。此依大序,謂「忽有功于齊」,故又謂非文姜,其周章無定說如此。詩人之辭多有相同者,如采唐曰「美孟姜矣」,豈亦文姜乎?是必當時齊國有長女美而賢,故詩人多以「孟姜」稱之耳。若集傳謂「淫詩」,更不足辨。

  舊解以上「有女」與「孟姜」為一人。嚴氏謂其文重複,當為兩人;然其解仍依舊說。季明德謂「同車」為姪、娣之從嫁者,「孟姜」指適夫人也。其說存之。

  以其下車而行,始聞其佩玉之聲,故以「將將翔」先之,善于摹神者。「翔」字從羽,故上時言鳧、鴈,此則借以言美人,亦如羽族之翔也。神女賦「婉若游龍乘雲翔」,洛神賦「若將飛而未翔」,又「翩若驚鴻」,又「體迅飛鳧」,又「或翔神渚」,皆從此脫出。

  【有女同車二章,章六句。】

  山有扶蘇

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本韻。○比而賦也。下同。

山有橋松,隰有游龍。不見子充,乃見狡童!本韻。

  小序謂「刺忽」,大序謂「所美非美然」,皆影響之辭。大序意以若不類忽辭昏事,因云「所美非美」,則「用人」亦可通之,故後人多作「用人」解。然則以上篇為辭昏者,其非確亦可知矣。集傳以序之不足服人也,于是起而全叛之,以為淫詩,則更妄矣。

  「扶蘇」,毛傳謂小木,非也;蓋謂枝葉扶蘇,乃大木也。「扶蘇」、「橋松」比「子都」、「子充」,「荷華」、「游龍」比「狂」、「狡」,義甚明。然人不敢為此解者,以「荷華」亦佳卉也。宋儒尤重之,以周茂叔有愛蓮說也。不知詩意只以在山之高大者喻美,在隰之卑弱者喻不美,初未嘗拘。自解者拘之,于是不得不以「扶蘇」為小木而以喻不美,以「荷華」喻美,下章則又以「橋松」喻美,以「游龍」喻不美,使「山」、「隰」倒置,此物錯互,非也。子都必古之美人,故孟子曰「子都之姣」。「子充」恐只是趁下「童」字韻,不必亦為古之美人。觀「子都」下以「且」字助辭趁韻,亦可悟「童」字上以「充」字趁韻矣。

  【山有扶蘇二章,章四句。】

  蘀兮

蘀、兮、蘀、兮、,風、其、吹、女、。[評]大見衰颯況。叔兮伯兮,倡,予和本韻。女。比而賦也。○下同。

蘀兮。蘀兮。,風。其。漂。女。。叔兮伯兮,倡,予要本韻。女。

  小序謂「刺忽」,無據。集傳謂「淫詩」,尤可恨。何玄子曰「女雖善淫,不應呼『叔兮』,又呼『伯兮』,殆非人理」,言之污人齒頰矣。

  蘇氏曰:「木槁則其蘀懼風,風至而隕矣。譬如人君不能自立于國,其附之者亦不可以久也。故懼而相告曰『叔兮伯兮,子苟倡之,予將和女』,蓋有異志矣。」此說可存。愚按,或謂賢者憂國亂被伐而望救于他國,亦可。邶風旄丘亦有「叔兮伯兮」,是也。

  「倡、和」,成語。「倡、要」,則否,蓋為協「漂」字耳。觀此當信予謂「詩有趁韻」之說矣。

  【蘀兮二章,章四句。】

  狡童

彼狡童兮,不與我言兮。維子之故,使我不能餐本韻。兮。賦也。下同。

彼狡童兮,不。與。我。食。兮。。[評]即承不能餐來,無人解此。維子之故,使我不能息本韻。兮。

  小序謂「刺忽」,呼君為「狡童」,似未安。或謂刺祭仲,祭仲此時非童也,前人已辨之。

  此篇與上篇皆有深于憂時之大意,大抵在鄭之亂朝;其所指何人何事,不可知矣。

  [二章]「不與我食」,此句難通,蓋以世無人怨不與我食者。毛傳謂「不與賢人共食祿」,然則賢人豈有以不食祿懟君之理!以不食祿懟君,豈得為賢!且既不食祿,又何必如此憂時困苦,以至寢食俱廢耶?嚴氏不從,以為「共食則可以從容謀事」,亦甚牽強。蓋皆不知詩人之意,隨筆轉換,絕不拘泥繩束似後人為文。此即承上章「不能餐」來,「不能餐」,猶之「不與我食」也。上章言「不能餐」指飲食,此章言「不能息」指起居,猶言「寢、食俱廢」也。只重上章「不與我言」,以至寢食俱廢之義;其「不與我食」,只順下湊合成文。勿為所瞞,方可謂之善說詩。

  史載箕子麥秀歌,襲此。

  【狡童二章,章四句。】

  褰裳

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豈無他人!本韻。狂童之狂也且!無韻。下同。○賦也。下同。

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豈無他士!本韻。狂童之狂也且!

  舊解皆謂忽、突爭國,國人思大國正己;「狂童」指突。其不指忽者,以忽為世子嗣位,其立也正,國人初不怨之;且年長于突,不得為「童」,又國人不得稱君為「狂童」也。後人以集傳言淫詩之妄也,故多從之。然其實不然。春秋,突以桓十五年奔蔡;年冬,公會宋公、衛侯。陳侯于袲,伐鄭。十六年,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左傳曰「謀伐鄭,將納厲公也」。是諸侯皆助突伐忽,今乃謂國人怨突篡國而望他國來見正,豈非夢語耶!且「士」字亦說不去。或謂「童」指祭仲,尤謬,不辨。又或者仍惑集傳,以為淫詩。按左氏,鄭六卿餞韓宣子而子太叔賦之,豈敢以本國之淫詩贈大國之卿哉!必不然矣。因嘆序說「思見正」,本循韓宣子、子太叔之言而云,而集傳以為淫詩,又不一顧之,皆非也。

  【褰裳二章,章五句。】

  丰

子之丰兮,俟我乎巷兮;悔予不送本韻兮。賦也。下同。

子之昌兮,俟我乎堂兮;悔予不將本韻兮。

衣錦褧衣,裳錦褧裳。叔兮伯兮,駕予與行。本韻。

裳錦褧裳,衣錦褧衣。叔兮伯兮,駕予與歸。本韻。

  此女子于歸自之詩。「俟巷」,「俟堂」,男子親迎也。女子在房觀之,悔不能送將也。于是復自言其登車之時,衣錦衣、錦裳,且有加衣如此。「叔、伯」,指送者士昏禮 有送者,不必定是兄弟,即送者之長幼而言也。乃駕予而行以歸之矣。何玄子曰:「朱子謂『婦人與男子失配,既乃悔之而作』,則是奔也,豈有奔其人而乃具禮服以待車馬者乎?且堂上非所私之地,既稱『伯』,又稱『叔』,何所私之眾哉?」

  【丰四章:二章章三句,二章章四句。】

  東門之墠

東門之墠,茹藘在阪。其。室。則。邇。,其。人。甚。遠。。本韻。○興也。下同。[評]人在室中,何分遠邇?妙義請參。

東門之栗,有踐家室。豈不爾思,子不我即。本韻。

  此詩自序、傳以來,無不目為淫詩者,吾以為貞詩亦奚不可。男子欲求此女,此女貞潔自守,不肯苟從,故男子有「室邇人遠」之嘆。下章「不我即」者,所以寫其人遠也。女子貞矣,然則男子雖萌其心而遂止,亦不得為淫矣。

  「其室則邇,其人甚遠」,較論語所引「豈不爾思,室是遠而」所勝為多。彼言「室遠」,此偏言「室邇」,而以「遠」字屬人,靈心妙手。又八字中不露一「思」字,乃覺無非思,尤妙。「思」字于下章始露之。「子不我即」,正釋「人遠」,又以見人遠之非果遠也。

  【東門之墠二章,章四句。】

  風雨

風雨淒。淒。,[評]晦。雞鳴喈。喈。。[評]初號。既見君子,云胡不夷!本韻。○興也。下同。

風雨瀟。瀟。,[評]晦。雞鳴膠。膠。。[評]再號。既見君子,云胡不瘳!本韻。

風雨如。晦。,[評]黎明。雞鳴不。已。。[評]三號。既見君子,云胡不喜!本韻。

  小序謂「思君子」,此何必言。

  「喈」為眾聲和;初鳴聲尚微,但覺其眾和耳。再鳴則聲漸高,「膠膠」;同聲高大也。三號以後,天將曉,相續不已矣;「如晦」,正寫其明也。惟其明,故曰「如晦」。惟其為「如晦」,則「淒淒」、「瀟瀟」時尚晦可知。詩意之妙如此,無人領會,可與語而心賞者,如何如何?

  【風雨三章,章四句。】

  子衿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本韻。○賦也。下同。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縱我不往,子寧不來!本韻。

挑兮達兮,在城闕兮。一日不見,如三月本韻。兮。

  小序謂「刺學校廢」,無據。此疑亦思友之詩。玩「縱我不往」之言,當是師之于弟子也。禮云「禮聞來學,不聞往教」,是也。又禮云「父母在,衣純以青」,故曰「青衿」。其于佩亦曰「青青」者,順承上文也。

  【子衿三章,章四句。】

   揚之水

揚之水,不流束楚。終鮮兄弟,維予與女。無女V信人之言,人實!本韻。○興而比也。下同

揚之水,不流束薪。終鮮兄弟,維予二人。無信人之言,人實不信!本韻。

  序謂「閔忽之無忠臣」。曹氏曰:「左傳莊十四年,忽與子儀、子亹皆已死,而原繁謂厲公曰『莊公之子猶有八人』,不得為『鮮』,然則非閔忽詩明矣。」

  【揚之水二章,章六句。】

  出其東門

出其東門,有女如、雲、。雖則如雲,匪我思存。縞。衣。綦。巾。,[評]妙飾。聊樂我員。本韻。○賦也。下同。

出其闉闍,有女如荼。雖則如荼,匪我思且。縞衣茹藘,聊可與娛。本韻。

  小序謂「閔亂」,詩絕無此意,按鄭國春月,士女出遊,士人見之,自言無所繫思,而室家聊足與娛樂也。男固貞矣,女不必淫。以「如雲」、「如荼」之女而皆謂之淫,罪過罪過,人孰無母、妻、女哉!

  【出其東門二章,章六句。】

  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揚婉兮。邂逅相遇,適我願本韻。兮。興也。下同。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揚。[評]回文之祖。邂逅相遇,與子偕臧本韻。

  小序謂「思遇時」,絕無意。或以為邂逅賢者作,然則賢其「清揚婉兮」之美耶?

  此似男女及時昏姻之詩。

  【野有蔓草二章,章六句。】

  溱洧

溱與洧,方渙渙兮。士與女,方秉蕑本韻。兮。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本韻。洧。之。外。,洵。訏。且。樂。!」[評]詩中敘問答,甚奇。此亦士語。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本韻。○賦也。下同。

溱與洧,瀏其清矣。士與女,殷其盈本韻。矣。女曰「觀乎?」士曰「既且」。「且往觀乎,洧之外,洵訏且樂!」維士與女,伊其相謔,贈之以勺藥。

  序謂淫詩,此刺淫詩也。篇中「士、女」字甚多,非士與女所自作明矣。

  集傳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之辰,采蘭水上以祓除不祥」,此本後漢書薛君注曰:「鄭國之俗,三月上巳,桃花水下之時,于溱、洧兩水之上招魂續魄,秉蕑草,祓除不祥。」韓詩傳亦云之。按此即所謂「祓禊」,乃起于漢時,後謂之「修禊事」;今以言詩,蓋附會之說也。又「秉蕑」者,禮內則「佩帨、蘭」,「男女皆佩容臭」也。秉者,身秉之,不必定是手執也。集傳以「秉蕑」為採蘭,尤誤。蘭生谷中,豈生水中乎!且手中既秉蕑,又秉勺以贈,亦稠疊不合矣。又謂「勺藥,香草也」,亦謬。「勺藥」,即今牡丹,古名勺藥。自唐玄宗始得木勺藥于宮中,因呼「牡丹」。詳見予庸言錄。其花香,根葉不香,何得混云「香草」乎!又名以「藥」者,其根藥中用此甚廣,故獨擅藥名,即今所謂「白芍」也。漢人醫方有「白芍」,無牡丹皮;其「丹皮」亦唐後醫方始見之。或曰:芍藥善理血,為婦人要藥,故以贈之。又鄭即今河南地。今河南牡丹甚多,蓋古時已然,故詩人所及之焉。

  歷觀鄭風諸詩,其類淫詩者,惟將仲子及論,召南之野有死W此篇而已。將仲子為女謝男之詩,此篇則刺淫者也,皆非淫詩。若以其,邶風之靜女,鄘風之桑中,齊風之東方之日,亦孰非鄰于淫者,何獨咎鄭也¢?蓋貞、淫間雜,採詩者皆所不廢;第以出諸諷刺之口,其要旨歸于「思無邪」而已。且鄭詩之善者亦未嘗少于他國也。緇衣之好賢,羔裘之美德,尚矣。女曰雞鳴大有脫簪之風,出其東門亦類漢廣之義,率皆嚴氣正性,奚淫之有!特以陋儒誤讀魯論「放鄭聲」一語,于是堅執成見,曲解經文,謂之「淫詩」;且謂之「女惑男」。直是失其本心,于以犯大不韙,為名教罪人。此千載以下人人所共惡者,予更何贅焉!特自作序者「固哉」為詩,必欲切合鄭事。夫言詩而有關國是,疇不願之,然其如不類何!故予謂漢儒言詩不類,以致宋儒起而叛之,于是肆其邪說,無所忌憚。予固不憾漢儒言詩不類;憾其言詩不類,使後人一折而入于淫耳。予讀鄭風諸篇,于漢、宋之儒不能無三嘆焉。然漢儒之誤也猶正,宋儒之誤也則邪。宋儒之罪實浮于漢儒多矣。或曰:子既兩不許可,何以多無說處此?曰:生數千載以下,必欲妄解數千載之上之詩,是仍踵漢、宋之餘習,不則且為明之豐坊、何楷也,吾不敢也。故寧甘寡昧,所不得辭。後之人亦可諒予志矣!

  【溱洧二章,章十二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