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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我很久没有喝过香槟了

 

  

  就这样不期而至地显现--那个十字架,有一次甚至是在熙熙攘攘的西单大街上。

  我便在如此喧嚣、浮躁而又荒漠的日子里站住,与那不曾相近相亲,却比了如自己还了如自己的十字架默然相对。

  只是那么一会儿,它就绝尘而去,丢下我,把不尽是敷衍的日子继续下去。

  难道那只是日子的无望,而不是我的无望?

  那正是蒲宁在《三个卢布》里,指给我看的、竖立在不知名少女的墓前,并在雅尔达的阳光下,闪耀着白光的十字架。

  相信在许多没有星光的夜晚、在散发着潮气的荒草丛中,会有那相当古老的族类、从不相干这个世界的萤火虫,飞掠在它的四周。

  还有什么能比得上萤火虫那点存在又似乎并不存在、忽隐又忽现的光亮,以及无声无息到即便在我们的梦中,也不会出现的萤火虫,更能体谅万物和它们自己不得不坠落世上的遭遇?那十字架该是很不寂寞的了。

  

  然而谁又能说那十字架不属于契可夫?

  

  谁又能说它仅仅竖立在雅尔达阳光明媚的山岗上,而不是竖立在英格兰的一处荒原上?

  在一个秋日即将落幕的时刻,徒步走过英格兰的那处荒原。

  这才是英格兰最美的景色,也许英国人不喜欢我这样说。

  别以为“云”只是一味地无辜、轻柔,其实它窥伺已久,只等着这样的日子,将残败的秋日一笔勾销。又像一个急不可待的噩耗,挟着满怀歹意的雨,阴沉地碾过一无遮拦的荒原;荒原上无处隐蔽、被万般蹂躏无由伤害过的一切;还有那孤零零地、突兀在荒原上的十字架……雨水潲过飘摇的伞,漫过我的脸,又流进我的嘴角。我咂磨着溶解在雨水里的、荒原的滋味,眼巴巴地望着那层叠的、无法穿透的雨幕。雨幕后面,是同样眼巴巴地等待、且永远等待不到我的十字架。

  

  十字架下,既没有费尽心机杜撰的、拍案惊绝的故事,也没有气象万千的意念和恢宏阔大的气势……无非是契可夫的咳嗽,优雅、宁静、温柔、羞涩、敏感和忧郁……

第2节:完了的何止是一个朝代

 

  

  以及,再也不会有人把它们的光彩重现的《海鸥》、《万尼亚舅舅》《樱桃园》……而且,果真有人把它们的光彩重现过吗?

  以及,一万个三等作家都能写出来的:人生不过是一场与孤独不能获胜的、而又不得不做的挣扎;和,那个受苦受难的万卡……

  却只有一个契可夫才能写出来的:姚纳终于认可,当一个人再也没有用的时候,自然要出局的游戏规则,最终能与他相依为命的,只有那匹和他一样老而无用的马。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谁能像他那匹老马,一动不动地站在弥漫的风雪中,倾听他那也许算不得苦恼的苦恼,直至大雪覆盖了他和它的全身;和,万卡那封等着爷爷拯救、既没有地址也没有姓名、只写着“寄给乡下的爷爷”的信……

  

  也曾喜爱和阅读过很多的作家,但是契可夫,那是一种缓慢的、对生命有去无回的穿透,而不仅仅是阅读。他那具有纯美而又并不纯美特质的小说,或许根本就是对万般缺陷的无奈。

  曾以那样痛苦和嫌恶的心情,看待沽名钓誉那些人和事的契可夫说过:“你以为他们是作家吗!他们是马车夫!”※1。却对蒲宁说道:“您是贵族,是'俄罗斯一百个文学家中'最后一个贵族……”。

  可不!

  那个流亡巴黎的男人,不就是和一个不得不沦落为饭店招待,却仍然彬彬有礼、冷若冰霜、言谈举止谦逊而又庄重的女人相逢相遇……回光返照地续演了一段,如“在巴黎一个潮湿的深秋之夜”※2一样凄清而短暂、美丽而支离的旧梦,又在一个不再属于他们的早春破碎。

  而且,难道不正是最后的蒲宁,看到了文明世界的大限--“蓦地里,我完全清醒了,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是在黑海上,我乘着一艘异国的轮船,不知为什么,我正在向君士坦丁堡驶去,俄罗斯完了,一切都完了,我过去全部的生活也完了……”※3

  完了的何止是一个朝代?

  蒲宁,一个朝代的结束实在不那么重要,完了的是一种味道、一种品位,一种永远消失、再也不会重现的品位。

第3节:谁会对这些小说爱之弥深

 

  

  又何必替客死巴黎的蒲宁感到惋惜?至少他一直完整地保留着那种品位,以及有关那种品位的回忆。要是日后回到俄罗斯,他将比那个夜晚乘着一艘异国的轮船,向君士坦丁堡驶去更加地“完了”。

  幸亏契可夫不必跋涉到这个味道的终点,在所有的人还没有变成马车夫之前,并挤上那条开往君士坦丁堡的船。

  他把那个十字架留在了雅尔达,而把自己以及他的细腻和优雅,留在了一个远离俄罗斯的地方,直至最后一刻,还能握着一杯香槟对死亡说:“我很久没有喝过香槟了。”然后从容地喝完那杯香槟,躺下,对着“未来”,永远地、安静地转过身去。也许在他转过身去的时候,又发出了那优雅而忧郁的微笑?不过人们再也看不见了。

  

  我老是猜不透,对浅薄、平庸、无聊、猥琐的“眼下”,充满着不满和猜疑,在《带阁楼的房子》里对“未来”说过那么多好话的契可夫,怎么会知道《樱桃园》将一去不复返?又怎么能预见到未来的粗陋、粗鄙、粗俗,不得不含着怜惜的泪,砍掉精心栽培、美丽而茂盛的樱桃园,决绝而又绝望地毁灭了樱桃园的生活--那饱含着往昔贵族(并非物质意义上的)生活的诗意,美丽却又、却已无用的,为着特别的、不复是这个时代(抑或根本不是这个世界)的审美趣味而酿就的生活……

  

  还有谁会对这些小说爱之弥深?

  

  以后也许会有好作家、大作家。但是,再不会有优雅的作家了。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五日写于

  SleepyHollow

  二零零四年八月八日修改于

  SleepyHollow

  

  后记:写于七年前的原文,何止生涩、简直就是文理不通(但感觉没有错),让我想起多年前神经裸露的日子。。。。。。丢失的又何止是驾驭文字的能力。。。。。。幸有走出沉沦、幸有结集出版的机会,让我得以修正。如果有人看到修正前的这篇文字,请原谅我当时未能尽责。

  

  ※1蒲宁:《契可夫》

  ※2蒲宁:短篇小说《在巴黎》

  ※3蒲宁:短篇小说《完了》

第4节:有多少事我们无法预料

 

   

  说不定它们在哪个犄角旮旯里瞄着你、等着你,然后轻而易举地将你射杀;

  说不定什么东西不意间就闯入你还算平整的日子,于是你不得不穿针引线,将你的日子重新补缀。而且,从此以后,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只好带着这份不请自来的牵挂,走南闯北。

  不过你也许因为有了这样一分不请自来的牵挂而悲喜交集。。。。。。

  谁知道呢。

  

  对于绘画,我不过是个业余水准的爱好者,却因为海走天涯得到不少欣赏的机会。

  既然几次出入阿姆斯特丹,怎能不参观伦勃朗和凡·高的藏品博物馆?

  那些博物馆的入场券,偶尔会从某一本书中滑落,拣起来看看,背面多半留着我潦草的笔迹,记载着当时的感受,尽管很不到位,可那是我用过的心。

  伦勃朗是西方美术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之一,尤其是他的肖像画,据说出群拔萃、构图完美、明暗对比无人能出其右、准确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和内心等等。

  “比金钱更重要的是名誉,比名誉更重要的是自由”,似乎是伦勃朗的座右铭。

  如果这一行文字的首尾两端不进行链接,可以说是功德圆满,如果链接起来,可就成了一个怪圈。

  人对色彩的倾向、选择,不是毫无缘由。红金、橙金、褐金,是伦勃朗惯用的色彩,他一生创作多多,但我们几乎可以在他的任何一幅画作中,分离出黄金的质感。这使他的画面、尤其是肖像画的画面,呈现出一种“富贵之气”。

  这是否伦勃朗后来被称为“上流社会的肖像画家”的原因之一?或是这种“富贵之气”原就是为所谓上流社会准备的?

  不过伦勃朗的事业,正是从“上流社会的肖像画家”开始走向没落。所以,一个艺术家的作品,比他的宣言更真实,以至无可辩驳。

第5节:同样是心灵的跋涉史

 

  

  “富贵之气”对我是一种天然的阻隔。使我无法进入颜料后面那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境地--对于肖像画,我难免不带有作家的期待。

  说到“准确”,惟妙惟肖得如同高保真复印机复制出来,人也好、事物也好,一旦被这只复印机捕捉,只能僵死在那里。

  面对这种僵死与流动的思想、内心间的距离,沟壑,还能说是“准确地表现了人物的性格和内心”吗?

  而对凡·高风景画的兴趣,也远远胜过他的肖像画。

  总之,阿姆斯特丹的朝圣之行,并未鼓动起我对肖像画的兴趣。

  还有,那时的我比起现在的我,是如许地年轻。。。。。。

  

  有一种老套而又老套的办法其实一直在耐心地等着你,等着你自己来修正自己,那就是岁月。

  对一首诗的阅读史,实际上是心灵的跋涉史。

  对一幅绘画的阅读史,也同样是心灵的跋涉史。

  正所谓一岁一心情。

  那天,凡·高创作于1890年6月的肖像画《DoctorGacher》(尕歇医生)突然闯入我的眼帘,而且是他拿手的黄蓝色调。

  看过不少画家画过的脸,没有哪张脸能像尕歇医生的那张脸,一瞬间就把我揪回我曾逃离的地方。

  对于尕歇医生,凡·高曾说:“我们这个时代肝肠寸断的表情。”

  不,凡·高,你过高地估计了未来时代的精神力量,这种“肝肠寸断”的情状,并不仅仅属于你那个时代。

  虽说那是一幅质地粗糙的印刷品,然而,无由的荒凉,一瞬间就像凡·高的向日葵,在我心里发了疯似地蔓延。

  凡·高,凡·高,你不缺乏灼人的阳光,但却无法终止这种荒凉的蔓延和疯长。

  我下意识地掉转头去,清清楚楚地知道:那是一种危险。

  可我又马上调转头来,将那孤独的忧伤,搂进我同样没有一丝热气的怀抱。

  

  一生看到过许许多多的眼泪,自己的,他人的。在我们不长的人生里,我们得为忧伤付出多少力气。

  可是尕歇医生用不着眼泪。

  医生不再年轻,他的忧伤当然不是绿色的忧伤,那种忧伤只要遇到春天就可以康复,也许不用等到春天。

第6节:你为什么留下那些文字

 

  他的忧伤甚至不属于感伤的秋季,无论如何秋季也有来日,而他的忧伤是没有来日的忧伤,再也等不到生的轮回。

  那一条条皱纹,都是紧抱着绝望,走向无法救赎的深渊的通道,面对那无数通道织就的网,你只好放弃,知道无论如何是无能为力的了。

  凝视着虚无的眼睛里,泊泊地流淌着对忧伤永不能解的困惑,直至流光他的所有,眼眶里剩下的,只是忧伤的颗粒、结晶--那忧伤中最为精华的部分。

  谁说忧伤是沉默的?

  我明明听见有什么在缓缓地撕裂,与此同时,我听见另一个我,发出的声嘶力竭、歇斯底里的尖叫。你一定知道蒙克的那幅《呐喊》,那一刻,我就是站在桥上呐喊的那个人。

  谁说绘画仅仅是色彩、光线、线条的艺术?我明明听见它的吟唱:抽丝般的幽长,悠悠荡荡,随风而去,渐渐消融在无极。

  …………

  医生逆来顺受,甚至没有挣扎的意图,他不吸一支烟,不喝一杯酒,不打算向任何人倾诉……因为,他的忧伤,是无法交付给一支烟、一杯酒、一个听众的忧伤。

  忧伤不像欢乐,欢乐是再通用不过的语言,而忧伤只是一个人的语言。

  但是我听懂了、读懂了你的忧伤,医生;

  也明白你为什么忧伤,医生;

  因为你就是我独一无二的解释和说明,医生;

  …………

  无论如何。

  尕歇医生那张平常之至的脸,却因它的忧伤而永垂不朽。

  

  凡·高曾不容置疑地说:“我已完成带有忧郁表情的肖像画《尕歇医生》。对于那些看这幅画的人来说,可能觉得他模样挺怪,既悲哀、绅士,又清晰和理智。那就是许多肖像作品应该追求的境界。有一些肖像作品可以有很长时间的艺术感染力,在许多年之后,还会被人们所回顾。”

  不知道多年以后,自己的文字是否被人回顾。

  我问自己:你为什么留下那些文字?

  …………

  我们曾经的梦想,已经无可追寻,而人生不过如此。

第7节:多少未曾实现的许诺

 

  

  听到冰心先生去世的消息,重又落入母亲过世后的那种追悔。

  虽然我叫她“娘”,然而我对这个“娘”就像对自己的亲娘一样,心中有过多少未曾实现的许诺!

  这些年,我只顾沉溺于自己的伤痛,很少去看望这个疼我的人,说我自私也不为过。

  最后一次见到冰心先生,可能是九三年,出国前到医院去看望她。她比从前见老了,有点像母亲去世前那几年的样子,心中一阵不宁。可头脑还是非常清晰,我们谈了不少话,关于文学、关于人生,说到对辛弃疾、苏轼、李煜--“太伤感了”她说--的共同喜爱。

  看到我头上的白发,她怜爱地说:“你太累了。”

  “唉,心累。”

  “心累比身体累更累。所以是'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

  我说:“一九四九年以后,却是'劳力者治人,劳心者治于人'了。”

  她说:“正是如此。所以我针对'没有工不行,没有农不行,没有兵不行',写了一篇'没有士怎么样?'”

  后来问到我的丈夫,“你看上了他的哪一点?”

  “'文化大革命'中不出卖他人。”

  她说:“'文化大革命'就是大革文化的命……你结婚之前,还带他来先让我看看。”又问:“欧洲那些国家,你最喜欢的是哪一个?”

  “意大利。”

  “我也是。他们的女人即使不化妆也很漂亮,头发的颜色很深,像中国人。我现在还记得四句意大利语'早上好'、'多少钱'、'太贵了'……”

  她接着问:“最不喜欢的呢?”

  “德国,有点冷。”

  “我最不喜欢伦敦。”

  “啊,对,英国人太冷也太苛刻。”

  “不过你要是和他们处长了,就觉得他们不像美国人那么……”

  “花里胡哨?”我说。

  “对,花里胡哨。”

  …………

  后来她看看表,问我:“你吃晚饭了吗?”

  我说:“回去再吃也不晚。”

第8节:来,让我亲你一下

 

  她说:“走吧,该吃晚饭了。”

  我的眼泪流了出来,自母亲去世后,再没有人关心过我,是不是吃过晚饭这样的问题了。

  她说:“我不是撵你走,我是怕你饿了。”

  “我知道。”

  “带手绢了吗?”我转身从搭在椅背上的风衣口袋里拿纸巾,她问:“你怎么了?”

  “没什么。”

  七点钟,我准备走了,穿风衣的时候,她说:“你这件风衣很长。”等我穿好风衣,她又提醒我:“风衣上的带子拧了,也没套进右边那个环里去。”

  当我快要走到病房门口的时候,她突然叫住我,说:“来,让我亲你一下。”

  我走近她的病床,俯下身子,像我过去离去时那样,她在我的右颊上亲了一下。

  走出病房时,我又一次回头看了看她,她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并向我摇了摇手。我也向她摇了摇手。

  谁能想到,这就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个吻。

  

  实在说,我并不值得她那样关爱,她对我那份特殊的关爱,只能说是一种“缘份”,而不是因为我有什么特殊的“表现”,更不知她对别人是否也会如此。总之,我觉得她有很多话,是只对我一个人说的。有很多爱,只是给予我的。

  一生坎坷多多,每当情绪低落得无以自处,就会不自觉地走到她那里去,她也并不劝慰,常常很简单的一句话,就有指点迷津的作用。

  她曾在给我的一封信中说:“听孙女说,你又住院了,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心脏不好?这要小心,不要写太多东西,'留得青山在',要做的事情多着呢。匆匆。祝你安康冰心十一月十七”

  特别她最后给我的那封信,更让我视若珍宝。那时我因母亲去世、以及其它方面的打击,情绪十分低迷,她在信中说,你不要太过悲伤,你的母亲去世了,可是你还有我这个娘呢,你这个娘虽然不能常常伴在你的身边,但她始终关爱着你。

  我本该引出这封信的全文,但是正像我一生难改的作派,越是珍爱的东西,越是东藏西藏,最后藏到连自己也找不到的地步。

第9节:倍受我珍爱的那封信

 

  丢是肯定丢不了的,只是要用的时候却找不到,可说不定哪一天又会不期然地冒出来了。

  反倒是她给我的其它的信,就在抽屉里,一拉开抽屉就找个正着。

  

  人们常常谈到她作品中的“大爱”,却很少谈到她的“大智”。

  《关于女人》那个集子,她就对我说了很多故事中的故事,其中还有早年发表时,因“男士”这一笔名引出的一段笑谈。出版社担心这一笔名可能不会引起读者的注意,她却答道,可以用一个引人注意的题目,因为“女”字总是引人注意的,集子便定名为《关于女人》。如此超前的剖析,即便到了本世纪末,仍然一语中的、一针入穴。

  比方她对我《爱,是不能忘记的》一文的看法,也是慧眼独具。“……我也看了,也感到不是一篇爱情故事,而是一篇不能忘记的心中矛盾。是吗……”

  又比如她对龚自珍的偏爱,龚自珍可以说是中国有肝胆、有血性的知识分子的统爱,一九二五年在美国读书时,她就选了两句龚诗寄回国内,托堂兄请人书录。

  “冰心女士集定庵句索书

  世事沧桑心事定

  胸中海岳梦中飞

  乙丑闰浴佛日梁启超”

  至一九九九年,整整七十四年,一直挂在她的客厅里。

  二十世纪这场大戏,她从头看到了尾。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应该说是非常剔透,然而却坚守着一份原则,一辈子做人、做文都做得非常干净,是可以用“功德圆满”,这四个很少人能称得起的字来概括的。

  如我这样一个糟糕的人,虽然永远达不到她那样的人格高度,但我知道世上毕竟还有那么一个高度,是我们应该仰视的高度。

  早在一九八四年,我不得不应一家杂志社的邀请,写一篇关于她的文章。在那篇力不从心的文章里,关于她,我曾写过一句这样的话:“你能将大海装进一只瓶子里吗?”

  时隔十五年,我仍然这样回答:我无能。

  

  一九九九年三月八日

  

  附:果然不出所料,我终于找到“娘”给我的、倍受我珍爱的那封信

第10节:对于我,他没有“最后”

 

  美国文学艺术院寄来一张照片,是我和哈里森.索尔兹伯里(HarrisonE.Salisbury)的合影,摄于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二日该院为我举办的、欢迎新院士的招待会上。附信上写道,据哈里森.索尔兹伯里的夫人莎洛特说,这是他一生中的最后一张照片。

  事实上,他一生中的最后一天、最后一件事,也是和莎洛特一起为我买一条手工制作的披肩。

  可惜他没能亲自把这条披肩送给我,买完披肩从罗德岛回家的路上,他就没了。

  我一直不敢写下哈里森过世那些日子的感觉,那些感觉太过尖锐,我在等,等它们变得钝挫--所有的疼痛都会过去,人生就是这样无情无义。

  今年见到这张照片不再哭泣,知道终于可以纪录那时的种种。

  没有用的文字已经太多、太多,但对这样一个人来说,即便是没有用的文字,也应该用来试一试。

  

  哈里森.索尔斯伯里,美国极负盛名的记者和作家,《纽约时报》前副总编辑、客座社论撰稿人。

  一九八四年春,将当年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之路,从头到尾走了一遍,之后写出《长征--前所未闻的故事》,大概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出版界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中国有那么多坚定的共产主义者,算我孤陋寡闻,不知道有哪位将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之路,如此这般地重新走过一遍;

  初任见习记者即因曝光经济萧条几被革职;

  二战期间斯大林、莫洛托夫很不满意他从莫斯科发出的报导,几乎将他驱除出境,而《纽约时报》的老编也不中意他的稿子,准备把他开掉;

  在报纸上公然预警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即将闹出一场种族大乱,为此,该市不惜重金妄图置他于诽谤罪,结果不幸被他言中;

  越战期间深入河内,披露出美军轰击的不仅是军事目标,和平居民同样遭到了“外科手术”式的轰炸以及有关平民伤亡的实况报导,报导轰动了美国和世界,约翰逊及五角大楼立即陷入欺骗公众舆论的尴尬境地。为此,他不但遭受同行的严苛责问、讥讽以及对他职业道德的怀疑,约翰逊也几乎要派一架飞机让《纽约时报》领教一下,何谓真正的“外科手术”轰炸;

第11节:可我还是哀哀地哭了

 

  几乎走遍世界,经历、报道过诸多重大历史事件,与世界诸多风云人物关系颇深;

  在长达几十年的记者生涯中,从未懈怠地恪守了一个记者的职业道德。

  。。。。。。。。。。。。

  去年七月六号星期二下午,唐棣下班回家之后对我说,“妈,我们出去走走吧。”

  我们慢慢走到大都会博物馆,无言地坐在黄昏的暗影里。那时我仍然精神恍惚、不大爱讲话,虽然母亲过世差不多两年了。

  唐棣突然小心翼翼地对我说:“妈,告诉你一件事你可要挺住,不要太伤心……”

  妈去世后我变得特别胆小,她的话让我不由地缩紧了肩膀、转过张皇的脸,等待着那件需要我“挺住”才能承担的事情。

  “下午莎洛特打电话给我,她在电话里对我说'……我不愿意你们从报纸而不是从我这里得知这个消息,昨天,从罗德岛回康州的路上,哈里森去了……如果你们不觉得太困难,我们还是按原计划见面。'”

  这里说的是我们和哈里森、莎洛特六月二十三号星期三,在纽约六十二街妇女俱乐部晚餐时定下的计划,七月十三号他们再到纽约来的时候,我们还要到妇女俱乐部晚餐。

  唐棣问:“你行吗?”

  莎洛特说:“我喜欢这样。”

  唐棣说:“不过我妈会哭的。”

  之前,我刚刚对唐棣说过:“姥姥去世前一天,她从沙发出溜到地上的时候,我的眼前一黑。不是昏厥之前的那种黑,而是一块无际的黑幕,在眼前急骤无声地落下,你对它无能为力,只能无奈地被它覆盖……”然后烦恼地转过脸去,看着远处驶来的M1公共汽车,使劲盯着它闪烁的头灯,为的是止住眼里的泪水。我希望自己不再哭泣,唐棣已经为我操了很久的心。

  对于莎罗特的电话,这些话可不就像一个前奏?

  可我还是哀哀地哭了。

  面对我们所爱的人的离去,除了逆来顺受、无可反抗的哭泣,还能怎样?

  从大都会博物馆南边的上空,急速地沉降下一片令人窒息的热雾……

第12节:你倒会找凉快的地方

 

  有个黑女人在我椅子背后说些什么,我转过脸去,原来是讨乞的。她看了我一眼,说:“噢,对不起。”赶忙转身走开。

  唐棣说:“妈,我之所以带您出来,而不是在家里告诉您这个消息,是因为外面凉快一点,您也许不会觉得那么难过。”

  十三天以前,我们还在一起晚餐呢。

  六月二十二号,他还参加了美国文学艺术院为欢迎我入院而补办的招待会呢(九二年我因丧母之痛没能到美国来接受荣誉院士的颁赠)。

  我站在老窗子前,他走过来对我说:“你倒会找凉快的地方……”。

  会上,文学艺术院主席还请他发表了关于我的评介。

  那天他安静得过分,很少说话,只是倾听……我和他也没有太多的交谈,心想反正第二天我们要在一起吃饭,不必着忙、有的是谈话的时间。

  第二天哈里森夫妇请我和唐棣在六十二街的妇女俱乐部晚餐,我送莎洛特一条游弋于深浅银灰间的丝质头巾,哈里森安静地揉了揉那条头巾,说:“很雅致的色调。”

  他的安静里有一种渐行渐远、让人无法留住的绝望,不,不是安静,而是力不从心,像妈去世前的那些天一样,万事提不起一点兴致。

  一种不祥之感,慢慢地将我攥进了它的手心。

  我也看出莎洛特为鼓动哈里森的兴致所做的努力,想必她早就看出这些。

  她问我:“给哈里森什么?”

  我说:“鲜花。”那是两束或白瓣绿心儿或绿瓣嫩黄心儿的小菊花。

  莎洛特没怎么吃饭,而是一味地在椅子上转来转去。刚结束一个故事,又说她看见青年时代的男朋友了,她得过去寒暄几句。在她过去寒暄的时候,哈里森一直注意着她的动向。

  回到座位上,她又笑着说那其实并不是她青年时代的男友,她不过是在开玩笑。可哈里森还是不时回过头去,对那男人望了又望。这可能正是莎洛特的期望?

  不知不觉,我也开始找些轻描淡写的话题。“哈里森,记得你从前写给我的信吗,你写到童年在宾西法尼亚的生活,真是很美的散文,为什么不写下去呢?”

第13节:那条老狗还好吗

 

  

  他说:“我正在整理。”我听出他的勉强。心想,哈里森,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我又说:“你用的还是那台老雷明顿打字机吗?”

  这时他才提起一点兴致。“噢,你还记得它……”

  接着我就弄巧成拙:“那条老狗还好吗?”

  莎洛特说:“去年死了,它生下来就有问题,老跑医院。”

  我懊悔不已,生怕这个话题使哈里森伤感。

  分别的时候,莎洛特在我脸上吻得很重、很深,我也深吻了她,多少心事,都在我们这深深的一吻中作了交流。

  我不舍地望着他们在风中远去的背影,心里有莫明的忧伤,不由地对唐棣说:“希望明年再来美国的时候,我还能见到哈里森。”可心里玄玄地想,可能、说不定哪个刹那,我就看不见他了。在母亲过世的那场大难之后,我似乎能听到别人无法听到的、死亡的脚步。

  没想到十三天后我的预感果然成真!

  七月八号,哈里森去世的消息见报。报上发表了他的两幅照片。我想报纸老编很会选,这两张照片可以说是概括了他一生的主要经历。一张是三十年代在克里姆林宫前,一张是一九八九年“六四”期间在天安门广场。面对他那份不变的共运情结,我为他深感难以名状的尴尬。

  回国后我辗转请求哈里森的一位“生前好友”,能否在他担纲、一个为团结“国际友好人士”设置的组织里,给哈里森一个纪念性的位置,一了他的共运情结。可我遭到了拒绝,原因是哈里森最后那本关于中国、关于“六四”的书,将他对中国的全部热爱一笔抵消。看来,那不过是哈里森一厢情愿的好友。

  我把这张报纸留了起来,准备和他送我的、“六四”期间在天安门广场拍摄的那张照片,并镶在一个镜框里。

  

  七月十一号晚上,唐棣正好倒客厅里去,电话铃响了,是莎洛特的电话。她说:“我刚刚寄出了我和哈里森给你妈妈买的小毯子,可以盖在腿上,也可以当披肩,因为北京的冬天很冷……小毯子的颜色是哈里森选的,他认为那个颜色对张洁很合适……他说,那是我的眼睛的颜色,也是他的眼睛的颜色……如天边的远云。”

第14节:我还得活下去…

 

  

  而我正在卧室回想八四年美国作家代表团到达北京那一天,我到机场去接他们的情景,历历在目地看见哈里森向我走来。与莎洛特的电话如此巧合,真是奇怪。

  

  七月十三号,我们按十三天前哈里森在世的计划,一同去吃晚饭,但不能再在六十二街的妇女俱乐部了。

  莎洛特不哭,她说:“本来是说和哈里森一起来的,可是没有他了,不过今天也不错……”

  “哈里森去的很快,当时,我一面开车一面对他说:'咱们家的冰箱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吃的?还有鸡蛋吧?'只听见哈里森含糊地说了一句什么,我的听力不好,以为自己没听清楚,又问了一句:'什么?'可是没有听见他的回答。我侧过头去看看坐在一旁的他,只见他的眼睛望着天空,头仰靠在车座的靠背上,然后往我的肩上一栽……我知道他去了。然后我把车开下高速公路,给警方打了电话……

  “这两年哈里森的记忆力显见的不行了,演讲时常常突然停顿下来,接不上下面的话,过去他可不是这样。还有一次我梦见到森林里去,他突然不见了,我到处找他,后来来到一片空地,可是我只能听见他喊我的声音,却看不见他的人,那个梦可怕极了。”

  怪不得我有一年没收到哈里森的信了,我还有些奇怪呢。九二年他知道母亲去世后,特地给我打了一个国际长途电话,在得知我患丙型肝炎后,连续写了三封信来安慰我。

  “哈里森已经火化,当我们把他的骨灰撒在我们家后面那座小山上的时候,正好来了一阵风,风把他的骨灰吹了回来,孙子们说'噢,他不愿意离开我们'。我们在后山上为哈里森立了一个碑,明年春天,我们还要在碑前种些树……”

  我们谁也无法说话,只听她一个人在说,是啊,她得讲话!

  “我还得活下去……”她看上去足够坚强地说。可是饭后,当她茫然地站在饭店过道上寻找一束花的时候,我看出她的挣扎。

  

  我常常与他今生的最后一张照片相对,想:还有谁会记得他为这个世界所做的贡献?

第15节:多少人无缘再见

 

  

  八十年代,由于多个西方国家翻译出版了我的书,因此也给了我多次周游欧洲的机会。

  接受过多少记者的采访?已经记不得了,印象最深的是英国《观察家》杂志和西德(那时东西德还没有统一)《明镜》周刊的几位记者。

  而印象最深的记者招待会,当属1989年十月在意大利接受马拉帕蒂国际文学奖时的新闻发布会。

  我也算是身经百战。在列国接受过不下一百次采访,唯独这次感到了压力。

  也许现在的人们不再记得一九八九年那个草木皆兵的敏感时期,而且在场的七十多名意大利本土和周边国家的记者,个个身手了得,别指望用时尚、八卦那些鸡零狗碎,就能将他们打发。

  面对一百四十多只火眼金睛,如何开场?让我颇费思量,只得先发制人。说:“我是个诚实的人,也是一定要回国的,所以希望你们不要提问那些我回答之后,让我回不了国的问题。”没有想到这个切断某些“新闻”后路的声明,却赢得了靠新闻吃饭的记者们经久不息的掌声,场上气氛也立时转换。

  

  《观察家》杂志的记者之所以难忘,是弥漫在他周身的悲观情绪。如其说那是一次采访不如说是一次对话,记得他谈到有关爱情婚姻问题,我的回答非常愚蠢,他慢慢悠悠说出自己的观点,最后绝非赞美地说:“。。。。。。看来,你还相当乐观。”我当时的感觉就像一枚针头,刺进了一个极为膨胀的气球。此后二十多年,我不时想起他说的那些话,而他的绝望,也渐渐变成我的信仰。

第16节:最重要的客人?

 

  接受《明镜》周刊采访之前,德国朋友告诫我,《明镜》周刊是联邦德国最大的杂志,地位相当于美国的《时代周刊》,面向全世界发行,发行量为一百万份。惟其大,所以傲慢至极。一般来说,他们只采访政界要人,很少采访文艺界人士,什么人物都见识过,即便总统也不放在眼里,偏偏提问让采访者难堪的问题。

  带着这样的印象与《明镜》周刊会面,我的心理准备肯定不够正常,甚至可以说是进入战备状态。

  翻译施迪安先生和我在《明镜》周刊的办公楼前绕来绕去,好不容易才找到一处停车的地方,就在我迈出汽车的时候,主编玛耶先生正好出现在办公楼门前,我猜他一准在大楼的玻璃窗后,看我们那辆普通的汽车,如何在那些豪华汽车中间,找一块停泊地来着。

  他亲自到大楼门口接我,真是无可挑剔的客气,但这客气冰冷异常,寒气袭人。

  过了门卫,他手势不明地一指,我走错了通向电梯的方向,翻译及时叫住了我。

  电梯里,玛耶先生一言不发,眼睛从我的头顶望过去,好像在忍受某种极其难以忍受的事物。我把我那很多人看不惯的下巴,翘得更高了,心里狠狠地想,是你把我请来的,先生,你只好受着了。

  

  房间里还有三位六十开外的绅士在等着我,全是一付大记者的派头。他们打量着我,我也打量着他们,像是在暗暗估量彼此的实力。

  四比一,我想。

  满头白发的莱因哈特(Herinhard)先生身材很高,像所有身材过高的人那样,稍稍有些驼背,浑身透着一种熟透了的潇洒。他先向我介绍:“这间房子,我们一向用来接待最重要的客人。”一派世界事务权威发言人的口气。

  最重要的客人?

  我已经三过汉堡,从我一踏上欧洲的土地,他们可能就在观察、掂量:值不值得?

  有人拉开落地的百叶窗,汉堡城尽收眼底。莱因哈特先生简略地介绍着这个城市:绞死最后一批海盗的老码头;二战中被毁去大半的老教堂。。。。。。然后转身向我介绍其他两位绅士,一位是速记兼录音,一位是摄影记者。“这是联邦德国最著名的摄影记者,丹赫盖尔先生。他住在波恩,不住在汉堡。只在重要人物接受采访时,我们才把他请来。”

第17节: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这样的意思您刚才已经表示过了。”我说。

  “我们可以开始了吗?”

  “好吧。”

  尽管善良的基督徒我们的翻译施迪安先生,努力软化着我们的语言(我甚至觉得我的某些话他根本没有翻译),仍然能感到剑拔弩张的气氛。

  玛耶和莱因哈特先生不歇气地交相提问,生怕留给我半点喘息的时间,似乎想用闪电战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我击垮。

  丹赫盖尔先生的摄影机,不停地“咔嚓”着,是不是希望抓到一个我在狼狈逃窜的场面?

  录音机上的大磁带盘,带着一份不便说的期待,缓缓地转悠着。

  我的声音,像从一根铁制的声带上发出。我那一张一合的嘴唇,如两片相击的石头。我的回答,锋利得足以切断任何一条喉舌。。。。。。

  尽管我大获全胜,尽管四位绅士变傲慢(真的是傲慢吗)为倾慕,但我并不快乐,甚至觉得这样的胜利不要也罢。可我当时并不明白,为什么我不快乐。

  如果换到现在,一切都会有所不同。至少我不会说那许多假话;至少我的回答会充满个性的魅力--对此我深信不疑;至少我会更加可亲可爱;至少我不会那样狭窄、多疑;至少我不会那样虚张声势;至少我不会把他们的一切言行,解释为别有用心。。。。。。

  可是,有多少事可以重来?正像人们常说的“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

  不知道从哪句话、哪个问题开始,或者根本不是因为哪句话、哪个问题,横在我们之间的那堵冰墙开始融化。采访不是按原计划两个小时结束,而是进行了将近三个半小时。到休息时,双方的情绪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我刚进来的时候,你们像四条老狼一样,随时准备把我吃掉。不过我也是一条老狗了,无数次被他人咬过,为了自卫也咬过别人。”

  “不,我们不是狼。”玛耶先生一再声明。

  “这只是文学语言。”

  “是狼有什么不好?它们团结,又有奋斗精神。”莱因哈特并不忌讳做一只狼。

第18节:你是一位少见的老练记者

 

  

  送我下楼的时候,我对莱因哈特说:“你是一位少见的老练记者。”

  “何以见得?”

  “对你想要捕捉的猎物,机敏、警觉、抓子也很锐利。”

  “你这样说,我都不好意思了。”

  “不过,你认为你抓到我了吗?”

  这里说的不是输赢,而是问他是否知道,刚才与他血战不休的那个人并不是我,至于那个真正的我,他究竟知道多少?

  他沉思不语,我莞尔一笑。

  此时,我们像竞技场上两名角逐后的击剑手,各自脱下头上的面罩和身上的盔甲,有些新奇地审视着对手的真实面目,终因有所发现而感到些许的欢愉。

  他们例外地把我一直送到停车场,在我打开车门之后,又在敞开的车门旁与我谈了很久,好像还有很多没有说完的话。

  尽管有些依依,最后还是说:“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做'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们还是下决心在这里告别吧。”

  “与你相识非常高兴,我们很快还会见面的。”他们说。

  但我希望与再见时,不要再谈什么政治、经济、改革。。。。。。这些题目,完全可以从《人民日报》上得到标准的答案,我宁愿和你们谈谈狼和狗,玛耶,莱因哈特。

  回国后不久,我即收到一个从联邦德国寄来的巨型木箱,打开一看,原来是一盏古董煤油灯。三个玻璃罩和一个铸铜灯座,完好无损地包裹在一层又一层细如发丝的刨花中。

  后来得知,我走后玛耶和莱因哈特问我们的首席翻译施迪安先生,我在汉堡期间最喜欢干的是什么。施迪安先生说,我最喜欢逛古董店。

  “她看上什么了吗?”

  “她看上一个老煤油灯。可是那个灯太大、太重,又有三个玻璃罩子,很难带回中国。”

  玛耶和莱因哈特寄给我的,正是那盏我看中而又无法带回的老煤油灯。

  1998年再访德国,向《明镜》周刊打探莱因哈特的消息,我被告知,他已退休,并且无人知道他的下落。

  这时候,我体会到了中国档案制度的好处,即便某个人化为骨灰,也会知道他的骨灰盒子安放在何处。

第19节:费城故事不太多

 

  西方人大大地保留并尊重彼此的“自我空间”,最后却常常落得魂归何处无人知晓。这样的结局未必不是完满,人们终有一天会看到它也是我的期待。不过哪天想要寻访一个不能放下的故人,哪怕是他或她的痕迹,如何是好?

  每当我点燃那盏老煤油灯的时候,物是人非的感慨便会油然而生。你在哪儿呢,老莱因哈特?

  多么想再见到你,多么想对你说,其实我是很敬重你的。

  

  2004年五月

  

  附:老煤油灯照片

  接受《明镜》周刊采访的照片两张

  费城故事不太多

  张洁

  

  如果不是因为麦可,不会到费城去。

  如果没有老城区,费城也就是那么回事。

  如果没有汤姆.汉克斯和丹泽.华盛顿的《费城的故事》和“费城交响乐团”,还有那口裂了一条缝的大钟,如我这种兴味刁钻的人,多半不会记住费城。

  如果没有朗朗在音乐中灵智的嬉戏、倾泄与狂舞;或在音乐中赤身裸体的沐浴,如光影闪烁流动于清风之中;没有郎朗为费城交响乐团撑起半壁江山,费城交响乐团2001年夏日的北京之行,恐怕不会留下如此璀璨的印象。

  如果不是萨瓦利施这样的百年老窖,也不会如此注释何为老而弥坚,天衣无缝(不过有时也企盼着倾听个性,个性不是标新立异、因陋就简、粗制滥造,个性只为天才所独有、所准备)。

  。。。。。。。。。。。。

  世间万物,正是这样的因为所以,不服气也不行。岁月也正是这样带走一切、这样占尽风流,将一波又一波“流行”淘汰出局,最后一道工序才是浓缩人生精华。试问天下,谁敢吹牛自己东方不败到最后?

  于是经典才能成为情淡如水的情谊,源远流长地与你相对,而不像爱情那样,挟雷携电“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吧”而后于瞬间燃为灰烬。

  …………

  尽管指挥萨瓦利施一等一,但卡拉扬仍是我的至爱,愿他的在天之灵听到我的忠诚。

  又怎样解释不放过一切听交响乐的机会?

第20节:难怪马勒应运而生

 

  何止帝王贪得无恹,不为帝王之身同样带有这种病毒,据说与生俱来。三宫六院七十二偏妃,各具一格南北大菜须得一一品味。更不要说对同一部作品、同一事物的理解,表现,阐述因人而异,就是同一位艺术家这一次或那一次的临场发挥也会有所不同。而舞台更具瞬间爆发、一次性的创作特征,这样说来,文学创作该是软磨硬泡最没出息的行当。

  只是并不喜欢老柴的《第四交响乐》,没有明丽的细节也过于依赖奇招,难道就将这样的作品献给梅克夫人而不是《悲怆》?

  平时不大注意的、华丽的门得尔松,却因郎朗的演奏获得意外惊喜,就像一件不是很有特色的衣服,不同的人穿上效果可以完全不同。

  遗憾的是我常常不能忘乎所以,也许本就是个三心二意的人,除了写作没有什么能够让我倾注一生的迷恋。可想而知,即便朗朗、萨瓦利施,也不能让我在“第四乐章”安分守己。

  不记得喜欢过哪一个“第四乐章”的“结尾”,一到“第四乐章”我就开始从音乐向外游离。如果不是出于礼貌,多半会在“结尾”那几个乐句的轰炸中退出音乐厅。

  不论哪一首交响乐、不论出自哪位“大家”之手,一到第四乐章的最后几个乐句,总是万箭其发、万马奔腾、万鼓其鸣,就像电脑设置下,某个无法省略的程序。

  难怪马勒应运而生。

  一向不大按规矩出牌的我突发奇想,能不能颠覆约定俗成的结构,将一、二、三、四乐章重新洗牌,结果会怎样?

  也算一家之言。

  

  2000.6.2.

  该你了

  --为《北京青年报》“天天杯”首届征文开篇

  

  在我的某个年龄段,提起小时唱过的“夏天里最后一朵玫瑰”那一类东西就回避,以为很多陈旧的缺陷都与那一类东西有关,以至渐渐忘记它们,以为再不会为它们动容。

  那天在房间里忙来忙去,忽然一个昂扬、底气十足的童声从音响中走来,一步一步、从容不迫、越走越近:“夏天里最后一朵玫瑰,还在孤独地开放。。。。。。”

第21节:谁说不是好收获

 

  

  我停止走动,在沙发上坐下。可不,不论怎么说,这个昂扬明丽的声音和这支老英格兰乐曲让人凝神屏气,你不得不承认,以前有人唱它,以后也还会有人唱它,当我们还在或是已经不在的时候。

  

  我羡慕的其实不是你光滑、没有皱纹的额头,你的红唇,你的黑发。。。。。。我羡慕的是你与权威相视时那平静的双目;你还有那么多时间可以一次又一次从头开始;你脚丫子底下与目的地之间那条拐弯减少、因而也就短了一点的线;你可以说更多的“不”;你并不以为痞子蔡就是珠穆朗玛。。。。。。

  

  不敢担保自己是否具备藏否他人文字的资格,但我绝对是一个认真的文字阅读者,并始终保持着对文字的热爱。与那杯红葡萄酒一起陪伴我入睡的,常常是一篇好文章,一本好书或是一本好杂志,并且还像几十年前那样,对那些文字充满感谢。第二天一定会打个电话给那文字的主人,那一整天、甚至连着几天,状态、感觉都不错。

  

  有一个算盘常常扒拉着,哪天发了财,一定创办一个文学基金会,具体到死后把审查基金会工作的权力交待给哪位朋友,而掂量再三。。。。。。至今财也没有发成,梦倒是经常做,不是梦见找不到厕所就是梦见拣了钱,不多,总在一二十块周围转悠。不要说创办文学基金会,连“我在马路边拣到一分钱,把他送到警察叔叔手里边”也没有,而是装进了自己的腰包,由此我认定自己不过大俗一个,一点儿也不“文艺”,别说发不了财,即便发财也办不成文学基金会。所以《北京青年报》发起的这个活动,某种程度上也像圆了我的一个梦。

  

  随时准备试一试,愣头愣脑地吃过红茶菌,打过鸡血,甩过手,喝过凉水和262,有一次试得上吐下泻几乎虚脱,好了之后永不言悔地再试。也不见得总是失败,比如一种为猫治病的药,对人同样神效。我当然不是鼓励人人打鸡血,不过“试一试”总会带来意外的收获,好比那个上吐下泻、几乎虚脱的收获,谁说不是好收获?

第22节:搁到现在陶渊明也找不着北

 

  

  有一件穿开裆裤的事我说过不止一次,不过我还想再说一遍。

  不要以为我的第一篇小说《从森林里来的孩子》,即刻获得第一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就是顺风顺水,那其实是《人民文学》杂志社的退稿,后来得知责任编辑还写了一个裁定作者毫无发展前途,稿件不具备任何小说元素的稿签。

  如果我就此认命自己果然毫无指望,不再试投《北京文学》杂志社;如果不是《北京文学》杂志社编辑傅雅雯女士发现它还有可取之处,那么也就没有一个叫做张洁的人,上蹿下跳于当今文坛。即便事隔二十二年,回想转而试投《北京文学》杂志社的举动,都像鬼使神差。

  同样一件事,结果可能完全不同,谁也无法预料什么时候绝处逢生,也许这就是于不可能之中“争取”可能的乐趣。

  相信没有多少人(包括我),具有杰克.伦敦那样的勇气和毅力,投稿一百四十多次直到成功。所以,相信我,我会认真地向傅雅雯女士学习。

  

  老想对一个需要“别担心,我在你身边”这句话的人,说上这么一句,我有点喜欢这句话,可是老也找不到说它的机会。

  

  2000年十一月

  

  搁到现在陶渊明也找不着北

  

  张洁

  

  美国作家华盛顿.欧文(WASHEINGTONIRVING)的“故居”就在“睡谷”(SLEEPYHOLLOW)附近。

  在西方,这种“故居”比较多,一旦某人有了些许名气(更不要说大有名气),与他有关的一切总会受到郑重的保护,也许是物以稀为贵。不像历史悠久的中国,大有名气的人物太多,早就见怪不怪。何况他的作品最早被介绍到国外,算是美国第一个走向世界的作家。

  但这一处故居别有意趣。这栋房产原属一个荷兰人,欧文购买后才加筑了右侧的西班牙式塔楼,由华盛顿.欧文亲自设计。这可能与欧文担任过美国驻西班牙大使、在西班牙生活多年有关,于是这栋房子就兼有了荷兰、西班牙两种建筑风格。

  它座落在尚未被现代生活彻底摧毁、大体上还保持当年格局的树林深处,离哈德逊河一百多米的谷地中。想必在上个世纪,没有汽车代步的情况下,进入这块地域并非易事。

第23节:“霸王”条款受益非浅

 

  当欧文先生和他的家人,坐在沿河而建的露台上,享受他们的下午茶或晨间咖啡时,河上以及河对岸的景象,该是多么赏心悦目!

  写作疲劳之际,又可以走下坡地,沿河随意而行……

  想不到两年多后,这一处精心挑选,远离尘世的幽深之地,就被沿哈德逊河而建、通往纽约市的火车擦鼻而过。

  每每乘火车到纽约去,我总会选择靠左窗的座位,回程自然会选择靠右窗的座位,看一眼这栋无奈落人尘世的老房子。可我也为沿哈德逊河而居的人们,能如此方便快捷地直达纽约,上班、购物、欣赏各种文艺演出和文化展览而高兴。这种心情,就像在北京挤公共汽车,没挤上去之前和挤上去之后的立场立刻、截然不同,毫无原则可言。

  直到今日,每当夕阳西下,落日的余辉还会在哈德逊河上点染出画家笔下也难以尽现的光色。可惜的是,无论从哪个角度也很难拍摄下那一道美景,总有一道电缆,与哈德逊河同行,将画面一切为二。

  看来作家华盛顿.欧文,就没有他的“芳邻”洛克菲洛有眼光。洛家决定在“睡谷”附近落户的同时,不但买下了兴建一个庄园所需的大片领地,还特地为来访的客人,修建了117号地方公路,如今这条公路是此地最为畅通的公路,很少塞车。为了不让平民百姓的廉价建筑落入眼底窝心,洛家甚至买下了从庄园的高地望去,直到哈德逊河对岸的大片土地。即便如今,站在洛家的起居室向河对岸望去,也会有时光倒流的错觉--地貌居然还是上个世纪的样子。

  真是财大气粗,有钱能使鬼推磨。

  如今洛家已将他们的庄园与河对岸的大片土地,捐献给了“睡谷”镇的文物保护中心和州政府,唯一的条件是不得在这片地域兴建土木。在“挖山不止”、污染环境、大量制作土木垃圾的祸害中,“睡谷”一带的老百姓,却因这一“霸王”条款受益非浅。

  尾声:

  1,由欧文设计的这个塔楼只供仆人居住使用。有位参观者问向导,“欧文每个月付给仆人多少钱?”--一个很美国式的问题。

第24节:老“粉丝”的哀鸣

 

  “四块钱。”

  “一年就是五十块了。”

  2,相信由华盛顿.欧文的小说《睡谷的传说》改编的电影《SLEEPYHO-LLOW》上演后,安静的“睡谷”小镇,又将成为一个旅游景点。

  1999.12.

  

  附:欧文故居照片

  

  老“粉丝”的哀鸣

  张洁

  自己也不能相信,如今行路蹒跚、老态龙钟的我,当年竟是驰骋垒球场上的风云人物,而且能在垒球场上与男孩儿一争高低的,好像就我一个女生。一般来说,我那时不大和女生往来,她们不是向老师告状就是在背后嘀嘀咕咕说人闲话,而我又的确乏善可陈。不像现在,你爱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不是闲话而是“正儿八经”的讨伐,又能把我如何?大不了让我失去一枚钉子那样大的立足之地;大不了去沿街乞讨……什么时代了,谁能难倒谁呢?时常搭乘地铁,有位地铁乞丐简直成了“旧时相识”,那次又向我要点什么,我说:“没有。”他理直气壮地指出:“你背包里是什么?”我却理亏地回说:“是我自己的东西”便落荒而逃……

  喜欢垒球的原因已经无法追寻,或许因为打网球老是挫手指头,打篮球投篮总也进不了篮筐,打乒乓球只会使蛮劲儿;或许因为体育老师是根垒球“粉丝儿”,体育课的内容多半是训练我们如何打垒球,赛场上的评判使用的也是英语,所以我记得最牢靠的英文单词是:out、ball、strike、homerun……而不是英文老师教授的英语。尽管我从小学三年级就开始学习英语,但我的英语水准仅限于野路子英语,比如:“FatherMother敬禀者,儿在学校读book,每门功课均good,唯有English不及格,老师罚我stand,我骂老师是dog”……你说我的英语能及格吗?也没少挨老师的板子和母亲的巴掌,直到如今我的英语仍然停留在野路子的水平上,只是没人打我的板子和巴掌了。

  到了后来,我们总会想念各种各样的事或物,我不知道是不是有人和我一样,会想念某些板子和巴掌。

  那时候打垒球,哪儿有为女孩子准备的softball,就是清一色的baseball,且条件简陋,既没有头罩、也没有手套的保护,即便球员都是孩子,那一颗球砸到谁的头上谁都够受。少年时期的我,与如花似玉这样的词儿毫不沾边,不是脸青就是鼻子肿,大多来自垒球,或登高爬低,或老师的板子、教鞭,即便如此,对于垒球仍旧一往情深。照我当时的水准,再长几岁说不定还能闹个省市代表队员当当。

第25节:如何把握呼吸

 

  

  大学时代,还曾是小口径步枪的射击教练,射击考核从没下过95环,甚至有过十枪98环的记录,可是上不了台面,一到比赛就完蛋。除了为朋友两肋插刀,那是因为有正大的理由支撑,此外,什么时候为了自己与人斗过?不是我有温良恭俭让的品行,而是贵有自知之明。所以我特别崇拜那些单刀赴会的运动员,场上风云无定,无人配合、无人掩护,除了优良的技能最不可或缺的就是坚强的神经,可以说一定程度上这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小口径步枪的射击要领之一是把握“呼吸”,而我一到比赛就紧张,如何把握呼吸?下场自然就是脱靶。但我目测能力之准确,无人能比。记得去年装修房子,工人安好门框之后,我说:“北边高出了三个米毛。”一个米毛的意思是一个厘米的十分之一。他们不服气,拿尺子量了量,与我的目测分毫不差。家具的安放也是如此,后来他们不称呼我“张老师”,而是称呼我“张尺子”。可惜看人没有这样准,如果当年谈恋爱、交朋友能有这副眼力,也不会落魄至此。

  1949年之后,垒球运动突然从中国大陆“蒸发”,我的垒球之梦也就此了结。

  多年之后,终于有机会来到垒球王国,可以继续我的垒球之爱,可我再也打不动垒球了,只能当个台下裁判,随着场上的进展,在椅子上搓来搓去、嘟嘟囔囔小声喊道:“ballone”或是“striketwo”……

  可以想知哪怕村儿里小学生的垒球赛,我也照看不误。那天在一场球赛上,看到球队里有个七八岁的女孩儿,比很多男队员打得都好,让我想起自己风华正茂的垒球岁月,好不心伤。

  还有一个7号。我从没见过这样小的垒球队员,顶多五岁,抡起棒子可不含糊,竟然没有打空的时候,就是跑垒的时候不大顶劲儿,两条小腿紧倒腾。(附七号的照片)

  如果恰逢全国垒球赛事,总会有个体贴我这爱好的人,送我垒球赛票。眼下正是全美职业垒球赛季,七月五日是纽约yankees与底特律tiger的第一场比赛,不用惦记就得到一张赠票,包厢,位置就在本垒的左后方,万般风景尽收眼底,此外还可尽情享受包厢内的美食美酒。

第26节:被一颗界外球夺去生命

 

  

  比赛开始,自然有人领唱国歌,但歌者不同凡响,不仅歌声激越动人,还是一位退休或亡故球员的后人,这样的巧合其实不大好找。

  尽管老虎队最后打败了洋基队,但这一场输得很惨,也许输急了眼,投球手在投球时竟然将垒球向13号的头部砸去。打垒球的人都知道,一颗“投球”的凶险程度,绝对不比一颗迫击炮弹逊色,何况还是国手。yankeestadium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故,有位女性观众,被一颗界外球夺去了生命。

  “界外球”!

  所幸13号反应迅捷,向下一矬,躺倒在地。位于本垒后方的裁判,没等录像播出就愤怒地大喊out,纽约是洋基队的地盘,场上的嘘声如山呼、如海啸。

  我这才知道,非常时刻我的声带其实还顶用,不像平时,听起来像只漏气的皮球。

  在录像不断播出这一实况下,狮子队的投球手只好在一片嘘声中下场,边走、边装模做样地问:“为什么?”。有人真会装孙子是不是?

  可是新上场的投球手,继续往13号头上砸球,这家伙真是高手,将犯规行为控制在可有可无的边缘地带,观众也好、裁判也好,即便心有不甘也只好放过--何止球场,其实我们在哪儿看不到这样的身手?

  表现相当不错的13号,心理显然受了影响,后来几棒一直抡空,借助投球手的“ballfour”(一个一心想暗杀他人的投球手,能不ballfour吗)才得到一个自由上垒的机会。事情到了这里如何是好?我也不知道,用“我行我素”对付谋杀显然是不够的。

  对立情绪到了七场之后的“stretch”才有所转变,至少看上去是这样,会不会结成宿怨那就不得而知了。

  此时比赛暂停,全场起立,无人指挥,众口一曲,先唱“takemeouttotheballgame”再唱“godblessAmerican”。

  凡事都有点明白之后,我特别不好意思说“庄严”这一类的词儿,可是此时,再嬉皮笑脸的人,也不得不为一种叫做庄严的东西所动。别看美国人有时会把国旗系在狗脖子上,可是爱起国来,他们的忠诚绝对不逊于一只狗。

  这一仪式来自罗斯福总统,当年他老人家观看垒球比赛,第七场比赛之后站起来伸了伸腰,此后,凡正式垒球赛事,七场之后必然会有“stretch”这个仪式。

第27节:另类外语

 

  

  如果一位历史人物离世之后,人们能以这种形式自发地纪念他,难道不比三呼万岁或被称之伟大更好吗?

  我不是对三呼万岁或“伟大”这个词儿有成见,只是觉得毫无创意而已。

  2004年7月6日

  附:小七号照片

  另类外语

  张洁

  我读书的时候只有一种外语可学,就是发音非常重、变格非常复杂,并且与“你”、“您”也分界明确的六个人称,排列组合成庞大文法群的俄语。加上我学习外语的能力极差,特别表现在文法和单词的记忆上。可想而知那对我是什么样的折磨,只好创造另类俄语以求通过这门课,比如在“星期天”这个单词后面,注上“袜子搁在鞋里”的谐音。想想也算切题,对于学生来说,谁不想在星期天躺在床上不起,把“袜子搁在鞋里”而不是穿上它。因为这个谐音,终于记住这个难记的单字。现在我连俄文有多少个字母都忘记了,可还记得“袜子搁在鞋里”。不过回想起来有点怪,我的发音甚至相当俄国,为什么还用谐音的办法来对付单词,而想不出别的高招?除了智商太低,没有别的理由可以解释。

  在美国住久了,免不了想吃中国菜,只好到脏水满地流淌、气味强烈怪异的中国城去吃、去买,那里的卫生情况,与北京的“早市”可有一比。双方说的都是中国话,可是常常落得“鸡对鸭”讲。只好用中介语言英语试一试,才知道也不容易,有时不但不听懂对方说些什么,还闹出许多笑话。

  早年移民美国的中国人居住得很集中,在一个特别的环境里,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中小学校,甚至自己的英语。那是一种带着浓重的、中国

  南部沿海地区口音的英语,或带有中国南部沿海地区口音的谐音英语,除了他们自己,他人很不容易听懂。正像我创造的另类俄语“袜子搁在鞋里”,如果不说明它是“星期天”,谁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印象最深的是在一块招牌上看到“马杀鸡”三个字,后面也没有跟着英文注释,我以为是一种武器,或至少是一种与耗子药差不多,比如说是消灭蟑螂什么的毒饵,闹了半天原来说的是按摩(MASSAGE)。

第28节:还以为是部三级黄色片

 

  

  在一家点心店的菜单上,看到一种叫做“拿铁”的东西,很像一个军事用语,好比哪个战役的名字。在店里寻视一圈,找了一个可能不会发生“鸡对鸭”那种尴尬的人问了一问,噢,才知道是法语LATTE的谐音,那是一种以1:4的比例,也就是一份咖啡、四份牛奶或四份打出泡沫的牛奶,调制的法式咖啡,不过这个谐音的距离也太远了点。

  至于“布录仑”,不过是纽约的一个社区(BROOKLYN),听起来真像是一位如哥伦布那样了不起的历史人物。

  让人耳朵一支楞的“煽色腥”(SENSATION),乍一听还以为是部三级黄色片。不过联系到五花八门耸人听闻的消息,难免不与色情相干,还算沾边。

  还有“贴士”(TAXI),我一直以为是给个红包的意思,再不就是邮票或“创

  可贴”、止血胶布之类的东西。那么“喜瑞儿”(CEREAL)呢?是一种用牛奶冲食、花样百出的早餐麦片,也可以说是美式稀饭,听起来是不是很像一个可爱的小女孩?

  其实早在三十年代的上海(甚至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时候),就有了很多谐音英语,比如“拿摩温”,茅盾先生的长篇小说《子夜》中就有它的身影。

  随着时代的变迁,谐音英语不断更新。据说电视剧(或电影?)《外来妹》中就有新增谐音英语,比如“拉长”(ZHANG,第三声)。据说是由LINE发展而来的一个领导级别,指生产线上的领工,与《子夜》里的“拿摩温”有点类同的意思。更不要说“我给你送个'伊妹儿'(e-mail)来”,多么地让人期待!最传神的当属“可口可乐”,音相近,意相连。

  我对谐音外语的创造力充满了兴趣。不知想过多少次,一旦有时间,收集汇编一本谐音外语字典,加上那个谐音单词给人的想象,也算一种工具书吧?

  2001年1月

第29节:有些竟如此陌生

 

  没有一种颜色可以涂上时间的画板

  张洁

  一直在路上狂奔,两眼狠盯前方,很少把出时间回头。

  《无字》完成之后,好像到了一个较大的驿站。这里总有一点儿清水可以解渴,有个火炉可以取暖,有块地界可以倒下歇脚或是打个盹儿也不妨。

  在疲于奔命和短暂的停歇中,漫长的生命之旅就这样一站、一站地丈量过去,今次猛然抬头,终点已然遥遥在望,更加一路跌撞过来,心中难免五味杂陈。

  

  可人,总有开始了断的一天。

  有计划地将书柜里的东西一点点取出,一天天地,最后自会取出所有。

  一堆又一堆曾为之心心念念的文字,有些竟如此陌生,想不到要在回忆中费力地搜索;有些如不意中撞击了尘封于暗处的琴弦,猛然间响起一个似是而非、不成调的音符……

  突然翻到1983年女儿唐棣翻译、发表的几首诗,不过二十年时间,那些剪报已经发黄、一碰就碎,还不如我经得起折腾。

  其中有墨西哥作家、诗人马努埃尔的一首诗,他在《那时候》这首诗中写到:

  “我愿在黄昏的夕照中死去,

  在无垠的大海上,仰面向着苍穹。

  那里,离别前的挣扎将像一缕清梦,

  我的精魂也会化作一只极乐鸟不断升腾。

  ……

  

  我愿在年轻时死去,

  在可恶的时光毁掉那生命的美丽花环之前,

  当生活还在对你说:

  '我是属于你的。'

  虽然我深知,它常将我背叛。”

  

  如此动我心扉--却并非因为它隐喻了我的什么心绪。

  诗好归诗好,但以何种方式、或在何时离去,并不能取决于自己,这种事情往往让人措手不及。

  

  清理旧物,只是因为喜欢有计划的生活--真没有白在人民大学计划统计系混了四年。

  也算比较明智,知道这些东西日后不能留给他人收拾。

  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具有那样的价值,能够成为文学人的研究对象,这些东西只对我个人有意义。而文学的未来也未必灿烂,这种手艺与剃头挑子、吹糖人等等手艺一样,即将灭绝。

第30节:与公众趣味如此大相径庭

 

  照片早就一批批地销毁。因为销毁一批,还会有新的一批来到。

  人在江湖,难免轮到“上场”的时刻,一旦不可避免地“上场”,大半会有好心人拍照,以便留住值得纪念的瞬间。

  相对“时间”而言,又有什么瞬间值得永久纪念?

  何况到了某个时刻,拍照人说不定也会像我一样,将旧物一一清理。

  不要以为有人会将你的照片存之永久,除非你是维多利亚女皇或秦始皇,那类历史教科书上不得不留一笔的人物。

  顶多你的第三代还会知道你是谁,到了第四代,就会有人发出疑问:这个怪模怪样的人是谁?

  这就是我越来越不喜欢拍照的原因,因为之后还得把它销毁。

  信件和书籍却拖延到现在,毕竟有些不舍。

  尤其信件,销毁之前,总得再看一看,也算是个告别,或是重归故里,更像是在“读史”。

  如果没有如此浓缩的阅读,世事变化也许不致如此触目惊心,但不易丢舍的过往,也就在这击一猛掌的“读史”中,一一交割。

  

  许多书籍,自买来后就没有读过。比如《追忆似水年华》、比如《莎士比亚全集》。更不要说那些如果不备,就显得不像文化人的书籍。比如我并不喜欢的《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这些祖国的伟大文化遗产,没有一部不皇皇地立在我的书架上。又比如大观园的群芳排行榜,让我心仪的反倒是那自然天成的史湘云,而不是人见人爱、人怜的林黛玉;作为文学人物,我喜爱沙威胜过冉.阿让*……我曾将此一一隐讳,不愿人们知道我的趣味,与公众的趣味如此大相径庭……

  可谁生下来就那样成熟,不曾误入追随时尚的歧路?更不要说,时尚常常打着品位高尚的旗帜?

  如今,我已经没有装扮生活的虚荣或欲望,一心一意想要做返自己。人生苦短,为他人的标价而活真不上算,何况自己的标价也不见得逊色。

  

  又怎样渴望过一间书房。有多少缘由,是为了阅读的享受?有多少时刻,坐在书房里心静如止地读过?

第31节:那只是列维坦的白桦林

 

  而有些书又读不得了,再没有少年时读它的感动、仰慕……

  这些书,我将一一整理,分别送给不同需要的人。只留下工具书、朋友的赠书和我真正喜爱的几本,够了、够了。

  如此,我还需要一间书房吗?

  其实有些书的书魂,已经与我融为一体,即便不留在身边的一间房子里,也会铭记在心,与我同在同去。

  …………

  

  不过我累了,这些事,只能在写作之余渐渐做起来。

  时间还来得及。

  

  有一张列维坦的风景画,几十年来如此固执地留在记忆里。

  画面上是俄罗斯的白桦林,残雪,解冻的小溪,林间的小路。。。。。。

  我的叙述听起来十分可疑,就像很多小说里写过、因烂熟而至通俗的道具,对如此叙述可能造成的效果,我非常不安。

  不过,如果你有幸看到列维坦的风景画,哪怕是复制品,就会看出它与我的叙述之风马牛不相及。

  又过了很多年,我从大学毕业,因工作关系到东北出差,目的地在偏远的山区,便很幸运地在来不及销毁的山区小铁路上,乘上了一辆帝俄时代的老车厢。车身宽大,车厢内所有木质部分,都是上好的硬质材木。至于对座之间的距离,估计再长的腿也不会感到委屈求“蜷”。靠背很高,车座的边缘部分以及扶手上有橡树叶状的雕饰。。。。。。可以想象,一定是“十月革命”前资产阶级享用的火车,轮到无产阶级,绝对不会让自己如此精致地腐败。

  火车沿山路而行,山中无边的岑寂消融着入侵的一切。。。。。。不但火车行速极慢,一副对“目的”毫无兴趣的消沉摸样,连汽笛也变得苍白以至失色,听起来好不恍然。

  不远的、起伏的山岗上,一棵棵白桦默默地垂着头,静静地伫立在岑寂中。火车也好、我也好、现代文明也好、风吹草动也好。。。。。。。完全与她无关。心想,果然没有白白寄情于她。

  也许因为乘坐的是一辆帝俄时代的老车厢,突然觉得是行驶在俄罗斯的原野上。。。。。。

第32节:你未必知道的马蒂斯

 

  

  前几日朋友在电话中说,来看看我的陶艺吧。便搭车到很远、也很热闹的一个所谓的艺术博览会去。

  依然如我多年前所说,不论干什么,朋友总是干得有模有样,从事陶艺不过几年时光,在陶艺界已然称霸一方,让人羡慕不已。

  看完陶艺为时尚早,顺便看看参展的绘画,可惜好画寥寥。

  奇怪的是几乎每处摊位上,都有一片白桦林,或几大罐子花,或桌布上几个香蕉、苹果、一个盘子、一把刀等等,那种叫做静物写生,世界上但凡学画的人都画过的东西。

  不谈那些画作的优劣,只说那里的白桦林:浓妆艳抹、急于表露、密密麻麻地挤满了画布,几乎让我晕菜。

  哪怕是白桦林,那样挤压我也不行。退一万步说,即便没有见过白桦林,也没有见过列维坦(哪怕是复制品)的风景画,我也不能接受一位如此急于表露、如此浓妆艳抹的白桦林。

  而且这是白桦林吗?分明是挤在酒吧里装“酷”,一“酷”方死的追酷族。

  什么是“酷”?“酷”是对传统和潮流的反叛,一旦追随潮流,马上与“酷”分道扬镳。就像真正懂得服饰之道的人,不论多么具有观赏价值的服饰,一旦某人上了身,他或她绝对不会继续跟进。他们明白,再优秀的东西一旦流行起来,就会变成恶俗,只好走向灭亡。把那些迎合、追逐市场趣味的人,冠以“酷”的称号,实在是个误会。

  不久之后,居然在与艺术博览根本不搭界的某个商场摊位上,看到一副不打算冒充列维坦的白桦林,还有几幅从自己脑袋里生出来的画,出自两位无名画手,价钱公道,有点看头,一口气买下三幅。

  每当早餐时刻,放一曲音乐,对着三幅画坐下,知道从此再不会到所谓的艺术博览会去凑热闹。

  

  有人建议我去看看洛克菲洛家族(ROCKEFELLER'S)教堂的彩色玻璃。

  我不以为然地说:“看彩色玻璃应该到荷兰去,即便在荷兰,烧制彩色玻璃的老工艺怕也后继无人了,要看还得到老教堂去。”

第33节:享受几小时的浪漫情怀

 

  “那儿有马蒂斯(MATISSE)设计制作的彩色玻璃。”人说。

  这有点刺激。

  只知道作为画家的马蒂斯,喜爱他的画甚至胜过毕加索,竟不知他还制作过彩色玻璃,真让人不好意思。

  

  本世纪初,洛克菲洛家族在纽约州南,地势起伏有致、玲珑可人的“睡谷”镇

  (SLEEPYHOLLOW)附近,选中一块叫做KYKUIT的地界,建造了他们的庄园。KYKUIT在荷兰语中是“了望哨”的意思,可以想见,那是一块高地。这种荷兰式的地名,沿哈得逊河还能找到一些,因为荷兰人当年正是从哈德逊河上岸的。这一带的老建筑,也有许多荷兰风格可寻。

  洛家的教堂建于1928年,并于1984年连同洛家的庄园,一同捐献给了“睡谷”镇的文物保护中心。作为“睡谷”周围的一个景点,供人参观游览。

  

  几次出访欧洲,那盛产王国,国王,王子,公主,公、侯、伯、子、男爵的地方,也见识过一些皇亲贵胄,有人甚至还拥有祖上传下的古堡、庄园,却衰败得让人无法相信,他们是距那些如雷贯耳的祖先并不很远的后人。

  这大概是世界的发展趋势,就连资本主义国家,也在用各种极高的百分比税收,作为平衡贫富差距的办法之一。再没有人能像从前的皇亲贵胄那样,养得起一座巨大的古堡或庄园,那一笔巨额地产税几乎无人可以承担,还不要说无底的修缮费用,而且使用起来麻烦不断。谁让我们有了所谓现代生活的观念?一定程度上,品位与所谓的现代生活几乎势不两立;谁让我们对生活要求得如此快捷简略,就是穿上滑轮鞋也不能在瞬间浓缩如此巨大的空间;谁说数码时代可以解脱我们对人际社会的依赖?如果没有成排的佣人供你调遣,你无法想象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生活,在这个被人羡艳的空间里竟如此不易……

  享受几小时的浪漫情怀、拍两张“到此一游”的旅游者,绝对无法体会永无止境的维修、原汁原味保持它们品位的灾难。就看北京故宫每年的小修以及为了迎接奥运的大修所耗,不是国有资产哪位大款负担得起?不论上了哪一家的财富排行榜,先想想能不能承包一个(不是多个)古堡或庄园永无止境的维修,然后再说自己世界首富也不为迟。

第34节:仍然是我们的梦魇

 

  所以那些古堡、庄园也都陆续捐献给了国家,由国家经营管理并开辟为一个个旅游景点。

  但古堡、庄园天生就是“情种”,不知道“浪漫”这个词儿的诞生,是否与它们密不可分?直到如今,不管是真“浪漫”还是塑料制造的“浪漫”,仍然是我们的梦魇。

  

  教堂圣坛后的高墙上,装置着马蒂斯的彩色玻璃作品。与他的绘画风格大相径庭,如一枚几何图形,中规中矩地俯视着来人,还定名为《玫瑰》。真不知道马蒂斯什么时候“玫瑰”过!

  《玫瑰》使用了透明和半透明两种材质的彩色玻璃,每块玻璃颜色纯正,当光线穿过它们时,质量绝对不会打折扣--光线的质量。我不知道《玫瑰》由多少块玻璃组成,但整个作品组合协调,与教堂的氛围、格调也相当一致。马蒂斯在完成这一设计两天后离世,两年后(1956年)这一设计由工匠在巴黎完成。

  马蒂斯曾说,这一创作是对他的挑战--在一个限定和指定的空间里表现。

  可不,那是朝东的一扇窗,东来光线在时间上的不同变化及其对作品的影响,必得考虑在内;又是圆形、且尺寸早已限定。

  这让我想起哪位高人的妙论:越是窄小的空间,艺术的表现越可能发挥到极致。

  至少窄小的间限制了恣意泛滥--这里,别指望用注水那套把戏浑水摸鱼,你只得真刀真枪、精以求精。

  《玫瑰》代表了马蒂斯艺术生涯的最后阶段,据说构思来自剪纸艺术。

  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的,而且是艺术生涯最后阶段的马蒂斯是我的运气。比如,甚至,艺术史上至今也还没有提到这一笔。

  记不得大学时的哪一门课程,讲资本的积累、发展、死亡,不断提到洛克菲洛这个家族。物换星移,如今这个家族的显赫地位不得不让位给财富新秀比尔.盖茨,而与资本有关的理论不知道在大学里还读不读?

  但洛家的财富,为这个教堂收藏的彩色玻璃,提供了物质的可能。

  教堂可以说是小型彩色玻璃艺术博物馆,因为其它几面墙上,还装有著名彩色玻璃艺术家MARCCHAGOLL的大小九副作品。每一副都是他用玻璃和光,而不是油彩和画布制作的绘画,表现手法非常超前,简直像是马蒂斯的绘画。其中最大的一副,从西面墙上,与马蒂斯的《玫瑰》遥遥相对。

第35节:清辉依旧照帘栊

 

  

  在彩色玻璃制作上,此公的艺术成就当然高过马蒂斯。

  我仰望着那朵《玫瑰》,不得不钦佩马蒂斯在八十五岁的高龄,仍然保持着一个艺术家的洒脱,作为一名彩色玻璃艺术的业内新手,根本不在意与技高一筹的同行济济一堂,不在意人们可能在他和MARC.CHAGOLL之间高低上下的铺排。

  真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藏着什么宝贝,我甚至不知道MARCCHAGOLL这么一个人。如果不是这方面的专门家,谁会想到来这样一个犄角旮旯,看这几面玻璃?

  

  对于马蒂斯的“转行”,研究他的一些专家解释为“超越”。

  有那么隆重吗?

  或许马蒂斯不过是和研究他的那些专家、评论家逗个乐子?

  或是他睡醒觉之后,突然翻了个身把脊背露了出来?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人有几张脸,包括你以为是最亲密的朋友在内。特别是艺术家。艺术家是什么?是疯子。无人可以解释,也无从解释。当然不包括装疯卖傻的假货。

  或许他玩腻了绘画,换个玩儿法何尝不可?

  或许什么正儿八经的理由都没有,不过情之所至……

  

  之后顺便来到洛克菲洛庄园,庄园里的收藏算得上丰盛--丰盛而已。不由想到,即便有了价值连城的收藏,未必桩桩件件都方便公众观赏。那些敞开的起居室、餐厅、厨房、使用过的家具器皿……就像主人并未消匿,而是一举一动,毫无遮栏地在公众面前过着往常的日子。

  而驳杂的收藏,很可能会暴露收藏人兴趣的混乱、缺少章法的训练和艺术鉴赏力低下的弱点--又不是没有经济条件去收藏各方面都上乘的作品。

  不过教堂里的彩色玻璃,真值得一看。

  

  汪老哥过世大概三年多了,记得当时对他的悼念很是隆重,也有很多纪念的文字,转眼三年多过去,不知如今还有多少人会念起他。

  汪老哥过世不久,他的女儿汪朝寄来一幅画卷,说是整理汪老哥旧物时,发现了这张为我所画、却又不曾给我的画卷,同时寄来的还有他的画集,于是就像寄来他的一部分“历史”。

第36节:死后都得进油锅

 

  这幅画和以前常见的大块留白不同,一派饱满热烈。

  对照他的画集,果然越到后来越是饱满热烈,似乎豁然开朗。有时会默想这豁然的来龙去脉,又自己能否有幸得到这样的通达?

  感到窒息的时候,便会翻开他的文字,不紧不慢地读着,既不急于知道结局,也不曾想得到什么警人的启示,只是想找棵树靠一靠。大凡人走了太多的路,恰巧看到路边有棵树,多半就会在那树上靠一靠。

  他的文字,果真是个逃离浮躁、炒作、铜臭、紧锣密鼓的“伟人”制作工程。。。。。。等等恶俗的一个去处。

  云淡风轻的文字,带给我少有的宁静和浅淡的愉悦,不像有些文字,精彩是精彩的、夺人是夺人的,甚至让人忽而涕泪交流,忽而肠子梗阻,但很可能不会再读第二次。

  间或听到有关汪老哥的小“花边”,不过小“花边”。不像我,总是十恶不赦,条条死后都得进油锅。

  谁能说出汪老哥的大恶呢?也许有那么点圆熟,但绝对不是油滑或狡诈。

  再有,无非喜欢女人而已。

  喜欢女人算什么,男人不喜欢女人反倒奇了。

  年轻时与女人的关系如何我无从得知,即便如何又怎样?我与他相识后,从未听说过他与哪位女人的关系过界(过界又怎样!)。

  又所谓喜欢女人,无非是对哪个女人说点无伤大雅,皆大欢喜的恭维话。好比哪位像电影明星;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地提携一下哪位女性后进;或为哪个女人的文章说点好话;还有那么点温暖--轻易就被恶意揣测的女人,在他那里总可以得到一些善待。而已、而已。正是这一点温暖,使他与那些目的明确的“好话”以及“好话”发言人,分了泾渭。

  或有人说“文化大革命”期间,他尊毛夫人之命,写了《沙家浜》。

  换了谁,有那样的胆子,不尊毛夫人之命,连一朝宰相周恩来不是也得对她退让三分?

  她哪里是夫人,分明就是一个毛“分号”。别人怎样不敢说,如果命令下给我,我反正没有勇气说“不”,说不定还会因为她的“宠幸”而沾沾自喜。

第37节:目前有人比得过吗

 

  从古到今,为皇帝歌功颂德的文人还少吗,哪怕是已经退位的皇帝。为什么对皇帝歌功颂德,不言自明。所以先想一想自己,再非议汪老哥也不迟。

  作为新式京剧《沙家浜》到底好不好?那样润滑的起承转合,那样精彩的唱词,那样不着痕迹的新旧融会。。。。。。不说以后,目前有人比得过吗?“因人废事”是毛夫人那种贵人的毛病。

  

  放眼文坛,满眼繁华,真应了“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的诗句。只是,少了昂立枝头的一朵。

  不管怎么说,相信有人会重读并珍爱他的文字。

  

  这不是对他的悼念。

  在美国一所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的时候,与来自某个岛子上的一位汉语女教师有过同事之谊。

  有天她的学生问我,“通奸”是什么意思?

  我想也没想对她名下学生的提问做个回答有何不妥,张嘴就回答说:“大部分指不合法的性关系。”

  她知道后,礼义廉耻地教育我:“你怎么可以对学生解释这种下流的词汇?”

  我大惑不解地说:“怎么不可以解释?如果他将来用错这个词汇,对她的父母或对总统夫妇说'你们通奸了吗'那才糟糕呢。你翻过《辞海》了?《辞海》上说这是一个下流的词汇吗?”

  即便文人相轻,不也就我一位讲授当代中国文学?但如此这般的芝麻粒儿,却经常撒入我平淡的教学生活。并无大碍,只是不好打扫。

  

  不久后的一个中午,本该休息片刻的时段,忽然想起一件马上要办的事,只好到办公室去。既然是自己的办公室,自然长驱直入,没想到该女教师和一位来校客串的名教授,正在我的办公室里热吻。

  我这个人很不礼义廉耻。相反,我认为在配偶之外与他人偷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也理解来客串一把的名教授没有办公室的现实。只是他们应该去旅馆租个房间,名教授又不缺钱,却不该占用他人的办公室。在西方,这才是非常不礼貌、甚至是粗鄙的行为。我不喜欢轻易用“下流”这个词,在我看来,这是非常“重”的一个词。

第38节:撞见他人偷情

 

  撞见他人偷情,当事人其实并无大碍,这位撞入者的态度却很微妙。如果是你的朋友,一笑了之,如果不是你的朋友而又认识,比较难办,特别对方还是一位红了半边天的名教授。

  我极其讨厌扩散这种事,多少次对他人议论圈内人的绯闻,拒绝合作、掉头而去。

  这一次偏偏让我撞个正着。如果我不是这间办公室的主人该有多么简单!

  作为这间办公室的主人,我却不得不对此有所表示,否则就有阿谀奉承之嫌,反倒可能被当事人视为下贱。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逻辑,事情却偏偏如此,人们可以发生这种行为,你却不可阿谀奉承这种行为。

  于是转身到系秘书办公室,请求秘书为我写一张告示,贴在我办公室的门上:未经本人同意,请勿占用。

  秘书奇怪地看着我,何以提出这等多余的要求,不过她也不多问,照办就是。

  我觉得这样处理比较稳妥,大家心照不宣。既尊重了自己,也给当事人留足了面子。

  

  再一次讲到某作家的作品,正值该作家滞留美国,便请了作家前来现身说法,该女教师也慕名前来听课。课堂上,作家对中国知识分子发表了很不公正的看法。这种看法如不得到纠正,那些从未到过中国、对中国知识分子毫不了解的美国学生就可能产生极大的误解,而且我也不敢担保这些学生日后一定有消除这种误解的机会。那么这种误解,将使中国知识分子长久处于恶名之下。于是忍不住对那不公正的看法作了一些纠正,当场受到作家太太火力密集的扫射。

  我不过举了个例子,说明中国知识分子还不至那样不堪,同时也不能一概而论。。。。。。并无其它不敬,最后还一再声明是“商榷”。

  课后,按照系里惯例,请客人到饭店进餐。进餐过程气氛异常,几乎每句话都包含着与字面不同的歧义。。。。。。难怪“冷战”年代最后投降的是资本主义,就连这位民主代言人的太太,也不愧为一名冷战高手。

  我其实是个相当没出息的人,又十分厌倦战争,特别是“冷战”。即刻便有了悔意,他愿意编派中国知识分子就编派好了,跟我有什么关系,要我多什么嘴!

第39节:爱上一个不回家的男人

 

  事情到此并未了结,与我关系极为亲密的一个学生对我的态度变得有些奇怪,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那天有事不能前来听课,该女教师对所有未能前来听课的同学说,我在课堂上不但与那位作家大唱反调,而且是一个反对民主的人。

  在美国,反对民主的人是什么人!?尤其在我们那间以民主和开放著称的大学。

  即便没有出息,面对这种莫须有的、且份量不轻的传言,也不能听之任之。只好去找这位汉语女教师,说:“如果你不懂得汉语,随便乱说情有可原,可你不是教授汉语的教师吗,然而你却对学生谬传我的发言,我不得不请教这是什么意思?”

  。。。。。。。。。。。。

  不知道你办公室里有没有这样一个爱找茬儿的女人或是男人?你将会知道,那和“爱上一个不回家的男人”一样,度日如年。

  

  以上种种并不影响我们的同事之谊,也可以说我们的关系相当西化--相当就事论事,所以当她又通过我向美国著名剧作家阿瑟.米勒的太太--英格,借用一批摄影作品的时候,我认为也很正常。

  “某某教授正在撰写一部重要的著作,需要一些有关的照片,希望你能帮忙。”她说。

  哪位教授?大家心照不宣。

  英格是摄影艺术家,在中国拍摄过很多有意思的照片,对研究中国的西方人,很有参考价值。

  能有这样一个机会来润滑上次的尴尬,该是顺水行舟,皆大欢喜,可是这个要求超出了我的能力。

  在西方,就是向亲娘老子借钱也得打借条,难道她不晓得?闹得我只好再充当一次衰人:“非常对不起,我和他们朋友归朋友,却从不掺和经济往来,所以你得找她的经纪人。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非常愿意效劳。”

  没有,没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我效劳。

  要是找英格的经纪人,恐怕就得大大破费一笔。

 

  有缘再次在吕同六教授的帮助下,对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的作品,做一次比较系统的观摩。

  通过各位意大利文学研究者和专家的翻译、评介,相信读者像我一样,对卡尔维诺在意大利文学史上的地位、风格,将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

第40节:非常地想起一个人

 

  当我阅读卡尔维诺这些作品的时候,非常地想起一个人,一位著名的、已故的意大利服装设计师范思哲。这并不是说小说家卡尔维诺和服装设计师范思哲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可是当我阅读卡尔维诺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想起范思哲先生。

  同时我也想到了将要开始的,一种以电脑代替人脑进行写作的方式。

  如果说范思哲在某些方面颠覆了人们的审美趣味,以及对颜色的感觉,那么卡尔维诺早在二十、三年前,就对传统意义上的文学,作了一个颠覆。把文学从“手工业作坊”里押了出来,将文学从一种“手工操作”变成“机械化生产”。尽管他的故事、结构、表现形式千变万化,但内中确有一个公式。只要能破译这个公式,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一个作家。

  相信很多作家,对创作谈之类的东西,很难就犯。而在卡尔维诺,不要说创作谈,就连操作的精密之处,或只能体会、不能言传的感觉也能通过他的公式解析出来。

  很奇怪与加西亚.马尔克斯几乎同时进入中国的卡尔维诺,为什么没有在中国赢得一大批追随者,不然中国的后现代主义作家,早在二、三十年前就可以形成气候。可能因为加西亚.马尔克斯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我很赞成卡尔维诺的时间“零”理论,一语道出创作的一个精髓。

  在阐发他时间“零”这一观念的《寒冬夜行人》中,我们看到了几个绝对出色的故事,但在故事与故事间的“轴承”部位,却与时间“零”的理论,失控相悖。致使这一“轴承”部位,运转得相当不灵活。不过这并不能说明卡尔维诺时间“零”的理论失败,我相信在创作过程中,信马由缰、作家不能控制自己叙述的时刻是很多的。也就是说在那种时刻,颠覆被再次颠覆。

  所以,有多少文学理论,也就有多少、甚至更多,不能规范的作家。

  还有,他文字中那点玩世不恭的怀疑,不傻困在“文学”上的自信,也让人神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