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
钱大昕曰:案河上公注本“道可道”以下为道经卷上,“上德不德”以
下为德经卷下。晁说之跋王弼注本,谓其不析道德而上下之,犹近于古。不
知陆德明所撰释文,正用辅嗣本,题云“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与河上
本不异。晁氏所见者,特宋时转写之本,而翻以为近古,亦未之考矣。予家
藏石刻道德经凡五本,惟明皇御注本及此本,皆分道经、德经为二,盖汉、
魏以来篇目如此。而此本为初唐所刻,字句与他本多异。
如“无”作“无”,“愈”作“俞”,“芸”作“云”,“誉”作“豫”,“荒”
作“忙”,“佐”作“作”,“■”作“翕”之类,皆从古字。又如“故能蔽不
新成”,石本作“能蔽复成”。“师之所处,荆棘生”下,石本无“大军之后,
必有凶年”二句。
“上将军居右”下,石本无“言以丧礼处之”句。“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
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聊举一二,以见古石刻之可贵也。武亿曰:
分老子道经卷上,德经卷下,亦与古本相彷。
后陆放翁题跋云:“晁以道谓王辅嗣老子曰:‘道德经不析乎道德而上
下之,犹近于古。’今此本已久离析。”然则宋已失辅嗣定本。今邢氏论语疏
引老子德经云:“天网恢恢,疏而不失。”此其可征之一也。然又考汉书注,
如颜氏于魏豹传,引老子道经曰:“国家昏乱有忠臣。”田横传引老子德经曰:
“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谷。”楚元王传引老
子德经云:“知足不辱。”严助传: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
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扬雄传“贵知我者希”,师古曰:老子德经云
“知我者希,则我贵矣”。酷吏传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
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师古曰:“老子德经之言也。”“下士
闻道,大笑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也。”
西域传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为粪”。盖其所引以道、
德分篇者若此,而与释文题“道经音义”、“德经音义”者并合。又贾公彦周
礼师氏疏,亦以为老子道经云:“道可道,非常道。”其下案德经云:“上德
不德,是以有德。”章怀太子注后汉书,其于翟酺传也,则又谓老子道经曰:
“鱼不可以脱于泉。”是数子于初唐时,并同所证。(梦真客碑:“稽之道经,
以慈为宝。”)其必袭自晋、宋旧本,如此碑所分题,固有据也。
王昶曰:碑上卷题“老子道经”,下卷题“老子德经”,皆道、德分见,
未尝混而为一,则玄宗所注,实从古本如此。董迥藏书志谓“玄宗注成,始
改定章句为道德经,凡言道者类之上卷,言德者类之下卷”,非也。
吴云曰:隋书经籍志载道德经二卷,王弼注。晁说之、熊克重跋,皆
称不分道德经,而今本释文实分上下二卷,或疑为刻者增入。然邢昺论语疏
引老子德经“天网恢恢”二句,颜师古汉书注多引老子道经、德经,分之者
当不自陆德明始。此石亦书德经,殆有据也。
孙诒让曰:老子上下篇八十一章,分题“道经”、“德经”。河上公本,
经典释文所载王注本,道藏唐傅奕校本,石刻唐玄宗注本并同。
弘明集牟子理惑论云:“所理正于三十七条,兼法老氏道经三十七篇。”
则汉时此书已分道、德二经,其道经三十七章,德经四十四章,亦与今本正
同。今所传王注,出于宋晁说之所校,不分道、德二经,于义虽通,然非汉、
唐故书之旧。
第一章
洪颐烜曰:道德经王辅嗣本,今世所行,俱有分章。此本虽不记章数,
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其中亦有与今王本不同者,如今王本“道冲而用之”
至“象帝之先”为三章,“天地不仁”至“不如守中”为四章,“谷神不死”
至“用之不勤”为六章,此本皆并为一。“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今
王本属十二章,此本无“故”字,二句属下章之首。“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今王本为二十七章,此本属上章之末。陆德明老子音义已为后人改变其分章,
惜不得与此一本证之。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俞正燮曰:老子此二语,“道”“名”,与他语“道”“名”异;此言“道”
者言词也,“名”者文字也。文子精诚云:“名可名,非常名;着于竹帛,镂
于金石,皆其麤也。”上义云:“诵先王之书,不若闻其言;闻其言,不若得
其所以言。故名可名,非常名也。”上礼云:“先王之法度有变易,故曰‘名
可名,非常名’也。”淮南本经训云:“至人钳口寝说,天下莫知贵其不言也。
故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着于竹帛,镂于金石,可传于人者,其麤也。晚世学者博学多闻,而
不免于惑。”缪称训云:“道之有篇章形埒者,非其至者也。”道应训云:“桓
公读书于堂,轮扁曰:‘独其糟粕在耳。’故老子曰:‘道可道,非常道;名
可名,非常名。’”皆以老子“道”为言词,“名”为文字。
谦之案:俞说是也。老子着五千之文,于此首发其立言之旨趣。盖“道”
者,变化之总名。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虽有变易,而有不易者在,此之谓
常。自昔解老者流,以道为不可言。高诱注淮南泛论训曰:“常道,言深隐
幽冥,不可道也。”伪关尹子推而广之,谓“不可言即道”。实则老子一书,
无之以为用,有之以为利,非不可言说也。
曰“美言”,曰“言有君”,曰“正言若反”,曰“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皆言也,皆可道可名也。自解老者偏于一面,以“常”为不变不易之谓,可
道可名则有变有易,不可道不可名则无变无易(林希逸),于是可言之道,
为不可言矣;可名之名,为不可名矣。不知老聃所谓道,乃变动不居,周流
六虚,既无永久不变之道,亦无永久不变之名。故以此处世,则无常心,“以
百姓之心为心”(四十九章)。以此应物,则“建之以常无有”(庄子天下篇),
言能常无、常有,不主故常也。不主故常,故曰非常。常有常无,故曰“复
命曰常”(十六章),“知和曰常”(五十五章),常即非常也。夫旦明夜闇,
死往生来,安时处顺,与时俱往,庄子所云:“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
天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四时变化,而能久成。若不可变、不可易,
则安有所谓常者?故曰“道可道,非常道”也;“名可名,非常名”也。
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
严可均曰:“无名”,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天地始”,御注与此同。
河上、王弼作“天地之始”,下句亦有“之”字。
魏稼孙曰:严校云:“各本作‘无’,下皆放此。”后“行无行”一条,
校语同。
按是刻道经皆作“无”;德经前作“无”,“行无行”以下作“无”。此
条当云“道经放此”。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无”皆作“无”,下并同,御注石本作“无”。
又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二“之”字,河上本有。
谦之案:经典释文卷二周易音义云:“‘无’音无,易内皆作此字。说
文云:‘奇字无也,通于元,此虚无道也。王育说天屈西北为无。’”俗作“旡”,
非。旡音暨,“■”等字从之。老子作“无”,与易同。又王弼、傅奕、范应
元本均有“之”字。范本“万”作“万”。“无名天地始”,史记日者传引作
“无名者,万物之始也”。王弼注:“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
万物之始。”似两句皆作“万物”,非。
案“始”与“母”不同字义。说文:“始,女之初也。”“母”则“象怀
子形,一曰象乳子也”。以此分别有名与无名之二境界,意味深长。盖天地
未生,浑浑沌沌,正如少女之初,纯朴天真。经文二十五章:“有物混成,
先天地生。”四十章:“有生于无。”此无名天地始也。“天下万物生于有”,
有则生生不息;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有名
万物母也。又庄子齐物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亦皆“天地”
与“万物”二语相对而言。
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观其徼。
范应元曰:古本并河上公、王弼、李若愚、张君相“常无”上并有“故”
字。又引音辩云:“常无、常有,合作断句。”王应麟曰:首章以“有”“无”
字断句,自王介甫始。
严可均曰:御注与此同。“观”上,河上、王弼有“以”字,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三本均无“故”字及二“以”字。又“徼”,敦煌本作
“曒”。
俞樾曰:按易州唐景龙二年所刻道德经碑无两“以”字,当从之。司
马温公、王荆公并于“无”字绝句,亦当从之。
易顺鼎曰:按庄子天下篇:“老聃闻其风而悦之,建之以常无有。”“常
无有”即此章“常无”“常有”,以“常无”“常有”为句,自庄子已然矣。
谦之案:御注、邢玄、景福、庆阳、楼正、磻溪、顾欢、彭耜、高翿
均无“故”字。
“徼”,傅、范本与碑本同,宜从敦煌本作“曒”。十四章“其上不皦”,
景龙本亦作“曒”,是也。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四引:“说文‘徼’作‘循也’,
以遮遏之。”是徼有遮训,在此无义。又卷七十九、卷八十三引:“说文‘曒’
从日,■声,二徐本无。”田潜曰:“案慧琳引埤苍‘明也’,韵会云‘明也’,
未着所出。诗‘有如曒日’,诗传云:‘曒,光也。’说文古本旧有‘曒’字,
后世或借用‘皎’。‘皎’,月之白也,诗‘月出皎兮’是也。或借用‘皦’,
皦,白玉之白也,论语‘皦如’是也。字义各有所属,‘有如曒日’之‘曒’,
碻从日,不从白也。”(一切经音义引说文笺卷七)经文“常无观其妙”,妙
者,微眇之谓,荀悦申鉴所云:“理微谓之妙也。”“常有观其曒”,“曒”者,
光明之谓,与“妙”为对文,意曰理显谓之曒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谦之案:陈景元藏室纂微篇以“此两者同”为句。
严复曰:“同字逗,一切皆从同得。”惟“同出”“异名”为对文,不应于“同”
字断句。又蒋锡昌曰:“‘此两者同’下十二字,范本无。”案续古逸丛书范
本有此十二字,蒋误校。又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两者
盖指有无而言。有无异名,而道通为一。
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谦之案:“玄”字,绩语堂碑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元”,当据原碑改
正。以下仿此。盖华夏先哲之论宇宙,一气而已,言其变化不测,则谓之玄。
变化不测之极,故能造成天地,化育万物,而为天地万物之所由出。鸢飞鱼
跃,山峙川流,故曰“众妙之门”。
张衡曰:“玄者无形之类,自然之根;作于太始,莫之能先;包含道德,
构掩乾坤;橐钥元气,禀受无形。”(御览引玄图)扬雄曰:“玄者,幽摊万
类而不见形者也。”(太玄经玄摊图)义皆出此。
【音韵】李道纯曰:“此经文辞多协韵。”邓廷桢曰:“诸子多有韵之文,
惟老子独密;易、诗而外,斯为最古矣。”刘师培曰:“欲考古韵之分,古必
考周代有韵之书;而周代之书,其纯用韵文者,舍易经、离骚而外,莫若老
子。”今试以江有诰老子韵读为主,参之以吴棫之韵补,顾炎武之唐韵正,
江永之古韵标准,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卷三),李赓芸
之炳烛编,推求经文古韵,句求字索。又刘师培、奚侗、陈柱及高本汉之老
子韵考(BernhardKarlgren:ThepoeticalpartsinLao-Tsi)说老子古音,
颇多肊说,亦有可取者,间附以己见,然后知五千文率谐声律,斐然成章。
韵理既明,则其哲学诗之为美者可知矣。以下试分章述之。此章江氏
韵读:道、道韵(幽部),名、名韵(耕部),始、母韵(之部,母,满以反),
妙、徼韵(宵部,徼,去声),玄、门韵(文、真通韵,玄,胡均反)。谦之
案:“玄”,真部,“门”,文部,文、真通韵。姚文田:玄、玄、门韵,余同。
又高本汉:同、名为韵,非。邓廷桢:道、道,名、名,无韵,亦非。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宋刊本)、王弼本(古逸丛
书本)、傅奕(经训堂本)、范应元(续古逸丛书本)并五十九字。严可均曰:
“‘众妙之门’句下空一字,所以分章,御注不空。河上于‘道可道’前,
题‘体道第一’,王弼题‘一章’。此无标目,下皆放此。”今案老子著书上
下二篇,后世乃有分章,有分五十五,六十四,六十八,七十二,八十一之
殊,碑本虽不记章数,然每章皆空一格以别之,与河上、王弼、傅、范诸家
分章略同,今即以诸家所传分章为准。又此章范本题“道可道章第一”。
第二章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天下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彭耜
曰:“达真、清源‘皆知善之为善’上,并有‘天下’二字。”范应元本同,
范注云:“古本。”又论语集解义疏九引“皆知”,并作“以知”。广明本、赵
孟俯本引下“已”作“矣”,李道纯本上“已”作“矣”,苏辙本、董思靖本
两“已”并作“矣”。“已”“矣”古可通用。说文五:“矣,语已詞也,從矢,
■聲。”字亦作“已”。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碑本、顾欢本无“故”字。六“相”上,广明、
景福、庆阳、磻溪、楼正、室町、彭耜、傅、范、高翿、赵孟俯本,及后汉
书朱穆传注均有“之”字,王弼、河上本无。李道纯曰:“‘有无相生’已下
六句,多加一‘之’字者非也。”严可均曰:“相形”,王弼作“相较”,见释
文。
谦之案:作“相形”是也。毕沅曰:“‘形’,王弼作‘较’,陆德明亦
作‘较’,并非。古无‘较’字,本文以‘形’与‘倾’为韵,不应用‘较’
又明矣。”刘师培曰:“案文子云:‘长短不相形。’淮南子齐俗训曰:‘短修
相形。’疑老子本文亦作‘形’,与生、成、倾协韵,‘较’乃后人旁注之字,
以‘较’释‘形’,校者遂以‘较’易‘形’矣。”案:淮南齐俗训“故高下
之相倾也,短修之相形也”,有二“也”字。
“长”,因避父讳改“修”。
马叙伦曰:“较”,各本并作“形”。说文“荆”之古文作“○”,则古
文“形”或亦有作“○”者。“爻”旁与“○”字之“爻”旁相同。或老子
本作“○”,传写脱讹成“爻”,读者以为义不可通,加车成“○”,后世“较”
行“○”废,因为“较”字矣。
音声相和,前后相随。
谦之案:“前”,敦煌本作“先”,遂州碑本、顾欢本、强思齐本亦作“先”。
蒋锡昌曰:“按顾本成疏‘何先何后’,是成‘前’作‘先’。强本严君平注:
‘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是严亦作‘先’。老子本书‘先’‘后’连言,不
应于此独异。如七章‘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六十六章‘欲先民,必以
身后之’,六十七章‘舍后且先’,皆其证也。”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
言之教。
谦之案:遂州碑本“人”下有“治”字,敦煌本同。成玄英疏:“故云
‘是以圣人治也’。”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无“治”字。
万物作而不辞,毕沅曰:河上公、王弼并作“万物作焉而不辞”。陆希
声及太平御览引皆无“焉”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焉”字。
谦之案:遂州碑本、傅奕本亦无“焉”字。又“不辞”,遂州、敦煌、
傅、范本作“不为始”。范应元曰:“王弼、杨孚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
作“不为始”。
易顺鼎曰:考十七章王注云“大人在上,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数语,全引此章经文,是王本作“不为始”之证,但比
傅本多一“焉”字耳。
谦之案:作“不为始”是也,当据订正。
毕沅曰:“古始、辞声同,以此致异,奕义为长。”劳健曰:“说文‘○’
籀文从台作‘㖞’,夏竦古文四声韵引石经‘词’作‘○’,古孝经‘始’作
‘○’ ,盖二字古文形本相近。”今按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地大矣,生而
弗子,成而弗有,万物皆被其利而莫知其所由始。”又审分篇曰:“全乎万物
而不宰,泽被天下,而莫知其所自始。”盖皆出老子此章,作“始”义长。
生而不有,为而不恃,罗振玉曰:“生而不有”,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碑本亦无。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同此石。
成功不居。夫唯不居,是以不去。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功成不居”,河上作“功成而弗居”。
罗振玉曰:景福本作“功成不居”,敦煌本作“成功不处”。又“夫唯
弗居”,景龙、御注二本“弗”均作“不”,敦煌作“不处”。
马叙伦曰:王弼注曰:“因物而用,功自彼成,故不居也。”则王作“不
居”。今王“不”作“弗”者,或后人据河上改之。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及后汉书朱隽传注引“弗”并作“不”,易系
辞正义引“而弗居”作“不居”。强本严注:“夫唯不敢宁居。”是严“弗”
作“不”。强本引成疏经文“成功不处”,是成作“成功不处”。古本所引“弗”
皆作“不”。二十四章“故有道者不处”,三十八章“不居其薄,不居其华”,
七十七章“功成而不处”,“不居”或作“不处”,“居”“处”盖可互用。惟
“弗”均作“不”,以老校老,可证老子原本如此。
谦之案:王注旧刻附孙矿古今本考正云“‘弗居’,一本作‘不居’。”
又纪昀校据永乐大典本“功成而弗居”,无“而”字,“弗”与“不”同,作
“不”是也。又论衡自然篇曰:“故无为之为大矣。本不求功,故其功立;
本不求名,故其名成。”亦即此章“夫唯不居,是以不去”也。盖天下之物,
未有无对待者,有矛盾斯有前进。故有美者,则有更美者与之相争,而美之
为美斯不美已。有善者,则有更善者与之相争,而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
无,一对待也;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此有无之相生也。
难易,一对待也;难以易显,易以难彰,无难则无以知易,无易则无
以知难,此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一对待也;寸以尺短,尺以寸长,无长则
无以明短,无短则无以见长,此长短之相形也。高下,一对待也;山以谷摧,
谷以山颓,无山则无以见谷,无谷则无以知山,此高下之相倾也。音声,一
对待也;安乐悲怨,其出不同,无悲则无以知乐,无乐则无以知悲,此音声
之相和也。先后,一对待也;先以后见,后以先明,无后则无以知先,无先
则无以知后,此先后之相随也(用严君平义)。由此观之,天下之物,无处
不有矛盾,即无处不在其对待之中各自动作。夫唯无心而顺自然者,不求功,
不求名,因天任物而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深澈乎万物相反相成
之理,消息盈虚,与时俱行。万物并作,而吾不为始;吾所施为,而不以迹
自累;功成事遂,退避其位。
不可得而美,故不可得而恶;不可得而先,故不可得而后。立于对待
之先,是谓不居;超乎有无六境之外,是谓不有。有而不有,物不能先;居
于不居,是以不去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生、成、形、倾韵(耕部),和、随韵(歌部,
随,徐禾反),事、教、辞、有、恃韵(之、宵合韵,教协音记,辞,去声,
有音以),居、居、去韵(鱼部,去,平声)。姚文田、邓廷桢同,惟未及事、
教。又陈柱以已、已为韵。
谦之案:“辞”,敦、遂本、傅、范本作“始”,“居”,敦本作“处”。
高本汉以始与事、教、有、恃协韵,处、处与去协韵。又教,宵部,事、辞、
有、恃,之部,之、宵合韵。顾炎武曰:“随”,古音句禾反,引老子“音声
相和,前后相随”,和、随为韵。旁证:管子白心篇:“人不倡不和。”又“不
始不随”。韩非解老:“大奸作则小盗随,大奸唱则小盗和。”又“故竽先则
钟瑟必随,竽唱则诸乐皆和”(唐韵正五支)。
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老子养身篇“万物作焉而
不辞”,与“事”“教”合韵。又曰:“居”,九鱼切,按古有“去”声,当与
御部并收。老子养身篇“功成而不居”,与“去”协(唐韵四声正七之、九
鱼)。
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弼本八十八字,傅
奕本九十三字,范应元本九十七字。河上本题“养身第二”(一作“美善章”)。
王弼本题“二章”,范本题“天下皆知章第二”。
第三章
不上贤,使民不争;
严可均曰:各本“上”作“尚”。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不上宝”。
谦之案:作“上”是也。“宝”字疑误。“上”与“尚”同。淮南齐俗
训:“故老子曰‘不上贤’者,言不致鱼于木,沉鸟于渊。”引亦作“上”,
与景龙、敦煌、遂州诸本同。遂州“民”作“人”,下句同。
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盗;谦之案:河上、王、傅、范各本,“盗”下
均有“为”字,遂州、敦煌、御注本与此石同省。北堂书钞二七引作“不贵
货,使民不盗”,是所见本亦无“为”字。
不见可欲,使心不乱。
严可均曰:“使心不乱”,王弼“使”下有“民”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使心不乱”,无“民”字。案淮南子引亦无“民”。
易顺鼎曰:晋书吴隐之传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文选东京赋注、
沈休文钟山诗注两引亦皆无“民”字。素问卷一王冰注引老子亦无“民”字。
纪昀曰:原本及各本俱无“民”字,惟永乐大典有之。据弼注“故可
欲不见”,上承“没命为盗”,则经文本有“民”字。
刘师培曰:文选东京赋注引作“使心不乱”,易艮卦孔疏引此文亦无“民”
字,盖唐初避讳删此字也。古本实有“民”字,与上两“民”一律。
谦之案:纪、刘之说非也。王弼注:“穿窬探箧,没命而盗,故可欲不
见,则心无所乱也。”是王本并无“民”字。永乐大典盖沿袭吴澄本妄增“民”
字。刘氏谓无“民”字乃唐初避讳所删,不知古本实无“民”字,唐初群书
治要卷三十四引亦无“民”字。
此如与避讳有关,则何不并上两句“民”字删之?此非妄删,直妄增
耳。但吴澄亦有所本,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王羲之帖本,作“民心不乱”,
与傅、范本同,知其误已久。
傅、范虽称古本,实亦为后人所改,其字句均较他本为繁,此其一例
耳。
圣人治:严可均曰:各本句上有“是以”二字,王弼“人”下有“之”
字。
吴云曰:傅本“圣人之治”下,有“也”字;李道纯无“之治”二字。
谦之案:有“之”字是。
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罗振玉曰:释文:“‘强’,又作‘强’。”敦煌本作“强”。
谦之案:楼正本亦作“强”。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是以圣人之治,
常使民无知无欲”,缺“虚其心”四句。
常使民无知无欲,严可均曰:“常使民”,御注作“使人”。
罗振玉曰:御注本避讳作“人”。
谦之案:王羲之本无“常”字,遂州本无“民”字。
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
严可均曰:“使知者”,各本“使”下有“夫”字。“不敢为”,各本句
下有“为无为”三字,王弼有“也为无为”四字。
罗振玉曰:“知”,今本作“智”,释文出“知者”二字,注音“智”,
知王本作“知”。景龙、御注、敦煌三本亦作“知”。又景龙、御注、敦煌、
景福四本“为”下均无“也”字。
谦之案:据罗氏影印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本,“敢”下有“不”
字,罗考异中失校。又遂州碑本亦作“不敢不为也”。强思齐引成玄英疏:“前
既舍有欲无欲,复恐无欲之人滞于空见,以无欲为道,而言不敢不为者,即
遣无欲也。恐执此不为,故继以不敢也。”是成疏本亦作“不敢不为”。惟顾
本成疏作“而言不敢为者,即遣无欲也”,脱此“不”字。今案“不敢”、“不
为”乃二事,与前文“无知、无欲”相对而言,“不敢”断句。经文三十章
“不以取强”,各本“不”下有“敢”字,“敢”字衍文。但六十七章“不敢
为天下先”,六十九章“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七十三章“勇
于不敢则活”,以“不敢”与“不为”对,知顾本成疏经文有误脱。老子原
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知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
而无不治。
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论衡自然篇曰:“蘧伯玉治卫,子贡使
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
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世之所谓治者,尚贤则民争;贵难
得之货,则民为盗;见可欲则心乱。今一反之,使民不见可尚之人,可贵之
货,可欲之事。如是,则混混沌沌,反朴守醇,常使民无知无欲,则自然泊
然,不争不盗不乱,此所以知者不敢不为。至德之世,上如标枝,民如野鹿;
含哺而熙,鼓腹而游。此则太古无为而民自化,翱翔自然而无物不治者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腹、骨、欲为韵,陈柱同。陈
又以为、治韵,云:“盖歌之音变也。”谦之案:王念孙毛诗群经楚辞古韵谱
“欲”“腹”均入幽部,引乐记“君子乐得其道”二句,道、欲为韵。诗经
蓼莪四章鞫、蓄、育、复、腹为韵。
楚辞天问育、腹为韵。谦之又案:“贤”“争”为韵。孔广森诗声类二
阳声二十出“坚”字云:“行苇:‘敦弓既坚,四鍭既钧,舍矢既均,序宾以
贤。’案‘坚’从‘○’,‘○’即古文‘贤’,今十七真有‘礥’字,‘礥’
乃‘贤’声正读也。”又出“贤”字云:“北山:‘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行苇见‘坚’下。”案“贤”与“争”音近,印度旧译“贤豆”,可为旁证。
王念孙古韵谱与“坚”同入真部,“争”(音真)入耕部,此为真、耕通韵之
证。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五十八字,河上本六十六字,王本六十
七字,傅本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安民第三”,王本题“三
章”,范本题“不尚贤章第三”。
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久不盈。
谦之案:“冲”,傅奕本作“盅”,“盅”即“冲”之古文。说文皿部:“盅,
器虚也。老子曰:‘道盅而用之。’”郭忠恕汗简(上之二)“冲”字,引古老
子作○。
毕沅曰:“说文解字引本书作‘盅’,诸本皆作‘冲’,淮南子亦作‘冲’,
并非是。”盖器中之虚曰盅,盅则容物,故庄子应帝王篇曰:“太盅莫胜。”
严可均曰:“久不盈”,各本作“或不盈”。
罗振玉曰:景龙本作“久”,敦煌本作“又”,乃“久”之讹。
俞樾曰:“道盅而用之”,“盅”训虚,与“盈”正相对,作“冲”者,
假字也。
第四十五章“大盈若冲”,“冲”亦当作“盅”。又按“或不盈”,唐景
龙碑作“久不盈”,久而不盈,所以为盅,殊胜今本。河上公注曰:“或,常
也。”训或为常,古无此义,疑河上本正作“久”也。
谦之案:作“久”是也。太平御览三百二十二引墨子曰:“善持胜者,
以强为弱,故老子曰‘道冲而用之,有弗盈’也。”有弗盈即又不盈。贾昌
朝群经音辨曰:“有,又也。王弼注:‘故冲而用之,又复不盈。’”是王本亦
作“又”,不作“或”。有、又、久古通。马叙伦曰:“墨子引作‘有’,河上
作‘或’,易州作‘久’,四字古皆通。‘又’‘有’‘或’古通,具见经传释
词,譣义则‘久’字为长。‘又’‘有’‘久’亦通。庄子至乐篇:‘人又反入
于机。’列子天瑞篇‘又’作‘久’。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殷敬顺、
陈景元释文曰:‘久音有,本作又。’汉书杨王孙曰:‘精神者天之有。’即本
此文,并其证。盖‘又’‘久’‘有’三字声,并属之类也。”谦之案:傅本
“盈”作“满”,陆德明曰:“‘盈’,本亦作‘满’。”盈、满同义。一切经音
义卷十三引说文“盈”作“器满也”。二徐本作“满器也”。田潜曰:“案水
部‘溢’下云:‘器满也。’器满即溢,亦即盈也。故‘满’下云:‘盈,溢
也。’训义甚明。”可证“盈”“满”可互用,惟原本当作“盈”。马叙伦曰:
“‘满’字诸本作‘盈’者,荀悦曰:‘讳盈之字曰满。’盖汉惠帝名盈,讳
之改为‘满’也,‘盈’字是故书。”深乎!万物宗。
严可均曰:“深乎”,御注作“渊似”,河上作“渊乎似”,王弼作“渊
兮似”。
“万物宗”,河上、王弼“物”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渊似万物之宗”。
谦之案:释文出“渊○”,云:“河上作‘乎’。”毕沅曰:“○,古兮字。”
卢文弨曰:“‘○’ ,今本皆作‘兮’。”又傅、范本:“渊兮似万物之宗。”范
“万”均作“万”。玉篇:“‘万’,俗‘万’字,十千也。”举此一例,知范
本多古训,亦存俗字。又案“深”与“渊”义同。
玉篇:“‘渊’,水停又深也。”小尔雅广诂:“‘渊’,深也。”劳健曰:“景
龙作‘深乎万物宗’。当是唐人避讳改‘渊’作‘深’。”挫其锐,解其忿,
和其光,同其尘。
俞樾曰:按释文,河上公本“纷”作“芬”;然“芬”字无义。此句亦
见五十六章,河上公于此注云:“纷,结恨也。”..于彼注云:“纷,结恨
不休。”注文大略相同。
则河上本“芬”字当读为“忿”,若以本字读之,则注中结恨之义不可
解。..王弼本五十六章作“解其分”,注云:“除争原也。”则亦读为忿矣。
顾欢本正作“忿”,乃其本字,“芬”“纷”并假字耳。
武内义雄曰:“解其纷”,河上作“芬”。按“芬”当作“忿”。此句在
四章,又见于第五十六章。旧钞河上本,彼章作“忿”,此章作“纷”。王本
于彼章作“分”,据其注,则“分”者“忿”之讹。此章与旧钞河上本同此,
王、河两本字亦同。至景龙碑及敦煌本此章之“纷”,皆改为“忿”,此以假
借字而还为正字者也。
谭献曰:五十六章亦有“挫其锐”四句,疑羼误。
湛常存。
严可均曰:河上作“湛兮似若存”,王弼作“湛兮似或存”。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作“湛常存”,敦煌本作“湛似常存”。
武内义雄曰:敦本此句作“湛然常存”,遂州本“湛似常存”。
王昶曰:邢州本“湛似或存”下句“谁”下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与王弼同。邢州本旧谓即遂州本,今知非是。又十
四章“是谓忽恍”,王昶曰:“诸本并同,邢州本无此句。”案今遂州本实有,
作“是谓忽怳”,此亦一证也。又“湛”,说文:“没也。”小尔雅广诂:“没,
无也。”此云“湛常存”,言其虚灵不眛,似无而实有也。
吾不知谁子?象帝之先。
严可均曰:“谁子”,河上、王弼作“谁之子”。
焦竑曰:“谁之子”,陈碧虚司马本无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上“之”字。
谦之案:室町本“谁”上有“其”字,下有“之”字。案无“之”字
是也。广雅释言:“子,似也。”“吾不知谁子”,即吾不知谁似也,语意已足。
此段意谓神耶帝耶?此世所称生杀之主,而道独居其先。道者疑似之间,若
不知其谁子;然而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纷、尘、存、先韵(文部,先,思殷反)。姚
文田、邓廷桢同。邓曰:“‘先’,古音读若‘诜’。”谦之案:盅、盈、宗亦
韵。奚侗、陈柱、高本汉说同。姚鼐曰:“道冲”为句,与“宗”为韵,言
道之体至冲也。奚侗曰:盅、盈、宗为韵。东、庚之变,如二十四章以“功”
韵“明”,庄子在宥篇以“虫”韵“情”“成”“鸣”也。又纷、尘、先为韵。
素问八正神明论“先”与“神”“存”韵,楚辞招魂“先”与“纷”“陈”韵。
钱大昕曰:说文“冲”读若“动”。书“予惟冲人”,释文:“直忠反。”古读
“直”如“特”,冲子犹动子也。谦之又案:“湛常存”,河上、王“湛”下
有“兮”字,“兮”字为楚辞最常见之助字,老子书已发其端。孔广森诗声
类七曰:“‘兮’,唐韵在十二齐,古音未有确证。然泰誓‘断断猗’,大学引
作‘断断兮’,似‘兮’‘猗’音义相同。‘猗’,古读‘阿’,则‘兮’字亦
当读‘阿’。”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不分章。河上、王弼、傅奕本四十二字,
范应元本四十三字,敦煌本三十九字。(武内本云“三十七字”,实三十九字。
罗卷注“四十九字”,“四”乃“三”字之误。)河上题“无源第四”,王弼题
“四章”,范应元题“道冲章第四”。
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圣人不仁,以百姓为○○。
严可均曰:“○○” ,别体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二本作“○”,敦煌本作“○”,均“刍”之别
构。
谦之案:河上、王弼、傅、范并作“刍狗”。释文、群书治要及遂州本
“刍”作“■”。李文仲字鉴曰:“‘刍’,说文:‘刈草也,象包束草之形。’
从二屮,即‘草’字也。俗又加‘草’,非。”刘师培曰:案刍狗者,古代祭
祀所用之物也。淮南齐俗训曰:“譬若刍狗土龙之始成:文以青黄,绢以绮
绣,缠以朱丝,尸祝○袨,大夫端冕,以送迎之;及其已用之后,则壤土草
○而已,夫有孰贵之?”高诱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说山训
云:“圣人用物,若用朱丝约刍狗。”又曰:“刍狗待之以求福。”高注:“待
刍狗之灵,而得福也。”是古代祭祀,均以刍狗为求福之用。盖束刍为狗,
与刍灵同,乃始用终弃之物也。老子此旨曰:天地之于万物,圣人之于百姓,
均始用而旋弃,故以刍狗为喻,而斥为不仁。
谦之案:吕氏春秋贵公篇高诱注引老子二句同。又庄子庚桑楚篇:“至
仁无亲。”齐物论:“大仁不仁。”天运篇:“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
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语皆出此。
天地之间,其犹■蘥。
严可均曰:“■蘥”,御注作“橐钥”,河上、王弼末有“乎”字。
谦之案:王弼注“‘橐’,排橐也。‘钥’,乐钥也。”孙诒让曰:“案一
切经音义一云:‘○○’ ,东观汉记作‘排’,王弼注书作‘■’,同皮拜反,
所以冶家用,吹火令炽者也。又十二云:‘排筒’,东观汉记‘因水作排’,
王弼注:‘橐,■囊也。’(玉篇○部云:‘■,吹火囊。’)据玄应说,则所见
王注‘排橐’作‘■囊’,今本及陆氏释文并作‘排橐’(释文云:‘排,扶
拜反。’与皮拜音同。‘排橐’,亦见淮南子本经训高注)。‘排’字正与汉记
同,岂唐时王注固有两本乎?”(今本王注不分道、德二经,与释文本异。
又释法琳辩正论引“人法地地法天”章注,与今本不同,亦唐时王注有别本
之证。)又乐钥之说,与成玄英“钥,箫管也”说同,而与吴澄之释橐钥异。
吴澄曰:“‘橐钥’,冶铸所以吹风炽火之器也。为函以周罩于外者,橐也;
为辖以鼓扇于内者,钥也。天地间犹橐钥者,橐象太虚,包含周遍之体;钥
象元气,絪缊流行之用。”吴说义长。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
严可均曰:王弼、顾欢作“不掘”。“俞出”,各本作“愈出”。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俞”。
罗振玉曰:今本王作“屈”,与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同。释文出“掘”
字,知王本作“掘”。释文又云:“河上本作屈,顾作掘。”谦之案:作“屈”
是也。王注“故虚而不得穷屈”,是王注本原作“屈”,范本同。
傅本“屈”作“诎”。劳健曰:“按说文‘屈’训无尾,引伸为凡短之
称,故有竭义。
‘诎’训诘诎,乃‘诎伸’本字。掘与搰互训,释文引顾云‘犹竭’者,
谓通假作屈也。
傅之作‘诎’,盖释为诎伸,非是。此字当作‘屈’,训竭,音掘。”毕
沅曰:“俞”,诸本并作“愈”。案古无“愈”字,盖即用“俞”也。诸本并
非。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谦之案: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中作忠。”知法京图书馆所藏河上
本敦煌残卷作“守忠”,与遂州碑同。惟“忠”字无义,淮南道应训引上二
句作“守中”,是。又“多言”,遂州碑本作“多闻”,文子道原篇引亦作“多
闻”,强本成疏:“多闻,博赡也。数穷,多言也。”盖据遂州本而强为之辞
耳。
又案“守中”之“中”,说据章炳麟文始七:“中,本册之类。故春官
天府:‘凡官府乡州及都鄙之治中,受而藏之。’郑司农云:‘治中,谓治职
簿书之要。’秋官小司寇:‘以三刺断民狱讼之中,岁终则令群吏计弊狱讼,
升中于天府。’礼记礼器:‘因名山,升中于天。’升中犹登中,谓献民数政
要之籍也。尧典‘允执厥中’,谓握图籍也。”此章“守中”,谊同此,盖犹
司契之类。罗运贤曰:“中亦契也。为政不在多言,但司法契以辅天下,所
谓无为,正此意耳。”【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屈、出韵(脂部),穷、中韵
(中部)。诸家并同。孔广森诗声类五,阳声五上冬类引论语:“天之历数在
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老子道经:“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德经:“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庄子:“吾已往来焉,而不知其所终,彷徨
乎冯闳,大知入焉而不知其所穷。”管子:“举所美,以观其所终;废所恶,
必计其所穷。”大抵所同用者,不越乎“中”“终”“穷”三字,以见冬韵之
狭,非可滥通东、钟者也。谦之案:庄子齐物论“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
亦中、穷为韵。又老子“中”“穷”各上一字“数”“守”,亦相为韵。此为
韵上韵。本马叙伦说,见毛诗正韵后序。
右景龙碑四十四字,不分章,敦煌本字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五
字。河上题“虚用第五”,王本题“五章”,范本题“天地不仁章第五”。
第六章
谷神不死,是谓玄牝。
毕沅曰:陆德明曰:“谷,河上本作浴,云:‘浴,养也。’”案后汉陈
相边韶建老子碑铭引亦作“浴神”,是与河上本同。
俞樾曰:“浴”字实无养义。河上本“浴”字当读为谷。诗小弁篇、蓼
莪篇、四月篇并云:“民莫不谷。”毛传并云:“谷,养也。”“谷”亦通作“谷”。
尔雅释天:“东风谓之谷风。”诗正义引孙炎曰:“谷之言谷,谷,生也,生
亦养也。”王弼所据本作“谷”者,“谷”之假字。河上古本作“浴”者,“谷”
之异文。
洪颐烜曰:案释文引河上公本作“浴”。易称“君子以惩忿窒欲”,孟
喜本作“浴”。
“谷”“浴”皆“欲”之借字。孟子尽心下:“养心莫善于寡欲。”是以欲
神不死。列仙传:容成公者,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
守生养气者也。亦同此义。
徐鼒曰:据河上注训“谷”为养,则当为“谷”。诗毛传、郑笺,广雅
释诂,俱云:“谷,养也。”盖“谷”与“谷”通,音同之假借也。书尧典“宅
西曰昧谷”,周礼缝人注作“度西曰柳谷”,即伏生书大传所云“秋祀柳谷”
也。而史记又作“柳谷”。庄子“臧与谷二人牧羊”,崔譔本作“臧与谷二人
牧羊”,其证也。又按释文云:“谷,河上本作浴,云:‘浴者,养也。’”与
今本异。洪适隶释载老子铭云:“或有浴神不死。”则是古本自作“浴”也。
盖“谷”为“谷”之假借,“浴”又为“谷”之假借也。
谦之案:作“谷神”是也。今宋本及道藏河上本皆作“谷”,不作“浴”。
列子天瑞篇引黄帝书:“谷神不死,是谓玄牝。”庾肩吾诗:“谈玄止谷神。”
庾信诗:“虚无养谷神。”后汉高义方清诫曰:“智虑赫赫尽,谷神绵绵存。”
范应元曰:“谷神二字,傅奕云:‘幽而通也。’”皆以“谷神”二字连读。惟
老子书中,实以“谷”与“神”对。三十九章“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
即其证。司马光曰:“中虚故曰谷,不测故曰神,天地有穷而道无穷,故曰
不死。”严复曰:“以其虚,故曰谷;以其因应无穷,故称神;以其不屈愈出,
故曰不死。三者皆道之德也。”是知“谷”“神”二字连读者误。
玄牝门,天地根。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门”上有“之”字,“天地”上有“是谓”字。
谦之案:遂州、敦煌、御注三本与此石同。
绵绵若存,用之不勤。
谦之案:“绵绵”,诸本作“绵绵”。成玄英曰:“绵绵,微细不断貌也。”
“绵”为俗字。玉篇:“绵,新絮也,缠也,绵绵不绝。今作绵。”五经文字
云:“作‘绵’者讹。”又“绵绵”下,景福本有“兮”字,室町本有“乎”
字。“勤”字,武内敦本作“懃”。
洪颐烜曰:案“勤”通作“廑”字。文选长杨赋李善注引古今字诂:“‘廑’,
今‘勤’字也。”汉书文帝纪晋灼曰:“廑,古勤字。”说文:“廑,少劣之■。”
言其气息绵绵若存,其用之则不弱少也。
于省吾曰:按旧多读“勤”如字,洪颐烜读“用之不勤”之“勤”为
“廑”,训为弱少。用之弱少,不辞甚矣。“勤”应读作“觐”,金文“勤”“觐”
并作“堇”。宗周钟“王肇遹省文、武堇强土”,齐陈曼檥“肇堇经德”,帅
佳鼎“念王母堇○”,“堇”并应读作“勤”。颂鼎“反入堇章”,女○○“女
○堇于王”,○卣“先以夷于堇”,“堇”并应读作“觐”。诗韩奕:“韩侯入
觐。”左僖二十八年传:“出入三觐。”觐,见也。用之不觐,言用之不见也。
上言“绵绵若存”,言其绵绵微妙,似存而非存,正与用之不见之义相因,
犹三十五章言“视之不足见”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死、牝韵(脂部,牝音匕)。门、根、存、勤
韵(文部)。
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死、牝与门字。谦之案:王念孙古韵谱引大戴
礼易本命篇“高者为生”四句,亦“死”“牝”为韵。薛蕙曰:老子书大抵
用韵,故其遗辞多变文以协韵,非取义于一字之间也。如此章曰“是谓玄牝”,
则读“牝”为“否”,以协上句。曰“玄牝之门”,则特衍其辞,与下句相协。
或者乃随语生解后,指一处为玄牝之门,殊失之矣。顾炎武曰:按“山谷”
之“谷”,广韵虽有“余蜀”“古禄”二切,其实“欲”乃正音。易井九二“井
谷射鲋”,陆德明音义一音浴。书尧典:“宅嵎夷曰旸谷。”一音欲。左传僖
三十二年注:“此道在二殽之间南谷中,一音欲。”史记樊哙传“破豨胡骑横
谷”,正义曰:“谷音欲。”货殖传“畜至用谷量马牛”,索隐曰:“谷音欲。”
汉苦县老子铭:“谷神不死。”作“浴神”是也。转去声则音裕,今人读谷为
谷,而加“山”作峪,乃音裕,非矣(唐韵正入声三烛)。又曰:“牝”,古
音扶履反。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旁证:文子守弱篇:“为天下牝,
故能神不死。”自然篇:“天下有始,莫知其理,惟圣人能知所以,非雌非雄,
非牡非牝,生而不死。”(卷八,十六轸)江永曰:“牝”,毗履切。老子:“谷
神不死,是谓玄牝。”按“牝”从匕得声,而今音为毗忍切,此后世方音之
转,犹“敏”为眉陨切,“准”为之尹切,“隼”为息允切,“○”为居隐切
也。顾氏谓“牝”字后人以其通俗不雅而改音,非是(古韵标准,上声第二
部)。严可均曰:“牝”,广韵旨、轸兼收“牝”字。按大戴易本命“死”“牝”
协音,老子“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皆未转入轸(说文声类上篇脂类)。
魏建功曰:死、牝、门、根、存、勤六句相协。经典释文:“牝,频忍
反,旧音扶死反,简文扶紧反。”是旧音与“死”相协,而后改音与“门”“根”
诸字协。其初当全相协可知(古音系研究二九四)。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合“道冲而用之”下至此为一章。敦煌本二十
三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二十五字,傅奕本二十六字。河上本题“成象
第六”,王弼本题“六章”,范应元本题“谷神不死章第六”。
第七章
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久者,以其不自生,严可均曰:“长久者”,
河上、王弼“长”下有“且”字。
谦之案:傅、范本同。遂州碑作“天地长久”。又“天长地久”,盖古
有此语,此引而释之耳。
故能长久。
谦之案:“故”字碑本磨灭不明。“长久”,各本作“长生”。严可均曰:
“王氏萃编引邢州本与此同。易州石柱及河上、王弼作‘长生’,非也。”又
案敦煌本与晋纪瞻易太极论引均作“长久”。此“久”字盖假借为“有”,与
前二“久”字稍别。列子天瑞篇:“精神者,天之久;道进乎本不久。”注:
“当作有。”故能长久,即言故能长有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
谦之案:杜光庭本无此二句。韩诗外传引“故老子曰‘后其身而身先,
外其身而身存’”,与诸本均同。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严可均曰:“以其无私”,释文引河上与此同。御注、王弼“以”字上
有“非”字,王弼句末有“邪”字。
谦之案:陈碧虚曰:“河上公、严君平本‘以其无私’,王弼古本作:‘不
以其无私邪?’”是陈所见严本与此石同。王古本与傅本及准南道应训引同。
广明、庆阳、楼正、高翿、范应元、室町钞本与今王本同。又遂州碑本作“此
其无尸,故能成其尸”。
强本成疏:“尸,主也,..而言成其尸者,结叹圣人也。”成所据经
文,盖即遂州碑本。案“私”作“尸”,非也。后汉方术传“尸解”注:“言
将登仙,假托为尸以解化也。”此为神仙家言,窜入老子本文,强本成疏与
遂州本皆如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先、存韵,奚侗同。陈柱生、
生韵,先、存、私韵。“私”字音变与“先”均,犹“西施”又作“先施”。
谦之案:“长生”之“生”,敦、景、遂三本均作“长久”,知此章久、久、
久为韵,生、生无韵。又“不自生”之“生”入耕部,与“先”“存”入文
部字相协,此为文、耕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
本题“韬光第七”,王弼本题“七章”,范应元本题“天长地久章第七”。
第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又不争。
严可均曰:“又不”,河上、王弼作“而不”。
谦之案:御览五十八引无“善”字,“万”作“万”。“又不争”,敦煌、
遂州、御注、楼正、司马光、曹道冲、强思齐、李荣、室町本皆如此。传、
范本作“而不争”,与王本同。
又案古代道家言,往往以水喻道。管子水地篇曰:“地者,万物之本原,
诸生之根基也。水者,地之血脉,如筋脉之通流也。”又“水者,何也?万
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其说可与老子相参证。淮南子曰:“天下之物,
莫柔弱于水,然而大不可极,深不可测,修极于无穷,远沦于无涯,息耗减
益,通于不訾。上天则为雨露,下地则为润泽,万物弗得不生,百事不得不
成,大包群生而无所私,泽及蚑蛲而不求报,富赡天下而不既,德施百姓而
不费。”薛君采谓淮南之说实推广“善利万物”之义,信矣。
处众人□所恶,故几于道。
谦之案:“人”下各本有“之”字,碑本泐。陆德明曰:“处,一本作
居。”案河、王本作“处”,傅、范本作“居”,敦煌本与此石同。室町本“道”
下有“矣”字。
大田睛轩曰:“几”,平声,近也。系辞上传曰:“乾坤或几乎息矣。”
礼乐记曰:“知乐则几于礼矣。”注:“几,近也。”庄子渔父篇曰:“几于不
免矣。”吕氏春秋大乐篇曰:“则几于知之矣。”注:“几,近也。”道者无形,
而水犹有形,故水之利万物与诸生,其为可见也,未能若道之无形施与也,
故曰几于道矣。近世解者释“几”为机转之义,妄矣。
淮南原道训曰:“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其子
为光,其孙为水,皆生于无形乎!”夫光可见而不可握,水可循而不可毁,
故有像之类,莫尊于水,是此章“几于道”之脚注。
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人,严可均曰:“善人”,各本作“善仁”,古字
通。
谦之案:王羲之本亦作“人”。又庄子在宥篇“其居也渊而静”,郭注:
“静之可使如渊。”又诗燕燕“其心塞渊”,传:“渊,深也。”太玄“闲中心
渊也”,注:“渊,深也。”“渊”有静而深之义,“心善渊”,以言其心渊静而
莫测,所谓“良贾深藏若虚”。
言善信,政善治,严可均曰:“政善”,河上作“正善”。
纪昀曰:永乐大典作“政”,古通用。
毕沅曰:永乐大典作“政”,作“正”者非。
谦之案:作“政”是也。老子书中“正”“政”二字互见。五十八章“其
政闷闷,其政察察”,与此均用“政”。“治”字,释名释言语:“治,值也,
物皆值其所也。”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
谦之案:“尤”下傅本有“矣”字。河上、王弼、范应元本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渊、信韵(真部,渊,一均反,信,平声)。
治、能、尤韵(之部,能,奴其反,尤音怡)。姚文田:渊、仁、信韵,治、
能、时、尤韵。邓廷桢同。邓曰:“‘能’,古音在之、咍部。‘尤’,古读若
怡,诗载驰以韵子、思、之。”江有诰曰:“‘信’,息晋切。按古惟读平声,
至汉人乃间读去声,当与真部并收。老子易性篇‘善’‘信’与‘渊’‘信’
协。虚心篇‘其中有信’与‘真’协。”(唐韵四声正二十一震)右景龙碑本
五十字,敦煌本与河、王、范本同,傅奕本五十二字。河上题“易性第八”,
王弼题“八章”,范应元题“上善若水章第八”。
第九章
持而盈之,不若其以。
严可均曰:“不若其以”,各本作“不如其已”,古字通。
谦之案:后汉书申屠刚对策曰:“持满之戒,老氏所慎。”“持满”即“持
盈”也。
史记乐书:“满而不损则溢,盈而不持则倾。”此作“持而盈之”,于义
为优。荀子宥坐篇:“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焉。弟子挹水而注之,
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
孔子喟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按此即惧其盈之易溢,
不若其已也。
严君平作“殖而盈之”,陈碧虚云:“谓积其财宝也。”谦之案:此盖涉
下文“金玉满室,莫之能守”,而误改上文。
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严可均曰:“而锐”,王弼作“而梲”;“长保”,邢州本作“长宝”。
谦之案:“揣而锐之”,傅本作“○而梲之”,高翿作“○而锐之”。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字。奕本惟此句下有音义云:“○音揣,量
也。”案“量”之义即“揣”字。左传所称“揣高卑”,是或“○”为“揣”
字古文欤?谦之案:“揣”乃老子书中方言。扬雄方言十三“揣,试也”,郭
璞注:“揣度试之。”以试训揣,义不明。“揣”应训摧,顾欢注:“治也。”
集韵:“‘揣’,冶击也。”皆是。
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揣”字,引古老子作○,傅奕本作“○”,即古
“揣”字。
孙诒让曰:“○”即“揣”之或体,见集韵四纸。然以注义推之,“揣”
字当读为“捶”(集韵三十四梁文以“○”为或“捶”字,二字古本通也)。
王云:“既揣末令尖,锐之令利。”即谓捶锻钩针,使之尖锐(河上公本“梲”
作“锐”)。淮南子道应训云:“大马之捶钩者。”高注云:“捶,锻击也。”说
文手部云:“揣,量也,一曰捶之。”盖揣与捶声转字通也。傅校“揣”作“○”,
于文无异,而训为量,则非其义。
易顺鼎曰:“梲”字当从河上本作“锐”。说文:“梲,木杖也。”梲既
为木杖,不得云“揣而梲之”。释文虽据王本作“梲”,然言梲字“音菟夺反,
又徒活反”。考玉篇手部:“挩,徒活、兔夺二切,说文云:‘解也。’”木部
“梲”字两见,一之悦切,一朱悦切,并无“菟夺”“徒活”两音,则释文
“梲”字明系“挩”字之误。..实则王本作“锐”与古本作“挩”不同,
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势必摧衄。”是其证。文子微明篇、淮南
子道应训作“锐”,并同。谦之案:易说是也。马叙伦曰:“彭耜引释文正作
‘挩’,盖王本作‘挩’而读为‘锐’。”蒋锡昌曰:“刘惟永考异:‘严遵、
杨孚、王弼并同古本。’又引王本经文‘揣而锐之’,则刘见王本作‘锐’,
易氏谓王本作‘锐’是也。”武内义雄曰:“揣而梲之”,河上本作“锐”。按
王注云:“既揣末令尖,又锐之令利。”则王氏以“梲”字为“锐”之假借,
河上从正字作“锐”。
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谦之案:“堂”,释文:“本或作室。”范应元曰:“‘室’字,严遵、杨
孚、王弼同古本。”今案傅本亦作“室”,作“室”义优。说文:“室,实也。”
释名:“人物实满其中也。”陈碧虚所见严君平、王弼本亦作“室”。
富贵而骄,自遗其○。
严可均曰:“而骄”,御注作“而憍”。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作“○”,乃“咎”别构。
谦之案:楼正、司马光“骄”亦作“憍”,高翿本作“○”。“自遗其咎”,
治要作“还自遗咎”,室町本作“还自遗其咎”。玉篇:“‘咎’,说文云:‘灾
也,从人从各,各有相违也。’”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严可均曰:王弼作“功遂、身退”,傅奕作“成名、功遂、身退”,邢
州本作“名成、功遂、身退”。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功成、名遂、身退”。景福本
“道”下有“也”字。
谦之案:文子上德篇引:“功成、名遂、身退,天道然也。”淮南道应
训:“故老子曰:‘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也。’”亦均有“也”字。又“身
退”,开元御注本作“身○”。字鉴曰:“○,说文:‘却也,从月从■,从■。’
俗作退。”【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已、保、守、咎、道韵(之、幽通韵,已
协音酉,保音○)。
姚文田同。邓廷桢:保、守、咎、道韵。“保”,古音补阜切。“道”,
首声,古音在幽部。谦之案:已音以,碑本作“以”。以,之部,保、守、
咎,幽部,道,之、幽二部并入,此之、幽通韵。应包括“盈之”“锐之”
二“之”字,即之、以、之、保、守、咎、道为韵。又高本汉以“骄”字协
已、保、守、咎、道为韵。奚侗曰:已、保、守、咎、道为韵。之、尤互转,
如易恒以“道”韵“已”“始”也。江永古韵标准上声第十一部“保”字,
本证:“永言保之”韵考、寿,“他人是保”韵栲、杻、扫、考,“南土是保”
韵宝、舅,“王躬是保”韵考。旁证:老子“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
堂,莫之能守”。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傅奕本同,河上、范应元本四十字,
王弼本三十九字。河上题“运夷第九”,王本题“九章”,范本题“持而盈之
章第九”。
第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严可均曰:“能无离”,傅奕及近刻王弼句末有
“乎”字,下五句皆然。
俞樾曰:河上公本无“乎”字,唐景龙碑亦无“乎”字,然淮南道应
引老子曰:“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则古本固
有“乎”字。
谦之案:“乎”字系衍文。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乙、丙、英
伦诸本,均无‘乎’字,以后各‘乎’字同。”李道纯曰:“‘抱一能无离’
已下六句,加一‘乎’字,非。”首“载”字,按郭忠恕佩觿卷上:“是故老
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云:“唐玄宗诏:‘朕钦承圣训,覃思玄宗,顷
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属上文。及乎议定,众以为然,遂错综真诠,
因成注解云。’”孙诒让札迻:“案旧注并以‘天之道’断章,而读‘载营魄
抱一’为句,淮南子道应训及群书治要三十九引‘道’下并有‘也’字,而
章句亦同。楚辞远游云:‘载营魄而登霞兮。’王注云:‘抱我灵魂而上升也。’
屈子似即用老子语。然则自先秦、西汉至今,释此书者,咸无异读。惟册府
元龟载唐玄宗天宝五载诏云:‘顷改道德经“载”字为“哉”,仍隶属上句,
遂成注解。’郭忠恕佩觿则云:‘老子上卷改载为哉。’注亦引玄宗此诏。检
道经三十七章王本及玄宗注本,并止第十章有一‘载’字,则玄宗所改为‘哉’
者,即此‘载’字;又改属上章‘天之道’为句。今易州石刻玄宗道德经注
仍作‘载’读,亦与旧同者,彼石立于开元二十年,盖以后别有改定,故特
宣示,石刻在前,尚沿旧义也。‘载’‘哉’古字通,玄宗此读,虽与古绝异,
而审文校义,亦尚可通。天宝后定之注,世无传帙,开元颁本虽石刻具存,
而与天宝诏两不相应。近代毕沅(考异)、钱大昕(潜研堂金石跋尾)、武亿
(授堂金石跋)、王昶(金石萃编)考录御注,咸莫能证核。今用诏文推校
石本,得其○迹,聊复记之,以存异读。”次“抱”字,傅本、高翿本作“袌”。
毕沅曰:“诸本‘袌’并作‘抱’,案袌,褱也,抱同捊,取也,义异,应用
‘袌’字。”谦之案:毕说非也。广韵号部“袌,衣襟”,又云:“今朝服衣。”
与“抱”字义别。经文四十二章“万物负阴而抱阳”,六十四章“合抱之木”,
十九章“见素抱朴”,二十二章“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傅奕本皆作“袌”。
毕沅曰:“‘袌’作‘抱’,非也。流俗所行,河上公、王弼诸本并作‘抱’
矣。”毕说不如何据。广韵“袌”字上有“菢”字,注“鸟伏卵”,疑为“抱”
字正字,义较“袌”字为优。
刘师培曰:案素问调精论云:“取血于营。”淮南子俶真训云:“夫人之
事其神,而娆其精营(句),慧然而有求于外(高注“营慧”连读,失之),
此皆失其神明,而离其宅也。”法言修身篇云:“荧魂旷枯,糟莩旷沈。”此
之“营魄”,即素问、淮南所言“营”,法言所谓“荧魂”也。楚辞远游“载
营魄而登遐兮”,王注:“抱我灵魂而上升也。”以抱训载,以灵魂训营魄,
是为汉人故训。载营魄者,即安持其神也。载、抱同义。至于此文“乎”字,
当从河上本、景龙碑衍,下文诸“乎”字亦然。
谦之案:刘说虽是,但以灵魂训营魄,似有未至。魄,形体也,与魂
不同,故礼运有“体魄”,郊特牲有“形魄”。又魂为阳为气,魄为阴为形。
高诱注淮南说山训曰:“魄,人阴神也,魂,人阳神也。”王逸注楚辞大招曰:
“魂者阳之精也,魄者阴之形也。”此云营魄即阴魄。素问调精论“取血于
营”,注:“营主血,阴气也。”又淮南精神训:“烛营指天。”知营者阴也,
营训为阴,不训为灵。“载营魄抱一”,是以阴魄守阳魂也。抱如鸡抱卵,一
者,气也,魂也,抱一则以血肉之躯,守气而不使散泄,如是则形与灵合,
魄与魂合,抱神以静,故曰:“能无离?”专气致柔,能婴儿?谦之案:经
纶堂本无“乎”字,下同。“婴”作“○”,注亦作“○”。景福本同。
“气”,范本作“■”。“能”下,傅奕本、室町本有“如”字。又淮南道
应训引“致”作“至”。奚侗曰:“傅奕本‘能’下有‘如’字,乃增字以足
其谊。淮南道应训引‘能’下有‘无’字,盖涉‘无离’‘无为’‘无疵’‘无
知’等‘无’字而衍。庄子庚桑楚篇引老子曰:‘能侗然乎?能儿子乎?’
与此文例正同。”谦之案:“气”字为华夏先哲之素朴唯物主义思想。老子之
“专气”,即管子内业之“抟气”,所谓“抟气如神,万物备存”(尹注“抟
谓结聚也”)。又曰:“此气也,不可止以力。”“心静气理,道乃可止。”皆与
专气致柔说同。又心术下与内业均引“能抟气乎?能一乎?能勿卜筮而知吉
凶乎?能止乎?能已乎?能勿求诸人而得之己乎”?此与庄子庚桑楚篇文
同,而此文之前,引“老子曰卫生之经”。则又可见老子书中实包含古代医
家之言。又孟子“志壹则动气”,注:“志之所向专一,则气为之动。”亦与
专气之说相近。
涤除玄览,能无疵?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四
达,能无知?奚侗曰:“玄”借为“眩”。荀子正论篇“上周密,则下疑玄矣”,
杨注:“玄,或读为眩。”是其例。文子上德篇、淮南主术训均云:“心有目
则眩。”“玄览”犹云妄见。涤除妄见,欲使心无目也。心无目则虚壹而静,
不碍于物矣。淮南泛论训“故目中有疵”,高注:“疵,赘也。”严可均曰:“爱
人”,各本作“爱民”。“能无为”,王弼作“无知”。“能为雌”,河上作“无
雌”。“能无知”,王弼作“无为”。
罗振玉曰:“爱民”,景龙本避讳作“人”。“国”下,敦煌丙本作“而
无知”,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无为”。“天门”,敦煌丙本作“天地”。
“阖”下,敦煌丙本作“而为”,景龙、御注、英伦三本均作“能为”。“达”
下,敦煌丙本作“能无为”,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能无知”。
李翘曰:“爱国治民”,河上本“治”作“活”,讹。“天门开阖”,成疏
曰:“河上公本作‘天地开阖’。”“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淮南道应训作“明
白四达,能无以知乎”。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爱民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明白
四达能无知”?其义并胜,当从之。“爱民治国能无为”,即孔子“无为而治”
之旨。“明白四达能无知”,即“知白守黑”之义也。王弼本误倒之。河上公
本两句并作“无知”,则词复矣。
“天门开阖能无雌”,义不可通,盖涉上下文诸句而误。王弼注云:“言
天门开阖,能为雌乎?则物自宾而处自安矣。”是王弼本正作“能为雌”也。
河上公注云:“治身当如雌牝,安静柔弱。”是亦不作“无雌”。故知“无”
字乃传写之误,当据景龙本订正。
谦之案:俞说是也。景龙本“为雌”,敦煌本、傅、范本均同。范应元
曰:“河上公并苏注皆作‘为雌’,一本或作‘无雌’,恐非经义;盖当经中
有‘知其雄,守其雌’也,理亦当作‘为雌’。”今案石本如邢玄、景福、庆
阳、磻溪、楼正,诸王本如道藏本、集唐字本,皆作“为雌”,与景龙同。
纪昀校聚珍本亦云:“案王注义,‘无’似作‘为’。”又刘惟永道德真经集义
引王本经文,与景龙亦同,惟每两句加一“乎”字。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谦之案:“生而不有”下两句,与二章文同。“恃”,河上本作“侍”,
庄子达生篇引“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同此。顾本成疏:“故施为利物,亦
无思造之可恃也。”又庄子大宗师成疏:“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岂雄据成绩,
欲处物先耶?”是成所见本亦作“恃”。“是谓玄德”句,经文中共三见,五
十一章“生而不有”下四句同此。六十五章“常知楷式,是谓玄德”,奚侗
曰:“‘玄德’犹云至德,以其深远,故云玄也。”此盖赞叹之辞,故不避重
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离、儿、疵、为、疵(雌)、知韵(歌、支通
韵,离协音黎,为协音惟。案“雌”字江本误作“疵”)。有、恃、宰韵(之
部,宰音梓)。姚文田、邓廷桢:离、儿、疵、知、雌、知韵。谦之案:离、
为,歌部,儿、雌、知,支部,为,古音怡,此歌、支通韵。又有、恃、宰、
德为韵。奚侗,高本汉同。陈柱以离、儿、疵、知、雌、为、之、有、恃、
宰、德为韵,则不但歌、支通韵,之、支亦通也。第二十八章雌、溪、离、
儿,亦歌、支通韵。张耕古韵发明凡例云:“楚人歌、戈转支,江淮寒、桓
转歌,此全部流变不可改者。”由此可证老子书中多存楚方音。顾炎武唐韵
正卷二五支:“离”,古音罗,引老子此章及第二十八章。又庄子马蹄篇:“同
乎无知,其德不离。”在宥篇:“若彼知之,乃是离之。”始以“离”“为”二
字与“知”为韵。
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二部论之曰:“如‘离’字,少司命篇曰:‘悲莫
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顾氏误解之,谓上句不入韵。然老子以‘离’
韵儿、疵、雌、知、溪,庄子两以‘离’韵知,此其灼然者。老、庄用‘离’
字音皆变,则屈子用‘离’字宁必其音罗乎?”张耕古韵发明第一类引此,
并云:“江氏所举少司命之离韵,当从楚方音。
老、庄皆楚人,故与楚声合,诸韵皆当如此分别读之。”邓廷桢曰:此
章用韵颇为出入。
“离”,古读若罗。诗新台与施韵,施古音它;易离九三爻辞与歌、嗟韵,
嗟古音磋;未有与支、脂部字为韵者。而此章以韵儿、疵、雌、知,“疵”“雌”
皆此声,隶脂部。
诗新台以“泚”韵“瀰”,车攻以“柴”韵“佽”,“泚”“柴”皆此声
也;而此章以韵离、儿、知,儿、知,并隶支部。“知”字诗凡六见,皆与
支、觿、枝、伎、箎等字为韵,而此章以韵离、疵、雌,并与三百篇不合。
惟诗小弁“尚求其雌”,与伎、枝、知为韵,已因音近而转,则疵、雌、知
为韵有可援据。又“能无知乎”之“知”,一本作“为”,“为”古音讹,正
与离韵。则一本作“为”,不误;其作“知”者,或传写之讹也。又顾炎武
唐韵正卷十四十四有:“有”,古音以。引老子:“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
而不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名亦既有,夫
亦将知止,知止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绝巧弃利,
盗贼无有。”“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右景龙碑本六
十三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弼本六十九字,傅、范本七十二字。
河上本题“能为第十”,王弼本题“十章”,范应元本题“载营魄章第
十”。
第十一章
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
罗振玉曰:敦煌乙、丙本、景龙、广明本均作“卅”。
谦之案:景龙作“三十”,敦煌、广明作“卅”,罗误校。又室町本亦
作“卅”。
吴云曰:“卅,诸本作三十。”是也。玉篇:“卅,先阖切,三十也。”
又“辐”字,疑本或作“輹”。易小畜“舆,脱辐”,释文:“‘辐’,本作‘輹’。”
说文引作“輹”。夏竦古文四声韵出“輹”字,引古老子,无“辐”字。
毕沅曰:本皆以“当其无”断句。案考工记“利转者,以无有为用也”,
是应以“有”字断句。下并同。杨树达曰:“无有”为句,“车之用”句不完
全,毕说可酌。
钱坫曰:考工记曰:“轮辐三十,象日月。”日三十日而与月会,辐数
象之,老子亦云。又曰:“辐所凑,谓之毂。”老子曰:“三十辐共一毂,当
其无有,车之用。”河上公说:“无有谓空处。”故考工记注亦云:“利转者,
以无有为用也。”说文解字:“毂,辐所凑也。”言毂外为辐所凑,而中空虚
受轴,以利转为用(车制考,见清经解续编卷二百十六)。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
纪昀曰:按“埏”各本俱作“埏”,惟释文作“挻”。
罗振玉曰:今本作“埏”,释文出“挻”字,知王本作“挻”,今据改。
御注本同。
景龙本、敦煌丙本作“埏”。
马叙伦曰:说文无“埏”字,当依王本作“挻”。
谦之案:“埏”“挻”义通,不必改字。说文:“挻,长也,从手从延。”
字林:“‘挻’,柔也,今字作‘揉’。”朱骏声曰:“凡柔和之物,引之使长,
抟之使短,可折可合,可方可圆,谓之挻。”王念孙曰:“‘挻’亦和也。
老子:‘挻埴以为器。’河上公曰:‘挻,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
食之器。’太玄玄文:‘与阴阳挻其化。’萧该汉书叙传音义引守忠注曰:‘挻,
和也。’淮南精神篇:‘譬犹陶人之克挻埴也。’萧该引许慎注曰:‘挻,揉也。’
齐策:‘桃梗谓土偶人曰:“子西岸之土也,挻子以为人。”’高诱曰:‘挻,
治也。’义与和相通。”由上知“挻”有揉挻之义,惟经文自作“埏”。夏竦
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埏○”,文选西征、长笛赋注引作“埏”。又荀子性
恶篇:“陶人埏埴以为器。”又云:“陶人埏埴而生瓦。”注:“埏音膻,击也;
埴,黏土也。”又庄子马蹄篇:“陶人曰:‘我善治埴。’”崔云:“土也。”司
马云:“埴土可以为陶器。”文谊均与老子同,当从之。
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谦之案:景龙碑本止此句为一章。
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严可均曰:“有之以为利”,各本句上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乙、丙三本均无“故”字。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辐、毂韵。案释文:“‘辐’音
福,车辐。
‘毂’,古木反,车毂。”顾炎武唐韵正下平声九麻:“‘车’,古音居。王
应麟曰:‘古“车”本音“居”,至说文始有“尺遮”之音,乃自汉而转其声。
陆氏释文引韦昭云:古皆“尺遮”反,后汉始有“居”音,非也’。”右景龙
碑本一章二句、四十八字,敦煌本四十七字,河上、王弼、傅、范本四十九
字。河上题“无用第十一”,王本题“十一章”,范本题“三十辐章第十一”。
第十二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五味令人口爽;谦之案:牟融理惑论
引首二句同,文选七命注引第二句同。七发注引作“五味实口爽伤”。左传
昭公二十五年正义引:“五味令人口臭,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文
次稍不同。又庄子天地篇曰:“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
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惾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
厉爽;五曰趣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淮南子精神训曰:
“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哗耳,使耳不聪;五味乱口,使口爽伤;趣舍
滑心,使行飞扬。此四者,天下之所养性也,然皆人累也。”文谊皆本此章。
奚侗曰:广雅释诂三:“爽,败也。”楚辞招魂“厉而不爽些”,王注:
“楚人名羹败曰爽。”古尝以爽为口病专名,如列子仲尼篇:“口将爽者,先
辨淄、渑。”庄子天地篇:“五味浊口,使口厉爽。”淮南子精神训:“五味乱
口,使口爽伤。”疑“爽”乃“○”之借字,由○亡谊引申为败为伤。
于省吾曰:按“爽”“丧”二字,音义古并通。免○“王在周昧○”,“○”
即“丧”,“昧丧”即“昧爽”。诗皇矣“受禄无丧”,即受禄无爽也。五味令
人口丧,言五味令人丧其口之本然也。河上公训“丧”为“亡”,义正相符。
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谦之案:“田猎”,永乐大典本作“畋”,道藏
本作“田”。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乙、丙、御注诸本均作‘田’。”
案宋书谢灵运山居赋,文选七命注,引作“田”,与此石同。“田”假借为“畋”,
说文段注:“‘田’即‘畋’字。”易师“田有禽”,周礼田仆“以田、以鄙”,
注:“猎也。”又按“猎”字,罗云:“敦煌两本均作‘獦’,乃‘猎’之别构。”
案罗卷乙本作“○”,丙本作“○”,颜氏家训书证篇所云“猎化为獦”是也。
贾谊新书势卑篇:“不獦猛兽,而獦田彘,..所獦得毋小?”“獦”即“猎”
之别构。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故去彼取此。
谦之案:牟子理惑论引无“是以”二字,高本汉老子韵考所据本无“是
以圣人”四字。二章、七章同此。“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马其昶曰:“‘行
妨’,妨农事也。”以此可见老子为华夏重农学派之元祖。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盲、聋、爽、狂、妨韵(阳、东通韵,盲音
芒,聋协音郎,爽,平声)。腹、目韵(幽部)。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聋”
字,误。又盲、聋,东部,爽、狂、妨,阳部,此东、阳通韵。姚文田曰:
“‘聋’字从东转入。”奚侗曰:“东、阳两部古音相近。”吴棫韵补十阳:“聋,
卢黄切,耳病。易林:‘黈纩塞耳,使君闇聋。’”又引老子此章:“盲音茫。
爽音霜。”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盲”,古音武郎反,引老子此章,云:
“惟聋字非韵。”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一部:“聋,卢红切。战国策苏秦语:
‘舌敝耳聋,不见成功。’吕氏春秋:‘何以知其聋?以其耳之聪也。’按‘聋’
字以此为正。老子‘五色令人目盲’四句,‘聋’字入阳韵矣。顾氏谓‘聋’
字不入韵,非也。今时方音,犹有似此。”王念孙曰:“爽”字古读若“霜”,
正与明、聪、扬为韵。故老子“五味令人口爽”亦与盲、聋、狂、妨为韵。
而庄子天地篇“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五味浊口,使
口厉爽;趣舍滑心,使性飞扬”,即淮南所本也(读书杂志卷九)。江有诰曰:
爽,疏两切。按古惟读平声,至曹植释愁文“乱我情爽”,与掌、党协,始
作上声。当与阳部并收。老子检欲篇“五味令人口爽”,与聋、狂通韵(唐
韵四声正三十六养)。严可均曰:阳东声近,故阳可通东。烈文:公、疆、
邦、功协音;老子:聋、盲、爽、狂协音;卜居:长、明、通协音..此东、
阳通也(说文声类下篇阳类)。章炳麟曰:阳部转东者,如老子以盲、爽、
狂、与“聋”为韵(国故论衡小学略记)。
右景龙碑本四十九字,敦煌本与河上、王、傅、范本均同。河上题“检
欲第十二”,王本题“十二章”,范本题“五色章第十二”。
第十三章
宠辱若惊,贵大患若身。何谓宠辱?辱为下。
严可均曰:“何谓宠辱?辱为下”,王弼、傅奕作“何谓宠辱若惊?宠
为下”。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景福、敦煌丙诸本均无“若惊”二字。
景龙本“辱为下”,景福本作“宠为上,辱为下”。
李道纯曰:“宠为上,辱为下”,或云“宠为下”,不合经义。
俞樾曰:河上公本作“何谓宠辱?辱为下”。注曰:“辱为下贱。”疑两
本均有夺误。当云:“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河上公作注时,上
句未夺,亦必有注,当与“辱为下贱”对文成义,传写者失上句,遂并注失
之。陈景元、李道纯本均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上,辱为下”。可据以订
诸本之误。
劳健曰:“宠为上,辱为下”,景福本如此。傅、范与开元本诸王本皆
作“宠为下”一句;景龙与河上作“辱为下”一句。以景福本证之,知二者
皆有阙文。道藏、陈景元、李道纯、寇才质诸本并如景福,亦作二句。陈云:
“河上本作‘宠为上,辱为下’,于经义完全,理无迂阔。知古河上本原不
阙上句。”按“宠辱”,谓宠辱之见也;“为上”“为下”,犹第六十一章“以
其静为下”,“大者宜为下”,诸言为下之见也。盖谓以为上为宠,以为下为
辱,则得之失之,皆有以动其心,其惊惟均也。若从阙文作“宠为下”一句
而解,如以受宠者为下,故惊得如惊失,非其旨矣。作“辱为下”一句者,
更不可通。
武内义雄曰:按旧钞河上本作:“何谓宠辱?宠为上,辱为下。”诸王
弼本作:“何谓宠辱若惊?宠为下。”虽然,陆氏惟注“河上本无‘若惊’二
字”耳。今本王本“宠”字下“为”字之上,当脱去“为上辱”三字,河上
本似脱去“若惊”二字。盖王弼、河上两本相同,后河上本脱去“若惊”二
字,王本脱去“为上辱”三字,在后以两脱误本互校,遂生种种之异。
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
奚侗曰:吴澄本无“是谓宠辱若惊”六字,以下文例之,似是。
谦之案:林希逸亦无此六字。又“惊”借为“警”。易“震惊百里”,
郑注:“惊之言警戒也。”何谓贵大患若身?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
无身,吾有何患!
严可均曰:“有大患”,各本句末有“者”字;两“我”字,各本作“吾”。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丙本均无“者”字。二“吾”字,景龙及敦煌
乙、丙本均作“我”。
谦之案:“及”字,傅、范本作“苟”。范曰:“‘苟’字,应吉父、司
马公同古本。”盖“及”与“若”同义。王念孙曰:“‘及’犹‘若’也。..
老子曰:‘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言若吾无身
也。又曰:‘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言若其有事也。
‘及’与‘若’同义,故‘及’可训为‘若’,‘若’亦可训为‘及’。”(经
传释词)今证之古本,知“及”与“若”同,与“苟”字亦可互用。又“患”
下,室町本有“乎”字。
故贵身于天下,若可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若可寄天下。
严可均曰:“故贵身于天下”,御注作“故贵以身为天下”,与王弼同,
河上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若可托天下”,御注、王弼作“若可寄天下”,
河上作“则可寄于天下”,永乐大典作“则可以寄天下”。“若可寄天下”,河
上作“乃可以托于天下”,王弼作“若可托天下”,大典作“乃可以托天下”。
刘文典曰:庄子在宥篇:“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
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案“身于为天下”,义不可通,两“于”字疑当在“托”
字、“寄”字下。道经“厌耻第十三”,正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寄
于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者,乃可以托天下。”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作:“贵以
身为天下,焉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为天下,焉可以寄天下矣。”两“身”字
下亦并无“于”字。
谦之案:刘说非也。此段各本经文不同,惟庄子在宥篇云:“故君子不
得已而临邪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
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二“身”字下有“于”
字。又“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与景龙、遂州、敦煌三本相合;惟上
句衍一“为”字,下句衍一“于”字。
王念孙曰:庄子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爱以身于天下”。“于”犹“为”
也,后人依老子傍记“为”字,而写者因讹入正文。老子释文:“为,于伪
反。”此释文不出“为”字,以是明之。
王引之曰:“于”犹“为”也(此“为”字读去声)。老子曰:“故贵以
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子在宥篇作:“故
贵以身于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天下,则可以寄天下。”“于天下”
即“为天下”也。
谦之案:二王说是也。“于”“为”互训。庄子上文作“于天下”,下文
“为天下”,与碑本正相同。傅、范本作:“故贵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托天
下矣;爱以身为天下者,则可以寄天下矣。”范注“古本”二字,陈碧虚引
王弼本与傅、范同,当亦王之古本。
譣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云:“无物以易其身,故曰贵也,如
此乃可以托天下也。无物可以损其身,故曰爱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
亦“托天下”在“寄天下”之前。遂州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者,可托天
下;爱以身于天下者,可寄天下。”敦煌两本作:“故贵以身于天下,若可托
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各本大致与庄子文同,而以敦煌本为
优,当据校改。
又此二“若”字,与“则”字同义。王引之曰:“‘若’犹‘则’也。
老子曰:‘故贵以身为天下,若可寄天下;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庄
子在宥篇‘若’并作‘则’。”今案河上本、大典本亦作“则”,此其证也。
又“爱以身”,广明、景福二本作“爱身以”: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误校广
明作“爱以身与为天下者”,与景龙同。又“为天下”者,罗振玉道德经考
异误校景龙本“者”作“矣”,蒋锡昌竟沿其误。
举此一例,足见校书之难。
又案庄子让王篇曰:“夫天下之重也,而不以害其生,又况他物乎?唯
无以天下为者,可以托天下也。”又吕氏春秋贵公篇曰:“天下,重物也,而
不以害其生,又况于他物乎?惟不以天下害其生者,可以托天下。”文谊皆
出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以身、患为韵,实际非韵。陈柱:
五“惊”字韵,三“身”字韵,四“下”字韵。杨树达曰:“上文身、惊系
两节,不必强以为韵。”右景龙碑本七十八字,敦煌本同,王本八十一字,
河上本八十四字,范本八十五字,傅本八十八字。河上本题“猒耻第十三”,
王本题“十三章”,范本题“宠辱章第十三”。
第十四章
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谦之案:范本“夷”作“几”。
范应元曰:“‘几’字,孙登、王弼同古本。傅奕云:‘几者幽而无象也。’”
此引傅云,知傅本亦为后人所改,古本亦作“几”。作“几”是也,且与易
义相合。易系言“极深研几”,言“知几其神,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郑康成注:“几,微也。”与傅云正合。马叙伦谓草书“几”字似草书“夷”
字,音复相近,因讹为“夷”。
抟之不得,名曰微。
谦之案:“抟”,王本作“搏”。释文:“‘搏’音博,简文博各反。”遂
州本、敦煌本均误作“博”。易顺鼎曰:“‘搏’乃‘抟’之误。抟即淮南俶
真‘抟垸刚柔’之‘抟’。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手团曰抟。’是也。易干
凿度云:‘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列子天瑞篇亦同。
‘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抟’‘循’古音相近。”马叙伦曰:“庄子知
北游篇‘抟之而不得’,盖本此文,亦作‘抟’。列子作‘循’者,‘揗’之
借字。老子本文当作‘揗’。说文:‘揗,摩也。’礼记内则‘循其首’,亦借
‘循’为‘揗’。此作‘抟’者,亦借为‘揗’。”谦之案:易、马之说是也。
淮南子原道训:“是故视之不见其形,听之不闻其声,循之不得其身;无形
而有形生焉,无声而五音鸣焉,无味而五味形焉,无色而五色成焉。是故有
生于无,实出于虚。”此节正用老子本文。易干凿度、列子天瑞篇、淮南原
道训皆以“循之不得”与“视之不见”、“听之不闻”连文,知老子经文亦当
作“循”。“循”为“揗”假。
汉书李陵传:“数数自循其刀环。”注:“谓摩顺也。”说文:“揗,摩也,
从手,盾声。”朱骏声曰:“今抚揗字,以循为之。”抟之不得,即循之不得,
亦即抚摩之而不得其身也。
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谦之案:傅本“一”下有“一者”二字,文选头陀寺碑文注引同。又
庆阳、磻溪二本作“故复混而为一”,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作“混然为一”。
其上不曒,在下不昧。
谦之案:各本“在”并作“其”,作“其”是也。“曒”,河、玉、傅、
范并作“皦”,敦煌丙本作“皎”。毕沅曰:“皦或作曒,从日者非也。”案毕
说非是,辨见一章“常有,欲以观其徼”句下。
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
严可均曰:“绳绳”,大典作“绳绳兮”。
谦之案:傅、范本同。又辅行记引“名”下有“焉”字,引“复归于
无”无“物”字。
武内义雄曰:按释文唯出一“绳”字,谓“河上本作绳”,其意不可能
解。卢文弨考证谓“当是作绳绳”,王本既作“绳绳”,则河上本作“绳绳”,
亦无以异于王本。
旧钞河上本“绳绳”下有“兮”字,陆注本似脱去末一“兮”字。然
则此条王、河之差,只在“兮”字之有无耳。
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罗振玉曰:敦煌丙本无“谓”字。
谦之案:遂州本同。又“无物之象”,苏辙、李道纯、林希逸、吴澄、
董思靖各本均作“无象之象”,义长。
高亨曰:“按作‘无象之象’义胜。‘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句法一
律,其证一也。上句既云‘无物’,此不宜又云‘无物’,以致复沓,其证二
也。”今案:韩非解老篇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
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
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像之像。”其证三也。又遂州本“象”作
“像”。
是谓忽恍。
谦之案:“忽恍”二字,与御注、景福、河上、李道纯各本同。诸王本
作“惚恍”,傅、范本作“芴芒”。释文出“怳”字,陆希声、黄茂材、陈景
元、曹道冲各本作“惚怳”,道藏河上本作“忽怳”,要之“怳”“恍”字同。
奚侗曰:“‘忽怳’亦可倒言‘怳忽’,与‘仿佛’同谊。”蒋锡昌曰:“‘惚恍’
或作‘芴芒’,或作‘惚怳’,双声叠字皆可通用。盖双声叠字以声为主,苟
声相近,亦可通假。‘恍惚’亦即‘仿佛’..而老子必欲以‘恍惚’倒成
‘惚恍’者,因‘象’‘恍’为韵耳。”迎不见其首,随不见其后。
谦之案:各本二“不”字上有“之”字,御注、敦煌丙、英伦诸本均
无。广明本、室町本两句互易,文选头陀寺碑文同。吴云曰:“‘其后’二字
在‘迎之’之上,想二语倒转。”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严可均曰:“以语今之有”,各本作“御”。
谦之案:素问气交变大论第六十九曰:“余闻之,善言天者,必应于人;
善言古者,必验于今;善言气者,必彰于物。”老子此章,盖即善于言气者
也。而“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则是言古而有验于今。执古语今,可见
柱下史乃善用历史之术者。
刘师培曰:“有”即“域”字之假字也。“有”通为“或”,“或”即古
之“域”字。诗商颂烈祖“奄有九有”,毛传:“九域,九州也。”又“正域
彼四方”,毛传:“域,有也。”国语楚语“共工氏之伯九有也”,韦注:“有,
域也。”此文“有”字,与“九有”之“有”同。“有”即“域”,“域”即二
十五章“域中有四大”之“域”也。“御今之有”,犹言御今之天下国家也。
礼记中庸:“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此文“今之有”,与彼“今之世”略
同。
以知古始,是谓道已。
严可均曰:“以知古始”,御注、王弼作“能知”。
谦之案:诸河上本、广明本、景福本皆作“以知”。
吴云曰:“以知”,傅本作“能知”,与此石同。
谦之案:傅本与经幢不同,吴误校。
严可均曰:“是谓道已”,御注、河上作“道纪”,审观王弼注亦是“已”
字。
谦之案:作“纪”是也。“已”字无义。小尔雅广言:“纪,基也。”“纪”
即借为“基”,“道纪”即“道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夷、希、微、诘、一、昧、物韵(脂部,昧
音密),状、象、恍韵(阳部,恍,去声),首、后韵(幽、侯合韵),有、
始、纪韵(之部)。谦之案:“夷”,范本作“几”,江氏二十一部谐声表与夷、
希、微三字均属脂部。首,幽部,后,侯部,幽、侯合韵。姚文田:夷、希、
微韵(五齐平声),诘、一韵(四■入声),昧、物韵(二月入声),状、象、
恍韵(十六庚去声),首、后、道、有韵(十四○上声),始、纪韵(四之上
声)。“后”字与“侯”通谐,“有”从之转入。
邓廷桢同,惟未及首、后、道、有。诘,吉声,诘、一,至部之入声
也。奚侗:夷、希、微韵,诘、一、昧、物韵,首、后、道、有、始、纪韵。
由诸家分合所见不同,益知经文其初自多相协也。如首、后为韵,而顾炎武
乃疑“‘后’古无与‘首’为韵者,老子‘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
乃散文,非韵也”(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则亦不知幽、侯合韵,而老子哲
学诗之真面目竟熟视而无■矣。孔广森诗声类八脂类曰:“在古本无去入之
别。”其可旁证者,引老子:“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
物。”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八物曰:“‘物’,文弗切。按古有去声,当与未部并
收。老子赞玄篇‘复归于无物’,与‘昧’协。”邓廷桢曰:“昧、物为韵,
从未从勿之字,古音同部。说文曶、昧二字相次。曶云:‘尚冥也。’昧云:
‘昧爽,旦明也。’声同义近,故字亦连文。司马相如传‘曶爽暗昧’,韦昭
读‘曶’为梅愦切,皆可为未声、勿声同部之证。”右景龙碑本九十二字,
敦煌本注九十字(实九十一字),河、王本九十四字,傅本一百字,范本九
十五字。河上本题“赞玄第十四”,王本题“十四章”,范本题“视之不见章
第十四”。
第十五章
古之善为士者,俞樾曰:河上公注曰:“谓得道之君也。”则“善为士
者”,当作“善为上者”,故以得道之君释之。“上”与“士”形似而误耳。
谦之案:俞说非也。依河上公注,“善为士者”,当作“善为道者”。傅
奕本“士”作“道”,即其证。毕沅曰:“‘道’,河上公、王弼作‘士’。”案:
作“道”是也,高翿本亦作“道”。马叙伦曰:“后汉党锢传引作‘道’,依
河上注,盖河上亦作‘道’字..譣文,‘道’字为是。今王本作‘士’者,
盖六十八章之文。”又案此句与六十五章“古之善为道者”谊同,与下文“保
此道者”句亦遥应。
微妙玄通,深不可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蒋锡昌曰:史记老
子列传:“老子曰:‘..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皆此文“微
妙玄通,深不可识”之谊也。
易顺鼎曰:文选魏都赋张载注引老子曰:“古之士,微妙玄通,深不可
识。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颂。”……作“颂”者古字,作“容”者今字。..
强为之容,犹云强为之状。
陈柱曰:“颂”之籀文为“○”,则“容”亦古假借字,不必改。
谦之案:“不可识”,范本作“不可测”,注云“古本”。
豫若冬涉川,严可均曰:河上“豫”作“与兮”,王弼作“豫焉”。
罗振玉曰:“豫”,释文:“本或作‘懊’。”“焉”,景福本作“兮”。景
龙、御注、敦煌丙本无“焉”字。
李道纯曰:“豫兮若冬涉川”,或云“与兮”,或以下六句、三句无“兮”
字者,非也。
犹若畏四邻,严可均曰:“犹”,河上、王弼作“犹兮”。
王昶曰:诸本“犹”下亦有“兮”字,陆希声至元本二句并与此同。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均无“兮”字。
谦之案:叶梦得岩下放言上曰:“先事而戒谓之豫,后事而戒谓之犹。
犹豫本二兽名。古语因物取义,往往便以其物名之,后世沿习,但知其义,
不知其物,遂妄为穿凿,未有不误者。”今按尔雅释兽“犹如麂,善登木”,
释文引尸子:“犹,五尺大犬也。”说文犬部:“犹,玃属。一曰:陇西谓犬
子为猷。”又颜氏家训书证篇:“犹,兽名也,既闻人声,乃豫缘木,如此上
下,故称犹豫。”汉书高后纪“计犹豫未有所决”,师古曰:“犹,兽名也。
尔雅曰:‘犹如○,善登木。’此兽性多疑虑,常居山中,忽闻有声,即恐有
人且来害之,每豫上树,久之无人,然后敢下,须臾又上,如此非一,故不
决者称犹豫焉。一曰:陇西俗谓犬子为犹。犬随人行,每豫在前,待人不得,
又来迎候,故云犹豫也。”“犹豫”一作“犹与”。史记吕后纪“犹与未决”,
索隐:“犹,猿类也,卬鼻长尾,性多疑。”汉书霍光传“不忍犹与”,注:“犹
与,不决也。”又作“冘豫”。后汉书窦武传注:“冘豫,不定也。”又高诱注
吕览作“由与”。王念孙读书杂志(卷四之一)谓:“犹豫双声字,犹楚辞之
言夷犹耳,非谓兽畏人而豫上树,亦非谓犬子豫在人前。”二说均可通,王
说为胜。此云若冬涉川者怯寒,若畏四邻者惧敌,犹兮与兮,迟回不进,盖
因物而状其容如此。
俨若客,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俨”下有“兮其”二字。
王昶曰:河上公作“俨兮其若客”,王弼作“俨兮其若容”。案“客”
字与下文释、朴、谷、浊等四字为韵,作“容”者非也。
陈柱曰:王弼本“客”作“容”。罗振玉云:“景福本作‘客’,景龙、
英伦、御注诸本均作‘俨若客’。”柱按傅奕本亦作“俨若客”,作“客”者
是也。客、释为韵。
作“容”者,因上文“强为之容”而误耳。
涣若■将释,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涣兮若冰之将释”,下三句皆
有“兮”字。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御注三本均作“涣若冰将释”。
武内义雄曰:敦本“释”作“汋”。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汋”。
刘师培曰:文子上仁篇作“涣兮其若冰之液”。疑老子古本作“液”。“将
释”二字,系后人旁记之词,校者用以代正文。
易顺鼎曰:考工记弓人注:“液,读为醳。”山海经北山经曰:“液,音
悦怿之怿。”“醳”“怿”皆与“释”通..顾命“王不怿”,马本作“不释”,
是其证也。“液”音义与“释”同,故可通用。
蒋锡昌曰:说文:“释,解也。”“液,水尽也。”冰可言解,而不可言
水尽,谊固以“释”为长。然“释”古亦假“液”为之。礼记月令“冰冻消
释”,释文:“释,本作液。”是其例也。文子作“液”者,假字;老子作“释”
者,乃本字也。
敦若朴,混若浊,旷若谷。
严可均曰:御注作“旷若谷,浑若浊”,河上作“旷兮其若谷,浑兮其
若浊”。王弼与河上同,“浑”字作“混”。
王昶曰:邢州本作“混若朴,旷若谷,混若浊”,句法与此同;“敦”
作“混”,疑涉下文而误。
魏稼孙曰:“敦若朴”,“朴”八见,惟“镇之”句,御注作“朴”,余
作“扑”。
严于“朴”、“朴虽小”、“之朴”三条,校“朴”“扑”字赘漏。按木旁
隶字多借手,唐人行押更无一定,当着此最后一句,后校可省。
谦之案:“混”与“浑”同。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
河上、顾欢、李道纯、范应元各本均作“浑”。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九曰:“混、
浑古同声。”熟能浊以静之?徐清。
魏稼孙曰:碑皆以“熟”为“孰”,御注“成之熟之”作“熟”,余作
“孰”,严失校。
谦之案:古无“熟”字。“熟”,说文作:“孰,食饪也。”礼记礼运:“然
后饭腥而苴孰。”汉书严安传:“五谷蕃孰。”“孰”、“熟”可通用,加“火”
乃后起字。
公羊隐元传:“王者孰谓?”论语:“孰不可忍也?”注:“谁也。”谁、
孰亦一声之转。
毕沅曰:河上公作:“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或说作“止”者,
与下“久”字为韵,当是也。
安以动之?徐生。
严可均曰:御注作“安以久”,河上、王弼作“孰能安以久”。大典作
“孰能安以”,无“久”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并无二“孰能”字。
谦之案:此二句各本经文不同。傅本作:“孰能浊以澄靖之,而徐清?
孰能安以久动之,而徐生?”范本上句少一“澄”字,下句同。广明本作:
“孰能浊以静,动之以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以□□(“徐生”二字已泐)?”
又“徐”字有宽舒迟缓之义。
说文:“徐,缓也。”尔雅释天李注:“徐,舒也。”释地李注:“淮、海
间其气宽舒,禀性安徐,故曰徐。”“浊以静之,徐清”,与“安以动之,徐
生”为对文。吴澄曰:“浊者,动之时也,继之以静,则徐徐而清矣。安者,
静之时也,静继以动,则徐徐而生矣。”保此道者,不欲盈。
毕沅曰:高诱淮南子注云:“保,本或作服。”马叙伦曰:按庄本淮南
道应训引“保”作“复”,汪本引同此。文子守弱篇引作“服”。伦谓“保”、
“复”、“服”,之、幽二类通假也。
蒋锡昌曰:保、复、服虽可通假,然应从庄本淮南作“复”。说文:“复,
往来也。”段注■部曰:“返,还也。”“还,复也。”皆训往而仍来,是复与
返还谊同。四十章“反者道之动”,反即返。“复此道者,不欲盈”,犹言返
此道者,不欲盈也。
夫唯不盈,能弊复成。
严可均曰:御注作“故能弊不新成”,河上作“故能蔽不新成”,大典
作“故能敝不新成”。按弼注“蔽,覆盖也”,当与河上同。
洪颐烜曰:“故能蔽不新成”,案“蔽”字与“新”对言之,“蔽”即“敝”
字。
下文“弊则新”,释文作“蔽”。论语子罕“衣敝缊袍”,释文:“弊,
本作敝。”庄子逍遥游篇“孰弊弊焉”,释文:“司马本作蔽。”古字皆通用。
俞樾曰:“蔽”乃“敝”之假字。唐景龙碑作“弊”,亦“敝”之假字。
永乐大典正作“敝”。“不新成”三字,景龙碑作“复成”二字。然淮南子道
应篇引老子曰:“服此道者,不欲盈,故能弊而不新成。”则古本如此。但今
本无“而”字,于文义似未足耳。
易顺鼎曰:疑当作“故能蔽而新成。”“蔽”者,“敝”之借字;“不”
者,“而”之误字也。“敝”与“新”对,“能敝而新成”者,即二十二章所
云“敝则新”,与上文“能浊而清,能安而生”同意。淮南道应训作“故能
蔽而不新成”。可证古本原有“而”字,“不”字殆后人肊加。文子十守篇作
“是以蔽不新成”,亦后人所改。诸本或作“而不成”者,或作“复成”者,
皆不得其谊,而以意改之,不若以本书证本书之可据也。
谦之案:钱大昕曰:“‘故能蔽不新成’,石本作‘能弊复成’,远胜他
本。”是也。傅本作“是以能敝而不成”,脱一“新”字,与老子义相反。易
说以“敝则新”证此文当作“故能蔽而新成”,其说亦较俞樾“宁损蔽而不
敢新鲜”之说为胜。如陈继儒老子隽,谓“能敝不新成者,不变不易,百年
如一日矣”,真迂腐之极。惟譣文,“能蔽复成”,当与上文“复此道者不欲
盈”句相应,则“蔽而新成”不如景龙、遂州及李荣、司马光本作“蔽而复
成”,为更与老子义相合也明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通、容韵(东部),川、邻韵(文、真通韵,
川音春)。
客、释韵(鱼部,释,书入声),朴、谷、浊韵(侯部,朴,旁木反,
浊,宅木反)。
清、生、盈、盈、成韵(耕部)。又奚侗、高本汉皆以客、释、朴、谷、
浊为一韵,姚文田以客、释为一韵(五昔入声),朴、谷、浊为一韵(六屋
入声)。高本汉“豫兮”作“懊兮”,“懊”与“犹”韵,“俨”与“涣”韵,
“敦”与“混”韵。俨、涣实际非韵。“客”一作“容”,“释”又作“汋”
作“液”,皆韵。又“孰能浊以静之,徐清”,“静”上有“止”字,一作“澄”,
“止”与下“久”字为韵,“澄”与下“清”字及生、盈、成为韵。又案此
章碑本删去“兮”字,致失五千言楚声之妙,当以他本正之。谭献复堂日记
(五)称:“易州石刻助语最少,论者以为近古。傅奕定本在石本前,语助
最繁,疑皆失真,过犹不及。”正谓此也。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生”,
所庚切,当作所争。引老子:“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
倾。”“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动之?徐生。保此道者,不欲盈。
夫惟不盈,故其蔽不新成。”“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
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右景龙碑本八十字,敦煌
本注八十字(实七十九字),河上、王本九十七字,傅本九十八字,范本九
十九字。河上本题“显德第十五”,王本题“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
章第十五”。
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
谦之案:“致”字,景福本、河上本作“至”。“笃”字,景龙本、景福
本、赵孟俯本均作“○”。字鉴曰:“笃,说文:‘马行顿迟,从马,竹声。’
俗作○。”又室町本“极”字“笃”字下有“也”字。
谦之案:老子言“虚”共五见,惟五章“虚而不屈”,与此章“致虚极”,
似有虚无之义。广雅释诂三;“虚,空也。”西京赋“有凭虚公子者”,注:“虚,
无也。”虚有空窍之义,故训为空为无。然而虚无之说,自是后人沿庄、列
而误,老子无此也。
“虚而不屈,动而俞出”,此乃老子得易之变通屈伸者。邵雍曰“老子得
易之体”,正谓此也。“致虚极”即秉要执本,清虚自守之说,亦即论语“修
己以安百姓”。王通曰“清虚长而晋室乱,非老子之罪”,正谓此也。
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
严可均曰:王弼无“其”字。
纪昀曰:案“观”下河上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观”下均有“其”字。
蒋锡昌曰:按淮南道应训曰“吾以观其复也”,文子道原篇作“吾以观
其复”,均有“其”字。王本脱去,当据补正。王注“以虚静观其反复”,可
证也。
夫物云云,各归其根。
谦之案:“云云”,河上、王弼本作“芸芸”,傅、范本作“凡物○○”。
庄子在宥篇,文选江淹杂拟诗注引,与遂州碑本均作“云云”。案作“云云”
是。“○”、“芸”二字亦通。顾野王玉篇云部引老子:“凡物云云,复归其根。”
案“云”,不安静之辞也。吕氏春秋“云气西行,云云然冬夏不辍”,汉书“谈
说者云云”,并是也。
又“○”,玉篇云:“音云,又音运,物数乱也。”说文:“物数纷○乱
也。”义亦可通。一说“云云”是“○○”之省,奕用正字。又“芸”,河上
注老子:“芸芸者,华叶盛。”彭耜集注释文曰:“‘芸芸’,喻万物也,以茂
盛为动,以凋衰为静。‘云云’者,喻人事也,以逐欲为动,以息念为静;
义同。盖经有‘根’字,故作‘芸芸’。”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
知常曰明。
谦之案:“静曰复命”,御注、邢玄、庆阳、楼正、磻溪、王羲之、高
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与此石同。河上、王弼作“是谓复命”。
奚侗曰:“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
不知常,忘作,凶。
严可均曰:“忘作,凶”,各本作“妄作,凶”。河上或作“萎”,误也。
谦之案:“忘”“妄”古通。韩非解老篇“前识者,无缘而忘意度也”,
王先慎注:“‘忘’与‘妄’通。”左传襄二十七年注“言公之多忘”,释文:
“‘忘’,本又作‘妄’。”庄子盗跖篇“故推正不忘耶”,释文:“‘忘’,或作
‘妄’。”此“忘”“妄”古通之证。“忘作凶”即“妄作凶”也。此云“复命
曰常”,“不知常,妄作凶”,与易义相合。序卦传:“复则不妄矣,故受之以
无妄。”知常容,容能公,公能王,王能天,天能道,道能久,严可均曰:“容
能公”,御注、河上、王弼“能”作“乃”,下四句皆然。又“公能王”四句,
邢州本作“公能生,生能天”。
武内义雄曰:“知常”下诸本无“曰”字,旧钞河上本、广明幢并有。..
依注义,王本亦有“曰”字也。“公乃生”,诸王本“生”作“王”,今据敦
煌无注本及道藏次解本改正。
劳健曰:“知常容,容乃公”,以“容”、“公”二字为韵。“天乃道,道
乃久”,以“道”、“久”二字为韵。独“公乃王,王乃天”二句韵相远。“王”
字义本可疑,王弼注此二句云:“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
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周普”显非释“王”字。道藏龙兴碑本作“公
能生,生能天”,“生”字更不可通。按庄子天地篇云:“执道者德全,德全
者形全,形全者神全,神全者,圣人之道也。”此二句“王”字盖即“全”
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二字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
也。又吕览本生篇“天子之动也,以全天为故者也”,高注“全犹顺也”,可
补王注未尽之义。今本“王”字、碑本“生”字,当并是“全”之坏字,“生”
字尤形近于“全”,可为蜕变之验也。
没身不殆。
谦之案:御注本“没”作“殁”,傅、范本亦作“殁”。劳健古本考从
傅本作“没”,实误校。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笃、复韵(幽部),芸、根韵(文部),静、
命韵(耕部),常、明、常、凶、容、公、王韵(阳、东通韵,明音芒,凶
协虚王反,容协音王,公协音光)。道、久、殆韵(之、幽通韵、道协徒以
反,久音已,殆,徒以反)。谦之案:常、明、王,阳部,凶、容、公,东
部,阳、东通韵。又殆,之部,道、久,之、幽二部兼入,之、幽通韵。姚
文田以常、明为一韵(十六庚平声),凶、容、公为一韵(一东平声)。邓廷
桢同。顾炎武唐韵正卷五十二庚:“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
作弥郎反。”引老子:“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
“跂者不立,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知人者知,自知者明,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是谓微明,柔胜刚,弱胜强。”“见小曰明,守柔
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身殃,是谓习常。”“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又卷十四十四有:“久,古音几。”引老子:“天乃
道,道乃久,没身不殆。”“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有国之母,
可以长久。”又引杨慎曰:“孔子以前,久皆音几,至孔子传易方有韭音。临
彖传‘大亨以正,天之道也,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干象传‘亢龙有
悔,盈不可久也,用九天德,不可为首也’;大过象传‘枯杨生华,何可久
也,老妇士夫,亦可丑也’;离象传‘履错之敬,以辟咎也,黄离元吉,得
中道也;日昃之离,何可久也’。”然既济象传以韵惫、疑、时、来,杂卦传
以韵止,则几、韭二音两存之易传矣。老子:“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
寿。”按老子与夫子同时,老子书中“久”字三见,一韵殆,一韵母,一韵
寿。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六十六字,河上本六十八字,王、傅、
范本六十七字。
河上本题“归根第十六”,王本题“十六章”,范本题“致虚极章第十
六”。
第十七章
太上,下知有之;谦之案:礼记曲礼“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郑注:
“太上,帝皇之世,其民施而不惟报。”老子所云,正指太古至治之极,以
道在宥天下,而未尝治之,民相忘于无为,不知有其上也。“下知有之”,纪
昀曰:“‘下’,永乐大典作‘不’,吴澄本亦作‘不’。”今按焦竑老子翼从吴
澄本。又王注旧刻附孙矿考正云:“今本‘下’作‘不’。”作“不”义亦长。
其次,亲之豫之;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亲之、誉之”,王弼作“亲
而誉之”。
谦之案:傅奕本作“其次亲之,其次誉之”。
其次,畏之侮之。
严可均曰:河上“畏之”下有“其次”字。
李道纯曰:其次畏之,其次侮之,或云“畏之、侮之”者非。
于省吾曰:何氏校刊,诸本无下“其次”二字。纪昀谓大典“侮之”
上无“其次”二字。按作“其次畏之、侮之”者,是也。上句“其次亲而誉
之”,河上本“而”作“之”,是也。诸石刊本同(景龙本“誉”作“豫”,
二字古通)。二句相对为文。
“畏”应读作“威”,二字古通,不煩■證。广雅释诂:“侮,轻也。”“威”
与“侮”义相因,上句“亲”与“誉”亦义相因也。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信不足”,河上、王弼“足”下有“焉”字。“有不信”,
王弼“信”下有“焉”字。
王念孙曰:案无下“焉”者是也。“信不足”为句,“焉有不信”为句。
“焉”,于是也,言信不足,于是有不信也。吕氏春秋季春篇注曰:“焉,犹
于是也。”聘礼记曰:“及享发气焉盈容。”言发气,于是盈容也。..晋语
曰:“焉始为令。”言于是始为令也。三年问曰:“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
言先王于是为之立中制节也。管子揆度篇曰:“民财足,则君赋歛焉不穷。”
言赋歛于是不穷也。..后人不晓“焉”字之义,而误“信不足焉”为一句,
故又加“焉”字于下句之末,以与上句相对,而不知其谬也。谦之案:王说
是也。惟王知下“焉”字当衍,不知上“焉”字亦疑衍。御注、邢玄、庆阳、
楼正、磻溪、顾欢、高翿各本,上下句均无“焉”字,与此石同。
由其贵言。
严可均曰:“由其贵言”,御注“由”作“犹”,河上作“犹兮”,王弼
作“悠兮”。
陆德明曰:“悠”,孙登、张凭、杜弼俱作“由”,一本“犹”。
谦之案: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顾欢、高翿、彭耜、
范应元俱作“犹”。“由”与“犹”同。荀子富国“由将不足以勉也”,注:“与
犹同。”楚辞“尚由由而进之”,注:“犹豫也。”老子十五章“犹兮若畏四邻”,
与此“由其贵言”之“由”字谊同,并有思悠悠貌。故作“悠”字,义亦通。
成功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
谦之案:景福本、法京敦甲本作“成功遂事”,宜从之。“百姓谓我自
然”,河上本、王弼“谓”上有“皆”字。范应元本作“百姓皆曰我自然”;
庄子庚桑楚篇郭注引作“而百姓皆谓我自尔”;经训堂傅本作“百姓皆曰我
不然”。晋书王坦之废庄论曰:“成功遂事,百姓皆曰我自然。”皆川愿老子
绎解与晋书文同。
宋翔凤曰:“百姓皆谓我自然”,按白虎通义曰:“黄帝有天下号曰自
然,自然者,独宏大道德也。”此云“百姓皆谓我自然”,正述黄帝之语。下
文云“希言自然”,又申自然之义曰:“故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
于德。”即宏大道德之谓也。他书作“有熊”,形似而误。且有熊无宏大道德
之义。又列子记黄帝游华胥氏之国,屡言“自然而已”,故知自然为黄帝有
天下之号。
谦之案:宋说未必是,然自昔黄、老并称,论衡自然篇:“黄者黄帝也,
老者老子也。”黄、老宗自然,论衡引击壤歌:“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
而饮,耕田而食,帝力何有于我哉!”此即自然之谓也,而老子宗之。二十
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
然”,二十三章“希言自然”,六十四章“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观此
知老子之学,其最后之归宿乃自然也。故论衡寒温篇曰:“夫天道自然,自
然无为。”谴告篇曰:“黄、老之家,论说天道,得其实矣。”【音韵】此章江
氏韵读:誉、侮韵(侯、鱼通韵,誉,上声,侮协音武),焉、言、然韵(元
部)。谦之案:誉,鱼部,侮,侯部,侯、鱼通韵。高本汉以信、言、然为
韵。
陈柱:四“之”字韵,有、誉、畏、侮韵,焉、焉、言、然韵。誉从
与声,与、以古通。
侮从每声,每从母声。
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四十字,王、范本四十四字,
傅本四十七字。河上题“淳风第十七”,王本题“十七章”,范本题“太上章
第十七”。
第十八章
大道癈,有人义。智惠出,有大伪。
严可均曰:“有人义”,各本作“仁义”。“智惠出”,王弼作“智能”,
或作“慧知”,非。
洪颐烜曰:“智惠出,有大伪”,烜案“惠”当作“慧”。释文本作“知
慧”。说文:“惠,仁也,从心从○。”“慧,儇也,从心,彗声。”“惠”“慧”
不同。论语卫灵公“好行小慧”,释文“鲁读慧为惠”,是假借字。
纪昀曰:案“慧”“惠”古通。
谦之案:“癈”当作“废”。景龙、广明均作“癈”。字鉴曰:“废,放
肺切,说文‘屋顿也’,与笃癈字异。”又“人义”当从诸本作“仁义”,庄
子马蹄篇“道德不废,安取仁义”,即本此。
六亲不和,有孝慈。
严可均曰:“孝慈”,大典作“孝子”。
罗振玉曰:此三句“废”下“出”下“和”下,广明本均有“焉”字。
下“国家昏乱有忠臣”,“乱”下亦必有“焉”字,石泐不可见。
谦之案:室町本有“焉”字,与广明同,“乱”下亦有“焉”字。“六
亲”,王注:“父子、兄弟、夫妇也。”吕览论人篇曰:“何谓六戚?父母、兄
弟、妻子。”譣义作“孝慈”二字是。左传昭二十五年正义,诗小雅采芑孔
颖达正义,引老子有增字与误倒处,“孝慈”二字则同此石。
国家昏乱,有忠臣。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范本“有贞臣焉”引王本“贞”字同。
皆川愿本“忠臣”作“忠信”,与上“孝慈”对文。又“昏”字,宋刊河上
本、赵孟俯本、楼正本作“■”,敦、遂本、诸王本、傅、范本并皆作“昏”。
案说文:“昏,日冥也,从日氐省,一曰民声。”段注匡谬引戴侗六书故曰:
“唐本说文从民省,徐本从氏省,晁说之云因唐讳‘民’改为‘氏’也。然
则说文原作‘■’字,从日,民声,唐本以避讳减一笔,故云从民省。”丁
仲佑曰:“考汉碑‘■’为正字,‘昏’为别体。..又旧唐书高宗纪‘■’
字改‘昏’,在显庆二年十二月。据此知‘■’字因庙讳,故改从‘■’之
别体‘昏’。
试观唐显庆前之魏碑,凡‘■’皆从民,显庆后之唐碑,因避讳皆作
‘昏’。”(说文解字诂林辰集日部)【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义、
伪韵(十一麻去声)。邓廷桢:废、出亦韵。邓曰:“‘出’,古音读若易鼎初
六‘鼎颠趾,利出否’之‘出’。‘伪’,古音读若讹。尧典‘平秩南讹’,汉
书王莽传作‘南伪’。”又高本汉:废、义、出、伪隔句为韵,乱、臣为韵。
谦之案:“义”,古皆音“俄”。洪范“无偏无颇,遵王之义”,唐玄宗改“颇”
为“陂”,其敕略云:“朕三复兹句,常有所据,据下文并皆协韵,惟‘颇’
一字,寔则不伦,宜改为‘陂’。”吴棫曰:“古‘义’字皆音‘俄’,周官注
亦音‘俄’,故古文尚书本作‘无偏无颇,遵王之义’,以协俄音。唐明皇以
‘义’字今音为‘乂’,改‘颇’为‘陂’,以从今音,古音遂湮没矣。”今
证之以易:“鼎耳革,失其义也;覆公餗,信如何也。”中庸:“仁者人也,
义者宜也。”知老子此章“义”亦当音“俄”。“伪”字,案庄子知北游:“仁
可为也,义可亏也,礼相伪也。”伪亦属歌部,与为、亏协。顾炎武曰:“诗
‘民之讹言’,石经作‘伪言’;汉书王莽传‘以劝南伪’,师古‘读曰讹’;
郭璞注方言‘伪言讹’。”由此知义、伪合韵。又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曰:“此
章大、智、六、国相韵于上句之首,废、出、和、乱又协于上句之末。”则
又不但义、伪为句末之韵而已。
右景龙碑本二十六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二十八字,范本三
十字。河上本题“俗薄第十八”,王本题“十八章”,范本题“大道废章第十
八”。
第十九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纪昀曰:永乐大典“绝圣”二句在“绝仁”二
句之下。
武内义雄曰:遂州本“民”作“人”,盖避唐讳。
魏稼孙曰:“绝圣弃智”,御注“智”作“知”。
谦之案:遂州本、傅、范本亦作“知”,范本“弃”作“弃”,下二句
同。又庄子胠箧篇“故绝圣弃知,大盗乃止”,在宥篇“绝圣弃知,而天下
大治”,皆作“知”。
淮南道应训引老子作“智”。
绝民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严可均曰:“绝民”,各本作“绝仁”。
谦之案:“民”字涉上下文“民”字而误。
此三者,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魏稼孙曰:御注“为”上有“以”
字。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武内义雄曰:遂本“此三者言为”,景本“此三者为”,敦本“此三言
为”。
谦之案:范本无“此”字,傅本“不”作“未”,傅、范本“足”下有
“也”字。
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盗贼无有”下,即接“以为文不足,见素抱
朴,少私寡欲”,无“此三者”与“故令有所属”八字,疑此为旁记之言,
传写者误入正文。
于省吾曰:按“为”“伪”古通。书尧典“平秩南伪”,史记五帝纪作
“南为”。
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注:“今月令‘作为’为‘诈伪’。”“文”,
读荀子儒效“取是而文之也”之“文”,文,饰也。“此三者”,谓圣智、仁
义、巧利。“以伪文不足”,言以伪诈文饰其所不足也。下言“故令有所属,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是皆不以伪诈文饰为事,绝之于彼,而属之于此,
此老子本义也。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谦之案:“朴”字,河上、顾、范与此石同。王弼、傅奕作“朴”,御
注作“扑”。
毕沅曰:“‘朴’,或作‘朴’,同。”刘师培曰:按“私”当作“思”。
韩非子解老篇曰:“凡德者以无为集,以无欲成,以不思安,以不用固。”“思”
“欲”并言。又文选谢灵运邻里相送方山诗李注引老子曰:“少思寡欲。”此
古本作“思”之证,即释此“少思”也。
谦之案:“私”本作“思”。唐王真论兵要义述,及强思齐本,宋陈象
古本,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私”均作“思”,此其证也。
惟庄子山木篇“其民愚而朴,少私而寡欲”,语同此石。河上注“少私”曰:
“正无私也。”与经文七章“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义合。以老解老,
知刘说虽可通,而未可据以为定论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倍、慈、有韵(之部,倍音痞,慈,上声)。
足、属、朴、欲韵(侯部)。姚文田、邓廷桢同。高亨谓“绝学无忧”句应
属此章,以足、属、朴、欲、忧为韵。案忧,幽部,与侯部通谐。邓廷桢曰:
倍、慈、有为韵。○声、兹声、有声之字,古音隶之部。诗瞻卬“如贾三倍”,
与“妇无公事”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王、范本四十五字,傅本四十
七字。河上本题“还淳”王本题“十九章”,范本题“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第二十章
绝学无忧。
易顺鼎曰:文子引“绝学无忧”在“绝圣弃智”之上,疑古本如此。
盖与三“绝”字意义相同。今在“唯之与阿”句上,则意似不属矣。
马叙伦曰:“绝学无忧”一句,当在上章。又曰:晁氏读书记引明皇本,
亦以“绝学无忧”属于旧第十九章之末。
蒋锡昌曰:此句自文谊求之,应属上章,乃“绝圣弃智,绝仁弃义,
绝巧弃利”一段文字之总结也。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谓唐张君相三十家老子注
以“绝学无忧”一句,附“绝圣弃知”章末,以“唯之与阿”别为一章,与
诸本不同,当从之。后归有光、姚鼐亦以此章属上章,是也。
李大防曰:案“绝学无忧”句,断不能割归下章。盖“见素抱朴,少
私寡欲,绝学无忧”三句,是承上文“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句。
“见素抱朴”,承“绝仁”二句;“少私寡欲”,承“绝巧”二句;“绝学无忧”,
承“绝圣”二句;“此三者以为文不足”句,是统括上文;“故令有所属”句,
是启下文。脉络分明,毫无疑义。
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何若?吴澄曰:“唯”“阿”皆
应声:“唯”,正顺,“阿”,邪谄。几何,言甚不相远也。
刘师培曰:“阿”当作“诃”。说文:“诃,大言而怒也。”广雅释诂:“诃,
怒也。”“诃”俗作“呵”。汉书食货志“结而弗呵乎”,颜注:“责怒也。”盖
“唯”为应声,“诃”为责怒之词。人心之怒,必起于所否,故老子因协下
文何韵,以“诃”代“否”。唯之与阿,犹言从之与违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善”作“美”。
易顺鼎曰:王本作“美之与恶,相去何若”,正与傅奕本同。注云:“唯
阿美恶,相去何若。”是其证也。今本作“若何”,非王本之旧。
蒋锡昌曰:顾本成疏“顺意为美,逆心为恶”,是成作“美”。二章“天
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彼此并美恶对言。傅本“善”作“美”,应从之。
此文阿、何、恶、若为韵,诸本“若何”作“何若”,亦应从之。严可均曰:
“相去何若”,王弼或作“若何”,非。
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不可”,一作“不敢”。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同此石。
忙□其未央!
魏稼孙曰:“忙其”二字间,原空一格,或待补刻,或误分章,严连写。
后“纯纯”二字间,亦泐一格,例以碑阴首行,疑当时即因石泐跳书,“忙”
下石完。
谦之案:“忙”下空格,非泐字,亦非分章,疑为“兮”字未刻。
严可均曰:“忙其未央”,御注作“荒其”。河上、王弼“荒”下有“兮”
字,句末有“哉”字。
吴云曰:邢本“荒”作“莽”。王氏兰泉云:疑即“荒”字之误。
谦之案:广明本、室町本作“荒”,碑本作“忙”。“忙”与“茫”同,
实“芒”字,“芒”借为“荒”,即今“茫”字。诗长发“洪水芒芒”,玄鸟
“宅殷土芒芒”,传:“大貌。”左传襄四“芒芒禹迹”,注:“远貌。”淮南俶
真“其道芒芒昧昧然”,注:“广大之貌。”叹逝赋“何视天之芒芒”,注:“犹
梦梦也。”庄子大宗师“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释文:“无系之貌。”遂州碑
作“莽”,盖以草深曰莽,与“忙”同有苍芒荒远之义。小尔雅广诂:“莽,
大也。”吕览知接“何以为之莽莽也”,注:“长大貌。”庄子逍遥游“适莽苍
者”,崔注:“草野之色。”“忙”、“莽”、“荒”义相近。
众人熙熙,若享太..,马叙伦曰:“熙”为“媐”之借字。说文:“媐,
说乐也。”谦之案:“熙熙”,庄子马蹄篇“含哺而熙”,列子杨朱篇“熙熙然
以俟死”之“熙”字义同。“熙熙”即“嘻嘻”,书钞一五引庄子“熙”作“嘻”,
初学记九、事文类聚后集二十引并作“嬉”。晏子春秋六“圣人非所与熙也”,
本作“嬉”。熙、嘻、嬉义同,此云“众人熙熙”,亦即众人嘻嘻也。
严可均曰:“若享太牢”,“..”别体字。御注作“如享”,释文作“若
亨”,引河上作“飨”。
谦之案:遂州本“太牢”作“大宰”,误。艺文类聚三引河上作“若享”,
玉烛宝典三引作“而飨”。
武内义雄曰:“若亨太牢”,王本“亨”字,陆氏读为“烹”。河上公读
为“享”,又改“亨”作“飨”。现在河上本、王弼本皆作“享”。玉烛宝典
三引此文作“飨”,与陆所引河上本合。盖唯一“亨”字,诸家异其解释,
遂至成本文之异也。
若春登台。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如春登台”,河上作“如登春台”。
毕沅曰:“如春登台”,王弼、顾欢并同,明皇、易州石刻亦同。明正
统十年道藏所刊明皇本始误作“登春台”,陆希声、王真诸本并误,今流俗
本皆然矣。又李善闲居赋注引亦误。
俞樾曰:按“如春登台”与十五章“若冬涉川”一律,河上公本作“如
登春台”,非是。然其注曰:“春阴阳交通,万物感动,登台观之,意志淫淫
然。”是亦未尝以“春台”连文,其所据本,亦必作“春登台”,今传写误倒
耳。
蒋锡昌曰:唐强思齐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引河本经文作“如春登台”,正
与宋河本合;俞氏谓河所据本必作“春登台”是也。顾本成疏“又如春日登
台”,是成亦作“如春登台”。..王本、河本及各石本皆作“春登台”,盖
古本如此,似未可据最后诸本擅改也。“如”,应从碑本作“若”,以与上句
一律。释文上句作“若”,此当同也。
我魄未兆,严可均曰:御注作“我独怕其未兆”,河上作“我独怕兮其
未兆”。释文作“廓”,引河上作“泊”。傅奕作“我独魄兮其未兆”,大典作
“我泊兮其未兆”。王氏引邢州本与此同。
卢文弨曰:今文“我独泊兮其未兆”,王弼本“泊”作“廓”,藏本作
“怕”。说文:“怕,无为也。”藏本为是。今王弼本作“泊”,古本作“魄”。
罗振玉曰:景福、英伦二本作“怕”。
洪颐烜曰:我独怕兮其未兆,河上注:“我独怕然安静,未有静欲之形
兆也。”颐烜案:说文“怕,无为也,从心,白声”,义即本此。俗本作“泊”
字,非。
谦之案:今文“泊”与“魄”字声训通。史记郦食其传“落泊”作“落
魄”。又如“虎魄”字作“珀”。国语晋语“其魄兆于民矣”,韦昭注:“兆,
见也。”此云“我魄未兆”,即怕乎无为之意。
若婴儿未孩。
严可均曰:各本作“如婴儿之未孩”。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若”作“如”。“咳”,河上公作“孩”。说文
解字曰:“咳,篆文孩。”古文字同。
劳健曰:“如婴儿之未咳”,“咳”字,景龙、开元作“孩”,傅、范、
景福与释文并作“咳”,范注:“咳,何来切。张玄静与古本同。”集韵通作
“孩”,按“孩”即“咳”之古文。
谦之案:说文子部无“孩”字,见口部“咳”字下。广韵“孩,始生
小儿”,“咳,小儿笑”,同音户来切。类篇:“孩与咳同,为小儿笑。”“孩”、
“咳”本一字,傅、范本作“咳”,音义同。释文出“咳”字,知王本作“咳”,
景福本、室町本亦作“咳”。
乘乘无所归!
严可均曰:河上“乘乘”下有“兮若”二字。王弼作“儽儽兮若无所
归”。
谦之案:傅奕本作“儡儡兮其不足,以无所归”,范本作“儽儽兮其若
不足,似无所归”,遂州本、顾欢本作“魁无所归”,景福、楼正、邢玄、磻
溪、英伦各本作“乘乘兮若无所归”。
朱骏声曰:儽,说文:“垂貌。一曰懒懈,从人,累声。”与“儡”微
别,字亦作“儽”,又误作“○”。广雅释诂二:“○,劳也。”释训:“○○,
疲也。”老子“○○兮若无所归”,释文:“败也,又散也。”河上本作“乘乘”,
“垂垂”之误。
武内义雄曰:王本“儽儽兮”,旧钞河上本作“儡儡兮”,景龙碑作“乘
乘兮”。
按儽、儡声相同,据说文“儽儽,垂貌”,与“乘乘”音义不近。疑“乘
乘”是“垂垂”之讹。果然,则河上本作“儡儡”,据其义训作“垂”字也。
众人皆有余,我独若遗。
严可均曰:河上“我”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均无“而”字。
奚侗曰:“遗”借为“匮”,不足之意。礼记祭义“而穷老不遗”,释文
“遗,本作匮”,是其证。
于省吾曰:按“遗”应读作“匮”,二字均谐贵声,音近字通。..广
雅释诂:“匮,加也。”王念孙谓“匮当作遗”,以“遗”有加义,“匮”无加
义也。礼记乐记“其财匮”,释文:“匮,乏也。”“众人皆有余,而我独若匮”,
“匮乏”与“有余”为对文。自来解者皆读“遗”如字,不得不以遗失为言
矣。
我愚人之心,纯纯。
严可均曰:“之心”,河上、王弼“心”下有“也哉”字。“纯纯”,河
上、王弼作“沌沌兮”,释文:“沌,本又作忳。”毕沅曰:王弼同河上公作
“纯”,苏灵芝书亦作“纯”,作“纯”为是。陆德明曰:“本又作忳。”“沌”
“忳”并非也。
谦之案:作“纯”是也。易文言“纯粹精也”,崔觐注:“不杂曰纯。”
淮南要略“不剖判纯朴”,注:“纯朴,太素也。”碑本“纯纯”,室町本作“沌
沌”,义同。
庄子山木篇:“纯纯常常,乃比于狂。”在宥篇:“浑浑沌沌,终身不离。”
纯纯即沌沌也。彭耜释文曰:“李纯纯如字,质朴无欲之称。”其说是也。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
严可均曰:王弼作“我独昏昏”。
奚侗曰:“昏昏”,诸本作“若昏”,句法不协,兹从王弼本。庄子在宥
篇︰“至道之极,昏昏默默。”蒋锡昌曰:以文谊而论,作“■■”者是也。
下文弼注“无所欲为,闷闷■■,若无所识”,可证老子古本作“■■”,不
作“若■”,“■■”为“昭昭”之反。
俗人察察,我独闷闷。
焦竑曰:“昭昭”“察察”,古本作“皆昭昭”“皆....”。
谦之案︰傅、范本如此。范云:“王弼同古本,世本无‘皆’字。”知
王本当有“皆”字。又“闷闷”,傅、范作“闵闵”,“闵”上均有“若”字。
范应元曰:河上公及诸家并作“闷闷”,音同。韩文公古赋有“独闵闵
其曷已兮,凭文章以自宣”,详此“闵闵”字,注云“一作闷闷”,正与此合,
今从古本。
淡若海,严可均曰:御注作“忽若晦”,河上作“忽兮若海”,王弼作
“澹兮其若海”,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谦之案:严遵本作“忽兮若晦”,傅本作“淡兮其若海”,范本作“澹
兮若海”,御注、英伦二本作“忽若晦”,广明、景福、室町三本作“忽兮其
若海”。李道纯曰:“‘忽乎若晦’,或云‘淡乎其若海’,非。”谦之案:王、
范本作“澹”字是也。王羲之本亦作“澹”,碑本误作“淡”。说文:“澹,
水摇也,从水,詹声。”与“淡”迥别。“海”,本或作“晦”,为“海”之假
借。书考灵曜:“海之言昏晦无睹。”释名释水:“海,晦也。主承秽浊,其
色黑而晦也。”海、晦义同。此形容如海之恍惚,不可穷极。
漂无所止。
严可均曰:御注作“寂兮似无所止”,河上作“漂兮若无所止”,释文
引河上作“渊兮”,王弼作“飂兮若无止”,梁简文、傅奕作“飘兮”。
谦之案:室町本同。河上、王羲之本作“飂兮若无所止”,广明作“■
兮若无所止”,范本作“飘兮似无所止”,馆本作“寂无所以”,英伦本与御
注同。又孙矿古今本考正曰:“‘飂兮若无止’,一作‘漂兮若无止’,一作‘胶
兮似无止’,一作‘寂若无所止’。”“胶兮似无止”,不知所据何本,疑“○”
字之误。武内义雄曰:天文钞河上本作“○兮”,广明幢作“■兮”,泷川本
及世德堂本作“漂兮”。按“○”“■”为“漂”之或体,而漂、飂音相近。
吴云曰:王兰泉引河上公“■”作“渊”,注云:“今河上本作漂。”按
此石作“■”,北碑多有之。毕沅曰:庄子“渊渊乎其若海”,即用此文。
谦之案:“漂无所止”,义长。漂然若长风之御太虚,与“飂”字义同。
说文:“飂,高风也。”字亦作“○”,吴都赋:“翼飔风之○○。”又作“○”,
玉篇:“○,高风貌。”众人皆有已,我独顽似鄙。
严可均曰:“有已”,各本作“有以”。“我独顽”,河上、王弼“我”上
有“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二本“以”作“已”。谦之案:“有已”即“有以”。
说文:“已,用也。”隸亦作“■”,作“以”。广雅释言:“已,■也。”郑注
考工记曰:“已或作以。”注檀弓篇曰:“以与已字本同。”荀子非相篇曰:“何
已也?”注:“与以同。”此云“皆有已”,即“皆有以”,庄子所谓“其必有
以”是也。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
陶鸿庆曰:傅奕本“我独”下有“欲”字。据王注“我独欲异于人”,
是王所见本亦有“欲”字,而传写夺之。老子状道之要妙,多为支离惝怳之
辞,或曰若、曰如、曰似、曰将、曰欲,皆此旨也。当以有“欲”字为胜。
谦之案:敦煌本、遂州本“独”正作“欲”。
严可均曰:“而贵食母”,御注作“而贵求食于母”。
李道纯曰:“而贵食母”,或云“儿贵求食于母”,非。
劳健曰:“食母”二字,范本误从唐玄宗加字,作“求食于母”。玄宗
自注云“先无‘求’‘于’两字,今所加也”,明非古本,范氏失于校正。
谦之案:此句诸家解多误,惟苏辙得其义曰:“譬如婴儿,无所杂食,
食于母而已。”又庄子德充符篇“豚子食于其死母”,郭注云:“食乳也。”此
云“食母”,即食乳于母之意。又王羲之本“贵”下亦有“求”字,此帖断
为明皇增字后所作无疑。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阿、何韵(歌部),恶、若韵(鱼部,恶,乌
入声,若,入声),畏、畏韵(脂部),哉、熙、台、孩韵(之部,哉音兹,
台,徒其反,孩,胡其反)。归、遗韵(脂部),昏、闷韵(文部,闷,平声),
海、止、以、鄙、母韵(之部,海音喜)。奚侗:阿、何、恶、若韵,熙、
牢、台、孩韵,归、遗韵,沌、昏、闷韵,晦、止、以、鄙、母韵。陈柱:
忧、阿、何、恶、若韵,熙、牢、台、孩、归、遗、哉韵。余同奚。高本汉:
荒(一作芒)、央韵,熙、牢、台、兆、孩、归、遗、哉为一韵,归、遗又
自为韵。又昏、闷(一作闵)、海(一作晦)、止、以、鄙、母为一韵。杨树
达曰:江韵得之,奚、陈、高并误。邓廷桢曰:恶、若为韵。古音善恶、好
恶皆作去声,后世强分善恶之恶为入声。“若”字,诗烝民与“赋”韵,大
田、閟宫皆与“硕”韵,“硕”古音与“柘”韵同。生民“柘”与“路”韵,
大学“硕”与“恶”韵,閟宫“若”又韵“作”,“作”古音与“祚”“胙”
同。彼此互证,大抵“若”字亦鱼、虞部之去声,今音则由去转入也。江有
诰曰;闷,莫困切。按古有平声,当与魂部并收。
老子异俗篇“我独闷闷”,与“昏”协。顺化篇“其政闷闷”,与“醇”
协(唐韵四声正二十六慁)。又一说,江有诰以“牢”非韵。谦之案:“牢”,
古音读若厘。江永古韵标准平声第十一部曰:“牢,郎侯切。按牢,古音如
此,故释名云:‘留,牢也。’老子:‘众人熙熙,如○太牢,如登春台。’庄
辛引鄙语:‘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盖皆读如厘,盖方言耳。”又“台”,
古读如持,释名:“台,持也。”“台”字当从ㄓ声,故与“持”近。“孩,户
黎切”,牢、台、孩为韵是也。又牢、兆亦韵。马叙伦曰:“熙、台、孩为句
末之韵,前贤已能明之。若牢之与兆,亦协于句末,乃诗之间韵也。”(修辞
十论)右景龙碑本一百十六字,敦煌本一百十五字,河、王本一百三十二字,
傅本一百三十七字,范本一百四十一字。河上本题“异俗第二十”,王本题
“二十章”,范本题“绝学无忧章第二十”。
第二十一章
孔得之容,唯道是从。
魏稼孙曰:“孔得”,御注“得”作“德”。
严可均曰:“是从”,大典作“之从”。
谦之案:“唯”字,诸王本作“惟”,道藏王本作“唯”。孔,甚也。书
“六府孔修”,史记作“甚修”。甚有盛义,孔德犹言盛德,此言盛德之容,
惟道体之是从也。
道之为物,唯恍唯忽。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
严可均曰:“忽恍中有象,恍忽中有物”,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忽兮
恍,其中有○;恍兮忽,其中有物。”河上作:“忽兮恍兮,其中有像;怳兮
忽兮,其中有物。”本或二句互倒。王弼与河上同,“忽”作“惚”。
谦之案:道藏王本二“惚兮”皆作“忽”。释文出“怳”字,知王本作
“怳”。头陀寺碑文注引老子作“怳”,王注亦作“怳”。抱朴子地真篇引“老
君曰”与河上本同。
英伦本与御注同。又敦煌本“惟恍”作“惟慌”。广雅释诂二:“○,
忽也。”神女赋序“精神怳惚”,注:“不自觉知之意。”续一切经音义引字林:
“恍惚,心不明也。”二字傅、范本均作“芒芴”,古通用。又庄子至乐篇:
“芒乎芴乎,而无从出乎?芴乎芒乎,而无有象乎?”又“杂乎芒芴之间”。
语皆出此。褚伯秀云:“‘芒芴’,读同‘恍惚’。”广弘明集一三释法琳辨正
论九箴篇引“芒芴”正作“恍惚”。
俞樾曰:按“惚兮恍兮”二句,当在“恍兮惚兮”二句之下。盖承上
“惟恍惟惚”之文,故先言“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与上“道之为物,惟
恍惟惚”四句为韵;下文“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乃始变韵也。王弼注曰:
“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
注文当是全举经文,而夺“其中有物”四字,然据此可知王氏所见本经文犹
未倒也。
蒋锡昌曰:按强本成疏引经文云:“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是成
本经文作“恍惚中有象,惚恍中有物”。道藏河上本作“怳兮忽兮,其中有
物;忽兮怳兮,其中有像”。正与俞说合。
○冥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
严可均曰:“○冥中有精”,顾欢与此同。御注作“○兮冥,其中有精”,
河上、王弼作“○兮冥兮,其中有精”。
罗振玉曰:御注本“真”作“○”,乃“真”之别字。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四句与王本同。文选沈约钟山诗注引“○兮冥,
中其有精”;楼正、磻溪作“杳兮冥,其中有精”;馆本作“○冥中有精”;
傅本作“幽兮冥兮,其中有精”;范本作“幽兮冥兮,中有精兮”。案“○”、
“幽”、“杳”三字音近,可通用。又“其精甚真”,王羲之作“有精甚真”。
此句遂州本无。
又案:管子内业篇:“精,气之极也;精也者,气之精者也。凡人之生
也,天出其精。”与此章“精”之意义相合。“精”为古代之素朴唯物思想,
说详冯友兰先秦道家所谓道之物质性一文。又庄子德充符篇“夫道有情有信,
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
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也。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吴云曰:傅本作“自今及古”,王弼同此石。
范应元曰:“自今及古”,严遵、王弼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作“自古及今”,非是。古、去、甫韵。范谓“王弼同
古本”,则今弼注中两作“自古及今”,盖后人依别本改经文,并及弼注矣。
蒋锡昌曰:按道德真经集注(唐明皇、河上公、王弼、王雱注)引王
弼曰:“故曰‘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也。”正与范见王本合,足证今本已为
后人所改,马说是也。
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以此。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众”作“终”,众、终古音通。
谦之案:景龙本作“众”不作“终”,此误校。馆本亦作“终”。案作
“终”非。
“阅”字古文训“总”,大田晴轩引列子仲尼篇:“阅弟子四十人同行。”
淮南原道训:“万物之总,皆阅一孔;百事之根,皆出一门。”俶真训:“夫
天之所覆,地之所载,六合所包,阴阳所呴,雨露所濡,道德所扶,此皆生
一父母而阅一和也。”高诱注:“阅,总也。”惟大田谓“众甫”即“众父”,
引庄子天地篇论啮缺曰:“有族有祖,可以为众父,而不可以为众父父。”谓
古文“甫”与“父”通。其说与俞樾同,而实甚牵强。案经典“甫”皆训“大”,
甫之孳乳字,经典均有“大”义。若荀子荣辱篇“薄”注“广大貌”;韩诗
外传常武“‘敷’,大也”;说文“‘博’,大通也”;诗北山“溥”,毛传“大
也”;诗车攻“圃”,毛传“博也”;说文“‘酺’,王德布大饮酒也”;又“‘誧’,
大言也”(见戴宗祥释甫)。由此可见众甫即众大,域中有四大,“以阅众甫”
者,即以总四大也。
严可均曰:“之然”,御注、今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之状哉”。
释文:“河上一本直云‘吾何状也’。”吴云曰:“吾何以知”,傅本作“奚以
知”。
范应元曰:“奚”字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容,从韵(东部)。物,惚韵(脂部,惚,呼
橘反)。恍,象韵(阳部)。忽,物韵(脂部)。冥,精韵(耕部)。真,信韵
(真部,信,平声)。
去,甫韵(鱼部)。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高本汉“自古及今”作
“自今及古”,以古、去、甫为韵。又冥、精、真、信两句相协。魏建功谓
此四句当注意其相协之可能性,正如“名”之与“门”协,“盈”之与“尘”
协(古音系研究)。
右景龙碑本六十一字,敦煌本同,河、王、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
题“虚心第二十一”,王本题“二十一章”,范本题“孔德之容章第二十一”。
第二十二章
曲则全,枉则正;严可均曰:“枉则正”,傅奕与此同,诸本作“则直”。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范应元本均作“正”。范曰:“‘正’字,王弼
同古本,一作‘直’。”武内义雄曰:“景、遂二本‘直’作‘正’,与淮南子
道应训所引合。”今案道应训引上二句作“直”,武内误校。又案“曲则全”
即庄子天下篇所述“老聃之道,人皆求福,己独曲全”也。书洪范“木曰曲
直”,此亦以木为喻。曲者,庄子逍遥游所谓“卷曲而不中规矩”,人间世所
谓“拳曲而不可以为栋梁”也。盖“直木先伐,甘井先竭”,“吾行却曲,无
伤我足”,此即“曲则全”之义。“枉则正”,“枉”,说文“邪曲也,从木,
○声”,广雅释诂一“○,诎也”,即诘诎之义,实为屈。“正”,诸本作“直”,
“枉”、“直”对文,枉则直者,大直若屈也。论语:“举直错诸枉。”淮南本
经训:“矫枉以为直。”碑文作“正”,正亦直也。鬼谷子磨篇:“正者直也。”
广雅释诂一:“直,正也。”易文言传:“直其正也。”直、正可互训。
洼则盈,弊则新;严可均曰:“弊则新”,释文作“蔽”,傅奕、今王弼
作“敝”。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弊”,御注本、馆本、遂州本、河上本、诸石本
均作“弊”,御览一百五十九引亦作“弊”。又“洼”字,道藏河上本作“窊”,
“洼”、“窊”字同,皆洿下低陷之义。“窊”为“洼”之古文。说文:“窊,
污邪下也。”广雅释诂:“窊,下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窊
○” 。彭耜释文:“窪,李烏瓜切,■也。地洼则水满,喻谦德常盈。”少则
得,多则或。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
严可均曰:“或”,各本作“惑”。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同此石。又慎子外篇引“老子曰”七句,惟无
“是以”二字,与傅奕同。“得”即三十九章所云“得一”。“或”当读如惑,
有或此或彼之意,与得一义相对。
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囗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
谦之案:碑本“彰”字残缺不明,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又
遂州本、馆本“不自见,故明”,在“不自是,故彰”句下;唐李约本“不
自伐,故有功”,在“不自矜,故长”句下。
又案庄子山木篇:“吾闻之大成之人曰:‘自伐者无功,功成者坠,名
成者亏。’孰能去功与名,而还与众人?”此即老子九章“功遂、身退,天
之道”,与此章“不自伐,故有功”之说。
夫惟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严可均曰:河上无“能”字。
谦之案:淮南原道训“以其无争于万物也,故莫敢与之争”,即本此章
而言。王念孙云:“‘莫敢’,本作‘莫能’,此后人依文子道原篇改之也。唯
不与万物争,故莫能与之争,所谓柔弱胜刚强也。若云‘莫敢’,则非其旨
矣。下文曰:‘功大○坚,莫能与之争。’老子曰:‘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
与之争。’又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证也。”魏征群书治
要引此句,正作“莫能与之争”。
古之所谓“曲则全”,岂虚语?故成全而归之。
严可均曰:“岂虚语”,各本作“岂虚语哉”。“故成全”,各本作“诚全”,
无“故”字。魏稼孙曰:御注“全”下有“者”字,下句作“岂虚言哉”。
严举“哉”字,失校“者”字、“言”字。谦之案:遂州本与此石同。“成”
当作“诚”。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出“成”字作○,又出“诚”字
作○。经文“成”字共十七见,“诚”字只此一见。又“曲则全”为古语,
孙子九地篇“善为道者,以曲而全”,即其明证。
庄子天下篇论老子曰“人皆求福,己独曲全,曰‘苟免于咎’”,即出
此章。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盈、新韵(真、耕通韵,此二句本在“枉则
直”之下,今据韵移在此)。直、得、惑、式韵(之部,惑,呼逼反),明、
彰、功、长韵(阳、东通韵,功协音光),争、争韵(耕部)。谦之案:盈,
耕部,新,真部,此真、耕通韵。
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直”字,景、遂本、
馆本作“正”,正,耕部。奚侗以全、正、盈、新为韵,云:“以全、新韵正、
盈,乃音变,如九辩清、人、新、年、生、怜、声、鸣、征、成相韵之例。”
高本汉同奚,惟以正、盈为句中韵。
又得、惑为韵,一、式为韵,明、彰、功、长、争、争为一韵。诸说
纷纭,惟江氏移经文就韵,似有未安。此章实两韵隔协,全、盈、新为一韵,
直、得、惑、式为一韵。又陈柱以哉、之为韵。案哉、之同属之部。姚鼐以
“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与下章“希言自然”为一
节。谓:“言、全、然为韵。‘犹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曰我自然’,
即此句之解。”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馆本七十四字,河上、王、傅、范本
七十八字。河上题“益谦第二十二”,王本题“二十二章”,范本题“曲则全
章第二十二”。
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飘风不终朝,骤雨囗终日。
谦之案:“雨”下“不”字泐,当据他本补之。“希”,诸本并同,傅本
作“稀”。
“终”,傅、范并作“崇”。“飘风”上,王、傅、范本有“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广明、景福、英伦诸本均无“故”字。又馆本“骤”
作“○”,范本作“暴”。
马叙伦曰:“崇”“终”古通假,书君奭“其终出于不祥”,马本“终”
作“崇”,是其证。又曰:“骤”,馆卷作“趋”者,“趋”“骤”古亦通假。
熟为此?天地。天地上不能久,而况于人?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此”
字下有“者”字。“上不”,各本作“尚不”,“于人”,各本句末有“乎”字。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无“乎”字。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正义引“天地
尚不能常,况人乎”,又牟子理惑论引“天地尚不得长久,而况人乎”,均有
“乎”字。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
严可均曰:古“得”“德”字通,“德之”即“得之”也。河上作:“故
从事于道者,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
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御注、王弼无三“乐”
字,余与河上同。
俞樾曰:按王本下“道者”二字,衍文也。本作“从事于道者,同于
道”,其下“德者”、“失者”蒙上“从事”之文而省,犹云“从事于道者,
同于道;从事于德者,同于德;从事于失者,同于失也”。淮南子道应篇引
老子曰:“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可证古本不叠“道者”二字。王弼注曰:
“故从事于道者,..故曰同于道。”是王所据本正作“故从事于道者,同
于道”。
纪昀曰:永乐大典无“乐”字,下二句同。
易顺鼎曰:王冰四气调神大论篇注引此并无“乐”字。
罗振玉曰:御注、英伦二本无“乐”字。
谦之案:傅、范本亦无“乐”字。二“德之”,“德”字当作“得”。“德”、
“得”虽古通,而此当作“得”。遂州本、馆本均作“道得之”,“德得之”,
傅、范本亦作“得”,盖此“得”与下“失”字相对成文。又首句“从事而
道者”,各本“而”均作“于”,义同。
信不足,有不信。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罗振玉曰:景龙、英伦二本无二“焉”字,景福本无下“焉”字。
谦之案:遂州本、馆本、王羲之本亦无二“焉”字,傅本、室町本无
下“焉”字。
无下“焉”者是也,说见王念孙读书杂志余编上。又此二句已见第十
七章,疑为错简重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德”、“之”字韵。高本汉:
言、然韵。
谦之案:言、然皆在元部。又天、地二字,叠句为韵;六“同”字,
句首隔句为韵;“信”“信”二字,首尾为韵。此为老子书中所用自由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馆本同,河上本八十七字,王本八十八字,傅
本九十二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虚无第二十三”,王本题“二十三
章”,范本题“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第二十四章
企者不久,严可均曰:御注、河上作“跂者不立”,王弼作“企者不立”。
罗振玉曰:“企”,释文:“河上作‘豉’。”案“豉”殆“跂”字之讹。
御注、广明二本亦作“跂”。广明本此上有“喘者不久”句。
吴云二百兰亭斋金石记校广明本云:诸本皆无“喘者不久”四字。
魏稼孙曰:此幢存字无几,中惟“喘者不文”句(谦之案“文”字为
“久”字之误),为今世所传板本及他石刻所无。
谦之案:馆本、遂州本全句正作“喘者不久”。“喘”,说文云:“疾息
也。”又“企”与“跂”古通用。庄子秋水篇“掇而不跂”,释文:“跂,一
作企。”庚桑楚“人见其跂”,古钞卷子本作“企”。又文选江赋李善注:“企
与跂同。”是河上本作“跂”,即“企”也。汉书高帝纪颜注曰:“企谓举足
而竦身。”玉篇:“跂,○豉切。
有跂踵国,其人行,脚跟不着地。”字林:“企,举踵也。”二字义亦同。
○者不行,严可均曰:“○者”,各本作“○者”。按当是“○者”。
魏稼孙曰:“○者”,“○”原刻偏右,疑是“○”字失刻左半。严作“○”,
谓当是“○”,甚误。
谦之案:“○”与“跨”同。玉篇■部出“○”字:口化、口瓦二切,
跨步也,与跨同。”说文“跨,渡也”,段玉裁曰:“谓大其两股间,以有所
越也。”又室町本上二句作“跂者不立,跂者不行”,“跂”字重,有误。
自见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自见”下有“者”字,下四句皆然。
魏稼孙曰:御注“见”下有“者”字,下三句无。
谦之案:文选奏弹王源文注引无二“者”字。又馆本、遂州本“自伐”
作“自饶”。
其在道,曰余食赘行,严可均曰:“其在道”,王弼作“其在道也”,御
注、河上作“其于道也”。
谦之案:“赘”字,馆本、遂州本作“餟”,非。方言十二:“餟,馈也。”
字林:“餟,以酒沃也,祭也。”“餟行”无义,盖音近而误。
王道曰:“行”当作“形”。“赘形”,形之附赘者,骈拇之类。
易顺鼎曰:“行”疑通作“形”,“赘形”即王注所云“■赘”。■赘可
言形,不可言行也。列子汤问篇“太形、王屋二山”,张湛注:“形当作行。”
是古书“行”“形”固有通用者。
庄锡昌曰:按唐李约道德真经新注:“如食之残,如形之剩肉也。”宋
林希逸道德真经口义曰:“食之余弃,形之赘疣,人必恶之。”宋陈景元道德
真经藏室纂微篇:“犹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赘之形,适使人丑。”是三书
皆以“行”为“形”。
谦之案:“行”读作“形”,是也。庄子骈拇篇:“附赘县疣,出乎形哉?
而侈于性。”“赘”,广雅云:“疣也。”释名云“横生一肉,属着体也。一云
瘤结也。”“县”字,一切经音义二十、文选陈孔彰为袁绍檄豫州文注并引作
“悬”。附赘悬疣出乎形,故曰赘形。“赘行”当读作“赘形”,古字通。
高亨曰:余疑“行”当作“衣”,古文“衣”作○,“行”作○,形近
而讹。法言问道篇“智用不用,益不益则不赘亏矣”,司马光注:“有余曰赘,
不足曰亏。”是赘亦余也。余食、赘衣犹言余食、余衣。食有余则饥者恶之,
衣有余则寒者恶之,故曰“物或恶之”,此今谚所谓“一家饱暖千家怨”也。
谦之案:高说甚辨,但改字解经,难以使人致信,且以“赘衣”连文,
非即余衣义。
广韵霁部“赘”下云:“赘衣,官名也。”其不可与“余食”对文也甚
明。
物或有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物或有恶之”,各本无“有”字。“故有道不处”,御注、
王弼“道”下有“者”字,河上有“者”字,句末有“也”字。
谦之案:“或”下“有”字,各本无。馆本、遂州本“有”下无“或”
字。广雅释诂一:“或,有也。”知“或”、“有”古通,其中必有一字衍,疑
此“有”字乃“丑”字一音之转。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有“丑”字,
作○。又案司马光注:“是皆外竞而内亡者也。如弃余之食,适使人恶;附
赘之形,适使人丑。”“丑”“恶”对。
疑司马所见本正作“物或丑恶之”为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明、彰、功、长、行韵(阳、东通韵,
功协音光),恶、处韵(鱼部,处,去声)。姚文田同,邓廷桢未及“功”字。
案行、明、彰、长,阳部,功,东部,此阳、东通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二字,馆本注云“卅一字”,按卅乃○之误。河上本、
傅本四十八字,王、范本四十七字。河上题“苦恩第二十四”,王本题“二
十四章”,范本题“跂者不立章第二十四”。
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漠!
严可均曰:王弼作“○寞”,河上、今王弼作“寂兮寥兮”,钟会作“飂”。
范应元曰:“○” ,古“寂”字。“寞”字,王弼与古本同,河上本作“寥”。
毕沅曰:说文解字无“寥寞”字。“寥”应作“○”,“寞”应作“○”。
陆德明“○,本亦作寂”,“寂”亦俗字。
谦之案:陆氏音义及焦氏考异引王本作“○兮寞兮”,与傅、范本同。
而今本“寞”作“寥”,与景福本同。又碑本无二“兮”字。■本成疏引经
文云“寂寥”,知成所见本亦无二“兮”字。
独立不改,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立”下有“而”字。罗振玉曰:
御注、景福、英伦三本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庆阳、楼正、高翿、赵孟俯、傅、范各本亦均有“而”
字。
周行不殆,严可均曰:各本“行”下有“而”字。
谦之案:邢玄、顾欢无“而”字。
罗运贤曰:案“殆”“佁”同声通用。司马相如传“佁儗”,张揖训为
“不前”,不前,凝止之意也。故“不殆”犹不止,与周行义相成。管子法
法篇“旁行而不疑”,俞樾读“疑”为“碍”,正与此文同趣。
可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遂州本无“以”字,范本“下”作“地”。范应元曰:“‘天地’
字,古本如此,一作‘天下母’,宜从古本。”马叙伦曰:范说是也。上谓“先
天地生”,则此自当作“为天地母”。成疏曰“间化阴阳,安立天地”,则成
亦作“天地”。
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强为之名曰囗。
谦之案:碑本“吾强为之名曰”字下,有“大”字,漫漶不明,当据
他本补之。又此句各本无下“吾”字,疑衍。范本“字”上有“故强”二字,
傅“强”作“强”。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本無‘■’字,今從古本。”
刘师培曰:按韩非子解老篇“圣人观其玄虚,用其周行,强字之曰道”,则
“字”上当有“强”字,与下“强为之名曰大”一律,今本脱。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卷十七引干宝曰:“老子曰:‘吾不知其名,强
字之曰道。’”“字”上有“强”字,与牟子引同。
庄锡昌曰:范谓“王弼同古本”,则范见王本“字”上有“强”字。庄
子则阳郭注“而强字之曰道”,是郭本亦有“强”字。以理而推,大既强名,
则道亦强字,“字”上有“强”字者是也。
□□逝,逝曰远,远曰返。
谦之案:碑本“逝”字上有“大曰”二字,缺泐不明,当据他本补之。
严可均曰:“远曰返”,河上、王弼作“反”。吴云曰:傅本、易州本“反”
并作“返”。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欢、赵孟俯亦作“返”,同此石。返者,夫物
云云,各归其根也。盖形容道体,大不足以尽之,故名之曰“逝”。广雅释
诂:“逝,行也。”论语“逝者如斯夫”,皇疏:“往去之辞也。”逝又不足以
尽之,故又名曰“远”。说文:“远,辽也。”尔雅释诂:“远,遐也。”国语
注:“谓非耳目所及也。”然有往必有反,故又曰“返”也。返,说文:“还
也。”广雅释诂二:“返,归也。”返则周流不息矣。
道大,天大,地大,王大。
严可均曰:“道大”,各本“道”上有“故”字。“王大”,各本“王”
下有“亦”字。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本无“亦”字,馆本无“故”字“亦”
字。又傅、范本“王”作“人”。
范应元曰:“人”字,傅奕同古本,河上公本作“王”。观河上公之意,
以为王者人中之尊,固有尊君之义,然按后文“人法地”,则古本文义相贯。
况人为万物之最灵,与天地并立而为三才,身任斯道,则人实亦大矣。
陈柱曰:说文大部“大”下云:“天大,地大,人亦大焉,象人形。”
是许君所见作“人亦大”也。段玉裁注云:“老子‘道大,天大,地大,人
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则段氏本疑亦作“人亦大”也。
不然,应申言今本作“王亦大”矣。今据正。人为万物之灵,为天演中最进
化之物,故曰“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王处一。
严可均曰:“而王处一”,河上、王弼作“而王居其一焉”。
谦之案:范本“王”作“人”。傅本作“而王处其一尊”,“尊”字殆“焉”
字形似而误。广弘明集法琳对傅奕废佛僧事,引下句作“而道居其一”。又
“处”字,馆本、傅本均作“处”,范本作“居”,作“处”是也。
蒋锡昌曰:“按王注‘处人主之大也’,是王本‘居’作‘处’。淮南道
应训引亦作‘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谦之案:“人法地”,傅本“人”字未改,寇才质本作“王法地”,“王”
字乃尊君者妄改经文,其说由来已久。但顾本成疏“人,王也”,说虽迂曲,
尚可证老子本作“人”,不作“王”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成、生韵(耕部),改、殆、母、道韵(之、
幽通韵,改音已,道协徒以反)。大、逝韵(祭部,大,徒列反,逝,时列
反)。远、反韵(元部)。
姚文田、邓廷桢均未及“道”字。谦之案:改、殆、母,之部,道,
幽部,此之、幽通韵。奚侗:改、殆、母为韵,逝、远、反为韵,云:“逝
读若鲜。如诗桑柔‘逝不以濯’,墨子尚贤引作‘鲜不以濯’,诗新台以‘鲜’
韵‘泚’‘瀰’,谷风以‘搜’‘萎’韵‘怨’,皆其例也。”陈柱:五“大”
字韵,焉、天、然韵。高本汉:大、逝、远、返为一韵,远、返又自协韵。
又天、然为韵。谦之案:远、反为韵。论语中子罕逸诗,楚辞中离骚、国殇、
哀郢,皆有旁证。又“强名之曰大”之“大”字,与下五“大”字隔句遥韵。
陈第曰:“改”音己,说文己声。老子“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庄子引
古诗“美成在久,恶成不及改”。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馆本章末注字数同,河上八十六字,王本八十
五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八字。河上题“象玄章第二十五”,王本题
“二十五章”,范本题“有物混成章第二十五”。又景龙碑误止下章“静为躁
君”为一章。
第二十六章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
谦之案:皇侃论语学而义疏引作“重为轻根,静为躁本”,“根”“本”
对文、义亦优。
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严可均曰:“是以君子”,河上、王弼作
“是以圣人”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君子”,磻溪、楼正、高翿、傅、范、
王羲之本并同。高本汉本无“是以君子”四字。“终日行”,遂州本作“行终
日”。又御注、景福二本“辎”作“○”,罗云:“乃辎之别构。”洪颐烜曰:
河上注:“辎,静也。圣人终日行道,不离其静与重也。”颐烜案文选东京赋
“终日不离其辎重”,薛综注:“辎重,车也。”李善注:“张楫曰:‘辎重,
有衣之车也。’”言圣人终日如处衣车以养静,非谓辎即静也,注义失之。
徐鼒曰:按训“辎”为“静”,古无此训。..据选注如此,较“辎,
静也”之训为长矣。盖“辎重”与“荣观”、“燕处”、“万乘之主”等语,本
是一例。
谦之案:洪、徐之说是也。方日升韵会小补引:“说文‘辎,軿车,前
衣车,后从车,甾声’,徐曰:‘所谓库车。’字林:‘载衣物车,前后皆蔽。’
左传宣十二年正义引说文云:‘辎,一名軿,前后蔽也。’后舆服志注:‘軿
车有衣蔽无后辕者,谓之辎。’释名:‘辎,屏也。有邸曰辎,无邸曰軿。’
又光武纪注:‘释名:“辎,■也。
谓军粮什物杂■载之,以其累重,故称辎重。”’又前韩安国传‘击辎
重’,师古曰:‘辎谓衣车,重谓载重物车,故行者之资,总曰辎重。’”(卷
二)方氏所考甚明,盖辎重为载物之车,前后有蔽,载物有重,故谓辎重。
古者吉行乘乘车,师行乘兵军,皆有辎重车在后。此以喻君子终日行,皆当
以重为本,而不可轻举妄动也。
虽有荣观,燕处超然。
严可均曰:“燕处”,王弼、傅奕本作“宴处”。
谦之案:今王本作“燕”,御注、景福、馆本亦作“燕”,释文出“宴”
字:“于见反,简文云:‘谓静思之所宴居也。’”文选游天台山赋注引同。
如何万乘之主,以身轻天下?严可均曰:“如何”,各本作“奈何”,“以
身”,各本“以”上有“而”字。
焦竑曰:“奈何”,古本作“如之何”。
谦之案:傅、范古本并作“如之何”,“之”字疑衍。“奈何”乃注文,
强本成疏“如何奈何也”。可证。
轻则失臣,躁则失君。
严可均曰:“轻则失臣”,王弼作“失本”,大典作“失根”。
谦之案:此文当作“轻则失根,躁则失君”,与上首句“重为轻根,静
为躁君”相对成文。遂州本、傅、范本“失臣”均作“失本”。毕沅曰:“王
弼同河上公作‘轻则失臣’。”范应元曰:“‘本’字,严遵、王弼同古本。河
上公作‘轻则失臣’,与前文不相贯,宜从古本。”马叙伦曰:“老子本作‘根’,
‘根’写脱讹成为‘木’,后人改为‘本’以就义。”又永乐大典王弼本作“轻
则失根”,吴澄、焦竑、李贽及释德清诸本同此。俞樾曰:“当从之。盖此章
首云‘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故终之曰‘轻则失根,躁则失君’,言不重则
无根,不静则无君也。”至“君”“臣”对立之文,则为后之尊君者所妄改,
当非老子本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根、君韵(文部),行、重韵(阳、东通韵,
重协宅王反)。
观、然韵(元部,观音涓),主、下韵(侯、鱼通韵,主协音渚)。臣、
君韵(冬、真通韵)。谦之案:高本汉同。行,阳部,重,东部,阳、东通
韵。臣,真部,君,文部,文,真通韵。惟“失臣”之“臣”,当从永乐大
典本作“根”,以与首句相应,“根”“君”为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六字,馆本章末注“卅六字”,卅为○字之误。河、王
本四十七字,傅、范本四十九字。河上题“重德第二十六”,王本题“二十
六章”,范本题“重为轻根章第二十六”。
第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罗振玉曰:景福本“行”下有“者”字,“善言”、“善
教”、“善闭”、“善结”下并同。广明本同。谦之案:室町本亦同。
严可均曰:“辙迹”,河上作“彻迹”,王弼作“彻迹”。梁简文云:“应
‘车’边,今作‘彳’边者,古字少也。”吴云曰:“辙”,傅本作“彻”。
卢氏抱经释文考异:说文无“辙”字,庄子、战国策、史记皆以“轶”
为“辙”。
案“轶”借字,实应用“辙”。谦之案:老子书中“彻”“辙”二字,
字义不同。七十九章“无德司彻”,用“彻”字。此章“善行无辙迹”,用“辙”
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彻”字作○,“辙”字作○,辙为车迹。
彭耜释文曰:“辙,李直列切。轮辗地为辙。”善言,无瘕■;严可均曰:“瘕
■” ,御注、河上作“瑕■”,王弼“瑕谪”。
吴云曰:“无瑕谪”,今本作“■”,易州本同,俗字也。
谦之案:释文出“谪”字,作“谪”亦通。扬雄方言三“谪,怒也”,
郭璞注:“相责怒。”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谪”字引古老子作○,馆本、
遂州本作“适”。
高亨曰:“瑕■”皆玉疵也。管子水地篇:“夫玉,瑕适皆见,精也。”
尹注“瑕适,玉疵也。”荀子宥坐篇:“瑕适并见,情也。”义同。吕氏春秋
举难篇:“寸之玉,必有瓋瑕。”“适”、“■”古通用,“瓋”则后起专字也。
无瑕■,犹言无疵病耳。
善计,不用筹策;严可均曰:“善计”,王弼作“善数”。“筹策”,御注
作“筹算”。
范应元曰:数,上声。王弼、严遵同古本,河上公作“计”。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英伦、广明、景福诸本均作“计”。“筹
策”,御注、英伦二本“策”作“筭”。
谦之案:御览六百五十九引亦作“筭”,馆本作“■”。论语八佾集解:
“多■饮少■,释文:‘■,筹也。’”朱骏声曰:“筭长六寸,计历数者,从
竹从弄,会意,言常弄乃不误也。字亦作■。”善闭,无关键不可开;严可
均曰:“不可开”,各本“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孙矿曰:“键”,今本作“楗”。纪昀曰:案“楗”原本作“键”。
谦之案:“关键”连文,傅本作“键”。淮南说山训引“善闭者不用关
楗”,道应训引亦作“键”。
范应元曰:楗,拒门木也,或从金傍,非也。横曰关,竖曰楗。傅奕
云:“古字作○。”谦之案:作“○”是也。“关”,说文:“以木横持门户也,
从门,○声。”淮南子览冥篇“城郭不关”,为“关”字本义。此引申为闭门
横木。“○”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假借为“楗”。方言五:“户钥,自关而
东,陈、楚之间,谓之键,字亦作○。”今案“○”为古字。夏竦古文四声
韵卷三出“○”字,引古老子作○。
善结,无绳约不可解。
谦之案:“绳约”为连文。说文“绳,索也。”“约,缠束也。”庄子骈
拇篇:“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约”字亦是索,绳约犹今言绳
索。左传哀十一年公孙挥曰“人寻约,吴发短”,杜注:“约,绳也。”仪礼
既夕记“约绥约辔”,郑注:“约,绳也。”旧注谓约为约束之约,当非老子
古义。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常善救物,而无弃物。是谓袭明。
严可均曰:“而无弃人”,各本“而”作“故”,下句亦然。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常善救人”四句,一本无。“故”,一作“而”。
晁说之曰:“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独得诸河
上公,而古本无有也,赖傅奕辨之尔。
东条一堂曰:按傅奕曰“是以”至“弃物”二十字,独得诸河上本,
而古本无有,晁说之跋举此说以驳王氏。予始以为信,然后检淮南子道应训
引老子曰:“人无弃人,物无弃物,是谓袭明。”以此观之,傅奕古本亦不足
为正。
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
严可均曰:“善人”,御注、大典作“故善人”,河上作“故善人者”。“不
善人”,河上“善人”下有“者”字。
蒋锡昌曰: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不善人,善人之资也”,是淮南所见
本无二“者”字,有二“也”字。王注:“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似王
本与淮南同。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谦之案:日本天明本群书治要作“贵其师”,眉
注:“旧无‘贵其师’三字,补之。”此无“不”字,是所见旧本作“贵其师,
不贵其资”,于义为长。此言“不善人,善人之资”,与上文“常善救人,故
无弃人”之旨相合。河上公“不贵其师”注“独无辅也”,“不爱其资”注“无
所使也”。独无辅而无所使,似经文亦以作“贵其师,不爱其资”,于义为长。
虽知大迷,此谓要妙。
严可均曰:“虽知”,河上、王弼作“虽智”。“此谓”,各本作“是谓”。
谦之案:敦煌本、傅本与此石同。又“要妙”即幼妙,亦即幽妙。汉
书元帝纪“穷极幼眇”,师古曰:“‘幼眇’读曰‘要妙’。”刘台拱曰:案幼,
幽也;眇,微也。古字“幼”“窈”通。尔雅“冥,幼也”,本或作“窈”。
孙炎注云:“深闇之窈也”。(汉学拾遗,见刘端临遗书卷七)知“要妙”即
幽妙。淮南本经:“以穷要妙之望。”楚辞远游“神要眇以淫放”,集注:“要
妙,深远貌。”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迹、谪、策、解韵(支部,谪音滴,策,初
益反,解音击)。
师、资、师、资、迷韵(脂部)。奚侗:迹、谪、策、开、解韵,师、
资、师、资、迷韵。陈柱:迹、■、策韵,开、解韵,人、人、物、物韵,
师、资、师、资、迷、妙韵。
高本汉:迹、■、策,开、解,分为二韵,与陈同。邓廷桢:■、策、
解韵,“迹”字不韵。朱骏声曰:“策”字,老子巧用协迹、谪、策、解。江
有诰曰:“解”,胡买、佳买、古买三切。按古有入声,当与麦部并收。老子
巧运篇“善键无绳约而不可解”,与迹、策协(唐韵四声正十二蟹)。邓廷桢
曰:解隶蟹部,为支、佳部之上声,■、策,则支、佳部之入声。诗殷武:
“勿予祸适,稼穑匪解。”适、解为韵,是其证也。至此章首句“迹”字,
段氏音韵表亦隶此部,似亦当以为韵,然“迹”从亦声,“亦”字古音在鱼、
虞部,不当隶此。段氏所以入此部者,以“迹”字籀文从束作“速”,束声
古音在此部,故云尔也。但说文既明云“从■,亦声”,则为鱼、虞部之字
无可议者,今以小篆从亦之字,而用籀文从束之声,终觉未安,故余于“迹”
字不敢以为韵,而存其说于此以质疑。然细绎之,首句实当有韵。盖古本从
束作“速”,而传写者易以小篆,遂并其韵而失之,不知柱下史在周时固止
识古籀也。案史记大史公自序:“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
秋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以“迹”与“作”韵,则为鱼、虞部之字明
矣。意者籀文从束作“速”,故转入平声之支部,篆文从亦作“迹”,转入平
声之鱼部,其即籀篆升降之不同欤?晋梅陶怨诗行以“迹”与壑、客、魄为
韵,盖汉以后无以“迹”入支韵者矣。
右景龙碑八十九字,敦煌本无全章,字数不明。河上、王本九十一字,
傅本九十七字,范本无“而不可开”“而不可解”八字,共八十七字。河上
题“巧运第二十七”,王本题“二十七章”,范本题“善行章第二十七”。
第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蹊。
严可均曰:“为天下蹊”,各本作“溪”。释文:“溪,或作溪。”罗振玉
曰:景福本亦作“溪”,景龙本作“蹊”,敦煌本作“奚”,下并同。
谦之案:作“奚”是也。庄子天下篇、淮南道应训引作“溪”,此或后
人以老子误字改之。“溪”,玉篇:“诘难切,与溪同。”说文:“溪,山渎无
所通者,从谷,奚声。”此虽可说为表卑下之德,但与下文“为天下谷”义
重。若作“蹊”,则更无义。
案敦煌丁本作“奚”,“奚”乃古奴仆之称。周礼天官序官“奚三百人”,
注:“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为天下奚”,犹今言
公仆,与知雄守雌之旨正合。
为天下蹊,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
罗振玉曰:“为天下蹊”,敦煌本无此句。
谦之案:遂州本亦不重此句,下仿此。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常得不忒,复归于无极。
魏稼孙曰:“为天下式”,“溪”“谷”二句重,此句不重,盖脱。御注
三句皆重。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为天下式”等重句,一本无。
严可均曰:“常得不忒”,各本作“常德”。
谦之案:“忒”,敦煌本作“贷”。按“贷”假借为“忒”。礼记月令“毋
有差贷”,即毋有差忒也。章炳麟新方言曰:“月令注:‘不贷,不得过差也。
贷本作忒。’今人谓过曰忒,如过长曰忒长,过短曰忒短,亦通言泰,一音
之转。”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得乃足,复归于朴。
严可均曰:“常得乃足”,各本作“常德”。“于朴”,御注作“扑”,王
弼作“朴”,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二本作“朴”,下同。
易顺鼎曰:按此章有后人窜入之语,非尽老子原文。庄子天下篇引老
聃曰:“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此老子
原文也。盖本以“雌”对“雄”,以“辱”对“白”。辱有黑义,仪礼注:“以
白造缁曰辱。”此古义之可证者。后人不知“辱”与“白”对,以为必“黑”
始可对“白”,必“荣”始可对“辱”,如是,加“守其黑”一句于“知其白”
之下,加“知其荣”一句于“守其辱”之上;又加“为天下式,为天下式,
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四句,以协“黑”韵,而窜改之迹显然矣。以“辱”
对“白”,此自周至汉古义,而彼竟不知,其显然者,一也。“为天下溪”,“为
天下谷”,“溪”“谷”同意,皆水所归,“为天下式”,则与“溪”“谷”不伦,
协合成韵,其显然者,二也。王弼已为“式”字等句作注,则窜改即在魏、
晋之初,幸赖庄子所引,可以考见原文,亟当订正,以存真面。
朴散为器,圣人用为官长。
严可均曰:“朴散”,各本“散”下有“则”字。“用为官长”,各本“用”
下有“之则”字。
谦之案:“朴”,本或作“璞”。玉篇引老子曰:“璞散则为器。”文选演
连珠注引尸子曰:“郑人谓玉未理者为璞。”是以大制无割。
严可均曰:各本作“故大制不割”。
罗振玉曰:敦煌本“制”作“剬”。“无”,今王本作“不”,与御注、
景福二本同。释文出“无割”二字,知王本作“无”,今据改。景龙本、敦
煌本均作“是以大制无割”。
谦之案:作“无割”是也。傅、范本“不”亦作“无”。范应元曰:“严
遵、王弼同古本,河上与世本作‘不割’。”易顺鼎曰:“‘不割’当作‘无割’。
王注云:‘以天下之心为心,故无割也。’足证王本作‘无’。道应训正作‘大
制无割’。此作‘不’者,后人因下篇有‘方而不割’之语,改之。”【音韵】
此章江氏韵读:雌、溪、溪、离、儿韵(歌、支通韵,离协音黎)。黑、式、
式、忒、极韵(之部,黑,呼力反,忒,他力反)。辱、谷、谷、足、朴韵
(侯部)。
谦之案:雌、溪、儿,支部,离,歌部,歌、支通韵,说详第十章。
高本汉:白、黑、式、式、忒、极韵,器、割韵。武内义雄:白、黑、式、
式、极韵。案白古音博,一说“白”字非韵。高氏以雌、溪、离、儿为韵,
而不以雄为韵,然此两节文意语法皆平行,不应“白”字独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范本八十六
字,王本八十二字,傅本八十五字。河上题“反朴第三十一”,王本题“二
十八章”,范本题“知其雄章第二十八”。
第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
谦之案:傅、范本、王羲之本、赵孟俯本“为之”下有“者”字。又
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在“为之”句下,王注有“为造为也”四字,他王
本脱去此句。
天下神器,不可为。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严可均曰:“神器”,大典“器”下有“也”字。“不可为”,各本“为”
下有“也”字。
谦之案:遂州、景福、敦煌三本均无“也”字。又“天”字上,傅、
范本有“夫”字,河上公、王弼无。范应元曰:“‘夫’字,阮籍同古本。”
易顺鼎曰:按“不可为也”下,当有“不可执也”一句,请举三证以明之。
文选干令升晋纪总论引文子称老子曰:“天下,大器也,不可执也,不可为
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其证一。王注云:“故可因而不可为也,可通而
不可执也。”王注有,则本文可知。其证二。下篇六十四章云:“为者败之,
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无为”即“不可为”,“无
执”即“不可执”。彼文有,则此文亦有。
其证三。盖有“执者失之”一句,必先有“不可执也”一句明矣。
马叙伦曰:彭耜引黄茂材曰:“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至于
人身,独非神器乎?”是黄见本有此一句。
谦之案:“为者败之”二句,又见第六十四章。鹖冠子备知篇曰:“故
为者败之,治者乱之。”当亦本此。
夫物或行或随,或嘘或吹,严可均曰:“夫物”,各本作“故物”。
谦之案:遂州本、敦煌本同此石。又“或嘘”,河上、御注作“或呴”,
王弼作“或歔”,景福本作“或煦”,敦煌二本同此石。案敦、景、遂各本作
“或嘘”是也。
“嘘”与“吹”互训。嘘,吹也,从口,虚声;吹,嘘也,从口从欠。
一切经音义卷八十引说文“嘘”作“吹嘘也”。卷五十四先引顾野王云“口
出气曰嘘”,次引说文“亦出气也”。但“吹”与“嘘”出气相同,而缓急有
别。易顺鼎曰:“按‘歔’本字当作‘嘘’,下文‘或强或羸’,‘强’与‘羸’
反,则‘嘘’亦与‘吹’反。玉篇口部,嘘、吹二字相通,即本老子。又引
声类云:‘出气急曰吹,缓曰嘘。’此吹、嘘之别,即老子古义也。玉篇又有
‘呴’字,引老子曰‘或呴或吹’,与河上本同,盖汉以后俗字。”又“嘘”
字,傅、范本作“噤”。范应元曰:“‘噤’,严遵同古本,注引楚辞曰:‘噤
闭而不言。’”谦之案:说文:“噤,口闭也。”楚辞云:“闭口为噤。”义与“吹”
相反。夏竦古文四声韵引道德经“吹”字作○,“吹”“噤”对立,其说亦通。
或强或嬴,或接或○。
严可均曰:“或嬴”,各本作“或赢”。“或接”,御注、河上“接”作“载”,
王弼、梁简文作“挫”。
罗振玉曰:“或强”,敦煌本作“强”。“或挫”,河上、御注、景福三本
作“载”,景龙、敦煌二本作“接”。
范应元曰:“或强或剉,或培或堕”,严遵、王弼、傅奕、阮籍同古本。
毕沅曰:“堕”,俗作“隳”,非。
俞樾曰:按“挫”,河上本作“载”,注“载,安也”,“隳,危也”,是
“载”与“隳”相对为文,与上文“或强或羸”一律。而王弼本乃作“挫”,
则与“隳”不分二义矣。疑“挫”乃“在”字之误。“在”,篆文作○,故误
为挫也。“或在或隳”,即“或载或隳”,载从○声,在从才声,而或亦从○
声,州辅碑“○贵不濡”是也。其声既同,故得通用矣。
武内义雄曰:贾大隐述义云:“王本或作接,或作隳。”(泷川本栏外所
引)据此则王本作“接”,而不作“挫”。景龙碑亦作“接”。虽然,“挫”“接”
不通。据范应元集解则王本作“培”,或作“堕”。按王本作“培”,由“培”
字讹为“接”,又讹而为“挫”。“培”即庄子逍遥游篇“培风”之“培”同
义,即乘之意,正与“隳”字相对。河上本作“载”字,亦乘之意,是河上
本从义训而改字者也。
于省吾曰:按“接”应读为“捷”。“接”、“捷”乃双声叠韵字。礼记
内则“接以大牢”,注:“接读为捷。”公羊僖三十二年“郑伯接卒”,左传、
谷梁作“捷”。
左庄十二年“宋万弒其君捷”,公羊作“接”。荀子大略“先事虑事谓
之接”,注:“接读为捷。”庄子人间世“王公必将乘人而斗其捷”,释文:“捷
作接。”尔雅释诂:“捷,胜也。”说文:“败城..曰隓,■篆文。”是堕有败
义,捷胜与堕败,义正相对也。谦之案:碑本“○”乃“隳”之别构。又俞
说谓“载”“隳”相对,武内说谓“培”“隳”相对,于说谓“捷”“堕”相
对,三说各有所明,谊皆可通,以于说为胜。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谦之案: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引作“故君子去泰,去甚”。“甚”字,河
上注谓“贪淫声色”,是也。说文:“甚,尤安乐也,从甘从匹。匹,耦也。”
朱骏声曰:“按甘者饮食,匹者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故训安乐之尤。”【音
韵】此章江氏韵读:随、吹、羸、堕韵(歌部,吹音磋,羸音罗,堕,平声)。
奚侗:“羸”,从范本作“剉”,随、吹、剉、堕为韵。邓廷桢曰:随、
吹、羸、隓为韵,古音皆歌部字也。“随”,古音素何切,论语八士之名,“随”
与“騧”为韵。
“吹”,古音曲阿切,诗箨兮“风其吹女”,与“和”为韵。“羸”,古音
读若■、嬴。
“隓”,今今文尚书皋陶■与“脞”“惰”为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八字,傅、
范本六十字。
河上本题“无为第二十九”,王本题“二十九章”,范本题“将欲章第
二十九”。
第三十章
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严可均曰:“以道作”,各本作“以道
佐”。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者”字,“强”下有“于”字。敦煌本“强”作
“强”,下亦有“于”字。
马叙伦曰:譣弼注曰:“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则王本亦有“于”字。
东条一堂曰:按臣轨守道篇引“强”字下,有“于”字,与王注合。
俞樾曰:按唐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乃古本也。河上公注曰:“谓
人主能以道自辅佐也。”则河上公亦是“作”字。若曰“以道佐人主”,则是
人臣以道辅佐其主,何言人主以道自辅佐乎?因“作”“佐”二字相似,又
涉注文“辅佐”字而误耳。王弼所据本已为“佐”字,故注曰:“以道佐人
主,尚不可以兵强于天下,况人主躬于道者乎?”后人以王本改河上本,而
河上注义晦矣。
蒋锡昌曰:景龙碑作“以道作人主者”,他人从未言及,疑俞氏所见之
本乃偶然之笔误,未可据以为证也。
谦之案:庄说误也。譣原拓本及绩语堂碑录所载碑文,与严可均校语,
又古本道德经校刊拓本,均作“以道作人主者”,石刻尚在,俞氏之说万无
可疑。昔罗振玉作道德经考异云:“读铁桥漫稿中,有答徐星伯先生书,言
‘作老子唐本考异,据易州本、傅奕本、明皇注本与释文互校’,知铁桥先
生曾依据唐刻别为考异,然求之三十年不可得。”今蒋氏云云,殆亦未见严
可均书与景龙碑刻而致疑者,此亦可见考证工夫之难。
其事好还:魏稼孙曰:御注脱“好还”二字,严失校。
谦之案:“还”,释文“音旋”。范应元云:“还,句缘切;经史‘旋’、
‘还’通。”案“其事好还”,谓兵凶战危,反自为祸也。
师之所处,荆棘生。
严可均曰:各本“生”下有“焉”字,此句下各本有“大军之后,必
有凶年”八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本无。王氏引邢州本亦无。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以上九字。
劳健曰:“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景龙、敦煌与道藏龙兴碑本无此二
句,他本皆有之。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
又云:“此老子所谓‘师之所处,荆棘生之’者也。”按其词意,“军旅”“凶
年”当别属古语,非同出老子。又王弼注止云“贼害人民,残荒田亩,故曰
荆棘生焉”,亦似本无其语,或古义疏常引之,适与“还”字、“焉”字偶合
谐韵,遂并衍入经文也。今据景龙诸本,别以为存疑。
谦之案:汉书严助传引老子“焉”作“之”,师古曰:“老子道经之言
也。”盖指“师之所处”二句,劳说是也。又“大军之后,必有凶年”,广明
本“凶”作“荒”,御注本作“凶”。释文出“凶年”,曰:“天应恶气,灾害
五谷,尽伤人也。”附校于此。
故善者果而已,不以取强。
严可均曰:“故善者果而已”,河上、王弼无“故”字,大典亦无“故”
字,“而已”下有“矣”字。今王弼“者”作“有”。“不以取强”,各本“不”
下有“敢”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诸本均作“故善者果而已”,广明
本作“善者果而已矣”。“不敢以取强”,景龙本、敦煌本均无“敢”字。“强”,
敦煌本作“强”,景福本句末有“焉”字。
俞樾曰:按“敢”字衍文。河上注曰:“不以果敢取强大之名也。”注
中“不以”二字,即本经文。其“果敢”字乃释上文“果”字之义,非此文
又有“果”字也。今作“不敢以取强”,即涉河上注而衍。王注曰:“不以兵
力取强于天下也。”亦“不以”二字连文,可证经文“敢”字之衍。唐景龙
碑正作“不以取强”,当据以订正。
果而勿骄,果而勿矜,果而勿伐,严可均曰:御注“骄”作“憍”。各
本“果而勿骄”句在“果而勿伐”下。
谦之案:遂州、敦煌、景福三本“果而勿骄”亦在“果而勿矜”之前。
又“骄”,范本、楼正本亦作“憍”。
杨树达曰:“憍”字从心,乃“骄傲”之“骄”本字,但说文未收耳。
“骄”则“憍”之假字。
果而不得以,是果而勿强。
严可均曰:“果而不得以是”,各本“以”作“已”,无“是”。
魏稼孙曰:按御注“已”下有“是”字,与碑同。
俞樾曰:按傅奕本作“是果而勿强”,当从之。上文云“善者果而已,
不以取强”,又云“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皆言其
果,不言其强。故总之曰“是果而勿强”,正与上文“果而已,不以取强”
相应。读者误谓此句与“果而勿矜”诸句一律,遂妄删“是”字耳。唐景龙
碑亦有“是”字,当据增。
谦之案:广雅释诂一:“果,信也。”论语:“行必果。”缪协曰:“成也。”
淮南道应训“令不果往”,注:“诚也。”老子:“善有果而已。”盖以诚信为
果之第一义,谓唯诚信可以得人,不必用兵也。旧解以“敢”字释“果”,
不知老子以“不敢”为教,“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敢”非老子古
义,在此且为衍文。果而勿骄,勿矜,勿伐,皆言诚信之功效如此。老子书
中最重“信”字,四十九章:“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
十七章、二十三章:“信不足,有不信。”果即信也。
信不足而至于用兵,是“果而不得已”,然亦以告成事而已。王弼注:
“果犹济也。”此为果之第二义。左传宣十二年,楚庄王曰:“其为先君宫,
告成事而已,武非吾功也。”此即“果而勿强”也。用兵而寓于不得已,是
视胜犹不胜,不以兵强天下者也。蒋锡昌误解老子,谓“果在能杀敌人”,
是杀人犯,非老子也。
物牡则老,谓之非道,非道早已。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作“是谓不道,不道早已”;傅奕、王氏
引邢州本皆作“非道”。
魏稼孙曰:御注“牡”作“壮”,与德经一句同。德经句,碑亦作“牡”,
此“牡”字误。严失校。
谦之案:此三句亦见五十五章,碑本于此作“非道”,于彼作“不道”。
河上本作“不道”,遂州本全句:“物壮则老,谓非道早已。”案“非道”即
“不道”。“已”一作“亡”,顾欢本“不道早亡”,注:“亡,死也。”内经卷
一王冰注引亦作“不道早亡”,疑古本作“亡”。又姚鼐曰:“‘物壮则老’十
二字衍,以在下篇‘含德’章‘心使气曰强’下,诵者误入此‘勿强’句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者、下韵(鱼部,者音渚),还、焉、年韵(元、
真合韵,还音旋,年协奴连反)。谦之案:还、焉,元部,年,真部,此元、
真合韵。奚侗:矜、强为韵,云:“例如易林坤之履梁、禁相韵,比之中孚
金、乡相韵。”又老、道、已为韵,高本汉同。高以主、下、处、后为韵,
还、焉、年为间韵。谦之案:主、下、处、后皆非韵,高说误。
右景龙碑本六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本七十九
字,范本七十八字。河上本题“俭武第三十”,王本题“三十章”,范本题“以
道佐人主章第三十”。
第三十一章
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严可均曰:河上无“者”字。“不祥之器”,大
典无“之器”二字。
谦之案:“佳”字,傅奕本作“美”,室町本作“饰”,史记仓公传引作
“美好者不祥之器”,皆为望文生义。宋翔凤曰:“‘夫佳兵者不祥之器’,按
‘佳兵’当是‘作兵’。大戴礼用兵篇曰:‘用兵者其由不祥乎!’又:‘公曰:
“蚩尤作兵与?”子曰:“否。蚩尤,庶人之贪者,何器之能作?”’此‘作
兵’之证。或以‘佳’为‘隹’,古字通‘惟’。篆文‘佳’与‘作’相近,
与‘隹’远,不当作‘隹’。”谦之案:“作兵”义亦不明,作“隹”是也。
元大德三年陕西宝鸡县磻溪宫道德经幢“佳”字正作“隹”,可证(见古本
道德经校刊拓本)。又“之器”二字,吴澄本、吴勉学本均无。
王念孙曰:释文“佳,善也”,河上云:“饰也。”念孙按“善”“饰”
二训,皆于义未安。古所谓兵者,皆指五兵而言,故曰:“兵者不祥之器。”
若自用兵者言之,则但可谓之不祥,而不可谓之“不祥之器”矣。今按“佳”
当作“隹”,字之误也。
“隹”,古“唯”字也(“唯”或作“惟”,又或作“维”)。唯兵为不祥之
器,故有道者不处。上言“夫唯”,下言“故”,文义正相承也。八章曰:“夫
唯不争,故无尤。”十五章云:“夫唯不可识,故强为之容。”又云:“夫唯不
盈,故能蔽不新成。”二十二章云:“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皆其
证也。古钟鼎文“唯”字作“隹”,石鼓文亦然。又夏竦古文四声韵载道德
经“唯”字作“隹”。据此,则今本作“唯”者,皆后人所改,此“隹”字
若不误为“佳”,则后人亦必改为“唯”矣。
阮元曰:老子“夫佳兵者,不祥之器”,“佳”为“隹”(同惟)之讹。
老子“夫惟”二字相连为辞者甚多,若以为“佳”,则当云“不祥之事”,不
当云“器”(经传释词序)。
物或恶之,故有道不处。
严可均曰:各本“道”下有“者”字,大典“处”下有“也”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陈象古道德真经解无此二句。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
中井履轩曰:古人皆贵右,故下降曰左迁,殊无贵左之证,至汉犹然。
及其后官贵左者,自五胡猾夏始也。胡则贵左,其俗云(老子雕题)。
谦之案:此说非也。左传桓八年“楚人尚左”,与老子“君子居则贵左”、
“吉事尚左”之俗相合。又遂州本作“贵佐”,乃“左”字之误。又傅、范
本“君子”上有“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室町本同。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王道曰:此章自“兵者
不祥之器”以下,似古义疏语,而传习之久,混入于经者也,详其文义可见。
纪昀曰:案自“兵者不祥之器”至“言以丧礼处之”,似有注语杂入,
但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经文,今仍之。
刘师培曰:案此节王本无注,而古注及王注恒混入正文,如“不祥之
器,非君子之器”,二语必系注文,盖以“非君子之器”释上“不祥之器”
也。本文当作“兵者不得已而用之”,“兵者”以下九字均系衍文。
马叙伦曰:纪、刘之说是也。文子上仁篇引曰:“兵者不祥之器,不得
已而用之。”释慧皎高僧传八义解论曰:“兵者不祥之器,不获已而用之。”
盖老子本文作:“夫唯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物或”两句,系
二十四章错简;“君子”两句,乃下文而错在上者;“非君子之器”,正释“不
祥之器”也。
恬惔为上,严可均曰:御注作“恬淡”,河上作“恬恢”,一作“恬然”,
王弼作“恬澹”。
罗振玉曰:“恬”,释文:“本或作‘栝’。”“澹”,今王本作“淡”,与
御注本、广明本同。河上本作“恢”,简文及景龙、敦煌本均作“惔”。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惔”,傅本作“憺”。释文出“澹”,云:“‘澹’,
本亦作‘惔’。”毕沅曰:“说文:‘憺,安也,从心,詹声。’‘惔,忧也,从
心,炎声。’诗曰:‘忧心如惔。’据之则作‘惔’者非。”故不美,若美之,
是乐○人。
严可均曰:“故不美,若美之”,御注、河上、王弼作“胜而不美,而
美之者”,大典无“而”字。“是乐○人”,各本作“杀人”,大典“人”下有
“也”字。
罗振玉曰:“胜而不美”,景龙本、敦煌本均作“故不美”。“而美之者”,
景龙本作“若美之”,敦煌本作“若美必乐之”。“是乐杀人”,景福本“人”
下有“也”字。
谦之案:傅本各句作:“故不美也,若美必乐之,乐之者,是乐杀人也。”
范本“若美”下有“之”字,余同。室町本作:“胜而不美也,而美之者,
是乐杀人也。”遂州本同敦本,但“○”字同傅本作“杀”,敦本作“○”。
案“○”,此石俗字也。
广韵曰:“‘○’ ,俗‘杀’字。此字见于白虎通。”又河上、王弼作“胜
而不美”,有“胜”字义优。李道纯曰:“‘胜而不美’,或云‘故不美也’,
非。”又中都四子本“胜而不美”下,无下二句。
夫乐○者,不可得意于天下。
严可均曰:“不可得意于天下”,御注作“得志”,河上、王弼作“则不
可以得志于天下矣”,大典无“则”字。
罗振玉曰:王本“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景龙本、敦
煌本均无“人”字。与御注三本均无“则”字、“以”字。又与英伦诸本均
无“矣”字。“得志”,景龙、敦煌二本“志”均作“意”。
谦之案:遂州本此句作“夫乐之者,不可得意于天下”,傅本作“夫乐
人杀人者,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范本同傅本,唯无第一“人”字。
故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
严可均曰:“故吉事尚左”,各本无“故”字。“居左”,御注、大典作
“处左”,下“居右”亦作“处右”。
魏稼孙曰:“是以偏将军”,御注无“是以”二字。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二本“吉”字上有“故”字,景福本“尚”作
“上”,下同。
“凶”,敦煌本作“丧”。“尚右”下,景龙、敦煌二本均有“是以”二字。
谦之案:河上、王弼无“是以”二字,王羲之本、傅、范本有。又傅、
范“居”并作“处”。
○人众多,以悲哀泣之;严可均曰:河上、王弼作“杀人之众”。此句
上,御注、河上有“言以丧礼处之”六字,盖注语羼入正文,此与大典皆无。
易顺鼎曰:王弼本独此章无注,晁景迂遂疑王弼此章为非老子之言。
今按此章乃老子精言,与下篇“抗兵相加,哀者胜矣”同意,不解晁氏何以
为此谬论也?惟此章语颇冗复,疑有古注误入正文,“言以丧礼处之”,观一
“言”字,即似注家之语。
谭献曰:昔人云:“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八字,注文误入。予以为“偏
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三句亦注文。“言以丧礼处之”句,
易州石本及御览引皆无。
严可均曰:“悲哀”,王弼作“哀悲”。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悲哀”,可据订正。
又“泣”,一说当作“莅”。罗运贤曰:按“泣”当为“莅”之讹。说
文无“莅”字,盖即“○”(本书三十二章及周官、左传、庄子并有“莅”
字,说文盖遗而未收,“莅”“○”古同。淮南俶真训注引老子“以道莅天下”,
“莅”正作“○”)。说文:“○,临也。”“莅之”与下句“处之”一律。申
鉴政体“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之”,与“以哀悲莅之”,文法
正通。
战胜,以哀礼处之。
严可均曰:“哀礼”,各本作“丧礼”。
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章末引王弼注“疑此非老子之作
也”一句,今诸王本皆佚,知弼有所疑,故独无注。河上本于“兵者不祥之
器”至“言以丧礼处之”诸句,均加注释,所见之本同,而见解不同,不可
以此遂谓河上注之后于王注也。此章虽多古注窜入之处,惟其中如“夫隹兵
者不祥之器”,“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战胜,以哀礼处之”等语,皆千
古精言,非老子不敢道、不能道。今试删其冗复,订定经文如次:夫隹兵者,
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不
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吉事尚左,凶事尚
右,是以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杀人众多,以悲哀莅之。(胜而不美,
若美之,是乐杀人。夫乐杀者,不可得意于天下。)战胜,以哀礼处之。(言
居上世,则以丧礼处之。)谦之案:王羲之本、傅、范本“言以丧礼处之”,
“言”下有“居上势则”四字。程大昌易老通言引“势”作“世”,疑为古
注,今据补。
【音韵】此章旧说以文多错乱,故不言其韵。实则此章以者、器、恶、
处为韵(鱼部),右、之、之为韵(之部)。者,古音渚,右,古音以。知文
多相协,只中间所插入注语可删。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一百七字,敦煌本一百一十四字,河上本一百一
十六字,王本一百一十七字,傅本一百三十三字,范本一百三十四字。河上
本题“偃武第三十一”,王本题“三十一章”,范本题“夫佳兵章第三十一”。
第三十二章
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
严可均曰:“朴虽小”,御注作“扑”,王弼作“朴”。“天下不敢臣”,
王弼作“天下莫能臣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英伦诸本“莫能”作“不敢”,景福本
作“莫敢”,又均无“也”字。
谦之案:道藏王本脱“朴虽小”三字。“天下不敢臣”,谓道尊,可名
于大也。
王侯若能守,万物将自宾。
严可均曰:“王侯若能守”,御注、河上、王弼作“侯王”,梁武与此同,
河上、王弼“守”下有“之”字。
罗振玉曰:梁武、景龙、敦煌三本并作“王侯”。
劳健曰:“王侯若能守”,傅与景龙、敦煌皆如此。范作“王侯若能守
之”,诸王本“侯王若能守之”。他本皆无“之”字,“王侯”皆作“侯王”。
释文云:“梁武作‘王侯’。”按“侯”“守”二字,自谐句中韵,与第四十二
章“王公以为称”,“公”“称”字同,当作“王侯”。
谦之案:作“王侯”是也。惟公、称,侯、守协韵之说,皆非。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人莫之令而自均。
严可均曰:“人莫之令”,河上作“民莫”。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二本“民”均作“人”。广明、景福二本“均”
下有“焉”字。
谦之案:“人”字,诸王本作“民”,永乐大典作“人”,傅本作“民”,
范同此石。室町本“均”下有“焉”字。
易顺鼎曰:按唐韩鄂岁华纪丽引作“民莫之合而自均”,“令”疑“合”
字之误。
“莫之合”,即听其自然之意也。言天地相合则甘露自降,若民则莫为之
合,而亦且自均,极言无为之效耳。
谦之案:玉篇:“均,平也,等也。”周礼“均其稍食”,注云:“均,
犹调度也。”又字林:“均,田也。”此言“人莫之令而自均”,盖古原始共产
社会之反映,语意与五十一章“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相同。作“令”、作“合”、
作“命”谊均可通,惟此作“令”是故书。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天将知止。
严可均曰:“天将知止”,御注、王弼作“夫亦将知止”,河上作“夫亦
将知之”。
罗振玉曰:景龙“夫”作“天”,无“亦”字。景福本“夫”作“天”,
有“亦”字。
谦之案:作“天”乃字误。宋刊河上本、室町本皆然。白玉蟾曰:“一
本作‘天亦将知之’,下同。”毕沅曰:“河上公作‘天亦将知止’。”知其误
已久。广明本“夫”字稍缺,吴云亦误校为“天”,云:“‘天’,傅本作‘夫’,
易州本亦作‘夫’。”不知“天”乃“夫”字之误。王弼、傅、范皆作“夫”。
范应元曰:“‘夫亦将知止’,马诞、王弼同古本。”当从之。
知止不殆。
严可均曰:御注作“知止所以不殆”,河上作“知之所以不殆”,王弼
作“知止可以不殆”。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所以”,景龙、敦煌二本均无此
二字。
俞樾曰:案唐景龙碑无“可以”二字,是也。王注曰:“知止所以不殆
也。”盖加“所以”二字以足句,而写者误入正文,故今河上作“知之所以
不殆”。此作“可以”者,又“所以”之误矣。
谦之案:道藏王本作“所以”。聚珍板殿本作“可以”,“可以”为“所
以”之误,俞说是也。
譬道在天下,犹川谷与江海。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道”下有“之”字。“与江海”,御注、河上
作“之与江海”,王弼作“之于江海”。
罗振玉曰:“之于”,御注、景福、英伦三本作“之与”,景龙、敦煌二
本均作“与”。
易顺鼎曰:王注云:“犹川谷之与江海也。”是本文“于江海”当作“与
江海”。
牟子引此云:“譬道于天下,犹川谷与江海。”字正作“与”。
蒋锡昌曰:道藏王弼本“于”作“与”,当据改正。二字古本通用,见
经义述闻及经传释词。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名、臣、宾、均、名韵(耕、真通韵),有、
止、殆、海韵(之部)。奚侗:臣、宾、均韵,有、止、止、殆、海韵。谦
之案:臣、宾,真部,名,耕部,均真、耕兼收,此为耕部通真部之证。离
骚亦“名”“均”为韵,奚侗未及此。武内义雄本“止”作“之”,云:“‘无
名’‘有名’之两‘名’字韵,其间‘朴虽小’以下三十五字,臣、宾韵,
之字为别韵,疑错简,参照‘名亦既有’以下三句,有、之、殆韵。”武内
殆亦未知耕、真通韵也。王念孙曰:“止”与“有”为韵,“有”,古读若以,
见诗及楚辞(读书杂志卷三之四)。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五字,河上本七十字,王
弼、傅、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圣德第三十二”,王本题“三十二章”,范
本题“道常无名章第三十二”。
第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谦之案:傅、范本首句起,每句末并有“也”字。范应元曰:“古本每
句下有‘也’字,文意雍容,世本并无‘也’字,至‘不失其所者久’,若
无‘也’字,则文意不足,今依古本。”案:范说非也。老子古本有详略各
本不同,此盖由南北朝以来,河北与江南各地风俗言语之影响不同。颜氏家
训书证篇所云:“也、是、语、已、及助字之辞,文籍备有之矣,河北经传
悉略此字。”“又有俗学闻经传中时须‘也’字,辄以意改之。”今诸本中南
本详而北本略,详者如傅、范本,如此章每句下有“也”字,略者如景龙、
遂州、敦煌诸本,字数与五千言古本相近,而详者实以意改之,不可不辨。
又案韩非子喻老篇“自见之谓明”,王先慎曰:“‘自见’,老子作‘自
知’。道经‘自知’即承‘知人者智也’而言,无作‘见’之本。此‘见’
字即系上两‘见’而误,非韩非所见本有不同也,当依老子作‘知’。”谦之
案:三国志诸葛亮传裴注,并周易集解“震”下虞翻引此句,均作“自知者
明”,作“知”字是。“自见之谓明”,与经文二十四章“自见者不明”,谊相
反。
胜人有力,自胜者强。
魏稼孙曰:“胜人有力”,御注“人”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强”作“强”,下“强行”同。
谦之案:河、王、傅、范本“人”下均有“者”字,周易集解“坤”
下虞翻引此句亦有“者”字。又韩非子喻老“自胜者强”作“自胜之谓强”。
吕氏春秋先己篇:“故欲胜人者,必先自胜;欲知人者,必先自知。”又自知
篇:“存亡安危,勿求于外,务在自知..败莫大于不自知。”盖皆出于老子
而变其文。
知足者富,强行有志。
严可均曰:“强行有志”,各本“行”下有“者”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者”字。
谦之案:群书治要卷三十四引“行者”下有“则”字,室町本“行”
下有“者”字。
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
谦之案:夫物各有所,“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
蚁同矣”(韩非子难势引慎子),此言失其所也。不失其所者,如易艮彖云:
“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
止其所也。”又墨经说上:“止以久也。”皆此旨。
易顺鼎曰:意林“亡”作“妄”。死而不妄,谓得正而毙者也。河上本
虽亦作“亡”,而注云:“目不妄视,耳不妄听,口不妄言,则无怨恶于天下,
故长寿。”是亦读“亡”为“妄”矣。
谦之案:室町旧钞本、中都四子本“亡”均作“妄”。意林卷一、群书
治要卷三十引道德经“死而不妄者寿”,并引河上公注,知河上所见古本亦
作“妄”。“亡”“妄”古通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明、强韵(阳部),富、志韵(之部),久、
寿韵(之、幽通韵,久协音九)。谦之案:久,之部,寿,幽部,此之、幽
通韵。姚文田、奚侗同。
邓廷桢:富、志、久韵。高本汉、陈柱:富、志、久、寿为一韵。邓
廷桢曰:“富”、“志”、“久”为韵。“富”,古音读若备。说文:“富,备也。”
诗凡五见,易凡三见,皆与之、咍部字为韵。“久”,古音读若几,诗凡三见,
易凡二见,皆与之、咍部为韵。“久”下文“死而不亡者寿”,“久”字既上
与“富”、“志”为韵,又下就“寿”字为韵,盖东周以后音之渐转有如此者。
又曰:“久”字古读若己。诗旄丘二章与“以”韵,六月卒章与“喜”“祉”
“友”“鲤”“矣”韵,蓼莪三章与“耻”“恃”韵。从“久”声之字,则木
瓜之“琼”“玖”与“李”韵,丘中有麻之“佩”“玖”与“李”“子”韵,
采薇之“孔”“疚”与“来”韵,杕杜之“孔”“玖”与“来”韵,大东之“心
疚”与“来”韵,召旻之“维今之疚”与“富”“时”“兹”韵,是“久”声
之在之、咍部,凿然无异。而易韵唯既济象传“久”与“惫”“疑”“时”“来”
韵,杂卦传“恒久也”与“节止也”韵。此外则临彖传与“道”韵,干象传
与“道”“咎”“造”“首”韵,大过象传与“丑”“咎”韵,离象传与“咎”
“道”韵,皆与今韵同。
盖声音之道,与时转移,当孔子赞易时,音已小变,故与诗或同或异。
老子“不殆可以长久”,“久”韵“殆”。“有国之母,可以长久”,“久”韵“母”。
与诗韵同。
“知足者富,强行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者寿”,“久”韵“富”
“志”,既与诗同,下文相涉成文,又韵“寿”,乃与易同。是当时自有此音,
未可执一说以概之。
说文“玖”字下云:“诗曰:‘贻我佩玖。’读若芑。或曰:若人句脊之
句。”读若芑,古音也;读若句,又一音也。句虽在侯部,而尤、侯音近,
或其理与?右景龙碑本三十八字,敦煌本三十六字,河上、王本三十八字,
傅、范本四十六字。
河上本题“辩德第三十三”,王本题“三十三章”,范本题“知人者知
章第三十三”。
第三十四章
大道汜,其可左右。
严可均曰:“道汜”,御注作“道泛”,河上作“道汜兮”。
罗振玉曰:释文:“本又作泛,周、张并同。”景龙、御注、敦煌三本
均无“兮”字。
谦之案:“汜”字碑文不明,本作“泛”,或作“汜”。道藏王本作“泛”,
注亦作“泛”;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注作“泛”。
傅本作“泛泛兮”,范本作“汜汜兮”。作“汜”与右、辞、有、主合
韵;作“泛”义亦可通。
马叙伦曰:“泛”、“泛”二字古通假。礼记王制“泛与众共之”,释文
“泛,本亦作泛”,其例证也。说文:“泛,滥也。”“泛,浮貌。”二义不同,
作“泛”是。
万物恃之以生而不辞,严可均曰:“以生”,河上作“而生”。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英伦诸本“而”均作“以”。
谦之案:刘孝标辨命注引亦作“以生”,大典本、傅、范本同。
易顺鼎曰:文选辨命注引作“万物得之以生而不辞”,又引王注云:“万
物皆得道而生。”则今本“恃”乃“得”之误。
成功不名有。
严可均曰:“成功”,各本作“功成”。“不名有”,傅奕、大典作“而不
居”。
谦之案:广明本“成”下有“而”字,景福同。室町本作“功成而不
名有”,赵孟俯、王羲之本作“功成不居”。
易顺鼎曰:辨命论注引“功成而不有,爱养万物而不为主”,按下又连
引王注,则所引为王本无疑矣。
今王本“功成不名有”当为“功成而不有”,“名”字衍。
爱养万物不为主,严可均曰:“爱养”,王弼作“衣养”,大典作“衣被”。
“不为主”,各本“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吴云曰:“爱养”,傅本作“衣被”,王弼作“衣养”,毕云“衣,爱声
近”,是也。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英伦、广明、景福诸本作“爱养”,敦
煌本作“衣被”。又景龙、敦煌、广明三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爱养”,王羲之、范本作“衣被”,遂州本作“依养”,义均
可通。朱骏声曰:“‘爱’假借为‘○’。说文:‘○,蔽不见也,从竹,爱声。’
楚辞九歌:‘余处幽篁兮终不见天。’竹善蔽,故从竹。诗静女‘爱而不见’,
以‘爱’为之。诗烝民‘爱莫助之’,传:‘隐也。’又‘衣’,说文:‘所以
蔽体者也。’假借为‘爱’。
老子:‘衣养万物而不为主。’”范应元曰:“‘衣被’,王弼、马诞同古
本。衣被犹覆盖也。”案韩康伯易注:“衣被万物,故显诸仁。”成玄英老子
疏:“衣被万物,陶铸生灵。”说文:“衣,依也。”释名:“人所依以芘寒者
也。”衣被,衣养,依养,与爱养同义,而爱养义尤胜。李道纯曰:“或以爱
养为衣被者,非。”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爱养”,此作“衣养”者,古字
通也。盖“衣”字古音与“隐”同,故白虎通衣裳篇曰:“衣者隐也。”以声
为例也。而“爱”古音亦与“隐”同,故诗烝民篇毛传训“爱”为“隐”。
孝经训引刘炫曰:“爱者,隐惜而结于内。”不直训“惜”而必训“隐惜”者,
亦以声为训也。两字之音本同,故“爱养”可为“衣养”。傅奕本作“衣被”,
则由后人不通古音,不达古义,率臆妄改耳。
可名于大。
魏稼孙曰:“不为主,可名于大”,御注“主”下“可”上有“常无欲,
可名于小,万物归之不为主”十四字。
谦之案:诸河、王本“归之”作“归焉而”,共十五字。傅、范本作“故
常无欲,可名于小矣(范本‘于’作‘为’),万物归之而不知主”,共十七
字。敦煌本、遂州本、顾欢本无“常无欲”三字,余各本与河、王本略同。
英伦、敦煌二本“焉”作“之”。
“而”字,御注本、敦煌本无。此三句严可均失校。
又案:此三句必非老子本文。“常无欲,可名于小”,当为首章“常无,
欲观其妙”之古注。法言孝至篇李轨注曰:“道至微妙,故曰小也。”在此则
为赘语。敦、遂本无“常无欲”三字,亦其证也。“可名于小”一句,与“可
名于大”相偶,但审校文义,爱养万物,可名为大,为小义不可通。“万物
归焉而不为主”,与上文“爱养万物不为主”,实为重句,可删。以此疑有古
注语杂入。证以景龙碑无此三句,其可信,胜他本多矣。
严可均曰:河上作“为大”,大典作“于大矣”,又有“是以圣人能成
其大也”。
谦之案:“于”“为”古音相近,“于大”即“为大”也。“大”即二十
五章“强为之名曰大”之“大”。傅本作“可名于大矣”,范本作“可名为大
矣”,义同。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严可均曰:“终不为大”,河上句末有“也”字,王弼作“以其终不为
大”,大典作“以其不自大”。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敦煌、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作“是以圣
人终不为大”。
谦之案:王羲之本“大”下“故”上,有“也以其不自大”六字,傅
本同王弼,范本作“是以圣人以其终不自为大”,引“严遵、王弼同古本”。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右、辞韵(之部,右音异,辞,去声),居、
主韵(侯、鱼通韵,居,上声,主协音诸)。谦之案:居,鱼部,主,侯部,
此侯、鱼通韵。“居”本作“有”,陈柱:右、辞、有、主韵,大、大、大韵。
高本汉、武内义雄:右、辞、有韵。又案“道汜”本又作“泛”,范应元“汜
音泛”,非也。汜当音纪,此章汜、右、辞、有、主为韵,楚辞天问汜、晦、
里韵之例。江有诰曰:“辞”,似兹切。按古有去声,当之、志二部并收。任
成篇“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与右协(唐韵四声正)。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本六十二字,王本六十
一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任成第三十四”,王本题
“三十四章”,范本题“大道汜汜兮章第三十四”。
第三十五章
执大象,天下往。
谦之案:傅、范本“象”下有“者”字。御注“象”作“○”。案“象”
借为“像”,易系辞:“见乃谓之象。”“大象”即大像也。成玄英疏“大象,
犹大道之法象”,是也。
往而不害,安平太。
严可均曰:“平太”,御注、大典作“平泰”。
谦之案:傅、范本、遂州本、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均作“泰”,诸
河、王本作“太”,道藏王本作“大”,“泰”、“太”古通。依旧说:安,静
也。释名释言语:“安,晏也。”晏晏然和乐无动惧也。平者安之至,泰者平
之至,“安平太”为并列语。
王引之经传释词持异议,谓:“‘安’犹于是也,乃也,则也。老子曰:
‘往而不害,安平太。’言往而不害,乃得平泰也。”乐与饵,过客止。道出
言,淡无味,严可均曰:“道出言”,御注、河上、王弼作“道之出口”,傅
奕作“道之出言”。
下“视”、“听”、“用”三句各本皆有“之”字。“淡无味”,各本“淡”
下有“乎其”二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口”作“言”,“淡”作“惔”,无“乎其”二字。
谦之案:王羲之本、范本亦“口”作“言”。范曰:“‘出言’,王弼同
古本。”是王本亦作“出言”。东条一堂曰:“道之出口”,古本、碑本“口”
并作“言”。弘按此注及二十三章注,俱作“出言”。释文出“尺类反”。合
而稽之,王本经文本作“出言”明矣。其作“口”者,盖缺上画也。何晏景
福殿赋注引亦作“出言”。
陶鸿庆曰:傅奕本“出口”作“出言”。据王注言:“道之出言,淡然
无味。”而二十三章“希言自然”,亦云:“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也。”
似所见本与傅奕同也。岂“言”字阙坏为“口”欤?视不足见,听不足闻,
用不可既。
严可均曰:“用不可既”,御注、河上作“用之不可既”,王弼作“用之
不足既”。
魏稼孙曰:“视之不见”,御注“不”上有“之”字,下句同。“用不可
既”,按御注脱“既”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之”字。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室町与傅、范、赵孟俯、高翿诸本均有
“之”字。又永乐大典王本作“用之不足既”,他王本“足”亦作“可”,傅、
范、遂州、室町、中都四子亦作“可”,同此石。又案说文:“既,小食也,
从皂,旡声。”玉篇皂部:“既,居毅切,小食也,又已也。”罗运贤曰:“‘用
之不足既’,案说文:‘既,小食也。’上文谓乐饵可以止过客,而道则异是。
乐可听,饵可视可食,而道则不可视听食也。故云:‘视之不足见,听之不
足闻,用之不足既。’旧注训‘既’为尽,昧于古训,故不能岂切也。”(此
亦古义之仅存也)杨树达曰:“乐与饵,谓喜与人饮食。乐音洛,非谓音乐。”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象、往韵(阳部),害、太韵(祭部,害,胡列反,
太,他列反),饵、止韵(之部),味、见、既韵(脂、元合韵)。谦之案:
味、既,脂部,见,元部,此脂、元合韵。邓廷桢、奚侗:味、既韵。江有
诰曰:“饵”,仍吏切,按古有上声,当与止部并收。老子仁德篇“乐与饵”,
与止协。
右景龙碑本三十七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三字,傅、范本四
十四字。河上本题“仁德第三十五”,王本题“三十五章”,范本题“执大象
章第三十五”。
第三十六章
将欲翕之,必故张之;严可均曰:“翕之”,河上作“■之”,王弼作“○
之”,简文作“歙之”,又作“给”。“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
谦之案:作“翕”是也。傅、范皆作“翕”。范曰:“翕,歛也,合也,
聚也。王弼同古本。”是王本亦作“翕”,今本作“歙”。释文出“将欲○”,
知释文所见王本作“○”。敦煌、景福、室町三本作“■”。
毕沅曰:古无“■”“○”二字。说文解字云:“歙,缩鼻也。”歙有缩
义,故与“张”为对,顾欢因之,亦得闭塞之义矣。“翕”古文字,少通用。
武内义雄曰:按天文钞河上本及景龙碑作“翕”,范应元所见王弼本亦
作“翕”,韩非喻老引亦同。似王、河两本均作“翕”,后人改王本为“○”
或“歙”,而改河上本为“■”。
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癈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是谓微明。
魏稼孙曰:“故张”“故强”“固兴”“固与”,上二句作“故”,下二句
作“固”。
严云“‘必故’,各本作‘必固’,下三句皆然”,误。
吴云曰:河上公本“将欲弱之”作“使非弱之”。
谦之案:吴校亦误,河上本作“将使弱之”。又范本、彭耜本“将欲夺
之”作“将欲取之”。
马叙伦曰:韩非喻老篇引无“废之”两句。“夺”,范及韩非喻老篇引
并作“取”,说林上篇引周书亦作“取”。各本及后汉书桓谭传引“将欲夺之”
四句,同此。
蒋锡昌曰:史记管晏列传云:“故曰:知与之为取,政之宝也。”索隐:
“老子曰:‘将欲取之,必固与之。’”看史记用“故曰”云云,疑“与之为
取”即本之老子“将欲取之,必固与之”而来。是史记与索隐并作“取”也。
譣义亦以作“取”为是,当据韩非改正。
劳健曰:“兴”当作“举”,协下句“必固与之”。“将欲夺之”,范与韩
非作“将欲取之”。范注:“取,一作夺,非古也。”按“翕弱”“张强”“废
夺”“举与”皆两句相间成韵,当作“夺”无疑。东条一堂曰:按魏策,任
章曰:“周书曰:‘将欲败之,必姑辅之;将欲取之,必姑与之。’”注:王应
麟曰:“周书云云者,岂苏秦所谓周书阴符者欤?老氏之言出于此。”朱子曰:
“老子为柱下史,故见此书。”按韩非子说林所引周书,与国策同。
谦之案:吕氏春秋行论篇曰:“诗曰:‘将欲毁之,必重累之;将欲踣
之,必高举之。’”亦与此词异谊同,疑亦为老子所出。又案“是谓微明”,
高延第曰:“首八句即祸福盛衰倚伏之几,天地自然之运,似幽实明。‘微明’
谓微而显也。”柔胜刚,弱胜强。
严可均曰:大典与此同。御注、河上、王弼作“柔弱胜刚强”,傅奕作
“柔之胜刚,弱之胜强”。谦之案:王羲之本、彭耜本、范本与傅本同。七
十八章碑本作“弱胜强,柔胜刚”,文与此倒置。王本作“弱之胜强,柔之
胜刚”,傅本作“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均分二句。李道纯曰:“‘柔弱胜刚
强’分二句,非。”鱼不可脱于渊,谦之案:傅、范本“脱”作“侻”。毕沅
曰:“河上公、王弼并作‘脱’。古无‘侻’字,作‘脱’者是。庄子、说苑
作‘脱’。”蒋锡昌曰:后汉书隗嚣公孙述列传曰:“要之,鱼不可脱于渊。”
所引同此。惟注云:“老子曰:‘鱼不可脱于泉。’脱,失也,失泉则涸矣。”
又翟酺传注引“渊”亦作“泉”。是古本“渊”或作“泉”也。
谦之案:作“泉”非也。此章渊、人为韵,宜作“渊”。“泉”字乃唐
人避高祖讳,改“渊”为“泉”。韩非喻老篇“故曰‘鱼不可脱于深渊’”,
王先慎曰:“深字衍。
唐避渊改深,后人回改,兼改深字耳。”今案:唐人避讳,多改“渊”
为“深”,则亦可改“渊”为“泉”也,唯“渊”字是故书。
国有利器,不可示人。
严可均曰:“国有”,各本作“国之”。“可示”,各本作“可以示”。
谦之案:韩非喻老引“邦之利器”,六微篇引“邦”作“国”,“国”字
是也。庄子胠箧篇、淮南道应训、荀子正名篇杨倞注、淮南主术训高诱注、
文选关中诗李善注、后汉书翟酺传、杜笃传均引作“国”。又说苑君道篇引
作“国之利器,不可以借人”。
据此,知宜作“国”,不作“邦”。王先慎、刘师培谓“国”字为“邦”
字讳改,于他章则然,此则不可一概论也。又说苑君道引作“不可以借人”,
此与六韬守土篇“无借人利器,借人利器则为人所害,而不终其世”,均用
“借”字。又淮南主术训“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高诱注引老子曰:“国
之利器,不可以假人。”假亦借也,疑老子古本有“借”字者。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明、刚、强韵(阳部),渊、人韵(真部)。“将
欲翕之”八句无韵,非也。邓廷桢、姚文田:张、强韵。奚侗:张、强、兴
与明韵,刚、强韵。
陈柱:张、强、兴与明、强韵。高本汉:歙、弱、废、取、与五字与
张、强、兴三字相间为韵。“取”,碑本作“夺”。劳健曰:“按翕弱、张强、
废夺、举与皆两句相间成韵,当作夺。”是也。一说歙、弱非韵。案“翕”,
释文:“简文作歙,河上本作■,许及反。”又明、刚、强或明、强为韵。顾
炎武曰:“明,古音谟郎反,今以字母求之,似当作弥郎反。明与强为韵。
旁证:中庸:‘果能此道,虽柔必强。’”(唐韵正卷五十二庚)又:“柔,古
读如蠕。说文○、鍒皆训耎,魏太武改柔然为蠕蠕,则柔音如蠕,可知也。”
又渊、人为韵。诸家并同。江永曰:“渊,一均切。旁证:老子:‘鱼不可脱
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本证:诗‘其心塞渊’韵身、人,‘秉心塞渊’
韵零、人、田、千。”邓廷桢曰:“渊古音真、先同部。易干九四‘或跃在渊’
与九五‘利见大人’为韵。诗燕燕‘其心塞渊’与‘寡人’为韵,定之方中
‘秉心塞渊’与两‘人’字为韵。”右景龙碑本五十三字,敦煌丁本不全,
字数不明。河上、王本五十六字,傅本五十七字,范本五十九字。河上本题
“微明第三十六”,王本题“三十六章”,范本题“将欲翕之章第三十六”。
第三十七章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
严可均曰:“能守”,王弼“守”下或有“之”字。
谦之案:傅、范本“侯王”作“王侯”,景福本“若”作“而”。“之”
字,景龙、御注、英伦、傅奕本均无,范本、室町本有。“无为而无不为”,
即庄子天下篇所述关尹、老聃之道:“在己无居,形物自着,其动若水,其
静若镜,其应若响。”无为也,而无不为也。又阮籍通老论曰:“道者法自然
而为化,侯王能守之,万物将自化。易谓之太极,春秋谓之元,老子谓之道。”
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之朴”。
谦之案:傅、范本亦作“朴”。毕沅曰:“‘朴’本作‘朴’,同。”“化
而欲作”,“作”与“无”为对。尔雅释言:“作,为也。”又为“变”。礼记
哀公问“作色而对”,注:“变也。”“化而欲作”,即化而欲变。“朴”,说文:
“木素也。”书梓材“既勤朴斲”,马注:“未成器也。”论衡量知篇曰:“无
刀斧之断者,谓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
严可均曰:“亦将不欲”,王弼作“夫亦将无欲”。
罗振玉曰:“无名之朴”,据释文,王本似无此句。“夫亦将无欲”,释
文:“无,简文作不。”又景龙、御注、景福、英伦诸本均无“夫”字,“无”
亦作“不”。
于省吾曰:按老子“夫”字多为后人所增。“无”作“不”者是也。河
上公本正作“亦将不欲,不欲以静”。今以古书重文之例验之,“亦将不欲,
不欲以静”,本应作“亦将不=欲=以静”,是“无”应作“不”之证。
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
谦之案:“天下将自正”,各本有“将”字,遂州本无。“正”,诸王本
与宋刊河上本作“定”,王羲之本、傅、范本、高翿本及诸石本皆作“正”。
“正”、“定”义通,定从正声,形亦近同。劳健引说文古文“正”作○,夏
竦古文韵“定”字引汗简作○。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为、为、化韵(歌部,为音讹,化音呵),朴、
朴、欲韵(侯部),静、正韵(耕部)。奚侗:为、化韵,作、朴、朴、欲韵,
静、定韵,盖“正”一作“定”也。高本汉同,“正”、“定”二字兼收。邓
廷桢同,惟未及“作”字,云:“正,一本作定,静、定亦韵也。”谦之案:
五十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亦为、化为韵。庄子大宗师:“伟哉造化!又
将奚以汝为?”在宥篇:“处无为而民自化。”天地篇:“无为而万物化。”秋
水篇:“何为乎!何不为乎!夫固将自化。”皆为、化为韵。又静、定为韵,
楚辞大招静、定韵,其例证。顾炎武曰:“朴”,古者普木反。老子:“○兮
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浑兮其若浊。”“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
素抱朴,少私寡欲。”“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
复归于朴。”“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无名之朴,亦将不欲。”“我
无欲,而民自朴。”(唐韵正三烛)江有诰曰:“静”,疾郢切。按古惟有平去
二声,至魏、晋始间读上声,当与清、劲二部并收。老子为政篇“不欲以静”
与正协,洪德篇“清静”与正协,淳风篇“我好静”与正协,“归根曰静”
与命协。以上去声(唐韵四声正四十静)。
右景龙碑本四十八字,英伦本、河上本同,傅本四十九字,王、范本
五十字。河上本题“为政第三十七”,王本题“三十七章”,范本题“道常无
为章第三十七”。景龙碑经文下原空六格,接下衔名“前重光观都监斋兼知
威仪事至神龙元年名入龙兴观检校观主张..行”共二十九字。以上经碑正面,
共道经卅二行:前廿九行,行七十一字;后三行,行七十字。
第三十八章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以为,
下德□□而有以为。
谦之案:石刻末句“下德□□而有以为”,□□二字原缺泐,据他本补
之,似当作“为之”二字,实误。譣文义当作“下德无为而有以为”,补“无
为”二字。“上德不德,是以有德”,内经太素卷二顺养篇杨上善注及周易集
解干九家易引二句并同。史记酷吏传引首四句同。“上德无为而无以为”,文
选魏都赋注引作“而无不为”,与傅、范本同。
范应元曰:“上德无为”两句,韩非、王○、王弼、郭云、傅奕同古本,
河上公作“上德无为而无以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今从古本。
俞樾曰:案..韩非子解老篇作“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也”,盖古本老子
如此,今作“无以为”者,涉下“上仁”句而误耳。傅奕本正作“不”。
谦之案:碑本作“无以为”,是也。皆川愿老子绎解云:“一作‘上德
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无以为’,疑从褚本者。”褚本者,晋王右军书道
德经有褚遂良贞观十五年跋之本,由此知王羲之本与傅本正同。惟“上德无
为而无以为”,较之“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于义为优。盖太上下知有之,故
不为而成也,五十七章所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是也。“无为”与“无以为”
似无所区别,然而“无为而无以为”与“无为而有以为”则区别甚大。傅、
范本下句“下德为之而无以为”,较以碑本“下德无为而有以为”,傅、范本
“下德”与“上仁”句无别,“下德为之而无以为”与“上仁为之而无以为”
二句全同,于理安乎?毕沅曰:“‘无’,河上公、王弼作‘有’。案应作‘有’,
或奕本传刻误。”毕说是也。且“上德为之而无以为”,范云:“韩非同古本。”
今韩非无此句,非韩非无之,经文固无是也。
马其昶曰:案“无为”旧作“为之”,误同“上义”句,傅本又误同“上
仁”句,注家强为之说,皆非是,今为正之。德有上下,其无为一也。以其
不失德,故虽无为之中,而仍有以为。
谦之案:马说是也。六十三章曰:“为无为。”无为而有以为也。
上仁为之而无以为,上义为之而有以为。
谦之案:上文以“无为”为主,分别“无以为”与“有以为”;上德“无
以为”,下德“有以为”。此文以“为之”为主,分别“无以为”与“有以为”;
上仁“无以为”,上义“有以为”。范本同此,傅本“上义”作“下义”,误。
上礼为之而莫之应,则攘臂而仍之。
毕沅曰:“仍”,王弼作“扔”。案说文解字:“仍,因也。”扔亦因也,
夏时有扔氏是此字。
谦之案:御注、遂州、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诸石本,严遵、
傅奕、柰卷、室町、顾、彭诸本,皆作“仍”,范本作“扔”,作“扔”是也。
广雅曰:“扔,引也。”,广韵曰:“扔,强牵引也。”“扔”与“仍”音义同,
但“扔”字从手,与攘臂之义合。
范曰:“揎袖出臂曰攘。‘扔’字,王弼与古本同,世本作‘仍’,今从
古本。”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刘师培曰:案韩非解老篇云:“故曰:‘失道而后失德,失德而后失仁,
失仁而后失义,失义而后失礼。’”据此文观之,则王本、河上本均脱四“失”
字。
马叙伦曰:后汉书崔骃传注引无四字,朱穆传注引有。辅行记一之三
引更有“失礼而后智,失智而后信”两句,然各本及庄子知北游篇引并同此,
又譣义亦不当有此两句及四“失”字。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严可均曰:“忠信之薄”,御注作“之簿”,下“不处其薄”亦然。
罗振玉曰:“首”下,景福本有“也”字。
谦之案:傅、范本、室町本亦有“也”字。李翘曰:“庄子知北游篇引
云‘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误合下为一句。”宋翔凤曰:老子著书以明黄
帝自然之治,即礼运篇所谓“大道之行”,故先道德而后仁义。孔子定六经,
明禹、汤、文、武、周公之道,即礼运所谓“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故中
明仁义礼知,以救斯世。故黄、老之学与孔子之傳,相為表■者也。又曰:
“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也”,按此言世风之日漓也,道德仁义递降,而
以礼为治民。
三千三百皆所以约束整齐其民,由忠信之既薄,而礼为治国之首。乱,
治也。老子言礼,故孔子问礼。
谦之案:宋说辨矣,然未明学术源流,以“乱”训“治”。证之经文六
十四章“治之于未乱”,则“治”“乱”对文,此处不应独训“治”。老子盖
知礼而反礼者也,故曰:“处其厚,不处其薄。”前识者,道之华,而愚之始。
谦之案:韩非解老作“前识者,道之华也,而愚之首也”。“前识”二
字,严遵本作“前职”,注:“预设然也。”据注知“职”为误字。“愚之始”,
傅本“始”作“首”,王弼注“道之华而愚之首”,是王本当亦作“首”。范、
柰卷作“始”。又礼记曲礼正义引云:“礼者忠信之薄,道德之华,争愚之始。”
易顺鼎曰:按所引“道”下有“德”字,“愚”上有“争”字。窃谓“愚”
当作“遇”,即书盘庚“暂遇奸宄”之“遇”,又即淮南“偶○智故”之“偶”。
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言”,王氏经义述闻以为“愚”即“遇”。“愚”、
“遇”古字通用,知此书亦然矣。愚之始,即邪伪之始也。
是以大丈夫处其厚不处其薄,居其实不居其华。故去彼取此。
严可均曰:河上作“处其厚不居其薄,处其实不居其华”。王弼亦然。
谦之案:诸河上本有异同。一河上本下两句并作“居”,室町本、傅、
范本四句皆作“处”,孙盛老子疑问反训引同。范应元曰:“韩非、严遵同古
本。一本下两句‘处’作‘居’。”毕沅曰:“王符潜夫论作‘不居其薄’,与
王弼本同。朱穆崇厚论引上二句作‘处’,下二句作‘居’。”又“故去彼取
此”,严本无“故”字,淮南道应训引此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首、始韵,薄、华韵。李赓芸曰:
按薄与华韵,首与始韵。古读华如尃。公羊哀四年“蒲社灾”,谷梁、左氏
皆作“亳社”。礼记郊特牲“薄社北牖”,释文云:“本又作亳。”是“蒲”即
“亳”之证也。邓廷桢曰:薄、华为韵。华古音读若荂,鱼、虞部字。薄从
溥声,则鱼、虞部之入声也。
右景龙碑一百二十九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一百三十一字,
范本一百三十三字。河上题“论德第三十八”,王本题“三十八章”,范本题
“上德不德章第三十八”。
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谦之案:“宁”字,绩语堂碑
录因避清帝讳改为“宁”,今据原碑文改正,下同。
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严可均曰:“万物”,各本
作“万物”。
罗振玉曰:敦煌戊本无此句。
谦之案:景福本、范本“万”亦作“万”。又陈碧虚曰:“严君平本无
‘万物得之以生’,并下文‘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十四字。”侯王得一以为天
下正。
严可均曰:“天下正”,御注、王弼作“下贞”。
范应元曰:贞,正也。王弼、郭云同古本。一本“贞”作“正”,亦后
人避讳也。
河上本作“侯王”。
谦之案:傅、范本、柰卷作“王侯”,群书治要、孙盛老子疑问反讯、
晋书裴楷传、书钞一四九引并作“贞”,严遵、河上、顾欢、景福、楼正、
庆阳、磻溪、室町及玉篇“一”字下引均作“正”,遂州本作“政”。中都四
子本此句作“以天下为正”。
王念孙曰:河上本“贞”作“正”,注云:“为天下平正。”念孙案:尔
雅曰:“正,长也。”吕氏春秋君守篇“可以为天下正”,高注曰:“正,主也。”
“为天下正”,犹洪范言“为天下主”耳。下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
即承上文“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言之。又云“侯王无以贵高”,“贵高”
二字正承“为天下正”言之,是“正”为君长之义,非平正之义也。王弼本
“正”作“贞”,借字耳。
东条一堂曰:“为天下贞”,按“贞”一本作“正”,与注乖。下同。贞
观政要刑法第三十一引亦作“正”。
彭耜曰:“诸本贞作正,避庙讳。”易顺鼎曰:“贞”或作“正”,古字
通用。王氏读书杂志谓此“贞”为借字,似未尽然。易“贞胜者也”,韩注
引老子曰:“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王弼周易略例:“制天下之动者,贞夫
一者也。”邢..注引老子亦作“贞”。文选王元长曲水诗序注引亦作“贞”。
是“贞”为本字。
劳健曰:“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贞”字景龙、景福作“正”,开元、
傅、范与诸王本皆作“贞”。范注:“贞,正也。一本作正,后人避讳也。”
按道藏御注、御疏本原作“正”,疏云:“本或作贞字,贞即正也。”开元石
刻乃改从“贞”,范云“后人避讳”,非也。又此章凡“侯王”字,傅、范亦
作“王侯”,非也。诸唐本、诸王本、河上本皆作“侯王”,与“贞”字自谐
句中韵。
谦之案:作“贞”是也。易系辞曰:“天下之动,贞夫一者也。”又曰:
“言致其一也。”老子此章言“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下,傅、范及释文下
有“其致之一也”,与易义均合。又柰卷及大阪图书馆旧钞本,均作“天下
贞”,狩野直喜谓:“河上公本亦有作‘贞’者,盖自宋刻避帝讳改‘贞’作
‘正’。”今证之以景龙碑文,知“贞”“正”二字古通用,而避讳之说亦非。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谦之案:碑文与罗卷此均作
“无”,不作“无”,为变例。武内法京敦乙本作“无”。
又庄子至乐篇:“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语意本此。
刘师培曰:“发”读为“废”。说文:“废,屋顿也。”淮南子览冥训“四
极废”,高注:“废,顿也。”左传定三年“废于炉炭”,杜注:“废,坠也。”
顿坠之义,与倾圮同。恐发者,犹言将崩圮也,即地倾之义。“发”为“废”
字之省形。
蒋锡昌曰:刘说是。庄子列御寇“先生既来,曾不发药乎”,释文:“发,
司马本作废。”列子黄帝篇引作“废”。又缮性“非藏其智而不发也”,御览
逸民部引作“废”。
左传哀十一年疏引竹书纪年云:“梁惠王废逢忌之薮以赐民。”汉书地
理志引作“发”。
均其证也。“发”“废”双声,故可通用。此言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
以宁将恐废也。
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毕沅曰:“竭”,河上公、王
弼并作“歇”,案应作“竭”。
谦之案:河上公、王弼并作“竭”,上句作“歇”,毕误校。“歇”,说
文:“息也。一曰气越泄也。”广雅释诂二:“歇,泄也。”七发:“精神越泄,
百病咸生。”“竭”借为“渴”,“渴,尽也,从水,曼声。”尔雅释诂:“涸,
渴也。”经传多以“竭”为之,是竭有涸尽之义。周语“伊、洛竭而夏亡”,
注:“涸也。”淮南说林:“渊泉不能竭。”本经:“竭泽而渔。”河上注此:“言
谷当有盈缩虚实,不可但欲盈满无已时,将恐枯竭不为谷。”“竭”与“渴”
同义,不必改字。
万物无以生,将恐灭;罗振玉曰:敦煌本无此句。
侯王无以贵高,将恐蹶。
武内义雄曰:景、遂、敦三本“侯王”与上文合,下又同。景、遂二
本“贵高”,敦本无“高”字,然下文“贵高”并称,有“高”字是。
罗振玉曰:敦煌本“贞”下有“而”字。
谦之案:此句疑有误文。诸河、王本、顾欢本、磻溪、景福、楼正、
室町、柰卷句同此。范本作“王侯无以为贞,将恐溪”,高翿作“侯王无以
贞而贵高,将恐蹶”,傅奕作“王侯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溪”,彭耜,赵孟
俯同傅本,惟“王侯”作“侯王”。
严遵同彭本,惟“无以为贞”作“无以为正”。皆川愿老子绎解又与严
遵同。
刘师培曰:案上文“天无以清”,“地无以宁”,“神无以灵”,“谷无以
盈”,“万物无以生”,均承上“以清”、“以宁”、“以盈”、“以生”言,惟此
句“无以贵高”与上“以为天下贞”不相应,疑“贵”即“贞”字之讹。“贵”、
“贞”形近,后人据此节王注有“清不足贵”诸文,遂改“贞”为“贵”,
又疑“贵高”并文,与下“贵高”二语相应,遂于“贵”下增“高”字,实
则“贵”当作“贞”,“高”乃衍文也。
易顺鼎曰:当作“侯王无以贞,将恐蹶”,“贞”误为“贵”。后人见下
文“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二句,以为承上文而言,妄于“贵”下又加
“高”字,遂致踵讹袭谬,而义理不可通矣。
谦之案:“将恐溪”,诸王本“溪”作“蹶”。说文:“蹶,僵也,从足,
厥声。
一曰跳也,亦读若..。”广韵:“蹶,失脚也,僵也,亦作溪。”广雅释
诂三:“溪,败也。”吕览慎行“小人之行,不溪于山”,注:“溪踬颠顿也。”
荀子成相“国乃溪”,注:“颠覆也。”“侯王无以贞,将恐溪”,言侯王无以
为贞,将恐颠覆失其位也。治要引作“溪”,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
亦作“溪”。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严可均曰:“高以下为基”,御注脱“为”字,河上“高”下有“必”
字。
宇惠曰:齐策“贵以”“高以”上并有“虽”字。
谦之案:景福、室町、柰卷、顾欢诸本及淮南道应训、群书治要、意
林引二“以”上均有“必”字。淮南原道训:“是故贵者必以贱为号,而高
者必以下为基。”语亦本此。
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严可均曰:“不毂”,王弼作“不谷”。河
上云:“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四十二章“不毂”亦然。
谦之案:“侯王”,傅、范作“王侯”,文选雪赋注引作“王公”。“自谓”,
景福本“谓”作“曰”,彭耜、范应元、赵孟俯、室町、柰卷及治要引作“称”。
易顺鼎曰:按“自谓”当作“自称”。四十二章云:“人之所恶,唯孤、
寡、不谷,而王公以为称。”则此亦必作“称”也。淮南高注正作“称”,文
选邱希范与陈伯之书注引此作“王侯自称孤、寡、不谷”,皆其证。
洪颐烜曰:德经“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案礼记曲礼“于内自
称曰不谷”,郑注:“谷,善也。”左氏僖四年传“岂不谷是为”,杜预注:“孤、
寡、不毂,诸侯谦辞。”字皆作“谷”。列子天瑞篇“鹯之为布毂”,释文:“毂,
本又作谷。”此“毂”为“谷”之借字,河上注读为“车毂”之毂,失之。
徐鼒曰:老子法:本章“是以侯王自谓孤、寡、不毂”,河上章句云:
“不毂,喻不能如车毂为众辐所凑。”“道化”章“人之所恶,唯孤、寡、不
毂,而王公以为称”,章句云:“孤、寡、不毂,不祥之名。”鼒谓“不祥”
说是,“不能如车毂”之说乃是望文生义,非古训也。“毂”与“谷”通。诗
正月“蔌蔌方有谷”,后汉书蔡邕传作“速速方毂”。列子天瑞篇“鹯之为布
毂”,释文云:“本又作谷。”吕览观表篇“卫右宰谷臣”,文选刘孝标广绝交
论注作“毂臣”。盖音近假借之字也。按“毂”之言善也,郑注曲礼用之,
言己之不善,谦词也。又“谷”之言禄也,高诱注淮南人间训用之,犹言不
禄也,亦谦词也。又王弼本亦作“谷”。
谦之案:孤、寡、不谷,谦辞是也。吕览君守篇“君名孤、寡,而不
可障壅”,高注:“孤、寡,人君之谦辞也。”碑本“不谷”作“不毂”,“毂”,
此借为“谷”。
后汉书蔡邕传“速速方毂”,注:“毂,禄也。”按谷亦禄也,知“不毂”
即“不谷”。
惟谷虽训禄,而不谷非即不禄义,此为方言,犹言仆也。章炳麟曰:“自
称曰仆,本是臣仆,亦兼短义。王侯谦以自称不谷,‘不谷’即‘仆’之合
音。淮南人间训注:‘不谷,不禄也。’此为望文生训,古人死言不禄,不应
以此自称。”说详于新方言。
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严可均曰:“非”,各本作“非乎”。
谦之案:“此其”,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景福、顾欢、彭
耜、高翿、赵孟俯均同此石。傅、范作“是其”,严遵作“唯斯”,诸河、王
本作“此非”。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此非以贱为本邪,非乎’,
今从古本。”知范所见王本“非”作“其”。又“耶”字,敦煌本、严遵本作
“与”,顾欢、傅、范作“也”,遂州本同此石。“非”,范作“非欤”,景福
作“悲乎”,敦煌本作“非也”。
谦之案:作“其”是也。此经文中用楚方言。蒋锡昌曰:“按史记高祖
纪‘其以沛为朕汤沐邑’,集解引风俗通:‘其者,楚言也。’老子楚人,当
用楚言。五十八章‘其无正’,犹言‘无正’也。七十七章‘其不欲见贤’,
犹不欲见贤也。‘是其以贱为本也,非欤’,犹言是以贱为本也非欤也。”故
致数车无车。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作“数舆无舆”,苏灵芝书上“舆”作“与”,
误也。
谦之案:两“车”字,河上、顾欢、景福、室町、柰卷同此石,严遵、
敦煌本作“舆”。严“致数舆”作“造舆于”,敦本句末有“也”字。法京敦
乙本上之“车”作“与”,下之“车”作“誉”,与苏灵芝御注本同。遂州、
傅、范上下均作“誉”。范应元曰:“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数车无车’。”
今案诸王本作“舆”,道藏王本作“誉”,与范说同。又道藏王本与道藏宋张
太守汇刻四家注本引王弼注亦作“故致数誉,乃无誉也”。案作“誉”是也。
两“车”或“舆”,皆“誉”之讹,“誉”“与”古通,“誉”书为“与”,误
为“舆”、为“车”,苏灵芝书与法京敦乙本皆其证也。“数车无车”,诸说纷
纭。李道纯曰:“诸家解不通,予谓数车之各件,无一名车者,喻我是一身,
无一名我也。成玄英曰:‘舆,车也,箱、辐、毂、辋,假合而成,徒有车
名,数即无实。五物四大,为幻亦然。所以身既浮处,贵将安寄?’”李贽
曰:“今夫轮、辐、盖、轸、衡、轭、毂、⺈,合而成车,人但见有此数者,
曷尝有车哉?然而名之曰车,而不曰轮、辐、盖、轸、衡、轭、毂、⺈也。”
谦之案:二李皆佛说也,现存巴利文之弥兰王问经与东晋失译之那先比丘经,
即为明证。
“那先问王:‘言名车,何所为车者?轴为车耶?’王言:‘轴不为车。’
那先言:‘辋为车耶?’王言:‘辋不为车。’那先言:‘辐为车耶?’王言:
‘辐不为车。’那先言:‘毂为车耶?’王言:‘毂不为车。’那先言:‘辕为
车耶?’王言:‘辕不为车。’那先言:‘轭为车耶?’王言:‘轭不为车。’
那先言:‘舆为车耶?’王言:‘舆不为车。’那先言:‘扛为车耶?’王言:
‘扛不为车。’那先言:‘盖为车耶?’王言:‘盖不为车。’那先言:‘合聚
是诸材木,着一面宁为车耶?’王言:‘合聚是诸材木,着一面不为车也。’
那先言:‘假令不合聚是诸材木,宁为车耶?’王言:‘不合聚是诸材木,不
为车。’那先言:‘音声为车耶?’王言:‘音声不为车。’那先言:‘何所为
车者?’王便默然不语。那先言:‘佛说之,如合聚是诸材木,用为车,因
得车。人亦如是。合聚头、面、耳、鼻、口、颈、项、肩、臂、骨肉、手足、
肝、腑、心、脾、肾、肠、胃、颜色、声响、喘息、苦乐、善恶,合聚名为
人。’王言:‘善哉!
善哉!’”自佛教流入中国,于是而有“数车无车”之说。作“车”、作
“舆”,义虽可通,然非老子之言也甚明。
高延第曰:“至誉无誉”,河上本作“致数车无车”,王弼本、淮南子道
应训作“致数舆无舆”,各为曲说,与本文谊不相附。陆氏释文出“誉”字,
注:“毁誉也。”是原本作“誉”。由“誉”讹为“舆”,由“舆”讹为“车”,
后人反谓释文为误,非也。庄子至乐篇“至誉无誉”,下又云“天无为以之
清,地无为以之宁”云云,正引此章语,尤可证。
罗运贤曰:案“誉”,毁誉也。吴澄本“舆”作“誉”,焦氏考异“舆”
古本作“誉”,盖“誉”字于义始通。疑此文本作“致数与无与”,与“誉”
古通(射义郑注“誉或为与”)。数,计也;数誉无誉,言计誉反无誉也。侯
王自谓孤、寡、不谷,此不计誉矣,而誉自归之,然则计誉无誉甚明。淮南
说山训“求美则不得美,不求美则美矣”,注:“心自求美则不得美名也,而
自损则有美名也,故老子曰‘致数舆无舆’也。”(文虽作“舆”而以美名为
释,知其读为誉也。)颇识此意。
不欲琭琭如玉,落落如石。
严可均曰:“落落”,王弼作“珞珞”。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禄禄”、“落落”。
谦之案:“琭琭”,景福本作“渌渌”,严遵、傅奕本作“碌碌”。“落落”,
御注、遂州、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遵、河上、顾欢、
彭、范、赵同此石,景福作“硌硌”。又二“如”字,傅、范并作“若”。毕
沅曰:案古无“琭”、“碌”、“珞”三字,“硌”应作“落”。广韵以“公等录
录”为“○○”。说文解字云:“○,随从也。”广韵是应用之欤?洪颐烜曰:
案“琭琭”犹录录。广雅释训:“逯逯,众也。”说文:“○,随从也。”并通
用字。王本:“贵物以多而见贱。落落,石坚貌。石本贱物,以坚而自贞,
是以两不欲也。”晏子春秋内篇问下:“坚哉石乎!
落落,视之则坚,无以为久,是以速亡也。”即此义。
高延第曰:“琭琭”,史记平原君传作“录录”,后汉冯衍传作“碌碌”,
注:“碌碌为人所贵,落落为人所贱。”河上注以“琭琭喻少,落落喻多”,
王弼以为一琭琭珞珞,体尽于形”。王逸九思注:“硌硌,长而多有貌也。”
以上诸解,皆与本文义不合。且证以毛遂讥十九人曰:“公等录录,因人成
事者也。”萧何世家:“录录未有奇节。”(注:“录录犹鹿鹿。”)荀悦汉纪王
仲翁讥萧望之曰:“不■碌碌,反抱关木。”后汉书马援传:“今更陆陆,欲
往■之。”则诸解尤不可通。按说文:“○,随从也。”(言为人所役使。)索
隐王劭曰:“录,借字耳。说文云:‘○○,随从之貌。’”广韵“○”下引毛
遂曰:“公等○○,可谓因人成事耳。”史记亦作“录”。则琭、碌、录、鹿、
陆皆“○”之假借,以随从之义释之,与以上诸人讥刺之语,并可意会。后
人徒见下有“玉”“石”字,遂以从玉从石为正,各为异说,不悟其不可通
耳。“落”、“珞”、“硌”亦传写之异,今从后汉书耿弇传“落落难合”,注“疏
阔貌”,言其■異,與人不相入,與隨從之義正相反也。
谦之案:“琭琭”,或作“碌碌”,或作“渌渌”,又作“禄禄”,又作“鹿
鹿”。
“落落”,或作“珞珞”,或作“硌硌”,盖皆一声之转与传写之异,古人
通用。其义则后汉书冯衍传注曾言之,谓:“可贵可贱,皆非道真。玉貌珞
珞,为人所贵,石形落落,为人所贱,贱既失矣,贵亦未得。言当处才不才
之间。”此盖以庄子义释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清、宁、灵、盈、生、贞韵(耕部),裂、发、
歇、竭、灭、溪韵(祭部),邪、乎、车韵(鱼部,邪音余),琭、玉韵(侯
部),落、石韵(鱼部,落,卢入声,石,蜍入声)。谦之案:邪、乎同属鱼
部,“车”“舆”皆“誉”之误,邪、乎、誉为韵。又发,古音歇,歇,高本
汉本一作“泄”,裂、发、泄、竭、灭、蹶为韵。又“天无以清,将恐裂”
下五句,实以清、宁、灵、盈、生、贞与裂、发、歇、竭、灭、溪为句中两
韵互协。此外“不谷”之谷,亦与下琭、玉同属六屋入声,为隔句遥韵。姚
文田曰:“落落如石”,落、石韵,此与上句皆句中自谐。
右景龙碑不分章,一百三十三字,敦煌本一百三十二字,河上本一百
三十五字,王本一百三十四字,傅本一百三十九字,范本一百三十六字。河
上本题“法本第三十九”,王本题“三十九章”,范本题“昔之得一章第三十
九”。
第四十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谦之案:碑本“昔之得一者”止“有生于无”句为一章。严遵本与上
章相连,同此石。又宋赵志坚疏义“反”作“返”。又案“反”,复也,此易
义也。易复彖曰:“反复其道,七日来复,天行也,复其见天地之心乎!”杂
卦传曰:“复,反也。”干彖传曰:“终日干干,反复道也。”泰彖曰:“无平
不陂,无往不复。”反即复也。故老子曰:“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云
云,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又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
极”,“复归于朴”,此复之即返而归之也。“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此
待其远而后反也。反自是动,不动则无所谓反,故曰:“反者道之动。”反自
是逆,逆而后顺,故曰:“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又“弱
者道之用”,盖得易之坤者也,干藏于坤,故曰弱。易曰“潜龙勿用”,而老
言无用之用,是道之用。
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严可均曰:“天下万物”,河上、王弼作“万物”,御注作“之物”。
谦之案:广明、景福、御览六百十九引并作“万物”,同此石。邢玄、
磻溪、楼正、室町、傅、范、高、赵并作“之物”,同御注。敦煌、严遵本
作“天地之物”。又景福、范本“无”作“无”。马叙伦曰:“弼注曰:‘天下
之物,皆有以为生。’是王亦作‘之物’。今作‘万物’者,后人据河上本改
也。”谦之案:首章“无名,天地始,有名,万物母”,以“无名”与“有名”
对,“天地”与“万物”对,“始”与“母”对。
此章亦言“有”“无”,则“天下万物”,当作“天地万物”,于义为优。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奚侗无韵。邓廷桢、陈柱、高本汉:
动、用韵,是也。案孔广森诗声类(四)阳声四东、钟、江合为一部,并收
“动”“用”二字,引老子曰:“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右景龙碑本二
十一字,敦煌本、河、王、傅、范本同。河上题“去用第四十”,王本题“四
十章”,范本题“反者道之动章第四十”。
第四十一章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严可均曰:“勤而行之”,御注无“之”字,傅
奕作“而勤行之”。
谦之案:法京敦乙本作“懃能行”,罗卷同此石,与武内本异。范本作
“懃”,注云“古本”。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一引古老子作“懃”。
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之。
谦之案:“■” ,各本作“笑”,遂州本作“■”,御注作“○”。傅、范
本作“而大笑之”。
俞樾曰:按王氏念孙读书杂志曰:“‘大笑之’,本作‘大而笑之’,犹
言迂而笑之也。牟子引老子,正作‘大而笑之’。抱朴子微旨篇亦云:‘大而
笑之,其来久矣。’是牟、葛所见本皆作‘大而笑之’。”今按王说是也。“下
士闻道,大而笑之”,与上文“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两句相对。傅奕本作:
“上士闻道,而勤行之;下士闻道,而大笑之。”盖误移两“而”字于句首,
然下句之有“而”字,则尚可籍以考见也。
“而勤行之”,是“勤而行之”之误。然则“而大笑之”,是“大而笑之”
之误,可以隅反矣。
高亨曰:“亡”读为“忘”,二字古通用。诗假乐“不愆不忘”,说苑建
本篇引“忘”作“亡”。荀子劝学篇“怠慢忘身”,大戴礼劝学篇“忘”作“亡”。
吕氏春秋权勋篇“是忘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韩非子十过篇、淮南子
人间篇并“忘”作“亡”。皆其证。诗绿衣“心之忧矣,曷维其亡”,郑笺“亡
之言忘也”,亦其例也。
周易略例:“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忘言者,乃
得象者也;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存”“忘”对举,与此文同。
不■不足以为道。
罗振玉曰:敦煌本“笑”下有“之”字。
故建言有之:严可均曰:御注无“故”字。
谦之案:邢玄、景福、庆阳、磻溪、楼正、高翿、室町本与御注同。
武内敦乙本“建言”下有“是以”二字,顾欢本同。
罗振玉曰:敦煌本作“是以建言有之曰”。
谦之案:傅、范本亦有“曰”字。范应元曰:“王弼、孙登、阮咸同古
本,河上公本无‘曰’字。”奚侗曰:“建言”,当是古载籍名。高亨曰:“建
言”,殆老子所称书名也。庄子人间世篇引法言,鹖冠子天权篇引逸言,鬼
谷子谋篇引阴言,汉书艺文志有谰言(班自注“不知作者”),可证名书曰言,
古人之通例也。
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类,严可均曰:“若类”,御注、王弼作
“若颣”。
谦之案:“进道若退”,御注“退”作“○”,傅奕、彭耜、林希逸、赵
孟俯此句在“夷道若类”句下。“类”字,释文、河上、敦煌、景福、柰卷、
顾欢并同,傅、范本作“颣”。范曰:“‘颣’,古本音耒,丝节也,河上公作
‘类’。今从古本。”今案:“颣”、“类”古通用。广雅释言:“颣,节也。”
通俗文:“多节曰颣。”“夷道若颣”,简文注:“疵也。”淮南泛论“明月之珠,
不能无颣”,注:“颣,盘若丝之结颣也。”假借为“戾”。左传昭十六“刑之
颇颣”,服注:“不平也。”不平与平对立,故曰“夷道若颣”。夷,平也,“颣”
则引申为不平之义。
上德若谷,大白若辱,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谷”作“俗”。
罗振玉曰:“大白若辱”,此句敦煌本在“上德若谷”之前。
谦之案:罗卷敦戊本“谷”不作“俗”,与法京敦乙本异。成玄英曰:
“‘谷’本亦作“俗”字者,言亦能忘德,不异嚣俗也。”马叙伦曰:“各本
作‘谷’,‘俗’之省也。言高上之德,反如流俗,即和光同尘之义。”又“大
白”,道藏王本“大”作“太”。
又“辱”字,傅、范本作“○”。范曰:‘○’音辱,黑垢也。古本如
此,河上本作‘辱’。”毕沅曰:“‘○” ,河上公、王弼并作‘辱’。作‘○’
者,所谓‘以白造缁’是矣。说文解字无‘○’字。”谦之案:玉篇:“○,
垢黑也。”当为“辱”之古文。广雅释诂三:“辱,污也,又恶也。”仪礼士
昏礼“今吾子辱”,注:“以白造缁曰辱。”素问气交变大论:“黑气乃辱。”
辱有黑义,与白对立,故曰“大白若辱”。
易顺鼎曰:按“辱”者,仪礼士昏礼注云“以白造缁曰辱”,即此“辱”
字之义。..盖以白造缁,除去污辱之迹,故曰辱也。此老子本义,幸有诗
传、礼注可以互证。
广德若不足,谦之案:庄子寓言篇:“老子曰:‘而睢睢盱盱,而谁与
居?大白若辱,盛德若不足。’”末二句与此章同。又史记老子本传老子教孔
子语:“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疑“广德”为“盛德”之讹。
马叙伦谓此文当从庄子,作“盛”是故书,是也。严遵本作“盛德”,当从
之。又罗卷“若不足”作“若濡”,与诸本异。
建德若偷,狩野直喜曰:河上公本之与王弼本,经文原不相同,后世
辅嗣义行,而河上注渐微,遂据王本妄改经文,以致两者混而无别,幸有旧
钞足以正刊本之误。..第四十一“建德若偷,质真若渝”,此本(谦之案:
指柰卷)“若偷”作“若揄”。案王弼注:“偷,匹也。建德者因物自然,不
立不施,故若偷匹。”河上注:“建设道德之人,若可偷引使空虚也。”“偷引”,
此本亦作“揄引”。盖王弼本作“偷”,其训为匹;河上本作“揄”,其训为
引。说文手部:“揄,引也。”韩非子饰邪篇:“庞援揄兵而南。”汉书礼乐志
“神之揄”,颜师古云:“揄,引也。”是其证也。可见两家经文不同,训释
亦殊,后人无识,妄改“揄”为“偷”,以从王本,注亦改为“偷”,而河上
公义更不可问矣。又曰:案唐景龙刻石作“建德若偷”,..则河上公本为
王本所乱,自唐时已然。
谦之案:河上本为王本所乱,是也。惟此句,敦煌本无,河上公、王
弼作“偷”,与此石同。广明本、傅本作“偷”,高翿本作“输”,柰卷、室
町本作“揄”。范应元曰:“‘输’,傅奕云‘古本作输’,引‘广韵云:“输,
愚也。”河上公作揄,乃草字,变车为手。’傅奕云:‘手字之误,动经数代,
况“辱”字少“黑”字乎?’傅奕当时必有所据。王弼作‘偷’,董遇作‘摇’,
今从古本。”案范说有误,傅奕此句作“偷”,下句作“输”,范本作“输”,
乃误引傅奕。案作“偷”是也。说文:“偷,巧黠也,从女,俞声。字亦作
偷。”朱骏声曰:“偷假为愉,汉书食货志:‘民偷甘食好衣。’路温舒传‘偷
为一切’,注:‘苟且也。’礼记表记:‘安肆曰偷。’左文十七传‘齐君之语
偷’,注:‘苟且。’又东京赋‘剿民以偷乐’,注:‘犹侥幸也。’又后汉张衡
传‘虽遨游以偷乐兮’,注:‘怀安也。’尔雅释言:‘佻,偷也。’又荀子修
身‘偷儒转脱’,非十二子‘偷儒而罔’,注:‘当为输,苟避于事也。’又为
揄。”由上知“偷”、“偷”、“揄”、“输”古可通用,“偷”字是故书。
俞樾曰:按河上公注曰:“建设道德之人,若可偷引,使空虚也。”王
弼注曰:“偷,匹也。建德者因物自然,不立不施,故若偷匹。”然偷匹之义,
于古无征,义亦难晓。..今按“建”当读为“健”。释名释言语曰:“健,
建也,能有所建为也。”是“建”、“健”音同,而义亦得通。“健德者偷”,
言刚健之德,反若偷惰也。正与上句“广德若不足”一律。
质真若渝,谦之案:傅奕本作“质直若输”,柰卷“真”亦作“直”。“渝”、
“输”古字通。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作‘渝’,古字通,如春秋‘渝平’为‘输平’
是也。”案“输”假为“愉”,有苟且怀安之意,又为“渝”。“质真”之“真”,
为“■”之讹。
“质■若渝”,盖谓质朴之人,行动迟缓,驽弱有若输愚者也。
刘师培曰:案上文言“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此与并文,疑“真”
亦作“德”,盖“德”字正文作“■”,与“真”相似也。“质德”与“广德”
“建德”一律,“广德”为广大之德,与“不足”相反;“建德”为刚健之德,
与“偷”相反(用俞说);“质德”为质朴之德,与“渝”相反;三德乃并文
也。
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
谦之案:法京敦乙本“无”作“无”,罗卷均作“无”。
易顺鼎曰:“大方无隅”,道德指归论作“大方不矩”。
顾广圻曰:“大音希声”,傅本“希”作“稀”,按同字也。
王先慎曰:傅本“音”作“言”,与各本全异。
李翘曰:吕氏春秋乐成篇首曰“大智不形,大器晚成,大音希声”,不
引老子。
夫唯道,善贷且善。
严可均曰:“善贷且善”,各本作“且成”。
罗振玉曰:敦煌本“贷”作“始”。
谦之案:譣罗卷敦煌乙本“无名”下缺,此云“贷”作“始”,乃据老
子义本。傅本、诸王本、室町本作“善贷且成”,范本作“善货且善成”,云:
“严遵、王弼同古本,河上公作‘善贷且成’、今从古本。”今按怡兰堂严本
亦作“善贷且成”,与范所见不同,盖与王本同脱一“善”字,碑本句末脱
一“成”字,宜从范本增入。“成”与成、声、形、名为韵。“贷”与庄子应
帝王篇述老聃语“化贷万物而民弗恃”之“贷”意旨相同。“道隐无名”,亦
即庄子“有莫举名,使物自喜”之意,所谓功成不名,立乎不测,而游于无
有者也。
于省吾曰:景龙本作“夫唯道,善贷且善”,当脱“成”字。敦煌“贷”
作“始”,乃声之转。周语“纯明则终”,注:“终,成也。”又“故高明令终”,
注:“终犹成也。”书皋陶谟“箫韶九成”,郑注:“成犹终也。”是成、终互
训,义同。然则“善始且成”,即善始且终也。六十四章“慎终如始”,亦“终”
“始”对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行、亡韵(阳部),笑、道韵(幽、宵通韵,
道协音盗)。
昧、退、类韵(脂部,昧音寐,退,吐位反)。谷、辱、足、偷、渝、
隅韵(侯部,渝,喻蓲反,隅,俄蓲反)。成、声、形、名、成韵(耕部)。
谦之案:笑,宵部,道,幽部,幽、宵通韵。惟道音盗,似误。“道”,徒皓
切。古,徒苟切。“道”,首声,九章与守、咎韵,十四章与有韵,四十七章
与牖、少韵,此其例证。又谷、辱、足、偷、渝、隅一韵,姚文田、邓廷桢
分谷、辱、足一韵(六屋入声),偷、渝、隅一韵(十三侯平声)。又“建德
若偷”之“偷”字,高本汉本一作“偷”,一作“输”,皆韵。顾炎武曰:“行”,
古音杭,引老子:“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故弱之
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唐韵正卷五十二庚)又曰:四句
二韵,而语助“之”字,一有一无,在他诗亦有可证者。老子曰“上士闻道,
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行与亡为韵。又唐韵正卷十七,十三末:
“昧”,今考古书“昧”字,有读去声者,有读入声者。去声则莫佩反。老
子“明道若昧,夷道若类,进道若退”。又卷六十九侯:“偷”,古音俞。老
子“建德若偷,质直若渝,大方无隅”。
邓廷桢曰:偷、渝、隅为韵。“渝”,古音读若羭。诗羔裘“舍命不渝”,
与“侯”为韵。“隅”,古音盖读若耦之平声。诗绸缪“三星在隅”,与“逅”
为韵。偷、渝、隅古音皆侯部字。又曰:俞、禺二字今音与鱼、虞同,而古
音皆在侯部,其从俞声、禺声之字,并当入侯。..老子:“上德若谷,大
白若辱,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质直若渝,大方若隅。”谷、辱、足皆侯
部之入声,偷、渝皆侯部之平声,而隅与之为韵,则从禺声之字皆隅之类,
不但如唐韵厚部所收之偶、耦、藕等字矣。
右景龙碑本九十五字,敦煌本、河本、王本同,傅本九十七字,范本
九十八字。河上本题“同异第四十一”,王本题“四十一章”,范本题“上士
闻道章第四十一”。
第四十二章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谦之案:淮南子天文训:“道日规,始于一。”王念孙曰:“‘日规’二
字与上下文义不相属,此因上文‘故曰规生矩杀’而误衍也。宋书律书作‘道
始于一’,无‘日规’二字。”今案王说是也。淮南义本老子此章,故下文曰:
“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万物生。故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
万物。”又庄子天地篇“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语
本老子一章“无名,天地始”与本章“道生一”之旨。又黄帝内经太素卷十
九知针石篇杨上善注曰:“从道生一,谓之朴也;一分为二,谓天地也;从
二生三,谓阴阳和气也;从三以生万物,分为九野、四时、日月乃至万物。”
语亦出此。
又案:道生一,一者气也。庄子知北游篇曰:“通天下一气耳,圣人故
贵一。”李道纯曰:“道生一,虚无生一气;一生二,一气判阴阳。”赵志坚
曰:“一,元气,道之始也,古昔天地万物同得一气而有生。”大田晴轩曰:
“一二三,古今解者纷纭不一。
案淮南天文训:‘规生矩杀,衡长权藏,绳居中央,为四时根。道日规,
始于一,一而不生,故分而为阴阳,阴阳合和而万物生。故曰道生一,一生
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此以一为一气,二为阴阳,三为阴阳交通之和也,
此说极妥贴。”又曰:“案道,理也;一,一气也;庄周所谓‘一之所起,有
一而未形’,是也。二,阴阳也;三,形气质之始也。第十四章曰:‘此三者
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盖此三也。意谓道生一气,一气分为阴阳,气化
流行于天地之间,形气质具,而后万物生焉,故曰‘三生万物’。”万物负阴
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谦之案:淮南精神训引“万物背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高诱注:“万
物以背为阴,以腹为阳。”又汉书高帝纪注引作“向阴而负阳”。又列子天瑞
篇:“冲和气者为人。”太素卷十九知针石篇杨上善注曰:“万物负阴抱阳,
冲气以为和,万物尽从三气而生,故人之形不离阴阳也。”语皆本此。“抱”,
傅本作“袌”;“冲”,范应元、高翿作“盅”;“气”,张嗣成作“■”。
人之所恶,唯孤、寡、不毂,而王公以为称。
严可均曰:“不毂”,御注、王弼作“不谷”。
魏稼孙曰:“而王公以为称”,御注“王公”字倒。
罗振玉曰:敦煌己本“为称”作“自名”。
谦之案:傅本作“王侯以自称也”,范本作“王侯以自谓也”。范曰:“严
遵同古本,河上公作‘而王公以为称’,今从古本。”按今怡兰堂与道藏二严
本均作“而王公以名称”,与范所见不同。劳健曰:“‘王公以为称’,诸唐本
河上本皆如此。此作‘王公’,乃与‘称’字谐韵,亦如第三十二章‘侯’‘守’
字,第三十九章‘王’‘贞’、‘王’‘称’字,当从诸唐本。”案从唐本是也,
公、称为韵非。
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
严可均曰:“或益之而损”,御注无“或”字。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本无“或”字。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欢、彭耜、高翿亦无下“或”字,严遵本无
下“或”字及首三字。
人之所教,我亦教之: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本均作“亦我义教之”。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耜、赵、高与敦本同。室町本作“人
之所教,我亦教人”。孙盛老子疑问反讯引“亦”下有“以”字。傅本“人
之所教我,亦我之所教人”,范本“亦”上有“而”字。范云:“王弼、严遵
同古本,河上公作‘人之所教,亦我义教之’。”案严本今作“人之所教,亦
我教之”,与范所见不同。诸王本、广明本同此石。
强梁者不得其死,吾将以为教父。
谦之案:敦煌本“强”作“强”,“教父”作“学父”,傅、范本同。
范应元曰:音辩云:“古本作‘学父’,河上公作‘教父’。”按尚书“惟
■学半”,古本并作“学”字,则“学”宜音“■”,亦教也,义同。父,始
也。今并从古本。
马叙伦曰:范、罗卷及弘明集六释慧通驳顾道士夷夏论引并作“学父”。
成疏曰:“将为学道之先,父亦本也。”是成亦作“学父”。成疏引顾欢曰:“其
■学之本父也。”则顾本作“■”,“学”为“■”省。说文曰:“■,觉悟也。”
各本作“教父”。
谦之案:“教父”即学父,犹今言师传。方言六:“凡尊老,南楚谓之
父。”“将”字与庄子德充符“丘将以为师”之“将”义合。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
右景龙碑七十三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七十九字,范本八十
字。河上本题“道化第四十二”,王本题“四十二章”,范本题“道生一章第
四十二”。
第四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骋”字。
彭耜曰:叶梦得无“骋”字,达真子“坚”作“刚”。
谦之案:诸河、王本及傅本同此石。范本作“天下之至柔,驰骋于天
下之至坚”,并云:“淮南子有‘于’字,与古本合。”案淮南子原道、道应
二篇今本引此均无“于”字,与范所见不同。又御览木部一亦引“坚”作“刚”。
无有入于无闻。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王弼无“于”字,傅奕、淮南子作“出于无
有,入于无间”。
魏稼孙曰:“无有入于无闻”,“闻”疑碑误。“闻”释“间”,严误。
焦竑曰:古本淮南子并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
范应元曰:间,隙也。傅奕、严遵同古本。案今严本作“无有入于无
间”。
刘师培曰:案淮南原道训引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此老子古本也。
王本亦有“出于”二字。王弼上文注云:“气无所不入,水无所不出于经。”
注文“无所不出于经”,当作“无所不经”,与上“无所不入”对立。“出于”
二字必“无有”上之正文。
盖王本亦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而“出于”二字误入注文也。傅
奕本与淮南同。
刘文典曰:今本老子河上公章句“偏用第四十三”作“天下之至柔,
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无有”上敓“出”字,可据淮南子引文增。
道应篇引作“出于无有,入于无间”,疑后人改之也。老子注:“无有,谓道
也。道无形质,故能出入无间。”是所见本尚未敓“出”字。
王道曰:无间,无隙也。寻丈之水,能浮万斛之舟;六尺之辔,能驭
千里之马。至柔驰骋至刚者,此类是也。天地之气,本无形也,而能贯乎金
石;日月之光,本无质也,而能透乎蔀屋。无有入于无间者,此类是也。
是以知无为有益。
严可均曰:御注作“是以知无为之有益益”,河上、王弼有“之”字,
不重“益”字。魏稼孙曰:严举御注“之”字“益”字,失校御注“是”上
“吾”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吾”字、“之”字。
谦之案:诸河、王本均作“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景福、室町、范本
同,“无”作“无”。顾欢作“吾是以知无为有益”,彭耜作“是以知无为之
有益也。”不言之教,无为之益,天下希及之。
谦之案:傅本“希”作“稀”,下有“矣”字。范本、景福本“无”作
“无”。此所云即七十章“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之
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奚侗:坚、间为韵。按坚,真
部,间,元部,此元、真通韵。薛蕙曰:“堅猶剛強,不曰剛曰強,變文■
韻也。”右景龙碑三十八字,敦煌本三十七字,河、王本三十九字,傅本四
十四字,范本四十二字。河上本题“遍用第四十三”,王本题“四十三章”,
范本题“天下之至柔章第四十三。”
第四十四章
名与身熟亲?身与货熟多?得与亡熟病?谦之案:“熟”,各本作“孰”,
“孰”,“熟”古通用。“亡”字,李道纯、张嗣成作“失”,马叙伦曰:“后
人妄改也,亡与病韵。”“孰多”之“多”训重。奚侗曰:“说文:‘多,重也。’
谊为‘重叠’之重,引申可训为‘轻重’之重。汉书黥布传‘又多其材’,
师古注:‘多犹重也。’”是故甚爱必大费,多○必厚亡。
严可均曰:“是故甚爱”,河上无“是故”。
谦之案:景福、柰卷、室町、顾欢均无,诸王本、敦、遂及韩诗外传
九引有。吕氏春秋侈乐篇高注引老子曰:“多藏厚亡。”碑本“○”即“藏”
字之别构。
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严可均曰:“故知足”,各本无“故”字。
罗振玉曰:此句之首,景龙本、敦煌本皆有“故”字。
谦之案:遂州、严本亦有“故”字。又罗卷“辱”作“厚”,误。
李翘曰:韩诗外传九引老子自四十四章至四十六章止,中文字稍有不
同。“知足不辱”句,淮南道应训引同。汉书疏广传:“受曰:‘吾闻知足不
辱,知止不殆。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后汉书张霸传引一句同。“知足
不辱,知止不殆”,韩非子六反篇引二句同,淮南子人间训引三句同,惟“长”
作“修”,淮南书讳父名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身、亲韵(真部),货、多韵(歌部,货,平
声),亡、病韵(阳部,亡,平声、病音旁)。爱、费韵(脂部,爱音懿),
藏、亡韵(阳部),足、辱韵(侯部),止、殆、久韵(之部)。姚文田分足、
辱为一韵(六屋入声),止、殆、久为一韵(四之上声)。邓廷桢:“久”字
无韵,云:“以上七句,皆本句五字四字中自为韵,如诗‘于嗟乎驺虞’,‘日
居月诸’之例。”江有诰曰:“货”,呼卧切。
按古有平声,当与戈部并收。老子立戒篇“身与货孰多”为句中韵,“不
贵难得之货”与过为协(唐韵四声正三十九过)。又曰:“病”,皮命切。按
有平声,读皮羊切,当与阳部并收。老子立戒篇“得与亡孰病”,亡、病为
句中韵(四十三映)。又古韵总论曰:古人有一句一转韵而韵在句中者,如
老子“名与身孰亲”七句,“我无为而民自化”四句。马叙伦毛诗正韵后序
引此章曰:身、亲、货、多、亡、病、爱、费、藏、亡、足、辱、止、殆、
久,皆句中韵也。
右景龙碑本四十字,敦煌本同,河上本三十七字,王、傅、范本三十
九字。河上本题“立戒第四十四”,王本题“四十四章”,范本题“名与身孰
亲章第四十四”。
第四十五章
大成若■,其用不弊。
谦之案:“■” ,各本作“缺”,意林卷一引经及河上公注均作“鈌”,
宋刊河上本作“■”。马叙伦曰:“‘鈌’‘■’并‘缺’之讹,六朝俗书‘缶’
旁与‘垂’旁往往相乱。‘缶’写成‘○’,因复误为‘金’也。”“弊”字,
傅奕、彭、赵及韩诗外传九均作“敝”。韵会小补曰:“敝,笔别切,老子云
云。”是方日升所见本作“敝”。
毕沅曰:“‘敝’,河上公、王弼作‘○’。”是毕所见河、王本作“○”。
今诸河、王本皆作“弊”,同此石。
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谦之案:敦煌、遂州、傅、范本及文选魏都赋注、赠陆机出为吴王郎
中令诗注、一切经音义五一“盈”均作“满”。傅、范“冲”作“盅”。范应
元曰:“‘大满若盅’,郭云、王弼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作“满”。
案作“盈”是也。“满”字以避汉惠帝讳而改(蒋锡昌说)。各本作“盈”,
“盈”字是故书(马叙伦说)。“冲”,从傅、范本作“盅”,是也。字亦作“冲”。
准南原道“冲而徐盈”,注:“虚也。”此“大盈若冲”,即大盈若虚也。
又案“大盈”与上文“大成”相对成文,“成”即“盛”字。盛与盈皆
从皿,为饮食用古器物。马叙伦曰:“案‘成’为‘盛’省。说文曰:‘盛黍
稷在器中以祀者也。’引申谓器曰盛,礼丧大记‘食粥于盛’是也。此文‘盛’
‘缺’相对。说文:‘缺,器破也。’”谦之案“盈”亦器也,说文:“○,满
器也,从皿○。”引申谓满贮为盈。
“大盈若冲”,“冲”宜作“盅”,说文皿部:“○,器虚也,从皿,中声。
老子曰:‘道盅而用之。’”器虚对器满而言,言大盈之器,有如虚中之器,
则其用不穷也。
大直若屈,谦之案:诸河、王本同,傅、范“屈”作“诎”。罗卷“直”
作“真”,误。
范应元曰:诎音屈,枉曲也。太史公司马谈同古本。
马叙伦曰:各本及淮南道应训、后汉书荀爽传注引并作“屈”。说文:
“屈,无尾也。”“诎,诘诎也。”“■,头颉■也。”“○,蛣○也。”是诘诎
为屈曲之义。古书“屈申”字亦多用“诎”。又案此下当有“其用不屈”一
句。
孙诒让曰:案韩诗外传九引老子“屈”亦作“诎”,与傅本正同,“大
巧若拙”句在“大辩若讷”下,下又有“其用不屈”四字。以上文“其用不
弊”、“其用不穷”二句例之,则有者是也。韩所据者,犹是先秦、西汉古本,
故独完备。魏、晋以后本皆挩此句矣。
大巧若拙,大辩若讷。
罗振玉曰:“讷”,敦煌本作“吶”。
谦之案:李道纯本、楼正本“辩”作“辨”。庄子胠箧引“大巧若拙”
句,淮南道应训引上二句,并与此同。韩诗外传九引作“大辩若讷,大巧若
拙,其用不屈”,牟子理惑论引作“大辩若讷,大巧若拙”,二句倒置。
易顺鼎曰:道德指归论大成若缺篇“大巧若拙”下又云“是以赢而若
诎”,疑所据本有“大赢若诎”一句,无“大辩若讷”一句。
躁胜塞,静胜热,魏稼孙曰:“躁胜塞”,御注“塞”作“寒”,严失校。
谦之案“塞”,诸本作“寒”,此误字。“静”,傅本作“靖”,下同。又
“躁”字,马叙伦曰:“‘躁’,说文作‘趮’,疾也,今通作‘躁’。此当作
‘燥’。”案:马说是也。释名:“躁,燥也,物燥乃动而飞扬也。”释言语:
“燥,焦也。”说文:“燥,干也。”严遵道德指归论大成若缺篇曰:“故阴之
至也,地裂而冰凝,清风飂冽,霜雪严凝,鱼鳖蛰伏,万物宛拳。当此之时,
一处温室,临炉火,重狐貉,袭毳绵,犹不能御也;及至定神安精,动体劳
形,则是理泄汗流,捐衣出室,暖有余身矣。”此以“动体劳形”释“躁”
字,虽有见地,然欲以此说明“处温室,临炉火,重狐貉,袭毳绵”,不足
以胜寒,则与常识所见不同,此盖误于以“躁”为“趮”之说。实则“躁”
者燥也,“燥”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正指炉火而言。诗汝坟释文曰:“楚人
名火曰燥,齐人曰毁,吴人曰■。”老子楚人,故用“躁”字。“躁胜寒”与
“静胜热”为对文。
“静”与“■”字同,楚辞“收潦而水清”,注作“■”。说文:“■,从
水,静声。”意谓清水可以胜热,而炉火可以御寒也。
清静以为天下正。
严可均曰:“以为天下正”,各本无“以”字。
谦之案:景福、邢玄、室町、顾欢、傅、范本均有“以”字。范“清”
上有“知”字,云:“古本有‘知以’二字。”“清静”,严本与文选扬雄解嘲
注引作“能清能静”。
“正”,遂州本作“政”,敦煌本作“正”,不作“政”,武内误校云:“敦、
景、遂三本作‘政’。”马叙伦曰:各本及文选东征赋注引作“清静为天下正”。
譣河上注曰:“能清能静,则为天下长。”是河上作“能清能静,为天
下正”。成疏曰:“清虚宁静,可以自利利他,以正治邪,故为天下正。”则
成作“清静以为天下正”。史记老子传曰:“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盖
节文。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缺、敝韵(祭部,敝音蹩),冲、穷韵(中部),
屈、拙、讷、热韵(脂、祭通韵,屈音缺,拙协音梲,讷协奴月反)。静、
正韵(耕部)。邓廷桢:缺、弊韵,云:“‘弊’音在祭部,‘缺’则祭部之入
声也。”谦之案:姚文田与江同,邓廷桢、高本汉、奚侗、陈柱均不以“热”
字为韵。李道纯曰:“弊”协韵作“鳖”。顾炎武唐韵正十六屑:“缺”去声
则苦惠反,亦作“■”。老子:“大成若■,其用不○。大盈若冲,其用不穷。”
右景龙碑本四十一字,敦煌本、河、王本四十字,傅、范本四十二字。河上
本题“洪德第四十五”,王本题“四十五章”,范本题“大成若缺章第四十五”。
第四十六章
天下有道,却走马以○;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罗振玉曰:“粪”,敦煌本作“○”,乃“粪”之别构。
谦之案:碑本同。又罗卷“戎”误作“我”,罗失校。“粪”,傅本作“播”。
毕沅曰:“‘粪’‘播’古字通用。”玉篇:“播,种也。”疑老子此处或有播种
之义。
彭耜曰:“朱文公本‘粪’下有‘车’字,谓以走马却粪车也。顷在江
西见有所谓粪车者,方晓此。”吴澄曰:“‘粪’下诸家并无‘车’字,惟朱
子语录所说有之,而人莫知其所本。今按张衡东京赋云‘却走马以粪车’,
是用老子全句,则后汉之末,‘车’字未阙,魏王弼注去衡未远,而已阙矣。
盖其初偶脱一字,后人承舛,遂不知补。
车、郊协韵,阙‘车’字则无韵。”谦之案:车、郊无韵,说见下。
易顺鼎曰:按文子精诚篇云:“惟夜行者能有之,故却走马以粪,车轨
不接于远方之外。”或以“车”字连上读,亦可为吴说作证。然淮南览冥训
云:“故却走马以粪,而车轨不接于远方之外。”“粪”下有“而”字,则“车
轨”当连读矣。高注云:“‘却走马以粪”,老子词也,止马不以走,但以粪
粪田也。一说:国君无道,戎马生于郊,无事走马以粪田也,故兵车之轨不
接远方之外。”淮南有许慎、高诱两注,此一说疑许注,而与高义同。东京
赋薛综注亦引老子“却走马以粪”,是汉末传老子者皆无“车”字,张衡殆
误读文子与!王弼“以粪田”,正用旧义也。车、郊音亦相远,吴氏以为协
韵,尤所未详。又按文子自然篇云:“足迹不接于诸侯之境,车轨不结于千
里之外。”是“车轨”连读无疑矣。何氏焯读书记谓文子作“粪车”,李注偶
未引及,非也。
谦之案:张景阳七命注引王弼曰:“天下有道,修于田而已,故却走马
以粪田。”又汉书西域传颜师古注:“老子德经曰:‘天下有道,却走马以为
粪。’”疑“粪”字或上有“为”字,或下有“田”字,此与“粪车”同为误
引无疑。韩非解老、喻老引经文。与此石同。
又案盐铁论未通篇曰:“当此之时,却走马以粪。其后师旅数发,戎马
不足,牸牝入阵,故驹犊生于战地也。”此以军中所用之戎马不足,牝马上
阵为言,当为老子之古义。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莫大于欲得。
严可均曰:“罪莫大于欲得”,王弼无此句。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均有“罪莫大于可欲”句,
释文河上本亦有此句。又“大”字,敦煌本作“甚”。
谦之案:广明、庆阳、磻溪、楼正、遂州、柰卷、室町、高、顾、彭、
傅、范均同此石。惟傅、范本第三句作“咎莫憯于欲得”,遂州、顾欢“大”
作“甚”。韩诗外传九引首句“可欲”作“多欲”,吴澄本第三句在第二句上。
又“○”乃“咎”之别构,与第九章同。
俞樾曰:按河上本此句之上,有“罪莫大于可欲”一句,据韩非子解
老篇则此句当有。惟韩子作“祸莫大于可欲”,误也。其上文曰:“夫上侵弱
君,而下伤人民者,大罪也。”则本是“罪”字明矣。刘师培曰:俞说是。
韩非子解老篇“祸”字涉上文“君祸”而讹。又喻老篇亦引此三语,正作“罪
莫大于可欲”。且承上文“以名号为罪,以城与地为罪”言,则老子本文作
“罪”明矣。惟韩非子解老、喻老二篇引“咎莫大于欲得”句,“大”均作
“憯”,解老篇“得”又作“利”。又解老篇此语上文云“苦痛杂于肠胃之间
则伤人也憯,憯则退而自咎”,即释此“憯”字之义也。“憯”与“痛”同,
犹言“祸莫痛于欲得”也。老子古本亦必作“憯”,傅本犹然。今本作“大”,
盖后人以上语“大”字律之耳。至于解老篇“得”作“利”,则涉上文“欲
利”而讹,顾千里识误谓仍当作“得”,是也。
谦之案:“大”作“憯”,是也。“憯”与“甚”通。敦、遂本作“甚”、
傅、范本作“憯”。范曰:“憯音惨,痛也。”毕沅曰:“河上公、王弼‘憯’
字亦作‘大’,韩非作‘咎莫憯于欲利’,李约‘憯’作‘甚’。说文解字:‘憯,
痛也。’古音甚,憯同。”马叙伦曰:成疏、罗卷作“甚”。成疏曰:“其为咎
责,莫甚于斯。”是成亦作“甚”。“甚”借为“憯”,声同侵类。说文“○”
重文作“○”,是其例证。
故知足之足,常足。
严可均曰:“常足”,御注、王弼作“常足矣”。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故”字、“矣”字。
谦之案:严遵本亦无“故”字,遂州本无“矣”字,韩诗外传引有。
司马光本无“之足”二字。韩非喻老引“知足之为足矣”,文选东京赋注引
“知足常足”。案“足”字从止,即“趾”字,故义为止。易“鼎折足”,郑
注:“无事曰趾,陈设曰足。”汉书五行志:“足者止也。”二十八章“常德乃
足”,河上注:“止也。”刘咸炘曰:“知止即知反。经屡言知足,即知止,知
止谓保富贵也,相对往来皆不常久,必反乃为常,乃能久。”常久,实老子
之宗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欲、足韵(六屋入声)。邓廷桢、
奚侗同。
高本汉、陈柱:欲、足、得、足韵。案吴澄云:“‘粪’下有‘车’字,
车、郊协韵。”车,鱼部,郊,霄部,易顺鼎谓车、郊音亦相远,是也。魏
源老子本义曰:“‘静胜寒’三句,或谓此当属下章,盖正、粪为韵,而有道
却走马,即清静治天下之效也。姑存其疑。”案正、粪为韵,更所未详。此
章以道、郊为韵。道,幽部,郊,霄部,此幽、宵通韵,与四十章笑、道为
韵同例。吴棫韵补入声一屋:“得”,得失。老子:“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
于欲得。”易林:“入市求鹿,不见头足;终日至夜,竟无所得。”右景龙碑
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三字,河上本四十四字,王本三十九字,傅、范本
四十五字。河上本题“俭欲第四十六”,王本题“四十六章”,范本题“天下
有道章第四十六”。
第四十七章
不出户,知天下;罗振玉曰:景福本“户”下及下句“牖”下,均有
“以”字。
谦之案:柰卷、室町及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治要、意林引与景
福本同。又文子精诚篇、下德篇引“户”下有“以”字,淮南主术训、后汉
书张衡传注、文选思齐赋注、韩诗外传三引有“而”字。吕氏春秋君守篇引
作“不出于户而知天下”,傅、范本作“不出户,可以知天下”,韩非子喻老
作“不出于户,可以知天下”。又淮南主术训:“人主者,以天下之目视,以
天下之耳听,以天下之智虑,以天下之力争。”盖即“不出户,知天下”之
古义。
不窥■,见天道。
罗振玉曰:景龙本、御注本“牖”作“■”,“牖”之别体。
谦之案:罗卷“窥”作“窥”,缺“牖”字,“见天道”作“知天道”。
御注、邢玄、庆阳、磻溪、楼正、河上、顾欢、彭耜、傅奕、高翿均作“窥”,
同此石。诸王本、室町本作“窥”。又“牖”下,顾欢、室町本有“以”字,
陆希声有“而”字。吕氏春秋君守篇引作“不窥于牖,而知天道”,文子精
诚篇作“不窥于牖,以知天道”,傅、范本作“不窥牖,可以知天道”。又尸
子处道篇引仲尼曰:“不出于户而知天下,不下其堂而治四方。”鬼谷子本经
阴符七篇引:“不出户而知天下,不窥牖而知天道;不见而命,不行而至。”
语亦本此。
毕沅曰:案韩非子作“不窥于牖,可以知天道。”说文解字曰:“窥,
小视也。”“窥,闪也。”“闪,窥头门中也。”方言:“凡相窃视,南楚谓之窥。”
沅以为穴中窃视曰窥,门中窃视曰窥,应用“窥”字。老子楚人,用楚语矣。
韩非是。
谦之案:毕说是也。玉篇:“窥,相视也,与窥同。”字林:“窥,倾头
门内视也,字亦作○。”任大椿字林考逸引汉孟郁修尧庙碑云“○极道之要
妙”云云,据此知“窥”“○”二字通。又“窥”,说文:“小视也,从穴,
规声。”与“窥”略同。易观“窥观利女贞”用“窥”,丰“窥其户”用“窥”,
此当用“窥”。敦煌本作“窥”,与韩非喻老篇同,当从之。夏竦古文四声韵
出“窥”字,引厉山木道德经本作○。
其出弥远,其知弥近。
严可均曰:“弥近”,各本作“弥少”。
谦之案:“弥”,傅本作“○”,“近”乃“少”字之误。“少”,傅、范
本作“尟”。范曰:“‘尟’字,韩非、王弼同古本。”又韩非喻老篇、淮南道
应训、精神训、吕氏春秋君守篇引“远”下有“者”字。淮南精神训“故曰
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注:“以言夫精神之不可使外溢也。”王念孙云:“此
十二字是引老子而释之,后人误以为注文,故改入注耳。”又吕氏春秋先己
篇云:“不出于门户,而天下治者,其惟知反于己身者乎?”论人篇云:“太
上反诸己,其次求诸人。其索之弥远者,其推之弥疏;其求之弥强者,失之
弥远。”盖皆老子之变文。君守篇云:“故曰不出于户而知天下,不窥于牖而
知天道,其出弥远者,其知弥少。”则虽不引老子,一见而知其是引老子而
释之也。又案傅本作“尟”,说文:“尟,是少也。”朱骏声曰:“贾侍中说字
亦作■。
易系辞郑本‘故君子之道尟矣’,虞本‘尟不及矣’,经传皆以‘鲜’
以‘罕’为之。
尔雅释诂:‘鲜,罕也。’‘鲜,寡也。’鲜、罕皆即此尟字。”毕沅曰:
“‘尟’,古‘鲜少’字,诸本皆作少。”马叙伦曰:“案此当作‘少’,‘尟’
为俗字,少与道为韵。”是以圣人不行而知,不见而名,不为而成。
谦之案:“不见而名”,韩非喻老及张嗣成本、危大有本均引“名”作
“明”。武内义雄曰:“‘名’乃‘明’字之假借。”蒋锡昌曰:“‘名’‘明’
古虽通用,然老子作‘明’,不作‘名’。二十二章‘不自见故明’,五十二
章‘见小曰明’,皆‘见’‘明’连言,均其证也。此当据张本改。”今案:
释名释言语:“名,明也。”“名”与“明”音义通,不必改字。又“不为”,
河上本、姚孟俯本作“无为”,以上“不行”“不见”二连语证之,作“不为”
是。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户、下韵(鱼部),牖、道韵(幽部)。姚文
田、邓廷桢:增、名、成韵。陈柱:牖、道、少韵,名,成韵。高本汉同。
奚侗:远、■为韵,行、明、成为韵。盖“少”本作“尟”,“名”本作“明”,
“不行而知”句,奚误改为“不知而行”也,“行”实际非韵。顾炎武唐韵
正卷九三十五马:“下”古音户,老子:“不出户,知天下。”“修之天下,其
德乃普。”“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是以圣人欲上民
必以其言下之,欲先民必以其身后之。”“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
敌者不争,善用人者为之下。”陈第引魏了翁云:“六经凡下皆音户,舍皆音
暑。不特六经,古音皆然。”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三十六字,敦煌本、河、
王本同,傅、范本四十字。河上题“鉴远第四十七”,王本题“四十七章”,
范本题“不出户章第四十七”。
第四十八章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谦之案:傅、范本二“日”上并有“者”字。
范曰:“傅奕、严遵与古本有‘者’字。”按今怡兰堂校刊严本无。“为学日
益”与二十章“绝学无忧”,皆指学礼而言。
庄子知北游篇:“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故曰:‘为道者日损。’”
又后汉书六十六范升传,升奏议引:‘颜渊曰:‘博我以文,约我以礼。’孔
子可谓知教,颜可谓善学矣。”下引老子曰:“学道日损。”以“学道”二字
连,知有误文,惟以博文约礼为“学”,则为“学”之古义。
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
严可均曰:“又损之”,河上、王弼无“之”字。
谦之案:敦煌、御注、景福、庆阳、磻溪、室町、高、顾、傅、范本
及庄子知北游、治要、意林、文选东京赋注引均有“之”字。罗卷无“于”
字,脱第一“损”字。严本无“以”字。
无为无不为。
严可均曰:“无不为”,各本“无”上有“而”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严本脱首“无为”二字,“不”作“以”。遂州本第二“无”
下有“所”字,顾本第二“为”下有“也”字,赵孟俯本有“矣”字。傅、
范本“无为”下有“则”字。范曰:“‘则’字,陈韶、王弼同古本。”又淮
南道应训引作“漠然无为,而无不为也”,下释之曰:“所谓无为者,不先物
为也;所谓无不为者,因物之所为。”取天下常以无事,谦之案:高翿、赵
孟俯、彭耜上有“故”字,范本上有“将”字,严遵、傅奕上有“将欲”二
字。范本“取”下有“于”字,严、傅、彭有“者”字。又文子自然篇“无
为故能取百川,不求故能得,不行故能至,是以取天下而无事”,即释此章。
俞樾曰:按“常”乃“当”字之误。河上公注曰:“取,治也。治天下
常当以无事。”疑河上原注作“治天下当以无事”,后人因经文讹作“常”,
因于注文增入“常”字耳。
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谦之案:傅本“不”上有“又”字。诸王本五十七章注曰:“上章云:
‘其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又不足以取天下也。’”道藏宋张太守汇
刻四家注无“又”字,校云:“傅奕本第四十一章经文作‘又不足以取天下
矣’。”【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按此章益、为、为韵,益、
为皆支部。又损、损,事、事,句各自谐。
右景龙碑本四十字,敦煌本、河、王本同,傅本四十八字,范本四十
六字。河上题“忘知第四十八”,王本题“四十八章”,范本题“为学日益章
第四十八”。
第四十九章
圣人无心,以百姓心为心。
谦之案:各本“无”下均有“常”字,敦煌本、顾欢本无。又北堂书
钞七引“姓”下无“心”字,御览四百一引“姓”下有“之”字。案此言圣
人不师心自用,唯以百姓之心为心而已。
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得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
得信。
严可均曰:“得善信者”,各本作“德善”,下句亦然。御注脱“信”字。
罗振玉曰:“德”字,景龙本、敦煌本均作“得”。
谦之案:严、傅、遂州本及顾本引节解,强本成疏及荣注引经文,亦
均作“得”。
严、傅本“得善矣”,节解与御览七六引同。柰卷、室町、顾、范、彭、
赵本作“德善矣,德信矣”。治要引无“得善”与“得信”字。李道纯曰:“‘德
善’‘德信’下,或加‘矣’字者,非。”圣人在天下,怵怵;为天下,浑其
心。
严可均曰:“怵怵”,御注作“惵惵”,河上作“惔惔”,王弼作“歙歙”。
简文云:“河上作‘怵’。”高翿作“喋喋”。
罗振玉曰:案景龙、景福二本作“怵怵”,御注本、敦煌本作“惵惵”。
“浑”,敦煌本作“混”。
毕沅曰:河上公作“怵怵”,王弼作“歙歙”,苏灵芝书明皇注本作“惵
惵”。陆德明曰:“一本作‘惵惵’,河上本作‘淡淡’。简文云:‘河上本作
怵怵。’”今案河上公作“怵怵”,与简文所见之本同。古无“惵”字,作“怵
怵”,“歙”、“怵”声义相近。
谦之案:室町、柰卷、顾欢作“怵怵”,同此石。傅、范本作“歙歙”,
同王弼。
庆阳、磻溪、楼正、彭、赵作“惵惵”,同御注。河上注:“圣人在天
下怵怵,常恐怖富贵,不敢骄奢。”是河上本作“怵怵”,简文云“河本作怵”,
是也。唐本“怵”多作“惵”,盖本严注。严君平曰:“惵惵若恢恢,言虚心
以包万方也。”彭耜释文曰:“歙歙固无义,惵惵亦无理。愚意惵惵当作○○,
危惧貌。盖字之讹也。”谦之案:玉篇:“惵,徒烦切,恐惧也。”“怵,耻律
切,惧也。”又说文:“怵,恐也。”广雅释诂二:“怵,惧也。”释训:“怵惕,
恐惧也。”礼记祭统:“心怵而奉之以礼。”孟子:“皆有怵惕恻隐之心。”是
“惵惵”与“怵怵”均为恐惧之貌,义通。又案“浑其心”,遂州、景福、
御注、庆阳、磻溪、楼正、柰卷、室町、河上、顾、高、赵并同此石。严遵、
彭耜无“其”字,傅本作“浑浑焉”,范本作“浑心焉”。范云:“严遵,王
弼同古本。”案浑其心,即浑浑沌沌之意。吕览大乐篇:“浑浑沌沌。”文选
江赋注:“浑浑沌沌,鸡卵未分也。”左传文十八“谓之浑敦”,注:“不开通
之貌。”刘师培曰:案此文“圣人在天下”句,“歙歙为”句,“在”疑“任”
字之讹。
“歙歙为”者,与二十章“沌沌兮”一律,乃形容“任天下”之词也。
文选东京赋李注引老子曰:“圣人在天下,惵惵焉。”“惵惵”即“歙歙”异
文,“焉”与“为”同。
足证古本“歙歙为”句,“为”与“焉”同。
谦之案:刘说非也。各本均作“在”,不作“任”,此全句当为:“圣人
在天下,怵怵;为天下,浑浑。”“在天下”与“为天下”对,“怵怵”与“浑
浑”对,“浑其心”三字乃“浑浑”注文窜入。傅本“圣人之在天下,歙歙
焉;为天下,浑浑焉”,“之”字、“焉”字皆增字,但“浑浑”二字与“怵
怵”相对则无疑也。
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
罗振玉曰:“百姓皆注其耳目”,王本今本脱此句,景龙、御注、敦煌
本均有之。
纪昀曰:案“孩”,释文云:“王弼作咳。”据注文仍宜作“孩。”武内
义雄曰:敦、遂二本“孩”作“○”。释文:“咳,本或作孩”。
谦之案:今傅、范本作“咳”,严遵本作“骇”。范曰:“咳,何来切,
小儿笑貌。
旧本、释文并作咳。”俞樾曰:按“为天下,浑其心”下,河上本有“百
姓皆注其耳目”七字,王弼本当亦有之,故注云:“如此则言者言其所知,
行者行其所能,百姓各皆注其耳目焉,吾皆孩之而已。”是可证其有此句也。
注有“各用聪明”四字,在“为天下,浑其心”句下,正解“百姓皆注其耳
目”之谊,而经文夺此句,当据河上公本补之。
谦之案:据补之是也。诸王本误脱此句,道藏王本有之。又“注”犹
聚也,周礼兽人及○田疏:“注犹聚也。”注其耳目,即聚其耳目。顾本成疏
“河上作‘注’,诸本作‘浮’,浮者染滞也,颠倒之徒,迷没世境,纵恣耳
目,滞着声色,既而漂浪长流,愆非自积”云云,案“浮”乃妄人以意改字,
以求合于佛说,老子无此。
高亨曰:按“孩”借为“阂”。说文:“阂,外闭也。”汉书律历志“阂
藏万物”,颜注引晋灼曰:“外闭曰阂。”圣人皆孩之者,言圣人皆闭百姓之
耳目也。上文云“歙歙为天下浑其心”,即谓使天下人心胥浑浑噩噩而无识
无知也。此文云“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阂之”,即谓闭塞百姓耳目之聪
明,使无闻无见也。此老子之愚民政策耳。
“孩”、“咳”一字,因其为借字,故亦作“骇”作“咳”。晏子外篇第八:
“颈尾咳于天地乎!”孙星衍曰:“咳与阂同。”亦以“咳”为“阂”。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二“心”字韵,三“善”字韵,
三“信”字韵。
右景龙碑本六十三字,敦煌本六十二字,河上、王本六十四字,傅本
六十八字,范本六十九字。河上本题“任德第四十九”,王本题“四十九章”,
范本题“圣人无常心章第四十九”。
第五十章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罗振玉曰:敦煌本“十”
作“什”,下同。
马叙伦曰:说文无“涂”“途”二字,盖“徒”即“涂”“途”本字也。
庄子至乐篇“食于道徒”,即道涂也。此“徒”字盖如字读。
谦之案:“出生入死”,吕氏春秋情欲篇高注引与此同。庄子:“万物皆
出于机,皆入于机。”又“其出不忻,其入不拒”,又“有乎出,有乎入,入
出而无见其形”,皆出生入死之说。
人之生,动之死地,十有三。
严可均曰:王弼、高翿“地”下有“亦”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四本均无“亦”字,景福本“动”
下有“皆”字。
毕沅曰:傅本“而民之生生而动,动皆之死地,亦十有三”,河上公、
王弼作“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谷神子作“而民生动之死地,十
有三”。案韩非子与奕同。
谦之案:严本、遂州本、柰卷均无“亦”字,柰卷、室町有“皆”字。
范应元本作“民之生生而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并云:“韩非、严遵同古本。”
易顺鼎曰:王本及韩非似皆有误。文选鲍照代君子有所思行注引老子云:“人
之生生之厚,动皆之死地,十有三。”所引似为可据。盖以“人之生生之厚”
六字共为一句。
老子意谓人求生太厚,遂动之死地。故下文又申明之曰:“夫何故?以
其生生之厚。”夫生,十有三;死,十有三;其数本各居半,至于求生过厚,
而死之数遂多于生矣。若作“人之生,生而动”,语近于不可解。观王注亦
云:“而民生生之厚,更之无生之地焉。”是“动之死地”之上有“生生之厚”
四字之证。
高延第曰:“生之徒”,谓得天厚者,可以久生;“死之徒”,谓得天薄
者,中道而殀;“动而之死”者,谓得天本厚,可以久生,而不自保持,自
蹈死地。盖天地之大,人物之蕃,生死纷纭,总不出此三者。“生生之厚”,
谓富贵之人厚自奉养,服食药饵以求长生,适自蹈于死地,此即动而之死者
之一端。缘世人但知戕贼为伤生,而以厚自奉养者为能养生,不知其取死同
也,故申言之。夫天下之人以十分为率,殀死者居其三,自蹈于死者居其三,
幸而得遂其生死之常者,仅居十之三耳。吁!此正命之人所由少与!
谦之案:十有三之说,自韩非子、河上公、碧虚子、叶梦得以四肢九
窍为十三,已涉附会。乃又有以十恶三业为十三者,如杜广成;以五行生死
之数为十三者,如范应元。其说皆穿凿不足信。苏辙谓生死之道九,而不生
不死之道一,老子之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似深得老子之旨,而
实以佛解老。焦竑因之而有读老子至“出生入死”章,大悟游戏死生之说。
吁!亦诬矣!
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
马叙伦曰:范“故”作“哉”,柰卷及文选有所思行注引“故”下有“哉”
字。范曰:“夫何哉”,韩非与古本同。
谦之案:景福本、傅、范本、室町本“厚”下有“也”字。罗振玉曰:
“景龙本‘厚’下有‘也’字。”盖误校。蒋锡昌沿其误而不知。
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入军不被甲兵。
谦之案:“○○”乃‘兕虎’之别构。“兕虎”当为“虎兕”。王弼注“虎
兕无所措其爪角”,淮南诠言训“虎无所措其爪,兕无所措其角”,皆“虎”
在“兕”前,知古本当亦“虎兕”连文无疑。又敦煌本“甲”作“钾”,乃
“甲”之别构。“遇”,严本作“避”,“被”,河上本、赵本亦作“避”。
俞樾曰:按“被”,河上公本作“避”。据韩非子解老篇云“入山不恃
备以救害,故曰‘入军不备甲兵’”,则“甲兵”以在己者言,自当以作“被”
为长。
刘师培曰:按韩非子解老篇云:“圣人之游世也,无害人之心,则必无
人害,无人害,则不备人,故曰‘陆行不遇兕虎’。入山不恃备以救害,故
曰‘入军不备甲兵’。”(顾千里识误曰:“入山当为入世。”)老子古本“被”
当作“备”,言不恃甲兵之备也。“备”“被”音近,后人改“备”为“被”,
非古本矣。俞说非。
谦之案:作“被”是也。韩非解老本亦作“被”。卢文弨曰:“张凌本
作被。”顾广圻曰:“藏本作被,备、被义同。”王先慎曰:“广雅释诂:‘备,
具也。’史记绛侯世家集解引张揖注:‘被,具也。’故本书作‘备’,王弼本
作‘被’,‘甲兵’以在己者言,明作“备”作“被”二字并通。河上本作‘避’,
声之误。”○无所投其角,谦之案:兕,兽名,犀之雌者。尔雅云:“形似野
牛,一角,重千斤。”淮南子墬形训“南方之美者,有梁山之犀象焉”,高诱
注:“梁山在会稽。长沙湘南有犀角象牙,皆物之珍也。”山海经云:“兕出
湘水之南,苍黑色。”老子楚人,故以兕为喻。“无所投其角”,敦、遂本“投”
作“驻”。顾本成疏:“诸本言驻,驻,立也。”是成所见本作“驻”。淮南诠
言训引“虎无所措其爪,兕无所措其角”二句均作“措”。
蒋锡昌曰:“驻”,盖与“注”通。庄子达生“以瓦注者巧”,释文引李
注:“注,击也。”“驻”“注”均为“投”之假。说文:“投,擿也。”“兕无
所投其角”,言善摄生者,既不为兕所遇,故兕亦无所擿其角也。
谦之案:蒋说是也。盐铁论世务篇引作“兕无用其角”,用亦注也。老
子“百姓皆注其耳目”,注:“用也。”○无所揩其爪,兵无所容其刃。
严可均曰:“揩其爪”,御注、河上、王弼作“措”,释文作“错”。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措”作“错”,释文本同。
谦之案:罗卷“爪”作“○”,误。碑本“措”作“揩”,亦误。“揩”
乃“措”之误字。韩非解老、释文、遂州本、范本均作“错”,景福、磻溪、
室町、柰卷、傅奕均作“措”,“措”“错”古通。“措”,安也,无所措其抓,
即无所安其抓也。“爪”,罗卷作“○”,乃“抓”之形似。夏竦古文四声韵
卷四有“抓”字,引古老子作○。
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刘师培曰:案韩非子解老篇云:“体天地之道,故曰:‘无死地焉。’”
则此文“也”字系“地”字之讹。王以“何地之有”相释,则王本亦作“地”。
今河上本作“地”,王本作“也”,盖传写之讹也。
谦之案:诸王本皆作“地”,不作“也”,刘所据为误本。诸王本惟浙
局据华亭张氏原本作“死也”,“死也”无义。诸石本、诸写本均同此石,惟
遂州本“何”作“其”。
范本“故”作“哉”。傅本、柰卷“故”下有“也”字,严本、室町本
有“哉”字。韩非解老与王羲之本、傅本“地”下有“焉”字,此则以意增
字,助长语势,无关宏旨。
高延第曰:此章为处乱世者指示兕虎、兵刃皆凶暴不祥,喻世路之崎
岖,人情之险诈。读庄子养生主、人间世二篇足尽此章之旨,非真谓饥虎可
尾也。葛洪之徒不达此义,创为符咒厌胜,云可入山伏怪,谬妄甚矣。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陈柱:三“三”字韵。谦之案:三,古
音读若森。诗摽有梅“其实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谐今韵。又厚、
角为韵。方以智通雅曰:“角,古音禄,诗以协屋,东方朔以协足,仲长统
以协俗。”今案“禄”与“厚”“足”“屋”,王念孙谱均入侯部,是角与厚同
部为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九字,敦煌本同,河上公世德堂本同(宋刊本七十七
字,有误脱)。
王本八十字,傅本八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贵生第五十”,
王本题“五十章”,范本题“出生入死章第五十”。
第五十一章
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
严可均曰:“是以万物”,御注作“是以圣人”。
魏稼孙曰:“德畜之”,御注无“德”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莫不”二字,景福本无“而”字。
武内义雄曰:敦本“势”作“热”,恐误。
谦之案:遂州本作“熟成之”,“熟”字亦误。“畜之”,广明作“蓄之”,
“贵德”,顾欢作“首德”。又严本无“莫不”二字,后汉书冯衍传引无“是
以”二字。
大田晴轩曰:道者理也,德者一气也。生之,谓始之也;畜之,谓赋
之以气也。然细寻老、庄之书,一气之外,更无所谓道者,道者亦唯此一气。
故庄周以道为天地之强阳气(知北游),“强阳”,运动不息之意(本郭象,“强
阳”二字又见寓言篇)。后儒所谓活泼泼地,盖谓此也。“物形之,势成之”,
“形”,定形,谓物物而与之定形也。庄周曰:“物生成理谓之形。”是也。“势
成之”,谓因其自然之势而成之也。
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
罗振玉曰:“道之尊,德之贵”,敦煌本作“道尊、德贵”。“之命”,御
注本、敦煌本均作“爵”。严可均曰:“夫莫之命”,御注、傅奕作“之爵”。
谦之案:遂州、严遵、顾欢亦作“爵”。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此
节附注校语云:“明皇、王弼二本‘命’并作‘爵’。”各王注本均误录作弼
注,殿本亦如此。纪昀曰:“案此句,疑‘命’字下原校语误作弼注。”案纪
说是也。道藏张刻所见王弼本作“爵”,与严遵、傅奕古本并同,敦煌本亦
作“爵”,作“爵”谊亦可通。
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
严可均曰:“成之熟之”,王弼作“亭之毒之”。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景福四本均作“成之熟之”。又“德畜
之”,罗卷脱此三字,武内敦本无“德”字。
谦之案:御注、庆阳、磻溪、楼正、顾、彭、赵、高、范均无“德”
字,范“畜”作“蓄”。“成之熟之”,庆阳、楼正、磻溪、赵、顾、彭、高、
柰卷、室町、河上、王羲之同此石。“养之覆之”,傅、范与文选辨命论李注
作“盖之覆之”。“成之熟之”,傅、范作“亭之毒之”。范曰:“‘亭毒’,王
弼、李奇同古本。傅奕引史记云:‘亭,凝结也。’广雅云:‘毒,安也。’”
毕沅曰:“说文解字:‘毒,厚也。’释名:‘亭,停也。’据之,是亭、成、
毒、孰声义皆相近。”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
奚侗曰:四句已见第十章,此复出。
谦之案:罗卷“恃”误作“怅”,严本“谓”作“为”。又唐李约本无
“长而不宰”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畜、育、熟、覆韵(幽部),有、恃、宰韵(之
部)。武内义雄、陈柱:有、恃、宰、德韵。邓廷桢曰:“有、恃、宰皆之、
咍部字,德则之、咍部之入声也。”姚文田:生、形、成韵(十青平声),畜、
育、毒、覆韵(七匊入声)。
盖“成之熟之”一作“亭之毒之”,熟、毒韵同。列子黄帝篇:“与汝
游者,莫汝告也;彼所小言,尽人毒也;莫觉莫悟,何相孰也!”告、毒、
孰为韵,即其例证。又高本汉以生、畜、长、育相间为韵。顾炎武唐韵正卷
十四:“熟”,殊六切,去声则殊溜反。
老子:“故道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又“育”,
余六切,去声则音柚。老子见上。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注六十八字(实六十六字),河、王、傅
本七十二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本题“养德第五十一”,王本题“五十一
章”,范本题“道生之章第五十一”。
第五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谦之案:傅奕本作“可以为天下母”,诸本无“可”字,惟道藏王本此
句下注:“善始之,则善养畜之矣,故天下有始,则可以为天下母矣。”道藏
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与藏本同,殿本误脱此二十二字。案注文“可以为天下
母”,与傅奕本同。
既知其母,又知其子。
严可均曰:“又知其子”,河上作“复知”,王弼、高翿作“以知”。
谦之案:“既知其母”,道藏王本同,诸王本、敦、遂本、王羲之本、
傅、范本“知”作“得”,景福、广明、河上、柰卷、室町、顾欢及文选思
玄赋注引同此石。
“又知其子”,室町“又”下有“以”字,敦、遂二本作“以知”,柰卷
作“复知”。
李道纯曰:“‘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或云‘既知其母,复知其子’,
二句皆非。”既知□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
谦之案:“知”下“其”字已泐,当据他本补之。“复守其母”,景福本
作“复知其母”,盖涉上二“知”字而误。又李道纯本“守”作“归”,邢玄、
柰卷、傅、范本“没”作“殁”。又此章所云,即二十五章所谓“周行而不
殆”之旨。“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即此章“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
也。“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子母相承不绝,即不殆
之义。不殆犹不止,说详二十五章。
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
罗振玉曰:“兑”,释文:“河上本作‘锐’。”景褔本亦作“锐”,下同。
武内义雄曰:敦本“勤”作“懃”。
谦之案:罗卷作“勤”。又“兑”,今诸河上本并作“兑”,淮南道应训
引上三句同。
俞樾曰:案“兑”当读为“穴”。文选风赋“空穴来风”,注引庄子“空
阅来风”。
“阅”从兑声,可假作“穴”,“兑”亦可假为“穴”也。“塞其穴”正与
“闭其门”文义一律。
孙诒让曰:案“兑”当读为“隧”,二字古通用。襄二十三年左传“杞
植、华还载甲夜入且于之隧”,礼记檀弓郑注引之云:“隧或为兑。”晏子春
秋内篇问下篇又作“兹于兑”,是其证也。广雅释室云:“隧,道也。”左传
文元年杜注云:“隧,径也。”“塞其兑”,亦谓塞其道径也。
谦之案:俞说是也。“兑”者通之处,“兑”假借为“阅”,实为穴为窍,
耳目鼻口是也。易说卦:“兑为口。”老子“塞其兑”,河上注:“兑,目也。”
庄子德充符“通而不失于兑”,亦指耳目而言。淮南道应训“太公曰‘塞民
于兑’”,高诱注:“兑,耳目鼻口也。老子曰:‘塞其兑。’”是也。
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
谦之案:“开其兑”,遂州本“兑”作“门”,景褔本作“锐”。“终身不
救”与“终身不勤”二语相对成文,而用意相反。“勤”借为“瘽”。说文曰:
“瘽,病也。”(马叙伦说)“救”借为“逑”。说文曰:“逑,聚歛也。”(罗
运贤说不逑即无得之意)塞其兑,闭其门,夫唯病病,是以终身不病。开其
兑,济其事,咎莫大于欲得,而终身无得。
见小曰明,守柔曰强。
谦之案:罗卷“小”下有“是”字,误。景褔本、吴澄本“曰”并作
“日”,柰卷、河上下句作“日”。吴曰:“日或作曰,传写之误。”案文例与
五十五章同应作“曰”,诸王本皆作“曰”,淮南道应训引亦作“曰”,作“日”
误。武内义雄谓“见小曰明”之“小”字,为“常”字之坏体,以五十五章
“知常曰明”为证。此说甚辨。惟淮南兵略云“见人之所不可见谓之明”,
则“见小曰明”之说更为可通。又“守柔曰强”,敦煌本“守”作“用”,又
强本荣注引经文云:“用柔曰强。”盖皆涉下文“用”字而误。
用其光,复归其明,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上有“是故”二字,
牟子理惑论引三句“用其光,复其明,无遗身殃”,无“归”字。又“复归
其明”,高翿作“于明”。
无遗身殃,是谓习常。
严可均曰:“习常”,御注、高翿作“袭常”。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袭常”,“习”、“袭”同音相通。
谦之案:景福、柰卷、顾欢、诸河上、王本均作“习常”。邢玄、楼正、
磻溪、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作“袭常”,“袭”“习”古通。文
选任彦升萧公行状注引尚书金滕“习”作“袭”,云:“习、袭通。”周礼地
官胥师注云:“故书袭为习。”皆其例证。又“常”,说文:“下..也,从巾,
尚声,或从衣。”盖“常”即古“裳”字。释名:“裳,障也;所以自障蔽也。”
此云“袭常”,与二十七章“是谓袭明”,同有韬光匿明之意。“袭”,玉篇:
“左衽袍也,入也,重衣也。”意即重衣下..,所以自障蔽也。又“习常”
之“常”,叶梦得本正作“裳”。惟老子书中,“光”与“明”异义(大田晴
轩说)。十六章“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五十五章“知和曰常,知常曰明”,
三十三章“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五十二章“见小曰明”,二十二章“不自
见故明”,二十四章“自见不明”,言“明”皆就内在之智能而言。五十八章
“光而不耀”,四章、五十六章“和其光”,五十二章“用其光,复归其明”,
言“光”皆就外表之智能而言。盖和光同尘,光而不耀,是韬藏其光,亦即
庄子齐物论所谓“葆光”,此之谓“袭裳”也。不自见故明,明道若昧(四
十一章),则是韬藏其明,“是谓微明”(三十六章),“是谓袭明”(二十七
章)。盖袭明之与袭常,似同而实异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始、母、母、子、母、殆韵(之部),门、勤
韵(文部),事、救韵(之、幽通韵、事协士瘦反),明、强、光、明、殃、
常韵(阳部)。谦之案:事,之部,救,幽部,之、幽通韵。奚侗同。奚曰:
“母读若每。事、救为韵。鹖冠子世兵篇以、之韵游、邮,亦其例。”顾炎
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母”,古音满以反,引老子此章及“无名天地之始,
有名万物之母”。“忽兮若海,漂兮若无所止,众人皆有以,而我独顽以鄙,
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有国
之母,可以长久”。邓廷桢曰:事、救为韵。事为之部之去声,救为幽部之
去声,非韵而以为韵者,犹之诗丝衣以“俅”韵“○”、“基”、“牛”、“鼒”
也。
右景龙碑本七十二字,敦煌本、河上、王本同,傅本七十三字,范本
七十二字。河上本题“归元第五十二”,王本题“五十二章”,范本题“天下
有始章第五十二”。
第五十三章
使我介然有知,行于大道,唯施是畏。
丁仲祜曰:介,微也,一切经音义十五引易刘瓛注,列子杨朱篇“无
介然之虑者”释文。列子仲尼篇:“其有介然之有,唯然之音,虽远在八荒
之外,近在眉睫之内,来干我者,我必知之。”宋林希逸曰:“介然之有,言
一介可见之微也。”又介然,坚固貌,荀子修身篇“善在身,介然必以自好
也”注。张充与王俭书:“介然之志,峭耸霜崖,确乎之情,峰横海岸。”王
念孙曰:王弼曰“唯施为之是畏也”,河上公注略同。念孙案二家以“施为”
释“施”字,非也。“施”读为“迤”,迤,邪也。言行于大道之中,唯惧其
入于邪道也。
下文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河上公注:“径,邪不正也。”是其证
矣。(案径即上文所谓施也。邪道足以惑人,故曰唯施是畏。王注曰:“言大
道荡然正平,而民犹尚舍之而不由,好从邪径,况复施为以塞大道之中乎!”
于正文之外,又增一义,非是。)说文“迤,邪行也”,引禹贡:“东迤北会
于汇。”孟子离娄篇“施从良人之所之”,赵注曰:“施者,邪施而行。”丁公
着音迤。淮南齐俗篇“去非者,非批邪施也”,高注曰:“施,微曲也。”要
略篇“接径直施”,高注曰:“施,邪也。”是“施”与“迤”通。史记贾生
传“庚子日施兮”,汉书“施”作“斜”,斜亦邪也。韩非解老篇释此章之义
曰:“所谓大道也者,端道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也者,佳丽
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也。”此尤其明证矣。
刘师培曰:案王说是。惟韩非子解老篇曰:“书之所谓大道也者,端道
也。所谓貌施也者,邪道也。所谓径大也者,佳丽也。佳丽也者,邪道之分
也。”据此文观之,则“唯施”古本作“貌施”,或“貌施”之上有“唯”字。
国语晋语云:“夫貌,情之华也。”广雅释诂:“貌,巧也。”是“貌”字之义
与夸饰同,故与“施”同为邪道。
大道甚夷,而人好俓。
严可均曰:“而人好径”,御注、高翿作“民其好径”,河上、王弼作“而
民”。
罗振玉曰:“而”,敦煌本作“其”。
谦之案:“夷”,范本作“○”。范曰:“○,古本如此,说文云:‘行平
易也。’”又“径”字,严本作“径”,景龙、御注、宋刊河上本皆作“俓”。
意林卷一引经“而民好俓”,注引河上公“俓,邪不平正也”,是马总所见本
作“俓”。玉篇人部:“‘俓’,牛耕、牛燕二切,急也。”作“俓”恐非。“而
人”,高翿、磻溪、楼正、范、赵均作“民甚”。
刘师培曰:“俓”字之下当有“大”字。四十一章“大笑之”,王念孙
谓当作“大而笑之”。“大”与“迂”同,王以迂义解彼文“大”字,义虽稍
曲,然此文“径大”,大实训迂。汉书郊祀志“怪迂”,颜注:“迂谓回远也。”
是“迂”与“径”同,故此文“径”“大”并言。谦之案:刘说本韩非子,
虽辨而曲。王先慎曰:“德经‘大道甚夷,而民好径’,河上公云:‘径,邪
不平正也。’此‘大’字衍。”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马叙伦曰:“朝甚
除”,“除”借为“污”,犹“杇”之作“涂”也,诸家以除治解之,非也。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芜”作“苗”。
谦之案:法京敦丁本作“苗”,罗卷作“芜”。说文:“苗,艹生于田者。”
公羊传桓四年注:“苗,毛也。”此亦“芜”之假借。“芜”,说文:“薉也。”
周语“田畴荒芜”,注:“秽也。”“田甚芜”,谓土地芜秽不治也。又“除”,
高本汉本一作“持”,误。
服文彩,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严可均曰:“服文彩”,御注、
高翿作“彩”。“厌饮食”,御注作“猒”,高翿作“冒”。
罗振玉曰:“彩”,广明本作“丝”。“厌”,敦煌本作“餍”。“财”,敦
煌本作“资”。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资货”,与韩非喻老合。
谦之案:“彩”,严、彭、范、磻溪、楼正作“采”。“彩”与“采”同,
说文:“从纟,采声。”一切经音义引尚书云:“■五綵彰施於五色。”考正记
云:“五彩备者谓之绣。”陈景元注引傅奕云:“采乃古文绣字。”宇惠曰:“‘服
文彩’,林本彩作采,韩非子同。一本作绣。”又“财货”,傅、范作“货财”,
王羲之、赵、彭作“资财”,顾作“资货”。“饮食”,殿本作“饫食”。
是谓盗○。非道也哉!
严可均曰:王弼“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释文引河上本同。
谦之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夸而不以其道得之,盗夸
也;贵而不以其道得之,窃位也。故举非道以明,非道则皆盗夸也。”知王
本读夸为夸。武内敦乙本与罗卷均作“盗夸”,下复有“盗夸”二字,想王
本亦同。惟武内敦乙本有“也哉”二字,罗卷无。又严、彭、王羲之、磻溪、
楼正均作“盗夸”,范本作“盗○”。
杨慎曰:“是谓盗夸”,诸本皆作“夸”。柳子厚诗亦押盗夸,盖..韵之
故。今据韩非解老篇改作“竽”。
非之解曰:“竽为众乐之倡,一竽唱而众乐和。大盗倡而小盗和,故曰
盗竽。”其说既有证,又与“余”字韵协,且韩去老不远,当得其真,故宜
从之,虽使老子复生,不能易此字也。又柳子厚押韵,林萧翁、刘会孟解训,
皆作“夸”,盖不考之过。河上公注亦作“夸”,岂有如此低神僊乎?俞樾曰:
按“夸”字无义。韩非子解老篇作“盗竽”,其解曰:“竽也者,五声之长者
也。故竽先则钟瑟皆随,竽唱则诸乐皆和。今大奸作则俗之民唱,俗之民唱
则小盗必和。故服文采,带利剑,厌饮食,而资货有余者,是之谓盗竽矣。”
盖古本如此,当从之。
顾炎武曰:“夸”,古音枯。老子“朝甚除”至“是谓盗夸”,说文:“夸,
从大,于声。”又洿、刳、刳、■字皆从夸得声。杨慎据韩非子改老子“盗
夸”为“盗竽”,恐非(唐韵正卷四)。又曰:“是谓盗夸”,杨慎改为“盗竽”,
谓本之韩非子,而不知古人读夸为刳,正与“除”为韵也(答李子德书)。
于省吾曰:按“盗”应读作“诞”,盗、诞双声,并定母字。敦煌本“夸”
作“夸”,“盗夸”即“诞夸”。说文:“夸,从大,于声。”景龙本“夸”作
“○” 。韩非子解老作“盗竽”,“盗竽”即“诞迂”,“迂”“竽”并“夸”之
借字,韩非子解竽为乐器,误矣。吕览本生“非夸以名也”,注:“夸,虚也。”
荀子荣辱“岂不迂乎哉”,注:“迂”,失也。”失与虚义相因。汉书五行志“叔
迂季伐”,注:“迂,夸诞也。”上言“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服文彩,
带利剑,厌饮食,财货有余”,皆诞夸之事,上下文义,适相连接。“诞夸”、
“诞迂”乃古人謰语,亦作“夸诞”、“迂诞”。荀子不苟:“夸诞生惑。”儒
效:“夸诞则虚。”抱朴子袪惑:“浅薄之徒,率多夸诞。”史记孝武本纪:“事
如迂诞。”汉书艺文志:“则诞欺怪迂之文,弥以益多。”语例并同。自读“盗”
如字,而“盗夸”二字遂不可解诂。
谦之案:作“盗○”是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二引古老子作夸,与碑
本合。御注、赵孟俯本同此。范本作“○”,疑与“○”字通。○,说文:“所
以惊人也。从大从○。
一曰:俗语以盗不止为○,读若瓠。”【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
文田:除、芜、虚、余、竽韵(十二鱼平声)。邓廷桢、奚侗。“竽”作“夸”。
高本汉:除、芜、虚、余、竽(一作“夸”)与采、食、哉相间为韵。武内
义雄:畏、夷、径为韵。谦之案:畏、夷皆脂部,“径”字非韵。江永古韵
标准卷一九麻“夸”,引老子“朝甚除”至“是谓盗夸”。
右景龙碑本五十二字,敦煌本、王、范本同,河上本五十一字,傅本
五十四字。河上本题“益证第五十三”,王本题“五十三章”,范本题“使我
介然章第五十三”。
第五十四章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祭祀不辍。
严可均曰:“子孙祭祀不辍”,王弼“子孙”下有“以”字,韩非子有
是“以其”“世世”四字。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者”字,景龙本、敦煌本无“以”字。“祀”,
敦煌本作“祠”。
谦之案:顾欢本第一句亦无“者”字。傅本“抱”作“袌”,范本“脱”
作“挩”。
严遵、河上、御注、磻溪、楼正、顾、赵、傅、范、高均无“以”字。
又周易集解“屯”下虞翻引第一句同此石。淮南主术训引“善建者不拔”,
注:“言建之无形也。”王念孙云:“此六字乃正文,非注文也。‘故善建者不
拔’者,引老子语也。‘言建之无形也’者,释其义也。文子正作‘故善建
者不拔,言建之无形也’。”案老子古谊如此。
又韩非喻老“善建不拔,善抱不脱,子孙以其祭祀世世不辍”,顾广圻
曰:“德经无‘以其’‘世世’四字。”又解老引“不拔”、“不脱”、“祭祀不
绝”,则“辍”亦作“绝”,“辍”“绝”义同。武内敦本作“醊”,罗卷作“餟”,
均非。
修之身,其乃德真;修之家,其德有余;修之乡,其德乃长;修之于
国,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其德乃普。
严可均曰:“修之身”,河上、王弼“修之”下有“于”字,下“修之
家”、“修之乡”亦然。御注、高翿五句皆无“于”字。“其德有余”,众本作
“乃余”,御注作“其德能有余”,韩非子与此同。“修之于国”,韩非子作“于
邦”,与丰协韵,今沿汉避讳改也。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之”字,下同。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于”,
下四句同。又敦煌本“乃”作“能”,下四句“乃”字同。御注“真”作“○”。
“其德乃余”,景龙、景福二本“乃”作“有”,敦煌本“余”上有“有”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乃”皆作“能”。
谦之案:彭、赵、傅、范、楼正、高翿亦无五“于”字,室町本“有”
字上有“乃”字,无上四“于”字。严本无“其德乃真”句,“其德有余”
句与河上、柰卷同此石。
又傅、范“国”作“邦”,傅“普”作“溥”。范曰:“‘邦’字,韩非
与古本同。”顾广圻曰:傅本“普”作“溥”,案“普”“溥”同字也。
易顺鼎曰:按周易集解虞氏注引老子曰:“修之身,德乃真。”诗序正
义曰:“老子云:‘修之家,其德乃余;修之邦,其德乃丰。’”皆无“于”字。
虞所引并无“其”字矣。
焦竑曰:“邦”,一作“国”,汉人避高帝讳改之,于韵不协,今从韩非
本。
洪颐烜曰:“修之于国,其德乃丰”,案“国”当为“邦”。上下文身、
真、家、余、乡、长、下、普皆为韵,此以邦、丰为韵。韩非子解老篇“修
之邦,其德乃丰”,又云“以邦观邦”,字尚未改。
故以身观身,以家观家,以乡观乡,以国观国,以天下观天下。吾何
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严可均曰:“天下之然”,河上作“之然哉”,王弼作“然哉”,无“之”
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作“吾何以知天下之然?以此”。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室町、柰卷、顾、彭、傅、范、高“然”
下均有“哉”字。严本“天下”二字作“其”,傅、范“何”作“奚”,韩非
子解老引亦作“奚”。
顾广圻曰:“今德经‘奚’作‘何’,非。傅本作‘奚’,与此合。”【音
韵】此章江氏韵读:拔、脱、辍韵(祭部,拔音蹩,脱,他厥反)。身、真
韵(真部),家、余韵(鱼部,家音姑),乡、长韵(阳部),邦,丰韵(东
部,邦,博工反,原作“修之国”,今从韩非子解老篇所引改)。下、普韵(鱼
部)。邓廷桢:拔、脱、辍韵,云:“祭部之入声也。”顾炎武唐韵正四江:“邦”,
古音博工反。引老子:“修之邦,其德乃丰。”又九麻“家”,古音姑,引老
子:“修之家,其德乃余。”毛奇龄古今通韵曰:向疑老子“修之于乡,其德
乃长;修之于国,其德乃丰”,当是丰与乡协,即东、阳之通。既得易林功、
国之协,始知乡、长、丰、国各自为协,乃辘轳押法,犹未敢遽信也。最后
读常武诗,则“父”与“士”协,“国”与“我”协,旷若发曚。盖“国”
隶职部,为蒸之入声,东、蒸本相通,故取为协。然则协自有踪迹,非偶然
也(卷一)。谦之案:毛说非也。柴绍炳古韵通卷一东部旁通诸韵,引老子
此章“国音公”,其误竟同。盖皆不知“邦”今为“国”,乃汉避讳所改,韩
非作“邦”,其明证也。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曰:老子“修之于邦,其
德乃丰”,别本“邦”作“国”,或是汉人避讳所改。易林“后稷农功,富利
我国”,“国”亦是“邦”字。今人韵书引此协国古红切,误甚。孔广森诗声
类(四)曰:案说文解字:“邦,从邑,丰声。”释名曰:“邦,封也,封有
功于是也。”邦音曰封明矣。老子“修之于国,其德乃丰”,韩非解老引作“修
之邦”,故与“丰”合韵。今本承汉避高帝讳而改耳。毛氏古今通韵乃谓国
有工音,疏谬至此,则其他支离之说,亦何足置辨!江有诰曰:汉人往往避
讳改古书,如老子“修之邦”与下“丰”韵,“邦”改为“国”,避高帝讳也。
史记“启”字悉改为“开”,避景帝讳也。然则古韵间有不合,未必非汉人
所改(古韵总论)。李赓芸曰:老子德经“修之于身,其德乃真”,此八句四
易韵。“国”本“邦”字,与“丰”协。又管子牧民篇:“毋曰不同生,远者
不听;毋曰不同乡,远者不行;毋曰不同国,远者不从。”“国”亦“邦”字,
与“从”协也。汉人避高祖讳,改为“国”,后人不知更正,沿之至今。邓
廷桢曰:“国”,一本作“邦”,按作“邦”者是也。邦之为言封也。书序云
“邦康叔,邦诸侯”,邦康叔者,封康叔也。论语云“且在邦域之中矣”,邦
域者,封域也。古音东、冬、钟、江同部,“邦”音薄工切,正与本句“丰”
字为韵。
右景龙碑本八十七字,敦煌本八十四字(字数照武内,罗卷无),河上
本九十字,王本九十一字,傅、范本八十六字。河上本题“修观第五十四”,
王本题“五十四章”,范本题“善建者不拔章第五十四。”
第五十五章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谦之案:傅本“含德之厚者,比之于赤子也”,范本无“之”字,河上
公、王弼无“者”“之”“也”三字。又列子天瑞篇张湛注引并同此石。此云
“赤子”,案汉书贾谊传刘奉世注曰:“婴儿体色赤,故曰赤子耳。”毒○不
螫,严可均曰:御注、河上、高翿作“毒虫不螫”,王弼作“蜂虿虺蛇不蛰”。
按“○”“虺”两通,作“虫”者误。谦之案:遂州、景福同此石。磻溪、
楼正、柰卷、严、顾、彭、赵同御注,范同王弼。傅本作“蜂虿不螫”。
毕沅曰:依字“虿”应作“○”,“蜂”应作“..”。汉书“蝮■手则斩
手,■足则斩足”,即螫之谓也。说文解字“■”作“○”,云:“螫也。”知
两字声义近矣。
谦之案:“虫”,玉篇:“一名蝮,此古文虺字。”“虺,今以注鸣者,亦
为蝮虫也。”“蜂”当作“..”。字林:“..,飞虫螫人者。”“螫,虫行毒也。”
“虺蛇”二字,在此无义,当从碑本。
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毒虫不螫”,注云:“蜂虿蛇虺不螫。”是此六
字乃河上公注也。王弼本亦当作“毒虫不螫”,后人以河上注羼入之。
蒋锡昌曰:王注“赤子无求无欲,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于人
也”,是王作“毒虫”。顾本成疏“毒虫,虺蛇类也”,强本荣注“是以毒虫
不得流其毒”,则成、荣并作“毒虫”。“蜂虿虺蛇”当改“毒虫”,以复古本
之真,俞说是也。
猛兽不据,玃鸟不搏。
武内义雄曰:此二句敦本作“攫鸟猛狩不搏”,遂本同敦本,唯“狩”
字作“兽”。
谦之案:范本同遂本,惟“猛兽”在“攫鸟”前,均无“不据”二字。
严遵本作“攫鸟不搏,猛兽不据”,二句颠倒。
马叙伦曰:此文当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淮南齐俗训曰“鸟穷则
搏,兽穷则攫”,礼记儒行篇曰“鸷虫攫搏”,并“搏”“攫”连文,可证。“据”
“攫”形似而误,又夺“鸷”字耳。成疏曰:“攫鸟,鹰鹯类也。”鹰鹯,正
鸷鸟也。说苑修文篇曰“天地阴阳盛长之时,猛兽不攫,骜鸟不搏,蝮虿不
螫”,疑本此文,亦“猛兽”“鸷鸟”相对,“攫”“搏”相对,尤可为例证也。
潘正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
谦之案:潘静观本改“据”为“攫”,与敦、遂、范本无“不据”二字,
均非。案“攫”字,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疏、李约、李道纯、杜道坚、强思
齐、宋刊河上本均作“玃”,乃“攫”之别构。傅本作“攫”是。说文:“攫,
爪持也。”一切经音义引仓颉篇:“攫,搏也。”并引淮南子云:“兽穷则攫。”
高诱注:“攫,撮也。”皆合爪持之义。攫鸟,鹰鹯之类,罗卷作“○鸟”,
遂州本作“○鸟”,皆俗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有“攫”字,引古老子作
○;卷五有“据”字,引古老子作○。“据”字作两虎相挶状,是故书。按
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二:“战国策楚策:‘楚与秦构难,此所谓两虎相搏者也。’
引之曰:太平御览兵部引此‘搏’作‘据’,‘据’字是也。‘据’读若戟,
谓两虎相挶持也..文选江淹杂诗‘幽、幷逢虎据’,李善注引此策‘两虎
相据’,尤其明证矣。史记张仪传载此文,当亦作‘两虎相据’,集解引徐广
‘音戟’,正是‘据’之音..。老子曰‘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盐铁论击
之篇曰‘虎兕相拒,而蝼蚁得志’,皆其证也。今本史记作‘两虎相搏’,盖
后人多闻‘搏’,少闻‘据’,故改‘据’为‘搏’。”知史记、战国策可改“据”
为“搏”,则淮南、说苑亦可改“据”为“攫”明矣。此宜从碑本,作“据”
是也。
骨弱○柔而握固。
谦之案:“○” ,当从各本作“筋”。说文:“筋,从力,象筋也。”田潜
曰:“力,筋也,象人筋之形;竹为物之多筋者,从力象其形。”今按“筋”,
景龙、敦煌、景福三本作“○”,御注、河上、王羲之、赵孟俯作“■”,皆
俗字。陆德明曰:“■者俗。”九经字样曰:“作‘■’讹俗,又作‘觔’,误。”
未知牝牡之合而囗作,精之至。
严可均曰:“而○作”,王弼作“而全作”。释文引河上作“○”,本一
作“脧”。
“精之至”,河上、王弼“至”下有“也”字,下句亦然。
魏稼孙曰:“而作”,“而”下原空一格,严臆增“○”字,御注泐。
罗振玉曰:敦煌本、景福本亦作“○”。“精之至也”,景龙、御注、敦
煌三本均无“也”字,下“和之至也”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王羲之、赵孟俯诸
本并作“○”,傅、范作“朘”,高翿作“○”。范应元曰:“‘脧’,傅奕与古
本同,今诸本多作‘○’。玉篇‘朘’字注亦作‘○’、‘○’ ,系三字通用,
并子雷切,赤子阴也。”俞樾曰:按“而全作”,“全”字之义未详。王注:“作,
长也,无物损其身,故能全长也。”说殊未安。河上本“全”作“○”,而其
注曰:“赤子未知男女之合会,而阴作怒者,由精气多之所致也。”是以“阴”
字释“○”字。玉篇肉部:“朘,赤子阴也。”“○”即“朘”也。疑王氏所
据本作“全”者,乃“○”字之误。“○”者,“阴”之本字..老子古本,
盖从古文作“○”,而隶书或为“○”,武梁祠堂画象“阴”字左旁作“○”
是也。“○”字阙坏,止存上半,则与“全”字相似,因误为“全”矣。是
故作“○”者老子之原文,作“全”者“○”之误字,作“○”者其别本也。
王氏据误本作注,不能订正,遂使老子原文不可复见,惜之。
易顺鼎曰:按释文云:“河上本一作脧。”又引说文:“脧,赤子阴也。”
说文无“脧”字,据此则唐本有之。玉篇亦云“脧,赤子阴也”,即本说文
之义。是说文本收“朘”字,盖即出于老子。“朘”“全”音近,故或假“全”
为之。王注之误,在于望文生义,不知“全”为“朘”之假借。
洪颐烜曰:按说文无“朘”字。玉篇:“朘,赤子阴也。亦作○,声类
又作○。”说文亦无“○”字,“○”疑“○”字之讹。说文“○,■盖也,
象皮包覆■,下有两臂,而夕在下,读若范。”素问六节藏象论“诸髓者皆
属于脑”,与下文“精之至也”,义亦相合。
章炳麟曰:老子“未知牝牡之合而○作”,释文:“○,赤子阴也,子
垂反。”三州谓赤子阴曰“○”(岭外三州语)。
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
谦之案:“号而不嗄”,严可均曰:“高翿‘而’下有‘嗌’字。”案严、
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磻溪均有“嗌”字。“号”,严作“嗥”。“嗄”,
河上、柰卷作“哑”,傅作“○”,严作“嚘”。案庄子庚桑楚篇“儿子终日
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释文:“‘嗥’,本又作‘号’。‘嗄’,本又作‘嚘’。”
古钞卷子本正作“儿子终日号而嗌不嚘”,疑出老子。“嗌”乃秦、晋方言,
李颐曰:“嗌音厄,谓噎也。”扬雄方言六曰:“厮(音斯)、嗌(恶介反),
噎也(皆谓咽痛也,音翳)。楚曰嘶,秦、晋或曰嗌,又曰噎。”老子楚人,
当用楚语。
成玄英疏:“言赤子终日啼号而声不嘶嗄者,为无心作声,和气不散
也。”成所见本经文,疑作“终日号而嘶不嗄”。彭耜释文曰:“嗌,咽也。
黄茂材云:‘古本无嗌字。而“嗌不嗄”,庄子之文也,后人乃增于老子之书,
今不取。’”又“嗄”,本又作“噫”,或作“哑”。陆德明曰:“而声不嗄,当
作噫。”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曰:“弼本‘嗄’作‘噫’。”又引弼曰:“无
争欲之心,故终日出声而不噫也。”是王本作“噫”。噫与欭、噎、嚘均一声
之转。严本作“嚘”,指归“啼号不嚘,可谓志和”,玉篇亦引作“终日号而
不嚘”。说文“嚘”字云:“语未定貌。”扬雄太玄夷:“次三柔,婴儿于号,
三日不嚘。测曰:婴儿于号,中心和也。”语本老子。“嚘”,从口从忧,与
“嗄”形近。与“噎”义近,盖“嗄”为本字。庄子庚桑楚篇司马彪注:“楚
人谓■极无声曰嗄。”老子楚人,用楚方言,用之秦、晋则为“嗌”,又为“噎”。
“噎”有忧义。刘端临经传小记曰:“噎,忧也。诗‘中心如噎’,传曰:‘噎
忧不能息也。’噎忧双声字。玉篇引‘诗“中心如噎”,谓噎忧不能息也’,
增一‘谓’字,最得毛氏之意。‘噎忧’即‘欭嚘’,气逆也。说文‘欭’字
注:‘忧也。’玉篇‘嚘’字注:‘老子曰:“终日号而不嚘。”嚘,气逆也,
亦作○。’广韵:‘欭,忧叹也。’‘○,气逆也。’噎、噫、欭、忧一声之转。”
案端临所见,王念孙方言疏证补(高邮王氏遗书本第三册)引之,谓“实贯
通毛传、方言之旨”是也。今据以订正老子,知“号而嘶不嗄”,“嗄”是故
书,其演变为“嚘”,为“○”,因又转为“噫”,为“哑”,盖皆方言之变耳。
易顺鼎曰:“按庄子庚桑楚篇云‘终日号而嗌不嗄’,正本老子之文,较之太
玄、玉篇更为近古可据。‘嗄’即史记刺客传‘舌炭为哑’之‘哑’,索隐谓:
‘哑,瘖病也。’此章以螫、据、搏、固、作、嗄为韵,皆古音同部字,若
作‘嚘’则无韵矣。释文:‘嗄,一迈反,又于介反。’音并非。”章炳麟曰:
“司马彪曰:‘楚人谓■极无声曰嗄。’今通谓不能言者为‘嗄’,■极无声
亦曰‘嗄’,通借‘哑’字为之。‘哑’本训笑,易言‘笑言哑哑’,然史记
刺客列传已云‘吞■為啞’,其假借久矣。”(新方言四)据此知“哑”为假
借字,本字实为“嗄”。“嗄”“哑”同字,故河上、柰卷作“哑”,然“哑”
为后起之字,欲复老子古本之真,则宜从碑本作“嗄”,作“嚘”、作“○”、
作“噫”、作“哑”皆非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严可均曰:“知常曰明”,河上作“日明”,下二句皆然。
武内义雄曰:“益生曰祥”之“祥”字,罗振玉所藏敦煌本作“详”。
案“祥”为“牂”之假借,与“壮”同义,与下“物壮则老”之“壮”字相
应。
谦之案:罗考异未及此。校罗卷确为“详”字,与遂州本同,罗失校。
遂本无“知常曰明”句。“曰”字,景福、柰卷作“日”,下三句皆然;室町
本下三句作“日”,首句作“曰”。“强”字,楼正、武内敦本作“强”,傅奕
“曰强”作“则强”。又“益生曰祥”,李道纯作“益生不祥”。道德会元序
例云:“‘益生不祥’,或云‘日祥’,或云‘曰祥’,皆非也。”李本据河上丈
人章句白本,理长。庄子德充符篇:“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盖益生则老子所
谓“生生之厚”,反于自然而动之,不祥是也。
“不祥”二字,经文三见: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
之器”,七十八章“受国不祥”。惟此独作“祥”字,似有可疑。盖祥有妖祥
之义。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玉篇:“祥,妖怪也。”是祥即不祥。
道德经取善集引孙登曰:“生生之厚,动之妖祥。”是也。“曰祥”,说亦通。
易顺鼎曰:按祥即不祥。书序云“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与此“祥”字
同义。王注曰:“生不可益,益之则夭。”“夭”字当为“妖”,盖以“妖”解
“祥”字。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正作“妖”。
马叙伦曰:河上注曰:“人能知道之常行,则日以明达于玄妙也。”是
河上亦作“日明”。成疏曰:“多贪世利,厚益其生,所以烦恼障累,日日增
广。”又曰:“是以生死之业,日日强盛。”是成“曰祥”作“日祥”。..伦
谓“日”为“曰”误,“曰”“则”通用。
谦之案:作“曰”是也。淮南道应训、文子下德篇引并作“曰”,当从
之。刘文典三余札记(卷一)谓“曰当为日,形似而误”,以河上本此章为
证,非是。
马叙伦又曰:“气”当作“气”,“强”借为“僵”。庄子则阳篇“推而
强之”,玉篇引作“僵”,是其例证。..老、庄“气”字有视“心”字义为
胜者,如庄子人间世篇:“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
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应帝王曰:“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本
书“专气致柔”,“冲气以为和”,皆是也。
此“气”字义亦然,故曰“心使气曰僵”。
俞樾曰:按此下本有“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二句,后人因已见于
五十二章而删去之耳。淮南道应篇引老子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
曰祥,心使气曰强,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也。”是古本有此二句之明证。
且“用其光,复归其明”,正见物不可终壮之意。故下文曰:“物壮则老,谓
之不道,不道早已。”今脱此二句,则与下文之意不属矣。文子下德篇曰“知
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谓玄同,用其光,复归其明”,
亦有下二句。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严可均曰:“谓之不道”,御注、高翿作“是谓不道”。
罗振玉曰:两“不”字,敦煌本并作“非”。
谦之案:作“不”是也。“早已”当作“早亡”,说见第三十章。遂州
本、顾本“不”作“非”,严本上句作“非”,下句作“不”。楼正、磻溪、
彭、傅、范、赵并同此石。王羲之“谓之”作“是谓”,河上“物壮则老”
作“物壮将老”,广明“早已”作“早以”。又太素卷三引老子三句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螫、据、搏、固、作、嗄韵(鱼部,螫音恕,
搏音布,作音诅,嗄,疏去声)。常、明、祥、强、(阳部),老、道、已韵
(之、幽通韵,老,卢叟反,已协音酉)。谦之案:老、道,幽部,已,之
部,此之、幽通韵。姚文田、邓廷桢同,惟“嗄”作“哑”,“已”字无韵。
高本汉:“螫”作“赦”,赦、搏、作与据、固相间为韵,老、道、已韵。顾
炎武唐韵正二十二昔:“螫”去声则音赦。十九铎“搏”去声则音甫,引老
子此章,作音则故反,嗄音户。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二昔曰:“螫”,施只
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玄符篇“毒虫不螫”,与据、搏(音
布)协。孔广森诗声类(九)鱼类曰:古文去入通协者,老子:“猛兽不据,
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邓廷桢曰:螫、据、搏、固、作、嗄为韵。
按“抟”当作“搏”。说文“搏”字解云:“索持也。”周礼射人“狸首”注
云:“狸善持者也,持即搏也。”淮南子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此其义
也。周礼环人“搏谍贼”,经典释文“搏,房布反”,为御部字,此其音也。
此节上下文皆用御韵,不应此句独无,惟作“搏”则于韵正协。又尔雅曰“攫
父善顾”,郭注云:“能攫持人,善顾盼。”说文“攫”字解云:“大母猴也,
善攫持人。”此节文义,盖言毒虫善螫而不螫,猛兽善据而不据,攫鸟善搏
而不搏,则于义亦通矣。又“作”,古音读若阼、胙。夏声之字古音在御部,
说文无“嗄”字。广韵“嗄”字引老子“终日号而不嗄”,注云:“声不变也。”
庄子庚桑楚曰“终日嗥而嗌不嗄”,与此文同。是老子本作“嗄”,与螫、据、
搏、固、作等字为韵。傅奕校定老子,作“不○”;玉篇“嚘”字引此句作
“不嚘”,注云:“气逆也。”皆缘不知“嗄”为入韵之字,故致有异文耳。
又老、道为韵,老、道皆幽部之上声也。“老”,古音在黝部,诗击鼓与“手”
韵,女曰鸡鸣与“酒”韵,采芑与“雠”、“犹”、“丑”韵,小弁与“首”韵,
泮水与“○”、“酒”、“道”、“丑”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五字,河上七十九字,王本八十一
字,傅本八十三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题“玄符第五十五”,王本题“五
十五章”,范本题“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第五十六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谦之案:傅、范本“不言”、“不知”下并有“也”字。河上公、王弼
诸本及理惑论、文选魏都赋、运命论两注引均无二“也”字。辅行记三引同,
惟“者”作“则”。
庄子天道篇:“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北游篇:“夫知者不言,言
者不知。”语皆本此,亦无“也”字。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严可均曰:“解其忿”,河上作“纷”,王弼作“分”。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忿”,盖“纷”为“忿”之借字。
谦之案:景福、严遵、高翿亦作“忿”,邢玄、磻溪、楼正、柰卷、顾、
彭、傅、范、赵作“纷”。案吕览慎大篇“纷纷分分”,注:“恐恨也。”疑“分”
字为“棼”字之省字。左隐四传“犹治丝而棼之也”,释文:“乱也。”王本
“解其分”,即解其紊乱也。敦、景、遂本作“忿”。按广雅释诂三:“忿,
怒也。”易象传:“君子以惩忿窒欲。”楚辞怀沙“惩改忿兮”,注:“恨也。”
“改忿”亦即“解其忿”,二说均通。
易顺鼎曰:按此六句皆已见前,疑为复出。“挫其锐”四句,与上篇第
四章同,乃上篇无注,而此皆有注,疑此注亦上篇第四章之注也。文选魏都
赋、运命论两注皆引老子“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是谓玄同”,并无此六句,
可证其为衍文矣。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严可均曰:“不可得而疏”,河上“不”
上有“亦”字,下二句皆然。
罗振玉曰:景福本无“而”字,下五句同。
谦之案:敦、遂二本无六“而”字,严、彭、傅、范无“故”字,傅、
范本有“亦”字,下同。
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毕沅曰:王弼无“亦”字,下同。又“害”
作“刿”。苏灵芝书作“秽”。说文解字:“刿,利伤也。”无“秽”字。
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诸本无“亦”字,河上有。
谦之案:“而疏”句,柰卷有“亦”字。“而害”、“而贱”句,柰卷、
顾欢有“亦”字。“不可得而贵”,赵无此句。又庄子徐无鬼篇:“故无所甚
亲,无所甚疏,抱德炀和,以顺天下,此谓真人。”语意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门、纷、尘韵(文部)。姚文田、奚侗同。高
本汉以兑、锐,门、纷、尘,光、同交错为韵。兑与锐协,门与纷、尘协,
光与同协,此为隔句押韵式。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字,河上本六十九字,王本六十六
字,傅、范本七十字。河上题“玄德第五十六”,王本题“五十六章”,范本
题“知者不言章第五十六”。
第五十七章
以正治国,严可均曰:“以正”,御注作“以政”。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政”。
谦之案:傅奕、邢玄、磻溪与文子上礼篇引均作“政”。柰卷作“以正
之国”,顾欢作“以正理国”,河上公、王弼同此石。尹文子大道下引老子曰:
“以政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政者,名法是也。”顾本成疏“政
谓名教法律也”,与尹文子义同,盖名法家言。案“正”“政”古二字通用,
唯此与“奇”对,当作“正”。四十五章“清静为天下正”,与此章“我好静
而民自正”,皆当用本字。
以奇用兵,严可均曰:“以奇”,御注误作“以其”。
刘师培曰:案“奇”与“正”对文,则奇义同邪。管子白心篇“奇身
名废”注云:“奇,邪不正也。”是奇即不正,以奇用兵,即不依正术用兵也。
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以此。
谦之案:取天下者,谓得民心也。四十八章:“所谓取天下者当以无事,
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也。”证之以荀子王制篇曰:“成侯、嗣公,聚歛计
数之君也,未及取民也。子产,取民者也,未及为政者也。”杨倞注:“未及,
谓其才未及也;取民,谓得民心。”盖观有事不足以得民心,即知无事者之
能得民心而取天下也。
严可均曰:“知其然”,河上、王弼、高翿“然”下有“哉”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其然”作“天下之然”。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无“哉”字。
谦之案:傅、范本“何”作“奚”,又“知”下有“天下”二字。磻溪、
楼正、顾欢同。严、彭、高翿,吴勉学本无“以此”二字。
俞樾曰:自“以正治国”至此数句,当属上章。如二十一章曰:“吾何
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五十四章曰:“吾何以知天下之然哉?以此。”并
用“以此”二字为章末结句,是其例矣。下文“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
乃别为一章,今误合之。
天下多忌讳,而人弥贫;人多利器,国家滋昏;严可均曰:各本“人”
作“民”。
吴云曰:傅本作“夫天下多忌讳”,诸本无“夫”字。
谦之案:彭、范、高同傅本,有“夫”字。“弥”,傅本作“○”。说文:
“○,久长也,从长,尔声;今字作弥。”小尔雅广诂:“弥,久也。”又仪
礼士冠礼“三加弥尊”,注:“犹益也。”晋语“赞言弥兴”,东京赋“历世弥
光”,皆以“弥”假借为“益”。“天下多忌讳”,王注:“所畏为忌,所隐为
讳。”言天下忌讳愈多,而人乃益贫也。“多利器”句,河上公、王弼上并有
“民”字,傅本无。此“民”字,遂州、磻溪、楼正、彭均作“人”。范“器”
下有“而”字。范曰:“古本有‘而’字。”人多伎巧,奇物滋起;谦之案:
傅、范本“人”作“民”,河上公、王弼作“人”。傅、范“民多知慧而邪事
滋起”,范曰:“王弼同古本,邪与邪同。”案弼注:“民多知慧则巧伪生,巧
伪生则邪事起。”是王所见本正作“邪事”,与傅、范、陆希声本同也。“伎
巧”,司马“伎”作“利”,御注、楼正作“技”。案“邪”“奇”二字通假。
贾子道术:“方直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礼记祭义“虽有奇邪而不治者”,
“奇邪”或作“奇邪”。
周礼比长“有罪奇邪则相及”,注:“犹恶也。”宫正“与其奇邪之民”,
注:“奇邪,谲觚。”内宰“禁其奇邪”,注:“若今媚道。”司救“邪恶过失”,
注:“邪恶谓侮慢长老,言语无忌,而未丽于罪者。”此言人多伎巧而邪事滋
起也。此章“伎巧”乃“知巧”之讹,王注以“知慧”与“巧伪”并列,强
本成疏“知巧谓机心”也。又遂州本正作“知巧”,可证经文当作“人多知
巧,邪事滋起”。古谓邪为奇,谓事为物,“奇物”所以释“邪事”之义。然
傅、范谊古而理胜,当从之。
法物滋彰,盗贼多有。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法令”。河上云:“法物,好物也。”
谦之案:景福、柰卷、河上并作“法物”,楼正、傅、范、王羲之并作“法
令”。
案作“法令”是也,“法物”无义。■本成疏“法物猶法令”,知“法
令”义优。淮南道应训、文子道原篇、史记酷吏列传、后汉书东夷传引并作
“法令”。“物”字盖涉上文“奇物”二字而误。“法令滋彰”与“上食税之
多”,及“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均可代表老子之政治主张,非仅反对珍好之
物而已。又“彰”,傅、范作“章”,范下有“而”字,赘。
故圣人云:“我无为,人自化;我好静,人自正;我无事,人自富;我
无欲,人自朴。”严可均曰:“人自化”,各本“人”作“而民”,下三句亦然。
“我无事,人自富”,御注此句在“我好静”之上。
毕沅曰:明道藏河上公本下又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考诸本皆无
之。
纪昀曰:案一本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朴”均作“朴”。又敦煌本有“我
无情而民自清”句。
谦之案:严遵、邢玄、磻溪、楼正、遂州及文子道原篇、御览七六、
文选东京赋注“无事”句并在“好静”句上,与御注同。盐铁论周秦篇引老
子“无欲”句在“无事”句上。又遂州“正”作“政”,傅“静”作“靖”,
“自正”上有“天下”二字。
毕沅曰:“靖”,诸本作“静”,“天下”,诸本亦作“民”。庄子作“无
为而万物化,渊静而百姓定”。又赵孟俯本亦有“我无情而民自清”句。汉
书曹参传颜注引“我无为,民自化;我好静,民自正”,文同此石,唯“人”
作“民”。案作“民”是也,碑本此章“人”字皆避唐讳而改。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贫、昏韵(文部),起、有韵(之部),为、
化韵(歌部),静、正韵(耕部),事、富韵(之部),欲、朴韵(侯部)。姚
文田、邓廷桢、奚侗同。
奚曰:“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语异谊同,变文以协韵耳。”高本
汉以讳、器,贫、昏,隔句交错为韵,余同。姚鼐曰:清静为天下正,故以
正治国,无二术矣。奇者余也,零余之道,备而不施,以是用兵可也。世以
奇谲解之,大谬。正、兵合韵。顾炎武唐韵正五支:“为”,古音讹。引老子:
“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我无为而民自化。”“是
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
不敢为。”右景龙碑本八十三字,敦煌本八十五字,河上、王本八十八字,
傅本九十二字,范本九十四字。河上本题“淳风第五十七”,王本题“五十
七章”,范本题“以正治国章第五十七”。
第五十八章
其政闷闷,其人醇醇;严可均曰:“其人醇醇”,各本作“其民”,御注、
王弼、高翿作“淳淳”。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均作“○○”。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醇醇”作“蠢蠢”。
谦之案:河上公作“醇醇”,意林引作“■■”。柰卷、顾欢同河上;
楼正、彭、赵同王弼;王羲之与此石同。“醇”、“淳”古通用。马叙伦曰:“庄
子缮性篇‘浇淳散朴’,释文:‘淳,本亦作醇。’是其证。”又敦、遂二本作
“蠢蠢”。说文:“蠢,动也。”又重言,形况字。左昭廿二传“今王室实蠢
蠢焉”,注:“动扰貌。”说文引作“惷”。又傅、范本及严本作“偆偆”。春
秋繁露:“偆偆者,喜乐之貌也。”说文:“偆,富也。”又淮南道应训引作“纯
纯”,纯纯即焞焞,亦即钝钝,要之皆愚而无知之貌也。又“闷闷”,傅、范
作“闵闵”。范曰:“闵音门。”案“闵闵”、“闷闷”可通用,说见二十章。“闷”,
说文:“懑也。”楚辞惜诵“中闷瞀之忳忳”,注:“烦也。”疑“闷闷”本或
作“懑懑”。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有“懑”字,作○。
易顺鼎曰:按道德指归论云:“不施不予,闵闵缦缦;万民思挽,墨墨
偆偆。”“闵闵”即是“闷闷”之异文,“偆偆”即“■■”之异文。傅奕本
作“闵闵”、“偆偆”,即本此也。
其政察察,其人■■。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其政”二字。
谦之案:傅、范本“察察”作“....”。又诸本“人”作“民”,遂州
本作“人”。
“■” ,诸本作“缺”。说文:“缺,器破也。”朱骏声曰:“按谓瓦器破。
又按字亦作‘○’,因误为‘■’。”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熟知其
极?严可均曰:御注作“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河上、王弼有两“兮”
字,无两“之”字。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彭、范、高、王羲之、赵孟俯并与河上、
王弼同。遂州本二“兮”字并无。又“熟知其极”,诸本“熟”皆作“孰”。
此言众人不知祸福之所归也。文子微明篇云:“利与害同门,祸与福同邻,
非神圣莫之能分,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吕氏春
秋制乐篇云:“故祸者福之所倚,福者祸之所伏。圣人所独见,众人焉知其
极?”荀子正名篇云:“权不正则祸托于欲,而人以为福;福托于恶,而人
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乱祸福也。”又大略篇云:“庆者在堂,吊者在闾。祸
与福邻,莫知其门。”此与贾谊鵩赋所云:“夫祸之与福,何异纠缠;命不可
测,孰知其极?”语皆出于老子。又韩非解老篇云:“故曰‘祸兮福之所倚’,
以成其功也。..故曰‘福兮祸之所伏’..故谕人曰:‘孰知其极?’”刘
师培以所引于“祸兮”句下有“以成其功也”五字,疑此节多佚文。又御览
四百五十九说苑引老子曰:“得其所利,必虑其所害;乐其所乐,必顾其败。
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
祸所伏。’”易顺鼎以所引疑系此处逸文。
实则老子语盖只此三句,韩非“以成其功也”与说苑引“故曰”以上
诸语,皆为后人发挥老子之旨,非其本文,不可不辨。
其无正。政复为奇,善复为妖。
严可均曰:“其无正”,御注作“正邪”。“政复为奇”,各本作“正复”。
罗振玉曰:“妖”,御注本作“祅”,敦煌、景福二本作“訞”。
毕沅曰:傅奕作“■”,河上公作“訞”,王弼作“妖”。案“妖”应作
“○” ,古无“訞”字。
谦之案:傅、范皆作“■”,赵作“○”,御注作“○”,邢玄、顾、彭
作“祅”,遂州本作“訞”。“祅”、“■”、“訞”并通。玉篇示部:“祅,于骄
切。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祅,说文作○。”又言部:“訞,灾也。”黎本玉
篇:“○,于骄反,字书亦祅字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訞”(○)。
又案“其无正”,“正”读为“定”,言其无定也。玉篇:“正,长也,定也。”
此作定解,言祸福倚伏,孰知其所极?其无定,即莫知其所归也。傅本“正”
下有“邪”字,与“邪”同。又奚侗改“正”为“止”,谓天下之一治一乱,
其始卒若环,无止境。说虽可通,但嫌以意改字,奚于四十七章改“不行而
知”作“不知而行”,均无所根据,为校勘家所不取。
人之迷,其日固久。
严可均曰:“人之迷”,御注、河上、高翿作“民之”。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范、赵并同御注。彭作“民之迷也”。“其
日固久”,御注作“其曰固久”,赵作“其曰固已久矣”,“曰”字误。王羲之、
范、彭作“其日固已久矣”,与易明夷王注引及法言卷十李轨注引并同。严、
傅本“久”下亦有“矣”字,与范同。“人之迷”,案韩非解老曰:“凡失其
所欲之路而妄行者之谓迷。”是也。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害,严可均曰:“廉而不害”,御注作“不
秽”,王弼作“不刿”。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作“害”,景龙、景福、敦煌三本均同。
谦之案:柰卷、室町、顾欢作“害”,遂州、磻溪、楼正及武内敦本作
“秽”,韩非解老引此,干道本作“秽”,道藏本作“刿”。顾广圻云:“藏本
乃以他本老子改耳,韩非自作秽。”王先慎云:“刿、秽声近而误,非韩子本
作秽也。”今案作“刿”是也。
傅、范本均作“刿”,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刿”。景龙本作“害”,乃涉
上文“割”字而误。“刿”,庄子释文:“居卫反,司马云:伤也。”伤、害义
同。“廉而不刿”与上文“方而不割”对文。方,方正也;廉,谓廉隅也:
皆棱角伤刺之意。杨倞注荀子不苟篇“廉而不刿”曰:“廉,棱也。说文:‘刿,
利伤也。’但有廉隅,不至于刃伤也。”此于义为长。“廉而不刿”一语,荀
子中数见。法行云:“廉而不刿,行也。”荣辱云:“廉而不见贵者,刿也。”
又礼聘义“廉而不刿”,疏:“廉,棱也。”皆与此同。
直而不肆,光而不曜。
严可均曰:“不曜”,御注作“耀”,王弼作“嬥”。
毕沅曰:王弼“耀”作“嬥”。“耀”俗作“耀”。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三本作“曜”。
王先慎曰:说文无“耀”字,河上公作“曜”,傅本作“耀”。李约本
作“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耀,廉而不刿”,与各本全异,误倒。
谦之案:“曜”、“耀”、“耀”古通用。今柰卷、室町作“曜”,磻溪、
楼正、严、顾、彭、赵、傅、范作“耀”。释名:“曜,耀也,光明照耀也。”
玉篇:“曜,余照切,照也。亦作耀。”庄子刻意篇:“光矣而不耀。”汉书司
马迁传曰:“光耀天下,复反无名。”释文又作“嬥”。玉篇女部:“‘嬥’,徒
了、徒聊二切。嬥嬥,往来也。”义亦可通。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闷、醇韵(文部,闷,平声),察,缺韵(祭
部,察音掣),祸、倚韵(歌部,倚音○),福、伏、极韵(之部,福,方逼
反,伏,扶逼反)。奚侗:伏、极、止为韵,奇、妖为韵。歌、宵相转,如
易大过过、弱为韵之例。割、刿、肆、耀为韵,以耀韵割、刿、肆,音转,
如○音弥,○从○得声,读若..。高本汉:闷(一作“闵”)、淳(一作“偆”)
为韵,妖、久为韵,刿(一作“秽”,一作“害”。)、割为韵。姚文田、奚侗、
陈柱、高本汉皆未知此章之首尾韵。顾炎武唐韵正卷八四纸:“倚”,古音于
我反。老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祸与倚为韵,福与伏为韵。
江有诰古韵总论曰:古人有一句首尾为韵者,如老子“祸兮福所倚”
二句是也。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三部:“缺”,苦穴切。老子:“其政察察,
其民缺缺。”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字,
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顺化第五十八”,王本题“五十八
章”,范本题“其政闵闵章第五十八”。
第五十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啬。
魏稼孙曰:“治人事天”,御注“人”作“民”。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啬”作“式”,“式”为“啬”之借字。
谦之案:邢玄“人”亦作“民”。“若”字,严、顾、彭、赵作“如”,
释文出“如”字。“啬”,敦、遂二本及赵志坚本作“式”,作“式”是也。
顾本成疏:“‘天’,自然也。‘式’,法也。‘莫若’,犹无过也。言上合天道,
下化黎元者,无过用无为之法也。”是成所见本作“式”。又■本榮注:“莫
过以道用为法式。”是李荣所见本亦作“式”。“式”即法式,犹今语规律。
说文:“式,法也。”周书谥法:“式,法也。”广雅释诂一:“式,○也。”诗
下武“下士之式”,传:“法也。”经文二十二章“圣人抱一为天下式”,易顺
鼎曰:“‘式’即‘栻’字。广雅:‘栻,梮也。’梮有天地,所以推阴阳,占
吉凶,以枫子枣心木为之。汉书王莽传‘天文郎案栻于前’即此,字亦作‘式’。
周礼‘太史抱天时,与太师同车’,郑司农云:‘大出师,则太史主抱式以知
天时,主吉凶。’..老子‘式’字即此义。’谦之案:易说甚辨。
老子为周柱下史,曾子问引郑玄云:“老聃,周之太史。”则其曾抱式
以知天时,或亦分内之事。惟此云“治人事天莫若式”,乃就法式而言。二
十八章“为天下式”,六十五章“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式”字均作法
式解,而法式之观念则固从观察天文之现象来也。
夫唯啬,是谓早服。
谦之案:“啬”,敦、遂二本作“式”。“谓”,敦、遂本及严、彭、顾、
傅、范作“以”。“早”,严本作“蚤”。“以”“蚤”二字并与韩非子解老同。
“早服”,敦、遂二本“服”作“伏”,彭、赵作“复”,傅、范同此石。范
曰:“王弼、孙登及世本作‘早服’。”俞樾曰:按困学纪闻卷十引此文,两
“服”字皆作“复”,且引司马公、朱文公说并云“不远而复”。又曰:“王
弼本作‘早服’,而注云‘早服常也’,亦当为‘复’。”今案韩非子解老篇曰:
“夫能啬也,是从于道而服于理者也。众人离于患,陷于祸,犹未知退而不
服从道理。圣人虽未见祸患之形,虚无服从于道理,以称蚤服。”然则古本
自是“服”字。王说非。
又案韩非解老引“夫谓啬,啬是以蚤服”,卢文弨曰:“张本‘谓’作
‘惟’,‘以’作‘谓’,凌本‘服’作‘复’,上下句皆同。王弼本作‘复’,
释文:‘复音服。’”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谓’皆作‘惟’。今德经‘以’
作‘谓’,傅本与此合。”王先慎曰:凌本作“复”者,用老子误本改也。上
文“从于道而服于理”,又言“不服从道理”,又云“虚无服从道理”,即解
老子“蚤服”之义。“服从”之服当作“服”,更无疑义。知韩子所见德经本
作“服”,不作“复”也。困学纪闻十引老子“服”作“复”,并引司马光、
朱文公说云“不远而复”,谓“王弼本作‘早服’,而注云‘早服常也’,亦
当作‘复’”。据此则王弼本仍作“服”,与本书合。宋儒据释文为训,未检
韩子也。凌氏依误本老子改本书,非是。
谦之案:作“蚤服”是也。范本引王本作“早复”,道藏宋张太守汇刻
四家注引王注“早复常也”,“早复谓之重积德者也”,是范、张皆见王本亦
有作“复”者。司马光谓:“不远而复,不离于德,可以修身。”朱熹谓:“能
啬则不远而复,重积德者,先己有所积,后养以啬,是又加积之也。”盖皆
以儒家之说解老,擅改“早服”为“早复”,王先慎所云“误本”者,殆即
此耳。
高亨曰:窃疑“服”下当有“道”字,“早服道”与“重积德”句法相
同,辞意相因,“服道”即二十三章所云“从事于道”之意也。韩非子引已
无“道”字,盖其挩也久矣。本章啬、道、德、克、极、母、久、道为韵。
下句“早服”下亦挩“道”字。
谦之案:高说是也。河上公注“早服”句:“早,先也;服,得也。夫
独爱民财,爱精气,则能先得天道也。”又注“重积德”句云:“先得天道,
是谓重积德于己也。”知河上公二句皆有“道”字,今脱。
早服谓之重积德。
王先慎曰:河上“谓之”作“是谓”,与韩非解老文合。
谦之案:严遵本无此句。“早服”二字可从韩子注,“服”训服从道理。
虞书“五刑有服”,传:“从也。”尔雅释诂:“服,事也。”礼记孔子闲居“君
子之服之也”,注:“犹习也。”服有从习之义,谓从于道而习于理也。又“德”
借为“■”。广雅释诂三:“德,得也。”左襄廿四传:“德,国家之基也。”
家语入官:“德,政之始也。”吕览精通:“德也者,万民之宰也。”皆借“德”
为“■”。言早服从道理,则积得深厚也。
重积德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
严可均曰:“则无不克”,御注、王弼作“不克”,下句亦然。
谦之案:景福、严遵、河上、室町、柰卷均作“克”,敦煌、傅、范作
“克”,遂州误作“充”。严无下“无不克则”二句。案“克”“克”可通用。
字林、尔雅释言均训“克”为能。河上注:“克,胜也。”案字林“克,能也”,
是音义同。又“莫知其极”,尔雅释诂:“极,至也。”吕览制乐“乐人焉知
其极”,注:“犹终也。”礼记大学“君子无所不用其极”,注:“尽也。”离骚
“观民之计极”,注:“穷也。”此“莫知其极”,即莫知其所穷尽之义。
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久。
谦之案:敦、遂二本“莫”作“能”,严本“有”作“为”,遂州本“长
久”作“久长”。范本“极”下有“则”字。范曰:“‘则’字,河上公、韩
非同古本。”是谓深根、固蔕、长生、久视之道。
严可均曰:“固蔕”,御注作“故蔕”,王弼作“固柢”。
毕沅曰:“柢”,河上公作“蔕”,韩非作“深其根,固其柢”,无“是
谓”二字。
苏灵芝书亦为“蔕”。
罗振玉曰:“柢”,释文:“亦作‘蔕’。”敦煌、御注、景福三本作“蔕”。
谦之案:遂州、邢玄、磻溪、楼正,室町、柰卷、严、顾、赵、高并
作“蔕”,意林、御览六百五十九引同。傅、范本作“柢”。范曰:“‘柢’字,
傅奕引古本云:‘柢,木根也。’又引郭璞云:‘柢谓根柢也。’河上公作‘蔕’,
非经义。夫‘柢’亦是根。”谦之案:字林云:“蔕、柢音同。”夏竦古文四
声韵卷四引古老子亦作“蔕”,范说非。又“长生久视”为当时通行语。荀
子荣辱篇云:“是庶人之所以取暖衣饱食、长生久视以免于刑戮也。”吕氏春
秋重己篇云“世之人主贵人,无贤不肖莫不欲长生久视”,高诱注:“视,活
也。”老子义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啬、啬、复、德、德、克、克、极、国、母、
久、道韵(之、幽通韵,啬,史入声,服协房逼反,克,枯力反,国,古逼
反,道协徒以反)。
谦之案:啬、复、德、克、极、国、母,之部,久、道,之、幽并收,
此之、幽通韵。
姚文田分啬、啬、服、德、克、极、极、国为一韵(一戠入声),母、
久为一韵(四之上声)。邓廷桢同。邓曰:“久字上与母韵,与诗韵同;下与
道韵,与易象传韵同。”奚侗分啬、啬、复、复、德、德、克、克、极、极、
国为一韵,复读若服。母、久、道为一韵。盖皆未审“之”“幽”诸字其初
皆全相协也。又“啬”,敦、遂本作“式”,“式”亦之部入声。陈第屈宋古
音义曰:“服音逼,诗、易及秦、汉古辞无有不读逼者。”顾炎武唐韵正入声
一屋:“服”,古音蒲北反,引老子此章。旁证:楚辞离骚:“瞻前而顾后兮,
相观民之计极,夫孰非善而可服!”右景龙碑本六十四字,敦煌本六十三字,
河上、王、傅本六十四字,范本六十五字。
河上本题“守道第五十九”,王本题“五十九章”,范本题“治人事天
章第五十九”。
第六十章
治大国若亨小鲜。
罗振玉曰:“亨”,王本作“烹”,与景福本同。释文出“烹”,注:“不
当加‘火’。”则王本原作“亨”,今改正。景龙本、敦煌本均作“亨”,御注
本、敦煌庚本作“享”。又“鲜”,敦煌辛本作“腥”,注:“河上作‘鲜’。”
谦之案:遂州本作“厚小腥”,“厚”字误。范本作“亨小鳞”,注:“小鳞,
小鱼也。治大国譬如亨小鳞。夫亨小鳞者不可扰,扰之则鱼烂。治大国者当
无为,为之则民伤。盖天下神器不可为也。”鳞、神为韵,于义可通。又“腥”
字,成玄英疏:“腥,鱼也;河上公作鲜字,亦鱼也。”唯腥有臭义。楚辞涉
江“腥臊并御”,注:“臭也。”又“肉则麋腥”,疏:“生肉也,又为○。”通
俗文:“鱼臭曰腥。”作“腥”义短,仍从碑本作“亨小鲜”为是。孔广森诗
声类三“亨”字下曰:“案‘亨’、‘烹’、‘享’三字,后人所别,古人皆只
作‘亨’字,而随义用之,其读似亦只有亨音。”河上注:“烹小鱼不去肠,
不去鳞,不敢挠,恐其糜也。”淮南齐俗训引老子曰:“治大国若烹小鲜,为
宽裕者,曰勿数挠,为刻削者,曰致其咸酸而已。”皆合老子古义。
洪颐烜曰:按韩非子解老篇:“事大众而数摇之,则少成功;藏大器而
数徙之,则多败伤;烹小鲜而数挠之,则贼其泽;治大国而数变法,则民苦
之。是以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故曰:‘治大国者苦烹小鲜。’”“若”是
“苦”字之讹。
易顺鼎曰:旧注皆以烹小鲜为烹小鱼,然义颇难解。道德指归论治大
国篇云:“是以明王之治大国也,若亨小澌。”亨,通也。“澌”者,说文云:
“水索也。”水索谓水将尽。亨小澌,谓通极小之水,若行所无事矣。“亨”
读如字,后人误读为烹,“澌”与“鲜”古字亦通。诗“有兔斯首”,笺:“斯,
白也。”今俗语“斯白”之字作“鲜”,是其证。小鲜即小澌也。
谦之案:洪、易皆颇迂曲其说,惟以此知“若”字疑本或作“苦”,“鲜”
字疑严本作“澌”,是也。又韩非解老引“国”下有“者”字,顾广圻曰:“傅
本及今德经皆无‘者’字。”王先慎曰:“治要有‘者’字。”今案三国志卷
四十四陈寿评,“治大国者若烹小鲜”,后汉书循吏传注引“理大国者若亨小
鲜也”,蜀志姜维传评引“治大国者犹烹小鲜”,皆有“者”字。北堂书钞二
十七引“治国若烹小鲜”,后汉书逸民传引“理大国若烹小鲜”,类聚五十二、
淮南齐俗训、文子道德篇引“治大国若烹小鲜”,均无“者”字,同此石。
又马其昶曰:“诗毛传云:‘烹鱼烦则碎,治民烦则散,知烹鱼则知治民。’
义出老子。”以道邪天下,其鬼不神。
顾广圻曰:傅本“下”下有“者”字,与各本全异。
王先慎曰:治要引老子亦有“者”字,盖唐人所见老子本有“者”字。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有“者”字。
谦之案:柰卷、室町、彭、赵亦有“者”字。
又“邪”,傅本作“莅”。毕沅曰:“古‘莅’字作‘○’,亦通用位,
俗作‘莅’及‘邪’,并非也。”陆德明曰:“邪,古无此字,说文作‘○’。”
易顺鼎曰:“按淮南俶真训注云:‘以道○天下,其鬼不神。’‘○’乃‘莅’
之正字,知高诱所见老子本作‘○’,作‘莅’与‘莅’者非也。此与说文
引老子书‘盅’字,同为古文之可宝贵者。”谦之案:“○”与“莅”义同。
“邪”,玉篇:“力致切。诗云:‘方叔邪止。’莅,临也。”“○” ,玉篇:“力
季、力至二切,临也,从也。”此云“以道○天下”者,即以道临天下也,
与“邪”无二义。“邪”字见诗经,说文未收,非古无此字。
谦之案:论衡知实篇曰:“故夫贤圣者,道德智能之号;神者,渺茫恍
惚无形之实。”以“贤圣”与“神”对举,其谊出于老子。又王道曰:“传曰:
‘国将兴,听于人;国将亡,听于神。’圣人以道临天下,则公道昭明,人
心纯正,善恶祸福,悉听于人;而妖诞之说,阴邪之气,举不得存乎其间,
故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
严可均曰:御注作“伤民”,下二句亦然。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并作“民”,傅本作“人”。
韩非子引“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也”,下有“也”字。惟干道本“伤”
下脱“人”字。
顾广圻曰:傅本及今德经皆无上下两“也”字。藏本“伤”下有“人”
字,是也,傅本及今德经皆有。
非其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夫两不相伤,故得交归。
严可均曰:“交归”,各本作“交归焉”。
魏稼孙曰:御注“故德交归焉”,严举“焉”字,失校“德”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故得交归”。
谦之案:庆阳、磻溪、楼正、彭、范、高“人”并作“民”。韩非子解
老“故”作“则”,与范本同。又引“圣人亦不伤民”,顾广圻曰:“傅本及
今德经‘民’皆作‘人’。案韩子自作‘民’。”王先慎曰:“上当有‘非其神
不伤’句,惟赵孟俯本无,疑刊本书者从误本老子删之也。河上公、王弼、
傅本并有。”又案“亦”字,诸本同,惟敦煌辛本作“之”,并云:“诸本皆
作‘亦’字,唯张系天(案强本成疏‘天’作‘师’)、陆先生本作‘之’字。
然‘之’‘亦’二字形似,故写者误作‘亦’字,今用‘之’为是。言非此
鬼之不伤物,但为人以道莅天下,能制伏耶恶(顾本、强本成疏‘耶’作‘邪’),
故鬼不复伤害于人,力在圣治(顾本成疏‘治’作‘理’),故云‘圣人之不
伤人’也。”陶鸿庆曰:“非其”二字,盖涉上文“非其鬼不神”而误衍也。
王注云:“道洽则神不伤人;神不伤人,则不知神之为神。道洽则圣人亦不
伤人;圣人不伤人,则不知圣之为圣也。犹云不知神之为神,亦不知圣人之
为圣也。”是其所见经文本作“神不伤人,圣人亦不伤人”。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鲜、神、神、人韵(七真平声)。
高本汉同。
奚侗:鲜、神、神、人、人、人韵。陈柱:鲜、神、神、人、人、人、
焉韵。谦之案:鲜与神、人、焉为韵是也。鲜、神、人,真部,焉,元部,
此为元、真通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四十七字,敦煌本、河上本同,王、范本四十八
字,傅本四十九字。敦煌本题“治大国章”,河上题“居位第六十”,王本题
“六十章”,范本题“治大国章第六十”。
第六十一章
大国者下流,高亨曰:此句当作“治大国若居下流”,转写挩“治”字
“若”字,而“居”字又讹为“者”字也。河上注:“治大国当如居下流。”
是河上本原作“治大国若居下流”,其证一也。王注:“江海居大而处下,则
百川流之;大国居大而处下,则天下流之。故曰‘大国下流’也。”末句当
作“故曰‘治大国若居下流’也”,转写挩字。盖王以江海之处下喻大国之
处下,即释经文“若”字,“处下”即释“居下”,是王本原有“若”字“居”
字无“者”字,明矣。其证二也。释文“邪”字“牝”字之间出“治”字,
云:“直吏反。”是陆所据王本原有“治”字,明矣。其证三也。“治大国若
居下流”与上章“治大国若烹小鲜”句法一律,文有讹挩,遂不可读矣。论
语阳货篇:“恶居下流而讪上者。”子张篇:“君子恶居下流。”可证“居下流”
为古代习用语。居下流者不敢自满自傲,故老子取焉。
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牡常以静胜牝,以静为下。
严可均曰:“天下之牝”,御注作“之交”,高翿作“之交牝”。“牡常以
静胜牝”,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魏稼孙曰:严分“天下之牝”及“牡常
以静胜牝”为二条。
按各本作“牝常以静胜牡”,当以六字为句,如此刻则似“天下之牝牡”
一句,“常以静胜”一句,“牝以静为下”句。
谦之案:“天下之交”,敦煌辛本及遂州本“交”作“郊”,成玄英曰:
“郊,郊外也。”又“天下之郊”重叠,成曰:“‘天下之郊’牒前,又以生
后句也,无上‘牝’字。”严遵本作“大国者,天下之所流,天下之所交”,
无“常”字,下“以”上有“牝”字。范本作:“天下之下流,天下之所交
也。天下之牲,牝常以静胜牡,以其静,故为下也。”傅本末句同范本,“静”
作“靖”。磻溪、楼正、顾欢、高翿作“天下之交牝”,敦、遂二本无“以静
为下”句。诸本纷异,碑本句读从严可均,惟第三句当从诸河上本作“牝常
以静胜牡”。
盖“天下之牝”犹言天下之母也。二十五章“以为天下母”,说文:“母,
牧也。”段注:“牧者,养人者也。以譬人之乳子,引申之,凡能生以启后者,
皆曰母。”牝,畜母也,雌也,主生养人,故与“母”同义。下云“大国不
过欲兼畜人”,兼畜人者,即善生养人,乃言牝也。吴澄注:“牝不先动以求
牡,牡常先动以求牝。动求者招损,静俟者受益,故曰‘以静胜牡’。动求
者居上,静俟者居下,故曰‘以静为下’。”吴说得之。
又案:“静”字,敦煌辛本作“■”,傅本作“靖”。“静”、“■”、“靖”
三字可通用。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出“静”字,引古老子作○。又出“■”
字,引古老子作○、○、○,卷四出“净”字,引古老子字与“■”字下所
引同,引籀韵作○,惟无“靖”字。盖“靖”即“净”字。四十五章“清静
以为天下正”,敦煌己本“静”作“净”,知“静”、“净”、“靖”三字互通。
又案“交”字,即六十章“故得交归”之“交”。吴澄曰:“交,会也。
大国者,诸小国之交会,如水之下流,为天下众水之交会也。”可见遂州本
以“交”为“郊”,与磻溪、诸本以“交牝”连文,均误。
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严可均曰:“则取大国”,御注作“则聚”。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均作“聚”,下“而取”同。
谦之案: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至坚本亦作“聚”。成玄英疏:
“小国自知卑下,守分雌柔,聚于大国之中,钦风慕义也。”又曰:“小国用
柔,故聚于大国;大国用下,故取得万国之欢心。用下则同,聚取斯别,故
言或也。”知成疏下句下“取”亦作“聚”。又“取”下,傅本皆有“于”字。
劳健曰:“聚”字诸本多误同上句,亦作“取”。开元本、敦煌唐写本,周氏
残片与道藏龙兴碑本、赵至坚本皆作“聚”,是也。聚者犹言附保,即下章
“不善,人所保”之义。诸作“取”者,当是“..”之讹。
说文:“..,积也。”徐锴曰:“古之人以聚物之聚为..。”按此字自汉
以来,相承用为“最”字,如蔡湛颂碑“三载勋..”,即其例。是必传写者
不识“..”字本义,乃妄去“■”作“取”,注家多因而曲为之说,实不可
通也。
谦之案:“取”字即聚义,上一“取”借为“聚”。左昭二十传“取人
于萑苻之泽”,庄子天运篇“取弟子游居寝卧其下”,皆聚义。易萃卦彖“聚
以正也”,释文:“荀作取。”知“取”“聚”字通,不必改字。下二“取”字
为“聚于”义,即趣义。释名释言语:“取,趣也。”汉书王吉传注:“取,
进趣也。”按趣,向也。淮南原道“秉其要归之趣”,即向也。小国而下大国,
则趣向于大国。
故或下以取,或下如取。
严可均曰:御注下句作“或下而聚”,河上、王弼、高翿作“而取”。
罗振玉曰:敦煌本“以”作“而”。下句景龙、景福、敦煌庚本均作“如”,
辛本作“而”。
谦之案:傅本无“故”字。遂州、顾欢、道藏河上本、赵志坚本下“取”
亦作“聚”。
严遵本作“故或下而取,或下而取于人”。
俞樾曰:按古“以”字与“而”字通。周易同人象传曰:“文明以健,
中正而应。”系辞传曰:“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昭十一年左传曰:
“桀克有缗以丧其国,纣克东夷而陨其身。”孟子告子篇曰“秦、楚之王悦
于利,以罢三军之师”;“秦、楚之王悦于仁义,而罢三军之师”。并“以”“而”
互用,是其义同也。“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
犹曰大国而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而下大国,则取大国也。故“或下以取,
或下而取”两句文义无别,疑有夺误。
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此两者各得其所欲,大者宜
为下。
严可均曰:“此两者”,河上、王弼“此”作“夫”,高翿无“此”字。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无“夫两者”三字,御注本、敦煌辛本
“大者”句首均有“故”字。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彭、范、赵、高均无“此”字,有“故”
字。范作“故大国者宜为下”。又此章武内敦本与罗卷辛本同,与庚本异。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陈柱:四“国”字韵,两“人”
字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二字,敦煌辛本八十字,河上、王本八十二
字,傅本八十九字,范本九十一字。河上本题“谦德第六十一”,王本题“六
十一章”,范本题“大国者天下之下流章第六十一”。
第六十二章
道者,万物之奥。
谦之案:罗卷、范本同上。彭、傅本下有“也”字,后汉书冯衍传注
引亦有“也”字。“奥”字,说文:“○,宛也,室之西南隅。”夏竦古文四
声韵卷四出“奥”、“懊”、“墺”、“隩”四字,下三字均引古老子,惟“奥”
字下无,疑古本“奥”字有偏旁。书尧典“厥民隩”,司马迁作“其民燠”,
马融曰:“隩,暖也。”孙星衍疏曰:“史公‘隩’作‘燠’者,老子释文:‘奥,
暖也。’”“隩”“奥”通字,“燠”义同暖,是奥有暖义。但亦有藏义,广雅
释诂:“奥,藏也。”河上注:“奥,藏也。
道为万物之藏,无所不容也。”彭耜释文曰:“‘奥’,李乌报切。言道
体无外而万物资给于奥中。”隋书经籍志曰“道者,盖为万物之奥”,即本此。
合此二义,则道为万物之奥,即为万物之温暖处也。高亨说:“○,藏谷也,
從■,奉米內穴中。”此则非是。案字鉴曰:“奥,于到切,深也,从■从采。
音辨從■,音拱,今作大,俗。中从米粟字,误。”善,人之宝;不善,人
之所不保。
严可均曰:“不善,人之所不保”,各本作“所保”。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所”下有“不”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作“所不保”,“不”字恐衍。
谦之案:严遵亦作“所不保”,赵志坚同,但“保”作“宝”。尹文子
大道篇引“不善人之所宝”,傅、范本有“所”字,无“不”字。今案此文
当以“善”“不善”断句,道既含有万物庇荫之义,则“善”“不善”均在奥
中。惟人则不能无所选择,善为人之宝,故“宝而持之”,持之犹固执之也。
“不善,人之所不保”,以不善则为人所不附,庄子列御寇篇“人将保汝矣”,
司马云:“保,附也。”不保犹言人将不亲附之也。
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
谦之案:傅本作“美言可以于市,尊言可以加于人”,范同,惟“言”
作“行”,注云:“‘于市’上疑脱一字。”盖此文传写多误,傅、范本亦然。
淮南子人间训、道应训引并作“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可据改正。
俞樾曰:按淮南子道应训、人间训引此文,是今本脱一“美”字是也。
惟人间训引“君子曰”,王念孙云:“‘君子’本作‘老子’,此浅学人改之也。”
今老子作“美言可以市,尊行可以加人”,无下“美”字,而以“市”字绝
句,“尊”字下属为句。
道应篇引老子亦有下“美”字,则所见本异也。
谦之案:此文以“美言”与“美行”对文,又“尊”“人”二字,尊,
文部,人,真部,此文、真通韵,宜从淮南。
人之不善,何弃之有?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何”作“奚”。“弃”,景
龙本、敦煌庚本均作“弃”。
谦之案:遂州、顾欢、赵志坚本均作“奚”,顾本成疏:“奚,何也。”
意林诸本引并作“何”。美言美行既见重于人,则不善者可以善者为师,而
进至于善,故曰“何弃之有”。
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
武内义雄曰:“拱璧”,敦本作“供之璧”,“之”字恐衍。又“驷马”
作“四马”。
谦之案:左传襄十九年正义引老子曰:“虽有拱抱之璧以先驷马。”“拱
抱之璧”即王注所云“拱抱宝璧”也。易顺鼎非之,谓:“左传襄三十一年
‘叔仲带窃其拱璧’,杜注:‘拱璧,公大璧。’玉篇:‘珙,大璧也。’‘拱璧’
即‘珙璧’。”今案:范本正作“珙璧”。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不曰求以得,有罪以勉,故为天下贵。
严可均曰:“不日求以得”,河上、王弼“求”字在“以”字下,高翿
“日”作“曰”。“有罪以勉”,诸本作“以免邪”,高翿作“不免邪”。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无“何”字,辛、壬本有之。景龙、御注、敦煌
庚、辛本均作“求以得”,王本、景福本作“以求得”。庚本“得”下有“之”
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也”字。
毕沅曰:河上公作“日”,王弼作“不曰以求得”。
陈碧虚曰:古本作“不曰求以得”,严君平本作“不求而自得”。
谦之案:譣碑文,“日”亦作“曰”,严校误。罗卷、傅、范、彭、王
羲之、赵孟俯均作“曰”,御注、磻溪、景福、楼正、室町、柰卷、顾欢作
“日”,作“日”讹。
俞樾曰:唐景龙碑及傅奕本并作“求以得”,正与“有罪以免”相对成
文,当从之。
“古之所以贵此道者何”九字为句,乃设为问辞以晓人也。“不曰求以得,
有罪以免邪”,言人能修道则所求者可以得,有罪者可以免也。“不曰”字“邪”
字相应,犹言岂不以此邪,谦不敢质言也。下云“故为天下贵”,则自问还
自答也。河上公本“不曰”误作“不日”,因曲为之说曰“不日日远行求索,
近待于身”,失其义矣。
谦之又案:此文“贵”字有二义。说文:“贵,物不贱也。”此可训上
一“贵”字。
老子“不贵难得之货”,王注“隆之称也”是也。下一“贵”字,从声
训为归。初学记引说文:“汝、颖言‘贵’声如‘归’。”又释名释言语:“贵,
归也,物所归仰也。
汝、颖言贵声如‘归往’之归也。”此言“为天下贵”,即为天下所归
往也。旧解作“尊贵”之贵,非。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奥、宝、保韵(幽部,奥,胡叟反,宝音○)。
邓廷桢同。
奚侗、陈柱、高本汉增尊、人为韵。奚曰:“各本挩下‘美’字,而断
‘美言可以市’为句,‘尊行可以加人’为句,大谬。兹从淮南道应训、人
间训引订正,二句盖偶语亦韵语也。”又劳健曰:“‘坐进此道’,案‘道’字
与上文‘有’字、‘马’字韵。”谦之案:马,古音姥。尊、人为文、真通韵。
‘尊’,广韵误入霰韵,谓读若镇。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八十字,敦煌本八十一字,河、王本八十字,傅
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题“为道第六十二”,王本题“六十二章”,
范本题“道者万物之奥章第六十二”。
第六十三章
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
谦之案:成玄英庄子逍遥游篇疏、后汉书荀爽传引首二句并同,文子
道原篇引首二句同,第三句作“知不知也”,疑“味”字乃“知”字倒植而
误。知无知,即七十一章“知不知上”之旨。
大小多少,报怨以德。
姚鼐曰:“大小多少”下有脱字,不可强解。
谦之案:“大小多少”,即下文“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大事必作于细”
之说,谊非不可解。六十四章“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起于足下”,
亦即本此。此谓大由于小,多出于少。韩非曰:“有形之类,大必起于小;
行久之物,族必起于少。”又案刘向新序杂事四引“报怨以德”句。论语宪
问篇:“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
德。’”康有为孔子改制考曰:“以德报怨,其学出于老子。”○难于易,为大
于细。
严可均曰:各本“于”下皆有“其”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其”字。
谦之案:韩非喻老及难三篇,又续汉书五行志引马融集,并有“其”
字,傅、范本“于其”上并有“乎”字,遂州、严遵、顾欢、强本成疏、荣
注及意林引并无“其”字。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细”作“小”。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天下”二字。
谦之案:据贞松堂藏西陲秘籍丛残校敦煌壬本有“天下”二字,遂州
本无。又彭、赵、傅、范及韩非喻老篇于“难事”、“大事”上,均有“之”
字。严本二句“难事作于易,大事作于细”,高翿“细”均作“○”。
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无此二句。
谦之案:敦煌壬本有此二句。
奚侗曰:二句乃三十四章文,复出于此。
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严可均曰:“故终无难”,王弼作“无难矣”。
魏稼孙曰:“犹难”,御注“犹”作“由”。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及敦煌庚、辛、壬诸本均无“矣”字。
谦之案:严遵本无“夫”字,二“必”上均有“者”字,与傅、范同。
遂州、磻溪、楼正、严、顾、河上、柰卷、王羲之、高翿亦均无“矣”字,
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奚侗:为、味韵,易、细、易、细、大、
大韵。案为、味实际非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六字,敦煌本七十一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
九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四字。河上题“恩始第六十三”,王本题“六
十三章”,范本题“为无为章第六十三”。
第六十四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破,其微易散。
严可均曰:“其脆易破”,河上作“其膬”,王弼作“易泮”。
罗振玉曰:“易泮”,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作“破”。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脆”作“毳”。
谦之案:范本“脆”作“■”,“破”与傅本作“判”。范曰:“判,分
也。王弼、司马公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作“判”。“泮”“判”字通。遂州、
邢玄、磻溪、楼正、柰卷、河上、严、顾、赵及治要引均作“破”。又“脆”
字,敦、遂二本作“毳”。
释文曰:“河上本作膬。”又七十六章“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遂本作
“柔毳”。
“脆”即说文“■”字。一切经音义卷十四引说文“■”作“小耎易断
也”,卷三十二引作“少肉耎易断也”,与二徐本及玉篇引均合。惟卷三引有
“或作膬”三字,田潜说文笺卷四以为是“○”为“■”之或体。二徐本“膬”
训“耎易破也”,别为一字。周礼释文谓字书无“■”字,但有“膬”字。
李善于魏都、七发分引此二字,固可证有“■”字。慧琳引“或作膬”,尤
足证“■”“膬”为一字。玉篇“■”“膬”音训相同,亦是一证。惟“脆”
当从范本作“■”,作“脆”俗。“毳”,当从古文作“膬”。
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正作“■”。
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于”下有“其”字。
谦之案:贾谊新书审微篇引老聃同此石。傅、范本两“于”字并作“乎”,
史记苏秦传引“于”并作“其”,下并有“也”字。吴志孙策传引同敦本。
严遵本二“于”字并无。
又大田晴轩曰:“尚书周官:‘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王西庄后案
以为用此章之语。”又案景龙、罗卷、柰卷“乱”均作“○”,俗字。案字鉴
四:“乱,说文从乙从○。俗作○。”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
累土;罗振玉曰:“层”,敦煌庚本作“成”,辛本作“重”,壬本作“曾”。
谦之案:类聚八八引首二句,六二引下二句,均同。“毫”,庆阳、罗
卷、柰卷、高翿、傅、范均作“豪”。傅“抱”作“袌”。又“层”,傅、范
作“成”,遂州、严遵作“重”。说文:“层,重屋也。”吕览音初篇“有娀氏
有二佚女,为之九成之台”,高注:“成犹重也。”又尔雅以丘一重、再重为
一成。楚辞九问:“璜台十成。”十成即十重也。成、层、重义同。
高亨曰:“累”当读为蔂,土笼也。起于累土,犹言起于蒉土也。淮南
子说山篇“针成幕,蔂成城,事之成败,必由小生”,高注:“蔂,土笼也。”
字亦作“虆”。
孟子滕文公篇“虆梩而掩之”,刘熙注:“虆,盛土笼也。”(音义“虆”
或作“蔂”)字又作“螺”。越绝书:“越人使干戈人一..土以葬之。”司马贞
曰:“..,小竹笼以盛土也。”又或作“累”。管子山国轨篇“梩笼累箕”(据
王念孙读书杂志校),是也。
“累”即“累”之正字。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千里之行”作“而百刃之高”,“始”作“起”。
谦之案:遂州本、赵志坚本作“百刃之高”,“始”作“起”。严遵本“刃”
作“仞”。成玄英曰:“河上本作‘千里’,此言‘百仞’,七尺曰仞。”是成
与严同。
马叙伦曰:言远亦得称仞。然古书言仞,皆属于高。疑上“九层”句,
盖有作“百仞”者,传写乃以误易“千里”耳。
谦之案:荀子劝学篇云:“蹞步而不休,跛鳖千里;累土而不辍,丘山
崇成。”盖本此文。足证“千里之行”是故书。
为者败之,○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故无失。
严可均曰:河上无“是以”。
罗振玉曰:景福、敦煌庚、壬三本均无“是以”二字。又敦煌壬本“无
执”上有“圣人”二字。
谦之案:柰卷与敦煌壬本同,严本“是以”作“故”,下二“故”字作
“则”。又碑本“○”字乃“执”之别构。
奚侗曰:四句与上下文谊不相属。此第二十九章中文,彼章挩下二句,
误羼于此。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谦之案:彭本“民”上有“故”字,傅、范本“于”下有“其”字,
遂州本“民”作“人”,彭、傅本“事”下有“矣”字。
按韩诗外传云:“官怠于有成,病加于小愈,祸生于懈惰,孝衰于妻子,
察此四者,慎终如始。”盖亦本此。
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
严可均曰:“复众人”,御注作“众民”。
罗振玉曰:“复”,敦煌辛本作“备”。
谦之案:罗卷壬本作“复”,遂州作“备”,诸王本、宋河上本、傅、
范本均作“复”。傅本“复”上有“以”字,譣王注亦有“以”字。
刘师培曰:韩非喻老篇述此义曰:“故知者不以言谈教,而慧者不以书
藏箧,此世之所过也,而王寿复之,是学不学也。故曰:‘学不学,复归众
人之所过也。’”据此,则古本“复”下有“归”字,与十四章“复归于无物”,
二十八章“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一律。
谦之案:刘说非也。“复归”之“归”字无义,敦煌一本作“备”,成
玄英曰:“复,河上作备。”“备”亦无义。复也者,犹复补也。庄子德充符
篇:“夫无趾,兀者也,犹务学以复补前行之恶。”此复之本义。韩非喻老篇
引“复归众人之所过也”,顾广圻曰:“傅本及德经无‘归’字、‘也’字。”
王先慎曰:“王弼注:‘学不学,以复众人之过。’归字疑衍。”以辅万物之自
然而不敢为。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壬本“为”下有“焉”字。
谦之案:傅、范本下有“也”字,柰卷及治要引有“焉”字。广明本
与此石同。
又案焦竑考异曰:“‘以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恃’旧作‘辅’,非。”
今案作“辅”是也。韩非喻老篇引“恃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刘师培谓“‘恃’
盖‘待’字之讹,义‘辅’字为长”。广雅释诂二:“辅,助也。”易象传:“辅
相天地之宜。”论衡自然篇曰:“然虽自然,一须有为辅助之也。”此即老子
“以辅万物自然”之旨。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持、谋韵(之部,谋,明丕反),散、乱、末
韵(祭、元通韵,散音■,乱音恋,末音蔑)。土、下韵(鱼部),货、过为
韵(歌部,货,平声)。
案散、乱,元部,末,祭部,此祭、元通韵。邓廷桢:持、谋韵,云:
“谋,古音在之、咍部,凡诗五见,皆与蚩、丝、丘、期、媒、姬、思、骐、
时等字为韵。”又散、乱韵,木、末韵,土、下韵,始、事韵,货、过为韵。
高本汉:持、谋、有与泮、散、乱相间为韵,木、末韵,土、下韵,欲、学
与货、过、为相间为韵。顾炎武唐韵正卷六十八尤:“谋”,古音媒,引老子
此章。“不兆而自来,繟然而善谋。”旁证:庄子知北游篇:“形若槁骸,心
若死灰,真其实知,不以故自持,媒媒晦晦,无心而不可与谋。”吴棫韵补
十月:“脆”,昌说切,易断也。老子:“其脆易判。”案“判”,河上本及碑
本作“破”,“破”字无韵,从傅本作“判”。又木、末为韵。李赓芸曰:“按
末、土、下皆韵也。末字当读上声如姆,而广韵十姥不收。”邓廷桢曰:“木
为侯部之入声,末为祭部之入声,非韵而以为韵者,乃古人文字双声为韵之
例。诗车攻‘弓矢既调,射夫既同’为韵。思齐‘小子有造,誉髦斯士’,
造、士为韵。载芟‘匪且有且’,且读若苴,‘振古如兹’,且、兹为韵。是
其证也。”夏燮述韵(卷八)曰:“古货与化通,详唐韵正,亦古平音。老子
‘不贵难得之货’,与过为韵。”右景龙碑本一百二十五字,敦煌本、王本同,
河上本一百二十三字,傅本一百三十一字,范本一百二十九字。河上本题“守
微第六十四”,王本题“六十四章”,范本题“其安易持章第六十四”。
第六十五章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人,将以愚之。
严可均曰:“非以明人”,各本作“明民”。
罗振玉曰:敦煌辛、壬本“之”均作“民”。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
“愚”作“娱”。
谦之案:遂州、赵志坚本“明”亦作“人”,罗卷壬本“愚”作“遇”,
又下“民”字重,考异未及。又强本成疏:“为道犹修道也。言古者善修道
之士,实智内明,无幽不烛,外若愚昧,不曜于人,闭智塞聪,韬光晦迹也。”
是成所见本亦作“明人”。又“愚”字,武内敦本作“娱”。说文:“娱,乐也。”诗出其东门:“聊可与娱。”张景阳咏史诗:“朝野多欢娱。”“娱”字义
长。又壬本作“遇”“愚”“遇”古可通用。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险之
言”,经义述闻以为愚即(,) 遇也,惟此作“遇”,无义。
又案“愚”与“智”对,愚之谓使人之心纯纯,纯纯即沌沌也。二十
章“我愚人之心,纯纯”,盖老子所谓古之善为道者,乃率民相安于闷闷■
■之天,先自全其愚人之心,乃推以自全者全人耳。高延第曰:“道,理也,
谓理天下。愚之,谓反朴还淳,革去浇漓之习,即为天下浑其心之义,与秦
人燔诗、书,愚黔首不同。”民之难治,以其多智。
严可均曰:“以其多智”,各本作“智多”。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作“多智”。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智多”作“智故”。
谦之案:傅本作“多知”,范本作“知多”。易顺鼎曰:“王注:‘多智,
巧诈。’下文又注云:‘以其多智也。’是王本亦作‘多智’。”以智治国,国
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严可均曰:御注、王弼、高翿作“故以”。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壬诸本均无“故”字,敦煌辛本“福”
作“德”。
谦之案:严、河上、遂州及释文、治要、书钞引均无“故”字,傅、
范本有,磻溪作“是故”,韩非难三篇、后汉纪灵帝纪引“贼”下有“也”
字,傅本同。敦煌壬本“治国”误作“知国”,遂州本“福”亦作“德”。
易顺鼎曰:文子道原篇引“不以智治国,国之德”,或后人不知此“贼”
与“福”为韵而改之。
谦之案:易说是也。此宜作“福”。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上卿进
曰:‘如之何忧之长也!能除患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亦“福”“贼”
并举为韵。敦煌二本“福”作“德”,“福”、“德”义可通。礼记哀公问“百
姓之德也”,注:“犹福也。”晋语:“夫德,福之基也。”“德”或为“福”之
注文。
知此两者,亦揩式。常知揩式,是谓玄德。
严可均曰:“亦揩式”,河上作“楷”,王弼作“稽”,下句亦然。
罗振玉曰:释文:“严、河上作‘楷式’。”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
辛、壬诸本亦作“楷式”,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柰卷、顾、彭、王羲之本均作“楷式”,傅、范、
高作“稽式”。“常知”,范作“知此”,傅、赵、高作“能知”。范曰:“傅奕、
王弼同古本。
稽,古兮反,考也,同也,如尚书‘稽古’之‘稽’。傅奕云:‘稽式,
今古之所同式也。’”今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弼注:“楷,同也。今
古之所同,则不可废,能知楷式,是谓玄德。”是张太守所见王本亦作“楷
式”,与此石同。虽“稽”“楷”古混,庄子大宗师篇“狐不偕”,韩非子说
疑作“狐不稽”,“稽式”亦即“楷式”,但“楷”为本字。“稽”,字林:“留
也,止也。”玉篇:“留也,治也,考也,合也,计当也。”在此皆无义。玉
篇:“楷式也。”礼记曰:“今世之行,后世以为楷。”广雅释诂:“楷,法也。”
是“楷式”即“法式”,义长。碑文“楷”作“揩”,案字林:“揩,摩也。”
广雅释诂三:“揩,磨也。”与“楷”字■别,当从六朝写本与诸唐本作“楷”。
马其昶曰:“楷式”,承“古之善为道者”而言。盖以智治国、不以智治国两
者,古皆有知之矣,亦各有楷式可以师法。能知与物反而实大顺者之楷式,
乃可谓之玄德。
玄德深远,与物反,然后乃至大顺。
严可均曰:“深远与物反”,各本作“深矣远矣,与物反矣”。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作“深远”,庚本作“深矣远”。又“与
物反矣”,景龙本、敦煌辛本无“矣”字,庚本无此句。“然后”二字,景龙
本、敦煌庚、壬二本无。“乃至”下,敦煌庚本有“于”字。
东条一堂曰:按一本无“然后”二字。孙矿考正亦云:“今本无‘然后’
二字。”今案嵇康养生论注“老子曰‘与物反矣,乃至大顺’”,亦无“然后”
二字。
谦之案:严遵、河上、景福、柰卷、王羲之、傅、范均无“然后”二
字,傅、范“至”上有“复”字,下有“于”字。文子自然篇引“与”上有
“其”字,遂州、顾、赵至坚本首二句同此石。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国、贼、国、福、式、式、德韵(之部,贼,
徂力反),远、反韵(元部)。邓廷桢:贼、福、式、德韵,远、反韵。奚侗:
贼、福、式、式、德韵,远、反、顺韵。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六部:“福”,
笔力切。旁证引老子此章。
顾炎武唐韵正入声一屋:“福”,古音方墨反。引老子此章,曰“案此
福与贼、式、德为韵”。旁证:诗经既醉首章:“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
万年,介尔景福。”管子白心篇:“小取焉则小得福,大取焉则大得福,尽行
之而天下服;殊无取焉,则民反,其身不免于贼。”又荀子大略篇:“能除患
则为福,不能除患则为贼。”右景龙碑本六十五字,敦煌本同,河上本六十
七字,王本六十九字,傅本七十四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淳德第六十
五”,王本题“六十五章”,范本题“古之善为道章第六十五”。
第六十六章
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谷王。
严可均曰:“百谷王”,各本“王”下有“者”字。“以其善下之”,河
上无“其”字。
谦之案:治要引无“者”字,御览地部引有。又傅、赵本“之”下有
“也”字,御览地部、皇王部引同。唯地部引无“之”字,高翿本同。柰卷
作“以其善下之故”。
丁仲佑曰:“水注溪曰谷”,见公羊僖三年传“无障谷”注,及尔雅释
水李注,楚辞招魂“川谷径复”注。
谦之案:“王”,往也。“百谷王”,谓为百川之所归往,故能为百谷长
也。
是以圣人欲上人,必以言下之;欲先人,必以身后之。
严可均曰:王弼无“圣人”,河上、王弼作“上民”。“必以言下之”,
御注作“以其言”。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均
有“圣人”二字。
“上民”,景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民”均作“人”。“必以”,御
注本、敦煌辛本均作“以其”。下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柰卷均有“圣
人”二字,道藏王本亦有。严遵有“圣人其”三字。又“必以”,杭州、高
翿、磻溪、顾、彭、赵并作“以其”,傅、范作“必以其”。严本无二“必”
字,二“欲”上均有“其”字,“人”并作“民”。御览皇王部引同此石,惟
二“人”下均有“也”字。金人铭曰:“君子知天下之不可上也,故下之;
知众人之不可先也,故后之。”淮南说山训曰:“江海所以能长百谷者,能下
之也;夫唯能下,是以能上之。”语意同此。
是以圣人处上而人不重,处前而人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魏稼孙曰:御注无“圣人”二字。“乐推而不厌”,此句“厌”字及后
“无厌其所生,夫唯不厌”,御注作“○”。前“厌饮食,是以不厌”,御注
作“猒”。毕沅曰:河上公作“处民上而不重,处民前而不害”。王弼作“处
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
明皇同弼,“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圣人”二字。
谦之案:景福、河上、顾、彭、高、赵、傅、范均有“圣人”二字,
遂州、磻溪、楼正本无。文子道德篇引作“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
天下乐推而不厌。”严遵本作“故在上而民不重,居民之前而民不害,天下
乐推而上之而不知厌”。傅奕本作“是以圣人处之上而民弗重,处之前而民
不害也,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范本同,惟下“不”作“弗”,无“也”字。
高亨曰:民戴其君,若有重负,以为大累,即此文所谓重。故重犹累
也。而民不重,言民不以为累也。诗无将大车“无思百忧,只自重兮”,郑
笺:“重犹累也。”汉书荆燕吴王传“事发相重”,颜注:“重犹累也。”此重
有累义之证。淮南子原道篇:“处上而民弗重,居前而民弗害。”主术训:“百
姓载之,上弗重也;错之,前弗害也。”盖皆本于老子。
以其不争,故天下莫与之争。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争”下有“也”字,辛本“不”作“无”,壬本
作“非以其不争”。谦之案:王本、河上本作“莫能与之争”,傅本首句上有
“不”字,范本“以其不”作“不以其”,严本作“非以”。又强本成疏及荣
注引经文,与敦煌辛本同。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下、后韵。陈柱增二“争”字
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六字,河上本七十八字,王本七十
六字,傅本八十五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本题“后己第六十六”,王本题
“六十六章”,范本题“江海为百谷王章第六十六”。
第六十七章
天下皆谓我大,不肖。
严可均曰:“我大”,王弼作“我道大”。“不肖”,各本上有“似”字,
下“故不肖”亦然。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谓”作“以”。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
壬诸本均无“道”字。“不肖”,敦煌辛本“肖”作“笑”,下二“肖”字同。
义疏河上本作“肖”字。
武内义雄曰:敦、景、遂三本均无“似”字。敦、遂二本“肖”作“笑”。
谦之案:傅、范本“我”作“吾”,“大”下有“似”字。范曰:“‘吾
大’,傅奕与西晋本同古本。”柰卷“大”下有“似倾”二字,“倾”字衍。
成玄英曰:“河上本作‘肖’,诸家云‘笑’。笑者,言老君体道自然,妙果
圆极,故天下苍生莫不尊之为大圣也。何意得如此耶?只为接物谦和,不矜
夸嗤笑于物,故致然也。”案成说纡曲难通。“笑”与“肖”本声韵相同。于
省吾荀子新证引非相篇:“今夫狌狌形笑,亦二足而毛也。”谓“形笑”即“形
肖”,则知此“不笑”亦即“不肖”耳。然碑本作“肖”乃本字,作“笑”
者通假,若罗卷“笑”作“○”,则俗字耳。作“肖”,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
扬雄方言七:“肖、类,法也。齐曰类,西楚、梁、益之间曰肖。..西南、
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郭璞注:“肖者似也。”小尔雅广训:“不
肖,不似也。”譣谊,“不肖”上不应再有“似”字。
夫唯大,故不肖。若肖,久矣其细!
严可均曰:“其细”,御注、王弼作“其细也夫”,高翿作“其○也夫”,
河上“其细”绝,以“夫”字属下句。
罗振玉曰:“夫唯大,故似”,景龙本、敦煌本均无“似”字。“不肖”,
敦煌辛本作“故不笑”。“其细也夫”,景龙本无“也夫”二字,景福本无“也”
字,敦煌壬本无“夫”字,辛本作“若笑救其小”,殆有误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细”作“小”。
谦之案:遂州作“夫唯大,故不笑,若笑,久其小”。严遵本作“若肖,
久其小矣”。
柰卷作“若肖,久矣,久其细也”。案作“小”义通。说文:“小,物
之微也。”与肖为韵。说文声类:小、肖皆宵部小声。
我有三宝,持而宝之:严可均曰:“持而宝之”,御注作“保而持之”,
高翿同。河上、王弼作“持而保之”。
罗振玉曰:“持而保之”,景龙本、敦煌庚、壬本“保”作“宝”,辛本
作“宝而持之”。
谦之案:遂州、王羲之、顾、彭与敦煌辛本同,傅、范与碑本同。范
曰:“韩非、王弼、傅奕同古本。”是范所见王本亦与碑本同。又“我有三宝”,
傅“我”作“吾”,柰卷上有“夫”字。案作“持而宝之”是也。
蒋锡昌曰:“持而宝之”与九章“持而盈之”文法一律。广雅释诂:“宝,
道也。”檀弓“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郑注:“宝谓善道可守者。”六十二
章“道者..善人之宝”,是老子以宝为道。六十九章“轻敌几丧吾宝”,谓
几丧吾道也。此言我有三道,持而宝之也。劳健曰:按“宝”、“保”二字,
古文近同,互通。二“宝”字为韵,“宝”字宜在下。
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敢”字。
谦之案:文中子中说魏相篇仇璋说“三有”曰:“有慈,有俭,有不为
天下先。”实即本此,亦无“敢”字。
夫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
严可均曰:河上、王弼无“夫”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句首均有“夫”字。“成器长”,
敦煌壬本“成”上有“为民”二字。
纪昀曰:案“器”,韩非子作“事”。
谦之案:顾、彭、傅、范、高、赵、楼正诸本均有“夫”字。韩非解
老及治要引均作“慈故能勇”。范本“成器”上有“为”字,案有“为”字
是也。
俞樾曰:韩子解老篇作“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成事长”。“事”“器”
异文,或相传之本异,或彼涉上文“事无不事”句而误,皆不可知。至“故
能”下有“为”字,则当从之,盖“成器”二字相连为文。襄十四年左传“成
国不过半天子之军”,杜注曰:“成国,大国。”昭五年传“皆成县也”,成县
亦谓大县。然则成器者大器也。二十九章“天下神器不可为也”,尔雅释诂:
“神,重也。”“神器”为重器,“成器”为大器,二者并以天下言,质言之,
则止是不敢为天下先,故能为天下长耳。
刘师培曰:古本“成器长”上有“为”字。成器长,大官也;为者,
居也。盖古代“工”“官”通用,故大官亦名“成器长”。今本脱“为”字,
谊不可通。
杨椿曰:易之坤卦曰“坤至柔而动也刚”,则得乎仁者有勇之说,故曰:
“慈故能勇。”节卦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则得乎俭以足用之说,
故曰:“俭故能广。”谦卦曰“谦尊而光,卑而不可踰”,则得乎一谦而四益
具之说,故曰:“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大易、老氏之书,若合符节。
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
严可均曰:“今舍慈且勇”,御注、高翿“舍”下有“其”字,下二句
亦然。“且先”,御注误作“先且”。
罗振玉曰:“舍”,御注作“舍”。御注本、敦煌辛本此三句“舍”下均
有“其”字。御注本“且先”二字颠倒。
谦之案:“舍”字,严遵本并作“释”,敦煌壬本第一“舍”字作“释”。
广阳、磻溪、楼正、顾、彭、傅、赵、高翿、邢玄、河上并作“舍”,王弼、
范应元作“舍”。
“死矣”,严本作“则死矣”,御注作“且死矣”,傅、范作“是谓入死门”。
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
罗振玉曰:王本作“战”,与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壬本同。释文出
“以陈”二字,知王本作“陈”,今据改。又敦煌庚、辛二本亦作“陈”。“天
将救之”,景福本、敦煌壬本“之”下有“以善”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以陈则政”。
谦之案:譣遂州本作“以陈则止”,“止”字“正”之误。傅、范本作
“以陈则正”。
毕沅曰:“河上公、王弼作‘慈以战则胜’,韩非作‘慈于战则胜’,依
义当作敶字。”又譣王弼注“夫慈以陈则胜,以守则固,故能勇也”,又“相
■而不避于难,故胜也”。
“胜”字,道藏王本作“正”,知王本原亦作“以陈则正”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勇、广、长韵(阳、东通韵,勇协音枉)。案
勇,东部,广、长,阳部,此阳、东通韵。奚侗同。姚文田、邓廷桢:广、
长韵。“久矣其细”,严本“细”作“小”,肖、肖、肖、小韵。吴棫韵补三
十六养:“勇”,羽两切,健也。
老子:“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长,上
声。
右景龙碑本九十五字,敦煌本九十七字,河上本同,王本九十九字,
傅本一百五字,范本一百六字。河上本题“三宝第六十七”,王本题“六十
七章”,范本题“天下皆谓章第六十七”。
第六十八章
古之善为士者不武,严可均曰:“古之善为士者”,各本无“古之”。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句首均有“古之”二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古之”二字,王弼本亦然。
谦之案:诸王本均无“古之”二字,惟明和刻老子王注冠以考异云:“古
本作‘古之善为士者不武也’。”此盖指傅奕古本而言。武内误校。又顾、范
本亦有“古之”二字。
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争,善用仁者为下。
严可均曰:“不争”,河上、王弼作“不与”。“善用仁者为下”,各本“仁”
作“人”,御注、王弼作“为之下”。
罗振玉曰:“善战者”,敦煌辛本无“者”字,下三句同。“不与”,景
龙、御注、敦煌庚、辛诸本“与”均作“争”,敦煌壬本作“与”。“善用人
者为之下”,景龙本“人”作“仁”,无“之”字。景福本、敦煌辛本亦无“之”
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与”作“争”,按此“争”字与下“不
争之德”相对,作“争”是也。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均作“不争”。
遂州、邢玄、顾、赵、河上亦无“之”字。又磻溪,“怒”作“恕”,敦煌壬
本“之”作“天”皆误。
刘师培曰:王注“不与争也”,案“与”当作“举”,“举”即举兵,犹
古籍“大举”之省“兵”字也。
陶鸿庆曰:王注“不与争”,而但云“不与”,不辞甚矣。“与”即“争”
也。墨子非儒下篇云“若皆仁人也,则无说而相与”,与下文“若雨暴交争”
云云文义相对,是“相与”即“相争”也。王氏引之经义述闻谓“古者相当、
相敌,皆谓之与”,疏证最详。“当”与“敌”并与“争”义近。疑注文本作
“与争也”。后人不达其义,肊增“不”字耳。
谦之案:陶说是也。经义述闻引汉书高帝纪“吾知与之矣”,与犹敌也。
又史记燕世家曰:“庞暖易与耳。”白起传曰:“廉颇易与。”淮阴侯传曰:“吾
生平知韩信为人易与耳。”古谓对敌为与。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一与一,谁
能惧我?”是与即争也。
劳健、高亨引证所见亦同。今道藏河上本作“不与争”,义重。“与”
与武、怒、下为韵,作“争”则无韵。
是谓不争之德,是以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
罗振玉曰:景福本、敦煌庚本、壬本“极”下有“也”字。
武内义雄曰:“配天古之极”,“古”字衍文,俞樾老子平议有考证。
谦之案:首句“是谓”,顾作“是以”。第二句“是以”,严本无,各本
均作“是谓”。又傅、范、柰卷、顾“极”下有“也”字。
俞樾曰:此章每句有韵。前四句,以“武”“怒”“与”“下”为韵;后
三句,以“德”“力”“极”为韵。若以“是谓配天”为句,则不韵矣,疑“古”
字衍文也。
“是谓配天之极”六字为句,与上文“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
文法一律。其衍“古”字者,“古”即“天”也。周书周祝篇曰:“天为古。”
尚书尧典曰“若稽古帝尧”,郑注:“古,天也。”是“古”与“天”同义。
此经“配天之极”,他本或有作“配古之极”者,后人传写误合之耳。
谦之案:俞说又见古书疑义举例五“两字义同而衍例”,其说甚是。案
尔雅释诂“极,至也。”诗崧高“骏极于天”,传:“至也。”礼记乐记“极乎
天而蟠于地”,注:“至也。”“配天之极”与“骏极于天”、“极乎天”之义略
同。配,合也。庄子天地篇“尧问于许由曰:‘啮缺可以配天乎?’”成疏:
“配,合也。尧云啮缺之贤者有合天位之德。”荀子大略篇:“天子即位..
中卿进曰:‘配天而有下土者,先事处事,先患虑患。’”所谓“配天之极”,
即与天合德之至。“古”字疑属下章,错入于此。“古用兵有言”,与二十二
章“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同为执古之道以语今之有。
于省吾谓:“‘配天’二字,应有重文,本作‘是谓配=天=古之极’。
读作‘是谓配天’句,‘配天古之极’句。”此可备一说。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武、怒、与、下韵(鱼部,怒,上声),德、
力、极韵(之部)。诸家并同。武内义雄“与”作“争”,谓“此‘争’字与
下‘不争之德’相对,作‘争’是”。故惟武、怒、下韵,“争”字无韵。谦
之案:作“争”非,说见前文。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四十一字,河上本四十二字,王本四十
三字,傅本四十七字,范本四十八字。河上本题“配天第六十八”,王本题
“六十八章”,范本题“古之善为士者不武章第六十八”。
第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罗振玉曰:“敢”
字,敦煌壬本作“能”。
谦之案:范本“兵”下有“者”字,傅、范本“言”下有“曰”字,
遂州本“敢”下有“求”字。又焦竑曰:“‘用兵有言’,古兵家有此言也。”
知“用兵”上应有“古”字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无兵。
严可均曰:“行无行”,各本“无”作“无”,下皆仿此。“仍无敌”,王
弼作“扔”。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扔”均作“仍”。“执
无兵”,敦煌辛、壬本此句在“扔无敌”前。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按此是上二句隔句押
韵,敦、遂二本似优。
谦之案:邢玄、磻溪、楼正、严、顾、彭、傅、赵、柰卷、河上诸本
均作“仍”,同此石。严、傅、顾及陆希声本亦“执无兵”句在“仍无敌”
前。譣诸王本注:“用战犹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扔无敌也。言无有与
之抗也。”是王所见本应同敦、遂。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吾宝。
罗振玉曰:敦煌庚、壬本“轻敌”作“○敌”,下句同。辛本作“侮敌
则几亡吾宝”。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轻”作“侮”,“几”上有“则”字。
谦之案:“轻敌”,傅本作“无敌”,敦、遂本作“侮敌”。强本成疏引
经文作“侮”,顾本成疏“轻,凌侮也”,是亦作“侮”。又“几丧吾宝”,傅、
范、磻溪、楼正、高翿、顾、赵均上有“则”字。“丧”,碑本作“○”,王
羲之本作“○”,傅、范、遂州、柰卷、顾均作“亡”。王弼注:“宝,三宝
也,故曰‘几亡吾宝’。”“丧”、“亡”古通用。
故抗兵相加,则哀者胜。
严可均曰:各本作“哀者胜矣”,无“则”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加”作“若”,壬本作“如”。景龙本、敦煌辛
本均作“则哀者胜”。
武内义雄曰:敦本“加”作“若”,又一本作“争”,遂本“加”“若”
二字两存。
又敦、遂二本作“哀者胜”。
谦之案:诸王本注:“抗,举也。加,当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
注引作“抗,举也。若,当也”。是王本亦“加”“若”二字两存。罗卷作“亢
兵相若”。顾本成疏:“若,当也。哀,慈也。抗,举也。”强本荣注:“兩邊
舉■,名曰抗兵;多少均齐,故云相若。”均作“若”,与傅奕本同。惟赵孟
俯本作“故抗兵加”,脱一“相”字。
敦煌壬本“敌”作“○”,“哀”作“○”,误字颇多,但此作“抗兵相
如”,“如”字义长,“加”疑形似“如”字而讹。
劳健曰:“抗兵相如”,敦煌唐写本如此。范与开元、河上、诸王本皆
讹作“相加”。
王弼注:“抗,举也。加,当也。”按战国策“夫宋之不如梁也”,高注:
“如,当也。”证王注“加”字同是“如”之形误。礼记曾子问“如爵弁而
用布”,又“如有兄弟”,释文并云:“如,本作加。”盖二字自古常互讹。..
“加”字形误所由,当作“如”。
今注家多循讹文,解成相交之义,失其旨矣。
俞樾曰:案“哀”字无义,疑“襄”字之误。史记:“梁惠卒,襄王立,
襄王卒,哀王立。”据竹书纪年无哀王,顾氏日知录谓“哀”“襄”字近,史
记误分为二人。又按秦哀公、陈哀公,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皆作“襄公”,是
二字之相混久矣。“襄”者“让”之假字。周官保氏职郑注“襄尺”,释文:
“襄音让,本作让。”是古“襄”、“让”通用。上文曰“吾不敢为主而为客,
吾不敢进寸而退尺”,即所谓让也。故曰:“抗兵相加,让者胜矣。”因假“襄”
为“让”,又误“襄”为“哀”,故学者失其解耳。
谦之案:俞说迂曲,且改字解经,而武内义雄从之。易顺鼎曰:“‘哀’
即‘爱’,古字通。诗序:‘哀窈窕而不淫其色。’‘哀’亦当读为爱。‘抗兵
相加,哀者胜’即上章‘慈,以战则胜也’。”蒋锡昌曰:“说文:‘哀,闵也。’
闵者,即六十七章所谓‘慈’也。此言两方举兵相当,其结果必慈者胜。六
十七章所谓‘慈,以战则胜’也。”二说谊优。證之以三十一章“殺人■多,
以悲哀蒞之,戰勝,以哀礼处之”,皆古用兵精言,知“哀”字并不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客、尺韵(鱼部,尺,杵入声),行、兵韵(阳
部),臂、敌韵(支部),并据韵移“执无兵”句于“仍无敌”之上。案江说
是矣。惟敦、遂二本作“执无兵,仍无敌”,严本亦然。此行、兵、臂、敌
相间为韵,江氏移韵为“行无行,执无兵,攘无臂,扔无敌”,似尚未得间
韵之妙。姚文田依旧本,以行、兵为韵,谓“中二句臂、敌自谐”,则又逊
江说一筹矣。又“行”,上如字,下音杭。邓廷桢曰:客、尺为韵,鱼、虞
部之入声也。客,各声,古音在御部。诗楚茨与“莫”、“庶”、“度”、“错”
等字为韵。尺,古音在御部,诗閟宫与“柏”、“度”等字为韵。江有诰唐韵
四声正二十三锡:“敌”,徒历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寘部并收。老子玄用篇
“仍”与“敌”与“臂”协。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五十五字,河上、王本五十四字,傅本
五十七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本题“玄用第六十九”,王本题“六十九章”,
范本题“用兵者有言章第六十九”。
第七十章
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谦之案:“天下”二句,严本“天”上有“而”字。傅、范本作“而人
莫之能知,莫之能行”。
言有宗,事有君。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二句同。文子精诚篇作“事有本”,微明篇作“事
有君”,所引分歧。傅、范“君”作“主”。范云:“‘主’字从古本。”夫唯
无知,是以不我知。
罗振玉曰:敦煌本“我”作“吾”。
谦之案:傅、范、严、彭及淮南道应训引并作“吾”。严本“夫唯无知”
作“唯无我知”。遂州“不”作“莫”,傅、范、彭、赵第二“知”下有“也”
字,淮南子同。
知我者希,则我者贵。
严可均曰:御注脱“我者希则”四字,而注中有之。
罗振玉曰:景福本“则”作“明”,敦煌庚、壬二本作“则我贵矣”。
李翘曰:汉书扬雄传解难云:“老聃有遗言:‘贵知我者希。’”颜注下
句作“则我贵矣”。金楼子自序引同此,下有“矣”字。
谦之案:傅、彭“希”作“稀”。严、彭、傅、范、赵、柰卷及治要引
均下有“矣”字,无“者”字。
是以圣人被褐怀玉。
谦之案:范本“被”作“披”,傅本“褐”误作“祸”。傅、范“褐”
下均有“而”字,敦煌壬本同。案“褐”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淮南子齐俗
训注:“楚人谓袍为短褐大衣。”又褐为麤衣,又为短衣。宋绵初释服曰:“诗
‘无衣无褐’,笺:‘褐,毛布也。’孟子‘许子衣褐’,注:‘褐以毳织之,
若今马衣也。’或曰:褐,编枲衣也。
一曰粗布衣。说文:‘褐,编枲■,一曰粗衣。’急就编注:‘褐毛为衣,
或曰麤衣也。’”(清经解续编卷二百二十五)任大椿深衣释例三(同上卷百
九十三)引:“晏子谏上篇:‘百姓老弱冻寒,不得短褐。’墨子公输篇、战
国策宋策并云:‘舍其文绣,邻有短褐而欲窃之。’荀子大略篇‘衣则竖褐不
完’,注‘竖褐,童竖之褐’,亦短褐也。淮南子齐俗训:‘必有菅蹻跐踦短
褐不完者。’览冥训:‘霜雪亟集,短褐不完。’新序:‘无盐乃拂短褐,自请
宣王。’史记秦始皇纪‘夫寒者利短褐’,索隐曰:‘谓褐布,竖裁为劳役之
衣,短而且狭,故谓之短褐,亦曰竖褐。’凡此言褐者,必曰短褐。”又案孔
子家语三恕篇:“子路问于孔子曰:‘有人于此,被褐而怀玉,何如?’孔子
曰:‘国无道,隐之可也;国有道,则裒冕而执玉。’”语亦出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希、贵韵。陈柱:知、知韵,
行、行韵,知、知韵。又武内义雄:褐、玉韵。劳健:君、宗韵。谦之案:
褐、玉,君、宗,皆非韵。
右景龙碑本四十七字,敦煌本注同,实四十八字。河上、王本四十七
字,傅、范本五十一字。河上本题“知难第七十”,王本题“七十章”,范本
题“吾言甚易知章第七十”。
第七十一章
知不知上,不知知,病。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知而不知,尚矣;不知而知,病也。”傅、
范本同,唯无二“而”字,“也”作“矣”。
文子符言篇引:“知不知,上也;不知知,病也。”李道纯曰:“‘知不
知上’,或云知不知,尚矣,非。”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
严可均曰:“是以圣人不病”,御注作“夫唯病,是以不病,圣人不病”。
河上、王弼、高翿“夫唯病”下复有“病”字。
罗振玉曰:“夫唯病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此四字,壬本无下“病”
字。
“是以不病”,敦煌庚本无“不”字,敦煌壬本无此四字,景龙本、敦煌
辛本无“不病”二字。
谦之案:韩非喻老篇引“圣人之不病,以其不病,是以无病也”,傅、
范本作“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圣人之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吾病”。遂
州本无“夫唯病病,是以不病”二句,同此石。今案广雅释诂三:“病,难
也。”论语“尧、舜其犹病诸”,孔注:“犹难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
是以不病”,与六十三章“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义同。六十三章以
事言,此则以知言。庄子让王“学而不能行谓之病”,亦以知言,即此章“病”
之本义。诸本文赘,既云“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又云“以其病病,是以
不病”。傅、范本更赘,决非老子古本之旧。钱大昕曰:“‘夫唯病病,是以
不病;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石本但云‘是以圣人不病,以其
病病,是以不病’。此类皆远胜他本。”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姚文田无韵。高本汉:上、病韵。奚侗“上”
作“尚”。
陈柱:六“病”字韵。顾炎武唐韵正四十三映:“病”古音平漾反,引
老子此章。江有诰唐韵四声正四十一漾:“上”,时亮、时雨二切。按古有平
声,当与阳部并收。此字惟周书引谚“民恶其上”与“网”协,读上声。老
子玄用篇(谦之案:知病篇之误)“知不知上”与病协,读去声,余无读上
去者。
右景龙碑本二十二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二十八字,傅、范本三
十二字。河上本题“知病第七十一”,王本题“七十一章”,范本题“知不知
章七十一”。
第七十二章
民不畏威,大威至。
严可均曰:“大威至”,御注、王弼、高翿句上有“则”字。河上无“则”
字,末有“矣”字。魏稼孙曰:御注“民”作“人”。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大畏至矣”,壬本、景福本均作“大威至矣”。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第二句首有“则”字,句末无“矣”字。
谦之案:广明本“则大威至矣”,彭、傅、范同。柰卷作“大威至矣”,
罗卷作“不畏威,民不畏威”。古“畏”“威”通用。
高亨曰:“至”者碍止之义。言民不畏威,则君主威权碍止而不能通行
也,正所以为人君用威者警。下文云“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即明告
以勿用威权矣。
无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
严可均曰:“无狭”,王弼作“无狎”。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壬诸本“狎”均作“狭”。
谦之案:邢玄、广明、庆阳、磻溪、楼正、柰卷、河上、高翿、严、
顾、彭、赵并作“狭”(蒋锡昌校严本作“挟”,案怡兰堂本严亦作“狭”),
傅、范本作“狎”,作“狭”是也。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无
狭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言威力不可任也。”又“自爱不自贵”句,引王注:
“自贵则物狭厌居生。”疑王本亦作“狭”。又毕沅疑说文解字无“狭”字。
奚侗曰:“‘狭’即说文‘陕’字,隘也。隘有迫谊。‘厌’,说文:‘笮也。’
此言治天下者无狭迫人民之居处,使不得安舒;无厌笮人民之生活,使不能
顺适。”夫唯不厌,是以不厌。
谦之案:二“不”字,傅、范本并作“无”。又“厌”字,御注、范、
夏竦古文四声韵并作“猒”。下一字是,上二字非。盖古厌饫、厌憎作“猒”,
迫逼作“厌”(参照邓廷桢双砚斋笔记卷四)。此章下一字作“猒”,上二字
皆作“厌”。经文五十三章“厌饮食”,六十六章“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
亦作“猒”。又吴澄本上“厌”作“狎”,亦非。吴曰:“‘不狎’,旧本作‘不
厌’。庐陵刘氏云:‘上句“不厌”当作“不狎”。’今从之。夫惟不狎其所居
而畏所畏,是以不厌其所生,而大可畏者不至矣。”案其说盖不明“厌”之
二义,而妄改经文也。上“厌”字与下“厌”字,今字形虽同,而音义尚异。
上“厌”,压也;下“厌”,恶也。盖“厌”字四声转用,最为分明(参照顾
炎武唐韵正二十九叶)。“夫唯不厌”,“厌”,益涉切,则入声也。“是以不
厌”,“厌”,于艳切,则去声也。释文出“厌”字:“于艳反。”是知有下“厌”
而不知上二“厌”字,遂使老义为之不明。说文:“厌,笮也,从厂,猒声。”
徐曰:“笮,镇也,压也。”左传昭公二十六年:“将以厌众。”后汉杜邺传:
“折冲厌难。”前五行志:“地震陇西,厌四百余家。”礼记檀弓:“畏、厌、
溺。”荀子强国:“如墙厌之。”又解蔽:“厌目而视者,视一以为两。”集韵
或作“猒”,亦作“压”。此云“夫唯不厌”,即“夫唯不压”也。下一“厌”
字,于艳切,当如论语“学而不厌”之“厌”,周礼大司徒注疏“有嫌厌”
之“厌”,淮南主术篇“是以君臣弥久而不相猒”之“厌”。“是以不厌”,即
“是以不恶”也。夫唯为上者无压笮之政,是以人民亦不厌恶之也。
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
罗振玉曰:“是以”,敦煌辛本作“故”。
谦之案:遂州本亦作“故”。傅、范本“不”上均有“而”字。又“去
彼取此”句见十三章、三十八章,淮南道应训引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高本汉:威、至韵。武内义雄:增知、
爱、贵韵。谦之案:严可均说文声类脂部收“至声”“威声”。王念孙古韵谱
威、爱与贵同入脂部,至,并入脂部、至部。又知,入支部,则不但威、至
为韵,威、至、知、爱、贵实支、脂合韵也。
右景龙碑本四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四十五字,傅、范本四
十八字。河上题“爱己第七十二”,王本题“七十二章”,范本题“民不畏威
章第七十二”。
第七十三章
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知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
故?严可均曰:“知此两者”,河上、王弼无“知”字。“孰知其故”,此句下
各本有“是以圣人犹难之”。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景福三本均作“知此
两者”,敦煌庚、壬二本作“常知此两者”。“是以圣人犹难之”,景龙本、敦
煌辛本无此句。
谦之案:严遵、遂州亦无此句。景福、敦煌壬本“杀”作“○”。磻溪、
楼正、高翿、柰卷作“知此两者”,严遵、景福作“常知此两者”。淮南道应
训引第二句同,人间训:“能勇于敢,而未能勇于不敢也。”又列子力命篇:
“老聃语关尹曰:‘天之所恶,孰知其故?’言迎天意,揣利害,不如其已。”
语皆出于此章。又各本有“是以”一句,当从碑本删去。马叙伦曰:“‘是以’
一句,乃六十三章错简复出者,易州无此句,可证也。”天之道,不争而善
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囗然而善谋。
严可均曰:“不召而来,然而善谋”,“来”下一字未刻。御注、王弼、
高翿作“繟”,释文引梁王尚、钟会、孙登、张嗣作“繟坦”二字,引河上
作“墠”。
罗振玉曰:释文:“墠,梁王尚、钟会、孙登、张嗣本作‘坦’。”敦煌
庚本亦作“坦”,辛、壬本作“不言”。
谦之案:此文“繟”“坦”并出,碑文空一格,何字不明。严、彭、王
羲之本作“坦”,柰卷作“繟”。方以智曰:“‘繟然’与‘坦然’‘啴然’互
通。焦氏翼曰:‘繟音阐,王作坦,严作默,不如作繟为长。’智按王辅嗣注
作‘坦然’者亦通。盖‘单’与‘亶’古通,犹‘嬗’之于‘禅’,‘儃’之
于‘啴’也。‘啴’音单音善,缓也,其音啴以缓,故唐人用‘啴然。’”(通
雅卷八)卢文弨曰:“繟、坦、墠三字音相近,得通用。”大田晴轩曰:“‘坦
然’,平貌。言天道平易,似无谋者,而歙、张、与、夺、善谋而不失也。‘坦
然’或作‘繟然’,繟音阐,舒缓貌,亦通。”今案严本作“默”,谊古。或
作“繟”作“坦”,皆非。傅、范本亦作“默”。范曰:“‘默’字,傅奕同古
本,河上公并开元御注本作‘繟’,王弼、梁王尚、孙登、张嗣作‘坦’,今
依古本。”又王充论衡初禀篇曰:“人徒不召而至,瑞物不招而来,黯然谐合,
自然道也。”即本老子此章,但“坦然”作“黯然”。此字景龙碑未刻,敦、
遂本作“不言”,“不言”亦即“黯然”也。傅、范本作“默然”,与“黯然”
形义相近,必有一是,当从之。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严可均曰:“疏而不漏”,各本“不失”。
毕沅曰:河上“不”作“勿”。
谦之案:作“不漏”是也。孙矿古今本考正曰:“‘疏而不失’,‘失’
一作‘漏’。”后汉书杜林传注、魏书景穆十二传均引“失”作“漏”。群书
治要亦作“漏”。“漏”,玉篇“力豆切,漏泄也。”淮南泰族“朱弦漏越”,
注“穿也。”不漏即不泄不穿,亦即不失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杀、活、害韵(祭部,杀音设,活,胡厥反,
害,胡折反)。
恶、故韵(鱼部),胜、应韵(蒸部),来、谋韵(之部)。姚文田同。
奚侗:杀、活为韵,未及“害”字。陈柱:来、谋、恢、失韵。按“害”,
古读割,释名:“害,割也,如割削物也。”又通“曷”,孟子:“时日害丧?”
经文三十五章“害”,去声,协太。此“害”入声,协杀、活。江有诰唐韵
四声正十四泰:“害”,胡盖切。按古有入声,当与曷部并收。老子任为篇“此
两者或利或害”,与杀,活协。邓廷桢曰:杀、活、害为韵。害在祭部,杀、
活则祭部之入声。诗蓼莪五章烈、发、害为韵,是其证也。
右景龙碑本五十八字,敦煌本五十七字,河上、王、傅、范本均六十
四字。河上题“任为第七十三”,王本题“七十三章”,范本题“勇于敢章第
七十三”。
第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而○之,
熟敢?严可均曰:“民不畏死”,高翿“民”下有“情”字。“若使常畏死”,
御注、高翿“使”下有“人”字,河上、王弼有“民”字。“○之”,各本作
“杀之”,下仿此。
罗振玉曰:“若使民”,景龙本、敦煌辛本无“民”字。“常畏死”,敦
煌辛本“畏”上有“不”字。“吾得执”,景龙本、敦煌辛本“得执”均作“执
得”。“孰敢”,敦煌辛本“敢”下有“矣”字。
武内义雄曰:“民不畏死”,敦、遂二本“民”下有“常”字,景本无。
“惧之”句末,敦一本有“哉”字,诸本无。“若使民”,敦、遂二本无“民”
字,“常”下有“不”字。“吾得执而杀之”,敦本“得执而”作“诚得而”,
遂本作“试得而”,景本作“执得而”。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彭、傅、范、赵、高翿首“民”下均有“常”
字,磻溪、柰卷、遂州、赵“使”下均有“人”字。傅无“执”字,“敢”
下有“也”字。严“熟”上有“夫”字,下有“矣”字。又尹文子大道下、
慎子外篇均引老子曰:“民不畏死,如何以死惧之?”与傅、范本作“如之
何”略同。
易顺鼎曰:毕氏考异傅奕本作“民常不畏死”。按下云“若使民常畏死”,
则此亦当有“常”字矣。容斋续笔卷五、卷十两引皆有“常”字。..“而”
皆作“则”,“奇”一作“恶”。
谦之案:“杀”作“○”,俗。“杀”字据一切经音义卷六引说文:“戮
也,法也。”二徐本无“法也”二字。“杀”之古训不明,遂使惨礉寡恩者本
老子而归于刑名矣。
常有司○者○。夫代司○者,是谓代大匠○。
罗振玉曰:“常有司杀者杀”,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杀”字。“夫代
司杀者杀”,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辛诸本均无“杀”字。“是谓”,
敦煌庚本作“谓”,辛本作“是”。“代大匠”,御注本无“大”字,“匠”作
○,即“匠”之别构。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夫司杀者”,今本“夫”下多“代”字,“者”字
下多“杀”字。
马叙伦曰:文子上仁篇、广弘明集五、孙盛老子非大贤论引无“谓”
字。
谦之案:遂州本无“常”字,河上、柰卷无首句下“杀”字,遂州、
庆阳、河上、柰卷、顾无次句下“杀”字。遂州、严、彭、傅、范、高翿无
“谓”字。“大匠○”,“○”字,遂州本作“○”,诸河、王本均作“斲”。“○”
为“斲”之别构。玉篇:“斲,斫也。”易系辞下传:“斲木为耜。”“斩”疑
为“斮”字之误。字林:“斮,斩也。”玉篇:“斮,例略切,斩也,断也,
削也。”夫代大匠○,希有不伤其手。
严可均曰:御注无“夫”字。“其手”,御注、王弼作“其手矣”,河上
作“其手者矣”。罗振玉曰:“夫代大匠斲者”,景龙、御注、景福、敦煌庚、
辛诸本均无“者”字。“希有不伤其手矣”,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矣”字,
敦煌庚、辛本均无“有”字。
谦之案:遂州、庆阳、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均无“者”字。
遂州、严、傅均无“有”字。傅“希”作“稀”,“不”下有“自”字。又淮
南道应训引二句有“者”字,亦无“有”字“矣”字。毕沅曰:“本皆异,
唯陆希声同奕。道德书,河上公多与王弼同,奕多与希声同也。”【音韵】此
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谦之案:此章斲、手为韵。李赓芸曰:“斲”
在广韵入声四觉,竹角切。按“斳”从斤,○声,今本无“声”字,必徐鼎
臣所删也。说文:“○,酒器也,象酒器形。”此即毛诗“酌以大斗”之“斗”。
“斗”为借字,“○”为正字。既是象形,“○”字当为建首。“○”字“金”
旁,后儒所加,宜为重文也。说文如“斗”字从斗,斲声,“○”字从见,
○声,读若兜,皆一例。老子“制惑”章“夫代司杀者,是谓代大匠斲;夫
代大匠斲者,希有不伤其手矣”,斲与手韵。吕氏春秋贵可篇:“故曰大匠不
斲,大庖不豆,大勇不斗,大兵不寇。”淮南说林训略同。是“斲”之本音
当与“斗”同,竹角切者,其转音也。
右景龙碑本五十五字,敦煌本五十四字,河上本五十六字,王本五十
九字,傅本六十一字,范本六十字。河上题“制惑第七十四”,王本题“七
十四章”,范本题“民常不畏死章第七十四”。
第七十五章
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
严可均曰:“民之饥”,御注作“人之”。
罗振玉曰:御注本、敦煌辛本诸“民”字均作“人”。“饥”,诸本均作
“饥”,下同。
谦之案:景福、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赵、诸王本均作“民”,
遂州、邢玄、严及后汉书郎顗传引并作“人”,傅、范本“饥”下有“者”
字。毕沅曰:“‘饥’,河上公、王弼诸本皆作‘饥’。案古‘饥馑’字作‘饥’,
‘饥饿’字作‘饥’,此应作‘饥’。”今案:毕说是也。字林:“饥,饿也。”
“饥,谷不熟。”“民之饥”正作饥饿解,宜作“饥”,不作“饥”。御注、景
福、邢玄、庆阳、楼正、柰卷、河上、顾、严、傅、范、赵、群书治要、后
汉书郎顗传引并作“饥”。又道藏王本二“饥”字亦并作“饥”。
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
严可均曰:“上有为”,河上、王弼、高翿作“上之有为”。
罗振玉曰:“民”,敦煌辛本作“百姓”。“上之”,景龙本、敦煌辛本均
无“之”字。
谦之案:严本作“百姓难治,以上有为,是以不治”。傅、范本作“民
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与诸本稍异。
彭耜曰:“五注无此十五字。”又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注:
“言民之所以僻,治之所以乱,皆由上不由其下也,民从上也。”下云:“疑
此非老子之所作。”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是以轻死。
严可均曰:“生生之厚”,各本作“求生”。
罗振玉曰:“求生”,景龙本、敦煌辛本作“生生”。谦之案:遂州、彭、
范作“生生”,柰卷、王羲之、赵孟俯作“求生”,高翿作“生求”,傅作“求
生生”。严无“以其”二字,傅、范、彭、柰卷“厚”下有“也”字。案作
“生生之厚”是也。
易顺鼎曰:按“求生之厚”当作“生生之厚”。文选魏都赋“生生之所
常厚”,张载注引老子曰:“人之轻死,以其生生之厚也。”谓通生生之情以
自厚也。足证古本原作“生生”。淮南精神训、文选鹪鹩赋注、容斋随笔并
引作“生生之厚”,皆其证。五十章云“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又其证之
见于本书者矣。
夫唯无以生为者,是贤于贵生。
吴云曰:傅本作“无以生为贵者,是贤于贵生也”,王弼无第一“贵”
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为”下更有“生”字。“贵生”,景福本“生”
下有“也”字。
谦之案:首句广明、景福、王羲之、赵孟俯同此石。邢玄同敦煌辛本。
“贵生”下,柰卷、彭、傅、范及治要引均有“也”字,淮南道应训引有“焉”
字。又案淮南精神训:“夫人之所以不能终其寿命而中道夭于刑戮者,何也?
以其生生之厚。夫惟能无以生为者,则所以修得生也。”语亦本此。惟淮南
以父讳长,故变“长”言“修”。俞樾曰:“‘修得生’,本作‘得修生’,‘得
修生’即得长生也”。文子十守篇正作“夫唯无以生为者,即所以得长生”。
疑老子古本在“贤于贵生”上本有此一句。七章“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五十九章“长生久视之道”,“长生”一语,得此而三。又此章每段三句,“是
贤于贵生”与上文“是以轻死”为对句。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奚侗同。陈柱:饥、
饥韵,治、治韵,死、死韵。谦之案:“饥”当作“饥”,说见前。又敦煌辛
本“生为”下更有“生”字。“贤于贵生”上据文子十守篇有“即所以得长
生”一句,是生、生亦韵也。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五十二字,敦煌本注五十三字(实五十四字),河
上、王本五十三字,傅本六十三字,范本六十字。河上本题“贪损第七十五”,
王本题“七十五章”,范本题“民之饥章第七十五”。
第七十六章
人生之柔弱,其死坚强。
严可均曰:“人生之”,■本作“人之生也”,高翿作“民之生也”。“其
死”,各本作“其死也”。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两“也”字,下二句同。敦煌辛本
“坚”作“刚”。
谦之案:诸河、王本、傅本均有两“也”字。范本同,但“坚强”作
“刚强”。说苑敬慎篇亦引“坚”作“刚”,下同。此盖真类与阳类通假,易
系“刚柔相摩”,音义引作“坚柔”,即其例证。又文选座右铭引无“之”字,
遂州、严亦无二“也”字。此章以人生之肌肤柔软而活动,可以屈伸,以示
柔弱之可贵,则作“人生”二字是也。
万物草木生之柔脆,其死枯槁。
严可均曰:“生之”,御注作“生也”,■本作“之生也”。“其死”,各
本作“其死也”。
武内义雄曰:敦本“生之柔毳”,景本同敦本,但“毳”作“脆”。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诸本均作“生之”,敦煌庚本无“也”
字“枯”字。
谦之案:御注作“生也”,罗校误。庆阳、磻溪、楼正同。严、彭、傅、
赵、无“万物”二字。遂州本“脆”作“毳”,盖即“脆”之或体。又文选
庐陵王墓下作诗注引庄子逸文:“其生也柔脆者,死者枯槁。”故坚强者死之
徒,柔弱者生之徒。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故曰”。
蒋锡昌曰:淮南原道训作“柔弱者生之干也,而坚强者死之徒也”。文
子道原篇作“柔弱者生之干,坚强者死之徒”。说苑敬慎篇作“柔弱者生之
徒也,刚强者死之徒也”。
列子黄帝篇作“柔弱者生之徒,坚强者死之徒”。御览木部作“柔弱生
之徒,刚强死之徒”。皆“坚强”句在“柔弱”句下,疑老子古本如此。
是以兵强则不胜,木强则共。
谦之案:“木■則共”,御注、景福、邢玄、磻溪、楼正、高翿、柰卷、
河上、王羲之、顾、范、彭、敦煌庚、辛诸本均同。诸王本作“兵”,道藏
王本作“共”;经训堂傅本作“兵”,道藏傅本作“共”。“共”字未详。■本
成疏曰:“譬樹木分■,故枝條共壓其上;亦犹梁栋宏壮,故椽瓦共压其上
也。”知成所见本亦作“共”,故缴绕穿凿其辞。丁仲佑曰:“集韵‘共’为
‘拱’之省文。谷梁僖三十三年传‘子之■木已拱矣’,注:‘拱,合抱也。’
又公羊传注:‘拱,可以手对抱。’”说虽可通,但以較“木■則兵”,所謂直
木先伐,猶覺後義勝也。黄茂材曰:“列子载老聃之言曰:‘兵■則滅,木■
则折。’列子之书,大抵祖述老子之意,且其世相去不远。‘木■則折’,其
文為順。今作‘共’,又读为‘拱’,其说不通,当以列子之书为正。”谦之
案:黄说是也。灭、折为韵。“折”,篆文作○,说文在艹部。陈柱曰:“古
文‘折’或有作○者,以‘兵’字篆文作○,形极近。”高亨亦谓“古‘折’
亦作○,上‘斤’下‘艹’,与‘兵’形似,故讹为‘兵’耳”。
俞樾曰:案“木■則兵”,於義難通,河上公本作“木■則共”,更無
義矣。老子原文作“木■則折”,因“折”字闕壞,止存右旁之“斤”,又涉
上句“兵■則不勝”,而誤為“兵”耳,“共”字则又“兵”字之误也。列子
黃帝篇引老聃曰“兵■則滅,木■則折”,即此章之文,可據以訂正。
易顺鼎曰:俞氏平议据列子引老子作“兵■則滅,木■則折”是矣。
鼎又按文子道原篇作“兵■即滅,木■即折”,淮南原道訓亦作“兵■則滅,
木■則折”,皆與列子相同。王注“木■則兵”,云“物所加也”,四字疑非
原本。
奚侗曰:“折”以残缺误为“兵”,复以形似误为“共”耳。兹据列子
黄帝篇、文子道原篇、淮南原道训引改。但文子、淮南于“木强则折”下,
有“革强则裂,齿坚于舌而先敝”,皆韵语,或老子原本有之,而今挩去。
故坚强处下,柔弱处上。
严可均曰:各本作“强大处下”,无“故”字。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作“故坚强居下”,庚本作“故强大处下”。
谦之案:遂州、彭上“处”作“居”,范作“取”,高本汉二“处”并
作“居”。
严“柔”作“小”。“坚强处下”,彭、傅、赵同此石。盖即草木为喻,
以明根干坚强处下,枝叶柔弱处上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同。奚侗:灭、折韵。
陈柱增徒、徒韵。又高本汉:胜、兵韵,下、上韵。谦之案:胜、兵、下、
上皆非韵,高说误。武内义雄曰:“兵强则灭,本强则折”,列子黄帝篇引老
聃语。老子第七十六章亦载此语,文不同。灭、折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四字,敦煌本同,河上、王本五十七字,傅本五十九
字,范本五十八字。河上题“戒强第七十六”,王本题“七十六章”,范本题
“人之生章第七十六”。
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犹张弓!
严可均曰:“张弓”,御注、河上作“张弓乎”,王弼作“张弓与”。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与”字。御注、景福、敦煌庚本
“与”作“乎”。
谦之案:遂州、严本亦无“与”字。傅、范本“弓”下作“者欤”。邢
玄、庆阳、磻溪、楼正、柰卷、高翿、顾、彭并作“张弓乎”,类聚七十四
引同。
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与之。
严可均曰:“不足者与之”,王弼作“补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无“者”字,下句同。又景龙、御注、
景福、敦煌庚、辛本“补”均作“与”。
谦之案:严本“抑”作“案”,李道纯本“下”作“低”。邢玄、庆阳、
磻溪、楼正、河上、柰卷、遂州、顾、彭均作“与之”,同此石。
又谦之案:严遵曰:“夫弓人之为弓也,既○既生,既翕既张,制以规
矩,督以准绳。弦高急者,宽而缓之;弦驰下者,摄而上之;其有余者,削
而损之;其不足者,补而益之。”据此,知四句皆以张弓明消息盈虚自然之
理。焦竑曰“‘抑之’、‘举之’二句言张弓,‘有余’、‘不足’二句言天道”,
非也。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道则不然,损不足,奉有余。
严可均曰:“而补不足”,御注无“而”字。“人道”,各本作“人之道”。
“损不足”,各本“足”下有“以”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均无“而”字。景龙、景福、
敦煌辛本均无“以”字,敦煌庚本“以”作“而”。
谦之案:遂州、邢玄、庆阳、磻溪、高翿、严、顾、彭均无“而”字。
遂州、严、顾亦无“以”字。
易佩绅曰:道在天下均而已,均而后适于用。此有余则彼不足,此不
足而彼有余,皆不可用矣。抑其高者,损有余也;举其下者,补不足也。天
之道如是,故其用不穷也。
沈一贯曰:人之道则不然。裒聚穷贱之财,以媚尊贵者之心;下则棰
楚流血,取之尽锱铢;上则多藏而不尽用,或用之如泥沙:损不足以奉有余,
与天道异矣。
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严可均曰:御注“以”字在“能”字下。“其唯有道者”,各本无“其”
字。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广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有
余以”,御注、景福二本均无“以”字。
谦之案:傅本作“孰能损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惟道者乎”!严、
彭、范亦作“损”字,彭有“不足于”三字。李道纯曰:“‘孰能以有余奉天
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譣义,有道者不以有余自奉,而以奉天下,
于义已足,傅本“不足”二字赘。
是以圣人为而不恃,功成不处,斯不见贤。
严可均曰:“为而不恃”,御注无“而”字。“功成不处”,河上、王弼
“成”下有“而”字。“斯不见贤”,各本作“其不欲见贤”,高翿句末有“邪”
字。
罗振玉曰:“功成而不处”,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龙、
御注、敦煌辛本均无“而”字。“其不欲见贤”,敦煌庚本“贤”下有“也”
字,辛本“则其欲退贤”。
武内义雄曰:敦本“见”作“示”。
谦之案:河上注:“不欲示人知己之贤。”是河上“见”亦作“示”,顾
欢同。遂州本“见”作“贵”。“斯不见贤”,“斯”即“厮”字。“斯”“厮”
古今字。左传哀二年“人臣隶圉免”,杜注:“去■役。”释文:“厮字又作斯。”
新序杂事四、潜夫论叙录“■役”均作“斯役”。此云“斯不见贤”,案诗毛
传:“贤,劳也。”圣人能损有余,补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举下,岂劳
烦■役者耶?傅本“贤”下有“邪”字。高亨曰:“‘贤’下当有‘邪’字。
本章全是韵文,无‘邪’字则失韵,是其证。”【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
邓廷桢:举、与韵,云:“‘与’,一本作‘补’,举、补亦韵也。”奚侗:举、
补韵。陈柱同,增余、下韵。高本汉同。武内义雄:恃、处韵。谦之案:诸
说均不全。此章与、举、与(补)、余、下、者、处、邪皆鱼部,实通篇一
韵。恃、处非韵,武内说误。
右景龙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
七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题“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题“七十七章”,
范本题“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第七十八章
天下柔弱莫过于水,而攻坚;强莫之能先。
严可均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王弼作“天下莫柔弱于水”。御注、
王弼“强”下有“者”字,“先”作“胜”。河上亦有“者”字,作“莫之能
胜”,高翿作“莫之能爽”。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本作‘天下柔弱莫过于水’。”御注、敦煌辛本、
景福诸本并同。“攻”,敦煌辛本作“功”。“强者”,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
“者”字,敦煌庚本此句上有“言水柔弱”四字。又景龙本、敦煌辛本“胜”
均作“先”。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胜”作“先”。
李道纯曰:“天下柔弱莫过于水”,或云“莫柔弱于水”,非也。
谦之案:世德堂河上公本作“莫知能胜”,“知”字误。又“而攻坚”
句,与四十二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语意正同。坚与先协。水
能怀山襄陵,磨铁销铜,故曰攻坚也。旧说“坚强”二字连,则无韵。又“强”
下从各本有“者”字。“先”字,严、彭、傅、范同此石。
其无以易之。
罗振玉曰:敦煌庚本作“无易之”,景福本作“以其无能易之”。
焦竑曰:“以其无以易之也”,一无“以也”。
谦之案:严本下有“矣”字,傅、范本下有“也”字。
故弱胜强,柔胜刚,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严可均曰:御注、高翿作“故柔胜刚,弱胜强”,河上、王弼无“故”
字,作“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莫能知”,各本“能”作“不”。
罗振玉曰:“柔之胜刚”,景福本“胜”作“能”,敦煌庚本与景龙本同,
而无“故”字;御注本、敦煌辛本作“故柔胜刚,弱胜强”。又“不”均作
“能”。
谦之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曰:“柔之胜刚也,弱之胜强也,天下莫不
知,而莫之能行。”与傅奕本同。唯傅本无二“也”字。
故圣人云:严可均曰:御注作“是以圣人言”,王弼作“是以圣人云”。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云”字,御注本“云”作“言”。景龙本作“故
圣人云”,景福本、敦煌庚本作“故圣人言云”。
谦之案:柰卷、河上作“云”,邢玄、庆阳、磻溪、楼正、高、顾、彭、
范、赵均作“言”。傅本“人”下有“之言”二字。案作“言”是也。“言”
“云”义重,“云”字衍。
“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严可均曰:“受国
不祥”,河上、高翿“国”下有“之”字。
孙矿考正曰:“受国不祥”,今本“受国”下多“之”字。
刘师培曰:案淮南道应训引老子“受国”上均有“能”字,“不祥”上
又有“之”字,当为古本。
谦之案:“垢”有垢污之义。按庄子天下篇引老聃曰:“知其雄,守其
雌,为天下溪。知其白,守其辱,为天下谷。人皆取先,己独取后。曰受天
下之垢。”郭象注:“雌、辱、后、下之类,皆物之所谓垢。”宣十五年左传
“伯宗曰‘川泽纳污,山薮藏疾,瑾瑜匿瑕,国君含垢,天之道也’”,杜注:
“忍垢耻。”蓋退身處後,推物在先,處■人之所惡,故几于道,此“垢”
之本义。又“王”字,说文:“天下所归往也。”谷梁庄三传曰:“其曰王者,
民之所归往也。”训“王”为“往”,人所归落,此“王”之本义。
正言若反。
高延第曰:此语并发明上下篇玄言之旨。凡篇中所谓“曲则全,枉则
直,洼则盈,敝则新”,“柔弱胜强坚”,不益生则久生,无为则有为,不争
莫与争,“知不言,言不知”,损而益,益而损,言相反而理相成,皆正言也。
吴澄曰:“正言若反”,旧本以此为上章末句。今案上章“圣人云”四
句作结,语意已完,不应又缀一句于末,他章并无此格。“绝学无忧”章、“希
言自然”章皆以四字居首,为一章之纲,下乃详言之,此章亦然。又“反”、
“怨”、“善”三字协韵,故知此一句当为起语也。
谦之案:吴说是也。“正言若反”,碑本、严本均不分章,亦其证。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强、刚、行韵(阳部),垢、主韵(侯部,主,
朱掫反),祥、王韵(阳部),言、反韵(元部,反,平声)。姚文田、邓廷
桢均同,唯未及“言”“反”。高本汉:言、反韵。武内义雄:祥、王、反韵,
盖误。谦之案:“言”“反”属下章,反、怨、善、江晋三廿一部谐声表入元
部声,姚文田古音谐入九寒去声,三字协韵。又“而攻坚”为句,坚,先为
韵,说见前。顾炎武唐韵正卷十四十五厚:“垢”,古音古。老子:“受国之
垢,是为社稷主。”邓廷桢曰:“主”,古音在侯部,易丰六二、九四与“蔀”、
“斗”为韵,诗行苇与“醹”、“斗”、“■” ,卷阿与“厚”为韵,是其证也。
老子“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垢、主为韵。
右景龙碑本不分章,六十二字,河上本六十五字,王本六十四字,傅
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任言第七十八”,王本题“七十八章”,
范本题“一天下莫柔弱于水章第七十八”。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谦之案:广明本“和”作“知”,彭
本“怨”下有“者”字。叶梦得本无“必”字。
文子微明篇引上二句同,第三句作“奈何其为不善也”,文意同。
是以圣人执左契,不责于人。
严可均曰:“不责于人”,御注作“而不责于民”,河上、王弼有“而”
字。
罗振玉曰:景龙本、敦煌辛本均无“而”字。
谦之案:遂州、严亦无“而”字,严有“以”字。
马叙伦曰:“契”当作“栔”。说文曰:“刻木也。”今通用“契”。
朱骏声曰:契,说文:“大约也。”今言合同。易系辞“后世圣人易之
以书契”,郑注:“以书书木边言其事,刻于木谓之书契。”周礼质人“掌稽
市之书契”,注:“取予市物之券也。其券之象,书两札刻其侧。”礼记曲礼
“献粟者执右契”,疏谓“两书一札,同而别之”。又韩策“操右契”,注:“左
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责取。”章炳麟曰:“死生契阔”,本又作“挈”。韩诗
说曰:“契阔,约束也。”然则因时约剂暂为事○者谓之契。老子曰:“圣人
执左契,而不责于人。”(小■答问)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严可均曰:“故有德”,河上、王弼无“故”字。
罗振玉曰:景龙、御注、敦煌辛本首句均有“故”字。
武内义雄曰:敦、遂、景三本句首有“故”字。“彻”,敦本作“撤”,
遂本作“辙”。
谦之案:严本亦作“辙”。“彻”、“辙”古虽通用,但此宜作“彻”。俞
樾曰:“按古字‘彻’与‘辙’通。二十七章‘善行无辙迹’,释文作‘彻’,
引梁注曰:‘彻应车边,今作彳者,古字少也。’然则此文‘彻’字,亦与彼
同矣。‘有德司契,无德司辙’,言有德之君但执左契、合符信而已,无德之
君则皇皇然司察其辙迹也。河上公解‘善行无辙迹’曰:‘善行道者求之于
身,不下堂,不出门,故无辙迹。’此即可说‘无德司彻’之义。”谦之案:
俞说非也。“彻”当训为剥。“车”边之“辙”,于义难通。大田晴轩曰:“‘彻’
字,诸家或为通,或为明,或为彻法之彻,要皆不悟此一章之言为何所指,
故纷纭谬说,如一哄之市耳。按彻,剥取也。豳风鸱鸮曰‘彻彼桑土,绸缪
牖户’,毛传:‘彻,剥也。’小雅十月之交曰‘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是也。
有德但以合人心为主,故不取于民,无德不以民情之向背为意,故唯浚而剥
之为务。”一说“彻”疑当为“杀”。高亨曰:“篆文‘彻’作‘○’,说文‘杀’
古文作‘○’,形相近。老子此字作‘○’,后人不识,误以为‘彻’也。七
十四章曰:‘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斲。’此云‘司杀’,
其义正同。有德之君仁而多施,故曰司契;无德之君暴而多刑,故曰司杀。
司契者,善人,天之所福;司杀者,不善人,天之所祸。故下文云‘天道无
亲,常与善人’,以戒人君勿司杀而司契也。古韵契在泰部,彻在脂部,契、
彻是为通谐。杀亦在泰部,契、杀是谓同韵。”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谦之案:此二句为古语,见说苑敬慎篇引黄帝金人铭,又后汉书袁绍
传注引作太公金匮语。又郎顗传顗引易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音韵】
此章江氏韵读:怨、怨、善韵(元部),契、彻韵(祭部,契音挈),亲、人
韵(真部)。姚文田、奚侗同。武内义雄、陈柱:怨、怨、善、人韵。案怨、
怨、善,元部,人,真部,此元、真通韵。顾炎武唐韵正卷十七十七薛:“辙”,
去声则直例反。
老子“有德司契,无德司辙”,一本作“彻”。李赓芸炳烛编卷三曰:
老子“任契”章:“有德司契,无德司彻。”按契、彻韵也。契当读入声,如
挈。广韵“契”在十六屑,“彻”在十七薛,屑、薛通也。江有诰唐韵四声
正二十八狝:“善”,常演切。按古有平声,当与仙部并收。老子信契篇“安
可以为善”,与怨(音冤)协。
右景龙碑本分章不明(“无德司彻”句下空一格,似分章),四十字,
敦煌本、河、王本同,傅、范本四十一字。河上本题“任契第七十九”。王
本题“七十九章”,范本题“和大怨章第七十九”。
第八十章
小国寡人,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严可均曰:“小国寡人”,各本作“寡
民”。“什伯之器”,河上“伯”下有“人”字。
罗振玉曰:“小国寡民”,景龙本“民”作“人”。“使有什伯之器”,敦
煌辛本作“使民有什伯之器”,庚本作“使人有仟伯人之器”。
谦之案:“小国寡人”,遂州本同。柰卷“寡”作“寮”。下句严、彭、
傅、范、赵“使”下有“民”字,景福、柰卷、王羲之“伯”下有“人”字,
顾下有“民”字,傅、范“用”下有“也”字。李道纯曰:“‘使有什伯之器
而不用’,或云‘令器’,或云‘不用’,皆非也。”俞樾曰:按“什伯之器”,
乃兵器也。后汉书宣秉传注曰:“军法,五人为伍,二五为什,则共其器物,
故通谓生生之具为什物。”然则什伯之器犹言什物矣。其兼言伯者,古军法
以百人为佰。周书武顺篇:“五五二十五曰元卒,四卒成卫曰伯。”是其证也。
什伯皆士卒部曲之名。礼记祭义篇曰:“军旅什伍。”彼言“什伍”,此言“什
伯”,所称有大小,而无异义。徐锴说文系传于人部“伯”下引“老子曰‘有
什伯之器’,每什伯共享器,谓兵革之属”,得其解矣。“使有什伯之器而不
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两句一律。下文云“虽有舟轝,无所乘之,虽有
甲兵,无所陈之”,“舟轝”句蒙“重死而不远徙”而言,“甲兵”句蒙“什
伯之器不用”而言,文义甚明。河上公本“什伯”下误衍“人”字,遂以“使
有什伯”四字为句,失之矣。
奚侗曰:史记五帝纪“作什器于寿邱”,索隐曰:“什器,什,数也。
盖人家常用之器非一,故以十为数,犹今言什物也。”此云“什伯”,絫言之
耳。国小民寡,生事简约,故虽有什伯之器,亦无所用之也。各本多无“民”
字,兹从傅奕本增。河上本作“使有什伯人之器而不用”,而断“使有什伯”
为句,谊不可通。盖古本“民”或作“人”,因误到“什伯”之下,河上遂
强为句读耳。谦之案:二说皆可通。文子符言篇曰:“天下虽大,好用兵者
亡;国家虽安,好战者危。故小国寡民,虽有什伯之器而勿用。”是以什伯
之器为兵器也。汉书“诏天下吏舍无得置什器”,颜师古注:“五人为伍,十
人为什,则共器物。”是以什伯之器为什物,为十人百人所共之器也。一说:
什伯人之器,则材堪什夫、伯夫之长者也。此说苏辙唱之,大田晴轩和之,
引“列子说符篇伯乐称九方皋曰:‘是乃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吕氏春秋
至忠篇:‘子培贤者也,又为王百倍之臣。’孟子‘或相倍蓰,或相什伯,或
相千万’(滕文公上),以物言也;‘或相倍蓰而无筭者’(告子上),以人言
也。然则什伯千万亦皆可以人言也。‘器’,利器,器长之器,什伯之器,为
特异之材明矣。”谦之案:此说较迂曲,并存可也。
使人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轝,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
民复结绳而用之。
严可均曰:“使人重死”,河上、王弼作“使民”。
罗振玉曰:“使民”,景龙本、敦煌庚本“民”作“人”。“而不远徙”,
庚本无“而”字,“虽有”作“其”,下“虽”字无。
谦之案:“使人”句,遂州本亦作“人”。“使民”句,御注、邢玄、景
福、庆阳、磻溪、楼正、高翿、柰卷、河上、敦煌庚本、顾、彭、傅、范、
赵皆作“民”,同此石。
毕沅曰:“‘民’,王弼作‘人’。改‘民’为‘人’,皆唐本也。”又“陈”
字,遂州本作“阵”。案玉篇:“阵,直镇切,师旅也,本作陈。”是“陈”、
“阵”古通。
“轝”,释文:“河上曰车。”御注、王弼作“舆”,遂州、宋河上,柰卷
作“轝”,赵作“车”。案作“轝”是也。“轝”即“舆”之古文。夏竦古文
四声韵卷四引古老子作“轝”。
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至
老死,不相往来。
严可均曰:“鸡犬之声”,御注、高翿作“鸡狗之音”,王弼作“鸡犬之
声”。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广明、敦煌庚、辛诸本均作“狗”,敦煌庚本
无“死”字,辛本作“使民至老”。
谦之案:傅、范本“甘其食”上有“至治之极民各”六字。又傅、范、
彭“居”作“俗”,“俗”作“业”,“民”上有“使”字。严本“安其居”在
“乐其俗”句下,河上、顾无“死”字,傅、彭“相”下有“与”字。治要
引“美其服”作“美其衣”。
又“邻”字,广明、罗卷、顾同此。案说文:“五家为邻,从邑,■声。”
古作○。九经字样云:“作‘邻’者讹,宜作‘邻’。”又案庄子胠箧篇论“至
德之世”,马蹄篇言“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语意皆本此。胠箧所引
九句,惟“安其居,乐其俗”二句倒置。又淮南齐俗训:“是故邻国相望,
鸡狗之音相闻,而足迹不接诸侯之境,车轨不结千里之外者,皆得其所。”
论衡说日篇:“古者质朴,邻国接境,鸡犬之声相闻,终身不相往来。”皆本
老子此章。又史记货殖传亦有“至治之极”四字,碑本虽无此句,可据傅、
范本与庄子、史记所引补之。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姚文田、邓廷桢同。高本汉本作“至治
之极,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极、食、服、俗、业韵,“俗”
字实际非韵。又“邻国相望”至“老死不相往来”,高本汉改“往来”为“来
往”,以协“望”字,大误。
右景龙碑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三字,河上、王本七十五字,傅、范
本八十五字。
河上本题“独立第八十”,王本题“八十章”,范本题“小国寡民章第
八十”。
第八十一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辩,辩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知”作“智”。
武内义雄曰:“善者不辩”二句,敦、遂二本在“知者不博”二句之后。
谦之案:严、顾二句与敦、遂本同。傅、范“善者不辩”二句“者”
并作“言”。
俞樾曰:按此当作“信者不美,美者不信”,与下文“善者不辩,辩者
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文法一律。河上公于“信者不美”注云:“信
者,如其实。不美者,朴且质也。”是可证古本正作“信者不美”,无“言”
字也。
陶鸿庆曰:案俞氏据河上注,知经文两“言”字皆当作“者”,与下文
一律者也。
今按王注云:“实在质也,本在朴也。”但释“信”与“美”之义,而
不及“言”,以其所见本亦作“者”也。
谦之案:俞、陶之说非也。文心雕龙情采篇曰:“老子疾伪,故称‘美
言不信’。”是刘勰所见老子本作“言”字。河上于此句注云:“滋美之言者,
孳孳华词。不信者,饰伪多空虚也。”又成玄英开题序诀义疏题此章为“信
言”章。疏云:“信,实也。美,浮艳也。言上德之人..所说言教,实而
不华,..浮艳之言,..既乖至理,所以不信。故庄云‘犬不以善吠为良,
人不以善言为贤’也。”可证河上本与碑本同。王注六十二章“美言可以市”
句云:“美言之,則可以奪■貨之賈,故曰‘美言可以市’也。”此章注:“实
在质也,本在朴也。”义亦正同。虽未及“言”,而言在其中,何由证其所见
本必作“者”乎?又“善者不辩”二句,焦竑考异曰:“古本作‘善言不辩,
辩言不善’。”又庄子齐物论“大辩不言”,语亦同此。知北游篇“不知深矣,
知之浅矣”,与“知者不博”二句语意亦似。
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
严可均曰:“既以为人”,御注作“与人”。
罗振玉曰:御注、景福二本“为”作“与”。
谦之案:邢玄、庆阳、磻溪、楼正均作“与”。二“愈”字,邢玄作“逾”,
范作“俞”。“俞”古字,作“逾”误。碑本五章“愈”亦作“俞”。又“圣
人不积”,严、彭、傅、赵、高并作“无积”,范作“无积”,河上公、王弼
作“不积”。作“无积”是也。战国策魏策一引老子曰“圣人无积,尽以为
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不积”亦作“无积”。“既以与人”句,庄子
田子方篇引同。“既以为人”句,“既”字可据魏策改为“尽”字,与“既”
字为对文。又“积”有藏义,楚语“无一日之积”,注:“积,储也。”庄子
天道“运而无所积”,释文:“谓积滞不通。”天下篇称老聃“以有积为不足..
无藏也故有余”,无积即无藏也。
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罗振玉曰:敦煌辛本无下“之”字。
谦之案:赵本作“人之道”,无“圣”字。“人”与“天”对,文胜,
然非老子本谊。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无韵,诸家并同。惟高本汉以信、善为韵,武
内义雄以积、有、多为韵,皆误。此章实以信信、善善、知知各首尾为韵。
又知、积、多韵,知、积,支部,多,歌部,此歌、支通韵。
右景龙碑本五十七字,敦煌本、河、王、傅、范本同,河上题“显质
第八十一”,王本题“八十一章”,范本题“信言不美章第八十一”。
附录 老子韵例
昔孔广森作诗声分例,其言曰:“今之诗主乎文,古诗主歌。歌有疾徐
之节,清浊之和,或长言之,咏叹之,絫数句而无以韵为;或系音促节,至
于句有韵,字有韵,而莫厌其多。”余以为道德五千言,古之哲学诗也。既
曰诗,即必可以歌,可以诵;其疾徐之节,清浊之和,虽不必尽同于三百篇,
而或韵或否,则固有合于诗之例焉为无疑。
然在宋代吴棫韵补,已叹“老子道德经,周柱下史老聃所作,多韵语,
今往往失其读”,然则发凡起例,其可少乎?作老子韵例。
(其一)世异音殊,一代自有一代之音,古韵不可合于唐,唐韵不可
合于今,阎百诗所谓“古今之音系乎时”者,岂不然哉!五千言以今音读之,
觉其扞格不合,而以古音绳之,则合者多,而不合者或出于传写之讹。昔邓
廷桢钩稽五千言之用韵,与易、诗合,如“辩德”章富、志、久为一韵,久
韵富、志,既与诗同,下句又韵寿,乃与易同。
实则五千言与诗或异或同,与易则几无不同。且以楚人书楚语,作楚
音,是又为骚韵开其端也。试举其与易同者:
(一)五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穷、中为韵。易需彖传穷、中、
功韵。蹇彖传中、穷、功、邦韵。困彖传中、穷韵。井彖传穷、中、功、凶
韵。渐彖传功、邦、中、穷韵。涣彖传穷、同、中、功韵。节彖传中、穷通
韵。既济彖传中、穷韵。坤象传中、穷、终韵。随象传凶、功、中、穷韵。
大壮象传穷、中韵。节象传中、穷韵。巽象传中、穷、中、功、中、穷、凶
韵。
(二)二十四章:“企者不久,跨者不行,自见者不明,自是者不彰,
自伐者无功,自矜者不长。”行、明、彰、功、长韵。又七十八章:“弱之胜
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强、刚、行韵。易大有彖传明、行、
亨韵。谦彖传亨、明、行韵。噬嗑彖传亨、明、章、行韵。复彖传亨、行、
行、长韵。遯彖传亨、行、长韵。晋彖传上、明、行韵。暌彖传上、行、明、
行、刚韵。益彖传疆、光、庆、行、疆、方、行韵。姤彖传刚、长、章、行
韵。鼎彖传明、行、刚、亨韵。艮彖传行、明韵。旅彖传亨、刚、明韵。巽
彖传行、刚韵。屯彖传明、光、长韵。讼象传长、明韵。履象传明、行、当、
刚、行、当、庆韵。否象传当、行、当、长韵。同人象传刚、行韵。豫象传
当、行、刚、亡、长韵。噬嗑象传行、刚、当、光、当、明韵。暌象传当、
刚、行、庆、亡韵。夬象传当、明、光、长韵。震象传刚、当、光、行、丧
韵。归妹象传常、当、行、良、行、筐韵。丰象传当、明、行、庆、翔、藏
韵。系辞下传“君子知微知彰”三句彰、刚、望韵。干文言藏、明、行韵。
坤文言刚、方、常、光、行韵。说卦传阳、刚、亨韵。杂卦传刚、行韵。
(三)二章:生、成、形、倾韵。十五章:清、生、盈、盈、成韵。
二十五章:成、生韵。三十九章:清、宁、灵、盈、生、贞韵。易干彖传元、
天、形、成、天、命、贞、宁韵。屯彖传生、贞、盈、宁韵。系辞下传“日
往则月来”九句生、成、生韵。序卦传盈、生韵。
(四)二十六章:“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渊、人韵。
六十章:“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伤人。”神、人韵。易干九二、九
四、九五田、人、渊、天、人韵。丰彖传人、神韵。干文言人、神韵。
(五)四十四章:“知止不殆,可以长久。”止、久韵。十六章:道、
久、殆韵。
易临彖传道、久韵。离象传咎、道、久韵。杂卦传久、止韵。
(六)六十八章:武、怒、与、下韵。六十四章:土、下韵。易困象
传下、与韵。
井彖传下、舍、与韵。恒彖传下、与韵。咸象传下、与、女韵。剥彖
传下、与、下韵。
随彖传与、下韵。离彖传土、下韵。
(七)五十九章:啬、服、德、克、极、国韵。八十章:食、服韵。
易谦象传牧、得、服、则、服、得、国韵。同人象传克、则、直、克、得韵。
节象传塞、极韵。干文言传:革、德、极、则韵。
(八)九章:之、已、之、保、守、咎、道韵。易复彖传咎、道、复
韵。小畜初九、随九四道、咎韵。干彖传道、咎、久、造、久、首韵。同人
象传、暌象传、节象传、既济象传咎、道韵。夬象传咎、道、咎韵。渐象传
咎、饱、丑、道、保韵。
次举其与骚韵同者,如五章穷、中韵。楚辞云中君降、中、穷、○韵;
涉江中、穷韵。八章治、能、时、尤韵。楚辞惜往日时、疑、治、之、否、
欺、思、之、尤、之韵。
四十四章止、殆、久韵。楚辞天问止、殆韵;招魂止、里、久韵。十
章离、儿、疵、知、雌、知韵。楚辞少司命离、知韵。七章先、存韵。楚辞
远游存先、门韵;大招存、先韵。
十七章言、然韵。楚辞惜诵言、然韵。二十五章、六十五章远、反韵,
楚辞离骚、国殇、哀郢同。二章生、成、形、倾韵。楚辞天问营、成、倾韵。
三十七章静、定韵,楚辞大招同。三十七章、五十七章为、化韵,楚辞天问、
思美人同。六十八章武、怒、与、下韵。楚辞离骚武、怒韵。六十四章土、
下韵。楚辞以下、与、女、所、舞、予等字为韵。
二章居(处)、去韵。楚辞悲回风处、虑、曙、去韵。九章保、守、咎、
道韵。楚辞惜诵保、道韵。二十四章行、明、彰、长、行韵。楚辞天问长、
彰韵。二十二章明、彰、长韵。楚辞怀沙章、明韵。五十九章啬、服、德、
克、极、国韵。楚辞离骚极、服韵;天问、哀郢极、得韵;橘颂服、国韵。
六十五章贼、福、式、德韵。楚辞招魂食、得、极、贼韵。十五章客、释韵。
楚辞哀郢跖、客、薄、释韵。
由上所述,五千言与易韵同,与骚韵亦同。知声音之道,与时转移,
而如易如骚,以时考之,皆与老子相去不远。五千言者盖与易经同为中国古
代之二大哲学诗,老子为楚人,故又与楚声合。尚论世次,屈在老后。经文
中“兮”字数见,与骚韵殆无二致,五千言其楚声之元祖乎!
(其二)老子古韵之研究,宋吴棫已开其端,清顾炎武、江慎修以后,
其卓然成家者,以江晋三之老子韵读,姚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
记为最着。邓书惟于虞、侯二部之界限,分隶诸部之入声,有所发明;而于
古韵之综合研究,未遑及焉。江晋三以廿一部谐声表,姚文田以古韵廿八部,
于五千言之中,句求字索,使韵理日明,虽不无遗漏之处,而乖舛则甚少。
尤以江氏韵读,其分部与王念孙古韵谱同,学者取资焉。今试排比之如下(表
中数目字为老子章次):
江有诰廿一部 姚文田廿八部唐韵一之始母1事教辞有恃2(之、宵
合韵)治能尤8已保守咎道9(之、幽通韵)有始纪14道久殆16(之、
幽通韵)倍慈有19熙台孩20海止以鄙母20得惑式21改殆母道25(之、幽通韵)黑式式忒极28有止殆母32富志33右辞34饵止35止
殆久44有恃宰51始母母子母殆52事救52(之、幽通韵)起有57事
福57福伏极58持谋64国贼国福式式德65德力极68来谋73四之始
母1上有恃2上治能时尤8平有时宰10上始纪14上倍慈有19上哉熙台
20平海止以鄙母20上改殆母25上有之之殆海32上富志33去饵止35上止殆久44上始母母子子母殆52上起有57上事富57去母长59上
持谋64平始事64上来谋73平之(灰、咍)(案江氏廿一部入声之分配
与姚氏廿八部异,如之转入声职、德。幽转入声屋、沃。
宵转入声觉、药。侯转入声屋、烛。鱼转入声陌、麦、昔。支转入声
锡。脂、祭转入声质、术、栉、物、迄、月、没、曷、末、黠、?、屑、薛。)
二幽道道1腹目12首侯14(幽、侯合韵)笃复16久寿33(之、幽通
韵)笑道41(幽、宵通韵)牖道47畜育熟覆51老道已55(之、幽通
韵)啬啬服德德克克极国母久道59(之、幽通韵)奥宝保62十四○道道
1上保守咎道9上首后道有14上久寿33上牖道47上老道55上尤侯幽
(萧)三宵妙徼1十五爻妙徼1上萧宵、肴、豪四侯朴谷浊15誉侮17(侯、
鱼通韵)足属朴欲19主下26(侯、鱼通韵)辱谷谷足朴28朴朴欲37
琭玉39谷辱足偷渝隅41足辱44欲朴57垢主78十三侯偷渝隅40平
垢主78上侯(虞)五鱼居居去2平客释15恶若20去甫21恶处24居
主34(侯、鱼通韵)落石39户下47家余54下普54螫据搏固嗄55
土下64武怒与下63恶故73十二鱼︵与侯通︶居去2去去甫21下恶处
24去主下26上户下47上除芜芜余竿53平家余54平下普54平螫据
搏固作哑55去土下64上武怒与下68上恶故73去鱼、虞、模六歌和随
2阿何20随吹羸隳29平为为化37货多44为化57祸倚58货过为64十一麻和随2平义伪18去阿何20平随吹羸堕29平为化37平为化57平货过为64去歌、戈、麻七支离儿疵为雌知10(歌、支通韵)迹?策
解27雌溪溪离儿28(歌、支通韵)六支离儿疵儿雌知10平雌溪溪离儿
28平支齐八脂屈出5入死牝6夷希微诘一皦昧物14畏畏20物惚21惚
物21师资师资迷27味见既35(脂、元合韵)昧退类41爱费44屈拙
讷热45(脂、祭通韵)五齐死牝6上夷希微14平孩归遗20平大逝25
去师资师资迷27平害太35去昧既35去昧退类41去察缺58去脂、
微、齐、佳、皆九祭害太35裂发歇竭灭蹶39缺敝45拔脱辍54察缺58散乱末64(祭、元通韵)杀活害73契彻79 十元言然17大逝
远反25观然26还焉年30(元、真通韵)远反65言反78平怨怨善79九寒言然17平远返25上还焉年30平(年与真通)散乱64去远反65上怨怨善79去之、寒、桓、删、山十一文玄门1(文、真通韵)纷尘存
先4门根存勤6川邻15(文、真通韵)芸根16归遗昏闷20根君26臣
君26(文、真通韵)门勤52门纷尘56贫昏57闷醇58八文玄门1平
纷尘存先4平门根存勤6平先存7平川邻15平芸根16平沌昏闷20平根
君26平门勤52平门尘56平贫昏57闷醇58平谆、文、欣、魂、痕十
二真渊信8真信21平盈新直22(真、耕通韵。谦之案:此章江韵有误,
说见本文。)渊人36身亲44身真54亲人79七真渊仁信8平真信21
平臣宾均32平渊人36平身真54平鲜神神人60平亲人79平真、臻十
三耕名名1生成形倾2清生盈盈成15静命16冥精21争争22成生25
名臣宾均名32(耕、真通韵)静正37清宁灵盈生贞39成声形名成41
静正45静正57十青名名1平生成形倾2平清生盈盈成15平静命16上
冥精21平成生25平静定37上清宁灵盈生正39平成声形名成41平静
正45去名成47平生形成51平静正57去耕、清、青十四阳盲聋爽狂妨
12(阳、东通韵)状象恍14去常明常凶容公王16(阳、东通韵)恍象
21明彰功长22(阳、东通韵)行明彰功长行25(阳、东通韵)行重26(阳、东通韵)明强33象往35明刚强36行亡41亡病44藏亡44
明强光明殃常52乡长54常明祥强55勇广长67(阳、东通韵)强刚行
78祥王79十六庚盲聋爽狂妨12平状象恍14去常明16平恍象21去
明彰长22平行明彰功长行24平明强32平象往35上张强36平明强光
明殃常52平乡长54平常明祥强55平勇广长64上行兵69平强刚行78平祥王78平阳、唐、庚十五东通容15容从21邦丰54一东穷中5平
凶容公16平容从21平冲穷45平邦丰54平东、冬、钟、江十六中穷中
5冲穷45 十七蒸胜应73三登胜应73去蒸、登十八侵 二侵
侵、覃、盐十九谈 十七炎 谈、添咸、衔、严凡 入声一戠直得惑式22黑式式忒极28伏极58啬啬服德克极极国59贼福式式德65德力极68职、德 二月屈出5昧物14物惚21惚物21裂发歇竭灭蹶39缺弊
45屈拙讷热45拔脱辍54杀活害73契彻79物、迄、月、没、曷、末、
黠、?、屑、薛 三易迹?策解27锡 四?诘一14质、术、栉 五
昔客释15恶若20落石39客尺69陌、麦、昔 六屋朴谷浊15足属
朴欲19辱谷谷足朴欲37琭玉39谷辱足41足辱44欲足46欲朴57
屋、沃、烛、觉 七匊笃复16畜育熟覆51 八乐 药铎二十叶 九
合 缉、合、盍、叶帖、洽、狎、业、乏廿一缉
(其三)细绎江氏老子韵读,其大异于姚文田者,在于以五千言用韵
之文为准,而发明通韵与合韵之说。如四十一章谷、辱、足、偷、渝、隅同
属侯部,姚文田分谷、辱、足一韵(六屋入声),偷、渝、一韵(十三侯平
声),邓廷桢同。江氏则破除此种入声分配之谬,以谷、辱、足、偷、渝、
隅为一韵。此犹就同部者言之,若夫异部之通转,则非妙于审音者不能。如
六十七章勇、广、长为阳、东通韵,而姚文田邓廷桢则只广、长韵。二章事、
教、辞、有、恃为之、宵合韵,而姚文田、邓廷桢则只辞、有、恃韵。
至如六十四章散、乱、末之祭、元通韵,三十五章味、见、既之脂、
元合韵,则非妙达阴阳对转之理者所敢言、所能言矣。考老子通韵合韵之例,
江氏所发明者,以通韵言,如:
(一)之、幽通韵(九章、十六章、二十五章、五十二章、三十三章、
五十章、五十九章)。
(二)幽、宵通韵(四十一章)。
(三)侯、鱼通韵(二十六章、三十章、三十四章)。
(四)歌、支通韵(十章、二十八章)。
(五)脂、祭通韵(四十五章)。
(六)祭、元通韵(六十四章)。
(七)元、真通韵(三十章)。
(八)文、真通韵(一章、十五章、二十六章)。
(九)真、耕通韵(二十二章、三十二章)。
(十)阳、东通韵(十二章、十六章、二十二章、二十五章、二十六
章、六十七章)。
以合韵言,如:
(一)之、宵合韵(二章)。
(二)幽、侯合韵(十七章)。
(三)脂、元合韵(三十五章)。就中“之、幽通韵”“侯、鱼通韵”“脂、
祭通韵”“真、耕通韵”“文、真通韵”,皆为同列相比之近旁通转。惟“之、
幽”“侯、鱼”“脂、祭”为阴声与阴声之近旁转,“真、耕”“文、真”“阳、
东”则为阳声与阳声之近旁转。又“之、宵合韵”“幽、侯合韵”为阴声与
阴声之近旁合。次之,“元、真通韵”“幽、宵通韵”为次旁通转,但“元、
真”为阳声与阳声之次旁转,“幽、宵”为阴声与阴声之次旁转。“歌、支通
韵”为阴声与阴声之又次旁转,惟“祭、元通韵”为阴阳相对之次通转,“脂、
元合韵”为阴阳相对之又次对合。试本孔广森、章炳麟之说,为列图如上,
以资说明。
(其四)老子五千言,其疾徐长短,用韵体制各殊:有通篇用韵者;
有章首用韵,而中间或尾声不拘者;有间句助语自为唱叹,不在韵例者。此
盖哲学诗之体裁有所谓“自由押韵式”。就其用韵之格式言之,有与诗经绝
同者,如二十八章:
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歌、
支通韵)。
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之
部)。
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常德乃足,复归于朴(侯部)。
又如十章:
载营魄抱一,能无离?
专气致柔,能婴儿?
涤除玄览,能无疵?
爱人治国,能无为?天门开阖,能为雌?
明白四达,能无知(歌、支通韵)?
此一唱三叹,以声论声,即置之三百篇中,亦不知有何分别;然而终
不同者,则三百篇皆吟咏性情之作,而此则以说理竞长。所谓哲学诗之特点
乃在内容,内容有异而形式随之,此所以老子用韵体裁与诗有同有异,而与
易则无不同也。老子韵例韵表,旧有作者,如刘师培之老子韵表,见丙午国
粹学报,多妄说不可信。沅君之老子韵例初稿,见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
刊,而语焉不详。兹篇所列,都二十四则:
(一)一句一转韵例
名与身孰亲(真部)?身与货孰多(歌部)?得与亡孰病(阳部)?
是故甚爱必大费(脂部),多藏必厚亡(阳部)。知足不辱(侯部),知止不
殆,可以长久(之部)。(四十四章)
我无为而民自化(歌部),我好静而民自正(耕部),我无事而民自富
(之部),我无欲而民自朴(侯部)。(五十七章)
(二)二句一转韵
例不出户,知天下(鱼部);不窥牖,见天道(幽部)。(四十七章)其
政闷闷,其民醇醇(文部);其政察察,其民缺缺(祭部)。(五十八章)
(三)三句一转韵例
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子孙以祭祀不辍(祭部)。修之身,其德乃
真(真部);修之家,其德有余(鱼部)。(五十四章)勇于敢则杀,勇于不
敢则活,知此两者或利或害(祭部)。天之所恶,孰知其故(鱼部)?(七
十三章)
(四)四句一转韵例
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耕部),音声相和,前
后相随(歌部)。(二章)
古之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下(鱼
部)。是谓不争之德,是以用人之力,是谓配天之极(之部)。(六十八章)
(五)五句以上一转韵例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
难得之货令人行妨(阳、东通韵)。是以圣人为腹不为目(幽部),故去彼取
此(支部)。(十二章)
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知其母,又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
没身不殆(之部)。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阳部);开其兑,济其事,
终身不救(之、幽通韵)。见小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无遗
身殃,是谓袭常(阳部)。(五十二章)
(六)一章一韵
例持而盈之,不若其以。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室,莫之能守。
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之、幽通韵)。(九章)
治人、事天莫若式,夫唯式,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重积德,
则无不克,无不克,则莫知其极。莫知其极,可以有国;有国之母,可以长
久,是谓深根固蔕、长生久视之道(之、幽通韵)。(五十九章)
(七)一章数韵例
重为轻根,静为躁君(文部)。是以君子终日行,不离辎重(阳、东通
韵)。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元部)。如何万乘之主,以身轻天下(侯、鱼通
韵)?轻则失根,躁则失君(文部)。(二十六章)
大成若■,其用不弊(祭部);大盈若冲,其用不穷(中部)。大直若
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躁胜寒,静胜热(脂、祭通韵),清静以为天下
正(耕部)。(四十五章)
(八)二句间韵例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阳部)。(三十三章)
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出于无有,入于无间(元、真通韵)。
(四十三章)
(九)奇句偶韵例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
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耕部)。(三十九章)
古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鱼部)。(六十九
章)
(十)偶句奇韵
例企者不久,夸者不行,自见不明,自是不彰,自伐无功,自矜不长
(阳、东通韵)。(二十四章)道
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耕部)。(五十一章)
(十一)两韵互协例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鱼部),必有凶年(元部)。(三十章)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执无兵(阳部),仍无敌(支部)。(六十九章)
(十二)两韵句中互协例
孰能浊以止,静之徐清?孰能安以久(之部),动之徐生(耕部)?(十
五章)
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发;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
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侯王无以贞(耕部),而贵高将恐蹶(祭
部)。(三十九章)
(十三)两韵隔协例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弊则新(真、耕通韵),少则得,多则惑。
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之部)。(二十二章)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判,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之部),
治之于未○(元部)。(六十四章)
(十四)三韵互协例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祭部),解其忿和其光,同其尘(文部),
是谓玄同(阳、东通韵)。(五十六章)
(十五)四韵互协例俨兮其若客,涣(元部)兮若冰之将释(鱼部)。
敦兮其若朴,旷兮其若谷,混(谆部)兮其若浊(侯部)。(十五章)
(十六)句中韵例
希言自然(元部)。(二十三章)
正言若反(元部)。(七十八章)
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之部)。(四十四章)
(十七)首尾韵例
祸兮福之所倚(歌部),福兮祸之所伏(之部)。(五十八章)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真部)。善者不辩,辩者不善(元部)。知者不
博,博者不知(支部)。(八十一章)
(十八)句首韵例
善行无辙迹,善言无瑕■,善数不用筹策,善闭无关键而不可开,善
(元部)结无绳约而不可解(支部)。(二十七章)
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果而不得已,果(歌部)而勿强(阳、
东通韵)。(三十章)
(十九)首尾上下皆韵例
大道废,有仁义;智能出(脂部),有大伪(歌部)。(十八章)
(二十)韵上韵例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中部)。(五章)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之部)。(六十四章)
(二十一)双声为韵例
豫(鱼部)兮若冬涉川,犹(宵部)兮若畏四邻(文、真通韵)。(十
五章)
合抱之木(侯部),生于毫末(祭部)。(六十四章)
(二十二)叠字韵例
道可道,非常道(幽部);名可名,非常名(耕部)。(一章)
是以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耕部)。(七十一章)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侵部)。
(五十章)
(二十三)助字韵例
生之、畜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之部)。(十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为者败之,
执者失之(之、支通韵)。(二十九章)
故从事而道者,道德之。同于德者,德德之;同于失者,道失之(之
部)。(二十三章)
(二十四)助字不为韵例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阳部)。(四十一章)
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鱼部)。(二十四章)
由上所举韵例,有前人所认为无韵者,而实皆自然协韵。如以叠字为
韵,老子之例甚多也,而在诗、易中亦有旁证。诗如蒹葭各章从、从韵,葛
覃一二章覃、覃韵,抑五章玷、玷韵,生民三章林、林韵,载芟今、今韵,
褰裳一、二章狂、狂韵,何人斯五章行、行韵,巧言二章生、生韵,鸿雁三
章、抑九章、桑柔下章皆人、人为韵,绵七章门、门韵,荡二以下各章以七
“商”字为韵,东山各章以四“山”字为韵,雨无正五章、巧言五章、宾之
初筵一章皆言、言为韵,采薇四章、韩奕三章皆何、何为韵,韩奕四章、抑
十章之、之为韵,出车五章、巷伯七章、南山有台一、二、四、五章子、子
为韵。余如来来、国国、鼠鼠、女女、弟弟、醉醉、悠悠、乐乐,叠字为韵
者,尚不胜数。又以易经为例,颐彖传养、养韵,大壮彖传壮、壮韵,观六
三、九五、上九生、生、生韵,节初九、九二庭、庭韵,鼎六五、上九铉、
铉韵,贲彖传文、文韵,蛊彖辞,巽五九日、日韵,损象传时、时韵,小过
彖辞事、事韵,屯六二字、字韵,豫六三、困上六悔、悔韵,蒙上九寇、寇
韵,萃彖传聚、聚韵,旅六二、九二仆、仆韵,大有初九咎、咎韵。
由此知五千言以道、道为韵,名、名为韵,以仁、仁为韵,狗、狗为
韵者,又何足异?又以助字韵为例,易革象传之、志韵,鼎象传之、尤韵。
即谓诗经不协语助,实亦不然。
抑十章、韩奕四章皆以二“之”字为韵,载驰四章尤、思、之韵,小
戎二章期、之韵,园有桃一、二章哉、其、之、之、思、哉、其、之、之、
思韵。再以楚辞证之,离骚“心犹豫而狐疑,怀椒糈而要之”,“命灵氛为余
占之,孰信修而慕之”,天问之、谋、之韵,尤、之、期之韵,九章惜诵之、
尤、之韵,哀郢持、之韵,时、丘、之韵,思美人之、■、期韵,惜往日之、
疑、辞、之韵,九辩二“之”字、四“之”字韵。由此知五千言二“之”字
韵(七十四章),三“之”字韵(二十三章、六十六章、八十章),四“之”
字韵(十七章),五“之”字韵(四十九章),又何足异?惟老子为哲学诗,
其用韵较诗经为自由,则诚有之,若谓其手笔差异,文不拘韵,则不但不达
五千言铿锵之妙,且不足以语诸子之文矣。一九五五年三月一日朱谦之。
后记
(一)本书在选本方面,以唐易州龙兴观道德经碑本为主,次取敦煌
写本与遂州碑本参订。石本于御注、广明、景福以外,更参考楼正、邢玄、
庆阳、磻溪、高翿、赵孟俯诸本。钞本参考柰卷及室町时代钞本。刻本王本
除用明和宇惠本外,更参考道藏本、范应元引王本,与道藏宋张太守汇刻四
家注本。河上本除用宋刊本外,更参考道藏李道纯道德会元所用章句白本。
又如傅、范古本,夏竦古文四声韵所引古老子,及托名王羲之帖本等,均加
以批判的选用。
(二)本书在校勘方面,以严可均铁桥金石跋中老子唐本考异所校三
百四十九条为主,魏稼孙绩语堂碑录,或正严误,或补严阙,共四十三条,
次之。余如纪昀、毕沅、王昶、吴云之校老子,乃至罗振玉之道德经考异,
何士骥之古本道德经校刊,凡与碑本校勘工作有关者,无不尽力搜罗,务求
去伪存真,使道德经文字得以接近于本来面目。
(三)本书在训诂方面,所采旧注有王念孙、孙诒让、俞樾、洪颐烜、
刘师培、易顺鼎、马叙伦、陶鸿庆、奚侗、蒋锡昌、劳健、高亨、于省吾诸
家;间亦采取日本大田晴轩、武内义雄之说。案语则随文声叙,或出己见,
其中有特重声训之处,说本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
(四)本书在音韵方面,以江晋三老子韵读为主,偶有漏失,则以姚
文田之古音谐、邓廷桢之双砚斋笔记、李赓芸之炳烛编补之。若刘师培之老
子韵表,高本汉之老子韵考,及奚侗,陈柱之说老子古音,则多肊说,其合
者取之,不合者弃之。
(五)本书特重楚方言与老子之关系。如四十五章“躁胜寒”,据诗汝
坟释文“楚人名火曰燥”。五十五章“终日号而不嗄”,据庄子庚桑楚篇司马
彪注“楚人谓唬极无声曰嗄”。七十章“披褐怀玉”,据淮南子齐俗训注“楚
人谓袍为短褐大布”。此类之例,说详各章,阅者察之。
(六)本书初稿成时,承杨树达先生、任继愈先生校正全书数次,梁
启雄、王维诚二先生亦校正其一部分,得益良多。本书即根据诸先生提供之
宝贵意见,经数次修改而成。其中如仍有误谬之处,应由撰者自己负责。又
以杨树达先生贡献最大,且为其晚年最后之劳绩,应以此书为其纪念。一九
五七年三月朱谦之。
补遗
<<版本补遗>>
(一)道士索洞玄经写本敦煌残卷,见伯希和目录二五八四号(神田
喜一郎辑敦煌秘籍留真新编下册)。(二)敦煌六朝写本张道陵着老子想尔注
残卷(见一九五六年香港印本老子想尔注校笺图一至图廿六,存河上本第三
章“不见可欲”句下至第三十七章。
内容与遂州龙兴碑本略同,如第三章“不敢不为”,第七章二“尸”字,
第十五章“涣若冰将汋”,第十六章二“生”字,第二十章“我魄未兆”,第
二十四章“喘者不久”等,盖同属一版本系统者)。
<<版本补遗>>
(一)木村英一:老子之新研究(昭和三四年创文社版)。
补注
[[三章]]
使心不乱。
谦之案:据想尔注校笺:“淮南子道应训、蜀志秦宓传及易艮卦孔疏、
晋书吴隐之传、文选东京赋注所引此文,皆无‘民’,刘师培老子斠补谓唐
初避讳删去,今此六朝写本无‘民’字,可证刘说之非。”
虚其心。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虚”作“○”。据注文“虚去心中凶恶,道来
归之”,知本文亦作“虚”,“○”为误字。
[[七章]]
以其无私,故能成其私。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作“以其无尸,故能成其尸”,注:“不知长生
之道,身皆尸行耳,非道所行,悉尸行也。道人所以得仙寿者,不行尸行,
与俗别异,故能成其尸,令为仙士也。”此为神仙家言,可与后汉书方术传
相参证,非老子本文。
[[八章]]
夫唯。
谦之案:“夫唯”,发语词也。第十五章、第二十二章、第五十九章、
第七十章、第七十一章、第七十二章、第七十五章皆同,疑为楚语口气。
[[九章]]
持而盈之。
谦之案:管子白心篇:“持而满之,乃其殆也。名满于天下,不若其已
也。”此持满之戒与老子同。
[[十四章]]
在上不曒,在下不昧。
谦之案:“曒”,敦煌丙本作“皎”。“昧”,遂州本、敦煌出道士索洞玄
经写本及想尔注本均作“忽”。案“昧”音密,与“曒”为韵,作“忽”则
无韵。
[[二十章]]
唯之与阿。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阿”作“何”。又据唐文播:巴黎所藏敦煌老
子写卷斠记,知伯希和目二三二九号古写卷亦作“何”。“何”皆“阿”之误。
若享太牢。
谦之案:“享”字,敦煌道士索洞玄经写本及老子想尔注本均作“亨”,
经典释文亦作“亨”,“亨”字是故书。
乘乘无所归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作“鬿无所归”,“鬿”字当为遂州本“魁”之
别构,盖本“儡”字,音近而误。
俗人昭昭。
谦之案:经典释文:“昭,一本作照。”今敦煌道士索洞玄经写本及老
子想尔注本均作“照”。
[[二十一章]]
孔德之容。
谦之案:王弼注:“孔,空也。唯以空为德,然后乃能动作从道。”又
后汉书冯衍传注:“孔之为言空也。”此以形容大德,虚心无物,无所不包也。
谦旧校以“盛德”解“孔德”,意有未尽,当以此为正。
[[二十四章]]
企者不久,夸者不行。
谦之案:此二句敦煌道士索洞玄经写本与老子想尔注本亦作“喘者不
久,跨者不行”,与馆本、遂州本同。又下文“自伐无功”作“自饶无功”,
“余食赘行”作“余食餟行”,亦均与馆本、遂州本同。
[[二十八章]]
为天下蹊。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蹊”作“奚”,与敦煌丁本同。
[[三十五章]]
安平太,乐与饵,过客止。
谦之案:老子想尔注本作“安平大乐,与珥过客止”,以“太”作“大”,
以“乐”字断句,注:“如此之治,甚大乐也。”盖不知“安平太”为并列语。
[[五十一章]]
德畜之。
谦之案:“畜之”即“蓄之”。说文:“畜,田畜也。”段玉裁曰:“田畜,
谓力田之蓄积也。”畜之犹相积相压之义。一九六二年十二月朱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