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五(2)
突然,黄鑫龙话峰一转,问:“你帐上还有多少钱?”
吴晓春不敢说谎,回答:“一千三百万。”
“这样,”黄鑫龙说:“你给上海打过去一千万。先帮他们先把地价款首期付了,贷款一下来马上还给你,内部拆借利息按千分之十五算。”
黄鑫龙后面还说了什么吴晓春已经记不清了。吴晓春只能作一些未经思考的机械应答。吴晓春清楚这意味着什么;他知道现在土地已不能抵押贷款;他知道这钱肯定是有去无回。他无力向黄鑫龙作任何解释,更不敢说“不”。毕竟,黄鑫龙是集团董事局主席,是集团公司的大老板,而他只是华中公司的董事长,并且华中公司是集团公司的的全资子公司,相当于是集团公司的“儿子”,儿子怎么能跟老子说“不”呢。吴晓春这才发现,他这个“老板”由于来的太容易,容易到黄鑫龙只说了一句话,所以去得也肯定非常容易,容易到只要黄鑫龙再说上一句话,一句意思相反的话就行了。吴晓春知道主席的难处,由于上市公司会计制度的修改,对外担保作为或有债务必须体现在报表当中,而与此同时,未建成楼盘却不能再作为资产体现在报表当中了,这样,集团公司当初与边防局合作尚未完成的项目全部不能作为资产,而已经建成的项目由于相关土地用途手续没有办,不能办理房产证,也不能作为有效资产,如此,突然之间集团债务增加而资产下降,集团公司一下子就变成了负资产公司了,几乎成了“壳资源”,现在已经是ST,很快就要变成PT,再往下就要退市了。在这种情况下,根本无法实现前面说的“一二三四”关联圈钱法,因此,主席要抛弃华中,把目标投向上海,而将华中公司变成一个从银行套钱的负债载体!
吴晓春心里打了个寒栗。他忽然意识到,武汉是个四季分明的城市,武汉的冬天终于来到了。其实武汉的冬天本来就该来到的,吴晓春不该到现在才意识到,而应该在春意盎然的时候就意识到。
吴晓春在第一时间把余曼丽找来,将黄鑫龙来电话的情况告诉余曼丽,不过,他有所保留,保留到没把“抛弃华中”和“负债载体”这类自己的分析说出来。
乐观机智的余曼丽这会儿也傻了眼。她知道这一千三百万中的三百万是娱乐城支撑到产生收益的起码费用,如果她手稍微松一松,三百万早就出去了;她知道那一千万是维持商住楼项目运转的基本“保证金”,如果没有这一千万,银行怎么看?施工单位怎么看?他们还敢往下垫资吗?供货方还敢赊账吗?余曼丽突然有一种华中公司要破产倒闭的感觉。但她没有说,她在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她知道吴晓春此时最需要她的全力帮助,需要鼓励,需要她给予信心,她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否则就会帮倒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