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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超额剩余价值"不是来自对工人劳动价值的剥削

  马克思认为,如果某个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于生产同种商品的企业,它就能够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他认为超额剩余价值也是工人创造的,因此资本家获得超额剩余价值是一种对工人的剥削。马克思的论证非常复杂,混合了先令和便士1:12的换算、十四又五分之二等很不规则的分数,为便于读者理解,笔者作了以下概括。马克思的原文及笔者的归纳见注10-1。

  假设某工厂每个工人劳动一小时创造的价值(v+m)是6便士,他每小时可以生产一件产品,因此每件产品中凝聚的活劳动的价值是6便士。

  再假设每件商品消耗的物化劳动c也价值6便士。因此每件产品耗费的总价值(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之和)等于12便士,即:

  c+(v+m)=6+6=12(便士)  …………(式1)

  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每个工人在一个工作日生产的产品数量增加一倍,假设每件产品消耗的物化劳动仍然是6便士。

至于每件产品消耗的活劳动,马克思特别强调:"生产力虽然提高一倍,一个工作日仍然同从前一样只创造6先令新价值,不过这6先令新价值现在被分散在增加了一倍的产品上。"(第352页)

  注:

  马克思所说的一个工作日有12个小时。因为1先令等于12便士,所以每个工作日创造6先令价值等于每小时创造6便士价值(6先令=72便士,72便士÷12小时=6便士)。

  也就是说:原来生产一件产品需要工人劳动一小时,消耗的活劳动价值6便士;现在产量提高一倍,生产一件产品只需要半个小时,消耗的活劳动价值由6便士减少一半,变为3便士,即:

  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前: v+m=6(便士)    …………(式2)

  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 v+m=3(便士)    …………(式2')

  因此现在每件产品消耗的总价值(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价值之和)是:

  c+(v+m)=6+3=9(便士)         …………(式3)

  

  马克思指出,虽然这家工厂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但其它工厂的劳动生产率没有变化,每件产品消耗的价值仍然是12便士,根据"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理论,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仍然是12便士。

  尽管这家工厂的资本家可以按照12便士的价格出售这些产品,但是他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按照10便士的价格出售。由于产品价格(10便士)高于产品中包含的劳动价值(9便士),所以该资本家除了原来的剩余价值m,还可以获得1便士超额剩余价值。

  然后,马克思根据"商品价值=c+v+m"这一公式,作了如下反向推理:

  因为产品售价等于10便士,所以:

  10=c+(v+m)             …………(式4)

  因为物化劳动的价值c=6(便士),所以

  10=6+(v+m),

  因此,每件产品中包含的活劳动价值是:

  (v+m)=10-6=4(便士)       …………(式5)

  

  在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生产一件产品只需要半小时,式5表示每个工人每半个小时可以创造4便士的价值,即每小时可以创造8便士的价值。

  至此,马克思得出结论: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工人每小时创造的价值比以前(6便士)增加了2便士,恰好等于新增的"超额剩余价值",因此超额剩余价值也是工人的劳动创造的。资本家占有了超额剩余价值,就意味着资本家占有了工人在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多创造的劳动价值,说明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加剧了。

  但是,式5和式2'是矛盾的。在式2'中,马克思假设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后,工人每小时创造的劳动价值不变,一小时6便士,半小时3便士;而式5则说每半小时创造4便士价值。

  会不会是式2'的假设不对呢?如果把(v+m)=4代入式3,就得到:

  c+(v+m)=6+4=10(便士)         …………(式6)

  即每件产品的价值是10便士。这时仍然按照10便士的价格出售,就没有超额剩余价值;如果按照11便士的价格出售,那么式4就必须改变为:

  11=c+(v+m)             …………(式7)

  因为c等于6,所以:

  (v+m)=5(便士)          …………(式8)

  但是这一结果和式5又是矛盾的。如果用5便士代入,就会得到6便士,结果产品价值和劳动生产率提高以前一样,再也不可能得到超额剩余价值。总之,上述论证方法不能首尾自恰。

  那么问题出在哪里呢?出在式4:

  10=c+(v+m)

  价值为9便士的产品售价为10便士,是一次"不等价交换"。产品的价格是10便士,并不意味着它包含的劳动价值也是10便士。而c+v+m这一公式计算出来的应该是商品的价值,所以不能用这一公式根据商品售价反过来计算商品中包含的活劳动价值。

  因此,式4的等号两边并不相等,由式4得出的式5是错误的,也就是说,不能用"剥削程度提高"来解释超额剩余价值的来源。

  产品价格(10便士)高于其价值(9便士),但是仍然低于该种商品的社会价值(12便士),因此可以获得1便士超额剩余价值,其原因只有一个:劳动生产率提高了。而这正是资本的贡献,所以,超额剩余价值不是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而是资本的生产力创造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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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黄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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