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编 环境保护法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环境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个泛指名词。泛指某一主体周围的地域、空间、介质。
在环境科学中,"环境"是指围绕着人类的空间以及位于该空间内部的直接或间接地决定或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整体。在环境保护法范围内,"环境"一词则又有着特定的内涵与外延。从内涵讲,环境必须是对人类直接或间接地起着某种影响和作用的因素,而这种因素必须能在当时或最近的将来影响人类。从外延讲,环境包括大气、水、动植物等。
从我国环境保护法角度讲,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与环境的关系
在人类出现之前的若干万年,"荒芜之世"的自然环境就早已存在了。人类诞生之后,则为"人化"了的自然环境,即人类的环境。这一人化的自然环境是因人类的诞生而诞生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演替和社会制度的各个历史阶段的更新起迭而波浪式前进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人和环境的关系,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与之危害性质及程度,解决它们的途径、方法都是有所不同的。
(一)自然环境它是人类经常的和必要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之一,当然要影响人类,作用于人类。说明人是自然环境的产物,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因为地球表面有适合生物、人类生存的条件,自然界中物质的循环便是生物生存的基础,所以人类才会在地球上出现。
(二)环境既然要影响着人类,作用于人类。反之,人类也能通过自己的生产和消费活动而反作用于自然环境。即人类有目的的,有计划的能动地改造着环境、利用着环境,为自己创造新的生活和生存环境。人类既有动物性的一面,作为生物物种之一与环境发生物质、能量的交换,受环境的制约并只能在一定的条件下生活;而人类又有社会性的一面,他是一切动物中最社会化的动物,能不断地发现各环境要素中新的、已往所不知的属性,从而摆脱了其他动物那种仅仅适应环境,而不能从环境中得到自然界更多数量的供应的状况,而进入了以他们所引起的改变来迫使自然界服从人类,受人类支配的境界。
然而,人类对改造、利用自然界,长期只处于重视最初的最显著的成绩阶段,而没考虑到由于对环境的干预能产生长期的、累积的影响。即使环境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发生变化,称之环境效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效益的大小是否对人类有利。当人类违反自然规律去干预环境时,人类将因自己的错误而受到自然界的惩罚,但是,当人类按照自然规律去干预环境时,便会使环境有利于人类的生存而发展。这就是人类与环境的作用与反作用的原理。
(三)人类与环境在作用与反作用中相互都得到了不断的发展。
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在改造着自己,这不仅表现在生理方面,也表现在智力方面。人类离开动物界愈远,人与环境的对立统一关系,人的生存环境也愈与原始的自然环境区别开了。正是从这种意义上讲,人及其生存的环境是在劳动和自然环境共同作用下而一起发展起来的,所以说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是由单纯的自然因素,也不是由单纯的社会因素构成的,而是在自然背景的基础上经过人类改造加工而形成的,它凝聚着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交互作用。人类不断发展,自然界也是不断发展的,永远不会停止在一个水平上。
第二节 环境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含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因素使环境效应对人类发生了不利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活动,因而给人类带来灾难的现象亦称之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实质上是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比例失调的问题。环境问题以产生的原因不同,则可将其分为:
(一)第一环境问题
第一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界本身的变化造成的环境问题(如地震、水灾、风雹等)。这类环境问题在人类诞生之前就已存在,在人类诞生之后仍在继续。这类问题是人力所不能控制的,其影响也是人类所不能预测的。人类只能靠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地认识它们的规律,加以预测、预报、减轻它们所造成的危害及采取各种救灾措施。在法律上把其划归不可抗力之中,这不是环境法要研究的内容。
(二)第二环境问题
第二环境问题是指由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环境问题。即由人类不恰当地开发、利用环境而遭到环境的报复和惩罚。第二环境问题又分为:
1.自然环境的破坏
自然环境的破坏是指人类不适当开发利用环境的一个或数个要素,使其数量减少,质量降低,从而破坏或降低了它们的环境效能,使生态平衡受到破坏,某种资源枯竭而危及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一种现象。因为环境的要素种类很多,为此环境破坏的种类也很多、主要有:(1)水土流失及风蚀;(2)土壤沙化、盐渍化、潜育化;(3)地面下沉;(4)森林资源破坏;(5)水资源不足;(6)物种灭绝。
2.环境污染
环境污染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向环境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者能量,从而使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发生了不利于人类或者影响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排入环境的污染物种类很多,我们按排入环境的污染物是否转化成其他污染物来分则有:
(1)一次性污染物(原始性或原发性)。是指由污染源直接排入环境并且排入环境后它的物理、化学性质没有发生变化的污染物。
(2)二次性污染物(继发性)。是指由排入环境的一次性污染物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后形成的,其物理、化学性质与一次性污染物完全不同的污染物。二次污染物对人类危害比一次性污染物要强烈的多。
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这两者是互相联系的、互相作用的。严重的环境污染可以致生物死亡从而破坏生态平衡,使自然环境受到破坏;自然环境的破坏又降低了环境自净能力,加剧了污染程度。为此,人们又称第二环境问题为"公害"。
二、环境问题的发展
环境问题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自人类在地球上出现以来,就存在着第二环境问题。只不过因人口的多寡,科学技术的发达程度,人类对环境的客观规律的认识等各种社会、经济原因而有范围大小,危害程度强弱和性质的差别。环境问题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从人类在地球上出现到十八世纪六十年代。人类主要是自然食物的采集者和捕食者。人类主要是利用环境,靠自然的恩赐渡日,对环境的干预、影响极弱,不存在当前所说的环境问题。
到农牧经济出现后,人类开始恳荒地,放牧牲畜等生产活动,以求从环境中获得更多的生活资料。人类向环境排致废物,主要是代谢物及农业、牧业废弃物。
随着人口增多,城市出现并逐步扩大,则出现两类环境问题:
1.人类为得到更多的农付产品而在某区内大量开垦荒地,开垦草原,毁坏森林而导致水土流失,河流泛滥,风沙危害和土壤盐碱化。
2.人类居住在城市,因人口拥挤、生活废弃物增多,使城市的生活环境恶化,出现了比较集中的环境污染。如水污染、垃圾、噪声等。
(二)从十八世纪六十年代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即到工业革命的开始。
这期间,机器劳动代替了人工劳动。人类利用、开发自然环境的能力越来越大,并有精力来研究科学技术。因此,科学技术、劳动生产力发生了空前未有的变化。自然环境中能被人类利用的要素越来越多了,使自然环境遭到严重破坏,造成局部地区气候恶化……此期间更大的环境问题是城市和工业区的环境污染即大气污染、水污染、噪声污染等,使环境被污染的速度超过了自然环境的破坏速度。
(三)从本世纪五十年代至今
在这个阶段,除原有的机械、冶金等工业外,化学工业成为重要的工业部门,尤其是有机合成化学工业生产了大量的化学品,而许多是有毒、有害及生物难以或不能降解的化学品,这些化学品进入环境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海运业,尤其是石油海运的发展,使海洋受到了污染。航天事业的发展,使高空大气层及宇宙空间也受到了污染……总之环境污染正在迅速发展,危机着人类的健康和安全。在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一系列震惊世界的污染事件。当今世界各国都有环境问题,一般情况下,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是环境污染,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是环境破坏。
第三节 环境保护
为了协调人和环境的关系,要按客观规律来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便出现了环境保护工作。
一、环境保护的概念
环境保护是指公民、团体、国家及国际社会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解决环境问题而采取的行政的、法律的、科学技术等措施,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防止污染和破坏,以求保护和发展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和社会发展的活动称之为环境保护。
人类环境的保护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从总体上看,面临的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还不少。例如,当解决某些具体环境问题时,往往与总体环境产生矛盾;对环境保护和资源无控制利用之间的矛盾缺乏科学的认识;自然环境在人为影响下对人类社会的反作用还难于作出可靠的预测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既要研究自然规律,同时又要研究社会规律,使人类和自然协调发展。
二、环境保护的内容
关于环境保护的内容,目前世界各国不尽相同,大致可包括三个方面:
(一)控制、防止各种有毒物质及致病因进入环境,以免人类健康受到危害;
(二)保护和改善生活居住区的环境质量,防止由于环境污染及各种环境要素质量下降使人类生活条件恶化;
(三)保护生态平衡,养护自然资源,尤其是保护、改善生物性可更新资源的生产能力以便能向人类提供更多的生活必须品和使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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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杨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