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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二(34)

  当然,吴晓春只是在心里得意,嘴上并没有说,毕竟和李惟诚是同龄人,虽然出道晚一点,但只要用心,城府并不比李惟诚差,所以,那天李惟诚为吴晓春设的饯行宴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结束。宴会之后,吴晓春就离开深圳去了武汉。

  孙凯说的没错,上市公司确实有许多优越性,别的不说,单说知名度,就是其他公司无法相比的。吴晓春到武汉的时候,正赶上当地的一家公司花了六千万当了当年的标王,获得每天晚上在央视一套新闻联播节目之前几秒钟的露脸机会,可知名度还是远远赶不上新天地集团。新天地公司没有在央视上做露脸广告,却天天在股市上露脸,不是每天只露几秒钟,而是从早露到晚,晚上收市之后,关心股票的人还照样可以在电脑上看到“新天地”的字样。关键是,标王公司在电视出现与观众没有直接关系,而新天地的股价却直接关系到炒股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人们是真正的关注“新天地”,新天地公司的知名度当然比标王公司大。吴晓春一到武汉,就立刻感受到这种知名度所带来的好处。刚开始,吴晓春以为是武汉人天性热情,时间长了之后,才逐步体味到人们对他的热情除了武汉人的天性之外,还与自己作为上市公司二级企业的董事长身份有关。比如银行,在吴晓春的印象中,企业要贷款都是求银行的,没想到到武汉之后,银行信贷部主动与吴晓春接洽,希望吴晓春的华中公司在他们那里开户,办理结算,并考虑给他贷款。

  吴晓春感受到武汉人的热情,但并没有滥用这种热情,而是巧妙地把这种热情用在公司的发展上。他首先是在汉口火车站附近买了块地,然后又从银行贷到款,并且在贷款到帐后,即刻将集团公司投入的三千万还了。提前还款的主要原因是集团对华中公司的投入不是无偿的,按照主席的说法,集团在武汉组建华中公司是只给政策不给钱,集团公司对武汉公司的投入其实是借款,是要支付利息的,并且利率比银行还高,在吴晓春能够从当地银行贷到款的情况下,他当然觉得提前偿还集团公司的借款更合算。另外,吴晓春觉得只要他把集团公司的投入还了,他就真的成了武汉公司的老板了。最后,当然也是最关键的,是吴晓春发现搞房地产开发似乎也用不着那么多钱。国家的地价款只须缴首期,然后是把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马屁拍好,余款就可以无限期地拖欠下去。税款情况也大同小异,反正是国家的钱,而国家的钱又掌握在个人手中,这些掌握国家金钱的人平常小气得要死,你跟他出去吃饭他从来都是要你买单,仿佛让你买单是看得起你,是天经地义,但是对于国家的钱他们常常慷慨大方,所以,吴晓春只要花很少一点代价就能把这些个人打发好,国家的大钱先欠着并无大碍。至于工程建设嘛,更不需要他担心,大把的建筑施工单位抢着垫资干。吴晓春豁然发觉有上市公司做靠山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是地道的皮包公司,从规划设计到土建装修,从施工监理到楼盘销售,都有人代劳。既然如此,吴晓春当然先把集团公司的投入还了,使自己成为武汉华中公司真正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