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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二(12)

  黄鑫龙正式上任之后,做了两件事情。一是成立公司,二是推行新的经营管理模式。

  成立公司没有费多少周折。随着改革的深入,这时候成立公司已经变得非常简单和容易了,再说,当时主管部门虽然没有明说,但肯定早就把原供销社系统这个不合时宜的摊子当成了包袱,现在“包袱”自己要成立公司,相对独立,当然支持,所以,黄鑫龙很顺利地在“供销进出口营业部”的基础上成立了公司。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工商部门要求加花名,也就是要在进出口公司前面至少要加上两个字,黄鑫龙不想继续沿用“供销”这两个字,不好听,而且意思不通,但一时间又想象不出更合适的名字。

  “就叫‘鑫龙’。”肖仲明在一旁建议。

  黄鑫龙听了没做声,但他显然意识到这样不好。虽然他现在是营业部经理,成立公司后,他就是公司法人代表,他说了算,但是,公司的性质仍然是国营单位,不是他黄鑫龙私人的企业,用他自己的名字命名公司的名字不妥当。

  黄鑫龙对肖仲明笑笑,表示理解,但并不表示按他的意见做。肖仲明现在虽然还没有进入营业部,但已经说好了,一旦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黄鑫龙就会安排他进公司上班,所以,现在肖仲明还只是黄鑫龙的朋友,而不是黄鑫龙的部下,黄鑫龙对肖仲明还比较客气,即便不同意他的提议,也仍然笑笑。可肖仲明不知道,他以为黄鑫龙笑笑就是表示欣赏和赞同的意思,于是又继续说了这名字的一大堆好处。说“鑫”是三个金字加在一起,比“金”还富贵,“龙”表示权力和地位,真龙天子,龙的传人,等等,就差没有说黄鑫龙正因为叫了这个名字才当上经理了。

  黄鑫龙继续笑,但仍然没有接受肖仲明这个建议的意思。不过,经肖仲明这么一唠叨,黄鑫龙自己也觉得“鑫龙”这个名字确实不错,如果自己不叫“黄鑫龙”,还真可以考虑新成立的公司用这个名字,但现在自己已经叫这个名字了,公司就绝对不能再叫这么名字。那么,黄鑫龙想,是不是可以取其义呢?变一个说法呢?比如说“鑫”是,是不是可以用一个同音字代替?再比如说“龙”,是不是可以考虑用另外一个意思接近的字代替呢?这么想着,黄鑫龙就想到了“新天地”这个名字。道理嘛,非常简单,“新”和“鑫”同音,听起来一样,看上去也不俗气,而“龙”表示权力和地位,表示真龙天子,表示威力无比,而“天地”可以包容一切,比单独一个“天”字大,比“龙”更大,所以,用“天地”替代“鑫龙”不仅完全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而且几乎一点看不出个人色彩,也比较好听,与“新东方”、“新鸿基”相媲美。于是,黄鑫龙决定用“新天地”做公司的花名。报请主管部门之后,也没有提出任何意义,如此,“深圳新天地进出口公司”就正式成立了。成立之后,黄鑫龙没有食言,把肖仲明安排进来,接替他自己当年的工作,管仓库。从此,肖仲明也不用睡工棚了,而是一个人享受一个比营业部更大的大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