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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律心得  (清)刘衡 纂辑

  ●目录

  序

  卷之一

  卷之二

  卷之三

  跋

  ●序

  今令长治民之官必悬法于其治之门曰诬告加三等越诉笞五十夫五刑之法且千未尝悬示民悬此两条何也民之相争必有曲直曲者治之以法民知曲直之有常而法之无可免虽无讼可也末世之民不争曲直而争胜负所争不遂则诬告兴诬告不行则越诉起蕲于必胜而患始不可胜穷矣国家恤老幼孤疾下即以老幼孤疾与民讼国家优八议士大夫下即以八议士大夫与民讼恃其法之所不加因以挠法甚则知法之人以法为市于是法之中又立法故法不难知而法中之法不易知有司者苦法繁而不知所用奚暇行法夫法非繁也法之意必使民畏官必使官爱民民不畏官法有以治之官不爱民法有以治之二者其具甚密而恒若相妨两法相妨必有一界界之左主左伸界之右主右伸吾不求左之至乎右而常使右之无以至乎左则平平则法常立弱者必不及强者必过之则法不立法不立则两敝国家以法属有司有司者不自过乎法亦不使民得过乎法得其所持之要则何繁之与有今之有司莫不以法从事然或法所得为而不敢为或法所不得为而过为之则不素讲求法之过也吾邑刘帘航观察先生始为吏粤东有治能名后莅蜀之剧县其□益显民奉之如神明卒以治迹尤异不期年擢至监司会引疾去不竟其用嘉宾与喆嗣星方农部为姻出先生作吏时所钞读律心得诸篇示之信乎其能素讲求法者欤先生是篇所援法各数条或数十条一理讼撮要二通用拟断罪名三通用加减罪例四祥刑随笔皆所以示有司法所得为与所不得为而巳然法所得为者吾执法以夺奸民之所恃法所不得为者吾体法以行上之慈则朝廷立法之意具是焉何其简且要欤吾愿世之为有司者皆先讲求于是而后及其余则知法固甚不繁而官与民巳受治矣然则先生是编乌可不极公诸世欤道光丙申秋日年家子吴嘉宾谨序

  ●读律心得卷之一

  南丰刘 衡纂辑

  理讼撮要

  凡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免其罪若得相容隐之亲属为之首听如罪人自首法一条 【犯罪自首律】

  其本应重罪而犯时不知者依凡人论一条 【本条别有罪名律】 亲属相为容隐各条

  干名犯义各条

  以上数条见 圣人人伦之至熟读之则孝弟之心油然生矣

  犯罪自首各条

  罪人拒捕捕者擅杀格杀各条

  犯罪存留养亲各条

  犯罪得累减各条

  犯罪共逃各条

  老幼不拷讯各条

  老幼废疾收赎各条

  妇人犯罪各条

  公事失错各条

  过失误杀伤及夹签声请各条

  以上数条见 圣人天地之大所谓宥过无大也

  教唆词讼各条

  诈教诱人犯法各条

  诬告各条

  越诉各条

  以上数条见 圣人雷霆之威所谓刑故无小也

  一词状波及无辜及陆续投词牵连原状内无名之人不准仍从重治罪 【诬告例】

  一如有牵连妇女另具投词倘波及无辜者不准仍从重治罪 【同上例】

  一词讼案经在该管衙门控理复行上控先将原告穷诘果情理近实始行准理如审理属虚除照诬告加等律治罪外先将该犯枷号一个月 【越诉例】

  一赴各衙门告言人罪一经批准即令原告到案投审若辄行脱逃及无故两月不到案听审即将被诬及证佐俱行释放所告之事不与审理拏获原告专治以诬告之罪 【诬告例】

  一临断时供证巳确纵有一二人不到非系紧要犯证即据现在人犯成招不得借端稽延 【同上例○按此条极有深意为牧令者果能细绎斯义则案易结小民免拖累之苦丁书无需索之弊造福无穷矣予辛巳看随侍家叔西安郡署晤桐城张爱陶先生告以此条深得圣门行简精意予服膺其言迨作令川东谨守勿失觉官民称便爱陶名聪贤由翰林改官陕西所至着循声今擢太守尝见寅僚有矢志清正立意作好官而丁役舞弊致百姓荡产离居怨詈丛集者以不知此条不守此法也甲午冬至后二日衡谨识】

  一凡词讼对问得实被告已招服罪原告别无待对事理随即放回 【原告人事毕不放回律】

  一题案有牵连人犯情罪稍轻者准取的保俟具题发落其重案内有挟雠扳害者承问官申解督抚详审果系诬枉即行释放不得令候结案若承问官审系无辜牵连者不必解审即行释放止录原供申报 【同上例】

  一凡内外题奏案件内有拟以笞杖人犯审结日即先行责释 【同上例】

  一凡鞫凶而证佐之人不言实情故行诬证致罪有出入者减罪人罪二等 【狱囚诬指平人律】

  一词内干证审系虚诬按证佐不言实情律治罪若非实系证佐之人挺身硬证者与诬告人一体治罪 【诬告例】

  一军民人等干己词讼若无故不行亲赍并隐下壮丁故令老幼残疾妇女家人抱赍者立案不行仍提本身或壮丁问罪 【越诉例】

  一律得容隐之人及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若笃疾 【瞎两目折两肢之类曰笃疾】 皆不得令其为证 【老幼不拷讯律】

  一年老及笃疾之人除告反叛及子孙不孝听自赴官陈告外其余公事许令同居亲属代告诬告者罪坐代告之人 【见禁囚不得告举他事例】

  一凡老幼及废疾犯罪律该收赎者若例该枷号一体放免 【老幼废疾收赎例】

  一凡瞎一目之人犯军流徒杖等罪俱不得以废疾论赎若殴人瞎一目者仍照律科罪 【同上例】

  一凡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废疾犯流罪以下者准其收赎一次若收赎之后复行犯罪除因人连累过误入罪者仍准收赎外如系有心再犯即各照应得罪名按律问拟不准再行收赎 【同上例】

  一妇人犯奸盗不孝各依律决罚其余有犯徒流充军杂犯死罪该决杖者与命妇官员正妻俱准纳赎 【赎刑例】

  一妇女除实犯死罪者另设女监羁禁外其非实犯死罪者拘提录供交亲属保领听候发落不得一概羁禁 【妇人犯罪例】

  一凡拟徒收赎妇女除系案内紧要证犯仍行转解质审外其经该州县审讯明确毋庸解审者即交亲属收管听候发落 【同上例】

  一妇女犯奸盗人命及别案牵连身系正犯仍行提审其余小事牵连提子侄兄弟代审如遇亏空搜查家产杂犯等案将妇女提审永行禁止违者以违 制治罪 【同上例】

  一妇人尊长与男夫卑幼同犯虽妇人为首仍独坐男夫 【共犯罪分首从律注】

  一妇人容留拐带罪坐夫男夫男不知情及无夫男者仍坐本妇照律收赎 【畧人畧卖人例】

  一妇女犯奸杖罪的决枷罪收赎 【赎刑例】

  一妇人犯罪决杖者奸罪去衣留裩余罪单衣决罚 【工乐户及妇人犯罪律】

  一妇人犯罪皆免刺字 【同上律】

  一妇女犯该斩枭者即拟斩立决免其枭示 【妇人犯罪例】

  一凡官吏有争论婚姻钱债田土等事听令家人告官对理不许公文行移 【官吏词讼家人诉律】

  一凡八议者犯罪八议者之祖父母父母妻及子孙犯罪不许径自勾问封奏取 旨若奉 旨准问议定奏取上裁其犯十恶反叛缘坐奸盗杀人受财枉法者不用此律 【应议者犯罪律又应议者之祖父母有犯律】

  一皇亲国戚及功臣 【八议中亲与功为重】 之外祖父母伯叔父母姑兄弟姊妹女壻兄弟之子若四品五品文武官之父母妻未受封者及应袭荫子孙犯罪从有司依律追问议奏取自 上裁 【其始虽不必参提其终亦不许擅决犹有体恤之意焉同上例】

  一各处大小士官有犯徒罪以上依律科断其杖罪以下交部议处 【职官有犯律】

  一僧道官有犯径自提问 【赎刑例】

  一僧道犯奸盗诈伪并一应赃私罪名责令还俗仍依律例科罪其公事失错因人连累致罪者悉准纳赎各还为僧为道 【同上例】

  一僧道犯罪曾经决罚者并令还俗 【除名当差律】

  一凡称道士女冠者僧尼同 【称道士女冠律】

  一荫生有犯应题参处分者听各衙门题参 【职官有犯律】

  一任满得代改除致仕等官与现任同封赠官与其子孙正官同其妇人犯夫及义绝不改嫁者 【亲子有官一体封赠】 得与其子之官品同犯罪者并依职官犯罪律拟断 【应请旨者请旨应径问者径问以理致仕官及封赠官犯赃者与无禄人同科以其皆不食禄也若任满得代改除虽未食禄亦照有禄人科断。以理去官律】

  一凡罢闲官吏在外干预官事结揽写发文案把持官府蠹政害民者并杖八十于犯人名下追银二十两付告人充赏 【监设官吏律】

  一凡进士举人贡监生及一切有顶带官有犯笞杖轻罪照律纳赎罪至杖一百者分别咨部除名所得杖罪免其发落徒流以上照例发配 【赎刑例】

  一文武生员犯该徒罪以上等罪地方官一面详请斥革一面即以到官之日扣限审讯不必俟学政批回始行究拟其情节本轻罪止戒饬者审明移会该学教官照例发落详报学政查核贡监生有犯同 【职官有犯例】

  一生员扛帮作证审虚详革加一等治罪 【诬告例】

  一举贡生监犯罪例应刺字者除党恶窝匪卑污下贱仍刺字外若止系寻常过犯不至行止败类者免其刺字【起除刺字例】

  一兵丁因事斥革后若有作奸犯科除死罪外俱照凡人加一等治罪 【有司决囚等第例】

  一各衙门书吏舞文作弊照平人加一等治罪 【官吏受财例】

  一书吏作弊其知情不首之经承贴写照本犯罪加一等发落 【同上例】

  一役满书办考授职衔犯罪即详请咨革照所犯罪名加凡人一等 【处分则例】

  一幕宾钻营引荐事后收受为事人礼物尚非舞弊诈财者计赃以不枉法论照衙门书吏加等例治罪 【在官求索借贷财物例】

  一幕宾钻营引荐如倚仗声势欺压本官舞弊诈财者照蠹役诈赃例计赃治罪 【同上例】

  一幕宾钻营引荐别无情弊但盘踞属员衙门者照书役年满不退例杖一百递回原籍发落 【同上例】

  一幕友长随书役等除犯诈赃诬拏等项罪有正条者仍照例办理外其但系倚官滋事怂令妄为累及本官者各按本官降革处分上加一等至徒三年而止至总徒准徒军流以上者均与同罪 【诈教诱人犯法例】

  一凡在官人役取受有事人财律无正条者果于法有枉纵俱以枉法计赃科罪 【官吏受财例】

  一长随求索吓诈得财舞弊者照蠹役诈赃例治罪并照窃盗例初犯以赃犯二字刺臂再犯刺面其现任大小官员如有收用刺字长随者交部议处 【在官求索借贷例滥用刺面长随降一级调用误用刺臂长随罚俸一年如明知刺臂容留亦降一级调用】

  一内外大小衙门蠹役 【言衙役则书吏在其中查本条律曰吏罢役则书吏亦称役也】 恐吓索诈贫民者计赃一两以下杖一百六两至十两徒三年十两以上发近边充军至一百二十两者绞如致毙人命不论赃绞若拷打身死者斩为从并减一等 【官吏受财例】

  一蠹役犯赃毋论首从徒罪以下以蠹犯二字刺臂流罪以上刺面若将应刺之犯不行刺字及刺字后仍准充当者交部议处 【起除刺字例○应刺不刺犯赃未及十两者降一级留任十两以上者降二级留任其赃多者照明知故纵例革职○剌字后仍令复充革职】

  一县总里书如犯赃人己者照衙役赃拟罪 【官吏受财例】

  一督抚司道上司差役扰害乡民许州县查拏将该役照例治罪 【同上例】

  一皇亲国戚功臣 【八议中亲与功尤重】 四五品文武官之亲属奴仆佃甲倚势害民陵官者径自提问加常人罪一等止坐犯人不必追究其主 【应议者之祖父有犯律】

  以上若干条乃听断大纲领之最切要者诚刑名家初学津梁也盖讼不外告诉审断而讼之人不外原被证佐即不外绅士吏役老幼妇女及诸色目此篇巳得其概矣若大而命盗拐诈小而户婚田债等项则讼之目也各有正条不具录录其汇于总者而巳

  ●读律心得卷之二

  南丰刘 衡纂辑

  通用拟断罪名

  通用加减罪例

  通用加减罪例图

  ○通用拟断罪名

  一凡违令者笞五十 【违令律】

  一凡奉 制书有所施行而违者杖一百 【 制书有违律】

  一凡不应得为而为之者笞四十事理重者杖八十 【不应为律】

  ○通用加减罪例

  一凡共犯罪者以造意为首随从者减一等 【共犯罪分首从律】

  一凡律称准者至死减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官吏听许受财律注又称与同罪律】

  一凡称与同罪者至死减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称罪同者至死不减等 【称与同罪律并律注】

  一凡加罪止于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得加至于死本条加入死者依本系 【加减罪例律】

  一知人欲告而自首者减罪二等 【犯罪自首律】

  一闻拏投首除例不准首及强盗例有正条外其余一切罪犯俱于本罪上减一等 【同上例】

  一若自首不实及不尽者以不实不尽之罪罪之至死减一等 【同上例】

  一因人连累致罪而正犯罪人自死者连累人减本罪二等若罪人自首告及遇赦原免或蒙特恩减一等二等或罚赎者连累人亦准罪人原免减等赎罪 【犯罪共逃律】

  一每年小满后十日起立秋前一日止 【如立秋在六月内以七月初一日为止】 除窃盗及斗殴伤人罪应杖笞不准减免外其余杖责人犯各减一等八折发落笞罪宽免 【五刑例】

  一凡诬告人笞罪者加所诬罪二等流徒杖罪加所诬罪三等各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诬告律】

  一凡犯罪逃走者于本罪上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罪人拒捕律】

  一凡犯罪拒捕者于本罪上加二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 【同上律】

  一凡私和公事减犯人罪二等罪止笞五十若私和人命奸情各依本律 【私和公事律】

  一凡官吏诸色人等自嘱托己事者加所应坐本罪一等 【嘱托公事律】

  一凡闻知将有恩赦而故犯罪者加常犯一等 【闻有恩赦而故犯律】

  一死罪人犯遇赦援免后再有犯加一等治罪 【嘉庆二十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恩诏刑部咨覆援免各犯咨内声明】

  一凡父子兄弟共犯奸盗杀伤等案如子弟起意父兄同行助势除律不分首从及死罪仍按本律定拟外余俱视其本犯科条加一等 【共犯罪分首从例○本犯科条谓父兄本犯之罪即为从之罪也非于子弟本犯加一等】

  一凡应议者之亲属奴仆管庄佃甲倚势害民陵官者听所在官司径自提问加常人罪一等 【应议者之祖父有犯律】

  一生员代人扛帮作证审属虚诬该地方官立行详请褫革衣顶照教唆讼词本罪上各加一等治罪 【诬告例】

  一凡绿营兵丁因事斥革后若有作奸犯科除实犯死罪外军流以下俱照凡人加一等治罪 【有司决囚等第例】

  一幕友长随书役等除犯诈赃诬拏等项照正条办理外其耸官妄为累及本官者各按本官降革处分上加一等至徒三年止 【诈教诱人犯法例】

  一幕宾事后受礼尚非舞弊诈财者计赃以不枉法论照衙门书吏加等例治罪 【在官求索借贷财物例】

  一凡各衙门书吏如有舞文作弊者系知法犯法照平人加一等治罪 【官吏受财例】

  一书吏舞文作弊其知情不首之经承贴写照本犯罪减一等发落 【同上例】

  一役满考职吏员犯罪加凡人一等 【处分则例】

  一凡同僚犯公罪并以吏典为首首领官减吏典一等佐贰官减首领官一等长官减佐贰官一等 【同僚犯公罪律】

  一若下司申上司事有差误上司准行者各递减下司官吏罪二等若上司行下事有差误而所属依错施行者各递减上司官吏罪三等亦各以吏典为首 【同上律】

  一凡官司断罪失于人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并以吏典为首首领佐贰长官各递减一等若囚未决放及放而还若获各听减一等 【官司出入人罪律】

  一受人枉法不枉法赃知人欲告而于财主处首还者减罪二等 【犯罪自首律】

  一凡官吏因事受财者计赃科罪无禄人 【月支俸食不及一石者为无禄人】 各减一等 【官吏受财例】

  一凡官吏听许财物虽未接受准枉法准不枉法各减受财一等 【官吏听许受财律】

  一凡去官而受旧部内财物及求索借贷之属各减在官时三等 【在官求索借贷人财物律】

  一凡风宪官吏受财及求索借贷若买卖多取价利及受馈送之类各加其余官吏罪二等 【风宪官吏犯照律】

  一凡完赃减免之犯如再犯赃俱在本罪上加一等治罪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例】

  一凡人命案件按律不应拟抵罪止军流徒人犯除致死二命仍照律从一科断外如至三命者于应得军流徒本罪上各加一等三命以上者按照致死人数递加一等罪止发遣新疆酌拨种地当差不得加入于死若致死三命以上例有专条者各照定例办理 【二罪俱发以重论例】

  一过失杀人之案仍照律收赎杀至数命者按死者名数各追银十二两四钱二分给各亲属收领毋庸加等治罪 【同上例】

  一身犯两项罪名援引各律各例俱应斩决加拟枭示 【同上例】

  一凡两犯凌迟重罪者于处决时加割刀数 【同上例】

  一凡擅伤罪人除殴非折伤勿论外如殴至折伤以上按其擅杀之罪应以斗杀拟绞者仍以斗伤定拟若擅杀之止应拟满徒者亦减二等科断 【罪人拒捕例】

  ○通用加减罪例图

  加罪凡十七等

  笞罪五等

  加一等笞一十

  加一等笞二十

  加一等笞三十

  加一等笞四十

  加一等笞五十

  杖罪五等

  由笞五十加一等杖六十

  加一等杖七十

  加一等杖八十

  加一等杖九十

  加一等杖一百

  徒罪五等

  由杖一百加一等杖六十徒一年

  加一等杖七十徒一年半

  加一等杖八十徒二年

  加一等杖九十徒二年半

  加一等杖一百徒三年

  流罪三等

  由徒三年加一等杖一百流二千里

  加一等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

  加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

  加一等罪止不加

  凡加罪止于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加至斩绞律曰加者不得加至于死是也

  减罪凡十六等

  死罪二曰斩曰绞同为一等

  流罪三曰三千里曰二千五百里曰二千里同为一等

  由斩绞减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

  徒罪五等

  由流三千里减一等杖一百徒三年

  减一等杖九十徒二年半

  减一等杖八十徒二年

  减一等杖七十徒一年半

  减一等杖六十徒一年

  杖罪五等

  由徒一年减一等杖一百

  减一等杖九十

  减一等杖八十

  减一等杖七十

  减一等杖六十

  笞罪五等

  由杖六十减一等笞五十

  减一等笞四十

  减一等笞三十

  减一等笞二十

  减一等笞一十减尽无科

  凡减罪自死罪减起死罪二不作二等减作一等减流罪三不作三等减作一等减律曰二死三流各同为一减是也○伏读本朝定律加则不入死罪减则首先死罪至于流加则分为三等以次递加减则并为一等不次径减加轻而减重加缓而减速仰见  好生之德与天地参矣臣不揣梼昧敬汇为图且集全编中有关加等减等可以通用而散见于各门各条者录之得数十条谨置案头以备省览臣衡恭录

  ●读律心得卷之三

  南丰刘 衡纂辑

  祥刑随笔

  一笞罪折责用小竹板大头阔一寸五分小头阔一寸长五尺五寸重不过一觔半 【五刑例】

  一杖罪折责用大竹板大头阔二寸小头阔一寸五分长五尺五寸重不过二觔 【同上例】

  一凡寻常枷号重二十五觔加重三十五觔 【同上例】

  一热审期内除窃盗及斗殴伤人罪应笞杖不准减免其余杖责人犯各减一等递行八折发落笞罪宽免 【同上例】

  一热审期内枷号人犯俱暂行保释俟立秋后补枷 【同上例】

  一应枷号者定于满日责放不许先责后枷遇患病即行保释医治痊日补枷若先责后枷遇患病不即行保释医治以致毙命者交部严加议处 【囚应禁而不禁例】

  一凡问刑衙门一切刑具除例载夹棍桚指枷号竹板外其拧耳跪炼压膝掌责等刑准其照常行用如有私造木棒捶连根带须竹板数十觔大锁联枷荆条击背 例禁所不及赅载者均属非刑照违 制律杖一百 【故禁故勘平人论】

  一强窃盗人命及情罪重大案件正犯及干连有罪人犯准夹讯外其别项小事概不许滥用夹棍 【同上例】

  一凡问刑衙门不许于狱内用木?匣床违者官革职杖一百流三千里 【凌虐罪囚例】

  一徒罪以下人犯患病保出调治病痊送监 【同上例】

  一递解人犯除原有杻镣照旧外其押解人役若擅加钮镣非法乱打除实犯死罪外徒罪以上俱枷号两个月发烟瘴充军 【同上例】

  一除强盗十恶谋故杀重犯用铁锁杻炼各三道 【共九道】 其余斗殴人命等案罪犯及军流徒罪等犯止用铁锁杻镣各一道 【同上例】

  一递解人犯有应行责惩者于文移内声明令原籍地方官折责毋得先责后解违者交部议处罚俸九个月 【囚应禁而不禁例】

  一刺字每字各方一寸五分每画各阔一分五厘 【监守自盗仓库钱粮律注】

  一文武官员犯侵盗者准免刺字 【同上例】

  一妇人犯罪皆免刺字 【犯人犯罪律】

  一举贡生监寻常犯例应刺字者免其刺字 【起除刺字例】

  一审拟罪名军流徒杖人犯悉照本条律例问拟不得用不足蔽辜无以示惩从重加等及加数等字样拟发新疆等处并不准用虽但字样抑扬文法至律例内如拒捕脱逃等项载明加等者仍各遵照办理 【加减罪例例】

  一承问各官审明定案务须援引一定律例若先引一例复云不便照此例治罪更引重例及加情重可恶字样坐人罪者以故入人罪论 【断罪引律令例】

  一秋审情实人犯及每年新事秋谳人犯无论情实缓决如有病故州县官立时详报道府即派邻近之员前往验讯 【有司决囚等第例】

  一杖罪人犯保释后私自逃匿保人照不应轻律笞四十板犯获日照原拟杖罪加枷号一个月 【主守不觉失囚及徒流人逃门内条例甚多不能备载】

  笞刑五 【用小竹板责打每十皆四折除零】

  一十折四板二十四折除零五板三十四折除零十板四十四折除零十五板 五十四折无零可除二十板

  杖刑五 【用大竹板责打亦四折除零】

  六十四折除零二十板七十四折除零二十五板八十四折除零三十板九十四折除零三十五板一百四折无零除四十板

  徒流军折枷例 【大约以每五日为一等 见犯罪免发遣律及诸图内】

  徒一年折枷二十日

  徒一年半折枷二十五日

  徒二年折枷三十日

  徒二年半折枷三十五日

  徒三年折枷四十日

  总徒四年折枷四十五日

  准徒五年折枷五十日

  流二千里折枷五十日

  流二千五百里折枷五十五日

  流三千里折枷六十日

  附近充军折枷七十日

  近边充军折枷七十五日

  远边充军折枷八十日

  极边烟瘴充军折枷九十日

  ●跋

  右读律心得三卷乃 家大人随侍 方伯叔祖西安郡署时所手辑也忆良驹己丑馆选后乞假省觐蜀中时家大人调守成都良驹趋庭之余见 家大人出堂皇决事辄手是编置案上时用循览或呼从隶举示两造咸听命有因是罢争者良驹手录一帙携至京师戚友铨授外吏者竞向假钞忩遽中传写多讹 从父叙将试令山西尤读而好之谓此编实学治律梁属速以付梓良驹不谙律意同年生狄君听奎君绶赵君镛及婣丈吴君光业皆官比部郎有声于时因请查考现行律例雠校再四而吾婣吴孝廉嘉宾为序纂辑之意云道光丙申季冬男良驹恭跋

  读律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