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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廿二史劄記,清趙翼撰。

趙翼二十二史劄記為清代史學考據重要著作(與錢大昕二十二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並稱清代歷史考據三大名著)。其以筆記條列方式,考據包括史記至明史等二十四史,(其時舊唐書及舊五代史尚未列入正史,故稱二十二史)計三十六卷,補遺一卷。內容主要就史書的編撰(編撰過程、時間,史料來源、真偽)、體例(異同優劣)加以考據,兼論政事、制度、人物之優劣臧否。

趙翼(雍正五年~嘉慶十九年,西元1727~1814)字耘松,號甌北,江蘇陽湖人。精於史學考據,著有二十二史劄記(三十六卷,補遺一卷)、陔餘叢考(四十三卷)、簷曝雜記(六卷,續一卷)。記事有皇朝武功紀盛(四卷)。史學之外,兼擅詩名,有甌北集(五十卷,續三卷)、甌北詩鈔(二十卷)。詩文評論有甌北詩話(二卷)。

清史趙翼傳謂翼有經世之略,未盡其用。

翼先由舉人中明通榜,授內閣中書,入直軍機。後舉進士,授編修。(翼殿試擬一甲第一,王杰第三,高宗謂陝西自國朝以來未有以一甲一名及第者,遂拔杰而移翼第三)後出知鎮安府。傅恆至滇經略緬甸兵事,翼受命赴軍贊畫。尋調守廣州,擢貴西兵備道,以廣州讞獄舊案降級,遂乞歸,不復出。

臺灣林爽文之反,閩浙總督李侍堯赴閩治軍,邀翼與俱。時臺灣總兵柴大紀守諸羅被圍半載,以易子析骸上告,高宗諭以兵護民內渡。(大紀傳:上以諸羅被圍久,縣民困守,奮力向義,更縣名為嘉義)侍堯以詢翼,翼曰:「總兵欲內渡久矣,憚國法故不敢,今一棄城,則鹿耳門為賊有,全臺休矣!即大兵至,無路可入,宜封還此旨。」從之,追還前旨。後大將軍福康安續至,遂得由鹿耳門進兵破賊,皆翼計也。

案臺灣通志(疆域形勢)謂「彰化縣城,築於平陸,無險足據;又有八卦山,在城外東北隅,俯瞰全城,不得地利。陽湖趙翼嘗議改築於鹿港而未能也。」又彰化志載趙翼謂「彰化之鹿港,既通往來,其地居南北之中,為臺地最要門戶,鹿耳門更緩急可恃也,然海舟不能附岸,須鹿港出小船二十里渡兵。幸林爽文等皆山賊,但知攻城,不知扼海口,倘賊稍有智計,先攻鹿港,鹿港無城可守,其勢必拔,拔則據海口,禁小船,我師海舟雖至,亦不得薄而登。所恃以入臺者,祗鹿耳門一門耳!兵既由鹿耳入府城,又須自南而北轉多紆折,必不能如彼處之路捷而功速也。彰化城距鹿港二十里,不傍山、不通水,本非設縣之地,若移於鹿港,鎮以文武大員,無事則指揮南北,聲息皆便;有事則守海口,以通內地應援,與鹿耳門為關鍵,使臺地常有兩路可入,則永無阻遏之患。』然則趙翼可謂知臺灣地理形勢也。

二十二史劄记

赵翼

小引

閒居無事,翻書度日,而資性粗鈍,不能研究經學。惟歷代史書,事顯而義淺,便於流覽,爰取為日課。有所得,輒劄記別紙,積久遂多。

惟是家少藏書,不能繁徵博採,以資參訂。閒有稗乘脞說,與正史岐互者,又不敢遽詫為得閒之奇。蓋一代修史時,此等記載,無不蒐入史局,其所棄而不取者,必有難以徵信之處。今或反據以駁正史之訛,不免貽譏有識。

是以此編多就正史紀傳表志中,參互勘校,其有牴牾處,自見輒摘出以俟博雅居子訂正焉。至古今風會之遞變,政事之屢更,有關於治亂興衰之故者,亦隨所見附著之。

自惟中歲歸田,遭時承平,得優游林下,寢饋於文史以送老,書生之幸多矣,或以比顧亭林日知錄,謂身雖不仕,而其言有可用者,則吾豈敢。

陽湖趙翼謹識

乾隆六十年三月

卷一 史记 汉书

司馬遷作史年歲

司馬遷報任安書,謂:「身遭腐刑而隱忍苟活者,恐沒世而文采不表於後世也。」論者遂謂:「遷遭李陵之禍,始發憤作史記。」而不知非也。

其自序謂父談臨卒,屬遷論著列代之史。父卒三歲,遷為太史令,即紬石室金匱之書。為太史令五年,當太初元年,改正朔,正值孔子春秋後五百年之期,於是論次其文。會草創未就而遭李陵之禍,惜其不成,是以就刑而無怨。

是遷為太史令,即編纂史事,五年為太初元年,則初為太史令時,乃元封二年也。元封二年至天漢二年遭李陵之禍已十年。

又報任安書內謂:「安抱不測之罪,將迫季冬,恐卒然不諱,則僕之意終不得達,故略陳之。」安所抱不測之罪,緣戾太子以巫蠱事斬江充,使安發兵助戰,安受其節而不發兵。武帝聞之,以為懷二心,故詔棄市。此書正安坐罪將死之時,則征和二年間事也。

自天漢二年至征和二年,又閱八年。

統計遷作史記,前後共十八年。況安死後,遷尚未亡,必更有刪訂改削之功。

蓋書之成,凡二十餘年也。其自序末謂「自黃帝以來至太初而訖」,乃指所述歷代之事止於太初,非謂作史歲月至太初而訖也。

李延壽作南北史凡十七年。歐陽修、宋子京修新唐書,亦十七年。司馬溫公作資治通鑑凡十九年。遷作史之歲月,更有過之。合班固作史之歲月並觀之,可知編訂史事,未可聊爾命筆矣。元末修宋、遼、金三史,不過三年。明初修元史,兩次設局,不過一年。毋怪乎草率荒謬,為史家最劣也。

班固作史年歲

漢書武帝以前,紀、傳、表多用史記文,其所撰述,不過昭、宣、元、成、哀、平、王莽七朝君臣事蹟。且有史遷創例於前,其成之易易。乃考其始末,凡經四人手,閱三四十年,始成完書,然後知其審訂之密也。

據後漢書班固傳:「固父彪接遷書太初以後,繼採遺事,傍貫異聞,作後傳數十篇。」

是彪已有撰述也。

固以父書未詳,欲就其業,會有人告其私改國史。明帝閱其書而善之,使固終成之。固乃起高祖,終於孝平、王莽之誅,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為紀、表、志、傳,凡百篇。自永平始受詔,積二十餘年,至建初中乃成。

是固成此書已二十餘年。

其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就而固已卒。和帝又詔其妹昭,就東觀藏書閣踵成之。

是固所未成,又有妹為之卒業也。

漢書始出,多未能通。馬融伏於閣下,從昭受讀。後又詔融兄續繼昭成之。

是昭之外,又有馬續也。

百篇之書,得之於史遷者,已居其半,其半又經四人之手而成。

其後張衡又條上漢書與典籍不合者十餘事。盧植、馬日磾、楊彪、蔡邕、韓說等校書東觀,又補續漢記,則是書亦尚有未盡善者。益信著書之難也。

各史例目異同

古者,左史記言,右史記事。言為尚書,事為春秋。其後沿為編年、記事二種。

記事者,以一篇記一事,而不能統貫一代之全;編年者,又不能即一人而各見其本末。司馬遷參酌古今,發凡起例,創為全史。本紀以序帝王,世家以記侯國,十表以繫時事,八書以詳制度,列傳以誌人物。然後一代君臣政事,賢否得失,總彙於一編之中。自此例一定,歷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範圍,信史家之極則也。

魏禧序十國春秋,謂「遷僅工於文,班固則密於體。」以是為史漢優劣。不知無所因而特創者難為功,有所本而求精者易為力。此固未可同日語耳。

至於篇目之類,固不必泥於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後代所無;或前代所無而後代所有,自不妨隨時增損改換。今列二十二史篇目異同於左:

本紀

古有禹本紀、尚書世紀等書。遷用其體,以敘述帝王。惟項羽作紀頗失當。故漢書改為列傳。

後漢書又立皇后紀。蓋仿史漢呂后紀之例。不知史遷以政由后出,故高紀後,即立后紀。至班固則先立孝惠紀,孝惠崩,始立后紀。其體例已截然。以少帝既廢,所立者非劉氏子,故不得以偽主紀年,而歸之於后也。若東漢則各有帝紀,即女后臨朝,而用人行政已皆編在帝紀內,何必又立后紀?

新唐書武后已改唐為周,故朝政則編入后紀。宮闈瑣屑事,仍立后傳,較有斟酌。

宋史度宗本紀後,附瀛國公及二王,不曰帝而曰瀛國公、曰二王,固以著其不成為君,而猶附於紀後,則以其正統緒餘,已登極建號,不得而沒其實也。

至馬令、陸游南唐書作李氏本紀、吳任臣十國春秋,為僭大號者皆作紀,殊太濫矣。其時已有梁、唐、晉、漢、周稱紀,諸國皆偏隅,何得亦稱紀耶?

金史於太祖本紀之前,先立世紀以敘其先世。此又仿尚書世紀之名,最為典切。

世家

史記衛世家贊:「余讀世家言」云云,是古來本有世家一體,遷用之以記王侯諸國。

漢書乃盡改為列傳(按班固傳:改世家為列傳,係其父彪變例)。傳者,傳一人之生平也。王侯開國,子孫世襲,故稱世家。今改作傳,而其子孫嗣爵者,又不能不附其後,究非體矣。然自漢書定例後,歷代因之。

晉書於僭偽諸國數代相傳者,不曰世家而曰載記。蓋以劉、石、符、姚諸君,有稱大號者,不得以侯國例之也。

歐陽修五代史,則於吳、南唐、前蜀、後蜀、南漢、北漢、楚、吳、越、閩、南平皆稱世家。

宋史因之,亦作十國世家。

遼史於高麗、西夏,則又變其名曰外記。

史記作十表,仿於周之譜牒,與紀傳相為出入。凡列侯將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為立傳,此外大臣無功無過者,傳之不勝傳,而又不容盡沒,則於表載之。作史體裁,莫大於是。

故漢書因之,亦作七表。以史記中三代世表、十二諸侯年表、六國表皆無與於漢也。其餘諸侯,皆本史記舊表,而增武帝以後沿革以續之。惟外戚恩澤侯表,史記所無。又增百官公卿表,最為明析。另有古今人表,既非漢人,何煩臚列。且所分高下,亦非定評,殊屬贅設也。

後漢、三國、宋、齊、梁、陳、魏、齊、周、隋及南北史皆無表。

新唐書宰相、方鎮、宗室世系三表。

薛五代史無表。歐五代史亦無表。但有十國世家年譜。

宋史有宰相、宗室二表。

遼史立表最多。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遊幸表、部屬表、屬國表。表多則傳可省,此作史良法也。

金史宗室、交聘二表。

元史后妃、宗室世系、諸王、公主、三公、宰相六表。

明史諸王、功臣、外戚、宰輔、七卿,共五表。

後人有因各史無表而補之者:伏無忌、黃景作諸王、王子、功臣、恩澤侯表。邊韶、崔寔、延篤作百官表,皆不傳。袁希之又有漢表,熊方有後漢表,李燾作歷代宰相年表,皆所以補前人之缺。近時萬斯同又取歷代正史之未著表者一一補之,凡六十篇,益以明史表十三篇,最為詳贍。

書志

八書乃史遷所創,以紀朝章國典。

漢書因之,作十志。律曆志則本於律書、曆書也。禮樂志則本於禮書、樂書也。食貨志則本於平準書也。郊祀志則本於封禪書也。天文志則本於天官書也。溝洫志則本於河渠書也。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藝文四志。

其後律曆、禮樂、天文、地理、刑法,歷代史皆不能無。

後漢書改地理為郡國。又增禮儀、祭祀、百官、輿服四志。

三國無志。

晉、宋、齊書,大概與前書同。惟宋書增符瑞志。齊書亦有祥瑞志。

梁、陳書及南史無志。

魏書改天文為天象,地理為地形,祥瑞為靈徵,餘皆相同,而增官氏、釋老二志。

齊、周及北史皆無志。

隋書本亦無志,今志乃合梁、陳、齊、周、隋并撰者。其藝文則改為經籍。

新唐書增儀衛、選舉、兵制三志。

薛五代史志類有減無增。歐五代史另立司天、職方二考,亦即天文、地理而變其名也。

宋史諸志與前史名目多同。

惟遼史增營衛、捺砵、部族、兵衛諸志,其國俗然也。

金元二史志目與宋史同,惟少藝文耳。

明史志目與宋史同,其藝文志內,專載明人著述,而前代書流傳於世者不載。

列傳

古書凡記事、立論及解經者,皆謂之傳,非專記一人事蹟也。(說見陔餘叢考)其專記一人為一傳者,則自遷始。又於傳之中,分公卿將相為列傳,其儒林、循吏、酷吏、刺客、游俠、佞幸、滑稽、日者、龜策、貨殖等,又別立名目,以類相從。

自後作史者,各就一朝所有人物傳之,固不必盡拘遷史舊名也。如漢書少刺客、滑稽、日者、龜策四傳,而增西域傳。蓋無其人不妨缺,有其事不妨增。至外夷傳則又隨各朝之交兵通貢者而載之,更不能盡同也。

惟貨殖一款,本可不立傳,而漢書所載貨殖,又多周秦時人,與漢無涉,殊亦贅設。

後漢書於列傳,儒林、循吏、酷吏外,又增宦者、文苑、獨行、方術、逸民、列女等傳。

三國志名目有減無增。

晉書改循吏為良吏,方術為藝術,不過稍易其名。又增孝友、忠義二傳。其逆臣則附於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宋書但改佞幸為恩倖。其二凶亦附卷末。(二凶:劉劭、劉濬)

齊書改文苑為文學,良吏為良政,隱逸為高逸,孝友、忠義為孝義,恩倖為倖臣,亦稍變其名。其降敵國者,亦附卷末。

梁書改孝義為孝行,又增止足一款。其逆臣亦附卷末。

陳書及南史亦同。惟侯景等另立賊臣名目。

後魏書改孝行為孝感,忠義為節義,隱逸為逸士,宦者為閹宦,亦稍變其名。其劉聰、石勒、晉、宋、齊、梁俱入外國傳。

北齊各傳名目,無所增改。

周書增附庸一款。

隋書改忠義為誠節,孝行又為孝義,餘與前史同。而以李密、楊玄感次列傳後。宇文化及、王世充附於卷末。

北史各傳名目,大概與前史同,增僭偽一款。

舊唐書諸傳名目,亦與前史同。其安祿山等,亦附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新唐書增公主、藩鎮、姦臣三款。逆臣中又分叛臣、逆臣為二,亦附卷末。

薛五代史增世襲一款。

歐五代史另立家人、義兒、伶官等傳。其歷仕各朝者,謂之雜傳。又分忠義為死節、死事二款。又立唐六臣傳。蓋五代時事多變局,故傳名亦另刱(創)也。

宋史增道學一款及周三臣傳,餘與前史同。

遼史改良吏為能吏,餘與前史同。另有國語解。

金史無儒學,但改外戚為世戚,文苑為文藝,餘與前史同。亦另有國語解。

元史增釋老,餘亦與前史同。

明史各傳名目,亦多與前史同,增閹黨、流賊及土司傳。

史記編次

史記列傳次序,蓋成一篇,即編入一篇,不待撰成全書後,重為排比。

故李廣傳後,忽列匈奴傳,下又列衛青、霍去病傳。朝臣與外夷相次,已屬不倫。然此猶曰:諸臣事皆與匈奴相涉也。

公孫弘傳後,忽列南越、東越、朝鮮、西南夷等傳,下又列司馬相如傳。相如之下,又列淮南、衡山王傳。循吏後,忽列汲黯、鄭當時傳。儒林酷吏後,又忽入大宛傳。

其次第皆無意義,可知其隨得隨編也。

褚少孫補史記不止十篇

漢書司馬遷傳謂:「史記內十篇,有錄無書。」顏師古注引張晏曰:「遷沒後,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兵書、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蒯成列傳,凡十篇。元、成間,褚少孫補之,文詞鄙陋,非遷原本也。」是少孫所補,衹此十篇。

然細按之,十篇之外尚有少孫增入者。

如外戚世家:增尹、邢二夫人相避不相見。及鉤弋夫人生子,武帝將立為太子,而先賜鉤弋死。又衛青本平陽公主騎奴,後貴為大將軍,而平陽公主寡居,遂以青為夫等事。

田仁傳後增:仁與任安,皆由衛青舍人,選入見帝。二人互相舉薦,帝遂拔用之等事。

又張蒼、申屠嘉傳後增記征和以後為相者。車千秋之外,有韋賢、魏相、丙吉、黃霸,皆宣帝時也。韋元成、匡衡,則元帝時也。

此皆少孫別有傳聞,綴於各傳之後。今史記內,各有「褚先生曰」以別之,其無「褚先生曰」者,則於正文之下,另空一字以為識別。此少孫所補,顯然可見者也。

又有就史遷原文而增改者。

楚元王世家後,敘其子孫有至地節二年者,則宣帝年號也。

齊悼惠王世家後,敘朱虛侯子孫,有至建始三年者,則成帝年號也。

此皆在遷後,而遷書內見之,則亦少孫所增入也。

李廣利之降年考

又史記匈奴傳:「太初四年,且鞮侯單于立。其明年,浞野侯亡歸。又明年,漢使李廣利擊右賢王於天山。又使李陵出居延陵,敗降匈奴。」則天漢二年也。「又二年,漢使廣利出朔方,與匈奴連戰十餘日。廣利聞家已族滅,遂降匈奴。」則應是天漢四年事。

然漢書武帝紀:「天漢二年,李陵降匈奴。」此與傳同。而「廣利之降,則在征和三年」。距「天漢四年」,尚隔七年,殊屬歧互。不知者,必以史遷為及身親見,與班固事後追書者不同,自應以史記為準。然征和元年,巫蠱事起。三年,太子斬江充,戰敗自殺。而廣利之降,則以太子既死之明年。廣利出擊匈奴,丞相劉屈氂餞於郊外。廣利以太子既死,屬屈氂勸上立昌邑王為太子。昌邑王者,廣利妹李夫人所生子,廣利甥也。此語為人所告發,帝遂誅其家。廣利聞之,乃降匈奴。是廣利之降,在衛太子死後。而太子之死,實在征和二年。此等大事,漢書本紀,編年紀載,斷無差誤。則廣利之降,必不在天漢四年明矣。

再以漢書匈奴傳核對。則李陵降匈奴以前,皆與史記匈奴傳同。「陵降後二年,廣利出兵,與單于連戰十餘日,無所得,乃引還。」並未降匈奴也。「又明年,匈奴且鞮侯單于死,狐鹿姑單于立,是為漢太始元年。狐鹿姑立六年,遣兵入寇上谷、五原、酒泉,漢乃又遣廣利出塞,戰勝追北,至范夫人城。聞妻子坐巫蠱事被收,乃降匈奴。」計其歲年,正是征和三年之事。與武帝紀相合。

則知史記匈奴傳末所云「天漢四年,廣利降匈奴者」,非遷原本也。遷是時目擊其事,豈有錯誤年歲至此。蓋遷所作傳,僅至李陵降後二年,廣利出塞不利引還便止。(遷自敘謂訖於太初,則並在陵降匈奴之前)而褚少孫於數十年後,但知廣利降匈奴之事,不復細考年代,即以係於天漢四年出兵之下,故年代錯誤也。

可知史記十篇之外,多有少孫所竄入者。

按史公自敘:「十二本紀、八書、三十世家、七十列傳,共百三十篇,五十二萬六千五百字。」是史公已訂成全書。其十篇之缺,乃後人所遺失,非史公未及成而有待於後人補之也。班固作遷傳,但云:「十篇有錄無書」,而不言少孫所補。然班書內燕王旦等封策,及平陽公主以衛青為夫等事,皆採少孫語入列傳。則知少孫所補,久附史記並傳矣。

又案史公自序,作武帝紀,謂:「漢興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內修法度,與封禪,改正朔,易服色,故作今上本紀。」是遷所作武紀,凡征匈奴、平兩越、收朝鮮、開西南夷,以及修儒術、改夏正等事,必按年編入,非僅侈陳封禪一事也。今少孫所補,則係全取封禪書下半篇所敘武帝事,遂以作武帝本紀。凡封禪書中所云「今上」,皆改曰「武帝」(中尚有一「今上」字未改),其文字稍異者,惟「亳人謬忌」,武紀改云「薄誘忌」。「少翁以書置牛腹中,天子識其手書。」武紀改云「天子疑之,有識其手書者」而已。武紀贊亦全用史公封禪書後文,無一字改易。

因思少孫所補,大概多鈔錄舊文,不必自作。

如龜策傳內「宋元王與衛平論龜之文」,皆是韻語,此必掌故中本有此文字。其後所云:「首仰首俛,足開肣開」之類,亦是當時龜卜成法,特少孫鈔入以補缺耳。

至扁鵲、倉公傳,雖非少孫所補,然淳于意答文帝詔問之語,所治何人,所療何症,自成一篇。亦必當時有此現成文字而鈔入者。使史遷為之,必不如此瑣屑。竊意扁鵲傳,史遷原文也;倉公傳,亦少孫鈔入者也。

褚少孫,沛人。嘗受詩於王式。後應博士弟子選。由是魯詩有張、唐、褚氏之學。(張長安、唐長賓與少孫同受業王式。漢書儒林傳)

史記有後人竄入處

史記田儋傳贊,忽言「蒯通辯士,著書八十一篇。項羽欲封之而不受。」

此事與儋何涉而贊及之。

司馬相如傳贊,謂「相如雖多虛詞濫說,然其要歸,引之節儉。揚雄以為靡麗之賦,勸百諷一,猶馳騁鄭衛之音,曲終而奏雅,不已虧乎!余采其語可論者,著於篇」云云。

按雄乃哀、平、王莽時人,史遷何由預引其語?此並非少孫所補,而後人竄入者也。漢書相如傳贊正同,豈本是班固引雄言作贊,而後人反移作史記傳贊耶?

外戚世家敘衛子夫得幸之處,不曰「今上」而曰「武帝」,此或是少孫所改耳。

史記律書即兵書

史記所缺十篇,張晏謂「禮書、樂書、兵書」。顏師古據史記目錄「但有律書而無兵書」以駁張晏之誤。不知律書即兵書也。遷自序云:「非兵不強,非德不昌。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王子(徐廣曰王子成甫)能紹而明之,故作律書」云云。是遷所作律書即兵書也。

今褚少孫所補序亦云:「六律為萬事根本,其於兵械尤重,遂極論秦時黷武,漢定天下,偃兵息戰等事。」是亦尚見兵律相關之意。而其傳則又專序律呂上生下生之法,與兵事毫不相涉,此篇最無頭緒。蓋少孫補作時,見遷序目有司馬法、太公、孫、吳字樣,故其序以兵律相關為言。至其正文,則以律書為名,遂專取律呂以實之,而與兵事不相涉也。

張晏謂兵書者,專指史遷序目而言。顏師古駁之者,專據少孫所補律呂而言。度史遷原文,必有兵與律相應之故,惜不可考矣。

史記變體

史記曹參世家敘功處,絕似有司所造冊籍。自後樊噲、酈商、夏侯嬰、灌嬰、傅寬、靳歙、周鰈等傳記功,俱用此法,並細敘斬級若干、生擒若干、降若干人,又分書身自擒斬若干、所將卒擒斬若干,又總敘攻得郡若干、縣若干,擒斬大將若干、裨將若干、二千石以下若干,纖悉不遺,另成一格。

蓋分封時所據功冊,而遷料簡存之者也(張良傳:以諸將未定封,上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是必先有功冊)。然亦可見漢初起兵,即令諸將各立簡牘以紀勞績,無枉無濫,所以能得人死力以定大業也。

又張蒼、任敖、周昌合為一傳。竇嬰、灌夫、田蚡亦合為一傳,似斷不斷,似連不連,此又是一體。漢書皆全用之。

漢書韓安國傳下半篇,全載王恢與安國辯論擊匈奴事,一難一答,至十餘番,不下斷語,亦一奇格。

漢王父母妻子

高祖紀稱:「漢王之二年,定三秦,將五諸侯兵,破彭城。尋為項羽所敗,西奔過沛,使人求家室,家室已亡去。道遇孝惠、魯元公主,載以行。而家屬反遇楚軍,為羽所得,常置軍中為質。」

據史記謂是時羽取漢王「父母妻子」置軍中。

漢書則但謂取「太公、呂后」而不言父母妻子。

其後羽與漢王約,中分天下,以鴻溝為界,遂歸漢王家屬。

據史記謂歸漢王「父母妻子」。

而班書亦但言歸「太公、呂后」,而不言父母妻子。蓋(班)以高祖之母,久已前死(高祖起兵時,母死於小黃),羽所得者,但有太公、呂后。而以史記所云「父母妻子」者,不過家屬之通稱,非真有母與子在項羽軍中,故改言太公、呂后也。

不知高祖母雖已前死,而楚元王為高祖異母弟,則高祖尚有庶母也。

史記謂同母少弟,漢書則謂同父少弟。顏師古註言「同父,則知其異母也。」按吳王濞傳:「晁錯曰:『高帝大封同姓庶弟元王王楚四十餘城。』」則元王乃異母弟無疑。陸機漢高功臣頌:「侯公伏軾,皇媼來歸。」正指侯公說項羽,羽歸漢王家屬之事。曰「皇媼來歸」,明言漢高之母也。

孝惠帝尚有庶兄肥,後封魯為悼惠王。當高祖道遇孝惠時,與孝惠偕行者,但有魯元公主,則悼惠未偕行可知也。悼惠既未偕行,又別無投歸高祖之事,則必與太公、呂后同為羽所得。故高祖有子在項軍也。

然則史記所謂「父母妻子」,乃無一字虛設,而漢書改云「太公、呂后」,轉疏漏矣。

五世相韓

史記稱「張良以五世相韓,故為韓報仇」。

然五世指韓王而言。謂「韓王五世皆張氏為相」,非「張氏五世皆相韓」也。

良大父開地相韓昭侯及宣惠王、襄哀王,良父相釐王及悼惠王,是為五世。顏師古註:「從昭侯至悼惠王,凡五君也。」

過秦論三處引用

賈誼過秦論,大指謂「秦尚法律,不施仁義,以至一夫作難,天下土崩。」

史遷用之秦本紀後,最為切當。

乃褚少孫又引之於陳涉世家後,則以其中有「陳涉甕牖繩樞之子」數語,故牽用之。然已非正旨矣。

班固又於陳涉、項羽傳後引此及史遷所論項羽者,以作二人傳贊。未免數典而忘其祖也。

再漢書武帝以前,紀傳多用史記文,而即以為己作,未嘗自言引用史遷云云。所引過秦論及戰國策、陸賈新語之文,亦即以為己作,未嘗自言引用某人。蓋古人著述,往往如此,不以鈔竊為嫌也。(漢書五行志記秦始皇滈池君遺璧之事,卻書明引用史記之文)

史記自相岐互處

史記田儋傳:項梁趣齊進兵,共擊章邯。儋欲楚殺田假,然後出兵。

據項羽紀:項梁曰「假與國之王,窮來歸我,殺之不義。」

而田榮傳則以此語為楚懷王之言。

齊悼惠王傳:悼惠子哀王將發兵誅諸呂,乃先誘燕王劉澤入齊。使祝午至燕,發其國兵並將之。澤不得歸,乃願往長安,議立哀王為帝。哀王遂資其行。

而澤傳不言被誘入齊事,但云:太后崩,澤即曰:「帝少,諸呂用事,劉氏孤弱。」遂與齊合兵,而澤先至長安。(漢書亦同) 

朱建傳謂:「黥布欲反,建諫之不聽,布誅,建得不誅。事在黥布傳中。」云云。

今布傳無此語。

佞幸傳序:「高祖有籍孺,孝惠有閎孺。」

而朱建傳又云:「孝惠有閎籍孺。」是并二人為一人。

漢書亦云閎籍孺。

酈食其傳既敘「食其見高祖之事」,

而朱建傳又重敘「酈生見高祖之事」,與彼傳小異。

周仁傳:「仁以不潔清得幸。景帝崩,仁尚為郎中令,終無所言,景帝以此再自幸其家。」

案既云「景帝崩」,乃又云「景帝再幸其家」,文義不順。

漢書刪「景帝崩」三字便明。

田仁傳:「戾太子斬江充,發兵與丞相劉屈氂戰」之事,

既云「丞相令司直田仁閉守城門,因縱太子,下吏誅死。」下又云:「仁發兵,長陵令車千秋上變,仁族死陘城。」文既繁複,且不可解。

史漢不同處

一代修史,必備眾家記載,兼考互訂,而後筆之於書。

觀各史藝文志,所載各朝文士著述,有關史事者,何啻數十百種。當修史時,自必盡取之。彼此校核,然後審定去取。其所不取者,必其記事本不確實,故棄之。

而其書或間有流傳,好奇之士往往轉據以駁正史,此妄人之見也。

即如班固作漢書,距司馬遷不過百餘年,其時著述家豈無別有記載?倘遷有錯誤,固自當據以改正。乃今以漢書比對,武帝以前,如高祖紀及諸王侯年表、諸臣列傳,多與史記同。並有全用史記文,一字不改者。然後知正史之未可輕議也。

其間有不同者,張泌有漢書刊誤、朱子文有漢書辨正、劉巨容有漢書纂誤,今皆不傳。

現存者惟劉攽漢書刊誤、吳仁傑兩漢刊誤補遺,皆不過就本書中穿穴訂正,非於此二書外,別有援據以資辨駁也。

劉仁翁有班馬異同,蓋亦就史記、漢書岐互處分別指出,今少有其本。

姑以此二書比對,摘其不同者列於後:

韓信擊魏豹。史記在「漢三年」,漢書在「二年」。

韓信襲殺龍且。史記在「三年」,漢書在「四年」。

諸侯會垓下。史記在「四年」,漢書在「五年」。

項羽使海春侯曹咎守成皋,為漢王所虜。史記在「劉項同軍廣武之後」,漢書在「同軍廣武之前」。

徙王韓信於楚。史記在「漢王即帝位後」,漢書在「殺羽未即位前。」

蕭何造未央宮。史記在「八年」,漢書在「七年」。

黥布封九江王後。史記謂「七年朝陳,八年朝洛陽。」漢書謂「六年朝陳,七年朝洛陽。」

二書紀事,每差一年。

項羽、陳涉二人。史記稱「項王、陳王」,漢書改為列傳,故皆稱名。

史記「項羽立田都為齊王,田榮怒,乃殺都自立為齊王。」漢書謂「榮攻都,都走降楚。」

史記項紀、高紀皆言「項羽徙義帝長沙都郴。使衡山王、臨江王擊殺義帝。」漢書高紀則云「羽使九江王布擊殺義帝于郴。」(顏師古註謂:「衡山、臨江、九江三王,羽皆使殺義帝,而擊殺者乃九江王也。)

史記項紀:「楚軍敗於定陶,項梁死,楚懷王恐,乃從盱眙徙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將之。」漢書謂「羽與沛公等,聞項梁死,乃徙懷王,都於彭城。」

項羽分王諸將。史記「先敘諸將分王畢,方敘徙楚懷王於長沙。」漢書則「先敘徙懷王,然後分王諸將。」

史記分王諸將「韓王成都陽翟。」漢書無「都陽翟」三字。以成雖有此封,實未至國也。(案史記成無軍功,羽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殺之。)

史記「田榮擊殺濟北王田安,并王三齊。」漢書「彭越擊殺田安,榮遂王三齊。」

史記「項羽美人名虞。」漢書謂「姓虞氏。」

史記「漢騎將追項羽,為羽所叱,人馬俱驚者為赤泉侯,而不著姓名。」漢書則曰「楊喜」。然史記「羽死後,分其四體者」有楊喜,又不言即赤泉侯。

史記「張耳傳:外黃富人女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謂所嫁者乃庸奴,故逃之,至父客處也。漢書謂「庸奴其夫,亡抵父客。」則富人女以夫為庸奴,故去之也。

史記,盧綰、陳豨分兩傳。漢書兩人合為一傳。以綰之反,因陳豨事見疑而起也。

荊王劉賈,史記謂「不知其何屬。」漢書謂「高祖從父兄。」

燕王劉澤,史記謂「諸劉遠屬。」漢書謂「高祖從祖兄弟。」

任敖傳,史記謂「高后崩,敖不與大臣共誅諸呂,故免官。」漢書「皆與大臣共誅諸呂,後坐事免官。」

史記「倪寬在儒林尚書條內,董仲舒在儒林春秋條內。」漢書皆改入列傳。

史記「循吏傳載周秦間人:孫叔敖、子產、公儀休、石奢、李離。」漢書所載則「文翁、王成、王霸、朱邑、龔遂、召信臣」,皆漢人也。

史記「張湯在酷吏傳。」漢書以其子孫多為名公卿,乃以湯另入列傳。」其他酷吏、游俠、佞幸,內較史記,各有所增,則皆遷以後人也。惟貨殖傳多仍史記之舊。列入白圭、猗頓、烏氏、巴寡婦清等,但去子貢耳。誠思漢書也,而敘周秦間人耶?

史記儒林傳「以詩為首,次尚書,次禮,次易,次春秋。」漢書儒林傳「以易為首,次尚書,次詩,次禮,次春秋。」

史記「高祖為亭長,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求盜者,亭長之副也。薛有作冠師,故令其副至薛,使冠師治之。)漢書但云「令求盜之薛治。」(刪一「之」字便不明)

史記「秦始皇以東南有天子氣,乃東游以厭之。高祖即自疑,隱於芒碭山澤之間。呂后以其所居處,常有雲氣,求輒得之。」漢書刪卻「即自疑」三字。高祖以匹夫而以天子自疑,正見其志氣不凡也。漢書刪此三字,便覺無意。

史記「沛公破豐,命雍齒守之。齒以豐降魏,沛公攻之,不能下。項梁益沛公五千兵攻豐。」而不言攻之勝負。漢書則云「攻豐拔之,雍齒奔魏。」

史記「漢王敗入關,又東出。袁生說漢王出武關,令滎陽、成皋間且得休息。」漢書作「轅生」。

陳涉傳。漢書改「伍徐」曰「伍逢」,「朱房」曰「朱防」。

史記「項羽燒秦宮東歸,說者譏其沐猴而冠。」漢書「說者乃韓生也。」

吳王濞傳。史記「高祖封兄仲為郃陽侯」。漢書作「合陽侯」。

韓信傳。史記「漢王之敗彭城,信收兵,與漢王會滎陽。」漢書謂「信發兵,與漢王會滎陽。」案是時,信未有分地,從何發兵,蓋收集潰卒耳。「收」字得實。

張良傳。史記「載其所致四皓姓名:東園公、甪里先生(複姓,ㄌㄨˋ,通「角」)、綺里季、夏黃公。」漢書但云「四人」,不著氏名。

周勃傳。史記「沛公拜勃為虎賁令。」漢書作「襄賁令」。

史記「周文」,漢書作「周仁」,「張叔」,漢書作「張敺」。

史記梁平王傳「有告變者曰『類犴反』」漢書作「犴反」。又史記「告變後驗實,削梁八城,梁尚有十城。」漢書則云「削五縣,尚有十城。」

史記田蚡傳「景帝後三年,封蚡為武安侯。」漢書則云「武帝初即位,蚡以舅封武安侯。」案景帝後三年,正是武帝即位之歲。蚡乃武帝所封,特是時尚未改元故耳。

李廣傳。史記「廣為匈奴所得,絡而盛兩馬間,廣佯死,睨其旁一胡兒,騎善馬,乃騰而上,推墮兒,乘其馬歸。」漢書謂「抱胡兒,鞭馬南馳。」

李陵傳。史記「陵降匈奴,漢聞單于以女妻陵,遂族其母妻子。」漢書謂「漢聞李陵教匈奴為兵,遂族其母妻子。後乃知教兵者李緒,非李陵也。」

史漢互有得失

垓下之戰

史記高祖紀,敘韓信、孔將軍、費將軍等戰頗詳。

漢書高紀,但撮敘數語。然殺項羽是漢王一大事。漢書略之,殊失輕重。

高祖紀末

史記但記其諸子。漢書獨總敘高祖之明達好謀,雖日不暇給,而規模宏遠。史記少此議論。

又史記高紀,既敘高祖八男,而呂后紀內又敘之,殊複。漢書兩紀俱不敘,另立高五王傳。

孝文紀

史記於後六年,忽總敘帝之節儉寬厚,下方敘後七年六月帝崩,殊屬非法。總敘自應在帝崩後也。漢書取此語作贊。

吳王濞傳

史記「晁錯議削諸王地。楚王戊以在薄太后服中有姦,削東海郡。因削吳之豫章、會稽二郡。及前二年,削趙王河閒郡、膠西王六縣。漢廷臣方議削吳,吳王恐削地無已,因此發謀。」案是時廷臣所議削者,即豫章、會稽也。故下文云「及削豫章、會稽,書至,吳王遂反。」今先云「削吳之豫章、會稽」,下又云「方議削吳」,是又於二郡外,再議削矣。則下文所謂「及削豫章、會稽,書至」者,又何說耶?

漢書先刪去「削豫章、會稽」字,但云「削楚及趙膠西地,廷臣方議削吳,及削豫章、會稽,書至,吳王遂反。」較為明析。

七國反時

史記謂「膠西王聽吳王計,約同反。遂發使約齊。臨菑、膠東、濟南、濟北皆許諾。」漢書獨無「濟北」。

按齊孝王傳「是時孝王狐疑,不同反。尋被臨菑等三國圍急,陰與三國通謀,會路中大夫來,告漢兵且至,遂堅守。及漢將欒布等解三國圍後,聞齊亦通謀,將伐之,孝王懼自殺。而濟北王以城壞未完,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發兵,故亦不同反。後聞齊王自殺,濟北王亦欲自殺,梁孝王為之辨雪,乃得不坐。」(鄒陽傳)

據此,則齊與濟北二王,亦非必能堅守之人。史記謂「膠西來約同反時,齊、濟北皆許諾。」從其實也。漢書獨無「濟北」,則以其未成反也。然以其未成反而遂不列於約反之內,則齊王不惟不反,且有堅守之功,何以轉列於從反之內乎?豈以齊王自殺,遂坐以反謀,濟北免罪,則並其先欲從而不得反之處,概為隱諱耶?

四國攻臨菑時

史記謂「膠西為渠率,與膠東、菑川、濟南共攻臨菑。」漢書則云「膠西、膠東為渠率,與菑川、濟南共攻臨菑。」案膠西聽吳王之謀,使人約諸王反,則主兵者膠西也。漢書增膠東為主謀,亦非。

淮南厲王傳

史記「高帝過趙,趙王獻美人,帝幸之,有身。會貫高等謀反,帝令盡捕趙王家屬繫之。美人亦在繫中。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聞,上方怒,未理。及美人生厲王,即自殺。吏奉厲王詣上,上令呂后母之。」

漢書敘事亦同。而改美人告吏曰:「得幸上,有子。」案是時厲王尚未生也,何得先言有子。史記以為有身,較穩。

厲王以罪廢徙蜀

史記謂「一路傳送者,皆不聽發車封。王謂侍者曰:『吾以驕故,不聞過至此。人生一世間,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發封,以死聞。」案既不發封,則王在車中與誰語,若有人共語,則餓死後,豈不聲言,直待雍令發封始知耶?漢書「先敘王語,方敘傳送者不敢發封,以致餓死。」文義較明。

卷二 史记 汉书

漢書移置史記文

漢書武帝以前紀傳,多用史記原文,惟移換之法,別見翦裁。

如鴻門之會,沛公危急,賴項伯、張良、樊噲等得免。

彭城之敗,漢王道逢孝惠、魯元,載以俱行。

陳平間楚,使去范增。

鴻溝解兵,張良、陳平勸漢王追楚。

漢王至固陵,彭越、韓信兵不至,用張良策,分地王之,遂皆會兵等事。

史記皆詳於項羽本紀中。漢書則項羽傳略敘數語,而此等事皆詳於高祖紀內。蓋史記為羽立紀,在高紀前,故大事皆先載羽紀,使閱者得其大概,而其下諸紀傳,自可了然。漢書則項羽改作列傳,次於帝紀世家之後,而高紀則在首卷,故此等事,必先於高紀詳之,而羽傳不必再敘也。

呂后殺戚夫人及趙王如意。

史記載呂后紀內,而外戚傳敘呂后處不複載。漢書呂后紀,專載臨朝稱制之事,而殺戚姬等事,則入外戚傳中。蓋紀以記朝政,傳以詳細事,固各有所當也。

齊悼惠王來朝,惠帝庶兄也。帝以家人禮,使坐上坐。呂后怒,欲酖之。帝起取卮(ㄓ,酒杯)為壽。呂后恐,急自起泛卮。

此事史記在呂后紀內。漢書則入於齊悼惠傳,而呂紀不載。

韓信從至漢中,不見用亡走,蕭何自追之,薦於漢王,遂拜大將。

史記在信傳內。漢書己詳其事於高紀,故信傳不復敘。

蒯通說范陽令降武信君,又說武信君以侯印封范陽令。

史記在張耳、陳餘傳內。漢書另立通傳詳其事,故耳餘傳僅摘敘數語。

盧綰反,高祖親擊邯鄲,即用趙人為將。

史記詳於綰傳。漢書入高紀,故綰傳不載。

史記韓信傳贊,另提出信貧時葬母,度其旁可置萬家,以見其志度不凡。漢書則以此敘入信傳。

韓信將擊齊,聞酈食其已說下齊,欲止。蒯通曰:「將軍受詔擊齊,寧有詔止將軍乎?何得無行也?」

史記詳信傳內。漢書另入通傳。

蒯通說信三分鼎足之計至數千言。

史記在信傳內。漢書亦另入通傳。

吳、楚反,袁盎對景帝,以為不足憂。晁錯在旁善其語。上問盎計安出,盎請屏人語,惟錯尚在,盎又謂:「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乃並屏錯避入東廂。盎遂請斬錯以謝七國,上因斬錯。

史記以此事敘在吳王濞傳內。漢書敘入錯傳而濞傳刪之。

淮南王安與伍被謀反。被先諫之,繼又為畫策。其文甚麗。

史記載入淮南王世家內。漢書另立伍被傳,載此文而安傳刪之。

田叔傳。史記載高祖過趙,嫚罵趙王。王之臣趙午、貫高等不平,謀逆。後事發,收捕趙王等。

漢書以此事敘入趙王傳,故田叔傳不復詳敘。

漢書多載有用之文

晉‧張輔論史漢優劣,謂「司馬遷敘三千年事,惟五十餘萬言;班固敘二百年事,乃八十餘萬言。」以此分兩人之高下。然有不可以是為定評者。

蓋遷喜敘事,至於經術之文,幹濟之策,多不收入,故其文簡。固則於文字之有關於學問,有繫於政務者,必一一載之。此其所以卷帙多也。

今以漢書各傳,與史記比對,多有史記所無而漢書增載者,皆係經世有用之文,則不得以繁冗議之也。摘開於後:

賈誼傳。史記與屈原同傳。以其才高被謫,有似屈原,故列其弔屈賦、鵩鳥賦,而治安策竟不載。案此策皆有關治道,經事綜物,兼切於當日時勢。文帝亦多用其言,何得遺之?漢書全載。

晁錯傳。載其教太子一疏,言兵事一疏,募民徙塞下等疏,賢良策一道。皆有關世事國計。

路溫舒傳。載尚德緩刑疏。

賈山傳。載其至言。

鄒陽傳。載其諷諫吳王濞邪謀一書。

枚乘傳。載其諫吳王謀逆一書。

韓安國傳。載其與王恢論伐匈奴事。恢主用兵,安國主和親。反覆辯論,凡十餘番。皆邊疆大計。

公孫弘傳。載其賢良策,並待詔時上書一道,帝答詔一道。

以上皆史記無而漢書特載之者。其武帝以後諸傳,亦多載有用章疏。

韋元成傳。載其宗廟議禮之文。原本經義,可為後世法。而並及匡衡、王舜、劉歆等所論廟制。案匡衡等皆元成以後之人,與元成何涉?以其於禮制互相發明,故並載元成傳內。

匡衡傳。載其所上封事,元帝時論教化之原,成帝時論燕私之累,皆有關君德。

總計漢書所載文字,皆有用之文。至如司馬相如傳所載子虛賦、喻蜀文、諫獵疏、宜春宮賦、大人賦(史記亦載)揚雄傳載其反離騷、河東賦、校獵賦、長楊賦、解嘲、解難、法言序目,此雖無關於經術政治,而班固本以作賦見長,心之所好,愛不能捨,固文人習氣,而亦可為後世詞賦之祖也。

漢書增傳

漢書武帝以前王侯公卿,皆用史記舊文,間有史記無傳而增立者。今列於後:

史記無吳芮傳,蒯通則附韓信傳內,伍被則附淮南王傳內。漢書俱另立傳。

史記有齊悼惠王世家,而趙隱王如意、趙共王恢、燕靈王建,皆無傳。趙幽王友附於楚元王世家內。然皆高帝子也,何得闕之?漢書皆立傳。

景帝子為王者十三人。史記以同母者為一宗,作五宗世家。漢書則十三王各立傳,而河間獻王傳,詳敘其好古愛儒,所積書與漢朝等。魯共王傳敘其好治宮室,壞孔子宅,廣其宮。因得壁中古書。史記皆不載。

史記張騫附衛青傳後,寥寥數語,而詳其事於大宛傳。漢書另立騫傳。

史記李陵附李廣傳後,但云陵將步騎五千人,出居延,與單于戰,殺傷萬餘人,兵食盡,欲歸,匈奴圍陵,陵降匈奴,其兵遂沒。得還者,四百餘人。蓋遷以陵事得禍,故不敢多為辨雪也。漢書特為陵立傳,詳敘其戰功,極有精采。並述司馬遷對上之語,為之剖白。

史記無蘇武傳,蓋遷在時,武尚未歸也。漢書為立傳,敘次精采,千載下猶有生氣,合之李陵傳,慷慨悲涼。使遷為之,恐亦不能過也。

魏禧謂固密於體,而以工文專屬之遷,不知固之工於文,蓋亦不減子長耳。

漢書增事蹟

韓信傳

信貧時葬母營高燥地,度其旁可置萬家。史記以此事作贊。漢書則敘於傳內。

又增漢王使信擊魏豹。信問酈生:「魏得無用田叔為將乎?」曰:「柏直也。」信曰:「豎子耳。」遂進兵。

又增信既虜豹,使人請漢王願益兵三萬,北舉趙,東擊齊,絕楚糧道,與大王會滎陽。漢王即與兵三萬。史記但云:「漢王遣張耳,與信北擊趙、代。」

漢書高帝紀:漢王以韓信為左丞相,與曹參、灌嬰俱擊魏。食其還,漢王問「魏大將誰也?」對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不能當韓信。」

楚元王傳

史記但載其封國生卒,及子孫承襲之事。

漢書增元王少時,嘗與穆生、申生受詩於浮邱伯。後隨高祖軍中,出入臥內。及封楚王,又遣子郢至長安,與申公仍從浮邱卒業(修畢學業)。申公好詩,為魯詩,元王次之,其詩傳號曰元王詩。並其孫戊襲位,初為穆生設醴,後竟胥靡申公(以申公為服役之囚)等事。

蕭何傳

漢書增項羽負約,封沛公於巴蜀為漢王。漢王怒,欲攻羽。蕭何力言不可,乃之國。

王陵傳

史記:呂后欲王諸呂。問陵,陵曰:「不可。」問陳平,平曰:「可。」漢書增陵責平負先帝約,及平自解之語。

淮南王傳

淮南王安好文學及神仙之事,其始固賢王也。

史記世家,開首即敘其以父厲王死,怨望欲叛,初不述其賢行。並其諫伐南粵一書最可傳者,亦但載入嚴助傳,而安世家內不載。

漢書則增其好學,作內書二十一篇,外書甚多,中書八篇,言神仙黃白(將丹藥燒煉成金銀)之事。武帝好文,每作報書,必令司馬相如等視草。及安入朝獻賦頌等事。

石慶傳

漢書增武帝責丞相一詔。

李廣傳

漢書增廣斬霸陵尉自劾。武帝不責,反加獎譽一詔。

衛青傳

漢書增青初為平陽公主騎奴,及後貴為大將軍。而平陽主以夫曹壽有惡疾,當另嫁,問左右列侯誰賢?左右皆以大將軍對。主笑曰:「是常騎從我,奈何用為夫!」左右曰:「於今尊貴無比。」遂以青尚主。案此事,本在褚少孫外戚世家遺事內。

史遷是時,目擊其事而不載入傳。蓋其時,青王貴盛,不敢直書以取怨也。漢書蓋即取少孫所補。

公孫弘傳

漢書增弘沒後為相者,李蔡等十餘人盡誅,惟石慶得善終。正以見弘之能得君也。

鄭當時傳

鄭當時傳末,漢書增翟公罷官,賓客皆散。後復官,舊時賓客又將來。乃署其門,有「一貴一賤,交情乃見。」等語。此本史記引之作贊語,已無甚關涉,而漢書增入當時傳中,尤覺無謂。

漢書書恆山王

漢書呂后紀:孝惠帝張后無子,取後宮美人子,殺其母,名之,立為太子。惠帝崩,太子立,太后稱制。立孝惠後宮子強為淮陽王,不疑為恆山王,弘為襄城侯,朝為軹侯,武為壺關侯。四年,帝自知非皇后子,而所生母被殺,出怨言,太后乃廢之,以幽死。更立恆山王弘為帝。太后崩,大臣以弘及三弟皆非孝惠子,共誅之。(恩澤表、五行志並云皆呂氏子。周勃傳亦云:呂后以計詐名他人子,殺其母,令孝惠子之。)

由前所書,則弘等孝惠後宮子也;由後所書,則皆非孝惠子也。此已屬岐互。

且先所書恆山王,則不疑也,弘則襄成侯也。後忽云立恆山王弘為帝,更不朋析。據史記則襄城侯本名山,因常山王(即恆山王)不疑薨,以山改封常山,王更名義,後立為帝,又名弘。始覺了了。此雖小節,亦見史記之密。

漢書武帝記贊不言武功

漢書武帝紀贊謂:「帝罷黜百家,表章六經,興太學,修郊祀,改正朔,定曆數,協音律,作詩樂,舉封禪,紹周後,號令文章,煥焉可述。後嗣得遵洪業,有三代之風。以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儉,雖詩書所稱,何以加焉。」是專贊武帝之文事,而武功則不置一詞。抑思帝之雄才大略,正在武功。

因匈奴屢入寇,則使衛青七出塞,擊收河南地,置朔方郡。公孫敖築受降城,徐自為築五原塞千餘里,列亭障至盧朐,徙貧民實之。又使霍去病六出塞,擊匈奴右地,降渾邪王,築令居以西,置酒泉、武威、張掖、敦煌四郡。又使李廣利伐大宛,斬其王母寡。自敦煌西至鹽澤起亭障,屯田於輪臺、渠黎。此開境於西與北者也。

使伏波將軍路博德、樓船將軍楊僕等取南粵,以其地為儋耳、珠崖、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此開境於極南者也。

又使楊僕及橫海將軍韓說等擊東越,東越人殺其王餘善降,遂徙東越之民於江淮而空其地。此開境於東境者也。

又使唐蒙、司馬相如諷諭西南諸夷,繼遣中郎郭昌、衛平等,平南夷為牂柯郡,邛都為越嶲郡,莋都為沈黎郡,冉駹(ㄇㄤˊ)為文山郡,白馬為武都郡。夜郎、滇王先後入朝,以滇地為益州郡。此開境於西南者也。

又使楊僕及左將軍荀彘擊朝鮮,以其地為真番、臨屯、樂浪、元菟四郡。此開境於東北者也。

又使張騫等通西域,而三十六國君長皆慕化入貢。此開境於極西者也。

其中有秦所本有,已淪入外國而武帝恢復之者,如朔方、朝鮮、南越、閩越,秦時雖已內屬,然不過羈縻(牽制維繫)附隸,至武帝始郡縣其地也。

並有秦所本無而新闢之者。西北則酒泉、敦煌等郡,南則九真、日南等郡,西南則益州等郡。而西域三十六國,又秦時所未嘗聞也。

統計武帝所闢疆土,視高惠文景時,幾至一倍。西域之通,尚無與中國重輕。其餘所增地,永為中國四至,千萬年皆食其利。故宣帝時韋元成等議,以武帝豐功偉烈,奉為世宗,永為不毀之廟。

乃班固一概抹煞,並謂其不能法文景之恭儉,轉以開疆闢土為非計者。蓋其窮兵黷武,敝中國以事四夷,當時實為天下大害。故宣帝時議立廟樂,夏侯勝已有「武帝多殺士卒,竭民財力,天下虛耗」之語。至東漢之初,論者猶以為戒。故班固之贊如此。其西域傳贊,亦謂「光武閉玉門關,謝外國朝貢。雖大禹之敘西戎,文帝之卻走馬,殆無以過。」其持論猶此意也。

漢帝多自立廟

西漢諸帝,多生前自立廟。

漢書本記「文帝四年,作顧成廟。」註:「帝自為廟,制度狹小,若可顧望而成者。」賈誼策有云:「使顧成之廟,為天下太宗。」即指此也。

景帝廟曰「德陽」,武帝廟曰「龍淵」,昭帝廟曰「徘徊」,宣帝廟曰「樂游」,元帝廟曰「長壽」,成帝廟曰「陽池」。俱見漢書註。

漢初布衣將相之局

漢初諸臣,惟張良出身最貴,韓相之子也。其次則張蒼,秦御史。叔孫通,秦待詔博士。次則蕭何,沛主吏掾(官府屬員,ㄩㄢˋ)。曹參,獄掾(監獄管理官)。任敖,獄吏(監獄管理員)。周苛,泗水卒史。傅寬,魏騎將。申屠嘉,材官(武卒)。其餘陳平、王陵、陸賈、酈商、酈食其(ㄧˋㄐㄧ)、夏侯嬰等皆白徒。樊噲則屠狗者。周勃則織薄曲吹簫給喪事者。灌嬰則販繒者。婁敬則輓車者。一時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將相,前此所未有也。

蓋秦漢間為天地一大變局。

自古皆封建諸侯,各君其國,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視為固然。

其後積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無有底止。強臣大族,又篡弒相仍,禍亂不已。再并而為七國,益務戰爭,肝腦塗地。

其勢不得不變,而數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時亦難遽變。於是先從在下者起。游說則范睢、蔡澤、蘇秦、張儀等,徒步而為相。征戰則孫臏、白起、樂毅、廉頗、王翦等,白身而為將。此已開後世布衣將相之例。

而兼并之力,尚在有國者。天方藉其力以成混一,固不能一旦掃除之,使匹夫而有天下也。於是縱秦皇盡滅六國以開一統之局。使秦皇當日發政施仁,與民休息,則禍亂不興。下雖無世祿之臣,而上猶是繼體之主也。惟其威虐毒痡,人人思亂,四海鼎沸,草澤競奮。

於是漢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作奸犯科,不顧性命之人)。無賴之徒立功以取將相,此氣運為之也。

天之變局,至是始定。

然楚漢之際,六國各立後,尚有楚懷王心、趙王歇、魏王咎、魏王豹、韓王成、韓王信、齊王田儋、田榮、田廣、田安、田布等,即漢所封功臣,亦先裂地以王彭、韓等。繼分國以侯絳、灌等。蓋人情習見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

乃不數年而六國諸王皆敗滅。漢所封異姓王八人,其七人亦皆敗滅。則知人情猶狃於故見,而天意已另換新局,故除之易易耳。

而是時尚有分封子弟諸國,迨至七國反後,又嚴諸侯王禁制,除吏皆自天朝,諸侯王惟得食租衣稅,又多以事失侯。

於是三代世侯世卿之遺法,始蕩然淨盡,而成後世徵辟、選舉、科目、雜流之天下矣,豈非天哉!

漢初諸侯王自置官屬

漢書齊悼惠王傳贊云:「高祖初定天下,大封同姓諸侯,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漢但為置丞相而已。」此可見當日法制之疏也。

今案悼惠初封,得自置二千石。(悼惠傳)是二千石得自置也。

田叔為人廉直,趙相言於趙王,張敖即以為郎中。(田叔傳)是郎中亦自置也。

薄昭與淮南厲王書云:「大王逐漢所置相二千石,而請自置,皇帝屈法許之。」是並得自置相矣。

昭書又云:「今諸侯子為吏者,御史主;為軍吏者,中尉主;出入殿門者,衛尉大行主;從蠻夷來歸者,內史縣令主。」如淳曰:「御史以下,皆王官也。」是諸侯王有此等官,以主諸事矣。

至景帝以梁孝王屬官韓安國為梁內史,孝王則欲以公孫詭為之,竇太后詔不許。是時已在七國反後,故禁令稍嚴。

武帝以衡山王驕恣,乃為置吏二百石以上,則禁網更密矣。

其後又有左官附益阿黨之法。諸侯王惟得食租衣稅,貧者或乘牛車(悼惠傳贊)。蓋法制先疏闊而後漸嚴,亦事勢之必然也。

武帝年號係元狩以後追建

古無年號,即有改元,亦不過以某年改作元年。

如漢文帝十六年,因新垣平侯日再中以為吉祥,乃以明年為後元年。

景帝即位之七年,改明年為中元年。又以中元五年,改明年為後元年是也。

至武帝始創為年號。朝野上下俱便於記載,實為萬世不易之良法。

然武帝非初登極即建年號也。

據史記封禪書:武帝六年,竇太后崩。其明年徵文學之士。明年,至雍郊,見五畤。以後則但云:其後、其後,而不著某年。

下又云:「後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數。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長星見,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獸,曰元狩。』」

是帝至元狩始建年號。從前之建元、元光等號,乃元狩後重制嘉號,追紀其歲年也。不然,則武帝六年,即應云建元六年,其下所云明年又明年,皆可書元光幾年、元朔幾年,豈不簡易明白?而乃云明年後年耶!

又案武帝自建元至元封,每六年一改元。太初至征和,每四年一改元。征和四年後,但改為後元年而無復年號,蓋帝亦將終矣。

漢儒言災異

上古之時,人之視天甚近。迨人事繁興,情偽日起,遂與天日遠一日。此亦勢之無可如何也。即以六經而論:

易最先出,所言皆天道。

尚書次之,洪範一篇,備言五福六極之徵。其他詔誥,亦無不以惠迪從逆為吉凶。

至詩禮樂盛於商周,則已多詳於人事,而天人相應之理略焉。如正月繁霜,諸作不一二見也。

惟春秋記人事,兼記天變。蓋猶是三代以來記載之古法,非孔子所創也。

戰國紛爭,詐力相尚。至於暴秦,天理幾於滅絕。

漢興。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陰陽為儒者宗。宣元之後,劉向治穀梁,數其禍福,傅以洪範(五行志序),而後天之與人又漸覺親切。觀五行志所載,天象每一變,必驗一事。推既往以占將來,雖其中不免附會,然亦非盡空言也。

昌邑王為帝無道,數出微行。夏侯勝諫曰「久陰不雨,臣下有謀上者。」時霍光方與張安世謀廢立,疑安世漏言。安世實未言,乃召問勝。勝對洪範五行傳云「皇之不極,厥罰常陰,時則有下人謀上者。」光、安世大驚(勝傳)。

宣帝將祠昭帝廟,旄頭劍落泥中,刃向乘輿。帝令梁邱賀筮之,云「有兵謀,不吉。」上乃還。果有任宣子章匿廟間,欲俟上至為逆。事發伏誅(賀傳)。

京房以易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風雨寒溫為候,各有占驗。每先上疏,言其將然。近者或數月,遠或一歲,無不屢中(房傳)。

翼奉以成帝獨親異姓之臣,為陰氣太甚,極陰生陽,恐反有火災。未幾,孝武園白鶴館火(奉傳)。

是漢儒之言天者,實有驗於人。故諸上疏者,皆言之深切著明,無復忌諱。

翼奉謂:「人氣內逆,則感動天地,變見於星氣。猶人之五臟六體,臟病則氣色發于面,體病則欠伸動於貌也。」

李尋謂:「日失其度,晻昧無光。陰雲邪氣,在日出時者,為牽於女謁(嬪妃之言);日出後者,為近臣亂政;日中者,為大臣欺誣;日入時者,為妻妾役使所營也。」

孔光謂:「皇之不極,則咎徵薦臻。」其傳曰:「有日月亂行,諸變異也。」

而尤言之最切者,莫如董仲舒,謂:「國家將有失道之敗,天乃先出災害以譴告之,以此見天心之仁愛人君,欲止其亂也。」

谷永亦言:「災異者,天所以儆人君過失,猶嚴父之明誡,改則禍消,不改則咎罰。」

是皆援天道以證人事,若有秒忽不爽者。而其時人君,亦多遇災而懼。

如成帝以災異用翟方進言,遂出寵臣張放於外,賜蕭望之爵,登用周堪為諫大夫。又因何武言,擢用辛慶忌。

哀帝亦因災異用鮑宣言,召用彭宣、孔光、何武,而罷孫寵、息夫躬等。

其視天猶有影響相應之理,故應之以實不以文。

降及後世,機智競興,權術是尚,一若天下事,皆可以人力致,而天無權。即有志圖治者,亦徒詳其法制禁令,為人事之防,而無復有求端於天之意。故自漢以後,無復援災異以規時政者。間或日食求言,亦祇奉行故事。而人情意見,但覺天自天,人自人,空虛寥廓,與人無涉。

抑思孔子修春秋:日食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見三、夜恆星不見、星隕如雨一、火災十四,以及五石隕墜、六鷁退飛、多麋、有蜮、鵒來巢、晝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實、七月霜、八月殺菽之類。大書特書不一書,如果與人無涉,則聖人亦何事多費此筆墨哉?

漢書藝文志,有劉向五行傳十一卷。是以言五行傳者,皆以為劉向所作。

然漢書五行志,先引經曰,則洪範本文也,次引傳曰。顏師古初未註明何人所作。今觀夏侯勝引洪範五行傳以對張安世,則武帝末已有是書,不自劉向始也。

漢代言陰陽災異者,惟眭孟與勝同時。其餘京房、翼奉、劉向、谷永、李尋、解光等,皆在勝後(見眭、宏、壽傳贊)。則勝所引,必非諸人所作也。

在勝前者,有董仲舒、夏侯始昌。然仲舒之陰陽,本之春秋,不出於洪範。今仲舒所著繁露具在,初無推演五行之處。

至尚書雖自景帝時伏生所傳,而伏生亦未言洪範災異。其弟子作尚書大傳,亦無五行之說。

惟夏侯始昌以尚書教授,明於陰陽,先言柏梁臺災日,至期果驗。自董仲舒、韓嬰死後,武帝甚重始昌。然則勝所引洪範五行傳,蓋即始昌所作也。其後劉向又推演之,成十一篇耳。

漢重日食

漢文帝詔曰:「人主不德,則天示之災。今日食適見於天,災孰大焉。」

宣帝詔曰:「皇天見異,以戒朕躬。」

光武詔曰:「吾德薄致災,謫見日月,戰慄恐懼,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百官,各上封事。上書者,不得言聖。」

明帝詔曰:「朕奉承祖業,無有善政。日月薄蝕,彗孛見天。雖夙夜勤思,而知能不逮。今之動變,倘有可救,其言事者,靡有所諱。」又詔曰:「朕以無德,下貽人怨,上動三光,日食之變,其災尤大。春秋圖讖,所謂至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章帝詔曰:「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慄切切,痛心疾首。前代聖君,博思咨諏,有開匱反風之應。今予小子,徒慘慘而已。」

以上諸詔,皆有道之君,太平之世,尚遇災而懼如此。

他如西漢成帝建始三年、河平元年、永始二年之詔;哀帝元壽元年之詔、東漢和帝永元六年之詔,雖庸主亦以災異為憂。

甚至明帝永平十三年日食,三公亦皆免冠自劾。

蓋漢時去古未遠,經傳垂戒之語,師友相傳。

如孔光論:「日者眾陽之宗,人君之表。君德衰微,則日蝕應之。」

谷永以正月朔日蝕為兵亂將作。

劉向並以春秋日食三十六,為弒君三十六之應。

鄭興亦疏言:「天反時為災,地反物為妖。今孟夏純乾,陰氣未作,其災尤重。」

馬嚴亦疏言:「日者眾陽之長,食者陰侵之徵。是陰盛陵陽之象也。」

丁鴻亦以為臣陵君之象。

蓋皆聖賢緒論,期於修德弭災,初不以為次舍躔度之常,不關人事也。

漢詔多懼詞

文帝詔曰:「朕以不敏不明,而久臨天下,朕甚自愧。」又詔曰:「間者歲比不登,朕甚憂之。愚而不明,未達其咎。」

元帝詔曰:「元元(人民)大困,盜賊並興,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虧,咎至於此,朕甚自恥。為民父母,若是之薄,謂百姓何。」又詔曰:「朕晻於王道,靡瞻不眩,靡聽不惑,是以政令多違,民心未得。」

東漢明帝詔曰:「朕承大運,繼體守文,不知稼穡之艱難。懼有廢失,若涉淵冰,而無舟楫。實賴有德,左右小子。」又詔曰:「比者水旱不時,邊人食寡。政失于上,人受其咎。」

章帝即位詔曰:「朕以無德,奉承大業。夙夜戰慄,不敢荒寧(怠惰縱樂)。而災異仍見,與政相應。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選舉乖實,俗吏傷人,官職耗亂,刑章不中。可不憂歟。」岐山得銅器,詔曰:「今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民之無良,相怨一方。斯器曷為來哉?」

和帝詔曰:「朕奉承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思孔疚。」又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京師去冬無雪,今春無雨,黎民流離,困於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瞻仰昊天,何辜今人。」

安帝詔曰:「朕以不德,不能興和降善。災異蜂起,寇賊縱橫,百姓匱乏,疲於徵發。朕以不明,統理失中,亦未獲忠良,以毗(輔助)闕政。」

順帝詔曰:「朕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陰陽氣隔,寇盜肆暴。憂瘁永歎,疢如疾首。」

以上諸詔,雖皆出自繼體守文之君,不能有高、武英氣,然皆小心謹畏,故多蒙業而安。兩漢之衰,但有庸主而無暴君,亦家風使然也。

漢時以經義斷事

漢初法制未備,每有大事,朝臣得援經義,以折衷是非。

如張湯為廷尉,每決大獄,欲傅古義,乃請博士弟子治尚書春秋者,補廷尉史,亭疑奏讞(湯傳)。

倪寬為廷尉掾,以古義決疑獄,奏輒報可(寬傳)。

張敞為京兆尹,每朝廷大議,敞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是也(敞傳)。

今見於各傳者:

宣帝時,有一男子詣闕,自稱衛太子(劉據,即戾太子),舉朝莫敢發言。京兆尹雋不疑至,即令縛之。或以為是非未可知。不疑曰:「昔蒯瞶違命出奔,輒拒而不納,春秋是之。衛太子得罪先帝,已為罪人矣。」帝及霍光聞之曰:「公卿當用經術明大義者。」(不疑傳)

匈奴大亂,議者遂欲舉兵滅之。蕭望之曰:「春秋士(丐)侵齊。聞齊侯卒,引師還。君子善其不伐喪。今宜遣使弔問,則四夷聞之,咸服中國之仁義。」宣帝從之,呼韓邪單于遂內屬(望之傳)。

朱博、趙元、傅晏等奏:「何武、傅喜雖已罷退,仍宜革爵。」彭宣劾奏:「博、元、晏等欲禁錮大臣以專國權。」詔下公卿議。龔勝引「叔孫僑如欲專國,譖季孫行父於晉。晉人執囚行父。春秋重而書之。今傅晏等職為亂階,宜治其罪。」哀帝乃削晏封戶,坐元罪(朱博傳)。

哀帝寵董賢,以武庫兵送其第。毋將隆奏:「春秋之誼,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也。孔子曰:『奚取於三家之堂』,臣請收還武庫。」(隆傳)。

賈捐之與楊興迎合石顯,上書薦顯,為顯所惡,下獄定讞。引書「讒說殄行,王制順非而澤,請論如法。」捐之遂棄市,興減死一等(捐之傳)。

此皆無成例可援,而引經義以斷事者也。援引古義,固不免於附會。後世有一事,即有一例,自亦無庸援古證今。第條例過多,竟成一吏胥之天下,而經義盡為虛設耳。

漢賢良方正茂材直言多舉現任官

漢時賢良方正等人,大抵從布衣舉者甚少。今見於各列傳者,賢良惟公孫弘由布衣起。

晁錯則已為太子家令。

董仲舒已為博士。

馮唐已為騎都尉,歸家。群臣舉為賢良,唐年九十餘,不能為官。

王吉已為雲陽令,舉賢良,為昌邑中尉。

貢禹已為涼州刺史,病去官。復舉賢良,為河南令。

此賢良之多已仕者也。

杜欽舉方正時,已為武庫令。

朱雲舉方正時,已為槐里令。

孔光已為議郎,舉方正,遷諫大夫。

蓋寬饒亦已為郎,舉方正,對策高第,亦遷諫大夫。

陳咸已為九卿,罷歸,舉方正直言,為光祿大夫給事中。

此方正之多已仕者也。

薛宣為不其丞,舉茂才,遷樂浪都尉。

尹賞為樓煩長,舉茂材,遷粟邑令。

此茂材之多已仕者也。

至於孝廉之舉,其名雖合為一,而廉與孝又分。大約舉孝者少,而察廉者多。

如平陵令薛恭,乃本縣孝者,不能繁劇。

其他如趙廣漢,以察廉為陽翟令尹。

翁歸舉廉,為緱氏尉,又舉廉為弘農尉。

張敞察廉,為泉倉長。

蕭望之察廉,為大行治禮丞。

王尊察廉,為鹽官長。

黃霸察廉,為太守丞是也。

漢時諸王國各自紀年

三代諸侯,各自紀年。孔子志在尊王,而修春秋亦以魯公編年。蓋成例相沿,雖聖人不能改也。至漢猶然。

史記諸侯王世家,紀年不用帝年,而仍以諸侯王之年紀事。

如楚元王傳「元王子戊二十一年,景帝之三年也。」

又梁孝王傳「十四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復朝。」最後云「梁共王三年景帝崩。」是轉以侯國歲年,記天子之事矣。

漢書亦同。蓋當時雖已大一統,而列國紀載,猶用古法也。

案漢書齊悼惠傳「城陽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虛侯與東平侯興居俱立。二年薨。子喜嗣。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是又以帝年紀侯國事。

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名

漢文帝詔曰:「孝悌,天下之大順也;力田,為生之本也;三老,眾民之師也。其以戶口率置常員。」章懷後漢書註:「三老、孝悌、力田皆鄉官之名也。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云。

而其時孝與悌,又稍有差別。

文帝賜三老及孝者帛,人五匹;弟及力田,人一匹。

武帝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元帝詔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人三匹。

東漢章帝詔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勞也,其賜帛人各一匹。」

漢三公官

二府、三公

漢承秦制,設丞相、御史大夫,以理朝政,謂之二府。劉向封事所云:「今二府奏佞諂, 不當在位。」是也。

亦稱三公。晁錯之父謂錯曰:「人口議多怨公者」,以父而呼子為公,徐孚遠曰:「御史大夫,三公也。錯父蓋以官稱之。」又汲黯謂公孫弘:「身為三公而猶布被。」是時,弘為御史大夫。是御史大夫,已稱三公也。

太尉(大司馬)

其掌兵者,則曰太尉。武帝改為大司馬,而冠以將軍之號。(如衛青為大司馬大將軍,霍去病為大司馬驃騎將軍)

御史大夫(大司空)

成帝以何武言:「政事煩多,丞相一人,事多廢滯。」於是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與丞相、大司馬,備三公官。

丞相(大司徒)

哀帝又改丞相為大司徒。

太尉、大司徒、大司空

至東漢光武,又改大司馬為太尉。於是太尉、大司徒、大司空,稱為三公。

建武二十七年,詔大司徒、大司空去「大」字。故劉昭百官志稱太尉公、司徒公、司空公。

此三公亦曰三司。安帝以旱蝗詔責三公曰:「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亦云:「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是也。

儀同三司

鄧騭以車騎將軍儀同三司。於是三司之外,又有儀同之號,自騭始也。

太傅

東漢諸帝,多幼年嗣位。於是三公之上,又以太傅錄尚書事。如和帝初,竇太后臨朝,以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殤帝初,鄧太后臨朝,以張禹為太傅,錄尚書事是也。於是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又稱四府。种暠疏:「請敕四府,條舉近臣之親為二千石殘穢者」是也。

大將軍

至大將軍、驃騎、車騎將軍,本由太尉改為大司馬而冠以此號,後省大司馬,仍為太尉,則將軍之號可不必設。然自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輔政,自後外戚輔政者,往往為是官。於是大將軍之權又在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四府之上。

舊制,大將軍位在三公下。明帝以弟東平王蒼為驃騎將軍輔政,故位在三公上。後仍復舊制。

和帝初,竇憲以大將軍輔政,權勢既盛。公卿希旨,奏憲位在太傅下、三公上。嗣後梁商、梁冀為大將軍皆因之。故順帝舉將帥,選武猛等詔,皆以大將軍列三公之首。

終漢之世,以外戚秉權者為大將軍,以老臣錄尚書者為太傅。否則不設。惟三公官,常為宰相之任。

相國

至獻帝時,董卓自為相國(相國又在丞相上,蕭何由丞相進位相國),而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仍舊。

迨曹操柄國,慮人分權,乃復漢初舊制,罷三公官,專設丞相、御史大夫,而自為丞相,於是大權盡歸於操矣。

 

 

 

三公

 

 

 

 

 

 

 

二府

 

 

 

 

 

 

秦、漢初

 

丞相

御史大夫

太尉

 

 

 

 

 

西漢武帝

 

 

 

大司馬

冠將軍號

 

 

 

 

 

西漢成帝

 

 

大司空

 

 

 

 

 

 

西漢哀帝

 

大司徒

 

 

 

 

 

 

 

東漢光武

 

 

 

太尉

 

 

 

 

 

 

 

司徒

司空

 

 

 

 

 

 

 

 

三司

 

 

 

 

 

東漢和帝

 

 

 

 

太傅

錄尚書事

大將軍

 

 

 

 

 

四府

 

 

 

 

東漢殤帝

 

 

 

 

 

 

儀同三司

 

 

 

 

 

 

 

 

 

 

 

 

東漢獻帝

相國

 

 

 

 

 

 

 

 

 

 

 

 

 

 

 

 

 

災異策免三公

案周官三公之職,本以論道經邦,燮理陰陽為務。漢初猶重此說。

陳平謂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遂萬物之宜者也。」

丙吉問牛喘,以為:「三公調和陰陽,今方春,少陽用事,未可大熱,恐牛因暑而喘,則時節失氣,有所傷害。」

魏相亦奏:「臣備位宰相,陰陽未和,災害未息,咎在臣等。」

是漢時三公官,猶知以調和陰陽,引為己職。因而遇有災異,遂有策免三公之制。

徐防傳:「防為太尉,與張禹參錄尚書事。後以災異寇賊,策免三公。以災異策免,自防始也。」(防傳)。然薛宣為丞相,成帝冊曰:「災異數見,比歲不登,百姓飢饉,盜賊並興,君為丞相,無以帥示四方,其上丞相印綬罷歸。」是防之先,已有此制。

如淳漢書注,謂:「天文大變,天下大禍,則使侍中以上尊養牛賜丞相,策告殃咎,丞相即日自殺。」則並有不止策免者矣。

亦有不待免而自劾者。

如元帝永光元年,春霜、夏寒,日青無光。丞相于定國,自劾歸侯印,乞骸骨。

明帝永平十三年,日蝕,三公免冠自劾是也。

蓋西漢三公之官,無所不統。

觀安帝詔謂:「三司之職,內外是監。」順帝詔謂:「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此雖東漢之詔,而職任實自西京。可見選用牧守,舉劾奸邪,皆三公之責。

朱浮傳:「漢故事,刺史奏二千石不任職者,事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實,然後黜退。」

武帝又置丞相司直,助丞相舉不法者。如鮑宣為冀州牧,司直奏宣舉錯煩苛,代二千石置吏。

又王商為丞相,有琅邪太守楊彤,其郡有災十四以上。商部屬案實,商遂奏免彤官。此可見西漢三公之任也。

自光武躬親吏事,三府任輕,機事轉委尚書(陳忠傳)。

其刺史劾二千石,亦不復下三公,而權歸刺舉之吏。故朱浮謂:「帝以使者為腹心,使者以從事為耳目,是謂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浮傳)。

自和、安以後,女后臨朝,外戚輔政,三公之任益輕。

如鄧彪年老,竇太后兄憲,以其柔和易制,讓彪為太傅錄尚書事。而憲實握事權,有所施為,外令彪奏,內白太后,事無不從。是錄尚書者,且聽命於戚臣矣。

三公之輕如此,而策免三公,則沿為故事,此實非事理之平。

故陳忠以為非國體。而仲長統謂:「光武雖置三公,權歸臺閣(謂尚書也),然政有不理,猶加譴責。」(如韓歆、歐陽歙、戴涉等先後為司徒,皆坐事死)

以後則權移外戚之家,寵被近習之豎,及至災異屢見,反以策讓三公,至於死免。

往者任之重而責之輕,今者任之輕而責之重。此兩漢三公,輕重不同之大概也。

上書無忌諱

賈誼治安策:願文帝「生而明帝,沒為明神,使顧成之廟稱為太宗,上配太祖,與天無極。」又曰:「若畜亂宿禍,使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子,將使不寧,不可謂仁。」是直謂帝必早崩於太后之前,太子未成人之時也。

又谷永奏成帝曰:「漢興九世,百九十餘歲,繼體之主七,皆順承天道。至陛下獨違道縱慾,輕身妄行,積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為人後嗣,守人功業,如此豈不負哉。」(永傳)

劉向奏成帝亦曰:「陛下為人子孫,而令國祚移於外家,降為皂隸,縱不為身,奈宗廟何!」

此等狂悖無忌諱之語,敵以下所難堪,而二帝受之不加譴怒,且歎賞之,可謂盛德矣。然文帝以誼所言分封王國子弟等事,多見之施行。成帝則徒歎向之忠,而不能收外家之權,卒至日後篡奪之禍。是徒受直言亦無益也。

上書召見

漢高祖駐軍,酈食其謁見,帝方洗足,即召入。酈生責以不宜倨見長者。帝又改容謝之。

陳平以魏無知入見,即召賜食,遣出,平曰:「臣所言不可過今日。」遂欣然留使盡言(平傳)

帝在洛陽,婁敬脫輓輅,謂虞將軍曰:「臣願見上。」虞將軍欲為易衣,敬曰:「臣衣帛,帛見;衣褐,褐見。」將軍入言上,上即召見,賜食。(敬傳)

此高祖創業時,固以收攬人才為急也。

至武帝則繼體已五世,朝廷尊嚴,宜與臣民闊絕矣。

乃主父偃上書,朝奏入,暮即召見。同時徐樂、嚴安亦上書,俱召見。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主父偃傳)

終軍上書言事,帝奇其文,即拜為謁者(軍傳)。

甚而東方朔上書,自言:「年十三學書,十五學劍,十六學詩書,誦二十二萬言,十九學孫、吳,亦誦二十二萬言。今年二十三,長九尺三寸,目若懸珠,齒若編貝,勇若孟賁,捷若慶忌,廉若鮑叔,信若尾生。若此可為天子大臣矣。」其狂肆自舉如此,使在後世,豈不以妄誕得罪。乃帝反偉之,而令待詔金馬門,遂以進用(東方朔傳)。

史稱武帝招英俊,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宜乎興文治,建武功,為千古英主也。

又戾太子死巫蠱之禍。車千秋上書為太子訟冤,帝大感悟,召見,即拜為大鴻臚。不數月,遂為丞相。

帝之度外用人如此,而當時禁網疏闊,懷才者皆得自達,亦於此可見矣。

漢武用將

武帝長駕遠馭,所用皆跅弛之士(放蕩不羈之人),不計流品也。

張騫傳:「自騫開外國道,致尊貴,吏士爭上書,言外國利害。天子為其絕遠,輒予節(使者之信物)募吏民,無問所從來,為備人眾遣之。或道中被侵盜,失物及失指(未達目的),天子為其習之,輒案致重罪以激之,令贖(賠償抵罪)復求使。大者予節,小者為副。故妄言無行之徒爭應募。」此其鼓動人材之大略也。

至其操縱賞罰,亦實有足以激勸者。

如衛青、霍去病等,屢經出塞,為國宣力,固貴之寵之,封侯增邑不少靳(吝惜)。

或奮身死事。

如韓千秋戰死南越,帝曰:「千秋功雖不成,然亦軍鋒之冠。」則封其子為成安侯。

或在軍有私罪而功足錄者。

如李廣利伐大宛,斬其王母寡,而私罪惡甚多,則以其萬里征伐,不錄其過。

甚至失機敗事,而其罪可諒,其才尚可用者,亦終不刑戮,使得再自效。

如張騫與李廣,俱出右北平擊匈奴,廣失亡多,騫後期(遲誤預定會合之期限),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

廣又全軍覆沒,身為匈奴所得,佯死奪其馬奔歸,當斬,亦贖為庶人。

他如公孫敖亡七千人;趙食其迷失道;樓船將軍楊僕擊朝鮮,坐兵至列口,不待左將軍,以致失亡多,皆當斬,皆許贖為庶人,後皆重詔起用,使之立功。

且任用時,不拘以文法(法令)。

如李廣夜行,為灞陵醉尉所辱。及為將,請尉俱行,至即斬以報怨。上疏自言,帝不惟不以為罪,反獎譽之,以成其氣。

其有恃功稍驕蹇者,則又挫折而用之。

如楊僕已破南越,會東越反,帝欲以為將,為其伐(恃功自誇)前勞,特詔責之,又數其受詔不至蘭池宮等罪,激使立功自贖。其駕馭豪傑如此,真所謂滌鏇在手,操縱自如者也。

而於畏懦者則誅無赦。

如大司農張成、山州侯劉齒擊東越,畏賊不敢進,卻就便處,即立誅之。

又或冒功行詐。

如左將軍荀彘擊朝鮮,與楊僕爭功嫉妒,雖克朝鮮,終坐棄市。(以上皆見各本傳)

賞罰嚴明如此,孰敢挾詐避險而不盡力哉。史稱雄才大略,固不虛也。

武帝三大將皆由女寵

漢武帝三大將,皆從嬖寵擢用。

衛青父鄭季,給事平陽侯家。與衛媼通,生青。故青冒姓衛氏,為平陽主騎奴。而衛媼先有女子夫,以主家謳者(歌奴),得幸於帝,立為后。青以后同母弟,見用為大將軍,征匈奴有功,封長平侯。平陽主寡居,青即尚焉。

霍去病父霍仲孺,先與衛子夫之姊少兒通,生去病。去病以皇后姊子,見用為驃騎將軍,征匈奴有功,封冠軍侯。

李廣利之進也。其女弟本倡,後得幸于帝為李夫人。帝用廣利為貳師將軍,伐大宛,得其王母寡頭以歸,封海西侯。

三大將皆出自淫賤苟合,或為奴僕,或為倡優,徒以嬖寵進,後皆成大功,為名將,此理之不可解者也。

且衛媼一失節僕婦。生男為大將軍。生女長君孺嫁公孫賀,官至丞相。次少兒生去病,又嫁陳掌,亦為詹事(太子東宮之庶務官)。小女子夫,且為皇后。而去病異母弟光,又因去病入侍中,後受遺輔政,封博陸侯,為一代名臣。其始皆由賤婦而起,閒氣所鍾,固有不擇地者哉。(大臣乃應天地氣運而生,所謂「正氣為帝,間氣為臣,秀氣為人。」

與蘇武同出使者

蘇武使匈奴,守節不屈,十九年始得歸,人皆知之。然是時守節絕域,或歸或不得歸,不止武一人也。

先是長史任敞使匈奴,欲令單于為外臣,單于怒,留敞不遣。

又郭吉諷單于,單于亦留吉,辱之於北海上。

路充國為單于所留,且鞮侯單于立,始得歸。

是諸人皆在武之先。

又匈奴傳,匈奴欲和親,先歸蘇武、馬宏等以通善意。馬宏者,前副光祿任忠使西域,為匈奴所遮,忠戰死,宏被擒,不肯降,至是得歸。是武之外,尚有馬宏也。

趙破奴以浚稽將軍與匈奴戰,為所得,在匈奴中十年,與其子定國逃歸。是破奴亦守節不屈者也。

張騫先使月氏,道半為匈奴所得,留十年,持漢節不失。後乃逃出,由大宛、康居至月氏、大夏,從羌中歸,又為匈奴所得。歲餘,乘其國內亂乃脫歸。是騫之崎嶇險阻,更甚於武也。

即與武同時出使者,有中郎將張勝及假吏常惠等。後勝為匈奴所殺,惠仍在匈奴。教漢使言天子在上林,射得雁足書,知武等所在。故武得歸。是惠在匈奴,亦十九年也。

同時隨武還者九人,見於武傳者,常惠、徐聖、趙終根,然至今但稱武而已。惠後以軍功封長羅侯,尚在人耳目閒,聖、終根雖附書於傳,已莫有知之者,其餘尚有六人,並氏名亦不載,則同一使也,而傳不傳亦有命。

又況是時二十餘年閒,漢留匈奴使,匈奴亦留漢使以相當,前後凡十餘輩,則其中守節不屈者,亦必有人,而皆不見於史籍,則有幸有不幸,豈不重可歎哉。

卷三 史记 汉书

漢使立功絕域

自漢武擊匈奴,通西域,徼外(塞外)諸國,無不懾漢威,是時漢之兵力實強。

晁錯謂「匈奴之長技三,中國之長技五」,陳湯亦謂「外夷兵刃朴鈍,胡兵五當漢兵一;今頗得漢巧,猶三當一」,此可見兵威之足以讋服諸外夷也。

而其時奉使者亦皆有膽決策略,往往以單車使者,斬名王、定屬國於萬里之外。

如傅介子使大宛還,知匈奴使者在龜茲,即率其從人,誅匈奴使者,龜茲遂服。

霍光以樓蘭王嘗遮殺漢使,遣介子齎金幣,揚言賞賜外國。樓蘭王不甚親附,介子引去,謂譯者曰「漢有重賜而王不來受,我去之西國矣。」王貪漢物,果來見。介子與飲,酒酣,引入帳後,二壯士殺之,左右皆亂,介子諭以「王負漢罪,天子遣我誅之,漢兵方至,毋敢動,動則滅國矣。」遂持其首歸。

關都尉文忠,送罽賓使還其國,國王欲害忠,忠與容屈王子陰末赴合謀,攻殺王,立陰末赴而還。

小昆彌末振將殺大昆彌雌栗靡,有翎侯殺末振將,漢恨不自誅之(案:大昆彌翎侯難栖殺末振將,末振將兄安日子安犁莠代為小昆彌,是以漢恨未能自誅末振將也),使段會宗往,會宗以三十弩至其國,召其太子番邱至(末振將之太子),手刃之,官屬驚亂,會宗諭以來誅之意,乃散去。

此皆以單使立奇功者也。

又有擅發屬國兵而定亂者。

漢公主嫁烏孫,烏孫為匈奴所攻,上書請救。漢使常惠往護其兵,入右谷蠡王地,獲名王都尉以下四萬級,馬牛羊七十餘萬。

杆彌太子賴丹,為漢校尉,屯田輪臺。龜茲貴人姑翼,嗾其王殺賴丹。常惠自烏孫還,以便宜發諸國兵攻龜茲。龜茲出姑翼,送惠斬之。

郅支單于殺漢使谷吉,奪康居地。漢使三輩,求谷吉死狀,皆被辱。都護甘延壽及副陳湯謀「夷狄畏大種,今留郅支,必為西域患。」乃發屯田兵及烏孫諸國兵,攻單于城,破之,郅支被創死,斬其頭,並斬閼氏以下千五百級。

莎車殺漢所置莎車王萬年,並殺漢使奚充國,以其屬屬匈奴。適馮奉世送大宛使者至伊修城,以為「不急擊之,則莎車日強,必為西域患。」乃以節發諸國兵萬五千人,拔其城,莎車王自殺,傳首長安。

此又以一使者,用便宜調發諸國兵以靖反側者也。可見漢之威力,行於絕域,奉使者亦皆非常之才,故萬里折衝,無不如志。

其後楚王侍者馮嫽,隨公主嫁烏孫,常持漢節為公主行賞,城郭諸國,咸敬信之,號曰馮夫人。都護鄭吉遂使馮夫人說烏就屠來降。則不惟朝臣出使者能立功,即女子在外,亦仗國威以輯夷情矣。

東漢班超,為假司馬使西域。至鄯善,鄯善王廣,初甚敬超,後忽疏懈。超謂其吏士「此必有虜使來」,乃召侍胡,詰之果然。遂與其吏士三十六人,夜攻殺虜使,召廣以首示之,廣遂納子為質。

後超又出使西域,先至于窴,其王廣德禮甚疏,信巫言,求超善馬。超令巫來受馬,即斬送廣德,廣德大恐,殺匈奴使者而降。

龜茲王建為匈奴所立,攻破疏勒,立龜茲人兜題為疏勒王。超遣吏田慮先往降之,戒慮曰「兜題本非疏勒種,國人不附,若不即降,可即執之。」慮遂劫縛兜題,超即赴之,因立其故王兄子為疏勒王。

後超奉詔還朝,疏勒、于窴皆抱超馬號泣曰「依漢使如父母,誠不可去。」超遂仍駐疏勒,擊斬其反者。又勒康居、于窴拘彌兵萬人攻姑墨破之。後疏勒王忠反,超又討斬之。又發于窴諸國兵擊莎車,殺五千餘級,莎車遂降。以次降月氏、龜茲、姑墨、焉耆諸國。於是西域五十餘國皆內屬。

後其子勇,復為西域長史。諭降龜茲王白英,發其兵至車師,擊走匈奴。又發鄯善諸國兵,擊擒車師後部王軍,就立故王子加特奴為王。又使別校斬東且彌王,亦更立其種人為王。又發諸國兵,擊匈奴走之。於是車師無復虜跡,城郭皆安。

此班氏父子之功,更優於西漢諸人也。

武帝時刑罰之濫

杜周傳「武帝時詔獄益多,二千石繫廷尉者,不下百餘人。其他讞案,一歲至千餘章。大者連逮證案數百人,小者數十人,遠者數千里,近者數百里。既到獄,吏責如章告,不服,則笞掠定之。於是皆亡匿,獄久者,至更數赦十餘歲猶相告言。大抵詆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京師諸官府),詔獄逮至六七萬人,吏所增加,又十有餘萬。」

是可見當日刑獄之濫也。民之生於是時,何不幸哉。

兩帝捕盜法不同

漢武時,酷吏盛行,民輕犯法,盜賊滋起。大者至數千人,攻城邑,掠庫兵。

帝使光祿大夫范昆、九卿張德等,衣繡衣,持節發兵,斬首或至萬數,並誅通行飲食者。數年,稍得其渠率。

而散亡者,又聚黨阻山川,無可奈何。乃作沈命法,盜起不發覺,覺而勿捕滿品者(逮捕人數不足),二千石以下至小吏皆死。其後小吏懼誅,雖有盜不敢發,恐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盜賊益多(臧宣傳)。

光武帝建武十六年,群盜並起,所在殺長吏,討之則解散,去又屯結。

乃下令,聽群盜自相糾摘,五人斬一人者,除其罪。牧守令長界內有盜賊及棄城者,皆不以為罪,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殿後及最先者),惟蔽匿者罪之,於是更相追捕並解散。(光武紀)

同一捕盜也,一則法愈嚴而盜愈多,一則法稍疏而盜易散,此亦前事之師也。

呂武不當並稱

母后臨朝,肆其妒害,世莫不以呂武並稱,然非平情之論也。

武后改朔易朝,遍王諸武,殺唐子孫幾盡,甚至自殺其子孫數人,以縱淫慾,其惡為古今未有。

呂后則當高帝臨危時,問蕭相國後孰可代者,是固以安國家為急也。孝惠既立,政由母氏,其所用曹參、王陵、陳平、周勃等,無一非高帝注意安劉之人。是惟恐孝惠之不能守業,非如武后以嫌忌而殺太子弘、太子賢也。

后所生,惟孝惠及魯元公主,其他皆諸姬子。使孝惠而在,則方與孝惠圖治計長久。觀於高祖欲廢太子時,后迫留侯(張良)畫策,至跪謝周昌之廷諍,則其母子間可知也。迨孝惠既崩,而所取後宮子立為帝者,又以怨懟而廢。於是己之子孫無在者,則與其使諸姬子據權勢以凌呂氏,不如先張呂氏以久其權。故孝惠時未嘗王諸呂,王諸呂,乃在孝惠崩後。此則后之私心短見。

蓋嫉妒者,婦人之常情也。然其所最妒,亦衹戚夫人母子,以其先寵幸時,幾至於奪嫡,故高帝崩後,即殺之。此外諸姬子,如文帝封於代,則聽其母薄太后隨之;淮南王長無母,依呂后以成立,則始終無恙;齊悼惠王以孝惠庶兄失后意,后怒欲酖之,已而悼惠獻城陽郡為魯元湯沐邑,即復待之如初;其子朱虛侯章入侍宴,請以軍法行酒,斬諸呂逃酒者一人,后亦未嘗加罪也。趙王友之幽死,梁王恢之自殺,則皆以與妃呂氏不諧之故。

然趙王友妃呂產女,梁王妃亦諸呂女,又少帝后及朱虛侯妻,皆呂祿女。呂氏有女,不以他適,而必以配諸劉,正見后之欲使劉呂常相親。以視武后之改周滅唐,相去萬萬也。

即其以辟陽侯為左丞相,令監宮中,亦以辟陽侯先嘗隨后在項羽軍中同患難,雖有所私,而至是時其年已老,正如人家老僕,可使令於閫閾間(婦女所居內室),非必尚與之昵。史記劉澤傳「太后尚有所幸張子卿」(漢書作張卿)。然如淳註,謂「奄人也」,則亦非私褻之嬖。以視武后之寵薛懷義、張易之兄弟,恬不知恥者,更相去萬萬也。

武后之禍,惟後魏之文明馮后及胡后,約略似之。而世乃以呂武並稱,豈公論哉!

漢初妃后多出微賤

高祖薄姬

先在魏豹宮,漢擊虜豹,姬入織室,高祖納之,歲餘不得幸。先是姬與管夫人、趙子兒相約,先貴者毋相忘。已而二人先幸,相與笑姬初約時。高祖問之,以實對,高祖憐之,乃召幸。遂生男,後為文帝,尊薄姬為皇太后。

武帝母王太后

先嫁為金王孫婦,后母臧兒,卜此女當大貴,乃從金氏奪歸。景帝時為太子,后母以后納太子宮,生男。景帝即位,立為太子,遂立王夫人為后。太子即位,是為武帝,尊王后為皇太后。

武帝衛皇后

本平陽主家謳者,名子夫。帝過主家,悅之,遂進入宮。後生男據,乃立子夫為皇后,據為皇太子。

兩太后一皇后,皆出自微賤,且多有夫者。其後成帝時,趙飛燕亦由陽阿主家謳者得幸,立為皇后,其妹亦進位昭儀。

婚娶不論行輩

漢惠帝后張氏

乃帝姊魯元公主之女,則帝之女甥也(謂我舅者,吾謂之甥也)。呂后欲為重親(親上加親),遂以配帝,立為皇后,是以甥為妻也。(呂后以外孫女為子婦也)

哀帝后傅氏

乃帝祖母傅太后從弟(堂弟)之女。太后初為元帝昭儀,生定陶共王,王生哀帝(入繼成帝,故為帝),是哀帝乃傅太后之孫。而傅太后欲重親,以姪女妻之,則以外家諸姑為妻也。

漢時法制,疏闊如此。

皇子繫母姓

漢時皇子未封者,多以母姓為稱。

武帝子據,立為太子,以母衛氏,遂稱衛太子。

太子之子進,以母史良娣,故稱史皇孫。

後漢靈帝生子協,靈帝母董太后自養之,因號曰董侯,即獻帝也。

亦有不用母姓,而以所養之家為姓者。

獻帝兄辨,養於史道人家,號曰史侯。

又按滕公夏侯嬰曾孫頗尚主,主隨外家姓,號孫公主。故滕公子孫,更姓孫氏。是主既隨母姓,子又隨母姓,蓋當時習尚如此。

漢公主不諱私夫

董偃

武帝姊館陶公主寡居,寵董偃十餘年。主欲使偃見帝,乃獻長門園地。帝喜,過主家,主親引偃出,偃奏「館陶公主庖人偃昧死拜謁。」帝大歡樂,呼為主人翁東方朔傳)。

丁外人

武帝女鄂邑蓋公主(鄂邑乃食邑,適蓋侯,故云鄂邑蓋公主也)寡居,昭帝初立,年八歲,主以長姊入禁中供養帝,而主素私通丁外人。帝與霍光聞之,不絕主歡,詔外人侍長公主。上官桀諂外人,欲援列侯尚主例,為外人求封侯。燕王旦亦上書,言「陛下幸使丁外人侍公主,宜有爵號。」是時霍光秉政,不許(霍光傳)。

以帝女私幸之人,天子聞之,不以為怪,親王大臣且為上書乞封。其時宮庭淫逸之習,固已毫無忌諱。東方朔傳,謂「自董偃後,公主貴人多踰禮制」,蓋上行下效,勢所必至也。

漢諸王荒亂

燕王劉定與父康王姬姦,生一子,又奪弟妻為姬,並與子女三人姦,事發,自殺。

衡山王孝與父侍婢姦。

趙太子丹與同產姊及王後宮亂,為江充所告。

梁王立與姑園子姦。

江都王建,父易王薨未葬,即召易王美人淖姬等與姦。又與女弟徵臣姦。建又欲令人與禽獸交而生子,令宮人裸而據地,與羝羊及狗交。

齊王終古使所愛奴與妾八子(妾號)及諸御婢姦。或使白晝裸伏,與犬馬交接,終古臨視之。

廣陵王胥子寶,與胥姬左修姦,事發,棄市皆見漢史各本傳)。

此漢諸王荒亂之故事也。

推原其始,總由於分封太早,無師友輔導之益,以至如此。觀文帝八歲即封代王,出居於代,其他諸王可知。

故漢書傳贊,引魯哀公之言曰「寡人生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未嘗知憂知懼。」因以明漢諸王率多驕淫失道。蓋沈溺放恣之中,居勢使然也。

劉立姦事發,訊治,立對曰:「立少失父母,處深宮中,獨與宦者、婦妾居,漸漬小國之俗,加以性質下愚,輔相亦不以仁義相輔,遂至陷於大戮。」此雖畏罪自解之辭,實亦當時致弊之由也。

上尊養牛

漢制:「大臣告老,特詔留之者,則賜養老之具以慰之。」

如平當乞骸骨(辭職而使骸骨得歸葬鄉土),詔賜養牛一,上尊酒十石。

匡衡乞骸骨,詔賜上尊酒養牛。

張禹告病,亦賜養牛上尊酒。

大官致餐是也。

而其時大臣有罪當誅,亦用此法賜死。

翟方進被譴,成帝賜冊曰:「今賜君上尊酒十石、養牛一,君其自審處焉。」方進,即日自殺。上仍秘之,贈丞相印綬、乘輿、秘器,更親臨弔(以上見各本傳)。如淳註曰「漢儀注:有天文大變,天下大禍,皇帝使侍中持節,乘四白馬車,賜上尊酒十斛、牛一頭,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還,未白事,尚書以丞相不起(不起,言已死)聞。」

蓋自文帝感賈生槃水加劍之言(以盤盛水,水性至平,以示臣正己之罪;加劍其上,當以自刎也),優禮大臣,不加顯戮。後世遂制此法。雖賜死而仍若以病終者,於是遂成故事。

其有不肯自殺,願就獄對簿者,轉以為違制拒命。

如王嘉為丞相,有詔詣廷尉,掾吏泣進藥,嘉不肯服,主薄曰:「丞相不對簿,已為故事,宜自引決。」嘉曰:「備位三公,負國者當伏尸都市,何為咀藥死。」帝聞其詣廷尉,遂大怒,嘉歐血死。(嘉傳)

兩漢多鳳凰

兩漢多鳳凰,而最多者,西漢則宣帝之世,東漢則章帝之世。本紀所載:

本始元年五月,鳳凰集膠東千乘。四年五月,集北海、安邱、淳于。

地節二年夏,鳳凰集魯郡,群鳥從之。

元康元年,鳳凰集泰山。二年三月,鳳凰又集。三年神爵數集雍。又五色鳥萬數,飛過屬縣,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四年,神爵五采萬數,集長樂、未央、北宮等處。乃改元神爵。

神爵二年,鳳凰集京師,群鳥從之者萬數。四年,鳳凰又集京師,又集杜陵者十一。

五鳳三年,鸞鳳集長樂宮東闕中樹上,飛下地,文章五采,留十餘刻。

甘露三年,鳳凰集新蔡,群鳥四面行列,皆向鳳凰立,以萬數。

此宣帝時事也。

元和二年,鳳凰集肥城。三年,告岱宗,有黃鵠三十,從西南來,經祠壇上過宮屋。五年,詔曰:「乃者(前次),鳳凰、黃龍、鸞鳥,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見。」又詔:「鳳凰所見亭部,無出今年租。先見者,賜帛十匹,近者三匹。」

此章帝時事也。

案宣帝當武帝用兵勞擾之後。昭帝以來,與民休息,天下和樂。章帝承明帝之吏治肅清,太平日久。故宜皆有此瑞。然抑何鳳凰之多耶?觀宣帝紀年,以神爵、五鳳、黃龍等為號。章帝亦詔曰:「乃者,鸞鳳仍集,麟龍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似亦明其得意者。得無二帝本喜符瑞,而臣下遂附會其事耶?

案宣帝時,黃霸守潁川,潁川鳳凰尤數見。後霸入為丞相,會有鶡雀自京兆尹張敞舍飛集丞相府。霸以為神爵,欲奏聞,後知從敞舍來,乃止。當日所謂鳳凰者,毋乃亦鶡雀之類耶?

又東漢桓帝時,濟陰言有五色大鳥,見於已氏。靈帝時,河南言鳳凰見新城。以衰亂之朝,而鳳凰猶見,可知郡國所奏符瑞,皆未必得實也。

漢多黃金

古時不以白金(銀)為幣,專用黃金,而黃金甚多。

尉繚說秦王:「賂諸侯豪臣,不過三十萬金,而諸侯可盡。」

漢高祖以四萬斤與陳平,使為楚反間,不問其出入。

婁敬說帝都關中,田肯說帝當以親子弟封齊,即各賜五百斤。

叔孫通定朝儀,亦賜五百斤。

呂后崩,遺詔賜諸侯王各千斤。

陳平交歡周勃,用五百斤。

文帝即位,以大臣誅諸呂功,賜周勃五千斤,陳平、灌嬰各二千斤,劉章、劉揭各千斤。

吳王濞反,募能斬漢大將者,賜五千斤、列將三千斤,裨將二千斤、二千石一千斤。

梁孝王薨,有四十萬斤。

武帝賜平陽公主千斤。賜卜式四百斤。

衛青擊匈奴,斬首虜萬九千級,軍受賜二十餘萬斤。

昌邑王賜故臣君卿千斤。

宣帝既立,賜霍光七千斤、廣陵王五千斤、諸王十五人各百斤,賜孔霸二百斤,賜黃霸百斤。

元帝賜段會宗、甘延壽、陳湯各百斤。

成帝賜王根五百斤。

王莽聘史氏女為后,用三萬斤。賜孝單于千斤、順單于五百斤。

王莽末年,省中黃金萬斤者為一匱,尚有六十匱。黃門、鉤盾、尚方(黃門:奄人禁中給事者,鉤盾:主近苑囿,尚方:主作禁器物),處處各有數匱。(以上見本紀及各本傳)

可見古時黃金之多也。後世黃金日少,金價亦日貴。蓋由中土產金之地,已發掘淨盡。而自佛教入中國後,塑像塗金,大而通都大邑,小而窮鄉僻壤,無不有佛寺,即無不用金塗。以天下計之,無慮幾千萬萬,此最為耗金之蠹。加以風俗侈靡,泥金寫經,貼金作榜,積少成多,日消月耗。故老言「黃金作器,雖變壞而金自在,一至泥金塗金,則不復還本。」此所以日少一日也。

先生或只稱一字

古時先生二字,或稱先,或稱生。

史記晁錯傳「錯初學於張恢先所。」漢書則云「初學於張恢生所。」一稱先,一稱生。顏註云「皆先生也。」

又晁錯傳「校尉鄧公,諸公皆稱為鄧先。」顏註亦曰「鄧先生也。」

貢禹傳「禹以老乞骸骨。元帝詔曰『朕以生有伯夷之廉,史魚之直。』」師古註「生謂先生也。」

梅福上書曰「叔孫先非不忠也。」師古亦註「先謂先生也。」

是古時先生,或稱先,或稱生,不必二字並稱。

漢外戚輔政

漢自呂后王諸呂,使產、祿掌兵,幾致奪國。故諸大臣以薄太后家仁善,遂立文帝,固有鑒於外戚之禍矣。

乃武帝又以祖母竇太后弟子竇嬰為丞相,母王太后之同母弟田蚡亦為丞相。已而衛后弟青為大司馬大將軍。后姊子霍去病為大司馬驃騎將軍。於是外戚又日以寵貴。其後去病之弟光,遂以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政。自此大司馬兼將軍一官,遂永為外戚輔政之職。

宣帝祖母史良娣死巫蠱之禍,帝乃以良娣弟高為大司馬車騎將軍領尚書事。又許后為霍氏毒死,乃以后叔父延壽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輔政。

然武宣二帝皆英斷,不假以權,故劉向謂「正所以安全之也。」(以皇帝不授權柄予外戚,是以外戚皆得以保全無禍也。)

元帝又以延壽子嘉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輔政。嘉女為成帝后,成帝又以嘉輔政。後又以母王太后弟鳳為大司馬大將軍輔政。鳳卒,從弟音為大司馬車騎將軍輔政。音卒,又以其弟根為大司馬驃騎將軍輔政。根薦兄子莽自代。會成帝崩,哀帝即位,莽避帝外家,退就國。哀帝以祖母傅太后從弟喜為大司馬輔政。尋罷。又以母丁太后兄明為大司馬驃騎將軍輔政。然帝亦不假以權,不如王氏在成帝時也。

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仍詔莽為大司馬,立平帝,莽輔政,遂以篡漢。

兩漢外戚之禍

兩漢以外戚輔政,國家既受其禍,而外戚之受禍,亦莫如兩漢者。

西漢

崔駰疏言「漢興以後,至於哀平。外家二十餘,保全者四家而已。」

章懷註「高帝呂后,產、祿謀反,誅;惠帝張后廢;文帝母薄太后弟昭被殺;文帝竇后弟子嬰誅;景帝薄后、武帝陳后俱廢;武帝衛后自殺;昭帝母趙太后賜死;昭帝上官后家族誅;宣帝祖母史良娣以巫蠱死;宣帝母王夫人弟子商下獄死;霍后廢,家亦破;元帝王后弟子莽篡位伏誅;成帝許后賜死、趙后廢自殺;哀帝祖母傅太后家屬徙合浦;平帝母衛姬家屬誅。其四家者,景帝王后,宣帝許后、王后,哀帝母丁姬家,皆保全也。」(案章懷此註亦有誤,史良娣死時,衛太子未為帝,史氏並未以外戚干政致禍也。惟哀帝后傅氏,帝崩後,為王莽所廢自殺,此當在駰所言二十餘家之內耳。)

東漢

東漢后家,惟光武郭后、陰后家皆無禍。郭后雖廢,帝待郭后恩禮無替。明帝即位,待陰、郭二家亦均。

明帝馬后戒飭外家,以王氏五侯及田蚡、竇嬰為戒。故馬、廖兄弟雖封侯,而退居私第,迄無禍敗。

章帝竇后,其兄憲以謀不軌誅。

和帝陰后被廢,其父綱自殺,家屬徙日南。鄧后終身稱制,亦約束外家,兄騭等忠謹無過。然后崩後,騭等俱被讒死。一門七人,皆死非其罪。

安帝閻后兄顯及弟景、耀、晏俱以謀立外藩誅。后亦遷離宮。

順帝梁后兄冀以弒逆誅桓帝,梁后以憂死。鄧后被廢,從父萬世、從兄會皆下獄死。竇后以父武謀誅宦官,為宦官所害,后亦遷南宮。

靈帝母董后兄子重,為何進所收,自殺。靈帝宋后廢,以憂死。父兄皆誅。何后兄進謀誅宦官,亦為宦官所害,后又為董卓所弒。

獻帝伏后為曹操所弒。曹后隨帝廢為山陽公夫人。

計東京后族,亦衹陰、郭、馬三家保全,其餘皆無不敗者。(案前文謂東漢惟光武陰后、郭后家皆無禍,此謂東京后族亦衹陰、郭、馬三家保全,查後漢書皇后紀,馬后族無禍,則東漢后族保全者乃陰、郭、馬三家。)推原禍本,總由於柄用輔政,故權重而禍亦隨之。西漢武、宣諸帝,東漢光武、明、章諸帝,皆無外戚之禍,由於不假以權也。成帝柔仁,專任王氏而國祚遂移。東漢多女主臨朝,不得不用其父兄子弟以寄腹心。於是權勢太盛,不肖者輒縱恣不軌,其賢者亦為眾忌所歸,遂至覆轍相尋,國家俱敝,此國運使然也。至伏后之死,不關母家輔政,然猶為曹操所忌,外戚之危如此。

兩漢喪服無定制

漢文帝臨崩詔曰:「令到吏民三日釋服。」(此詔到後,吏民哭喪三日,即除喪服)

案天子之喪,吏民尚齊衰三月,今易以三日,故後世謂之「以日易月」。然此專指吏民而言,未嘗概之於臣子也。

詔又曰:「殿中當臨(宮中舉行哭喪儀式)者,旦夕各十五舉音,以下(下棺),則服大紅十五日,小紅十四日,纖七日(紅即功,大功、小功、纖,皆為喪服之制)。」以下者,下棺已葬也。自始崩至葬皆衰,既葬則大功、小功及纖,以次而殺(減省)也。

劉攽謂「漢諸帝自崩至葬,皆有百餘日,未葬則服不除。既葬又有大功、小功及纖,以次而殺。」是文帝雖有短喪之詔,其實臣子尚有未葬以前之服。即既葬後,大功、小功、纖亦有三十六日,初非二十七日也。(案應劭謂「凡三十六日而釋服,此以日易月也」,顏師古謂「三年之喪,其實二十七月,豈有三十六月之文!纖又無七月也,應氏既失之於前,而近代學者因循謬說,未之思也」)且此專指國喪而言,非令天下臣民,凡父母之喪,皆以日易月也。

乃自有此制,大臣不行三年喪遂為成例。

翟方進為丞相,後母死,三十六日除服,起視事。以為身備漢相,不敢踰國家之制。

直至東漢安帝時,鄧太后臨朝,始詔「長吏不為親行服者,不得選舉」(吏六百石以上,皆長吏也。),而議者猶謂牧守不應同此制。劉愷獨以為「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師,若不以身率先,是濁其源而欲流之清也。」(愷傳)。於是牧守皆行服。

鄧后崩,安帝又改制,仍不聽行喪。

桓帝時,又令刺史二千石行喪。未幾又斷之。

統計兩漢臣僚罕有為父母服三年者,蓋因習俗相沿,已成故事也。然雖成故事,而朝廷本未有不許行喪之令,故行不行,仍聽人自便。

而漢河間王良,喪太后,服三年。哀帝特詔以為宗室儀表,益封萬戶(良傳)。

東漢濟北王次守喪。梁太后詔曰:「王諒闇(守喪)以來,二十八月,自諸國有憂,未之聞也。」(次傳)

薛宣後母死,弟修去官持服。宣以為三年喪,人罕行之。兄弟自相駮(辯論),修遂竟服。兄弟一也(兄弟一體),而一服一不服,可見朝廷本無定制也。(薛宣傳:繇是兄弟不和。)

鄧衍不服父喪,明帝聞之,雖薄其為人,然本無服喪定例,故亦不能以此罪之。

其臣下丁憂,自願持服者,則上書自陳,有聽者有不聽者。亦有暫聽而朝廷為之起復者(親喪服未滿而起用,又謂「奪情」)。

如太尉趙禧遭母憂,乞身行喪,明帝不許,遣使者為釋服(禧傳)。

太僕鄧彪遭母憂,乞身,詔以光祿大夫行服(彪傳)。

桓郁遭母憂,乞身,詔以侍中行服。

桓焉以母憂,乞身,詔以大夫行服。踰年,詔賜牛酒釋服(郁、焉傳)。

霍諝為金城太守,崔寔為遼東太守,俱以母憂,自上歸(上表歸官),行喪服(諝傳、寔傳)。

蓋本無必當行喪之制,故欲行喪者,皆須自乞,亦無不許行喪之制。故乞身者,亦多得請也。惟其無定制,聽人自為輕重,於是徇名義者(保全名節),寧過無不及。

如江華遭母憂,三年服竟,猶不忍除。郡守遣丞掾為除服(華傳)。

東海王臻喪母服闋(喪期服滿),又追念喪父時幼小,哀禮有闕,乃重行喪制(臻傳)。

袁紹母死去官,三年禮畢,追感幼孤,又行父喪(紹傳)。

甚至有如傅毅、荀爽、桓鸞為舉主服喪三年。

李恂、桓典、王允為郡將服喪三年。

崔寔以期喪去官。侯苞、馮冑以師喪持服。

可見兩漢喪服,本無定制,故轉以此立名。

青州民趙宣,葬親而不閉埏(墓道),隧居其中,行服二十餘年,鄉里稱其孝。然五子皆服中生(陳蕃傳)。又可知徇名者之未必出於真也。

長官喪服

兩漢父母之喪無定制,而魏晉以後,長官之喪,轉有定制。

蓋自漢制三公得自置吏,刺史得置從事,二千石得辟功曹,掾吏不由尚書選授。為所辟置者,即同家臣,故有君臣之誼。其後相沿,凡屬吏之於長官皆如之。

晉書向雄傳「雄為主簿時(中央及地方政府皆置有此官,主管文書簿籍及印鑑)為太守劉毅所笞。又吳奮為太守,亦繫雄於獄。後雄為黃門侍郎,而奮、毅俱為侍中。同在門下,不交一言。武帝聞之,特詔雄復修君臣之好。」可見是時長官屬吏,有君臣分誼,雖帝王不禁也。

既有君臣之禮,遂有持服之制。

晉書:丁潭為琅邪王裒(ㄆㄡˊ)郎中令。裒薨。潭上書求終喪禮曰「今制,王侯之喪,官僚服斬,既葬而除。今國無嗣子,喪廷乏主,臣宜終喪。」詔下博議,令既葬除服,心喪三年。不著喪服而哀悼。(禮記檀弓上:「事師無犯無隱,左右就養無方,服勤至死,心喪三年。」)(潭傳)

桓溫卒,服終,府州文武咸辭去。(桓元傳)

齊書:皇太子妃薨,宮臣未知應服與否。王儉議「宮僚本屬臣隸,存既盡敬,亡自應服。」

褚淵由司徒改司空,未拜而卒。司空掾屬,疑應服與否。王儉議:依「婦在途,聞夫家喪,改服而入之禮。」其司徒掾屬,宜居官持服。(王儉傳)

魏書:公孫邃為青州刺史卒,佐吏疑所服。孝文帝詔曰:「專古也,理與今違;專今也,大乖曩義。」(專依古制,與俗禮不合;專依俗禮,與古制相違)主簿云:「近代相承,服斬過葬而除,自餘無服,如此則太寥落(冷清),可準諸境內,為齊衰三月。」(邃傳)

是晉以後屬吏,為長官持服,並有定制,非如漢時之自以意為之也。

王莽之敗

漢祚中衰,元后長壽。王莽藉其勢以輔政,援立幼弱,手握大權。詭託周公輔成王,由安漢公而宰衡,而居攝,而即真。權勢所劫,始則頌功德者八千餘人,繼則諸王公侯議加九錫者九百二人,又吏民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雖宗室有安眾侯劉崇、徐鄉侯劉快等,臣僚有東郡太守翟義、期門郎張充等,先後起兵匡復,皆旋即敗滅。其威力所劫,亦已遍天下,靡然從風。使能逆取順守,沛大澤以結人心,則天下雖未忘前朝,而亦且安於新政,未必更有發大難之端,起而相抗者。

內政

其敗也,一由收天下田,名曰「王田」,禁之不得買賣。一夫田過一井者,分與里族。敢有非議者,投四裔。

又禁積五銖錢,犯者亦投四裔。於是農商皆失業。以賣田積錢坐罪者,不可勝數。

繼又設六筦之令,令州縣酤酒賣鹽、鑄造鐵器、諸采取名山大澤眾物者,稅之。此召怨於中國也。

外交

莽自以為北化匈奴,東致海外,南懷黃支(黃支在日南之南,日南在今越南中部),惟西方未廓。乃遣人誘西羌獻地,置西海郡,而西羌以失地遂叛。

又改蠻夷諸王皆為侯。使人授單于新印,收故漢印,改璽為章。單于欲得故印,使者椎破之。單于大怒,遂寇邊。句町王亦以改王為侯而叛。此召怨於外夷也。

戰爭

又以匈奴之叛,遣十二將出討之,偏裨以下百八十人,兵三十萬。又擿(挑出,ㄊㄧˋ)鑄錢鄰伍坐罪者,男子檻車,兒女步行,鐵鎖琅當其頸,詣軍前以十萬數。到者,易其夫婦。州縣饋運糧餉,自江海至北邊。兵先到者屯駐,候到畢同出。於是將吏在邊者,縱恣為害,五原代郡,尤被其毒。(漢書匈奴傳:北邊自宣帝以來,不見烽火,人民繁盛,牛馬蔽野。及莽撓亂匈奴,與之搆難,邊民亡死相繼。又十二部屯兵久不出,肆行侵暴。於是野多暴骨。)

其討句町者,士卒死什之五六。

此又因用兵而病民,使外夷與中國胥怨(相怨)者也。

於是四海沸騰,寇盜蜂起。更始、赤眉、光武因得以劉宗號召天下。人但知莽之敗,由於人心思漢,而不知人心之所以思漢,實莽之激而成之也。當其始也,詭激立名以濟其闇干之計,似亦姦雄之所為。及僭逆已成,不知所以撫御,方謂天下盡可欺而肆其毒痡(疲病)。結怨中外,土崩瓦解,猶不以為虞。但銳意於稽古之事,以為制定則天下自平。乃日夜講求制禮作樂,附會六經之說,不復省政事,制作未畢而身已為戮矣。此其識真三尺童子之不若。語云「今之愚也,詐而已矣。」若莽者,其詐也,愚而已矣。

王莽時起兵者皆稱漢後

漢自高、惠以後,賢聖之君六七作,深仁厚澤,被於人者深。即元、成、哀三帝稍劣,亦絕無虐民之政。祇以運祚中衰,國統頻絕,故王莽得乘便竊位。班彪所謂「危自上起,傷不及下。」故雖時代改易,而民心未去。加以莽政愈虐,則思漢之心益堅。

王常曰:「莽政令苛酷,失天下心,民之謳吟思漢,非一日也。」(常傳)

鄭興說更始曰:「天下同苦王氏虐政,而思高祖之舊德。」(興傳)

馮衍說廉丹曰:「海內淆亂,人懷漢德,甚於詩人之思召公也。」(衍傳)

馮異說光武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漢久矣。」(異傳)

歷觀諸說,可見當日之民心也。故群雄之起兵者,無不以劉氏舉號。

劉聖公在平林群盜中,為安集掾,軍雖眾而無所統一,諸將以聖公本漢裔,遂立為天子,建元曰「更始」。更始初都洛陽,將大封功臣,朱鮪以為高祖約「非劉氏不王」,是諸將初起事,即守漢祖法也。(更始傳)

赤眉樊崇起兵已屢勝,聞更始立,即往洛陽降。後仍亡歸,因齊巫言城陽景王云:「當為縣官,何故作賊?」遂奉劉盆子為帝。(劉盆子傳)

平林人方望謂弓林等曰:「王莽篡奪而孺子嬰尚在,今皆云劉氏更當受命,嬰故漢主也。」乃求得嬰立之。(光武傳)

卜者王郎偽稱成帝子子輿,有趙王子林欲立之,會赤眉將至,林乃宣言:「赤眉來,當立子輿為帝。」以觀眾心,百姓果信之,遂立郎於邯鄲。於是趙國以北,遼東以西,皆從風而靡。(王郎傳)

盧芳因人心思漢,乃詭自稱武帝曾孫劉文伯,謂「曾祖母,匈奴谷蠡渾邪王之姊,為武帝后,生三子。遭江充之亂,小子(么子)回卿流出在外,再傳生文伯。」以此誑惑人。諸豪傑以其為劉氏子孫,遂立為上將軍。使人與匈奴通和。匈奴即立芳為帝。而是時五原人李興、朔方人田颯、代郡人石鮪等各自起兵者,聞芳係漢後,即迎入塞奉之。(芳傳)

劉永亦漢後,更始封為梁王。更始敗,永據睢陽起兵,遣使拜董憲、張步為王。憲、步本特起,不借劉氏為號者,以永係漢後,遂受其爵命,為之盡力。(永及張步等傳)

公孫述雖自帝於蜀,然其先亦借輔漢起事。時宗成、王岑皆以應漢為將軍,述在成都迎之,而成等暴掠,述乃謂少年曰:「天下同苦新室思漢,故聞漢將到,即迎之。今反肆虐,此寇賊,非義兵也。」乃使人詐稱漢使者自東方來,假述輔漢將軍益州牧印綬,遂擊破成等,自立為蜀王,尋稱帝。(述傳)

隗囂後雖割據天水諸郡,然初起時,亦思奉漢,因王莽尚在長安,隔更始不得通,即立高帝廟,稱臣奉祠。莽死,更始至長安,囂即入謁,見更始政亂,遂逃歸。後又受光武將鄧禹所封官號,並遣子入侍。末年,惑於王元之說,始懷貳志。(囂傳)

歷觀諸起事者,非自稱劉氏子孫,即以輔漢為名。可見是時人心思漢,舉天下不謀而同。是以光武得天下之易,起兵不三年,遂登帝位,古未有如此之速者,因民心之所願,故易為力也。

王莽自殺子孫

王莽妻生四子:宇、獲、安、臨,其名也。

王獲:哀帝時,莽退就國。獲殺奴,莽切責獲,迫令自殺。

王宇:及平帝立,莽秉政,慮帝母衛姬及舅衛寶、衛元入朝撓己權,遂建議奉六宗者不顧私親,但封以爵號而不許入京師。莽子宇心竊非之,乃與師吳章及婦兄呂寬竊議,章以莽不可諫而好鬼神,當為變怪懼之。宇即使寬夜持血洒莽門,為門吏所發,莽執宇送獄,飲藥死。宇妻懷子繫獄,俟產後亦殺之。此未居攝以前,託大義滅親之說以立名也。

王臨:僭位後,以安有疾,立臨為太子。而莽妻以數哭子失明,莽使臨侍養妻。侍兒原碧者,舊為莽所幸。至是臨又通焉。懼事泄,謀殺莽。適以事貶出外第,而莽妻病,臨寄書於母(書曰:「上於子孫至嚴,前長孫、中孫年俱三十而死。今臣臨復適三十,誠恐一旦不保中室,則不知死命所在!」),為莽所見,中有怨望語,莽疑之,收原碧考問,具得謀逆狀。莽欲秘之,乃殺考問者,而賜臨藥,臨不肯飲,自刺死,並其妻亦自殺。

王安:是月,安亦病死。

王宗:已而莽孫宗,自畫容貌,服天子衣冠,刻三印。其母舅呂寬家徙合浦,宗又私與通書。事發,宗亦自殺。

王光:又其子兄子光,少孤。莽舊嘗敬事寡嫂,撫光以立名。莽僭位後,光私囑執金吾竇況,為之殺人。莽聞之大怒,切責光。光母謂光曰:「汝自視孰與長孫、中孫(即宇、獲二人也)。」遂母子俱自殺。

是莽三子一孫一從子皆為莽所殺,其意但貪帝王之尊,並無骨肉之愛也。

王莽引經義以文其奸

王莽僭竊,動引經義以文其奸。

居攝時,使群臣奏曰:「周成王幼小,不能修文武之烈,周公攝政,則周道成,不攝則恐失墜天命。故君奭篇曰『我嗣子孫,大不克共上下,遏失前人光,在家不知命不易,天應棐諶,乃亡隊命。』(召公為保,周公為師,相成王為左右。召公不悅,周公作君奭以告之。奭,召公名也。尊而呼之,故曰君也。言我恐後嗣子孫大不能恭承天地,絕失先王光大之道,而不知受命之難。天所應輔,唯在有誠,所以毋失其命也。棐,輔也。諶,誠信也。隊,墜也。)此言周公服天子袞冕,南面朝群臣,發號施令,常稱王命。召公不知其意,故不悅也。書逸嘉禾篇曰:『周公奉鬯((祭祀用酒,ㄔㄤˋ)立于阼階,延登,贊曰(祭祝之辭):「假王蒞政,勤和天下。」』此周公攝政,贊者所稱也。」

又「康誥篇:『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孟侯者,言為諸侯之長也。封者,衛康叔名。即諸侯之長者,即朕之弟,康叔也。)此周公居攝稱王之文也。」(查漢書王莽傳,本段乃王莽上奏太后所言。)

平帝疾,莽又作策,請於泰畤(祭祀天地的祭壇),戴璧秉圭,願以身代.藏策金縢,置於前殿,敕諸公勿敢言。(尚書:武王病,周公祝於三王,願以身代,祝文為史官收於金匱。)

又以漢高廟為文祖廟,取虞書受終文祖之意。

此皆援尚書以行事也。

又引「禮記明堂曰:『周公朝諸侯於明堂,天子負斧扆南面而立。』(諸侯朝見,天子背窗南面而立,以示君位。)此言周公踐天子位,朝諸侯,制禮作樂,而天下大服也。」(本段與首段同在「群臣奏曰」,趙翼割裂原文,蓋本段引自禮記,首段引自尚書,以類其敘也。)

莽又欲定封建之制,引「禮記王制千七百餘國,是以孔子孝經曰:『不敢遺小國之臣,而況於公侯伯子男乎!』於是封爵,高者為侯伯,次為子男。

此引禮記、孝經以文其奸也。

又引「孔子作春秋,至於哀公十四年而一代畢,協之於今,亦哀之十四也。」謂哀帝六年、平帝五年,至莽居攝三年,共年十四。

此引春秋以文其奸也。

其侮聖言以濟其私也如此。

卷四 后汉书

後漢書編次訂正

光武紀開首即稱「光武」,至即位後稱「帝」。

此仿班書高祖紀,初稱「高祖」,繼稱「沛公」,稱「漢王」,即位稱「帝」之例也。惟光武曾封蕭王,此紀乃省卻稱蕭王一節,稍不同耳。

列傳例皆稱名,獨光武兄縯,則書其字伯升。

此亦本班書王莽傳內,已稱伯升故也。

至其編次卷帙,如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獨行、方術、逸民、外戚等傳,既各以類相從矣,其他列傳自應以時代之先後分別編次。乃范書又有不拘時代而各就其人之生平以類相從者。

此亦本之史記,如:老子與韓非同傳;屈原與賈誼同傳;魯仲連與鄒陽同傳。但以類相從,不拘時代。

漢書:黃霸為丞相,朱邑為大司農,而皆入循吏傳,以其長於治郡也;

夏侯勝治尚書,京房治易,宜入儒林傳,而另為列傳,與眭弘等同卷,以其皆精於占驗也;

蒯通、伍被、江充、息夫躬,或國初人,或中葉末造人,而列為一卷,以其皆利口也。

後漢書亦仿此例。如:

卓茂本在雲臺圖像內(明帝永平中,追感光武功臣,乃圖畫二十八將於南宮雲臺),乃與魯恭、魏霸、劉寬等同卷,以其皆以治行著也;

郭伋、杜詩、孔奮、張堪、廉范皆國初人,王堂、蘇章皆安帝時人,羊續、賈琮、陸康皆桓靈時人,而同為一卷,亦以其治行卓著也;

張純國初人,鄭康成漢末人,而亦同卷,以其深於經學也;

張宗、法雄國初人,度尚、楊璇漢末人,而亦同卷,以其皆為郡守,能討賊也;

王充國初人,王符、仲長統漢末人,而亦同卷,以其皆著書,恬於榮利也;

鄧彪、張禹、徐防、胡廣等同卷,以其皆和光取容(與世無爭,討好他人以求容身),人品相似也;

袁安、張輔、韓陵、周榮、郭躬、陳寵等同卷,以其皆明於法律,決獄平允也;

班超、梁慬同卷,以其立功絕域也;楊終、李法、翟酺、應奉同卷,以其文學也;

杜根、劉陶、李雲同卷,以其皆仗節能直諫也;

樊宏、樊謙、樊準、陰識、陰興、陰就同卷,以其皆外戚而有功績可紀,故不入外戚而仍列一卷也;

蘇竟、楊厚、郎顗、襄楷同卷,以其皆明於天文,能以之規切時政也;

周燮、黃憲、徐稚、姜肱、申屠蟠同卷,以其皆高士也。

此編次之用意也。

至崔寔傳載其政論一篇,桓譚傳載其陳時政一疏,馮衍傳載其說廉丹一書、說鮑宣一書,王符傳載其潛夫論中五篇,仲長統傳載其樂志論及昌言中二篇,張衡傳載其客問一篇、上疏陳事一篇、請禁圖讖一篇,蔡邕傳載其釋誨一篇、條陳所宜行者七事。皆以有關於時政也。

至如崔駰傳載崔篆慰志賦一篇、駰達旨一篇,班固傳載其兩都賦、明堂璧雍詩及典引篇,杜篤傳載其論都賦,傅毅傳載其迪志詩,崔琦傳載其外戚箴,趙壹傳載其窮鳥賦,劉梁傳載其和同論,邊讓傳載其章華賦。皆以其文學優贍,詞采壯麗也。

郎顗傳載占驗七事,郭太傳載其遺事九條。此又略仿史記扁鵲等傳體。

儒林傳:五經各先載班書所記之源流,而後以東漢習經者著為傳,尤見各有師法。

卓茂傳敘當時與茂俱不仕莽者:孔休、蔡勳、劉宣、龔勝、鮑宣等五人;來歷傳敘同諫廢太子者:祋諷、劉禕、薛皓、閭邱宏、陳光、趙代、施延、朱倀、第五頡、曹成、李尤、張敬、龔調、孔顯、徐崇、樂闡、鄭安世等十七人,此等既不能各立一傳,而其事可傳,又不忍沒其姓氏,故立一人傳,而同事者用類敘法,盡附見於此一人傳內,亦見其簡而該也。

又有詳簡得宜而無複出疊見之弊者。

吳漢傳敘其破公孫述之功,則述傳不復詳載。

耿弇傳敘其破降張步之功,則步傳亦不復詳載。

宦者孫程以張防誣搆,虞詡上殿力爭,事見詡傳則程傳不復載。

張儉奏劾中常侍,侯覽籍沒其家,事見覽傳,則儉傳不復載。

儉避難投孔褒,褒弟融藏之,後事泄,褒兄弟爭相死,事見融傳,則儉傳不復載。(融曰:「保納舍藏者,融也,當坐之。」褒曰:「彼來求我,非弟之過,請甘其罪。」吏問其母,母曰:「家事任長,妾當其辜。」一門爭死。)

張讓矯殺何進,事見進傳,則讓傳不復載。

劉虞以十萬眾攻公孫瓚,事見虞傳,則瓚傳不復載。

袁紹盡誅宦官二千餘人,無少長皆死,事見何進傳,則紹傳不復載。

此更可見其悉心核訂,以避繁複也。

又其論和熹后終身稱制之非,而后崩後則朝政日亂,以見后之能理國。

論隗囂謂其晚節失計,不肯臣漢,而能得人死力,則亦必有過人者。

論李通雖為光武佐命,而其初信讖記之言起兵,致其父及家族皆為王莽所誅,亦不可謂智。

此皆立論持平,褒貶允當,足見蔚宗(范曄字蔚宗,趙翼避清聖祖玄曄諱)之有學有識,未可徒以才士目之也。

後漢書間有疏漏處

建武十六年民變之由

光武本紀:「建武十六年,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並起,攻擊所在,殺害長吏,討之則解散,去又屯結。青、徐、幽、冀四州尤甚。乃遣使者下郡國,聽群盜自相糾摘,五人斬一人者,除其罪。其牧守令長坐界內有盜賊及棄城者,皆不以為罪,但取獲賊多少為殿最,惟蔽匿者罪之。於是更相追捕並解散。」案是時天下初定,民方去亂離而就安平,豈肯又生變亂,此必有激成其禍者。而本紀全不著其根由。但上文有「河南尹張伋及諸郡守十餘人,坐度田不實,皆下獄死」。則是時民變,蓋因度田起釁也。

案劉隆傳:「天下戶口,墾田多不以實,戶口年紀,互有增減。建武十五年,有詔覈檢,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優饒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帝見陳留吏牘,有云:『潁川、弘農,可問;河南、南陽,不可問。』帝怒,不得其故。時明帝年十二,在側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陽帝鄉多近親。』帝詰吏,吏對果如明帝所言。於是遣謁者考實,具知姦狀,守令等十餘人皆死。」據此,則十六年之民變,必因十五年之檢覈戶口,田畝不均而起釁也。其解散,亦必非令盜賊自相捕斬遂能淨盡,蓋因守令皆以檢覈不實坐死,遣謁者為更正,然後解散耳。而范書略不見起滅之由。

光武崩年

光武紀書帝崩,年六十二。然紀又書帝起兵時年二十八。下有更始元年,破王尋、王邑,持節北渡河,鎮慰州郡。二年誅王郎,更始拜帝為蕭王。明年六月,始即位改元建武。是帝年已三十一矣。建武凡三十二年,又加以中元二年始崩,則應是六十四歲。本紀所云六十二,殊不符也。(案前漢書漢王四年幸薄姬,生文帝,年八歲,立為代王。十七年,入為帝。則應是二十五歲。而臣瓚註謂文帝二十三即位,在位二十三年,壽四十六。是文帝年歲亦不符。)

安帝無紀

安帝以延光元年三月崩,閻后立北鄉侯懿即位,是年十月薨。計北鄉侯在帝位,已閱八月,應有本紀,乃范書無之,蓋以未逾年未改元故耳。然殤帝在位僅一年,沖帝在位並只半年,皆為立紀,此不應缺也。

未央宮焚後

班書王莽傳:「長安士民攻莽,三日死。獨未央宮燒,其餘仍案堵如故。及赤眉至,遂燒長安宮室至市里。」又外戚傳:「莽女為平帝后,帝崩,莽篡位,號后為黃皇室主。及漢兵誅莽,燔燒未央宮,后投火中死。」范書更始傳:「王莽敗,惟未央宮被焚,其餘宮殿一無所毀。更始至,居長樂宮。」董卓傳亦言:「赤眉之亂,宮室營守,焚滅無餘。惟有高廟及京兆府舍。」是未央宮當莽死時已被焚,赤眉之亂,則長安為墟,並不特未央宮無存而已。乃獻帝紀:「董卓劫帝西遷,車駕至長安,幸未央宮。」董卓傳亦云:「帝之長安,移於未央宮。尋帝以病愈,大會諸臣於未央宮。」此宮已被焚於王莽之敗,何以獻帝西遷,又有未央以駐蹕耶?案順帝紀:「永和元年,帝西巡幸未央宮。」想王莽時被焚之後,東漢諸帝又曾修葺也。然范書不經見,而先則被焚,後則駐蹕,殊不明析。

唐姬

皇后紀:「董卓弒弘農王,其妃唐姬歸鄉里。及李傕、郭氾破長安,遣兵鈔略關東,掠得姬。傕欲妻之,固不聽,而終不自名。賈詡知之,以告獻帝。帝乃下詔,迎姬置園中,使侍中持節,拜為弘農王妃。初平元年二月,葬弘農王於故常侍趙忠成壙中。」此文殊不明析。

卓以初平元年正月弒弘農王。二月即遷都長安,而葬弘農王亦以是月。蓋將遷時,草草瘞之也。傕氾之亂,則在初平三年,其掠得姬而獻帝迎還冊拜,自是在長安時事。而敘於葬弘農王之前,已屬倒置。

而又曰置園中,所謂園者安在耶?漢時凡諸王葬處,曰「園陵」。其姬妾守園陵者,曰「某園貴人」。(桓帝尊孝崇王夫人曰「孝崇園貴人」。靈帝尊孝仁皇妃曰「慎園貴人」。)今弘農王妃所居之園,即弘農王葬處耶?則是時妃在長安,而葬處在洛陽,時方擾亂,不能送往也,或即宮內之園以居之耶?

吳漢伐公孫述

吳漢傳:「漢伐公孫述,去成都二十里阻江北為營,造浮橋,使副將劉尚屯於江南,相去二十里。帝聞之,大怒,詔曰:『賊若出兵綴公,以大眾攻尚,尚破,公必敗矣!』」以其與尚相隔二十里,不及相救援也。

後漢引還廣都,留劉向拒述,以狀奏上,帝曰:「公還廣都,甚合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擊公也。若先攻尚,公從廣都五十里赴之,適當其危,破述必矣。」案先以相距二十里,謂不足相及;今又云五十里赴救,正可破賊,語似矛盾。蓋漢先營江北,尚營江南,恐述斷浮橋,則彼此不能相救耳。而傳未分別言之。

以字行文

史傳敘事皆書名,未有以字行文者。范書惟光武兄縯字伯升,凡紀傳皆書其字。蓋帝之親兄,舂陵首事,其功最大。且班書王莽傳內,已書伯升。故范書仍之也。

乃范式、張劭合傳,前半篇敘劭事則稱元伯,敘式事則稱巨卿,皆其字也,殊非史體。蓋本當時人為張、范作合傳,蔚宗即鈔入史,不復改訂耳。

于吉無傳

三國魏志有方技傳,備載華陀、管輅等,而道士于吉尤有異術。據江表傳謂「吉制符水治病,吳人爭事之。孫策在城樓會諸將,吉適過,諸將爭下樓迎拜。策怒,令收之,諸將咸為之請。策曰:『此子妖妄惑眾。昔張津在交州,常著絳帕頭,燒香讀道書,卒為南夷所殺。此甚無益,諸君但未悟耳。』遂斬之。」

搜神記謂「策殺吉後,偶出行,為許貢客射傷,歸治瘡。嘗獨坐,彷彿見吉在左右,意惡之。後照鏡,忽見吉在鏡中,因大叫瘡裂而死。」是吉乃漢末一技術之士。陳壽吳志不為立傳,蓋以魏志有方技一門,吳志不立方技,故遺之也。

蔚宗作後漢書,既以華陀入方技矣,于吉在順帝時,已有琅邪人宮崇者,以吉所得神書上之,則其人與華陀同時,而年壽在陀之前。蔚宗既傳陀,何以不傳吉耶。

案范書襄楷傳:「順帝時,宮崇上其師于吉所得神書一百七十卷,皆縹白素朱介青首朱目,號太平清領書。其言以陰陽五行為宗,胹多巫覡雜語。有司奏其書妖妄不經,乃收藏之。」蔚宗或以于吉名已見于楷傳,故不復有傳耳。

漢帝多自作詔

兩漢詔命皆由尚書出,故比之於北斗,謂天之喉舌也。

後漢書周榮傳「榮子興有文學,尚書陳忠疏薦興曰:『尚書出納帝命,臣等既愚闇,而諸郎多俗吏,每作詔文,轉相求請,或以不能而專己自由,則詞多鄙固,請以興為尚書郎。』」

又宦官曹節欲害竇武,擁靈帝上殿,召尚書官屬至,脅以白刃,使作詔版。

此可見詔命皆由尚書郎所撰也。

漢詔最可觀,至今猶誦述。蓋皆簡才學士充郎署之選。而如陳忠所云,則亦有拙於為文及輾轉倩人者,可知代言之職綦重矣。

然亦有天子自作者。

哀帝策董賢為大司馬,有「允執其中」之語。蕭咸謂「此乃堯禪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長老莫不心懼。」此必非代言者所敢作也。

光武詔司徒鄧禹曰:「司徒堯也,亡賊桀也,宜以時進討。」

立陰貴人為后,詔曰:「貴人鄉里良家,歸自微賤,自我不見,於今三年。宜奉宗廟,為天下母。」

又帝疑侯霸薦士有私,賜書曰:「崇山幽都何可偶,黃鉞一下無處所。欲以身試法耶?將殺身成仁耶?」此等文詞,亦必非臣下所代作者。

明帝登極詔曰:「今上無天子,下無方伯(本引公羊傳之詞)。實賴有德,左右小子。」

章帝詔亦有云:「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

按二帝方在位,而詔云上無天子,人臣代草,敢為此語耶。

不特此也。

明德馬皇后答章帝請封外家詔曰:「吾為天下母,而身服大練。欲以身率下,以為外親見之,當傷心自飭。但笑言太后素好儉,前過濯龍門,見外家車如流水,馬如游龍,倉頭依綠韝,領袖正白,顧視御者,不及遠矣。」

又飭章帝曰:「吾素剛急,有胸中氣,不可不順也。」

此等語,無論非人所能代,且馬后並未稱制,尚書乃帝之近臣,豈有答帝詔而即令帝之近臣代作者。后本好學能文,此詔亦必自作者也。

光武信讖書

讖緯起於西漢之末。

張衡著論曰:「漢以來,並無讖書。劉向父子領校秘書,尚無讖錄,則知起於哀、平之際也。」(漢書路溫舒傳「溫舒從祖父受曆數天文,以為漢厄三七之期。乃上封事以預戒。」溫舒係昭帝時人,則又在哀、平之前。)

案樊英傳,有「河洛七緯。」章懷註曰「易緯稽覽圖、乾鑿度、坤靈圖、通卦驗、是類謀,辨終篇也;書緯琁機鈐、考靈耀、刑德放、帝命驗,運期授也;詩緯推度災、氾歷樞,含神霧也;禮緯含文嘉、稽命徵、斗威儀也;樂緯動聲儀、稽耀嘉,斗圖徵也;孝經緯援神契,鉤命決也;春秋緯演孔圖、元命包、文耀鉤、運斗樞、感精符、合誠圖、考異郵、保乾圖、漢含孳、佑助期、握誠圖、潛潭包,說題辭也。」

此等本屬不經,然是時實有徵驗不爽者。

楊春卿善圖讖,臨死,戒其子統曰:「吾綈囊中有祖傳秘記,為漢家用。」(楊厚傳)

哀帝建平中,有方士夏賀良上言赤精子之讖:漢家曆運中衰,當再授命,故改號曰「太初元將元年」,稱陳聖劉太平皇帝。其後果篡於王莽而光武中興。(漢書李尋傳:成帝時有甘忠可者。造天官曆包元太平經十二卷。言漢家當再受命,以其術授夏賀良等。劉向奏其妖妄,甘忠可下獄死。賀良等又私相傳授。)

又光武微時,與鄧晨在宛,有蔡少公者,學讖云:「劉秀當為天子。」或曰:「是國師公劉秀耶。」(劉歆以讖文欲應之,故改名秀。)光武戲曰:「安知非僕?」(晨傳)

西門君惠曰:「劉氏當復興,國師姓名是也。」(王莽傳)

李通素聞其父說讖云:「劉氏復興,李氏為輔。」故通與光武深相結。(通傳)

其後破王郎,降銅馬,群臣方勸進,適有舊同學彊華者,自長安奉赤伏符來,曰:「劉秀發兵捕不道,四夷雲集龍在野,四七之際火為主。」群臣以為受命之符,乃即位於鄗南。

是讖記所說,實於光武有徵。故光武尤篤信其術,甚至用人行政亦以讖書從事。

方議選大司空,赤伏符有曰:「王梁主衛作元武。」帝以野王縣本衛地之所徙。元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官也。王梁本安陽人,名姓地名俱合,遂拜梁為大司空。(梁傳)

又以讖文有「孫咸征狄」之語,乃以平狄將軍孫咸為大司馬。(景丹傳及東觀漢記)此據讖書以用人也。

因河圖有「赤九會昌」之文,光武於高祖為第九世,故其祀太廟至元帝而止,成、哀、平三帝則祭於長安。(本紀)會議靈臺處所,眾議不定,光武曰:「吾以讖決之。」此據讖書以立政也。

且廷臣中有信讖者,則登用之。賈逵欲尊左氏傳,乃奏曰:「五經皆無證圖讖以劉氏為堯後者,惟左氏有明文。」(左傳: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劉累,學擾龍,范氏其後也。范歸晉後,其處者皆為劉氏。)由是左氏傳遂得選高才生習。(逵傳)

其不信讖者,則貶黜隨之。帝以尹敏博學,使校圖讖,令蠲去崔發為王莽著錄者。敏曰:「讖非聖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別字,恐疑誤後生。」帝不聽,敏乃因其闕文增之曰:「君無口,為漢輔。」(君無口為尹)帝詔敏詰之,對曰:「臣見前人增損圖書,故學為之耳。」帝深非之。(敏傳)

桓譚對帝言:「臣不讀讖書。」且極論讖書之非經。帝大怒,以為非聖無法,欲斬之。(譚傳)

帝又語鄭興,欲以讖斷郊祀,興曰:「臣不學讖。」帝怒曰:「卿非之耶?」興詭詞對曰:「臣於書有所不學,而無所非也。」興數言政事,帝以其不善讖,終不任用。(興傳)

是光武之信讖書,幾等於聖經賢傳,不敢有一字致疑矣。獨是王莽、公孫述亦矯用符命。

莽以哀章獻金匱圖有王尋姓名,故使尋將兵討昆陽,迄於敗滅。

莽又以劉伯升起兵,乃詭說符命,引易曰:「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以為莽者,御名也。升者,伯升也。高陵者,高陵侯翟義也。義先起兵被殺,謂義與伯升伏戎於新皇帝之世,終滅不興也。

又案金匱,輔臣皆封拜。有王興者,城門令史。王盛者,賣餅兒。莽案符命,求得此姓名十餘人,而二人容貌應卜相,遂登用之,以示神焉。

公孫述亦引讖記,謂「孔子作春秋為赤制,而斷十二公。」明漢至平帝十二世而絕,一姓不得再興也。又引籙運法曰:「廢昌帝,立公孫。」括地象曰:「帝軒轅受命,公孫氏握。」)

光武與述書曰:「圖讖言公孫,即宣帝也。代漢者,當塗高。君豈高之身耶?王莽何足效乎?」則光武亦明知讖書之不足信矣。何以明知之而又深好之,豈以莽、述之讖書多偽,而光武所得者獨真耶?

同時有新城蠻賊張滿反,祭天地,自云當王,為祭遵所擒,乃歎曰:「讖文誤我。」遂斬之。(遵傳)

又真定王劉揚造作讖記云:「赤九之後,癭揚為主。」揚病癭(頸瘤),欲以惑眾,為耿純所誅。(純傳)

是當時所謂圖讖者,自夏賀良等,實有占驗外,其餘類多穿鑿附會,以惑世而長亂。乃人主既信之,而士大夫亦多有留意其術者。

朱浮自言:「臣幸得與講圖讖。」(浮傳)

蘇竟與劉龔書曰:「孔子秘經,為漢赤制,元包幽室,文隱事明,火德承堯,雖昧必亮。」(竟傳)

鄭康成戒子亦自言:「睹秘書緯術之奧。」(康成傳)

所謂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范蔚宗曰:「世主以此論學,悲哉!」

光武多免奴婢

光武時彭寵反,其蒼頭(人為黔首,奴為蒼頭)子密殺寵降,光武已封為不義侯矣。其他加恩於奴婢者,更史不勝書。

建武三年,詔民有嫁妻賣子欲歸父母者,恣聽之,敢拘執者,論如律。

六年,詔王莽時吏人沒入為奴婢,不應舊法者,皆免為庶人。

七年,詔吏人遭饑,為青、徐賊所略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聽之,敢拘制不還者,以賣人法從事。

十一年,詔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其殺奴婢,不得減罪。」又詔敢熏灼奴婢,論如律,免所炙灼者為民。又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

十二年,詔隴、蜀民被掠為奴婢自訟者,及獄官未報,一切免為庶民。

十三年,詔益州民自八年以來被掠為奴婢者,皆免為庶人。或依託人為下妻欲去者,恣聽之,敢有拘留者,以掠人法從事。

十四年,詔益、涼二州,八年以來奴婢自訟在官,一切免為民,賣者無還直。

此皆見於本紀者。

主藉奴婢以供使令,奴婢亦藉主以資生養,固王法所不禁。而光武獨為之偏護,豈以當時富家巨室虐使臧獲之風過甚,故屢降詔以懲其弊耶?案班書王莽傳,謂「貧富不均,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闌,制於臣民專斷其命,姦人因緣為利,至略賣人妻子,逆天心,誖人倫」云云,是莽時奴婢之受害實甚。其後兵亂時,良民又多被掠為奴婢,光武初在民間親見之,故曲為矜護也。

東漢功臣多近儒

西漢開國功臣多出於亡命無賴。至東漢中興,則諸將帥皆有儒者氣象,亦一時風會不同也。

光武少時,往長安受尚書,通大義。及為帝,每朝罷,數引公卿郎將講論經理。故樊準謂「帝雖東征西戰,猶投戈講藝,息馬論道。」是帝本好學問,非同漢高之儒冠置溺也。而諸將之應運而興者,亦皆多近於儒。

如鄧禹年十三能誦詩。受業長安,早與光武同游學,相親附。其後佐定天下,有子十三人,使各守一藝,修整閨門,教養子孫,皆可為後世法。(禹傳)

寇恂性好學。守潁川時,修學校,教生徒,聘能為左氏春秋者,親受學焉。(恂傳)

馮異好讀書。通左氏春秋、孫子兵法。(異傳)

賈復少好學,習尚書。事舞陰李生,生奇之曰:「賈君容貌志氣如此,而勤於學,將相之器也。」後佐定天下,知帝欲偃武修文,不欲武臣典兵,乃與鄧禹去甲兵,敦儒學。帝遂罷左右將軍,使以列侯就第。復闔門養威重。(復傳)

耿弇父況,以明經為郎,學老子於安邱先生。弇亦少好學,習父業。(弇傳)

祭遵少好經書。及為將,取士必用儒術,對酒設樂,常雅歌投壺。(遵傳)

李忠少為郎,獨以好禮修整稱。後為丹陽太守,起學校,習禮容,春秋鄉飲,選用明經,郡中嚮慕之。(忠傳)

朱祐初學長安,光武往候之,祐不時見,先升舍,講畢乃見。後以功臣封鬲侯。帝幸其第,笑曰:「主人得無舍我講乎?」(祐傳)

郭涼雖武將,然通經書,多智略。(涼傳)

竇融疏言:「臣子年十五,教以經藝,不得觀天文讖記。」(融傳)

他如王霸、耿純、劉隆、景丹,皆少時游學長安,見各本傳。

是光武諸功臣大半多習儒術,與光武意氣相孚合,蓋一時之興,其君與臣本皆一氣所鍾,故性情嗜好之相近,有不期然而然者,所謂有是君,即有是臣也。

東漢四親廟別祭

建武十九年,追尊孝宣帝為中宗,始祠昭帝、元帝於太廟,成帝、哀帝、平帝於長安,其舂陵節侯以下四世祠章陵(即舂陵鄉改名章陵)。註引漢官儀曰:「光武雖自高祖而下為第十二帝,而世次則與成帝為兄弟,於哀帝為諸父,於平帝為祖父,皆不可為之後。上數至元帝,始於光武為諸父,故上繼元帝,而為九代。以此計之,宣帝實為曾祖,故追尊及祀之。」

案此議發於張純。純奏光武曰:「陛下事同創革,而名為中興。元帝以來,宗廟祠高皇帝為受命祖,孝文帝為大宗,孝武帝為世宗。今宜皆如舊制。別立四親廟,推南頓君以上,盡於舂陵侯(光武之高曾祖父也)。禮,為人後者為之子,既事大宗,則降其私親。今祫禘(合祭親疏遠近之先祖)高廟,昭穆陳序(天子七廟,太祖居中;二、四、六世居左,稱昭;三、五、七世居右,稱穆。昭穆者,所以別父子、遠近、長幼、親疏之序而無亂也。),而舂陵侯四世君臣並列,以卑廁尊,不合禮意。昔高皇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孫受祖,不敢私親,故為立廟,獨群臣侍祠。今宜除四親廟。」詔下公卿議。

大司徒戴涉等議:「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親廟。宣帝、元帝尊為祖父,可親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別為南頓君立皇考廟,其祭上自舂陵,皆群臣奉祠。」帝從之。

是時宗廟未備,故元帝以上祭於洛陽高廟,成帝以下祠於長安高廟,其南頓君以上祭於章陵。

此漢儒泥於大宗不顧私親之說,而定此制也。究而論之,光武以宗室崛起,中興受命,少時並未奉詔入為帝嗣,與哀帝之入繼成帝不同。則有天下後,但立高祖、太宗、世宗、中宗為不祧之廟,其下即祀舂陵四世為親廟,自協情理之正。乃必奉西京諸帝為大宗,而輩行又不可為成、哀、平三帝之後,則又舍此三帝而尊宣、元為祖父,終覺窒礙不可通也。(明臣欲世宗舍武宗而繼孝宗,即本此制。)

惟祫祭合食,則舂陵四世,序入昭穆,不能不以卑廁尊。然有天下者,本有追王上祀之典,光武御極,自應追尊南頓君而祀舂陵以下以天子之禮,正合於周家上祀祖紺至后稷之義,祖紺等為先公,而居文王、武王之上,亦未嘗不以卑臨尊也。

東漢諸帝多不永年

國家當氣運隆盛時,人主大抵長壽,其生子亦必早且多。獨東漢則不然。

光武帝年六十二;明帝年四十八;章帝年三十三;和帝年二十七;殤帝二歲;安帝年三十二;順帝年三十;沖帝三歲;質帝九歲;桓帝年三十六;靈帝年三十四;皇子辨即位年十七,是年即為董卓所弒;惟獻帝禪位後,至魏明帝青龍二年始薨,年五十四。此諸帝之年壽也。

人主既不永年,則繼體者必幼主。幼主無子而母后臨朝,自必援立孩稚以久其權。

殤帝即位時,生僅百餘日;沖帝即位纔二歲;質帝即位纔八歲;桓帝即位年十五;靈帝即位年十二;弘農王即位年十七;獻帝即位纔九歲,此諸帝即位之年歲也。

光武帝十子;明帝九子;章帝八子;至和帝則僅二子,長子勝有痼疾,次子即殤帝也;安帝惟一子;順帝已廢而復立;順帝又僅一子,即沖帝也;質帝、桓帝皆無子;靈帝二子,長辨嗣立,董卓廢為弘農王,弒之,次即獻帝。此諸帝嗣子之多寡有無也。

蓋漢之盛在西京,至元、成之間,氣運已漸衰。故成帝無子而哀帝入繼;哀帝無子而平帝入繼;平帝無子而王莽立孺子嬰。班書所謂國統三絕也。光武乃長沙定王發之後,本屬旁支,譬如數百年老幹之上,特發一枝,雖極暢茂,而生氣已薄。迨枝上生枝,則枝益小而力益弱,更易摧折矣。晉南渡後多幼主嗣位(見東晉多幼主條內),宋南渡後亦多外藩入繼。皆氣運使然,非人力所能為也。

東漢多母后臨朝外藩入繼

范書后妃紀序,謂:「東京皇統屢絕,權歸女主。外立者四帝,臨朝者六后。」章懷註:「四帝,安、質、桓、靈也。六后,竇、鄧、閻、梁、竇、何也。」

竇太后:案章帝時竇后專寵,有梁貴人生和帝,竇后養為己子,而陷貴人以憂死。章帝崩,和帝即位,竇為太后稱制。

鄧太后:和帝崩,皇后鄧氏為太后,立殤帝嗣位。殤帝殂,太后又立安帝,終身稱制。

閻太后:安帝崩,皇后閻氏為太后,立北鄉侯懿嗣位,身自臨朝。未幾懿殂。宦官孫程等迎立順帝,太后乃歸政。

梁太后:順帝崩,皇后梁氏為太后,立沖帝,身自臨朝。沖帝殂,太后又立質帝,猶秉朝政。質帝為梁冀所酖,太后又立桓帝,數年歸政。

竇太后:桓帝崩,皇后竇氏為太后,立靈帝,仍自臨朝。後其父武為宦官所害,太后亦遷於南宮。

何太后:靈帝崩,皇后何氏為太后,立子辨嗣位,身自臨朝。尋為董卓廢弒。

此六后也。

其外藩入繼者

安帝由清河王子入繼;

質帝由千乘王子入繼;

桓帝由蠡吾侯子入繼;

靈帝由解瀆亭侯子入繼。

此四帝也。

然安帝崩,閻太后立北鄉侯懿嗣位,當時稱少帝。是四帝之外,尚有一帝,而范書專指安、質、桓、靈四君。蓋以北鄉侯立未逾年即殂,生前既未改元,殂後又無諡號,故獨遺之耳。其實外立者,共五帝

外藩入繼追尊本生

外藩入繼大統,始自漢哀帝。

當成帝無子,立弟定陶共王子欣為皇太子,帝以太子既奉大宗,不得復顧私親,乃立楚王子景為定陶王,奉共王後。帝崩,太子即位,是為哀帝。是時成帝母稱太皇太后,成帝趙后稱皇太后,而帝祖母傅太后與母丁后,自以定陶為稱。

有董宏上書,言「秦莊襄王母本夏氏,而為華陽夫人所子(養以為子)。及即位後,俱稱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為皇太后。」師丹等劾奏宏大不道,免為庶人。傅太后大怒。於是追尊定陶共王為共皇,傅太后為共皇太后。

又有段猶等奏:「不宜引定陶藩國之名以冠大號。」於是直稱共皇,並徙定陶王景為信都王,不復為定陶王立後,欲以己為定陶王後也。

其時師丹議曰:「冠以定陶者,母從子、妻從夫之義也。為人後者為之子,故為所後服斬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所以重正統也。陛下既繼體先帝,奉大宗,不得奉定陶共皇」云云。(師丹傳)此固禮之正也。然身為帝王追尊本生父母,亦情理所必至。

自哀帝尊其本生父為共皇之後,遂為故事。

安帝

東漢安帝入繼時,其本生父清河王慶尚在,未加尊稱。及薨,葬以龍旗虎賁之禮,追諡為孝德皇,妣左氏為孝德皇后,祖妣宋貴人為敬隱皇后(祖即章帝,故不必追諡)。

桓帝

桓帝入繼時,追尊其祖曰孝穆皇,夫人趙氏曰孝穆皇后,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夫人馬氏曰孝崇園貴人,生母匽貴人為孝崇皇后。

靈帝

靈帝入繼時,追尊祖曰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皇后,考曰孝仁皇,夫人董氏為慎園貴人。

蓋當時論者,以為三皇無為,五帝有事。故身有天下者稱帝,身未有天下而追尊者稱皇。(說見太上皇帝條內。哀帝又尊祖母曰帝太太后,母曰帝太后,不曰皇而曰帝,亦以身自為帝,故后號冠以帝稱,以協母從子之義。)所以示區別,而立廟京師,既足伸人子之情,兼不紊昭穆之序,此理之得者也。

前明世宗入繼大統,其初亦祇欲不沒其本生父母之稱,尚未有意過為崇奉。使當日議禮諸臣援此例奏請,追稱為興獻皇,立廟京師,則世宗之意亦塞矣。乃舉朝不聞援引及此,但力爭不許其追尊,爭之不得,反議尊以帝稱,而靳(吝惜)一皇字,卒至激而成稱皇稱帝,並入廟稱宗,立主於武宗之上。此則明臣不讀書之陋也。

夫在稱太

皇太后、太皇太后,皆從乎子孫而言也。

漢書孝元傅昭儀傳:「昭儀初為倢妤,上寵之,欲殊之於後宮。以倢妤有子為王,而上尚在,未得稱太后。乃更號曰昭儀,位在倢妤上。」是夫在不稱太也。

乃光武帝廢郭后,封后子輔為中山王,而即以后為中山太后,後輔徙封沛,又稱沛太后。

夫在稱太,究屬不經。

東漢廢太子皆保全

隋唐以後,太子被廢未有善終者。惟東漢則皆保全。

東海王劉彊

光武已立子彊為皇太子,後其母郭后被廢,彊不自安,數因左右陳懇,願就藩國。乃立子莊為皇太子,封彊為東海王。帝以彊廢不以過,故優以大封,賜虎賁旄頭,擬於乘輿。彊就國後,數上書讓還東海,又因皇太子固辭,帝不許。太子即位,是為明帝。彊尋病,明帝遣中常侍、太醫等視疾,並詔沛王輔(彊同母弟)等往視。及薨,贈以殊禮。

清河王劉慶

章帝立子慶為皇太子,以竇后妒,誣陷其母宋貴人,遂並廢慶為清河王,立子肇為皇太子。慶雖幼而知避嫌畏禍。章帝憐之,令衣服禮秩與太子同。太子亦極友愛,入則共室,出則同輿。太子即位,是為和帝。待慶尤渥。慶小心恭孝,自被廢後,尤畏懼。每朝謁陵廟,常夜分嚴裝待旦,約飭官屬不得與諸王車騎並馳。及和帝崩,慶號泣殿前,嘔血數升。既就國,飭官屬時加策戒,以免悔咎。後其子祜入繼統,是為安帝。慶時尚存,及薨,追諡為孝德皇。

濟陰王劉保

安帝已立子保為皇太子,後以讒被廢為濟陰王。帝崩,保以廢黜,不得上殿哭臨梓宮,乃悲號不食,內外臣僚,莫不哀之。閰后迎立北鄉侯懿即位,保以年幼得全。北鄉侯薨,宦官孫程等,仍迎立保即位,是為順帝。

此皆已為太子,被廢後仍能保全者,固由於明、和諸帝之友愛,而亦彊等之善處廢黜,小心謹畏,故泯嫌猜而免禍害也。

又和帝長子平原王勝,本應為太子,以痼疾不得立。和帝崩,鄧后遂立殤帝。殤帝殂,又立安帝。是時勝尚在,亦未聞以怨懟取禍。

蓋自光武及明、章二帝皆崇儒重道,子弟習於孝友之訓者深,故無骨肉之變也。(案西漢昌邑王立為天子,後廢為海昏侯,仍以善終,是西漢本無廢殺之事。)

卷五 后汉书

累世經學

古人習一業,則累世相傳,數十百年不墜。蓋良冶之子必學為裘,良弓之子必學為箕,所謂世業也(語出魏書李彪傳)。工藝且然,況於學士大夫之術業乎!

今案周秦以來,世以儒術著者,自以孔聖之後為第一。

伯魚、子思後,子上生求。求生箕。箕生穿。

穿生順,為魏相。

順生鮒,為陳涉博士。

鮒弟子襄,漢惠帝時為博士,歷長沙大傅。襄生忠。

忠生武及安國。武生延年。安國、延年皆以治尚書,武帝時為博士,安國至臨淮太守。

延年生霸,亦治尚書,昭帝時為博士,宣帝時為大中大夫,授皇太子經,元帝即位,賜爵關內侯,號褒成君。

霸生光,尤明經學,歷成、哀、平三帝,官御史大夫、丞相、太傅、太師、博山侯,猶會門下生講問疑難(孔光傳)。

霸曾孫奮,少從劉歆受春秋左氏,歆稱之曰:「吾已從君魚(奮字)受道矣!」(奮傳)

安國後世傳古文尚書、毛詩有名。子建者不仕王莽。元和中,子建曾孫僖受爵褒成侯。其子長彥好章句學,季彥亦守家學(僖傳)。

霸七世孫昱,少習家學,徵拜議郎。

自霸至昱,卿相牧守五十三人,列侯七人(孔昱傳)。

計自孔聖後,歷戰國、秦及兩漢,無代不以經義為業,見於前後漢書。此儒學之最久者也。

其次則伏氏

自伏勝以尚書教授,其後有名理者,為當世名儒。

其子湛,少傳家學,教授常數百人。

湛弟黯,明齊詩,改定章句。

湛兄子恭,傳黯學,減省黯章句為二十萬言。

湛子翕。翕子光。光子晨。晨子無忌。亦皆傳家學。

順帝時,無忌奉詔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桓帝時又與崔寔等共撰漢記。又自采集古今,刪著事要,號曰伏侯註。

伏氏自伏生以後,世傳經學,清靜無競,東州號為「伏不鬥」云。此一家歷兩漢四百年,亦儒學之最久者也(伏湛傳)。

又次則桓榮

以宿學授明帝經,封關內侯。帝即位,親行養老禮,以榮為五更(長老),備極尊崇。

其子郁,當章帝為太子時,又入授經。及和帝即位,以年少宜習經學,郁又侍講禁中,凡教授二帝。

先是榮受朱普章句四十萬言,榮減為二十三萬言,郁又刪省成十二萬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

郁中子焉又以明經篤行授安帝經。順帝為太子時,又為少傅授經,亦教授二帝。焉兄孫彬,亦以文學與蔡邕齊名。(各本傳)

計桓氏經學,著於東漢一朝,視孔、伏二家稍遜其久。然一家三代,皆以明經為帝王師,且至於五帝,則又孔、伏二氏所不及也。

四世三公

西漢韋、平,再世宰相,已屬僅事。

韋賢,宣帝時為丞相。其子元成,元帝時亦為丞相。鄒魯諺曰:「黃金滿籯,不如教子一經。」又平當為丞相,其子晏為大司徒,時已改丞相為大司徒,大司徒即相也。平當傳,謂「漢興,惟韋平父子至宰相。」

東漢則有歷世皆為公者。

楊震官太尉,其子秉,代劉矩為太尉。秉子賜,代劉郃為司徒,又代張溫為司空。賜子彪,代董卓為司空,又代黃琬為司徒,代淳于嘉為司空,代朱雋為太尉錄尚書事。自震至彪凡四世,皆為三公。

袁安官司空,又官司徒。其子敞及京皆為司空。京子湯亦為司空,歷太尉,封安國亭侯。湯子逢,亦官司空。逢弟隗,先逢為三公,官至太傅。故臧洪謂「袁氏四世五公」,比楊氏更多一公。

古來世族之盛,未有如二家者。范蔚宗謂「西京韋、平,方之蔑如。」真可謂僅事矣。而二家代以名德,為國世臣,非徒以名位門第相高,則尤難得也。

于定國為丞相,其子永為御史大夫。(係兩代三公,西漢丞相、大司馬、御史大夫稱三公也。)

東漢尚名節

自戰國豫讓、聶政、荊軻、侯嬴之徒,以意氣相尚,一意孤行,能為人所不敢為,世競慕之。其後貫高、田叔、朱家、郭解輩,徇人刻己,然諾不欺,以立名節。馴至東漢,其風益盛。蓋當時薦舉徵辟,必採名譽,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為苟難,遂成風俗。

漢書游俠傳序:自信陵、平原、孟嘗、春申之徒,競為游俠,取重於諸侯,顯名天下。漢興,禁網疏闊,布衣游俠,權行州域,力折公卿,眾庶榮其名,覬而慕之,雖陷於刑辟不悔也。

其大概有數端:

是時郡吏之於太守,本有君臣名分。為掾吏者,往往周旋於死生患難之間。

如李固被戮,弟子郭亮負斧鑕上書,請收固尸。

杜喬被戮,故掾楊匡守護其尸不去。由是皆顯名。(固、喬二傳)

第五種為衛相,善門下掾孫斌,種以劾宦官單超兄子匡,坐徙朔方,朔方太守董援乃超外孫也,斌知種往必被害,乃追及種於途,格殺送吏,與種俱逃,以脫其禍。(種傳)。

太原守劉以考殺小黃門趙津下獄死,王允為郡吏送喪還平原,終三年乃歸。(允傳)

公孫瓚為郡吏,太守劉君坐事徙日南,瓚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歸,便當長辭。」乃再拜而去。(瓚傳)

此盡力於所事,以著其忠義者也。

傅奕聞舉將沒,即棄官行服。(奕傳)

李恂為太守李鴻功曹,而州辟恂為從事,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歸葬,持喪三年。(恂傳)

樂恢為郡吏,太守坐法誅,恢獨行喪服。(恢傳)

桓典以國相王吉誅,獨棄官收葬,服喪三年,負土成墳。(典傳)

袁逢舉荀爽有道,爽不應,及逢卒,爽制服三年。(爽傳)

此感知遇之恩,而制服從厚者也。然父母喪不過三年,而郡將舉主之喪,與父母無別,亦太過矣。

又有以讓爵為高者。

西漢時,韋賢卒,子元成應襲爵,讓於庶兄弘,宣帝高其節,許之。(元成傳)

至東漢鄧彪亦讓封爵於異母弟,明帝亦許之。(彪傳)

劉愷讓封於弟憲,逃去十餘年,有司請絕其封,帝不許,賈逵奏「當成其讓國之美。」乃詔憲嗣。(愷傳)

此以讓而得請者也。

桓榮卒,子郁請讓爵於兄子汎,明帝不許,乃受封。(郁傳)

丁綝卒,子鴻請讓爵於弟盛,不報,鴻乃逃去,以采藥為名,後友人鮑駿遇之於東海,責以兄弟私恩,絕其父不滅之基,鴻感悟,乃歸受爵。(鴻傳)

郭躬子賀當襲,讓與小弟而逃去,詔下州郡追之,不得已乃出就封。(躬傳)

徐防卒,子賀當襲,讓於弟崇,數歲不歸,不得已乃就封。(防傳)

此讓而不得請者也。

夫以應襲之爵而讓以鳴高,即使遂其所讓,而己收克讓之名,使受之者蒙濫冒之誚。有以處己,無以處人,況讓而不許,則先得高名,仍享厚實,此心尤不可問也。

又有輕生報讎者。

崔瑗兄為人所害,手刃報讎亡去。

魏朗兄亦為人所害,朗白日操刀殺其人於縣中。

蘇謙為司隸校尉李暠案罪死獄中,謙子不韋與賓客掘地道至暠寢室,值暠如廁,乃殺其妾與子,又疾馳至暠父墓,掘得其父頭以祭父。(見各本傳)

夫父兄被害,自當訴於官,官不理而後私報可也,今不理之於官,而輒自行讎殺,已屬亂民,然此猶曰出於義憤也?

又有代人報讎者。

何容有友虞緯高,父讎未報而病將死,泣訴於容,容即為復讎,以頭祭其父墓。

郅惲有友董子張,父為人所殺,子張病且死,對惲欷歔不能言,惲曰:「子以父讎未報也?」乃將賓客殺其人,以頭示子張,子張見而氣絕。(亦見各本傳)

此則徒徇友朋私情,而轉捐父母遺體,亦繆戾之極矣!

蓋其時輕生尚氣己成習俗,故志節之士好為苟難,務欲絕出流輩,以成卓特之行,而不自知其非也。然舉世以此相尚,故國家緩急之際,尚有可恃以搘拄傾危。昔人以氣節之盛,為世運之衰,而不知并氣節而無之,其衰乃更甚也!

曹娥叔先雄

范書列女傳:會稽女子曹娥,其父為巫覡(ㄒㄧˊ,能齋肅事神明者,在男曰覡,在女曰巫)。五月五日,泝江濤迎神溺死。娥年十四,泣江干(江邊),求十七日不獲屍,遂投江死。縣令度尚,葬娥於道旁,使魏朗為碑文,未出,又使邯鄲淳為之,朗見淳文,遂毀己作,而淳文刻於碑。蔡邕所題「黃絹幼婦,外孫虀臼」者也。

又有蜀中女子叔先雄,父泥和為縣功曹,奉檄之郡,溺死失屍,雄尋至溺處投水死。其弟夢雄告以:「六日後當與父同出。」至期,果二屍同浮於江。郡縣表之,並圖其形像焉。

二女事正同,又同在列女傳,且曹娥未獲父屍,叔先雄則偕父屍同出,更為靈異。乃曹娥至今膾炙人口,而叔先雄莫有知其名者,豈非一碑文之力耶?則傳不傳,豈不有命耶?

召用不論資格

漢制:察舉孝廉茂才等,歸尚書及光祿勳,選用者多循資格。其有德隆望重,由朝廷召用者,則布衣便可踐台輔之位。

如陳寔官僅太邱長,家居(在家閒居)後,朝廷每三公缺,議者多歸之。太尉楊賜、司徒陳耽每以寔未登大位而身先之,常以自愧。(寔傳)

鄭康成績學著名,公車(漢官,掌徵召、章奏)徵為大司農,給安車一乘,所過長吏送迎。(康成傳)

荀爽有盛名,董卓秉政,徵之,初拜平原相,途次,又拜光祿勳,視事三日,策拜司空。自布衣至三公,凡九十五日。(張璠漢紀)

擅去官者無禁

賈琮為冀州刺史,有司有贓過者,望風解印綬去。(琮傳)

朱穆為冀州刺史,令長解印綬去者四十餘人,及穆到任,劾奏至有自殺者。(穆傳)

李膺為青州刺史,有威政,屬城聞風,皆自引去。(膺傳)

范滂為清詔使,案察貪吏,守令自知贓污,皆望風解印綬。(滂傳)

陳寔為太邱長,以沛相賦斂無法,乃解印綬去。(寔傳)

宗慈為修武令,太守貪賄,慈遂棄官去。(慈傳)

案令長丞尉,各有官守,何以欲去即去?

據左雄疏云:「今之墨綬,拜爵王廷而齊於匹庶,動輒避負,非所以崇憲明理也。請自今守相長吏,非父母喪不得去官。其不遵法禁者,錮之終身。若被劾奏逃亡不就法者,家屬徙邊以懲其後。」(雄傳)

黃巾賊起,詔諸府掾屬,不得妄有去就。(范冉傳)

可見平時朝廷無禁人擅去官之令,聽其自來自去而不追問也,法網亦太疏矣!

籍沒財產代民租

權臣強藩,積貲無藝(限制),或親行掊克(苛稅斂聚財物),或廣收苞苴(賄賂),無一非出自民財。

漢桓帝誅梁冀,收其財貨,縣官斥賣三十餘萬,以充官府用,減天下稅租之半。(冀傳)

唐李錡反,兵敗伏誅,朝廷將輦其所沒家財送京。李絳奏言:「錡家財皆刻剝六州之人所得,不如賜本道代貧下戶今年租稅。」憲宗從之。(李絳傳)

以橫取於民者,仍還之民。此法最善。憲宗英主,其說易從。不謂桓帝先已行之也。後世有似此者,籍沒貪吏之財以償民欠;籍沒權要之財以補官虧。亦裒益之一術也。(明臣王宗茂劾嚴嵩,請籍其家,以充邊軍之費。)

倩代文字

陽球奏罷鴻都文學畫像疏曰:「鴻都文學樂松、江覽等三十二人,皆出於微賤,附託權豪,或獻賦一篇,或鳥篆盈簡,而位升郎中。形圖丹青,亦有筆不點牘,辭不辨心,假手請字,妖偽百品,是以有識掩口。臣聞圖像之設,以昭勸戒,未有豎子小人,詐作文頌而妄竊天官,垂像圖素者也。」

可見曳白之徒(舊唐書苗晉卿傳:玄宗大集登科人,御花萼樓親試,登第者十無一二,而奭手持試紙,竟日不下一字,時謂之曳白。),倩買文字,僥倖仕進,漢時已然,毋怪後世士風之愈趨愈下也。

黨禁之起

漢末黨禁雖起於甘陵南北部及牢脩、朱並之告訐。然其所由來已久,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桓帝初受學於甘陵周福,及即位,擢福為尚書,時同郡房植有盛名,鄉人為之謠曰:「天下規矩房伯武,因師獲印周仲進。」二家賓客,互相譏議,遂各樹門徒。由是有甘陵南北部黨,黨論自此起。修、並事見後。)

范書謂桓靈之間,主荒政繆,國命委於奄寺,士子羞與為伍。故匹夫抗憤,處士橫議,激揚聲名,互相題拂,品覈公卿,裁量國政。(黨錮傳序)自公卿以下,皆折節下之。(申屠蟠傳)蓋東漢風氣,本以名行相尚,迨朝政日非,則清議益峻。號為正人者,指斥權奸,力持正論。由是其名益高,海內希風附響,惟恐不及。而為所貶訾者,怨恨刺骨,日思所以傾之。此黨禍之所以愈烈也。

今案漢末黨禁凡兩次。

李膺黨案

桓帝延熹九年,有善風角者張成推占當有赦令,教其子殺人。河南尹李膺捕之,果遇赦免。膺怒,竟考殺之。成弟子牢修遂誣告膺善太學游士,交結生徒,誹訕朝廷,敗壞風俗。帝怒,下郡國逮捕,並遣使四出。(黨禁傳序)收執膺等二百餘人,誣為黨人,並下獄。次年,霍諝、竇武上表申理,始赦歸。仍書名王府,終身禁錮。此第一次黨禁也。

自是正人放廢,海內共相標榜,以竇武、劉淑、陳蕃為三君。君者,世所宗也。李膺、荀昱、杜密、王暢、劉祜、魏朗、趙典、朱寓為八俊。俊者,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肅、夏馥、范滂、尹勳、蔡衍、羊陟為八顧。顧者,能以德引人也。張儉、岑晊、劉表、陳翔、孔昱、范康、檀敷、翟超為八及。及者,能導人追宗也。度尚、張邈、王考、劉儒、胡母班、秦周、蕃響、王章為八廚。廚者,能以財救人也。

張儉黨案

至靈帝建寧中,張儉方劾中常侍侯覽。儉鄉人朱並承覽風旨,又告儉與同鄉二十四人為部黨。以儉及檀彬、褚鳳、張肅、辟蘭、馮禧、魏元、徐乾為八俊。田材、張隱、劉表、薛郁、王訪、劉祇、宣靖、公緒為八顧。朱楷、田盤、疏耽、薛敦、宋布、唐龍、嬴咨、宣褒為八及。而儉為之魁。帝遂詔刊章捕儉等。宦官曹節又諷有司並捕前黨李膺、杜密及范滂等百餘人,皆死獄中,妻子徙邊。諸附從者,錮及五族。詔天下大舉鉤黨。於是有行義者,一切指為黨人。四年大赦而黨人不赦。已而宦官又諷司隸校尉段熲,捕太學諸生千餘人,並詔黨人門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錮。直至黃巾賊起,呂強奏請赦諸黨人,於是赦還諸徙者。此第二次黨禁也。(本紀及黨禁傳)

其時黨人之禍愈酷而名愈高,天下皆以名入黨人中為榮。

范滂初出獄歸汝南,南陽士大夫迎之者車千兩。(滂傳)

景毅遣子為李膺門徒,而錄牒不及毅,乃慨然曰:「本謂膺賢,遣子師之,豈可因漏名而倖免哉?」遂自表免歸。(李膺傳)

皇甫規不入黨籍,乃上表言:「臣曾薦張奐,是阿黨也。臣坐罪,太學生張鳳等上書救臣,是臣為黨人所附也。臣宜坐之」。(規傳)

張儉亡命困迫,望門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儉傳)此亦可見當時風氣矣!

朝政亂則清流之禍愈烈,黨人之立名及舉世之慕其名,皆國家之激成之也。然諸人之甘罹黨禍,究亦非中道。

當范滂等非毀朝政,太學生方以為文學將興、處士復用,申屠蟠獨歎曰:「昔戰國處士橫議,列國之王至為擁篲前驅,卒有坑儒焚書之禍。」乃絕跡自晦,後果免于難。(蟠傳)

岑晊逃命,親友多匿之。賈彪獨不納,曰:「傳言相時而動,無累後人。岑君自貽其咎,吾可容隱之乎?」(彪傳)

徐徲囑茅容致意郭林宗曰:「大樹將顛,非一繩所維,何乃栖栖(不安),不遑寧處?(無暇平靜)」(徲傳)

此又士大夫處亂世,用晦保身之法也。

東漢宦官

漢承秦制,以奄人為中常侍,然亦參用士人。

武帝數宴後庭,故奏請機事,常以宦者主之。

至元帝時,則弘恭、石顯已竊權干政,蕭望之、周堪俱被其害,然猶未大肆也。(案班固敘傳:彪之父徲為中常侍,是成帝時中常侍尚兼用士人)

光武中興,悉用奄人,不復參用士流。

和帝踐阼幼弱,竇憲兄弟專權,隔限內外。群臣無由得接,乃獨與宦者鄭眾定謀收憲。宦官有權自此始。然眾小心奉公,未嘗攬權。

和帝崩,鄧后臨朝,不得不用奄寺,其權漸重。

鄧后崩,安帝親政,宦官李閏、江京、樊豐、劉安、陳逵與帝乳母王聖、聖女伯榮、帝舅耿寶、皇后兄閻顯等比黨亂政,此猶宦官與朝臣相倚為奸,未能衊朝臣而獨肆其惡也。

及帝崩,閻顯等專朝爭權,乃與江京合謀,誅徙樊豐、王聖等。是顯欲去宦官,己反藉宦官之力。

已而北鄉侯入繼,尋薨,顯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孫程等不平,迎立順帝,先殺江京、劉安、陳逵并誅顯兄弟,閻后亦被遷於離宮。是大臣欲誅宦官,必藉宦官之力;宦官欲誅大臣,則不藉朝臣力矣!

安帝已立皇太子保,而乳母王聖及宦官江京、樊豐等,譖太子乳母王男等,殺之,太子數為歎息。王聖等懼為後禍,共搆陷太子,遂廢為濟陰王。帝崩,王不得立。閻后立北鄉侯懿。懿又薨。后兄顯與江京、劉安、陳逵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孫程等不平,共斬京、安、逵等,迎立濟陰王,是為順帝,並即收顯等兄弟,誅之。封程等十九人為侯。

順帝既立,以梁商女為皇后,商以大將軍輔政,尊親莫二。而宦官張逵、蘧政、石光譖商與中常侍曹騰、孟賁云欲廢帝,帝不信,逵等即矯詔收縛騰、賁,是竟敢違帝旨而肆威於禁近矣!賴帝聞之大怒,逵等遂伏誅。

及帝崩,梁后與兄冀立沖帝,沖帝崩。又立質帝,質帝為冀所酖。又援立桓帝,並以后妹為桓帝后,冀身為大將軍輔政,兩妹一為皇太后一為皇后,其權已震主矣!而帝默與宦官單超、左悺、具瑗、徐璜、唐衡定謀,遂誅冀。是宦官且誅當國之皇親矣!然此猶曰:「奉帝命以成事也。」

梁冀專恣日久,梁后又忌恣,桓帝心不平而不敢泄,獨呼小黃門唐衡,問:「左右誰與冀不協者?」衡以單超、左悺、徐璜、具瑗對,帝乃召超等定議,下詔收冀及宗親黨與,皆誅之。封超等五人為侯。

桓帝梁后崩,以竇武女為皇后。帝崩,武與后定策,立靈帝。竇后臨朝,武入居禁中輔政,素惡宦官,欲誅之,兼有太傅陳蕃與之同心定謀,乃反為宦官曹節、王甫等所殺。然此猶曰:「靈帝非太后親子,故節等得挾帝以行事也。」

竇武與陳蕃同謀誅宦官曹節、王甫等,奏入,五官史朱瑀竊發其書,怒罵曰:「中官中放縱者當誅,吾曹何罪而當盡滅?」因大呼曰:「陳蕃、竇武奏皇太后欲廢帝。」乃夜召素所親史共普、張亮等歃血盟。曹節聞之,擁帝出御殿,閉諸禁門,使人守武,武不受詔,馳入步兵營,令曰:「中常侍反,盡力者封侯。」而王甫已領虎賁、羽林等兵出屯朱雀門,大呼武所將兵士曰:「竇武反,汝曹皆禁兵,何故隨之?」禁兵遂俱歸甫。甫乃殺武並及陳蕃。

至靈帝崩,何后臨朝,立子辨為帝,后兄何進以大將軍輔政,已奏誅宦官蹇碩,收其所領八校尉兵,是朝權、兵權俱在進手,以此盡誅宦官,亦復何難?乃又為宦官張讓、段珪等所殺。是時軍士大變,袁紹、袁術、閔貢等,因乘亂誅宦官二千餘人,無少長皆殺之。於是宦官之局始結,而國亦隨之亡矣!

靈帝崩,何后臨朝,立子辨為帝。后兄何進輔政,欲誅宦官,先奏何后,后不聽,乃謀召外兵以脅何后,何后乃悉罷諸常侍、小黃門等。常侍張讓子婦乃后甥也,讓對之叩頭曰:「老臣得罪,當與新婦同歸故里,但受恩深,欲一入見太后顏色,歸死無恨。」子婦言於何后母舞陽君入白。詔諸常侍皆入,而何進方入奏誅宦官事,張讓、段珪等即殺之。於是袁紹、袁術乘亂盡殺宦官。

國家不能不用奄寺,而一用之則其害如此。蓋地居禁密,日在人主耳目之前,本易窺嚬笑而售讒諛。人主不覺,意為之移。范蔚宗傳論,謂:「宦者漸染朝事,頗識典故,少主憑謹舊之庸,女君資出納之命,及其傳達於外,則手握王命,口銜天憲,莫能辨其真偽。故威力常在陰陽奧窔之閒。迨勢燄既盛,宮府內外,悉受指揮,即親臣、重臣竭智力以謀去之而反為所噬。當其始,人主視之不過供使令效趨走而已,而豈知其禍乃至此極哉!」

宦官之害民

東漢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禍最烈,然亦有不同。唐、明閹寺先害國而及於民,東漢則先害民而及於國。今就後漢書各傳摘敘之,可見其大概也。

劉瑜疏言:「中官邪孽,比肩裂土,皆競立子嗣,繼體傳爵。或乞子疏屬,或買兒市道。又廣聚妻室,增築第舍。民無罪而輒坐之,民有田而強奪之。貧困之民,有賣其首級,父兄相代殘身,妻孥相視分裂」。(瑜傳)

左雄疏言:「宦豎皆虛以形勢,威奪良家婦女閉之,白首而無配偶。」(雄傳)

黃瓊疏言:「宦豎盈朝,重封累爵,明珠南金之寶,充滿其室。」(瓊傳)

單超、左悺、具瑗、徐璜、唐衡五人,以誅梁冀功,皆封侯。其後超死,四侯轉盛。民閒語曰:「左回天,具獨坐,徐臥虎,唐兩墮。」(獨坐:驕貴無偶。兩墯:隨意所為不定,持兩端而任意。)皆競起第宅,窮極壯麗,金銀罽眊(毛氈),施於犬馬,僕從皆乘牛車,從以列騎。(超等傳)

侯覽前後奪人宅三百八十一所,田一百一十八頃。起立第宅十六區,皆有高樓池苑,制度宏深,僭類宮省。預作壽冢,石樽雙闕,高廣百尺。破人居室,發掘墳墓。虜奪良人妻,略婦女。為張儉所奏,覽遮截其章,不得上。(覽傳)

趙忠葬父,僭為璠璵玉匣偶人。(玉匣:帝王之葬具,覆以玉石,連以金縷。)董卓弒弘農王,獻帝葬之於忠之成壙中。(忠已被誅)及獻帝自長安歸洛陽,宮室已盡焚毀,乃駐於忠故宅。(獻帝紀)迨後韓馥以冀州刺史讓袁紹,出居於鄴中之忠故宅。(馥傳)其壙可以葬帝王,宅可以居帝王,別宅又可以居牧伯,其壯麗可知也。

張讓說靈帝修宮室,發太原、河東、狄道諸郡材木文石,每州郡部送至京,輒訶譴不中用,以賤價折之,十不酬一,又不即收,材木遂至腐爛,州郡復增私調,百姓嗟怨。(讓傳)

此猶第宦官之自為苛虐也,更有倚宦官之勢而漁肉小民者。蓋其時入仕之途,惟徵辟、察舉二事。宦官既據權要,則徵辟察舉者,無不望風迎附,非其子弟,即其親知,並有賂宦官以輾轉干請者。

審忠疏言:「宦官勢盛,州郡牧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曹節傳)

李固疏云:「中常侍在日月之旁,形勢振天下,子弟祿位,曾無限極。雖外託謙默,不干州郡,而諂諛之徒,望風進舉。」(固傳)

朱穆疏言:「宦官子弟親戚,並荷榮任,凶狡無行之徒,媚以求官,恃勢怙寵之輩,漁食百姓,窮破天下,空竭小人。」(穆傳)

河南尹田歆謂王諶曰:「今當舉六孝廉,多貴戚書,命不得違,欲自用一名士以報國家。」乃以种暠應詔。(暠傳)六孝廉只用一真才,已為美談,則入仕者,皆奄黨可知也。

靈帝詔公卿刺舉二千石為民害者,太尉許戫、司空張濟,凡內官子弟賓客,雖貪污穢濁不敢聞,而虛糾邊遠小郡清修有惠政丈者二十六人。(劉陶傳)則閹黨入仕者,莫敢黜革可知也。

夫是以天下仕宦,無一非宦官之兄弟姻戚,窮暴極毒,莫敢誰何。

如具超弟安為河東太守,弟子匡為濟陰太守,徐璜弟盛為河內太守,左悺弟敏為陳留太守,具瑗兄恭為沛相,皆所在蠹害。璜兄子宣為下邳令,暴虐尤甚,求故汝南太守李暠女不得,則劫取以歸,戲射殺之。(超等傳)

侯覽兄參為益州刺史,吏民有豐富者,輒誣以大逆,皆誅滅之,而沒入其財以億計。(覽傳)

曹節弟破石為越騎校尉,營中五伯妻美,破石求之,五伯不敢拒,妻不肯行,遂自殺。(節傳)

此又宦官子弟賓客之肆為民害,可類推也。由是流毒遍天下,黃巾賊張角等遂因民之怨,起兵為逆矣!

漢末諸臣劾治宦官

東漢末,宦官之惡遍天下,然臣僚中尚有能秉正嫉邪,力與之為難者。

楊秉為太尉時,宦官任人及子弟為官,布滿天下,競為貪淫,朝野嗟怨。秉與司空周景劾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將燕瑗、青州刺史羊亮、遼東太守孫諠等五十餘人,或死或免,遂連及中常侍侯覽、具瑗等皆坐黜,天下肅然。(秉及景傅)

秉又奏侯覽弟參為益州刺史,暴虐一州,乃檻車徵參詣廷尉,參懼自殺。秉並劾奏覽,桓帝詔問:「公府外職而奏劾近官,有何典故?」秉以申屠嘉召詰鄧通事為對,帝不得已,乃免覽官。(秉傳)

李膺為司隸校尉,中常侍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懼膺按問,逃還京師,匿讓家,藏於合柱中。膺知狀,率將吏破柱取朔,付洛陽獄,受辭畢,即殺之。(膺傳)

韓演為司隸校尉,奏中常侍左悺罪並及其兄太僕稱,請託州郡,賓客放縱,侵犯吏民。悺、稱皆自殺。(演傳)

陽球為司隸校尉,奏中常侍王甫、淳于登及子弟為守令者,姦猾縱恣,罪合滅族。太尉段熲阿附佞倖,宜並誅。乃悉收甫、熲等及甫子永榮少府萌、沛相吉,球自臨考,五毒備至,萌曰:「父子既當併誅,乞少寬楚毒,假借老父。」球曰:「死不塞責,乃欲求假借耶?」萌乃大罵,球使窒萌口,捶扑交下,父子悉死杖下。熲亦自殺。球乃磔甫屍於城門,盡沒入其財產。妻子皆徙比景。(球傅)

此廷臣之劾治宦官者也。

杜密為太山太守北海相,凡宦官子弟為令長有姦惡者,輒案捕之。(密傅)

劉祐為河東太守,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祐黜其權,強平理冤結。中常侍管霸用事於內,占天下良田美宅,祐悉沒入之。(祐傅)

蔡衍為冀州刺史,中常侍具瑗託其弟恭舉茂才,衍收其齎書人案之。又劾奏河閒相曹鼎贓罪,鼎乃中常侍曹騰之弟也。(衍傳)

朱穆為冀州刺史,宦官趙忠葬父,僭用璠璵玉匣,穆聞之,下郡案驗,吏畏穆,乃發墓剖棺,陳尸出之而收其家屬。(穆傳)

山陽太守翟超,沒入中常侍侯覽財產。小黃門趙津及南陽大猾張氾等,恃中官勢,犯法二郡,太守劉質、成晉考案其罪,雖經赦令,竟考殺之。

王宏為弘農太守,郡中有事宦官買爵位者,雖二千石,亦考殺之,凡數十人。(陳蕃傳)

陳翔為揚州刺史,劾奏豫章太守王永、吳郡太守徐參,在職貪穢,皆中官親黨也。(翔傳)

范康為太山太守時,張儉殺侯覽母,案其宗黨賓客,或有逃入太山界者,康皆收捕無遺脫。(康傳)

黃浮為東海相,有中常侍徐璜兄子宣為下邳令,肆貪暴,浮乃收宣及家屬,無少長皆考之,掾吏固爭,浮曰:「宣,國賊,今日殺之,明日坐死不恨。」即殺宣,暴其尸於市。(浮傳)

荀昱為沛相,荀曇為廣陵太守,志除宦官,其支黨有在二郡者,纖罪必誅。(昱傳)

史弼為平原相,當舉孝廉,侯覽遣諸生齎書請之,弼即箠殺齎書者。(弼傳)

此外僚之劾治宦官也。

張儉為東部督郵,奏侯覽及其母罪惡,覽遮截其章不得上,儉遂破覽家,籍沒貲財,具奏其罪狀。(儉及覽傳)

此又小臣劾治宦官者也。

蓋其時宦官之為民害最烈,天下無不欲食其肉,而東漢士大夫以氣節相尚,故各奮死與之搘拄,雖湛宗滅族,有不顧焉。至唐則僅有一劉蕡對策,懇切言之。明則劉瑾時,僅有韓文、蔣欽等數人,魏忠賢時,僅有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繆昌期、李應昇、周順昌等數人,其餘乾兒義子建生祠、頌九千歲者,且遍於搢紳,此亦可以觀世變也。

宦官亦有賢者

後漢宦官之貪惡肆橫,固已十人而九,然其中亦間有清慎自守者,不可一概抹煞也。

鄭眾謹敏有心。和帝初,竇太后秉政,其兄憲為大將軍,竊威權,朝臣莫不附之。眾獨乃心王室,憲兄弟謀不軌,眾與帝定策誅之。(眾傳)

蔡倫在和帝時,預參帷幄,盡心敦慎,匡弼得失,每休沐,輒閉門謝客。為尚方令,監作器械,莫不精工。創意用樹膚、麻頭、敝布、魚網以為紙,天下稱蔡侯紙。又典東觀,校讎經傳。(倫傳)

安帝聽宦官李閏、江京、劉安、陳逵等譖,廢皇太子保為濟陰王。帝崩,太子不得立。閻后立北鄉侯懿,未幾薨。后與兄顯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孫程不平,乃與王康等十九人歃血盟,迎立濟陰王,先斬江京、劉安、陳逵並閻顯及其弟景,遷閻后於別宮,於是濟陰王即位,是為順帝。後司隸校尉虞詡劾奏宦官,自詣廷尉。宦官張防等臨考,一日中傳考四獄,必欲殺詡。程上殿陳詡之冤,時防在帝後,程叱曰:「賊臣張防,何不下殿?」防走入東廂,程勸帝急收防,毋令求請,防乃徙邊。(程傳)

良賀清儉退厚。詔九卿舉武猛,賀獨無所舉,帝問之,曰:「臣生長深宮,未嘗交士類,昔衛鞅因景監以進,有識鄙之,今得臣所舉,匪榮伊辱,故不敢也。」(賀傳)

曹騰在省闥三十餘年,未嘗有過,所進達皆海內名人。有蜀郡守遣人賂騰刺史,种暠搜得其書幣,奏之,並劾騰。帝以書自外來,非騰之過,事遂寢。騰反稱种暠為能吏。後暠為司徒,嘗曰:「我為公,曹常侍力也。」(騰傳)

呂強盡忠奉公,上疏力陳「宦官之亂政及後宮綵女之多,河間解瀆館不宜築,蔡邕對策切直不宜罪,郡國貢獻不宜索導行費。」

又有宦官丁肅、徐衍、郭耽、李巡、趙祐五人,亦皆清忠。巡請刻五經于石,即蔡邕所書也。祐博學多覽,著作諸儒稱之。

又吳伉博達奉公,知不見用,常託病從容養志。

此皆漢宦官之賢者,可與北魏之仇洛,齊王瑀、趙黑,北齊之田敬宣,唐之俱文珍、張承業,明之覃吉、王承恩並觀也。

卷六 三国志

後漢書三國志書法不同處

後漢書與三國志,論時代則後漢在前,而作史則三國志先成,且百餘年也。

自三國志魏紀創為迴護之法,歷代本紀遂皆奉以為式,延及舊唐書、舊五代史猶皆遵之。其間雖有習鑿齒欲黜魏正統,蕭穎士欲改書司馬昭弒君,而迄莫能更正。直至歐陽公作五代史及修新唐書,始改從春秋書法,以寓褒貶。而范尉宗於三國志方行之時,獨不從其例,觀獻帝紀,猶有春秋遺法焉。雖陳壽修書於晉,不能無所諱;蔚宗修書於宋,已隔兩朝,可以據事直書,固其所值之時不同,然史法究應如是也。

陳壽魏紀,書「天子以公領冀州牧。」蔚宗獻帝紀,則曰「曹操自領冀州牧。」

魏紀「漢罷三公官,置丞相,以公為丞相。」獻帝紀則曰「曹操自為丞相。」

魏紀「天子使郗慮策命公為魏公,加九錫。」獻紀則曰「曹操自立為魏公,加九錫。」

魏紀「漢皇后伏氏,坐與父完書云『帝以董承被誅,怨恨公。』后廢黜死,兄弟皆伏法。」獻紀則曰「曹操殺皇后伏氏,滅其族及其二子。」

魏紀「天子進公爵為魏王。」獻紀則曰「曹操自進號魏王。」

魏紀「韋、晃等反攻許,燒丞相長史王必營,必與嚴巨討斬之。」獻紀則曰「耿紀、韋晃起兵誅曹操,不克,夷三族。」

至禪代之際,魏紀書「漢帝以眾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張音奉璽綬禪位。」獻紀則曰「魏王丕稱天子,奉帝為山陽公。」

他如董承、孔融等之誅,皆書操殺。此史家正法也。

至漢末諸臣,如董卓、袁紹、劉表、呂布、袁術、公孫瓚、陶謙、劉焉等,二書各有傳。今兩相比較,繁簡互有不同。大概同作一傳,則後人視前人所有者必節之,前人所無者必增之,以見其不雷同鈔襲。

如袁紹傳,范書增陳琳作討操一檄、劉表勸袁譚勿降操一書、審配勸譚兄弟相睦一書。

劉表傳,增表遣韓嵩使許,嵩不肯行一事、劉琦問諸葛亮自安之策一事。

董卓傳,增卓先從張溫討邊章、韓遂,及不肯就徵等事;增卓請追理陳蕃、竇武一疏;增遷都長安,驅洛陽數百萬人,及發掘諸陵等事;增卓被誅後,又殺其弟及母、妻子於郿塢一事;增獻帝東歸,段煨以服御及公卿資儲來迎,為楊定所誣,仍不缺於供一事。

袁術傳,增術向孫堅妻逼奪傳璽事;增孫策止其僭號一書;增術歸帝號於袁紹一書。

公孫瓚傳,增瓚罪狀袁紹一表;增瓚守易京,男子七歲以上不得入門,令婦人習為大聲,以傳教令一事。

陶謙傳,增笮融奉佛造像浴佛等事。

此可以彼此參觀者也。

惟荀彧一傳,陳壽以其為操謀主,已列魏臣傳內。蔚宗以其乃心王室,特編入漢臣,此則其主持公道處。壽志雖列之於魏臣,而傳末云「彧死之明年,曹公遂加九錫。」可見彧不死,操尚不得僭竊也。則蔚宗之編入漢臣,自是公論也。

至二書所紀事蹟,有彼此不同者。

袁紹傳,壽志謂「何進召董卓。」范書謂「袁紹勸何進召董卓。」

呂布傳,壽志謂「布畏惡涼州人,以致李傕、郭氾之亂。」范書謂「王允不赦涼州人,以致激變。」

呂布傳,壽志謂「布投袁術,術拒而不納,乃投袁紹。」范書謂「布投術後,恣兵鈔掠,術患之,布不安,去從張揚。」

董卓傳,李傕劫帝幸其營,壽志謂「傕使公卿詣氾請和,氾皆執之。」范書謂「帝使楊彪、張嘉和傕、氾,氾留質公卿。」

荀彧傳,壽志謂「以阻九錫事,留壽春,以憂薨。」范書謂「彧病留壽春,曹操遣人饋之食,發之,乃空器也,遂飲藥而卒。」

二書不同,蓋皆各有所據,固可兩存其說。

又袁紹傳,韓馥以冀州讓紹,壽志載「沮授說紹曰『將軍弱冠登朝,則名播海內;廢立之際,則忠義奮發;單騎出奔,則董卓懷怖;濟河而北,則渤海稽首;今若舉軍東向,則青州可定;還討黑山,則張燕可滅;回眾北首,則公孫必喪;震脅戎狄,則匈奴必從。」凡用八則字。范書則刪卻前四則字,以歸簡淨,不知史記中本有此疊字法也。(史記夏侯嬰傳,嬰初從高祖,即為太僕,常奉車,以下歷敘其常奉車者五,又敘其以太僕從者十。正見其親近用事,不以繁複為嫌也。)

三國志書法

自左氏、司馬遷以來,作史者皆自成一家言,非如後世官修之書也。

陳壽三國志亦係私史。

據晉書本傳,壽歿後,尚書郎范頵等表言「壽作三國志,辭多勸戒,雖文艷不若相如,而質直過之。」於是詔洛陽令,就其家寫書。可見壽修成後,始入於官也。

然其體例,則已開後世國史記載之法。蓋壽修書在晉時,故於魏晉革易之處,不得不多所迴護,而魏之承漢與晉之承魏一也,既欲為晉迴護,不得不先為魏迴護。

如魏紀書天子以公領冀州牧、為丞相、為魏公、為魏王之類,一似皆出于漢帝之酬庸讓德,而非曹氏之攘之者。

此例一定,則齊王芳之進司馬懿為丞相;高貴鄉公之加司馬師黃鉞,加司馬昭袞冕、赤舄、八命、九錫、封晉公、位相國;陳留王之封昭為晉王、冕十二旒、建天子旌旗,以及禪位於司馬炎等事,自可一例敘述,不煩另改書法。此陳壽創例之本意也。

其他體例亦有顯為分別者。

曹魏則立本紀,蜀、吳二主則但立傳,以魏為正統,二國皆僭竊也。

魏志稱操曰太祖,封武平侯後稱公,封魏王後稱王;曹丕受禪後稱帝。而于蜀、吳二主則直書曰劉備、曰孫權,不以鄰國待之也。

蜀、吳二志,凡與曹魏相涉者,必曰曹公、曰魏文帝、曰魏明帝,以見魏非其與國也。

魏書於蜀、吳二主之死與襲皆不書。如黃初二年,不書劉備稱帝;四年不書備薨,子禪即位。太和三年,不書孫權稱帝也。蜀、吳二志,則彼此互書。如吳志黃武二年,書劉備薨於白帝城。蜀志延熙十五年,吳王孫權薨。其於魏帝之死與襲,雖亦不書,而於本國之君之即位,必記明魏之年號。如蜀後主即位,書是歲魏黃初四年也。吳孫亮之即位,書是歲魏嘉平四年也。此亦何與於魏?而必係以魏年,更欲以見正統之在魏也。正統在魏,則晉之承魏為正統,自不待言。此陳壽仕於晉,不得不尊晉也。

然吳志孫權稱帝後,猶書其名,蜀志則不書名而稱先主、後主。陳壽曾仕蜀,故不忍書故主之名,以別於吳志之書權、亮、休、皓也。此又陳壽不忘舊國之微意也。(顧寧人謂劉玄德帝於蜀,謚昭烈,本可即稱其謚,而陳壽既改漢為蜀,又不稱謚而稱先主,蓋以晉承魏紀,義無兩帝也。然其稱先主、後主以別於吳,究是用意處。)

三國志多迴護

春秋書「天王狩於河陽」,不言晉侯所召,而以為天子巡狩,既以開掩護之法,然此特為尊者諱也。至於弒君、弒父之事,則大書以正之。如許止、趙盾之類,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誡,義至嚴也。

自陳壽作魏本紀,多所迴護,凡兩朝革易之際,進爵、封國、賜劍履、加九錫以及禪位,有詔、有策,竟成一定書法。以後宋、齊、梁、陳諸書,悉奉為成式。直以為作史之法,固應如是。然壽迴護過甚之處,究有未安者。

漢獻帝遜位,魏封為山陽公,及薨,追謚為漢孝獻皇帝。魏紀即稱之為獻帝,不曰山陽公也。魏常道鄉公遜位,晉封為陳留王,及薨,亦追謚為元皇帝,則魏紀亦應稱為元帝,乃僅以陳留王紀事,而絕無元帝之稱。則已異於山陽書法矣。

司馬師之廢齊王芳也,據魏略云「師遣郭芝入宮,太后方與帝對奕。芝奏曰『大將軍欲廢陛下。』帝乃起去,太后不悅,芝曰『大將軍意已定,太后但當順旨。』太后曰『我欲見大將軍。』芝曰『大將軍何可見耶?』太后乃付以璽綬。」是齊王之廢,全出於師,而太后不知也。魏紀反載「太后之令,極言齊王無道不孝。」以見其當廢。其誣齊王而黨司馬氏,亦太甚矣!

至高貴鄉公之被弒也,帝以威權日去,心不能甘,發甲於凌雲臺,親討司馬昭。昭令賈充拒之,時相府兵尚不敢動,充即諭成倅、成濟曰:「公畜養汝等,正為今日。」濟乃抽戈犯帝,刃出於背而崩。此事見漢晉春秋、魏氏春秋及世語、魏末傳,是司馬昭實為弒君之首。乃魏志但書「高貴鄉公卒,年二十。」絕不見被弒之跡。反載太后之令,言「高貴鄉公之當誅,欲以庶人禮葬之。」并載昭奏稱「公率兵向臣,臣即敕將士不得傷害。騎督成倅弟成濟,橫入兵陣,傷公,進至殞命。臣輒收濟付廷尉,結正其罪。」等語。轉似不知弒君之事,而反有討賊之功。本紀如此,又無列傳散見其事,此尤曲筆之甚者矣!然此猶曰「身仕於晉,不敢不為晉諱也。」

至曹魏則隔朝之事,何必亦為之諱?乃曹操之征陶謙,

據世語謂「操父嵩在泰山華縣。操令泰山太守應劭資送兗州,謙密遣數十騎,掩殺操弟德於門下,嵩穿後垣欲遁,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出,嵩與妾遂皆被害。」是嵩之被難,實謙使人殺之也。

曹騰傳亦謂「嵩子操起兵,嵩不肯從,與少子避難琅邪,為陶謙所殺。」應劭傳亦謂「嵩與少子德避難琅邪。應劭遣兵迎之。未到,而陶謙素怨操,使輕騎追殺嵩、德。」

韋曜吳書則謂「謙本遣張闓護送,闓見嵩輜重多,乃殺嵩,取其貲奔淮南。」是嵩之被殺,由闓之利其財,而非謙本意也。

案謙生平非嗜利忘害者,且嵩未被害之前,操未嘗加兵於徐州,則劭傳所謂謙怨操數擊之者,殊非實事。而吳書所記,必係闓南奔後自言其事,當屬可信。

後漢書謙傳亦謂「別將守陰平者,利其貲貨,遂襲殺嵩。」而壽作陶謙傳,則專據世語,謂「嵩為謙所害,故操志在復讎。」此則因操之征謙,所過無不屠戮,凡殺男女數十萬人,雞犬無餘。故坐謙以殺嵩致討之罪,而不暇辯其主名也。

魏文帝甄夫人之卒,據漢晉春秋,謂「由郭后之寵,以至於死。殯時被髮覆面,以糠塞口。」是甄之不得其死可知也。而魏文紀但書「夫人甄氏卒。」絕不見暴亡之跡。

又魏明帝太和二年,蜀諸葛亮攻天水、南安、安定三郡。魏遣曹真、張郃大破之於街亭,魏紀固已大書特書矣!是年冬,亮又圍陳倉,斬魏將王雙,則不書。三年,亮遣陳式攻克武都、陰平二郡,亦不書。以及四年蜀將魏延大破魏雍州刺史郭淮於陽谿,五年,亮出軍祁山,司馬懿遣張郃來救,郃被殺,亦皆不書。並郭淮傳,亦無與魏延交戰之事。此可見其書法,專以諱敗誇勝為得體也。乃至蜀後主傳,街亭之敗,亦不書。但云「亮攻祁山不克」而已。豈壽以作史之法,必應如是迴護耶?抑壽所據各國之原史,本已諱而不書,遂仍其舊而不復訂正耶?

又魏武紀及袁紹傳,「官渡之戰,紹遣淳于瓊率萬人迎糧,操自率兵破斬瓊。未還營而紹將高覽、張郃來降,紹眾遂大潰。」是因郃、覽等降而紹軍潰也。張郃傳則謂「郃告紹遣將急救瓊,郭圖曰『不如先攻其本營,操必還救。』紹果遣輕騎救瓊,自以大兵攻操營,不能下,而操已破瓊,紹軍潰。郭圖譖郃曰『郃快軍之敗,出言不遜。』郃懼,乃歸操。」是郃因紹軍潰後,懼郭圖之譖而降操也。紀傳皆陳壽一手所作,而岐互如是。蓋壽以郃為魏名將,故於其背袁降曹之事,必先著其不得己之故,為之解說也。

又華歆奉曹操令,入宮收伏后,后藏壁中,歆就牽后出,遂將后下暴室,暴崩。而歆傳絕不載。

劉放、孫資在中書,久掌機密,夏侯獻、曹肇等惡之,指殿中雞棲樹曰「此亦久矣,其復能幾?」此猶出于忌者之口。至蔣濟為魏名臣,而疏言「左右之人,未必賢於大臣。今外所言,輒云中書雖恭慎不敢外交,而實握事要,日在目前,倘因疲倦之間,有所割制,眾臣見其能推移於事,即亦因而向之。」是可見放、資二人之竊弄威福矣!其後乘明帝臨危,請以司馬懿輔政,遂至權移祚易,故當時無不病二人之奸邪誤國。晉書荀勖傳「論者以勖傾國害時,為孫資、劉放之亞。」可知二人之名,至晉時猶為世所詬詈也。而壽作二人合傳,極言其「身在近密,每因群臣諫諍,多扶贊其義,並時陳損益,不專導諛言。」是直以放、資為正人,與當時物議,大相反也!蓋二人雖不忠於魏而有功於晉,晉人德之,故壽為作佳傳。

是不惟於本紀多所諱,並列傳中亦多所諱矣!

三國志書事得實處

三國志雖多迴護,而其翦裁斟酌處,亦自有下筆不苟者。參訂他書,而後知其矜慎也。

袁弘漢紀「曹操薨,子丕襲位,有漢帝命嗣丞相魏王一詔。」壽志無之。

獻帝傳「禪代時有李伏、劉廙、許芝等勸進表十一道。丕下令固辭,亦十餘道。」壽志亦盡刪之,惟存九錫文一篇、禪位策一通而已。故壽書比宋、齊、梁、陳諸書,較為簡淨。

董卓之亂,曹操尚未輔政,故魏紀內不能詳敘,而其事又不可不記,則於卓傳內詳之。此敘事善於位置也。

至甄后之死,本紀雖不言其暴亡,而后傳中尚明言「文帝踐阼,郭后、李、陰貴人並愛幸,甄失志,出怨言,帝怒,遂賜死。」是雖諱之於紀,猶載之於傳也。

郭后之死,漢晉春秋謂「文帝寵郭而賜甄死,即命郭母養其子明帝,明帝知之。即位後,數向郭后問母死狀,后曰『先帝自殺,何責問我?』帝怒,遂逼殺之,使如甄后故事以斂。」魏略則謂「甄臨歿,以明帝託李夫人。及郭太后崩,李夫人始說甄被譖慘死,不得大斂之狀。帝哀感流涕,令殯郭太后,一如甄法。」由前之說,則郭被明帝逼死也。由後之說,則郭死後,明帝始知舊事而以惡殯也。案明帝即位,郭為皇太后,凡九年始崩,若明帝欲報怨,豈至如許之久?則逼殺之說,當是訛傳。或死後因李夫人之言,而斂不以禮;或生前明帝雖恨之,而以先帝所立,猶崇以虛名,徙之許昌,而未嘗逼殺也。魏自文帝已都洛陽,明帝更大營洛陽宮室,何以帝居洛陽而太后居許?此可見當日情事矣!壽志於明帝紀書「皇太后崩」,郭后傳亦但云「太后崩於許昌,葬首陽陵西。」絕不見其被害之跡。蓋甄之賜死係實事,故傳書之;郭之逼殺係訛傳,故傳不書。亦足見記事之慎也。而以「崩於許昌」四字,略見其不在宮闈,此又作史之微意也。

正元二年,毌邱儉反,世語謂「司馬師奉天子征儉,儉既破,天子先歸。」裴松之遍考諸書,惟諸葛誕反時,司馬昭挾太后及常道鄉公征之,故詔有云「今宜太后與朕,暫臨戎也。」征毌邱儉時,則常道鄉公並未親行。壽志但云「司馬景王征儉,斬其首。」而不言帝親征,亦見其考訂之核也。

魚豢魏略謂「劉備在小沛,生子禪後,因曹公來伐,出奔。禪時年數歲,隨人入漢中。有劉括者,養以為子,已娶妻生子矣。」禪記「其父字玄德,比鄰又有簡姓者。會備得益州,使簡雍到漢中,禪見簡,簡訊之符驗,以告張魯,魯乃送禪於備。」案後主生於荊州,當長阪之敗,方在襁褓,趙雲抱而奔,得免。其後即位時,年十七。即位之明年,諸葛亮領益州牧,與主簿杜微書曰「朝廷今年十八。」此可證也。若生於小沛,則已三十餘歲矣!陳壽據諸葛集,書「即位時年十七。」而並無奔入漢中為人養子之事。

魏略謂「諸葛亮先見劉備,備以其年少輕之。亮說以荊州人少,當令客戶皆著籍以益眾,備由此知亮。」然亮出師表謂「先帝不以臣卑鄙,三顧臣於草廬之中。」是備先見亮,非亮先見備也。壽志亮本傳「徐庶謂先主曰『諸葛孔明,臥龍也,可就見不可屈致。由是先主遂詣亮,凡三往乃見。」

如此之類,可見壽作史時,不惑於異說。

又孫策出行,為許貢客所射中,創而死。江表傳、志林、搜神記皆以為策殺道士于吉之報。壽作策傳,獨以為妖妄,削而不書,亦見其有識。

三國志立傳繁簡不同處

陳壽立三國諸臣傳,較舊史有增有刪。

如魏略賈逵傳,尚有李孚、楊沛二人同卷。壽志無此二人。

魏武故事,載屯田之策,起於棗祇,成於任峻。壽志則有峻而無祇。

又吳黃武四年,丞相孫邵卒,以顧雍為丞相。是邵為相在雍之前,乃雍有傳而邵無傳。志林謂邵與張惠恕不睦,作史者韋曜,乃惠恕黨也,故不為立傳,而壽志亦遂遺之。然則壽志立傳,悉本舊史,舊史所無者,概不書也。然如孚、沛、祇等,舊史所有者,何又刪之?或以其無事蹟可紀耶?

至後主禪將出降,其子北地王諶怒曰「若理窮力屈,便當父子君臣背城一戰,同死社稷。」禪不聽,諶哭於昭烈之廟,先殺妻、子而後自殺。事見漢晉春秋,此豈得無傳?乃壽志僅於後主傳內附見其死節,而王子傳內不立專傳,未免太略也!

亦有以附傳見其詳者。

如倉慈傳後,歷敘吳瓘、任燠、顏斐、令狐邵、孔乂等,以其皆良吏而類敘之。

蜀楊戲有季漢輔臣贊,並載於戲傳後,其中有壽所未立傳者,則於各人下注其歷官行事,以省人人立傳之煩。

又採益部耆舊傳,內增王嗣、常播、衛繼三人,由是蜀臣略無遺矣。

吳志陸凱傳,增其諫孫皓二十事一疏,本得之傳聞者,故云「予從荊揚來,得此疏,問之吳人,多云不聞凱有此,且其文切直,恐非皓所肯受也,或以為凱藏之篋笥,未敢上,及病篤,皓遣董朝來視疾,因以付之。虛實難明,然以其指摘皓事,足為後戒,故列於凱傳之後云。」是其編篡亦多詳慎也。

至方伎傳內,如華佗則敘其治一證即效一證。管輅則敘其占一事即驗一事。

獨於朱建平傳,總敘其所相者若干人,而又總敘各人之徵驗於後。此又作傳之變體,亦另開一法門也。

三國志誤處

劉辟死年

魏武紀「建安二年,汝南黃巾賊何儀、劉辟、黃邵、何曼等眾各數萬,操進軍討破之,斬辟、邵等。」是辟已就戮矣。而「建安五年,操與袁紹相拒於官渡。汝南降賊劉辟等叛應紹,略許下。紹使劉備助辟。」是辟初未嘗死,但降於操,至此又叛應紹也。一紀中已岐互若此。而於禁傳「禁從征黃巾劉辟、黃邵等,夜襲操營,禁擊破之,斬辟、邵等。」此事敘在從戰官渡之前,即建安二年事也,則辟實已死也。蜀先主傳「操與紹相拒於官渡,汝南黃巾劉辟等,叛曹應紹,紹遣先主與辟等略許下。」則又是建安五年事,而辟尚在也。何以紀、傳又適相符耶?豈其時有兩劉辟耶?

明帝時尚稱權、備

高堂隆傳「魏明帝大營宮室。隆疏諫曰『今吳、蜀二賊稱帝,若有人來告,權、備並修德政,陛下聞之,豈不惕然!』」案蜀先主崩於魏文帝黃初四年,何得於明帝時尚稱權、備?此必有誤字也。

子喬何人

吳孫輔傳「其子松為射聲校尉都鄉侯,黃龍三年卒。蜀丞相諸葛亮與兄瑾書曰『既受東朝厚遇,依依於子弟,又子喬良器,為之惻愴,其所與亮器物,感用流涕。』其悼松如此,由亮養子喬咨述云。」此段文字最不可解。子喬乃瑾子,出繼亮為後者。蓋子喬嘗為亮述松之為人也。然所謂「依依於子弟」及「與亮器物」,果何謂也?豈亮前奉使至吳時,與松相識。其後松又託喬,附致器物於亮耶?然文義究不明新。

建安二十四年呂布尚存

陸抗傳「抗都督西陵,自關羽至白帝。」白帝,夔州城也。關羽或亦地名。蓋羽守荊州,後人遂以其名名其地耳。此尚非有誤。夏侯惇傳「建安二十一年,從征孫權。二十四年,曹操擊破呂布軍於摩陂,召惇同載,以寵異之。」案操擒布在建安二年,距建安二十四年,已二十餘載,何得尚有破布之事?考是時,關羽圍曹仁,操遣徐晃救之。操自洛陽親往應接,未至而晃破羽,羽已走,操遂軍摩陂。則惇傳所云呂布,必關羽之訛也。

孫壹死年

又吳志孫壹傳「孫綝遣朱異潛兵襲壹,壹奔魏,魏以為車騎將軍,封吳侯,以故主齊王芳貴人邢氏妻之。魏黃初三年死。」案黃初係魏文帝年號,文帝至齊王芳被廢,已二十餘年,何得妻芳妃?後又死於黃初也?魏志:壹之來降,在高貴鄉公甘露二年,則其死當在景元、咸熙閒,今曰黃初三年死,亦必誤也。

荀彧傳

荀彧傳,後漢書與孔融等同卷,則固以為漢臣也。陳壽魏志,則列於夏侯惇、曹仁等之後,與荀攸、賈詡同卷,則以為魏臣矣。

案董昭等以曹操功高,議欲封魏公、加九錫。彧以為「操本起義兵,匡漢室,秉忠貞之節,君子愛人以德,不宜如是。」以是拂操意。會征孫權,乃表請彧勞軍。彧病留壽春,操遣人饋食。發之,空器也,遂飲藥而卒。明年,操乃為魏公。是彧之心乎為漢可知也。

論者或謂末路雖以失操意而死。而當其初去袁紹就操時,值呂布攻兗州,彧為操堅守鄄城及范、東阿,以待操,謂「昔漢高先定關中、光武先取河內以為基,此三城,即操之關中、河內也。」後又勸操迎天子,謂「晉文納襄王而定霸,漢高發義帝喪而得諸侯。」是早以帝王創業之事勸操,何得謂之盡忠於漢?

不知獻帝遭董卓大亂之後,四海鼎沸,強藩悍鎮,四分五裂。彧計諸臣中非操不能削群雄以匡漢室,則不得不歸心於操而為之盡力,為操即所以為漢也。其初勸操迎天子,謂操曰「將軍雖禦難於外,乃心無不在王室,是將軍匡天下之素志也。誠因此時奉主上以從民望,大順也;秉至公以服雄傑,大略也;扶弘義以致英俊,大德也。」是可知彧欲藉操以匡漢之本懷矣!且是時,操亦未遽有覬覦神器之心也。及功績日高,權勢已極,董昭等欲加以上公九錫,則非復人臣之事。彧亦明知操之心已懷僭妄,而終不肯附和,姑以名義折之,卒之見忌於操,而飲藥以殉。其為劉之心,亦可共白於天下矣!

陳壽已入於魏臣內,范蔚宗獨提出列於後漢書,傳論明言「取其歸正而已,亦殺身以成仁之義。」此實平心之論也。壽於傳末亦云「彧死之明年,操遂為魏公。」則亦見彧不死,操尚未敢為此也。則又公道自在人心,而不容誣衊者矣!

又案臧洪自是漢末義士,其與張超結交,後與袁紹交兵之處,皆無關於曹操也。則魏紀內本可不必立傳,而壽列之於張邈之次。蓋以其氣節,不忍沒之耳。蔚宗特傳於後漢書內,不以壽志已有洪傳而遂遺之。亦見其編訂之正。

荀彧郭嘉二傳附會處

左傳載卜筮奇中處,如陳敬仲奔齊,繇詞(ㄓㄡˋ,卜辭)有「五世其昌,有媯(ㄍㄨㄟ)之後,將育于姜」等語,其後無一字不驗,似繇詞專為此一事而設者,固文人好奇,撰造以動人聽也。

陳壽三國志,亦有此者。

荀彧傳,謂「彧料袁紹諸臣『田豐剛而犯上,許攸貪而不治,審配專而無謀,逢紀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後事,若攸家犯法,配不縱也,不縱,攸必為變。』後審配果以攸家不法,錄其妻、子。攸怒,遂背紹降操。」

又郭嘉傳「操與紹相持於官渡,或傳孫策將襲許,嘉曰『策勇而無備,若刺客伏起,一人之敵耳。』策果為許貢客所殺。」

此二事,彧、嘉之逆料,可謂神矣!然豈知攸之必犯?配之必激變?策之必死於匹夫之手?而操若左券,毋乃亦如左傳之穿鑿附會乎?

陳壽論諸葛亮

陳壽傳(晉書)「壽父為馬謖參軍,謖為諸葛亮所誅,壽父亦被髡(ㄎㄨㄣ,刑罰,剃髮也),故壽為亮傳,謂將略非所長。」此真無識之論也!

亮之不可及處,原不必以用兵見長。

觀壽校定諸葛集表,言「亮科教嚴明,賞罰必信,無惡不懲,無善不顯。至於吏不容奸,人懷自勵。至今梁、益之民,雖甘棠之詠召公,鄭人之歌子產,無以過也。」

又亮傳後評曰「亮之為治也,開誠心,布公道,善無微而不賞,惡無纖而不貶。終於邦域之內,咸畏而愛之。刑政雖峻而無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勸戒明也。」

其頌孔明,可謂獨見其大矣!

又於楊洪傳,謂「西土咸服亮之能盡時人之器能也。」

廖立傳,謂「亮廢立為民。及亮卒,立泣曰『吾終為左衽矣!』」

李平傳,亦謂「平為亮所廢。及亮卒,平遂發病死。平常冀亮在當自補復,策後人不能故也。」

壽又引孟子之言,以為「佚道使民,雖勞不怨;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此真能述王佐心事。

至於用兵不能克捷,亦明言「所與對敵,或值人傑,加以眾寡不侔,攻守異體,又時無名將,故使功業陵遲,且天命有歸,不可以智力爭也。」

壽於司馬氏最多迴護,故亮遺懿巾幗,及死諸葛走生仲達等事,傳中皆不敢書。而持論獨如此,固知其折服於諸葛深矣!而謂其以父被髡之故,以此寓貶,真不識輕重者!

裴松之三國志註

宋文帝命裴松之采三國異同,以註陳壽三國志。松之鳩集傳紀,增廣異聞。書成奏進,帝覽而善之曰「此可謂不朽矣!」其表云「壽書銓敘可觀,然失在於略,時有所脫漏。臣奉旨尋詳,務在周悉,其壽所不載而事宜存錄者,罔不畢取。或同說一事而辭有乖雜;或出事本異,疑不能判者,並皆鈔內,以備異聞。」此松之作註大旨,在於搜輯之博,以補壽之闕也。其有訛謬乖違者,則出己意辨正,以附於註內。

今案松之所引書凡五十餘種:

謝承後漢書、司馬彪續漢書、九州春秋、戰略序傳、張璠漢紀、袁暐獻帝春秋、孫思光獻帝春秋、袁弘漢紀、習鑿齒漢晉春秋、孔衍漢魏春秋、華嶠漢書靈帝紀、獻帝紀、獻帝起居注、山陽公載記、三輔決錄、獻帝傳、漢書地理志、續漢書郡國志、蔡邕明堂論、漢末名士錄、先賢行狀、汝南先賢傳、陳留耆舊傳、零陵先賢傳、楚國先賢傳、荀綽冀州記、襄陽記、英雄記、王沈魏書、夏侯湛魏書、陰澹魏紀、魏文帝典論、孫盛魏世籍、孫盛魏氏春秋、魏略、魏世譜、魏武故事、魏名臣奏、魏末傳、吳人曹瞞傳、魚氏典略、王隱蜀記、益都耆舊傳、益部耆舊雜記、華陽國志、蜀本紀、汪隱蜀記、郭仲記諸葛五事、郭頒魏晉世語、孫盛蜀世譜、韋曜吳書、胡沖吳曆、張勃吳錄、虞溥江表傳、吳志、環氏吳紀、虞預會稽典錄、王隱交廣記、王隱晉書、虞預晉書、干寶晉紀、晉陽秋、傅暢晉諸公贊、陸機晉惠帝起居注、晉泰始起居注、晉百官表、晉百官名、太康三年地理記、帝王世紀、河圖括地象、皇甫謐逸士傳、列女傳、張隱文士傳、虞喜志林、陸氏異林、荀勖文章敘錄、文章志、異物志、博物記、列異傳、高士傳、文士傳、孫盛雜語、孫盛雜記、孫盛同異評、徐眾三國評、袁子傅子、干寶搜神記、葛洪抱朴子、葛洪神仙傳、衛恆書勢序、張儼默記、殷基通語、顧禮通語、摯虞決疑、曹公集、孔融集、傅咸集、嵇康集、高貴鄉公集、諸葛亮集、王朗集、庾闡揚都賦、孔氏譜、孫氏譜、嵇氏譜、劉氏譜、王氏譜、郭氏譜、陳氏譜、諸葛氏譜、崔氏譜、華嶠譜敘、袁氏世紀、鄭玄別傳、荀彧別傳、禰衡傳、荀氏家傳、邴原別傳、程曉別傳、王弼傳、孫資別傳、曹志別傳、陳思王傳、王朗家傳、何氏家傳、裴氏家記、劉廙別傳、任昭別傳、鍾會母傳、虞翻別傳、趙雲別傳、費禕別傳、華佗別傳、管輅別傳、諸葛恪別傳、何邵作王弼傳、繆襲撰仲長統昌言表、傅元撰馬先生序、會稽邵氏家傳、陸機作顧譚傳、陸氏世頌、陸氏祠堂像贊、陸機所作陸遜銘、機雲別傳、蔣濟萬機論、陸機辨亡論。

凡此所引書,皆註出書名,可見其採輯之博矣!

范蔚宗作後漢書時,想松之所引各書,尚俱在世,故有補壽志所不載者。今各書閒有流傳已不及十之一,壽及松之、蔚宗等當時已皆閱過,其不取者必自有說,今轉欲據此偶然流傳之一二本,以駮壽等之書,多見其不知量也!

卷七 三国志 晋书

漢復古九州

後漢書「建安十八年,復禹貢九州。」魏志亦稱是年詔書「并十四州為九州。」獻帝春秋謂「省幽、并州入於冀州;省司隸校尉及涼州入於雍州,於是有兗、豫、青、徐、荊、揚、冀、益、雍九州。」

按荀彧傳「建安九年,或說曹操宜復古九州。則冀州所制者廣。彧曰『若是,則冀州當得河東、馮翊、扶風、西河、幽、并之地,所奪者眾,關右諸將必謂以次見奪,將人人自保,恐天下未易圖也。』操乃寢九州議。」至是乃重復之。蓋是時,幽、并及關中諸郡國皆已削平,操自為張本,欲盡以為將來王畿之地故也。觀於是年之前,已割蕩陰、朝歌、林慮、衛國、頓邱、東武、陽發、干廮、陶曲、周南,和任城、襄國、邯鄲、易陽,以益魏郡。是年又以冀州之河東、河內、魏郡、趙國、中山、常山、鉅鹿、安平、甘陵、平原十郡,封操為魏公。可見復九州,正為禪代地也。

關張之勇

漢以後稱勇者必推關張。

其見於二公本傳者:

袁紹遣顏良攻劉延於白馬。曹操使張遼、關羽救延。羽望見良麾蓋,即策馬刺良於萬人之中,斬其首還,紹將莫能當者。

當陽之役,先主棄妻、子走,使張飛以二十騎拒後。飛據水斷橋,瞋目橫矛曰「身是張益(翼)德也,可來共決死。」敵皆無敢近者。

二公之勇,見於傳記者止此。而當其時無有不震其威名者。

魏程昱曰「劉備有英名,關羽、張飛皆萬人之敵。(魏志昱傳)

劉奕勸曹操乘取漢中之勢進取蜀,曰「若小緩之,諸葛亮明於治國而為相,關羽、張飛勇冠三軍而為將,則不可犯矣!」(魏志奕傳)

此魏人之服其勇也。

周瑜密疏孫權曰「劉備以梟雄之姿,而有關羽、張飛熊虎之將,必非久屈為人用者。」(吳志瑜傳)

此吳人之服其勇也。

不特此也。

晉劉遐每擊賊,陷堅摧鋒,冀方比之關羽、張飛。(晉書遐傳)

符秦遣閻負殊使於張元靚,誇其本國將帥有王飛、鄧羌者,關張之流,萬人之敵。

禿髮辱檀求人才於宋敞,敞曰「梁崧、趙昌,武同飛、羽。」

李庠膂力過人,趙廞器之曰「李元序,一時之關張也。」(皆晉書載記)

宋檀道濟有勇力,時以比關羽、張飛。(宋書道濟傳)

魯爽反,沈慶之使薛安都攻之。安都望見爽,即躍馬大呼直刺之,應手而倒。時人謂關羽之斬顏良,不是過也。(南史安都傳)

齊垣歷生拳勇獨出,時人以比關羽、張飛。(齊書文惠太子傳)

魏楊大眼驍果,世以為關張弗之過也。(魏書大眼傳)

崔延伯討莫折念生,既勝,蕭寶寅曰「崔公,古之關張也。」(魏書延伯傳)

陳吳明徹北伐高齊尉,破胡等十萬眾,來拒有西域人,矢無虛發,明徹謂蕭摩訶曰「若殪此胡,則彼軍奪氣,君有關張之名,可斬顏良矣!」摩訶即出陣,擲銑殺之。(陳書摩訶傳)

以上皆見於各史者。

可見二公之名,不惟同時之人望而畏之,身後數百年,亦無人不震而驚之。威聲所垂,至今不朽,天生神勇,固不虛也!

借荊州之非

借荊州之說,出自吳人事後之論,而非當日情事也。

江表傳謂「破曹操後,周瑜為南郡太守,分南岸地以給劉備。而劉表舊吏士自北軍脫歸者,皆投備,備以所給地不足供,從孫權借荊州數郡焉。」

魯肅傳亦謂「備詣京見權,求都督荊州。肅勸權借之,共拒操。操聞權以地資備,方作書,落筆於地。後肅邀關羽索荊州,謂羽曰『我國以土地借卿家者,卿家軍敗遠來,無以為資故也。』權亦論『肅有二長,惟勸吾借玄德地,是其一短。』」

此借荊州之說之所由來,而皆出吳人語也。

夫借者,本我所有之物而假與人也。荊州本劉表地,非孫氏故物。

當操南下時,孫氏江東六郡,方恐不能自保,諸將咸勸權迎操,權獨不願。會備遣諸葛亮來結好,權遂欲藉備共拒操。其時但求敵操,未敢冀得荊州也。

亮之說權也,權即曰「非劉豫州莫可敵操者。」乃遣周瑜、程普等,隨亮詣備,并力拒操。(亮傳)是且欲以備為拒操之主而己為從矣!

亮又曰「將軍能與豫州同心破操,則荊、吳之勢強,而鼎足之形成矣!」是此時早有三分之說,而非乞權取荊州而借之也。

赤壁之戰,瑜與備共破操。(吳志)華容之役,備獨追操。(山陽公載記)其後圍曹仁於南郡,備亦身在行閒。(蜀志)未嘗獨出吳之力,而備坐享其成也。

破曹後,備詣京見權,權以妹妻之。瑜密疏請留備於京,權不納,以為「正當延挈英雄。」是權方恐備之不在荊州以為屏蔽也。

操走出華容之險,喜謂諸將曰「劉備,吾儔也,但得計少晚耳。」(山陽公載記)是操所指數者惟備,未嘗及權也。

程昱在魏,聞備入吳,論者多以為權必殺備,昱曰「曹公無敵於天下,權不能當也,備有英名,權必資之以禦我。」(昱傳)是魏之人亦只指數備,而未嘗及權也。

即以兵力而論,亮初見權曰「今戰士還者及關羽精甲共萬人,劉琦戰士亦不下萬人。」(亮傳)而權所遣周瑜等水軍亦不過三萬人,則亦非十倍於備也。

且是時,劉表之長子琦尚在江夏,破曹後,備即表琦為荊州刺史,權未嘗有異詞,以荊州本琦地也。時又南征四郡,武陵、長沙、桂陽、零陵皆降。琦死,群下推備為荊州牧。(蜀先主傳)備即遣亮督零陵、桂陽、長沙三郡,收其租賦,以供軍實。(亮傳)又以關羽為襄陽太守盪寇將軍駐江北。(羽傳)張飛為宜都太守征虜將軍在南郡。(飛傳)趙雲為偏將軍領桂陽太守。(雲傳)遣將分駐,惟備所指揮,初不關白孫氏,以本非權地,故備不必白權,權亦不來阻備也。

迨其後三分之勢已定,吳人追思赤壁之役,實藉吳兵力,遂謂荊州應為吳有,而備據之,始有借荊州之說。抑思合力拒操時,備固有資於權,權不亦有資於備乎?權是時但自救危亡,豈早有取荊州之志乎?羽之對魯肅曰「烏林之役,左將軍寢不脫介,戮力破曹,豈得徒勞無一塊土?」(肅傳)此不易之論也。

其後吳、蜀爭三郡,旋即議和,以湘水為界,分長沙、江夏、桂陽屬吳,南郡、零陵、武陵屬蜀,最為平允。而吳君臣伺羽之北伐,襲荊州而有之,反捏一借荊州之說,以見其取所應得,此則吳君臣之狡詞詭說,而借荊州之名,遂流傳至今,并為一談,牢不可破,轉似其曲在蜀者,此耳食之論也。

三國之主用人各不同

人才莫盛於三國,亦惟三國之主各能用人,故得眾力相扶,以成鼎足之勢。而其用人亦各有不同者,大概曹操以權術相馭,劉備以性情相契,孫氏兄弟以意氣相投。後世尚可推見其心跡也。

曹操以權術相馭

荀彧、程昱為操畫策,人所不知,操一一表明之,絕不攘為已有,此固已足令人心死。

劉備為呂布所襲,奔於操,程昱以備有雄才,勸操圖之。操曰「今收攬英雄時,殺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也。」然此猶非與操有怨者。

臧霸先從陶謙,後助呂布,布為操所擒,霸藏匿,操募得之,即以霸為琅邪相,青、徐二州悉委之。先是操在兗州,以徐翕、毛暉為將。兗州亂,翕、暈皆叛,後操定兗州,翕、暉投霸,至是操使霸出二人,霸曰「霸所以能自立者,以不為此也。」操歎其賢,並以翕、暉為郡守。(霸傳)

操以畢諶為兗州別駕(刺史佐官,隨行另乘車駕,故稱別駕)。張邈之叛,劫諶母、妻去,操遣諶往,諶頓首無二,既出,又亡歸從呂布。布破,操生得諶,眾為之懼,操曰「人能孝於親者,豈不忠於君乎?吾所求也。」以為魯相。

操初舉魏种為孝廉。兗州之叛,操謂「种必不棄我。」及聞种走,怒曰「种不南走越,北走胡,不汝置也。」及种被擒,操曰「惟其才也。」釋而用之。(本紀)

此等先臣後叛之人,既已生擒,誰肯復貸其命?乃一一棄嫌錄用。蓋操當初起時,方欲藉眾力以成事,故以此奔走天下。楊阜所謂「曹公能用度外之人也。」及其削平群雄,勢位已定,則孔融、許攸、婁圭等,皆以嫌忌殺之;荀彧素為操謀主,亦以其阻九錫而脅之死。甚至楊修素為操所賞拔者,以厚於陳思王而殺之。崔琰素為操所倚信者,亦以疑似之言殺之。然後知其雄猜之性,久而自露,而從前之度外用人,特出於矯偽以濟一時之用。所謂以權術相馭也。

劉備以性情相契

至劉備一起事,即為人心所嚮,少時結交豪傑,已多附之。

中山大商張世平、蘇雙等,早資以財,為糾合徒眾之用。

領平原相,劉平遣刺客刺之,客反以情告。

救陶謙,謙即表為豫州刺史。謙病篤,命以徐州與備,備不敢當,陳登、孔融俱敦勸受之。

後為呂布所攻,投奔於操,操亦表為左將軍,禮之甚重。

嗣以徐州之敗奔袁譚,譚將步騎迎之。袁紹聞備至,出鄴二百里來迓。

及紹敗,備奔劉表,表又郊迎待以上賓之禮,荊州豪傑多歸之。

曹兵來討,備奔江陵,荊州人士隨之者十餘萬。

是時身無尺寸之柄,而所至使人傾倒如此。程昱謂「備甚得人心。」諸葛亮對孫權亦謂「劉豫州為眾士所慕仰,若水之歸海。」此當時實事也。

乃其所以得人心之故,史策不見,第觀其三顧諸葛,咨以大計,獨有傅巖爰立之風。關、張、趙雲自少結契,終身奉以周旋,即羈旅奔逃,寄人籬下,無寸土可以立業,而數人者患難相隨,別無貳志,此固數人者之忠義,而備亦必有深結其隱微而不可解者矣。

其征吳也,黃權請先以身嘗寇。備不許,使駐江北以防魏。及猇亭敗退,道路隔絕,權無路可歸,乃降魏。有司請收權妻、子,備曰「我負權,權不負我也。」權在魏,或言蜀已收其孥,權亦不信。君臣之相與如此。

至託孤於亮,曰「嗣子可輔,輔之;不可輔,則君自取之。」千載下猶見其肝膈本懷,豈非真性情之流露。設使操得亮,肯如此委心相任乎?亮亦豈肯為操用乎?惜是時人才已為魏、吳二國收盡,故得人較少。然亮第一流人,二國俱不能得,備獨能得之,亦可見以誠待人之效矣!

孫氏以意氣相投

至孫氏兄弟之用人,亦自有不可及者。

孫策生擒太史慈,即解其縛,曰「子義青州名士,但所託非人耳。孤是卿知己,勿憂不如意也。」

以張昭為長史,北方士大夫書來,多歸美於昭。策聞之,曰「管仲相齊,一則仲父,二則仲父,而桓公為霸者宗。今子布賢,我能用之,其功名不在我乎?」此策之得士也。

周瑜薦魯肅,權即用肅繼瑜。

權怒甘寧粗暴,呂蒙謂「鬥將難得」,權即厚待寧。

劉備之伐吳也,或謂諸葛瑾已遣人往蜀。權曰「孤與子瑜,有生死不易之操,子瑜之不負孤,猶孤之不負子瑜也。」

吳、蜀通和,陸遜鎮西寧,權刻印置遜所,每與劉禪、諸葛亮書,常過示遜,有不安者,便令改定,以印封行之。委任如此,臣下有不感知遇而竭心力者乎?

權又不自護其非。權欲遣張彌、許晏浮海至遼東,封公孫淵。張昭力諫,不聽,彌、晏果為淵所殺。權慚謝昭,昭不起,權因出,過其門呼昭,昭猶辭疾,權燒其門以恐之,昭更閉戶,權乃滅火,駐門良久,載昭還宮,深自刻責。倘如袁紹不用沮授之言以至於敗,則恐為所笑而殺之矣!

權用呂壹,事敗,又引咎自責,使人告謝諸大將,曰「與諸君從事,自少至長,髮有二色,以謂表裡足以明露,盡言直諫,所望於諸君,諸君豈得從容而已哉?凡百事要,所當損益,幸匡所不逮。」

陸遜晚年為楊竺等所譖,憤鬱而死。權後見其子抗,泣曰「吾前聽讒言,與汝父大義不篤,以此負汝。」以人主而自悔其過,開誠告語如此,其誰不感泣?使操當此,早挾一「寧我負人,無人負我」之見,而老羞成怒矣!此孫氏兄弟之用人,所謂以意氣相感也。

禪代

古來只有禪讓、征誅二局,其權臣奪國,則名篡弒,常相戒而不敢犯。王莽不得已,託於周公輔成王,以攝政踐阼,然周公未嘗有天下也。至曹魏則既欲移漢之天下,又不肯居篡弒之名,於是假禪讓為攘奪。自此例一開,而晉、宋、齊、梁、北齊、後周以及陳、隋皆傚之。此外尚有司馬倫、桓玄之徒,亦援以為例。甚至唐高祖本以征誅起,而亦假代王之禪。朱溫更以盜賊起,而亦假哀帝之禪。至曹魏創此一局,而奉為成式者且十數代,歷七、八百年,真所謂奸人之雄,能建非常之原者也。

然其間亦有不同者。

及身篡位之不同

曹操立功漢朝,已加九錫、封二十郡、爵魏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然及身猶不敢稱帝。至子丕始行禪代。(操嘗云「若天命在吾,吾其為周文王乎!」此可見其本志,非飾說也。又魏書「魏國既建,諸將皆為魏臣,獨夏侯惇尚為漢臣,惇上疏『不敢當不臣之禮。』操曰『區區之魏,而敢屈君為臣乎?』是操為魏王時,猶與漢臣為同列也。)

司馬氏三世相魏,懿已拜丞相,加九錫,不敢受;師更加黃鉞,劍履上殿,亦不敢受;昭進位相國,加九錫、封十郡、爵晉公,亦辭至十餘次,晚始受晉王之命、建天子旌旗,如操故事,然及身亦未稱帝。至其子炎始行禪代。

及劉裕則身為晉輔而即移晉祚,自後齊、梁以下諸君,莫不皆然,此又一變局也。

加害遜帝之不同

丕代漢封獻帝為山陽公,未嘗加害,直至明帝青龍二年始薨。

炎代魏,封帝奐為陳留王,亦未嘗加害,直至惠帝太安元年始薨。

不特此也,司馬師廢齊王芳為邵陵公,亦至晉泰始中始薨。

司馬倫廢惠帝,猶號為太上皇,居之於金墉城。桓元廢安帝為平固王,遷之於尋陽,又劫至江陵。亦皆未嘗加害,故不久皆得返正。

自劉裕篡大位,而即戕故君,以後齊、梁、陳、隋、北齊、後周亦無不皆然,此又一變局也。

去古日遠,名義不足以相維。當曹魏假稱禪讓以移國統,猶倣唐虞盛事以文其奸,及此例一開,後人即以此例為例,而并忘此例之所由倣,但謂此乃權臣易代之法,益變本而加厲焉。此固世運人心之愈趨愈險者也。

按劉裕後,亦尚有循魏晉故事者。高歡在東魏,封渤海王,都督中外諸軍事,進位相國,錄尚書事,猶力辭不受。因玉璧之敗,并表解都督,其九錫殊禮,乃死後追贈者。宇文泰在西魏,累加至左丞相、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師大冢宰,封安定王,不受,以安定公終其身。是尚能守臣節者。又曹操奉獻帝都許,而身常在鄴。高歡亦奉孝靜帝都鄴,而身常在晉陽,與曹操相似。司馬懿父子常隨魏帝在洛。宇文泰亦隨西魏諸帝在長安,與司馬氏相似。

今撮敘各朝禪代故事於後:

(魏代漢)

案裴松之三國志註,引魏略「曹丕受禪時,漢帝下禪詔及冊書凡三,丕皆拜表讓還璽綬,李伏等勸進者一,許芝等勸進者一,司馬懿等勸進者一,桓楷等勸進者一,尚書令等合詞勸進者一,劉廙等又勸進者一,丕皆下令辭之。最後華歆及公卿奏擇日設壇,始即位。」此雖一切出於假偽,然猶見其顧名思義,不敢遽受,有揖讓之遺風。

(晉代魏)

至司馬炎既受禪,陳留王遷居於鄴,以事上表,炎猶下詔曰「陳留王,志尚謙沖,每事上表,非所以優崇之也。自後非大事,皆使王官表上之。」及元帝南渡,營繕宮室,尚書符下陳留王出夫,荀奕奏曰「陳留王,位在三公之上,坐在太子之右,答表曰書,賜物曰與,豈可令出夫役?」以前朝殘裔,而臣下猶敢為之執奏,可見是時尚有虞賓之意。

案山陽公(漢獻)居河內,至晉時始罷督軍,除其禁制,又除漢宗室禁錮。是遜位後,魏仍有人監之也。(案後漢書:東海王彊,沛王輔、東平王蒼之後,至魏受禪,猶皆封為崇德侯。)

陳留王遜位後,晉令山濤護送至鄴。琅邪王冑嘗監守鄴城。是晉於陳留王亦有監制之法。然皆未嘗加害也。

(宋代晉)

劉裕急於禪代,以讖文有「昌明之後,又有二王」之語,遂酖安帝而立恭帝,未幾,即令遜位。有司以詔草呈帝,帝曰「桓元之時,天命已改,重為劉公所延,將二十載,今日之事,固所甘心。」乃出居於秣陵宮,裕封帝為零陵王。帝常懼禍,與褚妃自煮食於床前。裕使妃兄褚淡之往視妃,妃出與相見,兵士即踰垣入,進藥於帝,帝不肯飲,曰「佛教自殺者,不得復為人身。」乃以被掩殺之。

(齊代宋)

蕭道成以宋廢帝無道,使王敬則結楊玉夫等弒之,迎順帝即位。甫三年,即禪代,封順帝為汝陰王,居丹徒宮,使人衛之。順帝聞外有馳馬聲,甚懼。監者殺之,而以疾告,齊人賞之以邑。

(梁代齊)

蕭衍以齊東昏無道,舉兵入討,奉和帝以號令。既圍京師,東昏為黃泰平等所弒,衍入京,迎和帝至姑熟,使人假帝命以禪詔來,遂即位,封和帝為巴陵王。初欲以南海郡為巴陵國,使帝居之,因沈約言「不可慕虛名而受實禍」,乃遣鄭伯禽進以生金,和帝曰「我死不須金,醇酒足矣!」乃引飲一升,伯禽就而摺殺之。

(陳代梁)

陳霸先既禪代,使沈恪勒兵入宮害梁敬帝,恪辭曰「身經事蕭家來,今日不忍見如許事。」霸先乃令劉師知入詐帝,令出宮,帝覺之,繞床走,曰「師知賣我!陳霸先反!我本不須作天子,何意見殺?」師知執帝衣,行事者加刃焉,既而報霸先,曰「事已了。」

(北齊代東魏)

高洋將禪代,使襄城王昶等奏魏孝靜帝曰「五行之運,迭有盛衰,請陛下法堯禪舜。」帝曰「此事推挹已久,謹當遜位。」又曰「若爾,須作詔書。」崔劼等曰「詔已作訖。」即進帝書之。帝乃下御座,入後宮泣別,皇后以下皆哭,帝曰「今日不減漢獻帝、常道鄉公(陳留王)。」遂遷於司馬子如宅。洋常以帝自隨,竟遇酖而崩。

(北周代西魏)

宇文泰在西魏,以孝武帝宮闈無禮,使人酖之,而立文帝。文帝崩,立廢帝。帝因泰殺元烈,有怨言,泰遂廢之,出居雍州廨舍,亦以酖崩。(北史不載,事見通鑑)泰復立恭帝,即位三年,泰死,其從子護當國,使帝禪位於泰子覺,覺封帝為宋公,出居大司馬府,尋崩。(諸書皆不載其死狀,然正月封而二月即殂,蓋亦非善終也)

(隋代北周)

楊堅因周宣帝崩,鄭譯等矯詔,使堅受遺輔政,立靜帝,年八歲,堅即誅戮宇文氏。未幾,亦假靜帝禪詔,奪其位,封帝為介國公,邑萬戶,上書不稱表,答表不稱詔,北史謂有其文,事竟不行。是年二月遜位,五月即殂,周書云「隋志也。」則亦不得其死也。

(唐代隋)

唐高祖兵入長安,立恭帝。次年亦以恭帝詔禪位,封恭帝為酅國公,至明年五月始殂,隋書、北史、通鑑俱不言其死狀。

(後梁代唐)

朱溫逼唐昭宗遷洛陽,使蔣元暉弒之,而立哀帝。帝封溫爵魏王,以二十一軍為魏國,備九錫。溫怒,不受。使人告蔣元暉與何太后通,遂殺元暉,弒太后。哀帝使宰相張文蔚等,押傳國璽、玉冊、金寶、儀仗、法物至汴勸進,溫遂即位,封哀帝為濟陰王,次年正月,弒之。

魏晉禪代不同

曹之代漢,司馬氏之代魏,其跡雖同,而勢力尚有不同者。

曹操自克袁尚後,即居於鄴,天子所都之許昌,僅留長史國淵、王必等,先後掌丞相府事。其時獻帝已三、四十歲,非如沖主之可無顧慮也,然一切用人行政、興師討伐,皆自鄴出令,莫敢有異志。

司馬氏輔魏,則身常在相府,與魏帝共在洛陽。無論懿專政未久,即師、昭兄弟,大權已在手,且齊王芳、高貴鄉公髦、常道鄉公奐皆幼年繼位,似可不必戒心。然師討毌邱儉,留昭鎮洛陽,及病篤,昭始赴軍。師既卒,魏帝命昭統兵鎮許昌,昭仍率兵歸洛,不敢遠在許下也。諸葛誕兵起,昭欲遣將則恐其不可信,而親行又恐都下有變,遂奉皇太后及高貴鄉公同往督軍。是可見其一日不敢離城社也。

嘗推其故。

操當漢室大壞之後,起義兵,誅暴亂,漢之臣如袁紹、呂布、劉表、陶謙等,能與操為敵者,多手自削平,或死或誅。其在朝者,不過如楊彪、孔融等數文臣,亦廢且殺。其餘列侯將帥,皆操所擢用。雖前有董承、王子服、吳子蘭、种輯、吳碩,後有韋晃、耿紀、金禕,欲匡漢害操,而皆無兵權,動輒撲滅。故安坐鄴城,而朝政悉自己出。

司馬氏則當文帝、明帝國勢方隆之日,猝遇幼主嗣位,得竊威權。其時中外臣工,尚皆魏帝所用之人。內有張緝、蘇鑠、樂敦、劉賢等,伺隙相圖;外有王陵、毌邱儉、諸葛誕等,相繼起兵,聲討司馬氏。惟恃挾天子以肆其奸,一離京輦,則禍不可測。故父子三人執國柄,終不敢出國門一步。亦時勢使然也。

然操起兵於漢祚垂絕之後,力征經營,延漢祚者二十餘年,然後代之。司馬氏當魏室未衰,乘機竊權,廢一帝、弒一帝而奪其位,比之於操,其功罪不可同日語矣!

九錫文

每朝禪代之前,必先有九錫文,總敘其人之功績,進爵封國,賜以殊禮,亦自曹操始。(案王莽篡位,已先受九錫,然其文不過五百餘字,非如潘勖為曹操撰文格式也。勖所撰乃仿張竦頌莽功德之奏,逐件鋪張,至三、五千字,勖文體裁正相同。)其後晉、宋、齊、梁、北齊、陳、隋皆用之,其文皆鋪張典麗,為一時大著作。故各朝正史及南北史俱全載之。今作者姓名尚有可考者。

操之九錫文

據裴松之三國志註,乃後漢尚書左丞潘勖之詞也。(以後各朝九錫文,皆倣其文為式。)曹丕受禪時,以父已受九錫,故不復用,其一切詔誥,皆衛覬作。(覬傳)

晉司馬昭九錫文

未知何人所作,其讓九錫表,則阮籍之詞也。(見籍傳)

劉裕九錫文

亦不詳何人所作,據傅亮傳,謂「裕征廣固以後,至於受命,表策文誥,皆亮所作,則九錫文必是亮筆也。

蕭道成九錫文

據王儉傳「齊高為太尉,以至受禪詔冊,皆儉所作,則九錫文是儉筆也。

蕭衍九錫文

據任昉傳「梁臺建禪讓,文誥多昉所作。」又沈約傳「武帝與約謀禪代,命約草其事,約即出懷中詔書,帝初無所改。」又邱遲傳「梁初勸進及殊禮皆遲文。」則九錫文總不外此三人也。

陳霸先九錫文

據徐陵傳「陳受禪詔策,皆陵所為,而九錫文尤美。」是陵作九錫文,更無疑也。

高洋九錫文

據魏收傳,則收所作也。

他如

司馬倫亦有九錫文倫既敗,齊王冏疑出傅衹,將罪之,後檢文草,非衹所為,乃免。(衹傳)又以陸機在中書,疑九錫文、禪位詔皆機所作,遂收機,成都王穎救之,得免。(機傳)而鄒湛傳,謂「趙王倫篡逆,湛子捷與機共作禪文。」則九錫文必是機筆也。

桓溫病,求九錫文。朝廷命袁弘為文,以示王彪之,彪之歎其美而戒勿示人。謝安又屢使改之,遂延引時日,及溫死乃止。(彪之傳)

桓元篡位。卞範之及殷仲文預撰詔策,其禪位詔,範之之詞也,九錫文則仲文之詞也。(見範之、仲文傳)

此皆見於各史列傳者。

至於曹丕授孫權九錫、孫權加公孫淵九錫、劉曜授石勒九錫、石弘授石虎九錫、石世授石遵九錫、苻登授乞伏乾歸九錫、姚興授焦縱九錫,其文與作者俱不可考,然亦可見當時篡亂相仍,動用殊禮,僭越冒濫,莫此為甚矣!

漢書武帝紀「諸侯貢士得人者,謂之有功,乃加九錫。」張晏註曰「九錫,經無明文。周禮以為九命,春秋說有之。」臣瓚曰「九錫備物,霸者之盛禮。」然皆不言九錫出處。據後漢書章懷註,謂「九錫本出於緯書禮含文嘉。一曰車馬,二曰衣服,三曰樂器,四曰朱戶,五曰納陛,六曰虎賁,七曰斧鉞,八曰弓矢,九曰秬鬯(ㄔㄤˋ,祭酒)。」案周制本有錫命之禮,如詩、左傳所載「釐爾圭瓚、秬鬯一卣(ㄧㄡˇ,酒器,寬口、大肚、有蓋、有提梁。),彤弓矢千」是也,緯書仿之而演為九耳。

一人二史各傳

一人而傳於兩史。

(後漢與三國)

如後漢之董卓、公孫瓚、陶謙、袁紹、劉表、袁術、呂布等。當陳壽撰三國志時,以諸人皆與曹操並立,且事多與操相涉,故必立傳於魏志,而敘事始明。劉焉乃劉璋之父,其地則昭烈所因也,欲紀昭烈,必先傳璋,欲傳璋,必先傳焉,故亦立其傳於蜀志之首。

及范蔚宗修後漢書,則董卓等皆漢末之臣,荀彧雖為操畫策,而心猶為漢,皆不得因三國志有傳,遂從刪削。所以一人而兩史各有傳也。

(晉與宋)

此事惟晉、宋二書,界限最清。緣沈約修宋書,以劉毅、何無忌、諸葛長民、魏詠之、檀憑之等,雖與劉裕同起義,而志在匡晉,初非宋臣,故不入宋書。及唐初修晉書,遂為毅等立傳,自無複出之病也。

陶潛隱居完節,卒于宋代,故宋書以為隱逸之首,然潛以家世晉臣,不復仕宋,始終為晉完人,自應入晉書內,故修晉書者,特傳於晉隱逸之末。二史遂並有傳,此宋書之借,而非晉書之奪也。

(南北史)

至李延壽作南北史,係一手編篡,則南人歸北,北人歸南者,自可各就其立功最多之處傳之。而其先仕於某國,則附見傳內,不必再立一傳於某國也。

乃毛修之自宋流轉入魏,後卒於魏,則但立傳北史可矣,而南史又傳之。朱修之自宋入魏,後又逃歸,以功封南昌縣侯,則但立傳南史可矣,而北史又傳之。以及薛安都、裴叔業等,莫不皆然。何其漫無裁制也!

(隋與唐)

又裴矩在隋朝,事蹟甚多,且隋書矩傳內已敘其入唐仕宦之處,則唐書不必再傳矣,而又傳之,亦贅。

晉書

唐初修晉書,以臧榮緒本為主,而兼考諸家成之。今據晉、宋等書列傳所載諸家之為晉書者,無慮數十種。

其作於晉時者:

武帝時,議立晉書限斷。荀勖謂「宜以魏正始起年。」王瓚「欲引嘉平以下朝臣盡入於晉。」賈謐「請以泰始為斷。」事下尚書議,張華等謂「宜用正始。」從之。(賈謐傳)武帝詔「自泰始以來,大事皆撰錄,秘書寫副。後有事,即依類綴緝。(武帝紀)此晉書之權輿也。

自後,華嶠草魏、晉紀、傳,與張載同在史官。永嘉之亂,晉書存者五十餘卷。(嶠傳)

干寶著晉紀,自宣帝迄愍帝,凡二十卷,稱良史。(寶傳)

謝沈著晉書三十餘卷。(沈傳)

傅暢作晉諸公敘讚二十二卷,又為公卿故事九卷。(暢傳)

荀綽作晉後書十五篇。(綽傳)

束皙作晉書帝紀十志。

孫盛作晉陽秋,詞直理正。桓溫見之,謂其子曰「枋頭誠為失利,何至如尊公所說?若此史遂行,自是關君門戶事!」其子懼禍,乃私改之。而盛所著已有二本,以其一寄慕容雋。後孝武博求異聞,又得之,與中國本多不同。(盛傳)

王銓私錄晉事,其子隱遂諳悉西晉舊事。後與郭璞同為著作郎,撰晉史。時虞預亦私撰晉書,而生長東南,不知中朝故事,借隱書竊寫之。庾亮資隱紙筆,乃成書。隱文鄙拙,其文之可觀者,乃其父所撰;不可解者,隱之詞也。(王隱傳)

習鑿齒作漢晉春秋,起漢光武,終晉愍帝。於三國之時,則以蜀為正統,魏武雖承漢禪,而其時孫、劉鼎立,未能一統天下也,尚為篡逆,至司馬昭平蜀,乃為漢亡而晉始興焉。(鑿齒傳)

其晉以後所作者:

宋徐廣撰晉紀十六卷。(廣傳)

沈約以晉一代無全書,宋泰始中,蔡興宗奏約撰述,凡二十年,成一百十卷。(約傳)

謝靈運亦奉敕撰晉書,粗立條流,書竟不就。(靈運傳)

王韶之私撰晉安帝春秋,即成,人謂宜居史職,即除著作郎,使續成後事,訖義熙九年。其序「王珣貨殖,王嶔作亂事。」後珣子和貴,韶之嘗懼為所害。(韶之傳)

荀伯子亦助撰晉史。(伯子傳)

張緬著晉鈔三十卷。(緬傳)

臧榮緒括東、西晉為一書,紀錄志傳,共一百十卷。(榮緒傳)

劉彤集眾家晉書,註干寶晉紀為四十卷。(劉昭傳)

蕭子雲著晉書一百十卷。(子雲傳)

此皆見於各傳者。

又唐書藝文志所載晉朝史事,尚有:

陸機晉帝紀、劉協注晉紀、劉謙晉紀、曹嘉晉紀、鄧粲晉紀及晉陽秋、檀道鸞晉春秋、蕭景暢晉史草、郭季產晉續紀、晉錄之類,當唐初修史時尚俱在,必皆兼綜互訂,不專據榮緒一書也。

晉書二

論晉書者,謂「當時修史諸人,皆文詠之士,好採詭謬誶事以廣異聞。又史論競為豔體,此其所短也。」

然當時史官如令狐德棻等,皆老於文學,其紀傳敘事,皆爽潔老勁,迥非魏、宋二書可比。而諸僭偽載紀,尤簡而不漏,詳而不蕪。視十六國春秋,不可同日語也。

其列傳編訂,亦有斟酌。

如陶潛已在宋書隱逸之首,而潛本晉完節之臣,應入晉史,故仍列其傳於晉隱逸之內。

愍懷太子妃王衍之女,抱冤以死,而太子妃不便附入后妃傳內,則入之於列女傳。

此皆位置得當者。

各傳所載表、疏、賦、頌之類,亦皆有關係。

如劉實傳載崇讓論,見當時營競之風也。

裴頠傳載崇有論,見當時談虛之習也。

劉毅傳載論九品之制有八損,李重傳亦載論九品之害,見當時選舉之弊也。

陸機傳載辨亡論,見孫皓之所以失國也。豪士傳,見齊王冏之專恣也。五等論,見當時封建之未善也。

傅元傳載興學校、務農功等疏,固切于時政也。

段灼傳載申理鄧艾一疏,閻纘傳載申理愍懷太子一疏,以二人皆冤死也。

江統傳載徙戎論,固預知劉、石之亂,尤有先見也。

皇甫謐傳載釋勸論,見其安於恬退也。篤終論,見厚葬之禍也。

摯虞傳載思游賦,見其安命也。今尺長於古尺論,見古今尺度之不同也。

束皙傳載元居釋,見其淡於榮進也。

潘尼傳載安身論,見其靜退也。釋奠頌,有關儲宮之毓德。乘輿箴,有關帝王之保治也。

潘岳傳載閒居賦,見其跡恬靜而心躁競也。

郭璞傳不載江賦、南郊賦,而獨載刑獄一疏,見當時刑罰之濫也。

左貴嬪傳載愁思文、楊皇后誄、納繼室楊后頌,以左芬本以才著也。

張載傳載七命一篇,亦以其文人而著其才也。

衛恆傳載書勢一篇,以恆本工書,且備書法之源流也。

惟劉頌傳載其所上封事至七、八千字,殊覺太冗。

張華傳載鷦鷯賦,殊覺無謂。華有相業,不必以此見長也。

元帝紀後,敘其父恭王之妃夏侯氏通小吏牛金生帝,而夏侯太妃傳內不載,諱其醜於傳而轉著其惡於紀,亦屬兩失。

苻堅載記後附王猛、苻融二人,以其為堅功臣也。苻朗不過一達士,亦附一傳。苻登載記後又附一索泮。據泮傳,又未嘗仕於堅與登也。此二傳殊贅。

姚興載記,忽敘西胡梁國兒作壽冢,每將妻妾入冢讌飲,升靈床而歌。此於興有何關係?而拉雜及之!

毛德祖為宋功臣,宋書已立傳。唐修晉書自不必以宋臣附晉臣之內。乃毛寶之傳後,又敘德祖事甚詳,蓋本毛氏家傳鈔入之,而未及刪節也。

隱逸中夏統一傳,非正史記事體,蓋當時人另作夏統別傳,如五柳先生傳之類,晉書遂全錄之,不復增損。閱史者靜觀,自別之也。

王導陶侃二傳褒貶失當

晉書惟王導、陶侃二傳,褒貶頗為失中。

導為元帝佐命功臣,歷事三朝,以弘厚鎮物,固稱賢相。

當元帝初政時,其從弟敦,憚帝賢明,欲更以所立,導固爭乃止。其後敦以討刁協、劉隗、戴若思為名,稱兵向闕。導率群從,待罪闕下,帝亦諒導之心,曰「導大義滅親,可以吾安東時節假之。」(導傳)是其心固信於君也。

孔愉在帝前,極言「導忠賢,有佐命之勳。」(愉傳)周顗亦極言「導忠誠,申救甚力。」(顗傳)是其心又信於友也。

然當敦入石頭,王師戰敗。

敦問導曰「周顗、戴若思當登三司也?」導不答。

又曰「若不三司,便應令僕耶?」導亦不答。

敦曰「若不爾,正應誅耳!」導亦無言。

敦遂誅周、戴。(顗傳)

又王彬數敦曰「兄抗旌犯順,將禍及門戶。」敦大怒,欲殺之。導在坐,勸彬謝。彬竟不拜。

是導之於敦,情好甚密,既不阻其稱兵,反欲借敦以誅除異己。

蓋渡江之初,王氏兄弟布列中外,其勢甚大,當時有「王與馬共天下」之謠。帝心忌之,特用劉隗、刁協、戴若思等為腹心,排抑豪強,疏忌王氏。刁、劉等勸帝出親信以鎮方隅,乃用譙王丞為湘州,隗及若思為都督,隗、協并請盡誅王氏。(隗等傳)是以不惟敦惡之,即導亦惡之。而是時敦亦未敢遽有篡奪之舉,觀其申雪導枉一疏,全以刁、劉等為詞。甘卓自襄陽將襲敦,敦聞之曰「甘侯慮吾危朝廷耶?吾但除姦凶耳!」(卓傳)此敦初次起兵,專欲除刁、劉、戴數人,正與導意相合。

其後敦再起兵,時病已危篤,與兄含偕行。導與含書曰「兄此舉,謂可如往年大將軍乎?往年姦人亂朝,人懷不寧,如導之徒,心思外濟。」(敦傳)此直自吐衷懷,謂敦之誅刁、劉,與己意同也。

又敦初次起兵時,兵至石頭。周札守石頭,即開門納之。以是敦兵勢盛而王師敗。敦後又忌札宗強而殺之。敦死後,札家請雪,卞壼等以札開門延賊不宜雪,導獨曰「札在石頭,知隗、協亂政,信敦匡救,開門延之,正以忠於社稷。」(札傳)

是更以敦之稱兵,為匡救朝廷之失。可見是時導雖不欲敦移國祚,而欲敦誅刁、劉等,則其肝膈本懷。

夫帝即偏信刁、劉,疏外王氏,豈遂可肆其威脅乎?顗之論曰「人主非堯舜,豈能無失?人臣遂可舉兵正其失耶?」此論最為嚴正。則導之幸敦舉兵以除異己,安得尚稱純臣也?

且導之可議也,更不止於此。

導輔政,委任群小趙允、賈宣等。陶侃嘗欲起兵廢之,庾亮亦欲舉兵黜之。(亮傳)

桓景諂導,導昵之。陶回謂「景非正人,不宜親狎。」(回傳)

成帝每幸導第,猶拜導妻曹氏,孔坦甚非之。(坦傳)

蘇峻賊黨匡術,嘗欲殺孔群,或救之,得免。後術既降,與群同在導坐,導令術勸群酒,以釋前憾。群答曰「群非孔子,厄同匡人,雖陽和布氣,鷹化為鳩,而識者猶憎其目。」導有愧色。(群傳)(魯之陽虎嘗暴匡人,孔子過匡,匡人以孔子狀類陽虎而止之,拘焉五日。)

此亦皆導之弛縱處。

而晉書導傳論,至比之管仲、孔明,謂「管仲能相小國,孔明善撫新邦,撫事論情,抑斯之類也。提挈三世,始終一心。稱為仲父,蓋其宜矣。」又於劉隗、刁協傳論,謂其「專行刻薄,使賢宰見疏,以致物情解體。」是轉以激變之罪坐劉、刁,而導無譏焉,殊未為平允也。

至陶侃生平,惟蘇峻、祖約之反,侃以不與顧命、不肯勤王,經溫嶠等再三邀說,始率兵東下,此是其見小不達大義之處。其他則盡心於國,老而彌篤。朝廷加以殊禮,侃固辭。又因病上表去位曰「臣少長孤寒,始願有限。」云云。未沒前一年,已遜位歸國,佐吏苦留之,不果。及疾篤將歸,以後事付右司馬王愆期,出府門就船,顧謂愆期曰「老子婆娑,正坐諸君輩。」(吾流連未去,正為爾等。謂遜位歸國,佐吏苦留之。)(侃傳)是可見其其超然於權勢矣。本傳亦云「侃季年常懷止足之分,不與朝權。」而傳末乃云「侃嘗夢生八翼上天門,至第九重折翼而墜。後督八州,據上流,握強兵,有覬覦之志,每思折翼之祥,自抑而止。」傳論亦謂其「潛有包藏之志,顧思折翼之祥。」悖矣!是直謂其素有不臣之心,因一夢而不敢也!

於導則略其疵累而比之管、葛,於侃則因一夢而懸坐以無將之罪,豈非褒貶失當乎!

卷八 晋书

八王之亂

惠帝時八王之亂,晉書彙敘在一卷;通鑑紀事本末,亦另為一條。然頭緒繁多,覽者不易了。今撮敘於此。

武帝崩,欲以汝南王亮(司馬懿之子,武帝叔父),與皇后父楊駿同輔政。駿匿其詔,矯令亮出鎮許昌。

惠帝既立,賈后擅權,殺楊駿,廢楊太后,徵亮入,與衛瓘同輔政。

楚王瑋殺汝南王亮,賈后殺楚王瑋

亮與楚王瑋(武帝第五子,惠帝之弟)不協。瑋諂於賈后,誣亮、瓘有廢立之謀。后乃使帝詔瑋殺亮、瓘,又坐瑋以矯殺亮、瓘之罪,即日殺瑋。

后益肆淫恣,廢太子遹(惠帝長子,非賈后生),弒楊太后。

趙王倫殺賈后

時趙王倫在京師(懿第九子,惠帝之叔祖),素諂賈后。其嬖人孫秀說以「太子之廢,人言公實與謀,宜廢后以雪此聲。」倫從之。秀又恐太子聰明,終有疑於倫,不如待后殺太子而廢后,為太子報讎,可以立功。乃使后黨諷后,后果殺太子。倫遂矯詔,與齊王冏(齊王攸之子,惠帝從弟)率兵入宮,廢后,幽於金墉城,尋害之。

倫自為相國、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孫秀等恃勢肆橫。冏內懷不平,秀覺之,出冏鎮許昌。

齊王冏殺趙王倫

倫僭位,以惠帝為太上皇,遷於金墉。於是冏及河間王容(司馬孚之孫,惠帝從叔,時鎮長安)、成都王穎(武帝第十六子,惠帝之弟,時鎮鄴中)共起兵討倫。倫兵敗,其將王輿廢倫斬秀,迎惠帝復位。倫尋伏誅。穎遂還鄴。冏入京,帝拜冏大司馬,如宣、景輔魏故事。

長沙王乂殺齊王冏

冏大權在握,沈湎酒色,不入朝,坐召百官,恣行非法。有校尉李含奔於長安,詐稱有詔使河間王容討冏,容遂上表「請廢冏,以成都王輔政。」並檄長沙王乂為內主(武帝第六子,惠帝之弟)。冏遣兵襲乂,乂徑入宮,奉帝討斬冏。

河間王容殺長沙王乂

容本以乂弱冏強,冀乂為冏所殺,而以殺乂之罪討之,因廢帝立穎,己為宰相,可以專政。及乂先殺冏,其計不遂。穎亦以乂在內,己不得遙執朝權。於是容遣將張方,率兵與穎同向京師。帝又詔乂為大都督,拒方等,連戰,先勝後敗。東海王越在京(司馬泰之子,惠帝從叔祖)慮事不濟,與殿中將收乂送金墉,又為張方所殺。穎入京,尋還於鄴。

東海王越殺河間王容

容表穎為皇太弟,位相國,乘輿服御及宿衛兵皆遷於鄴,朝政悉穎主之。左衛將軍陳眕不平,奉帝討穎。穎遣將石超,敗帝於蕩陰。超遂以帝入於鄴。平北將軍王浚起兵討穎,穎戰敗,仍擁帝還洛陽。時容遣張方救穎,方遂挾帝及穎歸於長安。容廢穎,立豫章王熾(武帝第二十五子,惠帝之弟,是為懷帝)為皇太弟。東海王越,自徐州起兵迎大駕。容又命穎統兵拒之,河橋戰敗,越兵入關,奉惠帝還洛陽。穎竄於武關、新野間,有詔捕之,為劉輿所害。容亦單騎逃太白山,其故將迎入長安。有詔徵容為司徒,容入京,途次為南陽王模所殺。

惠帝崩,懷帝即位。越出討石勒而卒。

此八王始末也。

趙王倫將篡時,淮南王允(武帝子,惠帝弟)在京師舉兵欲誅倫,為倫所殺。又吳王晏(亦武帝子)亦助淮南王允攻倫,兵敗被廢。後長沙王乂及成都王穎相攻時,晏又為前鋒都督。此二王俱不在八王之內。

晉書所記怪異

採異聞入史傳,惟晉書及南北史最多,而晉書中僭偽諸國為尤甚。

劉聰時,有星忽隕於平陽,視之則肉也。長三十步,廣二十七步。臭聞數里。肉旁有哭聲。聰后劉氏,適產一蛇一虎,各害人而走。尋之,乃在隕肉之旁,哭聲乃止。

又豕與犬交於相國府門,豕著進賢冠,犬冠武冠帶綬。豕、犬並升御座,俄而鬥死。

聰子約死,一指猶暖,遂不殯。及甦,言「見劉淵於不周山,諸王將相皆在,號曰『蒙珠離國』。淵謂曰『東北有遮須夷國,無主,待汝父為之,三年當來,汝且歸。』既出,道過一國,曰『猗尼渠餘國』,引約入宮,與一皮囊,曰『為我寄漢皇帝劉郎,後來,當以小女相妻。』約歸,置皮囊於几。俄而甦,几上果有皮囊,中置白玉一方,題曰『猗尼渠餘國天王敬寄遮須夷國天王,歲攝提,當相見。』」聰聞之曰「如此,吾不懼死也。」至期,聰果死。

劉曜時,西明門風吹折大樹,一宿而變為人形,髮長一尺,鬚眉長二寸,有斂手之狀,亦有兩腳,惟無目、鼻。每夜有聲,十日而柯條遂成大樹。

石虎時,太武殿所畫古賢像,忽變為胡。旬餘,頭皆縮入肩中。

此數事猶可駭異,而皆出於劉、石之亂,其實事耶?抑傳聞耶?劉、石之凶暴本非常,故有非常之變異以應之,理或然也。

他如干寶父死,其母妒以父所寵婢推入墓中。後十餘年,寶母亡,開墓合葬,而婢伏棺如生,經日而甦,言「其父常取飲食與之,在地中亦不惡。」既而嫁之,生子。此事殊不可信,然寶因此作搜神記,自敘其事如此。若果非真,豈肯自訐其父之隱及母之妒耶?

則天地之大,何所不有也!至晉書所載怪異尚多,固不必一一為之辨矣!

東晉多幼主

晉南渡後,惟元帝年四十二即位,簡文帝年五十一即位,其餘則踐阼時多幼弱。

明帝二十四歲,成帝五歲,康帝二十一歲,穆帝二歲,哀帝二十三歲,廢帝二十一歲,孝武帝十二歲,安帝二十二歲,至恭帝即位,年三十二,而國已歸劉宋矣!

蓋運會方隆,則享國久長,生子亦早,故繼體多壯年,所謂國有長君,社稷之福也。及其衰也,人主既短祚,嗣子自多幼沖,固非人力所能為矣!

然東晉猶能享國八、九十年,則猶賴大臣輔相之力。

明帝、成帝時,有王導、庾亮、郗鑒等。康帝、穆帝時,有褚裒、庾冰、蔡謨、王彪之等。孝武時有謝安、謝元、桓沖等。

主雖孱弱,臣尚公忠,是以國脈得以屢延。一桓溫出而宗社幾移,迨會稽王道子昏庸當國,元顯以狂愚亂政,而淪胥及溺矣!國家所貴有樹人之計也。

晉帝多兄終弟及

晉司馬師、司馬昭相繼專魏政,是開國時已兄弟相繼。

後惠帝以太子太孫俱薨,立弟豫章王熾為皇太弟,即位是為懷帝。

成帝崩,母弟岳立,是為康帝(皆庾后出)。

哀帝崩,母弟奕立,是為廢帝海西公(皆章太妃出)。

安帝崩,母弟德文立,是為恭帝(皆陳太后出)。

以後惟北齊文宣、孝昭、武成,亦兄弟遞襲帝位。然孝昭廢濟南王而自立,武成廢樂陵王而自立,非晉之依次而立也。

愍元二帝即位

晉懷帝,永嘉五年,為劉曜所擄。次年,賈疋等已奉秦王鄴為皇太子,都於長安,然猶未即尊位,直至永嘉七年,懷帝崩問至,始稱帝,是為愍帝。

愍帝,建興四年,降於劉曜。次年,元帝稱晉王於建康,亦未即尊位。又明年,愍帝崩問至,始稱帝。

流離傾覆中,尚有不忍其君之意,可謂合乎禮之變者也。

僭偽諸君有文學

晉載記,諸僭偽之君,雖非中國人,亦多有文學。

劉淵少好學,習毛詩、京氏易、馬氏尚書,尤好左氏春秋、孫吳兵法,史漢諸子無不綜覽。嘗鄙隋、陸無武,絳、灌無文,一物不知,以為君子所恥。其子劉和亦好學,習毛詩、左氏春秋、鄭氏易。和弟宣師事孫炎,沈精積思,不舍晝夜。嘗讀漢書至蕭何、鄧禹傳,未嘗不反覆詠之。

劉聰幼而聰悟,博士朱紀大奇之。年十四,究通經史,兼綜百家之言,工草、隸,善屬文。著述懷詩百餘篇,賦、頌五十餘篇。

劉曜讀書,志於廣覽,不精思章句,亦善屬文,工草、隸。小時避難,從崔岳質通疑滯。既即位,立太學於長樂宮,立小學於未央宮,簡民閒俊秀千五百人,選朝廷宿儒教之。

慕容皝尚經學,善天文。即位後立東庠於舊宮,賜大臣子弟為官學生,親自臨考。自造太上章,以代急就。又著典誡十五篇,以教冑子。

慕容雋亦博觀圖書。後慕容寶亦善屬文,崇儒學。

苻堅八歲,向其祖洪請師就學,洪曰「汝氐人,乃求學耶?」及長,博學多才藝。既即位,一月三臨太學,謂「躬自獎勵,庶周、孔之微言不墜。」諸非正道者,悉屏之。自永嘉之亂,庠序無聞,至是學校漸興。

符登長而折節,博覽書傳。

姚興為太子時,與范勖等講經籍,不以兵難廢業。時姜龕、淳于岐等皆耆儒碩德,門徒各數百人,興聽政之暇,輒引龕等講論。淳于岐疾,興親往問疾,拜於床下。

姚泓博學善談論,尤好詩詠,王尚、段章以儒術,胡義周、夏侯稚以文學,皆嘗游集。

李流少好學,李庠才兼文武,曾舉秀異科。

沮渠蒙遜博涉群史,曉天文。

赫連勃勃聞劉裕遣使來,預命皇甫徽為答書,默誦之。召裕使至前,口授舍人為書。裕見其文曰「吾不如也!」

此皆生於戎羌,以用武為急,而仍兼文學如此,人亦何可輕量哉!

九品中正

魏文帝初定九品中正之法,郡邑設小中正,州設大中正。由小中正品第人才以上大中正,大中正核實以上司徒,司徒再核,然後付尚書選用。此陳群所建白也。

然魏武時,何夔疏言「今草創之際,用人未詳其本,是以各引其類。宜先核之鄉閭,使長幼順序,無相踰越,則賢不肖先分。」(夔傳)杜恕亦疏言「宜使州郡考士,必由四科皆有事效,然後察舉,試辟公府。」(恕傳)此又在陳群之前。

蓋漢以來,本以察舉孝廉為士人入仕之路。迨日久弊生,夤緣勢利,猥濫益甚。故夔等欲先清其源,專歸重於鄉評,以核其素行。群又密其法而差等之。固論定官才之法也。

然行之未久,夏侯元已謂「中正干銓衡之權。」(元傳)而晉衛瓘亦言「魏因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此法,粗具一時選用。其始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其後遂計資定品,惟以居位為重。」是可見法立弊生,而九品之升降,尤易淆亂也。

今以各史參考,鄉邑清議亦時有主持公道者:

如陳壽遭父喪,有疾,令婢丸藥,客見之,鄉黨以為貶議,由是沈滯累年。張華申理之,始舉孝廉。(壽傳)

閻乂亦西州名士,被清議,與壽皆廢棄。(何攀傳)

卞粹因弟裒有門內之私,粹遂以不訓見譏,被廢。(卞壼傳)

并有已服官而仍以清議升黜者:

長史韓預強聘楊欣女為妻,時欣有姊喪未經旬,張輔為中正,遂貶預以清風俗。(輔傳)

陳壽因張華奏,已官治書侍御史,以葬母洛陽,不歸喪於蜀,又被貶議,由此遂廢。(壽傳)

劉頌嫁女於陳嶠,嶠本劉氏子,出養於姑,遂姓陳氏。中正劉友譏之。(頌傳)

李含為秦王郎中令,王薨,含俟葬訖,除喪。本州大中正以名義貶含,傅咸申理之,詔不許,遂割為五品。(含傳)

淮南小中正王式,父沒,其繼母終喪,歸於前夫之子,後遂合葬於前夫。卞壼劾之,以為犯禮害義,並劾司徒及揚州大中正、淮南大中正含弘徇隱,詔以式付鄉邑清議,廢終身。(壼傳)

溫嶠已為丹陽尹,平蘇峻有大功,司徒長史以嶠母亡,遭亂不葬,乃下其品。(愉傳)

是已入仕者,尚須時加品定,其法非不密也。且石虎詔云「魏立九品之制,三年一清定之,亦人倫之明鏡也。先帝黃紙(詔書)再定,以為選舉。今又閱三年,主者更銓論之。」是魏以來尚有三年更定之例,初非一經品定,即終身不改易。其法更未嘗不詳慎也。

且中正內,亦多有矜慎者:

如劉毅告老,司徒舉為青州大中正,尚書謂「毅既致仕,不宜煩以碎務。」石鑒等力爭,乃以毅為之。銓正人流,清濁區別,其所彈貶,自親貴者始。(毅傳)

司徒王渾,奏周馥理識清正,主定九品,檢括精詳,褒貶允當。(馥傳)

燕國中正劉沈,舉霍原為二品,司徒不過,沈上書謂「原隱居求志,行成名立。」張華等又特奏之,乃為上品。(李重傳、霍原傳)

張華素重張軌,安定中正蔽其善,華為延譽,得居二品。(軌傳)

王濟為太原大中正,訪問者論邑人品狀,至孫楚則曰「此人非卿所能目,吾自為之。」乃狀曰「天才英博,亮拔不群。」(楚傳)

華恆為州中正,鄉人任讓輕薄無行,為恆所黜。(恆傳)

韓康伯為中正,以周勰居喪廢禮,脫落名教,不通其議。(康伯傳)

陳慶之子暄以落魄嗜酒,不為中正所品,久不得調。(慶之傳)

此皆中正之秉公不撓者也。

然進退人才之權,寄之於下,豈能日久無弊?

晉武為公子時,以相國子當品,鄉里莫敢與為輩,十二郡中正共舉鄭默以輩之。(默傳)

劉卞初入太學,試經當為四品,臺吏訪問(助中正採訪之人)欲令寫黃紙一鹿車,卞不肯,訪問怒言於中正,乃退為尚書令史。(卞傳)

孫秀初為郡吏,求品於鄉議,王衍從兄戎勸品之。及秀得志,朝士有宿怨者皆誅,而戎、衍獲濟。(戎傳)

何劭初亡,袁粲(晉臣,非宋袁粲)來弔,其子岐辭以疾,粲獨哭而出曰「今年決下婢子品。」王銓曰「岐前多罪時,爾何不下?其父新亡,便下岐品。」人謂畏強易弱也。(何劭傳)

可見是時中正所品高下,全以意為輕重。

故段灼疏言「九品訪人,惟問中正。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即當途之昆弟。」(灼傳)劉毅亦疏言「高下任意,榮辱在手,用心百態,求者萬端。」(毅傳)此九品之流弊,見於章疏者。

真所謂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高門華閥有世及之榮,庶姓寒人無寸進之路。選舉之弊至此而極。然魏晉及南北朝三、四百年,莫有能改之者,蓋當時執權者即中正高品之人,各自顧其門戶,固不肯變法,且習俗已久,自帝王以及士庶皆視為固然,而無可如何也。

六朝清談之習

清談起於魏正始中(齊王芳)。

何晏、王弼祖述老莊,謂「天地萬物,皆以無為本,無者也,開物成務,無往而不存者也。(王衍傳)

是時阮籍亦素有高名,口談浮虛,不遵禮法。(裴頠傳)

籍嘗作大人先生傳,謂「世之禮法君子,如蝨之處褌。」(阮籍傳)

其後王衍、樂廣慕之,俱宅心事外,名重於時。天下言風流者,以王、樂為稱首。(樂廣傳)

後進莫不競為浮誕,遂成風俗。(王衍傳)

學者以老莊為宗而黜六經;談者以虛蕩為辨而賤名檢;行身者以放濁為通而狹節信,仕進者以苟得為貴而鄙居正,當官者以望空為高而笑勤恪。(愍帝紀論)

其時未嘗無斥其非者。

如劉頌屢言治道。傅咸每糾邪正,世反謂之俗吏。裴頠又著崇有論以正之。(頠傳)

江惇亦著通道崇檢論以矯之。(惇傳)

卞壼斥王澄、謝鯤,謂「悖禮傷教,中朝傾覆,實由於此。」(壼傳)

范寧亦謂「王弼、何晏二人之罪,深於桀紂。」(寧傳)

應詹謂「元康以來,賤經尚道,永嘉之弊由此。」(詹傳)

熊遠、陳頵各有疏論。

莫不大聲疾呼,欲挽回頹俗。而習尚已成,江河日下,卒莫能變也。

今散見於各傳者:

裴遐善言元理,音詞清暢,泠然若琴瑟。嘗與郭象談論,一座盡服。(遐傳)

衛玠善玄言,每出一語,聞者無不咨嘆,以為入微。王澄有高名,每聞玠言,輒嘆息絕倒。後過江與謝鯤相見,欣然言論終日。王敦謂鯤曰「昔王輔嗣吐金聲於中朝,此子復玉振於江表。不意永嘉之末,復聞正始之音。」(玠傳)

王衍為當時談宗,自以論易略盡,然亦有未了。每曰「不知此生當見有能通之者否?」及遇阮修談易,乃嘆服焉。(修傳)

王戎問阮瞻曰「聖人貴名教,老莊明自然,其指同異?」瞻曰「將毋同。」戎即辟之,時人謂之三語掾。(瞻傳)

郭象善老莊,時人以為王弼之亞。(庾敳傳)

桓溫嘗問劉惔「會稽王更進耶?」惔曰「極進,然是第三流耳!」溫曰「第一流是誰?」惔曰「故是我輩。」(惔傳)

張憑初詣劉惔,處之下座,適王濛來,清言有所不通,憑即判之,惔驚服。(憑傳)

此可見當時風尚大概也。

其中未嘗無好學者,然所學亦正以供談資。

向秀好老莊之學,嘗註解之,讀者超然心悟。郭象又從而廣之,儒墨之跡見鄙,道家之風遂盛。(秀傳)

潘京與樂廣談,廣深嘆之,謂曰「君天才過人,若加以學,必為一代談宗。」京遂勤學不倦。(京傳)

王僧虔戒子書曰「汝未知輔嗣何所道,平叔何所說,而便盛於麈尾,自稱談士,此最險事。」(僧虔傳)

是當是時父兄師友之所講求,專推究老莊,以為口舌之助,五經中惟崇易理,其他盡閣束也。

至梁武帝始崇尚經學,儒術由之稍振,然談義之習已成。所謂經學者,亦皆以為談辨之資。

武帝召岑之敬升講座,敕朱异執孝經唱士孝章,帝親與論難之,敬剖釋縱橫,應對如響。(之敬傳)

簡文為太子時,出士林館,發孝經題,張譏議論往復,甚見嗟賞。其後周弘正在國子監,發周易題,譏與之論辨,弘正謂人曰「吾每登座,見張譏在席,使人凜然。」(譏傳)

簡文使戚袞說朝聘儀,徐摛與往復,袞精采自若。(袞傳)

簡文嘗自升座說經,張正見預講筵,請決疑義。(正見傳)

伏曼容宅在瓦官寺東,每升座講經,生徒常數十百人。(曼容傳)

袁憲與岑文豪同侯周弘正,弘正將登講座,適憲至,即令憲樹義,時謝岐、何妥並在座,遞起義端,憲辨論有餘,到溉曰「袁君正有後矣!」(憲傳)

嚴植之通經學,館在潮溝,講說有區段次第,每登講,五館生畢至,聽者千餘。(植之傳)

鮑皦在太學,有疾,請紀少瑜代講。少瑜善談吐,辨捷如流。(少瑜傳)

崔靈恩自魏歸梁為博士,性拙樸無文采,及解析經義甚有精致,舊儒咸重之。(靈恩傳)

沈峻精周官,開講時,群儒劉喦、沈熊之徒,並執經下座,北面受業。(峻傳)

是當時雖從事於經義,亦皆口耳之學,開堂升座,以才辨相爭勝,與晉人清談無異,特所談者不同耳。況梁時所談,亦不專講五經。

武帝嘗於重雲殿自講老子,徐勉舉顧越論義,越音響若鐘,咸嘆美之。(越傳)

簡文在東宮,置宴元儒之士。(戚袞傳)

邵陵王綸講大品經,馬樞講維摩、老子,同日發題,道俗聽者二千人,王謂眾曰「馬學士論義,必使屈伏,不得空具主客。」於是各起辨端,樞轉變無窮,論者咸服。(樞傳)

則梁時五經之外,仍不廢老莊,且又增佛義,晉人虛偽之習,依然未改,且又甚焉。風氣所趨,積重難返。直至隋平陳之後,始掃除之。蓋關陝樸厚,本無此風,魏周以來,初未漸染,陳人之遷於長安者,又已衰不振,故不禁而自消滅也。

案漢時本有講經之例。

宣帝甘露三年,詔諸生講五經異同。蕭望之等平奏其議,上親臨決。又施讎論五經於石渠閣。章帝建初四年,亦詔博士、議郎、郎官及諸生、諸儒,會白虎觀,講議五經異同,使五官中將魏應承制問,侍中淳于恭奏帝親稱制臨決,作白虎奏議,今白虎通是也。

然此特因經義紛繁,各家師說互有異同,故聚群言以折衷之,非以此角勝也。至梁時之升座說經,則但炫博鬥辯而已。

清談用麈尾

六朝人清談必用麈尾。

晉書:王衍善玄言,每捉白玉柄麈尾,與手同色。(衍傳)孫盛與殷浩談奮,麈尾盡落飯中。(盛傳)

宋書:王僧虔戒子,謂其「好捉麈尾,自稱談士。」(僧虔傳)

齊書:戴容著三宗論,智林道人曰「貧道捉麈尾三十年,此一塗無人能解,今始遇之。」(容傳)

梁書:盧廣發講時,謝舉屢折之,廣愧服,以所執麈尾贈之,以況重席。(舉傳)張孝秀談義,嘗手執栟櫚皮麈尾。(孝秀傳)

陳書:後主宴宮僚,所造玉柄麈尾新成,曰「當今堪捉此者,惟張譏耳。」即以賜譏。又幸鍾山開善寺,使譏豎義,時麈尾未至,命取松枝代之。(譏傳)

此皆清談麈尾故事也。

亦有不必談而亦用之者。

王浚以麈尾遺石勒,勒偽為不敢執,懸於壁而拜之。(勒載記。)

何充詣王導,導以麈尾指其床曰「此是君坐也。」(充傳)

王濛病篤,燈下視麈尾而嘆,既沒,劉惔以犀麈尾,納之棺中。(濛傳)

蓋初以談玄用之,相習成俗,遂為名流雅器,雖不談亦常執持耳。

騶虞幡

晉制最重騶虞幡,(騶虞,瑞獸,白虎黑紋,尾比軀長,不食生物。幡:旗幟,狹長而垂直懸掛。)每至危險時,或用以傳旨,或用以止兵。見之者,輒慴伏而不敢動,亦一朝之令甲也。

晉書:楚王瑋率兵誅汝南王亮及宰相楊駿,徹夜喧鬥。天明,張華奏惠帝,使殿中將軍持騶虞幡麾眾曰「楚王瑋矯詔,」眾皆釋仗而走,瑋遂被擒。(瑋傳)

淮南王允擁兵誅趙王倫,自辰至申,鬥不解。陳准遣騶虞幡解鬥,允兵散,被殺。(允傳)

倫既篡,王輿率兵殺其黨,孫秀使倫為手詔,迎惠帝復位,傳詔者以騶虞幡敕將士解兵,文武官皆散走。(倫傳)

長沙王乂又發兵攻齊王冏,冏遣董艾率兵拒之,潛令人盜騶虞幡,呼云「長沙王矯詔。」乂又稱齊王謀反,冏戰敗被擒。(冏傳)

南渡後,桓玄之變,會稽王道子遣司馬柔之以騶虞幡宣告荊、江二州。(柔之傳)

王敦犯闕,甘卓在襄陽起兵,將襲其後。敦懼,求臺以騶虞幡止之。(卓傳)

桓溫兵東下,殷浩欲以騶虞幡止其軍。(溫傳)

此皆騶虞幡之故事也,他朝未見有用之者。

建業有三城

六朝時,建業之地有三城。

中為臺城,則帝居也,宮殿臺省皆在焉。

其西則石頭城,嘗宿兵以衛京師。

王敦內犯,周札守石頭城,開門納敦,敦遂據之以敗王師。

後蘇峻之反,劫遷成帝於石頭。峻敗,帝始出。

盧循舟師將至,朝臣欲分守諸津,劉裕謂「兵分則勢弱,不如聚兵石頭,則眾力不分。」乃自鎮石頭,果敗賊。

宋末,袁粲據石頭,欲誅蕭道成,為道成所殺,當時諺曰「可憐石頭城,寧為袁粲死,不作褚淵生。」

梁末,王僧辨鎮石頭,陳霸先使侯安都往襲之。石頭不甚高,軍士捧安都投入女姮內,眾隨入,遂執僧辨。

後徐嗣徽引北齊兵入石頭,來逼臺城。安都自臺城以甲士突出東、西掖門,敗之。賊還石頭,遂不敢逼臺城是也。

臺城之東,則有東府,凡宰相錄尚書事兼揚州刺史者居之。實甲嘗數千人。

晉時會稽王道子居之。劉裕秉政亦居此。裕出征,則曰「留府。」嘗使劉穆之監府事。裕討劉毅回,公卿咸侯於新亭,而裕已潛還東府矣。

宋末,後廢帝之弒,蕭道成移鎮東府。順帝紀「蕭道成出鎮東府輔政,後進爵齊王。卞彬戲謂曰『殿下今以青溪為鴻溝,溪東為齊,溪西為宋。』因詠詩曰『誰謂宋遠,跂予望之。』」

陳安成、王頊輔政,入居尚書省。劉師知等忌之,矯詔令其還東府是也。

可見是時,二城皆為要地。

宋後廢帝狂暴,阮佃夫欲俟其出游,閉臺城,分人守東府、石頭以拒之。會帝不出,乃止。

齊豫章王嶷守東府,竟陵王子良鎮石頭,而皆造私第於京師中,遊讌忘返,因范雲謂「重地不宜虛曠。」嶷乃還東府,子良乃還石頭。緣此二城,拱衛京師,最居要害故也。

其時尚有冶城,當徐嗣徽等引北齊兵據石頭,而市廛在南路,去臺城稍遠,恐為城所乘,乃使徐度鎮冶城寺,築壘以斷之。此又在臺城之南。

南朝多以寒人掌機要

魏正始(齊王芳)、晉永熙(惠帝)以來,皆大臣當國。晉元帝忌王氏之盛,欲政自己出,用刁協、劉隗等為私人,即召王敦之禍。自後非幼君即孱主,悉聽命於柄臣,八、九十年,已成故事。(晉韋華謂姚興曰「晉主雖有南面之尊,無統馭之實。」宰輔執政,權在臣下,遂成習俗。)

至宋、齊、梁、陳諸君,則無論賢否,皆威福自己,不肯假權於大臣。而其時高門大族,門戶已成,令僕三司,可安流平進,不屑竭智盡心,以邀恩寵,且風流相尚,罕以物務關懷,人主遂不能藉以集事,於是不得不用寒人。

人寒則希榮切而宣力勤,便於驅策,不覺倚之為心膂。

南史謂宋孝武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能無所寄,於是戴法興、巢尚之等皆委任隆密。

齊武帝亦曰「學士輩但讀書耳,不堪經國,經國一劉係宗足矣!」此當時朝局相沿,位尊望重者,其任轉輕,而機要多任用此輩也。然地當清切,手持天憲,口銜詔命,則人雖寒而權自重,權重則勢利盡歸之。

如法興威行內外,江夏王義恭雖錄尚書事,而積相畏服,猶不能與之抗。

阮佃夫、王道隆等,權侔人主,其捉車人官虎賁中郎將,傍馬者官員外郎。

茹法亮當權,太尉王儉嘗曰「我雖有大位,權寄豈及茹公?」

朱异權震內外,歸飲私第,慮日晚臺門閉,令鹵簿(儀從、警衛)自家列至城門,門者遂不敢閉。

此可見威勢之薰灼也。

法亮在中書,嘗語人曰「何須覓外祿?此戶內歲可辦百萬。」佃夫宅舍園池,勝於諸王邸第,女妓數十,藝貌冠絕當時,出行遇勝流,便邀與同歸。一時珍羞,莫不畢具,凡諸火劑,並皆始熟,至數十種。雖晉之王、石,不能過此。

可見賄賂之盈溢也。

蓋出身寒賤,則小器易盈,不知大體,雖一時得其力用,而招權納賄,不復顧惜名檢。其中亦有如法興遇廢帝無道,頗能禁制,然持正者少,乘勢作姦者多。

唐寓之反,說者謂始於虞玩之而成於呂文度,此已見蠹國害民之大概。

甚至佃夫弒主而推戴明帝。

周石珍當侯景圍臺城,輒與景相結,遂為景佐命。

至陳末,施文慶、沈客卿用事,自取身榮,不存國計。隋軍臨江,猶曰「此常事,邊臣足以當之。」不復警備,以致亡國。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其害可勝道哉?大臣不能體國,致人主委任下僚;人主不信大臣,而轉以群小為心膂,此皆江左之流弊也。(按公孫瓚常言「衣冠之人,皆自謂職當富貴,不謝人惠。」故所寵皆商販庸兒,亦同此見。)

相墓

古人但有望氣之法。

如秦始皇時,望氣者謂東南有天子氣,乃南巡以厭之。又謂金陵有王氣,乃鑿淮水以泄之。光武未貴時,望氣者蘇伯阿過南陽,望舂陵郭,唶曰「氣隹哉,鬱鬱蔥蔥。」然孫皓時,臨平湖開,皓以問陳訓,訓曰「臣止能望氣,不知湖之開塞。」陳敏反,或曰「陳家無王氣,不久當滅。」此古來專以望氣占吉凶,未嘗有相墓之術也。

相墓術相傳始於郭璞。

然後漢書袁安傳:安覓地葬父,有三書生指一處云「葬此當世為上公。」從之,故累世隆盛。

晉書羊祜傳:有相墓者,言「祜祖墓有帝王氣。」祜乃鑿之。相者曰「猶當出折臂三公。」後祜墮馬折臂,果位三公。則又在璞之前。

即璞本傳,載其卜筮靈驗之處甚多,謂「先有郭公者,精於卜筮,璞從受業,公授以青囊書九卷,遂洞五行天文卜筮之術。」亦未嘗及相墓也。

又璞所著書,載其靈驗事跡者曰「洞林抄」,京費諸家最要者曰「新林」,又「卜韻」一篇,注爾雅、三蒼、方言、穆天子傳、山海經、楚辭、子虛、上林賦及所作詩賦誄頌,共數十萬言,亦未有所謂葬經也。

惟傳內稱「璞葬母暨陽,去水百步,或以近水言之,璞曰『當即為陸矣。』其後果沙漲數十里。」又「璞為人葬墓,晉明帝微服觀之,問主人『何以葬龍角?』主人曰『郭璞云「此葬龍耳,當致天子。」』帝曰『當出天子耶?』主人曰『非出天子,能致天子至耳。』」此璞以相墓擅名,而後世皆以為葬術之始也。而葬術之行,實即由是時而盛。

 

陶侃將葬父,家中忽失牛,有老父謂曰「前岡見有一牛,眠山汙中,若葬之,位極人臣。」又指一山曰「此亦其次,當出二千石。」侃尋得牛,因葬其處,以所指別山,與周訪葬其父,後侃果為三公,訪為刺史。(晉書周光傳)

宋武帝父墓在丹徒侯山,有孔恭者善占墓,謂此非常地,後果為天子。

齊高帝舊塋在武進彭山,岡阜相屬,百里不絕,其上常有五色雲。宋明帝惡之,遣占墓者高靈文往相之,靈文先給事齊高,乃詭曰「不過方伯耳。」私謂齊高曰「貴不可言。」後果登極。(南史宋齊二紀)

齊高之母劉氏與夫合葬時,墓工始下鍤,有白兔跳起。及墳成,又止其上。(劉后傳)

荀伯玉家墓,有相之者謂「當出暴貴而不久。」伯玉官果至散騎常侍,坐事誅。(伯玉傳)

柳世隆曉術數,於倪塘創墓,與賓客往遊,十往五往,常坐一處。及卒,正葬其地。(世隆傳)

富陽人唐寓之祖父,皆以圖墓為業。(沈文季傳)

梁武丁貴嬪薨,昭明太子求得善墓地,被俞三副以己地奏,帝買葬之。有道士謂此地不利長子,教以用蠟鵝諸物厭之。後事發,昭明以此慚懼而薨。(昭明太子傳)

杜嶷葬祖父,梁元帝忌之,命墓工惡為之,逾年而嶷卒。(嶷傳)

吳明徹葬父,有伊氏者善占墓,謂其兄曰「葬日必有乘白馬逐鹿者過此,此是最小子大貴之徵。」明徹後果大貴。(明徹傳)

此皆見於各列傳者,可見六朝時此術已盛行,如昭明傳曰「不利長子。」明徹傳曰「最小子大貴。」則術家所云「長房、小房」之說,亦即起於是時矣。

唐人避諱之法

唐人修諸史時,避祖諱之法有三。

如虎字、淵字,或前人名有同之者,有字則稱其字。

如晉書公孫淵稱公孫文懿。劉淵稱劉元海。褚淵稱褚彥回。石虎稱石季龍是也。

否則竟刪去其所犯之字。

如梁書蕭淵明、蕭淵藻,但稱蕭明、蕭藻。陳書韓擒虎,但稱韓擒是也。

否則以文義改易其字,凡遇虎字,皆稱猛獸。

李叔虎稱李叔彪。殷淵源稱殷深源。陶淵明稱陶泉明。魏廣陽王淵稱廣陽王深是也。

其後諱世為代,諱民為人,諱治為理之類,皆從立義改換之法。

卷九 宋齐梁陈书

宋書多徐爰舊本

沈約於齊永明五年(武帝)奉敕撰宋書,次年二月即告成,共紀、志、列傳一百卷。古來修史之速,未有若此者。

今案其自序而細推之,知約書多取徐爰舊本而增刪之者也。

宋著作郎何承天己撰宋書紀傳,止於武帝功臣,其諸志惟天文律曆,此外悉委山謙之。謙之亡,詔蘇寶生續撰,遂及元嘉諸臣(宋文帝)。

寶生被誅,又以命徐爰,爰因蘇、何二本,勒為一史。起自義熙之初,迄於大明之末(孝武帝)。其臧質、魯爽、王僧達三傳,皆孝武所造。惟永光(前廢帝)以後至亡國十餘年,記載並缺。今宋書內永光以後紀傳,蓋約等所補也。(案王智深傳「約多載未明帝鄙瀆事,武帝謂曰『我昔經事明帝,卿可思諱惡之義。』於是多所刪除。」可見宋明帝以後紀傳,皆約所撰。)

其於爰書稍有去取者

爰本有晉末諸臣及桓玄等諸叛賊並劉毅等與宋武同起義者,皆列於宋書。約以為桓玄、焦縱、盧循身為晉賊,無關後代;吳隱、郗僧、施謝混義止前朝,不宜入宋;劉毅、何無忌、諸葛長民、魏詠之、檀憑之志在匡晉,亦不得謂之宋臣,故概從刪除。

是約所刪者,止於此數傳。其餘則皆爰書之舊,是以成書之易也。(徐爰傳「爰雖因前作而專為一家之書,起元義熙(晉安帝,西元405年),為王業之始,載序宣力,為功臣之斷。於是內外博議,或謂宜以義熙元年為斷,或謂宜以元興三年(晉安帝,西元404年)為斷。詔曰『項籍、聖公,編錄二漢,前史已有成例。桓玄傳宜在宋典,餘如爰議。』」是可見爰舊本體例也。)

余向疑約修宋書,凡宋齊革易之際,宜為齊諱;晉宋革易之際,不必為宋諱。乃為宋諱者,反甚於為齊諱。然後知為宋諱者,徐爰舊本也;為齊諱者,約所補輯也。人但知宋書為沈約作,而不知大半乃徐爰作也。觀宋書者,當於此而推之。(何尚之,何偃之父也,乃偃傳在五十九卷,尚之傳反在六十六卷,可見宋書時日促迫,倉猝編排,前後亦不暇審訂。)

宋書書晉宋革易之際

宋書作於齊,其於晉宋革易之際,固可無所避諱。

乃宋武紀「歷敘其勳高績茂,以致晉恭帝自願禪位。宋武尚奉表陳讓,晉帝已遜於琅琊王第,表不獲通,乃即位。封晉帝為零陵王,令食一郡,載天子旌旗,一用晉典。」斯固儼然唐虞揖讓光景,絕不見有逼奪之跡。(紀內惟將禪時,有司以禪草呈晉帝,晉帝欣然曰「桓玄之時,天命已改,重為劉公所延,將二十載,今日之事,固所甘心。」此數語,略見禪位之非出於晉帝本心。)

至零陵王之殂,則王被廢後方慮禍,自與褚妃煮食於床前。宋武使其妃兄褚淡之往視妃,妃出與相見,兵士即踰垣入,進藥於王,王不肯飲,乃以被掩殺之。(南史)此其悖逆凶毒,為自古所未有,則書法自應明著其罪。乃永初二年,書「零陵王薨。車駕三朝,率百官舉哀於朝堂,一依魏明帝服山陽公(漢獻帝)故事。」一若零陵之壽考令終,宋武之恩禮兼備者。

又文帝為太子劭所弒,尤屬千古之奇變,而本紀亦只書「上崩於合殿,年四十七。」絕無一字及於被弒。

其他如前廢帝以藥酒酖死沈慶之,而本紀書「新除太尉沈慶之薨。」

明帝賜劉道隆死,而書「新除中護軍劉道隆卒。」

建安王休仁以酖死,而書「建安王休仁有罪,自殺。」

帝又賜巴陵王休若死,而書「巴陵王休若薨。」

凡遇朝廷過舉,無一不深為之諱,皆徐爰舊書也。約作宋書於齊朝,可無所諱;爰作宋書於宋朝,自不得不諱,諱之於本紀,而散見其事於列傳,當日國史體例本如是。沈約急於成書,遂全抄舊文而不暇訂正耳。

南史於零陵王殂,則書曰「宋志也。」於文帝之崩,則書「元凶劭搆逆,帝崩於合殿。」以及沈慶之、建安王、巴陵王之死,亦直書曰「賜死」、「酖死」,較為得實矣!

宋書書宋齊革易之際

沈約在蕭齊修宋書,永光以後(前廢帝)皆其筆也,故於宋齊革易之際,不得不多所忌諱。

如後廢帝紀,但歷敘帝無道之處,以見其必當廢殺。

順帝紀,亦但敘蕭道成之功勳,進位相國,封十郡為齊公。備九錫,進爵齊王,增封十郡,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下云「天祿永終,遜位於齊,帝遷居於丹陽宮。齊王踐祚,封帝為汝陰王。建元元年,殂於丹陽宮,年十三,諡曰『順帝』。」絕不見篡奪之跡。(南史書「帝遜位於東邸時,王敬則以兵陳殿廷。帝在內聞之,逃於佛蓋下。太后懼,自帥奄豎索之。黃門或促帝,帝怒,抽刀殺之。帝既出,居於丹陽宮,齊兵衛之。齊建元元年五月,帝聞外馳馬者,懼亂作,監者殺王,而以病訃。齊人德之,賞之以邑。」)

其於諸臣之效忠於宋,謀討蕭道成者,概曰「反」、曰「有罪」。

如昇明元年(宋順帝),書「沈攸之舉兵反。」(南史書「舉兵不從執政。)

又書「司徒袁粲據石頭反。」(南史書「粲據石頭,謀誅蕭道成,不果,旋見覆滅。」)

「吳郡太守劉遐反。」(南史書「據郡不從執政。」)

「王宜興有罪,伏誅。」(南史書「貳於執政,見殺。」)

「兗州刺史黃回有罪,賜死。」(南史書「貳於執政,見殺。」)

「臨灃侯劉晃謀反,伏誅。」(南史書「誅臨灃侯劉晃。」是也。)

其黨於道成而為之助力者,轉謂之起義。

如「張敬兒等起義兵」是也。

作劉宋本紀而以為劉氏者曰「反」,為蕭氏者曰「義」,此豈可筆之於書?顧有所不得已也。然亦有可見其微露實事之處。

如後廢帝紀,謂「廢帝昱無道,齊王順天人之心,潛圖廢立,與王敬則謀之。敬則結昱左右楊玉夫等二十五人,乘夜弒昱。玉夫以昱首付敬則,敬則馳至領軍府以呈齊王,王乃戎服入宮,以太后令迎安成王即位。」是道成為弒君主謀,已不待辨也。

沈攸之傳,雖不敢載其「寧為王凌死,不作賈充生」之語。(見南史)然猶存攸之上武陵王贊一書,以見其忠於宋室之志。(書曰「下官位重分陝,富兼金穴,豈不知俯眉苟安,可保餘齒?何為不計百口,甘冒患難?誠感歷朝知遇,欲報宋室耳!若天必喪道,忠節不立,政復闔門碎滅,百死無恨。」)

黃回傳亦載「其與袁粲約,欲從御道直向臺門,攻齊王於朝堂。會粲敗,乃不果。」劉秉傳,謂「齊王輔政,四海屬心,秉密懷異圖,與袁粲及黃回等謀作亂,為齊王所誅。」此亦各見其盡節於宋。

至袁粲傳,雖不敢載當時諺語「可憐石頭城,寧為袁粲死,不作褚淵生」之句,然傳內謂「齊王功高德重,天命有歸,粲自以身受顧託,不欲事二姓。乃與黃回、卜伯興等謀,矯太后令,使伯興等據宿衛兵,攻齊王於朝堂。事洩,為齊王攻破石頭,被殺。」則明著其送往事居(埋葬死者,事奉生者),不濟,則以死繼之,其志節為不可及也。

又如明帝諸子傳:隨陽王翽、新興王嵩,皆先書「元徽四年,年六歲。」下書「齊受禪,以謀反,賜死。」元徽四年至昇明三年,齊受禪僅三閱歲,則翽等僅九歲耳,九歲之人,豈能謀反?而曰「以謀反,賜死。」則齊之戕及亡國之童稚,不言可知也。

然則約之書宋齊間事,尚不至大失實也。蓋是非之公,天下共之,固不能以一手掩萬目。

約撰宋書,擬立袁粲傳以審於帝,帝曰「粲自是宋室忠臣。」(王智深傳)

劉祥在永明(武帝)中同修宋書,譏斥禪代事,王儉密奏之,上銜而不問。(南史劉祥傳)

又有詔「袁粲、劉秉同獎宋室,沈攸之於景和之世(前廢帝),特有乃心,歲月彌往,宜特優獎,可皆為改葬,其諸子喪柩在西者,亦符送還舊墓。」則帝亦不能掩天下之公論耳!

案沈約不諱齊高帝廢弒之事,非彰齊之惡,乃正以見蒼梧之當廢也。廢昏立明,本有故事。晉宋間去漢未遠,霍光廢昌邑之例,在人耳目間。

故少帝義符以失德為徐羨之等所弒,時論亦但以廢殺為過,未嘗以廢立為非也。

前廢帝子業無道,明帝結阮佃夫等弒之,時論亦未嘗以明帝為非也。

當蒼梧無道時,阮佃夫、申伯宗、朱幼等已有廢立之謀,事洩而死。(廢帝紀)齊高亦先與袁粲、褚淵謀廢立,袁、褚不敢承而止。(齊高帝紀)

是當時朝野內外,本無一不以蒼梧為當廢,齊高之舉,固協於天下之公。其答沈攸之書亦云「黜昏樹明,實惟前則,寧宗靜國,何愧前修?」固已明目張膽,自認為理所宜然。故約明書「齊王順天人之心,與王敬則謀廢立。」而不諱也。

其後齊鬱林無道,齊明帝廢而弒之,論者亦止惡其假廢立為篡奪,而未嘗以廢鬱林為非也。至(齊)東昏無道,內而始安王蕭遙光起兵欲廢之,張欣泰、胡松等又結黨欲廢之,許準又勸宰相徐孝嗣廢之;外而陳顯達起兵欲廢之,崔慧景又起兵欲廢之,最後梁武起兵,卒令殞命。夫固皆以廢立為勢所不得已也。

當東昏賜徐孝嗣、沈昭略死時,昭略罵孝嗣曰「廢昏立明,古今令典,宰相無才,致有今日。下官與龍逢、比干欣然相對,霍光若問明府今日之事,何辭答之?」

又梁武圍城日久,張稷召王亮等曰「桀有昏德,鼎遷於商;商紂暴虐,鼎遷於周。今獨夫自絕於天,斯微子去殷之時也。」乃遣范雲等詣梁武。

可見當時人意中,各有伊、霍故事,以為理之常然。約之書此,正見齊高之應天順人也。

宋書本紀書法

史記漢高祖初起事,稱「劉季」;封沛公稱「公」;封漢王,稱「王」;及即位,稱「帝」,此本虞書舊法也。

宋書本紀,於劉裕起事,即稱「高祖」;及封豫章公,乃稱「公」;封宋王後,稱「王」,登極後,稱「上」,此又仿陳壽魏志例。

魏志,曹操初起事,即稱「太祖」;後乃稱「公」、稱「王」,然操之封公,在建安十八年,而本紀建安元年,方敘天子封太祖為武平侯,下忽改稱「公」,殊覺兩無所著。

宋書於封公後稱「公」;封王後稱「王」,尚為得實矣。南史則於起事時即稱「帝」,以後封公、封王及登極,皆稱「帝」,亦是一法。

宋書於蕭道成,書法尤有窒礙者。

沈約在齊朝作宋書,自不敢直書道成之名,故於宋明帝紀,已稱「齊王」,若蒙上文而下,應書「進齊王爵為齊公」,而文不可通,乃書「進太傅位相國,封十郡為齊公。」下始云「進齊公爵為齊王」,是稱「齊王」在前,封齊王在後,終覺文義不順。南史直書「蕭道成」,蓋易世之後,無所避諱,故易於下筆也。

宋齊書帶敘法

宋書有帶敘法,其人不必立傳,而其事有附見某人傳內者,即於某人傳內敘其履歷以畢之,而下文仍敘某人之事。

如劉道規傳「攻徐道覆時,使劉遵為將,攻破道覆。」即帶敘「遵,淮西人,官至淮南太守,義熙十年卒。」下文又重敘道規事,以完本傳。是劉遵帶敘在劉道規傳內也。

廬陵王義真傳「義真從關中逃回,藏匿草中,值段弘來尋,始得就路。」因帶敘「弘,鮮卑人,本慕容超尚書。元嘉中為青、冀二州刺史。」下文又重敘義真事,以完本傳。是段弘帶敘於義真傳內也。

他如何承天傳帶敘謝玄也,何尚之傳帶敘孟顗也,謝靈運傳帶敘荀雍、羊璿之、何長瑜三人也,皆是此法。

蓋人各一傳,則不勝傳;而不為立傳,則其人又有事可傳,有此帶敘法,則既省多立傳,又不沒其人,此誠作史良法。

但他史於附傳者,多在本傳後,方綴附傳者之履歷。此則正在敘事中而忽以附傳者履歷入之,此例乃宋書所獨創耳。

至如劉義慶傳,因敘義慶好延文士鮑照等,而即敘「鮑照,字明遠,文詞贍逸。」又因照文詞贍逸,而即載其河清頌一篇,二千餘字,並敘「照懼孝武忌其才,故為鄙言累句以免禍。」而其下又重敘義慶之事,以完本傳。遂覺一傳中,義慶事轉少,鮑照事轉多,此未免喧客奪主矣!照本才士,何不入文苑傳?而載其賦頌於本傳中,今乃不立照傳,而以照頌附入義慶傳,成何史體也?

齊書亦多帶敘法。

如文惠太子傳,因文惠誘執梁州刺史范柏年,而帶敘「柏年先在梁州平氐賊之績。」又帶敘「襄陽有盜發冢,得竹簡書,王僧虔以為科斗書,考工記闕文也。」因文惠使徐文景作乘輿服御之屬,而帶敘「文景父陶仁,惡文景所作,曰『終當滅門。』乃移家避之。後文景果賜死,陶仁遂不哭。」

又如張敬兒傳,因敬兒斬沈攸之使,而姚道和不斬攸之使,遂帶敘「道和本姚興之孫,自稱祖天子,父天子,身經作皇太子云云。」

宋書紀魏事多誤

宋書有索虜傳,敘魏太武(拓跋燾)後文成帝即位之事,謂「太武有六子,長名晃,為太子。次晉王,被太武賜死。次秦王烏奕肝,與晃對掌國事,為晃所譖,遣鎮枹罕。次燕王,次吳王,次楚王。太武南征,所虜獲甚多,晃私遣人擇取。太武聞之,大加搜檢,晃懼,謀行弒。燾詐死,遣近侍召晃迎喪,至則執之,罩以鐵籠,殺之。立秦王為太子。會太武死時,使嬖人宗愛立吳王博真。後宗愛、博真恐為烏奕肝所害,殺之而自立,燕王曰『博真非正嫡,當立晃子濬耳。』乃殺博真及宗愛而立濬,即文成帝也。」

案魏書「太子晃,極有令德,正平元年薨,諡景穆。次秦王翰改封東平王,即宋書所謂烏奕肝也;次燕王譚,改封臨淮王;次楚王建,改封廣陽王;次吳王余,改封南安王。正平二年,太武為中常侍宗愛所弒。宗愛又矯皇太后令,賜秦王翰死,迎南安王余立之。已而余為宗愛所害,大臣長孫渴侯、陸麗等迎立皇孫濬,是為文成帝。」

據此,則太子晃以疾薨,非太武賜死也。吳王為宗愛所擅立,非太武遺命也。繼又為宗愛所害,非燕王殺之也。宋書所云,蓋南北分裂,徒以傳聞為記載,故有此誤耳。

又如宋書柳元景傳「元景有從弟光世,留仕於魏。司徒崔浩,其姊夫也。拓跋燾南寇時,浩密有異志。光世邀河北義士為浩應。浩謀泄被誅,河東大姓連坐者甚眾。光世南奔得免。」

案魏書「崔浩之誅,以修國史,刊石於路衢,為眾所嫉,事上聞,故至族誅,並連及柳氏、盧氏等族。」是浩之死以國史,初非別有異圖也。宋書所云,蓋光世南奔時詭託之詞,後遂筆之於記載耳,自當以魏書為正。

北史敘太子晃、秦王翰及南安王余事,俱據魏書;南史柳元景傳亦但云「從弟光世留鄉里仕魏,為河北太守,與崔浩親。浩被誅,光世南奔。」而不言浩有異圖被禍,固以宋書所記不足憑也。

宋書南史俱無沈田子沈林子傳

宋武開國,武將功臣以檀道濟、檀韶、檀祇、王鎮惡、朱齡石、朱超石、沈田子、沈林子為最。

田子

從武帝克京口,平京邑,滅慕容超。盧循內逼,田子與孫季高從海道襲廣州,傾其巢穴,循無所歸,遂被誅戮。

武帝北伐,田子先入武關,據青泥。姚泓率大眾來禦,田子大破之,遂平長安。武帝宴諸將於文昌殿,舉酒屬田子曰「咸陽之平,卿之功也。」後旋師,留田子及王鎮惡、傅弘之、王修等,輔桂陽公義真鎮長安。會赫連勃勃來寇,田子與鎮惡出師禦之。或言「鎮惡本北人,欲盡殺南人,自據關中。」田子乃矯武帝令,誅之,而自歸於義真,為長史王修所殺。是其身雖死,而勇烈固在諸將之右也。

林子

從武帝滅慕容超,而盧循奄至京邑,林子與徐赤特斷拒查浦,赤特輕戰而死,林子收敗卒,再戰破之。徐道覆又至,林子復斷塘而鬥。會朱齡石至,與林子并力,賊乃散去。

武帝每征討,林子皆摧鋒居前,至夜輒召還宿衛。

武帝北伐,林子為先鋒,殺董神虎於襄邑,襲薛帛於解縣。與道濟等攻蒲阪,林子以蒲阪城池堅深,非可猝下。潼關天險,而王鎮惡孤軍無援,若使姚紹先據之則難圖。乃亟赴潼關,而姚紹已舉關中之眾來設長圍,諸將疑沮,議欲渡河避其鋒。林子力爭不可,率麾下犯其西北,紹眾稍卻,林子乘其亂而薄之,紹乃大潰,遂進屠定城,殺姚鸞,屯河上,走姚瓚。紹又遣姚伯子等憑河固險以絕糧援,武帝使林子累戰大破之。於是糧運無阻,遂平長安,擒姚泓。是克關中之功,林子又其最也。

沈約撰宋書,所以不入列傳者,以此二人功績,詳載於自序中,以顯其家世勳伐,故功臣傳缺之。李延壽作南史,既非如沈約另有自序載其功績,則自應將此二人作傳,與道濟、齡石等同入列傳中,乃竟遺之,而仍附於沈約傳內。可見延壽作史,但就正史所有者刪節之、離合之,不復另加訂正也。

齊書舊本

齊書亦有所本。

建元二年(齊高蕭道成),即詔檀超與江淹掌史職。超等表上條例「開元紀號,不取宋年。封爵各詳本傳,無假年表。立十志:律、曆、禮、樂、天文、五行、郊祀、刑法、藝文,依班固;朝會、輿服,依蔡邕、司馬彪;州郡依徐爰;百官依范蔚宗;日蝕舊載五行,應改入天文志。帝女應立傳,以備甥舅之重。又立處士、列女傳。」詔內外詳議,王儉議,以為「食貨乃國家本務,至朝會,前史不書,乃伯喈(蔡邕)一家之意,宜立食貨,省朝會。日月應仍隸五行。帝女若有高德絕行,當載列女傳,若止於常美,不立傳。」詔「日月災隸天文,餘如儉議。」(見檀超傳)此齊時修國史體例也。

又有豫章熊囊著齊典,沈約亦著齊紀二十卷,江淹撰齊史十志,吳均撰齊春秋,俱見各本傳。

今案蕭子顯齊書,但有禮樂、天文、州郡、百官、輿服、祥瑞、五行七志,而食貨、刑法、藝文仍缺。列傳內亦無帝女及列女,其節義可傳者,總入於孝義傳。改處士為高逸。又另立倖臣傳。其體例與超、淹及儉所議者,皆小有不同,蓋本超、淹之舊而小變之。超傳內謂「超史功未就而卒,淹撰成之,猶未備也。」此正見子顯之修齊書,不全襲前人也。

齊書缺一卷

梁書蕭子顯傳,謂「所著齊書六十卷。」今齊書只有五十九卷,蓋子顯欲仿沈約作自序一卷附於後,未及成或成而未列入耶?案南史子顯傳,載其自序二百餘字,豈即其附齊書後之作,而延壽撮其略,入於本傳者耶?

齊書書法用意處

為尊者諱

蕭子顯本齊高帝(蕭道成)之孫,豫章王嶷之子,故高帝本紀於「帝使王敬則結楊玉夫等弒宋蒼梧王」之事不書,但云「玉夫弒帝,以首與敬則,呈送高帝。」此為尊者諱也。

其於受禪於宋順帝之處,亦仿宋書例,載九錫文、禪位詔,絕不見篡奪之跡。然於順帝遜位時,出東掖門,問「今日何不奏鼓吹?」左右莫有答者。則亦微露禪受事,皆高帝為之,而宋帝不知也。

鬱林王無道,為蕭鸞(即明帝)廢殺,固無所隱諱。

揚明帝之惡

於海陵王紀則書「宣城王(即鸞)輔政,帝起居皆咨而後行,思食蒸魚菜,大官答以「無錄公命。」竟不與。見明帝之目無幼主,久視為机上肉也。七月,廢帝,十一月,即稱「海陵王有疾,數遣御醫占視,乃殞之。」本紀直書其事,尤深著明帝悖逆之罪也。

明帝殺高、武子孫幾盡,子顯本高帝孫,幸而不死,於明帝有隱痛焉,故不復為之諱也。

見梁武義舉

子顯修書在梁武時,其敘(齊)鬱林失德之處,不過六、七百字,敘(齊)東昏無道之處,則二千餘字,甚東昏之惡,正以見梁武之兵以義舉,此又作史之微意也。

見褚淵負恩

褚淵傳,先敘「其在宋時,宋明帝在藩,與淵素善。及即位,深相委寄。臨崩,馳召淵,付以後事。」而下即敘「其見蕭道成(齊高),識為非常人。蒼梧無道,道成與淵及袁粲謀廢立,粲不肯,淵獨贊成之。順帝時,沈攸之事起,袁粲有異圖,淵謂道成曰『西釁易弭,公當先備其內耳。』道成遂殺粲。」傳末又敘「其子賁,恨淵失節於宋,遂終身不仕於齊,以封爵讓其弟蓁。」通篇於淵之失節處,不置一議,而其負恩喪節自見。

見王晏負義

又如王晏傳,先敘「其在宋時,傾心於齊高,常參密議。至齊武帝更位任親重,朝夕進見,言論朝事,自豫章王以下,皆降意接之。武帝臨崩遺詔「以尚書事付晏,令久於其職。」及鬱林無道,明帝輔政,謀廢立,晏即響應,推奉明帝即位,晏自以為有佐命功。

見蕭諶背信

又如蕭諶傳,先敘「其在武帝時,帝倚以心膂,密事皆使參掌。臨崩,猶敕諶在左右宿直。鬱林即位,更深委信。諶每出宿,帝通夕不寐,諶入乃安。明帝輔政,或不得進說,則託諶入內言之。」其親信如此,而諶已潛附明帝。廢立之際,鬱林猶手書呼諶,而不知諶已為明帝領兵作先驅也!

見蕭坦之無義

又蕭坦之傳,先敘「其在(齊)鬱林時,親信不離左右,得入內見皇后。」其見信如此。乃改附明帝謀廢立,蕭諶尚遲疑未敢舉事,坦之曰「廢天子何等大事!今曹道剛等已有猜疑,明日若不就事,弟有百歲老母,豈能坐受禍敗?正應作別計耳!」諶遑遽,明日遂廢帝,坦之力也。

此數傳皆同一用意,不著一議,而其人品自見,亦良史也。

失檢處

古未有子孫為祖父作正史者,獨子顯為祖作本紀,為父豫章王作傳,故於豫章傳,鋪張至九千餘字,雖過於繁冗,然亦不失為顯揚之孝思也。惟豫章乃高帝第二子,則應入高帝諸子傳內,與臨川王映等同卷,乃以臨川等為高祖十二王,編在三十五卷,而豫章則另為一卷,編在二十二卷,與文惠太子相次,以見豫章之不同諸子,此則苟欲尊其父而於義無當也。

又宗室傳,衡陽王道度、始安王道生,皆高帝兄也,自應編在高武諸子之前,乃高帝子在三十五卷,武帝子在四十卷,而道度等反在四十五卷,此亦編次之失檢也。

至蕭寶寅避梁武之難,逃入魏,封齊王,此豈得沒其實?且和帝紀既稱「寶寅入魏」矣,而寶寅傳則云「中興二年,謀反,誅。」(南史云「謀反,奔魏。」)豈子顯修史時,寶寅在魏,尚無音耗,而以誅字了此局耶?(汲古閣本如是,或係傳刻之誤,當別求他本校對。)

至魏虜傳,謂「魏太子晃以謀殺太武,遂見殺。」此蓋仍宋書之誤。又謂「魏文明太后馮氏,本江都人。太武南侵,掠得之。濬以為妾。」案馮后係長樂信都人,父西域郡公朗,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誅,后沒入宮,以選為后。初非江都人也。又云「其先匈奴女,名拓跋,妻李陵。北俗以母為姓,故拓跋實李陵之後,然甚諱之。有言其是李陵之後者,輒見殺。」案魏、齊、周諸書皆無此說,則亦皆傳聞之訛也。

齊書類敘法最善

齊書比宋書較為簡淨。

豫章王嶷及竟陵王子良二傳,過為鋪張,此另有他意。

他如劉善明傳所陳十一事,皆檃括(剪裁修改)其語載之。

張欣泰傳所陳二十事,只載其一條,若宋書則必全載矣!

孝義傳用類敘法,尤為得法。蓋人各一傳,則不勝傳,而不立傳,則竟遺之,故每一傳,輒類敘數人。

如褚澄傳敘其精於醫,而因敘徐嗣醫術,更精於澄。韓靈敏傳,敘其妻卓氏守節,而因及吳康之妻趙氏、蔣雋之妻黃氏、倪翼之母丁氏。傳不多而人自備載。

惟張敬兒傳,忽載沈攸之與蕭道成絕交書,及蕭道成答書,共三千餘字。與敬兒關涉者,不過攸之反閒敬兒,敬兒不從數語耳。而覶縷至此,未免喧客奪主。又柳世隆傳,討沈攸之時,有尚書符檄一篇。案宋書沈攸之傳,亦有尚書符檄一篇,其文又不相同,此不可解也。

案類敘之法,本起於班固漢書。

如鮑宣傳後,歷敘當時清名之士:紀逡、王思薛、方郇越、唐林、唐尊、蔣詡、栗融、禽慶、蘇章、曹竟等。貨殖傳後,類敘樊嘉、如氏、苴氏、王君、房豉、樊小翁等。

其後范蔚宗後漢書,董卓傳敘李傕、郭氾、張繡等。公孫瓚傳敘閻柔、鮮于輔等。

陳壽三國志王粲傳後敘一時文人徐幹、陳琳、阮瑀、應瑒、劉楨及阮籍、嵇康等。衛覬傳後敘潘勖、王象等。劉劭傳後敘繆襲、仲長統、蘇林、韋誕、夏侯惠、孫該、杜摯等。此本古法也。

齊書之後,梁書亦有此類敘法。

如滕曇恭傳,因曇恭之孝而並及於徐普濟被火伏棺之事。又因普濟之孝,而並及宛陵女子搏虎救母之事。又如敘何遜工詩,而因及會稽虞騫、孔翁歸、江避等俱能詩。皆此法也。

以後惟明史用之最多。

梁書悉據國史立傳

梁書本姚察所撰,而其子思廉續成之。(說見前)今細閱全書,知察又本之梁之國史也。各列傳必先敘其歷官,而後載其事實,末又載飾終之詔。此國史體例也,有美必書,有惡必為之諱。

如昭明太子以其母丁貴嬪薨,武帝葬貴嬪,地不利於長子,昭明聽墓工言,埋蠟鵝等物以厭之。後事發,昭明以憂懼而死。(事見南史及通鑑)而本傳不載。

臨川王弘統軍北伐,畏魏兵不敢進,軍政不和,遂大潰,棄甲投戈,填滿山谷,喪失十之八九,此為梁朝第一敗衄之事。(見南史及通鑑)而本傳但云「征役久,有詔班師,遂退還。」絕無一字及潰敗之跡。

他如郗皇后之妒、徐妃之失德、永興公主之淫逆,一切不載。

可見國史本諱而不書,察遂仍其舊也。其顯然可據者:

簡文諸子:大器、大心、大臨、大連、大春、大雅、大莊、大鈞、大威、大球、大昕、大摯外,尚有:大款、大成、大封、大訓、大圜,而俱無傳;元帝諸子:方矩、方等、方諸外,尚有方略,亦無傳。梁書謂「其餘諸子,本書不載,故缺之。」所謂本書者,即梁朝國史也。

昭明有五子:豫章王歡、河東王譽、岳陽王察、武昌王敕、義陽王鑒,武帝以昭明薨,不立其子繼統,故各封大郡以慰其心。今梁書歡等皆無傳,惟譽有傳,而與武陵王紀同卷。此必元帝時國史,紀與譽皆稱兵抗元帝者,故同入於叛逆內也。

豫章王歡有子棟,為侯景所立,建號改元,未幾,禪位於景。景敗,元帝使人殺之,此亦當時一大事,而梁書無傳。

貞陽侯明陷於齊,齊人立之,入主梁祀,為陳霸先所廢。齊人徵還,死於途,追諡曰「閔皇帝。」

又方等(元帝子)有子莊,敬帝時為質於齊,陳霸先將篡,王琳請於齊,以莊為帝,即位於郢州。後兵敗仍入齊,封梁王。此亦皆梁末餘裔之當傳者,而梁書亦無傳。

王琳當梁、陳革命之後,猶盡心蕭氏,崎嶇百戰,卒以死殉。此尤梁室第一忠臣,所必當傳者,而梁書亦無之。蓋當敬帝時,王室多故,不暇立史館,入陳以後,又莫有記之者,故無國史可據,而梁書亦遂不為立傳。尤可見梁書悉本國史,國史所有則傳之,所無則缺之也。南史增十數傳,其有功於梁書多矣!(又蘭欽有子京在東魏,刺殺高澄,應附其事於欽傳後,梁書欽傳絕無一字,南史欽傳亦不附見,何也?)

梁書編傳失檢處

古未有創業之君,其母編入皇后傳者。自沈約宋書始,梁書亦因之。

(梁)武帝即位,追尊其父順之為文皇帝,母張氏為獻皇后。於是皇后傳內,首列張后。然順之官職事蹟已敘入武帝紀,未嘗另作紀傳,則張后生武帝有菖蒲花之祥,亦即敘於武帝紀可矣,乃特立一傳,於諸后之首,是妻有傳而夫無傳,殊非史法。

又武帝兄弟九人,應立為宗室傳。

如宋書之長沙王道憐、臨川王道規是也。梁書乃變其例,編為太祖五王及嗣王四人。案太祖本武帝追崇其父之稱,非及身為帝者,而以其子係之,已屬位置失宜。既係之於太祖矣,則長沙王懿,太祖長子也,自應敘在太祖諸子之首,其餘衡陽王暢、永陽王敷、桂陽王融,亦應以次敘入,總為太祖九王。乃以其沒於齊朝,遂不為立傳(前述四王),而轉附見於其子嗣王傳內,其意以臨川王弘、安成王秀、南平王偉、鄱陽王恢、始興王憺皆武帝登極後身受王封,故列為太祖五王,懿、暢、敷、融則身後追封者,故但傳其嗣子,以別於生封之五王耳。然此九王,皆太祖子也,皆武帝所封也,五人則係之於父,四人則係之於子,強為區別,究屬無謂。

既不立宗室傳矣,而吳平侯景,武帝從弟也,不便附於太祖諸子內,又別無可位置,只得另立一蕭景傳,一似同姓不宗者。

此蓋皆國史舊編之次第,國史本武帝時所修,以諸王皆武帝親兄弟,若列作宗室傳,轉似推而遠之。故修史者創為此例,而不知轉多窒礙也。姚察修梁書,則已時代革易,自應改正,乃亦仍原書體例,何也?南史盡入之宗室傳,較得矣!

梁書以蕭穎冑附於其弟穎達傳內,此卻位置得宜。

蓋穎冑與梁武同起兵,未及平建鄴,先卒,既非梁臣,不便入功臣傳內,而遠族又不便入宗室傳。齊書蕭赤斧傳後,雖附見之,然梁書終不可缺也,附穎達傳極當。南史則亦附於赤斧傳內,作齊宗室。

梁書多載飾終之詔

梁書諸王及功臣列傳,必載其沒後加恩飾終之詔。蓋本國史體例如是。至修入正史,自應刪除,以省繁複。

乃王茂傳,詔曰「旌德紀功,哲王令軌,念終追遠,前典明誥。」

呂僧珍傳,詔曰「思舊篤終,前王令典,追榮加等,列代通規。」

南平王偉傳,詔曰「旌德紀功,前王令典,慎終追遠,列代通規。」

孔休源傳,詔曰「慎終追遠,列代通規,褒德酬庸,先王令典。」

篇篇如此,殊可嘔噦。其後作史者,亦自知其蕪冗,至蔡道恭、范雲、馮道根、昌義之、周捨等傳,則去此冒語,但存詔中述其生平功績之處,斯較為得之矣!

梁書有知足傳無方伎傳

梁書有不必立傳而立者,又有應立傳而不立者。

處士之外另立知足一門,

其序謂「魚豢魏略有知足傳,謝靈運晉書有知足傳,宋書亦有知足傳,(今沈約書無此門,蓋徐爰舊本也)故梁書亦存此門。」然所謂知足者,不過宦成身退,稍異乎鐘鳴漏盡,夜行不休者耳。傳中如顧憲之政績,自可入良吏傳。其餘陶季直、蕭視素輩,傳之不勝傳也。

至如方伎一門,累代所不廢。梁時沙門釋寶誌,精於佛學,能知未來,其讖記往往流傳後世,即其散見於各傳者:

如南史梁武紀「天監中,寶誌有詩曰『昔年三十八,今年八十三,四中復有四,城北火酣酣。』帝命周捨紀之。帝年三十八,剋建鄴;八十三,同泰寺災;四月十四日,火起之日也。其言皆驗。

王僧辨傳「天監中,寶誌有讖云『太歲龍、將無理,蕭經霜、草應死,餘人散,十八子。』時人謂蕭氏當滅,李氏當興。遂有李洪雅起兵湘州,後為僧辨所敗。」

徐陵傳「陵數歲,家人攜以見寶誌,寶誌摩其頂曰『此天上石麒麟也。』」

此見南史者也。

即以梁書而論:

何敬容傳「寶誌謂敬容曰『君後必貴,終是何敗何耳!』及敬容為相,恐何姓者當為其禍,遂抑沒宗族,無仕進者。後為河東王譽發其請囑私書,遂及於敗。此何敗何之驗也。

劉歊傳「寶誌遇歊於興皇寺,驚曰『隱居學道,精淨登佛。』如此三說。」

此又見於梁書者也。

則其生平,必尚多可紀述。且王筠傳「筠奉敕製開善寺寶誌大師碑文,詞甚麗逸。」是不惟為時人所敬信,並人主亦崇奉之,此豈得無傳?乃梁書無方伎一門,遂少此傳。南史附傳於陶弘景之後,可補梁書之缺矣!

古文自姚察始

梁書雖全據國史而行文則自出鑪錘,直欲遠追班、馬。蓋六朝爭尚駢愈,即序事之文,亦多四字為句,罕有用散文單行者。梁書則多以古文行之。

如韋叡傳,敘合肥等處之功。昌義之傳,敘鍾離之戰。康絢傳,敘淮堰之作。皆勁氣銳筆,曲折明暢,一洗六朝蕪冗之習。

南史雖稱簡淨,然不能增損一字也。

至諸傳論,亦皆以散文行之。魏鄭公梁書總論,猶用駢偶,此獨卓然傑出於駢四儷六之上。則姚察父子為不可及也。

世但知六朝之後,古文自唐韓昌黎始,而豈知姚察父子已振於陳末唐初也哉!

陳書多避諱

陳書於「武帝之進公爵、封十郡,加九錫、進王爵、封二十郡、建天子旌旗,以及梁帝禪位,遜於別宮,陳武奉梁主為江陰王,行梁正朔。次年,江陰王薨,喪葬如禮。」一一特書,絕不見有逼奪之跡。此固仿照前史格式,當時國史本是如此。姚察父子,固不能特變其體也。

第本紀所諱者,恃有列傳散見其事。

乃衡陽王昌,本武帝子,陷於周未回。武帝崩,從子文帝即位,而昌始歸,文帝使侯安都往迎,而溺之於江。(見南史)本紀既但書「衡陽王昌薨。」而昌傳亦但書「濟江中流,船壞,以溺薨。」即侯安都傳,亦但云「昌濟漢而薨。」(南史昌傳,則謂「濟江於中流,隕之,使以溺言。」)初不見有被害之跡也。

始興王伯茂,乃廢帝伯宗之弟,與伯宗同居宮中。伯宗為宣帝所廢,伯茂出就第。宣帝遣盜,殞之於途。陳書伯茂傳,但謂「路遇盜,殞於車中。」亦隱約其詞,不見被害之跡也。

不特此也。劉師知為陳武害梁敬帝,入宮,誘帝出,帝覺之,遶床而走,曰「師知賣我!」師知執帝衣,行事者加刃焉。(見南史)此則師知弒逆之罪,上通於天,何得曲為之諱?乃陳書師知傳絕無一字及之。但敘其議大行靈前,俠御不宜吉服一疏,並載沈文阿、徐陵、謝岐、蔡景歷、劉德藻等各議,共三千餘字,敷演成篇,以見師知議禮之獨精。此豈非曲為迴護邪?

又如虞寄本梁臣,侯景之亂,遁回鄉里,流寓晉安,陳寶應厚待之。梁元帝除寄中書侍郎,寶應留不遣。後陳武代梁,寶應有異志,寄懼禍及,不受其官,嘗居東山,著居士服。此不過知幾能遠害耳。其於陳武,未嘗有君臣之分也。若以報韓為心,正應佐寶應拒陳武,乃反為書勸寶應臣於陳武,書中並稱陳武曰「主上」、曰「今上」,以自託於班彪王命論。試思彪本漢臣,故宜歸心於漢,寄非陳臣,何必預附於陳?當其不仕寶應,尚不失為潔身遠害,及其推戴陳武,適形其望風迎合而已。而陳書專以此為寄立傳,且詳載其書千餘字,欲以見其卓識高品。亦思寄之於陳武,有何分誼?而汲汲推奉耶?蓋姚察父子本與劉師知及寄兄荔同官於陳,入隋又與荔之子世基、世南同仕,遂多所瞻徇,而為之立佳傳也。南史於師知傳明書其事,洵為直筆。而寄傳亦全載其勸寶應之書,又無識甚矣!

蕭子顯姚思廉皆為父作傳入正史

司馬遷、班固、沈約作史,皆以其父入自序中,未嘗另立父傳,列於正史也。

惟蕭子顯作齊書,為其父豫章王嶷立傳;姚思廉修陳書,為其父吏部尚書察立傳,凡生平行事及朝廷之優禮、名流之褒獎,無一不纖屑敘入,故嶷傳至七千餘字,察傳亦至三千餘字。為人子者,得藉國史以表彰其父,此亦人之至幸也!

或疑嶷傳祇載其子子廉、子恪、子操、子行、子光而子顯不載。當是子顯親為父作傳,故隱己之名。

至察傳並載思廉在陳為法曹參軍,入隋為司法,似非思廉所自作者。

然傳末云「察所撰梁、陳二史未畢功,虞世基奏思廉踵成之。自爾以來,稍有撰續。」云云,而不言思廉卒於何時,可見察傳實思廉自作。

況察之父僧坦以醫術著於梁代,官太醫丞。所得賞賜,皆給察遊學。事見南史。而陳書察傳,但云「察父上開府增坦,知名梁代,二宮禮遇優厚,每得賞賜,皆給察兄弟為游學之資。」而不言以醫術得幸,並不言官太醫丞。蓋思廉恥以方伎輕其家世,故諱之也。則察傳係思廉自作,無疑也!

八朝史至宋始行

南北八朝史,宋書成於齊,齊書成於梁,魏書成於北齊,其餘各史皆唐初修成。然雖成於唐初,而天下實未嘗行也。

觀蘇洵等進陳書,云「陳書與宋書、魏、齊、梁等書,傳之者少,秘書所藏亦多脫誤。嘉祐六年,始詔校讎,因臣等言『恐館閣所藏,不足以定,請詔京師及天下藏書家,使悉上之。』至七年冬,始稍稍集,因得藉以參校。」

又劉攽等校北齊書,云「文襄紀,其首與北史同,而末多取魏孝靜帝紀,其與侯景書則載梁書侯景傳內。此外序列尤無倫次,蓋原書已散佚,後人雜取北史及高氏小識等書以補之者。」

是宋時並已失其原本,雖購之天下,亦終無由訂正也。

可見各正史在有唐一代,並未行世。蓋卷帙繁多,唐時尚未有鏤板之法,必須抄錄,自非有大力者不能備之。惟南北史卷帙稍簡,抄寫易成,故天下多有其書,世人所見八朝事跡,惟恃此耳。若無鏤板之法,各正史蓋已一部不存矣!

卷十 宋齐梁陈书并南史

南史仿陳壽三國志體例

宋書武帝本紀所載晉帝進爵禪位詔策,無慮十餘篇,南史只存九錫一策、登極告天策,其餘皆刪。此蓋仿陳壽魏志舊式也。

漢獻帝建安十八年,賜曹操魏公爵,封十郡、加九錫,既有策文。二十年,進操爵為王,裴注中有獻帝詔二道。及禪位曹丕時,袁宏漢紀有詔一道,裴注中又有手詔三道,而壽志一概不載,僅存九錫策一道、禪位策一道。

南史刪節宋書,亦只存九錫、禪位二策,固知仿壽志例也。

南北史子孫附傳之例

傳一人而其子孫皆附傳內,此史記世家例也。至列傳則各因其人之可傳而傳之,自不必及其後裔,間有父子祖孫各可傳者,則牽連書之。

如前漢書之於楚元王(裔孫向、歆)、周勃(子亞夫)、李廣(孫陵)、張湯(子安世,孫延壽)、金日磾(子安上)、疏廣(兄子受)、蕭望之(子育、咸、由)、翟方進(子宣義)、韋賢(子玄成)。

後漢書之於來歙(曾孫歷)、鄧禹(子訓,孫騭)、寇恂(曾孫榮)、耿弇(弟國,子秉、夔)、竇融(弟固,曾孫憲,玄孫章)、馬援(子廖、防)、伏湛(子隆)、梁統(子竦,曾孫商,玄孫冀)、桓榮(子郁,孫焉,曾孫鸞,玄孫典、彬)、班彪(子固)、班超(子勇)、楊震(子秉,孫賜,曾孫彪,玄孫修)、荀淑(子爽,孫悅)、陳實(子紀)。

三國志之於袁紹(子譚、尚)、公孫度(子康,孫淵)、曹真(子爽)、荀彧(子惲,孫甝)、鍾繇(子毓)、王朗(子肅)、杜畿(子恕、預)、胡質(子威)、諸葛亮(子喬、瞻)、張昭(子承、休)、步騭(子闡)、呂範(子據)、朱桓(子異)、陸遜(子抗)、陸凱(弟允)。

代不過十餘人。

然後漢書班彪與固為一傳,班超與勇又為一傳,一家父子尚各為傳。三國志諸葛瑾與諸葛恪,父子也,而亦各為傳。

其以子孫附祖父傳之例,沈約宋書已開其端。

然如蕭思話、蕭惠開;徐羨之、徐湛之;謝弘微、謝莊;王宏、王僧達;范泰、范奕;王曇首、王僧綽;顏延之、顏峻,皆父子也。

檀道濟、檀韶、檀祇;謝晦、謝瞻,皆兄弟也。

猶各自為傳,則以其事當各見,故不牽混,使閱者一覽瞭如也。

若一人立傳,而其子孫兄弟宗族,不論有官無官、有事無事,一概附入,竟似代人作家譜,則自魏收始。

收謂「中原喪亂,譜牒遺逸,是以具書支派。」然當時楊愔、陸操等已謂其「過於繁碎。」

乃南北史仿之而更有甚者。魏書一傳數十人,尚只是元魏一朝之人。南北史則並其子孫仕於列朝者,俱附此一人之後。遂使一傳之中,南朝則有仕於宋者,又有仕於齊、梁及陳者;北朝則有仕於魏者,又有仕於齊、周、隋者。每閱一傳,即當檢閱數朝之事,轉覺眉目不清。

且史雖分南北,而南北又分各朝,今既以子孫附祖父,則魏史內又有齊、周、隋之人,成何魏史乎?宋史內又有齊、梁、陳之人,成何宋史乎?

又如褚淵、王儉為蕭齊開國文臣之首,而淵附於宋代褚裕之傳內,儉附於宋代王曇首傳內,遂覺蕭齊少此二人,劉宋又多此二人,此究是作史者之弄巧成拙!其後宋子京修唐書,反奉以為成例而踵行之,其意以為簡括,而不知究非史法也。

案南北史仿魏書子孫附傳之例,亦稍有不同。

魏書凡是某人之子孫,盡附於其傳後。如朱端子孟允及弟珍,珍弟騰,騰弟慶賓,慶賓子清,皆但有官位,毫無事蹟。

北史則刪之,較為簡淨。

新唐書仿之,又更有別擇,必其子孫有事可傳者,附之,否則削而不書,尚不至如魏書、北史之代人作家譜也。

南史刪宋書最多

南北史大概就各朝正史量為刪減,魏書、宋書所刪較多。然魏書尚不過刪十之二三,宋書則刪十之五六。蓋宋書過於繁冗,凡詔誥符檄章表悉載全文,一字不遺,故不覺卷帙之多也。今就紀傳所載,略摘於左:

本紀

劉裕誅桓玄後,晉帝還都,進裕都督一詔、一策,裕論起義諸人一疏、討司馬休之一表。桓玄餘黨盡平,晉帝褒策一道。裕討劉毅符下荊州一檄。又請以僑人歸土斷一疏。討司馬休之,休之自訴一表。裕招韓延之一書,延之答裕一書。平洛陽後,進裕位相國、封十郡、加九錫一詔、一策。裕西伐,過張良墓,祭文一道。克長安後,晉帝進裕爵為王,加封十郡一詔。裕受宋公九錫之命,下令國中赦文一道。晉帝禪位一詔、一策、一璽書。群臣勸裕不許太史令駱達陳符瑞一表。即位告天一策。御太極殿一詔。特存王導、謝安等祀一詔。追論戰亡將士一詔。遣使巡方一詔。增百官俸一詔。改舊制從寬一詔。優復、彭、沛三郡一詔。赦罪人一詔。置晉帝守陵戶一詔。禁淫詞一詔。興學校一詔。悉載全文,不減一字。

南史惟載韓延之答裕一書,以見休之被伐之枉。及九錫文一、禪位策一,登極後告天策一,以見革易之典故。而其他概從刪削。(太史令所奏祥瑞,宋書但括之云數十條。南史以宋書不載,反備載之。此亦好異之過)

至宋書列傳。

如王宏傳,載其辭爵一表。因旱求遜位一表。成粲與宏論彭城王不宜在外一書。宏自請彭城王入輔一疏,答詔一道。宏又請以相府事力全歸彭城王一疏,答詔一道。其同伍犯法不罪士人應罪奴僕一事,載宏創議一疏,江奧一議,孔默之一議,王淮之一議,謝元一議,何尚之一議,又宏折衷一議。(案宏為宋名相,其請彭城王入輔一事,足見其遜讓。至議同伍坐罪之事,豈足為相業?而連篇累牘若此耶?)

徐羨之傳,載其歸政三表。文帝誅羨之等一詔。

傅亮傳,載其演慎一篇。

謝晦傳,載其起兵訴冤一疏,尚書符其罪狀一道,晦檄京邑一道,再訴冤一表,被擒在道作悲人道一篇。

王徽傳,載其與江教辭官一書,二千餘字。與王僧綽一書,二千餘字。答何偃一書,二千餘字。弔弟僧謙文一篇,二千餘字。

鄭鮮之傳,載其議滕恬父喪不返仕宦如故一書,三千餘字。彈劉毅一疏,一千餘字。諫北伐一表,一千餘字。

何承天傳,載其諫北伐一表,五千餘字。

何尚之傳,載其鑄錢一議,及沈演之一議。又袁淑止其致仕後再出一書。

謝靈運傳,載其撰征賦一篇,一萬餘字。山居賦一篇,數萬字。勸伐河北一疏,二千字。

顏延之傳,載其庭誥一篇,四千餘字。

袁豹傳,載其討蜀一檄。

沈攸之傳,載蕭道成罪狀攸之一檄。

王僧達傳,載其求守徐州一疏,一千餘字。請解職一疏,二千餘字。

孔靈符傳,徙民一事,載江夏王一議,湘東王一議,沈懷文一議,王元謨一議,王昇之一議。

顏竣傳,鑄錢一事,先載徐爰一議,沈慶之一議,江夏王一議。方載竣二議。又庾徽之劾竣一表。

顧覬之傳,載其定命論,三千餘字。

周朗傳,載其答羊希書,二千餘字。上言時政書,三千餘字。

吳喜傳,載明帝數喜罪一書,三千餘字。

建平王宏傳,載劉璡為宏訴冤一書,二千餘字。

且不特此也。

鄧琬傳,雖無書疏,而專敘濃湖赭圻之戰,至一、二萬字,竟似演義小說。

又如記功冊籍,宜乎卷帙之多也。

南史於此等處,一概刪削,有關係者則檃括數語存之,可謂簡淨,得史裁之正矣。宜乎宋子京謂其「刊落釀詞,過於舊書遠甚也。」

南史過求簡淨之失

南史有過求簡淨而失之者。

王鎮惡傳「武帝謀討劉毅,鎮惡以百舸前驅,揚聲劉兗州上,毅以為信然,不知見襲。」云云。

所謂劉兗州者,何人耶?是時毅有疾,求遣其從弟兗州刺史劉藩為副,故武帝偽許之,而鎮惡假其號以襲之也。宋書所載甚明,南史不先敘明,遂覺兗州句突無來歷。此猶不過文字之小疵也。

謝晦傳,宋書載其被討時自訴表云「若臣等頗欲執權,不專為國,初廢營陽,陛下在遠,武皇之子尚有童稚,擁以號令,誰敢非之?而泝流三千,虛館三月,奉迎鑾駕,血心若斯,易為可鑒。祇以王宏、王曇首等,在陛下左右不除,臣等罔得專權,所以交結讒慝,成此亂階。」此最為當日實情。

南史雖摘敘數語,而未能明其本志之無他,此則但求簡淨而未免太略而沒其真也。

當徐羨之、傅亮、謝晦受武帝顧命,立少帝義符,而義符失德,羨之等謀欲廢立。而廬陵王義真以次當立,又輕動多過,不任四海。乃先奏廢義真,然後廢帝,而迎文帝入嗣。其於謀國非不忠也。文帝即位之次年,羨之等即上表歸政,則亦非真欲久於其權,而別有異圖者。其曰「徐、傅執權於內,檀、謝分鎮於外,可以日久不敗。」此亦王華、王曇首等之誣詞,而未必晦等之始念也。祇以華、曇首等係文帝從龍之臣,急於柄用,而徐、傅、謝等受遺先帝,久任事權,不除去之,無由代其處。是以百方媒孽,勸帝以次翦除,然後已可得志。觀於王華傳謂「華見羨之等秉權,日夜搆之於帝。」此可知三人之死,不死於文帝,而死於華及曇首等明矣!

宋書於(傅)亮傳載其演慎一篇,見其小心畏禍,(謝)晦傳載其自訴二表,見其本志為國,此正作史者用意所在,而南史盡刪之,未免徒求文字之淨,而沒其情事之實矣!

惟羨之等廢少帝而又弒之,並殺義真,此則威權太恣,殺人兩兄而北面事之,豈有不敗者?毋怪華、曇首等之得逞其搆陷也。霍光不學無術,僅廢昌邑王使之歸國;羨之等不學無術,乃更甚於霍光。當時范泰已預燭其必敗,曰「吾觀古今多矣,未有受遺顧託而嗣君見殺,賢王嬰戮者也。」則雖無華等之傾陷,亦豈有自全之理乎?

南史誤處

南史宋後廢帝紀,謂「孝武二十八子,明帝殺其十六,餘皆帝殺之。」

今案宋書,前廢帝、明帝、後廢帝三本紀及孝武諸子傳:

孝武子新安王子鸞、南海王子師,則前廢帝子業所殺也。

明帝所殺者,前廢帝子業、豫章王子尚、晉安王子勛、安陸王子綏、臨海王子頊、邵陵王子元、永嘉王子仁、始安王子真、淮安王子孟、南平王子彥、廬陵王子輿、松滋侯子房、東平王子嗣,又子趨、子期、子悅,皆未封而為明帝所殺。

其餘晉陵王子雲、淮陽王子霄,及未封之子深、子鳳、子元、子衡、子況、子文、子雍皆早夭。

是孝武諸子,為前廢帝殺者二,明帝所殺者十六,殤者九。

南史孝武子傳內,又有齊敬王子羽亦二歲而亡。

是孝武諸子,除前廢帝及明帝所殺共十八人外,餘十人皆夭死,並無為後廢帝所殺者。

後廢帝紀內,但有桂陽王休範、建平王景素舉兵被殺之事,而非孝武子也。

然則南史所云「明帝殺十六,餘皆後廢帝所殺者」,實繆悠之詞。即以南史各紀傳核對,亦無後廢帝殺孝武子之事,此李延壽之誤也。

又檀韶傳,謂「韶卒,子臻嗣位員外郎。」案宋書韶傳「韶卒,子緒嗣。」臻則檀祇之子也,在祇傳內。今以臻為韶子亦誤。

南史增齊書處

南史於宋書,大概刪十之三、四,以宋書所載章表符檄,本多蕪詞也。於齊不惟不刪,且大增補。今以兩書相校,惟豫章王嶷及竟陵王子良二傳,多所刪削,其他則各有所增。姑摘錄於左:

王儉傳(增)

齊高帝(蕭道成)為相,儉請間於帝曰「功高不賞,以公今日地位,欲北面居人臣可乎?」帝正色裁之,而神采內和。儉又言「公若小復推遷,恐人情易變,七尺不能保。」帝笑曰「卿言不無理。」儉即曰「當令褚公知之。」帝曰「我當自往。」乃造淵,款言移晷,曰「我夢應得官。」淵曰「今授始爾,恐一、二年間,未容便移。」帝還告儉,儉曰「褚是未達事理。」乃即令虞整作詔。及高帝為太尉,以至受禪,詔策皆出於儉。    此見儉傾心於齊高,為佐命功臣之處。

更定衣服之制:引漢書及魏都賦,為藩國侍臣服貂之證。又引晉典勸進表,定百僚致敬齊公之禮。引春秋曹世子來朝,定齊國世子之禮。及受禪改元,應特舉郊祭之禮,立春在上辛後,仍應南郊之禮。    正見儉深於禮學,為開國文臣之首。

褚淵傳(增)

幼時父湛之有所愛牛墮井,湛之躬率左右救之,淵勿顧也。

湛之歿,有兩府寶物在淵生母郭氏處,嫡母吳氏求之,郭不與,淵再三請,乃從之。

山陰公主見淵貌美,請於廢帝,召以自侍,備見逼迫,淵終不移志。

時淮北已屬魏,江南無鰒魚,一枚直數千錢,或有餉三十枚者,門生請賣之,可得十萬錢,淵悉以與親游噉之,少日而盡。

後廢帝時,袁粲知淵私於齊高,謂淵曰「國家所倚,惟公與劉丹陽及粲耳,願各自勉,無為竹帛所笑。」淵曰「願以鄙心寄公腹內。」然竟不能貞固。

齊高功業日重,王儉議加九錫,齊高恐淵不同,任遐曰「淵保妻子,愛性命,非有奇才,遐力能制之。」果無違異。

張敬兒傳(增)

敬兒貧時,嘗為襄陽城東吳泰家擔水,通其婢,事發,逃空棺中,以蓋加上,乃免。及建鵲尾軍功,收籍吳氏家財數千萬,並取所通婢為妾。

王敬則傳(增)

生時,母為女巫,謂「應得鳴鼓角。」人笑曰「汝子得為人鳴鼓角,幸矣!」及長,與既陽縣吏鬥,謂曰「我若得既陽縣,當鞭汝背!」吏唾其面曰「汝得既陽縣,我應作司徒公矣!」又嘗至高麗,與其國女子私通,後將被收,乃逃歸。後果得既陽令,昔日吏逃亡,勒令出,遇之甚厚,曰「我已得既陽,汝何時作司徒公邪?」

禪位時,宋順帝逃入宮內,敬則將輿入宮,啟譬令出,順帝謂敬則曰「欲見殺乎?」答曰「出居別宮耳!官昔取司馬家亦如此。」順帝泣曰「惟願生生世世,不復與帝王作因緣。」宮內盡哭。

敬則與王儉,同拜開府儀同三司,徐孝嗣戲儉曰「今日可謂合璧。」儉曰「不意老子與韓非同傳!」或以告敬則,敬則欣然曰「我南沙小吏,遂與王衛軍同日拜三公,復何恨!」

柳世隆傳(增)

世隆初起兵應明帝,為孔道存所敗,逃匿,其母、妻並縶在獄。時購世隆甚急,或斬一貌似者送道存,道存示其母、妻,母哭不甚哀,而妻號慟方甚,竊謂姑曰「今不悲,恐為人所覺,故大慟以滅其跡也。」

世隆性清廉,張緒曰「君當以清名遺子孫耶?」答曰「一身之外,亦復何須?子孫不才,將為爭府;如其才也,不如一經。」

韋祖征鄉里舊德,世隆雖貴,每為之拜,或勸祖征止之,答曰「司馬公為後生楷法,吾何必止之?」

張瑰傳(增)

安陸王緬行部雍州,見丐者,問「何不事產而行乞?」答曰「昔張瑰使君在州,百姓家得相保。後人苛虐,故至行乞。」

後拜太常卿,自以閑職,輒歸家,武帝曰「卿輩未富貴,謂人不與;既富貴,那復欲委去?」

周奉叔傳(增)

奉叔就王敬則求米二百斛,敬則以百斛與之,不受,敬則大懼,乃更餉二百斛。

敬則有一妓,帝令奉叔求之,奉叔徑率左右,刀皆半拔,直入其家,敬則懼,跣足入內,既而自計不免,乃出呼奉叔曰「弟那忽見顧?」奉叔宣旨求妓,意乃釋。

王廣之傳(增)

廣之求劉所乘馬,皇甫肅曰「廣之敢奪節下馬,當斬!」後廣之破敵還,甚敬肅。亡後,肅轉依廣之,廣之啟為東海太守,其不念舊惡如此。

豫章王嶷傳,南史所刪最多,以此傳本太冗,至八、九千字也。然又有增者:

是時武帝奢侈,後宮萬餘人,宮內不容,暴室皆滿。嶷後房亦千餘人,荀丕獻書諫嶷,嶷咨嗟良久,為之稍減,又增。

嶷死後,忽見形於沈文季,曰「我未便應死,皇太子加膏中十一藥,使我癰不差;湯中又加一藥,使我利(痢)不斷,吾已訴先帝矣!」俄而太子薨。又嘗見形於後園,呼直兵,直兵無手板,左右以玉板與之。出園後,直兵倒地,仍失玉板。

齊書皆無之,蓋不欲見其父之中毒,且為文惠太子諱也。(嶷乃蕭子顯之父)

武陵王奕傳(增)

幼時生母死,奕思慕不異成人,高帝令與武帝同居。

帝時甚貧,諸子學書無紙筆,奕嘗以指畫空中及畫掌學字,遂工篆法。無棋局,乃破荻為片,縱橫為之,指點行勢,遂至名品。

後侍武帝宴,醉伏地,貂抄肉柈(盤),帝曰「污貂。」對曰「陛下愛其羽毛而疏其骨肉。」又嘗在帝前,與竟陵王子良圍棋,子良大北,豫章王嶷私勸其讓,奕曰「生平未嘗一口妄語。」執心疏婞,偏不知悔。

江夏王鋒傳(增)

其母張氏,為宋蒼梧王逼取,又欲害鋒,高帝乃匿鋒於張氏村舍。

五歲學鳳尾諾(署文曰「諾」,書如鳳尾),一學即工。

武帝禁藩邸諸王不得讀異書,五經之外,惟許看孝子圖,鋒乃密使人買書。

鋒善琴,帝欲試以臨人,鋒曰「昔鄒忌鼓琴,齊威王委以國政。」遂出為南徐州刺史。

善與人交,幕僚王和赴益州任,來告,流涕曰「下官少來未嘗作詩,今日違戀,不覺文生於情。」

鋒工書,南郡王昭業謂武帝曰「臣書勝江夏。」帝曰「闍梨第一,法身第二。」法身,昭業小名;闍梨,鋒小名也。

明帝輔政時,鋒危懼,深自晦跡。江祏曰「江夏王有才行而善能匿跡。」鋒聞,嘆曰「江祏遂為混沌畫眉,益反敝耳!寡人聲酒自耽,狗馬是好,豈復一毫於平生哉!」嘗著修柏賦以寓意。

見明帝,言次及遙光「才力可任。」鋒曰「遙光之於殿下,猶殿下之於高皇,衛宗廟,安社稷,實有攸寄。」明帝失色。

後被殺,江教聞之,流涕曰「芳蘭當門,不得不鋤,其修柏之賦乎!」

宜都王鏗傳(增)

三歲喪母,及有識,聞知母死,悲禱,一夕果夢一女人云是其母,因向左右說夢中所見形貌衣服,皆如平生。聞者以為孝感。

善射,常插甘蔗於百步外,射之十發十中。

明帝誅高武諸子,鏗詠陸機弔魏武云「昔以四海為己任,死則以愛子託人。」左右皆泣下。後果遣呂文顯齎藥至,正逢八關齋,鏗從容謂曰「高帝昔寵任君,何事有今日之行?」答曰「出不得已。」乃仰藥死。

又死後,見夢於其師陶宏景云「當託生某家。」宏景參訪,果符。乃著夢記。

河東王鉉傳(增)

幼時,高帝嘗晝臥纏髮,鏇上高帝腹弄繩,帝因以繩賜之。及崩後,鉉以錦函盛繩,歲時開示,輒流涕嗚咽。

被殺時,欣然曰「死生命也,終不效建安王乞為奴。」乃仰藥死。

竟陵王子良傳,所刪亦最多。如諫遣臺使督租一疏、請墾荒田一疏、諫租布折錢一疏、諫射雉二疏,共三、四千字。然亦有增者:

幼時,高帝為贛縣令,其母裴后嘗為高帝所怒,遣還家,已登路,子良不悅,帝曰「何不讀書?」子良曰「娘今何在?何用讀書?」帝乃召還裴后。

子良亡後,袁彖謂陸慧曉曰「齊氏微弱已數年矣,爪牙柱石之臣都盡,所餘惟風流名士耳,若不立長君,無以鎮四海。王融欲立子良,實安社稷,恨其不能斷事,以至被殺。今蒼生方塗炭,正當瀝耳聽之。」

魚復侯子響傳(增)

子響以董蠻為僚屬,武帝聞之曰「人以蠻名,何得蘊藉?」乃改名為仲舒,謂「今日仲舒,何如昔日仲舒?」對曰「昔董仲舒出自私庭,今仲舒降自天帝,故當勝之。」

晉安王子懋傳(增)

幼時,母阮淑媛嘗病危,請僧祈禱,有獻蓮花供佛者,子懋禮佛曰「若使阿姨病愈,願佛令此花不萎。」七日齋畢,花更鮮好,當世稱其孝感。

子懋被害,參軍周英、防閣、陸超之、董僧慧皆抗節不屈。

王元邈執僧慧,僧慧曰「晉安舉事,僕實與謀,今得為主人死,不恨矣!願至主人大斂畢,退就死。」元邈許之,還具白明帝,以配東冶。子懋子昭基,年九歲,以方寸絹為書,探問消息,僧慧得書曰「此郎君書也。」悲慟而卒。

陸超之見子懋死,或勸其逃亡,答曰「人皆有死,何足懼?吾若逃,非惟孤晉安之眷,亦恐田橫客笑人。」有門生姓周者,謂殺超之可得賞,乃伺超之坐,自後斬之。及殯斂,周又助舉,棺墮,壓其頭,折而死。聞者以為天道焉。

建安王子真傳(增)

明帝使裴叔業就典籤柯令孫殺之,子真走入床下,叩頭乞為奴,不許,遂見害。

南海王子罕傳(增)

母樂容寢疾,子罕晝夜祈禱,以竹為燈纘照夜,此纘一夕枝葉茂大,母疾亦愈。

巴陵王子倫傳(增)

明帝遣茹法亮殺子倫,子倫鎮琅琊,有守兵,恐其見拒,以問典籤裴伯茂,伯茂曰「若遣兵取之,恐不可即辦。若委伯茂,一小吏力耳。」法亮乃令伯茂以酖逼之,子倫謂法亮曰「君是身家舊人,今銜此命,當由事不獲已,此酒非勸酬之爵。」因仰之而死。其下因歷敘典籤之權重,謂「明帝殺諸王,悉典籤所殺,無一人抗者。」孔珪聞之曰「若不立籤帥故,當不至此。」(事見典籤條內)

南史與齊書互異處

張敬兒傳

齊書張敬兒傳,謂「敬兒既得方伯,意知滿足,初得鼓吹,羞便奏之。」是敬兒本無大志。

南史則敘「其征荊州時,每見諸將,輒自言『未貴時,夢村中社樹,忽高數十丈。在雍州又夢此樹高至天。』以此誘部曲。又為謠言,使討兒歌之曰『天子在何處,宅在赤谷口,天子是阿誰?非豬即是狗。』敬兒本名苟兒,家在赤谷。敬兒少習武事,既從容都下,益不得志。」云,是明言敬兒有反志,與齊書本傳不同。

蓋李延壽好取新奇語入史,既採社樹及童謠,則傳不能又謂其意存知足也。

周奉叔傳

齊書周奉叔傳,謂「鬱林欲誅宰輔(時明帝鸞方輔政),乃出奉叔為都督青、冀二州軍事,以為外援。」

南史則謂「明帝輔政,令蕭諶說帝,出奉叔為外援。又說奉叔以方岳之重,奉叔乃許。」是奉叔之出,乃明帝意,非鬱林意也。

案奉叔勇力絕人,鬱林欲誅宰輔,方倚以為助,豈肯出之於外?當是明帝謀廢立,懼其在帝左右為難,故說帝出之。此則南史為得其實也。

竟陵王子良傳

齊書竟陵王子良傳「子良在宋時,為邵陵王友。王名友,尋廢此官,遷子良為安南長史。」

南史則云「宋道衰謝,諸王微弱,故不廢此官。」兩傳迥異。

蕭昭冑傳

齊書蕭昭冑傳「東昏無道,昭冑與蕭宣、胡松等謀,因東昏出行,閉城拒之。會東昏新起芳樂苑,月餘不出,故事泄而敗。」

南史則謂「朱光尚託鬼道,為東昏所信。光尚知昭、冑等謀,託言蔣王云『巴陵王在外欲反。』故東昏不敢出四十餘日,事敗,乃伏誅。」

魚復侯子響傳

齊書魚復侯子響傳「子響殺臺使尹略等,武帝遣蕭順之帥兵至,子響部下逃散,子響乃自服降,賜死。」

南史則云「順之將發舟,時文惠太子素忌子響,囑順之『早為之所,勿令生還。』順之乃縊殺之。是子響之死,出文惠之意,自是實事。

齊書蓋為文惠諱,且順之即梁武之父,兼為順之諱也。

南史增刪梁書處

南史增梁書事蹟最多。李延壽專以博採見長,正史所有文詞,必刪汰之,事蹟必檃括之,以歸簡淨。而於正史所無者,凡瑣言碎事新奇可喜之蹟,無不補綴入卷。而梁書本據國史舊文,有關係則書,無關係則不書。即有關係而其中不無忌諱,亦即隱而不書,故行墨最簡,遂覺南史所增益多也。今略舉其增刪處,兩相比較,可以見二書之大概也。(下見南史刪梁書處、南史增梁書有關係處、南史增梁書瑣言碎事等三條)

南史刪梁書處

梁武本紀

「齊東昏無道,帝在雍州,使張弘策陳計於長兄行郢事懿,謀共起兵靖亂。」梁書載其語甚詳。南史但云「使弘策陳計於懿,語在懿傳。」蓋梁書不立懿傳,故以此敘於本紀,南史另立懿傳,則以此詳於懿傳中,而本紀從略也。

帝平京邑,有肆赦一令、革除昏政一令、恤戰亡將士一令、節省浮費一令。齊帝進帝爵梁公,九錫文一篇、百僚勸進文二篇。齊帝進帝爵為梁王一詔。齊帝禪位一詔、璽書一道。南史皆刪之,但存九錫文一篇、勸進文一篇而已。(此仿陳壽之例,說已見梁書內)

簡文紀

梁書有即位一詔、大赦一詔、大寶元年改元一詔,南史皆刪之。

大寶二年,梁書書湘東王繹遣王僧辨討侯景,擒其將任約、宋子仙等,南史亦刪之,以此事敘入元帝紀,故簡文紀不敘也。(梁書簡文紀、元帝紀並敘,未免繁複)

元帝紀

梁書大寶二年,簡文崩後,有王僧辨等勸進一表、答書一道、又勸進一表。大寶三年,帝討侯景一檄。僧辨平侯景,又勸進一表。徐陵在魏,遣使勸進一表。帝即位一詔。南史皆刪,只存僧辨等勸進一表而已。

王僧辨傳

又僧辨傳,齊文宣送梁貞陽侯蕭淵明入為梁主,梁書載文宣與僧辨一書、僧辨一啟、貞陽答僧辨一書、又一啟、貞陽又答一書,南史亦盡刪之。

梁書,元帝使鮑泉圍河東王譽,久不剋,乃使王僧辨代之。僧辨至,泉愕然曰「得王竟陵來助我,賊不足平矣!」僧辨既入,背泉而坐曰「鮑郎有罪,今旨使我鎖卿,卿勿以故意相期。」此事既載於泉傳,又載於僧辨傳,殊屬繁複。南史則詳其事於泉傳而僧辨傳則略之。

沈約傳

又沈約傳,梁書載其郊居賦一篇,三千餘字。將以見其恬適耶?則約本躁競也!將以見其工於文耶?則約之工文,又不止此賦也!南史亦刪之。

此皆南史刪節之得當者也。

亦有不當刪而刪者:

本紀

武帝起兵時有檄文一道,正見伐罪除暴之不容已。南史不載,但云「移檄建業。」

及帝出沔,命王茂等圍郢城,久不拔,西臺遣席闡文來議,欲與魏連和,帝答以非策。此段文字最長,見帝之英斷。南史亦不載。

蕭昱傳

梁書載其乞試用邊州一表、武帝斥責一詔。南史盡刪之。

許懋傳

梁書載諫封禪國山一表,正見其徵引之博,議論之正。南史亦盡刪之,但云「帝見其議,稱善」而已。此外亦無事蹟可紀,則何必立此傳耶?梁書賀琛傳,載其論大功之末,不可冠子嫁女一議甚詳。南史亦全載其文,以其有關於禮制也。懋封禪一表,所係更大,乃獨刪之,何耶?

王僧辨傳

梁書王僧辨傳,附其弟僧智逃入齊,並附徐嗣徽小傳。此皆因僧辨之難,間關被害者,自應附見。而南史一概刪之,此又不當刪而刪者也。

江淹傳

至如江淹傳,載其上建平王景素一書。蓋仿漢書鄒陽獄中上書例也。

陳伯之傳

伯之奔魏,臨川王宏北伐,使邱遲作書與伯之,伯之遂擁眾八千以歸。南史亦載其全文,以其文之工也。

任昉傳

昉沒後,諸子流離,劉孝標憫之,乃廣朱公叔「絕交論」,南史亦載其全文,亦以一死一生,乃見交情,為千古所同慨也!此又見延壽之意存斟酌,不盡以刪節為能者。

南史增梁書有關係處

武帝紀(增)

皇考之薨,不得志。(武帝父順之,在齊武帝時討魚復侯子響,縊殺之。齊武心惡之,順之憂懼而卒。見齊書子響傳)

至是鬱林失德,齊明帝輔政。帝欲助明帝以傾武帝之嗣,乃與明帝謀廢立等事。

齊明性猜忌,帝避時嫌,常乘折角小牛車以自晦。

晚年為侯景所制,臨崩,口苦,索蜜不得,再曰「荷!荷!」而崩。

元帝紀(增)

帝性情矯飾,多猜忌,於名無所假借,人有勝己,必加毀害。王銓兄弟有盛名,帝妒之,乃改寵姬王氏之父名琳,以同其父之名。忌劉之遴才,使人鴆之。雖骨肉亦罹其禍。始居母憂,依丁蘭刻木為像。及武帝崩,秘喪逾年,乃發凶問,方刻檀為像,朝夕事之。其虛憍如此。

武陵之平,議者欲因其舟楫,遷都建業,宗懍、黃羅漢皆楚人,不願移,帝亦不欲動,乃止。

西魏來攻,城將破,乃聚書十萬卷,燒之。

在幽辱中,猶作四絕句。

徐妃傳(增)

妃不見禮於元帝,二、三年始一入房,妃以帝眇一目,知帝將至,先為半面粧待之,帝大怒。

妃性妒,見無寵之妾,便交杯接坐,纔覺有娠,即手加刀刃。

先與瑤光寺智遠道人私通,又與帝左右暨季江者淫通,季江每嘆曰「柏直狗雖老猶能獵,蕭漂陽馬雖老猶駿,徐娘雖老猶尚多情。」

又有賀徽者色美,妃要之於普賢尼寺,書白角扇為詩贈之。

後為帝逼死,帝嘗著金樓子,述其穢行。

昭明太子傳(增)

丁貴嬪薨,太子求得善墓地,有賣地者欲以己地出售,乃賂奄人俞三副言於帝,謂「太子所得地不如己地,於帝最吉。」帝便命市之。既葬,有道士善圖墓,謂「此地不利長子。」教以用蠟鵝諸物厭之。有宮監密聞於帝,帝遣檢,果然。將窮其事,徐勉固諫而止。由是太子終以此慚懼,以及於薨。其後嗣亦不得立。

南康王會理傳(增)

會理在建業,伺侯景出征,欲與柳仲禮等起事拒景。建安侯賁以謀告,會理遂被誅。

武陵王紀傳(增)

紀在蜀十七年,積貲無數,廄馬至八千匹,統兵東下,黃金一斤為餅,百餅為簉,至有百簉。銀五倍之。每戰則懸以示賞,而終不給。

臨賀王正德傳(增)

正德奔魏,又逃歸,復西豐侯本封,益肆橫。與弟樂山侯正則及潮溝董當門之子暹、南岸夏侯夔之子為「四凶」,嘗殺人於道。其車服牛馬,號「西豐駱馬」、「樂山烏牛」,董暹金帖織成戰襖。武帝詔責之,謂其「專為逋逃主」。劫掠行路,致京邑士女早閉晏開。徐敖失妻,橫屍道路。王伯敖列卿之女,乃奪為妾。又正德妹長樂公主適謝禧,正德與姦,乃燒主第,縛一婢,加金釧其手,聲云「主燒死」,而藏於家,呼為「柳夫人」,生一子。其事稍露,後因奪張準雉媒,準於眾中罵曰「雉媒非長樂主,何可掠奪?」皇太子恐帝聞之,亟為和解,乃送還雉媒。

蕭懿傳(增)

懿在齊功高枉死。武帝即位之日,即追封長沙郡王。第三日,追封兄敷及弟暢、融。逾月始追尊皇考、妣。先卑後尊,為識者所譏。

蕭藻傳(增)

藻出刺益州。先是鄧元起在蜀,自以有剋劉季連功,恃宿將,輕藻年少,藻怒,乃殺之。元起在蜀時,聚積如山,金玉為一室,曰「內藏」;綺縠為一室,曰「外府」。藻以「外府」賜將士,「內藏」送京,己無私焉。

臨川王宏傳(增)

宏統軍北伐時,軍容甚盛。既剋梁城,諸將欲乘勝深入,宏聞魏援兵至,遂不敢進。呂僧珍亦贊之,裴邃曰「是行也,固敵是求,何難之避?」馬仙鞞曰「但有前死一尺,何得退生一寸?」昌義之曰「呂僧珍,可斬也!豈有百萬之師,輕言可退?」朱僧胡、辛生拔劍起曰「欲退,自退,下官當向前取死!」議罷,宏終不敢出。魏人遺以巾幗,歌曰「不畏蕭娘與呂姥,但畏合肥有韋武。(韋叡也)」宏仍不進。於是軍政不和,遂大潰而歸。棄甲投戈,填滿山谷,士卒喪失十之八九。

宏敗後,常懷愧憤。有人伏於朱雀航,伺帝竊發。被獲,稱為宏所使,宏自辨無此事,帝乃宥之。

宏恣意聚斂,有庫百間,帝疑其藏軍仗,具饌至其家。宴半醉,曰「我欲履行汝後房。」見其積錢,百萬標一黃榜,千萬懸一紫標,凡三十餘間。帝疑始釋,大悅曰「阿六,汝生活大可!」

豫章王綜嘗為錢愚論以譏之,帝特以激宏,敕綜曰「天下文章何限,那忽作此!」而宏不知愧也。

宏又與帝女永興公主私通,遂謀弒逆。會齋期,公主使二僮伺帝,丁貴嬪疑之,令宮帥擒獲,稱宏所使。帝殺二僮,秘其事,以漆車載主出,主恚死。

南平王偉傳(增)

其世子恪刺郢州,侯景之亂,邵陵王綸至,恪以州讓之,綸不受。

鄱陽王恢傳(增)

其子修鎮漢中,拒魏師,力屈乃降。宇文泰禮之,令還金陵。元帝方疑忌,修請輸仗馬而後入,及江陵,患發背卒。

其子諮,當簡文為侯景所制,外人莫得見,惟諮以文弱得出入臥內,景惡之,遣人刺殺之。

沈約傳(增)

約之先世田子、林子,為宋初開國功臣。案此二人功績最著,本應入宋功臣傳,約欲自誇其先世,故不入列傳,而載於自序內。此私見也。梁書約傳,刪此二人,自屬得體。延壽惟恐遺二人功績,乃亦仍自序之舊而載之。延壽既作南史,則宋史亦其所作,何不補此二人於宋史內,而仍序於約傳耶?

范雲傳(增)

雲在齊朝時,豫章王嶷常在私第,不居東府。竟陵王子良亦好遊,不常居石頭。雲言其非,乃各鎮一城。

梁武將加九錫,雲適中病,醫者徐文伯謂「須一月愈,若欲速愈,恐二年不可復救。」雲急於痊愈,以備佐命。文伯乃下火而床焉,重衾覆之,汗果出,遂愈。二年卒。

任昉傳

梁書謂昉卒後,諸子皆幼,人罕贍卹之。故劉孝標為作「廣絕交論」。(南史增)諸子並無術業,墜其家聲,兄弟流離,不能自振,生平舊交,莫有收卹之者。

徐勉傳(增)

勉掌選時,奏立九品為十八班,自是貪冒著以財貨取通,守道者以貧寒見沒矣!

朱异傳(增)

异貪冒財賄,欺罔視聽,四方饋餉,曾無推拒。起宅美麗,退直則酣飲其中。慮日晚,臺門閉,先令鹵簿,自家列至城門,城門不敢閉。聲勢所驅,薰灼內外。

以上皆增梁書而多有關於人之善惡、事之成敗者。

又如蕭藻傳,增其弟猷、猷弟朗、朗弟明,及猷之子韶、韶弟駿也。

臨川王宏傳,增其子正仁、正文、正德、正則、正立、正表、正信,及正德子見理、正立子賁也。

南平王偉傳,增其子恪也。鄱陽王恢傳,增其子範、範弟諮、諮弟修、修弟泰也。

始興王憺傳,增其子亮、映、奕也。任昉傳,增其子東里、西華、南容、北叟也。

此皆有補於梁書者也。

卷十一 宋齐梁陈书并南史

南史增梁書瑣言碎事

武帝紀(增)

帝兵圍郢州,城將破,有毛人數百泣投黃鵠磯,蓋城之精也。

帝東下,所乘船常有兩龍導引,左右皆見之。

軍至建業,圍六門,東昏將檀和,紿東昏出戰,因來降。時民間謂密相欺者為「和欺」,梅虫兒等曰「今日敗於檀和,可謂「和欺矣。」

帝少時符瑞,及在位信奉佛教,重雲殿游仙化生皆動,又海中浮鵠山女子獻紅席等事。

簡文紀(增)

昭明太子夢以己班劍授簡文,已而昭明薨,簡文果為皇太子。

元帝紀(增)

生時符瑞。武帝夢眇目僧執香鑪託生宮中,適采女阮姓侍側,始褰帷有風回裾,武帝竟感,幸之,遂生帝。

帝工書善畫,自圖宣尼像,為之贊,人稱「三絕」。自承聖三年主衣庫,有黑蛇丈許,數十小蛇隨之。帝惡之,左右曰「錢龍也。」乃取數千萬錢鎮其地以厭之。又有蛇落帝帽上,所御肩輿中有小蛇蜿蜒其中。又有龍騰空去,六、七小龍隨之,群魚騰躍,墜死於地。未幾,江陵陷,為西魏所滅。

郗皇后傳(增)

后酷妒,及終,化為龍入宮通夢於帝,或見形。帝體將不安,龍輒激水,騰湧於露井上,常置銀轆轤金瓶,灌百味以祀之,故帝終身不復娶后。

丁貴嬪傳(增)

郗后遇之無道,常使日舂米五斛,每中程,若有神助者。

昭明太子傳(增)

武帝在襄陽起兵時,尚未有子,在途聞太子生,又徐元瑜降,而蕭穎冑死,人以為同時三慶。

又太子十二歲時,見獄官持案牘,問左右「我得判否?」即取來,皆署「杖五十」,有司不敢行,具以聞帝,帝笑而從之。

南康王會理傳(增)

會理在湘州行事,劉納嘗禁其所為。會理乃誣以贓賄,收送建業,納曰「我一見至尊,當使汝等知。」會理遂使人殺之於路,百口俱盡。

廣陵王續傳(增)

元帝母阮得幸,由丁貴嬪之力,故元帝與簡文帝相得,與續亦少相狎。長而相謗。元帝自荊州還京,攜所寵李桃兒俱歸,時宮禁門戶甚嚴,續奏之,元帝懼,遂先送桃兒還荊,所謂「西歸內人」也。後續死,元帝在荊聞之喜躍,屧為之破。

又續好聚斂,臨終,啟上金銀器千餘件,帝乃知其多財。謝宣融曰「王之過,如日月之蝕,欲令陛下知之,故終不隱。」帝意乃解。

武陵王紀傳(增)

紀初授揚州時,帝於詔書內增數語曰「貞白儉素,是其清也;臨財能讓,是其廉也;知法不犯,是其慎也;庶事無留,是其勤也。」後使都督益州,紀辭以遠,帝曰「天下若亂,惟益州可免,故以處汝,汝念我老,我猶當再見汝還益州也。」

臨賀王正德傳(增)

正德奔魏時,為詩納火籠中,即詠火籠曰「楨幹屈曲盡,蘭麝氛氳消,欲知懷炭日,正是履冰朝。」至魏,稱「被廢太子」,蕭寶夤在魏,請殺之,不果。

蕭昂傳(增)

有一女子,年二十許,散髮黃衣,在武窟山石室中,不甚食,或飲少酒、鵝卵一、二,故人呼為聖姑,求子多驗,造之者滿山谷。昂呼問,無所對,以為妖,鞭之二十,創即差,失所在。

蕭業傳(增)

其父懿被害時,業與二弟藻、象俱逃匿王嚴秀家,東昏收嚴秀付獄,考掠備至,至以鉗拔手爪,至死不言,乃免禍。

業以私米購甓,助修城工,武帝嘉之,出刺湘州。有二虎,無故斃於道,有人謂「刺史德政所致。」言訖不見。

蕭藻傳(增)

其從孫韶為童時,庾信愛之,有斷袖之歡,衣食皆資於信。後入梁,韶鎮郢州,信過之,韶接信甚薄,坐青油幕,引信入宴,坐信別榻,有自矜色。信不能堪,乃徑上韶床,踐踏肴饌,直視曰「官今日形容大異。」韶甚慚。

永陽王敷傳(增)

敷仕齊為隨郡內史,有美政,齊明帝謂徐孝嗣曰「學士不解治官,聞蕭隨州置酒清談,而路不拾遺。」

南平王偉傳(增)

其世子恪為雍州刺史,任用其客江仲舉、蔡薳、王臺卿、庾仲雍,百姓每有訴,必數處輸錢,民間歌曰「江十萬,蔡五百,王新車,庾大宅。」武帝聞之,為接其句曰「主人憒憒不如客。」

范雲傳(增)

雲在齊時,與明帝說夢「見太宰文宣王之事」,明帝哀感,待其子昭、冑等稍弛。

江祏嘗求雲女結婚,以剪刀為聘。及祏貴,雲曰「荊布之室,理隔華盛。」乃還其剪,祏別結姻焉。

梁武少與雲相得,雲乃築室相依,帝每至其家,雲妻輒聞蹕聲。

又嘗與雲宿顧僧暠舍,暠妻方產,有鬼在外曰「此中有王、有相。」雲謂帝曰「王當仰屬,相以見歸。」後果驗。

江淹傳(增)

晚年才思微退,夢張景陽向其索錦,淹探懷中數尺與之,景陽曰「那便割裂都盡?」顧見邱遲曰「餘此數尺,聊以遺君。」又夢郭璞向其索筆,淹即以五色筆與之。爾後為詩,終無新句。

任昉傳(增)

昉在齊東昏時,紆意於梅虫兒,得中旨用為中書令,往謝尚書令王亮,亮曰「卿宜謝梅,那忽謝我?」

時人稱「任筆沈詩」,昉以為病,晚節更好作詩,欲以傾沈,而用事過多,屬詞不得流便,都下士子慕之,轉為穿鑿,於是有才盡之嘆矣!

王僧孺傳(增)

僧孺論素問中用砭石事,謂「古人以石為針。」許慎說文所謂「以石刺病也。」

又載晉、宋以來,譜學散亂一事。

又附同時文人:虞羲、邱國賓、蕭文炎、邱令楷、江洪、劉孝孫、徐夤等,因敘文炎等擊缽立韻,響滅而詩成等事。

胡僧祐傳(增)

僧祐嘗以所加鼓吹,置齋中自娛。或言「此是公羽儀,公名位已重,不宜若此。」答曰「我性愛之,恆須見耳。」出游亦以自隨。

陰子春傳(增)

青州有神廟,刺史王神念毀之,棟上一大蛇,長丈餘,遂入海。子春夜夢一人,乞地安置。乃辦牲醴請召,安置一處。夜夢前人來謝曰「當以一州相報。」後果因破魏兵,授南青州刺史。

杜岸傳(增)

岸為蕭察所擒,察母數岸罪,岸斥之為「老婢」,察命拔其舌,臠其肉而烹之,盡滅諸杜,發其冢墓。及建業平,杜崱兄弟亦發安寧陵以報。

以上所增,皆瑣言碎事,無甚關係者。李延壽修史,專以博採異聞,資人談助為能事。故凡稍涉新奇者,必羅列不遺,即記載相同者,亦必稍異其詞,以駭觀聽。

如羊侃傳,謂「武帝新造兩刀槊,長丈四尺,令侃試之。」南史則謂「長二丈四尺。」梁書謂「侃挽弓至十餘石。」南史則云「二十石。」皆欲以奇動人也。

然有時採掇過多,轉覺行文蕪雜者。

如豫章王綜傳,正敘「綜奔魏後,梁兵大潰而歸,為魏兵抄掠」,而因及「任煥乘騅馬走,為抄傷足,歇橋下,抄者又至,煥足傷不能上馬,馬跪其前蹄,煥遂得騎而逸。」

又如王僧辨傳,正敘「其攻郢州,入羅城」,忽又敘「有大星如車輪,墜賊營,去地十餘丈。又有龍五色,光耀入鸚鵡洲水中」等事。平郢州後,正敘「其進兵潯陽」,忽又敘「軍中多夢周、何二廟神云『吾已助天子討賊,乘朱航而返日,已殺景矣!』同夢者數十百人」等事。及「師至鵲頭,風浪大作,僧辨仰天告誓,風遂止息」,忽又敘「群魚躍水飛空,官軍上有五色雲,雙龍夾檻」等事。既復京師,又奉命征陸納,方敘「納據長沙拒守」,忽又敘「天日清明,俄而大雨,時人謂為『泣軍』,咸知納必敗也。又有兩龍自城西江中騰躍升天,遙映江水。父老咸悲曰『地龍已去,國其亡乎!』」

諸如此類,必一一裝入,毋怪行文轉多澀滯,不如梁書之爽勁也。

梁南二史岐互處

長沙嗣王業傳

梁書敘其父懿,當東昏無道,崔慧景奉江夏王寶元圍臺城,東昏徵懿赴援,懿在歷陽,即投箸而起,進兵擊敗慧景,乃加懿侍中尚書令,而倖臣茹法珍等忌懿功高位重,尋搆,東昏賜死。

南史懿傳則謂懿率兵入援時,武帝遣虞安福勸懿「誅賊後即勒兵入宮,行伊、霍故事,若放兵受其厚爵,必生後悔。」懿不從,遂及於難云。

案懿在歷陽聞詔即赴,一、二日已達京師,敗慧景時,武帝方在襄陽,距京二千里,豈能逆知其事?而遣使在未平彗景之先,此必誤也。梁書本傳,無武帝勸懿廢立之事,南史慧景未反前,武帝遣趙祖悅勸懿興晉陽之甲,當即此一事,而係之於兩處耳。

邵陵王傳

梁書載:其少年為丹陽尹時,侵漁細民,為少府丞何智通所奏,綸使戴子高刺殺智通,智通子訴於闕下,帝令圍綸第,捕子高,綸匿之,竟不出,坐是罷官,後復爵。其載綸之不善如此而已。

南史則增:綸因帝敕責,乃取一老公類帝者,加以袞冕,朝以為君,自陳無罪,旋即剝褫而撻之於庭。又因昭明太子薨,帝立簡文為太子,綸以為非,乃伏兵於莽,常伺車駕。有張僧倖知之,謀頗泄。又獻曲阿酒百器,帝以賜寺人,飲之而薨,帝由此始不自安,每加衛士以警宮禁云。

案綸當侯景之變,率兵赴援。鍾山之戰最力,後兵敗而逃,聞湘東王繹以兵圍河東王譽,作書勸湘東「息家門之憤,赴君父之難。」湘東不聽,反以兵逼綸,綸遂遁入齊昌,尚思匡復,為西魏兵所攻,被殺。是綸非肆逆者。且帝既先防其為亂,加衛士防之矣!侯景反時,豈肯又加以征討大都督之權,令其統諸軍討賊乎?此亦必南史好採異聞,而不究事之真為也。

至武陵王紀傳

梁書謂:侯景之亂,紀不赴援。

南史則謂紀先遣世子圓照領兵三萬,受湘東王繹節度,繹令且駐白帝,未許東下。及武帝凶問至,紀總戎將發,繹又使胡智監至蜀止之。

是紀未嘗不發兵也,而梁書所謂不發兵者,蓋本元帝時國史。元帝既殺紀,欲著其逆跡而有是言。所謂欲加之罪,其無辭乎?此事當以南史為正。

王僧孺傳

梁書載其為南康王長史時,被典籤中傷去職奉辭王府一箋,凡千餘字。案箋內有云「去矣何生,高樹芳烈」之語,既辭王府,何以獨稱何生?殊不可解。

南史雖刪此文,而謂僧孺將去,有友人何炯猶在王府,僧儒與炯書以見意。然後「何生」句始明。蓋別何炯書,非辭王府箋也。此又可見南史詳細處。

至任昉傳

梁書、南史俱謂昉出為新安太守,卒於官。而劉孝標廣絕交論,有云「瞑目東粵,藐爾諸孤,流離大海之南,寄命瘴癘之地。」是則昉歿於粵,非歿於新安也。二書俱誤。

南史於陳書無甚增刪

南史於他書多所增刪,獨至陳書則甚少。今以兩書比對:

如杜僧明、周文育、侯安都、侯瑱、歐陽頠、吳明徹、黃法、淳于量、章昭達、程靈洗等傳,大概相同,但稍節其字句耳。

其陳書所有而南史刪之者:

周鐵虎傳,刪馬明戰死之事。任忠傳,刪後主倖臣沈客卿、施文慶弄權誤國之事。華皎傳,刪戴僧朔、曹慶、錢明本、魯閑、席慧略等附見之事。傅縡傳,刪其明道論一篇。沈炯傳,刪其請終養一疏、答詔一道。江總傳,刪其修心賦一篇而已。

其陳書所無而增之,及陳書所略而詳之者:

如蕭摩訶傳:隨將賀若弼兵至建業,魯廣達力戰。賀若弼與七總管兵八千人各勒陣以待之,弼躬當廣達,麾下死者二百七十餘人,弼縱煙以自隱,窘而復振。陳人得人頭輒走獻後主取賞,弼更趨孔範軍,範敗走,陳軍遂潰。隋將擒蕭摩訶送弼,弼以刀臨頸,辭色不撓,乃釋而禮之。

又陳慧紀傳:慧紀聞隨師攻建業,先遣呂肅據巫峽,以鐵鎖橫江,四十餘戰,隋軍死者五千餘人,陳軍盡取其鼻以邀賞,既而隋軍獲陳卒則縱遣之。別帥廖世寵詐降於隋,欲燒隋艦,風浪大起,火反燒陳船,陳軍大敗。慧紀尚率兵東下,隋晉王廣遣使以慧紀子來諭降,又使降將樊毅等諭上流城戍悉解,慧紀不得已,乃降。

此陳書所略而詳之者也。

任忠傳:忠降隋,數年而死。隋文帝謂群臣曰「平陳之初,我悔不殺任蠻奴。受人榮祿,兼當重寄,不能橫屍,而云無所用力,與宏演納肝何其異也?」

傅縡傳:縡以直諫死,死後有蛇屈尾來上靈座,去而復來,百餘日時時有彈指聲。

吳明徹傳:明徹為周所擒,封懷德郡公。

義陽王叔達傳,陳書止載其入隋為絳郡通守。南史并載其入唐為禮部尚書。

此皆陳書所無而南史增之者也。

其餘但刪減行墨而絕無添列事蹟,蓋李延壽修南北二史,閱十七年,至修陳書則已精力漸竭,故不能多為搜輯耳。

南史與陳書岐互處

南史於陳書雖無甚增刪,然如衡陽王傳,直書其為文帝所害。始興王伯茂傳,直書其為宣帝所害。劉師知傳,直書其害梁敬帝之事。使奸惡不能藏匿,此最有功於陳書。(事俱見陳書避諱條內)

其他有與陳書岐互者:

長沙王叔堅傳:陳書謂後主待堅漸薄,堅不自安,乃為左道祈福,刻木作偶人,衣以道士服,晝夜醮之。有人上書告其事,後主令宣敕責之,堅曰「非有他故,但欲求親媚耳。」是左道厭魅,叔堅實有其事也。南史則云後主陰令人造其厭魅之具,又令人告之,案驗令實。是叔堅本無此事,而後主誣陷之耳。

又江總自序「太建之末,權移群小,屢被摧黜,生平惟奉佛教,深悟苦空。」陳書本傳謂此序時人謂之實錄。南史則謂此敘識者譏其言跡之乖。惟此二傳二書岐互,觀於江總諂事後主,與自序不同,則亦當以南史為定也。

宋齊多荒主

古來荒亂之君,何代蔑有?然未有如江左宋齊兩朝之多者。宋武以雄傑得天下,僅三年而即有義符。文帝元嘉三十年,號稱治平,而末有元凶劭之悖逆。孝武僅八年而有子業。明帝亦八年而有昱。齊高武父子僅十五年而有昭業。明帝五年而有寶卷。統計八、九十年中,童昏狂暴接踵繼出,蓋劫運之中,天方長亂,創業者不永年,繼體者必敗德。是以一朝甫興,不轉盼而輒覆滅,此固氣運使然也。今摘於左:

宋少帝義符

武帝之長子也。善騎射,解音律。即位後,所為多乖戾。於華林園為列肆,親自酤賣。又開瀆聚土,以象破岡埭。與左右引船唱呼以為歡樂。

徐羨之等廢立之夕,帝方游天泉池,即龍舟而寢,詰朝未興,兵士進殺二侍者,并傷帝指,扶出東閤,收璽綬,群臣拜辭,以皇太后令,廢為營陽王,遂徙於吳郡。未幾,羨之等使中書舍人邢安泰弒帝於金昌亭。帝有勇力,不受制,突走出昌門,追以門闔,踣之而殞。

前廢帝子業

孝武帝長子也。幼而狷急,在東宮,每為孝武所責。孝武西巡,帝參承起居,書跡不謹,孝武責之曰「書不長進,此是一條耳。」

初即位,受璽紱,傲然無哀容。始猶難諸大臣及戴法興等,既殺法興,於是又誅群公。

太后疾篤呼帝,帝曰「病人閒有鬼,那可往?」太后怒,謂侍者曰「將刀來,破我腹,那得生此寧馨兒?」

山陰公主,帝姊也,淫恣過度,帝為置面首左右三十人,每出,使公主與朝臣共陪輦。

自以在東宮時不為孝武所愛,將掘其景寧陵,太史言「不利於帝」而止,乃縱糞於陵,罵孝武為齇奴。

又掘殷貴妃墓,忿其在孝武時專寵也。文帝第十女新蔡公主,帝之姑也,納之宮中,立為貴嬪,改姓謝氏,殺一婢,假稱公主薨逝,以鸞輅龍旂,送還其家。

又忌諸父建安王休仁、湘東王彧(即明帝)、山陽王休祜,聚之殿內,毆捶陵曳,無所不至。三王並肥壯,帝以籠盛之,彧尤肥,號為「豬王」,號休仁為「殺王」,休祜為「賊王」。嘗以木槽盛飯,納諸雜食,攪和之,裸彧入地坑中,令以口就槽食之,以為歡笑。令左右淫休仁生母楊太妃,備諸醜狀。又令淫南平王敬猷母,不從,即殺敬猷及其弟敬先、敬淵。時廷尉劉蒙妾有孕,帝迎入宮,冀生男,立為太子,會彧嘗忤旨,帝裸之,縛其手腳,以杖貫之,使擔付大官即日屠豬,休仁笑曰「未應死。」帝問其故,休仁曰「待皇子生,殺豬作湯餅。」帝意解,乃一宿出之。

將南巡荊湘,期旦殺彧、休仁等,然後發引。是夜彧與帝倖臣阮佃夫、王道隆、李道兒密結帝左右壽寂之、姜產之等十一人,共謀殺帝。先是帝遊竹林堂,使婦人裸身相逐,一婦人不從,命斬之。夜夢一女子罵其悖虐無道,帝怒,於宮中求得貌類所夢者,戮之。是夕又夢所戮女罵曰「汝枉殺我,我訴上帝矣。」至是巫言此堂有鬼,帝與山陰公主及六宮綵女數百人捕鬼,帝親射之,事畢,將奏樂,壽寂之懷刀入,姜產之為副,諸姬皆走,帝亦走,追及之,大呼「寂寂」者三,手不能舉,乃被弒。

後廢帝昱

明帝之長子也。五、六歲即能緣漆竿去地丈餘,食頃方下。漸長,喜怒乖節,左右失旨者,手加撲打。

及即位,內畏太后,外憚大臣,未得肆志。三年後,好出入,單將左右,或十里,或二十里,或入市中,遇慢罵則悅而受焉。四年後,無日不出,與解僧智、張五兒恆夜出承明門,夕去晨返,晨去暮歸,從者並執鋋矛,道上男婦及犬馬牛驢,值無免者。人間白晝不開門,道無行人。

嘗著小褲褶,不衣冠,有白棓數十、鉗鑿刀鋸不離左右,為擊腦槌陰剖心之誅,日有數十,至屍臥流血然後快。左右人見之有顰眉者,帝即令正立,以矛刺之。

曜靈殿養驢數十頭,所自乘馬,養於御床側。與右衛營女子私通,每從之遊,持數千錢為酒肉費。出逢婚姻葬送,輒與挽車小兒群飲以為歡。

既殺阮佃夫,佃夫有腹心人張羊逃匿,後捕得,自以車轢殺之。殺杜延載、杜幼文,皆手自臠割。察孫超有蒜氣,剖腹視之。執盾馳馬,自往刺杜叔文於元武湖北。聞沈勃多寶貨,往劫之,揮刀獨前,勃知不免,手搏帝耳,罵之曰「汝罪踰桀紂。」遂見害。

帝嘗露車一乘以出入,從數十人,羽儀追之恆不及,又各慮禍,亦不敢追,但整部伍別在一處瞻望而已。

凡諸鄙事,遇目即能。鍛鋠裁衣作帽,無不精絕。未嘗吹箎,執管便韻。

天性好殺,一日無事即慘慘不樂。內外憂惶,夕不及旦,蕭道成與直閣將軍王敬則謀之。

七月七日,帝微行出北湖,張五兒馬墜湖,帝自馳騎刺馬,屠割之,與左右作羌胡伎為樂。又於巒岡賭跳,後往青園尼寺、新安寺偷狗,就曇度道人煮之,飲酒。楊玉夫嘗有寵,忽然見憎,見輒切齒曰「明日當殺小子。」是夜令玉夫伺織女渡河來報,因與內人穿針訖,大醉,臥於仁壽殿東阿氈幄中。王敬則先結玉夫及陳奉伯、楊萬年等二十五人。是夕,玉夫候帝眠熟,與萬年同入氈幄,取千牛刀殺之。

齊廢帝鬱林王

武帝之孫,文惠太子之子也。文惠早薨,武帝立為皇太孫。性辨慧,陰懷鄙慝。與左右無賴二十餘人,共衣食臥起,妃何氏擇其中美者,皆與交歡。密就富人求錢,無敢不與。凡諸小人皆預加爵位,許以南面之日,即便施行。師史仁祖、侍書胡天翼懼禍,皆自殺。

文惠太子每節其用度,帝謂豫章王妃曰「阿婆佛法言有福生帝王家,今反是大罪,不如市邊屠沽。」文惠疾及薨,帝侍疾、居喪,哀容號毀,見者皆嗚咽,纔還內室,即歡笑飲食,備極甘滋。葬畢,立為皇太孫,武帝過往東宮,帝迎拜,號慟欲絕,武帝自下輿抱持之,以為必能負荷也。帝令女巫楊氏禱祠速求天位,文惠之薨,謂由楊氏之力。又令禱祈武帝晏駕。武帝疾甚,帝與妃何氏書,紙中央作大喜字,而作三十六小喜字繞之。武帝臨崩,謂曰「五年之中一委宰相,五年以後,勿復委人。」執帝手曰「阿奴,若憶翁,當好作。」如此者再。大歛始畢,即呼武帝諸伎奏樂。

又好狗馬,即位未旬日,即毀武帝招婉殿作馬埒,馳騎而墜,面額並傷,稱疾不出者數日。多聚名鷹快犬,飼以梁肉。武帝梓宮下渚,帝於端門內奉辭,便稱疾還內,奏胡伎,鞞鐸之聲,響震內外,王敬則問蕭坦之曰「不太忽忽邪?」坦之曰「此是內人哭響徹耳。」山陵之後,微服遊市里,多往文帝陵隧中與群小作諸鄙褻,擲塗賭跳,放鷹走狗。

極意賞賜,動至數十萬,每見錢曰「我昔思汝,一個不得,今日得用汝未?」武帝聚錢,上庫五億萬,齋庫三億萬,金銀布帛不可勝計。未期年,用已過半。以諸寶器相擊,剖碎以為笑樂。好鬥雞,買雞價至數千。

徐龍駒為後宮舍人,日夜在宮內,帝與文帝幸姬霍氏私通,改姓徐氏,龍駒勸長留宮中,聲云度霍氏為尼,以餘人代之。皇后亦淫亂,齋閣通夜洞開,內外無別。

西昌侯鸞(即明帝)使蕭諶等誅倖臣,曹道剛、朱隆之等率兵自尚書省入,王晏、徐孝嗣等繼進,帝在壽昌殿,方裸身與霍氏相對,諶兵入宮,帝走向徐姬房內,拔劍自刺,不入,以帛纏頭頸,輿接出西弄,遇弒。

齊廢帝東昏侯寶卷

明帝第二子也,以母后故,立為皇太子。在東宮好弄不喜書學,嘗夜捕鼠達旦以為樂。

明帝臨崩,囑以後事曰「作事不可在人後。」故委任群小,誅殺大臣。性訥澀少言,不與朝士接。

惡明帝靈在太極殿,欲速葬,徐孝嗣力爭,得踰月。每當哭,輒云喉痛。羊闡入臨,無髮,號慟俯仰,幘遂落地,帝大笑曰「此禿秋啼來乎!」

自江祏等誅後,無所忌憚,日夜戲馬擊鼓吹角,左右數百人叫雜,以羌胡橫吹,諸伎嘗以五鼓就臥,至晡乃起。

王侯朝見,至晡乃得前,或際暗遣出,臺閣奏案不知所在,閹豎以紙包裹魚肉還家,並是五省黃案也。元旦朝會,食後方出,禮纔畢,便還西序寢,百僚陪位者,自巳至申,皆僵仆。

拜潘妃為貴妃,乘臥輿,帝騎馬從後。

著織成褲褶金薄帽、七寶槊金銀校具等,各有名字。戎服急裝,不避寒暑,陵冒雨雪,馳騁阬井,渴輒下馬,取腰邊蠡器酌水飲之。乘具懼為雨溼,織雜采珠為覆。

好為擔幢,初學時,幢每傾倒,其後白虎幢七丈五尺,齒上擔之,折齒不倦。

黃門五、六十人為騎客,又選無賴善走者為逐馬。置射雉場二百六十處,翳中帷幛皆紅綠錦為之。金銀鏤弩牙,玳瑁帖箭。每出,與鷹犬隊主徐令、孫翳,隊主俞靈韻齊馬而走,又不欲人見之,驅逐百姓,惟置空宅,一月率二十餘出。既往無定處,尉司常慮得罪,東行驅西,南行驅北,應旦出,夜便驅逐,打鼓踏圍,鼓聲所聞,便應走避,避不及者,應手格殺。從萬春門東至郊外數十里,皆懸幔為高幛,處處禁斷。疾病者悉扛移無人,扛者扶匐道側,吏司又捶打,絕命者相繼。有棄病人於青溪邊者,吏懼帝見,推置水中,須臾便死。魏興太守王敬賓新死未斂,家被驅,不得留視,及還,兩眼已為鼠食盡。有一婦人當產不能去,帝即剖其腹看男女。長秋卿王儇病篤,不得留家,乃死於路邊。丹陽尹王志被驅,狼狽步走,藏酒鑪邊,至夜半方得歸。蔣山定林寺一僧病,不能去,立殺之,左右韓暉光曰「老道人可念。」帝曰「汝見獐鹿亦不射耶?」

璿儀等殿及華林秘閣三千餘間盡被火燒,有左右趙鬼者能誦西京賦云「柏梁既災,建章是營。」於是大起芳樂、芳德等殿。

又為潘妃起神仙、永壽、玉壽三殿,皆飾以金璧。莊嚴寺有玉九子鈴,外國寺佛面有光相,禪靈寺塔有諸寶珥,皆剔取以為殿飾。又鑿金為蓮花,使潘妃行其上,曰「步步生蓮花也。」潘氏服御,極選庫物,不周貴市,人間金寶,價皆數倍,琥珀釧一隻,直百七十萬。又訂出雄雉頭鶴氅白鷺縗,百品千條,無復窮已。

親倖小人,因緣為奸,科一輸十,百姓困窮,號泣滿路。凡諸市買,遇便掠奪,商旅無訴。

又以閱武堂為芳樂苑,當暑種樹,朝種夕死,徵求人家,望樹便取,毀牆撤屋出之,合抱者亦皆移植,取玩俄頃,烈日中至便焦枯,死而又種,無復已極。

諸樓壁上畫男女私褻之狀,明帝時所聚金寶悉泥而用之,猶不足,令富戶買金,限以錢價,又不還直。

潘妃威行遠近,父寶慶挾勢逞毒,富人悉誣以罪而沒入之。潘妃生女,百日而亡,帝為制衰絰,群小來弔,帝蔬膳積旬,不聽音伎。閹人王寶孫等共治肴羞,為天子解菜。又於苑中立店肆,帝與宮人等共為裨販,以潘妃為市令,自為市吏錄事。帝小有失,妃亦予杖,乃敕虎賁不得進大荊。雖畏潘氏而私與諸姊妹淫通。

又開渠立埭(壩),躬自引船,埭上設店,坐而屠肉,於時百姓歌云「閱武堂,種楊柳,至尊屠肉,潘妃沽酒。」

朱光尚託鬼道,謂帝曰「向見先帝瞋怒。」帝乃縛菰為明帝形,北向斬之,懸首苑門。

會魏師來伐,令楊、南徐二州人,三丁取兩,遠郡悉令上米,一人准五十斛,輸米既畢,就役如故。

蕭衍師至,帝褲褶登南掖門,又虛設馬仗千人,張弓拔矢出東掖門,稱「蔣王出盪」。外圍既立,屢戰不勝,帝猶惜金錢,不肯賞賜,茹法珍叩頭請之,帝曰「賊來獨取我耶?何為就我求物?」將軍王珍國、張稷等懼禍,乃結後閣舍人錢強、遊盪主崔叔智,夜開雲龍門,稷珍國勒兵入殿,帝方吹笙歌,作兒女子臥未熟,聞兵入,急趨出,閹人黃泰平,刃傷其膝,直後張齊斬首送蕭衍,宣德太后令廢為東昏侯。

陳後主叔寶

宣帝嫡長子也。即位後,荒於酒色,不卹政事,左右嬖佞,珥貂者五十人,婦人美麗從者千餘人。常使張貴妃、孔貴人等八人夾坐,江總、孔範等十人預宴,號曰「狎客」,先令八婦人擘采箋,製五言詩,十客一時繼和,遲罰酒,君臣酣飲,從夕達旦,以此為常。

盛修宮室,無時休止。稅江稅市,征取百端。刑罰酷濫,牢獄常滿。

隋兵至,入井避之,軍人呼之,不應,欲下石,乃聞呼聲,以繩引之,驚其太重,及出,乃與張、孔二嬪同乘而上。高熲入宮,見其臣下所啟軍事,猶在床下,尚未啟封也。入隋,以善終。(以上皆本紀)

魏徵史論:後主於光熙殿前起臨春、結綺、望仙三閣,閣高數丈,並數十間。其窗牖、壁帶、懸楣、欄檻之類,並以沈檀香木為之。又飾以金玉,閒以珠翠,外施珠簾。內有寶床寶帳,其服玩之屬,瑰奇珍麗,近古所未有。每微風暫至,香聞數里,朝日初照,光映後庭。其下積石為山,引水為池,植以奇植,雜以花藥。後主自居迎春閣,張貴妃居結綺閣,龔、孔二貴嬪居望仙閣,并複道交相往來。又有王、李二美人、張、薛二淑媛、袁昭儀、何婕妤、江修容等七人,並有寵,遞代以游其上。以宮人有文學者袁大捨等為女學士,後主每引賓客對。貴妃等游宴,則使諸貴人及女學士,與狎客共賦新詩,互相贈答,採其尤豔麗者,以為曲詞,被以新聲。選宮女有容色者,以千百數,令習而歌之,分部迭進,持以相樂。其曲有玉樹後庭花、臨春樂等,大指所歸,皆美張貴妃、孔貴嬪之容色也,其略曰「璧月夜夜滿,瓊樹朝朝新。」而張貴妃髮長七尺,鬒黑如漆,其光可鑑。特聰慧有神采,進止閑雅,容色端嚴。每瞻視盼睞,光采溢目,照映左右。常於閣上靚妝,臨於軒翌,宮中遙望,飄若神仙。才辯強記,善候人主顏色。是時後主怠於政事,百司啟奏,並因宦者蔡脫兒、李善度進請,後主置張貴妃於膝上共決之,李、蔡所不能記者,貴妃並為條疏,無所遺脫,由是益加寵異,冠絕後庭。而後宮之家不遵法度,有挂於理者,但求哀於貴妃,貴妃則令李、蔡先啟其事,而後從容為言之。大臣有不從者,亦因而讚之,所言無不聽。於是張、孔之勢,薰灼四方,大臣執政亦從風而靡。閹宦便佞之徒,內外交結,轉相引進,賄賂公行,賞罰無常,綱紀瞀亂矣。

案宋、齊、陳書及南史所記如此。其無道最甚者,其受禍亦最烈。若僅荒於酒色,不恤政事,則雖亡國而身尚得全。又可見劫運煩促中,仍有報施不爽者,可以觀天咫矣!

宋世閨門無禮

宋武起自鄉豪,以詐力得天下,其於家庭之教,固未暇及也,是以宮闈之亂,無復倫理。

趙倩尚文帝女海鹽公主,始興王濬出入宮掖,與主私通,倩知之,與主肆詈搏擊,至絕帳帶。事上聞,文帝詔離婚,殺主所生母蔣美人。(宋書趙倫之傳如此。南史則謂倩與公主素相愛,偶因戲言,以手擊主。事上聞,文帝怒,遂離婚。)

孝武閨庭無禮,有所御幸,嘗留止其母路太后房內,故人閒咸有醜聲,宮掖事秘,莫能辨也。(路太后傳)帝又與南郡王義宣諸女淫亂,義宣因此發怒,遂舉兵反。(義宣傳)義宣敗後,帝又密取其女入宮,假姓殷氏,拜為淑儀,左右宣泄者多死,殷卒,帝命謝莊作哀冊文。(殷淑儀傳)

前廢帝子業,以文帝女新蔡公主為貴嬪,改姓謝氏,殺一宮婢代之,詭言主薨,以武賁鈒戟鸞輅龍旂,送還其家。(廢帝紀,并見何邁傳)帝姊山陰公主淫恣過度,謂帝曰「妾與陛下雖男女有殊,俱託體先帝,陛下後宮數百,而妾惟駙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帝為置面首左右三十人。公主又以吏部郎褚淵貌美,就帝請以自侍,備見逼迫,十餘日,淵誓死不回,乃得免。(廢帝紀)帝又使左右淫建安王休仁母楊太妃,劉道隆欲得帝歡,盡諸醜狀。休仁妃殷氏有疾,召祖翻診視,祖翻貌美,殷悅之,遂與姦,事泄,遣還家,賜死。(皆休仁傳)

明帝內宴,裸婦人而觀之,以為歡笑,王皇后獨以扇障面,帝怒曰「外舍寒乞(后家貧寒),今共為樂,何為不視?」后曰「為樂之方甚多,豈有姑姊妹相聚而裸婦人形體?以此為樂,實外舍所無。」帝大怒。(王皇后傳)帝又以妃陳氏賜李道兒,尋又迎還,生後廢帝,故人間皆呼廢帝為李氏子,廢帝亦自稱「李將軍」,或自謂「李統」。(陳太妃傳)帝又素肥,晚年廢疾,不能內御,諸弟姬人有孕者,輒取入宮,生子則殺其母,而與六宮所愛者養之。順帝本桂陽王休範子也,以陳昭華為母。(陳昭華傳)

此見於紀傳者,宮庭內習尚如此,宜乎士大夫以聯姻帝室為畏途。且凡為公主者皆淫妒,人主亦自知之,故江教當尚主,明帝使人代教作辭婚表,遍示諸公主以愧厲之,(文穆皇后傳)亦一代得失之林也。

齊鬱林尊其母王太后稱「宣德」,宮置男左右三十人,前代所未有也。(南史王皇后傳)

梁武與殷叡素舊,乃以女永興公主妻其子鈞,鈞形貌短小,為主所憎,每被召入,先滿壁書殷叡字,鈞輒流涕而出,主又命束而反之,鈞不勝怒而言於帝,帝以犀如意擊主,碎其背。(是梁時公主亦然)

宋子孫屠戮之慘

宋武帝七子:

長義符(少帝),即位以失德為徐羨之等所廢,殺於金昌亭。

次廬陵王義真亦被廢,殺於新安郡。(案少帝景平二年,廢廬陵王義真為庶人,徙新安郡,執政使使者誅義真于新安。是義真為義符所殺也)

次文帝義隆,為其子劭所弒。

次彭城王義康,為文帝賜死。(其子允文為劭所殺)

次江夏王義恭,為前廢帝所殺。(先有十二子,盡為劭所殺,後又有四子,為前廢帝所殺)

次南郡王義宣,以謀反為朱修之所殺。(其長子恢自殺,愷逃在民間,亦捕殺。餘子在江陵者,皆為修之所殺)

次衡陽王義季,以飲酒致殞,傳國至孫,齊受禪,國除。

是武帝七子,惟義季善終有後,其餘皆死於非命,且無後也。

文帝十九子:

長元凶劭,次始興王濬,皆以弒逆被誅。(劭四子,濬三子,皆梟首)

次孝武帝。

次南平王鑠,為孝武酖死。(其子敬猷、敬淵、敬先,皆為前廢帝所殺)

次廬陵王紹,出繼義真,以善終。(紹又無子,以敬先嗣,即前廢帝所殺者)

次竟陵王誕,為孝武所忌,使沈慶之攻殺之。(無子)

次建平王宏,善終。(其子景素,後廢帝時被殺,并殺其子延齡及二少子)

次廬江王褘,明帝逼令自殺。(有子克明,善終,無子)

次晉熙王昶,前廢帝欲討之,乃奔魏。(有二妾,還都,各生一子,尋皆殤。明帝以子燮繼之,齊受禪,賜死。惟昶奔魏,後為駙馬都尉,有子承緒,孫文遠等)

次武昌王惲,孝武帝逼令自殺。(無子)

次明帝。

次始安王休仁,為明帝所忌,賜死。(其子伯融、伯猷,後廢帝時,為楊運長等所殺)

次晉平王休祜,明帝使人觸之墜馬死。(有十三子,順帝時,蕭道成以朝命並賜死)

次海陵王休茂,以反被殺。

次鄱陽王休業、臨慶王休倩、新野王夷父,皆早卒。

次桂陽王休範,舉兵討蕭道成,為張敬兒所殺。(子德宣、德嗣、青牛、智藏,皆被殺)

次巴陵王休若,為明帝賜死。(子沖,尋卒)

是文帝十九子,惟孝武及明帝嗣位,紹及宏善終,昶奔魏,休業、休倩、夷父早卒,其餘皆不得死,亦無後也。

孝武帝二十八子:夭殤者十,為前廢帝所殺者二,為明帝所殺者十六。(見南史誤處條內)

當明帝時,以孝武子孫誅殺已盡,轉以己子武陵王贊為孝武後,則孝武子孫已無一在者可知也。

案劉休傳:明帝素肥痿,不能御內,諸王妾有孕者,密取入宮,生子,則閉其母於後房。順帝本桂陽王休範子也。蒼梧亦非帝子,陳太妃先為李道兒妾,故蒼梧自稱「李統」云。然則明帝雖有十二子,皆非親子也,而何以自護其假子而盡殺祖宗之子孫?卒之,十二子中,後廢帝及順帝皆為蕭道成所殺。隨陽王翽、新興王嵩、始建王禧亦為道成所殺。智並燮雖皆出繼,而燮亦為道成所殺,智並燮生卒不可考。惟法良及邵陵王友,暨第四子之未名者,以早夭免誅。然則明帝十二子,其真偽本不可知,而即其自號為親子者,夭卒不過數人,其餘亦皆不得其死,且皆年幼無子也。

南史順帝紀,謂:帝遜位被害後,宋之王侯,無少長皆盡矣!然則宋武九子、四十餘孫,六、七十曾孫,死於非命者,十之七、八,且無一有後於世者。

當其勃焉興也,子孫繁衍,為帝為王,榮貴富盛,極一世之福。及其敗也,如風之捲籜(ㄊㄨㄛˋ,竹皮﹑筍殼),一掃而空之,橫屍喋血,斬艾無(嚼)類,欲求為匹夫之傳家保世而不可得。

斯固南北分裂時劫運使然,抑亦宋武以猜忍起家,肆虐晉室,戾氣所結,流禍於後嗣。孝武明帝又繼以凶忍慘毒,誅夷骨肉,惟恐不盡,兄弟子姓,悉草薙而禽獮之(除草捕獸),皆諸帝之自為屠戮,非假手於他族也。卒至宗支盡而己之子孫轉為他族所屠,豈非天道好還之明驗哉!

前廢帝嘗夢其母王太后謂之曰「汝不孝不仁,本無人君之相,子尚愚悖,亦非運祚所及。」孝武險虐滅道,怨結神人,兒子雖多,並無天命,是冥冥中固有鋻觀不爽者。孝武既以多殺文帝子而絕嗣,明帝又以多殺孝武子而其子亡國殞身,無復孑遺,真所謂自作之孽也!

卷十二 宋齐梁陈书并南史

人君即位冠白紗帽

宋前廢帝子業將殺湘東王彧,彧結左右壽寂之等,弒帝於後堂,建安王休仁便稱臣,引彧升西堂,登御座,事出倉猝,猶著烏紗帽,休仁呼主衣以白紗帽代之,乃即位,是為明帝。(明帝紀)

後廢帝昱無道,蕭道成使王敬則結帝左右陳奉伯等弒之。明旦召大臣會議,敬則遽呼虎賁鈒戟羽儀,手自取白紗帽,加道成首,令道成即位,曰「事須及熱。」道成呵之,乃止。(齊高帝紀)

又齊書柳世隆傳:沈攸之起兵,謂諸將曰「我被太后令,建義下都,大事若剋,白紗帽當共著耳。」

是古來人君即位,例著白紗帽,蓋本太子由喪次即位之制,故事相沿,遂以白紗帽為登極之服也。

齊梁之君多才學

創業之君兼擅才學,曹魏父子固已曠絕百代。其次則齊梁二朝,亦不可及也。

齊高雖不以才學名,然少為諸生。(劉瓛傳論)從雷次宗受業,治禮及左氏春秋。(本紀)

為領軍時,與謝超宗共屬文,愛超宗才翰。(超宗傳)

即位後,見武陵王奕效謝康樂體詩,訓之曰「康樂放蕩,作體不辨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其次也。」是帝之深於詩文也。(奕傳)

又嘗與王僧虔賭書(書法),畢,謂僧虔曰「誰為第一?」僧虔曰「臣書第一,陛下亦第一。」帝笑曰「卿可謂善自為謀。」(僧虔傳)是帝精於書法也。

其子孫亦多以才著:

臨川王映,能左右書。(映傳)

鄱陽王鏘,好文章。桂陽王鑠,好名理。人稱為鄱桂。(鏘傳)

江夏王鋒,五歲學鳳尾諾,一學即工。十歲能屬文,武帝謂其書為第一。明帝輔政,翦除高武子孫,鋒作修柏賦以寓意。(鋒傳)

此其子之多才學也。

文惠太子臨國學,與王儉講禮記,毋不敬周易乾震之義。(文惠傳)

竟陵王子良招致學士鈔五經百家,為四部要略千卷。(子良傳)

晉安王子懋撰春秋例苑三十卷。(子懋傳)

隨郡王子隆能文,武帝曰「此我家東阿也。」(子隆傳)

此其孫之多才學也。

而諸孫中尤以豫章王嶷之諸子為最:

子範入梁為南平王,從事製千字文,令蔡薳注之。府中文筆皆子範屬草。簡文遭侯景之逼,葬其后,使子範作哀冊文,詞極工婉,帝曰「此段『莊陵萬事零落』,惟哀冊尚有典刑。」

子顯著鴻序賦,沈約見之,極為傾倒。又採眾家後漢書,考正同異,作後漢書一百卷。又撰齊書六十卷、普通北伐記五卷、貴儉傳三卷、文集二十卷。其子愷亦工詩,於宣猷堂與諸名人餞謝嘏出守,賦詩用十五劇韻,獨先就,又極工。(子顯傳)

子顯弟子雲有文藻,弱冠撰晉書,年二十六,書成百餘卷。又工書,百濟國使人求其書,值子雲將出都,使者望船,一步一拜,子雲遣問之,曰「侍中尺牘之美,名聞海外,今日所求,惟在名跡。」乃停舟,書三十紙與之。其子特亦工書,梁武謂之曰「子敬之跡不及右軍,蕭特之筆,遂過於父。」(子雲傳)此亦蕭齊後人,負一代文學之望者也。

至蕭梁父子間,尤為獨擅千古:

武帝少而篤學,洞達儒玄,雖萬機多務,猶卷不輟手。造制旨孝經義、周易講疏及六十四卦、二繫、文言序卦等義、樂社義、毛詩答問、春秋答問、尚書大義、中庸講疏、孔子正言、老子講疏,共二百餘卷。又令明山賓等,述制旨並撰吉凶軍賓嘉五禮一千餘卷。又造通史,親制讚序,凡六百卷。天性睿敏,下筆成章,千賦百詩,直疏便就。諸文集又一百卷,並撰金策三十卷。兼長釋義,製涅槃大品淨名三慧諸經義,又復數百卷。歷觀古帝王藝能博學,罕或有焉。(武本紀)

昭明太子,三歲受孝經、論語,五歲遍讀五經。及長,讀書數行輒下,過目皆憶。每遊宴祖餞,賦詩輒十數韻,或作劇韻,皆屬思便成,無所點易。著文集二十卷,古今典誥文言,為正序十卷,五言詩之善者,為文章英華二十卷、文選三十卷。(本傳)

簡文帝六歲便能屬文,既長,九流百氏,經目必記。篇章詞賦,操筆立成。博綜儒書,善言玄理。自序其詩云「余七歲有詩癖,長弗倦也。」史論謂其傷於輕豔,當時號曰「宮體」。所著昭明太子傳五卷、諸王傳三十卷、禮大義二十卷、老子義二十卷、莊子義二十卷、長春義記一百卷、法寶連璧三百卷。(本紀)

元帝好學,博極群書,才辨敏速,冠絕一時。著孝德傳三十卷、忠臣傳三十卷、丹陽尹傳十卷、注漢書一百一十五卷、周易講疏十卷、內典博要一百卷、連山三十卷、洞林三卷、玉韜十卷、老子講疏四卷、全德志、懷舊志、荊南志、江州記、貢職圖,又古人同姓名錄一卷、筮經十二卷、式贊三卷、文集五十卷。(本紀)

南康王績,七歲,有人洗改官文書者,即能察出。(本傳)

邵陵王綸,預餞衡州刺史元慶和,於坐賦詩十二韻,末云「方同廣川國,寂寞久無聲。」武帝大賞之,曰「汝人才如此,何慮無聲!」其後湘東王繹與河東王譽交兵,綸作書勸其息家庭之爭,赴君父之急,詞極愷切動人。(本傳)

武陵王紀,少勤學,有文才,屬詞不好輕華,甚有骨氣。(本傳)

此梁武父子間才學也。

帝弟南平王偉,精玄學,著二旨義,別為新通,又製性情、機神等論,周捨、殷芸,俱不能屈。(本傳)

鄱陽王恢獵史籍。(本傳)

安成王秀精意學術,搜集傳記,招劉孝標為類苑,未畢而已行於世。(本傳)

此又帝諸弟之才學也。

昭明諸子,史不著其能文。

簡文子:大心,幼聰朗,善屬文。大臨以明經射策甲科。大連少俊爽工文,兼善丹青,武帝賜以馬,即為謝啟,其詞甚美。大鈞七歲學詩,武帝賜以王羲之書一卷。

元帝子:方等,嘗著論以魚鳥自況,因不得於父也。曾注范蔚宗後漢書未就,所撰三十國春秋及靜住子行於世。第三子方諸,博學明老易,善談玄,詞辨風生。

南康王績子會理,少聰慧,好文史。其弟通理,博學有文才,嘗祭孔文舉墓,為之立碑,其文甚美。

邵陵王綸子堅,善草隸,其弟確尤工楷法,公家碑誌皆令書之。除秘書丞,武帝謂曰「以汝能文,故有此授。」

武陵王紀子圜正,為元帝囚於荊州,曾有連句詩曰「水長二江急,雲生三峽昏,願貰淮南罪,思報阜陵恩。」元帝覽詩而泣。此皆見於各本傳者。

此武帝諸孫之才學也。

帝兄懿之子淵藻善屬文,尤好古體,非公宴不妄作,雖小文成,輒棄本。懿之孫孝儼,從帝游華林園,於坐獻相風烏、華光殿、景陽山等頌。

南平王偉之孫靜,宗室後進,有文才,篤志好學,散書滿席,手自校讎。

鄱陽王恢之子範,雖無學術,而率意題章,皆有奇致。嘗得舊琵琶,齊竟陵王子良舊物也,即攬筆為詠,以示湘東王,王作琵琶賦和之。

始興王憺之子映,因野穀生,為嘉穀頌。其弟奕,當簡文入居監撫,為儲德頌以獻。

安成王秀之子機,博覽彊記,有詩賦數千言,元帝序而傳之。機弟推,亦善屬文,為簡文所賞。此亦皆見於本傳者。

又帝從子從孫之才學也。

齊明帝殺高武子孫

宋子孫多不得其死,猶是文帝、孝武、廢帝、明帝數君之所為。至齊高、武子孫,則皆明帝一人所殺,其慘毒自古所未有也。

明帝本高帝兄子,早孤,高帝撫之,恩過諸子,歷高、武二朝,爵通侯,官僕射。至鬱林王時輔政,因鬱林無道,弒之而立海陵,不數月,又廢弒之而奪其位。自以得不以正,親子皆幼小,而高、武子孫日漸長大,遂盡滅之無遺種。(子岳傳)

今按

高帝十九子:

長武帝,次豫章王嶷、臨川王映、長沙王晃、武陵王奕、安成王暠、始興王鑑,皆卒於明帝前,故未被害。

又早殤者四人。

其餘鄱陽王鏘、桂陽王鑠、江夏王鋒、南平王銳、宜都王鏗、晉熙王銶、河東王鉉、衡陽王鈞,皆明帝所殺也。

武帝二十三子:

長文惠太子,早薨。次竟陵王子良,善終。魚復侯子響,武帝時以擅殺長史,拒臺兵,見殺。

又早殤者四人。

其餘廬陵王子卿、安陸王子敬、晉陵王子懋、隨郡王子隆、建安王子真、西陽王子明、南海王子罕、巴陵王子倫、邵陵王子貞、臨賀王子岳、西陽王子文、衡陽王子峻、南康王子琳、湘東王子建、衡陽王子、南郡王子夏,皆明帝所殺也。

文惠太子子:

鬱林王昭業、海陵王昭文既為明帝所弒,巴陵昭秀、桂陽王昭粲亦明帝殺之。甚至竟陵王子良之子:昭冑、昭穎亦明帝所殺。

統計高帝後,惟豫章王嶷有子,子廉、子恪、子操、子範、子顯、子雲等有後於梁,其餘諸子及武帝、文惠諸子孫,大半皆被明帝之禍,且俱無後。

按齊高嘗戒武帝曰「宋氏若不骨肉相殘,他族豈得乘其衰敝?」故終武帝世,諸兄弟尚得保全。然齊高但知宋之自相屠戮,而不知己之殺劉氏子孫之慘。當巴陵王子倫被害時,謂茹法亮曰「先朝殺滅劉氏,今日之事,理數固然。是天理即人心,殺人子孫者,人亦殺其孫。金翅下殿,搏食小龍無數。」(子夏傳:明帝名鸞,即金翅鳥也)斯固齊高之自取也。然齊明之忍心害理,亦已至矣!

建武中,凡三誅諸王,每一行事,帝輒先燒香火,嗚咽流涕,人以此知其夜當有殺戮。(子岳傳)每殺諸王,皆以夜遣兵圍宅,或斧砍關排牆而入。(鏘傳)當時高武子孫朝不保夕,每朝見,鞠躬俯僂,不敢正行直視。(鉉傳)桂陽王鑠見帝後,出謂人曰「吾前日見上流涕嗚咽,而鄱陽、隨郡誅,今日又流涕而有愧色,其在吾耶?」是夕,果見殺。(鑠傳)

宜都王鏗詠陸機弔魏武云「昔以四海為己任,死則以愛子託人。」左右皆泣,未機,賜死。(鏗傳)

王敬則起兵向闕,以奉南康王子恪為名,子恪逃走,不知所在。明帝欲盡殺高武子孫,乃悉召入尚書省,敕人各兩左右自隨,孩抱者,乳母隨入。其夜,太醫煮藥,都水辦棺材數十具,須三更,悉殺之。會子恪自吳奔歸,二更刺啟入,時刻已至,而帝眠未醒,沈徽孚、單景雋少留其事,及帝覺,乃白子恪已至,帝驚曰「未盡諸王命耶?」景雋具以事答,明日,悉遣諸王侯還第。(昭冑傳)蓋天良難昧,帝亦動於心之所不安也。然其後又卒皆誅死,然則齊明之殘忍慘毒,無復人理,真禽獸之不若矣!

卒之,高帝子孫既盡,而己之子東昏侯寶卷、和帝寶融皆被廢殺之禍。

江夏王寶玄先為東昏所殺,鄱陽王寶寅逃入魏,後亦謀反誅。

邵陵王寶攸、晉熙王寶嵩、桂陽王寶貞,皆中興元、二年賜死。

惟廣陵王寶源,以先卒未被禍。巴陵王寶義,以廢疾得善終。餘皆早夭。

是明帝之子亦無一得免禍者。

始安王遙光,明帝親兄子。明帝謀害諸王,皆遙光贊成之。後遙光亦以反誅。真所謂天理昭彰,報施不爽,凡殺人以利己者,可以觀於此矣!

齊制典籤之權太重

齊制:諸王出鎮,其年小者,則置行事及典籤以佐之。一州政事以及諸王之起居飲食,皆聽命焉。而典籤尤為切近。

齊書孝武諸子傳論,謂「帝子臨州年皆幼小,故輔以上佐,簡自帝心。州國府第,先事後行。飲食起居,動應聞啟。行事執其權,典籤掣其肘,處地雖重,行己莫由。」斯宋氏之餘風,在齊而彌甚也。

今見於列傳者:

武陵王奕為丹陽尹,始不置行事,得自親政。(奕傳)隨郡王子隆督益州,始親府州事。(子隆傳)可見其始皆有行事,不得自專也。

蔡約為宜都王長史,行府州事,時諸王行事,多相裁割,約在任,主佐之間,穆如也。(約傳)可見行事如約者少也。

劉暄為江夏王寶元郢州行事,執事過刻,有人獻馬,寶元欲看之,暄曰「馬何須看?」妃索煮肫,暄曰「已煮鵝,不復煩此。」寶元曰「舅殊無渭陽之情。」(詩經秦風渭陽:「我送舅氏,曰至渭陽。」謂甥舅之情。)(江祏傳)可見行事之威制也。此行事之弊也。

其籤帥之權:

如武陵王奕在江州忤典籤趙渥,趙渥啟其得失,即召還京。(奕傳)

宜都王鏗,舉動每為籤帥所判,立意多不得行。(鏗傳)

南海王子罕欲暫遊東堂,典籤姜秀不許,還泣謂母曰「兒欲移五步不得,與囚合異?」

邵陵王子貞求熊白(本草綱目:熊白,熊背上肪。色白如玉,味甚美,寒月則有,夏月則無。),廚人答以無典籤命,不敢與。

西陽王子明欲送書侍讀鮑僎,典籤吳修之不許,乃止。(俱見子倫傳)

其有不甘受制而擅殺典籤者,則必治以專輒之罪。

如長沙王晃為典籤所裁,晃殺之,高帝大怒,手詔賜杖。(晃傳)

魚復侯子響,為行事劉寅、典籤吳修之等所奏,武帝遣臺使檢校,子響憤殺寅、修之等,後以抗拒臺兵被誅。(子響傳)

是以威行州郡,權重藩君,勢積重而難返。

當子響之殺寅等也,武帝聞之曰「子響遂反!」戴僧靜大言曰「諸王都應反!」帝問故,對曰「諸王無罪,而一時被囚,取一挺藕、一杯漿,籤帥不在,則竟日忍渴。諸州但聞有籤帥,不聞有刺史。」(見子倫傳。而僧靜傳:武帝使僧靜往討,僧靜曰「王年少,長史捉之太急,忿不思難,故耳!天子兒過誤殺人,有何大罪?而忽遣軍西上耶?僧靜不敢奉詔。」)

竟陵王子良嘗問范雲曰「士大夫何故詣籤帥?」雲曰「詣長史以下皆無益,詣籤帥便有十倍之利,不詣何為?」(子倫傳)

故明帝殺諸王,無不就典籤殺之。

其初輔政時,防制諸王,先致密旨於上佐。(孔琇之傳)又令蕭諶召諸王典籤,約不許諸王外接人物。(諶傳)

其害巴陵王子倫也,懼其有兵能拒命,以問典籤裴伯茂,伯茂曰「若遣兵,恐不可即得,委伯茂,則一小吏力耳。」果以酖逼之死。(子倫傳)

又遣裴叔業害南平王銳,防閤周伯玉欲斬叔業,舉兵匡社稷,典籤叱左右斬之,銳遂見害。(銳傳)積威之漸,一至於此。

按南史呂文顯傳「故事『府州部內論事皆用籤,前敘所論之事,後書某官某籤。』故府州置典籤掌之,本五品吏耳。

宋季多以幼小王子出為方鎮,人主皆以親近左右為典籤,一歲中還都者數四,人主輒問以刺史之賢否,往往出於其口。於是威行州郡,權重藩君。齊明帝知之,始制諸州論事,不得遣典籤,其任稍輕,其後仍復積重。」梁書「江革為廬陵王長史,時少王行事,多傾意於籤帥,革以正直自處,不與籤帥同坐,蓋以典籤本微賤者也。」然官小而權重,革之為此,豈至梁時籤帥已輕,不復如齊時之威福在手耶?

南朝以射雉為獵

南朝都金陵,無蒐狩之地,故嘗以射雉為獵。

宋明帝射雉,至日中無所得,甚慚,曰:「吾旦來如皋,遂空行可笑。」(左傳昭公二十八年:昔賈大夫惡,取妻而美,三年不言不笑,御以如皋,射雉獲之,其妻始笑而言。)褚炫對曰「今節候雖適,而雲霧尚凝,故斯翬之禽,驕心未警。」帝意解,乃於雉場置酒。(宋書褚炫傳)帝至巖山射雉,有一雉不肯入場,日暮將返,留晉平王休祜待之,令勿得雉勿返,休祜便馳去,上令壽寂之等追之,蹴令墜馬死。(休祜傳)

齊武帝永明六年,邯鄲超諫射雉,上為之止。久之,超竟誅。後又將射雉,竟陵王子良又諫止。(子良傳)

東昏置雉場二百九十六處,翳中帷幛,皆紅綠錦為之,有鷹犬隊主、翳隊主等官。(齊紀)

江左世族無功臣

六朝最重世族,已見叢考前編。其時有所謂舊門、次門、後門、勳門、役門之類,以士庶之別,為貴賤之分,積習相沿,遂成定制。

陶侃微時,郎中令楊與之同乘,溫雅謂曰「奈何與小人同載?」

郗鑒陷陳午,賊中有同邑人張實,先附賊,來見竟卿鑒(呼郗鑒為卿),鑒曰「相與邦壤,義不及通,何可怙亂至此?」實慚而退。

楊方在都,縉紳咸厚之,方自以地寒,不願留京,求補遠郡,乃出為高梁太守。

王僧虔為吳興郡守,聽民何係先等一百十家為舊門,遂為阮佃夫所劾。

張敬兒斬桂陽王休範,以功高當乞鎮襄陽,齊高輔政,以敬兒人位本輕,不欲便處以襄陽重鎮。

侯景請婚王謝,梁武曰「王謝門高,可於朱張以下求之。」

一時風尚如此,即有出自寒微,奮立功業,官高位重,而其自視猶不敢與世族較。

陳顯達既貴,自以人微位重,每遷官,常有愧懼之色。誡諸子曰「我本志不及此,汝等勿以富貴驕人。」又謂諸子曰「麈尾是王謝家物,汝不須捉此。」

王敬則與王儉同拜開府,褚淵戲儉以為連璧,儉曰「老子遂與韓非同傳。」或以告敬則,敬則欣然曰「我本南沙小吏,今得與王衛軍同拜三公,復何恨?」(敬則傳)

王琳為梁元帝所忌,出為廣州刺史,琳私謂李膺曰「官正疑琳耳,琳分望有限,豈與官爭為帝乎?何不使琳鎮雍州?琳自放兵作田,為國捍禦外侮也。」(琳傳)

且不特此也。

齊高在宋,以平桂陽之功,加中領軍,猶固讓與袁粲、褚淵,書自稱「下官常人,志不及遠。」(褚淵傳)及即位後,臨崩遺詔,亦曰「吾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本紀)

可見當時門第之見,習為固然,雖帝王不能改易也。

然江左諸帝乃皆出自素族。

宋武本丹徒京口里人,少時伐荻新洲,又嘗負刁逵社錢被執,其寒賤可知也。

齊高自稱素族,則非高門可知也。梁武與齊高同族,亦非高門也。

陳武初館於義興許氏,始仕為里司,再仕為油庫吏,其寒微亦可知也。

其他立功立事,為國宣力者,亦皆出於寒人。

如顧榮、卞壼、毛寶、朱伺、朱序、劉牢之、劉毅等之於晉。

檀道濟、朱齡石、沈田子、毛修之、朱修之、劉康祖、到彥之、沈慶之等之於宋。

王敬則、張敬兒、陳顯達、崔慧景等之於齊。陳伯之、陳慶之、蘭欽、曹景宗、張惠紹、昌義之、王琳、杜龕等之於梁。

周文育、侯安都、黃法、吳明徹等之於陳。皆禦武戡亂,為國家所倚賴。

而所謂高門大族者,不過雍容令僕,裙屐相高,求如王導、謝安柱石國家者,不一二數也。次則如王宏、王曇首、褚淵、王儉等,與時推遷,為興朝佐命以自保其家世,雖市朝革易,而我之門第如故,以是為世家大族,迥異於庶姓而已。此江左風會習尚之極敝也。

梁武存齊室子孫

宋之於晉、齊之於宋,每當革易,輒取前代子孫盡殄之。

梁武父順之,在齊時以縊殺魚復侯子響事,為孝武所惡,不得志而死,故梁武贊齊明帝除孝武子孫以復私讎,然亦本明帝意,非梁武能主之也。

後其兄懿又為明帝子東昏侯所殺,故革易時,亦盡誅明帝子以復之,所謂自雪門恥也。

至於齊高子孫猶有存者,(高武子孫已為明帝殺盡,惟豫章王一支尚留)則皆保全而錄用之。

如蕭子恪仕至吳郡太守,子範秘書監,子顯侍中吏部尚書,子雲國子祭酒,子暉中騎長史。梁武嘗謂子恪等曰「我初平建康,人皆勸我云『時代革易,宜有處分。』我依此而行,有何不可?正以江左以來,代謝必行誅戮,有傷和氣,所以運祚不長,昔曹志是魏武帝孫,陳思王之子,事晉武帝能為忠臣,此即卿事例,卿等無復自外之意,日久當知我心耳。」

姚察論曰「魏晉革易,皆抑前代宗支以絕民望,然劉奕、曹志猶顯於新朝。及宋遂令司馬氏為廢姓,齊之代宋,戚屬皆殲,其祚不長,抑亦由此。梁受命而子恪兄弟及群從並隨才受任,通貴滿朝,君子以是知高祖之量,度越前代矣!」

陳武帝多用敵將

陳武帝起自寒微,數年有天下,其將帥自侯安都、黃法、胡穎、徐度、杜稜、吳明徹諸人外,其餘功臣皆出於仇敵中者。

杜僧明、周文育,則起兵圍廣州,為帝所擒者也。

歐陽頠,亦事蕭勃,為周文育擒送於帝者也。

侯瑱、周鐵虎、程靈洗,則王僧辨故將也。

魯悉達、孫瑒、周炅、樊毅、樊猛,則王琳故將也。

或臨陣擒獲,或力屈來降,帝皆釋而用之,委以心膂,卒得其力以成偏安之業。其度量恢廓,知人善任,固自有過人者。

如侯瑱據豫章,自以本事僧辨,不肯入朝,及部眾叛散,或勸其投北齊,瑱以帝有大量,必能容人,乃詣闕歸罪。

魯悉達據晉熙,王琳授以鎮北將軍,帝亦授以征西將軍,悉達兩受之而皆不就,帝使沈泰潛師襲之,亦不克,後為北齊師所破,乃來歸,武帝謂曰「來何遲也?」對曰「陛下授臣以官,恩至厚矣;使沈泰來襲,威亦深矣,臣所以自歸者,以陛下豁達大度,同符漢祖故也。」帝曰「卿言得之矣!」

可見帝之度量,當時早有以見信於人,故能驅策群雄,藉以集事。

魏鄭公史論,謂「帝志度宏遠,懷抱豁如,或取士於仇讎,或擢才於亡命,掩其受金之過,宥其吠堯之罪,委以心腹爪牙,咸得其死力,方諸鼎峙之雄,足以無慚權、備矣!然則雖偏安江左,固亦有帝王之量哉!」

齊梁臺使之害

齊書竟陵王子良傳:宋元嘉中,簿書賦稅皆責成郡縣,孝武帝急速,乃遣臺使,自此公私勞擾。齊初子良疏曰「此輩使人,既非詳慎,或貪險崎嶇,營求此役。朝辭禁門,形態即異,暮宿村縣,威福便行,脅遏津吏,恐喝郵傳。既望城郭,便飛下嚴符,但稱行臺,未知所督。先詗官吏,卻攝群曹,絳標寸紙,一日數至。四鄉所召,莫辨枉直,萬姓駭迫,爭致餽遺,今日酒諧肉飫,即許附申,明日禮輕貨薄,復責科筭。及其豚蒜轉積,鵝栗漸盈,遠則分鬻他境,近則託質吏民,反請郡邑,助民祈緩。」此齊室臺使之害也。

梁書賀琛傳亦有疏曰「今東境戶口空虛,皆由使命繁數,大邦大縣,舟船銜命者,非惟十數,即窮幽之鄉,極遠之邑,亦皆必至駑困。邑宰則拱手聽其漁獵,桀黠長吏又因之而為貪殘。故細民棄業流冗者多。」此梁室臺使之弊也。

以田租丁賦,動遣臺使分催,本非政體。此輩假公營私,騷及雞犬,固事之所必有也。然如子良所云「豚蒜鵝栗」之類,則徵索尚屬微細。

後世固不至以簿書賦役,動遣使徵求,然有時以重案特命大官出勘,名曰「欽差」,其中未嘗無公正之人,能廉潔持身,平反定獄,然不可多得也。不肖者,則因以為利,藉權索賄,動至數萬金,小民之受累猶少,官府之被禍已深。

前明劉瑾竊柄時,科道出使歸,例以千金為餽,猶覺其細已甚也。何況齊梁臺使僅索雞豚果栗之類,固不足數矣!

夫外吏不可信而遣朝官,小官不可信而遣大僚,宜其勵官方而達民隱,乃滋累更甚,則不如不遣之為愈也。

後漢桓帝數遣黃門常侍及中使伯榮往來甘陵,伯榮尤驕蹇,所經郡國,莫不迎送禮謁,陳忠上言「使者所過,威權翕赫,震動郡縣。王侯、二千石為伯榮獨拜車下,儀體上僭,侔於人主。長吏懼責,發人修道,繕理亭傳,徵役無度,老幼相隨,動以萬計。賂遺僕從,人數百匹,頓踣呼嗟,莫不叩心!」後代欽差之弊,往往類此。

六朝多以反語作讖

自反切之學興,遂有以反語作讖者。

三國志:諸葛恪未被害時,民間謠曰「諸葛恪,蘆葦單依篾鉤落,於何相逢成子閣。」成子閣,反語石子岡也。後恪為孫峻所殺,投尸於石子岡。

晉書孝武紀:帝為清暑殿,識者謂清暑反語為楚聲,哀楚之徵也。

齊書:益州向無諸王作鎮,宋時有邵碩曰「後有王勝來作此州。」及齊武帝以始興王鑑為益州刺史,勝反語為始興也,碩言果驗。

又文惠太子啟武帝乞東田作小苑,東田反語為顛童,後其子鬱林王即位,果以童昏見廢。

梁書:武帝創同泰寺,後又創大通門以對寺之南,取反語以協同泰也,遂改年號為大通,以符寺及門名。昭明太子時,有謠曰「鹿子開城門,城門開鹿子。」鹿子開者,反語謂棶子哭,時太子之長子歡為南徐州刺史,太子薨,乃遣人追歡來臨喪,故曰來子哭也。

哀策文

周制:飾終之典,以諡誄為重。漢景帝始增哀策,漢書本紀「中二年,令諸侯王薨,大鴻臚奏諡誄策,列侯薨,大行奏諡誄策。」應劭注,謂「賜諡及誄文,哀策也。」

沿及晉、宋猶以諡誄為重。

魏志郭后傳,裴松之注「后崩,有哀策文。」

晉書文明王皇后傳「武帝時,后為皇太后,既崩,帝手疏后德行,命史官為哀策文。及帝楊后崩,亦命史官作哀策。」其文俱載本傳。

愍懷太子為賈后所害,後追復,皇太子特為哀策文。又江統、陸機並作誄頌焉。

李允卒,皇太子命王贊誄之,其文甚美。

王珣傳:孝武帝崩,哀策謚議,皆珣所草。

宋文帝袁皇后薨,詔顏延之為哀策文,甚麗,帝自增「撫存悼亡,感今懷昔」八字。

孝武殷貴嬪薨,命謝莊為誄文,都下傳寫,紙為之貴。

至齊則專重哀策文。齊武裴后薨,群臣議立石誌,王儉曰「石誌不出禮經,今既有哀策,不煩石誌。」乃止。可見齊以後,專以哀策為重也。

今見於齊、梁書各列傳者:梁武丁貴嬪薨,張纘為哀策文。昭明太子薨,王筠為哀策文。簡文為侯景所制,其后薨,蕭子範為哀策文,簡文讀之曰「今葬禮雖缺,此文猶不減於舊是也。」

唐代宗獨孤后薨,命宰相常袞為哀策,猶沿此制。

南朝陳地最小

晉南渡後,南北分裂,南朝之地,惟晉末宋初最大,至陳則極小矣。

劉裕相晉,滅慕容超而復青齊,降姚洸而復洛陽,滅姚泓而復關中。其後關中雖為赫連勃勃所奪,而泝河西上時,遣王仲德在北岸陸行,魏將尉建棄滑臺,仲德入據之,自後魏屢攻,得而復失。魏明元帝欲南伐,崔浩謂「當略地以淮為限,則滑臺、虎牢反在我軍之北。」是滑臺、虎牢尚為宋地。宋將到彥之、王仲德攻河南,明元帝遣長孫道生等追擊至歷城而還,是歷城亦宋地也。宋元嘉十九年,詔「闕里往經寇亂,應下魯郡修復學舍。」是魯郡亦宋地也。

直至魏太武帝遣安頡攻拔洛陽,剋虎牢,剋滑臺,帝臨江起行宮於瓜步,宋餽百牢,乃班師,於是河南之地多入魏。

魏孝文帝時,宋薛安都以彭城,畢眾敬以袞州,常珍奇以懸瓠,俱屬於魏,張永、沈攸之與魏戰,又大敗,於是宋遂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南地。

其後齊將裴叔業又以壽春降魏,於是淮北之地亦盡入於魏。故蕭齊北境已小於宋。

迨梁武帝使張紹惠取宿豫,蕭容取梁城,韋叡取合肥,以及義陽、邵陽之戰,浮山堰之築,兩國交兵,爭沿淮之地者十餘年,互有勝負。魏孝明帝時,元法僧以徐州降梁,梁武遣蕭綜守之,綜仍以徐州降魏。

魏末爾朱榮之亂,北海王顥奔梁,梁立為魏主,使陳慶之送之歸國,深入千里,孝莊帝北走,顥遂入洛,梁之勢幾振。其後顥戰敗被擒,魏仍復所失地,而梁之地尚無恙也。

及侯景之亂,西魏寇安陸,執司州刺史柳仲禮,盡沒漢東之地,其淮陽、山陽、淮陰等地,俱降東魏,鄱陽王範又以合州降東魏,東魏遂盡有淮南之地。景又攻陷廣陵,使郭元建守之,景敗,元建以廣陵降北齊。(時東魏孝靜帝已遜位於齊文宣)於是江北亦為北齊所有。

是時蕭繹在江陵,乞師於西魏,令蕭循以南鄭與西魏,西魏遂取漢中。繹稱帝於江陵,武陵王紀自成都起兵伐之,西魏使尉遲迥攻成都以救繹,及紀為繹所殺,而迥亦取成都,於是蜀地盡入於西魏矣。

是時梁之境,自巴陵至建康,惟以長江為限,荊州界北盡武寧,西拒峽口,而岳陽王蕭察以繹殺其兄譽,遂據襄陽降西魏,西魏遣于謹等伐江陵,克之,殺元帝(即繹),乃以江陵易襄陽,使察為梁主,而襄陽亦入於西魏矣。

元帝歿後,王僧辨、陳霸先立其子方智於建業,北齊文宣納蕭淵明入為梁主,陳霸先廢殺之,仍奉方智。其時徐嗣徽、任約降北齊,方據石頭城,文宣又遣蕭軌、柳達摩、東方老等來鎮石頭,為霸先所擒殺,金陵之地得以不陷。計是時,江以北盡入於北齊,西境則蜀中及襄陽俱入西魏,江陵又為蕭察所有,梁地更小於元帝時矣。

陳霸先篡位(是為陳武帝),因之以立國,其地之入於周者(西魏恭帝遜位於周),惟湘州在江之南,周將賀若敦、獨孤盛不能守,全師北歸,地歸於陳。其後周、陳通好,陳又賂周以黔中地及魯山郡。迨北齊後主荒縱,陳宣帝乘其國亂,使吳明徹取江北,大敗齊師於呂梁,又攻殺王琳於壽陽,於是淮泗之地俱復。而是時周已滅齊,宣帝欲乘亂爭徐、兗,又使明徹北伐至彭城,反為周師所敗,明徹被擒,於是周韋孝寬取壽陽,梁士彥復拔廣陵,陳仍畫江為界,江北之地盡入於周。故隋承周之地,晉王廣由江都至六合,韓擒虎自廬州直渡采石,賀若弼自揚州直造京口,遂以亡陳也。

按三國時孫吳之地,初只江東六郡,漸及閩粵,後取荊州,始有江陵、長沙、武陵、桂陽等地,而夔府以西,尚屬蜀也。其江北之地,亦只有濡須塢(今無為州),其餘則皆屬魏。陳地略與之相似,而荊州舊統內江陵,又為後梁所占,是其地又小於孫吳時。

卷十三 魏齐周隋书并北史

魏書多曲筆

魏收仕於北齊,修史正在齊文宣時(高洋),故凡涉齊神武(高歡)在魏朝時事,必曲為迴護。

如孝莊紀建義元年,書「齊獻武王(高歡先諡)與于暉等大破羊(侃)於瑕邱。」(北史不書)

二年,書「齊獻武王與上黨王天穆大破刑杲於濟南,杲降送京,斬於都市。」(北史不書)

前廢帝紀普泰元年,書「齊獻武王以爾朱榮逆亂,興義於信都。」(北史不書)

又爾朱榮傳內,書「河陰之役,榮欲篡立,齊獻武王及司馬子如勸止之,乃仍奉莊帝。」(北史謂劉靈助勸止之,而不及高歡等)

此皆深著齊神武之功也。

孝武西遷為西魏,神武立孝靜帝為東魏,則於西魏之君臣率多貶詞。

孝武之殂則書「宇文黑獺(即宇文泰)既害出帝(即孝武帝),乃以南陽王寶炬(即文帝)僭尊號。」

斛斯椿隨入關,北史載「其死後家無餘貲。」而魏收書,則謂「其狡獪多事,好亂樂禍,朝野莫不疾之。」

賀拔勝自魏奔梁,又自梁歸西魏,感梁武之德,見鳥之南飛者,亦不忍射。玉壁之戰,追逐齊神武,幾獲之。北史謂「其垂翅江左,憂魏室之危亡,奮翼關西,感梁朝之顧遇,是固君子人也。」魏收書則謂「其好行小數,志大膽薄,周章南北,終無所成,致歿於賊中。」

此皆以其仕於西魏,故肆為詆訾,當時已謂其黨齊毀魏,褒貶肆情,則其曲筆可知也。

至孝靜帝紀,歷敘「高澄無禮於帝,及帝遜位於齊文宣時,與宮嬪泣別,乘一犢車而去。後文宣行幸,常以帝自隨,竟遇酖而崩。」等語。按魏收修書,正在文宣時,方諂齊之不暇,豈敢直書其事?此必非收原本,乃後人取北史之文以足之。

惟后妃傳內,孝靜帝后高氏,本神武之女,文宣妹也,而書「帝崩後,下嫁楊遵彥。」亦似略無忌諱,故叢考前編謂非收原本。今細按之,正見收之諂附遵彥,欲以見其聯姻帝室之榮,則此傳實係收書,非鈔北史之文也。尊彥,楊愔字也,史家書名不書字,今獨書其字,尤見其諂愔而不敢書名也。然則收之書趨附避諱,是非不公,真所謂穢史也。

孝武帝與高歡不協而西遷,既入關,因閨門無禮,為宇文泰所酖,魏收在齊修魏書,宜乎詳著其醜,乃出帝紀(即孝武帝)並不敘及,但云「帝為宇文黑獺所害。」是猶存諱惡之義,或收修書時,孝武閨門之事,尚未聞於齊故耶?

魏書紀傳互異處

魏書道武宣穆皇后傳(明元帝之母劉貴人)「魏故事:後宮產子,將為儲貳,其母皆賜死。故后以舊法薨。」

然考紀傳,道武以前未有此事。明元本紀載「道武將立明元為太子,召而告之曰『昔漢武將立其子而殺其母,不令婦人與國政也。汝當繼統,故吾遠同漢武。』於是劉貴人死,明元悲不自勝。」

據此,則立子先殺其母之例,實自道武始也。遍檢魏書,道武以前,實無此例,而傳何以云魏故事耶?北史亦同此誤。

爾朱榮傳

北史魏諸臣傳多與魏收書相同,惟爾朱榮傳,當時謂榮子文暢遺收金,請為其父作佳傳,收論內遂有「若修德義之風,則韋、彭、伊、霍,夫何足數?」等語,故北史此傳多有改訂。

今按收書,大概著其功而減其惡。

先敘其討破萬子乞真、番和婆崙嶮、乞步落堅胡劉阿如、敕勒北列步若、勒勤斛律洛陽、費也頭牧子等,詳悉不遺。

至葛榮作亂,則載其請討一疏。

明帝之殂,則載其請誅徐紇、鄭儼一疏。

立莊帝後,載帝加以柱國大將軍一詔。

擒葛榮後,載帝加以大丞相一詔。

又進位太師一詔。

平元顥後,載帝加以天柱大將軍一詔。

及榮死後,又載廢帝追贈三詔。

而於榮肆橫無君,逞凶濫殺,及莊帝畏逼,憂禍潛謀殺榮之事,則不甚詳,使閱者但覺功多罪少。此收之舞文也。

北史則於討破萬子乞真等小賊,不過檃括數語,其疏與詔,一切刪除。(此本北史體例如是,非專略於榮傳)而河陰之殺朝臣(魏書謂千三百人,北史謂二千餘人)及莊帝殺榮之事,詳敘之,歷歷如繪,自是功罪各不相掩。

然收書河陰之役,榮殺帝兄弟,並幽帝於別帳,將弒之,已使趙元則作禪文,因鑄己象不成,乃還奉莊帝之處。亦終不能稍諱,則亦未大失實也。

惟榮女先為明帝嬪,榮欲以為莊帝后,帝從祖瑩言立之,此事榮傳中竟絕無一字,則以此后後為齊神武所納,故諱之。然則收非曲徇爾朱,乃曲徇高氏耳。

西魏書

魏自胡太后臨朝,孝明帝崩後,爾朱榮起兵,沈太后、少帝於河,立長樂王子攸,是為孝莊帝。帝以榮肆橫,手殺之。爾朱兆等稱兵害帝,立長廣王奕,又以奕詔禪位於廣陵王恭,是為節閔帝(魏書謂前廢帝)。

高歡起兵討爾朱氏,廢節閔而立平陽王修,是為孝武帝。未幾,帝與歡不協,乃西遷關中依宇文泰,歡別立清河王亶子善見為帝,是為東魏,而孝武為西魏。

按歡廢節閔時,會朝臣議,僉謂「孝文不可無後。」故立孝武,天下共以為主。已三年,始西遷,是魏統自應屬孝武。孝武崩,文帝立,文帝崩,廢帝、恭帝繼之,皆魏之正統也。

魏收在北齊修魏書,欲以齊繼魏為正統,故自孝武後,即以東魏孝靜帝繼之,而孝武後諸帝不復作紀,此收之私見也。

魏澹作魏書,以西魏為正統,自是正論。惜其書不傳。故西魏文帝等紀年紀事,轉見於周文帝(即宇文泰)紀內,幸北史增文帝諸紀,名分始正。而魏書究不得為完書。

近日謝蘊山藩伯另撰西魏書,以次于魏書之後,誠得史裁之正也。其採掇亦甚詳,可稱良史。惟列傳尚有遺漏:

如八柱國內,少李弼、獨孤信、趙貴、侯莫、陳崇。

十二大將軍內,少侯莫、陳順、宇文遵、達奚武、李遠、豆盧寧、宇文貴、楊忠、王雄。

按柱國本爾朱榮官號,榮貶後,此官遂廢。魏文帝以宇文泰功大,始命為之。其後功參佐命、望實俱重者,亦居此職。自大統十六年以前,任者凡八人。泰統百揆,元欣皇族,其餘六人,各督二大將軍,分掌禁旅,出則征伐。是諸臣乃大統十六年以前功臣,雖皆宇文泰擢用,然是時魏祚未移,泰亦尚為魏臣,諸人方與泰比肩事魏,則皆西魏臣也,豈得無傳?

又蘇綽在魏,仿周禮定官制,與盧辨同事。今綽有傳而辨無傳,亦屬掛漏。

曾屬蘊山補之,未知增入否?

附謝蘊山答書

謝啟昆

前過常州,快聆麈論(清談),得慰積懷。昨惠手書,過蒙期許。拙詩復寵以序文,感何如之!

承示「西魏書掛漏處,極費清心,所有宗室內少元育、元贊。八柱國內少李弼、獨孤信等。十二大將軍內,少侯莫、陳順等。」誠屬疏略。

然斷代為書,列傳當有限制。嘗怪漢之臧洪、陶謙、荀彧、公孫瓚、董卓、二袁諸人,皆未臣魏,陳壽載之魏志,殊失史裁。范蔚宗收入後漢書,是也。

然黃初諸臣曾仕建安者甚多,使俱入漢書,則無此義例矣!

弟為此書之初,搜羅周、隋兩朝之曾仕西魏者,凡三百餘人。周書列傳非西魏臣者,十無一二,勢難廢周書而改為西魏。故拙撰列傳,以宇文受禪為斷,其下仕周、隋者,即不立傳,雖尉遲迥、獨孤信輩,勳業爛然,亦從刪削。然封爵表載其爵秩大事。異域表載其勳略。柱國大將軍之制,載於百官考。似可與列傳互為補苴,不致缺漏矣。此區區作書之旨,不識高明以為然否?

大抵吾輩著書,得失參半,一人見識既單,精力有限,不得良友正之,則疑無從改訂。尚祈不吝教言,尤荷高誼。吾兄近日著述,如已脫稿,亦望寄示,或可效一得之愚也。諸惟鑒原是幸。

答謝蘊山藩伯書

承示「西魏書斷自宇文受禪,而以僕所指八柱國、十二大將軍,有不能盡入西魏者。」具見斟酌苦心,僕深愧考核未精,妄參末議矣!

漢以後數朝,皆以禪代為革命,其臣多歷仕前後兩朝,故作史者必先立限斷。

晉武時議立晉書限斷,荀勖欲以魏正始為斷,王瓚欲以嘉平為斷,賈謐欲以泰始為斷,後因張華謂宜用正始,其議遂定。

徐爰宋書舊本,列晉末諸臣及叛賊並劉毅等與宋武同起義者。

沈約修宋書,以桓玄、焦縱、盧循,身為晉賊,無關後代。吳隱、郗僧施,義止前朝,不宜入宋。劉毅、合無忌、諸葛長民、魏詠之、檀憑之,志在匡晉,亦非宋臣。遂一概刪卻。

此皆古人先立限斷之法。

足下西魏書以宇文受禪為斷,可謂扼要矣。然亦有未可盡拘者。

陳壽魏志,列入漢末諸臣:董卓、陶謙、呂布、二袁、劉表等,誠有如足下所云,殊失史裁。然壽作三國志時,後漢尚未有正史,而諸臣事多與曹操相涉,不立傳則記載不明,故仿史記項羽、陳涉之例,遂列漢臣於魏志。及范蔚宗出,悉收入後漢書,而後漢、魏兩朝人物,燦若列眉。

足下西魏書列斛斯椿、賈顯度、賀拔勝等傳,正用范書例也。

而范書中有荀彧一傳,彧出仕即參曹操軍事,始終為其謀主,佐成大業,則聽其傳於魏志可矣。而蔚宗以其心存漢朝,阻魏九錫,特入於漢臣內,此又作史者於限斷之中,寓變通之例。

今西魏八柱國、十二大將軍,雖多宇文泰擢用,其後又多仕於周者,然其先則與泰同官魏朝,且泰於魏文帝時尚不失臣節,其出師嘗奉魏帝以行,所仿周禮六官亦必奏而後著為令,非如操之目無漢獻也。則與泰同立功於西魏者,尚皆魏臣。

況李弼、侯莫、陳順當周閔帝受禪之年即卒。趙貴、獨孤信並以謀殺宇文護而被害。似不得盡指為周臣,而西魏書不列傳也。

如以仕周者不終於魏,則有新唐書傳趙光允、王處直之例在。

二人皆唐臣,後歷仕朱梁、後唐,而新唐書仍為立傳。光允則敘其歷官知制誥而止,處直則敘其天復初封太原郡王而止。以此官猶是唐所授,以後則不復敘也。

否則,有隋、唐二書各傳裴矩之例在。

矩入唐為民部尚書,唐人修隋書,以其在隋朝事蹟最多,特為立傳。後宋祁以其說曹旦舉山東之地歸唐,又為立傳於唐書。是一人兩傳,古亦有此例。

西魏達奚武入周,有迎齊將司馬消難、拒斛律敦等功,而其先戰沙苑、戰河橋、斬齊將高敖曹、敗梁將蕭循,皆魏朝事也。

豆盧寧入周,有討稽胡、劉桑德等功,然其先從擒竇泰、復宏農、破沙苑、平梁仙定、討乙鐵忽,皆魏朝事也。

楊忠入周,有破齊師於晉陽等功,而其先從平潼關、破回洛城、斬齊將辛纂、擒梁將柳仲禮,皆魏朝事也。

宇文貴入周,但有討吐谷渾之功,而其先從爾朱榮擒葛榮平刑杲、拒元顯,則尚在孝武以前。及從孝武入關,援賀若統、敗堯雄、走任祥、降是云寶,亦皆魏朝事。魏文帝以金卮置侯上,射中者賜之,貴一發而中,帝即賜貴,且獎諭之,則更為魏帝所寵任者。

竊意此諸人,仍應補傳於西魏。但敘其在魏立功之處,而入周後事蹟,周書本有傳,固不妨並存,似與隋、唐二書傳裴矩、趙光允、王處直之例相合,不必以其曾仕周,遂不入魏書也。

前後五代之人多歷仕數朝,最難位置。

如後五代時,張全義附梁最密,而薛居正以其再仕後唐,則入於唐臣傳。

馮道歷仕數朝,居正以其歿於周,亦入於周臣傳。終覺未妥,故歐陽修另立雜傳以處之。

今以仕周者遂不入魏書,意雖嚴而事未備也。

且前代各史,凡手創帝業,身未為帝,至其子始禪代者,皆聽其入新朝紀內,而前朝不復立傳。

如後漢書不立曹操傳。

魏志不立司馬懿父子傳。

後魏書不立高歡傳是也。

今西魏書以宇文泰為西魏功臣之首,特為立傳,此與後周書立楊忠傳,同一卓識。泰既立傳於西魏,而與泰同仕魏朝、同受魏封之人,反以其仕周遺之,轉不免留全書之缺矣。

承諭「著書必資友朋訂正。」此誠大人先生虛懷集益之雅量,故僕敢再進瞽說,以就正有道焉。

北史魏書多以魏收書為本

李延壽修北史時,魏收、魏澹二書並存。史稱澹書義例極嚴,則延壽魏史自應以澹書為本。今乃與魏收書一一核對,惟道武、太武、獻文之殂及以西魏為正統,此蓋用魏澹之例。其他紀傳,則多本魏收書,但刪繁就簡耳。(澹書以西魏為正統,東魏為偽。又以道武諸帝並遭非命,前史立紀,不異善終,殺主害君,莫知名姓,則亂臣賊子將何所懼?今分明直書,不敢迴避云)

推原其故,蓋魏收修史在北齊時,凡魏朝記載,如鄧淵、崔浩、高允所作編年書,李彪、崔光所作紀傳表志,邢巒、崔鴻、王遵業所作高祖起居注,溫子昇所作莊帝紀,元暉業所作辨宗室錄,卷帙具在,足資採輯,故其書較為詳備。及書成,則盡焚崔、李等舊書,於是收書獨存。而魏澹續修,亦僅能改其義例之不當者,而年月件繫事實,則固不能舍收書而別有所取也。是知澹書已悉本收書,延壽又在澹後,自不得不以收書為本,故敘事大略相同也。

按孝明帝之崩,本胡太后倖臣鄭儼、徐紇所為。魏收書及北史本紀皆不見其跡,但云「武泰元年二月癸巳,帝崩於顯陽殿」而已,是北史例亦不畫一。

又晉書苻堅載記「堅遣俱難、鄧羌等討涉翼犍(即魏書什翼犍),涉翼犍戰敗,遁於陰山,其子翼珪縛父以降,堅以涉翼犍荒俗未知禮義,令入太學習禮,以翼珪執父不孝,遷於蜀。」此事魏收書本紀既不載,北史亦不書。

昭成帝為其子實君所弒,魏書但云「二十九年十二月,帝至雲中,旬有二日,帝崩。」北史則云「皇子實君作亂,帝暴崩。」

道武為清河王紹所弒,魏書但云「冬十月戊辰,帝崩於天安殿,年三十九。」北史則云「清河王紹作亂,帝崩。」

太武為中常侍宗愛所弒,魏書但云「正平二年三月甲寅,帝崩於永安宮,年四十五。」北史則云「中常侍宗愛搆逆,帝崩。」

獻文為文明太后所害,魏書但云「承明元年,年二十三,帝崩於永安殿。」北史則書「文明太后有憾於帝,帝崩。」

魏書出帝之後,即接以東魏孝靜帝,而出帝後諸帝不書。北史則孝武帝即出帝後,有文帝、廢帝、恭帝三本紀,恭帝遜位,西魏亡,始列東魏孝靜帝本紀。

北史改編各傳

北史編次各傳多有與正史異者。

魏、齊隋俱有外戚傳,北史以魏之劉羅辰、李峻、于勁、李延實,齊之婁叡爾、朱文暢、鄭仲禮、李祖昇、元蠻,隋之獨孤羅、蕭巋,各附其家傳。惟魏之賀訥、姚黃眉、杜超、賀迷閭毘、馮熙、李惠、高肇、胡國珍,齊之趙猛、胡長仁,入外戚傳。

(周書無外戚傳)

魏書文苑傳,有袁躍、裴敬憲、盧觀、封肅、邢臧、裴伯茂、邢昕、溫子昇,北史惟取子昇,其餘各附其家傳。

齊書文苑傳,有祖鴻勳、李廣、樊遜、劉逖、荀士遜、顏之推,北史惟取祖、李、樊、荀,其餘亦各附其家傳。

周書無文苑傳,北史取王褒、庾信,顏之推及弟之儀。

(之推本在北齊文苑內,後又仕周,故北史編入周代)

隋書文學傳,有劉臻、崔儦、王頍、諸葛穎、王貞、孫萬壽、虞綽、王冑、庾自直、潘徽,北史則取劉臻、諸葛穎、王貞、虞綽、王冑、庾自直、潘徽,又增虞世基、許善心、柳、明克讓為文苑傳。而崔儦、王頍、孫萬壽各從其家傳。

魏書有孝感傳,趙談、長孫慮、乞伏保、孫益德、董洛生、楊引、閻允明、吳悉達、王續生、李顯達、倉跋、張昇、王崇、郭文恭也。

周書有孝義傳,李棠、柳檜、杜叔毘、荊可、秦族、皇甫遐、張元也。

隋書有孝義傳,陸彥師、田德懋、薛濬、王頒、田翼、楊慶、郭世俊、紐因、劉仕雋、郎方貴、翟普林、李德饒、華秋、徐孝肅也。北史則以趙談、李棠、柳檜、杜叔毘、陸彥師、李德饒入別傳及家傳,其餘作孝行傳。

魏書藝術傳,晁崇、張勝、殷紹、王早、耿元、劉靈助、江式、周澹、李修、徐謇、王顯、崔彧、蔣少游也。

齊書方技傳,由吾道榮、王春、信都芳、宋景業、許遵、吳遵世、趙輔和、皇甫玉、解法選、魏寧、綦母懷文、張子信、馬嗣明也。

周書藝術傳,冀雋、蔣昇、姚僧坦、黎景熙、趙文深、褚該、強練也。

隋書藝術傳,庾季才、盧太翼、耿詢、韋鼎、來和、蕭吉、張冑元、許智藏、萬寶常也。北史則以江式、崔彧、冀雋、黎景熙、趙文深各編列傳,又增沙門靈遠、李順興、檀特師、顏惡頭,并以陸法和、徐之才、何稠共為藝術傳,其餘入別傳及家傳。

魏書酷吏傳,于洛侯、胡泥、李洪之、高遵、張赦提、羊祉、崔暹、酈道元、谷楷也。

齊書酷吏傳,邸珍、宋游道、盧斐、畢義雲也。

周書酷吏傳,王文同也。

北史則以高遵、羊祉、酈道元、谷楷、宋游道、盧斐、畢義雲各從其家傳,其餘入酷吏傳。

北史全用隋書

北史於魏、齊、周正史間,有改訂之處。惟於隋則全用隋書,略為刪節,並無改正,且多有迴護之處。

如隋文帝之篡:隋書本紀既循照歷代國史舊式,敘九錫文、禪位詔,並帝三讓乃受。絕不見攘奪之跡矣。北史亦一一照本鈔謄,略無一語差異。祇刪去九錫文,以省繁冗而已。

文帝殺宇文諸王:周書謂「諸王皆以謀執政被害。」而北史則第書「誅陳王純、誅代王達、誅滕王逌。」一似有罪而伏法者。

靜帝之殂:帝即位後,封靜帝為介國公,年方九歲,開皇元年殂。周書謂「隋志也。」而北史但書「介國公薨,上舉哀於朝堂,諡曰『周靜帝』。」一似善終而加以恩禮者。

其於文帝之崩:書「帝疾甚,與百寮辭訣,握手欷歔,崩於大寶殿。」又載遺詔一篇,有「惡子孫已為百姓除去,今嗣位者乃好子孫」等語。一似憑几末命,壽考令終,並非遭害者。煬帝紀亦但書「高祖崩,上即位於仁壽宮。」而煬帝使張衡侍疾致斃,及矯詔即位之事,絕不見形跡。即張衡傳亦不著其弒逆,但載「其賜死時,自言『我為人作何事?而望久活?』監刑者塞耳,促殺之。」而已。惟於宣華夫人傳「文帝以太子廣無禮於夫人,速召故太子勇,楊素急以白太子廣,廣遂令張衡入寢殿,令夫人及後宮侍疾者皆出,俄而帝崩。」此則略露端倪於隱約之間。然亦未嘗直書也。

隋書書法承歷代相沿舊例,尚不足怪。李延壽自作私史,正當據事直書,垂於後世,何必有所瞻徇?乃忌諱如此。豈於隋獨有所黨附耶?抑隋書本延壽奉詔所修,其書法已如此,故不便岐互耶?然正史隱諱者,賴有私史,若依樣胡盧,略無別白,則亦何貴於自成一家言也!

南北史兩國交兵不詳載

南北史以簡淨為主,大概就各朝正史刪十之三四。

如每代革易之際,以禪讓為篡奪者,必有九錫文、三讓表、禪位詔冊,陳陳相因,遂成一定格式。南北史則刪之,而僅存一二詔策。

其他列傳內文詞無關輕重者,亦多裁汰。如許善心神雀賦,隋書全載原文,北史但記其事,而不載其賦。如此類者,不一而足。宋子京所謂「刊落釀詞」,過舊書遠甚者也。

其於南北交兵事,尤多刪削。今即以北史與魏史校對:

如魏書明元帝泰常七年,魏攻滑臺,宋將王景度棄城走。八年克虎牢,獲宋將毛德祖等。(此事在宋少帝景平元年,宋書書「魏軍克虎牢,執司州刺史毛德祖以去。」南史卻不書。)

太武帝神麚元年,宋將王仲德寇濟陽,王元謨、竺靈秀寇滎陽,魏兵擊破之。四年,安頡平滑臺,擒宋將朱修之、李元德等,追檀道濟至歷城而還。(此事在宋元嘉八年,宋書書「滑臺復為索虜所陷,檀道濟引兵還。」)

太平真君四年,皮豹子等破宋兵於濁水。七年,永昌王仁擒宋將王章於高平。十一年,仁斬宋將劉坦之於汝東。宋將蕭斌之寇濟州,王買德棄城走,斌之入城,遣王元謨寇滑臺。帝南伐,遣長孫真率騎五千赴之,元謨、斌之皆遁。乃命諸將並進,宋將臧盾拒守,燕王譚破其援兵胡崇之,永昌王又攻拔懸瓠。車駕至淮,斬宋將唐德祖,遂至瓜步。宋人大懼,獻百牢,請進女皇孫以求和,帝以師婚非禮,許和而不許婚。北史俱不書,但云「帝南征,命諸將分道並進,所至城邑皆下,起行宮於瓜步。宋文帝遣使進百牢,並請進女,帝許和而不許婚。」

又如孝文帝太和四年,齊將崔文仲陷壽春,崔慧景寇武興,魏詔元嘉等南討,破齊將盧紹之於朐山,又詔馮熙等出正陽,賀羅出鍾離,諸將擊破齊將桓康於淮陽,俘三萬餘人。北史亦不詳載,但云「元嘉破齊軍,俘三萬口。」十三年,齊將陳顯達陷醴陽,左僕射穆亮討之。十五年,齊兵寇淮陽,太守王僧雋擊走之。二十一年,帝留諸將攻赭陽,自至宛城剋其郛(外城),至新野,築長圍困之,大破齊將於沔北。二十二年,齊將蔡道福、成公期、胡松等各棄地遁走。又攻宛城,拔之,其將房伯玉出降。齊將裴叔業寇渦陽,詔鄭思明救之。二十三年,齊將陳顯達寇潁州,詔元英討之,顯達陷馬圈,車駕南伐,顯達遁走。北史皆不書。

宣武帝正始元年,梁將姜慶真陷壽春外郭,州兵擊走之。統軍劉思祖大破梁兵於邵陽,擒其將趙景悅等。元英又破梁將王僧炳於樊城,又破梁將馬仙鞞於義陽,拔之。北史皆不書,但書破馬仙鞞一事而已。二年,邢巒擒梁將范始男等,王足斬梁將王明達等,薛真度又破梁將王超宗等。北史俱不書,但云「頻大破之。」是年,又詔中山王英南討襄、沔。三年,梁將王茂先寇荊州,詔楊大眼討之,斬其將王花等,茂先遁,追至漢水,拔其王城。梁將張惠紹陷宿豫,韋叡陷合肥,詔尚書元遙南討,奚康生破張惠紹,斬其將宋黑,中山王英破其將王伯敖,邢巒破其將桓和於孤山,諸將別克固城、蒙山,兗州平。邢巒敗梁兵於宿豫,張惠紹棄宿豫,蕭昺棄淮陽南走,徐州平。中山王英大破梁軍於淮南,梁臨川王宏等棄淮東走,遂攻鍾離。四年,鍾離大水,英敗績而回。北史皆不書,但書「命中山王英南討,破梁將王伯敖,及圍鍾離,因大水敗回」而已。淮陽之役,臨川王宏大兵逃回,實兩國大事,乃亦不書。

蓋延壽敘事,專以簡括為主,固不能一一詳書。且南北交兵,各自誇勝諱敗(三國志書法亦同),國史固各記其所記,延壽則合南北皆出其一手,惟恐照本鈔謄,一經核對,則事跡多不相符故也。

即如齊神武紀「神武圍王思政於玉壁,欲以致敵,西師不敢出,乃班師。」而周文紀,謂「周文聞齊神武至玉壁,乃出軍蒲阪,神武即退。」是西師未嘗不敢出也。

芒山之戰,齊紀謂「神武大敗周文,俘斬六萬。會有軍士奔西軍,告以神武所在,西軍盡銳來攻,神武幾為賀拔勝所獲,僅而免。」是東軍先勝而後敗也。周紀則云「齊神武陣芒山,數日不進,周文率軍夜登山,未明而擊之,神武為賀拔勝所逐,僅免。而趙貴等五軍居右,戰不利,齊神武合軍再戰,周文又不利。」是西魏軍亦先勝後敗。

兩紀相校,則周紀少敘先為東軍所敗,一似齊紀,又少敘再戰而敗西軍一節,致不相合。且齊神武奔脫後,合兵再戰,周文不利之處,應敘於齊紀以誇勝,乃反敘於周紀,而齊紀不書。此戰之後,齊紀謂「神武遣劉豐徇地至宏農而還。」周紀謂「齊神武自至陝,達奚武禦之,乃退。」亦不相符。

可見作史之難,兩國交涉處,一經校對,輒多罅隙,宜乎延壽之不敢詳書也。

按北史太略,亦有不明處。如魏宣武帝景明元年,齊將陳伯之寇淮南,是伯之方為齊攻魏也。忽於正始三年,書「陳伯之自梁城南奔。」一伯之也,何以忽南忽北?魏書則景明三年,書「伯之來降」,正始元年,「伯之破梁將趙祖悅及昌義之。」三月,「伯之自梁城南奔」。則其先降北而又奔南,較為明析。北史不書其降魏一節,殊無來歷。若以伯之降魏事小,故不書,然正始元年,梁將夏侯道遷據漢中來降,何以又書也?

北史與魏齊周隋書岐互處

北史與魏、齊、周、隋各史比對,大略相同,間有小異處,今為摘出:

魏書「神元帝遣子文帝(沙漠汗)如魏,是歲(曹)魏景元二年也。」北史則謂「遣文帝如晉,是歲晉景元二年也。」按景元尚是魏陳留王年號,魏書以屬魏,從其名也,是時權已在晉,北史以屬晉,從其實也。

魏書:凡宗室皆係以元姓,如元觚、元儀、元題之類是也。按拓跋之改姓元,乃孝文帝時事,道武以來,固未嘗有此,乃以後來所改之姓,追敘於未改之前,殊屬倒裝。北史則書秦王觚、東平公儀、襄城公題,較為得實。

爾朱榮河陰之殺朝士,魏書謂「責百官以明帝被害之故。」北史謂「榮妄言高陽王雍欲反,故殺之。」

周書楊忠傳「忠從獨孤信破穰城,居半年,以東魏之逼,與信俱奔梁,後從梁歸關中,周文召居帳下。」是奔梁後方歸西魏也。北史云「東魏之逼忠與信,俱歸關中,周文召居帳下。」則刪卻奔梁一節,未免過求簡淨之失。

其他與正史稍有岐互者:

魏孝文南伐,魏書「步騎百餘萬」,北史作「三十餘萬」。

齊文宣逼魏孝靜帝禪位,魏書有「襄城王旭入奏,請靜帝法堯禪舜」,北史作「襄城王昹」。

西魏克南鄭,周書謂「梁蕭循降」,北史作「蕭修」。

周書文帝紀,有「沃野賊衛可孤」,北史作「衛可瑰」。

弘農之戰,周書謂「斬東魏將李徽伯」,北史謂「擒李徽伯」。

此皆稍有差異之處,延壽自序謂「正史外又勘究雜史千餘卷。」故有此改訂也。

北史書法與周隋書不同處

周書文帝紀內「魏大統十二年,齊神武圍玉壁,不克,以疾班師。十三年春,遂殂。十五年,侯景弒梁武帝。十六年,齊文宣廢魏孝靜而自立。」北史周紀皆不書,以是時周文帝尚為魏臣,諸事皆書於魏史故也。

隋書文帝紀,專敘文帝事,而其父忠立功於周室之處不敘,以周書已立忠傳也。北史則於周代不立忠傳,而以忠事敘於隋文紀內。

周書文帝、孝閔帝、明帝三本紀,各為一論。北史則三帝合為一論,而論詞仍檃括周書三論用之。

周書武帝、宣帝、靜帝紀,各為一論。北史亦檃括其語為一論。

至如隋文帝、煬帝、恭帝紀論,則全用隋書,一字不易,惟文帝論開首「龍德在田,奇表見異」八字,換以「樹基立本,積德累仁」耳,然隋文以詭詐攘位,有何積德累仁耶?

北史紀傳互異處

隋書文帝本紀「周五王謀隋文帝,帝以洒肴造趙王招,觀其指趣。王伏甲於臥內,賴元冑以免。」是文帝知招欲謀害,故以洒肴赴之,以觀其意也。

元冑傳則云「招欲害帝,帝不之知,乃將洒肴詣其宅。」則已與紀異矣!

周書趙王招傳云「招邀隋文帝至第,飲於寢室。」則又非隋文之以洒肴赴之也。

周隋書各記所記,故不同如此。北史則延壽一手所成,乃此等處全鈔舊文,初不檢點,遂亦岐互。

大業十四年

隋煬帝江都之難在大業十四年,而隋書及北史只書十三年者。

緣十三年唐高祖起兵入長安,奉代王侑為帝,改元義寧,而煬帝大業之號已從削除,修史者皆唐臣,自應遵本朝之制,以義寧紀年,而煬帝之被弒,轉書於義寧二年之內。

其實天下共主,一日尚存,終當稱其年號,則大業十四年,不可沒也。

太上皇帝

太上皇帝,本漢高祖有天下後,奉其父太公之稱,非太公有天下傳於子而有是稱也。

漢書高帝詔曰「父有天下傳歸於子,子有天下尊歸於父,此人道之極也。今公卿大夫已尊朕為皇帝,而太公未有尊號,今上太公曰『太上皇』。」蔡邕曰「太上皇不言帝,非天子也。」顏師古曰「天子之父,故號曰皇,不預政治,故不曰帝也。又三國志王肅議曰「漢總帝王之號,號曰皇帝,有別稱帝,無別稱皇者。高祖時,其父見在,而使稱皇,則皇是稍輕者也。」裴松之注「漢祖尊其父為皇,其實貴而無位,高而無民,比之於帝,實稍輕也。」

其以天下傳子而稱太上皇帝者,各史所載共十四君,今記於左:

按左傳「晉景公有疾,立太子州蒲為君,會諸侯伐鄭。」史記「趙武靈王傳國於子惠文王,自稱主父。」此實內禪之始,然未有太上之稱,故不列也。他如晉司馬倫遷惠帝於金墉城,號曰太上皇。唐高祖立隋代王侑,尊煬帝為太上皇。此皆僭亂革易時事,名同而實異,更不可列入內禪之內也。

呂光(後涼)即天王位,年號龍飛,在位十年,以老病,立子紹為天王,自稱太上皇帝。(晉書載記)

後魏(北魏)獻文帝即位後,雅薄時務,常有遺世之心,在位七年,年十七,即內禪。使太保陸馥、太尉源賀奉皇帝璽綬冊命皇太子升帝位。(是為孝文皇帝,時年僅五歲)群臣奏曰「昔三皇之世,淡泊無為,故漢高祖尊其父曰太上皇,不統天下。今皇帝幼沖,萬幾大政,猶宜陛下總之。謹上尊號曰太上皇帝。」帝乃從之,遂徙居崇光宮,采椽不斲,土階而已。國之大事,仍以奏聞。孝文帝每月一朝崇光宮,後改稱寧光宮。其後討蠕蠕、拾寅等事,獻文帝仍躬御戎車。承明二年崩,年二十三。(魏書)

北齊武成帝即位五年(年二十八歲),以天文有變,太史奏當有變易,祖珽乃上表言「陛下雖貴為天子,未是極貴,按春秋元命苞『乙酉之歲,除革舊政。』今太歲在乙酉,宜傳位東宮,應天道。」乃上魏獻文帝禪子故事,帝從之。(祖珽傳)乃傳位於皇太子緯,是為齊後主。(時年十歲)大赦改元,百官上尊號為太上皇帝。軍國大事仍以奏聞。(北齊書本紀)然是時,武成帝仍往來晉陽、鄴都,凡除拜生殺,仍自主之。後主天統四年崩,凡為太上皇帝四年。(北齊書)

後主緯,隆化二年(時年二十一),自晉陽戰敗回鄴,以周師日逼,乃傳位太子恆(時方八歲),改隆化二年為承光元年,尊後主為太上皇帝。後主先走青州,幼主亦東走,又禪位於任城王湝,以太上皇為無上皇,幼主為守國天王,不數日,父子俱為周所執。(北齊書)

後周宣帝以大象元年(時年二十一),傳位於皇太子衍(時年七歲),詔曰「朕以寡薄,祇承鴻緒,上賴先朝得一之跡,下藉群后不二之心,興隆國本,用宏天曆。皇太子衍,地居上嗣,正統所歸,遠憑積德之休,允協無疆之慶。朕今傳位於衍,乃睠四海,深合謳歌之望,傳子一人,高蹈風塵之表,萬方兆庶,諒朕意焉。」於是自稱天元皇帝,所居稱天臺,皇帝衍稱正陽宮,朝廷政事,仍宣帝處分。大象二年崩,年二十二。(周書)

唐高祖武德九年六月,秦王世民殺皇太子建成、齊王元吉,乃立世民為皇太子聽政。是歲八月,皇太子即皇帝位於東宮顯德殿。貞觀三年,太上皇徙居大安宮。(新唐書本紀書法如此,但言「皇太子即位」,而不言「高祖傳位」,以見其迫於勢之不得已也。以下皆唐書。)

唐睿宗在武后時已立為帝,後中宗歸為帝,睿宗仍為相王。中宗為韋后及安樂公主所弒,韋后臨朝,臨淄王隆基(睿宗子)率兵討亂,誅韋氏及安樂公主,於是睿宗即皇帝位,立臨淄王為皇太子。先天元年,立為皇帝聽小事,自稱太上皇聽大事。明年詔歸政於皇帝,是為玄宗。

唐玄宗享國既久,嘗欲傳位於太子,楊國忠等甚懼,使楊貴妃銜土祈哀,乃不果。天寶十五載,安祿山反,帝避亂至馬嵬,太子從行,父老請留太子討賊,帝許之,遣壽王瑁及高力士諭太子,太子乃治兵於朔方。因裴冕、杜鴻漸等請,遂即位於靈武,是為肅宗,尊玄宗為上皇天帝,遣使奏聞,玄宗遣韋見素、房琯、崔渙奉皇帝冊至靈武。肅宗復兩京,至德二載,迎玄宗歸至咸陽,備法駕於望賢驛,玄宗御樓,肅宗紫袍,望樓拜舞,玄宗降樓,撫肅宗,肅宗泣辭黃袍,玄宗自為衣之,肅宗伏地固辭,玄宗曰「天下人心皆歸於汝,使朕得保殘齡,即汝之孝也。」肅宗乃受,玄宗居興慶宮。乾元元年,玄宗入御宣政殿,授肅宗傳國受命寶及符冊,號曰「光天文武大聖孝感皇帝」,肅宗又上玄宗尊號曰「聖皇天帝」。上元元年,肅宗病,李輔國矯詔遷玄宗於西內。寶應元年,玄宗崩。

唐順宗即位,病喑,乃立廣陵王純為皇太子,命權勾當(擔當)軍國事。明年,立為皇帝,是為憲宗,而順宗稱太上皇。元和元年,憲宗上尊號曰「應乾聖壽太上皇」。

宋徽宗宣和七年,以金兵之逼,先命皇太子為開封牧,尋詔皇太子嗣位,自稱道君皇帝,太子即位,是為欽宗,尊徽宗為「教主道君太上皇帝」,居龍德宮。靖康元年,徽宗避金兵至鎮江府,金兵退,還京師,明年,金人以二帝北行。(以下皆宋史)

宋高宗自元懿太子薨,訪太祖子孫「伯」字行內者育於宮中。紹興二年,得伯玖,賜名瑗,後封普安郡王。三十年,立為皇子,更名瑋。三十一年,金海陵入寇,瑋從高宗至金陵。已而海陵被弒,金兵退,高宗自金陵歸。三十二年,立為皇太子,改名(慎)。高宗久有傳位之意,至是乃降御札「皇太子可即位,朕稱太上皇帝,退處德壽宮。」遣中使召太子入禁中,太子趨避殿側,高宗勉諭再三,於是高宗出御紫宸殿,宰臣奏事畢,高宗還宮,百官移班殿門外,拜詔畢,復班殿廷,內侍掖太子至御榻前即位,是為孝宗。孝宗是時猶側立,不敢坐,內侍扶掖至八九,乃略坐,宰相率百官稱賀,孝宗遽興,宰相升殿固請,孝宗愀然曰「此大位,恐不克當。」高宗即駕往德壽宮,孝宗步送出祥曦門,冒雨掖輦,至宮門不止,高宗麾謝再三,令左右扶還,顧曰「吾付託得人,無憾矣!」自是每五日一朝德壽宮,百官月兩朝。高宗誥「每月四朝。」孝宗上高宗尊號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孝宗終身備極孝養,兩宮無纖毫閒隔。至淳熙十四年,高宗崩,年八十一,凡為太上皇帝者二十四年。孝宗行三年之喪。

宋孝宗淳熙十五年,詔「自今御內殿,令皇太子侍立。」十六年二月,詔「傳位皇太子,以德壽宮為重華宮。」是日,孝宗吉服御紫宸殿,行內禪禮,百官稱賀畢,內侍請太子坐,太子固辭,內侍扶掖,乃即位,是為光宗。光宗是時微坐復興,丞相率百官賀禮畢,樞密院奏事,光宗仍立,聽班退。孝宗反喪服,御後殿,光宗侍立,尋登輦,同詣重華宮,光宗還內,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

宋光宗紹熙四年七月以後,因疾不能朝重華宮,明年,孝宗疾甚,光宗仍不能朝,孝宗崩後,亦不能過宮行喪,乃立子嘉王為皇太子。趙汝愚密請太皇太后於禫祭日,命皇太子即位,尊光宗為太上皇。至日,眾官扶太子入素幄,披黃袍,太子卻立未坐,汝愚率同列再拜,須臾,催仗訖,百官班定,內侍扶掖,乃即位,是為寧宗。寧宗詔「建泰安宮以奉太上皇,自是五日一朝。」尋詔「以秋暑,太上皇未須移御,即以寢殿為泰安宮。」上尊號曰「聖安壽仁太上皇帝」,慶元六年崩。

明英宗土木之變,陷於也先,皇太后諭立皇長子見深為皇太子,命郕王(英宗弟)輔之,代總朝政。後議者謂時方多難,宜立長君,皇太后亦遣太監金英傳旨郕王,宜早正大位。於是郕王即帝位,是為景帝。景帝遙尊英宗為太上皇。後也先送英宗歸,景帝奉迎之,禮甚簡,將至京,始備法駕於安定門外,英宗自東安門入,景帝迎拜,英宗答拜,各述己意,遜讓良久,乃送英宗於南宮,群臣就見而退。後群臣請朝英宗萬壽聖節及元旦,景帝皆不許,已又廢太子見深為沂王,而立己子見濟為皇太子,又殺侍英宗之太監阮浪等。皇太子見濟尋卒,御史鍾同等請復儲,皆被杖,並伐南城中高樹,英宗危甚。及景帝不豫,石亨、徐有貞等迎英宗復位。(明史)

以上皆歷代太上皇故事。

北朝諸君固無足道,唐、宋則名分典禮各著稱史冊。然洪容齋謂「唐四君:順宗以病不能臨政;高祖以秦王殺兄弟;明皇幸蜀,太子擅立;惟睿宗傳位,發於誠心,然至先天二年,太平公主被誅之明日,始盡行歸政,則猶有不得已者。惟宋高、孝兩朝,為千古所未有云。」此固確論也。然南宋國僅偏安,嗣君又非親子,究不得為大全。

惟我高宗純皇帝,當大一統之運,臨御六十年,親傳寶位,猶時勤訓政,享年至八十有九。今上自受禪後,極尊養之,誠無一日不親承色笑。視孝宗之一月四朝,曾不足比數焉。然則兩宮授受,慈孝兼隆,福德大備,真開闢以來所未見,豈不盛哉!(然帝非漢人,亦不得為大全)

卷十四 魏齐周隋书并北史

皇太孫

禮記有適子無適孫,注謂「冢子,身之副也。」家無二主,亦無二副,故古未有稱皇太孫者。

漢宣帝時,元帝為太子,生成帝,為世嫡皇孫,宣帝愛之,名之曰「驁」,字曰「太孫」,此以之為字,非立為太孫也。

惟晉惠帝、齊武帝、魏太武帝、唐高宗、遼道宗、金世宗、元世祖、明太祖、明成祖皆有建立。

然晉惠帝、齊武帝、金世宗、明太祖皆以皇太子先卒,故立皇太孫以繫正統,此事之不得已者。

晉惠帝立子遹為皇太子,後為賈后所殺,趙王倫廢后,復遹位號,乃立遹子臨淮王臧為皇太孫,未幾,倫又害臧,乃立臧弟襄王尚為皇太孫,尋薨。

齊武帝以皇太子長懋先卒,乃立長懋子昭業為皇太孫,其東宮官屬悉改為太孫官屬,太孫即位,以無道廢為鬱林王。

金世宗先立嫡子允恭為皇太子,尋薨,乃立允恭子璟為原王,後立為皇太孫,諭之曰「明德皇后嫡孫,惟汝一人,故建立在朕,保守在汝。」後即位,是為章宗。

明太祖先立嫡子標為皇太子,先薨,乃立標子允炆為皇太孫,後即位,是為建文帝。

魏太武、遼道宗、元世祖則雖東宮先卒,大位已屬嫡孫,然尚不設皇太孫之稱。如魏太武則號其孫曰「世嫡皇孫」,遼道宗則封其孫曰「燕國王、天下兵馬大元帥」,元世祖則付其孫以皇太子寶,俱未嘗有皇太孫之號。

魏太武帝先立子晃為皇太子,尋卒,乃封晃子濬為高陽王,後以皇孫世嫡不宜在藩,乃停封號,號「世嫡皇孫」,後即位,為文成帝。

遼道宗皇太子濬為乙辛譖廢被害,詔封濬子延禧為燕國王、天下兵馬大元帥,帝崩,遺詔燕國王即位,是為天祐帝。

元世祖先立嫡子珍戩為皇太子,珍戩卒,命皇孫鐵穆爾鎮北邊,授以皇太子寶,帝崩,皇孫入即位,是為成宗。

乃唐高宗則當中宗在東宮時,即立重照為皇太孫。明成祖亦當仁宗在東宮時,即立宣宗為皇太孫,皆非禮也。

唐高宗屢廢太子,立英王哲為皇太子,太子生重照,帝喜,立為皇太孫,武后時杖死。

明成祖先立高熾為皇太子,是為仁宗,在東宮時,子瞻基性英睿,成祖乃立為皇太孫,是為宣宗。

又梁武帝當簡文太子在東宮時,亦立簡文嫡子大器為宣城郡王,而無皇太孫之稱。

高宗立重照時,嘗以問裴敬彝、王方慶,皆對曰「禮有嫡子無嫡孫,晉立愍懷(即遹)子為皇太孫,齊立文惠(即長懋)子為皇太孫,皆居東宮。今有太子,又立太孫,古所未有。」帝曰「自我作古,若何?」遂立之。是唐時猶有能據禮以爭者。乃明永樂中竟未聞有以此為過舉,而舉朝寂然無聲,可見明臣不讀書、不知故事之陋也。

史記周本紀「古公亶父(太王)長子太伯,次虞仲(仲雍),少子季歷。季歷子昌,有聖瑞,太王曰『我世當有興者,其在昌乎?』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歷以傳昌,乃亡如荊蠻,文身斷髮,示不可用,以讓季歷。季歷立,是為王季,而後昌為文王。」是父為子擇嗣,周已有之。

皇太弟

皇太孫之稱,已非古法。晉以後,更有所謂皇太弟者。

晉惠帝皇太孫臧及尚俱死,因河間王容奏,乃詔立成都王穎為皇太弟(惠帝弟),後穎兵敗,又廢之,而立豫章王熾為皇太弟(亦惠帝弟),既即位,是為懷帝。

劉淵死,其太子和為劉聰所害,聰讓位於弟北海王乂,乂固請聰即位,乃立乂為皇太弟,後又為聰子粲所害。(劉淵建國號「漢」,劉粲為靳準所弒,族人劉曜自立,改國號為「趙」,史稱「前趙」)

慕容暐(前燕)為符堅(前秦)所擒,官於長安(堅封暐新興侯,署為尚書),後暐弟沖起兵,高蓋等立沖為皇太弟,檄書與堅,自稱「皇太弟致書,請奉送家兄皇帝出城。」

苻丕(符堅之長庶子)敗死,其子懿奔於苻登(符堅之族孫),時登已稱帝,乃立懿為皇太弟。

此古來所創見也。

唐文宗崩,中尉仇士良等立穎王瀍為皇太弟,即位,是為武宗。

僖宗崩,軍容使楊復恭立壽王為皇太弟,即位,是為昭宗。

此皆倉猝擁立,非預建為儲副者。然兄終弟及,名號尚非不經。

又南唐元宗李璟,立弟齊王景遂為皇太弟,然未嘗傳位。唐武宗崩,宦官馬元贄立光王為皇太叔,即位,是為宣宗,此又古所未有。安樂公主請中宗以己為皇太女,則更不經之甚矣!

元成宗崩,無子,其兄子海山鎮漠北,海山弟愛育黎拔力八達在懷州,入京監國,迎海山即位,是為武宗,武宗即立愛育黎拔力八達為皇太子。

又泰定帝崩,武宗二子在外,長曰和世竦鎮漠北,其弟圖帖睦爾在江陵,亦先入京稱號,迎和世竦即位,是為明宗,明宗亦立圖帖睦爾為皇太子。明宗尋被害,皇太子仍即位,是為文宗。

按武、明二帝皆以其弟為儲副,則皇太弟之號實屬相宜,乃反立為皇太子,是直以弟為子矣!蓋元人不知有皇太弟故事,但知皇太子為繼體之號,而不知其為對君父之稱也。

帝王行三年之喪

三代後帝王行三年之喪者,咸稱晉武帝、宋孝宗,然尚有晉康帝、姚興(後秦)、魏孝文帝、後周武帝、北漢劉承鈞,世未之知也,今摘於後:

晉文帝(司馬昭)之喪,臣民皆從權制,三日除服,既葬,武帝亦除,然猶練冠蔬食。及謁崇陽陵,仍以衰絰從行,裴秀奏「既除不宜復服。」乃止。羊祜曰「三年之喪,漢文除之,毀禮傷義。今主上至孝,若因此復先王之法,不亦善乎!」群臣異議,乃止。群臣又請易服復膳,詔曰「可試省孔子答宰我之言,無俟紛紜也。」遂蔬素終三年。後王太后殂,帝居喪一遵古禮,既葬,有司請除服,詔曰「前代典禮,質文不同,何必援近制,使達喪闕然乎?」竟素服以終三年。

武帝楊后崩,既葬即吉,尚書奏「皇太子宜復古典,以諒闇終制。」從之。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康帝紀,有司奏「成帝崩已一周,請改素服,進膳如舊。」詔曰「權制之作,出自近代,雖曰適事,實敝薄之始,先王崇之,後世猶怠,而況因循,又從輕降,義不可矣。」是康帝亦行三年喪也。

按成帝崩於咸康八年六月,立帝同母弟琅邪王司馬岳為帝,康帝崩於建元二年九月,在位僅二年。兄終弟及,而服喪三年,非禮也!又在位僅二年,如何行三年喪耶?

姚興母蛇氏死,興哀毀過禮,群臣請依漢魏故事,既葬即吉。李嵩疏曰「孝治天下,先王之令典也,宜遵聖性以光孝道,既葬之後,仍素服臨朝,率先天下。」尹繹駮之曰「帝王喪制,漢魏為準,嵩矯常越禮,請付有司論罪。」興曰「嵩忠臣孝子,有何咎乎?其一依嵩議。」(晉書載記)

魏孝文帝遭文明太后之喪,欲行三年之喪,群臣固請依遺詔過葬即吉,帝不許,乃以衰服過期,終四節之慕。明年正月,始聽政於皇信堂。又明年,遇文明太后再周忌日,哭於陵左,絕膳三日,哭不輟聲。(魏書)

後周武帝皇太后叱奴氏崩,帝詔曰「三年之喪,達乎天子,古今不易之道,朕宜遵前典以申罔極,百寮以下,仍遵遺令。」公卿固請過葬即吉,帝不許,於是遂申三年之制,五服之內,亦令依禮。(後周書)

北漢劉承鈞於乾祐七年遭其父世祖之喪,承鈞謂「以日易月,非禮也。」始行三年喪,至乾祐九年冬,始除服。(十國春秋)

宋孝宗遭高宗之喪,詔「朕當衰服三年,群臣自遵易月之令。」自是每七日及朔望,皆詣德壽宮。至大祥,帝以白布巾袍御延和殿,若詣德壽宮,仍絰杖如初,葬後帝親行奉迎虞主之禮,自是七虞、八虞、九虞,卒哭奉辭皆如之。又下詔曰「朕欲衰絰三年。群臣屢請御殿,故以布素視事,雖詔『俟過祔廟,勉從所請。』然稽諸典禮,心實未安,行之終制,乃為近古,宜體至意,勿復有請。」於是遂終喪三年。將內禪時,密諭兩府「欲禪位退休,以畢高宗三年之喪。」屆期吉服,御紫宸殿行內禪,禮畢,仍返喪服,駕詣重華宮,至服闋始除。(宋史)

孝宗崩,光宗病,不能執喪,寧宗即位,已服期,欲大祥畢,更服兩月,御史胡紘言「孫為祖服已期矣!今欲加兩月,不知用何典禮?若謂嫡孫承重,則太上皇(即光宗)聖躬久已康復,在宮中自行三年之喪,而陛下又行之,是二孤也。」云云。是光宗亦行三年之喪。(朱子語類)

女后之賢

洪容齋標三女后之賢,謂:

王莽女為漢平帝后,自劉氏之廢,稱疾不朝會,莽敬而哀之,欲嫁之,不肯。及莽敗,后曰「何面目以見漢家!」自投火中死。

楊堅女為周宣帝后,知其父有異圖,意頗不平,及禪位,憤惋愈甚,堅內愧之,欲奪其志,后誓不許,乃止。

李昪(弁)女為吳太子璉妃,昪既篡,封為永興公主,妃聞人呼公主,則流涕而辭之。

三后之事略同,可畏而仰也。然此三后猶人所知,容齋所記,尚有遺漏。

漢靈帝崩,子辨即位,是為少帝。董卓廢為宏農王,尋進酖弒之。臨服酖時,與妻唐姬泣別。姬還潁川,父會稽太守瑁欲嫁之,誓不肯。後李傕遣兵鈔關東,掠得之,傕欲妻之,不聽,而終不自名,獻帝聞之,詔迎姬拜為宏農王妃。

晉愍懷太子遹妃王氏名惠風,王衍女也。太子既廢,衍請離婚。及劉曜陷洛陽,以惠風賜其將喬屬,惠風拔劍拒屬曰「我太尉公女,皇太子妃,豈為汝逆胡所辱?」屬遂殺之。

苻堅奔五將山,為姚萇所擒,其張夫人自殺。

苻登妻毛氏,壯勇善騎射,為姚萇所襲,營壘既陷,猶彎弓跨馬,率壯士數百十人與萇交戰,力屈被執,萇欲納之,毛氏罵曰「吾天子后,豈為賊羌所辱?何不速殺我!」萇怒殺之。

呂紹為呂纂所弒,妻張氏色美,呂隆欲污之,張氏自投樓下,二脛俱折,誦佛經而死。(以上皆晉書列女傳)

呂纂既篡,為呂超所誅,其妻楊氏色美,超將娶之,使其父語之,楊氏曰「大人賣女與氐以求富貴,一之已甚,其可使女辱於二氐乎?」乃自殺。(北史)

西魏廢帝后,宇文泰之女也,帝為泰所廢,后以忠於魏被禍。(北史)

此皆亡國后妃之賢者,摘出以補容齋所未及。

南北朝通好以使命為重

南北通好,嘗藉使命增國之光,必妙選行人,擇其容止可觀,文學優贍者,以充聘使。如:魏游明根嘗三使於宋,李彪嘗六使於齊。齊武帝以裴昭明有將命之才,特命使魏。皆以能稱使職也。其後益以使命為重。

(北史)李諧傳,謂「南北交聘,務以俊乂相矜,銜命接客,必盡一時之選,無才地者,不得與焉。梁使每入,鄴下為之傾動,貴游子弟,盛飾聚觀,館門成市。魏使至梁亦如之。」一時風尚如此,凡充使及伴使皆不輕授。

邢邵在魏,為一時文人之冠,特以不持威儀,遂不令出使。(邢邵傳)

北齊李緯與崔暹不協,嘗曰「雖失貴人意,聘梁使不能舍我!」後果使梁。(李緯傳)

崔瞻曾經熱病,面多瘢痕,然雍容可觀,詞韻溫雅,遂出使於陳。(崔瞻傳)

此出使之精於選擇也。

其出使而增重鄰國者:

魏游明根使宋,宋孝武稱其長者,迎送禮加常使。(游明根傳)

高推使宋,宋稱其才辨。(高允傳)

李彪使齊將還,齊主親至琅琊山,命群臣賦詩送別。(李彪傳)

北齊崔將使梁,曰「文采與識,不推李諧;口頰翩翩,諧乃大勝。」乃以李諧、盧元明、李業興出使,梁武謂左右曰「卿輩嘗言北方無人,此等從何處來?」(李諧傳)

李渾聘梁,梁武曰「伯陽之後,久而彌盛,趙李人物,今實良多。」(李渾傳)

魏收與王昕聘梁,昕風流文辨,收詞藻富逸,梁君臣咸敬禮。(魏收傳)

周使崔彥穆聘陳,彥穆風韻閑曠,器度方雅,為江表所稱。(崔彥穆傳,以上皆魏書)

此皆出使之有光者也。

其鄰國之接待聘使,亦必選有才行者充之。

魏使至齊,齊以宗史與任昉同接魏使,皆時選也。(宗史傳)

王融有才辨,乃命兼主客接魏使。房景高、宋弁以融年少,問主客年幾?融曰「五十之年,已踰其半。」景高曰「在北聞君曲水詩序,實願一見。」融乃示之,弁曰「昔觀相如封禪,知漢武之德;今覽王生詩序,用見齊主之盛。」(王融傳)

劉繪以才辨奉敕接魏使,事畢,當撰記,繪曰「無論潤色未易,但得我語亦難矣!」(劉繪傳,以上皆齊書)

齊永明中,魏使至,詔選朝士有詞辨者接使於界,乃以范岫往迎。(范岫傳)

魏使劉善明聘梁,梁使朱异接之,預讌者皆歸化北人,善明欲見王錫、張纘,乃使錫、纘入宴。善明遍論經史,錫、纘隨而酬對,善明深嘆服之。(張纘傳,以上皆梁書)

齊使劉纘至魏,文成命李安世接之,安世善舉止,纘嘆曰「不有君子,豈能國乎?」(李安世傳)

李諧、盧元明聘梁,梁武以蕭撝詞令可觀,令受幣於賓館。(蕭撝傳)

梁使至魏,陸卬每接讌,即席賦詩,卬必先成,遂以敏速見美。(陸卬傳)

劉孝儀聘魏,魏詔邢昕迎於境上。(邢昕傳)

徐君房、庾信聘魏,名譽甚高,選接待者,皆一時之秀,盧元景之徒,皆降階攝職,更遞司賓。(祖珽傳)

梁使至北齊,齊每令裴讓攝主客郎接待之。(裴讓之傳)

陳使傅縡聘北齊,齊令薛道衡接對,縡贈詩五百韻,道衡和之,南北稱美。(薛道衡傳)

陳使賀徹、周濆相繼聘隋,隋每令盧昌衡接待之。(盧昌衡傳)

隋陸爽博學有口辨,每陳使至,文帝嘗使爽迎勞。(陸爽傳)

此又可見伴使者,亦必慎選也。

今按劉纘聘魏,指方山問接伴李安世曰「此山去燕然遠近?」安世曰「亦石頭之於番禺耳!」(李安世傳)

魏李繪使梁,與梁人泛言氏族,袁狎自謂出自黃帝,姓在十四之限,繪曰「兄所出雖遠,當共車千秋分一字耳!」(李繪傳)

李業興使梁,梁朱异問「洛中委粟山是南郊耶?」業興曰「是圓邱,非南郊。」异曰「北間郊邱異地,是用鄭義,此中用王義。」業興曰「江左用王義,除禫應是二十五月,何以王儉喪禮仍用鄭義二十七月?」(李業興傳)

梁徐陵使東魏,宴日甚暑,魏收曰「今日之熱,當由徐常侍帶來。」陵曰「昔王肅至魏,為魏制禮儀;今我來聘,使卿復知寒暑。」(陳書徐陵傳)

此等猶不過以言語文學見長,無大關係。

若事涉朝政邊事,而能以片言全國體折敵謀,則尤有足尚者。如:

魏太武南伐,宋太尉江夏王義恭、安北將軍武陵王駿守彭城,太武使李孝伯至城下勞問曰「主上有詔,詔太尉、安北,可暫出相見。」宋張暢出對曰「有詔之言,何得稱之於此?」孝伯曰「鄰國之君,何為不稱詔於鄰國之臣?何至杜門絕橋?」暢曰「二王以魏帝營壘未立,此間精甲十萬,恐相淩踐故耳。」孝伯曰「主將令行禁止,何待絕橋杜門?又何必以十萬誇大?我亦有良馬百萬,可以此相矜乎?」孝伯應答如流,風容閑雅,暢甚相嗟賞。(魏書李孝伯傳)

宋人亦稱孝伯足辭辨;北土之美暢,隨宜應答,音韻詳雅,北人美之。(宋書張暢傳)

劉纘使魏,市肆交易金玉甚賤,纘曰「當是山川所出。」李安世曰「我朝不貴金玉,故同於瓦礫耳!」纘初將大市,聞安世言,慚而罷。(李安世傳)

齊高帝篡位,使車僧朗於魏,魏主問「齊王何故奪宋天下?」僧朗辨對甚明。(齊書車僧朗傳)

魏文明太后崩,齊使裴昭明來弔,欲朝服行事,不肯喪服,魏成淹折之曰「玄冠不弔,童稚共聞。昔季孫將行,請遭喪之禮。何得以朝服行弔?」昭明言「我高帝崩,魏遣李彪來弔,不喪服。」淹曰「彪本請喪服以行,及至齊,齊已即吉,君臣皆鳴玉行庭,使臣何容衰服?今我皇方親行喪服,豈得以此方比也?」昭明遂以喪服入。(成淹傳)

及魏使李彪報謝,則入宴辭樂曰「我皇孝性自天,除縗後尚以素服從事,使臣不敢聞樂。」齊不能屈。(李彪傳)

齊明帝廢,海陵王自立,魏孝文來伐壽春,城中遣王慶遠出與孝文語,遂退兵。(齊書蕭遙昌傳)

陳文帝弟安成王頊在梁,魏克江陵,隨例遷長安,宇文泰欲歸之,遣杜杲使陳道意,陳文帝大喜,即賂以黔中及魯山郡。後杲送頊歸陳,帝曰「家弟得歸,實貴朝大惠,然不還魯山,恐未能如此。」杲曰「安成在我朝,咸陽一布衣耳!然是陳之介弟,其貴豈止一城?我朝親睦九族,推己及人,所以送歸。今謂以土地易骨肉,何以聞之四方?」陳帝大慚曰「前言戲之耳!」後杲又使陳,宣帝謂曰「若欲合從圖齊,當以樊、鄧見與。」杲曰「合從圖齊,豈惟敝邑之利?必須城鎮,宜待得之於齊。今先索漢南,使臣不敢聞命。」宣帝甚敬之。(邢杲傳)

此等使臣,實能為國家折衝樽俎之間,使鄰國不敢輕視,真所謂使於四方,不辱君命者。又不徒以言語文學見長而已。宜是時南北皆以選使為重也。

後魏追諡之濫

有天下追尊其先世,禮也。然不過兩三代,獨後魏則無限制。

道武帝建國稱帝,既追尊其始祖力微為神元皇帝。

自神元以下:沙漠汗曰文帝;悉鹿曰章帝;綽曰平帝;弗曰思帝;祿官曰昭帝;猗迤曰桓帝;猗盧曰穆帝;鬱律曰太祖平文帝;賀曰惠帝;紇那曰煬帝;翳槐曰烈帝;什翼犍曰昭成帝,凡十三帝。

又從神元而上,追尊極遠之祖:毛曰成帝;貸曰節帝;觀曰莊帝;樓曰明帝;越曰安帝;推寅曰宣帝;利曰景帝;俟曰元帝;肆曰和帝;機曰定帝;蓋曰僖帝;儈曰威帝;鄰曰獻帝;詰汾曰聖武帝,又共十四帝。

則不惟諡號遙加,並名諱亦出於追製,苟欲崇其祖先而至於濫褻已甚,此不經之甚者也!

按漢制:開國之君稱祖,以下則俱稱宗。

自曹魏始三代稱祖,武帝稱太祖,文帝稱高祖,明帝稱烈祖(明帝廟號乃生前所定,尤屬不經,故孫盛譏之。)

晉亦三代稱祖,司馬懿追稱高祖,昭追稱太祖,武帝稱世祖。

慕容氏亦三代稱祖,廆追稱高祖,皝追稱太祖,雋僭號稱烈祖。

姚秦亦三代稱祖,弋仲追稱始祖,萇稱太祖,興稱高祖。

至元魏則更有兩太祖,道武既追尊平文帝為太祖,及道武崩,其廟號又稱太祖,此列朝所未見也。其後太武帝稱世祖,獻文帝稱顯祖,孝文帝稱高祖。

北齊則高歡追稱高祖,文宣帝稱顯祖,武成帝稱世祖,亦三代稱祖。

周宇文泰追稱太祖,武帝稱高祖。南朝則宋武帝稱高祖,文帝稱太祖,孝武帝稱世祖,亦三代稱祖。

齊高帝稱太祖,武帝稱世祖。梁武帝稱高祖,元帝稱世祖。陳武帝稱高祖,文帝稱世祖。

祖以功,宗以德,原非必一祖之外,不得再稱祖。然亦須揆其功而祖之。創業中興,有大功於世,祖之可也。如魏明帝、宋文帝、孝武帝、後魏獻文帝、北齊武成帝諸君,不過蒙業繼體,在位僅數年,無功可紀,乃亦以祖為廟號,僭偽之朝,苟為崇奉,固不可為法也。

保太后

禮記曾子問篇:子游問曰「喪慈母如母,禮歟?」孔子曰「非禮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內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

魯昭公少喪母,有慈母良,及死,公欲喪之,有司以為非禮,公乃以練冠喪慈母。喪慈母自魯昭公始也。然但練冠以居,而孔子已以為非禮。

按慈母亦有不同。或子幼母死,父命妾長育之者,父卒而遭此妾之喪,尚有三年之服,以重父命也。若但父使之保抱,則不過保母而已。

晉書顧和傳:成帝以保母周氏有保育之勞,欲假以名號,和奏謂「古無此例。惟漢靈帝以乳母趙嬈為平氏君,此末世之私恩,非先王之令典。」乃止。是古未有崇奉保母之制也。

乃後魏自道武創例立太子則先殺其母,以防母后預政。自是遂著為令。而帝即位,皆無太后,於是轉奉保母為太后。

太武帝保母竇氏,本以夫家坐事沒入宮,明元帝命為太武保母。太武既立,尊為保太后,後又尊為皇太后。太后登崞山,謂左右曰「吾母養帝躬,死必不為賤鬼。然於先朝無位次,不可違禮從葬園陵。此山之土,可以終託。」故歿後遂葬崞山,從其志也。

文成帝乳母常氏亦有劬勞之功,文成即位,尊為保太后,再進為皇太后。是時文成妃李氏生獻文,後將立獻文為太子,常太后依故事令李氏條記在南兄弟,付託其宗兄洪之,痛哭而死。以保母而能主宮闈之政,賜死太子之母,則當日之尊,竟同皇太后可知也。

文成帝又極尊奉封太后之兄英為遼西王、弟喜帶方公、三妹皆縣君、妹夫皆公侯,又追贈太后祖為公、父為王、母為王太妃,可謂濫矣!

親母則必賜死,保母轉極尊崇,魏法之矯枉過正,莫不善於此。

異姓封王之濫自後魏始

太武帝即位,封:長孫嵩-北平王;奚斤-宜城王;長孫翰-平陽王;叔孫建-丹陽王;司馬楚之-琅琊王;杜超-陽平王;穆壽-宜都王;長孫道生-上黨王;樓伏連-廣陵王,自是功臣無有不王者。

文成帝封周忸-樂陵王,杜遺、閭若文、劉尼、杜元寶、源賀、閭武皮、常英、閭毗、閭紇、尉眷、乙惲、李峻俱進爵為王。又封陸麗為平原王,麗乞以讓父,帝曰「吾豈不能以二王封卿父子也?」乃封其父俟-東平王。後麗之子叡事獻文帝,又封東郡王。一門之內,遂有三王。

獻文帝又封慕容白曜-濟南王;韓頹-襄城王。

孝文帝亦封陳建-魏郡王;苟頹-河東王;王叡-中山王;張祐-新平王。太和十六年,始詔「諸遠族非太祖子孫及異姓封王者,皆降為公;公為侯;侯為伯,其子、男仍舊。皆除將軍之號。惟長孫道生以大功特不降。」自是名器稍重。

至北齊武成帝時又極猥褻,奄人鄧長容、韓寶業、盧勒叉、齊紹、秦子徵、陳德信俱封王。

後主緯時,庶姓封王者尤多:穆提婆-城陽郡王;高阿那肱-淮陽郡王;韓長鸞-昌黎郡王,皆倖臣也。張景仁以侍書封王,傳謂「倉頡以來,八體進爵,一人而已。」

秦書有八體:大篆、小篆、刻符書、蟲書、摹印、署書、殳書、隸書。北史謂「張景仁出自寒微,本無識見,詣國學摹石經,侍天子筆硯,坐致通顯,不思其本,自許貴游。自倉頡以來,八體取進,一人而已。」

又有倉頭陳山提、蓋豐樂、劉郁斤、趙道德、劉桃枝、梅勝郎、辛洛、周高、舍盛,至武平時皆封王,其不及武平者,亦追贈王爵。齊書謂「諸倉頭始自家人,情寄深密,及後主時,已是先朝勳舊,故致此叨竊。」又有樂人曹僧奴及其子妙達,以能彈琵琶,亦封王。

此外官階,更不可數,計:開府千餘、儀同無數。諸貴寵追贈祖父,歲一進官,位極而止。馬及鷹犬皆有郡君、儀同之號,如:赤彪儀同逍遙郡君、淩霄郡君之類,甚至鬥雞亦號開府。官爵之濫,至此極矣!故當時受之者不以為榮,且反有以為辱者。陽休之為中書監,封燕郡王,謂人曰「我非奴,何忽有此授?」可見人之賤之,至不齒於人列也。荒亂之朝,何所不至?固不可以常理論矣!

後魏以鑄像卜休咎

北史魏后妃傳序云「魏故事:將立皇后,必令手鑄金人,以成者為吉,否則,不得立也。」

道武帝妃慕容氏有寵,帝令后鑄金人,成,乃立為后,後薨,

又寵劉氏,以鑄金不成,不登后位。

明元帝妃姚氏鑄金人不成,未升尊位,然帝禮之如后,薨,遂贈為后,加諡焉。

然非特立后用此法也,

爾朱榮以明帝崩,將有所立,乃以銅鑄孝文及咸陽王禧等五王之子孫像,成者當立為主,惟莊帝獨就,乃迎立之。

及河陰之役,榮欲僭位,鑄金為己像,數四不成,乃止。

齊高洋欲僭位,群臣皆意以為不可,鑄像卜之,一寫而成,遂決意僭號。

蓋當時國俗然也。(魏書、北齊書及北史)

按晉書載記「冉閔遣常煒使於慕容雋,雋使封裕問之曰『聞閔鑄金為己像,壞而不成,何得言有天命?』煒言『此事非實。』」此又在元魏之前,則不始於魏矣。蓋本北俗故事,至拓跋而益尚之也。

後魏百官無祿

後魏未有官祿之制。

其廉者貧苦異常。

如高允草屋數間,布被縕袍,府中惟鹽菜,常令諸子採樵自給是也。(允傳)

否則,必取給於富豪。

如崔寬鎮陝,與豪宗盜魁相交結,莫不感其意氣,時官無祿,力惟取給於人,寬以善於結納,大有受取,而與之者無恨。(寬傳)

文成帝詔「諸刺史每因調發,逼人假貸,大商富賈,要時射利,上下通同,分以潤屋,自今一切禁絕,犯者,十疋以上皆死。」

明元帝又詔「使者巡行諸州,校閱守宰貲財,非自家所齎,悉簿為贓。」

是懲貪之法,未嘗不嚴,然朝廷不制祿以養廉,而徒責以不許受贓,是不清其源而徒遏其流,安可得也?

至孝文帝太和八年,始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自中原喪亂,茲制久絕。先朝因循,未遑釐改。今宜班祿,罷諸商人以簡人事,戶增調絹二疋、穀二斛九升以為官司之祿,均預調為二疋之賦,即兼商用。祿行之後,贓滿一疋者,死。俸以十月為首,每季一請。」後以軍興用不足,又詔「百官祿四分減一,以充軍用。」

至明帝時,于忠當國,欲結人心,乃悉復所減之數。此魏制官俸之大概也。

按文成詔中所謂「商賈邀利,刺史分潤」,孝文詔中所謂「罷諸商人,以簡人事」,蓋是時官未有祿,惟藉商賈取利而抽分之,至見於詔書,則陋例已習為常矣!崔寬並交結盜魁為受納之地,既取利於商賈,自并及於盜賊,亦事之所必至也。上下交征如此,何以立國哉!

後魏刑殺太過

後魏起北方,專以刑殺為政令。

自猗盧為代王,即嚴刑峻法,諸部人多以違命得罪,凡後期者,舉部戮之。或有宗室相攜,悉赴死所,或問何往?曰「當就誅戮。」其威嚴如此。

道武帝以秦王觚使於燕為所害,及克中山,收害觚者傅高霸、程同等,皆夷五族,以大刃挫殺之。其討劉衛辰,收其子弟宗黨,無少長五千餘人,盡戮死。末年,每朝臣至前,追其舊惡,輒殺之。其餘或以顏色動變;或以喘息不調;或以行步乖節;或以言詞失措,皆以為懷惡在心,變見於外,乃手自毆擊,死者皆陳天安殿前。(道武時,嘗有神巫謂帝「當有暴禍,惟滅清河,殺萬人,乃可免。」帝乃滅清河一郡。嘗手自殺人,欲其數滿萬,或乘輦手劍擊擔輦者腦,一人死,一人代,每一行,死者數十。有愛妾名萬人,與帝子清河王紹私通,懼事發,乃弒帝,臨死始悟「清河、萬人」之讖,在此二人也。)

太武雖詔「有司按律令,務求厥中。」然如崔浩之誅,清河崔氏無遠近,及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親黨,盡夷其族,甚至僮吏亦夷五族,同修史者亦族誅。(浩傳)史臣謂「太武果於刑戮,後多悔之。」則亦仍其祖父舊法也。至孝文帝始詔「一人為惡,殃及合門,朕所不忍,自今非謀反大逆及外奔者,罪止其身。」尋又詔「五族者,降止同祖;三族者止一門;門誅者止其身。」於是刑戮稍減。然自先世以來,冤死者已不可數計矣!

按猗盧為其子六修所弒,道武為其子紹所弒,及身之報已屬顯然。其後亡國時,北齊文宣帝問元韶「光武何故中興?」韶曰「為王莽誅諸劉不盡。」

文宣乃誅諸元、哲、景、武等二十五家,男子無少長皆斬,所殺三千人,餘十九家並禁之,韶亦入地牢,絕食啗衣袖而死。

尋又大誅元氏,壯者斬東市,嬰兒投於空中,以槊承之,悉投屍漳水,剖魚者多得爪甲,都下為之久不食魚。

文宣嘗令諸囚自金鳳臺各乘紙鳶以飛,最遠者免死,元黃頭獨能至紫階,宜得免矣,仍付御史獄餓死。凡昭成以下並無遺焉。然則元魏之後竟無遺種,實好殺之報也。

高允曰「皋陶至德也,其後英、蓼先亡,劉、項之際,英布黥而王,經世雖久,猶有刑之餘釁,況凡人乎?」後周宇文氏之後為隋所誅殺殆盡,史臣亦謂「渚宮制勝,闔城孥戮,茹茹歸命,盡種誅夷,周祚不永,或由於此。」是則天道之報施,固有昭然不爽者也。

舜有天下,舉皋陶為大理(職掌刑法),正平天下罪惡。禹立,舉皋陶而授以政,皋陶先卒,乃封其後於英、六。太史公曰「英布者,其先豈春秋所見楚滅英、六,皋陶之後哉?身被刑法,何其拔興之暴也!項氏之所阬殺人以千萬數,而布常為首虐,功冠諸侯,用此得王,亦不免於身為世大僇.禍之興自愛姬殖,妒媢生患,竟以滅國!」

按族誅之法,本起於秦。

漢高祖入關,所謂父老苦秦苛法,「誹謗者,族」是也。

後漢書楊終疏亦言「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如淳曰「父族、母族、妻族也。」張晏曰「父母妻子兄弟也。」)

是族誅本秦酷政,漢高約法三章,則已除之,然韓、彭之誅,皆夷三族;購季布,敢匿者罪三族;捕貫高等,敢有隨者罪三族。是仍未嘗除也。

故崔寔政論,謂「高祖使蕭何定律,有夷三族之令,至文帝始除之。」楊終疏所謂「文帝至仁,除去收孥」是也。

然文帝雖除,而其後如李陵、王溫舒等仍坐罪族誅。則此刑故在。

至魏晉之際,益慘酷無人理。

司馬懿誅曹爽支黨,皆夷三族,男女無少長,姑姊妹女子之適人者,皆殺之。(爽傳)

王淩之妹為郭淮妻,淩被誅,淮五子向淮叩頭流血,淮不能忍,乃致書懿免之。(淮傳)

毌邱儉之誅,其子甸妻荀氏應坐死,其兄顗乞其命,乃詔離婚,而荀氏所生女已嫁劉子元,亦當坐死,以懷妊在獄,荀氏乞為婢,以贖女命。(按荀氏之女,則儉孫女也,而亦不免,是誅及四族矣!司馬氏之酷如此。)程威乃上議曰「已出之女,父母有罪,既須追刑;夫黨見誅,又須從戮,是一人之身,內外受辟。男不得罪於他族,女獨嬰禍於二門,事屬不均。請在室者從父母之誅,出嫁者從夫家之罰。」乃改此制。(晉書刑法志)

其後解結被戮,其女適裴氏者,明日當嫁而禍起,裴氏欲認活之,女曰「家既若此,我何活為?」亦坐死。夫以將嫁而夫家來認之,即可不死,則已稍輕於毌邱儉之案矣!

然一人有罪,害及無辜,秦漢以來,以此法枉殺者,不知凡幾?又況後魏之誅及五族耶!

爾雅「內宗曰族,妻則曰黨。」是古所謂族者,專指宗姓而言。故孔安國稱尚書九族,謂「自高祖至元孫」,即喪服小記所云「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也。後世乃誤以父母妻為三族,以致濫殺益多。顧寧人謂「始於(晉)杜預以外祖父母、從母子及妻父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之子當之。」然漢書張晏三族注,謂「父母兄弟妻子也」,如淳注則曰「父族母族妻族也」,則此誤不自杜預始矣。今按司馬氏之誅曹爽、王淩、毌邱儉,雖極慘毒,然尚止於姑姊妹及女子之適人者,至魏太武之誅崔浩并及於盧氏、郭氏、柳氏,皆夷其族,則於本族之外,延及於母黨、妻黨、出嫁之女黨,安知非如淳、杜預之注之遺害耶?故落筆不可不慎也。

魏以奄人為外吏

後魏多以奄人為外吏。楊範傳,謂「靈太后臨朝。中官貴者皆許以方岳,故宦寺多為外吏。」

今考魏書,不自靈太后始也。蓋魏時籍沒之制甚嚴,凡官吏有罪者,一經籍沒,則婦女入掖廷,男子小者即為奄寺,故其中往往有士人子孫,知義理有才具者。

如仇洛齊,其祖本殿中侍御史,洛齊在太武時為奄人,因綾羅戶不屬,守宰多隱漏,乃奏請悉歸郡縣。後出為冀州刺史,有能名。

王瑀先世晉豫州刺史,瑀被刑入宮,歷事數朝,志在公正,出為冀州刺史,年老致事,孝文時隨遷洛,以家貧特蒙賜帛。

趙黑先世本晉平遠將軍,黑沒為奄人,官選部尚書,能自謹厲,當官任舉,頗能得人。獻文欲傳位京兆王子推,黑願以死奉太子,孝文以是得立。後出為定州刺史,克己清儉,憂濟公私,有欲行賂者,黑曰「高官厚祿,足以自給,敢賣公營私耶?」孝文聞之,特賜絹穀。

孫小父本姚秦護軍,守城殉節,小沒入宮刑,後出為并州刺史,州內四郡百餘人詣闕頌其政化。後遷冀州刺史,清約自守,當時牧伯無能及。

他如抱嶷以忠謹被擢,後因老疾乞外祿,乃出為涇州刺史,自以故老前宦,為政多守法。

王質解書學,出為瀛州刺史,在州十年,風化粗行,察奸糾慝,究其情狀,民庶畏服之。

此皆在靈太后之前。而閹寺為吏,亦有能勤於其官者。

自靈太后後,楊範為白水太守,王溫為鉅鹿太守、瀛州刺史,然皆無可稱。蓋亦視朝政之盛衰為賢否,朝政肅則刑餘為吏亦能砥節奉公;朝政弛則士大夫亦多貪縱,況此輩乎?(俱見魏書奄官傳)

魏孝文遷洛

魏孝文帝以國俗沿上世之陋,欲遷洛以變舊風,恐大臣不欲,乃發京師步騎百餘萬南伐,至洛陽,帝戎服執鞭而出,群臣稽顙於馬前,請停南伐,帝曰「今者之舉,興發不小,動而無成,何以示後?若不南伐,便當都洛。」乃議遷移之計。

次年,至平城宮部分遷留,又臨太極殿,喻在代諸臣遷移之略。(本紀)時舊臣多不欲行,帝先與彭城王澄議之,謂「平城乃用武之地,非可興文,須光宅中原。」澄力贊之,乃決。(澄傳)

帝又謂元贊等曰「朕為天子,何假中原?欲令卿等子弟博見多智耳!若永居恆北,卿等子弟,不免面墻也。」(面墻而立,一無所見也)。

又嘗問于烈,遷留孰便?烈對曰「聖略深遠,非愚管所及,若隱心而言,樂遷之與戀舊,中半耳!」帝曰「卿不鳴異同,朕深感不言之益。」

時穆泰、陸叡以畏遷謀反,泰欲推陽平王賾為主,事敗賜死。(泰傳)

遷洛後,太子恂守金墉,畏河南暑熱,召牧馬欲輕騎奔代,元徽勒門阻之,乃止。帝遂廢恂為庶人,尋亦賜死。(恂傳)

帝引見朝臣,詔「斷北語,一從正音,年三十以上,習性已久,或不可革;三十以下,見在朝之人,語音不許仍舊,違者免所居官。」

又詔革衣服之制。嘗出行,見婦女仍夾領小袖,乃責咸陽王禧等。(禧傳)

又詔「遷洛人死者葬河南,不得還北。」於是代人南遷者,皆為洛陽人。

又詔改國姓為元氏。(本紀)

蓋帝優於文學,惡本俗之陋,欲以華風變之,故不憚為此舉也。然國勢之衰,實始於此。一傳而宣武,再傳而孝明,而鼎祚移矣!蓋徒欲興文治以比於古帝王,不知武事已漸弛也。

其先道武帝遣賀狄干至秦,為姚興所留,因在長安讀書,通尚書、論語,舉止似儒者。後歸,道武見其類中國人,遂殺之(賀狄干傳)

明元帝時,或言「國家當遷都鄴。」崔浩曰「非計也!今居北方,若山東有事,則輕騎南出,誰知多少?百姓望而遠服,此國家威制四夷之長策。若南徙,則種人不滿諸州之地,參居榛林之下,不服水土,疾疫死傷,情見事露,四方聞之,有輕侮之意,則聲實俱損矣!」(崔浩傳)

此又開國君臣之深識遠慮也。

顧寧人言「中國風俗多有不如外藩者。」

遼史言「契丹生計,仰給畜牧,績毛飲湩(乳汁),以為衣食,狃習勞事,不見紛華,故家給人足,戎備完整。」

金史,世宗曰「女真舊俗雖不知書,然其祭天地、敬親戚、尊耆老、接賓客,皆出自然。」乃禁女真人不得改稱漢姓,學南人衣裝,犯者抵罪。又曰「遼不忘舊俗,朕以為是。海陵習學漢人,是忘本也。若依國家舊風,乃長久之計也。」

金史食貨志亦謂「金中葉以後,鄙遼儉樸,襲宋繁縟之文;又懲宋寬柔,用遼操切之政,是棄二國之所長而專用其所短。迄金之末,國用易竭,民心易離,實由於此。」

作法不慎,變法以救其弊,祇益甚焉,此又操化權者,所當加意也。

魏孝文帝文學

古今帝王以才學著者,曹魏父子、蕭梁父子為最,然皆生自中土,績學少年。惟魏孝文帝生本北俗,五歲即登帝位,此豈有師儒之訓,執經請業,如經生家所為?乃其聰睿夙成,有不可以常理論者。

史稱其雅好讀書,手不釋卷,五經之義,覽之便講,史傳百家,無不該涉,善談莊老,尤精釋義,才藻富贍,好為文章,詩賦銘頌,任興而作,有大文筆,馬上口授,及其成也,不改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後,詔冊皆帝文也,餘文章尚百餘篇。史論亦謂帝欽明稽古,煥乎其有文章。諡之以經天緯地,信不虛也。

今就各列傳所散見者撮敘之:

帝宴宗室於皇信堂,命任城王澄為七言連韻詩,帝往復極歡乃罷。(澄傳)

帝征懸瓠賜宴,與從臣聯句,帝歌曰「白日光天兮無不曜,江左一隅獨未照。」彭城王勰曰「願從聖明兮登衡會,萬國馳誠混日外。」鄭懿曰「雲雷大振兮天門闢,率土來賓一正曆。」邢巒曰「舜舞干戚兮天下歸,文德遠被莫不思。」鄭道昭曰「皇風一鼓兮九地匝,戴日依天清六合。」帝又歌曰「遵彼汝墳兮昔化貞,未若今日道風明。」帝乃命邢巒總集敘記。(鄭道昭傳)

馮熙造寺於北邙山,賈元素作碑文,帝遊寺見之,稱為佳作。熙卒,帝親為作誌銘。(馮熙傳)

帝以馮誕為司徒,親為製三讓表並啟,將拜,又代為謝章。誕卒,又親為碑文及挽歌,皆窮美盡哀。(馮誕傳)

又常遊幸息大松下,謂彭城王勰曰「汝可作詩,比至吾間令就也。」勰去帝十步,且行且作曰「問松林,松林經幾冬?山川何如昔?風雲與古同?」未至帝所已成。

帝又嘗御清徽堂,與群臣講喪服,李彪曰「古未有人君親講喪禮,臣得親承音問,千載一時。」(勰傳)

劉昶出鎮彭城,帝賜以御集,曰「雖則不文,然欲罷不能,故以相示,聊為一笑。」(勰、昶二傳)

崔挺至行在,帝謂曰「別卿以來,倏焉二載,吾所綴文,已成一集,今當給卿副本。」(挺傳)

可見帝深於文學,才藻天成,有不能自諱者,雖亦才人習氣,然聰睿固不可及已。其急於遷洛,欲變國俗而習華風,蓋發於性靈而不自止也。

卷十五 魏齐周隋书并北史

北朝經學

六朝人雖以詞藻相尚,然北朝治經者,尚多專門名家。蓋自漢末鄭康成以經學教授門下,著錄者萬人,流風所被,士皆以通經績學為業,而上之舉孝廉、舉秀才,亦多於其中取之。故雖經劉、石諸朝之亂,而士習相承,未盡變壞。

大概元魏時經學以徐遵明為大宗,周、隋間以劉炫、劉焯為大宗。

按北史儒林傳,

遵明講鄭康成所著易,以傳盧景裕、崔瑾,是遵明深於易也;

尚書之業,遵明所通者鄭注之今文,後以授李周仁等,是遵明深於尚書也;

三禮並出遵明之門,傳李鉉、祖雋、熊安生,是遵明深於禮也;

館陶趙世業家有服氏春秋,乃晉永嘉舊本,遵明讀之,手撰春秋義章三十卷,河北諸儒能通服氏春秋者,並出徐生之門,是遵明又深於春秋也。

至隋,劉焯於賈、王、馬、鄭章句多所是非,著有五經述議行世。與劉炫齊名,時稱二劉。

炫尤博學多識,韋世康問其所能,炫曰「周禮、禮記、毛詩、尚書、公羊、左傳、孝經、論語、孔、鄭、王、何、服、杜等註,凡十三家,並堪講授。周易、儀禮、穀梁,用功差少。」在朝知名之士七十餘,皆謂炫所陳不謬,是炫之深於諸經也。

其時治經者,各有師承。

如李鉉從李周仁受毛詩;劉子猛受禮記;房虯受周官、儀禮;鮮于靈馥受左氏春秋,又受業徐遵明者五年。

楊汪受禮於沈重;受漢書於劉臻。

劉焯亦受詩於劉軌思;受左氏傳於郭懋;問禮於熊安生,又以劉智海家多墳籍,就之讀十年。

此可見諸儒師資有自,非同後世稗耳販目之學也。

其業既成,則各有所著以開後學。

如劉芳撰鄭玄所註周官、儀禮音;干寶所註周官音、王肅所註尚書音、何休所註公羊音、范寧所註穀梁音、韋昭國語音各一卷。衛冀隆精服氏左傳,難杜預春秋六十三事。賈思同又駁冀隆乖錯者十餘條。姚文安難服虔左傳解七十七條,名曰「駁妄」。李崇祖申明服氏,名曰「釋謬」。劉獻之撰三禮大義四卷;三傳略例三卷、毛詩序義一卷。李鉉撰孝經、論語、毛詩、三禮義疏,及三傳異同、周易義例,合三十餘卷。沈重著周禮義三十一卷、儀禮義三十五卷、禮記義三十卷、毛詩義二十八卷、喪服經義五卷、周禮音、儀禮音各一卷、禮記音、毛詩音各二卷。樊深撰孝經、喪服問各一卷、七經異同三卷。熊安生撰周禮、禮記義疏各三十卷。樂遜著孝經、論語、毛詩、左氏、春秋序論十餘篇,又著春秋序義、通賈服說、發杜氏違。劉炫著春秋攻昧十卷、五經正名十三卷、孝經述議五卷、春秋述議二十卷、毛詩述議四十卷。魯世達撰毛詩章句義疏四十三卷。張仲撰春秋義略,異於杜氏者七十餘事,及喪服義三卷、孝經義三卷、論語義三卷。

此又可見當時治經者,各有心得,筆之於書,非如後世記問掇拾之學也。

其所以多務實學者,固由於士習之古,亦上之人有以作興之。

梁越通經,道武帝命授諸皇子經,官上大夫。

盧醜當太武帝監國時,入授經,後以師傅恩,賜爵濟陰公。

張偉當太武時,以通經官中書侍郎。

張靈暉通經,南陽王綽奏以為王師,官三品。

孝文帝尤重儒學,尊三老五更,又開皇子之學。劉芳、李彪諸人皆以經書進用。

董微通經,宣武帝徵入璇華宮,為諸王師。

此元魏之崇尚經學也。

李鉉、邢峙皆以通經,齊文宣帝詔授太子經。

馮敬德博學,武成帝為後主擇師,命為侍講。其子元熙,又以孝經授緯太子。

此高齊雖荒亂,亦尚知以經術訓子也。

周武帝以沈重經學,授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

熊安生在齊精三禮,周武帝滅齊,安生遽令掃門,家人怪之,安生曰「周帝崇儒重道,必來見我。」已而果至。

樂遜通經,節閔帝命為小師氏,自譙王儉以下,並束修行弟子禮。

此宇文周之崇尚經學也。

下至僭偽諸國,亦有重儒術者:

姚興時,耆儒姜龕、淳于岐等,經明行修,教授長安,諸生皆自遠而至,興每引龕等講論道藝。胡辨講授洛陽,關中諸生赴之者,興敕關尉勿稽其出入。於是學者咸勸,儒風振焉。

劉延明深於經學,涼武昭王以為儒林祭酒,及沮渠蒙遜平酒泉,亦躬往致禮,至牧犍又尊為國師,親自致拜焉。蒙遜平酒泉時,又以宋繇博通經籍,特擢之曰「不喜克李氏,喜得宋繇耳。」蒙遜又以闞駰通經,甚重之,常令在左右訪以政事,牧犍待之愈重。又程駿有文學,牧犍擢為東宮侍講。(皆見晉書載記)

可見北朝偏安竊據之國,亦知以經術為重,在上者既以此取士,士亦爭務於此以應上之求,故北朝經學較南朝稍盛,實上之人有以作興之也。

南朝經學

南朝經學本不如北,兼以上之人不以此為重,故習業益少。統計數朝,惟蕭齊之初及梁武四十餘年間,儒學稍盛。

齊書劉瓛(ㄏㄨㄢˊ)傳,謂「晉尚玄言,宋尚文章,故經學不純,齊高帝少為諸生,即位後,王儉為輔,又長於經禮,是以儒學大振。建武以後,則日漸衰廢。」

梁書姚察論曰「崔伏、何嚴等遭梁之崇儒重道,皆至高官,稽古之力,諸儒親遇之。」

陳書儒林傳序,亦謂「梁武開五館,建國學,置博士,以五經教授,帝每臨幸,親自試冑,故極一時之盛。陳初,未遑勸課,間有以經學名者,亦皆梁之遺儒」云。

益可見經學之盛衰,總由於上之輕重也。

今并敘南朝經學諸儒所著述於此:

伏曼容著周易、毛詩、喪服集解、論語義。何佟之著禮義百餘篇。嚴植之撰凶禮儀注四百七十九卷。賀瑒著賓禮儀注一百四十五卷,其子革亦通三禮,又兼治孝經、論語、毛詩、左傳。崔靈恩集註毛詩二十二卷、集註周禮四十卷、三禮義宗四十七卷、左氏經傳義二十二卷、左氏條例十卷、公羊、穀梁文句義十卷。孔子祛著尚書義二十卷、集註尚書三十卷、續朱异集註周易一百卷、續何承天集禮論一百五十卷。皇侃撰論語義十卷。何允著周易十卷、毛詩總集六卷、毛詩隱義十卷、禮記隱義二十卷、禮答問五十五卷。王元規著春秋發題辭及義記十一卷、續經典大義十四卷、孝經義二卷、左傳音三卷、禮記音三卷。張譏撰周易義三十卷、尚書義十五卷、毛詩義二十卷、孝經義八卷、論語義二十卷。顧越著喪服、毛詩、孝經等義疏四十卷。沈不害著五禮儀一百卷。

而宋懷方、戚袞并自魏入梁,以名其家。懷方自魏攜儀禮、禮記疏,秘惜不傳,臨死謂家人曰「戚袞若來,以此付之,否則殉葬。」戚袞在梁亦著三禮義記,遭亂亡失,惟禮記義四十卷行於世。其時自北來者,崔君恩、宋懷方、戚袞外,尚有孫祥、蔣顯等,並講學而音辭鄙拙,惟盧廣言論清雅,不類北人。是可見梁武之世,不特江左諸儒崇習經學,而北人之深於經者,亦聞風而來,此南朝經學之極盛也。

後魏多家庭之變

穆帝為其子六修所弒,昭成帝為其子實君所弒,道武帝為其子清河王紹所弒,太武帝為中常侍宗愛所弒,獻文帝為其母文明太后所害,孝明帝亦為其母胡太后所害。統計後魏諸帝不得令終者凡六人,而禍皆出於家庭之間,蓋剛戾性成,其俗固然也。

齊諸帝皆早生子

魏道武帝十五歲生明元帝,景穆太子十三歲生文成帝,文成十五歲生獻文帝,獻文十三歲生孝文帝。北齊後主緯十四歲生子恆,緯弟儼被誅時,年十四,已有遺腹子四人。按高澄年十二,尚魏孝靜帝妹馮翊長公主。蓋魏齊之間,皇子皆早娶,故生子亦早。

魏諸帝多幼年即位

魏道武帝年六歲即位,太武帝十六歲即位,文成帝十三歲即位,獻文帝十一歲即位,孝文帝五歲即位,宣武帝十七歲即位,孝明帝六歲即位。

元魏時人多以神將為名

北朝時人多有以神將為名者。魏北地王世子名鍾葵。元叉本名夜叉,其弟羅本名羅剎。孝文時又有奄人高菩薩。爾朱榮子一名叉羅,一名文殊。

梁蕭淵藻小名迦葉。隋時漢王諒反,其將有喬鍾葵。隋末有賊帥宋金剛。唐武后時嶺南討擊使上二閹兒,一曰金剛,一曰力士,即高力士也。

財婚

魏齊之時,婚嫁多以財幣相尚。蓋其始高門與卑族為婚,利其所有,財賄紛遺。其後遂成風俗,凡婚嫁無不以財幣為事,爭多競少,恬不為怪也。魏文成帝嘗詔曰「貴族之門多不奉法,或貪利財賄,無所選擇,令貴不分賤,虧損人倫,何以示後?」此可見財婚由來久矣!

封述傳:述為子娶李士元女,大輸財聘。及將成禮,猶競懸違。述忽取所供像,對士元打碎為誓,士元笑曰「封翁何處常得此應急像?須誓便用。」述又為次子娶盧莊女,述訴府云「送騍乃嫌腳跛,評田則云鹹薄,銅器又嫌古廢。」皆為財聘以致紛紜,可以見是時習尚也。

高門士女

北齊書:郭瓊以罪死,其子婦范陽盧道虞女也,沒官。齊神武以賜陳元康為妻,元康地寒,時人以為殊賞。(元康傳)

孫搴為神武所寵,賜妻韋氏,既士人女,兼有色貌,時人榮之。(搴傳)

魏太常劉芳女,中書郎崔肇師女,其夫家皆坐事,齊文宣並以賜魏收為妻,人比之賈充,置左右夫人。(收傳)

魏齊斗秤

漢書匈奴傳:嚴尤諫王莽伐匈奴曰「調兵出塞,計一人三百日食,用糒十八斛。」晉書傅元傳:魏初課田功,白田收十餘斛,水田收至數十斛。宋書劉傳:每二萬人,歲食米四十八萬斛。此非古人所食之多,田之所收者廣也。乃古之斗斛小耳。

又晉摯虞傳:陳勰掘地得古尺,尚書奏今尺長於古尺,宜以古尺為準。是古時尺度亦短。

其大斗、長尺及重秤,則起於魏、齊、周、隋之間。孔穎達正義:「魏齊斗秤於古二而為一,周隋斗枰於古三而為一。」顧寧人所謂「古今斗尺權量之一大變局也。」

然即以魏而論,其制亦先後不同。

魏初斗秤亦大,自孝文帝遷洛後,詔「改長尺、大斗,依周禮制度,班之天下。」(本紀)是斗秤全以古制為準,並無所謂以二為一也。

孝文之後,又日漸加增。按張普惠傳:孝明帝時,尚書欲復綿麻之征,普惠疏曰「高祖廢大斗,去長尺,改重秤,本以愛民,而軍國需綿麻之用,故絹上加稅綿八兩,布上加稅麻十五斤,其時百姓免長尺大斗重枰之苦,故樂於供輸。其後尺漸長闊,而綿麻又徵,以致百姓嗟怨。自後大臣不知去其幅廣度長及秤重斗大,而特免綿麻之征,以苟悅天下之心,所謂悅之不以其道也。」

然則魏斗秤自孝文改從周制後,仍未久而變。穎達所謂二而為一者,蓋宣武、孝明時已變之制也。

餘見陔餘叢考。

假官

後魏孝靜帝時,吏部令史張永和、崔闊等偽假人官事覺,糾檢首者六萬餘人。(本紀)此荒亂之朝,吏弊官邪,固無足怪。

至隋文帝以綜核為政,宜無敢有作偽者矣!乃有向道力者,偽作高平郡守將之官,薛冑遇諸途,疑之,使主簿按問:「有徐俱羅者,先為海陵郡守,已為道力所代,秩滿而公私未悟。」俱羅亦曰「道力已代我一任,使君豈容疑之?」冑不聽,遽收道力,道力果引服。(薛冑傳)

郡守非卑秩,任滿非暫時,乃作偽而莫之悟,亦可見法網之疏矣!然亦有不可信者,彼既為偽守,則真守何在?豈肯聽人之假冒數年而不出理者?恐作史者之謏聞也。

周隋唐皆出自武川

兩間王氣流轉不常,有時厚集其力於一處,則帝王出焉。如南北朝分裂,其氣亦各有所聚。

晉之亡,則劉裕生於京口,蕭道成、蕭衍生於武進之南蘭陵,陳霸先生於吳興,其地皆在數百里內。

魏之亡,則周、隋、唐三代之祖皆出於武川。宇文泰四世祖陵,由鮮卑遷武川,陵生系,系生韜,韜生肱,肱生泰,是為周文帝。楊堅五世祖元素,家於武川,元素生惠嘏,惠嘏生烈,烈生禎,禎生忠,忠生堅,是為隋文帝。李淵三世祖熙,家於武川,熙生天賜,天賜生虎,虎生昺,昺生淵,是為唐高祖。區區一彈丸之地,出三代帝王。周幅員尚小,隋、唐則大一統者,共三百餘年,豈非王氣所聚,碩大繁滋也哉!

北齊以廝役為縣令

後魏光宅(建都)中原,頗以吏治為意。如明元帝神瑞元年,詔「使者巡行諸州,閱守令資財,非自家所齎,悉簿為贓。」二年,又詔「刺史守令惰逋今年租調者,罰出家財以充,不得征發於民。」太武帝行幸中山,免守宰貪污者數十人。神麚元年,以天下守宰多非法,精選忠良悉代之。太延三年,又詔「天下吏民得告守令之不法者。」是皆能整飭官吏,不至猥濫。及其末造,國亂政淆,權移於下,遂至宰縣者多廝役,士流皆恥為之。

入北齊,其風更甚。僕射元文遙深見其弊,奏「縣令乃治民之官,請革其選。」於是密令搜揚貴游子弟,發敕用之,猶恐其披訴,乃召集神武門外,令趙郡王叡宣旨唱名,厚加慰諭遣之,士人為縣自此始。(元文遙傳)自是李仲舉、盧昌衡等八人,以門資並見徵用。仲舉為修武令,人號曰寬明;昌衡為平恩令,人號曰恩明,時稱盧李之政。(李仲舉傳)以親民之官而寄之廝役,衰亂之朝,何事蔑有?此亦可以觀世變也。

按晉書趙王倫篡位時,奴卒廝役亦加爵位。每朝會,貂蟬滿座,時人語曰「貂不足,狗尾續。」又會稽王道子傳:孝武不親萬機,與道子酣飲,姏姆尼僧,尤為親昵,竊弄其權。許榮上疏曰「今臺府局吏、直衛武官,凡僕隸婢兒取母之姓者,本臧獲之徒(奴婢),無鄉邑品第,皆得用為郡守縣令」云云。嬖人趙牙出自倡優,道子以為魏郡太守;茹千秋本捕賊吏,為諮議參軍。是又在北齊以前故事也。

貂不足,狗尾續:晉官以貂尾為冠飾,司馬倫任官太濫,以致貂尾不足,而以狗尾代之。

齊文宣帝能預知

齊文宣帝沈湎於酒,昏醉如癡,沈酣既久,遂虧本性,然時或發言屢中,故時人謂之神靈。

嘗問泰山道士曰「吾得為幾年天子?」答曰「得三十年。」帝謂李后曰「十年十月十日,得非三十乎?吾甚畏之。」果以天保十年十月十日崩。

先是,帝令邢邵為太子制名,名殷,字正道。文宣尤之曰「殷家兄終弟及,正字『一止』,吾身後兒不得也。」邵懼請改名,帝不許,曰「天也!」因謂昭帝(即帝弟演)曰「奪時但奪,慎勿殺也。」後殷即位未一年,為孝昭所廢,尋又害之。(俱齊紀)

定州城門久閉不開,文宣過之,或請開門,文宣不許,曰「當有聖人啟之。」後隋文帝從周武平齊,除定州總管,至定州開此門入,人莫不驚異,後果登大位。(隋書本紀)

北齊宮闈之醜

古來宮闈之亂,未有如北齊者。

神武以草竊起事,本不知有倫理。魏莊帝后爾朱氏,榮之女也,建明帝后小爾朱氏,兆之女也,以及魏廣平王妃鄭氏,名大車,任城王妃馮氏,城陽王妃李氏,皆魏宗室之妃,魏亡後,神武一一納之。是開國之初,已肆情蕩檢。

長子文襄(高澄)踵其淫風。

以薛寘妻元氏有色,迎入欲通之,元氏正詞哭拒,文襄使崔季舒送付廷尉罪之,陸操曰「廷尉守法,須知罪狀。」文襄怒,以刀環築(觸擊)操。

又高慎妻美,文襄挑之,不從,衣盡破裂,奔以告慎,慎遂降西魏,慎妻不及從,入逆口中,文襄盛服見之,乃從焉。

又納孫騰妓元玉儀,封琅琊公主。

玉儀姊靜儀,黃門郎崔括妻也,文襄奪之,亦封公主。括由是見擢。

文襄又與神武妃鄭氏(即大車)私通,為婢所告,賴司馬子如掩覆而事寢。

文襄又烝於神武之妻蠕蠕公主,生一女。此文襄之所為也。

文宣(高洋)篡位後。

文襄后元氏居靜德宮,文宣曰「兄昔姦我婦,我今須報。」乃淫於后。

崔修妻王氏,文宣幸之,納為嬪。

倡女薛氏舊為清河王岳所好,尋入宮為嬪,又納其姊,後帝知其曾與岳通,姊妹俱被殺。

永安王浚、上黨王渙,帝親弟也,使蒼頭劉郁捷殺浚,即以浚妃妻之;馮文洛殺渙,即以渙妃妻之。

凡高氏婦女無親疏,皆令左右亂交之。

帝又自呈露以示群下。此文宣之所為也。

武成帝(高湛)踐祚。

以文宣后李氏有容德,逼與淫亂,曰「若不許我,當殺爾兒紹德。」后懼,從之。後有娠,紹德至閤不得見,紹德慍曰「姊姊腹大,故不見我。」(齊宮中呼母為姊姊)后慚,由是生女不舉,武成怒曰「爾殺我女,我何為不殺爾兒!」遂對后築殺紹德,并裸后而撻之,送妙勝寺為尼。

武成又納魏靜帝嬪李氏、文宣嬪王氏及文宣所幸彭樂女、任祥女,皆為夫人。此武成之所為也。

一門之中,父子兄弟俱荒於色如此,何以垂法!宜乎宮闈相習成風。

如神武在時,鄭妃已通於文襄,及歿後,蠕蠕公主亦為文襄所烝。

而文襄后又為文宣所污。

文宣后又為武成所污。

甚至武成后胡氏當武成時已與閹人褻狎,又與和士開握槊,遂通士開。武成崩後,后數詣佛寺,與沙門曇獻通,僧徒至戲曇獻為太上。後主聞太后不謹而未之信,見太后有二尼侍,召之,則男子也,於是尼及曇獻俱正法。齊亡後,胡后入周,恣行奸穢。

孝昭帝(高演)在位時,尚無穢行,其后王氏,齊亡後,亦入周宮中,隋文帝作相,始放還山東。

後主緯於宗族中,尚無帷薄之醜,史謂其稍優於武成。然國亡後,其后斛律氏先廢為尼者,改嫁元仁為妻。繼后胡氏亦改嫁。所寵宮婢馮小憐曾立為后,後主向周武帝乞之,武帝仍以賜後主,後主遇害,以小憐賜代王達,譖達妃幾死。隋文帝以賜達妃兄李詢,令著布裙配舂,詢母逼令自殺。此妃后之辱也。

又後主庶兄南陽王綽妃鄭氏,入周宮為武帝所幸。後主母弟儼妃李氏曾進封楚帝后,至是亦改嫁焉。他如浚、渙之妃,為蒼頭所辱。神武又有子華山王凝最孱弱,其妃王氏亦與蒼頭姦,凝知而不能禁,後事發,王氏賜死。

可見北齊中冓之醜,本習為故常,恬不知怪,而天道之報施,所謂「淫人妻女,妻女淫人者」,亦昭然可見也。

中冓之言:內室淫邪之語。詩經鄘風牆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

觀後周諸帝后,當隋革命後,俱無失節者。孝閔帝后元氏出居里第。武帝后阿史那氏至開皇中殂。又后李氏出家為尼,改名常悲。宣帝楊后,隋文帝女也,帝欲奪其志,不許。又有四后:朱氏、陳氏、元氏、尉遲氏,皆出家為尼,朱名法淨,陳名華光,尉遲氏名華首,皆完節待死,絕無醜聲,良由宇文泰開國時,早能尊用周禮,家庭之內,不越檢閑,故雖亡國而無遺玷,然則整飭人物之主,可不納身於軌物哉!

北齊百官無妾

元孝友傳:疏言將相多尚公主,王侯率娶后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舉朝略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父母嫁女,必教之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以劫制為婦德,能妒為女工。自云「受人欺,畏人笑我。」可見是時風俗如此。

按西漢時王吉上疏言「漢家故事,列侯尚公主,諸侯則國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拙於婦,逆陰陽之位,故多女亂。」是漢時已有此陋習。

北齊有賢閹

北齊有宦者田敬宣,年十四五,好讀書,既為閹寺,得暇便至文林館,問書之外無他語。見古人節義事,未嘗不感激沈吟。後主緯懼周師之逼,奔於青州,使之偵伺,為周軍所獲,問後主所在,紿曰「已去。」捶之,每折一肢,辭色逾厲,竟斷四體而卒。宦寺之賢,世所傳不過呂強、張承業,而不知尚有此人也。故特表而出之。

誦經獲報

佛教在六朝時最為人所信嚮,各史所載,雖似近於怪妄,然其教一入中國,即能使天下靡然從風,是必實有聳人觀聽者,非徒恃談空說寂也。今略撮於左:

徐義為慕容永所獲,埋其足於土中,將殺之,義誦觀世音經,至夜土開械脫,若有人導之者,遂奔於楊佺期。(晉書載記)

宋王元謨棄滑臺,將為蕭斌所殺,夢人告曰「誦觀音經千遍則免。」既覺,誦之,明日,將就戮,忽傳旨停刑。(宋書王元謨傳)

後魏崔浩非毀佛法,其妻郭氏敬好釋典,浩怒,焚而投灰於廁中,後浩以史事族誅,人以為謗佛之報。(魏書崔浩傳)

漢明帝時,西域以白馬馱佛經送洛,因立白馬寺,其經函形制古樸,世以為古物,歷代寶之。韓賢故斫破之,未幾,因戰,為敗兵斫脛而死,論者謂因破經函致禍。(魏書韓賢傳)

魏孝文囚道人法秀,加以籠頭鐵鎖,無故自脫。(南齊書魏虜傳)

盧景裕繫獄,至心誦經,枷鎖自脫。時又有文人負罪當死,夢沙門教誦經,覺時,如所夢誦千遍,臨刑,刀折,主者以聞,赦之。此經遂行,號曰「高王觀世音經。」(北齊書盧景裕傳)

張元以祖喪明,誦藥師經,見盲者得視之言,乃請七僧,燃七燈,轉藥師經,誓以燈光普施法界,如此七日夜,夢老翁以金鎞療其祖目,三日後,左目果明。(北史孝行傳)

盧光從周文帝狩於檀臺,帝遙指山上謂群公曰「有所見否?」咸曰「無所見。」光獨曰「見一沙門。」帝曰「是也。」令光於沙門立處造浮圖,掘基一丈,得瓦砵、錫杖各一,帝因立寺焉。(周書盧光傳)

後梁甄元成有罪當誅,蕭察誓不殺誦法華經人,元成素誦此經,遂得免,察後見之曰「甄公好得法華經力。」(甄元成傳)

此皆載於正史,未必盡誣。蓋一教之興,能聳動天下後世者,其始亦必有異人異術,神奇靈驗,如佛圖澄、鳩摩羅什之類,能使人主信之,士大夫亦趨之,是以震耀遍天下,而流布於無窮。不然,則何以起人皈依也?然則史所記誦經獲報諸事,或當時實有之,非盡誣也。今錄鳩摩羅什及佛圖澄二傳於後:

鳩摩羅什在胎時,其母慧解異常。年七歲,母遂與同出家。羅什日誦千偈,偈三十二言,凡三萬二千言。母亦自通。後專以大乘為化,學者皆師之。年二十,龜茲王迎之,其母辭去,謂羅什曰「方等深教,不可思議,傳之東土,惟爾之力。」母至天竺,道成,進登第三果。苻堅聞羅什名,密有迎之之意。太史奏「有星見外國,當有大智入輔中國。」堅遣呂光伐龜茲,謂光曰「若獲羅什,即驂送之。」光破龜茲城,獲羅什,俱還涼州。(光攻龜茲,夜夢金甲人飛出城外,光曰「此所謂佛也,胡神出,則城必破矣!」遂攻克之。)光父子不信其道,姚興迎之入秦,羅什覽中土舊經,多有紕繆。興乃使沙門僧叡等翻譯傳寫。羅什好大乘,志在敷演,每歎深識者寡,惟為興著實相二論。興贈以宮女,一交而生二子。諸僧多欲效之取妻,羅什聚針盈砵,謂諸僧曰「若能效我食此者,乃可畜室耳。」因食針盡,諸僧傀服,乃止。(呂纂嘗與羅什圍棋,殺其棋子,曰「斫胡奴頭!」羅什曰「不斫胡奴頭,胡奴斫人頭!」後纂為呂超所殺。胡奴,超小字也。事見晉書載記。)

佛圖澄誦神咒,能役使鬼神。腹旁有一孔,常以絮塞之,夜則拔絮,孔中出光照一室。又常至流水,則從腹孔中引出五臟六腑洗之,仍納腹中。又能聽鈴音占吉凶,無不驗。石勒召試以道術,即取砵盛水咒之,砵中出青蓮花,光色耀目,勒以此信之。勒嘗有意害澄,澄輒避去,語弟子曰「若將軍來召,則答云『不知所在』。」使者果然,還報,勒驚曰「吾有惡意,澄輒知之。」因悔,思見澄,澄明旦造勒,勒問「昨夜何避?」澄曰「昨公有惡心,故避,今有善意,故來。」襄國城外水源竭,勒問「何以取水?」澄曰「今當敕龍取水。」乃至故泉源,燒香祝數百言,水泫然微流,有小龍隨水而來,有頃,水大至,隍塹皆滿。段末波來攻,兵勢甚盛,勒頗懼,澄曰「鈴音云『明日當擒末波。』」已而果然。劉岳來攻,石虎拒之,岳保石梁塢,澄在襄國,忽曰「昨日亥時,岳已被執。」已而果然。劉曜攻洛陽,石勒將救之,澄曰「相輪鈴音云『秀支替戾岡,僕谷劬禿當。』謂此行捉得曜也。」勒果擒曜。勒愛子斌暴死,勒告澄,澄取楊枝沾水洒之,執斌手曰「可以起矣!」斌遂活。澄在鄴,嘗遣弟子法常至襄國,途遇其弟子法佐,夜談,言及和尚。法佐歸,澄即笑曰「昨夜與法常共說汝師耶?」佐愕然,愧懺,由是國人相語「莫起惡心,和尚知汝。」澄之所在,莫敢向其方面涕唾者。澄將死,謂弟子法祚曰「戊申歲,禍亂起,己酉,石氏當滅,吾及其未亂,先從化矣!」遂卒。後有人見澄入關,石虎掘其塚視之,惟有一石,惡之曰「石者,朕也,葬我而去,吾將死矣!」因遇疾而死,果大亂。

後周詔誥用尚書體

漢武冊封三王詔,本仿尚書體,見褚少孫所補史記,及漢書武五王子傳。

王莽好仿尚書作詔誥,今見于漢書翟義傳者:居攝時,莽因翟義等起兵,匡復漢室,莽大懼,乃依周書作大誥曰

「居攝二年十月甲子,攝皇帝若曰:大誥爾諸侯王三公列侯于汝卿大夫元士御事,不弔,天降喪于趙、傅、丁、董。洪惟我幼沖孺子,當承繼嗣無疆大歷服事,予未遭其明悊能道民於安,況其能往知天命!熙!我念孺子,若涉淵水,予惟往求朕所濟度,奔走以傅近奉承高皇帝所受命,予豈敢自比於前人乎!天降威明,用寧帝室,遺我居攝寶龜。太皇太后以丹石之符,乃紹天明意,詔予即命居攝踐祚,如周公故事。反虜翟義擅興師動#,,曰『有大難于西土,西土人亦不靖。』於是動嚴鄉侯信,誕敢犯祖亂宗之序。天降威遺我寶龜,固知我國有呰災,使民不安,是天反復右我漢國也.粵其聞日,宗室之雋有四百人,民獻儀九萬夫,予敬以終於此謀繼嗣圖功。我有大事,休,予卜并吉,故我出大將告郡太守諸侯相令長曰:『予得吉卜,予惟以汝于伐東郡嚴鄉逋播臣。』爾國君或者無不反曰:『難大,民亦不靜,亦惟在帝宮諸侯宗室,於小子族父,敬不可征。』帝不違卜,故予為沖人長思厥難曰:『烏虖!義、信所犯,誠動鰥寡,哀哉!』予遭天役遺,大解難於予身,以為孺子,不身自卹。予義彼國君泉陵侯上書曰:『成王幼弱,周公踐天子位以治天下,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樂,班度量,而天下大服。太皇太后承順天心,成居攝之義。皇太子為孝平皇帝子,年在襁褓,宜且為子,知為人子道,令皇太后得加慈母恩。畜養成就,加元服,然後復子明辟。』熙!為我孺子之故,予惟趙、傅、丁、董之亂,遏絕繼嗣,變剝適庶,危亂漢朝,以成三厄,隊極厥命。烏虖!害其可不旅力同心戒之哉!予不敢僭上帝命。天休於安帝室,興我漢國,惟卜用克綏受茲命。今天其相民,況亦惟卜用!太皇太后肇有元城沙鹿之右,陰精女主聖明之祥,配元生成,以祐我帝室,以安我大宗,以紹我後嗣,以繼我漢功。厥害適統不宗元緒者,辟不違親,辜不避戚。夫豈不愛?亦惟帝室。是以廣立王侯,並建曾玄,俾屏我京師,綏撫宇內。天毖勞我成功所,予不敢不極卒安皇帝之所圖事。肆予告我諸侯王公列侯卿大夫元士御事:天輔誠辭,天其累我以民,予害敢不於祖宗安人圖功所終?天亦惟勞我民,若有疾,予害敢不於祖宗所受休輔?若考作室,厥子堂而構之;厥父菑,厥子播而穫之。予害敢不於身撫祖宗之所受大命?予永念曰天惟喪翟義、劉信,若嗇夫,予害敢不終予畝?天亦惟休於祖宗,予害其極卜,害敢不于從?率寧人有旨疆土,況今卜并吉!故予大以爾東征,命不僭差,卜陳惟若此。」云云。

文句全用尚書,此蓋劉歆等為之弄筆也。

宇文泰在西魏當國時,從蘇綽之言,官制仿周禮,詔誥亦仿尚書。其官制至魏恭帝時,始奏行之,而詔誥則大統中已大變駢麗之習。因魏帝祭廟,群臣畢至,命蘇綽作大誥頒行之,自後文筆皆依此體,其詞曰

「惟中興十有一年,仲夏,庶邦百辟,咸會於王庭。…六月丁巳,皇帝朝格於太廟,凡厥具僚,罔不在位。皇帝若曰:『咨我元輔、群公、列將、百辟、卿士、庶尹、御事,朕惟寅敷祖宗之靈命,稽于先王之典訓,以大誥于爾在位。昔我太祖神皇,肇膺明命,以創我皇基。烈祖景宗,廓開四表,底定武功。暨乎文祖,誕敷文德,龔惟武考,不霣其舊。自時厥後,陵夷之弊,用興大難于彼東丘,則我黎人,咸墜塗炭.惟台一人,纘戎下武,夙夜祗畏,若涉大川,罔識攸濟。是用稽於帝典,揆於王廷,拯我民瘼。惟彼哲王,示我彝訓,曰天生蒸民,罔克自乂,上帝降鑒叡聖,植元后以乂之。惟時元后弗克獨乂,博求明德,命百辟群吏以佐之。肆天之命辟,辟之命官,惟以卹民,弗惟逸念。辟惟元首,庶黎惟趾,股肱惟弼。上下一體,各勤攸司,茲用克臻於皇極。故其彝訓曰:『后克艱厥后,臣克艱厥臣,政迺乂。』今台一人,膺天之嘏,既陟元后。股肱百辟又服我國家之命,罔不咸守厥職。嗟夫,后弗艱厥后,臣弗艱厥臣,於政何弗斁,嗚呼艱哉!凡爾在位,其敬聽命。」(蘇綽傳)

討高歡時,誓師曰

「與爾有眾,奉天威,誅暴亂.惟爾士,整爾甲兵,戒爾戎事,無貪財以輕敵,無暴民以作威。用命則有賞,不用命則有戮。爾眾其勉之。」

其黜廢帝而立恭帝也,又命盧辨作誥諭群臣曰

「嗚呼!我群后暨眾,維文皇帝以襁褓之嗣託於予,訓之誨之,庶厥有成。而予罔能革變厥心,庸暨乎廢,墜我文皇帝之志。嗚呼!茲咎予其焉避。予實知之,矧爾眾之心哉。惟予之顏,豈惟今厚,將恐來世以予為口實。」(俱載本紀)

及宇文泰歿後,魏恭帝禪位於周孝閔帝,詔曰

「予聞皇天之命不於常,惟歸於德。故堯授舜,舜授禹,時其宜也。天厭我魏邦,垂變以告,惟爾罔弗知。予雖不明,敢弗龔天命,格有德哉。今踵唐虞舊典,禪位於周,庸布告遐邇焉。」

又使大宗伯趙貴持節奉冊書曰

「咨爾周公,帝王之位弗有常,有德者受命,時乃天道。予式時庸,荒求於唐虞之彝踵。曰我魏德之終舊矣,我邦小大罔弗知,今其可久怫於天道而不歸有德歟。時用詢謀,僉曰公昭考文公,格勳德於天地,丕濟生民。洎公躬,又宣重光。故玄象徵見於上,謳訟奔走於下,天之歷數,用實在焉。予安敢弗若。是以欽祗聖典,遜位於公。公其享茲大命,保有萬國,可不慎歟。」

是時宇文泰已歿而詔諭如此,蓋朝廷之上用尚書作誥,久已相習為常故也。當六朝時駢體盛行,而綽等獨能復古,可謂轉移風氣者矣!

然時會所趨,積而難返,及宣帝即位,修洛陽之詔、傳位太子之詔已用當時文體。迨隋文帝時,去周不過一二十年,而李諤奏文體卑靡云「競一字之奇,爭一字之巧,連篇累牘,不出月露之形;積案盈箱,盡是風雲之狀。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據茲擢士。至於羲皇舜禹之典、伊傅周孔之說,不復關心,何嘗入耳?」則周時雖暫用古體,而世之為文者駢麗自如,風會所開,聰明日啟,爭新鬥巧,遂成世運,固非功令所能禁也。

魏末周初無年號

自漢武帝創置年號,便於記事,誠萬世不易之良法。然後世有不用年號者。

周書崔宣猷傳「明帝即位,依周禮稱天王,不建年號。宣猷請仍用以紀事,乃從之。」是周明帝即位之初,無年號也。

然不始於此,按西魏廢帝及恭帝皆無年號,其時宇文泰當國,專用周禮,故不設年號,但稱元年、二年。周孝閔帝禪代亦因之,直至明帝三年,因宣猷奏,乃復用年號耳。

隋書志

隋書本無志,今之志乃合記梁、陳、齊、周、隋之事,舊名五代史志,別自單行,其後附入隋書。然究不可謂隋志也。

自開皇仁壽時,王劭為隋書八十卷,以類相從,至編年紀傳尚闕。

唐武德五年,令狐德棻奏修五代史(梁、陳、齊、周、隋),詔封德彝、顏師古修隋書。歷年不就而罷。

貞觀三年,又詔魏徵修之,房玄齡為監修。徵又奏顏師古、孔穎達、許敬宗同撰,序論皆徵所作,凡帝紀五、列傳五十。十年正月上之,此隋書也。

十五年,又詔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同修五代史志,凡成十志,三十卷。顯慶元年,長孫無忌等上之,此五代史志也。

說見劉攽校刊時所記。

一帝數后

一帝一后,禮也。至荒亂之朝則漫無法紀,有同時立數后者。

孫皓之夫人滕氏無寵,長秋宮僚備員而已。而內諸姬佩皇后璽綬者甚多。(三國志)

劉聰僭位,立其妻呼延氏為皇后。后死,納劉殷女為皇后。后死,又納靳準女為皇后,未幾,進為上皇后,而立貴妃劉氏為左皇后,貴嬪劉氏為右皇后,又立樊氏為上皇后。四后之外,佩皇后璽綬者又七人。後以宦者王沈養女為左皇后,宣懷養女為中皇后。(晉書載記)

後周宣帝初即位,立妃楊氏為皇后,其後自稱天元皇帝,又立妃朱氏為天元帝后,妃元氏為天右皇后,陳氏為天左皇后。尋進楊氏為天元大皇后,朱氏為天大皇后,元氏為天后大皇后,陳氏為天左大皇后,陳氏又改為天中大皇后,而以妃尉遲氏為天左大皇后。(後周書本紀)

隋文帝殺宇文氏子孫

古來得天下之易未有如隋文帝者,以婦翁之親,值周宣帝早殂,結鄭譯等矯詔入輔政,遂安坐而攘帝位。其時雖有尉遲迥、宇文冑、石愻、席毗、王謙、司馬消難等起兵匡復,隋文猶假周之國力,不半載殄滅之。于是大權在手,宇文氏子孫以次誅殺,殆無遺種。今以周書考之:

周文帝子,除宋公震、譙王儉、冀公通先卒,衛王直先以罪誅外,趙王招、陳王純、越王盛、代王達、滕王逌皆被殺。而并殺招子員、貫、乾銑、乾鈴、乾鑑等;純子謙、讓、議等;盛子忱、悰、恢、懫、忻等;達子執、轉等;逌子祐、裕、禮、禧等。而震之子實、儉之子乾惲、通子絢亦被殺。于是周文帝子孫盡矣。

節閔帝一子康先死,其子湜亦被殺。于是節閔子孫又盡矣。

明帝子畢王賢、酆王貞皆被殺。并殺賢子宏文、恭道、樹孃等;貞子德文等。于是明帝子孫亦盡矣。

武帝子漢王贊、秦王贄、曹王允、道王充、蔡王兌、荊王元皆被殺。并殺贊子道德、道智、道義等;贄子忠誠、靖智、靖仁等。餘本無子。于是武帝子孫盡矣。

宣帝子靜帝既為隋文所害,餘子鄴王衍、郢王術皆幼而被殺。于是宣帝子孫又盡矣。

其宗室內:宇文冑以起兵應尉遲迥被殺。又宇文洽、宇文椿及子道宗、本仁、鄰武、子禮獻等;宇文眾及子仲和、熟倫等,皆被殺。惟宇文洛以疏屬幼年,得封介國公,以為隋賓。未幾,又斃之。於是宇文之宗族,亦無在者。

竊人之國而戕其子孫至無遺類,此其殘忍慘毒,豈復稍有人心!

其後隋文帝五子:

長太子勇被廢後賜死,

次煬帝為宇文化及所弒,

次秦王俊先卒,

次越王秀廢錮,死江都之難,

次漢王諒以反誅。

計五子中除秦王俊外,無一非不得其死者。

而勇子十儼以酖死,裕、筠、嶷、恪、該、瞁、孝實、孝範皆貶嶺外杖死。

俊子浩、湛及秀、諒之子,皆為化及所害。

煬帝三子,長太子昭先卒,次齊王暕、次趙王杲皆死江都之難,無子。而昭子代王侑為唐所立,未幾禪位,封酅國公,不數月而殂,次燕王倓亦遇害于江都,次越王侗稱號東都,為王世充所弒。于是煬帝之子孫亦無遺種矣。

惟齊王暕有一遺腹子愍,隨蕭太后入突厥,後歸於唐,官尚衣奉御,楊氏之種僅延此一線。而煬帝之死,又巧借一姓宇文者之手以斃之。(宇文化及與周同姓,而非同宗。)此豈非天道好還之顯然可據者哉!

按隋文滅陳,不惟陳後主得善終,凡陳氏子孫,自岳陽王叔慎以抗拒被殺外,其餘無一被害者,皆配往隴右及河西諸州,各給田業以處之。

同一滅國也,於宇文氏則盡殄之,於陳氏則悉保全之。蓋隋之篡周,本不以道,與宇文有不兩立之勢,且恐有尉遲迥等之起兵匡復者,不得不盡絕其根芽。至取陳則隋之基業已固,陳之子孫又皆孱弱不足慮,故不復肆毒也。至煬帝以後主第六女為貴人,最寵,因召陳氏子孫盡還京,隨才敘用,由是並為守宰遍天下。此則陳氏開國之初本未甚殺戮,故子孫亦少誅夷,亦天道之不爽者,且劫運將終,殺氣漸減也。

隋獨孤后妒及臣子

古來宮闈之妒莫有過於隋獨孤后者,不惟妒在己,并子與臣之有妾者,亦代為妒之。

后傳謂:後宮罕得進御,尉遲迥女沒入宮,帝私幸之,后伺帝聽朝,即陰殺之。

凡諸王及朝臣有妾孕者,必勸帝斥之。

皇太子勇多內寵,其妃元氏暴崩,疑太子寵妾雲氏而害之,由是諷帝廢太子。

高熲妻死,后欲為娶繼室,熲辭以老。後熲妾生子,后惡之,譖熲于帝,遂黜死。(隋書后妃傳)

按太子勇傳:勇多內寵,昭訓雲氏尤嬖,禮匹於嫡。勇妃元氏無寵,嘗遇心疾,二日而卒,獨孤后意有他故,甚責望。後聽晉王廣之譖,后忿然曰「睍地伐(勇小字)漸不可耐,我為娶得元氏女,竟不聞作夫妻。專寵阿雲,使有如許豚犬。新婦本無病,忽爾暴亡,我亦不能窮治。每思東宮竟無正嫡,至尊萬歲後,使汝等向阿雲再拜問訊,此是幾許大苦痛耶!」乃日媒孽勇之短於帝前,遂廢之。

又高熲傳:熲妻死,后謂文帝曰「高僕射老矣!而喪夫人,宜為之娶。」帝以告熲,熲謝曰「臣今已老,惟齋居誦佛經,納室實非所願。」帝乃止。後熲妾生男,帝甚為之喜,后謂帝曰「陛下尚信熲耶?陛下欲為娶婦,熲心愛妾故面欺陛下。今其詐已見,安可信之!」帝由是疏熲,以至賜死。

子之厚妾薄妻而母惡之,此猶是家庭之恆情。至于臣下之有妾,亦何與后事?乃亦因此而憾之,豈非奇妒哉!

卷十六 新旧唐书

舊唐書源委

晉出帝開運二年六月,監修國史劉昫、史官張昭遠(後以避劉智遠諱,但名昭,宋史有傳)以新修唐書紀、志、列傳并目錄,凡二百三卷上之,賜器幣有差。(晉紀)此舊唐書所以首列劉昫名也。然薛、歐二史劉昫傳俱不載其有功於唐書之處,但書其官銜「監修國史」而已。蓋昫為相時,唐書適訖功,遂由昫表上,其實非昫所修也。

唐末播遷,載籍散失,自高祖至代宗尚有紀傳,德宗亦存實錄,武宗以後六代,惟武宗有實錄一卷,餘皆無之。(五代會要)

梁龍德元年(梁末帝),史館奏請「令天下有記得會昌(唐武宗)以後公私事跡者,抄錄送官,皆須直書,不用詞藻,凡內外臣僚奏行公事,關涉制置沿革,有可採者並送官。」(梁紀)

唐長興中(後唐明宗),史館又奏「宣宗以下四朝未有實錄,請下兩浙、荊、湖等處,購募野史及除目朝報、逐朝日曆、銀臺事宜、內外制詞、百司簿籍上進,若民間收得或隱士撰成野史,亦令各列姓名請賞。」從之。(後唐紀及五代會要)聞成都有本朝實錄,即命郎中庾傳美往訪,及歸,僅得九朝實錄而已。(後唐紀 )

可見唐書因載籍散佚,歷梁、唐數十年未潰於成,直至晉始成書,則纂修諸臣搜剔補綴之功不可泯也。今據薛、歐二史及五代會要諸書考之:

晉天福五年(高祖石敬瑭),詔張昭遠、賈緯、趙熙、鄭受益、李為光同修唐史,宰臣趙瑩監修。(晉紀)瑩以唐代故事殘缺,署能者居職,纂補實錄及正史。(瑩傳)賈緯丁憂歸,瑩又奏以刑部員外郎呂琦、侍御史尹拙同修。(晉紀)瑩又奏請「據史館所缺唐書實錄,下敕購求。況唐咸通中(懿宗)宰臣韋保衡與薛伸、皇甫煥撰武宗、宣宗實錄,皆因多事,並未流傳。今保衡、裴贄現有子孫居職,或其門生故吏亦有紀述者,請下三京諸道,凡有此數朝實錄,令其進納,量除官賞之。會昌至天祐(武宗至昭宗),垂六十年,李德裕平上黨,有武宗伐叛之書;康承訓定徐方,有武寧本末之傳。凡此之類,令中外臣僚有撰述者,不論年月多少,並許進納。」從之。(五代會要 )是此事趙瑩為監修,綜理獨周密,故瑩本傳,謂「唐書二百卷,瑩首有力焉。」

昭宗一朝全無紀注,天福中,張昭遠重修唐史,始有昭宗本紀。(五代史補)是張昭遠於此事搜輯亦最勤,故劉昫上唐書時,與昭遠同署名,昭遠尋加爵邑,酬修史之勞也。(晉紀)

賈緯長於史學,以武宗之後無實錄,採次傳聞,為唐年補錄六十五卷,入史館,與修唐書。(緯傳)今舊唐書會昌以後紀傳,蓋緯所纂補。

又趙熙修唐書成,授諫議大夫,賞其筆削之功。(熙傳)

是則舊唐書之成,監修則趙瑩之功居多,纂修則張昭遠、賈緯、趙熙之功居多,而劉昫傳並不載經畫修書之事,今人但知舊唐書為昫所撰,而不知成之者乃趙瑩、張昭遠、賈緯、趙熙等也,故特標出之。

新唐書

宋仁宗以劉昫等所撰唐書卑弱淺陋,命翰林學士歐陽修、端明殿學士宋祁刊修,曾公亮提舉其事,十七年而成,凡二百二十五卷。修撰紀、志、表,祁撰列傳。故事:每書首只用官尊者一人。修以祁先進,且於唐書功多,故各署以進。(修傳)祁奉詔修唐書十餘年,出入臥內,嘗以稿自隨,為列傳百五十卷。(祁傳)

論者謂「新書事增於前,文省於舊。」此固歐、宋二公之老於文學,然難易有不同者。

舊書當五代亂離,載籍無稽之際,掇拾補輯,其事較難。至宋時文治大興,殘編故冊次第出見。觀新唐書藝文志所載,唐代史事無慮數十百種,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據以參考,自得精詳。

又宋初績學之士各據所見聞,別有撰述。如孫甫著唐史記七十五卷,每言唐君臣行事,以推見當時治亂,若身歷其間,人謂「終日讀史,不如一日聽孫論也。」又趙瞻著唐春秋五十卷,趙鄰幾追補唐實錄會昌以來日曆二十六卷,陳彭年著唐紀四十卷。(以上見宋史各本傳)諸人皆博聞勤采,勒成一書,必多精核。歐、宋得藉為筆削之地。又呂夏卿熟於唐事,博采傳記雜說數百家,又通譜學,創為世系諸表,於新唐書最有功。(宋史夏卿傳)宋敏求嘗補唐武宗以下六世實錄百四十卷,王堯臣修唐書以敏求熟於唐事,奏為編修官。(宋史敏求傳)是刊修新書時,又得諸名手佽助,宜其稱良史也。

唐實錄國史凡兩次散失

唐時修實錄、國史者皆當代名手。今可考而知者:

高祖實錄二十卷、太宗實錄二十卷(皆敬播撰,房元齡監修),

又貞觀實錄四十卷(令狐德棻撰貞觀十三年以後事,長孫無忌監修,其時同修者,又有敬播、顧允、鄧世隆、慕容善行、孫處約、劉顗、庾安禮,俱為修史學士,見德棻及允、處約等傳),其後許敬宗又奏改正,高宗以其事多失實,又命宰臣刊正。(見郝處俊傳)(初高祖、太宗兩朝實錄,敬播等所修頗詳直,敬宗輒以己意改之。敬宗貪財,嫁女於錢九隴,本皇家隸人也,乃列之於劉文靜等功臣傳,又其子娶尉遲敬德女,則為敬德作佳傳,以太宗賜長孫無忌之威鳳賦,移為賜敬德者。事見敬宗傳。而播傳又謂播與敬宗同撰,蓋當元齡、無忌監修時,播已在事,至是又徇敬宗意而與之同改修耳)

高宗實錄三十卷(許敬宗、令狐德棻等撰),

後修實錄三十卷(德棻等所撰,止乾封,劉知幾、吳兢續成之),

又有武后所定高宗實錄一百卷(見藝文志),

韋述所撰高宗實錄三十卷(見述傳),

則天皇后實錄二十卷(魏元忠、武三思、祝欽明、徐彥伯、柳沖、韋承慶、崔融、岑羲、徐堅撰。劉知幾、吳兢刪正。見藝文志及元忠傳。按劉子元修武后實錄,有所改正,武三思不聽,而吳兢書張易之誣元忠有不順之言,引張說為證,說已許之,賴宋璟力阻,始對武后謂「元忠無此語。」後說見實錄所書如此,囑兢改之,兢曰「如此何名實錄?」是劉、吳二人修實錄,尚多直筆),

中宗實錄二十卷(見藝文志,謂吳兢撰,而岑羲傳又謂羲撰,其書節愍太子之難,謂冉祖雍誣睿宗及太平公主連謀,羲密疏保護之,是岑羲亦在修史之列),

睿宗實錄五卷(亦吳兢撰,劉知幾又有太上皇實錄十卷,記睿宗為太上皇時事也),

玄宗實錄二十卷(張說與唐穎等撰,開元初年事),

又有開元實錄四十七卷(見藝文志,不著撰人姓氏),

代宗時又修成一百卷(令狐峘撰,時起居注散亡,峘裒掇詔策成之,而開元天寶間名臣事多漏略,拙於去取,不稱良史。見峘傳)

肅宗實錄三十卷(元載監修),

代宗實錄四十卷(亦令狐峘撰,峘受詔纂修未成,坐事貶外,詔許在外成書,元和中,其子丕上之),

建宗實錄十卷(沈既濟撰,時稱其能。見濟傳),

德宗實錄五十卷(蔣乂、韋處厚、獨孤郁、樊紳、林寶等撰,凡五年書成,裴監修),

順宗實錄五卷(韓愈、沈傳師、宇文籍撰,李吉甫監修。按愈傳:修順宗實錄,拙於取舍,為世所非。穆宗、文宗嘗詔史臣改修,而愈婿李漢、蔣係皆在顯位,諸公難之。又鄭覃傳:文宗嘗謂「事不詳實,史臣韓愈,豈屈人耶?」是當時論者皆多此異議。然路隋傳:謂愈所書禁中事皆切直,宦官不喜,咸議其非,故文宗詔隋刊正,隋奏「周居巢、王彥威、李固言,皆謂不宜改。而宰臣李宗閔、牛僧孺謂『史官李漢、蔣係皆愈之婿,不可參撰。』臣獨以為不然,愈所書,本非己出,自元和至今無異詞,但請示其甚謬者,付下刊定可耳。」乃詔「摘出貞元、永貞間數事改正,餘不復改。」據此,則愈所撰本非失實,特宦寺等妄論之耳),

憲宗實錄四十卷(蔣係、沈傳師、鄭澣、陳夷行、李漢、宇文籍、蘇景允撰,杜元穎、韋處厚、路隋監修。敕隋與處厚更日入直,書未成,且免常參。傳師尋授湖南觀察使,元穎引張說、令狐峘之例,奏令傳師以史稿即官下成之。俱見各本傳。按憲宗實錄凡兩次重修,武宗時,李德裕當國,欲掩其父吉甫不善之跡,奏請重修,詔允之,并令舊本不得注破,候新撰成時,同進史官。鄭亞等希德裕意,多所刪削,德裕又奏「舊本多載禁中之言,夫公卿論奏必有章疏;藩鎮上表,亦有批答,若徒得自其家,未足為據。今後實錄所載必須有據者,方得紀述。」從之。議者謂「德裕以此掩其改修之跡也。」又李漢傳:漢修憲宗實錄,書宰相李吉甫事,不相假借,德裕惡之,乃坐以李宗閔黨貶逐。此會昌中重修也。及宣宗即位,又詔「元和實錄乃不刊之書,李德裕擅敢改張,奪他人之懿節,為私門之令猷。」周墀亦奏「德裕竄寄他事,以廣父功。」乃詔崔龜從等刊落。此大中再定本也。俱見本紀及各本傳內)

穆宗實錄二十卷(蘇景貺、王彥威、楊漢公、蘇滌、裴休撰。路隋監修),

敬宗實錄十卷(陳商、鄭亞撰,李讓夷監修),

文宗實錄四十卷(盧耽、蔣偕、盧告、牛叢撰,魏監修),

武宗實錄三十卷(韋保衡監修),

宣宗以後無實錄(大順中,詔修宣、懿、僖實錄,而日曆記注亡缺,史官裴廷裕因摭宣宗政事奏記於監修杜讓能,名曰東觀奏記,凡三卷,以後諸帝皆無實錄)。

此諸帝實錄見於各本紀、列傳及藝文志者也。

其總輯各實錄事跡,勒成一家言,則又別有國史。

先是吳兢在長安,景龍間任史事,武三思、張易之等監修,事多不實,兢不得志,乃私撰唐書、唐春秋,未就,後出為荊州司馬,以史草自隨。會蕭嵩領國史,奏遣使就兢取其書,凡六十餘篇。(兢傳)此第一次國史也。然尚未完備。

開寶間,韋述總撰一百一十二卷并史例一卷,蕭穎士以為譙周、陳壽之流。(述傳)此第二次國史也。

肅宗又命柳芳與韋述綴輯吳兢所次國史,述死,芳緒成之。起高祖訖乾元,凡一百三十篇。而敘天寶後事,去取不倫,史官病之。(芳傳)此第三次國史也。

後芳謫巫州,會高力士亦貶在巫,因從力士質問,而國史已送官,不可改,乃倣編年法,為唐曆四十篇,以力士所傳,載於年曆之下,頗有異同。(亦芳傳)然芳所作,止於大曆,宣宗乃詔崔龜從、韋渙、李荀、張彥遠及蔣偕分年撰次至元和,為續唐曆三十卷(蔣偕、崔龜從等傳)此第四次國史也。

是唐之實錄、國史本極詳備,然中葉遭安祿山之亂,末造又遭黃巢、李茂貞、王行瑜、朱溫等之亂,乃盡行散失。

據于休烈傳云:國史一百六卷、開元實錄四十七卷、起居注并餘書三千六百八十二卷俱在興慶宮,京城陷賊後,皆被焚。休烈奏請降敕招訪有人收得者送官重賞。數月內僅收得一兩卷,惟史官韋述藏國史一百一十三卷送於官。是天寶後所存僅韋述之本也。

廣明亂後,書籍散亡,五代修唐書時,因會昌以後事跡無存,屢詔購訪。據舊唐書宣宗紀論云「宣宗賢主,雖漢文、景不過也,惜乎簡籍遺落,十無二三。」又五代會要所云「有紀傳者惟代宗以前,德宗亦祇存實錄,武宗並祇實錄一卷。」則雖有詔購訪而所得無幾。此五代時修唐書之難也。

新唐書韋述等傳贊云「唐三百年,業鉅事叢,其間巨盜再興,國典焚逸。大中以後,史錄不存。故聖主賢臣、叛人佞子,善惡汨汨,有所未盡。」然則不惟舊唐書多所闕漏,即新唐書搜採極博,亦尚歉然於文獻之無徵也。

舊唐書前半全用實錄國史舊本

五代修唐書,雖史籍已散失,然代宗以前尚有紀傳,而庾傳美得自蜀中者,亦尚有九朝實錄。今細閱舊書文義,知此數朝紀傳多鈔實錄國史原文也。凡史修於易代之後,考覆既確,未有不據事直書,若實錄、國史修於本朝,必多迴護。觀舊書迴護之多,可見其全用實錄、國史而不暇訂正也。

以本紀而論:

高宗上元二年,皇太子弘之死,由武后酖之也。而書:皇太子弘薨於合璧宮之綺雲殿。(新書書:天后殺太子弘)

章懷太子之死於巴邱,亦武后令邱神勣迫令自殺也。而書:庶人賢死於巴邱。(新書書:天后殺庶人賢)

薛懷義承辟陽之寵,至命為行軍大總管,以宰相李昭德、蘇味道為其幕僚,後以恣橫殺之。而后紀絕無一字及懷義。(新書書:永昌元年,白馬寺僧薛懷義為行軍大總管,擊突厥。證聖元年,書:殺薛懷義。)

張易之兄弟被誅,本張柬之等建謀舉事,而書:張易之與弟昌宗反,皇太子率左羽林軍桓彥範等誅之。(新書書:張柬之、崔元暉等以羽林兵討亂,張易之等伏誅,帝復於位)其後張柬之等五王為武三思誣搆至死,亦全不書。

楊貴妃本壽王瑁妃,度為女道士,號太真,召入宮,此開元二十八年事也。本紀亦不書。直至天寶四載,始書:冊太真楊氏為貴妃。而絕不見其來自壽邸之跡。(新書則先書以壽王妃楊氏為道士,號太真,後書冊太真為貴妃。)

至如穆宗以下諸帝皆宦官所立,而本紀絕不書,凡故君紀內必先書遺詔:以某嗣位。而於新君紀內即書:某月日柩前即位。一似授受得其正,皆先帝彌留時所定,而宦官無與者。

此本紀之迴護也。

其列傳如:

皇后傳內,憲宗郭后歷穆、敬、文、武四朝,皆居重闈之尊,諸帝孝養備至。迨宣宗即位,其母鄭本后侍兒,有宿怨,宣宗奉養遂薄。后鬱鬱,登樓將自殞,帝聞不喜,是夕,后暴崩。其後議葬景陵外園,太常王皞請合葬景陵,帝令宰相白敏中責之,皞曰「后乃憲宗元妃,事順宗為子婦,歷五朝母天下,豈容有異議!」皞遂貶。是郭后在宣宗時不得其死,自是實事。(見新書及通鑑)而舊書后本傳乃云:諸帝既極孝養,宣宗繼統,后之諸子也,恩禮愈異於前朝。大中年,崩於興慶宮。一似全福令終,並無嫌隙之處。

又宣宗母鄭本丹陽人,有相者云「當生天子。」李錡聞之,納為妾。後錡反,沒入宮,憲宗幸之,遂生宣宗。(見新書及通鑑)是后之由李錡沒入掖廷,自有原委。而舊書但云:憲宗時在內職御女之列。舊史殘缺,未見族姓所出、入宮之由,亦是諱其所出也。

曹王明之母,本齊王元吉妃,太宗納之而生明,後即以明為元吉後。(見新書曹明王傳)而舊書不載。

楊弘武為吏部,高宗責其授官多非才,弘武對曰「臣妻悍,此其所囑,故不敢違。」蓋以諷帝也。(見新書弘武傳)舊書弘武傳不載。

蘇良嗣為相,遇薛懷義於朝,頗偃蹇,良嗣叱左右批其頰,曳去。武后謂懷義曰「師第出入北門,彼南衙宰相行來,勿犯之。」(見新書良嗣傳)而舊書良嗣傳不載。

甚至褚遂良傳不載其傾陷劉洎之事。

李世勣傳不載其瞻徇立武后之事。辛雲京傳不載其激變僕固懷恩之事。(懷恩引回紇可汗兵討賊,過太原,辛雲京以可汗係其婿,恐被襲,遂閉門不出犒軍。及回紇討賊還,過城下,亦不出。於是懷恩怒,遂叛。通鑑載之甚詳,亦見舊書懷恩傳,而雲京傳不載。)

田神功傳不載其先為賊將之事。(神功先為安祿山兵馬使,歸朝後,守陳,與賊戰不勝,又降史思明,思明令其南略江淮,遂再歸順。舊書竟不敘,但云「上元中為平盧兵馬使,破賊於鄭州。」似未嘗失身於賊者,豈以其晚節忠樸而代為諱耶?)

李勉傳不載其逃棄汴城之事。(李希烈攻襄州,詔勉出兵救之,勉以賊兵攻襄,則許下必虛,攻許則襄圍自解。乃遣將攻許,未至為賊兵所敗,希烈自來攻汴,勉固守不支,乃潰圍出。舊書不載敗狀,但云「若與賊戰,多殺無辜,遂南奔。」而傳論并謂「與其坐受喪敗,不如避寇全師。」是更為洗雪矣。)

郝玭傳不載馬璘不城臨涇之事。(玭為臨涇將,請於其帥馬璘,城臨涇以控戎騎。或謂璘曰「如此,則邊塞久安,公復何足重?」乃不聽。舊書但云「玭請於主帥,不聽。」而不著馬璘姓氏,似為璘諱者。)

李輔國傳不載代宗遣人夜刺殺之事,但云「夜盜入其家,殺之。」魚朝恩傳不載帝使人擒縊之事,但云「自縊死。」蓋當時朝旨本以為盜殺及自縊,故國史從而書之,此又列傳之迴護也。

實錄、國史書法既有迴護,易代後修史時,考其非實,自應改正而直筆書之。乃舊書書法仍復如此。如其全用舊史之文,不復刊正也。

今按唐紹傳:先天二年,今上講武驪山,紹以儀注不合,坐斬。「今上」指玄宗也,此玄宗實錄原文也。

劉仁軌傳後引韋述論云「仁軌好以甘言悅人,以收物望;戴至德正色拒下,推善於君,故身後毀譽各異。」此引用韋述國史舊文也。而劉仁軌、裴行儉、郝處俊傳論並稱仁軌曰劉欒城,行儉曰裴聞喜,處俊曰甑山,不稱名而稱爵邑,史家無此法,更可見韋述當日尊呼前輩之稱,而非易代後史官之詞也。

崔元翰傳,謂李汧公鎮滑臺,辟元翰為從事。「汧公」,李勉也。薛伾傳,謂尚父汾陽王召置麾下。「汾陽王」,郭子儀也。此并是元翰、伾家狀送入史館者,國史即用之不及改,五代修史時,亦即用之,不復改也。

惟全錄舊文,而舊時史官本皆名手,故各傳有極工者,如:

高仙芝、封常清二傳,似分似合,常清傳內,載其臨死謝表,鬱勃悲涼,而繼之以仙芝之死,歎息數語,覺千載下猶有生氣。

又如郭子儀傳,乃裴所修,首尾整潔,無一釀詞。

因此可知唐史官之老於文學也。

至會昌以後無復底本,雜取朝報吏牘補綴成之。

故本紀書吳湘獄案至千餘字。

咸通八年,并將延資庫計帳貫匹之數瑣屑開入,絕似民間記簿。其除官必先具舊銜,再入新銜,如以某官某人為某官,下至刺史亦書於本紀。是以動輒累幅,雖邸抄除目無此繁蕪也。

然亦有未可輕訾者,凡本紀祇略具事由,而其事則詳於列傳此書。

如龐勛之亂、黃巢之亂、李茂貞、王行瑜等之劫遷、朱溫之篡弒,即於本紀詳之,不待翻閱各傳已一覽瞭如。遷固本有此體,非必紀內只摘事目也。其餘列傳雖事跡稍略,而文筆極為簡淨,以新書比較,轉遜其老成。

則五代修史諸人,如張昭遠、賈緯等亦皆精於史學,當缺漏支詘中,仍能補綴完善,具見撰次之艱,文字之老。今人動謂「新書過舊書遠甚。」此耳食之論也。新書謂「舊史之文,淺則入俚,簡則及漏,或有所諱而不得逞耶?或因淺仍俗而不足於文也。」此亦偶摘舊書之俚俗缺略者疵之耳,其佳處終不可沒也。

新唐書本紀書法

新唐書書法多可議者。

武德元年,唐帝追諡隋太上皇為煬帝。貞觀四年,李靖破突厥,獲隋蕭后及煬帝孫正道。此大事也,而本紀不書。(舊書書之)

薛舉寇涇州,雖因秦王臥病,劉文靜出戰而敗,然主兵者秦王也,乃但書劉文靜及薛舉戰,敗績。(舊書書「秦王與薛舉戰,敗績。」)

秦王擒竇建德,降王世充,獻俘於朝,斬建德於市,流世充於蜀。本紀但書「建德伏誅」,而世充放流之事不書。則世充如何決遣乎?

突利、頡利,兩可汗也,乃李靖擒頡利則書,突利來奔則不書。

侯君集擒高昌王麴智盛則書,李靖擒吐谷渾慕容伏允則不書。體例亦不畫一。

凡書伏誅者,以其有罪而正法也。

玄宗講武驪山,以儀注有失,斬唐紹。紹死後,玄宗追悔之。是其本罪本不至死,而書「唐紹伏誅」。(舊書「唐紹斬於纛下」)

封常清與祿山戰,敗奔陝郡,勸高仙芝速守潼關,仙芝至關,繕守備,賊至不得入,乃去。是二人皆無死罪也,而書「封常清、高仙芝伏誅」。(舊書「斬常清、仙芝於潼關」)是不亦太刻乎?此數人皆書「伏誅」矣!

宦官陳宏志弒憲宗,倖逃其罪,文宗始賜死於清泥驛。新書於憲宗紀,既書「陳宏志反,帝暴崩」矣,又於文宗紀論,謂「帝能誅宏志,亦足伸其志矣。」則清泥驛之賜死,自必應書「伏誅」,乃反書「殺陳宏志」,一似無罪而枉殺者。此更兩失之也。

奉天之圍,朱泚來攻二十餘日,皆渾瑊晝夜拒戰,得保危城,而本紀但書「甲子,瑊與泚戰城下,敗之。」似瑊之戰,只此一次矣。

宣宗大中元年,積慶太后崩,此文宗母也。本紀但書「皇太后」,則竟似宣宗母矣。

宰相王鐸赴滄帥任,路經魏博,為節度使樂彥禎所害。新書但書「盜殺義昌軍節度使王鐸」,似為彥禎諱者。

此皆歐公過求簡淨之失也。

新唐書本紀及五代史皆歐公重修,然五代使係歐公私自撰述,從容訂正,故無遺議。新唐書則二百八十餘年事蹟,頭緒繁多,不暇檢校入細。試平心論之,宋景文於列傳之功,實費數十年心力,歐公本紀則不免草率從事,不能為之諱也。當日進呈時,宋仁宗即有旨「舊唐書不可廢」,其早有所見歟?

新書本紀書安史之亂

歐公本紀書法,凡反逆者雖遣其將拒戰,亦必書逆首姓名,不書賊將也。然亦有不可通者,如秦宗權、董昌等部將不多,舉事又小,書其逆首,自不至混淆。至安祿山、史思明等,地廣兵雄,遣將四出,其將又皆僭大官、擁大眾,分路專征,各當一面,此豈得概以逆首之名書之?

乃常山之陷,本賊將蔡希德也,而書「祿山陷恆山郡」。

滍水之戰,魯炅與賊將武令珣戰而敗也,而書「魯炅與祿山戰滍水,敗績。」

靈寶、西原之戰,本哥舒翰與賊將崔乾祐戰而敗也,而書「哥舒翰與祿山戰靈寶、西原,敗績。」

潁川之陷,本賊將阿史那承慶也,而書「祿山陷潁川郡,執太守薛愿。」

且祿山既入東京,即在東京僭號。及潼關不守,天子幸蜀,祿山遣張通儒為西京留守,田乾真為京兆尹,安守忠屯兵苑中,祿山未嘗親至長安也。據苗晉卿傳「是時衣冠多為賊脅,自陳希烈以下皆送洛陽。」又崔光遠傳「光遠為京尹,偽遣其子束見祿山,祿山仍以光遠為京尹。」(光遠赴靈武,祿山乃遣田乾真為尹)是祿山未至長安之明證。而書「祿山陷京師」。即新書祿山傳,亦云「祿山未至長安,群不逞,爭取大盈庫及百司帑藏。祿山至,怒,乃大索三日,民間貲財盡掠之。」是宋景文亦真以祿山為親至長安矣!

祿山為其子慶緒所弒,慶緒亦在東京,未嘗出洛陽一步。(如廣平王收西京,慶緒自東京亟發大兵,使嚴莊率赴陝助通儒等拒戰,及收東京,陳希烈等三百人皆待罪於天津橋南。此又慶緒據守東京並未至長安之明證。)而至德二載二月,書「郭英乂及慶緒戰於武功,敗績。」又書「郭子儀及慶緒戰於潼關,敗之。」又書「子儀及慶緒戰於永豐倉,敗之。」又書「崔光遠及慶緒戰於駱谷,敗之。」廣平王收京時,又書「廣平王及慶緒戰於灃水,敗之,遂復京師。」并書「慶緒奔於陝郡。」(是竟以慶緒自長安東奔矣)又書「廣平王及慶緒戰於新店,敗之,遂復東都。」據此書法,一似慶緒處處身在行間者。其實香積寺之戰(即灃水之戰)乃賊將安守忠、李歸仁拒戰而敗,張通儒在長安,即出奔也。新店之戰,賊將嚴莊自東京來助戰而敗也。而新書概書慶緒,不幾使觀者回惑乎?(代宗紀內,卻明書「克京城後,代宗率大軍以東,安慶緒遣其將嚴莊拒於陝州,代宗及郭子儀、李嗣業大敗之。是又明知慶緒之未至長安也。)

既處處書逆首姓名矣,乃河曲之戰,又書「郭子儀敗祿山將高秀巖。」陳留之戰,又書「嗣吳王祇敗祿山將謝元同。」常山之復,書「郭子儀、李光弼敗祿山將史思明。」雍邱之戰,書「張巡敗祿山將令狐潮。」堂邑之戰,書「顏真卿敗祿山將袁知泰。」白沙場之戰,書「張巡敗祿山將翟伯玉。」劉橋之戰,書「子儀敗慶緒將李歸仁。」清渠之戰,書「子儀及慶緒將安守忠戰,敗績。」是又各書賊將之姓名,而不書祿山、慶緒。此又自亂其例也。

新書改編各傳

舊書武后有本紀,遂不列后妃傳;新書以其稱制後政事編作本紀,而猥褻諸跡,仍立傳於皇后傳內。

舊書帝子傳各隸於諸帝之朝;新書總編於后妃傳後。

舊書無帝女傳,故平陽公主附於其夫柴紹傳後,太平公主附於其夫武攸暨傳後;新書另立公主傳。

舊書無姦臣傳,許敬宗、李義府、李林甫、盧杞、崔允、柳燦等皆在列傳;新書另立姦臣傳,而義府子湛能與李多祚等同誅張易之兄弟,遂不附其父傳後,而入多祚傳。

舊書無叛臣、逆臣傳,但以安祿山父子、史思明父子及高尚、孫孝哲、朱泚、黃巢、秦宗權列在末卷,稍示區別。然高尚、孫孝哲皆祿山將校,則附於祿山傳可矣,何必另立專傳?此二人既有專傳,則賊將尚有崔乾祐、張通儒、安守忠、尹子奇等,皆賊將之劇者,何以又不立傳乎?朱泚既在末卷,而從泚叛臣如源休、姚令言等反在列傳,豈不輕重倒置?新書則分叛、逆二項,以李希烈、安祿山父子、史朝義父子及朱泚、黃巢、秦宗權、董昌等(舊書無昌傳,新書增入)僭號稱尊者入逆臣傳,而賊黨即附其傳後。以僕固懷恩、周智光、梁崇義、李懷光等背國自擅者入叛臣傳。分類殊有差等。惟黃巢未仕於唐,而列於逆臣,殊覺名實不稱。此明史所以有流賊傳也。

舊書杜伏威、羅藝、苑君璋、李子和俱列群雄內,與李子通、朱粲等相次。然伏威等皆降唐者,伏威入朝後,不復出長安,後以輔公祏誣累,太宗登極,曾為之昭雪。李子和降唐後,歷官數十年以善終。此豈得尚與群雄同卷乎?羅藝、苑君璋雖降而再叛,然既為唐臣,則唐之新書另編為卷,不復與群雄同列。惟李密、蕭銑亦曾降唐,而仍入群雄,則以此二人地大兵眾,唐初已隱然如敵國,與竇建德、王世充相等,未便入之降臣內耳。

又舊書輔公祏次於伏威後,以二人同起事也。闞稜、王雄誕又次公祏後,以其為伏威部將也。然伏威降唐後,公祏反,而稜與雄誕皆為唐效力,此豈得與公祏相次乎?新書稜、雄誕附伏威傳後,而公祏另入群雄內。

舊書孔穎達、顏師古、馬懷素、褚無量皆在列傳,新書改入儒林,以其深於經學也。

劉太真、邵說、于邵、崔元翰、于公異、李善、李賀皆在列傳。新書改入文苑,以其優於詞學也。

孫思邈在方伎,改入隱逸,以其人品高,不僅以醫見也。

李淳風改入方伎,以其明天文也。

武士改入外戚,以武后之父,尊崇極盛,三思等皆其子孫,寵倖冠一時,故皆附其傳後也。

楊國忠亦改入外戚,以楊貴妃之兄也。

邱神勣本附其父和傳後,改入酷吏,以其與周興、來俊臣等同肆毒也。

馬三寶本柴紹家奴,附紹傳後,改入功臣傳,以其為國立功,則紹不得而有之也。

祖孝孫、傅仁均無傳,以孝孫明樂律事已入禮樂志,仁均明曆術事已入曆志也。

楊元炎、薛季昶本在循吏傳,改與桓彥範等同卷,以誅二張時同事也。

朱齊運本蔣王惲之孫,若論新書子孫附於祖父傳之例,應入惲傳,乃另立專傳,以其與裴延齡等同惡,故與之同卷也。

王宰舊附其父智興傳後,乃另立專傳,以其討劉稹之功大也。

獨孤及舊附其子朗傳內,新書則傳及而以朗附之,文行相等,自宜以子從父也。

滄州程日華舊附義武張孝忠傳內,以滄州本屬義武也。新書另立橫海專傳,是時日華能守滄州,朝命以滄州為橫海鎮,特授日華為節度,橫海一鎮,自此始故也。

甘露之變,舊書詳於宦官王守澄傳內,以仇士良繼其職,故合為一傳也。然甘露之事究與守澄無涉,新書故另立士良傳,而詳其事於傳內也。

他如宗室宰相傳,見皇族之有人也。

立蕃將傳,見外夷亦效用也。

唐末諸鎮:周寶、鄧處訥、劉巨容、顧彥朗、李罕之、王敬武、孟方立、楊行密、趙犨等,舊書以諸人皆涉五代,不復立傳。新書傳之,以其事尚多係唐末造也。然趙光允、王處直後皆歷仕梁及後唐,新書光允傳但至知制詔而止;處直傳但書天復初封太原郡王而止。以此官爵尚唐所授,其後則不復敘也。

韋應物、鄭谷等皆有詩名而無事蹟可傳,則於文苑序內見其姓名,謂「史家逸其事,故不能立傳」,亦可見新書之周密也。

惟中宗少子溫王重茂,中宗崩,韋后立為帝,睿宗即位,退封襄王,開元中薨,追諡殤帝,舊書有傳,新書既不列於帝紀,而皇子傳內亦無傳,殊為缺略。

長孫順德,舊在功臣傳內,新書改附於長孫無忌傳後,按高祖手定功臣,首秦王、次裴寂、劉文靜,次即順德。今反不立專傳,而附於無忌後。

蘇、張說舊不同卷,新書既以當時燕、許並稱,而改編作一卷矣。

長慶中詩人,元、白並稱,舊書同在一卷,新書何以又不同卷?而以白居易與李乂等同卷,列在中宗朝桓彥範等之前,不且顛倒時代乎?

晚唐詩人,溫、李並稱,新書何以文苑中只有李商隱,而溫庭筠則附其遠祖大雅傳後乎?

陽城裂麻一事,不愧真諫官,入之列傳可矣,司空圖避亂晦跡,入之隱逸可矣,乃又創立卓行一門以位置之。

張易之兄弟,舊書附在名臣張行傳後,本屬不倫,新書別無可位置,遂亦附行成傳後。薛懷義舊附外戚武氏傳後,固屬非類,新書以其無可附,遂并不立傳。夫卓行一門,既可創而為之矣,此等獨不可立倖臣傳乎?

李忠臣、喬琳,舊在列傳,新書以其晚節受朱泚偽命,遂改入叛臣傳。夫叛臣必如高駢、朱玫等首倡叛亂者,方專立一傳。喬、李等不過從賊耳。從賊中如源休、姚令言等皆盡力助逆,僅附泚傳中,而喬、李曾有功於國,晚節一蹉跌,轉列為叛首,而并以附泚之蔣鎮等,附其後傳,更覺失當,豈以二人曾為將相,故責之獨重耶?

又舊書無藩鎮傳,殊覺淆混,新書則魏博、鎮冀、淄、青、橫海、宣武、彰義、澤潞各為一卷,便覺一覽瞭如。然既分鎮立傳,則此一鎮之主帥更替承襲,但依次直書,其人之賢否自見,新書則以田宏正、張孝忠等之純心為國,始終一節者,又提出另入列傳,遂使一鎮之序次中斷,此亦過於分別之病。

至僧元奘為有唐一代佛教之大宗,此豈得無傳,舊書列於方伎是矣,新書以其無他藝術,遂并不立傳。抑思方者,方外也;伎者,藝術也,無藝術獨不可以方外處之乎?余嘗謂新唐書一部獨缺兩僧,一高行之元奘,一邪倖之懷素,究屬史家缺事也。

卷十七 新旧唐书

新書增舊書處

五代紛亂之時,唐之遺聞往事既無人記述,殘編故籍亦無人收藏,雖懸詔購求而所得無幾,故舊唐書援據較少。至宋仁宗時,則太平已久,文事正興,人間舊時記載多出於世,故新唐書採取轉多。今第觀新書藝文志所載,如吳兢唐書備闕記、王彥威唐典、蔣乂大唐宰輔錄、凌煙功臣、秦府十八學士、史臣等傳、凌璠唐錄政要、南卓唐朝綱領圖、薛璠唐聖運圖、劉肅大唐新語、李肇國史補、林恩補國史等書,無慮數十百種,皆舊唐書所無者,知新書之文省於前而事增於舊,有由然也。

試取舊書各傳相比較,新書之增於舊書者有二種:

一則有關於當日之事勢、古來之政要及本人之賢否,所不可不載者。

一則瑣言碎事,但資博雅而已。

今分別於左。而新書刪舊書之處,亦附見焉。

新書增舊書有關係處

代宗沈后傳:陷賊後,不知所在。(增)高力士女冒為后,迎還上陽宮,力士子知非真,具言其情,詔貸之。

李密傳:密為魏公,設壇即位,改元永平。密與宇文化及隔水語,責其弒逆。賈潤甫勸其稍節興洛倉米,勿致食盡人散。

王世充傳:煬帝至江都,世充請以江淮女進宮。

徐圓朗傳:圓朗迎彭城劉世徹,欲以為主,會盛彥師被執在圓朗所,恐二兇合,則禍不解,乃說曰「公不見翟讓用李密而見殺乎?」圓朗乃忌世徹而殺之。

房玄齡傳:帝問「創業、守成孰難?」玄齡謂「創業難。」徵謂「守成難。」帝曰「玄齡從我定天下,徵與我安天下,故所見各異。然創業之事往矣!守成之難當與公等共之。」此正見太宗之圖治也。

許敬宗傳:高宗欲立武后,敬宗曰「田舍翁多收十斛麥,尚欲更故婦。天子富有四海,立一后何不可?」(此正見其逢君之惡)

劉仁軌傳:仁軌平百濟後,高宗遣劉仁愿代還,仁軌以百濟新定,恐新兵不得力,願再留鎮守。(此正見其忠於為國之處)舊書但書「仁愿率兵渡海,與舊鎮兵交代,仁軌乃西還。」

褚遂良傳:遂良諫立武氏,謂「武氏昔事先帝。」武后從幄後呼曰「何不撲殺此獠!」

魏元忠傳:元忠再相,稍憚權倖,不能守正如往時,袁楚客以書規之。全載其文。

來濟傳:諫立武后,引漢成帝以婢為后故事。

韓瑗傳:諫立武后,引宗周褒姒為言。

陸象先傳:玄宗初即位,太平公主欲廢之,召宰相議曰「寧王長當立。」象先曰「帝何以得立?」曰「有一時之功。」象先曰「立以功者,廢必以罪。今不聞有罪,安得廢?」

蘇頲傳:吐蕃盜邊,玄宗欲自將討之,頲極諫以為不可,乃止。

李景伯傳:時有建言設都督者,景伯議「都督專生殺,權太重,授非其人,則釁易生,宜罷都督,留御史按察,秩卑重任,可制姦宄。」由是停都督。

姚崇傳:玄宗欲相崇,崇先以十事邀帝(此為相業之始,而舊書不載)。崇在帝前序進郎吏,帝不顧。後謂高力士曰「我任崇以大政,此小事何必瀆耶?」(此見玄宗任相之專)

宋璟傳:璟不賞郝靈佺斬默啜之功,恐啟天子倖邊功。(此見大臣遠慮)張嘉貞為相,閱堂案,見璟危言切論,不覺失聲歎息。

韓休傳:帝嘗獵苑中,或張樂,必視左右曰「韓休知否?」帝嘗引鏡不樂,左右謂「自休入相,陛下無一日歡。」帝曰「吾雖瘠,天下肥矣!」

張九齡傳:武惠妃謀陷太子瑛,私使人言於九齡,九齡即奏之,帝為動色,故終九齡為相,太子得無患。

裴耀卿傳:玄宗封禪後,謂張說曰「懷州刺史王邱,餼牽外無他獻,我知其不市恩也。魏州刺史崔沔供張不用錦鏽,示我以儉也。濟州刺史裴耀卿上書言擾民,即不足告成功,此其愛人也。」

吳兢傳:兢撰則天實錄,書「張昌宗誣搆魏元忠有不順之言,引張說為證,說已許之,賴宋璟再三勸阻,說始明元忠無此語。」後說為相,私乞改之,兢曰「徇公之請,何名實錄?」卒不改,世謂今之董狐。

馬懷素傳:同時修書者數十人,姓名類敘於傳末。

楊慎矜傳:慎矜得罪之由,因其家所出婢得入宮,以其與術士史敬宗相往來之事奏聞,玄宗發怒,楊國忠密知之,乃語王,使告發其罪。

楊國忠傳:國忠主議征雲南,募兵之慘酷,州縣吏至召貧弱者,縛至室中,械而送軍前,亡者即以送吏代之。國忠請以安祿山為平章事,追入輔政。已草詔,而帝遣輔璆琳覘之(窺視),璆琳得賂還,言祿山不反,帝遂焚前詔。

郭子儀傳:復陝郡時,其子旰與賊戰死。

劉晏傳:晏在襄陽,辭永王璘之官為採訪使,李希言守杭州,璘聞有備,乃西走。晏所用管計帳者皆士人,嘗言「士有爵祿,則名重於利;吏無榮進,則利重於名。」傳末附韓洄、元琇、裴腆、李衡、包佶、盧徵、李若初等,皆晏所擢用,後多任轉運等使,循晏舊法,以利國者。

崔渙傳:渙劾奏元載怙權樹黨之疏,正見其疾惡。

馮盎傳:貞觀中,或告盎反,帝將討之,魏徵力保其不反,乃遣使諭盎,盎果遣子入侍,帝曰「徵一言,強於十萬兵矣!」

阿史那社爾傳:同出征者有郭孝恪,其在軍,床帷器用多飾金玉,以貽社爾,社爾不受,帝聞之曰「二將優劣,不必問人矣!」

崔光遠傳:玄宗出奔,光遠為京兆尹,偽遣子東見祿山,時祿山已令張休為京兆尹,及得光遠投順,即命休還洛。

王思禮傳:肅宗自靈武至鳳翔,賊兵來攻甚危,適崔光遠遣王伯倫、李椿以兵至,聞賊攻鳳翔,欲乘虛襲長安,賊聞之,乃引還,伯倫戰死,椿被執。

李光弼傳:野水渡之役,光弼以計降賊將高暉、李日越二人。邙山之敗,由魚朝恩不聽光弼言,去山險就平地,故敗。代郭子儀,營壘麾幟無所更,一經光弼,號令氣色乃益精明。又於郝庭玉傳記朝恩使庭玉布陣,坐作進退如一,朝恩歎賞,庭玉曰「此臨淮王遺法也。」

姜公輔傳:德宗出避涇師之亂,欲往鳳翔倚張鎰,公輔謂「鎰文臣,而其下皆朱泚舊部曲,軍且有變。」帝乃往奉天,不數日,鳳翔大將李楚琳果殺鎰應泚。帝初至奉天,聞泚欲來迎,乃詔止諸道援兵,公輔力言不可無備,乃納兵,不數日,泚兵來犯。

田承嗣傳:承嗣先為安、史偽將,後背史朝義,降於僕固瑒。

田悅傳:朱泚僭據長安,其弟滔自幽州起兵應之,約悅同舉兵,悅許之,而王武俊遣人阻悅,悅兵遂不出。滔怒,攻其貝州,於是武俊與李抱真同出兵救悅。

田季安傳:憲宗命吐突承璀討王承宗,季安欲救之,有譚忠者,為畫策,陽出兵助王師,而陰約承宗以堂邑見與,若為攻得者,遂邀朝命寵獎。

李維岳傳:維岳敗於束鹿,欲上表歸朝,田悅遣人來責,維岳遂復抗。

劉濟傳:譚忠激濟,進兵討王承宗。

劉總傳:譚忠勸其以志地歸朝。

段秀實傳:郭晞在邠,不戢軍士,邠帥白孝德不能制,秀實殺十七人,自請於晞,晞不能難。

韓游傳:李懷光誘游叛,游白發其書,帝嘉之。後又有書來誘,為渾瑊所獲,稍伺察之,游怒罵瑊,帝懼有變,遂幸梁州。此事大有關係,舊書乃無之。吐蕃入寇,游破之於合水。吐蕃攻陷鹽州,游收復之。及吐蕃請盟,游奏不可信,帝不從,及平涼之盟,游以勁騎赴柳泉會盟,使渾瑊被劫逃出,賴游兵,乃得歸。舊書亦無。

董晉傳:晉與李涵使回紇,回紇責償馬價,涵不能對,晉曰「我非無馬,而與爾為市,賜爾不已多乎?爾之馬多疲斃,天子敕勿屑屑較,爾反以為不足乎?」回紇語塞。

李希烈傳:竇良女為希烈所得,女謂父母曰「勿戚戚,吾能殺賊。」果為希烈所嬖,乃與陳仙奇密謀,酖死希烈。舊書但云「仙奇酖死希烈」,而竇良女不載。

鮑防傳:策賢良方正,防閱策,得穆質、柳公綽等,皆名士,質對策最切直,獨孤愐欲黜之,防曰「使上得聞所未聞,不亦善乎!」卒置高第。

楊憑傳:憑為李夷簡所劾,貶臨賀尉,姻友無敢送者,徐晦獨送至藍田,夷簡特薦晦為御史曰「君不負楊臨賀,肯負國耶?」舊書至以此另立徐晦傳,新書刪晦傳而以此附憑傳內。

杜黃裳傳:黃裳與憲宗論致治之道,在修己任賢,操執綱領,至簿書訟獄,本非人主所自任。

李吉甫傳:罷冗員一疏。奏伐蜀之師,宜增二峽一路,以分賊勢。劾中書吏滑渙勾結樞密使竊權。李錡將反,吉甫建議使韓弘進兵。因田弘正歸順,請撤河陽之兵戍汝州,以逼吳元濟。按武宗時,吉甫子德裕重修憲宗實錄,虛張其父之美。宣宗時特命刊正。今此等事,舊書皆無而新書增之,豈舊書據大中刊正之本,而新書尚據會昌重修之本耶?

權德輿傳:德輿建議王承宗可起復,盧從史不可起復。

張薦傳:顏真卿使於李希烈,為所拘縶。薦上疏,請以希烈之母妻妹三人之拘於京師者移置境上,以贖真卿。

蔣乂傳:李錡以反誅,詔削一房屬籍,宰相召乂,問「一房自大功乎?」又曰「其祖神通,開國時有功,可因孫而累其祖乎?」曰「自期可乎!」又曰「其父若幽死社稷,可令其絕祀乎?」乃止,坐錡及子息,無旁坐者。

王鍔傳:西域朝貢酋長在京,因隴右陷蕃,不得歸,皆食鴻臚,凡四千餘人。鍔奏請停其廩給。李泌請以隸神策軍。皆成勁旅,而歲省五十萬緡。

孔戣傳:番舶至粵,向有下椗稅,有閱貨宴錢,戣帥粵,悉禁絕之。海商死,官籍其貲,滿二月無妻子至,則沒入。戣不為限,悉推與之。

韋澳傳:宣宗召澳,屏人問「近日奄宦如何?」對曰「帝威制,前世無比。」帝曰「未也。」澳曰「不若就其中可用者計之。」帝曰「朕固行之矣!自黃至綠至緋,猶可衣紫,則合為一矣!」

鄭絪傳:宦官竇文瑒新為中尉,欲以白麻制下中書,絪力諫止。盧從史懷不軌,李吉甫譖絪漏言於從史,憲宗怒,召李絳告之,絳曰「誠如是,罪當族。然誰為陛下言者?」帝曰「吉甫。」絳曰「安知非吉甫誣陷之?」帝乃悟。

崔弘禮傳:討李同捷時,大將李萬瑀、劉寀擁兵自固,弘禮奪其兵破賊,李祐以鄭滑兵入齊而潰,弘禮悉斬其兵,以渾兵二千付祐敗賊。

王起傳:武宗即位,起為山陵使,樞密劉弘逸、薛稜欲因山陵兵謀廢立,起密奏,乃皆伏誅。

王式傳:式為安南都護,退蠻兵,捕斬反者。及移浙東,討殺草賊仇甫。移徐州,殺銀刀都之為亂者數千人。

錢徽傳:徽為掌書記時,大寒,先發冬衣,以靖兵亂。在宣、歙,幕帥崔衍病亟,徽請池州刺史李遜至,以安軍士。及為學士,奏憲宗弗納貢獻,帝密戒有獻者入銀臺門,勿令學士知。

裴度傳:度與帝言「君子無黨,小人有黨。」

牛僧孺傳:初對策切直,得罪時宰之處,此為牛李黨事之始。劉稹誅後,石雄軍吏得從劉從諫與僧孺、李宗閔交結書。(此蓋因李德裕當國,希旨者附會為之)

李石傳:石與文宗論為治之要,惟登拔才良。及論貞觀、開元之治,石欲強帝意,謂「漢文、景不足法,當上法堯、舜。」討劉稹時,石奉使督戰,責石雄、王宰等,取破賊期,後果如期奏績。

蕭倣傳:宣宗以李璲為嶺南節度使,已賜節,因倣封還詔書,帝方作樂,不暇遣使,即令樂工追節還。

李傳:文宗嘗欲以陳王成美為嗣,既崩,中人引宰相商議所當立,曰「帝已命陳王矣!」已而武宗即位,人皆危之,曰「臣下知奉上命而已,安與禁中事!」後終以此被貶。

李德裕傳:德裕帥蜀時,築籌邊樓、仗義城、禦侮城、柔遠城等事。宰相閤百官非公事不入,自李宗閔時往往通賓客,至設宴其中。德裕為相,奏文宗禁止。帝欲官李訓,德裕以為僉人不當授。帝語王涯別與官,德裕搖手止之,適為帝所見,帝不悅。武宗欲殺楊嗣復、李,皆宗閔黨也。德裕三叩求,乃免死。對武宗論宰相一事,又極論朋黨之害。傳末又附載崔嘏、魏鉶、丁柔立等,皆為德裕訟冤者。

馬植傳:植與中尉馬元贄善,元贄以上所賜帶遺之。他日對便殿,帝識其帶,知其通近侍,遂出之。

崔安潛傳:安潛之將張自勉討王仙芝有功,宋威忌之,欲令隸麾下,宰相鄭畋謂「如此,則自勉以功而受辱也!何以勸立功者?」

朱宣傳:朱全忠攻宣,凡十興師、四敗績。

李輔國傳:輔國逼徙上皇,高力士叱令為上皇控馬之事。

魚朝恩傳:吐番入寇,朝恩欲遷都洛陽,郭子儀疏諫以為不可。朝恩譏誚宰相,溫造面折其議。朝恩為其子請進宮,左右已以紫衣進。元載密謀,擒縛朝恩。

田令孜傳:令孜導僖宗荒樂賞賜及強奪商旅財貨之事。令孜討王重榮戰敗,逼帝幸興元,以致朱玫立嗣襄王熅為帝,皆令孜召禍也。帝幸蜀後,令孜激黃帽軍亂,孟昭圖上疏諫,令孜矯詔,貶而害之。中人曹知愨與破賊有功,因大言「帝還時,當在大散關閱群臣,可歸者歸之。」令孜恐其圖己,密令王行瑜殺之。此等舊書皆無之,但云「令孜從幸梁州,求為監軍以去」而已。案此等事皆令孜之釀禍肆惡,不敘於令孜傳而誰傳耶?

黃巢傳:王仙芝為宋威敗於沂州,仙芝亡去,威因奏仙芝已死,散遣諸道兵。已而仙芝復出,諸道兵始休又徵,於是皆怨。刺史裴渥為賊求官,王仙芝、黃巢皆詣渥飲,適詔至,拜仙芝左神策軍押衙,仙芝喜,巢以官不及己,詢曰「君獨得官,此五千眾安歸乎?」因擊仙芝,仙芝憚眾怒,亦不受官,分其眾各路剽掠。賊將朱溫為王重榮所敗,遂降於重榮。

以上七十一傳,新書所增事蹟、章疏,皆有關於時事、政術者。

新書增舊書瑣言碎事

竇建德傳:建德微時,盜夜劫其家,建德殺三人,餘不敢進,請其尸,建德曰「可,投繩取之。」盜投繩,建德乃自縻,使盜曳出,又殺數人。

李靖傳:太宗手書二則,一曰「兵事節度皆付公,吾不中制。」一曰「有晝夜視公疾大老嫗遣來,吾欲知公起居狀。」後權德輿見之,流涕曰「君臣之際,一至此耶!」

杜正倫傳:正倫初欲與城南諸杜敘同族,不許。相傳城南杜固有壯氣,正倫既執政,奏鑿杜固以通水利,既鑿,川流如血,自是南杜不振。

太子承乾傳:承乾學蕃人設穹廬,自作可汗死,令其下奔馬哭之。誓有天下後,委身思摩作一設。又言「有諫者輒殺之,殺五百人豈不定?」

李傑傳:斷獄有婦人與道士控其子不孝,傑究得其實,殺道士。

許敬宗傳:敬宗辨濮陽之帝邱及濟漯斷流。見其博雅。

張錫傳:錫與蘇味道俱坐罪繫獄,錫日膳豐侈,不少貶;味道席地菜食。武后遣人覘之,乃憐味道而惡錫。

裴炎傳:炎子先以諫武后流瀼州,逃入北庭,致富數千萬,能詗朝廷陰事。后遣使殺流人,先預知之,與追者格鬥。會后又赦流人,遂得免。後官至工部侍郎。

裴寬傳:寬為潤州參軍,人有餽鹿肉者,不可卻,則受而埋之於後圃。為刺史常說樓上所見,問知其故,遂以女妻之。寬衣碧瘠而長,人呼為碧鸛雀。

哥舒翰傳:潼關之戰,賊將崔乾祐用兵十十伍伍,官兵阨於隘道,遂大敗。

嚴武傳:武八歲時,擊死父之寵妾。及節度劍南,最厚杜甫,亦屢欲殺之。李白作蜀道難,為甫危之也。

劉晏傳:晏八歲時,玄宗令張說試之,曰國瑞也。

王嶼傳:漢以來喪葬皆有瘞錢,後世里俗稍以紙寓錢為鬼事,嶼為祠祭使,乃用之祠廟。

關播傳:李元平築汝州城,李希烈潛使人應募,遂為內應,縛元平去,以元平本播所薦也。舊書以李元平傳後附播傳,故此事載元平傳。新書則以此事附播傳,而不復立元平傳。

邵說傳:說面奏德宗,自解失身陷賊之處甚詳。

李賀傳:每日出游,使童奴背古錦囊,有得即投入,其母探知之,曰「是兒嘔出心肝乃已。」

韋皋傳:皋沒後,有議其箭有「定秦」二字,以為蓄異謀者。陸暢為辯云「定秦者,匠名也。」事乃白。李白為蜀道難以斥嚴武,暢反以為蜀道易以美皋。

田悅傳:張伾固守待救,放紙鳶至馬燧軍,謂「三日不救,士且盡為悅食。」燧乃進軍破悅。

劉元佐傳:元佐母數教元佐盡臣節,見縣令白事者甚畏懼,即戒元佐「汝父吏於縣時,亦當爾,汝可倨受耶?」汴州相國寺佛軀出汗,元佐大施金帛,人皆效之,輸納無算,元佐籍之,以充軍賞。

盧坦傳:杜黃裳謂坦曰「某家子與惡人游,將破產,盍戒之?」坦曰「凡官廉者必不積財,積財者皆剝下以致之。如子孫善守,是天富不道之家也。不若聽其不道以散人。」

韋綬傳:綬讓楊凝為舉首,及為學士,德宗嘗與韋妃幸其院,值其寢,以妃蜀襭袍覆之。

胡證傳:裴度未顯時,飲酒店,為武士所窘,證突入座上,豪飲,取鐵燈檠手合其跗,謂諸人曰「我欲為令,不釂者,以此擊之!」眾叩頭請去,度乃得免。

羅立言傳:立言在河陰築城,所當者多富豪,乃令自築其處,貧民得免。

畢諴傳:諴三徙鎮,不得入朝,乃求麗姝結宰相令狐綯,綯不受,有太醫李元伯聘之,進於帝,極嬖之。

崔彥昭傳:彥昭與王凝,外兄弟也。凝先貴,不禮彥昭。及彥昭為相,其母恐彥昭報怨,敕家人多置履襪,曰「王氏妹將與子偕逐,吾將同行。」彥昭遂不敢報怨。

黃巢傳:巢入杭州,董昌所屯地名「八百里」,賊問老嫗,答曰「官兵屯八百里矣!」賊驚遂去。又劉巨容使沙陀五百騎餌賊,棄馬而遁,明日,賊乘其馬出戰,而馬識沙陀語,呼之,盡奔還,遂多擒賊。

新書立傳獨詳處

新書諸傳較舊書多大同小異,不過刪其蕪詞而補其未備,無有大相逕庭者。惟劉晏、李泌、陸贄、李絳、高駢、高力士六傳所增於舊書幾至倍蓰。蓋:

劉晏傳則本於陳諫所論晏之功,有二害二利也。(其論云「晏大指在使民得安耕織,常歲則斂之,凶年則蠲之。每州縣荒歉有端,則先貸之,不使至賑給,賑給至,則無所濟,多則國用不足,又將重斂矣。災地所乏者糧,而他產自在,以所產貨之於熟地,自免阻饑。」新書獨詳載之,以其有益於荒政也。)

李泌傳則本於李繁所作鄴侯家傳也。(新書增肅宗欲以建寧王倓為元帥,泌力請以廣平王為之。肅宗欲掘李林甫墓,泌恐上皇不樂,止之。肅宗問破賊期,泌請先傾范陽巢穴,則一勞永逸。收京後,肅宗欲請上皇復位,泌曰「若是,則上皇不來,當以群臣疏請上皇歸就養。」上皇果至。德宗徵吐蕃兵討朱泚,許以安西北庭地,吐蕃戰不力,及事平,來索地,泌力言不可與。泌又請「德宗毋受私獻,則方鎮可以行法,天下紓矣。」又嘗對德宗曰「陛下能知盧杞之奸,何至建中之禍?」帝又引桑道茂預請城奉天,以為天命合有此厄,泌論「君相造命,不可言命。」此皆舊書所無而家傳所載者。惟順宗在東宮時,因妃蕭氏母郜國公主之累,儲位甚危,泌百端奏說,上意方解。舊書詳載之,與新書所云帝有廢立意,泌再言「立姪不如立子」之語相同,此事當可信也。新書亦謂繁所作家傳多不經,掇其近實者著於篇,而以明太子無罪一事為不可誣,則亦知此事之猶可信矣。)

陸贄傳則本於宣公奏議也。(新書增贄請以五術省風俗,八計聽吏治,三科登俊乂,四賦經財實,六德保罷瘵,五要簡官事。又馬燧討賊河北,久不決,請濟師。贄疏言「國內空虛,不宜務遠遺近。請先事李希烈,徐圖田悅等。」此在涇師未變之前,已而果驗。又勸德宗開誠納諫等疏。又諫帝欲官獻瓜果者一疏。)

李絳傳則本於蔣偕所撰遺事七篇也。(新書增其論敬大臣遠小人一疏、論納諫一疏。又魏博田季安死軍中,請以其子懷諫襲,絳請遲之,已而軍中果立田宏正,以六州歸命。絳請速與節鉞,并大犒賞以獎其忠義。案絳論事萬餘言,其甥夏侯孜以授蔣偕,蔣偕撰次七篇以傳。)

高駢傳則本於郭廷誨廣陵妖亂志也。(新書增駢先復安南,為監軍,李維周匿其功,不奏。幸駢所遣使王惠贊閒道得達。又移帥蜀,南詔方攻雅州,聞駢名,即遁去。駢裁減軍士衣食,兵亂,駢匿圊中免。既而誅亂者,嬰孺皆斬,旋移淮南為都統,討黃巢,遣張潾敗巢,巢懼乞降,駢信之,時所徵各鎮之師皆至淮南,駢欲專己功,奏盡遣散歸,巢知之,即告絕,駢怒,又遣潾往討,潾敗死。又敘畢師鐸、秦彥、楊行密、孫儒之亂甚詳。)

高力士傳則本巫山記也。(新書增玄宗欲以天下事付李林甫,力士極言威柄不可下移。及立太子時,李林甫以武惠妃方寵,故屬意其子壽王。力士勸帝推長而立,由是肅宗儲位遂定。時楊國忠主用兵雲南,喪師數十萬,莫敢奏者,力士密奏之。後力士貶巫州,柳芳為編其遺事。)

亦可見景文採輯之勤矣。至唐末諸臣各傳俱比舊書詳數倍,則舊書本太略耳。

新書刪舊書處

新書事增於舊書,非特於舊書各傳內增事跡,並有舊書無傳而新書增傳者。如

穆宗宣懿韋后、武宗王賢妃、宣宗元昭鼂(晁)后,舊書有目無傳,新書補傳之。

懿宗恭獻王后並無其目,新書亦為補傳。

可見搜考之博也。

然於舊書事跡反有刪之者:

長孫無忌傳:帝自制威鳳賦賜無忌。

李百藥傳:有封建論一篇。

豆彥威傳:議僕射上事儀注,宜遵開元禮,受冊官與百僚答拜,不得坐受。

劉沔傳:沔嘗戰傷重臥草中,月黑不知歸路,夢有人以雙燭引之,遂起,果有光前導。自後破敵,危難時常有此光。及罷鎮,光遂息,沔亦尋卒。

李德裕傳:有自著窮愁志及論冥數一篇。舒元輿傳:有諫祀九宮貴神不宜稱臣署御名。

此皆舊書所有而新書刪之,以其無大關繫也。

李嗣業傳:舊書記其新店之戰,郭子儀已為賊兵所包,嗣業引回紇兵衝之,轉敗為勝之功甚詳。新書刪之,以其香積寺之戰功已冠軍也。

王武俊傳:舊書李寶臣與朱滔破田承嗣,代宗使中貴馬承倩勞之,寶臣贈絹少,為承倩所詢,寶臣慚,武俊遂勸寶臣劫滔兵反,與承嗣合。新書刪之,以此事已見於武俊傳也。

劉怦傳:舊書怦本朱滔部將,先勸滔勿反,及滔舉兵,敗歸,疑怦有異志,不敢入,怦乃具卒伍郊迎二十里,入之,人以為忠於所事。新書刪之,以此事已見於怦傳也。

呂元膺傳:舊書元膺為東都留守,李師道遣門察訾嘉珍至東都,結僧圓靜糾約山棚民為變。新書亦刪之,以此事已見李師道傳也。

韋諤傳:舊書楊國忠、貴妃既死於馬嵬,玄宗將發,從駕軍士猶懷去就,陳元禮不能制,適益州貢春綵十萬至,帝召六軍散之,令各自擇便,軍士乃俯伏流涕曰「死生從陛下。」按此事應入元禮傳,與諤何涉?新書於諤傳刪之,亦見其去取得當也。

張茂宗傳:德宗以公主字茂宗,茂宗丁母憂,詔起復成禮,諫官蔣乂疏言「非軍中不宜墨縗從事。」舊書載其疏於茂宗傳,新書刪之,改入乂傳,亦見其移置得宜也。

渾瑊傳:舊書記平涼之盟,瑊為吐蕃所劫,單騎脫歸之事甚詳。新書但云「為尚結贊所劫,副使以下皆陷,惟瑊得免。」

陸贄傳:舊書謂贄惡竇參,參之死,贄有力焉。新書刪此數語,轉於參傳載贄救免之疏,似為瑊、贄諱者,以二人皆名臣也。

李義府傳:舊書御史王義方奏其初容貌為劉洎、馬周所幸。此正見義府之無恥。

魏少遊傳:舊書少遊觀察江西,有京吏賈明觀恃魚朝恩勢肆惡,事敗,元載受其賂,判往江西效力,少遊以載故,優容之。及路嗣恭代少遊,到日,即杖殺明觀,人以是賢路而醜魏。此正見少遊附勢之無品。

裴延齡傳:舊書載陸贄劾延齡一疏甚詳,此正見延齡之奸、贄之正。

而新書皆不載,亦似為之諱者。然義府、延齡等人本卑劣,何必為之掩飾也?

至如田悅傳:朱滔方圍悅之貝州,田緒殺悅,即以兵與王武俊、李抱真,大破滔於涇城。此事有關於三鎮離合之故,而新書刪之。

王處存傳:黃巢據長安,處存以兵五千,白繻為號,夜入京,賊驚遁去,而京師少年亦倣其白號劫掠坊市,賊覘知,復入京,召兩市丁壯七八萬殺之。此事見巢禍之慘,新書亦刪之。

此皆不當刪而刪者。

而尤甚者:

戴冑義倉為千古積貯之良法,舊書冑傳載其疏甚詳,而新書刪之。

張宏靖傳:舊書劉總以幽鎮歸朝,欲盡革河朔承襲之弊,請以己鎮分為三道,仍藉軍中宿將送於朝,欲朝廷官之,使幽、薊之人知慕朝廷官爵。及疏上,而宰臣崔植、杜元穎不知遠計,時已命張宏靖節度幽、薊,但欲崇重宏靖,以總所鎮全畀之,其將校在京者悉令隨歸,故宏靖至鎮,不數日復亂,自是再失河朔。此事大有關繫,而新書亦刪之。

此則景文之率意裁汰,不及酌其輕重也。

卷十八 新旧唐书

新書改舊書文義處

河間王孝恭傳:舊書孝恭破降蕭銑,高祖大悅,使畫工圖其貌而視之。案孝恭乃高祖從子,豈不相識而欲圖其貌乎?新書則云詔圖破銑之狀以進。

長孫順德傳:舊書順德坐事免,發疾,太宗鄙之曰「順德無慷慨之節,多兒女之情,今有疾,何足問也!」語殊無來歷。新書謂順德因喪女感疾,帝謂其無剛氣,以兒女牽愛。

許敬宗傳:舊書太宗伐高麗,皇太子定州監國,敬宗與高士廉共知機要。岑文本卒於行所,令敬宗檢校中書侍郎。太宗破高麗於駐蹕山,敬宗立馬於御前,受旨草詔書。是敬宗忽隨太子在定州,忽隨太宗草詔,語殊不明。新書改文本卒,驛召敬宗至行所。

韋陟傳:舊書陟卒,太常諡為忠孝,顏真卿駮之曰「忠則以身許國,見危致命,孝則晨昏色養,取樂庭闈。不合二行,殊難以成忠孝。」新書改真卿云「許國養親不兩立,不當合二行為諡。」

元載傳:舊書載父景昇任員外官,居岐州,載母攜載適景昇,冒姓元氏,語不可解,然則載本何姓耶?新書云父昇本姓景,為曹王妃元氏主田租,請於妃,冒為元氏。

崔光遠傳:舊書郭子儀與賊戰汲郡,光遠以千人渡河援之。及光遠在魏州,使李處崟拒賊,子儀怒不救,處崟遂敗。此事殊不明析。光遠曾救子儀,子儀何以反怒而不救光遠耶?新書謂子儀戰汲郡,光遠僅以千人援之,戰不甚力,故魏州之戰,子儀怒而不救。

唐儉傳:舊書儉勸高祖起兵,高祖曰「天下已亂,言私則圖存,言公則拯溺,吾將思之。」新書改云「喪亂方剡,私當圖存,公欲拯溺者,吾當為公思之。」是竟以公指儉矣。

王雄誕傳:雄誕本杜伏威之將,其擒李子通、降汪華及聞人遂安,皆伏威降唐後,為唐宣力也。舊書先敘明高祖詔伏威,使雄誕討之,故下文戰功俱是為唐盡力。新書不先敘明,則此等攻討全是為伏威矣。雄誕造遂安壘,諭以國家威靈,所謂國家者,唐耶?伏威耶?

魏徵對太宗忠臣、良臣之論,舊書云「良臣身獲美名,君受顯號,子孫傳世,福祿無疆;忠臣身受誅夷,君陷大惡,家國並喪,空有其名。」新書改云「良臣身荷美名,君都顯號,子孫傳承,流祚無疆;忠臣身嬰誅夷,君陷昏惡,喪國夷家,祇取空名。」不過竄改數字,無他意義。

傅奕請除釋教疏,舊書有云「齊朝章仇子他上表言僧尼寺塔糜損國家,為諸僧附會,宰相對朝讒毀諸尼,依託妃主,潛行謗讟,遂死西市。」言因諫佛事為僧尼傾陷也,語已不甚明。新書改云「章仇子他言,僧尼塔廟,外見毀宰臣,內見嫉妃嬙。」尤不可解,並失本意。

李光弼傳:舊書光弼命荔非、元禮出勁卒於羊馬城以拒賊。新書謂遣元禮戰羊馬,賊大潰。羊馬城去城字,但云戰羊馬,成何語耶?

盧汝弼傳:舊書太原使府有龍泉亭,汝弼父簡求節制時,手書一詩在亭之西壁。汝弼復為亞帥,每亭中宴集,未嘗居賓位,但西嚮俯首而已。新書改云太原府子亭,其父簡求所署多在,每宴亭中,汝弼未嘗居賓位。轉不明析。

甘露之變,舊書本紀書仇士良率兵誅王涯、賈餗、舒元輿、李訓、王璠、郭行餘、羅立言、李孝本、韓約等十餘家。案是時李訓見事敗,即出奔。鄭注亦尚在鳳翔,非同日被殺也。新書先書壬戌,李訓謀誅宦官,不克,出奔。戊辰,鳳翔監軍殺鄭注。較明。然李訓出奔後,仍被殺。又不書。又涯等被殺,朝中無宰相,乃以鄭覃、李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而新書覃、石入相,反敘於士良殺朝臣之前,亦誤。蓋舊書以甘露之變係之壬戌,新書則係之乙丑,故有此誤也。

新書盡刪駢體舊文

歐宋二公不喜駢體,故凡遇詔誥章疏四六行文者,必盡刪之。

如德宗奉天之詔,山東武夫悍卒無不感涕。討李懷光之詔,功罪不相掩,亦曲盡事情。而本紀皆不載,並陸贄傳亦無之。

其列傳內,如李密討隋帝檄文,祖君彥之詞也。

徐敬業討武后檄文,駱賓王之詞也。

太宗徐賢妃諫伐高麗及興土木一疏。

封常清臨死謝表。

代宗獨孤后崩,帝命常袞為哀冊文,情詞悽惋,時稱絕作。

李克用收復京城後,楊復光所上露布,列諸將功伐最詳贍。

此皆傳誦至今者,而各傳皆不載。惟徐賢妃疏則節數語存之。至如舊書畢搆傳,有詔歷數貪吏之弊,最為切中,亦以其四六而刪之。(詔云「邑屋之間,囊橐俱竭,或地有椿幹梓漆,或家有畜產資財,即被暗通,並從取奪,若有吝(吝),即因事以繩,粗杖大枷,動傾性命,懷冤抱痛,無所訴陳。)

夫一代自有一代文體,六朝以來,詔疏尚駢麗,皆載入紀傳,本國史舊法。今以其駢體而盡刪之,遂使有唐一代館閣臺省之文不見於世,究未免偏見也。

惟淩煙閣續圖功成一詔係駢體,獨全載於李晟傳,則以事本嚴重,非四六之詔不足相稱。此正宋子京相題之巧。

其他駢體中有新語不忍棄者,則寧代為改削存之。

如姜皎當玄宗為臨淄王時,即傾心擁戴,幾得重禍。帝登極賜之詔云「否當其晦,則滅宗毀族,朕負之必深。泰至其亨,則如山如河,朕酬之未補。」新書改云「否當其晦,則必滅乃宗,泰至其亨,則所酬未補。」

又王志諫論太寬不可為政,疏有云「人慢吏濁,偽積贓深,若以寬理之,何異命王良御駻,捨銜策於奔踶;請俞跗攻疾,停藥石於膚腠。」新書改云「捨銜策於奔踶,則王良不能御駻;停藥石於膚腠,則俞跗不能攻疾。」語自較勝。

又如昭宗為劉季述所廢,幽於宮中,反正後,罪狀季述之詔,有云「幽辱之時,要紙筆則恐作詔書;索錐刀則慮為凶器。朕所御之衣,晝服夜浣。嬪嬙公主,衾綢皆闕。緡錢則貫陌不入,繒帛則尺寸難求。」新書不載此詔,卻即用詔中語,敘帝幽辱之狀,謂「帝衣晝服夜浣,食自竇進,下至紙筆銅錢,亦疑作詔書凶器而不與。時方寒,公主嬪御無衾纊,哀聞外廷。」此可見子京於四六不欲存,又不忍棄,委曲斡旋之苦心矣。

 

又郭虔瓘傳獨存駢體一詔,乃玄宗以虔瓘與阿史那獻不協,特為和解者。此無甚關係而獨存之,則以舊書虔瓘傳無此詔,故轉補之,以見其採掇之博也。

其他如章疏之類,有關政體治道者,或就四六改為散文,或節其要語存之,固未嘗概為刪汰。此則子京用意之深,不以文詞而沒其議論耳。

新書好用韓柳文

歐宋二公皆尚韓柳古文,故景文於唐書列傳,凡韓柳文可入史者,必採摭不遺。

張巡傳則用韓愈文。

段秀實傳則用柳宗元書逸事狀。

吳元濟傳則用韓愈平淮西碑文。

張籍傳又載愈答籍一書。

孔戣傳又載愈請勿聽致仕一疏。

而於宗元傳載其貽蕭俛一書、許孟容一書、貞符一篇、自儆賦一篇。

可見其於韓柳二公有癖嗜也。

又於劉禹錫傳載其所自作子劉子一篇,以見其處境之志。

杜牧傳載其罪言一篇,以見其經世之才。

此皆文人氣類相惜,有不期然而然者。

白居易傳:舊書載其與元稹書,極敘作詩之功及得名之處。後移忠州,與稹相遇於夷陵,流連文酒,寫木蓮枝圖以寄朝士。晚歸東都,作池上篇,寄興樊素、小蠻。及與香山僧如滿結香火社等事。新書則一切刪之,專敘其疏諫吐突承璀不可將兵;獻虞人箴以儆穆宗好獵;並措置河朔,請令李光顏將兵,裴度鎮太原等疏。與舊書命意迥別。蓋舊書專表其詩才之高,襟懷之曠,置之恬淡一流。而新書則欲著其立朝丰采議論,以見文人中自有名臣,此又景文深意也。

新書詳載章疏

新書於舊書內奏疏當存者,或駢體,或雖非駢體而無詞過多,則皆節而存之,以文雖蕪而言則可採也。

其節存者:徐賢妃諫興師動土木一疏、李大亮諫賑突厥一疏、房玄齡諫伐高麗一疏、褚亮論九廟七廟一疏、諫獵一疏、于志寧諫太子承乾書及緩刑等疏、許敬宗薦張元素、令狐德棻等一疏、劉仁軌奏戰士不被恩賞難於用命一疏、高季輔應詔陳時政損益五篇、韋承慶諫太子賢一疏、明堂災一疏、韋嗣立修學校、止刑殺、禁封戶等疏、徐彥伯樞機論、薛登選舉過濫一疏、韋湊該駮改葬節愍太子一疏、張廷珪諫造大像一疏、楊綰請復古孝廉一疏及公卿大臣核議一疏、郭子儀辭尚書令一疏、王嶼傳內梁鎮諫詞祭一疏、皇甫鎛傳內裴度諫其入相一疏、竇參傳內參既貶,德宗欲殺之,陸贄諫以為殺之太重一疏、陸贄傳內諫設瓊林大盈庫一疏、蕭倣諫作佛事一疏。此皆因舊疏繁蕪而刪存其要語者也。

他如魏徵傳:徵與封德彝在太宗前論大亂之後易為治及戒土木、論刑賞、君子小人不宜參用、十漸十思等疏。馬周傳:論大安宮宜崇奉、太廟宜親祀、刺史不可世襲、樂工不可賜官、太子宜預教、官令須慎選等疏。魏元忠傳:論文武二途一疏。凡舊書所有者,仍一字不刪。

並有舊書所無而新書補出者:

張九齡傳載其重守令一疏,見當時重內輕外之弊也。

宗楚客傳載其陳符命一疏,以見其求媚也。

張廷珪傳載其諫襲回鶻及買蕃馬二疏,以其有關於邊備也。

崔渙傳載其劾元載一疏,所以著載之惡、渙之直節也。

李晟傳:收京後,李懷光尚據河中,載晟所奏懷光有不可赦者五,見晟之公忠體國也。

至如高郢傳載其諫營章敬寺一疏、杜佑傳載其省官節用一疏、程元振傳載柳伉劾元振一疏,亦皆有關國計利害,民生休戚,未嘗不一一著于篇。此正宋子京作史之深意,非徒貴簡淨而一切刪汰也。

新舊書互異處

本紀:

儀鳳二年(高宗),劉審禮與吐蕃戰於青海,敗績。舊書書審禮被俘。新書云審禮死之。

開元四年,突厥可汗默啜之死。舊書為拔曳固所殺,傳首京師。新書子將郝靈佺斬默啜。

二十年,敗奚契丹,獻俘闕下。舊書信安王禕獻俘。新書謂忠王浚獻俘。是時浚為元帥未行,禕為副元帥敗敵。新書以主帥為主,舊書則從實也。

天寶十一載,李林甫死。舊書李林甫薨於行在所。新書李林甫罷案。是時林甫從駕驪山,死於邸,生前未嘗先罷官也。其後削奪官爵,則死後事,乃先書罷,殊無據。

永泰元年(代宗),郭英乂之死。舊書劍南節度使郭英乂為兵馬使崔旰所殺。新書崔旰反,節度使郭英乂奔於靈池,普州刺史韓澄殺之。

成汭之死。舊書汭以舟師援鄂,而雷彥恭乘虛襲陷江陵,軍士聞之皆潰,汭投水死。新書汭與楊行密戰於君山,死之。

哀帝之立。舊書蔣元暉矯宣遺詔,立輝王祚為皇太子,即位。新書朱全忠已殺昭宗,矯詔立輝王為太子,即位。

列傳:

邵王重潤之死。新書本傳:中宗子重潤與女弟永郡主及主婿武延基竊議張易之兄弟出入宮禁,后怒,杖殺之。武延基傳云:與重潤等竊議,皆得罪,縊死。二傳杖與縊,稍不符合。舊書張易之傳則云:重潤等竊議二張,后付太子自鞫問(中宗時為太子),太子並縊殺之。武延基傳又云:武后咸令自殺。是二傳一以為中宗所縊死,一以為后令自殺,又不符合。蓋中宗之殺之,或令自殺,皆迫於武后之威也。新書竟書武后殺之,較為直截。

史朝義之死。舊書朝義敗投幽州,偽范陽節度李懷仙於莫州擒之,送款來降。新書朝義走莫州,欲決死戰,田承嗣請身守莫州,勸朝義至幽州,以懷仙之師來戰,朝義乃以老母幼子為託,而自往幽州。至范陽,懷仙部將李抱忠不納,朝義謀走入蕃,懷仙招之至幽州,縊死。是朝義被擒在幽州,非莫州也。

楊思訓之死。舊書謂慕容寶節置妾於別室,邀思訓飲,思訓責以不宜背妻寵妾,妾怒,密置毒酒中,思訓飲盡便死。新書則謂寶節邀思訓謀亂,思訓不敢答,寶節懼其洩,遂毒之死。

裴、馬。舊書裴行儉與李敬元同典選,有能名,時稱裴、李。新書行儉與馬載同典選,時稱裴、馬。案新唐書盧從愿傳謂高宗時,吏部稱職者,裴行儉、馬載。至是從愿與李朝隱典選,亦有名。故號前有裴、馬,後有盧、李。

王仙芝之死。舊書謂仙芝敗宋威,朝廷以王鐸代威討賊,斬仙芝首獻闕下。是斬仙芝首者鐸也。新書謂仙芝攻洪州,宋威往救,敗仙芝於黃梅,斬賊五萬,獲仙芝,傳首京師。則斬仙芝者乃威也。

上官儀之死。舊書謂儀為許敬宗誣其與梁王忠通謀,遂賜死。新書謂武后既得志,帝為所制,欲廢之,召儀使草詔,左右奔告后,后自訴,帝羞縮曰「儀教我。」由是敬宗誣搆之死。

盧奐治廣州,有清節。舊書謂開元以來,廣府清白者,惟宋璟、裴先、李朝隱及奐四人。新書謂朝隱、璟及奐三人。

哥舒翰之死。舊書謂火拔歸仁執翰送安祿山,降之,祿山閉翰於苑中,潛殺之。新書謂廣平王收東京時,安慶緒挾翰渡河而北,及敗,乃殺之。

第五琦之為租庸使。舊書賀蘭進明令琦入蜀奏事,玄宗即令勾當(擔當)江淮租庸使。是玄宗所授也。新書謂肅宗在彭原,琦為進明來奏事,帝即令勾當江淮租庸使。是肅宗所授官也。

李揆之死。舊書謂揆奉命為入蕃會盟使,行至鳳州,卒。新書謂揆至蕃,其酋問曰「聞唐有第一李揆,公是耶?」揆恐被留,乃曰「彼揆豈肯來耶?」歸至鳳州,卒。是揆入蕃後,始卒於歸途也。

韋見素傳。舊書載其為楊國忠所引,在相位無所是非,但署字而已,遂至凶胡犯順。不措一詞。新書則謂安祿山請以蕃將代漢將,見素謂「難將作矣!」明日,與國忠入見,極陳反狀。是見素未嘗無言者。蓋其奏祿山必反,亦附合國忠意耳。然舊書傳論又謂「見素直言極諫,而君不從,獨正犯難而人不咎,時論謂其取容(討好他人以求容身)於國忠,不知其時勢之不能匡救也。」則又與本傳異。豈本傳乃國史原本,而傳論則修史者之平心持論耶?

呂渭傳。中書省有枯柳,德宗自梁洋回,柳再榮,時以為瑞柳。渭試進士,以之命題。舊書謂上聞而嘉之。新書云上聞之,不以為喜。

姜公輔傳。舊書謂不知何許人。新書謂愛州日南人。

陽惠元傳。惠元為李懷光所襲,出奔,懷光遣冉宗追之。舊書謂惠元計窮,父子三人並投井中,冉宗俱出而害之。新書謂惠元被髮,袒而戰死,二子晟、暠匿井中,遇害。

韓遊傳。舊書謂德宗避京師之亂,倉猝出幸奉天,遊率兵赴難,自乾陵北向醴泉,拒朱泚。會有人自京來,言泚兵旦夕當至,上遽令追遊來奉天。遊甫至,泚兵亦至,遂拒戰。是遊之至,由德宗召之也。新書謂遊趨醴泉,有詔赴便橋,而途遇泚兵,遊欲還護奉天,中使翟文秀曰「吾兵至奉天,賊兵亦隨至,是引賊逼君也,不如壁於此拒之。」遊曰「賊兵多,抗我於此,猶能分兵至奉天,不如先入衛。」遂還奉天,泚兵果至,遂與戰。是詔令赴便橋,而遊以救駕為急,自赴奉天也。

劉稹傳。舊書謂稹拒命時,其從父故節度使從諫妻裴氏召諸將妻入宴,裴泣謂「諸將妻歸各語汝夫,勿忘先相公之拔擢,吾今以子母為託。」諸婦皆泣下。故諸將為稹盡力。後稹伏誅,裴氏亦以此極刑。新書則謂從諫妾張氏素有憾於裴,誣奏裴語如此,陷之極刑。

李師道傳。師道死。舊書謂其妻魏氏出家為尼。新書謂魏氏沒入掖廷。

王鐸傳。舊書謂黃巢之亂,官兵收京城,封鐸晉國公,加中書令,以收京諸將功伐,令鐸量其高下,承制爵賞。下又云巢出關時,溥請身討之,乃以溥為都統,罷鐸都統之任。是收京時,鐸正為都統也。新書則謂巢戰數敗,宦官田令孜知賊必破,欲使功歸於己,乃搆鐸罷為檢校司徒,鐸功將就,而以讒見奪,然卒因其勢,不數月遂平京師。是鐸於未收京之前,已罷都統矣。案收京露布(捷報)係宦者楊復光所上,而無鐸名,鐸早罷都統矣,舊書應誤。

王龜傳。舊書龜觀察浙東,江淮盜起攻郡,為賊所害。是龜被賊殺也。新書但云徙浙東觀察使,卒贈工部尚書。則似未被害者。

元稹傳。舊書謂稹宿敷水驛,與內官劉士元爭廳,為士元擊傷面。新書謂中人仇士良至,稹不讓,中人怒,擊稹傷面。案白居易救稹疏亦謂與劉士元爭廳。而新書云仇士良者,蓋士元隨士良至而擊稹耳。(仇士良傳亦言與稹爭廳。則是時士良實親至敷水驛也。)

李紳傳。舊書謂李錡辟紳為掌書記,紳不就,錡怒,將殺之,遁而免。新書謂錡脅中使奏留己,召紳作疏,紳陽懼,至不能成一字,下筆輒塗去,錡注白刃令易紙,終不成,乃召許縱為之,而囚紳獄中,錡敗乃免。

路巖傳。巖為相,委親吏邊諴與郭籌相倚為奸。舊書云事敗出為成都尹,改荊南,尋罷之。新書謂事敗貶新州,賜死,剔取其喉。先是巖奏賜死者,當剔喉以驗,至是自及之。

憲宗之弒。舊書謂宦者陳宏慶。新書作陳宏志。舊書宏慶等弒逆。不言王守澄。新書謂守澄與宏志等弒帝。

楊復光傳。舊書謂復光監軍討賊,遣吳彥宏諭降黃巢,巢即令尚君長等奉表歸國。宋威害其功,併兵擊賊。巢怒,復作剽。新書謂復光諭降王仙芝,仙芝遣尚君長出降。宋威密請誅君長,故仙芝復叛。案是時仙芝為賊首,巢其將校也,復光諭降是仙芝明甚。

張巡傳。舊書謂蒲州河東人。新書謂鄧州南陽人。

鄭畋傳。舊書畋鎮鳳翔,病,乃表薦李昌言,詔可之,召畋赴行在。新書黃巢據京成,畋移檄討之,遣大將李昌言率兵向京,昌言反兵襲畋,畋登城謂曰「吾方入朝,公能為國討賊則可矣。」乃委軍而去。通鑑與新書同。

王重榮傳。新書宦官田令孜以重榮不肯歸鹽池,供禁軍使朱玫討之。重榮率李克用以兵來戰於沙苑。禁軍大敗。(通鑑同)舊書但云沙苑之戰,禁軍為重榮所敗,令孜挾天子幸寶雞。李克用聞之,乃與重榮入援京師。一似沙苑之戰,克用不與其事,及帝出奔後,始起兵勤王者。此或後唐修史時,為克用諱耶?

新舊書各有紀傳互異處

舊書本紀:幽州軍亂,逐節度使史元忠,推陳行泰為留後雄武軍使。張絳奏「行泰不可為帥,請以本鎮軍討之。」許之,遂誅行泰。詔「以絳主留後務,仍賜名仲武。」是絳即仲武也。而新書則陳行泰殺史元忠,張絳又殺行泰,雄武軍使張仲武起兵討絳,朝廷因命仲武為節度。是絳與仲武判然兩人。及考舊書張仲武傳,史元忠為行泰所逐,行泰又為絳所逐,適仲武遣吏吳仲舒奉表至京,宰相李德裕問故,仲舒謂「行泰、絳皆客將,故人心不附,仲武本舊將,素抱忠義,可為帥。」德裕乃奏以仲武為節度使。是舊書列傳內,亦未嘗以絳與仲武為一人。而本紀乃謂絳賜名仲武,此紀傳互異之顯然者。合新書列傳及通鑑核之,此舊書之誤,在紀不在傳也。

新書本紀:殺梁郡公李孝逸。案新書孝逸傳,討徐敬業有功,後為武三思所讒,將置之死,后念其舊功,免死流儋州。舊書孝逸傳亦然。是孝逸未被殺也,此新書之誤,亦在紀而不在傳也。

新舊書誤處

嚴武傳:舊書肅宗收長安,以武為京兆少尹,因史思明阻兵,不之官,優游京師。案長安即京兆也,既收長安,何以不能赴京尹之任?史思明並未據長安,何以因其阻兵,遂不赴任京兆?此必誤也。蓋是東都少尹耳。是時史朝義尚據東都,如劉晏亦除河南尹,以盜據都城,乃寄治於長水,然則武所除少尹,當是河南也。新書則云已拜京兆少尹,坐房琯事,貶巴州刺史。然則舊書所云,以賊阻不之官者誤。

魯炅傳:炅守南陽一年,與賊將田承嗣等日夜拒戰,力不支,乃率眾突圍出,投襄陽。新舊二書皆同。是炅已走襄陽矣。而虢王巨傳,巨奉命節度河南,詔「貶炅為果毅,以來瑱代之。」巨奏曰「若炅能守孤城,功足補過,則何以處之?」玄宗曰「卿隨宜處置。」巨至內鄉,賊解圍走,巨乃至南陽宣敕「貶炅,削其章服,令隨軍效力。」其暮,以恩命仍令炅復位。據此,則炅尚在南陽也。來瑱傳亦謂炅守南陽,詔以瑱代之。虢王巨奏炅能守南陽。乃詔各復本位。下又云:賊攻南陽累月,瑱救之,為賊所敗。是炅亦尚未失南陽。數傳核對,俱不符合。當是巨至南陽時,炅尚守城,賊暫退去,其後又來攻,瑱救之,又為賊所敗,炅於是走襄陽耳。

郭子儀傳:新書代宗即位,子儀懼程元振讒,乃裒肅宗所賜詔敕千餘篇上之。案舊書子儀表代宗云「陛下貽臣詔書一千餘篇,自靈武、河北、河南臣所經行,蒙賜手詔敕書凡二十卷,昧死上進。」是代宗為廣平王與子儀同收復兩京時,軍中往來手札也。代宗既即位,故即謂之詔敕。新書以為肅宗詔敕,殊誤。

舊書興元元年(德宗),李抱真、王武俊破朱滔於京城東南,擒其偽相朱良祐、李俊等,滔遁歸幽州。案朱泚、朱滔、武俊、抱真、田悅、田緒等傳,是時泚因涇師之變,僭據京城,其弟滔及武俊、田悅等方連衡抗朝命,泚遣人冊滔為皇太弟,使發兵趨洛陽,與己合勢。滔率兵而南,悅託詞不助兵,滔怒,遂攻其貝州,武俊、抱真以滔強橫難共事,遂合兵襲滔,大敗之,朱良祐等被執,滔遁歸幽州。是滔至貝州即敗去,未嘗近京城也。新書武俊等傳則謂敗滔於經城。田緒傳又謂與武俊等敗滔於涇城。然則舊書所云京城東南者,蓋經城、涇城之訛也,其地當在貝州耳。而新書本紀此戰之前,又書渾瑊及朱滔戰於武川亭,敗之。朱滔自貝州敗後,即歸幽州,而武川亭,武功地也。滔既未到京西,何得有與瑊戰武川之事?據瑊、泚二傳,是時德宗在梁洋,瑊為行營副元帥,李晟方圍泚於京城,瑊自行在來援,泚遣韓旻、宋歸朝、張庭芝等來寇武功,瑊與吐蕃兵敗之武川亭,斬首萬計。是瑊武川亭所敗乃泚將而非滔也。而云瑊與滔戰武川亭,此又新書之誤也。或書云與泚戰而訛刻為滔耳。(歐書賊將必書賊首名,或以泚所遣將,即書為泚)

新舊書刻本各有脫誤處

舊書張巡傳:安祿山陷河洛,許遠守睢陽,賊將尹子奇攻圍經年,巡以雍邱小邑,儲備不足,大寇臨之必難保,乃引卒詐降。至德二年正月也(肅宗)。玄宗聞而壯之,授主客郎中兼御史中丞。案巡方詐降,何以玄宗聞而壯之。蓋巡以雍邱難守,故詐降以出,而併兵於睢陽,與遠同守,故帝聞而嘉之耳。新書巡在雍邱,餉路絕,乃拔眾保寧陵,至睢陽與太守許遠、城父令姚誾等合兵,遣雷萬春、南霽云等戰寧陵北,殺賊萬人,有詔拜巡主客郎中、河南節度副使。正此事也。而舊書云云,此必有行墨脫落之處。

新書李光顏傳末忽敘宋威、曾元裕討王仙芝一事,大將張自勉表請討賊,詔乘傳赴軍。威忌自勉,請以隸麾下,欲以事殺之。宰相知其謀,不聽,乃以自勉代元裕。案仙芝之亂,距李光顏已將百年,與光顏何涉?而係其事於光頻傳後,此亦必錯誤也。

卷十九 新旧唐书

貞觀中直諫者不止魏徵

貞觀中直諫者首推魏徵。

太宗嘗謂徵曰「卿前後諫二百餘事,非至誠何能若是?」

又謂朝臣曰「人言魏徵舉止疏慢,我但覺其嫵媚耳。」

徵以疾辭位,帝曰「金必鍛鍊而成器,朕方自比於金,以卿為良匠,豈可去乎?」

至今所傳十思、十漸等疏,皆人所不敢言,而帝悉聽納之,此貞觀君臣間直可追都俞吁咈之盛也。(書經益稷:禹曰:「都!帝。慎乃在位。」帝曰:「俞。」書經堯典:帝曰:「吁!咈哉!」都、俞、吁、咈,均為感歎詞。都、俞表同意。吁、咈,表反對。都俞吁咈後引申為君臣議事融洽。)

然其時直諫者不止魏徵也。今案新舊唐書各傳:

薛收諫獵,帝即賜金四十鋌以獎之。孫伏伽諫元師律罪不當死,帝即賜以蘭陵公主園,直百萬,或以為太厚,帝曰「朕即位,未有諫者,是以賞之。」

溫彥博諫長安令楊纂失察罪不當死,帝即赦之。

虞世南諫田獵、諫山陵之制不宜過厚、諫宮體詩不宜作,恐天下從風而靡、諫勿以功高自矜,勿以太平自怠,帝嘗曰「群臣皆若世南,天下何憂不理?」

馬周諫大安宮宜崇奉、宗廟宜親祀、樂工王長通等不宜賜官,帝購大宅直二百萬者賜之。

廬江王瑗姬侍側,王珪曰「陛下知瑗殺其夫而取之以為非,奈何又令侍左右?」帝即出之。諫祖孝孫雅士,不宜令教女樂。帝雖責之,明日悔,語房元齡令群臣勿因此不言。

姚思廉諫幸九成宮,賜帛五十疋。

高季輔指陳時政得失,帝賜以鍾乳一兩,曰「卿以藥石之言進,故以藥石相報。」

載冑諫修洛陽宮,帝嘉之。

張元素亦諫修洛陽宮,至以為甚於煬帝。帝曰「卿謂我不如煬帝,何如桀紂?」對曰「若此役卒興,同歸於亂耳。」帝嘆曰「我不思量,遂至於此。」命罷役,賜帛二十疋。

褚遂良諫寵魏王泰太過,帝納之。諫告成東岳,即罷封禪。張元素令史出身(掌理案卷、文書的小吏),帝問其履歷,元素慚不能對,遂良謂「元素已擢至三品,陛下不宜對群臣窮其門戶。」

帝常論山東人物,張行成言「天子以四海為家,不宜以東西為限。」帝善之,賜馬一匹、錢十萬、衣一襲。

裴仁軌私役門夫,帝欲斬之,李乾祐奏罪不應死。帝即免之。

權萬紀不能教太子承乾以正,帝欲誅之,柳範曰「房玄齡尚不能止陛下獵,豈可獨罪萬紀?」帝大怒,拂衣入,久之,獨召範慰諭之。

帝好與群臣論難,劉洎力諫,帝詔答曰「輕物驕人,恐由於此,敬當虛懷改之。」洎又言「近來上書人,或面加窮詰,恐致阻進言之路。」帝曰「卿言是也,當改之。」

此皆見於各傳者也。

魏徵嘗言「陛下導之使言,臣所以敢諫,若陛下不受,臣豈敢犯龍鱗?」帝嘗宴韋挺、虞世南、姚思廉等,謂曰「龍有逆鱗,人主亦然,卿等遂能不避觸犯,常如此,朕豈慮危亡哉!」是諸臣之敢諫,實由於帝之能受諫也。獨是仁善之君則能納誨;英睿之主每難進言。以太宗之天錫智勇,手定天下,制事決機,動無遺策,宜其俯視一切,臣下無足當意者。乃虛懷翕受,惟恐人之不言,非徒博納諫之名,實能施之政事,其故何哉?蓋親見煬帝之剛愎猜忌,予智自雄,以致人情瓦解而不知,盜賊蜂起而莫告,國亡身弒,為世大僇。故深知一人之耳目有限,思慮難周,非集思廣益,難以求治,而飾非拒諫,徒自召禍也。煬帝惡諫,曰「有諫者,當時不殺,終不令生於地上。」蘇威欲言不敢,因午日獻古文尚書,煬帝曰「訕我也。」即除名。蕭瑀諫伐遼,即出為郡守。董純諫幸江都,即賜死。由是人皆鉗口,至喪國亡身而不悟。(見吳兢疏)此太宗所親見也,惟見之切,故懼之深,正張廷珪所云「多難興邦,殷憂啟聖,皆以事危則志銳,情迫則思深也。」魏徵之諫亦動以隋為戒,謂「隋帝豈惡天下之治安,不欲社稷之長久哉?特恃其富強,不慮後患,驅天下以從欲,遂以四海之尊,殞於匹夫之手,陛下當鑒彼之失。」又曰「我之所代,實在有隋,隋氏亂亡之源,聖明所親見。隋之未亂,自謂必無亂;隋之未亡,自謂必不亡。所以甲兵屢動,徭役不息,至於身戮而猶未悟。今能思其所以亂則治矣!思其所以亡則存矣!」馬周亦言「煬帝笑齊、魏之失國,今之視煬帝,猶煬帝之視齊、魏也。」此當時君臣動色相戒,皆由殷鑒不遠,警於目而惕於心,故臣以進言為忠,君以聽言為急。其後勳業日隆,治平日久,即太宗已不能無稍厭魏徵,謂「貞觀之初,導人以言。三年後,見諫者悅而從之。近一、二年,勉強受諫而終不平。」是可知貞觀中年,功成志滿,已不復能好臣其所受教。然則懼生於有所懲,怠生於無所儆,人主大抵皆然。若後世蒙業之君,運當清泰,外無覆車之戒,而內有轉圜之美,豈不比太宗更難哉!

時政記

左右史起居注之外,有政事及奏對由宰相撰錄者,謂之「時政記。」

案舊書:唐初記注最詳備,蘇冕言「貞觀中每日朝退後,太宗與宰臣參議政事,即令起居郎一人執簡記錄,由是貞觀註記政事極詳。」

高宗時,許敬宗、李義甫用權,多妄奏事,恐史官書之,遂奏令隨仗便出,不得備聞機務。姚璹乃表請「仗下所言政要,宰相一人專知撰錄,是為時政記,每月封送史館。」宰相之撰時政記,自此始也。

據舊書云:璹罷後,其事遂寢。賈耽、齊抗,貞元時為相(德宗)又修之。耽、抗罷而事又寢。然憲宗嘗問李吉甫「時政記,記何事?」吉甫曰「是宰相記天子事,以授史館之實錄也。左史記言,今起居舍人是;右史記事,今起居郎是。永徽中(高宗),姚璹監修國史,慮造膝之言,外間或不得聞,因請隨奏對而記於仗下,以授史館,今時政記是也。」上曰「間有不修何也?」曰「面奉德音,未及行者,不可書付史官;有謀議出於臣下者,又不可自書付史官故也。」(憲宗紀)又裴休嘗奏言「宰相知印者撰時政記,或多載己言而略他人之言,史官莫得知。請自今宰相各自為記,令付史館。」(唐宰相不只一人,中書、門下、尚書長官及同平章事皆為宰相,而以掌印者居首位。)從之。(休傳)可見歷朝仍皆有時政記,未嘗廢也。

其後又稍變其例。穆宗時,宰臣崔植等奏請「坐日所有君臣獻替事宜,應隨日撰錄,號為『聖政記』,歲終付史館。」則不必每月送史館,至歲終始送矣。

文宗又詔「時政記因循日久,廢墜日多,自後宰臣奏事及臨時處分,委中書門下丞一人,隨時撰錄,每季送館。」則又不必宰相自撰,而令中書門下丞撰錄矣。然皆於紀錄政事,致其詳慎,可為後世法也。

天子不觀起居注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歷代皆重其職。

唐太宗嘗欲觀起居注,朱子奢曰「恐開後世史官之禍,史官全身畏死,悠悠千載,尚有聞乎?」(子奢傳)

後至文宗益重其事,每入閣日,左右史執筆立於螭頭之下,宰相奏事得以備錄。宰臣既退,上召左右史更質證所奏是非,故開成政事最詳。(張次宗傳)(新唐書百官志:復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筆隨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內閤,則夾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筆,皆即坳處,時號螭頭。)

帝嘗與宰相議事,適見鄭朗執筆螭頭下,謂曰「向所論事,亦記之乎?朕將觀之。」朗引朱子奢事對曰「史不隱善諱惡,人主或飾非護失,見之則史官無以自免,即不敢直筆。昔褚遂良亦稱『史記天子言動,雖非法必書,庶幾自飭也。』」帝曰「朗可謂善守職者,朕恐平日之言不合治體,庶一見得以改之耳。」朗乃上之。(朗傳)

後帝又欲觀魏謩起居注,謩曰「陛下但為善事,勿畏臣不書。」帝曰「我嘗取觀之。」謩曰「此史官失職也。陛下若一見之,自此執筆者須有迴避,後世何以示信乎?」乃止。

論者咎朗而是謩。

唐諸帝多餌丹藥

古詩云「服食求神仙,多為藥所誤。」自秦皇、漢武之後,固共知服食金石之誤人矣!及唐諸帝又惑於其說而以身試之。

貞觀二十二年,使方士那羅邇婆娑於金飆門造延年之藥。(舊書本紀)高士廉卒,太宗將臨其喪,房玄齡以帝餌藥石,不宜臨喪,抗疏切諫。(士廉傳)是太宗實餌其藥也。其後高宗將餌胡僧盧伽阿逸多之藥,郝處俊諫曰「先帝令胡僧那羅邇婆娑依其本國舊方合長生藥,徵求靈草異石,歷年而成,先帝服之無效。大漸之際,高醫束手,議者歸罪於胡僧,將申顯戮,恐取笑外夷,遂不果。」(處俊傳) 李藩亦謂憲宗曰「文皇帝服胡僧藥,遂致暴疾不救。」(憲宗本紀)是太宗之崩實由於服丹藥也。

乃憲宗又惑長生之說,皇甫鎛與李道古等遂薦山人柳泌、僧大通待詔翰林,尋以泌為台州刺史,令其採天台藥以合金丹,帝服之,日加燥渴。裴潾上言「金石性酷烈,加以燒煉,則火毒難制。」不聽。帝燥益甚,數暴怒責左右,以致暴崩。(憲、穆二紀及裴潾、王守澄傳)是又憲宗之以藥自誤也。

穆宗即位,詔泌、大通付京兆府,決杖處死,是固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乃未幾聽僧惟賢、道士趙歸真之說,亦餌金石。有處士張臯上書切諫,詔求之,臯已去不可得。尋而上崩。是穆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

敬宗即位,詔惟賢、歸真流嶺南,是更明知金石之不可服矣!尋有道士劉從政說以長生久視之術,(老子:「有國之母,可以長久,是謂深根固柢,長生久視之道。」即長生不老也。)請求異人,冀獲異藥。帝惑之,乃以從政為光祿卿,號「昇元先生」。又遣使往湖南、江南及天台採藥。(敬宗本紀)是敬宗又明知之而故蹈之也。(趙翼此段有誤。按本紀流趙歸真等,係文宗時事,而敬宗寶曆二年以趙歸真充兩街道門都教授博士,尚惑於其術也。至敬宗之崩,係劉克明等謀害,時年十八,在位僅三年。)

武宗在藩邸早好道術修攝之事,及即位,又召趙歸真等八十一人於禁中修符籙、鍊丹藥。(武宗本紀)所幸王賢妃私謂左右曰「陛下日服丹,言可不死,然膚澤日消槁,吾甚憂之。」(王賢妃傳)後藥發燥甚,喜怒不常,疾既篤,旬日不能言,宰相李德裕請見不得,未幾崩。是武宗又為藥所誤也。

宣宗親見武宗之誤,然即位後,遣中使至魏州諭韋澳曰「知卿奉道,得何藥術?可令來使口奏。」澳附奏曰「方士不可聽,金石有毒不宜服。」(澳傳)帝竟餌太醫李元伯所治長年藥,病渴且中燥,疽發背而崩。懿宗立杖殺元伯。(崔慎由、畢諴二傳)是宣宗又為藥所誤也。

統計唐代服丹藥者六君。穆宗昏愚,其被惑固無足怪。太、憲、武、宣皆英主,何為甘以身殉之?實由貪生之心太甚,而轉以速其死耳。李德裕諫穆宗服道士藥疏云「高宗朝有劉道合,玄宗朝有孫甑生,皆能以藥成黃金,二祖竟不敢服。」(德裕傳)然則二帝可謂知養生矣。

其臣下之餌金石者,

如杜伏威好神仙術,餌雲母被毒暴卒。(伏威傳)

李道古既薦柳泌,後道古貶循州,終以服藥歐血而卒。(道古傳)

李抱真好方術,有孫季長者,為治丹云「服此當仙去。」抱真信之,謂人曰「秦、漢君不遇此,我乃遇之,後升天,不復見公等矣!」餌丹至二萬丸,不能食,且死,道士牛洞元以豬肪、穀漆下之,病少間,季長來曰「將得仙,何自棄也?」乃益服三千丸而卒。(抱真傳)斯真愚而可憫矣!

惟武后時,張昌宗兄弟亦曾為之合丹藥,蕭至忠謂其有功於聖體,則武后之餌之可知,然壽至八十一,豈女體本陰,可服燥烈之藥,男體則以火助火,必至水竭而身槁耶?

玄宗五代一堂

肅宗為太子時生代宗,為嫡皇孫。生之三日,玄宗臨澡,嫡孫體弱,負姆嫌陋,更取他宮兒進,玄宗觀之不樂,姆叩頭言非是,玄宗曰「非爾所知,趣取兒來。」於是見嫡孫,玄宗大喜,向日視之曰「福過其父。」顧力士日「一日見三天子,樂哉!」(吳皇后傳)此已屬盛事。

又案舊書順宗紀:順宗生於肅宗上元二年,時玄宗尚為太上皇,是玄宗、肅宗、代宗、德宗、順宗凡五代共一堂,則不惟一日見三天子,且一堂有五代天子也。

唐有兩上元年號

年號重襲已見叢考前編,皆異代之君不知詳考,致有誤襲前代年號者。至唐則高宗有上元年號,而肅宗亦以上元紀年。高之與肅相去不過六、七十年,耳目相接,朝臣豈無記憶?乃以子孫複其祖宗之號,此何謂耶?

元順帝慕元世祖創業致治,而用其至元紀年,故當時有重紀至元之稱,衰亂之朝,不知典故,固無論矣!

德宗好為詩

唐諸帝能詩者甚多,如太宗、玄宗、文宗、宣宗皆有御製流傳於後。而尤以德宗為最。劉太真傳謂「帝文思俊拔,每有御製,輒命朝臣畢和。」

今案本紀:

貞元二年,宴群臣於麟德殿,賦詩一章,令群臣和。

四年,賜百寮宴曲江亭,賦重陽賜宴詩六韻。(唐時於長安東南曲江亭賜宴,稱「曲江宴」)

六年,又宴曲江亭,賦中和節賜宴詩七韻。

上已節,又宴,賦上已詩一章。

九年正月,朝罷,賦退朝觀仗歸營詩。

十年,曲江九日賜宴又賦詩。

十一年,賜宰臣兩省供奉官宴曲江,賦詩六韻。

十二年,御製刑政箴一首,又製中和樂武曲,於御殿奏之。

是年仲春,賜宴麟德殿,九日,賜宴曲江,皆賦詩。

十七年仲春及重陽賜宴曲江,亦皆賦詩。

十八年,九日宴馬嶙山池,亦賦詩,皆命群臣屬和。

此見於本紀者也。

貞元四年,九日之宴,帝親為詩序,令朝官和進,帝親考其詩,以劉太真、李紓等四人為上,鮑防、于邵等四人為次,張濛、殷亮等二十三人為下,李晟、馬燧、李泌三宰相之詩,不加優劣。(見太真傳)

韋綬在內直,帝作黃菊歌,顧左右曰「不可不示韋綬。」即遣人持往,綬即附和進。(綬傳)

又嘗製宸扆台衡二銘賜馬燧。(燧傳)

杜希全赴鎮天德,獻體要八章,多所規諷,帝製君臣箴賜之。(希全傳)

張建封入朝將還鎮,帝賦詩餞之。(建封傳)

此皆見於列傳者也。

今載其數首。

貞元四年曲江賜宴詩曰「早衣對庭燎,躬化勤意誠。時此萬機暇,適與佳節并。曲池潔寒流,芳菊舒金英。乾坤爽氣澄,臺殿秋光清。朝野慶年豐,高會多歡聲。永懷無荒戒,良士同斯情。」

其賜建封詩曰「牧守寄所重,才賢生為時。宣風自淮甸,授鉞膺藩維。入覲展遐戀,臨軒慰來思。忠誠在方寸,感激陳情詞。報國爾所尚,恤人予是資。歡宴不盡懷,車馬當還期。穀雨將應候,行春猶未遲。勿以千里遙,而云無已知。」

褒貶前代忠奸

式閭表墓為新朝激揚首務,(於生者則式其閭門,死者則表其墓,所以激勵宣揚。)所以表是非之公,新天下之耳目也。

唐武德元年,詔「隋高熲、賀若弼、薛道衡、宇文、黃純等,並抗節懷忠,陷於極刑,特贈官加諡。」

貞觀元年,詔「齊崔季舒、郭遵封、李琰以極言蒙難,褒敘其子孫。」則不惟贈卹死者,且官其後人矣。

麟德元年,又詔「訪周宇文孝伯子孫,授以官。」

此皆褒忠令典也。

貞觀元年,追論隋臣裴虔通手弒煬帝之罪,削爵流驩州。

七年,又詔「宇文化及及弟智及、司馬德戡、裴虔通、孟景、元禮、楊覽、唐奉義、牛方裕、元敏、薛良、馬舉元、武達、李孝本、孝哲、張愷、許宏仁、令狐行達、席德方、李覆等弒煬帝者,其子孫並禁錮,勿得齒敘。」此亦昭癉惡之公。

然亂臣賊子,人人得而誅之,化及等已死,錮其子孫是矣。裴虔通尚在,而徒以前代之事,不復正以誅殛,僅配流遐裔,尚不免失刑也。

武后聖曆元年,又追貶隋楊素子孫,不許仕京官及侍衛。

諡兼美惡

唐制:三品以上皆得請諡,而其人之賢否不同,則必核其生平以定之。蓋猶存古道也。

皇甫無逸官於蜀,其母卒於京,無逸奔喪歸,在途而死。太常諡曰「孝」,王珪駮之,謂「無逸赴官,不與母偕,不可稱孝。」乃更諡「良」。

蕭瑀卒,太常諡曰「肅」,太宗以其多忌,改諡「貞褊」。

裴矩卒,初諡曰「恭」,劉洎以其侈肆駮之,乃改諡「縱」。

封儉卒,後奸邪事發,改諡曰「繆」。

許敬宗卒,博士袁思議「敬宗棄子荒徼,嫁女蠻落。」諡曰「繆」。敬宗孫彥伯請改諡,博士王福畤執不可,詔尚書省更議,以既過能改為恭,乃請諡曰「恭」。(新書謂更諡「蔡」。)

 韋巨源卒,太常諡曰「昭」,李邕以其附武、韋為相,不當得美諡,雖不聽而議者是之。

楊炎卒,諡「肅愍」,孔戣駮之,改諡「平厲」。

高璩卒,博士曹鄴議其為相時,交游醜雜,請諡為「刺」。從之。

皆見於本傳。

是俱能存彰癉之公,不專以美舉阿人者。然其時已多請囑失實之弊。

李虞仲奏言「古者將葬請諡,今近或二、三年,遠或數十年方請,人歿已久,採諸傳聞,不可考信;取諸誄狀,亦多浮詞。請自今凡應得諡者,前葬一月,請考功太常定諡。在京者不得過半期,在外者不得過一期。若不請者,許考功即察行諡之。」(虞仲傳)蓋唐猶詳慎諡法如此。

後世惟賜諡者始得諡,即邀恩賜,自必其人履行無虧,故諡皆有美而無惡也。

唐追贈太子之濫

子帝而追帝其父,禮也。弟而追帝其兄,兄而追帝其弟,已屬過當。

如:玄宗追冊中宗子襄王重茂為帝,以重茂本韋后所立為帝後,退封襄王,故薨而仍以帝號還之,尚不失為厚。

玄宗又以兄憲讓己為太子得立,憲薨,追贈讓皇帝。

肅宗以長兄琮早薨,追贈奉天皇帝。

代宗以弟倓有功,被讒死,追贈承天皇帝。

皆禮之過者。然猶有說以處此。

至太子而追崇為帝,必其子即位而追帝之。

如:金世宗太子允恭以子章宗即位而諡為顯宗。

元世祖太子珍戩以子成宗即位而諡裕宗是也。

乃唐高宗之太子宏薨,而贈孝敬皇帝,則以父而追帝其子,不經之甚矣!

若追贈太子,必其曾為太子,或早薨,或不得其死,則仍復其舊稱。

如:中宗子重潤在高宗時已立為皇太孫,後為武后杖死。神龍初,贈懿德太子。

憲宗立子寧為太子,薨,贈惠昭太子。

文宗立子永為太子,後廢死,贈莊恪太子。

此父之追贈其子也。(太宗立子承乾為太子,後廢,薨不追封。高宗立子忠為太子,後廢死,封燕王。昭宗立子德王裕為太子,後劉季述廢昭立裕為帝,反正後,仍以裕為德王。)

中宗立子重俊為太子,後起兵誅武三思敗死,睿宗追贈節愍太子。

此以叔而贈其姪,亦以其曾為太子也。

高祖立子建成為太子,太宗殺之,即位後,仍贈隱太子。

高宗立子賢為太子,為武后廢死,睿宗追贈章懷太子。

玄宗立子瑛為太子,以讒死,肅宗仍贈太子。

此以弟而贈兄,亦以其曾為太子,還其舊物也。

敬宗子普,文宗時薨,贈悼懷太子。

懿宗子倚,為劉季述所殺,昭宗贈恭哀太子。

此以叔而贈其姪,亦以普、倚本應為太子,特以年幼未得立而還其舊物,尚不失為厚也。

至未為太子而死後追贈者,

如玄宗子琬薨,贈靖恭太子。

代宗子邈薨,贈昭靖太子。

宣宗子漢薨,贈靖懷太子。

此則其人本不應為太子,而歿以太子之號榮之,已不免紊於禮,然此猶父之贈其子,於名分尚順也。

若玄宗贈弟申王撝為惠莊太子、岐王範為惠文太子、薛王業為惠宣太子。此三王者,將以為睿宗之太子耶?則睿宗自有太子憲,(睿宗在武后時為帝,先立憲。後玄宗平內難,憲讓玄宗為太子)繼又以玄宗為太子。此三王初未身為太子,則加以大國榮封可矣。太子之稱,究屬以子繼父而言,非同官爵之可加贈也,而以施於未為太子之弟,轉似下儕於己子之列,此則苟欲以追崇見其友愛,而不知轉失禮甚矣!

後穆宗子湊,文宗時以讒死,文宗贈懷懿太子。穆宗已有太子,敬宗為帝,湊未為太子也,而文宗以從兄贈之為太子,亦同此失。(顧寧人日知錄內但舉秦文公太子卒,賜諡為竫公,及代宗追諡弟承天皇帝二事,尚未備。)

帝號標后諡

以帝號標后諡,乃范蔚宗漢書追書之例,非當日本制也。

光武陰后本諡「烈」,以光武諡合之,故曰「光烈」。

明帝馬后本諡「德」,以明帝諡合之,故曰「明德」。

章帝竇后之稱「章德」,

和帝鄧后之稱「和熹」,

安帝閻后之稱「安思」,

桓帝竇后之稱「桓思」,

靈帝何后之稱「靈思」,

獻帝曹后之稱「獻穆」,皆仿此。

其桓帝梁后諡「懿獻」二字,不便合帝諡並稱,則曰「桓帝懿獻梁皇后」。

此可以見范史牽合之書法也。

後世不察,乃遂於皇后定諡時,即係以帝號。

如唐高祖竇皇后崩,合帝諡曰「太穆神皇后」。

文德皇后崩,始諡「文德」,及太宗崩,合諡曰「文德聖皇后」。

是反以夫從婦矣!

睿宗竇后之諡,

太常初諡曰「大昭成」,

或援范史例,謂「宜引『聖真』冠諡,以單言配之,應曰『聖昭』或『睿成』,以雙言配之,應曰『大聖昭成』或『聖真昭成』。(以睿宗諡元真大聖大興孝皇帝故也)謂此後漢光烈等諡例,且本朝太穆、文德故事也。」

太常駮之曰「蔚宗以帝號標后諡,是史家記事體,婦人非必與夫同也。入廟稱后,義繫於夫,在廟稱太,義繫於子。文母生號也,文王諡也,周公豈以夫從婦乎?後漢書不可為據。」

詔曰「可」。(俱見皇后傳)

後漢書皇后紀論曰「漢世皇后無諡,皆因帝諡以為稱。中興明帝始建『光烈』之稱,其後定以『德』配,故馬、竇二后俱稱『德』焉。蔡邕始追正『和熹』之諡,其『安思』、『順烈』以下,皆依而加焉。」

案蔡邕諡議曰「漢世母氏無諡,至明帝始建『光烈』之稱,自是轉因帝號加之以『德』,上下優劣,混為一體,殊非禮制。諡法有功安人曰『同』,帝后一體,禮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諡宜為『和熹』。」

據此,則后之有專諡,始於明帝之諡陰后,繼成於蔡邕之諡鄧后。

又案魏道武追諡先世皇后皆無本諡。北史后妃傳序云「皆從帝諡為皇后諡」,今案如神元皇后竇氏、桓皇后惟氏、平文皇后王氏之類是也。

神元、桓、平、文皆帝諡也,其皇后無本諡,故即從帝之諡也。

至道武以後,則后自有諡。如道武宣穆皇后劉氏、明元昭哀皇后姚氏是也。道武、明元,帝諡也;宣穆、昭哀,后諡也,其曰「道武宣穆」及「明元昭哀」者,亦史家追書之例,以帝號標后諡也。

皇后哀冊尊稱

德宗昭德皇后薨,侍郎李紓撰冊文曰「大行皇后」,帝以為不典,命學士吳通元為之,又云「咨后王氏」,議者亦以為非。宜如貞觀中岑文本撰文德皇后諡冊曰「皇后長孫氏」。(舊唐書)

祔葬變禮

(說文解字:祔,後死者合食於先祖。即後死者合葬於先死者。)

招魂而葬本起於東漢。

光武姊元為鄧晨妻,起兵時,元被害,後晨封侯卒,帝追尊姊為公主,招其魂,與晨合葬。此招魂葬之始也。

唐中宗和思趙皇后,先為武后幽死,莫知瘞所。中宗崩,議者以韋后得罪,不宜祔葬,乃追諡趙為皇后,欲行招魂祔葬之禮。

博士彭景直上言「古無招魂之禮,不可備棺槨。宜據漢書郊祀志,葬黃帝衣冠於橋山故事,以皇后褘衣(后之祭服,上有雉圖。周禮天官內司服:掌王后之六服:褘衣﹑揄狄﹑闕狄﹑鞠衣﹑展衣﹑緣衣。鄭玄注:褘衣,畫翬者。從王祭先王則服褘衣。)於陵所寢宮招魂,置衣於魂轝(靈車),以太牢告祭,遷衣於寢宮,覆以夷衾而祔葬焉。」從之。

睿宗劉后、竇后亦皆為武后所殺,莫知瘞所,後亦招魂葬之。蓋亦仿趙后例也。

然古不墓祭,惟以立主於廟為重,蓋魂氣歸於天,體魄歸於地,招魂而葬,是欲以歸天之魂,使之入地,理難強通。即葬衣冠而必先招魂於衣冠,然後葬之,是仍欲使魂入地也。既莫知瘞所,似不必復設祔葬之虛禮,但奉主祔廟可耳。

案晉東海王越歿於項,其喪柩為石勒所焚,妃裴氏渡江歸於元帝,欲招魂葬越,博士傅純曰「聖人制禮,設冢槨以藏形,事之以凶;主廟祧以安神,事之以吉。送形而往,迎精而反,此墓、廟之大分,形、神之異制也。室廟、寢廟,祭非一處,所以廣求神之道,而獨不祭於墓,非神之所處也。」遂詔不許,是晉人已有定議矣!

代宗沈后(德宗之母)陷賊不知存亡,德宗即位,屢求不獲,至憲宗時,群臣請仿晉庾蔚之議「尋求三年之後,又俟中壽而服之。」(東晉初中原喪亂,室家離析,朝廷議二親陷沒寇難,應制服不?庾蔚之云:「二親為戎狄所破,存亡未可知者,尋求之理絕,三年之外,猶宜以哀素自居,待中壽而服之也。」)乃以是年九月發哀,先令造褘衣一副,擇日祔代宗陵。此亦無於禮者之禮也。

案晉書李允傳:允祖敏避公孫度之命,浮海不知所終。允父信追求,積年不獲,欲行喪,又恐父尚存,有鄰人與父同歲者死,乃以是時行喪。後因徐邈勸娶妻,既生子,遂絕房室。此亦一故事。

南史沈洙傳:建康令沈孝軌門生牒(訴狀)稱「主人父靈柩在周,主人奉使關右,因欲迎喪,久而未返。今月晦,即是再期。主人弟息,應以是月末除靈?抑或應待主人還除靈?」

江德藻云「禮久而不葬,惟主喪者不除,其餘各終月數而除。此家內有事,未得葬者耳。孝軌既在異域,雖迎喪而無還期,諸弟若遂不除,則永絕婚嫁。宜咨沈洙。」

洙議曰「禮有變正,有從宜,禮小記之文(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已。注云:『其餘謂傍親。』),禮之正也。但魏氏東關之役,失亡屍骨,葬禮無期,議者以為無終身之喪,故制使除服。晉室喪亂,或死於北庭,無從迎柩,故又申明其制。今孝軌喪還未有定期,在此者應除服,若喪柩得還,別行改葬之禮。」

禮記云「改葬之禮服緦。」不忍無服送至親也。

諡后於廟

順宗王皇后崩,太常進諡,公卿欲告天地宗廟,禮院奏曰「案禮曾子問『古者天子稱天以誄之。』皇后之諡則讀於廟。江都集禮亦曰『諡皇后於廟。』又曰『皇后無外事,無為於郊也。準禮,賤不誄貴,子不爵母,所以必諡於廟者,宜受成於祖也。』故天子諡於郊,后妃諡於廟。」從之。

兩太后並稱

文宗即位時,敬宗母王太后尚在,而文宗自有母蕭太后,乃號敬宗母曰寶曆太后,又以兩太后難於分別,乃詔以宮名別之。寶曆太后居義安宮,稱義安太后。後武宗即位,文宗母蕭太后尚在,徙居積慶殿,乃稱積慶太后。。(

皇太后不祔葬

穆宗久葬,其妃韋氏生武宗,亦已久亡。武宗立,欲以母祔葬於穆宗之光陵,宰臣奏「神道安於靜,光陵葬已二十年,不可更穿。太后所葬之福陵,亦崇築已久,不宜徙。請但奉主祔廟。」穆宗從之。

又明世宗有三后,孝源,元配也。繼張后被廢。繼孝烈方氏薨。帝欲先以其神主祔太廟,群臣請「設位於皇妣睿皇后之次,後寢藏主則設幄於憲廟皇祖妣之右,以從祔於祖姑之義。」帝曰「安有享從此而主藏彼,可祧仁宗,而以后主即列於朕之位次。」群臣言「后雖宜祔享,但遷及廟次,非臣子所敢言。」帝怒,乃祔主於第九室。隆慶中,從群臣議,仍以元配孝源后合葬永陵,孝烈主移於宏孝殿。

案明憲宗生母周已尊為皇太后,孝宗時始崩。孝宗問劉健等祔廟禮,健曰「漢以前,一帝一后祔。二后自唐始也。祔三后自宋始也。三后者,一正后,一繼后,一生母也。」帝曰「事須師古,祖宗來,一帝一后,今並祔,則壞禮自朕始矣。」遂不祔廟。嘉靖中,移祀陵殿,題主曰「皇后」,不繫帝諡,以別嫡庶。自後穆宗母、神宗母、光宗、熹宗、莊烈帝母咸用此制。

建成元吉之子被誅

謀反者族誅,秦漢六朝以來皆用此法。(見崔仁師傳)太宗為秦王時殺建成、元吉,不過兄弟間互相屠害,其時太宗尚未為帝,不可以反論也。乃建成子安陸王承道、河東王承德、武安王承訓、汝南王承明、鉅鹿王承義,元吉子梁郡王承業、漁陽王承鸞、晉安王承獎、江夏王承裕、義陽王承度,俱坐誅,除其屬籍。是時高祖尚在帝位,而坐視其孫之以反律伏誅,而不能一救,高祖亦危極矣!

沒入掖廷

族誅者既誅其壯丁,而妻妾子婦及子孫之幼者,皆沒入掖廷為奴婢。如樊興、錢九隴俱以父犯罪,配沒為皇家隸人。(興等傳)武后殺唐宗室,壯者皆被戮,幼者皆沒入為官奴。(巢王明傳)李師道既誅,其小男沒入掖廷。(師道傳)此子孫之幼者也。

齊王元吉被誅,其妃沒入宮為太宗妃。(巢王明傳)盧江王瑗既誅,其姬入侍太宗。(王珪傳)上官儀及子庭芝既被誅,庭芝妻鄭及女婉兒配入掖廷。(儀傳)吳元濟之妻沈氏、李師道之妻魏氏,敗誅後,皆沒入。(元濟、師道傳)師道既誅,憲宗謂宰相曰「李師古之妻於師道叔嫂也,雖云逆族,亦宜等降。李宗奭妻亦士族也。今俱在掖庭,於法似稍深。」崔群奏「此聖主仁惻之心也。」於是師古妻裴氏、女宜娘,宗奭妻韋氏及男女皆釋。(群傳)御史李孝,本皇族也。坐李訓事誅,其女沒入宮,魏諫出之。(傳)又元載女真一,少為尼,載敗,沒入宮。德宗時始告以載死,號泣投地。則女之出家者亦不免也。(載傳)韓滉過汴,語劉元佐曰「宜早見天子,不可使太夫人白首與新婦、子孫填宮掖。(滉傳)蓋當時法令如此。然其中亦有生貴子者。肅宗為太子時,玄宗命高力士選良家子侍之,力士曰「京兆料擇,人得藉口,不如掖廷衣冠女。」會有吳令珪坐事死,女沒入宮,力士選以進,後生代宗,即章敬皇后也。李錡反,被誅,其妾鄭氏沒入宮,憲宗幸之,後生宣宗,即孝明皇后也。

案北史崔昂傳,律文籍沒者,婦人年六十以上,免配官。

唐女禍

報應之說本屬渺茫,然亦有不得不信者。

唐高祖初為晉陽留守時,宮監裴寂私以宮人入侍。後太宗起兵,使寂以此事脅高祖,謂「二郎舉義旗,正為寂以宮人侍公,恐事發族誅耳。」高祖意乃決。(寂傳)是高祖之舉兵,實以女色起也。及太宗殺弟元吉,即以元吉妻為妃。盧江王瑗以反誅,而其姬又入侍左右。是兩代開創之君皆以女色縱慾。

孰知貞觀之末,武后已在宮中,其後稱制命,殺唐子孫幾盡,中冓之醜,千載指為笑端。韋后繼之,穢聲流聞,並為其所通之武三思榜其醜行於天津橋,以傾陷張柬之等。尋又與安樂公主毒弒中宗,宮闈女禍至此而極。

及玄宗平內難,開元之始幾於家給人足,而一楊貴妃足以敗之。雖安史之變不盡由於女寵,然色荒志怠,惟耽樂之從,是以任用非人而悟,釀成大禍而不知,以致漁陽鼙鼓,陷沒兩京,而河朔三鎮從此遂失,唐室因以不競。追原禍始,未始非色荒之貽害也。然則以女色起者,仍以女色敗。所謂君以此始,亦以此終者。得不謂非天道好還之昭然可見者哉。

武后之忍

古來無道之君好殺者,有石虎、符生、齊明帝、北齊文宣帝、金海陵煬王;其英主好殺者,有明太祖。然皆未有如唐武后之忍者也。

自其初搤死親女以誣王皇后,絕毛裏之愛,奪燕昵之私,固已非復人理。(后為昭儀時生女,皇后至,撫弄而去,昭儀潛斃女於衾下,伺帝至,陽歡笑,發衾,女死矣。左右曰「皇后適至。」昭儀悲啼,帝怒日「后殺吾女!」后無以自解,尋被廢。)

及正位後,王后、蕭良娣被廢,各杖二百,反接投釀甕中,日「令二嫗骨醉。」數日死,猶殊其屍。並竄長孫無忌、褚遂良等至死。又殺上官儀。其出手行事,即凶燄絕人,然此猶曰妒者常情,不得不害人以利己也。

稱制後,欲立威以制天下,開告密之門,縱酷吏周興、來俊臣、邱神勣等起大獄,指將相,俾相連染,一切案以反論,吏爭以周內為能,於是誅戮無虛日。大臣則裴炎、劉禕之、鄧元挺、閻溫古、張光輔、魏元同、劉齊賢、王本立、范履冰、裴居道、張行廉、史務滋、傅游藝、岑長倩、格輔元、歐陽通、樂思晦、蘇幹、李昭德、李元素、孫元亨、石抱忠、劉奇等數十人;大將則程務挺、李光誼、黑齒常之、趙懷節、張虔、勗泉獻誠、阿史那元慶等亦數十人;庶僚則周思茂、郝象賢、薛顗、裴承光、弓嗣業、弓嗣明、弓嗣古、郭正一、弓志元、弓彭祖、王令基、崔察、劉昌從、劉延景、柳明肅、蘇踐言、白令言、喬知之、阿史那惠、杜儒童、張楚金、元萬頃、苗神客、裴望、裴璉、韋方質、劉行實、劉日瑜、劉行感、張虔通、雲宏嗣、李安靜、裴匪躬、范雲仙、薛大信、來同敏、劉順之、宇文全志、柳璆、閻知微等數十百人,皆駢首就戮,如刲羊豕。甚至邱神勣、來俊臣向為后出死力以害朝臣者,亦殺之。其流徙在外者,又遣萬國俊至嶺南殺三百餘人。又分遣六御史至劍南、黔中等郡,盡殺流人,皆惟恐殺人之少,劉光業所殺九百餘人,其餘少者亦不減五百。雖明祖之誅胡、藍二黨,不是過也。然此猶曰中外官僚,非戚屬也。

越王貞、琅琊王沖起兵謀復王室,事敗被誅,於是殺韓王元嘉、魯王靈夔、范陽王靄、黃公譔、東莞公融、霍王元軌、江緒王都、舒王元名、汝南王瑋、鄱暘公諲、廣漢公謐、汶山公蓁、廣都王、恆山王厥、江王知祥及其子皎嗣、鄭王璥、豫章王亶、蔣王煒、安南郡王穎、鄅國公昭、滕王元嬰子六人、紀王慎之子義陽王琮、楚國公璿、襄陽公秀、廣化公獻、建平公欽、曹王明,及諸宗室李直、李敞、李然、李勳、李策、李越、李黯、李兀、李英、李志業、李知言、李元貞、鉅鹿公晃等數十百人,除其屬籍,幼者流嶺表,又為六道使所殺。雖蕭鸞之殺高武子孫,完顏亮之殺太祖、太宗子孫,亦不是過也。然此猶曰李氏宗室,非武族也。

武元慶、元爽,則后兄也,惟良、懷運,則后兄子也。元慶、元爽尋坐事死。后姊之女為高宗所私,封魏國夫人,后私毒之死,又歸罪於惟良、懷運,殺之。然此猶曰異母兄姪,本不相睦也。

若高宗子,則后之諸子也。後宮所生忠,已立為皇太子,因武后有子宏,甘讓儲位,改封梁王,乃廢流黔州賜死。澤王上金,後宮楊氏所生,許王素節,蕭淑妃所生,武三思諷周興誣以謀反,縊素節於驛亭,上金聞之亦自縊。上金七子、素節九子並誅,幼者悉囚雷州。然此猶曰非己所生也。

太子宏則后親子,立為儲貳,賢德聞天下,以其請蕭淑妃女之幽於掖廷者出嫁,遂惡之,又以其聰睿,不便於己,竟酖之死。宏既死,立其弟賢為太子,亦后親子也,又以觸忌,而使人發其陰事,高宗欲薄其罪,后日「大義滅親,不可赦!」乃廢為庶人,流巴州,後又遣邱神勣逼殺之,並殺其子光順,僅一子守禮,亦幽於宮中,屢被杖。玄宗時,岐王嘗奏其能知雨暘,帝問之,對日「臣無他,天后時被杖創痕,雨則沈懣,霽則佳故耳。」又中宗子郡王重潤,則后孫也,永泰公主,則后女孫也,主婿武延基,則女孫婿也,三人嘗私言張易之等出入宮中,恐有不利。后聞之,咸令自殺。太平公主夫駙馬薛紹,則親女婿也,亦以私怒殺之。此則因縱慾而殺親子孫,天理滅矣!然此猶不便於縱慾而害之也。

薛懷義入侍床第,寵冠一時,至命為行軍大總管,率十八將軍擊默啜,以宰相李昭德、蘇味道為其長史、司馬,可謂愛之極矣。後以嫌,即令太平公主伏有力婦人數十,縛而殺之,畚車載其屍還白馬寺。斯又情之最篤者,亦割愛而絕其命矣!

新唐書謂其「當忍斷,雖甚愛不少隱也。」真千古未有之忍人也哉!

案古來太后以縱慾而殺子者,後魏文明馮太后行不正,有內寵李奕,獻文帝因事誅之,馮太后遂害帝,然帝非馮后親子也。明帝母靈后胡氏,親生明帝,帝幼登極,太后恣行凶穢,後帝長,母子間起嫌隙,太后乃毒死明帝,後為爾朱榮沈於河,是徒有武后之失德,而無武后之雄才,更不足道也。

武后納諫知人

武后之淫惡極矣,然其納諫知人,亦自有不可及者。

初稱制,劉仁軌上疏以呂后為戒,后即使武承嗣齎敕慰諭之(仁軌傳)。大石國獻獅子,姚奏不貴異物,后即詔止其來使。九鼎成,欲以黃金塗之,亦為諫而罷。(傳)后欲以季冬講武,有司遷延至孟春,王方慶諫「孟春不可習武。」即從之。(武慶傳)季秋梨花開,后出以示宰相,皆以為仁及草木,杜景儉獨以為陰陽不和所致,后曰「真宰相也。」(景儉傳)河北民陷契丹者,武懿宗將奏殺之,景儉以為皆迫脅所致,宜原之。王求禮並謂「懿宗遇賊退縮,反加罪被脅之民,請斬懿宗以謝河北。」后即為赦河北。(景儉、王求禮傳)張庭珪諫造大像,即允之,並召見面慰。(庭珪傳)朱敬則請改嚴刑從寬政,亦從之。(敬則傳)李嶠請雪舊為酷吏破家者,后未聽,桓彥範等又上十疏,卒從之。(嶠等傳)蘇安桓奏請歸政太子,后亦不怒。然此猶論列朝政也。

至其最寵倖而諱之者,宜莫如薛懷義、張易之、張昌宗。然蘇良嗣遇懷義於朝,命左右批其頰,懷義訴於后,后第戒其出入北門,毋走南牙觸宰相。而未聞罪良嗣也。(良嗣傳)懷義度白丁為僧,御史周矩劾之,后曰「朕即令赴臺。」懷義至,坦腹於床,矩召吏將案之,懷義遽乘馬去,矩以聞后,曰「此道人病風,不可苦問,其所度僧,聽卿勘。」矩悉配流之。後矩為懷義所譖免官,亦未聞加以罪也。(矩傳)后晚年尤愛張易之、昌宗兄弟。易之誣奏魏元忠欲挾太子為耐久朋(新唐書魏玄同傳:玄同與裴炎締交,能保終始,故號耐久朋。)引張說為證,及廷詰,說言元忠無此語,雖貶元忠為高要尉,流說欽州,然未聞致之死也。易之贓賂事發,為御史臺所劾,詔桓彥範、袁恕己等鞫之,彥範等奏罪當族,昌宗自陳為后鍊丹有功,詔雖釋之,然尚以贓賂歸罪於其兄昌儀、同休,而罷其官,亦未聞罪彥範等也。昌宗引術者占己有天子分,宋璟劾奏,請付獄便窮究,后陽許而令璟出使幽州,別令崔神慶鞫免其罪,璟猶執奏昌宗當斬,李邕曰「璟言是。」后雖不聽,亦未嘗罪璟、邕等也。(昌宗傳)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入宮,宴后前,韋安石奏賤類不宜預,顧左右逐出之,后更慰免,不聞其罪安石也。(安石傳)然此猶未直陳其淫穢之醜也。

至朱敬則疏諫選美少年,則曰「陛下內寵有薛懷義、張易之、昌宗矣,近又聞尚食柳模自言其子良賓潔白美鬚眉,長史侯祥云陽道壯偉,堪充宸內供奉。」桓彥範以昌宗為宋璟所劾,后不肯出昌宗付獄,彥範亦奏云「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此皆直揭后之燕昵嬖倖,可羞可恥,敵以下所難堪,而后不惟不罪之,反賜敬則綵百段,曰「非卿不聞此言。」而於璟、彥範亦終保護倚任。

夫以懷義、易之等床第之間,何言不可中傷善類,而后迄不為所動搖,則其能別白人才,主持國是,有大過人者。其視懷義、易之等不過如面首之類。人主富有四海,妃嬪動至千百,后既身為女主,而所寵倖不過數人,固亦無足深怪。故后初不以為諱,並若不必諱也。至用人行政之大端,則獨握其綱,至老不可撓撼。陸贄謂「后收人心,擢才俊,當時稱知人之明,累朝賴多士之用。」李絳亦言「后命官猥多,而開元中名臣多出其選。」舊書本紀贊謂「后不惜官爵籠豪傑以自助,有一言合,輒不次用,不稱職,亦廢誅不少假,務取實才真賢。」然則區區帷薄不修,固其末節,而知人善任,權不下移,不可謂非女中英主也。

案魏文明馮后雖毒死獻文帝,然能慈愛獻文之子孝文帝迄於成立,孝文雖御極而性謙謹,事皆決於太后,太后多智猜忍,殺戮賞罰,決於俄頃。王叡出入臥內數年,便為宰輔,李沖以才見任,亦由幃幄之寵,錫賚不可勝計,然后性嚴明,左右有過,動加捶楚,尋又待之如初,或更加富貴,故人人懷於利,至死而不思退。太后又外禮人望元丕、游明根等,每至獎美王叡等,輒引丕等參之,以示無私。

改惡人姓名

惡其人而改其姓名,蓋本於左傳所云檮杌、饕餮、渾沌、窮奇之類,然此但加以惡稱,非易其氏名,且非朝制也。其改為惡姓惡名者,王莽以單于囊知牙斯不順,命改匈奴單于為降奴單于,此已開其端。後漢桓帝誅梁冀,惡梁姓,時鄧后猶冒梁姓,乃改后姓為薄,此改姓也。吳孫皓殺何定,以其惡似張布,乃改定名為布,此改名也。(孫峻、孫琳專權肆惡,伏誅,吳主孫休削其宗室屬籍,但稱故峻、故琳,此另是一法。)晉成帝時,南頓王司馬宗有罪,誅貶其族為馬氏。宋竟陵王劉誕反,伏誅,孝武帝改其姓為留氏。(留與劉同音也)又改晉熙王母謝氏為射氏。齊明帝殺魚腹侯子響,改其姓為蛸氏。(蛸與蕭同音也)梁武帝弟子正德奔魏,尋又亡歸,帝改其姓為背氏。豫章王綜奔魏,帝惡其悖逆,改其子直為悖氏。武陵王紀起兵被誅,元帝改其姓為饕餮氏。隋楊元感反,伏誅,煬帝改其姓為梟氏。唐高宗王皇后、蕭良娣為武后所殺,武后改王皇后姓為蟒氏,蕭良娣姓為梟氏。武后又殺其姪武惟良、武懷運,皆改姓蝮氏。革命後,琅琊王沖、越王貞起兵復唐,事敗被殺,皆改姓虺氏。連坐之韓王元嘉、魯王靈夔、范陽王靄、黃公譔、東莞公融、常樂公主,亦改為虺氏。契丹首領李盡忠及孫萬榮反,后遣兵討之,改李盡忠為李盡滅,孫萬榮為孫萬斬。突厥默啜入寇,改其名曰斬啜。又骨咄祿入寇,改其名曰不卒祿。中宗時,成王千里欲誅武三思黨宗楚客等,不克被誅,改姓蝮氏。玄宗初,太平公主謀逆,竇懷貞懼罪投水死,追戮其屍,改姓毒氏,宗室李晉亦與太平之謀被誅,改姓厲氏。皆亂世不經之陋例也。(清世宗雍正罪其八弟允、九弟胤,易名為阿其那、塞斯黑,滿語為豬、狗之意,亦為亂世不經之陋例耶?)

朝賀近臣先行禮

朝賀時,近御諸臣須於殿陛侍班,故先於內殿行禮,然後隨至正殿。此制蓋自唐武宗始。會昌元年,中書省奏「元日御含元殿,百官就列,惟宰相及兩省官皆於未開扇之前立欄檻內,及扇開,即侍立於御前,是宰相近臣轉不得行禮。請御殿日,宰相兩省官在香案前侍立,俟扇開,即再拜,拜訖,升殿侍立,然後百官行禮。」從之。

大臣搜檢

漢制:大臣劍履上殿者,例帶木劍,不得有兵刃。蓋防微杜漸之意。魏晉以來,遂著令進見者必先搜檢。雖宰相不免焉。唐文宗始命停之,詔曰「任則不疑,疑則不任。乃自魏晉以來,虛儀檢索,舊習尚存。朕方推大信,況吾台宰,又何間焉。自後紫宸坐朝,眾寮既退,宰臣復進奏事,其監搜宜停。」(本紀)可知此詔以前,大臣搜檢,久成故事,君臣一體,何至猜防若此?此文宗可謂知政體矣。然如金熙宗時,海陵為相,與十餘人帶刀入宮,侍衛等見以為常,遂成弒逆,是亦不可過於闊略也。

度牒

宋時,凡賑荒興役,動請度牒數十百道濟用,其價值鈔一、二百貫,至三百貫不等。(僧道出家的證明文件,上載僧道本籍、俗名、年齡、所屬寺院道觀、師名及官署關係者的連署,可免徭役。)不知緇流(僧尼)何所利而買之?及觀李德裕傳而知唐以來度牒之足重也。徐州節度使王智興奏「准在淮泗置壇,度人為僧,每人納二絹,即給牒令回。」李德裕時為浙西觀察使,奏言「江淮之人聞之,戶有三丁者,必令一丁往落髮,意在規避徭役,影庇貲產,今蒜山(地名)渡日過百餘人,若不禁止,一年之內,即當失卻六十萬丁矣!」據此,則一得度牒,即可免丁錢、庇家產,因而影射包攬可知,此民所以趨之若鶩也。然國家售賣度牒,雖可得錢,而實暗虧丁田之賦,則亦何所利哉!

卷二十 新旧唐书

唐代宦官之禍

東漢及前明宦官之禍烈矣,然猶竊主權,以肆虐天下。至唐則宦官之權反在人主之上,立君、弒君、廢君,有同兒戲,實古來未有之變也。推原禍始,總由於使之掌禁兵、管樞密,所謂倒持太阿而授之以柄,及其勢已成,雖有英君察相,亦無如之何矣!

身在禁闈,社鼠城狐,本易竊弄威福,此即不典兵、不承旨,而燕間深密之地,單詞片語,偶能移動主意,軒輊事端,天下已靡然趨之。

如高力士貴幸時,儌倖者願一見如天人,肅宗在東宮亦以兄事之,諸王公主呼為翁,戚里諸家尊曰,將相大臣皆由之以進。嘗建佛寺、道觀各一所,鐘成,宴公卿,一扣者,納禮錢十萬,有至二十扣者。李輔國貴幸時,人不敢斥其官,直呼為五郎。李揆當國,以子姓事之,嘗矯詔遷上皇於西內,至憂鬱以崩。他如魚朝恩忌郭子儀功高,譖罷其兵柄。程元振譖來瑱,賜死,李光弼遂不敢入朝。又譖裴冕罷相,貶施州,以致方鎮解體,吐蕃入寇,代宗倉皇出奔,徵諸道兵,無一至者。此猶是未掌兵權,未筦樞要以前事也。(案代宗欲除輔國而憚其握兵,是代宗時宦官已典兵。然代宗由廣平王為元帥,即位後,猶有帥府之名,令輔國為元帥行軍司馬,程元振繼之,朝恩亦為觀軍容使,俱係暫時管攝,未得常主兵柄。)

自德宗懲涇師之變,禁軍倉卒不及徵集,還京後,不欲以武臣典禁兵,乃以神策、天威等軍,置護軍中尉、中護軍等官,以內官竇文場、霍仙鳴等主之,於是禁軍全歸宦寺。其後又有樞密之職,凡承受詔旨、出納王命多委之,於是機務之重,又為所參預。(案李吉甫傳:憲宗初,有中書小吏滑渙與樞密使劉光琦昵,頗竊權。又裴洎傳:李絳承旨翰林,有中人梁守謙掌密命。是樞密之職,蓋始於德宗之末。憲宗之初,嚴遵美傳:樞密使無廳事,惟三楹舍藏書而已。其後遂有堂狀貼黃,決事與宰相等。)是二者皆極要重之地,有一已足攬權樹威,挾制中外,況二者盡為其所操乎!

其始猶假寵竊靈,挾主勢以制下,其後積重難返,居肘腋之地,為腹心之患,即人主廢置,亦在掌握中。僖宗紀贊謂「自穆宗以來八世,而為宦官所立者七君。」今案本紀:憲宗時,太子寧薨,中尉吐突承璀欲立豐王惲,而惲母賤不當立,乃立遂王宥為皇太子。憲宗崩,宦官陳弘志殺承璀及惲,以皇太子即位,是為穆宗。(舊書王守澄傳:憲宗崩,守澄與馬進潭、梁守謙等冊立穆宗,蓋皆與陳弘志同謀者。)是穆宗之立,由陳弘志等之力也。然穆宗猶是憲宗時已立為皇太子,而弘志等翊戴之,尚非擅立。敬宗夜獵還宮,與中官劉克明、田務成、許文端、軍將蘇佐明、王嘉憲、石定寬等二十八人飲,帝醉,入室更衣,殿上燭忽滅,劉克明等同害帝,蘇佐明等矯制立絳王,樞密使王守澄、中尉梁守謙率禁軍討賊,誅絳王,迎江王即位,是為文宗,是文宗之立,由王守澄等之力也。然此猶敬宗未有太子,故討賊立君,亦尚出於正。至文宗在時,已立敬宗子成美為皇太子矣,及大漸,宰相李、樞密使劉弘逸等又奉密旨,以成美監國,乃中尉仇士良、魚弘志矯詔廢成美,立穎王瀍為皇太弟即位,是為武宗。是武宗之立,由仇士良等之力也。此則廢先帝所立之太子,而擅易之,其惡更非陳弘志、王守澄等比矣。武宗崩,中尉馬元贄立光王怡為皇太叔即位,是為宣宗。(時武宗未有太子)是宣宗之立,由馬元贄之力也。宣宗疾大漸,以夔王滋屬樞密使王歸長、馬公孺等,而中尉王宗實及丌元實矯詔立鄆王為皇太子即位,是為懿宗。是懿宗之立,由王宗實等之力也。懿宗大漸,中尉劉行深、韓文約立普王為皇太子即位,是為僖宗。是僖宗之立,由劉行深等之力也。僖宗大漸,群臣以吉王保最賢且長,欲立之,觀軍容使楊復恭率兵迎壽王為皇太弟即位,是為昭宗。是昭宗之立,由楊復恭之力也。統計此六、七代中,援立之權盡歸宦寺,宰相亦不得與知。

且不特此也,憲、敬二帝,至為陳弘志、劉克明等所弒,昭宗又為劉季述所幽,近侍之凶悖,至斯而極。其間非無賢哲之主,有志整飭,如憲宗無所寵假,呂全如擅取樟材治第,送獄自殺,郭旻醉觸夜禁,即杖殺之,凶燄稍戢,然其後竟遭弒害。文宗欲倚李訓、鄭注誅宦官,甘露之變,反為仇士良等肆逆橫殺,朝士橫屍闕下,帝亦惴惴不保,僅而獲免。宣宗始稍黜其權。(初延英奏事,帝與宰相可否,樞密使在旁得與聞。及出,或矯上旨有所改易,帝始令延英召對,兩中尉先降,樞密使候於殿西,俟宰相奏事畢,案前受事,稍防矯詐之弊。)至懿、僖又如故矣。文宗嘗以周赧、漢獻受制強臣,而己受制家奴,謂不如赧、獻,對周墀泣下。學士崔慎由夜直,忽仇士良召至秘殿,令草詔,更立嗣君,慎由以死拒之,士良引至小殿見帝,士良等歷數帝過,帝俯首而已。劉季述錮昭帝於少陽院,亦以杖畫地,責帝曰「某日某事,爾不從我,罪一也。」至數十不止。楊復恭之反也,既令其養子守信為神策軍使,又令守貞、守忠及姪守亮為節度使,以樹內外之援,與守亮書曰「承天門乃隋家舊業,兒但積粟訓兵,不必進奉。吾於荊榛中立壽王,既得位,乃廢定策,國老有如此負心門生天子。」此可見下陵上替之極也。

卒之朝廷綱紀為所敗裂,國勢日弱,方鎮日強,宦寺雖握兵,轉不得不結外藩為助。於是韓全誨等劫天子遷鳳翔,倚李茂貞,致朱全忠攻圍逾年,力窮勢迫,帝與茂貞乃殺全誨等四人、韋處廷等二十二人以求和,又殺小使李繼彝等十人,城門既開,又殺中官七十餘人,全忠又令京兆誅黨與百餘。既還京師,遂盡殺第五可範以下八百餘人,哀號之聲聞於路,諸道監軍亦即所在賜死,蓋不減東漢末之誅宦官,至有無鬚而誤死者。唐室宦官之局,至此始結,而國亦亡矣。

宋景文謂「灼木攻蠹,蠹盡而木亦焚也。」而抑知其始,實由於假之以權,掌禁兵、筦樞要,遂致積重難返,以至此極也哉!

中官出使及監軍之弊

中官出使及監軍,累朝皆有之,然其害亦莫有如唐之甚者。小則索賄賂,大則釀禍端。今就新舊唐書案之。

高力士傳:是時中人出使,或修功德、市鳥獸,使還所獲,動巨萬計。京師甲第名園、良田美產,占者什六七。此猶不過藉禁近之勢以黷財也。安祿山將反,楊國忠等力言於帝前,帝使宦官輔璆琳覘之,得厚賂歸,言祿山不反。於是祿山益得征繕稱兵矣。封常清在東都戰敗奔陝,勸高仙芝退守潼關,中人邊令誠奏其敗退狀,而二大將同日受戮矣。僕固懷恩負氣訴冤,代宗使中人駱奉先諭之,奉先不受宴,竊馬馳歸,而懷恩以疑懼而決反矣。李寶臣方奉命討田承嗣有功,代宗使中人馬承倩勞之,寶臣贈絹少,承倩詬而擲於途,寶臣顧左右有慚色,於是轉與承嗣連衡拒命矣。德宗晚年姑息藩鎮,每帥守物故,必先遣中使往覘軍情,其副貳有物望者,輒厚賂使之保奏,德宗因而授之,由是節度使之除拜,亦出其口矣。武宗討澤潞時,太原將楊弁激眾叛,武宗使中人馬元貫往諭,得其賄歸,言「太原有十五里明光甲,不可討。」賴李德裕折之,始語塞。是轉為叛者脅授旄節矣。此中官出使徒縱其納賄而無益於國事,且反以釀禍者也。

又有中使監軍之弊。

自開元、天寶間討吐蕃諸國,已有宦者監大將之軍。至魚朝恩為觀軍容使,邙山之戰,李光弼欲據險而陣,朝恩令陣於平地,遂致大敗。(光弼傳)據裴度、韋、李德裕等所奏,大概監軍者先取銳兵自衛,懦者出戰,戰勝則先報捷,偶衄則淩挫百端,侵撓軍政,將帥不得專主。每督戰,輒建旗自表,小不勝則捲旗去,大軍往往隨之奔北。故劉闢之叛,杜黃裳請不用監軍,專委高崇文討之。然白居易疏謂「韓全義討淮西,賈國良監之,高崇文討蜀,劉貞亮監之。」是黃裳雖奏,而監軍仍未撤也。(居易傳)裴度討吳元濟,始奏去監軍,主將得專兵柄,法令既一,戰皆有功,遂平淮、蔡。(度傳)其後會昌中討劉稹,李德裕亦奏「監軍不得干軍事,每兵百人,聽以一人為衛。」由是號令精整,遂平澤潞。(德裕傳)

觀此,則中使監軍有害無利,昭然可見。此猶是臨戰時用以監察,尚有說也。其尋常無事時,各藩鎮亦必有中使監軍。如陸長源死,監軍俱文珍密召宋州刺史劉全諒入汴以靖其亂。(長源傳)王承宗死,諸將請王承元主留務,承元曰「天子使中貴人監軍,當與議。」監軍以眾意贊之,承元乃受。(承元傳)是亦未嘗無靖難解紛之益。然其中賢者百不一,而恃勢生事之徒,踵相接也。在河朔諸鎮者,既不能制其叛亂,徒為之請封、請襲;而在中州各鎮者,則肆暴作威,或侵撓事權,或誣搆罪戾。姚南仲帥鄭、滑,為監軍薛盈珍誣奏。有裨將曹文洽不平,殺其奏事者,而自刎以明南仲之枉。南仲入朝,德宗曰「盈珍擾軍政邪?」南仲曰「如盈珍者,在在有之,雖羊、杜復生,不能治軍理人也。」(南仲傳)洪州監軍誣奏刺史李位謀逆,追赴京,付仗內訊,賴薛存誠力請付外,始得白。(存誠傳)楊於陵帥嶺南,為監軍許遂振誣奏,憲宗即令貶於陵官,賴裴諫,始改吏部侍郎。(傳)此牽掣藩臣之弊也。監軍王定遠有德於節度使李說,軍政皆專決,將吏悉自補授,以田宏代彭令茵,令茵不伏,定遠即斬之,埋屍馬糞中,家人請屍不得,說奏之,定遠抽刀刺說,說走而免。(說傳)劉承偕監澤潞軍,侮節度使劉悟,三軍憤噪,欲殺承偕,悟救而免。穆宗問裴度「何以處之?」度奏「惟有斬承偕耳。」(度傳)此激變軍士之弊也。嚴綬在太原,軍政一出監軍李輔光,綬但拱手而已。後入朝,適賜食廊下,有中使馬江朝來賜櫻桃,綬在鎮時,曾識江朝,至是不覺屈膝。(綬傳)可見監軍之積威肆橫,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因記宦官掌兵承旨之禍,而並及出使、監軍二事,亦前代得失之林也。

唐宦官多閩廣人

唐時諸道進閹兒,號私白,閩嶺最多。如高力士,本高州馮盎之後,嶺南討擊使李千里進之。後吐突承璀及楊復光皆閩人,時號閩為中官區藪。咸通中,杜宣猷為閩中觀察使,每歲時,遣吏致祭其先,時號為敕使墓戶。(宣猷傳)

唐節度使之禍

唐之官制莫不善於節度使。其始察刺史善惡者有都督,後以其權重,改置十道按察使。開元中或加採訪、觀察、處置、黜陟等號,此文官之統州郡者也。

其武臣掌兵,有事出征,則設大總管;無事時鎮守邊要者,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後,都督帶使持節者,謂之節度使,然猶未以名官。景雲二年,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河西節度使。節度使之官由此始,然猶第統兵,而州郡自有按察等使司其殿最。

至開元中,朔方、隴右、河東、河西諸鎮皆置節度使,每以數州為一鎮,節度使即統此數州,州刺史盡為其所屬。故節度使多有兼按察使、安撫使、支度使者,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財賦,於是方鎮之勢日強。

安祿山以節度使起兵,幾覆天下,及安史既平,武夫戰將以功起行陣為侯王者,皆除節度使,大者連州十數,小者猶兼三、四,所屬文武官,悉自置署,未嘗請命於朝,力大勢盛,遂成尾大不掉之勢。或父死子握其兵而不肯代,或取舍由於士卒,往往自擇將吏,號為留後,以邀命於朝,天子力不能制,則含羞忍恥,因而撫之,姑息愈甚,方鎮愈驕。

其始為朝廷患者,祇河朔三鎮,其後淄、青、淮、蔡無不據地倔強,甚至同華逼近京邑,(同華節度使轄同州、華州,地處京兆之右)而周智光以之反。澤潞亦連畿甸,而盧從史、劉稹等以之叛。

迨至末年,天下盡分裂於方鎮,而朱全忠遂以梁兵移唐祚矣。推原禍始,皆由於節度使掌兵民之權故也。

自宋以文臣知州事,歷代因之,遂無復弱幹強枝之患。宋太祖及趙普之計慮深矣。而議者徒謂宋之弱由此,是但知禦侮力薄不足以自強,而不知消患於未萌,苟非外有強敵,內有流寇,則民得安耕牧,不至常罹兵革之苦,其隱然之功,何可輕議也!

方鎮兵出境即仰度支供餽

諸方鎮各擅土地,賦稅足以養軍,乃朝廷用之討叛,則一出本境,即須朝廷給以衣糧,此國力所以困於用兵也。

討王廷湊時,諸鎮兵十五萬纔出境,即仰度支,乃置南北供軍院,由度支轉運,往往多為賊所截,不得至院。(廷湊傳)

討李同捷時,諸軍在野,朝廷特置供軍糧料使,日費寖多,諸帥每有小捷,輒張其數以邀賞,實欲困朝廷而緩賊也。繒帛征馬,賜之無算。(同捷傳)

劉總出軍討王承宗,取其武強縣,遂持兩端,以利朝廷賞賜。(承宗傳)

其實心為國者,惟李鄘以淮南兵二千討李師道,糧餉未嘗仰給於有司。(鄘傳)王智興之討李同捷,亦自備五月糧。(智興傳)朝廷皆特褒之。

伐叛討逆,國家固不可惜費,而如唐之驕藩鎮,則國力為之敝,而賊勢亦益以張。

故討李師道時,魏博田宏正請自黎陽渡河,裴度以為不可,曰「黎陽渡河,既離本界,便至滑州,徒仰度支供饋,不如且在河北養威,俟霜降後,於揚劉渡河,即可直抵鄆州賊境也。(度傳)

討劉稹時,李德裕亦奏言「向來朝廷伐叛,兵纔出界,便費度支供餉,故逗撓以困國力,或密與賊通,取一縣一柵,以為勝捷,所以師出無功。今當令王元逵、何宏敬只取州,勿取縣。」未幾,果平賊。(德裕傳)此亦伐謀之術也。

方鎮驕兵

秦漢六朝以來,有叛將無叛兵。至唐中葉以後,則方鎮兵變比比而是。蓋藩帥既不守臣節,毋怪乎其下從而效之,逐帥、殺帥視為常事。為之帥者,既慮其變而為肘腋之患,又欲結其心以為爪牙之助,遂不敢制以威令,而徒恃厚其恩施,此驕兵之所以益橫也。今就新舊書各傳觀之:

劉元佐傳:汴軍自李忠臣以來,士卒驕甚,至元佐益厚賞賜,故百姓重困。其後殺大帥,肆抄劫,皆狃於利而然也。

李質傳:汴軍牙兵二千人,皆日給酒食,物力為之屈。

郗士美傳:澤潞自盧從史以來,日具三百人膳,以食牙兵。

王式傳:徐州自王智興召募凶豪之卒二千,號銀刀、鵰旗、門槍、挾馬等軍,後漸驕,節度使姑息不暇。田牟鎮徐州,與之雜坐,酒酣撫背時,把板為之唱歌。其徒日費萬計,每有賓宴,必先飫以酒食。祁寒暑雨,卮酒盈前,然猶諠噪,動謀逐帥。溫璋來為節度,士卒素聞其嚴,皆憂疑,璋開誠撫諭,終不釋,給以酒食,未嘗瀝口,不期月,遂逐璋。適王式以義成忠武軍破浙東賊仇甫而歸,上即以式來鎮徐。徐卒頗懼,居三日,式勞兩鎮兵使還,既擐甲執兵,即令圍驕卒,盡殺之,凡三千餘人。由是凶徒盡殄。

又溫造傳:興元軍殺節度使李絳,詔造為節度使,途遇征蜀兵回,造諭以自從,至則大宴,問興元軍殺絳狀,即令征蜀兵盡殺之,凡八百餘人,以百級祭絳,三十級祭死事官,餘投之漢江。

蓋驕之極,至於肆無忌憚,則亦不得不草薙而禽獮之矣。

然主帥有能以正自持,亦有不恃殺戮而能靖之者。李質為汴軍兵馬使,以日給二千人食為多費,會新帥韓充將至,質曰「若俟韓公至,頓去二千人食,人情必怨。」乃停日膳而迎充。郗士美以澤潞日給牙兵三百人食為非法,曰「兵衛牙職也,安得廣費!」遂罷之,而二軍亦未有敢鼓噪者,此又在乎主將之足以服人也。

盜殺宰相有二事

唐代盜殺宰相有二事。一元和十年,盜殺武元衡,刺裴度,傷而免。一開成三年,盜射傷李石,以馬逸得脫。

按元和中,朝廷討吳元濟,而王承宗請赦之,使人白事中書,頗不恭,元衡叱去。未幾,元衡早朝,出靖安里第,夜漏未盡,賊乘暗呼曰「滅燭。」射元衡,中肩,又擊其左股,徒御格鬥,不勝,皆駭走,遂害元衡,批顱骨持去。邏司傳噪「盜殺宰相」,連十餘里,達朝堂,未知主名。少頃,馬逸歸,乃審知。(元衡傳)裴度出通化里,盜三以劍擊度,初斷帶,次中背,纔絕單衣,復微傷其首,度墮馬,會度帶氈帽,故瘡不至深,賊又揮刃追度,度從人王義持賊,連呼甚急,賊斷義手而逸,度已墮溝中,賊謂度已死,乃捨去。(度傳)是日,憲宗駭悼,罷朝哀慟,詔金吾府縣大索,或傳言曰「無搜賊,窮必亂。」又投書於道曰「毋急我,我先殺汝。」許孟容言於帝曰「國相橫屍路隅,而盜不獲,為朝廷辱。」帝乃下詔「能得賊者,賞錢千萬,授五品官。積錢東、西市,以募告者。」於是神策將王士則、王士平等捕得張宴等十八人,言為承宗所遣者,皆斬之。(元衡傳)時王承宗、李師道皆遣人在京竊發,斷陵廟之戟,焚芻稿之積。未幾,東都防禦使呂元膺執李師道留邸,賊門察、訾嘉珍自言始謀殺元衡者,會宴先發,故籍以告師道,而竊其賞。帝令密誅之。(元膺傳)而李師道傳則謂:察、嘉珍即害元衡者,後田宏正誅,李師道閱其簿書,果有賞殺元衡之款。(張宏靖傳)此元和中事也。

文宗遭甘露之變,宰相王涯等皆為宦官仇士良所殺,遂以李石為相。石持正立朝不少貶,朝廷賴之。石居親仁里,將曙入朝,盜發於尚父郭子儀宅,引弓追及,矢纔及膚,馬逸而回,盜已伏坊門,斷石馬尾,石竟以馬逸,得還私第。上聞駭愕,是日京師大恐,常參官入朝者,九人而已。已而知仇士良遣人所為也,帝亦知之,而無可如何。石遂乞罷相去。此開成中事也。而開成之賊終不得。

蓋元和係藩鎮遣人竊發,故神策將士得捕誅之,開成則宦者所為,而神策軍即宦官所掌,故不能得賊也。

六等定罪三日除服之論

安祿山之變,唐臣貴如宰相陳希烈,親如駙馬張,皆甘心從賊,靦顏為之臣,此即處以極刑,豈得為過?乃廣平王收東京後,希烈等數百人押赴長安。崔器定儀注,陷賊官皆露頭跣足,撫膺頓首於含元殿前,令扈從官視之,並概請誅死。李峴爭之,謂「非維新之典,偽官內或陛下親戚,或勳舊子孫,概處極法,恐乖仁恕,況殘寇未平,尚多陷賊者,若盡行誅,是益堅其從賊之心。」乃議六等定罪。(器、峴等傳)舊書謂「峴此奏全活無算。」新書亦謂「因此衣冠更生,賊亦不能使人歸怨天子,皆峴力也。」是皆以器為過當,峴為持平。

六等定罪:定罪為六等,時肅宗方用刑名,公卿但唯唯署名而已。於是河南尹達奚珣等三十九人,以為罪重,與眾共棄。珣等十一人,於子城西伏誅,達奚珣、韋恆乃至腰斬。陳希烈、張、郭納、獨孤朗等七人,於大理寺獄賜自盡。達奚摯、張岯、李有孚、劉子英、冉大華二十一人,於京兆府門決重杖死。大理卿張均引至獨柳樹下刑人處,免死配流合浦郡。

案是時蕭華自賊中歸奏云「仕賊官有為安慶緒驅至河北者,聞廣平王宣恩命釋放,皆相顧悔恨,及聞崔器議刑太重,眾心又搖。」(器傳)李勉亦奏肅宗曰「元惡未除,點污者眾,皆欲澡心歸化,若盡殺之,是驅天下以資凶盜也。」由是全活者眾。蓋當日時勢,或有不得不從輕典者,然一時權宜,用以離攜賊黨則可,若竟以峴所奏為正論則非也。

堂堂大一統之朝,食祿受官,一旦賊至,即甘心從賊,此而不誅,國法安在?乃當時無不是李峴而非崔器,何也?

又如代宗崩,遺詔「吏民三日釋服。」常袞以為「吏者,府史之類,固當與庶民同例。至朝臣則宜以二十七日為準。」崔祐甫謂「吏即指官僚而言,百官皆當三日除服。」夫大行甫殯,遏密方深,雖有遺詔,臣子何忍遽行即吉?常袞之議,自是正論。而當時又無不是祐甫而非常袞者。

蓋自六朝以來,君臣之大義不明,其視貪生利己、背國忘君已為常事。有唐雖統一區宇已百餘年,而見聞習尚猶未盡改。顏常山、盧中丞、張睢陽輩,激於義憤者,不一一數也!至宋以後,始知以忠義為重,雖力所不及者,猶勉以赴之,豈非正學昌明之效哉!

間架除陌宮市五坊小使之病民

德宗初用楊炎為相,定兩稅之法,天下受其利。

初唐制租庸調法,自開元以來,不為版籍,丁口轉死,田畝換易,貧富升降,悉非向時,而戶部歲以空文上之。又戍邊者蠲其租庸,六歲免歸,玄宗事夷狄,戍者多死,邊將諱不以聞,故貫籍不除。王為戶口使,以其籍存而丁不在,是隱課不出,乃案舊籍積三十年,責其租庸,民遂大困。至德後,天下兵起,科斂凡數百名,廢者不削,重者不去,百姓旬輸月送,無有休息,吏因為奸。富人丁多者,以宦學釋老得免,貧人無所託則丁存,故課免於上而賦增於下,天下盡蕩為浮人鄉,居地著者,百不四五。

楊炎乃請為兩稅法,凡百之費,先度其數而賦於民,秋夏兩入之。其租庸雜徭悉省,而丁額不廢。其田畝之稅,以大曆十四年為準,而均收之。天下果便之。(炎傳)是帝頗能用人理財,稍紓民患矣。

乃後因用兵河南北,月費百餘萬緡。聽盧杞、趙贊等計,守商賈本錢過千萬者,貸其餘以濟軍,軍罷取償於官。乃令京兆暴責大搜,疑占列不盡,則笞掠之,人自經者相望,然僅得八十萬。又質庫及儲粟者,四貸其一,亦僅至二百萬,而市已皆閉肆。於是設間架、除陌之令(按間架法即今之房屋稅,除陌法即今之營業稅),屋二架為間,上者二千,中千,下五百,吏執籌入室計之,隱不盡者,二架即抵罪,告者以錢五萬賞之。其公私貿易,舊法率千錢算二十,乃請加至五十,主儈註所售入其算,其自相市者,令自言,有隱不盡,率千錢沒二萬,告者以萬錢賞之。由是主儈得操其權,告訐紛起。上所入不得半,而恨誹之聲滿天下。 及涇師亂,呼於市曰「不奪爾商人僦質矣,不稅爾間架除陌矣。」於是帝奔奉天,長安失守,李晟收京,始歸宮闕。是亦可稍鑒前車以求民莫。

乃又用裴延齡、李實等,橫征百出。延齡詭言「左藏乾隱二千萬,請置別庫為羨餘(賦稅之盈餘),以充天子私費。」乃大搜市廛,奪所入進獻以實其言,逮捕匠徒,迫脅就功,號曰「敕索」,弗酬其直,名曰「和雇」,弗與之庸。(延齡傳)李實為京兆尹,暴斂苛索,民不聊生,優人成輔端戲作誹語曰「秦地山河二百年,何期如此賤田園,一頃麥苗五石米,三間堂屋二千錢。」謂民皆賣田屋以輸賦也。實奏劾,以賤工謗國,殺之。(實傳)此朝官之以掊克為事也。

又聽宦官主宮市(按宮市即皇家採購),置數十百人,閱物廛左,謂之「白望」,無詔文驗核,但稱宮市,則莫敢誰何!大率與直,十不償一。又邀閽闥所奉及腳直(送貨進宮之搬運費),至有重荷趨肆而徒返者。有民賣一驢薪,宦人以數尺帛易之,又取它費,且驅驢入官,民願納薪,辭帛而去,不許,民恚曰「惟有死耳!」遂擊宦者,有司執之以聞,帝黜宦者,賜民帛十匹,然宮市不廢也。諫臣交章論,皆不納。京兆吳湊奏「宮中所須,責臣可辦,不必差宮使。」亦不報。會張建封入朝言之,始稍戢。(建封、湊傳)

且不特此也,又聽宦官縱五坊小使肆毒於外,(五坊:鵰坊、鶻坊、鷂坊、鷹坊、狗坊,為皇家狩獵隊。)每歲秋案,鷹犬於畿甸,所至邀索供饋,小不如意,至張羅網於民家門及井,不令出入、汲井水,曰「驚我供奉鳥雀!」又群聚於酒食家,肆飲啖,將去,留蛇一篋,誡之曰「吾以此蛇供鳥雀,可善飼之,無使飢渴。」主人重賂之,乃肯攜蛇去。(裴度傳)鄠縣令崔發聞門外喧鬥聲,吏白「五坊小使擊百姓」,發命吏捕之,時已曛黑,天子聞之怒,收發繫獄。御樓之日,囚發雞竿下,有內官五十餘人持杖毆發,破面折齒。詔囚皆釋,而發不放,李渤具疏極論之。(渤傳)

德宗非甚暗,乃縱其下虐民至此,蓋由於天資好利而喜昵小人,其流毒遂至於此也。

豪宴

大曆二年,郭子儀入朝,代宗詔賜(軟)腳局(設宴款待遠歸之人,今稱接風、洗塵。出有賜,曰餞路,返有勞,曰軟腳。)宰臣元載、王縉,僕射裴冕、第五琦、黎幹等,各出錢三十萬,宴於子儀之第。時田神功亦朝覲在京,並請置宴,於是魚朝恩及子儀、神功等更迭治具,公卿大臣列於席者,百人一宴,費至十萬貫。(子儀傳)亦可見是時將相之侈也。

名父之子多敗德

房、杜為唐一代名臣,而玄齡子遺愛、如晦子荷皆以謀反誅。上官儀贊高宗廢武后事不成被誅,而其孫女婉兒沒入宮,附武后為所寵,又助韋后為逆。狄仁傑子景暉,官魏州,以貪暴為民所惡,並毀仁傑生祠。宋璟直聲震天下,而其子渾等流蕩無行,為物議所薄。李泌為賢相,而其子繁乃黨於裴延齡,陽城劾延齡,屬繁書疏稿,繁即默識以告延齡,使得先奏。此皆名父之子而敗德墜其家聲,不可解也。

惟李義府附武后,而其子湛乃與張柬之等誅張易之兄弟,可謂能幹蠱者。(幼學瓊林袓孫父子類:「蓋父愆名為幹蠱。」子賢而掩父母之過。)

李世勣將死,謂其弟弼曰「我見房玄齡、杜如晦、高季輔辛苦作得門戶,亦望垂裕後昆,並遭癡兒破家蕩盡。我子如有操行不倫者,急即打殺,然後奏聞。」 其望子保家之心,可謂切矣。然世勣附武后以固位保門戶,而其子敬業起兵討武后被族,雖不能保家,亦可謂能雪先人之恥者。

李勣子孫

李勣子孫,舊書本傳謂「勣子敬業起兵討武后,既敗死,坐夷族,而其子孫有逃入吐蕃者。貞元中,有蕃將徐舍人掠延州,謂僧延素曰『我本英公五代孫也,遭武后之變,吾祖舉義不成,子孫流落,如此三世矣。雖代居職任,而思本之心未嘗忘。』」是世勣子孫無復有在中國者。然衛次公傳「次公為兵部侍郎,故英公李勣、大理卿徐有功之孫皆有累不得調次,公曰『子之祖勳在王室,寧限常格乎?』即優補之。」是勣之後人仍有仕於唐者。

安祿山執送京師之事

張九齡傳:范陽節度張守珪以裨將安祿山討奚契丹敗衄,執送京師,請行朝典。九齡判云「穰苴出軍,必誅莊賈;孫武教戰,亦斬宮嬪,守珪軍令若行,祿山不宜免死。」上特捨之。九齡奏祿山面有反相,請因罪誅之。上曰「卿勿以王夷甫知石勒故事,誤害忠良。」遂放歸。是祿山以罪送京,實有其事。

然考張守珪傳,並無其事。(新舊書皆同)祿山傳亦但云:祿山敗當斬,祿山呼曰「公不欲滅兩蕃耶?奈何殺壯士!」守珪遂宥之。後以其捉生多獲,拔為裨將,並養之為子。(新舊書亦同)是亦無執送京師之事也。

是時大將生殺在手,欲殺則殺,既不殺而宥之,何又送京請行朝典?疑此乃傳聞之訛,非實事也。

然祿山反後,玄宗在蜀,思九齡之先見,下詔褒贈,詔詞有云「先覺合於蓍策」即指此事也。又劉禹錫貶逐在外,以逐臣不得與善地之例,係九齡為相時所奏,故追怨之,謂「曲江能識胡雛有反相,足為名臣,然迄無後,豈非建言禁錮逐臣之報耶?」是祿山送京當斬被赦,又係當時共見共聞之實事矣。

睢陽殉節尚有姚誾

睢陽之難,張巡、許遠固千古共知,其次則南霽雲、雷萬春尚在人口,而不知殉難者,尚有姚誾也。

誾本姚崇之從孫,與巡、遠同守,據舊書本紀云:尹子奇陷睢,害張巡、姚誾、許遠。是誾尚敘在遠之上。新書本紀亦云:安慶緒陷睢陽,太守許遠、張巡、鄆州刺史姚誾、左金吾衛將軍南霽雲皆死之。是本紀皆有誾也。即新舊書巡傳內亦稱:與誾同被執見殺。遠傳內又稱:與誾同守經年。巡、遠傳後又皆有誾傳:未死之前,詔拜巡御史中丞,遠侍御史,誾吏部郎中。既死之後,詔贈巡揚州大都督,遠荊州大都督,誾潞州大都督。是三人者同守城、同殉難、同加官、同贈卹,無一不同。而今但傳巡、遠二人,誾則莫有舉其姓氏者,豈所謂幸、不幸耶?

案巡、遠並傳,本始於韓愈,而新書巡、遠傳末謂:睢陽人至今祠享,號雙廟云。則稱巡、遠為雙忠,而不及誾者,自唐已然。或守城之功稍遜故耶?然既同死於守城,而身後名迥異,未免向隅,故特表而出之。

案巡遣南、雷二將敗賊寧陵時,尚有別將二十五人:石承平、李辭、陸元鎮、朱珪、宋若虛、楊振威、耿慶、馬日升、張維清、廉坦、張重、孫景趨、趙連城、王森、喬紹俊、張恭默、祝忠、李嘉隱、翟良輔、孫廷皎、馮顏(見新書巡傳,餘四人失其名),後皆死巡之難。則巡死時,同被戮之三十六人中,石承平等亦皆在內。今既尚有姓名在巡傳,則巡遠廟內應增祀誾在正位,又增祀石承平等在從祀班也。

唐初三禮漢書文選之學

六朝人最重三禮之學,唐初猶然。

張士衡從劉軌思授毛詩、周禮,又從熊安生、劉焯受禮記,皆精究大義。當時受其業者,推賈公彥。(士衡傳)公彥撰周禮義疏五十卷、儀禮義疏四十卷。公彥子大隱亦傳其業。又有李元植從公彥授禮學,撰三禮音義行於世。(公彥傳)王恭精三禮,別為義證,甚精博。蓋文懿、文達皆當世大儒,每講必遍舉先儒義,而暢恭所說。(孔穎達傳)王元感嘗撰禮記繩愆,徐堅、劉知幾等深嘆賞之。(元感傳)王方慶尤精三禮,學者有所咨質,必究其微,門人次為雜禮答問。(方慶傳)他如褚無量、韋逌(ㄧㄡˊ)、高仲舒、唐休璟、蘇安恆皆精三禮,見各本傳。

 今諸儒論著見於新舊書者,如王方慶、張齊賢論每月皆告朔之說。(舊方慶傳、新齊賢傳)王元感三年之喪以二十七月,張柬之以二十五月,一本鄭康成說,一本王肅說也。(舊柬之傳,新元感傳)史元燦議禘祫三年、五年之別。(韋縚傳)(說文解字:祫,大合祭先祖親疏遠近也。周禮曰:三歲一祫。禮記˙王制: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朱子奢議七廟、九廟之制。(子奢傳)韋萬石、沈伯儀、元萬頃、范履冰等議郊丘明堂之配。(沈伯儀傳)皆各有據依,不同剿說。

其據以論列時政者,如盧履冰、元行沖論父在為母三年服之非。彭景直論陵廟日祭之非。康子元駮許敬宗先燔柴而後祭之非。黎幹駮歸崇敬請以景皇帝配天地之非。唐紹、蔣欽緒、褚無量駮祝欽明皇后助祭郊天之非。陳貞符論隱、章懷、懿德、節愍四太子廟四時祭享之非。皆見於各本傳。

 李淳風辨太微之神不可為天,見蕭德言傳。韋述議堂姨舅不宜服,見韋縚傳。無不援引該博,證辨確切,可為千百世之準。

其後元行沖奉詔用魏徵類禮列於經,與諸儒作疏,成五十篇,將立之學官,為張說所阻,行沖又著論辨之。大曆中尚有仲子陵、袁彝、韋彤、韋茞以禮名其家學。

此可見唐人之究心三禮,考古義以斷時政,務為有用之學,而非徒以炫博也。

次則漢書之學,亦唐初人所競尚。

自隋時蕭該精漢書,嘗撰漢書音義,為當時所貴。(該傳)包愷亦精漢書,世之為漢書學者,以蕭、包二家為宗。(愷傳)劉臻精於兩漢書,人稱為漢聖。(臻傳)又有張沖撰漢書音義十二卷。于仲文撰漢書刊繁三十卷。是漢書之學,隋人已究心。

及唐而益以考究為業。顏師古為太子承乾注漢書,解釋詳明,承乾表上之,太宗命編之秘閣,時人謂杜征南、顏秘書為左邱明、班孟堅忠臣。其叔游秦先撰漢書決疑,師古多取其義,此顏注漢書,至今奉為準的者也。(師古傳)房玄齡以其文繁難省,又令敬播撮其要,成四十卷。當時漢書之學大行,又有劉伯莊撰漢書音義二十卷。秦景通與弟暐皆精漢書,號大秦君、小秦君。當時治漢書者,非其指授以為無法。又有劉納言亦以漢書名家。(敬播傳)姚思廉少受漢書,學於其父察。(思廉傳)思廉之孫班,以察所撰漢書訓纂多為後之注漢書者隱其姓氏,攘為己說,班乃撰漢書紹訓四十卷,以發明其家學。(姚傳)又顧允撰漢書古今集二十卷。(允傳)李善撰漢書辨惑三十卷。(善傳)王方慶嘗就任希古受史記、漢書,希古遷官,方慶仍隨之卒業。(方慶傳)他如郝處俊好讀漢書,能暗誦。(處俊傳)裴炎亦好左氏傳、漢書。(炎傳)此又唐人之究心漢書,各稟承舊說,不敢以意為穿鑿者也。

至梁昭明太子文選之學,亦自蕭該撰音義始。入唐則曹憲撰文選音義,最為世所重,江淮間為選學者悉本之。又有許淹、李善、公孫羅相繼以文選教授,由是其學大行。淹、羅各撰文選音義行世。善撰文選註解六十卷,表上之,賜絹一百二十匹,至今言文選者,以善本為定。杜甫詩亦有熟精文選理之句,蓋此固詞學之祖也。

唐古文不始於韓柳

新書文苑傳序「唐興百餘年,諸儒爭自名家,大曆、貞元間,美才輩出,擩嚌道真,(摩挲品嚐,比喻深入的體會)涵泳聖涯,於是韓愈倡之,柳宗元、李翱、皇甫湜等和之,唐之文完然為一代法,此其極也。 」是宋景文謂唐之古文由韓愈倡始。其實不然。

案舊書韓愈傳「大曆、貞元間,文字多尚古學,效揚雄、董仲舒之述作,獨孤及梁肅最稱淵奧。愈從其徒游,銳意鑽仰,欲自振於一代。舉進士,投文公卿間,故相鄭餘慶為之延譽,由是知名。」是愈之先,早有以古文名家者。今獨孤及文集尚行於世,已變駢體為散文,其勝處有先秦、西漢之遺風,但未自開生面耳。(生面:新境)又如陸宣公奏議,雖亦不脫駢偶之習,而指切事情,纖微畢到,其氣又渾灝流轉,行乎其所不得不行也,豈可以駢偶少之?此皆在愈之前,固已有早開風氣者矣。

唐前後米價貴賤之數

貞觀時,斗米三錢。(魏徵傳)

玄宗東封泰山之歲,東郡米斗十錢,青齊米斗五錢。(本紀)

自安史之亂,兵役不息,田土荒蕪,兼有攤戶之弊,如李渤疏所言「渭南縣長源鄉本有四百戶,今纔百戶。閿鄉縣本有三千戶,今纔千戶,由於均攤逃戶。十家之內,五家逃亡,即令未逃之五家均攤其稅。如石投井,不到底不止。」(渤傳)是以逃亡愈多,耕種愈少。

代宗永泰元年,京師米斗一千四百。(本紀)畿甸挼穗,以供宮廚。(劉晏傳)至麥熟後,市有醉人,已詫為祥瑞,較貞觀、開元時,幾至數十百倍。讀史者於此,可以觀世變也。

至如攻戰之地,城圍糧絕,尤有不可以常理論者。魯炅守南陽,賊將武令珣、田承嗣等攻之累月,米斗至四、五十千,有價無米,一鼠值四百。(炅傳)安慶緒被圍於相州,斗米錢七萬。(慶緒傳)黃巢據長安,百姓遁入山砦,累年廢耕耘,賊坐守空城,穀價涌貴,斗米三十千,官軍皆執山砦民,賣於賊為食,一人直數十萬。(巢傳)楊行密圍揚州,城中草根、木實、皮囊、革帶俱盡,外軍掠人來賣,人五十千。張雄有軍糧,相約交市,金一斤、通犀帶一條,得米五升。(高駢傳)

長安地氣

地氣之盛衰,久則必變。唐開元、天寶間地氣,自西北轉東北之大變局也。

秦中自古為帝王州,周、秦、西漢遞都之。苻秦、姚秦、西魏、後周相間割據,隋文帝遷都於龍首山下,距故城僅二十餘里,仍秦地也,自是混一天下,成大一統。唐因之,至開元、天寶而長安之盛極矣!盛極必衰,理固然也。

是時地氣將自西趨東北,故突生安史以兆其瑞。自後河朔三鎮,名雖屬唐,僅同化外羈縻,不復能臂指相使。蓋東北之氣將興,西方之氣已不能包舉而收攝之也。東北之氣始興而未盛,故雖不為西所制,尚不能制西;西之氣漸衰而未竭,故雖不能制東北,尚不為東北所制,而無如氣已日薄一日,帝居遂不能安。於是玄宗避祿山,有成都之行;代宗避吐蕃,有陝州之行;德宗避涇師,有奉天、梁洋之行。地之卼臲不安,和氣之消耗漸散。迨僖宗走成都、走興元、走鳳翔,昭宗走莎城、走華州,又被劫於鳳翔,被遷於洛,而長安自此夷為郡縣矣。

當長安夷為郡縣之時,契丹安巴堅已起於遼,此正地氣自西趨東北之真消息,特以氣雖東北趨,而尚未盡結,故僅有幽、薊而不能統一中原。而氣之東北趨者,則有洛陽、汴梁為之迤邐潛引,如堪輿家所謂過峽者。至一、二百年而東北之氣積而益固,於是金源遂有天下之半,元、明遂有天下之全,至我朝不惟有天下之全,且又擴西北塞外數萬里,皆控制於東北,此王氣全結於東北之明證也。而抑知轉移關鍵乃在開元、天寶時哉!

今就唐書所載開、寶以後長安景象日漸衰耗之處,撮而敘之,可以驗地氣之變也。

唐人詩所詠長安都會之繁盛、宮闕之壯麗,以及韋曲鶯花、曲江亭館、廣運潭之奇寶異錦、華清宮之香車寶馬,至天寶而極矣!

安祿山兵陷長安,宮殿未損,收京時戰於香積寺,賊將張通儒守長安,聞敗即遁,未暇焚剽,(惟太廟久為賊所焚,故肅宗入京,作九廟神主,告享於長樂殿)都會之雄麗如故也。

代宗時,吐蕃所燔,惟衢衖廬舍,而宮殿仍舊。

朱泚之亂,李晟收京時,諸將請先拔外城,然後北清宮闕,晟曰「若收坊市,地隘人囂,非計也。賊兵皆在苑中,自苑擊之,賊走不暇,則宮闕保安。」乃自光泰門入,泚果遁去。遠方居人至有越宿始知者,則並坊市亦無恙矣。故晟表有云「鐘不驚,廟貌如故。」蓋地運尚有百餘年,故不至一旦盡埽也。

黃巢之亂,九衢三內,宮室尚宛然,自諸道勤王兵破賊後入城,爭貨相攻,縱火焚掠,市肆十去六、七,大內惟含元殿獨存。此外惟西內、南內及光啟宮而已。僖宗在蜀,詔京兆尹王徽修復,徽稍稍完聚,及奉表請帝還,其表有云「初議修崇,未全壯麗。」則非復舊時景象可知也。

及昭宗時,因王重榮、李克用沙苑之戰,田令孜劫帝出奔,焚坊市並火宮城,僅刈存昭陽、蓬萊二宮。還京後,坐席未暖,又因李茂貞之逼奔華州,岐軍入京,宮室廛閭,鞠為灰燼。自中和以來,王徽葺搆之功,至是又埽地而盡。於是長安王氣衰歇無餘矣。(見李晟、王徽、田令孜及黃巢等傳)

黃巢李自成

流賊有適相肖者。

黃巢初從王仙芝為盜,仙芝被戮,巢始為盜魁。李自成亦先從高迎祥為盜,迎祥被擒,自成始為盜魁。相似一也。

巢以草賊起事,陷京師,據宮闕,僭號改元。自成亦以草賊起事,陷京師,據宮闕,僭號改元。相似二也。

巢未入京以前,其鋒不可當,入京僭位後,逆運已滿,未幾,遂一敗塗地。自成自襄、陝向京,凶威亦無敵,入京僭位後,逆運亦滿,未幾,亦一敗塗地。相似三也。

巢因民謠有「逢儒則肉師必覆」之語,遂戒軍中不得害儒者,所俘民稱儒者輒捨之。至福州殺人如麻,過校書郎董樸家,令曰「此儒者。」乃滅火弗焚。自成所用牛金星,乃舉人不第者,每肆毒於進士官,而戒軍中勿害舉人,至河南,賊將誤殺一縣令,或告曰「此舉人也。」群駭而去。其相似四也。

巢入長安,令唐官三品以上並停,四品以下俱復舊任。自成入京,亦令三品以上並停,四品以下仍舊。其相似五也。豈賊中有人知巢之故事而相仿之耶?

又巢敗奔狼虎谷,為林言所斬,事見唐書及通鑑,而小說家謂巢實未死,後為僧於嵩、洛間,自題其像,有「鐵衣著盡著僧衣」之句。自成竄九宮山,為村民擊死,事見明史,而論者謂其部兵尚有數十萬,何至斃於村民之手?遂亦有傳其為僧於武當者。此二賊先後事跡何適相肖也!

卷二十一 五代史

薛居正五代史

宋太祖開寶六年四月,詔修梁、唐、晉、漢、周書。其五代史者乃後人總括之名也。七年閏十月,書成,凡一百五十卷,目錄二卷。監修者為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薛居正。同修者為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見宋史及晁公武讀書志、玉海所引中興書目)皆本各朝實錄為稿本。此官修之史也。

其後歐陽修私撰五代史記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沒後,熙寧五年,詔求其書刊行。(見宋史)

於是薛、歐二史並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詔止用歐史,於是薛史漸湮。惟前明永樂大典多載其遺文,然已割裂淆亂,非薛史篇第之舊。恭逢我皇上開四庫館,命諸臣就永樂大典中甄錄排纂,其缺逸者,則採宋人書中之徵引薛史者補之。於是薛史復為完書,仍得列於正史,遂成二十三史之數。今覆而案之,雖文筆迥不逮歐史,然事實較詳。蓋歐史專重書法,薛史專重敘事,本不可相無,以四、五百年久晦之書,一旦復出,俾考古者得參互核訂,所以嘉惠後學,誠非淺鮮也。

薛史全採各朝實錄

五代雖亂離,而各朝俱有實錄。

梁貞明中,詔李琪、張袞卻、殷象、馮錫嘉修太祖實錄,共成三十卷。尋以事多漏略,又詔敬翔補緝,翔乃別成三十卷,名曰「大梁編遺錄」,與實錄並行。(見薛史李琪及敬翔傳)此梁祖實錄,貞明中所成也。(其庶人友珪及末帝實錄,則周時補修,說見後。)

後唐明宗天成四年,詔盧質、何瓚、韓彥暉纂修武皇以上及莊宗實錄,瓚奏「張昭有史才,(即張昭遠,後單名昭,宋史有傳)嘗私撰同光實錄,又欲撰三祖志,並藏唐昭宗賜武皇制詔九十餘,請以昭為修撰,並其所撰送史館。」從之。昭以懿獻及武皇不踐帝位,乃為紀年錄二十卷、莊宗實錄三十卷上之,(見薛史唐紀及五代會要、宋史張昭傳)此唐武皇以上載紀及莊宗實錄,乃天成中所成也。(薛史李愚傳:明宗時愚監修國史,與諸儒修創業功臣傳三十卷。又李之儀集,記:趙鳳修莊宗實錄,不載何挺劾劉昫疏,昫德之。是實錄並有諸臣列傳,不特朝廷政事也。)

清泰二年,命史官修明宗實錄,次年,監修國史姚顗、史官張昭、李祥、吳承範等修成三十卷上之。(見薛史唐紀及吳承範傳、宋史張昭傳)此明宗實錄,清泰中所成也。(其閔帝、廢帝實錄,則周廣順中補修,說見後。)

晉在漢前,而晉祖實錄反成在後。後周廣順元年七月,史官賈緯等以所撰晉高祖實錄三十卷、少帝實錄二十卷上之。此晉二帝實錄,皆周廣順中所成也。

漢乾祐二年二月,詔左諫議大夫賈緯等修高祖實錄,是年十月,監修國史蘇逢吉、史官賈緯等修成二十卷上之。(見漢紀)此漢祖實錄,乾祐中所成也。(其隱帝實錄,亦周顯德中補修,說見後。)

周顯德三年,詔兵部尚書張昭纂修太祖實錄,五年,昭等修成二十卷上之。六年,世宗崩,王溥請修世宗實錄,以扈蒙、張澹、王格、董淳為纂修官。(見周紀及宋史王溥傳)此周太祖實錄,皆顯德中所成。而世宗實錄亦是時所修也。

其梁庶人友珪及末帝等實錄,亦皆周代所修。顯德三年,詔張昭補修梁末帝及唐清泰帝兩朝實錄,昭奏「本朝太祖歷試之事在漢隱帝時,請先修隱帝實錄,以全太祖之事。又梁末帝之上有郢王友珪弒逆,數月未有紀錄,請仿宋書元凶劭之例,書為元凶友珪。唐清泰帝前,尚有閔帝在位四月,亦未有編紀,並請修閔帝實錄,其清泰帝請書為廢帝。」從之。(見周紀及五代會要、宋史張昭傳)此梁庶人友珪及末帝、唐閔帝、廢帝、漢隱帝實錄,皆周顯德中所補修也。

可見五代諸帝本各有實錄,薛居正即本之以成書,故一年之內,即能告成。今案其紀載,不惟可見其採取實錄之跡,而各朝實錄之書法,亦並可概見焉。

薛史書法迴護處

梁太祖紀:

朱瑄、朱瑾救汴,後帝(即朱溫)以其有力於己,厚禮而歸之。瑄、瑾以帝軍士勇悍,懸金帛誘之,軍士利其貲,赴之者眾,帝乃移檄讓之,瑾等來使不遜,乃命朱珍侵曹伐濮。案通鑑考異及五代史補:朱溫常患兵力不足,敬翔說「令麾下士詐為叛逃,即奏於唐帝,並告四鄰,以追叛為名,可以拓地廣眾。」溫大喜,從之。是兗鄆本無誘兵之事,特溫託詞以為兵端也。而薛史云云,是真謂瑄、瑾以誘兵啟釁矣。歐史則直書宣(歐史瑄作宣)、瑾助汴,已破秦宗權東歸,王(朱溫時已封王)移檄兗鄆,誣其誘汴亡卒,乃發兵攻之。

天祐元年七月,帝發東都至河中。八月壬寅,昭宗遇弒於大內,遺制以輝王柷為嗣。十月,帝至洛陽,臨於梓宮,祇見於嗣君。案李彥威(即朱友恭)、氏叔琮等傳:溫既遷唐昭宗於洛陰,遣敬翔至洛,令彥威、叔琮行弒,以龍武兵夜入叩宮奏事,夫人裴正一開門,問「奏事何得以兵入?」牙官史太殺之,直趨椒蘭殿,昭宗方醉,起走,太持劍逐而弒之。是昭宗之被弒,實溫使彥威等行事也。而薛史云溫在河中,昭宗遇弒於大內。一若昭宗之弒,無與於溫者。下又云溫至洛,臨於梓宮,祇見於嗣君。一似能曲盡臣節者。歐史則直書溫遣朱友恭、氏叔琮、蔣元暉等行弒,昭宗崩。

二年十一月,天子(唐昭宣帝,亦稱哀帝)命帝(朱溫)為相國,總百揆,以宣武等二十一道為魏國,進封帝為魏王,兼備九錫之命,帝讓相國、魏王、九錫。案孔循傳:唐哀帝封溫魏王備九錫,拒不受,蔣元暉、柳燦馳謂溫曰「自古革易之際,必先建國,備九錫,然後禪位。」溫曰「我不由九錫作天子可乎?」是溫急於篡國,非讓殊禮也。而薛史云云,則似溫真能辭讓矣。歐史則云溫怒不受。

是歲唐昭宣帝卜祀天於南郊,溫怒,以為蔣元暉等欲延唐祚,昭宣帝懼,遂改卜郊。薛史不書。

又是歲,溫遣人告蔣元暉私侍何太后,遂殺元暉,弒太后。薛史亦不書。

昭宣帝禪位後,梁封為濟陰王。開平二年正月弒之。薛史亦不書。

乾化二年,溫為其子友珪所弒。薛史亦不書,但書友珪葬太祖於伊闕,號宣陵。

唐明宗紀:

帝奉莊宗命討趙在禮,至鄴城,夜有軍士張破敗等鼓噪逼營曰「城中兵何罪?直畏死耳!今已與城中約,欲主上帝河南,令公帝河北。」帝力拒之,亂兵益擐甲露刃,環帝左右,安重誨、霍彥威躡帝足,請詭許之,因為亂兵擁入城,夕乃得出。帝欲歸藩上章,圖再舉,重誨等謂「元行欽已棄甲而去,(行欽亦以兵攻鄴,聞兵變,別拔營去)不知其所奏如何,正當赴闕自陳以杜讒口。」帝從之。至相州,獲官馬二千匹。元行欽已以蜚語入奏。及至汴,有姚彥溫來投,謂「主上已惑行欽之言,事勢已離,不可再合。」帝曰「卿自不忠,言何悖也!」莊宗尋為郭從謙所弒,帝急入洛,時魏王繼岌征蜀未還,帝謂朱守殷曰「公善巡撫以待魏王,吾奉大行梓宮,禮畢即歸藩矣!」而群臣上箋勸進至再三,請監國,帝始從之。據此,則明宗遇軍變後,率兵向京師,並無反心,祇欲自訴,迨莊宗被弒,猶欲俟其子繼岌至而奉之,可謂純臣也。然考當日情事,有不盡然者。明宗性本淳實,兵變之初,固不肯因以為利,即兵變後,欲歸藩待罪,欲上章申理,亦屬實情。然是時惟有隻身歸朝,庶明心跡,而明宗武夫,豈能知此?方外怵於元行欽之奏其反,內惑於石敬瑭、安重誨等之勸其反,勢當騎虎難下之時,不得不為挺鹿走險之計。 (左傳「鹿死不擇音,挺而走險,急何能擇?」) 則當其率兵而南,固已變計決反,非真欲面訴於莊宗之前也。天下豈有欲自訴不反,而轉舉兵向闕者?本紀所云赴闕自陳,可不辨而知其飾說也?且是時甫一舉足,反形已露。康義誠曰「今從眾則有歸,守節則將死。」明宗納其言。(義誠傳)非決計反,則何以納其言也?鄭琮在營中,安重誨欲徵四方兵,琮歷數諸道屯兵之數,附口傳檄,相次而至。(琮傳)王晏球率兵戍瓦橋關,明宗招之,即以兵來會。(晏球傳)非決計反,則何以徵諸道兵也?至相州,即掠官馬以益軍矣;至河上,則劫上供船絹帛以犒軍矣。既先以三百騎付敬瑭,使速入汴。(石晉傳)又養子從珂自橫水率兵與王建立倍道馳至,由是軍聲大振。(廢帝傳)其抗逆之跡已不待言。而本紀猶謂其入汴、入洛,猶懷退讓。蓋當時實錄,例有隱諱,修史者但照本抄錄,不復改訂耳。歐史則書軍變後,嗣源入於魏,與在禮合,以其兵南,遣石敬瑭將三百騎為先鋒,嗣源至鉅鹿,掠馬三千以益軍。是明著其反逆之跡,可謂直筆。而其先本無欲反之意,則於石晉紀及霍彥威傳內見之。是又不沒其初念,以見其倉卒被逼,不同於郭威之自澶州入也。

漢隱帝紀:

帝密詔李洪義誅王殷,又詔郭崇誅郭威、王峻,而洪義不敢發,反以詔示威,威即召王峻、郭崇及諸將校至,曰「君等當奉行詔書,斷予首以報天子。」崇等曰「此必李業等所誣搆,事可陳論,何須自棄?」於是爭勸威入朝。乃率眾南行。周太祖紀亦云:帝(郭威)途次,又謂將校曰「吾此來萬不得已,然以臣拒君,寧論曲直?汝等不如奉行前詔,我以一死謝天子,實無所恨!」是郭威本志似尚能守臣節者。案魏仁浦傳:郭威得洪義所示密詔,即召仁浦於臥內,仁浦教威倒用留守印,更為詔書,令威誅諸將校以激怒之,將校皆憤然效用,遂舉兵渡河。是威方更詔書以欺眾,詎肯以天子誅己之詔出示諸將,使奉詔殺己乎?本紀所云,誣飾顯然。歐史帝紀則直書郭威反。

周太祖紀:

漢隱帝遣慕容彥超拒郭威於劉子坡,王師敗,威謂宋延渥曰「爾國親,可速往衛主上。」明日,望見帝旗在高坡之上,謂隱帝在其下,即免冑而前,左右勸止之,威曰「吾君在此,又何憂焉!」及至,則隱帝已去矣。案劉子坡之戰,隱帝親在陣中,威果欲自訴,何不於是時釋甲趨謁?乃方遣何福進、王彥超、李筠等大合騎以乘之。既敗王師,豈有明日又欲束身見主之理?且明日清晨,隱帝已為郭允明所弒,又安得有旌旗在高坡之上?其為飾說,亦不待辨也。

隱帝既崩,郭威遣人迎湘陰公贇來即位,已而威至澶州,兵變入京,王峻聞贇已至宋州,慮左右變生,遣郭崇以七百騎往衛之。案十國春秋:崇至宋州,贇召見於樓上,判官董裔說贇曰「崇瞻視舉措,必有異謀,不如殺之。」贇猶豫不決,崇遂幽贇於外館。是峻之遣崇,本欲害贇於途也。而本紀反云衛之,尤屬矛盾。歐史則直書王峻遣郭崇以七百騎逆贇於宋州,殺之。

薛史失檢處

唐莊宗之被弒也,弟存霸自河中奔太原,存渥亦自洛與劉后奔太原。薛史苻彥超傳謂:存霸至太原,與呂、鄭二內官謀殺留守張憲及其部將苻彥超,彥超覺之,部下大噪,憲出奔,軍士殺存霸及呂、鄭。而張憲傳則謂:存渥奔太原,左右見其馬已斷飾,必戰敗而逃者,因欲殺呂、鄭,繫存渥以觀變,憲不可,而彥超已誅呂、鄭,軍士大亂。是一事也,彥超傳則以為存霸,憲傳則以為存渥,殊屬兩岐。案存渥出奔,行至風谷,為部下所殺,惟存霸翦髮為僧,求彥超庇護,而軍士殺之。是與呂、鄭同被殺者,乃存霸非存渥也。歐史則憲、彥超二傳,皆書存霸。

又南唐劉仁贍死守壽州。薛史則列在周書,蓋以其有降表至,周世宗加以官秩,既沒,又贈卹極隆,故列之於周臣也。然仁贍固守無二志,其子崇諫勸之降,即斬以徇。及病甚,不知人事,副使孫羽詐為仁贍書以降,且舁至周營,世宗嘉其忠於所事,加爵進官,詔出而仁贍已卒。是仁贍實未嘗降也。薛史周紀既書劉仁贍上表乞降,令其子崇讓請罪。仁贍傳亦云贍病急,翻然納款。末又云先斬其子崇諫,其後出降,乃欲保其後嗣,抑有由焉。是真謂仁贍之初抗節而終改節矣。若非歐史辨明,豈不受誣千載邪?

苻彥饒斬白奉進之兵,奉進來責,彥饒麾下兵噪而殺奉進,已而軍將馬萬等作亂,縛彥饒送京,誣其通范延光謀反。晉祖遂使人殺之於途。薛史竟稱彥饒通延光反,伏誅。歐史則直書其事,謂以反誅,非其罪也。可見薛史全據各朝實錄,而不復參考事之真偽,此歐史之所以作也。

薛史亦有直筆

薛史雖多迴護處,然是非亦有不廢公道者。

列傳諸臣多與居正同仕前朝,否則其子孫亦有與居正同官於宋者。趙延壽子廷贊,仕宋為盧延等州節度使,而延壽傳不諱其背晉附遼,求為遼太子之事。崔協子頌,仕宋為諫議大夫,而協傳直書任圜譏其沒字碑。符存審子彥卿,仕宋封魏王,而存審傳不諱其少時犯罪,將就戮,以善歌,得妓者救免之事。王繼宏子永昌,仕宋為內諸司使,而繼宏傳載其曾為高唐英將,唐英待之甚厚,後竟殺唐英,自為留後,曰「吾儕小人若不因利乘便,何以得志?」尹暉子勳,仕宋為防禦使,而暉傳不諱其反戈推戴唐廢帝之事,傳贊並謂因倒戈而杖鉞,豈義士之所為?趙在禮孫廷勳仕宋,歷岳、蜀二州刺史,而在禮傳載其在宋州貪暴,及移鎮,民相賀曰「拔去眼中釘矣!」在禮聞之怒,又乞留宋一年,每戶徵錢一千,號「拔釘錢」。後契丹入汴,索在禮貨財,在禮不勝憤,以衣帶就馬櫪自縊死。安審琦三子皆仕宋為顯官,而審琦妾通於隸人,遂與之通謀,殺死審琦之事,傳中亦不諱。此足見其直筆,不以同官而稍有瞻徇也。

他如高漢筠子貞文,仕宋為開封尹,而漢筠傳歷敘其潔己愛民,則以漢筠本良二千石也。高行周子懷德,仕宋為駙馬都尉,而行周傳敘其歷官政績,則以行周本能以慎重自處者也。此薛史之終不可沒也。

薛歐二史體例不同

薛史梁祖紀開首即以帝稱之,歐史則先稱朱溫,賜名後稱全忠,封王後稱王,僭位後始稱帝。蓋薛則仿宋、齊、梁、陳書之例,歐則仿史記之例也。

薛史於各國僭大號者,立僭偽傳,其不僭號而自傳子孫者,立世襲傳。歐則概列為世家,亦仿史記也。

薛史凡除官自宰相至於刺史,皆書於本紀,幾同腐爛朝報。歐史則但書除拜宰相及樞密使,其餘不書,以省繁冗也。

五代革易頻仍,惟梁、唐創業各三十餘年,故其臣有始終在一朝者,其他未有不歷仕數朝。薛史則以死於某朝者即入於某朝傳內。如張全義、朱友謙、袁象先等,事蹟多在梁朝,而編入唐書。楊思權佐唐廢帝篡位,而編入晉書。馮道歷唐、晉、漢、周皆為相,而編入周書。歐史則以專仕一朝者係於某朝,其歷仕數朝者,則另為雜傳,以敘其歷宦之蹟,此又創例之最得者。

歐史不專據薛史舊本

歐史雖多據薛史舊本,然采證極博,不專恃薛本也。宋初薛史雖成,而各朝實錄具在,觀通鑑考異,尚引梁太祖、唐莊宗實錄,則歐公時尚在可知也。歐史郭崇韜傳贊云「余讀梁宣底,則實錄之外,又有宣底等故籍,皆不遺也。」劉昫之舊唐書修成亦未久,其所援據底本,方藉以修新唐書,凡唐末交涉五代之事,又足資考訂。至宋初諸臣記五代事者尤多。案宋史:范質嘗述朱梁至周為通鑑六十五卷。(質傳)王溥亦采朱梁至周為五代會要,共三十卷。(溥傳)王子融集五代事,為唐餘錄六十卷。(子融傳)路振採五代九國君臣事跡,作世家列傳。(振傳)鄭向以五代亂亡,史多缺漏,著開皇紀三十卷。(向傳)此外又有孫光憲北夢瑣言、陶岳五代史補、王禹偁五代史闕文、劉恕十國春秋、龔穎運曆圖(見於宋藝文志)及晁公武讀書志者,皆在歐公之前,足資考訂。其出自各國之書,如錢儼之吳越備史、備史遺事、湯悅之江南錄、徐鉉之吳錄、王保衡之晉陽見聞要錄,又皆流布。而徐無黨注中所引證之唐摭言、唐新纂、九國志、五代春秋、鑑戒錄、紀年錄、三楚新編、紀年通譜、閩中實錄等書,又皆歐所參用者。蓋薛史第據各朝實錄,故成之易,而記載或有沿襲失實之處。歐史博採群言,旁參互證,則真偽見而是非得其真。故所書事實、所紀月日,多有與舊史不合者,卷帙雖不及薛史之半,而訂正之功倍之,文直事核,所以稱良史也。

歐史書法謹嚴

不閱舊唐書,不知新唐書之綜核也;不閱薛史,不知歐史之簡嚴也。

歐史不惟文筆潔淨,直追史記,而以春秋書法,寓褒貶於紀傳之中,則雖史記亦不及也。

其用兵之名有四:

兩相攻曰攻。如梁紀:孫儒攻楊行密於揚州是也。

以大加小曰伐。如梁紀:遣劉知俊伐岐是也。

有罪曰討。如唐紀:命李嗣源討趙在禮是也。

天子自往曰征。如周紀:東征慕容彥超是也。

攻戰得地之名有二:

易得曰取。如張全義取河陽是也。

難得曰克。如龐師古克徐州是也。

以身歸曰降。如馮霸殺潞將李克恭來降是也。

以地歸曰附。如劉知俊叛附於岐是也。

立后得其正者曰以某妃、某夫人為皇后。如唐明宗紀:立淑妃曹氏為皇后是也。

立不以正者曰以某氏為皇后。如唐莊宗紀:立劉氏為皇后是也。

凡此皆先立一例,而各以事從之,褒貶自見。

其他書法亦各有用意之處。

如梁紀書弒濟陰王,王即唐昭宣帝也。不曰昭宣帝而曰濟陰王者,遜位後,梁所封之王書之,以著其實;又書弒,以著梁罪也。

襄州軍亂,殺其刺史王班。不書王班死之,而以被殺為文者,智不足以衛身而被殺,不可以死節予之也。

殺王師範。不曰伏誅,而曰殺者,有罪當殺曰伏誅;不當殺則以兩相殺為文也。

郢王友珪反。反與叛不同,叛者,背此附彼;反則自下謀上,惡逆更大也。反不書日者,反非一朝一夕,難得其日也。

梁太祖、唐莊宗皆被弒,故不書葬。唐明宗考終,宜書葬矣,以賊子從珂所葬,故亦不書也。

梁紀:天雄軍亂,節度使賀德倫叛附於晉。亂首係張彥而書德倫者,責在貴者也,而德倫究不可加以首惡而可責以不死,故書叛附於晉也。

唐滅梁,敬翔自殺。翔因梁亡而自殺,可謂忠矣。不書死之而但書自殺,以梁祖之惡,皆翔所為,故不以死節予之也。

除官非宰相、樞密使不書。(說見前)而唐紀書教坊使陳俊為景州刺史,內園栽接使儲德源為憲州刺史者,著其授官之太濫也。

明宗紀:先書皇帝即位於柩前,繼書魏王繼岌薨。見其即位時,君之子尚在,則其反不待辨而自明也。

又書郭從謙為景州刺史,既而殺之。從謙弒莊宗,乃不討而反官之,見明宗之無君也。其罪本宜誅,乃不書伏誅,而書殺者,明宗亦同罪,不得行誅,故以兩相殺為文也。

秦王從榮以兵入興聖宮,不克伏誅。從榮本明宗子,以明宗病,恐不得立,以兵自助,故不書反。而擅以兵入宮,其罪當誅,故其死書伏誅也。

漢紀:隱帝崩,即書漢亡。隱帝被殺後,尚有李太后臨朝,及迎湘陰公贇嗣位之事,漢猶未亡也,而即書漢亡,見太后臨朝等事,皆周所假託,非漢尚有統也。

周太祖紀:書漢人來討,周祖篡漢得位。崇之於周,義所當討,故書討也。

世宗紀:書帝如潞川攻漢。不曰伐而曰攻者,曲在周也。

此可見歐史本紀書法一字不苟也。

其列傳亦有折衷至當者,死節分明。

如王彥章、裴約、劉仁贍既列之死節傳矣。尚有宋令詢、李遐、張彥卿、鄭昭業等,皆一意矢節,以死殉國,而傳無之,則以其事跡不完,不能立傳故也。然於本紀特書死之,以表其忠,固不在傳之有無矣。

張憲留守太原,莊宗被弒後,皇弟存霸來奔,或勸憲拘存霸以俟朝命,張昭又勸其奉表明宗,憲皆涕泣拒之,已而存霸為苻彥超軍士所殺,憲出奔沂州。薛史書憲坐棄城,賜死。歐獨明其不然,然以其不死於太原,故亦不入於死事傳,但書憲出奔沂州見殺而已。

藥彥稠、王思同皆以兵討潞王從珂,為從珂所執而死。乃思同入死事傳,而彥稠不入,則以思同詞義不屈,係甘心殉國者。彥稠第被執見殺,不可竟以死節予之也。於此可見歐史之斟酌至當矣。

歐史傳贊不苟作

歐史紀傳各贊皆有深意。

於張承業傳則極論宦官之禍,而推明郭崇韜之死由於宦官之譖,使崇韜不死,其所將征蜀之兵皆在麾下,明宗能取莊宗之天下而代之哉?追原禍本,歸獄貂璫,可謂深切著明矣!

唐六臣張文蔚等押傳國寶遜位於梁,此事與朋黨何涉?而傳贊忽謂此時君子盡去,小人滿朝,故其視亡國易朝,恬不知怪。而所以使君子盡去者,皆朋黨之說中之也。蓋宋仁宗時,朝右黨論大興,正人皆不安其位,故借以發端,警切時事,不覺其大聲疾呼也。

至晉出帝紀贊,深明以姪為子而沒其本生父為非,謂出帝本高祖兄敬儒之子,當時以為高祖子則得立,為敬儒子則不得立,於是深諱其所生而絕之以欺天下,以為真高祖子也。禮曰「為人後者,為其父母服。」自古雖出繼為人後,未有絕其本生而不稱父母者。余書曰「追封皇伯敬儒為宋王者,以見其絕天性,臣其父而爵之也。」於晉家人傳贊,又反覆申明之。則以當時濮議紛呶,朝臣皆以英宗當考仁宗,而以本生濮王為伯,歐公與韓琦等獨非之,故因是以深斥其非禮也。可見歐史無一字苟作。

歐史失檢處

歐史亦有失檢處。

唐昭宗之被弒也。李彥威傳則云:梁祖遣敬翔至洛,與彥威等謀弒之。李振傳又云:梁祖遣振至洛,與彥威等謀弒之。此必有一誤。

梁本紀書:朱友謙叛,殺同州節度使程全暉。而全暉傳則云:全暉奔京師。是紀傳兩不符合。薛史則紀傳皆稱奔京師,當不誤也。

羅紹威傳:魏博自田承嗣始有牙軍,歲久益驕,至紹威時,已二百年。案承嗣至紹威,實止百五十年。歐史所云亦行文之誤。

鄭傲傳:遨與李振善,方振貴顯,遨不一顧,振得罪南竄,遨徒步千里往視之。案振仕梁為樞密使,並無遠謫之事,及唐滅梁,振即被誅,又未嘗貶竄也。而遨傳何以云耶?

唐莊宗被弒後,其弟存霸奔太原。據苻彥超傳則云:彥超欲留之,軍士大噪,遂殺之。張憲傳又云:憲欲納之,彥超不從,存霸乃見殺。亦不畫一。

且歐史例以歷仕數朝者入雜傳,專仕一朝者入某朝傳。氏叔琮、李彥威、李振、韋震皆只仕梁一朝,何以不入梁傳而入雜傳?元行欽先事劉守光,繼降唐,何以反不入雜傳,而列於唐臣傳?此不免自亂其例也。

至如宋太祖奮跡全在周朝,建立戰功,勳望由此大著。薛史於周紀一一敘之。如高平之戰,則書今上先犯其鋒。清流關之戰,書今上破淮賊萬五千人,擒皇甫暉、姚鳳。六合之戰,書今上大破江南軍於六合。楚州之役,書今上在城北,親冒矢石,登城拔之。迎鑾江口之捷,書今上率戰櫂(ㄓㄠˋ,舟船),直抵南岸,焚柵而還。此皆宋太祖歷試之跡也。歐史一概不書,但云周師擊敗之而已,豈以宋祖仕周為諱耶?然宋祖由周臣為軍士擁立,固不能諱,亦不必諱也。居正在太祖時修史,必進御覽,並不隱諱。歐史修於仁宗時,乃轉諱之耶?蓋第欲取其行文之淨耳。

一產三男入史

一產三男、四男入史,自舊唐書始。高宗紀:嘉州辛道讓妻一產四男。高苑縣吳文威妻魏氏一產四男。哀帝紀:穎州汝陰縣彭文妻一產三男。歐陽五代史仿之,亦載於本紀。如同光二年,軍將趙暉妻一產三男是也。

或以為瑞而記之,不知此乃記異耳。徐無黨註云「此因變異而書,重人事,故謹之。後世以此為善祥,故於亂世書之。」以見其不然也。今案唐高宗後即有武氏之禍。哀帝正當失國時,尚有此事。又宋哲宗紹聖四年,宣州民妻一產四男。元符二年,河中猗(ㄧ)氏縣民妻一產四男。徽宗重和元年,黃巖民妻一產四男。未幾,即有金人之禍。可知一產三男、四男,皆是變異,非吉祥也。

五代諸帝多由軍士擁立

宋太祖由陳橋兵變,遂登帝位。查初白詩云「千秋疑案陳橋驛,一著黃袍便罷兵。」蓋以為世所稀有之異事也。不知五代諸帝多由軍士擁立,相沿為故事,至宋祖已第四帝矣。宋祖之前,有周太祖郭威;郭威之前,有唐廢帝潞王從珂;從珂之前,有唐明宗李嗣源,如一轍也。

趙在禮為軍士皇甫暉等所逼,據鄴城叛。莊宗遣嗣源討之,方下令攻城,軍吏張破敗忽縱火噪呼,嗣源叱之,對曰「城中之人何罪?但思歸不得耳。今宜與城中合勢,請天子帝河南,令公帝河北。」嗣源涕泣諭之,亂兵呼曰「令公不欲,則他人有之。我輩狼虎,豈識尊卑?」安重誨、霍彥威等勸嗣源許之,乃擁嗣源入城,與在禮合,率兵而南,遂得為帝。(見霍彥威等傳)此唐明宗之由軍士擁立也。

潞王從珂為鳳翔節度使,因朝命移鎮,心懷疑懼,遂據城拒命。愍帝命王思同等討之,張虔釗會諸鎮兵皆集,楊思權攻城西,尹暉攻城東。從珂登城呼外兵曰「吾從先帝二十年,大小數百戰,士卒固嘗從我矣!今先帝新棄天下,我實何罪而見伐乎?」因慟哭,外兵聞者皆哀之,思權呼其眾曰「潞王真吾主也。」即擁軍士入城。暉聞之,亦解甲降,從珂由是率眾而東,遂得為帝。(見王思同、楊思權等傳)此廢帝之由軍士擁立也。

郭威以漢隱帝欲誅己,遂起兵犯闕,隱帝遇弒,威請太后臨朝,又迎立湘陰公。會契丹兵入滑州,威率兵北伐,至澶州,軍校何福進等與軍士大呼,越屋而入,請威為天子,或有裂黃旗以加其身者,山呼震地,擁威南還,遂得為帝。(見漢、周各本紀)此周祖之由軍士擁立也。

尚有擁立而未成者:

石敬瑭為河東節度使時,因出獵,軍中忽有擁之呼萬歲者,敬瑭惶惑,不知所為。段希堯勸其斬倡亂者李暉等三十餘人,乃止。(希堯傳)

敬瑭為帝後,命楊光遠討范延光,至滑州,軍士推光遠為主,光遠曰「天子豈汝等販弄之物?」乃止。(光遠傳)

苻彥饒率兵戍瓦橋關,裨(ㄆㄧˊ)將張諫等迎彥饒為帥,彥饒偽許之,約明日以軍禮見於南衙,遂伏甲盡殺亂者。(彥饒傳)

郭威自澶州入京,有步軍校因醉揚言「昨澶州馬軍扶策,今我步軍亦欲扶策。」威聞,急擒其人斬之,令步軍皆納甲仗,始不為亂。(周本紀)

此皆擁立未成,故其事未甚著,然亦可見是時軍士策立天子,竟習以為常。

推原其始,蓋由於唐中葉以後,河朔諸鎮各自分據,每一節度使卒,朝廷必遣中使往察軍情,所欲立者,即授以旄節。(見新舊唐書藩鎮傳)至五代其風益甚,由是軍士擅廢立之權,往往害一帥、立一帥,有同兒戲。今就唐末及五代計之:

黃巢之亂,武寧節度使支詳遣時溥率兵赴難,兵大呼,反逐支詳,推溥為留後。(溥傳)

青州王敬武卒,三軍推其子師範為留後。(師範傳)

義武王處存卒,軍中推其子郜為留後。

李克用之起也,康君立等推為大同軍防禦使。

朱瑄本鄆州指揮使,軍中推為本州留後。

天雄軍亂,囚其節度使樂彥貞,並殺其子從訓,聚而呼曰「孰願為節度使者?」羅弘信出應之,牙軍遂推為留後。(弘信傳)

夏州李思諫卒,軍中立其子彝昌為留後。

趙在禮之被逼而反也,軍士皇甫暉因戍兵思歸,劫軍將楊仁晸(ㄓㄣˇ)為帥,仁晸不從,暉殺之,又推一小校,小校不從,亦殺之,乃攜二首詣在禮曰「不從者視此。」在禮不得已從之,遂為其帥。

如此類者,不一而足。計諸鎮由朝命除拜者十之五六,由軍中推戴者十之三四。藩鎮既由兵士擁立,其勢遂及於帝王,亦風會所必至也。

乃其所以好為擁立者,亦自有故。擁立藩鎮,則主帥德之、畏之,旬犒月宴,若奉驕子,雖有犯法,亦不敢問。如魏博牙兵是也。(說見後)擁立天子,則將校皆得超遷,軍士又得賞賜剽掠。如:

明宗之立,趙在禮即授滄州節度使,皇甫暉亦擢陳州刺史。楊思權叛降廢帝於鳳翔時,先謂廢帝曰「望殿下定京師後,與臣一鎮,勿置在防禦團練之列。」乃懷中出一紙,廢帝即書「可邠(ㄅㄧㄣ)寧節度使。」後果與尹暉皆授節鎮。同時立功之相里金、王建立亦擢節度使。

周祖即位,亦以佐命之王峻為樞密使,郭崇為節度使。

此將校之所以利於擁立也。至軍士之得重賞恣劫奪,更無紀極。

明宗之入洛也,京師大亂,焚剽不息,明宗亟命止焚掠,百官皆敝衣來見。(本紀)

廢帝之反,愍帝遣兵討之,幸左藏庫賞軍人各絹二十匹、錢五千,軍士負物,揚言於路曰「到鳳翔,更請一分。」(康義誠傳)王師既降,廢帝許以事成重賞,軍士皆過望,及入立,有司獻庫籍甚少,廢帝大怒,自諸鎮至刺史皆進錢帛助賞,猶不足,乃率民財佐用,囚繫滿獄,又借民屋課五月。(盧質、李專美等傳)諸軍猶不滿欲,相與謠曰「去卻生菩薩,扶起一條鐵。」(本紀)先是帝在鳳翔,許入洛後,人各賞百緡,至是以禁軍在鳳翔降者,楊思權等,各賞馬二、駝一、錢七十緡,軍士二十緡,在京者十緡。(通鑑)

周太祖初至滑州時,王峻諭軍士曰「我得公處分,俟入京,許爾等旬日剽掠。」眾皆踴躍。(本紀)及至汴,自迎春門入,諸軍大掠,煙火四發。明日,王峻、郭崇曰「若不禁止,比夜化為空城矣!」由是命諸將斬其尤甚者,晡時乃定。(本紀)而前滑州節度使白再榮已為亂軍所害,侍郎張允墜屋死,(隱帝紀)安叔千家貲已掠盡,軍士猶意其有所藏,箠掠不己,傷重歸於洛陽。(叔千傳)時有趙童子者,善射,憤軍士剽掠,乃大呼曰「太尉志除君側之惡,鼠輩敢爾!乃賊也!」持弓矢據巷口,來犯者輒殺,由是保全者數十家。後周祖聞民間有趙氏當有天下之謠,疑此童子,遂使人誣告殺之。(五代史補)又趙鳳見居民無不剽之室,亦獨守里門,軍不敢犯。(鳳傳)是周祖犯闕時,居民得免劫奪者,惟此二趙之里,其他自公卿以下,無不被害也。

此軍士之利於擁立也。

王政不綱,權反在下,下淩上替,禍亂相尋。藩鎮既蔑視朝廷,軍士亦脅制主帥,古來僭亂之極,未有如五代者。開闢以來,一大劫運也。

卷二十二 五代史

五代樞密使之權最重

唐中葉以後始有樞密院,乃宦官在內廷出納詔旨之地。昭宗末年,朱溫大誅唐宦官,始以心腹蔣元暉為唐樞密使,此樞密移於朝士之始。溫篡位,改為崇政院。敬翔、李振為使,凡承上之言,皆宣之宰相,宰相有非見時,而事當上決者,則因崇政使以聞,得旨則復,宣而出之。然是時,止參謀議於中,尚未專行事於外。

至後唐復樞密使之名,郭崇韜、安重誨等為使,樞密之任重於宰相,宰相自此失職。(見歐史郭崇韜傳贊)今案唐莊宗時,崇韜為使。明宗時,安重誨為使。晉高祖時,桑維翰為使。漢隱帝時,郭威為使。

當崇韜為使時,宰相豆盧革以下皆傾附之。以崇韜父諱宏,遂奏改宏文館為崇文館。

重誨為使時,過御史臺門,殿直馬延誤衝其前導,重誨即臺門斬延而後奏。是時四方奏事,皆先白重誨,然後聞。重誨與任圜不協,則因朱守殷反,即誣圜通謀而先殺之。忌潞王從珂,則嗾其部將楊彥溫逐出之,明宗遣藥彥稠致討(彥溫 ),命生致彥溫,欲親訊其由,而彥稠希重誨旨,即殺彥溫以滅口。宰相馮道等亦希重誨意,數言從珂失守宜坐罪,明宗不聽而止。

新五代史唐臣傳:重誨以從珂非李氏子,必為後患,乃陰圖之。從珂閱馬黃龍莊,其牙內指揮使楊彥溫得重誨旨,閉城以叛,從珂乃上變,明宗拜彥溫絳州刺史,以誘致之。重誨固請用兵,明宗不得已,乃遣侍衛指揮使藥彥稠、西京留守索自通率兵討之,而誡曰:「為我生致彥溫,吾將自訊其事。」彥稠等攻破河中,希重誨旨,斬彥溫以滅口。重誨率群臣稱賀,明宗大怒曰:「朕家事不了,卿等不合致賀!」從珂罷鎮,重誨諷宰相馮道言從珂失守,宜得罪。明宗怒曰:「吾兒為姦人所中,事未辨明,公等出此言,是不欲容吾兒人間邪?」明日,重誨乃自論列,明宗曰:「吾為小校時,衣食不能自足,此兒為我擔石灰,拾馬糞,以相養活,今貴為天子,獨不能庇之邪!使其杜門私第,亦何與公事!」重誨由是不復敢言。

郭威為使時,率兵平三叛歸,西京留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王守恩官已使相,肩輿出迎,威怒之,即以頭子(令狀 )命白文珂代之,守恩方在客次待見,而吏已馳報「新留守視事於府矣!」守恩遂罷。

五代史補:郭威出討鳳翔、永興、河中三鎮,迴戈路由京洛。時王守恩為留守,以使相自專,乘檐子迎威於郊外。威遙見大怒,疾驅入公館,召白文珂而謂曰:「王守恩乘檐子俟吾,誠無禮也,安可久為留守?汝亟去代之。」守恩不知其怒,但安坐俟之。頃之,吏馳報曰:「白侍中受樞密命,為留守訖。」守恩大驚,奔馬而歸,但見家屬數百口皆被逐於通衢中,百姓莫不聚觀。其有乘便號叫索取貸錢物者,威使吏籍其數,立命償之,家財為之一空,朝廷悚然,不甚為理。

可見當時樞密之權等於人主,不待詔敕而可以易置大臣。其後出鎮魏州,史弘肇又令帶樞密使以往,蘇逢吉力爭之不得,於是權勢益重,遂至稱兵犯闕,莫不響應也。

五代姑息藩鎮

唐自失河北後,河朔三鎮,朝命不行,已同化外。羈縻至末季,天子益弱,諸侯益強,朝廷尤以姑息為事,卒至尾大不掉,區宇分裂,鼎祚遽移。

梁祖以梟桀之資,驅策群下,動以誅戮為事,如氏叔琮、朱友恭、王重師、朱珍、鄧季筠、胡規、黃文靜、李讜、李重允、范居實等,皆披堅執銳,為開國功臣,一有疑忌,輒斬艾隨之,固未嘗稍事含忍也。

及末帝即位,漸不能制其下。

楊師厚在魏博,朝廷常有隱憂而不敢過問。師厚死,乃私賀於宮中。

華溫琪為定昌節度使,奪人妻,為其夫所告,帝下詔曰「若便行峻典,謂予不念功勳;若全廢舊章,謂予不念黎庶。為人君者,不亦難乎?」乃召溫琪入為金吾大將軍。

此可以見其曲事調停,略無威斷矣。

莊宗登極,歷年未久。

明宗嘗因諸侯邸吏驕恣,杖遣示懲。可謂能整飭紀綱者。

邸吏為諸鎮在京之進奏官,即地方在中央之聯絡辦公室。自唐末諸藩之邸吏在京者,每御史初上任,皆至客次通名,勞以茶酒而不相見,相傳以為故事。至是盧文紀為御史中丞,百官參賀,吏白諸道邸吏賀,文紀問:「當如何?」吏對以故事不相見,文紀乃遣吏諭以贊拜,諸邸吏皆奮臂諠然欲去,不得已入見,文紀據端笏,臺吏通名贊拜,既出,恚怒不自勝,訴於樞密使安重誨,重誨曰:「吾不知故事,可上訴於朝。」即相率以狀訴。明宗問宰相趙鳳:「進奏吏比外何官?」鳳曰:「州縣發遞知後之流也。」明宗怒曰:「乃吏卒爾,安得慢吾法官!」皆杖而遣之。

然姑息之弊實起於是時。

高季興擅竊夔州,帝遣西方鄴討之,以霖潦班師。

李彝超據夏州不受代,帝遣安從進討之,以芻糧不繼班師。

安重誨慮孟知祥據蜀,遣李嚴往監軍,知祥即斬嚴以叛。(嚴傳)

董璋與知祥分據兩川,攻陷遂、閬二州,帝遣石敬瑭討之,又以饋餉不給引還。帝遣人往諭璋改過,璋不聽。(璋傳)

知祥抗命既久,范延光奏曰「陛下若不屈意招撫,彼亦無由自新。」帝曰「知祥,吾故人也。撫之,何屈意之有?」乃以詔賜知祥,知祥始上表謝。(明宗紀及知祥傳)

是明宗之於強藩已多所包容,不能制馭矣。

至石晉尤甚,幾有冠履倒置之勢。

楊光遠奉命討范延光,兵柄在手,以為晉祖畏己,輒干預朝政,或抗有所奏,晉祖亦曲意從之。(光遠傳)

張彥澤為節度使,所為不法,從事張式諫不聽,出奔,彥澤使人面奏,謂「彥澤不得張式,恐致不測。」晉祖亦不得已與之。(彥澤傳)

朝廷之尊,反為臣下所脅制。然此猶事之小者也。

安重榮在鎮州,以晉祖厚事契丹,數加非笑,謂「詘中國以事外蕃。」上表欲興兵攻契丹,並執契丹使者,馳書各鎮,謂「契丹貪傲無饜,將與之決戰。」帝諭止之,不從。重榮謂帝無如之何,遂與襄州安從進謀反。(重榮傳)

從進在襄州,南方貢輸道襄者,輒留之。帝欲徙之青州,使人告以虛青州以待,從進曰「移青州在漢江南,即赴任。」帝亦優容之。(從進傳)

威令不行,武夫悍將桀傲至此,固由於兵力不足以相制。然周世宗登極後,諸鎮咸惕息受驅策,則又不繫乎兵力之強弱,而制馭天下自有道矣!

五代藩郡皆用武人

五代諸鎮節度使未有不用勳臣武將者,遍檢薛、歐二史,文臣為節度使者,惟馮道暫鎮同州、桑維翰暫鎮相州及泰寧而已。兜鍪積功,恃勳驕恣,酷刑暴斂,荼毒生民,固已比比皆是。

乃至不隸藩鎮之州郡,自朝廷除刺史者,亦多以武人為之。歐史郭延魯傳,謂「刺史皆以軍功拜,論者謂天下多事,民力困敝之時,不宜以刺史任武夫,恃功縱下,為害不細。」薛史安重榮傳亦云「自梁、唐以來,郡牧多以勳授,不明治道,例為左右群小所惑,賣官鬻獄,割剝烝民。」誠有慨乎其言之也。

故雖以唐明宗之留心吏治,懲貪獎廉,吏有犯贓,輒置之死。曰「貪吏者,民之蠹也。」鄧州陶、亳州李鄴皆以贓污論死。又嘗下詔褒廉吏石敬瑭、安從阮、張萬進、孫岳等,以風厲天下。然出身軍伍,本不知撫循,風氣已成,淪胥莫挽。相里金傳云「是時諸州刺史皆用武人,多以部曲主場務,漁蠹公私,以利自入。金為沂州刺史,獨禁部曲不與民事,厚加給養,使主家務而已。」此亦非有循績可紀,而當時已以金為治行之最。則民之罹於塗炭可知也。

自宋太祖易以文臣牧民,而後天下漸得甦息,歷代因之,皆享國久長,民不思亂。豈非設官立法之善,有以出水火而登之衽席哉!

五代藩帥劫財之習

五代之亂,朝廷威令不行,藩帥劫財之風,甚於盜賊,強奪枉殺,無復人理。

李匡儔為晉軍所敗,遁滄州,隨行輜重、妓妾、奴僕甚眾,滄帥盧彥威殺之於景州,盡取其貲。(晉紀)

張筠代康懷英為永平節度使,懷英死,筠即掠其家貲。有侯莫陳威者,嘗與溫韜發唐諸陵,多得珍寶,筠又殺威而取之。

筠弟籛守京兆,值魏王繼岌滅蜀歸,而明宗兵起,籛即斷咸陽橋,繼岌不得還,自縊死,遂悉取其行橐。

先是王衍自蜀入京,莊宗遣宦者向延嗣殺之於途,延嗣盡得衍貲。至是明宗即位誅宦者,延嗣亡命,籛又盡得其貲。由是筠、籛兄弟皆擁貲鉅萬。(筠傳)

馬全節敗南唐將史承裕,擒以獻闕下,承裕曰「吾掠城中所得百萬,將軍取之矣!吾見天子,必訴而後就刑。」全節懼,遂殺之。(全節傳)

高允權為延州令,其妻劉景巖孫女也。景巖家於延,良田甲第甚富,允權心利之,乃誣景巖反而殺之。(允權傳)

李金全討安州,至則亂首王暉已伏誅,金全聞其黨武彥和等為亂時劫貲無算,乃又殺而奪之。(金全傳)

張彥澤降契丹,奉德光命先入京,乃縱軍大掠,又縊死桑維翰,悉取其貲。(彥澤傳)

成德節度使董溫,其為契丹所擄,其牙將秘瓊殺其家而取其貲。瓊為齊州防禦使,道出於魏,范延光伏兵殺之,以戍卒誤殺聞。後延光叛而又降,挈其帑歸河陽,楊光遠使子承勳推之墮水死,盡取其貲。(延光傳)

楊光遠後亦叛而復降,其故吏悉取其寶貨、名姬、善馬獻李守貞。(光遠傳)

歐史謂瓊殺溫,其取其貲,延光殺瓊而取之。延光又以貲為光遠所殺,而光遠亦不能有也。可見天道報施,雖亂世亦不爽。

且多財為害,亂世尤易召禍。

白再榮在鎮州,劫奪從契丹之官吏,鎮人謂之「白麻荅」。及歸京師,遇周祖兵入,軍士至其家,悉取其財,已而前啟曰「我輩嘗事公,一旦無禮至此,何面目見公乎?」乃斬之而去

麻荅,德光之從弟。契丹犯京師,留麻荅守鎮州而去。麻荅尤酷虐,多略中國人,剝面、抉目、拔髮、斷腕而殺之,出入常以鉗鑿挑割之具自隨,寢處前後掛人肝、脛、手、足,言笑自若,鎮、定之人不勝其毒。居未幾,李筠、何福進、再榮等共逐麻荅,共推再榮為留後,而悉拘嘗事麻荅者取其財,鎮人謂之「白麻荅」。

則以人事言之,非分取財,更殺身之道也。

五代幕僚之禍

五代之初,各方鎮猶重掌書記之官,蓋群雄割據,各務爭勝,雖書檄往來,亦恥居人下。覘國者,並於此觀其國之能得士與否。一時遂各延致名士,以光幕府。如:

李襲吉為李克用書記,克用討王行瑜而不得入覲,襲吉為作表云「穴禽有羽,聽舜樂以猶來;天路無梯,望堯雲而不到。」昭宗大嘆賞之。又為克用修好於朱溫,有句云「毒手尊拳,交相於暮夜;金戈鐵馬,蹂踐於明時。」溫謂敬翔曰「李公斗絕一隅,乃得此名士。若吾之智算,得襲吉之筆才,虎傅翼矣!」由是襲吉之名大著。

是時梁有敬翔,燕有馬郁,華州有李巨川,荊南有鄭準,鳳翔有王超,錢塘有羅隱,魏博有李山甫,皆有文稱。(襲吉傳)其後馮道由書記入相,桑維翰由書記為樞密使,固華要之極選也。然藩鎮皆武夫,恃權任氣,又往往淩蔑文人,或至非理戕害。

鄭準為荊南成汭書記,以語不合解職去。汭怒,潛使人殺之於途。(五代史補)

是時諸侯方重書記,已肆虐如此。此外副使、判官之類,更何論矣。今見於薛、歐二史者:

西方鄴為節度使,所為非法,判官譚善達數諫之,鄴怒,誣以事,下獄死。(鄴傳)

襄州節度使劉訓以私忿族副使胡裴,誣以欲謀亂也,人士冤之。(訓傳)

房知溫為節度使,多縱其左右排辱賓僚。(知溫傳)

高行珪為節度使,性貪鄙,副使范延策諫之,乃誣奏延策謀叛,並其子殺之。(行珪傳)

高行周鎮鄴城,其副使張鵬一言不合,為行周所奏,詔即處斬。(行周傳)

王繼宏鎮相州,殺判官張易,以偽言聞。

是時藩郡凡奏刑殺,皆順其命,故當時從事鮮賓客之禮,重足一跡事之,猶不能免禍。(漢隱帝紀)而尤慘者:

張彥澤鎮彰義,為政苛暴,掌書記張式諫之,彥澤怒,引弓射之,式走而免,遂出奔,彥澤使二十騎追之,曰「不來,即取其頭來。」式至邠州,節度使李周為奏留之,詔流式商州,彥澤奏以必得式為期,晉祖不得已與之,彥澤乃剖心、決口、斷手足而斬之。(彥澤傳)此幕僚之禍最酷者也。

惟史匡翰鎮義成,好讀書,接下以禮,幕客有關徹者,使酒,怒目謂匡翰曰「近聞張彥澤臠張氏,未聞史匡翰斬關徹,恐天下談者未有比類。」匡翰不怒,引滿自罰而慰之,時稱其寬厚。由是觀之,士之生於是時者,縶手絆足,動觸羅網,不知何以全生也。

五代鹽麴之禁

五代橫征無蓺(限度),洪容齋隨筆,記「朱溫以夷門一鎮,力征而得天下,士雖苦戰,民則樂輸。末帝與唐莊宗對壘於河上,民雖困於輦運,亦未至流亡。由賦斂輕而田園可戀故也。及唐莊宗任吏人孔謙為三司使,峻法以剝下,厚斂以奉上,於是賦斂日重,而歷代因之。」今即據鹽麴二事,可見其大概也。

鹽法

凡鹽鐺戶(鐺,ㄔㄥ,鍋有足者。鹽鐺,用以煮鹽之器。)應納鹽利,每斗折納白米一斗五升。晉初始令折錢收納。灶戶所納如此,鹽價之貴可知也。海鹽界分,每年收錢一千七萬貫,以區區數十州之地,而收價如此,其價更可知也。每城坊官自賣鹽,鄉村則案戶配食,依田稅輸錢。

其私販之禁,十斤以上即處死。刮鹼煎鹽者,不論斤兩皆死。凡告者,十斤以上,賞錢二十千,五十斤以上三十千,百斤以上五十千。其法令之嚴可知也。

晉高祖知鹽貴之病民,乃詔「計戶徵稅,每戶自一千至二百文,分五等,聽商人販鹽,民自買食。」一時頗以為便。

出帝時又令諸州郡稅鹽,過稅斤七錢,住稅斤十錢。蓋已案戶徵鹽錢,不便改法。乃又加徵商稅,使利歸於官也。

漢乾祐中,青鹽一石抽稅一千文、鹽一斗,是又加重於出帝時矣。

周廣順中,始詔「青鹽一石抽八百文、鹽一斗,白鹽一石抽五百文、鹽五升。」然鹽價既因抽稅增貴,而案戶所徵之鹽稅又不放免,是一鹽而二稅,民益苦之。

此鹽法之大概也。

麴法

其酒麴之禁。孔循曾以麴法殺一家於洛陽。(私麴五斤以上皆死)明宗乃詔「鄉村人戶於秋田苗上,每畝納錢五文,聽民自造麴釀酒。其城坊亦聽自造,而榷其稅。」

長興中,又減五文為三文。尋仍詔「官自造麴,減舊價之半,賣民釀酒。」

漢乾祐中,私麴之禁,不論斤兩,皆死。

周廣順中,仍改為五斤以上。然五斤私麴,即處極刑,亦可見法令之酷矣!

此麴法之大概也。(以上俱見薛史及五代會要)

即此二事,峻法專利,民已不堪命,況賦役繁重,橫征百出。加以藩鎮之私斂,如:

趙在禮之拔釘錢,每戶一千。

五代史補:趙在禮在宋州,所為不法,百姓苦之。詔移鎮永興,百姓欣然相賀,曰:「此人若去,可為眼中拔釘子,何快哉!」在禮聞之怒,遽上表更求宋州一年,詔許之。於是命吏籍戶口,不論主客,每歲一千,號曰「拔釘錢」,是歲獲錢百萬。

劉銖之加派秋苗,每畝率錢三千;夏苗,畝二千。

民之生於是時者,可勝慨哉!

五代濫刑

五代亂世,本無刑章,視人命如草芥,動以族誅為事。

梁祖以舊怨使人族王師範於洛,師範設席與宗族飲,謂使者曰「死者,人所不免,然恐少長失序,下愧先人。」酒半,命少長以次就戮。(師範傳)

唐莊宗既滅梁,詔梁臣趙巖等並族於市,除妻兒骨肉外,其疏屬僕隸並釋。(莊宗紀)

又命夏魯奇族誅朱友謙於河中,友謙妻張氏率其家屬二百餘口,見魯奇曰「請別骨肉,無致他人橫死。」(友謙傳)

汴州控鶴指揮使張諫謀叛,既伏誅,又集其黨三千人並族之,並誅滑州長劍等軍士數百人,夷其族。(明宗紀)

漢三司使王章被殺,有女適張貽肅,病已踰年,扶病就戮。(章傳)

是族誅之法,凡罪人之父兄妻妾子孫並女之出嫁者,無一得免,非法之刑,於茲極矣!而尤莫如漢代之濫。

史弘肇為將,麾下稍忤意,即撾殺之。故漢祖起義之初,弘肇統兵先行,所過秋毫無犯,兩京帖然,未嘗非其嚴刑之效。

隱帝時,李守貞等反,京師多流言,弘肇督兵巡察,罪無大小皆死。有白晝仰觀天者,亦腰斬於市。凡民抵罪,弘肇但以三指示吏,吏即腰斬。又為斷舌、決口、斮筋、折足之刑。於是無賴之輩望風逃匿,路有遺物,人不敢取,亦未嘗非靖亂之法。

然不問罪之輕重,理之是非,但云有犯,即處極刑。枉濫之家,莫敢上訴。軍吏因之為奸,嫁禍脅人,不可勝數。

故相李崧之弟嶼有僕葛延遇乾沒嶼貲,嶼責之,延遇遂告崧、嶼通李守貞謀反,坐是族誅。

何福進有玉枕,遣奴賣之江南,奴隱其價,福進笞之,奴即誣告福進通吳,弘肇輒治福進棄市,帳下分取其妻子,而籍其家財。

於是前資故將之家,姑息僮奴,無復主僕之分。(弘肇傳)

此京師之濫刑也。

蘇逢吉為相,以天下多盜,自草詔「凡盜所居,本家及鄰保皆族誅。」或謂「盜無族誅法,況鄰保乎?」乃但去族字。由是鄆州捕賊使者張令柔殺平陰縣十七村人皆盡。衛州刺史葉仁魯帥兵捕盜,有村民十數方逐盜入山,仁魯並疑其為盜,斷其腳筋,宛轉號呼而死。(逢吉傳)

劉銖立法深峻,左右有忤意,即令人倒曳而出數百步,體無完膚。每杖人,雙杖對下,謂之「合歡杖」,或杖人如其歲數,謂之「隨年杖」。(銖傳)

此又藩郡之濫刑也。

毒痛四海,殃及萬方,劉氏父子二帝,享國不及四年,楊、史、蘇、劉諸人亦皆被橫禍,無一善終者,此固天道之報施昭然,而民之生於是時,不知如何措手足也。

五代諸侯貢奉多用鞍馬器械

用兵之世,武備是亟,故五代藩鎮貢獻多以鞍馬器械為先。

梁紀:開平二年,大明節(梁太祖降誕日),內外臣僚各以奇貨良馬上壽。清明宴,以鞍轡馬及金銀器為獻者,殆千萬。午日(五月五日)獻者巨萬,馬三千蹄。已又詔「諸道進獻,不得以金寶裝飾戈甲劍戟,至於鞍勒亦不用塗金及雕刻龍鳳。」可見是時貢獻,專以戎備為重也。

歐史云:自唐莊宗以來,方鎮進獻之事稍作,至於晉而添都助國之物,動以千計,其來朝奉使買宴贖罪,無不出於貢獻云。

今按莊宗甫滅梁,河南尹張全義即進暖殿物,後遂寵冠群臣,命劉皇后拜之為父,自是貢獻貲財之風大起。

明宗南郊,詔「兩川進助郊禮物五十萬。」並有明下詔徵者矣。(明宗紀)

開成中,在圜奏「故事貢獻,雖以進馬為名,卻將綾絹金銀折充馬價。今乞從之。」(五代會要)則並明令折價矣。

晉天福三年,諸鎮皆進物以助國,及高祖崩,節度使景延廣、李守貞、郭謹等,皆進錢粟,助作山陵。(晉紀)

蓋後唐以後,又無不用財物也。然進戎備之例亦未停止。

周太祖詔「諸州不得以器械進貢。」先是諸道州府各有作院課造軍器,逐季搬送入京。既留上供錢帛應用,又於部內廣配土產物,民甚苦之。除上供軍器外,節度使、刺史又多私造,以進貢為名,悉取之於民,至是始罷之。(周本紀)貢獻專以戎器馬匹,似亦適於時用而非無名, 乃其害已如此。何況唐晉之竭民財以充進奉也。

案是時,又有以進獻而免禍得官者。

袁象先在梁時,鎮宋州,積貲千萬。入唐,輦其貲賂將相、奉宮闈,遂有寵。其卒也,長子正辭,當唐廢帝時,進其父錢五萬緡,領衢州刺史。晉祖時,又獻五萬緡,求為真刺史,乃拜雄州,雄州在靈武西,正辭不欲行,復獻數萬緡,乃得免。出帝時,又獻三萬緡,帝欲與內郡,未授而卒。(象先傳)

李嗣昭鎮昭義,妻楊氏善積財,嗣昭夾城之圍,多賴以濟。嗣昭歿,子繼韜謀反,遇赦入朝,楊氏以銀數十萬隨之行,厚賂皇后及伶人、宦官,遂得解。莊宗轉寵繼韜。又一子繼忠,家於晉陽,貲尚鉅萬,晉祖起兵時,貸以充用,既入立,甚德之,以繼忠為沂、棣、單三州刺史。楊氏平生積財,嗣昭父子三人皆賴之。(嗣昭傳傳)

房知溫歷諸鎮節度,積貲鉅萬,其卒也,子彥儒獻其父錢三萬緡、絹布三萬匹、金百兩、銀千兩,遂拜沂州刺史。(知溫傳)

歐史所謂「功臣大將死,子孫率以家財求刺史,物多者得大州善地。」蓋是時風氣如此。

魏博牙兵凡兩次誅戮

魏博六州號天雄軍,自田承嗣盜據後,召募牙兵,皆豐給厚賜,年代既久,父子相襲,姻黨膠固,變易主帥如兒戲。自田氏後百五十年,主帥廢置,出於其手,如史憲誠、何全皞、韓君雄、樂彥禎,皆其所立。小不如意,則舉族被誅。

唐天德元年,樂彥禎為牙兵所囚,彥禎子從訓乞兵於梁以攻之,彥禎遂被殺,從訓亦戰死,牙兵因立羅弘信。弘信雖為主帥,而兵愈驕橫。迨其子紹威嗣襲,心益懼,欲盡誅之,而畏其強不敢發,乃遣親吏臧延範密告梁祖。會梁女之適羅氏者死,梁祖乃遣馬嗣勳以千人入魏,聲言助葬,實兵仗於橐中,肩橐而入,夜半,與紹威親軍攻牙兵,盡殺之,死者七千餘人,嬰孺亦不留。此魏兵第一次誅戮也。

其後梁祖令楊師厚屯魏州。梁祖崩,師厚逐節度使羅周翰(紹威子襲位者)而據其地。梁主友珪即命為天雄軍節度使。師厚復置銀槍效節軍,皆選驍銳,恣豢養,復故時牙兵之態,又將為梁患。

會師厚死,趙巖與邵贊為末帝畫策,分相、魏為兩鎮,以相、澶、衛為昭德軍,張筠為節度使;魏、博、貝仍為天雄軍,賀德倫為節度使,分魏兵之半入昭德。德倫促之就道,親戚相訣別。效節軍將張彥曰「朝廷以我軍府強盛,設法殘破之。」乃與眾執德倫,置之樓上,末帝遣使宣諭,彥不聽,使者再往,彥裂詔書於地曰「梁主聽人穿鼻。」遂逼德倫降於唐。莊宗時方為晉王,梁由是失河北。德倫既降,陰遣人訴彥於莊宗,莊宗斬彥而後入,即以魏軍自衛,號帳前銀槍軍。

自是與梁戰河上,數有功。胡柳之役,逐梁兵下土山,皆其力也。許滅梁而重賞,及梁亡,雖數賜予,猶懷怨望。莊宗令楊仁晸率之戍瓦橋關。同光四年,代歸。又有詔令駐貝州,軍士以貝、魏相去一舍而不得歸,咸怨。皇甫暉因倡亂殺楊仁晸等,而逼趙在禮為帥,入魏州。莊宗遣李嗣源討之。會軍變,與魏軍合,嗣源犯闕,莊宗遂至弒亡。皆此軍肇禍也。

明宗(李嗣源)既即位,在禮懼禍求解去。明宗乃令房知溫率魏效節九指揮使戍盧臺,不給兵甲,惟長竿繫幟,以束隊伍。明年,遣烏震往代知溫戍軍,夾水東西為兩寨,震至,與知溫會東寨,效節軍為變,知溫亟乘馬出,亂軍擊殺震,執轡留知溫。知溫紿以「馬兵皆在西,今獨步軍,何能為也!」即登舟渡入西寨,以騎兵盡殺亂者。明宗詔悉誅其家屬於魏州,凡三千餘家,驅至漳河上殺之,漳水為之變色。魏之驕兵至是而盡。此第二次誅戮也。(見梁、唐各本紀,及羅紹威、苻道昭、馬嗣勳、楊師厚、賀德倫、趙在禮、皇甫暉、烏震、房知溫等傳)

一軍中有五帝

唐莊宗為晉王時,與梁

五代諸帝皆無後

梁祖朱溫子

彬王友裕早卒。

郢王友珪以弒逆被誅。

養子博王友文為友珪矯殺。

均王友貞嗣位,是為末帝,唐兵入,自殺於建國樓。

康王友孜,末帝時先以謀反誅。

賀王友雍、福王友璋、建王友徽,歐史謂此三人不知所終,薛史亦不載其卒,而王禹偁五代史闕文,謂唐莊宗入,盡誅朱氏。則友璋等皆被殺也。通鑑則謂唐師將至,末帝疑兄弟乘危謀亂,盡殺之。

是梁祖後無子孫也。

唐武皇李克用

有子落落及廷鸞,洹水、晉州二戰,皆為梁所擒殺,見於梁本紀。而薛史宗室傳、歐史家人傳俱不載。

見於二史者,

長子莊宗存勗為郭從謙所弒。

睦王存義以郭崇韜婿,先為莊宗所殺。

永王存霸、申王存渥,國變後俱逃太原,為軍士所殺。

通王存確、雅王存紀,為霍彥威所殺。

惟邕王存美、薛王存禮,薛史謂皆不知所終。通鑑則謂存美以病風偏枯,得免居於晉陽。

是武皇後,僅存一廢疾之子也。

莊宗子

魏王繼岌,聞莊宗之變,自縊死。

繼潼、繼嵩、繼蟾、繼嶢,薛史謂並不知所終。惟清異錄謂唐福慶公主下降孟知祥,莊宗諸子削髮為僧,間道走蜀,知祥以公主之姪,厚待之。則莊宗子有延於蜀者。

明宗

長子從審,莊宗改為繼璟,為元行欽所殺。

次秦王從榮,以率兵入宮,為安從益所殺。

宋王從厚,即位是為愍帝,失國後以酖死。

從璨先以戲登御榻,為安重誨陷死。

許王從益,廢居於洛。契丹主北歸,蕭翰令知南朝軍國事。漢祖入洛,賜死。

愍帝有子重哲,見明宗紀,而薛、歐二史皆無傳,蓋亦不知所終。

是明宗後無子孫也。

廢帝

長子重吉,為愍帝所殺。

次雍王重美,同廢帝自焚死。

是廢帝後無子孫也。

晉高祖子

剡王重允(本高祖弟,養為子)、虢王重英,皆高祖起兵時,為唐廢帝所誅。

楚王重信、壽王重義皆為張從賓所殺。

齊王重貴嗣位(本高祖兄敬儒子),是為出帝。後降契丹北遷。

夔王重進、陳王重杲,早卒。

少子重睿,從出帝北遷。重信有二子及出帝子延寶、延熙,皆隨北遷,不知所終。

是晉帝後亦無子孫在中國也。

漢祖

長子魏王承訓先卒。

次承祐嗣位,是為隱帝,為郭允明所弒。

次陳王承勳,以廢疾不得立。廣順初,卒。

是漢祖後無子孫也。

周祖起兵於鄴,漢以兵圍其京邸,子青哥、意哥皆被誅,是周祖後無子孫也。

世宗以養子嗣位,其子宜哥、喜哥、三哥先在京邸,同為漢所誅。

次恭帝,遜位於宋。

次熙謹,宋乾德二年卒。

次熙讓、熙誨,不知所終。

而恭帝遜位後,又十四年而殂,周子孫封崇義公,歷宋三百餘年,世襲不替,比於諸帝,獨幸矣!

周祖四娶皆再醮婦

周祖初為軍校,會唐莊宗崩,明宗出其宮人各歸家。有柴氏者,莊宗嬪也,住逆旅,有一丈夫過,氏問逆旅「此何人?」曰「郭雀兒也。」氏識其非常人,遂以所攜貲半與父母,留其半嫁周祖,資其進身。(見東都事略,而薛歐二史皆不載其出自唐宮)即世宗之姑也。後歿,周祖即位,追諡為聖穆皇后。

有楊氏者,已嫁石光輔,光輔卒,周祖之柴夫人適棄世,遂聘之,氏初不肯,使其弟廷璋見周祖,廷璋歸,為言「周祖姿貌異常,不可拒。」乃嫁之。後卒,追冊為淑妃。

周祖又娶張氏,張氏亦先嫁武從諫之子而寡。適周祖之楊夫人歿,乃納為繼室。周祖起兵於鄴,張氏與兒女俱在京邸,為漢所誅。後追冊為貴妃。

周祖既為帝,有董氏者,舊與楊夫人為鄉親,楊常譽其賢,已嫁劉進超,適嫠居,周祖憶楊之言,又娶焉。是為德妃。

統計前後四娶,皆再醮婦,亦不可解也。

寵待功臣改賜鄉里名號

新唐書:朱滔將叛,劉怦諫之曰「司徒兄弟,恩遇極矣!今昌平有太尉鄉、司徒里,不朽業也。」云云,是唐時寵待功臣本有賜鄉里名號之例。(案劉子元傳:好著述,封居巢子,兄弟六人俱有才名,人號其鄉曰「高陽」,里曰「居巢」,然則改鄉里名號,本民間所榮獎之舉,而朝廷因之。)及唐末而益濫。

唐昭宗以朱溫有功,封沛郡王,詔改其鄉錦衣里為沛王里。

梁開平中,錢鏐奏改其所居臨安縣之廣義鄉為衣錦鄉。(俱見梁紀)

此皆出於特恩也。

唐長興元年,詔群臣職位帶平章事、侍中、中書令者,並與改鄉里名號,則並著為成例矣。(後唐紀)

晉天福三年,詔帶使相、節度使者,自楊光遠以下七人,並改鄉里名號。又詔宰臣趙瑩、桑維翰、李崧,亦改鄉里名號。

荊南節度使高從誨,本貫汴州浚儀縣王畿鄉表節坊,詔改為擁旌鄉浴鳳里。(晉紀)

馮道長樂老傳,自敘因官貴,敕以其所生來蘇鄉改為元輔鄉,朝漢里改為孝行里。後於河南置宅,又敕其所居三州鄉改為上相鄉,靈臺里改為中台里。及官益進,又改上相鄉為太尉鄉,中台里為侍中里。此隨官而屢改也。

天福四年,中書奏以太原潛龍莊,改為慶長宮,使相鄉改為龍飛鄉,都尉里改為神光里。使相都尉名號,蓋皆未即位前所賜,至是又改焉。觀馮道之隨官改鄉名,則帝王潛邸自亦宜改稱矣。

張全義馮道

張全義媚事朱溫,甚至妻妾子女為其所亂,不以為愧。及唐滅梁,又賄賂唐莊宗、劉后伶人、宦官等,以保祿位。馮道歷事四姓十君,視喪君亡國,未嘗屑意,方自稱長樂老,敘己所得階勳官爵以為榮。二人皆可謂不知人間有羞恥事者矣。

然當時萬口同聲皆以二人為名臣、為元老。

晉天福中,全義子繼祚同張從賓等謀反,當族誅。李濤上言「全義有再造洛邑之功,乞免其族。」(通鑑)詔「繼祚顯從叛亂,難貸刑章,乃睠先臣,實有遺德,遽茲乏祀,深所軫懷。所有祖父墳墓祠堂,可交付其骨肉。」(晉紀)此全義之宥及後嗣也。

耶律德光入汴,責劉繼勳為晉出帝謀,絕兩國之好,繼勳諉之馮道,德光曰「此老子不是好鬧人,毋相引。」(繼勳傳)郭忠恕亦謂道曰「公累朝大臣,誠信著於天下,四方談士,無賢不肖皆以為長者。」(五代會要)道死年七十三,論者至謂與孔子同壽。(本傳)此道之望重一世也。

以朝秦暮楚之人,而皆得此美譽,至身後尚繫追思,外番亦知敬信,其故何哉?蓋五代之亂,民命倒懸,而二人獨能以救時拯物為念。除本傳所載,不必再述外,其見於他書及別傳者:

全義事朱梁,以免兵革,招復流亡,使得仰父俯子。每出行,見新麥、新繭輒喜,民竊言「王不好聲伎,惟見好蠶麥則笑耳。」(洛陽縉代詩話)觀此亦可見其勞棶安集之功也。

馮道在唐明宗時,以年歲頻稔,勸帝居安思危,以春雨過多,勸帝廣敷恩宥。(唐紀)對耶律德光則言「此時百姓,佛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論者謂一言而免中國之人夷滅。(通鑑)在漢祖時,牛皮禁甚嚴,匿者死。有二十餘人當坐,道力爭得免。(洛陽縉紳舊聞記)

初漢祖在河東,大聚甲兵,禁牛皮不得買賣及盜用,如有牛死,即時官納其皮。及即大位,三司仍請禁天下牛皮法,與河東時同,天下苦之。乃有上黨民犯牛皮者二十餘人,論罪俱當死。

且秦王從榮敗時,其僚屬俱應坐罪,道獨以任贊、王居敏等,素以正直,為從榮所惡,力言出之。(唐紀)史圭以銓事與道不協,道反薦圭為刑部侍郎。(圭傳)韓惲性謹厚,道為相,嘗左右之。(惲傳)是道之為人,亦實能以救濟為心,公正處事,非貌為長厚者。

統核二人之素行,則其德望為遐邇所傾服,固亦有由。至於歷事數姓,有玷臣節,則五代之仕宦者,皆習見以為固然,無足怪。鄭韜傳謂:自襁褓迄懸車,凡事十一君,越七十載,無官謗,無私過,士無賢不肖皆頌之。以歷事十一君之人,而尚謂無官謗,可見當時風氣,絕無有以更事數姓為非者。宜全義及道之訾議不及也。

五代人多以彥為名

彥本美名,故人多以之為名,然未有如五代時之多者。

唐末本有宰相徐彥若、左拾遺徐彥樞、供奉官史彥瓊、宦官支彥勳、魏博樂彥禎(凡言州鎮者,皆其節度使)、東川顧彥朗及弟彥暉、彥瑤。

其著於梁者:鐵槍王彥章,人所共知也。然同時統兵大將又有謝彥章,此外則滄州盧廷彥、同州寇彥卿、鄜州李彥容、靜勝軍李彥韜(本名溫昭圖)、宣義軍霍彥威。又滄州盧彥威、左龍武統軍李彥威(即朱友恭)、都指揮使楊彥洪、蔡州刺史王彥溫、大將李彥柔、左天武使劉彥圭、左僕射押牙王彥洪、楊劉守將安彥之、幽州騎將高彥章、蔡州軍校張彥珂、雷滿之子彥恭、彥雄、彥威。

唐、晉間有中書焦彥賓、供奉官劉彥瑤、宦官馬彥珪、伶官史彥瓊、右監門衛上將軍王彥璘、兵馬都監夏彥朗、皇城使李彥紳、宮苑使史彥容、遊奕將李彥暉、龍驤指揮使姚彥溫、馬步軍使馬彥超、樞密李虔徽之客邊彥溫、步軍指揮使藥彥稠、戶部尚書韓彥暉(薛史作暉,歐史作惲)、河中安彥威、義成李彥舜、安國楊彥珣、彰義張彥澤、昭順姚彥章、鎮州副使李彥珂、興元副使符彥琳、鄚州刺史白彥球、天平軍副使李彥贇、河陽行軍司馬李彥珣、靈州將王彥忠、西川董璋有將李彥釗、安重榮有將趙彥之、杜重威之子名彥超。

晉、漢間有泰寧慕容彥超、保大軍張彥超、徐州王彥超、同州張彥贇、知安陽州苻彥倫、丹州指揮使高彥珣、如京使甄彥琦、監軍楊彥朗、何彥超、先鋒指揮使史彥超、步軍指揮使宋彥筠、河東行軍司馬張彥威、沂州刺史房彥儒、汾州刺史武彥弘、慶州刺史郭彥欽、登州刺史郭彥威、鎮州副使李彥琦、元從都押牙蘇彥存、後宮都押牙李彥弼、虢州刺史常彥卿、徐州守禦使康彥環、西京判官時彥澄、保寧軍都頭劉彥章、安州軍校武彥和、彰義張萬進之子名彥球、同州指揮使成殷之子名彥璋。

漢、周間有苻彥圖、彥超、彥卿、彥饒、彥能,皆苻存審之子。又尚輦奉御金彥英(本高麗人)、監軍李彥從、內客省使李彥頵、左衛上將軍扈彥珂、金吾衛上將軍張彥成、水部員外郎韓彥卿、鎮州副使趙彥鐸。此皆見於薛、歐二史者。

此外則劉守光有將史彥璋。楊行密有壽州將王彥威、軍使彭彥章。南唐有壽州大將劉彥貞、楚州將張彥卿、袁州刺史袁彥章。徐知訓有行酒吏刁彥能。南漢有大將伍彥儔、指揮使暨彥贇、宦者許彥貞。北漢有遼州刺史傅廷彥、石州刺史安彥進。蜀有先鋒使尚彥暉、招討使高彥儔、副使呂彥珂、使介趙彥韜、客將王彥球、袁彥超。閩有學士廖彥若。楚馬殷有左相姚彥章、大將姚彥暉、劉彥韜、朗州帥雷彥恭、彥雄、虔州將李彥圖。甚而遼有鄚州刺史王彥徽、寰州刺史趙彥辛、武州刺史王彥符、牙校許彥欽。黨項亦有拓跋彥昭、威州有拓跋彥昭。回鶻有首領楊彥詢。南寧蠻有酋長莫彥珠。亦見薛、歐二史。

至宋初猶然。陳橋兵變,有軍校羅彥、王彥昇。後有龍捷指揮使趙彥徽、武信軍節度使崔彥進、步軍指揮使靳彥朗、晉陽巡檢穆彥璋。伐北漢時,有防禦使張彥進。伐南漢時,有部將冉彥袞。伐蜀時,有部將高彥容、折彥贇。又杜太后之兄子彥超、彥珪、彥遵、彥鈞、彥彬。太宗時尚有供奉官陳彥詢、崇化副使閰彥進。征并州時,有尚食使石彥贇。征契丹時,有沙州觀察使杜彥圭。此又見於宋史者。

統計五代至宋時,名彥章者七人、彥超者十一人、彥威者七人、彥卿者七人、彥進者四人、彥溫、彥韜者各三人,競相倣傚,各以彥為名,亦一時風尚也。

卷二十三 宋辽金史

宋遼金三史

元順帝時,命托克托(舊史名脫脫)等修遼、宋、金三史。自至正三年三月開局,至正五年十月告成。以如許卷帙,成之不及三年,其時日較明初修元史更為迫促。然三史實皆有舊本,非至托克托等始修也。

各朝本有各朝舊史,元世祖時,又已編纂成書,至托克托等,已屬第二、三次修輯,故易於告成耳。

遼史在遼時,已有耶律儼本,在金時,又有陳大任本(說見遼史條內),此遼史舊本也。

金亡後,累朝實錄在順天張萬戶家,後據以修史(見金史條內),此金史舊本也。

宋亡後,董文炳在臨安主留事,曰「國可滅,史不可滅。」遂以宋史館諸記注盡歸於元都,貯國史院(見元史董文炳傳)。此宋史舊本也。

元世祖中統二年,王鴞請修遼、金二史,詔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尋又詔史天澤亦監修。其金朝衛紹王記注已亡失,則王鴞采當時詔令及楊雲翼等所記足成之。(亦見金史條內)及宋亡,又命史臣通修三史(事見元史托克托傳)。此元世祖時纂修三史之本也。

故至正中,阿魯圖、托克托等進遼史表云「耶律儼語多避忌,陳大任詞乏精詳,世祖皇帝敕詞臣撰次三史,首及於遼。」進金史表云「張柔歸金史於先,王鴞采金事於後。」進宋史表云「世祖皇帝拔宋臣而列政途,載宋史而歸秘府,既編戡定之勳,尋奉纂修之旨。」可見元世祖時,三史俱已修訂。

而元史托克托傳並謂「延祐、天曆間,又屢詔修之。」則不惟修之於世祖時,而世祖後又頻有修輯矣。

蓋宋、金雖各有國史,然其末年,正當國亡時,豈復尚有記載?是必元朝命史官采掇,而史官以耳目所接,睹記較親,故金、宋亡國時,紀傳更覺詳悉。

大概金宣宗以前,宋度宗以前之史,皆金、宋舊史也。金哀宗及宋德祐、景炎、祥興之史,則元代中統、至元及延祐、天曆所輯也。

其所以未有成書者,托克托傳云「以義例未定,或欲以宋為世紀,遼、金為載記;或以遼立國在宋先,欲以遼、金為北史,宋太祖至靖康為宋史,建炎以後為南宋史,各持論不決故耳。」至順帝時,詔宋、遼、金各為一史,於是據以編排,而紀、傳、表、志本已完備,故不三年,遂竣事。人但知至正中修三史,而不知至正以前,已早有成緒也。

宋遼金三史重修

宋史繁蕪,遼、金二史又多缺略,昔人多有欲重修者。

元末周以立因三史體例未當,欲重修而未能。

明正統中,其孫敘思繼先志,乃請於朝,詔許自撰,詮次數年,未及成而卒。(明史周敘傳)

嘉靖中,廷議更修宋史,以嚴嵩為禮部尚書兼翰林學士董其事。(嚴嵩傳)然亦未有成書也。

其修成者,

惟柯維騏合三史為一史,以宋為主,而遼、金附之,並列二王於本紀,褒貶去取,義例頗嚴,閱二十年始成,名曰「宋史新編」(維騏傳)。

又祥符王維儉,字損仲,嘗苦宋史蕪穢,手自刪定為一書。(維儉傳)

是二人者,皆嘗修成矣。然維騏本未及梓行。維儉之書,據列朝詩序,謂「損仲家圖籍已沈於汴梁之水,其本稿,吳興潘昭度曾鈔得副本。」而曹學佺傳,謂「潘曾紘巡撫南贛,得維儉所修宋史,邀晉江曾異撰,新建徐世溥更定,未成而罷。」則此副本雖未遭汴水之厄,亦終歸散失也。

今時代愈遠,宋、金書籍可資考訂者,流傳益少,雖有志纂輯,亦無從下手矣!

宋史事最詳

唐、宋、金三朝史官記載,其職頗重。五代李穀奏言「起居注創於累朝,時政記興於近代,然後採其事實,編作史書。」(薛史穀傳)宋汪藻亦疏云「書榻前議論之詞,則有時政記;錄柱下見聞之實,則有起居注;類而次之,謂之日曆;修而成之,謂之實錄。」(宋史藻傳)此近代國史底本之大概也。

自唐文宗每召大臣論事,必命起居郎、起居舍人執筆立於殿階螭頭之下,以紀政事。(見李穀及宋扈蒙疏)

後唐明宗因史館趙熙等奏,亦令以詔書及處分公事,令端明殿學士韓昭允錄送史館;其內廷之事、詔書奏對不到中書者,令樞密院直學士李專美錄送史館。(見薛史唐本紀)

晉天福中宰臣趙瑩周、顯德中宰臣李穀,皆援例奏請行之。(薛史)

故實錄之前皆有日曆。

宋初因扈蒙奏請「凡發自宸衷可書簡策者,並委宰臣及參知政事,每月輪抄,以備史臣撰集。」乃詔盧多遜典其事。(宋史扈蒙傳)

自是宋代史事較為詳慎。有一帝必有一帝日曆;日曆之外,又有實錄;實錄之外,又有正史,足見其記載之備也。

今案宋史本紀,

太平興國三年,命修太祖實錄(史官為李昉、扈蒙、李穆、郭贄、宋白等,沈倫為監修,共成五十卷。見倫昉等傳)又詔軍國政要,令參知政事李昉等錄送史館。

真宗初,命錢若水等修太宗實錄(若水奏楊億與其事。凡八十卷,億獨修五十六卷)。尋又詔呂端、錢若水重修太祖實錄。

仁宗詔呂夷簡、夏竦修先朝國史,王曾為提舉,天聖八年書成,夷簡上之。

英宗命韓琦修仁宗實錄,神宗熙寧二年修成,琦上之。

是年,神宗命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修成後,曾公亮上之。十年,又詔修仁宗、英宗史。

惟神宗實錄,凡數次改修。

哲宗元祐元年,命呂大防等纂修,以司馬光家藏記事為本,六年修成,七年又修神宗史,此第一次所修也。

紹聖元年,章惇用事,請重修神宗史,蔡卞亦言「先帝盛德大業,實錄所記多疑似不根,乞重刊定。」乃詔以蔡卞為修撰,卞專取王安石日錄,遂盡改元祐所修,貶原修官呂大防、范祖禹、趙彥若、黃庭堅等。三年書成,惇上之。此第二次所修也。

徽宗時又詔修神、哲二朝實錄及二朝史,皆蔡京、蔡卞司其事。欽宗初,已命改修宣仁后謗史,未及成。迨高宗時,隆祐太后為帝言「宣仁后之賢,古今未有,因姦臣誣謗,建炎初雖下詔辨明,而史錄未經刪定,恐無以慰在天之靈。」帝悚然,即諭朱勝非曰「神、哲兩朝,史多失實,宜召范沖刊定。」沖乃為考異一書,明示去取。舊文以墨書,刪去者以黃書,新修者以朱書,世號朱墨史。哲宗實錄又別為一書,名辨誣錄。(徐勣傳「神宗正史,五載未成,勣謂元祐、紹聖,史臣好惡不同,一主司馬光,一主王安石,故議論紛然。」綦崇禮亦疏言「神宗實錄,墨本元祐所修,已成書;朱本出蔡卞手,多所附會;哲宗實錄,則蔡京提舉編修,變亂是非,難以為據。」)沖既修成,趙鼎上之,此第三次所修也。

徽宗實錄,則紹興八年始修,十一年書成,秦檜上之。(其後又有龔茂良所修)

欽宗實錄,則隆興中蔣芾等所修。

而高宗和議成,先命史館編修靖康、建炎忠義錄,後又有魏杞等所上神、哲、徽三朝正史,陳俊卿、虞允文等上神、哲、徽、欽四朝會要,趙雄等上神、哲、徽、欽四朝國史志,王淮等上神、哲、徽、欽四朝列傳,則皆孝、光兩朝所續成也。

高宗實錄直至淳熙十五年始修,(時高宗已崩故也)寧宗慶元三年書成,京鏜等上之。嘉泰二年,陳自強等又上高宗實錄及正史。然高宗時自有日曆,紹興二十六年,以秦檜所修日曆未當,詔重修之。孝宗隆興元年,詔修太上皇帝聖政記,二年書成,命進德壽宮。(時高宗為太上皇)

其孝、光、寧三朝實錄皆成於理宗時。然光宗受禪,即詔修壽皇聖政日曆,紹熙元年書成,進於重華宮。(時孝宗為太上皇)寧宗受禪,亦詔修太上皇聖政日曆,慶元三年書成,進於壽康宮。(時光宗為太上皇)

其後又有李心傳所修高、孝、光、寧四朝國史,史嵩之所上中興四朝國史,謝方叔所上中興四朝志傳,亦皆理宗時成書也。

理宗實錄,成於度宗咸淳四年,賈似道上之,度宗亦有時政記七十八冊。

此可見宋朝重史事之大概也。

其士大夫所著,尚有不勝數者。

高宗時,汪藻嘗編元符庚辰至建炎己酉三十年事跡,綦崇禮曾奏取其書入史館。

孝宗時,李燾著續通鑑長編,自建隆至治平一百八十卷,後又續成六百八十七卷。

洪邁入史館,修四朝帝紀,又修一祖八宗一百七十八年為一書。

理宗端平二年,又詔太學生陳均編宋長編綱目。淳祐十一年,又詔龍圖閣學士樓昉所著中興小傳百篇、宋十朝綱目並掇要二書,付史館謄寫。

又王偁有東都事略,李丙有丁未錄,徐夢莘有三朝北盟會編,自政和七年海上之盟,訖紹興三十一年完顏亮之斃,上下四十五年,共三百五十卷。

此皆收入史館以資纂訂者。其他名臣傳、言行錄、家傳、遺事之類,未上史館者,汗牛充棟,更無論矣。

故宋一代史事,本極詳備,而是非善惡,迴護諱飾處亦坐此。

宋史多國史原本

宋代國史,國亡時皆入於元,元人修史時,大概祇就宋舊本稍為排次,今其跡有可推見者。

道學傳序云「舊史以邵雍列於隱逸,未當,今置於張載傳後。」

方技傳序云「舊史有老釋、符瑞二志及方技傳,今去二志,獨存方技。」

外國傳序云「前宋史有女真傳,今既作金史,義當削之。」

夏國傳贊云「今史所載諡號、廟號、陵名,兼採夏國樞要等書,其與舊史有牴牾者,則闕疑以俟。」

此可見元人就宋舊史另為編訂之跡也。

然有另為編訂而反失當者。

如張憲傳開首即云「飛愛將也」。蓋舊史憲傳本附於岳飛傳之後,故從飛敘入。今憲另為一卷,不附飛後,則此語殊無來歷。

又牛皋傳後,總敘岳飛之功,謂「飛命皋及王貴、董先、楊再興等經略東、西京、汝、潁、陳、蔡諸郡,又遣梁興渡河糾合忠義社,取河東北州縣。未幾,李寶捷於曹州,董先捷於潁昌,劉政捷於中牟,張憲復淮寧府,王貴部將楊遇復南城軍,梁興會太行忠義破金人於垣曲及沁水,金張太保、李太保等以其眾降,又取懷、衛二州,金人大擾,未幾,岳飛還朝,下獄死,世以為恨云。」案此乃總敘飛功,非敘皋功也,而在皋傳末,可見舊史亦以皋傳附飛傳之後,故皋傳末又累敘飛功而結之以下獄死。今皋傳亦另為一卷,不附於飛,而皋傳末總敘飛功之處,卻未移在飛傳後,遂覺皋傳反多此贅詞。

此徒以意為割裂而未及訂正之失也。

葉夢得既入文苑傳,則其著述,如石林燕語、避暑錄話之類,自應敘入,乃通篇但述吏績,無一語涉文字,此必舊史本在列傳,元人排次時,以其素有文名,遂將原傳撥入文苑,又未增其能文之處也。

其有不全據舊史而另纂增入者。

如唐恪傳後,謂「當時蔡京、王黼用事,援引者多,如余深、薛昂、吳敏、王安中、趙野等,國史皆逸其事,今附著於此。」是余深等五傳,舊史所本無也。

康保裔傳「保裔戰歿,來援者惟張凝、李重貴,後重貴仕至鄭州防禦使,改左領軍大將軍致仕,凝加殿前都虞侯,卒贈彰德軍節度使。」蓋舊史凝與重貴二人不另立傳,故附於保裔傳也。又王翊傳後附文州守劉銳、通判趙汝曏相誓死守,被圍旬有五日,汲道絕,兵民水不入口者半月,至吮妻子血,城垂陷,汝曏猶提刀入陣,中十六矢,被執死。銳先殺其妻、父、子三人,登文王臺自刎死。此亦舊史銳與汝曏不另立傳,故附見翊傳也。今張凝、李重貴各有專傳,劉銳、趙汝曏兩人合為一傳,可見此四人傳亦舊史所本無,而元人增之者也。既增此四人傳,則康保裔、王翊傳內附書之處應刪節以免繁複,乃仍舊文而不刪,此又元人未及審訂之失也。

其有全用舊史而是非刺謬處,則於傳贊內著論以別之。

如謝深甫傳,通首敘述,居然一代名臣,無可訾議。而編次時則入於胡紘、陳自強卷內。傳贊謂「其當韓侂冑嚴禁偽學,善類為之一空,深甫秉政,與之同時,且嘗劾陳傅良、趙汝愚等,顯與正士為難。」是傳則君子,而贊則小人矣!

趙雄傳,謂孝宗意嚮張栻,雄與虞允文沮抑之。傳贊則謂雄與允文協謀用兵,與張栻持論相同,而以舊史沮抑張栻之說為誣。是傳則小人,而贊則君子矣!

可見各傳皆宋舊史原本,修史時悉仍其舊,特於贊內另別其是非。此又見修史者雖不及改正,而尚存褒貶之公也。

第此等增傳及辨正之處,其為世祖時抑係順帝時,則無從推考,大約王翊傳附見劉銳、趙汝曏,此世祖時所修也,銳、汝曏之另立傳,則順帝時所修也,又如陳宜中傳,記其往占城而不返,馬廷鸞傳記其國亡後七年而始歿,此亦必順帝時所修,若世祖時,則宜中、廷鸞存歿尚未知,何由預書耶?

宋史各傳迴護處

元修宋史,度宗以前多本之宋朝國史,而宋國史又多據各家事狀碑銘編綴成篇,故是非有不可盡信者。大奸大惡如章惇、呂惠卿、蔡榷、蔡京、秦檜等,固不能諱飾,其餘則有過必深諱之。即事蹟散見於他人傳者,而本傳亦不載,有功必詳著之,即功績未必果出於是人,而苟有相涉者,亦必曲為牽合,此非作史者意存忠厚,欲詳著其善於本傳,錯見其惡於他傳,以為善善長而惡惡短也。蓋宋人之家傳、表誌、行狀以及言行、錄筆、談遺之類,流傳於世者甚多,皆子弟門生所以標榜其父師者,自必揚其善而諱其惡。遇有功處,輒遷就以分其美,有罪則隱約其詞以避之。宋時修國史者即據以立傳,元人修史,又不暇參互考證,而悉仍其舊,毋怪乎是非失當也。昔吳縝作新唐書糾謬,不旁採他書,即新唐書中自為牴牾者,抉摘以資辨證,今亦仿此例,摘出數十條於後,觀者可以覽焉。

李綱

靖康圍城之事,姚平仲欲劫營,以士卒不得速戰為言,李綱主其議,令城外兵俱聽平仲節度,遂及於敗。(姚平仲傳)據此,則劫營之計,李綱實與其謀。而綱傳則謂平仲密奏斫營,夜半中使傳旨,使綱策應。似綱初不知者。蓋因平仲之敗,以見失策不在綱。此事本載綱所著靖康傳信錄,史館即據以立傳也。

呂好問

靖康之變,朝臣多污張邦昌偽命,高宗以鄧肅在圍城中目擊其事,令肅陳奏,肅請分三等定罪以待制,而為偽朝執政者置一等,乃王時雍、徐秉哲、吳幵(ㄐㄧㄢ)呂好問、莫儔、李回,共六人。(見鄧肅傳)是好問罪在一等,其欲為偽朝佐命可知也。乃好問傳不載其從逆之事,反備書諫阻張邦昌毋干大位,及趣邦昌遣使迎高宗等事。

韓世忠

世忠固一代名將,然少年時意氣用事,亦多有可議者。王明清避亂錄,杭妓呂小小以罪繫獄,會錢塘守邀世忠飯,世忠為言而出之,連飲巨觥,攜妓以去。又明清揮麈錄,王淵有妓周氏,為趙叔近所得,陳通之亂,叔近招降之,淵遣張俊、韓世忠討通,並斬叔近,以妓歸淵,淵以賜俊,俊不敢受,乃予世忠。案此二事皆出於明清所記,或因其以京口娼梁氏為妻,遂附會之。呂小小事,不見他書,周氏事見宋史趙叔近傳,但言以周歸淵,不言歸世忠也。則明清所記,或近於誣。

至於宋史各傳,世忠屯鎮江,劉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常同劾其驕狠無忌憚。(見常同傳)是時光世部將王德擅殺世忠部將,會詔移屯,世忠遂遣兵襲其後,並奪建康府廨。(見趙鼎及季陵傳)移屯時,光世懼世忠扼其路,乃趨白鷺,世忠果遣人襲之。(見劉光世傳)張浚以世忠所部逼逐諫臣墜水死,因劾奏奪其觀察使。(見張俊傳)滕康亦劾世忠奪御器械,逼死諫臣,乃止罰金,何以懲後?(見滕康傳)世忠又飲於內侍李廙之家,刀傷弓匠。(見魏矼傳)此皆世忠少年粗豪之過,亦不必諱,而世忠傳不載。

張浚

浚一生不主和議,以復讎雪恥為志,固屬正人。然李綱入相時,宋齊愈以附逆伏誅,浚為御史,劾綱以私意殺侍從,且論其買馬招軍之罪。(見高宗紀及綱傳)浚又嘗薦秦檜可任大事。(見趙鼎傳)陳東伏闕上書已被誅,浚又奏胡珵筆削東書,以布衣挾進退大臣之權,遂追勒編置。蓋浚乃黃潛善客,珵則李綱客也。(見戴植鼠璞)浚又嘗與岳飛論呂祉、王德、酈瓊兵事不合,飛因解兵奔喪歸,浚奏其意在併兵,以去要君,遂命張宗元權其軍事。(見高宗紀)汪伯彥既貶,浚以伯彥舊嘗引己,遂與秦檜援郊祀恩,起伯彥知宣州。(見汪伯彥傳)今浚傳皆不載,惟殺曲端一事,略見傳中,而又謂端部將張忠彥降金,故下端於獄,似非枉殺者。

葉夢得

夢得初為蔡京客,京倚為腹心,嘗為京立元祐黨籍,分三等定罪,後知應天府,以京黨落職。(見毛注、強淵明、胡安國等傳)建炎元年,夢得知杭州,軍校陳通作亂,夢得被執。(見高宗紀)今夢得傳不載。

胡安國

安國本秦檜所薦用,呂頤浩引朱勝非以傾秦檜,胡安國即劾勝非不當復用,安國求去,檜三疏留之,頤浩欲去檜,席益曰「安國在講筵,宜先去之。」蓋安國力言檜之賢於張浚也。(見秦檜傳)今安國傳不載。

劉一止

一止,秦檜黨也,檜置修政局,或有言局當廢者,一止與林待聘力言不可廢。(見秦檜傳)一止傳不載。

何鑄

鑄嘗與羅汝楫劾岳飛。(見羅汝楫傳)又嘗為秦檜劾王居正為趙鼎之黨,遂奪職奉祠。(見王居正傳)又劾張九成黨趙鼎。(見張九成傳)又劾廖剛與陳淵等為朋比。(見廖剛傳)今何鑄傳皆不載,反云治岳飛獄,力辨其冤,謂不當無故殺一大將,似能主持公道者。

李顯忠

宿州之敗,因破宿州時,顯忠欲私其金帛,不以犒軍,與邵宏淵忿爭,遂致師潰。(見胡銓傳)今顯忠傳乃謂宏淵欲發倉庫犒軍,顯忠不可,祇以現錢充賞,士皆不悅,遂致潰。一似顯忠之慎重倉庫,並無私意者。然論罪時,顯忠之謫獨重,則其激變非無因也。孝宗紀亦云「顯忠戰於宿州,宏淵不援,顯忠失利,諸將以顯忠、宏淵二將不協,遂大潰。」是亦為顯忠諱。

岳珂

珂守當塗,制置茶鹽,自詭興利,橫斂百出,商旅不行,國計反詘於初。又置貪刻吏,開告訐之門,以罔民而沒其財,民李士賢有稻二千石,囚之半載。(見徐慶卿傳)袁甫劾珂,貪黷無檢,總餉二十年,焚林竭澤。(見袁甫傳)今珂傳俱不載。

史彌遠

韓侂冑用兵,將危及社稷,楊皇后本與侂冑有隙,使榮王曮入奏,寧宗不答,后乃使其弟楊次山陰結史彌遠、錢象祖等謀之。侂冑方早朝,彌遠使中軍統制夏震率兵擁至玉津園擊殺之。彌遠等方以其事入奏,帝猶不信,既知其已死,乃下詔罷其官,然後再下詔誅之。(見楊皇后傳)是時彌遠欲誅侂冑,皇后、皇室從中主之,彌遠以告象祖、李璧,謂有御筆行事,象祖欲奏審,璧恐遲則事泄,彌遠乃使震亟殺之。(見韓侂冑及李璧傳)合數傳參觀,是當日先誅侂冑後奏帝,帝始降旨罷其官,再加誅也。而彌遠傳則謂「兵端既開,人皆畏侂冑不敢言,彌遠力陳危迫之勢,皇子詢(即榮王曮)入奏,乃罷侂冑,既而臺諫給舍交章論,侂冑乃就誅,召彌遠對咸和殿。」似乎先奏請得旨而後行誅者。此固諱其擅殺之跡。而寧宗本紀亦書「開禧三年十一月甲戌,詔韓侂冑輕啟兵端,可罷平章事。乙亥,禮部侍郎史彌遠以密命令殿前統制夏震誅侂冑於玉津園。」一如彌遠傳所敘。此蓋實錄書法本如是,不欲以大臣擅殺,見朝廷之威柄下移也。則彌遠傳諱其擅殺一節,猶似有說。

至其擁立理宗一事,則隱諱更甚。寧宗自皇子詢薨後,即養宗室子貴和為皇子,賜名竑。彌遠買美人善琴者納之,使伺皇子動靜。竑嬖之,一日指輿地圖曰「此瓊崖州,他日當置彌遠於此。」又嘗書几曰「彌遠當決配八千里。」美人以告彌遠,乃陰謀立沂王子貴誠,使鄭清之傅之。寧宗崩,彌遠在禁中,宣貴誠至柩前,舉哀畢,然後召竑,封為濟王,出居湖州。(見濟王竑傳)夫以先帝預立之儲君,擅敢廢罷,而所立者,並非先帝所識之人,雖以唐宦官之定策,國老門生天子尚不至如此之恣橫,則彌遠之罪上通於天,無可諱飾者。乃寧宗本紀並不著其廢立之罪,但云「帝崩,史彌遠傳遺詔,立姪貴誠為皇子,更名昀,即皇帝位。封皇子竑為濟陽王,出居湖州。」一似倉猝之際,寧宗別有遺命,而彌遠奉行者。蓋其時彌遠正柄政,史館實錄皆所監修,故書法本是如此。而彌遠傳則後人所修,應無所忌,乃亦只以「寧宗崩,擁立理宗」七字了此公案,而此等奸謀逆節,絕無一語載入,益可見宋舊史皆本各家表誌行狀據以立傳,而元人修史,又悉仍其舊,略無訂正也。

賈涉

李全既降於宋,與金兵戰。涉為制置使,以朝命許殺太子者賞節度使,殺駙馬者賞觀察使。全以所得金牌上於涉,謂殺四駙馬所得者。涉遂奏授觀察使。其實四駙馬不死也。季先死,全欲併將其軍,詭稱其軍有三千虛籍,覆之可省費。涉遂付以兵。將遣人覆實,全忽報昨聞邳州有警,已遣七千人往赴矣,遂不得覆。全往山東,涉勸農出郊,暮歸,全軍在楚州者遮道不得入,涉使人語全妻楊氏,楊氏揮之退,涉始入城。(見李全傳)今賈涉傳皆不載,反謂「李全得玉璽以獻,朝廷賞以節度使,涉嘆曰『朝廷但知官爵可以得其心,豈知驕則至於不可勸耶?』」是並能駕馭群盜矣!此傳必亦必其子似道當國日,史館所立,而元人因之不改者也。

鄭清之、趙范、趙葵

端平初,宋遣將孟珙與蒙古兵共滅金,其時宋與蒙古本敦鄰好,並無嫌隙,忽焉興師入洛,規復中原,兵端遂由此起。據賈似道傳,滅金時,珙與蒙古約以陳、蔡為界。師未還,趙范謀發兵據殽函,復中原地。元兵擊敗之,是開釁者,范實為禍首也。然是時,朝命已令范知開封府東京留守,其弟葵知應天府南京留守,全子才知河南府西京留守。則廟堂已有主此謀者。據王萬傳,鄭清之當國,謀乘虛取河洛。又真德秀傳,鄭清之挑敵,兵民死者數十萬,中外大耗。是此事,實趙范兄弟任之於外,鄭清之主之於內也。乃趙范傳不載其主謀用兵事,反云滅金後,范言於理宗曰「宣和海上之盟,厥初甚美,迄以取禍,不可不鑑。」趙葵傳亦載其所奏云「國家兵力未贍,姑從和議,俟根本既壯,恢復中原。」據此,則二人又似能審度時勢,不肯輕舉生事者。鄭清之傳,亦不載其主謀開邊事,反載理宗因邊警甚懼,清之密疏謂「陛下憂悔太過,恐累剛大之志。」則並似能持危定傾,補救於事後者矣。蓋皆因兵端既起之後,國家之禍日深,作家傳者各自諱其始謀之失,國史因之故也。

至如李宗勉傳,謂端平中出師汴洛,宗勉言不可。崔與之傳,謂朝廷取三京,與之頓足浩嘆。喬行簡傳,謂收復三京,行簡憂事力之不繼。趙汝談傳,謂朝議出師,汝談力言不可。及三京收復,汝談有憂色。未幾,洛師果敗。此又因用兵後禍敗相尋。作傳者各為著其先見之明也。

宋史各傳附會處

徐河之捷

李繼隆傳,徐河之捷,遼將裕悅(官名,舊史作于越)率騎八萬來戰,繼隆與尹繼倫列陣以待,敵眾方食,繼倫出不意擊走之。

案繼倫傳,是時繼倫領兵巡路,遼裕悅、耶律休格(舊史名休哥)數萬騎遇之,不顧而南,繼倫曰「是蔑視我也!彼捷則將驅我北去;不捷亦且洩怒於我矣!」乃銜枚夜躡其後,天未明,至徐河,休格方會食,將戰,繼倫從陣後出其不意突擊之,休格大敗走。是繼倫之突擊並未與繼隆同列陳也。而繼隆傳云「與繼倫列陣以待。」此不過欲著繼隆之同功耳。

儂智高母子弟

余靖傳,狄青破儂智高後,即班師,靖留廣西,遣人入特磨道,獲智高母子弟三人,獻闕下。

案蕭注傳,智高走大理,其母與二弟寓特磨道,注偵得之,悉擒送闕下。是獲智高母子者,乃注之功,余靖特以鎮廣西為其長官耳,而靖傳則以此功全屬之於靖,並略不及蕭注。

徽宗禪位

李綱傳,徽宗以金兵日逼,命皇太子為開封牧,綱謂吳敏曰「建牧,豈非欲委以留守乎?然非傳以位號不可。」敏曰「監國可乎?」綱以「肅宗靈武建號不出於明皇,使後世惜之」為對,明日,敏遂以禪位事進說,並謂李綱亦有此議。是傳位之議本起於綱也。

案敏傳,徽宗將內禪,蔡攸探知上意,引敏入對,遂並薦綱入見,則內禪之意,本出於徽宗。蔡攸傳,帝欲內禪,親書傳位東宮字授李邦彥,邦彥不敢承以付攸,攸屬其客吳敏,遂定議。又李熙靖傳,道君皇帝曰「外人以內禪為吳敏功,不知乃自吾意,不然,言者且滅族矣!」合數傳觀之,是內禪本出於徽宗,而綱傳所云,或非實事也,或綱議適與帝合,遂贊決耶?案張端義貴耳錄,徽宗聞金人破燕,即命當直學士黃中令草詔罪己,並傳位太子,明日詔出,淵聖登極。又記徽宗語,謂「詔中處分,蔡攸盡道不是,只傳位一事,要做他功勞。」此亦見內禪出自帝意之一證。

湖湘盜賊

李綱傳,出為湖廣宣撫使,荊湖江湘之間盜賊不可勝計,多者至數萬人,綱悉蕩平之。又張浚傳,浚至潭州,楊么賊眾二十餘萬,相繼來降,湖寇盡平。

案是時長沙有劉忠擁眾數萬,韓世忠誅之;曹成躪湖、湘、道、賀等州,岳飛平之,楊么又飛所擊斬者也,今悉歸功於綱與浚,而諸將之攻討略不及焉。雖綱為宣撫,浚為督視,諸將之功即其功,然竟抹煞諸將,全以蕩平諸賊為綱與浚之功,且綱傳則功屬綱,並不及浚;浚傳則功屬浚,又不及綱。

劉豫之廢

岳飛傳,軍中得烏朱(舊史名兀朮)諜者,飛佯認為己所遣之諜,作蠟書約豫同誅烏珠,刲其股納之,令致豫。諜者歸以書示烏珠,烏珠大驚,馳白其主,遂廢豫。又張浚傳,酈瓊叛奔劉豫,浚亟遣蠟書貽瓊,金人果疑豫,尋廢之。

案劉豫先賂金元帥達蘭(舊史名撻辣),得立為帝,後出師侵宋,輒敗,屢請金兵為援。金領三省事宗磐曰「先帝立豫者,欲豫開疆保境,我得按兵息民也。今豫進不能取,退不能守,兵連禍結,從之則豫收其利而我受其弊,奈何許之!」於是始有廢豫意。會豫又請兵,金乃令達蘭、烏珠偽稱南侵至汴,宣詔廢之。是豫之廢,因其進不能取,且屢請兵也。今乃以歸功於張浚、岳飛之兩封蠟書,真所謂牽連附會者也。(王倫傳,紹興七年,倫使金至睢陽,劉豫欲索觀國書,倫力拒之,至涿州,見達蘭,具言豫邀索國書無狀,且謂豫忍背本,他日安保不背大國?是年冬,豫遂廢,是又以廢豫歸功於倫之奉使矣!)

采石之捷海陵被弒

李顯忠傳,金主亮南侵,將濟江,王權自和州遁歸,詔以顯忠代權,命虞允文趣顯忠交軍,於是有采石之捷。顯忠遣萬人渡江,盡復淮西州郡,亮切責諸將,諸將弒之。

案虞允文傳,允文奉命往趣顯忠赴權軍,允文至采石,權已去,顯忠未來,我師三五星散,解鞍坐道旁。允文念坐待顯忠,則誤國事,遂招諸將,勉以忠義,諸將皆死戰,得大捷。明日,又敗敵於揚林口,顯忠始至。是采石之捷,無與於顯忠也。而顯忠傳,謂因趣顯忠交軍,故有此捷。遂若功出於顯忠者。亮因采石之敗,即趨瓜洲,剋日渡江,未渡而被弒,亦非關顯忠之復淮西而責諸將也。且是時,海陵去采石,即至瓜洲,其間時日有幾?顯忠豈能盡復淮西?當是海陵被弒後,乘金兵之退而復之耳。乃必謂海陵因顯忠復淮西,切責諸將遂被弒,此又曲說也。

規復山東

賈涉傳,李全取海州及密、濰,收登、萊二州,又結青州張林,以濱、棣、淄、濟、沂等州來降,自是恩、博、景、德至邢、洺十餘州相繼請降。涉傳檄中原「以地來歸及反戈自效者,朝廷爵土無所吝。」

案是時金國衰亂,盜賊各分據,李全乘此北行,金元帥張林據青、莒、密、登、萊、濰、淄、濱、棣、寧、海、濟南等州,全往招之,遂來降,其表云「舉七十城之全齊,歸三百年之舊主。」是時,實李全功也,而係之涉傳,竟似涉發蹤指示者。

卷二十四 宋史

宋史數人共事傳各專功

貝州王則之亂,討平之者,明鎬、文彥博也。

而鄭驤傳則云「王則反,討平之。」竟似驤一人之功矣。

又楊燧傳,謂燧攻貝州,穴城以入,賊平,功第一。劉闃傳,又謂闃從攻貝州,穿地道,闃先入,眾始從,遂登陴,引繩度師,遲明,師畢入,貝州平,功第一。則即穴城一事,又各擅第一功矣。

夏竦卒,賜諡文正,司馬光、劉敞俱駁之。

光傳曰,光謂「諡之美者,莫如文正,竦何人?足以當之?」乃改諡文莊,略不及敞之同議,則似光一人所駁矣。

敞傳又曰,敞疏三上,乃改諡文莊,亦略不及光,又似敞一人所改矣。

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過宮成服,趙汝愚擁立寧宗一事。

據汝愚及趙彥逾傳,是時宰相留正去位,中外洶洶,汝愚謀立嘉王(即寧宗),欲倚殿帥郭杲為用,以告彥逾,彥逾嘗有德於杲,遂承命以汝愚謀告杲,杲乃領兵衛寧宗即位。是此謀本出汝愚,而彥逾共成之。厥後汝愚因此擁立之功,為侂冑所忌,得禍最烈,正以此也。

而葉適傳,則謂是時趙汝愚計無所出,適責知閤門事蔡必勝不得坐視,蔡乃與宣贊舍人傅昌朝、知內侍省關禮、知閤門事韓侂冑三人定議,適亟白汝愚,汝愚乃遣侂冑、關禮以內禪事奏太皇太后,明日,因禫祭,遂立嘉王即位。則此謀,又係葉適與蔡必勝等定議後以告汝愚者矣。(按紹熙行禮記,又謂是時汝愚計無所出,宗室彥逾責以同姓之卿不得坐視,汝愚曰「奈何?事急,向承天門叫幾聲,自割殺耳!」彥逾曰「無益也。」乃為畫計,請於太皇太后,以嘉王即位,而尊光宗為太上皇帝,使侂冑共成其事。據此,則首謀又屬彥逾。然宋史彥逾傳不載其首謀畫策,或紹熙行禮記所云,非當日實事。)

宋史各傳錯謬處

袁彥傳,有劉仁贍降之語。張保續傳,亦有劉仁贍率將卒出降之語。薛居正五代史,周顯德四年,世宗親征壽州,劉仁贍上表乞降。是薛史原有此語。然薛史僅鈔實錄而未及詳考事實。至歐史則已辨明仁贍之不降,實副使孫羽以仁贍病篤,詐為其書以降者,所以特列仁贍於死節傳。今宋史袁彥等傳尚云然,豈元人修史時,並歐史亦不檢對耶?

韓世忠傳,世忠屯焦山,謂烏珠(舊史名兀朮)至必登金山龍王廟觀虛實。乃令百人伏廟中,百人伏岸側,果有五騎闖入,廟兵喜,先鼓而出,僅得二人,逸其三,中有絳袍玉帶,既墜而馳者,訪之,即烏珠也。按金山在水中,豈能騎而入?又騎而逃?此必誤也。輿地紀勝,謂伏兵北固山龍王廟,此較近理。乃作傳者於此等處亦不訂正。

曹友聞傳,元兵攻武休關,敗都統李顯忠軍,遂入興元。按顯忠係紹興中歸宋,卒於乾道中,距友聞與蒙古兵戰時,已六、七十年,安得尚統軍耶?或另有一李顯忠,然史又不分析言之。

陳宜中傳,遣張全合尹玉、麻士龍援常州,玉、士龍皆戰死,全不發一矢,奔還。文天祥請誅之,宜中釋不問。文天祥傳,亦謂朱華、尹玉等戰五牧,敗兵渡水挽全軍舟,全軍斬其指,皆溺死。全不發一矢,走歸。是張全並未戰也。而尹玉傳乃云,淮將張全、廣將朱華大戰於五牧。則全又在力戰之內矣!功罪混淆,莫此為甚。

又劉師勇與姚訕守常州數月,城陷,師勇拔柵,戰且行,其弟馬墮塹,躍不能出,師勇舉手與訣而去。是師勇守常,至城破始去也。事見張世傑傳及元史伯顏傳,並鄭所南集。而王安節傳,則謂師勇復常州後,即赴平江,使安節在常拒守。又似師勇未嘗與常州之難者。此又一史中自相矛盾之處也。

呂蒙正傳贊,謂國朝三次入相者,惟趙普、呂蒙正。然蒙正之後,又有張士遜、呂夷簡、文彥博,皆三次入相,蔡京並四次入相。蒙正傳贊所云,亦未深考。

宋史列傳又有遺漏者

一代之臣甚多,自非大奸大忠,原不能悉載,然有必宜載而反遺漏者。

俞文豹清夜錄,靖康之變,上皇將赴金軍,中書舍人姜堯臣極諫不可往,番使以骨朵(鐵製或木製兵器,一端有大首,狀如蒜頭,柄較長。相似者為錘,惟錘柄較短。)擊之死。曹勛北狩錄,四太子求王婉容為黏罕子婦,婉容自刎死。此二事忠節凜然,史傳所必宜載者,而列傳皆無之。

彭義斌自山東起義,隨李全來歸,即與趙范、趙葵破金兵,義斌獨擊至下灣渡,掩金人於淮。(見賈涉傳)後因李全亂,楚州制置使許國走死,義斌斬全使,大罵,誓必報此讎。會全攻恩州,義斌即出戰,敗之,全求制置使徐晞稷書與義斌速和,義斌致書趙善湘曰「不誅全,恢復不成。但能遣兵扼淮,斷其南路,必可滅賊。賊平之後,義斌戰河北盱眙,諸將戰河南,神州可復也。」(見李全傳)趙范亦謂善湘曰「義斌蹙全,如山壓軟卵,然必請而後討者,知尊朝廷也。」(見趙范傳)全貽書制置司,誣義斌叛朝廷,雖知義斌之功,憚全未欲行賞,義斌俟朝命不至,拓地而北,進攻東平,嚴實潛求救於蒙古將博羅罕,而與義斌連和,義斌亦欲藉實取河朔而後圖之,遂以兄禮事實,不奪其兵,而留青崖崮所掠實之家屬不還,進攻真定,降金將武仙,眾至數十萬,既下真定,道西山而北,博羅罕兵始至,義斌分兵與實,陽助而陰伺之,實危急,即赴博羅罕軍與之合,與義斌戰於內黃之五馬山,義斌兵敗被執,史天澤說之降,義斌厲聲曰「我大宋臣也,肯為他人屬耶?」遂死之。(見元史嚴實等傳)後朝廷討李全詔有云「彭義斌以忠拓境,大展皇略,已加贈典追封。」(見李全傳)是義斌之忠義勳績比趙立、李寶、魏勝等更有過之,則宋史何得無傳?乃僅散見於李全等傳,而不另立專傳,豈非闕漏耶?

又吳縝作新唐書糾謬,至今尚傳其書,而宋史無傳;劉克莊詩集、文集為宋末一大家,今亦無傳。此皆史家之疏也。

宋史排次失當處

宋史又有不必立傳者。

歐公五代史,不立韓通傳,為本朝諱也。宋史補之,而以李筠、李重進並列為周三臣,是矣!

他如張從恩、扈彥珂、薛懷讓、藥元福,皆五代時人。

從恩入宋,改封許國公,其入宋史可也。

彥珂、懷讓、元福,當宋初即病歿;趙昂、李穀、竇貞固、李濤、趙上交、張錫、張鑄邊、歸讜、劉濤等,並未官於宋,則傳之何為?或以五代史無傳,不得不於宋史存之,然李穀、李濤在五代尚有事蹟可紀,其餘本不足書,乃一概入之列傳,仍不過敘其歷官,如今仕途之履歷而已,此亦成何史策?

宋臣中宣繒、別之傑、鄒應龍、金淵、張磻、饒虎臣、戴慶炯等傳,亦但敘履歷,絕無一言一事,則傳之何為?

其他編次之失,更有當改定者。

張憲、牛皋、楊再興,皆岳飛部將,舊史本附飛傳後,元人修史,另編為卷。(說已見前)

劉子羽、胡世將與吳玠兄弟在蜀同功共事,應與玠璘相次,今亦各為卷,此猶曰官有文武之別也。

解元、成閔皆韓世忠部將,宜附世忠後;郭浩、楊政皆吳氏部將,用兵與吳氏相終始,宜附玠、璘後,今皆另編為卷。蓋亦元人改舊史而排次耳。

王友直、李寶皆自北起義來歸,既同列一卷;李顯忠亦自鄜延起事,間關數國,冒死南投,功名尤著;魏勝起兵漣水,據海州以歸,與寶共事,此數人者,應彙列為一卷,以顯忠為首,勝、寶、友直次之,而今皆各為卷。

秦檜擅國十九年,凡居政府者,莫不以微忤斥去,惟王次翁始終為檜所憐,則次翁應附檜傳後;陳自強之附韓侂冑,與次翁之附秦檜一也,則自強亦應附侂冑後,乃皆編入列傳,不著奸黨,何也?

權邦彥,徽、欽時人,卒於高宗紹興三年,乃廁於寧宗諸臣之列;汪若海、張運、柳約亦皆欽、高時人,而廁於理宗諸臣之列;林勳、劉才邵等皆高、孝時人,並廁於德祐末造李庭芝諸人之列,不幾顛倒時代乎?

南唐世家,既立韓熙載傳矣,劉仁贍、皇甫暉、姚鳳皆完節於南唐者,何以不為立傳,以附於熙載後?南唐徐鉉、北漢楊業,後仕於宋,既入之宋臣傳矣,南唐之周惟簡、西蜀之歐陽迥,亦皆仕宋,歷官多年,何以又不入宋臣傳,而仍附南唐、西蜀世家之後乎?

此皆自亂其例者。想見元人修史,草率從事,徒以意為排次,不復詳細審訂也。

史家一人兩傳

史傳人物太多,修之者非一人,不暇彼此審訂,遂有一人而重出者。

如顧寧人(炎武)指出元史列傳中第八卷之速不台即第九卷之雪不台;十八卷之完者都即二十卷之完者拔都;三十七卷之石抹也先即三十九卷之石抹阿辛。皆是一人兩傳。可見修史者之草率從事。

然蒙古以國語為名,譯作漢字,但取其音之同,而字不必畫一,致有此誤,猶有說也。

若舊唐書列傳之七十二既有楊朝晟,九十四又有楊朝晟;五十一既有王求禮,一百三十七又有王求禮,宋史列傳之一百十六既有李熙靖,二百十二又有李熙靖。考其事蹟,實係一人,並非偶同姓名者。

是修史之草率,更甚於明修元史時。

至如遼史有三耶律托卜嘉(舊史名耶律撻不也),一在列傳第二十六,一在第二十九,一在第四十一;又有兩蕭罕嘉努(舊史名蕭韓家奴),一在列傳第二十六,一在第三十三;又有兩蕭塔喇噶(舊史名蕭塔剌葛),一在列傳第十五,一在第二十。金史又有兩達蘭(舊史名撻爛),一在列傳第十(又名古雲,舊史名彀英),一在第十五;又有四羅索(舊史名婁室),一在列傳第十,其三在五十七,同為一傳,當時已以大婁室、中婁室、小婁室別之;又有兩額爾克(舊史名訛可),亦同為一傳,當時亦有草火訛可、板子訛可之別。

此則名雖同而人各別。蓋遼、金、元皆以國語為名,諸人國語之名本同故耳。

至如金史之碎不即元史之速不台(即元將之圍汴京,擄金妃后及宗族北去者),宋史之兀良哈即元史之兀良合台(即征交趾,由粵西北歸者)。此又修史時,各據所譯漢字入傳,不暇彼此訂正也。

監板宋史脫誤處

余家所有宋史二本,係前明南北監板各一,其中誤字落句不一而足。

尤袤傳:高宗配享四人,王「俊」誤為「浚」

如尤袤傳:高宗崩,靈駕將發引,忽議配享,洪邁請用呂頤浩、韓世忠、趙鼎、張浚,袤言「祖宗典故,既祔然後議配享,今忽定於靈駕發引之前,不加詳議,恐無以服勳臣子孫之心。」乃詔更議,後卒用四人者。時楊萬里亦謂張浚當配食,爭之不從,補外。袤轉禮部侍郎云云。

按萬里所著誠齋揮麈錄,謂洪景盧以浚殺曲端一事,輟其配享。是邁乃輟浚者。今傳反云邁請用浚。又按楊萬里傳,高宗崩,洪邁不俟集議配享,獨以呂頤浩等姓名上,萬里疏詆之,力言張浚當與。是邁本未以浚入配享。尤袤傳云張浚,當是張俊之誤也。配享兼用文武,邁既請用呂頤浩、趙鼎兩文臣,則武臣必是韓世忠、張俊耳。(案今本已訂正為張俊)

曹勛傳:曹勛副使,王「綸」誤為「倫」

又曹勛傳:紹興二十九年,勛副王倫為稱謝使至金,金主將侵淮,勛與倫歸言和好無他。

按倫自建炎元年即為通間使至金,紹興二年,粘罕使倫歸報;七年,再使金,回;八年,又往,偕張通古來;九年,再充使奉迎梓宮。太后被拘河間。十四年,金人欲官之,不從,乃縊死。是倫之死,在紹興十四年,安得二十九年尚有與曹勛同使之事?

及閱王綸傳:二十八年,金將渝盟,邊報沓至;二十九年,朝論欲遣泛使覘之,綸請行,曹勛副之,至金,館禮甚隆,歸言鄰國恭順陛下威德所致。然是時,金已謀犯江,特以善意紿綸耳。據此,始知勛所副者,乃王綸,非王倫也。(案今本已訂正為王綸)

張邵傳:弟祁下獄株連邵,會檜死得免

又張邵傳:邵初使金,遇秦檜於濰州,及歸,上書言檜忠節。後其弟祁下獄,將株連邵,會檜死得免。

此數語上下不貫,邵既有德於檜,檜自黨護之,檜死則不能免株連矣!乃反云檜死得免。此必有脫落字句處。皆刊刻時校讎不精之故也,當別求善本改之。(按今本仍舊。復按高宗紀,紹興二十五年十月乙酉,命大理鞫張祁附麗胡寅獄。邵將受株連者,當係此事。胡寅一案,緣於紹興二十年檜黨誣李孟堅誦其父光所撰私史,語涉譏謗,詔送大理寺。而李光已先於十一年遭貶。至是,檜復因忌寅,並坐寅與光書譏訕朝政,獄成,詔胡寅等八人緣坐。至二十五年,乃復牽連張祁。至檜死,高宗雖追封申王,謚忠獻,且親幸其第臨奠。而於檜黨則稍抑之,且平復檜所傾陷者。二十五年十一月乙丑,乃釋張祁獄。十二月甲申,召胡寅等令自便,仍復其官。據此,邵傳所謂「會檜死得免」者,係因高宗既釋張祁獄,邵自於免論之列。則翼謂「邵既有德於檜,檜自黨護之,檜死則不能免株連矣!」乃未辨張祁獄之所由,故有此疑。況檜既黨護邵,豈不知搆祁必株連邵耶?宋史先敘邵言檜忠節,後敘祁獄將株連邵,應是彰顯檜之負恩,縱有脫漏,如作「會檜死乃得免」,則明矣!然則翼「黨護」一語,坐邵為檜黨,未免率斷也。且邵雖有德於檜,然為國出使囚徙,屢瀕於死,本為高宗親重,豈可與檜黨同視耶?)

趙良嗣不應入奸臣傳

馬植,燕人,以取燕策干童貫入奏。徽宗寵之,賜姓名李良嗣,又賜以國姓。圖燕之議由此起,斯固召禍首謀,然良嗣但建此策,聽不聽,則在乎廟堂之持議也。

及良嗣奉使由海道至金,與金太祖約:金取中京大定府,宋取燕中析津府。自是凡數往返。會金太祖殂,金人欲變元約,但予以燕京及薊、景、檀、順、涿、易六州,良嗣言「元約山後山前十七州,今如此,信義安在?」金人不從。良嗣又奉使往,曰「本朝徇大國多矣!豈平灤一事,不能相從耶?」金又不從。嗣良嗣又至,以答書稿示良嗣曰「燕京係我朝兵力攻下,其租稅當輸我朝。」良嗣曰「租隨地出,豈有予地而不予租稅者?」金人曰「燕租六百萬,今只取一百萬,不然,還我涿、易。」良嗣曰「我朝自以兵下涿、易,今乃云爾,豈無曲直耶?」是良嗣銜命往來,能以口舌抗強鄰。(以上皆見續通鑑鋼目)故宋史本傳亦謂往返六七,頗能緩頰盡心,與金爭議。

使無收納張覺之事,金人亦難遽起兵端,(宣和五年,遼人張覺叛金以平州來附,金人以納叛為責,索之甚急,始命王安中縊殺,函其首送之,金人終以是啟釁)而中華疆土復歸版圖,良嗣方且當入功臣傳中。乃張覺之叛金來降,主國計者貪近利而昧遠計,輒輕為招納,良嗣方苦口爭之,以為失歡強鄰,後不可悔。(良嗣爭之不果,坐奪職,削五階)而舉朝醉夢,卒不聽從。果致金兵得以藉口,不惟新得之地盡失之,並至鑾輿北狩,神州陸沈。此則王黼輩之貪功喜事,謀國不臧,於良嗣無與也。乃事後追論禍始,坐以重辟,(靖康元年,御史胡舜陟論其結成邊患,敗契丹百年之好,使金寇侵陵,禍及中國,乞戮之於市.時已竄郴州,詔廣西轉運副使李昇之即所至梟其首,徙妻子于萬安軍)已不免失刑。修史者又入之奸臣傳中,與蔡京等同列,殊非平情之論也。

王倫

王倫使金,間關百死,遂成和議。世徒以胡銓疏斥其狎邪小人,市井無賴。張燾疏斥其虛誕,許忻疏斥其賣國,遂眾口一詞,以為非善類。甚至史傳亦有家貧無行,數犯法幸免之語。不知此特出於一時儒生不主和議者之詆諆,而論世者則當諒其心,記其功而憫其節也。

倫本王旦弟勗之後,初非市儈里魁。其奉使在建炎元年,是時金人方擄二帝北去,凶燄正熾,誰敢身入虎口?倫獨慷慨請行,其膽勇已絕出流輩。及至金被留,久之,尼瑪哈(舊史名粘罕)使烏陵思謀至,倫即以和議動之,欲使其還兩宮、歸故地,尼瑪哈雖不答,然和議實肇端於此。即洪皓之以畏天保天語悟室,猶在後也。已而尼瑪哈有許和意,紹興二年,先遣倫歸。次年即遣李永壽、王翊來。值劉豫內犯,議遂中格。七年,徽宗、鄭后訃至,復遣倫充使奉迎,並乞河南、陝西地。是冬,豫既廢,倫入見金主,金遂以烏陵思謀、石慶偕倫來議。八年,再使金,金即遣張通古等來,許歸梓宮、母后及河南、陝西地。九年,倫充使再往金,竟以河南、陝西地先付之。

設使金不渝盟,則存沒俱歸,境土得復,倫之功,豈南渡文武諸臣所可及哉?祇以金人自悔失策,旋毀前議,倫遂被拘於河間。其後和議再成,遂不得身預其事。然創議於敵勢方張之時,與收功於兩國將平之日,其難易既不同。且倫之議和,則請帝后疆土全歸,而未議及歲幣;迨秦檜主和,則寸土不歸,反歲輸銀絹二十五萬兩匹,徒得一母后、二旅柩而已,其難易更不可以道里計。而況李永壽等之來,賴倫以雲中舊識,稍損其驕倨;張通古等之來,又賴倫委曲調護,使秦檜就館受書,以免屈萬乘之尊。是其周旋於事勢難處之會,即朱弁、洪皓輩有不能及者。蓋弁、皓僅完臣節,倫則兼齊國事,其所任為獨難,故皓歸亦極言「倫以身徇國,棄之不取,緩急何以使人?」實深服其心力俱殫也。

及被拘六年,金人欲用為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其時兩國和議久成,化讎為好,即受金官職,亦非反顏事仇,況家本莘縣,鄉土已屬於金,於私計亦甚便,乃力拒不受,甘被其縊死。(金史謂倫已受官又辭,乃縊死。宋史則謂不受官而被害。按倫如果受官,豈復抗辭?是必未受官也)是不惟謀國之忠,歷百艱而不顧;而徇國之烈,甘一死而不撓,視弁、皓等得歸故國,身受寵榮者,其身世尤不幸,志節尤可悲也!而區區身後之名,又以市井無賴數語傳為口實,至今耳食者幾視為倖功捭闔之人,此不可不急為別白也。

宋初降王子弟布滿中外

角力而滅其國,角材而臣其人,未有不猜防疑忌而至於殺戮者。獨宋初不然。

周保權被擒,授千牛衛上將軍,葺京城舊邸院居之。(湖南)

高繼沖納土,但令王仁贍知軍府事,而仍令繼沖鎮其地。迨繼沖入朝,改授武寧軍節度使、徐宿觀察使,鎮彭門,凡十年。其叔高保衡,歷知宿、懷、同、汝四州及光化軍。其臣孫光憲,亦官黃州刺史。梁延嗣亦官復州防禦使。(荊南)

劉鋹戰敗被擒,仍封恩赦侯,賜第居京師,進封彭城郡公。(南漢)

李煜城破始降,封違命侯,居京師。後封隴西郡公。其子弟多授大將軍、衛將軍等官,從善為通許監軍,從誧歷知隨、復、成三州,季操歷知淮陽、漣水二軍、蔡、舒二州,仲寓官郢州刺史十餘年,其臣徐鉉等皆官於京師,更無論也。(南唐)

孟昶既降,賜第京師,封秦國公,尋卒。子元歷知貝、定二州,又為鎮州兵馬鈐轄,移滑州,以病求小州,乃移滁州而卒。元歷官宋、曹、兗、鄆都巡檢,出知滑州。其臣伊審徵,官靜難軍節度使,移鎮延安。趙彥韜授興州刺史,移灃州。毌守素歷知趙州、容州,兼本管諸州水陸轉運使。(西蜀)

陳洪進納土後,封杞國公,賜第居京師。子文顯仍知泉州,移知青、齊、廬三州。文顥歷知房、康、同、耀、徐、衡六州。文顗歷知海、濮、濰、沂、黃五州。文頊歷知登、舒二州。(漳泉)

錢俶納土後,封淮海國王,賜禮賢宅,居京師。後出為武勝軍節度使,改封南陽國王。子惟濬屢加諸鎮節度使,常居京師。惟治知真定軍府兼兵馬都部署。惟濟歷知絳、潞二州,又為永州團練使,改成德軍。惟演仕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判許州。俶弟儼判和州。昊歷知宋、壽、泗、宿四州。其臣僚孫承祐知大名府,改知滑州。沈承禮知密州。(吳越)

劉繼元降,封彭城郡公,賜京城甲第一區,授保康軍節度使。其臣李惲歷知廣、許、孟三州。馬峰分司西京。(北漢)

統計諸降王及諸降臣,無一不保全者,此等僭偽竊據之徒,歸降本非素志,況新造之邦,民志未定,國勢易搖,豈能一無顧慮?乃其主皆賜第京師,居肘腋之地,其子弟臣僚又皆分職州郡,掌兵民之權,而廟堂之上不聞操切猜防,入仕新朝者,亦帖然各效其勤,無反側不靖之意。於此見宋太祖、太宗並包天下之大度,震服一世之神威,非詐力從事者,所可及也。後之論者往往謂宋開國之初,即失於弱。豈知不恃詐力以為強者,其強更甚也哉!

宋諸帝御集皆建閣藏貯

宋諸帝御集各建閣藏貯,自真宗始。

真宗晚年,以所著詩文示丁謂等曰「朕聽覽之下,以翰墨自娛,雖不足垂範,亦平生遊心於此也。」謂等請鏤板宣布,共七百二十二卷,並作天章閣貯之。

自後諸帝御集皆倣此例,而閣名各不相襲。

英宗建寶文閣,藏仁宗御集。

神宗以英宗御書,亦附於內。

哲宗建顯謨閣,藏神宗御集。(元祐二年,已詔蘇轍、劉攽等編次神宗御集,四年上之,先藏寶文閣,元符元年,另建顯謨閣貯之)

徽宗建徽猷閣,藏哲宗御集。

高宗建敷文閣,藏徽宗御集。

孝宗建煥章閣,藏高宗御集。

寧宗建華文閣,藏孝宗御集,又建寶謨閣,藏光宗御集。

理宗建寶章閣,藏寧宗御集。

度宗建顯文閣,藏理宗御集。

每帝各建一閣,雖頗繁費,然亦足昭敬謹,且見諸帝文治之盛也。又每閣皆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等官,俾專職掌。(以上皆見本紀)如神宗以章衡為寶文閣待制,謂之曰「卿為仁宗朝魁甲,寶文藏御集之處,未始除人,今以處卿是也。」(見衡傳)

錄名臣後

真宗錄唐白居易後利用,為河南府教授;元稹七世孫為台州司馬;裴度孫坦為鄭州助教,又錄唐長孫無忌、段秀實等孫,皆教官。

仁宗錄唐狄仁傑、張九齡、郭子儀、顏真卿後。

神宗錄唐魏徵、狄仁傑、段秀實後。皆見本紀。

按舊唐書段秀實傳,自貞元後,凡赦書褒忠,必以秀實為首。又貞元六年,赦書授顏真卿一子五品官。文宗時又以真卿曾孫弘式為同州參軍。五代史劉遂清傳,唐朝渾、郭、顏、段之後,每一赦出,以一子出身,率為常制。是唐及五代時已有此制,宋蓋仿而行之也。

宋皇后所生太子皆不吉

真宗由皇太子登極,其母則李賢妃也。仁宗由皇太子登極,其母則李宸妃也。神宗之為皇太子,其母本高皇后,然生帝時尚在英宗潛邸,未為后也。哲宗由皇太子登極,其母朱德妃,亦非后也。

惟欽宗生時,其母王氏已冊為后,故欽宗以嫡長為皇太子,後即位,竟北遷於金。

南渡後,光宗母係郭皇后。寧宗母係李皇后,然誕育時,亦皆在潛邸,未為后也。

惟度宗后全氏,正位中宮,後生德祐帝,(咸淳三年,立全后,七年生帝)甫登極,即國亡。

統計有宋一代,皇后正位後所生太子,祇靖康、德祐二帝,而二帝皆為失國之君,此理之不可解者。

又有已立為太子而不得繼統者。

太宗之昭成太子元禧,真宗之悼獻太子祐,哲宗之獻愍太子茂,猶皆死後追贈,未嘗及身為儲君也。

其生而立為太子者,欽宗嫡子諶,朱后所生,生時雖尚未為后,然正妃也,故諶為嫡皇孫,當時已稱祖宗以來所未有。欽宗登極後,立為皇太子,後竟隨北去。

高宗之元懿太子,潘賢妃所生,苗劉之變為所擁立,改元明受,高宗復辟後,立為皇太子,未幾殤。

孝宗之莊文太子愭,郭后所生,嫡長子乾道,元年立為皇太子,年二十四薨。

寧宗之景獻太子詢,本宗室子,開禧初,立為皇太子,年二十九薨,再育宗室子貴和為皇子,賜名竑,雖未加太子之號,然已居儲貳,繼體攸屬,後為史彌遠擅廢,降封鎮王,不得其死。

是不惟正后所生太子不吉,即非正后所生而冊為太子者,亦不皆吉也。

宋初考古之學

考古之學,至南宋最精博。如鄭樵、李燾、王應麟、馬貴與等是也。然宋初制誥之臣已多博雅。

乾德三年,范質等三相俱罷,將獨相趙普,而無宰相書敕,帝以問陶穀,穀曰「古來宰相未嘗虛位,惟唐文宗甘露之變,數日無相,左僕射令狐楚奉行。今尚書亦南省官,可以書敕。」竇儀曰「非承平令典也。皇弟(即太宗光義)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也,可書敕。」從之。儀之論固是。然古來偶有朝無宰相之故事,穀獨能記之。

又普獨相後,太祖欲置之副而難其名稱,問穀「下宰相一等有何官?」穀曰「唐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遂以薛居正、呂餘慶為參知政事。倉猝一問,即能援引故事,可見熟於典故,腹笥中無不有也。

太祖改年號乾德,以為古所未有,後於宮中得乾德錢,以問竇儀,儀對以偽蜀曾有此號。(案十國前蜀後主王衍年號乾德,又荊南高繼沖年號亦為乾德)詢知果自蜀中來者,始嘆曰「宰相須用讀書人。」

太宗時,皇子元傑封吳王,行揚州、潤州大都督府長史,張洎謂「六朝皇子封王,以郡為國,置傅相、內史等,佐王為治,或王子不之國,則內史行郡事。唐改為長史,凡親王授大都督不之鎮,而朝命大臣臨郡者,即有長史之號,謂親王之上佐也。如段文昌出鎮揚州,云淮南節度副大使知節度事兼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李載義出鎮幽州,云盧龍軍副大使知節度事兼幽州大都督府長史是也。今王既為大都督,又為長史,則是王自為上佐矣!」

即此數條,可見諸臣於朝章國典,無不究心有素,倉猝間即有據依,足資朝廷制作之討論也。

又錢俶薨,諡忠懿,張洎為覆狀,有「受寵若驚,居亢無悔」語,張佖駁之,謂「亢龍無悔,非臣子所宜言。」洎對狀曰「易之九三,王弼注云『處下體之極,居上體之下,因時而惕,故愈於上九之亢。』正義云『九三,居下體之極,是人臣之體,其能免亢龍之咎者,以慎守免禍也。』是人臣能免亢極之禍也。漢書梁商傳贊云『地居亢滿而能以謹厚自終。』楊植作許由碑云『錙銖九有,亢極一夫。』杜鴻漸讓元帥表云『祿位亢極,過踰涯量。』盧杞作郭子儀碑云『居亢無悔,其心益降。』張說作祁國公碑云『一無目牛之全,一無亢龍之悔。』皆就人臣而言也。」乃詔「洎援引故實,歷歷有據,罰佖一月俸。」以一亢字而援引典故,辯博如此,其學可知。

神宗有殿名宣光,哲宗問林希古「有此名否?」對曰「此石勒殿名也。」乃更名顯承。

此又諸臣熟於經史之學,原原本本,非以口給也。

自朝章國故之不講,則有如蔡京誤以唐太宗為宋太宗,而廢尚書令者矣!(徽宗詔「尚書令,太宗曾為之,今不須復置。」說者謂「宋太宗未嘗為尚書令,惟唐太宗曾為之,今誤以唐太宗為宋太宗,乃蔡京當國,不學無術之故也。」見京傳)自經義史學之不講,則有如章惇謂「北郊祀地,只可謂之社。」而欲廢北郊大禮者矣!(惇以北郊止可謂之社。黃履曰「天子祭天地皆稱郊,故詩序云『郊祀天地』,若社則土神也,豈有祭大祇亦謂之社乎?北郊之議遂定。見黃履傳)然則北宋文學之臣,稽典故,援經史,俱確有據依,豈後代所可及哉!

宋初嚴懲贓吏

宋以忠厚開國,凡罪罰悉從輕減,獨於治贓吏最嚴。蓋宋祖親見五代時貪吏恣橫,民不聊生。故御極以後,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濁亂之源也。

按本紀,太祖建隆二年,大名府主簿郭顗坐贓棄市。乾德三年,員外郎李岳、陳偃、殿直、成德鈞皆坐贓棄市。蔡河綱官王訓等以糠土雜軍糧,磔於市。太子中舍王治坐受贓殺人棄市。開寶三年,將軍石延祚坐監倉與吏為姦贓棄市。四年,將軍桑進興、洗馬王元吉、侍御史張穆、左拾遺張恂皆坐贓棄市。劉祺贓輕,杖流海島。六年,中允郭思齊、觀察判官崔絢、錄事參軍馬德林俱坐贓棄市。此太祖時法令也。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泗州錄事參軍徐璧坐監倉受賄出虛券棄市。侍御史趙承嗣隱官錢棄市。又詔諸職官以贓論罪,雖遇赦不得敘,永為定制。中書令史李知古坐受贓,改法杖殺之。詹事丞徐選坐贓杖殺之。御史張白以官錢糴賣棄市。汴河主糧吏奪漕軍糧,斷其腕,徇河干三日,斬之。是太宗法令猶未弛。然寇準謂「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贓,吉贓少,乃伏誅;淮以參政王沔之弟,盜主守財至千萬,止杖,豈非不平耶?」則是時已有骫法曲縱者。

至真宗時,棄市之法不復見,惟杖流海島。如員外郎盛梁受贓流崖州。著作郎高清以贓杖脊配沙門島。蓋比國初已弛縱矣。

仁宗本紀,則並杖流之例亦不復見。

蘇頌傳,知金州張仲宣坐枉法贓應死,法官援李希輔例,杖脊黥配海島。頌奏仲宣贓少應減,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頌引「刑不上大夫」為對,遂免黥,永為定制。自是宋代命官犯贓抵死者,例不加刑。當時論者謂「頌一言而除黥刺,以為仁人之言,其利溥。」(見頌傳)益可見姑息成風,反以庇奸養貪為善政。其於不肖官吏之非法橫取,蓋已不甚深求。

繼以青苗免役之掊克,花石綱之攘奪,遂致民怨沸騰,盜賊競起。宋江等三十六人橫行河朔,官軍萬人不敢捕。方臘之亂,凡得官吏必恣行殺戮,斷截肢體,探取肺肝,或熬以鼎油,或射以勁矢,備極慘毒,以泄其憤。陳遘疏,所謂「貪污嗜利之人,倚法侵牟,不知紀極,怨痛結於民心,故至此也。」(見陳溝及方臘傳)

南渡後,高宗雖有詔「按察官歲上所發摘贓吏姓名,以為殿最。」然本紀未見治罪之人。

惟孝宗時上元縣李允升犯贓貸死,杖脊刺面配惠州牢城,籍其貲,失察上司俱降黜。廣東提刑石敦義犯贓刺面配柳州,籍其家。知潮州曾造犯贓貸死,南雄編管,籍其家。參知政事錢良臣以失舉贓吏,奪三官。是時法令雖比國初稍輕,而從積玩之後,有此整飭,風氣亦為之一變。真德秀所謂「乾道、淳熙間,有位於朝者,以饋賂及門為恥;受任於外者,以苞苴入都為恥。」(苞苴:本意為以草葦包裹,惟賄賂恐人知,以苞苴其外,故為賄賂別稱。後漢書隗囂傳:苞苴流行,財入公輔。)皆孝宗之遺烈也。

理宗雖亦詔「監司以半歲將劾去贓吏之數來上,視多寡為殿最,守臣助監司所不及,則以一歲為殿最。」(見本紀)是亦頗能留意綜核者。然是時湯燾疏言「苞苴有昔所未有之物,故民罹昔所未有之害;苞苴有不可勝窮之費,故民有不可勝窮之憂。」(見燾傳)則知廟堂之詔已為具文,而官吏之朘削如故也。賈似道亦疏言「裕財之道,莫急於去贓吏,藝祖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今當仿而行之。」(見似道傳)以似道之狂謬,尚知贓吏之不可不重懲,而追思藝祖、孝宗之遺法,然則是二帝者,可謂知所務者哉!

卷二十五 宋史

宋封王之制

宋初臣下少封王者。

石守信卒,封武威郡王;王審琦卒,封琅琊郡王;高懷德卒,封渤海郡王;王景生封太原郡王,卒封岐王。此皆前代功臣,位本崇重,一旦傾心興朝,宣力藩鎮,故榮之以茅土也。

其佐命功臣,惟趙普卒,封真定郡王;曹彬卒,封濟陽郡王而已。(普後加封韓王)

至徽宗時,追封王安石舒王、蔡確汝南郡王,封爵始濫。時宰相何執中卒,封清源郡王;鄭居中卒,封華原郡王,甚至奄人童貫亦生封廣陽郡王,名器猥褻,莫此為甚。

南渡後,

武臣封王者,韓世忠生封咸安郡王,後追封靳王;張俊生封清河郡王,後追封循王;楊存中生封同安郡王,後追封和王;吳璘生封新安郡王,後追封信王。其死後追封者,吳玠涪王、岳飛鄂王(寧宗時封)、劉光世安成郡王(孝宗時封),又加封鄜王。

文臣封王者,秦檜生封建康郡王,後追封申王;史浩追封會稽郡王,又加衛王;韓侂冑生封平原郡王;史彌遠生封會稽郡王,死又追封越王;鄭清之亦追封魏郡王。

諸武臣多戰功,疏封尚有說,文臣以權寵得之,亦太猥褻矣!

此外則后族有封王者,

其始皆子孫尊崇母后之族。如太祖追封杜太后弟審進為京兆郡王。真宗追封母李太后父英常山郡王。仁宗追封真宗潘后父美鄭王,郭后弟守文譙王是也。章獻明肅劉后父通,追封魏王,則以后垂簾故。李宸妃弟用和封隴西郡王,亦以仁宗生母故。

惟仁宗張貴妃(追冊溫成皇后)父堯封封清河郡王,此為人主自封后族之始。

仁宗慈聖光獻曹后,乃曹斌女孫,神宗時追封其曾祖芸魏王,祖彬韓王,父吳王,后弟佾亦封濟陽郡王,則並及四代矣。

英宗宣仁聖烈高后,神宗追封其父繼勳康王,兄遵甫楚王,高宗又追封后弟士遜、士林、姪公紀、公繪皆為王。

神宗欽聖向后弟宗回永陽郡王、宗良永嘉郡王,皆徽宗時封。

哲宗孟后父彥弼咸寧郡王、弟忠厚信安郡王,則高宗時封。

徽宗王后、鄭后無封。韋賢妃為高宗生母,高宗封其弟淵平樂郡王。

欽宗朱后父伯材恩平郡王,則欽宗所封也。

高宗吳后父近吳王、弟益太寧郡王、蓋新興郡王。孝宗郭后父瑊榮王、弟師瑀永寧郡王。皆子為帝後所封。

光宗李后三代皆封王,則光宗時封寧宗楊后弟次山永陽郡王,其二子谷、石亦皆封王,亦寧宗時封。

理宗謝后三代皆王,則度宗時封。

宋待周後之厚

宋太祖為軍士擁戴,既登極,遷周恭帝及符太后於西宮,易其帝號曰鄭王,太后曰周太后。作周六廟於西京,遣官遷其神主,命周宗正郭以時祭享。又遣工部侍郎艾穎拜嵩陵(太祖)、慶陵(世宗)。建隆三年,鄭王出居房州。開寶六年,鄭王始殂,距禪位已十四年矣。宋祖素服發哀,輟朝十日,諡曰恭帝,命還葬慶陵之側,陵曰順陵。

仁宗嘉祐四年,詔取柴氏譜系,於諸房中推最長一人,歲時奉周祀。尋錄周世宗從孫柴元亨為三班奉職。(先是加恩郭氏,至是又恩及柴氏)又詔周世宗後,每郊祀錄其子孫一人。至和四年,遂封柴詠為崇義公,給田十頃,奉周室祀,並給西京周廟祭享器服。

神宗又錄周世宗從曾孫思恭等為三班奉職。熙寧四年,崇義公柴詠致仕,子若訥襲封。

徽宗詔柴氏後已封崇義公,再官恭帝後為宣教郎,監周陵廟,世為三恪。(顏師古曰「恪,敬也。言待之加敬,亦如賓也。周以舜後(陳)并夏後(杞)、(殷後)宋為三恪也。」)

南渡後,高宗又令柴叔夜襲封崇義公。

理宗又詔周世宗八世孫承務郎柴彥穎襲封崇義公。

此皆見於本紀及續通鑑長編者。蓋柴氏之賞延直與宋相終始,其待亡國之後,可謂厚矣。

宋郊祀之費

宋制:每三歲一親郊,大小各官皆得蔭子。趙思誠疏言「寒士在部,須待數年之闕。今親祠之歲,任子約四千人,十年之後,須萬二千員,則寒士有三十年不得選者。」是郊祀恩蔭已極冗濫。

此外又有賞賚,計每次緡錢五百餘萬,大半以金銀綾絹絁紬平其直給之。

景德郊祀至七百餘萬,東封又八百餘萬,祀汾上又百二十萬。丁謂為三司使,著景德會計錄,自後歷代郊祀,常以為準。

仁宗享明堂,並增至一千二百萬。後以西夏用兵,國計日絀,乃詔裁減郊祀所賜銀絹,舊三、四千者,減一千;一千者,減三百;百減二十。特著為令。然寶元元年,會計京師所入金帛一千九百五十萬,而出者二千一百八十五萬,是歲以郊祀故,出入之數,視常歲過多云。則亦未為大減也。(俱見食貨志)

神宗時,司馬光曾疏請「聽百官辭南郊賞賚」,不許。

人主敬天,精意以享,何貴於恩澤之多?乃浮費如此,是人主昭事之典,反為百官倖恩之端,真屬無謂。且歲一親郊,古今大禮,今反以浮費之多,不得不改為三歲一舉,是又因百官之沾被,成人主之怠弛,尤不可之大者也。

按范鎮疏云「賦役繁重,轉運使又於常賦外,進羨錢(賦稅之盈餘)以助南郊,無名斂率,不可勝數。然則南郊之費,大概出於外僚科斂所進之羨餘,是又因百官之濫恩,而朘萬民之財力,立制抑何謬耶!

宋制祿之厚

宋史職官志載俸祿之制:

京朝官,宰相、樞密使月三百千,春、冬服各綾二十匹、絹三十匹、綿百兩;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月二百千,綾十匹、絹三十匹、綿五十兩,其下以是為差;節度使月四百千,節度觀察、留後三百千,觀察二百千,綾絹隨品分給,其下亦以是為差。凡俸錢並支一分見錢,二分折支,此正俸也。

其祿粟,則宰相、樞密使月一百石;三公、三少一百五十石;權三司使七十石,其下以是為差;節度使一百五十石;觀察、防禦使一百石,其下以是為差。凡一石給六斗,米麥各半。熙寧中,又詔縣令錄事等官,三石者增至四石,兩石者增至三石。此亦正俸也。

俸錢、祿米之外,又有職錢。御史大夫、六曹尚書六十千;翰林學士五十千,其下以是為差。(職錢惟給京朝官,外任者不給,因別有公用錢也)元豐官制,行奉錢稍有增減,其在京官司供給之數,皆併為職錢。如大夫為郎官者,既請大夫俸,又給郎官職錢,視國初之數已優。

至崇寧間,蔡京當國,復增供給食料等錢。如京僕射俸外,又請司空俸,視元豐祿制更倍增矣。

俸錢、職錢之外,又有元隨、傔人衣糧,(在京任宰相、樞密使,在外任使相至刺史,皆有隨身,餘止傔人)宰相、樞密使各七十人;參知政事至尚書左右丞各五十人;節度使百人;留後及觀察使五十人,其下以是為差。

衣糧之外,又有傔人餐錢,(中書、樞密及正刺史以上,傔人皆有衣糧,餘止給餐錢)朝官自二十千至五千,凡七等;京官自十五千至三千,凡八等;諸司使副等官九等。

此外,又有茶酒廚料之給、薪蒿炭鹽諸物之給、飼馬芻粟之給、米麵羊口之給。

其官於外者,別有公用錢,自節度使兼使相以下,二萬貫至七千貫,凡四等;節度使自萬貫至三千貫,凡四等。觀察防團以下,以是為差。

公用錢之外,又有職田之制,兩京、大藩府四十頃;次藩鎮三十五頃;防團以下,各按品級為差。選人、使臣無職田者,別有茶湯錢。

建炎南渡,以兵興,宰執請俸錢、祿米權支三分之一。開禧用兵,朝臣亦請損半支給,皆一時權宜,後仍復舊制。此宋一代制祿之大略也。

其待士大夫可謂厚矣。惟其給賜優裕,故入仕者不復以身家為慮,各自勉其治行。觀於真、仁、英諸朝名臣輩出,吏治循良。及有事之秋,猶多慷慨報國。紹興之支撐半壁,德祐之畢命疆場,歷代以來,捐軀徇國者,惟宋末獨多,雖無救於敗亡,要不可謂非養士之報也。然給賜過優,究於國計易耗,恩逮於百官者,惟恐其不足;財取於萬民者,不留其有餘,此宋制之不可為法者也。

宋祠祿之制

宋制:設祠祿之官,以佚老優賢。

自真宗置玉清昭應宮使,以王旦為之。後旦以病致仕,乃命以太尉領玉清昭應宮使,給宰相半俸,祠祿自此始也。

在京有玉清昭應宮、景靈宮、會靈觀、祥源觀等,以宰相執政充使。(王曾以次相為會靈觀使,曹利用以樞密使領景靈宮,班在曾上。後曾進昭文館大學士,為玉清昭應宮使,乃班利用上。見王曾傳。充使者俸錢:玉清昭應宮,月百千;景靈宮七十千;祥源觀五十千,見職官志)丞郎學士充副使,庶僚充判官,都監、提舉、提點等各食其祿。初設時員數甚少,後以優禮大臣之老而罷職者,日漸增多。

熙寧中,王安石欲以此處異議者,遂著令宮觀毋限員數,以三十月為一任。又詔杭州洞霄宮、亳州明道宮、華州雲臺觀、建州武夷觀、台州崇道觀、成都玉局觀、建昌軍仙都觀、江州太平觀、洪州玉隆觀、五嶽廟,並依嵩山崇福宮、舒州仙靈觀,置管幹、提舉等名,以此食祿,仍聽從便居住。又詔除宮觀者,毋過兩任;其兼用執政恩例者,毋過三任。

紹興以來,士大夫之從駕南來者,未有闕以處之,乃許承務郎以上權差宮觀一次,(月得供給,各依資序,降二等支)不限員數。後以陳乞者多,又定令稍復祖宗條法之舊,一任以定法,再任以示恩,(紹熙五年,慶壽赦令,宮觀、嶽廟已滿,不應再陳者,今因慶壽恩年八十以上者,特許更陳一次)京官二年;選人三年,皆於優厚之中寓限制之意。見職官志。

宋恩蔭之濫

蔭子固朝廷惠下之典,然未有如宋代之濫者。

文臣自太師及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若孫,及期親大功以下親,並異姓親,及門客;太子太師至保和殿大學士,蔭至異姓親,無門客;中大夫至中散大夫,蔭至小功以下親,無異姓親。武臣亦以是為差。

凡遇南郊大禮及誕聖節,俱有蔭補。宰相執政,蔭本宗、異姓及門客、醫人各一人;太子太師至諫議大夫,蔭本宗一人;寺長貳監以下至左右司諫,蔭子或孫一人。餘以是為差。

此外又有致仕蔭補。曾任宰執及現任三少使相者,蔭三人;曾任三少及侍御史者,蔭一人。餘以是為差。

此外又有遺表蔭補。曾任宰相及現任三少使相,蔭五人;曾任執政官至大中大夫以上,蔭一人;諸衛上將軍,四人;觀察使,三人。餘以是為差。

由斯以觀,一人入仕,則子孫親族俱可得官。大者並可及於門客、醫士,可謂濫矣!(俱見職官志)然此猶屬定例,非出於特恩也。

天聖中(仁宗),詔五代時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告身:唐以後官員的任命令)子孫聽用蔭。則並及於前代矣!

明道中(仁宗),錄故宰臣及員外郎以上致仕者,子孫授官有差。則並及於故臣矣!

甚至新天子即位,監司郡守遣親屬入賀,亦得授官。(見司馬旦傳)則更出於常蔭之外矣。

曹彬卒,官其親族、門客、親校二十餘人。李繼隆卒,官其子,又錄其門下二十餘人。雷有終卒,官其子八人。此以功臣加蔭者也。

李沆卒,錄其子宗簡為大理評事,婿蘇昂兄之子朱濤並同進士出身。王旦卒,錄其子、弟、姪、外孫、門客、常從,授官者數十人,諸子服除,又各進一官。向敏中卒,子婿並遷官,又官親校數人。王欽若卒,錄其親屬及所親信二十餘人。此以優眷加蔭者也。

郭遵戰歿,官其四子,並女之為尼者亦賜紫袍。任福戰歿,官其子及從子凡六人。石珪戰歿,官其三子。徐禧戰歿,官其家十二人。此又以死事而優恤者也。

范仲淹疏請「乾元節恩澤,須在職滿三年者,始得蔭子。」則仲淹未奏以前,甫蒞任即得蔭矣!

閻日新疏言「群臣子弟以蔭得官,往往未離童齔,即受俸,望自今二十以上始給。」(職官志:凡蔭嫡子孫不限年,諸子孫須年過十五,弟姪須過二十。此蓋續定之制)龔茂良亦疏言「慶壽禮行,若自一命以上覃轉,不知月添給俸幾何?」是甫蔭即給俸矣!

朱勝非疏述宣和中諫官之論曰「尚從竹馬之行,已造荷囊之列。」則甫蔭得服章服矣。

熙寧初,詔齊、密等十八州及慶、渭等四州,並從中書選授,毋以恩例奏補。則他州通判皆可以蔭官奏補矣!

金安節疏言「致仕遺表恩澤,不宜奏異姓親,使得高貲為市。」則恩蔭並聽其鬻賣矣!(以上俱見各本傳)

其間雖有稍為限制者。神宗詔諸臣年七十以上,直除致仕者,不得推恩子孫。(見職官志)又詔任子自一歲一人者,改為三歲一人;自三歲一人者,改為六歲一人。孝宗詔七十不請致仕者,遇郊不得蔭補。又詔終身任宮觀人,毋得奏子。此雖略為撙節,然所減損,究亦有限。

朝廷待臣下,固宜優恤,乃至如此猥濫,非惟開倖進之門,亦徒耗無窮之經費,竭民力以養冗員,豈國家長計哉?

宋恩賞之厚

宋制:祿賜之外,又時有恩賞。

李沆病,賜銀五千兩。王旦、馮拯、王欽若之卒,皆賜銀五千兩。此以宰執大臣也。

雷有終平蜀有功,特給廉鎮公用錢歲二千貫。既歿,宿負千萬,官為償之。此以功臣也。

戴興為定國軍節度使,賜銀萬兩,歲加給錢千萬。王漢忠出知襄州,常俸外增歲給錢二百萬。此以藩鎮大臣也。

若李符為三司使,賜銀三千兩;李沆、宋湜、王化基,初入為右補闕,即各賜錢三百萬;湜知制誥,又賜銀五百兩,錢五十萬;楊徽之遷侍御史,賜錢三十萬;魏廷式為轉運使,賜錢五十萬;宋搏為國子博士,賜錢三十萬。班僅庶僚,非有殊績,亦被橫賜。

甚至魏震因溫州進瑞木,作賦以獻,遂賜銀二千兩,毋亦太濫矣!

仁宗崩,遺賜大臣各直百餘萬,司馬光率同列上言「國有大憂,中外窘乏,不宜用乾興故事。(乾興元年,真宗崩,出遺留物賜近臣、宗室、主兵官)若遺賜不可辭,宜許侍從進金錢,助山陵費。」不許。此可見宋代恩賞之大概也。

南渡後,吳玠卒,賜錢三十萬;蜀將郭浩、楊政,各賜田五十頃;魏勝戰死,賜銀千兩、絹千匹、宅一區、田百頃;吳璘卒,高宗已為太上皇,賜銀千兩。蓋南宋幅員狹而賦稅少,匪頒亦稍減矣。

宋冗官冗費

宋開國時,設官分職,尚有定數。其後薦辟之廣,恩蔭之濫,雜流之猥,祠祿之多,日增月益,遂至不可紀極。

真宗咸平四年,有司言「減天下冗吏十九萬五千餘人。」所減者如此,未減者可知也。

王禹偁言「臣籍濟州,先時止有一刺史,一司戶,未嘗廢事。自後有團練推官一人,又增置通判副使、判局推官,而監酒榷稅,又增四人,曹官之外,又益司理。一州如此,天下可知。」(見禹稱傳)

楊億疏言「員外加置,無有限數。今員外郎至三百餘人,郎中亦百數,自餘太常、國子博士等,又不下數百人。率為常參,不知職業之所守,祇以惠澤而序遷。」(見職官志)

宋祁疏言「朝廷有三冗,天下官無定員,一冗也。州縣不廣於前,而官倍於舊。請立限員以為定法,其門廕、流外、貢舉等科,俟闕官時計員補吏。」又曰「使相、節度為費最多,節相之建,或當邊鎮,或臨師屯,公用之錢,所以勞眾享賓也。今大臣罷黜,率叨恩除,坐糜邦用,莫此為甚。請自今非邊要無師屯者,不得兼節度;已帶節度者,不得留近藩及京師。」(見祁傳)

范坦亦言「戶部歲入有限,今節度使至八十餘員,留後至刺史又數千人,自非軍功得之,宜減其半俸。」(見坦傳)

按向經傳,方鎮有公使錢,例私以自奉,去則盡入其餘。大臣罷退,多優以節度空名;待制以下,亦或帶留後、刺史等銜。其應得之分例,亦與現任者同。故祁、坦皆欲減之。此又冗官之上,更加冗費也。

徽宗時,盧策疏言「皇祐(仁宗)所入三千九百萬,而費纔三之一;治平(英宗)四千四百萬,而費五之一;熙寧(神宗)五千六十萬,而費盡之。今諸道隨月所需,汲汲然不能終日矣!」此猶北宋全盛之時已如此。南渡以後,幅員既少,而耗費更多。

廖剛疏言「劉晏以一千二百萬貫供中原之兵而有餘,今以三千六百萬貫供川陝一軍而不足。川陝兵數六萬八千四百四十九人,內官員萬一千七員,兵士所給錢,比官員不及十分之一,則冗員在官不在兵。」(見剛傳)此軍官之冗費也。

汪應辰疏言「班直轉官三日,而堂吏食錢萬緡;工匠洗器僅給百餘千,而堂吏食錢六百千;塑顯仁神御半年功未及半,而堂吏食錢已支三萬、銀絹六百兩匹。」(見應辰傳)此堂吏之冗費也。

舉此類推,國力何以支乎?

南宋取民無藝

宋初國用雖濫,然主皆恭儉,吏治亦淳,尚無甚病民之事。

自王安石行青苗等法,而民始受害。(時又有免役錢,有常平積剩錢,有無額上供錢。見蔡幼學傳)然猶為富國強兵起見也。

至徽宗時,蔡京當國,專以豐亨豫大之說,蠱惑上心,動引周官惟王不會為詞,遂至取民無藝。

是時賦稅之外,有御前錢物、朝廷錢物、戶部錢物,裒斂各不相知,肆行催索。

又有大禮進奉銀絹,有贍學糶本錢。(亦見蔡幼學傳)

宇文粹中疏言「朝廷支用,一切取給於民,陝西上戶多棄產而居京師,河東富人多棄產而入川蜀。」是西北之受害可知。

甚至花石綱之擾,運一石,民間用三十萬緡。而東南又大困。

南渡後,因軍需繁急,取民益無紀極。

有所謂經制錢者,本宣和末,陳亨伯為經制使,創雜征之法,因以為名。建炎中,高宗在揚州,四方貢賦不至,呂頤浩、葉夢得言「亨伯嘗設此制,宜仿行之,以濟緩急。」於是課添酒錢、賣糟錢,典賣田宅,增牙稅錢,官員請給頭子錢,樓店務增三分房錢。令各路憲臣領之,通判掌之。紹興五年,孟庾提點財用,又請以總制司為名,因經制之額,增析總制錢。州縣所收頭子錢,貫收二十三文,以十文作經制上供,以十三文充本路用。他雜稅亦一切仿此。其征收常平錢物,舊法貫收頭子錢五文,亦增作二十三文,除五文依舊法外,餘悉入總制。乾道中(孝宗),又詔諸路出納貫添收十三文,充經總制錢。自是每千收五十六文矣。此二項通謂之經總制錢。

又有所謂月樁錢者。紹興二年,韓世忠軍駐建康,呂頤浩等議令江東漕臣每月樁發大軍錢十萬緡,供億曹司,不量州軍之力,一例均科。於是州縣橫征,江東西之害尤甚。

又有所謂板帳錢者。輸米則收耗利,交錢帛則多收糜費,幸富人之犯法而重其罰,恣胥吏之受贓而課其入,索盜贓則不償失主,檢財產則不及卑幼,亡僧絕戶,不俟覈實而入官,逃產廢田,不為消除而抑納。有司固知其非法,而以板帳錢太重,不能不橫征也。

淳熙五年(孝宗),湖北漕臣言「紹興九年,詔財賦十分為率,留一分以充上供。自十三年始,每年增二分。鄂州元額錢一萬九千五百七十餘緡,今增至十二萬九千餘緡。岳州舊額,五千八百餘緡,今增至四萬二千一百餘緡。民力凋敝,實無從出。」此在孝宗有道之時,已極朘削之害也。(以上皆見食貨志)

此外又有和買折帛錢。先是,咸平中(真宗),馬元方建言「方春,預支錢與民濟其乏,至夏秋,令輸絹於官。」是先支錢而後輸絹,民本便之。其後則錢、鹽分給,又其後則直取於民。」林大中疏言「今又不收其絹,令納折帛錢,於是以兩縑折一縑之直。」(見大中傳)是南渡後之折帛,比青苗法更虐矣。

趙開總四川財賦,盡征榷之利。至大變酒法,麴與釀具,官悉自置,聽釀戶以米赴官自釀,斛輸錢三千、頭子錢二十二,其釀之多寡,不限以數,惟錢是視。時張浚駐兵興元,期得士死力以圖克復,旬犒月賞,費用不貲,盡取辦於開。開於食貨,算無遺策,供億常有餘,而遺法訖為蜀中百年之害。(見開傳)

至賈似道創議買公田,平江、江陰、安吉、嘉興、常州、鎮江六郡,共買田三百五十餘萬畝,令民以私家之租為輸官之額。(見似道傳)

於是民力既竭,國亦隨亡。統觀南宋之取民,蓋不減於唐之旬輸月送,民之生於是時者,不知何以為生也。

宋軍律之弛

五代自石敬瑭姑息太過,軍律久弛,喪師蹙地,一切不問。周世宗鑒其失,高平之戰,斬先逃之樊愛能、何徽及將校七十餘人,於是驕將惰兵,無不知懼。所以南取江淮,北定三關,所至必勝也。

宋太祖以忠厚開國,未嘗戮一大將,然正當興王之運,所至成功,固無事誅殺。乃太宗、真宗以後,遂相沿為固然,不復有馭將紀律。

如太宗雍熙四年,劉廷讓與契丹戰於君子館,廷讓先約李繼隆為援,及戰,而繼隆不發一兵,退保樂壽,致廷讓一軍盡沒,廷讓僅以數騎脫歸。是繼隆之罪,必宜以軍法從事,而太宗反下詔自悔,而釋繼隆不問。

真宗咸平三年,契丹入寇,宋將傅潛,擁步騎八萬不敢戰,閉城自守,部將范廷召求戰,不得已,分兵八千與之,仍許出師為援。廷召又乞援於康保裔,保裔援之,力盡而死,而潛之援兵不至。帝僅流潛於房州,是時錢若水謂「潛既不能制勝,朝廷又不能用法。」力請斬之,不聽。

仁宗時,夏人寇塞門砦,砦中兵纔千人。趙振在延安,有眾八千。砦被圍已五月,告急者數至,振僅遣百人往,砦遂陷。砦主高延德、監押王繼元皆沒於賊。龐籍秦劾振,乃僅貶白州團練使。(俱見各本傳)

兵凶戰危,非重賞誘於前,嚴誅迫於後,誰肯奮恐決勝?乃繼隆等擁重兵,坐視裨將之覆軍喪命而不顧,軍政如此,尚何以使人?此宋之所以不競也。

宋科場處分之輕

唐時有通榜例。

陸贄知貢舉,以崔元翰、梁肅文藝冠時,凡肅、元翰所薦,皆取之。(唐書贄傳)如崔群以梁肅薦為公輔器,贄遂取中是也。(群傳)

韓愈負文名,遇舉子之有才者,輒為延譽,並言於知貢舉之人,往往得售,故士爭趨之。(文獻通考)

然通榜必視其才,時尚無糊名(彌封)之例,見名甄拔,果當其才,人亦服其公,而無異議。

其以徇私得中者,

唐錢徽知貢舉,段文昌屬以楊渾之,李紳亦託以周漢賓,及榜發皆不中選,而取中有李宗閔之婿蘇巢,楊汝士之弟殷士。文昌遂奏徽取士不公。穆宗命王起、白居易重試,內出題目「孤竹管賦」、「鳥散餘花落詩」,舉子多不知出處,被黜者:孔溫業、趙存約等十人,遂貶徽江州刺史,李宗閔劍州刺史,楊汝士開江令。(舊唐書錢徽傳)

是唐時科場之處分本輕。

至五代時,

鄭舉進士,數不中,張全義為之屬有司,乃及第。(見歐史傳)

桑維翰應舉,亦張全義言於有司得第。(洛陽縉紳舊聞記)

崔梲將知貢舉,有舉子孔英者,素有醜行,宰相桑維翰謂梲曰「孔英來矣!」梲不喻其意,反疑維翰屬之,乃考英及第。(見薛史梲傳)

此以勢利舞弊者。

後唐清泰中(末帝李從珂),盧導知貢舉,將鎖院,劉濤薦薛居正必至台輔,導取之,後果為相。(宋史薛居正傳)

李度工詩,有「醉輕浮世事,老重故鄉人」之句,樞密使王樸錄其句,薦之知貢舉申文炳,遂擢度第三人。(宋史李度傳)

此亦通榜之餘風。雖非以勢利起見,然知其人而取之,究亦弊也。

聶嶼與趙都同赴舉,都納賂於鄭,報明日當登第,嶼聞不捷,乃大詬來人以恐之,懼,俾俱成名。

是竟以賄賂得第矣。五代亂世,此等作奸舞弊之事,習以為常,固無足怪。

其有稍示懲罰者,

同光三年(後唐莊宗),禮部侍郎裴皞知貢舉,所取新及第進士符蒙正等干物議,特詔翰林學士盧質覆試,王澈改第一,桑維翰第二,符蒙正第三,成僚第四,既無黜落,裴皞免議。

周廣順中(太祖),趙上交知貢舉,有新進士李觀不當策名,物議喧然。中書、門下以觀所試詩賦失韻,黜之,並謫上交官,由侍郎降詹事。(見上交傳)

顯德中(世宗),劉濤考試不精,楊樸劾之,世宗命翰林學士李昉覆試,黜者七人,濤坐降謫。(見濤傳)

又劉溫叟考進士,得十六人,有譖之者,帝怒黜十二人,溫叟左遷。(見溫叟傳)

是五代時,雖有科場處分,不過降秩。

宋初因之,

開寶中,李昉知貢舉,貢士徐士廉擊登聞鼓,訴昉用情,帝怒,特命覆試,多黜落者,昉責授太常卿。(見本紀及昉傳)

真宗時,三司使劉師道以弟幾道舉進士,屬考官陳堯咨,時已糊名考校,乃於卷中為識號,遂擢第。已而事泄,詔幾道落籍,永不預舉。師道責忠武軍行軍司馬,堯咨責單州團練使。

此五代及宋科場處分大概也。

惟王欽若知貢舉,有任懿者託素識欽若之僧惠秦賂以白金二百五十兩。會欽若已入院,僧屬其門客達於欽若妻李,李遣奴祁睿入院,書懿名於其臂及白金之數,以告欽若。遂得中。後事泄,欽若反委罪於同知舉官洪湛,湛遂遠貶。(見欽若及湛傳)

以有贓賄,故處分較重。然納賄舞弊,僅至竄謫,科場之例,亦太弛縱矣。

清康熙六十年,會試副總裁李紱用唐人通榜法,拔取知名之士。下第者喧鬨於其門,被劾落職,發永定河效力。

定罪歸刑部

宋太祖嘗謂宰相曰「五代諸侯跋扈,有枉法殺人者,朝廷置而不問。人命至重,姑息藩鎮,當如是耶?自今諸州決大辟,錄案奏聞,付刑部覆視,遂著為令。」此建隆三年所定也。(見本紀)自有此制,天下重獄皆須候部覆覈,宜無有擅殺者矣!

然李及知秦州,有禁卒白晝攫婦人金釵於市,吏執以來,及方觀書,詰問得實,即命斬之,觀書如故。(見及傳)

張詠知益州,有小吏以罪械其頸,吏恚曰「非斬某,枷不得脫。」詠即命斬之。(見詠傳)

范正辭奉詔料州兵送京,有王興者憚行,以刃傷其足,正辭斬之。興妻詣登聞鼓院上訴,太宗以正辭有威斷,特擢之。(見正辭傳)

王濟知睦州,有狂僧突入州廨,出妖言。濟與轉運使陳堯佐按實斬之。(見濟傳)

呂公弼知成都,營卒犯法,扞不受杖,曰「寧以劍死。」公弼曰「杖者,國法;劍,汝自請。」乃杖而斬之。(見公弼傳)

文彥博知益州,方宴擊毬,聞外喧甚,乃卒長杖一卒不伏,呼入問狀,令引出與杖,又不受,復呼入,斬之,竟毬乃歸。(見彥博傳)

舒亶為臨海尉,有民詈逐後母,至亶前,命殺之,不服,亶起手斬之,投劾去。(見亶傳)

定罪既歸刑部,乃尚有擅殺如數公者。按鄭疏謂「軍法便宜,止行於所轄軍伍,其餘當奏朝廷。」然則軍政原有便宜行法之條。如張詠在益州,正當王均、李順等叛亂之後,固宜用重典以儆凶頑。其餘亦皆軍士之玩法者,故不妨概以便宜處之歟!舒亶以小吏而擅殺逆子,雖不悖於律,而事非軍政,官非憲府,生殺專之,亦可見宋政之太弛也。

宋遼金夏交際儀

金史有交聘表,凡與宋、夏、高麗和戰慶弔之事,開卷瞭如。然宋之與為鄰者,比金較多,則宋史益宜有交聘表,乃反無之。此修史者之疏也。

大概兩國交際,每重在儀節之間。

宋遼

澶淵之盟,宋為兄,遼為弟,故遼使常稍屈。宋史程琳傳:契丹遣蕭蘊、杜防來,蘊出坐位圖示琳,曰「中國使者坐殿上高位,今我位乃下,請升之。」琳曰「此真宗所定,不可易也。」乃已。然則真宗初定和議時,宋使至遼,燕享之禮較尊於遼使之至宋矣。

然遼人亦往往故自尊大,不肯稍屈。程師孟使遼至涿州,契丹來迓者正席南面,涿州官西向,而設宋使席東向,師孟不肯就坐,叱儐者易之,乃與迓者東西相向。(見師孟傳)

吳奎使契丹歸,遇契丹使於途。契丹以金冠為重,紗冠次之,舊時兩使相見,必重輕適均。至是契丹使服紗冠,奎乃亦殺其儀以見。(見奎傳)

沈立使契丹,適其國行冊禮,欲令從其國服,否則見於門,立曰「北使來南,未嘗令其變服,況門見耶?」乃止。(見立傳)

哲宗崩,遼使來弔,胡宗炎迓境上,使者不易服,宗炎以禮折之,須其聽命乃相見。(見宗炎傳)

遼道宗遣使,以己像來求徽宗畫像,未報而道宗殂。天祚帝立,復以為請,宋使張昇往,欲先得其新主像,乃諭之曰「昔文成弟為兄屈,尚先致敬,況今伯父耶?」天祚帝乃以己像先來。(見昇傳)

此宋遼兄弟之國,使命往來故事也。

至宋與金交際之儀,則前後不同。

據金史,使張通古至江南,宋主欲南面,使通古北面,通古不肯,索馬欲北歸。宋主乃設東西位,使者東面,宋主西面,受書詔拜起皆如儀。(見金史張通古傳)然宋史本紀,通古至,帝以方居諒闇,難行吉禮,命秦檜攝冢宰,受書以進。又檜傳及王倫、李彌遜、勾龍如淵等傳,皆言金使來,朝議洶洶,檜迫於公議,屬王倫力言於通古等,聽檜就館受書,以省吏朝服導引,納其書禁中。自是當日實事,而通古傳所云拜詔如儀者,或通古歸自詡之詞也。

至宋孝宗與金世宗重定和議,則改奉表為國書,稱臣為姪,凡報聘皆用敵國禮。(孝宗紀)然金使至宋,宋主尚起立受書之儀。金完顏仲初為報問使,仲奏請與宋主相見儀,世宗曰「宋主起立接書,則授之。」及至,宋如禮。(金史完顏仲傳)

孝宗嘗欲改受書儀,遣范成大至金陳奏,世宗不允。後金遣完顏璋賀宋正旦,宋使人就館取書而去。璋還,杖一百,除名。金遣梁肅來詰問,宋仍以書謝。(見金史完顏璋傳)次年,劉仲誨來賀正旦,宋仍欲變接書儀,仲誨不可,乃仍用舊儀。(按此事宋史有錯誤處,孝宗紀云:璋來賀正旦,以議受書儀不合,詔俟改日,別以太上皇旨姑聽仍舊。是璋初未嘗失禮也。而金史璋傳以使事失禮歸杖黜,則在宋虧禮之處,自是實事。宋史所云以太上皇詔姑仍舊禮者,蓋次年劉仲誨賀正旦之事,誤記於璋至之日耳)

已而金使烏林答天錫來賀會慶節,要孝宗降榻問金主起居,帝不許,天錫跪不起,宰相虞允文請帝還內,令使者明日隨班上壽。(見宋史孝宗紀及允文傳)蓋又因宋就璋館取書之事,故欲宋加禮以為報復,而孝宗遽起入內,亦一時機變也。

又金黃久約為賀宋生日副使,適宋館伴正使病,欲以館伴副使代正使行事,久約曰「倘副使亦病,則將以都轄掌儀等行禮乎?」竟令正使獨前行,已與館伴副使聯騎。(見金史黃久約傳)蓋兩國交際儀節,有關國體,故各不肯自屈耳。

至兩國使臣朝賀時,則皆有山呼舞蹈之禮。金海陵愛宋使山呼聲,使神衛軍習之。(見金史蔡松年傳)是宋使至金山乎也。金張暐使宋,以世宗大行在殯,受賜不舞蹈。(見金史張暐傳)是金使至宋,非國喪亦舞蹈也。

又兩國彼此有避諱之法。金海陵立太子光英,宋改光化軍為通化軍,光州為蔣州。金章宗以完顏匡為賀宋正旦使,命權易名弼,以避宋諱。(見金本紀,以避宋太祖趙匡胤諱)此又彼此避諱故事也。

西夏與宋遼金

至西夏之於宋,

初李繼遷、德明父子本臣屬於宋,自元昊自立為帝,不復稱臣。後議和,但稱男邦泥定國兀卒,兀卒者,譯言吾祖也,宋以詞不順,未之許。後再定和議,宋冊為夏國主,約稱臣奉正朔,改所賜敕書為詔而不名。使至其國,用賓客禮。然使至常館於宥州,不令至興靈,而元昊自帝其國中自若也。(宋史楊告傳,告為西夏旌節官告使,元昊專席自尊,告徙坐賓位,元昊不能屈。此蓋初冊封時之事)

其於遼、金二朝亦稱臣,而交際之儀稍異。

金世宗問張汝弼曰「夏、高麗皆稱臣,我使者至高麗,與王抗禮;夏王則立受使者拜,何也?」左丞完顏襄曰「遼、夏本甥舅國,夏以遼公主故受使者拜。本朝與夏約遵用遼禮故耳。」汝弼曰「行之已數十年,不可改也。」世宗從之。(見金史張汝弼傳)此可見西夏之於遼、金,雖稱臣而受其使拜,與宋所定與使臣賓主相見之禮不同矣。

及金哀宗時,重與夏國議和,則夏並不復稱臣,但以兄事金,各用本國年號,遣使來聘,奉書稱弟而已。(見金哀宗本紀)

劉豫

劉豫受金冊為齊帝時,金宗翰等議,既為藩輔,奉表稱臣,則朝廷詔至,當避正殿,與使者抗禮。金太宗曰「既為鄰國之君,又為大朝之子,惟使者始至,躬問起居。及歸時,有奏則起立,餘並行帝禮。」此又劉豫為子皇帝之儀注也。

舞蹈,朝拜儀節。史書僅載「舞蹈」者,惟不詳其狀。

舞蹈之禮,初見於隋書及北史。隋制,正旦及冬至,皇帝即御座,群官上壽訖,上下俱拜。皇帝舉酒,上下舞蹈,三稱萬歲。(隋書禮儀志)隋文帝廢太子勇,勇再拜言畢,泣下流襟,既而舞蹈而去。(北史、隋書勇傳)宇文化及弒煬帝之日,隋官盡詣朝堂謁賀,許善心獨不至,化及遣人執至,令釋之,善心不舞蹈而出,化及曰:「此大負氣。」遂害之。(北史、隋書善心傳)百濟遣使奉表賀平陳,高祖善之,使者舞蹈而去。(隋書百濟傳)以後唐、五代、遼、宋、金、元、明仍之。大抵再拜、舞蹈、山(三)呼萬歲,皆為朝拜相續之儀。惟至清則無之,僅三跪九叩禮而已。

朱子語類謂「朝見舞蹈之禮,不知起於何時,元魏末年,方見說那舞,然恐或是夷狄之風。」

卷二十六 宋史

歲幣

宋真宗與遼聖宗澶淵之盟,定歲幣之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仁宗時,遼興宗以求地為兵端,再與定盟,加歲幣銀絹各十萬兩匹。

夏主元昊既納款,賜歲幣銀絹茶綵共二十五萬五千。

南渡後,高宗與金熙宗和議成,歲幣銀絹二十五萬兩匹。

孝宗再與金世宗議和,改為銀絹二十萬兩匹。

開禧用兵既敗,寧宗再與金章宗議和,增為銀絹三十萬兩匹。

至金哀宗時,宋停其歲幣。

後數年金亡,元太宗曾遣王來徵歲幣銀絹二十萬兩匹,宋不與。

按宋之於金,歲幣外,每金使至又有餽贈,大使金二百兩,銀二千兩,副使半之,幣帛稱是。此例廟堂之上亦知之。故路伯達使宋回,上所得金銀以助邊費。(見金史路伯達傳)梁肅使宋回,以所得禮物多,至推排物力時,自增六十貫。(金史梁肅傳)金使至夏國者,夏國餽贈,視詔書幾道為多寡。完顏綱為賜夏主生辰使,章宗特命齎三詔以厚之。(金史完顏綱傳)金史路伯達傳贊曰「受歲幣,禮也;使者至燕享,亦禮也,納其賄可乎?乃習以為常,莫有知其非者。出則云酬勞效,歸則云增物力,上下惟利是視,此何理耶?」

和議

義理之說與時勢之論往往不能相符,則有不可全執義理者,蓋義理必參之以時勢,乃為真義理也。

宋遭金人之害,擄二帝,陷中原,為臣子者固當日夜以復讎雪恥為念,此義理之說也。然以屢敗積弱之餘,當百戰方張之寇,風鶴方驚,盜賊滿野,金兵南下,航海猶懼其追,幸而飽掠北歸,不復南牧,諸將得以勦撫寇賊,措設軍府,江淮以南,粗可自立。而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時,即長驅北指,使強敵畏威,還土疆而歸帝后,雖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

故秦檜未登用之先,有識者固早已計及於和。

洪皓以樂天畏天語悟室,猶第使臣在金國之言也。

紹興五年,將遣使至金,通問二帝,胡寅言「國家與金世讎,無通使之理。」

張浚謂「使事兵家機權,日後終歸於和,未可據絕。」是浚未嘗不有意於和也。

陳與義云「和議成,豈不賢於用兵?不成則用兵必不免。」是與義亦未嘗不有意於和也。

高宗謂趙鼎曰「今梓宮、太后、淵聖皆在彼,若不與和,則無可還之理。」此正高宗利害切己,量度時勢,有不得不出於此者。

厥後半壁粗安,母后得返,不可謂非和之效也。

自胡銓一疏,以屈己求和為大辱,其議論既愷切動人,其文字又憤激作氣。天下之談義理者,遂群相附和,萬口一詞,牢不可破矣!然試令銓身任國事,能必成恢復之功乎?不能也!即專任韓、岳諸人,能必成恢復之功乎?亦未必能也!故知身在局外者,易為空言;身在局中者,難措實事。秦檜謂「諸君爭取大名以去,如檜但欲了國家事耳。」斯言也!正不能以人而廢言也。

其後隆興又議恢復矣!呂本中言「大抵獻言之人,與朝廷利害絕不相關。言不酬,事不濟,則脫身去耳!朝廷之事,誰任其咎?」湯思退亦云「此皆利害不切於己,大言誤國,以邀美名,宗社大計,豈同戲劇?」斯二人者,雖亦踵檜之故智,然不可謂非切中時勢之言也!

統宋一代論之。

燕雲十六州淪於契丹,太祖、太宗久欲取之,自高梁河、岐溝關兩敗之後,兵連禍結,邊境之民爛焉。澶淵而後,兩國享無事之福者且百年。

元昊跳梁,雖韓、范名臣不能制,亦終以歲幣餌之,而中國始安枕。

當北宋強盛時已如此,況南渡乎?

且南渡之初,非不戰也,富平一敗,喪師數十萬,並陝西地盡失之,卒歸於和而後已。

及金亮渝盟,兵叛身弒,此時宜可乘機進取,乃宿州一潰,又棄唐、鄧、海、四而卒歸於和。

其後開禧用兵,更至增歲幣,函送韓侂冑之首,而後再定和議。

此和與戰,利害之較然者也。

及與蒙古共滅金,兩國方敦鄰好,使早定和議,堅守信誓,其時蒙古尚未有意於混一,可以財帛餌也,而舉朝泄泄(競進),付之不理,致蜀地先失,鄂亦被兵。元世祖以皇弟統兵在鄂,賈似道已密遣宋京求和,世祖遂撤兵去,似道歸,又以援鄂為己功,深諱議和,不復踐夙約,世祖猶遣郝經來修好,更錮之真州,不答一書,不遣一使,於是遂至亡國。

是宋之為國,始終以和議而存,不和議而亡。蓋其兵力本弱,而所值遼、金、元三朝皆當勃興之運,天之所興,固非人力可爭,以和保邦,猶不失為圖全之善策。而耳食者徒以和議為辱,妄肆詆諆,真所謂知義理而不知時勢,聽其言則是,而究其實則不可行者也。

按宋南渡後,亦未嘗無可乘之機。

其一在金廢劉豫,以地予宋,而烏珠(舊史名兀朮)又興兵來取之時。宋則劉錡有順昌之捷,韓世忠圍淮陽,有泇口鎮、潭城、千秋湖之捷,且曰「兵勢最重處,臣請當之。」岳飛有郾城之捷、穎昌之捷,已進軍至朱仙鎮,遣將經略京東西、汝、穎、陳、蔡諸郡,且曰「直擣黃龍,與諸君痛飲耳。」吳璘在蜀,亦有石壁砦、百通坊、剡家灣、臘家城之捷,使乘此勢,策勵諸將進兵,河以北雖不可知,而陝西、河南地未必不可得。乃當時君相方急於求成,遽令班師,遂成畫淮之局,此一失也。

其一在金亮瓜洲被弒之後,軍潰而歸。中原鼎沸,南有魏勝、李寶之起義,北有移剌窩斡之叛亂。金世宗雖賢,登極未久,國勢易搖;宋則孝宗為君,張浚為相,皆銳意恢復者,使有韓、岳諸人以訓練之兵討離攜之眾,自當大有克捷。而諸宿將已無在者,僅一劉錡老病垂死,吳璘亦暮氣不振,所恃李顯忠、邵宏淵輩,望輕才薄,纔得靈虹,至宿州輒大潰,於是三京終不可復。此又一失也。

統前後觀之,前則有將帥而無君相,後則有君相而無將帥,此固天意所以分南北也。(明邱濬曾有宋南渡後不得不和之論,為世儒所訕笑,今此論毋乃噓其燼乎?然通觀古今者,必見及此也。)

西夏番鹽

鄭文寶傳:諸羌少樹藝,但用池鹽與邊民交易穀麥,後餽運為李繼遷所鈔,文寶乃建議請禁番鹽入邊,令商人販安邑解縣兩池鹽,以給陝西民食,則戎人困而繼遷可不戰而屈。詔從之。乃設禁,有私市者抵死。行之數月,犯者益眾,戎人乏食,屢入寇掠。而商人販解鹽者多出唐、鄧、襄、汝間,得善價,關、隴民轉至無鹽以食。太宗知其事,遣錢若水視之,遂弛其禁。此宋初聽番鹽入邊故事也。

其後因元昊強肆,則又禁番鹽以困之。孫甫傳:元昊稱臣,乞歲賣青鹽十萬石。甫疏言「自德明時已乞放行青鹽,先帝以其亂法不聽。及再請,乃追其弟入質而許之。蓋鹽乃中國之利,西戎之鹽味勝解池,既開其禁,則流於民間,無所隄防。」梁鼎亦疏云「議者多謂邊民舊食西夏青鹽,其價甚賤,及禁青鹽以困賊,令商賈入粟,運解鹽於邊,其價與番鹽不相遠,故番鹽不能售。今若令解鹽與內地同價,則民必冒禁復市青鹽,乃資盜糧也。」是二說者,皆以禁斷番鹽為邊界要策。

按夏國傳,元昊既納款,宋許置榷場於保安軍及高平砦,第不通青鹽。是宋自西夏用兵後,不復許番鹽入境也。然當中外分界之時,固不可不嚴其禁,若中外一統之世,則又不妨聽其入邊。在番人既可藉以資生,而邊民又得免於食貴,亦良法也。所慮番鹽與中國鹽價貴賤太懸,則日久不能無弊耳。

宋宰相屢改官名

宋承唐制,以同平章事為真宰相之任。

初無定員。

上相為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其次為集賢殿大學士。

或置三相,則昭文、集賢及監修國史各除。國初范質為昭文學士,王溥監修國史,魏仁浦集賢學士是也。

三師(太師、太傅、太保)、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則為宰相加官。

神宗新官制:置侍中、中書令,而尚書令不設,即以尚書令之貳左右僕射為宰相。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職。右僕射兼中書侍郎,以行中書令之職。

政和中,改左右僕射為太宰、少宰,仍兼兩省侍郎。

靖康復改為左右僕射。

建炎三年,呂頤浩請左右僕射並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門下、中書二侍郎改為參知政事,廢尚書左右丞。從之。

乾道八年(孝宗),詔尚書左右僕射,可依漢制改為左右丞相,刪去侍郎、中書令、尚書令之職,以丞相充。

此宋代宰臣先後名稱不同之故事也。恐閱史者易於淆惑,故錄出之。

平章事之稱,本始於唐。

按舊唐書高宗永淳元年,以郭待舉、岑長倩、郭正一、魏元同為同中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上謂崔知溫曰「待舉等歷任尚淺,且令預聞政事,未即與卿等同名稱。」自是外司四品已下知政事者,遂以平章為名。是平章事本非真相也。其後遂以平章事為宰相之職。

宋因之,有時特置平章軍國重事,或稱同平章軍國重事,則以處老成碩德,如文彥博、呂公著是也。

開禧元年,韓侂冑為丞相,乃又加平章軍國事之名。說者謂省重字則所預者廣,去同字則所任者專。時陳自強為右丞相,請以侂冑序班丞相之上。於是平章軍國事乃又超越丞相矣。其後賈似道亦為之。

德祐中,王爚進平章軍國重事,陳宜中為左丞相,留夢炎為右丞相,是又於兩相之上,特設此官。蓋沿侂冑、似道之班位,而又稍變其制也。

宋末平章在丞相之上,元則丞相在平章之上。元制:中書省左右丞相皆蒙古人為之,不以授漢人,漢人惟為平章政事,亦稱宰執。如王文統、許衡是也。此又平章在丞相下之明證也。

宋節度使

節度使本唐藩鎮官名。宋初猶存此官,然無所職掌,專以待勳賢故老及宰相罷政者,或宰相、樞密使出判大府,亦繫此銜,謂之使相。

元豐新官制,始改為開府儀同三司,其後仍復此官。如文彥博以太師充護國軍山南西道節度使致仕是也。

至徽宗時,則宰相在朝者亦兼此官。如左僕射蔡京兼安遠軍節度使是也。

南渡以後,則功臣為大帥者為之,並有兼兩鎮、三鎮者。如韓世忠兼鎮南、武安、寧國節度使,張浚兼靜江、寧武、靜海節度使是也。

繼世為相

再世為相,漢推韋、平,唐推蘇、李,已屬僅事。

宋則有三世為相者:

呂蒙正相太宗,其姪夷簡相仁宗,夷簡子公著,哲宗時亦為相。傳贊謂世家之盛,古所未有。

南宋則史浩相孝宗,其子彌遠相寧宗、理宗,浩孫嵩之(彌遠之姪),理宗時亦為相。

其再世為相者:韓琦歷相仁、英、神三帝,其子忠彥,徽宗時亦為相。

按琦固名相,忠彥亦不失父風。史氏則彌遠擅廢立為無君,嵩之謀起復為無父,家門雖盛而名節有虧。若呂氏奕世勳猷,輝映史冊,可謂極盛矣!而公著於重圭襲組之後,不以門閥自高,益能守正不撓,為時名相,尤不可及也。

三入相

宋史呂蒙正傳贊謂「國朝三次入相者,惟趙普及蒙正。」然蒙正後,又有王欽若、張士遜、呂夷簡、文彥博、陳康伯亦皆三次入相,蔡京並至四次入相。宋史所云,尚未深考也。今錄於左:

趙普:乾德三年為門下侍郎平章事,後出為河陽三城節度使。太平興國初再入相,拜司徒兼侍郎。八年,出為武勝軍節度使。雍熙三年再入相,拜太保兼侍中。

呂蒙正:太平興國中拜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平章事,淳化初罷為吏部尚書。四年又以本官入相,至道中出判河南府。真宗咸平四年又以本官同平章事。

王欽若:大中祥符中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以與馬知節爭論罷。尋又拜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尋出判杭州。仁宗初復拜司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張士遜:仁宗初由禮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出知江寧。明道初再入相,進中書侍郎,尋出為山南東道節度使。寶元初又入為門下侍郎,封郢國公。

呂夷簡:由尚書拜中書同平章事,後出判陳州。未幾復相,封申國公,再出判許州。未幾,又以右僕射入相,進位司空。

文彥博:平貝州歸,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唐介劾罷,出知許州。至和二年又以吏部尚書入相,久之,出判河南,以太師致仕。元祐初召平章軍國重事,六日一朝。

陳康伯:紹興三十一年拜尚書右僕射,出判信州。隆興初又拜尚書左僕射同中書平章事,出知建康府。淳熙九年拜右丞相,時孝宗以僕射名不正,改為丞相。

四次入相

蔡京:崇寧二年以右僕射入相,尋免為開府儀同三司。大觀元年又拜左僕射,三年罷,出居杭州。政和二年召還再相,三日一至都堂,宣和二年令致仕。六年再起,領三省。凡四當國。

兩次入相

張齊賢:淳化三年由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後出知河南府。真宗初又拜兵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李昉:太平興國中拜平章事加中書侍郎,尋罷。淳化二年復拜中書侍郎平章事。

向敏中:咸平四年以兵部侍郎同平章事,尋出知永興軍。大中祥符五年又拜同平章事加中書侍郎進右僕射兼門下侍郎。

陳堯叟:大中祥符初以戶部尚書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尋罷,領群牧使。明年又檢校太尉同平章事。

陳執中: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降給事中。皇祐中又以吏部尚書拜同平章事。

馮拯:先拜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同平章事,出為武勝軍節度使。又以吏部尚書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進右僕射。

賈昌朝:慶曆中以工部侍郎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判大名府。嘉祐元年又兼侍中,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樞密使。

李迪:真宗時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罷知鄆州。仁宗時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王曾:仁宗初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知青州。景祐二年由樞密使再拜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

富弼:至和二年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英宗時以足疾辭,出判揚州。熙寧二年以左僕射門下侍郎同平章事。

范純仁:元祐三年拜右僕射兼中書侍郎,出知穎昌。召還復拜右僕射入相。

趙鼎: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尋出知紹興府。紹興七年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張浚:紹興五年除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都督江淮軍馬,以呂祉事罷。孝宗初又拜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都督如故。凡兩為節相。

朱勝非:建炎三年拜尚書右僕射,尋出知洪州。紹興二年又入相。

呂頤浩:建炎四年守尚書右僕射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出為江東安撫使。紹興元年,又拜少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秦檜:自金歸,紹興元年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二年罷。八年又拜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湯思退:紹興二十七年拜尚書右僕射,尋罷。隆興六年,又拜左僕射。

史浩:隆興元年拜尚書右僕射,尋奉祠。淳熙五年又為右丞相,時孝宗改僕射為丞相。

梁克家:乾道八年拜右丞相,後出知建康。淳熙九年再拜右丞相,封儀國公。

鄭清之:端平初為右丞相,尋乞罷。七年又拜太傅右丞相。

吳潛:淳祐十一年拜右丞相,十五年出判慶元。尋又拜特進左丞相。

程元鳳:寶祐中拜右丞相,出判福州。度宗初又拜少傅右丞相。

陳宜中:德祐元年拜特進右丞相,被劾竟去。召之入朝,仍為右丞相。元兵入,宵遁。益王立於福州,又以為左丞相。

文天祥:德祐初拜右丞相,使元軍脫歸。益王立,仍拜右丞相。

王安石之得君

王安石以新法害天下,引用奸邪,更張法令,馴至靖康之難。人皆咎安石為禍首,而不知實根柢於神宗之有雄心也。

帝自命大有為之才,嘗欲克復燕雲,恢張先烈。

當其為穎王時,已與韓維論功名。(見維傳)

及即位,富弼因奏對即曰「願陛下二十年不談兵。」蓋已窺見意旨矣。(見弼傳)

帝又與王安禮論漢文帝,恨其才不能立法更制。(見安禮傳)

蘇頌使契丹歸,帝問以山川人情,頌曰「彼講和日久,未有他意。若漢武久勤征討,匈奴終不服。至宣帝時,呼韓邪單于稽首稱藩。唐中葉以後,河湟陷於吐蕃,憲宗欲復之而不能。至宣宗時,乃以三關七州來歸。蓋外國之叛服不常,不繫乎中國之盛衰也。」頌意蓋有所諷云。(見頌傳)

初藝祖嘗欲積縑帛二百萬以取幽薊,別儲於景福殿後,神宗題此庫云「五季失圖,玁狁孔熾,藝祖造邦,思有懲艾,爰設內府,基以募士,曾孫保之,敢忘厥志。」又詩曰「每虔夕惕心,妄意遵遺業,顧予不武姿,何日成戎捷。」(見食貨志)

是帝久有取燕雲之志。

後帝與大臣定議,將遂舉兵,朝慈聖光獻太后白其事,太后曰「吉凶悔吝生乎動,得之不過南面受賀而已。萬一不諧,生靈所係,可勝言哉?苟可取,則太祖、太宗已取之,何待今日?」(見慈聖光獻曹后傳)

觀此數傳,則帝意在用武開邊,復中國舊地,以成蓋世之功。而環顧朝臣,皆習故守常,莫有能任其事者。安石一出,悉斥為流俗,別思創建非常,突過前代。帝遂適如所願,不覺如魚得水,如膠投漆,而傾心納之。欲用兵必先聚財,於是青苗、免役之法行;欲聚財必先用人,於是呂惠卿、章惇之徒進。雖舉朝爭之,甚至內而慈聖光獻太后,外而韓琦、富弼諸老臣,俱以安石為不可用,而帝持之愈力,護之愈堅。故當時有謂帝與介甫如出一人者,史臣亦謂神宗以好大喜功之資,王安石出而與之遇,宜其流毒不能止。然則非安石之誤帝,實帝一念急功名之心自誤也。厥後兵不敢用於北,而稍試於西,靈武之役,喪師覆將,塗炭百萬,帝中夜得報,起環榻行,徹旦不寐。(見宣仁高后傳)蓋至是始知非常之事之不可倖成也,已晚矣!善乎韓維之論曰「聖人功名,因事而見,不可先有功名心。」此真深識治道之論也哉!

青苗錢不始於王安石

王安石以青苗錢禍天下,人皆知之,然青苗錢之名,不自安石始也。

宋史趙瞻對神宗云「青苗法,唐行之於季世。」范鎮亦言「唐季之制不足法。」按通鑑:唐代宗永泰二年秋七月,稅青苗錢以給百官俸。此青苗之始也。舊唐書:乾元以來用兵,百官缺俸,乃議於天下地畝青苗上量配稅錢,命御史府差官征之,以充百官奉料。永泰二年,侍御韋光裔為使,得錢四百九十萬貫。其冬,詔減青苗地頭錢,三分取一,遂為常制。每歲特設使者,如崔渙兼稅地青苗使、劉晏兼諸道青苗使、杜佑充江淮青苗使是也。食貨志:大曆元年,天下青苗錢共四百九十萬緡,每畝稅三十文。永泰八年,詔天下青苗地頭錢,每畝一例十五文。德宗又增三文,以給騎。通鑑集覽謂青苗錢者,不及待秋斂,當苗方青即征之也。

是唐所謂青苗錢,並與宋制不同。宋制尚有錢貸民而加徵其息,唐直計畝加稅耳。(按唐時長安、萬年二縣,有官置本錢配納各戶,收其息以供雜費。宋之青苗錢,正唐雜稅錢之法耳)

宋之青苗錢則始於長吏之自為之,本以利民。

宋史李參傳:參為陝西轉運使,部多戍兵,苦食少,參令民自度麥粟之贏餘,先貸以錢,俟麥粟熟,輸之官,號青苗錢。經數年,廩有羨糧。

此安石青苗錢之所本也。在參行之,固為善政。然仁宗天聖五年已特詔罷之,當亦以行之久,則弊生耳。

至安石則初知鄞縣時,貸穀與民,立息以償,俾新陳相易,民甚便之。安石操履廉潔,親施之於一縣,民自有利而無害。

及登朝柄用,以此事已效於一縣,遂欲行之天下,然猶未敢遽行,使蘇轍議之,轍力陳其弊,乃不復言。

會河北轉運使王廣廉奏乞度牒為本錢,於陝西漕司私行青苗法,(即本李參之術)春散秋斂,與安石意合,於是決然行之。(見蘇轍傳)

世但知宋之青苗法始於安石,而不知李參先私行於下,廣廉又奏請於上也。

然使聽賢吏自行於一州一路,非惟安石能利民,而李參已先有成績,即廣廉亦未必遂至病民也。至著為功令,則干進者以多借為能,而不顧民之願否;不肖者又藉以行其頭會箕斂之術,所以民但受其害而不見其利。

天下事固有一人行之能為利,天下行之則又為害者。況青苗錢雖曰不得過加二之息,而一歲凡兩放兩收,則其息已加四,有司又約中熟為價,令民償必以錢,則所定之價又必逾於市價,而民之償息且十加五六,則並非安石之初法矣!此所以病民也。

即如常平社倉,何嘗非古人善政。然沿及後世,常平春借秋還,出則剋扣,入則浮收,徒供不肖官吏之漁利。社倉聽民自為經理,宜更無弊矣。然州縣慮司其事者之乾沒,必歲籤殷戶承充,於是有得錢賣放之弊。又必歲遣小官稽覈,於是有需索饋送之弊。

古來未嘗無良法,一經不肖官吏,輒百弊叢生,所謂有治人無治法也。孟子謂有仁心而無仁政,則民不被其澤。豈知有仁政而無仁心,非惟不被其澤,且轉受其害也哉!

車蓋亭詩

哲宗即位,蔡確播浮言,謂由己擁護。既失勢,遂怨望,至安陸,嘗遊車蓋亭,賦詩十章,內有用郝甑山事。甑山者,唐郝處俊封甑山公。高宗欲遜位武后,處俊諫而止。確引之以比宣仁后,兼有「滄海揚塵」等語,尤悖逆。知漢陽軍吳處厚得其詩箋釋上之。於是左右諫議張燾、范祖禹、左右司諫王巖叟、吳安詩、右正言劉安世連劾之,遂貶英州別駕,新州安置。

滄海揚塵,謂世事巨變,同「滄海桑田」。此為吳處厚搆訐蔡確之語。按宋史處厚傳:蔡確嘗從處厚學賦,及作相,處厚通牋乞憐,確無汲引意。王珪為大理丞,王安禮、舒亶相攻,事下大理,處厚以安禮與珪善,論亶用官燭為自盜。確欲救亶,密遣人致意處厚,不從,確怒欲逐之,未果。珪請除處厚館職,確又沮之。元祐中,確知安州,有卒當戍漢陽,確固不遣,處厚怒曰「爾在廟堂時數陷我,今比郡作守,猶爾邪?」會得確車蓋亭詩,乃箋釋上之,云「郝處俊封甑山公,會高宗欲遜位武后,處俊諫止,今乃以比太皇太后.且用滄海揚塵事,此蓋時運之大變,尤非佳語。譏謗切害,非所宜言。」確遂南竄。擢處厚知衛,然士大夫由此畏惡之。

宣仁后曰「帝以子繼父,有何間言?而確自謂有定策功,妄煽事端。規為異時炫惑地,吾不忍明言,姑託訕上為名逐之耳。」此正后之深識遠慮。若論確設心之奸險,措詞之凶悖,雖誅戮尚不足蔽辜,僅從遠竄,已屬寬典。乃當時萬口同聲以為太過,即號為正人君子者亦出死力救之,

謂「聖朝務宜寬厚。」力言於宣仁簾前,並言於哲宗者,范純仁及王存也;

謂「註釋詩語,近於捃摭,不可以開告訐之風者。」盛陶也;

謂「以詩罪確,非所以厚風俗者。」李常也;

謂「恐啟羅織之漸。」上疏論列,及聞確謫命,又封還除目者,彭汝礪也;

謂「薄確之罪,則於皇帝孝治為不足;若深罪確,則於太皇太后仁政為小累。皇帝宜敕置獄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詔赦之,則仁孝兩全者。」蘇軾也;

甚而范祖禹先既劾確,及聞新州之命,又謂「自乾興以來,不竄逐大臣,已六十餘年,一旦行之,恐人情不安。」;

又甚而邵康節局外評論,亦謂「確不足惜,然為宰相,當以宰相處之。」而以范純仁為知國體。

可見是時朝野內外,無不以謫確為過當。此則有宋待士太厚之故,縱有罪惡,止從黜謫,絕少嶺海之行,久已習見,以為當然。一旦有此遠謫,便群相驚怪,不論其得罪之深,反以為用刑之濫,政令縱弛,人無畏懼,實由於此,宋之所以不競也。

同文館之獄

神宗不豫時,邢恕與蔡確密謀援立,誘宣仁后(英宗宣仁高皇后,神宗生母)姪公繪曰「延安(即哲宗,時為延安郡王)幼沖,雍(神宗弟雍王趙顥)、曹(神宗弟曹王趙頵)皆賢王也。」公繪驚趨出(公繪驚曰:「此何言?君欲禍吾家邪!」),恕計不行,反揚言「太后屬意雍王,使首相王珪知之」(反宣言「太后屬意雍王,與王珪表裏。」)。確乃約珪同入問疾,陽以語勾致珪,使開封府蔡京伏劍士於外,俟珪語小異即誅之。既而珪言「上自有子」,恕計無所施。(恕導確約珪入問疾,陽勾致珪語,使知開封府蔡京伏劍士於外,須珪小持異則執而誅之。既而珪言「上自有子,定議立延安。」恕益無所施,猶自謂有定策功,傳播其語。)而語稍聞於宣仁后,遂黜恕出知隨州。

恕與確則又揚言太后有廢立意,紿司馬光子康手書,謂其父光曾語范祖禹曰「方今主少國疑,宣訓事尤可慮。」宣訓者,北齊婁太后宮名,婁太后嘗廢孫濟南王,而立少子演,以比宣仁后欲廢哲宗而立雍王也。司馬光為天下所信服,故欲以此語為出自光,又恐人疑非光言,故必紿其子康手書而後可使人信。其設心可謂黠矣!會確貶新州,恕亦遠謫,事不果行。

紹聖初,章惇、蔡卞當國,欲甘心元祐諸賢,引恕入為御史中丞,於是恕追理前說,並怵高遵榕之子士京,追訟其父在日知王珪謀立雍王以實其言,總欲以此為題,陷害諸正人,並誣宣仁后以見已與確有擁護哲宗之功也。

先是劉摯、呂大防為相時,文潞公(文彥博)之子及甫居喪,恐服除不得京官,抵書邢恕曰「改月遂除,入朝之命未可必,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濟之以粉昆,必欲以藐躬為甘心之地,可為寒心。」其謂司馬昭者,本指呂大防,粉昆者,世以駙馬都尉為粉侯,時韓忠彥執政,其弟嘉彥尚主,故以忠彥為粉昆也。至是恕以此書示蔡確之子渭,(劉摯傳謂蔡渭。邢恕傳謂蔡懋。皆確子也。)使上其書,訟當時宰相劉摯、呂大防等陷其父確,謀危宗社,引此書為證,惇、卞遂欲因是誣摯及梁燾、王巖叟等,以為有廢立意,置獄於同文館,用蔡京、安惇雜治之,及甫乃變詞託其亡父嘗說「司馬昭指劉摯,粉謂王巖叟面如白粉,昆謂梁燾字況之,況猶兄也。」(文及甫亦可謂名父之子多敗德)將鍛成廢立之事以殺摯等,並以悖逆坐司馬光、呂公著,甚至欲追廢宣仁后。會無實據,及甫但云疑其事勢如此,而向太后及太妃等亦力言宣仁后之誣於哲宗,乃止,章惇又疏言司馬光、劉摯、梁燾、呂大防等變神宗成法,懼陛下一日新政,必有欺君之誅,乃密為傾搖之計,帝曰「元祐諸臣,果如是乎?」惇、京曰「誠有是心,但反形未具耳。」帝乃錮摯、燾等子孫,(見劉摯、邢恕、蔡確、章惇、安惇等傳)

嗚呼!固一己之權位,而欲以悖逆誣正人,以圖一網打盡,甚至誣及母后,奸人之處心設計,真可畏哉!

秦檜文字之禍

秦檜贊成和議,自以為功,惟恐人議己,遂起文字之獄,以傾陷善類。因而附勢干進之徒承望風旨,但有一言一字稍涉忌諱者,無不爭先告訐,於是流毒遍天下。

今見於高宗本紀者:

茶陵縣丞王庭珪作詩送胡銓,坐謗訕,停官,辰州編管。

曹詠言李孟堅誦其父光所撰私史,語涉謗訕,詔送大理寺,獄成。光遇赦,永不檢舉;孟堅除名,峽州編管;(光傳則謂陸升訐孟堅以私撰國史)胡寅、程瑀、潘良貴、張燾等八人緣坐黜降有差;胡寅責果州團練副使,新州安置。

又詔大理寺鞫太常主簿吳元美謗詩獄。

右迪功郎安誠坐文字謗訕,惠州編管。

副尉劉允中坐指斥謗訕,棄市。

葉三省、王遠通書趙鼎、王庶,三省落職筠州居住,遠除名高州編管。

黃巖縣令楊煒誹謗,除名,萬安軍編管。知台州蕭振落職,池州居住。(振知台州,煒每大言無顧忌,振擊節稱善,遂薦煒改秩,又移書於檜從子秦昌時,俾同薦之。屬吏密語振曰:「煒嘗以書責李參政及太師,昌時義不當舉,待制亦不可舉。」振曰:「吾業已許之,豈可中輟?」遂因煒獄中供前事而貶。)

大府丞范彥輝謗訕,除名,荊門軍編管。

從政郎楊炬坐其弟煜嘗上書誹謗,邕州編管。

知建康府王循友,以檜捃摭,命大理寺鞫之,貸死,循州安置。

王超以交通李光,下獄,除名,辰州編管。

故學士程瑀、知饒州洪興祖、轉運使魏安行以論語講解被猜,興祖昭州,安行欽州,俱編管。瑀子孫並論罪。

通判沈長卿、縣尉芮奕作詩譏訕,除名,長卿化州,奕武岡軍,俱編管。

知泉州宗室令衿坐交結罪人,汀州安置。

又命大理寺鞫張祈附麗胡寅獄。

此皆本紀所書也。

其散見於各傳者:

胡銓先以上書詆和議,謫監廣州鹽。

羅汝楫劾其橫議,除名,編管新州。守臣張棣又訐其與客唱酬怨謗,再移吉陽軍。

李光以忤和議,謫藤州,守臣言其作詩風刺,再移瓊海。呂愿中又告光與銓作詩譏訕,乃又移昌化軍。

趙鼎竄潮州,又移吉陽軍。檜令本軍月具存亡申省,鼎知檜必殺己,遂不食而死。

張浚竄連州,又徙永州。

蓋此數人者,名愈高,檜忌之愈甚,故不惟使之身受竄謫,屢瀕於死,而凡與之交際者,亦必被禍不少貸。

王庭珪既以作詩贈銓得禍,而銓先謫廣州。時朝士陳剛中以啟事為賀,謫知安遠軍。

又有宜興吳師古鐫銓疏以傳,流袁州。

通判方疇亦以通書於銓,除名,永州編管。

此以銓而連及者也。

葉三省、王遠、王超既以通書趙鼎、李光得禍。

吳元美之下獄也,以家有潛光亭、商隱堂,為人首告,謂亭號潛光,有心於黨李,堂名商隱,無意於事秦,所謂黨李者,亦指光也。

此因鼎、光而連及者也。

江西運判張常先註前帥張宗元與張浚書上之,連逮數十家,將誣以不軌。

此因浚而連及者也。

檜嘗書銓、鼎、光、浚等姓名於一德格天閣(高宗親書「一德格天」匾其閣),必欲殺之。

趙汾之獄,其父鼎已死,檜令大理寺鞫之,欲汾自誣與銓、光、浚等謀大逆,所連及一時名士,至五十三人。會澮死,始得免。設檜不死,則肆害更未有已也。

他如程瑀等之以論語得罪,則以瑀嘗為論語說,至弋不射宿,謂孔子不欲陰中人,洪興祖序之,魏安行鋟之(刻版印行),故皆及禍。

趙令衿之得罪也,則因觀檜家廟記,口誦「君子之澤,五世而斬」,為檜姪婿汪召錫所告,故安置汀州後,再牽入趙汾獄,幾死。

又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

黃龜年以論檜,貶。

太學生張伯麟題壁曰「夫差!而忘越之殺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陽軍。

閩浙大水,白諤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

高登亦以考試策問閩浙大水之由,郡守以達檜,坐以事,編管容州。

進士黃友龍坐謗訕,黥配嶺南。

內侍裴詠坐指斥,編管邕州。

徑山僧清言,以謗訕被黥。

何兌誦其師馬伸在靖康圍城中乞存趙氏書,檜以為分己功,編管英州。

鄭圮、賈子展以會中有嘲謔講和之語,圮竄容州,子展竄德慶。

此則不必與銓等相涉,第語言文字稍觸其忌,即橫遭誣害,更不可數計矣!

檜又疏禁野史,許人首告,並禁民間結集經社,甚至司馬伋自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所著,李光家亦舉光藏書萬卷悉焚之。(檜先禁私史,又對帝言私史害正道,時司馬伋遂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論著之書,其後李光家亦舉光所藏書萬卷焚之。)

其威燄之酷,真可畏哉!

秦檜史彌遠之攬權

蔡京、章惇之奸惡,猶第諧臣媚子伎倆,長君逢君,竊弄威福,人主能用之,亦尚能罷之。若秦檜、史彌遠之柄國,則誅賞予奪,悉其所主持,人主反束手於上,不能稍有可否,幾如曹操之於漢獻帝矣!姑不必一一實指其事,但觀宋史各列傳可見也。

李浩傳:自秦檜用事塞言路,及上總攬威權,浩與王十朋等始相繼言事。王綸傳:紹興二十六年,高宗躬親政事,收攬威柄,(秦檜死於二十五年)召諸賢於散地。甚至虞允文疏謂「秦檜盜權,十有八年,檜死權歸陛下。」此語直奏於高宗之前,則檜未死以前,高宗不能有權可知也。

洪咨夔傳:史彌遠死,帝始親政。崔與之傳:端平初,帝始親政。鄭清之傳:端平元年,上既親總庶政,赫然獨斷。真德秀傳:彌遠卒,上親政。魏了翁傳:彌遠卒,上親庶政。則彌遠未死以前,理宗不能有權可知也。

統觀古今以來權臣當國,未有如二人之專者。然檜十八、九年,威福由己,名入奸臣傳,至今唾罵未已;彌遠相寧宗十七年,相理宗又九年,其握權既久於檜,檜僅殺岳飛,竄趙鼎等;彌遠則擅廢寧宗所建皇子,而別立嗣君,其無君之罪,更甚於檜。乃及身既少詬詈,死後又不列奸邪,則以檜讎視正人,翦除異己,為眾怨所叢;而彌遠則肆毒於善類者較輕,遂無訾之者。然則彌遠之黠,豈不更勝於檜哉!至如賈似道專國,威權震主,至度宗為之下拜,其權更甚於檜與彌遠。斯則亡國之運,主既昏庸,臣亦狂謬,實無大奸大惡之才,固無足論矣!

宋南渡諸將皆北人

宋南渡諸將立功雖在江南,而其人皆北人也。

張浚鳳翔府成紀人,韓世忠、張宗顏皆延安人,岳飛湯陰人,劉光世保安軍人,劉錡德順軍人,吳玠、吳璘、郭浩皆德順軍隴干人,楊存中代州崞縣人,王德通遠軍熟羊砦人,王彥上黨人,楊政原州臨涇人,牛皋汝州魯山人,曲端鎮戎人,成閔邢州人,解元保安軍德清砦人,王淵熙河人,趙密太原清河人,李寶河北人,魏勝宿遷人,王友直博州高平人,李顯忠綏德軍清澗人。

統計諸名將,無一非出自山、陝者,是南宋之偏安,猶是北宋之餘力也。其他不甚著名而守城抗節者,亦多北人。

如守建寧死者楊震代州崞人,守隆德府死者張確邠州宜祿人,守震武死者朱昭府谷人,守代州死者史抗濟源人,守永興死者郭忠孝河南人。

其後德祐國亡時能戰之將,尤推張世傑,世傑亦范陽人,從張柔戍杞有罪奔宋者。

端平入洛之師

宋理宗端平元年,(金哀宗天興三年,元太宗六年)與蒙古共滅金時,蒙古乏糧,宋助以三十萬石。張柔中矢,宋孟珙力救出之。兩國方敦鄰好,初無嫌隙。宋果欲復三京八陵,宜先令孟珙等即在軍前定議。乃計不出此,兵退之後,鄭清之、趙范、趙葵等忽欲乘虛復中原,以致兵連禍結。當時議者,皆歸咎入洛之師。(趙范奏「趙葵、全子才輕遣偏師復西京,趙楷、劉子隆參贊失計,師退無律,致後陣敗覆。」又言「揚義之敗皆由徐敏子、范用吉怠於赴援,致不能支。」此即所謂入洛之師也。)

今以宋、金二史考之,則宋師先入汴,而入洛猶在後也。

是年正月滅金,三月即遣朱揚祖、林拓詣洛陽謁陵寢,此不過遣官省視,未即為召釁之端。

然宋史孟珙傳:是時淮閫刻日進師,蒙古聞宋來爭河南,已設哨至孟津,並增戍潼關,謁陵使諜知此信,疑畏不前,珙曰「淮師泝汴,非旬餘不達,吾以輕騎疾馳,不十日可竣事。」乃與二使晝夜兼行,至陵下成禮而歸。此雖未知何月日,然陵使未到而宋兵已發可知也。

又金史崔立傳:天興二年正月,哀宗走歸德,立在汴,以汴降蒙古。立恃勢恣橫,李伯淵、李琦、李賤奴等惡之,明年正月,金亡,六月伯淵等聞近境有宋兵,陽與立謀備禦,偕立巡城,遂殺之。是六月中,宋兵已至汴也。

其後趙范守襄陽,與伯淵等酣狎,以致襄陽失守。可見伯淵殺崔立後,即投入宋軍,宋軍於是年六月到汴,無可疑者。(宋史趙葵傳亦謂是時盛暑行師)

續通鑑綱目謂:全子才既至汴,趙葵自滁州以淮兵五萬來會,謂子才曰「本謀據關守河,今抵汴已半月,不急攻洛陽,潼關何待耶?」乃檄范用吉等率兵西上,徐敏子為監軍,到洛陽,寂然無應者,至晚有殘民三百餘家登城投降,是宋師先入汴再入洛之明證。到洛之次日,所齎糧已盡,而蒙古兵已到,宋兵遂敗而歸。此事宋、金二史紀傳俱不明析,惟續通鑑綱目較詳。

再證之元史劉亨安傳:歲甲午,平蔡,既而宋師二十萬攻汴,將趨洛,元帥塔察兒使亨安拒之,宋師奔潰。此又可了然於當日宋師先汴而後洛也。

而宋史紀傳但謂:入洛之師起釁。則以宋兵之敗,在洛而不在汴耳。

宋史缺傳

宋史各列傳,自理宗以後,大概又詳於文臣而略於武臣,不特缺漏彭義斌諸人也。

王堅

王堅守合州最有功,其見於理宗本紀者,詔敘堅合州功與官兩轉。及合州圍解,又詔擢堅寧遠節度使駐興元,兼知合州,封清水縣伯。

其見於各傳者,張傳,謂:與堅協力拒元兵,攻九月不能下。王安節傳,謂:安節,堅之子也,其父守合州有功,為賈似道所忌,移知和州,鬱鬱以死。及安節守常州,城破被執,元人問其姓名,曰「我節度使王堅子也。」,遂遇害。

此見於宋史者也。

其見於元史者:憲宗紀:帝攻合州,遣宋降人晉國寶招諭堅,堅不應,國寶去,堅又追還殺之。帝悉率諸軍戰城下,攻一字城,攻鎮西門,攻東新門,攻奇勝門,攻護國門,皆不克。汪田哥又選兵登其外城,堅率眾來拒,遇雨,元兵梯折,後軍不克進,乃止。

趙阿哥潘傳,亦謂:憲宗駐釣魚山,守將王堅夜來斫營,阿哥潘拒卻之。汪德臣傳:王堅負險五月不下,德臣至城下呼曰「王堅!我來活汝一城軍民,宜速降。」語未既,為飛矢所中。

此見於元史者也。

是堅之守合州,幾不減張巡之守睢陽,乃竟無專傳。

王佐

王佐守利州,父子皆死難。理宗紀,謂:佐堅守孤壘,元使降將南永忠來說降,佐罵之,永忠流涕而去。王翊、張傳亦俱謂:元兵拔長寧,佐父子俱死。

元史憲宗紀:帝圍長寧,守將王佐及裨將徐昕等出戰,敗之。帝又督軍力戰於望喜門,破其城,王佐死焉,又誅佐之子及徐昕等四十餘人。

是王佐之守長寧,亦必宜有專傳,而宋史無之。

王虎臣、王大用

元史伯顏傳:伯顏自鄂順流下,斬郢將趙文義、范興師,至沙洋,遣人持黃榜及文義首入城招降,守將王虎臣、王大用焚榜斬使,有私謀出降者,虎臣殺之。伯顏又命呂文煥來招,亦不應。遂攻破其城,擒虎臣、大用,殺之。

是王虎臣、王大用皆力守孤城,抗節不屈,宋史皆無傳,並不附見其姓名於他傳中。

麻士龍

又尹玉、麻士龍,皆文天祥所遣救常州者,玉戰死五牧,士龍戰死虞橋,見德祐紀及元史伯顏傳。

乃宋史玉有傳而士龍無傳,並不附姓名於玉傳中,亦皆缺事也。

張世傑李庭芝姜才

元兵下江南,張世傑以水師碇焦山下,力戰而敗,宋自是不復能軍。柯維騏謂「世傑何不據鎮江、瓜州以扼敵衝?」及觀元史而後知其勢不然也。

是年,(宋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賈似道兵敗後,伯顏直趨建康,其時鎮江府馬軍總管石祖忠先以城降,行樞密院使阿塔海即來駐京口,立木柵以護民居,又分兵屯瓜州以絕揚州之援。(阿塔海傳)阿朮別奉命攻揚州,亦以兵先駐瓜州,宋淮東制置使盡焚瓜州城中廬舍,徙其民而去,阿朮創樓櫓以守之。(阿朮傳)於是瓜州有阿朮,鎮江有阿塔海,世傑無地可據,不得不泊焦山以決死戰也。

至李庭芝、姜才守揚州,宋亡後猶能支撐半年,則亦有故。

其時臨安雖亡,而揚州所屬之高郵、寶應、通泰、真州尚俱拒守,故可藉其糧援。觀宋史文天祥傳:天祥由鎮江脫走至真州,苗再成得制置司檄擒天祥,乃託辭遣之出。又元史阿朮傳:真州馮都統來襲瓜州,阿朮遣阿塔赤敗之。是真州尚為揚守也。

又阿朮及苫徹傳:寶應餽糧揚州,姜才率軍士迎糧,苫徹奪其馬並糧橐二萬。是高、寶亦尚為揚守也。

博羅歡傳:宋亡後,淮東諸城尚堅守,博羅歡自西小河入漕河,斷通泰援兵。(怯怯里傳亦同)是通泰亦尚為揚守也。

其時蒙古兵兩大營,一駐揚州北之灣頭,一駐揚州南之揚子橋,固已扼其要害。然文天祥指南錄:蒙古南北兩營,每日早晚必會哨,哨既過,仍有村民貿販者往來,故天祥等得乞販者之餘糝羹以救饑,而逃至通州入海。宋史姜才傳亦云:才每出兵,運糧高郵、真州以給兵,馬家渡與元將史弼徹夜苦戰,亦為護糧也。可見揚城南北雖有敵兵圍守,而資糧尚可入城,故阿朮曰「宋已亡,獨庭芝未下,以外援尚多也。」乃又柵揚州北之丁村,以扼高、寶之餽;留屯新城,(邵伯埭)以斷泰州。(阿朮傳)於是庭芝等大困,走入泰州,城陷,遂為所執。

論古者不參觀於宋、元二史,無由得當日情事也。

又姜才傳:德祐帝北遷至瓜州,才以兵四萬直擣瓜州,欲奪駕,戰三時,眾擁帝北去。按帝既北行,應過揚州城下,何以姜才不於城下截之?

此亦即在才傳可意揣也。是時元築長圍,自揚子橋竟瓜州,東北跨灣頭至橫塘,西北至丁村,務欲以久困之。是揚城北皆有長圍防護,蓋瓜州戰後,元兵即擁帝從圍牆外北去,故無從邀奪也。

夏貴

宋夏貴於國亡後降元,故宋史不立傳。然究是宋末勞臣,觀於元史紀傳可見也。

中統元年,夏貴軍於淮南新城,元將隋世昌乘戰艦抵城下,戰退宋兵。(隋世昌傳)

二年,元將張庭瑞築城於蜀之虎嘯山,夏貴以師數萬圍之,城當砲皆穿,護以木柵,柵又壞,乃依大樹,張牛馬皮以拒砲。貴以城中人飲於澗外,絕其水,庭瑞取人畜糞溺沸煮,瀉土中以洩臭,人飲數合,脣皆瘡裂。堅守數月,伺宋兵少懈,奮出擊之。(張庭瑞傳)元將焦德裕來援,夜薄貴營,令士卒人持三炬,貴驚走。(焦德裕傳)

三年,李反於濟南宋夏貴乘虛襲取蘄州、宿州等城。(本紀)萬戶李義戰死,貴又攻邳州,守將李杲哥出降,貴去,杲哥入城詭言有保城功,已而事露,伏誅。(本紀)貴焚廬舍去,杲哥之弟復與貴以兵三萬來援,元將郭侃敗之。(郭侃傳)時夏貴已陷亳、滕、徐、宿、邳、滄、濱七州及利津等四縣,張弘略遏之於渦口,貴始去,乃盡復所失地。(郭弘略傳)

四年,宋夏貴以兵侵蜀中虎嘯山寨,元將趙匣剌往禦,走之。(趙匣剌傳)

至元元年,元將劉元禮為潼川路漢軍元帥,宋夏貴率軍五萬來犯,諸將以眾寡不敵,有懼色,元禮持長刀,大呼突陣,遂退貴兵。(劉元禮傳)

二年,宋夏貴欲攻虎嘯山,詔以石抹紇扎一軍戍之。(本紀)

六年,攻宋襄陽,宋夏貴率兵五萬,饋糧三千艘,自武昌來援。時漢水暴漲,貴乘夜潛上,元將趙璧發伏兵,奪其五舟。明旦,阿朮追貴騎兵,璧以舟師追貴水兵,合戰於龍尾洲,貴敗去。(趙璧傳)貴又泊鹿門山西岸,相持七日,元將李庭與水軍萬戶解汝楫擊之,斬其將王、元勝。(李庭傳)

七年,元將史權駐荊子口,宋夏貴以船萬艘載壯士欲薄江面,權破之。既而轉糧於隨,貴又扼前路,權又破之。(史權傳)

九年,元築正陽兩城,宋夏貴帥舟師十萬來攻,元將董文炳登城禦之,一夕,貴去復來,飛矢貫文炳左臂著脥,拔矢授左右,發四十餘矢,矢盡,力亦困,遂悶絕。明日,水入外郛,文炳移營避水,貴乘之,壓軍而陣,文炳創甚,以其子士選代戰,貴敗去。(董文炳傳)

十一年,宋夏貴以舟師十萬圍正陽,決淮水灌城,城幾陷,元將塔出突圍入城,復出與戰,遂解正陽之圍。(塔出傳)劉整又追敗之於大人洲。(劉整傳)孟德亦奪舟數艘。(孟德傳)夏貴知亳無備,引兵襲亳,元將賈文備破之。(賈文備傳)是年,伯顏大軍已自郢東下至漢口,夏貴以戰船萬艘分據諸隘,伯顏乃開壩由沙蕪口入江夏,貴迎戰於陽邏洑,元將謁只里奮勇衝貴軍,獲戰艦百,貴東走。(本紀及伯顏、李庭、謁只里等傳)

十二年,伯顏大兵自鄂東下至丁家洲,貴與賈似道以舟師橫亙於江,伯顏以大砲擊之,宋兵陣動,似道走揚州,貴走廬州。(本紀及伯顏等傳)貴又欲由太湖入衛臨安,元將李庭、薛塔剌海截戰於峪溪口,敗之。(李庭、薛塔剌海傳)高鬧兒又敗夏貴於焦湖。(高鬧兒傳)

由是觀之,貴崎嶇戎馬,東奔西走,補救於末造者,幾二十年,固宋末一勞臣,使其能保危疆,支撐半壁,固當與南渡韓、岳諸公比烈,即不然而以身殉國,亦當與邊居誼、李芾、李庭芝等同以忠義傳,乃自峪溪口、焦湖之敗,伯顏、阿朮大兵分駐建康、鎮江,貴欲入衛而無由,遂不能守其初志,伯顏遣人往攻,即致書曰「殺人一萬,自損三千,願勿費國力,攻此邊城,若行在歸降,邊城焉往。」(洪君祥傳)明年正月宋亡,二月貴遂以淮西入獻,其意以為國亡始降,猶勝於劉整、昝萬壽、呂文煥、范文虎等之先行投拜。然宋史既因其降元而不為立傳,元史又以其在元朝無績可紀,亦不立傳,徒使數十年勞悴,付之子虛。計其時年已大耋,即苟活亦祇數年,故歿後有人弔之曰「享年八十三,何不七十九?嗚呼夏相公!萬代名不朽。」(宋稗史)真可惜也!

案貴降後,入覲上都,授參知政事。至元十五年,授江淮行中書省左丞,以江南盜賊竊發,命貴招撫。十七年,貴請老,從之。詔官其子孫。未幾卒。俱見元史各傳。

宋四六多用本朝事

劉克莊詩多用本朝事,說見叢考。然不特詩也,其所撰四六亦多以本朝事作典故。

賀謝司諫啟云「既寢了翁之諫疏,孰敢攖老蔡之鋒?使行獻可之彈文,世豈受金陵之禍?質肅論燈籠錦,或譏後遂無文;道鄉諫謠華宮,有云事不止此。」

賀劉察院啟云「永叔責高司諫,猶在館中;了翁忤張雷州,方為博士。寧作夷陵之役,不登紹聖之舟。」

賀李制置啟云「寇萊公之鎮北門,契丹服其望重;范文正之理西夏,元昊懼而膽寒。」

賀傅侍郎掛冠啟云「永叔避關弓之害,沂公懲一網之危。」

上王師侍啟云「中年勇退,有君實、晦叔之風;晚節後彫,負元城、了翁之望。」

其授秘撰謝丞相啟云「詞臣援綦叔厚,請暴揚老檜之奸;言者疑曾子開,有忿嫉新州之意。溫公除吏,莫榮子駿京東之行;文正憐才,不奪大年陽翟之志。」

除雲臺觀謝丞相啟云「愧非韓駒、徐俯之倫,將有陸游、米芾之擬。」

除宗簿謝丞相啟云「范、歐與慶曆之文治,莫引用於聖俞;馬、呂致元祐之諸賢,獨見遺於無已。」

是克莊四六亦多以時事為典故。然此體實不自克莊始。南渡以來,已多有人為之者。

李劉賀虞大參帥蜀啟云「小范有胸中百萬兵,西賊聞之膽驚破;維弼上河朔十三策,北邊皆其手撫摩。」

賀董司諫啟云「尚欲作石守道紀德之誦,幸勿還李師中落韻之詩。」

賀衛參政除江西帥啟云「夷狄之問寇公,兒童之誦君實。」

謝曾舍人啟云「說戰場文,人方迷於五色;讀刑賞論,公放出於一頭。」

上史丞相啟云「昔在服中,欲上范文正之書而無路;今來闕下,願作石徂徠之頌而難言。」

上衛參帥啟云「夷狄問潞公之年,幸其未老;兒童誦君實之字,持此安歸。」

周必大賀汪參政啟云「資減甘寧,彥博入登於宰席;使來西夏,仲淹歸贊於樞庭。」

楊萬里回韓安撫啟云「潁濱上太尉之書,永叔記武康之節。」

熊克賀湯丞相啟云「考本朝宰府之故事,若先正沂公之迭為。天聖初來,既踐昭文首台之位;景祐再入,乃屈集賢次輔之居。」

王十朋除館職謝啟云「魏國公奮自甲科,猶薦而後召;蘇內相擢由制舉,亦試而後除。」

洪适賀王憲啟云「東坡六君子之游,慶曆三諫官之列。」

此皆在劉克莊前,而已用本朝事者也。其與克莊同時及在克莊後者,亦多用此體。

王邁上留經略啟「惟元城之在宋,問業有徒;與了翁之居淮,及門者眾。」

上應經略啟云「筆下無一點塵埃,富大蘇之文采;胸中有百萬兵甲,負小范之經綸。」

曾憲啟云「餘慶曆、元祐之典刑,有玉局、宛邱之標致。」

賀李倉曹啟云「舞彩袖於春輿,遂蔡端明便親之志;鳴木鐸於石鼓,尋朱紫陽講道之盟。」

賀鄭樞密云「昔中書未有寇忠愍,若得為辭;今吾國已相司馬公,豈容生事?」

李廷忠賀婁同知啟云「遼人相戒,慎勿開邊隙,為司馬之秉鈞衡;澶淵一舉,足以定虜盟,本寇公之籌帷幄。」

方岳賀李制置啟云「維弼畫河朔十三策,小范有胸中百萬兵。」

謝李尚書啟云「介為時論所喧,雅見推於永叔;軾陷深文之久,獨受薦於景仁。」

洪咨夔到運使任謝政府啟云「念司馬公用鮮于,以福齊魯之區;而王文正命薛奎,以寬江淮之力。」

賀鄭丞相啟云「慶曆之進杜正獻,盡革弊端;元祐之相司馬公,力正倫紀。」

賀蔡侍郎陞侍讀啟云「若昔邢昺,在咸平之間;與吾坡仙,處元祐之始。」

賀李參政啟云「獨樂園之自逸,難淹君實之留;天章閣之一開,即傒鄭公之用。」

林鑑賀曾參政啟云「措置西事,莫如此廟堂,固已契呂申公之精識;戒飭疆吏,勿更開邊隙,行當踵司馬相之清名。」

真德秀宣召入院謝表云「修除翰苑,在環滁出守之年;軾侍禁庭,亦赤壁歸來之後。」

方蒙賀徐樞密啟云「文富人望,行大播於雄麻;韓呂世家,定增光於汗竹。」

謝王丞相啟云「狂若仲淹,真負晏公之薦;戇如蘇軾,幾貽安道之危。」

致福建安撫李尚書啟云「晦叔雖介甫所厚,安可屬以私;淳夫受溫公之知,豈不言其過。」

回泉守趙侍郎啟云「善神誰護於熙寧,怪鬼已瘖於慶曆。」

姚勉謝應判縣送酒啟「誠齋作汝飲吾讌之詩,美過於味;東坡謂我眠君去之語,若未為賢。」

回胡主簿啟云「昔明道先生之在鄠縣,以德化人;至紫陽夫子之仕同安,以學造士。」

文天祥賀江左相啟云「潞公平章軍國,司馬實位昭文;正猷議論廟堂,微仲嘗伸左轄。」

賀馬右相啟云「簡淡獨周於事物,晦叔所以有立於潞國司馬之間;忠恕不離於須臾,堯夫所以無愧於正獻微仲之際。」

謝江樞密啟云「稱彥博於都堂,幸借郇公之譽;薦仲淹於館職,敢忘元獻之公。」

致章簽書啟云「永叔之參兵柄,在魏國位平章之時;堯夫之贊樞庭,當潞公重判事之日。傳江西宗派之圖,敢云入社;誦徂徠聖德之句,請繼作歌。」

致胡丞相啟云「軾韓范之規模,溯趙張之事業。」

是亦皆以本朝人用本朝事者。蓋宋朝國史記載,本散布於民間,如李燾作通鑑長編,徐夢莘作北盟會編之類,若非得國史原本,憑何撰述?可知日曆、實錄,士大夫家有其書也。他如名臣錄、筆談、遺事、家傳、文集,又隨時刊布,人皆得知本朝故事,故便於引用耳。

卷二十七 辽史金史

遼史

遼史太簡略,蓋契丹之俗,記載本少。

太宗會同元年,雖詔有司編始祖奇善(舊名奇首)可汗事跡。然遼史所載,僅記其生於都菴山,徙於潢河之濱而已,蓋已荒渺無可稽也。

歷朝亦有監修國史之官。

如劉慎行、邢抱樸、室昉、劉晟、馬保忠、耶律隆運、耶律玦、蕭罕嘉努(舊名蕭韓家奴)、耶律阿蘇(舊名阿思)、王師儒等,皆以此繫銜。(見各本傳)

然聖宗詔修日曆官毋書細事。道宗並罷史官預聞朝議,俾問宰相書之。惟蕭罕嘉努修國史,以聖宗獵秋山熊鹿傷數十人,直書其事,帝見而命去之,既出,又書其事,以為史筆當如是也。其他則隱諱苟簡可知矣!

其編為史冊,

至興宗時,耶律孟簡上言「本朝之興,幾二百年,宜有國史以垂後世。」乃編耶律嚇嚕(舊名曷魯)、烏哲(舊名屋質)、休格(舊名休哥)三傳以進,興宗始命置局編修。其時有耶律古裕(舊名谷欲)、耶律庶成及蕭罕嘉努實任編纂之事,乃錄約尼氏(舊作遙輦氏)以來事跡,及諸帝實錄共二十卷上之。蓋聖宗以前事皆是時所追述也。

道宗大安元年,史臣進太祖以下七帝實錄,則又本耶律古裕等所編而審訂之,其時劉輝謂道宗曰「宋歐陽修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貶訾,臣亦請以趙氏初起時事,詳附我朝國史。」據輝所言,則不惟諸帝有實錄,且漸有全史矣!

至天祚帝乾統三年,又詔耶律儼纂太祖以下諸帝實錄,共成七十卷,於是遼世事跡粗備。遼史傳贊謂「其具一代治亂之跡,亦云勤矣。」當遼之世,國史惟此本,號為完書。金熙宗嘗於宮中閱遼史,即此本也。

金二次修史

熙宗皇統中,又詔耶律固、伊喇因(舊名移剌因)、伊喇子敬(舊作移剌子敬)等續修遼史,而卒業於蕭永琪,共紀三十卷,志五卷,傳四十卷,皇統七年上之。此金時第一次所修也。

章宗又命伊喇履提控刊修遼史,党懷英、郝俁充刊修官,伊喇益、趙渢等七人為編修官,凡民間遼時碑誌及文集,悉送上官,同修者又有賈鉉、蕭貢、陳大任等,泰和元年,又增三員,有改除者,聽以書自隨。懷英致仕後,詔大任繼成之。(俱見各本傳)此金時第二次所修也。

至元修遼史時,耶律儼及陳大任二本俱在,后妃傳序云「儼、大任遼史后妃傳大同小異,酌取以著於篇。」而曆象閏考中,並注明儼本某年有閏,大任本某年無閏。尤可見其纂修時悉本儼、大任二書也。

遼史二

遼、金二代之興,皆經祖宗數世開創,始成帝業。

金史於太祖本紀前,先立世紀以敘其先世,最為明析。

遼史則開卷即作太祖本紀,而其祖宗遞傳之處,反附見於本紀贊內,故所敘太簡。肅祖、懿祖、元祖、德祖四代,其妻已立傳於后妃內,其夫反無專紀而附於贊內,豈不詳略兩失乎?

且贊中所敘,又不甚明了,謂:自奇善可汗生都菴山,傳至聶哷(舊名雅里),讓蘇爾威(舊名阻午)而不肯自立,聶哷生必塔(舊名毗牒),必塔生海蘭(舊名頦領),海蘭生努爾蘇(舊名耨里思),是為肅祖,肅祖生薩喇達(舊名薩剌德),是為懿祖,懿祖生伊德實(舊名勻德),是為元祖,元祖生色勒迪(舊名撒剌的,北庭雜記又名斡里),是為德祖,即太祖安巴堅(舊名阿保機)之父也,世為約尼之額爾奇木(舊作夷离堇),太祖受可汗之禪,遂建國云。

太祖本紀,又謂哈陶津汗(舊作痕德堇可汗)殂,群臣奉遺命請立太祖,太祖三讓,乃許之。按新唐書謂:契丹王錫里濟(舊唐書及薛居正五代史俱作習爾之)死,族人沁丹(唐書、薛史俱作欽德)嗣,嘗入寇,為劉仁恭所敗,乃以重賂乞盟,故沁丹晚節不競。而歐陽五代史謂:約尼以次代,為劉仁恭所攻,八部之人以約尼為不任事,選於眾,得安巴堅代之。蓋此即遼史所謂「受可汗之禪」者也。(欽德、痕德堇、遙輦,皆名字傳聞之誤)

其聶哷讓蘇爾威而不自立之處。按耶律嚇嚕傳:哈陶津汗歿,群臣奉遺命立太祖,太祖曰「吾祖聶哷嘗以不當立而辭位,吾可受乎?」嚇嚕曰「昔聶哷之辭,以未有遺命也。今先君言猶在耳,君命不可違。」太祖乃即位。據此,則所謂聶哷讓蘇爾威及太祖受可汗之禪,歐史雖不載,要是實事。

又嚇嚕云「自蘇爾威後十餘世,國衰民困。今正當興王之運,不可失也。」此亦與唐書、歐史所謂「被劉仁恭所攻,八部之人以約尼為不任事,而立安巴堅」者,略相合。然遼史謂「群臣奉遺命立安巴堅。」歐史則謂「八部人公議立安巴堅。」又屬岐互。至新唐書謂「八部迭相更代,獨安巴堅自為一部不肯代,自號為王。」歐史又謂「安巴堅既立後,值中國多故,漢人歸之者眾,告以中國之主無代立者。安巴堅於是立。九年尚不求代,諸部共責誚之,安巴堅曰『吾立九年,所得漢人多矣!欲自為一部以治漢城。』諸部許之,遂率漢人於灤河上,築城種田,而以計誘八部大人來會,盡殺之,然後併八部為一。」此與新唐書相合,當是安巴堅實事。而遼史並無一字及之。蓋耶律儼修實錄時,為其先世隱諱。陳大任修史,亦遂因之,不復勘對唐書及歐史也。

且遼史隱諱之處,亦不止此。

歐史載李克用先約安巴堅共攻梁,已而安巴堅背約,反遣梅老聘梁,奉表稱臣以求封冊,克用大恨,臨歿以一矢屬莊宗報仇,後果為莊宗擊於望都,大敗而去。而遼史則以克用結好之事,為約其共攻劉仁恭而不言攻梁,以掩其背約之跡,此其諱飾一也。

歐史德光滅晉後,歸歿於灤城,契丹人剖其腹,實以鹽,載之北歸。晉人謂之「帝」。遼史並不載,但書其自悔之語,謂「此行有三失,縱兵掠芻粟,一也;括私財,二也;不遣諸節度歸鎮,三也。」而贊其如秦穆之能悔過。又記其遷晉主母子於黃龍府時,仍以其宮女、宦官、東西班官、醫官、控鶴官及庖人、茶酒司等從行,又以晉舊臣趙瑩、馮玉、李彥韜等護送,以見其加惠於亡國之處。

凡此有善則書,有惡則諱,可見皆耶律儼在遼時所修原本,而陳大任因之者也。而元時修史之草率,並唐書、歐史亦不復校勘,概可見矣!

宋史宋琪傳:琪本幽薊人,故知遼事最詳,其疏云「契丹自阿保機始強,因攻渤海,死於遼陽。妻述律氏生三子,長東丹,次德光,季曰自在。太子德光南侵還,死於途。東丹之子永康代立,起軍南侵,被殺於大神淀。德光子述律代立,號曰『睡王』。二年,為永康子明記所篡。明記死,幼主代立,明記妻蕭氏,番將守興之女,即今幼主之母也。」云云,其敘安巴堅以後世次繼立之處,俱與遼史同,惟名字不合,蓋契丹以國語為名,本無正字耳。

遼史立表最善

遼史最簡略,二百年人物,列傳僅百餘篇,其脫漏必多矣。然其體例亦有最善者,在乎立表之多,表多則傳自可少。

如皇子、皇族、外戚之類,有功罪大者,自當另為列傳,其餘則傳之不勝傳,若必一一傳之,此史之所以繁也。惟列之於表,既著明其世系、官位,而功罪亦附書焉,實足省無限筆墨。

又如內而各部族,外而各屬國,亦列之於表,凡朝貢、叛服、征討、勝負之事,皆附書其中,又省卻多少外國等傳。

故遼史列傳雖少,而一代之事跡亦略備。

惟與宋和戰、交際之事,則書於本紀而不復立表,蓋以夏、高麗、女真之類皆入於屬國表,宋則鄰國,不便列入也。

然金史特立交聘表,凡與宋交涉之事,一覽瞭如。遼史雖舊無底本,而元人修史時,既於金史立此表,獨不可於遼史亦立此表乎?

且遼史與宋交涉之事書於本紀者,前後亦不畫一。澶淵既盟之後,凡兩國遣使、生辰、正旦以及慶弔等事,不特逐年詳書,即使臣姓名亦一一不遺。及興宗再定和議,加增歲幣之後,則惟書弔大喪、賀即位之事,其餘生辰、正旦等使,一概不書,何其前詳後略也!若亦立交聘表,則此等皆可於表內見之,前既免於繁冗,後亦不至簡略矣。而遼史無之,此又修史諸人之失也。

遼史疏漏處

遼史又有太疏漏者。

國號

東都事略,記:遼太宗建國大遼,聖宗即位,改大遼為大契丹,道宗又改大契丹為大遼。改號復號,一朝大事,而遼史不書。

皇太妃呼紐

聖宗統和二十四年,幽皇太妃呼紐(舊名胡輦)於懷州,囚夫人伊蘭(舊名夷懶)於南京,餘黨皆生瘞之。明年,賜皇太妃死於幽所。按統和十二年,詔皇太妃領西北路烏爾古(舊名烏古)等及永熙宮軍撫定西邊,以蕭達林(舊名撻凜,宋史名撻覽)督其軍事,此即皇太妃呼紐也。達林傳亦稱夏人梗邊,皇太妃受命總烏爾古部及永熙宮軍討之,凡軍行號令,太妃悉委達林。其後蕭罕嘉努(舊名蕭韓家奴)疏亦言「統和間,皇太妃出師西域,拓土既遠,降附亦多。自後一部或叛,鄰部討之,使同力相制,正得禦遠之道。」則此皇太妃不惟有闢土之大功,且有靖邊之長策。其幽死也,又以何事?后妃傳內當專立一傳,乃並無其人,何也?

聖宗后蕭氏

又聖宗統和四年,納皇后蕭氏,皇太妃進衣物駝馬以助會親頒賜,內外命婦亦進會親禮物。此后乃聖宗元配也。統和十九年,以罪降為惠妃。后雖降,而其為聖宗原配,終不可沒。后係何人之女?以何事得罪?后妃傳內亦宜有專傳。乃但以統和十九年另立之齊天皇后特立一傳,而此所娶之后,絕無一字及之,何耶?

自稱遼兵

且既為遼史,則本國興兵之事,不應自稱曰「遼兵」。乃本紀貝州之戰云「軍校邵珂開城門納遼兵。」戚城之戰云「遼軍圍晉別將於戚城,晉主自將救之,遼軍引退。」鄴都之戰云「慕容彥超遇遼軍數萬,至榆林,遼軍又至,彥超等力戰,遼軍乃退。」如此類者,不一而足,反似他國記載,而稱契丹為遼軍者。此亦修史者之疏也。

遼帝皆有簡便徽號

遼帝皆有一二字簡便徽號,當時為臣下所稱,後世亦即以此別之為某帝,初不稱廟諡也。如太祖曰「天皇帝」,太宗曰「嗣聖皇帝」,世宗曰「天授皇帝」,穆宗曰「天順皇帝」,景宗曰「天贊皇帝」,聖宗曰「天輔皇帝」,道宗曰「天祐皇帝」,末帝曰「天祚皇帝」。皆於初即位時,群臣上尊號,即有此二字。

甚至皇后亦另有徽稱。如太祖后曰「地皇后」,聖宗后曰「齊天皇后」,道宗后曰「懿德皇后」是也。

其後耶律淳僭位,亦號「天錫皇帝」,耶律達實(舊名大石)亦號「天祐皇帝」。達實歿,其后塔布布延(舊名塔不煙)稱制,亦號「感天皇后」,其女布沙堪(舊名普速完)稱制,亦號「承天太后」。此亦一代之制也。

按元制,每帝亦有國語徽稱。如太祖曰「成吉斯皇帝」(舊作成吉思),世祖曰「色辰皇帝」(舊作薛禪),成宗曰「鄂勒哲圖皇帝」(舊作完澤篤),武宗曰「庫魯克皇帝」(舊作曲律),仁宗曰「布延圖皇帝」(舊作普顏篤),英宗曰「格根皇帝」(舊作格堅),文宗曰「濟雅圖皇帝」(舊作札牙篤)是也。

但元制係以國語為尊奉之稱,遼制則不用契丹語而以漢字尊稱,故不同耳。

遼后族皆姓蕭氏

遼后族皆姓蕭氏。

后妃傳引耶律儼所修實錄,謂:其先本伊蘇巴里氏(舊作乙室拔里氏),太祖慕漢高祖,故稱劉氏,以伊蘇巴里比蕭相國,遂為蕭氏。又謂:太祖舒魯后(舊作述律后)兄子名蕭翰,妹復為太宗皇后,故后族皆以蕭為姓云。

是實錄以后族姓蕭,為太祖所賜。而國語解謂其說不合,故陳大任不取。

又外戚表序云:契丹外戚,其先曰二舒敏氏(舊作二審氏),曰巴里(舊作拔里),曰伊蘇濟勒(舊作乙室巳)。太祖娶舒魯氏。大同元年,太宗自汴將歸,留外戚小漢為汴州節度使,賜姓名蕭翰,由是巴里、舒魯、伊蘇濟勒三族,皆為蕭姓。

是賜姓又自太宗始。

按薛居正五代史蕭翰傳:翰父阿巴有妹,為安巴堅后,翰妹又為德光后,德光入汴,將命翰為宣武軍節度使,契丹本無漢名,乃賜姓名蕭翰,自是翰族皆姓蕭。

歐史亦謂德光欲留蕭翰於汴,使李崧為製姓名曰蕭翰,於是始姓蕭云。

是后族姓蕭,實太宗所賜也。

既為太宗所賜,何以太祖之高、曾、祖父四代妣已俱稱蕭?蓋皆後人所追氏也。而諸外戚之姓蕭者,可類推矣!

蕭氏於遼最貴,世與宰相之選,統遼一代任國事者,惟耶律與蕭二族而已。

遼正后所生太子多不吉

遼太祖三子皆舒魯后所生,長名貝(舊名倍),已立為太子,後得東丹國冊為人皇王主之,太祖崩,讓位於其弟太宗(德光),身自歸東,丹尋浮海適唐,賜姓名李贊華,為唐末帝所害。(後以子世宗登極,追諡義宗)

太宗崩,世宗(貝子時為永康王)以從子入嗣。

世宗崩,穆宗(太宗子)以從弟入嗣。

穆宗崩,景宗(世宗子)又以從子入嗣。

皆未先為皇太子也。

惟景宗后蕭燕燕正位中宮後始生聖宗。聖宗以冢嫡嗣位,享國四十九年,令名遐福,最稱賢主,此為古今來正后所生儲君繼體者之第一。然未即位以前,年尚幼,卻未立為皇太子。

興宗(聖宗子)則由皇太子嗣位,而其母耨斤本宮人也。

道宗母係仁懿蕭后,然道宗生於興宗藩邸,仁懿尚未為后。

道宗宣懿蕭后則既冊為后始生子濬,尋立為皇太子,後被伊遜(舊名乙辛)所譖,母子皆不得其死。

天祚帝係濬為太子時元妃蕭氏所生,亦尚未為后也。

遼官世選之例

遼初功臣無世襲而有世選之例。蓋世襲則聽其子孫自為承襲,世選則於其子孫內量才授之。興宗詔「世選之官,從各部耆舊擇材能者用之」是也。

其高下亦有等差,外戚表序云:后族蕭氏,世預北宰相之選。按遼本紀:太祖四年,以后兄蕭達魯(舊名阿布齊)為北府宰相,后族為相自此始。然蕭塔喇噶(舊名塔剌葛)傳:其祖當安祿山來攻時,戰敗之,為北府宰相,世預其選。則世選官本契丹舊制,不自遼太祖始也。

蕭思溫傳:為北府宰相,上命世預其選。蕭和斯(舊名護斯)傳:官北院樞密使,仍命世預宰相選,辭曰「臣子孫賢否未可知,得一客省使足矣!」又道宗詔「北院樞密使耶律伊遜(舊名乙辛),同母兄弟世預北南院樞密使之選,異母兄弟世預額爾奇木(舊作夷离堇)之選,太保查剌世預突呂不部節度使之選,耶律轄哩(舊名諧里)征宋有功,世預節度使之選,蕭達魯(舊名敵魯)善醫,世預太醫選。」此可見遼代世選官之制,功大者世選大官,功小者世選小官,褒功而兼量才也。

按遼之世選官,與元時四集賽(舊作四怯薛)相同,如穆呼哩(舊名木華黎)子孫安圖(舊名安童)、哈喇哈斯(舊名哈喇哈孫)累世皆為宰相,阿嚕(舊名阿魯圖)自言「我博爾濟(舊名博爾朮)後裔,豈以丞相為難得耶?」是元時丞相多取於四集賽之家,與遼之世選宰相,大略相同也。

遼族多好文學

遼太祖起朔莫,而長子人皇玉貝已工詩善畫,聚書萬卷,起書樓於西宮,又藏書於醫巫閭山絕頂。其所作田園樂詩,為世傳誦。畫本國人物,如射騎、獵雪騎、千鹿圖皆入宋祕府。其讓位於弟德光,反見疑而浮海適唐也,刻詩海上曰「小山壓大山,大山全無力,羞見故鄉人,從此投外國。」情詞悽惋,言短意長,已深有合於風人之旨矣!

平王隆先亦博學能詩,有閬苑集行世。

其他宗室內亦多以文學著稱。

如耶律國留善屬文,坐罪,在獄賦寤寐歌,世競稱之。其弟資忠亦能詩,使高麗被留,有所著號西亭集。

耶律庶成善遼、漢文,尤工詩。

耶律富魯(舊名蒲魯)為牌印郎君,應詔賦詩,立成以進。其父庶箴嘗寄戒諭詩,富魯答以賦,時稱典雅。

耶律韓留工詩,重熙中,詔進述懷詩,帝嘉嘆。

耶律辰嘉努(舊名陳家奴)遇太后生辰進詩,太后嘉獎。

皇太子射鹿辰嘉努又應詔進詩,帝嘉之,解衣以賜。

耶律良,重熙中從獵秋山,進秋獵賦;清寧中,上幸鴨子河,良作捕魚賦。嘗請編御製詩文,曰「清寧集」。上亦命良詩為「慶會集」,親製序賜之。

耶律孟簡六歲能賦曉天星月詩,後以太子濬無辜被害,以詩傷之,無意仕進,作放懷詩二十首。

耶律古裕(舊名谷欲)工文章,興宗命為詩友。

此皆宗室之能文者。

又耶律紐斡哩(舊名褭履)工畫,坐事犯罪,寫聖宗御容以獻,得減死。後使宋,宋主賜宴,瓶花隔面,未得其實。陛辭,僅一視,默寫之。及出境,以示餞者,駭其神妙。

此又宗室之以畫著名者也。

遼燕京

京師本唐范陽節度使治,府曰幽州,軍曰盧龍。

遼太宗會同元年,晉主石敬瑭遣趙瑩以幽、薊、瀛、莫、涿、檀、順、媯、儒、新、武、雲、應、朔、寰、蔚十六州來獻,乃詔以幽州為南京。三年三月,至南京備法駕,入自拱辰門,御元和殿,行入閣禮,又御昭慶殿,宴南京群臣。

按石晉纔以地來歸,太宗駕至,即有拱辰、元和、昭慶等名,則非遼所建之宮殿可知也。

是年冬,始詔燕京建涼殿於西南堞。

建一涼殿,尚特書於本紀,更可知太宗初入時,並未別有改築。蓋幽州自安史叛亂,已稱大燕,後歷為強藩所據,唐末劉仁恭僭大號於此,必久有宮殿名,遼但仍其舊耳。

聖宗統和二十四年,改南京宣教門為元和門,外三門,一為「南端」,左掖為「萬春」,右掖為「千齡」。

開泰元年,又改幽都府為析津府,幽都縣為宛平縣。

太平五年,駐蹕南京,幸內果園,宴時,值千齡節,燕民以年穀豐熟,車駕適至,爭以土物來獻,上禮高年,惠鰥寡,賜酺飲。至夕,六街鐙火如晝,士庶嬉遊,上亦微行觀之。蓋遼以巡幸為主。

有東西南北四樓,曰「捺砵」,又有春水秋山,歲時遊獵。

從未有久駐燕京者。是年偶度歲於此,故以為僅事也。

今其基址,亦有可約略者。

遼史地理志,謂:城方三十六里,崇三丈,衡廣一丈五尺。八門,東曰「安東」、「迎春」,南曰「開陽」、「丹鳳」,西曰「顯西」、「清晉」,北曰「通天」、「拱辰」。大內在西南隅,其所改之元和門及南端「萬春」、「千齡」等門,則大內之門也。

憫忠寺有李匡威所立之碑,曰「大燕」,城內東南隅有憫忠寺,是唐藩鎮牙城,本在憫忠寺之西。遼志云:大內在西南隅。宋王曾記契丹事亦云:燕京子城就羅郭西南為之。

是遼之南京,即唐幽州鎮之舊治,確有明證。金初因之,宋欽宗至金,館於燕山東南憫忠寺。此寺猶在東南也。

海陵始擴東南二面而大之。(詳見金築燕京條內)

元世祖又廣其西北而截其東南。(詳見元築都城條內)

明徐達又截其西北。成祖建都,則又廣之於東。(詳見明築都城條內)

蓋至是凡數改矣。

惟王曾記:自盧溝河至幽州六十里。今盧溝橋至京不過三十里。遼、金之燕京尚在西北面,其去盧溝宜近,乃較遠於今,何也?蓋今盧溝橋乃金章宗時始建,遼時盧溝河尚未有橋,其渡河之處,或尚在南,故至幽州六十里耳。

金廣燕京

金太祖、太宗有天下,其建都仍在上京,未嘗至燕也。熙宗始詔盧彥倫營造燕京宮室。(彥倫傳)

海陵欲遷都於燕,天德三年,乃詔廣燕城,建宮室,依汴京制度。遣丞相張浩、張通古等,調諸路夫匠修築。有司以圖來上,並陰陽五姓所宜。海陵曰「吉凶在德不在地,使桀紂居之,雖善地何益?堯舜居之,何以卜為?」(本紀)是時張浩舉蘇保衡分督工役,又景州刺史李石護役皇城。(見浩、石各本傳)運一木之費至二十萬;舉一車之力至五百人,宮殿皆飾以黃金五彩,一殿之成,以億萬計。(見續通鑑綱目)貞元元年來都之,以遷都詔中外,改燕京為中都,府曰「大興」,以京城隙地賜朝官,尋又徵其錢,賜營建夫匠帛。(本紀)

今按蔡珪傳:有兩燕王墓,舊在東城外,海陵廣京城,墓在城內,相傳為燕王及太子丹之葬,珪獨考其非是,乃漢劉建及劉嘉之葬也。大定九年(世宗),詔改葬於城外。

又劉頍傳:南苑有唐碑,書貞元十年御史大夫劉怦葬,世宗見之曰「苑中不宜有墓。」劉頍家本怦後,詔賜怦錢二百貫,令頍改葬於城外。

據此二傳,可見海陵築城時,於遼故城之東南二面皆大為增廣,故兩燕王及劉怦墓,舊時皆在城外者,悉圍入城中,至大定始遷出也。

元築燕京

元太宗十年已取燕京,然未嘗駐蹕。

世祖即位,尚在開平。中統二年,始命修燕京舊城。蓋自金宣宗遷汴後,燕京入於蒙古,宮室為亂兵所焚,火月餘不滅,至是已四十餘年。班朝出治之所,無復存者。故中統元年,車駕來燕,只駐近郊。(本紀)王磐傳所謂宮闕未定,凡遇朝賀,臣庶雜至帳殿前喧擾,不能禁也。

至元元年,詔改燕京為中都,始建宗廟宮室。(劉秉忠傳)

八年,發中都、真定、順天、河間、平灤民二萬八千人築宮城,又敕修築之費悉從官給,並免伐木夫役稅賦。是年,初建東西華及左右掖門。

十年,初建正殿、寢殿、香閣、周廡、兩翼室。

十一年正月,宮殿告成,帝始御正殿受朝賀。此俱見本紀。時詔舊城居民之遷京城者,以貲高及有官者為先,仍定制以八畝為一分,其或地過八畝及力不能築室者,皆不得冒據聽他人營築。

此元時遷築燕京之明據。朱竹垞所謂元建大都在金燕京北之東,大遷民以實之,燕城以廢是也。

二十年,以侍衛親軍萬人修大都城。

二十六年,又修宮城,乃立武衛繕理,以留守段天祐兼指揮使治之。

大概元之遷築,先宮城而後及於都城。事皆散見紀傳。

今其故址,有可以意得者。

德勝門外八里土城,本元之健德門,是元之都城北面在今德勝門外八里也。

郭守敬引白浮泉水入都城,匯於積水潭,置(閘門)以運通州之米,世祖還自上都,見積水潭舳艫蔽水,大悅。積水潭,即今之西海子,其時糧船可泊於此,知此潭尚未為禁地也。(見守敬傳)永樂初封於燕,因元故宮,即今之西苑,開朝門於前,事見劉侗帝京景物略。

是元故宮乃在今西苑之西,宣武門以內也。

明南北京營建

明祖創造南京,規制雄壯,今四百餘年,城郭之崇,街衢之闊,一一可想見締造之跡。蓋盡舉前代官民房舍掃除而更張之,而工作皆出於民力。

水東日記云:洪武門外至中和橋六、七里長街,乃富民沈萬三家絡絲石所砌。

以此類推,是物料皆取之民間也。

明史嚴震直傳:時方事營造,集天下工匠二十萬戶於京師,震直請戶役一人,各書其姓名術業,按籍更番役之。

是工匠悉取之民間也。

朱煦傳:洪武十八年,詔盡逮天下官吏之為民害者,赴京師築城。葉伯巨傳亦言:居官一有蹉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工築之科。

是工築並及於官吏也。

當開國之初,勞民動眾,固非得已。

至成祖遷都北京,自可仍元都之舊,乃宮殿多移在元舊城東三、四里。

蓋自徐武寧平燕廢元都,已縮其地為北平府,今德勝門外八里有土城,尚是元健德門故址,可見武寧已割舊都西北一帶於城外也。

蕭雲龍鎮北平,建燕邸,改築北平城。(雲龍傳)

劉侗帝京景物略亦謂:徐達命雲龍新築城垣,南北取徑直。

是城郭已另築也。

姚廣孝傳:成祖初封於燕,其邸即元故宮。

景物略亦謂:燕邸因元故宮,即今之西苑,開朝門於前。永樂登極後,即故宮受朝。至十五年,改建皇城於東,去舊宮里許,悉如金陵之制云云。

是宮殿亦另建也。

今以明史各列傳參考之,當時大工大役亦不減洪武之創南京矣。

自永樂五年,實始營建。

九年,譚廣以大寧都指揮使董建北京。(廣傳)

十五年,薛祿以後軍都督董北京營造。(祿傳)

宦官阮安有巧思,奉命董北京城池宮殿及百司府舍,目量意揣,悉中規制,工部受成而已。(宦官傳)

是董役者固不一其人。

鄺埜以北京執役者鉅萬,奉命稽省病者。(埜傳)

葉宗人為錢唐令,督工匠往營北京。(宗人傳)

是工匠亦役及各省也。

鄒緝疏言「建造北京,幾二十年,工大費繁,調度甚廣,工作之夫,動以百萬,終歲供役,不得耕作,工匠小人,又假託威勢,逼民移徙,移徙甫定,又令他徙,至有三、四徙者。」(緝傳)

永樂十九年詔云「賴天下臣民,殫竭心力,冒寒暑,涉風霜,趨事赴功,勤勞匪懈。」(景物略)

是可見當時城池宮闕皆非因元之舊,其擾民肆害,有記載所不能盡者。

本朝定鼎,明宮殿已為流賊李自成所燬,(流賊傳)宜乎大有改建。乃初定鼎,僅在武英殿朝賀,後次第修葺,不肯興大役以病民。直至康熙八年十一月,太和殿、乾清宮始告成,則開國之初,固已仁及天下矣。

朱竹垞日下舊聞序云:唐之幽州,其址半在新城(即今之南城)之西,金展其南,元拓其東北,徐達定北平,毀故都城,縮而小之,昊天、憫忠、延壽、竹林、仙露諸寺皆限於城外,及嘉靖築新城,此數寺又圍入城內。梁園以東至於神木廠,亦舊時郊外地也。元之宮闕當在今安定門北,明初即南城故宮為燕邸,而非因大內之舊云。此可以參證。

金史

金史敘事最詳核,文筆亦極老潔,迥出宋、元二史之上。說者謂多取劉祁歸潛志、元好問壬辰雜編以成書,故稱良史。

然好問傳:金亡後,累朝實錄在順天張萬戶家,好問言於張,欲據以撰述,後為樂夔所沮而止。

是好問未嘗得實錄底本也。今金史本紀即本張萬戶家之實錄而成。

按完顏勖及宗翰傳:女真初無文字,祖宗時並無紀錄,宗翰好訪問女真老人,多得先世遺事。太宗天會六年,令勖與耶律迪延掌國史。勖等自始祖以下十帝,綜為三卷。凡部族既曰某部,又曰某鄉、某村以識別之。至與契丹往來及征戰之事,中多詐謀詭計,悉無所隱,故所紀咸得其實云。

今按世紀,初臣遼而事之,繼叛遼而滅之,一切以詐力從事,皆直書不諱。及錫馨(舊名石顯)、和諾克(舊名桓)、薩克達(舊名散達)、烏春拉必(舊名臘醅)、罕都(舊名歡都)、伊克(舊名冶訶)等傳,地名、部名、村名悉瞭如指掌,應即勖等所修之載在實錄者。

皇統八年,勖等又進太祖實錄二十卷。

大定中,修睿宗實錄成,世宗曰「當時舊人惟古雲(舊名彀英)在。」令史官持往就問之,多所更定。(見古雲傳)

是金代實錄本自詳慎。

衛紹王被弒,記注無存。元初王鶚修金史,采當時詔令及金令史竇詳所記二十餘條、楊雲翼日錄四十卷、陳老日錄二十餘條及女官所記資明夫人授璽事以補之。

可見金史舊底,固已確覈,宜纂修諸人之易藉手也。

然於舊史亦有別擇處。

如李石傳謂:舊史載其少貧,貞懿后周之,不受。及中年,以冒支倉粟見譏,貪鄙如出兩人。史又稱其未貴時,人有慢之者,及為相,其人見石惶恐,石乃待之彌厚。又與其平日正色斥徒單子溫,氣岸迥殊。

是纂修諸臣於舊史亦多參互校訂,以求得實,非全恃鈔錄舊文者。

其宣哀以後諸將列傳,則多本之元、劉二書。

蓋二人身歷南渡後,或遊於京,或仕於朝,凡廟謀疆事,一一皆耳聞目見,其筆力老勁,又足卓然成家,修史者本之以成書,故能使當日情事,歷歷如見。

然謂其全取元、劉之作,則又不然。

如王若虛傳:崔立以汴城降蒙古,朝臣欲為樹碑紀功以屬祁,祁屬草後,好問又加點竄。此事元、劉二人方且深諱,(見好問外家別業上梁文,及祁歸潛志)而若虛傳竟直書之。

更可見修史諸人臨文不苟,非全事鈔撮者也。

又金初滅遼、取宋中間,與宋和戰不一,末年又為蒙古所滅,故用兵之事較他朝獨多,其勝敗之跡,若人人補敘,徒滋繁冗。金史則每一大事,即於主其事之人詳敘之,而諸將之同功一體者,可以旁見側出,故有綱有紀,條理井然。

如珠赫店(遼史作出店河,金史作出河店)之戰,太祖自將,則書於本紀;

獲遼主、取宋帝,則詳於宗翰、宗望傳;

渡江追宋高宗,則詳於宗弼傳;

富平之戰,則詳於宗弼及持嘉暉(舊名赤盞暉)傳;

和尚原之戰,則詳於宗弼及古雲傳;

涇州、西原之戰,則詳於古雲及薩里罕(舊名撒离喝)傳;

正隆用兵,則詳於海陵本紀及李通傳;

大定中復取淮泗,則詳於布薩忠義(舊名僕散忠義)、嚇舍哩志寧(舊名紇石烈志寧)傳;

泰和中宋兵來侵,則詳於布薩揆(舊名僕散揆)、宗浩、完顏綱傳;

興定中發兵侵宋,則詳於約赫德(舊名牙吾塔)傳;

鞏昌之戰,則詳於博索(舊名白撒)傳;

禹山之戰,則詳於伊剌布哈(舊名移剌蒲阿)傳;

三峰山之戰,則詳於完顏哈達(舊名合達)傳;

汴城括粟之慘,則詳於錫默愛實(舊名斜卯愛實)傳;

汴城之攻圍,則詳於博索及完顏納申(舊名奴申)、崔立傳;

歸德之竄,則詳於白華傳;蔡州之亡,則詳於完顏仲德傳。

各就當局一、二人,敘其巔末,而同事諸將自可以類相從,最得史法。

又如遼將和尚、道溫二人之忠於遼,宋將徐徽言之忠於宋,則但書其殉節而死事之詳,聽入遼史、宋史可矣,乃不忍沒其臨危不屈之烈,特用古人夾敘法,附書道溫二人於宗望傳、徐徽言於羅索(舊名婁室)傳,使諸人千載下猶有生氣,而文法亦不至枝蔓。

尤見修史者斟酌裁翦之苦心也。

按崔立功德碑一事,金史劉祁、元好問二傳皆不載。

王若虛傳則謂:崔立殺宰相以汴京降蒙古,其黨翟奕欲為作功德碑,以屬若虛,若虛謂奕曰「學士代王言,功德碑謂之代王言可乎?」(時崔立自稱鄭王,若虛為直學士)(天興元年,哀宗走歸德。明年春,崔立變.群小附和,請為立建功德碑,翟奕以尚書省命召若虛為文。時奕輩恃勢作威,人或少忤,則讒構立見屠滅。若虛自分必死,私謂左右司員外郎元好問曰「今召我作碑,不從則死。作之則名節掃地,不若死之為愈。雖然,我姑以理諭之。」乃謂奕輩曰「丞相功德碑當指何事為言?」奕輩怒曰:「丞相以京城降,活生靈百萬,非功德乎?」曰「學士代王言,功德碑謂之代王言可乎?且丞相既以城降,則朝官皆出其門,自古豈有門下人為主帥誦功德而可信乎後世哉?」)奕不能奪,乃召太學生為之。此本於好問所作若虛墓誌,而傳因之。

是碑文之作,與祁、好問二人無涉也。

而若虛傳又謂:若虛辭免後,召太學生劉祁、麻革到省,好問時為郎中,謂祁等曰「眾議屬二君,其無辭。」祁不得已,為草定以示好問,好問意未愜,乃自為之,既成以示若虛,乃共刪定數字,然止直敘其事而已。

據此,則功德碑竟出祁、好問二人之手矣。

然郝經有辨磨甘露碑詩云「國賊反城自為功,萬段(碎屍萬段)不足仍推崇。勒文頌德召學士,滹南先生(即若虛)付一死。林希更不顧名節,兄為起草弟親刻。省前便磨甘露碑,書丹即用丞相血。百年涵養一塗地,父老來看暗流涕。數尊黃封幾斛米,賣卻家聲都不計。盜據中國責金源,吠堯極口無靦顏。作詩為告曹聽翁,且莫獨罪元遺山。」

據此,則作文另有人,(林希本宋人,蓋借以影喻作文者)並非祁、革,而好問改作之誣,更不待辨矣。

然經詩末句云「且莫獨罪元遺山」,則好問於此事,究有干涉。

經詩謂:林希所作,極口吠堯,斥金源盜據中國。而金史謂好問所改,止直敘其事。豈初次原稿專媚崔立,且指斥國家,好問見而憤之,特改其肆逆之語,後人遂以為出祁、好問之手耶?

崔立功德碑,傳謂元兵入城,不果立也。是碑雖未得立,而出於何人之手,反成千古懸案。

若虛傳載:翟奕召太學士劉祁、麻革輩,好問喻以立碑事,曰「眾議屬二君,且已白鄭王矣!二君其無讓。」祁等固辭而別。數日,促迫不已,祁即為草定,以付好問。好問意未愜,乃自為之,既成以示若虛,乃共刪定數字,然止直敘其事而已。

甌北引郝經詩「林希更不顧名節,兄為起草弟親刻。」謂作碑者另有其人,非劉祁,尤非元好問,直以金史所載為誣。然又以「且莫獨罪元遺山」,謂究有干涉,而解以刪改初稿,以去肆逆之語,遂蒙誣名。

郝經,金亡時方九歲,後使宋為賈似道拘留十六年。

其詩「勒文頌德召學士,滹南先生付一死。林希更不顧名節,兄為起草弟親刻。」縷析如下:

「滹南先生付一死」指若虛所言「今召我作碑,不從則死。作之則名節掃地,不若死之為愈。」然其終未死也,非唯不死,且與好問共刪定碑文。依其詩意係謂若虛為名節尚曾不惜一死,惟其終未死也,故後文「林希更不顧名節」之「更」始有意義。

「林希更不顧名節」見宋史希傳即明,惟「兄為起草弟親刻」則難解其義。林希,北宋人。哲宗親政,章惇用事,希以久不得志,遂朋奸逞毒於元祐諸臣,凡黜司馬光、蘇軾等數十人之制,皆希為之,詞極其醜詆,至以「老姦擅國」之語陰斥宣仁,讀者無不憤歎。一日,希草制罷,擲筆於地曰「壞了名節矣!」是典出於此。

「兄為起草弟親刻」,若謂林希為兄,則必有弟相與狼狽為奸,然林希弟旦,元祐初為殿中侍御史,甫蒞職,即疏劾章惇、呂惠卿等,乃正人也,故傳論謂「林希草制,務醜詆正人,自知隳壞名節,擲筆而悔,又何晚也;弟旦反其所為,糾劾巨姦,善惡豈相掩哉!」則「兄為起草弟親刻」非林希、林旦明矣!然典出何處?亦無從查考。

按元好問淹貫經傳百家,名震京師,乃金末文學巨擘。天興初,好問為尚書省左司員外郎。金亡後,不仕。劉祁,為太學生,甚有文名,金末喪亂,作歸潛志以紀金事。

若虛傳載:若虛拒作碑文,翟奕乃召太學士劉祁、麻革等,好問以眾議已屬,喻其無讓。祁等先固辭而別,促迫不已,乃為草定,以付好問。好問意未愜,乃自為之,既成以示若虛,共刪定而成。則初稿乃劉祁所作,而好問復自為之,若虛共刪定也。而郝經詩所謂「盜據中國責金源,吠堯極口無靦顏」,甌北謂「初次原稿專媚崔立,且指斥國家」,則初稿即劉祁所作也,又謂「非祁所作,必另有其人」,而傳中翟奕所命者又別無他人,則好問所見原稿究出何人之手?自相淆亂矣!

好問先以眾議已屬,喻劉祁、麻革等無讓。既云眾議,好問必與其事也;而祁草定後逕付好問,則前文「促迫不己」者,好問亦必在其中也;好問以未愜而自為之,既成並示若虛共刪定之,則若虛亦為襄助者矣。蓋文人畏死惜名,若虛不作碑文,不過惜一己之名;好問先不自作而以眾議迫祁,其心亦然。惟劉祁所作不合其意者,何也?淺見率斷:祁之原稿必甚忤翟奕之意也!其以示好問,好問無從刪改而自為之者,其因必為此也。所謂「盜據中國責金源,吠堯極口無靦顏」者,即郝經後所見碑文,殆好問之文也。至「林希」、「兄弟」者,凡指醜詆國家,朋比為奸,敗壞名節之人,故末謂「且莫獨罪元遺山」,即明可罪者乃金亡偷生辱國之諸臣,非僅好問一人而已。

金史失當處

金史體例亦有可議者:

世紀補

本紀之前先列世紀,敘世祖以下世次及締造功業。而本紀後又有世紀補,則敘熙宗父宗峻、世宗父宗輔、章宗父允恭,皆以子登極追尊為帝者也。(宗峻追諡景宣帝,廟號徽宗;宗輔追諡簡肅帝,廟號睿宗;允恭追諡光孝帝,廟號顯宗)

此等追尊之帝,本宜各為一傳,冠於列傳之首,如元史睿宗、裕宗、顯宗、順宗,明史興宗、睿宗之例,最合體裁。

金史以太祖以前十一君皆係追諡之帝,已入世紀,此三人亦係追諡之帝,不便入列傳,故又為世紀補附於本紀之後,亦創例之得者也。

然海陵篡立,亦追尊其父宗幹為睿明皇帝,廟號德宗,後因海陵廢為庶人,遂並其父追尊之帝號亦從削奪,而列於宗本等傳。此固當時國史記載如是,及異代修史時,則海陵一十三年御宇,既不能不編作本紀,其追尊之父,亦何妨附於世紀補,以從畫一。況宗幹開國元勳,其功烈迥在宗峻、宗輔上,即世宗登極,亦嘗改諡明肅皇帝,後因允恭之奏,始降封遼王,若以其降封,遂不入世紀,則海陵登極時,亦嘗降封宗峻為豐王,乃一升一降,岐互若此。

 

崔立殺宰相,劫妃后等,以汴京降蒙古,乃不入叛逆臣中,而仍在列傳與完顏奴申同卷。

此編次之可議者一也。

劉豫為金子皇帝,則屬國也;天會十年,豫徙都汴;十二年,金、齊合兵侵宋,皆金國大事,而金史一概不書。

此記載之可議者二也。

張邦昌、劉豫俱受金封冊,宇文虛中亦仕金官至特進,金史固宜立傳。吳曦叛宋降金,己冊封為蜀王,其死也,又贈以太師,招魂葬之,雖曦事多在宋,然既已臣金,金史亦宜立傳。乃邦昌等三人皆有傳而曦獨無之。

時青雖陰受金官而身在宋,屢以宋兵攻金;其叔時全則仕金為同簽樞密院事,屢為金侵宋。是宜傳全而以青附,乃反傳青而以全附,亦屬倒置。

宗弼用兵,處處與韓常俱。富平之戰,宗弼陷重圍中,韓常流矢中目,怒拔去,以土塞創,奮呼搏戰,遂解圍出宗弼。仙人關之戰,宗弼陳於東,韓常陳於西。順昌之敗,韓常以大將亦被鞭責。柘皋之戰,王德先敗韓常於昭關。宗弼傳內屢錯見其事。又高福昌傳:韓常用法嚴,遣吏送因於汴,或道亡,監吏懼罪,乃盡殺之以滅口。後衍慶宮圖畫功臣,韓常以驃騎大將軍亦得繪像。是韓常固金初一大將,累有戰功,金史必宜有傳,乃竟無之,亦屬掛漏。

此纂輯之可議者三也。

至如詔誥之類,既載於本紀,則不必復載於列傳。

乃天輔五年,使都統杲伐遼,詔書三道,既詳於紀,而杲傳又備載之,不異一字。

完顏蘇哷(舊名素蘭),在宣宗前面劾珠格高琪(舊名朮虎高琪)之奸惡,既詳於蘇哷傳,而高琪傳又備載之。

累幅不盡,此又敘述繁複之可議者也。

又如遼史敘本國之兵,不曰我兵,而曰遼兵。金史宣宗以後,敘蒙古兵曰大元兵,曰北兵,曰大兵,而敘本國之兵,亦直曰金兵。(見徒單、兀典等傳)蓋異代修史,不必內本國而外敵國,直書金兵,亦自明析。

至金太祖本紀:拒遼兵於鴨子河,甲士三千七百,至者纔三之一,俄與敵戰大勝,遼人常謂女真兵若滿萬,則不可敵。至是始滿萬云。上既云三千七百,至者三之一,下即云滿萬。殊屬語病。

衛紹王紀:大安二年九月,忽書京師戒嚴。蓋因蒙古兵入也。然上文從未見蒙古起兵之事,使閱者茫然不知何處之兵?直至大安三年四月,始書大元太祖來征。一似上年之戒嚴別有兵禍,而非蒙古者。

又紇石烈牙吾塔傳(今作嚇舍哩納赫德):太昌原戰勝,既解慶陽之圍,時元使斡骨欒來,行省蒲阿等因此一勝,志氣驕滿,乃謂斡骨欒曰「我已準備軍馬,可戰鬥來。」是此召釁之語,乃出自蒲阿也。其下又云內族垂慶使北還,始知牙吾塔不遜激怒之語。是此語又是牙吾塔所言矣。此又一傳中自相岐互。

(移剌蒲阿傳:三峰山之戰,元兵開鈞州路,縱金兵走,而以生軍夾擊之,楊沃衍、樊澤等皆戰死於路。沃衍傳:已入鈞州,元使人招之,沃衍不從,乃自縊死。兩傳亦不符合。)

遼金二史各有疏漏處

按金史:金太祖自珠赫店之捷,即於次年正月稱帝,建國號曰金, 年號曰收國,凡二年,又改元天輔。遼史:珠赫店之敗,在天慶四年。則金之建國應在天慶五年。乃遼史本紀,是年並不載金建國之事,直至天慶七年,始云:是歲女真阿固達(舊名阿骨打,即今太祖也)用鐵州楊朴策,即皇帝位,改元天輔,國號金。則似金太祖至是年始稱尊,而收國兩年俱抹煞矣!此遼史之疏漏也。

金史:太祖初以烏奇邁(舊名吳乞買,即金太宗也)、薩哈(舊名撒改)等之請,始建國稱帝;其改元天輔也,亦以烏奇邁等上大聖皇帝之號而改元,並無楊朴定策之事。遼史又載楊朴言「自古英雄開國或受禪,必先求大國封冊,遂遣使議和以求冊封。」是楊朴者,固金初一策士,而金史亦不載此事,並列傳亦無楊朴其人。

金史避諱處

遼天祚帝幸混同江,界外生女真酋長在千里內者,以故事皆來朝。適遇頭魚宴,上臨軒,命諸酋起舞,獨阿固達辭以不能,諭之再三,終不從。上密諭樞密使蕭奉先以事誅之,奉先以為粗人,釋之。其弟烏奇邁、尼瑪哈(舊名粘沒喝)等嘗從獵,能呼鹿刺虎,上喜,輒加官賞。阿固達歸,遂稱兵,先併旁近部族,女真趙三等拒之,阿固達虜其家屬,趙三走訴咸州詳袞司(舊作詳穩),詳袞司數召阿固達,不至,一日,阿固達率騎五百突至,詳袞司與趙三面折庭下,阿固達不屈,送所司問狀,一夕遁去,自是召不復至。

此事載遼史而金史不書。

及天祚帝親征,下詔有「女真作過,大軍翦除」之語,女真主聚眾面,仰天慟哭,以激勵其眾,謂「不若殺我一族,汝等迎降,可轉禍為福。」諸軍皆曰「事已至此,惟有戰耳。」又天祚帝遣蕭實訥哷(舊作蕭習泥烈)等冊金主為東懷皇帝,金以冊文無兄事之語,不稱大金而云東懷,乃小邦懷其德之義,遂不受,以書復之。

事皆載遼史而金史亦不書。

又如宋劉錡順昌之捷,金葛王烏祿從烏珠(即兀朮)來攻,亦大敗而去。

宋史本紀及錡傳載之甚詳,葛王即金世宗也,而世宗本紀不敘其事。

宣宗即位,乃赫舍哩呼沙呼(舊作紇石烈胡沙虎)弒衛紹王後,圖克坦鎰(舊名徒單鎰)勸其迎立也。(見鎰及胡沙虎傳)

而紹、宣二紀皆不載。

薩里罕(舊作撒离喝)被李世輔(即李顯忠)劫執,將挾以歸宋,追兵至,世輔乃與折箭為誓,推下山。(見完顏彀英傳)

而薩里罕傳不載。

珠格高琪(舊作朮虎高琪)為相,專寵作威,與高汝礪相倚,高琪主機務,汝礪掌利權,附己者用,不附己者斥。(見珠格高琪傳)

而汝礪傳絕不見附和高琪之處,反載其諫阻遣兵護麥及閱田、征租、榷油等事,皆與高琪異議者,其與高琪意合,祇諫阻遣使與宋議和一事而已,傳贊稍示貶,謂其循默避事,貪戀不去,士論頗以為譏。然終未著其黨附之跡也。

至張邦昌傳,亦但云金立邦昌為大楚皇帝,時二帝已出汴京,邦昌出質始回,康王入歸德,邦昌勸進於歸德,後以隱事誅之。

傳中並不見僭位稱號之事,一若金冊立後,即向康王勸進,而康王之殺之,不免冤抑者,則並邦昌亦為之迴護矣。

金史誤處

遼史:天祚帝命宰相張琳、李處溫與秦晉國王耶律淳守燕,帝遁入夾山,命令不通,奚和勒博(遼史名回离保)、耶律達實(大石)及李處溫、左企弓、虞仲文、曹勇義、康公弼等立淳為帝,改元建福。未幾,淳死,眾又立其妻德妃蕭氏為皇太后,主軍國事,將迎天祚次子秦王定為帝,皇太后稱制,改元德興。

是淳年號建福,蕭氏年號德興也。

而金史左企弓傳乃云:遼天祚帝亡保陰山,秦晉國王耶律淳自立於燕,改元德興。則以其妻之年號為淳之年號矣。

又遼史:左企弓、曹勇義、虞仲文、康公弼等降金後,過平州,張殼(遼史名殼,金史名覺)數以十罪,皆縊殺之。

而金史惟企弓傳記其為張覺所殺。仲文傳則云:為翰林侍講學士,卒諡文正。勇義傳云:為三司使,加宣政殿大學士,卒諡文莊。公弼傳云:權乾州節度使,卒諡忠肅。俱不見被害之跡,一似考終於官者。

況企弓傳已敘明降金後,金授企弓守太傅中書令,仲文樞密使侍中秦國公,勇義以授官守司空,公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陳國公,此諸人所受金官也,既受金官,則臨死時應以金官書之。乃仲文等傳所云翰林侍講學士、宣政殿大學士、權乾州節度使之類,仍是仕於遼之官,尤覺兩無所據,此金史之失也。

金史紀傳不相符處

金史有紀傳不相符處:

元光元年,(金宣宗,宋寧宗)用兵侵宋,主兵者完顏訛可也。本紀既書:遣元帥訛可,節制三路軍馬伐宋。下又書:訛可、時全軍大敗,訛可當死,面責而釋之。

時全傳亦載:五月師還,全令軍留淮收麥,訛可恐雨至水漲,不得善歸,力爭之,全不聽,是夜暴雨,水大至,為橋以濟,遂為宋兵所襲。乃訛可本傳絕無與宋交兵一字,亦可見記載之疏矣。

宋本紀嘉定十二年,書金帥訛可攻棗陽。孟宗政傳亦書訛可棗陽敗歸之事。金史本傳轉不載,何耶?

金史氏名不畫一

金史紇石烈牙吾塔傳末云:塔亦作太,亦曰牙忽帶,女真語本無正字也,故流傳於宋,往往記載互異。至金史一朝之書,則纂修者應各傳彼此校訂以歸畫一。

乃一撒離喝也(今作斡里雅布),熙宗紀作撒離合,睿宗紀作撒離喝。(宋史作撒離曷)

一合達蒲阿也(今作哈達布哈),本傳作合達蒲阿,訛可傳又作合打蒲阿。

一阿忽帶也,馮璧傳作阿虎帶,訛可傳又作阿祿帶,其下又云阿魯帶。

一撒合輦也(今作薩哈連),一傳中忽作撒合輦,忽作撒曷輦。

紇石烈執中(今作赫舍里執中),即胡沙虎也(今作呼沙呼),乃紀傳忽而紇石烈執中,忽而胡沙虎,忽而紇石烈胡沙虎。

內族承立,即慶山奴也,乃本傳忽而慶山奴,忽而承立蒲。

察琦,即仁卿也,乃本傳忽而蒲察琦,忽而仁卿。

此皆修史時倉猝成書,不暇刊正,故多歧誤也。

宋史金人名多與金史不符

金史書本國人名,已多彼此互異,流傳於宋,益多偽誤,故宋史所記金人名,考之金史,相同者不過十之一、二,其餘竟無一可核對者。

如李若水、宗澤等傳之粘罕(今改尼堪)、斡離不(今改斡里雅布),韓世宗傳之撻辣(金史作撻懶,今作達蘭),岳飛等傳之兀朮(今作烏珠),吳玠傳之撒離喝(今作薩里罕)、婁宿(今作羅索),張浚傳之僕散忠義(今作布哈忠義),吳璘傳之合喜(即金史徒單合喜,今作圖克坦喀濟哈),湯思退傳之紇石烈志寧(今改赫舍哩志寧),李寶傳之完顏鄭家奴(今作鄭家努),趙方、扈再興傳之高琪烏古論慶壽(今改烏庫哩慶壽)、完顏賽不(今作完顏薩布)、完顏訛可(今作完顏額爾克),孟珙傳之移剌瑗(今作伊喇瑗),

尚二史名字相同。然撻辣,金史作撻懶;婁宿,金史作婁室,其字已不畫一。

此外尚有可以意會者,

如兀朮為韓世忠扼於黃天蕩,世宗傳謂: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來援。金史宗弼傳則謂:遣移剌古(今作伊喇古)來援,蓋即一人也。

畢再遇傳:有紇石烈都統。按金史是時統兵者為紇石烈志寧。則都統乃志寧也。而宋史但記其姓。

其他如悟室(見洪皓及韓世忠傳)、聶兒孛堇、牙合孛堇、訛里也(世忠傳)、拓跋耶烏、烏陵思謀、忔查、粘罕索孛堇、龍虎大王、蓋天大王、夏金吾(岳飛傳)、沒立、烏魯折合(吳玠傳)、胡盞、習不祝、完顏悉列、耶律九斤(吳璘傳)、室撚(秦檜傳)、耶律溫(王德傳)、蒙恬鎮國、五斤太師(魏勝傳)、萬戶撒八(楊再興傳)、完顏蒲辣都、千戶尼厖古(畢再遇傳)、阿海、完顏小驢、合答、奇哥(趙方傳)、從義、衲撻達(扈再興傳)、巴土魯(張威傳)(巴土魯音同巴圖魯,後者滿語為勇士)、溫端、兀林達(孟珙傳)等,

考之金史,絕無其人,即按其事以求其人,亦無一相合者。

宋史李顯忠之取靈壁也,陰結金統軍蕭琦為內應,已而琦背約來拒,顯忠屢敗之,遂復靈壁,而虹縣未下,顯忠又使人說金貴戚大周仁及蒲察徒穆來降,遂復虹縣。又進克宿州,金帥孛撒率十萬眾來戰,顯忠敗走。按金史紇石烈志寧傳:是時窩斡叛黨括里、扎八逃入宋,顯忠用其謀,攻取靈壁。而無所謂蕭琦者。虹縣叛降之將,則都統奚撻不也,又非周仁、徒穆。惟張子蓋傳有招降金將蕭鷓巴及耶律造哩之語。鷓巴或扎八之偽,而顯忠傳又無鷓巴其人。(孝宗本紀:蕭琦、蕭鷓巴係兩人)至所謂金帥孛撒者,蓋即僕散之偽,然是時僕散忠義駐汴梁,未嘗統兵,來統兵者,乃志寧也,宋史稱孛撒又異。

總之金人名本無正字,即以音相呼,流傳鄰國,益至以偽傳偽,故二史各記所記,兩不符合。

惟扈再興傳之從義,有可以意揣者。當時金遣使至各行省措置兵事者曰「宣差」、曰「從宜」,從義蓋從宜之偽,乃出使之官號,而非人名也。

宋史邢恕傳:恕之子倞館伴(館伴:蕃使入國門,則差館伴使,在驛、趨朝、見辭、遊宴。)金使趙倫,是時肅王使金未回,朝議亦欲留金使以相當,倫懼留,乃謂倞曰「金有余睹者,本遼大臣降金,今尚領契丹精銳,而心貳於金,可結以圖金。」倞以聞帝,遂賜余睹詔書,納倫衣領中,厚賚遣還。倫歸,獻其書,金主怒,遂再發兵滅宋。是詭詞誘宋結余睹,歸而獻其書者,趙倫也。而金史蕭仲恭傳,則此乃仲恭所為,並無所謂趙倫者。豈仲恭使宋時,改易姓名耶?倫親在宋,宋人記其姓名,又非傳聞可比,乃一事也,而二史姓名互異,更不可解也。

宋金二史不符處

宋金二國交涉之事,二史本紀所載事之大者,大概相同,其小者多不符合。

如天會六年(宋建炎二年),金徙宋二帝於韓州。金紀在十月,宋紀在八月。

七年,拔離速襲宋主於揚州。金紀在五月,宋紀在二月。(按是年三月,帝已在杭,遭苗劉之變,則避兵渡江,當是二月)

八年,立劉豫為子皇帝。金紀在九月,宋紀在七月。

天眷二年(宋紹興九年),拘王倫於河間。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月。

皇統元年(宋紹興十一年),宋和議成,兀朮畫淮水中流為界。金紀在九月,宋紀在十一月。

皇統三年,遣朱弁、洪皓等南歸。金紀在八月,宋紀在次年六月。

如此類者不一,蓋或得之傳聞,或據起事之日,或據訖事之日,故有先後不同也。

又如欽宗之北遷。金紀謂天會四年十一月,宋主出居青城,十二月,宋主桓降,是日歸於汴城。宋紀但書帝如青城,又書帝至自青城,而奉表乞降之事則不書。

皇統二年,金紀:使劉筈以袞冕圭冊冊宋康王為帝,宋紀但書:金使劉筈等九人入見,藏金國書於內侍省,而不及冊立之事。

蓋皆為本朝諱,國史書法,固如是也。

惟天眷三年,金再用兵取江南,金紀但書:五月,兀朮趨汴,撒離合趨陝,是月河南平,六月陝西平。按是年宋劉錡有順昌之捷,岳飛有復蔡州、潁昌、淮寧等州,及郾城、朱仙鎮之捷,韓世忠有淮陽、泇口、潭成之捷,張俊有永城、亳州之捷,王德有宿州之捷,吳璘有扶風、石壁砦之捷,王彥有青谿嶺之捷,田晟有涇州之捷。戰爭方始,何得云河、陝盡平?而金紀一概不書,蓋當金兵初入東京,留守孟庾即以城降,其餘州郡亦望風而靡,或降或走,兀朮即奏河、陝盡平。其後韓、岳、張、劉、吳之交兵,則在六月以後,雖各有克捷,未幾諸將奉詔班師,所得州郡,復為金有,故金紀一概不書。而於是年十二月,總書宗弼奏宋將岳飛、韓世忠、張俊等率兵渡江一語以括之也。

皇統元年,金紀書:四月,宗弼請伐江南,九月,宗弼渡淮,以書讓宋,宋復書乞罷兵,宗弼以便宜畫淮水中流為界。按宋史是年正月,金人陷廬州,二月,王德敗金人於含山,楊沂中、劉錡等敗金人於柘皋,三月,金兵退至濠州,王德等遇伏敗還。是用兵在二、三月至四月,則金兵己還矣。金紀所云四月,宗弼請伐江南,九月,宗弼渡淮。則記載之誤。

其後正隆南侵,大定議和及泰和交兵之事,宋、金二史,大概相符。惟興定以後,兩史本紀各有詳略不同。

興定元年(宋嘉定十年),金紀但書用兵淮南之事,而不及入蜀之師。二年,亦多詳於淮南,而入蜀師祇書皂郊堡一事。三年,金紀亦但書淮南之役,而陝西進兵興洋則不書。宋紀又專詳興洋之戰,而淮南交兵,則總敘於春夏之交。至元光元年,金紀書淮南之戰甚詳,而宋紀並無一字。正大二年,金紀書光州之戰,三年,金紀書壽州之戰,而宋紀亦並無一字。

金史最簡而轉詳,宋史最詳而反略,此不可解也。

宗弼渡江宋金二史互異

宗弼(兀朮)渡江追宋高宗,

據本傳:宗弼自和州渡江,既降江寧,即由江寧取廣德,路至杭州。初未嘗由鎮江過兵也。

而宋史韓世忠傳:是時世忠由鎮江退保江陰。不知何故?及閱赤盞暉(今作持嘉暉)傳:暉從渡淮為先鋒,遇重敵於蘇州、秀州,皆敗之,遂至杭州。則知是時金兵下江南,本非一路。(蓋宗弼自和州渡,暉等自瓜州渡)

世宗傳亦謂:兀朮分道渡江,諸屯皆散。故世忠退保江陰也。

至黃天蕩之戰,宋、金二史亦頗互異。

宋史世忠傳謂:兀朮自杭北歸,至鎮江,世忠已屯焦山,兀朮不得渡。撻辣在濰州,遣孛堇太一來援,孛堇軍江北,兀朮軍江南,世忠與二酋相持於黃天蕩四十八日。有獻謀於兀朮者曰「鑿土渠接江口,則在世忠上流。」乃一夕鑿渠三十里。次日無風,我軍帆弱不得動,金人以小舟縱火,得絕江而去。是金軍鑿渠出江,即在黃天蕩渡江北去也。

金史宗弼傳則謂:宗弼自杭還軍鎮江,韓世忠以舟師扼江口,宗弼遂自鎮江泝流西上,宗弼循南岸,世忠循北岸,將至黃天蕩,宗弼因老鸛河故道,開三十里通秦淮,乃得至江寧。會移剌古(蓋即世忠傳所云孛堇太一)來援,宗弼發江寧,將渡江而北,宗弼渡自東,移剌古渡自西,世忠分舟師絕江流上下,將左右掩擊之,宗弼軍以火箭射其五緉,舟皆焚,遂敗世忠而去。是宗弼既至江寧,又從江寧出江而後敗世忠,則其絕江北去,當在江寧府城之北,非復黃天蕩矣。

參觀岳飛傳謂:兀朮自杭州趨建康,飛設伏於牛頭山待之,夜令人黑衣入金軍擾之,金兵驚亂。兀朮次龍灣,飛又破之。則兀朮乃歸至建康,再渡江而北也。若即從黃天蕩北去,而不至江寧,則何必鑿老鸛河以通秦淮耶?(金紀:天會八年三月,宗弼及韓世忠戰於鎮江,不利。四月,又戰於江寧,敗之,諸軍渡江」云云,是亦明言兩地也。)

宋金二史傳聞之誤

金史拔離速(今作巴)傳:天會四年,與泰欲、馬五襲宋康王於揚州,康王渡江,入於建康。按是時宋高宗聞警即至鎮江,往杭州,未嘗至建康也。

又奔睹傳:天眷二年,宋將岳飛以兵十萬攻東平,奔睹倉猝出禦,時桑柘方茂,奔睹多張旗幟於林間為疑兵,飛不敢動,相持數日而去。飛又以十萬眾圍邳州,守將告急,奔睹語使者「城西南有塹深丈餘,急窒之。」飛果從此穴地入,以有備而止。按是年金方以河南地與宋,並無交戰之事,即次年兀朮再取河南,宋諸將拒之,飛在京西,復蔡、潁、淮、寧等州,未嘗至東平、邳州也。

宋高宗紀及劉錡傳:紹興三十一年,金主亮南侵,遣兵趨揚州,劉錡使員琦拒於皂角林,大敗之,斬其統軍高景山。按金史烏延蒲轄奴傳:大定二年,蒲轄奴與延安尹高景山領兵與宋兵戰於慶陽。又世宗紀:大定四年十二月,尚書省奏都統高景山取商州。亦見徒單合喜傳。是大定四年,高景山尚著戰功,何得於三年之前已被殺?

金宣宗興定中南侵,統兵者為完顏賽不,據宋史趙方傳,謂:擒賽不妻弟王醜漢,金人遂誅賽不。按金史賽不傳:賽不自侵宋歸,屢用兵於河北、河東及京兆,直至哀宗天興二年,行省徐州,遭郭野驢之亂,自經死。距興定用兵已十餘年,且無被誅之事也。

又宋史孟珙傳:珙與元兵同破蔡州,降其丞相烏古論栲栳。按金史栲栳,即烏古論鎬也(今作烏庫哩鎬),蔡城破被執,以招息州不下,乃殺之。是鎬未嘗降也。

以上各條,兩史參校,始見其歧互,蓋皆傳聞之誤。

宋金用兵須參觀二史

兩國交兵,國史所載,大抵各誇勝而諱敗,故紀傳多不可盡信。

宋南渡自紹興七、八年後,與金交兵,互有勝負。

如宋史李顯忠傳:顯忠既克宿州,金孛撒步騎十萬來攻。顯忠親戰於城南,孛撒大敗。明日,復益兵至,顯忠又戰百餘合,殺其左翼都統及千戶、萬戶,斬首五千。是夜,統制周宏等遁,金人乘虛復來攻城,顯忠斬首二千餘,積屍與羊馬牆平,城東北角敵兵二十餘人已上城,顯忠取軍所執斧斫之,敵始退。會邵宏淵不肯助戰,顯忠不能孤立,乃退軍。是顯忠軍雖退而未嘗敗也。而金史赫舍哩志寧傳:志寧來復宿州,先令諸軍多張旗幟於州西為疑兵,自以大軍駐東南,世輔(即李顯忠)果先出兵州西,步騎數萬,背城而陣,外以行馬(即拒馬,架木置以長槍,鋒刃朝外,以禦騎兵)捍之,別出兵向東門攻志寧,為蒲查所敗,志寧使夾谷清臣撤毀行馬,短兵接戰,世輔兵亂,諸將乘之,追殺至城下。是夕,世輔欲斬敗將,其統制常吉懼而來奔,盡得其虛實。明日乃再戰,世輔大敗,遂乘夜脫走。是志寧之戰,又屢勝而未嘗一敗也。

又如金史烏古論慶壽、赫舍哩約赫德(舊作紇石烈牙吾塔)等傳,敘其南侵淮、泗之功,並無一敗衄;而宋史趙方、扈再興、孟宗政、趙葵等傳,敘其破金兵之功,亦無一敗衄。

又金史武仙傳:宋孟珙來襲仙於順陽,仙倉猝率百餘人出拒,珙不敢前,俄而軍稍集,遂大敗珙。而宋史孟珙傳:仙屯順陽為宋軍所撓,乃退屯馬蹬,珙破其九砦,降其眾七萬,仙易服遁。而並無為仙所敗之事。仙傳:蔡州破後,將士皆散,仙渡河北走,為澤州戍兵所殺。亦不言為珙所敗而遁走。

是各史紀載互異,若徒據一史,必不能得其真也。惟此國自述其敗,而後見彼國之真勝,否則別見於他傳者,其勝敗亦差得實。又或此國敘戰勝之難,亦可見彼國拒戰之力。

如張浚富平之敗,五路喪師,固人所共知。然金史宗弼傳:是役也,宗弼陷重圍中,韓常流矢中左目,自拔矢,以土塞創更戰,乃拔宗弼出。又婁室傳:富平之戰,宗弼左翼軍已卻,婁室以右翼兵力戰,勢復振,遂敗張浚兵。是浚此戰,先勝而後敗也。(宋史張浚傳,謂:劉錡先力戰敗金兵,而錡傳轉不載)

宋吳玠和尚原之戰,據金史宗弼傳:宗弼攻和尚原,抵險不可進,乃退軍,遇伏兵起,且戰且走,行二十里,將至平地,宋軍陣於山口,宗弼大敗,將士多戰沒。是吳玠之勝,乃真勝也。

又如金天眷三年(宋紹興十年),宗弼再取河南,金紀但書:五月,河南平,六月,陝西平。宗弼傳亦不書戰敗之事。然是年六月以後,宋劉錡有順昌之捷,岳飛有郾城、朱仙鎮之捷,韓世忠有淮陽之捷,張俊有永城、亳州之捷,王德有宿州之捷,金史皆不書。或疑宋史各傳特自為誇大之詞,而非實事。然金史宗弼傳謂:是時宋將岳飛、韓世忠等分據河南州郡,復出兵涉河東、嵐石、保德之境,以相牽制。又阿魯潁傳,謂:宋將岳飛等乘間襲取許、潁、陳三州,旁郡皆響應。則宋史岳飛傳所云:克復京西州郡,並遣梁興會大行忠義及兩河豪傑,累戰皆捷者,必非虛語。又宋史仇悆奏高宗謂「我軍已習戰,非昔時比,故劉錡能以少擊眾,敵大挫衄。」宋汝為上丞相書,亦謂「承平日久,人不知兵,今諸將人人知奮,故順昌孤壘,力挫敵鋒,使之狼狽逃遁。」(仇悆、宋汝為二傳)又仇悆奏高宗,謂「去夏諸將各舉兵,金人奔命敗北之不暇,兀朮深以為慮,故為先發制人之計。」(此紹興十一年所奏)是劉錡順昌之捷及諸將戰勝之績,皆是實事。

又如金大定三年(宋隆興元年),金人攻復宋將吳璘所取商、虢等一十六州,吳璘之敗,固屬顯然。然金史徒單合喜傳:是時吳璘在陝、蜀,據散關、和尚原、神叉口、玉女潭、大蟲嶺、寶雞縣,兵十餘萬,陷河州、鎮戎軍,合喜令赤盞胡速魯改守德順,吳璘以二十萬眾圍之,合喜使諸將來援,璘自將大軍蔽岡阜而出,特里失烏也、烏延蒲离黑等併力與戰,日已暮,乃解。已而璘又來犯,據德順,陷鞏州、臨洮等,合喜遣將連戰,璘又恃其眾不去,分兵守秦州,合喜乃軍於德順、鎮戎之間,斷其餉道,璘始引去。是璘雖退師,而其先與金人力戰之處,可因合喜傳而見也。

又金史朮虎高琪傳:泰和五年,吳曦奉表以蜀地來降,章宗命高琪往冊為蜀王。已而宋將安丙誅曦,遣李孝義(宋史作李好義)率兵攻秦州,先以萬人圍皂郊堡,高琪禦之,宋兵列陣山谷,以武車為左右翼,伏弩其下,戰既合,宋兵佯卻,高琪見有伏,乃退整軍,而宋兵又來,凡五戰,宋兵益堅,不可以得志,琪分騎為二,出者戰則止者俟,止者出則戰者還,還者復出,如此數次,孝義始解圍去。是宋兵之悉力拒戰,又因高琪傳而見也。

至如紇石烈牙吾塔(今作赫舍哩約赫德)侵宋,本傳敘其功,幾於橫行無敵。然馮璧傳,謂:牙吾塔所至,宋人皆堅壁不戰,絕無所資,故無功而歸。又紇石烈胡失門傳:牙吾塔不奉行省節制,輒進兵,宋人堅壁不出,野無所掠,軍士疲乏,餓死相望,直前至江而復。是牙吾塔之侵宋,觀於馮璧、胡失門二傳,始知本傳所侈功績,多屬鋪張。

故閱史必參觀各傳,彼此校核,始得其真也。

卷二十八 金史

遼金之祖皆能先知

史記稱黃帝生而神靈,弱而能言,蓋開天立極之君,天亶聰明,自有不可思議者。即後世草昧開創之主,亦必有異稟與神為謀。

如北齊文宣帝,雖淫酗顛昏,而囈語譫言,輒預知來事,已屬神奇。(見齊文宣帝能預知條內)至如遼太祖、金世祖二君,紀傳所載,尤可徵也。

遼本紀:太祖生三月能行,晬而能言,知未然事,自謂左右若有神人翼衛,時伯父當國,有疑輒咨之。既即位,征討無不如意,遂成帝業。天贊三年,忽下詔云「自我國之經營,為群方之父母,升降有期,去來在我,三年之後,歲在丙戌,時值初秋,必有歸處。然未終兩事,豈負親誠,日月非遙,戒嚴是速。」詔下,聞者皆驚懼,莫識其意。是年大舉征托歡(舊作吐渾)、党項、準布(舊作阻卜)等部,明年盡取西南諸國,乃詔曰「所謂兩事者,一事已畢,惟渤海世讎未雪。」乃又大舉兵親征,天顯元年,拔扶餘城,攻輝罕(舊作忽汗),降其王大諲譔,以其地為東丹國,封皇太子為人皇王以主之,此又畢一事也。是年秋,太祖崩,所謂丙戌秋必有歸處者,至是亦驗云。

又金世紀:

世祖嘗能以夢占候戰陣之勝負。如與博諾(舊作盃乃)戰,世祖曰「予嘗有異夢,今不可親戰,若左軍有力戰者,則大功成矣。」會其弟頗拉淑(舊作頗剌淑)力戰,果大勝。

及疾作,妻納喇氏(舊作拏懶氏)哭不止,世祖曰「汝勿哭,汝惟後我一年耳。」頗拉淑請後事,曰「汝惟後我二年耳。」頗拉淑出,謂人曰「吾兄至此,亦不與我好言。」及明年,納喇氏卒,又明年,頗拉淑卒,臨卒時嘆曰「我兄真多智哉。」

初寢疾時,子阿固達以事如遼,世祖戒之日「汝速了此事,五月未半而歸,則我猶及見汝也。」阿固達果前沒一日至,世祖喜甚,抱而撫之,謂弟穆宗(英格)曰「烏雅舒(舊名烏雅束)柔善,惟此子足了契丹事。」後果滅遼稱帝云。

又世祖討烏春歸,紇石函部長阿海迎謁,世祖謂之日「烏春背恩叛我,我故誅之,吾大數亦將終,我死,汝等當竭力輔我子弟,若亂心一生,則滅亡如烏春矣。」後其子阿疏果叛而致亡滅。

是二君者,豈非所謂夙慧性成,鬼神相契,有不可以常理論者耶?

金制追諡帝后之濫

有天下者追尊其祖,唐宋舊制皆四代,惟後魏追尊至二十八代,最為褻濫。金之追諡,亦無限制。

金之先本甚微,始祖函普始居完顏部。第四世綏赫(舊名綏可)始定居阿勒喀水(舊作安出虎水),有室廬之制。第五世舒嚕(舊名石魯)始官特里袞(舊作惕隱)。第六世烏古鼐(舊名烏古乃)始為女真節度使。(皆遼所授,遼以縣令為刺史,刺史為節度使,故節度與唐同名而實異)第七世和哩布(舊名劾里缽)及弟頗拉淑、弟英格(舊名盈哥),英格又傳和哩布長子烏雅舒,皆相繼襲節度使。至烏雅舒傳其弟阿固達,始建號稱帝。蓋至是已八世十二君矣。

乃天會十五年,熙宗一一追尊諡,函普曰始祖景元皇帝,妣曰明懿皇后。始祖子烏嚕曰德帝,妣曰思皇后。德帝子巴哈(舊名跋海)曰安帝,妣曰節皇后。安帝子綏赫曰獻祖,妣曰恭靖皇后。獻祖子舒嚕曰昭祖,妣曰威順皇后。昭祖子烏古鼐曰景祖,妣曰昭肅皇后。景祖子和哩布曰世祖,妣曰簡翼皇后。世祖弟頗拉淑曰肅宗,妣曰靖宣皇后。肅宗弟英格曰穆宗,妣曰貞惠皇后。穆宗從子烏雅舒曰康宗,妣曰敬僖皇后。凡此皆及身未為帝者,而追諡尊稱至十一君,可謂濫矣。熙宗又定始祖、景祖、太祖、太宗四廟皆百世不祧。事俱見本紀。

按松漠紀聞:金九代祖名堪布,號始祖,八代祖名額嚕,七代祖名雅哈,六代祖名蘇赫,五代祖名舒嚕,高祖太師名呼蘭,曾祖名哈里,曾叔祖太師名富勒敏,曾季祖太師名措格,伯祖太祖名烏嚕斯。諸名皆與金史不同,蓋當時國語本無漢字,惟以音相傳故也。

金初父子兄弟同志

金初風氣淳實,祖父一言,子孫終身奉之弗敢違。

女真俗:生子,長即異居。景祖九子,元配唐古氏(舊作唐括氏)生和卓(舊名劾者),次和哩布,次噶順(舊名劾孫),次頗拉淑,次英格。及當異居,景祖曰「和卓柔和,可治家事,和哩布有智勇,何事不成?噶順亦柔善人耳。」乃命和卓與和哩布同居,噶順與頗拉淑同居。其後景祖卒,世祖和哩布繼之;世祖卒,肅宗頗拉淑繼之;肅宗卒,穆宗英格繼之。兄弟間自相傳襲,毫無爭端。薩哈傳所謂:景祖既有成命,故世祖越和卓襲節度使,和卓無異言;世祖越噶順而傳肅宗,噶順亦無異言,皆景祖志也。

世祖臨歿呼穆宗謂曰「長子烏雅舒柔善,若辦契丹事,阿固達能之。」穆宗後遂以位傳烏雅舒,以及於太祖。兄弟間行之自如,無所勉強。

太祖既有天下,又以位傳其弟烏奇邁,是為太宗。及太宗本無立熙宗意(名亶,太祖長子宗峻之子),宗翰等以熙宗乃太祖嫡孫當立,與宗幹、希尹等定議入奏,太宗以義不可奪,亦遂授熙宗為安班貝勒(舊作諳班勃極烈,金最尊官也,諸帝皆由此繼大統)而繼體焉。

可見開國之初,家庭間同心協力,皆以大門戶、啟土宇為念,絕無自私自利之心,此其所以奮起一方,遂有天下也。

熙宗即位,亦敬禮諸叔。未幾,宗磐、宗雋、達蘭(舊名撻懶)等相繼以謀反誅,帝亦酗酒,以疑忌殺其弟常勝、札拉(舊名查剌)。

海陵又手弒帝而奪其位,遂殺太宗子孫七十餘人、宗翰、宗弼子孫三十餘人、舍音(舊名斜也)子孫百餘人、諸內族又五十餘人,草薙株連,幾無類。

其去世祖、肅宗之世,曾未三、四十年,而骨肉變為仇讎,蕭牆之內,橫屍喋血,祖宗淳篤之風,一旦澌滅,而國脈亦幾斬絕。

幸世宗登極,以太祖子孫無幾,曲為保全,從弟京謀逆當誅,猶貸其死,臨御三十年,絕少誅夷宗族之事。

章宗時又以鄭王永蹈、鎬王永中之亂,遂疑忌宗室,凡親王皆置之傅及府尉官,名為其屬,實以監之。馴至宣、哀之世,鎬厲王(永中)子孫禁錮已四十餘年,衛紹王(永濟)子孫亦禁錮二十餘年,至大中始釋而國已亡矣。

自古家門之興,未有不由於父子兄弟同心協力,以大其基業。及其衰也,私心小見,疑妒攘奪,恩誼絕而門祚亦隨之,家國一理,應若鼓桴,此可為炯鑒也。

按晉書載記:禿髮烏孤臨死,謂群下曰「方難未靜,宜立長君。」遂傳其弟利鹿孤嗣位。利鹿孤將死,亦曰「內外多虞,國機務廣,其令檀嗣業,以成先王之志。」(檀,利鹿孤之弟)檀有才略,其父嘗謂諸子曰「非汝等所及也。」是以諸兄不授子而欲傳於檀云。此可見小部落之興,亦由於家庭之和壹,非偶然者。

金代文物遠勝遼元

金初未有文字,而開國以後,典章誥命皆彬彬可觀。文藝傳序云:金用武得國,無異於遼,而一代制作,能自列於唐、宋之間,有非遼所及者,以文不以武也。

蓋自太祖起事,即謂「詔令宜選善屬文者為之。」令所在訪求博學雄文之士,敦遣赴闕。(本紀)

又以女真無字,令希尹倣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形,合本國語,製女真字頒行之。(希尹傳)

是太祖已留心於文事。

及破遼獲契丹漢人,通漢語,於是諸王子皆學之。

勖少時,即好學問,國人呼為秀才,能以契丹字為詩文,凡游宴,輒作詩以見意。(勖傳)

宗翰能以兩月盡通契丹大小字。(宗翰傳)

宗雄從獵,為流矢所傷,養疾兩月,習契丹大小字,通之。(宗雄傳)

按勖為都統,宗翰、宗雄為元帥,時尚未滅遼,而已好學如是。蓋王氣所鍾,生皆異稟,故文藝之末,不學以能。

熙宗謁孔子廟,追悔少年游佚,自是讀尚書、論語、五代史及遼史,或夜以繼日。

海陵嘗使畫工密圖杭州湖山,親題詩其上,有「立馬吳山第一峰」之句。(皆本紀)其中秋待月賦、鵲橋仙詞,尤奇橫可喜。(見桯史)又嘗令鄭子聃、楊伯仁、張汝霖等與進士雜試,親閱卷,子聃第一。(子聃傳)是並能較文藝之工拙。

計熙宗登極時,年僅二十餘。海陵當宗弼行省時,已在其軍前,則其習為詩文,尚在用兵開國時也。(遼王宗幹延張用直教子海陵,與其兄充,皆從之學,事在天眷之前)

世宗嘗自撰本曲,道祖宗創業之艱難。幸上京時,為宗室父老歌之。其在燕京,亦嘗修賞牡丹故事。

晉王允猷賦詩,和者十五人。

顯宗在儲位,尤好文學,與諸儒講論,乙夜忘倦,今所傳賜右相石琚生日詩,可略見一斑。

迨章宗以詩文著稱,密國公瓙以書畫傳世,則濡染已深,固無足異矣。

惟帝王宗親,性皆與文事相浹,是以朝野習尚,遂成風會。金源一代文物,上掩遼而下軼元,非偶然也。

金一人二名

金未滅遼以前,其名皆本其國語,及入中原,通漢文義,遂又用漢字製名。

如太祖本名阿固達,而又名旻也;太宗本名烏奇邁,而又名晟也;熙宗本名哈喇(舊作合剌),而又名亶也;海陵本名都古嚕訥(舊名迪古乃),而又名亮也;世宗本名烏祿,而又名雍也;章宗本名瑪達格(舊名麻達葛),而又名璟也;宣宗本名烏達布(舊名吾睹),而又名珣也;哀宗本名寧嘉蘇(舊名寧甲速),而又名守緒也。

此帝王之二名也。

他如烏頁(舊名烏也)之名勖也,舍音(舊名斜也)之名杲也,薩哈(舊名撒改)之名思敬也,尼堪(舊名粘沒喝,又名粘罕)之名宗翰也,斡里雅布之名宗望也,額爾袞(舊名訛魯觀)之名宗峻也,鄂爾多(舊名訛里朵)之名宗輔也,斡布(舊名斡本)之名宗幹也,烏珠(舊名兀朮)之名宗弼也,摩羅歡(舊名謀良虎)之名宗雄也,阿里布(舊名阿魯補)之名宗敏也,托卜嘉(舊名塔不也)之名宗亨也。

此皇族之一人二名也。

又如布薩忠義之本名烏者也,赫舍哩志寧之本名撒曷輦也,赫舍哩良弼之本名羅索也(舊名婁室),唐括安禮之本名幹魯古也,伊喇慥(舊名移剌慥)之本名移敵列也,富察世傑之本名阿散也,赫舍哩執中之本名呼沙呼也(舊名胡沙虎),阿勒根彥忠之本名窊合山也。

此又庶姓之一人二名也。

蓋國語之名,便於彼此相呼,漢名則用之詔令章奏,亦各有所當也。

其避諱之法,則專避漢名,而國語之名不避,蓋國語本有音而無正字也。章宗避睿宗(宗堯)諱,凡太祖諸子以宗字排行者,皆加山為崇,民間宗姓者,悉改姬氏,又謂孫即康曰「宗改崇字,其下尚有本字全體,應將示字依蘭亭帖寫作未字。」即康奏曰「唐太宗世民偏旁之犯,如葉字作,泯字作泜,正是如此。」乃擬熙宗廟諱亶字,從面、從且;世宗廟諱雍字,從系。自此不勝曲避矣。

金記注官最得職

金本紀所載世宗嘉謨懿訓最詳,較貞觀政要更多數倍,推其故,蓋當時記注官之得其職也。

大定中,伊剌傑(移剌傑,時修起居注)言「每屏人奏事,雖史官亦不得與聞,無由紀錄。」世宗以問石琚,琚曰「古者天子置史官於左右,言動必書,所以儆人君有所畏也。」上曰「朕觀貞觀政要,太宗與臣下議論,始議如何,後竟如何,此正史臣在側,記而書之耳。」於是朝奏屏人議事者,記注官獨不避,自此始。(本紀)

黃久約為諫官侍朝,故事:宰相奏事,則近臣退避。久約將趨出,世宗止之。自是諫臣不避以為常。(久約傳)則不惟記注官不避,即諫臣亦不避矣。

載筆者在旁,則天子惟恐失言,而所言皆出於正,記注官聽諸切近,據實書之,宜其所記之詳且密也。

章宗時,

完顏守貞修起居注,與同官張暐奏言「唐中書門下入閣,諫官隨之,欲其與聞政事,有所開說。又起居郎、起居舍人每帝視朝,則左右對立,有命則臨階府聽,退而書之,以為起居注。今臣等迴避,並香閣陳言文字亦不令臣等侍立,則凡有聖訓及議政事,臣等無緣得知,何所記錄?」上從之。

又補闕楊庭秀言「乞令及第左右官一人,應入史事者,編次日曆。」上是其言,仍令送著作局潤色付之。(守貞及庭秀傳)

故章宗本紀所載帝訓亦多,皆注官之得其職故也。

大定中亂民獨多

金代九君,世宗最賢。大定七年,大興府曾奏獄空,賞錢三百貫,以為宴樂之費。其政簡刑清可知也。然二十餘年中,謀反者偏多。

大定六年,泰州民和卓(舊名合住)謀反伏誅。

九年,契丹愛實喇(舊名外失剌)等、冀州張和等,俱以謀反伏誅。

十一年,歸德府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十二年,北京曹資等、西北路納哈塔齊錫(舊名納合七斤)等、鄜州民李方等、同州民屈立等、冀州民王瓊等,俱以謀反伏誅。

十四年,大名府僧李智究等謀反伏誅。

十八年,獻州人殷小二謀反伏誅。

十九年,密州民許通等、濟南民劉溪忠等,俱以謀反伏誅。

二十年,布沙堪(舊名蒲速)群牧所羅和(舊名老忽)謀反伏誅。

二十一年,遼州民宋忠等亂言伏誅。

二十三年,潞州民陳圓亂言伏誅,大名府猛安人馬和尚謀反伏誅。

此皆載於本紀者。

有道之世,偏多亂民,何也?豈世宗綜覈吏治,凡有姦宄,有司俱不敢隱,故奏讞獨多耶?抑有司爭欲以發摘邀功,遂以輕作重,以見其勤於吏事耶?

金考察官吏

金史循吏傳序云「太宗既有中原,分置守令,熙宗始遣使廉察之。」

按天眷二年,命溫都思忠等廉問諸路,得廉吏杜遵晦等百二十四人,各進一階,貪吏張軫等二十一人,皆罷之。(本紀)

又命秉德廉察河東路,太原尹圖克坦恭(舊名徒單恭)與九縣令皆罷去,惟楊邦基以廉為河東第一,召為禮部郎中。(邦基傳)

又宗賢為永定軍節度使,秉德訪察至其地,士民持盆水與鏡前拜曰「我使君廉明類此。」秉德器之,遂超遷兩階。(宗賢傳)

此皆熙宗時初設此制,上下皆以吏治為重,故舉劾足以示勸懲也。

世宗即位,凡數歲輒一遣使黜陟之,故大定間官吏奉法。

如伊喇道(舊名移剌道)出使,廉能官:景州刺史耶律補進一階,單州刺史石抹靳家奴等各進兩階;貪汙官:濬州防禦使事蒲速越等免死,杖一百五十,除名,同知睢州事烏古孫阿里,補杖一百,削四階。(移剌道傳)

後以廉問使者或以愛憎為升降,又欲立提刑司以伺察之,未及行。

章宗即位,

乃置九路提刑司覈之。(宗雄傳)尋又以言者謂提刑司黜陟非便,乃改設按察使,其所舉劾,又差官覈察之。於是權削望輕,官吏無所畏憚。

賈鏇奏「差監察時,即別遣官龤往,更不覈察。」從之。乃詔「監察御史,分按諸路者,女真人以漢人偕往,漢人以女真人偕往。」

此金代考覈官吏之大概也。

蓋創設之始,上下奉法,甄別必公,及其久則弊漸生。如元季亦嘗遣使,而情賄轉甚,民間謠曰「官吏黑漆皮燈籠,奉使來時添一重。」(輟耕錄)此弊之所必有者也。然吏治狃於故常之時,或偶一行之,遣公正大臣分路考察,未嘗無補云。

金推排物力之制

周官:以歲時定民之眾寡,辨物之多少,入其數於小司徒,三年,則天下大比。本良法也。金制亦分按民之貧富而籍之,以應科差,謂之推排物力,亦謂之通檢。

大定四年,梁肅奉使通檢東平、大名兩路物力,他使者多以苛刻增損為能,肅所檢獨稱平允,朝廷敕諸路以肅為法。(肅傳)

大定十四年,又詔議推排法,朝臣謂宜止驗現在產業,富察通言「必須通檢各穆昆(舊名謀克)人戶物力多寡,則貧富自分,貧富分則版籍自定,如有緩急,驗籍科差,則富者不得隱,貧者不重困矣。」(通傳)

章宗時,屢遣使與各路按察司官推排民戶物力,大率每十年一次,嘗諭推排使賈益謙曰「朕選卿等隨路推排,除推收外,其新強、銷乏戶,雖集眾推唱,然銷乏者勿銷不盡,如一戶元物力三百貫,今蠲減二百五十貫,猶有不能當。新強者勿添盡,量存氣力,如一戶添三百貫而止添二百貫之類。卿等宜各用心。百姓應當賦役,十年之間,利害非細。苟不稱所委,治罪當不輕也。」(益謙傳)

是朝廷於推排物力,未嘗不意存輕減。

然高汝礪疏云「推排止憑一時小民之語,以為增減,有司惟務速定,不復推究其實,由是豪強者扶同而幸免,貧弱者抑屈而無訴,難望物力均矣。」(汝礪傳)

張萬公亦言「適足長告訐之風,增猾吏之弊。」(萬公傳)

張弘信通檢山東,專以多得物力為功,督責苛急,宗室永元面斥之曰「朝廷以差調不均,立通檢法,乃妄加農民田產,笞擊有至死者,市肆賈販貿易有盈虧,田園屋宇利入有多寡,故官子孫至與商賈同應上役,豈立法本意哉?」(永元傳)

是通檢之法,雖欲均徭役,而實滋抑勒告訐賄詐之弊也。

按金代推排之法,與宋呂惠卿所創手實法正相似。

手實法使民各以田畝、屋宅、貲貨、畜產隨價自占,凡居錢五,當息錢一,隱匿者許告,有實則以三分之一充賞。於是民家尺椽寸土檢括無遺,民不聊生。鄧綰極論其害,謂「民間養生之具,今欲盡令疏實,則家有告訐之憂,人懷隱匿之慮,且民之生計贏縮不時,或春有之而夏已蕩析,或秋貯之而冬已散亡,公家簿書何由拘錄?徒使囂訟者趨賞報怨,畏法者守死忍困而已。故神宗於王、呂所創新法不改,而獨此手實之法,特詔罷之。以宋暫行即罷之敝政,而金代數十年行之不變,故雖以世宗之求治,而無救於民病也。」(按宋史呂公綽傳:官籍民產第賦役輕重,至不敢多畜牛,以致田疇蕪穢,公綽特奏之,由是牛不入籍。是仁宗時已有按產定役之法。然宋制但以之定役,而金制則令之出錢,又自有別。)

明安穆昆散處中原

金初本俗:管軍民者,有穆昆,百夫長也;有明安,千夫長也,(明安,舊作猛安,穆昆,舊作謀克)穆昆之副曰富勒琿(舊作蒲里衍),正軍之奴僕曰阿里喜。無事則課其所屬耕牧,用兵則率之以出征。

及得中原後,慮中原士民懷貳,始創屯田軍。凡女真、奚、契丹之人,皆自本部徙居中州,與百姓雜處。計戶授田,使自耕種,春秋給衣,若遇出兵,始給錢米。自燕南至淮隴之北皆有之。築壘於村落間,如山東路有把古魯明安,中都路有胡土靄哥蠻明安,山東西路有盆買必剌明安是也。

正隆初,又起上京諸明安於中都等處安置,(納合椿年傳)大定中又摘徙山東明安八穆昆於河北東路之酬斡、青狗兩明安舊地。

初入中原時所受田多散處州縣,世宗不欲其與民雜處,完顏思敬與圖克坦克寧議,令明安、穆昆之眾自為保聚,其土田與民田犬牙相入者,互易之,遂為永制。(思敬傳)

然諸明安、穆昆恃其世襲多不法,或請同流官考轉,宗憲以為太祖皇帝定天下,誓封功臣世襲,此職今不可改,其有不職者,當擇其子弟中賢者代之,遂著為令。(宗憲傳)

章宗時又詔明安、穆昆既不隸提刑司,宜令監察御史察其臧否。

按開國時移明安、穆昆於中原,給地使之屯種,本欲贍其身家,無事則耕,有事則戰,意至深也。而諸軍戶不能屯種,往往賃民代耕而收其租,甚至伐桑棗以為薪,且私賣其田,日益貧乏。太祖時以三百戶為一穆昆,十穆昆為一明安;至宣宗時,則三十人為一穆昆,五穆昆為一明安;哀宗時,又二十五人為一穆昆,四穆昆為一明安。蓋末年益耗減矣!

金元俱有漢人南人之名

金、元取中原後,俱有漢人、南人之別。

金則以先取遼地人為漢人,繼取宋河南、山東人為南人。元則以先取金地人為漢人,繼取南宋人為南人。

金史完顏勖傳:女真無文字,及破遼獲契丹漢人,始通契丹漢字。

此以遼地為漢人也。

賀揚庭傳:世宗謂楊庭曰「南人礦直敢為,漢人性姦,臨事多避難,異時南人不習詩賦,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東人中第者多,殆勝漢人。」

此以河南、山東人為南人也。

元史百官志序:諸官職皆以蒙古人為之長,而漢人、南人貳焉。文宗詔各道廉訪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漢人、南人各一人。

是漢人、南人亦各分名目。

程鉅夫傳:世祖命鉅夫為御史中丞。臺臣言「鉅夫南人,不宜用。」帝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臺院必參用南人。」按鉅夫由南宋人入附,故稱南人。

此以南宋人為南人也。

宋金齊交割地界守土官隨地為屬

宋、金、齊分畫地界,前後不同,守土官亦隨地為所仕之朝。

如張孝純以宋臣降金,金使之相劉豫,豫廢仍為金行臺丞相。

酈瓊、李成、孔彥舟、徐文皆自宋降豫,豫廢,皆仕金。瓊為博州防禦使,成為安武軍節度使,彥舟為鄭州防禦使,文為南京都虞候是也。

豫本金所冊立,豫官即金官,豫廢仍仕於金,固無足怪。

至金以河南、陝西地與宋,後仍取之,其時守土官吏並不遷改,地在金則官屬金,地入宋則官屬宋,及再入金,則官又屬金。

如鄭建充先為金知延安軍事。齊國建,累遷刺史。齊廢,以地與宋,為宋環慶路經略安撫使。金再取陝西,仍以為經略安撫使,知慶州。

張中孚,仕宋知鎮戎軍,以原州叛降於金,為涇原路安撫使。齊國建,即屬齊為陝西諸路節度使。金以陝西與宋,又仕宋,官開府儀同三司。後金人來索,又歸金,為行臺兵部尚書。

李上達為金東平府司戶。齊國建,為豫吏部員外郎。齊廢,以地與宋,上達隨地入宋。金再取河南,上達又入金,為同知大名尹。

如此類者,不一而足,一似邊外番部之類,換朝而不換官。蓋金以地歸宋時,宋高宗本未易置官吏,並慮新復州縣官吏懷不自安,降詔開諭,又命檢詳劉豫偽官,換給告身。未幾,金又取舊地,故其官亦隨地歸金也。然亦可見是時仕宦之傳遽矣。

亦有宋所補放而隨地歸金者。宋史柳約傳:金人歸侵疆,約出知蔡州,既而金渝盟,傳檄河南,守臣皆以城降,獨約遣使武昌,得報而返。是約之外多降金也。

衍慶宮圖畫功臣

圖畫功臣,漢有雲臺,唐有凌煙閣,宋有景靈宮、顯謨閣、昭勳崇德閣。

金世宗思國初創業之艱難,亦嘗圖諸功臣於衍慶宮。金史實實(舊名習失)傳所載凡二十一人:遼王舍音、金源郡王薩哈、遼王宗幹、秦王宗翰、宋王宗望、梁王宗弼、金源郡王希卜蘇(舊名習不失)、金源郡王幹魯、金源郡王希尹、金源郡王羅索(舊名婁室)、楚王宗雄、魯王棟摩(舊名闍母)、金源郡王尼楚赫(舊名銀朮可)、隋國公鄂蘭哈瑪爾(舊名阿離合懣)、金源郡王完顏忠、豫國公普嘉努(舊名蒲家奴)、金源郡王薩爾罕(舊名撒離喝)、兗國公劉彥宗、特進烏楞古(舊名斡魯古)、齊國公韓企先,並特進實實(舊名習失),皆功臣最著者也。

阿里布傳(舊名阿离補)又載:代國公罕都(舊名歡都)、金源郡王實圖美(舊名石土門)、徐國公琿楚(舊名渾黜)、鄭國公們圖琿(舊名謾都訶)、濮國公實古訥(舊名石古乃)、濟國公芬徹(舊名蒲查)、韓國公錫默阿里(舊名斜卯阿里)、元帥左監軍巴爾斯(舊名拔离速)、魯國公富察實嘉努(舊名蒲察石家奴)、銀青光祿大夫蒙古(舊名蒙适)、隨國公和尼(舊名活女)、特進托克索(舊名突合速)、齊國公博勒和(舊名婆盧火)、開府儀同三司烏雅富埒琿(舊名烏延蒲盧渾)、儀同三司阿里布(舊名阿魯補)、鎮國上將軍烏凌阿托雲(舊名烏林荅泰欲)、太師領三省事勗.太傅大.大興尹持嘉暉(舊名赤盞暉)、金吾衛上將軍耶律馬武(舊名馬五)、驃騎衛上將軍韓常、譚國公阿里布(舊名阿离補),共二十二人。此又多景祖、世祖開國時立功最著者也。

大定十五年,又圖嚇舍哩志寧、嚇舍哩良弼。

泰和元年,續圖石琚。

此一朝策勳典故也。

金用兵先後強弱不同

金之初起,天下莫強焉,蓋王氣所鍾,人皆鷙悍。完顏父子兄弟,代以戰鬥為事,每出兵,必躬當矢石,為士卒先,故能以少擊眾,十餘年間,滅遼取宋,橫行無敵。

觀酈瓊之論宗弼曰「江南諸帥出兵,必身居數百里外,謂之持重。召軍旅,易裨校,則遣一介之士持空文諭之,謂之調發。今元帥親臨督戰,矢石交集,而指麾三軍,意氣自若,將士視之,孰敢愛其死乎?」(瓊傳)

宋吳璘亦謂「金人用兵,更進迭退,忍耐堅久,令酷而下必死,所以能制勝。」(宋史璘傳)

饒風嶺之戰,金人重鎧仰攻,一人先登,則二人擁後,先者既死,後者代攻。(吳玠、劉子羽傳)

觀此,可以知當日兵力之雄捍矣!

正隆用兵,去國初未遠,故大定之初,尚能攻擊江淮,取成於宋。

迨南北通好四、五十年,朝廷將相既不知兵,而猛安、謀克之移入中原者,初則習於晏安,繼則困於饑乏。

至泰和之末,與宋交兵,雖尚能擾淮楚,擣環慶,然此乃宋韓侂冑之孟浪生事,易於摧敗,而非金人之不可敵也。

及蒙古兵一起,金兵遇之,每戰輒敗,去燕遷汴,棄河北於不問,二十餘年間,惟完顏陳和尚大昌原、倒回谷二戰差強人意,其餘則望風奔潰,與遼天祚、宋靖康時之奔降,如出一轍。

當時劉炳疏言「承平日久,人不知兵,將帥非才,既無靖難之謀,又無效死之節,外託持重之名,內為自安之計,擇驍果以自衛,委疲懦以出戰,陣勢稍動,望塵先奔。」

可想見是時兵力之積弱矣!

興定南侵,雖據完顏賽不訛可、烏古論慶壽、紇石烈牙吾塔等傳,屢侈戰功,然宋史趙方、孟宗政、扈再興等傳,亦言屢敗金兵。

則賽不等傳所云克捷者,蓋亦非實事也。

完顏合達傳贊謂「南渡用兵,克捷之功,史不絕書,而地不加闢,殺傷相當,君子疑之。」

蓋已見國史侈功之不足信。

至如唐州之役,喪師七百(為宋人所敗),主將訛論(今作額林)匿之而以捷聞,為御史納蘭所劾,宣宗但獎御史敢言,而訛論置不問。

此尤掩敗為勝之明據也。

由是相習成風,肆為欺飾。

如正大四年,蒙古入商虢,移剌蒲阿(今作伊喇布哈)遇其游騎,獲一人,輒以捷聞。(蒲阿傳)

八年,禹山之戰,蒙古兵稍卻,合達輒以大捷奏,諸相置酒省中,左丞李蹊且喜且泣,曰「非今日之捷,生靈之禍,可勝言哉!」蓋以為實然也。

是時民間避兵者,方欲保險自守,因此奏,遂晏然不動,不二、三日,蒙古兵猝至,悉被殺,皆為捷書所誤云。(合達傳)

是不惟遇敵輒敗,而並諱敗報捷,習以為常。

統前後觀之,其始也,以數千人取天下而有餘,其後以天下之兵支一方而不足。然則承平之世,安不忘危,蒐練軍實,振作士氣,豈非國家急務哉!(按禹山之戰,據元史拖雷傳:是日大霧迷道,為金人所襲,殺傷相當。是合達之奏捷,亦尚非全虛也。)

金初漢人宰相

韓企先傳:金太祖定燕京,始用漢官宰相賞左企弓等,置中書省、樞密院於廣寧府,而朝廷宰相自用女真官號。(傳贊謂仿遼代南北面官僚制度)

太宗初年,無所改更,及張敦固伏誅,移置中書、樞密於平州,蔡靖以燕山降,又移置燕京。凡漢地選授官職、調發租稅皆承制行之。自時立愛、劉彥宗、韓企先輩,官為宰相,其職皆如此。故規為施設,不見於朝廷之上,惟治官政庀民事(庀ㄆㄧˇ:治理),內供京師,外給轉餉而已。

後斜也、宗幹當國,勸太宗改女真舊制,從漢官制度。天會四年,始置尚書省以下諸司府寺。十二年,以企先為尚書右丞,漢人為真相自此始。(按元遺山作張萬公碑云:金制:自尚書令而下,有左右丞相為宰相,尚書左右丞為執政官。凡內族、外戚及國人有戰功者為之;其次則潢霫人;又次則參用漢進士,不過以示公道而已,無相權也。)(查遼、金、元史,有白霫、遼霫,按古霫居潢水之北,匈奴別支,俗同契丹,潢霫、白霫、遼霫應為同一。)

金俗重馬

金初以戰爭開國,故最重馬。

景祖方為部長時,有黃馬服乘如意,景祖沒,遼貴人爭欲得之,世祖曰「難未息也,馬不可與人。」遂割其兩耳,謂之「禿耳馬」,遼人乃弗敢。(阿疏傳贊)

時兵力尚微,桓、散達方強,欲得盈哥之大赤馬及辭不失之紫騮馬,世祖亦不許,遂戰敗之。(桓、散達傳)

康宗薨,太祖即位,遼使阿息保來弔,阿息保徑至殯所,閱賵馬欲取之,(賵馬:賵,贈死之物。車馬曰賵,貨財曰賻,衣被曰襚。)太祖大怒,將殺之,宗雄諫而止。(世紀)

阿離合懣將死,太祖往問疾,問以國家事,對曰「馬者,甲兵之用,今四方未平,而國俗多以良馬殉葬,當禁止之。」(阿離合懣傳)

觀此,可見金源氏之重馬也。軍旅之事,全恃馬力,此固有國家者所當留意耳。

金以壞和議而亡

宋南渡後,至紹興七、八年間,盜賊盡平,韓、岳諸將兵力亦漸強盛,可以有克復中原之勢,故時有以和議為非者,然卒以和議而得偏安。其後正隆南侵、開禧北伐,亦皆以議和罷兵息事。迨賈似道諱和主戰而國亡矣!蓋事勢當危急之時,不得不謹畏睦鄰,圖存於亡,若猶仗虛驕之氣,必誤國事也。(見和議條)

金宣宗當蒙古兵圍燕京時,遣完顏承暉等往軍前行成,已解圍矣!後以遷汴之舉,致蒙古藉口,再起兵端,殘破河北,蹂躪關陝。

至哀宗即位,群臣言可因國喪遣人報哀,副以遺留物,因而與之講解。哀宗下省院議,而當國者有仰而不能俯之勢,謂「朝廷先遣使,則於國體有虧。」遂止。(合達傳)

正大六年,蒙古兵圍慶陽,哀宗命陝省犒以羊酒,為緩師計,北中亦遣唐慶來議和,先遣小使斡骨欒至行省,時適有大昌原之捷,移剌蒲阿等志氣驕滿,謂使者曰「我已準備軍馬,可來決戰!」斡骨欒歸,以其語奏,蒙古主遂怒不可解,統大兵入陝。(牙吾塔傳)

是時金兵不復南侵,宋人亦有繼好之意。正大八年,行省忽以劄付下襄陽制置司,約同禦北兵,且索軍餉。劄付者,上行下之檄也。於是宋制置使陳該遂怒辱使者,而宋之和好又絕。

蒙古圍汴,哀宗遣曹王訛可出質乞和,已退兵矣!而飛虎軍申福、蔡元又擅殺北使唐慶等,於是蒙古之和議又絕而不可解矣!

此皆不度時勢,徒恃虛氣以速滅亡也。金之先以和誤人,而其後轉以不和自誤,亦豈非一代得失之林哉!

九公十郡王

宣宗畏蒙古兵之逼,南遷於汴,河朔殘民往往自相團結,各保一方,朝議擇其中有威望者,假以事權,能復一道,即授以本道觀察使;能捍州郡,即授以兵佐。於是封建之議起。

九公

興定四年,封滄海經略使王福為滄海公;河間路招撫使移剌眾家奴為河間公;真定經略使武仙為恆山公;中都東路經略使張甫為高陽公;中都西路經略使靖安民為易水公;遼州從宜郭文振為晉陽公;平陽招撫使胡天作為平陽公;昭義軍節度使完顏開為上黨公;山東安撫使燕寧為東莒公,是為九公府。

其中武仙最富強,張開次之,餘皆各保一方。其後日漸摧敗。如郭文振徙衛州,至不能軍,但寓於衛;張開不能守潞州,閒居南京,部曲離散,名為舊公,實與匹夫無異。

此九人外,又有史詠亦為平陽公,乃胡天作死後,詠繼之而封者。傳贊謂他書所載,有滄海公張進、河間公移剌中哥、易水公張進、晉陽公郭棟。此蓋正大間續封,如史詠之繼胡天作者。

金史惟王福等九人有傳,餘皆無之。

其後又有十郡王之封。(見國用安傳)

十郡王者:李德明、封仙、張瑀、張左、卓翼、康琮、杜政、吳歪頭、王德全、劉安國也。

九公各有傳,十郡王無傳,惟德全、安國、封仙、杜政略見國用安傳中。蓋此十郡王本哀宗發空名宣敕,聽用安於同盟中,有功者賜之。是又用安部曲,非朝命所封,無大功績可紀,故無傳也。

金末賜姓之例

賜姓本始於漢初。北史李弘傳所謂項伯不同項羽,漢高賜姓劉氏;秦貞父能死難,魏武賜姓曹氏是也。其後罕有行之者。

惟西魏宇文泰當國時,因魏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已多絕滅,乃以諸將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後,其次為九十九姓後,賜姓之廣,自此始。如楊忠賜姓普六茹氏;趙貴賜姓乙弗氏、寇和賜姓若引氏、耿豪賜姓和嵇氏、辛威賜姓普屯氏、樊深賜姓萬紐于氏、周搖賜姓車非氏、李楷賜姓獨孤氏、郭衍賜姓羅氏、侯瑱魏賜姓侯伏氏、周又賜姓賀屯氏是也。(靜帝時詔各復本姓)其有倚為腹心者,則賜以皇族之姓,如薛端、薛善及叱羅協,皆賜姓宇文氏是也。故周武帝命李弘修皇室譜,分為帝系、疏屬及賜姓三篇。

隋因之,如楊義臣本姓尉遲,文帝因其父戰死,乃賜姓楊,編之屬籍。

唐初亦用其制,如羅藝、高開道、杜伏威、胡大恩,皆賜姓李氏是也。唐末賜姓更多,如李克用、李茂貞、李順節等皆附於皇族,或藉其用,或畏其逼,不得已也。

金末亦多有賜姓者,財力既殫,爵賞又濫,不足以繫人心,故設此以勸功,然其制亦不同。

有賜本國大姓者,如東永昌賜姓溫都氏(舊作溫敦)、包世顯、包長壽、包疙疸賜姓烏庫哩氏(舊作烏古論)、多隆烏(舊名睹令狐)賜姓哈薩喇氏(舊作禾速嘉)、何定賜姓必喇氏(舊作必蘭)、馬福德、馬柏壽賜姓瓜爾嘉氏(舊作夾谷)、楊沃衍賜姓烏凌阿氏(舊作烏林荅)、資祿賜姓女奚烈氏、李辛賜姓溫撒氏是也。

其功多或力大可恃以為援者,則竟賜以皇族之姓,如郭仲元、郭阿憐、李霆、梁佐、李咬住、國用安、張甫,皆賜姓完顏氏是也。

其附入屬籍之處,又有差等以千人,敗敵三千者,賜及緦麻以上;敗二千人者,賜及大功以上;敗千人者,賜止其家。

通惠河不始於郭守敬

京師至通州河牐,本元時郭守敬所開。守敬傳:大都運糧河不用一畝泉舊源,別引北山白浮泉水,西折而南,經瓮山泊,自西水門入城,環匯於積水潭,復東折而南出南水門,合入舊運糧河,每十里置一牐,比至通州,凡為牐七,置斗門互為提閼,以過舟止水。元世祖命速行之,丞相以下皆親操畚鍤,工既成,帝還自上都,過積水潭,見舳艫蔽水,大悅,賜名曰「通惠河」。此元所創,至今為永利者。

然此河不自守敬始。金史韓玉傳:泰和中,玉建言開通州潞水漕渠,船運至都。工既成,玉陞兩階。是此河實自玉始。守敬傳所云不用一畝泉者,蓋玉所開河本用一畝泉為源,而守敬乃用白浮泉耳。守敬建牐,往往得舊時磚石故址,當即玉遺蹟也。蓋燕都自金宣宗遷汴後,迨元世祖至元十一年始來都之,其間荒廢者已四、五十年,舊時河道久已湮沒,守敬得其遺址而開濬之,遂獨擅其名耳。

海陵荒淫

海陵荒淫,最為醜穢,身為帝王,採取美豔,何求不得?乃專於宗族親戚中恣為姦亂,甚至殺其父、殺其夫而納之,此千古所未有也。金史所載,除一后三妃外,諸嬖幸有名字者,已二十餘人,凡宗室被殺者,皆納其婦女。

曹王宗敏妻阿蘭(舊名阿懶),海陵叔母也;

宗磐子阿固岱(舊名阿虎迭)妻阿里庫(舊名阿里虎),從嫂也;

其女重節,則從姪女也;

宗本子薩爾拉(舊名莎魯剌)妻、宗固子呼喇勒(舊名胡里剌)妻、和色哩(舊名胡失來)妻、秉德弟嘉里(舊名糺里)妻,皆從嫂也;

壽寧縣主實庫(舊名什古),宗望女也,靜樂縣主布拉(舊名蒲剌)及錫納(舊名習撚),宗弼女也,實古爾(舊名師古兒),宗雋女也,皆從姊妹;

混同郡君蘇哷和卓(舊名莎里古真)及其妹伊都(舊名餘都),宗本女也,皆再從姊妹;

鼐喇古(舊名奈忽剌),皇太后表兄張定安妻也;

富爾和卓(舊名蒲魯古只),麗妃妹也;

海陵皆私之。

其納之宮中者,則封為妃繽,在外則分屬於諸妃位下出入。

鼐喇古出入元妃位,富爾和卓出入麗妃位,蘇哷和卓、伊都,出入貴妃位,實庫、重節,出入昭妃位,布拉、實古爾出入淑妃位。

錫納夫素赫(舊名稍喝)、蘇將和卓夫蘇色(舊名撒速)皆為近侍,每值宿,海陵謂之曰「爾妻年少,遇爾值宿,不可令宿於家。」每召入,海陵親候廊下,立久,則坐於侍婢高實古(舊名高師姑)膝上,高實古曰「天子何勞苦如是?」海陵曰「我固以天子為易得耳!此等期會,乃難得也!」

蘇哷和卓在外淫佚,海陵責之日「爾愛娛樂,有豐富偉岸如我者乎?」然亦不之罪也。

此外如沈璋妻為太子光英保母,及耶律徹妻侯氏,皆以入宮侍皇后而姦之者也。

節度使烏達(舊名烏古帶)之妻定格(舊名定哥)與海陵有私,海陵即位,使定格殺其夫而納之者也。

秘書監文之妻實格(舊名石哥),海陵使文出之,而納於宮中者也。

蕭拱妻色特爾(舊名擇特懶)之妹曰密哷(舊名彌勒),海陵使拱迎之於汴,既入宮,非處女,遂以疑殺拱,而以拱妻妻文,既又以密哷之命,召拱妻入宮而亂之者也。

亦有先寵幸而後殺之者:

阿里庫既入,海陵又私其女重節,阿里庫責重節,遂縊殺阿里庫。

又蕭唐古特(舊名堂古帶)妻扎巴(舊名察八)既入宮,封昭媛,時唐古特為護衛,札巴使侍女遺以雜佩,海陵遂手刃札巴以徇於宮。

每幸婦人,則教坊奏樂,撤帷帳,或妃嬪列坐,率意亂之,以為笑樂。

幸室女不得遂,則使元妃以手左右人。

女使闢拉(舊名闢懶)有娠,欲幸之,則以麝香水揉腹而墮其胎。

甚至徒單皇太后侍婢高福娘,亦與淫亂,使伺太后動靜,福娘增飾語言,遂成弒逆之禍。

此皆載在后妃傳後者。

海陵之惡,固不足道,然著其大者可矣,此等中冓之醜亦瑣瑣書之,毋乃穢史乎!按本紀世宗嘗曰「海陵以近習掌記注,故當時行事,實錄不載,當訪求書之。」又賈益謙傳:當時禁近能暴海陵蟄惡者,輒得美遷,故史官修實錄不免附會云。然則金史所載,皆世宗時編訂者也。

海陵兼齊文宣隋煬帝之惡

海陵在位,蓋兼齊文宣、隋煬帝之惡而更過之。

北齊書稱文宣狂暴,嘗姦其嫂文襄后。凡高氏婦女,無親疏皆與之亂,或以賜左右。

彭城王浟母爾朱氏,其父神武之庶妻也,欲烝之,不從,則手刃之。

皇后李氏之妹,嫁元昂。帝數幸之,欲納為昭儀,則以鳴鏑射殺昂。

斯固已滅絕倫理。然以海陵視之,奚啻十倍?

隋煬帝弒父殺兄弟,海陵則弒君弒母殺伯叔兄弟及宗室數百人,煬帝猶不若是之慘也。

然以其權譎剛厲之資,智足以飾非,威足以馭下,其時國運方強,使僅守其故業,雖淫恣亂倫,或尚不至隕踣。正如齊顯祖強記威斷,群下不敢為非,所謂主昏於上,政清於下者。乃又大舉伐宋,空其國以爭人之國,與隋煬之征高麗,如出一轍。此所以土崩瓦解,自速滅亡也。

隋書記煬帝征高麗,

總徵天下兵,皆會涿郡。

又發江淮水手一萬、弩手三萬、嶺南排鑹手三萬,河南、淮南、江南造戎車五萬兩,送高陽載衣甲。

又發江淮民夫及船,運黎陽及洛口倉米至涿,其陸路夫役往來者亦常數十萬人,晝夜不絕,死者相枕,臭穢盈路。

東萊海口造船官吏督役日夜立水中,腰以下皆生蛆,死者十三、四。

耕稼失時,民不聊生。於是天下大亂,帝亦被害於揚州。

而海陵之伐宋也,

盡起諸路招討司及明安、穆昆軍,年二十以上、五十以下,雖親老丁少,亦不得留侍。

所造軍器皆賦於民,箭翎一尺至千錢,村落間往往椎生牛以供筋革,至於鳥鵲狗彘,無不被累。

籍民馬在東者給西軍,在西者給東軍,死者不絕於道。所至芻粟無給,有司以為請,海陵曰「民間儲蓄尚多,今禾稼滿野,可就牧田中。」共調馬五十六萬匹,官七品者,準留一匹,其上以是為差,富民有調至五、六十匹者,仍令養飼以俟。

由是盜賊並起,大者連城邑,小者保山澤,或以十數騎張旗幟而行,官軍莫敢近。海陵又惡聞盜賊,言者輒罪之。將士自軍中亡歸者,相屬於道。東海張旺、徐元等反於南;契丹伊喇斡罕(舊名移剌窩斡)等反於北。曷蘇館(地名)明安(猛安)福壽、東京穆昆(謀克)金住等,始授甲於大名,即舉部亡歸,公言於路曰「我輩往東京立新天子矣!」

海陵自將三十二總管,兵至瓜州,為其下所弒。與隋煬之被害,亦如出一轍。

自古大兵大役,未有不民怨沸騰、喪國亡身者,海陵既竭天下之力,先築燕京,次營汴京,工役甫畢,又興此大眾,以極無道之主,行此大肆虐之事,豈有不自速其斃者。金史一一書之,所以垂戒千載也。

按石虎起河橋於靈昌津,采石為之,石無大小,輒隨流去,用工五百餘萬而不成。

又發雍、洛、秦、并州十六萬人,城長安未央宮。

性好獵,體重不能跨鞍,造獵車千乘,轅長三丈,高一丈八尺,置高一丈七尺,格獸車四十乘,立三級行樓於其上。自靈昌津,南至滎陽,東極陽都,使御史監察其中禽獸,有犯者以大辟論,御史因之作威,有美女、好牛馬者,求之不得,便誣以犯獸,死者百餘家。

又發諸州二十六萬人修洛陽宮,發百姓牛二萬頭配朔州。

增置女官二十四等,東宮十二等,諸侯王九等,發百姓女年二十以下、十三以上三萬人以充之,郡縣乘此奪人婦女九千餘人。其子石宣又私令採亦及萬,縊死者三千餘人。

又發近郡男女十六萬,車十萬乘運土築華林苑及長牆於鄴北。

命子宣出獵,建天子旌旗,戎卒十八萬,出金明門,石虎升凌霄觀,望之笑曰「我家父子如是,自非天崩地陷,夫復何憂?」宣校獵既遍,又令石韜出獵亦如之。

後宣殺韜,虎又殺宣,極慘酷,其子石世、石冲、石遵、石鑒等皆不得其死。

冉閔乘亂誅諸羯,於是趙人悉入城,羯人悉出城,閔下令「趙人斬一羯,文官進位三等,武職悉拜牙門。」一日之中,斬首數萬,羯人無貴賤男女少長皆死,凡二十餘萬,亦多有高鼻多鬚而濫死者。

虎十三子,五人為冉閔所殺,八人皆自相殘害。(晉書載記)此又隋煬帝、金海陵以前之最無道者也。

金中葉以後宰相不與兵事

金初創業皆兄弟子姪,出則領兵,入則議國事,為相者多兼元帥,其時樞密院雖主兵柄,而節制仍屬尚書省。(白華傳)

如宗翰為固倫貝勒(舊作國論勃極烈)兼都元帥,拜太保尚書令,領三省事。

汴京初置行臺,宗弼領行臺尚書省都元帥,詔「諸州郡軍旅之事,決於帥府;民訟錢穀,尚書省治之。」宗弼兼統其事。後入朝為太師,領三省事,都元帥如故。

可見兵事皆宰相參決也。

及明昌以後,則兵事惟樞密院主之,而尚書省初不與聞。蓋是時蒙古勃興,北鄙騷動,惟恐漏洩傳播,故惟令樞密主之,其後遂為樞密院之專職,而宰相皆不得預。

貞祐四年,陳規疏言「宰相,大臣,社稷生靈所係,近詔軍旅之事專委樞密,而尚書省坐視利害,泛然不問,以為責不在己也。伏望戰守大計,須省院同議。」楊雲翼亦奏「尚書,出政之地,今軍旅大事,宰相不得與聞,欲使利病兩不相蔽得乎?」時軍事院官獨任專見,往往敗事,言者多以為將相權不當分。(白華傳)

天興元年,始併樞密院歸尚書省,以宰相兼院官,而國旋亡也矣!(按宋制,邊事兵事亦樞密院專主,富弼奏請令宰相兼樞密,乃從之,見弼傳)

憫忠寺故事

京師宣武門外法源寺最宏敞,本唐憫忠寺也。朱竹垞謂此寺典故,有「遼時,聞宋真宗訃,建道場於此。」及「金大定間,策試女真進士於此。」二事。

按道場建醮,事具遼史。

金策試女真進士,係大定十三年,始以策論試女真進士於憫忠寺。寺有雙塔,進士入院之夜半,忽聞音樂聲起東塔上,西達於宮,試官侍御史完顏蒲捏等曰「文路初開而有此兆,得賢之徵也。」中選者,圖克坦鎰(舊名徒單鎰)等二十七人,後多為顯官。此載在金史選舉志。

今又得數事:

遼史興宗十一年,遇景宗宣獻后忌辰,帝與皇太后素服,飯僧於憫忠寺。

宋王曾記契丹事云:燕京有憫忠寺,本唐太宗為征遼陣亡將士所造,宋使至遼,遣館伴導以遊觀。

又北狩錄:宋徽宗至燕山,館於大延壽寺,欽宗館於憫忠寺。

又金史:胡沙虎反,召完顏綱至,囚於憫忠寺,明日,殺之。

宋史:謝枋得至燕,寓憫忠寺,見壁間曹娥碑,泣曰「小女子猶爾,吾豈不汝若哉!」遂不食而死。

此皆憫忠寺故事也。

日行千里

額爾古訥(舊名訛古乃)善馳驛,日能行千里。天會八年,從宗翰在燕,聞余睹反,宗翰令馳驛往探,額爾古訥黎明走天德,及至,日未曛也。(本傳)

避孔聖諱

金史:明昌中,詔「周公、孔子名,俱令迴避。」又詔有司「如進士名有犯孔子諱者,避之,著為令。」此近代避聖諱之始也。

金末種人被害之慘簽軍之弊

一代敝政有不盡載於正史而散見於他書者。

金制:以種人設明安、穆昆(舊名猛安、謀克)分領之,使散處中原。世宗慮種人為民害,乃令明安、穆昆自為保聚,其土地與民犬牙相入者,互易之,使種人與漢民各有界址,意至深遠也。

其後蒙古兵起,種人往戰輒敗。承安中,主兵者謂「種人所給田少,不足豢身家,故無鬥志,請括民田之冒稅者給之。」於是武夫悍卒倚國威以為重,有耕之數世者亦以冒占奪之。及宣宗貞祐間南渡,盜賊群起,向之恃勢奪田者,人視之為血讎骨怨,一顧盼之頃,皆死於鋒鏑之下,雖赤子亦不免。事見元遺山所作張萬公碑文。

又完顏懷德碑亦云:民間讎撥地之怨,睚眦種人,期必殺而後已,尋蹤捕影,不三、二日,屠戮淨盡,甚至掘墳墓,棄骸骨。惟懷德令臨淄有惠政,民不忍殺,得全其生。

可見種人之安插河北諸郡者,盡殲於貞祐時。蓋由種人與平民雜處,初則種人倚勢虐平民,後則平民報怨殺種人。此亦一代得失之林也。然金史絕不載此事,僅於張萬公傳中略見之,則知金史之缺漏多矣。

又金末簽軍之弊,見劉祁歸潛志。

金制:每有征伐,輒下令簽軍,民家有數丁者,盡揀取無遺。貞祐初,有任子為監當者,正赴吏部選,亦簽監官軍,其人訴於宰相僕散七斤,七斤怒,命左右以弓矢射之,已而上知其不可,乃止。

元光末,備黃河修潼關,又下令簽軍,祈之父劉元規曾官戶部郎中,家居在籍,又監察御史劉從益亦家居,俱選為千戶,既立部曲,當以次相鈐束,後亦罷之。

此可見衰世一切苟且之法也。

卷二十九 元史

元史

元起朔漠,本無文字,開國以後,又無有如金之完顏宗翰等能訪求先朝事蹟,是以記載寥寥。本記贊所謂太祖奇勳偉績甚多,惜當時史官不備,失於記述也。

直至世祖中統三年,始詔王鴞集廷臣商議史事,鴞請以先朝事付史館。(鴞傳)至元十年,又敕翰林院採集累朝事蹟,以備纂輯。其後撒里蠻等進累朝實錄,帝曰「太宗事則然,睿宗少有可易者,定宗固日不暇給,憲宗事獨不能記憶耶?尚當詢之故老。」

又成宗時,兀都帶等進太宗憲宗、世祖實錄,帝曰「忽都魯迷失非昭睿順聖皇后所生,何為亦稱公主?順聖太后崩時,裕宗已還自軍中,所記月日,亦先後差誤。」(本紀)

此可見事後追述之舛漏也。

其時內廷記載又有所謂脫必赤顏者,仁宗常命譯出,名曰「聖武開天記」,其後虞集總裁遼、金、宋三史,因累朝故事有未備者,請以國書脫卜赤顏(即脫必赤顏)所修太祖以來事蹟,付出參訂,或謂「脫卜赤顏非可令外人傳者。」遂止。是此本並未嘗傳出矣。今案金史世紀敘先世事,至盈一卷。而元史敘孛端叉兒以下十世,不過千餘字。

可見國史院已無可徵,世祖以來,始有實錄。

至元二年,敕儒士編修國史。五年,以和禮霍孫等充翰林待制兼起居注,以記政事。滅宋後,詔作平金、平宋錄及諸國臣服傳,命耶律鑄監修。

成宗即位,詔完澤監修世祖實錄。元貞七年,國史院進太祖、太宗、定宗、睿宗、憲宗五朝實錄。

武宗時,詔國史院纂修順宗、成宗實錄。

仁宗時,纂修武宗實錄及累朝后妃、功臣傳,俾百工各上事蹟。

英宗時,詔修仁宗實錄及后妃、功臣傳。

泰定帝詔修英宗、顯宗實錄。

文宗時,又詔修英宗實錄並具書倒剌沙款伏狀。

順帝時,詔修累朝實錄及后妃、功臣傳。

以上皆見本紀。

明初,得元十三朝實錄,即據以修輯,此元史底本也。

然是時徐一夔致書王禕曰「史莫過於日曆及起居注,元朝不置日曆,不設起居注,獨中書置時政科,遣一文學掾掌之,以事付史館,及易一朝,則國史院即據以修實錄而已。」

元史姦臣傳序亦云:舊史往往詳於記善,略於懲惡。蓋史官有所忌諱而不敢直書故也。

是元之實錄已不足為信史,修元史者即據以成書,毋怪乎不協公論。

史成後,即有朱右作拾遺,解縉作正誤,而縉致董倫書,並有「元史舛誤,承命改修」之語,則明祖亦已知元史之未善,而有改修之命。今拾遺、正誤及縉所改修者皆不傳,殊可惜也。

然元史大概,亦尚完整,則以舊時纂修實錄者多有熟於掌故之人,

如董文用修國史,於祖宗功德近戚將相家世勳伐,皆記憶貫串,史館有所考究,悉應之無遺。(文用傳)

又拜住監修國史,將進仁宗實錄,先一日詣院聽讀,首卷書大德十一年事,不書哈剌哈孫定策功,但書越王禿剌擒阿忽台事。拜住曰「無左丞相,雖百越王何益?」立命書之。(拜住傳)

可見實錄亦自矜慎。

其執筆撰述者,又多老於文學,

如姚燧為一代宗工,當時子孫欲敘述先德者,必得燧文始可傳信,不得者每以為恥。(燧傳)

袁桷在詞林,凡勳臣碑銘多出其手。(桷傳)

歐陽元擅古文,凡王公大臣墓隧之碑,得元文以為榮,片言隻字,人皆寶重。(元傳)

而皆與纂修實錄之列。

世祖實錄,李之紹、馬紹、李謙、姚燧、張九思、張昇所修。

裕宗實錄,張九思所修。

成宗實錄,元明善、程鉅夫、鄧文原所修。

順宗實錄,元明善所修。

武宗實錄,元明善、蘇天爵所修。

仁宗實錄,元明善、廉惠山、海牙、曹元用所修。

英宗實錄,曹元用、馬祖常、廉惠山、海牙所修。

泰定帝實錄,成遵、王結、張起巖、歐陽元所修。

明宗實錄,成遵、謝端所修。

文宗實錄,王結、張起巖、歐陽元、蘇天爵、成遵所修。

寧宗實錄,謝端所修。

累朝后妃、功臣傳,張起巖、楊宗瑞、揭徯斯、呂思誠、貢師泰,周伯琦等所修。

以上俱見各本傳

明初修史諸臣即抄撮成書,故諸列傳尚多老筆而無釀詞。

其天文、五行諸志,則有郭守敬所創簡儀、仰儀諸說。

職官、兵、刑諸志,又有虞集等所修經世大典。

水利、河渠諸志,則有郭守敬成法及歐陽元河防記以為據依。

故一朝制度,亦頗詳贍。

順帝一朝雖無實錄,而事皆明初修史諸人所目擊,覩記較切,故伯顏、太平、脫脫、哈麻、孛羅、察罕、擴廓等傳,功罪更為分明。

末造殉節諸人,則又有張翥所集忠義錄,以資記載。

故一部全史,數月成書,亦尚首尾完具,不得概以疏略議之也。

惟中葉以後,大都詳於文人,而略於種人,則以文人各有傳誌之類存於世,而種人無之,故無從搜括耳。

案明洪武二年,得元十三朝實錄,命修元史,宋溓、王禕為總裁,二月開局,八月成書。而順帝一朝,史猶未備,乃命儒士往北採遺事。明年二月,重開史局,六月書成。

今案元史列傳三十一、二卷,已載元末死事諸臣泰不華、余闕等傳矣,乃三十三卷以後,又以開國時耶律楚材、劉秉忠、史天倪、張柔、張弘範等傳編入,幾於前後倒置。蓋三十二卷以前,係初次進呈,三十三卷以後,則第二次進呈者。諸臣以太祖威嚴,恐干煩瀆,遂不敢請將前後兩書重加編訂耳。

時日迫促,舛漏自多。

如孟珙蒙達備錄,謂先有蒙古斯國雄於北邊,後絕衰滅。(遼史有磨古斯國,蓋即珙所稱蒙古斯,磨、蒙聲相近也。又遼史有阻卜酋長磨古斯來侵,則磨古斯乃阻卜酋長之名。)成吉思起事,慕蒙為雄國,乃改稱大蒙古國。此建國號之由,而本紀併不載。

又顧寧人指出元史列傳第八之速不台即第九之雪不台;第十八之完者都,即二十卷之完者拔都;三十之石抹也先,即三十九之石抹阿辛。

益可見修史諸臣但據各家誌錄家傳之類,隨得隨抄,不復彼此互對,則當日之草率致誤可知矣。

至賈良伯死節記,謂余闕妻蔣氏從死,而元史闕傳作耶律卜氏,據張毅所記耶律卜氏乃闕之妾,則元史竟以其妾當其妻。

又翦勝野聞,謂元江浙行省左丞周伯琦被張士誠留於平江數年,士誠敗,明太祖以伯琦身為大臣,而仕於張氏,遂誅之。今元史伯琦傳,則謂士誠既滅,伯琦歸鄱陽卒。又與野史互異。

此則未可據野史以駁正史者。蓋一代修史時,凡稗官叢說,無不搜集,其所棄而不取者,必其無所據依,今反拾其所棄者,以駁正史之訛,多見其不知量也。濂等修史,必進呈御覽,如果周伯琦為明祖所殺,豈敢諱之以為善終哉?閱元史者,不得概以舛誤疑之也。

金元二史不符處

唐慶之死

金史:蒙古使唐慶至汴,飛虎軍申福、蔡元擅殺之。是唐慶之死,由軍士擅殺,如宋獨松關守將張濡之殺廉希賢也。

元史則謂太宗命慶往諭金主黜帝號稱臣,金主不聽,慶以語侵之,金君臣遂謀害慶,夜半令人入館殺之。則慶之死,又是金主所使矣。

案是時哀宗方以曹王訛可出質求退兵,豈復敢殺使招釁?此必元人藉口以為兵端也。

強伸

元史李宗賢傳:攻河南,其渠魁強元帥者,以眾出奔,宗賢追及降之。

案金史洛陽既破,強伸復立軍府,與元兵力戰,此即所謂強元帥也。然伸力戰被擒後,北兵語之日「汝能一屈膝,即貸汝命。」伸不從,持使北向,伸仍拗頭南向受刃。事見忠義傳。是其殉節最烈,而元史謂追及降之,實屬曲筆。

汴京之圍

又元史石抹阿辛傳:阿辛將黑軍,長驅擣汴州,入自仁和門,收圖籍,振旅而歸。

案金史完顏賽不等傳:汴京之圍,哀宗以訛可出質,蒙古主即還,使碎不等(即速不台)圍守,未嘗攻破汴城。塔察兒與金人戰南薰門,亦未嘗破門而入。直至哀宗出走,明年,崔立以汴城降,蒙古兵始入。其先未嘗有攻破城門之事也。阿辛傳亦誤。

三峰山之戰

又元史塔察兒傳:與金合達戰三峰山,敗之。明年壬辰三月,太宗班師,命偕速不台(傳又作唆伯台)圍汴。

案金史合達、蒲阿二傳及元史睿宗圖類(舊名拖雷)傳:三峰山之戰,在壬辰正月。今敘於壬辰之前,作辛卯冬之事。塔察兒傳亦誤。

完顏承麟

金本紀:蔡州破,哀宗傳位於宗室承麟,自縊於幽蘭堂,承麟為亂兵所殺。宋史亦同。

元本紀則謂獲承麟殺之。所謂亂兵者,蓋即蒙古兵也。

宋元二史不符處

元史本紀:至元十三年,淮西制置使夏貴以淮西諸郡降,惟鎮巢軍復叛,貴遣使招之,守將洪福殺其使,貴親至城下,福始降,阿朮斬之。案宋史洪福附姜才傳後,福本夏貴家僮,積功為鎮巢軍統制。貴招之降,不聽,元兵攻城,貴親往語福,欲單騎入城,福信之,門發而伏兵起,遂執福。福大罵貴不忠,以身南向受戮。是福之殉節,凜凜有生氣,而元史謂其降而又斬,實屬曲筆。

又本紀:至元十四年,攻重慶,都統趙安以城降,制置使張珏走涪,元帥張德潤以舟師邀之,珏遂降。案宋史珏傳:重慶陷,珏乘小舟走涪,中道斧其舟,欲自沈,舟人奪斧擲江中,珏又欲赴水死,家人挽持,不得死。為鐵木兒追及,執送京。至西安,其友謂之日「公盡忠一世,今縱得不死,欲何為哉?」珏乃解弓絃自經死。是珏亦未嘗降也。而元史竟書曰降,亦屬曲筆。(案元史本紀:梅應春本宋重慶制置使,為張珏所殺,至是應春子國賓詣闕訴冤,詔以珏付國賓,使復父讎。珏時在京兆,聞之自經死。此另是一說。然亦可見珏之未降也。如已降,則已為元臣,梅國賓敢請得而甘心乎?案宋史張珏傳:珏遣趙安破瀘州神臂門,執梅應春殺之。蓋本宋將降元守瀘州而為珏所殺者。)

金史當參觀元史

金史雖簡淨,然亦有不明析處。其敘蒙古兵,或曰「大元兵」,或曰「北兵」,或曰「大兵」,其將帥則曰「北帥」,或曰「大帥」,或曰「北大帥」,皆不著何人。蓋元人修金史,不便屢以本朝祖宗及將相行文,故多檃括其詞,然亦有不可通者:

如訛可傳云:初大兵期以明年正月合南北軍攻汴梁,故自將攻河中。

所云「大兵」者,謂蒙古兵也。

所云「自將」者,指何人耶?及觀元史,始知即太宗自將也。

其「自南而北來會」者,則睿宗圖類也。(太宗弟舊名拖雷,後追諡睿宗)是時圖類先入蜀,由宋武休關繞出唐鄧以趨汴,而太宗在北攻破河中,從白坡渡河會之,故有禹山、三峰山等戰。(金史亦不著拖雷名)既勝,遂趨汴。金哀宗以曹王訛可出質,太宗及圖類北歸,留大將速不台、塔察兒等圍守。(金史圍汴之將,但有碎不,而塔察兒等俱不著)是冬,哀宗出走,明年正月,至歸德。

旋有蒲察官奴斫營之捷,金史官奴傳謂:官奴偽與蒙古將忒木礙相約,欲劫帝出降,因知其大將在王家寺,乃乘夜斫營,北軍大潰,溺死者三千人。

所謂「大將」者,亦不著氏名。以元史槊直腯魯華傳證之,則大將乃撒吉思卜華也。撒吉思卜華追金王至歸德,駐營城北,左右皆水,金將官奴來斫營,腹背受敵,一軍皆沒。史天澤傳亦云:撒吉思卜華背水而營,天澤謂「非駐兵之地。」撒吉思卜華不聽,果全軍皆沒。

是金史不明析處,必參觀於元史也。

元史自相岐互處

拖雷未嘗留圍汴京

史天澤傳謂:太宗三峰山戰勝後,即北還,留睿宗(圖類)總兵圖汴。

案塔察兒傳:太宗圍汴,金主以曹王訛可出質,太宗與睿宗還河北。睿宗傳亦云:太宗北還,住夏於官山(避暑於官山)。五月,太宗不豫,圖類禱於天地,太宗疾愈,圖類從之北還。

是圖類與太宗同北歸,未嘗留圍汴京也。天澤傳誤。

鄭鼎從征大理

鄭鼎傳:鼎從憲宗征大理,由六盤山起行,山路險惡,嘗負憲宗以行。既至大理,擒其主,遂平之。

案本紀:憲宗二年,命皇弟呼必賚(即世祖,舊名忽必烈)征大理。三年,平之,四年,還朝。

是征大理者,世祖而非憲宗親行也。

八年,憲宗自將伐宋,由西蜀入。九年,崩於釣魚山。

是憲宗親征者,蜀地,而非大理也。

鼎傳何以云從憲宗征大理耶?

案鼎傳:憲宗征大理在庚戌歲,是時尚未登極,而世祖征大理,在壬子、癸丑、甲寅三年,豈世祖未征之前,憲宗先已征之,即位後,又命世祖往征耶?然憲宗本紀所敘,未即位之前,如征欽察、征俄羅斯(舊名斡羅思)等,戰功甚多,如果征大理擒其主,豈不敘及?乃憲紀並無一字。而定宗紀後,庚戌之歲亦無遣莽賚叩(即憲宗,舊名蒙哥)征大理之事。

則鼎傳所云,或是從世祖征大理,而以為憲宗者誤。

憲世祖未從攻釣魚山

薛塔剌海傳:憲宗八年,從世祖攻釣魚山、苦竹崖。明年,憲宗崩於釣魚山。案憲宗親攻釣魚山時,世祖以皇弟別將兵攻鄂,未嘗在釣魚山也。薛塔剌海傳誤。

呂城之戰,張彥未嘗被殺

塔哈傳(舊名阿塔海):宋殿帥張彥與都統劉師勇襲呂城,塔哈、輝圖(舊名懷都)擊之,斬彥。

案輝圖傳謂:殿帥張彥、安撫劉師勇攻呂城,輝圖與戰,擒張殿帥。呼喇珠傳(舊名忽剌出)亦謂:張殿帥攻呂城,呼喇珠與輝圖生擒之。宋史:張彥被擒後,元人令其至常州城下招降。

是張彥未嘗被殺也。塔哈傳誤。

脫歡進兵蘇州無交戰之事

托歡傳(舊名脫歡):進兵蘇州,與宋軍戰,擒柳奉使。

案伯顏傳(今名巴延):既克常州,師至無錫,宋將作監柳岳奉其國書,乞班師,請修歲幣。是岳本奉使來也。且兵至平江,都統王邦傑、通判王矩之即以城降,並無交戰之事。托歡傳誤。

張世傑非由焦山入海,董文炳未因舟小而罷行

董文炳傳:宋將張世傑焦山戰敗,走入海,文炳舟小,不能入海,乃還。

案世傑戰敗,奔據圌山,後由海道追二王於浙東,事見世傑及劉國傑等傳,非由焦山即入海也。文炳戰勝,率舟師由江陰沿海趨澉浦、華亭,亦未因舟小而罷行。董文炳傳誤。

唆都攻下平江、嘉興、會師皋亭山之誤

唆都傳:至元十二年,建康降,唆都為建康安撫使,攻平江、嘉興,皆下之,帥舟師會伯顏於皋亭山。(皋亭山在臨安)

案伯顏傳:是時兵分三道,阿剌罕由廣德進,董文炳以舟師沿海進,伯顏為中道,由鎮江進,先屠常州,以次下平江、嘉興,方至杭州(臨安)。

今乃云唆都先攻下平江、嘉興,再以舟師會伯顏於皋亭山,亦誤。

唆都死於交趾

又唆都傳:至元二十三年,征交趾,唆都力戰死之。

而亦里迷失傳云:從阿爾哈雅(舊名阿里海牙)、唆都征占城,戰失利,唆都死焉。則唆都又似死於占城者。

考之占城傳:二十一年三月,唆都已自占城領兵回,則其死在交趾無疑。亦里迷失傳誤。

伯顏軍至建康,囊加歹未奉旨止兵

囊加歹傳:伯顏大軍至建康,帝召囊加歹赴闕,面陳形勢,遣還,諭旨於伯顏,謂「北邊未靖,勿輕入敵境。」而大軍已入平江矣。

案伯顏傳:軍至建康,有詔「時方暑,且緩進兵。」伯顏以機不可失,親赴闕面陳。八月還軍,十一月進兵,屠常州,十二月次平江,都統王邦傑等出降,乃遣囊加歹同宋使柳岳至臨安諭降。

是伯顏赴闕面奏,已定進兵之計,南還即率兵直進,囊加歹久在軍中,何得至平江時,尚有旨遣之來止兵耶?囊加歹傳誤。

拖雷假宋,力戰而入

又圖類傳:圖類攻金,欲假道於宋,由蜀渡漢江,繞出唐鄧以趨汴,先遣搠不罕使宋,宋人殺之,圖類怒,乃分兵攻宋諸城堡,長驅入漢中,陷閬州,過南鄭,遂由金入房,乘騎浮渡漢水而北。是圖類之經宋境,由力戰而入也。

而按竺邇傳:圖類由山南入金境,按竺邇為先鋒,趣散關,宋人已燒絕棧道,宋制置使桂如淵守興元,按竺邇假道於如淵曰「宋、金世讎,今欲假道南鄭,由唐鄧以滅金,豈獨吾之利?亦宋之利也。」如淵度我兵壓境,勢不徒還,遂遣人導我師,由武休關東抵鄧州而去。是蒙古假道,宋即使人導之,未嘗戰也。

二傳殊不相合。

今案金史內族訛可傳:元兵謀取宋武休關,先破鳳翔,圖類分兵入散關,屠洋州,攻武休關、開生山,截焦崖,出武休東南,遂圍興元。分軍而西,西軍由別路入沔州,取大安軍路開魚鼈山,作筏渡嘉陵江,趨葭萌至西水縣而還。東軍屯興元、洋州之間,遂趨饒峰,宋人棄關不守,大兵乃得入。據此,則圖類兵原分兩路,其力戰於沔州等處者,西軍也;其過關徑入,不事爭鬥者,東軍也。兩傳各記所記,所以不同歟?

元史列傳詳記月日

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年,此本紀體也。至列傳則往往視其事之大小繁簡以為詳略,不必拘拘於時日之細。

惟元史則不然。

中統以前未有年號,則以甲乙(干支)紀歲,

如張榮傳:乙未金亡、戊戌授懷遠將軍之類。

中統以後,則以年號紀歲,

如阿八赤傳:至元十八年開運河,二十一年調征東招討使,二十二年授征東宣慰使之類是也。他如阿剌罕傳、土土哈傳、苫徹八都魯傳、忽蘭吉傳、賈塔剌渾傳、也蒲卜紺傳、趙阿哥潘傳、純只海傳、塔不己而傳、直脫而傳、忽剌赤傳、達理麻達識傳、耶律鑄傳、暢師文傳、張炤傳,莫不皆然。

並有以月記者,

如張榮傳:癸卯三月陞輔國大將軍,甲辰二月領蒙古漢軍,戊申九月拒宋師於均州。阿塔海傳:至元九年五月霖雨,宋夏貴乘淮漲來爭正陽,十二年十二月師次建康之類是也。

更有以日記者,

如伯顏(即巴延)傳,

敘至元十一年取鄂州之事:十月戊午斬郢將趙文義,擒范興,甲子次沙洋,乙丑遣官招降守將王虎臣等不應,遂攻獲之,丙寅次新城,丁丑呂文煥至城下招降,中飛矢奔還,戊辰黃順降,己巳任寧降,十一月丙戌次復州,乙未次蔡店,丁酉往漢口觀形勢,十二月丙戌次漢口,辛亥自漢口開壩入淪河,壬子戰艦畢至,癸丑遣人招陽邏堡不應,乙卯遣阿里海牙攻之,潛令阿朮從上流渡江,丙辰阿朮遣人報捷,丁巳登武磯山,己未次鄂州,庚申張晏然等降是也。

敘十三年取臨安降宋主之事:正月己巳次嘉興,癸酉宋以宰臣陳宜中書來,乙亥宜中又遣使來,辛巳軍至崇德,壬午次長安鎮,癸未進軍臨平,甲申次皋亭山,乙酉至臨安,聞二王南走,遣兵邀之,丙戌禁軍士毋入城,丁亥遣人慰諭謝太后,戊子文天祥等來見,己丑駐湖州市,庚寅觀潮於浙江,辛卯張弘範等以宋降表至,二月丁酉遣人徇未下州郡,辛丑宋主率百官拜表降是也。

又燕鐵木兒傳,敘其拒戰上都兵之事,亦以日記。

此雖近於記功簿籍,如李孟所謂謄寫吏牘者,(李孟,見揭傒斯所撰功臣傳,曰「是方可名史筆,他人直謄寫吏牘耳。」)然記事詳贍,使後世有所考,究屬史裁之正,固不必以文筆馳騁見長也。

元史又有不以甲、乙記日,而但以一、二數記者,

如日本傳:至元十八年征日本,六月入海,七月至平壺島,八月一日風破舟,五日文虎等擇舟之堅好者遁歸,棄士卒十餘萬於山下,七日日本人來,盡殺之,不殺者,虜為奴。

占城傳:至元二十年征占城,正月十五日夜發舟,十七日整兵進,十九日國主遣使來降,二十日兵至大洲,二十一日入其城,二十二日國主偽歸款而遁。

以及爪哇等傳皆然。

此雖非古法,亦較直捷。(此篇人名俱照舊史,緣四庫書新改本不易借觀也。)

元史迴護處

元史亦多迴護處,非明初修史諸人為之著其善而諱其惡也,蓋元時所纂功臣等傳本已如此,而修史者遂抄錄成篇耳。

如阿爾哈雅傳(舊名阿里海牙):

歷敘其戡定湖廣之功,而占降民為私戶及征占城失利等事,則概不敘入。

其破潭州也,則曰:諸將請屠之,阿爾哈雅以數百萬生靈,若殺之,非主上諭以曹彬不妄殺人之意。乃止。

及其破靜江,則曰:阿爾哈雅以靜江民易叛,不重刑之,廣西諸州不服,乃悉坑之。

是不屠既見其好生之德,坑之又見其止殺之威,真所謂曲為之說者。

又崔彧奏「阿爾哈雅掌兵民之權,子孫姻黨分列權要,官吏出其門者十七、八,其威權不在阿哈瑪特下(舊名阿合馬),宜罷職。」阿爾哈雅傳亦不載。

博果密傳(舊名不忽木):

土土哈求欽察之為人奴者增其軍,而多取良民,中書僉省王遇改正之,土土哈遂誣奏遇幾得罪,賴博果密救之。

而土土哈傳但云:欽察之自叛所來歸者及散處安西郡王部下者,俱令土土哈統之,而不言擾及平民之事。

張柔從攻金蔡州中流矢,宋將孟珙救之,挾柔以出。事見宋史孟珙傳,而柔傳不載。

嚴實自請攻衛州,與金伊喇富阿(舊名移剌蒲阿)遇於南門,適合達自北奄至,實兵敗,竟為所執,史天倪率壯士伏於延津,截其歸路,實乃得脫歸。事見史天倪傳,而嚴實傳竟不載。

泰定帝既崩,文宗以雅克特穆爾(舊名燕鐵木兒)之力,入京即位。仿武宗、仁宗故事,遣使迎兄明宗於漠北來繼大統。明宗遂稱帝於途,而立文宗為皇太子。皇太子出迎明宗於翁果察圖(舊名王察爾)之地,越三日,明宗崩。此固文宗及雅克特穆爾之弒逆也,(續綱目引胡粹中曰「聞之故老,雅克特穆爾奉上璽綬,而明宗左右不為禮,雅克特穆爾怒且懼,既而帝暴崩,雅克特穆爾聞哭聲,奔入帳中,取寶璽挂文宗,上馬南馳,此蓋當時實事)

乃明宗、文宗本紀僅書暴崩二字,並不著被害之跡,並稱皇太子入哭盡哀,雅克特穆爾以皇后命,奉皇帝寶,授皇太子登極。竟似授受得其正者。

直至雅克特穆爾傳:寧宗崩後,皇太后召明宗長子托歡特穆爾(即順帝,舊名妥歡帖穆爾)於廣西,雅克特穆爾以明宗之崩,實與逆謀,恐帝追理前事,故遲留數月不立。於是明宗被害之實,至此始一見。全部元史只此一、二語,此外紀傳,並無有錯見其事者。

順帝至元六年,追廢文宗廟主之詔,謂「文宗躬迓之際,與伊魯布哈(舊名月魯不花)、阿哩雅(舊名也里牙)、呼棟阿(舊名明里董阿)謀為不軌,使我皇考飲恨上賓。」是雖著明宗被害之跡,又不以坐雅克特穆爾之罪,非本傳中實與謀逆一語,雅克特穆爾不且漏網乎?

北魏書體例:凡弒逆之事,雖本紀只書暴崩二字,而散見於各傳者必詳,茲何以諱之太深乎?

許有壬因詔罷科舉,力爭以為不當罷,不聽。明日宣詔,特令有壬為班首以折之,侍御史普化謂有壬曰「參政可謂過河拆橋矣!」有壬以為大恥。此事詳於徹里帖木兒傳,而有壬傳不載。

蘇天爵傳後:至元二年,朝廷庶務多所更張,天子圖治之意甚切,天爵知無不言。案順帝在位,惟耽樂之從,何曾有求治之意?亦讕語也。

凡此,蓋皆舊史原文,所謂詳於紀善,略於懲惡者。

惟葉李傳:敘其立朝建白,居然一代正人。而傳末特載李淦劾其黨附桑哥一疏,謂「人皆知桑哥用小人之罪,而不知葉李薦用桑哥之罪。」此則善惡兩不相掩,所謂存是非之公者。

又舒穆魯宜孫傳(舊名石抹宜孫)以儒學副提舉劉基為經歷,又辟胡深、葉琛、章溢參其軍謀。案宋濂等修史時,劉基等方同在朝,而其先仕於元之處,直書不諱,此亦為直筆。

又金與蒙古拒戰二十餘年,惟完顏陳和尚大昌原、倒回谷諸戰以大捷著,其餘則每戰輒敗。哀宗正大八年,蒙古拖雷入饒風關,渡漢江而北,金完顏合達與移剌蒲阿禦之於鄧州之禹山。

金史合達傳謂:北兵小卻,二相(合達、蒲阿)輒以大捷告,其實虛張捷報,並非實事云。

然據蒲阿傳敘此事,謂:戰三交,北騎少退。北兵之在西者望蒲阿親繞甲騎後而突之,至於三,為蒲察定住力拒而退。時高英軍方北顧,而北兵出其背擁之,英軍動,合達幾斬英,英復督軍力戰,北兵稍卻觀變,英軍定。復擁樊澤軍,合達斬一千夫長,軍殊死鬥乃卻之。北兵即回陣南向來路。是此戰亦實有卻敵之功,不得謂全虛也。

元史拖雷傳亦謂:十二月,與金人戰禹山,徉北以誘之。徉北者,蓋即金史所謂北兵小卻也。拖雷傳又云:攻鄧州不下,遂引而北,別以三千騎命扎剌率之為殿,大霧迷失道,為金人所襲,殺傷相當,拖雷以扎剌失律,罷之。是蒙古軍亦未嘗無敗衄之處,而金史反謂合達等虛張捷報。

此則元人修金史,為本朝迴護也。及明修元史,則記載俱在,是以據實書之耳。

元史附傳有得失

按竺邇傳:先世居雲中,父公為金群牧使,驅馬歸太祖,終其官。按竺邇幼孤,育於外祖朮要甲家,訛言為趙,因姓趙氏。是既詳其家世矣。則其孫趙世延傳可不必再敘。乃又云:曾祖公為金群牧使,太祖得其所牧馬,公死之。(是公之死係殉節,又與按竺邇傳異)按竺邇幼育於外大父朮要甲,訛為趙家,因氏為趙焉。蓋祖孫二人本各有一傳,修史者並收之,而不及刪其複處也。

月乃合傳:其曾祖仕金為馬步軍指揮,以官為氏,因姓馬氏。其傳末云:曾孫祖常博學能文,鄉會試皆舉首,由翰林拜監察御史,直言忤上官去。數年,起為翰林待制遷御史中丞,卒諡文貞。是祖常全傳已附於其祖傳內。乃馬祖常又另有傳,則月乃合傳後,此段文字即應刪卻,而又仍之。

又直脫兒傳:既詳載其從子忽剌出,而忽剌出又有傳。

杭忽思傳:既詳載其子阿塔出矣,而阿塔出又有傳。

床兀兒封句容郡王,武宗紀既以此事繫於至大三年,仁宗紀延祐三年又載此事。

可見修史者之不暇彼此訂正也。

惟兀良合台傳:詳載其子阿朮從征雲南、交趾等功,而阿朮又另有傳,則專敘其滅宋勳績,一則代父立功,一則為國出力,固不嫌其兩傳也。

又察罕帖木兒傳後,附其子擴廓帖木兒傳。擴廓在明史入群雄中,而其人究為元季一大關係之人,不得因其應入明史,遂不為立傳;而係察罕之子,又不必另立一傳,故以其元季事跡附傳於父之後,而他日與明爭戰之事則不書,此最為位置得宜也。

元史補見夏金宋殉節諸臣

夏、金、宋皆滅於蒙古,夏無史,金、宋二史皆有忠義傳,載末造抗節死事之臣。然以元史核對,尚有未備者,今為摘出,觀者可以覽焉。

李恆傳:元太祖攻西夏,有守兀納剌城者,夏主之子也,城陷不屈死。(李恆即其孫)

郭寶玉傳:從攻西夏,斬夏將佐里。

穆呼哩傳(舊名朮華黎):石天應擒送金驍將張鐵槍至,穆呼哩欲降之,張厲聲曰「我受金朝恩二十餘年,事至此,有死而已!」穆呼哩義之,諸將怒其不屈,竟殺之。(史樞傳:鐵槍者,名資祿)

黑馬傳:金武仙據真定,黑馬從孛魯討之,金將忽察虎以兵來援,為黑馬所殺。

德海傳:攻金鄭州,殺金將左崇。

按竺邇傳:金亡後,金將郭斌尚保金、蘭、定、會四州,按竺邇圍之,食盡城陷,兵入城,斌手劍驅妻子聚一室焚之,已而自投火中,有女奴自火中抱兒出,授人曰「將軍止此一兒,幸哀而收之。」言畢,復赴火死。

史天倪傳:金完顏合達陷於蒙古,遂降之,已而與監軍王守約連謀越海歸金,天倪來追,殺守約。

張榮傳:榮攻金沛縣,將唆蛾侯來擣營,榮追殺之。

趙宏偉傳:金亡,有總管王昌張雲又起兵,宏偉夜襲雲,斬其首。

紐璘傳:宋將蒲擇之來攻成都,紐璘敗之於靈泉山,擒宋將韓師勇,斬之。(亦見石抹按只傳)

憲宗本紀:帝攻蜀,苦竹隘守將楊立出戰,兵敗被殺。先渡馬湖獲宋將張實,實遁。(先者,獲張實在先,殺楊立在後。帝遣實招諭苦竹隘,實遁)既克苦竹隘,獲實,支解之。進攻鵝頂堡,守將王佐死之,並誅佐子及徐昕等四十餘人。張德潤攻拔禮義城,殺宋宣撫使張資。

楊大淵、楊文安二傳,記擒殺宋將尤多。大淵傳:攻禮義城,獲總管黃文才、路鈐、高坦之。攻通州,獲統制白繼源。戰巴渠,獲知軍范燮、統制魏興、路分黃迪、節幹陳子潤。後諜知宋總統祁昌由間道運糧來,乃率兵襲之,擒祁昌。

楊文安傳:得漢城之戰,擒宋將陳亮。攻開達,擒統制張剛、總管伏林、方富。攻金川,擒路鈐、趙貴等。略開州,獲統制陳德、副將劉安仁。掠達州,擒其將蒲德、范伸、王德、解明、周德新、王遷、王仁、袁宜、何世賢、楊普、時仲、陳俊、滿桂、王順、王道、張俊、楊桂、蔡雲龍、李佺、李德、孫聰、張順、李貴、雍德、吳金、王元、閻國寶、張應庚、秦興祖、譚友孫、葉勝、鄭桂、莊俊、嚴貴、竇世忠、趙興、孫德、柳榮、趙威、趙章、韓明、王慶。攻梁山,擒部轄景福。攻小江口,擒總管李皋、花茂實、薛忠。攻紹慶,擒守將鮮龍。以上諸被擒者,其生死尚無明文。

至如文安之攻奪金州,殺其將梁富。襲開州,宋將龐彥投崖死,宋兵來救,又殺其將張德。攻梁山,殺守將王智。攻萬州,殺守將何威。又萬州守將上官夔拒守甚力,文安諭降,不聽,踰月,拔其外城,夔猶不屈,文安盡銳攻城,破之,夔巷戰而死。宋六郡鎮撫使馬堃守咸淳,文安與之同鄉,諭降不從,乃力攻斬關入,堃巷戰死。此十數將,則皆顯然盡力戰守被殺者。(宋史無傳,以上皆蜀將)

按竺邇傳:攻文州,守將劉祿數月不下,諜知城中無井,乃奪其汲道,攻陷其城,祿死之。(案宋史忠義傳有文州守劉銳,當即是此人。傳聞而誤其名耳)

張庭瑞傳:宋兵圍虎嘯山,庭瑞出擊,殺其統制欒俊、雍貴、胡世雄等。

伯顏傳:元兵自郢順流而下,郢將趙文義、范興來追,伯顏手殺文義,又擒興殺之。至沙洋,以文義首招降王虎臣、王大用,不應,攻獲之,並殺二將。又破陽邏堡,斬其將王達。既克臨安,以獨松關張濡殺奉使廉希賢,斬之。

李恆傳:攻陽邏堡,宋夏貴遣其子松來拒,恆射殺松。

阿塔赤傳:宋馮都統自真州率兵二千、船百艘,來襲瓜州,為阿塔赤所敗,馮都統赴水死。

阿剌罕傳:追襲宋嗣秀王趙與檡,斬其步帥觀察使高世達,生擒與檡,斬之。(宋史與檡有傳,餘缺。)

阿里海牙傳:破瓊州,執安撫使趙與珞、冉安國、黃之紀,皆裂殺之。(宋史與珞有傳,餘缺。)

唆都傳:攻興化。獲宋將陳瓚,支解之。

懷都傳:攻樊城,斬宋將韓撥發、蔡路鈐。(不著其名)(撥發、路鈐皆官職)

昂吉兒傳:文天祥起兵舒民,張德興應之,昂吉兒討殺德興。又趙孟濚亦同起兵,兵敗被殺。

烏古孫澤傳:文天祥開府南劍,守臣張清同起事,澤八戰,殺清。

趙宏偉傳:天祥使羅開禮、葉良臣謀復臨江,宏偉斬良臣,俘開禮。

高興傳:取婺州,擒宋將章焴,斬之。

朱國寶傳:宋亡,惟辰、沅、靖州未下,宋將李信、李發據險固守,國寶擊擒之。張世傑挾二王入廣南,恩、新州人何華、張翼起兵興復,國寶擊殺二將。

世祖紀:至元十五年,禿滿荅兒等攻克瀘州,斬宋將王世昌、李都統。東川副元帥張德潤攻涪州,斬宋將王明及其子忠訓、總轄韓文廣、張遇春。又湖南制置使張烈良、提刑劉應龍與周隆、賀十二起兵,行省調兵往討,周隆、賀十二被殺,烈良等逃入蠻洞,元兵襲之,二人皆戰死。

元人譯詔旨雅俗不同

忙哥撒兒傳:憲宗以其生前多所殺,及卒,人多騰謗言,特降詔於其子,今載傳中,乃全用尚書體,竟與宇文周詔書相似,此當時繙譯者之有意潤色,以為典冊高文也。

及泰定帝登極一詔,則所譯全是俗語,無異村婦里老之言,而元史亦遂不加改潤,或有意存之,以見當時政體之陋耶?

元史人名不畫一

宋元兀良合,元史本紀作兀良合帶,本傳作兀良合台,阿海傳又作兀良合歹。

金史完顏合達,元史雪不台傳作合韃韃,郭德海傳作哈達,李冶傳又作合答。

金史移剌蒲阿,元史塔思傳作蒲瓦,德海傳又作蒲兀。

金史:完顏訛可獲賊,輒以火燒之,人呼為「草火訛可」。元史塔思傳作完顏火燎。

金史白撒,元史郭侃傳作伯撒。

金史完顏承暉,元史本紀作完顏福興,以承暉本名福興也,耶律楚材及石抹明安傳又作復興。

此以金、宋二史核對而不相符者也。修元史時,宋、遼、金三史已行世,竟不一互訂,已見草率,而元史中又自有岐互者。

遠不台已作雪不台,分為兩傳,而按扎兒傳又作唆伯台。

帝師八思巴有本傳,而本紀及阿尼哥傳作八合思八,薩理傳又作八哈思巴。

和禮霍孫有本傳,而劉正傳作火魯霍孫,昂吉兒傳又作和魯火孫。

塔察兒有本傳,而苫徹傳作塔塔兒。

肖乃台有本傳,而史天澤傳作笑乃,王玉傳又作笑乃帶。

宗王拔都罕見本紀,而忙哥撒兒傳作八都罕。

一班珠尼河也,(見本紀)雪不台傳作班朱泥河,速哥傳又作班朮居河,麥里傳又作班真河,耶律阿海傳又作辨屯河。

一篤列河也,(見雪不台傳)速不台傳又作禿剌河。

又拔都者,勇士之稱,即今所謂巴圖魯也,而史天澤、趙阿哥潘傳作拔都,拜延傳作八都,魯苫徹及阿朮魯傳作拔都兒,劉國傑傳又作霸都。

又羅鬼女子蛇節反,見劉國傑傳,而楊賽因不花傳又作折節。

雖蒙古語本無正字,亦何至一書之中岐互若此?蓋當時各家碑志之類,各譯漢字入文,為國史院所收錄,明初修史時,即據其成文編入,不復彼此互訂以歸畫一,亦可見其草率從事也。

蒙古官名

金史有國語解一卷,譯出女真語,令人易解,元史無之,且金官制純用漢名,元則有仍其本俗之名者,益難識別。今就紀傳所載,可以註釋者列之。

達魯花赤

掌印辦事之長官,不論職之文武、大小,或路或府或州、縣,皆設此官。

太祖時授扎八兒黃河以北鐵門以南天下都達魯花赤,木華黎以谷里夾打為元帥達魯花赤,又帖木兒補化為鞏昌都總帥達魯花赤。

世祖以別的因為屯田府達魯花赤,唵木海為隨路砲手達魯花赤。

多蒙古人為之,漢人亦有官此者,劉好禮為永熙路達魯花赤,張炤為鎮江路達魯花赤,張君佐為黃州達魯花赤,張賁亨為處州達魯花赤。

探馬赤

軍名,謂兵之矯捷者。太祖命木華黎伐金,分探馬赤為五部,合置將一人,見闊闊不花傳。

扎魯忽赤

本紀:太祖開創之初置此官,位在百司三公上,猶漢之大將軍也,亦名斷事官,得專生殺,故最尊,見忙哥撒兒及布魯海牙傳。亦作扎魯火赤,見亦力撒合及唐仁祖傳。宗人府又有也可撒魯火赤,見朵爾直班傳。又布智兒為大都行天下也可扎魯忽赤,亦作扎魯花赤,見昔班傳。

火兒赤

佩櫜鞬(櫜ㄍㄠ,櫜以受箭,鞬以藏弓)侍左右者,見塔察兒及徹里傳。又察罕傳謂掌服御事者,阿剌罕傳作火而赤。

寶兒赤

者燕不花在英宗時,為進酒寶兒赤,見本傳,而阿剌罕傳作博而赤,闊里吉思傳作博兒赤。

必闍赤

知書通文義者,見立智理威傳。

賽典赤

貴族也,見贍思丁傳。

默爾傑

善射之尤者,見忙哥撒兒傳。

禿魯花

太祖立質子軍,號禿魯花,見拜延傳。

哈剌赤

世祖以哈班察善挏馬乳(以馬乳為酒也,揰挏乃成),色清味美,因目其屬曰哈剌赤,後其子土土哈請以所統哈剌赤屯田畿內,遂成軍名。又塔海當世祖時充哈剌赤。

奧魯赤

察罕為奧魯千戶奧魯赤,見本傳。

合必赤

軍名,完者拔都領丞相伯顏帳前合必赤軍。

扎剌兒台

脫脫傳:世祖曰「扎剌兒台如脫脫者無幾。」蓋亦貴族,如怯薛之類。

速古兒赤

掌服御事者,見亦力撒合傳,博羅普化為宿衛速古兒赤,又野仙入宿衛,掌速古兒赤。

舍兒別赤

伯都傳:儉樞密院事,領舍兒別赤,蓋亦軍名。

溫都赤

斡羅思傳:其孫直宿衛,為溫都赤。

怯里馬赤

見星吉傳:其祖父世事太祖、憲宗、世祖,為此官。

昔寶赤

亦軍名,阿沙不花傳:以千戶帥昔寶赤軍從征,乃顏又請以帷臺嶺隙地,為昔寶赤牧地。

玉典赤

蓋執役之賤者,許有壬言「今玉典赤、太醫、控鶴皆入流品,何獨於舉子吝之?」口兒吉之父由玉典赤改為千戶,領阿速軍。見徹里帖木兒傳。又見百官志,係中書省掾吏。

貴赤

世祖詔民之蕩析離居及僧道漏籍不當差徭者萬餘人,充貴赤,見明安傳。

怯里馬赤

中書省掾屬,見百官志。

金義宗

金主守緒在蔡州,城破自縊,群臣哭臨畢,即諡曰「哀宗」,是日金亡,並未別加諡號,

而元史雪不台傳:大兵攻汴,金義宗走衛州,又走歸德,走蔡州。

又槊直腯魯華傳:金義宗在汴,勢力窮蹙,出奔,槊吉思魯華追躡之,遂據衛州,金義宗自黃陵岡謀復衛,不克,義宗奔歸德。

又闊闊不花傳:攻壽州,以書喻城中,城中人感其意,以綵輿舁金公主送款。公主者,義宗之姑也云云。

是金哀宗又有義宗之諡矣。考宋史亦無此說,豈金亡後,元初追贈耶?

元建國號始用文義

三代以下,建國號者多以國邑舊名,

王莽建號曰新,亦以初封新都侯故也;

公孫述建號成家,亦以據成都起事也;

賨人李雄建號大成,蓋亦襲述舊稱也。

金太祖始取義於金之堅固,遂不以國邑而以金為號。(案金志:太祖以國產金,且有金水源,故稱大金。)然猶未用文義也。

金末宣撫蒲鮮萬奴據遼東,僭稱天王,國號大真,始有以文義為號者。

元太祖本無國號,但稱蒙古,如遼之稱契丹也。

世祖至元八年,因劉秉忠奏,始建國號曰大元,取大哉乾元之義,國號取文義自此始。其詔有曰「誕膺景命,奄四海以宅尊;必有美名,紹百王而紀統。肇從隆古,匪獨我家。且唐之為言蕩也,堯以之而著稱;虞之為言樂也,舜因之而作號。馴至禹興而湯造,互名夏大以殷中。世降以還,事殊非古。雖乘時而有國,不以義而制稱。為秦為漢者,著從初起之地名;曰隋曰唐者,因即所封之爵邑。是皆徇百姓見聞之狃習,要一時經制之權宜,概以至公,不無少貶。我太祖聖武皇帝,握乾符而起朔土,以神武而膺帝圖,四震天聲,大恢土宇,輿圖之廣,歷古所無。頃者,耆宿詣庭,奏章申請,謂既成於大業,宜早定於鴻名。在古制以當然,於朕心乎何有?可建國號曰大元,蓋取易經乾元之義。」云。

命世之君,創制顯庸,必有以新一代之耳目,而不肯因襲前代,此其一端也。然如唐之為蕩,虞之為樂,則五帝以來,原以文義建號,其說見尚書傳注及史記正義。

元諸帝多由大臣擁立

元世祖立皇太子珍戩(舊名真金),詔曰「太祖皇帝遺訓:嫡子中有能繼統者,豫選定之。是用立太宗為帝。自後因不顯立冢嫡,遂啟爭端。今以爾為皇太子,特賜冊命。」

是太宗以嫡子嗣服,本太祖有命,故太祖崩後,太宗雖統兵在萬里外,而母弟圖類(舊名拖雷)監國幾及一年,俟太宗歸即位,宗親將相皆無異言。及太宗崩,皇后尼瑪察氏(舊名乃馬真氏)稱制,立己子庫裕克(舊名貴由)為帝,是為定宗。

定宗崩,無君者且三年,大臣烏蘭哈達(舊名兀良合台)等定議立太宗從子莽賚扣(舊名蒙哥)為帝,是為憲宗。是憲宗之立,由烏蘭哈達等之力也。

本紀:諸王巴圖穆格(舊名拔都木哥)等議立莽賚扣,定宗后(海迷失)遣人來言曰「昔太宗欲以皇孫實勒們(舊名失烈門)為嗣,諸王百官皆與聞之,今欲議他屬,置實勒們何地?」穆格曰「太宗崩,尼瑪察皇后立定宗,已違太宗命矣!今尚誰咎?」烏蘭哈達曰「莽賚扣聰明睿知,人咸知之,巴圖之議良是。」議遂定。

又孟克薩喇傳(舊名忙哥撒兒):先是太宗在帳殿,莽賚扣侍側,太宗撫之曰「是可為君。」又一日,以牸(母牛)按豹,皇孫實勒們曰「犢將安養?」太宗以為有仁心,亦曰「是可為君。」至是,諸王議立憲宗,或以實勒門為言,孟克薩喇曰「汝言誠是,然先皇后立定宗時,何以不言?今諸王等亦遵先帝遺言也。」由是憲宗之位遂定。(案巴圖穆格舊名拔都木哥,實勒們舊名失烈門,孟克薩剌舊名忙哥撒兒。)

此已啟大臣擁立之端。世祖有鑒於此,故預立珍戩為皇太子,其後珍戩早薨,未及即位。

世祖崩後,成宗(珍戩子特穆爾,舊史名鐵木耳)方撫軍北邊,以長幼而論,則母兄晉王噶瑪拉(舊名甘麻剌)當立,而伊實特穆爾(舊名玉昔帖木兒)以成宗在軍時,世祖曾以皇太子舊璽付之,遂告晉王曰「昔儲闈之璽,既有所歸,王為宗盟長,奚俟而不言?」晉王乃曰「皇帝踐阼,願北面事之。」於是成宗遂即位。是成宗之立,由伊實特穆爾之力也。

成宗崩,太子德壽先卒,丞相阿固岱(舊名阿忽台)等欲奉皇后稱制,以諸王阿南達(舊名阿難答)輔之,丞相哈剌哈斯(舊名哈剌哈孫)則以武宗、仁宗皆珍戩之孫,理宜繼統,而武宗方撫軍北邊,仁宗亦在懷州,乃先迎仁宗入京,誅阿固岱等,而趣武宗入即位,是武宗、仁宗之相繼御極,皆哈剌哈斯之力也。

仁宗既為帝,立子英宗為皇太子,故英宗繼立之際,朝臣亦無異言,迨英宗為特克實(舊名鐵失)所弒,特克實即遣使迎泰定帝入即位,是泰定帝之立,由特克實之力也。

泰定帝崩於上都,丞相都爾蘇(舊名倒剌沙)立其皇太子喇實晉巴(舊名阿速吉八)為皇帝,固亦父子相傳之正理,而樞密使雅克特穆爾(舊名燕鐵木兒)私念武宗舊恩,欲立其子明宗、文宗,時明宗遠在沙漠,文宗亦在江陵,乃先迎文宗入即位,其時上都諸王方舉兵入討,雅克特穆爾力戰勝之,而文宗之立遂定。及明宗歸,雅克特穆爾又害之於途,文宗旋復為帝。是文宗之立,由雅克特穆爾之力也。

厥後文宗、寧宗相繼崩,皇后布達實哩(舊名卜答失里)已遣人迎明宗長子托歡特穆爾(即順帝)入京,欲付以位,而雅克特穆爾不願,遂不得立,迨雅克特穆爾死,始立焉,倘不死,則順帝之立不立,尚未可知也。

是則憲宗、成宗、武宗、仁宗、泰定帝、明宗、文宗皆大臣所立,此有元一代之大事也。

案太祖崩後,無君者凡一年;定宗崩後,無君者且三年;成宗崩後,武宗、仁宗皆在遠方,亦年餘始得立,凡此新舊絕續之際,未嘗無疏屬庶孽如額哷布格(舊名阿里不哥)阿南達等從旁窺伺,然一、二大臣定議,卒歸於應立之人。蓋開國之初,風氣淳古,宗親將帥推戴咸出於至公,故無悖常亂紀之事,迨特克實之弒立,雅克特穆爾之廢立,則全是權臣肆意妄行,大柄在手,莫敢誰何!遂任意易置此可為後世鑒也。

昔唐代宦官權重,故穆宗以後,立君多由宦寺。元則大臣權重,故立君多由權臣。元史宦官傳序,謂太祖選貴臣子弟給事左右,故宦官不能竊權。此固一代良法,而豈知大臣權力過甚,又足為亂階,其禍較宦官更烈哉!

元宮中稱皇后者不一

西峰談話,謂:歷朝止一后,元時始有三宮之制。正后必鴻吉哩氏(舊作宏吉剌氏),太祖時,以其佐命功多,約世世為婚姻,猶遼代之於蕭氏也。其餘兩宮,則采之他族,亦曰二宮皇后、三宮皇后。明朝仿之,雖不並稱皇后,而選一后必並立三宮,異日雖或別立皇貴妃,而初選之東西二宮,其尊如故云。

案元代每朝稱皇后者,實不止三宮,有至七、八人、數十人者,今據元史后妃表,

太祖朝稱皇后者,共二十三人,

曰布爾特格勒津(舊名索兒台旭真),曰和拉袞(舊名忽魯渾),曰果勒濟雅坦(舊名闊里桀坦),曰托果斯(舊名脫忽思),曰特默倫(舊名帖木倫),曰額琳沁巴勒(舊名亦憐真八剌),曰巴延呼圖克(舊名不顏渾禿),此七位為大鄂爾多(舊作斡耳朵,言大行帳所在也。遼制:天子所居置宮衛,崩則徙后妃宮帳以奉陵寢,曰斡魯朵,元之斡耳朵,蓋即遼之遺制也。)

曰呼蘭(舊名忽蘭),曰哈勒巴津(舊名哈兒八真),曰伊實琳沁(舊名亦乞剌真),曰托歡徹爾(舊名脫忽茶兒),此四位為第二鄂爾多。

曰伊蘇(舊名也速),曰和拉哈剌(舊名忽都哈喇),曰阿齊蘭(舊名阿失倫),曰圖勒古爾(舊名禿兒哈剌),曰徹爾(舊名察兒),曰阿實克默色(舊名阿昔迷失),曰鄂勒哲呼圖克(舊名完者忽都),此七位為第三鄂爾多。

曰伊蘇肯(舊名也速干),曰琿塔噶(舊名忽荅罕),曰哈達(舊名哈荅),曰鄂勒哲和斯(舊名斡者忽思),曰雅爾(舊名燕里),此五位為第四鄂爾多。

金宣宗請和,以衛紹王公主歸於太祖,是為公主皇后(見金史),此又一后也。

太宗朝稱皇后者,有巴喇噶沁皇后(舊名孛剌合真)、昂輝二皇后(舊名昂灰)、克勒奇庫塔納三皇后(舊名乞里吉思帖尼),又有塔納奇納六皇后(舊名禿納奇納)。

定宗皇后,惟烏拉海額實(舊名斡兀立海迷失)一人。

憲宗朝稱皇后者五人,曰呼爾察(舊名火里差),曰呼圖克(舊名忽台),曰約索爾(舊名也速兒),曰楚巴(舊名出卑),曰莽賚呼圖克(舊名明里忽都魯)。

世祖朝稱皇后者八人,

曰圖古哩克大皇后(舊名帖古倫),為大鄂爾多,

次曰徹伯爾(舊名察必),曰諾爾布(舊名南必),為第二鄂爾多,

曰塔喇海(舊名塔海),曰諾木歡(舊名奴罕),為第三鄂爾多,

曰巴延烏真(舊名伯要兀真),曰庫庫倫(舊名闊闊倫),為第四鄂爾多。

又有蘇哈達實皇后(舊名速哥荅恩),後常世守世祖之鄂爾多者。

成宗朝稱皇后者,曰布爾罕(舊名卜魯罕),曰克勒奇庫塔納(舊名乞里吉忽帖尼),其元妃實里達賴(舊名失憐荅里),以早薨故,不稱后,至大中,始追諡。

武宗朝稱皇后者三人,曰珍格(舊名真哥),曰蘇喀實哩(舊名速哥失里),曰鄂勒哲(舊名完者歹),其明宗母伊奇哩氏(舊作亦乞烈氏),文宗母唐古氏(舊作唐兀氏),本皆妃子,不稱后,後因子為帝,始追謚。

仁宗朝稱皇后者二人,曰阿南達實哩,曰達爾瑪實哩(舊名荅里麻失里)。

英宗朝稱皇后者三人,曰蘇喀巴拉(舊名速哥八剌),曰雅本呼圖克魯(舊名牙八忽都魯),曰多爾濟巴勒(舊名朵兒只班)。

泰定帝朝稱皇后者十人,曰巴拜哈斯(舊名八不罕),曰額琳沁巴勒(舊名亦憐真八剌),曰呼喇(舊名忽剌),曰伊蘇(舊名也速),曰薩都巴拉(舊名撒荅八剌),曰布延庫哩頁額實(舊名卜顏怯里迷失),曰實喇特穆爾(舊名失里帖木兒),曰塔納(舊名鐵你),曰巴罕(舊名必罕),曰蘇喀達喇(舊名速哥荅里)。

明宗朝稱皇后者七人,曰溫綽歡(舊名按出罕),曰伊埒實克(舊名月魯沙),曰布顏呼圖(舊名不顏忽都),曰班布爾實(舊名八不沙),曰伊蘇(舊名野蘇),曰托果斯(舊名脫忽思)。

文宗朝皇后惟布達實哩(舊名卜荅失里)一人。

寧宗皇后惟塔哩雅圖默色(舊名荅里也忒迷失)。

順帝朝稱皇后者,曰喇特納實哩(舊名納荅失里),曰巴延呼圖克(舊名伯顏忽都),曰鄂勒哲呼圖克(舊名完者忽都,高麗人奇氏)。

可見元代每帝皇后本無定數,西峰所云三宮之制,猶未得實也。然細考元史及經世大典諸書,則並稱皇后中,嫡庶仍自有別。如太祖之布爾特格勒津則稱大皇后,太宗之巴喇噶沁則稱正宮皇后,世祖之圖古哩克亦稱大皇后,順帝之巴顏呼圖克皇后死,奇皇后見其衣服敝陋,笑曰「正宮皇后,何至服御如此?」又至正二十五年,詔立次皇后奇氏為皇后,改奇氏為肅良合氏。又別的因傳:幼從祖母康里氏在三皇后宮。是同稱皇后,又有正宮及大皇后、次皇后、三皇后之分也,正宮皇后必有冊寶,其餘則無,元史表、志、后妃傳可證。

元帝子稱太子者不一

古來儲君始稱太子,元制則帝子多以太子稱,不必繼體也。

元史宗室世系表:

太祖六子,長卓沁太子(舊名朮赤),次察罕台(舊名察罕),次太宗皇帝,次圖類(舊名拖雷,即睿宗也),次烏拉齊(舊名兀魯赤),無嗣,次六科爾戩太子(舊名闊烈堅)。

太宗七子,長定宗,次庫騰太子(舊名闊端),次庫春太子(舊名闊出),其餘俱稱大王。

定宗三子,惟諾果(舊名腦忽)稱太子,餘稱大王。

世祖立珍戩(舊名真金)為皇太子,餘俱稱王。

泰定帝四子,皇太子阿爾濟雅巴(舊名阿里吉八)之外,又有錫錫太子(舊名小薛),允丹藏布太子(舊名允丹藏卜)。

文宗三子,皇太子喇特納達喇之外(舊名阿剌忒荅剌),餘為雅克特古斯太子(舊名燕帖古思),太平訥太子。

更以諸傳考之,

艾穆傳:從四太子南伐,謂圖類也。

按扎兒傳:帝率皇弟四太子征潞州,亦謂圖類也。

高諾爾傳(舊名高鬧兒)從庫春(舊名闊出)太子出征,其子元長又從太子托歡(舊名脫歡)征交趾。

蘇克(舊名速哥)傳:其子長罕玉呂從兀魯赤太子出征。

脫忽憐傳:從噶瑪拉太子(舊名甘麻剌)征海都。

諸所謂太子者,皆非儲君也。可見是時皇子通稱太子。

更以表傳參證之,大概國初時,正宮皇后所生,雖非冢嫡,亦稱太子,其餘則稱王。中葉以後,則非正宮所生,亦稱太子,而命為繼體者,則稱皇太子。

元帝后皆不諱名

元代帝后生前皆無徽稱,臣下得直呼其名,蓋國俗淳樸,無中國繁文也。

莽賚扣(蒙哥)殂於蜀,郝經上世祖書,謂「蒙哥罕無故進兵於蜀,今已崩逝,大正宜迎蒙哥罕靈輿,收皇帝璽。」蒙哥即憲宗也,其時尚未有謚號,故臣下皆以名呼。

曹元用傳:累朝皇后既崩者,宋有謚號,猶各以名呼之,元用言「后為天下母,豈可名呼?」

又逯魯曾傳:時以武宗皇后珍格(真哥)無子,欲以明宗母文宗母配享,魯曾曰「珍格皇后在武宗朝已膺玉冊,安得不為立主配食?」

是臣下稱皇后,亦呼其名也。

又世祖太子珍戩(真金),順帝忽都皇后生子亦名珍戩,尤覺太無忌諱,(案北俗本無諱名之例,遼興宗時,蕭罕嘉努疏言「太祖之考夷离堇,至今猶以名呼。」於是始追尊元德二祖。蓋北俗淳樸,本不諱名也。)

元封子弟駙馬於各部

元太祖、太宗征討諸國,得一地即封子弟一人鎮之,亦有封及駙馬者。

如太祖子卓沁(朮赤)分封西北,其地極遠,去京師數萬里,驛騎急行二百餘日方至。

又賜按陳以可木兒溫都兒等地。

賜火忽以哈老溫等地。

憲宗之立,諸王來會者,西方有伯爾克(別兒哥)、托噶特穆爾兒(脫哈帖木兒)等,東方有伊克(也古)、托歡(脫忽)、伊遜克(亦孫哥)、阿齊台(按只帶)、塔齊爾(塔察兒)、伯勒格台(別里古帶)等,皆太祖、太宗子孫分封於外者。

憲宗又分遷諸王於各部,如格丹(合丹)分於巴實伯里(別石八里),蔑里(默埒)分於雅爾達實河(葉兒的實河),海都分於哈里雅爾(海押立),伯爾克(別兒哥)分於庫爾哲(曲兒只),托克托(脫脫)分於額密埒(密立),

此皆見於元史者,

而明史外國傳又記:哈密則威武王納忽里封地也,西寧則駙馬章古封地也,哈梅里則諸王納失里封地也,撒馬兒罕則駙馬帖木兒封地也,別失八里則諸王合丹封地也,蓋其宗親已遍於朔漠矣。

及取中原後,諸王之分封於外者,又各予以內地分邑,如漢、唐食邑之制,所收之賦,曰五戶絲,每五戶出絲一斤,以供其俸。

先是太祖欲以諸州民戶分賜諸王貴戚,耶律楚材以為不便,乃命各位下止設達魯噶齊(達魯花赤,謂掌印官也),而朝廷置官吏收其租稅以給之。

其後世祖平宋後,亦仿此例以給諸王,如安遠王分邑隸建寧者七縣,隸汀州者三縣,聽其自置達魯噶齊是也。(成宗賜晉王也孫鐵木兒南鄭縣六萬五千戶,世祖諸王子也先鐵木兒詔安縣,脫歡之子不荅失里寧德縣,忽都魯之子南安縣,愛牙赤之子光澤縣,各一萬三千六百有四戶,又賜湘寧王迭里哥兒湘鄉縣六萬五千戶,而諸王分地則以流官為達魯噶齊,各位所置者為副。)

海都封於哈里雅爾,而內地亦有食邑,海都叛後,不復給,海都死,其子察八兒窮蹙來降,世祖先有旨「諸王皆太祖子孫,其分地應得之五戶絲藏之,俟彼來降,賜之。」至是仍以賜察八兒。元之待宗親可謂厚矣。

明史謂元太祖平西域,封子弟為王,元亡,各自割據,不相統屬,然其子孫散布於西北者甚多,故中原雖失,而塞外苗裔仍不絕,此一代封建之制,所以為後嗣計者,至深遠也。

元代叛王

元封諸王於西北,固收宗支蕃衍之效,然多有據地叛亂者。

其見於本紀者:

世祖時,諸王乃顏反,帝自將討擒之。已而其黨哈丹禿魯又叛,再出師敗之。而諸王中有海都者,尤強盛,屢稱兵內犯,詔以安童佐皇子北平王那不鎮北邊,諸王昔里吉劫北平王,拘安童,脅宗王以叛,帝命伯顏討之,雖敗其兵而海都仍逸去,故常命皇子鎮北邊以備之。成宗及晉王、武宗為皇子時,皆守邊十餘年,未嘗帖服也。

此外見於各列傳者:

土土哈傳有叛王脫脫木失烈吉及鐵哥,皆為土土哈所敗。又擒叛王哈兒魯,誅叛王兀塔海,又敗叛王火魯哈孫於兀魯灰之地,夜渡貴烈河,敗叛王哈丹。

又阿沙不花傳,有叛王納牙等,為阿沙不花所敗。

伯顏傳有諸王明里鐵木兒從海都叛,伯顏以書喻之,明里鐵木兒感泣來歸。

阿朮傳有叛王昔剌木,為阿朮所敗。

阿剌罕傳有世祖母弟阿里不哥搆兵。

塔出傳有叛王曲迭兒為塔出所敗。

暗伯傳有叛王哈魯為暗伯所擒。

昔班傳有火和大王叛,為昔班所敗。

玉哇失傳有諸王和林及失剌等叛。

麥里傳有諸王霍忽叛,掠河西,麥里擊敗之。

忽林出傳有叛王斡羅斯等,為忽林出所敗。

失剌拔都兒傳有叛王脫脫,為失剌拔都兒所擒。

洪重喜傳有叛王八剌哈赤,為重喜所敗。

劉國傑傳有諸王脫脫木反,國傑襲敗之。

孔元傳有叛王失里木等,元出兵敗之於兀速洋。

劉哈剌八都魯傳有叛王昔里吉及脫忽,皆戰敗被擒。(蓋即劫北平王者)

汪惟正傳有叛王土魯叛據六盤山,為惟正所擒。

忙哥撒兒傳有叛王察哈台,為忙哥撒兒所誅。

鐵哥傳有叛王塔不台。

月赤察傳有叛王滅里屯於金山,武宗為皇子鎮北邊時,出其不意,以師壓之,滅里乃降。

成宗元貞二年,猶有諸王都哇、徹徹禿潛師襲火兒哈禿之地。又叛王禿麥、斡魯思等犯邊,直至元貞九年,海都子察八兒及都哇、明里帖木兒等相聚謀曰「昔我太祖艱難以成帝業,我子孫乃自相殘殺,是隳祖宗之業也。今鎮邊者皆吾世祖之孫,吾與誰爭哉?不若遣使請命罷兵,通一家之好。」乃遣使來,帝許之,於是諸王皆罷兵入朝。(床兀兒傳)諸王入朝大宴時,脫脫即席陳西北諸王始終離合之跡,去逆效順義,聽者傾服。(脫脫傳)

此元一代分封諸王得失之林也。

王思廉傳:帝親征乃顏時,思廉謂段貞曰「諸王反由地大故也,漢鼂錯削地之議,實為良圖。」貞以聞,帝嘉之。其時博羅歡亦謂「太祖分封諸王,其地與戶以二十分為率,忙兀、兀魯、扎剌兒、弘吉剌、亦其烈思五部共得十一,乃顏獨得其九,故最強。」然則眾建而分其勢,又析圭分土時所當早計歟!

各朝國書

後魏太武帝造新書千餘,詔曰「在昔帝軒轅,刱制造物,乃命倉頡因鳥獸之跡以立文字。自茲以降,隨時改作,故篆隸草楷並行於世。然經歷久遠,傳習多失其真,非所以示軌則於來世也。今制定文字,世所用者,頒下遠近,永為楷式。」天興四年,又集博士儒生,比眾經文字,義類相從,凡四萬餘字,號曰「眾文經」。是皆因書籍文字傳寫訛謬,特為刊正,以昭畫一,使天下通行,而非另創一體,以便其國俗所用也。

自遼太祖始造契丹字,而夏、金、元以來,遂仿之,各有國書,今摘敘於後。

遼史:神冊五年春,始製契丹大字。案陶宗儀書史會要云:遼太祖用漢人,教以隸書之半,增損之,製契丹字數千,以代刻木。又永樂大典引紀異錄云:渤海既平,乃製契丹大字三千餘言。則製字應在天顯元年也。

趙元昊自制蕃書,命野利仁榮演繹之,成十二卷,字形體方整類八分,而書頗重複,教國人紀事用蕃書。又繹孝經、爾雅、四言雜字為蕃語。

完顏希尹傳:女真初無文字,及獲契丹漢人,始通契丹漢字,金主遂命古紳(谷神)依倣漢人楷字,因契丹字制度,合本國語,製女真字行之。後又製女真小字,謂古紳所製為大字云。(締達傳:是時女真字設學校,命訛離剌等教之,其後納合椿年、紇石烈良弼皆由此致相位,而溫罕締達最號精深。)

元史:世祖始命西僧帕克斯巴(八巴思)製蒙古新字,詔曰「我國家肇基朔方,制用文字皆取漢楷及輝和字以達本朝之言,考諸遼、金及遐方諸國,例各有字,今命國師帕克斯巴創蒙古新字,頒行諸路,譯寫一切文字,期於順言達事而已。」號帕克斯巴為大寶法王。其字凡千餘,大要以諧聲為主。(世祖以國師西番人言語不通,命迦魯納荅思從國師習其法,及言與字,期年皆通,以畏吾字譯西天西番經論。此蓋未製蒙古字以前,猶借用畏吾字也。)

卷三十 元史

元初用兵多有天助

元太宗時,使皇子蒙哥(莽賚扣,憲宗)征欽察,其酋八赤蠻逃於海島,蒙哥亟進師,適大風刮海水去,甚淺可渡,蒙哥喜曰「此天開道也。」進擒八赤蠻,囚之,八赤蠻曰「水迴期且至,宜早還。」蒙哥即班師,而水已至,後軍有浮渡者。(見憲宗紀)

太宗又使弟拖雷入宋武休關,渡漢江而北,至禹山,金完顏合達等拒戰,北兵襲之,金恆山公武仙一軍殊死鬥,北騎退走,追奔之際,忽大霧四塞,合達命收軍,頃之,霧散乃前,則前有一大澗,闊數里,非此霧則北兵人馬滿中矣。(金史完顏合達傳)

憲宗即位之八年二月,伐宋,師次於河,適河冰合,以土覆之,遂渡。(憲宗紀)

世祖時,遣伯顏(巴延)伐宋,軍至錢塘江觀潮,遂駐沙岸,杭人方以為潮至當盡溺,乃潮不至者二日。(伯顏傳)

可見興王之運,山川效靈也。

元世祖嗜利黷武

元世祖混一天下,定官制,立紀綱,兼能聽劉秉忠、姚樞、許衡等之言,留意治道,固屬開國英主。然其嗜利黷武之心,則根於天性,終其身未嘗稍變。元史紀傳所載可見也。

嗜利

中統三年,即以財賦之任委阿合馬興鐵冶,增鹽稅,小有成效,拜平章中書政事。又立制國用司,以阿合馬領使事,已復罷制國用司,立尚書省,以阿合馬平章尚書省事,奏括天下戶口,下至藥材、榷茶,亦纖屑不遺。其所設施,專以掊克斂財為事,史天澤、安童等爭之,崔斌等劾之,皆不能勝,以理算陷江淮行省平章阿里伯、右丞燕鐵木兒於死,有秦長卿者欲發其奸,反為所噬,斃於獄。擢用私人,不由部選,以其子忽辛及抹速忽分據財賦重地,並援引奸黨郝禎、耿仁等,驟陞同列。陰與交通,專事蒙蔽,逋賦不蠲,征斂愈急,內通貨賄,外示刑威。天下之人,無不思食其肉。有益都千戶王著,發義憤擊殺之,阿合馬之奸始上聞,雖命剖棺戮屍,而流毒海內已二十年矣!

阿合馬既死,又用盧世榮,亦以增多歲入為能,鹽鐵榷酤,商稅田課,凡可以罔利者,益務搜括。奏用阿合馬之黨,皆列要職。凡肆惡二年。御史大夫玉速帖木兒盡發其奸,始詔誅之。

未幾,又用桑哥,再立尚書省,改行中書為行尚書省,六部為尚書。六部恃其得君,嘗拳毆參政楊寬、郭佑及臺吏王良弼,皆誣奏至死。遂以丞相領尚書兼統制使,以沙不丁為江淮左丞,烏馬兒為參政,奏遣忻都、阿散等十二人理算六省錢穀,天下騷然,佞諛者方為之請立碑記功。桑哥又奏笞監察御史四人,自後御史入省部,掾令史皆與抗禮,臺綱盡廢。銓調內外官宣敕,亦付尚書,由是以刑爵為販賣。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為也先帖木兒所劾,始伏誅。

統計帝在位三十餘年,幾與此三人者相為終始,此其嗜利貪得,牢固而不可破也。

黷武

自高麗臣服,即招諭日本,日本不通,先平耽羅。繼而有事於南宋,攻襄樊,攻涪渝,以至下江淮,降宋主,追二王於閩廣,先後凡十餘年。

甫訖事,又議征日本,命阿塔海、范文虎、忻都、洪茶丘等率兵十萬出海,颶風破舟,文虎等擇舟之堅好者先歸,盡棄其兵於山島,日本兵來,凡蒙古、高麗人盡殺,謂新附軍為唐人,不殺而奴之,其得脫歸,僅于閻等三人。帝大怒,欲再征日本,遣王積翁先往招諭,為舟人殺於途,始終不得要領,乃止。

而其時又興安南之役、占城之役、緬國之役、爪哇之役。

安南凡三征,其國王陳日煊父子終逃匿不獲,最後師還,幾為所邀截,從間道始得歸。

緬國凡兩征,亦喪師七千,僅取其成。

其征占城也,舟為風濤所碎者,十之七八,至岸者,攻克其木城,而國王已逃,官軍深入,亦為所截,力戰得歸。

其征爪哇也,初至戰屢捷,為所紿,遣使入諭,其國主殺使而逃,亦不得其要領,遂旋師。

統計中統、至元三十餘年,無歲不用兵。當其初,視宋為敵國(勢力相當,孟子盡心下: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恐不能必克,尚有慎重之意,遣使議和。及既平宋,遂視戰勝攻取為常事,幾欲盡天所覆,悉主悉臣,以稱雄於千古。甫定域中,即規海外。初以驕兵圖勝,繼以憤兵致敗,猶不覺悟,思再奮天威,迄崩而後止。此其好大喜功,窮兵黷武,至老而不悔者也,

由是二者觀之,內用聚斂之臣,視民財如土苴;外興無名之師,戕民命如草芥,以常理而論,有一於此,即足以喪國亡身。乃是時雖民不聊生,反者數十百起,而終能以次平定。蓋興王之運,所謂氣盛而物之小大畢浮,故恣其所為而不至傾覆。始知三代以下,國之興亡,全繫天命,非必有道者得天下,無道者失天下也。

案元自太祖起兵,滅國四十,降西夏,取金中都,又攻西域至東印度國,遇角端始還。太宗繼之,滅金侵宋,西征欽察,去中國三萬餘里。迨憲宗又命世祖征大理,兀良合台征交趾。至世祖時,用兵已四十餘年。世祖即位,又攻討三十餘年。自古用兵,未有如是久者。

元諸帝多不習漢文

元起朔方,本有語無字。太祖以來,但借用畏吾字以通文檄。世祖始用西僧八思巴造蒙古字。然於漢文,則未習也。

元史本紀:

至元二十三年,翰林承旨撒里蠻言「國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實錄,請先以畏吾字繙譯進讀,再付纂定。」

元貞二年,兀都帶等進所譯太宗、憲宗、世祖實錄。

是皆以國書進呈也。

其散見於他傳者。

世祖問徐世隆以堯、舜、禹、湯為君之道,世隆取書傳以對,帝喜曰「汝為朕直解進讀。」書成,令翰林承旨安藏譯寫以進。

曹元用奉旨譯唐貞觀政要為國語。

元明善奉武宗詔「節尚書經文,譯其關於政事者。」乃舉文陞同譯,每進一篇,帝必稱善。

虞集在經筵,取經史中有益於治道者,用國語、漢文兩進讀,譯潤之際,務為明白,數日乃成一篇。

馬祖常亦譯皇圖大訓以進。(皆見各本傳)

是凡進呈文字必皆譯以國書,可知諸帝皆不習漢文也。

惟裕宗為太子時,早從姚樞、竇默受孝經。及長,則侍經幄者,如王恂、白棟、李謙、宋道等,皆長在東宮備諮訪。中庶子伯必以其子阿八赤入見,太子諭令入學,伯必即令入蒙古學。逾年再見,問所讀何書?以蒙古書對,太子曰「我命汝學漢人文字耳!」此可見裕宗之留心學問。然未即位薨。

以後如仁宗最能親儒重道,然有人進大學衍義者,命詹事王約等節而譯之,則其於漢文,蓋亦不甚深貫。

至朝廷大臣亦多用蒙古勳舊,罕有留意儒學者。

世祖時,尚書留夢炎等奏江淮行省無一人通文墨者,乃以崔彧為江淮行省左丞。(彧傳)

李元禮諫太后不當幸五臺,帝大怒,令丞相完澤、不忽木等鞫問,不忽木以國語譯而讀之,完澤曰「吾意亦如此。」

是不惟帝王不習漢文,即大臣中習漢文者亦少也。

如小雲石、海牙、孛朮魯翀、巙巙(音撓)、薩都剌等,固當為翹楚矣。

元初郊廟不親祀

元太祖以來無郊廟親祀之禮,惟割牲奠馬湩(乳),以蒙古巫祝致詞而已。

世祖始設神主於中書省,用樂遣官致祭,已從中書省遷神主於聖安寺。中統四年,始詔建太廟於燕京,遷神主奉之,而規制未備。至元十四年,太廟成。然成宗初,有司造世祖皇后玉冊成,請納諸各室,帝曰「親享之禮,祖宗未嘗舉行,其以冊來,朕躬祝之。」(本紀)

是成宗以前,無此禮也。

武宗至大元年,以受尊號,始躬謝太廟,而時享尚未親祀。至大二年,尚書省及太常奏「南郊之禮已行而未備,北郊之禮尚未舉行。今年冬至祀天南郊,請以太祖配,明年夏至祀地,請以世祖配。」從之。(本紀)然考是年,初未有親郊之事也。迨至大三年冬,始有事於南郊,尊太祖配天。

英宗至治元年,丞相拜珠(舊名拜住)奏「自至元十四年,始建太廟於大都。至今四十年來,未嘗親享。」帝悅曰「朕能行之。」乃敕有司定儀制。是冬,始有事於太廟,帝服通天冠、絳紗袍,出崇天門行事厔仁宗太室,即流涕,左右感動,詔曰「一歲惟四祀,使人代之,實所未安,歲必親祀,以終朕身。」(見本紀及拜珠傳)

此親祀太廟之始也,而南郊仍未親享。

泰定帝時,趙師魯疏請親祀郊廟,帝曰「朕遵世祖舊制,其命大臣代之。」是不惟南郊不親享,即太廟亦仍不親祭矣。(本紀及師魯傳)

文宗至順元年,始服大裘袞冕,親祀天於南郊。

順帝至元五年,親祼(ㄍㄨㄢˋ,祭禮,以酒灑地)太室。至正元年,又服袞冕祭太廟,至寧宗室問曰「朕寧宗兄也,當拜否?」太常博士劉聞對曰「春秋魯閔公為君時,僖公尚為臣,僖公即位,未聞不拜。」帝乃拜,是月亦親祀上帝於南郊。(本紀)

統有元一代,親祀太廟,親享上帝,惟武宗、英宗、文宗、順帝四君而已。

元制百官皆蒙古人為之長

元世祖定制:總政務者曰中書省,秉兵柄者曰樞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臺。其次,在內者,有監、有衛、有府;在外者,有行省、行臺、宣慰司使、廉訪使;其牧民者,曰路、曰府、曰州、曰縣。官有常職,位有常員,其長皆以蒙古人為之,而漢人、南人貳焉。(元史百官志序)故一代之制,未有漢人、南人為正官者。

中書省

中書省為政本之地,太祖、太宗時,以契丹人耶律楚材為中書令,弘州人楊惟中繼之,楚材子鑄亦為左丞相。(元制尚右),此在未定制以前。

至世祖時,惟史天澤以元勳宿望為中書右丞相。

仁宗時欲以回回哈散為相,哈散以故事:丞相必用蒙古勳舊,故力辭,帝乃以伯荅沙為右丞相,哈散為左丞相。

太平本姓賀,名惟一,順帝欲以為御史大夫,故事:臺端非國姓不授。惟一固辭,帝乃改其姓名曰太平,後仕至中書省左丞相。

終元之世,非蒙古而為丞相者,止此三人。哈散尚係回回人,其漢人止史天澤、賀惟一耳。

丞相以下,有平章政事,有左右丞,(先有右丞二員,而無左,後以崔彧言,始設左丞。故漢人亦得居之。如趙世延本雍古族,延祐元年,省臣奏參政用儒者,世延其人也。帝曰「世延雍古氏,非漢人,其署宜居右。」可見漢人不得居右。)有參知政事,則漢人亦得為之,(如王文統、李孟俱為平章,許衡、姚樞、張文謙俱為左丞。)其時亦稱宰執。(如王文統為平章,竇默曰「此人心術不正,不可為宰相。」是也。成宗欲以宦者李邦寧為行省平章,辭曰「臣奄腐餘生,何堪當宰輔之任!」)然中葉後,漢人為之者亦少。

順帝紀:至正十三年,始詔「南人有才學者,依世祖舊制,中書省、樞密院、御史臺皆用之。」是時江淮兵起,故以是收拾人心。然亦可見久不用南人,至是始特下詔也。(韓元善傳:順帝時,丞相托克托奏事內庭,以事關兵機,而元善及參知政事韓鏞皆漢人,使退避,勿與俱。則雖參用漢人,而機密仍不得與也。)

樞密院

鄭鼎傳:鼎子制宜為樞密院判官,車駕幸上都。舊制:樞府官從行,歲留一人司本院事,漢人不得與。至是以屬制宜,制宜力辭,帝曰「汝豈漢人比耶?」竟留之。可見樞密屬僚掌權之處,漢人亦不得與也。

御史大夫

御史大夫,非國姓不授,既見太平傳,而世祖初命程鉅夫為御史中丞,臺臣言「鉅夫,南人,不宜用。」帝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臺院必參用南人。」(鉅夫傳)可見未下詔以前,御史中丞之職,漢人亦不得居也。

行省

中書省分設於外者曰行省,初本不設丞相,後以和林等處多勳戚,行省官輕,不足以鎮之,乃設丞相,而他處行省,遂皆設焉。董文用傳:行省長官素貴,同列莫敢仰視,跪起稟白如小吏,文用至,則坐堂上,侃侃與論。可見行省中蒙古人之為長官者,雖同列不敢與講鈞禮也。

廉訪司

成宗本紀:各道廉訪司必擇蒙古人為使,或缺,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始參以色目及漢人。文宗本紀:詔御史臺「凡各道廉訪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漢人各一人。」是漢人廁於廉訪司者,僅五之一也。

達魯花赤

其各路達嚕噶齊(舊名達魯花赤)亦以蒙古人為之。至元二年,詔以蒙古人充各路達嚕噶齊,漢人充總管,回回人為同知,永為定制。其諸王駙馬分地,並令自用達嚕噶齊。仁宗始命以流官為之,而諸王駙馬所用者為副,未幾,仍復舊制。

文宗詔諸王封邑所用達嚕噶齊,擇本部識治體者為之,或有冒濫,罪及王相。然亦未聞有以漢人為之者。

此有元一代,中外百官偏重國姓之制也。

元初州縣多世襲

世襲

元太祖、太宗用兵沙漠,得一地即封一人,使之世守,其以所屬來降者,亦即官其人,使之世襲。及取中原,亦以此法行之,故官多世襲。

如石天祿為征行千戶,既卒,子興祖襲千戶。

劉敏為郎中,年老,憲宗命其子世亨襲其職。

譚澄父資為元帥,因病,舉弟資用自代,資用卒,澄又襲職。

綦公直老,以其子蒙古台(舊名忙古台)襲萬戶。

趙黑梓以門功襲元帥職。

段直以所屬鄉社來降,命為潞州長官,世襲。

洪茶邱為高麗軍民總管,其子萬小襲職,仍佩其父虎符是也。

流官

然此法可行於朔漠,而中原則必用流官,故世祖時,廉希憲疏言「國家自開創以來,凡納土及始命之臣,皆令世守,至今將六十年,子孫皆奴視其部下,郡邑長吏皆其僮僕,此前古所無。」宋子貞亦疏言「州縣官相傳以世,非法賦斂,民不堪命。」姚樞亦疏言「今當慎銓選,則不專世爵而人才出。」於是始議行遷轉法。至元二年,遂罷州縣官世襲。四年,又罷世侯置牧守。先是祁州、河南、陝西乃世祖為皇太弟時所封地,因姚樞等言,置安撫、經略、宣撫三司,選人以居職,始有吏治,固已行之有效,故至是因希憲等言,遂改世襲舊制也。

俸祿

又元初百官皆無俸祿,陳祐傳:中統時,百官未給俸,多貪暴,祐獨能以清慎稱。至是姚樞又疏奏「當班爵祿,則贓穢塞,而公道開。」宋子貞亦疏請「給俸祿,定職田。」乃從之。後崔彧又奏「乞將諸路大小各官,有俸者量增,無俸者特給。」於是各官皆有俸入及職田之收。此又百官給祿之始也。

元州縣官多在外銓選

至元二年,始罷州縣官世襲,遣宋子貞、耶律鑄至山東,遷調所部官。(子貞傳)及平宋後,詔兩廣、福建五品以下官,從行省就便銓注。尋又詔雲南省所轄州縣官,依福建、兩廣例,省臺委官銓選,以名姓聞,隨給授宣敕。

此各行省自選之制也。

立法之始,省選公明,量才授職,多得其人。故李稷謂「下縣尹多從吏部銓注,或非其才,宜併歸省選。」(李稷傳)蓋是時中簡之缺,仍歸部選,而繁劇者,聽外省遷調,故部選轉不如省選之量能而授也。

其後以省選多弊,乃有遣使監選之例。

成宗初,命中書省遣使監雲南、四川、海北、海南、廣西、兩江、廣東、福建六品以下選。

文宗時,敕中書省御史臺遣使至江、浙、江西、湖廣、四川、雲南諸行省,遷調三品以下官。

則並及於三品大員矣。

順帝時,中書省臣言「江南因盜賊阻隔,所在缺官,宜遣人與各行省及行臺官,以廣東、廣西、海北、海南三品以下通行遷調,五品以下先行照會之任,福建等處亦依此例。」從之。

則並鄰省通融遷調,亦委之監選者矣。

元代專用交鈔

交鈔之起,本南宋紹興初造此以召募商旅,為沿邊糴買之計,較銅錢易齎,民頗便之,稍有滯礙,仍用現錢,尚存子母相權之意。(元史劉宣傳)(以實物為母,紙鈔為子,子母相權而行,即物、貨兌換之比率)

金章宗時亦以交鈔與錢並行,而有司以出鈔為利,收鈔為諱,謂之老鈔,至以萬貫易一餅,民力困而國用亦窮。(耶律楚材傳)此鈔之極弊也。

案金章宗始用鈔。宣宗先用貞祐寶券,未幾積輕,又製貞祐通寶,凡一貫當貞祐寶券千貫。哀宗時更造興定寶泉,每一貫當通寶四百貫。

元太宗八年始造交鈔。

世祖中統元年又造中統元寶交鈔。據食貨志,其法以絲為本,每銀五十兩易絲鈔一千兩,諸物之直,並從絲例。鈔之文以十計者,曰十文、二十文、三十文、五十文;以百計者,曰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以貫計者,曰一貫文、二貫文,每二貫準白銀一兩。行之既久,物重鈔輕。

至元二十四年,乃改造至元鈔,自二貫至五文,凡十一等,與中統鈔通行,每一貫抵中統鈔五貫。

武宗時又造至大銀鈔,後廢。

終元之世,常用中統、至元二鈔,每年印造之數,自數十萬至數百萬不等,亦見食貨志。

鈔雖以錢為文,而元代實未嘗鑄錢也。武宗時曾行錢法,立泉貨監領之。仁宗以鼓鑄弗給,仍廢。故有元一代專用鈔。

其所以能行用者,

各路立平準行用庫,貿易金銀。

平準鈔法:每銀一兩,入庫其價至元鈔二貫,出庫二貫五分;金一兩,入庫二十貫,出庫二十貫五百文。是民之有金銀者,可赴庫換鈔,有鈔者亦可赴庫換金銀也。

又立回易庫,凡鈔之昏爛者,許就庫倒換新鈔,增工墨費每貫三分,換存之昏鈔則解部焚燒,隸行省者,行省委官監燒之,是鈔之敝壞者,可赴庫易新鈔也。

至元四年,世祖詔「諸路民間包銀,聽以鈔輸納。惟絲料入本色,非產絲之地,亦以鈔輸中書。」

省臣又奏流通鈔法,凡賞賜宜多給幣帛,課程宜多收鈔。制曰「可。」

是丁錢、田賦皆可以鈔納也。

此所以通行天下也。

然鈔虛而物實,虛者積輕,勢所必然。故趙孟頫言「始造鈔時,以銀為本,虛實相權,今二十餘年,輕重相去已數十倍,故改中統為至元,二十年後,至元必復如中統矣。」今就元史各傳參核之。

盧世榮以鈔虛,閉回易庫,鈔有出無入,民間昏鈔遂不可行。

其後監燒昏鈔者欲取能名,率以應燒昏鈔,指為偽鈔,使管庫官吏誣服。(見許有壬、韓若愚傳)由是回易庫不敢以新鈔易昏鈔。(張養浩傳:民持昏鈔赴庫倒換者,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而民間所存昏鈔又不能納賦稅易貨物,於是遂成廢紙矣!

且板紙印造尤易滋偽,鉛山(江浙行省鉛山州)多造偽鈔者,有豪民吳友文為之魁,遠至江、淮、燕、薊,莫不行使,遂致大富,是利權且歸於奸民矣!(林興祖傳)

又奸民以偽鈔鉤結黨與,脅人財物,官吏聽其謀,株連者數千百家。(黃潛傳)是刑罰亦由此日繁矣。

古者以米絹為民生所須,謂之二實,銀錢與二物相權,謂之二虛。銀錢已謂之虛,乃又欲以紙鈔代之,虛中之虛,其能行之無弊哉?

然有元之代,民間究以何市易?案至元中,江淮頒行鈔法,廢宋銅錢,後又敕拘歷代錢,餘銅聽民自用。

然胡長孺傳:台州歲饑,宣慰司脫歡斂富民錢一百五十萬備賑。是朝廷雖禁錢,而民間自用錢也。

盧世榮傳:立平準庫,禁民間以金銀私相買賣,世祖詔「金銀乃民間通用之物,今後聽民從便交易。」是朝廷原未禁金銀也。

既造交鈔,欲其流通,則賦稅不得不收鈔,而民間自用金銀,則實者常在下而虛者常在上,於國計亦何補哉?

明太祖亦造寶鈔,慮其不行,禁民間不得以金銀銅錢交易,犯者罪至死,首告者,即以所告之物賞之。而鈔仍不行。

永樂中,又詔計戶口、食鹽、納稅、課程、贓罰等物,悉輸鈔;笞杖等罪,輸鈔納贖;市肆門攤收鈔,果園及舟車等稅納鈔。皆欲以重鈔,而鈔卒不行。則又為阻滯鈔法之罪,至全家發邊遠充軍。

正統元年,黃福奏「洪武間銀一兩,當鈔三、五貫,今一兩當鈔千餘貫。」

案宋史蔣偕傳:朝廷募民入粟於邊,增直給券,俾赴京師射取錢貨,謂之交鈔。是北宋已有交子之法。而范鎮疏言「商人輸粟河北,取償京師,而榷貨不即與鈔,久而鬻之,十纔六、七。」則是時已有留難之弊。

高宗南渡後,置行在交子務,印交子錢引給諸路,令公私同見錢行用,已而日益賤。隆興二年,陳良祐疏言其弊,請發內帑以舒民病,孝宗乃出白金收換交子(亦名會子),並收銅板勿印造。未幾,戶部又請造五百萬,自後歲有加增。黃疇若疏言「民所得會子,折閱日甚,州縣科配,民皆閉門牢避,行旅持券,終日不得一錢。」時因鈔法,告訐繁興,真德秀疏言「或一夫坐罪,而並籍兄弟之財;或虧陌四錢,而沒人千萬之貨。至於科富室之錢,視產高下分配民藏楮,鬻田宅以受券,雖大家不得免。」是南宋交子之弊,亦不減於金也。

金元二朝待宋後厚薄不同

金史:宗翰等破汴京,宋徽、欽二帝出降,金太宗即詔廢二帝為庶人。宗翰以二帝及后妃、太子四百七十餘人及宗族三千餘人北去,既至上京,令二帝以素服見太廟,封徽宗昏德公,欽宗重昏侯,遷之於韓州,給田十五頃,俾耕以自食。未幾,又遷鶻里改路,趙氏疏族亦多徙上京。

徽宗薨後,金熙宗皇統元年始改封天水郡王,欽宗封天水郡公。欽宗又奏乞本品俸,乃詔賙濟之。尋又給天水郡王子姪婿及天水郡公子俸。是皇統以前俸亦不給也。

海陵篡立,又殺趙氏子男百三十餘人。世宗始以一品禮葬欽宗於鞏洛之原,又葬天水郡王被害子孫於河南祖墓;其親族在中都被害者,葬於城北;咸平被害者,葬於本處。梁肅奏「天水郡公本族已無在者,其餘皆遠族,可罷其養濟。」案二帝徙韓州,嗣濮王仲理等尚在燕京,金人計口給食,死者甚多,此即所謂遠族也。是二帝之子孫近族皆已被殺無遺也。

昏庸失國,寄命讎邦,其僇辱固由自取,然金之待之,亦太過矣。

元世祖之平宋也,按塔哈(舊史名阿塔海)等入宋宮宣詔,至免繫頸牽羊之禮,太后全氏泣謂帝曰「荷天子活汝,當謝恩。」宋主拜畢,母子皆肩輿出宮,太皇太后謝氏以疾留,至病愈始北行。宋主至上都,授開府儀同三司大司徒,封瀛國公。此元史本紀所載也。

而說郛及汪元量所記:宋主至通州,世祖命賜大宴十日、小宴十日,然後赴上都。又全太后及宮嬪等在大都,日支羊肉一千六百斤,他物稱是。

宋遺民錄又載:瀛國公稍長,世祖妻以公主。世祖夜夢金龍繞殿柱,明日,瀛國來朝,正立所夢柱下,世祖陰欲除之,公主以告,瀛國懼,遂乞從釋,號合尊大師,而學佛於土蕃。此已見世祖之寬厚,然猶曰野史所載,未可盡信也。

元史后妃傳:宋全太后至京,不習風土,世祖后為奏請回江南,帝曰「爾婦人無遠慮,若使南還,或浮言一動,即廢其家,非所以愛之也;愛之,特加存卹可耳。」后乃益厚待之。是帝之所以保護者更深矣。

至元十九年,有中山狂人自稱宋主,有眾千人,欲取文丞相;又有薛保住(寶住)播匿名書,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帝疑之,然僅遷瀛國及宋宗室於上都,而未嘗加害也。

至元十九年,中山有狂人自稱「宋主」,有兵千人,欲取文丞相,京城亦有匿名書,言「某日燒蓑城葦,率兩翼兵為亂,丞相可無憂者。」時盜新殺左丞相阿合馬,乃命撤城葦,遷瀛國公及宋宗室開平,又疑丞相者天祥也,天祥遂死焉。

謝太后薨,以其貲產隸中宮。可見未薨以前,猶未收其貲產也。

至元二十八年,宣政院臣言「宋全太后、瀛國公母子已為僧尼,有地三百六十頃,乞免征其租。」張珪亦奏「亡宋舊業勿征賦役。」從之。是全后母子私產,聽其永為世業也。

文宗市故宋全太后田,為大承入護聖寺永業,又市故瀛國公田,為大龍翔集慶寺永業,御史臺言「不必予直。」帝不許。可見全后母子田產常留給其子孫,至是始收之,而猶必給以價,不強奪也。

順帝時始因脫脫之請,以瀛國公子和尚趙完普田產賜樞密使僧格失里(舊史名桑哥失里)。文宗已市全后母子田,而完普尚別有田產,至是始奪之。

至正十二年,御史言「群盜多引亡宋為口實,宜以和尚趙完普及親族徙沙州。」從之。是雖奪其田產,而猶終保全之也。

至元二十三年,西川又有趙和尚自稱福王子廣王,作亂伏誅。亦未嘗罪及宋宗室也。

至於宋之親族亦待以優禮。

福王與芮隨宋主來歸,授金紫光祿大夫、檢校大司徒、平原郡公,仍詔與芮家貲之在江南者,輦至京給之。旋以與芮子孟桂襲封平原郡公。

趙與在鄂州降,伯顏薦於世祖,以幅巾深衣入見帝,即賜翰林待制,賜鈔萬貫,歲給其妻子衣糧。與既老,成宗猶官其子孟實以終養。是不惟待瀛國公有終始,即待宋之宗室亦多存卹也。

報應之說,固屬渺茫。

然宋太祖削平諸國,未嘗殺一降王,其後以天下授太宗,約兄弟相傳,仍及於其子。太宗乃背之而自傳其子孫。厥後汴京之亡,遭金人之虐者,多太宗子孫也。

高宗南渡,以太祖之後為嗣,及臨安之亡,則獨免屠戮之慘。

冥冥中似有司其契者。

金之待宋既酷,其後蒙古興,而金亦遷汴,崔立之變,劫后妃宗族降元,宮車三十七兩,促赴青城,宗族男女又五百餘口,在道艱苦,更甚於徽、欽之時。(崔立傳)

金自海陵篡後,殺太宗及宗翰、宗弼等子孫,已無噍類,其隨宣宗入汴者,惟太祖、世宗子孫,又遭此播遷。

元太宗詔除完顏一族外,餘皆赦免。則不赦者,完顏氏也。然則金源後裔,存者有幾?

而元順帝遯歸沙漠後,子孫猶雄長於邊外數百年。

君子觀於此,不能不信天道之有徵也。

元時選秀女之制

後漢書皇后紀序云「漢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與掖廷丞及相工,於洛陽鄉中閱視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麗合相法者,載入後宮,擇視可否,乃用登御。」

晉武帝博選良家女充後宮,使楊后揀選。名家盛族之女多敗衣瘁貌以避此選。胡貴嬪名芳,初入選,號泣,左右止之曰「陛下聞聲!」芳曰「死且不畏,何畏陛下?」

是選女之制,漢、晉常有之。

輟耕錄載:後至元丁丑,民間訛言採秀女,一時童男女婚嫁殆盡。此雖是訛言,然必非無因。蓋元初本有此制。

耶律楚材傳:太宗時,托歡(舊名脫歡)請選天下室女,楚材止之,帝怒,楚材曰「向擇美女二十八人,足備使令,今復選,恐擾民。」乃止。(耶律楚材傳)

世祖時,耶律鑄言「有司以采室女,乘時害民,請令大郡歲取三人,小郡二人,擇其可者,厚賜其父母,否則遣還。」從之。(耶律鑄傳)

後又以御史中丞崔彧言,並罷各路選室女。

輟耕錄所記後至元,則順帝時事也。或世祖雖罷,而累朝尚間行之耳。

元時並有選高麗女之例。

文宗以宮中高麗女不顏帖你賜丞相雅克特穆爾(舊名燕鐵木兒),高麗王請割國中田以為資奩。

順帝次皇后奇氏完者忽都,本高麗女,選入宮有寵,遂進為后。而其時選擇未已,臺臣言「國初,高麗首先效順,而近年屢遣使往選媵妾,使生女不舉,女長不嫁,乞禁止。」從之。

明永樂中,高麗猶有貢女之例,成祖有妃權氏,即高麗人也,後封賢妃。

元代以江南田賜臣下

江蘇田糧之重。

明史周忱傳謂:明祖平張士誠,盡籍其功臣子弟莊田入官,又惡富民豪并,亦沒入其田,皆謂之官田,案其租簿征之,故蘇賦比他處獨重,官田糧至二百六十萬石,民田糧僅十五萬石。

今檢宋、元二史,究其由來。大概明祖所籍偽吳勳戚之田,即元代所賜臣下之田。而元代之賜田,即南宋之入官田、內府莊田及賈似道創議所買之公田也。

宋史:朱勔敗,籍其家田至三十萬畝。

建炎元年,籍蔡京、王黼等莊以為官田。

開禧三年,誅韓侂冑,置安邊所,黃疇若奏以其萬畝莊等田並及其他權倖沒入之田皆隸焉,共收米七十二萬一千七百斛,錢一百三十一萬五千緡。

後理宗又詔華亭奉宸莊亦助邊費。

景定四年,陳堯道、曹孝慶等倡議買公田,賈似道主之。平江、江陰、安吉、常州、鎮江六郡,共買田三百五十餘萬畝。

德祐元年,又以閻貴妃集慶寺田、賈貴妃演福寺田皆入安邊所。

 

元之有天下也,此等田皆別領於官。其賞賜臣下,則有如世祖賜鄭溫常州田三十頃,葉李平江田四頃,又以王積翁使日本被害於途,賜其子都中平江田八千畝。武宗賜琱阿不剌平江田一千五百頃。仁宗賜丑驢荅剌罕平江田百頃。英宗賜拜珠平江田萬畝。文宗賜雅克特穆爾平江官地五百頃,又以故平章黑驢平江田三百頃,賜西安王阿剌忒納失里,又賜大龍翔集慶寺平江田五百頃,又賜魯國大長公主平江等處官田三百頃,雅克特穆爾又奏「松江澱山湖田五百頃,當入官糧七千七百石,臣願增為萬石,入官令人佃種,以所得餘米,贍臣弟薩敦(舊名撒敦)。」順帝以完者鐵木兒蘇州田二百頃賜郯王徹徹禿,又賜公主不荅昔你平江田五十頃。

此皆見於元史本紀及各本傳者。

使本非官田,而欲奪民產以賜,元政雖不綱,亦未必至此。可見皆宋末官田,平宋後仍入於官,故得任意賞賜。觀文宗所賜雅克特穆爾者曰平江官地,賜魯國大長公主者曰平江官田,益知田已在官也。

元時又籍宋后妃田以供太后,曰江淮財賦都總管府,又籍朱清、張瑄等田以供中宮,曰江浙財賦府,又籍朱國珍、管明等田以賜丞相托克托,曰稻田提領所,又有撥賜莊領宋親王及新籍明慶、妙行二寺田,並白雲宗僧田,皆不隸州縣,此又元時所增官田也。

及張士誠據吳,其平章太尉等皆負販小人,以殖產為務,凡元朝官田自必盡取而佔為莊田,明祖破平江後,遂盡籍之。又以姑蘇民為士誠守,凡諸豪族之田亦籍之,並及富民沈萬三等,皆以其租簿為糧額,其後又有撥賜公侯、駙馬莊田,因事故還官者,又案其租簿征之,是以官田益多而糧亦益重也。

然則江南之田,自宋末至元、明以來出重賦,非一朝一夕矣!

明祖時已知糧額太重,洪武七年,詔減蘇、松、嘉、湖極重田租之半,十三年又特詔減十之二。

建文二年,詔「蘇、松官田悉準私稅,用懲一時,豈可為定則?今悉與減免,畝毋過一斗。」然雖有此詔,永樂登極,仍革除之,又遵太祖遺法也。

宣德五年,又詔每畝納糧斗至四斗者,減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者,減十之三。

正統元年,又詔四斗一升以上者,減作二斗七升;二斗一升以上者,減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升者,減作一斗。

本朝又屢有恩減,每畝自七、八升至一、二斗而止。

案元史雅克特穆爾所奏,五百頃田應入官糧七千七百石,則當時官糧正額,每畝亦祇一斗五升,其以所得餘米贍薩敦,則官賦外之私租也。以今糧額較之,與元時一斗五升之正額,約略相同,而此外無橫征之賦,民之生於今者,何其幸也。

案元史張珪疏,言「累朝以官田手賜諸王、公主、駙馬及百官、宦者、寺觀之屬,其受田之家各任土著、姦吏為莊官,巧名多取,又且驅迫郵傳,征求供應,折辱州縣,閉償逋負,至倉之日,變賣以歸,官司交憤,農民遠竄。今請田租令民輸之有司,有司輸之省部,省部輸之大都,以分給諸受田者。」帝不從。可見元時賜田之害民,民不堪命矣!

色目人隨便居住

塔喇齊(舊名塔里赤)本康里人,其父從太祖南征至洛陽,得白樂天故址,遂家焉。

沙全世居沙漠,其父從太祖平金,戍河南,遂家於柳泉。

徹爾(舊名徹里)本燕只吉台氏,曾祖太赤從太祖定中原,封徐、邳二州,因家於徐。

察罕西域人,其父官河東副總管,因居河中猗氏縣,後徙解州。

脫里海牙世居別失八里,其祖八剌赤始徙真定。

抄思奈曼(舊名乃蠻)部人,後家於大名。

虎都鐵木祿本合魯氏,後家於南陽。

囊加歹乃蠻人,仁宗以其家河南,授河南行省平章事。

察罕特穆爾(舊名察罕帖木兒)系出北庭,其先隨元軍收河南,遂家潁州之沈邱,其父阿魯溫,其甥庫庫特穆爾(即明史擴廓鐵木兒)猶仍其本俗。

台布哈(舊名泰不華)本伯牙吾台氏,父仕台州錄事,遂家台州。

余闕本唐兀氏,父官廬州,遂家於廬。

皆見各本傳。

又有與漢人為姻者。

成宗時,御史臺言行省官久任與所隸編氓聯姻害政,詔互遷之。(本紀)

南昌富民伍真父娶諸王女為妻,充本位下郡總管。見虞集傳。

巴延布哈德濟(舊名伯顏不花的斤)之母鮮于氏,乃太常典簿鮮于侁之女也。見忠義傳。

又蒙古、色目人居外省者,即可在外省鄉試,如台哈布哈中江浙鄉試第一,伊嚕布哈(舊名月魯不花)試江浙鄉闈右榜第一是也。

元漢人多作蒙古名

元時漢人多有作蒙古名者。

如賈塔爾琿(舊名賈塔剌渾)本冀州人。張巴圖(舊名張拔都)本平昌人。劉哈喇布哈(舊名劉哈喇不花)本江西人。楊朵爾濟(舊名楊朵兒只)及邁里古思,皆寧夏人。崔彧弘州人,而小字拜帖木兒。賈塔爾琿之孫又名六十一。高寅子名塔失不花。皆習蒙古俗也。

蓋元初本有賜名之例。

張榮以造舟濟師,太祖賜名兀速赤。劉敏,太祖賜名玉出干,其子世亨,憲宗賜名塔塔兒,次子世濟,又賜名散祝台。石天麟,太宗賜名蒙古台。邸順,太宗賜名察納合兒,其弟常,亦賜名金那合兒。睿宗時,亦以大興人賈實喇(舊名賈昔剌)多鬚而黃,遂賜今名。其後實喇孫亦名虎林赤,蓋以蒙古名世其家矣。世祖賜名尤多。劉思敬賜名哈八兒都。播州土官楊漢英賜名楊賽音布哈(舊名楊賽因不花)。王實喇(舊名王昔剌)保定人,賜名實喇巴圖(舊作昔剌拔都)。張惠新繁人,賜名兀魯忽訥特。許扆曲沃人,賜名忽魯火孫。燕公楠賜名囊家特(舊作囊加帶)。

並有一賜再賜者。

劉哈喇巴圖爾(舊名劉哈剌八都魯)本河東人,初賜名哈剌斡脫赤,後以功又賜名察罕斡脫赤,最後又賜今名。

自有賜名之例,漢人皆以蒙古名為榮,故雖非賜者,亦多仿之,且元制本聽漢人學蒙古語。

本紀:至元九年,和禮霍孫奏「蒙古字設國子學,而漢官子弟未有學者,及官府文移猶用畏吾字。」詔「自今凡詔令皆用蒙古字,仍遣百官子弟入學。」

又趙璧傳:帝命蒙古生十人從璧受儒書,又敕璧習國語,譯大學衍義,時從馬上奏之。(本傳)

至元二十七年,河南、福建省臣奏請詔書用漢字,帝命以蒙古語詔河南,漢語詔福建。(本紀)

又程鉅夫傳:時詔令皆用蒙古字,帝遣鉅夫求賢於江、浙,獨用漢字書詔。

可見是時詔令多用蒙古語,若非民間多通習,豈可以此詔之也?

至元六年,以帝師帕克斯巴(舊名八思巴)所創蒙古新字,凡降詔皆用之,而各以其國字副之。(紀事本末)

秦起宗傳:會立蒙古學,起宗學之輒成。

順帝至元中,禁漢人、南人勿學蒙古、畏吾字書。(本紀)許有壬力爭止之。(有壬傳)此尤是漢人通習國語之明證。

惟其通習,故漢人多有以蒙古語為名者,亦一時風會使然也。

金則國族人多有漢名,元則漢人多有蒙古名,兩代習尚各不同。

蓋金自太祖開國,其與遼往復書詞,即募有才學者為之,已重漢文。至熙宗以後,無有不通漢文者。熙宗嘗讀尚書,及夜觀遼史,自悔少時失學。海陵才思雄橫。章宗詞藻綿麗,至今猶傳播人口。

有元一代諸君,惟知以蒙古文字為重,直欲令天下臣民皆習蒙古語,通蒙古文,然後便於奏對,故人多學之,既學之,則即以為名耳。

元初諸將多掠人為私戶

元初起兵朔漠,耑以畜牧為業,故諸將多掠人戶為奴,課以游牧之事,其本俗然也。

及取中原,亦以掠人為事,並有欲空中原之地以為牧場者。耶律楚材當國時,將相大臣有所驅獲,往往寄留諸郡,楚材因括戶口,並令為民匿占者死,立法未嘗不嚴。然諸將恃功牟利,迄不衰止。而尤莫甚於阿爾哈雅(舊名阿里海涯)豪占之多。

張雄飛傳:阿爾哈雅行省荊湖,以降民三千八百戶沒入為家奴,自置吏治之,歲收其租賦,有司莫敢問。雄飛為宣撫司,奏之,乃詔還籍為民。

世祖本紀:至元十七年,詔覈阿爾哈雅等所俘三萬二千餘人,並赦為民。十九年,御史臺又言「阿爾哈雅占降民為奴,而以為征討所得。」有旨「降民還之有司,征討所得,籍其數,賜臣下。」宋子貞又以阿爾哈雅所庇逃民千人,清出屯田。

可見其所佔之戶以千萬計。

蓋自破襄、樊後,巴延領大兵趨杭州,留阿爾哈雅平湖廣之未附者,兵權在握,乘劫營私,故恣行俘掠,且庇逃民、占降民,無不據為己有,遂至如此之多也。

他如宋子貞傳:東平將校占民為部曲戶,謂之腳寨,擅其賦役,幾四百所。子貞言於嚴實,乃罷歸州縣。

張德輝傳:兵後孱民依庇豪右,歲久掩為家奴,德輝為河南宣撫使,悉遣為民。

雷膺傳:江南新附諸將往往強籍新民為奴隸,雷膺為湖北提刑按察使,出令還為民者數千。

王利用傳:都元帥塔爾海抑巫山民數百口為奴,利用為提刑按察,出之。

袁裕傳:南京總管劉克興掠良民為奴,裕出之為民。

此皆散見於各傳者也。

兵火之餘,遍地塗炭,民之生於是時者,何以為生耶?

元杖罪以七為斷

元時笞杖之罪多以七為數。

至元中,史弼征爪哇,坐失亡多,杖一十七。

成宗時,臺臣奏大都路總管沙的盜支官錢,計五千三百緡,准律杖一百七,不敘。

文宗初,以縉山民引王禪為鄉導,誅其為首者,餘皆杖一百七,籍其家,妻子分賜守關將士。

又以阿乞剌等拒命,杖一百七,流遠方。

囊嘉特以妄言惑眾,杖一百七,禁錮之。

也先捏,兵興時俘掠子女貨財,杖一百七。

累朝舊邸饔人,有詔「汰去。私留者,怯薛官與其長,杖五十七;犯者與典給散者,皆杖七十七。」

中書平章速速專肆貪淫,兩經杖斷一百七。

撤里帖木兒坐出怨言,杖一百七。

宦者拜住侍皇太子疹疾,飲食不時,以酥拭其眼鼻,杖一百七。

撒里不花巫蠱案內,當死者,杖一百七。

御史大夫脫脫告病,未奉旨輒去職,杖六十七。

御史臺言「官吏令家人受財,罪止杖四十七,緣此犯法者愈多。」

又王克敬傳:吏部有履歷當陞,吏故抑之者,為其有過。克敬曰「法:笞四十七以上不陞。今不至是,何得不陞?」

蓋其時五刑之目,自七下至五十七,謂之笞刑;自六十七至一百七,謂之杖刑。見刑法志。又案至元三十九年,令省臺定贓罪十三等,枉法者五,自一貫至十貫,笞四十七起,至百貫以上,笞一百七止;不枉法者八,自一貫至二十貫,笞四十七起,至三百貫以上,笞一百七止。(元制,笞杖以七為計,每十減為七也。)

元季風雅相尚

元季士大夫好以文墨相尚,每歲必聯詩社,四方名士畢集,讌賞窮日夜,詩勝者輒有厚贈。饒介為淮南行省參政,豪於詩,自號醉樵,嘗大集諸名士,賦醉樵歌,張簡詩第一,贈黃金一餅;高啟次之,得白金三斤;楊基又次之,猶贈白金一鎰。(見明史文苑傳)然此猶仕宦者之提唱也。

貫酸齋工詩文,所至士大夫從之若雲,得其片言尺牘,如獲拱璧。(元史小雲石海涯傳)

浦江吳氏結月泉社,聘謝皋羽為考官,春日田園雜興題,取羅公福為首。(見懷麓堂詩話)

松江呂璜溪嘗走金帛,聘四方能詩之士,請楊鐵崖為主考,第其甲乙,厚有贈遺,一時文人畢至,傾動三吳。(見四友齋叢說)

又顧仲瑛玉山草堂,楊廉夫、柯九思、倪元鎮、張伯雨、于彥成諸人嘗寓其家,流連觴詠,聲光映蔽江表。(見元詩選)此皆林下之人揚風扢雅,而聲氣所屆,希風附響者,如恐不及。

其他以名園別墅、書畫古玩相尚者,更不一而足。如倪元鎮之清閟閣,楊竹西之不礙雲山樓,花木竹石,圖書彝鼎,擅名江南,至今猶有艷稱之者。

獨怪有元之世,文學甚輕,當時有九儒十丐之謠,科舉亦屢興屢廢,宜乎風雅之事,棄如弁髦。乃搢紳之徒,風流相尚如此。蓋自南宋遺民故老相與唱歎於荒江寂寞之濱,流風餘韻久而弗替,遂成風會,固不繫乎朝廷令甲之輕重也歟!

元末殉難者多進士

元代不重儒術,延祐中始設科取士。順帝時又停二科始復。其時所謂進士者,已屬積輕之勢矣。然末年仗節死義者,乃多在進士出身之人。

如余闕,元統元年進士,守安慶,死陳友諒之難。

台哈布哈,至順元年進士,死方國珍之難。

李齊,元統元年進士,為高郵守,死張士誠之難。

李黼,泰定四年進士,守九江,死於賊。

郭嘉,泰定三年進士,守上都,死於賊。

王士元,泰定四年進士,知濬州,死於賊。

趙璉,至治元年進士,守泰州,張士誠既降復叛,遂被害。

孫撝,至正二年進士,討張士誠戰死。

周鏜,泰定四年進士,歸瀏陽,遇賊被殺。

聶炳,元統元年進士,守荊門,與賊俞君正戰死。

劉耕孫,至順元年進士,守寧國,與賊瑣南班戰死。

綽羅(舊名丑閭),元統元年進士,守安陸,與賊曾法興戰死。

彭庭堅,至正四年進士,鎮建寧,部下岳煥反,被害。

布延布哈(舊名普顏不花),至正五年進士,守益都,明兵至,不屈死。

伊嚕布哈(舊名月魯不花),元統元年進士,浮海北歸,遇倭船,不屈死。

穆爾古蘇(舊名邁里古思),至正十四年進士,官紹興,欲討方國珍,為拜住哥殺死。

皆見元史各本傳。

諸人可謂不負科名者哉!而國家設科取士,亦不徒矣!

一母生數帝

前代有一母生數帝者,陔餘叢考所載尚未備,今更詳錄於此。

晉庾后生成帝、康帝,章太妃生哀帝、廢帝,陳后生安帝、恭帝。

北齊婁后生文襄、文宣、孝昭、武成,一追諡之帝,三及身為帝。

唐武后生中宗、睿宗。

宋杜太后生太祖、太宗。

遼史太祖后述律氏生長子背(舊史名倍)封東丹國,為人皇王後,追諡義宗,次子德光即皇帝位,是為太宗,幼子魯呼(舊名李胡)後亦追諡章肅皇帝。是一母生三帝,一及身為帝,二追尊之帝也。

金史景祖后唐古氏(舊作拏懶氏)生烏雅舒,是為康宗,阿固達,是為太祖,烏奇邁,是為太宗。烏雅舒猶是追尊之帝,太祖、太宗則創業之君,及身有天下,是一母生三帝,一追尊之帝,二創業之帝也。

又檢元史,此事尤多,

太祖第四子圖類(舊名拖雷)之妃唆魯帖尼(後追諡莊聖皇后)生二子,長莽賚扣(舊名蒙哥),是為憲宗,次呼必賚(舊名忽必烈),是為世祖。

又世祖太子珍戩(舊名真金,後追諡裕宗)之第二子達爾瑪巴拉(舊名達剌麻八剌),其妃荅吉(後追諡元聖皇后)生二子,長曰哈尚(舊名海山),是為武宗,次阿裕爾巴里巴特剌(舊名愛育黎拔力八達),是為仁宗,是皆一母生二帝也。

他如太祖光獻后生烏格台(舊名窩闊台),是為太宗,又生圖類,雖未為帝,後以子莽賚扣登極,追尊曰睿宗,是亦一母生二帝。

又珍戩之妃鴻吉哩氏生特穆爾(舊名鐵木兒),是為成宗,而其長子噶瑪拉(舊名甘麻剌)雖未為帝,後以子伊蘇特穆爾(舊名也孫鐵木兒)入繼大統,是泰定帝,追尊噶瑪拉為顯宗,又次子達爾瑪巴拉亦未為帝,後以子武宗、仁宗登極,亦追尊達爾瑪巴拉為順宗,是鴻吉哩氏生三子,及身為帝者一,死後諡帝者二,且一母生三帝矣。

至如明宗、文宗雖皆武宗子,而明宗母伊奇哩氏(舊作亦乞烈氏),文宗母唐古氏(舊作唐兀氏),實不同母。寧宗、順帝雖皆明宗子,而寧宗母班布爾實(舊名八不沙),順帝母瑪勒岱(舊名邁來的),亦不同母。

金元二代立皇太子皆不吉

金初制度未立,其襲位也,多兄弟叔姪互相傳襲。太宗、熙宗亦以安班貝勒(舊名諳班勃極烈)嗣位,安班貝勒者,最尊官也。然太宗以弟繼兄,熙宗以從孫繼叔祖,皆未嘗立為皇太子也。

熙宗始立子濟安為皇太子,未幾薨。

海陵立子光英為皇太子,海陵被弒,光英亦遇害。

世宗先立允恭為皇太子,未即位薨。(世祖曰「朕子雖多,皇后止有太子一人。」乃立其子璟為皇太孫)

衛紹王立子從恪為皇太子,紹王被弒,從恪亦禁錮二十餘年,汴京之變,崔立立為梁王,降元被殺於青城。

宣宗立子守忠為皇太子,三年薨,後又立子守緒為皇太子,是為哀宗,竟亡國。

統計金源所立皇太子,竟無一享國者。

元自太祖以下,皆未立皇太子。

至世祖始立珍戩為皇太子,未即位薨。

仁宗立英宗為皇太子,即位後被弒於南坡。

泰定帝立子喇實晉巴(舊名阿速吉八)為皇太子,甫登極,即敗廢。

文宗立子喇特訥達喇(舊名阿剌忒訥荅剌)為皇太子,未幾薨。

順帝立愛裕實哩達喇(舊名愛猷識里達臘)為皇太子,未即位,國亡。

有元一代所立皇太子亦無一享國者。皆事之不可解者也。

惟元武宗立弟仁宗為皇太子,明宗立弟文宗為皇太子,後俱為帝,以弟稱子,轉得享國,尤屬異聞。

弟為皇太子叔母為太皇太后

武宗立弟仁宗為皇太子,明宗立弟文宗為皇太子,蓋以皇太子為繼體儲君之名號,不論輩行也。然以弟稱子,名之不正,莫此為甚。

順帝以從母(文宗后布達實哩,舊名卜荅失里)援立之恩,極欲尊奉,先尊為皇太后,繼又尊為太皇太后,以叔母而奉以祖母之稱,尤可笑也。當時許有壬力諫,不聽。又追究明宗被害之故,遷怒於后,安置東安州以死。始則尊之以非禮,後則坐之以非罪,衰朝荒主,顛倒妄行,固無足責矣。

庚申帝

世傳元順帝為宋德祐帝之子,其見於記載者:

程克勤宋遺民錄謂:德祐帝降元,封瀛國公。稍長,世祖妻以公主。世祖夜夢金龍繞殿柱,明日,瀛國來朝,正立所夢柱處,世祖陰欲除之,公主以告,瀛國懼,遂乞從釋,號合尊大師。

權衡庚申帝大事紀謂:瀛公降後,為僧白塔寺中。後徙甘州,有趙王憐之,贈以回回女。延祐七年四月十六日夜生男,明宗(周王和世竦)適過其地,見寺上有龍文五采,訪知其故,因求為子,並載其母歸。

袁忠徹符臺外集謂:瀛國學佛於土番,娶邁來的為妻(元史作邁來迪),有娠,適明宗逃於漠北,與瀛國善,索邁來的為妻,遂生順帝。

西湖志餘謂:虞集在文宗時草詔,有曰「明宗在北之時,自謂非其子。」及順帝立,捕集赴大都,以皮繩縛腰,以馬尾縫眼,既至,集以文宗親改詔稿呈上,遂得釋。(時有人作十七字詩嘲集曰「自謂非其子,如今作天子,傳語老蠻子:請死。」)

庚申外史謂:順帝時,尚書高保哥奏「文宗在時,謂:陛下非明宗子。」帝大怒,究當時作詔者,欲殺虞集、馬祖常二人,二人呈上文宗御筆,托克托(舊史名脫脫)在旁曰「彼負天下名,後世只謂陛下殺此秀才。」乃捨之。

余應撰合尊大師詩云「皇宋第十六飛龍,元朝降封瀛國公,元君詔君尚公主,時蒙賜宴明光宮,酒酣舒指爬金柱,化為龍爪驚天容,侍臣獻謀將見除,公主夜泣沾酥胸,幸脫虎口走方外,易名合尊沙漠中,是時明宗在沙漠,締交合尊情頗濃,合尊之妻夜生子,明宗隔帳聞笙鏞,乞歸行營養為嗣,皇考崩時年甫童,文宗降詔移南海,五年仍歸居九重,至今兒孫主沙漠,吁嗟宋德何其隆。」

以上皆野史所載,未必可盡信。

然元史本紀:文宗至順元年,以順帝乳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謂長子非己子。」命翰林書其事於史館。明年,復詔奎章閣學士虞集作詔,播告中外。順帝登極,以此事撤去文宗廟主,詔曰「文宗私圖傳子,乃搆邪言,謂朕非明宗子,俾出居遐陬。」虞集傳亦見此事。

是順帝之非明宗子,當時已播人口。故文宗崩後,皇后布達實哩(舊史名卜荅失里)寧立明宗次子寧宗,而不立順帝,迨寧宗夭而順帝始立。則遺民錄等書所載,未必無因也。

案至元十三年,瀛國公降,年六歲。至元二十五年,瀛國學佛於土番,年十八歲。延祐七年,順帝生之歲,瀛國公年五十,計其年歲,亦不懸殊。作史者縱不便確指其故,而於明宗后邁來的傳何妨略見其由瀛國公歸於明宗之源委,所謂疑以傳疑也,乃並不書,豈以其不經耶?然南史梁武帝納東昏妃,七月生豫章王綜,亦未嘗不書也。

守節絕域

元史伊勒默色(舊名月里麻思)使宋,被囚於長沙飛虎寨,三十六年而死。

石天麟使於海都,亦被留二十八年乃歸。

俱見各本傳。

郝經昔班帖木兒

奇聞駭見之事,流傳已久,在古未必真,而後人仿之,竟有實有其事者。

蘇武雁書,事本烏有,特常惠教漢使者,謂「天子射上林,得武繫帛書於雁足。」使匈奴不得匿武耳。而元時郝經使宋,被拘於真州,日久,買一雁,題帛書繫其足,放去。汴中民射雁金明池,得之以進世祖,其詩云「霜落風高恣所如,歸期回首是春初,上林天子援弓繳,窮海纍臣有帛書。」後題「至元五年九月一日放,獲者弗殺,國信大使郝經書於真州忠勇軍營新館。」後經竟得歸國,卒於途。是蘇武雁書之事虛,而郝經雁書之事實也。

程嬰、公孫杵臼存趙氏孤之事,本史記采無稽之談,以新聽聞,未必實有其事也。而元順帝時,有昔班帖木兒者,在趙王位下,其妻嘗保育趙王。後部落滅里滅叛,欲殺趙王,昔班帖木兒與妻謀,以己子觀音奴服王服居宮內,夜半,夫妻二人衛趙王遁去,賊至,遂殺觀音奴,而趙王得免。事聞,授昔班帖木兒同知河東宣慰司,其妻剌八哈敦雲中郡夫人,觀音奴亦贈同知大同路事,仍旌其門。是嬰、杵臼存趙氏孤之事猶虛,而昔班帖木兒夫妻存趙王之事實也。

元史各有傳。

郝經事人猶或知之,昔班帖木兒事則鮮知者,故摘書於此。

案宋史侯延廣在襁褓時,遭王景崇之難,乳母劉氏以己子代延廣死,劉氏行丐,抱延廣至京師,還其祖侯益。此又與嬰、杵臼之事相類,而出於一婦人,尤為甚難。

元初用兩國狀元

王鴞本金正大元年第一甲第一名進士,仕至尚書左右司郎中。金亡將被殺,元將張柔聞其名,救之,館於家。後薦於世祖,擢翰林學士承旨,制誥典章,皆所裁定。

宋留夢炎本淳祐四年第一甲第一名進士,咸淳中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德祐元年,官右丞相兼樞密使,又為江東西湖南北宣撫大使。國亡遁去,入元亦為翰林學士承旨。

是兩國狀元俱為元所用也。

縱囚

縱囚事已見陔餘叢考,今又得數事。

後漢書戴封傳:封為西華令,有囚四百餘人,當刑,封哀之,皆遣歸家,與剋期日,皆無違者。

三國志賈逵傳:曹操征蜀,先遣逵至斜谷觀形勢,道逢水衡載囚數十車,逵以軍事急,輒究重者一人,餘皆放之。此則竟行縱遣,不復治罪者。

晉書范廣傳:廣為堂邑令,劉榮坐劾當死,家有老母,廣聽歸省,如期而返,縣堂失火,榮脫械救火畢,還自著械。

又喬智明傳:智明為隆慮令,部人張兌為父報仇,母老而身無子,智明憫之,令其妻入獄,並陰縱之,或勸之逃,兌曰「有君如此,何忍累之?」

宋史戚綸傳:綸知太和縣,每歲時必與獄因約,放歸祀其先,皆如期返。

元史本紀:世祖至元十年,詔天下獄囚,除殺人者待報,其餘一切疏放,限八月內至大都者赦之,至期凡赦死罪二十二人。(亦見王盤傳)

陳天祥知壽昌府,冬至日放囚還家,約三日來歸,獄囚如期至,乃白宣慰司盡縱之。(陳天祥傳)

元封乳母及其夫

乳母之貴,無有過於元魏者,蓋魏制子為皇太子,其母必先賜死,故登極後,反以乳母為保太后,其崇奉與皇太后無二也。

唐哀帝封妳婆楊氏,號昭儀王氏郡夫人,中書奏「乳母古無封夫人及內職之例,漢順帝以乳母宋氏為山陽君,安帝以乳母王氏為野王君,當時朝議已非之,今宜賜楊氏號安聖君,王氏號福聖君,第二王氏號康聖君。」是唐制乳母之封,尚有限制。

元代則不惟乳母封夫人,並其夫亦得封。

世祖封皇子燕王乳母趙氏為豳國夫人,其夫鞏德祿封德育公。

成宗封乳母楊氏為趙國安翼夫人。

武宗封乳母夫壽國公楊燕家奴開府儀同三司。

仁宗封乳母夫楊德榮為雲國公。

英宗封乳母忽禿台定襄郡夫人,其夫阿來定襄郡王,諡忠愍。(以上皆見本紀)

文宗封乳母夫為營郡王。(見虞集傳)

哈嗎爾(舊名哈麻)母為寧宗乳母,故其父圖嚕(舊名禿魯)封冀國公,加太尉。(見哈麻傳)

安南王居漢陽

至元二十八年,征安南,其王陳日烜遁,日烜弟陳益稷率其本宗與妻子來降,詔封為安南國王,賜符印,居於漢陽。二十七年入覲,遂遙授湖廣行省平章政事。仁宗初,益稷又入朝,謂「臣自世祖時來歸,賜漢陽田五百頃,俾終餘年,今臣年垂七十,而有司拘臣田,就食無所。」帝亟命還其田。天歷二年卒,文宗賜諡忠懿。

老爺同寅臬司

世呼官長曰老爺,稱同僚曰同寅,按察使曰臬司,其來已久,然不見於記載。

惟元史董搏霄傳:搏霄營於南皮,毛貴兵猝至,問搏霄曰「汝為誰?」答曰「我董老爺也!」遂被殺。

此老爺之見於正史者也。

宋元祐中,除呂公著右僕射,制詞云「被遇先帝,嘗入贊於樞庭,暨予沖人,遂同寅於政路。」

南宋慶元中,余端禮除右丞相,制詞云「迄予嗣曆之初,尤藉同寅之功。」

是同寅者,乃君臣同敬云爾,非以稱同官也。

及黃震謝黃提舉啟有云「託故老以旁詢,賴同寅而再葺。」

又宋史趙希懌傳:韓侂冑敗後,同寅有坐侂冑黨者,諸司莫敢舉,希懌獨舉之。

此則以同寅屬同官,南宋時已有此稱。

元史商挺傳,帝謂挺曰「卿在關中有治效,而毀言日至,豈同寅中有阻卿者耶?」

又拜降傳:同寅有貪穢者,拜降抗章劾之。

此同寅之見於正史者也。

宋史李韶傳:韶父文饒為司理參軍,嘗曰「吾司臬多陰德,後當有興者。」

孫子秀傳:提點浙西刑獄,兼知常州,子秀以兼郡則行部非便,得請專司臬事。

是刑官稱司臬,亦起於南宋。

又元史伊克台伊爾丹傳(舊名奕赫抵雅爾丁),為建康道廉訪使,始視事,有獄具陳庭下,皆前官創制者,蹙然曰「凡逮至臬司,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合用此也?」

此臬司之見於正史者也。(元史朵兒只傳:朵兒只年少為學士,同寅如郭貫等諸老皆器重之。)

牛腹療重傷

布扎爾(舊名布智兒)從征回回,身中數矢,悶絕,太祖命剖一牛,納布扎爾於腹,浸熱血中,移時遂甦。

郭寶玉從討契丹遺族,胸中流矢,太祖命剖牛腹,納其中,少頃乃蘇。

李庭攻沙洋新城,中砲墜城下,矢又貫胸,氣垂絕,巴延命剖水牛腹,納其中,乃活。

俱見各本傳。

謝睦歡從攻西京,被三矢,仆城下,太宗命人拔其矢,刳牛腸,裸而納諸牛腹中,良久乃甦。見謝仲溫傳。

此蒙古治重傷法,蓋借生氣以續命也。

忍痛

北史:魏長生子彥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乃開肉鋸骨,流血數升,言笑自若。

歐五代史:萇從簡中流矢,鏃入骨,工無良藥,欲鑿其骨出之,從簡便令鑿之,工遲疑不忍下,從簡趣之,左右皆若不勝其苦,而從簡自若。

元史:張榮為流矢貫眥,拔之不出,令人以足抵額而拔出之,神色自若。

趙實喇(舊名趙匣剌)與宋兵戰,鏃入右肩不出,主將取死囚刲其肩,視骨節,知淺深可出,即為鑿其創,拔鏃出之,實喇神色不動。

俱見各本傳。

牛皮船

元史:石抹案只攻宋敘州,江不得渡,乃聚軍中牛皮,作渾脫及皮船乘之,奪其渡口。

又宋兵屯萬州,汪世顯從上流鼓革舟襲破之。

俱見各本傳。

彌勒佛謠言

順帝至正十一年,韓山童倡言天下大亂,彌勒佛下生。江淮愚民多信之,果寇賊蜂起,遂至國亡。然此謠不自至正中起也。

順帝至元三年,汝寧獻所獲棒胡,有彌勒佛小旗、紫金印、量天尺。

而泰定帝時,又先有息州民趙丑斯、郭菩薩等倡妖言,謂彌勒佛當有天下。有司以聞,命河南行省鞫治之。

是彌勒佛之謠已久播民間矣!

蓋亂之初起,不拔其根株,遂至蔓延而不可救,皆法令玩弛之所致也。

賈魯治河

至正四年,河決白茅隄及金隄,被淹者幾遍山東全省,浸淫及於河間,為患者凡七、八年。會脫脫為相,專任賈魯治之。十一年四月,詔發民夫十五萬、軍二萬,以是月起工,十一月告成,河復故道。其勞績具見歐陽元所著河平碑。凡疏、濬、塞之方,及用土、用石、用鐵、用草、用木、用杙、用之法,至今治河者,猶莫不遵用。其心力之專精,可謂至矣!

然賈魯後四百餘年以來,河之為患又百出而不窮,則以魯但救之於既潰決之後,而未潰決之前,如何使之常由地中行,不至潰決,則未計及也。

河之所以潰決者,以其挾沙而行,易於停積,以致河身日高,海口日塞。惟恃兩邊隄岸為之障束,一遇盛漲,兩隄之間不能容受,則必衝破而泛濫不可制。

今欲使河身不高,海口不塞,則莫如開南北兩河,互相更換。一則尋古來曹、濮、開、滑、大名、東平北流故道,合漳、沁之水,入會通河,由清、滄出海;一則就現在南河大加疏濬,別開新路出海。是謂南北兩河。

然非兩河並用,亦非兩役並興也。兩河並用,則河流弱而沙益易停,欲河之通,轉速河之塞;兩役並興,則騷及數省,延及數年,欲河之治,而轉或啟民之亂。

所謂開兩河者,雖有兩河,而行走仍只用一河,每五十年一換。如行北河將五十年,則預濬南河,屆期驅黃水而南之,其北河入口之處亟為堵閉,不使一滴入北;及行南河將五十年,亦預濬北河,屆期驅黃水而北之,其南河入口之處亦亟堵閉,不使一滴入南。如此更番替代,使洶湧之水常有深通之河便其行走,則自無潰決之患。即河工官員兵役,亦可不設;蘆土方埽木之費,亦可不用。但令督撫就近照管,自保無虞。此雖千古未有之創論,實萬世無患之長策也。

舍此不圖,而徒歲歲修防,年年堵築,正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病終不去。無論遇有潰決,所費不貲,即一、二年偶獲安流,而歲修仍不下數十萬,以五十年計算,正不知幾千百萬?與其以如許金錢空擲於橫流,何如為此經久無患之計乎?

或謂地勢北高南下,既已南徙,必難挽使北流。此不然也!中國地之高下在東西,不在南北,如果北高南下,則自神禹導河以來,何以數千年不南徙,直至宋始徙乎?豈南方之地從前本高,至宋而忽下乎?邇年河決,受害之地多在北而不在南,則非北高南下可知也。宋之南徙,蓋亦因北河淤高,不得不別尋出路耳。今南河亦淤高矣!高則仍使北流,是窮變通久之會也。

又或謂挽使北流,將不利於漕運。此亦非也!漕運所資黃水者,只洪澤下流,由楊家莊上至宿遷草壩數十里耳。現在黃河以北之運河,本有南旺分注七分之水,以資浮送,不藉黃水倒灌也,而洪澤之水,至楊家莊則仍如故。果移黃水北去,南旺之水自可直下楊家莊,與洪澤之水相接,糧艘仍可通行,此南路之無礙於漕運也。臨清以北之會通河,本屬運道,增入黃水,或慮其不能容,則於濱棣清滄一帶,尋九河故道,多分支流,使易於出海,則河流迅駛,糧艘益得遄行,此北路之無礙漕運也。

區區之見,頗自謂有一得之愚,或取其言而行之,當有一勞永逸之利耳。

卷三十一 明史

明史

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日久功深

蓋自康熙十七年,用博學宏詞諸臣分纂明史,葉方藹、張玉書總裁其事,繼又以湯斌、徐乾學、王鴻緒、陳廷敬、張英先後為總裁官,而諸纂修皆博學能文,論古有識。後玉書任志書,廷敬任本紀,鴻緒任列傳,至五十三年,鴻緒傳稿成,表上之,而本紀、志、表尚未就,鴻緒又加纂輯,雍正元年再表上,世宗憲皇帝命張廷玉等為總裁,即鴻緒本,選詞臣再加訂正,乾隆初始進呈,蓋閱六十年而後訖事。古來修史,未有如此之日久而功深者也。

惟其修於康熙時,去前朝未遠,見聞尚接,故事跡原委,多得其真,非同後漢書之修於宋,晉書之修於唐,徒據舊人記載而整齊其文也。

又經數十年參考訂正,或增或刪,或離或合,故事益詳而文益簡。且是非久而後定,執筆者無所徇隱於其間,益可徵信,非如元末之修宋遼金三史、明初之修元史,時日迫促,不暇致詳而潦草完事也。

列傳體例

他不具論,自魏收、李延壽以子孫附其祖父,遂代人作家譜,一傳中有數十百年事,閱一傳即須檢數朝之史,宋子京以為簡要,其實轉滋瞀惑。明史立傳,則各隨時代之先後,

除徐達、常遇春等子孫即附本傳,此仿史記、漢書之例,以敘功臣世次。

楊洪、李成梁等子孫亦附本傳,則以其家世為將,此又是一例。

至祖父子孫各有大事可記者,如張玉、張輔父子也,而一著功於靖難,一著功於征交,則各自為傳。以及周瑄、周經;耿裕、耿九疇;楊廷和、楊慎;瞿景淳、瞿式耜;劉顯、劉綎等莫不皆然。

其無大事可記者,始以父附子、以子附父。(如何文淵先敘於其子何喬新傳首,劉仁宅先敘於其子劉大夏傳首,此以父附子也。林瀚傳後附其子廷機及孫子濂,許進傳後附其子誥、讚、詩、詞、論等,此以子附父也。)

否則,如楊肇基及子御蕃,各有戰功,則御蕃可附肇基傳矣,而以其功在登萊,則寧附於同事之徐從治傳,而不附肇基傳。

其他又有稍變通者,

徐壽輝僭號稱帝,應列群雄傳,而以其不久為陳友諒所殺,則並入友諒傳,而壽輝不另傳。

姚廣孝非武臣,而以其為永樂功臣之首,則與張玉、朱能等同卷。

黃福、陳洽等皆文臣,柳升、王通等皆武臣,而以其同事安南,則文武同卷。

秦良玉本女土司,而以其曾官總兵,有戰功,則與諸將同卷。

李孜省、陶仲文各擅技術,應入方技傳,而以其藉此邀寵,則另入佞倖傳。

此皆排次之得當者也。

自宋史數人共事者,必各立一傳,而傳中又不彼此互見,一若各為一事者,非惟卷帙益繁,亦且翻閱易眩。明史則數十人共一事者,舉一人立傳,而同事者即各附一小傳於此人傳後,即同事者另有專傳,而此一事不復詳敘,但云語在某人傳中。

如孫承宗有傳,而柳河之役,則云語在馬世龍傳中。

祖寬有傳,而平登州之事,則云語在朱大典傳是也。

否則傳一人而兼敘同事者,

如陳奇瑜傳云:與盧象昇同破賊烏林關等處。象昇傳亦云:與奇瑜同破賊烏林關等處是也。

甚至熊廷弼、王化貞,一主戰,一主守,意見不同也,而事相涉,則化貞不另傳,而并入廷弼傳內。

袁崇煥、毛文龍,一經略,一島帥,官職不同也,而事相涉,則文龍不另傳,而并入崇煥傳內。

此又編纂之得當也。

而其尤簡而括者,莫如附傳之例。

如擴廓傳附蔡子英等,陳友定傳附靳義等,方孝孺傳附盧原質等,以其皆抗節也。

柳升傳附崔聚等,以其皆征安南同事也。

李孜省傳附鄧常恩等,以其皆以技術寵幸也。

至末造殉難者,附傳尤多,如朱大典傳,附王道焜等數十人。張肯堂傳,附吳鍾巒等數十人。而史可法傳,既附文臣同死揚州之難者數十人,若再附武臣,則篇幅太冗,乃以諸武臣盡附於劉肇基傳。以及忠義、文苑等,莫不皆然。

又孝義傳,既按其尤異者,各為立傳,而其他曾經旌表者數十百人,則一一見其氏名於傳序內。

又如正德中諫南巡罰跪午門杖謫者一百四十餘人,嘉靖中伏闕爭大禮者亦一百四、五十人,皆一一載其姓名。

蓋人各一傳,則不勝傳,而概刪之,則盡歸泯滅,惟此法不至卷帙浩繁,而諸人名姓仍得見於正史。此正修史者之苦心也。

又高倬後附書南都殉難者:張捷、楊維垣、黃端伯、劉成治、吳嘉允、龔廷祥六人,而所附小傳,但有端伯以下四人,捷、維垣獨缺,則以此二人本閹黨,其事已見各列傳中,不屑為之附傳。

此則附傳中又自有區別。益以見修史之斟酌不苟也。

至諸臣有關於國之興替、事之功罪,則輕重務得其平。

如李東陽、徐階、高拱、張居正、沈一貫、方從哲、熊廷弼、袁崇煥、陳奇瑜、熊文燦、楊嗣昌等,功罪互見,枉倖並呈,幾於無一字虛設。雖篇幅稍多,而非此不足以盡其曲折,執筆者不知幾經審訂而後成篇。

此明史一書,實為近代諸史所不及,非細心默觀,不知其精審也。

明史立傳多存大體

明史立傳多存大體,不參校他書,不知修史者斟酌之苦心也。

如龍興慈記徐達病疽,帝賜以蒸鵝,疽最忌鵝,達流涕食之,遂卒。是達幾不得其死。此固傳聞無稽之談。然解縉疏有劉基、徐達見忌之語。(縉傳)李仕魯疏亦謂徐達、劉基之見猜,幾等於蕭何、韓信。(仕魯傳)此二疏係奏帝御覽,必係當日實情。則帝於達、基二人疑忌可知也。今明史達、基二傳,則帝始終恩禮,毫無纖芥。蓋就大段言之,而平時偶有嫌猜之處,固可略而不論。且其時功臣多不保全,如達、基之令終,已屬僅事,故不稍著微詞也。

又如草木子載宋訥以元臣降為國子祭酒,極意嚴刻以稱上意,監生自縊者,月不乏人,死必驗視乃斂,其酷甚於周興、來俊臣云。而明史訥傳絕不及之,但謂其次子復祖為司業,誡諸生守訥規,違者罪至死而已。

又如張輔之死,據庚已編,謂輔從英宗北征土木之難,逃歸,與家人訣而縊死於先墓。今輔本傳則但謂從英宗北征,死土木之難。絕不及逃歸自縊之事。蓋訥以嚴重立教,最有師法;輔四朝勳德,白首無間言。故各著其所優,而小疵在所略也。

又如楊廷和之入閣,雙岐雜記謂由劉瑾之力。而本傳絕不及,並言廷和忤瑾,瑾摘會典小誤,奪其俸二級。是廷和不惟不附瑾,且與瑾忤矣。

于謙之死,以石亨、曹吉祥誣以謀立襄王世子,故被殺。謙傳但謂曹、石之誣,而事之真偽,傳中不暇縷析,則於襄王瞻墡傳見之,謂英宗復辟後,於皇太后閣內見襄國金符,乃土木陷後,欲召襄王而不果,其符遂留閣中。然後知非謙等當景帝不豫時取符也。則謙之冤,自不辨而白矣。

熹宗懿安張后,國變時生死傳聞未確,故本朝定鼎,但為崇禎帝及周后發喪成禮,而張后獨缺。蓋其時有傳張后未死者,故卹典不及。(時南昌推官史夏隆云「國變時,后出宮,為李賊麾下劉旗鼓所得。劉本舊弁,事后無失禮。及我朝兵至,謂后不可失了朱家體面,后遂縊死。」本朝實錄:順治五年間,有天津女子自稱張后,聚眾擾畿輔。又陳玉璂作宦者高永壽傳:張后與周后同日縊死,後有熹宗妃任氏出宮為少年所得,年餘,費其貲且盡,任氏怒,自稱「我張后也,胡為至此!」聞者不敢隱,遂送官。永壽獨識之,然亦不敢明正其偽。)至修史時,則本紀據陳玉所傳,大書國變時張后縊死宮中,而流賊傳亦稱李嚴保護懿安皇后令自盡。使賢后不遭傳聞之誣衊,尤見書法之不苟矣。

又胡世寧從勦江西賊王浩八等,招降東鄉賊為新兵,已而復叛,事見陳金傳。而世寧傳不載。

徐階當國,為講學會,張岳疏詆之,謂「講學以富貴功名,鼓動士大夫談虛論寂。」事見岳傳而階傳不載。

隴川用兵,鄧子龍不能馭軍,因餉稍緩,大譟作亂,鼓行至永昌、大理,過會城,巡撫蕭彥調土漢兵夾擊之,亂始定。事見彥傳,而子龍傳不載。

蓋為名臣立傳,其人偶有失誤,不妨散見於他人傳中,而本傳不復瑣屑敘入,此又善善欲長之微意,不欲以小疵累全體也。

大禮之議

孝宗崩,子武宗立,武宗崩,無子,而孝宗弟興獻王有子,倫序當立,大學士楊廷和以遺詔迎立之,是為世宗。

世宗即位,詔議追崇所生,

廷和檢漢定陶王、宋濮王故事,授尚書毛澄曰「是可為據。」澄大會文武百官,議請帝稱孝宗曰皇考,改稱興獻王為皇叔父,興獻大王妃為皇叔母興獻王妃,自稱姪皇帝。議三上三卻。

進士張璁獨疏謂「宜別立聖考廟於京師,聖母則母以子貴,尊與父同。」帝大喜,於是連駮禮官議,廷臣不得已,請尊孝宗為皇考,興獻王為本生皇考興獻帝,興國太妃為本生皇太后。

已而桂萼疏上謂「宜稱孝宗曰皇伯考,興獻帝為皇考,別立廟大內,正興國太后之禮,定稱聖母。」

張璁又疏繼之,並謂「宜去本生之稱。」帝是之,而廷臣伏闕哭爭,帝大怒,杖謫者數十人。

於是席書等議「孝宗皇伯也,宜稱皇伯考;昭聖皇太后伯母也,宜稱皇伯母;興獻帝父也,宜稱皇考;章聖皇太后母也,宜稱聖母;武宗仍稱皇兄;莊肅皇后宜稱皇嫂。」乃詔告天下,尊稱遂定。

今案諸臣之疏,固各有說,

甲說(多數說):謂宜考孝宗者,楊廷和、毛澄、汪俊及滿朝諸臣也。

廷和疏曰「禮謂所後者為父,而以所生者為伯叔父母。此古今不易之典也。」

毛澄疏曰『漢成帝立定陶王為皇太子,立楚孝王孫景為定陶王奉共王後,共王者,皇太子本生父也,師丹以為恩義備至。宋濮安懿王之子,入繼仁宗,是為英宗。司馬光謂「濮王宜尊以高官大爵,稱皇伯而不名。」乃立濮王園廟,以宗樸為濮國公,奉濮王祀。程頤之言曰「為人後者,謂所後為父母,而謂所生為伯叔父母。此人之大倫也。然所生之義至尊,宜別立殊稱曰皇伯叔父某國大王,則正統明而所生亦尊矣。」』

此考孝宗之說,援引漢哀帝、宋英宗二案為據,舉朝宗之者也。

乙說(少數說):謂宜考興獻帝者,張璁、桂萼、方獻夫、席書等之所執也。

張璁、桂萼等則謂「哀帝、英宗由成帝、仁宗預立為嗣,養之宮中,其為人後之義甚明。今武宗無嗣,大臣以陛下倫序當立而迎立之,與預養在宮中者不同。是陛下乃繼統,非繼嗣也。統與嗣,非必父死子繼也。漢文帝則以弟繼,宣帝則以兄孫繼,何必奪此父子之情,建彼父子之號也?」

已而璁、萼又疏言「今日之禮,不在皇與不皇,惟在考與不考。」

而方獻夫、席書等亦宗其說,疏言「為人後者,父嘗立之為子,子嘗事之為父也。今孝宗本有武宗矣,未嘗以陛下為子也,陛下於孝宗,未嘗為子也。且武宗君天下十六年,今不忍孝宗之無後,獨忍武宗之無後,陛下生於孝宗崩後二年,乃不繼武宗之大統,超越十有六年,上考孝宗,天倫大義固已乖舛矣!」

此考興獻帝之說,璁、萼、獻夫、書等之所執也。

究而論之,廷和等援引漢哀、宋英二案,固本先儒成說。然世宗之立,與漢哀、宋英二君預立為儲君者不同,第以倫序當立,奉祖訓兄終弟及之文,入繼大統。若謂繼統必繼嗣,則宜稱武宗為父矣!以武宗從兄不可稱父,遂欲抹煞武宗一代,而使之考未嘗為父之孝宗,其理本窒礙而不通。故璁論一出,楊一清即謂此論不可易也。

明史於毛澄等列傳既詳其援引古義之疏,張璁等傳又詳載其繼統非繼嗣之疏,使閱者各見其是,自有折衷。而於澄等傳贊,謂「諸臣徒見先儒成說可據,而忘乎世宗之與漢哀、宋英不同,爭之愈力,失之愈深。」真屬平允至當之論,可為萬世法矣。

參見東漢四親廟別祭、外藩入繼追尊本生。

李福達之獄

李福達之獄翻案,改坐大小官黜革問罪者至四十餘人,為嘉靖年間一大事。

御史馬錄巡按山西,以白蓮教妖人張寅為弘治間謀反之李福達,坐以大辟。武定侯郭勛以書來為寅囑免,錄遂并以劾勛,已奉旨福達父子處死,又詰責勛,勛已伏罪矣。而言者以勛由議大禮得幸,共惡之,遂群起攻勛,欲正其黨逆之罪。

勛乃力圖反噬,以議禮犯眾怒為言,帝心動,特命張璁、桂萼、方獻夫署三法司覆訊。三人故與勛同以大禮得幸,為朝臣所嫉者,遂盡反其獄,謂「寅非福達,特諸臣欲借此以陷勛重罪。」於是觸帝怒,而盡逐諸臣。此張、桂等之恃寵竊權,庇奸報怨,罪不容誅者也。

然是時寅、福達名姓不同,亦有致疑於馬錄之有意文致者。

李翊戒菴漫筆載項喬之論曰「寅以白蓮教惑人,自有本罪,而錄指為李福達云云。」是固謂寅非福達矣。

法傳錄亦云福達五臺人,寅徐溝人,張為縣中著姓,譜牒甚明,馬錄悉詆為偽,一筆抹去。是亦謂寅非福達矣。

惟從信錄及林居漫錄則實指為寅即福達,

王登竹墅席上談亦記福達脫罪後,遊於江南,蘇州寓元妙觀,常州寓楊七郎家,松江寓朱恩尚書家,所試奇術甚眾,而惜其自投法網,改名張寅,幾得重禍。則以為寅即福達。

諸說紛紛如此,作史者宜何從?

今試平心論之,

張寅被薛良首告,指為李福達,此事在郭勛未囑之先,馬錄即據以定讞,非逆知有勛之來囑,而預坐福達以謀反重罪也,則寅之為福達,不待辯也。

及勛囑書至,錄據以劾勛,公侯大臣為妖人游說,其挾權撓政,固已罪無可逭,原不必論福達之真偽也。

迨張、桂欲藉此為勛報復,則不得不反此獄,而以寅非福達為詞,謂「朝臣欲陷勛而故坐寅以謀反重罪,然後勛之罪益重。」以此激帝怒,於是公案盡翻,至頒刻欽明大獄錄以示天下,而寅非福達,遂成鐵案矣。

修史者於此中推透當日情事,故於馬錄傳既敘明福達之改名張寅,而於傳末又言寅、福達姓名錯誤,人亦疑之,迨其孫李同復以妖術事發,跟究由來,而福達之獄益信。又於唐樞傳載其全疏,確指寅即福達之處,歷歷有據,而此獄更無疑義。於是馬錄諸臣之枉,張、桂等之誣,皆了然共見,可見修史時之斟酌苦心也。

袁崇煥之死

袁崇煥之死,今日固共知其冤,而在當時,不惟崇禎帝恨其引我朝兵脅和,(時帝怒甚,欲族誅崇煥,以何如寵申救,免死者三百餘口。見如寵傳)即舉朝之臣及京城內外,無不訾其賣國者。

楊士驄平心而論,亦但言其罪不至此,而不知其所以得禍之由,其所撰玉堂薈記云「己巳之變,當時士馬物力足以相當,袁崇煥初至一戰,人心甫定,而袁於大璫少所結好,毀言日至,竟罹極刑。乃京師小民亦群以為奸臣賣國,至有啖其肉者,其蜚語皆出自內閹云。」可見是時引敵脅和之說,已萬口一詞,士驄雖略知謗言之出自中涓,然究未知中涓何以有此說也。

直至我朝修史時,參校太宗實錄,始知此事乃我朝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楊姓者知之,陰縱使去,楊監奔還大內告於帝,帝深信不疑,遂磔崇煥於市。於是崇煥傳內有所據依,直書其事,而崇煥之冤始白。使修史時不加詳考,則賣國之說久已併為一談,誰復能辯其誣者?於此可見明史立傳之詳慎,是非功罪,銖黍不淆,真可傳信千古也。

周延儒之入奸臣傳

周延儒不過一庸相耳,以之入奸臣傳,未免稍過。其始入閣,未見有敗檢事,特以不由廷推而得,故謗議紛然。其再出也,蠲逋賦,起廢籍,撤中使,罷內操,救黃道周,頗多可稱。故王鴻緒明史傳稿在列傳中。而今列之奸臣者:

崇禎十六年,我大清兵深入畿內,延儒出視師,身駐通州,不敢一戰,坐待我兵之蹂躪而歸。一時物議沸騰,謂延儒得賄縱敵,錦衣駱養性、司禮監王德化密以上聞,總兵唐通又嘗面奏。於是,朝野內外,萬口同聲,無不欲食其肉,民間至演為賣國傳奇,遂傳遍天下。故數十年中,延儒受人唾罵,較他相為尤甚。諸臣修史,尚是延儒詬詈未息之時,自不得不列之奸臣。

究之傳中所載,不過信用吳昌時,致其招權納賄,及與吳甡相軋而已。無論嚴嵩之險惡、溫體仁之陰賊,非延儒所能及;即嗜進無恥之萬安、傾陷善類之張璁,尚覺罪浮於延儒。而延儒乃列入奸臣,此非以甚延儒之惡,轉為延儒增其身分也。

縱敵之說,本屬無稽,楊士驄之論曰「縱敵者,必我能為敵所畏,方肯以賄免。當北兵深入,所過如破竹,雖禮拜求其去,尚不可得。及其出塞也,大書邊牆曰:文武官員免送。當時兵力,為敵所侮笑如此,而反加以得賄縱敵之名,是何高視延儒,輕視敵兵也!」此論載玉堂薈記,可謂得當日情事,而縱敵之說,可不辯自明矣。或云延儒因邊警,先斂貲遣家人送歸,中途為人耳目,家人姑大言以欺眾,謂「北兵所貽。」人以其出自家人之語,遂以為實云。亦見玉堂薈記。

案雷縯祚傳:延儒招權納賄,凡起廢、清獄、蠲租,皆自居為功;考選臺諫,盡收門下;求總兵、巡撫者,必先賄其幕客董廷獻。又吳甡傳:延儒再相,馮銓力為多,延儒欲起之,懼眾議,乃引甡入閣,將共為銓地。延儒又欲起奄黨張捷為都御史,乃為甡所扼。又傅朝佐劾延儒引用袁宏勛、張道濬為腹心,擯錢象坤、劉宗周於草莽,傾陷正士,加之極刑,曰「上意不測也。」攘竊明旨,播諸朝右,曰「吾意固然也。」削言官以立威,挫直臣以怵眾,往時糾其惡者,盡遭斥逐,而親知鄉曲,遍列要津。此等事,皆延儒之奸,既入奸臣傳,而傳中卻又不載。蓋王鴻緒傳稿本不列延儒於奸臣中,後來修史者始改編。然但列之奸臣卷,而傳仍未改,故傳中不見其奸邪之跡也。

劉基廖永忠等傳(紀傳不相符處)

克安慶、九江先後

太祖本紀:元至正二十一年八月,帝自率舟師征陳友諒,戊戌,克安慶,任寅,次湖口,敗友諒於九江,克其城,友諒奔武昌。

友諒傳亦云:友諒陷安慶,太祖自將征之,復安慶,長驅至江州,友諒戰敗奔武昌。

廖永忠傳亦云:從伐友諒,至安慶,破其水寨,遂克安慶。從攻江州,造橋於船尾,倒行其船,橋傅於城,遂克之。

是皆敘明先克安慶,乘勝克江州,走友諒也。

而劉基傳則云:基贊太祖出師攻安慶,自旦及暮不下,基請徑趨江州,擣友諒巢穴,遂悉軍西上,友諒出不意,帥妻子奔武昌。

是又未克安慶徑擣江州矣。與本紀及友諒諸傳不合。

案趙德勝傳:從太祖西征,破安慶水寨,乘風泝小孤山,距九江五里,友諒始知,倉皇遁去,遂克江州。

仇成傳云:廖永忠、張志雄破其水寨,成以陸兵乘之,遂克安慶。

蓋戊戌但克安慶水寨,即徑趨九江,仍留成等攻安慶,迨克江州,而安慶亦已克復。作史者不便瑣屑分別,故以克安慶即係於戊戌耳。

成祖東昌被圍

又張玉傳:靖難兵攻東昌,與盛庸遇,成祖被圍數重,力戰得出。玉不知成祖所在,突入陣中,力戰而死。

是玉死時,成祖已潰圍出也。

而朱能傳云:盛庸圍成祖數重,張玉戰死,能帥周長等力戰拔成祖出。

則似玉死時,成祖尚在圍中,賴朱能救免矣。

或玉戰死後,成祖又被圍,而能救出之,乃兩事耶?

姚廣孝至南京之時

方孝儒傳,謂成祖起兵,姚廣孝以孝儒為託,曰「城下之日,彼必不降,幸勿殺之。」

是廣孝未嘗從帝軍同至南都也。

而卓敬傳則云:帝登極,敬被執下獄,帝欲活之,廣孝與敬有隙,謂「建文若從敬言,豈有今日?」遂殺之。

則似帝入都時,廣孝已在側矣。

案廣孝傳:靖難兵起,並未從行。及帝登極後,廣孝南來,出振長洲,為其姊及友詬詈之事。

當是帝既即位,廣孝後至,敬尚在獄中,而一言殺之也。

京軍取通州糧之議

又周忱傳:土木之變,議者欲焚通州糧,絕寇資。忱適議事在京,謂「不如令京軍自往取,則立盡,何至遂付煨燼?」

是此議本創自忱也。

而于謙傳又云:謙奏郕王「通州積糧令官軍自詣關支,以贏米為之直,毋棄以資敵。」

則又似出於謙之策。

蓋忱先有此議,謙以為然,故奏行之耳。

平越之圍

又王驥傳:貴州苗蜂起,圍平越等城,時驥征麓川回,即命率師解圍,驥頓兵辰沅不進,御史黃鎬困守平越半載,募人自間道奏於朝,命總督軍務侯璡大破賊,盡解諸城圍。

是解圍者璡也。

鎬傳則云:保定伯梁合川、湖兵救之,圍始解。

則解圍又屬梁矣。

璡傳則云:璡進討時,副總兵田禮已解平越圍。

是解圍實田禮也。

蓋是時璡總督軍務,為將軍,皆統帥,驥、鎬等傳但敘解圍之功,則以總統為主。璡傳實敘解圍之人,則不可沒田禮,故於璡傳見之也。

 

天啟中,汪文言初下錦衣獄,鎮撫劉僑止坐文言,不令牽引群臣,故少株連。

據魏大中傳:謂黃尊素語僑「勿因此起衣冠之禍。」僑聽之,獄詞遂無所引。

而魏忠賢傳,則謂僑受宰相葉向高教止坐文言。

蓋向高與尊素各有此議,使僑知之也。

曹甫之死

惟洪鍾傳:四川賊廖麻子與其黨曹甫掠營山、蓬州,鍾招撫之,曹甫聽命,麻子忿甫背己,乃殺之。

是甫為廖麻子所殺也。

而林俊傳則云:擊瀘州賊曹甫,指揮李蔭以元日破其四營,遂擒甫。

則甫係李蔭擒獲,非廖麻子殺之也。此不免岐誤。

又祖大壽一人,凡兩次降於我朝。

據孫承宗、何可綱等傳:崇禎四年,大壽築城大凌河,為我朝兵所圍,糧盡力屈,大壽與諸將欲降,可綱不從,大壽殺可綱,遂出降。

是大壽於是時已降矣!

其後大壽仍為明守錦州,至崇禎十四年,為我朝兵所困,總督洪承疇率八大將救之,大壽尚傳語云「當逼以車營,勿輕戰。」承疇進兵大敗,被圍於松山。明年二月,城破,承疇降。三月,大壽以錦州降。事見邱民仰、楊國柱、曹變蛟等傳。

是大壽先於崇禎四年已降,後仍為明守錦州,至十五年再降也。而其先降,後仍復反正,固守錦州之故,則無明文。

惟邱禾嘉傳,謂:四年大凌河之役,大壽生降,請偽逃入錦,誘降其城,禾嘉在錦聞砲聲,謂大壽已潰圍出也,遣兵迎之,大壽入錦,未得問,禾嘉尋知其納款狀,乃密奏於朝,而帝於大壽欲羈縻之,弗罪也。

只此一語,略見其仍守錦州之故。然究不明析。他傳又不錯見其事。

史可法巡撫轄地

又張國維傳:崇禎十年,以安慶、池州、太平三府,別設一巡撫,以史可法任之。

而可法傳,則巡撫安慶、廬州、太平、池州四府,及河南之光州、光山、固始、羅田,湖廣之蘄州、廣濟、黃梅,江西之德化、湖口諸縣。

是安撫所轄,較國維傳稍廣。蓋國維傳不過謂添設巡撫,原不必詳敘其地耳。

金翅鵬

惟陳奇瑜傳,先已敘明遣劉明善擊斬金翅鵬及剿永寧之後,又云分兵擊斬金翅鵬。

一傳中似重複。

而楊嗣昌傳,則又云嗣昌出督師,金翅鵬等來降。

案嗣昌督師,在奇瑜之後,或賊中號金翅鵬者有數人,如高迎祥稱闖王,李自成亦稱闖王也。

喬允升劉之鳳二傳(傳重覆處)

喬允升傳:崇禎帝在位十七年,刑部易尚書十七人,薛貞以奄黨抵死;蘇茂相半載而罷;王在晉未任改兵部去;允升坐逸囚遣戍;韓繼思坐議獄除名;胡應台獨得善去;馮英被劾遣戍;鄭三俊坐議獄逮繫;劉之鳳坐議獄論絞,瘐死獄中;甄淑坐納賄下詔獄,改繫刑部,瘐死;李覺斯坐議獄削籍;劉澤源卒於位;鄭三俊再為尚書,改吏部去;范景文未任改工部;徐石麒坐議獄,落職閒住;胡應台再召不赴;繼其後者張炘,賊陷京師,與其子庶吉士士端並降云。

而劉之鳳傳末,亦有此一段文字,並一字不改,此二傳一在第二百五十四卷,一在第二百五十六卷,相隔只兩卷,不及訂正,蓋卷帙繁多,纂修諸臣不暇彼此參訂故也。

卷三十二 明史

明祖行事多仿漢高

明祖以布衣起事,與漢高同,故幕下士多以漢高事陳說於前,明祖亦遂有一漢高在胸中而行事多仿之。

初起兵時,問李善長平天下之策,善長曰「漢高起布衣,豁達大度,知人善任,五年遂成帝業,公濠產距沛不遠,法漢高所為,天下不足定也。」(李善長傳)

孔克仁傳亦謂:帝嘗以漢高自期,謂克仁曰「秦政暴虐,漢高以寬大馭群雄,遂有天下,今群雄蜂起,皆不知修明法度,此其所以無成也。」

是帝一起事,即以漢高為法。

今觀其初定都金陵,方四出征伐,而已建都城,宮闕極壯麗,即蕭何造未央宮之例也。(何治宮殿極壯麗,帝怒,以為天下新定,何重勞吾民?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以就宮室。」帝悅,乃徙居之。)

徙江南富人十四萬戶於中都,即漢初徙齊、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懷氏、田氏,以實關中之例也。(婁敬請徙齊、楚諸大族,以實關中,漢高從之,徙者十餘萬戶。)

分封子弟於各省,以建屏藩,即漢初分王子弟,以弟交王楚、從弟賈王荊、從子濞王吳、子肥王齊、如意王趙、文帝王代之例也。

詔天下富民,年八十以上賜爵里士,九十以上賜爵社士,即漢初賜民爵七大夫以上之例也。

甚至胡、藍之獄,誅戮功臣,亦仿葅醢韓、彭之例,此則學之而過甚者矣!

明祖文義

明祖以游丐起事,目不知書,然其後文學明達,博通古今,所傳御製集,雖不無詞臣潤色,然英偉之氣,自不可掩。至如鳳陽皇陵碑,粗枝大葉,通篇用韻,必非臣下代言也。此固其聰明天亶,然亦勤於學問所致。

下金華後,聘劉基、宋濂在軍中,朝夕討論,固人所共知。

而其初取滁州,范常謁見,即留置幕下,有疑輒問。(至正十三年事)

渡江取太平,即召陶安參幕府。(十五年)

克集慶,即辟夏煜、孫炎、楊憲等十餘人。

取鎮江,聞秦從龍宿學,即令從子文正、甥李文忠以金幣聘致,常書漆簡,問答甚密。又以從龍薦聘陳遇侍帷幄,呼為先生而不名。(十六年事)

取婺州,即辟范祖幹、葉儀、吳沈、許幹、葉瓚玉、胡翰、汪仲山、李公常、戴良等十三人會食省中,分直講經史。(十七年事)

計其時,距起兵纔數年,已留意文事如此,故文義已早通貫。其見於諸臣傳者,

如范常在幕下,帝晏閒,輒命儒臣列坐賦詩,常每先成,帝笑曰「老范詩質樸,似其為人也。(見明史各本傳)

初下徽州,朱允升請留御書,即親書梅花初月樓賜之。(雙槐歲抄)

與陶安論學術,賜之門帖曰「國朝謀略無雙士,翰苑文章第一家。」(安傳)

征陳友諒過長沙王吳芮祠,見胡閏所題詩,大愛之。(閏傳)

鄱陽戰勝,與夏煜等草檄賦詩。(煜傳)

宋濂不能飲,帝強醉之,御製楚詞以賜,又以良馬賜濂,親製白馬歌。(濂傳)

此皆未稱帝以前事也。

其後親為文賜臣下者:

毛騏、安然、陶安之卒,皆親為文祭之。

桂彥良遷晉王傅,親為文賜之。

宋訥讀書,火燎其衣,及脅,親為文戒之。

張九韶致仕,親為文餞之。(俱見各本傳)

帝嘗言文章宜明白顯易,通道述,達時務。(詹同傳)

閱曾魯文,大悅曰「閱陶凱文已起人意,魯又如此,文運其昌乎?」(魯傳)

以劉三吾主會試,疑其有弊,親撰策問覆試。(三吾傳)

是帝之能為散文也。

帝嘗作詩,命三吾和韻,賜以朝鮮玳瑁筆。(三吾傳)

李質振饑山東,帝親作詩餞之。(質傳)

以舊韻出江左,命樂韶鳳參考中原正音訂之,名洪武正韻。(韶鳳傳)

解縉疏言「韻府出自元末陰氏,本無足採,陛下以其便於檢閱,故好之。」(縉傳)

帝嘗出御製詩,桂彥良朗誦,殿陛皆驚。(彥良傳)

是帝之親風雅也。

帝建大本堂,徵名儒教太子於其中,帝往講論,置酒歡宴,自作時雪賦。

徐達初封信國公,帝親製誥文云「從予起兵於濠上,先存捧日之心。來茲定鼎於江南,遂作擎天之柱。」末云「太公韜略,當宏一統之規。鄧禹功名,特立諸侯之上。」(稗史彙編)

劉仲質改華蓋殿學士,帝親製誥文。(仲質傳)

封十王時,帝親草冊文,召唐之淳閏色之。(翦勝野聞)

是帝之兼習駢體也。

帝嘗問太子漢七國反事,太子曰「曲在七國。」帝曰「此講官偏說耳。景帝為太子時,以博局殺吳王世子。及為帝,又聽晁錯之說,黜削諸侯,此七國所由反也。」

論內官則曰「古之宦豎不過司昏晨而已。自漢鄧太后以女主臨朝,以閹人為常侍等官,自是權傾人主。」

閱內藏,則以漢靈帝西苑、唐德宗瓊林大盈庫為戒。

諭翰林張信等,以論思為職,則引唐陸贄、崔群、李絳等為訓。諭戴德彝等亦然。

教官吳從權不知民事,則諭以胡瑗教諸生,皆兼時務。(見本紀及各傳)

命劉基子璟為閣門使,諭之日「考宋制,閣門使即儀禮司,欲汝以宣達為職也。」(基傳)

是帝之熟於史事也。

宋濂侍左右,嘗召講春秋左氏傳。(濂傳)

陳南賓進講洪範九疇後,御註洪範,多採其說。(南賓傳)

又嘗觀蔡氏書傳,象緯運行,與朱子書傳相悖,徵諸儒訂正之。(錢宰傳)

則帝並留意經學矣。

古來帝王深通文義者,代不數人,況帝自幼未嘗讀書,長於戎馬間,又未暇從事,戰畢乃勤於學業,遂能貫通如此,固命世雄才之一端哉!

明初文字之禍

明祖通文義,固屬天縱,然其初學問未深,往往以文字疑誤殺人,亦已不少。

朝野異聞錄:三司衛所進表箋,皆令教官為之,當時以嫌疑見法者:

浙江府學教授林元亮為海門衛作謝增俸表,以表內「作則垂憲」誅;

北平府學訓導趙伯寧為都司作萬壽表,以「垂子孫而作則」誅;

福州府學訓導林伯璟為按察使撰賀冬表,以「儀則天下」誅;

桂林府學訓導蔣質為布按作正旦賀表,以「建中作則」誅;

常州府學訓導蔣鎮為本府作正旦賀表,以「睿性生知」誅;

澧州學正孟清為本府作賀冬表,以「聖德作則」誅;

陳州學訓導周冕為本州作萬壽表,以「壽域千秋」誅;

懷慶府學訓導呂睿為本府作謝賜馬表,以「遙瞻帝扉」誅;

祥符縣學教諭賈翥為本縣作正旦賀表,以「取法象魏」誅;

亳州訓導林雲為本府作謝東宮賜宴箋,以「式君父以班爵祿」誅;

尉氏縣教諭許元為本府作萬壽賀表,以「體乾法坤,藻飾太平」誅;

德安府學訓導吳憲為本府作賀立太孫表,以「永紹億年,天下有道,望拜青門」誅。

蓋「則」音嫌於「賊」也,「生知」嫌於「僧」也,「帝扉」嫌於「帝非」也,「法坤」嫌於「髮髡」也,「有道」嫌於「有盜」也,「藻飾太平」嫌於「早失太平」也。

閒中今古錄又載:

杭州教授徐一夔賀表,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帝覽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嘗為僧也;光則薙髮也;則字音近賊也。」遂斬之。禮臣大懼,因請降表式,帝乃自為文播天下。

又僧來復謝恩詩,有「殊域及自慚,無德頌陶唐」之句,帝曰「汝用殊字,是謂我歹朱也,又言無德頌陶唐,是謂我無德,雖欲以陶唐頌我,而不能也。」遂斬之。

案是時文字之禍,起於一言,時帝意右文(則抑武也),諸勳臣不平,上語之日「世亂用武,世治宜文,非偏也。」諸臣曰「但文人善譏訕,如張九四厚禮文儒,及請撰名,則曰士誠。」上曰「此名亦美。」曰「孟子有士誠小人也之句,彼安知之?」上由此覽天下章奏,動生疑忌,而文字之禍起云。

明初文人多不仕

明初文人多有不欲仕者:

丁野鶴、戴良之不仕,以不忘故國也。

他如楊維禎以纂禮樂書,徵至京師,留百餘日,乞骸骨去。宋濂送之詩,所謂「白衣宣至白衣還」也。

胡翰應修元史之聘,書成,受賚歸。

趙壎、陳基亦修元史,不受官,賜金歸。

張昱徵至,以老不仕。

陶宗儀被薦不赴。

王逢以文學徵其子掖為通事司,叩頭以父年高乞免,乃命吏部符止之。

蓋是時明祖懲元季縱弛,一切用重典,故人多不樂仕進。

解縉疏云「陛下無幾時不變之法,無一日無過之人。出吏部者,無賢否之分;入刑部者,無枉直之判。」

練子寧疏云「陛下以區區小過,縱無窮之誅,何以為治?」

葉伯臣疏云「取士之始,網羅無遺,一有蹉跌,苟免誅戮,則必在屯田築城之科,不少顧惜。」

此可見當時用法之嚴也。武臣被戳者,固不具論,即文人學士,一授官職,亦罕有善終者:

宋濂以儒者侍帷闥十餘年,重以皇太子師傅,尚不免茂州之行。

何況疏逖素無恩眷者:

如蘇伯衡兩被徵,皆辭疾,尋為處州教授,坐表箋誤死。

郭奎參朱文正軍事,張孟兼修史成,仕至僉事,傅恕修史畢,授博野令,後俱坐事死。

高啟為戶部侍郎,已放歸,以魏觀上梁文腰斬。

張羽為太常丞投江死。

徐賁仕布政,下獄死。

孫蕡仕經歷,王蒙知泰安州,皆坐黨死。

其不死者:

張宣修史成,受官謫驛丞。

楊基仕按察,謫輸作。

烏斯道授石龍令,謫役定遠。

此皆在文苑傳中。

當時以文學授官而卒不免於禍,宜維禎等之不敢受職也。

胡藍之獄

漢高誅戮功臣,固屬殘忍,然其所必去者,亦止韓、彭。至欒布,則因其反而誅之,盧綰、韓王信亦以謀反有端而後征討。其餘蕭、絳、灌等,方且倚為心膂,欲以託孤寄命,未嘗概加猜忌也。

獨至明祖,藉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盡舉取天下之人而盡殺之。其殘忍實千古所未有,蓋雄猜好殺,本其天性。

如胡大海方宣力浙東,其子在都犯酒禁,即手刃之,曰「寧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

趙仲中守安慶,陳友諒陷其城,仲中走還,常遇春請原之,帝曰「法不行,無以懲後。」遂誅之。

可見其剛決之性矣。

又漢光武、唐太宗定天下時,方年少,計身老則諸功臣已皆衰歿;宋太祖年雖長,而恃有弟可以馭諸臣,故皆務保全。至明祖則起事雖早,而天下大定,則年已六十餘,懿文太子又柔仁,懿文死,孫更孱弱,遂不得不為身後之慮。是以兩興大獄,一網打盡。此可以推見其心跡也。

胡惟庸之死,在洪武十三年,同誅者,不過陳寧、涂節數人。至胡黨之獄,則在二十三年,距惟庸死時已十餘年,豈有逆首已死,同謀之人至十餘年始敗露者,此不過借惟庸為題,使獄詞牽連諸人,為草薙禽獮之計耳。

胡黨既誅,猶以為未盡,則二十六年又興藍黨之獄,於是諸功臣宿將始盡。(惟庸死時,反狀猶未露。洪武十九年,林賢獄成,謂惟庸曾遣之入海通倭,其事始著。二十一年征沙漠,獲惟庸昔所遣往故元通書之封績。二十三年發訊,逆謀乃大著云。見李善長傳。藍玉恃功粗暴,二十六年錦衣衛蔣瓛告玉反,下吏訊,獄詞云「玉同曹震等謀變,將伺帝出耕藉時舉事。」乃族誅。見藍玉傳。)

今案坐胡黨而死者:李善長、陸仲亨、唐勝宗、費聚、趙庸、鄭遇春、黃彬、陸聚、金朝興、葉昇、毛騏、李伯昇、丁玉、鄧愈之子鎮及宋濂之孫慎。(濂亦安置茂州)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顧時(其子敬坐死)、楊璟、吳禎、薛顯、郭興、陳德、王志、俞通源、梅思祖、朱亮祖、華雲龍(其子中坐死)。

坐藍黨而死者:傅友德、曹震、張翼、朱壽、何榮、詹徽、傅友文、察罕(納哈出之子)、張溫、陳桓、曹興、黃輅、湯泉、馬俊、王誠、聶緯、王銘、許亮、謝熊、汪信、蕭用、楊春、張政、祝哲、陶文、茹鼎等。身已故而追坐爵除者:桑世傑(其子敬坐死)、孫興祖(其子恪坐死)、何榮(其子榮、貴、安皆坐死)、韓政(其子勳坐死)、濮英(其子璵坐死)、曹良臣(其子泰坐死)。

此皆見於列傳者。

胡獄有昭示奸黨錄,族誅至三萬餘人。藍獄有逆臣錄,族誅至萬五千餘人。今二錄不可考,而胡、藍二傳備載其數。

此外又有非二黨而別以事誅者:

廖永忠功最大,以僭用龍鳳諸不法事,賜死。

汪廣洋雖不入胡黨,帝追念其在江西曲庇朱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奸,遂賜死。

周德興年最高,以其子亂宮,并德興賜死。

王弼已還鄉,又召入賜死。

胡美因女為貴妃,偕子婿亂宮,并美賜死。

李新、謝成別以事誅死。

文臣以事誅者,又有:

茹太素以抗直不屈死。

李仕魯以諫帝惑僧言,命武士捽死於階下。

王樸、張衡俱以言事死。

孔克仁、陶凱、朱同俱坐事死。

於是文臣亦多冤死,帝亦太忍矣哉!

明史於諸臣傳,惟藍玉略見其粗暴取禍之由,他如馮勝、傅友德等,但敘其戰功,而末即結之以賜死,明見其死之不以罪。

李善長佐明祖起兵,位至上相,封公,年七十有七,全家誅戮,傳中既附著其鍛鍊之爰書,又載王國用為之辨雪一疏,以深著其冤。

湯和亦被猜,而竟得良死。則傳末謂當時公侯坐姦黨無得免者,和獨享壽考,以功名終。而深為之幸。

皆以見明祖之猜忌好殺,可知立傳之用意也。

涂節汪廣洋之死

涂節

胡惟庸傳:惟庸與陳寧、涂節謀起事,洪武十三年正月,涂節上變告惟庸,帝大怒,命廷臣訊惟庸,詞連寧、節,廷臣言「節本預謀,見事不成,始上變,不可不誅。」乃誅惟庸、寧,并及節。是節本與惟庸同謀逆者也。

然汪廣洋傳:洪武十二年十二月,中丞涂節言「劉基為惟庸毒死。」是節於未告變之前,已劾惟庸,則非素與惟庸同謀者矣!蓋惟庸恨其告變,而反誣以陷之耳。

汪廣洋

又廣洋傳:帝問惟庸毒劉基事,廣洋對曰「無有。」帝怒其朋欺,貶廣南,又追怒其在江西曲庇文正,在中書不發楊憲奸,乃賜敕誅之。是廣洋之死,以朱文正、楊憲二事也。

而惟庸傳則云:占城貢使至,惟庸、廣洋不以聞,中官出見之,入奏,帝怒責惟庸、廣洋,未幾賜廣洋死。是廣洋又因匿貢使而死矣。

二傳殊不畫一,匿貢使之事,惟庸、廣洋同罪,不應獨罪廣洋,則廣洋之死,究以文正、楊憲二案也。

明祖晚年去嚴刑

明祖懲元季縱弛,特用重典馭下,稍有觸犯,刀鋸隨之,時京官每旦入朝,必與妻子訣,及暮無事則相慶,以為又活一日。(見草木子)法令如此,故人皆重足而立,不敢縱肆,蓋亦整頓一代之作用也。

然其令李善長、劉基等定律,則又斟酌輕重,務求至當。洪武十八年,詔天下罪囚,刑部都察院詳議,大理寺覆讞,然後奏決。二十年,焚錦衣衛刑具,以繫囚付刑部。二十八年,又詔曰「朕起兵懲創奸頑,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後嗣止循律典,不許用黥刺剕劓閹割之刑,臣下敢以請者,寘重典。」又嘗與懿文太子出郊,親指道旁荊楚,謂太子曰「古人用此為撲刑,以其能去風,雖傷不殺人,古人用心仁厚如此,兒當念之。」是帝未嘗不慎重刑獄。蓋初以重典為整頓之術,繼以忠厚立久遠之規,固帝之深識遠慮也。

明祖多養異姓為子

養異姓為子,始於唐之宦官,其後朱全忠、李克用、李茂貞、王建等亦用以創國。蓋群雄角立時,部下多易於去就,惟撫之為家人父子,則有名分以相維,恩誼以相浹,久之,亦遂成骨肉之親,以之守邊禦敵,較諸將帥尤可信也。

明祖初起,以匹夫舉事,除一姪(朱文正)、一甥(李文忠)外,更無期功強近之親,故亦多養異姓子,幼而撫之,長即命偕諸將分守,往往得其力。

何文輝傳云:周舍守鎮江,道舍守寧國,馬兒守婺州,柴舍、真童守處州、金剛奴守衢州,皆義子也。

案周舍即沐英,少孤,從母避兵,母又死,太祖與高后憐之,撫為子,軍中亦呼沐舍。後以功復姓。

道舍即何文輝,太祖初下滁州,得之,年十四,撫為子。

馬兒即徐司馬,揚州人,年九歲,無所依,太祖養為子,後立功,亦復姓。

柴舍即朱文剛,與耿再成同守處州,苗帥之亂,文剛欲聚兵殺賊,不及而死。

金剛奴無考。

又有朱文遜,史不傳其小字,亦以養子死太平之難。

又平安傳:安亦太祖養子,少驍勇,力舉數百斤。

沐英傳又言:太祖養子,凡二十餘人,今皆無考。

明初徙民之令

明祖初定鼎,嘗遷蘇、松、杭、嘉、湖民之無田者,往耕臨濠,官給牛、種,免賦三年。成祖亦徙太原、平陽、澤、潞、遼、沁丁多田少及無田之家,以實北平。

用閒民耕曠土,固善政也。

然明祖又嘗徙江南富民十四萬戶於中都,又命戶部籍浙江等九省及應天十八府富民萬四千三百餘戶,以次召見,徙其家於京師,謂之富戶。成祖因之,亦徙直隸、浙江民二萬戶於京師,充倉腳夫,又徙應天、浙江富民三千戶,充北京、宛大二縣廂長,附籍京師,仍應本籍徭役,日久貧乏逃亡,輒選其本籍殷戶補之。俱見食貨志,謂明祖初意,本效漢時徙民實關中之制,其後遂為厲階云。

案黃潤玉以父在徙中,請以身代,官少之,對曰「父去日益老,兒去日益壯。」乃使之,旋舉順天鄉試。

明分封宗藩之制

明祖初定天下,分封諸子於各省、各府,蓋仿漢、晉、六朝及有元之制而參酌之,外以壯藩衛而實無事權,其有才者,如燕、晉諸王,或統兵以鎮邊塞,然不為例;其分封內地者,不過設三護衛,不致有尾大不掉之患。其用意亦深遠也。

然其後日久而弊日甚,一在以王府之尊而居於外郡,則勢力足以病民;一在支庶蕃衍,皆仰給縣官,不使之出仕及別營生理,以至宗藩既困,而國力亦不支。

考唐初亦封諸王於外,迨武后廢殺諸王後,開元以來,諸王皆居京師,而支庶得自奮於功名。如宗室為宰相者,至有十餘人。其出仕於外,如嗣虢王巨嗣、吳王祇,當國家寇亂時,俱能守郡掌兵,為國宣力。此法之最善者也。

今觀明制,藩王之體統極尊,以極尊之體統處於外郡,

則有如谷王橞奪民田,侵公稅,殺無罪人,藏匿亡命,長史虞廷綱諫,則誣以罪而磔之。

又如伊王世子典多持官吏短長,不如旨,必搆之使去。至御史行部,不敢入城,要而笞之,官吏往來,率紆道疾過,猶使人追入,責以不朝,朝者亦辱以非禮。宮牆壞,奏請修築,則奪附近民居以廣其宮,索郎中陳大壯屋不肯,則使數十人從大壯臥起奪其飲食,大壯遂饑死。閱河南府城女子,選七百餘人,留尤麗者九十餘人,勒其家以金贖。

宸濠未反時,亦強奪民間田宅子女,養群盜閔廿四、淩十一等劫財江湖間,有司不敢問。

甚至楚宗華詆訐楚王華奎之案,以巡撫趙可懷庇華奎,楚宗人遂擊死可懷。

此其恣橫無忌,肆害官民,皆由以藩王之尊,居於外郡,莫敢抗拒故也。

而國家之所以防閑宗藩者,則又禁例太密。蓋自成祖以燕邸起兵得位,繼以高煦、寘鐇、宸濠先後謀不軌,遂設為厲禁,所以箝制之者無不至。

明史諸王傳贊,謂出城省墓,亦須奏請。二王俱不得相見。

今案襄王瞻墡自長沙徙封過安陸,見其弟梁王瞻,流連不忍去,臨別痛哭,謂「此生不得復見矣!」

此二王不相見之制也。

天順中,瞻墡奉旨入朝,英宗以其尊屬,特命歲時得與諸子出城遊獵。

可見非特旨則不得出城也。

弘治中,周太后思見其次子崇王見澤,特召之,倪岳奏「自宣德以來,除襄王一人朝外,無親王朝見之事。」乃不果召。

萬曆中,鄭貴妃不欲其子福王之國,以留過李太后壽節為詞,太后曰「吾潞王亦可以壽節來乎?」(潞王,李太后次子,神宗親弟)

此可見一受封,即入朝亦不得也。

甚至土木之變,韓王子沖秋勤王赴京,亦以敕止之,寇入河套,沖秋願率子婿擊賊,亦不許。

崇禎中,京師戒嚴,唐王聿鍵倡義勤王,反被詔切責,削為庶人,錮之鳳陽。

是赴國家之急,亦不得也。

而法之尤不善者,在乎支庶日蕃,徒仰歲祿而別無出仕及謀生之路,宗支既多窮迫,而國力亦以坐困。明史表序,謂親王或可自存,郡王至中尉空乏尤甚。

蓋親王歲祿既多,(洪武九年,初定親王歲五萬石,鈔二萬五千貫,絹布鹽茶馬草各有支給。二十八年,更定親王祿猶萬石,郡王只二千石,鎮國將軍以下,以二百石、一百石遞減)其護衛軍及儀衛司、人役並樂戶之類,俸餉皆支於官,(楚王孟烷請納還兩護衛,以省國力是護衛餉給自官也。德王祐榕以儀衛司缺額,勾餘丁補之,巡撫邵錫檄「補充者勿給餉。」是儀衛司本給餉也。郡王有事用鼓吹,與親王別城居者,假鼓吹於有司;與親王同城者,假樂戶於長史司,是親王獨有樂戶也。)是親王之分例本屬豐厚,且初封時,歲祿外,又有草場、灘地之賜,

如英宗子見潾就藩德州,請齊、漢二庶人所遺東昌、兗州閒田及白雲、景陽、廣平三湖地,憲宗悉與之。

神宗子潞王就封,請得景藩故籍田產,多至四萬頃。

福王之國,亦援例以請,而版籍已定,尺寸皆奪之民間,不得已減半,中州田不足,則取山東、湖廣田益之。又奏乞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以自益,又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售賣,至為禁食河東鹽,以聽鬻賣。

此親王富厚之大概也。蓋親王初封爵出藩,皆帝王愛子,故歲祿外,有此別給。其後嫡子孫襲親王爵者,即世其產,是以富厚如此。

至親王之支子孫封為郡王及鎮國、奉國將軍、中尉者,不能分此私產,惟恃歲祿為衣食,而生齒日繁,國力不給。

嘉靖中,御史林潤言「天下財賦,歲供京師,米四百萬石,而各藩祿米,至八百五十三萬石,即無災傷蠲免,亦不足供祿米之半。年復一年,將何以支?」此可見國家養給各藩之竭蹶也。

於是議者有減歲祿、限宮媵、限支子之請,明史諸王世表序,謂支屬承祧者,親王無旁推之恩,群從繼世者,郡封絕再襲之例,以及名、婚不時有明禁,本折互支無常期。

嘉靖四十四年,乃定郡王、將軍七分折鈔,中尉以下六分折鈔,郡縣主儀賓等,八分折鈔。而宗藩之貧困極矣!此皆由宗藩支庶仰食於官,不使之出仕,又不許其別營生計,以致坐敝如此。

靳學顏疏,所謂「唐、宋宗親,或通名仕版,或散處民間。我朝分封列爵,不農不仕,吸民膏髓是也。」

程紹傳:宗室為盜窟穴,紹列上其狀,則更入不肖。

嘉靖中,宗室祜禗請「除宗人祿,聽其以四民業自為生,賢者應科目試。」不許。

直至萬曆中,宗室戴堉請「宗室皆得儒服就試,中式者,視其才器,中外職兼用。」始允行之。(案陳子壯傳:崇禎帝下詔「援祖訓,郡王子孫文武堪任用者,得考驗授職。」是祖訓原有宗藩出仕之例。)

 

其後崇禎中,中部知縣名新堞者守城,死流賊之難。

雲南通判壽當孫可望兵至,知不免,乃張蓋往見之,行三揖禮曰「謝將軍不殺不掠之恩。」可望欲降之,不從,遂遇害。

鞏昌通判廷璋署秦州,城陷,為賊所執,使之跪,叱曰「我天朝宗姓也,今日惟求一死。」賊遂殺之。(宗室諸王傳)

又寶豐知縣朱由椷、密縣知縣朱敏汀,亦皆以宗貢生出仕,死流賊之難。(武大烈傳)

此皆萬曆以後許宗人應試得官者也。

向使早如唐制,宗人各有進身之路,則平時既無坐食廩祿之費,一旦有事,亦有如虢王、吳王之為國立功,未嘗不可收藩維之助,乃直至末造始開入仕之途,而已無及矣!豈非立法之最不善者哉!(何如寵傳:宗藩婚嫁命名,例請於朝,貧者為部所稽,萬曆末至崇禎中,積千數,有白首不能完家室,骨朽而尚未命名者。如寵為禮部尚書,特為奏請,貧宗得嫁娶者,六百餘人。)

明官俸最薄

明初百官之俸皆取給於江南官田,其後令還田給祿。洪武十三年,已定文武官祿米俸鈔之數。二十五年,更定官祿: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從一品至正三,遞減十三石,從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從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六石,從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從六品八石,正七品至從九,遞減五斗,至五石而止。自後為永制。

洪武時,官全給米,間以錢鈔,兼給錢一千,鈔一貫抵一石(其時鈔尚貴),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卑者支米十之七、八,九品以下全支米。

後折鈔者,每米一石,給鈔十貫(時鈔已賤,故十貫抵一石)。

又凡折色俸,上半年給錢,下半年給蘇木、胡椒,(孔友諒傳:疏言「大小官自折鈔外,月米不過二石。」此宣德中事也。又李賢傳:正統以前,北京漕運少,各官月支米一石,李賢疏言「降人居京師者,實支十七石五斗,指揮使月俸三十五石者,實支僅一石。」是一降人當京官十七員半矣。)

成化七年,戶部鈔少,乃以布估給,布一匹當鈔二百貫,是時鈔一貫僅值錢二、三文,而米一石折鈔十貫,是一石米僅值二、三十錢也;布一匹亦僅值二、三百錢,而折米二十石,是一石米僅值十四、五錢也。

明史食貨志,謂自古官俸之薄宋有若此者。顧寧人謂其弊在於以鈔折米,又以布折鈔,以致如此。

其後又定有折銀之例。(成祖遷都北京,以漕運不便,百官俸米皆令赴南京關支,惟英國公張輔以功大許北京支領。其百官俸米,領票後賣與商人赴領,每十石止值銀一、二兩。周忱以江南正苦糧重,建議量折銀每石銀四錢,以充百官俸。折銀之例始此。)凡官俸有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又有三,曰月米,曰折絹米,曰折銀米。

月米不問官大小,皆一石,折絹者,絹一匹當銀六錢,折銀者,銀六錢五分當米一石,比從前以布折鈔之例稍優矣。

其折色亦有二,曰本色鈔,曰絹布折鈔,本色鈔二十貫折米一石,絹布折鈔,絹一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一品者,本色僅十之三,遞增至從九品,本色乃十之七。

此有明一代官俸之大略也。(案李長庚傳:據會典,國初金花銀解南京供武俸,正統初始改解內庫,除武俸外,皆御用,是武官俸早已給錢。)

明宮殿凡數次被災

永樂五年,始建北京宮殿。

八年,北征還,即受朝於奉天殿,是奉天殿先成。

十八年,各宮殿皆落成,詔改京師為南京,北京為京師。

十九年四月,奉天、華蓋、謹身三殿災。

二十年,乾清宮亦燬。

自後未嘗營葺,故仁宗即位,將還南京,詔改北京諸司悉稱行在。

直至正統四年,始修建北京宮殿。

六年十一月,乾清、坤寧二宮及三殿俱告成,乃定都北京,詔文武諸司不得稱行在。

正德九年正月,乾清宮災,遣使採木於湖廣,因工作大加天下賦一百萬。

十六年十一月,乾清宮始造成。

嘉靖三十六年,三殿又災。

四十一年九月,三殿告成,改奉天曰皇極,華蓋曰中極,謹身曰建極。

萬曆二十四年,乾清、坤寧兩宮災。

二十五年,皇極、中極、建極三殿災。

三十年,重建乾清、坤寧二宮。

三十二年三月,乾清宮成。

天啟六年九月,皇極殿成。

七年八月,中極、建極殿成。

崇禎十七年四月二十九日,宮殿又為流賊李自成所燬。

統計明代北京三殿兩宮,各四次被災。(本紀及楊廷和、喬宇、沈一貫、陳于陛、張位等傳)

明正后所生太子

明諸帝惟成祖、景帝、世宗、莊烈帝(崇禎)由藩邸入繼大統,未嘗身為皇太子。世宗晚年以忌諱未立儲。光宗甫登極即病,亦未立儲。其餘則無有不立太子者。

太祖立馬后長子為皇太子,未即位薨,是為懿文太子。又立太子妃呂氏所生子為皇太孫,是為建文帝。靖難兵至,崩於火。建文登極時,亦立查后長子文奎為皇太子,兵至,不知所終。此正后、正妃所生太子皆不吉也。

仁宗母係仁孝徐后,宣宗母係誠孝張后,此則正后所生太子獲享國者。然二帝生時在藩邸,母尚未立后。

英宗由太子即位,則本宮人子,而孫后養為己子者也。

憲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則周貴妃也。

孝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則李淑妃也。

惟孝宗登極後,冊妃張氏為皇后,弘治四年,生武宗,立為皇太子,此乃既為后後所生之太子,為有明一代盛事。

世宗以後,穆宗母則杜康妃也,神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則李貴妃也,光宗由太子即位,其母則王恭妃也,熹宗母則王選侍也,莊烈帝母則劉賢妃也。

至莊烈帝登極,冊周妃為后,明年,生慈烺,立為皇太子,此亦既為后後所生之太子。武宗後僅此而已。

統計有明一代,正位中宮後所生儲貳,惟武宗及慈烺二人,然武宗雖為帝而盤游無度,幾亂天下,身後又無子,慈烺遇國變,不知所終,是正后所生太子,更不吉也。

他如景帝立子見濟為皇太子(杭妃所生),憲宗先立祐極為皇太子(柏妃所生),世宗先立載壑為皇太子(王貴妃所生),皆早薨,此則雖非正后所生,亦皆不吉矣。

立嫡建儲,古今令典,乃時會遷流,有不可以常理論者。明代諸臣呶呶以爭國本為第一大事,其亦未博觀於歷代繼述興亡之故也哉!

明宮人殉葬之制

明史后妃傳: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卹,如張鳳、李衡、趙福、張璧、汪賓諸家,皆世襲錦衣衛千、百戶,人謂之太祖朝天女戶。歷成祖、仁、宣二宗皆然。其見於后妃傳者:

宣宗崩,嬪何氏、趙氏、吳氏、焦氏、曹氏、徐氏、袁氏、諸氏、李氏、何氏皆從死。正統元年,皆追加贈諡,冊文曰「茲委身而蹈義,隨龍馭以上賓,宜薦徽稱,用彰節行。」此可見當時宮嬪殉葬之例也。

景帝以郕王薨,猶用其制。

至英宗遺詔始罷之。

案周王有燉傳:有燉死,英宗賜有爝書曰「王在日,嘗奏身後務從儉約,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遣歸云云。」帝之除殉葬,蓋本於有燉之奏也。然有燉死,妃鞏氏、夫人施氏、歐氏、陳氏、張氏、韓氏、李氏皆死殉,詔諡妃貞烈,夫人貞順,蓋帝賜書未到已先死矣。又可見當時宮人殉葬,各王府皆然,不特朝廷也。

否泰錄載:英宗臨崩,召憲廟謂之曰「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止,後世勿復為。」遂為定制。

明代選秀女之制

明史載明祖之制:凡天子、親王之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后多採之民間。

國初惟成祖仁孝皇后,為徐中山女,其時法制未定也。(明祖初為懿文太子冊常遇春女為妃,未薨,又冊呂本女為太子妃,又初為秦王樉納王保保妹為妃,繼又以鄧愈女為妃,皆前代故事所無。)

嗣後則多出民間,故每新君登極,有選秀女之謠。

明稗類抄:成化中,命婦入朝,尚書施純妻甚端麗,皇太后諦視久之,顧左右曰「曩選妃時,何不及此人?」

又湧幢小品:憲宗選妃,江南嘉興姚善女在選中,髮不盈尺,過吳江二十里,一夕髮頓長八尺,故其地遂名八尺。後入宮,生皇第九子壽王,冊封端懿安妃。

又四友齋叢說:武宗南巡至揚州,知府蔣瑤力拒嬖倖江彬等,彬傳旨要選秀女,瑤曰「止知府有三女,民間並無。」彬遂語塞。

又趙爾沂劉大姑傳:大姑京師人,光廟在青宮時,詔選元妃,大姑與郭后及后女弟同入選,郭后選中,后女弟及大姑賜金幣還。凡落選女子,貴家爭聘致為重,后女弟遂為成山伯夫人,大姑獨不肯嫁,貴戚納聘悉卻之,謂母曰「被選後,與今元妃同臥起三月,外間何等子?乃議婚耶?」遂守貞以歿。

此皆前明選秀女故事也。

于慎行筆麈云:此事祖宗自有深意,漢宣帝許后起微時,故為后,從官輿服甚儉。及霍后立,賞賜動以千萬計。且不特此也。來自民間,則習見閭閻生計,可以佐人君節儉之治。若必出於勳舊,則勳而兼戚,戚而兼勳,王氏禍漢,賈氏禍晉,可為前鑒。本朝選駙馬亦然,非但不由勳舊,並不由仕宦,其意深遠矣云云。

今案明代選秀女之制,亦非通行天下,大概多在京師附近之處。

初兩京並重,故妃后尚有南人,如宣宗胡后濟寧人,孫后鄒平人,吳妃丹徒人,郭嬪鳳陽人。英宗錢后海州人。憲宗王后、武宗夏后,皆上元人。世宗方后江寧人是也。

然地近則易採選,故英宗周妃昌平人,景帝汪后及憲宗吳后皆順天人,世宗杜妃(穆宗生母)大興人,穆宗李后昌平人,陳后通州人,李妃(神宗生母)漷縣人,神宗王后餘姚人而生於京師,鄭貴妃大興人,光宗郭后順天人,王妃(熹宗生母)順天人,劉妃(莊烈帝生母)海州人而籍宛平,莊烈帝周后蘇州人而家於大興。

蓋有明中葉以後,選妃多在京師,不及遠方,恐滋擾也。(陳子龍傳:福王立於南都,中使四出,凡有女之家,黃紙貼額即持之去,閭里騷然,子龍上疏力諫。可見選秀女之騷擾也。)

卷二十三 明史

明初吏治

明史魏觀等傳贊云:太祖起閭右,稔墨吏為民害,嘗以極刑處之。然每旌舉賢良以示勸,不專任法也。嘗遣行人齎敕賜平陽令張礎、建陽令郭伯泰,旌其治行。又或因士民之請留良吏,輒進秩留任。並有坐事被逮,部民列善狀上聞,亦復其官,且轉加超擢者。既擢矣,而其人改節易操,則又重法繩之。所以激勸者甚至。故一時吏治多可紀。今循吏傳可考也。

天下府州縣官來朝,帝諭之曰「天下初定,百姓財力俱困,如初飛之鳥,不可拔其羽,新植之木,不可搖其根,在安養生息之而已。惟廉者能約己而利人,爾等當深念之。」又嘗諭戶部「國家賦稅已定,撙節用度,自有餘饒,使民得盡力農桑,自然家給人足,何事聚斂也。」沿及成祖、仁、宣、英、景、憲、孝諸帝,亦皆加意吏治,其有政績卓著,往往特敕獎之。如成祖之於史誠祖,仁宗之於劉綱是也。

諸良吏秩滿當遷,或罣誤罷黜,亦多因部民之請,俾進秩視事,往往至二、三十年不易。

其有因而作奸者,如永寧稅課使劉迪結耆老請留漢中,同知王聚求屬吏保奏,則又斥譴隨之。(皆宣宗時事)

閱數年,輒遣大臣分往各直省考察官吏,嚴其黜陟。而緊望之地則特詔大臣各舉所知以為守令。

如宣德中,先擇京官九人為郡守,繼擇二十五人為郡守。

正統中,擇京官十一人為郡守,後多為良吏,為名臣。

蓋朝廷既以吏治為重,中外大臣亦無不留意人才。

仁宗詔各舉所知,郎中況鍾以張宗璉薦,帝問楊士奇,士奇曰「宗璉實賢,臣與王直將舉之,不意為鍾所先耳。」

其後況鍾之出守,則蹇義、胡瀠所薦也。

翟溥則魏源所薦也。

李湘則胡瀠所薦也。

李信圭之知靳州,則張敞所薦,後守處州,則金濂所薦也。

吉水令錢一本罷官,郡人胡廣在朝,力保之,遂復職。

楊榮當國時,其家人犯法,邑令魯穆嚴懲之,榮反以為賢而薦於朝。

其時朝臣之汲引如此。在外大吏亦多持心公正。

如葉宗人為錢塘令,人呼為一葉清,其死也,按察使周新哭之。

田鐸知蓬州,巡按御史過其境,無一訟者,知其下無冤民,遂薦之,擢廣東儉事。

此又外省舉劾之大概也。

且是時吏部考察之權最重,蹇義、王直、馬文升先後長部事,尤以獎廉黜貪為要,

史稱蹇義慎擇守令,考察明恕。

而王直察舉天下廉吏,以范衷為第一。

翟溥秩滿到部,以年老乞休。侍郎趙新,舊嘗為其上司曰「此江西第一賢守也。」遂不聽其去。

句容令徐九思為巡撫所劾,吏部尚書熊浹知其賢,特留之。

此又吏部之能擇人而任也。(以上俱見各本傳)

一時風氣如此,故為守令者,無不潔己愛民,恥干清議。循吏傳序云:洪武以來,吏治澄清者百餘年,當英宗、武宗之際,內外多故,而民心無土崩之虞,由吏鮮貪殘故也。嘉隆以後,吏部考察之法徒為具文,而人皆不自顧惜,撫按之權太重,舉劾惟賄是視,而人皆貪墨以奉上司,於是吏治日媮,民生日蹙,而國亦遂以亡矣。

後人徒見中葉以來,官方隳裂,吏治窳敝,動謂衰朝秕政,而豈知其先崇尚循良,小廉大法,幾有兩漢之遺風,且駕唐、宋而上哉!

今就明史各列傳及循良傳關於勸懲者,條摘於左:

因部民乞留而留任且加擢者

漢書循吏傳贊:宣帝以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則下不安,民知其將久,不可欺罔,乃服從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或爵關內侯,公卿缺則選用之。故漢世良吏於斯為盛。是古來重吏治者,多以久任為效。

明太祖亦嘗仿之,

興化丞周舟已擢吏部主事,民乞留,乃遣還。

丹徒令胡夢、通丞郭伯高、金壇丞李思進、歸安丞高彬、曹縣簿劉郁、衡山簿紀惟正皆坐事當逮,民詣闕言多善政,帝並復其官,惟正並擢參議。

永州守余彥誠、齊東令鄭敏等十人坐事下獄,耆民列政績以聞,皆復官,並賜耆民道里費。縣令沈昌、周榮等四人並擢郡守。

此太祖時事也。

洪宣、正統間,秩滿奏留者,又有邵陽令孫浩、長清令薛慎、吳僑令吳原、博野令陳哲、泰安令暢宣、碭山令劉伯吉、會寧令郭完、貴溪令徐士宗、常熟令郭南、平山令張璟、城令徐榮、安福令何澄、桐鄉令田玉。(以上皆循吏傳)

況鍾守蘇州,丁母憂,郡民詣闕乞留,詔起復,秩滿當遷,部民二萬餘人乞留,巡按奏聞,詔進三品,仍視府事。

陳本深守吉安,滿秩當遷,亦因部民請,進三品秩視事。後聞衙前民家嫁女鼓樂聲,笑曰「此我來時乳下兒也,今且嫁,我尚留此乎?」乃請老去,凡在吉安十六年。

羅以禮守西安,丁憂去,代者不稱職,部民追思,乞於朝,詔起復視事,歲滿亦進秩留任。

莫愚守常州,秩滿亦進秩留任。

陳敏知茂州,累加秩至右參政,仍視州事,在州二十餘年,秩既高,諸監司郡守反在其下。

項忠為陝西按察使,九載滿,當入都,軍民乞留,詔還任。

張瑄為廣東左布政使,考滿,軍民乞留,巡撫陳濂奏聞,乃仍故任。

于謙撫河南、山西,左遷大理寺少卿,兩省吏民千餘人乞留,英宗命仍撫兩省。(以上見各本傳)

陳復知杭州,遭喪,部民乞留,詔起復。(見耿九疇傳)

其後有乞留不允者,郭璡為吏部尚書,慮其中有妄者,請覆實,從之,自是遂為例。(璡傳)

郭登守衢州,坐累徵,耆老數百人伏闕乞留,不聽。

吳訥巡按貴州,將代還,部民詣闕乞留,詔不許。(亦見各本傳)

宣宗因劉迪、王聚之邀吏民保留,自後部民乞留者,率下所司核實。蓋久則弊生,不得不隨時變法也。

特簡廷臣出守

唐玄宗開元十三年,帝自選諸司長官有聲望者十一人為刺史,命宰相、諸王餞之,御書十韻詩以賜,此特簡廷臣出守故事也。

明宣德五年五月,擇廷臣九人為知府,趙豫松江、況鍾蘇州、羅以禮西安、莫愚常州、邵旻武昌、馬儀杭州、陳本深吉安、陳鼎建昌、何文淵溫州,皆賜敕乘傳行。(皆見循吏傳及本傳)是年十一月,又擇廷臣二十五人為知府,李驥河南、王瑩肇慶、徐鑑瓊州、許敬軒汀州、鄭洛寧波、王昇撫州。

英宗正統元年,亦擇廷臣十一人為知府,王源潮州、李湘懷慶、翟溥南康。(皆見循吏傳,餘無考)

遣大臣考察官吏

明初,以十五布政使分治天下。

永樂初,遣給事中御史分行天下,有司奸貪者逮治。其後又遣蹇義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按撫軍民,還朝不為例。(熊概傳贊)尋又遣郭敦以禮部侍郎皆給事中陶衎,巡撫順天。(時未有巡撫官,此係特敕考察官吏)吾紳以刑部侍郎奉敕考察兩廣、福建方面官,有故人官參政者黜之。(吾紳傳)

正統初,又分遣大臣考察天下方面官,劉辰往四川、雲貴,悉奏罷其不職者。(劉辰傳)徐琦奉命與工部侍郎鄭辰考察南畿官吏,黜不法者三十人。(徐琦傳)段民為左參政,奉命與巡按考州縣吏,廉墨以聞。(段民傳)

景泰中,亦遣大臣行天下,黜陟有司,禮部侍郎鄒幹至山西,黜布政使以下五十餘人,巡撫朱鑑請召幹還,幹並劾鑑。(朱鑑傳)時已設巡撫,又遣大臣考察,重吏治也。

案遣大臣考察官吏,本漢、唐故事。

後漢書周舉傳:時以吏治多弊,詔遣八使巡行風俗,選素有威名者:周舉、杜喬、周栩、馮羨、欒巴、張綱、郭遵、劉班並守光祿大夫,分行天下,其刺史二千石有贓罪者,驛馬上之,墨綬以下便即收,舉清忠宜表異者以狀上。於是劾奏貪猾,表薦公清,天下號為八俊。

唐太宗亦遣大理孫伏伽等二十二人巡察四方,黜陟官吏,帝自臨決牧守,以賢能進擢者二十人,死罪七人,流以下及黜免者數百人,已又頻遣使考察。

玄宗亦命尚書席豫等分道黜陟。

金源亦有此制。

熙宗時遣使廉問吏治得失。(宗雄傳)

世宗即位,凡數歲一遣使。故大定之間,吏皆奉法,百姓滋殖,號為小康。(已見金史條內,大定中亂民獨多)劉球所謂考察久不舉行,故吏多貪虐,民不聊生。蓋承平日久,吏治玩弛,遣大臣嚴考核以黜陟之,固亦整飭吏治之一法也。

然亦視乎所遣之人何如,

如元順帝時,亦嘗遣使巡行,官吏有罪者,四品以下停職申請,五品以下,就處決。民間一切利害,聽舉行。如成導奉使山東、淮北,擢廉吏九人,黜貪懦者二十一人。蘇天爵奉使京畿,糾劾者九百四十餘人,當時有包、韓之譽。(見元史各本傳)固亦皆能奏劾。然據陶宗儀輟耕錄:當時奉使者多挾勢取賄,民間謠曰「官吏黑漆皮燈籠,奉使來時添一重。」

又永樂中,鄒緝上言「貪官污吏遍布內外,朝廷每遣一人,即是其人養活之計。有司承奉,惟恐不及。是以使者所至,有司公行賄賂。」其後梁廷棟亦言「巡按、御史之弊,盤查訪緝,餽遺謝薦,有司所出,多者二、三萬金。國家多一巡方,天下加派百萬。」是則察弊適以滋弊,又在乎簡用之得人矣。

重懲貪吏

洪武十八年,詔「盡逮天下官吏之為民害者,赴京師築城。」(孝義傳、朱煦傳內)帝初即位,懲元政弛縱,用法太嚴,奉行者重足而立。(周禎傳)官吏有罪笞以上,悉謫鳳陽屯田,至萬餘人。(韓宜可傳)

又案草木子,記明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警心。(後海瑞疏亦舉太祖剝皮囊及洪武中所定枉法贓八十貫論絞之律,以規切時政。見瑞傳)

法令森嚴,百職釐舉,祖訓所謂革前元姑息之政,治舊俗污染之徒也。

案元世祖籍阿合馬家有人皮一張,符後誅阿合馬之子阿散,亦剝其皮。是元代已有此非法之刑。

明大臣久任者

永樂以後,數十年中,大臣多有久於其位者。

楊士奇在內閣四十三年,雖其始不過為學士,然已預機務,後加至公孤,始終在樞地,不出內閣一步。古來所未有也。

同時直內閣者,金幼孜三十年,楊榮三十七年,楊溥二十二年。

六卿中蹇義為吏部尚書三十四年,夏原吉為戶部尚書二十九年,胡瀠為禮部尚書三十二年。

耆艾滿朝,老成接跡,蓋劫運之後,必有一番太和元氣周浹宇宙,諸臣適當其隆,故福履康強,身名俱泰。當時朝廷之上,優老養賢,固可想見。而諸臣龐眉白首,輝映朝列,中外翕然,稱名臣無異詞,其必有以孚眾望者矣。若專寵利而竊威權,如萬安為相十九年,劉吉為相十八年,已叢物議,至嚴嵩為相二十一年,遂入奸臣傳,為千載唾罵,則三楊蹇夏諸人,宿德重望,始終無玷,固不可及也。

案三楊同時在內閣者,又有黃淮、胡廣,皆十六年。其後李東陽十八年,徐階十七年。而蹇夏後,又有呂震為禮部尚書十九年,馬文升歷各部尚書二十二年,王直、王翱為吏部尚書各十五年,亦皆久於其位,名實相稱。

至明之末造,揆席如傳舍,臺省如踐更,崇禎帝十七年中,易相五十餘人,刑部尚書十七人。(喬允升傳)兵部尚書十四人。(張鳳翼傳),總督被誅者七人。(鄭崇儉傳)蓋國運將傾,時事孔棘,人材薄劣,動輒罹殃,固亦時勢之無可如何者矣。

大臣薦舉

吏治條內所載,況、鍾、翟、溥等出守,皆由大臣薦。然洪、宣、正統間大臣所薦,不特外吏也。

如顧佐以楊士奇、楊榮薦,由通政司擢都御史。

陳勉以士奇薦,由副使擢副都御史。

高穀以士奇薦,由侍講進工部侍郎,入內閣。

曹鼐亦以楊榮、楊士奇薦,由侍講入內閣。

王來以士奇薦,由巡按擢左參政。

彭勗以士奇薦,由教職擢御史,督學南畿。

孫鼎以楊溥薦,亦由教職擢御史,督學南畿。

金純以蹇義薦,由庶僚擢刑部侍郎。

陳壽以夏原吉薦,由參政擢工部侍郎。

郭敦以胡瀠薦,由副使擢禮部侍郎。

劉球以胡瀠薦,由主事改翰林侍講。

周瑄以王直薦,由郎中擢刑部侍郎。

楊信民以王直薦,由刑科擢左參議,後又以于謙薦,巡撫廣東。

羅綺以于謙、金濂薦,由謫戍復大理右寺丞。

羅通以于謙、陳循薦,由河泊所官擢兵部員外郎。

李賢謫官參政,以王翱奏賢可大用,遂留為吏部侍郎,復尚書,入內閣如故。

崔恭以李賢、王翱薦,由巡撫進吏部侍郎。

李紹亦以賢、翱薦,由學士擢禮部侍郎。

王越以李賢薦,由按察使擢巡撫大同。

羅璟方謫官,以王恕薦,擢福建提學。

秦紘以王恕薦,由布政使擢副都御史,總督漕運。

余子俊以林聰薦,由知府擢陝西參政。

韓雍被劾,方待吏議,會廣西猺肆亂,王竑曰「雍才氣無雙,平賊非蕹不可。」乃擢都御史,督兵兩廣。(以上見各本傳)

史又稱李賢為相,所薦引年富、軒輗、耿九疇、王竑、李秉、程信、姚夔、崔恭、李紹等,皆為名臣。蓋洪、宣以來,大臣薦士之風如此。其時薦賢者,皆採人望核才品而後上。

聞蘇州一郡逋糧八百萬石,孝宗思得才力重臣往釐之,楊榮薦周忱,遂以工部侍郎巡撫江南,果興利除弊,為名臣。

楊士奇初不識陳繼,夏原吉治水蘇、松,得其文,歸示士奇,士奇才之,即薦為博士,改翰林。

而于謙之為河南、山西巡撫也,三楊在政府,皆重謙,所奏請無不允。謙每議事至京,空橐以入,諸權貴不能無望。及三楊卒,謙遂左遷大理少卿,可見三楊等之薦人皆出於至公,非如後世市恩植黨之為也。

其時人主亦傾心信用。

如永樂中,擇耆儒侍皇太孫,楊士奇、蹇義薦儀智,太子嫌其老,士奇謂智明理守正,帝聞即用之。虞謙降謫,楊士奇力白其誣,言謙歷事三朝,得大臣體,宣宗即令復職。

宣宗嘗論朝士貪縱,士奇曰「無踰劉觀。」帝問「誰可代者?」士奇以顧佐對,即以為左都御史。

年富為人所中傷,英宗知其先由楊溥薦,遂不聽。

君臣之相信如此,宜乎正人端士布列中外,成當日大法小廉之治也。

蓋一人之耳目有限,若慮大臣薦引,易開黨援門戶之漸,而必以己所識拔者用之,恐十不得一、二,但能擇老成耆碩十數人,置之丞弼之任,使各舉所知,則合眾賢之耳目,為一人之耳目,自可各當其用,所謂明目達聰也。

明內閣首輔之權最重

明祖革丞相官,以翰林春坊詳看諸司章奏,兼司平駮。雖設有殿閣大學士,官僅五品,特以備顧問而已,於政事無與也。永樂中始命解縉、胡廣等入文淵閣,預機務,然皆編檢講讀之官,不置官屬,不得專制諸司。終永樂之世,未嘗改秩。

迨洪、宣間,三楊在內閣久,所兼官屢加至師傅,於是官階益尊,雖無相之名,而已有鈞衡之重。

然同在內閣中,亦有差等,大事皆首輔主持,次揆以下不敢與較。

宣德、正統間,天下建言、章奏皆三楊主之,及陳循、曹鼐等入閣,士奇、榮相繼歿,禮部援故事請旨,帝以楊溥老,始命循等預議。(循傳)可見尋常入閣者不得輒與裁決也。

嗣後首輔之與次輔雖同在禁地,而權勢迥然不侔。

夏言為首揆,嚴嵩至不敢與分席,欲置酒邀歡,多不許,既許,至前一日又辭,則所徵紅羊、棧鹿之類已付之烏有。一日,許赴其宴,薄暮始至,三勺一湯,賓主不交一言而去。(明.焦竑玉堂叢語)故嵩銜之次骨。

及嵩為首揆,徐階所以事之者,亦如嵩之事言。因吳中有倭寇,即佯為避倭之計,買宅豫章,與嵩子世蕃結姻,並與江右士大夫講鄉曲之誼。凡可以結歡求免者,無不為也。(筆麈)其後亦傾嵩而代之。

至張居正當國,次輔呂調陽恂恂(緊張恐懼)如屬吏,居正以母喪,三日不出閣,吏封章奏就第票擬,調陽坐閣,候票至乃出。(筆麈)及居正歸葬,大事必馳驛江陵聽處分。(明史本傳)此更禮絕班行,幾與賈似道休沐葛嶺,吏抱文書就第呈署無異矣!

韓爌為首輔,魏廣微入閣,欲分其權,而故事:閣中秉筆惟首輔一人,廣微乃囑魏忠賢傳旨諭爌同寅協恭,而責廣微毋伴食。(舊唐書盧懷慎傳:懷慎與紫微令姚崇對掌樞密,懷慎自以為吏道不及崇,每事皆推讓之,時人謂之伴食宰相。)由是廣微分票擬之權。

此可見明代首輔、次輔之別也。

案明代首輔權雖重,而司禮監之權又在首輔上。

王振竊柄時,票擬尚在內閣。然涂棐疏言「英宗時批答,多參以中官,內閣或不與。」則已有不盡出內閣者。

至劉瑾則專攬益甚。劉健疏云「近者旨從中下,略不與聞,有所擬議,竟從改易。」是正德初已有此弊。其後凡有章奏,瑾皆持歸私第,與妹婿孫聰、華亭大猾張文冕相參決,詞率鄙冗,焦芳為潤色之,李東陽俯首而已。(瑾傳)瑾敗後,東陽疏言「內閣與瑾,職掌相關,凡調旨撰敕,或被改再三,或徑自竄改,或持歸私室,假手他人。臣雖委曲匡持,而因循隱忍,所損已多。」(東陽傳)此固東陽自為掩飾之詞。然劉茞疏亦云「近日批答章奏,閣臣不得與聞。」可見當時實事也。

自瑾以後,司禮監遂專掌機密,凡進御章奏及降敕批疏,無有不經其出納者。

神宗不豫,召閣臣沈一貫入諭「礦稅事可與江南織造、江西窯器並停,其內監皆撤回,建言諸臣繫獄者皆復官。」一貫出,中使捧諭至,一如帝言。明日帝瘳,悔之,中使二十輩至閣,取前諭,仍繳進。(一貫傳)可見帝降旨,即有司禮監在旁寫出事目,然後付閣臣繕擬,故其地尤為要近。

至魏忠賢時,王體乾為司禮,避忠賢,退處其下,凡章奏入,體乾與秉筆李永貞先摘要,以白忠賢議行。(宦官傳)許譽卿劾忠賢疏,謂「內閣政本重地,而票擬大權拱手授之內廷。」其後楊漣劾忠賢,忠賢矯旨敘己功百餘言,大學士葉向高駭曰「此非奄人所能,必有代草者。」探之,則徐大化也。(向高傳)可見是時詔敕悉出司禮,並不藉內閣潤色矣!

文震孟傳:大臣入閣,例當投刺司禮,大奄兼致儀狀。是司禮之尊,久已習為故事,雖首輔亦仰其鼻息也。究而論之,總由於人主不親政事,故事權下移。長君在御,尚以票擬歸內閣,至荒主童昏,則地近者權益專,而閣臣亦聽命矣!

明翰林中書舍人不由吏部

明大學士本無屬員,楊士奇等加官既尊,始設中書舍人,取能書者為之,不由吏部銓選。霍韜疏謂「自三楊等植黨專權,籠翰林為屬官,中書為門吏,故翰林遷擢,不由吏部,而中書內直既久,有進秩至尚書者。」(潘辰等或加太常卿,或加至翰林學士禮部尚書。)

案明史選舉志:中書舍人原有兩途,由進士選者,得遷科道部曹;其兩殿兩房舍人,則不必由部選,自甲科監生及儒士布衣能書者,皆得為之。

如呂原子以蔭補國子生選為中書舍人。趙榮亦以能書由布衣授中書舍人,後遷太常卿,仍供事內閣。葉向高為首輔,用已革監生汪文言為中書舍人。此則大學士自行選用之成例也。

又我朝順治十一年,大學士范文程請以詹事翰林等官陞補俱歸吏部,又可見明制翰詹等官陞降,亦由內閣。

明吏部權重

明初六部,屬中書省權輕,多仰丞相意旨。洪武十三年,中書省革,部權乃專,而銓部尤要。其後制度屢創:令入覲官各舉所知,自浮山李信始。朝覲官各造事蹟、圖畫、土地、民人,自崑山余熂始。倣唐六典,自王府以下諸司各編集所職為書,曰「諸司職掌」。定吏役考滿給由為首領官,選監生為州縣官,兼除教職,自泰興翟善始。三年一入朝,考核等第,自沂水杜澤始。此洪武中銓政大略也。(明史陳修傳)

然雖有此等規制,而量能授職,核功過以定黜陟,則惟吏部主之。永樂中,郭璡為吏部尚書,請自布政使至知府,聽京官三品以上薦舉,既又請御史、知縣皆聽京官五品以上薦舉。論者謂其畏怯不敢任事,轉啟夤緣之漸。(璡傳)是璡以前布政等官,皆吏部選用也。

宣德中,兩京六部官缺,帝命廷臣推方面官堪內任者。鄭辰以蹇義薦,得南京工部尚書。(辰傳)是未有此旨以前,六部堂官亦吏部推用也。

天順中,罷廷臣薦舉,方面大吏專屬吏部。(李賢傳:故事:方面官敕三品京官保舉,賢患其營競,請令吏部每缺舉二人,請帝簡用,並推之例始此。)

時王直為尚書,委任郎曹抑奔競,凡巡方御史歸,即令具所屬賢否以備選。(直傳)

崔恭為吏部侍郎,置勸懲簿,有所聞皆識之,尚書王翱甚倚之。(恭傳)

成化中,選郎黃孔昭留心延訪人材,以冊書之,除官以才高下,配地繁簡,由是銓敘平允。

尚書尹旻欲推其鄉人為巡撫,孔昭不可,其人暮夜來屈膝,孔昭益鄙之,旻謂其人曰「黃君不離銓選,汝不能得也。」(孔昭傳)

可見巡撫等官皆吏部所用,公正則選用得人,否則可以高下在心,予奪任意。

故嚴嵩當國,吏、兵二部選郎各持簿任嵩填發,時稱文選郎萬寀為文管家,武選職方郎方祥為武管家。(于慎行筆麈)

至萬曆中,孫丕揚長吏部,不得已用掣籤法,以謝諸賄囑者,一時稱為至公。(丕揚傳)亦以吏部注授官職可以上下其手,故設此法以防弊也。

趙南星長吏部,搜舉遺佚,布列庶位,高攀龍等皆其所推用。山西巡撫缺人,郭尚文求之,南星薄其人,獨推謝應祥。可見其時雖有會推之例,然亦皆吏部主之。

周延儒謂會推名雖公,主持者止一、二人,餘皆不敢言。(溫體仁傳)

熊開元疏亦云:督撫官缺,明日廷推,今日傳單,其人姓名不列,至期,吏部出諸袖中,諸臣唯唯而已。(開元傳)

合而觀之,可見有明一代用人之權悉由吏部,吏部得人,則所用皆正人,如王恕為吏部尚書,所引薦耿裕、彭韶、何喬新、周維、李敏、張悅、倪岳、劉大夏、戴珊、章懋等,皆一時耆碩。弘治二十年,眾正盈朝,職業修理,號為極盛者,恕力也。

其後天啟初年,周嘉謨、張問達、趙南星先後掌吏部,起廢籍諸正人,用高攀龍、楊漣、左光斗秉憲,李騰芳、陳于廷佐銓,魏大中、袁化中長科道,鄭三俊、李邦華、孫居相、饒伸、王之寀等悉置卿貳,萬曆廢弛之後,賴此數年,稍支傾頹。未幾,易以閹黨,而官方不可問矣!

此有明一代吏部之大概也。

案王恕不能用正人,亦由司禮監懷恩以恕忠義,勸孝宗用之,故得行其志。天啟初,起用鄒元標、王德完諸賢,亦由司禮王安聽汪文言之言,是以博采人望,布列庶位,是吏部亦恃宦官之力,其權在吏部上,更可知矣!

揚州同時四知府

靖難師至揚州,江都令張本迎降,成祖以滁、泰二知州房吉、田唐成率先歸附,命與本並為揚州知府,與現任知府譚友德同蒞府事,揚州一時遂有四知府。

永樂中海外諸番來朝

明史外國傳:永樂三年,浡呢國王麻那惹那率其妃及弟、妹、子女泛海來朝,王卒於會同館,葬之安德門外。六年,馮嘉施蘭國酋玳瑁、里欲二人俱來朝。九年,滿剌加國王拜里迷蘇喇率妻子、陪臣五百餘人來朝。十年,浡呢王子遐旺又偕其母來朝。十五年,蘇祿國東王巴都葛八哈喇、西王麻哈喇叱葛喇麻、丁峒王妻叭都葛巴喇卜俱率其家屬、頭目三百四十餘人泛海來朝,東王回至德州卒。是年又有古麻喇朗國王斡喇義亦奔,率其妻子陪臣來朝,還至福建卒。十七年,滿剌加王母斡撒于的兒沙來朝。二十二年,滿剌加王西里麻哈喇率妻子來朝。宣德六年,又來朝。

蓋皆海外小國貪利而來,是時內監鄭和奉命出海,訪建文蹤跡,以重利誘諸番,故相率而來。宣德以後,遂無復至者。當時稱三保太監下西洋,為永樂朝盛事云。(舊唐書順宗紀:日本國王并妻還番。可見海外番王入朝,與妻偕行,是其故俗。)

卷三十四 明史

明中葉南北用兵強弱不同

有明中葉戰功固不足言,然南北更有迥異者,大率用兵於南,則易於蕩掃;用兵於北,則僅足支禦。

如山雲討廣西蠻,斬首二萬二百六十。方瑛討貴州苗,俘斬四萬餘。陶魯破廣東賊,斬二萬一千四百餘。其他斬馘以千計者,指不勝屈也。

至用兵於北,自宣德以後,瓦剌、俺答、小王子諸寇先後擾邊,中國宿重兵以禦之,僅僅自保,間有戰勝,亦無可紀。

如王越紅鹽池之捷,禽斬三百五十。威寧海之捷,斬首四百三十餘。石彪與楊信斬鬼力赤,生擒四十餘人,斬五百餘,論者俱以為西北戰功第一。彪又擊斬把禿王,殺一百二十人,追至三山墩,又斬七十二人,以是封定遠伯。劉聚等擊阿羅出,斬首一百六十。朱永開荒山敗敵,斬一百六級,邊人亦以為數十年所未有。此皆當時所謂大捷者。越彪至以之封侯伯。他如郭登栲栳山之戰,則二百餘級也。姜奭昔水鋪之戰,則百餘級也。姜應熊破套寇,則百四十級也。安國偏頭關之戰,則八十餘級也。甚至仇鉞擊寇于萬全,斬三級。朱暉搗河套,亦斬三級,追寇慶陽,斬十二級。(以上俱見各本傳)

較之黔、粵用兵,何啻千佰之十、一,而乃以之入功冊,遷官秩,可知北強南弱,風土使然,固非南剿者皆良將,北拒者盡庸將也。

明邊省攻剿兵數最多

明邊省凡有攻剿,兵數最多,蓋皆就近調用民兵、土兵,故餉省而兵易集,非悉用官兵也。

考永樂中征安南,用兵八十萬。(張輔傳)正統中征麓川,用兵十五萬。(王驥傳)景泰中討都勻苗乜富架,用兵八萬。(顧溥傳)成化中,韓雍討大藤峽,先以兵十六萬破修仁荔浦賊巢。(韓雍傳)王越奏起兵搜套須兵十五萬。(王越傳)弘治中,閔珪討永安猺,用兵六萬。(閔珪傳)正德中,思恩府岑濬與田州岑猛相讎殺,總督潘蕃討之,用兵十萬。(潘蕃傳)嘉靖中,岑猛謀亂,總督姚鏌討之,用兵八萬。(姚鏌傳)是時欲征安南,議用兵十三萬二千餘人。(毛伯溫傳)元江土舍鑑亂,巡撫鮑象賢討之,用兵七萬。(鮑象賢傳)吳桂芳令俞大猷討翁源賊李亞元,用兵十萬。殷正茂令大猷討韋銀豹,用兵十四萬。(俞大猷傳)曾省吾令劉顯討都掌蠻,用兵十四萬。(劉顯傳)李錫討府江猺,用兵六萬,討古田猺,用兵十萬。(李錫傳)殷正茂討藍一清,用兵四萬。(張元勳傳)張嵿討新寧恩平賊,以三萬人破賊巢二百餘,斬一萬四千餘,史稱嶺南用兵,從未有以少勝多如此者。(張嵿傳)

可見邊地用兵,動以十數萬計,若必一一皆官兵,安得如許兵數?且費亦不貲,則調用民兵、土兵之法,不可廢也。

元末已調苗帥楊完者入內地剿寇。明洪鍾之剿川賊,調永順土兵。陳金之剿江西賊,調田州土兵。王守仁之剿大藤峽。張經之禦倭。殷正茂之征古田猺。李化龍之平播州。朱燮元之平奢氏、安氏。無一不兼用土兵。甚至石柱等土兵且調往朝鮮、遼東,萬里攻戰。當時徵調既慣,土兵皆習見以為當然,無敢有後期者。而守仁之剿浰頭桶岡及擒宸濠,則並不用土兵而專用民兵。

承平日久,無復有征調民兵、土兵之事,一旦欲用之,且將駭怪而莫肯應命。是又當於無事時加惠土司,使之勤操練以備調遣。而前明民壯之例,僉其丁者免其糧。(見兵志)按季肄習,以防不虞,其法亦當講求於平素也。

用兵有御史核奏

明內地用兵多有巡按御史及監軍、紀功御史等官從旁核奏,此亦防欺蔽之一法也。

如趙輔從韓雍討大藤峽賊,封武靖伯,留鎮廣西,已而蠻又入潯州,巡按端弘劾其妄言賊盡,不罪輔無以示戒。(輔傳)左都督劉聚鎮陝西,孛羅忽、滿都魯、癿加思蘭等入寇,殺掠數千里,聚與王越反以捷聞,紀功員外郎,張謹劾之,謂其報首功百五十級,實止十九級。(聚傳)許寧鎮大同,小王子入寇,寧等戰敗,反以捷聞,巡按程壽震發之。(寧傳)廣寧失事,巡撫陳瑤反以捷聞,巡按耿明等劾其欺罔。(明傳)洪鐘討川東賊,不能擊,馘良民為功,巡按王綸、紀功御史汪景芳共劾之,綸又奏鐘樂飲縱遊,致賊自合州渡江陷州縣。(鐘傳)陳金討王浩八,聽其偽降得逸去,紀功給事中黎奭劾之。(金傳)亦不剌等入寇甘肅,掠陷堡砦五十三處,巡撫張翼、鎮守太監朱彬反冒奏首功,巡按成文發其奸。(文傳)此皆見於各列傳者。

用兵固當責成領兵官,勿使人從旁掣其手足,然徒聽領兵者奏報,其誰肯自言畏懦?自言敗衄?勢必粉飾遷就,以掩罪冒功,有巡按等官從旁奏報,則諸將稍知儆畏,不敢避賊玩寇,此不特防欺蔽,亦隱寓伺察催督之法也。

將帥家丁

兩軍相接全恃將勇,將勇則兵亦作氣隨之,然將亦非恃一人之勇也,必有左右心膂之驍悍者協心并力,始氣壯而敢進,將既進,則兵亦鼓勇爭先,此將帥所貴有家丁、親兵也。

前代如韓、岳之背嵬軍之類,固有明效。即明史所載,如景泰中楊洪家蒼頭,得官者十六人。成化中,王越多盪跳士為腹心,與寇搏戰,數有功。嘉靖中,倭寇海上,詔故將何卿、沈希儀率家眾赴蘇、松軍。(卿傳)馬永為將,蓄家丁百餘,皆西北健兒,驍勇敢戰,帝問將於李時,時以永對,且曰「其家眾可用也。」(永傳)馬芳蓄健兒,嘗令三十人出塞四百里,多所斬獲。(芳傳)梁震蓄健兒五百人,鎮大同,大同卒驕,連殺巡撫、總兵,及震至,眾憚其家眾,皆帖然不敢動。震歿後,健兒無所歸,詔編之軍伍,後將猶得其力。(震傳)萬曆中,李成梁帥遼東,收四方健兒,給以厚餼,用為軍鋒,所至有功。健兒中如李平胡、李寧等,後皆至將帥。(成梁傳)遼事急,詔廢將蓄家丁者,赴軍前立功。(趙率教傳)寧遠軍變,圍袁崇煥署,時滿桂亦在城中,諸叛卒憚桂家卒勇猛,不敢肆,結隊而去。(桂傳)天啟末,寧遠告警,詔將侯世祿率家丁赴關聽。(世祿傳)都司張神武用袁應泰薦,率親丁二百四十餘人,馳至廣寧。(神武傳)副總兵祁秉忠亦以應泰薦,率私丁守蒲河。(秉忠傳)趙率教收復前屯,亦率家丁三十八人以往。(率教傳)寧遠之戰,總兵金國鳳憤將士恇怯,率親丁數十,出據北山力戰。(國鳳傳)崇禎中,總兵侯良柱戰死,其子天錫疏請率父舊人自當一隊,詔赴楊嗣昌軍立功,嗣昌奏天錫所將親丁二百六十人皆敢戰。(良柱傳)此將帥親丁之成效也。

承平之世,將領皆雍容裘帶,豈復招練壯勇以為家丁,即其選用親兵,亦多取韶美便捷以給使令,一日臨戎,將無左右可倚之士,即縮朒而不敢前,兵無統率向前之將,自畏怯而不敢進,毋怪乎不能立功也。然蓄養壯丁,豈易有此貲力?惟有選拔兵丁,練以技勇,結以恩信,庶緩急尚有可恃。

古名將如韓、岳等,既有背嵬軍,吳璘亦以迭陣法教士伍。戚繼光謂兵不練,必不可用,故所至以練兵為急。初官浙江參將,見衛所軍不習戰,乃請募金華、義烏人三千,教以擊刺,短長互用,由是軍獨精。又因地形制陣法,一切戰船、火器、兵械,精求而更置之。平倭後,移鎮薊門,又徵浙兵三千來訓薊兵。初至,陣於城外,天大雨,自朝至日昃,植立不動,邊軍大駭,自是始知軍令。(繼光傳)譚綸在浙亦重練兵立束伍法,裨將以下,節節相制,分數既明,進止齊一,未久,皆成精銳。(綸傳)南京初設振武營,兵部尚書張鏊請以劉顯為指揮僉事,專訓練。(顯傳)顯亦為當時名將,所至有功。

故知訓練有素,則一兵得一兵之用,即不能蓄家丁,尚可藉此為爪牙也。(譚綸言三萬兵,歲需餉五十四萬兩。則是時每兵歲餉十六兩。)

景泰帝欲仍立沂王

景泰帝初惑黃竑之言,廢英宗太子見深為沂王,立己子見濟為太子,後太子薨,未嘗不欲仍立沂王也。

六年七月,有給事中徐正請間言沂王當遷於所封地,以絕人望,別選王子育之宮中。上皇所居南城,宜增高墻垣,伐去高樹,宮門之鎖亦宜灌鐵,以備非常。帝大駭,叱出之,欲正其罪,慮駭眾,遂謫之鐵嶺衛。是帝固未肯聽小人之言也。迨英宗復辟,徐有貞輩誣王文、于謙謀立外藩,帝心事遂不白云。事見廖莊傳。世罕有論及者,故特表出之。

成化嘉靖中方技授官之濫

憲宗好方技,

初即位,即以道士孫道玉為真人。

其後李孜省以符籙進,官至禮部侍郎。鄧常恩、趙玉芝、凌中、顧亦皆以方術得幸,官至太常卿。其他雜流加侍郎、通政、太常、太僕、尚寶者,不可勝計。每令中官傳旨,一傳至百十人,時謂之傳奉官。王瑞疏所謂一日而數十人得官,一堂而數百人寄俸也。是時孜省尤寵倖,朝臣毀譽多出其口,士大夫遂多附之。

又有僧繼曉,以秘術進。賜號通元翊教廣善國師。其後西番僧劄巴堅參封萬行莊嚴功德最勝智慧圓明端仁感應顯國光教弘妙大悟法王,西天至善金剛普濟大智慧佛,其徒劄實巴鎖南堅參、巴竹也失皆為國師。已而劄實巴進封法王。班卓兒藏卜封國師。又封領占竹為萬行清修真如自在廣善普慧宏度妙應掌教翊國正覺大濟法王,西天圓智大慈悲佛。又封西天佛子劄失藏卜、劄失堅參、乳奴班丹、鎖南堅參、法領占五人為法王。其他授西天佛子、大國師、國師、禪師者亦不可勝計。服食器用僭擬王者,出則金吾仗呵道,錦衣玉食者幾千人。

羽流加號真人、高士者亦盈都下,大國師以上金印,真人玉冠、玉帶、玉珪、銀章。而繼曉尤奸黠竊權,所奏請無不允。

迨孝宗即位,始盡汰傳奉官千百人,又詔禮官議汰諸寺法王至禪師四百三十七人,喇嘛僧七百八十九人,華人為禪師及善世覺義諸僧官千一百二十人,道士自真人、高士及正一、演法諸道官一百二十三人,可見成化中授官之濫也。(孜省下獄死,常恩等遣戍,繼曉棄市。)

其後嘉靖中又有方技濫官之秕政。

道士邵元節以禱祠有驗,封為清微妙濟守靜修真凝元演範志默秉誠致一真人,統轄朝天、顯靈、靈濟三宮,總領道教,賜金玉印、象牙印各一,班二品紫衣玉帶,以校尉四十人供洒掃,尋又賜闡教輔國玉印,進禮部尚書,給一品服,廕其孫啟南為太常丞,進少卿,曾孫時雍為太常博士,其徒陳善道亦封清微闡教崇真衛道高士。

又有陶仲文以符水治鬼,封神霄保國弘烈宣教振法通真忠孝秉一真人,累進禮部尚書、少保、少傅、少師。明代一人兼三孤者,惟仲文一人而已。尋又封恭誠伯,歲祿千二百石,廕其子世同為太常丞,世恩為尚寶丞,婿吳濬、從孫良輔為太常博士。

其他段朝用、龔可佩、藍道行、王金、胡大順、藍田玉、羅萬象之屬,亦皆以符咒、燒鍊、扶鸞之術競致榮顯。

甚至顧可學官浙江參議亦以煉秋石得幸,超拜工、禮二部尚書。盛端明官副都御史,亦以通曉藥術拜工、禮二部尚書。朱隆禧官順天府丞,亦以長生秘術加禮部侍郎。(以上諸官皆食俸而不治事)則不惟方士藉以干進,即士大夫亦以之希榮邀寵矣!(皆佞倖傳)

是嘉靖時之優待方技較成化更甚。其故何也?蓋憲宗徒侈心好異,兼留意房中秘術,故所昵多而尚非誠心崇奉。世宗則專求長生,是以信之篤而護之深,與漢武之寵文成、欒大遂同一轍。臣下有諫者必坐以重罪,後遂從風而靡,獻白兔、白鹿、白雁、五色龜、靈芝、仙桃者,幾遍天下,貽譏有識,取笑後世,皆貪生之一念中之也。

成化嘉靖中百官伏闕爭禮凡兩次

成化中,慈懿錢太后崩,憲宗以生母周太后意,不欲慈懿祔葬英宗陵(祔葬變禮、皇太后不祔葬),乃議別葬,群臣咸疏諫,帝重違太后意,皆不允,給事中魏元偕同官三十九人疏爭,御史康永韶亦偕同官四十一人疏爭,未得俞旨,給事中毛弘倡言大小臣工當伏闕爭,眾許諾,有退者,給事中張賓呼曰「君輩獨不受國恩乎?」乃共伏哭文華門,周太后亦心動,竟得如禮。(魏元、毛弘等傳)

世宗由藩邸入繼大統,廷臣欲帝以孝宗為父,本生父興獻王為皇叔父,帝不許,駁詰再三,舉朝爭之,疏不下,皆洶洶,會朝罷,何孟春倡言於眾曰「憲宗朝百官哭文華門,爭慈懿皇太后葬禮,憲宗從之,此故事也。」修撰楊慎曰「仗節死義,正在今日!」編修王元正、給事中張翀等遂遮群臣於金水橋,謂「今日有不爭者共擊之!」孟春等又相號召,於是九卿則尚書金獻民等、侍郎孟春等、都御史王時中等、寺卿汪舉等,凡二十三人,翰林則賈詠等二十二人,給事中則張翀等二十一人,御史則王時柯等三十一人,諸郎官吏部則余寬等十二人,戶部則黃待顯等三十六人,禮部則余才等十二人,兵部則陶鎡等二十人,刑部則相世芳等二十七人,工部則趙儒等十五人,大理之屬則毋德純等十一人,俱跪伏左順門,帝命中官諭退,眾曰「必得俞旨,乃敢退。」自辰至午,凡再傳諭,猶不起,帝大怒,遣錦衣官先執為首者豐熙等八人繫獄,楊慎、王元正乃撼門大哭,眾皆哭,聲震闕廷,帝益怒,命收四品以下官。明日,編修王相等十八人杖死,熙慎、元正俱謫戍。(何孟春傳)而帝本生父興獻帝卒稱皇考。

同一伏闕,而從違各異,固由憲宗仁厚,世宗剛決,性各不同。然亦以所爭典禮,有當有不當也。慈懿本英宗正后,禮宜祔葬憲宗,特以生母故,欲別葬,其事本不順於理,故群臣爭而周太后亦心折,遂得如禮。世宗生於孝宗崩後二年,孝宗初未立為子,而欲使之考孝宗而抹其本生之親,情理皆不協,故愈爭而愈激成事變也。說見大禮之議條內。

正德中諫南巡受杖百官

成化、嘉靖兩次伏闕,固屬大案,而正德中百官諫南巡,被杖之多,亦不減此二案也。

武宗南巡詔下,員外郎夏良勝、主事萬潮、博士陳九川連疏諫,而舒芬、黃鞏、陸震疏已先入,吏部郎中張衍瑞等十一人、刑部郎中陸俸等五十三人疏繼之,禮部郎中姜龍等十六人、兵部郎中孫鳳等十六人疏又繼之,帝與諸倖臣大怒,遂令良勝等一百有七人罰跪午門外五日。而大理寺正周敘等十人、行人司余廷瓚等二十人、工部主事林大輅等疏又上,帝益怒,並下詔獄,跪午門者,晚亦繫獄,晨出暮入,纍纍若重囚。僉事張英且肉袒戟刃於胸,囊土數升,當蹕道跪哭,即自刺血流出,衛士奪其刃送獄,問囊土何為?曰「恐污帝廷耳。」詔杖八十,死。舒芬等百七人跪既畢,各杖三十,良勝等六人及敘、廷瓚、大輅各杖五十餘,三十人各杖四十,有死者。(良勝傳)然是時南巡之行,究因群臣之諫而止。其後南巡則又自宸濠之變,借為詞耳。

明代文人不必皆翰林

唐、宋以來,翰林尚多書畫醫卜雜流,其清華者,惟學士耳。至前明則專以處文學之臣,宜乎一代文人盡出於是。乃今歷數翰林中,以詩文著者,惟程敏政、李東陽、吳寬、王鏊、康海、王九思、陸深、楊慎、焦竑、陳仁錫、董其昌、錢福、錢謙益、張溥、金聲、吳偉業耳。其次則夏昹、張泰、羅玘、王維禎、王淮、晏鐸、王廷陳、王韋、陳沂、袁、黃輝、袁宗道,雖列文苑傳中,姓氏已不甚著。

而一代中赫然以詩文名者乃皆非詞館,如李夢陽、何景明、王世貞、李攀龍,世所稱四大家,皆部郎及中書舍人也。

其次如徐禎卿、邊貢、楊循吉、柯維騏、王慎中、唐順之、田汝成、皇甫涍兄弟、王世懋、袁中道、曹學佺、鍾惺、李日華、陳際泰,亦皆部曹及行人博士也。

其名稱稍次,而亦列文苑傳者,儲瓘、鄭善夫、陸師道、高叔嗣、蔡汝楠、陳束、梁有譽、宗臣、徐中行、吳國倫、王志堅,亦皆部曹及中書行人也。

顧璘、王圻、李濂、茅坤、歸有光、胡友信、屠隆、袁宏道、王惟儉,則並非部曹而皆知縣矣。然此猶進士出身也。

若祝允明、唐寅、黃省曾、瞿九思、李流芳、譚元春、艾南英、章世純、羅萬藻,則並非進士而舉人矣。

並有不由科目而才名傾一時者,王紱、沈度、沈粲、劉溥、文徵明、蔡羽、王寵、陳淳、周天球、錢穀、謝榛、盧、徐渭、沈明臣、余寅、王登、俞允文、王叔承、沈周、陳繼儒、婁堅、程嘉燧,或諸生,或布衣山人,各以詩文書畫表見於時,並傳及後世。

迴視詞館諸公,或轉不及焉,其有愧於翰林之官多矣!

明中葉才士傲誕之習

明史文苑傳:吳中自祝允明、唐寅輩才情輕豔,傾動流輩,放誕不羈,每出名教外。今按諸書所載:

寅慕華虹山學士家婢,詭身為僕,得娶之,後事露,學士反具資奩,締為姻好。(朝野異聞錄)文徵明書畫冠一時,周、徽諸王爭以重寶為贈。(明焦竑玉堂叢語)寧王宸濠慕寅及徵明,厚幣延致,徵明不赴,寅徉狂脫歸。(明史文苑傳)

又桑悅為訓導,學使者召之,吏屢促,悅怒曰「天下乃有無耳者!」期以三日始見,僅長揖而已。

王廷陳知裕州,有分巡過其地,稍凌挫之,廷陳怒,即散遣吏卒,禁不得祇應,分巡者窘而去。於是監司相戒,勿入裕州。

康德涵六十生日,召名妓百人為百年會,各書小令付之,使送諸王府,皆厚獲。

謝榛為趙穆王所禮,王命賈姬獨奏琵琶,歌其所作竹枝詞,歌罷,即飾姬送於榛。大河南北,無不稱謝榛先生者。(俱見明王圻稗史彙編)

此等恃才傲物,跅弛不羈,宜足以取禍,乃聲光所及,到處逢迎,不特達官貴人傾接恐後,即諸王亦以得交為幸,若惟恐失之,可見世運昇平,物力豐裕,故文人學士得以跌蕩於詞場酒海間,亦一時盛事也。

明仕宦僭越之甚

鄢懋卿恃嚴嵩之勢,總理兩浙、兩淮、長蘆、河東鹽政,其按部嘗與妻偕行,製五彩輿,令十二女子舁之。(見嚴嵩傳)

張居正奉旨歸葬,藩臬以上皆跪迎,巡方御史為之前驅。真定守錢普創為坐輿,前軒後室,旁有兩廡,各立一童子給使令,凡用舁夫三十二人。所過牙盤上食,味逾百品,猶以為無下箸處,普無錫人,能為吳饌,居正甘之日「吾至此,始得一飽。」於是吳人之能庖者,召募殆盡。(居正傳)

擅撻品官

唐時大吏有擅杖官吏之弊,明制已革除,然權勢在手,亦竟有違例肆威者。

王來為參政,以公事杖死縣令不職者十餘人。(來傳)

陳懷鎮四川,笞僉事柴震。(懷傳)

雍泰為山西按察使,太原府尹珍不避道,泰責之,不服,泰竟笞之,珍訴於朝,下泰獄,釋之。泰巡撫宣府,參將李稽坐事,畏劾,乞受杖,泰以大杖決之,稽奏泰凌虐。(泰傳)

黃澤為浙江布政使,鹽運使丁鎡不避道,澤撻之,為所奏下獄。(澤傳)

副都御史周銓以私撼撻御史,諸御史共劾之,遂下銓獄。(銓傳)

巡鹽御史祝徽、巡按御史畢佐周皆擅撻指揮使,崇禎帝以指揮秩崇,非御史可撻,下部,稽典制:御史無撻指揮例。都御史陳于廷引巡撫提問四品武職敕書對,帝以比擬不倫斥之。(于廷傳)

是故事本無擅撻品官之例,而威柄在手,輒肆行之,亦可見是時仕宦之橫也。

明鄉官虐民之害

前明一代風氣,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橫征,民不堪命,而縉紳居鄉者,亦多倚勢恃強,視細民為弱肉,上下相護,民無所控訴也。

今按楊士奇傳:士奇子稷居鄉,嘗侵暴殺人,言官交劾,朝廷不加法,以其章示士奇。又有人發稷橫虐數十事,乃下之理,士奇以老病在告,天子(英宗)不忍傷其意,降詔慰免,士奇感泣,遂不起。是時士奇方為首相,而其子至為言官所劾,平民所控,則其肆虐已極可知也。

又梁儲傳:儲子次攄為錦衣百戶,居家,與富人楊端爭民田,端殺田主,次攄遂滅端家二百餘人,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衛立功。朝野異聞錄,又載次攄最好束人臂股或陰莖,使急迫而以針刺之,血縷高數尺,則大叫稱快。此尤可見其恣虐之大概矣!

焦芳傳:芳治第宏麗,治作勞數郡。是數郡之民皆為所役。

又姬文允傳:文允宰滕縣,白蓮賊反,民皆從亂,文允問故,咸曰「禍由董二。」董二者,故延綏巡撫董國光子,居鄉暴橫,民不聊生,故被虐者至甘心從賊。則其肆毒更可知也。

又琅琊漫抄載:松江錢尚書治第,多役鄉人,磚甓亦取給於役者。有老傭後至,錢責之,對曰「某擔自黃瀚墳,路遠故遲耳。」錢益怒,答曰「黃家墳亦吾所築,其磚亦取自舊家,勿怪也。」此又鄉官役民故事也。

其後崑山顧秉謙附魏忠賢得入閣,忠賢敗,秉謙家居,崑民焚掠其家,秉謙竄漁舟以免。(秉謙傳)時秉謙已失勢,其受侮或不足為異。

至如宜興周延儒方為相,陳于泰方為翰林,二家子弟暴邑中,宜興民至發延儒祖墓,又焚于泰於鼎廬。(祁彪佳傳)

王應熊方為相,其弟應熙橫於鄉,鄉人詣闕擊登聞鼓,列狀至四百八十餘條,贓一百七十餘萬。其肆毒積怨於民可知矣。

溫體仁當國,唐世濟為都御史,皆烏程人,其鄉人盜太湖者,以兩家為奧主。兵備馮元颺捕得其魁,則世濟族子也。(元颺傳)是鄉官之族且庇盜矣!

又有投獻田產之例,有田產者,為奸民籍而獻諸勢要,則悉為勢家所有。

天順中,曾翬為山東布政使,民墾田無賦者,奸民指為閒田,獻諸戚畹,翬斷還民。(見李棠傳)

河南瀕黃河淤地,民就墾,奸民指為周王府屯場,獻王邀賞,王輒據而有之,原傑請罪獻者,並罪受者。(原傑傳)

又戒庵漫筆:萬曆中,嘉定青浦間有周星卿,素豪俠,一寡婦薄有貲產,子方幼,有姪陰獻其產於勢家,勢家方坐樓船,鼓吹至閱莊,星卿不平,糾強有力者突至索鬥,乃懼而去,訴於官,會新令韓某頗以扶抑為己任,遂直其事。此亦可見當時獻產惡習。此一家因周星卿及韓令得直,其他小民被豪佔而不得直者,正不知凡幾矣!

由斯以觀,民之生於我朝者,何其幸也。

按鄧茂七之亂,其俗佃人送租至田主家,茂七倡其儕毋送,令田主自往受租,田主訴於縣官,官遣巡檢往攝,茂七殺弓兵數人,遂反,陷二十餘州縣,後大舉剿之,始滅。(事見丁瑄傳)此亦可見激變之由。然惡佃恃強輒敢拒官倡亂,此風亦不可開,是在長民者,禁勢家之欺凌,又懲奸民之凶悍,則兩得其平,不至滋事矣!

吏役至大官

梁璟傳:天順八年,修隆善寺,工竣,授工匠三十人官尚寶卿,任道遜等以書碑亦進秩,王詔上疏切諫,工匠授官已濫觴於此。

正德初,劉健等疏中有「畫史、工匠濫授官職,多至數百人,豈可不罷?」(健傳)

劉瑾擅權,通鑑纂要成,誣諸翰林纂修官謄寫不謹,皆被譴,而命文華殿書辦張駿等改謄,駿擢至禮部尚書,他授京卿者又數人,裝潢匠役亦授官秩。(見謹傳)

世祖時,匠役徐杲以營造擢官工部尚書,其屬冒太僕少卿、苑馬卿以下職銜者以百數。(李芳傳)

又工匠趙奎等五十四人亦以中官請,悉授職。(胡世寧傳)

海外諸番多內地人為通事

內地人民擅入外番

明史外國傳:洪熙(仁宗)時,黃巖民周來保、龍巖民鍾普福逃入日本,為之鄉導,犯樂清。

成化(憲宗)四年,日本貢使至,其通事三人自言「本寧波人,為賊所掠,賣與日本,今請便道省祭。」許之。

五年,琉球貢使蔡璟言「祖父本福建南安人,為琉球通事,擢長史,乞封贈其父母。」不許。

十四年,禮部奏言「琉球所遣使多閩中逋逃罪人,專貿中國之貨,以擅外番之利。」

時有閩人胡文彬入暹羅國,仕至坤岳,猶天朝學士也,充貢使來朝,下之吏。

正德三年,滿剌加(今稱麻六甲、馬六甲)入貢,其通事亞劉本江西人蕭明舉,負罪逃入其國,隨貢使來,尋伏誅。

五年,日本使臣宋素卿,本鄞縣朱氏子名縞,幼習歌唱,倭使悅之,縞叔澄因鬻焉,至是充使至蘇州,與澄相見。

又琉球王左長史朱輔,本江西饒州人,仕其國多年,年八十餘,彼國貢使偕來,奏明許其致仕還鄉。

又佛郎機貢使至,有火者亞三,夤緣江彬,得侍帝側,自言「本華人,為番所使。」後伏誅。

萬曆中,有漳州人王姓者,為浡泥國(當今汶萊蘇丹國)那督,華言尊官也。

又有海澄人李錦及奸商潘秀、郭震勾結荷蘭人賄稅使高寀求借澎湖,為互市之地。

此皆內地民闌入外番之明據,然猶未至結隊聚黨也。

內地人民家於外番

三佛齊國(原室利佛逝(Srivijaya),即今印尼巨港(巴鄰旁),境跨馬來半島、蘇門答臘附近)為爪哇所占,改名舊港,閩、粵人多據之,至數千家,有廣東人陳祖義為頭目,群奉之。又嘉靖末,廣東大盜張璉為官軍所逐,後商人至舊港,見璉為市舶長,漳、泉人多附之,猶中國市舶官云。

又呂宋地近閩,閩人商販其國者,至數萬人,往往久居不返,至長子孫。後佛郎機奪其國,多逐歸,留者悉被侵辱。(以上俱見明史外國傳)

是內地民人且有千百為群,家於外番者矣。

奸民引外番為內地害

及嘉靖中倭寇之亂,先有閩人林汝美、李七、許二誘日本倭劫海上(七修類稿),繼有汪直、葉碧川、王清溪、謝和等據五島,煽諸倭入寇,又有徐海、陳東、麻葉等偕倭人巢柘林、乍浦等處劫掠。(胡宗憲傳)內地亡命者附之,如蕭顯、池南山、葉明等,實繁有徒,凡十年而亂始定。(七修類稿)

是奸民不惟向外番滋事,且引外番為內地害矣。(鄭曉傳,謂倭寇中國,奸民利倭賄,為之鄉道,以故倭人所據營砦皆得要害,盡知官兵虛實,倭恃漢人為耳目,漢人以倭為牙爪。)

嘉靖中倭寇之亂

明祖定制:片板不許入海。承平日久,奸民勾倭人及佛郎機諸國私來互市,閩人李光頭、歙人許棟踞寧波之雙嶼為之主,勢家又護持之。或負其直,棟等即誘之攻剽,負直者脅將吏捕之,故泄師期令去,期他日償,他日負如初,倭大怨,益剽掠。朱紈為浙撫,訪知其弊,乃革渡船,嚴保甲,一切禁絕私市,閩人驟失重利,雖士大夫亦不便也,騰謗於朝,嗾御史劾紈落職,時紈已遣盧鏜擊擒光頭、棟等,築寨雙嶼,以絕倭屯泊之路,他海口亦設備矣,會被劾,遂自經死。紈死而沿海備盡弛,棟之黨汪直遂勾倭肆毒。(明史朱紈傳)

案鄭曉今言,謂國初設官市舶正,以通華夷之情,行者獲倍蓗之利,居者得牙儈之息,故常相安。後因禁絕海市,遂使勢豪得專其利,始則欺官府而通海賊,繼又藉官府以欺海賊,並其貨價乾沒之,以至於亂。郎瑛七修類稿亦謂汪直私通番舶,往來寧波有日矣。自朱紈嚴海禁,直不得逞,招日本倭叩關索負,突入定海劫掠云。

鄭曉、郎瑛皆嘉靖時人,其所記勢家私與市易,負直不償,致啟寇亂,實屬釀禍之由。然明祖初制:片板不許入海。而曉謂國初設官市舶,相安已久,迨禁絕海市,而勢豪得射利致變。瑛並謂紈嚴海禁,汪直遂始入寇。是竟謂倭亂由海禁所致矣。此猶是閩浙人騰謗之語,曉等亦隨而附和,眾口一詞,不復加察也。海番互市,固不必禁絕,然當定一貿易之所,若閩浙各海口俱聽其交易,則沿海州縣處處為所熟悉,一旦有事,豈能盡防耶?

外番借地互市

海外諸番與中國市易,必欲得一屯駐之所,以便收泊。

明初暹羅、占城、爪哇、琉球、浡泥諸國皆在廣州互市,正德中移於高州電白縣,嘉靖中始移香山之壕鏡,歲輸課二萬金,即今澳門也。佛郎機人因得混入其中。後佛郎機併呂宋、滿剌加二國,勢力獨強,諸國人之在壕鏡者皆畏之,遂為其所專據,築城建寺焉。大西洋人來亦樂居此,故市易益廣。今番人皆立家室,長子孫,不下數千家,從無不軌之謀,蓋其志在市易取利,無別意也。

然海外諸番不一,壕鏡所居,大約只數國之人,而他國不與焉,故往往各欲乞地以為永業。如嘉靖中,林道乾遁於臺灣,後去而荷蘭人即據之。萬曆中,荷蘭人又賄稅使高寀,求築城於澎湖,都司沈有容往諭之,始去。其在臺灣者,亦為鄭芝龍所逐。芝龍降後,荷蘭又據之,鄭成功又奪其地。本朝取臺灣後,始不復為外番所佔。可見諸番互市,必欲得一屯泊之所也。

近日英吉利國遣使入貢,乞於寧波之珠山及天津等處,僦地築室,永為互市之地,皇上以廣東既有澳門,聽諸番屯泊,不得更設市於他處,所以防微銷萌者,至深遠矣。

案珠山即舟山也,四面皆海,昔勾踐欲棲夫差於甬東,即此地。宋為昌國城,明屬寧波之定海縣。倭亂時,據為巢穴。汪直約降於胡宗憲,曾遣其子滶破倭於舟山。徐海死,餘黨亦竄舟山,為俞大猷所殪。及汪直既降被誅,滶又柵於舟山入寇。(見胡宗憲傳)明末總兵黃斌卿據之,魯王以海監國紹興,兵敗來投,斌卿不納。先是,舟山田皆屬內地大戶,至是斌卿盡籍為官田,使民佃田納租,蓋欲佔為世業也。順治六年,斌卿為張名振等所殺,魯王復來駐。順治八年,大兵攻之,三閱月始遁去,我朝使巴臣興鎮守。十二年,鄭成功遣洪旭來寇,臣興降之。明年,我兵復其地,始入版籍。可見此山乃浙海中要地,番人得之,即可據為巢穴,固不可輕授也。(明史張可大傳:舟山,宋昌國城,居海中,有七十二墺,為浙東要害,可大為參將,條八議,籌戰守,皆碩畫。)

天主教

意大理亞國在大西洋中。萬曆中,其國人利瑪竇至京師,為萬國全圖,言天下有大洲五,第一曰亞細亞洲,凡百餘國,而中國居其一;第二曰歐羅巴洲,凡七十餘國,而意大理亞居其一;第三曰利未亞洲,亦百餘國;第四曰亞墨利加洲;第五曰墨瓦臘泥加洲,而域中大地盡矣。大抵歐羅巴諸國悉奉天主教。天主耶酥,生於女德亞,即古大秦國也,其國在亞細亞洲之中,西行教於歐羅巴,其始生在漢哀帝元壽二年庚申,閱一千五百八十一年,至萬曆九年,利瑪竇始泛海九萬里,抵廣州之香山澳,其教漸行。

二十九年,入京師,以方物獻,並貢天主及天主母圖,禮部以會典不載大西洋名目,駮之,帝嘉其遠來,假館授餐,公卿以下重其人,咸與交接,利瑪竇安之,遂留居不去,三十八年卒。

其年,以曆官推算日食多謬,五官正周子愚言「大西洋人龐迪我、熊三拔等深明曆法,其書有中國所不及者,當令採擇。」遂令迪我等同測驗。

自利瑪竇來後,其徒來者益眾,有王豐肅、陽瑪諾等居南京,以其教倡行,官民多從之,禮部郎中徐如珂惡之,奏請逐回。四十六年,迪我等奏「臣與利瑪竇等泛海九萬里,觀光上國,臣等焚修行道,尊奉天主,豈有邪謀?敢墮惡業?乞賜寬假。」帝亦不報,而其居中國如故。

崇禎時,曆法益舛,禮部尚書徐光啟請令其徒羅雅名、湯若望等以其國新法相參較,書成,即以崇禎元年戊辰曆為曆元,其法視大統曆為密焉。

其人東來者,大都聰明特達之士,意專行教,不求祿利,所著書多華人所未道,故一時好異者咸尚之。其徒又有龍華民、畢方濟、艾如略、鄧玉函諸人,皆歐羅巴國之人也。

統而論之,天下大教四,孔教、佛教、回回教、天主教也,皆生於亞細亞洲,而佛教最廣,亞細亞洲內,如前後藏、準噶爾、喀爾喀、蒙古等部悉奉佛教,中國亦佛教盛行,亞細亞洲外,如西洋之古里國、錫蘭國、榜葛剌國、沼納朴兒國,南洋之白葛達國、占城國、賓童龍國、暹羅國、真臘國,東洋之日本國、琉球國,皆奉佛教。(俱見明史外國傳)又增迦剌國、馬八兒國俱有佛缽舍利。(見元史亦黑迷失傳)其餘海外諸番,則皆奉天主教矣。回回教,亞細亞洲內,惟烏什、葉爾羌、喀什噶爾、和闐、郭酣、巴達克山、控噶爾、克食米爾、退木爾沙等國奉之。(見椿園氏異域瑣談)外洋則祖法兒國、阿丹國、忽魯謨斯諸國奉之。(亦見明史外國傳)孔教僅中國之地,南至交趾,東至琉球、日本、朝鮮而已。是佛教所及最廣,天主教次之,孔教、回回教又次之。

孔子集大成,立人極,凡三綱五常之道,無不該備,乃其教反不如佛教、天主教所及之廣。蓋精者惟中州清淑之區始能行習,粗者則殊俗異性皆得而範圍之,故教之所被尤遠也。試觀古帝王所制禮樂刑政,亦只就倫常大端導之禁之,至於儒者所言身心性命之學,原不以概責之庸眾,然則天道之包舉無遺,固在人人共見之粗跡,而不必深求也哉!

卷三十五 明史

萬曆中礦稅之害

萬曆中,有房山民史錦、易州民周言等言阜平、房山各有礦砂,請遣官開採,以大學士申時行言而止。後言礦者爭走闕下,帝即命中官與其人偕往。蓋自二十四年始,其後又於通都大邑增設稅監,故礦、稅兩監遍天下,兩淮又有鹽監,廣東又有珠監,或專或兼,大璫、小監縱橫繹騷,吸髓飲血,天下咸被害矣。其最橫者,有陳增、馬堂、陳奉、高淮、梁永、楊榮等。

增開採山東,兼徵東昌稅,縱其黨程守訓等大作奸弊,稱奉密旨搜金寶,募人告密,誣大商巨室藏違禁物,所破滅什佰家,殺人莫敢問。又誣劾知縣韋國賢、吳宗堯等,皆下詔獄,凡肆惡山東者十年。

堂天津稅監,兼轄臨清。始至,諸亡命從者數百人,白晝手鋃鐺,奪人財,抗者以違禁罪之,僮告主者,畀以十之三,破家者大半,遠近罷市。州民萬餘縱火焚堂署,斃其黨三十七人,皆黥臂諸偷也。事聞,詔捕首惡,株連甚眾,有王朝佐者,以身任之,臨刑神色不變,州民立祠祀之。

陳奉徵荊州店稅,兼採興國州礦砂,鞭笞官吏,剽劫行旅。商民恨刺骨,伺其出,數千人競擲瓦石擊之。至武昌,其黨直入民家,奸淫婦女,或掠入稅監署中,士民公憤,萬餘人甘與奉同死,撫按三司護之始免。已而漢口、黃州、襄陽、寶慶、德安、湘潭等處民變者凡十起,奉又誣劾兵備僉事馮應京等數十員,帝皆為降革逮問,武昌民恨切齒,誓必殺奉,奉毫匿楚王府,眾乃投奉黨耿文登等十六人於江,以巡撫支可大護奉,焚其轅門,而奉倖免。

高淮採礦、徵稅遼東,搜括士民財數十萬,招納亡命,縱委官廖國泰虐民激變,誣繫諸生數十人,打死指揮張汝立,又誣劾總兵馬林等,皆謫戍。率家丁三百人,張飛虎旗,金鼓震天,聲言欲入大內,遂潛住廣渠門外,御史袁九皋等劾之,帝不問。淮益募死士出塞,發黃票、龍旗走朝鮮,索冠珠貂馬。又扣除軍士月糧,前屯衛軍甲而譟,誓食其肉,錦州、松山軍相繼變,淮始內奔。

梁永徵稅陝西,盡發歷代陵寢,搜摸金玉,縱諸亡命旁行劫掠,所至邑令皆逃,杖死指揮縣丞等官,私宮良家子數十人,稅額外增耗數倍,索咸陽冰片五十斤、麝香二十斤,秦民憤,共圖殺永,乃撤回。

楊榮為雲南稅監,肆行威虐,誣劾知府熊鐸等,皆下獄,百姓恨榮入骨,焚稅廠,殺委官張安民,榮益怒,杖斃數千人,又怒指揮樊高明,榜掠絕觔以示眾,於是指揮賀世勛等率冤民萬人焚榮第,殺之,投火中,並殺其黨二百餘人,帝為不食者累日。

此數人其最著者也。

他如江西礦監潘相激浮梁、景德鎮民變,焚燒廠房,相往勘上饒礦,知縣李鴻戒邑人敢以食物市者死,相竟日饑憊而歸,乃劾鴻,罷其官。

蘇杭織造太監孫隆激民變,遍焚諸委官家,隆走杭州以免。

福建稅監高寀在閩肆毒十餘年,萬眾洶洶,欲殺寀,寀率甲士二百人突入巡撫袁一驥署,劫之令諭,眾始退。

此外如江西李道、山西孫朝、張忠、廣東李鳳、李敬、山東張、河南魯坤、四川邱乘雲輩,皆為民害,猶其次焉者也。

是時廷臣章疏悉不省,而諸稅監有所奏,朝上夕報可,所劾無不曲護之,以故諸稅監益驕,所至肆虐,民不聊生,隨地激變,迨帝崩,始用遺詔罷之,而毒痡已遍天下矣。論者謂明之亡,不亡於崇禎,而亡於萬曆云。

萬曆中缺官不補

萬曆末年,怠荒日甚,官缺多不補。舊制:給事中五十餘員,御史百餘員。至是六科止四人,而五科印無所屬,十三道祇五人,一人領數職,在外巡案,率不得代,六部堂官僅四、五人,都御史數年空署,督撫監司亦屢缺不補。文武大選,急選官及四方教職積數千人,以吏、兵二科缺掌印不畫憑,久滯都下,時攀執政輿哀訴。詔獄諸囚,以理、刑無人,不決,遣家屬聚號長安門。職業盡弛,上下解體,內閣亦只方從哲一人,從哲請增閣員,帝以一人足辦,不增置,從哲堅臥四十餘日,閣中虛無人,帝慰留再三,又起視事。帝惡言者擾聒,以海宇昇平,官不必備,有意損之,及遼左軍興,又不欲矯前失,行之如舊。(方從哲傳)

今案葉向高疏言「自閣臣至九卿臺省,曹署皆空,南都九卿亦止二人,天下方面大吏,去秋至今,未嘗用一人。」又言「今六卿止趙煥一人,都御史十年不補。」(向高傳)又孫瑋為戶部尚書時,大僚多缺,瑋兼署戎政及兵部,又都御史自溫純去後,八年不置代,至外計期近,始命瑋以兵部尚書掌左都御史事。(瑋傳)御史孫居相一人兼攝七差,署諸道印。(居相傳)觀此,可見是時廢弛之大概也。

三案

梃擊

萬曆中,鄭貴妃專寵,光宗雖為皇長子,而儲位未定,朝臣多疑貴妃欲立己子福王,故請建儲及爭三王並封之議者,無慮數十百疏。迨光宗既立為太子,猶孤危無依,故朝臣請福王之國者,又數十百疏,福王已之國矣。四十三年五月四日,忽有人持棗木梃入慈慶宮(光宗為太子時所居)擊傷門者,至前殿,為內侍所執。皇太子奏聞,巡城御史劉廷元訊其人,名張差,語無倫次,狀似瘋癲。移刑部,郎中胡士相等遂欲以瘋癲具獄。提牢主事王之寀密訊其人,名張五兒,有馬三舅、李外父令隨一老公至一大宅,亦係老公家,教以遇人輒打死。之寀錄其語,明日刑部又覆訊,馬三舅名三道,李外父名守才,引路老公係龐保,大宅老公係劉成,保、成皆鄭貴妃宮內奄人也。中外籍籍,皆疑貴妃弟鄭國泰主謀,欲弒太子,為福王也。帝亦心動。貴妃窘,自乞哀於皇太子。帝御慈寧宮,皇太子及三皇孫侍,召閣臣方從哲、吳道南及朝臣入,極言我父子慈愛,以釋群疑。命磔差、保、成三人,無他及。群臣出,帝意中變,命先戮差。及九卿三法司會同司禮監訊保、成於文華門,保、成以無左證,遂輾轉不承。刑部尚書張問達請移入法司刑訊,帝以事連貴妃,恐付外益滋口實,乃斃保、成於內,三道、守才遠流,其事遂止。(張問達、王之寀等傳)此梃擊一案也。

紅丸

光宗即位甫數日即病痢,中官崔文昇進利劑,益劇,有鴻臚寺官李可灼進藥稱仙丹,帝召閣臣方從哲、韓爌等入受顧命,因問李可灼有藥,即傳入診視,言病源甚悉,帝命速進藥,諸臣皆不敢決,可灼遂進一丸,帝稍覺舒暢,諸臣退,帝又命進一丸,明日天未明,帝崩。(韓爌傳)此紅丸一案也。

移宮

光宗初即位,時鄭貴妃尚在乾清宮,李選侍為貴妃,請封皇太后,帝已允太后之封,諭司禮監矣,時外廷傳言貴妃以美女進帝以致病,御史楊漣劾崔文昇用藥無狀,並請帝慎起居,因及鄭貴妃不宜封太后。越三日,帝召大臣,並及漣,數目視漣「毋聽外間流言。」遂逐文昇,且停太后命。漣自以小臣受顧命,誓以死報,帝崩,漣急催閣部大臣同入,臨畢,閣臣劉一問群奄「皇長子何在?」東宮伴讀王安曰「為李選侍所匿耳!」一大呼「誰敢匿新天子者!」安入白,選侍乃令皇長子出,一等即呼萬歲,掖升輦,至文華殿,先正太子位。時選侍在乾清宮,一謂太子不可與同居,乃奉太子暫居慈慶宮。明日,周嘉謨、左光斗等疏請令選侍移宮,光斗疏中有武氏語,選侍怒,欲召太子加光斗重譴,漣正色謂諸奄「太子今已為天子,選侍何得召?」明日,又合疏上,選侍不得已,即日移噦鸞宮,帝乃還乾清。(一、漣、光斗傳)此移宮一案也。

梃擊

梃擊自龐保、劉成死後,浮議已息。明年之寀為徐紹吉劾去。天啟中,之寀復官,乃追理前事,上復讎疏,謂「梃擊一事,何等大事?乃劉廷元以瘋癲蔽獄,胡士相亦朦朧具詞,實緣外戚鄭國泰私結廷元,謀為大逆耳!」此又梃擊一案爭端之始也。

紅丸

光宗崩,閣臣方從哲票擬,賞李可灼銀幣,御史王舜等劾可灼,乃改令可灼引疾歸。已而孫慎行入朝,追劾從哲,謂「可灼非太醫,紅丸是何藥?從哲乃敢使進御,從哲應坐弒逆之罪。」王紀、楊東明、鍾羽正、蕭近高、鄒元標等疏繼之,黃克纘等則為從哲辨,此又紅丸一案爭端之始也。

移宮

李選侍移宮時,內豎李進忠、劉朝、田詔等盜金寶過乾清門而仆,帝下法司案治,諸奄懼,則揚言帝薄待先朝妃嬪,致選侍移宮日跣足投井,以搖惑外廷。御史賈繼春遂上安選侍書,黃克纘入其言,亦附和之,帝怒,削繼春籍。已而帝漸忘前事,王安又為魏忠賢排死,劉朝、田詔等乃賄忠賢而上疏辨冤,於是繼春等起用,倚奄勢與楊漣等為難,此又移宮一案爭端之始也。

此三案者,本各有其是,

梃擊

梃擊雖不能不致疑於鄭氏,然安知非龐保、劉成等之行險倖功?故當時孫承宗已謂「事關太子,不可不問;事連貴妃,不可深問;龐保、劉成而下可問;龐保、劉成而上不可問。」此亦善為調停之說也。

紅丸

紅丸之案,據韓爌具述進藥始末,謂「可灼進藥時,諸大臣皆在,皆未阻止。」而慎行獨責從哲以弒逆,本屬深文,故疏出,舉朝共覺其過當,特以其援引春秋許世子不嘗藥之例,其論自不可沒。

移宮

至移宮一事,光宗在位日淺,李選侍素無權勢,不比鄭貴妃之在萬曆中數十年薰灼也,即暫居乾清,亦豈遂能垂簾稱制?特熹宗年尚幼,不可不慮其久而挾制,此楊漣等趣移宮之深意也。既移宮後,自當待以恩禮,乃忽有薄待先朝嬪御之流言,則賈繼春之請安選侍,亦未為過。

故倪元璐之論此三案,謂主梃擊者,力護東宮;爭梃擊者,計安神祖。主紅丸者,仗義之詞;爭紅丸者,原情之論。主移宮者,弭變於幾先;爭移宮者,持平於事後。各有其是,不可偏非。此說最得情理之平。

乃此三案遂啟日後無窮之攻擊者。

緣萬曆中,無錫顧憲成、高攀龍等講學東林書院,為一時儒者之宗,海內士大夫慕之。其後鄒元標、馮從吾等又在京師建首善書院,亦以講學為事。趙南星由考功郎罷歸,名益高,與元標、憲成,海內擬之三君。其名行、聲氣足以奔走天下,天下清流之士群相應和,遂總目為東林。

凡忤東林者,即共指為奸邪,而主梃擊、紅丸、移宮者皆東林也。萬曆末,東林已為齊、楚、浙三黨斥盡。(葉向高傳)光熹之際,葉向高再相,與劉一等同心輔政,復起用東林,及趙南星長吏部,又盡斥攻東林者。於是被斥者謀報復,盡附魏奄,借其力以求勝。向高等相繼去國,漣、光斗等又被誣害,凡南星所斥者,無不拔擢,所推者無不遭禍,迭勝迭負,三案遂為戰場。

倪元璐所謂三案在逆奄未用之先,雖甚水火,不害塤箎;逆奄得志後,逆奄殺人,則借三案,群小求進,則借三案,經此二借,而三案全非矣!

三案俱有故事

光宗在東宮時有梃擊之變,固出非常,然此亦有故事。萬曆元年正月,有王大臣者為內侍服,入乾清宮,被獲,下東廠訊,中官馮保欲緣此害高拱,令家人辛儒教以為高拱所使行刺者,錦衣都督朱希孝等會鞫,大臣疾呼曰「許我富貴,乃掠治我耶?我何處識高閣老?」希孝懼,不敢訊,廷臣楊博、葛守禮等力言於張居正,居正諷馮保,保乃以生漆酒瘖大臣,移送法司處斬。(高拱傳)是宮禁之變,先已有之。但李希孔疏,謂「王大臣徒手闖宮門,則非張差之持棍肆擊者可比,究不知有主使否也。」

紅丸亦有故事,孝宗崩,時中官張瑜等以誤用藥下獄,楊守隨會訊杖之。(守隨傳)御史任惠又請明正張瑜及劉文泰用藥失宜之罪。(惠傳)世宗晚年,服方士藥,及崩,法官坐方士王金等子弒父律。(高拱傳)是用藥致殞,亦有故事。然高拱謂「世宗臨御四十五年,抱病經歲,壽考令終,乃謂為王金等所害,誣以不得正終,天下後世,視帝為何如主?」此又一說也。蓋世宗之服方士藥,誤在平日,故無跡可尋,孝宗、光宗之服藥遽崩,誤在臨時,其跡易見,使崔文昇、李可灼之案,閣臣或仿楊守隨杖責之例,則諸臣當亦無異言矣,而反賚以銀幣,所以招物議也。

至移宮之例,即光宗初登極時,鄭貴妃亦尚在乾清宮,為李選侍請封皇后,選侍亦為貴妃請封皇太后,尚書周嘉謨等共詰責鄭養性,令貴妃移宮,貴妃即日移慈寧去,是移宮亦已有故事也。第光宗係長君,故鄭貴妃不能不移,熹宗則沖主,選侍或以保護為詞,同處日久,易啟挾制之漸,故漣等早慮之耳。然選侍去而客氏入,卒至與魏奄亂政,蓋國運將傾,固非人所能預料也。

張居正久病百官齋禱之多

明天啟中,魏閹生祠遍天下,人皆知之,而萬曆中,張居正臥病,京朝官建醮禱祀,延及外省,靡然從風,則已開其端。

蓋明中葉以後,士大夫趨權附勢,久已相習成風,黠者獻媚,次亦迫於避禍而不敢獨立崖岸,此亦可以觀風會也。

案明史:居正病,四閱月不愈,百官並齋醮為祈禱,南都、秦、晉、楚、豫諸大吏,無不建醮。

而明朝小史所載更詳:萬曆十年,居正病久,帝大出金帛為醫藥資,六部大臣九卿五府公侯伯俱為設醮,已而翰林科道繼之,部屬中行又繼之,諸雜職又繼之。仲夏赤日中,舍職業而奔走焉。其同鄉門生故吏有再舉三舉者,司香大僚執爐日中,當拜表章,則長跪弗起,至有賄道士數更端以息膝力者。所拜章必書副本,賂其家人,達之相公,或見而頜之,取筆點其一二麗語,自是爭募詞客為之,冀其一啟顏。不旬日,而南京仿之,山、陝、楚、閩、淮漕、撫、按、藩、臬無不醮者。

于慎行筆麈又記:建醮時,有朱御史於馬上首頂香盒詣醮所,已而奉使出都,畿輔官例致牢餼,則大罵曰「爾不知吾為相公齋耶?奈何以肉食餽我!」

此等情狀,其去魏閹之生祠,亦豈有異耶?

明言路習氣先後不同

明制:凡百官、布衣皆得上書言事。

鄒緝等傳贊,謂:太祖開基,廣闢言路,中外臣僚建言不拘職掌,草野微賤亦得上書。沿及宣、英,流風未替。雖昇平日久,堂陛深嚴,而縫掖布衣、刀筆掾吏,朝陳封事,夕達帝閽,所以廣聰明,防壅蔽也。(各列傳:如練綱以監生言事,范濟以謫戍人言事,聊讓以儀衛司餘丁言事,張昭以前衛吏言事,賀煬以布衣老人言事。其有職官員,如侍講劉球諫征麓川,譏切王振,郎中章綸、大理卿廖莊請復沂王儲位,翰林羅倫劾李賢奪情,修撰舒芬等諫南巡,楊慎等爭大禮,員外郎楊繼盛、經歷沈鍊等劾嚴嵩,皆非言官,明史列傳不可數計)

而科道之以言為職者,其責尤專,其權尤重。職官志序,謂:御史,天子之耳目,凡大臣姦邪、小人搆黨者劾,凡百官猥茸貪冒者劾,凡上書亂成憲者劾,遇考察則同吏部司黜陟,大獄重囚會鞫於外朝,則同刑部大理平讞之,政事得失,軍民利病,皆得直言無隱。又有六科給事中,凡制敕有失,則封駁,至廷議大事、廷推大臣、廷鞫大獄皆得預。此可見言官之職掌也。

然統觀有明一代建言者,先後風氣亦不同。

自洪武以至成化、弘治間,朝廷風氣淳實,建言者多出好惡之公,辨是非之正,不盡以矯激相尚也。(如劉球、章綸等所奏,固關國計民生之大。他如天順中,十三道御史張鵬等共劾石亨、曹吉祥。成化中,給事中李俊等劾佞幸李孜省、僧繼曉,御史姜洪、曹鼐等劾大學士萬安、劉吉,而薦王恕、王竑、李秉等可大用,御史毛弘以錢太后將別葬,邀百官伏哭文華門,卒得祔葬英宗陵之類。張倫等傳贊,謂:是時門戶未開,名節自勵,未嘗有承意旨於政府,效搏噬於權璫,如末造所為者,故其言雖有當否,而其心則公,上者愛國,次亦愛民。)

正德、嘉靖之間,漸多以意氣用事。(如正德中,諫南巡,罰跪午門,被杖者百餘人。嘉靖中,議大禮,伏哭左順門者亦百餘人,李福達之獄,劾郭勛,被罪者四十餘人之類,已多叫呶之習。)張璁所謂「言官徒結黨求勝,內則奴隸公卿,外則草芥司屬,任情恣橫。」此固臺諫惡習,然亦有未可概論者,如劉瑾亂政,御史蔣欽疏劾之,廷杖三十,再劾,又杖三十,越三日,又草疏燈下,聞鬼聲,欽知是先靈勸阻,奮筆曰「業已委身,不得復顧死,即死,此疏不可易也。」遂上之,又杖三十而死。許天錫欲劾瑾,知必得禍,乃以尸諫,夜擊登聞鼓,縊死,而以疏預囑家人於身後上之。(見各本傳)

世宗時,楊最等既以諫齋醮杖死。嚴嵩當國,又殺楊繼盛、沈鍊等,而御史桑僑、謝瑜、何維柏、喻時、童漢臣、陳紹、葉經、鄒應龍、林潤等、給事中王韜孟、陳、沈良才、厲汝選等,猶先後疏劾,廷杖謫戍,至死而不悔。(俱見各本傳)且帝深疾言官,以杖戍未足遏其言,乃長繫以困之,如沈束在獄凡十八年,傳贊謂:主威愈震而士氣不衰。可見諸臣雖不免過激,而出死力以爭朝廷之得失,究不可及也。

萬曆中,張居正攬權久,操下如束溼,異己者輒斥去之,科道皆望風而靡,奪情一事,疏劾者轉出於翰林部曹。(翰林吳中行、趙用賢、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進士鄒元標等)而科道曾士楚、陳三謨等且交章請留,及居正歸葬,又請趣其還朝,迨居正病,科道並為之建醮祈禱,此言路之一變也。

繼以申時行、許國、王錫爵先後入相,務反居正所為,以和厚接物,於是言路之勢又張,張文興、丁此呂等即抗章劾閣臣,而閣臣與言路遂成水火。

萬曆末年,帝怠於政事,章奏一概不省,廷臣益務為危言激論,以自標異,於是部黨角立,另成一門戶攻擊之局。(葉向高傳:帝不省章奏,諸臣既無所見得失,益樹黨相攻,未幾,爭李三才之案,黨勢遂成。)此言路之又一變也。(如熊廷弼、王化貞一案,朝臣各有所袒,江秉謙謂「今日之事,非經撫不和,乃好惡經撫者不和也;非戰守之議不合,乃左右經撫者之議不合也。滿朝薦傳亦謂:是時遼左盡失,國事方殷,而廷臣方植黨逞浮議,全不以國事為急。)

高攀龍、顧憲成講學東林書院,士大夫多附之,既而梃擊、紅丸、移宮三案紛如聚訟,與東林忤者,眾共指為邪黨。天啟初,趙南星等柄政,廢斥殆盡,及魏忠賢勢盛,被斥者咸欲倚之以傾東林,於是如蛾赴火,如蟻集羶,而科道轉為其鷹犬。(魏忠賢傳)周忠建謂「汪直、劉瑾時,言路清明,故不久即敗,今則權璫反藉言官為報復,言官又借權璫為聲勢。」此言路之又一變,而風斯下矣。(諸附者,在閹黨條內)

崇禎帝登極,閹黨雖盡除,而各立門戶,互攻爭勝之習,則已牢不可破,是非蜂起,叫呶蹲沓以至於亡。(袁繼咸疏云「三十年來,徒以三案葛藤,血戰不己。」呂大器等傳論,謂:自萬曆以後,國是紛呶,朝端水火,寧坐視社稷之淪胥,而不能破除門戶之角立,故至桂林播越,旦夕不支,而吳楚之樹黨相傾,猶仍南京翻案之故態也。熊廷弼疏言「朝堂議論全不知兵,敵緩則鬨然催戰,及敗,愀然不敢言,及臣收拾甫定,則愀然者又鬨然矣!」又疏言「臣以東西南北所欲殺之人,諸臣能為封疆容則容之,不能為門戶容則去之。」盧象昇亦疏云「臺諫諸臣不問難易,不顧死生,專以求全責備,雖有長材,從何展布?」觀此數疏,可見明末言路之惡習也。)

明末書生誤國

書生徒講文理,不揣時勢,未有不誤人家國者。宋之南渡,秦檜主和議以成偏安之局,當時議者無不以反顏事仇為檜罪。而後之力主恢復者,張德遠一出而輒敗,韓侂冑再出而又敗,卒之仍以和議保疆,迨賈似道始求和而旋諱之,孟浪用兵,遂至亡國。謝疊山所以痛惜於兵交數年,無一介之使也。

有明末造亦然,外有我朝之兵,內有流賊之擾,南討則慮北,北巨則慮南,使早與我朝通和,得以全力辦賊,尚可掃除。且是時,我太宗文皇帝未嘗必欲取中原,崇禎帝亦未嘗不欲與我朝通好。大凌河之役,祖大壽降於我朝,後雖反正,而其子姪已仕於我朝,是宜案以通敵之罪,而帝仍用之,是固欲藉大壽為講和地矣。(見邱禾嘉傳)迨大兵入牆子嶺,盧象昇入援,楊嗣昌陰主互市策,象昇見帝曰「臣主戰。」帝色變,良久曰「款乃外廷議耳,其出與嗣昌議。」(見盧象昇傳)是和議之策,帝已與嗣昌謀之。(何楷傳:嗣昌方主款議,歷引建武款塞故事,楷與御史林簡友駮之。)及陳新甲為兵部尚書,以南北交困,遣使與我朝議和,傅宗龍奏之,大學士謝陞在帝前曰「倘肯議和,和亦可恃。」帝遂以和事諭新甲密圖之,而戒其勿洩,是帝更明知時勢之不可不和矣。言官方士亮、倪仁禎、朱徽等謁陞,陞告以「上在奉先殿祈籤,和意已決,諸君幸勿多言。」士亮等輒群起劾陞去。(見謝陞及二臣傳)新甲所遣求和之馬紹愉以密語報新甲,新甲家人誤發抄,(二臣傳如此,明史則云:帝手詔為其家人誤發抄。)於是言者大譁,交章劾奏,帝迫於群議,且惡新甲之彰主過,遂棄新甲於市。(新甲傳)自是帝不復敢言和,且亦無人能辦和事者,而束手待亡矣。統當日事勢觀之,我太宗既有許和意,崇禎帝亦未嘗不願議和,徒以朝論紛呶,是非蜂起,遂不敢定和,以致國力困極,宗社淪亡,豈非書生紙上空談,誤人家國之明驗哉!

案明季書生誤國,不獨議和一事也,如萬元吉疏言「孫傳庭守關中,議者謂不宜輕出,而已有議其逗撓者矣;賊既渡河,諸臣請撤關寧吳三桂兵迎擊,而已有議其蹙地者矣;及賊勢燎原,群臣或請南幸,或請皇儲監國南京,皆權宜善策,而已有議其邪妄者矣。」即此一疏觀之,可見諸臣不度時勢,徒逞臆見,誤人家國而不顧也。

明代宦官

有明一代宦官之禍,視唐雖稍輕,然至劉瑾、魏忠賢,亦不減東漢末造矣。

初,明祖著令內官不得與政事,秩不得過四品。

永樂中,遣鄭和下西洋,侯顯使西番,馬騏鎮交趾。且以西北諸將多洪武舊人,不能無疑慮,乃設鎮守之官,以中人參之。京師內又設東廠偵事,宦官始進用。

宣宗時,中使四出,取花鳥及諸珍異亦多。然袁琦、裴可烈等有犯輒誅,故不敢肆。

正統以後,則邊方鎮守、京營掌兵、經理倉場、提督營造、珠池、銀礦、市舶、織造,無處無之。

何元朗云「嘉靖中,有內官語朱象元云『昔日張先生(璁)進朝,我們要打恭,後夏先生(言),我們平眼看他,今嚴先生(嵩),與我們拱手始進去。』」

案世宗馭內侍最嚴,四十餘年間,未嘗任以事,故嘉靖中內官最斂戢。然已先後不同如此,何況正德、天啟等朝乎?

稗史載:永樂中,差內官到五府、六部,俱離府、部官一丈作揖,途遇公侯、駙馬,皆下馬旁立,今則呼喚府、部官如屬吏,公侯、駙馬途遇內官,反迴避之,且稱以翁父,至大臣則並叩頭跪拜矣!此可見有明一代宦官權勢之大概也。

總而論之,

明代宦官擅權,自王振始,然其時廷臣附之者,惟王驥、王祐等數人,其他尚不肯俯首,故薛瑄、李時勉皆被誣害。

及汪直擅權,附之者漸多,奉使出,巡按御史等迎拜馬首,巡撫亦戎裝謁路,王越、陳鉞等結為奧援,然閣臣商輅、劉翊尚連章劾奏,尚書項中、馬文升等亦薄之,而為所陷,則士大夫之氣猶不盡屈也。

至劉瑾,則焦芳、劉宇、張綵等為之腹心,戕賊善類,徵責賄賂,流毒幾遍天下,然瑾惡翰林不屈,而以通鑑纂要謄寫不謹,譴謫諸纂修官,可見是時廷臣尚未靡然從風。

且王振、汪直好延攬名士,振慕薛瑄、陳繼忠之名,特物色之;直慕楊繼忠之名,親往弔之;瑾慕康海之名,因其救李夢陽一言而立出之獄,是亦尚不敢奴隸朝臣也。

迨魏忠賢竊權,而三案被劾、察典被謫諸人欲借其力以傾正人,遂群起附之,文臣則崔呈秀、田吉、吳淳夫、李龍、倪文煥,號五虎;武臣則田爾耕、許顯純、孫雲鶴、楊寰、崔應元,號五彪;又尚書周應秋、卿寺曹欽程等號十狗,又有十孩兒、四十孫之號。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督撫,無非逆黨,駸駸乎可成篡弒之禍矣!

明史載太祖制:內官不許讀書識字。宣宗始設內書堂,選小內侍令大學士陳山教之,遂為定制,用是多通文義。(四友齋叢說則謂:永樂中已令吏部聽選教職入內教書,王振始以教職入內,遂自宮以進,至司禮監。)數傳之後,勢成積重云。然考其致禍之由,亦不盡由於通文義也。王振、汪直、劉瑾固稍知文墨,魏忠賢則目不識丁,而禍更烈。

大概總由於人主童昏,漫不省事,故若輩得以愚弄而竊威權。

如憲宗稍能自主,則汪直始雖肆恣,後終一斥不用。武宗之於瑾,亦能擒而戮之。

惟英、熹二朝,皆以沖齡嗣位,故振、忠賢得肆行無忌。然正統之初,三楊當國,振尚心憚之未敢逞,迨三楊相繼歿,而後跋扈不可制。天啟之初,眾正盈朝,忠賢亦未大橫,四年以後,葉向高、趙南星高攀龍、楊漣、左光斗等相繼去,而後肆其毒痡。計振、忠賢之擅權,多不過六、七年,少僅三、四年,而禍敗已如是。設令正統、天啟之初,二豎即大權在握,其禍更有不可勝言者。

然則廣樹正人,以端政本,而防亂源,固有天下者之要務哉!

案明代宦官擅權,其富亦駭人聽聞,今見於記載者:

王振時,每朝覲官來見者,以百金為率,千金者始得醉飽而出。(稗史類編)是時賄賂初開,千金已為厚禮。然振籍沒時,金銀六十餘庫,玉盤百,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明史振傳)則其富已不訾矣!

李廣歿後,孝宗得其賂籍,文武大臣餽黃白米各千百石,帝曰「廣食幾何?乃受米如許?」左右曰「隱語耳!黃者金,白者銀也。」(廣傳)則視振已更甚。

劉瑾時,天下三司官入覲,例索千金,甚至有四、五千金者。(蔣欽傳)科道出使歸,例有重賄,給事中周爚勘事歸,淮安知府趙俊許貸千金,既而不與,爚計無所出,至桃源自刎死。(許天錫傳)偶一出使,即需重賂,其他可知也。稗史又記:布政使須納二萬金,則更不止四、五千金矣。瑾敗後,籍沒之數,據王鏊筆記:大玉帶八十束,黃金二百五十萬兩,銀五千萬餘兩,他珍寶無算。計瑾竊柄不過六、七年,而所積已如此。

其後錢寧籍沒時,黃金十餘萬兩,白金三千箱,玉帶二千五百束。(寧傳)亦幾及瑾之半。

至魏忠賢竊柄,史雖不載其籍沒之數,然其權勝於瑾,則其富更勝於瑾可知也。

顧納賄亦不必奄寺,凡勢之所在,利即隨之。

如錢寧敗後,江彬以武臣得幸,籍沒時,黃金七十櫃,白金二千三百櫃。(彬傳)非宦官也。

世宗時,宦官無擅權者,而嚴嵩為相二十年,明史所記籍沒之數:黃金三萬餘兩,白金二百萬餘兩,他珍寶不可數計,此已屬可駭。而稗史所載:嚴世蕃與其妻窖金於地,每百萬為一窖,凡十數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見之。」及嵩至,亦大駭,以多藏厚亡為慮。則史傳所載,尚非實數。今案沈鍊劾嵩,謂其「攬御史之權,雖州縣小吏亦以貨取索撫案之歲例,致有司遞相承奉,而民財日削。」楊繼盛劾嵩疏,謂「文武遷擢,不論可否,但問賄之多寡。將弁賄嵩,不得不朘削士卒;有司賄嵩,不得不掊克百姓。」徐學詩劾嵩疏,謂「都城有警,嵩密運財南還,大車數十乘,樓船十餘艘。」王宗茂劾嵩,謂「文吏以賂而出其門,則必剝民之財;武將以賂而出其門,則必勀軍之餉。陛下帑藏,不足支諸邊一年之費,而嵩所積,可支數年。與其開賣官爵之令,何如籍其家以紓患?」周冕劾嵩,謂「邊臣失事,納賕(賄賂)於嵩,無功可受賞,有罪可不誅,文武大臣之贈諡,遲速予奪,一視賂之厚薄。」張翀劾嵩,謂「文武將吏率由賄進,戶部發邊餉,朝出度支之門,暮入奸嵩之府,輸邊者四,餽嵩者六。邊鎮使人伺嵩門下,未饋其父,先饋其子,未饋其子,先饋家人,家人嚴年,已踰數十萬。」董傳策劾嵩,謂「邊軍歲餉數百萬,半入嵩家,吏、兵二部持簿就嵩填註,文選郎萬寀、職方郎方祥,人稱為文、武管家。嵩貲多,水陸舟車載還其鄉,月無虛日。」鄒應龍劾嵩,謂「嵩籍本袁州,乃廣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揚州,無慮數十所。」合諸疏觀之,可見嵩之納賄,實自古權奸所宋有。其後陳演罷相,以貲多不能行,國變後,為闖賊所得,亦皆非宦官也。

是可知賄隨權集,權在宦官,則賄亦在宦官;權在大臣,則賄亦在大臣,此權門賄賂之往鑒也。

魏閹生祠

魏忠賢生祠之建,始於浙撫潘汝禎,汝禎因機戶之請,建祠西湖,疏聞於朝,詔賜名普德,此天啟六年六月事也。自是諸方效尤,遂遍天下。

其年十月,孝陵衛指揮李之才建之南京。七年正月,宣大總督張樸、宣府巡撫秦士文、宣大巡按張素養建之宣府大同。應天巡撫毛一鷺、巡按王珙建之虎邱。二月,薊遼總督閻鳴泰、順天巡撫劉詔、巡按倪文煥建之景忠山。宣大總督張樸、大同巡撫王點、巡按張養素又建之大同。三月,閻鳴泰與倪文煥、巡按御史梁夢環又建之西協密雲丫髻山,又建之昌平、通州。太僕寺卿何宗聖建之房山。四月,閻鳴泰與巡撫袁崇煥又建之寧前。(鳴泰共建七所)宣大總督張樸、山西巡撫曹爾禎、巡按劉弘光又建之五臺山。庶吉士李若琳建之蕃育。署工部郎中曾國禎建之盧溝橋。五月,通政司經歷孫如洌、順天府尹李春茂建之宣武門外。巡撫朱童蒙建之延綏。巡城御史黃憲卿、王大年、汪若極、張樞、智鋌等建之順天。戶部主事張化愚建之崇文門。武清侯李誠銘建之藥王廟。保定侯梁世勳建之五軍營大教場。登萊巡撫李嵩、山東巡撫李精白建之蓬萊閣。寧海縣督餉黃書、黃運泰、保定巡撫張鳳翼、提督學政李蕃、順天巡按倪文煥建之河間、天津。河南巡撫郭增光、巡按鮑奇謨建之開封。上林監丞張永祚建之良牧、嘉蔬、林衡三署。博平侯郭振明等建之都督府錦衣衛。六月,總漕尚書郭尚友建之淮安。是月,順天巡按盧承欽、山東巡按黃憲卿、順天巡按卓邁,七月,長蘆巡鹽龔萃肅、淮揚巡鹽許其孝、應天巡按宋禎漢、陝西巡按莊謙各建之所部。八月,總河李從心、總漕尚友、東撫李精白、巡按黃憲卿、巡漕何可及又建之濟寧。湖撫姚宗文、鄖陽撫治梁應澤、湖廣巡按溫皋謨建之武昌、承天、均州。三邊總督史永安、陝撫胡廷晏、巡按莊謙、袁鯨建之固原太白山。楚王華奎建之高觀山。山西巡撫弁志夔、巡按李燦然、劉弘光建之河東。

每一祠之費,多者數十萬,少者數萬,剝民財,侵公帑,伐樹木無算。

開封之建祠,毀民舍二千餘間,創宮殿九楹,儀如帝者,參政周鏘、祥符縣季寓庸恣為之,巡撫俯首而已。鏘與魏良卿善祠成,熹宗已崩,猶致書良卿,為忠賢設滲金像。而都城數十里間,祠宇相望,有建之內城東街者,工部郎葉憲祖竊嘆,忠賢聞之,立削其籍。上林一苑,至建四祠。朱童蒙建祠延綏,用琉璃瓦。劉詔建詞薊州,金像用冕旒,凡疏詞一如頌聖,稱以堯天舜德,至聖至神。而閣臣輒以駢語褒答。黃運泰迎忠賢像,五拜三稽首,率文武將吏列班階下,拜如初,已又詣像前,祝稱某事賴九千歲扶植,稽首謝,還就班,復稽首如初禮。運泰請以游擊一人守祠,後建祠者必有官守。許其孝等方建祠上梁,而熹宗哀詔至,既哭臨,釋服易吉拜,監生陸萬齡至,謂「孔子作春秋,忠賢作要典,孔子誅少正卯,忠賢誅東林黨人,宜建祠國學,與先聖並尊,並以忠賢父配啟聖公祠(孔子父叔梁紇)。」司業朱之俊輒為舉行。最後巡撫楊邦憲建祠南昌,毀周、程、朱三賢祠,益其地,鬻澹臺滅明祠,曳其像碎之,比疏至,莊烈帝已即位,且閱且笑。

後建祠者皆入逆案云。(閻鳴泰傳)

閹黨

崇禎時,定逆案,凡附魏忠賢者,分五、六等,首逆凌遲者二人,忠賢及客氏也。首逆同謀,決不待時者六人,崔呈秀、魏良卿、客氏子都督侯國興、太監李文貞、李朝欽、劉若愚也。交結近侍,秋後處決者十九人,劉志選、梁夢環、倪文煥、田吉、劉詔、薛貞、吳淳夫、李夔龍、曹欽程、許志吉、孫如洌、陸萬齡、李承祚、田爾耕、許顯純、崔應元、楊寰、孫雲鶴、張體乾也。結交近侍,次等充軍者十一人,魏廣微、周應秋、閻鳴泰、霍維華、徐大化、潘汝禎、李魯生、楊維垣、張訥、郭欽、李之才也。又次等論徒三年,贖為民者,大學士顧秉謙、馮銓、張瑞圖、來宗道、尚書王紹徽、郭允寬、張我續、曹爾禎、孟紹虞、馮嘉會、李春曄、邵輔忠、呂純如、徐兆魁、薛鳳翔、孫杰、楊夢袞、李養德、劉廷元、曹思誠、南京尚書范濟世、張樸、總督尚書黃運泰、郭尚友、李從心、巡撫尚書李精白等一百二十九人也。減等革職閒住者,大學士黃立極等四十四人。忠賢本族及內官黨附者,又五十餘人。

案既定,其黨日夜謀翻,賴帝持之堅,不能動。福王時,阮大鋮起用,其案始翻云。(崔呈秀傳)福王時,楊維垣翻逆案,追賜卹典者,霍維華、劉廷元、呂純如、楊所修、徐紹吉、徐景濂六人,贈廕祭葬諡俱全也。贈蔭祭葬不予諡者,徐大化、范濟世二人。贈官祭葬者,徐揚先、劉廷宣、岳駿聲三人。復官不賜卹者,王紹徽、徐兆魁、喬應甲三人。他若王德完、黃克纘、王永光、章光岳、徐鼎臣、徐卿伯、陸澄源,雖不入逆案,而為清議所抑者,亦賜卹有差。(霍維華傳)

卷三十六 明史

汪文言之獄

歙人汪文言有智術,負俠氣,入京輸貲為監生,用計破齊、楚、浙三黨,察東宮伴讀王安賢,傾心結納,與談當世流品。光、熹之際,外廷依劉一,而安居中,以次行諸善政,文言交關力為多。魏忠賢既殺安,府丞邵輔忠遂劾文言,革其監生,既出都,復逮下吏,得末減。益游公卿間,輿馬常填溢戶外,大學士葉向高用為內閣中書,韓爌、趙南星、楊漣、左光斗、魏大中皆與往來。會給事中阮大鋮與左光斗、魏大中有隙,遂與給事中章允儒定計,囑同官傅櫆劾文言,並劾大中通文言為奸利,魏忠賢大喜,立下文言詔獄,御史黃尊素語鎮撫劉僑曰「文言不足惜,不可使縉紳禍由此起。」僑是之,獄詞無所連,文言廷杖褫職,牽及者獲免。已而魏忠賢勢益張,盡逐諸正人趙南星等,梁夢環遂再劾文言,下詔獄,鎮撫許顯純自削牘以上,趙南星、楊漣、左光斗、魏大中、李若星、毛士龍,袁化中、繆昌期、鄒維璉、夏之令、王之寀、顧大章、周朝瑞、李三才、惠世揚等,無不牽引,而以漣、光斗、大中、化中、朝瑞、大章為受楊鎬、熊廷弼賄,時顯純逼令文言牽引諸人,文言五毒備至,終不承,顯純乃手作文言供狀,文言垂死,大呼曰「爾莫妄書,異時吾當與爾面質!」顯純遂即日斃之於獄。(魏大中傳)

時坐受贓者,大中三千金、周朝瑞萬金、袁化中六千、顧大章四萬、周起元懸坐十萬、繆昌期三千、周順昌三千、周宗建萬三千、黃尊素二千八百、李應昇三千、熊明遇千二百,而趙南星亦以汪文言獄詞,懸坐贓萬五千,楊漣二萬、左光斗二萬,光斗等之被誣受賄也,初不肯承,而恐為酷刑所斃,冀下法司,得少緩,遂俱自誣服,忠賢乃矯旨,五日一比,不下法司,諸人始悔失計。(見各本傳)

明末遼餉剿餉練餉

嘉靖中,以俺答入寇,戶部侍郎孫應奎已議加派自北方諸府及廣西、貴州外,增銀一百五十萬。(劉紉傳)

萬曆末年,遼左用兵,又加賦五百二十萬。(楊嗣昌傳)

崇禎二年,又以兵餉不足,兵部尚書梁廷棟請增天下田賦,於是戶部尚書畢自嚴議於每畝加九釐之外(此即萬曆中所加),再增三釐。(梁廷棟、畢自嚴傳)十年,楊嗣昌又請增二百八十萬,舊額之糧,每畝加六合,計石折銀八錢,帝乃下詔「不集兵,無以平賊;不增賦,無以餉兵,其累吾民一年。」當時謂之剿餉。

剿餉期一年而止,十二年餉盡,而賊未平,於是又從嗣昌及督餉侍郎張伯鯨議,剿餉外又增練餉七百三十萬,先後共增千六百七十餘萬。(嗣昌傳)十五年,蔣德璟對帝曰「既有舊餉五百餘萬,新餉九百餘萬,又增練餉七百三十萬,臣部實難辭咎,今兵馬仍未練,徒為民累耳。」未幾,遂罷練餉。(德璟傳)蓋帝亦知民窮財盡,困於催科,益起而為盜賊,故罷之也。

明末督撫之多

明中葉以後,陝西已有三巡撫,陝西一也,延綏二也,甘肅三也。山西亦有二巡撫,山西一也,大同二也,直隸之宣化亦另設一撫。至崇禎十四年,山海關內外設二督,昌平、保定又設二督,於是千里之內有四督。又有寧遠、永平、順天、密雲、天津、保定六巡撫,寧遠、山海、中協、西協、昌平、通州、天津、保定八總兵。星羅碁布,無地不防。(見范志完傳)時事孔急,固勢之不得不然也。

明末巡撫多由邊道擢用

宣德中,于謙由御史超拜兵部右侍郎,巡撫河南、山西,此尚沿國初用人不拘資格之例。迨資格既定,則巡撫或用僉都御史,或由布政使陞用。至末季兵事急,凡邊道以才見者,輒擢用為巡撫。熊汝霖疏云「有司察處者,不得濫舉邊才,監司察處者,不得遽躐巡撫。」曹于汴疏亦云「邊道超擢,當於秩滿時,閱實其績,毋濫取建牙開府。」熊開元疏亦云「四方督撫率自監司,明日廷推,今日傳單,吏部出諸袖中,諸臣唯唯而已。」此二疏各見本傳內。可見是時巡撫多由監司擢用也。

今按洪承疇由督糧參政擢延綏巡撫,范志完由關內僉事擢山西巡撫,楊嗣昌由山海兵備擢永平巡撫,梁廷棟由口北道擢遼東巡撫,薛國用由遼海道擢遼東巡撫,邱民仰由寧前兵備擢遼東巡撫,宋一鶴由副使擢湖廣巡撫,馮師孔由副使擢陝西巡撫,朱之馮由副使擢宣府巡撫,龍文光由參政擢四川巡撫,李化熙由兵備擢四川巡撫,邱祖德由副使擢保定巡撫,史可法由副使擢安慶巡撫,甚至余應桂由巡按擢湖廣巡撫,高名衡由巡按擢河南巡撫,王漢由知縣行取御史,即擢河南巡撫,楊繩武亦由御史擢順天巡撫。迨嗣昌為兵部尚書,建四正六隅之策,奏巡撫不用命者,立解其兵柄,以一監司代之。可見是時用巡撫之大概也。

蓋兵事孔亟,倉猝用人,固有難拘以資格者矣。

明季遼左陣亡諸將之多

明史羅一貫傳:自遼左軍興,總兵官陣亡者十四人,撫順則張承廕,四路出師則杜松、劉綖、王宣、趙夢麟,開原則馬林,瀋陽則賀世延、尤世功,渾河則童仲揆、陳策,遼陽則楊宗業、梁仲善,西平則劉渠、祁秉忠,而副總兵以下戰歿如一貫者,更不可數計云。然此尚是萬曆、天啟間事也。

崇禎中,遵化則趙率教,波羅灣則官維賢,永定門則滿桂、孫祖壽(皆崇禎二年),旅順則黃龍(六年事),皮島則沈世魁(七年事)、金日觀(十年事),寧遠則金國鳳(十二年事),松山則楊國柱(十四年事)、曹變蛟(十五年事),寧遠則李輔明,螺山則張登科、和應薦(十六年事),其他副將以下亦不可數計。且不特此也,如盧象昇、洪承疇剿流賊最有功,而一遇大清兵,非死即被執。蓋興朝之運,所向如摧枯拉朽,彼亡國之帥,自必當之立碎,明史所謂天命有歸,莫之為而為者矣!

明末督撫誅戮之多

鄭崇儉傳:崇禎中凡誅總督七人,崇儉及袁崇煥、劉策、楊一鵬、熊文燦、范志完、趙光忭也。(崇禎二年,王元雅以大清兵入口,懼罪自盡,是年,先誅萬曆中四路喪師之經略楊鎬,五年,誅天啟中廣寧喪師之巡撫王化貞,九年,總督梁廷棟以失事懼誅,先服毒死,四人尚不在七人數內)顏繼祖傳:崇禎中,巡撫被戮者十一人,薊鎮王應豸、山西耿如杞、宣府李養沖、登萊孫元化、大同張翼明、順天陳祖苞、保定張其中、山東顏繼祖、四川邵捷春、永平馬成名、順天潘永圖,而河南李仙風被逮自縊,不與焉。

又崇禎十七年中,兵部尚書凡十四人,亦罕有善全者,二年,王洽下獄死,九年,張鳳翼服毒死,十三年,楊嗣昌自縊死,十四年,陳新甲棄市,其餘如王在晉削籍歸,高第被劾去,其得致仕者,惟張鶴鳴、熊明遇、馮元飆等數人而已。

時事周章,人材脆薄,刑章又顛覆,固國運使然矣。

四正六隅

韓雍征兩廣叛猺,或請以番騎趨廣東,而大軍趨廣西,分路撲滅,雍曰「賊已蔓延數千里,而所至與戰,是自敝也。不如直搗大籐峽,傾其巢穴,餘自迎刃而解。」後果以此成功。

及崇禎中,流賊充斥,楊嗣昌則建四正六隅之說,以陝西、河南、湖廣、江北為四正,四巡撫分剿,而專防延綏、山西、山東、江南、江西、四川,為六隅,六巡撫分防而協剿,是謂十面之網,而總督、總理二臣隨賊所向,專征討,其後竟不能滅賊。或咎其備多力分,不如雍之扼要。不知猺獞雖四出流劫,而終戀巢穴,故雍專攻其腹心,即可制之。流賊則朝秦暮楚,本無定居,若不四圍堵截而聽其東西奔突,官軍從後追之,此適以自耗其力,而賊終不得滅。嗣昌之策,固未失也。

其先崇禎七年,陳奇瑜以賊在蜀中,亦先檄四巡撫會剿,陝西練國事駐商南,遏其西北,鄖陽盧象昇駐房竹,遏其西,河南元默駐盧氏,遏其東北,湖廣唐暉駐南漳,遏其東南,而己與象昇入山剿之。崇禎九年,賊盡趨永寧、盧氏、內鄉、淅川大山中,兵部尚書張鳳翼亦請敕河南、鄖陽、陝西三巡撫各扼防,毋使軼出,四川、湖廣兩巡撫移兵近界聽援,而督理二臣以大軍入山蹙之。是嗣昌之前已有此策,亦非創自嗣昌。蓋必外有重兵以防其軼出,而內以重兵蹙之,庶可盡殄,此固勢之不得不然者也。自奇瑜及熊文燦兩誤於撫,而流寇遂不可制。

然徒剿而不撫,則數十萬匪徒亦豈能盡殺?是又當痛加殲戮,使畏死悔禍,而後以一赦散其脅從,歸農者不復窮治,則黨與自離,賊勢孤而易滅矣!赦與撫不同,撫者,撫其頭目,而不散其部伍;赦者,赦其黨與,而不復屬凶酋也,顧非先加痛剿,亦豈易言赦哉!

明末僭號者多疏屬

明末自福王失國後,諸僭號者多係疏屬。

魯王以海,則太祖子魯王檀之裔孫也。崇禎末,轉徙台州,張國維等奉之,監國於紹興,後遁入海,泊舟山,又竄閩之金門,為鄭成功所沈。

唐王聿鍵,亦太祖子定王桎之裔孫也。崇禎末,以擅舉兵勤王,廢錮高墻。福王立,赦出。南都不守,蘇觀生、鄭鴻逵奉之入閩監國,年號隆武,為我朝兵所執。其弟聿復立於廣州,年號紹武,亦為我朝兵所執。

又唐王監國時,先有靖江王亨嘉自立於廣西,則太祖從孫守謙(朱文正之子)之裔孫也,為巡撫瞿式耜所誅。

又有朱容藩自稱楚世子、天下兵馬副元帥,據夔州(呂大器傳)。范文光、劉道貞等奉鎮國將軍朱平為蜀王(樊一蘅傳),未幾,皆敗沒。

統計此數人,於崇禎帝已極疏遠,本不宜僭號而妄冀非分,宜其速敗也。

至永明王由榔,則神宗第七子桂王常瀛之子,與福王同為崇禎帝從兄弟,崇禎帝曾封為永明王。唐王被俘後,僭號永曆,流轉於廣西、湖南、貴州、雲南者十餘年,後遁入緬甸,我朝兵入緬,緬人執以獻,死於雲南。(清史稿吳三桂傳:康熙元年,吳三桂執由榔及其子,以弓絃絞殺之。)

流賊偽官號

明史流賊傳:李自成既據襄陽,創官爵名號,有上相、左輔、右弼、六政府、侍郎、郎中、從事等官,要地設防禦使,府曰尹,州曰牧,縣曰令,武官則有權將軍、制將軍、威武將軍、果毅將軍等名。及至陝西稱偽號,又設天佑殿大學士、六政府尚書、鴻文館、文諭院、諫議直指使、從政、統會、尚契司、驗馬寺、書寫房等官,復五等封爵。後破京師,又益改官制,六部曰六政府,司官曰從事,六科曰諫議,十三道曰直指使,翰林曰弘文館,太僕曰驗馬寺,巡撫曰節度使,兵備曰防禦使。

今按路振飛傳:有闖賊節度使呂弼周、防禦使武愫,皆為振飛所擒。又曾亨應傳:亨應先為御史張懋爵所劾,後亨應死難,而懋爵降賊為直指使。此偽官名號見於各列傳者也。

張獻忠僭號武昌,亦設尚書、都督、巡撫等官。既得成都,又設左、右丞相及六部、五軍都督府。(亦見流賊傳)

後孫可望據黔中,凡諸軍悉曰行營,設護衛曰駕前官。(可望欲設六部等官,恐人議其僭,乃以范、馬兆義、任僎、萬年策為吏、戶、禮、兵尚書,並加以行營之號,後遂自設內閣、六部等官,欲以文安之為東閣大學士,安之不肯。事見安之傳)

李定國出師桂林,有西勝營張勝、鐵騎右營郭有名、前軍都督高存恩、鐵騎前營王會、武安營陳國能、天威營高文貴、坐營靳統武、右統軍都督王之邦、金吾營劉之謀、武英營廖魚、驃騎營卜寧等。(見黃宗羲所著永曆紀年)

鄭成功之橫海上也,分所部為七十二鎮,有中軍提督甘輝、左都督文興、鐵騎鎮王起鳳、衝鋒鎮柯朋禮、武鎮陳鳳、前衝鎮黃梧、角宿鎮康澄、援剿左鎮施顯之、理餉鎮王愷,又有金武、木武、土武等鎮,又設六官分理庶事,舉人潘賡昌為吏戶官、陳寶鑰為禮官、世職張光啟為兵官、浙人程應璠為刑官、舉人馮澄世為工官,後以洪旭為兵官、鄭泰為戶官。其寇瓜州、鎮江時,中提督甘輝外,又有左提督翁天祐、右提督禹信、後提督萬禮、總督水師黃安、前鋒鎮余新、正兵鎮韓英、援剿左鎮劉猷、援剿右鎮楊國泰、援剿後鎮黃昭、前衝鋒鎮藍衍、右衝鋒鎮萬祿、後勁鎮楊正、右虎衛陳鵬、左虎衛林勝、監紀推官何平等。鄭經時,尚有二十八鎮,如征北將軍吳淑、平北將軍何祐、侍衛馮錫範、左武衛劉國軒、右武衛薛進思、左虎衛許耀、左都督趙得勝、宣毅前鎮江勝、宣毅後鎮陳諒、建威後鎮朱友、援剿左鎮金漢臣、樓船中鎮蕭琛、樓船左鎮朱天貴、吏官洪磊、禮官柯平、兵官陳繩武等。(見野史鄭成功傳)

草竊奸宄,橫行一時,嵎負自雄,設官建職,適以自速其斃也。

永明王奔安龍,孫可望使一知府給其糧,冊開皇帝一名、皇后一口。

李自成死,其兄子錦奉自成妻高氏降於唐王,猶稱自成為先帝,高氏為太后。

明從賊官六等定罪

解學龍傳:福王時,定從賊官罪,倣唐六等,

其一等應磔者,吏部員外宋企郊、舉人牛金星、平陽知府張嶙然、太僕少卿曹欽程、御史李振聲、喻上猷、山西提學參議黎志陞、陝西左布政使陸之祺、兵科給事高翔漢、潼關道僉事楊王休、翰林院檢討劉世芳十一人也。

二等應斬緩決者,刑科給事光時亨、河南提學鞏、庶吉士周鍾、兵部主事方允昌四人也。

三等應絞擬贖者,翰林修撰兼給事中陳名夏、戶科給事楊枝起、廖國遴、襄陽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備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孕光、少詹事項煜七人也。

四等應戍擬贖者,主事王孫蕙、檢討梁兆陽、大理寺正錢位坤、總督侯恂、副使王秉鑑、御史陳羽白、裴希度、張懋爵、郎中劉大鞏、員外郭萬象、給事中申芝芳、金汝礪、舉人吳達、修撰楊廷鑑及黃繼祖十五人也。

五等應徒擬贖者,通政司參議宋學顯、諭德方拱乾、主事繆沅、給事中呂兆龍、付振鐸、進士吳剛思、檢討方以智、傅鼎銓、庶吉士張家玉、沈元龍十人也。六等應杖贖者,員外潘同春、吳泰來、主事張琦、行人王于曜、知縣周壽明、進士徐家麟、向列星、李棡八人也。

其留北俟再定者,少詹事何瑞徵、楊現光、少卿張若麒、副使方大猷、侍郎党崇雅、熊文舉、太僕卿葉初春、給事中龔鼎孳、戴明說、孫承澤、劉昌、御史涂必泓、張鳴駿、司業薛所蘊、通政參議趙京仕、編修高爾儼、郎中衛周祚、黃紀、孫襄十九人也。

其另存再議者,給事中翁元益、郭充、庶吉士魯、吳爾壎(後同史可法同死揚州)、史可程(即可法之弟,後居宜興,四十年而卒)、王自超、白孕謙、梁清標、楊棲鶴、張元琳、呂崇烈、李化麟、朱積、趙熲、劉廷琮、郎中侯佐、吳之琦、員外郎左懋泰、鄒明魁、行人許作梅、進士胡顯、太常博士龔懋熙、王之牧、王皋、梅鴞、姬琨、朱國壽、吳嵩孕二十八人也。

其已奉旨錄用者,尚書張縉彥、給事中時敏、諭德、衛允文、韓四維、御史蘇京、知縣黃國琦、施鳳儀、郎中張振聲、中書顧大成、姜荃林十人也。

有旨「周鍾等不當緩決,陳名夏等未蔽厥辜。侯恂、宋學顯、吳剛思、方以智、潘同春擬罪未合。新榜進士盡污偽命,不當復玷班聯,令再議。」

後又議周鍾、光時亨等各加一等。

時馬、阮專柄,殺鍾、時亨,即傳旨二等罪斬者,謫充雲南金齒軍,三等者,充廣西邊衛軍,四等以下,俱為民,永不敘用。然案內諸犯多漏網,一等者皆隨賊西行,實未嘗正法也。

案福王時所定六等,蓋就一時聞見,草率成案,其實尚多遺漏者。

李自成入京時,閣臣魏藻德等率百官表賀,坐殿前俟命,為群賊所戲侮,事見明史列傳,而六等中無之。

他如大學士李建泰、尚書張炘、侍郎劉餘祐、光祿卿李元鼎、庶吉士張端明以及御史傅景星,為賊兵政府侍郎,陝西監軍道陳之龍,為賊寧夏節度使,御史柳寅東、張懋爵俱為賊直指使,此皆文臣之降賊者。錦衣衛左都督駱養性降賊,仍原官,宣化總兵姜瓖、密雲總兵唐通皆降賊於居庸,盪寇將軍白廣恩降賊封桃源伯,副將南一魁、董學禮降賊為總兵,此武臣之降賊者。事見我朝二臣傳,而六等中亦皆無之。

可見所定之案之疏略也。就所定中一等者,固隨賊西去,二等中亦祇周鍾、光時亨二人正法,其他仍漏網,三等中如陳名夏入我朝,官至大學士兼吏部尚書,可見六等之案固不過懸擬罪名,實未嘗能行法。

其留北俟再定者,入本朝轉多有至大官,梁清標、党崇雅、衛周祚、高爾儼皆至大學士,劉昌、龔鼎孳皆至尚書,孫承澤至左都御史,薛所蘊、熊文舉、葉初春皆至侍郎,戴明說、張若麒皆至京卿、方大猷至巡撫,諸人在福王時既以傳聞未確,得免麗名於六等之內,入本朝官位通顯,又莫有記其曾污偽命者,皇上命詞臣以明臣之仕於我朝者編作二臣傳,其中有降賊者據事直書,然後失節之處,昭然莫掩,此真彰癉之大公,可以立萬世之大閑矣!

時蘇州諸生檄討其鄉官從賊者,奸民和之,少詹事項煜、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司參議宋學顯、員外湯有慶之家,皆被焚劫,常熟又焚給事中時敏家,燬其三代四棺。(祁彪佳傳)

明代先後流賊

盜賊蜂起,至覆國家。漢則張角等,魏則葛榮等,隋則翟讓等,正史皆未有專傳。唐書則立黃巢傳,而入於逆臣中,然巢初未為臣也。明史以李自成、張獻忠另立流賊傳,最為允當。然祇傳此二人。而永樂以後,伺間竊發者不備載,但附見於諸臣列傳中。今特摘出以便觀覽。其他土司之叛服不常,及苗猺之據巢穴為梗者,不贅及。

唐賽兒

永樂十九年,蒲臺林三妻唐賽兒作亂,自言得石函中寶書神劍,役鬼神,翦紙作人馬,相戰鬥,徒眾數千,襲據益都卸石寨,指揮高鳳捕之,敗歿,勢遂熾。其黨董彥昇等攻下莒、即墨,圍安邱,總兵官柳升率劉忠圍賽兒,賽兒夜劫,官軍驚潰,忠戰死,賽兒逃去,攻安邱益急,知縣張步旟等死守,不能下,合莒、即墨萬餘賊來攻,都指揮衛青備倭海上,聞之,率千騎馳至,大破賊,城中亦鼓噪出,殺賊二千,擒四千餘,悉斬之,餘賊奔散。時城中旦夕不支,青救稍遲,城必陷矣!賽兒竟不獲。(青傳)

劉千斤

成化中,荊襄賊劉千斤作亂,千斤名通,河南西華人,縣門石狻猊重千斤,通隻手舉之,因以為號。時流民聚荊襄者,通以妖言煽之,謀作亂。石龍者,號石和尚,聚眾剽掠,與通共起兵,偽稱漢王,建元德勝。朝命尚書白圭提督軍務,率朱永、喜信、鮑政等討之,至南漳敗賊,乘勝逼其巢,通奔壽陽,又退保大市,官軍又敗之,斬其子聰,賊退據後巖,諸軍四面攻之,遂擒通及其眾三千五百人,獲子女萬一千有奇。石龍與劉長子逸去,擾四川,圭分兵蹙之,劉長子縛龍以降,餘寇悉平。(白圭傳)

李鬍子

圭既平劉通,荊襄間流民仍屯結,通黨李鬍子,名原,偽稱平王,與小王洪、王彪等掠南漳、房縣、內鄉,流民附之,至百萬。總督項忠討之,先遣人入山招諭,流民歸者四十萬,彪亦就擒,賊仍伏山砦出擊,忠又遣李振等擊之,擒李原、小王洪等,又招流民五十餘萬,安插著籍。(項忠傳)

葉宗留等

正統中,慶元人葉宗留與麗水陳鑑胡聚眾盜福建寶豐縣銀礦,群盜自相殺,遂作亂。福建參議竺淵往捕,被執死。宗留僭稱王,福建鄧茂七亦聚眾反,宗留、鑑胡附之,剽浙江、江西、福建境,參議耿定、僉事王晟及都督陳榮、劉真、吳剛等前後敗沒,遂昌賊蘇牙、俞伯通又與相應,朝命張驥為浙江巡撫,討之,驥遣官擊斬牙等,而鑑胡方以忿爭,殺宗留,自稱大王,國號太平,建元泰定,分掠浙東,未幾,茂七死,鑑胡勢孤,驥招之,遂降。別賊蘇記養等亦為官軍所獲。(張驥傳)

鄧茂七

福建沙縣人鄧茂七,為甲長,以氣役屬鄉民,其俗:佃人輸租外,例餽田主,茂七倡其黨無餽,而要田主自往受粟,田主訴於縣,縣下巡檢捕之,茂七殺弓兵數人,上官聞,遣官軍三百人往捕,盡被殺,巡檢亦死,茂七遂大掠,自稱剷平王,設官屬,聚黨數萬人,陷二十餘州縣,指揮范真、彭璽等先後被殺,會左布政使安南人阮勤貪濁漁民,民益從亂,巡按汪澄檄浙江、江西會討,尋以賊議降,檄止其兵,賊益熾,茂七圍延平,朝命御史丁瑄往招討,都督劉聚、僉都張楷大軍繼其後,瑄誘賊再攻延平,督眾擊敗之,遂斬茂七。(丁瑄傳)

李添保

天順中,麻城人李添保以逋賦逃入苗中,偽稱唐太宗後,聚眾萬餘,僭稱王,建元武烈,掠遠近,總兵官李震大破之,添保逃入貴州,復誘群苗出掠,震擒之。(震傳)

黃蕭養

天順末,廣東賊黃蕭養作亂,圍廣州,楊信民先官廣東,有惠政,至是以巡撫至,使人持諭入賊營招之,蕭養素服信民,克日請見,信民單車蒞之,賊望見曰「果楊公也。」爭羅拜願降,而信民尋即病卒,會朝命都督董興來討,蕭養等懼,遂不降,興調江西、兩廣兵,侍郎孟鑑贊理軍務,興用天文生馮軾隨行,景泰元年春,至廣州,賊舟千餘艘,勢甚熾,而徵兵未盡集,諸將請濟師,軾曰「廣州被圍久矣,即以現兵往擊,猶拉朽耳!」興從之,進至大洲擊賊,殺溺死者無算,餘多就撫,蕭養中流矢死,俘其父及黨與,皆伏誅。(信民及興傳)

劉六劉七齊彥名趙風子

正德中,文安人劉六,名寵,其弟七,名宸,並驍悍,有司患盜,召寵、宸及其黨楊虎、齊彥名等捕盜有功。劉瑾家人索賄不得,遂誣為盜,遣寧杲柳尚捕之,寵等乃投大盜張茂家,茂與宦官張忠為鄰,茂結之,時河間參將袁彪捕茂,茂窘,求救於忠,忠置酒招茂、彪宴,以茂囑彪,彪遂不敢捕。寵等自首,尋復叛去,陷城殺將,朝命馬中錫提督軍務,與張偉等討之,諸將懦,或反與賊結。參將桑玉遇賊村中,寵、宸窘,匿民家,而玉受賂故緩之,有頃,齊彥名持大刀至,殺數十人,大呼入,寵、宸知救至,出殺數人,遂復熾。

自畿輔犯山東、河南,下湖廣,抵江西,又自南而北,直窺霸州,楊虎等由河北入山西,復至文安與寵等合,縱橫數千里,所過如無人。中錫、偉不能禦,乃下招降令,中錫肩輿入其營,寵請降,宸曰「今奄臣柄國,馬都堂能自主乎?」遂罷去,焚掠如故。

朝議乃遣侍郎陸完出督師,調邊將郤永、許泰等率邊兵入剿,敗賊於霸州,於信安、阜城,劉六、七乃南陷山東二十州、縣,楊虎又北殘威縣、新河,劉六等縱橫沂、莒間,連陷宿遷、虹、永城等處,邊兵追及至小黃河渡口,虎溺死,餘賊奔河南,推劉惠為首,敗總兵白玉軍,殺指揮王保,勢大熾。

有陳翰者,奉惠為奉天征討大元帥,趙燧副之,翰自為侍謀軍國重務元帥府長史,與寧龍立東西二廠治事,分其軍為二十八營,以應二十八宿,營各置都督。趙燧者,文安諸生,號趙風子,挈家避賊,賊得之,欲淫其妻女,燧怒,手擊殺數人,賊以其勇,遂奉之,燧戒毋淫掠,毋妄殺,移檄府縣,官吏師儒毋走避,迎者安堵,由是橫行中原,勢出劉六等上。連陷鹿邑、上蔡、西平、遂平、舞陽、葉縣,縱掠南頓、新蔡、商水、襄城,至鈞州,以馬文升家在,捨之去,攻泌陽,燬焦芳家,束草為芳像,斬之。副總兵馮禎、時源擊敗賊,賊奔入西平城,官軍塞其門,焚死千餘人,餘賊潰而西,巡撫鄧璋等朝崇王(崇王見澤,英宗第六子),宴飲三日,賊得招散亡,勢復振,陷鄢陵、滎陽、氾水,圍河南府三日,官軍始集,賊覘官軍饑疲,乃來犯,禎戰死。此燧等之亂河南也。

劉六、七及彥名,則擾山東、畿輔,亦陷數十州縣,官兵追及,賊輒驅良民在前,官兵所殺皆良民,故雖屢奏捷,而賊勢不衰。

於是朝命又以彭澤提督軍務,與仇鉞辦河南賊,其山東、畿輔賊,則專委陸完。

澤等至河南,燧等走汝州、寶豐、舞陽、固始、潁州、光山,鉞追及之,賊大敗,湖廣軍又破其別部賈勉兒於羅田,賊流六安、舒城,趨廬州、定遠,屢敗而道遇楊虎餘黨數千人,又振,陷鳳陽、泗、宿、睢寧,諸將連敗之,追至應山,賊略盡,燧薙髮逃至江夏,被執伏誅。惠走土地嶺,為指揮王謹射中目,自縊死。勉兒亦獲於項城,餘黨邢本恕、劉資、楊寡婦等皆就擒。

而陸完之辦山東賊也,賊入登萊海套,又北走,沿途嘯聚益眾,巡撫寧杲兵為所敗,賊又南走湖廣,奪舟至夏口,為滿弼等追及,劉六與其子仲淮赴水死,劉七、齊彥名乘舟抵鎮江,時河南賊已平,帝命彭澤等會剿,賊猶乘潮上下,操江伯趙弘靖遇之,敗績,完至鎮江,分舟師備江陰、福山港等處,賊懼,至通州,颶風大作,走保狼山,完等攻之,彥名中槍死,七中矢亦赴水死,餘賊盡平。(陸完、彭澤、仇鉞、馬文升、馮禎等傳)

江西盜

正德中,流賊不獨劉六、七等也,江西亦有劇盜,撫州則王鈺五、徐仰三、傅傑一、揭端三等,南昌則姚源賊汪澄二、王浩八、殷勇十、洪瑞七等,瑞州則華林賊羅光權、陳福一等,贛州則大帽山賊何積欽等。

朝命陳金總制軍務討之,金調廣西土官岑鎏、岑猛,土兵與官兵合擊賊於熟塘,於東岸擒仰三,馘鈺五等。

移師姚源,分命參政董朴等扼餘干等縣,防其逸出,親統大軍搗巢,勇十、瑞七等皆就誅,乘勝斬光權,華林賊盡平。又擊大帽山賊,擒積欽。

半年間剿賊略盡,金置酒高會,餘賊覘諸隘無守兵,乃賂土目,乘間逸出,時賊已絕爨三日,自分必死,至貴溪,始得一飽,遂掠徽、衢間。金招降,王浩八偽降以緩師,而攻剽如故。(陳金傳)

東鄉賊亦乞降於副使胡世寧,號新兵,亦剽掠,懼罪又叛。朝命以俞諫來代,金、浩八據貴溪之裴源山,眾又集,連營十餘里,諫令世寧等分兵斷其去路,賊憑山發矢石,官兵幾不支,諫與副總兵李鋐殊死戰,賊乃走,追數十里,擒浩八,其黨胡浩三,既撫又叛。參政吳廷舉往諭為所執,居三月,盡得其要領,誘浩三殺其兄浩二,官兵乘亂攻之,遂擒浩三。以次平劉昌三等,而東鄉賊王垂七、胡念二等又殺官吏,焚廨舍,諫又發兵擒之,亂乃定。(俞諫、李鋐、吳廷舉等傳)

四川盜

是時流賊之在四川者,保寧有藍廷瑞,稱順天王,鄢本恕稱刮地王,其黨廖惠稱掃地王,眾十萬,置四十八總管,蔓延陝西、湖廣之境。廷瑞、惠謀據保寧,本恕謀據漢中,取鄖陽東下,巡撫林俊調玀回兵及石柱土兵至龍灘河,乘賊半渡擊之,獲惠,餘賊奔陝。總制洪鐘下令招撫,降者萬餘人。賊又掠蓬、劍二州,鐘檄陝、豫、楚兵分道進,廷瑞走漢中,官兵圍之,廷瑞遣人乞降於陝撫藍章,章以賊本川人,遣官護之出境,賊既入川,乞降而多所要求,欲以營山縣或臨江市處其眾,鐘遣通判羅賢入其營,被殺,鐘乃分兵為七壘守之,賊不得逸。廷瑞以所掠女子詐為己女,結婚於鐘所調來之永順土舍彭世麟,冀得間逃去,世麟密白鐘,鐘使以計圖之,及期,廷瑞、本恕及其黨二十八人咸來會,伏發,盡擒之,惟廖麻子得脫,偕其黨曹甫掠營山、蓬州。鐘又議撫,甫聽命,廖麻子忿甫背己,襲殺之,并其眾轉掠川東,自合州渡江陷州縣。(鐘傳)甫黨方四亡命思南,巡撫林俊發兵擊走之。(俊傳)朝命彭澤來代鐘,澤偕總兵時源數敗之,擒麻子於劍州,其黨喻思俸竄巴、通間,澤又擒之。(澤傳)

時鐘所調永順土兵恣為暴,民間謠曰「賊兵梳,官兵篦,土兵薙。」陳金所調廣西土兵亦恣橫,民間謠曰「土賊猶可,土兵殺我。」

曾一本

嘉靖中,海寇曾一本,本蜒戶,糾眾橫行閩、廣間,俞大猷將赴廣西,總督劉燾令大猷會閩師夾擊,一本至閩,總兵李錫出海禦之,與大猷遇賊柘林澳,三戰皆捷,賊遁馬耳澳,復戰,廣東總兵劉顯及郭成率參將王詔以師會次萊蕪澳,分三哨進,一本駕大舟力戰,諸將連破之,燬其舟,詔生擒一本及其妻子,斬首七百餘,死水火者萬計。

一本之黨梁本豪,亦蜒戶,一本既誅,本豪竄海中,習水戰,遠通西洋,且結倭兵為助,殺千戶、通判以去,總督陳瑞與參將黃應甲謀分水軍二,南駐老萬山備倭,東駐虎門備蜒,別以兩軍備外海,兩軍扼要害,乃率水軍進,沈蜒舟二十,生擒本豪,餘賊奔潭洲,聚舟二百及倭舟十,諸將合追,先後俘斬千六百,沈其舟二百餘,撫降者二千五百,海賊盡平。(李錫、劉顯傳)

徐鴻儒

天啟二年,山東妖賊徐鴻儒反,連陷鄆、鉅野、鄒、滕、嶧,眾至數萬。巡撫趙彥任、都司楊國棟、廖棟檄所部,練民兵,守要地,起家居總兵楊肇基,使統兵往討,而棟、國棟夾擊,大敗之橫河。賊精銳聚鄒、滕中道,肇基令遊兵綴敗鄒城,而以大軍擊賊紀王城,大敗賊,殪之嶧山,遂圍鄒,國棟等亦先後收復鄆、鉅野、嶧、滕諸縣,乃築長圍攻鄒,三月,賊食盡,其黨出降,遂擒鴻儒。(楊肇基傳)

劉香

崇禎初,福建有紅夷之患,海盜劉香乘之,連犯閩、廣沿海邑,總督熊文燦議招撫,遣參政洪雲蒸、副使康成祖、參將夏之本、張一傑等宣諭,俱被執,乃令降盜鄭芝龍擊香於田尾洋,香勢蹙,令雲蒸止兵,雲蒸大呼「急擊賊,勿顧我!」遂遇害,香勢窮,自焚溺死,承祖等脫歸。(文燦傳)

明祖本紀

明史太祖本紀大概多本之實錄及御製皇陵碑、世德碑、紀夢文、西征記、平西蜀文、周顛仙人傳,此外則皇明祖訓、皇朝本記、天潢玉牒、國朝禮賢錄,及陸深之平胡錄、北平錄、平漢錄、平吳錄、平蜀記,黃標之平夏記,張紞之雲南機務抄,黃高岱之鴻猷錄,唐樞之國琛集,王世貞之名卿績記,顧璘之國寶新編,徐禎卿之翦勝野聞,王文祿之龍興慈記等書,無慮數十百種,類皆資其採掇,然使決擇不精,如南北史徒搜異聞以炫人耳目,往往轉至失實,明史則博攬群書,而必求確核,蓋取之博而擇之審,洵稱良史,不參觀於各家記述,不知修史者訂正之苦心也。

皇陵碑

敘明祖側微時,當以御製皇陵碑為據,蓋明祖自述其少日流離艱苦之況,甚至裸葬父母,髡髮沙門,乞食江淮,皆所不諱,則其事之確核可知也。

天潢玉牒:明祖母陳太后在麥場,有一道士修髯簪冠紅服象簡來坐,撥一白丸曰大丹,付太后吞之,已而有娠。據此,則道士授丹,乃實事也。皇朝本紀則云:太后夜夢黃冠來麥場中,取白藥一丸,使吞之,覺,語仁祖(即明祖之父),而口尚有香。是夢中事也。高岱鴻猷錄亦云是夢。明史本紀從之。

玉牒又謂:明祖兄南陽王及子山陽王先死,貧無葬地,同里劉繼祖以地與之,時仁祖先夢於彼處築室,今葬長子後,果夫妻亦同葬此地,即鳳陽陵云。是長子先葬數年後,父母隨葬也。然皇陵碑云:皇考終於六十有四,皇妣五十有九而亡,孟兄先死,合家守喪,田主德不我顧,呼叱昂昂,忽伊兄之慷慨,惠此黃壤。則是父母兄相繼死於旬日之內,故劉繼祖憫其鞠凶,而捨地與之,且繼祖弟方不許。若已葬兄有地,又何煩繼祖之贈耶?又徐禎卿翦勝野聞:帝父母兄相繼死,貧不能具棺,與仲兄謀草葬山中,途次綆斷,仲返計,留帝視屍,忽風雨天大晦,比明視之,則土裂屍陷已成墳,田伯劉大秀即與地而棄責焉。按皇陵碑云:殯無棺槨,蔽體惡裳。是草葬自是實事。至天葬之神異,事本不經,碑中並無一語,或其後因裸葬而附會為此說耶?(玉牒謂劉繼祖,野聞謂劉大秀,名亦不同)

明祖以不嗜殺得天下

明祖以布衣成帝業,其得力處,總在不嗜殺人一語。

初遇李善長,即以漢高豁達大度,不嗜殺人為勸。

及取和州,諸將頗不戢,范常規以「得一城而使人肝腦塗地,何以成大事?」即責諸將搜軍中所掠婦女,遣送其家。

既渡江,將取太平,令李善長預書禁約榜文,入城即懸諸通衢,兵皆肅然,毋敢犯。故陶安謂「明公神武不殺,天下不足平也。」

及將取鎮江,先坐諸將以重罪,令善長再三求釋,乃下令廬舍不焚,民無酷掠,方許免罪。於是克城之日,民不知有兵。

池州之役,徐達、常遇春敗陳友諒兵,生獲三千人,遇春欲盡誅之,徐達不可,乃以聞,而遇春已坑其兵過半,帝急命釋之,由是命達盡護諸將。

遇春圍熊天瑞於贛州,固守不下,帝慮其多殺,先戒曰「得地無民亦何益?」乃築長圍,半年始克之。

於是諸將皆承順風旨,咸以殺掠為戒。

徐達圍張士誠於平江,亦幾一年,城將破,先約遇春曰「兵入,我營其左,公營其右,禁殺掠。」故城破而民亦晏然。

潘元明以杭州降於李文忠,文忠身宿譙樓,兵有借民釜者,立斬以徇。

建寧守將達里麻翟、也先不花送降款於何文輝,主將胡美怒其不先詣己,欲屠其城,文輝曰「兵至為百姓耳,何可以私意殺人?」美遂止。

張彬攻靖江南關,為守城者所詬,怒欲屠其民,楊璟諭之,亦止。

鄧愈之徇安福也,部下有擄掠者,判官潘樞入責之,愈急下令禁止,搜軍中所得子女,悉還之。

徐達克元都,市不易肆,尤見威令之肅。

蓋是時群雄並起,惟事子女玉帛,荼毒生靈,獨明祖以救世安天下為心,故仁聲義聞,所至降附,省攻戰之力大半。其後胡、藍二黨,誅戮至四、五萬人,則天下已定,故得肆其雄猜。又平定滇、黔,殺苗蠻亦不下六、七萬,則以番夷之性但知畏威,非此不足以懲創。蓋明祖一人,聖賢、豪傑、盜賊之性,實兼而有之者也。

明祖用法最嚴

明祖親見元末貪黷懈弛,生民受害,故其馭下常以嚴厲為主,雖不無矯枉過正,然以挽頹俗而立紀綱,固不可無此振作也。

當其用兵之始,命禁釀酒,胡大海方攻越,其子首犯之,王愷請勿誅以安大海心,帝曰「寧使大海叛我,不可使我法不行,遂手戮之。

趙仲中守安慶,陳友諒來攻,仲中棄城走,常遇春請原之,帝不許,曰「法不行,無以懲後。」遂誅之。

馮勝攻高郵,城中詐降,使康泰等先入,敵閉門盡殺之,帝召勝還,決大杖十,令步行至高郵,勝愧憤,竟攻克之。可見其威令之嚴,不可搖動。

獨鄧愈守洪州,祝宗、康泰反,愈不及備,逃出撫州門,帝竟不殺,仍令往守,豈以事出不意而恕之耶?抑以其功大而不忍執法耶?

明祖重儒

明祖初不知書,而好親近儒生,商略千古。

徐達往取鎮江,令訪秦從龍,致願見之意,即令姪文正、甥李文忠以幣聘至應天,朝夕過從,以筆書漆簡,問答甚密。從龍又薦陳遇,遇不受官,而尊寵之,逾於勳戚。

後置江南行中書省,省中自李善長、陶安外,又有安思顏、李夢庚、郭景祥、侯元善、楊元杲、阮宏道、孔克仁、王愷、欒鳳、夏煜、毛騏、王濂、汪河等,皆燕見無時,敷陳治道。又聘劉基、宋濂、章溢、葉琛至,曰「我為天下屈四先生。」

下婺州後,又召吳沈、許元、葉瓚玉、胡翰、汪仲山、李公常、金信、徐孳、童冀、戴良、吳履、張起敬等,會食省中,日令三人進講經史。

其後定國家禮制,大祀用陶安,祫禘用詹同,時享用朱升,釋奠耕籍用錢用壬,五祀用崔亮,朝會用劉基,祝祭用魏觀,軍禮用陶凱,一代典禮皆所裁定。

尋以胡惟庸謀反,廢丞相,又設四輔官,以王本、杜佑、龔、杜、趙民望、吳源等為之,隆以坐論之禮,諫院疑讞,四輔官得封駁。又有安然、李幹、何顯周等相繼為之。

帝嘗謂「聽儒生議論,可以開發神智。」蓋帝本不知書,而睿哲性成,驟聞經書奧旨,但覺聞所未聞,而以施之實政,遂成百餘年清晏之治。正德以前,猶其遺烈也。

郭子興之被執

至正十二年二月,郭子興、孫德崖等陷濠州,未幾,有徐州盜魁彭大、趙均用為元兵所敗,亦奔於濠,彭僭稱魯淮王,趙僭稱永義王,部眾恣橫,子興等反為所制。高岱鴻猷錄云:彭趙一日執郭下獄,帝力為營救,彭、趙聞而釋之。天潢玉牒亦云:彭趙執郭於獄,明日彭帥釋之。是執子興者,彭、趙共之也。然皇朝本紀則云:子興奉彭而輕趙,德崖等恃趙威執子興,囚於德崖家,帝以子興次夫人往訴彭,彭曰「孰敢若是?」呼左右點兵,帝亦披堅執銳圍孫宅,共掀椽揭瓦,見子興鉗足繫項,令人負歸,脫去鉗鎖。是趙執子興而彭脫之也。其後帝總兵和陽,德崖求寄居,子興至,其兵與德崖兵鬥,子興執德崖,德崖兵亦執帝,猶以此宿憾也。明史郭子興傳不從鴻猷錄,而專用皇朝本紀,較為確核。

劉繼祖汪文

玉牒又云:帝父母死,無食,時年十七,入皇覺寺為僧,鄰人汪文助為之禮,事高彬為師。此即碑所云:汪氏老母為余籌量,遣子相送,備禮馨香,空門禮佛,出入僧房。汪文蓋即汪媼之子。鴻猷錄亦謂:帝從汪媼議,託身皇覺寺,汪媼為少具儀物,師事僧高彬。鄭曉今言云:鳳陽皇陵有奉祀二人:劉氏、汪氏。徐禎卿翦勝野聞云:帝念劉大秀施地之惠,封為義惠侯,又感汪媼之意,敕授世官,令衛皇陵。(明史作劉繼祖,又云:帝平淮安後,至濠,賜故人汪文、劉英粟帛)

張士德之擒

按陸深平吳錄云:徐達攻常州,張士誠遣其弟士德來援,士德敗走,遇坎墜馬被擒。皇朝本記則云:徐達破張士誠兵於宜興湖橋,擒其弟張九六。(即士德,今明史徐達傳則云:擒士德於常熟)

劉福通被殺

陸深平胡錄:至正十九年,劉福通以宋主韓林兒走安豐。二十三年,張士誠遣呂珍破其城,殺劉福通。而平吳錄則云:帝率常遇春等救安豐,珍敗走,福通奉韓林兒退居滁州。按二錄皆陸深所著,而一則云福通被殺,一則云福通奉其主居滁,何舛錯如此!高岱鴻猷錄則云:珍攻安豐急,劉福通遣使求救於建康,上親率諸將救之,至則珍已破安豐,殺福通,上遂以林兒還金陵云。按是時群雄多奉林兒龍鳳年號,明祖亦用之,令下則云皇帝聖旨、吳王令旨,已居然天下共主矣,福通其宰相也,權位並在明祖之右,呂珍已為明兵所敗,並獲元將忻都,走左君弼,使福通不死,必仍奉林兒據大位以號召天下,其肯退居於滁,寄人籬下耶?是珍之殺福通,自是實事。福通既死,明祖奉林兒居滁,則已在掌握中,不逾年,林兒死,遂改年為吳元年。廖永忠傳並謂:永忠迎林兒還應天,至瓜步,覆其舟死。則鴻猷錄所云奉林兒還金陵者亦誤也。

明祖之取江州

明史趙德勝傳:至正癸卯,太祖西征陳友諒,破安慶水寨,乘風泝小孤山,距九江五里,友諒始知,倉皇遁去。是友諒不及戰,即往武昌也。劉基傳亦云:明祖攻安慶,自旦及暮不下,基請徑趨江州,遂悉軍西上,友諒出不意,帥妻、子奔武昌。亦見國初禮賢錄。然御製西征記:抵皖城,寇舟不戰,水陸固守,我師遂宵晝弗停,次日午後,直抵潯陽,與彼交戰,再衝再折,若此者三,彼負而我勝,友諒逃遁,遣將伏降。是明兵到時,友諒亦曾拒戰,既敗而逃。當以西征記為準。(按明史廖永忠傳:是時永忠從攻江州,州城臨江,守備甚固,永忠度城高下,造橋於船尾,名曰天橋,以船乘風倒行,橋附於城,遂克之。是不惟交戰,抑且攻城。使友諒不待戰,即倉皇遁去,又何用造橋於船尾,方攻破城耶?)

徐達縱元君之誤

陸深玉堂漫筆:徐達之蹙元順帝於開平也,開一角,使逸去,常遇春怒無大功,達曰「是常君天下,將裂地封之乎?抑遂甘心也?既皆不可,則縱之固便。」徐禎卿翦勝野聞亦謂:達追順帝,忽傳令班師,遇春大怒,馳歸告達反,達料遇春歸必有譖言,乃亦引軍歸,別白此事,謂「若執以歸,將焉用之?」云云。按洪武元年,達、遇春至通州,以八月庚午克元都,順帝已於七月丙寅開建德門北走,固未有故縱之事。二年春,達方在陝西戡定鞏昌、臨洮、慶陽等處,遇春以通州有元丞相也,速來窺伺,乃與李文忠還師北平,既敗元兵,遂追入開平,順帝已北走沙漠,遇春歸,亦卒於柳河途次。是開平之役,達未在行,遇春亦無歸朝面奏之事。且達小心恭謹,當平江攻張士誠時,遣使請事,帝嘉其忠,而以「將在外,君不御」勉之。胡德從征擴廓,違令致敗當斬,達以功臣胡大海之子,械送京,帝曰「將軍效衛青不斬蘇建耳,繼自今,毋姑息。」是達之不敢自專可知。況滅國大事,敢故縱其君乎?明史謂:上幸汴梁時,達密請於帝,謂「元帝若北走,將窮追之乎?」帝曰「元運衰矣!行自澌滅,出塞之後,慎固封守可也。」此事較為得實,然達並未追順帝也。陸、徐著述頗可觀,此事乃謬誤如此,蓋徒得之傳聞,而未嘗見實錄也。

新月詩

黃溥閒中今古錄:明祖嘗試諸子新月詩,懿文太子云「雖然未到團圞夜,也有清光照九州。」成祖云「誰將玉指甲,搯破青天痕,影落江湖裡,蛟龍不敢吞。」鄭曉今言則以「影落江湖」為建文君所作。蓋世所傳從亡錄,建文竄跡西南,終免於禍難。似其詩懺也。(大明高僧傳:太祖命詠新月詩。太子吟云「昨日嚴陵失釣鉤,誰人移上碧雲頭。雖然未得團圓相,也有清光遍九洲。」太孫吟云「誰將玉指甲,搯作天上痕。影落江湖裏。蛟龍不敢吞」太祖覽之不悅。蓋未得團圓、影落江湖皆非吉兆。)

通州糧運京二傳所載不同

土木之變,英宗既北狩,也先將入寇,朝議欲焚通州倉以絕寇資,後令京軍自運到京,不數日,京師頓足。明史周忱傳以為此議本出自忱。于謙傳則又以為出自謙。蓋忱傳本之何良俊四友齋叢說,謂:忱適以事至京,「令軍士預支半年糧,俾自往取,何至付為煨燼?」謙傳則本之陳沂畜德錄,謂:「國之命脈在此,傳示城中有力者盡取之。」高岱鴻猷錄亦謂:謙令軍士預支月糧,以贏米為之直。此各記所記者也,蓋本忱建此議,而謙奏行之耳。

于謙王文之死

黃溥閒中今古錄:英宗復辟時,石亨等誣王文、于謙謀迎立外藩,坐以大逆,將肆之市,謙連呼「皇天后土!」文但云「今已到此,伸起頭來就砍,連呼何為!久自明白。」是文之臨危不懼,視死如歸,過於謙遠矣!然明史文、謙二傳,謙並無皇天后土之呼,文則力辨「召親王須用金牌信符,遣人必有馬牌,內府、兵部可驗也。」謙笑曰「亨等意耳,辨之何益?」是從容就死者謙,而自辨冤枉者乃文也。蓋又各就其平日之人品,而繫以蓋棺定論耳。

喜寧之擒

明史于謙傳:英宗陷虜時,有叛閹喜寧降也先,為之謀主,嘗導之入寇,邀大臣出迎駕,索金帛以萬萬計。後隨出塞,又嗾擾寧夏等邊,謙密令大同守將禽而戮之。是謙授計之功也。楊俊傳:中朝患喜寧,購禽斬寧者銀二萬兩,爵封侯,為都指揮江福所獲,宣府參將楊俊冒其功,景泰帝以邊將職所當為,僅加左都督,賜金幣。後事白,奪俊冒陞官,別賜江福。是江福擒叛之功也。然閱正統北狩事蹟、尹直北征事蹟、高岱鴻猷錄等書,則不惟楊俊冒功,即江福亦非功首。其始謀乃英宗也。英宗在北,以寧數嗾也先擾邊,則和議不可成,和不成則己無還期。會欲遣使至宣府索春衣,囑也先以寧往,而使軍士高磐隨行,密以手諭書木片,縛磐髀股間,使以示俊,俊與寧飲城下,磐即抱寧大呼,遂縛送京師伏誅(蓋福是磐抱寧時手縛之者),則俊與福之功皆屬倖得,而又係之於謙,蓋以其忠誠為國,凡有善事,皆歸美焉耳。(高磐,北狩事蹟作高斌,北征事蹟作高旺。)

曹吉祥江彬

太監曹吉祥從征雲南、福建,朝命以諸降夷之安插畿甸者隨行,既還京,吉祥皆結以恩,為爪牙,其姪欽官錦衣衛指揮使封昭武伯,欽弟鉉、、鐸皆至大官。英宗復辟時,欽曾以此輩奪門冒功,得官至數千人。石亨敗,冒功者皆革,此輩又為吉祥所庇得免。吉祥招權納賄,肆無忌,上寖疏之,欽亦以恣橫失上意,別以衛事委任逯杲,於是吉祥、欽謀為亂。天順五年七月初二夜,將以明日五鼓禁門開,率諸番將一擁而入,吉祥於內應之,可以得志。會有馬亮者,告變於恭順侯吳瑾,瑾與懷寧伯孫鏜二鼓從門隙中密本奏入,遂執吉祥於內廷,欽等不知也。及期,百官方至待漏院入朝,而門不啟,欽知事洩,乃與諸弟率番將伯顏、普華等先至杲家殺杲,並殺瑾及都御史寇深於朝房,又刃傷大學士李賢。鏜等聞變,率兵來大戰於長安街,吉祥、欽、鉉、、鐸、伯顏等皆伏誅。使非鏜、瑾等刺閨告變,禍幾不測矣!然有不可解者,吉祥方密應於內,鏜、瑾等雖奏入,豈不能攔截弗使上聞,何以能直達御前?遂至被執。及觀李賢天順實錄,乃知吉祥不通文墨,未嘗掌司禮監,故章奏不經其手也。(明史吉祥傳卻稱其掌司禮監,然李賢係同時人,自當以賢說為準。)

武宗嬖江彬為義子,自通州回京,彬將邊兵扈行,而帝已病,彬矯旨改團營為威武團練營,及帝崩,大學士楊廷和雖令中官密啟皇太后謀誅之,然近在肘腋間,何以能束手就縛?及觀箬陂繼世紀聞及唐樞國琛集、何良俊四友齋叢說:是時廷和方懼其為變,謀之於王翱,翱請於遺詔內敘邊兵扈從南巡之勞,而離家日久,俱令至通州給賞散歸。於是彬左右無人,遂不能脫。此一說也。高岱鴻猷錄則云:武宗崩,廷和等祕不發喪,以武宗命召彬入,遂就擒。此又一說也。按彬日侍豹房,不離左右,豈有帝崩而猶不知者?明史楊廷和傳:是時彬擁重兵在肘腋,知天下惡之,心不自安,其黨李琮勸以家眾反,不勝則走塞外,彬猶豫未決。廷和謀以皇太后命捕誅彬,因題大行銘旌,乃與中官溫祥等謀脅司禮魏彬入奏皇太后,良久未報,頃之報曰「彬已擒矣!」又明史佞倖傳:帝崩,江彬稱疾不出,衷甲觀變,會坤寧宮安獸吻,皇太后傳命江彬與工部尚書李銘祭神,以禮服入,家人不得從,祭畢,中官張永留飯,皇太后詔至收彬,彬遂不能出。此蓋當日實事,誅彬在武宗晏駕數日後,初非祕不發喪,即日誘誅彬而後成服也。蓋彬雖有不軌謀,而素無布置,是以廷和等得乘間除害耳。

明代宦官先後權勢

明內監故事:永樂中,差內官至五府、六部稟事,內官離府、部官一丈作揖,途遇公侯、駙馬,則下馬旁立。今則呼府、部官如屬吏,公侯、駙馬途遇內官,轉迴避矣。(陸容菽園雜記)

張吏侍延祥云「內閣待中官之禮凡幾變,天順間,李賢為首相,司禮監巨璫至者,以便服接見之,事畢,揖之而退。彭文憲繼之,門者來報,必衣冠見之,與之分列而坐,太監第一人對閣老第三位,常虛其二位。後陳閣老文,則送之出閣。商閣老輅又送之下階。萬閣老安則送至內閣門矣。今凡調旨等事,司禮者閒出,或使少監等傳命而已。」(陸深金臺記聞)

太監至,閣臣迎之於花臺,送之止中門,李西涯告王鏊云,此定例也。(陸深玉堂漫筆,又見王鏊震澤長語)

朱象元云「有一順門上內官云『我輩在順門上久,見時事凡幾變,昔日張先生(孚敬)進朝,我輩俱要打恭,後來夏先生(言),我們只平眼看著。今嚴先生(嵩),與我們恭恭手纔進。』」(何良俊四友齋叢說)此閣部大臣與內官交接,先後不同之大概也。

至王振、汪直、劉瑾、魏忠賢,則有長跪叩頭,呼九千歲者矣!

權奸黷賄

震澤長語:正德中,劉瑾籍沒時,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七百兩,元寶五百萬錠,銀八百萬,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以上金共一千二百五萬七千八百兩,銀共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箬陂繼世記聞:劉瑾時,凡有賄賂,一千曰一千,一萬曰一萬,後漸增至幾千、幾萬矣!)

留青日札:嘉靖初,籍沒錢寧,金七十扛,共十五萬五千兩,銀二千四百九十扛,共四百九十八萬兩。

鴻猷錄:江彬籍沒時,入公帑者,黃金七十櫃,櫃一千五百兩,銀二千二百櫃,櫃二千兩。

繼世餘聞:嚴嵩籍沒時,金銀、珠寶、書畫、器物、田房,共估銀二百三十五萬九千二百四十七兩餘,又直隸巡按御史孫丕揚所抄嵩京中家產,亦不減此數,而所估價,又不過十之一,即如裘衣,共一萬七千四十一件,僅估銀六千二百五兩零,帳幔、被褥,二萬二千四百二十七件,僅估銀二千二百四十八兩零,則其他可知也,計其值,不下數十倍。此外又行賂於權要者十二、三,寄頓於親戚者十三、四云。(明史嚴嵩傳:嵩籍沒時,黃金三萬餘兩,白金百餘萬兩,他珍寶不可數計,蓋猶少言之也。)

明代科場之弊

唐寅舉鄉試第一,與江陰富人徐經同舉,遂同入京會試,寅故有才,梁儲為延譽於程敏政,適敏政與李東陽同主會試,策題以四子造詣為問,乃是許魯齋一段文字,見劉靜修退齋記,通場士子皆不知,敏政得二卷,獨條對甚悉,將以為魁,而寅出場後,亦疏狂自炫,給事中華遂劾敏政鬻題,時榜未發,詔敏政毋閱卷,其所錄,令東陽覆閱,二人卷皆不在所取中,東陽以聞,言者猶論不已,敏政、、寅、經俱下獄,坐經嘗謁見敏政,寅嘗乞敏政作序文,俱黜為吏,敏政亦勒致仕,(見明史敏政、寅傳,並何良俊叢說、箬陂治世餘聞、王世貞明詩評)亦以言事不實,調南太僕主簿,蓋定讞時,未嘗實其關節之罪也。

歸安人韓敬嘗受業於湯賓尹,賓尹分校會試,敬卷為他校官所棄,賓尹越房搜得之,並取中五人,他考官皆效尤,競相搜取,共十七卷,賓尹又以敬卷強總裁蕭雲舉、王圖錄為第一,榜發,士論大譁,及廷對,賓尹又為敬夤緣第一,賓尹旋以考察奪官,敬亦告病,事已隔三年矣。會進士鄒之麟分校順天鄉試所取童學賢有私,御史孫居相並賓尹事發之,下禮官及都察院議,而不及賓尹,給事中孫振基請并議,禮部侍郎翁正春議黜學賢,謫之麟,亦不及賓尹,振基再疏劾,乃下廷臣更議,時賓尹已去官,敬謫行人司副。(明史孫振基傳)

按賓尹在浙黨中本為巨魁,嘗把持京察,以麻禧依附東林,即出之為按察司知事,即其在闈中越房搜卷,並強總裁拔敬第一,廷試又為敬夤緣大魁,居相、振基連劾之,而廷臣皆不敢議,既罷官後,猶能使霍維華疏言賓尹宜雪,敬宜復官,可見其權力聲勢足以奔走一時,故孫丕揚以賓尹召號黨與,又將圖柄用,乃并其門生王紹徽亦出之於外,真所謂奸人之雄也。(王紹徽傳)

明人說部

徐禎卿翦勝野聞:明祖擒張士誠後,斥江浙行省參政周伯琦曰「元君寄汝以腹心,乃資賊為亂耶?」先迎之,三日大醉,以酬其勞而戮之。按元史:平江破後,伯琦歸故鄉,以良死,初未嘗被戮也。

野聞又云:士誠司徒李伯昇先以國情輸我師,帝亦以為姦臣而誅之。然湖州之破,滿城皆降於明,獨伯昇不肯,曰「張太尉待我厚,何忍為此?」不得已,亦降。及平江將陷,伯昇又使人說士誠以保身全家為上策。則其惓惓於故主,尚非恝然。是以既降後,命仍故官。洪武七年,尚命伯昇掌屯田山東、北平等處。後又兼懿文太子同知詹事院事。又命將兵討平湖廣慈利蠻。吳良傳:伯昇又隨鄧愈討廣西叛蠻。則伯昇初未被誅也。而野聞以為被戮,果何所據耶?

又王錡寓圃雜記:元有全某者,乃宋淵聖皇帝之母舅,在元學佛於土番,號合尊大師,有子亦從其教,後元主坐以說法聚眾,皆殺之。按淵聖乃欽宗追尊之號,至元朝已百六十餘年,何得尚存?合尊大師,乃德祐帝也,蓋全某係德祐帝母全太后之兄弟耳,而偽為淵聖,可謂屯毛不辨。又德祐帝有子曰完普,亦出家為僧,然未有殺害之事。此明人小說中最陋者。

長隨

長隨本中官之次等,受役於大璫者。明史宦官何鼎傳:鼎在弘治中為長隨。又王振傳:英宗陷於土木,郕王監國,群臣既擊殺振黨馬順,又乞出王、毛二長隨,亦擊殺之。下又云:王、毛二中官。是長隨即中官也。(鄭曉今言:司禮璫王岳為劉瑾所惡,謫充南京淨軍,瑾黨長隨王成等追至臨清小沙灘,縊殺之。)

今俗所謂長隨,則官場中雇用之僕人,前明謂之參隨。明史宦官傳:高淮監稅遼東,有參隨楊永恩婪賄事發,幾激軍變。又稅監陳奉在武昌肆毒,眾欲殺奉,逃而免,乃投其參隨十六人於江。又何景明傳:太監廖鑾鎮關中,橫甚,其參隨遇三司不下馬,景明執而撻之。

明朝米價貴賤

明史周忱傳:時京師百官月俸皆持俸帖赴南京領米,米賤時,俸帖七、八石易銀一兩,忱請重額官田極貧下戶準納銀,每兩當米四石,解京代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

王文傳:蘇、松、常、鎮四府,每糧四石折銀一兩,民甚便之。後戶部復令征米輸徐淮,率三石致一石,文用便宜停之。

張瑄傳:榆林水災,瑄請移王府祿米於他處,留應輸榆林者濟荒,每石取值八錢輸榆林,民皆稱便。

馬文昇傳:輸邊者糧一石,費銀一兩以上,豐年用糧八、九石,方易銀一兩。

李敏傳:請令山、陝州縣,歲輸糧於各邊者,每糧一石徵銀一兩,以十、九輸邊,依時值折軍餉,有餘則糴以備軍興,由是北方二稅皆折銀,自敏始也。

楊守隨傳:王府祿米每石征銀一兩,後增十之五,守隨入告於王,得如舊。

何喬新勘處播州事情疏云:四川布政使發銀三百兩,照依時價,每銀一兩買米二石五斗,給築城夫口糧。

是明中葉以前,米價不過如此。

崇禎中,始大貴。李繼貞傳:崇禎四年,斗米值銀四錢,民多從賊。左懋第傳:崇禎時,山東兵荒,米石二十四兩,河南乃每石一百五十兩。

补遗

御批歷代通鑑輯覽總裁諸臣欽奉上諭:金源肇起東方,與本朝滿洲之地同一疆域。如完顏為金國族,至今隸我旗籍,而今之富察氏,即金蒲察轉音,此其明證也。

間考史冊所載,金語與今國語多吻合,第音譯傳偽,遂至岐舛。而元人所著金語一篇,又多臆度失真,如勃極烈即今貝勒,為管理眾人之稱,乃解為猶漢云冢宰,附會無當。至猛安音近今明安,明安,千也,與千夫長相協。謀克之為百夫長,義實難通,或即今語穆昆,為族長之稱,猶可比合。若以按出虎為金,與國語愛新,迥不相同。而金國語解又有金曰按春之文,則又與今耳墜語相同,亦與金無涉,不知何以踳謬若此!

蓋金朝所製女真大、小字未經流傳中外,而又未經譯以漢字,其後裔式微,遂無從考證,不及我朝審音辨字之精詳,足為同文準的耳。

夫各國各有其語,各有其字,我滿州與蒙古,一字一音,即盡其一字一音之義,從無一音而有兩字以至數字。惟漢字則一音有多至數字者,於是以漢字譯清字者,得以意為愛憎,每取惡字以示見貶,不但於異國異字用之,即於同一漢文頗有用是為抑揚者矣,此倉頡造字,所以有鬼夜哭之語也。

然漢自漢,清自清,以漢譯清,原非本文,庸何傷乎?若求其音之正,則必當用三合音字,庶不失本來,而三合音字非人所能盡曉,茲因批閱通鑑輯覽,思金史成於漢人之手,於音譯既未諳習,且復任情毀譽,動以醜字肆其詆訾,如烏珠之必書兀朮之類,不可枚舉,而貝勒或偽為勃極烈,或偽為孛堇,實可鄙笑。

我國家中外一統,治洽同文,不忍金朝之官族人名,為庸陋者流傳所誤,因命廷臣悉按國語改正,其舊名仍註於下,以資參考,使讀史者心目豁然,不為前人謬妄所惑,特於初見處,發其大凡,如此。欽此。

 

臣纂輯廿二史劄記時,第就坊刻遼、宋、金、元、明舊史為據,今蒙高宗純皇帝御批歷代通鑑輯覽,所有人名、官名、地名,一一繙譯改正,始知數百年以來,皆承偽襲謬,今日方得本音,誠千古不刊之書,讀史者宜奉為準的。第恐外間坊刻舊本正多,不能家喻戶曉,臣謹逐一錄出,轉以舊名在前,今名在後,使人知舊本如此,今本如此,讀史者可不迷於檢閱焉。

(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