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一 至言若迂有益于国
仁人之言,其始若迂阔而不可行,及要其终而究其所成,则夫取利多而终以无弊者,无有能过其说。故夫子之于卫,尝欲正名,而子路笑之矣;有若之于鲁,尝欲以彻,而鲁君非之矣。夫卫之乱,若非正名之所能理;而鲁之饥,若非彻之所能救。然而欲无饥与乱,则莫若此二者,何也?其取利也远,故取之多而民不知;其致力也深,故政不暴而事有渐。
国家当以匮财为常,勿以乏用为惩;当以养财为急,勿以聚财为意。优游以当之,暇裕以待之,节用以为之先,通济以为之权,崇本以为之政,谨察州县以为之纪纲,赈恤灾害以为之左右。愚非为是长者之言、不急之说,事理之极至盖如此也。
昔刘晏之在唐,号为善理财者,而晏之言曰:“户口滋多,赋税自广。”观晏之言,不啻不知为利,正当倾倒坐困耳。然财非天雨鬼输。不厚其所出,而厚其所取,其末不可继。此理固无难晓者。晏之言若缓而切,若迂而直,若费而优。不能使人不悠悠于此尔。至于钱流地上,报政无留,然后前日之所谓悠悠者,于此始决然矣。
梁惠王以利国问孟子,而孟子对以仁义。曹刿以战问鲁庄公,而庄公对以听狱。夫仁义非所以为利,而听狱亦非所以为战。古之君臣虽若迂阔而不切于事情也,然天下之理未有仁而遗其亲,未有义而后其君。彼以利而责望民,则民散而为利之从,而卒不获吾之所求矣。孟子之言,非有见于斯乎!狱,死地也。战,亦死地也。人之在缧绁之中,锱铢之施,视若金石;毛发之惠,视若丘山。使君临一国者,小大之狱,皆必用情,有哀矜之意,而无喜怒之私,则是昔之居死地者,尝受其赐,今安得不赴死地以答其赐哉!民既乐为之死,则陷坚却敌特余事耳。庄公之言,非有见于斯乎!班超不扰事。见后(即“法以治民不贵乎扰”条)。
卫之乱而孔子正名,秦楚交兵而孟子言义。盖非正名不能已乱,非言义不能息兵故也。
天下之患,莫大于逆于所不可为而止。以其可为而为之,庶乎其有成也。逆其不可为而止,则天下无可成之功矣。何者?天下未尝有百全之利也。举事而待其百全,则亦无时而可矣。圣人之举事也,利一而害十,有所不忍为;利十而害一,当有所必为;利害之相当,有所不能为———以其害之相当,虽得其利,而其为害亦足以偿矣,不若安于无事之为愈也。
夫去猛虎之为害者,焚山而不顾野人之菽粟;去蛟之为患者,断流而不顾渔人之网罟。天下之事,其所利者大,则其所害者小,固有国者之乐为也。赵欲以长安君质齐,太后不可。大臣强谏,太后益怒。左师触龙以其王赵之福,一说而行之。是王赵之利大,而质齐之辱不足计也。汉高皇捐黄金数万斤与陈平,以间楚。恣其所为,不问出入,而楚之君臣卒以相疑而至于亡。是亡楚之利大,则黄金之费不足爱也。
忍弃其所(不可弃)〔爱〕者,必有其不可弃者也。刃在头目,断指不顾;病在心腹,灼肤不辞。彼岂以为不足爱而弃之哉!是必有其不可弃者而夺其爱也。
三 阴去其弊则怨不生
人有常言:“天下之事苟有当于理,虽拂乎人情,勿恤也。”吾则非之曰:“事虽当于理,而情则拂乎人,而事不能以终济。莫若阴有以去之,使人由之而不知,而怨乱不作之为愈也。”汉人不力农,使之力农,未必乐也。惟晁错以为不若使之入粟者赐爵,则农自劝。楚人不事蚕,使之事蚕,未必乐也。惟高郁以为不若使之输税者以帛而代钱,则蚕自劝。诸侯之强大,削之则必变也。而贾谊以为分王其子弟,则有以悦其心,而其势自弱。荒远之屯,敌至则弃而走。陆贽以为募士使居焉,则人当自为战。夫天下之弊,贵乎阴有以去之,则事无有不济者矣。
四 工于所察遗于所玩
士大夫之有为于斯世,未尝不为去弊之说,而多至于遗其耳目之所玩。是以弊之在天下,去之虽若甚多,而算计见效,茫然如捕风搏影,卒不能有益于人之国也。
环坐而议政,皆曰官不可不省也,而至于任子之弊、三年之郊动以万计。此最为滥官之大者,则习以为常而不怪。皆曰俗不可不敦也,而至于榷酤之弊,倡优幄耀世而招之。此最为伤风教之甚者,则恬然不以为耻。异端皆言不可长,而度牒之降则未有能为之言者。农桑皆言不可缓,而末作之炽则未有能为之一说。如此等弊,士大夫不惟不能言之,亦且不自知之。耳目习熟,玩以为常。不知其源之浊则其流无自而清、其表之枉则其影无自而正也。
五 示人以法不若以意
田子与隰子登台南望不言,而隰子知其意在于伐宋。齐威公谋于台而口吃,而役人知其意在于伐莒。曹公下“鸡肋”之令,而杨修知其意在于退师。上之人举目摇足,而天下已知其意之所在。是故以法示人不若以意示人。其意在是,其法不在是,则不令而自行;其法在是,其意不在是,则虽令而不从。
汉文帝诏书数下,岁劝民耕殖,而野不加辟。至于示敦朴以为天下先,而富庶之风自还。意之所重,无待于法也。唐德宗即位,用杨炎议,作两税法。新旧色目,一切罢之。未几,刻剥之令,纷然继出。法虽备具,意常诛求也。人主无不泄之意,而密意常在于所向之(外)〔中〕。天下之人伏其外而窥其中,以其泄而得其密。是故背人主之所令,以阴合其所向,天下之情甚易晓也。
子之养亲也,脍炙以为羞,礼也。蛙蛤以为进,非礼也。父告子以所膳,必曰脍炙,而不曰蛙蛤也。然退而察其亲,则蛙蛤之为嗜。为子者何惮而不进之以蛙蛤哉!夫父曰脍炙,而子曰蛙蛤。曷为不(以其所命而以其所不命耶)〔以其所不命而易其所命耶〕?盖其所命者饰也,其所不命者真也。
齐威公谋于台而口吃,人知其伐莒;揖朝而逊,人知其释卫。任官之道,示之以法,不若示之以意。其法是也,其意非也,虽重而亦轻;其意是也,其法非也,虽轻而亦重。且学士之任,未为崇贵也,唐太宗一贵尚之,而天下之人歆艳素美,往往指为登瀛洲者,非重其官也,重其意也。师儒之官,学者之指南也。鱼朝恩一升讲座,而缙绅名流耻与之列,往往以横经讲道为鄙。非轻其官,轻其意也。
荀子曰:“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贤,而在乎诚必用贤。夫言用贤者,口也;却贤者,行也。口行相反,而欲贤者之至,不亦难乎!”
六 法令之行当自近始
苏文忠公厉法禁之说,曰:“圣人之制刑,知天下之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罢随之。是以下之为不善者,知其无有不罚也。”至哉斯言!“夫天下之所谓权豪贵显而难令者,此乃自古圣人之所借以徇天下也。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夫惟圣人能击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至于措而不用。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刑酷法以督责天下。然其所为得者,用法始于贵戚大臣,而且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亦舜之术也。”
商鞅欲变法,而不赦公孙贾之贵幸。赵武灵王欲行胡服,而不恤公子成之异议。赵奢欲收租税,虽平原君之贵,杀其用事者九人。
方今驭吏之难,莫难于赃吏。盖朝廷亦求所以禁之矣,而未尝得所以禁之之方。宽以养其廉,则尝狃上之宽而不知畏。绳之以法,则虑其怨而不服。抑将何以处也?愚以为用宽不如用度,用法不若先服其心。天下心服而后法可尽行,赃可尽禁也。夫何故?天下之所以服者,常生于不偏;而其不服也,常起于不平。
《孟子》曰:“夫子教我以正,夫子未出于正也。”己不正而正诸人,父不能以行其子,况正天下而不出于正者,谁也?岂非朝廷之大吏耶?大吏而不正,不正而法不行矣。至于举法以禁小吏,宜其怨而不服矣。昔陆宣公之秉政,至于蕃镇之靴鞭亦确不受。虽德宗喻之而不奉诏。以为靴鞭之一弊,必至于金玉。则今之大吏省卒徒自给者,恬不知禁;而箱篚之大于靴鞭者,亦熟视而不问。此何理哉!大吏不正而责小吏,法略于上而详于下,天下之不服,固也。
七 大体立则不恤小弊
合抱之木,不能无数寸之朽;径寸之珠,不能无微之嫌。良法之在天下,吾固知其不能无小弊也。惟其大体既正,则小弊有所不足虑矣。是故夏(道)〔人〕尊命,商人尊神,周人尊礼,而当时不文之弊,三代卒不以是而废其所尊;夏政尚忠,商政尚质,周政尚文,而当时以野以鬼以之弊,三代亦不以是而变其所尚。诚以其大体既正,则微疵小害虽时有之,亦势之所不免也。
汉文帝除肉刑,定笞法,而或者议其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是不知文帝之大体也。宣帝枢机周密,综合名实,而或者议其王成之赏、赵盖杨韩之诛。是不知宣帝之大体也。天之春温而秋凛。春岂无一日之寒,秋岂无一日之热哉!亦不失四进之体击已。传曰:“本必先颠,而后枝叶从之。”管仲曰:“四维不张,国乃灭亡。”韩子曰:“纪纲者,脉也。脉不病,虽瘠不害;脉病而肥者死矣。”左氏之所谓本,管仲之所谓维,韩氏之所谓脉,吾之所谓体也。固其本,张其维,寿其脉,大体立矣。区区之小弊,不足深虑也。
唐世之法,大抵严于治人臣,而简于人主之身;遍于四境,而不及乎其家。州、闾、乡、井断断然施之实政,而宗庙朝廷之上所谓礼乐者,皆虚文也。当是时坊团有伍,而闺门无政。古人制度,宜不如此。上下以相维,而父子夫妇不足保。古人纪纲,宜不如此。
周人之大,不若邾、莒,存于战国相吞噬之间,殆数百年。独立于既弱之后,虽秦、楚、三晋之强,犹有所畏而不敢动。秦之强加于吴、越,不二世而匹夫荷梃夺之,曾不若周人既弱之后。
唐赞曰:“高祖之兴亦何异?因时而起者欤!虽其有治有乱,或绝或微,然其有天下,年几三百。可谓盛哉!岂非人厌隋乱而蒙德泽?继之以太宗之治。制度纪纲之法,后世有以凭借扶持,而能永其天命欤!”
汉承秦后,民始息肩。萧何作画一之法,曹参载清净之说。后之议者,谓参幸当与民更始之际,不能立法度、兴礼乐、为汉建长久之计。不知秦鼎沸乱,息薪为策;秦病烦热,安形为务。
汉治之大体,正在于清净不扰。抚摩其痛痒,劳来其呻吟,与之相生养之具,假其岁月,以极其涵养之功,而返忠厚浑朴之气。如斯而已。必欲从事于区区之弊,如汉儒所谓改正朔、易服色、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书》、建封禅,果足以救当时之疮痍凋瘵、轻浮锲薄之习乎?
以文帝之圣,岂不足于建立?奏更法令,循于苟且;请兴礼乐,谦逊未遑。方且镇之以渊默,示之以敦朴,守之以木强敦厚之吏。虽稽古礼文之事缺然,亦略不以为意。岂不曰汉家制度?虽云未具,而大体不可乱耶!
卷二
八 以势处事以术辅势
处天下之事,不可以不因其势。辅天下之势,不可以不用其术。汉文帝之治尚宽,文帝之势也。至于杀使者而必诛,差首虏而必治,盗环欲致之族,犯跸欲弃之市,此又辅宽之术也。汉宣帝之治尚严,宣帝之势也。至于务行宽大之诏,酷恶为贤之责,黄霸以宽而见擢,延年以严而见诛,此又辅严之术也。居文帝之时,而为宣帝之严;居宣帝之时,而为文帝之宽;是之谓不审势。有文帝之宽,而不辅之以宣帝之严;有宣帝之严,而不济之以文帝之宽:是之谓不得术。
昔晁错言兵事于文帝之时,其说曰:“山林积石,草木所在,此步兵之地,车骑十不当一。土山丘陵,曼衍相属,此车骑之地,步兵十不当一。平陵相远,仰高临下,此弓弩之地也,短兵百不当一。两阵相近,可前可后,此长戟之地也,剑盾三不当一。”是说也,用兵之势也。又曰:“兵不全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射不能中,与无矢同。中不能入,与无镞同。”是说也,辅势之术也。用兵而不察其势,固不足以取胜;察势而不辅之以其术,则亦有败而已。
岂惟用兵?凡天下之事,莫不尽然。今之屯田,不可行于内地,而可行于远地;今之劝农,不必责于江浙,而当责于两淮:势也。屯田既行于远地,劝农既责于两淮,而又当得牧农御众之才,以尽其规画措置之方;术也。盖自江而南,井邑相望,所谓闲田旷土,盖无几也。是田有所不可屯,农有所不必劝,又将何施焉?
施之既得其势,而行之又不可以无术。具其室庐,治其钱,假贷其粮食,免宽其租赋,授之以种殖之法,率之以劝课之政。以如是之术,济如是之势,则沙砾之场化为膏腴;荆棘之丛变为桑麻,可指日而俟也。不然,徒讲其政,不察其势,是犹于步兵之地而用车骑,于弓弩之地而用长戟。徒察其势,而不得其术,是犹士卒之不服习、器械之不精利,农之实效终无时而可见也。
昔韩延寿守冯翊,不劝农;龚遂守渤海,则劝农。若延寿、龚遂可谓审其势者也。劝课农桑,出入阡陌,教令种殖,至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若遂则又可谓得其术者也。至于大江以北,黄茅白苇荟蔚盈目,苍烟白露弥满百里,不于此而屯田,不于此而劝农,其可乎!
九 不以小利伤国大体
为大者不屑于其细,而事之非甚迫者,君子不枉己以从之也。今夫千金之家,虽其甚欲,必不屑为贩负之所为。诗礼之儒,虽其甚窭,终不敢鬻先世之图籍。何者?所伤者大也。是以计天下者,当不顾区区之小利,而深防乎廉隅之际,可也。
昔晁错说汉文帝,令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免罪。夫上之获利以佐国也,下之脱祸以省刑也。一举而二利从,至便也。而识者每不可,曰“长恶而伤死也”。儒者之论,大抵迂阔而不切时变。然使稍知体者观之,虑其终,稽其弊,则宁不食而死,无(宁)贸贸然以自蹙也。
今天下所可虑者,循一切而忘大体也。淫湎者先王所禁,今反劝焉。贱谷粟之养,盛醪醴之设。白昼大都之中,列倡优,具幄,耀市人而招之,曰:“吾酒尔!吾色尔!”此甚可愧也。负乘者,圣人所戒,今反诱焉。闾巷之子,侩贾侠商,轻剽以射什一之利。辈流所不齿。国家捐告身而委之,曰:“吾官尔,吾禄尔。”此甚可惜也。问其然,曰“利之也”。岂惟是哉?度牒数万,以天下钱谷之人耳。滋异端,耗生齿,不恤也。楮数寸以劝,无有岁月之智耳。长妄伪滥,桎梏不顾也。夫伐冰之家不与民争利。而诡遇以获禽,一艺者之所羞为,至于朝廷独安为之。既务其细而忘其大,则以其不知体也。
神宗熙宁间,执政以河朔灾伤,国用不足,乞今岁亲郊两府不赐金帛。司马温公与(李)〔孙〕觉、王、王安石同对。温公言:“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可听两府辞赐。”安石曰:“常衮辞赐馔,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当辞位,而不当辞禄。且国用不足,非当今急务也。”王进曰:“救灾节用,宜自贵近始。司马光言是也。然所费无几,恐伤国体。王安石言亦是。惟明主裁择。”上曰:“朕意与光同。。”温公语曰:“臣非谓今日得两府郊赏能富国也,欲陛下以此为裁省之始耳。且陛下强裁省之则失体。今臣以河北灾伤,自求省郊赍,从其所请,以成其美。何伤体之有?”
裴匪舒奏马苑之利,刘仁轨以非嘉名而止之。
唐宇文融括客户事,凡得客户田八十余万,岁入数百万缗。其利非不厚矣,而杨以为不可。张说常引大体廷争。事见《宇文融传》。
《萧望之传》载张敞上书,令有罪者入谷以备边。望之不可云云。事竟罢。
十 使人之畏不若使愧
使人有所畏,不若使人有所愧。盖有所愧,则不忍欺;而有所畏,则不敢欺。人之情迫于畏而不敢欺者,不得已也。得已则复自若也。且法令以格其前,刑罚以督其后。此人君之所可畏也。然法令有时而穷,刑罚有时而不及。天下于其所穷、所不及之处要当保其无穷耶!故夫人君所恃以革天下者,惟曰愧其心可也。闾巷少年终日袒裼而奋呼,过衣冠揖逊之君子,则未有不逡巡而却退;猎夫之勇,弯弧挟矢以驰骋于山林,过浮屠老子之宫,则敛衽肃容而委蛇于其侧。孰谓士大夫风俗之弊,而独无愧之之术乎!
今天下之所甚病者,在于士大夫之奔竞而官吏之贪墨也。吾以谓奔竞不必抑,要先于奖恬退;贪墨不必惩,要先于崇廉耻。夫仁义之性著在人心,末流之弊生于人欲。彼方冒昧乎利达之涂,颠冥乎富贵之境,而吾惟恬退之是奖、廉耻之是崇。追巢许于上古,追夷齐于中古,则端静之余声、峻洁之末观皆足以激颓风而警流俗。岂必日抑之惩之而后可革乎!入逊畔逊路之境,而虞芮之争以息。闻饿于首阳之风,而顽夫之贪以廉。名义之足以愧人心也如此。
古之治天下者,有使其人不忍欺,有不敢欺,而又有不能欺。若汉之文帝是不忍欺者也,武帝不敢欺者也,宣帝不能欺者也。然不忍者,出于其诚,而不敢欺者与夫不能欺者,特其威与察而已。威与察之用,有时而穷,则不欺之心亦与之为有穷。诚之用,无时而尽,则不欺之心亦与之为无尽。
吾观文帝于资长者,允恭渊默,见于躬行之际;不明不德,形于诏旨之辞。其所以尚忠厚、崇名义者,如护元气,如保赤子,卒能激流俗而起愧心。吏不深刻,俗不告讦,自爱重而恶犯法,务宽厚而耻过失。廉平醇谨之吏,彬彬然盛于当时。非其至诚不息,不忍欺之明效大验欤!
若夫武宣则不然。杀戮非不惨,明察非不至,然宫闱之严,或者逆节犹露;宗庙之敬,或者包藏祸心。此非臣子之所忍为而为之,况其他乎!威有所不至,察有所不及,彼其欺者未尝不自若也。呜呼!武帝刑政满天下,而不能禁恶逆于庙堂之上。文帝至诚在方寸,而朴厚忠实之风,形见于一时之久。治天下者,亦何贵夫斯人之不敢欺与不能欺耶!
《敦欲论》曰:汉之文帝承秦之余,旧染犹在。文帝一以君子长者待之。镇之以渊默,示之以敦朴,行之以质木重厚之人。比其久也,昔之告讦无行,与谇语无亲者,人人自重,耻言人过失。汉之治,荡然与泰和同风。乃知书可焚、儒可坑,是古者可禁,而为民生厚者不销铄也。
十一 为治勿使人窥其迹
人君之治天下,使人爱之畏之,而其术不穷。要必有不测之恩威行乎其间可也。夫为人主而使人可名以恩,可指以威。爱之或不威,畏之或不爱,则其术穷;其术穷,则治亦穷。亦知夫天乎!雨露以为恩,而有不测之雷霆。雷霆以为威,而有不测之雨露。使夫霆者日轰轰焉,以求夫潜伏废坠者而击之,则人不知畏矣。使夫雨露者日焉,以求夫生殖繁息者而泽之,则人不之德矣。惟其术之不测,此天下所以鼓舞、安于造化而不自知也。为人主者,其威雷霆,其恩雨露,皆出于不测之间,则人之视之者,若可爱,又若可畏,其道神矣。其道神,则其治更出于无穷。是故不必多杀之为严,杀一人亦严也;不必斗授疋赐之为惠,而政令辞色皆惠也。
贤哉,汉之文、宣、光武、肃宗也!文帝、肃宗天资仁柔者也。宣帝、光武天资刚明者也。惟其出于天资,故人皆得以指其偏者而后定。可以指定,则可以窥矣。而四君者,不可窥也。薄昭,文帝舅也。窦宪,肃宗椒房之懿也。当时薄太后惟一弟,且素号长者;而宪亦著功西域。二人之于周礼,议贤议能,皆在优容者。。杀一汉使,文帝遽命群臣往哭之,必置之死。宪一夺沁园,肃宗遽以(胡)〔孤〕雏、腐鼠目之。虽仅以免死,而阴、马诸族皆已屏气股栗。壮哉,仁者之勇乎!天下其孰敢以文帝、肃宗为一于仁柔也哉!宽大诏则下之廷尉,平则立之。是天下固不敢以宣帝为一于刑名也。敕冯异以安集,语诸母以直柔。天下亦不敢以光武为一于刚断也。夫如是则其恩也,其威也,特平定也。天下不知其所以为恩为威,则怠者劝,懦者立,奸者怀,远者服。呜呼!四君之治,所以独优于七制者,其以此欤。若乃元帝之优游不断,卒衰孝宣之业;显宗苛察为明,而亲以杖撞郎。此皆一于刚柔,诚不足与之埒也。
方岁之成春,乾坤之晏温,动殖之宁止,岂不乐哉?而一坐谈笑未竟之间,或失色于迅雷之骤惊:惨者,舒伏者,奋句者。达天地造化之政令,发于顷刻而变于四海,莫敢或玩而为之者。变而耸,耸而齐之也。
十二 处利害外则所言公
抱瓮而知轻重者,必在瓮外;望室而知高下者,必在室外;处当世而知当世之利害,必在利害之外也。夫天下利害不难知也。人能心平而气定,高不为名所眩,下不为利所怵者,类能言之。至其自处于名利之间,则公议迫于私情,国谋夺于身计,而利害之实乱矣。且天下之利害与一己之利害孰大孰细、孰轻孰重?而一为名利所动,则知有一己之利害,而不知有天下之利害。言用兵者,但知成功之为贪,而不知胜负之有系于国也。言财谷者,但知多积之为夸,而不知聚敛之有害于民也。苟求便于一己,而不暇恤其当否之如何,此士大夫之为通患,而古今之所同然也。
昔邹忌之貌不如徐公之美。问于其妻,曰:“徐公何能及公也?”已而,问其妾,曰:“徐公何能及公也?”已而,问其客,曰:“徐君不若公之美也。”既见徐公,孰视以为不及。窥鉴而自视,则诚不如。乃曰:“妻之美我者,爱我也;妾之美我者,畏我也;客之美我者,有求于我也。”士大夫之言利害,得无类是乎!
“六太息”之书,不出于汉廷之诸老,而陈于洛阳之年少。三十字之献,不见于唐室之公卿,而见于晋州之男子。晋州男子见《元载传》。
昔石勒尝使人读《汉书》,闻郦食其劝立六国后,惊曰:“此法当失。何遂得天下?”及闻留侯谏,乃曰:“赖有此耳!”夫以汉高帝之智,岂不及石勒哉?高祖处利害之中,故其智昏;石勒处利害之外,故其智明也。
卷 三
十三 兼才则随所遇而能
昔者禹有功于水土也,然禹之功不在于此,而遇于此也。使必以禹之贤不外是,则其所能者不亦卑乎!稷固有功于播种也,然稷之气施不在于此,而遇于此也。使必以稷之所施尽于是,则其所以及人者不亦陋乎!伊尹之才,该于所学,故天下未定,伐夏救民则身之。天命所归,相与扶持而协赞则亦身之。伊尹之学,其初未期伐夏用也。时乎伐夏,则以除残而已。不伐夏,则伊尹之学果无可施乎!周公之才,亦该于所学,故三监作难,举兵而东征,则为之。淮夷既平,而持盈守成则为之。周公之学,其初未言为东征计也。时乎东征,则以之平暴乱而已。不东征,则周公之学果无所之乎!
若夫后世之人则不然。裨谌之智,谋于野则获,谋于邑则否。孟公绰之贤,(扰)〔优〕于为赵、魏老,不可以为滕、薛大夫。黄霸之才,长于治民,及为丞相,总纲纪号令,风采不及丙、魏。功名损于治郡时。薛宣所在而治,为世吏师,及居相位,以苛察失名。彼其才则诚有限,而其器诚有极也。强其所不能,冒而为之,则亦败事而已。
十四 不习不能不久不精
人皆曰:“居今而效古,诚难也。”愚则曰:“居今而效古,要之以目前,诚难也;要之以持久,不难也。”何者?天下之事,不习则不能,不久则不精。齐、楚之异音,求其同焉,固难也。然居于庄
岳数年,虽日挞而求楚语,不可得者,习之而久也。胡、越之同声,求其异焉,固难也。然长而成俗,虽至死而不相违者,习之而久也。惟技也亦然。庖丁之解牛也,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十九年之后,刀刃若新发硎。非习于解之之久乎!纪昌之视虱也,数月之间,始浸大焉;三年之后,如车轮焉。非习于视之之久乎!
事之在天下,大抵然也。所患者,其不能持之以至诚、待之以岁月尔。孰谓士大夫之习射、兵之寓农有不可施于今日耶?抑尝以乡兵水战之事而观之,三丁择一,蠲其租赋,闲月习射,岁终大校。李抱真施之于泽潞,比三年而皆为精兵。北人固不闲于南方之水也,然造船数百,命唐降卒教北人水战。世宗行之于周,而数月之后,纵横出没,殆胜唐兵。然则士大夫之射,兵之寓农,诚使讲而习之、习而久之,三代乡射之法、井田郊遂之制可复见于今日也。
十五 法以治民不贵乎扰
详于法者,有法外之遗奸;工于术者,有术中之隐祸。药所以治病也,用药已过,则药之所病,甚于未药。耘所以治苗也,耘之数数,则蹂践之害,酷于稂莠。凡天下用意过当之事,往往旧害未除,而新弊复作者,其患正在此尔。
曹参为齐相,避正堂,舍盖公,咨以治道,得清净之说,用以治齐,不扰狱市。粹然有君子长者之风。其后继萧何为相,举事无所变更。择郡国吏木讷于文辞、重厚长者为丞吏。吏之言文深刻、欲务声名者,斥去之。见人有细过,专务掩匿覆盖之。其相业犹治齐也。后之议者,谓参幸当与民更始之际,不能立法度、兴礼乐,为汉建长久之计,苟幸其一旦之安,而废其经远之虑。盖不知参为汉建无穷之基者,正此也。
自春秋战国以及秦项之际,纵横捭阖之说行,而天下之俗浮;刑名法家之说胜,而天下之俗薄。浮薄之风相扇相激,而极为秦项之祸。大汉之兴,民始息肩,知有生人之乐也。如病者出于九死之余,惟当屏绝外事,安坐饮食,以惭复其已耗之血气。虽未衣冠佩玉、进趋揖逊,君子固不以为废礼也。汉于斯时,当洗涤吾民之疮痍,而抚摩其痛痒,劳来其呻吟,与之相生养之具,假以岁月,以极其涵养之功;而措之既庶既富、养生送死无憾之地。不然,变画一而为纷更,舍清净而为烦苛。饮淖之牛,必欲易之以清净之水,如汉儒所谓改正朔、易服色、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禅者,果足以救之耶?参虽饮酒不事事,其所好恶举措养天下忠厚浑朴之俗,以变二三百年轻浮锲薄之习。为虑深矣!至于孝文之时,告讦之俗易,流风笃厚,禁网疏阔,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当是时,稽古礼文之事,缺然未备,顾何损于治道也哉?后世言治与文景以恭俭厚下之效,推其涵养变化之功,实参发之也。
曹参代萧何为相,属其后相曰:“以齐狱〔市〕为寄,慎勿扰也。”后相者曰:“治无大于此者乎?”参曰:“不然。夫狱、市者,所以并容也。今若扰,奸人安所容乎?”班超为西域都护,后有代之者问策于超,超戒以不扰。其人以平平笑之。卒如超所料。
物之生林然熙然。孰吾荣乎?孰吾枯乎?已然而莫知其然者,其性也。旦而曝之,夜而濡之;一日风之,二日霖之,三之日荡然矣。惟人亦然。无撄则宁,无拂则全。驱之以刑,齐之以政,临之以德,而天下之性荡然矣。尧之治天下,不举善,不去恶,不治小,不教大,民视尧亦天耳。天何心于我哉?舜之治天下也,必治之而后安。虽然,犹未始与民相撄也。三王之于民,如恐赤子之啼而亟乳之。至五霸则又鞭朴随其后也。大道何从而行乎?唐太宗尝指殿屋而谓侍臣曰:“治天下如建此屋,营创既成,勿数改易。苟移一榱,正一瓦,践履动摇,必有所损。”
十六 令有不便则亦可收
世之言曰:“事善不善,特未定耳,而令在必行。”则又有甚不然者。汉高祖闻郦生谋挠楚权,欲复六国,则称善;及闻张良之言,则吐哺而骂。唐李纲谏高祖擢用舞胡为五品。高祖曰:“业已授之,不可追也。”而陈岳之论,则以用之,而非胡不可追。夫称善未几,继之以骂;业虽已授,非(而)〔不〕可追。古之人曷尝以是而为在位之累哉!适足以明其无我而已。
仁宗朝,实行簿为民害,仁宗断然罢之。太上皇朝,隅官为民害,太上皇断然罢之。比年发运司为民害,主上亦断然罢之。
十七 将有所夺必有所予
将有所夺,必有所予。予之者未至,而夺之者先行,人情不安也。游手可抑也,亦不可尽抑也。无田与之耕,而欲闲民之不游手,势不可也。故善抑游手者,莫若井天下之田也。仇饷可责也,亦不可以遽责也。无粟与之食,而欲饥民之不仇饷,势不可也。故善责仇饷者,莫若足天下之食。田一井而天下自尔无游手,何用抑欤?食一足而天下自尔无仇饷,何用责欤?
缙绅士夫固非齐民之比,而人情不甚相远。愚尝怪今之议者,徒知夺之之说,而未知予之之说。往往今日奏一议,欲律天下之贪;明日奏一议,欲起天下之偷。吾恐法外之奸愈生,令行而诈愈起
。将至于用齐人之鼎镬、汉人之矣。孝宣尝增吏禄矣。百石以下则益之,百石以上则不增也。光武亦尝增吏禄矣。千石以上反减于西京;六百石以下,乃增于旧秩。二君之意,岂轻其大而重其小哉?诚以大吏禄赐有余,而小吏廪食不给也。
王荆公云:“方今制禄,大抵皆薄。州县之吏,盖六七年而后得三年之禄。欲其无毁廉耻,盖中人之所不能也。故今官大者,往往交赂遗,营赀产;官小者,贩鬻乞丐,无所不为。则偷堕取容之意起,而矜奋自强之心息。职业安得而不弛?治道何从而兴乎?”士之贫者,扶老携幼,千里而就一官,禄既薄矣,而又州县之匮乏者,上官之私怒而不悦者,有终岁不得一金。且夫假贷以往也,饥寒以居也,狼狈以归也。非大贤君子,谁能忍尔?而曰:“尔无贪!我有法!”岂理也哉!是故莫若均天下利禄,使其至远者,如其近者;增其寡者,如其丰者。如此而犹不改,则吾之法一用而天下服矣。
三代之井田,齐之内政,唐之府兵与夫口分世业之法,当是时不闻有游食冗食之民也。今日地少而民多,欲耕无田,欲蚕无桑,欲樵无山,欲渔无水,欲坐而(作)〔贾〕无肆,欲负而贩无市。则食于丐,食于兵,食于倡优,食于胥史,食于巫觋,食于淫祀之祝,食于佛老之使令,无疑也。彼冒愧而为之,活旦莫焉尔矣。。
十八 用法公平则人无怨
昔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没齿无怨言。圣人以为难。诸葛亮废廖立为民,徙之汶山。及亮卒而立垂泣。夫水至平而邪者取法,鉴至明而丑者忘怒。水、鉴之所以能穷物而无怨者,以其无私也。水、鉴无私,犹以免谤,况大人君子怀乐生之心,流衿恕之德。法行于不可不用,刑加乎自犯之罪,天下其有不服乎?
伊尹曰阿衡。衡所以权万物之轻重,而归于平。周公曰太宰。宰所以制百味之多寡,而适于和。惟其和平而已矣,故为重为多者无所德,为轻为寡者无所怨。衡宰之上,实无心也。故古之事君者,亦无心而已。昔叔向被囚,而祁奚免之,叔向不告免也而朝;范滂被系,而霍理之,滂往候之而不谢。呜呼!国之大臣,其用心如祁奚、霍,则名迹之或匿或见,权势之或远或近,皆可以两忘也。夫周之于商民,至矣。劝之之辞曰:“天惟畀矜尔,我大介赍尔。”惧之之辞曰:“尔探天之威,我致天之罚。”我岂以喜怒之私而行乎劝惩之间哉!有天存焉,吾听之而已矣。待商民以天,不以己意。吾心无愧于天,亦无愧于人矣。
夫商坐肆,持权衡而售物,铢而铢焉,两而两焉,钧而钧焉,而不为人交手授物,无敢出一语者。苟阴合权衡而罔利,而所赢者,仅若毫发,众皆怒而弃之也。
东坡尝论榷酤,言:“自汉武帝以来,至于今,皆有酒禁。刑者有至流,赏或不赀。未尝少纵。至私酿终不能绝也。周公何以禁之?曰:‘周公无利于酒也,以正民德而已。’甲乙皆笞其子。甲之子服,乙之子不服,何也?甲笞其子而责之学,乙笞其子而夺之食。此周公所以能禁酒也。”
十九 法举其略吏制其详
古之治,任吏而不任法;后之治,任法而不任吏。古之人非废法而不用也,法举其略,吏制其详。天下之利害,吾知之,吾为之,上之人不吾禁也,惟知要其成而责其效而已。故天下之事,可否废置,皆制于吏。后之人非废吏而不用也。吏满天下,而以律拘之。心知其利,而不能以尽为;明见其害,而不能以尽去。尺寸违之,则事未及成,而以失律报罢闻矣。故天下之事,可否废置,皆听于法。
呜呼!国之有法,犹古人之谈兵也。吏之用法,犹今人之用兵也。古人之所谈者,亦举其大要云耳。至于纵横变生,出奇制胜,则用兵者临事而为之应。如其以古人之所谈者而拘之,则亦败事而已。管仲之治齐,商鞅之治秦,举一国之事,而听其施设焉。故其富国强兵之效亦有可观。龚遂之守渤海,赵充国之降先零,举一方之事,而从事便宜焉。故其当时便宜之政、抚御之略,皆得以济其所欲。任吏而不任法,其效如此。有天下者,其可以无法而拘吏哉?
选法之弊,其弊在于任法,不在任官。任法而不任官,是故吏部之权,不在官而在吏。三尺之法,适足以为胥吏取富之源,而不足以为朝廷为官择人之具。所谓尚书、侍郎、郎官者,据案执笔、闭目而书纸尾而已。是故今之注拟于吏部,始入官则得簿尉,自簿尉而得令丞。推而上之,则得幕职。由是法也,又上至于守贰。由是法也,其宜得者,则曰“应格”;其不宜得者,则曰“不应格”。曰应格,虽贪者、披懦者、老耄者、乳臭者、愚无知者、庸无能者,皆得之。得者不之愧,与者不之难。曰不应格者,虽其实贤能廉洁,才智皆不得也。不得莫之怨,不与者莫之恤也。吏部者曰:“彼不怨不愧,吾事毕矣。”如募役焉,书其产之高下,而甲乙之按;其役之久近,而劳逸之吁:一吏而阅之可尽矣。贤不肖、愚智何别焉?
宋以蔡廓为吏部尚书。廓先使人谓宰相徐羡之曰:“若得行吏部之职则拜,不然则否。”羡之答曰:“黄、散以下悉委。”廓犹以为失职,遂不拜。盖古之吏部,虽黄门、散骑皆由吏部之选授;则当时之为吏部者,亦岂止取夫若今之所谓应格者而为黄、散耶?愚以为今之吏部,要当略小法而责大体。使夫小法之有所可否而无系于大体之利害,则吏部长贰得以出意而自决之。要亦不失夫铨选之本体,而不害夫法之大意,则善矣。
卷 四
二十 天下之名生于不足
举国皆儒,则儒者之名不闻。为吏皆循,则循吏之名不闻。士皆纯德,野无遗贤,则独行、逸民之名不闻。为子皆孝,为臣皆忠,则忠臣孝子之名不闻。盖尝读浑浑之书,而得九官、十二牧之为人;读灏灏之书,而得伊尹、伊陟、傅说之为人;读噩噩之书,而得周、召、闳夭之徒之为人。彼皆大儒也,当时不称其为懦者。皆能致循良之吏也,当时不目之曰循吏。彼皆为忠为孝也,当时不指之为忠臣孝子。下至于乡党庠序之间,不闻其有独行;山林草泽之间,不闻其有逸民。
自鲁国之人以儒称,则儒道衰于周矣。自郑子产、楚孙叔敖以循吏闻,则吏治衰于列国矣。自伯夷、柳下惠以独行著,则天下之事始有尚偏之弊矣。自长沮、桀溺之徒以逸民而长往,则韬光铲彩于渔樵间者,多逸民矣。自子胥以忠称于吴、曾参以孝称于鲁,则忠臣、孝子稀疏寥落,如参、辰相望矣。呜呼!士以一行得名于时,彼亦何等时耶?是故西汉之有“儒林”,有“循吏”,非西汉之美事也;东汉之有“独行”,有“逸民”,非东汉之美事也;李唐之有“孝友”,有“忠义”,非李唐之美事也。(实)〔德〕泯于有余,名生于不足而已。
王《雅》之诗,其序不言美。极盛之卦,其爻不言吉。是二者文虽不同,而意出于一。何也?天下之事,名生于不足,德泯于有余。方其美恶之相形,善否之相倾,故天下之人得以窥其迹而议其事。大人君子处于纯全至正之地,其不言之妙,不言之神,足以感动万世。乎其不可知者!天下之人,虽欲指而名之,颂而美之,岂可得哉?《诗》之所述,一介莫不称美;而成王之《雅》序,独不言美焉。非不美也。《易》之诸卦,一事之得,莫不言“吉”;而“乾”之六爻辞,独不言“吉”焉。非不吉也,道盛德备,不可得而形容也。有有则“有”之名不立,无有则“有”之名始著。苏文忠公称庆历之盛,曰:“天人合同,上下欢心,才智不用而道德有余,功烈难名而福禄无穷。”当是时也,尚复有名之可指乎!
二十一 爱民当思所以防民
刑所以残民,亦所以厚民;刑所以虐民,亦所以安民。今之天下,惟严于用刑,而后可以言省刑;惟公于明刑,而后可以言恤刑。汉文帝宽仁之君也,而后世之论则曰“以严致平”。汉宣帝持刑之君也,而当时之诏则曰“务行宽大”。故文帝之于黎民醇厚,正自其以严致之;而宣帝之吏称民安,亦自其持刑得之。
吾尝怪夫世之迂儒曲士不明圣人之旨意,姑取无用之空言,以自高大,曰:“圣人无事于刑也。”圣人之果无事于刑也?而天下可以免刑哉?故吾之所谓无刑者,非世之所谓无刑也。必有使之而至于无刑也。恭维主上仁民爱物,与尧舜刑期无刑之意异世同符。迩者曲轸宸虑,哀矜庶戮之不辜,亲屈帝尊,临轩虑囚;而又遣部使者分行诸路,一清囹圄,惠至渥也。尚虑州县之吏不能体悉圣意,必欲如皋陶之不负所委,以推广好生之德。故愚不敢采摭阵腐而苟有赞美。(切)〔窃〕谓今之天下,惟虑夫用刑之不严、明刑之不公。是以为善者良者之不幸,而奸者诈者之幸。用于人情之私,非用于人情之公,是以为天下之病也。
周公之诗曰:“既取我子,毋毁我室。”说者曰:“诗人之仁也。”郑伯之诗曰:“无逾我墙,无折我桑。”说者曰:“诗人之爱也。”是则然矣。知仁民而未知仁之方,知爱物而未知爱之意。与其忧我子之取,孰若常固其室而不可毁。与其忧我桑之折,孰若常高其墙而不可逾。
古之立法,不惟惩天下之已犯,亦所以折天下之未犯。盖已犯之必惩,未犯所以必折也。今夫民之情,固喜温而恶寒,欲凉而恶热。然冬不寒、夏不势则民病而死矣。是故爱极者,恩之所从消;宽甚者,猛之所自起;求用刑之疏者,必至于用刑之数;求天下之喜者,必反以得天下之怨。理固然也。故汉高帝如此其宽仁也,入关之初,结天下之心,如此其亟也;欲除秦法之苛,如此其锐也。而其与民约法,亦曰杀人者死。帝不以为疑,民亦不以为请。何则?上下皆便,其当然也。杀人而法不死,孰不相杀,以至于大乱。故虽高帝欲取天下之速,而不敢宥杀人之罪,以陷天下之心。虽秦人之苦于苛,而不以高帝之不宥杀为帝之虐。然则古之立法之意可知也已。大抵始于必用,而终于无所用也。今之法则不然。始乎不用,而终于不胜用。夫法不求民之入,而拒民之入也。古之法,民不入也,不招以入;而民之入也,不纵以出。夫惟不出,是以不入。故始乎必用,而终于无所用矣。
为矢者有杀人之心,而天下不可废矢也。然人人而知择焉。则矢可无乎?曰:“吾心存焉,虽为矢无害也。”夫子未尝废钓弋也,而所以仁禽兽者,至矣!是故惟君子不以所居迁所存。皋陶之刑皆春风,汤(师)之师皆时雨。遇所居而迁焉,斯下矣。
二十二 法不虑其终者必坏
西汉而下,创法垂制,得三代之余意者,莫唐若也。夫取民之法,每患其轻重不均,唐则一之以租调;养兵之法,每患其坐食无用,唐则处之以府卫;建官之法,每患其名实杂揉,唐则纳之以六典。使民不至于困,兵不至于冗,官不至于滥。太宗之法,庶几先王者,非以此欤?
建官之法传之至于景龙,则有墨敕斜封之滥,而古制遂以坏。养兵之法传之至于开元,则有长驱骑之制,而府卫遂以变。取民之法,传之至于建中,则有两税之目,而租调遂以废。夫中、睿之君固不足深责,而张说、杨炎亦非暗于事机者,岂可轻改太宗之法欤?
盖尝考之,丁以百亩为率,租以二石为额,调以布为制,役以二旬为限,此租调之法也。然无以葬者,许鬻永业。自狭乡顿宽乡者,并鬻口分。既许其鬻,则兼并宁不启耶?已鬻者不复授,则课何从均耶?在府则力田,番上则宿卫。无事皆农夫,有事则精卒。此府卫之法也。然河东、河北、关右、陇左府之环京畿者五百余,淮南、江南、剑南、岭南府之在诸道者才二十余。虽曰重内轻外,何多寡之不等耶?外既轻矣,卒有调发,岂能朝夕至耶?分职率属则曰省、曰台、曰寺、曰监,序劳秩能则有品、有爵、有阶、有勋。此建官之法也。然承隋之后,官不胜众也,乃骤为七百三十事。可以省也,乃复增制员外。在当时已不能守,何以责后世之变耶?太宗之法固美矣。夫惟不虑其所终,不稽其所弊,是以虽行之一时,而卒不能以行之久远也。
太宗平河东,立和籴法。时斗米十钱余,草束八钱,民乐与官为市。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世世之患。仁宗治平中,诏陕西刺民,号义勇。又降敕榜与民约,永不充军戍边。然其后不十年,义勇运粮戍边以为常。神宗熙宁中,行青苗之法。虽不许抑配,其间情愿人户,乃贫不济之人,鞭挞已急,则继以逃亡。逃亡之余,则均之于邻保。温公亦谓“民知所偿之利,不知还偿之害”,是也。
二十三 人主好要则百事详
古人有言:“主好要则百事详,主好详则百事荒。”尝探是说,以考古今之治乱,盖无有不原于此者。
三代人主虚心恭己以论相于上。自庶言、庶狱、庶事不敢兼知,以乱其纯一,而汩其聪明。是以届堂之间,必得贤相;而相总领众职,进退百官,亦无有不得其人。某人治某事,某人居某职,予之者不敢轻,而得之者不敢慢。恪守官常,惟职是举,夫然后道德政事并行而不偏废。
自三代以还,道揆不明,(而)法守滋乱,而不可收拾。吾观汉文帝之贤,若足以超三代之治。断狱钱谷之数,问之周勃,又问之陈平。文帝固非好要之主也。武帝之英雄大略,若足以超三代之治。然“君除吏尽未?吾亦欲除吏”,此言之发,何为者耶?武帝抑非发要之主也。夫大体之不知,当务之不急,所谓造原立本,关兴衰治乱之大者,一不暇讲,天下之事,百官有司之守,方丛然萃于吾身,而欲兼之。汉治之不古,无足怪也。
盖尝论之,人主以一心之智虑、两耳目之聪明,如其烦于独断,而役于琐琐之常务,则事理之所在必不能精讲而深究之;不能精讲而深究,则士大夫之受命承孝者必至于依违而苟且。大抵天下之理,造命容有不实,则将命者得以乖违;起事容有不中,则趋事者得以卣莽。好详之弊,其极必至于此也。
方今天下之务,莫重于兵吏,其次莫重于刑狱钱谷,然使庙堂之上操约御详,惟二三大臣。是究是图,是信是使。彼大臣既得其人,则百官有司之间,亦莫不各当其职。夫然后付之以兵吏之事、刑狱之事、钱谷之事。为祝者不使之治庖,为工者不至于易技。至于斯时,谁敢不究心奉职,以济吾所欲为耶?
昔唐宪宗锐意于为治,杜黄裳恐不得其要,因推言:“王者之道,在修己任贤、操执纲领、务得其大者。至于簿书狱讼,非人主所任。”又谓:“王者任人责成,见功必赏,见罪信罚,孰敢不尽力?”周世宗违众破北汉,自是政无大小,皆亲决。高锡上书,以为:“不若择立心公正者为宰相,爱民听讼者为守令,丰财足用者使掌钱谷,原情立法者使掌狱讼。人主但视其功过而赏罚之。何忧不治?”二说然矣。差之毫厘。异乎吾所闻也。夫人主之任人,将人人而任之耶?抑任一相,而使一相任百官耶?如其人人而任之,百官有司皆出一人之所量授,则与夫好详之弊,亦无以大相过也。
人主以多事自弊,而百官有司皆以虚文为欺。盖本末上下始为之颠倒错乱。
二十四 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昔者禹、皋陶皆有绝德也。举天下之任,付诸此身,可以优为而无忌也。然终禹之身以功闻,终皋陶之身以谟闻。禹告皋陶曰:“乃言可绩。盖责皋陶以功。而皋陶乃曰:“予未有知。”皋陶告禹曰:“汝亦昌言。”盖逊禹以谟。而禹则曰:“予何言?”禹终无侵谟之心,皋陶终无攘功之意。夫禹岂拙于发明,而皋陶岂懦于有行者!盖天下之事不可以兼而为,而人之智虑不可以分而用。以不可兼之事,而加之不可分之智虑,必欲尽取而为之,其不废且败者几希。是故必有所不为于彼,而后可以有为于此;必有所不为于小,而后可以有为于大。虽禹、皋陶之绝德,不敢兼也,而况非禹、皋陶之绝德乎!况乎所当为之事,抑又难于禹之功、皋陶之谟乎!
三代以还,士君子之有为于世者,自耻其才之一偏,而愧其力之不能兼举,则皆取天下无穷之事,一切以其身焉而任之。以宰相之职,而乃下为百司庶府之事,弊精耗神,治功益陋。凡所谓造原立本、关兴衰理乱之大、典谟吁俞、以天命相饬诘者,则阙然无闻。是非为彼废此、役小忘大之病乎?汉兴以来,此病尤甚。是以贾谊长叹息于文帝之时曰:“大臣持簿书不报,期会之间,以为大故。至于流俗失,世败坏,因恬而不〔知〕怪,虑不动于耳目……”王吉亦言得失于宣帝曰:“公卿幸得遭遇其时,未有建万世之长策、举明主于三代之隆者,其务在于期会簿书、断狱听讼而已,此非太平之基也。”呜呼!风俗之不美,大臣之所当虑也;万世之长策,大臣之所当为也。当虑而不虑,当为而不为,岂汉廷大臣之才识不逮此耶?正以尽力于其小,则其大者固有所不暇为也。役志于其末,则其本者固有所不及究也。夫人之智虑虽不一禀,而其精力要亦有限。尽心一邑者,至戴星出入,仅胜百里之政;而振职内史者,至积旬稽审,而后诏敕不相背戾。彼其役役于簿书、期会之间,安能复有余力而为当务之急耶?
文帝时,陈平为相,不对钱谷之间。宣帝时,丙吉为相,不问横道之死伤。
卷 五
二十五 用人之法当察其内
人之言曰:“物至而后鉴得用其明,事至而后君子得用其情。若弗接乎吾前,则泯然矣。能耶?否耶?我且不得而见,而况能察欤?”是说然矣!然人才之能否,未易察也。退然如不胜衣,而能以晋国霸;今将求之以壮勇,则失之矣。年老短小,而能使盗贼解散;今将求之以奇伟,则失之矣。应对鄙拙,而能反风灭火;今将求之以文辩,则失之矣。是夫人之才实者不易察如此也。齿若编贝,目如垂珠,而持论不根,则容貌不足以取人矣。丰姿详雅,神精明秀,而误天下之苍生,则风采不足以取人矣。踔厉风(严)〔发〕,常屈挫人,而谄事群小,则议论不足以取人矣。是夫人之虚伪者,不易察也如此。人主于此将孰从而察之欤?闻之曰:“人才之在天下,当索之于内,不当求之于外;当考之以实,不当信之以文。”夫诈而似智,佞而似忠,迟钝而得深谋,鄙薄而能立事。人主鲜有不惑于此。夫惟索其内而窥之,即其实而观之,心鉴内明,天机洞照,于一见之顷而得之于耳目之外,则是非能否了然不能欺矣。
昔汉武帝知人善任,使其于一世之人才亦尝致其察矣。独惜其舍内而徇外,遗实而取文。夫是以所用者,皆非真才实能。卫、霍之容甚武也,则用之。张、周、桑、孔之状甚锐而巧也,则用之。公孙、邹、枚儒服儒言,甚秀而文也,则用之。至于汲黯之质直,今日(舐)〔诋〕其戆,明日诮其无学,又明日怒其妄发,徙之内史,迁之淮阳。当是之时,苟非震整而翘秀,便捷而奋发,帝皆有所不决焉。然愈多而愈不济。一用之则一穷。尝读《吾丘寿王传》,观其书责之曰:“子前朕用之时,智略辐凑,以为天下少双,海内寡二。及至连十余城之守,任四千石之重,职事并废,盗贼纵横,甚不称前之时。”是不察其内,而徒信于其外,则称意于前而不称意于后。失人而然也。厥后宣帝总核名实,拜刺史守相辄亲见问,观其所以然。其惩武帝弊而得之欤。是故人主之观人,要当以武帝为戒,以宣帝为法。
二十六 绳下严则人不敢尽
君臣之间,可以相忘,而不可以相忌也。相忌之隙开,君臣之道丧矣。且天下之事,无定形也。见其贤而举之,以进善也,而可疑以植党。见不肖而去之,以绝恶也,而可疑以立威。兴作之邻于生事也,安静之似于因循也,忠直者疑于讪上也,虑患者近于妖妄也。谓之是可也,谓之非亦可也,无有必然可指之定形也。苟人主牵于意忌,而操疑吾不信之心,士亦孰肯冒而为之,以自速于祸也耶?大凡忧畏生于不足,猜忌起于有间。上之绳下也太严,则下之奉上也不敢自尽。故操权急者无重臣,持法深者无节士。何者?有所拘者,不能有所纵。戚然自危,必不敢泰然安意为之也。呜呼!人君之禁其臣,使之惧不免之不暇。屏迹以逃嫌,损威以避祸,岂国家之福也哉?
古之大臣,其操心也不危,其临事也不忌。是以优游闲暇,而能有所建立。盖昔者尧之咨四岳曰:“孰能治是水?”四岳曰:“鲧可。”曰:“孰能巽朕位?”四岳曰:“舜可。”鲧方命圯族。虽尧亦度其不可用,而四岳乃以甚不肖之人而猥充至重之责。自今观之,必曰是误国也。举天下而与人,此岂细事哉?而四岳遽以天下之匹夫,上干天子之正位。自今观之,必曰是非当言也。舜命禹征有苗,已誓师往,而益以一言赞禹,禹遂班师,遽为之诞敷文德,而有苗格。舜命禹徂征,禹既行而益有言。宜告之舜,不告舜而告之禹。禹承命于舜,及其不遂行也,宜先禀之舜,乃擅退兵而不疑。自今观之,则益之言可以谓之沮坏成事,而禹之事乃逗留君命。古之君臣,其相体悉也如此。一德一心,相与忘机于形骸之外。小过不责,大言不怒,然后能济天下之功。
三代以还,上忌其下,下疑其上。为天子大臣,而瑟缩,常若有所掣其肘而系其足;左顾右盼,惟恐人主之议其后。吾观汉武帝以刚明之资督责臣下,自李蔡、严青翟、赵周数相,骈死牢户。石庆虽仅以谨论,亦数被谴。公孙贺至于涕泣不敢受命。当时视处钧衡之地如以其身蹈不测之渊也。至于宣帝,其忌刻又过之。赵、盖、韩、杨之伦以微罪诛。其它自全,惟陈万年之顺从、丙吉之谦而已。高才之立其朝者,未始不累之也。世多咎卫青之事武帝不招士、张安世之事宣帝不荐贤。嗟夫!魏其、武安以厚宾客为天子切齿,霍将军以秉权位萌骖乘之祸,其鉴未远也。况青精兵百万,抗威沙漠;安世身统禁旅,司国之命。此固武宣之所侧视、貌亲而心难之者。使其招士进贤,以收士大夫之誉,其能免乎?故其天子之大臣,当使之施为注措,不尽拘于绳墨规矩之间。间有所斡旋提挈,以慑服天下之情。当使开胸露臆,以与天子共推无疑之心,不可为曲廉细谨以自免于吏议,可也。
今之大臣,坐于庙堂,何其凛凛如燕之巢于幕也。平日所论荐者,才气雄伟,足以任重致远者,何人也?议论俊拔,足以为安而虑尽者,何人也?干局明练,足以烦而解纷者,何人也?大抵阿谀、缄默、苟且、怠慢,如立仗马,如辕下驹耳。此无他,禁人已甚,则人始逃嫌而避祸也。心知其利而不能以尽为,明见其害而不能以尽去。拱手贴耳,以侥幸于久安而不夺。尺寸违之,则事未及为而以失律报罢矣。为今之计,莫若以尧舜为法,以汉武、宣之事为戒,公卿侍从之间略其小失而责以大纲,使之稍稍然释去肩背之芒刺,从容胖肆,措意于法令之外,而后苟且、怠惰、阿谀、缄默有所不禁而自风休雪释也。
二十七 小有所屈大有所伸
人主之有为于天下,其心未尝不欲朝廷之尊而纪纲之肃也。而人主之所为,则每有以自隳其尊而坏其所谓肃然者。以其道不足以制欲故也。盖朝廷纪纲之所系,莫大于法,而所以守是法而无所挠屈者莫重于人臣。然臣守之于下,而君每抑之于上。欲心一动,勃郁炽烈,惟恐夫人执法以沮吾之意而不得以快其所欲。不知夫称快于一时者,乃所以自坏其维持天下之具。愚谄者挠法以从君于昏,忠义之士气沮势夺则慨然引去,卒至于剥落解散,不可收拾,而危亡不旋踵而至。盖小有所伸则大有所屈,势之必然而理之固然也。
古之贤君,气听命于心,情受制于礼,蓄威屈势,使守职不为所夺,得以自伸。凡法之所在,虽卑且贱,不敢震之以威,从其所重。夫是以朝廷尊而主威为之振,纪纲立而奸邪为之寝。古之人有行之者,汉文是也。细柳之师,亲屈帝尊而劳之。闻军中不驰之令,则按辔徐行。盗环犯跸之罪,赫然发怒欲诛之,闻张廷尉不奉诏之言,则乐受而无难色。邓通之贵幸,其宠之非不至也。一戏于殿上,则丞相申屠嘉檄召欲斩之。夫以天子之尊而庇一弄臣,则孰敢谁何者?而嘉持法召之不疑,帝亦遗之不吝,必俟其已困辱,然后徐遣使持节以谢丞相而召之。太子,君之贰;梁王,(太后)〔皇后〕之爱子:其势非不尊也,一不下司马门,则公车令张释之追止而劾奏之。夫以父子兄弟之亲而少差以礼,亦未尝为甚过者,而释之持法劾之不恕,帝亦受之不却,必免冠谢太后以教太子不谨,然后(太后承教)〔太后乃使使承诏〕而赦之。夫汉廷诸公之所为,自敌己以下,受之而不能堪,而文帝敛威抑气使将军得以行其令,使丞相得以举其礼,使廷尉得以执其法。不牵于爱,不役于情,伸臣下之所为,以肃朝廷之纪纲。当是时,上而宰相,下而百司,内而朝廷,外而军旅,法之所在,凛若秋霜,隐若雷霆。窥伺之心息,陵犯之风消。非有孝武之光烈、宣帝总核信必之政使然也。盖惟礼义以养其心,和平以收其气,抑情以执法,屈己以伸臣下而已。若汉景帝则不然。溺于久安,偃然有自用之心。凡文帝之所为,优容奖借、不敢挫折其臣下以自坏者,景帝一切反之。非有功不侯,此高帝之法也,而王信奈何欲侯之?封同姓以填天下,此高帝之法也,而晁错奈何欲纷更之?故周亚夫执旧约以争外戚之封,申屠嘉因奏庙以欲诛纷更之臣。此二者固宏纲大法之所在,神器宗庙之所赖,以维持全安于无穷者,而景帝皆挫抑不用。一饿死,一呕血死。王信果侯,晁错果用,则景帝一时岂不进退如意而甚快也哉!然亚夫死而王信侯,则毁高帝之典刑而启封拜外戚之端。申屠死而晁错用,则纷更高帝之法而启吴楚七国之祸。愚故曰“小有所伸则大有所屈”者,此之谓也。
夫立法以维持天下,其大者犹宫室之上栋梁垣,其小者盖瓦级砖。非甚狂惑,孰肯自隳其垣栋而自揭其管籍哉!惟其情欲之来,志气不能以自禁,随动而流,随触而勃,遂至于溃裂四出,甚坏而不可救。故夫至公无私,我以存天下之法,常情所不能忍。于几微眇忽之中,而遏其横流不可救之祸,自非以气御志、以道胜情之君,畴克尔哉!武帝天汉中,胡建得守军正丞。监军御史为奸,穿北军垒垣以为贾区。建约走卒诛之。竟斩御史,然后奏闻。武帝报曰:“‘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建何疑焉!”
二十八 易成之效亦易以败
天下之患,莫大于不可为,亦莫大于可为而不虑其所终。不计其所成,简略而始之,利未见而害随踵矣。天下之事,非简略之所能久也。以简略而成,必以简略而败。古之圣人创制立法,为万世帝王程式,必周详而不敢轻、谨密而不敢忽者,非为其始之不足以成,而忧夫终之易败也;非为其始之不足以得,而忧夫终之易失也;非为其始之不足以合,而忧夫终之易散也。天下之事,如是足以成矣,如是足以得矣,如是足以合矣;而必曰未也。又从而节文之,纪纲委曲而为之表饰。是以至于今而不废。及其后世,求速成之功,而倦于持久。故其欲成也,止于足以成;欲得也,止于足以得;欲合也,止于足以合。其始不详,其终不胜其弊。
呜呼!有以文、武、周公之所以造周者告之乎?三代令主维持天下之具,莫详于周。吾尝求其制度规模矣。凡纪之《书》、歌于《诗》,纤悉曲具。列之于《周礼》,所谓礼乐之本、教化之端、桑农之政、任用之机,以至刑禁之条目、财货之源流,班班可考者,皆其维持天下之具也。夫文、武、周公岂不能略为之法、简为之制,优游容与于端创始之初,而乃汲汲若是耶!天下之势,其成之也有基,其立之也有本。惟其栽培封殖之既固,则枝叶未易以委枯。惟其疏浚堤防之尽力,则流派未易以溃裂。万世子孙有所凭借扶持而不至于陵迟大坏者,皆出于此。
若夫汉高帝之宽仁,足以扫秦之禁网,信义足以胜楚之威力。其资美矣,独于万世子孙之计有愧于三代。是岂非苟为之心入之?而端之初,遂至于简且略耶!(礼)〔乐〕由天作,(乐)〔礼〕以地制。先王以是而穷一性之源本、陶万汇之中和,又岂可轻为而轻视?帝乃甘于亡秦卑陋之习,俯首于叔孙绵蕞之仪,至有“度吾能行”之语。吁!贬道从己,一至于此。稽之《王制》,宁有不愧!惟高帝创法立制之原,每每如此。是以继世之君,如文帝之贤,宜可与语王道也;然闻释之之奏,乃甘心于秦汉之卑论。观贾生之策,而未遑于礼乐之大典。如宣帝之贤,宜可与语王道也;然有汉家之制,而安于杂霸,不法先王之统,而敢于持刑。岂非高帝之规模不远、苟略苟成而有以启文、宣之弊欤!
昔叔孙通与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得无难乎!”通曰:“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张释之补谒者。既朝毕,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无甚高论。令今可行也。”于是释之言秦汉之间事,文帝称善。
昔有善陶者,直必百金也。尝苦其难售,然其器终生而不隳。邻之陶者,直才数金,人之市者踵至;然朝用而夕随倾之,不能终以岁月。是孰为之取舍哉!
卷 六
二十九 事要其终知人用心
天下之事,要其终而后可以知人之用心。恩之已甚者,未必非以杀之;而忍于抑其所爱者未必非以全之也。苟不于其终焉而观之,则恩者人以为真恩,忍者人以为真忍。盖至于此,则是非之在天下,始为之失其实矣。婴儿之甚其饱,贵人之极其宠;而婴儿之病、贵人之祸则生于饱之宠之之日也。严师之笞楚、慈母之呵叱,而子弟之成就则在于笞楚、呵叱之时也。孰谓人君之于天下,恩可遽指以为恩,威可遽指以为威哉!昔者绛侯亲握天子玺而授之文帝。一日有疑,下之狱吏,几死而仅免,则文帝疑若少恩矣。孰知文帝之少恩,乃所以抑去其骄蹇之意,而务以全其宗也。宣帝之于霍氏,厚之以权,不约之以礼,使其不肖之子侄,且假之以当路之权柄;则宣帝之于霍光,其厚之亦至矣。不知夫厚之者,乃所以速其逆节之露也。人主之恩威未定,大率类此。
管仲侈淫。田氏俭约。郑庄公叔段事。曹参饮醇酒事。陈平从吕后王诸吕。
三十 议论不一理未尝异
至真无二,至公不殊。言语议论不一,而方之于笑哭,则天下无异声。贵贱贤愚有异,而较之于生死,则天下无殊途。理之在天下亦若是而已矣。彼(谓)〔于〕夫议论之间,未尝纷乱而不可诬。是以圣人在上,众正路开,人人得以自尽。不有得于此,则有得于彼。其初,杂然而不可听,然其论利害也详,言是非也明。吾惟审择而谨取之耳,又何病夫议论之不一也?世之谈者类曰:“‘谋夫孔多,是用不集’。言之多,徒以败事也。外廷百口徒乱人意。言之多,徒以惑人也。”不知夫所以惑、所以败者,不在于言之之多,而在于择之之不审。使有尧、舜、禹、汤、文、武之君在上,于众言不一之中,必有卓然不惑之见。其言愈多,其理愈明,其见愈审。又岂至于多而惑、惑而败也哉?闻仁宗朝杜祁公衍、范文正公仲淹、韩魏公琦、富郑公弼、欧阳公修、余靖、蔡襄之徒,相继在列。每朝廷有大事,议论纷然,累日而不决。司马君实与范纯仁号为至相得者,钟律一事,亦论难数十而不厌。夫其所谓累日而不决、数日而不厌者,当时亦曷尝病其惑人而败事也哉?以至一之理,而为是不一之议论,言者不止,而听者不厌,则亦以吾胸中有卓然之见,而夫人之所欲言,不得不使之自尽也。
三十一 法废则人得肆其情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孔子以为不可。齐宣王欲毁明堂,孟子以为不可。夫具饩羊而不存夫礼,则不如无饩羊;有明堂而不知其政,则不如无明堂。古之人何眷眷于此而独以为不可耶?予尝论之曰:“彼其不知其礼其政,然犹有先王之物存焉,则肆其情者犹将有所碍也。苟取饩羊而去之,取明堂而毁之,其所以碍人之情者既不复存,则荡然无所限制,纵意肆欲,将何所顾忌耶?”今夫法之设,以迹绝私也。事私行于无形,而人莫得见其情。故圣人设法以为寓公之具。寓公者有具,则戾公者有形矣。
春秋之世,诸侯相与削去周书之籍。夫何仇而为此?直恶夫行私之有形耳。后之君子不知夫法可以碍行私者之情,以为任法不若任人,于是取天下之法而罢之。为用刑之说,则曰无为刑辟,议事以制可也。为用人之说,则曰毋拘定制,见贤而用可也。夫使朝廷常清明,大官常得人,则法之所在,循之可也,立之亦可也。不幸而有纵情以行私者出焉,前无所顾,后无所忌,喜怒予夺,惟我所欲,则典刑之坏,必于是焉始矣。盖昔者裴光庭之设循资格,而张九龄极论其弊。及其为相,一切罢之。其意盖以奖拔人才、激厉士气,且使不得执法以徼其上,而权之出于朝廷也。吁!孰知是法之废,而朝廷始无所守,荡然得以肆其情耶!
尝观明皇开元之初,资格未废之际,以苏廷硕之能,明皇欲大用,必问宰相:“有自工部侍郎而拜中书,其果宜乎?”宰相以为:“惟贤是用,何资之计?”明皇乃敢从之。李元之才,公卿交荐籍甚,明皇欲自天官侍郎擢拜尚书。斯未为骤进也,然宰相以其资薄,止拜侍郎。夫以苏廷硕、李元卒为宰相。虽使当时擢自众人,以管机政,未为过也。又况一自工部而拜中书,一自侍郎而拜尚书,非躐等也。然必问大臣,许而后授之,不许则不敢也。盖其法度,人臣在于资格,而不敢忽也。及其惑林甫之奸,欲相牛仙客,则自河湟使典擢班尚书。遂不复计资。而九龄虽尽忠,援故事而且不听矣。明皇即政之初,其资格虽毫厘必计;而其终也,虽尊卑疏戚,颠倒易置,而有所不恤。岂非资格一废,彼固得以肆其情而无所碍耶?本朝李定以资浅入台,事最细也。若未害治也,而宋敏求不奉诏,苏颂又不奉诏。夫亦审诸此而已耳。
用人以资,则盛德尊行、魁奇俊伟之士,或拘格而迟回焉。张释之十年不得调,扬子云官不过执戟是也。
三十二 任用不可使人取必
圣人之于天下,惟其我既取必于人,而人不能取必于我。夫是以天下惟圣人之为听。何者?我取必于人,则权在我;人取必于我,则权在人。人不敢为而奔走天下者,权也。以奔走天下之具,而委之于人,则欲富者富,欲贵者贵,如执券取偿,其势不得不应。其势既应之,则在我之富贵有限,而彼之欲无穷。置而不问,则怫然有所不平于其心。夫圣人者不牵于天下之私情,而务合于天下之公议。必其有可以得富贵之理,然后遗之以富贵之资。故得之则释然有以自慰,而不得者亦慊然有以自愧。
昔者尝读西汉《百官表》。见武帝之用人,废置予夺,何其杂然。出于不然必然之不可测也。张欧为中廷九年而迁,而王温舒之迁五年,韩安国之迁一年。商丘成为大鸿胪,十二年而迁,而田千秋之迁一年。田广明之迁五年。是则武帝之用人,有不可以迟速推。西汉宰相之缺,则取之三公;三公之缺,则取之九卿。然而石庆之死,御史大夫儿宽当迁而不迁,而太仆公孙贺得之。公孙之死,御史大夫商丘成当迁而不迁,而涿郡太守刘屈得之。御史大夫延广之罢,九卿当迁者甚众。夫何取诸济南之王卿?御史大夫公孙弘之罢,九卿当迁者甚众,夫何取诸河东之番系?是则武帝之用人,有不可以次第度。彼武帝以为吾之爵禄,而使天下得以意度而情窥之,则吾爵禄之权将折而归于下。是故示之以为天下之端,而引之以不可穷之绪。使天下惟知爱之而为之之力,终莫能以歆羡邀持于其间。此固帝之所为雄才大略也。则天下之人何其可以驯致而必得也?定日月以为迁就之期,盖将以沮躁进者之心也。循资格以为进擢之阶,盖将以杜侥幸者之路也。此二者则甚公矣。然愚之所虑者,士大夫取必于朝廷之爵禄,而朝廷又自开其取必之门也。
汉宣帝之役用人才,其规矩法度,凛然有武帝之余风。九卿之秩视郡守,则九卿崇矣。而当时乃有自少府而为冯翊者。郡守之职视三公,则郡守卑矣。而当时乃有自颍川而入为宰相者。朱邑之治行第一,视黄霸无愧也,而其官则止于大司农。王成为伪自增加,视赵、盖、韩、杨有余罪也,而其爵则至于关内侯。
三十三 逆耳之言不可不听
人主之尊,天也。其威,雷霆也。人臣自非忘躯徇国、奋不顾私者,谁肯抗天之尊、触雷霆之威,以自取戮辱也哉!故自昔人臣,类皆觇主意之所在,奉迎投合,惟恐其或后。以失为得,以非为是者,人人然也。
昔梅福言于成帝曰:“自阳朔以来,天下以言为讳,群臣皆承顺上旨,莫有执正。取民所上书,陛下之所善,试下之廷尉,廷尉必曰:‘非所宜言,大不敬。’”魏明帝时,侍中刘晔为帝所亲重,或谓帝曰:“晔善伺上意所趋而合之。(陛下试举所向之意而问之)〔陛下试与晔言,皆反意而问之〕,必无所复逃矣。”帝如言以验之,果然。后不复敢在群下默视而疾趋如此。至于犯颜而谏,苦口而诤,岂人臣之所乐哉?非其所乐而奋然为之,是必有夫不顾私者而夺之也。而人主于此,顾方痛抑而深沮。怒之未足,而继之以斥;斥之未足,而继之以诛。士亦何望而不为谄谀佞媚以自取疏外也哉?且汉高帝之创业,光武之中兴,当时言听计从,无以龃龉,宜不复有阿容而不尽己意者。然诏群臣择有功者以为燕王。群臣知上欲王卢绾,皆言太尉长安侯卢绾功多可立。光武大会群下,问谁可傅太子者,群臣承望上意,皆言太子舅阴兴可。附会投合,卒无一人异辞。彼二君好贤乐谏,如此之切而当,时犹有承意顺志、逢迎阿附之风,况夫斥之诛之而使之不敢言耶!故愚以为朝廷之上,幸而有方正之人、节义敢言之士。人主正当鉴自古人臣希合之弊,而为优容奖借,以作天下忠直之气。就使其言时有不中于理,犹当和颜开纳,以屈于天下之公论。人心之所同是者,恶可以却而不听也哉!
三十四 为治不可以图美名
人主之有为于天下者,不可诱于古人之美名,而忘今日之大势也。夫诱于古人之美名,而忘今日之大势,则其施设措置必有龃龉而不顺其所为者矣。是故苏威作《五教》以齐民,其意以为有虞之治顺其势,而民以大谨。太宗欲袭封刺史,亦庶几于三代之所为,然而功臣不乐。名则美矣,而势有所不顺也。后周以来,至于南北之际,而不免于乱亡。房效车战于陈涛之役,而卒以取败。名亦美矣,而势有所不顺也。势之所在,上古之礼乐不用于后世,商周之质文不袭于虞夏。其初非圣人制之耶?而后之圣人革之,不以为嫌。夫亦顺其势而已矣。周公之井田历三代而后备,至良法也,而齐侯变之为内政。内政之兵,非不强也,而太宗乃近取周隋之制,葺而为府兵。太宗亦岂不能复古哉?自桓公不能从井田之制,太宗不能从内政之法,夫亦顺其势而已矣。不顺其势,而徒诱于其美名,是犹以乡饮酒之礼而理乱秦之市、干戚之舞而解平城之围,不可得也。故夫人主之为治,于名有所不敢诱,于势有所不敢违。
按今之法而为之(地)〔也〕,虽若近于循常蹇浅,终不屑于爱古之美名,而自诒今日之实患。盖其所以深思孰计而权事理之轻重者,胸中素见已定矣。逆时乖数之事,终有所不为也。昔者尝疑汉文帝不兴礼乐、宣帝之不用周政,以为二君者不能为经久之虑,以还三代之治于汉。及考文帝之时,而后知其势之所在,惟在于清净玄默。以与斯民息肩于疮痍凋瘵之际,则礼乐制度诚有所未可兴也。考宣帝之时,而后知其势之所在,惟在于刚明果断,以起天下委靡、偷懦、不立之气。是以虽美名,亦有所不可用也。二君之所为,可谓得当时之宜,而不为古人之诱矣。
三十五 去夫积弊当以其渐
人常言:“亟解纷者,益其纷;纵理御者,固其御;遏河之奔者,必恣其奔;息人之怒者,必饱其怒。”去天下之弊,亦若是而已矣。阴解其乱,而徐去其弊,则悠然日趋于平安而不自知。奋然而击去之,而求以称快乎吾意,则其害始大横流溃决,而有不可收拾者矣。虽然,是特一时之害耳。至于积弊之所在,其成也非一日,其积也非一世,源深流长,有不可以旦夕遏者。是又恶可以不胜其忿而奋然为是侥幸速成之计耶?周自平王东迁,王室既卑矣。桓公愤诸侯之不朝,一旦连三国之兵而伐郑,以自取中肩之辱,而益成诸侯之强,则实一锐不思为之也。鲁之政在于三家,久矣。昭公不能去之以渐,不忍一朝之忿,而求逞夫私欲,而祸卒以自及。盖鲁之所以失,无以异于周也。在《易?屯》之“九五”曰:“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九五”以君位之尊,居屯难之世,威权不行,膏泽不下,故曰“屯其膏。”渐正之则吉,骤正之则凶。圣人垂戒之意深矣。故夫人君将去天下之积弊,要当以周鲁之事为鉴,以《易》之辞为法。
昔者汉七国之治,非可以旦夕而裁削之也。晁错不忍数年舒服,浮躁踯躅,亟下削地之诏,遂激其反。唐藩镇之悍,非可以旦夕而剪锄之也。德宗不能为岁月之远虑,不胜其忿锐,于遣三将而一伐,遽起泾原之变。在《易?需》之“九五”曰:“需于酒食,贞吉。”乾(上)〔下〕坎(下)〔上〕,是乾之刚健,遇险而未能进,故需须也。今九五居至尊之位,而息于险难。故曰“需于酒食”。宴乐雍容之象也。言人君处险难之际,正宜宽以待之,不当以惊忧自沮。唐文宗当积弊之后,每朝群臣,则泣下沾襟,魂飞气索。此不知“酒食”之义也。
自武而成,自成而康,历三世而商人利口靡靡之俗未殄。自高而惠,自惠而文,历三世而秦人借(锄)〔帚〕谇语之俗犹存。
卷 七
三十六 不可以疑心听人言
天下之物,不可以疑心观之也。万物错陈于吾前:凫短鹤长,绳直钩曲,尧仁桀暴,夷廉跖贪。区别汇分,本无可惑,疑心一加,则视凫如鹤,视绳如钩,视尧如桀,视夷如跖。此非物之罪也,以疑先物,所见固非其正也。内疑未解,外观必蔽。岂特物而已哉?惟人之听言亦然。执桀、跖之辔而誉桀、跖,出申、韩之门而誉申、韩,则人孰信其誉?以乡原而毁伯夷之廉,以里妇而毁西子之美,则人孰信其毁?何者?彼其所言之人,吾固以惑心听之也。宋昭公去群公子,而乐豫以公子而争之。豫之言虽是,而昭公固以为已疑之也。楼缓从秦至赵,而请与秦地。缓之言虽当,而赵固至计无自而入矣。由是观之,则凡言有出于公而涉于私者,固人主之所疑,而君子之无以自明也。昔者西汉之世,儒术之不振,任子之不减,外戚之不抑。是三者之弊,其是非可否了然而甚易知也。然赵绾、王臧言儒术而窦太后不从者,赵绾、王臧身为儒者也。王吉请削任子令而宣帝不从者,王吉则以明经进也。刘向排外戚而成帝不从者,刘向则宗室之老也。(三)〔四〕君子之言不见用,岂非汉之人主皆以疑心待之乎?公父文伯之死,女子为自杀于房中者二人,其母闻之,不肯哭也。其相室者曰:“焉有子死而不哭者乎?”其母曰:“昔吾有斯子也,吾将以为贤也。今及其死也,朋友诸臣未有出涕者,斯人也,必多旷于礼。”孔子曰:“知礼矣!”夫母,贤母也;孔子,圣人也。逐于鲁而是人不随也。今死而妇人为自杀者二人。若是者必其于长者薄,而于妇人厚也。虽然,是言也,母言之则为贤母,使妻言之,是必不免于妒妇矣。(三)〔四〕君子之言,所谓以妻言之者也。汉人之主之疑,所谓以妻疑之也。虽然,君子之事君也,惟用其情而已。执论以逃嫌,隐辞以远谤,皆不情也。不情以钓其名,而谓君子为之乎?是故出于公,虽不免于私,君子亦力言之。
三十七 民心难以小惠劫之
尝观《孟子》之言。至于“邹与鲁”,“有司死”焉,“而民莫之救”,孟子以为凶年不发仓廪以赈之,而不可以尤民。至梁惠王移粟于民,而孟子又以为非先王之政。夫饥而弗恤,穆公固有愧也。饥而恤之,惠王犹无取。何也?天下之事安于莫之为者,诚非也。迫而为之而不及其本者,亦非也。是故以梁之政视邹之政,梁若可喜;以先王之治责梁之及民,则末矣。圣人之仁,其积之有源,其发之有机。其所以爱天下者无穷,而见于恤天下者,则特其有限者也。天下之人,不以其有限之施而致不足之望,而常以是信其穷之屯而怀不尽之感者,盖于其所发,占其所积。圣人之心,始形见于此。夫其形见在于一日,而天下之吾戴者,则非其形见之日也。
鲁侯弗(夺)〔专〕于衣食,而必以分人。曹刿曰:“小惠未遍,民弗从也。”子产以乘舆济人于溱洧。孟子以为惠而不知为政。夫衣食之利,私也;而鲁侯、子产割以与之,岂不为美哉?而曹刿、孟子不之信,何也?其大者不立,则小者吾固知其不足以动人也。
三十八 人主当固结人心
昔楚子伐萧,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德宗在奉天,帝遣人谍贼,寒而请。求不能得,悯默而遣之。士亦竟为之用。夫二君于艰难之中,而用人不能以实惠及之,而徒空言悦之;人亦不能得其实惠,而感悦其空言。此其故何也?人之情,得百金之惠于其己敌,而不以为重,而王公大人下一语接之,则诧然以为己荣。盖凡出于意之所不期而分之所不及者,为能动人。彼其军旅之贱,而得拊劳之勤,固已不啻纯绵之温;而奔走之卒,领吾君悯默之意,亦已逾于五之赐。人主之于天下,又焉用汲汲于财,而后可以用为哉?艰难多事之时,一言足以感动人心而固结之。况天下无事之际,苟能爱养存恤,抚之以德,发之以政,辅之以仁,则天下之所以感吾君者,宜如何也?故其国非山河之固而不可破,非甲兵之守而不可攻,则人心之固结而已。
三十九 物以顺至当以逆观
物之以顺至者,必当以逆观。天下之祸,不生于逆而生于顺。剑、盾、戈、戟未必能败敌,而金、缯、玉、帛每足以灭人之国;霜、雪、霾、雾未必能生疾,而声色游畋每足以殒人之躯。久矣,夫顺之生祸也。物方顺吾意,而吾又以顺观之,则见其甘而不见其毒,见其吉而不见其凶。溺心纵欲,盖有陷于死亡而不悟者。人之有为于天下,盖不可以不知此。
夫小人之得君也,将欲移其权柄而迷其耳目,则有声色货利以啖之,甘言巽语以顺之,射猎歌舞以娱之。迎其好而逢其欲,觇其所向而俟其所归。有可爱也,则徇之以欢;有可惧也,则寝之以为安。其意凡此者,皆所以眷其君而蛊其心术也。而人君不能以逆观之,而乐其顺矣。豢于其说而阱于其术中而莫之辨。夫是以奸欺之患生,不几于危亡则不悔。
若夫忠臣义士则不然。识高而见殊,虑远而忧大。射猎歌舞之娱,则禁而抑之;声色货利之欲,则谏而止之。宵旰之勤,吐哺之疲,非人之所愿为者,则顾从而强之。其说虽逆,其理实顺。人君有能以顺而观今之逆,以逆而观前之顺,则天下可以常治而无乱矣。昔者楚共王有疾,召令尹曰:“申侯伯与吾处,常纵恣吾。吾所乐者,劝吾为之;吾所好者,先吾服之。吾与处欢乐之,不见戚戚也。虽然,我终无得。”唐明皇谓左右曰:“萧嵩每启事,必顺旨,我退而思天下,不安寝。”夫共王之所谓“吾终无得”,明皇之所谓“我不安寝”,其能以逆而观顺者欤!
襄二十三年,孟孙恶臧孙,季孙爱之。孟孙卒,臧孙入哭甚哀。其御曰:“孟孙之恶子也,而哀如是。季孙若死,其若之何?”臧孙曰:“季孙之爱我,疾也;孟孙之恶我,药石也。美不如恶石。夫石犹生我。之美,其毒滋多。孟孙死,吾亡无日矣。”
四十 谏因其明处乃能入
人臣进忠于其君,必因其所明而后能入也。人心有所蔽,有所通。其蔽者,其暗也;其通者,其明也。因其明处而告,求信则易矣。自古能谏其君,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故讦直强劲者,率多取忤;其温厚明辩者,其说易行。古之人有行之者,左师触龙之于赵,子房之于汉是也。高祖爱戚姬,将易太子,是其所蔽也。群臣争之者,众矣。嫡庶之义,长幼之序,非不明也,如其蔽而不察何?四老人者,高祖素知其贤而重之。此其不蔽之明心。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则悟之如反掌。且四老人之力,孰与张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心?其言之切,孰与周昌、叔孙通。然而不从彼而从此者,由攻其蔽与就其明之异耳。赵后爱其少子长安君,不使质于齐。此其蔽于私爱也。大臣谏之虽强,既曰蔽矣,其能听乎?爱其子而使子富贵长久者,其心之所明也。故左师触龙因其明而导之以长久之计,故其听也如响。在《易?坎》之“六四”曰“纳约自牖”。约,所以进结其君之道也。自牖因其明也。二子之言,其知坎之“六四”欤?
四十一 救弊毋为目前之计
人有居于河濒者,一旦水至,彷徨四顾,莫知所为,于是毁室徙薪四塞之。有家人失火者,仓皇卒迫,乃举其所有之金帛器皿,投之烈焰而扑之。然是人也,能解目前焚溺之患,而退有失所焚溺之忧。前患方去而后患继生,则以其所一时苟且不思而为目前之计故也。弊之在天下,固不可以不救也。然吾观自古君臣之救弊,往往旧弊未除,新蔽复作者,无乃蹈于焚溺之失乎?赵广汉之治颍川也,恶其俗之朋,设筒以招讦讼,行诡谲以起怨仇,务使其民为不朋而已。不知朋党之祸去,而告讦之祸复生也。唐明皇之讨安史也,知天子之兵弱而不能制,于是倚功于节度、结援于回纥之祸复作也。汲汲于救一时之弊,而不为安全经久之计,祸患之相仍,吾亦不知其所终矣。雍按:“回纥”下有阙文。
四十二 天下之事不能两全
天下之事不能两全也。仰观乎天,夏涝而秋旱;俯察乎地,丘夷而渊实。在天地犹不能两全其所不可全之利,而况于人乎?生,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故欲生而毋望乎义,欲义而毋爱其生。二者不可兼全也。为富不仁矣,为仁不富矣。故欲富则不必言仁,欲仁则不必言富。两者不能以俱大也。事之不能以两全,类皆如此。昔者尝怪宋襄公泓之战,而欲不重伤。子鱼曰:“君未知战。今之者,皆吾敌也……,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恶重伤,则如勿伤。”夫既欲杀敌,又欲不重伤,是襄公欲全其不可全也。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不利于君。”公曰:“苟利于民,孤之愿也。天生民而立之君,以利于民也。民苟利矣,迁也。”夫既欲利民,又欲利君,是邾人欲全其所不可全也。是以贤君之有为于天下,将以便民,则不敢求以便己;将以裕民,则不敢求以裕国。以(己)〔民〕与国,国可后也。势有所不能全也。哺一雀而十虫损,爱一牛而一羊死。既欲便民,又欲便己;既欲裕民,又欲裕国:虽圣人有不能矣。
邓攸舍己之子而负弟之子以趋。盖弟之子欲全,则己之子不可不舍也。屈突通攻王世充而不顾二子之死。盖己欲徇其公,则不可复顾其私也。燕昭王爱乐毅而斩其淫者,令其心则小有所不足爱也。唐明皇谓己虽瘠,天下必肥。利于民,则己有所不求便也。
四十三 利在一时害在万世
方汉宣帝时,大司农耿寿昌奏立常平法。籴三辅近郡粟以给京师。岁省关东漕六十三万人。又曰:“令边郡皆筑仓,以谷贱时增价而籴,贵则减价而粜。”当时民皆便之。寿昌至爵为通侯。而萧望之乃非之。元帝时,在位诸儒又非之,并与盐铁愿罢,以为毋与民争利。元帝亦听用其说。终汉之世,不行一常平也。寿昌既以便民,而望之诸儒乃以为与民争利。愚于此未尝不窃疑之。及为之反复其故,而参之以当世之变,然后始知望之诸儒之议,果非迂阔而不切事功者。
盖君子之于天下,法必虑其所终,行必稽其所弊。事固有利在一时而害在万世者。彼常平之法,大抵利于丰稔而不便于荒歉之岁。而神爵、五凤间,谷石五钱,县官常增价而籴之,岂不便于民?及元帝即位,谷石乃至三百余。丰凶之不常,如此而官吏奉行,所谓增价损价,安保其必如寿昌乎?《禹贡》之法,在禹行之则善。其后也,莫不善于贡矣。盖禹虽立为九等,然有所谓错出者,故能无害。后世执之以为常,不复知所除,则其病民为始甚。今使县官与民为市,倘非贤官吏,大率皆知责其所入之多。所给之直,未暇问也。就使增价而籴,亦有其名耳。给直不时,使民诉而得之,往往费一而得二。所增何补?望之之说曰:“筑仓治船,费直二万万余,有动众之功,恐生旱气,民被其灾。”望之之非寿昌不在是也。曰:“寿昌习于商功分铢之事,其深计远虑,诚未足任。”愚独谓此语最为得之。侧闻国朝熙宁中,司马温公论青苗之弊,因曰:“太宗皇帝平河东,立和籴法。是时斗米十余钱,草束八钱。民乐与官为市。后物贵而和籴不解,遂为河东之患。臣恐异日之青苗,犹河东之和籴也。”望之之意,得无与温公类乎?
四十四 致治非难保治为难
天下非未治之可畏,已治之可畏也;非未安之可忧,已安之可忧也。方天下之未治未安,为士者相与讲治安之术而为学,为公卿大夫者相与进治安之术而为忠,为人主者则又日夜求治安之术而为政。上之所以焦心劳思,下之所以进计献议,无非治安之是图也。故天下非未治之可畏,非未安之可忧也。天下治矣,而可畏始生;天下安矣,而可忧始生。士不知讲治安之策,公卿大夫不知进治安之忠,人主又不知求治安之政。上下相从于逸乐,中外相忘于闲暇。治不知所以保其治,安不知所以固其安。天下之治安,始有不足恃者矣。
愚不暇远引旁取,姑取春秋齐桓公之事以言之。齐侯自庄公十三年北杏之会,至僖九年会于葵丘,衣裳之会,凡十有一也。自僖八年洮之会,至十六年会于淮,兵车之会,凡四也。齐侯图伯之心亦勤矣。然方邵陵之师未举也。贯泽之会,齐侯不以伯主之尊而与江、黄之微者盟。其汲汲于伯功之成,何如也?及其邵陵之师既举,而齐侯向日之心始荒矣。陈大夫一谋不协,其身见执,其国见伐。黄人被兵守城,更历三时。告命已至,而援师不出。意骄于葵丘之盟,礼失于阳谷之会。狄入王畿而不能伐,大夫救徐而诸侯不行。是以狄人窥伺中国,今年侵卫,明年侵郑。淮夷亦取于病杞,而不忌圣人。谨而书之,以志其侈心之动,而伯业之始衰也。故尝以为齐之伯成于邵陵,而亦败于邵陵。使桓公返自邵陵之后,而不忘前日贯泽之会,则夷狄之畏服,而中国之尊安,宁有既乎?以桓公之事而论今日之事,愚是以知未治未安之不足忧,已治已安之为可忧也。
卷 八
四十五 用重刑者惧人之玩
昔者观《书》至于《尧》,未始不惑之也。共工之庸违知之矣,而去之不以时。四岳举鲧,帝曰不可,而四岳犹曰试鲧,尧听之,未害也。鲧用而无成,则四岳之责也奚辞?而尧不加。夫知其庸违而纵之,不若未知之犹惮也。责之无辞而难之,则是苟有辞者莫得而诘之也。宜去弗去,宜责弗责,亦莫以厉天下者。盖尝为之深思其故,而后得其说矣。天下之人,不可轻以刑示之也。彼其未见吾刑之初,惟闻有所谓刑之名,而未见其为刑之实。故其心常凛然行乎不可测知之中。及其既以刑而示之,则向之所闻,今其身履之矣。彼将以为是亦无所可畏也。于是乎玩心始生。尧之不轻于用刑,其亦惧人之见吾刑而有玩心乎?盖至于舜一旦取四凶而诛之,刑虽不为过,杀虽不为惨,而天下之人始见刑矣。夫民日之所闻,至于是一日而见,则已久矣。虽杀犹将玩之,况未至于杀乎?其刑止于如此,其罚止于如此。吾既见之矣,是不足多畏也。故舜之后为商周,商周之后为秦,秦之后为汉,刑罚愈严,杀戮愈众,而民愈不知畏者,其见之非一日也。
呜呼!婴儿之在襁褓也,一呵一叱而知惧。其久也,鞭朴日加焉而恬然,惧心不生。彼固知其止于如此也。三代之后,吾尝有爱于汉文帝之治。吴王不朝,赐之几杖。张武受赂,赏以金钱。深有得于尧不轻用刑之意。夫不朝而赐之,受赂而赏之,宜若畏懦委靡,而不足与有为矣。而文帝之意则以为二人之罪固可罚也,而吾之威不可轻以示人也。不轻于示人,而使之常不见吾所以为刑之实,则天下之人未知吾君之刑何如,而玩心不萌矣。宽其刑于一人,而去其玩于千万人。若文帝之术,正尧之遗意也。嗟夫!渊壑之深,望之黯然而不知浅与深。有一人焉探而涉之,则必有一人焉从而继之。何也?以其深浅之既知也,不知则不敢继矣。
四十六 法无善恶在人所用
古语有之:“柳下惠见饴,曰:‘可以养老。’盗跖见饴,曰:‘可以粘牡。’”饴,一也,而或以养老,或以粘牡。善恶惟其所用也。宋人不龟手而,吴人得其方而列地封侯。不龟手之药,一也,而或以封侯,或以。小大唯其所用也。法之在天下亦然。常平之法,古人用之便民,后世则以是而取利。荐举之法,古人以是而进善,后世则以是而招权。岂惟二者而已哉?凡今之法亦莫不然。曰铨选也、堂除也,法之见于吏者然也。曰乡兵也、差役也,法之见于民者然也。学校贡举之法见于士,屯营府卫之法见于兵。是数者法之孰为美,孰为恶;孰为小,孰为大:此惟人所用尔。用之美则美,用之恶则恶。小用之则小,大用之则大。譬之雨露之在天,梧得之以养其柯条,荆棘得之以养其芒刺。譬之财富之在人,贤者用之则养其身,小人用之以丧其生。岂有美恶、小大之辩哉?顾人不能无美恶、小大之异耳。昔苏文忠公通守钱塘,是时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盐法。公于其间,常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少安。呜呼!以不便民之法,而善用之者,犹足以安民,况于法之果便者乎!
夫子以诗礼为过庭之训,而或者用之以发冢。诗礼岂发冢之资乎?焦延寿专精于《易》,而京房得之以杀身。《易》岂杀身之具乎?譬之于火,用之爨釜则为善,用之燎原则为恶。然何尝有二火哉!譬之于水,用之以溉田则善,用之以灌城则为恶。然曷尝有二水哉!
四十七 行事虽同心术则异
尧舜之逊,逊也;子哙之逊,亦逊也。夷齐之廉,廉也;仲子之廉,亦廉也。汤武之仁义,仁义也;而徐偃王、宋襄公之仁义,亦仁义也。然尧舜之逊、夷齐之廉、汤武之仁义,当时行之则见其利,后世行之则大其美。至于子哙之逊、仲子之廉、偃王宋襄之仁义,当时无所利,后世亦无所美。世固岂以成败论人物耶?是不然。尧舜汤武之君,夷齐之臣,其心纯于为道,子哙、仲子、偃王、襄公之徒,其心纯于为名。为道则率性而安行,至诚而不息。为名则非出于其性,非本于真诚,勉强矫激,苟可以得名而已。是其行事虽同,其用心则异矣。故夫君子之论人,要当观其心术,不当即其行事。王衍之不言利,与孟轲同;桑弘羊之言利,与刘晏同。弘羊之均输,即太公九府之遗意。
四十八 才与法合不患其密
引绳以正直,欲去绳者,必其不直也。持鉴以照妍丑,欲弃鉴者,必其不妍也。设法以举贤俊,欲废法者,必其不贤也。何者?直与绳合,则亦不知有绳;妍与鉴合,必不知有鉴;才与法合,则亦不知有法。愈密矣,则使愈见其宽。愈难矣,则使愈见其易。今世贤良之选,欲试以奇篇奥帙,而议者每惧贤良之沮格。进士之举,欲试以经术词章,而议者每病进士之难兼。吏部之铨量,欲试以身、言、书、判,而议者每虑选举之苛碎。此愚所未喻也。鲁之儒者举国,哀公下令,而儒服者一人。(切)〔窃〕意其下令之初,鲁国皆惧,而一人之真儒,固自若也。齐人吹竽三百人,齐君好别吹之,而(东)〔南〕郭遁去。(切)〔窃〕意其别吹之初,(东)〔南〕郭自惧,而其余之能吹者,固自若也。
四十九 不以或然而废常然
理有常然,而事有适然。固适然之事而疑常然之理,智者不由也。历数天下之事,出于常然者十之九,出于适然者百之一。以一废百,奚可哉?四凶之奸,天下之大恶也。舜不以四凶之恶而不举元凯者,以四凶为适然也。管蔡之罪,天下之大变也。周公不以管蔡之变而不封懿亲者,以管蔡为适然也。苟持不必然之事,而夺必然之理,则物物可畏,人人可防。其心焦然无须臾宁矣。君人者固有常体。操至公以格天下,合此者升,戾此者黜,向此者擢,犯此者刑。初未尝容心于其间。故有谴怒而无猜嫌,有疏斥而无疑贰。上无永废之人,下无自绝之志。此固君人者之常体也。
昔者尝怪西汉七国之变而摈斥同姓。作左官之律,设附益之法,惟得衣食租税,不为士民所尊,则是以七国之适然而废亲亲之常然也。光武以新室之祸而不假宰相相权,以吏事责三公,而以司隶校尉督察之,则是以新室之适然而废公卿之常然也。唐德宗时,张涉以儒学入侍,薛邕以文雅登朝,继以赃败,而帝心始疑,不复倚仗文臣,则是以二儒之适然而废用儒之常然也。盖世有耕田而以其耜杀人者,或者以为耕田之可废。夫杀人之可诛与耕田之不可废,此二事也。安得以彼而废此哉?
五十 事有出于法度之外
论天下之事,出于法度之外者有三:一曰气,二曰意,三曰心。祖龙之师并六强国、项羽之兵破五诸侯者,气也。和缓之医不论老少、曹吴之画不择人物者,意也。郢人之斤运若成凤、梓庆之锯见犹鬼神者,心也。
五十一 善念无力则为恶胜
楚之共王有疾,召令尹曰:“常侍管苏与我处,常忠我以道,正我以义。吾与处,不安也。”鲁隐公矢鱼于棠,臧僖伯谏之不从。及其卒也,则曰:“叔父有憾于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夫共王既爱管苏之道义,是固知其为贤者矣,而反不安之,何也?隐公既以厚葬报僖伯,是固知其忠谏矣,而反不从之,何也?盖人君当使气听命于心,不当使心听命于气。气听命于心,则心有所为,气不得而遏之。心听命于气,则气有所向,心亦不得而禁之。
人君岂不乐安存而恶危亡、好礼仪而耻过失?惟其一心之力不能以御气之悍,故心知其为善矣,而制于气,而不能行。心见其为贤矣,而制于气,而不得用。嗟夫!此汉武帝、唐明皇之所以不克其终也。“画衣冠,异章服,而民不犯”,是言也,实出于武帝之口,则帝非不知刑之所不当用也,而罔密文峻,穷治刻骨。愚以为此非武帝之心,武帝之气使然也。韩休敷陈治道,多讦直。“我退而思天下,寝必安”,是言也,实出于明皇之口。则帝非不知休之为贤也,而不终岁而逐之。至于知林甫之妒贤嫉能,则相之终其身。愚以为此非明皇之心,明皇之气使然也。心胜气则心为主,气胜心则气为主。此二君之天资卓绝,岂有明知其不善而犯之?盖其善念无力,而恶念为之日胜。故其心有不能以自立也。然则如之何?曰:大人君子苟能于此进格心之说,使之以志御气,以礼制欲,以道胜情。涵养既久,锻炼既熟,则尊所闻,行所知,庶乐可以次举矣。
五十二 不以小节伤国纪纲
昔者尝观汉文帝即位之初,朝而问宰相勃曰:“天下一岁决狱几何?”勃谢不知也。“天下钱谷一岁出入几何?”勃又谢不知也。以问丞相平,平曰:“各有主者。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文帝称善。勃竟惭而免相。愚读史至此,切知文帝之用人未尝不谨于能否之辨。及观《张释之传》,上登虎圈,问上林尉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不能对。虎圈啬夫从旁代对甚悉。文帝欲拜啬夫为上林令,以释之一言而遽止。夫上林尉之不能对,与周勃之不能对,一也。虎圈啬夫之能对,与陈平之能对,亦一也。今也周勃以不能对而见罢,而上林尉无所责;陈平以能对而见称,而啬夫无所赏。岂文帝至此而悟耶?盖尝为之深思其故,而后得其说。夫人主之有为于天下,其纪纲不可不存也。纪纲之所系,虽一阶一级之若可轻、奇才异能之若可喜,吾不以其所轻者而畀其可喜。以其所轻而畀其所喜,其始虽若未甚害,至于考其所终,稽其所弊,则下者争图其上,言者竟出于其位,而纪纲之始大坏也。彼决狱钱谷之数,一相知之,一相不知之,则去一而取一,诚未害也。若夫上林尉之不能对,而啬夫越职而对,文帝亦越而迁之,则凡有才者思奋其才,辩者思逞其辩,卑者欲逾尊,疏者欲逾戚,所谓图上出位之风,始不可遏矣。故吾宁屈天下之才,而不敢不存国家之纪纲。元、成以来,虽无足道,然犹能世守汉之家法。方元帝时,华阴守丞上封事,荐朱云为御史大夫。朱云之忠,诚可以大用也。然一守丞之微,非可以荐御史大夫者:下轻其上爵,贱人图柄臣,则大纲小纪之所在,必于此而坏矣。匡衡所谓“欲以匹夫徒步之人而超九卿之右,非可以重国家而尊社稷”。其知纪纲之说欤?其得释之之遗意欤?
五十三 士量力而趋于其事
天下之患,(每)〔莫〕大于不量其学力之所至而妄施之。夫使之皆得量其力之所至而无过于其望,则疑忌怠惰而无志。孰知夫天下之事,其为之蹇浅而无成、致之疏鲁而多败者,其患又自夫不量力者来欤!管仲之相齐,固知力之可以周旋于齐也。过此者,吾力之所不及也。彼其纵声色、逸子女,世皆讥之,而不知非仲力之所多也。子产之相郑也,固知吾力可以从容于郑也。过此者,吾之所不能办也。彼其铸刑书,不能定迁,世皆讥之,而不知非产力之所及也。夫使去声色、彻子女而又能不以邪而间贤,与不为刑辟、能定迁而又能措国于无事,夫岂不善?则亦先王之政也。二子其难之,独何欤?夫固曰:“量力而动,其过鲜矣。”学不足以克之,而强揠之以就事。吁!其危哉!古之君子,其以志而加诸事,以身而任诸人,所以为而成,动而功,而无旷败不满之处者,惟其度吾力之所至而计其后之所成,而后为之。则为之时与成之日,皆可以(遂)逆知(其所为)而无后悔。
无李广之才,则(省)〔治〕文书,击刁斗莫若为程不识。无孔门高弟之才,则学诗学礼莫若为伯鱼。乌获之力,弛而不用,遇盗而三揖之,则盗知服矣。无乌获之力,遇盗而揖则死矣。
五十四 不可为而为之则凶
人皆曰:“士君子立人之朝,有犯无隐。缄其谋而不泄,遁其才而不耀,避世者之为也。而谓人臣可以为乎哉!”嗟夫!人臣固不可以为此也。然而事固有不可得而为者。冒而为之,则亦自祸而已。故夫天下之患,莫大于不可为而为。可为而不为者,次也。昔霍将军用事,田千秋为丞相,事事决于光。光为言千秋曰:“惟将军留意,即天下幸甚。”终不肯有所为。宣帝躬亲万机,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幕府长史。有讥其不进士者。安世曰:“明主在上,贤不肖较然,臣下自修而已,何知士之进耶?”且千秋岂不知事者?安世亦岂不乐收进贤之美誉也哉?盖分霍光之权以逞其才者,争之端而嫌隙之所以开,犯宣帝之所忌。吾见其身之殆,而无益于国也。在《易?坤》之“六四”曰:“括囊无咎无誉。”《象》曰:“‘括囊无咎’,谨不害也。”当霍光、宣帝之时,二子而不括囊,其不危哉?
卷 九
五十五 刚强生于柔弱之余
《易》至于《坤》之“六二”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夫“六二”其才则柔,其德则中,其性则顺,其居则正,宜若偷懦畏逊,而不值得与有为矣。然其动也,内直而不挠,外方而不谀,而足以立天下之大功。是果何为而然耶?盖天下之理,强不立于强,而立于弱;勇不成于勇,而成于怯。大风起于木;炎炎之火不生于阳,而生于阴。彼“六二”之体,以中而养柔,以正而养顺。其养如此,其发固如此。所谓盛德之至,动容周旋而中者也。是故真忠立于舒徐,至忍生于卑逊。赫然发愤躬戎服御鞍马者见于清净玄默之主,绛衣大冠见大敌而勇者,亦谨厚柔顺者为之。
呜呼!孰谓夫敛形不张而退然如怯者,非大勇之所在乎?岂惟人君之养勇者如此?(惟)〔人〕臣亦然。赵文子其中退然如不胜衣,其言呐呐然如不出口。所贵者晋国管库之士七十有余人,生不私其家,死不属其子。张子房状貌如妇人,卒为帝者师。段(文蔚)〔太尉〕俯首拱手,言气卑弱,笏击朱,英烈与秋霜争严。故夫天下之人,不可以形窥也。自今观文帝光武之君、赵文子张子房、段(文蔚)〔太尉〕诸臣,必谓其委靡怯懦,不足与集事,而大功业一旦勃然而为之,人果可以形窥哉!
五十六 吏爱民则民亦爱吏
古之为吏者,无所忌于民;而为民者,亦无忌于吏。吏民不相忌,故其情通而意协。情通则无乖阻,意协则无斗争。古者郡邑之间,吏不猜民,民不疾吏,欢欣怡愉,如父子之相信、兄弟之相爱。平时追呼号召,未尝至于民之门;而鞭朴笞棰,亦未尝切于民之肌肤间。则出入阡陌,劳来劝相,以勉其耘耔蚕织之事。然而其色温然而不厉,其辞委曲而不径,若有以伤民之情者。故民之于吏,依依切切,常有恋慕感悦之意,出力以供其衣食,虽甚劳而不辞。及无事之时,则又为补葺其宫室,以庶几其无虞于风雨鸟鼠之害。
昔尝读《诗》而至于《七月》之篇,则见其吏民之情,相爱相亲,恺悌慈祥,无纤毫龃龉格之态。故曰:“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止。同我妇子,彼南亩,田至喜。”又曰:“春日迟迟,采蘩祁祁,女心伤悲。”其情亦可见矣。以为未也,又曰:“七月鸣,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四月秀,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绩以为己裳,而公子则以玄黄;貉以为己裘,而公子则以狐狸。盖其不敢爱其身,而爱其吏者如此。当是时为吏者,优游泮奂,得以尽其志;而为民者,勤朴谨厚,得以安其生。虽有很戾无亲之人,咸有所慕悦,而不肯疾视其上。盖自秦商君设法,以禁乎吏民,而其情遂泮涣离散,而不可复合。平居吏之视民,惴惴如视其仇雠,民亦得间以肆其忿以毒吏。盖至于秦始皇二世之际,郡县之吏,屠人之父,戕人之子,暴骜惨毒,假天子之法令,以济其凶。及夫刘、项、胜、广之变,则奋然刃于郡县之吏者,不可胜数。盖其势之相激,有不得不然者。
五十七 公私两便则为良法
法之在天下,惟公私两便者,良法也。便于公而不便于私,非法也;便于私而不便于公,亦非法也。桑弘羊固尝行均输之法矣,然于公则便之,于私则未便也。故七福求退,贾谊所以言其非。(切)〔窃〕观今日之法,籴于民而用夫所谓楮币者,此亦一利也。然愚不知止以利官欤?以利民欤?止以利官,恐非朝廷所忍为也;利民则未见利于民。何也?所用之于民,亦用之于官,则上下均利也。今也籴则用之于民,至两税之输,而民以与官,官不受。与官而官不受,则民持此将焉用之?
五十八 治世之灾皆为祥瑞
先儒尝论鲁桓公三年之有年,宣公十六年之大有年。以为十二公多历年所,(有)务农重谷。闵雨而书雨者。岂无丰年而不见于经者?是仲尼于它公皆削之,而二公存而不削者,以其获罪于天,宜得水旱灾凶之谴,今乃有年,则是反常也,故以为异而特存耳。由是推之,则凡宜灾而祥者,祥亦灾也;宜吉而凶者,凶亦吉也。商季之大雀、秦之大稔、后赵之苍麟,前史特书之者,皆所以纪异也。尧之水、汤之旱、大戊之桑、成王之雷电以风,《诗》、《书》备载之者,亦所以纪瑞也。
盖趣亡之国,君臣上下相从于昏,而嘉祥美瑞,方间见而迭出,是天时益荒其志而夺其魄也,不祥莫大焉。至于治安之世,中外宁而事简,上下安而心逸。时有以警惧之,则君臣之间,益修其德,益隆其治,而天下以安。夫是以维持永保于无穷。斯其为祥也大矣。
五十九 用人不可以仓卒责成
司马温公曰:“唐虞之官,其居位也久,其受任也专。其立法也宽,其责成也远。故鲧之治水,九载,绩用弗成,然后治其罪;禹之治水,九州攸同,然后赏其功。非若京房、刘邵之法,校其盐米之末,责其旦夕之效也。苏文忠公曰:“吏人与民,犹工人操器,易器而操之,其始莫不龃龉而不相得。是故虽有长材异能之士,朝夕而去,则不如庸人之久且便也。自汉至今,言吏治者,皆推孝文之时,以为任人不可以仓卒而责成功。又其三岁一迁,吏不为长远之计,则其所设施,一切出于苟简。”至哉斯言!夫世之君子,苟有志于天下,而欲为长久之计,则其效不可朝夕见。其始若迂阔,而其终必将有所观。今期月不报政,则朝必以为是无能为者,不待其成而去之,甚可惜也。
夫事之有所建立,其始固有不快人意,而为其所沮,必至于持久而后见其效者。赵充国上屯田便宜策,公议是其计者十之三,而宣帝从之。留屯三年,则先零罕开之属,不战而自毙;左雄立限年举法,胡广之徒相继上书驳其议,幸而顺帝右之。雄在尚书三十余年,天下不敢妄选,号为得人。事之持久而后见效,类皆如此。必若当时见沮于议者之口,其亦何能有所成哉!
六十 法本便民反以害民
天下之法,本欲便民,而反以害民者,夫岂一端而已哉!乡兵之法,本为民之防;而其弊也,操戈带甲,群噪聚斗,横行于里闾。市粜之法,本为民之利;而其弊也,配户督限,迫蹙平民,有甚于租赋。保伍之法,所以联比吾民,堤防盗贼;而其弊也,差役不均。执役之家,至于破产。天下之法,本无弊也,行之非其道,则弊由是而生。呜呼!其可坐视而不救欤!
六十一 良法多以权贵而沮
豪右兼并之害久矣。孔光奏请诸侯皆得名田,毋过三十顷;而当时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之,于是遂寝不行。是则名田之法,虽良而沮矣。毁誉取人之弊久矣。京房奏考功课吏法,令百官各试其功;而当时石显、五鹿充宗专权,皆不便之,于是遂出房为郡守。则是考课之法,虽良而沮矣。进士、明经之弊久矣。杨绾奏上贡举条目,秀才问经义三十条,对策五道;而当时议者,以为明经、进士行之已久,皆不便之,于是事寝不行。则是贡举之法,虽良而沮矣。
六十二 良法不得其人则弊
木之(生)〔朽〕,虫实蠹之;水之浊,土实浑之;法之弊,人实坏之。贤良取人,未尝有弊也,自唐散骑以李(邰)〔〕登科,而其法始弊矣;孝廉取人,未始有弊也,自汉广陵以徐淑应选,而其法始弊矣;词赋取人,未始有弊也,自崔郾私一杜牧置异等,而其法始弊矣;铨选取人,未始有弊也,自苗晋卿私一张为第一,而其法始弊矣。
昔桑弘羊为均输平准之法,末年海内虚耗,户口减半,未几,悉罢其所为,以从民欲;而刘晏用此,乃能操天下赢贯,而民不困;而张滂、皇甫用之,益不能给;未几,李(选)〔巽〕特循晏法,乃能增羡三年之后,加于晏者,百八十万。夫均输平准之法,是太公九府圜法之遗意也。然以弘羊用之则耗,以晏用之则赢,以滂、用之则不给,以李巽用之则增衍。信乎法之在天下,得其人,则法以人而良;不得其人,则法以人而弊也。
六十三 善兴利者惟去其害
治天下有道,毋为天下立法,毋为百姓兴利。一法立,一弊起;一利兴,一害随。然则如何?曰:“毋立法,弊则革之;毋兴利,害则除之。”尘去而鉴自明,矿尽而金自见,弊革而法自立,害除而利自兴。封建之法,非不善也,而秦更之以郡县,唐易之以藩镇。郡县、藩镇果能无弊乎?井田之政,非不美也,而秦更之以阡陌,唐又变之以府兵。阡陌、府兵果能无弊乎?常平义仓,足以赈民矣,而或为均输,或为青苗。均输、青苗果胜于常平义仓乎?经术词章,足以取士矣,而或议三舍,或具八法。三舍、八法,果胜于经术词赋乎?法已更而弊自若,利已兴而害自如。故夫法在天下,惟去其所以弊,除其所以害,则虽因今之法而有余;于弊不能去,害不能除,则虽百变其法而不足。东坡曰:“汉取天下于秦,因秦之法而不害于汉;唐取天下于隋,因隋之法而不害于唐。”故李文靖公沆尝言:“居重位无补万分之一,惟中外所陈利害,一切罢之,惟此少以报国尔。朝廷防制,纤悉备具,或循所陈,请施一事,所伤多矣!”陆象先曰:“庸人扰之。”正谓此也。
卷 十
六十四 泛取者乃精取之法
泛取者,专取之法;轻任者,重任之法。吾之所谓泛取者,非无所决择也。始而求之致其广,终而拔之致其精,是吾之泛取也。泛取于方取之初,而专取于既取之后也;吾之所谓轻任者,非有所慢易也。始而进之致其略,然后委之致其祥,是吾之轻任者。轻任于始任之初,而重任于必可用之后也。此岂吾之臆说哉!
盖骏骨既市,骥足焉往?九九获用,奇谋踵至,此固世所共知也。是故论谏者赏,则天下不患无比干;庐墓者旌,则天下不患无曾子;恬退者进,则天下不串无严光;清俭者擢,则天下不患无伯夷;明法者升,则任廷尉者,不患无于定国、张释之;爱民者迁,则居郡守者,不患无龚遂、黄霸。夫然后赏之、旌之、擢之、升之、进之、迁之,吾恐天下无复有是人也。何者?盛名之下,人不敢居故也。“龚遂黄霸”下疑有缺文。
汉高明此说以取人,故其得信、越、平、勃也;不在于得信、越、平、勃之日,而在于贩缯屠狗杂进之时。孝武明此说以取人,故其得桑、孔、卫、霍也;不在于得桑、孔、卫、霍之时,而在于贾孺奴虏并用之日。泛取轻任,岂不足以致天下之忠勇贤智哉?求金于沙,则并于沙敛之而无择。夫其始之所以敛之者,非不欲择之也,势不可也。
六十五 法令不信则吏民惑
商君之治秦,所以令行禁止者,惟其信尔。徒木,细事也,必赐之金,是以人之有功者,知其无有不赏;弃灰,微谴也,必置之刑,是以人之有罪者,知其无有不罚。商君赏罚未必当于理,而卒以强秦者,在是也。
唐太宗诏蠲逋负官物,而负秦府官物者,督责如故;诏免关中租调二年,已而敕已输者,以来年为始。故失信者数,魏徵得以为言。德宗令两税之外,悉无他徭,后非税而追求者,殆过于税;诏所在和籴粟麦于道次,后遣至京西行营,动数百里。故诏令不信,赵光奇得以为言。呜呼!诚信,国之大纲也。徇目前之小利,而伤国家之大纲,无乃谋之不远乎!
治平之政,拣刺义勇。当时诏谕,永不戍边。未几,或以代还东军,或以抵换弓手。东南买绢,当时著令,一用见钱。未几,买绢又为之折盐。
六十六 下之令生于自慢
政以令而行,亦以令而不行。令焉而政不行,非天下真敢慢天子之令,以违天子之政也,或者天子有令而自慢之尔。人惟不自慢也。人而自慢,则天下孰不慢之?夫固有以召之也,发而悔,悔而反。今日而发者至,明日而反者至。将欲从其发者乎?从其反者乎?指千溪万径以导人,而责其皆诣焉,不可也。
周家之盛也,天子深拱于京师,而象魏所揭,木铎所振,诰命所被,众至于六服群辟,外至于九夷八蛮,极而至于海隅出日,奔走俯伏,以听王命。至其衰,则犬戎所攻,郑伯所射,(子)〔王〕弟子朝之所逼,而四方诸侯闭户高枕而莫之救。召之而不至,喻之而不闻,赏之而不恩,诰之而不威。此四者何为其然也?盖尝求之:成王以剪桐兴,而幽王以举烽亡,如此而已。“剪桐”,戏也,“举烽”,亦戏也,而兴亡异焉,则信与不信之异也。
夫不以幼而忽,不以戏而诳,则天子岂有一言而欺天下哉?而天下亦岂敢忽天子之一言哉?彼烽者,警急者之耳目也。无警而举之,召诸侯而误之,后能终无警乎?后而警,警而非误,则孰不以有警为非警、非误为真误欤?一令之自慢,乃至于杀其身,以亡其国。慢令之祸,一至于此哉!
朝廷尝罢添差矣,未几而添差如故;尝罢不务矣,未几而不务如故,则何以使人之不奔竞乎?甲叶、箭羽、筋角之敷,名曰用系省钱,而钱未尝给;和籴责百万之输,名曰不许抑配,而缗降不能半直,则何以使人之不聚敛乎?
六十七 守法度所以系民心
汉时仪注,大抵率意改造,不应古谊者,十常八九,其来法度略矣。然而天下之人,见即喜,不见即悲,中更王氏之祸,废而不用者十余年。光武入洛,东郊之民,始见司隶僚属,欢喜踊跃,父老至于垂泣曰:“不图今日复见汉官威仪。”自是天下翕然归之,相与出力,锄去新室,以成中兴之业,而复其祖宗社稷,盖二百余年。唐之军法,盖自太宗府卫之立,无复古制,中间又变者屡矣。郭子仪扫禄山之乱,率骑五百赴行在。时众单寡,军容缺然。及尚父入京城,老幼夹道呼曰:“不图今日复见唐之军容!”卒能殄灭丑虏,再造王室。夫汉之官仪,唐之军容,此所属抑末矣。而当时之遗民,见于国势抢攘之际,而其感激眷慕,如此其极也。况以圣祖、神宗所垂之训,按而行之,今日之民,当何如耶?
是故国家之典章法度,宜使斯民常见而熟识之,以习其耳目,而系其心,自非不得已者,不宜轻有改易变置,以自绝于民也。向使今日变其一,明日变其二,祖宗余泽,日益就尽。不在目前,不幸奸人撼之,则人心动摇而天下亡矣。古者公卿大夫,犹知世守其家法,至数十世,不易其衣冠。阀阅岂无隆替?而国人信服,终莫敢抗,谓之名家旧族,而况数百年为天下国家哉!
昔者萧何削秦之法,以为《九章》,天下便其简当,谓之画一之法。守之以曹参之清净,镇之以孝文之玄默,无增无损也。孝武亲崇捷给之士,讲武改制,侈以生事。相高张汤、杜周,因得舞其智巧,散为纷更而无惮,其言曰:“三尺律,今安在哉?前王取是著为律,后王取是疏为令,宜世是为,何古之法乎?”斯言一出,向之画一者,盖岐中又有岐矣,而不止乎二三也。魏相之相宣帝也,数陈国家便宜故事,以为古今异制,当今惟在奉行故事而已。夫故事即画一以来,承袭之旧,而武帝之所纷更者也。以一汉世,而有所谓高帝之法焉,有所谓武帝之法焉,为吏与民奚从乎?相之专行汉家故事也,所以惩武遵高,定法制而系民心也。
六十八 立事不必执事之名
事之不立也,我知之矣,执之者败之也。然则不可以执乎?夫甚弊之俗,不惩不可也;苟惩也,不执不可也。然则曷败之?天下之事,其动有机。夫机者,发于至密,而藏于不可臆料。今夫一事之立,昭然若揭,而行之立的于此,使过者皆得引弓而射之也,吾知其不可以成之也。何者?天下之情不一,众多之口难制,欲者不止,而议者无穷,则吾心不得不徇,吾说不得不摇。事垂立而徇且摇者继之,则宜其不足以成也。昔汉之患,诸侯之强也。贾谊欲削之,晁错又欲削之,二子发其谋,而皆不享其成。彼其持必削之说以与之相抗于必争之中,且以事未发而迹已暴于天下。至主父偃之策,则不然。予之以意之所欲,而吾无削之之名;使之有不能不分之心,而有不得不弱之势。呜呼!机之所动,乃在于此。故夫昔之持必然之说以律天下者,未有能济者也。
愚观今之世,上欲立一事,革一弊,则群起而议之,不胜则极力而撼之。上之人亦极力而捍之,捍而不胜,则终举而纵之。若然者,是未得其机之说也。郊赏之汰也,任子之滥也,庶官之冗且蠹也,当世之君子,未尝不悒悒于此。然其说大抵皆曰:“必去是,否则必省”。夫上之祖宗之已行,下之人情之不顺,则吾之说不直矣。惟其不直也,故其隙之易破。君子思其事机之发,不在于灼灼明辩之日,亦不在于断断乖违之际。郊赏不必废,省乎郊以迁其赏。如苏文忠公之云,是机也。任子不必废,严乎铨以难其任。如近日之议,是机也。夫三者之实不废,而吾之说独行于其间,人不得而议,我不得而摇。若是者,可以立乎天下之事,不可名之以无故之大也。名之以无故之大,则将待之以甚难之举。名之以大而待之以难,则上之人彷徨睥睨而不敢决,下之士畏懦沮丧而不敢议。始乎不敢议,卒乎废其议;始乎不敢决,终乎寝其决。事之难行,古之难复,而天下之难治,皆出乎此。
而今之尤纷纷者,乡兵屯田之议也。是乡兵屯田之事,其实甚少而其名甚大者,执“乡兵”、“屯田”之名大也。乡兵之名不去,终不可以行乡兵;屯田之名不去,终不可以举屯田。为今之计,莫若使缘淮郡县,不禁土豪之聚众挟兵,而又阴察其才且强者,礼而厚之。时有以蠲其征役,或因使之除盗,而捐一官以报其功,则边地之兵,皆乐于战,而乡兵之实自见矣。治两淮之漕臣与守臣,以兵火之后,招集流民。其民存者,以其田复之;其亡者,许他人承之。其为田之在官者,曰屯者,曰营者,没入者,举而一之为世业,以授民之无田者。又诏于内地诸路,有民稠地狭而愿迁,则迁之淮,有水旱饥民之就食于淮。检校经界之旧籍,以为均税之额;尽鬻内地之屯田,以为牛种之资。不出十年,两淮无余田而有余谷,朝廷有兵食而无兵费,边上之粟如山,而内地之饷渐可减省,而屯田之实自见矣。辞“乡兵”、“屯田”之名,以享乡兵屯田之实,不在此耶?
六十九 书生太高公卿太卑
天下之利害,其议论相持而不定者,皆起于书生徇名而过高,而公卿大夫徇利而过卑。徇名而过高,则必将措于古,举夫事尽如吾意而后慊;徇利而过卑,则苟无病于吾身,而非须臾之急者,皆略之而不暇计。是故书生之论,患在于责治之已详,而公卿大夫之论,患在于论治之已卑,果不知何时而定也。
昔者汉文帝时,干弋戢息,刑措不用,帑廪之间,贯朽粟陈,而家给人足周于天下。盖三代以还,治之至盛者也。而贾谊乃曰:“安且治者,非愚则谀。”于是有“流涕”、“痛哭”之说,有“厝火积薪”之说,凛凛乎若危亡之忧近在朝夕者,何耶?唐文宗时,藩镇方命于外,阉寺挠权于内,王威不行,皇纲日隳,乎趋于大坏极乱之域。而牛僧孺乃曰:“太平无象,今四夷不内扰,百姓安生业,私室无强家,上不壅蔽,下不怨,虽未及至盛,亦足为治矣。”其言似以文宗为既治,又何耶?贾生之论过高,而责治为已详;牛僧孺之论过卑,而失之于可为而不敢也。
卷十一
七十 无事时当预求人才
人君之于人才,不可以宴安而少缓,不可以仓卒而遽求。缓之于宴安,则其后必危;求之于仓卒,则其危必不可救,此天下之常理也。汉高帝定天下,为吾敌者已亡,而豪杰难制者已诛,于是人才宜可少缓矣。然谓周勃可为太尉,谓王陵可佐以陈平。其汲汲于人才,尤不啻于战争之地也。方文帝时,海内得离战伐之苦,天下又安。于是人才亦可少缓。然谓周亚夫缓急可用,而付之景帝,顾命之际,不忘。武帝时,诸侯守藩,幕北远遁。于是人才亦可以少缓。然援霍光于湮没无闻之中,而责以伊周之业。三君之用人才,当宴安无事之时,兼收并蓄;及一旦欲用,呼吸之间,固已森然在列矣。何仓卒之忧乎?夫周勃、陈平、亚夫、霍光辈,平居众人,固不能知其必能成功也,而英雄之君独能收之。故吕氏之变而平、勃出,七国之变而亚夫出,主幼国危而霍光出。向使三君不阴察默窥于无事之时,以待一旦之用,而事变之生,乃彷徨四顾,遽擢而急用之,则颠倒狼狈者多矣。其能端坐而责成功乎?
明皇开元之初,一何人才之多。及治功已成,意得志满,谓宴安为可保,谓仓卒为不足虞,人才之在天下,一皆因循不复省察。胡雏之乱,锐兵长驱,已陷东京,而方皇皇于择将。乃听张之言,遂擢李(臣)〔巨〕罪亡之余。一日授以三节度,而见轻于杨国忠有口打贼之讥。又召封常清入见,问何策以讨贼。常清见帝忧甚,则大言以解之曰:“计日可取。”及帅师出战,一败涂地,潼关失守,两京遂危。此皆明皇不能求人才于宴安之时,而急急于仓卒之过也。
郑之垂亡也,君臣相顾,缩手无策,幸而得一人焉。其言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之。”夫向不早用,而今以急求,犹有一人可求也,故赖以济之;如其无可求,岂不殆哉!
元城云:“人主之职,主于用人。苟能平日有术以采闻之,使皆为我用,则其运用天下,有余裕矣。儿宽为廷尉卒史,谓不习事,不主曹,乃之北地视畜牧尔。及为疑奏,张汤始奇之。上问谁为之者,汤曰:‘儿宽。’上曰:‘吾故闻之久矣。’又萧望之为治礼丞上疏。宣帝自在民间,闻望之之名,曰:‘此东海萧生也耶?’且宽身为廷尉卒史,而廷尉以下,皆不知之,而天子深居九重,乃云‘久闻其名’,则武帝之聪明,过群臣远矣。且宣帝少年,在民间斗鸡走马,日游三辅,而当时贤人与民疾苦,皆知之。”神宗时,朝有监司登对者,上问陆贾而对以不知。它日择人按察,上曰:“向不知陆贾者为谁?朕欲知四方利病,须忠信人”。
七十一 用人要当自有所见
用人之道,非一端也。泛观前代,或以家世,或以人望,或以荐引,或以功业,然其得失常相半焉。格于皇天之后,而有格于上帝之臣;大驻汉中之余,而有长驱成都之祸;不好文学,或成安边之功;或读父书,乃有杀身之辱:无非家世也。起慰苍生,而王室遂安;倚以成功,而车战辄败;单骑见虏,而罢回纥之兵;决胜千里,而困赤眉之战:无非人望也。以能谋之国器,而得善断之王佐;以知几之君子,而昧于多才之奸人;筑坛之拜,本以追亡;街亭之衄,痛以自贬:无非荐引也。佐帝之功,基于治齐;为相之声,减于治郡;拔赵定燕者,卒能施名于后世;料敌合变者,不能救患于应侯:无非功业也。是四者,虽不足以尽取人之道,而其大要,实在于此。然古人以是而得之矣。将袭其迹而用之,其失或在于是。然则如之何而可?曰:家世、人望之说不必废,吾于荐引功业之中,果贤者而用之足矣。所贵乎圣人者,以其一心之明诚,自有所见而不惑于其迹耳。古道不振,人主平日心术杂,为他物汩乱是非,聋其听真伪,昏其视贤否。在前懵若无别,一旦思所以擢用人才,以起天下之治,则或者进家世人望之说,而又有人焉从而沮之。大抵进者一,沮者一,扰扰焉于数者之说,而无所适从。呜呼!孰知夫吾之一心,乃所以为用人之大本欤?
观茅容之避雨者,未有知容之贤者也,而郭泰独知之。非泰之观异于众人也,泰求士之心异于众人也。过冀缺之耕者,未有知缺之敬者也。而臼季独知之者。非季之见异于众人也,季求士之心异于众人也。
七十二 使人速得为善之利
昔柳宗元作《吏商》,世儒皆深排而力诋之。以愚观之,宗元之说,责之以吾儒分内之事,诚不逃议论之域也。若上之人施之以救末流之弊,岂不犹愈于严刑峻法之禁乎?世儒未可以轻议宗元也。且天下之中人,所以勉于为善者,以其知有为善之利也。圣人之为天下,所以上自公卿,而下至匹夫,一有小善,不终朝而赏随之,亦欲使人速得为善之利也。夫使天下之中人,勉强于为善,而无所邀持歆羡于其间,吾恐其为之之志,未有久而不辍者。夫惟善方形于此,利已得于彼,其善愈博,其利愈大,则天下之凡至于得者,皆将鼓舞奔走,日夜惟善之归矣。何者?均是利也,而此以美名得之,彼以不美名得之;彼之所得者小,而此之所得者大。人岂有不弃恶而趋美、辞小而就大者哉?故宗元之说,未可以轻议也。但不可自吾儒言之。若操赏罚以制天下者,则诚不可不知此言也。世儒于此,又曰为善不可使人有利心。嗟夫!善固不可以利心而为之也,然与其严罚峻刑制之,而终不知为善,孰若以利心诱之,而使之乐于为善耶?敢于刑人罚人,不敢于诱人,愚不知其说也。今天下所患,患无廉士也,然而贪者尝有罚,而廉者未尝有赏也。故作天下之廉,而不以其赏而劝诱之,彼贪者无所慕而为廉也矣。
七十三 不可以成败论人物
古之论人者,考其人而不计其功。固有其才可以为而不达,不及施与既施而中夺者,何可胜数。而中才常人,乘时以功名显者,世常有之。昔司马子长论李将军为将,其言哀痛反复,深悲其无成,以谓百姓知与不知,皆为流涕。至论霍去病,无他美,独天幸不至困绝。若迁者,可谓不以成败论广也。诸葛孔明偃卧隆中,一见先主,便及天下大计,然终身奔走,仅成鼎足之功,而不能兴先汉之业,其视萧相国之佐高祖,诚有间矣;而陈寿以为管萧之亚匹。若寿者,亦可谓不以成败论孔明也。孟子曰:“若夫成功,则天也。”夫成败系天,君子之论,岂可以是而定其贤不肖耶?大夏生植,而丛棘能有所庇;疾风烈雨,大木百围,偃朴而死;秋水时至,沟畎无一溉之功;而岁旱渊竭,九河不足活鱼鳖。物之系其遭如此。唯人亦然。
七十四 民心以先入者为主
凡民之心,以先入为主。先入者既固,则后之继至者,举无足以摇之矣。盖天下之事,无定形也。爵人于朝,以赏善也,而可疑以饰喜;刑人于市,以弃(德)〔恶〕也,而可疑以作威。兴作之邻于生事也,安静之似于因循也。谓之是可也,谓之非亦可也,无有必然可指之定形也。使人君之于天下,不能有以先入乎其民,而结其信心,则天下于此观其终,后虽有善焉,亦不复以善期之也。
昔者尝怪齐宣王之易牛,与成汤之祝网,本无以异也,然一以为好生,一以为贪得。盖汤之民,其信心先入,而宣王之民,则疑者为主也。疑心胜则设施无是矣。自古及今,以疑信为是非者,不独一事也。亡既获,则邻人行动,无或类窃;墙坏失财,则邻人劝筑,反疑于盗。尚有真非真是也哉?故人君有为之始,知夫是非之被于民也,于此时而著;而喜怒之入民也,于斯时而坚。故于斯民无惑心之初,常谨其所发,以一日之为,而结民终身不移之信。故虽役民以筑台,而犹子来以劝趋;植羽以从田,而犹忻忻乎有喜。何则?所可畏者,乃吾之所恃焉者也?
汉王、项羽相与军广武之间,而汉王数羽十罪。以负入关之约居其一。议者谓羽义信不立于天下,是以虽有百战百胜之气,而不救于败,故也。然鸿沟之割,羽解而东归,良、平一谏,辄背其约而不顾,立围羽于垓下。然则汉王之信义安在耶?以愚观之,汉王之信固有以先入于民;而项王之所以入民者,则无非悍祸贼之是先也。
七十五 事不足挠为不足忧
昔扁鹊之见桓侯,知病在腠理;医(和)〔缓〕之见(秦伯)〔晋侯〕,知病在膏肓。夫在腠理则可治,在膏肩则无及矣。然方其病在腠理也,人虽告之,恬然不以为意者,彼固以为不足忧也。不知腠理之不足忧,乃为他日膏肓之大可忧。天下之事,亦何以异此?
昔者陈侯以宋、卫之治而惧之,以郑之弱而忽之,遂以郑为何能为而不许其成。及兵连祸结,不发于所惧之宋、卫,而发于所忽之郑。是不足忧者之误陈也。秦人以匈奴为强而备之,以百姓为弱而轻之,遂虐用其民而草莽其生。及一败涂地,不在于所备之匈奴,而在于所轻之百姓。是不足忧者又误秦也。天下之祸,莫大于视以为不足忧。视以为不足忧者,皆他日之所不可支者也。今天下有大患四,是也。然兵财之患,上之人焦心而劳思,下之人进计而献议,日夜惟兵财之忧。至于冤民奸吏,则漫不之省。此愚深所未喻也。意者以为吏民之弱,为不足忧也?
呜呼!腹心之隐疾,烈于溃血之痈;臣仆之窃伺,惨于穴隙之盗;贲育之不戒,则童子之不能抗;鲁鸡之不期,则蜀鸡之不支。吏民之微弱,诚有大可忧也。试摭前事以言之:曹参不扰狱,丙吉不按赃吏。
七十六 人情不可使无所顾
小人之情,最不可使之无所顾也。小人而无所顾,则其心也不忸怩于为恶,而安于犯天下之不义;忿戾而不可解,而无复冀君子之恕己。故夫疾不仁者,不可已甚;而恶恶者,不可太明是非:为是姑息也,将犹以全之也。
古之用兵者,围师勿遏,穷寇勿追。岂以为不可遏且追耶?盖穷而追之,则示之无生意,以厚其毒;围而遏之,乃所以决其怒,而泄其无聊之谋也。岂惟用兵,君子之治人,亦乌可使之厚其毒而泄其无聊之谋也哉!昔者秦穆公赦盗马者三百人,而又饮之以酒;韩之战,出穆公于难者,皆盗马者也。子孔为载书,而国人弗顺,将诛之。子产焚书而郑众以定。夫盗不可以纵也,而饮之则恣恶;书以治众也,而焚之则政替。然则秦、郑赖焉,何也?盖负不宥之罪者,遭非意之幸;蕴欲逞之怒者,服不争之化。
彼小人之为奸也,亦非不知负天下不美之名,而又有以来君子之所不赦也。唯自知其负天下不美之名,故赦之则犹有所愧,暴之则不自惜;知君子之不赦己,故宽之则庶几于自新,急之则竟其自绝之志。为君子者,不能少忍以徐伺其变,而乃锻炼维策之以稔其顽。则小人之无所顾也,其罪岂专于小人哉?亦君子者成之也。
七十七 为治当权利害轻重
利不十者不易业,功不百者不变常。贤君之治天下,而或至于易业变常者,亦权其利害之轻重而已。是故缇萦纳身以赎父罪,文帝为之变治;王缙削爵以请兄,肃宗为之推恩。夫汉唐之主,岂欲挠不刊之典而悦女子、辅臣之意哉!盖子弟之愿获伸,则孝弟之风浸广,忠顺之俗始成。挠不刑之典,而可以成忠顺之俗,广孝弟之风,其利害孰轻而孰重耶?
遇乡人之长者,则必俯伏而拜之;长者仇其父,遇拔刃而追之。轻重先后之序,不得不然也。
七十八 理在人心随寓而见
理之在人心,犹元气之在万物也。一气之春,播于品汇。其根其茎,其枝其叶,其华其色,其芬其臭,虽有万不同,曷尝有二气哉?理之在人心,遇亲则为孝,遇君则为忠,遇朋友则为义,遇寇仇则为勇。随一事则得一名,名虽至于千万,理未尝不一也。气无二气,理无二理。然物得气之偏,故其理亦偏;人得气之全,故其理亦全。
自古号为知人者,则亦因其一善而推之。是以见其孝而信其忠,闻其义而知其勇。(吕)〔李〕夷简荐徐晦曰:“君不负杨临贺,肯负国乎?”唐太宗之托李曰:“公往不负李密,肯负朕乎?”诚以忠孝一根,义勇一源。未有能孝而不能忠、能勇而不能义。孔门之中,曾参、闵子骞以孝名。彼其得名,岂不能为忠为勇乎?三圣之中,伯夷以清名。彼其易时,岂不能为任为和乎?
卷十二
七十九 人之才有幸有不幸
人之言曰:“徇时者通,忤时者穷。”是说然矣。然附丁、傅者,皆贵于哀帝之朝,而朱博以丁、傅败;献符命者,皆侯于新室之世,而刘以符命诛。徇时者果通乎?宣帝好刑名,而黄霸以宽平见用;武后好酷吏,而徐有功以仁恕见贤。忤时者果穷乎?盖尝论之,人才之在天下,其于遭时遇主,盖有幸有不幸,未可以是而论其能否,定其贤不肖也。人皆谓虎圈啬夫利口喋喋,所以不见用于文帝;不知陈平钱谷决狱之对,其去于啬夫几何也?啬夫以能对见沮,陈平以能对见善。非有幸有不幸欤?人皆谓亚夫刚劲不屈,故不得为少主之臣。不知周昌之木强而傅赵王,其异于亚夫几何也?亚夫以不屈见诛,周昌以不屈见用。非有幸有不幸欤?
八十 圣人以无私而成其私
老子曰:“将欲翕之,必固张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孟子曰:“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夫欲翕而固张,欲取而固与,欲其不遗而先之以仁,欲其不后而先之以义。自众人观之,其爱人利物,宜若不知所以为其己之私矣。而天下卒不能忘之,依依切切,常有恋慕感悦之意,出力以供其上,虽甚劳而不辞。盖尝读《噫嘻》之诗,观成王“率时农夫,播厥百谷”,而曰“骏发尔私”,使之先私而后公也。而治田者乃曰:“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我固使之先其私,而民固乐于先其公。读《七月》之诗,见其所谓田者、公子者,出入阡陌,劳来劝相。至则与之同至,归则与之同归,无一念之不在于民。卒也,“载玄载黄,为公子裳”,“取彼狐狸,为公子裘”。绩以为己裳,而公子则以玄黄;貉以为己裘,而公子则以狐狸。我不敢自爱其身,而民卒不敢忘其爱于我。自下者人高之,自后者人先之。古之君臣,以其无私而成其私,大抵若此。
三代以还,为人上者,无高见远识,知是己而不知有人。求以直遂其所欲,而卒得其所不欲。不知夫不自爱者,乃所谓不忘其己也。
八十一 先其大者则小者服
四马之于车也,奔走疾迟,至难齐也。夫人之于马,必待夫躬临之而后如意耶,则一车而四驭,未能足也。今一御而四马之迟速,惟十指之听者,以吾所执者辔也。以一辔之约,制四马之节,执马之要,虽欲不吾听,不可得也。是先王之所以役天下者,执天下之辔也。
今夫欲天下之畏也,而陈之以刀锯;欲天下之爱也,而陈之以玉帛。夫刑戮赏赐,非不足以立畏爱也,然必陈其物,设其具。则刀锯金帛非不给矣,为之不得其要,用之不中其节,用力劳而功不成。其事烦,其教粗。吾与物以力相胜,而物之从之也,内有一不服之心,而吾力之所不周者,乱所从起。故圣人本法而明术。四凶,天下之巨奸也;商容、比干、箕子,商之望也。舜欲使天下不犯于有司,而度罪之不可以尽刑也,取天下之巨奸者击之,天下虽有悍强不服者,知所畏矣。舜非徒能施刀锯也,能沮其不畏之情也。武王得商之善者,而度其未可尽赏也,取世之望者三人而尊礼之,而商之善者悦矣。武王非徒知尊礼也,能动其悦我之心也。故舜、武王善执天下之辔者也。
八十二 天下之弊起于相仍
天下之弊,常相仍而无穷。善去弊者,则亦探其害之所由生,而穷其病之所由起。故革一害,则百害为之皆除;治一病,则百病为之皆愈。不善去其弊者,不沿其源,不寻其根,既欲革此,又欲革彼;既欲治其一,又欲治其二。用力愈劳,而其弊终不可得而去。且天下之弊,未易以悉数也。以吏风言之,则有奔竞,有苟且,有怠惰,有喜事而邀功;以民俗言之,则有兼并,有末作,有侈靡,有寇窃而无耻。然要之,民俗之弊,虽纷纷而不一,而其端大抵出于奔竞。
自夫人之奔竞也,而后人臣以位为寄,以职为方,而苟且生;急于其私,缓于其公,而怠惰生;以建立为能,以安静为钝,而喜事邀功生。然则欲革吏之弊,岂必举数者而尽革之乎?抑其奔竞足矣。自夫人之兼并也,而后富益富,贫益贫,而末作生;阡陌闾里,而侈靡生;饥寒切于其中,财货动于其外,而寇窃无耻生。然则欲革民之弊,岂必举数者而尽革之乎?抑其兼并足矣。
八十三 不可以一节而弃士人才之在天下,不可以一节之不善而见弃之也。以一节不善而弃天下之才,则世无全人矣。孔子不以管仲之非礼而废其仁,孟子不以柳下惠之不恭而贬其和。自非尧舜,安能每事尽善,有始有卒?其惟圣人乎?苟非下愚不可移之资,则其所为必有是非当否。不以不善掩其善,此圣人取舍之政,以为法于后世,人主翕受敷施,当何法哉?于人之罪无所忘,天下所以叛楚;一闻人过,终身不忘,管仲知鲍叔不可以为相。《周书》曰:“记人之功,忘人之过,宜为君者也。”盖昔者尝窃叹唐八司马,皆天下雄豪伟特之才。如刘禹锡、柳宗元,其所以蕴藏,盖百分未试其一,故其陵厉轩轩之气,虽幽深憔瘁之中,犹自见于文章议论,而不没其精华。果锐盘屈,而抵折不得已,而暴露于荒州僻郡之间,盖亦有大过人者。而程异晚年复进,则唐之财用,遂以沛然。此岂可以一节之不善而遂终弃之耶?
尝读《洪范》之书,以为皇极之道,广大而不狭,宽厚而不苛。而尧、舜、禹、汤、文、武,所以用天下之术,颇可以推见于此。何者?有猷者,有谋略者也;有为者,有胆力者也;有守者,有志节者也。此不可以不念也。故曰“有猷、有为、有守,汝则念之。”虽然有谋略者或至于诈而不能正,有胆力者或至于纵而不知法,有志节者或至于执而不知权,盖非天下之中道矣;然而苟未丽于恶者,亦不可不爱也。故曰:“不协于极,不罹于咎,皇则受之。”嗟夫!皇极之道,非圣人孰能行。昔者太祖皇帝,以大度致天下之士,知赵普之贪、曹翰之横,而包含覆盖,未尝见于辞色。故赵普、曹翰俱自以为名臣。自雍熙、端拱以后,用法愈详,责人愈密。盖其弊至今有二:一曰记其旧恶而不开其自新,二曰录其暂失而不责其后效。
八十四 宰相得人则百官正
人主之职,论一相;一相之职,论百官。一相不得其人,则百官不得其正,此本末源流之说也。(切)〔窃〕尝观之汉之汉,惟武、宣号为得人;唐之治,惟贞观、开元最为可喜。原其所以致是治者,人或未之知也。
武帝之时,质直则汲黯、卜式,推贤则韩安国、郑当时,定令则赵禹、张汤,奉使则张骞、苏武,一时茂异,莫不各称其任。孝宣承统,颍川之黄霸,渤海之龚遂,胶东之王成,南阳之召信臣,一时之选,莫不各当其职。此岂宣武之时自尔哉?当时之相有以化之也。公孙弘为丞相,石庆为御史大夫;石庆为丞相,儿宽为御史大夫。此武帝这相也。魏相为丞相,丙吉为御吏大夫;丙吉为丞相,萧望之为御史大夫。此宣帝之相也。
马周以剀切言事,李大亮表使者求鹰,戴胄以犯颜极谏,崔仁师以治狱主恕。一时名臣皆有可采。开元之初,不受虏金如杜暹,才鉴详平如九龄,愿效万一如张嘉贞,眷眷事职如乾源曜。一时群英皆有可取。此岂贞观、开元之时自尔哉?当时之相,有以化之也。魏徵为相,房玄龄又继之;玄龄为相,杜如晦又继之。此贞观之相也。姚崇为相,宋又继之;宋为相,韩休又继之。此开元之相也。当时诸公在朝,谋断有余,守成享治;而欲百官不相率而为善者,亦不可得也。
八十五 因事而纳君于善道
人非尧舜,安能每事尽善?而人臣之善谏其君者,则每因事而纳之于善焉。昔者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欲观于转附、朝;遵海而南,放于琅邪。”是问也,景公之失也。而晏子不拒焉,乃因以“省耕”、“省敛”之说而告之。则是景公于游观之中,而有赈民之实矣。齐宣王言于孟子曰:“寡人有疾,寡人好货。”是言也,宣王之失也。而孟子不却焉,乃因以“居者积仓,行者裹粮”之说而告之。则是宣王于好货之中,而有足民之实矣。不拒其游观,而因诱之以赈民;不却其好货,而因诱之以足民。彼之说不废,吾之说自行于其间。其名曰顺君,其实则谏君。古之人因事而谏君于善,大抵如此。
吾尝怪鲁隐公矢鱼之行,而臧僖伯之不善谏其说。以为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夫隐公之志不可回,则僖伯之谏决不可入。孰若姑从其行,而告之以不可徒行之意,则在公为易从,在吾为易入。又焉用绝其嗜好,而欲独行吾之说哉?君子曰:“臧僖伯之谏矢鱼,不如晏子之不谏游观、孟子之不谏好货。”惠帝尝出游离宫,通曰:“古者有春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上许之。通之术,即二子之术也。太宗作层观以望昭陵。尝引魏徵同登,使观之。徵熟视曰:“臣昏,不能见。”帝指示之。徵曰:“臣以为陛下望献陵,若昭陵则固见之矣。”帝泣为毁观。徵之术,亦二子之术也。离宫之游不必却,而因使之献宗庙;层观之登不必谏,而因使之念献陵。不逆乎君之志,不废乎吾之说。
八十六 事变常出于所不忧
人主莫不欲安存而恶危亡,然而其国常至于不可救者,何也?所忧者,非其所以乱与亡;而其所以乱与亡者,常出于不忧也。盖尝以汉事观之:方高帝之世,天下既平矣。当时之所忧者,韩、彭、英、卢而已。此四王者,皆不能终高帝之世,相继仆灭而不复续。及至吕氏之祸,则犹异姓也。吕氏既灭矣,而吴楚之忧,几至亡国。方韩、彭、吕氏之祸,惟恐同姓不蕃炽昌大也;然至其为变,则又过于异姓远矣。文景之世,以为诸侯分裂破弱,则汉可以百世而无忧。至于武帝,诸侯之难少衰,而匈奴之难方炽,则又以为天下之忧,止于此矣。又昭、宣、元、成之世,诸侯王既已无足忧者,而匈奴又破灭臣事于汉。然其所以卒至于中绝而不救者,则其所不虑之王氏也。
世祖既立,上惩韩、彭之难,中鉴七国之变,而下悼王氏之祸,于是尽侯诸将,而不任以事;裁减同姓之封,而黜三公之权。以为前世之弊尽去矣。及其衰也,宦官之权盛,而党锢之难起。士大夫相与扼腕而游谈者,以为天子一日诛宦官而解党锢,则天下犹可以无事。于是外召诸将,内胁其君,宦官既诛无遗类,而董卓、曹操之徒,亦因以亡汉。
汉之忧者凡六变,而其乱与亡,辄出于所不忧,而终不可备。由是言之,治乱存亡之势,如长江大河,日夜推移而莫知终穷。故夫圣人之为天下不恃吾,有尽变而有无变之道。仁义以本之,纪纲法度以维持之,深恩厚泽以培养之。安居无事之时,深感固结斯民之心于法令之外,使其子孙后世,有以凭藉扶持,而不遽以陵迟者,如斯而已。至于详禁而曲说,形索而计取,圣人所不为也。虽然,物莫不有所先。础先雨而润,钟先霁而清,灰先律而飞,蛰先寒而闭,蚁先涝而徙,鸢先风而翔。阴阳之气,浑沦磅礴于覆载间,而一物之微,先见其几。彼天下之变虽无常,而英雄桀猾之状虽无尽,然其形之所兆,其端之所萌,亦岂无有先之者邪?是故诸侯之逼,晁错能言之;匈奴之强,贾谊能言之;王氏擅命之渐,刘向能言之。惜乎汉世人主,不能阴察默窥、销患于未然、弭祸于无形耳。
八十七 为天下者使后可继
治天下者,不尽人之财,不尽人之力,不尽人之情。是三者可尽也,而不可继也。彼治天下者,不止为一朝一夕之计,固将为子孙万世之计也。为万世之计,而于力、于财、于情皆使之不可继,则今日尽之,将如来日何?今岁尽之,将如来岁何?今世尽之,将如来世何?是以圣人非不知间架之税足以尽榷天下之利,而每使之有余财;非不知闾左之戍足以尽括天下之役,而每使之有余力;非不知钩距之术足以尽天下之诈,而每使之有余情。其去彼取此者,终不以一时之快,而易万世之害也。古之人有行之者,汉文是也。露台惜百金之费,后宫无曳地之衣。可谓不敢轻靡天下之财。匈奴三入而三拒之,未尝敢穷兵出塞。可谓不敢轻用天下之力。吴王不朝,赐以几杖;张武受赂,赐以金钱。可谓不敢轻索天下之情。以其所余,贻阙子孙。凡四百年之汉,用之而不穷者,皆文帝之所留也。及至武帝,好大而心劳,功多而志广。材智勇敢之臣,与时俱奋。桑弘羊之徒,算舟车,告缗钱,以罔天下之财;其心以文帝之所不敢取,自我始取之也。卫青之徒,绝大漠,开朔方,以竭天下之力;其心以文帝之所不能举,自我始举之也。张汤之徒,穷根柢,究党与,以尽天下之情;其心以文帝之所不能察,自我始察之也。取文帝之所不能取,举文帝之所不能举,察文帝之所不能察,则弘羊、张汤、卫青之属,果胜文帝耶?此段内,自“于力、于财”以下,至于下段“世之议者”,旧本误在后卷首篇,“方内人宁,靡有兵革”之下,雍谨刊正如此。
圣人之治天下,其才非不足以立,其志非不足以虑也;然每迟焉若畏,阙焉若偷,而弗自以为愧者,盖法不可以极其弊,而其弊常生于积美之后。吾力足以成之矣,足以备之矣,而毕取焉以为名,则风俗变而巧日愈滋,弊日愈亟而后之人必有不可支者矣。惟己之快而后人之无继者,圣人不为也。以及后人,世之议者曰:“治地莫善于助,莫不善于贡。”嗟夫!贡之犹有所不善也,固所以遗商周;助之尽善,是其所以开秦也已矣。大抵天下之理,是非之相因,而成毁之相近。质者可措其未施之实智,而尽巧者盖滋其无已之情。是故圣人之治,亦难乎其无余智也。
焚林而田,非不得兽,明年无兽;竭泽而渔,非不得鱼,明年无鱼。
卷十三
八十八 善治者无赫赫之功
谈龙肝,夸凤髓,足以骇人之听矣,至于济饥,则曾不如菽粟之有益也;陈黼黻,耀文绣,足以骇人之目矣,至于御寒,则曾不如布帛之有效也;嘉唐虞而乐商周,登泰山而禅梁父,足以动人之观听矣,至于论治,则不如清净渊默之有得也。自昔圣人循循焉以忠厚化天下,初无非常可喜之功,而天下之人阴受其利而不自知。后世好大喜功之主,以为圣人之为,不足使人耸动而倾听,于是变循循而为赫赫。弃天下之所常行,而骇斯人之所未尝见;奋乎百岁寂寞无闻之中,而欲远过乎五帝三王之上。颂声满天地,贵名耀日月,亦可谓一时之盛事矣。噫!夫名之盛,实之衰也。观美之日隆,而大本之日忘;华藻之日益,道德之日薄也。
天下有至当之理,天下莫能非,后世莫能议。事已立而迹不见,功已成而人不知。安用使人喜谈而乐道哉?汉之文帝,攘却不如武,中兴不如宣,二十三年之间,农桑之外无异说,粟帛之外无奇贡。尝试取其纪而读之,崇(方)〔力〕田之科,下劝农之诏,不若富民之有侯、搜粟之有尉也;匈奴三入而三拒之,未尝穷兵出塞,不若登单于之台,封狼居之山也;法令之苟且,礼文之有缺,不若改正朔而易服色、兴礼乐而修郊祀也;宫室不增益,帷帐无文绣,不若建神明通天之台而备千乘万骑之驾、泛沙棠木兰之舟而设鱼龙曼衍之戏也。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者:文帝富庶之效,至于贯朽粟陈,家给人足,而武帝则海内虚耗矣;文帝治安之效,至于方内人宁,靡有兵革,而武帝则暴骨千里矣;断狱数百,几致刑措,则与夫穷治刻骨者有间矣;黎民醇厚,重于犯法,则与夫奸轨不胜者不俟矣。
八十九 天下之弊自上启之
朝而趋市,骈肩相摩;暮而过市,掉臂不顾。非朝贪而暮廉也,朝有所求,暮无所求也。一兔走野,百人逐之;积兔在市,过而不顾。非前争而后逊也,前则未定,后则已定也。(切)〔窃〕尝因是而论天下之士,其所以在上古而静退、在后世而奔竞者,岂性情之顿异也?亦上古之爵禄不可求,而后世之爵禄可求也;上古之爵禄皆有定,而后世之爵禄皆无定也。
唐虞三代之时,礼仪修明,风俗醇厚。凡为士者,三揖而进,一辞而退。礼,如此其峻也。四十而仕,五十而爵。进,如此其迂也。论定然后官,任官然后爵。仕,如此其艰也。不传贽为臣,不敢见于诸侯。分,如此其严也。然处之甚安,守之甚固,无滞淹之叹,无侥幸之心。是岂有法制以驱之乎?亦曰上之人未尝启奔竞之门而已。
盖当是时,持黜降以佐天子者,以公道而立公朝,以公心而临公选。才适当其位,而无毫发之浮;位适当其才,而无毫发之过。才之外无余位,位之外无余才。天下之士,道德苟充,爵禄自至。初,无求于上之人,则嵬嵬廓庙殆为无求之地矣。故巧者无所用其智,贵者无所用其权,诈者无所用其谋,诌者无所用其佞。于斯时也,虽求奔竞之名,犹不可得,况有所谓奔竞之禁乎!
后世礼仪废,风俗薄,名器滥,爵禄轻。不使官求人,而使人求官;不使上求下,而使下求上。奔竞风成,莫之能御。权在于左右,则为之扫门;权在于嬖宠,则为之控马;权在于妃主,则为之邑司;权在于贵戚,则为之主事。高爵重禄,如取如携,无不得其欲焉。彼介然自守之士,十年不之调者有之,三世不徙官者有之。利害之相形如此,人安得而不奔竞乎?
诱之于上,而欲禁之于下;诱之于此,而欲禁之于彼,是犹醯而却蚋、聚膻而去蚁,虽刀锯日被,亦有所不胜矣。
九十 人君求治不可太锐
古之善为天下者,未尝为苟且之说、速成之计,以求治于朝夕也;强力奋发以为之,至诚无息以持之。其初虽若迂阔而难就、澶漫而难立,而其终必将有所观。
汉唐以来,号为善治之君者,汉一文帝,唐一太宗。(切)〔窃〕观文帝即位之初,公私之情,尤可哀痛;矫伪告讦之风,尚未知教。贾谊上“太息”“痛哭”之书,劝之纷更,文帝则体吾之恭俭,舒迟以待之,宽厚以抚之,而未暇于纷更也。末年海内富庶,兴于礼义,黎民醇厚,几致刑措者,则文帝有以缓之也。太宗即位之初,关中旱蝗,户口未尽复,太乱之后难治,盗贼未息。封伦进刑名、杂伯之说,以求近效。太宗则行吾之仁义,持之不变,为之益力,而不求乎近效。终于斗米三钱,行不赍粮,夜户不闭,岁断死罪二十九,则太宗有以缓之也。盖恭俭仁义乃其为治之地,而行之以久者,乃其所以致效。
若夫武帝则不然。不施仁义,而切切于慕唐虞。其求治固甚锐也,公孙弘进“期年尚迟”之说以诱之,而武帝之心益荒。卒之海内虚耗,悔无可及,而唐虞之治益远。玄宗则又不然。不得治本,而急急于致太平。其责治何太早也!李石进日久月长之说以坚之,而帝之意已倦。卒之开元之治,日不逮前,而太平之功益难。吁!朝为贾而夕冀巨万之获,耕者未卒岁而乃求仓箱之积。为治不能迟之以岁月,而乃惑于苟且之说、速成之计。吾固知武帝、玄宗之治戛戛乎其无验也。
九十一 从事其小而忘其大
为国者,不可从事于其小而忘其大者也。天下之事,小者固不可以不究心也。然必究心于其大而后及其小,则所行为得体。拘拘于其小者,而大者未尝过而问,吾恐其小者之所得,不足以补其大者之所损矣。民之生固不可伤也。世之人君,知民生之不可伤,则不过重于刑而已。至于穷兵黩武之事,则快心为之而不恤。是岂真能不伤民也耶?国之用固不可以不节也。世之人君,知国用之所当节,则不过俭于服色之末而已。至于滥官冗兵之费,则视以为常而不怪。是岂真能不伤财也耶?梁武帝号为恭俭,一冠三载,一衾三年,食一瓜为十数种,治一菜为十数味,则帝非不俭也;然广造塔庙,穷极土木。吾恐武帝之俭,俭于小者也。此省费息民,所以不能禁贺琛之言。唐太宗以人命至重,每决死囚则五覆奏,下诸州则三覆奏。太常不举乐,尚食彻酒肉,则帝非不爱民也;然频岁东征,委民锋镝。吾恐太宗之爱,爱其小者也。此无罪之士,肝脑涂地。所以不能已(九龄)〔褚遂良〕之谏。
昔者读《诗》至于《魏国风》,见其以葛屦而履霜,以园桃而充,其逸于贫瘠而安于俭陋也,亦甚矣!然考《伐檀》之诗,则曰:“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失国家之重费,莫大于爵禄之及人。今魏乃不节无功之禄,而区区然计服食之末,是其俭岂得为中礼耶?诗人疾而刺之,以为俭啬褊急,而附《伐檀》于《魏国风》之末。其意深矣!
三年之服不能行,而缌麻、小功之丧则致其察;放饭流不能知,而齿决之礼则致其问。
汉武帝有意于慕古。然唐虞画衣冠而民不犯,帝之所自知也;而任用张、赵,穷治刻滑。齐襄公复九世之仇,帝一见之则快心胡越,用师三十余年。岂非从事其小而忘其大乎?
九十二 为治当先立其在我
执疑似之谋以求治者,必无一定之说;怀迁就之心以致治者,必无可致之功。自中古以还,欲治之主,谁不欲措斯世于帝王之盛。然每旰食而焦劳、临朝而太息,切切焉忧治道之愈邈。何也?天下之事,惟不可与泛然者言之也。说固一定于此,与泛者言之,则疑似足以惑人之听。治固可至于此,而泛者为之,则迁就足以变人之心。故夫人君之治天下,则亦当先为之立其在我而已。
汉文帝恭俭之说,是文帝在我者之先立也。文帝惟立是说于胸中,持之以不息,安之以不变。是故陈武建征伐之义,害恭俭者也,帝则曰:“念不到此也。”贾生陈改易之说,疵恭俭者也,帝则曰:“未遑也。”郡国有乘传之奸,而帝不问;侯王有僭拟之罪,而帝不诛。治效益邈,而帝之恭俭益固。卒之海内富庶,兴于礼义,则吾前日恭俭之致也。由是观之,文帝之恭俭,非泛然者。
唐太宗仁义之说,是太宗在我者之先立也。太宗惟立是说于胸中,持之以不息,安之以不变。是故封伦进刑罚之说,反仁义者也,则却之而不顾;权万纪献言利之策,败仁义者也,则斥之而不用。术不以御臣下,而待以诚;法不以止盗,而抚以仁;治不加进,而帝之仁义益力。未几,外户不闭,行旅不赍粮。则吾前日仁义之致也。太宗之仁义,非泛然而无所就者也。
古之善致天下之治者,其不敢以轻心处之,而坚其在我以安其自成者,盖如此。议论不出于己,而出于人,则没世无成说;道学不得于己,而得于人,则终身无特见;谋画不断于己,而断于人,则百计无成功。天下之事,固不可无所立于(此)〔己〕也。不立于己而信于人,轻听其说而尝试为之,未有不败事者。嗟夫!适千里者,不先聚粮,而假贷于涂之人;治病不得其所当用之药,而百品皆试于侥幸一物之中。天下固有是理哉!
汉初之治,与民休息。其言治者曰:“贵清净。”及其弊而欲振之也,则曰:“汉家自有制度。”而其佐治者则曰:“奉行故事。”。是汉人之先立先定,而逆为数十百年之计者也。至其间条目类例不可预决,随治而随新之,以备汉之治者。虽日计之,不害也。
唐初之治,曰:“行仁义”。其言治者曰:“帝王之道,顾所行。”及其弊而欲振之也,则曰:“刚明果决。”而其议于后者则曰:“先自治。”是唐人之先立先定,而逆为数十百年之计者也。至其间条目类例不可预决,随治而随新之,以备唐之治者。虽日计之,亦无害也。
大抵大而要者,逆定为数十百年之上;小而详者,毛举于日月岁时之渐至。如高帝之造国,大计已定,然后徐起而应百出之(罢)〔罹〕;如韩信、耿之用兵,先虑已决,然后徐起而趋其仓卒之会。雍按:“高帝”下,恐漏“光武”二字。
高帝:“吾亦欲东。”韩信北举燕、赵。光武:“天下郡国如是。”耿北发渔阳。
九十三 为治不可以有所惩
天下之事,不可以有所惩也。有所惩,则必有所偏。故方其惩之也,惟恐其弊之复见也。惩之而至于偏,则偏之弊生,而无以异于其所惩者矣。
昔者周之衰也,齐、楚、三晋之强,绵地数千里。外重内轻,而王室遂不振。秦人惩其弊也,于是收天下而郡县之。堕名城,销锋镝,聚天下之兵于咸阳,以重其内。而其弊也,匹夫横行而莫之禁,郡县之吏熟视而莫敢谁何。而秦遂以不祀。
汉兴,又惩秦孤立之弊,故封同姓以镇天下。大启九国分王子弟,而天下所有才十五郡。当是时,惟恐同姓之不蕃炽昌大也。然未几而七国生变,几于危汉之宗社。文、帝、武、宣以来,又惩之。损抑诸侯,减黜其官。惟得衣食租税,不为士民所尊。然〔则〕中外殚()〔微〕,本末俱弱,而奸人无所忌惮,而汉遂以亡。
凡天下之弊,惩之则未尝无所偏。既偏矣,则其害未尝不甚于所惩。惟治亦然。西汉尚宽厚,惩秦之暴虐也。然宽厚不已,其弊必至于软熟、委靡,大盗移国而莫之抗。东汉尚名节,惩前日之委靡也。然名节不已,其弊遂至于矫激卓异,而为党锢之祸。呜呼!事之不可有所惩也如此。世之人主每不虑其所终,不稽其所弊,矫枉而过于正,惩宽而至于严。快意甘心,卒以蹈其后日之悔。其亦不思甚也。夫天下之势,其状如长江大河,日夜推移,相激而不知止,而夫人又从而导之,则天下之变,吾固未知其所终也。
天下之乱,未尝不激于其所偏,而报于其所矫也。偏则矫,矫则乱,乱则其势又不能以不偏。是以天下之势,一轩一轾,随所矫枉,而祸乱俯伏于其间。反复去来,无有穷已。如庸医之用药,病在于热,则用极天下之寒剂以下之;药之寒为病也,则复以金石酷烈之物以反之。寒已而热,药之病复作矣。盖不知和、扁之术。不弛药以养疾,亦不为过(则)以激疾,使复其中和之常而已。
故夫备天下之理,以措天下之事,则平正而不偏。矫枉而不失乎中,惩乱而不急于治,遵乎礼义之安而无反侧,蹈乎中庸之节而不作好恶。夫是以天下之弊,常若持衡,而祸患泯于无形。盖惟知道之君子,惟能识之;履道之君子,惟能通之。而智察于一隅者,祸每伏于所察;权用于矫枉者,乱每伏于所矫。天下后世之所以多事,而常有智权不足之叹,夫岂知其所不足者,非智权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