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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政

     【说明】本篇是周公晚年告戒成王建立官制的诰词。立政是什么意思呢?清代王引

  之《经义述闻》卷三说:“政与正同,正,长也。立政,谓建立长官也。篇内所言皆官人

  之道,故以立政名篇。”这是立政的正确解释。

     《史记·鲁世家》说:“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

  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悦。”可见这篇诰词的作用很重大,它促进

  了周王朝的安定和发展。本篇是研究周代官制的重要文献。

     本篇分三段。第一段分析夏商两代设官的得失,在于是否任用贤人。第二段说明文

  王武王时的官制和对待官员的常法。第三段告诫成王任用贤人实行中刑,不要误于众狱,

  要力图发展文武的功业。

  【译文】

  1.周公这样说:“跪拜叩头,报告继承天子的王。”周公因而劝诫成王

说:“王要教导常伯、常任、准人、缀衣和虎贲。”

  周公说:“啊!美好的时候就知道忧虑的人,很少啊!古代的人只有夏

代的君王,他们的卿大夫很强,夏王还呼吁他们长久地尊重上帝的教导,使

他们知道诚实地相信九德的准则。夏代君王经常教导他们的诸侯道:‘跪拜

叩头了,诸侯们!’夏王说:‘考察你们的常任、常伯、准人,这样,才称

得上君主。以貌取人,不依循德行,假若这样考察人,你们的常任、常伯和

准人就没有贤人了。’

  “夏桀即位后,他不用往日任用官员的法则,于是只用些暴虐的人,终

于无后。

  “到了成汤登上帝位,大受上帝的明命,他选用事、牧、准三宅的官,

都能就三宅的职位,选用三宅的属官,也能就其属官之位。他敬念上帝选用

官员的大法,能够很好地任用各级官员,他在商都用这些官员和协都城的臣

民,他在天下四方,用这种大法显扬他的圣德。

  “啊!在商王纣登上帝位,强行把罪人和暴虐的人聚集在他的国家里;

竟然用众多亲幸和失德的人,共同治理他的政事。上帝于是重重地惩罚他,

就使我们周王代替商纣王接受上天的大命,安抚治理天下的老百姓。

  2.“到了文王、武王,他们能够知道三宅的思想,还能清楚地看到三宅

部属的思想,用敬奉上帝的诚心,为老百姓建立官长。设立的官职是:任人、

准夫、牧作为三事;有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携仆以及百司庶府;

有大小邦国的君主、艺人,外臣百官;有太史、尹伯;他们都是善祥的人。

诸侯国的官员有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夷、微、卢各国没有君主;还设

立了商和夏的旧都管理官员。

  “文王因能够度知三宅的思想,就能设立这些官员,而且能够是俊彦有

德的。文王不兼管各种教令。各种狱讼案件和各种禁戒,用和不用只顺从主

管官员和牧民的人;对于各种狱讼案件和各种禁戒,文王不敢过问这些。到

了武王,完成了文王的事业,不敢丢弃文王的善德,谋求顺从文王宽容的美

德,因此,文王和武王共同接受了这伟大的王业。

  3.“啊!您现在已是君王了。从今以后,我们要这样设立官员。设立事、

准人、牧夫,我们要能明白了解他们的优点,才能让他们治理政事。管理我

们所接受的人民,平治我们各种狱讼和各种禁戒的事务,这些事务不可代替。

虽然一话一言,我们终要谋于贤德的人,来治理我们的老百姓。

   “啊!我姬旦把前人的美言全部告诉君王了。从今以后,继承的贤子贤

孙,千万不要在各种狱讼和各种禁戒上耽误时间,这些事只让主管官员去治

理。

   “从古时的商代先王到我们的周文王设立官员,设立事、牧夫、准人,

就是能够考察他们,能够扶持他们,这样才让他们治理,国事就没有失误。

假如设立官员,任用贪利奸佞的人,不依循于德行,于是君王终世都会没有

光彩。从今以后设立官员,千万不可任用贪利奸佞的小人,应当任用善良贤

能的人,用来努力治理我们的国家。

   “现在,先王贤明的子孙,您已做君王了!您不要在各种狱讼案件上耽

误,只让主管官员和牧夫去治理,您要能够治理好军队,步着大禹的足迹,

遍行天下,直至海外,没有人不服从。以此显扬文王圣德的光辉,继续武王

伟大的功业。啊!从今以后,继位君王设立官员,必须任用善良的人。”

   周公这样说:“太史!司寇苏公规定要认真地处理狱讼案件,使我们的

王国长治久安。现在规定慎之又慎,依据常例,使用中罚。”

   【原文】

   1.周公若曰:“拜手稽首(1),告嗣天子王矣。”用咸戒于王曰(2):“王

左右常伯(3)、常任(4)、准人(5)、缀衣(6)、虎贲(7)。”

   周公曰:“呜呼!休兹知恤,鲜哉(8)!古之人迪惟有夏(9),乃有室大竞

(10) ,吁俊尊上帝迪(11),知忱恂于九德之行(12)。乃敢告教厥后曰(13):‘拜

手稽首后矣(14)!’曰:‘宅乃事(15),宅乃牧(16),宅乃准(17),兹惟后矣。

谋面(18),用丕训德(19),则乃宅人(20),兹乃三宅无义民(21)。’

   “桀德(22),惟乃弗作往任(23),是惟暴德(24)。罔后(25)。

   “亦越成汤陟(26),丕釐上帝之耿命(27),乃用三有宅(28),克即宅(29),

曰三有俊(30),克即俊。严惟丕式(31),克用三宅三俊,其在商邑(32),用协于

厥邑(33),其在四方,用丕式见德(34)。

   “呜呼!其在受德(35),暋为羞刑暴德之人(36),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

德之人(37),同于厥政。帝钦罚之(38),乃伻我有夏(39),式商受命(40),奄甸

万姓(41)。

   2.“亦越文王、武王,克知三有宅心(1),灼见三有俊心(2),以敬事上帝,

立民长伯(3)。立政(4):任人、准夫、牧作三事(5);虎贲、缀衣、趣马(6)、小

尹(7)、左右携仆(8)、百司庶府(9);大都小伯(10)、艺人(11)、表臣百司(12);

太史(13)、尹伯(14)、庶常吉士(15);司徒、司马、司空(16)、亚旅(17);夷、微、

卢烝(18);三亳阪尹(19)。

   “文王惟克厥宅心(20),乃克立兹常事司牧人(21)。以克俊有德(22)。文王

罔攸兼于庶言(23);庶狱庶慎(24),惟有司之牧夫是训用违(25);庶狱庶慎,文

王罔敢知于兹(26)。亦越武王,率惟牧功(27),不敢替厥义德(28),率惟谋从容

德(29),以并受此丕丕基(30)。”

   3.“呜呼!孺子王矣(1)!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2)、准人、牧夫,我其

克灼知厥若(3),丕乃俾乱(4)。相我受民(5),和我庶狱庶慎(6),时则勿有间之

(7) 。自一话一言(8),我则末惟成德之彦(9),以乂我受民。

   “呜呼!予旦已受人之徽言咸告孺子王矣(10)。继自今文子文孙(11),其

勿误于庶狱庶慎,惟正是乂之(12)。

   “自古商人亦越我周文王立政,立事、牧夫、准人,则克宅之,克由绎

之(13),兹乃俾乂(14),国则罔有(15)。立政用■人(16),不训于德(17),是罔显

在厥世(18)。继自今立政,其勿以■人,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19)。

   “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其勿误于庶狱,惟有司之牧夫(20)。其克诘尔

戎兵以陟禹之迹(21),方行天下(22),至于海表(23),罔有不服。以觐文王之耿

光(24),以扬武王之大烈(25)。呜呼!继自今后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26)。”

   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27),以长我王国(28)。兹式有

慎(29),以列用中罚(30)。”

     注释

     1

     (1)[拜手稽首]古代最恭敬的拜跪礼。

     (2)[咸]箴,劝告。

     (3)[左右]教导。《尔雅·释诂》:“左右,导也。”[常伯]治民的官,就是下文的

   牧和牧人。

     (4)[常任]治事的官,就是下文的事和任人。

     (5)[准人]执法的官,就是下文的准。

     (6)[缀衣]掌管国王衣服的官。

     (7)[虎贲]贲音 bēn。守卫王宫的武官。

     (8)[休]美好。[兹]则,连词。见《词诠》。[恤]忧。王先谦说:“周初文言休恤相

   对成义,《召诰》无疆惟休,亦无疆惟恤,及此可证也。”[鲜]读上声,少。

     (9)[迪惟]语气助词。

     (10)[乃]其,他们的。[有室]指卿大夫。[竞]强。

     (11)[吁]呼吁。[俊]通骏,长。[迪]教导。

     (12)[忱恂]诚信。[九德]九种德行。见《书·皋陶谟》。

     (13)[后]指诸侯。《书·尧典》:“群后四朝。”

     (14)[拜手稽首]古代君对臣也可以行这种大礼。《逸周书·世俘》“王拜手稽首”

   可证。

     (15)[宅]度量,考察。[事]就是常任。

     (16)[牧]就是常伯。

     (17)[准]就是准人。

     (18)[谋面]以貌取人。

     (19)[丕训]不顺,不依从。

     (20)[则]若。[乃]如此,这样。[宅人]考虑人。

     (21)[三宅]就是宅事、宅牧、宅准。[义]贤。

     (22)[德]升于帝位。《说文》:“德,升也。”

     (23)[作]用。[往任]往日任人的法则。

     (24)[是]于是。[惟]只。[暴德]凶德。

     (25)[罔后]无后,指亡国。

     (26)[越]及,到了。[陟]升,升帝位。

     (27)[釐]受福,引申为受。[耿]明。

     (28)[乃]其。[三有宅]三宅。有,助词。三宅,指上文的事、牧、准。

     (29)[克即宅]即,就。《蔡传》说:“言汤所用三宅,实能就是位而不旷其职。”

     (30)[曰]读为越,与。[三有俊]孙诒让说:“当即三宅之属官。盖三宅各有正长,

   有属吏,三宅之属吏皆用贤俊,故谓之三有俊。”

     (31)[严惟]敬念。[丕式]大法。指上帝用人的大法。

  (32)[商邑]指商都。

  (33)[协]和洽。

  (34)[见]同现,显。

  (35)[受]纣王名。[德]升,升于帝位。

  (36)[暋]音 mí

          n。强。见《尔雅·释诂》。[羞刑]为法律所羞辱的人,指触犯法律的

罪人。刑,法。

  (37)[庶]众多。[习]指近习,即左右亲幸。《韩非子·五蠹》:“今世近习之请行。”

  (38)[钦]孙星衍说:“犹重也。”

  (39)[伻]使。[有夏]周人自称为夏。《康诰》:“用肇造我区夏。”

  (40)[式]读为代,代替。曾运乾说。

  (41)[奄]安抚。[甸]治理。[万姓]万民。

  2

  (1)[克知三有宅心]能知事、牧、准三宅的心。

  (2)[灼]明。

  (3)[长伯]官长。

  (4)[立政]建立官长。

  (5)[作]为。

  (6)[趣马]负责养马的官。

  (7)[小尹]趣马的属官。

  (8)[左右携仆]君王的近侍官员。

  (9)[百司庶府]司和府都是官名。《礼记曲礼》有司土、司木、司水、司草、司器、

司货等名;《周礼》有太府、王府、内府、外府、泉府、天府等官。

  (10)[大都小伯]大都小都的官长。曾运乾说:“伯,长也。大都言都不言伯,小都

言伯不言都,互文见义也。”

  (11)[艺人]征收赋税的官。

  (12)[表臣百司]外臣百官。

  (13)[太史]史官之长。

  (14)[尹伯]官长,各官之长。

  (15)[常]祥。[吉]善。

  (16)[司徒、司马、司空]就是三卿。

  (17)[亚旅]大夫。

  (18)[夷]东方的国家。[微]南方的国家。[卢]西方的国家。烝,君长。

  (19)[三毫]南毫、西毫、北毫,都是殷商的故都,[阪]夏的故都。[尹]官长。王船

山说:“三毫者,殷之故都也。阪者,安邑之阪,夏之故都也。武王初定天下,于二代之

墟立王官以尹之,所以安辑之也。”见《尚书稗疏》卷四。

  (20)[惟克厥宅心]就是“惟克知厥宅心”,承上文而省。

  (21)[常事司牧人]指上述各官员。

  (22)[以]而。[俊]俊彦。

  (23)[兼]兼包。[庶言]教令。

  (24)[庶狱]各种狱讼案件。[庶慎]各种敕戒的事。《广雅·释诂》:“慎,敕也。”

  (25)[之]和。[用违]用与不用,用否。

  (26)[敢]表敬副词。

  (27)[率惟]语气助词。[敉]终,完成。[功]事业。指文王的事业。

  (28)[替]废弃。[义德]善德。

  (29)[容德]宽容的美德。

  (30)[并]同,共同。指文王武王共同。[丕丕]大而又大。[基]事业。

  3

  (1)[孺子]指成王。

  (2)[事]就是常任。

  (3)[若]善。

  (4)[丕]语气助词。[俾]使。[乱]治理。

  (5)[相]治理。[受民]接受上天和祖先所赐予的民众。

  (6)[和]平治。

  (7)[时]这些事。[间]代替。

  (8)[自]虽。见《词诠》。

  (9)[末]终。[惟]谋,谋于。[彦]俊彦,美士。成德之彦,盛德的人。

  (10)[旦]周公名。[已受]《汉石经》作“以前”,当从之。已和以古代通用,受和

前形近而误。[徽言]美言。

  (11)[文子文孙]善子善孙,贤子贤孙。《礼记·乐记》注:“文,善也。

  (12)[正]长官,指治狱的官。

  (13)[由绎]疑即诱掖,同音通用。《诗·衡门》序“诱掖其君”,郑笺:“扶持也。”

  (14)[俾]使。[乂]治理。

  (15)[罔有]罔尤,无过。尤和有同声通用。罔尤,卜辞作亡尤,是殷周时代的常语。

见《尚书易解》。

  (16)[■人]贪利奸佞的人。

  (17)[训]顺。

  (18)[是]于是。[在]终。见《尔雅·释诂》。

  (19)[劢]音 mài,勉力,见《说文》。[相]治理。

  (20)[惟有司之牧夫]就是“惟有司和牧夫是乂”,因语急而省略。之。和。连词。

  (21)[诘]治理。[戎兵]指军队。[陟禹之迹]步禹之迹。禹平水土,足迹遍于天下。

步禹之迹,是指统一天下。

  (22)[方行]遍行。

  (23)[海表]海外。

  (24)[觐]见,指显扬。[耿]明。

  (25)[扬]续。[烈]业。

  (26)[常人]吉士。常与祥通,祥,善。

  (27)[司寇]官名,掌管刑罚。[苏公]苏忿生。《左传》成公十一年说:“苏忿生以

温为司寇。”杜预注:“苏忿生,周武王司寇苏公也。”[式]法。这里用作动词,规定,

法定,[尔]语气助词。[由]用。

  (28)[长]延长。

  (29)[有]又。

  (30)[列]今例字。以例用中罚,依据条例使用中罚。《周礼》“刑平国用中典”,

郑注:“平国,承平守成之国。用中典者,常行之法。”

创建时间:2006-2-27 上一页 目录页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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