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會典卷之四
【官制三】
【外官】
各承宣布政使司
正官
左右布政使各一員 【 貴州止設左布政使一員】
左右參政 【 舊各一員、後因事添革不一。今浙江、江西、福建、湖廣、廣東、廣西、四川、河南、山西、陝西、雲南、貴州、左參政各一員。山東、左參政二員。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陝西、山東、雲南、右參政各一員。浙江、江西、湖廣、河南、山西、右參政各二員。貴州無】
左右參議 【 舊各一員、後因事添革不一。今浙江、福建、湖廣、廣西、四川、河南、山東、山西、雲南、貴州、左參議各一員。江西、廣東、陝西、左參議各二員。浙江、江西、福建、廣東、廣西、雲南、右參議各一員。四川、山東、山西、貴州、右參議各二員。陝西、湖廣、右參議二員。河南無以上參政、參議、臨時照資敘互用、無定銜】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都事一員 【 萬曆九年革、十二年復設】
照磨所
照磨一員
檢校一員 【 後添設、內浙江、廣東、山東、山西、陝西、貴州、俱革】
理問所
理問一員
副理問一員 【 內廣西、山東、雲南、貴州、俱革】
提控案牘一員 【 內江西、湖廣、山東、山西、貴州、俱革】
所屬衙門
司獄司
司獄一員 【 內湖廣、廣西、山東、貴州、俱革】
倉、庫、雜造、織染局
大使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軍器、寶泉二局 【 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後革】
陝西茶馬司
大使一員 副使一員
四川茶課司、廣西裕民司、雲南滇池魚課
局 【 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後革】
各提刑按察司
正官
按察使一員
副使 【 舊各二員、後添設兵備海道等項副使、員數不一。今福建三員、貴州四員、廣西五員、廣東、浙江、江西、河南、各六員。四川七員。湖廣、雲南、各八員。山西十員。山東十三員。陝西十六員】
僉事 【 員數不一。今廣西、貴州、各二員。江西、陝西、雲南、各三員。浙江、廣東、各四員。福建、河南、山東、山西、各五員。湖廣、四川、各六員 以上副使、僉事、臨時照資敘互用、無定銜提學官每省各一員、或副使、或僉事、無定銜】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知事一員
照磨所
照磨一員
檢校一員 【 內浙江、廣東、山東、貴州、俱革】
所屬衙門
司獄司
司獄一員
各府
正官
知府一員 同知一員
通判一員 推官一員 【 後同知通判。因事添革、無定員。推官、江西吉安府、增設一員、後革】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知事一員 【 事簡府分、多有裁革】
照磨所
照磨一員
檢校一員 【 事簡府分、多有裁革】
所屬衙門
司獄司
司獄一員
儒學
教授一員
訓導四員 【 小府或三員、或二員、多不全設】
倉、庫、稅課司、雜造、織染局、稅課分司、草場
大使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陰陽學
正術一員
醫學
正科一員
僧綱司
都綱一員 副都綱一員
道紀司
都紀一員 副都紀一員
府州縣巡檢司
巡檢各一員
府州縣水馬驛
驛丞各一員
府州縣遞運所
大使各一員
府州縣河泊所
所官各一員
各州 【 若編戶不及三十里、有所屬縣分者、裁減同知。無所屬縣分者、裁減同知判官】
正官
知州一員 同知一員
判官一員 【 後同知判官、因事添革、無定員】
首領官
吏目一員
所屬衙門
儒學
學正一員
訓導三員 【 小州或二員、或一員、多不全設】
陰陽學
典術一員
醫學
典科一員
各處稅課局、茶課司
大使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長淮、廣濟二關 【 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後革】
各處鐵冶、批驗茶引所
大使各一員 【 久住補】
各處閘、壩
閘官各一員 壩官各一員
各處倉草場
大使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僧正司
僧正一員
道正司
道正一員
各縣 【 若編戶不及二十裡者、裁滅縣丞主簿】
正官
知縣一員 縣丞一員
主簿一員 【 後縣丞主簿、因事添設、無定員】
首領官
典史一員
所屬衙門
儒學
教諭一員
訓導二員 【 後添設小縣、或止一員、或無設】
稅課局
大使一員
陰陽學
訓術一員
醫學
訓科一員
僧會司
僧會一員
道會司
道會一員
四川阜民司、福建銀屏山銀場 【 舊有大使副使各一員、後革】
陝西司竹局 【 舊有大使二員、後革】
直隸山陽縣管堤
大使一員
各都轉運鹽使司
正官
運使一員 同知一員
副使一員
判官 【 員數不等】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知事一員
各鹽課提舉司
正官
提舉一員
同提舉一員 【 隆慶二年裁革】
副提舉 【 員數不等】
首領官
吏目一員
各煎鹽提舉司 【 舊有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典史、各一員。後革】
鹽運提舉二司所屬衙門
鹽課司倉庫
大使各一員 副使各一員
各處市舶提舉司 【 後浙江福建俱革、今止存廣東】
正官
提舉一員
首領官
吏目一員
行太僕寺 【 內遼東卿、少卿、寺丞、主簿、各一員。俱革】
正官
卿一員
少卿一員 【 陝西二員、甘肅山西各一員、俱革】
寺丞 【 員數不等、今革】
首領官
主簿一員
苑馬寺
正官
卿一員
少卿二員 【 內遼東久革】
寺丞 【 員數不等、今革】
首領官
主簿一員
所屬衙門
各牧監
監正一員 監副一員
錄事一員 圉長一員 【 遼東、止設監正一員、圉長二員。陝西各監、止設監正七員。餘俱革】
中都、興都留守司、并各都指揮使司、經歷司
經歷各一員 都事各一員
斷事司
斷事各一員 副斷事各一員
吏目各一員
各衛經歷司
經歷一員 【 後添設】
知事一員 【 後止設八十三員、萬曆八年以後、裁四十員】
各守禦千戶所
吏目一員
各宮觀
提點 靈官
副靈官 【 俱後添設】
王府官
長史司
正官
左右長史各一員
首領官
典簿一員
屬官 【 審理、典膳、奉祠、典寶、良醫、工正、六所。舊各有副一員。嘉靖四十四年革】
審理所
審理正一員
典膳所
典膳正一員
奉祠所
奉祠正一員 典樂一員
典寶所
典寶正一員
紀善所
紀善二員
良醫所
良醫正一員
典儀所
典儀正一員 典儀副一員
伴讀一員 【 後添設】
教授一員 【 後添設】
引禮舍人一員 【 舊三員、後革二員】
工正所
工正一員
各倉庫
大使各一員 【 舊有副使各一員、後革】
郡王府
教授一員
典膳一員 【 俱後添設】
各宣慰使司
正官
宣慰使一員 同知一員
副使一員 僉事一員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都事一員
各宣撫司
正官
宣撫一員 同知一員
副使一員 僉事一員
首領官
經歷司
經歷一員 知事一員
各安撫司
正官
安撫一員 同知一員
副使一員 僉事一員
首領官
吏目一員 【 舊為知事】
招討司
正官
招討 副招討
首領官
吏目
長官司
正官
長官 副長官
首領官
吏目
蠻夷長官司
長官 副長官
蠻夷官
苗民官
千夫長 副千夫長
百夫長
軍民萬戶府經歷司
經歷一員 知事一員
【 自蠻夷官以下、後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