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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诏令集卷第二百二十四

  政事七十七

  道释下

  老子升史记列传之首在京神霄宫刻御注道德经御笔手诏政和八年八月十二日

  周室衰。中国有圣人焉。体道而在下。穷神尽变。莫知所终。盖尝著书九九篇。以贻后世。其指远。其意微。世之人罕能知。况其所以官天地。府万物。澹然独与神明居。岂得而窥之。自汉司马迁班固号称大儒。皆小智自私。溺于流俗蹇浅之见。迁作传则同于韩非申不害之徒。固叙古今人表。以为第四等。列于游夏之后。盖历岁千数百矣。朕万机之暇。既读其书。赜其指意之所归。为之训解。间阅史氏。尤惜其序次之不伦。慨然于怀。岂天之将兴斯文欤。表而扬之。实在今日。史记老子传。升于列传之首。自为一帙。前汉古今表。叙列于上圣。其旧本并行改正。昨所注道德经。可规仿唐制。命大臣分章句书写。刻石于在京神霄玉清万寿宫。以垂无穷。究观老氏深原道德之本。而黜太甚繁饰之华。盖将捄文之弊。使天下毋失其朴。举复于无为恬淡之真。帝皇之治。何以越此。朕甚慕之。注经尊教。设科作宫。所以示钦崇之旨。布告天下。咸谕兹意。

  天下学校诸生添治内经等御笔手诏政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道无乎不在。在儒以治世。在士以修身。未始有异。殊途同归。前圣后圣。若合符节。由汉以来。析而异之。黄老之学。遂与尧舜周孔之道不同。故世流于末俗。不见大全。道由之以隐。千有余岁矣。朕作而新之。究其本始。使黄帝老子尧舜周孔之教。偕行于今日。可依下项。

  一崇宁以来。学校遍天下。士虽知所向。而不见道之大原。其所习尚取办艺文之末。以应考选程式而已。合而同之。使知大道之全。性命之本。则士不流于俗。天下庶乎无二道。可令天下学校诸生于下项经添大小一经。各随所愿分治。大经黄帝内经道德经。小经庄子列子。

  一大道废坏滋久。作兴斯时。世未知向。士未丕变。抵法违理者尚多。盖人不教养。才不抡选。朝为仆厮贱隶。晚服冠裳。号为学道之士。夫人能洪道。非道洪人。苟非其人。道不虚行。自今应入学人。并令所在州县勘会保明。不经刑责。不犯十恶奸盗及违八行之人。许入州县学教养。并依见行学法。所习经以黄帝内经道德经为大经。庄子列子为小经。外兼儒书。俾合为一道。可依下项。

  大经周易。 小经孟子。

  一道所以不显于时者。盖士不用于世。人不教养于学。行不修于身。故人得以贱之。今作而兴之。合儒学之士。悉由庠序。与儒为一道。苟为奖劝。亦未乐从。自来惟有先生法师处士大师等号。而品秩甚少。名称既高。视官亦隆。人难遽进。并合依旧外。其在学中选入。可依下项增置士名。分入官品。

  元士正五品 高士从五品 大士正六品 上士从六品 良士正七品 方士从七品 居士正八品 逸士从八品 隐士正九品 志士从九品

  一学道之士。既尽入学。则教养抡选。庶几循理慎行。异材间出。每岁试经拨放。及有度牒合披戴者。并依旧外。唯在学一年。方许披戴。则士经校试。不容伪滥。庶清其选。

  一州县学道之士。初入学为道徒。试中升贡。同称贡士。升贡到京辟雝。试中上舍。并依贡士法。三岁大比。许襕衤□郭就殿试。当别降策问。庶得有道之士。以称招延。

  一元士以下。资任请给。各随品。依品品法。唯人从不差兵士役人。止于宫观内量差。其叙位在本品之下。

  一道徒在学有犯。依学法。在外及与外人相犯。依法。若犯十恶奸盗赃滥诈欺。并不得披戴。即不得易名妄冒。

  一应天下神霄玉清万寿宫天庆观知及副知。除见任人且依旧外。将来有阙。并以学校登科人充。其余宫观亦依此。

  一志士以上。令礼部置名藉差注。并如吏部法。其犯十恶奸盗赃滥诈欺并得替如品官。仍不叙。

  一自兴道教。异人间至。深虑山林高蹈之士。尚多有之。而学道之士。非专治身。出而显教。亦士之所愿。而延致之礼未尽。致老于林壑。无闻于时。可令监司访之州。州访之县。县下耆保。各具所管地分有无高尚之士。依八行法。以礼延入学。并以名闻。或高尚不愿入学。监司郡守亲临劝驾。给券马人船。差官伴送赴阙。又不愿。即具奏听旨。当赐玺书招聘。高尚之士。多隐于卒伍工隶仆厮之类。或身自犯刑责。以逃世离俗。今延纳招聘。一无所问。仰并以名闻。

  改定道阶等御笔手诏政和八年十月

  道流入官。自一命以上。至视品中大夫。宜正名辨体。以为次迁之格。而文阶近列。有馆阁之联。亦宜仿此定制。以待瑰伟高妙不次拔擢之人。合以太虚大夫至金坛郎。同文臣中大夫至迪功郎。为道阶。以侍晨为待制。以授经同修撰。至直阁为道职。阶以年劳迁授。道职如文臣随官带职之制。不限常格。授惟其人。无则阙之。并无俸给人从道官见比视寄禄官。道官见带先生以下。今改道阶。

  中大夫六字先生太虚大夫 中奉大夫四字先生清虚大夫 中散大夫二字先生紫虚大夫 朝议大夫六字法师碧虚大夫 奉直大夫都道录冲虚大夫 朝请大夫四字法师太素大夫 朝散大夫二字法师元素大夫 朝奉大夫行道录正素大夫 朝请郎守道录太虚郎 朝散郎试道录清虚郎 朝奉郎行副道录紫虚郎 承议郎守副道录碧虚郎 奉议郎试副道录冲虚郎 通直郎行都监太素郎 宣教郎守都监元素郎 宣义郎试都监正素郎 承事郎行副都监翠微郎 承奉郎守副都监碧落郎 承务郎试副都监丹台郎 承直郎行校仪左华郎 儒林郎守校仪右极郎 文林郎试校仪琼台郎 从事郎行守阙校仪南昌郎 从政郎行守阙校仪南华郎 修职郎试守阙校仪丹林郎 迪功郎试守阙校仪金坛郎

  道职如文臣带贴职 冲和殿侍晨 同中大夫 葆光殿侍晨 同中奉大夫 燕颐殿侍晨 同中散大夫 蕊珠殿侍晨 同朝议大夫 凝神殿侍晨 同奉直大夫 葆光殿校籍 同朝散大夫 蕊珠殿校籍 同朝奉大夫 凝神殿校籍 同朝请郎 燕颐殿撰经 同朝散郎 蕊珠殿授经 同朝奉郎 凝神殿授经 同承议郎

  道官九等。总司教事。都监录 知左右街道录院事 副都道录 同知左右街道录院事 左街道录 知左街道录院事 右街道录 知右街道录院事 左副街道录 同知左街道录院事 右街副道录 同知右街道录院事 左街都监 签书左街道录院事 右街都监 签书右街道录院事 左街副都监 同签书左街道录院事 右街副都监 同签书右街道录院事

  佛号大觉金仙余为仙人大士之号等事御笔手诏重和二年正月八日

  先王之教。用夏变彝。衣服有常。以临其民。而奇言异行。莫不有禁。故道德一。风俗同。自先王之泽竭。佛教始行于中国。虽其言不同。要其归与道为一。世赖以趋于善者。亦非一日。然异俗方言。祝发毁肤。偏袒横服。弃君亲之分。忘族姓之辨。循西方之礼。盖千有余岁。朕方敦礼义。遹追三代。其教虽不可废。而害中国礼义者。岂可不革。应寺院屋宇田产常住一切如旧。永不改革。敢有议者。以违御笔论。其服饰。其名称。其礼其言。并改从中国。佛号大觉金仙。余为仙人大士之号。僧称德士。寺为宫。院为观。即住持之人为知宫观事。不废其教。不害其礼而已。言念四方。万里之远。其徒之众。不悉兹意。可令每路委监司一员总其事。郡守寮佐召集播告。咸使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