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一(3)
黄鑫龙也差点去偷度。那时候对岸欢迎这边偷度。偷度过去之后,立刻就发放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变成香港公民。因此,尽管路途艰险,也不乏有人前仆后继。这情景也影响到黄鑫龙。虽然黄鑫龙明知道偷度也不正当,但他觉得这种不正当与走私不一样,起码不伤天害理,无非就是投奔条件好一点的发展环境嘛。黄鑫龙想,香港也属于中国,所以,从深圳偷度到香港算不上“判国投敌”。在这种思想认识下,当黄鑫龙看到身边很多人蠢蠢欲动的时候,他也动了偷度的念头。不过,到底是退伍军人,黄鑫龙在动了这个念头之后,没有贸然行动,而是按照他当侦察兵的习惯先实地考察了一番。考察的结果触目惊心。在后海,黄鑫龙亲眼看见两具漂浮的尸体。一具面朝下,另一具面朝上,两具尸体手拉着手。据说是一男一女。男的死后尸体面朝下,趴着,女的死后尸体面朝上,仰着,双双保持他们生前最快乐时刻的基本姿态。黄鑫龙看后,震惊,决定不偷度了。不是怕死,而是觉得不值得。不错,黄鑫龙想,如果偷度成功,确实可以成为香港永久公民,换一个相对好一些的环境,但是,成本太大了,大到自己根本承受不起的程度。万一体力不支,中途淹死,或者没有体力不支,却被边防开枪打死,怎么实现给老父亲买三五香烟的愿望呢?黄鑫龙自己说服自己。说如果没有本事,到了河那边也只能做地盘工,没出息,如果自己有本事,留在河这边也照样当老板,挣大钱,天天给老父亲抽三五。如此这般自我说服了一番之后,黄鑫龙决定不偷度了,决定留在深圳。
那天黄鑫龙从后海回罗湖,一路无精打采,一男一女手拉手漂在海面上的情景一直在他眼前晃荡。黄鑫龙当过兵,有见识,相信那一男一女肯定是城里人,不是农村人,否则不会这么浪漫,死了之后还手拉着手。黄鑫龙这么想着走着,走着想着,就感觉回去的路途比来的时候遥远,天气也比来的时候炎热,而且越走越远,越走越热。恍惚之间,他又回到了当兵的年代,负重行军,行进在大西北的茫茫戈壁上。这时候,他最希望见到一棵大树,树阴下面杵着一口古井,古井上还有一副轱辘,他可以摇着轱辘打起一桶水,放在井台上,双手抱着桶,嘴巴贴在桶沿上,咕噜咕噜喝上几大口,然后扇着军帽,好好休息一下。可是,这里不是大西北的茫茫戈壁,而是深圳特区,虽然周围尘土飞扬,但刮起的不是风沙,而是巨大工地上的建筑粉尘,远处也确实有树,但不是巍然挺拔的槐杨,而是低矮茂密并且正在被砍伐的荔枝。突然,黄鑫龙发现一个牌子,上面用红漆歪歪斜斜写着“普宁脚手架”几个字。牌子的后面是一个工棚,不远处就是一片沸腾的工地。尽管歪歪斜斜,但一看见“普宁”二字,黄鑫龙还是一个激灵,清醒过来,回到现实当中。他虽然不是普宁人,但他知道普宁人也说潮洲话,跟自己属于同一类人。于是,黄鑫龙走进工棚,用潮洲话向里面的人讨水喝。工棚里只有一个做饭的,听见乡音,很热情,但没有给黄鑫龙一个大水桶,却递上一盅工夫茶。工夫茶是潮洲的特产,是招待尊贵客人的,当然比凉水好喝,但工夫茶有一个特点,就是喝的时候要花工夫,因此,水盅非常小,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于是,黄鑫龙喝了一盅不够,必须喝第二盅,喝了第二盅还不够,还要喝第三盅。喝到最后,黄鑫龙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至少不好意思喝完就走了,于是,就没有走,留在那里,和烧饭的老乡说说家乡话,并顺手帮着做点事。按说潮洲男人不做家务活,所以也就不会做饭,但黄鑫龙当新兵的头一年在炊事班干过,会做饭,帮忙得心应手。交谈中,黄鑫龙知道对方姓肖,叫肖仲明。等到他们饭做好了,脚手架上的人也下来了。大家吃饭,黄鑫龙要走,肖仲明挽留,说哪有帮厨不吃饭的?黄鑫龙一听“帮厨”两个字,就猜想对方也是当过兵的。一问,果然如此,立刻又亲近了许多,象是见到了战友。这下,肖仲明更不让黄鑫龙走了,一定要黄鑫龙留下来吃了再走,并说如果老板问,就说是战友。这时候,黄鑫龙也确实饿了,加上对方诚心,也就不再推辞。可是,吃过饭之后,却仍然没有走掉。因为在吃饭的时候,包工头发觉今天的菜比往日味道好,问怎么回事,肖仲明把情况说了,说是他的战友帮忙做的。包工头把脑袋歪向一边,略微思考了一下,转身对黄鑫龙说:“你不要走了。就留下来吧,留下来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