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九十五
群祀五
品官家廟
國初品官廟制未定。大明集禮、權倣宋儒家禮祠堂之制、奉高曾祖禰四世之主、亦以四仲之月祭之。又加臘日忌日之祭、與夫歲時俗節之薦享。至若庶人得奉其祖父母、父母之祀、已有著令、而其時享於寢之禮、大概與品官略同
祠堂制度
祠堂三間。外為中門。中門外為兩階、皆三級、東曰阼階、西曰西階。階下隨地廣狹、以屋覆之、令可容家眾敘立。又為遺書衣物祭器庫、及神廚於其東。繚以周垣、別為外門、常加扃閉。祠堂之內、以近北一架為四龕、每龕內置一卓、高祖居西、曾祖次之、祖次之、父次之。神主皆藏於櫝中、置於卓上南面。龕外各垂小簾、簾外設香卓於堂中、置香罏香合於其上。兩階之間、又設香卓亦如之。若家貧地狹、則止為一間、不立廚庫、而東西壁下、置立兩櫃、西藏遺書衣物、東藏祭器、亦可。地狹、則於廳事之東、亦可
時祭儀節
卜日
凡四時之祭用仲月、並於孟月下旬之首、擇仲月三旬各一日、或丁或亥。主祭盛服、率兄弟子孫立於祠堂階下、北面。置卓子於主祭之前、設香罏香合杯交於其上。主祭以下皆再拜訖。主祭焚香薰交祝曰、某將以來月上旬某日、祗薦歲事於祖考。即以交擲於地、以一俯一仰為吉。不吉、再卜中旬之日。又不吉、則不復卜、而直用下旬之日。既得日、乃復位再拜而退。若臘日忌日、俗節之薦享、則不必卜
齋戒
前期三日、主祭率眾丈夫致齋於外、主婦率眾婦女致齋於內、沐浴更衣、飲酒不得至亂、食肉不得茹葷、不弔喪、不聽樂。凡凶穢之事、皆不得預
陳設
前一日、主祭帥子弟及執事灑掃正寢、洗拭椅卓、務令蠲潔。設高祖考妣位於堂西北壁下南向、考西妣東、各用一椅一卓而合之。曾祖考妣、祖考妣考妣、以次而東、皆如高祖之位。世各為位、不相連屬。別設旁親無後、及卑幼先亡者附食位、於東西壁下。凡伯叔祖考妣、伯叔考妣、兄弟、嫂妻、弟婦、子姪、子姪婦之屬。皆右男子、左婦女、東西相向、以北為上。 【 凡屋不問何向、但以前為南、後為北、左為東、右為西】 設香案於堂中、置香罏香合於其上。束茅聚沙於香案前、及逐位前地上。設酒案於東階上。別置卓子於東、設酒注一、酹酒盞一、鹽楪醋瓶於其上。火罏湯瓶香匙火箸於西階上。別置卓子於西、設祝版於其上。設盥盆帨巾各二、於阼階下之東。又設陳饌大床於東
省饌
前一日、主祭率眾丈夫省牲蒞殺。主婦帥眾婦女滌濯祭器、潔釜鼎、具祭饌。每位果六品、菜蔬及脯醢各三品、肉魚饅頭糕各一盤、羹飯各一碗、肝各一串、肉各一串、務令精潔。未祭之前、勿令人先食、及為貓犬蟲鼠所污
行事
祭之日質明、主祭以下各具服。主祭者、先居官、則唐帽束帶。婦人曾受封者、則花釵翟衣。士人未為官者、則幅巾深衣。庶人則巾衫結絛。婦人則大襖長裙首稀如制。主祭以下具服訖、盥手帨手、詣正寢神位前、設蔬果酒饌。設果楪於卓子上南端、蔬果脯醢相間次之。設盞柈醋楪於北端、盞西楪東、匙箸居中。設酒瓶於架上。熾炭於罏。主婦炊煖祭饌、皆令極熱、以合盛出、置東階下大床上。次詣祠堂前階下序立。主祭位於東、兄弟以下、位於主祭之東少退、子孫及外執事者、以次重行列於主祭之後。主婦位在西、弟婦姊妹位於主婦之西少退、女子子婦、及內執事者、亦以次重行列於主婦之後。皆北向。有伯叔父母、位次並居主祭主婦位稍前。主祭有母。則特位於主婦之前。敘立訖。主祭升自阼階、焚香告曰、孝孫某、今以仲春之月、 【 夏秋冬同】 有事於顯高祖考某官府君、顯高祖妣某封某氏。顯曾祖考某官府君、顯曾祖妣某封某氏。顯祖考某官府君、顯祖妣某封某氏。顯考某官府君、顯妣某封某氏。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祔食。敢請神主出就正寢、恭申奠獻。告訖、歛櫝。正位祔位各置一笥、各以執事者一人捧之、主祭前導、主婦以下皆從、至正寢、置於西階卓子上。主祭啟櫝、奉諸考神主出就位。主婦奉諸妣神主就位。其祔位則各用子弟一人奉之。既畢、主祭以下皆降復位
參神
主祭以下、敘立如祠堂之儀。立定、俱拜。若尊長老疾者、則休于他所
降神
主祭升詣香案前焚香、少退立。執事者一人實酒於注、一人取東階卓子上盤盞、立於主祭之左、一人執注立於主祭之右。主祭跪、捧盤盞者亦跪、進盤盞、主祭受之。執注者亦跪、斟酒於盞 【 主祭者左手執盤、右手執盞】 灌於茅上、以盤盞授執事者。俯伏。興。再拜。降復位
進饌
主祭升、主婦從之。執事者 【 一人以盤奉魚肉、一人以盤奉米麵食、一人以盤奉羹飯】 從升至高祖位前。主祭奉肉奠於盤盞之南、主婦奉麵食奠於肉西。主祭奉魚奠於醋楪之南、主婦來米食奠於魚東。主祭奉羹奠於醋楪之東、主婦奉飯奠於盤盞之西。以次設諸正位。使諸子弟婦女各設祔位。皆畢。主祭以下、皆降復位
酌獻
主祭升詣高祖位前。執事者一人執酒注立於其右。冬月、即先煖之。主祭奉高祖考盤盞位前東向立、執事者西向斟酒於盞、主祭奉之奠於故處。次奉高祖妣盤盞亦如之。奠訖、位前北向立。執事者二人舉高祖考妣盤盞、立於主祭之左右。主祭跪。執事者亦跪。主祭受高祖考盤盞、右手取盞、祭之茅上、以盤盞授執事者、反之故處。受高祖妣盤盞亦如之。俯伏興、少退立。執事者炙肝於罏、以楪盛之。兄弟之長一人奉之、奠於高祖考妣前匙箸之南。祝取版立於主祭之左、跪讀曰、某年某月某朔某日孝玄孫某官某、敢昭告於顯高祖考某官府君、顯高祖妣某封某氏。氣序流易、時維仲春。追感歲時、不勝永慕敢以潔牲柔毛、粢盛醴齊、祗薦歲事。以某親某官府君、某親某封某氏祔食。尚享。畢、興。主祭再拜退詣諸位、獻祝如初。每逐位讀祝畢、即兄弟眾男之不為亞終獻者、以次分詣本位所祔之位、酌獻如儀、但不讀祝。獻畢、皆降復位。執事者、以他器徹酒及肝、置盞於故處。曾祖前稱孝曾孫。祖前稱孝孫。考前稱孝子、改不勝永慕為昊天罔極。凡祔者、伯叔祖父祔於高祖、伯叔父祔於曾祖、兄弟祔於祖、子孫祔於考、餘皆倣此。如本位無、即不言以某親祔食。亞獻、則主婦為之。諸婦女奉炙肉及分獻如初獻儀、但不讀祝。終獻、則兄弟之長、或長男、或親賓為之。眾子弟奉炙肉及分獻、如亞獻儀
侑食
主祭升。執注就斟諸位之酒皆滿、立於香案之東南。主婦升、扱匙飯中、西柄、正箸、立於香案之西南。皆北向再拜。降復位
闔門
主祭以下皆出、祝闔門。無門處、即降簾可也。主祭立于門東、西向。眾丈夫在其後。主婦立於門西、東向。眾婦女在其後。如有尊長、則少休於他所。此所謂厭也
啟門
祝聲三噫歆、乃啟門。主祭以下皆入。其尊長先休于他所者、亦入就位。主祭主婦奉茶、分進于考妣之前。祔位、使諸子弟婦女進之
受胙
執事者設席於香案前。主祭就席北面。祝詣高祖考前舉酒盤盞、詣主祭之右。主祭跪。祝亦跪。主祭受盤盞、祭酒啐酒。祝取匙並盤、抄取諸位之飯各少許、奉以詣主祭之左、嘏於主祭曰、祖考命工祝、承致多福、於汝孝孫、使汝受祿於天、宜稼於田、眉壽永年、勿替引之。主祭置酒於席前、俯伏、興、再拜、跪受飯嘗之、實於左袂、掛袂於季指、取酒卒飲。執事者受盞、自右置注旁。受飯亦如之。主祭俯伏興、立於東階上、西向。祝立於西階上、東向。告利成、降復位、與在位者皆再拜。主祭不拜、降復位
辭神
主祭者以下、皆再拜
納主
主祭者與主婦皆升、各奉主納于櫝。主祭以笥歛櫝、奉歸祠堂、如來儀
徹
主婦還、監徹酒之在盞注他器中者、皆入于瓶椷封之、所謂福酒。果蔬肉食、並傳之燕器。主婦監滌祭器而藏之
餕
是日設席、男女異處。尊行自為一列南面、自堂中東西分首。若止一人、則當中而坐。其餘以次相對、分東西向就坐。行酒薦食。酒饌不足、則以他酒他饌益之。將罷、主祭頒胙于內外執事者、遍及微賤、其日皆盡
家廟圖
(見圖)
(見圖)
右家禮祠堂神主位次、以西為上今品官士庶祭祀、遵用時制奉高祖居中東第一龕。曾祖而下、則以次而列云
神主式 【 禮經及家禮舊本、於高祖考上、皆用皇字。今止用顯字】
(見圖)
作主用栗、取法於時日月辰。趺方四寸、象歲之四時。高尺有二寸、象十二月。身博三十分、象月之日。厚十二分、象日之辰。 【 身趺皆厚一寸二分】 剡上五分為圓首。寸之下、勒前為額而判之、一居前、二居後。 【 前四分。後八分】 陷中以書爵姓名行。 【 書曰故某官某公諱某字某第幾神主。陷中長六寸闊一寸】 合之植於趺。 【 身出趺上一尺八分、并趺高一尺一寸】 竅其旁以通中、如身厚三之一。 【 謂圓徑四分】 居二分之上。 【 謂在七寸一分之上】 粉塗其前、以書屬稱。 【 屬、謂高曾祖考。稱、謂官、或號。行如處士秀才幾郎幾公】 旁題主祀之名。 【 曰孝子某奉祀】 加贈易世、則筆滌而更之。 【 水以灑廟墻】 外改中不改
櫝韜籍式
(見圖)
古尺當宋省尺五寸五分弱。周尺當宋省尺七寸五分弱。宋省尺當周尺六尺三寸四分。神主用周尺
櫝式
(見圖)
尺式
(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