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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二(36)

  关于余曼丽离婚的事,她很少对别人说。毕竟,离婚对女人是一场灾难,哪怕是这个女人自己主动提出离婚的,那种经历也不是一段令她愉快的回忆。

  余曼丽的离婚与她的家庭出身有关。

  前面说过,余曼丽天资不错,这主要是遗传的,准确地说是遗传她父亲的,要是像她姐姐余曼华那样遗传母亲的,肯定逊色许多。

  余曼丽的父亲也算是一个老革命,解放前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是部队上的文工团员,武汉解放时,父亲作为军代表留在武汉市,是当时武汉铁路局的三人班子之一。五十年代初,看了一部苏联电影,一下子被苏联集体农庄火热的生活和农业机械化热烈场面所吸引,坚决要求去国营农场,正好赶上国家在监利县建设国营农场,遂了心愿。最后,居然还真的与一个女拖拉机手结为伉俪。这个女拖拉机手就是余曼丽的母亲,也是从武汉来到农场的,但她与父亲不一样,父亲只是武汉的过客,而母亲却是地道的武汉人。

  据说余曼丽能够十三岁就进入部队文工团,除了天生丽质之外,还得益与父亲当年在部队文工团的一些老关系。

  余曼丽的前夫是区文化局的干部,却住在群众艺术馆,与余曼丽也算得上是同事。由于都是来自监利县,以同乡相处,来往较多,逢年过节回监利,自然是俩人同行,如果不能同行,比如这个假日余曼丽没有回监利农场,那么也会托同乡带点东西。一来二往,不是恋爱关系也被同事说成是恋爱关系了。

  余曼丽和前夫在谈恋爱的阶段一直蛮好的,但是从结婚的那一天开始就不行了。知道内情的人说,他们的离婚其实是从结婚那一天开始的。

  婚礼在监利县举行。既然双方的父母都在监利,那么婚礼当然要在监利县举行。余曼丽的父母在监利农场,前夫的家在监利县城。虽然余曼丽和前夫在武汉住同一个院子,而且在他们即将结婚的那段时间,其实前夫是上半夜住在她这里,下半夜才回到自己的宿舍,但是在举行正式婚礼的时候还要走一个过场,就是按规矩搞一个过门的仪式,具体地说就是前夫必须从监利农场把余曼丽“接”到监利县城。就是这一个“接”字,拉开了他们离婚的序幕。

  按照监利县的规矩,“接”的任务只能由前夫家的弟弟和哥哥带着一帮人开着车放着鞭炮来完成,新郎官必须在新房这边等着。新郎官在等的时候,男方这边的亲朋好友都已经来了,在这里等着看新娘喝喜酒闹新房。前夫家兄弟姐妹七八个,在监利县城也算是大户,有头有脸的,所以那天来的人不少。接新娘是上午的事,但是这些客人一直等到中午还没有见到新娘,而新娘不来就不能开餐,于是一种不祥之兆已经涌在大家的心头。当初不象现在,不但没有手机,就是电话也是个稀罕物。于是公公派人骑上摩托去打探。从县城到农场来回大约有四十里路,那时候路不如现在好走,等打探的人回来,已经是午饭之后了。打探的人说:新娘的娘家人一定要新郎自己去接,否则坚决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