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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十四

外儲說右下第三十五

一、賞罰共則禁令不行,何以明之,明之以造父、於期。子罕為出彘,田恆為圃池,故宋君、簡公弒。患在王良、造父之共車,田連、成竅之共琴也。

二、治強生於法,弱亂生於阿,君明於此,則正賞罰而非仁下也。爵祿生於功,誅罰生於罪,臣明於此,則盡死力而非忠君也。君通於不仁,臣通於不忠,則可以王矣。昭襄知主情,而不發五苑;田鮪知臣情,故教田章;而公儀辭魚。

三、明主者、鑒於外也,而外事不得不成,故蘇代非齊王。人主鑒於士也,而居者不適不顯,故潘壽言禹情。人主無所覺悟,方吾知之,故恐同衣於族,而況借於權乎?吳章知之,故說以佯,而況借於誠乎?趙王惡虎目而壅;明主之道,如周行人之卻衛侯也。

四、人主者,守法責成以立功者也。聞有吏雖亂而有獨善之民,不聞有亂民而有獨治之吏,故明主治吏不治民。說在搖木之本,與引網之綱。故失火之嗇夫,不可不論也。救火者,吏操壺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使人、則役萬夫。故所遇術者,如造父之遇驚馬,牽馬推車則不能進,代御執轡持筴則馬咸騖矣。是以說在椎鍛平夷,榜檠矯直。不然,敗在淖齒用齊戮閔王,李兌用趙餓主父也。

五、因事之理則不勞而成,故茲鄭之踞轅而歌以上高梁也。其患在趙簡主稅吏請輕重,薄疑之言國中飽;簡主喜而府庫虛,百姓餓而姦吏富也。故桓公巡民而管仲省腐財怨女。不然,則在延陵乘馬不得進,造父過之而為之泣也。

 右經

說一

造父御四馬,馳驟周旋而恣欲於馬。恣欲於馬者,擅轡筴之制也。然馬驚於出彘,而造父不能禁制者,非轡筴之嚴不足也,威分於出彘也。王子於期為駙駕,轡筴不用而擇欲於馬,擅芻水之利也。然馬過於圃池而駙馬敗者,非芻水之利不足也,德分於圃池也。故王良、造父,天下之善御者也,然而使王良操左革而叱吒之,使造父操右革而鞭笞之,馬不能行十里,共故也。田連、成竅,天下善鼓琴者也,然而田連鼓上,成竅擫下,而不能成曲,亦共故也。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轡而御不能使馬,人主安能與其臣共權以為治?以田連、成竅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又安能與其臣共勢以成功乎?

一曰。造父為齊王駙駕,渴馬服成,效駕圃中,渴馬見圃池,去車走池,駕敗。王子於期為趙簡主取道爭千里之表,其始發也,彘伏溝中,王子於期齊轡筴而進之,彘突出於溝中,馬驚駕敗。

司城子罕謂宋君曰:『慶賞賜與,民之所喜也,君自行之。殺戮誅罰,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宋君曰:『諾。』於是出威令,誅大臣,君曰『問子罕』也。於是大臣畏之,細民歸之。處期年,子罕殺宋君而奪政。故子罕為出彘以奪其君國。

簡公在上位,罰重而誅嚴,厚賦斂而殺戮民。田成恆設慈愛,明寬厚。簡公以齊民為渴馬,不以恩加民,而田成恆以仁厚為圃池也。

一曰。造父為齊王駙駕,以渴服馬,百日而服成,服成請效駕,齊王王曰:『效駕於圃中。』造父驅車入圃,馬見圃池而走,造父不能禁。造父以渴服馬久矣,今馬見池,駻而走,雖造父不能治。今簡公之以法禁其眾久矣,而田成恆利之,是田成恆傾圃池而示渴民也。

一曰。王子於期為宋君為千里之逐。已駕,察手吻文。且發矣,驅而前之,輪中繩引而卻之,馬掩跡。拊而發之,彘逸出於竇中,馬退而卻,筴不能進前也,馬駻而走,轡不能正也。

一曰。司城子罕謂宋君曰:『慶賞賜予者,民之所好也,君自行之。誅罰殺戮者,民之所惡也,臣請當之。』於是戮細民而誅大臣,君曰『與子罕議之』。居期年,民知殺生之命制於子罕也,故一國歸焉。故子罕劫宋君而奪其政,法不能禁也。故曰子罕為出彘,而田成常為圃池也。令王良、造父共車,人操一邊轡而入門閭,駕必敗而道不至也。令田連、成竅共琴,人撫一絃而揮,則音必敗曲不遂矣。

說二

秦昭王有病,百姓里買牛而家為王禱。公孫述出見之,入賀王曰:『百姓乃皆里買牛為王禱。』王使人問之,果有之。王曰:『訾之人二甲。夫非令而擅禱,是愛寡人也。夫愛寡人,寡人亦且改法而心與之相循者,是法不立,法不立,亂亡之道也。不如人罰二甲而復與為治。』

一曰。秦襄王病,百姓為之禱,病愈,殺牛塞禱。郎中閻遏、公孫衍出見之曰:『非社臘之時也,奚自殺牛而祠社?』怪而問之。百姓曰:『人主病,為之禱,今病愈,殺牛塞禱。』閻遏、公孫衍說,見王,拜賀曰:『過堯、舜矣。』王驚曰:『何謂也?』對曰:『堯、舜,其民未至為之禱也,今王病,而民以牛禱,病愈,殺牛塞禱,故臣竊以王為過堯、舜也。』王因使人問之何里為之,訾其里正與伍老屯二甲。閻遏、公孫衍媿不敢言。居數月,王飲酒酣樂,閻遏、公孫衍謂王曰:『前時臣竊以王為過堯、舜,非直敢諛也。堯、舜病,且其民未至為之禱也。今王病而民以牛禱,病愈,殺牛塞禱。今乃訾其里正與伍老屯二甲,臣竊怪之。』王曰:『子何故不知於此。彼民之所以為我用者,非以吾愛之為我用者也,以吾勢之為我用者也。吾釋勢與民相收,若是,吾適不愛,而民因不為我用也,故遂絕愛道也。』

秦大饑,應侯請曰:『五苑之草著、蔬菜、橡果、棗栗,足以活民,請發之。』昭襄王曰:『吾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賞,有罪而受誅。今發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也。夫使民有功與無功俱賞者,此亂之道也。夫發五苑而亂,不如棄棗蔬而治。』一曰。『今發五苑之蓏蔬棗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與無功爭取也。夫生而亂,不如死而治,大夫其釋之。』

田鮪教其子田章曰:『欲利而身,先利而君;欲富而家,先富而國。』

一曰。田鮪教其子田章曰:『主賣官爵,臣賣智力,故自恃無恃人。』

公儀休相魯而嗜魚,一國盡爭買魚而獻之,公儀子不受,其弟諫曰:『夫子嗜魚而不受者何也?』對曰:『夫唯嗜魚,故不受也。夫即受魚,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將枉於法,枉於法則免於相,雖嗜魚,此不必能自給致我魚,我又不能自給魚。即無受魚而不免於相,雖嗜魚,我能長自給魚。』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恃也,明於人之為己者不如己之自為也。

說三

子之相燕,貴而主斷。蘇代為齊使燕,王問之曰:『齊王亦何如主也?』對曰:『必不霸矣。』燕王曰:『何也?』對曰:『昔桓公之霸也,內事屬鮑叔,外事屬管仲,桓公被髮而御婦人,日遊於市。今齊王不信其大臣。』於是燕王因益大信子之。子之聞之,使人遺蘇代金百鎰,而聽其所使之。

一曰。蘇代為秦使燕,見無益子之,則必不得事而還,貢賜又不出,於是見燕王乃譽齊王。燕王曰:『齊王何若是之賢也!則將必王乎?』蘇代曰:『救亡不暇,安得王哉?』燕王曰:『何也?』曰:『其任所愛不均。』燕王曰:『其亡何也?』曰:『昔者齊桓公愛管仲,置以為仲父,內事理焉,外事斷焉,舉國而歸之,故一匡天下,九合諸侯。今齊任所愛不均,是以知其亡也。』燕王曰:『今吾任子之,天下未之聞也。』於是明日張朝而聽子之。

潘壽謂燕王曰:『王不如以國讓子之。人所以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許由必不受也,則是堯有讓許由之名而實不失天下也。今王以國讓子之,子之必不受也,則是王有讓子之之名而與堯同行也。』於是燕王因舉國而屬之,子之大重。

一曰。潘壽,闞者。燕使人聘之。潘壽見燕王曰:『臣恐子之之如益也。』王曰:『何益哉?』對曰:『古者禹死,將傳天下於益,啟之人因相與攻益而立啟。今王信愛子之,將傳國子之,太子之人盡懷印為,子之之人無一人在朝廷者,王不幸棄群臣,則子之亦益也。』王因收吏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大重。

夫人主之所以鏡照者,諸侯之士徒也,今諸侯之士徒皆私門之黨也。人主之所以自淺娟者,巖穴之士徒也,今巖穴之士徒皆私門之舍人也。是何也?奪褫之資在子之也。故吳章曰:『人主不佯憎愛人,佯愛人不得復憎也,佯憎人不得復愛也。』

一曰。燕王欲傳國於子之也,問之潘壽,對曰:『禹愛益,而任天下於益,已而以啟人為吏。及老,而以啟為不足任天下,故傳天下於益,而勢重盡在啟也。已而啟與友黨攻益而奪之天下,是禹名傳天下於益,而實令啟自取之也。此禹之不及堯、舜明矣。今王欲傳之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之人者也。是名傳之,而實令太子自取之也。』燕王乃收璽自三百石以上皆效之子之,子之遂重。

方吾子曰:『吾聞之古禮,行不與同服者同車,不與同族者共家,而況君人者乃借其權而外其勢乎!』

吳章謂韓宣王曰:『人主不可佯愛人,一日不可復憎;不可以佯憎人,一日不可復愛也。故佯憎佯愛之徵見,則諛者因資而毀譽之,雖有明主不能復收,而況於以誠借人也!』

趙王遊於圃中,左右以菟與虎而輟,盼然環其眼,王曰:『可惡哉,虎目也!』左右曰:『平陽君之目可惡過此。見此未有害也,見平陽君之目如此者則必死矣。』其明日,平陽君聞之,使人殺言者,而王不誅也。

衛君入朝於周,周行人問其號,對曰:『諸侯辟疆。』周行人卻之曰:『諸侯不得與天子同號。』衛君乃自更曰『諸侯燬』而後內之。仲尼聞之曰:『遠哉禁偪,虛名不以借人,況實事乎! 』

說四

搖木者一一攝其葉則勞而不遍,左右拊其本而葉遍搖矣。臨淵而搖木,鳥驚而高,魚恐而下。善張網者引其綱,不一一攝萬目而後得則是勞而難,引其綱而魚已囊矣。故吏者,民之本綱者也,故聖人治吏不治民。

救火者,令吏挈壺甕而走火則一人之用也,操鞭箠指麾而趣使人則制萬夫。是以聖人不親細民,明主不躬小事。

造父方耨,得有子父乘車過者,馬驚而不行,其子下車牽馬,父子推車請造父助我推車,造父因收器輟而寄載之,援其子之乘,乃始檢轡持筴,未之用也而馬轡驚矣。使造父而不能御,雖盡力勞身助之推車,馬猶不肯行也。今身使佚,且寄載,有德於人者,有術而御之也。故國者君之車也,勢者君之馬也,無術以御之,身雖勞猶不免亂,有術以御之,身處佚樂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

椎鍛者所以平不夷也,榜檠者所以矯不直也,聖人之為法也,所以平不夷矯不直也。

淖齒之用齊也擢閔王之筋,李兌之用趙也餓殺主父。此二君者皆不能用其椎鍛榜檠,故身死為戮而為天下笑。

一曰。入齊則獨聞淖齒而不聞齊王,入趙則獨聞李兌而不聞趙王。故曰:人主者不操術,則威勢輕而臣擅名。

一曰。田嬰相齊,人有說王者曰:『終歲之計,王不一以數日之間自聽之,則無以知吏之姦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嬰聞之,即遽請於王而聽其計,王將聽之矣,田嬰令官具押券斗石參升之計,王自聽計,計不勝聽,罷食,後復坐,不復暮食矣。田嬰復謂曰:『群臣所終歲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聽之,則群臣有為勸勉矣。』王曰:『諾。』俄而王已睡矣,吏盡揄刀削其押券升石之計。王自聽之,亂乃始生。

一曰。武靈王使惠文王蒞政,李兌為相,武靈王不以身躬親殺生之柄,故劫於李兌。

說五

茲鄭子引輦上高梁而不能支。茲鄭踞轅而歌,前者止,後者趨,輦乃上。使茲鄭無術以致人,則身雖絕力至死,輦猶不上也。今身不至勞苦而輦以上者,有術以致人之故也。

趙簡主出稅者,吏請輕重,簡主曰:『勿輕勿重。重則利入於上,若輕則利歸於民,吏無私利而正矣。』薄疑謂趙簡主曰:『君之國中飽。』簡主欣然而喜曰:『何如焉?』對曰:『府庫空虛於上,百姓貧餓於下,然而姦吏富矣。』

齊桓公微服以巡民家,人有年老而自養者,桓公問其故,對曰:『臣有子三人,家貧,無以妻之,傭未反。』桓公歸,以告管仲,管仲曰:『畜積有腐棄之財則人飢餓,宮中有怨女則民無妻。』桓公曰:『善。』乃論宮中有婦人而嫁之,下令於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婦人十五而嫁。』

一曰。桓公微服而行於民間,有鹿門稷者,行年七十而無妻,桓公問管仲曰:『有民老而無妻者乎?』管仲曰:『有鹿門稷者,行年七十矣而無妻』桓公曰:『何以令之有妻?』管仲曰:『臣聞之,上有積財則民臣必匱乏於下,宮中有怨女則有老而無妻者。』桓公曰:『善。』令於宮中女子未嘗御出嫁之,乃令男子年二十而室,女年十五而嫁。則內無怨女,外無曠夫。

延陵卓子乘蒼龍挑文之乘,鉤飾在前,錯錣在後,馬欲進則鉤飾禁之,欲退則錯錣貫之,馬因旁出。造父過而為之泣涕曰:『古之治人亦然矣。夫賞所以勸之而毀存焉,罰所以禁之而譽加焉,民中立而不知所由,此亦聖人之所為泣也。』

一曰。延陵卓子乘蒼龍與翟文之乘,前則有錯飾,後則有利錣,進則引之,退則筴之,馬前不得進,後不得退,遂避而逸,因下抽刀而刎其腳。造父見之、泣,終日不食,因仰天而歎曰:『筴所以進之也,錯飾在前;引所以退之也,利錣在後。今人主以其清潔也進之,以其不適左右也退之,以其公正也譽之,以其不聽從也廢之,民懼,中立而不知所由,此聖人之所為泣也。』

 

卷第十五

難一第三十六

晉文公將與楚人戰,召舅犯問之,曰:『吾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舅犯曰:『臣聞之,繁禮君子,不厭忠信;戰陣之閒,不厭詐偽。君其詐之而已矣。』文公辭舅犯,因召雍季而問之,曰:『我將與楚人戰,彼眾我寡,為之奈何?』雍季對曰:『焚林而田,偷取多獸,後必無獸;以詐遇民,偷取一時,後必無復。』文公曰:『善。』辭雍季,以舅犯之謀與楚人戰以敗之。歸而行爵,先雍季而後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謀也,夫用其言而後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時之權也;雍季言,萬世之利也。』仲尼聞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時之權,又知萬世之利。』

或曰: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凡對問者,有因問小大緩急而對也,所問高大而對以卑狹,則明主弗受也。今文公問以少遇眾,而對曰『後必無復』,此非所以應也。且文公不知一時之權,又不知萬世之利。戰而勝,則國安而身定,兵強而威立,雖有後復,莫大於此,萬世之利,奚患不至?戰而不勝,則國亡兵弱,身死名息,拔拂今日之死不及,安暇待萬世之利?待萬世之利在今日之勝,今日之勝在詐於敵,詐敵,萬世之利而已。故曰:雍季之對不當文公之問。且文公又不知舅犯之言,舅犯所謂不厭詐偽者,不謂詐其民,請詐其敵也。敵者,所伐之國也,後雖無復,何傷哉?文公之所以先雍季者,以其功耶?則所以勝楚破軍者,舅犯之謀也;以其善言耶?則雍季乃道其後之無復也,此未有善言也。舅犯則以兼之矣。舅犯曰『繁禮君子,不厭忠信』者,忠、所以愛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夫既以愛而不欺矣,言孰善於此?然必曰出於詐偽者,軍旅之計也。舅犯前有善言,後有戰勝,故舅犯有二功而後論,雍季無一焉而先賞。『文公之霸,不亦宜乎,』仲尼不知善賞也。

歷山之農者侵畔,舜往耕焉,期年,甽畝正。河濱之漁者爭坻,舜往漁焉,期年,而讓長。東夷之陶者器苦窳,舜往陶焉,期年而器牢。仲尼歎曰:『耕、漁與陶,非舜官也,而舜往為之者,所以救敗也。舜其信仁乎!乃躬藉處苦而民從之,故曰:聖人之德化乎!』

或問儒者曰:『方此時也,堯安在?』其人曰:『堯為天子。』『然則仲尼之聖堯奈何?聖人明察在上位,將使天下無姦也。今耕漁不爭,陶器不窳,舜又何德而化?舜之救敗也,則是堯有失也;賢舜則去堯之明察,聖堯則去舜之德化;不可兩得也。楚人有鬻楯與矛者,譽之曰:「吾楯之堅,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夫不可陷之楯與無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今堯、舜之不可兩譽,矛楯之說也。且舜救敗,期年已一過,三年已三過,舜有盡,壽有盡,天下過無已者,以有盡逐無已,所止者寡矣。賞罰使天下必行之,令曰:「中程者賞,弗中程者誅。」令朝至暮變,暮至朝變,十日而海內畢矣,奚待期年?舜猶不以此說堯令從己,乃躬親,不亦無術乎?且夫以身為苦而後化民者,堯、舜之所難也;處勢而驕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將治天下,釋庸主之所易,道堯、舜之所難,未可與為政也。』

管仲有病,桓公往問之,曰:『仲父病,不幸卒於大命,將奚以告寡人?』管仲曰:『微君言,臣故將謁之。願君去豎刁,除易牙,遠衛公子開方。易牙為君主味,君惟人肉未嘗,易牙烝其子首而進之;夫人情莫不愛其子,今弗愛其子,安能愛君?君妒而好內,豎刁自宮以治內,人情莫不愛其身,身且不愛,安能愛君?聞開方事君十五年,齊、衛之間不容數日行,棄其母久宦不歸,其母不愛,安能愛君?臣聞之:「矜偽不長,蓋虛不久。」願君去此三子者也。』管仲卒死,桓公弗行,及桓公死,蟲出尸不葬。

或曰:管仲所以見告桓公者,非有度者之言也。所以去豎刁、易牙者,以不愛其身,適君之欲也。曰『不愛其身,安能愛君』,然則臣有盡死力以為其主者,管仲將弗用也。曰『不愛其死力,安能愛君』,是君去忠臣也。且以不愛其身,度其不愛其君,是將以管仲之不能死公子糾度其不死桓公也,是管仲亦在所去之域矣。明主之道不然,設民所欲以求其功,故為爵祿以勸之;設民所惡以禁其姦,故為刑罰以威之。慶賞信而刑罰必,故君舉功於臣,而姦不用於上,雖有豎刁,其奈君何?且臣盡死力以與君市,君垂爵祿以與臣市,君臣之際,非父子之親也,計數之所出也。君有道,則臣盡力而姦不生;無道,則臣上塞主明而下成私。管仲非明此度數於桓公也,使去豎刁,一豎刁又至,非絕姦之道也。且桓公所以身死蟲流出尸不葬者,是臣重也;臣重之實,擅主也。有擅主之臣,則君令不下究,臣情不上通,一人之力能隔君臣之間,使善敗不聞,禍福不通,故有不葬之患也。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卑賤不待尊貴而進,論,大臣不因左右而見。百官修通,群臣輻湊。有賞者君見其功,有罰者君知其罪。見知不悖於前,賞罰不弊於後,安有不葬之患?管仲非明此言於桓公也,使去三子,故曰管仲無度矣。

襄子圍於晉陽中,出圍,賞有功者五人,高赫為賞首。張孟談曰:『晉陽之事,赫無大功,今為賞首何也?』襄子曰:『晉陽之事,寡人國家危,社稷殆矣。吾群臣無有不驕侮之意者,惟赫子不失君臣之禮,是以先之。』仲尼聞之曰:『善賞哉襄子!賞一人而天下為人臣者莫敢失禮矣。』

或曰:仲尼不知善賞矣。夫善賞罰者,百官不敢侵職,群臣不敢失禮。上設其法,而下無姦詐之心,如此,則可謂善賞罰矣。使襄子於晉陽也,令不行,禁不止,是襄子無國,晉陽無君也,尚誰與守哉?今襄子於晉陽也,知氏灌之,臼灶生龜,而民無反心,是君臣親也;襄子有君臣親之澤,操令行禁止之法,而猶有驕侮之臣,是襄子失罰也。為人臣者,乘事而有功則賞。今赫僅不驕侮而襄子賞之,是失賞也。明主賞不加於無功,罰不加於無罪。今襄子不誅驕侮之臣,而賞無功之赫,安在襄子之善賞也?故曰仲尼不知善賞。

晉平公與群臣飲,飲酣,乃喟然歎曰:『莫樂為人君!惟其言而莫之違。』師曠侍坐於前,援琴撞之,公披衽而避,琴壞於壁。公曰:『太師誰撞?』師曠曰:『今者有小人言於側者,故撞之。』公曰:『寡人也。』師曠曰:『啞!是非君人者之言也。』左右請除之。公曰:『釋之,以為寡人戒。』

或曰:平公失君道,師曠失臣禮。夫非其行而誅其身,君之於臣也;非其行則陳其言,善諫不聽則遠其身者,臣之於君也。今師曠非平公之行,不陳人臣之諫,而行人主之誅,舉琴而親其體,是逆上下之位,而失人臣之禮也。夫為人臣者,君有過則諫,諫不聽則輕爵祿以待之,此人臣之禮義也。今師曠非平公之過,舉琴而親其體,雖嚴父不加於子,而師曠行之於君,此大逆之術也。臣行大逆,平公喜而聽之,是失君道也。故平公之跡,不可明也,使人主過於聽而不悟其失。師曠之行亦不可明也,使姦臣襲極諫而飾弒君之道。不可謂兩明,此為兩過。故曰:平公失君道,師曠亦失臣禮矣。

齊桓公時,有處士曰小臣稷,桓公三往而弗得見。桓公曰:『吾聞布衣之士,不輕爵祿,無以易萬乘之主;萬乘之主,不好仁義,亦無以下布衣之士。』於是五往乃得見之。

或曰:桓公不知仁義。夫仁義者,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避卑辱謂之仁義。故伊尹以中國為亂,道為宰于湯;百里奚以秦為亂,道為虜于穆公;皆憂天下之害,趨一國之患,不辭卑辱,故謂之仁義。今桓公以萬乘之勢,下匹夫之士,將欲憂齊國,而小臣不行,見小臣之忘民也,忘民不可謂仁義。仁義者,不失人臣之禮,不敗君臣之位者也。是故四封之內,執會而朝名曰臣,臣吏分職受事名曰萌。今小臣在民萌之眾,而逆君上之欲,故不可謂仁義。仁義不在焉,桓公又從而禮之。使小臣有智能而遁桓公,是隱也,宜刑;若無智能而虛驕矜桓公,是誣也,宜戮;小臣之行,非刑則戮。桓公不能領臣主之理,而禮刑戮之人,是桓公以輕上侮君之俗教於齊國也,非所以為治也。故曰:桓公不知仁義。

靡笄之役,韓獻子將斬人,郤獻子聞之,駕往救之,比至,則已斬之矣。郤子因曰:『胡不以徇?』其僕曰:『曩不將救之乎?』郤子曰:『吾敢不分謗乎?』

或曰:郤子言不可不察也,非分謗也。韓子之所斬也,若罪人則不可救,救罪人,法之所以敗也,法敗則國亂;若非罪人,則勸之以徇,勸之以徇,是重不辜也,重不辜,民所以起怨者也,民怨則國危。郤子之言,非危則亂,不可不察也。且韓子之所斬若罪人,郤子奚分焉?斬若非罪人,則已斬之矣,而郤子乃至,是韓子之謗已成,而郤子且後至也。夫郤子曰『以徇』,不足以分斬人之謗,而又生徇之謗。是子言分謗也?昔者紂為炮烙,崇侯、惡來又曰斬涉者之脛也,奚分於紂之謗?且民之望於上也甚矣,韓子弗得,且望郤子之得之也;今郤子俱弗得,則民絕望於上矣,故曰:郤子之言非分謗也,益謗也。且郤子之往救罪也,以韓子為非也,不道其所以為非,而勸之『以徇』,是使韓子不知其過也。夫下使民望絕於上,又使韓子不知其失,吾未得郤子之所以分謗者也。

桓公解管仲之束縛而相之。管仲曰:『臣有寵矣,然而臣卑。』公曰:『使子立高、國之上。』管仲曰:『臣貴矣,然而臣貧。』公曰:『使子有三歸之家。』管仲曰:『臣富矣,然而臣疏。』於是立以為仲父。霄略曰:『管仲以賤為不可以治國,故請高、國之上;以貧為不可以治富,故請三歸;以疏為不可以治親,故處仲父。管仲非貪,以便治也。』

或曰:今使臧獲奉君令詔卿相,莫敢不聽,非卿相卑而臧獲尊也,主令所加,莫敢不從也。今使管仲之治,不緣桓公,是無君也,國無君不可以為治。若負桓公之威,下桓公之令,是臧獲之所以信也,奚待高、國、仲父之尊而後行哉?當世之行事都丞之下徵令者,不辟尊貴,不就卑賤。故行之而法者,雖巷伯信乎卿相;行之而非法者,雖大吏詘乎民萌。今管仲不務尊主明法,而事增寵益爵,是非管仲貪欲富貴,必闇而不知術也。故曰:管仲有失行,霄略有過譽。

韓宣王問於樛留:『吾欲兩用公仲、公叔其可乎?』樛留對曰:『昔魏兩用樓、翟而亡西河,楚兩用昭、景而亡鄢、郢,今君兩用公仲、公叔,此必將爭事而外市,則國必憂矣。』

或曰:昔者齊桓公兩用管仲、鮑叔,成湯兩用伊尹、仲虺。夫兩用臣者國之憂,則是桓公不霸,成湯不王也。湣王一用淖齒而手死乎東廟,主父一用李兌,減食而死。主有術,兩用不為患;無術,兩用則爭事而外市,一則專制而劫弒。今留無術以規上,使其主去兩用一,是不有西河、鄢、郢之憂,則必有身死減食之患。是樛留未有善以知言也。

難二第三十七

景公過晏子曰︰『子宮小,近市,請徙子家豫章之圃。』晏子再拜而辭曰:『且嬰家貧,待市食,而朝暮趨之,不可以遠。』景公笑曰:『子家習市,識貴賤乎?』是時景公繁於刑,晏子對曰:『踴貴而屨賤。』景公曰:『何故?』對曰:『刑多也。』景公造然變色曰:『寡人其暴乎!』於是損刑五。

或曰:晏子之貴踴,非其誠也,欲便辭以止多刑也,此不察治之患也。夫刑當無多,不當無少,無以不當聞,而以太多說,無術之患也。敗軍之誅以千百數,猶北不止。即治亂之刑如恐不勝,而姦尚不盡。今晏子不察其當否,而以太多為說,不亦妄乎!夫惜草茅者耗禾穗,惠盜賊者傷良民。今緩刑罰,行寬惠,是利姦邪而害善人也,此非所以為治也。

齊桓公飲酒醉,遺其冠,恥之,三日不朝。管仲曰:『此非有國之恥也,公胡其不雪之以政?』公曰:『胡其善。』因發倉囷,賜貧窮;論囹圄,出薄惱。處三日而民歌之曰:『公胡不復遺冠乎!』

或曰:管仲雪桓公之恥於小人,而生桓公之恥於君子矣。使桓公發倉囷而賜貧窮,論囹圄而出薄惱,非義也,不可以雪恥使之而義也。桓公宿義,須遺冠而後行之,則是桓公行義,非為遺冠也。是雖雪遺冠之恥於小人,而亦遺義之恥於君子矣。且夫發囷倉而賜貧窮者,是賞無功也;論囹圄而出薄惱者,是不誅過也。夫賞無功則民偷幸而望於上,不誅過則民不懲而易為非,此亂之本也,安可以雪恥哉?

昔者文王侵孟、克莒、舉酆,三舉事而紂惡之,文王乃懼,請入洛西之地、赤壤之國、方千里以請解炮烙之刑,天下皆說。仲尼聞之曰:『仁哉文王!輕千里之國而請解炮烙之刑。智哉文王!出千里之地而得天下之心。』

或曰:仲尼以文王為智也,不亦過乎!夫智者知禍難之地而辟之者也,是以身不及於患也。使文王所以見惡於紂者,以其不得人心耶?則雖索人心以解惡可也。紂以其大得人心而惡之,己又輕地以收人心,是重見疑也。固其所以桎梏囚於羑里也。鄭長者有言:『體道,無為、無見也。』此最宜於文王矣,不使人疑之也。仲尼以文王為智,未及此論也。

晉平公問叔向曰:『昔者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不識臣之力也?君之力也?』叔向對曰:『管仲善制割,賓胥無善削縫,隰朋善純緣,衣成,君舉而服之,亦臣之力也,君何力之有?』師曠伏琴而笑之。公曰:『太師奚笑也?』師曠對曰:『臣笑叔向之對君也。凡為人臣者,猶炮宰和五味而進之君,君弗食,孰敢強之也。臣請譬之:君者、壤地也,臣者、草木也,必壤地美然後草木碩大,亦君之力也,臣何力之有?』

或曰:叔向、師曠之對皆偏辭也。夫一匡天下,九合諸侯,美之大者也,非專君之力也,又非專臣之力也。昔者宮之奇在虞,僖負眾在曹,二臣之智,言中事,發中功,虞、曹俱亡者何也?此有其臣而無其君者也。且蹇叔處干而干亡,處秦而秦霸,非蹇叔愚於干而智於秦也,此有君與無臣也。向曰『臣之力也』不然矣。昔者桓公宮中二市,婦閭二百,被髮而御婦人,得管仲為五伯長,失管仲得豎刁,而身死,蟲流出尸不葬。以為非臣之力也,且不以管仲為霸;以為君之力也,且不以豎刁為亂。昔者晉文公慕於齊女而亡歸,咎犯極諫,故使反晉國。故桓公以管仲合,文公以舅犯霸,而師曠曰『君之力也』又不然矣。凡五霸所以能成功名於天下者,必君臣俱有力焉。故曰:叔向、師曠之對皆偏辭也。

齊桓公之時,晉客至,有司請禮,桓公曰『告仲父』者三。而優笑曰:『易哉為君,一曰仲父,二曰仲父。』桓公曰:『吾聞君人者勞於索人,佚於使人。吾得仲父已難矣,得仲父之後,何為不易乎哉!』

或曰:桓公之所應優,非君人者之言也。桓公以君人為勞於索人,何索人為勞哉?伊尹自以為宰干湯,百里奚自以為虜干穆公,虜所辱也,宰所羞也,蒙羞辱而接君上,賢者之憂世急也;然則君人者無道賢而已矣,索賢不為人主難。且官職所以任賢也,爵祿所以賞功也,設官職,陳爵祿,而士自至,君人者奚其勞哉!使人又非所佚也,人主雖使人必以度量準之,以刑名參之,以事;遇於法則行,不遇於法則止;功當其言則賞,不當則誅;以刑名收臣,以度量準下;此不可釋也,君人者焉佚哉?索人不勞,使人不佚,而桓公曰『勞於索人,佚於使人』者,不然。且桓公得管仲又不難,管仲不死其君而歸桓公,鮑叔輕官讓能而任之,桓公得管仲又不難明矣。已得管仲之後,奚遽易哉!管仲非周公旦,周公旦假為天子七年,成王壯,授之以政,非為天下計也,為其職也。夫不奪子而行天下者,必不背死君而事其讎,背死君而事其讎者,必不難奪子而行天下,不難奪子而行天下者,必不難奪其君國矣。管仲,公子糾之臣也,謀殺桓公而不能,其君死而臣桓公,管仲之取舍非周公旦未可知也。若使管仲大賢也,且為湯、武,湯、武,桀、紂之臣也,桀、紂作亂,湯、武奪之,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桀、紂之行居湯、武之上,桓公危矣。若使管仲不肖人也,且為田常,田常,簡公之臣也,而弒其君,今桓公以易居其上,是以簡公之易居田常之上也,桓公又危矣。管仲非周公旦以明矣,然為湯、武與田常未可知也,為湯、武有桀、紂之危,為田常有簡公之亂也。已得仲父之後,桓公奚遽易哉!若使桓公之任管仲必知不欺己也,是知不欺主之臣也;然雖知不欺主之臣,今桓公以任管仲之專借豎刁、易牙,蟲流出尸而不葬,桓公不知臣欺主與不欺主已明矣,而任臣如彼其專也,故曰:桓公闇主。

李兌治中山,苦陘令上計而入多。李兌曰:『語言辨,聽之說,不度於義,謂之窕言。無山林澤谷之利而入多者,謂之窕貨。君子不聽窕言,不受窕貨,子姑免矣。』

或曰:李子設辭曰:『夫言語辨,聽之說,不度於義者,謂之窕言。』辯、在言者,說、在聽者,言非聽者也。所謂不度於義,非謂聽者必謂所聽也。聽者非小人則君子也,小人無義必不能度之義也,君子度之義必不肯說也。夫曰『言語辨,聽之說,不度於義』者,必不誠之言也。入多之為窕貨也,未可遠行也。李子之姦弗蚤禁,使至於計,是遂過也。無術以知而入多,入多者,穰也,雖倍入將奈何!舉事慎陰陽之和,種樹節四時之適,無早晚之失,寒溫之災,則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務,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盡於耕農,婦人力於織紝,則入多。務於畜養之理,察於土地之宜,六畜遂,五穀殖,則入多。明於權計,審於地形、舟車機械之利,用力少致功大,則入多。利商市關梁之行,能以所有致所無,客商歸之,外貨留之,儉於財用,節於衣食,宮室器械,周於資用,不事玩好,則入多。入多、皆人為也。若天事、風雨時,寒溫適,土地不加大,而有豐年之功,則入多。人事、天功,二物者皆入多,非山林澤谷之利也。夫無山林澤谷之利入多,因謂之窕貨者,無術之言也。

趙簡子圍衛之郛郭,犀楯、犀櫓立於矢石之所不及,鼓之而士不起,簡子投枹曰:『烏乎!吾之士數弊也。』行人燭過免冑而對曰:『臣聞之,亦有君之不能耳,士無弊者。昔者吾先君獻公并國十七,服國三十八,戰十有二勝,是民之用也。獻公沒,惠公即位,淫衍暴亂,身好玉女,秦人恣侵,去絳十七里,亦是人之用也。惠公沒,文公授之,圍衛、取鄴,城濮之戰,五敗荊人,取尊名於天下,亦此人之用也。亦有君不能耳,士無弊也。』簡子乃去楯、櫓立矢石之所及,鼓之而士乘之,戰大勝。簡子曰:『與吾得革車千乘,不如聞行人燭過之一言也。』

或曰:行人未有以說也,乃道惠公以此人是敗,文公以此人是霸,未見所以用人也;簡子未可以速去楯、櫓也。嚴親在圍,輕犯矢石,孝子之所愛親也。孝子愛親,百數之一也。今以為身處危而人尚可戰,是以百族之子於上皆若孝子之愛親也,是行人之誣也。好利惡害,夫人之所有也。賞厚而信,人輕敵矣;刑重而必,失人不北矣。長行徇上,數百不一失。喜利畏罪,人莫不然。將眾者不出乎莫不然之數,而道乎百無一人之行,行人未知用眾之道也。

 

卷第十六

難三第三十八

魯穆公問於子思曰:『吾聞龐(米間)氏之子不孝,其行奚如?』子思對曰:『君子尊賢以崇德,舉善以觀民。若夫過行,是細人之所識也,臣不知也。』子思出,子服厲伯入見,問龐(米間)氏子,子服厲伯對曰:『其過三,皆君之所未嘗聞。』自是之後,君貴子思而賤子服厲伯也。

或曰:魯之公室,三世劫於季氏,不亦宜乎!明君求善而賞之,求姦而誅之,其得之一也。故以善聞之者,以說善同於上者也;以姦聞之者,以惡姦同於上者也;此宜賞譽之所力也。不以姦聞,是異於上而下比周於姦者也,此宜毀罰之所及也。今子思不以過聞,而穆公貴之,厲伯以姦聞而穆公賤之,人情皆喜貴而惡賤,故季氏之亂成而不上聞,此魯君之所以劫也。且此亡王之俗,取、魯之民所以自美,而穆公獨貴之,不亦倒乎!

文公出亡,獻公使寺人披攻之蒲城,披斬其袪,文公奔翟。惠公即位,又使攻之惠竇,不得也。及文公反國,披求見。公曰:『蒲城之役,君令一宿,而汝即至;惠竇之難,君令三宿,而汝一宿,何其速也?』披對曰:『君令不二,除君之惡,惟恐不堪,蒲人、翟人余何有焉?今公即位,其無蒲、翟乎!且桓公置射鉤而相管仲。』君乃見之。

或曰:齊、晉絕祀,不亦宜乎!桓公能用管仲之功而忘射鉤之怨,文公能聽寺人之言而棄斬袪之罪,桓公、文公能容二子者也。後世之君,明不及二公;後世之臣,賢不如二子。以不忠之臣事不明之君。君不知,則有燕操、子罕、田常之賊;知之,則以管仲、寺人自解。君必不誅,而自以為有桓、文之德,是臣讎而明不能燭,多假之資。自以為賢而不戒,則雖無後嗣,不亦可乎!且寺人之言也,直飾君令而不貳者,則是貞於君也。死君後生臣不愧而復為貞,今惠公朝卒而暮事文公,寺人之不貳何如?

人有設桓公隱者曰:『一難,二難,三難,何也?』桓公不能對,以告管仲。管仲對曰:『一難也、近優而遠士。二難也、去其國而數之海。三難也、君老而晚置太子。』桓公曰:『善。』不擇日而廟禮太子。

或曰:管仲之射隱不得也。士之用不在近遠。而俳優侏儒,固人主之所與燕也。則近優而遠士,而以為治,非其難者也。夫處勢而不能用其有,而悖不去國,是以一人之力禁一國。以一人之力禁一國者,少能勝之。明能照遠姦而見隱微,必行之令,雖遠於海,內必無變;然則去國之海而不劫殺,非其難者也。楚成王置商臣以為太子,又欲置公子職,商臣作難,遂弒成王。公子宰,周太子也,公子根有寵,遂以東州反,分而為兩國。此皆非晚置太子之患也。夫分勢不二,庶孽卑,寵無藉,雖處大臣,晚置太子可也;然則晚置太子,庶孽不亂,又非其難也。物之所謂難者;必借人成勢而勿使侵害己,可謂一難也。貴妾不使二后,二難也。愛孽不使危正適,專聽一臣而不敢隅君,此則可謂三難也。

葉公子高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悅近而來遠。』哀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選賢。』齊景公問政於仲尼,仲尼曰:『政在節財。』三公出,子貢問曰:『三公問夫子政一也,夫子對之不同,何也?』仲尼曰:『葉都大而國小,民有背心,故曰政在悅近而來遠。魯哀公有大臣三人,外障距諸侯四鄰之士,內比周而以愚其君,使宗廟不掃除,社稷不血食者,必是三臣也,故曰政在選賢。齊景公築雍門,為路寢,一朝而以三百乘之家賜者三,故曰政在節財。』

或曰:仲尼之對,亡國之言也。葉民有倍心,而說之悅近而來遠,則是教民懷惠。惠之為政,無功者受賞,而有罪者免,此法之所以敗也。法敗而政亂,以亂政治敗民,未見其可也。且民有倍心者,君上之明有所不及也。不紹葉公之明,而使之悅近而來遠,是舍吾勢之所能禁而使與不行惠以爭民,非能持勢者也。夫堯之賢,六王之冠也,舜一從而咸包,而堯無天下矣。有人無術以禁下,恃為舜而不失其民,不亦無術乎!明君見小姦於微,故民無大謀;行小誅於細,故民無大亂;此謂圖難於其所易也,為大者於其所細也。今有功者必賞,賞者不得君,力之所致也;有罪者必誅,誅者不怨上,罪之所生也。民知誅罰之皆起於身也,故疾功利於業,而不受賜於君。『太上、下智有之。』此言太上之下民無說也,安取懷惠之民?上君之民無利害,說以悅近來遠,亦可舍己。哀公有臣外障距內比周以愚其君,而說之以選賢,此非功伐之論也,選其心之所謂賢者也。使哀公知三子外障距內比周也,則三子不一日立矣。哀公不知選賢,選其心之所謂賢,故三子得任事。燕子噲賢子之而非孫卿,故身死為僇。夫差智太宰嚭而愚子胥,故滅於越。魯君不必知賢,而說以選賢,是使哀公有夫差、燕噲之患也。明君不自舉臣,臣相進也;不自賢,功自徇也。論之於任,試之於事,課之於功。故群臣公政而無私,不隱賢,不進不肖,然則人主奚勞於選賢?景公以百乘之家賜,而說以節財,是使景公無術使智君之侈,而獨儉於上,未免於貧也。有君以千里養其口腹,則雖桀、紂不侈焉。齊國方三千里,而桓公以其半自養,是侈於桀、紂也,然而能為五霸冠者,知侈儉之地也。為君不能禁下而自禁者謂之劫,不能飾下而自飾者謂之亂,不節下而自節者謂之貧。明君使人無私,以詐而食者禁;力盡於事,歸利於上者必聞,聞者必賞;污穢為私者必知,知者必誅。然故忠臣盡忠於方公,民士竭力於家,百官精剋於上,侈倍景公,非國之患也。然則說之以節財,非其急者也。夫對三公一言而三公可以無患,知下之謂也。知下明則禁於微,禁於微則姦無積,姦無積則無比周。無比周則公私分,公私分則朋黨散,朋黨散則無外障距內比周之患。知下明則見精沐,見精沐則誅賞明,誅賞明則國不貧,故曰一對而三公無患,知下之謂也。

鄭子產晨出,過東匠之閭,聞婦人之哭,撫其御之手而聽之。有閒,遣吏執而問之,則手絞其夫者也。異日,其御問曰:『夫子何以知之?』子產曰:『其聲懼。凡人於其親愛也,始病而憂,臨死而懼,已死而哀。今哭已死不哀而懼,是以知其有姦也。』

或曰:子產之治,不亦多事乎?姦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後知之,則鄭國之得姦者寡矣。不任典成之吏,不察參伍之政,不明度量,恃盡聰明,勞智慮,而以知姦,不亦無術乎?且夫物眾而智寡,寡不勝眾,智不足以遍知物,故因物以治物。下眾而上寡,寡不勝眾,者言君不足以遍知臣也,故因人以知人。是以形體不勞而事治,智慮不用而姦得。故宋人語曰:『一雀過羿,羿必得之,則羿誣矣。以天下為之羅,則雀不失矣。』夫知姦亦有大羅,不失其一而已矣。不修其理,而以己之胸察為之弓矢,則子產誣矣。老子曰:『以智治國,國之賊也。』其子產之謂矣。

秦昭王問於左右曰:『今時韓、魏孰與始強?』左右對曰:『弱於始也。』『今之如耳、魏齊孰與曩之孟常、芒卯?』對曰:『不及也。』王曰:『孟常、芒卯率強韓、魏猶無奈寡人何也!』左右對曰:『甚然!』中期推琴而對曰:『王之料天下過矣!夫六晉之時,知氏最強,滅范、中行而從韓、魏之兵以伐趙,灌以晉水,城之未沈者三板。知伯出,魏宣子御,韓康子為驂乘,知伯曰:『始吾不知水可以滅人之國,吾乃今知之。汾水可以灌安邑,絳水可以灌平陽。』魏宣子肘韓康子,康子踐宣子之足,肘足接乎車上,而知氏分於晉陽之下。今足下雖強,未若知氏;韓、魏雖弱,未至如其在晉陽之下也。此天下方用肘足之時,願王勿易之也。』

或曰:昭王之問也有失,左右中期之對也有過。凡明主之治國也,任其勢。勢不可害,則雖強天下無奈何也,而況孟常、芒卯、韓、魏能奈我何!其勢可害也,則不肖如如耳、魏齊,及韓、魏猶能害之。然則害與不侵,在自恃而已矣,奚問乎?自恃其不可侵,則強與弱奚其擇焉?失在不自恃,而問其奈何也,其不侵也幸矣!申子曰:『失之數而求之信則疑矣,』其昭王之謂也。知伯無度,從韓康、魏宣而圖以水灌滅其國,此知伯之所以國亡而身死、頭為飲杯之故也。今昭王乃問孰與始強,其畏有水人之患乎?雖有左右非韓、魏之二子也,安有肘足之事,而中期曰『勿易』,此虛言也。且中期之所官、琴瑟也,絃不調,弄不明,中期之任也,此中期所以事昭王者也。中期善承其任,未慊昭王也,而為所不知,豈不妄哉!左右對之曰『弱於始』與『不及』則可矣,其曰『甚然』則諛也。申子曰:『治不踰官,雖知不言。』今中期不知而尚言之。故曰昭王之問有失,左右中期之對皆有過也。

管子曰:『見其可說之有證,見其不可惡之有形,賞罰信於所見,雖所不見,其敢為之乎?見其可說之無證,見其不可惡之無形,賞罰不信於所見,而求所不見之外,不可得也。』

或曰:廣廷嚴居,眾人之所肅也;晏室獨處,曾、史之所僈也。觀人之所肅,非行、情也。且君上者,臣下之所為飾也。好惡在所見,臣下之飾姦物以愚其君,必也。明不能燭遠姦,見隱微,而待之以觀飾行,定賞罰,不亦弊乎!

管子曰:『言於室滿於室,言於堂滿於堂,是謂天下王。』

或曰:管仲之所謂言室滿室、言堂滿堂者,非特謂遊戲飲食之言也,必謂大物也。人主之大物,非法則術也。法者,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者也。術者,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是以明主言法,則境內卑賤莫不聞知也,不獨滿於堂。用術,則親愛近習莫之得聞也,不得滿室。而管子猶曰『言於室滿室,言於堂滿堂』,非法術之言也。

難四第三十九

衛孫文子聘於魯,公登亦登。叔孫穆子趨進曰:『諸侯之會,寡君未嘗後衛君也。今子不後寡君一等,寡君未知所過也,子其少安。』孫子無辭,亦無悛容。穆子退而告人曰:『孫子必亡。亡臣而不後君,過而不悛,亡之本也。』

或曰:天子失道,諸侯伐之,故有湯、武。諸侯失道,大夫伐之,故有齊、晉。臣而伐君者必亡,則是湯、武不王,晉、齊不立也。孫子君於衛,而後不臣於魯,臣之君也。君有失也,故臣有得也。不命亡於有失之君,而命亡於有得之臣,不察。魯不得誅衛大夫,而衛君之明不知不悛之臣,孫子雖有是二也臣以亡?其所以亡其失所以得君也。

或曰:臣主之施分也。臣能奪君者,以得相踦也。故非其分而取者,眾之所奪也;辭其分而取者,民之所予也。是以桀索崏山之女,紂求比干之心,而天下離;湯身易名,武身受詈,而海內服;趙咺走山,田外僕,而齊、晉從。則湯、武之所以王,齊、晉之所以立,非必以其君也,彼得之而後以君處之也。今未有其所以得,而行其所以處,是倒義而逆德也。倒義,則事之所以敗也,逆德,則怨之所以聚也;敗亡之不察何也!

魯陽虎欲攻三桓,不剋而奔齊,景公禮之。鮑文子諫曰:『不可。陽虎有寵於季氏而欲伐於季孫,貪其富也。今君富於季孫,而齊大於魯,陽虎所以盡詐也。』景公乃囚陽虎。

或曰:千金之家,其子不仁,人之急利甚也。桓公,五伯之上也,爭國而殺其兄,其利大也。臣主之間,非兄弟之親也。劫殺之功,制萬乘而享大利,則群臣孰非陽虎也。事以微巧成,以疏拙敗。群臣之未起難也,其備未具也。群臣皆有陽虎之心,而君上不知,是微而巧也。陽虎貪,於天下,以欲攻上,是疏而拙也。不使景公加誅於拙虎,是鮑文子之說反也。臣之忠詐,在君所行也。君明而嚴則群臣忠,君懦而闇則群臣詐。知微之謂明,無赦之謂嚴。不知齊之巧臣而誅魯之成亂,不亦妄乎!

或曰:仁貪不同心。故公子目夷辭宋,而楚商臣弒父,鄭去疾予弟,而魯桓弒兄,五伯兼并,而以桓律人;則是皆無貞廉也。且君明而嚴則群臣忠,陽虎為亂於魯,不成而走,入齊而不誅,是承為亂也。君明則誅,知陽虎之可以濟亂也,此見微之情也。語曰:『諸侯以國為親。』君嚴則陽虎之罪不可失,此無赦之實也。則誅陽虎,所以使群臣忠也。未知齊之巧臣,而廢明亂之罰;責以未然,而不誅昭昭之罪;此則妄矣。今誅魯之罪亂以威群臣之有姦心者,而可以得季、孟、叔孫之親,鮑文之說,何以為反?

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及昭公即位,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子亶也。君子曰:『昭公知所惡矣。』公子圉曰:『高伯其為戮乎,報惡已甚矣。』

或曰:公子圉之言也不亦反乎!昭公之及於難者,報惡晚也。然則高伯之晚於死者,報惡甚也。明君不懸怒,懸怒則臣罪輕舉以行計,則人主危。故靈臺之飲,衛侯怒而不誅,故褚師作難;食黿之羹,鄭君怒而不誅,故子公殺君。君子之舉知所惡,非甚之也,曰知之若是其明也,而不行誅焉,以及於死,故知所惡,以見其無權也。人君非獨不足於見難而已,或不足於斷制。今昭公見惡稽罪而不誅,使渠彌含憎懼死以徼幸,故不免於殺,是昭公之報惡不甚也。

或曰:報惡甚者,大誅報小罪。大誅報小罪也者,獄之至也。獄之患,故非在所以誅也,以讎之眾也。是以晉厲公滅三郤而欒中行作難,鄭子都殺伯咺而食鼎起禍,吳王誅子胥而越句踐成霸。則衛侯之逐,鄭靈之弒,不以褚師之不死而子公之不誅也,以未可以怒而有怒之色,未可誅而有誅之心。怒其當罪,而誅不逆人心,雖懸奚害?夫未立有罪,即位之後,宿罪而誅,齊胡之所以滅也。君行之臣,猶有後患,況為臣而行之君乎?誅既不當,而以盡為心,是與天下為讎也,則雖為戮,不亦可乎!

衛靈公之時,彌子瑕有寵,於衛國。侏儒有見公者曰:『臣之夢淺矣。』公曰:『奚夢?』『夢見灶者,為見公也。』公怒曰:『吾聞見人主者夢見日,奚為見寡人而夢見灶乎?』侏儒曰:『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當也。人君兼照一國,一人不能壅也,故將見人主而夢日也。夫灶,一人煬焉,則後人無從見矣。或者一人煬君邪?則臣雖夢灶,不亦可乎!』公曰:『善。』遂去雍鉏,退彌子瑕,而用司空狗。

或曰:侏儒善假於夢以見主道矣,然靈公不知侏儒之言也。去雍鉏,退彌子瑕,而用司空狗者,是去所愛而用所賢也。鄭子都賢慶建而壅焉,燕子噲賢子之而壅焉,夫去所愛而用所賢,未免使一人煬己也。不肖者煬主不足以害明,今不加知而使賢者煬己,則必危矣。

或曰屈到嗜芰,文王嗜菖蒲葅,非正味也,而二賢尚之,所味不必美。晉靈侯說參無恤,燕噲賢子之,非正士也,而二君尊之,所賢不必賢也。非賢而賢用之,與愛而用之同。賢誠賢而舉之,與用所愛異狀。故楚莊舉叔孫而霸,商辛用費仲而滅,此皆用所賢而事相反也。燕噲雖舉所賢而同於用所愛,衛奚距然哉?則侏儒之未可見也。君壅而不知其壅也,已見之後而知其壅也,故退壅臣,是加知之也。日『不加知而使賢者煬己則必危』,而今以加知矣,則雖煬己必不危矣。

 

卷第十七

難勢第四十

慎子曰:『飛龍乘雲,騰蛇遊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螾螘同矣,則失其所乘也。賢人而詘於不肖者,則權輕位卑也;不肖而能服於賢者,則權重位尊也。堯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為天子能亂天下,吾以此知勢位之足恃,而賢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於風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於眾也。堯教於隸屬而民不聽,至於南面而王天下,令則行,禁則止。由此觀之,賢智未足以服眾,而勢位足以詘賢者也。』

應慎子曰:飛龍乘雲,騰蛇遊霧,吾不以龍蛇為不託於雲霧之勢也。雖然,夫釋賢而專任勢,足以為治乎?則吾未得見也。夫有雲霧之勢,而能乘遊之者,龍蛇之材美也。今雲盛而螾弗能乘也,霧醲而螘不能遊也,夫有盛雲醲霧之勢而不能乘遊者,螾螘之材薄也。今桀、紂南面而王天下,以天子之威為之雲霧,而天下不免乎大亂者,桀、紂之材薄也。且其人以堯之勢以治天下也,其勢何以異桀之勢也,亂天下者也。夫勢者,非能必使賢者用已,而不肖者不用已也,賢者用之則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則天下亂。人之情性,賢者寡而不肖者眾,而以威勢之利濟亂世之不肖人,則是以勢亂天下者多矣,以勢治天下者寡矣。夫勢者,便治而利亂者也,故周書曰:『毋為虎傅翼,將飛入邑,擇人而食之。』夫乘不肖人於勢,是為虎傅翼也。桀、紂為高臺深池以盡民力,為炮烙以傷民性,桀、紂得乘四行者,南面之威為之翼也。使桀、紂為匹夫,未始行一而身在刑戮矣。勢者,養虎狼之心,而成暴亂之事者也,此天下之大患也。勢之於治亂,本末有位也,而語專言勢之足以治天下者,則其智之所至者淺矣。夫良馬固車,使臧獲御之則為人笑,王良御之而日取千里,車馬非異也,或至乎千里,或為人笑,則巧拙相去遠矣。今以國位為車,以勢為馬,以號令為轡,以刑罰為鞭筴,使堯、舜御之則天下治,桀、紂御之則天下亂,則賢不肖相去遠矣。夫欲追速致遠,不知任王良;欲進利除害,不知任賢能;此則不知類之患也。夫堯、舜亦治民之王良也。

復應之曰:其人以勢為足恃以治官。客曰『必待賢乃治』,則不然矣。夫勢者,名一而變無數者也。勢必於自然,則無為言於勢矣。吾所為言勢者,言人之所設也。今日堯、舜得勢而治,桀、紂得勢而亂,吾非以堯、桀為不然也。雖然,非一人之所得設也。夫堯、舜生而在上位,雖有十桀、紂不能亂者,則勢治也;桀、紂亦生而在上位,雖有十堯、舜而亦不能治者,則勢亂也。故曰:『勢治者,則不可亂;而勢亂者,則不可治也。』此自然之勢也,非人之所得設也。若吾所言,謂人之所得勢也而已矣,賢何事焉?何以明其然也?客曰:『人有鬻矛與楯者,譽其楯之堅,物莫能陷也,俄而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物無不陷也。」人應之曰:「以子之矛陷子之楯何如?」其人弗能應也。』以為不可陷之楯,與無不陷之矛,為名不可兩立也。夫賢之為勢不可禁,而勢之為道也無不禁,以不可禁之勢,此矛楯之說也;夫賢勢之不相容亦明矣。且夫堯、舜、桀、紂千世而一出,是比肩隨踵而生也,世之治者不絕於中。吾所以為言勢者,中也。中者,上不及堯、舜,而下亦不為桀、紂。抱法處勢則治,背法去勢則亂。今廢勢背法而待堯、舜,堯、舜至乃治,是千世亂而一治也。抱法處勢而待桀、紂,桀、紂至乃亂,是千世治而一亂也。且夫治千而亂一,與治一而亂千也,是猶乘驥駬而分馳也,相去亦遠矣。夫棄隱栝之法,去度量之數,使奚仲為車,不能成一輪。無慶賞之勸,刑罰之威,釋勢委法,堯、舜戶說而人辯之,不能治三家。夫勢之足用亦明矣,而曰必待賢則亦不然矣。且夫百日不食以待粱肉,餓者不活;今待堯、舜之賢乃治當世之民,是猶待粱肉而救餓之說也。夫曰良馬固車,臧獲御之則為人笑,王良御之則日取乎千里,吾不以為然。夫待越人之善海遊者以救中國之溺人,越人善游矣,而溺者不濟矣。夫待古之王良以馭今之馬,亦猶越人救溺之說也,不可亦明矣。夫良馬固車,五十里而一置,使中手御之,追速致遠,可以及也,而千里可日致也,何必待古之王良乎!且御,非使王良也,則必使臧獲敗之;治,非使堯、舜也,則必使桀、紂亂之。此味非飴蜜也,必苦萊亭歷也。此則積辯累辭,離理失術,兩末之議也,奚可以難,失道理之言乎哉!客議未及此論也。

問辯第四十一

或問曰:『辯安生乎?』對曰:『生於上之不明也。』問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辯也何哉?』對曰:『明主之國,令者、言最貴者也,法者、事最適者也。言無二貴,法不兩適,故言行而不軌於法令者必禁。若其無法令而可以接詐應變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責其實,言當則有大利,不當則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無以訟,此所以無辯之故也。亂世則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學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矯之,人主顧漸其法令,而尊學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學也。夫言行者,以功用為之的彀者也。夫砥礪殺矢而以妄發,其端未嘗不中秋毫也,然而不可謂善射者,無常儀的也。設五寸之的,引十步之遠,非羿、逢蒙不能必中者,有常也。故有常則羿、逢蒙以五寸的為巧,無常則以妄發之中秋毫為拙。今聽言觀行,不以功用為之的彀,言雖至察,行雖至堅,則妄發之說也。是以亂世之聽言也,以難知為察,以博文為辯;其觀行也,以離群為賢,以犯上為抗。人主者說辯察之言,尊賢抗之行,故夫作法術之人,立取舍之行,別辭爭之論,而莫為之正。是以儒服帶劍者眾,而耕戰之士寡;堅白無厚之詞章,而憲令之法息。故曰:上不明,則辯生焉。』

問田第四十二

徐渠問田鳩曰:『臣聞智士不襲下而遇君,聖人不見功而接上。令陽成義渠,明將也,而措於毛伯;公孫亶回,聖相也,而關於州部;何哉?』田鳩曰:『此無他故異物,主有度,上有術之故也。且足下獨不聞楚將宋觚而失其政,魏相馮離而亡其國。二君者驅於聲詞,眩乎辯說,不試於毛伯,不關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國之患。由是觀之,夫無毛伯之試,州部之關,豈明主之備哉!』

堂谿公謂韓子曰:『臣聞服禮辭讓,全之術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術,設度數,臣竊以為危於身而殆於軀。何以效之?所聞先生術曰:「楚不用吳起而削亂,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當矣,然而吳起支解而商君車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禍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竊為先生無取焉。』韓子曰:『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齊民萌之度,甚未易處也。然所以廢先王之教,而行賤臣之所取者,竊以為立法術,設度數,所以利民萌便眾庶之道也。故不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必思以齊民萌之資利者,仁智之行也。憚亂主闇上之患禍,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見民萌之資利者,貪鄙之為也。臣不忍嚮貪鄙之為,不敢傷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傷臣之實。』

定法第四十三

問者曰:『申不害、公孫鞅,此二家之言孰急於國?』應之曰:『是不可程也。人不食,十日則死;大寒之隆,不衣亦死。謂之衣食孰急於人,則是不可一無也,皆養生之具也。今申不害言術,而公孫鞅為法。術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責實,操殺生之柄,課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執也。法者,憲令著於官府,刑罰必於民心,賞存乎慎法,而罰加乎姦令者也,此臣之所師也。君無術則弊於上,臣無法則亂於下,此不可一無,皆帝王之具也。』

問者曰:『徒術而無法,徒法而無術,其不可何哉?』對曰:『申不害,韓昭侯之佐也。韓者,晉之別國也。晉之故法未息,而韓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後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則姦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則道之,利在新法後令則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後相勃。則申不害雖十使昭侯用術,而姦臣猶有所譎其辭矣。故託万乘之勁韓,七十年而不至於霸王者,雖用術於上,法不勤飾於官之患也。公孫鞅之治秦也,設告相坐而責其實,連什伍而同其罪,賞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勞而不休,逐敵危而不卻,故其國富而兵強。然而無術以知姦,則以其富強也資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敗也,而張儀以秦殉韓、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韓、魏而東攻齊,五年而秦不益尺土之地,乃城其陶邑之封,應侯攻韓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來,諸用秦者皆應、穰之類也。故戰勝則大臣尊,益地則私封立,主無術以知姦也。商君雖十飾其法,人臣反用其資。故乘強秦之資,數十年而不至於帝王者,法不勤飾於官,主無術於上之患也。』

問者曰:『主用申子之術、而官行商君之法,可乎?』對曰:『申子未盡於法也。申子言「治不踰官,雖知弗言」。治不踰官,謂之守職也可;知而弗言,是不謂過也。人主以一國目視,故視莫明焉;以一國耳聽,故聽莫聰焉。今知而弗言,則人主尚安假借矣?商君之法曰:「斬一首者爵一級,欲為官者為五十石之官;斬二首者爵二級,欲為官者為百石之官。」官爵之遷與斬首之功相稱也。今有法曰:斬首者令為醫匠,則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醫者,齊藥也;而以斬首之功為之,則不當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斬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斬首之功為醫匠也。故曰:二子之於法術,皆未盡善也。』

說疑第四十四

凡治之大者,非謂其賞罰之當也。賞無功之人,罰不辜之民,非所謂明也。賞有功,罰有罪,而不失其人,方在於人者也,非能生功止過者也。是故禁姦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今世皆曰『尊主安國者,必以仁義智能』,而不知卑主危國者之必以仁義智能也。故有道之主,遠仁義,去智能,服之以法。是以譽廣而名威,民治而國安,知用民之法也。凡術也者,主之所以執也;法也者,官之所以師也。然使郎中日聞道於郎門之外,以至於境內日見法,又非其難者也。

昔者有扈氏有失度,讙兜氏有孤男,三苗有成駒,桀有侯侈,紂有崇侯虎,晉有優施,此六人者,亡國之臣也。言是如非,言非如是,內險以賊其外,小謹以徵其善,稱道往古、使良事沮,善禪其主、以集精微,亂之以其所好,此夫郎中左右之類者也。往世之主,有得人而身安國存者,有得人而身危國亡者,得人之名一也,而利害相千万也,故人主左右不可不慎也。為人主者誠明於臣之所言,則別賢不肖如黑白矣。

若夫許由、續牙、晉伯陽、秦顛頡、衛僑如、狐不稽、重明、董不識、卞隨、務光、伯夷、叔齊,此十二人者,皆上見利不喜,下臨難不恐,或與之天下而不取,有萃辱之名,則不樂食穀之利。夫見利不喜,上雖厚賞無以勸之;臨難不恐,上雖嚴刑無以威之;此之謂不令之民也。此十二人者,或伏死於窟穴,或槁死於草木,或飢餓於山谷,或沉溺於水泉。有民如此,先古聖王皆不能臣,當今之世,將安用之?

若夫關龍逢、王子比干、隨季梁、陳泄冶、楚申胥、吳子胥,此六人者,皆疾爭強諫以勝其君。言聽事行,則如師徒之勢;一言而不聽,一事而不行,則陵其主以語,待之以其身,雖死家破,要領不屬,手足異處,不難為也。如此臣者,先古聖王皆不能忍也,當今之時,將安用之?

若夫齊田恆、宋子罕、魯季孫意如、晉僑如、衛子南勁、鄭太宰欣、楚白公、周單荼、燕子之,此九人者之為其臣也,皆朋黨比周以事其君,隱正道而行私曲,上逼君,下亂治,援外以撓內、親下以謀上,不難為也。如此臣者,唯聖王智主能禁之,若夫昏亂之君,能見之乎?

若夫后稷、皋陶、伊尹、周公旦、太公望、管仲、隰朋、百里奚、蹇叔、舅犯、趙衰、范蠡、大夫種、逢同、華登,此十五人者為其臣也,皆夙興夜寐,卑身賤體,竦心白意,明刑辟、治官職以事其君,進善言、通道法而不敢矜其善,有成功立事而不敢伐其勞,不難破家以便國,殺身以安主,以其主為高天泰山之尊,而以其身為壑谷釜洧之卑,主有明名廣譽於國,而身不難受壑谷釜洧之卑。如此臣者,雖當昏亂之主尚可致功,況於顯明之主乎?此謂霸王之佐也。

若夫周滑之、鄭王孫申、陳公孫寧、儀行父、荊芋尹申亥、隨少師越、種干、吳王孫額、晉陽成泄、齊豎刁、易牙,此十二人者之為其臣也,皆思小利而忘法義,進則揜蔽賢良以陰闇其主,退則撓亂百官而為禍難,皆輔其君、共其欲,苟得一說於主,雖破國殺眾不難為也。有臣如此,雖當聖王尚恐奪之,而況昏亂之君,其能無失乎?有臣如此者,皆身死國亡,為天下笑。故周威公身殺,國分為二;鄭子陽身殺,國分為三;陳靈公身死於夏徵舒氏;荊靈王死於乾谿之上;隨亡於荊;吳併於越;智伯滅於晉陽之下;桓公身死七日不收。故曰,諂諛之臣,唯聖王知之,而亂主近之,故至身死國亡。

聖王明君則不然,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讎。是在焉從而舉之,非在焉從而罰之。是以賢良遂進而姦邪并退,故一舉而能服諸侯。其在記曰:『堯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啟有五觀,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誅者,皆父兄子弟之親也,而所殺亡其身殘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國傷民敗法類也。觀其所舉,或在山林藪澤巖穴之間,或在囹圄褋(衣改糸)紲纏索之中,或在割烹芻牧飯牛之事。然明主不羞其卑賤也,以其能、為可以明法,便國利民,從而舉之,身安名尊。

亂主則不然,不知其臣之意行,而任之以國。故小之名卑地削,大之國亡身死,不明於用臣也。無數以度其臣者,必以其眾人之口斷之。眾之所譽,從而說之;眾之所非,從而憎之。故為人臣者破家殘賥,內構黨與,外接巷族以為譽,從陰約結以相固也,虛相與爵祿以相勸也。曰:『與我者將利之,不與我者將害之。』眾貪其利,劫其威。彼誠喜、則能利己,忌怒、則能害己。眾歸而民留之,以譽盈於國,發聞於主,主不能理其情,因以為賢。彼又使譎詐之士,外假為諸侯之寵使,假之以輿馬,信之以瑞節,鎮之以辭令,資之以幣帛,使諸侯淫說其主,微挾私而公議。所為使者,異國之主也,所為談者,左右之人也。主說其言而辯其辭,以此人者天下之賢士也。內外之於左右,其諷一而語同,大者不難卑身尊位以下之,小者高爵重祿以利之。夫姦人之爵祿重而黨與彌眾,又有姦邪之意,則姦臣愈反而說之,曰:『古之所謂聖君明王者,非長幼弱也及以次序也。以其搆黨與,聚巷族,偪上弒君而求其利也。』彼曰:『何知其然也?』因曰:『舜偪堯,禹偪舜,湯放桀,武王伐紂,此四王者,人臣弒其君者也,而天下譽之。察四王之情,貪得人之意也;度其行,暴亂之兵也。然四王自廣措也,而天下稱大焉;自顯名也,而天下稱明焉。則威足以臨天下,利足以蓋世,天下從之。』又曰:『以今時之所聞田成子取齊,司城子罕取宋,太宰欣取鄭,單氏取周,易牙之取衛,韓、魏、趙三子分晉,此六人,臣之弒其君者也。』姦臣聞此,蹙然舉耳以為是也。故內搆黨與,外攄巷族,觀時發事,一舉而取國家。且夫內以黨與劫弒其君,外以諸侯之權矯易其國,隱敦適,持私曲,上禁君,下撓治者,不可勝數也。是何也?則不明於擇臣也。記曰:『周宣王以來,亡國數十,其臣弒其君而取國者眾矣。』然則難之從內起,與從外作者相半也。能一盡其民力,破國殺身者,尚皆賢主也。若夫轉法易位,全眾傳國,最其病也。

為人主者,誠明於臣之所言,則雖罼弋馳騁,撞鐘舞女,國猶且存也。不明臣之所言,雖節儉勤勞,布衣惡食,國猶自亡也。趙之先君敬侯,不修德行,而好縱慾,適身體之所安,耳目之所樂,冬日罼弋,夏浮淫,為長夜,數日不廢御觴,不能飲者以筩灌其口,進退不肅、應對不恭者斬於前。故居處飲食如此其不節也,制刑殺戮如此其無度也,然敬侯享國數十年,兵不頓於敵國,地不虧於四鄰,內無君臣百官之亂,外無諸侯鄰國之患,明於所以任臣也。燕君子噲,邵公奭之後也,地方數千里,持戟數十萬,不安子女之樂,不聽鍾石之聲,內不湮汙池臺榭,外不罼弋田獵,又親操耒耨以修畎畝,子噲之苦身以憂民如此其甚也,雖古之所謂聖王明君者,其勤身而憂世不甚於此矣。然而子噲身死國亡,奪於子之,而天下笑之,此其何故也?不明乎所以任臣也。

故曰:人臣有五姦,而主不知也。為人臣者,有侈用財貨賂以取譽者,有務慶賞賜予以移眾者,有務朋黨徇智尊士以擅逞者,有務解免赦罪獄以事威者,有務奉下直曲、怪言偉服瑰稱、以眩民耳目者。此五者明君之所疑也,而聖主之所禁也。去此五者,則譟詐之人不敢北面談立,文言多、實行寡、而不當法者不敢誣情以談說。是以群臣居則修身,動則任力,非上之令、不敢擅作疾言誣事,此聖王之所以牧臣下也。彼聖主明君,不適疑物以闚其臣也。見疑物而無反者,天下鮮矣。

故曰:孽有擬適之子,配有擬妻之妾,廷有擬相之臣,臣有擬主之寵,此四者國之所危也。故曰:內寵並后,外寵貳政,枝子配適,大臣擬主,亂之道也。故周記曰:『無尊妾而卑妻,無孽適子而尊小枝,無尊嬖臣而匹上卿,無尊大臣以擬其主也。』四擬者破,則上無意、下無怪也。四擬不破,則隕身滅國矣。

詭使第四十五

聖人之所以為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所以得民也,威者所以行令也,名者上下之所同道也。非此三者,雖有不急矣。今利非無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聽從,官非無法也而治不當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亂者何也?夫上之所貴與其所以為治相反也。

夫立名號所以為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之高。設爵位所以為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世謂之賢。威利所以行令也,而無利輕威者,世謂之重。法令所以為治也,而不從法令、為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所以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烈士。刑罰所以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死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則士之飢餓乏絕者,焉得無巖居苦身以爭名於天下哉?故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常貴其所以亂,而賤其所以治,是故下之所欲,常與上之所以為治相詭也。今下而聽其上,上之所急也。而惇愨純信、用心怯言,則謂之窶。守法固、聽令審,則謂之愚。敬上畏罪,則謂之怯。言時節,行中適,則謂之不肖。無二心私學,聽吏從教者,則謂之陋。難致謂之正。難予謂之廉。難禁謂之齊。有令不聽從謂之勇。無利於上謂之愿。少欲寬惠行德謂之仁。重厚自尊謂之長者。私學成群謂之師徒。閑靜安居謂之有思。損仁逐利謂之疾。險躁佻反覆謂之智。先為人而後自為,類名號,言,汎愛天下,謂之聖。言大本稱而不可用,行而乘於世者,謂之大人。賤爵祿,不撓上者,謂之傑。下漸行如此,入則亂民,出則不便也。上宜禁其欲、滅其跡而不止也,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亂上以為治也。

凡所治者刑罰也,今有私行義者尊。社稷之所以立者安靜也,而譟險讒諛者任。四封之內所以聽從者信與德也,而陂知傾覆者使。令之所以行、威之所以立者恭儉聽上,而巖居非世者顯。倉廩之所以實者耕農之本務也,而綦組錦繡刻劃為末作者富。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廣者戰士也,今死士之孤飢餓乞於道,而優笑酒徒之屬乘車衣絲。賞祿所以盡民力易下死也,今戰勝攻取之士勞而賞不霑,而卜筮視手理狐蟲為順辭於前者日賜。上握度量所以擅生殺之柄也,今守度奉量之士欲以忠嬰上而不得見,巧言利辭行姦軌以倖偷世者數御。據法直言、名刑相當、循繩墨、誅姦人所以為上治也而愈疏遠,諂施順意從欲以危世者近。習悉租稅、專民力所以備難充倉府也,而士卒之逃事狀匿附託有威之門以避傜賦、而上不得者萬數。夫陳善田利宅所以戰士卒也,而斷頭裂腹播骨乎平原野者,無宅容身,身死田奪;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無功者,擇宅而受,擇田而食。賞利一從上出、所以擅剬下也,而戰介之士不得職,而閒居之士尊顯。上以此為教,名安得無卑,位安得無危。夫卑名位者,必下之不從法令、有二心無私學、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黨,又從而尊之,用事者過矣。上世之所以立廉恥者,所以屬下也;今士大夫不羞汙泥醜辱而宦,女妹私義之門不待次而宦。賞賜之所以為重也,而戰鬥有功之士貧賤,而便辟優徒超級。名號誠信,所以通威也,而主揜障。近習女謁並行,百官主爵遷人,用事者過矣。大臣官人與下先謀比周,雖不法行,威利在下則主卑而大臣重矣。

夫立法令者以廢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廢矣。私者所以亂法也。而士有二心私學、巖居窞處、託伏深慮,大者非世,細者惑下;上不禁,又從而尊之,以名化之以實,是無功而顯,無勞而富也。如此,則士之有二心私學者,焉得無深慮、勉知詐、與誹謗法令以求索,與世相反者也。凡亂上反世者,常士有二心私學者也。故本言曰:『所以治者法也,所以亂者私也;法立,則莫得為私矣。』故曰:道私者亂,道法者治。上無其道,則智者有私詞,賢者有私意。上有私惠,下有私欲,聖智成群,造言作辭,以非法措於上。上不禁塞,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不聽上、不從法也。是以賢者顯名而居,姦人賴賞而富。賢者顯名而居,姦人賴賞而富,是以上不勝下也。

 

卷第十八

六反第四十六

畏死難,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貴生之士;學道立方,離法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學之士;遊居厚養,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有能之士;語曲牟知,偽詐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辯智之士;行劍攻殺,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湧匿姦,當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譽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譽也。赴險殉誠,死節之民,而世少之曰失計之民也;寡聞從令,全法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樸陋之民也;力作而食,生利之民也,而世少之曰寡能之民也;嘉厚純粹,整穀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愚戇之民也;重命畏事,尊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怯懾之民也;挫賊遏姦,明上之民也,而世少之曰諂讒之民也;此六民者,世之所毀也。姦偽無益之民六,而世譽之如彼;耕戰有益之民六,而世毀之如此;此之謂六反。布衣循私利而譽之,世主聽虛聲而禮之,禮之所在,利必加焉。百姓循私害而訾之,世主壅於俗而賤之,賤之所在,害必加焉。故名賞在乎私惡當罪之民,而毀害在乎公善宜賞之士,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

古者有諺曰:『為政、猶沐也,雖有棄髮、必為之。』愛棄髮之費,而忘長髮之利,不知權者也。夫彈痤者痛,飲藥者苦,為苦憊之故,不彈痤、飲藥,則身不活、病不已矣。

今上下之接,無子父之澤,而欲以行義禁下,則交必有郤矣。且父母之於子也,產男則相賀,產女則殺之。此俱出父母之懷衽,然男子受賀,女子殺之者,慮其後便、計之長利也。故父母之於子也,猶用計算之心以相待也,而況無父子之澤乎!

今學者之說人主也,皆去求利之心,出相愛之道,是求人主之過父母之親也,此不熟於論恩詐而誣也,故明主不受也。聖人之治也,審於法禁,法禁明著則官法;必於賞罰,賞罰不阿則民用。官官治則國富,國富則兵強,而霸王之業成矣。霸王者,人主之大利也。人主挾大利以聽治,故其任官者當能,其賞罰無私。使士民明焉盡力致死、則功伐可立而爵祿可致,爵祿致而富貴之業成矣。富貴者,人臣之大利也。人臣挾大利以從事,故其行危至死,其力盡而不望。此謂君不仁,臣不忠,則不可以霸王矣。

夫姦必知則備,必誅則止;不知則肆,不誅則行。夫陳輕貨於幽隱,雖曾、史可疑也;懸百金於市,雖大盜不取也。不知則曾、史可疑於幽隱,必知則大盜不取懸金於市。故明主之治國也眾其守、而重其罪,使民以法禁而不以廉止。母之愛子也倍父,父令之行於子者十母;吏之於民無愛,令之行於民也萬父。母積愛而令窮,吏用威嚴而民聽從,嚴愛之筴亦可決矣。且父母之所以求於子也,動作則欲其安利也,行身則欲其遠罪也;君上之於民也,有難則用其死,安平則盡其力。親以厚愛關子於安利而不聽,君以無愛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養恩愛之心而增威嚴之勢。故母厚愛處,子多敗,推愛也;父薄愛教笞,子多善,用嚴也。

今家人之治產也,相忍以飢寒,相強以勞苦,雖犯軍旅之難,饑饉之患,溫衣美食者,必是家也;相憐以衣食,相惠以佚樂,天饑歲荒,嫁妻賣子者,必是家也。故法之為道,前苦而長利;仁之為道,偷樂而後窮。聖人權其輕重,出其大利,故用法之相忍,而棄仁人之相憐也。學者之言,皆曰輕刑,此亂亡之術也。凡賞罰之必者,勸禁也。賞厚、則所欲之得也疾,罰重、則所惠之禁也急。夫欲利者必惡害,害者,利之反也,反於所欲,焉得無惡。欲治者必惡亂,亂者,治之反也。是故欲治甚者,其賞必厚矣;其惡亂甚者,其罰必重矣。今取於輕刑者,其惡亂不甚也,其欲治又不甚也,此非特無術也,又乃無行。是故決賢不肖愚知之美,在賞罰之輕重。且夫重刑者,非為罪人也。明主之法,揆也。治賊,非治所揆也;治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盜,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姦之罪而止境內之邪,此所以為治也。重罰者,盜賊也;而悼懼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於重刑!若夫厚賞者,非獨賞功也,又勸一國。受賞者甘利,未賞者慕業,是報一人之功而勸境內之眾也,欲治者何疑於厚賞!今不知治者,皆曰重刑傷民,輕刑可以止姦,何必於重哉?此不察於治者也。夫以重止者,未必以輕止也;以輕止者,必以重止矣。是以上設重刑者而姦盡止,姦盡止則此奚傷於民也?所謂重刑者,姦之所利者細,而上之所加焉者大也;民不以小利蒙大罪,故姦必止者也。所謂輕刑者,姦之所利者大,上之所加焉者小也;民慕其利而傲其罪,故姦不止也。故先聖有諺曰:『不躓於山,而躓於垤。』山者大、故人順之,垤微小、故人易之也。今輕刑罰,民必易之。犯而不誅,是驅國而棄之也;犯而誅之,是為民設陷也。是故輕罪者,民之垤也。是以輕罪之為民道也,非亂國也則設民陷也,此則可謂傷民矣!

今學者皆道書筴之頌語,不察當世之實事,曰:『上不愛民,賦斂常重,則用不足而下恐上,故天下大亂。』此以為足其財用以加愛焉,雖輕刑罰可以治也。此言不然矣。凡人之取重賞罰,固已足之之後也。雖財用足而厚愛之,然而輕刑猶之亂也。夫當家之愛子,財貨足用,財貨足用則輕用,輕用則侈泰;親愛之則不忍,不忍則驕恣;侈泰則家貧,驕恣則行暴,此雖財用足而愛厚,輕利之患也。凡人之生也,財用足則隳於用力,上治懦則肆於為非;財用足而力作者神農也,上治懦而行修者曾、史也;夫民之不及神農、曾、史亦已明矣。老聃有言曰:『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夫以殆辱之故而不求於足之外者老聃也,今以為足民而可以治,是以民為皆如老聃也。故桀貴在天子而不足於尊,富有四海之內而不足於寶。君人者雖足民,不能足使為君,天子而桀未必為天子為足也,則雖足民,何可以為治也?故明主之治國也,適其時事以致財物,論其稅賦以均貧富,厚其爵祿以盡賢能,重其刑罰以禁姦邪,使民以力得富,以事致貴,以過受罪,以功致賞而不念慈惠之賜,此帝王之政也。

人皆寐、則盲者不知,皆嘿、則喑者不知。覺而使之視,問而使之對,則喑盲者窮矣。不聽其言也,則無術者不知;不任其身也,則不肖者不知;聽其言而求其當,任其身而責其功,則無術不肖者窮矣。夫欲得力士而聽其自言,雖庸人與烏獲不可別也,授之以鼎俎則罷健效矣。故官職者,能士之鼎俎也,任之以事,而愚智分矣。故無術者得於不用,不肖者得於不任,言不用而自文以為辯,身不任而自飾以為高,世主眩其辯、濫其高而尊貴之,是不須視而定明也,不待對而定辯也,喑盲者不得矣。明主聽其言必責其用,觀其行必求其功,然則虛舊之學不談,矜誣之行不飾矣。

八說第四十七

為故人行私謂之不棄,以公財分施謂之仁人,輕祿重身謂之君子,枉法曲親謂之有行,棄官寵交謂之有俠,離世遁上謂之高傲,交爭逆令謂之剛材,行惠取眾謂之得民。不棄者吏有姦也,仁人者公財損也,君子者民難使也,有行者法制毀也,有俠者官職曠也,高傲者民不事也,剛材者令不行也,得民者君上孤也。此八者匹夫之私譽,人主之大敗也。反此八者,匹夫之私毀,人主之公利也。人主不察社稷之利害,而用匹夫之私譽,索國之無危亂,不可得矣。

任人以事,存亡治亂之機也。無術以任人,無所任而不敗。人君之所任,非辯智則修潔也。任人者,使有勢也;智士者未必信也;為多其智,因惑其信也;以智士之計,處乘勢之資而為其私急,則君必欺焉。為智者之不可信也,故任修士;者,使斷事也,修士者未必智;為潔其身,因惑其智;以愚人之所惛,處治事之官而為其所然,則事必亂矣。故無術以用人,任智則君欺,任修則君事亂,此無術之患也。明君之道,賤德義貴,下必坐上,決誠以參,聽無門戶,故智者不得詐欺。計功而行賞,程能而授事,察端而觀失,有過者罪,有能者得,故愚者不任事。智者不敢欺,愚者不得斷,則事無失矣。

察士然後能知之,不可以為令,夫民不盡察。賢者然後能行之,不可以為法,夫民不盡賢。楊朱、墨翟,天下之所察也,干世亂而卒不決,雖察而不可以為官職之令。鮑焦、華角,天下之所賢也,鮑焦木枯,華角赴河,雖賢不可以為耕戰之士。故人主之察,智士盡其辯焉;人主之所尊,能士盡其行焉。今世主察無用之辯,尊遠功之行,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博習辯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則國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戰攻,則國何利焉?匹夫有私便,人主有公利。不作而養足,不仕而名顯,此私便也。息文學而明法度,塞私便而一功勞,此公利也。錯法以道民也而又貴文學,則民之所師法也疑。賞功以勸民也而又尊行修,則民之產利也惰。夫貴文學以疑法,尊行修以貳功,索國之富強,不可得也。

搢笏干戚,不適有方鐵銛;登降周旋,不逮日中奏百;狸首射侯,不當強弩趨發;干城距衝,不若堙穴伏櫜。古人亟於德,中世逐於智,當今爭於力。古者寡事而備簡,樸陋而不盡,故有珧銚而推車者。古者人寡而相親,物多而輕利易讓,故有揖讓而傳天下者。然則行揖讓,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推政也。處多事之時,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備也;當大爭之世而循揖讓之軌,非聖人之治也。故智者不乘推車,聖人不行推政也。

法所以制事,事所以名功也。法有立而有難,權其難而事成則立之;事成而有害,權其害而功多則為之。無難之法,無害之功,天下無有也。是以拔千丈之都,敗十萬之眾,死傷者軍之乘,甲兵折挫,士卒死傷,而賀戰勝得地者,出其小害計其大利也。夫沐者有棄髮,除者傷血肉,為人見其難,因釋其業,是無術之事也。先聖有言曰:『規有摩,而水有波,我欲更之,無奈之何!』此通權之言也。是以說有必立而曠於實者,言有辭拙而急於用者,故聖人不求無害之言,而務無易之事。人之不事衡石者,非貞廉而遠利也,石不能為人多少,衡不能為人輕重,求索不能得,故人不事也。明主之國,官不敢枉法,吏不敢為私,貨賂不行,是境內之事盡如衡石也。此其臣有姦者必知,知者必誅。是以有道之主,不求清潔之吏,而務必知之術也。

慈母之於弱子也,愛不可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隨師;有惡病,使之事醫。不隨師則陷於刑,不事醫則疑於死。慈母雖愛,無益於振刑救死。則存子者非愛也,子母之性,愛也。臣主之權,筴也。母不能以愛存家,君安能以愛持國?明主者,通於富強則可以得欲矣。故謹於聽治,富強之法也。明其法禁,察其謀計。法明則內無變亂之患,計得則外無死虜之禍。故存國者,非仁義也。仁者,慈惠而輕財者也;暴者,心毅而易誅者也。慈惠則不忍,輕財則好與。心毅則憎心見於下,易誅則妄殺加於人。不忍則罰多宥赦,好與則賞多無功。憎心見則下怨其上,妄誅則民將背叛。故仁人在位,下肆而輕犯禁法,偷幸而望於上;暴人在位,則法令妄而臣主乖,民怨而亂心生。故曰:仁暴者,皆亡國者也。

不能具美食而勸餓人飯,不為能活餓者也;不能辟草生粟而勸貸施賞賜,不能為富民者也。今學者之言也,不務本作而好末事,知道虛聖以說民,此勸飯之說。勸飯之說,明主不受也。

書約而弟子辯,法省而民訟簡。是以聖人之書必著論,明主之法必詳事。盡思慮,揣得失,智者之所難也;無思無慮,挈前言而責後功,愚者之所易也。明主慮愚者之所易,以責智者之所難,故智慮力勞不用而國治也。

酸甘鹹淡,不以口斷而決於宰尹,則廚人輕君而重於宰尹矣。上下清濁,不以耳斷而決於樂正,則瞽工輕君而重於樂正矣。治國是非,不以術斷而決於寵人,則臣下輕君而重於寵人矣。人主不親觀聽,而制斷在下,託食於國者也。

使人不衣不食而不飢不寒,又不惡死,則無事上之意。意欲不宰於君,則不可使也。

今生殺之柄在大臣,而主令得行者,未嘗有也。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與鼷鼠同威,萬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與監門同資。有土之君,說人不能利,惡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

人臣肆意陳欲曰俠,人主肆意陳欲曰亂;人臣輕上曰驕,人主輕下曰暴。行理同實,下以受譽,上以得非,人臣大得,人主大亡。

明主之國,有貴臣無重臣。貴臣者,爵尊而官大也;重臣者,言聽而力多者也。明主之國,遷官襲級,官爵受功,故有貴臣。言不度行,而有偽必誅,故無重臣也。

八經第四十八

一、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惡,故賞罰可用;賞罰可用則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君執柄以處勢,故令行禁止。柄者,殺生之制也;勢者,勝眾之資也。廢置無度則權瀆,賞罰下共則威分。是以明主不懷愛而聽,不留說而計。故聽言不參則權分乎姦,智力不用則君窮乎臣。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則不非,鬼則不困。勢行教嚴逆而不違,毀譽一行而不議。故賞賢罰暴,舉善之至者也;賞暴罰賢,舉惡之至者也;是謂賞同罰異。賞莫如厚,使民利之;譽莫如美,使民榮之;誅莫如重,使民畏之;毀莫如惡,使民恥之。然後一行其法,禁誅於私。家不害功罪,賞罰必知之,知之道盡矣。

 因情

二、力不敵眾,智不盡物。與其用一人,不如用一國。故智力敵而群物勝,揣中則私勞,不中則在過。下君盡己之能,中君盡人之力,上君盡人之智。是以事至而結智,一聽而公會。聽不一則後悖於前,後悖於前則愚智不分;不公會則猶豫而不斷,不斷則事留。自取一,則毋墮壑之累。故使之諷,諷定而怒。是以言陳之日,必有筴籍,結智者事發而驗,結能者功見而。謀成敗,成敗有徵,賞罰隨之。事成則君收其功,規敗則臣任其罪。君人者合符猶不親,而況於力乎?事智猶不親,而況於懸乎?故非用人也不取同,同則君怒。使人相用則君神,君神則下盡。下盡下,則臣、上不因君而主道畢矣。

 主道

三、知臣主之異利者王,以為同者劫,與共事者殺。故明主審公私之分,審利害之地,姦乃無所乘。亂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顯賢。任吏責臣,主母不放。禮施異等,后姬不疑。分勢不貳,庶適不爭。權籍不失,兄弟不侵。下不一門,大臣不擁。禁賞必行,顯賢不亂。臣有二因,謂外內也。外曰畏,內曰愛。所畏之求得,所愛之言聽,此亂臣之所因也。外國之置諸吏者,結誅親暱重帑,則外不籍矣。爵祿循功,請者俱罪,則內不因矣。外不籍,內不因,則姦宄塞矣。官襲節而進,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節持之,曰質、曰鎮、曰固。親戚妻子,質也。爵祿厚而必,鎮也。參伍貴帑,固也。賢者止於質,貪饕化於鎮,姦邪窮於固。忍不制則下上,小不除則大誅,而名實當則徑之。生害事,死傷名,則行飲食;不然,而與其讎;此謂除陰姦也。醫曰詭,詭曰易。易功而賞,見罪而罰,而詭乃止。是非不泄,說諫不通,而易乃不用。父兄賢良播出曰遊禍,其患鄰敵多資。僇辱之人近習曰狎賊,其患發忿疑辱之心生。藏怒持罪而不發曰增亂,其患徼幸妄舉之人起。大臣兩重、提衡而不踦曰卷禍,其患家隆劫殺之難作。脫易不自神曰彈威,其患賊夫酖毒之亂起。此五患者,人主之不知,則有劫殺之事。廢置之事,生於內則治,生於外則亂。是以明主以功論之內,而以利資之外,故其國治而敵亂。即亂之道,臣憎則起外若眩,臣愛則起內若藥。

 起亂

四、參伍之道:行參以謀多,揆伍以責失;行參必拆,揆伍必怒。不拆則瀆上,不怒則相和。拆之徵足以知多寡,怒之前不及其眾。觀聽之勢,其徵在比周而賞異也。誅毋謁而罪同。言會眾端,必揆之以地,謀之以天,驗之以物,參之以人。四徵者符,乃可以觀矣。參言以知其誠,易視以改其澤。執見以得非常。一用以務近習,重言以懼遠使,舉往以悉其前,即邇以知其內,疏置以知其外,握明以問所闇,詭使以絕黷泄,倒言以嘗所疑,論反以得陰姦,設諫以綱獨為,舉錯以觀姦動,明說以誘避過,卑適以觀直諂,宣聞以通未見,作鬥以散朋黨,深一以警眾心,泄異以易其慮。似類則合其參,陳過則明其固,知罪辟罪以止威,陰使時循以省衰,漸更以離通比,下約以侵其上,相室約其廷臣,廷臣約其官屬,兵士約其軍吏,遣使約其行介,縣令約其辟吏,郎中約其左右,后姬約其宮媛,此之謂條達之道。言通事泄則術不行。

 立道

五、明主,其務在周密。是以喜見則德償,怒見則威分。故明主之言隔塞而不通,周密而不見。故以一得十者下道也,以十得一者上道也。明主兼行上下,故姦無所失。伍、官、連、縣而鄰,謁過賞,失過誅。上之於下,下之於上,亦然。是故上下貴賤相畏以法,相誨以和。民之性,有生之實,有生之名。為君者有賢知之名,有賞罰之實。名實俱至,故福善必聞矣。

 參言

六、聽不參則無以責下,言不督乎用則邪說當上。言之為物也以多信,不然之物,十人云疑,百人然乎,千人不可解也。吶者言之疑,辯者言之信。姦之食上也,取資乎眾,籍信乎辯,而以類飾其私。人主不饜忿而待合參,其勢資下也。有道之主,聽言、督其用,課其功,功課而賞罰生焉,故無用之辯不留朝。任事者知不足以治職,則放官收。說大而誇則窮端,故姦得而怒。無故而不當為誣,誣而罪,臣言必有報,說必責用也,故朋黨之言不上聞。凡聽之道,人臣忠論以聞姦,博論以內一,人主不智則姦得資。明主之道,己喜則求其所納,己怒則察其所搆;論於已變之後,以得毀譽公私之徵。眾諫以效智故,使君自取一以避罪。故眾之諫也,敗、君之取也。無副言於上以設將然,今符言於後以知謾誠語。明主之道,臣不得兩諫,必任其一語;不得擅行,必合其參;故姦無道進矣。

 聽法

七、官之重也,毋法也;法之息也,上闇也。上闇無度則官擅為,官擅為故奉重,無前則徵多,徵多故富。官之富重也,亂功之所生也。明主之道,取於任,賢於官,賞於功;言程、主喜俱必利,不當、主怒俱必害,則人不私父兄而進其仇讎。勢足以行法,奉足以給事,而私無所生,故民勞苦而輕官。任事也毋重,使其寵必在爵;處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祿;故民尊爵而重祿。爵祿所以賞也,民重所以賞也則國治。刑之煩也,名之繆也,賞譽不當則民疑。民之重名與其重賞也均。賞者有誹焉,不足以勸;罰者有譽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賞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為上。賞譽同軌,非誅俱行,然則民無榮於賞之內。有重罰者必有惡名,故民畏。罰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則國治矣。

 類柄

八、行義示則主威分,慈仁聽則法制毀。民以制畏上,而上以勢卑下,故下肆很觸而榮於輕君之俗則主威分。民以法難犯上,而上以法撓慈仁,故下明愛施而務賕紋之政,是以法令隳。尊私行以貳主威,行賕紋以疑法,聽之則亂治,不聽則謗主,故君輕乎位而法亂乎官,此之謂無常之國。明主之道,臣不得以行義成榮,不得以家利為功。功名所生,必出於官法;法之所外,雖有難行,不以顯焉;故民無以私名。設法度以齊民,信賞罰以盡民能,明誹譽以勸沮,名號、賞罰、法令三隅,故大臣有行則尊君,百姓有功則利上,此之謂有道之國也。

 

卷第十九

五蠹第四十九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獸眾,人民不勝禽獸蟲蛇,有聖人作,搆木為巢以避群害,而民悅之,使王天下,號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惡臭而傷害腹胃,民多疾病,有聖人作,鑽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說之,使王天下,號之曰燧人氏。中古之世,天下大水,而鯀、禹決瀆。近古之世,桀、紂暴亂,而湯、武征伐。今有搆木鑽燧於夏后氏之世者,必為鯀、禹笑矣。有決瀆於殷、周之世者,必為湯、武笑矣。然則今有美堯、舜、湯、武、禹之道於當今之世者,必為新聖笑矣。是以聖人不期脩古,不法常可,論世之事,因為之備。宋人有耕田者,田中有株,兔走,觸株折頸而死,因釋其耒而守株,冀復得兔,兔不可復得,而身為宋國笑。今欲以先王之政,治當世之民,皆守株之類也。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實足食也;婦人不織,禽獸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養足,人民少而財有餘,故民不爭。是以厚賞不行,重罰不用而民自治。今人有五子不為多,子又有五子,大父未死而有二十五孫,是以人民眾而貨財寡,事力勞而供養薄,故民爭,雖倍賞累罰而不免於亂。

堯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斲,糲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雖監門之服養,不虧於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執耒臿以為民先,股無胈,脛不生毛,雖臣虜之勞不苦於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讓天子者,是去監門之養而離臣虜之勞也,古傳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縣令,一日身死,子孫累世絜駕,故人重之;是以人之於讓也,輕辭古之天子,難去今之縣令者,薄厚之實異也。夫山居而谷汲者,膢臘而相遺以水;澤居苦水者,買庸而決竇。故饑歲之春,幼弟不饟;穰歲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實異也。是以古之易財,非仁也,財多也;今之爭奪,非鄙也,財寡也;輕辭天子,非高也,勢薄也;爭土橐,非下也,權重也。故聖人議多少、論薄厚為之政,故罰薄不為慈,誅嚴不為戾,稱俗而行也。故事因於世,而備適於事。

古者文王處豐、鎬之間,地方百里,行仁義而懷西戎,遂王天下。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里,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故文王行仁義而王天下,偃王行仁義而喪其國,是仁義用於古不用於今也。故曰:世異則事異。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執干戚舞,有苗乃服。共工之戰,鐵銛矩者及乎敵,鎧甲不堅者傷乎體,是干戚用於古不用於今也。故曰:事異則備變。上古競於道德,中世逐於智謀,當今爭於氣力。齊將攻魯,魯使子貢說之,齊人曰:『子言非不辯也,吾所欲者土地也,非斯言所謂也。』遂舉兵伐魯,去門十里以為界。故偃王仁義而徐亡,子貢辯智而魯削。以是言之,夫仁義辯智,非所以持國也。去偃王之仁,息子貢之智,循徐、魯之力使敵萬乘,則齊、荊之欲不得行於二國矣。

夫古今異俗,新故異備,如欲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駻馬,此不知之患也。今儒、墨皆稱先王兼愛天下,則視民如父母。何以明其然也?曰:『司寇行刑,君為之不舉樂;聞死刑之報,君為流涕。』此所舉先王也。夫以君臣為如父子則必治,推是言之,是無亂父子也。人之情性,莫先於父母,皆見愛而未必治也,雖厚愛矣,奚遽不亂?今先王之愛民,不過父母之愛子,子未必不亂也,則民奚遽治哉!且夫以法行刑而君為之流涕,此以效仁,非以為治也。夫垂泣不欲刑者仁也,然而不可不刑者法也,先王勝其法不聽其泣,則仁之不可以為治亦明矣。且民者固服於勢,寡能懷於義。仲尼,天下聖人也,修行明道以遊海內,海內說其仁,美其義,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蓋貴仁者寡,能義者難也。故以天下之大,而為服役者七十人,而仁義者一人。魯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國,境內之民莫敢不臣。民者固服於勢,誠易以服人,故仲尼反為臣,而哀公顧為君。仲尼非懷其義,服其勢也。故以義則仲尼不服於哀公,乘勢則哀公臣仲尼。今學者之說人主也,不乘必勝之勢,而務行仁義則可以王,是求人主之必及仲尼,而以世之凡民皆如列徒,此必不得之數也。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為改,鄉人譙之弗為動,師長教之弗為變。夫以父母之愛,鄉人之行,師長之智,三美加焉,而終不動其脛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姦人,然後恐懼,變其節,易其行矣。故父母之愛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嚴刑者,民固驕於愛、聽於威矣。故十仞之城,樓季弗能踰者,峭也;千仞之山,跛牂易牧者,夷也。故明王峭其法、而嚴其刑也。布帛尋常,庸人不釋;鑠金百溢,盜跖不掇。不必害則不釋尋常,必害手則不掇百溢,故明主必其誅也。是以賞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罰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故主施賞不遷,行誅無赦。譽輔其賞,毀隨其罰,則賢不肖俱盡其力矣。

今則不然,以其有功也爵之,而卑其士官也;以其耕作也賞之,而少其家業也;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輕世也;以其犯禁也罪之,而多其有勇也。毀譽、賞罰之所加者相與悖繆也,故法禁壞而民愈亂。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被辱隨仇者貞也,廉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人主尊貞廉之行,而忘犯禁之罪,故民程於勇而吏不能勝也。不事力而衣食則謂之能,不戰功而尊則謂之賢,賢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人主說賢能之行,而忘兵弱地荒之禍,則私行立而公利滅矣。

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而人主兼禮之,此所以亂也。夫離法者罪,而諸先生以文學取;犯禁者誅,而群俠以私劍養。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誅,上之所養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無所定,雖有十黃帝不能治也。故行仁義者非所譽,譽之則害功;文學者非所用,用之則亂法。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曲於父,報而罪之。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魯人從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也。』仲尼以為孝,舉而上之。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誅而楚姦不上聞,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上下之利若是其異也,而人主兼舉匹夫之行,而求致社稷之福,必不幾矣。古者蒼頡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私,背私謂之公,公私之相背也,乃蒼頡固以知之矣。今以為同利者,不察之患也。然則為匹夫計者,莫如脩行義而習文學。行義脩則見信,見信則受事;文學習則為明師,為明師則顯榮;此匹夫之美也。然則無功而受事,無爵而顯榮,為有政如此,則國必亂,主必危矣。故不相容之事,不兩立也。斬敵者受賞,而高慈惠之行;拔城者受爵祿,而信廉愛之說;堅甲厲兵以備難,而美薦紳之飾;富國以農,距敵恃卒,而貴文學之士;廢敬上畏法之民,而養遊俠私劍之屬。舉行如此,治強不可得也。國平養儒俠,難至用介士,所利非所用,所用非所利。是故服事者簡其業,而游學者日眾,是世之所以亂也。

且世之所謂賢者,貞信之行也。所謂智者,微妙之言也。微妙之言,上智之所難知也。今為眾人法,而以上智之所難知,則民無從識之矣。故糟糠不飽者不務梁肉,短褐不完者不待文繡。夫治世之事,急者不得,則緩者非所務也。今所治之政,民閒之事,夫婦所明知者不用,而慕上知之論,則其於治反矣。故微妙之言,非民務也。若夫賢良貞信之行者,必將貴不欺之士。不欺之士者,亦無不欺之術也。布衣相與交,無富厚以相利,無威勢以相懼也,故求不欺之士。今人主處制人之勢,有一國之厚,重賞嚴誅,得操其柄,以修明術之所燭,雖有田常、子罕之臣,不敢欺也,奚待於不欺之士?今貞信之士不盈於十,而境內之官以百數,必任貞信之士,則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則治者寡而亂者眾矣。故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術而不慕信,故法不敗,而群官無姦詐矣。

今人主之於言也,說其辯而不求其當焉;其用於行也,美其聲而不責其功焉。是以天下之眾,其談言者務為辯而不周於用,故舉先王言仁義者盈廷,而政不免於亂;行身者競於為高而不合於功,故智士退處巖穴、歸祿不受,而兵不免於弱,政不免於亂,此其故何也?民之所譽,上之所禮,亂國之術也。今境內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而國愈貧,言耕者眾,執耒者寡也;境內皆言兵,藏孫、吳之書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戰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聽其言;賞其功,必禁無用;故民盡死力以從其上。夫耕之用力也勞,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富也。戰之為事也危,而民為之者,曰:可得以貴也。今修文學、習言談,則無耕之勞、而有富之實,無戰之危、而有貴之尊,則人孰不為也?是以百人事智而一人用力,事智者眾則法敗,用力者寡則國貧,此世之所以亂也。故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無私劍之捍,以斬首為勇。是境內之民,其言談者必軌於法,動作者歸之於功,為勇者盡之於軍。是故無事則國富,有事則兵強,此之謂王資。既畜王資而承敵國之舋,超五帝,侔三王者,必此法也。

今則不然,士民縱恣於內,言談者為勢於外,外內稱惡以待強敵,不亦殆乎!故群臣之言外事者,非有分於從衡之黨,則有仇讎之忠,而借力於國也。從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而衡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皆非所以持國也。今人臣之言衡者皆曰:『不事大則遇敵受禍矣。』事大未必有實,則舉圖而委,效璽而請兵矣。獻圖則地削,效璽則名卑,地削則國削,名卑則政亂矣。事大為衡未見其利也,而亡地亂政矣。人臣之言從者皆曰:『不救小而伐大則失天下,失天下則國危,國危而主卑。』救小未必有實,則起兵而敵大矣。救小未必能存,而交大未必不有疏,有疏則為強國制矣。出兵則軍敗,退守則城拔,救小為從未見其利,而亡地敗軍矣。是故事強則以外權士官於內,救小則以內重求利於外,國利未立,封土厚祿至矣;主上雖卑,人臣尊矣;國地雖削,私家富矣。事成則以權長重,事敗則以富退處。人主之於其聽說也,於其臣,事未成則爵祿已尊矣;事敗而弗誅,則游說之士,孰不為用矰繳之說而徼倖其後?故破國亡主以聽言談者之浮說,此其故何也?是人君不明乎公私之利,不察當否之言,而誅罰不必其後也。皆曰『外事大可以王,小可以安。』夫王者,能攻人者也;而安,則不可攻也。強,則能攻人者也;治,則不可攻也。治強不可責於外,內政之有也。今不行法術於內,而事智於外,則不至於治強矣。鄙諺曰:『長袖善舞,多錢善賈。』此言多資之易為工也。故治強易為謀,弱亂難為計。故用於秦者十變而謀希失,用於燕者一變而計希得,非用於秦者必智,用於燕者必愚也,蓋治亂之資異也。故周去秦為從,期年而舉;衛離魏為衡,半歲而亡。是周滅於從,衛亡於衡也。使周、衛緩其從衡之計,而嚴其境內之治,明其法禁,必其賞罰,盡其地力以多其積,致其民死以堅其城守,天下得其地則其利少,攻其國則其傷大,萬乘之國、莫敢自頓於堅城之下,而使強敵裁其弊也,此必不亡之術也。舍必不亡之術而道必滅之事,治國者之過也。智困於內而政亂於外,則亡不可振也。

民之故計,皆就安利如辟危窮。今為之攻戰,進則死於敵,退則死於誅則危矣。棄私家之事而必汗馬之勞,家困而上弗論則窮矣。窮危之所在也,民安得勿避。故事私門而完解舍,解舍完則遠戰,遠戰則安。行貨賂而襲當塗者則求得,求得則私安,私安則利之所在,安得勿就?是以公民少而私人眾矣。夫明王治國之政,使其商工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務而趨末作。今世近習之請行則官爵可買,官爵可買則商工不卑也矣;姦財貨賈得用於市則商人不少矣。聚斂倍農而致尊過耕戰之士,則耿介之士寡而高價之民多矣。

是故亂國之俗,其學者則稱先王之道,以籍仁義,盛容服而飾辯說,以疑當世之法而貳人主之心。其言古者,為設詐稱,借於外力,以成其私而遺社稷之利。其帶劍者,聚徒屬,立節操,以顯其名而犯五官之禁。其患御者,積於私門,盡貨賂而用重人之謁,退汗馬之勞。其商工之民,修治苦窳之器,聚弗靡之財,蓄積待時而侔農夫之利。此五者,邦之蠹也。人主不除此五蠹之民,不養耿介之士,則海內雖有破亡之國,削滅之朝,亦勿怪矣。

顯學第五十

世之顯學,儒、墨也。儒之所至,孔丘也。墨之所至,墨翟也。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張之儒,有子思之儒,有顏氏之儒,有孟氏之儒,有漆雕氏之儒,有仲良氏之儒,有孫氏之儒,有樂正氏之儒。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鄧陵氏之墨。故孔、墨之後,儒分為八,墨離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謂真孔、墨,孔、墨不可復生,將誰使定世之學乎?孔子、墨子俱道堯、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謂真堯、舜,堯、舜不復生,將誰使定儒、墨之誠乎?殷、周七百餘歲,虞、夏二千餘歲,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審堯、舜之道於三千歲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故明據先王,必定堯、舜者,非愚則誣也。愚誣之學,雜反之行,明主弗受也。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服喪三月,世主以為儉而禮之。儒者破家而葬,服喪三年,大毀扶杖,世主以為孝而禮之。夫是墨子之儉,將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將非墨子之戾也。今孝戾、侈儉俱在儒、墨,而上兼禮之。漆雕之議,不色撓,不目逃,行曲則違於臧獲,行直則怒於諸侯,世主以為廉而禮之。宋榮子之議,設不鬥爭,取不隨仇,不羞囹圄,見侮不辱,世主以為寬而禮之。夫是漆雕之廉,將非宋榮之恕也;是宋榮之寬,將非漆雕之暴也。今寬廉、恕暴俱在二子,人主兼而禮之。自愚誣之學、雜反之辭爭,而人主俱聽之,故海內之士,言無定術,行無常議。夫冰炭不同器而久,寒暑不兼時而至,雜反之學不兩立而治,今兼聽雜學繆行同異之辭,安得無亂乎?聽行如此,其於治人又必然矣。

今世之學士語治者多曰:『與貧窮地以實無資。』今夫與人相若也,無豐年旁入之利而獨以完給者,非力則儉也。與人相若也,無饑饉疾疚禍罪之殃獨以貧窮者,非侈則墯也。侈而墯者貧,而力而儉者富。今上徵斂於富人以布施於貧家,是奪力儉而與侈墯也。而欲索民之疾作而節用,不可得也。

今有人於此,義不入危城,不處軍旅,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脛一毛,世主必從而禮之,貴其智而高其行,以為輕物重生之士也。夫上所以陳良田大宅、設爵祿,所以易民死命也,今上尊貴輕物重生之士、而索民之出死而重殉上事,不可得也。藏書策、習談論、聚徒役、服文學而議說,世主必從而禮之,曰:『敬賢士,先王之道也。』夫吏之所稅,耕者也;而上之所養,學士也。耕者則重稅,學士則多賞,而索民之疾作而少言談,不可得也。立節參民,執操不侵,怨言過於耳必隨之以劍,世主必從而禮之,以為自好之士。夫斬首之勞不賞,而家鬥之勇尊顯,而索民之疾戰距敵而無私鬥,不可得也。國平則養儒俠,難至則用介士,所養者非所用,所用者非所養,此所以亂也。且夫人主於聽學也,若是其言、宜布之官而用其身,若非其言、宜去其身而息其端。今以為是也而弗布於官,以為非也而不息其端,是而不用,非而不息,亂亡之道也。

澹臺子羽,君子之容也,仲尼幾而取之,與處久而行不稱其貌。宰予之辭,雅而文也,仲尼幾而取之,與處而智不充其辯。故孔子曰:『以容取人乎,失之子羽;以言取人乎,失之宰予。』故以仲尼之智而有失實之聲。今之新辯濫乎宰予,而世主之聽眩乎仲尼,為悅其言,因任其身,則焉得無失乎?是以魏任孟卯之辯而有華下之患,趙任馬服之辯而有長平之禍;此二者,任辯之失也。夫視鍛錫而察青黃,區冶不能以必劍;水擊鵠雁,陸斷駒馬,則臧獲不疑鈍利。發齒吻形容,伯樂不能以必馬;授車就駕而觀其末塗,則臧獲不疑駑良。觀容服,聽辭言,仲尼不能以必士;試之官職,課其功伐,則庸人不疑於愚智。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夫有功者必賞,則爵祿厚而愈勸;遷官襲級,則官職大而愈治。夫爵祿大而官職治,王之道也。

磐石千里,不可謂富;象人百萬,不可謂強。石非不大,數非不眾也,而不可謂富強者,磐不生粟,象人不可使距敵也。今商官技藝之士亦不墾而食,是地不墾與磐石一貫也。儒俠毋軍勞、顯而榮者則民不使,與象人同事也。夫禍知磐石象人,而不知禍商官儒俠為不墾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類者也。

故敵國之君王雖說吾義,吾弗入貢而臣;關內之侯雖非吾行,吾必使執禽而朝。是故力多則人朝,力寡則朝於人,故明君務力。夫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吾以此知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

夫聖人之治國,不恃人之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為非也。恃人之為吾善也,境內不什數;用人不得為非,一國可使齊。為治者用眾而舍寡,故不務德而務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無矢;恃自圜之木,千世無輪矣。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無有一,然而世皆乘車射禽者何也?隱栝之道用也。雖有不恃隱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貴也,何則?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發也。不恃賞罰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何則?國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術之君,不隨適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今或謂人曰:『使子必智而壽』,則世必以為狂。夫智、性也,壽、命也,性命者,非所學於人也,而以人之所不能為說人,此世之所以謂之為狂也。謂之不能,然則是諭也。夫諭、性也。以仁義教人,是以智與壽說也,有度之主弗受也。故善毛嗇、西施之美,無益吾面,用脂澤粉黛則倍其初。言先王之仁義,無益於治,明吾法度,必吾賞罰者亦國之脂澤粉黛也。故明主急其助而緩其頌,故不道仁義。

今巫祝之祝人曰:『使若千秋萬歲。』千秋萬歲之聲聒耳,而一日之壽無徵於人,此人所以簡巫祝也。今世儒者之說人主,不善今之所以為治,而語已治之功;不審官法之事,不察姦邪之情,而皆道上古之傳,譽先王之成功。儒者飾辭曰:『聽吾言則可以霸王。』此說者之巫祝,有度之主不受也。故明主舉實事,去無用;不道仁義者故,不聽學者之言。

今不知治者必曰:『得民之心。』欲得民之心而可以為治,則是伊尹、管仲無所用也,將聽民而已矣。民智之不可用,猶嬰兒之心也。夫嬰兒不剔首則腹痛,不揊痤則寖益,剔首、揊痤必一人抱之,慈母治之,然猶啼呼不止,嬰兒子不知犯其所小苦致其所大利也。今上急耕田墾草以厚民產也,而以上為酷;修刑重罰以為禁邪也,而以上為嚴;徵賦錢粟以實倉庫、且以救饑饉備軍旅也,而以上為貪;境內必知介,而無私解,并力疾鬥所以禽虜也,而以上為暴。此四者所以治安也,而民不知悅也。夫求聖通之士者,為民知之不足師用。昔禹決江濬河而民聚瓦石,子產開畝樹桑鄭人謗訾。禹利天下,子產存鄭,皆以受謗,夫民智之不足用亦明矣。故舉士而求賢智,為政而期適民,皆亂之端,未可與為治也。

 

卷第二十

忠孝第五十一

天下皆以孝悌忠順之道為是也,而莫知察孝悌忠順之道而審行之,是以天下亂。皆以堯、舜之道為是而法之,是以有弒君,有曲於父。堯、舜、湯、武,或反君臣之義,亂後世之教者也。堯為人君而君其臣,舜為人臣而臣其君,湯、武為人臣而弒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譽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夫所謂明君者,能畜其臣者也;所謂賢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職以戴其君者也。今堯自以為明而不能以畜舜,舜自以為賢而不能以戴堯,湯、武自以為義而弒其君長,此明君且常與,而賢臣且常取也。故至今為人子者有取其父之家,為人臣者有取其君之國者矣。父而讓子,君而讓臣,此非所以定位一教之道也。臣之所聞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賢臣而弗易也。』則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也。今夫上賢任智無常,逆道也;而天下常以為治,是故田氏奪呂氏於齊,戴氏奪子氏於宋,此皆賢且智也,豈愚且不肖乎?是廢常、上賢則亂,舍法、任智則危。故曰:『上法而不上賢。』

記曰:『舜見瞽瞍,其容造焉。孔子曰:當是時也,危哉!天下岌岌,有道者、父固不得而子,君固不得而臣也。』臣曰:孔子本未知孝悌忠順之道也。然則有道者,進不為臣主,退不為父子耶?父之所以欲有賢子者,家貧則富之,父苦則樂之;君之所以欲有賢臣者,國亂則治之,主卑則尊之。今有賢子而不為父,則父之處家也苦;有賢臣而不為君,則君之處位也危。然則父有賢子,君有賢臣,適足以為害耳,豈得利哉!焉所謂忠臣不危其君,孝子不非其親?今舜以賢取君之國,而湯、武以義放弒其君,此皆以賢而危主者也,而天下賢之。古之烈士,進不臣君,退不為家,是進則非其君,退則非其親者也。且夫進不臣君,退不為家,亂世絕嗣之道也。是故賢堯、舜、湯、武而是烈士,天下之亂術也。瞽瞍為舜父而舜放之,象為舜弟而殺之。放父殺弟,不可謂仁;妻帝二女而取天下,不可謂義。仁義無有,不可謂明。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信若詩之言也,是舜出則臣其君,入則臣其父、妾其母、妻其主女也。故烈士內不為家,亂世絕嗣;而外矯於君,朽骨爛肉,施於土地,流於川谷,不避蹈水火,使天下從而效之,是天下遍死而願夭也,此皆釋世而不治是也。世之所為烈士者,雖眾獨行,取異於人,為恬淡之學而理恍惚之言。臣以為恬淡,無用之教也;恍惚,無法之言也。言出於無法,教出於無用者,天下謂之察。臣以為人生必事君養親,事君養親不可以恬淡;之人必以言論忠信法術,言論忠信法術不可以恍惚。恍惚之言,恬淡之學,天下之惑術也。孝子之事父也,非競取父之家也;忠臣之事君也,非競取君之國也。夫為人子而常譽他人之親曰:『某子之親,夜寢早起,強力生財以養子孫臣妾』,是誹謗其親者也。為人臣常譽先王之德厚而願之,是誹謗其君者也。非其親者知謂之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賢之,此所以亂也。故人臣毋稱堯、舜之賢,毋譽湯、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盡力守法,專心於事主者為忠臣。

古者黔首悗密惷愚,故可以虛名取也。今民儇詗智慧,欲自用,不聽上,上必且勸之以賞然後可進,又且畏之以罰然後不敢退。而世皆曰:『許由讓天下,賞不足以勸;盜跖犯刑赴難,罰不足以禁。』臣曰:未有天下而無以天下為者許由是也,已有天下而無以天下為者堯、舜是也;毀廉求財,犯刑趨利,忘身之死者,盜跖是也。此二者殆物也,治國用民之道也不以此二者為量。治也者,治常者也;道也者,道常者也。殆物妙言,治之害也。天下太平之士,不可以賞勸也;天下太平之士,不可以刑禁也。然為太上士不設賞,為太下士不設刑,則治國用民之道失矣。故世人多不言國法而言從橫。諸侯言從者曰:『從成必霸』,而言橫者曰『橫成必王』,山東之言從橫未嘗一日而止也,然而功名不成,霸王不立者,虛言非所以成治也。王者獨行謂之王,是以三王不務離合而正,五霸不待從橫而察,治內以裁外而已矣。

人主第五十二

人主之所以身危國亡者,大臣太貴,左右太威也。所謂貴者,無法而擅行,操國柄而便私者也。所謂威者,擅權勢而輕重者也。此二者,不可不察也。夫馬之所以能任重引車致遠道者,以筋力也。萬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諸侯者,以其威勢也。威勢者,人主之筋力也。今大臣得威,左右擅勢,是人主失力,人主失力而能有國者,千無一人。虎豹之所以能勝人執百獸者,以其爪牙也,當使虎豹失其爪牙,則人必制之矣。今勢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類也。宋君失其爪牙於子罕,簡公失其爪牙於田常,而不蚤奪之,故身死國亡。今無術之主,皆明知宋、簡之過也,而不悟其失,不察其事類者也。

且法術之士,與當途之臣,不相容也。何以明之?主有術士,則大臣不得制斷,近習不敢賣重,大臣左右權勢息,則人主之道明矣。今則不然,其當途之臣得勢擅事以環其私,左右近習朋黨比周以制疏遠,則法術之士奚時得進用,人主奚時得論裁?故有術不必用,而勢不兩立,法術之士焉得無危?故君人者非能退大臣之議,而背左右之訟,獨合乎道言也;則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之危而進說乎?此世之所以不治也。明主者,推功而爵祿,稱能而官事,所舉者必有賢,所用者必有能,賢能之士進,則私門之請止矣。夫有功者受重祿,有能者處大官,則私劍之士安得無離於私勇而疾距敵,游宦之士焉得無撓於私門而務於清潔矣?此所以聚賢能之士,而散私門之屬也。今近習者不必智,人主之於人也或有所知而聽之,入因與近習論其言,聽近習而不計其智,是與愚論智也。其當途者不必賢,人主之於人或有所賢而禮之,入因與當途者論其行,聽其言而不用賢,是與不肖論賢也。故智者決策於愚人,賢士程行於不肖,則賢智之士奚時得用,而主之明塞矣。昔關龍逢說桀而傷其四肢,王子比干諫紂而剖其心,子胥忠直夫差而誅於屬鏤。此三子者,為人臣非不忠,而說非不當也。然不免於死亡之患者,主不察賢智之言,而蔽於愚不肖之患也。今人主非肯用法術之士,聽愚不肖之臣,則賢智之士、孰敢當三子之危而進其智能者乎?此世之所以亂也。

飭令第五十三

飭令則法不遷,法平則吏無姦。法已定矣,不以善言售法。任功則民少言,任善則民多言。行法曲斷,以五里斷者王,以九里斷者強,宿治者削。

以刑治,以賞戰,厚祿以用術。行都之過,則都無姦市。物多末眾,農弛姦勝,則國必削。民有餘食,使以粟出,爵必以其力,則震不怠。三寸之管毋當,不可滿也。授官爵、出利祿不以功,是無當也。國以功授官與爵,此謂以成智謀,以威勇戰,其國無敵。國以功授官與爵,則治見者省,言有塞,此謂以治去治,以言去言。以功與爵者也故國多力,而天下莫之能侵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案兵不攻必當。朝廷之事,小者不毀,效功取官爵,廷雖有辟言,不得以相干也,是謂以數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喪百。國好力,此謂以難攻;國好言,此謂以易攻。其能,勝其害,輕其任,而道壞餘力於心,莫負乘宮之責於君,內無伏怨,使明者不相干,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莫爭。言此謂易攻。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賞。利出一空者,其國無敵;利出二空者,其兵半用;利出十空者民不守。重刑明民大制使人則上利。行刑、重其輕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罪重而刑輕,刑輕則事生,此謂以刑致刑,其國必削。

心度第五十四

聖人之治民,度於本,不從其欲,期於利民而已。故其與之刑,非所以惡民,愛之本也。刑勝而民靜,賞繁而姦生,故治民者,刑勝、治之首也,賞繁、亂之本也。夫民之性,喜其亂而不親其法。故明主之治國也,明賞則民勸功,嚴刑則民親法。勸功則公事不犯,親法則姦無所萌。故治民者,禁姦於未萌;而用兵者,服戰於民心。禁先其本者治,兵戰其心者勝。聖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強,先戰者勝。夫國事務先而一民心,專舉公而私不從,賞告而姦不生,明法而治不煩,能用四者強,不能用四者弱。夫國之所以強者,政也;主之所以尊者,權也。故明君有權有政,亂君亦有權有政,積而不同,其所以立異也。故明君操權而上重,一政而國治。故法者,王之本也;刑者,愛之自也。

夫民之性,惡勞而樂佚,佚則荒,荒則不治,不治則亂而賞刑不行於天下,者必塞。故欲舉大功而難致而力者,大功不可幾而舉也;欲治其法而難變其故者,民亂,不可幾而治也。故治民無常,唯治為法。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故民樸、而禁之以名則治,世知、維之以刑則從。時移而治不易者亂,能治眾而禁不變者削。故聖人之治民也,法與時移而禁與能變。

能越力於地者富,能起力於敵者強,強不塞者王。故王道在所聞,在所塞。塞其姦者必王,故王術不恃外之不亂也,恃其不可亂也。恃外不亂而治立者削,恃其不可亂而行法者興。故賢君之治國也,適於不亂之術。貴爵則上重,故賞功爵任而邪無所關。好力者其爵貴,爵貴則上尊,上尊則必王。國不事力而恃私學者,其爵賤,爵賤則上卑,上卑者必削。故立國用民之道也,能閉外塞私而上自恃者,王可致也。

制分第五十五

夫凡國博君尊者,未嘗非法重而可以至乎令行禁止於天下者也。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祿,則法必嚴以重之。夫國治則民安,事亂則邦危。法重者得人情,禁輕者失事實。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惡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祿而惡刑罰。上掌好惡以御民力,事實不宜失矣,然而禁輕事失者,刑賞失也。其治民不秉法,為善也如是,則是無法也。故治亂之理,宜務分刑賞為急。治國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賞不分也,治國者、其刑賞莫不有分。有持、以異為分,不可謂分。至於察君之分,獨分也,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願毋抵罪而不敢胥賞。故曰:不待刑賞而民從事矣。

是故夫至治之國,善以止姦為務。是何也?其法通乎人情,關乎治理也。然則去微姦之道奈何?其務令之相規其情者也。則使相闚奈何?曰:蓋里相坐而已。禁尚有連於己者,理不得相闚,惟恐不得免。有姦心者不令得忘,闚者多也。如此,則慎己而闚彼。發姦之密,告過者免罪受賞,失姦者必誅連刑。如此,則姦類發矣。姦不容細,私告任坐使然也。

夫治法之至明者,任數不任人。是以有術之國,不用譽則毋適,境內必治,任數也;亡國使兵公行乎其地、而弗能圉禁者,任人而無數也。自攻者人也,攻人者數也。故有術之國,去言而任法。凡畸功之循約者難知,過刑之於言者難見也,是以刑賞惑乎貳。所謂循約難知者,姦功也;臣過之難見者,失根也。循理不見虛功,度情殖乎姦根,則二者安得無兩失也。是以虛士立名於內,而談者為略於外,故愚怯勇慧相連而以虛道屬俗而容乎世,故其法不用,而刑罰不加乎僇人。如此,則刑賞安得不容其二?故實有所至,而理失其量,量之失,非法使然也,法定而任慧也。釋法而任慧者,則受事者安得其務?務不與事相得,則法安得無失、而刑安得無煩?是以賞罰擾亂,邦道差誤,刑賞之不分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