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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政新篇》 清 洪仁玕

小弟仁玕跪在我真圣主万岁万岁万万岁陛下,奏为条陈款列,善铺国政,以新民德,并跪请圣安事:缘小弟自粤来京,不避艰险,非图爵禄之荣,实欲备陈方策,以广圣闻,以报圣主知遇之恩也。夫事有常变,理有穷通,故事有今不可行而可豫定者,为後之福;有今可行而不可永定者,为後之祸。其理在于审时度势,与本末强弱耳。然本未 之强弱适均,视乎时势之变通为律,则自今而至後,自小而至大,自省而至国,自国而至万邦,亦无不可行矣。其要在于因时制宜,审势而行而已。兹谨将所见闻者条陈于后,以广圣闻,以备圣裁,以资国政,庶有小补云尔。

昔周武有弟名且,作周礼以肇八百之畿,高宗梦帝賚弼,致殷商有中叶之盛,惟在乎设法用人之得其当耳。盖用人不当,适足以坏法,设法不当,适足以害人,可不慎哉!然于斯二者,并行不悖,必于立法之中,得乎权济。试推其要,约有三焉:一以风风之,一以法法之,一以刑刑之。三者之外,又在奉行者亲身以倡之,真心以践之,则上风下草,上行下效矣。否则法立弊生,人将效尤,不致作乱而不已,岂法不善欤?实奉行者毁之尔。

用人察失类

一禁朋党之弊。朝廷封官设将,乃以护国卫民、除奸保良者也。倘有结盟联党之事,是下有自固之术,私有倚恃之端,外为假公济私之举,内藏弱本强末之弊。为兵者行此,而为将之军法难行;为臣者行此,而为君之权谋下夺,良民虽欲深倚于君,无奈为所隔绝,是不可以不察也。倘欲真知其为朋奸者,每一人犯罪,必多人保护隐瞒,则宜潜消其党,勿露其形。或如唐太宗之责尉迟恭以汉高故事,或如汉文之责吴不会而赐杖以愧之,亦保全之一道也。若发泄而不能制,反遭其害,贻祸不浅矣。倘至兵强国富,俗厚风淳之日,又有朝发夕至之火船火车,又有新闻篇以泄奸谋,纵有一切诡弊,难逃太阳之照矣。

甚矣,习俗之迷人,贤者不免,况愚者乎!郎至愚之辈,亦有好胜之心,必不服人所教。且观今世之江山,竟是谁家之天下?无如我中花 之人,忘其身之为花,甘居鞑妖之下,不务实学,专事浮文,良可慨矣。请试言之:文士之短简长篇,无非空言假话;下僚之禀帖面陈,俱是谗谄赞誉,商贾指东说西,皆为奸贪诡谲!农民勤俭诚朴,目为愚妇愚夫,诸如杂教九流,将无作有;凡属妖头鬼卒,喉舌模糊。到处尽成荆棘,无往不是陷坑。倘得真心实力,众志成城,何难亲见太平景象,而成为千古英雄,复见新天新地新世界也夫。

风风类

夫所谓"以风风之"者,谓革之而民不愿,兴之而民不从,其事多属人心朦昧,习俗所蔽,难以急移者,不得巳以风风之,自上化之也。如男子长指甲,女子喜缠脚,吉凶军宾,琐屑仪文,养鸟门蟀,打鹌赛胜,戒箍 手镯,金玉粉饰之类,皆小人骄奢之习。诸如此类,难以枚举。禁之不成广大之体,民亦未必凛遵,不禁又为败风之渐,惟在在上者以为可耻之行,见则

餙,误,当作饰。

鄙之忽之,遇则怒之挞之,民自厌而去之,是不刑而自化,不禁而自弭矣。倘民有美举,如医院、礼拜堂、学馆、四民院、四疾院等,主则亲临以隆其事,以奖其成,若无此举,则诏谕宣行,是厚风俗之法也。如毁谤语妒等弊,皆由风俗未厚,见识未广,制法未精,是以人心虞拟不平而鸣矣。又如演戏门剧、菴寺和尼,凡此等弊,则立牧司教导官,亲身教化之。怜悯之,义怒之,务去其心之惑以拯其迷也。中地素以骄奢之习为宝,或诗画美艳,金玉精奇,非一无可取,第是宝之下者也。夫所谓上宝者,以天父上帝、天兄基督、圣神爷之风三位一体为宝。一敬信间,声色不形,肃然有律,诚以此能格其邪心,宝其灵魂,化其愚蒙,宝其才德也。中宝者,以有用之物为宝,如火船、火车、钟镖、电火表、寒暑表、风雨表、日晷表、千里镜、量天尺、连环枪、天球、地球等物,皆有探造化之巧,足以广闻见之精,此正正堂堂之技,非妇儿掩饰 之文,永古可行者也。

且夫谈世事足以闷人心,论九流足以惑众志,释聃尚虚无,尤为诞妄之甚,儒教贵执中,罔知人力之难,皆不如福音真道有公义之罚,又有慈悲之赦,二者兼行,在于基督身上担当之也。此理足以开人之蒙蔽以慰其心,又足以广人之智慧以善其行,人能深受其中之益,则理明欲去而万事理矣。非基督之弟徒,天父之肖子乎!究亦非人力所能强,必得上帝圣神感化而然也。上帝之名,永不必讳。天父之名,至大、至尊、至贵、至仁、至义、至能、至知、至诚、至足、至荣、至权,何碍一名字?若说正话,讲道理,虽千言万语亦是赞美,但不得妄称及发誓亵渎而已,若讳至数百年之久,则又无人识天父之名矣。况爷火华三字,乃犹太土音,译?quot;自有者"三字之意,包涵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无所不在、自然而然、至公义、至慈悲之意也。上帝是实有,自天地万有而观,及基督降生而论,是实有也。盖上帝为爷,以示包涵万象:基督为子,以示显身,指点圣神上帝之风亦为子,则合父子一脉之至亲,盖子亦是由父身中出也,岂不是一体一脉哉!总之谓为上帝者,能形形,能象象,能天天,能地地,能始终万物而自无始终,造化庶类而自无造化,转运四时而不为时所转,变通万方而不为方所变。可以名指之曰"自有者",即大主宰之天父上帝、救世主如一也。盖子由父出也,视子如父也。若讳此名,则此理不能彰矣。

法法类

所谓"以法法之"者,其事大关世道人心,如纲常伦纪、教养大典,则宜立法以为准焉。是下有所趋,庶不陷于僻矣。然其不陷于僻而登于道者,必又教法兼行。如设书信馆,以通各省郡县市镇公文;设新闻馆,以收民心公议,及各省郡县货价低昂,事势常变。上览之,得以资治术:士览之,得以识变通:商农览之,得以通有无。昭法律,别善恶,励廉耻,表忠孝,皆借此以行其教也。教行则法著,法著则知恩,于以民相劝戒,才德日生,风俗日厚矣。此立法善而施法广,积时久而持法严,代有贤智以相维持,民自固结而不可解,天下永垂不朽矣。然立法之人,必先经磨链,洞悉天人性情,熟谙各国风教,大小上下,源委重轻,无不了然于胸中者,然后推而出之,乃能稳惬人情也。若恐其久而有差,更当留一律以便随时损益小纪,彰明大纲也。盖律法者,无定而有定,有定而无定,如水之软,如铁之硬,实加人心之有定而无定,世事之无定而有定,此立法所以难也,此生弊所以易也。

刻本有洪秀全在此策上眉批说;"钦定此策是也。"

然则如何而后可以立法?盖法之质,在乎大纲,一定不易;法之文,在乎小纪,每多銮还。故小人坏法,常窥小者无备而掠为己有,常借大者之公以护掩己私。然此又在奉法执法行法之人有以主之,有以认真耳。至立法一则,阅下自可心领灵会,而法在其中矣。

又有柔远人之法。凡外邦人技艺精巧,邦法宏深,宜先许其通商,但不得擅入旱地,恐百姓罕见多奇,致生别事。惟许牧司等并教技艺之人入内,教导我民,但准其为国献策,不得毁谤国法也。

英吉利,即俗称红毛邦,开邦一千年来未易他姓,于今称为最强之邦,由法善也。但其人多有智力,骄傲成性,不居人下。凡於往来言语文书,可称照会、交好、通和、亲爱等意,其余万方来朝、四夷宾服、及夷狄戎蛮鬼子,一切轻污之字皆不必说也。盖轻污字样,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且招祸也。即施于枕近之暹罗、交趾 、日本、琉球之小邦,亦必不服。实因人类虽下,而志不愿下,即或愿下,亦势迫之耳,非忠诚献曝也。如必欲他归诚献曝,非权力所能致之,必内修国政,外示信义,斯为得尔。此道实为高深广还也欤。现有理雅各、湛孖士、米土威大人、俾士、合信、觉士、滨先生、慕维廉、艾约瑟、韦律众先生与小弟相善也。

花旗邦即米利坚,有金银山,而招别邦人来采。别邦人有能者,册立为官,邦长五年一任,限以俸禄,任满则养尊虚优,各省再举。有事各省总目公议,呈明决断。取士、立官、补缺及议大事,则限月日,置一大柜在中廷,令凡官民有仁智者,写票公举,置于柜内,以多人举者为贤能也,以多议是者为公也。其邦之跛盲聋哑鳏寡孤独各有书院,教习各技。更有鳏寡孤独之亲友,甘心争为善事者,愿当众立约保养。郭 中无有乞丐之民,此是其富足也。现有罗孝、卑治文、花兰芷、高先生、晏先生、赞臣先生、寡先生与小弟相善也。

总论二邦,其始出于英吉利邦,后因开埠花旗,日以日盛,而英邦欲有以制之,遂不服其苛,因而战胜英邦,故另立邦法,两不统属焉。数百年来,各君其邦,各子其民,皆以天父上帝、耶苏基督立教。日耳曼邦内分十余邦,不相统属,亦无侵夺,信奉天父上帝、耶苏某督尤慎。其人有太古之风,故国不甚威,而德则独最也。亦有大船往各邦贸易,即各邦之君臣亦肯信任其人办事,因其人不苟于进退,最信皇上帝救世主,而不喜战斗,愿守本分也。现有黎力居、韦牧司叶纳清、韩士伯,又有一位忘其名,与弟相善也。风雨票 、寒暑针先出此邦之花兰溪,辨正教亦出此邦之路得也。

瑞邦、丁邦、罗邦 纯守耶苏基督之教,其发老少多白,中年多黄,相品幽雅,诚实宽广,有古人遗风焉。惟瑞国有一韩山明牧司,又名咸北者,与弟相善。其人并妻子皆升天,各邦多羡其为人焉。爱弟独厚,其徒皆客家,多住新安县地也。

佛兰西邦亦是信上帝、耶苏基督之邦,但其教多务异迹奇行,而少有别,故其邦今似半强半美之邦。但各邦技艺多始于此,至今别邦虽精,而佛邦亦不在下。但其教尚奇异,品学逊焉,人不之重。惟与英为婚姻之邦,相助相善,而邦势亦强。与弟无相识者,因道不同也。

土耳其邦,东南即古之猷 太邦也,西北近俄罗斯。因此邦之人不信耶苏基督为救世主,仍执摩西律法,不知变通,故邦势不振。而于丙辰年(太平天国六年,咸丰六年,1856 年)为俄罗斯所侵,幸英佛二邦相助,得免于祸。此邦为天兄降生圣地,将来必归基督。盖新遗诏书有云:"俟万邦归信后,而以色列知愧耻焉。"今犹太人因耶苏基督升天四十年后,遭上帝怒罚驱逐出外,凡信基督耶苏者亦逃出外邦,至今各邦皆有犹太人,以为之证据,亦天父之意也。即中邦而谕 ,河南开封郡祥符县内,多有犹太人及羊皮书,写犹太字迹者不少。但其人自宋迄今,多历年所,亦徒行其礼,而不识其字,不知其实意焉。问其因何行此教,则答以望基督救世主降生,及凡各邦之犹太人亦如是,不信救世主之既生于一千八百五十九年之前也。

俄罗斯邦,其地最广,二倍于中邦。其教名天主教,虽信耶苏基督,而类于佛兰西之行也。百余年前亦未信天兄,屡为英佛瑞罗日耳曼等国所迫,故遣其长子伪装凡民,到佛兰西邦学习邦法、火船技艺,数年回邦,无人知其为俄之长子也。及归邦之日,大兴政教,百余年来,声威日著,今亦为北方冠冕之邦也。

埃及邦即麦西邦,在犹太西南方,有红海为界。其地周岁无寒,而夏最炎热。有山名亚喇伯,为万郭最高大者,昔挪亚方舟,即搁于此山也。四时有云笼罩,少见山巅。而埃民未曾见过雨雪,闻过雷声。其地少泉而多沙漠,但到春夏交际,山头云密布,飞瀑四奔流,农民于水将退之先,在水面布种下田,待尽退时,则苗既勃然兴之矣。所以然者,因山高接热,云气升腾,冻结於巅,四时不散。故雨不施于圹野,雷不奋于地中,冰常凝於高峰,雪无飘于热地也。今其人尊约瑟摩西为圣人,名回回教,盖天父上帝前现权能与二人,至今犹有遗风焉。

暹罗邦近与英邦通商,亦能仿造火船大船,往各邦采买,今亦变为富智之邦矣。

日本邦近兵花旗邦通商,得有各项技艺以为法则,将来亦必出于巧焉。马来邦、秘鲁邦、澳大利邦、新嘉波、天竺邦、皆信佛教,拜偶像,故其邦多衰弱不振,而名不著焉。不过中国从前不能为东洋之冠冕,暂为失色,良可既 已。

以上略述各邦大势,足见纲常大典,教养大法,必先得贤人,创立大体,代有贤能继起而扩充其制,精巧其技,因时制宜,度势行法,必永远不替也。倘中邦人不自爱惜,自暴自弃,则鹬蚌相持,转为渔人之利,那时始悟兄弟不和外人欺,国人不和外邦欺,悔之晚矣。曷不乘此有为之日,奋为中地倡,以顶天父天兄纲常,太平一统江山万万年也。

一、要自大至小,由上而下,权归于一,内外适均而敷于众也。又由众下而达于上位,则上下情通,中无壅塞弄弊者,莫善于准卖新闻篇或暗柜也。法式见下。

一、兴车马之利,以利便轻捷为妙。倘有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能行七八千里者,准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若彼愿公于世,亦禀准遵行,免生别弊。先于二十一省通二十一条大路,以为全国之脉格,通则国家无病焉。通省者阔三丈,通郡者阔二丈五尺,通县及市镇者阔二丈,通大乡村者阔丈余。差役时领犯人修葺崩破之处。二十里立一书信馆,愿为者请饷而设,以为四方耳目之便,不致上下梗塞,君民不通也。信资计文书轻重,每二十里该钱若干而收。其书要在某处交递者,车上车下各先束成一捆,至即互相交讫,不能停车俄顷。因用火用氧用风之力大 猛也,虽三四千里之遥,亦可朝发夕至,纵有小寇窃发,岂能漏网乎!

一、兴舟楫之利,以坚固轻便捷巧为妙。或用火用气用力用风,任乎智者自创。首创至巧者,赏以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若愿公于世,亦禀明发行。兹有火船气船,一日夜能行二千余里者,大商则搭客运货,国家则战守缉捕,皆不数日而成功,甚有神于国焉。若天国兴此技,黄河可疏通其沙而流入于海,江淮可通有无而缓急相济,要隘可以防患,凶旱水溢可以救荒,国内可保无虞,外国可通和好,利莫大焉。

一、兴银行。倘有百万家财者,先将家赀契式禀报入库,然后准颁一百五十万银纸,刻以精细花草,盖以国印图章,或银货相易,或纸银相易,皆准每两取息三厘。或三四富民共请立,或一人请立,均无不可也。此举大利于商贾士民,出入便于携带,身有万金而人不觉,沉于江河则损于一己而益于银行,财宝仍在也。即遇贼劫,亦难骤然拏去也。

一、兴器皿技艺。有能造精奇利便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即有法人而生巧者,准前造者收为已有,或招为徒焉。器小者赏五年,大者赏十年,益民多者年数加多,无益之物有责无赏。限满他人倣做。

一、与宝藏。凡金、银、铜、铁、锡、煤、盐、琥珀、蠔壳、琉璃、美石等货,有民探出者准其禀报,爵为总领,准其招民采取。总领获十之二,国库获十之二,采者获十之六焉。倘宝有丰歉,则采有多少,又当视所出如何,随时增减,不得匿有为无也。此为天财地宝,虽公共之物,突 亦枕近者之福,小则准乡,大则准县,尤大者准省及省外之人来采也。有争门抢夺他人之所先者,准总领及地方官严办,务须设法妥善焉。

一、兴邮亭以通朝廷文书,书信馆以通各色家信,新闻馆以报时事常变、物价低昂。只须实写,勿着一字浮文。倘有沉没书札银信及伪造新闻者,轻则罚,重则罪。邮亭由国而立,余准富民纳饷,禀明而设。或本处刊卖,则每日一篇,远者一礼拜一篇,越省则一月一卷,注明某处某人某月日刊刻,该钱若干,以便远近采买。

一、朝廷考察若探未实者,注明"有某人来说,未知是否,俟后报明"字样,则不得责之也。

一、兴各省新闻官。其官有职无权,性品诚实不阿者。官职不受众官节制,亦不节制众官,即赏罚亦不准众官褒贬。专收十八省及万方新闻篇有招牌图记者,以资圣鉴,则奸者股栗存诚,忠者清心可表,于是一念之善,一念之恶,难逃人心公议矣。人岂有不善,世岂有不平哉!

一、兴省郡县钱谷库,以司文武官员俸值公费。立官司理,每月报销。除俸值外,有妄取民贿一文者议法。

一、兴市镇公司。立官严正,以司工商水陆关税。每礼拜呈缴省郡县库存贮,或市镇公务支用,有为己私抽者议法。

一、兴士民公会。富贵善义,仰体天父、天兄好生圣心者,听其甘心乐助,以拯困扶危,并教育等件。至施舍一则,不得白白妄施,以沽名誉,恐无贞节者一味望恩,不自食其力,是滋弊也。宜合作工,以受所值,惟废疾无所归者准白白受施。

一、兴医院以济疾苦。系富贵好善,仰体天父、天兄圣心者,题缘而成其举。立医师,必考取数场然後聘用,不受谢金,公义者司其事。

一、兴乡官。公义者司其任,以理一乡民情曲直吉凶等事,乡兵听其铺调。

一、兴乡兵。天村多设,小村少设,日间管理各户,洒扫街渠,以免秽毒伤人,并拿打架攘窃,及在旁证见之人,到乡宜处处决,妄证者同罪。夜於该管之地有失,惟守者是问。若力不足而呼救不及,不干守者之事。被伤者生则医,死则瘗,有妻子者议卹。

一、罪人不孥。若讯实同情者及之,无则善视抚慰之,以开其自新之路:若连累及之,是迫之使反也。

一、禁溺子女。不得巳难养者,准无子之人抱为己子,不得作奴视之,或交育婴堂;溺者罪之。

一、外园有兴保人物之例:凡屋字人命货物船等有防於水火者,先与保人议定,每年纳银若干,有失则保人赔其所值,无失则嬴⑨ 其所奉。若失命,则父母妻子有赖,失物则已不致尽亏。

一、外国有禁卖子为奴之例。家负责子,只顾眼前之便,不思子孙永为人奴,大辱祖考;後世或生贤智者不得为国之用,反为国之害矣。故准富者请人雇工,不得买奴,贻笑外邦。生女难养,准为女伺,长则出嫁从良也。

一、禁酒及一切生熟黄烟、鸦片。先要禁为官者,渐次严禁在下。绝其栽植之源,遏其航来之路,或於外洋入口之烟,不准过关、走私者杀无赦。

一、禁庙宇寺观。既成者还其俗,焚其书,改其室为礼拜堂,籍其资为医院等院。此为拯民出於迷眜之途,入於尤明之国也。

一、禁演戏修台建醮。先化其心之惑,使伊所签助者,转助医院、四民院、学馆等,乃有益於民生实事。

一、革阴阳八煞之谬。名山利薮,多有金、银、铜、铁、锡、煤等宝,大有利於民生国用。今乃动言风煞,致珍宝埋没不能现用。请各自思之,风水益人乎,抑珍宝益人乎?数千年之疑团,牢而莫破,可不惜哉!

一、除九流。惰民不务正业,专以异端诬民,伤风败俗,莫逾於此。准其归於正业,焚去一切惑民之说。若每日无三个时辰工夫者,即富贵亦是惰民,准父兄乡老擒送迸诸绝域,以警颓风之渐也。诚以游手偷闲,所以长其心之淫欲,劳心劳力,所以增其量之所不能。此天父之罚始祖,使汗颜而食者,一则使自养身,一则免生罪念,亦为此故也。

一、屋宇之制。坚固高广任其财力自为,不得雕镂刻巧,并类王宫朝殿。宜就方正,勿得执信风水,不依众向,致街衢不直。既成者勿改,新造者可遵,再建重新者,亦可改直。

一、立丈量官。凡水患河路有害於民者,准其申请,大者发库助支,小者民自捐助,而屋宇规模,田亩裁度,俱出此官。受赃者准民控诉,革职罚罪。

一、兴跛盲聋哑院。有财者自携资斧,无财者善人乐助,请长教以鼓乐书数杂技,不致为废人也。

一、兴鳏寡孤独院。准仁人济施,生则教以诗书各法,死则怜而葬之。因此等穷民,操心危,虑患深,往多有用之辈,不可不以恩感之也。

一、禁私门请谒,以杜卖官鬻爵之弊。凡子臣弟友,各有分所当为,各有奉 值,各有才德,各宣奋力上进。致令闻外著,岂可攀援以玷仕途。即推举者亦是为国荐贤,亦属分内之事,既得俸值,何可贪赃。审实革职,二罪俱罚。

一上所议,是"以法法之"之法,多是尊五美、屏四恶之法。诚能上下凛遵,则刑具可免矣。虽然,纵有速化,不鲜顽民,故又当立"以刑刑之"之刑。刑刑类

一、善待轻犯。宜给以饮食号衣,使修街渠道路,练其一足,使二三相连,以差人执鞭刃掌管。轻者移别县,重者移郡移省,期满释回,一以重其廉耻,二以免生他患,庶回时改过自新,此恩威并济之法也。

一、议第六天条 曰:"勿杀。"盖谓天父有赏罚於来生,人无生杀於今世。然天王为天父所命以主理世人,下有不法,上(不)可无刑。是知道刑者非人杀之,是彼自缚以求天父罚之耳。虽然,为人上者,不可不亲身教导之也。

一、议大罪宜死者,置一大架圈其颈,立其足,升至桅杆顶,则去其足下之板,以吊死焉。先彰其罪状并日期,则观者可以股栗自仿,又少符勿杀之圣诫焉。

一、 十款天条治人心恶之未形者,制於萌念之始。诸凡国法治人身恶之既形者,制其滋蔓之多。必先教以天条,而後齐以国法,固非不教而杀矣,亦必有耻且格尔。

一、与番人并雄之法。如开店二间,我无租值,彼有租值,我工人少,彼工人多,我价平卖,彼价桂 卖,是我受益而彼受亏,我可永盛,彼当即衰,彼将何以久居乎?况我已有自固之策,若不失信义二字足矣,何必拘拘不与人交接乎?是浅量者之所为也。虽然,亦必有一定之章程,一定之礼法,方不致妄生别议。但前之中国不如是焉,毫无设法,修葺补理,以致全体闭塞,血脉不通,病其深矣。今之人心风俗,皆非古昔厚重之体,欲清其病源,既不可得,即欲俊 补,其可得乎!

此皆为邦大略,小弟於此类凡涉时势二字,极深思索,故於古所无者兴之,恶者禁之,是者损益之。大率法外辅之以法而入於德,刑外化之以德而省於刑也。因又揣知圣心图治大 急,得策则行,小弟诚恐前後致有不符之迹,故恭录巳所窥见之治法,为前古罕有者,彙成小卷,以资圣治,以广圣闻。恳自今而後,可断则断,不宜断者付小弟掌率六部等议定再献,不致自负其咎,皆所以重尊严之圣体也。或更立一无情面之谏议在侧,以辅圣聪不逮。诸凡可否,有宜於後,不宜於今者,恳留为圣鉴,准以时势二字推行,则顶起天父、天兄纲常,太平一统江山万万年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