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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卿其人,废死兰陵,在当时郁郁而未得志。然其书则卓然立于诸子之

林,不但为戴德、戴圣、韩婴所采录(1),而且历千百年而不废,此必有其所

以不朽之道。郭沫若曾以《孟子》、《庄子》、《荀子》、《韩非子》为先

秦散文“四大台柱”,其言云:“孟文的犀利,庄文的恣肆,荀文的浑厚,

韩文的峻峭,单拿文章来讲,实在是各有千秋。”(2)此虽论文之言,然按诸

其说,荀子亦卓荦大家,巍巍然少与伦比。

   荀子之书,乃为“嫉浊世之政”而作(3),故其“遗言余教,足以为天下

法式表仪。所存者神,所过者化。观其善行,孔子弗过”(4)。其书颇多洞察

社会政治、道破人情世故,指示立身行事之论。故读是书,非但可知古人之

学术思想,亦必有益于立身处世。为助读者披阅,今将其人其说,略述于下。

   荀子,名况,战国末赵国(今山西安泽)人,约生于公元前 335 年(5)。

年十五曾游学齐国稷下(在齐国国都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善为《诗》、

《礼》、《易》、《春秋》。齐襄王(公元前 283 年~前 265 年在位)时,

曾任稷下学官祭酒,时人尊而号为荀卿,后人亦谓之孙卿子(6)。后遭谗适楚,

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今山东苍山县兰陵镇)令。公元前 238 年,春申君死

而荀卿废,遂家于兰陵,疾浊世之政,发愤著书数万言而卒。李斯、韩非、

浮丘伯皆尝受业为弟子。《史记》有传,可参见。

   纵观《荀子》全书,凡哲学、伦理、政治、经济、军事、教育,乃至语

言学、文学,皆有涉猎,且多精论,足为先秦一大思想宝库。

   以哲学观而论,荀子乃先秦朴素唯物主义思想之代表。荀子以为“天行

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又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应时而使之”

(7)。既揭示了自然规律之不可抗拒,又强调人类之能动性。至如《解蔽篇》

之探讨思维原则,《非相篇》之反对相术,亦皆为研究哲学者所当注意者。

   荀子为性恶论者,以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

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

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从

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8)。

   荀子之性恶论运用于政治领域,则为礼治主义,以为“人生而有欲,欲

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

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

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9)。人之欲无穷,故必隆礼;隆礼之至,则

必重法。故荀子之论礼,又每每与法相提并论,其言云:“古者圣人以人之

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

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8)

当然,有法无礼亦不可,“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

则亡”(10)。然则何以得其人?则唯礼义之用,“虽王公士大夫之子孙也,

不能属于礼义,则归之庶人。虽庶人之子孙也,积文学,正身行,能属于礼

义,则归之卿相士大夫”(11)。荀子融礼、法为一炉,兼重道德教化、法治

刑赏,其政治思想之要义盖在此。至于其称先王之外,又首唱法后王之论

(12),则又较孔、孟之只道先王为进步。

   政治之基础在经济,故荀子又详论“足国之道”,主张“节用裕民,而

善臧其余”,主张“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

夺农时”,以为“如是则国富矣”(13)。荀子又以为“国计之极”,在“养

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13)。此一财政原则,向为两千年来

发展封建经济之金科玉律,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战国时政局动荡,战争不断,故荀子又专门论及军事,以为“仁人之兵”

无敌,以为“好士者强,不好士者弱;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政令信者强,

政令不信者弱;民齐者强,民不齐者弱;赏重者强,赏轻者弱;刑威者强,

刑侮者弱;械用兵革攻完便利者强,械用兵革窳楛不便利者弱:是强弱之常

也”(14)。此皆不刊之论。至于其论“六术”、“五权”、“三至”等等,

亦多可采,实为将兵者所当详察。

   荀子倡性恶论,故特别强调后天之学习,所谓“枸木必将待檃栝烝矫然

后直,钝金必将待砻厉然后利”⑧,故其论学甚详,《劝学》、《修身》、

《不苟》等篇,每多修身进学之警策。

   其他如《非十二子》篇评论各家思想,《正名》篇阐述其正名学说与语

言理论,亦发前人之所未发。而以民歌形式所写之韵文《成相》篇,乃后世

弹词之祖;至于《赋》篇,又开汉代辞赋之先河。此皆为研究先秦学术思想、

语言文学者所当深究。

   以上所述,乃其荦荦大者。要而言之,荀子之学,出于孔氏而深广于孔,

其中心虽以礼义为治,然其思想之博大,乃集各家思想之大成,决非“儒家”

所可包容;其足以取资者,亦非上述所可详尽,读者自可得之。

                                  张觉

                   1989 年 3 月 26 日初稿于上海流水斋

                   1993 年 1 月 13 日修改于五角场铁屋

   [注释]

   (1)见《大戴礼记》、《小戴礼记》、《韩诗外传》。 (2)见郭沫若《十

批判书·荀子的批判》。(3)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4)见本书《尧问》

篇。(5)考证见张觉《韩非子全译》之《难三》题解。(6)“荀”、“孙”音

近而讹。或以为汉人避宣帝刘询讳而改曰孙卿子,非。(7)见本书《天论》篇。

(8)见本书《性恶》篇。(9)见本书《礼论》篇。(10)见本书《君道》篇。(11)

见本书《王制》篇。(12)见本书《不苟》、《非相》、《儒效》、《王制》

等篇。(13)见本书《富国》篇。(14)见本书《议兵》篇。

创建时间:2006-2-27 上一页 目录页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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