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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二(38)

  “你不走?!”余曼华说,“行,你不走你就不是余家的人,以后被人家欺负死了也不要回来找我们!”

  说实话,当时余曼丽是真的想跟余曼华走,但是她又实在不能走。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呀!她跟丈夫已经结婚了,结婚证都已经领了,事实上也“婚”过了,今天的婚礼仅仅是一个仪式而已,摆一摆威风、耍一耍“武汉人”的派头也就够了,何必真要闹得不可收场呢?

  余曼丽到底是工作多年的人,虽然当时从感情上认为姐姐这是为她好,但是她还是识大体的,所以最后仍然坚持没有跟着余曼华回去。

  妹妹没有跟着她回去,这让余曼华觉得更加无地自容,于是振臂一挥,“我们走!”结果,娘家来的人全部走了。不但人走了,连娘家的陪嫁也带走了,包括一台电视机和一对高脚痰盂。那时候作兴用高脚痰盂,那时候的高脚痰盂也不是真的用来吐痰的,而是用来小便的,其功能相当于现在的抽水马桶,与性事有关。姐姐余曼华这时候把一对高脚痰盂拿走,不知道是打算不让妹妹从事性活动还是打算拿回去让她自己从事这方面的活动。

  如此,两家人算是结了仇。前夫对余曼丽还可以,毕竟,一切丈夫对漂亮的老婆都是还可以的,那些得不到丈夫恩爱的女人,基本上都不是很漂亮的,像余曼丽这样漂亮的女人,任何男人都不会对她太差。但是,前夫给余曼丽定了一个规矩:不准再跟娘家人来往,特别是不能再跟那个二百五的姐姐来往。

  事有凑巧,此后不久,武汉有单位来监利农场招工,对象当然是武汉上山下乡来的知识青年,但农场有本位主义思想,说不管是武汉上山下乡来的知青,还是农场本地的知青,当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否则,所有的知青一个也别想调走。不知道是农场方面说的有道理,还是武汉的招工办斗不过监利的地头蛇,反正最后双方达成了妥协,每上调两个武汉上山下乡知青,就搭配一个农场本地知青,如此,余曼华就被“搭配”到了武汉,成了真正的武汉人。这一下。余曼华扬眉吐气了,不仅在自己家里扬眉吐气,而且还跑到妹妹家来扬眉吐气,仿佛是特意来证明自己确实是武汉人似的。如果余曼华来妹妹家仅仅是玩玩,前夫可能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了,毕竟,哪有真的不让亲姐妹来往的道理呢。但是,这个余曼华显然不光是玩玩,而是不断地教唆妹妹怎样制服丈夫。当时余曼丽就觉得奇怪,姐姐自己还没有结婚,怎么会有这么多制服丈夫的锦囊妙计呢?最后,不但姐姐一直没有嫁出去,而且妹妹的丈夫也成了前夫。

  离婚之后,余曼丽也交往过一些男朋友,但每次交往她姐姐都要积极参与,理由是帮妹妹把关。后来这样的经历多了,余曼丽也就发现了其中的规律:如果余曼丽交往的男朋友条件不好,姐姐就坚决反对,而且常常是反对有效,因为反对的理由充分;如果是条件蛮好,则姐姐马上找对方谈话,内容是说她自己,说她自己多好多好,好到还是一个未婚的姑娘,而妹妹肯定不如她,因为妹妹是离婚的等等。当然,姐姐还是有分寸的,只说自己是未婚的姑娘,并没有强调自己是处女,不知道是谦虚还是确实已经不是处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