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語類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五
朱子二
論自注書
總論
傅至叔言:「伊洛諸公文字,說得不恁分曉,至先生而後大明。」先生曰:「他一時間都是英才,故撥著便轉,便只須恁地說。然某於文字,卻只是依本分解注。大抵前聖說話,雖後面便生一箇聖人,有未必盡曉他說者。蓋他那前聖,是一時間或因事而言,或主一見而立此說。後來人卻未見他當時之事,故不解得一一與之合。且如伊川解經,是據他一時所見道理恁地說,未必便是聖經本旨。要之,他那箇說,卻亦是好說。且如易之『元亨利貞』,本來只是大亨而利於正。雖有亨,若不正,則那亨亦使不得了。當時文王之意,祇是為卜筮設,故祇有『元亨』,更無有不元亨;祇有『利貞』,更無不利貞。後來夫子於彖既以『元亨利貞』為四德,又於文言復以為言,故後人祇以為四德,更不做『大亨利貞』說了。易只是為卜筮而作,故周禮分明言太卜掌三易:連山歸藏周易。古人於卜筮之官立之,凡數人。秦去古未遠,故周易亦以卜筮得不焚。今人纔說易是卜筮之書,便以為辱累了易;見夫子說許多道理,便以為易只是說道理。殊不知其言『吉凶悔吝』皆有理,而其教人之意無不在也。夫子見文王所謂『元亨利貞』者,把來作四箇說,道理亦自好,故恁地說,但文王當時未有此意。今若以『元者善之長,亨者嘉之會,利者義之和,貞者事之幹』,與來卜筮者言,豈不大糊塗了他!要之,文王者自不妨孔子之說,孔子者自不害文王之說。然孔子卻不是曉文王意不得,但他又自要說一樣道理也。」道夫。
某釋經,每下一字,直是稱等輕重,方敢寫出!方子。
某解書,如訓詁一二字等處,多有不必解處,只是解書之法如此;亦要教人知得,看文字不可忽略。賀孫。
某所改經文字者,必有意,不是輕改,當觀所以改之之意。節。
每常解文字,諸先生有多少好說話,有時不敢載者,蓋他本文未有這般意思在。道夫。
問:「先生解經,有異於程子說者,如何?」曰:「程子說,或一句自有兩三說,其間必有一說是,兩說不是。理一而已,安有兩三說皆是之理!蓋其說或後嘗改之,今所以與之異者,安知不曾經他改來?蓋一章而眾說叢然,若不平心明目,自有主張斷入一說,則必無眾說皆是之理。」大雅。
方伯謨勸先生少著書。曰:「在世間喫了飯後,全不做得些子事,無道理。」伯謨曰:「但發大綱。」曰:「那箇毫釐不到,便有差錯,如何可但發大綱!」
小學之書
問:「小學云:『德崇業廣。』」曰:「德是得之於心,業是見之於事。」燾。
問小學「舞勺舞象」。曰:「勺是周公樂,象是武王樂。」曰:「注:『勺,籥也。』是如何?」曰:「而今也都見不得。」淳。
問:「『衣不帛襦*』,恐太溫,傷陰氣也。」曰:「是如此。今醫家亦說小兒子不要太煖。內則亦是小兒不要著好物事。」璘。
問:「小學舉內則篇『四十始仕,方物出謀、發慮。』先生注云:『方物出謀,則謀不過物;方物發慮,則慮不過物。』請問『不過物』之義?」曰:「方物謀慮,大概只是隨事謀慮。」植。
「方物出謀、發慮。」方,猶對也。只是比並那物,如窮理一般也。淳。
「和之所問小學『方物』之義,乃是第二條。莫只且看到此,某意要識得下面許多事。」和之因問「五御」中「逐水曲」及「過君表」等處。先生既答,曰:「而今便治禮記者,他也不看。蓋是他將這箇不干我事,無用處,便且鹵莽讀過了。」和之云:「後當如先生所教,且將那頭放輕。」曰:「便放輕,也不得。須是見得這頭有滋味時,那頭自輕。」時舉。
問:「小學立教篇,大司徒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後面『八刑糾萬民』,卻無不友之刑,雖有不弟之刑。又注云:『不敬師長。』如何?」曰:「也不須恁地看。且看古之聖人教人之法如何,而今全無這箇。且『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師』,作之君,便是作之師。」倪。
楊尹叔問:「『嚴威儼恪,非所以事親也』,注『恪』為『恭敬』,如何?」曰:「恭敬較寬,便都包許多,解『恪』字亦未盡。恪,是恭敬中朴實緊切處,今且恁地解。若就恭敬說,則恭敬又別。恭主容,敬主事,如『居處恭,執事敬』之類。」安卿問:「恪非所以事親,只是有嚴意否?」曰:「太莊、太嚴厲了。」宇。
問:「小學明倫一篇,見得盡是節文事親之實。」曰:「其中極有難行處。」曰:「愛敬與倪為一,自無難行。」曰:「此便是愛敬尺度。須是把他去量度,方見得愛敬。」倪。
葉兄問小學君、師、父三節。曰:「劉表遣韓嵩至京師。嵩曰:『嵩至京師,天子假嵩一職,則成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耳。在君為君,不復為將軍死也。』便是此意。」卓。
問林兄:「看小學如何?」林舉小學「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先生曰:「人既自有這良能、良知了,聖賢又恁地說,直要人尋教親切。『父慈而教,子孝而箴』,看我是能恁地不恁地?小學所說,教人逐一去上面尋許多道理。到著大學,亦只是這道理。又教人看得就切實如此,不是胡亂恁地說去。」子蒙。
問:「『疑事毋質』,經文只說『疑事』,而小學注云『毋得成言之』,何也?」曰:「『質,成也』,『成言之』,皆古注文。謂彼此俱疑,不要將己意斷了。」問:「『直而勿有』,亦只是上意否?」曰:「是從上文來,都是教人謙退遜讓。」賀孫。
問:「小學實明倫篇,何以無朋友一條?」曰:「當時是眾編類來,偶無此爾。」淳。
安卿問:「曲禮『外言不入於閫,內言不出於閫』一段甚切,何故不編入小學?」曰:「此樣處,漏落也多。」又曰:「小學多說那恭敬處,少說那防禁處。」義剛。
近思錄
修身大法,小學備矣;義理精微,近思錄詳之。閎祖。
近思錄好看。四子,六經之階梯;近思錄,四子之階梯。淳。
近思錄逐篇綱目:(一)道體;(二)為學大要;(三)格物窮理;(四)存養;(五)改過遷善,克己復禮;(六)齊家之道;(七)出處、進退、辭受之義;(八)治國、平天下之道;(九)制度;(十)君子處事之方;(十一)教學之道;(十二)改過及人心疵病;(十三)異端之學;(十四)聖賢氣象。振。
近思錄大率所錄雜,逐卷不可以一事名。如第十卷,亦不可以事君目之,以其有「人教小童」在一段。揚。
近思錄一書,無不切人身、救人病者。壽昌。
鄭言:「近思錄中語,甚有切身處。」曰:「聖賢說得語言平,如中庸大學論語孟子,皆平易。近思錄是近來人說話,便較切。」賀孫。卓同。
或問近思錄。曰:「且熟看大學了,即讀語孟。近思錄又難看。」賀孫。
近思錄首卷難看。某所以與伯恭商量,教他做數語以載於後,正謂此也。若只讀此,則道理孤單,如頓兵堅城之下;卻不如語孟只是平鋪說去,可以游心。道夫。
看近思錄,若於第一卷未曉得,且從第二、第三卷看起。久久後看第一卷,則漸曉得。過。
問蜚卿:「近思錄看得如何?」曰:「所疑甚多。」曰:「今猝乍看這文字,也是難。有時前面恁地說,後面又不是恁地;這裏說得如此,那裏又卻不如此。子細看來看去,卻自中間有箇路陌。推尋通得四五十條後,又卻只是一箇道理。伊川云:『窮理豈是一日窮得盡!窮得多後,道理自通徹。』」驤。
因論近思錄,曰:「不當編易傳所載。」問:「如何?」曰:「公須自見。」意謂易傳已自成書。文蔚。
因說近思續錄,曰:「如今書已儘多了。更有,卻看不辦。」。
論語或問
張仁叟問論語或問。曰:「是五十年前文字,與今說不類。當時欲修,後來精力衰,那箇工夫大,後掉了。」節。
先生說論語或問不須看。請問,曰:「支離。」泳。
孟子要指
先生因編孟子要指云:「孟子若讀得無統,也是費力。某從十七八歲讀至二十歲,只逐句去理會,更不通透。二十歲已後,方知不可恁地讀。元來許多長段,都自首尾相照管,脈絡相貫串,只恁地熟讀,自見得意思。從此看孟子,覺得意思極通快,亦因悟作文之法。如孟子當時固不是要作文,只言語說出來首尾相應,脈絡相貫,自是合著如此。」又曰:「某當初讀『自暴自棄』章,只恁地鶻突讀去。伊川易傳云『拒之以不信,絕之以不為』,當初也匹似閑看過。後因在舟中偶思量此,將孟子上下文看,乃始通串,方始說得是如此,亦溫故知新之意。」又曰:「看文字,不可恁地看過便道了。須是時復玩味,庶幾忽然感悟,到得義理與踐履處融會,方是自得。這箇意思,與尋常思索而得,意思不同。」賀孫。
問:「孟子首章,是先剖判箇天理人欲,令人曉得,其托始之意甚明。若先生所編要略,卻是要從源頭說來,所以不同。」曰:「某向時編此書,今看來亦不必。只孟子便直恁分曉示人,自是好了。」時舉曰:「孟子前面多是分明說與時君。且如章首說『上下交征利』,其害便至於『不奪不饜』;說仁義,便云未有遺其親,後其君;次章說賢者便有此樂,不賢者便不能有此樂。都是一反一正,言其效驗如此,亦欲人君少知恐懼之意耳。」曰:「也不是要人君知恐懼,但其效自必至此。孟子之書,明白親切,無甚可疑者。只要日日熟讀,須教他在吾肚中轉作千百回,便自然純熟。某當初看時,要逐句去看他,便但覺得意思促迫;到後來放寬看,卻有條理。然此書不特是義理精明,又且是甚次第底文章。某因熟讀後便見,自此也知作文之法。」時舉。
敬之問:「看要略,見先生所說孟子,皆歸之仁義。如說『性、反』,以後諸處皆然。」曰:「是他見得這道理通透,見得裏面本來都無別物事,只有箇仁義。到得說將出,都離這箇不得,不是要安排如此。道也是離這仁義不得,舍仁義不足以見道。如造化只是箇陰陽,捨陰陽不足以明造化。」問:「古人似各有所主:如曾子只守箇忠恕,子思只守箇誠,孟子只守箇仁義,其實皆一理也。」曰:「也不是他安排要如此,是他見得道理做出都是這箇,說出也只是這箇,只各就地頭說,不是把定這箇將來做。如堯舜是多少道理!到得後來衣缽之傳,只說『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緊要在上三句,說會如此,方得箇中,方得箇恰好。這也到這地頭當說中,便說箇中。聖賢言語,初不是著意安排,只遇著這字,便說出這字也。」賀孫。
因整要略,謂:「孟子發明許多道理都盡,自此外更無別法。思惟這箇,先從性看。看得這箇物事破了,然後看入裏面去,終不甚費力。要知雖有此數十條,是古人已說過,不得不與他理會。到得做工夫時,卻不用得許多。難得勇猛底人,直截便做去。」賀孫。
敬之問要指不取「杞柳」一章。曰:「此章自分曉,更無可玩索,不用入亦可。卻是『生之謂性』一段難曉,說得來反恐鶻突,故不編入。」賀孫。
中庸集略
大凡文字,上古聖賢說底便不差。到得周程張邵們說得亦不差,其他門人便多病。某初要節一本中庸集略,更下手不得。其間或有一節說得好,第二節便差底;又有說得似好,而又說從別處去底。然而看得他們說多,卻覺煞得力。義剛。
仁說
仁說只說得前一截好。閎祖。
問「仁者天地生物之心」。曰:「天地之心,只是箇生。凡物皆是生,方有此物。如草木之萌芽,枝葉條榦,皆是生方有之。人物所以生生不窮者,以其生也。才不生,便乾枯殺了。這箇是統論一箇仁之體。其中又自有節目界限,如義禮智,又自有細分處也。」問「偏言則一事,專言則包四者」。曰:「以專言言之,則一者包四者;以偏言言之,則四者不離乎一者。」僩。
問:「先生仁說,說『存此』者也,『不失此』者也。如說『行此』,則仁在其中,非仁也。」曰:「謂之仁固不可,謂之非仁則只得恁地說。如孟子便去解這『仁』字,孔子卻不恁地。」節。
敬齋箴
問「持敬」與「克己」工夫。曰:「敬是涵養操持不走作,克己則和根打併了,教他盡淨。」問敬齋箴。曰:「此是敬之目,說有許多地頭去處。」僩。
「守口如瓶」,是言語不亂出;「防意如城」,是恐為外所誘。道夫。
「守口如瓶」,不妄出也;「防意如城」,閑邪之入也。「蟻封」,乃小巷屈曲之地,是「折旋中矩」,不妄動也。敬仲。
「『周旋中規,折旋中矩。』周旋,是直去卻回來,其回轉處欲其圓,如中規也;折旋,是直去了,復橫去,如曲尺相似,其橫轉處欲其方,如中矩也。」又問敬齋箴「蟻封」。曰:「蟻垤也,北方謂之『蟻樓』,如小山子,乃蟻穴地,其泥墳起如丘垤,中間屈曲如小巷道。古語云:『乘馬折旋於蟻封之間。』言蟻封之間,巷路屈曲狹小,而能乘馬折旋於其間,不失其馳驟之節,所以為難也。『鸛鳴于垤』,垤,即蟻封也。天陰雨下,則蟻出,故鸛鳴于垤,以俟蟻之出,而喙食之也。王荊公初解垤為自然之丘,不信蟻封之說,後過北方親見有之,遂改其說。」僩。
問「主一」。曰:「心只要主一,不可容兩事。一件事了,更加一件,便是貳;一件事了,更加兩件,便是參。『勿貳以二,勿參以三』,是不要二三;『不東以西,不南以北』,是不要走作。」淳。
問「『勿貳以二,勿參以三;不東以西,不南以北』,如何分別?」曰:「都只是形容箇敬。敬須主一。初來有一箇事,又添一箇,便是來貳他成兩箇;元有一箇,又添兩箇,便是來參他成三箇。『不東以西,不南以北。』只一心做東去,又要做西去;做南去,又要做北去,皆是不主一。上面說箇心不二三,下面說箇心不走作。」宇。
或問:「敬齋箴後面少些從容不迫之意,欲先生添數句。」曰:「如何解迫切!今未曾下手在,便要從容不迫,卻無此理。除非那人做工夫大段嚴迫,然後勸他勿迫切。如人相殺,未曾交鋒,便要引退。今未曾做工夫在,便要開後門。然亦不解迫切,只是不曾做,做著時不患其迫切,某但常覺得緩寬底意思多耳。」李曰:「先生猶如此說,學者當如何也!」僩。
六君子贊
「勇撤皋比」,說講易事。閎祖。
通鑑綱目
說編通鑑綱目,尚未成文字。因言:「伯恭大事記忒藏頭亢腦,如摶謎相以。又,解題之類亦大多。」
問:「『正統』之說,自三代以下,如漢唐亦未純乎正統,乃變中之正者;如秦西晉隋,則統而不正者;如蜀東晉,則正而不統者。」曰:「何必恁地論!只天下為一,諸侯朝覲獄訟皆歸,便是得正統。其有正不正,又是隨他做,如何恁地論!有始不得正統,而後方得者,是正統之始;有始得正統,而後不得者,是正統之餘。如秦初猶未得正統,及始皇并天下,方始得正統。晉初亦未得正統,自泰康以後,方始得正統。隋初亦未得正統,自滅陳後,方得正統。如本朝至太宗并了太原,方是得正統。又有無統時:如三國南北五代,皆天下分裂,不能相君臣,皆不得正統。義剛錄作:「此時便是無統。」某嘗作通鑑綱目,有『無統』之說。此書今未及修,後之君子必有取焉。溫公只要編年號相續,此等處,須把一箇書『帝』、書『崩』,而餘書『主』、書『殂』。既不是他臣子,又不是他史官,只如旁人立看一般,何故作此尊奉之態?此等處,合只書甲子,而附注年號於其下,如魏黃初幾年,蜀章武幾年,吳青龍幾年之類,方為是。」又問:「南軒謂漢後當以蜀漢年號繼之,此說如何?」曰:「如此亦得。他亦以蜀漢是正統之餘,如東晉,亦是正統之餘也。」問:「東周如何?」曰:「必竟周是天子。」問:「唐後來多藩鎮割據,義剛錄云:「唐末天子不能有其土地,亦可謂正統之餘否?」則如何?」曰:「唐之天下甚闊,所不服者,只河北數鎮之地而已。」義剛錄云:「安得謂不能有其土地!」淳。義剛同。
溫公通鑑以魏為主,故書「蜀丞相亮寇」何地,從魏志也,其理都錯。某所作綱目以蜀為主。後劉聰石勒諸人,皆晉之故臣,故東晉以君臨之。至宋後魏諸國,則兩朝平書之,不主一邊。年號只書甲子。
問綱目主意。曰:「主在正統。」問:「何以主在正統?」曰:「三國當以蜀漢為正,而溫公乃云,某年某月『諸葛亮入寇』,是冠履倒置,何以示訓?緣此遂欲起意成書。推此意,修正處極多。若成書,當亦不下通鑑許多文字。但恐精力不逮,未必能成耳。若度不能成,則須焚之。」大雅。
問:「宋齊梁陳正統如何書?」曰:「自古亦有無統時。如周亡之後,秦未帝之前,自是無所統屬底道理。南北亦只是並書。」又問:「東晉如何書?」曰:「宋齊如何比得東晉!」又問:「三國如何書?」曰:「以蜀為正。蜀亡之後,無多年便是西晉。中國亦權以魏為正。」又問:「後唐亦可以繼唐否?」曰:「如何繼得!」賜。
綱目於無正統處,並書之,不相主客。通鑑於無統處,須立一箇為主。某又參取史法之善者:如權臣擅命,多書以某人為某王某公。范曄卻書「曹操自立為『魏公』」。綱目亦用此例。方子。
問:「武后擅唐,則可書云:『帝在房陵。』呂氏在漢,所謂『少帝』者,又非惠帝子,則宜何書?」曰:「彼謂『非惠帝子』者,乃漢之大臣不欲當弒逆之名耳。既云『後宮美人子』,則是明其非正嫡元子耳。」大雅。
或問武后之禍。曰:「前輩云,當廢武后所出,別立太宗子孫。」曰:「此論固善。但當時宗室為武后殺盡,存者皆愚暗,豈可恃?」因說:「通鑑提綱例:凡逆臣之死,皆書曰『死』。至狄仁傑,則甚疑之。李氏之復,雖出仁傑,然畢竟是死於周之大臣。不柰何,也教相隨入死例,書云,某年月日狄仁傑死也。」大雅。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六
朱子三
外任
同安主簿
主簿就職內大有事,縣中許多簿書皆當管。某向為同安簿,許多賦稅出入之簿,逐日點對僉押,以免吏人作弊。時某人為泉倅,簿書皆過其目。後歸鄉與說及,亦懵不知。他是極子細官人,是時亦只恁呈過。賀孫。
因說「慢令致期謂之賊」,曰:「昔在同安作簿時,每點追稅,必先期曉示。只以一幅紙截作三片,作小榜遍貼云,本廳取幾日點追甚鄉分稅,仰人戶鄉司主人頭知委。只如此,到限日近時,納者紛紛。然此只是一箇信而已。如或違限遭點,定斷不恕,所以人怕。」時舉。
初任同安主簿,縣牒委補試。喚吏人問例。云:「預榜曉示,令其具檢頗多。」即諭以不要如此,只用一幅紙寫數榜,但云縣學某月某日補試,各請知悉。臨期吏覆云:「例當展日。」又諭以「斷不展日」!過。
問:「奏狀還借用縣印否?」曰:「豈惟縣印?縣尉印亦可借。蓋是專達與給納官司及有兵刑處,朝廷皆給印。今之官司合用印處,緣兵火散失,多用舊印。要去朝廷請印,又須要錢,所以官司且只苟簡過了。某在同安作簿,去州請印。當時有箇指揮使,并一道家印,緣胥吏得錢方給。某戲謂,要做箇軍員與道士,亦不能得!又見崇安縣丞用淮西漕使印。」人傑。
南康
因說賑濟,曰:「平居須是修陂塘始得。到得旱了賑濟,委無良策。然下手得早,亦得便宜。在南康時,才見旱,便刷錢物,庫中得三萬來貫,準擬糴米,添支官兵。卻去上供錢內借三萬貫糴米賑糶。早時糴得,卻糶錢還官中解發,是以不闕事。舊來截住客舡,糴三分米。至於客舡不來,某見官中及上戶自有米,遂出榜放客船米自便,不糴客舡米。又且米價不甚貴。」又曰:「悔一件事:南康煞有常平米,是庚寅辛卯年大旱時糴,米價甚貴。在法不得減元價,遂不曾糶。當時只好糶了,上章待罪,且得為更新米一番。亦緣當時自有米,所以不動。此米久之為南康官吏之害。」璘。
某在南康時,民有訟坐家逃移者,是身只在家,而託言逃移不納稅。又有訟望鄉復業者,是身不回鄉,而寄狀管業也。淳。
道夫言:「察院黃公鍰,字用和。剛正,人素畏憚。其族有縱惡馬踏人者,公治之急。其人避之惟謹,公則斬其馬足以謝所傷。」先生曰:「某南康臨罷,有躍馬於市者,踏了一小兒將死。某時在學中,令送軍院,次日以屬知錄。晚過廨舍,知錄云:『早上所喻,已栲治如法。』某既而不能無疑,回至軍院,則其人冠屨儼然,初未嘗經栲掠也!遂將吏人并犯者訊。次日,吏人杖脊勒罷,偶一相識云:『此是人家子弟,何苦辱之?』某曰:『人命所係,豈可寬弛!若云子弟得躍馬踏人,則後日將有甚於此者矣。況州郡乃朝廷行法之地,保佑善良,抑挫豪橫,乃其職也。縱而不問,其可得耶!』後某罷,諸公相餞於白鹿,某為極口說西銘『民吾同胞,物吾與也』一段。今人為秀才者,便主張秀才;為武官者,便主張武官;為子弟者,便主張子弟;其所陷溺一至於此!」賀孫聞之先生云:「因出謁回,即使吏杖之譙樓下,方始交割。」道夫。人傑錄云:「因說劉子澄好言家世,曰:『某在南康時,有一子弟騎馬損人家小兒,某訊而禁之,子澄以為不然。某因講西銘「凡天下疲癃殘疾,惸獨鰥寡,吾兄弟顛連而無告者也」。君子之為政,且要主張這一等人,遂痛責之。』大概人不可有偏倚處。」
法:鄰縣有事於鄰州,只是牒上。今卻小郡與鄰大郡便申狀,非是。蓋雖是大郡,卻都只是列郡,只合使牒。某在南康時,吏人欲申隆興。又,建康除了安撫,亦只是列郡,某都是使牒。吏初皇懼,某與之云:「有法,不妨只如此去。」揚。
總論作郡
因論常平倉,曰:「某自點二州,知常平之弊如此,更不敢理會。看南康自有五六萬石,漳州亦六七萬石,盡是浮埃空殼,如何敢挑動!這一件事,不知做甚麼合殺?某在浙東嘗奏云,常平倉與省倉不可相連,須是東西置立,令兩倉相去遠方可。每常官吏檢點省倉,則掛省倉某號牌子;檢點常平倉,則掛常平倉牌子。只是一箇倉,互相遮瞞!令所在常平倉,都教司法管,此最不是。少間太守要侵支,司法如何敢拗他!通判雖管常平,而其職實管於司法。又,所在通判,大率避嫌不敢與知州爭事,韓文公所謂『例以嫌不可否事者也』。且如經、總制錢、牙契錢、倍契錢之類,盡被知州瞞朝廷奪去,更不敢爭。」僩。
與陳尉說治盜事,因曰:「凡事,須子細體察,思量到人所思量不到處,防備到人所防備不到處,方得無事。」又曰:「凡事,須是小心寅畏,若恁地粗心駕去,不得。」又曰:「某嘗作郡來。每見有賊發,則惕然皇恐!便思自家是長民之官,所以致此是何由?遂百種為收捉。捉得,便自歡喜;不捉得,則終夜皇恐!」賀孫。
因說鄭惠叔愛惜官錢,云:「某見人將官錢胡使,為之痛心!兩為守,皆承弊政之後,其所用官錢,並無分明。凡所送遺,並無定例,但隨意所向為厚薄。問胥輩,皆云:『有時這般官員過往,或十千,或五千。後番或是這樣,又全不送,白休了。』某遂云:『如此不得。朝廷有箇公庫在這裏,若過往官員,當隨其高下多少與之,乃是公道,豈可把為自家私恩!』於是立為定例,看甚麼官員過此,便用甚麼例送與之,卻得公溥。後來至於凡入廣諸小官,如簿、尉之屬,箇箇有五千之助,覺得意思儘好。」賀孫。
馬子嚴莊甫見先生言:「近有人作假書請託公事者。」先生曰:「收假書,而不見下書之人,非善處事者。舊見吳提刑逵公路當官,凡下書者,須令當廳投下;卻將書於背處觀之,觀畢方發付其人,令等回書。前輩處事,詳密如此。又,某當官時,有人將書來者,亦有法以待之,須是留其人喫湯,當面拆書,若無他,方令其去。」人傑。
問:「今之神祠,無義理者極多。若當官處,於極無義理之神祠,雖係敕額,凡祈禱之類不往,可否?」曰:「某當官所至,須理會一番。如儀案所具合祈禱神示,有無義理者,使人可也。」人傑。
浙東
「而今救荒甚可笑。自古救荒只有兩說:第一是感召和氣,以致豐穰;其次只有儲蓄之計。若待他飢時理會,更有何策?東邊遣使去賑濟,西邊遣使去賑濟,只討得逐州幾箇紫綾冊子來,某處已如何措置,某處已如何經畫,元無實惠及民。」或問:「先生向來救荒如何。」曰:「亦只是討得紫綾冊子,更有何策!」自修。
賑濟無奇策,不如講水利。到賑濟時成甚事!向在浙東,疑山陰會稽二縣刷飢餓人少,通判鄭南再三云數實。及子細,刷起三倍!可學。
紹興時去得遲,已無擘畫,只依常行,先差一通判抄劄城下兩縣飢民。其人不留意,只抄得四萬來人。外縣卻抄得多,遂欲治之而不曾,卻託石天民重抄得八萬人。是時已遲。天民云:「甚易。只關集大保長盡在一寺,令供出人之貧者。大保長無有不知,數日便辨。卻分作數等賑濟賑糶。其初令畫地圖,量道里遠近,就僧寺或莊宇置糶米所。於門首立木,關防再入之人。」璘。
先生語次,問浙東旱。可學云:「浙東民戶歌先生之德。」先生曰:「向時到部,州縣有措置,亦賴朝廷應副得以效力,已自有名無實者多。」因曰:「向時浙東先措置,分戶高下出米,不知有米無米不同。有徐木者獻策,須是逐鄉使相推排有米者。時以事逼不曾行。今若行之一縣,甚易。大抵今時做事,在州郡已難,在監司尤難,以地闊遠,動成文具。惟縣令於民親,行之為易。計米之有無,而委鄉之聰明誠信者處之;聰明者人不能欺,誠信者人不忍欺。若昏懦之人,為之所紿;譎詐之士,則務欲容,於此大不可。」可學。
浙東之病,如和買之害,酒坊之害,置酒坊者,做不起破家,做得起害民。如鹽倉之害,如溫州有數處鹽倉,置官吏甚多,而一歲所買不過數十斤,自可省罷。更欲白之朝。出鹽之地,納白戶鹽,卻令過私鹽。升卿。
某向在浙東,吏人押安撫司牒,既僉名押字;至紹興府牒,吏亦請僉名,某當時只押字去。聞王仲行有語,此伊川所謂「只第一件便做不得」者。如南康舊來有文字到建康,皆用申狀,某以為不然。是時陳福公作留守,只牒建康僉廳;若作前宰執,只當直牒也。如南康有文字到鄰路監司,亦只合備牒。其諸縣與鄰州用牒,卻有著令。德明。
因論監司巡歷受折送,曰:「近法,自上任許一次受。」直卿曰:「看亦只可量受。」曰:「某在浙東,都不曾受。」道夫。
「建陽簿權縣。有婦人,夫無以贍,父母欲取以歸。事到官,簿斷聽離。致道深以為不然,謂夫婦之義,豈可以貧而相棄?官司又豈可遂從其請?」曰:「這般事都就一邊看不得。若是夫不才,不能育其妻,妻無以自給,又柰何?這似不可拘以大義。只怕妻之欲離其夫,別有曲折,不可不根究。」直卿云:「其兄任某處,有繼母與父不恤前妻之子。其子數人貧窶不能自活,哀鳴於有司。有司以名分不便,只得安慰而遣之,竟無如之何。」曰:「不然。這般所在,當以官法治之。也須追出後母責戒勵,若更離間前妻之子,不存活他,定須痛治。」因云,程先生謂「舜不告而娶」,舜雖不告,堯嘗告之矣。堯之告之也,以王法治之而已。因云:「昔為浙東倉時,紹興有繼母與夫之表弟通,遂為接腳夫,擅用其家業,恣意破蕩。其子不甘,來訴。初以其名分不便,卻之。後趕至數十里外,其情甚切,遂與受理,委楊敬仲。敬仲深以為子訴母不便。某告之曰:『曾與其父思量否?其父身死,其妻輒棄背與人私通,而敗其家業。其罪至此,官司若不與根治,則其父得不銜冤於地下乎!今官司只得且把他兒子頓在一邊。』渠當時亦以為然。某後去官,想成休了。初追之急,其接腳夫即赴井,其有罪蓋不可掩。」賀孫。
漳州
郡中元自出公牒,延郡士黃知錄樵施允壽石洪慶李唐咨林易簡楊士訓及淳與永嘉徐寓八人入學,而張教授與舊職事沮格。至是先生下學,僚屬又有乞留舊有官學正,有司只得守法,言者不止。先生變色厲詞曰:「郡守以承流宣化為職,不以簿書財計獄訟為事。某初到此,未知人物賢否,風俗厚薄。今已九月矣,方知得學校底裏,遂欲留意學校。所以採訪鄉評物論,延請黃知錄,以其有恬退之節,欲得表率諸生。又延請前輩士人同為之表率,欲使邦人士子識些向背,稍知為善之方,與一邦之人共趨士君子之域,以體朝廷教養作成之意。不謂作之無應,弄得來沒合殺。教授受朝廷之命,分教一邦,其責任不為不重,合當自行規矩。而今卻容許多無行之人、爭訟職事人在學,枉請官錢,都不成學校!士人先要識箇廉退之節。禮義廉恥,是謂四維。若寡廉鮮恥,雖能文要何用!某雖不肖,深為諸君恥之!」淳。寓錄少異。
詣學,學官以例講書。歸謂諸生曰:「且須看他古人道理意思如何。今卻只做得一篇文字讀了,望他古人道理意思處,都不曾見。」道夫。
先生熟聞知錄趙師虙之為人,試之政事,又得其實,遂首舉之,其詞曰:「履行深醇,持心明恕。」聞者莫不心服。道夫。
「聞先生禁漳民禮佛朝嶽,皆所以正人心也。」曰:「未說到如此。只是男女混淆,便當禁約爾。」侍坐諸公各言諸處淫巫瞽惑等事,先生蹙頞嗟歎而已。因舉江西有玉隆萬壽宮,太平興國宮,每歲兩處朝拜,不憚遠近奔趨,失其本心,一至於此!曰:「某嘗見其如此,深哀其愚!上昇一事,斷無此理。豈有許多人一日同登天,自後又卻不見一箇登天之人!如汀民事定光二佛,其惑亦甚。其佛肉身嘗留公廳,禱祈徼福。果有知道理人為汀州,合先投畀水火,以祛民惑。愚民施財崇修佛宇,所在皆然,此弊滋蔓尤甚。」陳後之言:「泉州妖巫惑民!新立廟貌。海舡運土石,及遠來施財,遭風覆舟相繼而不悟。」曰:「亦嘗望見廟宇壯麗,但尋常不喜入神廟,不及往觀。凡此皆是愚而無知者之所為耳!」謨。
鄭湜補之問戢盜。曰:「只是嚴保伍之法。」鄭云:「保伍之中,其弊自難關防,如保頭等,易得挾勢為擾。」曰:「當令逐處鄉村舉眾所推服底人為保頭。又不然,則行某漳州教軍之法,以戢盜心。這是已試之效。」因與說:「某在漳州,初到時,教習諸軍弓射等事,皆無一人能之。後分許多軍作三番,每日輪番入校場挽弓,及等者有賞;其不及者留在,只管挽射,及等則止;終不及則罷之。兩月之間,翕然都會射,及上等者亦多,後多留刺以填闕額。其有老弱不能者,並退罷之。他若會射了,有賊盜他是不怕他。」劉叔通問:「韓范當初教兵甚善。」先生因云:「公道韓公兵法如何?」又云:「刺陝西義勇事,何故這箇人恁地不曉事!儂智高反,亦是輕可底事,何故恁地費力?」劉云:「聞廣中都無城郭,其處種竻木為城,枝節生刺,刀火不能破。」賀孫。
楊通老問:「趙守斷人立後事錯了,人無所訴。」曰:「理卻是心之骨,這骨子不端正,少間萬事一齊都差了!如一箇印刊得不端正,看印在甚麼所在,千箇萬箇都喎斜。不知人心如何恁地暗昧!這項事,其義甚明。這般所在,都是要自用,不肯分委屬官,所以事叢雜,處置不暇,胡亂斷去。在法,屬官自合每日到官長處共理會事;如有不至者,自有罪。今則屬官雖要來,長官自不要他來,他也只得體這般法意是多少好。某嘗說,或是作縣,看是狀牒如何煩多,都自有箇措置。每聽詞狀,集屬官都來,列位於廳上看,有多少均分之,各自判去。到著到時,亦復如此。若是眼前易事,各自處斷。若有可疑等事,便留在,集眾較量斷去,無有不當,則獄訟如何會壅?此非獨為長官者省事,而屬官亦各欲自效。兼是如簿尉等初官,使之決獄聽訟得熟,是亦教誨之也。某在漳州,豐憲送下狀如雨,初亦為隨手斷幾件。後覺多了,恐被他壓倒了,於是措置幾隻廚子在廳上,分了頭項。送下訟來,即與上簿。合索案底,自入一廚;人案已足底,自入一廚。一日集諸同官,各分幾件去定奪。只於廳兩邊設幙位,令逐項敘來歷,未後擬判。俟食時,即就郡廚辦數味,飲食同坐。食訖,即逐人以所定事較量。初間定得幾箇來,自去做文章,都不說著事情。某不免先為畫樣子云,某官今承受提刑司判下狀係某事。(一)甲家於某年某月某日有甚干照,計幾項;乙家於某年某月某日有甚干照,計幾項,逐項次第寫令分明。(一)甲家如何因甚麼事爭起到官,乙家如何來解釋互論,甲家又如何供對已前事分明了。(一)某年某月某日如何斷。(一)某年某月某日某家於某官番訴,某官又如何斷。以後幾經番訴,並畫一寫出,後面卻點對以前所斷當否,或有未盡情節,擬斷在後。如此了,卻把來看:中間有擬得是底,並依其所擬斷決,合追人便追人;若不消追人,便只依其所擬,回申提刑司去。有擬得未是底,或大事可疑,卻合眾商量。如此事都了,並無壅滯。」楊通老云:「天下事體固是說道當從原頭理會來,也須是從下面細處理會將上,始得。」曰:「固是。如做監司,只管怕訟多,措置不下。然要省狀,也不得。若不受詞訟,何以知得守令政事之當否?全在這裏見得。只如入建陽,受建陽民戶訟,這箇知縣之善惡便見得。如今做守令,其弊百端,豈能盡防!如胥吏沈滯公事,邀求於人,人皆知可惡,無術以防之。要好,在嚴立程限。他限日到,自要苦苦邀索不得。若是做守令,有可以白干沈滯底事,便是無頭腦。須逐事上簿,逐事要了,始得。某為守,一日詞訴,一日著到。合是第九日亦詞訟,某卻罷了此日詞訟。明日是休日,今日便刷起,一旬之內,有未了事,一齊都要了。大抵做官,須是令自家常閑,吏胥常忙,方得。若自家被文字來叢了,討頭不見,吏胥便來作弊。做官須是立綱紀,綱紀既立,都自無事。如諸縣發簿曆到州,在法,本州點對自有限日。如初間是本州磨算司,便自有十日限,卻交過通判審計司,亦有五日限。今到處並不管著限日,或遲延一月,或遲延兩三月,以邀索縣道,直待計囑滿其所欲,方與呈州。初過磨算司使一番錢了,到審計司又使一番錢,到倅廳發回呈州呈覆,吏人又要錢。某曾作簿,知其弊,於南康及漳州,皆用限日。他這般法意甚好,後來一向埋沒了。某每到,即以法曉諭,定要如此,亦使磨底磨得子細,審底審得子細。有新簿舊簿不同處,便批出理會。初間吏輩以為無甚緊要,在漳州押下縣簿,付磨算司及審計司,限到滿日卻不見到。根究出,乃是交點司未將上,即時決兩吏,後來卻每每及限,雖欲邀索,也不敢遷延。縣道知得限嚴,也不被他邀索。如此等事整頓得幾件,自是省事。此是大綱紀。如某為守,凡遇支給官員俸給,預先示以期日,到此日,只要一日支盡,更不留未支。這亦防邀索之弊。看百弊之多,只得嚴限以促之,使他大段邀索不得。」又曰:「某人世為良宰,云要緊處有八字:『開除民丁,割戶稅。』世世傳之。」又曰:「法初立時,有多少好意思。後來節次臣僚胡亂申請,皆變壞了。如父母在堂,不許異財,法意最好。今為人父母在不異財,卻背地去典賣,後來卻昏賴人。以一時之弊,變萬世之良法,只是因某人私意申請。法儘有好處。今非獨下之人不畏法,把法做文具事,上自朝廷,也只把做文具行了,皆不期於必行。前夜說上下視法令皆為閑事。如不許州郡監司饋送,幾番行下,而州郡監司亦復如前;但變換名目,多是做忌日,去寺中焚香,於是皆有折送,其數不薄。間有甚無廉恥者,本無忌日,乃設為忌日焚香以圖饋送者。朝廷詔令,事事都如此無紀綱,人人玩弛,可慮!可慮!」又:「只如省部有時行下文字,儘有好處。只是後來付之胥吏之手,都沒收殺。某在漳州,忽行下文字,應諸州用鑄印處,或有闕損磨滅底,並許申上,重行改造。此亦有當申者。如合有鑄印處,乃是兵刑錢穀處;如尉有鑄印,亦有管部弓兵,司理主郡刑獄,乃無鑄印。後來申去,又如掉在水中一般!過得幾時,又行文字來;又申去,又休了。如今事事如此,省部文字,一付之吏手,一味邀索,百端阻節。如某在紹興,有納助米人從縣保明到州,州保明到監司,監司方與申部,忽然部中又行下一文字來,再令保明!某遂與逐一詳細申去云:『已從下一一保明訖,未委今來因何再作行移?』如此申去,休了。後來忽又行下來云:『助米人稱進士,未委是何處幾時請到文解?還是鄉貢?如何,仰一一牒問上來。』這是叵耐不叵耐!他事事敢如此邀求取索。當初朝廷只許進士助米,所謂『進士』,只是科舉終場人,如何敢恁地說!某當時若便得這省吏在前,即時便與刺兩行字配將去!然申省去,將謂省官須治此吏,那裏治他?又如奏罷一縣令,即申請一面差人待闕,候救荒事訖,交割下替。不知下替便來爭,上去部裏論,部裏便判罷權官。後來與申去云,元初差這人,乃是奉聖旨令救荒,盡與備許多在前。及後部中行下,乃前列聖旨了,後乃仍舊自云:『合還下替,交割職事。』直是恁地胡亂行移,略不知有聖旨!那箇權官見代者來得恁地急,不能與爭,自去了。」賀孫。
敬之問:「淳熙事類,本朝累聖刪定刑書,不知尚有未是處否?」曰:「正緣是刪改太多,遂失當初立法之意。如父母在堂,不許分異,此法意極好。到後來因有人親在,私自分析,用盡了,到親亡,卻據法負賴,遂著令許私分。又某往在臨漳,豐憲送一項公事,有人情願不分,人皆以為美。乃是有寡嫂孤子,後來以計嫁其嫂,而又以已子添立,併其產業。後委鄭承看驗,逐項剖析子細,乃知其情。」賀孫。
頃常欲因奏對言一事,而忘之:諸州軍兵衣絹或非所有,則以上供錢對易於出產州軍,最為煩擾。如漳州舊與信處二州對易。每歲本州為兩州包認上供錢若干,盡數解納,而兩州絹絕不來!太守歲遣書饋懇情,恬不為意,或得三分之一,措發到一半,極矣。然絹紕薄,而價高,常致軍人怨詈。傅景仁初解漳州,以支散衣絹不好,為軍人喊噪,不得已以錢貼支,始得無事,歲以為苦。興化取之台州,更是回遠。此事最不難理會,而無一人肯言之者,不知何故。既知漳不出絹,信州處州有之,何不令兩州以所合發納上供錢輸絹左藏,只令漳州以錢散軍人,豈不兩便!軍人皆願得錢,不願得絹。蓋今絹價每疋三千省,而請錢則得五千省故也。此亦當初立法委曲勞複之過,改之何妨?僩。
本州鬻鹽,最為毒民之橫賦,屢經旨罷,而複屢起。先生至,石丈屢言其利害曲折。先生即散榜,先罷瀕海十一鋪,其餘諸鋪擬俟經界正賦既定,然後悉除之。至是諸鋪解到鹽錢,諸庫皆充塞。先生曰:「某而今方見得鹽錢底裏,與郡中歲計無預。前後官都被某見過,無不巧作名色支破者。古者山澤之利,與民共之;今都占了,是何理也!合盡行除罷,而行迫無及矣!」淳。
本朝立法,以知州為不足恃,又置通判分掌財賦之屬。然而知州所用之財,下面更有許多幕職官通管,尚可稽考。惟通判使用,更無稽考。通判廳財賦極多。某在漳州,凡胥吏輩窠坐,有優輕處,重難處,盡與他擺換一次,優者移之重處,重者移之優處。惟通判廳人吏不願移換,某曰:「你若不肯,盡與你斷罷。」於是皆一例擺換。蓋通判廳財賦多,恣意侵漁,無所稽考也。僩。
問欲行經界本末。曰:「本一官員姓唐,上殿論及此,尋行下漳泉二州相度。本州申以為可行,而泉州顏尚書操兩可之說,致廟堂疑貳。卻是因黃伯耆輪對再論,其劄子末極好。如云:『今日以天下之大,公卿百官之眾,商量一經界,三年而不成!使更有大於此者,將若之何?』上如其請,即時付出。三省宰執奏請,又止且行於漳州。且事當論是非。若經界果可行,當行於三州;若不可行,則皆當止。漳與泉汀接壤,今獨行於漳州,果何謂?」某云:「今農務已興,乃差官措置,豈是行經界之時?去冬好行,乃不行,廟堂何不略思?」曰:「今日諸公正是如此滾纏過,故做到公卿。如少有所思,則必至觸礙,安得身如此之安!若放此心於天地間公平處置,則何事不可為?去年上朝廷文字,及後來抗祠請,皆有後時之慮。今日卻非避事。」可學。
「經界,料半年便都了。以半年之勞而革數百年之弊,且未說到久,亦須四五十年未便卒壞。若行,則令四縣特作四樓以貯簿籍,州特作一樓,以貯四縣之圖帳,不與他文書混。闔郡皆曰不可者。只是一樣人田多稅少,便造說唪嚇,以為必有害無利。一樣人是憚勞,懶做事,卻被那說所誣,遂合辭以為不可。其下者因翕然從之。」或曰:「亦是民間多無契,故恐耳。」曰:「十分做一分無契,此只一端耳。況某亦許無契者來自陳。」或曰:「只據民戶見在田,不必索契,如何?」曰:「如此則起無限爭訟,必索契,則無限爭訟遏矣。今之為縣,真有愛民之心者十人,則十人以經界為利;無意於民者十人,則十人以經界為害。今之民,只教貧者納稅,富者自在收田置田,不要納稅。如此,則人便道好,更無些事不順他,便稱頌為賢守!」淳。
因論漳泉行經界事:「假未得人,勢亦著做。古人立事,亦硬擔當著做,以死繼之而已。韓魏公作相,溫公在言路,凡事頗不以魏公為然,魏公甚被他激撓。後來溫公作魏公祠堂記,卻說得魏公事分明,見得魏公不可及處,溫公方心服他。記中所載魏公之言曰:『凡為人臣者,盡力以事君,死生以之,顧事之是非何如耳。至於成敗,天也,豈可豫憂其不成,遂輟不為哉!』公為此言時,乃仁宗之末,英宗之初,蓋朝廷多故之時也。」必大。人傑錄云:「某在臨漳,欲行經界,只尋得善熟者數人任之。大抵立事須要人才,若人才難得,不成便休,須著做去。」又一條云:「立事之人,須要硬擔當,死生以之。如韓魏公之立英廟。英廟即位,繼感風疾,魏公當時只是鎮之以靜。及英廟疾亟,迎立穎王。或曰:『若主上復安,將如之何?』魏公曰:『不過為太上皇耳。』溫公為諫官,魏公甚苦之。及作魏公祠堂記,有數語形容魏公最好,是他見得魏公有不可及處。」
先生於州治射堂之後圃,畫為井字九區,中區石甃為高壇,中之後區為茆菴,菴三,左欞為泰卦,右為否卦,後為復卦;前扇為剝卦。菴前接為小屋。前區為小茅亭。左右三區,各列植桃李,而間以梅。九區之外,圍繞植竹。是日遊其間,笑謂諸生曰:「上有九疇八卦之象,下有九丘八陣之法。」淳。
先生庚戌四月至臨漳。淳罷省試歸,至冬至,始克拜席下。明年,先生以喪嫡子,丐祠甚堅。當路者又以經界一奏,先生持之力,雖已報行,而終以不便己為病,幸其有是請也,即為允之。四月,主管鴻慶宮,加祕閣修撰,二十九日遂行。淳送至同安縣東之沈井鋪而別,實五月二日也。先生在臨漳,首尾僅及一期,以南陬敝陋之俗,驟承道德正大之化,始雖有欣然慕,而亦有諤然疑,譁然毀者。越半年後,人心方肅然以定。僚屬厲志節而不敢恣所欲,仕族奉繩檢而不敢干以私,胥徒易慮而不敢行姦,豪猾斂蹤而不敢冒法。平時習浮屠為傳經禮塔朝岳之會者,在在皆為之屏息。平時附鬼為妖,迎遊於街衢而掠抄於閭巷,亦皆相視斂戢,不敢輒舉。良家子女從空門者,各閉精廬,或復人道之常。四境狗偷之民,亦望風奔遁,改復生業。至是及期,正爾安習先生之化,而先生行矣!是豈不為恨哉!淳。
先生因說邑中隕星,恐有火災,縣官禱禳,云:「豈可不修人事!合當拘家家蓄水警備。」因舉漳州之政。賀孫。
建寧自鄭丙程大昌至今,聖節不許僧子陞堂說法。他處但人不敢擔當住罷。某在臨漳,且令隨例祝香,只不許人問話。頃曾孝敘知青州,請一僧開堂,觀者甚眾。其僧忽云:「此知州是你青州半面天子。」孝敘大皇恐,即時自劾,枷此僧送獄。必大。
先生除江東漕,辭免。文蔚問:「萬一不容辭免,則當如何?」曰:「事便是如此安排不得。此已辭了,而今事卻在他這裏,如何預先安排得?」文蔚。
潭州
在潭州時,詣學陞堂,以百數籤抽八齋,每齋一人,出位講大學一章。講畢,教授以下請師座講說大義。曰:「大綱要緊,只是前面三兩章。君子小人之分,卻在『誠其意』處。誠於為善,便是君子;不誠底,便是小人,更無別說。」琮。
問:「先生到此,再詣學矣,不知所以教諸生者,規模如何?」曰:「且教他讀經書,識得聖人法語大訓。」曰:「鄉來南康白鹿學規,卻是教條,不是官司約束。」曰:「屢欲尋訪湖學舊規,尚此未獲。」曰:「先生如此教人,可無躐等之患。」曰:「躐等何害?若果有會躐等之人,自可敬服。」曰:「何故?」曰:「今若有人在山腳下,便能一躍在山頂上,何幸如之!政恐不由山腳,終不可以上山頂耳。」琮。
先生至嶽麓書院,抽簽子,請兩士人講大學,語意皆不分明。先生遽止之,乃諭諸生曰:「前人建書院,本以待四方士友,相與講學,非止為科舉計。某自到官,甚欲與諸公相與講明。一江之隔,又多不暇。意謂諸公必皆留意,今日所說,反不如州學,又安用此贅疣!明日煩教授諸職事共商量一規程,將來參定,發下兩學,共講磨此事。若只如此不留心,聽其所之。學校本是來者不拒,去者不追,豈有固而留之之理?且學問自是人合理會底事。只如『明明德』一句,若理會得,自提省人多少。明德不是外面將來,安在身上,自是本來固有底物事。只把此切己做工夫,有甚限量!此是聖賢緊要警策人處,如何不去理會?不理會學問,與蚩蚩橫目之氓何異?」謙。
客說社倉訟事。曰:「如今官司鶻突,都無理會,不如莫辨。」因說:「如今委送事,不知屬官能否,胡亂送去,更無分曉了絕時節。某在潭州時,州中僚屬,朝夕相見,卻自知得分曉,只縣官無由得知。後來區處每月版帳錢,令縣官逐人輪番押來,當日留住,試以公事。又怕他鶻突寫來,卻與立了格式云:今蒙使府委送某事如何。(一)某人於某年月日於某處理某事,某官如何斷。(一)又於某時某再理,某官如何斷。(一)某今看詳此事理如此,於條合如何結絕。如此,人之能否,皆不得而隱。」木之。
問:「先生須更被大任用在。」曰:「某何人,安得有此!然亦做不得,出來便敗。且如在長沙城,周圍甚廣,而兵甚少。當時事未定,江上洶洶,萬一兵潰,必趨長沙。守臣不可去,只是浪戰而死。此等事,須是有素定家計。魏公初在五路,治兵積粟為五年計,然後大舉。因虜人攻犯淮甸,不得已為牽制之師。事既多違,魏公久廢,晚年出來,便做不得。欲為家計,年老等不得了,只是逐急去,所以無成。某今日亦等不得了,規模素不立,才出便敗。」德明。
或問修城事。云:「修城一事,費亦浩瀚。恐事大力小,兼不得人,亦難做。如今只靠兩寨兵,固是費力,又無馭眾之將可用。」張倅云:「向來靖康之變,虜至長沙,城不可守。雖守臣之罪,亦是闊遠難守。」曰:「向見某州修城,亦以闊遠之故,稍縮令狹,卻易修。」周伯壽云:「前此陳君舉說,長沙米倉酒庫自在城外。萬一修得城完,財物盡在城外,不便。只當移倉庫,不當修城。」曰:「此是秀才家應科舉議論。倉庫自當移,城自當修。」先生又云:「向見張安國帥長沙,壁間掛一修城圖,計料甚子細。有人云:『如何料得如此?恐可觀不可用。』張帥自後便卷了圖子,更不說著。周益公自是怕事底人,不知誰便說得他動。初,益公任內,只料用錢七萬。今磚瓦之費已使了六萬,所餘止一萬,初料得少,如今朝廷亦不肯添了。」謙。
而今官員不論大小,盡不見客。敢立定某日見客,某日不見客。甚至月十日不出,不知甚麼條貫如此。是禮乎?法乎?可怪!不知出來與人相應接少頃,有甚辛苦處?使人之欲見者等候不能得見,或有急幹欲去,有甚心情等待?欲吞不可,欲吐不得,其苦不可言!此等人,所謂不仁之人,心都頑然無知,抓著不痒,搯著不痛矣!小官嘗被上位如此而非之矣,至他榮顯,又不自知矣。因言夏漕每日先見過往人客了,然後請職事官相見。蓋恐幙職官稟事多時,過客不能久候故也。潭州初一十五例不見客,諸司皆然,某遂破例令皆相見。先生在潭州每間日一詣學,士人見於齋中,官員則於府署。僩。
今人獄事,只管理會要從厚。不知不問是非善惡,只務從厚,豈不長姦惠惡?大凡事付之無心,因其所犯,考其實情,輕重厚薄付之當然,可也。若從薄者固不是;只云我只要從厚,則此病所係亦不輕。某在長沙治一姓張人,初不知其惡如此,只因所犯追來,久之乃出頭。適有大赦,遂且與編管。後來聞得此人凶惡不可言:人只是平白地打殺不問。門前有一木橋,商販者自橋上過,若以柱杖拄其橋,必捉來弔縛。此等類甚多,若不痛治,何以懲戒!公等他日仕宦,不問官大小,每日詞狀,須置一簿,穿字號錄判語;到事亦作一簿;發放文字亦作一簿。每日必勾了號,要一日內許多事都了,方得。若或做不辦,又作一簿記未了事,日日檢點了,如此方不被人瞞了事。今人只胡亂隨人來理會,來與不來都不知,豈不誤事!銖。
過甲寅年見先生,聞朋輩說,昨歲虜人問使人云:「南朝朱先生出處如何?」對以「本朝見擢用」。既歸,即白堂,所以得帥長沙之命。過。
朱子語類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七
朱子四
內任丙辰後雜記言行。
孝宗朝
六月四日,周揆令人諭意云:「上問:『朱某到已數日,何不請對?』」遂詣閤門,通進榜子。有旨:「初七日後殿班引。」及對,上慰勞甚渥。自陳昨日浙東提舉日,荷聖恩保全。上曰:「浙東救荒,煞究心。」又言:「蒙除江西提刑,衰朽多疾,不任使令。」上曰:「知卿剛正,只留卿在這裏,待與清要差遣。」再三辭謝,方出奏劄。上曰:「正所欲聞。」口奏第一劄意,言犯惡逆者,近來多奏裁減死。上曰:「似如此人,只貸命,有傷風教,不可不理會。」第四札言科罰。上曰:「聞多是羅織富民。」第五劄讀至「制將之權,旁出閹寺」,上曰:「這箇事卻不然,盡是採之公論,如何由他!」對曰:「彼雖不敢公薦,然皆託於士大夫之公論,而實出於此曹之私意。且如監司守臣薦屬吏,蓋有受宰相、臺諫風旨者。況此曹奸偽百出,何所不可!臣往蒙賜對,亦嘗以此為說,聖諭謂為不然。臣恐疏遠所聞不審,退而得之士大夫,與夫防夫走卒,莫不謂然,獨陛下未之知耳。至去者未遠而復還!」謂甘昇。問上曰:「陛下知此人否?」上曰:「固是。但洩漏文書,乃是他子弟之罪。」對曰:「豈有子弟有過,而父兄無罪!然此特一事耳。此人挾勢為奸,所以為盛德之累者多矣。」上曰:「高宗以其有才,薦過來。」對曰:「小人無才尚可,小人有才,鮮不為惡。」上因舉馬蘇論才、德之辯云云,至「當言責者,懷其私以緘默」,奏曰:「陛下以曾任知縣人為六院察官,闕則取以充之。雖曰親擢,然其涂轍一定,宰相得以先布私恩於合入之人;及當言責,往往懷其私恩,豈肯言其過失!」上曰:「然。近日一事可見矣。」至「知其為賢而用之,則用之唯恐其不速,聚之唯恐其不多;知其為不肖而退之,則退之唯恐其不早,去之唯恐其不盡」;奏曰:「豈有慮君子太多,須留幾箇小人在裏!人之治身亦然,豈有慮善太多,須留些惡在裏!」至「軍政不修,士卒愁怨」,曰:「主將刻剝士卒以為苞苴,陞轉階級,皆有成價。」上曰:「卻不聞此。果有時,豈可不理會!卿可子細採探,卻來說。」末後辭云:「照對江西係是盜賊刑獄浩繁去處,久闕官正。臣今迤邐前去之任,不知有何處分?」上曰:「卿自詳練,不在多囑。」閎祖。
「今之兵官,有副都總管、路鈐、路分、都監、統領將官、州鈐轄、州都監,而路鈐、路分、統領之類,多以貴游子弟處之。至如副都總管,事體極重,向以節度使為之,後有以修武郎為之者。如州統領,至有以下班祇應為之者,此士夫所親見。只今天下無虞,邊境不聳,故無害。萬一略有警,便難承當。兵政病敗,未有如今日之甚者!某屢言於壽皇。壽皇謂某曰:『命將,國之大事,非朝廷之公選,即諸軍之公薦,決無他也。』某奏云:『陛下但見列薦於朝廷之上,以為是皆公選,而不知皆結托來爾。且如今之文臣列薦者,陛下以為果皆出於公乎?不過有勢力者一書便可得。』壽皇曰:『果爾,誠所當察。卿其為朕察之!』」道夫。
寧宗朝
初見先生,即拜問云:「先生難進易退之風,天下所共知。今新天子嗣位,乃幡然一來,必將大有論建。」先生笑云:「只為當時不合出長沙,在官所有召命,又不敢固辭。」又云:「今既受了侍從職名,卻不容便去。」先生云:「正為如此。」又笑云:「若病得狼狽時,也只得去。」自修。
在講筵時,論嫡孫承重之服,當時不曾帶得文字行。旋借得儀禮看,又不能得分曉,不免以禮律為證。後來歸家檢注疏看,分明說:「嗣君有廢疾不任國事者,嫡孫承重。」當時若寫此文字出去,誰人敢爭!此亦講學不熟之咎。人傑。
祧僖祖之議,始於禮官許及之曾三復,永嘉諸公合為一辭。先生獨建不可祧之議。陳君舉力以為不然,趙揆亦右陳說。文字既上,有旨,次日引見。上出所進文字,云:「高宗不敢祧,壽皇不敢祧,朕安敢祧!」再三以不祧為是。既退,而政府持之甚堅,竟不行。唯謝中丞入文字,右先生之說,乞且依禮官初議。為樓大防所繳,卒祧僖祖云。閎祖。
先生檢熙寧祧廟議示諸生云:「荊公數語,是甚次第!若韓維孫固張師顏等所說,如何及得他!最亂道是張師顏說。當時親法之議也如此,是多少人說,都說不倒。東坡是甚麼樣會辯!也說得不甚切。荊公可知是動得人主。前日所論欲祧者,其說不出三項:一欲祧僖祖於夾室,以順翼宣祖所祧之主祔焉。但夾室乃偏側之處,若藏列祖於偏側之處,而太祖以孫居中尊,是不可也。一,是欲祔景靈宮。景靈宮元符所建,貌象西畔六人,東向。其四皆衣道家冠服,是四祖。二人通天冠,絳紗袍,乃是太祖太宗,暗地設在裏,不敢明言。某書中有一句說云云。今既無頓處,況元初奉祀景靈宮聖祖,是用簠簋邊豆,又是蔬食。今若祔列祖,主祭時須用葷腥,須用牙盤食,這也不可行。又一項,是欲立別廟。某說,若立別廟,須大似太廟,乃可。又不知祫祭時如何,終不成四人令在那一邊,幾人自在這一廟,也只是不可。不知何苦如此!其說不過但欲太祖正東向之位,別更無說。他所謂『東向』,又那曾考得古時是如何?東向都不曾識,只從少時讀書時,見奏議中有說甚『東向』,依稀聽得。如今廟室甚狹,外面又接簷,似乎闊三丈,深三丈。祭時各捧主出祭,東向位便在楹南簷北之間,後自坐空;昭在室外,後卻靠實;穆卻在簷下一帶,亦坐空。如此,則東向不足為尊,昭一列卻有面南居尊之意。古者室中之事,東向乃在西南隅,所謂奧,故為尊。合祭時,太祖位不動,以群主入就尊者,左右致饗,此所以有取於東向也。今堂上之位既不足以為尊,何苦要如此?乃使太祖無所自出。」祝禹圭云:「僖祖以上皆不可考。」曰:「是不可考。要知定是有祖所自出。不然,僖祖卻從平地爆出來,是甚說話!」問:「郊則如何?」曰:「郊則自以太祖配天。這般事,最是宰相沒主張。奏議是趙子直編。是他當初已不把荊公做是了,所以將那不可祧之說,皆附於注腳下,又甚率略;那許多要祧底話,卻作大字寫。不知那許多是說箇甚麼?只看荊公云:『反屈列祖之主,下祔子孫之廟,非所以順祖宗之孝心。』如何不說得人主動!當時上云:『朕聞之矍然,敢不祗允!』這許多只閑說,只是好勝,都不平心看道理。」又云:「某嘗在上前說此,上亦以為不可,云:『高宗既不祧,壽皇既不祧,朕又安可為!』柰何都無一人將順這好意思。某所議,趙丞相白乾地不付出,可怪!」賀孫。
問:「本朝廟制,韓維請遷僖祖,孫固欲為僖祖立別廟,王安石欲以僖祖東向,其議如何?」曰:「韓說固未是,孫欲立別廟,如姜嫄,則姜嫄是婦人,尤無義理。介甫之說卻好。僖祖雖無功德,乃是太祖嘗以為高祖。今居東向,所謂『祖以孫尊,孫以祖屈』者也。近者孝宗祔廟,趙丞相主其事,因祧宣祖,乃併僖祖祧之,令人毀拆僖祖之廟。當時集議某不曾預,只入文字,又於上前說此事。末云:『臣亦不敢自以為是,更乞下禮官,與群臣集議。』趙丞相遂不付出。當時曾無玷陳君舉之徒全然不曉,但謝子肅章茂獻卻頗主某說。又孫從之云:『僖祖無功德。』某云:『且如秀才起家貴顯,是自能力學致位,何預祖宗?而朝廷贈官必及三代。如公之說,則不必贈三代矣。僖祖有廟,則其下子孫當祧者置於東西夾室,於理為順。若以太祖為尊,而自僖祖至宣祖,反置於其側,則太祖之心安乎?』」又問:「趙丞相平日信先生,何故如此?」曰:「某後來到家檢渠所編本朝諸臣奏議,正主韓維等說,而作小字附注王安石之說於其下,此惡王氏之僻也。」又問廟門堂室之制。曰:「古之士廟,如今之五架屋,以四分之一為室,其制甚狹。近因在朝,見太廟之堂亦淺,祫祭時,太祖東向,乃在虛處。群穆背簷而坐,臨祭皆以帟幙圍之。古人惟朝踐在堂,它祭皆在室中。戶近東,則太祖與昭穆之位背處皆實。又其祭逐廟以東向為尊,配位南向。若朝踐以南向為尊,則配位西向矣。」又問:「今之州縣學,先聖有殿,只是一虛敞處,則堂室之制不備?」曰:「古禮無塑像,只云先聖位向東。」又問:「若一理會,則更無是處?」曰:「固是。」人傑。
「太廟向有十二室,今祔孝宗,卻除了僖祖宣祖兩室,止有十一室,止有八世,進不及祖宗時之九,退不得如古之七,豈有祔一宗而除兩祖之理!況太祖而上,又豈可不存一始祖?今太祖在廟,而四祖並列四夾室,亦甚不便。某謂止祧宣祖,合存僖祖。既有一祖在上,以下諸祖列於西夾室,猶可。或言:『周祖后稷,以其有功德;今僖祖無功,不可與后稷並論。』某遂言:『今士大夫白屋起家,以至榮顯,皆說道功名是我自致,何關於乃祖乃父?則朝廷封贈三代,諸公能辭而不受乎!況太祖初來自尊僖祖為始祖,諸公必忍去之乎?』某聞一日集議,遂辭不赴。某若去時,必與諸公合炒去。乃是陳君舉與趙子直自如此做,曾三復孫逢吉亦主他說。中間若謝子肅章茂獻張春卿樓大防皆以為不安,云:『且待朱丈來商量。』曾三復乃云:『乘此機會祧了。』這是甚麼事,乘機投會恁地急!某先有一奏議投了。樓張諸公上劄,乞降出朱某議;若某言近理,臣等敢不遵從!趙子直又不付出,至於乘夜撤去僖祖室!兼古時遷廟,又豈應如此?偶一日接奉使,兩府侍從皆出,以官驛狹,侍郎幙次在茶坊中,而隔幙次說及此,某遂辨說一番,諸公皆順聽。陳君舉謂:『今各立一廟。周時后稷亦各立廟。』某說:『周制與今不同。周時豈特后稷各立廟,雖赧王也自是一廟。今立廟若大於太廟,始是尊祖。今地步狹窄,若別立廟,必做得小小廟宇,名曰尊祖,實貶之也!』君舉說幾句話,皆是臨時去檢注腳來說。某告之云:『某所說底,都是大字印在那裏底,卻不是注腳細字。』向時太廟一帶十二間,前堂後室,每一廟各占一間,祧廟之主卻在西夾室。今立一小廟在廟前,不知中間如何安排?後來章茂獻謝深甫諸公皆云:『悔不用朱丈之說!』想也且恁地說。」正淳欲借奏草看,曰:「今事過了,不須看。」賀孫。
集議欲祧僖祖,正太祖東向之位,先生以為僖祖不可祧,惟存此,則順、翼、宣祧祖可以祔入。劉知夫云:「諸公議欲立僖祖廟為別廟。陳君舉舍人引閟宮為故事。先生曰:「閟宮詩,而今人都說錯了。」又因論周禮「祀先王以羇冕,祀先公以鷩冕」,此乃不敢以天子之服加先公,故降一等。直卿云:「恐不是『祭以大夫』之義。」先生曰:「祭自用天子禮,只服略降耳。」時舉。
問:「甲寅祧廟,其說異同?」曰:「趙丞相初編奏議時,已將王介甫之說不作正文寫,只注小字在下。」又曰:「祧廟亦無毀拆之理。」曰:「曾入文字論祧。朝奏云:『此事不可輕易。』上云:『說得極好。以高宗朝不曾議祧,孝宗朝不曾議祧,卿云「不可輕易」,極是。』又奏云:『陛下既以臣言為然,合下臣章疏集議。』卻不曾降出。」過。
今日偶見韓持國廟議,都不成文字!元祐諸賢文字大率如此,只是胡亂討得一二浮辭引證,便將來立議論,抵當他人。似此樣議論,如何當得王介甫!所以當時只被介甫出,便揮動一世,更無人敢當其鋒。只看王介甫廟議是甚麼樣文字!他只是數句便說盡,更移動不得,是甚麼樣精神!這幾箇如何當得他!伊川最說得公道,云:「介甫所見,終是高於世俗之儒。」又曰:「朱公掞排禪學劄子,其所以排之者甚正。只是這般樣論,如何排得他!也是胡亂討幾句引證,便要斷倒他,可笑之甚!」時呂正獻公作相,好佛,士大夫競往參禪,寺院中入室陞堂者皆滿。當時號為「禪鑽」。(去聲。)故公掞上疏乞禁止之。僩。
實錄院略無統紀。修撰官三員,檢討官四員,各欲著撰,不相統攝,所修前後往往不相應。先生嘗與眾議,欲以事目分之。譬之六部:吏部專編差除,禮部專編典禮,刑部專編刑法,須依次序編排,各具首末,然後類聚為書,方有條理。又如一事而記載不同者,須置簿抄出,與眾會議,然後去取,庶幾存得總底在。唯葉正則不從。葉為檢討,正修高宗實錄。閎祖。
今之史官,全無相統攝,每人各分一年去做。或有一件事,頭在第一年,末梢又在第二三年者,史官只認分年去做,及至把來,全鬥湊不著。某在朝時建議說,不要分年,只分事去做。且天下大事無出吏、禮、兵、刑、工、戶六件事。如除拜注授是吏部事,只教分得吏事底人,從建炎元年,逐一編排至紹興三十二年。他皆倣此,卻各將來編年逐月類入。眾人不從。某又云,若要逐年做,須是實置三簿:一簿關報上下年事首末,首當附前年某月,末當附後年某月;一簿承受所關報本年合入事件;一簿考異。向後各人收拾得,也存得箇本。又別置一簿,列具合立傳者若干人,某人傳,當行下某處收索行狀、墓誌等文字,專牒轉運司疾速報應。已到者,鉤銷簿;未到者,據數再摧;庶幾易集。後來去國,聞此說又不行。賜。
而今史官不相統總,只是各自去書,書得不是,人亦不敢改。更是他書了,亦不將出來,據他書放那裏,知他是不是!今雖有那日歷,然皆是兼官,無暇來修得。而今須是別差六人鎖放那裏,教他專工修,方得。如近時作高宗實錄,卻是教人管一年,這也不得。且如這一事,頭在去年,尾在今年,那書頭底不知尾,書尾底不知頭,都不成文字!如為臣下作傳,某將來看時,說得詳底只是寫行狀,其略底又恰如春秋樣,更無本末可攷。又有差除去了底,這一截又只休了,如何地稽考!據某看來,合分作六項,人管一事。謂如刑事,便去關那刑部文字看。他那用刑皆有年月,恁地把來編類,便成次序。那五者皆然。俟編一年成了,卻合斂來。如元年五月一日有某事,這一月內事先後便皆可見。且如立傳,他那日歷上,薨卒皆有年月在。這便當印板行下諸州,索行實、墓誌之屬,卻令運司專差一人督促,史院卻去督促運司。有未到底。又刷下去催來,便恁地便好,得成箇好文字。而今實錄,他們也是將日歷做骨,然卻皆不曾實用心。有時攷不得後,將牒下州縣去討;那州郡不應,也不管。恁地,如何解理會得!義剛。
近世修史之弊極甚!史官各自分年去做,既不相關,又不相示。亦有事起在第一年,而合殺處在二年,前所書者不知其尾,後所書者不知其頭。有做一年未終,而忽遷他官,自空三四月日而不復修者。有立某人傳,移文州郡索事實,而竟無至者。嘗觀徽宗實錄,有傳極詳,似只寫行狀、墓誌;有傳極略,如春秋樣,不可曉。其首末雜手所作,不成倫理。然則如之何?本朝史以曆日為骨,而參之以他書。今當於史院置六房吏,各專掌本房之事。如周禮官屬下所謂史幾人者,即是此類。如吏房有某注差,刑房有某刑獄,戶房有某財賦,皆各有冊系日月而書。其吏房有事涉刑獄,則關過刑房;刑房有事涉財賦,則關過戶房。逐月接續為書,史官一閱,則條目具列,可以依據。又以合立傳之人,列其姓名於轉運司,令下諸州索逐人之行狀、事實、墓誌等文字,專委一官掌之,逐月送付史院。如此,然後有可下筆處。及異日史成之後,五房書亦各存之,以備漏落。淳。
君舉謂不合與諸公爭辯,這事難說。嘗記得林少穎見人好說話,都記寫了。嘗舉一項云,國家嘗理會山陵,要委諭民間遷去祖墳事。後區處未得,特差某官前往定奪果當如何。這箇官人看了,乃云只消看中做。林說:「這話說得不是。當時只要理會當遷與不當遷。當遷去,雖盡去亦得;若不當遷,雖一毫不可動。當與不當,這便是中,如何於二者之間酌中做?」此正是今時人之大病。所以大學格物窮理,正要理會這些。須要理會教是非端的分明,不如此定不得。如初間看善惡如隔一牆;只管看來,漸漸見得善惡如隔一壁。看得隔一壁底,已自勝似初看隔一牆底了;然更看得又如隔一幅紙。這善惡只是爭些子,這裏看得直是透!善底端的是善,惡底端的是惡,略無些小疑似。大學只要論箇知與不知,知得切與不切。
先生看天雨,憂形於色,云:「第一且是攢宮掘箇窟在那裏,如何保得無水出!梓宮甚大,攢宮今闊四丈,自成池塘,柰何!柰何!這雨浸淫已多日,柰何!」賀孫。
是夜雨甚,先生屢惻然憂歎,謂:「明日掩攢雨,勢如此,奈何!」再三憂之。賀孫問:「紹興山陵土甚卑,不知如何?」曰:「固是可慮。只這事,前日既在那裏都說來,只滿朝無一人可恃,卒為下面許多陰陽官占住了。」問:「聞趙丞相前亦入文字,說得甚好。」曰:「是說得煞好,後來一不從,也只住了。」自高宗攢宮時,在蜀中入文字說此。今又舉此,不知如何,又只如此住了。某初到,亦入一文字,後來卻差孫從之相視。只孫從之是朝中煞好人,他初間畫三項利害,云:『展發引之期,別卜攢宮,上策也;只依舊在紹興,下策也。』說得煞力。到得相視歸來,更說得沒理會。到後來,又令集議。初已告報日子,待到那一日四更時,忽扣門報云:『不須集議。』待問其故,云:『已再差官相視。』時鄭惠叔在吏書,乃六部之長,關集都是他。當時但聽得說差官,便止了眾人集議。當時若得集議一番,須說得事理分明。初,孫從之去,那曾得看子細!纔到那裏,便被守把老閹促將去,云:『這裏不是久立處。』某時在景靈宮行香,聞此甚叵耐,即與同坐諸公說:『如此,亦不可不說。』遂回聚於鄭惠叔處。待到那裏,更無一人下手作文字,只管教某。某云:『若作之,何辭?止緣某前日已入文字,今作出,又止此意思。得諸公更作,庶說得更透切。』都只說過,更無人下手,其遂推劉得修作。劉遂下手,鄭惠叔又只管說,不消說如何。某說:『這是甚麼樣大事!如何恁地住?』遂顧左右,即取紙筆令劉作,眾人合湊,遂成。待去到待漏院要進,都署銜位,各了。黃伯耆者,他已差做相視官,定了不簽他;他又來,須要簽,又換文字將上。待得他去相視歸來,卻說道:『自好。』這事遂定。滿朝士夫都靠不得,便如此。這般事,為臣子須做一家事盡心竭誠乃可。明知有不穩當,事大體重如此,如何住得!他說須要山是如何,水須從某方位盤轉,經過某方位,從某方位環抱,方可用。不知天地如何恰生這般山,依得這般樣子,更莫管他也。依他說,為臣子也須盡心尋求,那知不有如此樣?驀忽更有,也未可知,如何便住得!聞亦自有人來說幾處可用,都被那邊計較阻抑了。」又云:「許多侍從也不學,宰相也不學,將這般大事只恁地做。且如祧廟集議,某時怕去爭炒,遂不去,只入文字。後來說諸公在那裏群起譁然,甚可畏,宰相都自怕了。君舉所主廟議,是把禮記『祖文王,宗武王』為據,上面又說『祖契而宗湯』。又引詩小序『禘太祖』。詩序有甚牢固?又引『烝祭歲,文王騂牛一,武王騂牛一』,那時自是卜洛之始,未定之時,一時禮數如此。又用國語,亦是難憑。」器之問:「濮議如何?」先生曰:「歐公說固是不是,辨之者亦說得偏。既是所生,亦不可不略是殊異。若止封皇伯,與其他皇伯等,亦不可。須封號為『大王』之類,乃可。伊川先生有說,但後來已自措置得好。凡祭享禮數,一付其下面子孫,朝廷無所預。」賀孫。
林丈說:「彭子壽彈韓侂冑只任氣性,不顧國體,致侂冑大憾,放趙相,激成後日之事。」曰:「他絕不曉事情,率爾而妄舉!」淳。
丙辰後
正卿問:「命江陵之命,將止於三辭?」曰:「今番死亦不出。纔出,便只是死!」賀孫。
直卿云:「先生去國,其他人不足責,如吳德夫項平父楊子直合乞出。」先生曰:「諸人怕做黨錮,看得定是不解恁地。且如楊子直前日纔見某入文字,便來勸止,且攢著眉做許多模樣。某對他云:『公何消得恁地?如今都是這一串說話,若一向絕了,又都無好人去。』」賀孫。
季通被罪,臺評及先生。先生飯罷,樓下起西序行數回,即中位打坐。賀孫退歸精舍,告諸友。漢卿筮之,得小過「公弋取彼在穴」,曰:「先生無虞,蔡所遭必傷。」即同輔萬季弟至樓下。先生坐睡甚酣,因諸生偶語而覺,即揖諸生。諸生問所聞蔡丈事如何。曰:「州縣捕索甚急,不曉何以得罪。」因與正淳說早上所問孟子未通處甚詳。繼聞蔡已遵路,防衛頗嚴。諸友急往中途見別,先生舟往不及。聞蔡留邑中,皆詹元善調護之。先生初亦欲與經營,包顯道因言:「禍福已定,徒爾勞擾。」先生嘉之,且云:「顯道說得自好,未知當局如何。」是夜諸生坐樓下,圍爐講問而退。聞蔡編管道州,乃沈繼祖文字,主意詆先生也。賀孫。
或有謂先生曰:「沈繼祖乃正淳之連袂也。」先生笑曰:「『彌子之妻,與子路之妻,兄弟也。』何傷哉!」人傑。
先生往淨安寺候蔡。蔡自府乘舟就貶,過淨安,先生出寺門接之。坐方丈,寒暄外,無嗟勞語。以連日所讀參同契所疑扣蔡,蔡應答洒然。少遲,諸人醵酒至,飲皆醉。先生間行,列坐寺前橋上飲,回寺又飲。先生醉睡。方坐飲橋上,詹元善即退去。先生曰:「此人富貴氣!」賀孫。
論及「偽學」事,云:「元祐諸公後來被紹聖群小治時,卻是元祐曾去撩撥它來,而今卻是平地起這件事出。」義剛。
有一朋友微諷先生云:「先生有『天生德於予』底意思,卻無『微服過宋』之意。」先生曰:「某又不曾上書自辨,又不曾作詩謗訕,只是與朋友講習古書,說這道理。更不教做,卻做何事!」因曰:「論語首章言:『人不知而不慍不亦君子乎!』斷章言:『不知命,無以為君子。』賜錄云:「且以利害禍福言之,此是至粗底。此處人只信不及,便講學得,待如何!亦沒安頓處。」今人開口亦解一飲一啄自有定分,及遇小小利害,便生趨避計較之心。古人刀鋸在前,鼎鑊在後,視之如無物者,賜錄作「如履平地」。蓋緣只見得這道理,都不見那刀鋸鼎鑊!」又曰:「『死生有命』,如合在水裏死,須是溺殺,此猶不是深奧底事,難曉底話。如今朋友都信不及,覺見此道日孤,令人意思不佳。」人傑。
或勸先生散了學徒,閉戶省事以避禍者。先生曰:「禍福之來,命也。」廣。
先生曰:「如某輩皆不能保,只是做將去,事到則盡付之。人欲避禍,終不能避。」德明。
今為辟禍之說者,固出於相愛。然得某壁立萬仞,豈不益為吾道之光!閎祖。
「其默足以容」,只是不去擊鼓訟冤,便是默,不成屋下合說底話亦不敢說也!同。
或有人勸某當此之時,宜略從時。某答之云:「但恐如草藥,鍛煉得無性了,救不得病耳!」僩。
有客遊二廣多年,知其山川人物風俗,因言廉州山川極好。先生笑曰:「被賢說得好,下梢不免去行一番。」此時黨事方起。又因問舉業,先生笑曰:「某少年時只做得十五六篇義,後來只是如此發舉及第。人但不可不會作文字。及其得,也只是如此。今人卻要求為必得,豈有此理!」祖道。
時「偽學」之禁嚴,彭子壽鐫三官,勒停。諸權臣之用事者,睥睨不已。先生曰:「某今頭常如黏在頸上。」又曰:「自古聖人未嘗為人所殺。」胡泳。
雜記言行
某嘗言,吾儕講學,正欲上不得罪於聖賢,中不誤於一己,下不為來者之害,如此而已,外此非所敢與。道夫。
吾輩不用有忿世疾惡之意,當常自體此心寬明無係累,則日充日明,豈可涯涘耶!泛愛親仁,聖人忠恕體用,端的如此。振。
「人言好善嫉惡,而今在閑處,只見疾惡之心愈至。」伯謨曰:「唯其好善,所以嫉惡。」道夫。
先生愛說「恰好」二字,云:「凡事自有恰好處。」過。
先生每語學者云:「凡事無許多閑勞攘。」過。
先生每論及靖康建炎間事,必蹙頞慘然,太息久之。義剛。
長孺問:「先生須得邵堯夫先知之術?」先生久之曰:「吾之所知者:『惠迪吉,從逆凶』;『滿招損,謙受益』。若是明日晴,後日雨,吾又安能知耶!」。
因言科舉之學,問:「若有大賢居今之時,不知當如何?」曰:「若是第一等人,它定不肯就。」又問:「先生少年省試報罷時如何?」曰:「某是時已自斷定,若那番不過省,定不復應舉矣。」僩。
有為其兄求薦書。先生曰:「沒奈何,為公發書。某只云,某人為某官,亦老成諳事,亦可備任使。更須求之公議如何,某不敢必。辛疾是朝廷起廢為監司,初到任,也須采公議薦舉。他要使一路官員。他所薦舉,須要教一路官員知所激勸是如何人。他若把應付人情,有書來便取去,這一任便倒了。某兩為太守,嘗備員監司,非獨不曾以此事懇人,而人亦不曾敢以此事懇某,自謂平日修行得這些力。他明知以私意來懇祝,必被某責。然某看公議舉人,是箇好人,人人都知;若是舉錯了,也是自家錯了。本不是應付人情,又不是交結權勢,又不是被他獻諛,這是多少明白!人皆不來私懇,其間有當薦之人,自公舉之。待其書來說,某已自舉薦他了,更無私懇者。」賀孫。
有親戚託人求舉。先生曰:「親戚固是親戚,然薦人於人,亦須是薦賢始得。今鄉里平平等人,無可稱之實,某都不與發書懇人。況某人事母如此,臨財如此,居鄉曲事長上如此,教自家薦舉他甚麼得!」因問所託之人:「公且與撰幾句可薦之跡將來,是說得說不得?假使說道向來所為不善,從今日自新,要求舉狀,是便有此心,何可保!」賀孫。
人每欲不見客,不知它是如何。若使某一月日不見客,必須大病一月。似今日一日與客說話,卻覺得意思舒暢。不知它們關著門不見人底,是如何過日?義剛。
直卿勸先生且謝賓客數月,將息病。先生曰:「天生一箇人,便須著管天下事。若要不管,須是如楊氏為我方得,某卻不曾去學得這般學。」義剛。
擇之勞先生人事之繁。答曰:「大凡事,只得耐煩做將去。纔起厭心,便不得。」道夫。
先生病中應接不倦,左右請少節之。先生厲聲曰:「你懶惰,教我也懶惰!」淳。
先生病起,不敢峻補,只得平補。且笑曰:「不能興衰撥亂,只得扶衰補敝。」淳。
近日百事都如此,醫者用藥,也只用平平穩穩底藥,亦不能為害,亦不能治病。是他初不曾識得病,故且如此酌中。世上事都如此。扁鵲視疾,察見肺肝,豈是看見裏面如何?也只是看得證候極精,纔見外面,便知五臟六腑事。賀孫。
先生一日說及受贓者,怒形於言,曰:「某見此等人,只與大字面配去!」徐又曰:「今說公吏不合取錢,為知縣者自要錢矣!」節節言之,為之吁歎。過。
梅雨,溪流漲盛,先生扶病往觀。曰:「君子於大水,必觀焉。」僩。
先生每觀一水一石,一草一木,稍清陰處,竟日目不瞬。飲酒不過兩三行,又移一處。大醉,則趺坐高拱。經史子集之餘,雖記錄雜記,舉輒成誦。微醺,則吟哦古文,氣調清壯。某所聞見,則先生每愛誦屈原楚騷、孔明出師表、淵明歸去來并詩、并杜子美數詩而已。壽昌。
先生於父母墳墓所託之鄉人,必加禮。或曰:「敵己以上,拜之。」賀孫。
先生每日早起,子弟在書院,皆先著衫到影堂前擊板,俟先生出。既啟門,先生陞堂,率子弟以次列拜炷香,又拜而退。子弟一人詣土地之祠炷香而拜。隨侍登閣,拜先聖像,方坐書院,受早揖,飲湯少坐,或有請問而去。月朔,影堂薦酒果;望日,則薦茶;有時物,薦新而後食。過。
先生早晨拈香。春夏則深衣;冬則戴漆紗帽。衣則以布為之,闊袖皂褖,裳則用白紗,如濂溪畫像之服。或有見任官及它官相見,易窄衫而出。過。
問衣裳制度。曰:「也無制度,但畫像多如此,故效之。」又問:「有尺寸否?」曰:「也無稽考處。那禮上雖略說,然也說得沒理會處。」義剛。
先生嘗立北橋,忽市井游手數人悍然突過,先生斂衽橋側避之。每閑行道間,左右者或辟人,先生即厲聲止之曰:「你管他作甚!」先生每徒行拜謁,步遠而意專,不左右顧。及無事領諸生遊賞,則徘徊顧瞻,緩步微吟。先生有疾,及諸生省問,必正冠坐揖,各盡其情,略無倦接之意。諸生有未及壯年者,待之亦周詳。先生病少愈,既出寢室,客至必見,見必降階肅之,去必送至階下。諸生夜聽講退,則不送。或在坐有外客,則自降階送之。先生於客退,必立視其車行,不復顧,然後退而解衣,及應酬他事。或客方登車猶相面,或以他事稟者,不領之。或前客纔登車,而尚留之客輒有所稟議,亦令少待。先生對客語及本路監司守將,必稱其官。賀孫。
侍先生到唐石,待野叟樵夫,如接賓客,略無分毫畦町,某因侍立久之。先生曰:「此一等人,若勢分相絕,如何使他得以盡其情?」唐石有社倉,往往支發不時,故彼人來告。先生云:「救弊之道,在今日極是要嚴。不嚴,如何得實惠及此等細民!」炎。
先生端居甚嚴,而或「溫而厲」、「恭而安」;望其容貌,則見面盎背。當諸公攻「偽學」之時,先生處之雍容,只似平時。故炎祭先生文有云:「凜然若銜馭之甚嚴,泰然若方行之無畔。蓋久而後得之,又何止流行乎四時,而昭示乎河漢!」炎。
先生書所居之桃符云:「愛君希道泰,憂國願年豐。」書竹林精舍桃符云:「道迷前聖統,朋誤遠方來。」先是趙昌父書曰:「教存君子樂,朋自遠方來。」故嗣歲先生自家易之以此。若海。
先生書閣上只扁南軒「藏書」二字。鎮江一竇兄託過稟求書其家齋額,不許。因云:「人家何用立牌榜?且看熹家何曾有之?」先是漳州守求新「貢院」二字,已為書去,卻以此說:「彼有數百間貢院,不可無一牌,人家何用!」過。
登先生藏書閣,南軒題壁上題云:「於穆元聖,繼天測靈;開此謨訓,惠我光明。靖言保之,匪金厥籯;含英咀實,百世其承!」意其為藏書閣銘也,請先生書之,刻置社倉書樓之上。先生曰:「只是以此記書廚名,待為別做。」振。
「道間人多來求詩與跋,某以為人之所以與天地日月相為長久者,元不在此。」可學。
先生因人求墓銘,曰:「『吁嗟身後名,於我如浮煙!』人既死了,又更要這物事做甚!」或曰:「先生語此,豈非有為而言?」曰:「也是既死去了,待他說是說非,有甚干涉!」又曰:「所可書者,以其有可為後世法。今人只是虛美其親,若有大功大業,則天下之人都知得了,又何以此為?且人為善,亦自是本分事,又何必須要恁地寫出!」賀孫。
信州一士人為其先人求墓碑,先生不許。請之不已,又卻之。臨別送出,舉指云:「贈公『務實』二字。」過。
先生初欲正甫以沙隨行實來,為作墓碑,久之不到。既而以舊人文字稍多,又欲屬筆。汪季路亦不曾及是議,立祠堂於德興縣學,曾為德興丞。為書「沙隨先生之祠」六字。過。
陳同父一子、一婿吳康,同來求銘文。先生是時例不作此,與寫「有宋龍川先生陳君同父之墓」十二字。婺源李參仲於先生為鄉舊,其子亦來求墓銘,只與跋某人所作行實,亦書「有宋鍾山先生李公之墓」與之。過。
壽昌因先生酒酣興逸,遂請醉墨。先生為作大字韶國師頌一首,又作小字杜牧之九日詩一首,又作大字淵明歸田園居一首。有舉子亦乘便請之,先生曰:「公既習舉業,何事於此?」請之不已,亦為作淵明阻風於規林第二首。且云:「但能參得此一詩透,則公今日所謂舉業,與夫他日所謂功名富貴者,皆不必經心可也。」壽昌。
先生語朋舊:「無事時不妨將藥方看,欲知得養生之理也。」過。
先生說:「南軒論熹命云『官多祿少』四字。」因云:「平日辭官文字甚多。」過。
因上亮隔,取中間一條為正,云:「事須有一箇大本。」方。
因對雨,云:「安徐便好。」昨日驟雨。今日方微下,已浹洽,悠悠未已,有周溥意,不似前日暴也。方。
開窗坐,見窗前地上日色,即覺熱;退坐不見,即不熱。目受而心忌之,則身不安之矣。如許渤著衣,問人寒熱,則心凝不動也。僧有受焚者,亦爾。方。
先生於世俗未嘗立異。有歲迫欲入新居而外門未立者,曰:「若入後有禁忌,何以動作?」門欲橫從巷出。曰:「直出是公道,橫則與世俗相拗。」淳。
先生問直卿:「何不移入新屋居?」曰:「外門未立。」曰:「歲暮只有兩日,便可下工。若搬入後有禁忌,如何動作?初三又是赤口。」義剛。
壽昌問先生:「『此心元自通天地,枉卻靈宮一炷香!』先生遊南嶽詩。若在小龍王廟,還敢如此道否?」先生曰:「某卻不曾到吳城山。」壽昌。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八
朱子五
論治道
治道別無說,若使人主恭儉好善,「有言逆於心,必求諸道;有言孫於志,必求諸非道」;這如何會不治!這別無說,從古來都有見成樣子,真是如此。賀孫。
天下事有大根本,有小根本。正君心是大本。其餘萬事各有一根本,如理財以養民為本,治兵以擇將為本。
天下事自有箇大根本處,每事又各自有箇緊要處。端蒙。
天下事當從本理會,不可從事上理會。方。
論世事,曰:「須是心度大,方包裹得過,運動得行。」振。
為學,是自博而反諸約;為治,是自約而致其博。自修。
因論世俗不冠帶,云:「今為天下,有一日不可緩者,有漸正之者。一日不可緩者,興起之事也;漸正之者,維持之事也。」方。
古者修身與取才,卹民與養兵,皆是一事,今遂分為四。升卿。
自古有「道術為天下裂」之說,今親見其弊矣。自修。
天下事,須是人主曉得通透了,自要去做,方得。如一事八分是人主要做,只有一二分是為宰相了做,亦做不得。廣。
問:「或言今日之告君者,皆能言『修德』二字。不知教人君從何處修起?必有其要。」曰:「安得如此說!只看合下心不是私,即轉為天下之大公。將一切私底意盡屏去,所用之人非賢,即別搜求正人用之。」問:「以一人耳目,安能盡知天下之賢?」曰:「只消用一箇好人作相,自然推排出來。有一好臺諫,知他不好人,自然住不得。」德明。
「井田之法要行,須是封建,令逐國各自去理會。如王畿之內,亦各有都鄙、家鄙。漢人嘗言,郡邑在諸國之外,而遠役於中都,非便。」問:「漢以王國雜見於郡縣間,如何?」曰:「漢本無法度。」德明。
封建實是不可行。若論三代之世,則封建好處,便是君民之情相親,可以久安而無患;不似後世郡縣,一二年輒易,雖有賢者,善政亦做不成。淳。
因言:「封建只是歷代循襲,勢不容已,柳子厚亦說得是。賈生謂『樹國必相疑之勢』,甚然。封建後來自然有尾大不掉之勢。成周盛時,能得幾時!到春秋列國強盛,周之勢亦浸微矣。後來到戰國,東西周分治,赧王但寄於西周公耳。雖是聖人法,豈有無弊者!」大率先生之意,以為封建井田皆易得致弊。廣。
問:「後世封建郡縣,何者為得?」曰:「論治亂畢竟不在此。以道理觀之,封建之意,是聖人不以天下為己私,分與親賢共理,但其制則不過大,此所以為得。賈誼於漢言『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其後主父偃竊其說,用之於武帝。」端蒙。
諸生論郡縣封建之弊。曰:「大抵立法必有弊,未有無弊之法,其要只在得人。若是箇人,則法雖不善,亦占分數多了;若非其人,則有善法,亦何益於事!且如說郡縣不如封建,若封建非其人,且是世世相繼,不能得他去;如郡縣非其人,卻只三兩年任滿便去,忽然換得好底來,亦無定。范太史唐鑑議論大率皆歸於得人。某初嫌他恁地說,後來思之,只得如此說。」又云:「革弊須從原頭理會。」燾。
「柳子厚封建論則全以封建為非;胡明仲輩破其說,則專以封建為是。要之,天下制度,無全利而無害底道理,但看利害分數如何。封建則根本較固,國家可恃;郡縣則截然易制,然來來去去,無長久之意,不可恃以為固也。如役法亦然。荊公只見差役之害,而免役之利。」先生云:「差役時皆土著家戶人,州縣亦較可靠;免役則皆浮浪之人。靖康間州縣亦有守令要守,而吏民皆散去,無復可恃。然其弊亦不勝其多。」揚。
先生言論間猶有不滿於五峰論封建井田數事。嘗疏其說以質疑。先生云:「封建井田,乃聖王之制,公天下之法,豈敢以為不然!但在今日恐難下手。設使強做得成,亦恐意外別生弊病,反不如前,則難收拾耳。此等事,未須深論。他日讀書多,歷事久,當自見之也。」枅。
因論封建,曰:「此亦難行。使膏粱之子弟不學而居士民上,其為害豈有涯哉!且以漢諸王觀之,其荒縱淫虐如此,豈可以治民!故主父偃勸武帝分王子弟,而使吏治其國,故禍不及民。所以後來諸王也都善弱,蓋漸染使然。積而至於魏之諸王,遂使人監守,雖飲食亦皆禁制,更存活不得。及至晉懲其弊,諸王各使之典大藩,摠強兵,相屠相戮,馴致大亂。」僩云:「監防太密,則有魏之傷恩;若寬去繩勒,又有晉之禍亂。恐皆是無古人教養之法,故爾。」曰:「那箇雖教,無人柰得他何。」或言:「今之守令亦善。」卓錄起此,作郭兄問。曰:「卻無前代尾大不掉之患。只是州縣之權太輕,卓錄作「無權」。卒有變故,更支撐不住。」僩因舉祖宗官制沿革中,說祖宗時州郡禁兵之額極多,又有諸般名色錢可以贍養。及王介甫作相,凡州郡兵財,皆括歸朝廷,而州縣益虛。所以後來之變,天下瓦解,由州郡無兵無財故也。曰:「只祖宗時,州郡已自輕了。如仁宗朝京西群盜橫行,破州屠縣,無如之何。淮南盜王倫破高郵,郡守晁仲約以郡無兵財,遂開門犒之卓錄作:「斂金帛賂之。」使去。富鄭公聞之大怒,欲誅守臣,曰:『豈有任千里之寄,不能拒賊,而反賂之!』范文正公爭之曰:『州郡無兵無財,俾之將何捍拒?今守臣能權宜應變,以全一城之生靈,亦可矣;豈可反以為罪耶?』然則彼時州郡已如此虛弱了,如何盡責得介甫!」僩。卓錄今附于下:「介甫只是刮刷太甚,凡州郡禁兵闕額,盡令勿補填。且如一州有千人禁軍額,闕五百人,則本郡不得招填,每歲樁留五百名之衣糧,并二季衣賜之物,令轉運使掌之,而盡歸於朝廷,如此煞得錢不可勝計。」陳丈云:「記得先生說,教提刑掌之,歸朝廷,名曰『封樁闕額禁軍錢』。」又云:「也怪不得州郡,欲添兵,誠無糧食給之,其勢多招不得。某守南康,舊有千人禁軍額,某到時纔有二百人而已,然歲已自闕供給。本軍每年有租米四萬六千石,以三萬九千來上供,所餘者止七千石,僅能贍得三月之糧。三月之外,便用別擘畫措置,如斛面、加糧之屬。又盡,則預於民間借支。方借之時,早穀方熟,不得已出榜,令民先將早米來納,亦謂之租米。俟冬,則折除其租米,亦當大米之數,如此猶贍不給。壽皇數數有指揮下來,必欲招滿千人之額。某申去云:『不難於招,只是無討糧食處。』又行下云:『便不及千人,亦須招填五百人。』雖聖旨如此,然終無得錢糧處,只得如此挨過日子而已!想得自初千人之額,自來不曾及數。蓋州郡只有許多米,他無來處,何以贍給之?然上供外所餘七千石,州郡亦不得用。轉運使每歲行文字下來約束,只教樁留在本州,不得侵支顆粒。那裏有?年年侵使了,每監司使公吏下來檢視,州郡又厚賂遺之,使去。全無顆粒,怪不得。若更不得支此米,何從得贍軍?然亦只贍得兩三月,何況都無!非天雨鬼輸,何從得來!某在彼時,顏魯子王齊賢屢行文字下來,令不得動。某報去云:『累政即無顆粒見在。雖上司約束分明,柰歲用支使何?今求上司,不若為之豁除其數。若守此虛名而無實,徒為胥吏輩賂賄之地。又況州郡每歲靠此米支遣,決不能如約束,何似罷之?』更不聽,督責愈急。顏魯子又推王齊賢,王齊賢又推顏魯子。及王齊賢去,顏依舊行下約束,卻被某不能管得,只認支使了。若以為罪,則前後之為守者皆一樣,又何從根究?其勢不柰何,只得如此處。」卓。
居今之世,若欲盡除今法,行古之政,則未見其利,而徒有煩擾之弊。又事體重大,阻格處多,決然難行。要之,因祖宗之法而精擇其人,亦足以治,只是要擇人。范淳夫唐鑑,其論亦如此,以為因今郡縣,足以為治。某少時常鄙之,以為苟簡因循之論。以今觀之,信然。僩。德明錄云:「問:『今日之治,當以何為先?』曰:『只是要得人。』」
問:「先生所謂『古禮繁文,不可考究,欲取今見行禮儀增損用之,庶其合於人情,方為有益』。如何?」曰:「固是。」曰:「若是,則禮中所載冠、婚、喪、祭等儀,有可行者否?」曰:「如冠、昏禮,豈不可行?但喪、祭有煩雜耳。」問:「若是,則非理明,義精者,不足以與此。」曰:「固是。」曰:「井田封建如何?」曰:「亦有可行者。如有功之臣,封之一鄉,如漢之鄉亭侯。田稅亦須要均,則經界不可以不行,大綱在先正溝洫。又如孝弟忠信,人倫日用間事,播為樂章,使人歌之,倣周禮讀法,遍示鄉村裏落,亦可代今粉壁所書條禁。」人傑。
問:「歐公本論謂今冠、昏、喪、祭之禮,只行於朝廷,宜令禮官講明頒行於郡縣。此說如何?」曰:「向來亦曾頒行,後來起告訐之訟,遂罷。然亦難得人教他。」問:「三代規模未能遽復,且講究一箇粗法管領天下,如社倉舉子之類。」先生曰:「譬如補鍋,謂之小補可也。若要做,須是一切重鑄。今上自朝廷,下至百司、庶府,外而州縣,其法無一不弊,學校科舉尤甚。」又云:「今之禮,尚有見於威儀辭遜之際;若樂,則全是失了!」問:「朝廷合頒降禮樂之制,令人講習。」曰:「以前日浙東之事觀之,州縣直是視民如禽獸,豐年猶多饑死者!雖百后夔,亦呼召他和氣不來!」德明。
制度易講,如何有人行!振。
立一箇簡易之法,與民由之,甚好。夏商井田法所以難廢者,固是有聖賢之君繼作,亦是法簡,不似周法繁碎。然周公是其時不得不恁地,惟繁故易廢。使孔子繼周,必能通變使簡易,不至如是繁碎。今法極繁,人不能變通,只管築塞在這裏。道夫。
吳伯英與黃直卿議溝洫。先生徐曰:「今則且理會當世事尚未盡,如刑罰,則殺人者不死,有罪者不刑;稅賦,則有產者無稅,有稅者無產,何暇議古?」蓋卿。
欲整頓一時之弊,譬如常洗澣,不濟事。須是善洗者,一一拆洗,乃不枉了,庶幾有益。過。
聖人固視天下無不可為之時,然勢不到他做,亦做不得。燾。
因說理會天下彌文,曰:「伊川云:『只患不得為,不患不能為。如有稱在此,物來即輕重皆了,何必先要一一等過天下之物!』」方。
審微於未形,御變於將來,非知道者孰能!燾。
會做事底人,必先度事勢,有必可做之理,方去做。燾。
不能則謹守常法。燾。
天生一世人才,自足一世之用。自古及今,只是這一般人。但是有聖賢之君在上,氣焰大,薰蒸陶冶得別,這箇自爭八九分。只如時節雖不好,但上面意思略轉,下面便轉。況乎聖賢是甚力量!少間無狀底人自銷鑠改變,不敢做出來;以其平日為己之心為公家辦事,自然修舉,蓋小人多是有才底。儒用。或錄云:「問:『天地生一世人,自足了一世用,但患人不能盡用天地之才,此其不能大治。若以今世論之,則人才之可數者,亦可見矣,果然足以致大治乎?』曰:『不然。人只是這箇人,若有聖賢出來,只它氣焰自薰蒸陶冶了無限人才,這箇自爭八九分。少間無狀者惡者自消爍,不敢使出,各求奮勵所長,而化為好人矣。而今朝廷意思略轉,則天下之人便皆變動,況有大聖賢者出,甚麼樣氣魄!那箇盡薰蒸了,小人自是不敢放出無狀;以其自私自利辦事之心而為上之用,皆是有用之人矣。』」
荀悅曰:「教化之行,挽中人而進於君子之域;教化之廢,推中人而墮於小人之塗。」若是舉世恁地各舉其職,有不能者,亦須勉強去做,不然,也怕公議。既無公議,更舉無忌憚了!夔孫。
天下人,不成盡廢之,使不得從政。只當講學,庶得人漸有好者,庶有可以為天下之理。方。
今日人材須是得箇有見識,又有度量人,便容受得今日人材,將來截長補短使。升卿。
後世只是無箇人樣!德明。
汎言人才,曰:「今人只是兩種:謹密者多退避,俊快者多粗疏。」道夫。
世間有才底人,若能損那有餘,勉其不足時節,卻做得事;卻出來擔當得事,與那小廉曲謹底不同。
貪汙者必以廉介者為不是,趨競者必以恬退者為不是。由此類推之,常人莫不皆然。人傑。
今人材舉業浸纖弱尖巧,恐是風氣漸薄使然,好人或出於荒山中。方。
賀孫問先生出處,因云:「氣數衰削。區區愚見,以為稍稍為善正直之人,多就摧折困頓,似皆佞諛得志之時。」曰:「亦不可一向如此說,只是無人。一人出來,須得許多人大家合力做。若是做不得,方可歸之天,方可喚做氣數。今若有兩三人要做,其他都不管他,直教那兩三人摧折了便休。」賀孫。
有言:「世界無人管,久將脫去。凡事未到手,則姑晦之;俟到手,然後為。」有詰之者曰:「若不幸未及為而死,吾志不白,則如之何?」曰:「此亦不柰何,吾輩蓋是折本做也。」先生曰:「如此,則是一部孟子無一句可用也!嘗愛孟子答淳于髡之言曰:『嫂溺援之以手,天下溺援之以道。子欲手援天下乎?』吾人所以救世者,以其有道也。既自放倒矣,天下豈一手可援哉!觀其說,緣飾得來不好。安得似陸子靜堂堂自在,說成一箇物事乎!」方子。
直卿云:「嘗與先生言,如今有一等才能了事底人,若不識義理,終是難保。先生不以為然。以為若如此說,卻只是自家這下人使得;不是自家這下人,都不是人才!」賀孫。
「荀彧歎無智謀之士,看今來把誰做智謀之士?」伯謨云:「今時所推,只永嘉人;江西人又粗,福建又無甚人。」先生不應,因云:「南軒見義必為,他便是沒安排周遮,要做便做。人說道他勇,便是勇,這便是不可及!」歎息數聲。賀孫。
浙中人大率以不生事撫循為知體。先生謂:「便是『枉尺直尋』。如此風俗議論至十年,國家事都無人作矣!常人以便文,小人以容奸,如此風大害事。」揚。
今世士大夫惟以苟且逐旋挨去為事,挨得過時且過。上下相咻以勿生事,不要十分分明理會事,且恁鶻突。才理會得分明,便做官不得。有人少負能聲,及少經挫抑,卻悔其太惺惺了了;一切刓方為圓,且恁隨俗苟且,自道是年高見識長進。當官者,大小上下,以不見吏民,不治事為得策,曲直在前,只不理會,庶幾民自不來,以此為止訟之道。民有冤抑,無處伸訴,只得忍遏。便有訟者,半年周歲不見消息,不得了決,民亦只得休和,居官者遂以為無訟之可聽。風俗如此,可畏!可畏!僩。
今日人才之壞,皆由於詆排道學。治道必本於正心、修身,實見得恁地,然後從這裏做出。如今士大夫,但說據我逐時恁地做,也做得事業;說道學,說正心、修身,都是閑說話,我自不消得用此。若是一人叉手並腳,便道是矯激,便道是邀名,便道是做崖岸。須是如市井底人拖泥帶水,方始是通儒實才!賀孫。
器遠問:「文中子:『安我者,所以寧天下也;存我者,所以厚蒼生也。』看聖人恁地維持紀綱,卻與有是非無利害之說有不相似者。」曰:「只為人把利害之心去看聖人。若聖人為治,終不成埽蕩紀綱,使天下自恁地頹壞廢弛,方喚做公天下之心!聖人只見得道理合恁地做。今有天下在這裏,須著去保守,須著有許多維持紀綱,這是決定著如此,不如此便不得,這只是箇睹是。」又問:「若如此說,則陳丈就事物上理會,也是合如此。」曰:「雖是合如此,只是無自家身己做本領,便不得。」又問:「事求可,功求成,亦是當如此?」曰:「只要去求可求成,便不是。聖人做事,那曾不要可,不要成!只是先從這裏理會去,卻不曾恁地計較成敗利害。如公所說,只是要去理會許多汩董了,方牽入這心來,卻不曾有從這裏流出在事物上底意思。」賀孫。
蔡季通因浙中主張史記,常說道邵康節所推世數,自古以降,去後是不解會甚好,只得就後世做規模。以某看來則不然。孔子修六經,要為萬世標準。若就那時商量,別作箇道理,孔子也不解修六經得。如司馬遷亦是箇英雄,文字中間自有好處。只是他說經世事業,只是第二三著,如何守他議論!如某退居老死無用之物,如諸公都出仕官,這國家許多命脈,固自有所屬,不直截以聖人為標準,卻要理會第二三著,這事煞利害,千萬細思之!賀孫。
凡事求可,功求成,取必於智謀之末,而不循天理之正者,非聖賢之道。燾。
古人立法,只是大綱,下之人得自為。後世法皆詳密,下之人只是守法。法之所在,上之人亦進退下之人不得。揚。
今世有二弊:法弊,時弊。法弊但一切更改之,卻甚易;時弊則皆在人,人皆以私心為之,如何變得!嘉祐間法可謂弊矣,王荊公未幾盡變之,又別起得許多弊,以人難變故也。揚。
揚因論科舉法雖不可以得人,然尚公。曰:「銓法亦公。然法至於盡公,不在人,便不是好法。要可私而公,方始好。」揚。
今日之法,君子欲為其事,以拘於法而不得騁;小人卻徇其私,敢越於法而不之顧。人傑。
今人只認前日所行之事而行之,便謂之循典故,也須揀箇是底始得。學蒙。
被幾箇秀才在這裏翻弄那吏文,翻得來難看。吏文只合直說,某事是如何,條貫是如何,使人一看便見,方是。今只管弄閑言語,說到緊要處,又只恁地帶過去。至。
今日天下,且得箇姚崇李德裕來措置,看如何。浩。
今日之事,若向上尋求,須用孟子方法;其次則孔明之治蜀,曹操之屯田許下也。德明。
因論郡縣政治之乖,曰:「民雖眾,畢竟只是一箇心,甚易感也。」揚。
吳英茂實云:「政治當明其號令,不必嚴刑以為威。」曰:「號令既明,刑罰亦不可弛。苟不用刑罰,則號令徒掛牆壁爾。與其不遵以梗吾治,曷若懲其一以戒百?與其覈實檢察於其終,曷若嚴其始而使之無犯?做大事,豈可以小不忍為心!」言經界。道夫。
因論經界,曰:「只著一『私』字,便生無限枝節。」或問:「程子『與五十里采地』之說如何?」曰:「人之心無窮,只恐與五十里,他又要一百里;與一百里,他又要二百里。」淳。
吾輩今經歷如此,異時若有尺寸之柄,而不能為斯民除害去惡,豈不誠可罪耶!某嘗謂,今之世姑息不得,直須共他理會,庶幾善弱可得存立。道夫。
或問:「為政者當以寬為本,而以嚴濟之?」曰:「某謂當以嚴為本,而以寬濟之。曲禮謂『官行法,非禮,威嚴不行』。須是令行禁止。若曰令不行,禁不止,而以是為寬,則非也。」人傑。
古人為政,一本於寬,今必須反之以嚴。蓋必如是矯之,而後有以得其當。今人為寬,至於事無統紀,緩急予奪之權皆不在我;下梢卻是奸豪得志,平民既不蒙其惠,又反受其殃矣!若海。
今人說寬政,多是事事不管,某謂壞了這「寬」字。人傑。
平易近民,為政之本。僩。
為政如無大利害,不必議更張。則所更一事未成,必鬨然成紛擾,卒未已也。至於大家,且假借之。故子產引鄭書曰:『安定國家,必大焉先。』」人傑。
問:「為政更張之初,莫亦須稍嚴以整齊之否?」曰:「此事難斷定說,在人如何處置。然亦何消要過於嚴?今所難者,是難得曉事底人。若曉事底人,歷練多,事纔至面前,他都曉得依那事分寸而施以應之,人自然畏服。今人往往過嚴者,多半是自家不曉,又慮人欺己,又怕人慢己,遂將大拍頭去拍他,要他畏服。若自見得,何消過嚴?便是這事難。」又曰:「難!難!」僩。
因言措置天下事直是難!救得這一弊,少間就這救之之心又生那一弊。如人病寒,下熱藥,少間又變成燥熱;及至病熱,下寒藥,少間又變得寒。到得這家計壞了,更支捂不住。僩。
問:「州縣間寬嚴事,既已聞命矣。若經世一事,向使先生見用,其將何先?」曰:「亦只是隨時。如壽皇之初是一樣,中間又是一樣,只合隨時理會。」問:「今日之治,奉行祖宗成憲。然是太祖皇帝以來至今,其法亦有弊而常更者。」曰:「亦只是就其中整理,如何便超出做得!如薦舉,如科場,如銓試,就其中從長整理。」問:「向說諸州廂禁軍與屯戍大軍更互教閱,如何?」曰:「亦只是就其法整理。」既而歎曰:「法度尚可移,如何得人心變易,各人將他心去行法!且如薦舉一事,雖多方措置隄防,然其心只是要去私他親舊,應副權勢,如何得心變!」說了,德明起稟云:「數日聽尊誨,敬當銘佩,請出整衣拜辭。」遂出,再入,拜於床下。三哥扶掖。先生俯身顰眉,動色言曰:「後會未期。朋友間多中道而畫者,老兄卻能拳拳於切己之學,更勉力擴充,以慰衰老之望!」德明復致詞拜謝而出,不勝悵然!前一日,先生云:「朋友赴官來相別,某病如此,時事又如此,後此相見,不知又如何。」道中追念斯言,不覺涕下!伯魯進求一言之誨。先生云:「歸去且與廖丈商量。昨日說得已詳,大抵只是如此。」稱「丈」者,為丈夫。伯魯言。德明。
問治亂之機。曰:「今看前古治亂,那裏是一時做得!少是四五十年,多是一二百年醞釀,方得如此。」遂俛首太息。賀孫。
朱子語類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九
朱子六
論取士
古人學校、教養、德行、道藝、選舉、爵祿、宿衛、征伐、師旅、田獵,皆只是一項事,皆一理也。
召穆公始諫厲王不聽,而退居于郊。及厲王出奔,國人欲殺其子,召公匿之。國人圍召公之第,召公乃以己子代厲王之子,而宣王以立。因歎曰:「便是這話難說!古者公卿世及,君臣恩意交結素深,與國家共休戚,故患難相為如此。後世相遇如塗人,及有患難,則渙然離散而已。然今之公卿子孫,亦不可用者,只是不曾教得,故公卿之子孫莫不驕奢淫佚。不得已而用草茅新進之士,舉而加之公卿之位,以為苟勝於彼而已。然所恃者,以其知義理,故勝之耳。若更不知義理,何所不至!古之教國子,其法至詳密,故其才者既足以有立,而不才者亦得以薰陶漸染,而不失為寡過之人,豈若今之驕騃淫奢也哉!陳同父課中有一段論此,稍佳。」僩。
竇問:「人才須教養。明道章疏須先擇學官,如何?」曰:「便是未有善擇底人。某嘗謂,天下事不是從中做起,須得結子頭是當,然後從上梳理下來,方見次序。」德明問:「聞先生嘗言,州縣學且依舊課試,太學當專養行義之士。」曰:「卻如此不得。士自四方遠來太學,無緣盡知其來歷,須是從鄉舉。」德明。
「呂與叔欲奏立四科取士:曰德行,曰明經,曰政事,曰文學。德行則待州縣舉薦,下三科卻許人投牒自試。明經裏面分許多項目:如春秋則兼通三傳,禮則通三禮,樂則盡通諸經所說樂處。某看來,樂處說也未盡。政事則如試法律等及行移決判事。又定為試辟,未試則以事授之,一年看其如何,辟則令所屬長官舉辟。」遠器云:「這也只是法。」曰:「固是法,也待人而行,然這卻法意詳盡。如今科舉,直是法先不是了。今來欲教吏部與二三郎官盡識得天下官之賢否,定是了不得這事!」賀孫。
因論學校,曰:「凡事須有規模。且如太學,亦當用一好人,使之自立繩墨,遲之十年,日與之磨煉,方可。今日學官只是計資考遷用,又學識短淺,學者亦不尊尚。」可學曰:「神宗未立三舍前,太學亦盛。」曰:「呂氏家塾記云,未立三舍前,太學只是一大書會,當時有孫明復胡安定之流,人如何不趨慕!」可學。
林擇之曰:「今士人所聚多處,風俗便不好。故太學不如州學,州學不如縣學,縣學不如鄉學。」曰:「太學真箇無益,於國家教化之意何在?向見陳魏公說,亦以為可罷。」義剛。
祖宗時,科舉法疏闊。張乖崖守蜀,有士人亦不應舉。乖崖去尋得李畋出來舉送去。如士人要應舉時,只是著布衫麻鞋,陳狀稱,百姓某人,今聞朝廷取士如何如何,來應舉;連投所業。太守略看所業,方請就客位,換襴相見,方得請試。只一二人,試訖舉送。舊亦不糊名,仁宗時方糊名。揚。
「商鞅論人不可多學為士人,廢了耕戰。此無道之言。然以今觀之,士人千人萬人,不知理會甚事,真所謂游手!只是恁地底人,一旦得高官厚祿,只是為害朝廷,何望其濟事?真是可憂!」因云云云。「舊時此中赴試時,只是四五千人,今多一倍。」因論呂與叔論得取士好。因論其集上代人章表之類,文字多難看,此文集之弊。揚因謂:「去了此等好。」曰:「然。」因歎:「與叔甚高,可惜死早!使其得六十左右,直可觀,可惜善人無福!兄弟都有立。一兄和叔,做鄉儀者,更直截,死早。」揚。
康節謂:「天下治,則人上行;天下亂,則人上文。」太祖時,人都不理會文;仁宗時,人會說。今又不會說,只是胡說。因見時文義,甚是使人傷心!揚。
因說「子張學干祿」,曰:「如今時文,取者不問其能,應者亦不必其能,只是盈紙便可得。推而上之,如除擢皆然。禮官不識禮,樂官不識樂,皆是吏人做上去。學官只是備員考試而已,初不是有德行道藝可為表率,仁義禮智,從頭不識到尾!國家元初取人如此,為之柰何!」明作。
三舍人做乾元統天義,說乾元處云「如目之有視,耳之有聽,體之有氣,心之有神」云云。如今也無這般時文。僩。
今人作經義,正是醉人說話。只是許多說話改頭換面,說了又說,不成文字!僩。
今人為經義者,全不顧經文,務自立說,心粗膽大,敢為新奇詭異之論。方試官命此題,已欲其立奇說矣。又,出題目定不肯依經文成片段,都是斷章牽合,是甚麼義理!三十年前人猶不敢如此,只因一番省試出「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三句,後遂成例。當時人甚駭之,今遂以為常矣。遂使後生輩違背經旨,爭為新奇,迎合主司之意,長浮競薄,終將若何,可慮!可慮!王介甫三經義固非聖人意,然猶使學者知所統一。不過專念本經,及看注解,而以其本注之說為文辭,主司考其工拙,而定去留耳。豈若今之違經背義,恣為奇說,而無所底止哉!當時神宗令介甫造三經義,意思本好。只是介甫之學不正,不足以發明聖意為可惜耳。今為經義者,又不若為詞賦;詞賦不過工於對偶,不敢如治經者之亂說也。聞虜中科舉罷,即曉示云,後舉於某經某史命題,仰士子各習此業。使人心有所定止,專心看一經一史,不過數舉,則經史皆通。此法甚好。今為主司者,務出隱僻題目,以乘人之所不知,使人弊精神於檢閱,茫然無所向方,是果何法也!僩。
時有報行遣試官牽合破碎出題目者。或曰:「如此行遣一番,也好。」曰:「某常說,不當就題目上理會。這箇都是道術不一,所以如此。所以王介甫行三經字說,說是一道德,同風俗。是他真箇使得天下學者盡只念這物事,更不敢別走作胡說,上下都有箇據守。若是有才者,自就他這腔子裏說得好,依舊是好文字。而今人卻務出暗僻難曉底題目,以乘人之所不知,卻如何教他不杜撰,不胡說得!」或曰:「若不出難題,恐盡被人先牢籠做了。」曰:「莫管他。自家依舊是取得好文字,不誤遠方觀聽。而今卻都是杜撰胡說,破壞後生心術,這箇乖。某常說,今日學校科舉不成法。上之人分明以賊盜遇士,士亦分明以盜賊自處,動不動便鼓譟作鬧,以相迫脅,非盜賊而何?這箇治之無他,只是嚴挾書傳義之禁,不許繼燭,少間自沙汰了一半。不是秀才底人,他亦自不敢來。雖無沙汰之名,而有其實。既不許繼燭,他自要奔,去聲。無緣更代得人筆。」或曰:「恐難止遏。今只省試及太學補試,已自禁遏不住。」曰:「也只是無人理會。若捉得一兩箇,真箇痛治,人誰敢犯!這箇須從保伍中做起,卻從保正社首中討保明狀,五家為保,互相保委。若不是秀才,定不得與保明。若捉出詭名納兩副三副卷底人來,定將保明人痛治,人誰敢犯!某嘗說,天下無難理會底事,這般事,只是黑地裏腳指縫也求得出來,不知如何得恁地無人理會!」又曰:「今日科舉考試也無法不通看。」或曰:「解額當均否?」曰:「固是當均。」或曰:「看來不必立為定額,但以幾名終場卷子取一名,足矣。」曰:「不得。少間便長詭名納卷之弊。依舊與他立定額。只是從今起,照前三舉內終場人數計之,就這數內立定額數。三舉之後,又將來均一番。如此,則多少不至相懸絕矣。」因說混補,曰:「頃在朝時,趙丞相欲行三舍法。陳君舉欲行混補,趙丞相不肯,曰:『今此天寒粟貴,若復混補,須添萬餘人,米價愈騰踊矣!』某曰:『為混補之說者固是謬,為三舍之說亦未為得也。未論其他,只州郡那裏得許多錢榖養他?蓋入學者既有舍法之利,又有科舉之利,不入學者止有科舉一塗,這裏便是不均。利之所在,人誰不趨?看來只均太學解額於諸路,便無事。如今太學解額,七人取兩人。便七人取一人也由我,十人取一人也由我,二十人、三十人、四十人取一人也只由我。而今自立箇不平放這裏,如何責得人趨』!」或問:「恩榜無益於國家,可去否?」曰:「此又去不得。去之則傷仁恩,人必怨。看來只好作文學助教闕,立定某州文學幾員,助教幾員,隨其人士之多少以定員數,如宗室宮觀例,令自指射占闕,相與受代,莫要教他出來做官。既不傷仁恩,又無老耄昏濁貪猥不事事之病矣。」杜佑通典中說釋奠處有文學助教官。因說祿令,曰:「今日祿令更莫說,更是不均。且如宮觀祠祿,少間又盡指占某州某州。蓋州郡財賦各自不同,或元初立額有厚薄,或後來有增減,少間人盡占多處去。雖曰州郡富厚,被人炒多了,也供當不去。少間本州本郡底不曾給得,只得去應副他處人矣。」因又說經界。或曰:「初做,也須擾人。」曰:「若處之有法,何擾之有?而今只是人人不曉,所以被人瞞說難行。間有一兩箇曉得底,終不足以勝不曉者之多。若人人都教他算,教他法量,他便使瞞不得矣。打量極多法,惟法算量極易,自紹興間,秦丞相舉行一番以至今。看來是蘇綽以後,到紹興方得行一番,今又多弊了。看來須是三十年又量一番,庶常無弊。蓋人家田產只五六年間便自不同,富者貧,貧者富,少間病敗便多,飛產匿名,無所不有。須是三十年再與打量一番,則乘其弊少而易為力,人習見之,亦無所容其奸矣。要之,既行,也安得盡無弊?只是得大綱好,其間寧無少弊處?只如秦丞相紹興間行,也安得盡無弊?只是十分弊,也須革去得九分半,所餘者一分半分而已。今人卻情願受這十分重弊壓在頭上,都不管。及至纔有一人理會起,便去搜剔那半分一分底弊來瑕疵之,以為決不可行。如被人少卻百貫千貫卻不管,及被人少卻百錢千錢,便反到要與理會。今人都是這般見識。而今分明是有箇天下國家,無一人肯把做自家物事看,不可說著。某常說,天下事所以終做不成者,只是壞於懶與私而已!懶,則士大夫不肯任事。有一樣底說,我只認做三年官了去,誰能閑理會得閑事,閑討煩惱!我不理會,也得好好做官去。次則豪家上戶群起遮攔,恐法行則奪其利,盡用納稅。惟此二者為梗而已。」又曰:「事無有處置不得者。事事自有箇恰好處,只是不會思量,不得其法。只如舊時科舉無定日,少間人來這州試了,又過那州試;州裏試了,又去漕司試;無理會處。不知誰恁聰明,會思量定作八月十五日,積年之弊,一朝而革,這箇方喚做處置事。聖人所以做事動中機會,便是如此。」又曰:「凡事須看透背後去。」因舉掌云:「且如這一事,見得這一面是如此,便須看透那手背後去,方得。如國手下棋一著,便見得數十著以後之著。若只看這一面,如何見得那事幾?更說甚治道!」僩。
包顯道言科舉之弊。先生曰:「如他經尚是就文義上說,最是春秋不成說話,多是去求言外之意,說得不成模樣。某說道,此皆是『侮聖人之言』!卻不如王介甫樣,索性廢了,較強。」又笑云:「常有一人作隨時變通論,皆說要復古。至論科舉要復鄉舉里選,卻說須是歇二十年卻行,要待那種子盡了方行得。說得來也是。」義剛。
器遠問:「今士人習為時文應舉,如此須當有箇轉處否?」曰:「某舊時看,只見天下如何有許多道理恁地多!如今看來,只有一箇道理,只有一箇學。在下者也著如此學,在上者也著如此學。在上若好學,自見道理,許多弊政,亦自見得須要整頓。若上好學,便於學舍選舉賢儒,如胡安定孫明復這般人為教導之官;又須將科目盡變了,全理會經學,這須會好。今未說士子,且看朝廷許多奏表,支離蔓衍,是說甚麼!如誥宰相,只須說數語戒諭,如此做足矣。」敬之云:「先生常說:『表奏之文,下諛其上也;誥敕之文,上諛其下也。』」賀孫。
問:「今日科舉之弊,使有可為之時,此法何如?」曰:「也廢他不得。然亦須有箇道理。」又曰:「更須兼他科目取人。」
「今時文賦卻無害理,經義大不便,分明是『侮聖人之言』!如今年三知舉所上劄子,論舉人使字,理會這箇濟得甚?今日亦未論變科舉法。只是上之人主張分別善惡,擢用正人,使士子少知趨向,則人心自變,亦有可觀。」可學問:「歐陽公當時變文體,亦是上之人主張?」曰:「渠是變其詭怪。但此等事,亦須平日先有服人,方可。」舜功問:「歐陽公本論亦好,但末結未盡。」曰:「本論精密卻過於原道。原道言語皆自然,本論卻生受。觀其意思,乃是聖人許多憂慮做出,卻無自然氣象。下篇不可曉。」德粹云:「以拜佛,知人之性善。」先生曰:「亦有說話。佛亦教人為善,故渠以此觀之也。」可學。
今科舉之弊極矣!鄉舉里選之法是第一義,今不能行。只是就科舉法中與之區處,且變著如今經義格子,使天下士子各通五經大義。一舉試春秋,一舉試三禮,一舉試易詩書,禁懷挾。出題目,便寫出注疏與諸家之說,而斷以己意。策論則試以時務,如禮、樂、兵、刑之屬,如此亦不為無益。欲革奔競之弊,則均諸州解額,稍損太學之額。太學則罷月書季考之法,皆限之以省試,獨取經明行修之人。如此,亦庶幾矣。木之。
因言今日所在解額太不均,先生曰:「只將諸州終場之數,與合發解人數定便了。又不是天造地設有定數,何故不敢改動?也是好笑!」浩。
或言太學補試,動一二萬人之冗。曰:「要得不冗,將太學解額減損,分布於諸州軍解額少處。如此,則人皆只就本州軍試,又何苦就補試也!」燾。
臨別,先生留飯。坐間出示理會科舉文字,大要欲均諸州解額,仍乞罷詩賦,專經學論策,條目井井。云:「且得士人讀些書,三十年後,恐有人出。」泳。
乙卯年,先生作科舉私議一通,付過看。大概欲於三年前曉示,下次科場,以某經、某子、某史試士人。如大義,每道只六百字,其餘兩場亦各不同。後次又預前以某年科場,別以某經、某子、某史試士人,蓋欲其逐番精通也。過欲借錄,不許。過。
先生言時文之謬,云:「如科舉後便下詔,今番科舉第一場出題目在甚經內;論題出在甚史內,如史記漢書等,廣說二書;策只出一二件事。庶幾三年之間,專心去看得一書。得底固是好,不得底也逐番看得一般書子細。」胡泳。
先生云:「禮書已定,中間無所不包。某常欲作一科舉法。今之詩賦實為無用,經義則未離於說經。但變其虛浮之格,如近古義,直述大意。立科取人,以易詩書為一類,三禮為一類,春秋三傳為一類。如子年以易詩書取人,則以前三年舉天下皆理會此三經;卯年以三禮取人,則以前三年舉天下皆理會此三禮;午年以春秋三傳取人,則以前三年舉天下皆理會此春秋三傳。如易詩書稍易理會,故先用此一類取人。如是周而復始,其每舉所出策論,皆有定所。如某書出論,某書出策,如天文、地理、樂律之類,皆指定令學者習,而用以為題。」賀孫云:「此法若行,但恐卒未有考官。」曰:「須先令考官習之。」賀孫。
李先生說:「今日習春秋者,皆令各習一傳,并習誰解,只得依其說,不得臆說。」先生曰:「六經皆可如此,下家狀時,皆令定了。」揚。
今人都不曾讀書,不會出題目。禮記有無數好處,好出題目。揚。
科舉種子不好。謂試官只是這般人。揚。
張孟遠以書來論省試策題目,言今日之弊,在任法而不任人。孟遠謂今日凡事傷不能守法。曰:「此皆偏說。今日乃是要做好事,則以礙法不容施行;及至做不好事,即便越法不顧,只是不勇於為善。」必大。
「科舉是法弊。大抵立法,只是立箇得人之法。若有奉行非其人,卻不干法事,若只得人便可。今卻是法弊,雖有良有司,亦無如之何。」王嘉叟云:「朝廷只有兩般法:一是排連法,今銓部是也;一是信采法,今科舉是也。」。
問:「今之學校,自麻沙時文冊子之外,其他未嘗過而問焉。」曰:「怪它不得,上之所以教者不過如此。然上之人曾不思量,時文一件,學子自是著急,何用更要你教!你設學校,卻好教他理會本分事業。」曰:「上庠風化之原,所謂『季考行藝』者,行尤可笑,只每月占一日之食便是。」先生笑曰:「何其簡易也!」曰:「天下之事,大正則難,如學校間小正須可。」曰:「大處正不得,小處越難。才動著,便有掣肘,如何正得!」琮。
因說科舉所取文字,多是輕浮,不明白著實。因歎息云:「最可優者,不是說秀才做文字不好,這事大關世變。東晉之末,其文一切含胡,是非都沒理會。」賀孫。
有少年試教官。先生曰:「公如何須要去試教官?如今最沒道理,是教人懷牒來試討教官。某嘗經歷諸州,教官都是許多小兒子,未生髭鬚;入學底多是老大底人,如何服得他;某思量,須是立箇定制,非四十以上不得任教官。」又云:「須是罷了堂除,及注授教官,卻請本州鄉先生為之。如福州,便教林少穎這般人做,士子也歸心,他教也必不苟。」又云:「只見泉州教官卻老成,意思卻好。然他教人也未是,如教人編抄甚長編文字。」又曰:「今教授之職,只教人做科舉時文。若科舉時文,他心心念念要爭功名,若不教他,你道他自做不做?何待設官置吏,費廩祿教他做?也須是當職底人怕道人不曉義理,須是要教人識些。如今全然無此意,如何恁地!」賀孫。
坐中有說赴賢良科。曰:「向來作時文應舉,雖是角虛無實,然猶是白直,卻不甚害事。今來最是喚做賢良者,其所作策論,更讀不得。緣世上只有許多時事,已前一齊話了,自無可得說。如笮酒相似,第一番淋了,第二番又淋了,第三番又淋了。如今只管又去許多糟粕裏只管淋,有甚麼得話!既無可得話,又只管要新。最切害處,是輕德行,毀名節,崇智術,尚變詐,讀之使人痛心疾首。不知是甚世變到這裏,可畏!可畏!這都是不祥之兆,隆興以來不恁地。自隆興以後有恢復之說,都要來說功名,初不曾濟得些事。今看來,反把許多元氣都耗卻。管子、孔門所不道,而其言猶曰『禮義廉恥,是謂四維』。如今將禮義廉恥一切埽除了,卻來說事功!」賀孫。
葉正則彭大老欲放混補,廟堂亦可之,但慮艱食,故不果行。二人之意,大率為其鄉人地耳。廟堂云「今日太學文字不好」,卻不知所以不好之因。便使時文做得十分好後,濟得甚事!某有一策:諸州解額,取見三舉終場最多人數,以寬處為準,皆與添上。省試取數卻不增。其補試,卻用科舉年八月十五日引試。若要就補,須舍了解試始得。如此,庶幾人有固志,免得如此奔競喧鬨。閎祖。
說趙丞相欲放混補,歎息云:「方今大倫,恁地不成模樣!身為宰相,合以何為急?卻要急去理會這般事,如何恁地不識輕重!此皆是衰亂之態。只看宣和末年,番人將至,宰相說甚事,只看實錄頭一版便見,且說太學秀才做時文不好,你道是識世界否!如今待補取士,有甚不得?如何道恁地便取得人才,如彼便取不得人才?只是亂說。待補之立,也恰如擲骰子一般,且試采,擲得便得試,擲不得便不得試,且以為節制。那裏得底便是,不得底便不是?這般做事,都是枉費氣力。某常說均解額,只將逐州三舉終場人數,用其最多為額,每百人取幾人,太學許多濫恩一齊省了。元在學者,聽依舊恩例。諸路牒試皆罷了,士人如何也只安鄉舉。如何自家卻立箇物事,引誘人來奔趨!下面又恁地促窄,無入身處。如何又只就微末處理會!若均解額取人數多,或恐下梢恩科數多,則更將分數立一長限;以前得舉人,卻只依舊限,有甚不得處?他只說近日學中緣有待補,不得廣取,以致學中無好文字。不知時文之弊已極,雖鄉舉又何嘗有好文字膾炙人口?若是要取人才,那裏將這幾句冒頭見得?只是胡說!今時文日趨於弱,日趨於巧小,將士人這些志氣都消削得盡。莫說以前,只是宣和末年三舍法纔罷,學舍中無限好人才,如胡邦衡之類,是甚麼樣有氣魄!做出那文字是甚豪壯!當時亦自煞有人。及紹興渡江之初,亦自有人才。那時士人所做文字極粗,更無委曲柔弱之態,所以亦養得氣宇。只看如今秤斤注兩,作兩句破頭,如此是多少衰氣!」賀孫。
或問:「趙子直建議行三舍法:補入縣學;自縣學比試,入於州學;自州學貢至行在補試,方入太學。如何?」曰:「這是顯然不可行底事。某嘗作書與說,他自謂行之有次第,這下梢須大乖。今只州縣學裏小小補試,動不動便只是請囑之私。若便把這箇為補試之地,下梢須至於興大獄。子直這般所在,都不詢訪前輩。如向者三舍之弊,某嘗及見老成人說,劉聘君云,縣學嘗得一番分肉,肉有內舍、外舍多寡之差。偶齋僕下錯了一分,學生便以界方打齋僕,高聲大怒云:『我是內舍生,如何卻只得外舍生肉?』如此等無廉恥事無限,只是蔡京法度如此。嘗見胡珵德輝有言曰:『學校之設,所以教天下之人為忠為孝也。國家之學法,始於熙寧,成於崇觀。熙寧之法,李定為之也;崇觀之法,蔡京為之也。李定者,天下之至不孝者也;蔡京者,天下之至不忠者也。豈有不忠不孝之人,而其所立之法可行於天下乎!』今欲行三舍之法,亦本無他說,只為所取待補多滅裂,真正老成士人,多不得太學就試,太學緣此多不得人。然初間所以立待補之意,只為四方士人都來就試,行在壅隘,故為此法。然又須思量,所以致得四方士人苦死都要來赴太學試,為甚麼?這是箇弊端,須從根本理會去。某與子直書曾云,若怕人都來赴太學試,須思量士人所以都要來做甚麼。皆是秀才,皆非有古人教養之實,而仕進之途如此其易。正試既優,又有舍選,恩數厚,較之諸州或五六百人解送一人,何其不平至於此!自是做得病痛如此。不就這處醫治,卻只去理會其末!今要好,且明降指揮,自今太學並不許以恩例為免。若在學人援執舊例,則以自今新補入為始。他未入者幸得入而已,未暇計此。太學既無非望之恩,又於鄉舉額窄處增之,則人人自安鄉里,何苦都要入太學!不就此整理,更說甚?高抑崇,秦相舉之為司業,抑崇乃龜山門人。龜山於學校之弊,煞有說話,渠非不習聞講論,到好做處,卻略不施為。秦本惡程學,後見其用此人,人莫不相慶,以為庶幾善類得相汲引。後乃大不然,一向苟合取媚而已!學校以前整頓固難。當那時兵興之後,若從頭依自家好規模整頓一番,豈不可為?他當時於秦相前,亦不敢說及此。」賀孫。
因論黃幾先言,曾於周丈處見虜中賦,氣脈厚。先生曰:「那處是氣象大了,說得出來。自是如此,不是那邊人會。」揚。
朱子語類卷第一百一十
朱子七
論兵
今州郡無兵無權。先王之制,內有六鄉、六遂、都鄙之兵,外有方伯、連帥之兵,內外相維,緩急相制。賀孫。
本強,則精神折衝;不強,則招殃致凶。僩。
或言:「古人之兵,當如子弟之衛父兄。而孫吳之徒,必曰與士卒同甘苦而後可,是子弟必待父兄施恩而後報也。」先生曰:「巡而拊之,『三軍之士皆如挾纊』,此意也少不得。」賀孫。木之同。
凡為守帥者,止教閱將兵,足矣。程其年力,汰斥癃老衰弱,招補壯健,足可為用,何必更添寨置軍?其間衣糧或厚或薄,遂致偏廢。如此間將兵,則皆差出接送矣。方子。
「辛棄疾頗諳曉兵事。云:『兵老弱不汰可慮。向在湖南收茶寇,令統領揀人,要一可當十者,押得來便看不得,盡是老弱!問何故如此?云,只揀得如此,間有稍壯者,諸處借事去。州郡兵既弱,皆以大軍可恃,又如此!為今之計,大段著揀汰,但所汰者又未有頓處。』某向見張魏公,說以分兵殺虜之勢。只緣虜人調發極難,元顏要犯江南,整整兩年,方調發得聚。彼中雖是號令簡,無此間許多周遮,但彼中人纔逼迫得太急,亦易變,所以要調發甚難。只有沿淮有許多捍禦之兵。為吾之計,莫若分幾軍趨關陝,他必擁兵於關陝;又分幾軍向西京,他必擁兵於西京;又分幾軍望淮北,他必擁兵於淮北,其他去處必空弱。又使海道兵擣海上,他又著擁兵捍海上。吾密揀精銳幾萬在此,度其勢力既分,於是乘其稍弱處,一直收山東。虜人首尾相應不及,再調發來添助,彼卒未聚,而吾已據山東。纔據山東,中原及燕京自不消得大段用力,蓋精銳萃於山東而虜勢已截成兩段去。又先下明詔,使中原豪傑自為響應。是時魏公答以『某只受一方之命,此事恐不能主之』。」蔡云:「今兵政如此,終當如何?」曰:「須有道理。」蔡曰:「莫著改更法制?」曰:「這如何得?如同父云:『將今法制,重新洗換一番方好。』某看來,若便使改換得井牧其田,民皆為兵,若無人統率之,其為亂道一也。」「然則如之何?」曰:「只就這腔裏自有道理,這極易。只呼吸之間,便可以弱為強,變怯為勇,振柔為剛,易敗為勝,直如反掌耳!」賀孫。
先生云:「當今要復太祖兵法,方可復中原。」又云:「諸州禁軍皆不可用。幾年說要揀冗兵,但只說得,各圖苟且安便,無有為者。故新者來,舊者又不去,來而又來,相將積得,皆不可用。如澄冗官,見這人不可用,便除一人。而今不可用者又復留而不去,故軍冗不練,官冗不澄。」壽昌。
問:「今日之軍政,只有君相上下一心,揀之又揀,如太祖時,方好。」曰:「只有揀練便用。太祖時即用。如揀而養十數年,又老了,依舊無用。」揚。
今兵官愈多,兵愈不精。道夫。
今日兵不濟事。兵官不得人,專務刻削兵,且驕弱安養,不知勞苦,一旦如何用!某嘗言,宜散京師之兵,卻練諸郡之兵,依太祖法,每年更戍趲去淮上衛邊。謂如福建之兵趲去饒州,饒州之兵趲去衢信,衢信趲去行在,迤邐趲去淮上。今年如此,明年又趲去,則京師全無養兵之費,豈不大好!。
言今兵政之弊,曰:「唐制節度、兵。觀察、財。處置等使,即節鎮也;使持節某州諸軍事、兵。某州刺史,民。即支郡也。支郡隸於節鎮,而節鎮、支郡各有衙前左右押衙,管軍都頭,並掌兵事,又皆是士人為之。其久則根勢深固,反視節度有客主之勢。至有誅逐其上,而更代為之。凡陸梁跋扈之事,因茲而有。惟是節度得人,方能率服人心,歸命朝廷。若論唐初兵力最盛,斥地最廣,乃在於統兵者簡約而無牽制之患。然自唐末,大抵節鎮之患深,如人之病,外強中乾,其勢必有以通其變而後可。故太祖皇帝知其病而疏理之,於是削其支郡,以斷其臂指之勢;當時至有某州某縣直隸京師,而不屬節度者。置通判,以奪其政;命都監監押,以奪其兵;立倉場庫務之官,以奪其財;向之所患,今皆無憂矣。其後又有路分、鈐轄、總管等員。神宗時,又增置三十七將。亂離之後,又有都統、統領、統制之名。大抵今日之患,又卻在於主兵之員多。朝廷雖知其無用,姑存其名。日費國家之財,不可勝計,又刻剝士卒,使士卒困怨於下。若更不變而通之,則其害未艾也。要之,此事但可責之郡守。他分明謂之郡將,若使之練習士卒,修治器甲,築固城壘,以為一方之守,豈不隱然有備而可畏!古人謂『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今一切反之!」道夫。
問:「後世雖養長征兵,然有緩急,依舊徵發於民,終是離民兵不得。兼長征兵終不足靠,如杜子美石壕吏詩可見。」曰:「自秦漢以下至六國,皆未有長征兵,都是徵發於民。及唐府衛法壞,然後方有長征兵。」因論荊襄義勇,州縣官吏反擾之。當時朝廷免徵科,官吏不得役使。今徵科既不得免,民反倍有所費,又官吏役使如故。曰:「某當初見劉共父說,他制得義勇極好,且是不屬官吏,官不得擾之。某應之曰:『無緣有不屬州縣之理。』固疑其末流如此。」僩。
兵甲詭名不可免,善兵者亦不於此理會。纔有一人可用,便令其兼數人之料。軍中若無此,便不足以使人。故朝廷只是擇將,以其全數錢米與之,只責其成功,不來此屑屑計較。近來刮刷得都盡,朝廷方以為覈實得好。先生云,聞前輩云云。揚。
兵法以能分合為變,不獨一陣之間有分合,天下之兵皆然。今日之兵,分者便不可合,合者便不可分。本朝舊來只郡國禁兵而已,但在西北者差精銳耳。渡江後,又添上御前軍,卻是張韓輩自起此項兵。後來既不可得而去,只得如此聚屯。今以不如祖宗時財賦,養祖宗時所無之兵,安得不窮也!。
唐時州縣上供少,故州縣富。兵在藩鎮,朝廷無甚養兵之費。自本朝罷了藩鎮,州郡之財已多歸於上。熙豐間,又令州郡見看軍額幾人,折了者不得補,卻以其費樁管上供,而朝廷得錢物甚多。今天下兵約四五十萬,又皆羸弱無用之人,所費不可計。今若要理會,須從此起。揚。
論財賦,曰:「財用不足,皆起於養兵。十分,八分是養兵,其他用度,止在二分之中。古者刻剝之法,本朝皆備,所以有靖康之亂。已前未有徐揚江鄂之兵,止謂張宣撫兵,某人兵。今增添許多兵。合當精練禁兵,汰其老弱,以為廂兵。」節。
今朝廷盡力養兵,而兵常有不足之患。自兵農既分之後,計其所費,卻是無日不用兵也。時舉。
今天下財用費於養兵者十之八九,一百萬貫養一萬人。此以一歲計。僩。
「今日民困,正緣沿江屯兵費重。只有屯田可減民力,見說襄漢間儘有荒地。」某云:「當用甚人耕墾?」曰:「兵民兼用,各自為屯。彼地沃衍,收穀必多。若做得成,敵人亦不敢窺伺。兵民得利既多,且耕且戰,便是金城湯池。兵食既足,可省漕運,民力自蘇。然後盡驅州郡所養歸明北軍,往彼就食,則州郡自寬。遲之十年,其效必著。須是擇帥。既得其人,專一委任,許令辟召寮屬,同心措置,勿數更易,庶幾有濟。」浩。屯田。
范伯達有文字,說淮上屯田,須與畫成一井,中為公田,以給軍。令軍人子弟分耕,取公田所入以給軍。德明。
因言:「淮上屯田,前此朝廷嘗差官理會。其人到彼,都不曾敢起人所與者。都只令人築起沿江閑地以為屯,此亦太不立。大抵世事須是出來擔當,不可如此放倒。人是天地中最靈之物,天能覆而不能載,地能載而不能覆,恁地大事,聖人猶能裁成輔相之,況於其他。」因舉齊景公答夫子「君君臣臣」之語,又與晏子言「美哉室」之語,皆放倒說話。且如五代時,兵驕甚矣。周世宗高平一戰既敗卻,忽然誅不用命者七十餘人,三軍大振,遂復合戰而克之。凡事都要人有志。壯祖。
屯田,須是分而屯之,統帥屯某州,總司屯甚州,漕司屯甚州,以戶部尚書為屯田使,使各考其所屯之多少,以為殿最,則無不可行者。今則不然,每欲行一文字,則經由數司僉押相牽制,事何由成!道夫。
趙昌父相見,因論兵事。先生曰:「兵以用而見其強弱,將以用而見其能否。且如本朝諸公游陝西者,多知邊事,此亦是用兵之故。今日諸生坐於屋下,何以知其能?縱有韓白復生,亦何由辨之?」可學。擇將帥。
問選擇將帥之術。曰:「當無事之時,欲識得將,須是具大眼力,如蕭何識韓信,方得。不然,邊警之時,兩兵相抗,恁時人才自急。且如國家中興,張韓劉岳突然而出,豈平時諸公所嘗識者?不過事期到此,廝拶出來耳。」道夫。
不令宦官賣統軍官職,是今日軍政第一義。方。
今日將官全無意思,只似人家驕子弟了。褒衣博帶,談道理,說詩書,寫好字,事發遣!如此,何益於事?謙。
今諸道帥臣,只曾作一二任監司,即以除之;有警,則又欲其親督戰士。此最不便,萬一為賊所虜,為之柰何!彼固不足卹,然失一帥,其勢豈不張大?前輩謂祖宗用帥取以二路:一是曾歷邊郡;一是帥臣子弟,曾諳兵事者。此最有理。或謂戎幕宜用文武三四員,此意亦好。蓋經歷知得此等利害,向後皆可為帥。然必須精選而任,不可泛濫也。道夫。
或問:「諸公論置二大帥以統諸路之帥,如何?」曰:「不消如此。只是擇得一箇人了,君相便專意委任他,卻使之自擇參佐,事便歸一。今若更置大帥以監臨之,少間必有不相下之意,徒然紛擾。須是得一箇人委任他,聽他自漸漸理會許多軍政,將來自有條理。」恪。
蜀遠朝廷萬有餘里。擇帥須用嚴毅、素有威名、足以畏壓人心,則喜亂之徒不敢作矣。道夫。
或問古今治亂者。先生言:「古今禍亂,必有病根。漢宦官后戚,唐藩鎮,皆病根也。今之病根,在歸正人忽然放教他來,州縣如何柰得他何!所幸老者已死,少者無彼中人氣象,似此間人一般,無能為矣。」謙。
邊防馬政甚弊。廬州舊夾肥水而城,今只築就一邊。揚。
論刑
天下事最大而不可輕者,無過於兵刑。臨陳時,是胡亂錯殺了幾人。所以老子云:「夫佳兵者不祥之器,聖人不得已而用之。」獄訟,面前分曉事易看。其情偽難通,或旁無佐證,各執兩說繫人性命處,須喫緊思量,猶恐有誤也。」僩。
論刑,云:「今人說輕刑者,只是所犯之人為可憫,而不知被傷之人尤可念也。如劫盜殺人者,人多為之求生,殊不念死者之為無辜;是知為盜賊計,而不為良民地也。若如酒稅偽會子,及飢荒竊盜之類,猶可以情原其輕重大小而處之。」時舉。
今之法家,惑於罪福報應之說,多喜出人罪以來福報。夫使無罪者不得直,而有罪者得倖免,是乃所以為惡爾,何福報之有!書曰:「欽哉!欽哉!惟刑之恤哉!」所謂欽恤者,欲其詳審曲直,令有罪者不得免,而無罪者不得濫刑也。今之法官惑於欽恤之說,以為當寬人之罪而出其死;故凡罪之當殺者,必多為可出之塗,以俟奏裁,則率多減等:當斬者配,當配者徒,當徒者杖,當杖者笞。是乃賣弄條貫,舞法而受賕者耳!何欽恤之有?罪之疑者從輕,功之疑者從重,所謂疑者,非法令之所能決,則罪從輕而功從重,惟此一條為然耳;非謂凡罪皆可以從輕,而凡功皆可以從重也。今之律令亦有此條,謂法所不能決者,則俟奏裁。今乃明知其罪之當死,亦莫不為可生之塗以上之。惟壽皇不然,其情理重者皆殺之。僩。
李公晦問:「『恕』字,前輩多作愛人意思說,如何?」曰:「畢竟愛人意思多。」因云:「人命至重,官司何故斬之於市?蓋為此人曾殺那人,不斬他,則那人之冤無以伸,這愛心便歸在被殺者一邊了。然古人『罪疑惟輕』,『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雖愛心只在被殺者一邊,卻又溢出這一邊些子。」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