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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录 (明)邓凯撰

「也是录」一卷,题「自非逸史编」;前有「桐山樵隐冥鸿子元益氏」(谢国桢「晚明史籍考」作「旡益民」)序有云:『岭峤之遗闻,犹载「辏耕」之录;兹焉缅甸之播迁,难征文献之存,幸有从跸故臣邓凯一之录焉」。据此,是编即邓凯所撰。凯,江西吉安人,随扈永历入缅,为都督同知;十五年(辛丑)饮咒水之祸,宗室文武从官四十二人被杀,凯以足伤未与,得免于难。后永历还滇遇害,凯遁迹为僧(邵廷采「西南纪事」有传)。是编所记起自「永历十二年(戊戌)十二月十五日帝自溪畿起行」,讫于「永历十六年(壬寅)四月十八日上被难」,系凯追录己亥(十三年)以后事;其起讫时间约与「求野录」同,而所记事迹有详略、亦有出入,可互参证。有谓两录同为邓凯撰,实非。

附录二:自非逸史编也是录一卷。有序。起自「永历十二年戊戌十二月十五日帝自溪畿起行」,迄「永历十六年壬寅四月十八日上被难」。其与求野录所记,不无出入,可互参证。

也是录

  自非逸史

  也是录序

  呜呼!国运之兴衰、成败,天乎、人也?人乎、天也?仆每读史,至国破君亡之际,未尝不掩卷欷歔,而不忍多读者。嗟乎?天步之艰如此、人谋之失如彼,天人俱失,何以为国?呜呼!痛哉!前明肇基江左、继定燕都,永、洪之蕴酿其人,宣、嘉之昌隆其运,隆、万之裕大其休,吁!可谓盛矣。既而流寇横噬,金瓯堕地,君死社稷,万古增光。一时之忠臣烈妇死国殉夫,四海之志士遗民勤王举义,破巢殒首,死亡不顾,不可谓非德泽之在人者深,而忠义之天常难泯焉耳。继而圣安不守于南京,思文复溃于闽越,制阃诸臣援立先帝,意以成旅未始不可兴少康、白水未始不可起光武;帝立一日、明祀亦藉延一日者,诸臣不敢负先帝之心,即诸臣不敢负太祖养士之心也。奈何兵皆乌合、将尽叛臣,流离行间,跋涉险阻!成栋之师既覆,腾蛟之功不成。翠华奔播于岩疆,黄屋飘零于瘴雨;无斟鄩之余炉可然,无朔方之羡〔旅〕可召,无海岛之战舰可航。帝至是虽有大可为之才,亦英雄无用武之地矣。奈之何哉!奈之何哉!南宁迎驾,仅同催、汜之谋;可望、任僎,罪可胜诛乎!幸而晋王以丧败之余,计无所出,乘虚夺驾,遂跸云南。交水之犯、省会之攻,岌岌乎且剸刃于二宫矣,一败涂地,狼狈降清,示瑕献图,兵端遂启;渔人之利,清实收之。况乎定国既自撤其藩离,维新且日弄其威福。三路外攻,逆党内应;晋王方仓皇于丹中之敌国,奚暇整戈御敌也。銮舆西迈,奔走三宣,托食缅蛮,有如寄寓;方且文恬武嬉,苟延岁月,不思出险。天波之策不行,吉翔之恣日甚;卒之众叛亲离,内外三绝,文武屠灭,谁与图存!清兵出塞,帝遂北辕。逆贼进弒,明之宗祀忽焉遂斩。呜呼!岭峤之遗闻,犹载辍耕之录。兹焉缅甸之迁播,难征文献之存,幸有从跸故臣邓凯一(?)之录焉。于以收什一于百千,而忠奸罪状,自尔昭然。仆不揣疏谬,窃欲博采遗闻,以续明纪。仰以帝立于广,其始事也;终于缅,其终事也。自古无不亡之国,独惜帝以仁柔之资,际不可为之日,宗社板荡,豺虎纵横,上系于母后高年,弗忍引决,而怀、愍再辱,殒身贼手。呜呼!人与天也!然天绝明于蛮而不绝明于史。则斯人斯录之存,未始非天意焉。是录得之乡闾好古者之家,亟请而缮录一帖。初读而抑愤,续读而涟,而天命既衰、人谋复否;呜呼!痛哉!因序而藏之,以俟后世之司马迁、班固其人者。桐山樵隐冥鸿子元益氏雪涕敬书。

  也是录

  自非逸史编

  永历十二年(戊戌)十二月十五日,帝自溪畿起行。

  永历十三年(己亥)正月初四日,帝至永昌府。

  闰正月十五日,永昌府起行。

  十八日,至誊越(五日内至缅)。

  自永昌一路入缅,文武官四百余员、随从之役二千余人;其时护驾者,则靳统武也。

  二十四日,甫下营而未炊,忽杨武兵到,传言后面满兵随到,各营兵士俱忙乱奔散。马吉翔与司礼李宗遗催驾即行,遂狼跄而奔,君臣、父子、夫妇、儿女不复相顾。兵马乱处,火光竟天;各营行囊,皆彼抢劫。上之贵人、宫女,俱为乱兵所掠。

  二十五日,至铁壁关,孙崇雅叛,肆掠行在辎重。凡文武追扈稍后者,悉为所掳。

  二十六日,靳统武弁帝由斜榖而去。

  二十八日,帝入缅关。缅人要请各从臣去弓矢刀杖,勿惊扰缅人,众不从。马吉翔传旨命悉去戎备,众乃遵行。是日,抵芒漠,缅人迎贡,亦颇循礼。

  二十九日,黔国公沐天波与皇亲王维恭、典玺李崇贵等计曰:我等须引东宫入茶山,既可在外调度各营;且皇上入缅,亦可遥为声援,或不至受困。皇后不许。

  三十日,起行。

  二月初一日,帝至大金沙江,仅得四舟,止可供上用;余各自买舟,走小河。又访问得陆行亦可达彼岸,即有从陆者。计诸臣随行之众,于腾越起行,尚不下四千;此时简阅,止一千四百七十八人。从舟行者六百四十六人,余者从陆。

  初四日,马吉翔、李国泰不候太后、东宫,即命放舟。太后大怒曰:连我也不顾,欲陷皇帝于不孝耶!众乃止。

  初六日,长行。

  十八日,至井梗。缅人为阻,每日止行二、三十里。

  二十日,缅人来报,我兵四集,请敕阻之。是晚,诸臣悉会御舟前,议谁可往。众各推诿,惟郑凯与行人任国玺请行。马吉翔恐二臣暴其过恶,因私谓缅人曰:此二人无家,去则不不矣。旋复报各营已撤去,遂辍不行。

  二十四日,缅酋来邀大臣过河议事,上命马雄飞、邬昌〔琦〕往。至则缅酋不出,惟令通事传语,所问皆神宗时事。二臣不能答,缅人哂之。因所赍敕书,与神宗时所赐御宝相去微别,以为伪;又出黔国公征南将军印相对,乃信。盖缅人于神宗万历二十二年因乱来朝请救,朝廷却之;是年遂与缅绝。出此,盖以示前代未尝受恩也。时亡国出奔,情境体貌,大有非臣子所忍言者矣。

  三月,黔国公沐天波与绥宁伯蒲缨、总兵王启隆邀马吉翔等集大树下。天波曰:缅犹遇我,日不如前;可即此走护腊撒、孟艮诸处,尚可图存。吉翔曰:如此,我不能复与官家事,将皇上、三宫交诸公为计可耳。众默然,遂散。时,白文选率兵于二月初五日已抵缅亚哇迎驾,相去不过六十里,寂无知者。然皆不探听虚实,惟焚掠为事而已。

  十七日,起陆诸臣至亚哇城对河屯驻。缅酋疑曰:此等非避乱,乃是阴图我国耳。发兵围之,伤者甚众。因分居各村,总兵潘世荣降于缅,通政司朱蕴金、中军姜成德自缢死。

  四月,芒漠来报,有我兵祁信者来迎驾,请敕止之。吉翔即请以绵衣卫丁调鼎、考功司杨生芳往,至五月望后始还。祁兵得敕不进。吉翔复与缅官之把隘者敕一道云:朕已航闽;后有一切兵来,都与我杀了。

  五月初一日,缅酋遣都官备龙舟鼓乐来迎。

  初五日,上去井梗。

  初七日,至亚哇城对河安扎。

  初八日,至者梗,即后陆诸臣所驻旧地也。先建草房十间,请上入居之;外以竹为城,每日守护者百余卒。其诸文武,自备竹木结宇而居。

  初九日,缅酋遣贡甚厚,上亦优答之。时缅妇自相贸易,杂沓如市。诸臣恬然以为无事,屏去礼貌,皆短衣跣足,阑入缅妇贸易队中,踞地喧笑,呼卢纵酒,虽大僚无不然者。其通事为大理人,语人曰:前者入关,若不弃兵器,缅王犹备远近;今又废尽中国礼法,异时不知何所终也!

  八月十三日,缅酋来招黔国公沐天波渡河,并索礼物。盖缅酋以中秋日各蛮皆贡献,故责币帛以彰声势。天波至,胁令椎髻跣足以缅礼见。天波不得已而从之;归而泣告众曰:我所屈者,为保全皇上计也。若使执抗,不知将作何状!众且不以我为罪府乎?于是,礼部杨在、行人任国玺皆疏劾之;留中不发。是月,上患腿疮,旦夕呻吟;而诸臣日以酣歌纵博为乐。中秋之夕,马吉翔、李国泰呼梨园黎应祥者演戏。应祥泣曰:行宫在迩,上体不安;且此时何时,而行此忍心之事乎?虽死不敢奉命。吉翔等大怒,令痛鞭之。时蒲缨所居亦密迩西内,缨大开博肆,叫呼无忌。上闻而怒,令毁其居,缨仍如故。

  九月十九日,缅人进榖,上命给从臣之窘迫者,马吉翔徇私散给。凯见之,大骂吉翔于行殿。吉翔旗鼓吴承爵摔乱而仆伤其足,遂不能行。

  永历十四年(庚子)七月,缅人复招黔国公沐天波渡河,天波力辞。缅使曰:此行不似从前,可冠带而行。至则遇之有加礼,始知各营将临缅城。晋王李定国率兵迎驾,有疏云:前后具本三十余道,未知曾达御览否?今与缅定约,议于何处迎銮,伏候指示。而诸臣在缅,燕雀自安,全无以出险为念者。缅营索敕,朦胧而去;外兵久候,音问俱绝,遂拔营去。后缅人来言:此辈全无实心为主,惟向各村焚掠,亦不计议恢复方略;或索本图象只、粮草,相助而行。乃惟播恶于无辜,不邀天之庇也。时,马吉翔、杨在以潘璜能通缅语,嘱其扶鸾曰:仙告我矣,其处有兵来迎,当以某日至;罔上以邀赏取悦。又恐定国至,众将疾攻其恶,不得自恣,故矫旨令勿入缅。而一切惟事牢笼,诸臣好丑,盖难枚举;至文武升迁,仍由权贿。国事至此,尚可问乎!

  九月,马吉翔奏:有大臣三日不举火者。上怒,令典玺太监李国用碎皇帝之宝以济之。国用叩头曰:臣万死不奉诏。既而,马吉翔、李国泰竟錾以散各臣。吉翔弟雄飞,专恣尤甚。托者必先通雄飞,乃得。于是,行人任国玺纂宋末诸奸行事,汇成一帖,进之。吉翔闻,恨之不置。进御殿,上方览阅;次日,国泰窃袖之出。

  永历十五年(辛丑)二月二十八日,巩昌主白文选密遣缅人赍疏至,云:臣不敢速进者,恐惊万乘,欲其扈送出关为上策耳。候即赐玺书,以决进止。后五、六日,文选率兵造浮桥,为迎跸计,相去行在仅六、七十里;缅人复断其桥。文选候话不得,遂撤营去。

  三月,有歃盟谋劫东宫斩关以出者,兼杀吉祥、国泰以弭后患,事泄,坐以盟投缅;密旨捕黔国公沐天波家人李姓、王启隆家人何爱,各付本主杀之。

  五月,道臣任国玺有时事三不可解之疏,意以祸在然眉,急图出险。上令国玺以出险策条奏,马吉翔、李国泰扼之不可。

  二十三日,缅蛮弒其兄而篡其位,遣官索贺;不从。

  七月十六日,缅人来邀当事大臣渡河议事,皆辞不行。

  十八日,缅人又遣官至,曰:此行无他,我王子虑众立心不善,请饮咒水,后令诸君皆得自便贸易生计耳。否则,我国安能久奉刍粟耶!

  十九日,马吉翔、李国泰胁众俱行,止留年老内监一、二人侍上。邓凯以足疾,得免。已而,缅人以兵三千围驻跸处,大呼曰:尔大臣可俱出饮咒水;有不出者,乱鎗攒刺之。诸臣犹豫,既无寸兵可以相持,又虑上与宫闱有失,延久无可为计,遂悉出。出则以三十人缚一人,骈杀之。上闻,与中宫皆欲自缢;内侍之仅存者奏曰:上死固当,其如国母年高何?且既亡社稷,又弃太后,恐贻后世之讥。盍姑缓以俟天命!上遂止。已而,缅兵入营搜财帛,宫中上贵人自缢,宫女及诸臣妻女缢于树者累累如瓜果然。上与太后以下二十五人,同聚一小屋中,惊皇无措。已而,通事引缅官来护守。惟曰:不可伤皇上与沐国公。时遍地横尸,缅官请上移沐天波所居之室;大小止存三百四十余人,聚于一楼,哭声闻于二、二里外。寺僧私以粗粝进,赖以得饱。且知诸臣之饮咒水,俱为所杀;而黔国公沐天波及王升、魏豹、王盛隆等各击伤缅兵数人而死,死亦倍惨。赴缅饮咒水被杀者共四十二员,为松滋王某、黔国公沐天波、马吉翔、马雄飞、蒲缨、王维恭、邓士廉、邓居诏、杨在、邬昌琦、任国玺、王祖望、裴廷模、杨生芳、郭璘、潘璜、齐应选、魏豹、王自金、安朝柱、王升、陈谦、王盛隆、龚勋、吴承爵、张伯宗、任子信、张拱极、刘相、宋宗宰、宋国柱、刘广益兄弟、丁调鼎、李国泰、李茂芳、杨宗华、李崇贵;又有周、卢、沈、杨诸内监,皆同时毕命焉。

  二十一日,缅人仍请上还旧居处。

  二十五日,进铺陈、银、布等物,且致词曰:我小邦王子,实无伤犯诸臣之心。因各营兵杀戮村民,民恐实甚;乃甘心于诸臣以快其忿也,幸无介介于小邦。上颔之而已。上病,所存大小男女无不病者,死亡相继。诸臣送之由陆路而去者,约离缅半月程,住四、五日,皆为缅人所屠;其孑身无家累者,约离缅一月程,方住于一小国中,缅人以兵洗之而擒其王以归。盖从上入缅者,残无噍类矣。

  十二月初二日未时,有缅官二王人来谒,云此地不便于居处,请移他所。尔国兵近我城,将发兵取道于此,恐惊官家耳。语未毕,而缅人畀上所坐杌子即行。太后大哭,随之,继有二肩舆畀太后、中宫以行。大小男女步行五里外,渡河至岸已昏黑,不知所由为何径。三鼓后至营,始知为清师也。

  初四日,上入清师大营。

  初六日,上复转哑哇城。

  初九日,上长发归滇。

  永历十六年(壬寅)三月十三日,上入滇城。

  四月初四日,命邓凯带小子出外。

  十八日,上被难。

  缅兵为害,吉王同妃自缢,及总兵王华宇、熊维贤与马宝二官锦衣(?)赵明见、王大雄、王国相、吴承胤、朱文魁、吴千户、郑文远、李既白、凌云、严麻子、尹襄,俱干有户(?)、内官陈德远等十八人同时自缢。妇女则□、刘二贵人、松滋王妃、皇亲王国玺妃及诸臣妻女,不下百五十人。又莫承爵、齐环、王盛隆、姜成德等诸臣之妻,赴死尤烈。其陆行诸臣,岷王朱蕴金、姜世德、马九功、潘世荣、危礼存、向鼎忠、温如珍、刘九皋等,亦就义。而未乱时以病卒者,潘其、齐环、朱仲、王伟、瑞昌王、刘荩忠、徐凤翥并内臣数人。其诸臣子女之死者,不及悉记也。吁!酷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