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情史
引子
为了爱
梦一生
悠悠荡荡
几番浮沉
梦里的余温
够我抵挡那世间寒冷
************************************************************************
人生至乐,无非情天孽海
人生至苦,亦无非情天孽海
——陈嗣庆
那个世界没有光,不是彩色的。
不是夜幕的黑色,是白,没有透明感的白,却不是雾,因为没有雾的湿漉漉和轻灵。它是白得厚重的那一种,仿佛是瓷,却远不如瓷的洁白,更没有硬硬的真实。它粘粘的,绵绵的,濛濛的,分明是虚虚地悬空着的,又闷闷地覆在人的胸口。
它像用1/250的快门拍出来的一张照片,凝固的物象在静中是富有动感的,动感以昆虫的触角似的形态细细地、缓缓地向静的边缘延伸。
那个世界没有声音。
有的是密码似的思想,电波。而电波只负责人和那个世界的联系,人和人之间,彼此紧靠着,没有语言,无法交流。
沉默加重了牛奶状的凝炼,加重了哀伤和暗淡的绵延,如萨特眼中的“地狱”。
那个世界是一座大厦。
一座空旷的大厦,无边无际的。大厦其实是概念中的,无边无际也是概念中的。
大厦以同样概念中的姿势已经好几次出现在三毛的梦中。
三毛在梦中。(或许是Echo?)
梦中的三毛和她的梦同一种颜色:白,没有别的色彩。她那斑驳陆离的长裙呢?她那乌黑披肩的长发呢?她不知道,意识里充盈的是和大厦那样的无边无际的恐慌,潮水一样地涌上来,浸润她,淹没她,牵扯她,卷动她。她想喊叫,可是梦中的世界是没有声音的;她想挣扎,可是梦中的世界,再剧烈的动感也是像水纹荡漾一般缓慢延伸的。
三毛惶惶地、怔怔地站着,站在恐慌的漩涡的中央。
三毛并不是一个人,四周围着她的有姆妈、爹爹、大弟、姐姐,……有一大堆的亲人紧靠着她。三毛却仍是说不出的不安,说不出的惊惶,说不出的无助,只因没有荷西存在的感觉。有一大堆的亲人,却惟独不见爱人荷西。
在梦中,只有三毛一个人。
三毛的梦中竟没有荷西!
没有荷西,三毛凭什么成其为三毛!
没有荷西的梦是死寂的,死人脸一样的惨白。
密码似的思想传递进三毛的意识里,像苦寒的夜晚,风携着钢针窜入了人的衣领里,痛楚中唤醒一丝麻木的清醒。
他们是来送你走的,你们是在别离,你要上路了。
像电脑显示出的数据。“END”出现,三毛便向前走了。不是她自己要走的,可是,是她自己的脚在移动。
步子停不下来,步子很大。不穿高跟鞋的三毛,步子一向很豪迈。尽管她在少女时代曾经强烈地向往着女教师的高跟鞋,可是到了能穿高跟鞋的时候,她却意外他说:“我不穿高跟鞋,这使我的步子更加悠闲。”也许是因为她是三毛,开朗豪爽的三毛,而不是忧郁自闭的灰姑娘陈平。
三毛的身子向后仰着,极不情愿地被两条腿拖着向前移动。她惊恐地看着自己完整的两条大腿在自己的身子前面摆动,自顾自地摆动,却仍是一惯的有力、平稳、悠闲。
前方是无限的空,不是漆黑一片,不是看不见物体,而是根本就空无一物。
三毛走着,每一步踩在脚下的都是虚空,不像是在地面上走着,而像是在云端。却没有飘飘欲仙的感觉,没有蔚蓝的天空,没有亮白的云朵,没有荷西携手相伴,三毛怎么浪漫漫起来?
三毛大脑里的电波振动起来:我不要走,不要啊!是谁在迫着我走,到底是谁?谁?……救我,救我啊!
咦,那些亲人呢?那些送别的亲人呢?
三毛拼命扭回头去,张望着。亲人在后退,在远离,像纸片那般没有立体感,脸是平平的,没有五官,影子似的阴暗模糊,没有声音,没有色彩,离别的时候,不露微笑,不做挥手,不说再见,不嘱珍重,像一群冥界的鬼魅。
死人脸一样的惨白,雾似的浓起来,没有太阳光在那个世界里闪耀,怎么也化不开。
大厦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出现的是一个小小的火车站,欧洲式的,很老旧的那种。
火车站有月台,有铁轨,有时钟,有扩音器。有离别的情侣在拥抱、亲吻、哭泣;有旅游的观光客在拍照留念;有母亲焦虑的目光在搜寻着远方归来的儿子……好一个热闹喧嚣的车站,陈旧得像老式的无声电影,只有图像,没有声音。
三毛站在六号月台上,等着连自己也不知道车次是多少的列车。
梦里开始有了色彩。
三个士兵看见了三毛后,停止了交谈而专注地望着她,他们是否震慑于这神秘的女郎所散发出的独特的魅力?三毛默默地,漠漠地与他们对峙看,眼神轻飘飘地拂过那草绿色的制服和鲜红的肩章。
三毛又分裂成了两个自己(或者,是否可以说三毛又还原成了两个自己:一个叫“三毛”,一个叫“Echo”?)。一个踏上了停在面前的火车,穿的是白衬衣和蓝长裤;另一个却悬浮在高处,没有表情,没有颜色,像神观望人类那样,无动于衷地俯视着那双用力拴住火车的清瘦、细长的手,那被风拉扯得直飞起来扑了一脸的乱发,漠然的眼神投射进了低处三毛的眼中。那本是一双惊鹿的眼睛、惊恐惶惑地看着火车踏板的把手,看着车上车下的人群,看着身前身后的铁轨。如今,两种截然不同的眼神在同一个眼眶中缠扭着,冲撞着,凸现着,黑黝黝的眸子愈发显得深邃,变幻莫测起来。这种浓烈的极致的矛盾组合所创造出的不可捉摸便是三毛的魅力。
天地间最辛酸的泪和最灿烂的笑都是三毛!精美绝伦、艳丽异常和苍白暗淡、没有彩色的面具都适合三毛去戴。
两个三毛又融为一体。火车慢慢开动了。
一个红衣女子出现了,她追着三毛的火车跑着,边跑边挥着手,是送别的吗?但她不像那群影子似的亲人,她有五官,化过妆,很明朗;她还有表情,脸上笑吟吟的。
看着红衣女子跑近了,三毛大声地喊叫起来:“救我!救我啊!”
叫声里凄厉的剧痛一如20年前那个台风的夜晚,那个在学校里被羞辱得找不回自己尊严的少女对着那条接不上的生命线的呼喊:“救我,救我,救我啊!”
那条接不上源头的生命线啊,力量太软弱,面对这颗被浓浓的墨汁重重地涂抹过的心灵,它无法将微弱的阳光投射进那黑暗闷热的深渊。她太幼嫩了。她敏感,细腻,多情,她比别人更渴求爱,渴求更多的爱,她求爱的心是坦露的,不堪一击。那场羞辱足以将她摔进永远也爬不出来的黑洞似的心囚。
20年后,在三毛的梦中,她又喊出了相同的声音。她喊得如此的焦急与迫切,声音大得几乎快将她自己的耳膜震破了。
可是红衣女子却停住了追赶的脚步,对三毛的呼救声全然不觉,脸上仍然笑吟吟的,任凭载着三毛的火车越开越快,越走越远。她不停地挥手又挥手,突然朝着三毛喊了一句:“再见了!要乖乖的呀!”
她是爱三毛的。看着挂在火车踏板的把手上的三毛随风飘飞的身影,她是赞许的。和许多爱三毛的人一样,她也认为,只要三毛肯踏上旅途,肯四处流浪,三毛便仍是那个奔放开朗的三毛,便是已经把自己的往事像整理她的“小猪”那样整理好了,把自己的未来像展开旅途那样计划好了。
那些爱着三毛的人,他们看到的只是三毛甩开两腿迈大步的豪爽,背上行囊不回头的洒脱,踏上车板任风吹的飘逸,却从没有听到过三毛的永不停止的呼救和永不停止的哭泣。
三毛走的时候,他们总不忘最真诚的祝福她旅途平安,生活愉快;他们谁也不会想到三毛是被一种无形的力量迫着走的,他们忘了问三毛,她走得是不是情愿,她走的时候,背负着怎样的哀愁,怎样的惊悸,怎样的忧伤,怎样的苦痛。
好简单的一句话!
“再见了!要乖乖的呀!”
这是三毛的梦中惟一的声音;清脆,却仿佛响在世纪相隔的时空里,刺破了梦的湿湿腻腻的空气。
亘古的死寂,一声清亮亮、脆生生的喊。
像白色的闪电划破漆黑的天际,闪亮不过一瞬。
三毛痴了,三毛傻了。
三毛转过头,看看车窗内,曾在站台上用专注的眼光与她默默对峙过的三个士兵此时正在纵情地大笑着,笑的是她。笑得好厉害呀,嘴后在无限地分家,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和红腥腥的牙床,三毛却听不到笑声。
是三毛的耳朵对那个世界关闭,还是那个世界对三毛的耳朵关闭?
火车飞快地移动着,车轮和铁轨沉默地死劲互相碰撞。
三毛在火车踏板上,这是载着三毛的火车,它的方向,三毛不知道。
前方是一个隧道,像张开来吞食海水的鲸的嘴巴,火车被它吸着疾速地向里滑去。
那是看不见的黑呀,那是挪不动的黑呀。
不要,不要。进去了就万劫不复了!三毛拼命地向火车尾部的方向望去,在极目所及的地方,那个三毛求救的红农女子,像胸口上的一颗朱砂痣,不,更像手臂上的一抹蚊子血,在三毛灰灰的,濛濛的梦中凝固,定格,清清楚楚地在那儿?
三毛怕极了,大骇之下,密码似的思想也消失了,只剩下一副躯壳在不知名的火车踏板上。
黑洞近了,近了。三毛在被吞食的边缘。风无声地大了起来,一下子把三毛掀得老高,整个身子平直着,头发乌啦啦地乱飞。手还牢牢地挂住火车踏板上的把手,颤着,颤着,却不脱落,像残冬里,梧桐树上的最后一片叶子,很顽固,也很脆弱。
像一只莫名其妙地坠落在火车上的纸风筝,断掉的残线缠绕在火车踏板的把手,三毛平平直直地飘在风里。眼睛里没有惊恐的光,没有泪水,干枯的。身后,火车前进的方向,黑乎乎的大嘴饥渴地吸着……这是三毛的梦中的最后一幕,无声电影的最末一块胶片。
三毛醒了,累累地醒来,粗重的呼吸回响在月影游移的小屋里。
这是大西洋中的拉芭玛岛,岛上只有两万居民的小城里有一所公高旅馆,一室一厅,还有一个小厨房,小屋是卧室。
屋外是静谧的夜。夜空的黑是疏疏的,朗朗的,月光是清谈的,优雅的,斜斜地照进窗户,像躲在闺房里轻轻掀开帘子来偷觑情郎的少女,俏皮娇羞的神态。
拉芭玛岛的夜色是自然的,纯粹的,不像大都市的夜,混进了大半霓虹灯的喧嚣躁动的色彩。
三毛醒了,醒在这样一个夜里,她所喜欢的夜。窗外有隐隐约约的远山的轮廓,海水拍打海岸的声音细细地传到耳朵里。
三毛轻轻挪动一下身体,汗涔涔地,被睡衣粘扯扯的裹着,和梦同一种格调。
哎,那梦!那不听自己使唤的腿,那自作主张的腿……三毛一下子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眼睛使劲地盯着被子覆盖着腿的那一部分,一秒,两秒……一滴冷汗从鬓角沿着脸庞边缘滑落进脖子的皱褶里,滑过梦里的冷汗留下来的咸咸的痕迹……被子没有抖动,一点也没有。腿不走了!还好,腿是自己的。
三毛轻轻地嘘出一口气。
那红衣女子,不认识呀,没见过呀,是个陌生人呢。她怎么来给自己送别呢?她给自己挥手,情深款款的,挥了又挥呢,她还笑着,笑着说了一句话给自己……中文!用的是中文!梦里惟一的声音是一个陌生人发出的,梦里惟一的一句送别的祝福说的是中文,可是,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是不用中文的呀……到底是要去哪儿呢?
大厦,火车站,六号月台,隧道的黑洞,第几次了?相同的梦,这是第几次了?
有爹爹、姆妈、大弟……虽然没有脸,没有一句话,可是知道有他们在,有他们在的感觉……没有荷西,竟没有荷西,连影子似的荷西也没有……怎么会没有呢?
怎么能没有呢?
第一滴泪画出冷汗滑落的轨迹。
佛说:“修百世才能同舟,修千世才能共枕。”第二滴泪画出另一边的轨迹。
三毛侧过头去,荷西睡得很熟,胸脯平静、均匀地起伏着,大胡子蓬蓬的,密云似的波动和缠绵。眼合着,唇抿得紧紧的,隐没在胡须的卷曲中。鼻子,酷似古希腊神话中海神波塞冬的鼻子,伴着呼吸,不易察觉地微微自动。
三毛的目光温柔地抚过荷西,深情地,爱惜地,痴痴地……(三毛的梦中没有荷西,荷西在Echo的梦里,和三毛一起。)荷西,你是否也在梦中?梦中有我么?……荷西,那个梦又来了,我不知道自己要到哪里去,火车疯狂地要把我载走,那个陌生的红衣女子也不救我,荷西,我好怕,没有你在的感觉。我还要走到哪里去?我不要走,不要呵,我要呆在有你的地方。荷西,他们迫着我,我真的不要走的呵……荷西……夜中,三毛的眼睁得大大的,一眨也不眨,泪,无遮无挡地自然流泄。一边的,滚出眼角便直接滴落在枕边,渗进去,渗进去……另一边的,溢出眼眶,越过鼻梁,和着月光,亮晶晶地流个满颊。
胃里满满的酸,在身体里翻江倒海地搅动着,在脸颊上汩汩地流淌着,一切却静静的,像拉芭玛岛今夜的大西洋,细声细气的呜咽声,和着夜的呼吸的拍子,很安详。
三毛也静静的。静静地用眼光抚过荷西,静静地大雨滂沱,静静地呼唤和倾诉。荷西熟睡着。三毛比荷西更像一尊雕像。
月光悄悄地移动着夜的脚步,朦朦胧胧地投到荷西的脸上。三毛惊觉了:同样的月光,同样的荷西的在月光中的脸,同样的深夜梦回,那是今夜的这个梦第一次来的时候,那是在丹娜丽芙岛上。
同样的被迫着前行,同样的不知所往,同样的没有荷西。三毛在彻骨的空虚和恐惧中醒来,汗如雨,泪也如雨。醒来后,被泪水迷蒙的眼睛看不清楚,一刹那间,三毛以为自己又跌回了梦境,失声喊了出来:“荷西,荷西,你在哪里?救我,救我呀!荷西——”“三毛,三毛,你怎么了?”
被惊醒的荷西撑起了半截身子唤着三毛。手,一只紧紧地握着三毛的手,这是睡觉时永不改变的习惯;另一只扶着三毛的肩膀,轻轻地晃。他不拭三毛的泪,他了解三毛的泪是不可拭的,只要三毛不自己止住哭泣,眼泪就会像不干涸的泉,一个劲地向上冒。他只用了全世界最火热的目光,辣辣地灼着三毛的脸,灼着三毛的泪,他要它干,要它干,焦灼、固执、又无可奈何。
荷西知道,三毛是一个笑神经很发达的女人,最开心的时候,笑声透了她自己的身体,成了一种合音。可是,有多爱笑的人就有多爱哭,有多容易感染快乐的人就有多容易萌生悲伤,荷西更知道,三毛是个爱哭的女人。
结婚以后,面对着他,她深情地哭过,她任性地哭过,她伤感地哭过,她不舍地哭过,但从没有像这一次这样,仿佛失去了整个世界那样绝望地哭。
荷西在!三毛听到了,嗅到了,从泪珠与泪珠的夹缝中看到了,所有的感觉都是荷西。
“荷西——”
三毛惨惨地唤了一声,哭腔拖得老长,悠悠的,然后,整个人滚进了荷西的怀中。
他问她,怎么了?她不说。他再问她,她摇摇头,仍不说。他于是不问了,只是用手臂轻轻地框住她,任她的泪滴落进自己的颈窝,涂抹在自己的胸膛上。那平滑结实的胸膛,宽广得像大海,盛得下她所有的情绪。他沉默了,在无声中传递给她安详。
他认为她不想说,不愿说。其实她很想说,她很想告诉他,恐怖着她的是无他的世界。但她不愿说,不敢!梦是如此的不祥,她不能把这种感觉传染给他,就算是魔鬼的诅咒,也让她来承担吧。
欲说还休的感觉折磨着三毛,梦中已被吓够了,醒来后也无法逃离。梦中,红衣女子在三毛的面前停住了;梦外,三毛在荷西的面前却步了,三毛终不得救。
荷西把三毛渐渐搂得紧了起来,希望能用这种方法减缓三毛的伤心的抽动,这样的温暖却使三毛的哭声有些凄怆起来。
荷西把三毛放平,然后侧过身,双手捧起三毛的脸,像掬二捧水中的月亮,那般的小心翼翼。
“三毛,三毛……”
荷西梦呓似的唤着,含着热辣的痛楚。穿过三毛眼前的那层雨雾,荷西将自己的眼光向三毛的眼中伸去,深深的,深深的……那种入定的痴,把三毛整个化成一个入定的痴人。
这样,仿佛过了若干个世纪,荷西看进三毛的眼睛,温柔地一遍遍低吟:“不要哭,我的,我的——撤哈拉之心。”
声音,叹息似的,旋荡在遥远的、无穷的时光河流。
世界上,惟有一个荷西这样的低唤三毛,“撤哈拉之心”——三毛在世上惟一的名字。
荷西阖上眼帘,深深地埋下头去……
三毛化了,化在荷西的吻里,像人鱼公主化成的泡沫,轻飘飘地,随着大海的波浪荡漾,眼光透进她的身体,折射出五彩的光芒……那个人们熟知的,在沙漠中色彩绚烂、透着火一样强烈的生命力的三毛,令她光芒万丈的,不是蛮荒的沙漠,是荷西,用至情爱着三毛的荷西。
今夜,在拉芭玛岛上,从同样的恶梦中醒来的三毛没有呼唤着寻找荷西,她知道荷西就躺在自己的旁边,在一天的工作之后,睡得很香甜。不管那个来了一次又一次的梦昭示着怎样的恶运,也许明天就会发生谁也料不到的凶险,至少今天,现在,眼前,荷西仍好好地睡在三毛的身边。
这样就好了,就满足了,是不是?可是,在心中,三毛依然在不停地挣扎着苦喊:不要!不要!
“相看犹不足,何况是长捐!”
又过了好久,浸在泪中的半边脸隐隐作痛起来,三毛却仍然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荷西,生怕一闭眼就失掉了荷西,就跌入失掉了荷西的世界里。
三毛看着,看着……恍惚中,又回到了初见荷西的12年前,又听到了自己那句震荡了五脏六腑的暗地里的赞叹:这么英俊的男孩!
三毛情史--1 初相遇
1 初相遇
夜幕渐渐笼罩上来,像瞌睡人的眼睛,忽而忽而的,慢慢要闭拢起来。雪花大片大片地飘落,张张扬扬地满天飞舞。
这样的夜是一个温暖的夜,温暖得让人放松,让人闲置,让人倦怠;让人想要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悠悠然地讲一通故事或听一通故事;或是抖开积雪一样的棉被,点上一盏蒙着薄纱的台灯,在那淡紫色的迷濛下?
可是,这样的清淡在这个夜晚是不适合的,因为,这是一个圣诞夜,西班牙马德里的圣诞夜。它的格调是浓烈的温馨,与它适宜的应该是狂欢,大声地歌唱,尽情地跳舞。
屋内灯火通明,宾主尽欢。其间有一个女孩,一袭大红色的长裙,红得极纯极艳极美。乌黑的披肩长发,乌黑的皮靴,乌黑的眸子烧着烈火,闪着星光。她没有客人的拘谨,也没有主人的安然,她就是她,宛然一只怒放的天堂鸟,火红火红的,旋转着,旋转着,便将要在这和祥的夜晚,乘着歌声飞出一室的喧哗,冲破夜的沉寂。
满屋子都是笑声,她的笑声最爽朗;满屋子都是话语,她的语调最高亢。
她是三毛吗?
不,那时,三毛还只是张乐平的漫画中那个顶着三根头发流浪的小孩。
她是陈平吗?
是,又不是,她有陈平的眉毛,却没有眉间郁结的悲戚;她有陈平的眼睛,却没有那抹惊疑不定的惶惑;她有陈平的嘴唇,却没有紧闭时抿住的固执。
她高谈阔论,妙语连珠。
她是陈平,当然是,生命是父母给予的,名字却是自己龋“我的女儿陈平本来叫陈懋平。‘懋’是家谱上属于她那一代的排行,‘平’是因为在她出生那年烽火连天,作为父亲的我期望这个世界再也没有战争,而给了这个孩子‘和平’的大使命。后来这个孩子开始学写字,她无论如何都学不会怎么样写那‘懋’字。
每次写名字时,都自作主张把中间那个字跳掉,偏叫自己陈平。”
(陈嗣庆《我的女儿三毛》)
她不是陈平,肯定不是。当她成为一个光彩照人的公主的时候,那个忧郁自闭的灰姑娘已是上辈子的事情。
但她不说自己是一个公主,兴许是不属于那种被19层被褥下藏着的一位小豌豆硌得整晚睡不着觉的尊贵。她把在马德里的自己比喻成一只“无所谓的花蝴蝶”,爱上了哪朵花,便停在上面小憩片刻,对自己不强迫,不委屈,自由闲荡,随心所欲。
她是Echo,希腊神话中的一个森林女神的名字。
在神话中,森林女神Echo爱上了纳雪瑟斯,一个骄傲和美貌都达到极致的男子。
一天,Echo带着无法遏止的爱,紧紧地跟在纳雪瑟斯的身后,希望他能注意到自己,然后接受自己这颗爱他爱到痴迷、爱到发狂的心。
纳雪瑟斯感觉到有人在跟着自己,便问:“谁在这里?”
Echo欣喜万分,她多想告诉纳雪瑟斯她正为着对他的爱而被煎熬。可是她没有正常的说话能力,只能重复别人所讲的最后三个字,根本无法表达自己。
纳雪瑟斯没有等待别人的耐性,见Echo不回答,便欲抽身而去。
Echo不愿放弃这次机会,她想,只要让纳雪瑟斯多留一会儿,她就能多一分让他明白自己的希望。于是,她的回答冲口而出,只有三个字:“在这里。”
“不要这样。”纳雪瑟斯说,“我宁死也不愿让你来占有我!”
“占有我!”
纳雪瑟斯听了瘪了瘪嘴,认定跟着自己的这个姑娘是个轻浮的人,便满脸不屑地走了。
Echo悲痛欲绝。爱情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就错。
纳雪瑟斯后来受到了宙斯的惩罚,变成了一株对着自己的倒影自开自赏自凋零的水仙。
这则神话让一个13岁的少女为之深深感动,读罢之后,书中的每一页都布满了浸润开去的她的眼泪的痕迹。她在同情森林女神中自怜,最后,她把自己唤作了“Echo”,这个汉语意为“回声”的名字。
“当,当,当,……”
不远处教堂的钟声穿过沉沉的夜幕和皑皑的白雪,长悠悠地传了过来,屋内的欢声笑语像录音机按了暂停似的,嘎然而止,所有的人不约而同地屏住了呼吸……“当——”整整12下!
屋内一下子又炸开了锅,人们更加的欢欣雀跃起来。
“圣诞快乐!”
“MerryChristmas!”
“平安夜万岁!”
人们互相道着祝福,每一张脸上都洋溢着节日的喜气。过节,最大的意义便在于使人们充满希望。
这是1966年的圣诞夜,Echo在徐耀明家里同一些中国朋友在一起欢度圣诞节,12点一过,大家互道过祝福以后,因为是在西班牙,于是准备按照西班牙的风俗,向左邻右舍,楼上、楼下一家家地祝贺圣诞节,说:“平安!”
Echo是夏天才到马德里的,半年不到的时间,她便最快也最深地爱上了西班牙,西班牙土地的浪漫和淳厚,西班牙民族的疯狂和亲热,是Echo骨子里的本性,是她以前的生活中所缺乏的,是她一生的岁月中所痴迷的。“她感染了他们热情的天性,不知不觉融入了自己的血液里。”(桂文亚《三毛——异乡的赌徒》)按照西班牙的风俗生活,Echo是行动得最迅速的。她冲在众人之前,率先拉开房门,就在她一提长裙准备撒腿就跑的时候,有一个人刚好从楼上跑下来,差点与她撞个满怀。
那是一个西班牙大男孩。他在Echo跟前来了个临时大刹车,一下子定在了Echo的面前,呼吸的热气扑在Echo的脸上,那么近的距离,Echo觉得自己仿佛听到了对方的心跳声。
大男孩为自己的冒失而羞得满面通红,却仍然真诚地对Echo道了句“平安”的祝福。
这时的Echo有些怔怔的,面对这个男孩子的那一刹那,她看清楚了他的容颜,于是,她不自禁地在心中暗自发出一声赞叹:这么英俊的男孩!
Echo只觉得一道电流穿过了自己的身体,触电了!刚刚从初恋中伤痕累累地走出来的Echo,竟在看到这个西班牙大男孩的第一眼中,产生了触电的感觉。
Echo在那句“平安”中回过神来,也赶紧用西班牙语说了句:“平安!”说完之后,却后悔自己太过于礼貌了一些,以致于显得很疏远。咦,可是自己和这男孩是素昧平生的呀,怎么第一次见面便就想着和人家亲近起来。神经兮兮的!
男孩向Echo很友善地咧嘴一笑,便走进屋里向别的人祝贺圣诞节去了。
笑起来也这么好看!
Echo听到屋里的那些中国朋友又是一阵欢腾,还拍着手掌,看来这个男孩子的人缘挺不错的,有着这么漂亮的长相,再加上和善可亲的笑容,这样的人是应该受到大家欢迎的。Echo还听到一声声西班牙语的发音:“Jose”,想来,肯定是那个男孩子的名字。
当屋内的一句句“平安”又此起彼伏地想起来时,Echo才恍然大悟似的向邻居们的家跑去。一边跑,一边还想:“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英俊的男孩子?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为他的妻子,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
她一边想,一边脑海中演起电影来,一幕一幕地,像放幻灯片那样,每一张图片都很清晰,而图片与图片之间的联系却不怎么紧密。有时是在热闹的大街上,男主角和女主角手挽着手,很亲昵他说话走路,每一个与他们对面相逢的女性,都用一种火热痴迷的眼光盯着男主角,而对女主角的匆匆一瞥之间,脸上顷刻间换上的便是或失望、或懊恼、或仇恨的表情。有时是美丽的月色下,男主角抱着吉他深情地站在女生宿舍楼外为女主角唱情歌,女主角躲在屋里,故作矜持,宿舍女友却跑到窗前搔首弄姿。有时是阳光明媚的日子里,一大群年轻男女正在青青草地上、凉凉树荫下开着野餐派对。所有的女子都傻愣愣地看着男主角,东西也忘了吃。一妖艳女子主动出击,娇媚地向男主角递过去一杯饮料,同时眉目传情,岂料男主角礼貌地说了“谢谢”之后,便把这杯浓情交到旁边一位男士的手里,真心真意他说:“这是你最爱喝的。”借花献佛完毕,又继续和旁边的女主角谈笑风生。
Echo在平安夜里做起梦来,女主角是自己,男主角是刚才邂逅的英俊男孩。情节很对Echo的胃口,最好的东西为自己所有,这个“掠夺成性的江洋大盗”兴奋得乐出了声来。
这个时候,那个名叫“Jose”的西班牙男孩正在徐耀明的家中热情地祝福别人,他的心中久久不能退去那乌黑的长发乌黑的眼睛和那一抹重彩的鲜红所带来的惊艳,在他不到18岁的心中,第一次升起了年轻的、陌生的、异样的感觉。
三毛情史--2 又相逢
2 又相逢
早上9点,Echo醒来,揉揉睡意矇眬的眼睛,又尽情地伸了个懒腰,这才彻底地从冬日的暖梦中走出来。
窗帘厚厚的,看不出外面是什么时分的日光,其余的几个人呼吸声很香甜。
Echo把手举到眼前看时间。她的眼睛一下睁得老大,同时像压着了一条蛇那样,她的身体猛地从床上弹了起来,鞋也不穿,光着脚丫就在屋里跳起来,边跳边嚷,边嚷还边指着腕上的手表:“哎呀,我的上帝!9点了,都9点了。”
然后,她又蹦着去拍另外的几个人:
“起床了,起床了。9点了,你们怎么还在睡呀,今天可是星期天吔,应该是?
真可惜,真可惜,浪费了两个小时。”
话还没说完,Echo已经冲到了衣柜前,披着一头乱发就开始翻找衣服。这件颜色太暗了,像修女,不适合今天的心情……这件样式太老旧了,不好看……这件很好看,可是有点薄,不知会不会冷。
找出一条欧洲复古风味的彩色长裙来,Echo才想起应该先看看天气怎么样,再决定自己的穿着。
她放下长裙,转过身,发现其它的人仍在睡,丝毫没有起床的意图,便又叫起来:“喂!你们……”“唔——”靠窗的那位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下,翻过身,对着墙又睡了过去。
Echo这才想起,昨天为了度周末,这帮人在小酒店里狂欢了一整夜,这下肯定是才入睡不久,困得要命。她们本来邀了Echo一同前往的,可当时Echo读《红楼梦》正读到黛玉葬花断肠,宝玉在假山后陪着落泪的那段,是死也不肯把书放下的。
大清早的被人扰了好梦,纵使是天性热情浪费的西班牙人也会不乐意的,Echo赶紧闭住嘴,蹑手蹑脚地走到窗前,掀起窗帘的一角,看外面的天气。
没有下雪,也没有下雨,没有雾,也没出太阳,是一个不会发生剧烈变化的沉稳的阴天。最不好的就是这样的天气,像一杯白开水,没有激情,没有诗意,最是乏味。
Echo禁不住地失望,讪讪地磨回自己的床边,有些颓然地坐下来,把脚丫规规矩矩地伸进拖鞋里放好。
怎么办呢?要掀开被子继续蒙头大睡是绝不甘心的,那么,安排什么节目才好呢?这样的天气,是没有雪仗可打雪人可堆的,撑一把雨伞去巧遇一位等待了香姑娘的男士也不可能;坐跑车去兜风?没有明媚的阳光,便少了和自己心情相投的明丽鲜亮的风景,今天可是个好心情呢。咖啡馆、歌剧院?今天凑巧没有那份优雅的兴致和情趣,况且,那样的地方,须等到夜幕渐浓、华灯初上的时候去。
Echo觉得沮丧极了,难得有时间又有心情,偏偏老天不作美。想起来也是委屈,这段时间都没有好好地玩过,就只是圣诞节那天,在徐耀明家过得特别开心,玩得比较痛快。
干脆去徐耀明家打棒球吧,他们家的后面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呢,可以充当一个中型棒球场了。对,运动,这样的天气太适合运动不过了,没有晃眼的阳光,且有干燥的场地。
想到这里,Echo的心中又无限欢悦起来,像要脱缰的马,抑制不住放逐的欣喜。她把摆了一床的长裙塞回柜子里,抽出一条旧的宽舒型牛仔裤,套上一件领子上穿有拉链的可合拢避寒也可敞开透风的毛农,穿起运动鞋,披着棉衣便跑出了宿舍。
Echo欢天喜地地到了徐耀明家,才发现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徐耀明家,书倒是有许多,棒球却是没有,打棒球的人更是没有。
当听到Echo直嚷着要打棒球时,徐耀明像看一个外星人那样看着三毛。每次三毛来访,总是流连在徐耀明的书架旁,目无他人地看,看不完还要兜着走。
要么就是让你和她聊天,天南地北地吹,吹《红楼梦》的人物,吹苏格拉底的思想;吹曲高不必和寡的黄药师,吹色胆包天的西门庆;吹西班牙人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吹台北的小吃和雨季嘴里吹得天花乱坠,眼睛还不放过电视屏幕。一次在电视中看到西班牙人一只酒袋大家传着喝,Echo马上发表高论:“西班牙民族的那份疯狂和亲热都全在那只酒袋中了。你也喝,我也喝,每人都把别人的口水和着美酒毫不在乎地吞下肚去……啧,啧!啊,我也想要一只酒袋。”
等到再来的时候,你便听到她在眉飞色舞地描述,她如何用本来准备用于拔牙的十美金坐火车到塞歌维亚,买回一只黑酒袋,结果牙痛难耐,她又铤而走险,身无分文就跑进了诊所,最后在她的花言巧语之下,牙医为她免费打了一针麻药;理由是,她是一位深爱西班牙酒袋的东方姑娘。
夭知道西班牙语并不娴熟的Echo是怎样用伶牙俐齿骗取了牙医的恻隐之心。这样的故事已经不是Echo的浪漫所能包含得了,它该属于三毛奇遇记的范畴。
Echo来求书看,徐耀明每次都笑脸相迎,有求必应;至于聊天,徐耀明更是香茶一杯,陪Echo上天入地,神游太空,宾主尽欢。
可是Echo这次来,竟是要打棒球,徐耀明大为迷惑。他知道Echo会唱歌,能跳舞,还抽上了烟,烟瘾不小,喝上了酒,酒干得很豪爽。可是从未听说过Echo会打棒球。
Echo当然不会打,徐耀明也不会,Echo碰巧这次既不想看书也不想吹牛,只好垂头丧气地走出了徐耀明的家门。徐耀明留她吃午饭,她也不肯。理由是这样:我是来打棒球的,不是来吃午饭的,既然这个地方没有我所想要的,我又为何要留下来,为何不定?
可是,走,又往哪里走?Echo看看表,哎,时间还那么早,11点还不到。Echo决定到这栋公寓后面的那个大院子去看看,她始终觉得,那个院子那么大,就是用来打棒球、踢足球的,于是,她希望院子中此刻正有人在那儿运动,好让她得以加入进去,就算是两个小孩在里面滚皮球也行。
Echo的希望又落空了,偌大的院子空无一人,在这个阴郁的冬日里显得很萧条、很寂寞,可怜兮兮的样子。Echo怅然地望着,觉得自己的心也一下子被抽离成如院子般的空荡荡。
Echo在院子外站着,眼睛直直的,像在发呆。突然她冲进院子便拼命跑了起来,脚跟踢得高高的,长发在背上凌乱地跳跃着。她要渲泄,她觉得不平,觉得委屈,为什么这样地跟她过不去?她要埋怨,她要责备,却不知对象是谁。她只好把力气全部运到两个脚掌上,朝着院子狠狠地踩下去。
要不是感觉到有一双眼睛注视着自己,Echo恐怕一直会跑到累趴在地上为止。
Echo停了下来,双手撑在膝盖上喘个不停,头发一缕缕地滑落下来,遮着她有一点汗湿的脸。
等缓过气来,Echo把头向后一抑,便挺直了腰站在原地,看着那个站在院子外看她跑步的人,眼神里有一股很浓的硝烟味。
卷曲的头发,挺直的鼻梁,孩子般真诚的眼睛。
呵,是他!Echo的眉毛不自禁地向上挑了挑,她认出他来了,那个圣诞夜从楼上跑下来的英俊男孩。第二次见到他,她仍然禁不住把他又暗暗赞叹了一遍。
Echo已过了因为容貌而爱慕一个人的年龄,夏何况,这个时候的Echo,心是灰冷的,拒绝着爱情。但是Echo想,大家交个朋友总无妨吧,反正今天无事可干,有个人说说话也很不错,和自己不熟识的人说话能带来一种挑战感和新鲜感,有刺激。
Echo用双手把头发向后拢了拢,向这个被她带着愤怒的眼光看得已有点局促不安的男孩子走过去。
等Echo走到跟前,男孩的脸早已羞得通红,像听课时开小差被老师抓到了一样,他回避着Echo的眼光,没等Echo这位“严厉的老师”开口询问,他便主动“招供”了一切:“我路过这儿,看见你在跑步,我觉得很有趣,从来没有人在快吃午饭的时候在这儿跑步,我就停下来看了。我见过你,你是圣诞夜的那个女孩,对吗?”
男孩说着说着,便自然起来,脸上的红晕也慢慢减退,说到最后一句话时,他竟能大方地直视Echo了。这是说真话的标志,Echo喜欢诚实的人。(喜欢诚实的人并不等于自己不说谎,说谎,有时是一种逃避,一种躲藏,有时是一种防卫。)Echo的心情又开始快活起来,她天生就是一个对自己感情的控制力很薄弱的人,一悲一喜,全在一念之间。她愉快地回答道:“对。我听到他们叫你‘Jose’。我是Echo。”
Jose点点头,握住Echo伸过来的手,说:“你好,Echo!”
Echo看见他很郑重其事的样子,突然想跟他开个玩笑,便说:“我其实也是路过这里,看到这个院子这么大,这么空,便特别想到上面跑一跑。要知道,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就成了我们学校的跑步健将了,许多高年级的男孩子都跑不过我。后来到了中学里,我还好几次被选在校队里,代表我们学校同别的学校比赛,得了好多奖哦。今天,我特地想试试自己的身手,看看退化了没有,结果累得我气喘吁吁,哎,真是人越大越笨了。”
“真实,你主要是动作不标准,如果你的脚跟不挑那么高,手臂夹紧一些,不要撒开乱摆,就会省力许多,速度也会快一些。”
Echo胡编乱造了一通,谁料底细早就被对方掌握清楚了,Echo不禁对Jose的敏锐的观察力佩服起来。另外,Jose并没直接戳穿Echo的谎言,而是从侧面点破,一方面表明自己并没上当,一方面又让Echo有台阶可下,避免让她难堪,这又足见他的善良。
Echo又说:
“我来这里是为了打棒球的。”
Echo知道自己的好多举动在旁人看来是几近疯狂的,是不可理解的,她想Jose听到这话肯定会大吃一惊,傻愣愣的,像徐耀明那样。刚才说了那么多没有骗住Jose,Echo心中多少有些不甘,这一次,能看到对方迷惑的表情,反而会使Echo感到快意。
Jose却突然用双手按住Echo的肩膀,看着Echo的眼睛问:“你真的想打棒球吗?”
眼神里没有惊讶,没有迷惑,只是透着孩子般的认真,还闪动着星星点点的欣喜和盼望。
这回反而是Echo有些弄不明白了,在Jose的没有深意的眼睛面前,她只是机械地点了一下头,想问Jose几句话,却不知为什么,竟是开口不得。
Jose却自己在一旁欢呼起来,身子旋转了好几个圈,然后,他用一对闪亮的眼睛看着Echo说:“Echo,我回家一趟,你等我一下。我家就住在这栋公寓里,就是你过圣诞节的那个中国朋友家的楼上,我很快就回来,你一定要等着我埃”说完,Jose就迈开大步朝家里跑去。Echo看着他的背影,那对眸子的亮光仿佛还在她的眼前闪动,Echo仁立着,有一种古老而永恒的感觉轻轻地叩击她的心扉,很遥远,却又那么熟悉。
Echo的心是敏感的,她对自己的这种感觉有些胆怯,那就拒绝吧,逃掉吧,趁这男孩子还没回来赶紧逃掉,可是她又不舍,舍不下第一次的触电,舍不下自己面对他时,些微的心旌摇荡,这是一个不仅长得漂亮而且极为可爱的男孩子,Echo想,做做朋友总可以吧,仅仅是有点喜欢他而已,喜欢并不等于爱,是不是?
喜欢是不等于爱,可喜欢是爱的条件,爱的基矗Echo还在乱七八糟地想着,Jose的身影已经出现了,是跑动着的,跑得很快。他为什么要跑呢?这么近的距离,难道他是担心我会不等他,会逃掉么?想到这里,Echo的心里升起了一股暖意,眼眶竟有泪湿的感觉。
Jose朝着Echo跑来,边跑边叫着“Echo”,边叫边举起一件东西向Echo挥舞着。当Echo终于看清那是一只棒球棒时,她便忍不住尖叫着欢呼起来,跳着叫着笑着回应Jose,逃遁的想法早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棒球棒,你竟然有棒球棒。”Echo兴奋地迎了上去。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Echo从Jose手中接过棒球棒,看着,摸着,还举起来舞弄几下,竟已是爱不释手了,整个上午的情绪和愿望,全在Jose的这根棒球棒上找到了归宿,得到了满足。
“诺,还有这些呢。”Jose把另一只手上的宝贝献出来,是球和手套。Echo一一接在手里,又是一阵欢叫。
Jose见她把三件东西紧紧地搂在怀里不肯放手,那神情让人想起小孩子对待自己最心爱的玩具时,生怕被别人夺走,所以总是很珍惜地把玩具护在胸口的情景。
Jose不无歉意地对Echo说:“本来还有一顶漂亮的棒球帽,我特别喜欢,后来让我哥哥给拿走了。”
“你哥哥?”
“嗯,他叫夏米叶。以前我和他几乎每天都要来院子里玩棒球,一泡就是好几个小时,常常是妈妈都叫我们回去吃饭了,我们还不愿走,一直要赖到妈妈发了火,我们才恋恋不舍地回去。喂,你别老抱着它们了,它们不是用来给你抱的,是给你玩的。我们来玩吧。会玩吗?我教你。?
两人便在院子里玩开了。一个教得认真,一个学得努力,没用多少时间,Echo便入门了,并深得其中的趣味。他们俩一会儿你掷我接,一会儿你投我打,不时爆发出一阵阵畅快淋漓的笑声,活泼的身影成了苍白的天空和萧条的沙地的点缀。
停下来休息的时候,Jose从家里端来了点心和咖啡。Echo是真饿了,一个劲地往嘴里塞,Jose也跟着Echo大嚼,时常向Echo递去一个温和的笑。
把吃的扫荡完毕后,Echo满意地摸摸肚子,又向Jose提出想玩足球。这也难不倒Jose,他很快又从家里抱了个足球出来。
Echo这时简直有些崇拜Jose了,觉得他几乎就像那个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自己的要求,无论是多莫名其妙的,他都能视之为当然,并轻松地给予满足。
冬天的夜来得比较早,等到两人把足球也抛在了一边,就在院子的沙地上坐下来的时候,已是灯火初上的时候了。
Echo心里还想着刚才玩足球的事。Echo不会踢,Jose便找了两根木棍插在沙地上变出了一个球门,然后把Echo放到中间,让她做守门员。从没玩过的游戏,Echo从来都怀着极大的兴趣,她对JO8e给自己安排的角色非常满意,毫不犹豫地就披挂上阵了。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第一个球从Jose的脚下飞出来的时候,Echo非常勇敢,向球飞身扑了过去,她的口号是要玩就玩真格的,要不怎么会过瘾?谁知精神自是可嘉,结局却很悲惨。
Echo一个狗吃屎趴在了地上,却眼睁睁地看着足球滴溜溜地从自己的头上飞了过去,Jose站在原地指着Echo的熊样大笑,等笑够了,想起应该发扬一下怜香惜玉的绅士风度,这才跑过去把仍趴在地上笑个没完的Echo拉起来。Echo却赖在地上“哎哟,哎哟”地叫个不停,弄得Jose紧张兮兮地问她是不是摔伤了,她指指肚子说:“这儿疼。笑疼的。”
Echo想到这儿,禁不住又“噗哧”一下乐出声来,Jose问她什么事。Echo看着他亮若晨星的眼睛,突发奇想,便说:“Jose,我想把你的名字译成中文,为你取一个中文名字,你愿意吗?”
话一出口,Echo又有些担心,担心Jose会拒绝,于是马上又打起了游说的腹稿。
Jose却非常快活他说:“太好了!是什么?你快讲,要是好听我就要。如果我不喜欢,你就再改一个吧。”
好个Jose,不仅不拒绝,要求倒更进了一步,Echo的稿子废掉了。
Echo看着Jose神色间那抹掩也掩不住的天真,觉得有点心跳,她越来越觉着Jose的可爱了,他真诚、善良,单纯得有些傻气,正是Echo所偏爱的孩童的赤子心。
当Echo还是陈平的时候,11岁的那年,毕业考试的压力将她迈进了单调枯燥的小学生活中最苦闷压抑的时朋。打唿哨的槐树叶,吹肥皂泡的鹅毛管,石头做的五子棋,筷子和橡皮筋绑成的手枪,都和她作再会了;书包里繁重的作业和交不上作业所必受的体罚使她再不敢闲荡在放学路上做她的拾荒梦。
这个时候,踩着高跟鞋的老师,一步步地移动时,在窄窄的旗袍下面晃动的美丽的线条诱惑着她,快快长大,长到穿丝袜的年龄成了她最大的渴望,焚心的迫切使她认为自己不可能如愿以偿。
“想到20岁是那么遥远,我猜我是活不到穿丝袜的年纪就要死了。”
50年代的台湾的小学校,多的是刻板的清规戒律和动辄便至的鞭打,犹如欧洲中世纪的教会。六岁就被锁进了这团浓密的闷雾里的她,天天穿着清一色的学校制服,顶着西瓜皮似的发型,鲜艳的颜色,好似只是画布上的点缀,是再也不会粘到身上的,20岁,对于她少女的心,不仅意味着高跟鞋和丝袜,窄裙和花衬衫,红色的唇膏和金色的项链这些外表的美丽,更是自由自在的象征。
她渴望早日从灰色的童年跨跃进成年人的世界里,过一种她不曾得到过的自由自在地读书,自由自在地打扮,自由自在地想笑就笑,想哭就哭的生活。
本是小孩子的她想着长大,梦的狂热和等待的巨大痛苦,使她的渴望比起一般的小孩子对成年人的刻意的模仿来,要成熟许多,一种不该属于她的年龄的病态的成熟。谁说少年不识愁滋味?
做孩子真难。
而今已年过20的她,丝袜可以自由地穿,唇膏可以自在地涂,却又发现成年人的世界并不是一个幸福自由的美的天堂。尘世的喧嚣,功名财利的拖累,使她深味其中的更不自由,小孩子最起码心是天马行空,为所欲为的,成年人最大的约束力来自自己;她也看到这个世界里的肮脏和龌龊并不比那位数学老师的两团墨汁来得淡色一些。
她盼啊盼,盼啊盼,那让她把一颗幼小的心都快盼碎了、盼死的20岁,等到它真正来临时,却怎么看也觉得不像了,生活从没有让她如愿过。
其实,最美的东西是你追求着的而不是你拿到手的。生活从不欺骗谁,生活是最真实的,最裸露的,穿着衣裳的是人的梦,欺骗人的是人自己的心。生活是一个悖论,有爱就有恨,有欢喜就有悲伤,但人的心是永远只想要快乐的,于是必受伤害,必得忧伤。
人可以盼望长大,却无法拒绝长大。当Echo心中产生了一种对成年的固执的拒绝时,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她比过去显得快乐,那是因为她已在不知觉的成长中学会了以成年人的方式享受生活,学会了在忧愁来袭时,甩一甩头,道一句天凉好个秋!但她时常又会童心大发,渴望做回小孩子去,凭着一颗孩童的心,让自己活得更纯正一些。
于是,看着这个既有少见的英俊的外表又有可贵的童心的男孩,Echo想,他的粗犷和温和确实是人见人爱的。当他问她取了怎样一个中文名字给他时,Echo脱口而出:“和曦!”
“和曦,和曦,……嗯,好听,中国话真有意思,我很喜欢。
Echo,我的中文名字该怎么写呢?”
Echo便去拔了一根做球门的木棍,在沙地上先写了“和”字教他。
Jose看着Echo写,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哪里是在写字,这分明是在画画嘛。那么多笔画你搭着我,我接着你,就像是在建筑房屋,而且那字还整个地向右上方斜飞而去,宛若一只拍翅欲飞的鸟,真神奇。不过,好看归好看,这怎么记呢?幸亏这建筑草图不算太复杂……等到“曦”字也在沙地上展翅欲飞的时候,Jose便傻眼了,张着嘴巴老半天说不出话来。
Echo示意他依样画葫芦,他赶紧连连摆手:“不,不,不。这太难了,怎么可能记得住嘛。”
Echo沉下脸,眼睛动也不动地盯着他,严肃极了。他这才扬扬脑袋,勉勉强强地去拔了另一根足球门框,学了起来。
Echo教得很耐心,Jose在她的督促下,费了半天的劲总算把“和”字学会了,可是“曦”字却是怎么也不肯学了,任凭Echo对他使脸色,吼他,用手敲他的脑袋,他就是不动,坐在地上作出一副苦相,可怜兮兮地瞅着Echo说:“这个字太复杂了,你帮我换一个简单一点的吧,要是容易我一定学。你不知道我很笨的,从小学到高中,我的成绩册上每年都有不及格的记录,每年的补考名单上都有我的名字。这个中文名字我很喜欢,要是它写起来要容易一些的话,我就非常满意了。”
本来Echo用“和曦”这两个字,主要是因为她觉得Jose实在是一个很和气的人,和他相处让人感觉很轻松,很温暖,和祥的“和”,晨曦的“曦”,是再合适不过了,怎料Jose这会却是刀架到脖子上也不肯学。Echo见他一副如临大刑的模样,想起自己小的时候在父亲的命令下学写名字,每次都愁眉苦脸,心里有千万个不乐意,对那个“懋”字恨得不行,怎么也学不会,最后干脆自作主张,把这个字从自己的名字中开除完事。
想到这些,Echo对Jose生出了惺惺相惜的感情,便决定忍痛割爱,叫了Jose“荷西”。
荷西便这样诞生了。
“喂,哥哥——”一个西班牙少女向他们走来,边走边喊。
“哦,那是我妹妹伊丝帖。”荷西站起身来,一边说一边向伊丝帖挥手示意。
“你妹妹?”
“嗯。我还有两个哥哥四个姐姐,我是老七。”
伊丝帖走近了,是个漂亮的女孩,有卷曲的头发、向上翘的睫毛和西班牙女郎的热烈而活泼的眼神。真不愧是荷西的妹妹,Echo想。
伊丝帖先对着荷西说:“妈妈叫你回家吃饭呢。”然后,又转过头来向Echo笑了一下,笑容和他哥哥的一样,很友好,很温暖。
又一个“和曦!”Echo愉快地想。她真诚地向伊丝帖握了手,赞美她:“你真漂亮!”
“谢谢。你也是。”
伊丝帖由衷地说。她和哥哥一样,在第一眼看到Echo时,便喜欢上了这个既长着大大的东方人的黑眼睛又像西方人那样大方直率的中国女孩。
荷西说:“一起来?”
Echo说:“不,谢谢。我再坐一会就得回去了,明天有课。”
荷西并不强求她,又说:“我也有课。”
“你读……”
“高三。”
高三,高三?!至多也不过18岁,西方人太早熟了。难怪他这么重的孩子气,本来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嘛。
Echo有些怔怔地看着兄妹俩的背影,心中那些不觉中悄然生长的美丽的朦胧一下子又云淡风清了,心轻了许多,又飘飘地没有着落起来。
荷西在十几米外的地方回过身来大叫:
“Echo!走的时候别动着我的名字,我要经常看着它。”
Echo没说话,这份感动已不属于他。他只是点了下头,也不管荷西看不看得见。
小孩子嘛!Echo一个人嘟哝着,把想哭的感觉咽了下去。这一天的天气果然很稳定,没有什么变化,还是老样子。Echo看看天,决定回去了。
三毛情史--3 初恋
3 初恋
天主教书院宿舍里,Echo无所事事地呆着。刚写完一封信,给爹爹、姆妈的,已经装进了信封里,在桌上端端正正地摆着。信封上的“台北”刺激着Echo,令她不得不让目光在屋内漫无目的地游移:蓝白格子的床单,绣着花的枕巾,可怜地摆着见本枯燥乏味的教科书的书架,挂在晾衣绳的袜子……而目光最终总是不自觉中又定回到信封上的“台北”。
乡愁便这样不可躲避地遮天蔽日地涌上来,淹了她。她便忍不住地想落泪,忍不住地想起家来。
姆妈该是又在边烧菜边朝着爹爹唠叨:“这是妹妹最爱吃的菜哦,也不知她在西班牙吃什么……那天还在信中兴高采烈他说她总算去吃了一顿新鲜牛排,哎,那样的东西,生生的,妹妹以前在家的时候从不肯吃的,现在却连这也难得吃上一次……”“你又来了,又来了。”爹爹在这种时候总是会一脸不耐烦地打断姆妈,然后自己一个人走进女儿的房间,打开书橱的玻璃门,那是个非常美丽的书橱,狭长轻巧,不占地方。爹爹从里面抽出女儿最爱的《红楼梦》,在书桌前坐下来,将书轻轻地翻动,想到女儿在家时就是这样的读书,不禁黯然。
家,住在台北最普通的一栋灰色的公寓里,没有多大的生趣,不是农业社会里的农村小屋,不可能像中文书里写的那样,在夏季里,清早去林中挖竹笋,午间到附近的小河去放水牛,夜晚,搬张竹子床到大榕树下睡觉,在手绢里包着萤火虫跟姐姐、弟弟一起听蛙鸣的声音,白色的花香在黑暗中淡淡地飘过来。都市台北,没有那种充满诗意的细细长长的泥巴路,但那条城市的街道,像城市女孩同乡村女孩比起来一样,也自有其独特的浪漫情调。那常在巷子里叫卖竹竿实际还挤满了木屐、刷子、小板凳的推车,那摆放着碟碟碗碗的颜色缤纷的酱菜车,或是在装着草根树皮的小抽屉上写着一个个又美又诗意的名字的中药房,或是混卖着红豆、绿豆、八宝、仙草、爱玉、杏仁、布盯凤梨、木瓜、酸梅汤……的冰果店,还有杂食铺里玻璃瓶中红红绿绿的零食。
最愉快的时刻莫过于拾荒,在放学路上慢吞吞地游荡,东张西望着,总有一些被人丢弃了的蒙尘的好东西被再度发掘出来,于是便有了一大堆弹珠、狗牙齿、空香水瓶之类的破铜烂铁。后来,这样的眼光竟然使用到了家中的物什上来,最成功的一次是用一块空心砖连骗带抢地换回了阿巴桑洗衣服时用来坐的一段木头,原因是那家伙像极了复活岛上竖立着的人脸石像。
这些,全是Echo的记忆中永远也不愿抛掉的珍宝,它们是她一世的乡愁,像台北的雨,绵绵而落,每年必至,永不停息。
而半年前,Echo却抛却了这些,抛却了台北的一切,踏上了飞往西班牙的班机,上机时,没有眼泪,微笑着深深地看了全家一眼,这一眼,把所有应该珍藏的都收拢来,放进心中最深最深的宝匣,把盖盖上,加锁,锁住所有的沧桑,然后就可以转身了,一转身,便将是又一段崭新的生命在眼前展开,Echo背对着家人、走得很慢很慢,姆妈哭倒在栏杆上,也没能让她回一下头,挥一次手。走就要走得干脆,别就要别得彻底,Echo是这么想,那么,背影便是最好的告别方式。只是,那二十几年的风风雨雨,那真真切切的生命历程,又岂是长发一甩之间就能抛得掉的?它丝丝缕缕地牵绊上来,使Echo觉得每一步都迈得那么艰难,她只能慢吞吞地走着,心如飞絮一般的被渐渐抽离,她在心中疯狂地对自己叫喊;“不能回头,不能回头!一回头就成盐柱。
一切都过去了,过去了,最美的梦都碎成粉末了,还有什么可值得留恋的呢?”
有的,当然有,Echo比谁都清楚。
在马德里大学,Echo这个异国女于是很吸引异性欣赏的眼光的。西班牙人是热情奔放的,夜晚的时候,天主教书院的女生宿舍窗口下总有情歌队来唱歌,其中必有一支是指明了专送给Echo这个中国女孩的。Echo是大方的,是招摇的,对于青春的甜美和迷人,她是主张尽情挥洒、过期作废的。每当情歌队叫出她的名字,她就会在吉他的间奏声中步进阳台,在情歌的旋律中沉醉,月光在她的白色睡袍上洒成遍体银辉。
她最初是笑着的,很甜蜜的那一种,等到月光把她浸透后,泪,便冰冰凉凉地沿下来。朦胧泪雾中,已是身在台北,一个男孩子的身影便摇摇晃晃地浮现在眼前。哦不……Echo闭上眼,泪,扑簌簌地滴落在胸前。情歌把Echo带进的是往事的沧桑。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有没有机会重来一次
飘荡在春去秋来的日子里
是苦苦隐藏的心事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既然会结束又何必开始
那曾经疯狂痴情的我和你
坐爱情的两岸
看青春的流失
通常初恋的人感情总是很脆弱的,何况Echo又是那种一旦付出就绝不肯为自己留条后路的痴情者呢?只要认定了,便是可以为了爱连命都不顾的。
那一场初恋啊,也像台北的雨,下得密密细细,带着不察觉的凄凉和悲伤柔柔地缠绕上来。雨过之后,天地一片洁净,冲走了大悲也冲走了大喜,只剩下淡淡的哀愁,像那朵轻飘飘的雨云,一有机会,便重重地压下来,又压成密密细细的雨。
这一次在给爹爹姆妈的信中,Echo问到了那个叫“凡”的男孩的消息。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吧,也叫人珍惜让人牵挂,Echo在询问时力图为自己选择的是这样一种心情,可是在那一种装作是随便提及的文字中,仍看得到那些遮也遮不了的痴迷与苦痛挡也挡不住地在纸上留下的痕迹。
舒凡,本名梁光明,台北文化学院戏剧系二年级的学生,已经出版了两本集子,是学院大名鼎鼎的才子。
那时Echo以该学院的第二届选读生的身分就读于哲学系。
为了探究人生,为了想知道人活着是为了什么,Echo选择了哲学,而她的生命的根本则是拯救了她的灵魂,滋润着她的灵魂的文学。
Echo休学在家七年以后,终于还是走回了青青校园。她的大学成绩,总平均约85分以上,属于中上的水平。这在她,一个初中没有念完又完全没接受过高中教育的人来说,已属不易,也为她这只陈家出圈的黑羊添了几分亮白的光彩。
只是,这份光彩,如果没有爱情的点缀,只会是淡若流水的。
Echo,她可以没有牛肉,没有白菜,却不能没有爱情维他命。
在一个台风呼啸的夜晚,还没走进花季的少女Echo朝着自己左手腕的动脉狠狠地切了下去,如花的年龄,听不见花开的声音,这本要割断命脉从而结束痛苦的一刀,切得很深很宽。Echo苏醒了,睁开眼看见的不是天堂,而是手腕上缠了28针的疤和流着泪求她活下去的容颜憔悴的双亲。
人生的苦难还没有受够,主是不会轻易收走你的灵魂,让你得以解脱的。
Echo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人,既然生命还不到该完结的时候,那就继续把重负背下去吧。而以后活下去的日子里,给予Echo力量的,与其说是那夜父母的泪水和哀求,不如说是对爱情的全身心的渴望。
Echo的双亲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她在娘肚子里接受了父母的宗教。基督徒是不能自杀的,因为生命是上帝给予的,是神圣的。Echo显然不是一个上帝的虔诚的信仰者,她一生惟一的信仰是爱情。
如果说人是一种动物的话,Echo便是属于感情动物的那一类。这样的感情动物,在遇到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后便有了很大的危险。
她遇到了舒凡。
女大学生和女中学生都同样地憧憬爱情,所不同的是,女中学生大都只在心中朦胧地想,爱情在羞涩的眼神里,女大学生则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把所有的男生部拿来评论一番,爱情在欣赏的言语里。
Echo渐渐注意到女孩子们几乎是众口一辞地称赞着同一个男孩:舒凡。有一次,她半开玩笑地问那些倾慕舒凡的女孩子,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追,女孩子们说,舒凡好傲的,是可望而不可及的,你大可以把他当作一个明星来欣赏,来崇拜,谁还想着当真把他追来作男朋友,嫁给他作太大?要真这样想,倒真傻气得可以。
Echo微笑着不说话,却从此记住了“舒凡”这个名字,对他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舒凡,他到底是何方神圣,到底是怎样的才华横溢,令无数的女孩子为他神魂颠倒,又是怎样的冷着冰霜,让这些女孩子只能暗自倾慕、遥远望之。
Echo借了他的书来读,书写得很漂亮,是教人爱不释手的那一种,Echo读毕便爱上了。她把书握在手里,决定在校园里散一会步,这是她读书时附加的习惯。读罢一本好书总是呆不住,得运动运动,慢慢地释放自己的情绪,而咀嚼的快感便在这种方式中享受到了。
台北文化学院座落在山色秀丽、松风可谛的华冈,优雅的环境很合Echo的胃口。她走上把浓绿的草地一割为二的小径,看着小径上镶嵌着的小白石子儿,记忆中,那些关于爱情体验的彩色碎片便挤了进来。
最先显现的是毕加索的一张在巴黎别墅照的相片。那别墅是Echo心中的一座圣洁无比的城堡,住在城堡中的毕加索便是她的骑士。这个13岁的少女每天晚上反反复复地端详着这张照片,抚摸着照片中毕加索那77岁的脸,向他哭哭笑笑地诉说着自己对他的狂热的爱恋。她祈祷主让她快快长大,让她快快丰满起来,她又对着照片中的老人低低地哀求,求他要活得久一些,一定要等她长到18岁,然后再让她成为他的另一个女人。在她对成长的渴望中,除了丝袜和高跟鞋,又加入了爱情。
在同样的年纪里,她跟着工人王珍到屏东东港坐渔船远征,碰到一个当兵的男孩子,她把这次萍水相逢看作是一场罗曼蒂克的邂逅,她幻想着自己和这个男孩之间发生的故事情节,幻想着男孩仿佛已熟识她似的向她微笑,向她投来富有深意的一瞥,在这一瞥中,所有朦胧的爱意都雾似的升腾和笼罩上来。于是,她对男孩谎称自己16岁,生命中走进了第一个和地面对面的有特殊意义的陌生男性。
其实,这种朦胧的情愫早在Echo读小学四年级时就荫发了。对方是一个光头小子,和Echo同级,是隔壁班的。当时Echo到学校礼堂看姐姐陈田心排戏,名字叫《牛伯伯打游击》。
Echo被临时抓群众演员的导演叫去饰演匪兵乙,还有一个匪兵甲,便是那光头小男生。每次排戏,匪兵甲和匪兵乙要事先躲在幕帷后面,算是设下了埋伏。等到牛伯伯上场后,搜搜寻寻地走近布幔时,甲乙两匪兵便要同时跃出,大喝一声:“站住,哪里去!”
由于跃出的时候不能一先一后,参差不齐,所以两人在布幔后面的时候就得紧挨着对方,一起默数:一、二、三、……排练次数一多,Echo看着那圈在匪兵甲凸凸凹凹的大光头顶上时隐时现的淡青色的微光,心渐渐被一种神秘而又朦胧的喜悦充满,像充气的气球,慢慢膨胀起来,飘忽忽地直往上飞,爱情的第一粒种子便在那一大片的黑色布幔下抽出了青涩的芽。
戏演完了,匪兵的故事却没有随之完结。每天清晨的学校朝会上,站在队列中的Echo总忍不住回头,眼光不经意似的扫过男生群,淡淡然地同另一个人的淡淡然相接,一接之后,Echo便赶紧扭回头,羞涩地想这淡淡然中的深意,心于是就有些满足有些紧张地不可遏制地“扑扑”狂跳起来。青涩的芽开始长出枝枝蔓蔓来,越长越浓密,也越长越孤单。
10岁的Echo不可逃避地为爱受着委屈。一次,一群男生起哄,说她喜欢“牛伯伯”,为了辩白爱情,她使用了拳头,向这群光头小男生扑打过去。又有一次,她看到心上人被“牛伯伯”摁倒在地上往嘴里塞泥巴,觉得被塞的仿佛是自己,于是跑到厕所里呕吐不止。
这种朦胧的情愫在当时Echo那幼小的心看来,意味着生命的一切,是刻骨铭心的,她心甘情愿地负荷着所必伴随着爱情而来的苦痛,爱得坚定,爱得执着,祈愿能嫁给“匪兵甲”做他亲爱的妻,并是一生一世决不反悔的。
这样的情思持续了两年。小学毕业后,Echo考入了台北省立第一女子中学,“匪兵甲”当初就不知姓甚名谁,这下更不知奔向何方了,Echo为此狠哭了一阵,但最终,那株因为“匪兵甲”而茁壮成长的爱情之树也终于在Echo越来越繁重的功课里枯了叶片,折了枝杆,倒在记忆中,最后风化成尘了,只剩下一个淡青色的光团和一个淡淡然的表情。
如果说那些单恋和暗恋所常来的体验是喜忧参半的话,那么,小学六年级时发生的七姐妹集体约会则是Echo情感历程中的一部纯粹的轻喜剧。
七姐妹是七个拜把姐妹,陈平是老幺,称七妹。约他们的是隔壁班的七兄弟,约了两次。
第一张约会条子是七兄弟故意在走廊里骂七姐妹,引七姐妹出来后放在份笔袋子里掷过来的。地点是校外池塘边。放学后,七个女孩子背着书包朝池塘狂奔而去,心里觉得很快乐,很刺激。七兄弟却失约了。少女们捧着受了伤的自尊心,第二天照常上课,但在聚会的叽叽喳喳中不约而同地少了关于七兄弟的话题。
第二次约会的时候,已是毕业典礼将近了。这一次没有纸条,七兄弟偷偷传过话来,要约七姐妹到延平北路的“第一剧场”看电影。七姐妹去了六个,穿着清一色的白衣黑裙。等在电线杆下的男生看见她们来了,马上朝“第一剧场”的方向走。女生们在几十米以外跟,男生们不口头看一眼。到了剧场,各自买了各自的票,进去后才发现双方的座位不仅不同边也不同排,隔了好远。
电影散场后,坐同样的公车回家,却是前后车厢分坐。一起到站下车,男生和男生说再见,女生和女生挥挥子,便各自回家。于是,这场重大的男女约会便在双方没有讲过一句话的情况下结束了。
想到这里,Echo禁不住偷偷地笑了起来。白石子铺成的小径已到了尽头,前方是一座古味十足的亭子。Echo走进去,四周有凉凉的风吹进来,让她觉得很惬意。她坐下来,又打开了舒凡的集子,这一次,她流泪了。她流泪是因为她发现她又管不住自己的心了,经过了那么多以后,她渴望爱情的心仍是一匹野马,她无法驾驭。
她的心在艺术面前是赤裸裸的,毫不设防的。她爱上了舒凡的文字,也爱上了写这文字的舒凡。
钱钟书先生曾说过,如果你认为蛋很好,又何必管下蛋的鸡长什么样。而Echo却正是因为蛋太好,所以便热烈地爱上了下蛋的鸡。她把对艺术的热爱转移为对艺术家的热爱,她把对美的追求转换成对创造美的人的痴迷的爱情。于是艺术和美都是Echo的看得见和摸得着的恋人了。她渴望着成为艺术家的恋人,成为艺术家的妻子,她渴望着在同艺术家的肌肤相亲中实现对艺术和美的感性的体验和占有。
这样的得到必须经过追求。
Echo开始了追求,追得很苦,求得艰难。
Echo在大学里,继续在报刊上发表文学作品,在同学中,也算是小有名气的才女了。
一天中午,刚一下课,Echo便收到了一张汇款单。父母都在台北,生活费是不需要用邮寄的方式给她的,Echo当然知道这又是自己在灯下,以纸为田,以笔为犁,辛勤耕耘的报酬。这不仅仅是钱,更是她在别人眼中得到了认可和欣赏的证明,这才是对她的真正具有意义的报酬。
Echo拿起汇款单,微笑着端详。
后面的周肇南,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从来都很崇拜Echo。她像前几次那样,在Echo一接到汇款单时便紧紧地盯上了。趁Echo不备,从后面一把将汇款单抢过来,抓在手中,便走到讲台上举起汇款单挥舞起来:“喂,各位,注意了,我们的陈平女士又有大作见于报端了,瞧,稿费已经寄到了。”
(当时陈平已经为自己取了Echo这个名字,但只限于私人专用,台北的同学仍然叫她的中文名字陈平。)周肇南这么一喊,教室里立刻沸腾起来,许多同学都围拢过来向Echo表示祝贺。
这时,周肇南又在讲台上喊了起来:“喂,喂,喂,各位别急别急。我们得先让陈平女士答应我们请客。前几次都被她有事有事地逃了,这一次,大中午的,谅她也找不出什么事来说,我们可不能又让她溜了,便宜了她。”
周肇南的声音高亢,情绪激昂,这番“演讲”很富有煽动性,话音刚落,教室里便响起了一片此起彼伏的“请客”。
Echo笑吟吟地站起来,很快乐他说:“请就请,谁说要逃了?
要吃什么尽管报上名来,不过我有两个要求:第一,由肇南同学进行采购;第二,大家可以尽情地吃,不用客气,但千万不要超过我下半月的生活预算,不要‘杀’我‘杀’得太惨,来个片银不留。”
大家都拍手叫好,又催促着周肇南快去。
周肇南在讲台上跺着脚,故意作出一副苦瓜脸,茸拉着眼角说:“哎,你们这帮没良心的,吃水忘了挖井人,不是我,你们今天能遇到这么好的事?过河拆桥,这么快就把我推下水,我真是吃力不讨好哟——”说到最末,竟悲悲切切地拖出好长一个哭腔来。教室里又是一片欢笑声。
周肇南这才正儿八经地问道:“各位究竟要吃什么?”
许家石,在班上和Echo争雄最激烈的同学,也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他站起来说:“我们中华民族最悠久的文化是酒文化。
从古到今的庆功宴上,鸡没有,可以用鸭代替;猪肉没有,可以用牛肉,什么都是可有可无,可以替代,惟有一件东西是独一无二,万不可缺的,那就是酒。酒是代表浓情的东西,今天,我们也以酒为贺吧。”
大家又是一齐说好,周肇南更是兴奋得不得了,说了声:“我去也!”便要冲出门外。
许家石把她叫住,说:“那么急干嘛?这么多人吃的东西,你一个人搬得回来吗?还有啊,买酒别买度数高的,下午还有课呢;也别买价钱贵的,是个意思就行。”
“知道了,知道了,我的大才子,你别这么有女人味行不行?”
其实许家石不仅文章写得好、做事也极其细致周道,无奈遇着个急性子姑娘,真真是“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周肇南不耐烦地瞪了他一眼,叫上几个男同学便走了。
Echo坐在大家的中间,谈着,笑着,好满足好幸福的样子。
没过多久,周肇南的队伍便回来了,抱回了米酒、小茶和点心,在桌上堆了一大堆。
有了吃的东西,教室的气氛更加热烈、更加轻松、更加和谐。
酒喝下去后,更多的热力挥发出来。同学们喝着米酒,拍着桌子,大声地向Echo祝贺,有的甚至端着酒杯便邀请Echo一起唱歌,唱完再喝。
大家正闹在兴头上,教室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一个人走了进来。所有的眼光齐唰唰地全聚集在这一个人的身上。原有的笑声、说话声、倒酒声、碰杯声、脚步声、掌声……全都嘎然而止,整个教室只听见一个人的声音,刚推门而入的这个人。
这个人,穿着普通的衬衫,穿着普通的长裤,芽着普通的皮鞋;头发不长不短,没有什么特别的,长相不丑不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但是他横溢的才华,他一贯的面无表情,他在女孩子面前的孤傲,是台北文化学院独一无二的,像庆功宴上的酒一样。
舒凡!除了他还有谁?
哦,舒凡,舒凡,你竟肯来的么?你是来看我的么?如果你连看都不肯看我一眼,我便要受着炼狱的硫火了。
Echo觉得自己想流泪,想忍不住地叫出声来。但是她什么也没做,她静静地坐在凳子上,微笑着,端着酒杯。
舒凡走着,走得不紧不慢的,很自如,很从容,那么多双眼睛盯着他,他竟像人无人之境般的从容。
Echo看着,心里慌得不得了,渴望得不得了,又怕得不得了。
所有在教室里的别的同学都看着舒凡,眼神是或欣赏的或钦佩的或崇拜的,对于他们这群刚入学的大一的小弟弟小妹妹们,高年级的才子舒凡,有着不可抗拒的魅力。
Echo与他们相比,眼神里又加进了痴,她是爱着舒凡的呵,她的心中是燃烧着炽烈的爱情的呵。她可以在众人之中,很倔强地在舒凡面前装作平静,可是她的平静都是像一座活火山那样的平静,爱情在她的心中早已淹成了大江大河,就像岩浆在地表下默默地奔流,等待着爆发的时候。
就在舒凡推门而入,她看见他的那一刹那,周围的一切便消失了,世界只剩下一个舒凡,她看着他脚步的方向,希望那是朝着自己的,心中升起了幻想,幻想着舒凡是童话中英俊多情的王子,而自己是光辉淹没在尘土下的灰姑娘,灰姑娘在等待着,等待王子一步步走近她,走到她的面前,含情脉脉地微笑着,向她伸出手来说:“亲爱的女士,能让我荣幸地请你与我共舞吗?”
舒凡当然没有说出这样的话,纵使他是多情的,他也不是童话中的王子,在他的眼中,Echo也不是什么灰姑娘,而是一个已在报刊上发表了好几篇文章的名叫陈平的女孩。
这个陈平,她的文字哀哀的,忧郁着、悲伤着,文中是一个惨白孤苦、悲愁迷惑的女孩,让人禁不住地怜惜,禁不住地心痛,一个花季的年龄,本应灿若春花,香若春花才是,是什么竟使她悲苦到这种地步。
这个陈平,她的文字是不洗练的,拖沓缠绵,飘飘落落,她杜撰的爱情故事是不成熟的,主人公之间的爱情,或聚或散,全在她这个作者的一念之间,以笔为判,随意而点,缺乏生活的合理性。
但她的情绪是真实的,她运用文字的能力也不弱,她是有才气的,她是有灵气的,她本该和舒凡站在同样的高度,与之争雄的,但她竟自己在舒凡面前低下头来,心甘情愿地委屈着自己,并在这种委屈中钻探出莫大的快乐。能使人这样的,惟有爱情。
像铁钉被磁石吸引那样,Echo的眼睛追随着舒凡。其实,从她爱上舒凡后,这样的追随岂止是一天、两天?
三四个月的时间里,舒凡上哪里,她就上哪里,哪儿有舒凡,哪儿就有她的身影,她整个地成了舒凡甩也甩不掉的尾巴,追随着舒凡的又岂止是一双眼睛?
她开始逃课,放弃自己的课程,跑到戏剧系的教室去旁听,只因为那是舒凡听的课,那是舒凡的教室。
从来不光顾的小饭馆,她成了常客。她在一张桌子上摆上一副筷子,胡乱地点个菜,却不赶紧吃,只管拿眼睛去瞅那个在邻近桌埋头吃面的人。吃面的人吃完面就付帐出去了,她也急忙付了帐跟出去,桌上的饭菜还剩着大半。吃面的人是舒凡。
有时她会站在站牌下等公共汽车,要在哪儿下车却不知道。她这样的发神经只因为舒凡要坐着这趟车上街。车来了,他毫不犹豫地跟上去,站在与舒凡隔了三四个拉环的地方,看着那个让自己梦魂萦牵的背景,幻想着把自己的滚烫的脸颊贴上去。
她就这样跟着,像耶稣的门徒跟随着耶稣。她爱着舒凡,为了爱,为了被他爱,她追求着,追求的方式却是胆大又不直露的。
从十岁开始的情感历程中,人物虽多,内容却是清一色的暗中单恋。到舒凡出现,她再也不愿一个人躲在黑夜中。默默地焦灼又…急切地祈祷。爱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得到被爱,不是吗?但是,她也不愿开口说,她觉得那似是在乞讨,爱可以全身心地渴望、追求,却不能开口乞讨。于是,她沉默着,默默地跟着他,默默地看着他,默默地想着他,所有的渴求,所有颤动着的苦痛的幸福的折磨,都是无声的。她要通过这些无声的举动,向舒凡宣告自己的存在,让舒凡注意到她的存在,注意到她的深情,注意到她的可爱。她正如那森林女神Echo一样的,像Echo跟随着纳雪瑟斯那样地跟随舒凡,她不说,她不说,她要等舒凡发现她,先开口问她,她再回答,她一定会比那可怜的森林女神要回答得好。
比起其他的倾慕舒凡的女孩,Echo是有勇气有恒心有毅力。别的女孩不敢追,她敢。别的女孩在受了一两次冷遇后,便回家捧着镜子照,不得不承认自己没有天仙般的容颜颤来让才子一见倾心,于是叹息几声,偃旗息鼓。KcHo回家后也捧着镜子照,但越照越觉得自己虽没有漂亮的相貌却有迷人的姿态,而舒凡的冷漠只是因为他没有和自己相处过发现不到罢了,于是信心大增,第二天照追不误。
舒凡和Echo都算小有名气的人物,名人的恋爱总是传得更快一些,何况Echo是这样的毫不隐讳呢?没过多久,“陈平爱上了梁光明,满校园地追呢”这样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校园,看他们的人更多了起来。Echo根本不管,依然我行我素。
在家里,父母看她哭哭笑笑,神情恍惚,有时叫她吃饭,怎么也不见她答应,推开她的房门,她竟是一个人对着镜子在自言自语。刚刚对她放下心来不久的父母,以为她休学七年后仍然忍受不了学校的刺激,便小心翼翼地询问。
“妹妹,在学校里习惯吗?”妈妈边问边夹了一块鱼放在她碗里,“很好。”Echo心不在焉地回答,用筷子戳着鱼肉,就是不在嘴里送。
“同学都挺好相处的吧?老师肯定也不错,上次我去你们学校,见过你们好几位老师,都是些温和文雅的人。……”“姆妈——”Echo几乎是尖叫着打断了妈妈的话,泪也同时夺眶而出。
“爹爹、姆妈,我知道你们又在担心我。又在担心什么!不要老把我当一个小孩来看待,我已经长大了,在你们的不知不觉中。
你们爱我,我知道,你们只要爱着我,只要我乖,让你们少担点心,你们便满足了,可惜我连这都做不到,这几年来真是让你们担够了心,操碎了心。现在,我进了大学,又回到了正常人的正常生活中,你们欣慰了,我也很开心。但是,我不满足,我长大了,我有自己的情感需要,我需要你们的爱,但我还需要别的,需要得更多。这是很正常的,是不是?不要担心我,我只是想要恋爱了。不要惊讶,不要告诉我这不行,不要告诉我在这样的年纪谈恋爱多半是做梦,多半会没有结局,在这样的年纪里,如果没有爱情,就是考试得了一百分,也会觉得生命交了白卷。我不管这件事有没有结局,过程就是结局,让我尽情地去做,一切后果,都是成长的经历,让我去,让我去!”
Echo喊完了这一切后,扔下筷子便冲进房内大哭起来,这是她的爱情宣言,不同一切地付出,所有的感情的投入,从她爱上匪兵甲时就一直这样,直到爱上舒凡,才痛痛快快地宣布出来。
“不管结局,只要过程”,Echo,这样的不顾一切的勇敢,是演给别人看,还是说给自己听?
“不要问我,一生曾经爱过多少人,你不懂我伤有多深。”
Echo,这一句歌词是不是更适合你一些?
面对爱情,你一次次毫不设防地扑进她的怀里,你无悔,也无怨,很勇敢,也很执着,可是每一次都是你孤伶伶的一个人艰难地爬出来,遍体鳞伤,面目全非。
你是比别人更需要一个好结局的啊,不要结局,你骗谁?你骗谁?
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只有脆弱的人,才需要把自己重重包裹,形成一个坚强的外壳;只有胆怯的人,才需要把自己形容成一个勇士。于是,在别人的眼中,你以为自己真的是一个坚强的勇士了,是他们告诉你的。
其实,你对于爱憎,没有勇气,只有渴望,是太渴望了,所以才显出勇敢来。比如那些渴望变成富豪的人,对于钱和权,他们是拼命去争的;而你,这个渴望爱情的人,在追求的时候,也是拼了命的。
你大喊着,“让我去!让我去!”
好像真有人要拖着你的腿,抱着你的腰不让你去似的。其实,你知道,没有人会不让你去,你喊是为了给自己打气,你怕不让你去的会是自己。
果然没有人拦着你。姆妈心痛你哭,曾想冲进去抱住埋在被子里大哭的你,但是爹爹把她拉住了,拍拍她的肩。是呀,对于恋爱中的女孩子,谁都是无能为力的,父母能做的,也就是为你的幸福祈祷,为你的快乐祝福罢了。
于是你便去了,不要结局地就去了,很无畏。其实,你要的,过程和结局你都要的,只是你不敢说出来。
因为你怀着的是悲伤的爱情。你预感到自己得到的终会是没有结局的结局,你在出发前便告诉自己结局不要,说不要,是因为怕说了还是得不到。
谁说你勇敢?你在追求的最初便害怕了,怕爱终成伤害,怕无论自己怎么做,爱情都终是悲剧一个。你害怕,还没有得到之前就怕着失去了。
舒凡来了,你便又一次往爱情的怀里扑去。只因为飞蛾在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只因为这个,你便心甘情愿地做了一只扑火的飞蛾了。
Echo追随着舒凡,三四个月,风雨无阻。舒凡瞧也没瞧一眼身后的影子似的女孩。而在这场为Echo举行的宴会上,舒凡不请自来了。
舒凡,为什么?为什么?你来,是要来羞辱我么?是要来告诉我,你早已经注意到了我的存在,我知道你是早已注意到了的,然后正告我以后不可以在有你的地方出现,是么?是要来当着大家的面宣布你并不爱我,并要大家作证,是么?哦,舒凡,求求你,求求你千万不要这样残忍,如果你要让我下地狱,你只需一个眼神就够了,别说,别说……舒凡,连眼神都没给她。他扫视了教室一边,当眼神遭遇到Echo时,就掠过去了,毫不停留,像掠过别的同学那样,淡淡然,没有什么特别的。Echo恨他的这种一视同仁,却又忍不住地安慰自己:也许他的冷漠是故意做出来的,也许他的淡淡然是另有含意的,也许他的心是早已感应着她的心,与她相通的,他“只是和她一样,不肯说。
“梁光明,来和我们干几杯吧。”
几个平时和舒凡有过来往的男同学都招呼着他,舒凡的孤傲是在喜欢他追求他的女孩子面前用的,对男生却是不摆架子的。他很快乐地答道:“好埃”然后接过周肇南递过来的杯子,自己斟满了一杯米酒,举起来说了声“谢谢”,便一仰脖子全干了。
Echo的眼睛自舒凡进来的一刹那起便没有离开过他,她看他和那些男孩子在一起倒酒、碰杯、开玩笑,只是看着,无语,眼神是茫然的,梦似的。
她在等待,等待舒凡对她的判决。她想,就算从情理上说,舒凡喝了她的酒,就应该会向她祝贺一声吧,就算是纯礼貌式的,也行“好了,我走了,谢谢你们的酒。”舒凡的声音。
“不要谢我们,酒是陈平请的,要谢就谢她吧。”周肇南的声音。
“对啊,对埃”乱七八糟的许多同学的声音。
“再见!”舒凡的声音。
舒凡,你说什么?你说再见,你要走了,你就这样走了?
舒凡举步向外走去,如他来时的一样。他说再见的声音很一般。他在这里说了几分钟的话,都很一般,Echo怎么听也听不出里面有什么特别。听到周肇南说自己的名字,Echo的心像发烧时那样地跳,快速而虚弱。舒凡背对她,一直就背对着她,她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
舒凡走出去了,在他身后,门缓缓关上了。Echo觉得世界也关上了,四周是黑暗一片,只听见自己的心在挣扎着跳动。背上有液体在痒痒地往下滑,是汗不是泪,Echo对自己说:别哭,这就够了,是不是?
四周的同学继续喝酒、聊天,但没有人谈到舒凡,也没有人过去安慰Echo,Echo想:他们都很善良。
酒瓶就在桌上,Echo为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很苦,她喝得一滴不剩。
宴会散了,同学们谢了Echo便各干各的事了,Echo赶紧走出教室,要去找一个没人的地方,她怕自己会哭,刚才喝了多少杯,已不太记得了,她怕这刚咽下去的浓烈的液体会化成滚烫的泪在脸上纵横,她得一个人呆着,不愿让这么多人看到她的脆弱。
外面的世界很明亮,碧空如洗,云淡风轻。Echo想,在这样可爱的天气里流泪是不适宜的。于是,她的心情便莫名其妙地有些好了起来,这么明媚的阳光,这么新鲜的空气,一切都充满着希望。
其实还没得到过又谈什么失去呢?刚才,刚才只是失重了。她满以为舒凡在走出门的一刹那会回头的,回头看看她这双为他明亮为他黯然的眼睛,看看那一汪清澈的潭水里,究竟有着怎样狂热的爱情在燃烧。可是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发生,她不能忍受的正是这种白开水似的平淡。她宁愿舒凡用一种极其残忍的眼光看她一眼,让那眼光像一把蘸满毒液的利箭穿透她的心,她可以死去,她可以万劫不复,只要是他动的手,只要能死在他的眼前。
可惜,什么也没有,他连伤害她都不屑于做,这恰恰是对她最大的伤害。他可以不接受,他可以不爱,但他不可以忽视她,当她不存在,他不可以对她所做的一切漠然视之,无动于衷。
我用自己的方式悄悄地爱你
你是否为我的付出表示在意
我用这样的执着忧柔地对你
你是否为我的期待满怀歉意
音乐慢慢响起
听见自己说爱你
摇摆梦的旋律
幻想拥有你的甜蜜
哪怕你我感情的归依
一个向东一个向西
哪怕你我感觉的距离
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哪怕你我投射的眼睛
一个有情一个无意
哪怕你我最后的背影
一个安静一个哭泣
这样的歌正是Echo的心情。一切都还没开始,又何必绝望呢?
Echo抬起一直低垂着的头,发现自己正站在学院操场中心的大草坪上,草很绿,叶片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整个大草坪像童话里的魔毯,显现出奇异的色彩,风一动,“魔毯”便流动着向四周延伸,温暖而浪漫。
在草坪的另一头,距离Echo很远的地方,站着一个男孩,那身影,对于Echo来说,模糊而熟悉。是他么?衣服的颜色是刚才在教室里见过的。Echo不由自主地向着男孩走去。草坪很厚,温柔地托住她的脚,她觉得自己的步子出奇地轻快,身子有些飘着向前飞的感觉。
男孩看见了Echo,看着她向自己走来,没动。近了,近了,Echo停在了离男孩三五米的地方。看清楚了,那普通的衬衫,普通的长裤,普通的发型,那漠然的眼神,没表情的表情……是他!舒凡。
你走呀,你走呀,舒凡。你走到哪里去,我也能找到你,你又走呀……KcHO紧紧咬着嘴唇,心里不停地喊着。她直视看舒凡,眼神凄凄的,哀哀的;舒凡也看着她,没有走,也没有回避。
Echo的眼睛睁得老大老大,泪汪在上下睫毛之间,像受过专门训练的酒店小姐倒出来的一杯酒,酒很满很满,在杯沿上冒出个弧形的盖,再多一滴便要溢出来。Echo努力地睁着眼睛,不敢眨一下,一眨,泪便下来了,她知道,在这种时候,她不能让泪流下来。
舒凡也看着地,他觉着受着极大的恩赐了。舒凡的脸在泪雾中,仿佛晃荡着似的,如水中月,镜中花,梦一般的不真实。
两人就这样站着,感觉着彼此的身体在这种凝固的沉默中变得僵硬。在眼光的交织中,几个世纪的时光滑走了?世界缩小了,越来越小,缩在眼和眼之间。
Echo想:一切总得有个开始吧,生命这本书总得靠自己动手翻。
于是,Echo向舒凡走去,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再走一步便要走到舒凡的怀里,Echo停住了。舒凡的呼吸温热湿润,从Echo的头顶拂过去,Echo觉得头皮痒痒的,麻麻的,酥酥的,头有些晕眩,硬是抬不起来了。
Echo的眼睛正好对着舒凡的衬衫口袋,上面插着一支钢笔。Echo把手抬起来,伸过去,轻轻地把笔抽了出来,舒凡没有拒绝。
Echo看看舒凡垂着的手,手是握着的,凸现出很硬的骨节,象征着一种内心一团糟的表面上的倔强,象征着一种顽固的封闭,这种封闭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示威,在回避中攻击对方。
对她而言,这只手,握着的是甜蜜,是欢乐,是繁华,是梦的实现和渴望的满足。她想,她得把这个紧握的拳头打开,她要为自己打开一扇生命的门,让阳光照射进去,驱走里面的寒冷、潮湿和阴暗,她要打开它,就算打开的是潘多拉的匣子,她也将因为承受着灾祸而使生命变得丰厚,一场浩劫其实也是一种繁华,她也许会因为耐着苦痛而呻吟,但这样的呻吟是伴着幸福的。
Echo的心因为她的这样的想法而激动起来,她觉得它已经不是在跳跃,而是在邀击胸腔,异常迅猛,仿佛真是要撞破她的胸口,冲垮她的喉咙似的。心跳声听起来很清楚,Echo有些怀疑它是否已经破胸而出,现在正悬在自己的耳朵边跳动。如果真是这样该多好。如果真是这样,她就可以指着自己的心对舒凡说:看,这就是我的心,看它是怎样为了你而狂野地跳动,看它是怎样为了你而刀割似的滴血,看看吧,看我是怎样怎样地爱着你。
Echo觉着了一丝快意,是的,她要的就是这般轰轰烈烈,她:要的就是这样的非同一般。这丝快意刺激着她,令她亢奋起来。心的那种跳法真让她忍受不了,她觉得自己的血液在血管中奔流着,沸腾起来,她觉得热,很热,脸火辣辣,被灼烧了似的疼痛。她想,红了,一定火似的红。这样想着,她便害怕起来,她以为自己淡若流水的,一条很细很细的地下小溪,在没人看得见的地方流淌,无声地唱着悲伤,无声地唱着欢笑,她的悲愁喜乐都是孤独的,没人听得见,没人看得到,没人欣赏得了。而现在,她才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热烈如火的,把自己的心拼命地燃烧着。还渴望着拿自己的热去暖着别人,别人接受,她便可以在痛苦中心满意足地微笑了。
烧吧,烧死了怎么办?烧死了不正好么?这样就大功告成了,人的一生和蜡烛的一生有什么两样呢?选择淡若流水吧,那样会长久一些,哈,难道真会有细水长流的事么?傻瓜,就像火会熄灭一样,水也会干涸,一切到了最后,不都是归彼大荒?
方式和方式之间,没有谁比谁明智的问题,归宿只有一个,选择只是看怎样做自己才会高兴。做吧,做吧,趁着最后一丝力量还没被风干的时候……Echo把笔用右手握住,左手慢慢伸过去拉住了舒凡的右手。肌肤相触的那一刹那,Echo幸福地颤果了,爱情,难道真会这样子就生长起来么?
Echo把舒凡的手抬起来,抬到自己的瞩前,看着这只紧握的拳头,泪又雾濛?
Echo用右手中的钢笔在舒凡的掌心中写下了一串数字——家中的电话号码。最后一个数字写出来的同时,一滴泪从眼中“砰”然而落,坠在舒凡的掌心中,碎了。
这温热的液体刺激了舒凡,他不由得把手往后缩了一下,但并没脱离Echo的手指。这是他看到Echo以后除了呼吸而外的惟一的动作。Echo抬起头来看着他,未干的泪在眼中扑闪着快乐的光。舒凡看着这双奇异的眼睛,眼中闪过一抹怜惜。
Echo把钢笔放在舒凡的手中,便飞快地跑掉了。她害怕,害怕舒凡会在这种情况下吻她,她不要怜惜,她不要同情,她要爱,完完全全的不掺杂水分的爱。
Echo冲回了教室,气喘吁吁地收着自己的书本。
“陈平,你干嘛?不上课了吗?”周肇南关切地问。
“嗯。”Echo头也不抬地继续收,收完了便要往外走。
周肇南一把抓住她,看着她红肿的眼睛,压低了声音问:“没事吧?”
“没事,我只是要回家。”Echo微笑着向他说。
那笑容是周肇南以前从来没见到过的,她呆呆地看着Echo飞跑而去的身影,自言自语地说:“院子真美,好美,好美……”KcHO的父母家里,姆妈缪进兰正洗衣服,听见有钥匙开门的声音,以为是Echo的爹爹陈嗣庆忘了东西,便头也不回地说:“嗣庆,你不是刚走吗?怎么又回来了?”
没有人回答。缪进兰从洗手间里探出头来,才看见是Echo,喘得上气不接下气,脸涨得通红,汗涔涔的。
“妹妹,你……”
“姆妈———我没有生病,没有发烧没有胃痛;我没有和老师生气,没有和同学闹别扭;我没有考试不及格,没有在路上遇到坏蛋……下午没课,老师临时通知的,我便回来了——对了,有我的电话吗?”
缪进兰茫然地摇摇头,看着Echo走进了卧室,她一句活没说。女儿的一连串的“没有”把她这个作母亲能说的话都说完了,她还自说什么呢?难过在女儿的心中,父母的爱就只像这么几个“没有”这么简单无味吗?缪进兰又想起Echo经常埋怨父母不疼的,给他的爱最少,还说自己一定是捡来的,不是父母亲生的,不由得黯然了。
Echo此时的心已被舒凡塞得满满的,又哪儿想得到自己的所说所做伤害到了母亲呢?
亲情和爱情相比,到底哪一个重要?有良心的人都会说:什么都能忘,就是父母忘不了。其实,亲情是最容易让人忽略的,因为亲情是血缘的,是天然,是牢固的,是淳厚的,任你挥霍任你浪费始终不变。有亲情而没有爱情的人,他的生活是悲哀的;而失去了双亲的人,只要他有所爱的人相伴,他便可以快活到老。这本是人之常情,只是可怜父母心。
“叮铃铃……”
客厅里的电话响了,Echo像一枚出膛的炮弹冲出门外,缪进兰还在洗手间里擦手,便听见她尖声地叫着:“姆妈——让我来接!”
几分仲以后,Echo慢吞吞地回到了卧室,脸上是失望的表情。不是舒凡。
舒凡,我现在已经回家了,为的是等你的电话,你会给我打电话吗?会吗?……Echo懒懒地坐在桌旁,手撑着脑袋,发呆。
“叮铃铃……”
电话铃又响了。Echo又冲出了卧室,一边尖叫着说:“姆妈——让我来接!”一边急急地抓起话筒,生怕迟了一点,对方便挂了。
不是舒凡。Echo看着电话,有些想流泪,然后沮丧地走回卧室。
舒凡,我在等你,你知不知道?……我给你留了电话号码,在你的面前我无法开口,我只有请你给我打电话。你看到的,我很脆弱,面对你我没有可以用来武装自己使自己坚强的东西。我哭了,你看到的,那颗泪滴在你的手心。……上帝,莫非是泪水把号码浸润了,他辨别不出来了吗?上帝,求求你,对我公平一些,不要这么残忍好不好?好不好?上帝啊,我求你,我求你,哀求你……“叮铃铃……”电话又响了。……“叮铃铃……”……“妹妹,你不要这样大呼小叫好不好?”
电话铃响了好几次了,缪进兰终于对女儿的“让我来接”的尖叫声忍无可忍了,边说边从洗手间走出来,看见Echo正站在屋子中央,全身僵硬着,长发耸拉下来,乱蓬蓬地蒙了一脸。缪进兰又惊又吓又担心,流着泪,哑着声音喊了一句:“妹妹——你……”Echo慢慢抬起头来;乱发之中露出了修白的脸,像是没有了一丝生气。好半天,才很悲哀很伤心地说出活来,声音低回,有气无力的,整个人仿佛已被抽干了血肉精髓,只留下一副空空的躯壳,一触即倒了。
“姆妈——,我只是在等他的电话。……姆妈,你说他会给我打电话吗?”说完,便“嘤嘤”地哭起来,像个孩子似的哭。
“会的!会的!”缪进兰一个劲地说着。她多么想扑上前去扶着女儿,安慰她,把她拉入自己的怀抱,用自己温暖的胸膛,温柔的话语,温润的眼泪,用自己作为母亲所能给予孩子的一切为她疗伤。但是她没动,她了解自己的女儿,她是越在不幸中越不愿意别人抚慰她帮助她的,她习惯于自己为自己舔干伤口。
Echo有如行尸走肉般地回到了卧室,把自己掼在床上,趴着一动不动,眼睛睁着,泪不停地无声地淌下来。
舒凡,这么久了,你真的如此残忍吗?几个月以来,你一直躲着我,像躲瘟疫一般,连搭话的机会都不给我,我知道的,我是不值得你为我停留的,我没有如花的美貌,没有快乐的色彩,在我的世界里只有阴霾的天空,你一定看透我了,你不愿走进我的世界中来。
舒凡,我已是自卑到极点,你就像个尊贵、高傲的帝王站在我面前,而我几乎想流着泪跪下去吻你的脚尖。在你的面前,我是无壳的软体动物,任你伤害。舒凡,你好残忍,你连怜悯和同情都不肯给我么?我什么都不要了,只要你能来电话,管你是怜悯还是同情,我都不在乎了。施舍,只要是出自你的手,就让我曲着卑微的膝盖尽数收下吧。……舒凡,这样子,你说好么?好么?……下一个电话再也不去接了,反正你也不会打来电话,我再也不如此的折磨着自己,不接了,不接了,就算是你的,舒凡,我也不会去接了。哦,我这不是在怪你,你又没错,是我……“叮铃铃……”电话响了,时间是下午5点半。铃声把Echo散乱的神志从遥远的地方拉回来。聚拢:铃声响了,电话,啊,舒凡,是你,是你么?
一秒钟以前还全无生气的她竟从床上翻过身来,一跃而起。
“喂……”这一声像蜗牛的触角抖抖索索地在头上摆动着,紧张而小心翼翼地试探,像刚被抚弄过的含羞草,在暂时没有了骚扰的情况下,颤颤巍巍地把叶片张开,看看外面的世界究竟有没有安全。这一声仿佛用尽了Echo所有的气力,仅剩的。
“喂——”是男孩的声音,是舒凡的声音。
Echo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本来就没干过的脸庞又一次被泪水冲涮着,她小心翼翼地对着话筒讲话,把话筒抓得很重,声音很轻,仿佛电话里藏着一个极敏感的小动物,会被她吓跑了似的。
“呵——,舒凡……是你么?真是你么?”
舒凡的声音很沉稳,很清楚,清楚地透露着伤痛,伤痛是温暖的。
“是我。你好。我想和你见面,晚上7点半,在台北铁路车站门口,好吗?”
还有什么不好的呢?
Echo扔下话简便疯子般地冲入了卧室,把衣柜打开,疯子般地把所有的衣服扔在床上、地上。她在镜子和床之间来回奔忙,抓起一件衣服,跑到镜子面前,就往身上拾,看一下,扔掉,又抓另一件……地上的衣服裹住了她的脚,把她绊了好几个踉跄,她不管。直到把所有的衣服都看遍了,她才跳进了一条秋香绿的裙子,还扎了一条缎子腰带,这是她在顾福生的道别舞会上的打扮,只是少了那朵红花。
一切准备就绪,Echo的心是欣喜若狂的,像一只快要被放出笼的鸟儿,快乐地扑扇着姐肪,渴望着开笼的那一刹那,幻想自己在天边的星空下,努力地拍打翅膀,飞向更高更广阔的世界。
“姆妈,我出去了。”
“妹妹,不吃饭就走吗?”缪进兰从厨房里走出来,微笑着,用一种只有母亲才有的恋爱的眼光看着Echo,手伸过去轻抚了一下Echo的乌黑光滑的长发,说,“去吧。”
就在这一瞬间,Echo惊觉了母亲的孤独。母亲是同她荣辱与共的,母亲也在盼着舒凡的电话,也在心中求着舒凡、埋怨着舒凡,也在为舒凡没来电话而痛苦、沮丧,也在为舒凡来了电话而欢欣雀跃。母亲悲伤着她的悲伤,忧愁着她的忧愁;母亲快乐着她的快乐,幸福着她的幸福。而母亲本身却是孤独的,有谁关心过她在想什么?
Echo不由得对母亲放出一丝悲悯,又有些觉得自己得到了爱情的快乐和幸福竟像是背叛了父母,对不住他们似的。面对自己的母亲,看着她早生的华发,想到她今天为自己担心,为自己难过,为自己流泪,为自己微笑,洗了一大堆衣服,做着一大堆饭菜;想到她一直就这样为丈夫儿女做了几十年,而且还将无怨无悔地继续就这样做下去,“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想着这些,Echo只有沉默,无语凝咽。
她有什么可说的呢?父母对于儿女的爱是没有语言的。自从孩子一出生,父母的生命便有绝大部分是儿女的,而儿女,将有自己的生命,自己的生活。今天,Echo在快乐的顶点才分出了一点点愧疚给父母。亲情,便是这样在爱情的夹缝中存在着的。
Echo赴了一生第一次恋人的约会。
7点20,Echo便来到了台北铁路车站门口。舒凡的身影在人群中很明显,Echo一下子便看到了他,还是那件衬衫和那条长裤,很随意很自如。他并没有为这次约会刻意地做了什么,Echo想,在这场恋爱中他是居高临下的,谁叫自己采取了主动呢?他不仅在才华学识上高出自己许多,在恋爱中的地位也比自己高出许多。Echo低头看着自己的秋香绿的长裙和发亮的缎子腰带,为自己的美丽感到窘迫起来,太不平衡了,太不平衡了,她甚至有一股想把背上的顺滑的长发弄得乱糟糟的冲动。
舒凡看到了她,她在很不自然地走动着,好像是羞涩,又好像是难过。舒凡迎上前去:“你来了?”
“嗯。我说过我会早一点到的。”
“所以,我也早到了一会儿。”
Echo看着舒凡,这是她爱上舒凡以来第二次直面看他,这一次眼前没有泪雾,舒凡的一切都很清晰,只是他的心也会和他的脸一样清晰吗?
舒凡也看着Echo,看着这个狠追了自己几个月的女孩,他知道她是为他疯狂着的。她不漂亮,可是她有一双眼睛。这双眼睛凝聚和闪动着她的心灵深处的生命力和美,像日月潭的潭水,在不同的天气中有着深浅不一的颜色,变幻莫测,或是悲哀至极的,或是幸福至极的,或是迷惘、无助、怀疑、忧伤、决绝等来个大杂拌的,这些奇异的变化使她面部的表情无比丰富起来,使她在这种生动中透射出一种独特的吸引人的魅力。而这样的奇异的变化是为他而起的,这么想着,舒凡便觉得Echo更加地美起来,美得有些不可思议,美得有点莫名其妙。
舒凡觉得自己比想象中的还要快乐,他忍不住想吻Echo,其实,下午时,当她躲在重重的泪雾背后深深地看着他的时候,他便想用手抬起她的下巴去亲吻她的嘴唇了,但他没有,两次都没有。第一次没有是因为他被那双泪眼给震憾了,像清晨第一朵绽放的带雨的玫瑰,他不能破坏那种美;第二次没有是因为他觉得她有些瑟缩,有点想逃跑似的心不在焉,他希望在吻她的时候,她有着和他一致的渴望,而不愿有些微的勉强。
于是,他只是轻轻拉起她的手来握在手心里,像握住她下午的那滴泪一样,有说不尽的怜惜,伴着为她的爱而主的痛楚。这种温暖从手的接触传递给了Echo的心.反而让她起了一身的寒栗子,背上的汗毛一根根地竖立起来,幸福的感觉像一股热流一样颤栗地传遍了她的脊椎。这就是了,她想。
舒凡轻声问:“和我一起去淡水那里旅行,好吗?”
“好!当然好,舒凡的一切都是好的。
舒凡牵着Echo的手,一同走进了车站,Echo觉得非常兴奋,这种感觉太妙了,好像是旧时代的一对情侣为了冲破家庭专制的阻挠而为情私奔。Echo不时地偏过头去看与自己并肩而走的舒凡,满眼的如痴如醉。舒凡有时自顾自地走着,没有觉察到Echo在看他;有时他觉察到了,便会对Echo微微一笑,直笑得Echo心旌摇荡起来,温馨的气氛充盈在两人之间。Echo的手在舒凡的手中,Echo觉得很真实,仿佛几个月以来,自己一直在空中毫无边际地悬荡,飘浮,而到了现在,自己才落在了实地上,平平稳稳地走起来。
坐在车上,Echo很自然地把头靠在了舒凡的肩上,这是她这辈子除了父亲以外所依赖过的第一个男性的肩头。一股从未嗅到过的男性的气味漫进了Echo的鼻孔,使她产生了一种欲睡的倦怠感,不一会儿,她便闭上了眼睛,发出了均匀的呼吸声。
舒凡握着Echo的手坐着,Echo温润的鼻息喷在他的脖子上。舒凡扭过头去看窗外,一幕幕灯火闪耀的夜景在他眼前飞逝,他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而美好。
到了淡水,他们径直去了海边,夜在海浪冲刷海滩的“哗哗”声中显得更加静谧。
Echo平视着海面,舒凡看着她。月光为她的脸庞镀了一层银亮的滑腻的润泽的晕,浮现出圣洁的光华。她很专注地看着一切,又仿佛什么也没看在眼里,嘴角上挂着一个缥缈得像高楼上传过来的歌声一样的笑容。
舒凡用手将Echo的脸庞轻轻地拨过来,那对奇异的眸子便映在他的眼中了。它们的颜色和夜一样,黝黑黝黑的,里面荡漾着和大海一样的柔波。舒凡的心也随着这片柔波有节奏有韵律地荡漾起来,他把自己的眼神深深投进去,“扑通”一声便化作一条美丽的鱼儿,尽情地游来游去,鱼尾活泼地摆动,搅动着柔波。一会儿,波心中便有火焰似的东西在晃动了,像投射在海面上的渔船的灯光,很明亮,又很朦胧。
舒凡把头慢慢地靠过去,灼热的鼻息喷在Echo的脸上……终于,那片柔波被遮在了浓浓密密的灌木丛似的睫毛下,舒凡的唇盖在了Echo的唇上。
他细细柔柔地轻触她,她回应着,无比的欢喜,长久以来的渴望、期待和幻想全都浓缩在这一吻中了,交织着,回旋着,缠绵着,化也化不开。所有的焦的。忧虑和沮丧,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只有巨大的幸福和快乐牵引着心向上飞翔,耳边似乎有长着翅膀的小天使在哼着爱的歌谣……良久,舒凡睁开眼睛,四唇分开的同时,一颗泪珠在月光下亮晶晶地从Echo的眼角滚落。简直是美的极致!舒凡呆呆地凝视着,在他这样一个具有文学气质的人的眼里,那滴闪光的泪珠成了艺术,无论是用手去拂拭还是用唇去吻干都是一种破坏。他用手臂轻轻地环住Echo,把她的头放在自己的肩上,揉弄着她的长发、在她的耳边喃喃低语:“别哭,平。你知道吗?你流下一滴泪,就足可以淋湿我整片天空。”
初恋就这样开始了。伴着难以诉尽的甜蜜和喜悦,Echo真正步入了正常生活的轨道。在她心中,舒凡是至亲的人,在与她最亲近的生活接触中,他以自己的积极进取的人生观影响着她,在潜移默化之中,她的生活日渐踏实起来。她的许多观念发生了变化,对文学热烈的爱从此有人和她分享,她尊重生命、憧憬未来,甚至自我肯定和自我期许也从她封闭了七年的心中生出来。她不仅轰轰烈烈地谈着恋爱,而且还舍命地去读书,勤劳地做家教,认真地写书。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而且是正面的力量。
两个人,一起读书,一起吃饭,一起逛街,有时在教室里为了学术问题争个面红耳赤,有时漫步在湖边情深款款。
日子便是这样的飞逝了,快乐的时间总是过得太快,许多个浪漫的月夜,像是从枝头枉然地剪下来然后又插在瓶中的玫瑰,不过是记忆中的虚设罢了,若干年后再想起,已不再鲜艳欲滴。饭吃得很香、梦做得很美的Echo竟来不及把玫瑰剪下便迎来了枯萎的结局。
两年之后,正是浓夏。夜晚,在Echo的房间里,舒凡和Echo面对面地坐着,膝盖顶着膝盖。
舒凡的头很低,额头紧贴着绞合的手指,大拇指夹着鼻梁,身子蜷得很紧,像是期望能把自己缩成一团,成一个圆溜溜的球体,拒绝外界的球体。
Echo的身子直立着,不是像球那样的柔和的拒绝,而是被迈无奈的抵御,很僵硬,没有韧性,脆弱得一触即倒,无论是温情还是暴虐。她的眼光落在舒凡的头上,这曾被她的手指深深插进去揉弄过的头发,还曾被她的手臂紧紧搂在胸口的头,如今就在隔她一拳之遥的眼前,却已是拒她于千里之外了。
手中握着的机票和护照提醒着她:明天她将乘飞机远行了,一个人,目的地是西班牙的马德里,那个很远很远的离台北千山万水的城市。
西班牙是她所爱着的国家,这种爱是由来已久的,13岁时暗恋的对象便是西班牙绘画大师——毕加索,尽管那时的情感是稚嫩的,但那日日夜夜的狂想着要去出嫁的地方正是西班牙。另一方面,也许是因为自己太苍白的缘故,她的心中对那正如西班牙女郎的彩色长裙一样绚烂多姿的西班牙民族的生活无限地向往着。她喜欢在心中勾勒出自己在西班牙生活的画西,而不管她在画面中加进什么样的内容,主角都只有一个:舒凡!
而今,要去西班牙的只有她一个人,也许现实中的西班牙的生活图景比她梦想的还要精彩,还要迷人,然而,没有了舒凡这个主角,画面就会像被抠掉了一块似的,露着无法填补的黑洞,还有什么美感可言?就算那儿有绿色的田园,有白色的小房子,有一望无际的葡萄园,有毛驴、牧歌和葡萄酒,缺少了舒凡,这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和价值可言?
“凡,你抬起头来好不好?你这样的姿势让我觉得很冷,很孤独……”Echo的语声凝咽了。舒凡抬起头来,与Echo四目相望。那样的眼神,Echo大熟悉了。
在他们相恋的日子里,Echo常常为了一些舒凡并没留意到的细枝末节而生气。有时是因为舒凡不牵她的手,不拥她的腰,有时是因为舒凡不陪她共用午餐而一个人去睡午觉。舒凡在做这一切时是很自发的,并没意识到自己的做法会导致什么结果,而Echo恰恰正是为了他这种疏忽的无意识而委屈万分。而且她希望舒凡能不问自知她生气的原因,但每次,舒凡都总是耐着性子问,问她为什么不笑、不说话,问她是不是他做了什么不自知的错事。他越问,Echo就越说不出后来;她越不开口,舒凡就越丈二和尚式的着急。终于,舒凡为着她的莫名其妙便也生起气来,这时,Echo才扑上去拉住要一走了事的他,艰难地从喉咙里吐出字来,还没吐完,便泪如雨下,字不成句了。
在Echo的心里,亲昵是爱的表示,是真爱的必然的外在形式,爱情并不是空洞和不真实的,就像思想必须用语言或文字表述出来一样,爱情也必须要有拥抱和亲吻。Echo是深爱着舒凡的,于是她渴望着和舒凡的亲昵;反过来,舒凡的忽略甚至拒绝,不正表明了他并不爱她或者至少说他并没有爱得很强烈?
其实单单想到这一点,便足可以令Echo柔肠百结。她委屈,并不是因为她小气,而是因为她太敏感,她已经觉察到舒凡爱她并没有她爱他这样的深,尽管她是多么不愿意直面这个事实、承认这个事实,但内心深处巨大的恐惧是驱除不掉的,她太在乎他,所以她才会如此的神经质。
她生气,是为了让舒凡能注意到她,就像小时候,生怕妈妈忘记了自己这个孩子的存在而在摇篮里涨红着小脸哇哇大哭,为的不过是要妈妈在繁琐的家务中忙得团团转时还会伸出手来抱她一抱。她就是要在这种对别人的折磨中体会到别人的在乎,感觉到别人的爱,这样她才会安心,她才不会害怕。她多么希望舒凡能够给她这样的安全感,可惜舒凡始终未曾给过她。
每次她拖着舒凡的手臂,艰难地说:“凡,不要认为我小气,不要以为我发神经,你知道吗?我这颗对你的心,怀着的是悲伤的爱情,你懂么?”而这时,听着她泣不成声的话语,舒凡总是用一种悲悯的眼神望着她,轻声他说:“乖,不哭,不哭……”他当然是为她而心痛的,但他的眼睛明明白白地告诉她,这样的心痛是出自于悲悯,而不是出自爱。其实,只要他付出的是与她同等的爱,他不用多说什么多做什么,便能令她一片欢颜了,便是他显然没有像她那样的付出,没有和她一致的渴望,因此他只有悲悯她。
这样的眼神Echo真是再熟悉不过了,就是在情最浓的时候,她都能从舒凡眼中透过那层层的欢娱找到那抹永远也不会消失的悲悯。悲悯是舒凡对Echo的爱情的根,从这种根上发出来的芽开出来的花,注定带着悲剧性的情绪。
舒凡毕业的日子越来越近,他越来越兴奋。告别尽管单纯但却稚嫩的校园,到社会上去卷起袖子大干一场,凭着自己一介书生的学识和才气开创一番事业,这是他由来已久的渴望。
Echo看着踌躇满志的舒凡,心底油然而生的是不安,是伤怀。她应该与舒凡同乐,向他举杯祝贺才对,但她的心中,丝丝缕缕地缠绕着的是一大堆细麻线似的愁绪,剪不断,理还乱。
那天,她和舒凡在小饭馆里吃面。舒凡很高兴地告诉她他的毕业论文的提纲已经通过了导师的审查,用不了一个月的时候,他便可以把论文写完,而且他极有信心能一次性合格,这样,用不了多久,他便可以正式去参加各种形式的应聘。
舒凡的面消失得很快,等到他放下了筷子,Echo还在一根根地数着面条,不知到哪里神游去了。
舒凡拍拍Echo的头,Echo仰起脸来朝他笑了笑,笑得很勉强。
“你怎么了,快吃。”
舒凡柔声说,但他并没深究Echo到底怎么了,而是继续说他的毕业论文,谈他的工作应聘……啪!
Echo把筷子拍在桌上,两手捂住耳朵,拼命地摇晃着头,一叠声地叫起来,声音像刀片划过玻璃,那样尖利刺耳:“凡!别说了,别说了,别说了!我不要听,我不要听……”仿佛脑袋被横空飞来的一只足球给击中了,舒凡一下子蒙住了:今天很开心,很兴奋,觉得有说不完的话,甚至想大声唱歌;今天毕业论文的提纲通过了,很顺心,一切都依照自己的预想按部就班地进行着,没什么地方不妥当,今天和她一起出来吃面,有太多太多的话想要告诉她,然后和她一起去看场电影,然后散步、回家,这样很好;老板很熟,今天小面馆里人很少,比往日清静许多,面也弄得不错,一切都很不错……她在发脾气!她居然发脾气?为什么?在这样一个今天,这样一个小面馆里,面对着这样一个我,发脾气,为什么?……咦,她哭起来了,她又哭……Echo趴在手上哭,哭声很小,背却痉挛似地抖。她方才那番歇斯底里大发作惊动了小面馆里所有的人。舒凡感到他们全部惊愕地盯着他,仿佛是他做了什么错事似的。盯着他干嘛?其实他又何尝不惊愕?他做了什么吗?他什么也没做啊,他一直在讲话,是他的话有错吗?可是他的话自始至终都在谈自己,没有牵涉到她,何况她向来是爱听他讲话的。他讲话的时候,她总是崇拜英雄似的看着他,一副很入迷很陶醉的样子,他常常会用手指头点一下她的小鼻尖,笑骂她“小傻瓜”.那么,是她不顺心吗?
和父母吵架了?跟朋友闹翻了?考试考得不太好?没听她说起过呀,吃面之前还好好的……老板和他们很熟,他对每一位在他店里吃饭的顾客都招待得十分热情周到,何况他们是店里的常客呢?老板看出了舒凡的窘迫,他十分善良地走到舒凡旁边,告诉舒凡应该付多少钱,然后又俯下身去贴着舒凡的耳朵说:“对女孩子要哄。”
舒凡感激地看了老板一眼,拍拍Echo的肩膀,柔声地告诉她该走了。
正是午后,散步的人很少,小园香径上只有舒凡和Echo两个人。Echo用手帕擦着眼泪,眼泪太多了,她擦得很久,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悲伤,眼睛整个被泪水腌制了起来,似乎永远也不会干了。
舒凡走在她身边,背挺得很直,两手插在兜里,眼神投射的地方很远很空,Echo渴望着挨近舒凡,贴紧他的身体,但她知道他是不肯的,她也是不肯的,就算他不把她推开,任由她把手吊在他的臂弯,把头靠在他的肩头,但他冰冷的绝缘状态又同拒绝她有什么区别?
从小面馆出来以后到现在,他没有看过她一眼,也没有开口说一句话,嘴唇抿得死死的,仿佛用钳子也无法撬开。这是无声的抗议。Echo瞥了一眼他那紧绷绷的毫无表情的脸,知道他是在极力地抑制着满腹的几乎要爆炸了的不满和委屈,于是后悔和害怕又开始折磨着她,像蚕食桑叶那样,要大口大口地侵蚀起她的心来,“沙沙”作响。
她是爱极了舒凡讲起话来时那种神采飞扬的模样,可是她今天想到的不是欣赏舒凡,而是舒凡很快就要离开她,从此不可能天天呆在她身边,让她陪伴他,“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水”,这些令她非常伤感。
她不愿意他到一个完全没有她的世界里生活,这个世界对于她来说是完全陌生的,于是,他们的生命环交融的时间短暂到周末时在他不太忙不太累的情况下所挤出来的一天、半天,其余的时候,她只能从电话中,从信里,想象他的笑容和说话的表情。那个没有她的世界里,又该会有多少比她长得漂亮,比她温柔体贴的女孩?她并不是不相信他,只是人总是善变而脆弱的,尤其在寂寞难耐的时候,没有她在身边,她又怎能保证他不会意乱情迷?
这样,她便不能不恨起舒凡的神采飞扬来,她怪他在面对即将来临的两个人不能相守的日子时,还能如此开心,如此兴奋,而一点都不难过不伤感。
在谈到毕业后的生活情况时,他都说“我怎么怎么样”,而不是说“我们怎么怎么样”,在他的生活理想中没有她存在的位置,她作为他的恋人竟处于计划之外,她害怕,怕他真是要独自一个人走,怕他这一走便不会再回来,于是,他将拥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全新的世界,而她的所有便永远失去了。
当她心不在焉地数面条时,她是多么希望舒凡能察觉到她的沮丧,她的辛酸,停下他的长篇大论来寻问她、安慰她,对她说他的一切奋斗都是为了他们的爱情,为了他们有一个幸福的家,但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拍拍她的头叫她快吃面,然后又滔滔不绝地描述那个没有她的未来。她觉得自己在小面馆里的失态是有充分的理由的,但她又后悔自己那样地对自己的情绪毫不控制,让舒凡在这么多人的面前丢脸,舒凡一定对她很失望,他肯定会很烦她,很讨厌她,他不会原谅她了,他不会再爱她了,不用等到毕业以后,她现在就要失去他了……她怕得直哆嗦起来。她是不能没有舒凡的,她要他说,要他告诉她他绝不会变心,他会经常抽空来学校里看她,会一天打好几个电话、写好几封信给她。不,这些远远不够,她怎么能忍受看不到他、摸不到他?怎么能忍受他呼吸着别一样的空气?怎么能忍受由于他不在身边而胡思乱想、担惊受怕?
她要他告诉她,他爱她,他要她,他不能没有她,他要她成为他最亲爱的妻,和他携手一辈子。但是她知道他不会这样说,不过,总可以由她先提出来,然后舒凡要做的只是回答,说行、说好,说他接受。尽管她也想到在婚姻问题上,由女方求婚是不太好的,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开口了:“凡,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使舒凡更加惊愕,结婚!他没有听错吧?结婚,老天,他们现在用什么来结婚?爱情,只有爱情是远远不够的,并不是只要两个人相爱就可以解决温饱问题。还得有房子,要有卧室和客厅,要有家具,要有彩电和洗衣机,这样他们才会有一个家,而且这个家必须要维持下去。婚姻是世俗的,必须根植于现实的土壤,而钱是极其重要的肥料,但他们没有钱,他们一无所有,结婚?简直异想天开。
“你不要这样小孩子脾气好不好?有什么委屈你可以说……”“不,凡,我是认真的,我在很郑重地跟你说这件事,我想要你娶我。我要每天早上睁开眼来能第一个看到你,我要能为你做香喷喷的饭,把你的衣服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凡,让我和你真正地生活在一起吧,我希望能以一种形式把我们的感情固定下来,我需要这种保证。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爱,是可见的、可触摸的,而不是虚无缥缈的,空洞的,像海市蜃楼那样美丽却不可即。”
“你理智一些行不行?我刚毕业,工作挣钱全无着落,而你还在大三。你要的是什么样的实在?你看清楚我们所面临的现实没有,你的关于婚姻的浪漫,我们现在凭什么去承担?结婚不是谈恋爱,不可能天天用山盟海誓的话来下酒。”
“凡,我可以立即休学,我们可以一起挣钱。我不要读什么大学,如果不能和你在一起,我的生活便和哲学一样的苍白……”“你知不知道你有多么的幼稚多么的不懂事?你可以什么都不要,什么都放弃,你的父母呢?你就这样的放心大胆地伤他们的心?你就……”“父母是疼我的,他们不会怪我,只要我们生活幸福,他们就很开心……”“不会幸福的。”舒凡很冷很冷他说,“没有事业就结婚,我不会感到幸福的。我的理想是立业成家,而不是成家立业,事业没有着落,对于我来说,没有谈婚姻的资格。”
舒凡的话,像锤子敲钉子那样一句句地砸在Echo的头上,其实用不了这么多,第一锤下来就足以将她置于死地了。她突然扯住舒凡的手臂,朝着他喊起来:“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凡,你怎么可以?我们会幸福的,会很幸福,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的,会的……”泪已经流得太多了,新的泪水又冲出来,脸被洗得像脱了一层皮似的痛,Echo喊到最后声音慢慢低下来,低声哀诉。舒凡闭着眼睛忍耐着,任由Echo上下地拖拽着自己的手臂,等到Echo把手无力地松开后,他平静地说:“你不要再折磨我,我也不愿看到你受折磨。我已经很累了,还有毕业论文要写。我走了。”
舒凡的语气很淡,谈到不包含一点感情上的色彩。他已经对我的一切无动于衷了,Echo心痛地想,他不肯再为我做什么、想什么了,他根本就不稀罕和我在一起,两年了,他已经深入我生命的骨髓,而我对于他来说不过是可有可无;其实我又何苦今天才觉得如此悲伤?不是从一开始就预感到一切的吗?舒凡的背影渐渐远去了,没有稍稍停滞更没有转身回头,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挽留得住了,Echo自言自语他说:“罢了罢了。
凡,你并不爱我的呵,与其让你赶我走,不如我识趣一些,自己离开吧。”
接下来的几天,舒凡说希望彼此都冷静一下,没有来找Echo,Echo也没去找他,如果一切没希望了,就算她死缠烂打也不会有结果的。
于是,她回到家里,告诉父母她想去国外留学,要去的地方是西班牙。她这样对父母解释,毫无理由地解释:“爹爹、姆妈,在台北生活得太久,我已经很腻了,我决定走得远远的,去看看我所不了解的外面的世界。选择西班牙,是因为这个国家太美,我很爱她。我这儿有一张西班牙古典吉他唱片,你们如果有兴趣听一下便会明白,那个国家有台北所没有的浪漫气氛,容得下我做梦。你们不用再劝我,我决心已下。我走后,你们不会寂寞,有姐姐和弟弟陪着你们,这不致于显得我太不孝。如果你们真心疼我,就别阻拦我。”
父母问她劝她,她都是这些话,父母只好依了她,忍着痛为她办各种手续:出国申请、护照、签证……Echo还是去找了舒凡,她给自己的理由是即使要走也得给对方说一声,好聚好散总是比较好一些。
她对舒凡说:“我决定去西班牙留学,爹爹正在帮我办手续,用不了多久就可以走的。我想,走了大概就不会回来了,你知道,人是容易变的,何况国外毕竟和台北大不一样。”
她本以为自己可以硬得下心肠,做出一副坦然的模样,但不知为何却始终回避着舒凡的眼神;她以为自己可以用一种无所谓的语气,但不知为何声音却很低很弱还颤抖。
其实,挥剑斩情丝从来都不是果敢而是无奈,而且,这把剑实在是太重了,并不是很容易地就能把它举起来挥下去。
没有谁能阻拦她了,除了舒凡。舒凡说:“我只希望这是你冷静之中作出的决定,要走也不要负气而走。”
这是挽留吗?与其说是挽留,倒不如说是离别时的“珍重”一类的祝福,还比较贴切一些。
终于到了手续办齐的这一天,而机票是第二天的,Echo这才觉得自己的心不再处于麻木状态,而是像被活生生地撕裂了,像饱受蹂躏的花瓣纷纷扬扬地撒下来,血很痛地流。爱,太沉重了,岂是这么容易拿得起放得下的?”
明日便天涯了,也许今生今世再也不可能见得到他了,也许他还是爱着她的,只是和她的表达方式不同罢了,也许他也正在忍受着离伤,为她的别去而痛苦,也许……有也许便有希望。希望,哪怕是微弱得像缝隙里透出来的一缕烛光,也应该伸手把它握住了,自己造的苦果可以自己吞,但不应该让命运捉弄。
Echo拨响了舒凡的电话,告诉他明天便是离别的日子,是否可以见见他。于是舒凡便来了,她和他面对面地坐着,膝盖顶着膝盖,这使她觉得好像这段日子恍若梦境,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仍在从前,尤其是当久久低头不语的舒凡终于抬起头来用那个她再熟悉不过的悲悯的眼神望着她时,她更加的深信舒凡并没走开,他还是和从前一样,悲悯她,怜惜她,让她在这种悲悯和怜惜中体会他的爱。只要他肯悲悯她怜惜她一辈子,她便有了未来,她便可以存在。
但是Echo错了。
从悲悯和感激中产生的爱绝不是热烈的爱、深沉的爱,因而也绝不可能长久;舒凡对她的怜惜,不是爱的怜惜,而是歉意的怜惜,是同情是可怜,是源于善良的人道之心,而不是源于热恋中的情人之心;如果舒凡真的深爱她,就不会不在乎她,不会不害怕失去她,不会不因为渴望和她在一起而挽留她。
Echo握住舒凡的手,对他说:
“凡,给我一个未来吧,一个可让我翘首企盼、苦心经营的未来。只要你肯告诉我这条路我们将一起携手走下去,机票和护照我都可以放弃,责任由我自己来承担,我向爹爹、姆妈去道歉。”
舒凡看着她,一个字也不说,泪水无声无息地从他男孩的眼中流下来。他闭上眼睛,轻轻地但是很坚定地摇了摇头,慢慢地把手从Echo的手中抽出来,清清楚楚地对Echo说:“再见!愿你快乐!”然后,他走了。
舒凡走了,他的走是早就决定了的,也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的。这段时间没和Echo见面,这使他有机会静下心来好好地审视自己对Echo的爱恋,才发现,他一直都爱得很被动、很勉强、很粗疏,他并不是真正地深爱Echo,因此一旦遇到人生的决择,他的选择便不会是Echo。
他并没主动追求过Echo,在接受了Echo后,他常常是因为她的泪、她的哀怨、她的多雨的忧郁的梦而怜爱她,痛惜她,爱的水分太大。
而且,就算他能够爱Echo他也不能娶Echo,因为Echo太不适合做他的妻子。在他的心中,好男儿是一杆枪,得出门去打天下,他需要的妻子应是在他身后为他排解后顾之忧,让他能一心一意为事业奋斗。如果他娶自己并不是真正深爱着的Echo,那他对她的疏忽和冷淡将是双重的,而Echo又太敏感、太多疑、太脆弱,因此,她也比一个普通女人更易受到伤害,他不能让一个女人为自己流一辈子的眼泪。
Echo是有着许多的动人之处的,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的敏感和脆弱使她具有一种魅力,和她在一起生活会很新奇,但是,这仅仅可以属于恋爱的浪漫,如果每天下班回家面对一个哭笑不定的太太,这种累,情人有时是专门找着去吃,做丈夫,又有谁受得了?
走,是一定的,只是时间早晚而已。既然这样,那还是早些走吧,因为早走的伤痛比晚走的要来得轻,早走的结局比晚走的美丽,早走的回忆比晚走的美好,走得越早可以用来疗伤的时间便越多。
于是,舒凡便走了,留下的背影仿佛在向Echo唱着一曲悲伤的歌,他的祝福是真心诚意的,他毕竟在两年的时间里用了自己悲悯的感情来爱一个女孩,而今夜,这种悲悯只是最后的温柔,他流泪,为了这最后一次而流泪。他摇头,割舍掉的便是一段生命体验,他也难舍,因为自己的付出,没有谁在埋葬自己曾有过的欢笑和泪水时都做不到完全的潇洒的。
我也曾经回头
试着寻找来时的路
心中的你已经太模糊
你以为能从我这儿找到幸福
而我却总是让你哭
如果我们的爱
已经成为彼此包袱
何不就让我们承认错误
莫非我早该知道我将会孤独
在我们相识的最初
你走你的路
直到我们无法接触
我也许将独自跳舞
也许将独自
在街头漫步
Echo坐着,憔悴得像一尊已经被风化了的雕像,仿佛手一拂,那早已被剥蚀了的尘土便会稀哩哗啦地往下掉。
她还能怎么样?那么地爱舒凡,为他流了那么多泪,为他痴,为他傻,为他疯,到了最后,她所有的不过是一个最低最低的愿望:只要舒凡继续接受她,给她安排一个能容许她爱他的未来,只要他可以继续悲悯她一辈子,她便满足了。
她简直爱惨了舒凡,可是她爱得有多深就伤得有多深;她可以为舒凡付出一切,可是所有的付出换来的不过是一份揉杂的残缺的爱,一份在回忆中令她心痛的虚无。
她还能怎么样?泪是没有了,心都已是焚灰余烬了,又怎么会有泪可流?有泪可流也是一种幸福呵!
回忆如浪潮一般一层层地递推上来,最后时光回复到现在进行时中来,画面是马德里大学的天主教书院宿舍里,Echo坐在书桌旁,目光和桌上的一封信凝成一片。
半年前在机场一别台北,她以为自己什么都抛下了,但是到了马德里后,她仍然念着台北.念着那个早已不再以她为牵挂的人。她给舒凡写过几封信,其中仍然掩不住炽烈的情绪,表明她对舒凡的爱并没像她预想的那样一平如水,而是像新被关进笼里的鸟儿,既绝望着又希望着,心中焦的不安地存着一线侥幸:等主人的手来把笼门开启,而一旦开启了,便要迫不及待地“扑簌簌”飞出去。但是,舒凡回信的礼貌阻断了他们之间原有的一切联系。她没有再给他写信,因为不愿再感觉熟悉已变陌生的沧桑,但又抑制不住地向父母打听他的消息。
爱,就算是极淡极浅的,只要经历过,总是不易抹去,更何况是刻骨铭心了的?要它淡如烟霞,只能耐着性子由着岁月的刀来刮、来削、来砂,可是等到伤口真被抚平,心也所剩无几了,那种切肤的疼痛更是把人折磨得不成人形。生之趣都已经荡然无存了,有心无心又有何关系?
多情空余恨,宁做无心人,Echo到马德里后,把自己的感情堤坝加高加厚加固,拒绝着外界也拒绝着自己。不过,像她这样的天生就是要用尽整个生命去渴求爱和被爱的人,只要一息尚存,又岂会无心?不管她愿不愿意,不管她有没有意识到,她那颗千疮百孔的心都仍然像从前一样敏感地捕捉着每一个爱的信号,不断地感受着爱,不断地渴望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缺口,能找到一方让一切的付出都有所值的乐土,把自己的感情释放出来,一泻千里。
无论怎么说,马德里的空气对她的伤口是有益处的,确实是一个感情的疗养胜地。这儿没有台北的雨季,天天都有明媚的阳光,因为天天都能从认识或不认识的人的脸上看到明媚如阳光的微笑。街头画家、校园乐队,还有那无论男女见面时都要拥抱亲吻的礼节,所有在自己的母国里找不到的赤裸裸的热情,都在温暖地召唤着她血液中隐藏着的快乐和兴奋的天性,让她变成了一只“无所谓的花蝴蝶”,在这个上有灿烂的阳光,下有碧绿的草地的天地里自由地呼吸着、唱着、跳着、旋转着,翩翩起舞,让青春的生命的美,在眼波的流动处,在手臂的舒展处,在微笑的荡漾处,尽情地溢出来,闪动着眩目的光彩。
也许是她粗犷的轮廓和热情开朗的笑声容易被异邦人接受,而她的黑眼睛、黑头发和黄皮肤又使异邦人感到新奇;也许是对艺术和文学的热爱使她有一种超世俗的气质,而中国式的诚恳和西班牙式的豁达集于她一身产生了一种人的魅力,于是,并不漂亮的她,那个感情上屡遭挫折的台北灰姑娘,到了西班牙,竟被宠为了马德里大学的东方公主。
本来她到西班牙也不是为了求学,没有了生活的压力,什么都自由自在。她通宵达旦地看自己爱看的书,用吃白面包喝自来水省下来的钱到自己想往的地方旅行,她开始懂得享受生活:唱歌、跳舞、坐咖啡馆、搭便车、听轻歌剧……甚至连抽烟、喝酒、深夜狂欢不归这样的在中国的闺房教育中视为放浪形骸的事她也照做不误,并且成癮。她不愿意再为任何事任何人勉强自己、委屈自己,她要生命完全为自己展开,以求不负我心。
原来,没有舒凡的日子并不是地狱,没有他,她仍是她自己,她更是她自己,尽管她有时候还是会想起他,想起他的夜晚仍然会被眼泪打湿,但毕竟再深的情也终究是昨日黄花,在凋零的萧条中已少了盛开的沉重。
思维一回到现实中来,Echo就意识到自己是在马德里,这个快乐的城市,还有在这个城市里和她共着呼吸的给予她快乐的人们,一想到这些,她就总落不了会想到荷西,那个西班牙小男孩。
荷西,想到这个名字都是她给取的,Echo的心中便涌上了甜蜜的快意。
和荷西在一起是很快乐的,在他的面前,Echo不用压抑,不用掩饰,丝毫没有压力。但是她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和荷西一起玩,这是故意的。因为荷西的言语,荷西的微笑,荷西的眼神,都能让Echo从中觉察到荷西对她的爱情。他爱她,可他那么校荷西很英俊,很善良,而且他单纯的肩膀靠得住Echo的浪漫。在第一眼看到他时,Echo便为之怦然心动了,如果不是荷西这么小,比她小得太多,那么……也许……Echo有些怅然地坐着,心里想:既然对于荷西的年轻的爱,她不能接受也不能回应,那么,还是避开好了。哎,荷西,这个小孩子,也不知他这几天怎么样了……
三毛情史--4 梦寐求之
4 梦寐求之
荷西又掏出口袋里的钱数了起来,这已经是这堂课里的第六遍了。
一枚,两枚,三枚……一共是14枚一块的硬币。荷西慢悠悠地数着,像葛朗台数着自己情的金市,神情专注而幸福。在荷西的眼中,那圆圆的硬币宛如姑娘的脸庞,只要他深情地凝视一小会儿,那上面便会清晰地浮现出眉毛、眼睛、鼻子和嘴来,一张非常完整的脸,嘴角还弯着浓浓的笑意,就像从斑斑点点的三维图画中看出狮子、城堡来一样的神奇。
荷西把钱放回兜里揣好,心里默默地说:“Echo,我又想了你14次。”
然后他飞快地瞟了一眼那台上那个解说得正起劲的数学王国的导游,生怕自己心中膨胀的幸福会溢出来,在脸上浸润开一个莫名其妙的甜蜜的笑容,从而阻断了他的思路,影响了他的情绪。
荷西把头转向窗外,窗外的每一片蔚蓝,每一朵洁白,每一丛新绿,每一瓣艳红,都勾起他对Echo的相思。在树与树的间隔,在叶与叶的缝隙,到处闪现着Echo又大又亮的黑眼睛;那随风飘荡的柳条有着Echo那乌黑的长发柔滑地披顺下来时的妩媚;草叶尖悬着的欲滴的晨露,花心中颤动着的嫩蕊,风拨树梢的不留痕迹的轻灵,划破迷蒙睡意的鸟叫的宛转,都是Echo的随便泼洒的笑声。
后面的同学戳了一下荷西的背,是向他借笔。荷西突然觉得很烦,有一股无名之火从无名的地方窜了上来,他很想凶巴巴地对那个讨厌的同学说自己没笔,但终于他还是把笔借给了这个其实并不讨厌的同学(凭荷西的良心说),几乎是把笔摔在了对方的桌上,没有像一惯的那样,等对方的“谢谢”出口,自己紧跟着说“不用谢”,便很快地转过身,趴在了桌上。搞得那个同学很是盯了他的背影几眼,今天的荷西怎么了?
荷西的眼光落在了自己手臂所枕的书上,一动也不动地盯着,心思却在字与字的夹缝里越来越大的“Echo”字样。
哎,已经有多久没见着Echo了?快一个星期了吧,太长了。
自从第二次见面以后,Echo便经常到徐耀明家玩。荷西和她倒是有缘,几乎每一次两人都会很巧地碰在一起。有时是Echo正在与徐耀明谈话,荷西来他家借东西;有时Echo刚同徐耀明说完再会,荷西便从楼上下来,手里提着垃圾袋;有时Echo走在公寓到车站的路上,荷西从侧面的一些小路口出来,与她刚好对面。
于是本来从不相识的两个人,无端端地竟多出这么些相处的机会。他们在院子里打棒球,踢足球,在下雪的日子里打雪仗,堆雪人。荷西向同学借来摩托车,带着Echo去兜风。有时兴致最浓的时候,便走着去逛旧货市场,两个人都是口袋里不会装多少钱的,却可以从早上9点到下午4点地逛它一整天,回来的时候,手里举着一支色彩斑斓的鸟羽毛,便心满意足了。
那简直是天堂中的日子,荷西想。
荷西对Echo是一见钟情的,抹不去的是圣诞夜和Echo初相遇的情景。那天晚上Echo一定是非常快乐的,当他们面对面站着的时候,Echo的黑眼睛睁得那么大,像一汪荡漾着的清澄深幽的春水,荷西捕捉到了闪烁的波光,虽只一瞬,却立即溶进荷西刚喝下去的那杯又浓又甜的葡萄酒里,然后摇荡出些微的醉意。荷西的心狂跳起来,却不仅仅是因为下楼跑得太急的缘故。
那一瞬,那稍纵即逝的一瞬,被荷西牢牢地握住,握成一切,握成永恒!
荷西自己知道,那和Echo一次次的邂逅,不是巧合,而是他多么精心的刻意,精心到怕被Echo看出刻意的痕迹,他一次远远地跟在Echo的后面,陪她走了两条街,却始终没有在Echo看那件花衬衫的时候上去拍拍她的肩膀,说:“咦,你怎么也在这儿?”
Echo却仿佛一下子失踪了,荷西没有见到那灿若春花的笑脸。已快一个星期了。六个晚上,平时总是作业还没做完就困得不行,趴在桌上都能呼呼大睡的荷西失眠了。看着月光下摇曳的树影,荷西心中停也停不住的是这些日子以来关于Echo的记忆。
他喜欢Echo在雪中冻得红肿肿的小手,他喜欢在摩托车的观后镜中看Echo的疯狂飘飞的长发,他喜欢陪着Echo在街上闲荡,或是干脆陪她一起逛垃圾场,看她在其中挑挑捡捡,时而惊喜地抬起头来欢呼:哇,你看这个好漂亮哟!手里捏着一个锈掉的小铁钉……他喜欢,他喜欢,她的一切他都喜欢,因为他是荷西,她是Echo,这就够了,还甲得着别的理由吗?从来爱都是没有借口,没有任何愧疚的呵。
这一个星期,他是那样的想着她,可是她知道吗?她了解吗?
她也会像他想她这样地想着他吗,
荷西突然觉得悲哀起来,一股酸涩直冲上来,冲向他的胃,冲向他的心,使他不得不连续地做着深呼吸,气流冲下去,眼泪也就不会流出来了。不能哭,不能哭,她总爱说他是小孩子,总是用一种大姐姐的口吻跟他说话,如果哭了,她就更要把他当小孩看了。哎,她是不会想着他了,要不,她怎么就不来了呢?她只是把他当一个玩伴而已,好玩的时候当然好,不想玩的时候便可以走开,她一定是腻了,烦了,于是便不来了,荷西又做了几下深呼吸,觉得心里苦苦的。
荷西抬起头来,黑板上的数字毗牙裂嘴地看着他,他和它们互不相识,难怪它们看起来会面目可憎;数学老师神采飞扬他讲解着,看来课已到了高潮部分,荷西却无法感染到那份兴奋和快乐。
他曾经有Echo在他没有“碰”到她的时候来过了的想法,昨天,他鼓起了好大的勇气去问徐耀明Echo有没有来过,他红着脸,带着渴望甚至是乞求地看着徐耀明的嘴,徐耀明说:“没有。”
于是荷西决定了,Echo不来,他就去。他拿出Echo给他的地址,拿出自己的储蓄,数了数,决定去找Echo,和她约会。
本来想等中午放学了再去,可是荷西觉得自己无法再等了。他从来都不是那种成绩优秀的学生,但是他是个守规矩的乖孩子,考试不能不及格,课一节不缺。但今天,他要逃课,快乐的阀门在Echo那儿,他得去找她。他知道看见Echo后,阀门就会打开。
“Echo,Echo,楼下你的表弟来找你了,”Echo从《印第安理文化》中抬起头来,茫茫然地看着对自己说话的西班牙朋友。表弟?Echo并没有表弟,又哪会有表弟在西班牙钻出来7“快去,快去,别让表弟等急啰。长得挺帅的哦。”西班牙?一边挤眉弄眼的,神色、语气极为暧昧
Echo一下子想到在西班牙语中,“表弟”并不仅仅指亲属关系,而是带有很浓的嘲弄的意味的,就好像中文里的“阿哥”、“阿妹”一类的称呼一样。
Echo朝这个西班牙朋友翻了一个白眼:“我今天可没闲功夫听你在这儿瞎扯。愚人节早过了好几天了,还拿着这种拙劣的玩笑来骗人。我现在只有看书的心情,没有聊天的兴趣。”说完,便把头埋进了书里。
“哎呀,真没逗你,楼下真有一个好漂亮的小表弟,就在对面那棵大树下站着呢。刚才我从外面回来,正好碰上他过来问我是不是有一个叫‘Echo’的女孩子住在这儿,还拿出一张笔记本的纸给我看,上面有你的名字、宿舍号和电话号码。我一看果然是你的笔迹,便告诉他我可以帮他的忙,他很高兴他说了声‘谢谢’,然后又回到大树下去站着。我叫他进会客室去等,他赶紧摇头,脸都红了,真是好乖好可爱。Echo,我真嫉妒你,校园歌队每次来唱歌时给你的情歌专送就够让人眼红,没想到你还有这么个秘密人物,Echo,你太自私了,那么英俊的小男生你是在哪里认识的?也不向我们介绍一下。”
Echo听了这番描述,对“表弟”是谁已经猜到了八分。她赶紧放下书本,理也没理那个还在作陶醉状的女孩,径自跑到阳台上去看。
果然是荷西。此时的荷西正既羞涩又兴奋、既害怕又渴望地等待着。他一想到马上就可以和Echo见面,便快乐得不得了,但他又有些担心,担心Echo是不是真在,担心Echo会不会太忙而不能和他去看电影。想到自己为了Echo而逃课,他既希望她能知道这件事,从中明白他对她的一片情意,但他又猜不准Echo知道后会是怎样一种反应,他担心她会怪他,怪他不好好上课,他担心她会认为他太不男子汉,不会控制自己的感情。他甚至有些动摇了,想趁Echo还没下来之前赶紧溜掉,但他又怕万一正在自己拔腿便跑的时候,Echo正好下楼来看到,岂不是要被她视为怯懦的临阵脱逃的逃兵了?于是他又不停地为自己打气,叫自己一定要勇敢一些,反正已经来了……Echo看到是荷西,本来打算不见他,让西班牙朋友帮她下去告诉荷西说她不在,但是,她看见荷西站在大树下,手里抱着几本书,还带着稚气的脸上是焦虑的表情,平时经常戴的那顶法国帽被紧紧抓在手上,既逞强似的不愿埋着头,又做不来若无其事地东张西望,就像一个书包里揣着不及格的卷子不知道怎样开口让父母在上面签字的小孩。
哎,这个孩子!Echo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她实在不忍心拒绝荷西,她不忍心让他怀着满满的希望而来,经过这样一种无所适从的漫长的等待,最后背负着残酷的失望而离开。追求和等待都是她极为了解的苦难,让荷西这种小孩子受这样的酷刑,简直太残忍了。
而且Echo不能不承认,拒绝荷西在某种意义上说等于是拒绝自己。她的心中是隐藏着对荷西的淡淡的渴望的,当她在阳台上确认了是荷西的一瞬间,她的第一感觉是欣喜的,当她想起西班牙朋友为之倾倒的男孩是爱着自己时,她是有虚荣的满足的。
Echo转过身去,把书往床上一扔,换上皮鞋便跑出了宿舍,身后齐声响起几位西班牙女孩的怪腔怪调的起哄声:“表弟来啰!表弟来啰!”
荷西看到从宿舍楼里冲下来的Echo,立即兴奋得心“嗵嗵嗵”地狂跳起来,羞涩和窘迫竟一扫而光了。他兴高采烈地边喊着“Echo”边迎上前去,还将手中那顶快要被刚才紧张的自己捏出水来的法国帽向Echo挥了挥,仿佛在告诉Echo那是他的标志。
不过Echo可没有他这么热情。她笑也没笑一下,而且好像还有点怒气冲冲的样子,招呼也不打,对准荷西当胸就是一拳:“你怎么跑来了?”
荷西是受惯了Echo这种独特的打招呼的方式的,尽管Echo虎着脸,他仍然不温不火地笑嘻嘻地看着她。他终于把Echo找到了、等来了,对于他来说,想得到的已经得到了,又有什么可恼的?只要见着了Echo,管她是母夜叉还是崔莺莺,他都满足,他都喜欢,他都快乐得忍不住想唱起歌来:今天的空气是多么的新鲜今天的自来水是多么的香甜他当然只是在心中这样傻气地唱着歌,Echo当然什么也没有听到。她凶巴巴地瞪了他一眼,没好气地说:“你笑什么?谁和你笑,今天不是休息日,你的课不是还没上完吗?”
“我最后两节不想上了。”荷西有些委屈地回答道。他逃课还不是为了她?他煞费苦心,她却一点不领情,听她的口气,好像是大姐姐在教训小弟弟似的,这使他感觉极为不舒服。于是他装作很老成的样子,蹩脚地耸耸肩,还扬了扬眉毛,瘪着嘴角,好像他对这个世界很无可奈何似的,用一种百无聊赖的老气横秋的语气说:“上课简直太不好玩了,我可不愿意像那些笨蛋一样傻乎乎地坐在那里。”
“不好玩就可以不上了?你以为你是谁,念书哪有这么自由的,任性。你来做什么?”
看到自己的表演一点效果也没有,荷西感到很重的挫折感,而且逃课这种事情确实是自己理亏的,也怪不得Echo会责备她。
听到Echo问他来做什么,他什么花招也想不起来了,即使想起来也不敢轻易耍,于是他把头耷拉着,从口袋里掏出那14枚数了不知多少回的面值1块的西币(合当时的7块台币),老老实实地招供,说的时候都显得有点底气不足了。
“喏,这是14块钱,是我的积蓄。我只是想请你和我去看场电影,你肯和我去吗?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也只能走路去看,因为14块钱只够买两张入场券。你愿意去吗?”
说到最后的时候,荷西又把眼睛抬起来看着Echo。他没有耍赖皮似的求着Echo,但他的眼神表明他是多么期盼着能听到Echo说一声“行”,或者点一下头就可以。
Echo也看着他,仍然一副很严肃的样子,嘴还微微有些嘟着,看上去似乎在生气。其实对于荷西来找她这件事,她就根本没生气过,她是暗地里高兴着的,她可以控制自己不去找荷西,但荷西来找她,她却是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了自己不去见他的,既然见着了,她又是无论如何也控制不了自己不和他多呆一会的。用不着荷西解释他逃课的理由是因为上课没意思,她当然明白荷西是为她,是为了请她看场电影,而看场电影也是次要的,他并不在乎请不了Echo坐车,在他年轻的爱中,只要能看见Echo,同Echo呆在一起,两个人走走路,说说话,便是最好的。逃课,对于大学生来说,也许是司空见惯了的,不仅见惯了,而且自己也做惯了,理由还颇具个性,比如像那个教授讲课太狗屁了,既然赶不走他,那就我走好了之类的,逃课的时候觉得自己是很与众不同的,于是便有了超世俗的清高的感觉。然而中学生逃课的情形就大不一样了,那并不是一种轻松的随心所欲的选择,他们会、觉得冒险、刺激和自由,但他们绝不可能把这种事视为当然,因为在他们那种年纪里,学习课本知识,在老师的试卷上得个好分数便是人生的大事和正事,逃课意味着反叛和堕落。因此逃课必须是有巨大的快乐在诱惑着他们才可能发生。
Echo不由得想起自己小时候逃学的事了。那时的逃课原因是相当复杂的,有厌恶学校生活的理由,有不能忍受分数压力的因素,而最后导致她休学七年的原因,一是她那颗敏感自尊的少女的心无法忍受两团墨汁的羞辱,只能把自己关起来,躲在小屋里不再和社会发生联系;一是她对文学艺术的热爱使她愿意脱离世俗社会的一切,在自己所爱的天地中读自己想读的书,干自己想干的事。这样,逃课就不仅仅是逃课那么简单,它还是逃避,是自闭式的防御,而且还包含着对生命的自由和美的追求这样的大课题,总之是太沉重太沉重了。
Echo和荷西在一起时,曾告诉过他关于自己小时候逃学为读书的事,当然她是把自己逃学的自由和在读书中得到的巨大欢娱大大地渲染了一番的,而老师的羞辱和休学七年的苦难在如今的地叙述起来程度已大大降低,语气竟有些调侃,而这一苦难的独特和令人吃惊也让她无意识地带出些英雄式的自豪来。
可是荷西并没像她预想的那样惊讶,或者是好奇,或者是感叹。尽管Echo说得很轻松,很流畅,偶尔还幽默一两下,但荷西自始至终没笑过一次。他一语不发地盯着Echo,很严肃,他好像已从Echo表面的无所谓的微笑中看到了她内心深处的永远痊愈不了的伤口和永远驱散不掉的阴影,等到Echo把一切都讲完的时候,他重重地叹了口气,拍了拍Echo的肩膀,把手枕在脑后倒在草地上,表情是极为悲伤的,良久才对Echo说:“你的逃课一点也不好玩。我从开始进学校读书到现在,还没有逃过课呢。我有一些经常逃课的同学,大都是在夏天,因为那时可以跑出去到河边游泳或者是爬在草坡上打游击,他们的逃课才好玩呢,你和他们不一样。我也想像他们那样去玩,但我的胆子实在是很小,虽然我成绩不好,但在我心中上课是天大的事,我不敢为了游泳和打游击的快乐而逃课。”
但是,今天他逃课了,逃课的原因很简单,只是为了早一点见着Echo,请她看一场不能坐车去看的电影。是的,上课是天大的事,连玩耍的快乐也诱惑不了他逃课,但他却因为对Echo的爱而逃课了,于是,和Echo在一起便成了比上课还重要的,比天还大的事。
一想到这些,想到荷西的用心良苦,Echo便被感动了,理智无声无息地退出了阵地,她无法拒绝得了这个孩子,他的脸,他的心……“哎——”Echo叹了口气,换了一种比较温柔的语气说,“走吧,走吧,真拿你没办法。看电影,附近也有电影院的,这样我们就不用因为没有车钱前走太远的路。以后再也不许逃课了,知不知道?”
Echo说完便立即转身率先向前走去,她害怕看到荷西那因为快乐和兴奋而变得特别明亮特别迷人的眼睛,她怕自己会因为这双眼睛而泪湿。
她一边急冲冲地朝前走,一边在心中对自己说:Echo,不行的,这样不行的,不能再让这种感觉发展下去,把他当作小弟弟吧,当小弟弟还是可以的吧……逃过一次课以后,荷西对逃课上了痛似的,总是隔三差五地不上后两节课,跑到书院宿舍来找Echo。于是这个站在大树下的手里总是拿着顶法国帽而不往头上戴的男孩,就成了书院宿舍里那些西班牙女孩起哄Echo的对象。别人的嘴长在别人的脸上,又不可能用膏药去封上,Echo无可奈何地由着她们在身后怪叫:“表弟又来啰!”?Echo谁也管不了但至少可以管荷西,因此,她每次跑下去都要在荷西的胸口或者背上捶上一拳,然后推他一把,气势汹汹地说:“叫你别来了,你怎么还来?老是逃课,今后不许逃课了,听见没有,小孩子要好好念书。”好在每次她都是先兵后礼,狠狠地训斥荷西一番后又问荷西这次上哪儿玩。于是荷西也渐渐把握住了她的脾气,知道她是刀子嘴豆腐心,所以他任由她吼,笑嘻嘻地看着她,既不委屈也不担心,紧张更是没有了。
Echo觉得同荷西在一起很舒心,很安逸,她不用存什么机心,也不用顾忌许多世俗的繁文缛节甚至连男女之间性别的差异也不避讳,因为一方面Echo是要求自己用姐姐对弟弟的心态来与荷西相处的,因此她虽然很喜欢荷西,但她在与荷西有亲密的动作时是出于一种近似于亲情的友谊;另一方面荷西虽然深深地爱着Echo,但这种爱是孩子般的爱,纯洁无邪到脱离了性的欲望,因此他和Echo在一起时是不会心存杂念的。Echo在荷西的面前,可以大声地唱歌,高声地谈笑;可以莫名其妙地大发一通脾气,可以神经兮兮地哭个眼泪鼻涕横流;高兴时可以吊着荷西的脖子旋转,捧着荷西的脸亲吻,沮丧时可以倚着荷西的手臂发泄多愁善感的文学情绪,让荷西给她抹眼泪。总之,她要怎么疯怎么闹,荷西都可以陪着她一起疯一起闹。有时,Echo不想说话了,便告诉荷西她要看书,然后就旁若无人地钻进书里去了,荷西也不说多余的话,就静静地坐在她旁边,要么自己也拿出本书来,要么望着天空的云朵发呆,要么干脆闭上眼睛打盹,当真是做到了要动便动,要静就静。这样,Echo和荷西在一起,并不比一个人不自由多少,倒反而少了独处的孤单和寂寞。
Echo知道这些都是荷西付出的方式,他是认真的,是真心诚意地爱着她的。她也喜欢荷西,喜欢和荷西在一起。虽然她对荷西的感情不是对舒凡的那种炽烈的爱恋,但她依赖荷西,正如当初她依赖着自己对舒凡的爱那样,她依赖着荷西对她的爱,她的生存就是在爱情的依赖中生存,她需要有人陪着他,需要有人能无条件地接受她,欣赏她,能细心入微地体贴她,呵护她,这一切荷西都能做到,而且荷西还是个罕见的英俊男子。因此,尽管每次与荷西玩回来,Echo都要处于深深的自责中,责怪自己不应该再跟荷西交往下去,让荷西越陷越深,但她又从没有下过狠心真正让荷西离开她。
荷西是单纯善良的,他没有对Echo表白过自己的爱,也从不做接吻之类的情人间的浓情动作,他只是平和地陪伴着Echo。但是,在他的心中,他已经默认了一切,早就把Echo看作自己的女朋友了,在他看来,他和Echo的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自然而然的,什么都不用说,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彼此明白就可以了。他惟一不满意的是Echo经常把他当小孩子看待,他为之苦恼过,但当Echo在他面前暴露自己的脆弱时,他的心理又平衡了,于是他认为这些都是Echo比较情绪化的结果,而且时间会帮助他成为男子汉的,到那时Echo就不能小看他了。他不知道Echo和他在一起是需要借口的,他更没想到自己对于被Echo当小孩子对待的忍耐是恰恰成了Echo的借口。因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言语上的承诺,也没有任何动作上的见证,所以Echo完全可以在自己的心中把她和荷西之间的关系定名为纯洁的友谊,至少她认为自己对荷西是纯洁的,这样,她同荷西在一起的时候,就可以做到所谓的坦然,一旦在一天荷西真的要求她给他一个结果,而她无法给他的时候,她也就可以很轻松很自然地以自己从没有像爱情人那样地爱过荷西的理由离开荷西,而不会产生太重的负疚感。
这样地和荷西相处着,Echo颇有点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模样,得过且过吧,反正该来的总会来,要面对的迟早得面对。时间会把一切带走,也会把一切带来,人还担心那么多干什么?任时光飞逝吧。
三毛情史--5 情伤
5 情伤
半年以后,又是冬天,天气和去年一样冷。树枝是秃的,草地是荒的,人的脖子是缩在衣领里的。不久前下过的一场雪还没化,不过街道上和住宅门口的雪已经被人们用铲子铲掉了,斑斑驳驳的,铲得不彻底的地方被踩成了滑溜溜的冰痕,于是便有一两个走路不小心的人给摔在地上;树根周围和花坛四周的雪没有铲子去理踩,但已被蹂躏得黑乎乎的,凌乱不堪,那是小孩子嬉戏玩乐的痕迹。整个城市只有屋顶上和树梢上的雪仍然蓬松洁白,保留着它初降落的样子。那些煤球眼睛只剩下一个、红萝卜鼻子也断了半截的大雪娃娃,表明着下雪天是孩子们快乐的节日。
Echo和荷西缩手缩脚地在街上走着,闷闷不乐地埋怨人们不该为了让难看又笨重的讨厌的汽车通过而铲掉了洁白美丽的雪花。那天刚下雪的时候,他们跑到公园里痛痛快快地打了一天的雪仗,还堆了一个又大又漂亮的雪人,Echo把荷西的法国帽摘下来戴在雪人的头上说那是荷西,荷西便指着雪人的煤球眼睛说它的眼睛是黑的,和你的一样,应该是Echo。然后两人便在雪地上扭打起来,抓起地上的雪就往对方的脸上抹,往脖子里塞,等到喷嚏连天的时候,才发现衣服、鞋子和头发都湿了个透,他们谁也不为可能要发烧而担心,指着对方的因为结了冰而硬得像铁丝一样的头发“哈哈”地大笑起来,真是快活得要命。可是今天叫他们到哪里去找大片大片的柔软又干净的雪地?两人在街上无所事事地闲荡,冷得不行但又不愿呆在屋里,哆哆嗦嗦地走了半天,除了Echo滑下去摔个四脚朝天以外,便没有遇到一件快乐的事情。
“没劲透了!”Echo憋不住大吼一声,一脚踢在一个脏兮兮的雪堆上,雪末四处飞扬起来。
荷西看了那些雪末一眼,不说话,毫无表情地继续往前走。天气冷得让人不想动弹,踢雪堆让雪末飞扬开去的快乐太浅了,不值得为之抬脚。
Echo赶上荷西,气呼呼地打荷西一拳,说:“你走那么快干嘛?又没地方可去。”
“那你说去哪儿?”
“白痴,我要知道我还用像个傻瓜一样和你在街上走路?”
荷西不还手也不还嘴,双手插在衣袋里,继续走路。
“哎,我都累了,走了这么久,到底有什么好玩的呢?脚又麻又痛……”Echo一边走一边不停地嘟哝着。突然她像踩着了金子似的一下子跳起来,欣喜万分地用手指着前方,朝着埋头走路的荷西嚷起来:“荷西,你看,你看……啊,太好了,我们赶快过去吧!”
“荷西顺着Echo所指的方向着过去,原来在前面马路对面的那边,放着一条仅够两个人坐的长板凳,简直就是为他们而准备着专等着他们来坐似的,Echo已经欢呼着冲过去了,荷西也赶紧跟在她的后面跑起来。
板凳很旧,面上的漆已经掉光了,有的地方还显出凹陷下去的木纹,不过,它的四条腿都是好的。对于他们来说,走了大半天,没停下来休息过又找不到什么好玩的,已经疲惫至极了,这条板凳简直就是雪中送炭,说成是上帝的恩赐也不过分。
想到雪中送炭Echo又不满意起来,能坐下来休息好是好,可是在这么冷的天气里坐着不动,用不了多久寒气就会透过衣服侵入体内,手和脚更是早已冻得麻木发痛了。
“这鬼天气真是太冷了”。Echo死劲地跺着脚,一边往手里哈气一边说,“再这样坐下去,我肚子里的热气迟早得用完,那我就冻死了。荷西,这样吧,我们商量一下。你看,我是基督教徒,你是天主教徒。刚才,我一直不停地向上帝祈祷,请求能赐给我们休息的地方,这不?一条板凳就奇迹般地钻出来了,虽然破了点,不过起码还能坐。所以现在轮到你了,荷西,由你向你的圣母玛利亚祈祷,请求她赐给我们一个炉子吧,如果没有炉子,那就来块燃得旺旺的木炭,总之,别管它是什么,只要能送给我们温暖就行。你看怎么样?荷西,求求你快祈祷吧。”
“你叫我祈祷?我可不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在我们家,每天晚餐以后,我爸爸便会把全家人聚集起来,他拿出玫瑰念珠来带领着我们一起做祷告,我每次总要挖空心思地想出好多理由来逃出家去,就是不想祷告;有时实在逃不了,我就闭着眼睛动动嘴唇蒙混过去。长这么大,我只有一次诚心诚意地集中了我全部的意念向圣母玛利亚祈祷,就是我第一次站在那棵大树下等你的时候。所以,像我这样的教徒,圣母玛利亚一定对我极为不满,我祈祷肯定没用。”
“我不管,反正你总得想个办法出来让我们免受寒风的肆虐,我快要被冻死了,你怎么能见死不救呢?”听了荷西关于“第一次诚心诚意”的祷告的叙述,Echo觉得很感动,再加上受冻受累的辛苦,这些大大削弱了Echo的理智的控制力,所有的对荷西的依赖情绪全都涌了出来,于是,她一改平素的大姐姐形象,自动退变为小女孩,向荷西撒起娇来。
看见Echo像个小女孩似的对自己撒娇,荷西便觉得自己非常的男子汉起来,他的心中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的责任感,他感觉到自己有想要保护Echo的强烈的意识和把这种意识加以实现的冲动,这使他无比的快乐,无比的幸福。
他一把拉起Echo说:“别依靠什么上帝还是圣母玛利亚了,有我在,你看我的。”他又把凳子给扛了起来,牵着Echo的手说,“来,跟我来,我知道一个好地方。”
荷西把Echo带到了一个地下车的出风口,将板凳往地下一放,说:“坐吧!”
Echo四处张望着,犹犹豫豫地坐下来,递给荷西一个白眼说:“这就是你的好地方呀?我看比大街上那个鬼地方也好不了多少,只不过少了点风而已,本来今天就没有太大的风,害得我空欢喜一场,还艰苦跋涉了这么远,太不合算了。哎,真不该跟着你走,小孩子办事就是不牢靠。”
听见Echo又把自己叫做小孩子,荷西满心的欢悦降到了零点,再也兴奋不起来。他有气无力地对Echo说:“你别着急嘛,再过一会儿你就知道这里的好处了。”
荷西的话刚完,一辆地下车开过来,经过的时候带起来的风卷着发动机的热量朝他们猛扑过来,一股热流立即笼罩了他们的全身。这种意想不到的突然而至的猛的温暖让Echo深深地陶醉了。她紧紧地抱着自己的双臂,闭上眼睛,下巴像猫被骚弄脖颈时那样地抬起,很舒服,很惬意。好半天,她才转过头来看着荷西,很认真很严肃地对他说:“荷西,你真是太伟大了。你知道吗?你发明了不用花一分钱的‘天然’暖气吔。”
这是荷西和Echo交往一年来,Echo第一次用这种崇拜英雄式的含情脉脉的眼神注视他,他那颗刚才还沮丧得一动不动地沉在河底的心一下子又晕乎乎地往上飘起来,他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说:“也不是我第一个发现的,是我哥哥夏米叶发现的。小时候,有一次妈妈发脾气,声音大得快把楼房给震垮了,我们兄弟俩特别害怕,担心会挨妈妈的打,于是我们就暗暗地商量要离家出走,我们趁妈妈不注意便溜了出去。天黑了,我们不敢回家,在街上瞎逛。那时候已是深秋的天气,白天还没什么,到了晚上气温就降了下来。我冻得不行,就告诉哥哥说我冷,就像你刚才在街上限我说时一样。哥哥想了一会儿,就把我带到了地下车的出风口。
他说这是他有一次冬天的时候妈妈带他坐车时发现的。我就没他那么聪明,冬天的时候妈妈也带我坐过地下车,我就一直没发现。”
其实Echo说那番话时是故意做出那副崇拜荷西的表情的,没想到荷西将错就锗,不仅谦虚地向Echo坦白这个不花钱的“天然”暖气不是他发明的,而且还一本正经把发现暖气的经过对Echo叙述了一通。
在Echo开玩笑的时候他还那么诚实,真是个大傻荷西!
Echo一直忍住笑兴致勃勃地听荷西讲,等到荷西的话结束了,她终于憋不装噗哧”一下笑出声来,这一笑便一发不可收拾,直笑得眼泪花都泛了出来。笑到最后,她干脆从凳子上站起来,把手搭在荷西的肩膀上,弯下腰去把脸埋进了荷西的棉衣里,一边笑一边喘着气不成句地嚷:“荷西……你怎么这么好玩啊?……哎哟,你简直太可爱了!
……哎哟,荷西……哎哟,你要把我给……给笑死了……”Echo的头一上一下地轻轻地撞在荷西的胸脯上,头发起了静电,一根根倒立起来,戳在荷西的脸上,像小虫子在爬,痒痒的怪难受。荷西伸出手去想给Echo拢拢头发。
缕长发立即绕了上来,像触了电一般,他一下把手缩了回去。
这是怎样一种感觉呀?
他的手指尖上还留着Echo的脸庞的细腻和火热,还留着Echo的头发的蓬松和柔软,这感觉就像缠绕在手指头上的长发一样,老是扯不开,越缚越紧。一种从没体验过的渴望涨满了荷西的心房。
他想紧紧地拥抱她,是紧紧的拥抱。
是的,Echo就靠在他的胸前,她的头顶着他的下巴,她的双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她的长发扑在他的脸上,直往他的鼻孔里钻……他的心疯狂地跳动起来,像用重捶擂鼓一样,像雷阵雨的雨点一样,“咚咚咚”地急速地在他胸膛里闷响。他的呼吸也不由自主地急促起来。
他想用手轻轻一揽就把近在咫尺的Echo拥入怀里,用一种从没用过的拥抱,热烈的,滚烫的……他真的好想!
他是多么的渴望啊!
这银铃般的笑声,这瀑布似的黑发,这汪着清水的黑眼睛……急促的呼吸!狂跳的心!
甜蜜的呼吸!幸福的跳动!
Echo!Echo!
我爱你,我真的爱你!
你知道吗?你想不想知道?
我会让你知道的!
Echo,Echo……
荷西的意识陷入一片迷乱之中,像喝醉了酒似的晕晕地漂浮);荷西咽了一口唾沫,闭上了眼睛,放在腿上的手馒慢地往上移动,往Echo的腰间移动……荷西的一切变化Echo都清清楚楚地感应到了,就在荷西的手凉凉地擦过她的脸庞,又突然缩回去的时候,Echo也同时产生了那种触电的感觉,她的呼吸也像被屏住了似的,要放开似的,急促起来。于是她又拼命地笑起来,不是笑荷西,而是为了掩饰自己。她本应该在荷西刚有反应的时候撤退的,可是,天知道,她其实也是渴望着荷西的拥抱的。
荷西是爱她的,这一点她很明了,但是荷西从没有正式地告诉过她,更没有在行为上有什么表示。对于这一点,她一直都很矛盾。一方面,只要荷西不越过友谊的度限,荷西的爱对于她来说便是安全的,她就可以照样和荷西纯洁无邪地相处下去,她不用付出什么就得到了一位忠实的无怨无悔地陪伴她的玩伴伙伴,而且好像是她越付出得少她就越能坦然似的。另一方面,荷西举止的规矩端庄对她的虚荣心是有损害的,因为对于女人来说,侵犯,有时候并不代表侮辱,而代表着因为自己有吸引力而产生的骄傲。这样,Echo便是无意识地渴望着荷西对她的亲昵的。
她并不爱荷西,但她也并不仅仅是喜欢荷西,她对荷西的感情是介于爱和喜欢之间的,她无法在面对荷西时做到无所谓,但她的动心是达不到爱的程度的。她只是想从荷西的爱中得到一种满足。因为她曾经付出过大多,她也想尝尝不劳而获的安逸;她喜欢被人宠着的感觉,因为从前都是她去宠着别人。
荷西的爱满足了她,但荷西并没有让她获得彻底的满足感。只有荷西直戳了当地为自己的爱情说出些什么或做出些什么,才是给了她极致的满足了。而一旦这种极致的满足得到了实现,她就不可能再和荷西相处下去了。
这就是为什么她一直处于深深的自责中却又从来没有真正下定过决心要离开荷西的原因。或者可以说,荷西一天不对Echo越轨,就一天对Echo保持着吸引力。
当感觉到荷西最初的变化时,Echo是带着期盼的心情静观其变的,她的心便在荷西的明显的变化中得到了彻底的满足,荷西终于在身体上,在实质上表示了他对她的爱恋。她一直幻想着荷西的拥抱,但当这一幻想就要实现的时候,她却逃避了,因为她知道,她的这个梦是不能让它成为现实的,梦成现实所得到的巨大欢悦和满足之后,紧接着便是她做梦的权利的丧失。
为了不丧失做梦的权利,为了不失去继续在荷西那儿得到满足的机会,她逃避了。于是,就在荷西快要拥住她的时候,她把头从荷西的胸口上抬起来,装作是笑够了,很自然地把手从荷西的肩膀上离开,平静地重新在荷西的身边坐下来,拢了拢头发。
就像节目看到最关键处,电视却突然断电了一样,所有预计会有的精彩画面一下子全消失个无影无踪,现在的荷西便正是体会着这样的遗憾和失望。Echo在东一句西一句地跟他扯闲话,他却好像已经什么也听不见似的,并不回答什么,嘴里胡乱地“嗯”、只管让两只手互相交合、摩擦。他低着头,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偶尔Echo问得急了,他才抬起头来,深情地注视着Echo,梦游似的微笑着。
这种时候Echo只能回避荷西的眼神,装作什么都不知道似的,又开始提起另一个新的无聊的话题,心里却在慌乱地祈祷:荷西,千万别说,什么都不要说……荷西也感觉到他们之间的气氛变得尴尬起来,他很懊丧,恨自己刚才太怯懦、太不果断;他又有些开心,甜滋滋的开心,还咀嚼着刚才想要拥抱Echo的渴望所带来的巨大幸福。和Echo在一起以来,这么久的日子里,他只是自己在心中想当然地认为Echo是她的女朋友,他们这是在谈恋爱,将来他们会结婚,永远地主活在一起。他太单纯,也有些盲目的自信,他认为只要Echo愿意和他在一起就行,至于Echo对他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感情他并不深究。
但是,刚才自己产生的那种陌生的感觉使荷西猛然醒悟到:原来,爱,有着独特的不同于一般的表达方式,并不是每天在大树下的等待和陪伴她玩耍便能代表的,爱,应该有着更实质的更切肤的给予和体验。
这种想法震动了他,冲击着他,而拥抱Echo的未曾实现所带来的失落使他越来越怀疑,感觉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弄懂过Echo,抓住过Echo。于是,他强烈地想要证实和确认他们之间的感情,他要把心中暗自设想的关于他们的未来郑重地告诉Echo。
“Echo——”荷西用一种Echo从未听到过的颇有成熟韵味的语气慢悠悠地说,“你知道吗?我——,我在13岁生日的时候许下了一个愿望,一个关于爱情的愿望。”
“哦,是吗?”
“嗯。我的愿望是希望我将来能够娶一位东方女孩做妻子。”
Echo的心收缩了一下。“东方女孩?”她很急促地说,“啊,啊,我告诉你吧,这是一个距离产生美的问题,我可没有跟你瞎说哦,这是我的国家的一位著名学者朱光潜的一个重要的美学理论。哎呀,你又不认识朱光潜。我这么跟你说吧:因为你是西方人,你的生活里到处都是金发碧眼的西班牙女郎,由于你见得多,所以就觉得不稀罕,其实她们是很漂亮的,你没发现罢了;至于东方女孩,你同她们很少接触,所以她们给你的印象全是你在心中幻想而成的,幻想的东西当然就比现象中的东西美丽多了,也就难怪你会许下这样的愿望了。我在13岁的时候和你一样也是喜欢外国人的,我深深地爱上了你们西班牙的绘画大师——毕加索,我还下了决心长大后要到西班牙去嫁给他呢。”
“那你现在还想嫁给毕加索吗?毕加索还健在的,你又在西班牙。不过,他已经很老了,而且一般人是很难见到他的。”荷西酸溜溜地说,失望、沮丧一下子全出来了。语气里很为Echo的“婚事”担心。
.“荷西,你真是个傻子!”Echo禁不住乐了起来,“你以为我还要嫁给毕加索啊,哎,那不过是小时候的一个幼稚的梦罢了,哪里能当真?对了,你有没有看过毕加索的画?他的桃红时期、蓝调时期,立体画、变调画,还有他后期的陶艺,真是……”“Echo,这么说你13岁时的愿望已经被时间带走了,冲谈了,是不是?”
“是埃”
“可是我的愿望却是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在加深,而且我感觉它离我越来越近,变得越来越真实起来。”
“荷西……”
“而且,你刚才说的话是不对的。我并没有觉得我们西班牙女孩的金发碧眼不美丽,我妹妹就非常漂亮。我有几个异性朋友,她们也很漂亮,我挺喜欢她们的,但这种喜欢不等于爱,我爱的是一个有着黑头发、黑眼睛的东方女孩,她比不上我的妹妹和朋友那么漂亮,可是我觉得她非常美,我爱她,我想娶她做我的妻子。
我……”
“荷西!你不要再说了。”Echo很慌张地打断了荷西,声音尖利起来。她不能让荷西再说下去,她不愿意失去荷西。
“荷西,天晚了,我想回去了,我们改日再谈吧。”
荷西的心开始感受痛苦了,Echo不愿听他说下去,她不愿听他说他爱她。她在回避!她在回避!她为什么要回避呢?……荷西隐隐约约地感到自己的这次表白要以悲剧告终了,这使他悲伤,但同时又刺激着他使他要继续说下去,一直说到那个悲剧的结局。既然已经开始,就不能再回头。
“Echo,你听我把它说完好不好?”
荷西的眼睛那么悲伤,那么悲伤,属于男性的刚烈的那一种,这令Echo无法忍下心来拒绝。要来的总归会来,挡是挡不住的。
Echo只能等待着,等待离别的到来。
结局只有一个,已经定下来了。Echo不愿失去荷西,面对结局她逃跑,迂回地逃,让路线拉得长一些,逃得越久越好。对于荷西来说,结局才是真正残酷的,他不能没有Echo,但面对结局,他反而勇敢地迎上去。
“我那时的愿望里,我要娶的东方妻子是一个日本女孩,但是我一直都没遇到过日本女孩,我遇到的是一个中国女孩,就是你,Echo。我很早就想跟你说,但那时我还是个高中主,还没有力量来承担我的爱情。现在我念大学了。我要告诉你的是:请你再等我六年,让我四年念大学,两年服兵役,六年以后我们就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想往就是有一个很小的公寓,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
Echo突然有一股想流泪的冲动,她以为荷西只是要表白他对她的爱而已,而这就已经足以让她不堪重负,足以让她告别荷西了;没想到,荷西还有一个这么美丽的梦,她在他的梦中是女主人。
她也曾经为一个男孩子做过相同的梦,可是那个梦中的主人,当她邀请他从她的梦中走出来做她现实中的主人时,他一抬脚,便把她的梦破坏了,如今连梦的碎片也无处可寻了。现在荷西再一次把这个梦完完整整地捧到她的面前,而这个梦注定了是要再次地被粉碎了,只不过富有戏剧性的是这一次轮到她来完成这项工作。
梦,碎一次便够了,谁能忍受得了碎第二次?梦,被别人碎了已是痛到极点,自己亲自动手又该是怎样的不幸?
六年!这么长的时间,她付不出等待也拿不出保证,那种为了爱可以抛开一切毫不顾惜的精神早在舒凡那儿就已经耗尽了。
她不再是那个傻傻的捧出自己火热的心去贴人家冰冷的背,期盼人家能转回身来接受的小女孩了,在感情上,她不愿再漂流,她累了,只愿能找到一个安全温暖的港湾泊进去,过平平淡淡的小日子,不再要惊天动地的激情和要死要活的爱恋。
她本该被荷西的梦打动的,如果不是他要她等待这么久的话;她本该把荷西的梦接过来珍爱地捧在怀里的,如果没有经历过那次轰轰烈烈的初恋,如果没有舒凡,哎,舒凡……“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去巫山不是云。”
Echo狠下心,脚已经抬了起来,好在这个梦虽然和她做过的一模一样,但毕竟是别人做的,再痛也痛不到自己身上。
“荷西,你从今天起不要来了。”
这一刻,Echo奇妙地感到自己和一年前的舒凡重合了。她这时所有的怜惜、同情,以及些微的因为怕伤害对方而产生的难过和因为要失去有对方陪伴的日子而产生的不舍,全是那时的舒凡的情绪。看着孤单无助、一动不动的荷西,她想哭,心中反复地喊着的却是:“舒凡,你好狠心!”
“荷西,你才18岁,我比你大很多,希望你不要再做这个梦了,从今天起,不要再来找我,如果你又站在那个树下的话,我也不会再出来了,因为六年的时间实在太长了,我不知道我会去哪里,我也不会等你六年。你要听我的话,不可以来缠我,你来缠的话,我是会怕的。”
“Echo,就在我决定把我的梦告诉你的时候,我便预感到我的梦是孤单的。你拒绝我,我很难受,可是这妨碍我们的交往吗?
是不是这阵子以来我做错了什么?”
“不,荷西,你没做错什么。我跟你讲这些话,是因为你太好了,我既然不能为你做什么,就不能让你再这样继续为我做下去,这种交往对你是不公平的,我不愿意。”
“好。如果你觉得不和我在一起你更快乐的话……”,荷西的声音有些哽咽,Echo害怕,就像当初舒凡说完告别和祝福的话,立即掉头而走的原因是因为害怕见到她的泪一样,Echo赶紧从板凳上站起来,往外走。
当爱换成伤害的时候,伤害者最怕见到的总是被伤害者的惨状,因为这种惨状反过来会伤害到他,使他一念及被伤害者的绝望和悲愁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便不能不因为抱歉、负疚而黯然、沮丧,甚至掉下泪来,这似乎有一些猫哭耗子的嫌疑,但慈悲却是真的。
荷西也站起身来,跟着Echo离开地下车的出风口,来到街上,风很快就把他汪在眼眶中的泪吹干,留下些紧紧、涩涩的感觉。
夜晚的街道比白天更冷、更落寞,人家户的灯光在冬夜寒冷的空气里,透过起霜的玻璃窗,呈现出一圈朦胧的温馨,要把人带进童话里去。万家灯火在荷西此时的心中无比萧瑟,别人的快乐和温暖被玻璃窗关进别人的世界里,与他毫无关系。
走着,走着,开始有零零碎碎的小雪花飘落下来,挂在睫毛上,站在鼻尖上,化在呼出热气的唇前,跳进厚厚的衣领里。一阵寒意侵袭了荷西,冻得他直打冷战,寒冷并非来自飘雪的季节,他的心中早已是冰天雪地。
明天将是独行,明天将是独行。
两人一路沉默,一直走进马德里皇宫的一个公园里,就在几天前他们还在这里疯疯地玩雪。现在,雪又在飞飞扬扬地飘洒,明天将又会有着大堆大堆的雪等着嬉戏的快乐,但是,明天,明天已是物是人非,“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雪渐渐越下越大,Echo的视线越来越朦胧,分不清楚到底是被雪还是被泪迷了眼。飞雪已是凌冽,又怎能再大雨倾盆?
Echo深深地呼吸一下,开口说一路上早已在心中重复千百遍的话,说的时候不敢看荷西的脸。
“荷西,就是这儿了。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这是最后一次看你,你永远不要再回来了。你走吧。”
“我站在这里看你走好了。”
“不!不!不!我站在这里看你走,而且你要听我的话哟,永远不可以再回来。”
Echo的声音很轻很湿润,这是离别的话,总是要说得婉转温柔的。
荷西的头像平常那样抬着,腰挺得很直,人在极大的伤害面前,往往会显得更坚强。
“Echo,和你在一起,我觉得非常快乐,惟有一点,那就是在我们的交往中,你一直以来都把我当小孩子对待。你不要把我当作不懂事的小孩。”
“荷西,你走吧,快走。你也不要来缠我,那样我会生气的。
从现在开始,我要跟我班上的男同学出去,不能再跟你出去,你来找我我也不会见你。”
荷西的心本已是淹在冰凉的河水中了,如今又拼命地直向河底沉去,受着被河床沙石磨砺的痛苦,Echo的话说得再小心翼翼,也无法给他这颗已慢慢裂开伤口的心以慰籍。
痛极反笑,而那笑是比哭还要悲伤万分、凄凉万分的。
荷西笑着对Echo说:“好吧,我走了。你说‘你不要再来缠我了’,我心里也想过,我不会再来缠你,除非你自己愿意,我永远不会来缠你。”
荷西说完便慢慢地跑起来。马德里皇宫的公园里有一片大草坡,本来在黑茫茫的夜色中是不易看清晰的,但铺上薄薄的一层雪后,轮廓便白白地明朗起来。黑和白都是一片苍茫,在这样的背景下,荷西跑动的身影看上去异常孤单。所有的灵动和灵气不是在空寂的天地中升起来,而是被一张无情恐怖的大嘴吞噬着而一点点地消融。
就是这样的荷西仍频频回头,转过身来面对着Echo倒退,头上的法国帽不知何时被摘下来捏在手里挥动着,那个笑容仍挂在脸上,像钉在墙上的一张色泽艳丽的画。
Echo痴人似的看着边跑边挥手的荷西,边微笑着边时她喊:“Echo再见!Echo再见!”
恍惚中,她觉得荷西是迎着她跑过来,而不是慢慢地离去。一时间,对荷西的依赖、不舍,确实对他存在着的一点点动心,所有的离愁别绪全涌上心头来。这个人是深深爱着她的呵,这个人是真心诚意地陪伴着她的呵,这个人是为她驱走了寂寞带来了欢乐的阿,这个人是正好补偿了她在舒凡那儿所付出的一切的阿。他是那么的好,可她却正是因为他大好而离开他。“既然他认真了,就不要伤害他。”好没道理的理由啊!难道她所做的一切还没有伤害到他吗?
人是自私的,面对爱情也不例外,哪儿会真正为别人想过什么呢?两人在一起的原因很简单:我爱你;两人不在一起的原因也很简单:我不爱你。只有这一点是最根本的,其它全是表面上的虚福其实对于被拒绝的人来说,无须善良,他的心早就是冰的、寒的。本是给予出去的善良到最后只是变成了让拒绝别人的人用来构造一个温情脉脉的世界的材料。善良就像雪,心寒的人从它身上看到冰冷,肠热的人从它身上看到纯洁。
荷西已经跑到了坡顶,他停下脚步,站定,转过身来,对Echo最后一次挥动他的法国帽,和他第一次站在大树下向从宿舍楼里跑出来的Echo打招呼的姿势一模一样。
Echo的心里喊叫起来:“荷西,你回来吧!”她几乎忍不住地想要飞快地冲上去,扑进荷西的怀里,告诉他她不想让他走,她要他留下来,但她什么也没做。她没做是因为她不爱,荷西是她的需要,但他不是她无法舍弃的需要。
荷西跑下了坡顶,消失了,雪铺天盖地地洒下来,埋葬。
是寂寞教人憔悴,是寂寞令人心碎。
只有寂寞的寂寞并不是最痛苦的折磨。
三毛情史--6 柏林之恋
6 柏林之恋
两年以后,马德里街道。夏将尽秋未浓的季节。这种气候最宜人:有夏的繁华而没有夏的鼓噪,有秋的凉爽而没有秋的萧条。
夕阳,把天边烧成一片火海,给大地薄薄地遍渡金黄。黄昏的风是最可人的,不夹带热浪也不杂揉水分,干干的,轻轻的,很纯粹,在不动声色之间便拂面而来,轻手轻脚地掠起鬓角处的两缕发丝,等你察觉时它已走了好远,在远处捂着嘴暗笑。
Echo在树荫遮蔽的街道上一跳三蹦地走着,白衬衫和洗得发白的旧牛仔裤的搭配简洁而清爽,两条麻花辫子非常活泼地在胸前一上一下地跳跃。和她一起的是一个德国男士,除了是个外国人外没有什么独特之处,长相很普通,一看便是一个忠直正派的人,是那种很乐意用社会的价值标准来努力要求自己,使自己获得一定的社会成就,成为出人头地的正规、正派的人。他叫约根,是Echo在西班牙所交的最后一个男朋友,明天,他们将一起飞往约根的故乡——西德。
“我跟你说,马约卡岛简直太美了,真是一座风景如画的海岛。
在那儿当导游根本就是美差,不仅免费旅游,而且还有钱可赚,那样的地方,就是多花点钱也是很值得的。刚见到她的那一刻,如同见着了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我被惊得喘不过气来,嘴巴张得大大的,呆呆地,竟忘了笑,解说词也半天才想起来。那篇又长又臭的解说词里惟有一句能表现马约卡的动人:‘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和波兰钢琴诗人肖邦,曾在这里度过一段浪漫的生活。’妙就妙在‘浪漫’上,马约卡把这个词诠释得相当丰富。西班牙真不愧是一个靠旅游事业发财致富的国家!哎,明天就要离去了……不知在西德能不能找到有着旖旎风光的好去处?我看多半很难,你不是说你们德国人是律己很严、刻苦认真的吗?好在我去那儿是为了求学而不是游山玩水……这样想一下,我离开西班牙的心理就会平衡一些了……呕,你说,最起码在德国学哲学是再适宜不过了,对不对?诺,有黑格尔、康德、尼采……哇,全是哲学大师哦,在他们的故乡学哲学,我觉得离他们很近,好兴奋哦……”Echo快活地说着、笑着、比划着。约根拉不到她的手,只好用眼睛来追随她,视线也因而上下飞舞跳跃起来。他并不发言,只在他认为必要的时候才点一下头或“嗯”一声表示他的存在。他始终微笑着听Echo讲述,笑容是很电脑化的那一种,热情和礼貌都掌握得很适度,标准的绅士型,不过看久了,会教人产生程序化的感觉。
“时间真是太快了,我在马德里已经生活了三年。都不明白大学是怎样毕业的,我学习其实是很不用功的,要不是贪玩可能也不会碰见你,对不对?三年都没回台北了,也不知爹爹姆妈过得是不是还好,我很想念他们,但就是不想回去,可能是因为他们的爱太温暖,太让人难舍反而成了一种羁绊……啊,不说这些,反正我这次在西德一定要下功夫苦读。这三个月来做导游的钱足够我的旅费了,可是生活还是得靠爹爹供给。一想起他夜夜伏案工作的身影,我就……”Echo的话一下子打住了,看着对面不远处的一个西班牙男孩。约根认出来是Echo告诉过他的那个小孩子——荷西。在约根的印象中,好像这已是他和Echo交往以来第四次碰到荷西,而每一次,这男孩都按照西班牙的礼仪,先握住Echo的双手,然后轻轻将Echo拉近,亲吻她的脸。这本是最普通的西班牙人见面时打招呼的方式,可约根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男孩子另有深意,感觉到在他彬彬有礼的举止下掩藏着和自己相通的感情:对Echo的爱恋。因而,尽管荷西相对于Echo和约根的年龄来说确实还是个孩子,但看着荷西英俊的脸,约根还是禁不住有点酸溜溜起来。荷西倒是每次都友好地跟他握手。第一次是Echo为他们作的介绍,第二次荷西便主动地先叫出了“约根”这个名字。
约根却是等荷西走远了,又向Echo问了一次荷西的姓名。
这时Echo已经微笑着迎了上去。
“嗨,荷西!”Echo的声音很轻灵,像一只拍着翅膀的小鸟,直想飞。她没有理由不快乐:马德里大学的学业完满结束了;到西柏林自由大学哲学系就读的申请已获批准,就等着与学校方面的面谈;选择德国主要是为了读书,但苦累之中有爱自己的人相伴左右,梦里仍就不乏浪漫。生活是那么地顺利而富有色彩,令她觉得满足。
Echo看着荷西,等着荷西来握她的双手,亲吻她的脸颊,对她说:“你好!”然后她会告诉荷西她的快乐,当然绝不会漏掉马约卡的。
荷西双手插在裤兜里,什么也没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Echo。Echo快乐,他就很开心,只是Echo的快乐并不是他荷西给予的。
Echo有些不自在起来,为了让荷西的眼神挪开一些,他说:“荷西,这是约根。”
认识,荷西当然认识,每一个他碰见的与Echo肩挨着肩的Echo的男友他都清楚地记得对方的名字,不是因为嫉恨,而是由于每次相遇之后,他都会在心里一遍遍地,像复习临考的功课那样,把Echo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神情、每一句话都细细地重温和咀嚼,Echo的一切深深地在他心里打上烙樱每一次他为难自己去和Echo的男友友好地握手,不过是为了向Echo表示他已不是小孩子,他可以坚强地控制住自己的感情,把所有的爱和相思都埋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正如所有的成熟男性都能够做到的,表现不俗。
可是今天不行、不行,任Echo去说自己是多么多么的小孩子气吧,他要看着Echo,他要自己的眼中只有Echo。今天,这时,他的眼睛一眨不眨地,只要Echo。
荷西的眼睛,满满地盈着所有的深情和所有的绝望,这令Echo不自禁地悲伤。从雪夜一别到现在,已近两年,她只是在偶尔的回忆中或在街道上与之相遇时才会记起荷西这个曾经爱过她并向她求过婚的男孩,在她的日常生活中。荷西是轨外的人。可是,今天,在这个告别的黄昏,看着荷西一如往昔的双眼,她发现,荷西竟是她在离开马德里后对这个城市的牵挂之一。
“荷西,我明天便要飞往西柏林了。”
Echo的声音很干涩,字一个个地从嘴里艰难地吐出来,语气带着些凄迷和伤感。刚才那只快乐的鸟儿受了伤,从空中直坠下来,摇摇晃晃地半天没能站起来。
“我知道。”
荷西的眼睛绕上一圈淡红。他仓促地作出一个微笑,赶紧把手从裤兜里抽出来,握住Echo的双手,将她拉近,匆忙地吻一下她的脸颊,说:“Echo,祝你在那儿也一样地快乐!再见!”便松开她的手,深深地最后看了她一眼,便逃也似地擦过她的肩,走了。走的时候,他很想很想回头,再看看己心爱的女孩,哪怕是她的背影也是让他眷念的啊,但他不能回头,泪已流了满面。
Echo呆呆地站在原地。
约根握住她的手臂说:“走吧!”
Echo点点头,回过身看着荷西大步远去的背影,心里默默地说:“荷西,再见!”
这一年是1969年。
1969年12月3日,西柏林。车站牌下。Echo孤伶伶地等着车。这部车通向歌德学院,是她学习德文的地方。
从床上跳起来的时候,时钟已指向10点了,第一堂课肯定赶不上的。
怎么就睡过点了呢,太累了,哭累的,昨晚哭了那么久,那么多的泪,有多久没这样哭过了?
班车一次又一次地在站牌前停下来,开门,关门,开走。乘客上上下下地经过了好几批,全都缩着脖子,埋着头,神色匆匆地赶自己的路,偶有几个有些奇怪地用眼角的余光瞟一眼Echo,并不停留。
Echo呆呆地站着,既不上车也不离开,一动不动。
昨天,哎,昨天,12月2日,这到底是一个怎样不祥的日子啊!最教人受不了的便是那场中级德语班的听写试卷,一共一千多字就拼错了44个字。也不知道收到家信后的爹爹姆妈会怎么想,大概是很伤心的吧,子女不争气,谁家父母会开心呢?
你们从来都是宠着我的,当我还是个小孩子时,问题非常多,你们没有责备过我一句。爹爹,你只是蹙着眉头叹息;姆妈,你只是在厨房里用围裙抹泪。你们是爱我的,而且你们是有知识有仁心的父母。可是你们知不知道?其实我是情愿让你们狠狠地咒骂的,甚至像那些粗暴的父母那样对我拳打脚踢,这会使我的心里好受一些,也不用因为对你们负疚太深而如此地自苦了。
坏就坏在我不是那种能够只报喜不报忧的,我憋不住地要把我生活中发生的、我睡觉时梦见的、我思想里想象的,所有的一切关于我自己的事情统统向你们坦白,似乎不如此便不足以告慰你们的念儿之心了。说到好的,你们自是欢喜得不必言说,说到不好的,便是会让你们在远方心痛,对自己为人父母的无能为力而自责,其实是我跑得太远,才让你们鞭长莫及,哪里有你们的责任呢?
一想到父母,Echo便低下头,装作是在抚弄前额,飞快地抹去已挂在眼外的泪珠。旁边有人,泪会招来诧异的、好奇的,可怜的或冷漠的眼光,这都是在孤寂的人的身上雪上加霜的。再说,人在异乡,乡愁是每日的必修课,泪,岂是流得完的么?
低头的时候,Echo看到了自己的脚,看到了那双倒霉的鞋。
那就是一双普通的皮鞋,低低的帮,薄薄的底,新买的时候,里面有一层细细的绒,时间久了,被磨得平了板了,冷冷的,硬硬的。就在最冷的那几天,右脚的鞋底整整地几乎快要脱去半边,走起路来一张一合的,像一张大嘴惨不忍睹地在不停地叫喊着:“我饿!我饿!”嘴,只一张便足以让人深感不幸的了,谁知鞋底又赫赫然地显出个大洞来,什么时候磨破的只有脚下的土知道。这样的天气,零下19度,本应是该穿靴子的,但Echo的尺码太小,在西柏林根本买不到合适的靴子,而定做的价格是昂贵到问也不想去问的。
哎,这样的鞋!
还有20天就是圣诞节了。昨天晚上,Echo又看到了米夏埃在门上留的条子,又是催她去东柏林的东德政府外交部拿过境签证。说“如果再不去办,就不肯一同开车去了”。其实并不是要同米夏埃到同一个地方过圣诞节,Echo的目的地是西德南部的一个德国家庭,米夏埃只是和她一起由西柏林穿过东德境内,在西德汉诺瓦便分手。这样,两人就可以合出汽油钱。飞机票是肯定花不起的,就是开车去,能省的便尽量省吧。也不是穷到了捉襟见肘的地步,但每次想花钱的时候,Echo的脑海里便会清晰地浮现出爹爹伏案工作的身影,仿佛看到白发正一根根地不停往外冒出来,于是,摸到钱的手便怎么也掏不出来了。到了后来,穿衣吃肉成了不敢问津的奢侈,读初级德文班时,三个月,每天上课加自习的时间约在十六七个小时以上,而一日三餐,不过是饼干加自来水,或是黑面包泡汤。
去东柏林,去东柏林,这并不是只有米夏埃在着急的事。可是课业太紧张,就像天天被人用鞭子在背后追着抽打似的,课缺一堂都不成,何况是缺一天?连睡觉的时间都用上了,又哪有时间去东柏林办签证?
无论怎么说,课是一定不能缺的,Echo对自己说:“下班车一定上!”
车来了。Echo抱紧书准备朝车门跑,这才发现脚已经僵硬得无法动弹,该死的鞋!为了在雪地上行走时减轻一点痛苦,Echo为这双鞋匹备了两个塑料袋和两条橡皮筋。穿了两双毛袜的脚包上一个塑料袋后才塞进鞋里,然后用另一个塑料袋把整只鞋包起来,绑上橡皮筋是为了加固和防滑。每次到学校转弯处快碰上同学的地方,Echo便赶贤把塑料袋解下来,鞋仍用同色的咖啡色橡皮筋扎着,这样,走路的时候,鞋底便不会一开一合,而且别人也看不出来。这便是Echo每天上学时必做的事。今天由于睡过了点,Echo抓起书本就往外跑,一开一合的鞋底敲得地板“叭哒、叭哒”地响,Echo管不了这许多,仍然朝着车站狂奔。等车的时候,Echo平静下来,想自己昨晚数橡皮筋时的大哭,想自己这样苦苦地折磨自己到底是为了什么。等她终于从痴想中回到现实中来决定乘车去上课的时候,鞋还是折磨着她。
在雪地上站了这么久,雪水慢慢地从鞋底的那个洞渗了进去,两双毛袜子都被浸湿了,Echo深陷于自己的思想之中,没有觉察到自己的脚正受着煎熬,等到她想要走动的时候,才知道脚已冻得又僵又肿,麻麻地胀着痛,不是钻心的,是牵心的。
Echo的泪直冲出来,冰凉的脸颊被温热的泪水一洗便热哄哄地发烫:不上了!不上了!就算你用十条鞭子来抽打我,我也不去了!缺一堂课都不行么?第一堂课己经赶不上了,又怎么样呢?要命了吗?死了倒好了,又哪至于在这儿活受罪?这样的破鞋还能穿吗?穿吧,穿到教室里让他们用嘲笑的眼光看着你,看得你直想把头往墙上撞,就像司琪的那种死法,可惜最终你什么都没做,不敢!怯懦!人的愿望不就是活着?活着就行,还管它怯不怯懦!趁现在还活着,逃课好了,逃课好了!逃课没什么大不了的,冻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死好了!死好了!
Echo终于下定了决心要逃学,摸摸口袋,里面有护照,还有20块美金,那是月底的生活费。
去东柏林!圣诞节是不能不过的。
约根的时间只肯付给书本,“中国同学会”一直很少来往,哪有过节的时候巴巴地跟着人家的道理?“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逼人的是没有亲人、没有恋人、没有友人的凄苦孤单。
那种侵入肌血的冷清,在圣诞节绝对不可以。不要,不要一个人留在宿舍里。
Echo走到树丛边,把书埋在雪堆里,向地下火车站走去。火车通向东柏林围墙边,从那儿的关卡可以申请进去。
关卡原来实际是个车站,二战后,英美法苏瓜分了柏林,修起一道围墙来便成两个国家了。
申请的人很多,Echo排了很久的队才得到一个位置坐,腰直得很累,膝盖也僵得好像弯曲起来都很困难似的,Echo慢慢地坐下来,全身的重量都赖在椅子上,头也使劲后仰着,搭在并不太高的椅背上。每一块肌肉都在这突然的放松中酸胀起来,很舒服,让人想睡。Echo闭上了眼睛。
护照和表格都递了进去,就等着被叫进去问话,这一等又不知等了多长时间。Echo实在无法小寐,脚底不停地把湿漉漉的感觉向上传送,尽管屋里有暖气,Echo也禁不住地打冷战。坐下来,腰是得到休息了,可是坐久了,坐骨又痛得无法忍受,Echo只好又站起来,在周围绕圈子,不敢走远,怕喊名字时听不见。右脚的鞋一开一合的,幸亏人多嘈杂,鞋底敲打在地板上的声音只有Echo自己看得见,旁人听不见。这时,坐骨的痛压倒了神经,为了减轻疼痛,左腿便一拐一拐的,真是祸不单行,Echo的眉头蹙得很紧,表情愁苦得不行。
长椅的对面,是一间间的办公室,其中有一间是大玻璃窗朝着走廊这一边的。Echo感觉到有人在专注地盯着她,就从这面大玻璃窗里穿出来,直直地射在她的脸上,火辣辣地,如针芒在刺一般。Echo的脸控制不住地泛起了红晕,身上也像被火烘烤着一样,痒痒地发着热,似要流下狼狈的汗来。那人一直看着她,眼神盯在了她的身上,不管她怎么样地绕着身子,始终摆脱不掉。
Echo不敢向对方回望过去,心中不停地想着自己右脚的鞋和一拐一拐的左腿。
播音机终于叫出了Echo的名字,但她那本中国台湾的护照却不被通过。
Echo怅然地走出密封的小房间,不知道不能去东柏林又还能去哪里,因为哪里也不想去,于是便在车站里一拐一拐地晃来晃去,漠然地看那些进进出出的人。她看着别人,别人也看着她,仍是那双大玻璃窗里的眼睛。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
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Echo想起了卞之琳的这首《断章》,叹道,如果真能装饰了别人的梦,也算是有那么一点意义了吧?为着别人的意义。
Echo面无表情地继续到处绕圈,最后绕到投币拍快照片的小亭子边时停住了。那个人,那双眼睛,就在身后。
Echo一甩长发回过身去,便面对了一个青年军官,穿着东德的制服,肩上的星,Echo觉得他的军职比里面审人的那位要高。他的英俊是像电影《雷恩的女儿》里的青年军官那样迫人的,像有光芒刺着你的眼睛,让你无法圆睁了去直视他。
“哦!你来了,终于。”Echo梦吃似的说。声音很轻柔,不带一丝一毫的陌生的惊讶,只有深沉的叹息,为着久违的沧桑。不是一见钟情的电光火石的担击,是熟悉,刻在彼此生命里的熟悉,仿佛两人在前生相约要在今生的某时某刻相见一般,恍惚中,Echo悟出今天的逃课,今天一场场的倒霉透顶的劫难,今天的无意识的劫难,原来,全是为了赴这场约会,这场前世的约会。
军官给Echo发了一张白色对折的临时通行证,掏零钱让她拍了三张快照,公事用了两张,另外一张他放入了贴心内袋里,手指在外面按了按。
他陪着她排那老长老长的队,跟着她一起过了关卡,站在东柏林凄凉的街上,下午时分,风已不太萧瑟,残雪仍在。
四目相望,无语。
“好,我走了。”Echo说。却不知怎样转身。军官的眼睛很深,Echo掉了进去,于是便有了落水的无力和悲伤,无力是挣脱不了的无力,悲伤是不愿挣脱却又只能挣脱的悲伤。
“你真美!”军官慢慢地说,说的是英文,眼神里满满的是教人痛的温柔。说成了他和她之间的秘密,终生的暗号。
“5点钟,我就回来。可以再见的。”Echo向军官伸出手去,不像告别,像在承诺,像在祈祷。
“不,你进入东柏林是由这里进,出来时是由城的另外一边关口出去。问问路人,他们会告诉你的。外交部不远,可以走去。我们是在这一边上班的人,你5点回来时,不在我这儿了。”
“那,那么我也走了。”
伤感的气氛弥漫上来,他们互看着,握在一起的手自然地脱落开。
走了一段,Echo回头看见仍在原地的军官,左手按在有贴衣内袋的胸口上,向回头的她挥手。
一刹便成永恒。
走吧,走吧,总归是得走的。
风一点也不凌冽,冻结不了Echo的泪水。
拿到了过境签证,东柏林是可以进了,可是西柏林却又回不去了。关卡里的人一直审问Echo,问她的台湾护照,问她的白色通行证。
Echo沿着围墙,弯弯曲曲地走过了一道又一道关,不知走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一个关口,门口站着一个人,吸着烟,目光炯炯如星。
那制服,那肩章,那英俊迫人……Echo想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感觉中只有顿入梦境的虚脱,和那落水的无力和悲伤。
不是死别了的吗?不是一生一世永不能再见的吗?
军官扔掉手中的烟,向前跨了一步,停住,很近很近地看着Echo。
“来!我带你,这边上车,坐到第五站,进入地下,再出来,你就回西柏林了。”
Echo一句话不说,感受着军官的手扶在自己的手臂上所传递过来的温暖,柔情似水的温暖。一直在寒冬中冻了整个半天的身体,这才放心地在这片温暖中颤抖起来,不住地抖,像刚受了惊逃入大人怀里的孩子。
两人在站台上站定。天很深,深得像一口不见底的井;很黑,像把世界上所有的黑都一古脑地煮在了一起。
Echo默默地,不看车站的挂钟,不看一辆又一辆呼啸而过的车厢,眼中只有眼前这对眸子,深得如井,浓得如夜的眸子,闪烁着夜空中恒星的光彩。
不知又过了几个世纪,也许是过了几秒钟,上帝说,怎么都对,时间就是这样算的,一秒钟就是一万年,一万年也不过一秒钟。
车走远了,谁都不动,只剩下目光在交缠着,交缠,像一对千纸鹤缠绵的双颈,像吻,密密细细的吻。
起风了,没下雪,风很大,两个身影在风中颤抖、凝固。风从Echo的身后倒着吹过来,她的长发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一下子提起来,翻着朝前额扔去,乱乱地覆着,掩住了眼睛。一只冷冰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拂开长发,头发柔顺,手感极好,手粗糙冰凉,触着,会让人起一阵幸福羞涩的寒栗子,很性感。头发像海浪一样被分开,目光像乘风破浪的船上凸现出来,又交缠在一起,灼热的交缠,拼命地捕捉着对方,像在一泓清泉里捕捉那稍纵即逝的小鱼。
又一辆车。
“最后一班,你上!”军官推了Echo一把。
Echo想说话,却哽咽了,说不出来。哀哀地看着军官。又被椎了一下,Echo哭叫出来:“你跟我走——”“不可能,我有父母,快上!”
“我留一天留一天!请你请你,我要留一天。”
Echo紧紧拽着军官的袖子,军装是呢绒的、草绿色的,绿色代表着希望。
军官把Echo拉进怀里,拥着,在她的耳旁低语:“不是在梦中……”是的,不是在梦中,一切都要归结在现实的严寒中。
火车走了,载着Echo,夹着一去不复返的车声。站台上一个人也没有,所有的痕迹都被风带走了,吹进梦的缝隙里,成为一种绝版的装饰。
“生命有如渡过一重大海,我们相遇在这同一的狭船里。死时,我们同登彼岸,又向不同的世界各奔前程。”
——泰戈尔
三毛情史--7 台北烟愁
7 台北烟愁
29岁的Echo坐在波音747客机上,飞机在平级地降落,向台北机场降落。
机身在着陆的那一刹那轻微地震荡、摇晃,Echo闭上眼睛,双手合十,默默地说:到家了!
舱门打开了,乘客们都伸手取下自己的行李,准备下机。只有Echo一个人还坐在位于上不动,透过飞机上的小窗向外张望,怯生生的,像一个站在玩具店外面的小女孩,隔着玻璃看那些陈列在橱窗里的布娃娃,鼻尖贴在玻璃上压出一个小平面来。
台北,养了她十五六年的故乡,它的崇高它的卑琐,它的清纯它的浮躁,它的忧郁它的祥和,它的一切一切全都天然地融入了她的身体里,同她的血液一起奔流着,她的命脉的最根本的博动和它的是一致的。在异国他邦,好几次梦回台北,梦见自己热泪纵横地奔进姆妈的怀中,却只见汪洋大海般的一大片泪水,浸泡着她自己,也浸泡着台北的一切,看不见自己的表情,也看不清台北的神态。阔别六年,会不会己太陌生,陌生到互不相属?
当然不会,红尘台北也是一片有情天地。
飞机抵达台北已是深夜,躺在自己的床上,Echo睡得很踏实,第二天醒来已是快近午餐的时候。
Echo睁开眼,却不起身穿衣,细细地把房间的每个角落都打量个遍。一切还是老样子,Echo时常想到的,全都在,连方向都没太大的改变;那些已快淡忘了的,这时一下子全跳了出来,填满了记忆的空白,气鼓鼓地撞击着Echo的脑袋,一点也不痛,只是帮助她擦亮了眼睛,心猛地一跳,快活地想:哦,对!对!对!
它原来就是在这儿的。
所有的东西都在原地,和她六年前离开时的场景一模一样,而且窗明几净,地板一尘不染,没有一件物品蒙尘。尽管Echo明白这得归功于母亲,一定是她每天都进来辛苦地打扫,然后又细心地把每一件东西都放归原位,可是恍惚中,Echo仍禁不住地怀疑:自己是不是从来就没离开过这个房间?马德里、西柏林、芝加哥……六年里所拥有的新奇和甜蜜,懊恼和苦痛莫非只是一个太长太长的梦而已?Echo拍拍身下的床,连柔软度都一如往日的熟悉。
那么,如果一切真的只是场梦,时光仍停留在六年前,今天的自己究竟要做什么?
Echo苦苦地想……
突然,她的心房像被一根小针扎了似的紧缩了一下,一个名字凸现出来:舒凡!
是的,舒凡,六年前,她的生命里只有一个舒凡,她的一切生活就是舒凡,可是现在,她想破了脑袋,记得起的也只是一个空洞的名字和一场概念化的恋爱。再也无法刺痛她的心,让她的心流血,让她的眼落血,让她头晕脑胀、胃痛心寒。
时间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魔法师,他在人们的遗忘之中创造着世间的沧桑。一段曾教人撕心裂肺的感情便在他的手中淡忘如烟霞了,只留下一抹客观的痕迹,提醒着你:有一些事情曾经发生过、存在过。其余的,忘了!忘了怎样地相遇,忘了怎样地倾心,忘了怎样地相守,忘了怎样地伤离。
初恋恍如一梦,梦中,忘了初恋情人长着怎样的鼻子。
Echo摇着头笑了笑。时间那个魔法大师在瓮声瓮气地说:“对,就这样!笑!别忘了说‘茄子’,所有的过去是应该都放在笑容背后的哦。”尾音拖得长长的,嗲声嗲气的,土生土长的台湾时间。
其实,所有的不是刻意去记住的过去,待事隔多年后想起来,不过是一场浓浓的大雾之中摇曳着的一枝带露的玫瑰,无论是怎样地怒放着,都只有一个若隐若现的轮廓,一切都因模糊不清而美妙绝伦。
还记得外出旅行时,长辈们都爱怎么样地对你说吗?除了祝福和叮嘱以外,总忘不了建议你:能不带的尽量别带,要轻装上阵哦。其实,也正是因为回忆能像行李包那样可以因自己所需的变化而膨胀或者干瘪,人生才得以一程一程地走下去。
一阵菜香从厨房里传进来钻进Echo的鼻子里。呀,有多久没吃过中国菜了?姆妈的菜香和姆妈的乳香一样是刻在骨头里的记忆。Echo贪婪地嗅着,草草地披上晨褛,便大呼小叫地直冲进厨房里去向姆妈赖吃的去了。
一连几天,Echo过起了无忧无虑的日子,不会朋友,不打电话,不逛街。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帮姆妈做家务,或是陪爹爹聊天,连电视也很少看,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在家里活得怡然自得,把家当作独立于台北红尘之外的恬静快乐的世外桃源。
就像渔人无意中探访了陶渊明的世外桃源那样,这天,Echo的家里便来了一位不速之客,和渔人不同的是,这位客人要现代得多,是按了门铃后进来的。虽是不请自到,Echo却欢迎得不得了,原来这个“现代渔人”早就和“现代桃花源”的主人相识,是Echo在西班牙的中国朋友之一,在徐耀明的家中见过几次面,因为都是从台北去的,所以要比别人来得亲近一些。
一阵寒暄,宾主尽欢,互相简约地说了一下几年来的经历之后,这位西班牙的朋友突然对Echo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Jose呀?”
“记得呀!”
记得,当然记得,荷西,她取的名字,怎么会忘得了呢?尽管离开马德里后,她很少想到这个大孩子,想到他的漂亮可亲,他的敦厚善良,但只要有人提及,他的形象便会活生生地在她的脑海中浮现出来。荷西在Echo的记忆中,就像一个已经存盘的文件,平时不需要便不会记得,但只要一将盘插入驱动器中,盘上储存的那些信息便会清清楚楚地显示在荧光屏上。
“噢,我还想你会不会已经忘了他呢。”朋友好像有点如释重负地说,“你知道吗?他现在和以前大不一样了,长大了许多,还留了胡子,大胡子。”
“是吗?”Echo听到他连用了三个“大”字,不禁有些想发笑,心想没有见过荷西的人要是听到了这番描述,那还不把他想象成一个毛发发达的原野巨人才怪。
“真的哦!”客人颇为认真地说,“其实我这次专程拜访你主要还是受人之托。就是这个Jose托我带了一封信来,是专门写给你的,里面还有一张照片。不过他拜托我的时候一再说,如果你已经把他忘了,就不用拿这封信给你看了。”
“天晓得!我的确没有忘记过这个人。初到马穗里的那个圣诞节,我意外地碰见了他,后来我们开始交往,关系很不错,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几乎是我惟一的感情较亲密的男性朋友,我其实蛮喜欢他的,但仅限于一种朋友式的姐弟式的喜欢,因为他的年纪实在比我小了许多,我不可能让自己的感情朝爱情那个方向发展。后来他的确是对我认真了,我不愿意伤害他,便中断了和他的交往。”
Echo从朋友手中接过那封信,从里面掉落下来一张照片。
照片上:荷西只穿着泳裤,拿着把鱼叉,表示自己在抓鱼,笑嘻嘻地站在雪白色的沙滩上,身后是连成一片的蔚蓝的天空和大海。
阳光照着他魁梧的身体,把周身的汗毛染成金黄,古铜色的皮肤闪着光泽,十分健美。最突出的是那把卷曲蓬松的大胡子,和着那同样卷曲蓬松的头发一起,几乎快占去了脑袋的2/3。
Echo匆匆地扫了一眼便脱口而出:
“这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嘛!”
然后她又对着照片细细地端详起来。长大了的荷西很有成熟男子汉的气魄,乍一看,教人不太认得出来。只有当Echo从那双热情洋溢的眼中看出那抹孩子的纯真来时,她的回忆中才“轰”然发出一声巨响,记忆的闸门由此冲开,许多关于荷西的片断便飞了出来。
Echo把信打开,上面写道:
“过了这么多年,也许你已经忘记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18岁那个下雪的晚上,你告诉我,你不再见我了,你知道那个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和你约的期限是六年。”
Echo看完信,笑了笑,把信和照片一起装好,把这封信放在了一边。然后她对那个朋友说:“请你告诉他我已经收到了这封信,并代我谢谢他。”
“你不给他回信吗?”朋友惊愕地看着Echo。
“我并没有和他有什么约定,当初他叫我等他六年,四年大学,两年兵役,我没有应承下来,我对他没有诺言可以守。说来有些好玩,这几年我想起这个西班牙男孩来总是在我看古典名著《红楼梦》的时候。每当我看到宝玉出家的那一幕,总会想起他18岁那年在空旷的雪地里,怎么样跑着、叫着我的名字:‘Echo再见!
Echo再见!,哎,岁月如风,一转眼,六年的时光便飞逝了。那时我便没有爱他,尽管我是害怕一个人的寂寞的。现在过了这么久,我更是找不出任何感觉。就算作为一个老朋友,我也没有非给他说不可的话。总之,还是不写的好。”
西班牙的朋友虽然很为荷西感到难过,但还是点了点头,他能理解Echo,毕竟爱不是一种施舍。他又问Echo:“那你以后还会去西班牙吗?”
“当然会去了。我想一定会去的。Echo快活地眨着眼睛说,“这几年在国外,我并不是只老老实实地呆在西班牙。在马德里的时候,我就去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荷兰玩了一圈,离开马德里后,我又去了西德、波兰、南斯拉夫和美国。最起码在我遭遇过的这些国家里,我最感可爱的还是西班牙。西班牙很适合我。我很喜爱随意,但不喜欢随便;我很喜爱简单,但不喜欢粗俗;我很喜爱豪放,但不喜欢放荡;我很喜爱浪漫,但要求那是自然的而不是刻意的。而我喜爱的这些,西班牙都能够给我。不过我这次回台湾,就是想安定下来。一个人的自由是无奈的自由,我不愿意要这样的自由。教人轻飘飘的像浮萍一样荡来荡去没有着落。
我希望能遇到一个互相倾心而且互相适合的人,嫁给他,为他煮饭,为他洗衣,做一个像我母亲那样的女人,我觉得人生所有的幸福都在这儿了。所以,如果再去西班牙的话,我想多半是为着旅游的目的。”
“哦?”西班牙的朋友把眉毛往上挑了挑,说,“Echo,你这个人一向给我造成一种新奇的感觉,总觉得你像个万花筒,对着光,稍稍动一动,便是另外一番全新的意想不到的景象。说句实话,你不美,你不是一个漂亮女人,可是你吸引人,打动人,你有一种魅力,很独特的魅力。你的魅力不在容貌上,你的魅力在你的格调,你的品味,你的气韵上。不知道你意识到没有,你其实不是像你的五官所表示的那种人。你的五官是轮廓粗疏的,属于很有异国情调的那一类,可是你的人却不是粗枝大叶的。你的神经很细密,细密而敏感,像长着多触角的小生物,一点轻微的触动都能令它紧缩。因此,许多一般人觉察不到的,或是觉察到了也大抵会被忽略过去而不会留下痕迹的,伤害也好,爱护也好,全都会被你一滴不漏地接收下来,而且会影响你很长一段时间,有的甚至烙成了终生不褪的印迹。……咳——”西班牙的朋友捂着嘴咳嗽了一声。Echo把茶杯递给他,仍然笑吟吟地等他讲下去。他喝了一口茶,对Echo抱歉地笑笑,继续说:“呃——,我想我这样说可能扯得太远了一些。总之,Echo,我认为,这仅仅是我个人的感觉而已,有唐突的地方你别放在心上。我认为你其实是一个很多变的人,你在根本上是一个善感的人,不但多愁,也能多喜,这使你给人造成一种哭笑不定的印象。
很多时候,常常是你笑得前仰后合、捧腹不止,别人却没有发笑的冲动,或是即使有笑意也顶多淡淡然的一带而过;而当别人都感觉很快乐、很升平、很繁华的时候,他们认为一向爱笑的你这下应该会笑得比他们更欢快,要笑到喘不过气来才对,可是偏偏又不知是何处的愁绪牵动了你的神经,让你郁闷黯然,甚至伤心落泪。你的魅力便在这儿了:你是变幻莫测的。Echo,你知道吗?
你让人捉摸不透,把握不住,不能预料你下一步会做什么,也不知道你临事的时候是会哭还是会笑,你的吸引力便来源于你的新鲜感。就像刚才,听了你的话,我是有些吃惊的,我觉得自己又发现了你一个侧面,原来你也竟会做着平凡的贤妻梦,真是想不到,我是不会把你想象成一个家居的女人的。”
“其实这不是侧面,这是全部,是我惟一的梦。”
是吗,Echo?可是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论婚嫁?我可知道你交的男朋友是不少的。”
“我是认真的哦,没和你开玩笑。我一直在做着这个梦。嫁人是老早就想了的,不过是到现在还没嫁成罢了,所以你们都以为我不想。其实谁能不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嘛,,想是人人都要想的,恐怕连傻瓜也不例外吧,有没有实现倒是因人而异了。咦,你倒是奇了,我们见面并不多,关系也不是很靠拢,却用了那么一大堆的话来对我进行理性分析,抽象概括,而且你的眼光很犀利的哦,我的朋友,大都是和我走得越近,反倒越不懂我。”
“其实我也不懂,我想可能没有人能真正懂得你,因为我们神经的敏感度跟不上你的变化。如果有人对你的一举一动不感到惊讶,不觉得你是莫名其妙的,那一定是他的胸怀宽广得包容了你的一切变化,Echo,也许你的梦只有一个,你的根本简单得不得了,但你的表现太丰富了,我们可以从你各种各样的举动中归纳出很多条来,但也许没有一条是你的本质,也许真的其中有一条碰巧对了,我们也无法确认是哪一条。我想可能正是由于对你不太了解我的说法才会比较接近你的真实一些。你的那些对你的了解比较充分的朋友,正因为他们看你看得多了,最后迷失在了你的眩目中,应该是‘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效果吧。如果我们俩能有机会多相处一下,没准要不了几天,我便会迷惑起来,怀疑自己今天所说的这些是不太对的,甚至全部推翻也说不定。”
“嗯——,玄,玄之又玄。”
Echo做出一副老学究的样子,半眯着眼睛,摇头晃脑地来了句文言,手还抚着下巴,作出捋胡须的动作。两人便哈哈大笑起来。笑声中有不必点自然通的默契。
西班牙的朋友很忙,没留下来吃晚饭便走了。
这一天的陈家的饭桌比前几日冷清了许多。Echo几乎没有说过话,眼睛直直地看着盘里的菜,眼神却是涣散的,透过了盘子,透过了饭桌,不知停留在什么样的时光里。
“妹妹,怎么了?想什么呢,心不在焉的,夹菜,嗯——”姆妈缪进兰夹了一块鱼丸放进Echo的碗里。
Echo的头稍微抬了一下。鱼丸是她从小一直喜爱的姆妈的拿手菜之一,平日里全家吃得最多的就是她。在她的把自己关在重重深锁的房门里,像个鬼似的孤独地啃着指甲的少女时代,吃饭是一定不愿到饭桌上同大家一起就餐的,怕听姐姐和弟弟们的关于校园生活的眉飞色舞的描述,于是,姆妈只好用大盘子托着把饭菜给她端进去。而常常的,会在白米饭的中间藏着好几个鱼丸,那是姆妈心疼她,希望她能多吃些饭而特意为她做的。
可是今天,Echo却对鱼丸丝毫不感兴趣,姆妈夹一个她便吃一个,然后便机械地扒着白米饭,一直扒一直扒,其它的菜也不碰。
爹爹陈嗣庆看了Echo一眼,用手指点了点她眼前的桌面:“好好吃饭。”
Echo有些受惊似的抬起头来,一脸茫然地看着爹爹。
“哎,你看你这孩子,怎么……”陈嗣庆把本来要说的“怎么都快30的人了还跟小孩子一样”这句话咽回了肚里。顿了顿,然后又说:“明天和我出去运动运动吧,别老在家里呆着,我看你快憋出病来了。”
“不想去。懒懒的,乏乏的。”
“懒和乏都是闲出来的。咦,你在国外这几年表现就很好嘛。
唱歌,跳舞,旅行,听歌剧,喝红酒,谈恋爱,坐咖啡馆,还学会了赚钱哦——做导游啦,当广告模特啦,干图书管理工作啦。你那时的家信中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可惜无论是学习还是玩耍都深感时间不够用。这说明你是在享受生活。台北虽然和国外不太一样,但只要你愿意,还是可以生活得很快乐很充实的嘛。明天,我去给你买套球衣,再买副网球拍,还买一辆脚踏车。原来,刚和你姆妈结婚的时候,我就说过希望我们陈家能出个体育冠军,当时你姆妈还笑我说:‘自己还是个文弱书生呢,将门才出虎子,体育冠军要是能出在你们陈家这种书香门第才怪呢。”明天,我们一起骑车去打网球,说不定我家老二真成了个网坛皇后呢,到时候看你姆妈还笑不笑我。怎么样,有没有信心?”
“嗯。”Echo轻飘飘地哼了一声,不知是答应还是不答应。
陈嗣庆见女儿根本就没注意听自己在讲什么,正浓的谈兴像烧得正旺的火堆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火焰只闪动了几下便“嗤嗤”地冒着白气,熄灭了,于是也就不再说什么,叹了口气,埋下头闷闷地吃饭。
饭后,Echo没有帮姆妈洗碗,也没陪着爹爹看看电视,评评时事,早早地回到屋里,锁上了门。
Echo换上睡衣,坐到床上去,背靠着床栏,把枕头抱在怀里,睁着眼睛,但什么也没看,静静地坐着。许多往事从各个角落探出头来,慢慢地,挤了满满一脑袋,乱哄哄的一大堆,有的哭,有的笑,有的唏嘘,各有各的表情,各做各的动作,谁也不愿主动地跳出来让Echo看个清楚,好像什么都在想,又好像什么都没有想。
天渐渐晚了,夜,像一张毯子温柔地向Echo覆盖下来。壁灯的开关就在脑袋旁边,Echo没动。
空气被层层地染色:浅灰——灰——蓝灰——蓝黑——黑。
Echo的眼睛也越来越迷蒙起来,四周的物体渐渐地模糊,模糊。
有一段时间缩成了一团黑。然后,眼睛周围的空气仿佛慢慢地变得稀薄,视线所及的一切呈现出宛如被纱笼罩般的轮廓来。
“伫立
寂寞独自愁”
寂寞,哎,寂寞呵……
寂寞,为什么呢?连今天这个不太熟的西班牙的朋友不是也了解自己从没缺过男朋友吗?一直有人陪的,为什么还寂寞呢?
“你是个很怕寂寞的人!”
一个声音在Echo的脑子里悠悠回荡。声音很清晰,仿佛在耳边作响,可是回音又那么悠长,好像是从一条很长很空旷的长廓的那一端传来。
是谁,到底是谁曾经这样地告诉过她?
头脑里的乱哄哄的一片就在这个声音里化解开去,四处散逸,最后都安分地蛰伏在记忆蜂房中的属于自己的小房间里。
Echo的思绪集中起来,被揉搓成很细很细的一丝,像光一样从夜幕的纤维的小孔穿出去,穿过时空的隧道……突然,Echo的眼前豁然开朗,已是身处在一所公园里。冷冷落落的,并没有几个游人,不是星期天也不是什么节日。Echo的思绪又飞起来,穿过泥土和草地,穿进了密林深处。那儿有大片的平畴绿野,有一个莲花池,朱自清的荷塘,弯弯曲曲的,满池的碧绿的荷叶,如亭亭的舞女的裙的荷叶。一棵不知名的大树新叶横枝地立在荷花池畔,树荫之下,有一条专供游人休息的长椅。天气不好,阴沉沉的,天空是一大片一大片的灰濛濛。有风,缓缓的,暖暖的?
Echo看见自己坐在长椅上,旁边,旁边坐着一个男孩子。
是舒凡!五官很模糊,但那身影的轮廓,是她在千人万人中也不会认错的。是舒凡,是他。Echo吁了口气,原来遗忘并不是连根拔掉了呵,没有丢失,没有消亡,不过是暂时没有想起,不过是不愿将它想起,就算经过了漫长的时光,拔开层层的岁月的尘封,它仍在那儿,仍在原处,什么也抹煞不了,什么也代替不了。
他和她坐在长椅上,看天,看树,看草地,看莲池,看着彼此,说着话儿。
她的手在他的手中。
她和他相恋不到半年,她用另一只手抚着他的眉毛说:“凡,你知道么?有时候我会有很傻气的想法,希望你到期末考试的时候,发挥失常,然后挂了好几科的红灯,然后就留级。每年都这样……”“那你呢?”他笑着,饶有兴趣地看着她。
“我也跟着你一起挂呀,跟着你一起留级,永远都不要毕业,就呆在学院里,一直呆下去,呆下去,呆到我满脸沟壑,你满头白霜,也不毕业。”
“傻瓜,毕业还早着呢。”他轻轻点了一下她的鼻尖。
“哦,不,很快的。”她有些鼻塞,头低下去,把脸贴在他的胸前。他的手臂环在她的肩上,另一只手把她的手指并拢来握着,又一个一个指头细细地柔柔地捏过去按过去,安详而温馨。
突然,她把手从他的手中抽出来,双手一下子环住他的腰,用力地,紧紧地,简直是要勒着他,箍着他。
然后,她的声音从他的怀中传上来,又低又柔又沉又真挚。
“凡,我想你。好想好想的……”
他用手托着她的下巴,轻轻地往上抬,她的眼眶是潮湿的,眼睛里面有煎熬,有痛楚,甚至有悲苦。
她的这副表情让他很惊讶。他瞅着她,迷惑不解地瞅着她。
“凡,我只想要和你在一起,永远,永远。”
“哦,平,别这样。我们不是好好地在一起的吗?”
他不懂得她,他认为她莫名其妙。可是她的一切都是为了他呵,连他都不懂得,这世上又还有谁能懂得?连他都不懂得,她所为他的一切岂不是很虚无、很飘浮?甚至很虚伪,像在演戏?可是她没演呵,她也不愿意这样的呵,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在幸福之中却还们要生出这许多的悲愁来,在他的面前,她从不把自己掩藏起来,从来都是让心中的真情实感自然流露,可为何这反倒让他觉得她是个捉摸不定的谜呢?
这一点刺伤了她。她的头在他的手中拼命地摇晃着。泪珠四溅开去,飞花乱玉般地坠着,未着地,便随风成尘了。
“不!不!不!不够呵,远远不够呵……是的,我们每天都在一起,一起看书,一起吃饭,一起逛街看电影,可是,凡,为什么我还是不满足呢?我渴望能和你分分秒秒都在一起,一刻也不要见不着你。我害怕你毕业。你毕业的时候我还有两年大学要读,那我们至少会有两年的时间在不同的环境中生活,而且肯定不能像现在这样有这么多的时间在一起。每次和你在一起,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我的心中便会生出悲意来,生出恐惧来,害怕你突然一下子就会消失不见,连踪影都找不着。”
“平,你真是太傻太傻了。”他把她的头重新放回自己的怀里,也紧紧地拥着她,下巴在她的头发上摩娑着。真是个文学性女孩。
他心里这样想着。
她的声音又从他的怀中传上来,带着些啜泣的余声。
“凡,我是这样这样地爱着你呵……”
他被他这样的凄婉的声音给催眠了,他也是个爱着文学的人,也爱着这种伤情的哀怨的浪漫。
他闭上眼睛,低下头去找寻她的唇,找到了,便一口含了去,像含了一粒饱满柔嫩的梅子,他细细地吮吸着:柔柔地嘬食着。
她的唇渐渐变得湿润滑腻,热切地回吻着他。她整个地化进了他的臂弯里,感受着他的心跳沉沉地传过来。
等他们终于四唇分开,四目对视的时候,两对阵子里都亮晶晶地闪着幸福的光。他微笑着,用食指抚过她光洁的额头,沿过她鼻梁凹凸的轮廓,用指背抹过她滚烫的脸颊,最后把指尖按在她红润的唇上。然后,他说:“平,你是个很怕寂寞的人。”
他又把她轻轻地拥入怀中,在她耳边轻语:“我不会让你寂寞的……”他终究还是让她寂寞了。
所谓山盟海誓,只是年少无知。
Echo摇摇头,触到伤心处,思绪便飞快地缩了回来,没有了绿野疏林,没有了莲花池,没有了不知名的大树,没有了长椅,没有了风。她一个人关在自己的卧室里,静静地坐在床上,会在黑暗中。
舒凡的那句话像慢镜头的播发那样一字一拖地充斥着整个房间。
“你——是——个——很——怕——寂——寞——的——人Echo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凄美的笑容,像残荷的被风吹雨打蹂躏之后的红艳。
哎,沧桑呵!
寂寞。曾经有一个最能让她不寂寞的人,走过她身边,他被她挽留,像风被树梢挽留,终于还是离她远去了,给她留下的让她老是咀嚼不绝吞咽不尽的是一种刻骨的寂寞,最不能被填补的寂寞,爱和梦的残缺。
不是没有男朋友,可是,初恋,再也找不回那样的感觉。
寂寞,不是没人陪没人疼爱的寂寞。
寂寞,是无法再有完整的爱释放出来的寂寞,残缺中生长的寂寞。
无人可爱的寂寞比没人来爱的寂寞更难以消除。
不论婚嫁,不是不想,而是没得可论。
舒凡,是在和她真正相恋过的恋人之中,惟一的地所想嫁的人。是她求着要嫁的,却怎么也没能嫁过去。后来,西班牙人也好,日本人也好,德国人、美国人、台湾人,她恋过的也好,没恋过的也好,全是求着她嫁的,她却一个也不愿嫁。
“如果有人对你的一举一动不感到惊讶,不觉得你是莫名其妙的,那一定是他的胸怀宽广得包容了你的一切变化。”
西班牙的朋友,他的话是不错的。
她的这些恋人中,要么是她爱别人爱得很深的,要么是别人爱她爱得很深,她对别人也不乏好感的,但终究都分手了,没有谁陪伴着她。不欢喜她的善变的,觉得她莫名其妙,欢喜她的变化的,却太过于欢喜、成了一种好奇,都不是平常心,都不能把她的一切归于自然。不欢喜的是嫁不了的,好奇的时间太长又会造成一种疲惫,仍是不能嫁,其实,不过是他们谁都包容不了她里了舒凡,就算现在仍在她身边,要娶她,她会嫁吗?
当然会,只是未见得幸福吧。婚姻不是儿戏,是两个人实实在在地过日子。
舒凡以后,再没有哪个男人让她在婚姻面前低头。妥协是因为狂热的爱。可以为了爱情而嫁人,但不可以为了嫁人而嫁人。
她的个性大强,是一块梭角分明的岩石,妥协的结果,或者是对方被她的嶙峋伤害,或者是她被修磨成一颗光滑圆润的鹅卵石,两种结果她都不肯要。
于是便没得可嫁了。
“老女不嫁,
哭天抢地。”
想到这句古诗,她禁不住微微笑了。
嫁不了就嫁不了呗,她才不会去哭天抢地呢。
上帝在俯瞰着苍生。等待,虔诚地等待,总会有一个人,和她,是互相为着彼此安排着的,就像比着自己的脚而做成的鞋,是再合适不过了。
等待就好了,就对了,是不是?
她重复地吐出一直压在胸口的闷气,摁亮了壁灯,灯光柔柔地溶解了夜的绝对,一切又有了颜色,包括她的脸庞,她的心情。
卧室的门锁开了,伸出她的脑袋来,笑容是含着糖的;“爹爹,明天我们骑车出去打网球。”
三毛情史--8 情挫台北
8 情挫台北
周末。
Echo起了个大早,骑着脚踏车。车很漂亮,车身是掺着银粉漆亮光的粉枣红色,配着黑色的车把和车座,很雅致的那种温馨。两根斜轴,上面的一根是流线型的。
有着这样的颜色和形体,这部车在车群中是引人注目的,亭亭然,很显出高贵和骄傲的气质。难怪爹爹陈嗣庆把它交在女儿Echo的手中时,唤它作“公主车”。
Echo第一眼看到这部车时便爱上了它,不为别的,就为它这份玲珑的娇嫩,竟唤起了她的少女情怀。
现在,她正在车上,全身素白:白色的棒球帽,白色的T恤,白色的网球裙。裙子短短的,有好多小褶子,在球场上能随着身体的跑动而跳跃,单单看着就是赏心悦目的。她的头发剪短了些,高高地在脑后扎了个马尾,从棒球帽的帽洞塞出去。
秋天真是个好季节,天高气爽。尤其这是清晨,晨风迎面扑来,凉丝丝的。
Echo把脚子车踩得飞快,变速器调到最高时速,还有极薄极稀极湿润的青雾弥漫着的公路上,就她一部车在高傲地飞驰,好像是古时候的天子出行时,众人都闻跸而退了。
车越快,风越劲,裹住了Echo的每一寸肌肤,秋日的清凉和爽洁将她的身体浸了个透,她禁不住地想长啸一声,像武侠小说中那些侠士在松林之间,在青山之巅所常做的那样。
不过,到底是怎样一种啸法,Echo却不知道,大抵是要内功特别深厚才啸得出来的吧。哎,看来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罢了,罢了,长啸不能,吹口哨总可以吧。于是,Echo的口哨声便嘹亮地在长风中传出了好远,脑后的马尾也随着韵律直直地飘扬起来。
好一幅追风少女图!
Echo欢悦得禁不住咧开嘴笑起来。好久都没有想笑的感觉了,那些日子真不知自己是什么地方触了上帝的喜怒,竟无辜地招来那么多麻烦,错的明明是别人,偏偏受惩罚的却是她自己。一张脸成天被不平和委屈绷得紧紧的,无泪便已是忍耐的极限了,又哪还能绽放得出笑容来?
好不容易,一切都已过去了,不管曾经是怎样的险风恶浪,总算是风已平浪已静。出门之前,Echo对着镜子,死劲地挤着笑容,结果妩媚和灿烂没挤出来,倒是挤出了满脸的褶子,同网球裙的设计如出一炉。骇得她赶紧敛起笑容,仔细一看,竟在镜子中的那张脸上,在那张脸的眼角处,揪出了几条鱼尾摆动而出的纹路。
岁月是把多情剑客的无情刀,任你是谁,都要把你的脸刻个乌七八糟。
谁都逃不掉的哦!只要是还活着的人,活在和将要活在某个年龄的人。
岁月无情人有情呵。
多情空余恨呵。
天若有情天亦老呵。
好一幅追风少女图?少女是风,是清晨,是这部娇嫩高傲的“公主车”,追风的已是人老珠黄。
Echo懊丧地想着,口哨声早哑然了,笑容僵在咧开的嘴角上,乌七八糟。
哎,这把无情的刀,无形的刀,恼人的刀,叫人折不断熔不了好无奈的刀。
车速慢了下来,Echo们机械地踩着车,恍惚中,高天不入眼,远山不入眼,车轮碾着的公路不入眼,惟一进入思绪的是一家咖啡馆——有露天咖啡座的咖啡馆。
那天,Echo是上完了在台北文化学院的课才去的“明星”。
台北文化学院,六年前,她在这儿求学;六年后,她在这儿任教,教的是德语。天必酬勤,西德的苦学毕竟是有所收获的,凭着歌德学院的德文学业毕业证书所取得的德文教师资格,使她在台北有了一份可以谋饭吃的事做,有事做便是幸福。
“明星”是一家不大的咖啡馆。Echo喜欢的便是它的小型,装不下太多的人,人少,便是一份难得的宁静。在人多时候最寂寞,如果为你制造热闹的都是你并不愿却又不得不与之相处的人。
那么,不如干脆逃遁吧,逃遁回独个人的世界里,那也许必然会是形影相吊,寂寞难耐,但至少不必同自己过不去。
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委屈自己,尽管这是我们做得最多的事情,所以,人的悲哀是永恒的。
咖啡馆外面用凉棚搭出老大一片空地,摆着好些白色的小圆桌和白色低背的小藤椅,桌上有一个蓝色雕花、敞口收腰的玻璃花瓶,插了一技带着绿叶的红玫瑰或黄玫瑰,花瓣和叶片上是必定挂着些小水珠的。一切都是那么雅致,雅致得像一幅静谧的沙滩油画。
这便是咖啡馆的露天咖啡座,Echo很喜欢,每次去都向店主报以亲切的微笑。Echo喜欢有格调的人。那微笑代表感谢,感谢他布置了这么一个美好的地方给她享受。
那天,Echo像往常那样,穿过露天咖啡座,径直走进咖啡馆里去。
咖啡馆里的光线一点也不明亮,这几乎是所有咖啡馆的特征。
“明星”,如它的名字那样,这家咖啡馆是与众不同的,而且它是脱俗的。
它的光线是暗的,但不是阴暗,不是一般咖啡馆的那种阴冷的色调,发射着莹莹的暗蓝色的光,制造出伤感沉郁的气氛,是离别分手的好去处。更不是那些低级咖啡馆的绿绿红红的猥亵的光,灯亮的极小,方便三陪小姐的生意。
它的暗是柔和而致,优雅的粉色系列:粉黄、粉蓝、粉紫、粉绿。粉红是不要的,那是有钱少女的闺房的颜色,幼稚,太鲜亮明丽,和咖啡是搭配不起来的。
Echo坐在那团粉蓝和粉绿的灯光交杂相罩的光晕中。这是咖啡馆里惟一的由这样的光笼罩着的座位,是Echo最钟爱的一个座位,摆在左边的墙角。左边的这面墙有三扇玻璃窗,这个座位恰好在其中的一个窗户下,厚厚的天鹅绒的落地式窗帘沉沉地坠下来,这是为了避免夏天傍晚久不褪去的日光照射进来,破了屋内的氛围。
蓝色,代表忧郁,粉蓝,便是淡淡的忧郁、柔柔的忧郁;绿色,象征希望,粉绿,便是薄薄的希望,浅浅的希望。
忧郁是因为失意,希望是由于还愿等待。没有一样是浓抹重彩的,也没有一样是枯竭断落的,什么都不是浓得化不开的,什么也都不是可以消除殆尽的,就像钻山洞时不小心粘挂在脸上的蜘蛛丝,不是显而易见的,不是束缚得你快窒息的,但却拂之不去,挥之不去,细丝丝地、粘扯扯地缠绕。
Echo想,这是一种生存状态。正如夏雨冬雷震、春风化秋雨、斗折蛇行、鹰击长空……是一种生存状态那样,蜘蛛丝的缠绕也是一种生存状态,是她目前的生存状态,萦损的无名的烦恼,隐藏的模糊的希望。
Echo呷了一口咖啡,是加奶加糖的那种。什么滋味都很齐全,而且调配得恰到好处。在Echo看来,咖啡就是应该加奶加糖的,香香的,浓浓的,苦味在甜味中残留。甜味在苦味中沉淀,这才是原味的咖啡。
Echo将咖啡咽下去,并不把杯子放下,用手托着,让咖啡的香味袅袅地飘进鼻孔里。她把身体倒在椅背上。椅背很高,硬硬的,两面的椅背将小茶几夹在中间,围拢成一个几乎是独立的空间。
这是所有的咖啡馆为了让客人自由地交谈,安全地放松而设置的一种格式。
尤其是为情侣。为情侣的初探情意的握手,为情侣的浓情蜜意的亲吻,为情侣的情灭爱绝的决裂。
Echo看着对面空空的座位,脸上浮现出一个酸涩的笑容,一丝自嘲的意味。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想法?
Echo掉开眼神,禁止自己再深入地想下去。她把杯子放下,杯子在盘子里磕了一声脆响。她又重新靠回椅背,侧过头去,轻轻拨动窗帘,露出窄窄的一线玻璃。
窗外是近黄昏的天气,夏日的黄昏,Echo极爱的,只因有无限好的夕阳。
露天咖啡座,坐得满满的。所有的人,笑或不笑的,脸上的表情都是愉快的。他们在尽情享受着柔和的斜阳和凉爽的风。
Echo像看一部电影似的看着窗外的一切。玻璃窗像屏幕隔着两个世界。对于窗外那个世界的欢乐,Echo是局外人,欢乐是被她用来欣赏着的,中间是造成审美快感的不曾远离又无法进入的距离。
“小姐,你好。请问你能让我坐在你对面的这个座位上吗?”
Echo把侧向窗外的头摆正,怔怔地看着这个应该是在朝着她说话的男子,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她的眉毛轻皱着,眼睛睁得大大的,鼻翼缩得紧紧的。嘴唇有些向上翘起来,显然是因为被人无端打扰了而禁不住地流露出温愠怒的神色。
“是这样。你看,所有的座位都坐满了,今天不知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可能碰巧都和我一样有着强烈的喝咖啡的欲望,而且是不喝便不肯罢休的。老板告诉我说你是一个人,但他要我来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确实人挺多的,Echo想,便点了点头。
男子很快乐地说了声“谢谢”,便在Echo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好像很累似的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Echo决定赶快把剩下的咖啡喝完,既然她已不能完全享用这独立的空间,那不如让给别人一个完整。
Echo一边喝着咖啡一边忍不住打量起这个陌生男子来,对方闭着眼睛,因此,Echo的眼神是放肆的。
他留着长发,不是特别长,只及肩头。头发干干的、黄黄的,成卷曲度很缓的小波浪型,随意却不杂乱地垂着,令人想起雄狮的鬃毛,不过这是具体而微的。
他的肤色很黑,暗黑,泛着些不健康的菜色,不知是因为营养不良,还是因为吸毒。
吸毒,Echo窃笑自己竟然把一个毫不了解的陌生人想得这么丑恶,这样的不负责任的冤枉,幸亏对方不知晓自己的思想,人心隔肚皮还是有好处的。
不过他真的很瘦嘛,让人禁不住往这方面想,太瘦了,皮包骨头的瘦法。这使他脸上的轮廓相当分明,眼眶是一个明显的凹形。他的眉毛又粗又浓,乍一看,教人误以为是两条毛毛虫趴在那儿,头对着头地睡觉。他的鼻梁高俊挺拔,因为单薄而棱角锋利。他的嘴唇很薄,抿紧处显出些刚毅之气来。最奇的要算他的睫毛,密云似的一排,遮成两抹不见缝隙的阴影。
Echo的眼神顺着他那瘦得好像一掐就会断开来的脖子往下移,T恤的大圆领上露出两块锁骨,大大的,很突兀。T恤倒是蛮有意思,胸前是一大片乱七八糟的色彩,好像是装着各种颜色的涂料罐被打翻在地的情景,颇有印象派的风格。
剩下的部分被小茶几挡住了,Echo的眼神便移到了桌面上的那支瘦骨嶙峋的手。手,又细又长,却不像枯枝,关节突出的部分透射出坚韧的力道来,非常的富有生命力,而且这力道不是来自搬运货物的粗笨,而是属于牵动心灵的精雕细琢。
他会是做什么的呢?
Echo好奇地想着。突然,这只手的食指竖了起来,划了一个弧线,划破了Echo的视线。Echo有些惊跳地抬起头来,迎着她的是一对闪着寒星的眼睛。眼睛很漂亮,双眼皮,密云似的两排睫毛向上翻卷着,翘翘的,同他那单薄锋利的鼻子放在一起,竟使这张脸显得出奇地清秀起来。
“你打算这样研究我多久?”陌生人的身子仍然靠在椅背上,冷傲地问Echo,眼神里闪着狡黠的光。
原来他知道!想到自己刚才看人家的样子,Echo窘得有些抬不起头来,心里想着赶快把咖啡喝干,赶快溜,可是手中的杯子就是不知道该怎样把它端到唇边;又想着别管咖啡了,马上就走吧,不过又觉得人家已经开口了,就像两军对峙的时候,对方已擂响了战鼓,自己这时候走,简直等于落荒而逃,好没面子的事。一时间,Echo想不清楚自己到底该做什么,于是整个地僵在了一种手足无措的境地,进退两难。
“别这样看着我,这里虽然是咖啡馆,但我不是你的情人。”
Echo反而更加睁大了眼睛地看着这个陌生人:咦,好奇怪的人,有这样子对自己从来不认识的人说话的吗?
陌生人微微地笑了笑,笑容里含着极浓厚的颓丧的意味。
“你一定很想知道我是干什么的是不是?”陌生人的语气狡猾得像只狐狸。他在胸前拎起自己的T恤抖了抖,说:“诺,这是我的杰作,我是一个画家。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赋于自己的称谓,别人可不这样想。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才不管那些猪驴们他妈的怎样地认为我。”
哦,画家,是了,是了,他应该是个画家,就凭那只手,那截富有灵气的枯枝。
Echo从来就对画画有一份狂热的爱,狂热的程度决不亚于对文学。
11岁半的时候,她念小学五年级,在课堂上,把《红楼梦》藏在裙子下面偷偷地读,读到了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太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
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这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合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濛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
当我看完这一段时,我抬起头来,愣愣地望着前方同学的背,我呆在那儿,忘了身在何处,心里的滋味,已不是流泪和感动所能形容,我痴痴地坐着,痴痴地听着,好似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我的名字,可是我竟没有回答她。
老师居然也没有骂我,上来摸摸我的前额,问我:“是不是不舒服?”
我默默地摇头,看着她,恍惚地对她一笑。那一刹那间,我顿然领悟,什么叫做“境界”,我终于懂了。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
《逃学为读书》
11岁半,在因《红楼梦》而落泪的这一年,同样的泪为着另一个瑰丽的梦坠落,这便是她挚爱了一生的美术。
军官给我洗脸,我站着不动。也就在那一霎间,看见他的三夹板墙上,挂了一幅好比报纸那么大的一张素描画。画有光影,是一个如同天使般焕发着一种说不出有多么美的一张女孩子的脸——一个小女孩的脸。
我盯住那张画,吃了一惊,内心就如初见杀狗时所生出的那种激荡,澎湃成一片汪洋大海。杀活狗和一张静态画是如此不同的一回事,可是没有别样的形容可以取代了。
那是一场惊吓,比狗的哀鸣还要吓。是一声轻微低沉的西藏长号角从远处云端中飘过来,飘进了孩子的心。
那一霎间,透过一张画,看见了什么叫做美的真谛。
完全忘记了在哪里,只是盯着那张画看,看了又看,看了又看,看到那张脸成了自己的脸。
自从那日以后,每堂上课都巴望着下课的摇铃声,铃声一响,我便快速地冲出教室往操场对面的礼堂奔跑,礼堂后面的小间自然不敢进去,可是窗口是开着的。隔着窗户,我痴望着那张画,望到心里生出了一种缠绵和情爱——对那张微微笑着的童颜。
也拉同学去偷看,大家都觉得好看,在窗外吱吱喳喳地挤着。直到后来,没有人再关心那幅画,只有我,一日跑上七八次地去与那位神秘的人脸约会。
也是一个下课的黄昏,又去了窗口。斜阳低低地照着已经幽暗的房间,光线?
《一生的爱》
画家,他是个画家!
从来,Echo对于画家都是有着一种浓烈的几近于天然的爱慕情绪,那种崇拜的意绪实际是在艺术官殿里朝拜。
Echo看着陌生人T恤上的那幅现代派的意识流作品,由于画家的关系,而变得极有个性极有灵气起来。
Echo禁不住朝着画家那双寒星似的眸子莞尔一笑了。
画家的毛毛虫似的眉毛向上挑了一下,心里奇怪自己这满腔的火药味不仅没把对方轰走,怎么还让对方笑了起来,笑得很亲和,很柔顺,甚至有些妩媚,几乎快要灿若春花了。
好奇异的一个女人!
奇异的魅力!
画家点燃一支烟,不用手去拿,就叼在嘴上,面部一片烟雾缭绕。透过袅袅的青烟,画家的眼光像烟头那样忽明忽暗地闪动者,糖一般地粘在Echo的脸上,饶有趣味地看着Echo,眼神里有好奇的,有探寻的,有欣赏的,有把玩的,甚至有些猥亵的,各种各样的讯息大杂烩似的搅在一起。
这是一种逗弄。
Echo暗暗对自己说,却被自己所想到的这个词惹得脸上发起烧来。
Echo把咖啡杯放下,里面残留的咖啡在杯底薄薄地罩了一圈。Echo站起身,离开了座位,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他竟然那样看着我,他以为我对他笑了有什么特殊意义吗?他以为他用这样的眼神就能打动女人是不是?他以为他想打动谁就能打动谁是不是?……Echo挺直了背脊,高傲地向外走去。是的,画家那种带着流氓意味的眼神的欣赏刺伤了她,她认为自己这样坚决地离开,是表示自己对他的不屑,是一种不带攻击的自卫似的拒绝。她想,他在看她时,一定希望她在他的眼神下如坐针芒似的坐立不安,手足无措,一定希望她流露出一种小女孩式的羞涩情态,或者是再给他来个莞尔一笑,然后接下去便是两人的热烈交谈……总之,他肯定非常希望她能对他表现出浓厚的兴趣来。哈,他以为她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吗?在恋爱上,她Echo体验过的也不是那么一次两次了。好吧,他越是希望她就越要教他失望,他想在她身上来求得一些心理上的满足,她就偏不给予他满足,她Echo是与众不同的,他会知道。
Echo狂热地想着,根本没觉察到自己竟是在莫名其妙地同一个陌生男人较劲,情感是不能空白得太久的,总得要有些小打小闹般的小情调似的东西来洒上些斑斑点点,来划上些点点竖竖。
其实。女人就是这样,有一种天生的虚荣心,就像男人有一种天然的香艳心理一样。
当女人被男人注视的时候,就算那眼神里什么都没有,但只要时间用得长了一些,她也会自己往里面添油加醋,洒上一把盐,倒进各种各样的调料,于是那眼神便五彩缤纷,味道十足了。
女人的心是神奇的,一个眼神便能被她衍化出一场丰富而浪漫的艳遇来,当她都设计出心酸的挥泪洒别的结局来时,注视她的男人还什么都不知道,仍然像在看自己的猎物那样看着她,当然,能把女人当猎物来看待的男人,也算是非常不错的男人了,而且他一定很清楚女人乐意做猎物的心理。
当女人被男人注视的时候,无论她是被欣赏也好,还是被玩赏也好,她的潜意识里都是藏着暗喜的。因为被男人注意是女人的骄傲。当女人需要在某些侵犯性的眼神里自卫或是拒绝的时候,她是更骄傲的。如果在她拒绝了之后,那个男人还是死皮赖脸地巴巴地注视着她,那么。她将是最骄傲的。
Echo昂着头,背脊挺得笔直地走着,身后传来陌生画家的声音:“如果你不是因为害怕,因为要表示你的勇敢,因为要暗示你的倔强,暗示你一钱不值的所谓的不可侵犯,那么,请你明天照常来这儿喝咖啡。”
Echo仍然用着自己的频率在走动,好像什么都没听见,但眼角浮现出的那一抹蔑视的笑容,又表明她确实全听见了,一个字都没漏掉。她的脚步当然是没有间断的,因为那么一点点连她自己都不会承认的迟疑和犹豫也消失在两腿的相互交替前行中了。
这天夜里,Echo失眠了。
失眠的夜,在Echo的生活里,并不是罕见的,总是因为心里想的事情太多,大抵是些陈年旧事沉淀下来的气息,但这一夜的失眠,却是新鲜的,为着一个陌生男子。
他是个画家,Echo想。
Echo又想:他也不过就是个画家而已,没准真的就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也许他真的算不上一个画家,“画家”,不过是他赋予自己的一个名号罢了,一种用来吸引女孩子的招牌,其功效同一件名牌衣服一样。
投其所好!
可是他并不了解Echo,他们俩从不相识,他没有理由知道她对艺术的这份狂热。
哎,想这些做什么?他是不是画家对她并没有意义,对不对?
他只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和她一点瓜葛都没有的陌生人,她为什么惦记他惦记得这么久这么深呢?
他不过是有点嬉皮而已,他不过是有点颓废而已,他不过是有些贫嘴而已,能说出些莫名其妙的话来,他不过是有点个性,有点与众不同而已……与众不同,该死的与众不同,他吸引人的地方不就是与众不同么?
吸引,哈———总算承认了是不是?总算承认了她不过是有那么一点点动心……Echo把被子一把扯上来,蒙住头,她知道自己在流泪。回台以来,她拼命抑制自我的那座堤防崩溃了。她知道自己有多寂寞,她知道自己有多么地希望遭遇爱情;遭遇快乐,遭遇她所想要的生活,而不是现在的一片空白。对她来说,没有爱情,生活便是一片没有绿洲的沙漠,没有冰雪的山巅,没有白帆的大海,没有白鸽的天空。
其实,他并不像个坏人,对不对?他只是把自己的感觉赤裸裸地暴露出来罢了,他看她的眼神,里面什么都有,正是因为什么都有才说明他的诚实,对不对?
她有些后悔了,她恨自己当时为什么要逃,为什么要回避。是的,回避,当她在进行所谓的自卫和拒绝时,她同时也在回避,回避自己心中不觉已产生的一种情绪。拒绝别人,其实也是在拒绝自己。
当他注视她的时候,她也应该看着他对不对?然后,他们便会交谈,便会发生一些可能会非常美丽的事。当时,她想过,这是他的希望,事实上,这不也正是她的希望吗?她竟然懦弱到逃避希望的地步了。
或许,他真的是一个很不错的人,为什么不试一试呢?
为什么不呢?
她想起她离开的时候,他在她背后扔下的那句话。
“请你明天照常来这儿喝咖啡。”
照常?!他知道去“明星”喝咖啡是她的一个习惯么?他知道她几乎每天都在那儿看着露天咖啡厅里欢娱的人群么?她的坐在阴影里看着别人的阳光,她的溺在忧郁里欣赏别人的欢乐,她的落寞,是的,他看到了,他一定是全看到了,尤其是她的落寞。
他注视她,观察她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想到这里,她的心里泛起一丝快意来。
而且,他的话,难道不像是一种约会的邀请吗?
她会去的,就算是一种照常,他也会去的,明天,明天,她突然有了许久以来都不再有过的盼望明天到来的心情。
这一夜,她终于又感到自己是一个美丽的女人,等待赴约的第二天,Echo正好没课。没课的时候她都是起个大早,踩着脚踏车上网球常可是这一天她一直睡到10点钟才起床。不紧不慢地梳洗。11点,她便推开了“明星”的门,老板刚把店门拉开不久。
她是第一个顾客,尽管她知道来得太早了一些,但她还是禁不住有些失望,她是盼望着他已在里面等候她的。
她仍然坐在那个属于她的角落。
咖啡她一口没喝,让热气和香气从杯口孤独地袅袅上升。她不喝,她希望他能够快些来,在热气还在缭绕的时候,这样,她会告诉他她刚到没有多久。
天气并不好,窗外,是些瑟瑟的风,还有零星的小雨点。
不知为什么,Echo觉得好像这样的窗外更好一些,她可以不必坐在自己的暗柔的角落里看别人的阳光。
已经过了昨天的时刻了,他还没有出现,咖啡馆里的人渐渐多起来,但每一个推门而入的都不是他。
Echo端起咖啡,一饮而荆咖啡是凉的,早已凉了。Echo感觉着它的冰凉凉的浓郁,冰凉凉的奶香,冰凉凉地触击她的舌尖,充胀她的口腔,滑过她的食道,最后沉淀在她因抽搐而火热的胃里。
冰冻吧,冰冻吧,谁说伤感不是一种快意?谁说?
Echo把杯子无力地放回托盘里,埋下头,长发在桌上散落下来。
错了么?她问自己,她不过是需要朋友,需要爱情,需要有一个人的存在同她的存在重合在一起,需要另一个生命同她的生命有一场电光火石的撞击,她不想太孤单,她不想太寂寞。这,错了么?
不,没错,谁说对爱情的渴望是一种错误?没错,只是有点傻气罢了,还像个小女孩似的把一场萍水相逢的邂逅看作一个罗曼蒂克的开始。
Echo抬起头来,向窗外望出去,落寞重重地印在眉宇间,像昨天陌生画家的T恤上最浓最用力的一笔。
本不该有所期待的,一切都应该顺其自然,让它淡谈的来,谈谈的去。
天气不好,露天咖啡厅的白色的桌椅空着的许多。Echo漠漠地扫过去,当她看到最边角上的那个位置的时候,她的眼神便再也移动不了。
那儿,有一个人在朝着她狡黠地微笑,端着咖啡在喝,眼睛却没有离开过她的脸庞,夹着香烟的手撑在桌面上晃动了两下,算做对她的招呼。
她看见他放下手中的杯子,向咖啡屋内走来。她想到他一定是早就已经坐在那里了。今天天气不好,人们都不太乐意坐在露天咖啡厅里享受瑟瑟的风和零星的小雨点,但她忘了他是与众不同的,无论是刻意的与众不同也好,还是本身就与众不同也好,其结果都应该是标新立异的。
她后悔自己一直把注意力放在推门而入的人上,她想,她的一举一动,她的焦灼的盼望,她的伤感的落寞,一定早就被他一点不漏地看在眼里了。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看来他们之间的这一仗,他是赢定了,好在,她是乐意于甚至是盼望于被俘虏的。
咖啡屋的门开了,他披着一件风衣,衣领竖翻。他很瘦,没有脂肪也没有肌肉,但他的个子是高的,他的骨架子是很有形的,加上他的桀骜不驯,竟使他显出一股让人怦然心动的帅气来,带着邪气、匪气的那一种。
她看着他一直走过来,走过来,走到她的身后去,站着,几秒钟的时间,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
他把手按在她的肩上,她轻轻地颤抖了一下,把头回过去,看着他,一圈细雾从她眼眶四周升上来。
他的眼神是欣喜的,满满的,从欣喜的夹缝中又泛上些疼惜来。
他说:“谢谢!”很真心诚意地,好像不是用嘴发出来的,而是从胸腔里挤出来的,很动情似的。
泰戈尔的一首诗闪过Echo的脑际:
因为爱的赠馈是羞怯的,
它说不出名字来,
它掠过阴翳,
把片片欢乐铺展在尘埃上,
捕捉它,
否则永远失却!
Echo合上眼睑,把肩膀耸起来,头微微地偏着,将脸庞枕在他的手上。他的手翻动了一下,用手心温暖地托着她的腮帮。
他弯下腰来,在她的耳畔用低哑的声音说:“今天,你不用再坐在这个角落里,外面没有阳光,但外面的欢乐属于你。跟我来,好不好?”
他的头埋得那样低,嘴唇几乎是触着她的耳垂了,呼吸的热气喷进了她的脖子里,她为着这样的亲密,这种新相识的陌生的亲密但同时又像是已经缠绵了好几万年,她躲在他的手心里,幸福地微笑了。
良久,她慵懒地从他的手心里抬起头来,眼睛散发着醉眼迷离的光彩,好像她方才灌下去的不是咖啡,是酒。她温柔而快活地对他点点头。
故事便这样发生了。
此后,Echo再也没坐在那个绿和蓝交织下的座位上。属于她的是白色的小圆桌和白色低背的小藤椅,是那枝带着绿叶的红玫瑰或黄玫瑰。花瓣和叶片上必定挂着些小水珠。在画家的陪伴下,她的表情只有一个含义:幸福。她快活地笑着,生活不再是一种煎熬和苦役,而是享受。她一直在屋内透过玻璃窗所张望的那个快乐的世界,如今她是在它的怀抱中了。这个世界对于她来说,不再是原来的那种远距离投射似的欣赏,而是互相融合的拥有和切身的体会。只是美丽的并不都是正确的。
Echo去了画家的画室。他的画她没有一幅不喜欢,尽管那些画恐怕真的一点都够不上真正的伟大的艺术品的级别,但她都认为那是极好的,极上乘的,甚至是附和着他的“世上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论调。她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准备爱上他的前提下看他的画的,她不是因为爱他的画而爱他,而是因为爱他而爱他的画。
错就错在她对他的爱是有准备的,她要爱他,她让自己爱他,她让自己为见着他而兴奋,为离开他而孤独。他对她说:他初二的那一年爱上了和他邻居的一个小女孩,她上学的时候总要从他的窗前经过,于是,每天早上,他都静静地趴在窗台上,听小女孩的脚步声,他忘不了的是那一种期待的心情;许多年过去了,他有过不少的女孩子,但惟有Echo,让他又重新有了那种期待的感觉。像这一类的根本分辨不清的到底是真心真意的表白,还是对任何一个女孩子都可以照搬的无聊的承诺的话,都使Echo深深地感动了。不是因为Echo不能加以分辨,只是由于她需要这种感动,太需要了以至于不愿意分辨。
于是,渐渐地她认为自己是爱上他了,再渐渐地,她果然是真的爱上他了,毫无理由地接受和包容着他的一切,落入了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窠臼。
他的桀骛,他的颓废,他的邪气,他的玩世不恭,他的做作的无病呻吟,他的不修边幅的邋遢,他的没出息的自许清高和自命不凡,他的懦弱的愤世嫉俗和看破红尘,在她的眼里,无一不隐藏着别人发现不到的可爱之处,她甚至不惜作出“化腐朽为神奇”的事,把他的陋习看作纯粹的未经整饬的人性。
他说他精神上没有寄托,于是她便介绍他入了基督教。她忘了入教只是一种形式而已,虔诚是一种状态,不能用入教与否来决定它的有无。“佛祖自在心中坐”,信仰神的人,即使他不懂得宗教是什么,他也不会作恶;而一个不善良的人,入教也拯救不了他的灵魂,唤醒不了他的良知。狼就是狼,即使给它披上羊皮,它也变不成羊,而不过是让它的危害更加隐蔽,成为一种伪善,到头来只能是助纣为虐罢了。
他又说他感情上没有归宿,于是她便答应了他的求婚,心甘情愿地去做他的在他贫寒的画室中为他洗衣、做饭的小妻子。家里没有人赞成他们的婚事,不仅仅是因为经济条件的关系,更重要的是因为人品端不端正的问题。但Echo很倔强,他说家人对他有偏见,而且她觉得两个人只要相爱就够了,生活中的一切难题都可以在爱情中迎刃而解。崇尚爱情当然是没错的,错的是他的品质根本不值得她爱。Echo甚至认为,如果这个男人的灵魂真的如别人所说的那样是肮脏不堪的,那么她更应该同他结婚,以拯救他的灵魂。其实,这种做法同用结婚来给垂死的病人冲喜一样是愚蠢的,也是于事无补的。
爱情不应该是盲目的。
就在即将举行婚礼的前一天,Echo发现了这个为她带来许多欢乐也为她带来许多烦忧,一直对她信誓旦旦的画家早有了妻子,是个有妇之夫。
一个下流无耻的混蛋,她竟然爱了这么久,为他做了这么多。
最可气的是,那人还大耍无赖,不肯善罢甘休。最后的结果是,父亲陈嗣庆先生,小心谨慎地陪出了一幢房子,才实现了息事宁人,让Echo从中解脱了出来。
爱情有时候真的要靠运气,有追求真爱的勇敢执着的心还是不够的,要你的对象同你一样虔诚才行。在爱情骗子的面前,你越真心,付出得越多,伤害便就越大,有时候,伤害还不仅仅是感情上的。
(作者语:关于Echo的这段感情历程,笔者始终不明白的是——明明欺骗人的是那个画家,他应该是相当理亏的,那么他又是凭着什么来对Echo进行敲诈的呢?以至于陈嗣庆先生还赔出了一幢房子。由于资料有限,笔者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不可能有一个正确的答案,在这里,向读者们说句“对不起”,恳请各位的原谅。谢谢!)“滴滴——”尖利刺耳的汽车喇叭声将Echo从回忆的苦涩余味中惊唤了回来。骑在自行车上懒懒地蹬着脚踏板的Echo定神一看:原来她想得出神,不知不觉中竟已脱离了自行车车道,在汽车道的边缘上歪歪斜斜地晃荡。Echo吐了吐舌头,赶紧转了转笼头。
不想了,不想了,真讨厌,再想连命都要想掉了。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生命本就是要不断的受伤和复原。
秋高气爽的天气,天是那么的蓝,风是那么的轻,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拥有它,拥抱这一切,否则就将失去。
不要老想这些令人不愉快的事,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来惩罚自己。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其实也只能让人烦心而已,受骗会让人气恼,但叫不了人伤心,根本不值得再挂念着,不时地想起。
忘了吧,忘了是对他的宽耍
仇恨,会让你和你的敌人一起下地狱。
想到这里,Echo的心情又轻快起来。抬起手腕看表,时针已指向8点。
糟糕!Echo暗暗叫苦:到网球场还得骑半个多小时,时间已有些晚了,而且周末的人比平时要多许多,大家都是早早地就赶到网球场,在门外排着队等开门,以便能租得上场地,Echo想,反正也不能半路上折回去,这样会破坏掉一整天的节目安排,算了,还是去看看会不会侥幸地租到一个场地吧。
网球场果然已经人满为患。第一批的人早已在场上展开了较量,还有许多人在场外的休息椅上等着自己的轮次。
Echo去查了登记薄,好不容易发现10点半到11点半有一个空档,Echo非常开心,虽然只有一个小时,但是,只要能到场上去跑一跑、跳一跳,就算没有白来一趟。
不过,Echo首先还得去找个伴才行,因为爹爹有工作要忙,不能陪她,而网球场可不是一个人玩的地方。Echo把场外的看起来像是单个人的都问了一遍,却找不到一个没伴的。太丧气了。
Echo无奈,把网球拍提在手后拖着,垂头丧气地向外走,心底里感觉自己像极了吃了败仗,倒拖着钉耙的猪八戒。
“嗨,Echo,是你吗?”
Echo抬起头来,发现左上角的那个球场上,有一个高大的外国人扛着网球拍在叫她,另一只手挥动了几下,神采飞扬的,柔善地微笑着,整个人站出了一种风度来。
哦,他!德国教师!
Echo的轻蹙的眉头一下子舒展开去,笑容从眉尖,从嘴角,无限地荡漾出来,就像小孩子看到自己崇拜的卡通人物那样的快乐。她赶紧也挥了挥手。
德国教师是Echo以前同父亲来打网球时认识的一位球友,45岁的中年男人,不仅球艺精湛,而且温文尔雅,对人关怀体贴,连陈嗣庆先生都认为这人不错。
Echo跑进球场,德国教师他们已经有三个人了。他指着场上已经停止打球看着他们的一男一女向Echo介绍:“那是我的朋友,他们是一对夫妻,非常幸福。”
那对中年夫妻友善地对Echo笑着,Echo喜欢幸福的人,尤其是婚恋幸福的人,尽管她的幸福迟迟没有找到,但她并不因此而嫉妒别人。在她的心中,情侣甜蜜、夫妻恩爱,这是上帝的恩赐,让她坚信,世界上总有一种亘古不变的永恒而伟大的爱,面对这种爱,她顶礼膜拜。她用着生命中所有的一切来渴望,来企盼,在追寻的过程中,她有时觉得自己是个圣徒,虔诚地信仰着爱的一切,爱便是神灵,引导着她的人生,启示着她的命运:有时,她又觉得自己是个赌徒,输得再多也满怀着自己总有赢的一天的信念,一次次勇敢的不惜血本地下注,赌到自己赢的那盘为止。在爱的西前,赌徒和圣徒有着一样的信仰。
有人说:赌,用在感情上是一种亵渎,赌徒是对生活极不认真极不负责的人。
其实,凡是赌徒,眼睛里只看得见一种东西,这种东西便是他轻易摆脱不了的信仰。赌钱的只认得钱,钱是他惟一的信仰;同样,赌情的只认得情,情是他惟一的信仰。这样的一心一意,这样的专心致志,谁能说他有半点的不认真?依我看,不是他不认真,恰恰是因为他太认真太专心,才荒废掉了人生中别的东西,因为那种过分的执着,执迷不悟,赌徒,所以少有结局好的。
在感情上赌,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绝不比圣徒的方式来得轻松。赌情,要有非凡的勇气和胆识,才敢下注;要有丰富的感情资源,才拿得出下注的本钱;要有不枯竭的爱的能力,才会树立起自己总有一天会赢得一切的坚定信念。
“你们好。我是Echo,很高兴认识你们。”
“你好。”
“你好。”
中年夫妇分别同Echo握了手。丈夫还多加了一句:“欢迎你和我们分享欢乐。”
“这才正好,我们四个来打双打吧,免得我又被晾在一边。”
德国教师的建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于是,中年夫妇一组,Echo和德国教师一组,展开了较量。
刚刚拉开阵势的时候,Echo悄悄地对德国教师俏皮地开了句玩笑:“原来你也是坐冷板凳的呀。”
话本来没有什么稀奇,可是Echo那一副娇嗔味十足的小女儿情态却让人禁不住生出千种怜惜、万般疼爱来。
德国教师打球一直都打得相当漂亮,很有水准,这一次却连连失掉了好几个球,而且是极不该失手的球。引得Echo和中年夫妇都诧异地看着他。
其实早在几个月前和Echo在球场相识,德国教师和她聊了几回天,教她打了几场球,还帮她解决了一些在德语教学中遇到的问题,从那时候起,他便对她产生了爱慕之心,只是中年人处理感情的方式要温和一些,平稳一些,他希望Echo能在自己不用表白的情况下慢慢地体会到自己的一番情意,然后两人在相处中渐渐地生出默契来,最后两人的结合成为一桩水到渠成的事情,一切因为圆满而幸福,因为平淡而长久,谁知正当他准备同Echo深入交往时,Echo却一下子消失不见了。他后悔自己当初为了礼貌问题,没有向Echo询问她的地址与电话号码,他更后悔自己当初为了等待成熟的时机而一拖再拖,没有对Echo表白,其实也许机会就在他的嘴里,只须他开口。他后悔自己为何要抑制住内心的冲动,为何不莽撞一些,为何一直要强调百分之百的把握,如今连50%的把握也没有了。
从Echo消失后的那天起,他每天都到网球场来。下雨的时候,他撑着雨伞站在网球场紧闭的大门外,久久地徘徊,尽管他心中明白,Echo出现的可能性只是万分之一,他也照样痴痴地等下去,就算是万一他也输不起,不见Echo的第一天所产生的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已经告诉他,他的那颗45岁的心跳起了年轻小伙子所跳的那种狂热的爱的舞蹈,他不可以让自己再后悔一次。
苍天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把Echo等到了,心中的狂喜令他掩饰不住自己的爱恋。Echo那灿烂的笑脸,那脆生生的笑声,那古铜色的健美的肌肤,那充满活力的柔美的身材,她的小女孩的纯情,她的成熟女人的韵味,她的浪漫,她的风情,她的智慧……他无法将自己的眼神从Echo身上移开,她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动人,让他迷醉。
球,当然是打不好的了。
一局打下来后,他和Echo败得很惨,赢得的可怜的几分也是对方发球失误所致。丈夫用一种戏谑的眼光看着他,善意地用一种快乐的语调取笑他:“老兄,下一局,为了让你接得住球,我要努力地把球往Echo身上打才行,Echo,为了你不致于受伤,我看你们俩还是先去休息休息,喝杯饮料,让我这位老朋友定定神安安心再来吧。”
德国教师一直微笑着看着打趣自己的朋友。朋友的这个忙是明着在帮了,面对这样的局面,他不气恼,不困窘,更不羞涩,他很安然,很坦诚,脸上的笑容是对朋友给予自己支持的感谢。
“Echo,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能否让我请你喝杯饮料?”
Echo看着这双眼睛,那是闪着光的,却不是像寒星那样的逼人,而是恬淡的,温暖的;那是深邃的,却不是像不见底的井那样的叫人禁不住地颤粟,而是大海,蓝天般的宽广,你可以在其中尽情地飘涪翱翔,绝不会产生一种落水的无助与悲伤。
他的眼神,他的微笑,他的声音,他的整个儿都透出一种力量来,柔柔地袭人心胸。
Echo觉得好像喝饮料也本是自己的心意,要说拒绝竟显得是在违心了。她不由自主地点点头,脸上带着快意的微笑,像是被催眠了一般,眼神也不由自主地做梦似的迷蒙起来,柔善地欲开还闭式地看着他。
Echo是敏感的,用不着别人开玩笑来启发她,她早已从他的反常的球艺表现,从他的流连在自己身上的目光,从他的柔情似水的微笑里,发现了爱情。
其实从一开始,Echo对这位高大英俊温文尔雅的德国人就不乏好感。她欣赏他,她有时还会以一种小辈对长辈的心态来尊敬他。有时她又会产生一些轨外的迷乱,在他微笑着观看她打球的时候,在他从背后环上来手把手地教她打球的时候,在他一语不发默默地看着她的时候,她的脸都会泛起不安分的红晕,她的心都会慌乱地跳动。但她总是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她担心他对她会是长辈喜欢小辈的类似于父女式的怜爱,而且,他们虽然有些交往,但彼此都礼貌地保持着距离,从不询问对方的私人问题,就连地址和电话号码也没有互相交流过。
最关键的是,他从未对她表白过什么,尽管她清清楚楚地从他的神情行为中感受到了他对她的温柔体贴,但是他没有开口,一切便不能算数,不能当真。初恋的创痛,让她至今像个蜗牛一般,当外界充满了爱的讯息时,她便会小心翼翼地伸出触角来试探,而一旦有异样情况,她便会立即缩进壳里,轻易不会再出来。面对爱情,她再也不会主动出击,不管对方爱不爱自己,只要自己是爱着,便来一番狂轰滥炸,用林妹妹的话说:“我是为了我的心。”
是的,再也不会了,就算是个赌徒吧,她也学会了先看清赌局的形势再下注。她似乎再不会主动地莫名其妙地便爱上一个人,爱得狂热,爱得不顾一切,而只会在别人发出的爱的讯号中来寻找自己的感觉,来决定自己到底接不接受。
德国教师,她想,只要他肯表示,她会接受的。
有时候,她又会猜,他迟迟地不采取主动,可能是家中已有妻子、儿女了吧,一个45岁的男人……于是,她便会从自己的迷乱中挣扎出来,恢复平日的清醒,一切便又变得淡淡然了。
她一冷淡,他的正在逐渐高昂的情绪便跟着会降温,这使得等待最佳时机的他一拖再拖,有时话都到了嘴边,又咽回去。
他们之间就好像一个圆,他和她分别站在圆的直径的两个端点上,同时依照着同一样的时针旋转顺序沿着圆的轨迹跑动。
德国教师和Echo走出了球常他让Echo在休息椅上坐着,等他去买饮料。
“亲爱的女士,今天是喝……”
“桔子汁。”
“好,请稍等。”
Echo怔怔地看着他的背影,心中有暖暖的感觉。他仍然记得她爱喝的饮料是什么,但他又不卖弄他对她的默契。他把声音拖得长长的,既表明他知道她会要什么饮料,又给她留下充分自由的余地,表明他对她的尊重。
他是好的,是令她舒心的,她想。
她知道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她奇怪自己的心情静如止水,对于他,她没有期待过什么,也没有逃避过什么,她很顺从,很安详,有一种由着别人来安排自己的命运的快意,慵懒的快意。
“亲爱的女士,请享用你的桔子汁。”
“谢谢。”
德国教师坐下来,专注地盯着Echo的脸,捕捉着Echo的每一个细微的表情。
Echo将杯子捧在两手间轻轻地搓动,一直微笑着。
“亲爱的女士,能把你的快乐说出来,让我荣幸地分享吗?”
Echo被他的接连几个“亲爱的女士”逗得哈哈大笑起来。笑过之后,她仰起头来,把一脸的灿烂送到他的眼皮底下。她故意地把眼睛眯缝起来,黑又密的眼睫毛俏皮地扑闪着。她的脸庞因为运动而泛着健康的红晕,鼻尖上还沁出些细密的汗珠。
她把嘴唇像中世纪的欧洲贵族妇女那样地优美地翘着,说:“呕,亲爱的先生,你真幽默,认识你真高兴。”
她的表情主动极了,她的声音妩媚极了,有一种撩人的风情。
德国教师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她的脸离他那样近,他隐隐约约地闻到她的清幽的发香,她的如兰的呼吸。他禁不住地紧张起来,亢奋的感觉使他几乎要忘掉了身在何处。
Echo表演完以后又哈哈大笑起来。
“你知道吗?在我的印象中,你应该不会这样的有趣,你一向很稳重。没想到,你竟然可以制作这种滑稽的玩笑。你像极了一个中世纪的骑士。”
“你也像极了一个中世纪的贵夫人。夫人,能允许我吻你的手吗?”
Echo这下子笑得连刚喝进去的桔子汁也喷了出来。她指着裙摆上的几滴正在浸润开去的桔子汁,装出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说:“你见到过这样的贵夫人吗?”
说完,又弯下腰笑起来。
德国教师这一次没有笑,他很郑重很认真地说:“Echo,我觉得头晕。”
Echo诧异地看着他,他却把眼光调开了。
“是你让我头晕,Echo。一个45岁的男人还为女人头晕,是不是很可笑?自从我妻子死后,我已经有十年没有因为女人而有头晕的感觉了,直到认识了你。”
他停了停,重新注视Echo,眼睛里竟弥漫着泪雾。
他伸手握住Echo的手,说:
“Echo,我爱你。你能允许我吻你的手吗?请求你。”
Echo没有动,她的手像一只熟睡的小鸟一样,安静、柔顺地躺在他的手心里。她看着他的眼光是柔善可亲的,默许着他。
他把Echo的手抬起来,头微微地低下去,唇轻触了她的手。
Echo的心偷偷地惊跳了一下,她是欢喜的,如果不是“明星”咖啡屋的那场邂逅,这个场面应该发生在几个月前的某一天。
不怕迟到就怕不到,晚来的,只要是真情真意,便是一样的甜蜜美好。
德国教师的柔情就这样叩开了Echo几乎绝望的心扉。
一天,在台北的星空下,德国教师把Echo拥在怀里,柔声地问她:“我们结婚好吗?”
“好。”Echo清清楚楚地回答。
没有鲜花,没有骑士式的单腿下跪,这场求婚求得很平淡。
平淡才是真。在他的怀中,Echo感觉到幸福实实在在地环绕在自己的四周,没有飘然欲仙的浪漫,却有脚踏实地的安然。
Echo答应得很干脆。
德国教师的眼睛在星光下闪着泪光。
接吻的时候,他们都睁着眼睛,和天空中所有的星星一起快活地眨着眼睛。
睁眼睛不是因为怀疑,更不是因为不放心,而是为了看清楚对方为着自己而显露的幸福的表情。
第二天早晨,这对订下终身的情侣到重庆南路的一间印刷厂去印名片。
名片是两个人的名字排在一起,一面德文,一面中文。挑了好久的字体,选了薄木片的质地,一再向重庆南路那家印刷店说,半个月以后,要准时给我们。
那盒名片直到今天还没有去拿,17年已经过去了。
说“好”的那句话还在耳边,挑好名片的那个晚上,我今生心甘情愿要嫁又可嫁的人,死了。
——三毛《求婚》
德国教师死了,心脏病突发而死,死的时候,脸上仍带着幸福的微笑,躺在Echo的怀中,死得很安详。
Echo抚摸着他仍然温热的脸庞,唇上还残留着他的缠绵。
Echo用舌尖痴痴地舔着自己的唇,要留住他的每一分味道。她紧紧地搂着他,谁也拉不开,直到尸体渐渐冰凉。
埋葬的时候,Echo很安静,所有的痛苦和不幸全裹在一袭黑衣下。
墨镜后面,她的大眼睛空洞地圆睁着,直勾勾地看着他的棺材被抬入地下,冰冷阴暗的地下。
铁锹的声音,铲土的声音,泥土洒在棺材上的声音……Echo的脑海中浮现出的却是一幅美丽的画面:皎洁的月光下,日月潭边,潭水粼粼地闪着光。夜风凉凉地吹拂,头发和柳枝一起轻轻地飞扬。
德国教师和Echo静静地相依偎在潭边,Echo的头靠在德国教师的肩上,德国教师轻轻用手揽着她的腰。
“Echo。”德国教师轻声地唤她。
“嗯——”Echo柔声应着,把头慢慢抬起来,无限妩媚地迎着他温柔的眼波。
他将地拉入自己的怀中,双手轻轻环着她。两人四目相望。
他轻轻地抚弄她的面颊,用手指梳弄她的秀发,柔声说:“Echo,我祝福你,祝福你一生永远幸福,而且,我希望这个幸福是我给你的。”
葬礼过后,Echo一直很“听话”,没有大哭大叫,也没有大吵大闹。在家中,父母叫她吃饭,她虽然食不下咽,如同嚼蜡,但她仍然机械地不停往嘴里扒饭,一口一口硬吞下去,和着她生命中不堪言的苦涩,和着命运之神对自己的刻薄,和着自己如暗河一般在心中无声流淌的泪水,吞下去;父母叫她睡觉,她从不反抗,踱到床边,像僵尸一样直挺挺地倒下去,和衣而卧,不盖被子,睁着眼睛直到天亮,滴泪不流。
一天,她终于开口说话,告诉姆妈她要上街逛逛。
她没有逛街,去了一个朋友家。
在朋友家里,她趁朋友接电话的时候,吞下了大量的安眠药。
朋友接完电话,发现一身黑纱的她已经躺在了冰凉的地上,药瓶滚落在一边,嘴角挂着一个凄迷的笑。
情深缘浅不得已,只求生死在一起。
Echo一心求死,但上帝第二次将她的死亡申请书退了回来。
Echo被抢救过来。
看着泪流满面的父母,她不再有愧疚,而是怪责他们残忍。
第二次自杀未遂。
死也并不比生容易多少。
死不了,便活吧。
Echo看看病房里雪白的天花板,呆呆地想。她知道只要活着,生命便永远在等候,等候那未知的伤口。不管是怎样的喜乐,最终必然是伤口,未知的只是受伤的过程,不知道下一刀会从哪儿割下去。
求死不能,生又何惧?
Echo几乎想疯狂地撕裂自己的衣襟,挺立着,把自己的胸膛裸露在岁月这把无情的刀下,高傲地抬着头,厉声一喝:“来吧!”
Echo被救活过来,两次自杀的体验却带给她对死的渴望:只要活着,生命便永远是一场痛苦的。等候,喜乐哀愁尝遍,繁华落尽以后,难逃的是最后的悲哀。因为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欢笑和眼泪,一切全都会失去。只有死亡才是最终的归宿,死亡结束了这场痛苦的等候,不用再漂泊,不用再受伤。
当她重新鼓起生命之帆,再次让生命之船出海,死的渴望并没消失,它潜伏在Echo的心底,潜伏了Echo的一生。
女儿能够鼓起勇气继续生活下去,做父母的自然最高兴。
父母最大的愿望便是希望子女能快乐平安地好好生活。
Echo的父母不知道死对她来说,已成为一种潜意识的渴望,一个躲避风雨伤害的安乐港,一个结束受伤的最佳手段,一个最终的归宿,死是一种幸福。
Echo能再度鼓起勇气,对父母来说,是一种放心,一种骄傲。
母亲缪进兰女士在《我的女儿,大家的三毛》中说:三毛是个纯真的人,在她的世界,不能忍受虚假,或许就是这点求真的个性,使她踏踏实实地活着,也许她的生活,她的遭遇不够完美,但是我们确知:她没有逃避她的命运,她勇敢地面对人生。
缪进兰知道不能忍受虚假,求真是女儿的个性,但她却不知道就是为了这点个性,女儿的内心经受着怎样痛苦的挣扎。
凡是父母,都是同样的想法。(这里的父母限于疼爱子女的父母)他们认为:只要他们爱孩子,便是对子女最大的好。但他们忽略一个问题——他们所谓的好,是从他们自己认为的标准来衡量的。从这种标准出发的爱,对孩子来说并不一定是适宜的,因为这样的爱由于太强烈、太彻底而太主观太专断。他们忽视了对孩子的心态的关照,他们忘了问孩子真正需要的是什么,真正喜欢的是什么,他们对孩子的一切给予都是基于他们对孩子的需求的武断的主观臆测上。这种武断的不自觉的,无意识的,是天然的,是善良的。
这是父母之爱的最伟大的地方,也是它的弊端。
在这样的爱中,子女必有伪装,有掩藏。而Echo,她是求真的,不能忍受欺骗的,不能忍受在自己至亲的人面前也要戴上面具。如果戴面具是无法躲避的,那她宁愿到外面的世界去戴,她可以随心所欲地凭自己高兴换面具,而不用担心谁会受伤,会悲痛,会为她泪流满面。
她决定出逃了。
一天,在吃饭的时候,Echo告诉了父母自己的决定:“我要去西班牙!”
声音不大,但语气十分坚定,Echo一辈子追求的便是一个“不负我心”,一旦决定要走,多少匹马也拉不回来。
父亲知道女儿的脾性,一句劝留的话也不说,说了也是白费口舌,但终究难忍心中的依依的不舍,红着双眼,默默地放下筷子,快步走开。
母亲,那个七年前Echo第一次远走异国他乡的时候,看着女儿不回头看一眼的背影,哭倒在栏杆上的母亲,这一次倒是坚强了许多,她毅然决然地说:“出去走走也好,外面的天地,也许可以使你开朗起来。”
Echo对着母亲笑笑,心中却凄绝地想:无爱无歌的日子,快乐再也回不来了,以后不过是得过且过,只求耗尽生命罢了,希望再也不存在了。
西班牙,那片神奇的土地,七年前,它用它温暖的胸膛治愈了Echo这个异乡女子的爱情创伤,七年后,当她负着更重的伤,流着更苦的泪再一次奔向它的时候,它是否还能用它那温热的大手擦干她的眼泪,露出她的欢颜?
英国伦敦。
移民局拘留所里一片吵嚷。
声音最大的那位小姐便是Echo。
Echo的目的地本来是西班牙,谁想到由于在香港订票不慎,她中途到达伦敦机场后,需要到另一个机场去换机,然后才能飞往终点——西班牙。
她去签证出境,却被英国移民局抓起来送进了拘留所,Echo尝了今生惟一一次坐班房当囚徒的滋味。
拘留原因是有企图偷渡的嫌疑,Echo觉得十分气愤:哼,你英国有啥了不起啊?动不动就以为别人要偷渡,请我来我还不稀罕呢。伦敦可不是我计划内的地方,人家不想在这里呆,还偏偏不放我走……Echo大喊冤枉,得理不饶人,她一会儿冲进拘留所办公室里吵嚷着评理,一会儿要求找律师来,要控告移民局,一会儿又揪住门口警卫的衣领叫别人立即放她走,把整个拘留所折腾得人仰马翻,天翻地覆。
吵嚷的结果是Echo被无罪开释。移民局苦着脸用车把她送上飞机,她得意地笑着做淑女状,不吵也不闹,一副大人有大量的模样。下车的时候,她还对着他们嫣然一笑,走出几步后还回头说了声“Bye一Bye!”。
飞机到达目的地后,Echo耸动着鼻子深深地呼吸,仰望着马德里的天空,Echo轻轻地说:“亲爱的,我的第二故乡,我又回来了。”
二到马德里,心情和第一次完全不一样,不仅没有离乡背井的伤感,想家的哀愁,反而有一份归乡的喜悦和辛酸。
Echo这次来,不为求学,也不为爱情,爱情已经在台北埋葬了。
她是来生活,是纵情享受人生,放浪形骸也未尝不可,反正是消耗,把一切消耗殆荆让心在物质的享受中沉沦,沉沦,让它毫无知觉,让它麻木不仁,感觉不到爱,也感觉不到恨,这样,也就感觉不出痛来。这样,不管岁月的刀怎样横七竖八地刺杀、雕刻都没有关系了,如果感觉不到痛苦,也就意识不到伤害,不知道便不会害怕。
生命就像一盏油灯,噼哩啪啦地熊熊燃烧是一生,把灯线捻得细细的烟淡光轻也是一生,最后的命运都是耗荆那么,不如噼哩啪啦地尽情烧一回,把所有的光和热释放出来,发射出强度最大的光亮和热力。这样做,燃烧的速度会很快,不过,在这样的浓度面前,时间不是像平常那样计算的。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人生苦短,应及时享乐才是。
生命就是用来消耗的,从青春到衰老,从繁茂到萧条,一朝消耗殆尽,一朝便大功告成,去它的修身养性,去它的循规蹈矩,喝着葡萄酒尽情地唱歌跳舞去吧。
Echo找了一份小学教师的工作,教英文,一个星期上四小时的课,报酬不多,一个月得到相当于4000元台币的薪水,不过每个月的生活是不愁了,再不用像在学生时代,还要伸手向家里要钱,每每想起伏案的父亲,心中便要不停地怪责自己。
Echo和同宿舍的三个女孩气味相投,常结伴玩乐,心中的痛,不去想便会淡去许多。
三毛情史--9 旧梦重圆
9 旧梦重圆
马德里,冬夜。
夜空瓦蓝,缀着星斗。
一家歌剧院。灯火辉煌。歌剧结束了,服务人员将大门徐徐拉开,人群在欢声笑语中从里面流了出来,夜空,突然之间变得喧嚣起来,星星闪烁的光也耀眼了许多,同歌剧院的灯火交相辉映。
在人群中,有一位东方女郎显得分外的引人注目。她穿一袭长长的曳地礼服,披着毛皮的大衣,头发梳上去,盘出一个光亮的一丝不苟的发髻。她两颊红晕,明眸闪亮,笑声盈盈。在她的身后,跟着三对西班牙情侣,她一边走一边回过头去用流利地道的西班牙语同他们逗笑。西班牙人本来是生性豪爽开朗的,在她的面前,他们最多的也是笑吟吟地看着她而已,欣赏她雍容华贵的派头里那份超凡脱俗的秀雅之气,一种大雅大俗的魅力。
这个女人便是Echo。
一只在马德里的冬夜里,仍然翩跹的美丽醉人的花蝴蝶。
“Echo——”
有人在叫她,Echo站定了身子,左右张望着寻找。
一个相当年轻漂亮的西班牙女郎朝她走过来,挥着手。
走到Echo的跟前,她非常热情地一把握住Echo的手说:“Echo,真是你吗?我没有认错吧?能在这儿遇到你真是太高兴。几个月前就听到有朋友说你又回到马德里来了,可是谁都不知道你的确切地址,我们还怀疑你是不是真的准备在这个城市里做一个神秘的东方女子呢。你知道吗?我一直都在不停地找你,向别人打听你,从知道你回到这儿以后一直都是这样,没想到,特意找还找不到,无意碰却碰上了。”
看样子,西班牙女郎非常兴奋,噼哩咖啦地便朝着Echo说了一大堆。Echo对着她勉强地微笑着,脑子里却在飞快地查寻着记忆中贮藏的讯息。这样漂亮的眼睛,这样秀烫的鼻梁,这样亲善的笑容,似曾相识的,对不对?西班牙女郎的一切都强烈地憧击着Echo的记忆神经,很熟悉、很熟悉的呵,可是就是一下子记不起来,哦,她是谁,她是谁呢?
Echo把自己在马德里大学认识的女友都想了个遍,没有,她的女友里面绝对没有像面前这位西班牙女郎这么漂亮迷人的;而且,也绝对没有交情好到这种份上的,她不是说她几个月来一直在找她吗?
“我的天,Echo,你一直这样傻愣愣地微笑着看着我,你不记得我了么?不过也难怪,六年前,你离开马德里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女孩,不,是少女。”
“真的是非常抱歉,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你知道,你真的是非常面熟的……”“面熟?当然,当然。好吧,Echo,就算你对我的印象不是很深,你应该还记得我的哥哥吧?”
“你哥哥?你是说,我和你哥哥认识,对吗?”
“认识?哦,对,对,当然认识,我的两个哥哥你都认识,岂止是认识,你们简直好得不得了。”
“两个哥哥……”
“我的圣母玛利亚!Echo,你知道吗?我快要泄气了。如果你已经把我那可怜的哥哥忘掉了的话,我就白找了你这么久,白期待了你这么久。你怎么会忘了呢?你和我的小的那个哥哥在一起要好了一年,你那时经常来我们家那幢公寓楼后面的那块小沙地上和他一起玩,你都忘了吗?Echo,说实话,如果你真忘了,我便无话可说了。”
西班牙女郎的话语伤感起来,垂下了美丽的眼睛,默默地放开Echo的手,慢慢地转过身去,准备离开。
“等一下!”Echo一把抓住西班牙女郎的手臂,激动地说:“别走,伊丝帖,我怎么会忘记呢?”
伊丝帖快活地看着Echo,热情地拥抱着Echo,亲吻着她的面颊,真心诚意地对她说:“Echo,欢迎你回来!”
“谢谢!伊丝帖,西班牙太美了,这儿的天空像海一般的蔚蓝,这儿的情歌像夜莺一般撩人,这儿的人们热情奔放,我舍不得这个国家,我舍不得不来。”
这几句话一说出口,旁边一直看着她们的三对西班牙情侣爽朗地欢笑着鼓起掌来。
“伊丝帖,他们是我的朋友,这几个月来,我几乎都是和他们在一起玩,没有找以前的朋友玩。我不是喜新厌旧,只是老朋友相见时的欢喜和伤感都是沉重的,最可怕的是物是人非,我受不了这样的沧桑。”
“Echo——”伊丝帖体贴地拍了拍Echo的手。
“伊丝帖,我们不说这些了,今晚是个快乐的不眠夜,因为你的到来加重了快乐的色彩。我们正打算去旧城区的小酒店,在那里唱歌、跳舞、喝葡萄酒,闹上一个通宵。伊丝帖,你也一块儿来好吗?说什么你也得应承,我们这么多年都没有见面了。”
“Echo,你知道,这是我求之不得的,我找了你这么久也确实是有话要和你说的,谢谢你能让我和你一起去。”
“好了,我们出发吧!”
“走啰!”
八个人便坐上了跑车,向旧城区的小酒店快乐地进发了。
一路的欢歌笑语,到了小酒店,三对情侣便唱歌、跳舞、接吻,纵情享乐去了,Echo和伊丝帖坐在桌旁,喝着红酒,说着话儿,快乐地看着小酒店里一切快乐的人们。
Echo把毛皮大衣脱下了,把里面晚礼服曳地的下摆撩起一半来,用漂亮的胸花针似的精致的小玩意儿别祝头上的发髻也松了开来,乌黑的长发瀑布似的飞泻下来,光滑地披了一肩。什么样的场合用什么样的打扮,这是Echo的品味。刚才还是一个典雅华贵的端庄淑女,这一下又变成了一个浓情似火的摩登女郎,生命本就是可以作这样的享受了,别局限于扮演一种角色。
伊丝帖赞叹地摇摇头,说:“Echo,你真的很神奇,你太令人着迷。的确,你并不是特别漂亮,七年前你便是这样,现在你仍然没变,岁月带不走你的美丽,磨不掉你的光彩。Echo,你让我由哀地赞美你,不管我是个少女还是个女人,一直如此。”
“谢谢!”Echo快活地说,她明白自己的魅力,从来,她都是一个自视美丽的女人,用不着别人的赞美来提醒她。
“伊丝帖,你也是个美丽的女人,而且你天生丽质,本来就非常漂亮,更何况,你这样的年轻,和你在一起,我能觉出自己的苍老来,追求你的小伙子一定非常多,对不对?”
“Echo,是的。不过,我有固定的男朋友,他有工作,收入很稳定,当然,那并不是太多的钱。我现在还在念大学。我们已经同居了,因为我们相爱,我们需求着对方,你知道,两人在一起,只要兴趣相投就足够了,对不对?和他在一起我非常的快乐,非常的幸福。我们准备在一起生活,至于结婚,我们希望能先挣得大量的钱,把婚礼办得热闹一些,毕竟是一辈子一次的事情。父母不怎么干涉我,妈妈叮嘱我不可有孩子。Echo,你呢?有男朋友吗?今晚我见你是一个人。”
“一个人不好么?一个人其实也挺不错的,自由自在,无牵无挂,想干什么用不着同别人商量,情绪问题也只考虑自己一个人就行了,很省心。当然,伊丝帖,你现在是拥有着两个人的幸福的,体会不到一个人的快乐。”
“Echo,在台北,没有交男朋友吗?上次有一个中国朋友,就是帮我的哥哥荷西带信和照片到台湾的那个朋友,他回来告诉我们你在家中完全是一副恬淡的中国式的安然,好像是准备在台北安定下来了。”
“是的,回台北的时候,我确实是这样打算的,可惜到头来是事与愿违。”
Echo的声音哽咽起来,端起酒来喝了好大一口。德国教师的那双温柔的眼睛和猝逝在自己怀中的惨象又在她的心上烙了一遍。她闭上限睛,好一会儿,才睁开,向伊丝帖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用喑哑的声音说:“对不起,伊丝帖,你知道,有些往事是不堪回首的。”
伊丝帖伸出手去握了握Echo的手,理解地微笑着。
“Echo,你并不喜欢一个人的自由,对不对?人,总是希望有一些压力,有一些束缚,而不是像浮萍那样,没有根,没有归宿。找一个真心爱你的人,在你的生命中与你同行,人生这条路,总得找个伴,才能坚强而愉快地走下去。”
Echo晃荡着杯子,呆呆地看着在灯光的投射下,那杯中所跳跃出的红宝石般的色泽和光芒,没有说话。
“Echo,今天我和你在一起,是有话要说的。我要告诉你一件事,那就是我的哥哥荷西,他……”“哦,对,荷西,我竟开心得忘了问他的状况。他现在好吗?”
“他挺好的。他现在还在军营里,兵役马上就要结束了,还有最后一个月。他……”“哦,那你的大哥夏米叶又怎么样?我和他原来也很要好,我们还一起借了别人的小婴孩来拍了一张‘全家福’呢。他还在和他的那帮朋友一起搞艺术吗?”
“是的。不知道朋友换了没有,但搞艺术是不可能停止得了的。
现在他在塞歌维亚,等荷西服兵役回来,让他带你去那儿玩,那是个很美丽的城市。荷西他……”“伊丝帖,我看我们还是别傻傻地坐着喝酒了,我们也去唱唱歌,跳跳舞吧,你看他们是多么快活埃”“Echo,你难道就一点点也不愿再听听有关荷西的事吗?难道说,一个男孩子,他痴痴地爱了你六七年,等了你这么久,却连让你静下心来听一下他对你怀有的深情都不值得吗?
Echo——”
“伊丝帖,哎,你明知道,说了也没用的。不过,我答应你,我可以倾听。”
“怎么会没用呢?Echo,你和荷西在一起相处了一年的时间,你们互相了解,你们使彼此都感到快乐。荷西很傻,他一直以为你和他一样是在经历着爱情,其实你一直都把他当小弟弟看待,当然,他也并不是毫无感觉的,只是他宁愿相信你是爱他的罢了。直到那天晚上,他第一次向你表白了他对你的爱恋和他希望将来能娶你的决心,你亲口拒绝了他,他才知道原来只是他一个人在做梦而已。那天晚上,他蒙着被子整整哭了一夜,嘴里一直低声呼唤着你的名字,Echo,你知道吗?我当时是非常恨你的,因为荷西的样子非常惨,谁看了都会心痛得不行。”
“伊丝帖,以前的旧事,还是不要重提的好。我那时确实是做得狠心了一些,但我这是为了荷西好,我也不希望失掉一个好朋友的,我们相处得很愉快。在对荷西的这件事上,我惟一觉得后悔的,觉得有愧的地方便是我不应该任由荷西的感情发展下去,我比他大,我应该理智一些。”
“可是,Echo,这并不是一件旧事,荷西对你的爱并没有在那一夜随着他的泪水一起流尽,这么多年的时间也没有为他冲淡一些,反而促成着他的积累。到今天,他对你的爱不仅没有改变一点,反而被他自己酿制得越来越浓郁起来。他……”“伊丝帖,我可以这样跟你说,我和荷西是不可能在一起的,我比他大了许多,在感情上,我经历得太多太多,而他只是一个大孩子而已,我们不合适。对于他,我不想抱着试一试的态度,这样对荷西太不公平太残忍了……”“Echo,如果你连让他试一试的机会都不肯给他的话,那么你对荷西更不公平,更加残忍。”
“伊丝帖,不仅仅是荷西,还有我的问题,我现在对恋爱对婚姻很失望。我很小就对婚姻怀着美好的憧憬,我疯狂地幻想着嫁给我所爱的男人。从我交上第一个男朋友开始,初恋的时候,我便渴望着嫁给我的男人,可是到现在,我经历过的情感不在少数,我仍然是孑然一身。我的祖国有一位女作家,她叫张爱玲,她的作品中有这样一句话:‘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种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最起码,我现在尝透了在爱情上受伤的滋味。伊丝帖,我也试不起。”
“好吧,Echo,我不再强求你。不过,你同荷西,朋友总是要做的吧?给他写封信吧,好么?他真的是很想念你啊,上次他托人给你带了信去,你没有回,他很痛苦。Echo,答应我,就算问候一下老朋友,你也给他写封信吧。求你了。”
伊丝帖按住Echo的手,漂亮的大眼睛里满是乞求之意。她紧张地盯着Echo,生怕Echo的嘴一张,便从里面蹦出个“不”来。
“好吧,伊丝帖。可是我不知道有什么可以写给荷西的。”
伊丝帖大大地松了一口气,“为兄请命”的任务总算完成了。
她快乐地说:
“问候的话就行。只要你肯写,ECHC,就算是最普通最简单的话都足以让荷西高兴得跳起来。”
听到这话,Echo又有些犹豫起来。荷西是极有心的呵,而她,她的心,在那几乎是亡夫的疼痛中已经死去了,随着德国教师的温柔的笑容一起升到天国去了。她现在是无心的人呵,她怎么能够以自己的无心来对待荷西的极有心呢?
不做也罢,不要再挑起事端了,Echo对自己说。
于是,Echo对伊丝帖说:
“啊,伊丝帖,我,我……啊,虽然我已答应给荷西写信了,可是我却没法给他写信。你知道,我离开西班牙已经太久了,虽然我还能说西班牙语,但是我已经不会写西班牙文了,怎么写呢?”
Echo当然会写西班牙文,这不过是找理由罢了。谁知伊丝帖却将计就计,马上就去取过自己的手提包,从里面拿出一个信封,又拿出一张白纸来,说:“今天正好我刚去邮局买了十个信封,我男朋友去外地出差了,要过些日子才能回来。这白纸是我用来打草稿的,好在能写就行。Echo,既然你说你不会西班牙文了,那就由我来帮你填信封,你来写信的内容。如果你连西班牙的问候语都不会写了,那么你用英语也可以。反正你已经答应要写了,趁着我在,免得你又要去找别人帮你填信封,而且明天我就要去邮局,我帮你带去寄了,也省得你自己又跑一趟了,所以,你现在就写吧。”
Echo没有料到伊丝帖竟会随身带着信封,现在是骑虎难下,不写是不可能的了。Echo无奈,只好用英文写了一句话:荷西!我回来了,我是Echo,我在××地址。
伊丝帖立即将信装好,放进了手提包里。然后她告诉Echo她还要赶回去给男朋友写信。
“对不起,Echo,我不能陪你了。你也不要玩得太晚,酒少喝一些。他们会一直陪着你吗?”
“会的,她们三个和我住同一个宿舍,她们的男朋友会尽心尽责地把我们护送回去。伊丝帖,没问题的,你放心。谢谢你。”
聪明的伊丝帖知道她们和Echo住在一起后,便在同她们道别的时候,用一种礼节性的话语装作是漫不经心地打听到了Echo的电语号码,准备第二天和Echo的信一起寄给荷西。
伊丝帖走后,Echo还是没有加入到又唱又跳的狂欢的人群中,继续一个人孤单地喝着红酒。
今夜的寂寞让她如此的美丽,
并不需要有人打搅她的悲喜;
今夜的寂寞让她如此的美丽,
并不需要有人探望她的委屈。
荷西,荷西。
哎,怎么又是荷西来乱了她的心?
七年前,她在舒凡那儿负了最重的伤,逃到西班牙来,结识了荷西;七年后,她背着的是最惨的亡夫之痛,又一次逃到西班牙来,等着她的仍是这一个荷西。
生活就是这样的富有戏剧化,常常让你兜了好大一个圈子,睁开眼,仍是回到原点上。这一次,荷西又将会是Echo怎样的起点呢?
却说荷西收到Echo的信后,自然是欣喜万分,但是打开来看却焦急得不得了,因为他不懂英文。后来这封信传遍了荷西所在的整个营区,竟没有一个人能读得清楚Echo这封短之又短的信。
好在信封是伊丝帖填的,上面有Echo的地址。荷西便剪了很多潜水者的漫画,精心地贴在信纸上,还用笔勾出其中的一个漫画小人,旁边注上:这就是我!
Echo收到这封信后,并没有回答。
后来,荷西又用伊丝帖寄给他的电话号码,从南部打了长途电话给Echo:“Echo,我23日要回到马德里,你等我噢!”
但是,23日的那天,闲着无事的Echo竟和几个朋友到郊区小城逛了一天,直到日落西山,黄昏时分才回到宿舍。宿舍女友告诉她,有个男孩打了十几个电话找她,很着急很焦虑似的,不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大事。Echo早把荷西23日要回来的事忘到九霄云外去了,猜遍了所有的男性朋友,就是没想到荷西。
正在这时,电话铃又响了起来,却是一个女性的声音,是Echo的一位女友——一位太太打来的。
“Echo,你终于回来了。快到我这里来一趟,我有急事哦,你快点赶来,坐计程车,越快越好。”
Echo赶忙乘计程车到了她家。
这位女友一拉开房门,Echo就感觉她的笑容有些异样。客厅外还站着几个别的朋友,都是关系挺不错的。他们都平静地向Echo打着招呼,一点也不是一贯的又吵又闹的模样,而且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几乎是一个式样的神秘兮兮的微笑,好像这屋里藏着个天大的秘密似的,他们要观看Echo怎样来寻找。
女主人要Echo把眼睛闭上,然后才把她带进客厅里去。
我不知她要玩什么把戏,忙将拳头捏紧,把手摆在背后,生怕她在我手上放小动物来吓我。当我闭上眼睛,听到有一个脚步声向我走来,接着就听到那位太太说她要出去了,但要我仍闭着眼睛。突然,背后一双手臂将我拥抱了起来,我打了个寒颤,眼睛一张开就看到荷西站在我眼前,我兴奋得尖叫起来。那天我正巧穿着一条曳地长裙,他穿的是一件枣红色的套头毛衣。他揽着我兜圈子,长裙飞了起来,我尖叫着不停地捶打着他,又忍不住捧住他的脸亲他。站在客厅外的人,都开怀地大笑着,因为大家都知道,我和荷西虽不是男女朋友,感情却好得根。
——三毛《一个男孩子的爱情》
三毛情史--10 塞哥维亚之旅
10 塞哥维亚之旅
1972年冬,那诞节前15天的一个晚上,Echo坐上了9点多的火车,目的地是塞哥维亚。
塞哥维亚是西班牙所有美的小城中,以罗马式建筑及古迹著称于世的,座落在雪山附近。寒冷的冬夜里,大教堂前的广场上,有着成排的枯树,显得哀伤而有诗意。
Echo此行是要去看望一个朋友——夏米叶·葛罗,一个长发披肩的艺术家,和他的弟弟荷西·葛罗一样,是个大胡子。他在塞哥维亚和几个朋友合租了一幢古老的楼房,在城内开了一家艺廊。Echo很想看看夏米叶的作品。夏米叶曾经好几次在马德里开雕塑展览,但当时Echo都没在西班牙,便错过了。这一次,Echo就是希望能看到他的作品,并在他那极有品味的古楼里和他那极有个性的朋友相处几天。这对于Echo来说意味着对桃花源的回归。当然,这个桃花源是欧洲式的田园诗。
楼下果然有一道约有一辆马车可以出入的大木门,上面还钉了成排的大钢钉子做装饰,好一派堂皇的气势。
同时因为门旧了,房子旧了,这一切更显得神秘而有情调。我推门进去,经过天井,经过长长的有拱门的回廊,找到了楼梯到三搂去,三搂上有一个大门,门上画着许多天真的图画,并且用西文写着——“人人之家”。门外挂着一段绳子,我用力拉绳子,里面的铜铃就响起来,的确有趣极了。
——三毛《去年的冬天》
“人人之家”,不仅仅是名字取得有个性,其中的布置、摆设,整个地透露出来的一种气质,散发出来的一种气息,都是Echo爱到内心深处去的。
这个客厅很大,有一大排窗,当时黄色的窗帘都拉上了,窗下平放着两个长长的单人床垫,上面铺了彩色条纹的毛毯,又堆了一大堆舒服的小靠垫,算做一个沙发椅。椅前放了一张快低到地板的小圆桌,桌上乱七八糟的堆了许多茶杯,房间靠墙的一面放着一个到天花板的大书架,架上有唱机、录音机,有很多书,有美丽的干花,小盆的绿色仙人掌,有各色瓶子、石头、贝壳……形形色色像个收买破烂的摊子。另外两面墙上挂着大大小小的油画、素描、小件雕塑品,还有许多画报上撕下来的怪异照片。房内除了沙发椅之外,又铺了一块脏兮兮的羊皮在地板上给人坐,另外还丢了许多小方彩色的坐垫,火炉放在左边,大狗“巴秋里”躺着在烤火,房内没有点灯,桌上、书架上,点了三支蜡烛,加上炉内的火光,使得这间客厅显得美丽多彩而又温暖。
——三毛《去年的冬天》
房间尚且如此,人又会是什么样的呢?
下穿黑底小粉红花的夏天长裤,上穿汗衫的法兰西斯哥,留着小山羊胡,有点龅牙齿,这个南美乌拉圭人的招呼方式竟然是不怀好意地顽皮地笑一笑。
约翰,最普通的美国名字,说一口美国口味的西班牙话,不长的头发料理得很清洁,没有什么明显的艺术家的怪异,同Echo握了手后便继续看自己的书。
金发蓝眼的拉蒙,一副法国人典型的长相,身上的卡其布裤子和格子衬衫都是破着洞洞的,编着彩色的鸟笼。
盘脚坐在地上的是埃度阿陀,把自己才出生18天的女儿放在两脚弯内。
年轻而美丽的乌苏拉,是一个长发的瑞士女孩,穿着长长的非洲人的衣服,同Echo一样,是穿衣讲究别具风格的那一类人。
Echo穿的是一件毛皮背心,梳着两条粗辫子,恩里格坐在火边,面色红润,表情天真,对Echo的穿着最感兴趣。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Echo,用一种艺术家的眼光来欣赏她,最后轻轻的吐出一口气,摇了摇他那长满了卷曲的长发的脑袋,赞叹道:“哇,你真像印第安女人。”
这是Echo平生最爱的赞美,她认为自己的血管里,流着的是印第安人的血。后来,Echo变成三毛后,三毛以Echo为素材,将Echo热爱印第安人的情绪夸张,杜撰了一个关于自己是印第安人转世的前世传说——高地斯山脉的高原上流传的心湖的故事,在故事中,三毛的前生是一个药师的孙女,一个印第安加那基姑娘,名叫“哈娃”,便是“心”的意思。哈娃的曾祖父同三万名族人一起被印加侵略者杀害并挖出心脏扔进“心湖”。哈娃的父母被印加人抓去修路,哈娃和药师祖父相依为命。祖父死后,哈娃嫁给了一名英俊的猎人,猎人从心湖里偷偷捉来几条鲜鱼给怀孕的哈娃吃。族人们说哈娃吃了祖宗们的心脏必将受到神的惩罚,果然,哈娃最后死于难产。
叙述这个故事的文章是三毛在南美洲之旅写下的《药师的孙女——前世》,故事情节有故弄的玄虚,造作的神秘,穿凿附会、生拉硬扯等雕琢之迹随处可见,一反三毛的“天空没有飞鸟的痕迹,而我已飞过”的风格,浅淡也倒仍是浅淡,却咀嚼不出味道。
如果单单是编故事倒也罢了,可是三毛偏偏老毛病又犯了,将创作和生活混为一谈,真实和幻想她故意地不加仔细分辨,如同她把许多自己通过文学想象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真事来诉说一样,对自己的前世转世说最深信不疑的便是她。她痴迷于自己所编造的神话,并且还在印第安村落里正儿八经地过上了“回归前世”的生活,这种矫情便让人有些生厌起来,真的是太做作了一些。具有揶偷意味的是:她在印第安土著的高原上,自称是印第安传人的她竟多次被一种名叫“索诺奇”的高原症折磨得苦不堪言,“头痛得几乎要炸开来,随着呯呯狂击的心脏,额上的血?
这便是三毛的浪漫。是否是做明星的需要?有点哗众取宠之嫌。
当然,作为Echo来说,Echo确实是喜欢着别人评价自己像个印第安女人的,印第安的品味一向是她追求和表现出来的风格。难怪在“人人之家”所有的成员中,Echo最喜欢的便是这位来自西班牙北部的比利牛斯山区的恩里格,他那句赞叹真的是说到Echo的心里去了。
初次在这样一个小联合国中做客,Echo感觉不到丝毫的陌生感。
正如我所料,他们没有一个人问我——“你是谁啊?”
“你做什么事情的啊?”“你从哪里来的啊?”“你几岁啊?”
等等无聊的问题。我一向最讨厌西班牙人就是他们好问,乱七八糟涉及私人的问题总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虽然亲切,却也十分烦人。但是夏米叶他们这群人没有,他们不同,好似我生下来便住在这儿似的自然。甚至也没有人问我:“你要住几天?”真是奇怪。
我看着这群朋友,他们没有一个在表情、容貌、衣着上是相近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只有一样是很相同的,这批人在举止之间,有一种非常安详宁静的态度,那是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的。
——三毛《去年的冬天》
一切都是合着Echo的胃口的,在这样的地方,这样的人群中生活,对她来说是一种真正的享受,甚至比呆在故乡的家中还要舒适,自在。
当天晚上,Echo睡在夏米叶的大房间里。没有窗帘,窗台上积着厚厚的雪,白白地闪着冰冷的光;月光直直的照进来,洒满一屋的清辉;松枝抽打在玻璃窗上,发出的声音传递着夜空的萧瑟,Echo禁不住和屋外呼啸的风一起瑟缩着发抖。
想到自己要在这样一间没有暖气的像冰窖一样的房间里过一夜,Echo不脱衣服便缩进了地下的床垫,Echo的脚触到一个暖暖的软软的东西,她以为是大狼狗“巴秋里”钻进了床垫里,便赶紫把脚缩了回来,生怕惊动了它的好梦。
Echo爬起来,伸手进去慢慢地拉,手及之处并不是想象中的“巴秋里”的皮毛,拖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床厚嘟嘟棉嘟嘟的鸭绒被,Echo裹紧被子,美美地睡了一觉,直睡到第二天中午12点才起床。
Echo跑进夏米叶的工作室,里面堆满了作品和破铜烂铁的材料。夏米叶正在用火烧一块大铁板,恩里格在一边帮忙。
“嗨,早安!”
“早安!”两个男人抬起头来朝Echo笑了笑,又继续埋头工作。
“你们干了很久了吗?”
“是的,8点左右就开始了。”
“咦,这么早。”
“不得不早,店里还差很多东西。要赶出来好赚钱。”
再有品味的艺术家也得先填饱肚子,工作不仅仅是对艺术的热爱和追求,还包括对钱的赚龋钱,并非不重要,并非与艺术对立,艺术的价值往往由钱来体现。
“我昨晚还以为你们是不工作的嬉皮呢。”Echo轻轻松松地脱口而出一句玩笑话。
恩里格却半开玩笑地顶了Echo一句:
“妈的,我们是嬉皮,你就是大便。”
夏米叶显然也对Echo的话不满意,他严肃地说:“我们是一群照自己方式过生活的人,你爱怎么叫都可以。”
嬉皮,在Echo心中,有时是欢喜着那种颓丧和懒散的,但是夏米叶他们对嬉皮士的玩世不恭、游戏人间的态度显然是不欣赏的。他们热爱生活,他们用自己的方式认真地生活,他们对于社会的秩序和标准来说,是一种叛逆,但他们绝不背弃生活。
Echo为自己的肤浅感到惭愧。但她没有因此而感到难堪,所有的属于真和诚的,在她看来都是好的。
“恩里格,我爱你们!”
夏米叶微笑着看了Echo一眼。
恩里格又一次用赞美的眼神看着Echo,笑着说:“你也很好,印第安女人。”
这时,从走廊上传来了重重的脚步声。门被推开了,有人探头向里看,是荷西。
荷西刚服完兵役,头发被剪得很短,胡子却是和夏米叶一样的浓密,每一根都卷曲着,蓬蓬地堆得连嘴唇都隐而不见了。
“哈,原来你们全部在这里。Echo,我回家后,打电话给你,你老是不在,我去你的宿舍找过你几次,也一回都没碰上过。没想到今天竟在夏米叶这儿巧遇。”
Echo看到荷西也禁不住地一阵开心,朝着他便送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她也搞不明白自己对荷西到底是怎样一种心态。她的生命绝对用不着荷西的参与,尽管每次同荷西在一次,她都觉得非常放松,非常快乐,非常有意思,可是她对荷西始终没有盼望过,他可以给予Echo一个好心情,但他并未重要到能决定Echo的心情的好坏。因为他爱着她,所以她对他总是避而不见,他打电话来时,就算她在,她也让同宿舍的女孩为自己撒谎,说她不在。
这些都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不管她如何不想见他,避开他,每一次看到他,看到他的亲善的笑脸,情意绵绵的眼神,她却又无法抑止地快乐着。
“来得正好,请将这雕塑送到店里去。Echo,如果你愿意的话,就和荷西一块去吧。不过,可别太贪玩,忘了回来,晚上我们等着你做饭呢。”
Echo来塞歌维亚,看看夏米叶的艺术作品便是目的之一。
如果不是头一天晚上到得太晚,她一定当时就吵着要去艺廊了。现在,就算夏米叶不把这项工作吩咐给她和荷西,她也会抢着去的。
而且Echo答应为别人办事后,办起来总是尽心尽责的。夏米叶他们的“人人之家”所在这条圣米汤街,有着很美丽的罗马式建筑的房子,Echo直到把夏米叶的雕塑,法兰西斯哥的手工,埃度阿陀的皮刻手工艺,乌苏拉的蚀刻版画全都运送到艺廊里去后,才同荷西悠闲地在街上漫步,欣赏着两旁的古罗马式的建筑。
有Echo在身边,荷西觉得很幸福很满足。他们把那一长排的美丽的房子都欣赏完后,便在路边的一张长椅上坐了下来。
Echo看着地上的积雪,恍惚中,时空一下子拉回到七年前的冬天,马德里的街道上,同样是冷得叫人瑟缩发抖的天气,同样是他和荷西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不同的是,荷西留了一大把的胡子,成熟得让Echo不能再像七年前对待那个大孩子那样的对待他,而他的英俊竟让Echo有时不敢直视他。面对荷西,Echo的愉悦加进了心慌的感觉,害怕自己会掉进荷西的温柔里再也挣扎不出来,而恐慌中又轻微地泛出些渴望的涟漪来。
不过,荷西是个忠直的人,他非常地爱Echo,但他从来不诱惑她,他追求Echo,但他从来不死皮赖脸地纠缠她。他要让Echo在一种自然、自由的状态下接受他。
他们老朋友那样的愉快地聊着天。七年的时光,荷西变得健谈了许多,少年的羞涩被扔在岁月的齿轮底下碾碎了,不过,神色间那抹孩童的纯真还动人地显现着,那是一种来自思想和品质的深刻,变不了的。
“Echo,你在躲着我对不对?我感觉得出来,当我打电话给你时,我感觉得到你是在那边的,但你不接我的电话。你真的讨厌我到这种地步吗?如果是真的,你何妨给我讲清楚呢?我等了你七年,七年前我并没缠着你和我定约,现在我更不会勉强你赴约。Echo,你对我并不坦然,如果你真的只把我当一个普通朋友,你完全不必要躲着我,因为我对你来说是绝缘的,不会有危险。但你轻易不肯和我见面,这说明你在骗自己,你对我并不是毫无感觉的,对不对?Echo,你为何要违心呢?为何……”“荷西,你不是我的普通朋友,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当然不是对你毫无感觉的,我喜欢你,老朋友的喜欢。”
哎,面对这样的女人,你能有什么办法呢?荷西悄悄地叹口气,不再把这个话题深入下去。他侧过头去看看Echo,Echo的鼻尖冻得通红通红的,却还在饶有兴趣地看人过路。
荷西摇摇头。他在对Echo怜爱的时候,一定是认为Echo可爱至极的。
你并不美丽,可是你可爱至极。
或许这便是Echo吸引人的地方吧,至少是吸引着荷西的。
荷西把自己的棉大衣解开来,把衣襟拎起来对Echo敞着,说:“Echo,如果你觉得冷的话,我不会介意把我的温暖同你分享的。我想,你也不会拒绝一个好朋友的心意吧?”
看行人过路正看得起劲的Echo听荷西这么一说,才觉得寒意早已浸进了自己的身体,便连接不断地打了好几个寒战。
荷西总是这样,不声不响地关怀着一切。这是他常令Echo感动的地方。
Echo对荷西莞尔一笑,便缩进了荷西的怀里,双手插在他的腋下。
在室外冻得太久,荷西用棉衣将Echo紧紧地裹着,好一会儿了,仍感觉得到Echo在他的怀中轻轻颤抖。
他埋下头去对Echo说:
“喂,我们回去吧,夏米叶他们那群饿鬼还等着你做饭呢。”
“嗯——”Echo漫应着荷西,眼睛却盯着街对面一家卖冷饮的小店,一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荷西等着她的决定。她一下子从荷西的怀中直起身子来,好一去儿才不好意思似的嘟哝着说:“荷西,你愿意请我吃个冰淇淋么?我想再呆一会儿,依我做饭的速度,晚餐绝对误不了。”
“好埃”
只要是三毛的决定,三毛的要求,荷西总说好,一种模模糊糊的幸福感便在不断的积累中,渐渐明明白白起来。
荷西回来了,手中举着一个冰淇淋,笑眯眯地递给Echo。
“难道你不想吃吗?”Echo问他。
“当然不是。”
“哇噻,莫非你的嘴巴那么大,就过街的工夫就把你的那份吃完了?”
Echo睁大了眼睛瞪着荷西的嘴巴。荷西哭笑不得,一巴掌拍在Echo的头上,一边把冰淇淋递给她,一边气呼呼地说:“你以为我是大白鲨呀!我口袋里的钱就足够买一份。”
Echo把荷西的棉大衣拉开来,朝准肚子就是一拳。
“看来我只好和你分着吃啰。哎,真可怜,一个冰淇淋就把你给吃穷了。”
这句话可伤到了荷西的男子汉的自尊心。他一本正经地说:“现在是穷了点,不过我总有一天会挣很多很多的钱的。我会努力工作,我还要……”没等荷西说完,Echo便将冰淇淋塞进他的嘴里。
“行了,行了,现在可不是讲述你的发财计划的时候。我们得快一点吃哦,不然,晚餐可就真的要误了。”
“那不如边走边吃啰。”
“哦,那可不行,天气太冷了,我还是愿意呆在你的棉大衣下面。”
就这样,他们便在荷西的棉大衣下面你一口我一口地分吃着冰淇淋,还时不时地因为对方多咬了一点而争吵。
圣米汤街寒冷的空气因为他们而温热起来,萧条的冬日因为他们而精彩起来。
爱情,便在温热和精彩中悄无声息地迅速生长。
Echo在“人人之家”度过了快乐的七天,在这个没有国籍没有年纪分别的家里,她第一次觉得安定,第一次没有浪子的心情了。那儿的生活方式才能为Echo营造出真正的家的感觉来。
每天,她为大家掌勺做饭,有时被派去看店,常常和荷西一块儿.没事做的时候,便跟恩里格牵着“巴秋里”到积雪的山坡上做长长的散步。夜间,艺术家们都聚集在客厅里,围着炉火,就着音乐工作或是聊天。
快乐的时光总是插着翅膀的,七天的日子像梦样飞逝而过。
有一天,夏米叶曾经对Echo说:
“你愿意搬来这里住吗?我们空房间多的是,大家都欢迎你。”
Echo怔怔地听着,咬着嘴唇不说话。
夏米叶又说
“你看,这个小城安静美丽,风气淳朴,你过去画画,为什么现在不试着再画?我们可以去艺廊试卖你的作品。留下吧,这儿才是你的家。”
Echo的心中又何尝不渴望着留下来?“人人之家”的一切深深地打动了她,吸引着她。可是要放下过去的自己一贯熟悉的生活方式,又有谁能轻易做得到?那是非要下大决心才能做到的。
Echo想了想,回答道:
“我放不下马德里,我夏天再来吧!到时一定来长祝”“随便你。你自己再想一想吧,不管你什么时候来我们都欢迎。”
那个夜晚,Echo想了一个通宵都无法入睡,感觉到取舍难决。
真正要走的那天,Echo的心情激动起来,觉得有重重的乡愁鞭打着自己。
乡愁,这是她对自己热爱和眷恋的地方最爱使用的一个词。她本来是个恋家的女人,却又注定一辈子四处飘泊。她有许多的乡愁,却找不到一个真正属于她,同她水乳相融,无法割裂的地方。
乡愁不应该如此地随便使用,四处为家反而无家,这样的道理早该懂。
分别的时候,是黄昏,窗外刮着雪雨,离别的气氛很浓。
乌苏拉量下Echo的腰围,准备做一件小牛皮的印第安女人的皮衣裙送给她。
埃度阿陀拿出一个美丽的大皮包来,那是他的作品之一。他递给Echo说:“这个借你用两个星期,好好保护,我暂时不卖。”
“你为什么一定要走?”拉蒙问。
“因为荷西今天要走,我正好一同回去,有伴。”
“这根本不通。”恩里格摇晃着脑袋不满地大叫。
“可惜劳拉不认识你,她下个月一定从叙利亚回来了。我很喜欢你做的饭,真希望你能呆到劳拉回来,她和我的口味一样,也一定会爱吃你做的东西。”阿黛拉说。
Echo背起背包,荷西翻起衣领,“人人之家”有大半的成员跟着他们一起来到街上,他们不说送行,只说想去淋雨。
他们一边大吼大叫地打着雪仗一边向车站跑去。
临上车时,夏米叶将Echo抱了起来。Echo尖声地叫着笑着,又去扯自己帮恩里格编的不伦不类的辫子。
车来了。Echo扶着车门对夏米叶说:
“我夏天来住,那间有半圆形窗的房间给我,好吧?”
“随你住,反正空屋那么多,一定给你住,你真来吗?”
Echo朝夏米叶笑笑,没有回答。
Echo和荷西上了车,站在车内拼命地挥手,看着窗外的那几双眼睛,闪着和自己同样难舍的光,Echo忍不住大叫起来:“再见了,我亲爱的朋友,明年夏天我一定会再来的。”
可是,她知道她可能永远不会再有机会回到“人人之家”来了。她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尽管那是一种不肯面对自己,不忠于自己的生活,但她已经选择,而且已经习惯。她放不下尘世的重担。
等到夏米叶等人的身形消失在视线之外以后,Echo的泪再也控制不住地滚落下来。
荷西把手按在Echo的肩膀上,想令她坚强一些。
Echo平静下来后,荷西问她:
“你不愿意回到马德里对不对?Echo,你在马德里生活得不愉快么?”
荷西的眼中流露出很重的担忧,这令Echo不快,她不喜欢别人为她的生活担心,她讨厌其中的同情的成分,她甚至宁愿别人将她的痛苦津津有味地品尝,也不愿别人说她生活得很惨很可怜。
“没有埃你知道,每个人的生活都是酸甜苦辣涩味俱全的,我的生活也没什么两样,很普通,不能说愉快也不能说不愉快。因为生活都是两面的,如果你认为我生活得很愉快,那一定是我掩盖了不愉快的那一面;如果你觉得我生活得不愉快,那一定是你没看到我快乐的时候,应该说,我在马德里生活得还是很不错的,比起那些连饭都吃不饱的人不知要幸福多少倍呢。我有一份小学教师的工作,每周教四个小时的英文。薪水虽然不高,但也足够我自己吃饭。我的业余生活十分丰富:看看电影,借邻居的狗散步,跟朋友去学生区唱歌喝葡萄酒,再不然一本惠特曼的西班牙文译本《草叶集》,在床上看到深夜。还有听歌剧、在小酒店闹通宵……”Echo越说越兴奋,越说越陶醉,为了说服荷西相信自己,生活得很好,到了最后,竟连自己也对美好的日子深信不疑。
“Echo,别自欺欺人。如果你真的生活得很称心如意,你又何必对‘人人之家’恋恋不舍?你的生活方式和他们完全是不一样的,你渴望他们,也就否定了你自己,说明你对自己的生活并不满意。”
“荷西,你只知道非此即彼,难道你不明白还有中间地带吗?
对于我来说,其实在哪儿生活,采取哪一种生活方式,都没什么不同。是的,我很羡慕夏米叶他们的生存状态,他们用一种自己乐意的方式在体现着自己的价值。我留恋‘人人之家’,我渴望能在那儿生活,可是最终我仍没有因为它而放弃我在马德里的生活。
其实,我想,我之所以在二者之间难于取舍,是因为我对这两种方式都无法舍弃,我之所以选择走,恐怕是先入为主的道理吧。而且,无论我选择了哪一种,我都不会得到绝对的满意。
“我大声地告诉他们我明年夏天一定会再去,其实这是一个无法确定的诺言。我大叫着许诺,就好似这样保证着他们,也再度保住了自己的幸福一般。其实,幸福一直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就如同永远等待不到的青鸟一样。永远……”说到最后,Echo哑然了,习惯性的落寞的神色又显现在她的眉端。她是一个在情绪上好走极端的人,刚才还是神采飞扬的,一会儿便又黯然无色了。
荷西有些后悔自己挑起这个话题。他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Echo。他知道自己和Echo的人生阅历大不相同,Echo的经历要比他丰富许多,Echo的好多心绪他根本无从理解,无从体会。他为自己的无力感到一阵阵的难过,只好靠在椅背上,双手交抱在脑后,心中下定了决心一定要用自己的爱让Echo生活得快乐、幸福,要使Echo觉得,同他荷西在一起的日子才是她一辈子所难舍的。
Echo在沉默中又陷入了往事的回忆,越不堪回首的越是频频回首。生活的一切不幸,归结到最后,都是爱情的不幸。没有爱情,过什么样的生活不都是一样?
一样的不满足,不快乐。
青鸟,青鸟,当真是永远等待不到么?
三毛情史--11 迟到的青鸟
11 迟到的青鸟
从塞哥维亚回来以后,Echo不再像以前那样故意地躲着荷西,她想,一切应该自自然然的,随缘,不必刻意追求什么也不必刻意躲避什么。她从不主动去找荷西,但每次荷西来找她,只要她在且闲着,她就会很乐意地同荷西约会,不再借故推辞。两人的接触越来越多,感情也逐步升温。
刚从塞哥维亚回来不久,荷西有一天便把Echo邀请到他的家中去。
在客厅同荷西的妈妈寒暄了几句,荷西便将Echo径直带进了自己的房间。他指着床头的那面墙,对Echo说:“你看!”
Echo抬头一看,发现自己的放大黑白照片布满了整面墙壁,照片已经发货。黄昏的夕阳从窗户射进来,透过百叶窗,金黄的柔美的阳光在照片上投下一道道的光纹,有一种说不出的浪漫情调。
Echo看着照片中剪短发的自己,沉默不语。很久,才问身边的荷西:“我从来没有寄过照片给你,这些照片是哪里来的?”
“偷来的。”荷西毫不讳言。
Echo惊讶地看着荷西,没见过做“贼”做得这么脸不红心不跳的。
她凶巴巴地推了荷西一把:
“怎么偷的?”
“在徐伯伯的家里偷的。你常常给他们寄照片,他们看过了就把照片摆在纸盆里。我去他们家找毛鸟里玩的时候,就把他们的照片偷来,拿到相馆去做底片放大,然后再把原来的照片偷偷地放回盒子里。”
“那你们家里的人出出进进怎么说?”
“他们就说我发神经病了,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还贴着她的照片发痴。”
“这些照片怎么都黄了?”
“是嘛!太阳要晒它,我也没办法,我就把百叶窗放下,可是百叶窗有条纹,还是会晒到。”
Echo顺手将墙上的一张照片取下来,墙上赫然一块白色的印子。
Echo回头看荷西。荷西也正看着她,一脸的歉疚,似在怪责自己没有把Echo的照片保管好。
荷西,他深深地爱着她,可他从没对她要求过什么,甚至为了她,他可以不见她,可以不让她知晓他的思念。他爱得很苦,很艰难,却无怨无悔。
七年,这么长的时光,照片都发黄了,荷西爱她的心却没变。
七年,她的爱情经历了太多的沧桑,她不停地追寻、渴望,跋涉过千山万水,荷西却始终站在原处默默地等待,等待命运之神将她疲累的身心送进他温暖的怀抱。
Echo看着照片,看着墙壁,看着荷西,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眼睛有湿热的感觉。她抬头看天花板,让眼泪晾干在眼眶里。
突然,她一转身,同荷西面对着面,眼睛深深地看进荷西的眼里去,好一会儿,她才用颤抖的声音问荷西:“你是不是还想结婚?”
荷西呆呆地看着Echo,仿佛她是个幽灵似的,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虽然,从一开始,他把Echo请到自己的房间来,给她看这一切,就是为了向Echo表白自己的决心,请求她给予他追求她的机会,但是他没想到一切会是如此的顺利,顺利到他一下子接受不了的地步。他呆住了,惊呆了,喜呆了,他久久地望着她,乞盼着她能重复一遍。
“你不是说六年吗?你一直等着的是不是?我现在站在你面前了”这一次他听清楚了。他一把握住Echo的手,欣喜地看着她,幸福就这样一下子便来临了,他竟有些手足无措。
突然,Echo又甩掉了他的手,掩着脸,伤心地哭起来,嘴里胡乱地嚷着:“还是不要好了,还是不要好了,不要,不要了……”在幸福面前,她又一次想抽身而逃。对于爱情,她是勇敢又怯懦的。
作家、女教授胡品清早在Echo就读台北文化学院的时候,就这样品价过她:一个个人费解的,拔俗的,谈吐超现实的,奇怪的女孩。像一个谜,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等到幻影变为真实的时候,便开始逃避。
可是荷西是轻易不会让Echo逃了。
他赶忙把Echo捂在脸上的手掌掰开,紧紧攥在手里,任Echo怎么用力也挣脱不了,他丝毫不放松。
Echo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满脸的泪在荷西的眼前晃动。
“不要了,荷西,不要了……”
荷西抓住Echo的肩膀,又捧住Echo的脸庞,焦灼地问:“为什么?怎么不要?”
Echo定定地看着他。
幸福就在眼前,就在这个男子的怀中,他的怀里跳动看一颗真爱她的心。
幸福就在伸手可及的地方。
青鸟,永远等待不到的青鸟,你也肯在我这里驻足的吗?
不,幸福永远是遥不可及的,青鸟,是永远等待不到的。
一切都是幻象,幻象。
海市蜃楼一般。
幸福,哪一次不是清清楚楚地摆在她的眼前?她接受了,相信了,一心一意地付出了,等到她张开双臂,要真正去拥有它的时候,收获的总是一枚苦果。
苦果已经吞得太多太多了。Echo的新愁旧恨一下子都涌了出来,一张张脸庞飞快地闪过她的脑际:舒凡,那狠心的抉择;画家,那第一次婚姻的欺骗;德国教师,那死在婚礼前夕的无缘人?
还有20岁以前,发生的好多次苦涩悲凄的单恋,暗恋;还有飘泊海外时,各色各样的男友;日本追求者,德国男友,化学博士……她或是迷迷糊糊地接受疼爱,或是对对方也充满了感激和好感,或是根本不接受对方,来个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管是怎样的交往,一提到婚姻便触礁。
最后,回忆的焦点凝聚在德国教师的遗容上,凝聚在一锤锤装钉棺木的响声上。
他说过,他保证过,他会给她带来幸福,他为她点燃了满心的欢喜和希望,可是一切都随着他的死一起埋葬了。
埋葬了,还能复活吗?
心碎了,再怎么修补也有裂痕。
幸福就在伸手可及的,Echo都不愿伸手去碰触。
一伸手,便消失了,那是一个特大的肥皂泡,美丽地诱惑着Echo的手。虽然它大得Echo见不着它的边际,可是肥皂泡就是肥皂泡,再美丽也一戳即破。
阴谋!
Echo悲愤地想着,她几乎看见了命运之神的身影。他眼巴巴地看着她,等到她的手一抬起来,一触摸,一切便都会消失得失影无踪。消失不了的,惟有她的创伤。然后,他便会发出一阵阵得意的狞笑。
Echo睁开眼睛,荷西仍旧捧着她的脸,焦灼地寻找着答案。
Echo叹口气,悠悠地说:
“你那时为什么不要我?不坚持要我?如果那时候你坚持要我的话,我还是一个好好的人,今天回来,我已经不再完整了,我的心已经碎了。”
“碎的心,可以用胶水把它粘起来。”
Echo一把推开荷西的手,咬牙切齿地朝着他低吼:“粘起来?用胶水?这些年来,我修补得还不够吗?总是旧伤还没痊愈,新的伤口又来了。我舔它,我吮吸它,可是不管我怎么修,伤痕都一道不少地摆在那儿。粘起来?粘过以后还是有缝的”荷西把Echo的手抓在手中,慢慢地拉向自己的胸口,说:“这里还有一颗,是黄金做的,把你那颗拿过来,我们交换一下吧!”
说完,他把Echo的手紧紧地按在自己的胸口上。
Echo的手心感到一阵灼烧,这颗黄金做的心跳动得很狂野,充满着青春和生命的活力。
荷西微笑着看着Echo,无限的温柔中透露出无比的坚毅。
“荷西——”
这一声竟喊得无比的凄惋。是的,该是告别一切,割裂一切,重新面对生活的时候了,破碎的心,扔掉它!
Echo闭上眼睛,扑进荷西的怀里,和大海一样宽阔的胸膛,它坚实有力,它温柔地起伏,它激情地跳跃,它让Echo找到了家的感觉,安逸舒适,自由自在。
荷西紧紧地拥抱着Echo,给予Echo他们相识以来他的第一次作为一个情人的深情的拥抱。他拥抱着她,拥抱着整个世界。
他的所爱,经过漫长的等待,终于在他的怀里了,怎能让他不欣喜若狂呢?
Echo柔软的身体紧?
的怀中柔柔地波动。
一股巨大的幸福感狂乱地冲撞着荷西的心,喉咙紧张得一阵干涩。
他的唇擦过她的脸颊,轻点她的鼻尖,向下捕捉住她的唇。
她的唇微张着,等待着他。
世界上所有真心相爱着的情侣,他们的吻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美丽。
一样的销魂。
七年之后,Echo终于同荷西走到了一起。他们的恋爱是一种恒温式的恋爱,热情似火和柔情似水达到了绝炒的融合,水不至于多到将火熄灭,火也不会浓烈到把人烧死,没有头脑发热的时候,也没有降至冰点的时候,什么都恰到好处。
没有疯狂,也没有过多的浪漫,两个人在一起陪着对方快乐地消磨生命。
那时,Echo除了当小学教师外,还眷《实业世界》写稿。
一次,已经到了交稿的前一天了,Echo仍然一个字未写,写不出来。
这天清晨6点半,Echo跟荷西走在马德里的一个大公园里,Echo心里惦记着交稿的事情,烦得不行。
她对荷西说:
“明天我不跟你见面了,因为我一定得交稿了,编辑部的人一直催命似的,今天不睡觉也得把稿子拿出来。”
荷西舍不得一天见不着Echo,便说:
“这样好了。明天清早我再带你到公园走,走到后来,你的文章便出来了。”
Echo点点头,仍然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稿子的事还是放不下。
这时,他们看到公园里的园丁正爬到好高的树上锯树。
“他们好可怜,这么冷,还要呆在树上。”Echo随口叹息道。
荷西却微笑地看着锯树的人,说:
“我觉得那些被关在方盒子里办公,对着数目字的人,才是天下最可怜的人。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要做那树上的人,不做那在银行上班的人。”
听了荷西的这番话,Echo想到自己为了赚点零花钱,每个月到了这个时候都要为稿债发愁,不也是和那些在方盒子里对着数目字的人一样的可怜吗?
Echo被荷西的理论折服了。她回到宿舍当即便给《实业世界》的编辑写了封信:对不起,下个月的专栏要开天窗了,我不写了。
做一个自在状态的人才是最重要的。
其实荷西的理论不过是给Echo提供了一个偷懒的机会。
荷西说这番话,不过是表明自己的兴趣罢了:他选择工作,即使是大冬天,他也愿意呆在户外,和大自然亲密接触,而不愿意做一只文明世界中关在匣子里的蚂蚁。他爱谱水,爱航海,他的喜欢都是同现代社会的商品经济有极大的距离的,他愿意在原始的蛮荒地带做一个赤裸奔跑的野人。
总之,Echo是被荷西的这番自然人理论折服了。
人生有太多值得追求的事,为杂志撰稿只是一种获取物质资料的工具,既然是工具,就应该只是为人所利用,人一旦为工具所禁锢,人岂非自己便成了工具?
生活应该是最重要的,人首先应该对得起自己的心。
不负我心。
理论,说出来时总是非常简单,要实践起来又岂是件容易的事?更何况,有些理论根本就是实践不了的?
当你意识到你应该做一个自然人时,你便会时时觉得你在这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是不合自然的。
痛苦便这样来临了,而且这种痛苦是无计可以消除的。
因为自不自然,这感觉本是人定的。人定的东西岂非本身就是违背自然的?再追求也仍旧是不自然的。
事实上,当你执着地追求一种自然时,你的行为便是不自然的了。
越追求自然的人,活得越不自然。
自然一旦成为一种追求,无论是呆在大沙漠里,还是呆在大森林里——都是一种矫情!
仍是冬天,仍是清晨,仍是马德里的公园里。
天气非常寒冷,Echo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把眼睛以下的部分都缩进大衣里西,只伸出一只手来丢面包屑喂麻雀。
荷西穿着一件旧的厚夹克,坐在Echo的旁边。
过了一会儿,荷西把那本关于航海的书合上。从Echo的手上拿起面包厄来喂麻雀,边喂边说——“三毛,你明年有什么大计划?”他问我。
“没什么特别的,过完复活节以后想去非洲。”
“摩洛哥吗?你不是去过了?”
他又问我。
“去过的是阿尔及利亚,明年想去的是撒哈拉沙漠。”
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
所以跟他在一起也是非常愉快的事。
“你呢”我问他。
“我夏天要去航海,好不容易念书、服兵役都告一个段落了。”他将手举起来放在颈子后面。
“船呢?”我知道他要一条小船已经好久了。
“黑稣父亲有条帆船借我们,明年去希腊爱琴海,潜水去。”
我相信荷西,他过去说出来的事总是做到的。
“你去撒哈拉预备住多久?去做什么?”
“总得住个半年一年吧!我要认识沙漠。”这个心愿是我自小念地理以后就有的了。
“我们六个人去航海,将你也算进去了,8月赶得回来吗?”
我将大衣从鼻子上拉下来,很兴奋的看着他。“我不懂船上的事,你派我什么工作?”口气非常高兴。
“你做厨子兼摄影师,另外我的钱给你管,干不干?”
“当然是想参加的,只怕8月还在沙漠里回不来,怎么才好?我两件事都想做。”真想又吃鱼又吃熊掌。
荷西有点不高兴,大声叫:“认识那么久了,你总是东奔西跑,好不容易我服完兵役了.你又要单独走,什么时候才可以跟你在一起?”
荷西一向很少抱怨我的,我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一面将面包屑用力撒到远处去,被他一大声说话,麻雀都吓飞了。
“你真的坚持要去沙漠?”他又问我一次。
我重重地点了一下头,我很清楚自己要做的事。
“好。”他负气地说了这个字,就又去看书了。荷西平时话很多,烦人得很,但真有事情他就决不讲话。
——三毛《结婚记》
(作者语:这是三毛去沙漠结婚以前和荷西的一段非常关键的决定了二人此后命运的对话。三毛是Echo在沙漠文学时期为自己取的笔名,照理说荷西没到沙漠以前应该不知道“三毛”这个名字才对,但荷西在第一句问话中清清楚楚楚地叫的是“三毛”,难道是因为“三毛”这个笔名是荷西和Echo早就商量着取定的?
显然不是。因为在沙漠中,荷西曾经询问过三毛“三毛”的含义。
那么,我想,应该是三毛在创作中出现的笔误吧。既然是记实性的散文,既然写的都是真实的事,那么,当三毛将她的生活作真实的笔录的时候,这样的失误是很不应该的。)到大海中航行和去沙漠中探险,都是令Echo兴奋不已的事情,鱼和熊掌,她谁也不愿放弃,可惜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面临选择,选择并非海洋和沙漠谁更吸引人一些那么简单,海洋这边有荷西的爱情,航海是荷西一生一世的事业。
Echo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沙漠。撤哈拉沙漠这片陌生的土地,对于她来说,是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她有一个浪漫的愿望——成为第一个横穿撒哈拉沙漠的女探险家。
她要去实现她的愿望,她决定了的事情,她就一定会去做,这是多少匹马也拉不住她的。她父亲了解,荷西也了解。
那么,荷西是不会劝她的,劝她也没有用。那么,航海和去沙漠的时间加起来,她和荷西便会有好长一段时间不能在一起。
Echo并不觉得难受,她并不是热烈地爱着荷西埃其实七年的时间里,Echo对荷西的感情前后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她仍是不深不浅的喜欢着他,她仍是有他便能多一些欢乐,少一些孤单寂寞,无他也不会不快乐到哪里去。她乐意和他在一起,不过没有他也可以。
荷西没有她却不行,他不能忍受在苦等了七年后,在终于把她拥人怀中以后,他还要和她分离。
他有两个爱人,一个是大海,一个是Echo。他对海是离不开的,在大学时读的工程,但他还是去做了潜水专家。
如今三毛为了沙漠放弃了跟荷西去航海,选择便摆在荷西的面前。
荷西悄悄地作出了选择——二月初,荷西不声不响地申请到了一个工作,就正对着澈哈拉沙漠做事,他卷起行李,却比Echo先到非洲去了。
荷西来了个先斩后奏。到沙漠以后,一切安顿下来,才写信告诉了Echo自己的行踪,并要她放心地来。他知道,如果事先便告诉Echo自己的决定,Echo一定会不准许他这样做的。
果然,没多久三毛的回信便来了——
你实在不必为了我去沙漠里受苦,况且我就是去了,大半时间也会在各处旅行,无法常常见到你……荷西的信却是一封求婚信——我想得很清楚,要留住你在我身边,只有跟你结婚,要不然我的心永远不能减去这份痛楚的感觉。我们夏天结婚好吗?
言词平实无华,却情真意切。
荷西的爱根本无需用语言来证明。
Echo把信看了十遍,然后把它揣在长裤口袋里。
结婚,是Echo从懂得爱情的那天起便渴望着的。
10岁情萌,爱上了同级不同班的光头小男生,每天晚上,都关上房门在黑暗中默默向神灵祷告,祈求神能让她长大后嫁给那个人做妻子,说是决不反悔的。这是第一次求婚意向。
13岁的时候,看了表哥的一本毕加索的画册,陶醉不已,后从画册移至那位西班牙伟大的绘画大师本人,决心把一个少女的全部爱情献给他,天天对着照片上那张77岁老人的脸,哀哀地乞求他不要死,等着她长大,等着她去嫁给他。这是第二次狂热的单恋浪潮。
20岁初恋。“初恋是人生很重要的阶段。它使我知道除了父母之爱,还有男女之爱。我把初恋列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初恋往往都是失败,但这是第一道楼梯,非走不可,因意义重大。人的一生可以忘记很多个很多个曾经交往过的朋友,却忘不了初恋的情人。并不是这个情人是那么永恒,而是这个里程碑是这么重要。”
爱上台北文化学院的才子——梁光明,笔名舒凡,是Echo轰轰烈烈的初恋,为了求得感情的归宿与保证,Echo将结婚和离开自己让舒凡选择,舒凡选择了后者。
29岁第一次回台湾,在“明星”咖啡厅结识一位画家,接受他的求婚,是为了拯救他的灵魂,结果却让父亲赔掉一幢房子,原因是对方是个有妇之夫,信誓旦旦的骗子。
同年,遇到了今生第一个她愿嫁又可嫁的人——德国教师,相识,相爱,结婚,一切都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结婚的前一夜,心脏病将婚礼变成了葬礼。吞下安眠药的时候,她在心中轻声地说:“你不是说你希望我的幸福是你给予的吗?现在我来了,来要你给我的幸福……”迈向婚姻的路,Echo走得太迂回曲折,命运之神刻薄得有些叫人受不起了。
Echo将手插进裤袋里,手指触到静静地躺在那儿的荷西的信,一股温暖的感觉流进她的心里——呵,荷西,我的恋人……18岁荷西便爱上了Echo,Echo是他的初恋,也是他今生惟一的爱人。
七年前,当他还是个大男孩的时候,他便在一个飘雪的冬夜向Echo求婚,要Echo等他六年,之后做他的用他赚的钱来养活的太太。
七年后,他用一颗黄金做的心换取了Echo这颗被岁月无情的风雨肆虐得七零八落的芳心,Echo终于做了他日夜渴望的恋人。
Echo在他和沙漠之间选择了沙漠——她梦中的情人。
他在大海和Echo之间选择了Echo——他爱得比海还要深的恋人。
为了能陪伴她左右,他放弃了自己多年的追求——大海上的蔚蓝夏季,先到沙漠找好了工作,为Echo闯沙漠建好了营地。
为了能留Echo在自己身边,他向Echo求婚,婚礼将在沙漠中举行。
结婚,总要跨过这道人生的门槛,对不对?婚姻是一座围城,站在城外的人都拼命地想冲进去,Echo正处在城外,正处在这座围城的门槛边。
人生,总得找个伴一起走才行,荷西,他会是一个好伴么?
当然是。
这是时间告诉Echo的答案。
当初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嫁给荷西,六年的婚姻生活却成了一段迷死人的爱情传奇,这当是出乎于Echo的意料之外的吧?
当爱情传奇伴随着荷西的永逝而成为奇绝的神话后,婚后变成了三毛的Echo在《一个男孩子的爱情》这篇发言中,这样说:这样一别,别了六年,我学业告了一个段落,离开西班牙,回到了台湾。在台湾时,来了一位西班牙朋友,他说:“你还记不记得那个Jose呀!”我说:“记得呀!”他说:“噢!他现在不同了,留了胡子,也长大了。”“真的!”
他又说:“我这里有一封他写给你的信还有一张照片,你想不想看?”我惊讶地说:“好呀!”因为我心里仍在挂念着他,但那位朋友说:“他说如果你已经把他忘了,就不要看这封信了。”我答道:“天晓得,我没有忘记过这个人,只是我觉得他年纪比我小,既然他认真了,就不要伤害他。”我从那个朋友手中接过那封信,一张照片从中掉落出来,照片上是一个留了大胡子穿着一条游泳裤在海里抓鱼的年轻人,我立刻就说:“这是希腊神话里的海神嘛!”打开了信,信上写着:“过了这么多年,也许你已经忘记了西班牙文,可是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在我18岁那个下雪的晚上,你告诉我,你不再见我了,你知道那个少年伏枕流了一夜的泪,想要自杀?这么多年来,你还记得我吗?我和你约的期限是六年。”就是这样的一封信,我没有给他回信,把那封信放在一边,跟那个朋友说:“你告诉他我收到了这封信,请代我谢谢他。”半年以后,我在感情上遇到了一些波折,离开台湾,又回到了西班牙。
在街上逛了一个晚上,Echo做出了决定。
第二天,她给同宿舍的三个女友留下了房租和钥匙,小纸条上写着:我去结婚了。
三毛情史--1 牵手
1 牵手
1973年4月中旬,三毛收拾好行李,给同租房子的三个西班牙女友留下了信和房租,将自己一度熟悉的生活方式关进了门内,向未知的大漠奔去。
从机场出来,我的心跳得很快,我很难控制自己内心的激动,半生的乡愁,一旦回归这片土地,感触不能自已。
撒哈拉沙漠,在我内心的深处,多年来是我梦里的情人啊!
我举目望去,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
正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
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
——三毛《白手成家》
而分别才三个月的荷西,外形和面部表情上都有了剧烈的转变:他那天穿着卡其布土色如军装式的衬衫,很长的牛仔裤,拥抱我的手臂很有力,双手却粗糙不堪,头发胡子上盖满了黄黄的尘土,风将他的脸吹得焦红,嘴唇是干裂的,眼光却好似有受了创伤的隐痛。
——三毛《白手起家》
三毛看着眼前的荷西,先是震惊;震惊过后,便是心痛;心痛过后,便是拖累了荷西的难过。
当初荷西就是为了Echo来非洲时好照顾她,便先在沙漠的磷矿公司找了工作。
三毛看了荷西一眼,又把眼光投向沙漠——她的梦中情人。荷西,他的爱,是和这片土地一样的广阔的。
荷西静静地站在三毛的身后,来沙漠两个多月了,他已看够了这片黄沙,但是,当他越过三毛的头顶凝视这片土地的时候,眼神中凝聚了新的感觉。想到他们的爱情便要在这片黄沙中成长,沙漠的一切便有了意义。为了三毛,他爱上了沙漠。
只有梦着对方的梦,爱着对方的爱,手才能牵得牢,路才能走得长。
荷西对三毛说:
“你的沙漠,现在你在它怀抱里了。”
三毛点点头,心头百感交集,喉咙被梗住了,说不出话来。
荷西肩起三毛的大箱子,说:
“异乡人,走吧。”
“异乡人”这个称呼,对于三毛来说,相当确切,请看她的解释——我的半生,飘流过很多国家,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住过,看透,也尝够了,我的感动不是没有,我的生活方式,多多少少也受到它们的影响。
但是我始没有在一个固定的地方,将我的心也留下来给我居住的城布。……荷西在多年前就叫我这个名字,那不是因为当时卡缪的小说正在流行,那是因为“异乡人”对我来说,是一个很确切的称呼。
因为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出原因的事情来。
——三毛《白手成家》
荷西把三毛带回到家中。打开门,展现在眼前的是一条短短的暗淡的走廊。
荷西从背后将三毛抱起来,托在手臂里,三毛用手勾住荷西的脖子,荷西埋下头去吻她,笑着对她说:“这是我们的第一个家,我抱你进去,从今以后你是我的太太了”这时,荷西已走到走廊的尽头了,三毛挣扎着从他的怀中跳下地来,一边冲进房间里看“家”的情况,一边大吵大嚷地说:“谁是你的太太呀,臭美。”。
荷西看着三毛在家中窜来窜去的身影,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你要嫁一个赚多少钱的丈夫?”
三毛看着他,眨眨眼睛,俏皮地说:
“看得不顺眼的话,千万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亿万富翁也嫁。”
荷西有些紧张地看着三毛:
“说来说去,你总想嫁个有钱的。”
当时荷西正躺在客厅里的破垫子上,仰望着“天花板”一鸽灰色的天空。他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懊丧地说:“哎,这个破房子,这么大的洞……”三毛到荷西身边坐下,也重重地叹了口气说:“我是总想着要嫁个有钱的,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
荷西很自然地问:
“如果跟我呢?”
“那只要吃得饱的钱也算了。”
荷西思索了一下,又问:
“你吃得多吗?”
三毛十分小心地回答,
“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荷西“嘿嘿嘿”地笑起来,深情地看着三毛,从垫子上翻身起来,一把抱着身旁的三毛,又要伸头去吻她。
三毛把荷西的脸推开,从荷西的怀中站起身来,“咯咯咯”地笑着,又达到厨房里去了。
荷西一个人快乐地在天花板缺了一个大洞的客厅里,在旧垫子里翻起了跟头,一边翻着一边大叫:“太好了,这才可以结婚了。”
三毛的声音从厨房中传来:
“荷西——我想上厨房浴室外的石阶去看看,不知会通到哪里。”
荷西冲进厨房里,拉住三毛说:“不用看了,上面是公用天台,明天再上去吧。我前几天也买了一只母羊,正跟房东的混在一起养,以后我们可以有鲜奶喝。”
三毛听见居然还有只羊,高兴得勾着荷西的脖子旋转了几圈。
荷西环住三毛的腰,正色告之:“我们马上结婚吧。”
三毛当时正在找机会由沙漠里的居民——沙哈拉威人带她一路经过大漠到西非去,实现她横穿撒哈拉沙漠的梦想。她说:“现在可不行。你给我三个月的时间,我到各处去看看,等我回来了,我们再结婚,好不好?”
“这个我答应你,但总得去法院问问手续。你又加上要入籍的问题。”
第二天,荷西和三毛一同去当地法院询问怎么结婚。询问的经过,三毛在作品中有精彩的描述——于是我们一同去当地法院问问怎么结婚。秘书是一位头发全白了的西班牙先生,他说:“要结婚吗?唉,我们还没办过,你们晓得此地沙哈拉威结婚是他们自己风俗。我来翻翻法律书看——”他一面看书又一面说:“公证结婚,啊,在这里——这个啊,要出生证明,单身证明,居留证明,法院公告证明……这位小姐的文件要由台湾出,再由中国驻员公使嫁翻译证明,证明完了再转西班牙驻葡领事馆公证,再经西班牙外交部,再转来此地审核,审核完毕我们就公告15天,然后再送马德里你们过去户籍所在地法院公告……我生平最不喜欢填表格办手续,听秘书先生那么一念,先就烦起来了,轻轻的对荷西说:“你看,手续太多了,那么烦,我们还要结婚吗?”
“要。你现在不要说话嘛!”他很紧张。接着他问秘书先生:“请问大概多久我们可以结婚?”
“咦,要问你们自己啊!文件齐了就可公告,两个地方公告就得一个月,另外文件寄来寄去嘛——我看三个月可以了。”秘书慢吞吞的将书合起来。
荷西一听很急,他擦了一下汗,结结巴巴的对秘书先生说:“请您帮忙,不能快些么?我想越快结婚越好,我们不能等——。
这时秘书先生将书往架子上一放,一面飞快的瞄了我的腰部一眼。我很敏感,马上知道他误会荷西的话了,赶快说:“秘书先生,我快慢都不要紧,有问题的是他。”
一讲完发觉这话更不伦不类,赶快住口。
荷西用力扭我的手指,一面对秘书先生说:“谢谢,谢谢,我们这就去办,再见,再见。”讲完了,拉着我飞云似的奔下法院三搂,我一面跑一面咯咯笑个不停,到了法院外面我们才停住不跑了。
“什么我有问题,你讲什么嘛!难道我怀孕了。”荷西气得大叫。我笑得不能回答他。
——三毛《结婚记》
三个月的日子,三毛过得收获而愉快。荷西在努力地工作,三毛则“背了背包和相机,跑了许多游牧民族的帐蓬,看了许多不同而多彩的奇异风俗,写下了笔记,整理了幻灯片,也交了许多沙哈拉威朋友,甚至开始学阿拉伯文。
结婚的日子终于到了,三毛和荷西事先却不知道自己要结婚,当三毛去法院问他们那场文件大战是否已经结束时,秘书老先生笑眯眯地告诉她,最后的马德里公告已经结束了,并且他已为他们安排好了结婚的时间,就是明天!
二人赶紧去给家里打电报。当天晚上,荷西因为三毛最后一天作自己的女朋友,请她到一家五流沙漠电影院着了一场好片子——《希腊左巴》。
结婚的时候,两人穿得非常朴素,只是比平日整洁一些,一点不讲华丽。
我伸头去看了一下荷西,他穿了一件深蓝的衬衫,大胡子也修剪了一下。好,我也穿蓝色的。我找了一件淡蓝细麻布的长方服,虽然不是新的,但是它自有一时朴实优雅的风味。鞋子仍是一双凉鞋,头发放下来,戴了一顶草编的阔边帽子,没有花,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莱别在帽子上,没有用皮包,两乎空空的。荷西打量了我一下:“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
——三毛《结婚记》
沙漠,因为三毛幸福的心情也变得美丽极了:黄昏,太阳正落下地平线,无边而庞大的天空下,辽阔的沙漠被染成一片血色的红。
三毛觉得他和荷西是一种平淡深远的结合,她婚前虽然没有热烈地爱过荷西,但她一样觉得十分幸福而舒适。
“你也许是第一个走路结婚的新娘。”荷西对三毛说。
“我倒是想骑匹骆驼呼啸着奔到镇上去,你想那气势有多雄壮。”
三毛和荷西的结婚经过,独特到活像一部滑稽剧,简直让人产生两个小娃娃在扮家家酒的感觉。请看三毛的精彩回忆——还没走到法院,就听见有人说:“来了,来了,”一个不认识的人跳上来照相,,我吓了一跳,问荷西:“你叫人来拍照?”“没有啊,大概是法院的。”他突然紧张起来。
走到搂上一看,法院的人都穿了西装,打了领带,比较之下荷西好似是个来看热闹的人。
“完了,荷西,他们弄得那么正式,神经嘛!”我生平最怕装模作样的仪式,这下逃不掉了。
“忍一下,马上就可以结完婚的。”荷西安慰我。
秘书先生穿了黑色的西装,打了一个丝领结。“来,来,走这边。”他居然不给我擦一下脸上流下来的汗,就拉着我进礼堂。再一看。小小的礼堂里全是熟人,大家都笑眯眯的,望着荷西和我。天啊!怎么都会知道的。
法官很年轻,跟我们差不多大。穿了一件黑色缎子的法衣。
“坐这儿,请坐下。”我们像木偶一样被人摆布着。荷西的汗都流到胡子上了。
我们坐定了,秘书先生开始讲话:“在西班牙法律之下,你们婚后有三点要遵守,现在我来念一下,第一,结婚后双方必须住在一起——。”
我一听,这一条简直是废话嘛!滑天下之大稽,那时我一个人开始闷笑起来,以后他说什么,我完会没有听见。后来,我听见法官叫我的名字——“三毛女士。”
我赶快回答他:“什么?”那些观礼的人都笑了起来:“请站起来。”我慢慢的站起来。“荷西先生,请你也站起来。”
真噜苏,为什么不说:“请你们都站起来。”也好省些时间受苦。
这时我突然发觉,这个年轻的法官拿纸的手在发抖,我轻轻碰了一下荷西叫他看。这里沙漠法院第一次有人公证结婚,法官比我们还紧张。
“三毛,你愿意做荷西的妻子么?”法官问我。我知道应该回答——“是”。不晓得怎么的却回答了一—“好!”
法官笑起来了。又问荷西,他大声说:“是”。我们两人都回答了问题。法官却好似不知下一步该说什么好,于是我们三人都静静的站着,最后法官突然说:“好了,你们结婚了,恭喜,恭喜。”
我一听这拘束的仪式结束了,人马上活泼起来,将帽子一把拉下来当扇子扇;许多人上来与我们握手,秘书老先生特别高兴,好似是我们的家长似的。突然有人说:“咦,你们的戒指呢?”我想对啦!戒指呢?转身找荷西,他已在走廊上了,我叫他:“喂,戒指带来没有?”
荷西很高兴,大声回答我:“在这里。”然后他将他的一个拿出来,往自己手上一套,就去追法官了,口里叫着:“法官,我的户口名簿!我要户口名簿!他完全忘了他要给我戴戒指。
结好婚了,沙漠里有一家像样的饭店,我们也没有请客的预算,人都散了,只有我们两个不知做什么才好。
“我们去国家旅馆住一天好不好?”荷西问我。
“我情愿回家自己做饭吃,住一天那种旅馆我们可以买一星期的菜。”我不主张浪费。
于是我们又经过沙地回家去。
锁着的门外放着一个大蛋糕,我们开门进去,将蛋糕的盒子拿掉,落下一张纸条来——新婚快乐——合送的是荷西的很多同事,我非常感动,沙漠里有新鲜奶油蛋糕吃真是太幸福了。更可贵的是蛋糕上居然有一对穿着礼服的新人,着白纱的新娘眼睛还会一开一闭,我童心大发,一把将两个娃娃拔起来,一面大叫:“娃娃是我的。”荷西说:“本来说是你的嘛!我难道还抢这个。”于是他切了一块蛋糕给我吃,一面替我补戴戒指。这时我们的婚札才算真的完毕了.这就是我结婚的经过。
——三毛《结婚记》
除了教人忍俊不禁的婚礼外,颇值得一提的是荷西送给三毛的结婚礼物。两年后,三毛提起这件礼物来,仍是津津乐道,喜形于色,那是她一生所拥有的众多“宝贝”中的宝贝——我太兴奋了,这个东西真是送到我心里去了。我将它放在书架上,口里啧啧赞叹:“唉,真豪华,真豪华。”
荷西不愧是我的知音。“哪里搞来的?”我问他。
“去找的啊!沙漠里快走死了,找到这副完整的,我知道你会喜欢。”他很得意。这真是最好的结婚礼物。
——三毛《结婚记》
最好的结婚礼物到底是什么呢?
原来是一副骆驼头骨:骨头很完整地合在一起,惨白惨白的,一大排呲咧着的牙齿,眼睛是两个大黑洞。
世界上只有荷西能送得出这样出色的结婚礼物,世界上也只有三毛这样的女人才会懂得欣赏这个在旁人看来是那么恐怖的礼物。
收到心爱的丈夫送的结婚礼物的新娘都是幸福的,但三毛显然是世界最幸福的新娘之一,因为不仅丈夫是心爱的。礼物也是心爱的。
荷西,作为一个丈夫,他不仅热烈地爱着妻子,而且他还了解妻子,懂得她的喜好;他还谦让妻子,晓得包容她的坏脾气。
三毛虽然对婚姻一直满怀着憧憬和渴望,但她极不愿在婚后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内心的自自在在。因此,她对荷西一再强调,婚后她还是要“我行我素”,否则不结婚。荷西对她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
正是有了荷西的理论基础,才造就是三毛一生也无法找到第二个人来代替的“开放的婚姻”:“我们的结合的当初,不过是希望结伴同行,双方对彼此都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我选了荷西,并不是为了安全感,更不是为了怕单身一辈子,因为这两件事于我个人,都算不得太严重。”
正因为没有过分的要求和占领,所以两个人婚后没有沉重的负担,各有自己独立的一角。世人总爱用“我的另一半”来称呼自己的妻子或丈夫,似乎不如此不足以表明夫妻间如胶似漆的恩爱。但三毛和荷西之间却完全不是这样的——前几天我对荷西说:“华副主编蔡先生要你临时客串一下,写一篇‘我的另一半’,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当时他头也不抬他说:“什么另一半?”
“你的另一半就是我啊!”我提醒他。
“我是一整片的。”他如此肯定的回答我,倒令我仔细的看了看说话的人。
“其实,我也没有另一半,我是完整的。”我心里不由得告诉自己。
我们虽然结了婚,但是我们都不承认有另一半,我是我,他是他,如果真要拿我们来劈,又成了四块,总不会是两块。
就因为这两个人不是一半一半的,所以结婚之后,双方的棱棱角角,彼此都用沙子耐心的的磨着,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够磨出一个式样来,如果真有那么一天,两人在很小的家里晃来晃去时,就不会撞痛了彼此。
其实婚前和婚后的我们,在生活上并没有什么巨大的改变。荷西常常说,这个家,不像家,例像一座男女混住的小型宿舍。我因此也反问他:“你喜欢回家来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同学在等你,还是情愿有一个像‘李伯大梦’里那好凶的老拿棍子打人的黄脸婆?”
——三毛《大胡子与我》
婚姻的独立性虽然是三毛苦心追求的,但有时荷西独立到极端的时候,连她的话也不再像婚前热恋她时那样拼命竖起耳朵来专心致志地听,气得她直想把荷西抓住,啰啰嗦嗦地骂他个过瘾,但她又怕荷西被自己的喋喋不休弄得发起火来。
更让三毛不乐意的是,荷西的温柔体贴总是挂在嘴巴上的,不付诸于行动。三毛生病的时候,他会叫三毛马上卧床休息,三毛躺了几天后实在不得已爬起来整理已经乱得不像样子的家,荷西见了便温柔地埋怨三毛不听话,病了还要做家务:“不理不可以吗?
“你在生病”“我不理谁理?”三毛希望荷西能体贴到实际中去。
谁知荷西奇怪地看着三毛,振振有词他说:“咦,谁也不理呀!
不整理,房子又不会垮!”
结婚的时间长了,荷西干脆连甜言蜜语都舍去了。三毛在《大胡子与我》中,记述了这么一个生活片断——有一次我突然问他:“如果有来世,你是不是还是娶我?”
他背着我干脆地说:“绝不!”
我又惊又气,顺手用力啪地打了他一掌,他背后中枪,也气了,跳翻身来与我抓着手对打。
“你这小瘪三,我有什么不好,说!”
本来期望他很爱怜地回答我:“希望生生世世做夫妻”,想不到竟然如此无情的一句话,实在是冷水泥头,个人控制不住,我顺手便又跳起来踢他。
“下辈子,就得活个全新的样子,我根本不相信来世。
再说,真有下辈子,娶个一式一样的太太,不如不活也罢!”我恨得气结,被他如此当面拒绝,实在下不了台。
“其实你跟我想的完完全会一样,就是不肯讲出来,对不对?”他盯着我看。
我哈的一下笑出来,拿被单蒙着脸,真是知妻莫若夫,我实在心里真跟他想的一模一样,只是不愿说出来。
既然两人来世不再结发,那么今生今世更要珍惜,以后就都是旁人家的了。
——三毛《大胡子与我》
原来,三毛愁眉苦脸地发了这么久的牢骚,全是假装的。荷西是个平野大汉型的男人,“诚实憨厚近乎笨拙,钟情痴心近乎愚顽”(《三毛传》,作者:崔建飞、赵珺),这么一个热情豪爽,粗犷浪漫的丈夫,三毛爱都爱不够,又哪会嫌弃?
结婚两年后,三毛回台湾探亲,在接受心岱的采访中,她说:“如果以我18岁的时候,我绝对不会嫁给他(荷西),我会认为他肤浅,因为我自己肤浅。今天我长大了,我就不会再嫁给我初恋的人,因为荷西比那个人更有风度,而且是看不出来的风度与智慧。”
三毛情史--2 “浮生六记”
2 “浮生六记”
从1973年结婚,到1979年荷西在拉芭玛岛的海中业余捕鱼时丧生为止,三毛和荷西共度了六年神仙眷侣的生活。
三毛何其不幸,上帝在她最幸福的时候夺走了她最爱的丈夫;三毛又何其幸运,试问世界上又有几人能像她这样拥有一段被传为佳话的传奇爱情?
三毛和荷西之所以那么千恩百爱、既能共苦,又能同甘,一方面同他们的理论基椽—“开放的婚姻”大有关系,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因为他们“臭味相投”立起了深厚的“革命”感情,使他们的婚姻很稳固。
三毛的父亲陈嗣庆先生在许多年以后,在一封写给女儿的长信中有这样一段话,便是评价三毛和荷西的相同的性格类型的:最近在一份杂志上,看见有人分析人生,说,有些人是“等死型”。又有些人是“怕死型”。你呢、你的半生观是第三种——“找死型”。你的丈夫也性格相同,所以你们相处起来彼此欣赏。
在一个普通而安适的环境里,像你这种族类,却可以把日子搞得甚富情趣,也可以无风起浪,演出你们的内心突破剧,不肯庸庸碌碌度日子,自甘把自己走向大化。我不知,到底这是太爱生命,还是什么旁的东西。
——陈嗣庆
三毛和荷西是一对患难与共的夫妇,最初的患难情是在营建“安乐窝”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
三毛从下了飞机,见到在沙漠中短短三个月就大变了个样的荷西的第一眼开始,便意识到,她马上要面对的生活,并不是她理想中甚而含着浪漫情调的幼稚想法,而是一个重大的考验的事实。
三毛并没有退缩,因为她有爱在支持着她,荷西的爱提供了她在沙漠中生活下去的物质力量,而她对沙漠的爱则是吸引她来沙漠探险、鼓励她在沙漠中定居下来的精神源泉。
初到沙漠,沙漠的一切在三毛眼里都是美好的。就连那些在路旁借着千疮百孔的大帐篷,总爱穿深蓝色布料的沙哈拉威人,他们靠着骆驼和山羊过日子的生活,“只因风里带过来小女孩们游戏时发出的笑声,便把三毛带入了另一个世界的幻境。对于他们的生活,三毛是高度赞美的——生命,在这样荒僻落后而贫苦的地方,一样欣欣向荣的滋长着,它,并不是挣扎着在生存,对于沙漠的居民而言,他们在此地的生老病死都好似是如此自然的事。
我看着那些上升的烟头,觉得他们安详得近乎优雅起来。
自由自在的生活,在我的解释里,就是精神的文明。
——三毛《白手成家》
可是,现实总归是严峻的。
当荷西问三毛对家的第一印象时,三毛回答他:“很好,我喜欢,真的,我们慢慢来布置。”
声音近似于做作。
家,究竟是什么样子,竟让在荷西面前从不做作的三毛紧张到这种地步?
家很小,有一个长圆形的拱门,正对面是一大片垃圾场,再前方是一片波浪似的沙谷,再远就是广大的天空;后面是一个没有沙的高坡,有大块的硬石头和硬土。
门一开,紧接着一条暗淡的短短的走廊,走廊尽头,抬眼处是房顶的一个四方形的大洞,露出一方天空。
有两个房间:较大的,横四大步,直五大步;小的一间,放下一个大床以后,只有进门的地方和手臂那么宽大的一条横的空间。
厨房只有四张报纸平铺起来那么大,有一个水泥砌的平台,一个污黄色裂了的水槽,打开水笼头,流出来几滴浓绿浓绿的液体,没有一滴水。
浴室是除了母羊之外,惟一让三毛感到惊喜的地方,她发现了一件达达派的艺术产品:白裕不实际去用它,它就是雕塑。
整座房子,地是糊得高低不平的水泥地,墙是空心砖,上面没有再涂石灰,显着空心砖原本的深灰色,砖块接缝处的干水泥赤裸裸地挂着。灯泡光秃秃地呆着,电线上停满了密密麻麻的苍蝇。墙的左上角有一个缺口,风不断地往里灌。
房子很破,房租却一点也不少。一万四币(合当时的七千台币),而且不包括水费电费在内,而且,在沙漠中,水想象着便是贵得吓人的:满满一汽油桶是90块。
同荷西到镇上办置家用,三毛提了一个枕头套,里面是她那支持她到沙漠去的父亲给她的财物援助。
选好东西后,三毛根据过去跟荷西做朋友时的旧习惯——搭伙用钱,便说:“我们还没有结婚,我也来付一点。”说完,便打开枕头套来拿钱。
荷西抢着把钱付清后,绷着脸对三毛说:“我想——我想,你不可能习惯长住沙漠的,你旅行结束,我就辞工,一起走吧!”
“为什么?我抱怨了什么?你为什么要辞工作?”
三毛在风中定定地望着荷西,
荷西又说:“你的来撒哈拉,是一件表面倔强而内心浪漫的事件;你很快就会厌它。你有那么多的钱,你的日子不会肯跟别人一样地过。”
“钱不是我的,是父亲的,我不用。”三毛见荷西那样说自己没有毅力和恒心,没有过苦日子的勇气和骨气,便大叫着为自己分辩。
“那好,明天早晨我们就存进银行,你——今后就用我赚的薪水过日子,我们好歹都要过下去。”
三毛听完荷西的话,几乎愤怒起来,但她没有开口还击他,而是在心中暗下决心:哼!这么多年的相识,这么多国家的单独流浪,就为了这么一点钱,到头来我在你眼中仍是个没有份量的虚荣女子。我的潜力,将来的生活会为我证明出来的,走着瞧吧!
就这样。三毛便同荷西开始了“白手成家”的艰苦历程。
沙漠是这样的美丽,可是要适应那儿的生活却不知要付出多么大的毅力。
结婚前那段时间,荷西为了赚钱夜以继日地拼命工作,很少能到家中来,许多粗重的事三毛也亲自动手做了——邻近除了沙哈拉威人之外,也住了一家西班牙人,这个太太是个健悍的卡纳利群岛来的女人。
每次她去买淡水,总是约了我一起去。
走路去时水箱是空的,当然跟得上她的步子。
等到买好十公升的淡水,我总是叫她先走。
“你那么没有用?这一生难道没有提过水吗?”她大声嘲笑我。
“我——这个很重,你先走——别等我。”
灼人的烈日下,我双手提着水箱的柄,走四五步,就停下来,喘一口气,再提十几步,再停,再走,汗流如雨,脊椎痛得发抖,面红耳赤,步子也软了,而家,还是远远的一个小黑点,似乎永远不会走到。
提水到家,我马上平躺在席子上,这样我的脊椎就可以少痛一些。
——三毛《白手成家》
这种艰苦生活是三毛从没有尝过的,个中滋昧的酸涩程度恐怕只有她自己知晓。“那一阵,我像个受伤的野兽一样,一点小小的事情都会触怒我,甚而软弱地痛哭”。
但三毛并没有气馁,她说:
“人,多几种生活的经验总是可贵的事!”
她又说:
“我没有厌沙漠,我只是在习惯它的过程中受到了小小的挫折。”
对沙漠的爱并没有因为沙漠生活的艰苦而削减半分,相反,却因为这种艰苦而使她更加能体味沙漠的美,而沙漠的美,便也成了三毛的忘忧剂:“只有在深入大漠里,看日出日落时一群群飞奔野羚羊的美景时,我的心才忘记了现实生活的枯燥和艰苦。”
正如三毛一开始就预料到的那样:沙漠的风景能把她带入另一个世界的幻境。
然而,如果只有沙漠的美丽,没有荷西的爱,三毛恐怕是“其不可能在沙漠中长久居住下去的。
有人问三毛:
“是不是因为沙漠生活艰苦,太寂寞了,才使她和荷西相懦以沫呢?”
三毛反问:
“苦和寂寞,为什么没有使他们彼此争吵、闹翻,以致离开沙漠,飞鸟各投林呢?”
其实那个人是问错了,不是因为沙漠的苦和寂寞使三毛和荷西息难与共,相濡以沫,而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情,使他们能够患难与共、相懦以沫,这样,结果才是他们战胜了沙漠的苦和寂寞。
但是,事实上,三毛对荷西感情的升温,最后至于至死不渝的真爱,确实是与沙漠的苦和寂寞分不开的。
三毛曾说过:“在结婚以前我没有疯狂地恋爱过,但在我结婚的时候,我却有这么大的信心,把我的手交在他的手里,后来我发觉我的决定是对的。”
那种信心的坚定,除了荷西的深爱以外,更来自于沙漠的艰苦促成了三毛对荷西的依赖,乃至于分都分不开了,结婚前,如果荷西在加班,我就坐在席子上,听窗外吹过如泣如诉的风声。
家里没有书报,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吃饭坐在地上,睡觉换一个房间再躺在地上的床垫。
墙在中午是烫手的,在夜间是冰凉的。电,运气好时会来,大半是没有电。黄昏来了,我就望着那个四方的大洞,看灰沙静悄悄的像粉一样撒下来。
夜来了,我,点上白蜡烛,看它的眼泪淌成什么形象。
这个家,没有抽屉,没有衣柜。我们的衣服就放在箱子里,鞋子和零碎东西装大纸盒,写字要找一块板来放在膝盖上写。夜间灰黑色的冷墙更使人觉得阴寒。
有时候荷西赶夜间交通车回工地,我等他将门卡嗒一声带上时,就没有理性的流下泪来,我冲上天台去看,还看见他的身影,我就又冲下来出去追他。
我跑得气也喘不过来,赶到了他,一面喘气,一面低头跟他走。
“你留下来行不行?求求你,今天又没有电,我很寂寞。”我双手插在口袋里,顶着风向他哀求着。
荷西总是很难过,如果我在他允了又追出去,他眼圈就红了。
“三毛,明天我代人的早班,六点就要在了,留下来,清早怎么赶得上去那么远?而且我没有早晨的乘车证。”
“不要多赚了,我们银行有钱,不要拼命工作了。”
“银行的钱,将来请父亲借给我们买幢小房子,生活费我多赚给你,忍耐一下,结婚后我就不再加班了。”
“你明天来不来?”
“下午一定来,你早晨去玉金建材店问问木材的价钱,我下工了回来可以赶做桌子给你。”
他将我用力抱了一下、就将我往家的方向推。我一面慢慢跑步回去,一面又回头去看,荷西也在远远的星空下向我挥手。
——三毛《白手成家》
结婚前,荷西除了上班,三毛除了跟着卖水的大卡车,去附近几百里方圆的沙漠奔驰,两人便都呆在房子里,顶着像熔化的铁浆一样洒下来的太阳,顶着濛檬?
累得睡着了,醒了跳起来接着干,连星期天也不放假。
这样,直到正式结婚,这个家有了极大的改善:有了一张桌子,一个书架;厨房里,炊事平台下塞进一个小茶几,用来摆放盛主妇做饭时的各种调料的瓶瓶罐罐;卧室里,挂上了一张沙漠麻布的彩色条纹窗帘,空间架好了长排的挂衣柜。
家具,一件件都是荷西亲手做成的,材料却是三毛拾荒拾来的棺材外箱,式样是荷西在烛光下细细地画出来的,画了很多种,三毛挑了最简单的。
蜜月旅行归来,荷西利用最后一个星期天,用白灰把家的里里外外都粉刷一新,变出一个美丽整洁的小白屋来。
拿到薪水后,荷西不让三毛用来为自己办置衣物,他穿着鞋底有洞的皮鞋对三毛说:“先给家,再来装修我,沙漠里用不着衣服。”
于是,三毛便遵照夫命,把自己的艺术天赋全都投入到了家的精心设计上——我用空心砖铺在房间的右排,上面用棺材外板放上,再买了两个厚海绵垫,一个竖放靠墙,一个贴着平放在板上,上面盖上跟窗帘一样的彩色条纹布,后面用线密密缝起来。
它,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长沙发,重重的色彩配上雪白的墙,分外的明朗美丽。
桌子,我用白布铺上,上面放了母亲寄来给我的细竹帘卷。爱我的母亲,甚至寄了我要的中国棉纸糊的灯罩来。
陶土的茶具,我也收到一份,爱友林复南寄来了大卷现代版书,平先生航空送来了我大箱的皇冠丛书,父亲下班看到怪里怪气的海报,他也会买下来给我。姐姐向我进贡衣服,弟弟们最有意思,他们搞了一件和服似的浴衣来给荷西,穿上了像三船敏郎——我最欣赏的几个男演员之一。
等母亲的绵纸灯罩低低的挂着,林怀民那张黑底白字的“灵门舞集”四个龙飞凤舞的中国书法贴在墙上时,我们这个家,开始有了说不出的气氛和情调。
这样的家,才有了精益求精的心情。
荷西上班时,我将书架油了一层深木色,不是油漆,是用一种褐色的东西刷上去的,中文不知叫什么。书架的感觉又厚重多了。
——三毛《白手成家》
荷西去上班,三毛一个人呆在家中,又重新做起了她一生所钟爱的梦——拾荒梦,正好家的正对面便是一个大垃圾场,三毛没事便去拾破烂。
拾荒在三毛的眼中,是一件极富有趣昧的事——拾荒的趣味,除了不劳而获这实际的欢喜之外,更吸引人的是,它永远是一份未知,在下一分钟里,能拾到的是什么好东西谁也不知道,它是一个没有终止,没有答案,也不会有结局的谜。
拾玻烂在我的生活中虽然没有停顿,可是它究竟只是一份嗜好,并不是必须赖以生存的工作,我也没有想过,如果有一日,整个家庭要依靠别人丢弃的东西一草一木的重组起来,会是怎么美妙的滋味。
——三毛《拾荒梦》
在撒哈拉沙漠,三毛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通过在垃圾堆里的翻捡,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在她的艺术家的眼光里,垃圾场成了世界上最妩媚的花园,总有拾也拾不完的宝藏——用旧的汽车外胎,我拾回来洗清洁一平放在席子上。
里面填上一个红布坐垫,像一个乌巢,谁来了也抢着坐。
深绿色的大水瓶。我抱回家来,上面插上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那感觉有一种强烈痛苦的诗意。
不同的汽水瓶,我买下小罐的油漆给它们厚厚的涂上印第安人似的图案和色彩。
骆驼的头骨早已放在书架上。我又逼着荷西用铁皮和玻璃做了一盏风灯。
——三毛《白手成家》
荷西对这个家自然是赞不绝口,旁人也为三毛的艺术天赋所折服。三毛的第一个家在沙漠成了一座罕见的艺术宫殿。
其他人是怎样评价她的这一杰作呢?请看下面两组镜头——过了没有半个月,我一个人在家,听见有人在窗外说:“不会错,就是这一家,我们试试看。”我打开门来,眼前站的就是那个我们替他推车的人。
他手里抱了一束玻璃纸包着的大把——“天堂鸟”。
另外跟着一个朋友,他介绍是他同事。
“我们可以进来吗?”很有礼貌的问。
“请进来。”
我把他的花先放到厨房去,又倒了冰汽水出来。
我因为手里托着托盘,所以慢步地在走。
这时我听见这个外国人用英文对另外一个轻轻说:“天呀!我们是在撒哈拉吗?天呀!天呀!”
我走进小房间时,他们又从沙发里马上站起来接托盘。
“不要麻烦,请坐。”
他们东张西望,又忍不住去摸了我坟场上买来的石像。也不看我,啧啧赞叹。
一个用手轻轻推了一下我由墙角挂下来的一个小脚踏车的锈铁丝内环,这个环荡了一个弧形。
“沙漠生活,我只好弄一点点普通艺术。”我提提铁环向他笑笑。
“天啊!这是我所见最美丽的沙漠家庭。”
“废物利用。”我再骄傲地笑了。
他们又坐下沙发。
“当心!你们坐的是棺材板。”
他们唬一下跳起来,轻轻翻开布套看看里面。
“里面没有木乃伊,不要怕。”
最后他们磨了好久,想买我一个石像。
我沉吟了一下,拿了一只石做的鸟给他们,鸟身有一抹自然石块的淡红色。
“多少钱?”
“不要钱。对懂得欣赏它的人,它是无价的,对不懂得的人,它一文不值。”
“我们——意思一下付给你。”
“你们不是送了我天堂鸟吗?我算交换好了。”
他们千恩万谢的离去。
又过了几个星期,我们在镇上等着电影,突然有另一个外地人走过来,先伸了手,我们只有莫名其妙的跟他握了一握。
“我听另外一个通讯社的记者说,你们有一个全沙漠最美丽的家,我想我不去认错人吧!”
“不会认错,在这儿,我是惟一的中国人。”
“我希望——如果——如果不太冒昧的话,我想看看你们的家,给我参考一些事情。”
“请问你是——”荷西问他。
“我是荷兰人,我受西班牙政府的托,来此地承造一批给沙哈拉威人住的房子,是要造一个宿舍区,不知可不可以——。”
“可以,欢迎你随时来。”荷西说。
“可以拍照吗?”
“可以,不要挂心这些小事。”
“您的太太我也可以拍进去吗?”
“我们是普通人,不要麻烦了。”我马上说。
第二日,那个人来了,他拍了很多照片,又问我当初租到这个房子时是什么景象。
我给他看了第一个月搬来时的一卷照片。
他走时对我说:“请转告你的先生,你们把美丽的罗马造成了。”
我回答他:“罗马不是一天造成的。”
——三毛《白手成家》
家,是三毛一生中最为之骄傲的第一件艺术品。
“我放上一卷录音带,德弗乍克的“新世界”交响曲充满了房间。
我,走到轮胎做的回椅垫里,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一般的夫妻都是夫唱妇随,琴瑟和谐,三毛和荷西更像一对难兄难弟,对人对事,常常“臭味相投”,不惜“狼狈为奸”,日子倒也过得甜甜蜜蜜,极富情趣。
第一件趣事:
因家里差绿色植物,夜晚偷偷溜进了总督家里——那个晚上,我们爬进了总督家的矮墙,用四只手拼命挖他的花。
“快,塞在塑胶袋里,快,要那一棵大的爬藤的。”
“天啊,这个鬼根怎么长得那么深啊!”
“泥土也要,快丢进来。”
“够了吧!三棵了。”荷西轻声问。
“再要一棵,再一棵我就好了。”我还在拔。
突然,我看到站在总督前门的那个卫兵慢慢踱过来了,我吓得魂飞胆裂,将大包塑胶袋一下塞在荷西胸前,急叫他。
“抱紧我,抱紧,用力亲我,狼来了,快!”
荷西一把抱住我,可怜的花被我们夹在中间。
卫兵果然快步走上来,枪弹咔哒上了膛。
“做什么?你们在这里鬼鬼祟祟?”
“我——我们——”
“快出去,这里不是给你们谈情说爱的地方。”
我们彼此用手抱紧,往短墙走去,天啊,爬墙时花不要掉出来才好。
“嘘,走大门出去,快!”卫兵又大喝。
我们就慢步互抱着跑掉了,我还向卫兵鞠了一个十五度的躬。
——三毛《白手成家》
第二件趣事:
三毛在理发店里为了荷西剪什么样的发式而和理发师争论起来,荷西用钱将“嚼舌”的三毛打发走了。
三毛在路上闲荡,对一间垃圾堆上的门上写着“泉”字的屋子好奇,无意中撞见几个沙哈拉威男人在洗澡,并了解到女人也可以洗。
第二天早晨,三毛便抱了大毛巾向“泉”走去。
进去后,看见了一幕幕以前闻所未闻的洗澡场面(三毛感叹:“四十块钱真没白花。”)——我看见每一个女人都用一片小石头沾着水,在刮自己身体,每刮一下,身上就出现一条黑黑的浆汁似的污垢,她们不要肥皂,也不太用水,要刮得全身的脏都松了,才用水冲。
一个女人已经刮得全身的黑浆都起来了,还没有冲掉,外面一间她的孩子哭了,她光身子跑出去,将那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进来,就坐在地上喂起奶来。她下巴颈子、脸上,头发上流下来的污水流到胸部,孩子就混着这个污水吸着乳汁。
——三毛《沙漠观浴记》
这种可怖肮脏透顶的景象,使三毛赶紧穿上衣服,落荒而逃。
在门口,又从老板娘那儿知道了还要洗里面(掏肠子)的奇闻。三毛和荷西都是喜好猎奇之人,此次是不去不可了。
带上照相器材,三毛和荷西便出发了,开车到了大西洋海岸的勃哈多海湾。
从断岩上能看到几十公尺的下面,蓝色的海水平静地流进一个半圆的海湾里,还有无数的搭在海内沙滩上的白色帐篷。
但是,悬崖上并没有可以踩着下去的地方,荷西将一块大石头堆在车轮边卡住,又从车内拉出新的大麻绳来,绑在车子的保险杠上,绑牢了,便将绳子的另一头,垂到崖下去。
两人攀着绳子吊了下去,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落了地,荷西叫我不要出声,一看原来有三五个全裸的沙哈拉威女人在提海水。
这些女人将水桶内的海水提到沙滩上,倒入一个很大的罐子内,这个罐子的下面有一条皮带管可以通水。
一个女人半躺在沙滩上,另外一个将皮带管塞进她体内,如同灌肠一样,同时将罐子提在手里,水经过管子流到她肠子里去。
我推了一下荷西,指指远距离镜头,叫他装上去,他忘了拍照,看呆了。
水流光了一个大罐子,旁边的女人又倒了一罐海水。
继续去灌躺着的女人,三次灌下去,那个女人忍不住呻吟起来,接着又再灌一大桶水,她开始尖叫起来,好似在忍受极大的痛苦。
我们在石块后面看得心惊胆裂。
这条发带管子终于拉出来了,又插进另外一个女人的肚内清洗,而这边这个已经被灌足了水的女人,又在被口内灌水。
据“泉”那个老板娘说,这样一天要洗内部三次,一共洗七天才完毕,真是名副其实的春季大扫除,一个人的体内居然容得下那么多的水,也真是不可思议。
过了不久,这个灌足水的女人蹒跚爬起来,慢慢往我们的方向走来。
她蹲在沙地上开始排泄,肚内泻出了无数的脏东西,泻了一堆,她马上退后几步,再泻,同时用手抓着沙子将她面前泻的粪便盖起来,这样一面泻,一面埋,泻了十几堆还没有停。
等这个女人蹲在那里突然唱起歌时,我忍不住哈哈大笑特笑起来,她当时的情景非常滑稽,令人忍不住要笑。
荷西跳上来捂我的嘴,可是已经太迟了。
那个光身子女人一回头,看见石块后的我们,吓得脸都扯曲了,张看嘴,先逃了好几十步,才狂叫出来。
我们被她一叫,只有站直了,再一看,那边帐篷里跑出许多人来,那个女人向我们一指,他们气势汹汹的往我们奔杀而来。
、“快跑,荷西。”我又想笑又紧张,大叫一声拔腿就跑,跑了一下回头叫:“拿好照相机要紧啊!”
我们逃到吊下来的绳子边,荷西用力推我,我不知道哪里来的本事,一会儿就上悬崖了,荷西也爬了上来。
可怖的是,明明没有路的断崖,那些追的人没有用绳子,不知从哪条神秘的路上也冒出来了。
我们推开卡住车抡的石块,绳子都来不及解,我才将自己丢进车内,车子就如炮弹似的弹了出去。
——摘自三毛《沙漠观浴记》
多么的惊险、刺激!
好在二人最终平安归家,毫发未损。只是当初吊着绳子下崖的时候,因为怕滑,三毛将鞋脱在崖上。后因逃命要紧,来不及拿走,让三毛痛惜不已。
不过,事情并没有完结。一天荷西下班回来,被一个沙哈拉成人堵在了门口——“听说最近有个东方女人,到处看人洗澡,人家说你——”那个沙哈拉威人试探的问荷西。
“我从来没听说过,我太也从来没有去过勃哈多海湾。”荷西正在回答他。
我一听,天啊,这个呆子正在此地无银三百两了,连忙跑出去。
“有啦!我知道有东方女人看人洗澡。”我笑容可掬的说。
荷西一脸惊愕的表情。
“上星期飞机不是送来一大批日本游客。日本人喜欢研究别人怎么洗澡,尤其是日本女人,到处乱问人洗澡的地方——”荷西用手指着我,张大了口,我将他手一把打下去。
那个沙哈拉威朋友听我这么一说,恍然大悟,说:“原来是日本人,我以为,我以为……”他往我一望,脸上出现一抹红了。
“你以为是我,对不对,我其实除了煮饭洗衣服之外,什么都不感兴趣,你弄错了。”
“对不起,我想错了,对不起。”他又一次羞红了脸。
等那个沙哈拉威人走远了,我还靠在门边,闭目微笑,不防头上中了荷西一拍。
“不要发呆了,蝴蝶夫人。进去煮饭吧!”
——引自三毛《沙漠观浴记》
第三件趣事:
拍照(沙哈拉威人中的游牧民族称之为“收魂”)。
最最有趣的拍照是怎样的呢?
最最有趣的一次拍照,也是发生在大漠里。
我们在阿雍镇不远的地方露营,有人看见我们扎好了帐篷,就过来攀谈。这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沙哈拉威人,也十分的友善,会说西班牙话,同时告诉我们,他以前替一个修女的流动诊疗车帮过忙,他一再的说他是“有文明”的人。
这个人很喜欢我们收他的魂,客气的请荷西把衣服交换给他拍照,又很当心的把荷西的手表借来戴在手上,他把头发拢了又拢,摆出一副完全不属于自己风味的姿势,好似一个土里土气的假冒欧洲人。
“请问你们这架是彩色照相机吗?”
他很有礼貌的问。
“什么?”我唬了一大跳。
“请问你这架是彩色照相机吗?”他又重复了一句。
“你是说底片吧?相机哪有彩不彩色的?”
“是,以前那个修女就只有一架黑白的,我比较喜欢一架彩色的。”
“你是说软片?还是机器?”我被他说得自己也怀疑起来了。
.“是机器,你不懂。去问你先生,他手里那架,我看是可以拍彩色的。”他渺视了我这个一再追问的女人一眼。
“是啦!不要动,我手里拿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天然十彩照相机。”荷西一本正经的举起了手拍下了那个青年优美的自以为文明人的衣服和样子。
我在一旁看见荷西将错就错的骗人,笑得我把脸埋在沙里像一只驼鸟一样。
抬起头来,发觉荷西正对着我拍过来,我蒙住脸大叫着:“彩色相机来摄洁白无暇的灵魂啦!”请饶了这一次吧!”
——引自三毛《收魂记》
第四件趣事:
“素人渔夫”。
一天,三毛闲着没事,将荷西半年来一共赚到的钱算了算,数目还不小,于是二人当天晚上跑到沙漠里最好的饭馆一国家旅馆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国家旅馆的饭桌上摆放的是:上好的红酒,海鲜牛排,四人份的大明虾,四人份的冰淇淋蛋糕;第二天晚上,三毛和荷西的家中的饭桌上摆放的是:一个圆圆的马铃薯饼,一个白面包,一瓶白水。原因是半年赚的钱不算少,花出去的钱也很多,几乎没有什么积蓄留下来。为了不至于到入不敷出的地步,一次挥霍之后通跟着的便是十次省吃俭用。
为了省钱,荷西建议取消朋友聚会,开车出去旅行也不要再干。但是,沙漠的环境已经很折磨人,人若还要自苦,日子还怎么过得下去?
最后三毛建议出去跑跑还是要照常,但是不去内陆,改去海边,因为可以捉鱼来做咸鱼晒干,既可以省菜钱,又可以抵汽油钱。这个建议得到了荷西的赞同。
第一次周末探险,满载而归,热情善良的荷西夫妇却全用来请客了——那个周末初次的探险,可以说满载而归。
回家的路上我拼命的催荷西。
“快开,快开,我们去叫单身宿舍的同事们回来吃晚饭”、“你不做咸鱼了吗?”荷西问我。
“第一次算了,请客请掉,他们平常吃得也不好。
荷西听了很高兴,回家之前又去买了一箱啤酒,半打葡萄酒请客。
——引自三毛《素人渔夫》
不说省还好一些,有多少便花多少,不去计算它便不觉得心痛。心里一存了“时的念头,对花销便会敏感起来。
又想有积蓄,又不愿节俭的荷西夫妇该怎么办呢?
“干脆捉鱼来卖!”
这次是荷西痛下决心。
好,钱不是省下来的,是赚来的。夫妇两人说干便干。
“过去巴黎有群人,平日上班做事,星期天才画画,他们叫自己素人画家。我们周末打鱼,所以是素人渔夫。”
什么事情,一碰到钱,和钱联系起来,就变味了,捉鱼也是如此:为了玩乐,再累也是愉快的;为了钱,辛苦便是纯粹的,乐趣是感觉不到了。
初试身手,两个“素人渔夫”便累得不行,捉鱼的时候,还想着生活的重担,不累才怪!宄?点多,太阳刚刚上来不久,我们已经到了高崖上。下了车,身后是连绵不断神秘而又寂静的沙漠,眼前是惊涛裂岸的大海和乱石,碧蓝的天空没有一丝云雾,成群的海鸟飞来飞去,偶尔发出一些叫声,更衬出了四周的空寂。
我翻起了夹克领子,张开双臂,仰起头来给风吹着,保持着这个姿势不动。
“你在想什么?”荷西问我。
“你呢?”我反问他。
“我在想《天地一沙鸥》那本书讲的一些境界。”
荷西是个清朗的人,此时此景,想的应该是那本书,一点也差不了。
“你呢?”他又问我。
“我在想,我正疯狂的爱上了一个英俊的跛足军官,我正跟他在这高原上散步,四周长满了美丽的石南花,风吹着我的乱发,他正热烈的注视着我——浪漫而痛苦的日子啊!”我悲叹着。
说完闭上眼睛,将手臂交抱着自己,满意的吐了口气。
“你今天主演的是《雷恩的女儿》?”荷西说。
“猜对了。好,现在开始工作。”
我拍了一下手,去拉绳蝇子,预备吊下崖去。经过这些疯狂的幻想,做事就更有劲起来,这是我给枯燥生活想出来的调节方法。
“三毛,今天认真的,你要好好帮忙。”荷西一本正经的说。
我们站在乱石边,荷西下去潜水,他每射上来一条鱼,就丢去浅水边,我赶快上去捡起来,跪在石头上,用刀刮鱼鳞,洗肚肠,收拾干净了,就将鱼放到一个塑胶口袋里去。
刮了两三条很大的鱼,手就刺破了,流出血来,浸在海水里怪痛的。
荷西在水里一浮一沉,不断的丢鱼上来,我拼命工作,将洗好的鱼很整齐的排在口袋里。
“赚钱不大容易啊!”我摇摇头喃喃自语,膝盖跪得红肿起来。
过了很久,荷西才上岸来,我赶快拿牛奶给他喝,他闭上眼睛,躺在石块上,脸苍白的。
“几条了?”他问。
“三十多条,好大的,总有六七十公斤。”
“不捉了,快累死了。”他又闭上了眼睛。
休息够了,我们分三次,将这小山似的一堆鱼全部吊上崖去,放进车厢里,上面用小冰箱里的碎冰铺上。
——引自三毛《素人渔夫》
捉鱼捉得如此辛苦,卖鱼也卖得并不轻松。
无商不奸。可惜三毛和荷西都是厚道人,只知道诚诚实实,浪浪漫漫地过日子,一点经济头脑也没有。
第一批鱼卖出去,只赚回一张一千多块的收帐单,而且赚得羞羞答答的——车经过国家旅馆城堡似的围墙,我灵机一动,大叫——停——。
荷西煞住了车,我光脚跑下车,伸头去门内张望。
“喂,喂,嘘——。”我向在柜台的安东尼奥小声的叫。
“啊,三毛!”他大声打招呼。
“嘘,不要叫,后门在哪里?”我轻轻的问他。
“后门?你干嘛要走后门。”
我还没有解释,恰好那个经理大人走过,我一吓躲在柱子后面,他伸头看,我干脆一溜烟逃回外面车上去。
“不行啦!我不会卖,太不好意思了。”我捧住脸气得很。
“我去。”荷西一摔车门,大步走进去。好荷西,真有种。
“喂,您,经理先生。”
他用手向经理一招,经理就过来了,我躲在荷西背后。
“我们有新鲜的鱼,你们要买不买?”荷西口气不卑不亢,脸都不红,我看是装出来的。
“什么,你要卖鱼?”经理望着我们两条破裤子,露出很难堪的脸色来,好似我们侮辱了他一样。
“卖鱼走边门,跟厨房的负责人去谈——。”他用手一指边门,气势凌人的说。
我一下子缩小了好多,拼命将荷西拉出去,对他说:“你看,他看不起我们,我们别处去卖好了,以后有什么酒会还得见面的这个经理——。”
“这个经理是白痴,不要怕,走,我们去厨房。”
厨房里的人都围上来看我们,好像很新鲜似的。
“多少钱一斤啊?”终于要买了。
我们两人对望了一眼,说不出话来。
嗯,50块一公斤。”荷西开价了。
“是,是,50块。”我赶紧附和。
“好,给我十条,我们来磅一下。”这个负责人很和气。
我们非常高兴,飞奔去车厢里批了十条大鱼给他。
“这个帐,一过15号,就可以凭这张单子去帐房收钱。
“不付现钱吗?”我们问。
“公家机关,请包涵包涵”负责买鱼的人跟我们提握手。
我们拿着第一批鱼赚来的一千多块的收帐单,看了又看,然后很小心的放进我的裤子口袋里。
——引自三毛《素人渔夫》
第二拨生意因为三毛吃醋而告吹,她可不愿为了卖鱼而让“娣娣酒店”里的性感娣娣摸荷西的脸。
第三拨买卖做到军营里去了,可惜对于三千多人的营区来说,20多条鱼实在不够吃。不过鱼虽没卖成,但得到了炊事兵巴哥的指点:“去邮局门口卖,那里人最多。”
三毛和荷西听从了别人的教导,又加上朋友的帮助,第四次总算大功告成——于是我们又去文具店买了一块小黑板,几支粉笔,又向认识的杂店借了一个磅秤。
黑板上画了一条跳跃的红鱼,又写着——“鲜鱼出售,50块一斤”。
车开到邮局门口,正是下午5点钟,飞机载的邮包,信件都来了,一大批人在开信箱,热闹得很。
我们将车停好,将黑板放在车窗前,后车厢打开来。
做完这几个动作,脸已经红得差不多了,我们跑到对街人行道上去坐着,看都不敢看路上的人。
人群一批一批的走过,就是没有人停下来买鱼。
坐了一会儿,荷西对我说:“三毛,你不是说我们都是素人吗?素人就不必靠卖业余的东西过日子嘛!”
“回去啊?”我实在也不起劲了。
就在这时候,荷西的一个同事走过,看见我们就过来打招呼:“啊!在吹风吗?”
“不是。”荷西很扭捏的站起来。
“在卖鱼。”我指指对街我们的车子。
这个同事是个老光棍,也是个粗线条的好汉,他走过去看看黑板,再看看打开的车厢,明白了,马上走回来,捉了我们两个就过街去。
“卖鱼嘛,要叫着卖的呀!你们这么怕羞不行,来,来,我来帮忙。”
这个同事顺手拉了一条鱼提在手中,拉开嗓子大叫:“吁——哦,卖新鲜好鱼哦!75块一斤哦——呀哦——鱼啊!”
他居然还自做主张涨了价。
人群被他这么一嚷,马上围上来了,我们喜出望外,20多余鱼真是小意思,一下子就卖光了。
我们坐在地上结帐,赚了3000多块,再回头找荷西同事,他已经笑嘻嘻的走得好远去了。
——引自三毛《素人渔夫》
吃尽辛苦,尝尽酸涩,几番周折之后,钱多多少少总赚了回来,该是大团圆的结局了吧?!谁料想,真正的高潮还在后面,在最后的令人哭笑不得的结局上——回到家里,我们已是筋疲力尽了。洗完澡之后,我穿了毛巾浴衣去厨房烧了一锅水,丢下一包面条。
“就吃这个啊?”荷西不满意地问。
“随便吃点,我都快累死了。”我其实饭也吃不下。
“清早辛苦到现在,你只给我吃面条,不吃。”他生气了,穿了衣服就走。
“你去哪里?”我大声叱骂他。
“我去外面吃。”说话的人脑子里一下塞满了水泥,硬邦邦的。
我只有再换了衣服追他一起出去,所谓外面吃,当然只有一个去处——国家旅馆的餐厅。
在餐厅里,我小声的在数落荷西:“世界上只有你这种笨人。点最便宜的菜吃,听见没有?”
正在这时,荷西的上司之一拍着手走过来,大叫:“真巧,真巧,我正好找不到伴吃饭,我们三个一起吃。”
他自说自话的坐下来。
“听说今天厨房有新鲜的鱼,怎么样,我们来三客鱼尝尝,这种鲜鱼,沙漠里不常有。”他还是在自说自话。
上司做惯了的人,忘记了也该看看别人脸色,他不问我们就对茶房说:“生菜沙拉,三客鱼,酒现在来,甜点等一下。”
餐厅部的领私就是中午在厨房里买我们鱼的那个人,他无意间走过我们这桌,看见荷西和我正用十二倍的价钱在吃自己卖出来的鱼,吓得张大了嘴,好似看见了两个疯子。
付帐时我们跟荷西的上司抢着付,结果荷西赢了,用下午邮局卖鱼的收入付掉,只找回来一点零头。我这时才觉得,这些鱼无论是50块还是75块一斤,都还是卖得太便宜了,我们毕竟是在沙漠里。
第二天早晨我们睡到很晚才醒来,我起床煮咖啡,洗衣服,荷西躺在床上对我说:“幸亏还有国家旅馆那笔帐可以收,要不然昨天一天真是够惨了,汽油钱都要赔进去,更别说那个辛苦了。”
“你说帐——那张收帐单——”
我尖叫起来,飞奔去浴室,关掉洗衣机,肥皂泡泡里掏出我的长裤,伸手进口袋去一摸——那张单子早就泡烂了,软软白白的一小堆,拼都拼不起来了。
“荷西,最后的鱼也溜掉啦!我们又要吃马铃薯饼了。”
我坐在浴室门口的石阶上,又哭又笑起来。
——引自三毛《素人渔夫》
第五件趣事:
“悬壶济世”。
三毛不仅能做“渔夫”,而且能做医生。做渔夫时是个赚不到钱的渔夫,做医生时却是80%都能做到药到病除。
做医生,三毛的胆子是越做越大,不仅人家求上门来了的是有求必应,有病必看,而且有时还会出诊。
别的医生是艺高胆大,三毛则是爱浓胆大,因为,她之所以敢不据正常章法,只凭自己“乱猜”(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去医治别人,她自问是存着很大爱心的。
可是荷西却认为三毛是在乱搞,他看她治病人如同玩洋娃娃一样,常常比去治病的三毛还要紧张,每次都要替她捏把冷汗。做渔夫时,他和三毛是志同道合,同甘共苦,做医生,则绝对不和三毛同流合污。他还经常教训治病治上了瘾的三毛:“这些非洲人病了不去看医生,病死了也是活该。他们居然来相信你,你自己可不要走火入魔了。”
可是,不管荷西怎样劝阻,三毛依然“我行我素”,不仅医人,有时还客串一下,做个兽医。
她用捣碎的黄豆制成浆糊,治好了快出嫁的邻居小姑娘——姑卡的腿上的疖子;她判断出邻居哈蒂耶陀的快要死了的表妹实际是极度营养不良,于是用15粒最高单位的多种维他命和羊汤治好了这个“垂死”的病人;客串兽医的时候,她用一大瓶红葡萄酒治好了一头生产以后衣胞仍然挂在体外脱落不下来的母羊。
不过,不管三毛如何能“妙手回春”,丈夫荷西仍是绝不肯让她给自己治病的。有一次,三毛终于有了一次给他治病的机会——我这个巫医在谁身上都有效果,只有荷西,非常怕我,平日绝不给我机会治他,我却千方百计要他对我有信心。有一日他胃痛,我给他一包粉药——“喜龙—V”,叫他用水吞下去。“是什么?”他问。我说:“你试试看再说,对我很灵的。”他勉强被我灌下一包,事后不放心,又去看看包药的小塑料口袋,上面中文他不懂,但是恰好有个英文字写着——维他命v,他哭丧着脸对我说:“难道维他命还有V种吗?怎么可以治胃痛呢?”我实在也不知道,抓起药纸来一看,果然有,我笑了好久。他的胃痛却真好了。
——引自三毛《悬壶济世》
一次,邻居法蒂玛生产,三毛是个义勇之人,不顾自己毫无接生经验,肠热之下便想凭着自己那本《一个婴儿的诞生》的科普书和一些基本的生理知识来为她接生,把个荷西吓得心惊肉跳,无论如何也不让太太去,最后荷西用车将哈蒂那玛送到医院才了事。
经过这次之后,三毛不想丈夫的心脏迟早一天给吓出病来,于是行医活动便转入了地下,荷西渐渐以为三毛“金盆洗手”,不再玩医生的游戏了。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三毛不仅没有收手,反而还做起了牙医,等他听明白三毛用来补牙齿的材料,吓得头发全部都竖了起来。究竟是什么东西惊吓了他?自己看——
上星期我们有三天假,天气又不冷不热,于是我们计划租辆吉普车开到大沙漠中去露营。当我们正在门口将水箱、帐篷、食物搬上车时,来了一个很黑的女邻居,她头纱并没有拉上,很大方的向我们走过来。在我还没有说话之前,她非常明朗的对荷西说:“你太太真了不起,我的牙齿被她补过以后,很久都不痛了。”我一听赶紧将话题转开,一面大声说:“咦,面包呢?怎么找不到啊!”一面独自咯咯笑起来。果然,荷西啼笑皆非的望着我:“请同阁下几时改行做牙医了?”我看没有什么好假装了,仰仰头想了一下,告诉他:“上个月开始的。”“补了几个人的牙?”他也笑起来了。“两个女人,一个小孩,都不肯去医院,没办法,所以……事实上补好他们都不痛了,足可以咬东西。”我说的都是实在的。“用什么材料补的?”
“这个不能告诉你。”我赶紧回答他。“你不说我不去露营。”居然如此无赖的要挟我。好吧!我先跑开一步,离荷西远一点,再小声说:“不脱落,不透水,胶性强,气味芳香,色彩美丽,请你说这是什么好东西?”“什么?”他马上又问,完全不肯动脑筋嘛!“指——甲——油。”我大叫起来。“哇,指甲油补人牙!”他被吓得全部头发唰一下完全竖起来,像漫画里的人物一样好看极了,我看他吓得如此,一面笑一面跑到安全地带,等他想起来要追时,这个巫医已经逃之夭夭了。
——三毛《悬壶济世》
三毛和荷西的趣事多得数也数不完,在此不能一一备述。
三毛认为,如果把她和荷西美满幸福、快乐有趣的婚姻生活写出来,将又是一本《浮生六记》。
她说:“我跟他在一起,是我们最可贵的朴素的本质。”
三毛情史--3 “中国饭店”
3 “中国饭店”
1989年,三毛的父亲陈嗣庆先生在给三毛的一封长信中,提到:他在海外女儿的家中亲眼看见了女儿持家的专注和热情,当时女婿荷西对自己的老岳丈说了一句话:“你的女儿是最优良的家庭主妇。”
三毛也在一篇文章中说过:
我本来亦不是一个温柔的女子,加上我多年前看过胡适写的一篇文章,里面一再的报到“赵子贤妻良母的人生观”,我念了之后,深受影响,以后的日子,都往这个“超”字上去发展,结果弄了半天,还是结了婚,良母是不做,贤妻赖也赖不掉了。
——三毛《大胡子与我》
作为妻子,三毛让荷西赞不绝口的地方,也是最体现三毛的贤惠,令三毛自己也颇为得意的地方,便是三毛的烧菜功夫。
三毛不愧是一个大手笔,连充满油烟味的烧菜生活也过得极富有诗意。
要获得丈夫的心,首先要获得丈夫的胃。三毛凭着一手烧菜的好本事,用不着把自己的家变做一座城堡,既使家是一座城堡,她也用不着把外面的吊桥拿来高高地吊起,不让丈夫去外面散心。
有时候一大早醒来,荷西已经不见了,三毛并不担心,也不去瞎猜,因为她知道荷西自己会回来的,“饥饿的狼知道哪里有好吃的东西。”
三毛对煮菜有很大的兴趣,几只洋葱,几片肉,一炒便变出一个菜来,她很欣赏这种艺术。
婚后开厨之后,三毛和荷西因住在大荒漠中,吃的全部是西菜。母亲心痛女儿,从台湾寄去航空包裹,有大批粉丝、紫菜、冬菇、生力面、猪肉干等珍贵食品,欧洲女友又给她寄来罐头酱油。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三毛的家庭“中国饭店”去看一看她那些极富有艺术性和生活情趣的美味佳肴吧。
第一道是“粉丝煮鸡汤”。荷西下班回来总是大叫:“快开饭啊,要饿死啦!”白白被他爱了那么多年,回来只知道开饭,对太太却是正眼也不瞧一下,我这“黄脸婆”倒是做得放心。话说第一道菜是粉丝煮鸡汤,他喝了一口问我:“咦,什么东西?中国细面吗?”“你岳母万里迢迢替你寄细面来?不是的。”“是什么嘛?再给我一点,很好吃。”我用筷子挑起一根纷丝:“这个啊,叫做‘雨’”“雨?”他一呆。我说过,我是婚姻自由自在化,说话自然心血来潮自随我高兴,“这个啊,是春天下的第一场雨,下在高山上,被一根一根冻住了,山胞扎好了背到山下来一束一束卖了米酒喝,不容易买到哦!”荷西还是呆呆的,研究性的看看我,又去看看盒内的“雨”,然后说:“你当我是白痴?”我不置可否。“你还要不要?回答我:“吹年大王,我还要。”以后他常吃“春雨”,到现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的。有时想想荷西很笨,所以心里有点悲伤。
第二次吃粉丝是做“蚂蚁上树”,将粉丝在平底锅内一炸,再洒上绞碎的肉和汁。荷西下班回来一向是饿的,咬了一大口粉丝,“什么东西?好像是白色的毛线,又好像是塑胶的?”“都不是,是你钓鱼的那种尼龙线,中国人加工变成白白软软的了。”我回答他。他又吃了一口,莞尔一笑,口里说道:“怪名堂真多,如果我们真开饭店,这个菜可卖了好价钱,乖乖!”那天他吃了好多尼龙加工白线。第三次吃粉丝,是夹在东北人的“合子饼”内与菠菜和肉绞得很碎当饼馅。他说:“这个小饼里面你放了沙鱼的翅膀对不对?我听说这种东西很贵,难怪你只放了一点点。”我笑得躺在地上。“以后这只很贵的鱼翅膀,请妈妈不要买了,我要去信谢谢妈妈。”我大乐,回答他:“快去写,我来译信,哈哈!”
——三毛《沙漠中的饭店》
这便是著名的三做粉丝。另外,还有著名的紫菜饭卷——有天我做了饭卷,就是日本人的“寿司”,用紫菜包饭,里面放些维他肉松。荷西这一下拒吃了.“什么,你居然给我吃印蓝纸,复写纸?”我慢慢问他,“你真不吃?”
“不吃,不吃。”好,我大乐,吃了一大堆饭卷。“张开口来我看?”他命令我。“你看,没有蓝色,我是用反面复写纸卷的,不会染到口里去。”反正平日说的是唬人的话,所以常常胡说八道。“你是吹牛大王,虚虚实实,我真恨你,从实招来,是什么嘛?”“你对中国完全不认识,我对我的先生相当失望。”我回答他,又吃了一个饭卷。他生气了,用筷子一夹夹了一个,面部大有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表情,咬了半天,吞下去。“是了,是海苔。”我跳起来,大叫:“对了,对了,真聪明!”又要跳,头上吃了他一记老大爆栗。
——引自三毛《沙漠中的饭店》
姆妈寄来的猪肉干,三毛用剪刀剪成了小小的方块,放在瓶子里,藏在毛毯里面,以免被荷西发现了这种美味的食品之后,几下就吃它个精光。
谁知,那天正好荷西鼻子不通,需要用毛毯,“所罗门宝藏”便被他无意中发现了。
三毛因为看《水饼传》而忘记看好自己的“宝贝”,等她再想起时,瓶子已被荷西拿在手中研究了几分钟。
三毛赶紧去抢,边抢边叫:
“这不是你吃的,是药,是中药。”
荷西说:“我鼻子不通,正好吃药。”讲后便塞了一大把放在口中。
三毛不可能再叫荷西吐出来,只有在一旁气得干瞪眼。
荷西嚼了嚼,问:“是什么?怪甜的。”
“喉片,给咳嗽的人顺喉头的。”三毛没好气他说。
荷西朝三毛翻了一个白眼:“肉做的喉片?我是白痴?”
荷西是个慷慨大方的人,有好东西,自己享受了不算,总想着与别人分享。第二天,他便偷了大半瓶的猪肉干去给同事们吃。
从此,荷西的同事们一见到三毛就都假装咳嗽,要三毛拿肉做的喉片给他们吃。
时间长了,三毛的“中国饭店”便出名了,所有的荷西的同事工友都被请过到“中国饭店”就餐。荷西夫妇的热情好客最后将荷西公司的大老板都吸引来了——有一天荷西回来对我说:“了不得,今天大老板叫我去。”“加你薪水?”我眼睛一亮。“不是——”我一把抓住他,指甲掐列他肉里去。“不是?完了,”你给开除了?
天啊,我们——”“别抓我嘛,神经兮兮的,你听我讲,大老板说,我们公司谁都被请过到我家吃饭,就是他们夫妇不请,他在等你请他吃中国菜——”“大老板要我做菜?不干不干,不请他,请同事工友我都乐意,请上司吃饭未免太没骨气,我这个人啊,还谈些气节,你知道,我——”我正要大大宣扬中国人的骨气,又讲不明白,再一接触到荷西的面部表情,这个骨气只好梗在喉咙里啦!
第二日他问她:“喂,我们有没有笋?”“家里筷子那么多,不都是笋吗?”他白了我一眼。“大老板说要吃多片炒冬菇。”乖乖,真是见过世面的老板,不要小看外国人。“好,明天晚上请他们夫妇来吃饭,没问题,笋会长出来的。”荷西含情脉脉的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的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
第二天晚上,我先做好三道菜,用文火热着,布置了有蜡烛的桌子,桌子铺满了白色的桌布,又加了一块红的铺成斜角,十分美丽。这顿饭吃得宾主尽欢,不但菜是色香味俱全,我这个太太也打扮得十分干净,居然还穿了长裙子。饭后老板夫妇上车时特别对我说:“如果公共关系室将来有缺,希望你也来参加工作,做公司的一份子。”我眼睛一亮。这全是“笋片炒冬菇”的功劳。
送走老板,夜已深了,我赶快脱下长裙,换上牛仔裤,头发用橡皮筋一绑,大力洗碗洗盆,重做灰姑娘状使我身心自由。荷西十分满意,在我背后问:“喂,这个‘笋片炒冬菇,真好吃,你哪里弄来的笋?”我一面洗碗,一面问他:“什么笋?”“今天晚上做的笋片啊!”我哈哈大笑:“哦,你是说小黄瓜炒冬菇吗?”“什么,你,你,你骗了我不算,还敢去骗老板——”“我没有骗他,这是他一生吃得最好的一次‘嫩笋片炒冬菇’,是他自己说的。”
荷西将我一把抱起来,肥皂水洒了他一头一胡子,口里大叫:“万岁,万岁,你是那只猴子,那只七十二变的,叫什么,什么……”我拍了一下他的头:“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次不要忘记了。”
——引自三毛《沙漠中的饭店》
三毛不错的烹饪技术,“中国饭店”不错的饭菜的口味,不仅深深的吸引了荷西,使他口味大开,饱尝了中国菜的各种风味,而且像磁石那样深深的吸引住了荷西公司的员工,使他们三天两头用各种借口来到荷西家中,来品尝三毛做菜的手艺。三毛虽然觉得累了许多,但她在累中领略了自己亲自动手的快乐。
三毛情史--4 家庭内交
4 家庭内交
两人结婚以后,不再像恋爱的时候那样,只求两个人在一起,越孤立越好,什么交流只在两个人之间进行。婚姻是一种社会活动,不再纯属私人问题,夫妇两人融合为一个整体,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社交活动,和两人之外的人发生联系。
荷西和三毛都是追求自然之人,是相互陪伴共同避世的好伴侣。
他们过的是一种神仙眷侣的生活,和旁人只作一种自然状态的交往。和得来的,自然而然会聚拢在一起,成为好朋友;和不来的,彼此井水不犯河水,“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可是,不管怎样的与世无争,怎样的避世,双方的父母亲却是怎么也逃避不了的,不得不处关系。
首先是称呼问题。
由于中西方生活习惯的不同,三毛和荷西在这个问题上有着严重分歧。
三毛根据中国人的习惯,婆婆叫“马利亚”,她便称其为“马利亚母亲”,公公叫“西撒”,便称作“西撒父亲。”
但荷西全家都觉得三毛很肉麻。因为在西班牙,都把自己的公公、婆婆称为XX先生、XX太太。
三毛说:“也许一个中国人喊岳父、岳母为爸爸妈妈很顺口,但一个外国人你叫他喊从未见过面的人为爸、妈,除非他对自己的妻子有大多的亲情,否则是不容易的。”
说的便是中西方的文化差异的日常表现之一。
1979年,三毛的父母借去欧洲旅游的时机,顺便去大迦纳利群岛上,女儿海外的家中探望女儿。
来之前,荷西很紧张,问三毛:
“我看到你爸爸,该怎么称呼?是不是该叫他陈先生?”
三毛说:“你如果叫他陈先生,他一下飞机就会马上乘原机返回台北,你应该像我叫你父亲那样叫他‘爸爸’。”
“可是这样太叫不出口了,干脆我叫爸爸陈先生好了。”
但是,三毛的要求很严格,她说:
“不管怎么样,你一定不能叫他陈先生,只能叫爸爸。”
父母来的日子越来越近了,三毛对自己那个“乘龙快婿”还是有些不放心,又再三叮嘱他:“我的生命里有三个人,一个是爸爸,一个是妈妈、还有就是你,再者就是我自己,可惜没有孩子,否则这个生命的环会再大一点,今天我的父母能够跟你在一起,我最深的愿望好像都达成了,我知道你的心地是很好的,但你的语气和脾气却不一定好,我求求你在我父母来的时候,一次脾气也不可发,不能发,要笑,态度温和。因为老人家,上了年纪,有时候话多,难免会有一些啰嗦。你别?
荷西非常奇怪地盯着三毛,说:
“我怎么会发脾气?我快乐还来不及呢!我真的很想看看他们哦。”
荷西并没有嘴上说说就完了,他还积极地行动着。
因为三毛的父母不懂西班牙文,荷西为了能与他们交流,便每天花上好几个小时的时间来学英文。这对于学习语言的能力极其低弱的荷西来说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中学到大学,荷西搞了十几年的法语,都没学出什么成绩来。英文则是三年以前在奈及利亚学了一丁点,其水平可想而知。在这样的水平之上来“突击”,其艰难程度也可想而知。
荷西去机场迎接岳父、岳母的场面,三毛也有精彩回忆:当他看到我们从机场走出来时,他一只手抱着妈妈,另一只手抱着爸爸,当他发现没有手可以抱我时就对我说:“你过来。”然后把我们四个人都环在一起,因为他已经16天没有看到我了.然后又放开手紧紧地抱抱妈妈、爸爸,然后再抱我。他第一眼看到爸爸时很紧张,突然用中国话喊:“爸爸!”然后看看妈妈,说:“妈妈!”接着,好像不知道该说什么,低下头拼命去提箱子,提了箱子又拼命往车子里乱塞,车子发动时我催他:“荷西,说说话嘛!你的英文可以用,不会太差的。”他就用西班牙文说:“我实在太紧张了,我已经几个晚上没睡觉了,我怕得不得了.”——引自三毛《一个男孩的爱情》荷西虽然愚顽,但同三毛父母相处得非常和谐,愉快。
但由于语言关系,荷西几乎是保持沉默的,因为他英语还未熟练到可以自由交谈的地步,中文更是一句不会说。而三毛的父母又不会用西班牙文。
有一天,吃饭的时候,三毛和父母用中文聊得非常愉快。
荷西听不懂,更插不上嘴,只好自己低头扒饭。他处在被遗忘的角落里,却又不愿寂寞,时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着三毛和岳父岳母,想捕捉他们说话的空隙。
荷西抓住一个三毛夹菜的机会,扯了扯三毛的衣角,用西班牙文说:“喂,该轮到我说话了。”
三毛也觉得自己颇有些冷落夫君,非常地过意不去,不忍让他继续坐冷板凳,便告诉父母荷西有话要说。
三毛的父母都是温文尔雅之人,听见说爱婿要跟他们说话,便都停下用餐,和蔼地盯着荷西。
荷西迎着岳父温和的目光用生硬的英语说:“爹爹,你跟Echo说我买摩托车好不好?我一直很想要一辆摩托车,但Echo说要经过她批准才行。”
陈嗣庆先生答应了荷西,对三毛说:
“荷西既然喜欢,就给他买一辆吧。”
三毛点点头,眼圈却红了。她放下碗筷,冲进了洗手间,荷西惦记着自己的摩托车,也跟着走了进去。
三毛背对着荷西,埋着头,手里拿着一块毛巾,捂住眼睛不放开。
荷西不知道三毛在干什么,他从背后一把搂住三毛的腰,快乐他说:“爹爹已经答应了,你可不能不批准了,对不对?”
三毛听见荷西又说了声“爹爹”,便扑进荷西怀里,死死地扳住荷西的背,不肯松手,一边抽泣一边说:“荷西,我很感动,你能和爹爹、姆妈相处到这种程度,我觉得自己很幸福,一个幸福的妻子和幸福的女儿.”原来,“爹爹”这个字眼是三毛对自己父亲的称呼,荷西当初能打破自己的民族习惯,开口叫“爸爸”,已用不易,现在,又从“爸爸”叫到“爹爹”,如果不是因为他同三毛的父母之间的关系又上升了一大步的话,是绝对叫不出口的。
荷西同三毛父母能相处愉快,荷西的憨厚乖巧是很大的因素,但也同三毛父母,那种中国传统的宽厚待人,是分不开的。
三毛同荷西父母的关系就大不相同了。
三毛在她的“开放的婚姻”论中,曾有过这样的一段话:夫妇之间,最怕的是彼此侵略,我们说了,谁也不是谁的另一半,所以界线分明。有时兴致来了,也越界打斗、争吵一番,吵完了倒还讲义气,英雄本色,不记仇,不报仇,打完算数,下次再见。平日也一样称兄道弟,绝对不去闹到警察那儿去不好看,在我们家庭里,“警察”就是公婆,我最怕这两人。在他们面前,绝对安分守己,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把自己尾巴露出来。
——三毛《大胡子与我》
三毛曾在另一部作品——《狼来了》中,描述了自己对警察的心态,是又害怕又厌恶的那种,是能不见最好不见的。
她将警察比喻成狼,“一口白牙在夜里闪烁”的狼;而公婆在她心中,就如同警察一样,那岂不是把公婆同狼等同起来了吗?
且不说三毛的公婆是否真的如狼一般的凶残,但至少,三毛对公婆确实是达到了能不见便不见的地步。
其实,荷西的家人,除了小伊丝帖和二哥夏米叶跟三毛要好以外(伊丝帖是荷西和三毛的“红娘”;夏米叶很早便和三毛相识,并且一直是极要好的朋友,两人曾借来一个婴儿来照了一张“全家福”),剩下的人,跟三毛之间,都是互相不喜欢的。
据荷西的母亲在三毛死后的批露,可见当时荷西的家人同三毛的关系是很不好的。荷西的母亲说:当三毛和荷西结婚以前,他们便一直反对三毛和荷西交往,理由是:三毛是个外国女人(西班牙人不太欢迎外国人进入他们的家庭,成为他们家庭中的一员);三毛比荷西大,且三毛在年龄问题上有欺骗(三毛说她比荷西大六岁,但荷西的母亲说荷西初识三毛时只有16岁,三毛应该比荷西大八岁多);三毛衣着举止怪异。
面对如此讨厌自己的婆婆,三毛是惟恐避之不及的。
幸亏撒哈拉沙漠离马德里有一段距离,而且沙漠那种鬼地方,公婆是绝对不会去的。
天高皇帝远,三毛和荷西在世界尽头的生活,忽而打架吵闹,忽而相亲相爱,日子平淡而有滋味。
难怪三毛会洋洋得意地说:
“远离天皇老婆婆,任我在家胡作非为,呼风唤雨,得意放纵已忘形矣。”
只不过,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总有要见面的时候,丑媳妇总要见公婆——好,这时候,你不要忘了,古时候有位白先生讲过几句话——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冬天来了,你这一片碧绿芳草地的地主荷西老板突然说:“圣诞节到了,我们要回家去看母亲。”
我一听此语,兴奋泪出,捉住发言人,急问:“是哪一个母亲?你的还是我的?”
答:“我们的。”(外交词令也,不高明。)那时,你便知道,你的原上草“荣”已过了,现在要“枯”下去啦!(哭下去啦!)你不必在12月初发盲肠炎、疝气痛、胃出血、支气管炎,或闪了腰、断了腿这种苦肉计,本人都一一试过,等到12月20日,你照样会提了小箱子,放大丈夫背后抵住小刀子上飞机,壮士成仁去也。
——三毛《亲爱的婆婆大人》
究竟是什么使三毛竟把会见公婆看作如上刑场?
我先生荷西与我结婚的事件,虽然没有罗曼蒂克到私奔的地步,但是我们的婚礼是两个人走路去法院登记了一下,就算大功告成,双方家长都没有出席。
在我家庭方面,因为我的父母对子女向来开明体谅,我对他们可以无话不谈,所以我的婚事是事先得到家庭认可,事后突然电报通知日期。这种作风虽然不孝失礼,但是父母爱女心切,眼见这个天涯浪女选得乘龙快婿,岂不悲喜交织,他们热烈地接纳了荷西。
我的父亲甚而对我一再叮咛,如基督教天父对世人所说一般——这是我的爱子(半子),你今天要听从他。
在荷西家庭方面,不知我的公婆运气为什么那么不好,四女一子的结婚,竟没有一次是先跟他们商量的。
(还有两子一女未婚,也许还有希望。)这些宝贝孩子里,有结婚前一日才宣布的(如荷西),有结过了婚才写信的(如在美国的大姐)。更有,人在马德里父母面前好好坐着,同时正在南美哥伦比亚教堂悄悄授权越洋缺席成婚的(如二姐)。
这些兄弟姐妹,明明寻得如花美眷,圆满婚姻,偏偏事先都要对父母来这一手不很会心的幽默。在家毫无动静,在外姐妹八人守望相助,同心协力,十六手蔽天,瞒得老父老母昏头转向,要发威风,生米已成熟饭——迟也。
于是,我在婚后,常常反省自己,再检讨自己,细数个人做了葛家媳妇的种种罪状。
这一算,不得了,无论是民事,刑事,我全犯了不只是“告诉乃论”的滔天大罪。
举例来说,对婆婆而言,我犯了奸淫、抢劫、诈欺、侵占、拐逃、虐待、伤害、妨碍家庭等等等等不可饶恕的罪行。
这一自觉,先就英雄气短起来。
——三毛《亲爱的婆婆大人》
既然已视自己为在劫难逃的罪人,三毛婚后便积极地给公婆写信,据她所说,已做到了每周一信,权作负荆请罪,以求能得到公婆欢心。
这种做法果然极有成效。没有多久,三毛便收到了公公的来信。
三毛认为这是“有其子必有其父”的原因。因为荷西便是一种“在外表上看去,也许严肃凶狠,其实他们内心最是善良,胸襟宽大,意志薄弱”的人,三毛觉得这样的人最好应付,“只需小施手腕,便可骗来真心诚意”。
公公这关过了,婆婆仍然坚如城堡,轻易攻不下来。结婚半年过去后,三毛耐心写信,却未收到过婆婆的一个字。
话说三毛被大丈夫荷西“背后抵住小刀子”上飞机后,三毛便在飞行途中把婆婆这个“假想敌”形象创造了出来。
“敌人”都已出来了,战争还免得了吗?
三毛战战兢兢地来到公婆家,战场便拉开了。
这个战场虽然没有硝烟,没有枪炮,不需要洒热血,也不需要抛头颅,但三毛只身一人(荷西回到家中,当然就“叛变”成为公婆家人)深入“敌穴”,其勇气也实在可嘉。况且,这一仗如果战败,直接关系到的便是小家庭的幸福安乐,搞不好一旦失去了丈夫,岂非比牺牲生命好不到哪里去?
长远之计,不可不慎重行事。三毛鼓起了十二万分的勇气,使出了浑身解数。且看她如何“过五关斩六将”——好,在你自己家,或你“妈妈”家:你可以睡到十二点不起床,你可以煮白水拌酱油喂先生,你可以一星期不洗一次衣服,你也可以抓先生的头发,踢他的小腿,乱开他的支票簿,等等等等坏事放心去做,不会有报应。
现在,你是不巧被迫住进敌人的家里。(她与你有仇,她不告诉你,你也要坚定自己的假设,再小心去求证。)害人是自己先害的,防人当然可不要太大意,处处都是陷阱机关哪。
我在婆婆家住了几日,从来不肯忘掉,我面对的是一个恨死你的人,你的想象力不能松弛下来,要牢牢记住(本人是有心机的,嘿嘿!)在婆婆家做客,你不要做一个不设防的城市,你虽是客人,却也不要忘了,你也是媳妇。
早晨你听见婆婆起床上浴室了,你马上也得爬起来、穿衣、打扮、漱洗之后,不等敌人抢到抹布、扫把,你就得先下手为强,抢夺过来。家中清洁工作,你要做得尽善尽美。(不可给敌人捉到小辫子!)好,在婆家,对公婆姐妹我自知友爱,但是对荷西,往往原形毕露。我独自在浴室时,常常轻轻告诫自己——你不要骂荷西,他现在是她的,你驾他,她会打你——这是小孩子也明白的道理,不是秘密。
好,也许你听我说,不要在婆婆面前骂先生,许会挨打。你听得太真切,就会想,好,那么我甜甜蜜蜜的对待她儿子,我原来也是爱他的啊!这样假想敌也许可以和解了。
你是这个时代的产物,你所谓的甜蜜,我请问你要用什么方式表现出来?你有没有想过,你很自然的赖在先生身旁看电视,对你婆婆看来,可能已经伤了风化。
再问,你看过你婆婆坐在公公膝盖上吃蛋糕吗?一定没有吧?
所以,我在婆婆面前,绝对也不去坐在荷西膝盖上,也不去靠他当椅垫,更绝对不可以亲他,这是死罪。
你甚至电视也不要看,下午电视长片来了.你正好在厨房里面对着大批油腻碗盘锅筷、刀叉茶杯,这是最好不过。
万一你在厨房里忙了半天出来,公公睡午觉、小姑子、哥哥们都出去了,婆婆正跟她爱子在电视室里说着话。你讪讪的走进去,轻轻的坐下来,婆婆没望你一眼。
你再悄悄的坐到先生一旁去,想加入谈话,但是先生好似突然有点厌你,很轻微的躲闪了一下,如果你敏感,你才会知道,原来你得了麻疯病啦!
这时候,你的脑筋就不要乱动气,让你心爱的先生做夹心饼干是很令他受苦的。你应该走开去,心再坏,有时也要公平讲理。(偶尔为之,不会大伤元气的。)你既然没人说话,你就要注意,也许你清旱七点起床,迫踪敌人,打扫,铺床,买莱,厨房洗切,开饭,上菜,再洗了大批锅盘,也许你做惯了娘家的二小姐,你也会累,会想学公公去睡个午觉,但是敌人张着眼,你闭着眼,岂不大危险?我劝你不要贪小失大,你还是去后阳台,收下干了的衣服,找出烫衣台来,在厨房把美丽小姑子的牛仔裤给她熨熨平,她念书之外尚交男友,不要再加重她的工作。
也许烫完了衣服,已是万家灯火的傍晚了,你久住沙漠,或许也喜欢投入车水马龙的红男绿女中凑凑热闹。
看看闪亮的霓虹灯,再尝尝做文明人的苦乐。
你可以试试看,问一句——“可以跟荷西出去走走吗?”
如果婆婆说——“上午不是已经出去过了,怎么又要跑?”
请你就不必板下脸来顶嘴——“上午是跟你去买莱,不算。”
你更不能发神经病,不得允许就穿了大衣逃出去夜游不归。
尊重敌人,尽量减少冲突,是自己不跌倒的第一要素。毕竟你还是个羽量级的稻革人哪。
24日圣诞夜来了,清早起床,婆婆己去做头发,公公照例散步,妹妹会男友,大哥去滑雪,二哥不知何处去,荷西去找老同学,家中空空荡荡。
另外大批英雄好汉,要夜间才托儿带女回来全家同福。
你想,咦,大好机会,此时不溜更待何时,我去百货公司给自己买件新衣服虚荣风光一番。
不要跑,你忘了,你是今夜的中流硫柱,37人的圣诞大菜,要你用两个太平底锅弄出来。你乐得大笑,天下哪有如此好的机会,对你的假想敌显显威风,你不是弱者,你不比她能力低,这正好借机,杀婆婆锐气,增自己威风,此时不进攻,更待何时?
你不要想,自己臂力不够,切不了这小山也似的肉;你也不要撑不性四个月前才断摔过又接起来的腿踝。你要这样用大智慧告诉自己——肉体的软弱是一时的,精神的胜利是永久的——再打个比方你听,你的体力也许已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但是你的意志却是——不尽长江滚滚来埃平安夜,圣诞夜。大菜终于上桌了,一道又一道,36个人,吃得团团圆圆幸福无边。你这新鲜人,当然被忘掉了。那还不好么,假想敌头一次不紧迫钉人,你也不必步步迫踪,正好松下心情来,酱油白糖大蒜乱洒一番,岂不回复到一点“自己家中”胡作非为的好时光。
好公公,东张西望,捉来墙角新熄妇,拥抱亲吻,当众高呼——厨娘万岁,万岁,万万岁!
你不要得意忘形,也跟着万起岁来。婆婆辛苦一生,公公没有赞过她一句,今日赞我,是有人性,也是手腕。
你最好急流勇退,收下大批盘碗,再去厨房将自己消失。
不要也跟着去疯了在客厅跳舞,婆婆也在清理桌子椅子,也累了,你更要有始有终,功劳苦劳不能此时给她抢去。
(你不要忘了,你这等白羊星座下出生的女子,就是掠夺成性的)对付重量级的假想敌,你的方法只能以柔克刚,不要用鸡蛋去碰石头。
新年过去了,将来的美丽的星期天正是6号。你不要太天真,还没有完全出笼之前,不要乱拍翅膀出声音,假想敌不老也不聋。
眼看假想敌一日一日悲伤起来,我恨不得化做隐身人,不要让她看到我,免得这拐逃案又得再翻出来算帐。
她的幺儿本,是可以不必那么早就飞出老巢的,是我这只海鸥乔纳森将他拐逃到另外一个一百世纪时光之外的地方去,伤尽了老鸟的心。
原罪在我,我怎么能怪她要恨我呢?
夜深人静,我悄悄的起床,打开皮包来,数数私房钱,还有一万多块。
第二日清晨起床,你看见婆婆正将牛肉从冰箱里拿出来解冻,预备中午吃。
我上去从背后抱住婆婆的腰,对她说:“母亲,我们回家来,你辛苦了太久,为什么今天不让你儿子带你出去吃海鲜,父亲、哥哥们、妹妹,我们全家都出去吃,你喜欢吗?”
你说这些话,绝不能虚情假意,假想敌是何等精细人物,你的声调表情骗得过她吗?
所以,我来教你一个方法,你根本不必装模作样来体谅她,你不是有丰富的想象力吗?你此时不用你的天才,更待何时?你将眼睛一闭,心一横,“想象”婆婆就是你久别的“妈妈”,你集中精神去幻想,由外而内;你会发觉,你的心,马上地软,会爱她,会说真心话。至于一直占据你心房的“真妈妈”,你要暂时将她关在另外一个心房里,不许她跑出来。
假想敌,你用这种小魔术,就可将她罩住了。
婆婆公公家境不算太富,但是南部安塔露西亚还是也种了几棵橄榄树。他们不是穷人,可是生性节俭,很少外出吃饭,偶尔能被儿子请出上馆子,亦是满心欢喜的答应下来了。
这一家,小姑、大弟、二哥自去餐厅相聚,我们两对夫妇、荷西挽母亲,媳妇挽公公,倒也是一幅天伦亲子美满图。
婆婆风度高贵,公公绅士派头,荷西英俊迫人,只有媳妇,大聚餐36人吃罢之后,面色一直死灰,久久不能回复玫瑰花般美丽的面颊。
龙虾、大蟹、明虾、蛤蛎、鲑鱼,随大家乱吃,这里不是华西衔,这里是马德里热闹大街上最著名的海鲜店啊!
你的劣根性又发,虚荣心又起,细细默想,你在沙漠梦寐以求的一些新衣服,现在都已经放在桌上了,这些人正在吃你的衣服,一个扣子,一条拉链,一块红布,一只袖子,现在又在吃皮带了。
离别的时刻终于到了,你心跳又到150下。公公豁达,照常风雨无阻的去散步,不再送别。
婆婆面部表情冰冻如大雪山。我,这罪犯,以待罪之心进葛家门,再以待罪之心出葛家门。矛盾、心虚、悔恨,不敢抬头,蹲下穿靴子,姿势如同对假想敌下跪。
小姑冒雨下楼叫车。(有车的都上班去了,无人送也。)等小姑奔上楼来大叫——快,车来了——我紧张得真想冲出门外,以免敌人感情激动,突然凶性爆发来对付我。
这婆婆,一听车来了,再也忍不住,果然拼了老命箭也似的撞过来,我立定不动,预备迎接狂风暴雨似的耳光打上来。(我是左脸给你打,右脸再给你打,我决定主意不回手,回手还算英雄吗?)我闭上眼睛,咬住牙齿,等待敌人进攻。哪知这敌人将我一把紧紧抱在怀里,呜咽泪出,发抖的说:“儿啊!
你可得快快回来啊!沙漠太苦了,这儿有你的家。妈妈以前误会你,现在是爱你的了。”(看官存细,这敌人这才用了“妈妈”自称,没有用“母亲”。)假想敌被我弄哭了,我自始至终只有防她,没有攻她,她为什么哭呢?
小姑及荷西上来扳开婆婆的手臂,叫道:“妈妈不要捣蛋,下面车子等不及了,快快放手。”
我这才从婆婆怀里挣扎出来。
这一次,我头也仰得高高的,腰也撑得直直的,奇怪的是,没有什么东西倒流入肚。
秋天的气候之下,居然有一片温暖的杏化春雨,漫漫的浸湿了我的面颊。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看上文那位白先生说的话(他还没说完哪)。三毛回过婆婆家,他又替婆婆讲了————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凄凄满别怀——我终于杀死了我的假想敌。
我亲爱的维纳斯婆婆,在号角声里渐渐的诞生了。
——三毛《亲爱的婆婆大人》
如果说《亲爱的婆婆大人》是一幕化敌为友的喜剧,其中塑造的婆婆形象还有几分亲爱的话,到了《这种家庭生活》中,婆婆的形象便成了一个吝啬而又缺乏爱心的母亲,亲爱成分大大减校三毛与天底下的大部分媳妇相似,婆媳关系处理得很不好。
等到后来,荷西死后,婆婆在三毛作品中的形象,变得更加的面目可憎,婆媳之间,剩下的只是荷西的遗产如何处理的冷冰冰的法律问题。
下面,让我们来看三毛所描述的荷西死后,她在公婆家的一次饭桌上的场面,这样,三毛和婆婆之间关系的恶化程度及最终二人也不融洽的形势,便可以管中窥豹,时见一斑了——中饭的时候,一家人团团圆圆坐满了桌子,公公打开了我从维也纳带来的红酒,每人一杯满满的琥珀。
“来!难得大家在一起!”二姐夫举起了杯子。
我们六个人都碰了一下杯。
“欢迎Echo回来!”妹妹说。
“爸爸妈妈身体健康!”我说。
“夏米叶!”我唤了一声哥哥,与他照了一下杯子。
“来!我来分汤!”婆婆将我们的盘子盛满。
饭桌上立刻自由的交谈起来。
“西班牙人哪,见面抱来亲去去的,在我们中国,离开时都没有抱父母一下的。”我喝了一口酒笑着说。
“那你怎么办?不抱怎么算再见?”伊丝帖睁大着眼睛说。
姐夫咳了一声,又把领带拉了一下。
“Echo,妈妈打电话要我来,因为我跟你的情形在这个家里是相同的,你媳妇,我女婿,趁看吃饭,我们来谈谈这纳利群岛那幢房子的处理,我,代表妈妈讲话,你们双方都不要激动……”我看看每张突然沉静下来的脸,心,又完全破灭得成了碎片,随风散去。
你们,是忘了荷西,永远的忘记他了?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埃我看了一下疼爱我的公公,他吃饭时一向将助听器关掉,什么也不原听的。
“我要先吃鱼,吃完再说好吗?”
我笑望着姐夫。
姐夫将餐巾啪一下丢到桌子上:“我也是很忙的,你推三阻四做什么?”
这时妈妈突然戏剧性地大哭起来。
“你们欺负我……荷西欺负我……结婚以后第一年还寄钱来,后来根本不理这个家了……”“你给我住嘴!你们有钱还是荷西Echo有钱?”
妹妹叫了起来。
我推开椅子,绕过夏米叶,向婆婆坐的地方走过去。
“妈妈,你平静下来,我用生命跟你起誓,荷西留下来的,除了婚戒之外,你真要,就给你,我不争……”“你反正是不要活的……”“对,也许我是不要活,这不是更好了吗?来,擦擦脸,你的手帕呢?来……”婆婆方才静了下来,公公啪了一下打桌子,虚张声势地大喊一声:“荷西的东西是我的!”
我们的注意力本来会在婆婆身上,公公这么一喊着实吓了全家人一跳,他的助听器不是关掉的吗?
妹妹一口汤哗一下喷了出来。
“呀——哈哈……”我扑倒在婆婆的肩上大笑起来。
——三毛《这样的人生》
三毛的婆媳关系再紧张,再刺激,但始终不是我们所讲的正题,下面我们还是来看三毛和荷西之间的事,这才是最精彩的,也是大家所盼望着的,是不是?
三毛情史--5 “外遇”
5 “外遇”
当今社会,由于推行一夫一妻制,“外遇”这个词便应时而生了。它既是时髦的又是普遍的,其影响力之大,就连生活在大漠中的三毛和荷西,这对恩爱的神仙眷侣,也难免面对这个问题。
好在两人均是受欢迎的角色,荷西英俊,三毛动人,魅力不相上下,于是各有各的“外遇”经历,没有谁不平衡,倒也相爱无事,不至于闹到离婚的地步。
两人的“外遇”中,最货真价实的一次,是三毛与荷西的同事——马诺林之间发生的那唱—有一个周末,荷西突然捧了一大把最名贵的“天堂鸟”的花回来,我慢慢地伸手接过来,怕这一大把花重拿了,红艳的鸟要飞回天堂去。
“马诺林给你的。”
我收到了比黄金还要可贵的礼物。
以后每一个周末都是天堂鸟在墙角怒放着燃烧着它们自己。这花都是转给荷西带回来的。
荷西,他的书籍大致都是平原大野,深海,星空的介绍,他不喜欢探讨人内心的问题,他也看,但总是说人生的面相不应那么去分析的。
所以,他对天堂鸟很爱护地换淡水,加阿斯匹灵片,切掉渐渐腐烂的茎梗,对马诺林的心理,他就没有去当心他。
马诺林自从燃烧的火鸟进了我们家之后,再也不肯来了。
有一天荷西上工去了,我跑去公司打内线电话,打马诺林,我说我要单独见他一面。
他来了,我给他一杯冰汽水,严肃的望着他。
“说出来吧!?心里会舒畅很多。”
“我——我——你还不明白吗?”
他用手抱着头,苦闷极了的姿势。
“我以前有点觉得,现在才明白了。马诺林,好朋友,你抬起头来啊!”
“我没有任何企图,我没有抱一点点希望,你不用责怪我。”
“不要再送花了好吗?我受不起。”
“好,我走了,请你谅解我,我对不起你,还有荷西,我——。”
“毕葛(我叫他的姓)你没有侵犯我,你给了一个女人很大的赞美和鼓励,你没有要请求我原谅你的必要——。”
“我不会再麻烦你了,再见!”他的声音低得好似在无声地哭泣。
荷西不知道马诺林单独来过。
过了一星期,他下班回来,提了一大纸盒的书,他说:“马诺林那个怪人,突然辞职走了,公司留他到月底他都不肯,这些书他都送给我们了。”
我随手拿起一本书来看,居然是一本——《在亚洲的星空下》。
我的心里无端的掠这一丝帐然。
——三毛《白手成家》
比起三毛来,荷西的运气从没有这么好过。他的机会虽然不少,但怎奈三毛是个眼明手快,敏感而小气(指在和别人分享自己的丈夫这件事上),又极其厉害的太太,“先拿了丈夫的心,再拿他的薪水,控制他的胃,再将他的脚绑上一条细细的长线放在她视力所及的地方走走。她以爱心做理由,像蜘蛛一样的织好了一张甜蜜的网,她要丈夫在她的网里惟命是从”。在这样的太太的管辖之下,荷西好几次艳遇就眼睁睁地泡汤了。
第一次是与蜜娜。
蜜娜是一个漂亮的沙哈拉威女子,是让三毛倍感头痛的沙漠芳邻之一。
荷西和三毛都是热心肠,乐于助人,于是渐渐地便和邻居的关系密切起来。
密切到什么程度,请看三毛给你讲的这个生活片断——有个晚上,荷西和我要去此地的国家旅馆里参加一个酒会。我烫好了许久不穿的黑色晚礼服,又把几件平日不用的稍微贵些的项链拿出来放好。
“酒会是几点?”荷西问。
“8点钟。”我看看钟,已经7点45分了。
等我衣服、耳环都穿好弄好了,预备去穿鞋时,我发觉平日一向在架子上放着的绒皮高跟鞋不见了,问问荷西,他说没有拿过。
“你随便穿一双不就行了。”荷西最不喜欢等人。
我看着架子上一大排鞋子——球鞋、米拖牲、平底凉鞋、布鞋、长筒靴子——没有一双可以配黑色的长礼服,心里真是急起来,再一看,咦!什么鬼东西,它什么时候跑来的?这是什么?
架子上静静的放着一双黑黑脏脏的尖头沙漠鞋,我一看就认出来是姑卡的鞋子。
她的鞋子在我的架子上,那我的鞋会在哪里?
我连忙跑到姑卡家去,将她一把抓起来,凶凶的问她:“我的鞋子呢?我的鞋呢?你为什么偷走?”
又大声喝叱她:“快找出来还我,你这个混蛋!”
这个姑卡慢吞吞的去找,厨房里,席子下面,羊堆里,门背后——都找遍了,找不到。
“我妹妹穿出去玩了,现在没有。”她很平静的回答我。
“明天再来找你算帐。”我咬牙切齿的走回家。那天晚上的酒会,我只有换了件棉布的白衣服,一双凉鞋,混在荷西上司太太们珠光宝气的气氛里,不相称极了。坏心眼的荷西的同事还故意称赞我,“你真好看,今天晚上你像个牧羊女一样,只差一根手杖。”
第二天早晨,姑卡提了我的高跟鞋来还我,已经被弄得不像样了。
我瞪了她一眼,将鞋子一把抢过来。
“哼!你生气,生气,我还不是会生气。”姑卡的脸也涨红了,气得不得了。
“你的鞋子在我家,我的鞋子还不是在你家,我比你还要气。”她又接着说。
我听见她这荒谬透顶的解释,忍不住大笑起来。
“姑卡,你应该去住疯人院。”我指指她的太阳穴。
“什么院?”她听不懂。
“听不懂算了。姑卡,我先请问你,你再去问问所有的邻居女人,我们这个家里,除了我的‘牙刷’和‘丈夫’之外,还有你们不感兴趣不来借的东西吗?”
她听了如梦初醒,连忙问:“你的牙刷是什么样子的?”
我听了激动得大叫:“出去——出去。”
姑卡一面退一面说:“我只要看看牙刷,我又没有要你的丈夫,真是——。”
等我关上了门,我还听见姑卡在街上对另外一个女人大声说:“你看,你看,她伤害了我的骄傲。”
——三毛《芳邻》
真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沙哈拉威人!
三毛和荷西在沙漠居住了一年半后,由于他们的热情善良,慷慨大方,荷西成了邻居的电器修理匠、木匠、泥水工;三毛则成了代书、护士、老师、裁缝。
刚才三毛在和姑卡的对话中曾问她:“除了我的‘牙刷’和‘丈夫’之外,还有你们不感兴趣不来借的东西吗?”
其实,对三毛的丈夫荷西感兴趣的不是没有,比如蜜娜便是一个,只不过她不是来“借”丈夫,而是来“要”——……荷西去她家。
有一天她又来了,站在窗外叫:“荷西!荷西!”
我们正在吃饭,我问她:“你找荷西什么事?”
她说:“我们家的门坏了,要荷西去修。”
荷西一听,放下叉子就想站起来。
“不许去,继续吃饭。”我将我盘子里的菜一倒倒在荷西面前,又是一大盘。
这儿的人可以娶四个太太,我可不喜欢四个女人一起来分荷西的薪水袋。
蜜娜不走,站在窗前,荷西又看了她一眼。
“不要再看了,当她是海市蜃楼。”
我厉声说。
这个美丽的“海东蜃楼”有一天终于结婚了,我很高兴,送了她一大块衣料。
——引自三毛《芳邻》
另一次是两人做“素人渔夫”时,去“娣娣酒店”卖鱼时发生的——到了酒店门口,我对荷西说:“你进去,我在外面等。”
等了快20分钟,不见荷西出来。
我拎了一条鱼,也走进去,恰好看见柜台里一个性感“娣娣”在摸荷西的脸,荷西像一只呆头鸡一样站着。
我大步走上去,对那个女人很凶的绷着脸大吼一声:“买鱼不买,500块一斤。”
一面将手里拎着的死鱼重重的摔在酒吧上,发出啪一声巨响。、“怎么乱涨价,你先生刚刚说5O块一斤。”
我瞪着她,心里想,你再敢摸一下荷西的脸,我就涨到5000块一斤。
荷西一把将我推出酒店,轻声说:“你就会进来捣蛋,我差一点全部卖给她了。”
“不买拉倒,你卖鱼还是卖笑?居然让她摸你的脸。”
我举起手来就去打荷西,他知道理亏,抱住头任我乱打。
一气之下,又冲进酒店去将那条在酒吧上的大鱼一把抽回来。
——三毛《素人渔夫》
有人说:香艳心理是男人的天性。
荷西是男人,而且是个年轻男人,自然更不例外。
不过,三毛的爱心蜘蛛丝果然厉害,教训得荷西遇见美女,也不得不目不斜视,不过,有没有心猿意马便不得而知了。
三毛情史--6 情系两界
6 情系两界
1979年9月30日,荷西死在他另一个情人——大海的怀抱里。
三毛在丹娜丽芙岛和拉芭玛岛上所连续作的噩梦中,那可怕的死亡信号,应验在荷西的身上。
“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一直以为是我,一直预感的是自己,对着一分一秒都是恐惧,都是不合,都是牵挂。而那个噩梦,一日密似一日的纠缠着上来。
平凡的夫妇和我们,想起生死,仍是一片茫茫,失去了另一个的日子,将是什么样的岁月?我不能先走,荷西失了我要痛疯掉的。
一点也不明白,只是茫然的等待着。
有时候我在阳台上坐着跟荷西看渔船打鱼,夕阳晚照,凉风徐来,我摸摸他的颈子,竟会无端落泪。
荷西不敢说什么,他只说这美丽的岛对我不合适,快快做完第一期工程,不再续约,我们回家去的好。
只有我心里明白,我没有发疯,是将有大苦难来了。
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秋天。
荷西,我回来了,几个月前一袭黑衣离去,而今穿着彩衣回来,你看了欢喜吗?
向你告别的时候,阳光正烈,寂寂的墓园里,只有蝉鸣的声音。
我坐在地上,在你永眠的身边,双手环住我们的十字架。
我的手指,一遍又一遍轻轻划过你的名字——荷西·马利安·葛罗。
我一次又一次的爱抚着你,就似每一次轻轻摸着你的头发一般的依恋和温柔。
我在心里对你说——荷西,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这一句让你等了13年的话,让我用残生的岁月悄悄的只讲给你一个人听吧!
我亲吻着你的名字,一次,一次,又一次,虽然口中一直叫着:“荷西安息!荷西安息!”可是我的双臂,不肯放下你。
我又对你说:“荷西,你乖乖的睡,我去一趟台湾就回来陪你,不要悲伤,你只是睡了!”
结婚以前,在塞哥维亚的雪地里,已经换过了心,你带去的那颗是我的,我身上的,是你。
埋下去的,是你,也是我。走了的,是我们。
苍天,你不说话,对我,天地间最大的奥秘是荷西,而你,不说什么的收了回去,只让我泪眼仰望晴空。
我最后一次亲吻你,荷西,给我勇气,放掉你大步走开吧!
我背着你狂奔而去,跑了一大段路,忍不住停下来回首,我再度向你跑回去,扑倒在你的身上痛哭。
我爱的人,不忍留下你一个人在黑暗里,在那个地方,又到哪儿去握住我的手安睡?
我趴在地上哭着开始挖土,让我再将十指挖出鲜血,将你挖出来,再抱你一次,抱到我们一起烂成白骨吧!
——三毛《梦里花落知多少》
荷西死了,三毛的梦里没有了主角,但三毛把这个梦做了一生。
伴着那首童谣——
记得当时年纪小
你爱谈天
我爱笑
有一回并肩坐在桃树下
风在树梢鸟儿在叫
我们不知怎样睡着了
梦里花落知多少
三毛情史--1 乐莫乐兮新相识
1 乐莫乐兮新相识
那是1990年4月16日,和熙的春风从窗户外夹带淡淡的花香吹进来,窗帘在春风的逗引下飘飘地跳起舞来。
坐在钢琴前修改歌词、曲谱的王洛宾饶有兴趣地看着窗帘的舞蹈。
窗外,碧空如洗。
王洛宾的心情也跟着天气一起好起来。他放下手中的歌单,开始弹奏钢琴。
他清瘦有力的手指娴熟地敲击着琴键,一连动听的音符像断线的珠子一般从他的手指尖滚动出来,优美的旋律顿时充斥了整个房间,萦绕不绝。
王洛宾和着音乐自己演唱起来,那是一首活泼轻快的歌——《掀起你的盖头来》——掀起了你的盖头来,让我看你的眉毛,你的眉毛细又长啊,好像那树梢的弯月亮。
掀起了你的盖头来,
让我看你的眼睛,
你的眼睛明又亮啊,
好像秋波一般样。
掀起了你的盖头来,
让我看你的脸儿,
你的脸儿红又圆呀,
好像那苹果到秋天。
掀起了你的盖头来,
让我看看你的嘴。
你的嘴儿红又小啊,
好像那五月的甜樱桃。
王洛宾兴致勃勃地唱着,十分投入,沉浸在音乐带来的巨大欢娱中。
“砰,砰,砰。”
有轻轻的敲门声,来访者是个礼貌的人,可是礼貌不足以将王洛宾从音乐的海洋中唤出来。
“砰,砰,砰。”
敲门声加重了一些,但一下一下的,表明来访者热情而不莽撞的脾性。
王洛宾停下演唱,仔细地听。
“砰砰砰!砰砰砰!”
敲门声变得又大又急促起来,看来来访者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王洛宾拉开房门,门外的人一身牛仔装,头上戴着一顶藏青色圆边呢帽。
王洛宾想:咦,明明是个西部小牛仔嘛,如果腰间再别一条皮鞭,就更地道了。
“小牛仔”笑吟吟地看着他,问:
“您是王洛宾先生吗?”
“是的。”
“我是台湾来的。”
“请进。”
王洛宾把“小牛仔”引进客厅。“小牛仔”边走边作自我介绍,说话的同时,仔细地打量着王洛宾。
“我叫三毛,来新疆旅游。受台湾《明道文艺》编辑部之托,顺便将稿费带给您……”咦?三毛?
王洛宾禁不住多看了三毛几眼,心中觉得十分诧异:三毛不是台湾女作家吗?怎么会是个帅气的先生呢?
“哇,你的家显得好空旷。一个人住这么空荡的房子,洛宾先生不寂寞吗?”
王洛宾指了指钢琴,风趣地说:
“怎么会是一个人?哦,你请自便,我去给你倒水。”
王洛宾从厨房端水出来,刚进客厅,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三毛正在摘礼帽。她用手拎住帽顶往上提,就在帽子与脑袋分离的一瞬间,满头乌黑柔顺的秀发从头顶银亮亮地披撒下来,落在肩头背心。她再轻轻地摇摇头,那瀑布便像一匹缎子一般柔柔地波动。
王洛宾心中不住地赞叹:
太美了!太美了!
这个美丽的动作触动了王洛宾的创作灵感。他把杯子往茶几上一放,便径直走回到钢琴前,立即弹奏起来,嘴里唱着——掀起了你的盖头来,让我看你的头发,像那天边的云姑娘啊,抖撒了绵密的忧伤。
三毛听完王洛宾的演唱,思索了片刻才说到:“洛宾先生,您刚才唱的是《掀起你的盖头来》这首歌吗?”
“对。你喜欢吗?”
“喜欢。您写的好些歌我不仅喜欢而且还会唱。”
三毛的话说得王洛宾暖暖的,凡是创作者都希望自己的作品得到大家的欢迎,社会的认可。
“不过,好像《掀起你的盖头来》这首歌没有这段歌词。”
“刚才写的,即兴之作。”
“刚才?真的?”
三毛睁大了眼睛,惊讶中包含着佩服和崇敬。
“这得感谢你。”王洛宾对她幽默地一笑。
“我?”三毛更吃惊了。
王洛宾又是一笑,指着三毛的礼帽:
“那就感谢它吧。”
这即兴之作便是王洛宾为三毛写下的第一首歌。
三毛后来回台湾后,在给王洛宾的信中又专门提到这件事,她在信中说:“你们男人的眼睛真精明,细小的动作都会看在眼里。”
显然,三毛在写这段话时,内心是涌动着甜蜜的。
初次见面,三毛和王洛宾都对对方感觉良好。
三毛开朗、爽快,
王洛宾风趣、幽默。
谈话愉快地继续下去。
王洛宾告诉三毛,《掀起你的盖头来》是为他的妻子黄静女士所作。
王洛宾指着亡妻黄静的遗像说:
“这是我的妻子黄静。我们婚前未曾见过面,入洞房后我掀起盖头来才发现她是那样美。《掀起你的盖头来》这首歌是我当时的心理写照。”
听王洛宾讲他的妻子,三毛想起了已经诀别自己11年的丈夫,她最爱的荷西。三毛的脸上闪过一抹悲伤的神色,不过,很快,她又活跃起来:“洛宾先生,我也给你唱一首歌吧,你听听看喜不喜欢。这首歌的名字叫《橄榄树》。我十多年前由国外第一次回台湾时,为了给一个朋友筹集旅费,我曾经急作了九首歌词,这便是其中的一首。由李泰祥谱成了电影《欢颜》的主题曲。”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
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
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么流浪
为什么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不用问,我知道你从台湾来。”
三毛被逗得笑起来。
王洛宾又说:
“你到处流浪,不寂寞吗?”
“流浪本身即为了排除寂寞。”三毛笑吟吟的。
王洛宾觉得三毛很有意思,便又打趣她:“你是不是把乌鲁木齐想象成一个原始的牧场,街上来往的人都骑着马,年轻人的马鞍上,都挂着套马绳?”
三毛摇头不语,仍是微笑着,等待王洛宾的下文。
“那你为什么这身打扮?如果你的皮靴后跟上再钉上一对马刺,人们一定以为你是双手开枪的女牛仔呢!”
三毛听完,仰天大笑起来,笑声说不出有多豪爽。
王洛宾再次在心中赞叹:
真是一个热情、开朗、洒脱、无羁的女人!
等三毛笑停了,王洛宾正色对她说:
“你的《橄榄树》,你的声音,以及感情都很美。我想到:一个人唱自己的作品,容易唱得好,因为感情的表达,在创作过程中,已经下过很大的功夫。不过,我想为你唱一首我在监狱中写的歌——《高高的白杨》,是表达我一个难友的心声的,虽然写的不是我自己,但我每次唱起这首歌都会觉得非常的感动,甚至情不能已。因为这首歌中包含着一个凄婉动人的故事——“一位维吾尔族小伙子在要结婚的前一天被莫名其妙地送进牢房,从此,他的心扉被痛苦紧紧锁住,失去了笑容。一天,他的姑妈来探监,给他带来一个撕裂肝胆的噩耗——他的恋人因思念他过度而病重身亡。姑娘生前喜欢丁香花,姑妈代他在姑娘的坟上撒满了了香花……小伙子悲痛欲绝,发誓留下胡须以表哀悼,但监狱里是不允许犯人留胡须的,为此他受到了更大的折磨。小伙子没有屈服始终留着一把大胡子……爱的力量是神奇的,我深深被感动了,写了这首歌……”说完,王洛宾的歌声便响起来了——高高的白杨排成行,美丽的浮云在飞翔,一座孤坟铺满丁香,孤独的依靠在小河旁,一座孤坟铺满丁香,坟中睡着一位美好的姑娘,枯萎丁香引起我遥远的回想,姑娘的表情永难忘。
高高的白杨排成行,
美丽的浮云在飞翔,
孤坟上铺满丁香,
我的胡须铺满胸膛。
美丽浮云高高白杨,
我将永远抱紧枯萎丁香,
抱紧枯萎丁香走向远方,
沿着高高的白杨。
当王洛宾唱到“孤坟上铺满了了香,我的胡须铺满了胸膛”时,三毛便哭了,琴声停止,三毛已成个泪人。
又一股暖流涌进王洛宾的心间,三毛的眼泪在他看来,是对他作品的一种赞扬。看着三毛被泪水浸泡得近乎透明的大眼睛,王洛宾真诚地说了声:“谢谢。”
王洛宾又问三毛:“是不是因为荷西是大胡子,你才喜欢这首歌的?”
亡夫之痛,一般来说,是不应该轻易去触及的。但是王洛宾从介绍三毛的文章上,从她发表的作品里,从别人整理发表的她的演讲的内容中,了解到三毛是深深爱着自己的丈夫——荷西的,这种刻骨铭心的爱,他能从自己对亡妻的思念中切身地体会到,达到与三毛在情感上的沟通。
他还了解到,荷西死后,三毛不仅不避忌人家询问荷西的事,还非常乐意向别人讲述,而且每每谈起来时,神色语气间便充满了荣耀和狂傲。
这一点,王洛宾也能够理解和明白,妻子死后,爱情覆灭、人生丧偶的痛苦常使他彻夜辗转难眠。他在客厅中悬挂妻子的画像来永远地记念她,夜深人静的时候便会对着妻子遗像上美丽的面容说话;每次有客人来,他都要指着墙上的画像告诉人家这是他的妻子,欢喜、幸福之色溢于言表。向别人谈及妻子的时候,他的语言充满了甜蜜的怜爱,每次一说起妻子的事情,他都会产生一种感觉,觉得妻子还在自己身边,明眸顾盼,巧笑连连,仿佛从来没有离开过他。一切都一如往昔。一如往昔的感觉是美好的,让人没有沧桑感。
人喜欢活在回忆中,活在旧事里,再悲伤的旧事,它也是安全的,温馨的。
王洛宾想:三毛的创伤是重的,但三毛的心是坚强的,她能像我为她写的歌词一样,“像那天边的云姑娘,抖散了绵密的忧伤”。
果然,提及荷西,并没有使三毛更加悲不自禁,人家和她谈荷西,她是欢喜的。她的神色间有一种大悲痛过后的大快乐在闪动。她对王洛宾说:“不是,是听了这首歌之后,更喜爱大胡子了!”
于是,王洛宾和三毛便开始谈论荷西,三毛告诉他许多关于荷西的事情,讲起来时,一切都是温柔的,深情款款。
当说到“他等了我6年,爱恋了我12年,诀别时没有跟我说一声再见”时,三毛黯然下来,忧伤从眉端像一抹轻烟似的升起来。
王洛宾怕三毛又回忆起荷西逝世时的巨大悲痛的心情,赶紧找话题牵引她的注意力。
他说:“三毛,其实寻找对象,对方的名字,关系很大的呢。
你知道在维吾尔语言发音中,‘荷西’是什么意思吗?维吾尔人在告别时,双方都互相说着‘荷西’。‘荷西’便是‘再见’的意思,也许就因为这个原因,荷西提早离你而去。”
三毛当然知道王洛宾说这番话是为了告诉她,一切都是无意,生生死死,花开花落,都是自然得不能再自然的事,应该顺应天命,顺变节哀。她很感激这位老人善良的心意,而且,天大的忧伤也不应该跑到别人家里来倾洒呀。
三毛郑重地盯着王洛宾说:“那么以后我找对象,一定要找一个名叫‘携老’的啦!”说的时候,一脸严肃,说完以后,便展颜欢笑起来。
边笑边站起身向王洛宾告别,三毛说:
“洛宾先生,今天见到你真是太荣幸了。我非常高兴,因为我非常喜欢你,我真的想呆在这儿不走了,要你留我吃饭哦,不过,我还有点事,实在是不愿意走的。我住在宾馆里,明天晚上你来看我好吗?不会有什么事情吧,一定要来哦,我等着你。”
三毛告诉王洛宾宾馆的名称和自己的房间号,便戴上礼帽告辞而去。
王洛宾坐回钢琴前,拿起歌单来却怎么也不能把精力集中在上面,三毛摘下礼帽甩头发的动作一遍遍地在脑海中上演,还有她的爽朗脆亮的笑声,她的饱含感情的歌声,都索绕在他的耳际。
他又想起三毛说的“携老”的那番话,不由得感叹:真是个思维敏锐的作家!
他又发现三毛临走的时候,向他作别的那段话里,“您”已变成了“你”,竟有着说不出的亲近、温暖之感。
王洛宾的心中突然有一种莫名的激动。他放下手中的歌单,又自弹自唱起来,欢快的歌声飘荡起来,挥洒着他美丽的心情,空荡荡的大房间像拨了一道重彩似的,浓烈地活泼起来。
王洛宾的男中音浑厚深沉,将一首《马车夫之恋》唱得字字诙谐、句句俏皮:
达板城的石头硬又平,
西瓜大又甜,
那里的姑娘辫子长埃两个眼睛真漂亮。
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
一定要嫁给我,
带上百万钱财领着你的妹妹,
赶着马车来。
4月17日傍晚。
王洛宾如约去宾馆回访三毛,走进电梯却不知道要上哪一层,才发现竟把房间号给忘了。王洛宾又回到服务台查询:“小姐,请问……”话还没说完,服务台的小姐全都围了过来,兴奋地吵嚷着,要王洛宾签名。王洛宾微笑着摆摆手:“上次来就被你们围攻了一次,这次可不行,我有事情要请你们帮忙。”
领头的服务员热情地说:“洛宾先生,有需要我们做的事您尽管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为您效劳。”
“我想问一下三毛住哪一个房间。”
“三毛?你是说台湾女作家三毛?”
服务小姐的眼睛全都睁得大大的,期盼着王洛宾的回答。
“对,就是她。”
“哇——”
服务小姐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惊呼。领头的立即打开登记薄查找起来,眼睛在本子上飞快地搜寻着,嘴里还不停地快乐地念叨:“三毛来了,真没想到,三毛也来了……”可是登记薄翻到了最,都没有我到“三毛”这个名字。
服务小姐又仔仔细细地查找了一边,仍然没有找到。
“咦,不对呀,她明明亲口告诉我的是这里呀。”
“洛宾先生,你别着急,可能三毛没有用这个名字来登记。不过,我想,她肯定是随着台湾旅行团来的,他们全都住在五楼,您上去,我会通知人接待您的。其实,我们还得感谢您。”
“谢我?”王洛宾一脸茫然。
“对呀。台湾旅行团住进我们宾馆都两天了,我们根本不知道三毛和他们一起来了,是您给我们带来的好消息。您知道吗?我们宾馆里一百多个姑娘,都是三毛的崇拜者,其中四楼的一个姑娘,还用三毛的作品,治疗她周期性的忧郁症呢。”
姑娘说完便干工作去了,王洛宾站在电梯里,又惊又喜:原来三毛竟有着这么大的群众魅力,回去一定要借她的作品来,好好地读读,见识见识这个三毛的迷人之处,那一定是比她那披散长发的仙女动作还要光芒四射的。
昨天,独特的三毛给王洛宾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今天,他又从服务小姐的话中了解到三毛也是个明星级人物,而且,台湾的女作家,其作品的影响力波及到中国大西北的新疆,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在戈壁大沙漠传活,想到这些,他心中对三毛油然而生一股敬佩之情,一种文人惺惺相惜的感情。
王洛宾一方面对三毛产生了极大的兴致,一方面又非常担心,把三毛的行踪泄露了出去,会不会带给她许多麻烦。
来到五搂,一位戴眼镜的小伙子,将王洛宾领到三毛的房间门口。
“砰,砰,砰。”
门开了,三毛一脸的神采飞扬,热情地握住王洛宾的手:“欢迎您,洛宾先生。”
三毛向那个戴眼镜的小伙子道了谢,然后把王洛宾引进房间。
三毛请王洛宾坐在沙发上,然后她走向墙边打开了屋顶上的聚光灯。
三毛扭过头来对着王洛宾嫣然一笑,然后像演员们在舞台上的暂时亮相那样,她提起长裙,轻移莲步,走到聚光灯下。
三毛在光圈中央站定,强光披洒下来,照在她乌黑光亮的长发上,照在她极具异国风情的彩色长裙上,照在她如寒星般闪亮的黑黝黝的眸子上,照在她薄施脂粉的脸庞上,照在她弯弯地挂着巧笑的嘴角上。
聚光灯的光因为三毛而变得异常眩目起来,王洛宾觉得有一些睁不开眼睛了似的。
他想:三毛并不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尤其现在已经47岁的她,眼角的鱼尾纹清晰可见,皮肤已不再细腻光滑,在撒哈拉沙漠中被烈日风沙肆虐过后留下的古铜色因为年龄的关系更显粗糙。但是,她却有一种独特的风情,足以教人心醉神迷。
对于女人来说,青春是极其重要的,年龄是一个不愿说不能说不敢说的问题,47岁,再美的女人,也是迟暮的年龄了。
可是三毛,她的风采却依旧,她依然乐观,依然自信,偏偏要在强光下展露自己。因为,她的美,既然不在年轻漂亮的脸庞上,几条皱纹的暴露便也不会损灭她的美丽半分。
王洛宾用欣赏的眼光看着三毛,想起昨天立在自己门外的那个“小牛仔”,他记得那时他是用一支短歌来概括三毛给他的印象的。
是谁在敲门
声音那样轻
像是怕惊动主人
打开房门
顿吃一惊
原来是一位女牛仔
模样真迷人——
镶金边的腰带
大方格的长裙
头上裹着一块大花巾
只露着
滴溜溜的一双大眼睛
没想到,三毛这个奇异的女子,从一个风尘仆仆的“女牛仔”摇身一变而成为一位披着一头秀发的窈窕淑女。
无论是哪一种装扮,给王洛宾的印象都是深刻的。
三毛提着长裙,轻微地摆动两下,瞅着王洛宾,优雅地笑。
王洛宾看着三毛,觉得她好像是等待着自己的鉴赏。他想:女人们装扮多变,引起男人的注意,让他们感到奇异,使男人得到一种美的享受,这同时对于她们本身来说,也肯定是一种享受吧?
王洛宾很想赞美三毛几句,但又不知怎样的赞美才能说到三毛的心坎上去,确切地表达出自己的内心感受。他只好言不由衷他说了一句完全不对题的话:“亲爱的作家,晚上好!”
三毛要听的当然不是这句话,这些的失望使她的笑容有了些变化。但她并没多说什么,为王洛宾倒了一杯茶后,便坐在沙发前的地毯上,双臂搂着膝盖,睁着一双大眼睛,听王洛宾讲故事。
王洛宾讲的是囚犯曲《大豆谣》。
三毛听完后,用她的设计把故事重新整理,时间、地点、人物、情节都比王洛宾讲得还要清楚。王洛宾被她敏捷的思维和超人的记忆力所折服。
三毛成为明星级作家并不是偶然的,她是一个才女。
王洛宾告别的时候,三毛问他对她的印象怎么样。原来三毛的心里一直惦记着这桩事,这时候终于直截了当地说了出来。
三毛问得很严肃,很认真,王洛宾却给了她一个自认为很风趣的答案:“第一个印象,是策马驰骋在原始牧场的西部女牛仔,继而变为亭亭玉立的秀发女郎,最后的原形是真正的女作家。”
说了等于没说。
三毛的坦率在王洛宾的西前走得很艰难。
三毛坚持要送王洛宾下楼。两人跨上电梯,惊讶地发现:在电梯的一角,堆了一大堆三毛的作品,等待着签名。
出名是件好事。著名女作家张爱玲就说过“出名要趁早”的话。三毛是个好胜心极强的女子,成名的欲望也非常强烈。她曾在台北文化学院读书时就对一位名人朋友说:“像你那么早就成名,一定很过瘾!”还说:“我也要成名,像你一样,才不在少年。
‘少年心事当拿云’。”
出名也是件坏事,三毛曾多次说过她恨死了那个叫“三毛”的女人。一场接一场的饭局和演讲,一次又一次的拍照和签名。一件事情,一再重复地去做,既便这件事是曾经多么渴望着的,也会让人感到非常厌倦。三毛在最厌倦的时候,便会对群众(那些爱着她的众多的“三毛迷”)产生抵触的情绪,认为他们真的是非常残酷的。因为他们不会说,让三毛安静吧。他们说:三毛,出来讲讲你的人生吧,我们喜欢你,关注你。
三毛说:“好,你们要看人生,我不如让你们看人生的最高潮,看看三毛是不是死了?好,果然死了!这实在是对群众的一种讽刺,心里冷淡而且怨恨,你们跟着我哭、笑,不过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种悲剧情绪。喜欢悲剧的人仅仅是在看戏。”
为了“报复”,残酷的群众,三毛曾在作品中幻想过自己的死亡场面——我很方便就可以用这支笔把那个叫作三毛的女人杀掉,因为已经厌死了她,给她安排死在座谈会上好了,因为那里人多,——她说着说着,突然倒了下去,麦克风呼地撞到了地上,发出一阵巨响,接着一切都静了,那个三毛,动也不动的死了。大家看见这一幕先是呆掉了,等着发觉她是真的死了时,镁光灯才拼命无情地闪亮起来。有人开始鼓掌,觉得三毛死对了地方,因为恰好给他们看得清清楚楚;她又一向诚实,连死也不假装。
这是三毛被遭到心情最坏的时候的一种在笔尖上的发泄。幻想死亡,这是因为被生活逼迫到不堪负荷的地步,真可谓是“盛名之累”!
同为名人,王洛宾当然也深味这种出名的苦恼。不同的是,王洛宾的适应能力比三毛要强,做起名人来要比三毛得心应手许多,没有她这么累。
王洛宾知道是由于自己考虑不周到,大意中泄露了三毛的行踪,才给三毛带来了麻烦。他对三毛抱歉地笑了笑。
三毛是热情善良的,她自幼受着中国传统的待人接物的态度熏陶。在她第一次出国到马德里留学的时候,父母便再三地用“出门在外,吃亏就是福”的古训来教导她、叮嘱她。所以,她对人对事总是体贴忍耐的,很难做出拒绝别人的事。现实生活中,她潇洒不起来,面对喜爱自己的那一双双眼睛,她无法说出一个“不”来。
她讨厌自己变成了这样一个“大家的三毛”,但她面对观众时,她总是要热情地微笑,她在乎别人对她的观感,她不忍伤害那些爱她的心。实在忍受不了时,她也顶多略带倦容地说一句:“亲爱的朋友,三毛不值得你们这样,三毛不值得你们爱。”
这一次也不例外。三毛把电梯中希求她签名的作品全都认真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并且一直微笑着。
好不容易,三毛终于从“新疆三毛迷”的重围中“冲杀”出来;王洛宾为自己的疏忽给三毛造成的麻烦而向她道歉。三毛带着倦怠的笑容,宽容地说:“洛宾先生,我并没怪你。好在明早我便要随旅行团去四川成都,然后就从那儿直接回台湾了。”
“哦,这么快?”
王洛宾竟有些淡淡的不舍之意。
三毛握着王洛宾的手说:
“秋天我一定再来看你,来看黑妞儿的三代人。你和这片土地,我都爱死了。”
王洛宾从回忆中抬起头来,三毛说“爱死了”时的模样,是极温柔极温柔的,极热烈极热烈的,一句真情流露的“爱死了”仍在王洛宾心中滚滚烫。
三毛从王洛宾家搬出来,住进了华侨宾馆。走进房间后,她把行李随手放在床边,整个人脸朝下背朝上地直挺挺地倒下去,像一座久经风雨侵蚀,已然摇摇欲坠的房子,苦苦支撑了许久,终于力亏气虚,“扑籁籁”地坍塌下来,化为碎块。
三毛的鼻子埋进席梦思床垫里,热热的、闷闷的感觉传来,像她憋火的心情。
三毛从床头抓过枕头,罩在自己的头上,捂得死死的,嘴里在大叫:“骗人的,骗人的,骗人的……”三毛受了天大的委屈,这个委屈甚至会否定她整个的人生意义。三毛是爱哭的,但她这次却没有流泪,她的泪总好像是轻易便流的,但她决不流自己认为不该流的泪。三毛有三毛的标准,三毛有三毛的原则。
何况,正在气头之上,三毛没有清醒的思想来意识到自己所受的打击会造成自己彻头彻尾的伤痛。
三毛和朋友——台湾作家司马中原在一起聊天。司马中原告诉她一个悲凉的故事:有一个老人,早年命运坎坷悲凄,曾两次被冤枉入狱。好不容易出狱结了婚,五年之后,妻子又病殁了。每天黄昏,他都要坐在门前看夕阳,天黑后,他总要对着悬在墙壁上的亡妻遗像,弹一首曲子给她听……司马中原的故事还没讲完,三毛便已哭红了眼睛。等到司马中原告诉他这个老人叫王洛宾,已经79岁高龄了,仍然守在新疆,不断地采集民间歌谣,三毛便叫了起来:“这个老人太凄凉太可爱了,我要写信安慰他,我恨不得立刻飞到新疆去看望他。”
后来,三毛又在《明道文艺》上看到了香港女作家夏婕写的介绍王洛宾的文章——《名曲故事》系列篇。第一篇《在那遥远的地方》便深深打动了三毛的心——“……在离开青海湖畔的那天,他坐上高高的骆驼,竭力寻找卓玛身影;天仍然蓝得那么圣洁,湖波依旧温柔,电影队朝草原深处走去。人说音乐之起源,便是撒哈拉大沙漠上的空寂浩瀚与有节奏的摇晃令骆驼客吟出了第一声;他坐在那个驼峰之间,想着卓玛美丽的身影,蕴藏在心底的情感突然间涌了出来——在那遥远的地方,我拍像?还有,上次我来见你,并不知道你竟然有着这么多的朋友……”原来你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寂寞的人,你根本不需要我安慰,不需要我陪伴,那我还来做什么?
三毛的心中激动地想着,但她看见洛宾老人的脸上显出难堪之色,心又软了下来,那些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王洛宾心中也颇有悔意,怪责自己不该在没有经过三毛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这样一想,他便越发觉得自己做得不好,于是真心真意地向三毛赔起不是来:“是我不好,我不应该不征求你的意见。不过,请你相信,我们是出于一片好心,虽然我们的做法太莽撞了一些,但我们是真心诚意地欢迎你的到来。你放心,下次我一定不会做事先你不知道的事。”
看见三毛紫绷绷的脸色渐渐缓和了下来,王洛宾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哎,女人,就是吃软不吃硬的,要哄才行。
“我们下飞机吧,好吗?”
三毛看着王洛宾几乎是一片银白的头发和胡子,不忍再让他为难,便点了点头,还对他温柔地笑了笑,表示她的谅解。
“啊,你终于肯笑了。”
王洛宾也笑了,一直背在身后的手这时突然亮了出来,一大捧鲜花一下子怒放在三毛的眼前。
“哇——”三毛接过鲜花,捧在怀里,深深地嗅着花香,“洛宾,谢谢你。”三毛快乐地说。
“用不着谢我,只要你不生气,就比什么都好。”
王洛宾一边帮三毛把背包背上去,一边说:“你信中不是说要到我那儿住吗?我已经把你的房间布置好了”,大家似乎都不知道作者是谁?更不知道现在在哪里?
香港作家夏婕小姐在新疆见到了这位作者王洛宾老人。70多岁了,仍然身体健朗、谈笑风生,于是夏小姐把他一生的际遇,他那些歌曲背后的故事娓娓地转达给我们。
杂志上还刊登了一幅王洛宾自弹自唱的照片。三毛看着照片上老人那清癯的脸庞,他那沉浸在音乐中的痴迷的神情勾起了三毛心底深处的一缕温柔,一种无法说得清的情感弥漫上来:崇敬、怜借、感动……许多种复杂的情绪混合在一起触动了她好奇的神经。
我一定要去看他!
1990年的4月,三毛同台湾旅行团飞到新疆,与王洛宾匆匆见了两面,洛宾老人的睿智、风趣、朴实、和善、深沉、稳健,给三毛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她不舍地握着老人的手,那双手和她的手一样:清瘦、细长,有力。看着老人头戴的和自己的式样,颜色、质地都非常相近的礼帽,她和老人约定秋天的时候她再到新疆来看他。
回到台湾后,她常常想起和王洛宾的会面,他们投机的交谈。
在短暂的相处中,她惊讶地发现他们之间有着太多的惊人的相同之处。
相同的生活习惯:喜欢同一类型的帽子,都在台灯上罩上纱巾,都是为了追求一种朦胧的美感。
相同的创作道路:三毛一直深信行万里路、读万卷书对于写作是至关重要的,王洛宾长期信奉生活是创作的源泉,其作品大都得灵感于民间歌谣;二人的创造都是一种忠实于自我情感的活生生的创造,不拘于形式,信笔挥洒;二人的作品都属于“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风格。
他们的交谈,气氛热烈而愉快,两代人的鸿沟在他们之间仿佛根本就不存在。
三毛又想起王洛宾从自己一个摘帽甩发的细微的动作就能获得灵感,即兴编出一段歌词来,这样敏捷的思维能力根本不像是一个79岁的老人所能具有的。她激动地觉得王洛宾并没有老,他还是那么年轻鲜活,她希望能和王洛宾成为忘年之交。
三毛对待王洛宾的感情,在偶像崇拜之余,又加入了亲密的朋友情。她爱上了王洛宾,但这种爱,是更应该算作朋友之爱的。
她给王洛宾寄去一封封热情洋溢的信,她认为王洛宾,一个79岁高龄的人,在那空荡荡的房间里,尽管有一架钢琴陪伴着他,但他肯定仍是寂寞的,凄凉的,一种内心深处的寂寞和凄凉,对音乐的痴迷可以减缓寂寞,但消除不了寂寞。
三毛内心激动起来,她是善良真诚的,在她的心中怀有博大的悲天悯人的爱,这使得她在待人处事中常常会让人产生一种矫揉造作之感,但她起码是有着这样一种超世纪的追求。
她激动地想:这位可爱可敬的老歌王,除了美妙的音乐之外,他应该拥有更多,他的生活应该是幸福的、美满的。
哦,我要去陪伴他,我要让他感觉到温暖,感觉到欢乐。是的,我要去,有我在身边,他就不会孤独了。
三毛为自己的想法兴奋起来,原订于9月去新疆探望王洛宾的她,实在无法多等,于8月22日便飞抵乌鲁木齐了。
这是三毛的第三次大陆行。
1989年,三毛首次返回大陆。在上海探望了“三毛”的“爸爸”——张乐平先生,在张家小住的五日里,同张家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三毛说:“我和爸爸在艺术精神与人生态度、品味上有许多相似之处,所以才能相知相亲,不仅能成父女,还是朋友、知己。有这样的爸爸,这样的家庭,我感到幸福。”
张乐平说:“她的性格、脾气、爱好像谁呢?看她那多情、乐观、倔强、好胜、豪爽而又有正义感、有时又显出几分孩子气,这倒真是我笔下的三毛。”
道别的时候,父女俩执手相对泪流,张乐平嘱咐三毛:“世事艰险,你要保重!女儿离开父母,就靠自己了。”
言词之间,已全然把三毛当作了张家的女儿。
三毛首次大陆之行的高潮是在故乡——浙江舟山。她见到了许多亲友,还祭祀了祖坟,并且从坟头上撮了一把泥土,放进在台湾就准备好的麦秆小盘,又从祖屋的一口老井里,小心翼翼地收了一瓶故乡的水。她准备把故乡的水土带回台湾去送给父亲,她认为这是给父亲的最好的礼物。告别故乡的时候,她满怀感情地告诉记者,她爱故乡,乡亲们都亲切地称呼她为“小沙女”,这一点她尤其喜欢,她以后将用这名字作为第二笔名来发表文章。
1990年4月,三毛再回大陆,这次主要是参加由她编剧的电影《滚滚红尘》的摄制录音。她不再像第一次回大陆那样悲悲喜喜、轰轰烈烈,而是潜行匿迹,跟着摄制组一起跌打滚爬,很是富有敬业精神。
二回大陆,她有一个小插曲,就是在乌鲁木齐借着帮台湾《明道文艺》给王洛宾付清稿酬的机会,一个人偷偷访问了王洛宾。
和洛宾老人的交谈,以及老人孤清的晚境使她萌生了借三回大陆的时机会专门探望王洛宾。
三毛的第三次大陆行制定了满满的旅行计划,她的旅行路线是:广州——西安——兰州——敦煌——乌鲁木齐——天山——喀什——成都——拉萨——重庆——武汉——上海——杭州她雄心勃勃地准备一贯祖国南北,一览祖国大好河山,一圆大陆梦。
她买的是单程机票。
她告诉朋友司马中原说,她此次大陆之行的时间预定为四五个月;台湾作家赵宁问她什么时候返台,她悠悠地说:“很久,很久……”她与台湾作家张拓芜通了电话,告诉他:“说不定我就不回来了!”
三毛,为了什么想着不归?
三毛情史--2 等待
2 等待
刚刚入秋,三毛便到了乌鲁木齐,却正赶上王洛宾太忙。乌鲁木齐电视台准备赶拍一部关于老人的纪录片。王洛宾一天到晚几乎完全生活在摄影机的镜头前和记者们的包围中,除了睡觉是一个人以外,连吃饭,都是一大群人吵吵嚷嚷地跟着。
收到三毛的电报后,王洛宾非常高兴,自从和三毛相识以来,初次见面时和三毛的短暂相处的时光令他常常回忆起来便忍不住欣慰地笑,和三毛分别后的鸿雁往来更是他生活的慰藉,丰富了他的生活内容。三毛热情洋溢的文字给他室寂的房屋带来色彩和温暖,使他在炎热的夏季也如沐春风;三毛活泼开朗的性格、达观自信的人生态度让他在生命中再一次感受到青春的甜美。
他怎么会不热切地盼望着和三毛约定的秋日重逢?收到三毛很快就飞抵乌市的消息,怎么能不让他欢喜到心里去?
三毛的飞机抵达乌鲁木齐的时间是傍晚,王洛宾当天还有拍摄任务。可是他不能不去机场接三毛。于是他只好向导演请假,说他要去接三毛。
导演一听到“三毛”这个名字,就像发现了宝贝一样的惊喜,两眼竟闪出光来。他灵机一动:如果把三毛也拍进王洛宾的片子,两个巨星在一起,一定会取得双层名人效应,片子一定更受欢迎。
而且,王洛宾的歌虽然流传极广,甚至在海外传唱,成为世界名曲,但他本人的名字却为少数人所知晓,如果让知名度极高的三毛来为他伴戏,那他的声名肯定不久便会远扬海内外。
导演认为,如果三毛答应帮王洛宾拍戏,那将是对王洛宾最大的帮助。
导演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王洛宾,王洛宾也动心了:他漂泊了大半生,落魄了大半生,埋没了大半牛,将近髦耋之年,他终于有了抬起头来显露自己的机会,他也很想拥有响誉世界的地位,这本就是他早就应该得到的,既便有追名逐利之嫌,也实在无可厚非,谁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观感?谁不希望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美?就连作风潇洒随意的三毛,不也难以挣脱俗名的羁绊?不断追求淡薄名利这一人生境界的她,不也一次次在观众面前言不由衷?况且俗尘中人,有谁能不为名利奔忙?谁能说追名逐利便说明了一个人的品质不好?不过是人生态度和方式的一种罢了。
王洛宾同意了导演的从三毛下飞机便拍起的安排。而且,王洛宾还想当然地认为这么多人去迎接三毛,三毛也许会为大家对她的热烈欢迎感到更加高兴。
“当然,这仅仅是王洛宾一种善意的猜测和设想而已。
飞机停稳了,三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慢慢地收拾自己的行李。她故意不慌不忙地整理着一切,为的是等待别的乘客下机。
三毛这次来大陆,完全是一次静悄悄的私人旅行,她到新疆专程探望王洛宾更是一次两个人私底下的单独见面。
她知道王洛宾在机场等着她,她为马上就要见到他而兴奋不已。她已经在信件往来中亲热地叫了15回“洛宾”,无论其中蕴含的是深厚的友谊还是朦胧的爱情,她都盼望着能当面这样称呼他。
但是她忍着,把所有的兴奋和激动都忍着,她静静地等待别的乘客下机,直到最后一个乘客消失在舱口,她才站起身来,提好行李,下机。
洛宾,你一定等急了吧,我这样做只是为了要单独见到你,不要隆隆重重的,不要轰轰烈烈的,平平淡淡才是真,对不对?只有我们俩,只要我们俩,没有人来打扰,你也喜欢着这样的场面,对不对?
三毛边走边想,低低地哼起王洛宾的那首《半个月亮爬上来》:半个月亮爬上来,依拉拉爬上来,照在我的姑娘梳妆台。
依拉拉梳妆台。
请你把那纱窗快打开,
再把你的葡萄摘一朵,
轻轻地仍下来。
半个月亮爬上来,
依拉拉爬上来,
照在我的搂前常春槐。
依拉拉常春槐。
你想吃那葡萄莫徘徊,
依拉拉莫徘徊,
等那树叶落了再出来,
依拉拉常春槐。
多么柔美的旋律呀!三毛露出一个极甜美的笑容。
她想,洛宾见到她一定会高兴坏的。而且,她还得意起自己的这种最后一个下飞机的安排来,两个人单独面对,这样的方式该是何等地充满着温馨的诗意呀。洛宾,能写出《半个月亮爬上来》这等杰出的作品来的情歌大师,他怎么可能会不爱这样的诗意呢?
洛宾,我来了!
王洛宾一行七八个人,端着摄像机,举着荧光灯,捧着鲜花,等着迎接三毛。导演向机场提出请求,准许他们进入停机坪,于是他们便得以在舷梯下迎接三毛。
可是好半天都不见三毛露面。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20分钟过去了……乘客一个个地走下飞机。王洛宾等人的眼睛全都死死地盯着舱口,生怕一眨眼三毛就要飞走似的。
好像最后一个乘客也走下飞机了,还是不见三毛。
咦,莫非她又临时改变主意不来了吗?或是有什么急事要办而改了航班?
王洛宾的心中开始升起见不着三毛的失望和遗憾,脸上显现出焦躁与难过的神色来。
“哇,来了!”
不知是谁欢呼了一声,三毛的身影出现在舱口。
守在飞机下面的人全部热烈地鼓起掌来,荧光灯强烈的光线射向了三毛,摄像机将镜头对准了她,几个男女青年捧着鲜花拥上舷梯,一些还未走出停机坪的乘客又转回来看热闹,跟着一起欢呼、鼓掌。
三毛兴高采烈的脸上甜美的笑容消失了,脸色像暮色一样沉下来,浓云滚滚地堆积在恼怒的眼里。三毛瞪了王洛宾一眼,一转身,返回了机舱。
主角都没了,还拍什么?
掌声、欢呼声逐渐稀落,停止,寂寥的空气,说不出的尴尬。
在舷梯上的几个人上也不能,下也不能,困窘地站在原地面面相觑,又同时扭回头来看着王洛宾和导演,一脸的不知所措。
三毛的“任性”,他们终于领教到了,三毛有三毛的个性,不会总对人做着热情的笑脸,尤其她不喜欢的人。
可是王洛宾是三毛非常喜欢的人呵,也正因非常喜欢,才更加觉得气愤和伤心。
三毛坐在座位上,难过得几乎要哭出来。她已经把洛宾视为知己,没想到洛宾却做出这种她最厌恶的事。
不是知己,不了解,她可以容忍;是知己而不了解,她觉得不能原谅。
“君子屈于不知己而伸于知己者也。”
三毛所期盼的、她自己苦心经营的重逢场面被搅得一塌糊涂,心情很糟糕,她甚至决定不下飞机了。
王洛宾也被三毛的晴转多云惊吓得愣住了,好半天他才回过神来。
三毛生气了。不管怎样,先把她劝下飞机再说。
王洛宾赶紧整了整顿带,叫舷梯上的人先下去,他一个人捧着鲜花走进了机舱。
机舱里,航空小姐正在微笑着请三毛下机,三毛没动,请求航空小姐再让她多待一会儿。航空小姐正要再劝三毛,这时,王洛宾走上来请小姐结他们一点时间,小姐微笑着点点头,走开了。
“三毛,下去吧,他们都是些好人,是我的朋友。”王洛宾小心翼翼地说。
“洛宾,你让我很失望。而且,你的朋友我并不喜欢,他们是些没有礼貌的人,我事先并没有跟他们约定,他们为什么要来给我拍像?还有,上次我来见你,并不知道你竟然有着这么多的朋友……”原来你并不是我想象中的寂寞的人,你根本不需要我安慰,不需要我陪伴,那我还来做什么?
三毛的心中激动地想着,但她看见洛宾老人的脸上显出难堪之色,心又软了下来,那些话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王洛宾心中也颇有悔意,怪责自己不该在没有经过三毛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安排。这样一想,他便越发觉得自己做得不好,于是真心真意地向三毛赔起不是来:“是我不好,我不应该不征求你的意见。不过,请你相信,我们是出于一片好心,虽然我们的做法太莽撞了一些,但我们是真心诚意地欢迎你的到来。你放心,下次我一定不会做事先你不知道的事。”
看见三毛紧绷绷的脸色渐渐缓和了下来,王洛宾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哎,女人,就是吃软不吃硬的,要哄才行。
“我们下飞机吧,好吗?”
三毛看着王洛宾几乎是一片银白的头发和胡子,不忍再让他为难,便点点了点头,还对他温柔地笑了笑,表示她的谅解。
“啊,你终于肯笑了。”
王洛宾也笑了,一直背在身后的手这时突然亮了出来,一大捧鲜花一下子怒放在三毛的眼前。
“哇——”三毛接过鲜花,捧在怀里,深深地嗅着花香。
“洛宾,谢谢你。”三毛快乐地说。
“用不着谢我,只要你不生气,就比什么都好。”
王洛宾一边帮三毛把背包背上去,一边说:“你信中不是说要到我那儿住吗?我已经把你的房间布置好了。”
“洛宾,你真的同意我来住?”三毛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惊喜地盯着王洛宾。
“那当然,你来往,我随时欢迎。”
“哇——,洛宾,你真是太好了。”
三毛像个孩子似的扑进王洛宾的怀里,在他的耳边开心地大叫:“洛宾,你真是太可爱了!我们快回去吧!”
三毛的情绪是善变的,喜忧常在一念之间,而且爱走极端。刚才还气得不肯下飞机的她,这下又开心地催着别人走。
站在飞机下面的人,焦灼地看着舱口,不知王洛宾能否把三毛劝下来,全场鸦雀无声,气氛相当紧张,导演圆圆的胖脸上沁出了汗珠,不知这出戏万一主角不肯亮相,不知要怎样收场。终于,三毛怀抱鲜花,倚傍着王洛宾出现在了机舱口。王洛宾轻轻扶着三毛的手臂,脸上泛着兴奋的红晕,竟像扶着自己的新娘,和三毛走下舷梯。
观众们没有像上次那样轻举妄动,既不欢呼,也不鼓掌,像,是不敢拍了,荧光灯倒是一直亮着,现在成了三毛和王洛宾的照路灯。观众们的眼睛一直在三毛脸上寻求讯号,不敢再像第一次那样作热烈欢迎状,生怕又把三毛“吓”得一扭头回了机舱。
三毛的脸却是多云转晴,甜甜地亮亮地笑着,向大家挥了挥手。
气氛一下子便活跃起来;空气不再那么紧张了,欢呼声、鼓掌声一下子响了起来,突然得像从地下冒出来似的。人们全部微笑着,摄像机也重新打开了。
三毛看看天空,黄昏将近,逐渐下拉的夜幕的西边角上还挂着一些残霞,三毛看着下面一片人声鼎沸,感觉一切太像演戏。
和王洛宾的单独会面却成了这样的大曝光场面,三毛的心中又禁不住掠过一丝凉意,泛起一声冷笑。
好,演吧,演戏也没什么不好,大家都来演,大家都作假,便分不清谁真谁假了,“假作真时真亦假”呵!人生不也就是一场戏么?演吧,演到厌倦的时候就可以落幕了。
三毛这样想着,脸上换上了一副灿烂笑颜的面具,她的苍白的脸,她阴郁沉重的心,她心中掠过的凄绝的寒意,全都在这副精美绝伦的面具下躲藏起来。
在同大家合影的时候,三毛拍了拍身边的王洛宾的胸脯,开了句玩笑:“木乃伊,你还结实着呢!”
引得大家都欢笑起来。
终于到了可以回去的时候了,三毛的脸上,真实的倦容才在灿烂的笑容中显露出来。
王洛宾的空荡荡的住宅,那个三毛在台湾每次想起便同王洛宾的孤清凄凉联系起来的令她难过不已、悲悯不已的寂寞地,此时在暄嚣的人群中竞显得无比温馨、无比清静起来,因为那将是她和洛宾两个人的天地,在其中,他们可以互相给予慰藉。
她早就盼望着的,便是这样的时光,和洛宾单独相处,不受尘世的牵绊,无拘无束地交谈,自由自在地生活的日子。
本来三毛希望和王洛宾单独坐车回去,但王洛宾是随着导演一行坐车来的,是电视台的车。回去的时候,当然也应该是大家一同走,这样既方便,又省车钱。三毛想,这么长时间都忍过来了,也不在乎再多忍一下,反正很快就将有大量的时间只属于他和洛宾两个人的了。想到这些,她的心又快乐起来。
在车里,三毛抑制不住喜悦的心情,便将自己送给王洛宾的礼物拿了出来,那是从台湾带来的三盘民歌磁带,全是王洛宾的作品,制作得非常精美。
“洛宾,送给你。我从台湾带过来的,喜欢吗?”
创作者们都喜欢把自己的作品当作礼物赠送给别人,三毛却别出心裁,把别人的作品送给别人,而且也总能送到别人的心上去。她在台湾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
1976年,三毛和荷西因为海牙国际法庭判决西属撒哈拉民族自决,造成西撤的混乱而被迫撤离沙漠,在大加纳利群岛的一座滨海社区定居下来。没过多久,荷西失业,两人靠着遣散费和三毛的稿费艰难度日。祸不单行。三毛遭遇车祸受伤,骨伤刚愈,下体又出血,身体状况糟糕到极点,而且因为每天只能吃一顿饭,心中又焦虑万分而继续恶化。
为了治病也为了家中少一张嘴吃饭,三毛决定回台湾探亲。
三毛回到台湾时,她的名字已经家喻户晓,数不清的鲜花,一批又一批的记者采访,应接不暇的读者签名,名目繁多的会议出席,没完没了的饭局应酬……成名的浪潮终于向她迎面而来,席卷了她。
许多她当年仰慕不已的名家,如今已成了同她在饭局上筹觥交错的朋友。最值得一提的是,她与老作家徐讦的相交。
徐讦是早在30年代便在文坛崭露头角的知名作家,三毛在小学时代所读的平生第一本中国长篇小说,便是徐讦的《风萧萧》。
三毛是在一场饭局上和徐讦相识的,两人感觉彼此都很投缘,徐老先生尤其喜欢开朗活泼、洒脱浪漫的三毛,于是便脱口说出了要认三毛作干女儿的话。三毛是个聪慧伶俐的人,何况她对徐讦从来崇敬不已,于是顺水推舟,当着众人的面,当下便给徐讦行了女儿礼,皆大欢喜。
认了干爸之后,三毛立即跑遍了台北的书店,搜罗了一大捆徐讦的作品,包装起来,直奔徐家,送了徐讦这份“厚”礼,深得徐讦的欢心。
这一次来大陆,三毛又以同样乖巧的方式赠送王洛宾礼物,果然也把王洛宾欢喜得不得了。
千里迢迢,从台湾带来的礼物,虽然只是三盒磁带,却也实在是礼轻情义重了。
“谢谢,谢谢……”王洛宾一迭声地说着,爱惜地从三毛手中接过磁带。
拿在手中仔细一看,竟全是自己创作的作品,王洛宾激动地抬起头来,紧紧握住三毛的手,问道:“台湾出版了我的歌?”
三毛点点头:“你喜欢吗?”
王洛宾兴奋得几乎要手舞足蹈了:“喜欢,喜欢,喜欢得不能再喜欢了。”
王洛宾兴高采烈,三毛也欣慰不已,她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份真心诚意的礼物也要被人弄来大作文章。
车上别的人也都围拢来传看了这份礼物,分享着洛宾老人的快乐。
台湾来的磁带又激发了那位导演的灵感,他的那双职业性的眼睛告诉他:这将是一个绝好的题材。
一定要把它拍进片子里去。
导演决定下来后,便开始了对王洛宾和三毛的游说。
他告诉三毛他们正在拍一部关于王洛宾的片子,这部片子对于王洛宾的事业相当重要,他们拍这部片子的目的便是要使更多的人知道“王洛宾”这个名字,让王洛宾有他应该得到的一切。
三毛的心一点点地沉下去,肚子里发出一声声冷笑:得到的一切!哈,这一切是什么?不过是多得能埋人的鲜花,响得会震聋耳朵的掌声,撑死人的饭局,累死人的讲演,烦死人的采访,这些,她三毛已经厌倦得不能再厌倦的东西,令她疲累得不能再疲累的东西,竟可笑地成为一个79岁老人追求和经营的事业。孔子说:“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洛宾,他当是从心所欲的年龄,是他没有达到这种人生境界,还是他善良敦厚,不忍拒绝别人对他的请求?
洛宾,你是身不由己,对不对?
三毛抬眼看王洛宾,见他正兴趣盎然地听着导演言词恳切的话。
感觉到三毛在注视自己,王洛宾侧过头去,微笑着问三毛:“你觉得怎么样?”
问句的内容虽然是商量的内容,语气却是盼望的语气,盼望着三毛的答应,而且他的表情分明非常自信,自信三毛一定会答应下来。协助自己拍戏。
三毛机械地点点头,心已经下沉到了谷底,失望,太失望了!
三毛的人生观太矛盾了。对于名利,她也是追求的,渴望的,放不下的,年轻的时候,她也希望自己能出类拔萃、引人注目,正因为希望得太强烈,那份极端的好胜心,使她对数学老师的那次当场羞辱无法忍受,一直耿耿于怀,造成了她背负了一生的暗藏在自信背后的自卑心理,自卑和自信在她的身上是一体的两面,她越要在众人面前表现她的自信,就越说明她的自卑。
“天生我材必有用”,生命,每一个生命,都必须具有价值,生命,便是价值的实现和求证。个体生命的价值只有在群体中才能显现出来,再孤绝的生命,其价值都只能在别人的眼中得到求证。
“追名逐利”,不过是将生命价值的求证用一种比较通俗的话来表述罢了。这个词之所以总给人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大概是因为它用了“追”、“逐”二字,在人的眼前制造出一个贪婪的形象。
也有人认为是沾了“名”、“利”二字,因为这两个字总让人联想到庸俗。事实上,“名利”真这样俗吗?当然不俗!如果将“名利”放到广义上去理解,“名利”不过是很原始、很自然的东西,追名逐利便也成了生命的历程的另一种表述。
可惜的是,名利的追求和获得,最终总要与名利的束缚和牵绊重合在一起,成名之后便有盛名之累,而且是名越大,就越累得厉害。于是,逃世,脱俗等麻烦事便来了,苦苦地追求名利之后,一旦拥有,对淡泊名利的追求便又来了。所谓“有高世之才,必有遗俗之累”。
这样的矛盾本是有了社会以来,人类最古老,最长远的矛盾,世上人皆如此,三毛自然也不能例外。不过,绝大多数人都能顺应这种矛盾,情绪上不会有太大波动。但对于天生神经敏感,身心成熟阶段又在自闭于社会之外的状态下渡过的三毛来说,这个矛盾便成为无计可消除的内心深处的巨大痛苦了,这个痛苦伴了她一生。
叔本华有一句名言:“人生,真如一个钟摆!”
三毛的钟摆便在不堪红尘喧嚣,追求片刻安宁的逃世和难耐桃源寂寞,渴望人情温暖这两个极点之间作大幅度的摇摆。
1979年,荷西死后,三毛难忍悲痛,本想自杀,随荷西同去,念及双亲健在,实不忍为。她说:我愿意在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如果我先去了,而将这份我已尝过的苦杯留给世上的父母,那么我是死不瞑目的,因为我已明白了爱,而我的爱有多深,我的牵挂和不舍便有多长。
所以,我是没有选择的做了暂时的不死鸟,虽然我的翅膀断了,我的羽毛脱了,我已没有另一半可以比翼,可是那颗碎成片片的心,仍是父母的珍宝,再痛,再伤,只要他们不肯我死去,我便也不再有放弃他们的念头。
——三毛《不死鸟》。
1980年5月到1981年夏,三毛在荒芜的大加纳利群岛的海边社区隐居了一年多的时间。
这次隐居是一次苦修——
望着那片牛羊成群的草原和高高的天空,总使我觉得自己实在是死去了,才落进这个地方来的。
——三毛《银湖之滨》
1981年5月,台湾新闻局驻马德里代表刘先生给三毛打了一个长途电话,邀请三毛回台北参加台湾1981年度广播电视“金钟奖”颁奖典礼。
隐居以前便决心要老死海滩,不回红尘的三毛在电话中一口回绝了,但放下电话后,她的心绪久久平静下来,思凡之心一动,便再也无法苦修下去,于是一个电话拨通家里,听见母亲的声音,便脱口而出:“妈妈,我要回家了。”
三毛回到台北,“三毛热”旋即席卷了台湾,三毛被评论界称为台北的“小太阳”,成为少男少女们狂热爱戴的青春偶像。
在红尘中呆久了,三毛又渴望做一个普通人起来。
1987年,台湾当局开禁,准许台湾部分居民回大陆探亲,不愿人家叫她“台湾女作家”,希望人家叫她“中国女作家”的三毛,听到这个消息后,抱住邻居中的一个退伍老兵,又哭又喊:“我们可以回大陆了!我们可以回大陆看祖国了!”
三毛很快就制定好了回大陆的计划。
1989年,她第一次回大陆,回故乡,场面轰轰烈烈,热热闹闹,她尽情地哭,尽情地笑,满腔“血浓于水”的故乡情挥洒得淋漓尽致。可是悲喜过后,三毛却感到一种乏力的虚脱,和乡亲们在一起时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所有的眼泪和欢笑,回想起来竟有些做作得像演戏,亲密的场面很多,深厚的感情内涵却挖掘不出多少。失重感困扰着三毛,同时,她的浓情似火的大陆行在台湾的家人中并没产生太大的反响,这加重了她的难过。
第二次回大陆,她慎重行事,轻易不暴露自己的行踪。对王洛宾的访问给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对王洛宾的那个孤清冷寂,只有音乐的陪伴,没有世人的打扰的家,产生了一种依恋感,她渴望和那同自己一样,早年丧们的孤单老人同坐在门前看黄昏的晚霞和夕阳。她想,她和王洛宾在一起,便能使王洛宾的家成为他们的温暖宁静的桃源,没有尘世的暄嚣,也没有遗世的寂寞,她的心将安定下来,不再摇摆,不再流浪。
离开新疆后她去了出生地四川。在一次座谈会上,三毛快乐地说:“我一直在等你们同一个你们都很关心的问题,可你们一直没问,你们为什么不问我,你丈夫去世快11年了,你要不要再组建一个家庭?你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这是三毛孀居11年,第一次自己主动提出关于自己再婚的话题。
然后,三毛又自问自答道:“我希望今后能回大陆来,也希望一位先生能让我爱让我敬……他首先要能弥补我缺乏大陆生活的空白,用他的人生经验来指导我。”
三毛的这位先生,是不是已经有了实有的人,具体所指是谁,恐怕只有三毛自己和上帝才知道了。
第三次来大陆之前,她同几个好友的谈话,已流露出明显的准备定居大陆的想法。
在同王洛宾的通信中,她已把王洛宾当作她的知己,她甚至将一种人生的观望,人生的信仰,寄托在王洛宾的身上,她在他的声名被埋没了60年,却忍辱负重,任劳任怨,在默默无闻之中仍不放弃对音乐的爱和追求的品质上,发现了一种人生境界,并将和王洛宾生活在一起看作是自己人生的升华和完满。
可是,王洛宾却让三毛失望了!
王洛宾以怎样的方式来生活,这本身并无丝毫不对的地方,三毛对他失望,并不能因此评判王洛宾的品质有问题,因为三毛的标准只是她个人的标准而已,并不能凭她的好恶来断定人的好坏。
三毛失望,是因为她把王洛宾视为了知己,但王洛宾并不是她的知己,他承担不了她对他的感情寄托和她的人生理想。
三毛答应了帮王洛宾拍戏,她不忍拒绝他,她答应了,答应得毫不情愿,答应得完全违背心意。
住进王洛宾家的第一天晚上,三毛在这个自己渴盼了这么久的地方,却失眠了,不是因为太激动,而是因为心中的激情已被磨耗得所剩无多了。
第二天清晨,三毛睁着一双整夜无眠的眼,演了一段“三毛访洛宾”。
三毛几乎像个木偶似的任凭导演的摆弄,机械地重复着别人的安排,心中说:来吧,你们想怎么样都行,三毛是一根蜡烛,他们说的,你们尽管拿去用吧,至于三毛,死好了,死好了……三毛的拍戏任务便是:身穿睡衣,踮起脚尖,轻手轻脚地把那三盘从台北带来的“边疆民歌”录音磁带放在王洛宾的卧室门前,好让他起床后,在开门时有一个意外的惊喜……送过的礼物收回来,以别人设计的方式重新送一次。
三毛没有发火,心早已麻木了。
所有的导演要求她做的细节,她全按照导演的标准来做了,可是脸上的表情却死板板的,一点也不生动。
拍了两次,均未达到理想的效果。王洛宾的戏倒是一次便成功了。
三毛面无表情地对导演说:
“对不起,我不会拍戏!”
声音里也毫无感情色彩。
导演害怕再一次得罪三毛,第三次拍的时候,拍了三毛踮起脚尖轻手轻脚走路的背影和一个看不出面部表情是好是坏的侧面,便草草收工了。
拍摄组撤离以后,王洛宾对三毛说:
“你是不是不开心?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不喜欢拍戏。”
“你的戏倒演得不错。”
王洛宾没听出三毛话语中的讽刺意味。他坐到三毛的对面去,看着三毛的眼睛,歉疚地说:“昨天晚上你点头答应时,我以为你是乐意的,是我照顾不周到,没有注意到你的情绪。以后,你不喜欢做什么,你一定要告诉我,好吗?”
王洛宾温柔的话语使三毛胸中凝固的冰块渐渐融化了:“洛宾,我不喜欢演戏,尤其是和你演戏,我们之间一切都应该是真诚的,不需要任何假装,你说对不对?”
“对。你放心,以后我不会再让他们叫你演戏了。”王洛宾和蔼地说。
“洛宾,我也不喜欢人多,我只喜欢同你单独在一起,谁也不要来打扰我们,我们自己安排自己,好不好?”
“好!”王洛宾爽快地答道。
只要三毛开心,不管是什么事,他都会尽力去做。他发现,在三毛这个比他小了整整30岁的女人面前,他竟有些迷失自己的感觉。这个发现令他不知所措,不知所措是包含着幸福甜蜜的。
三毛对王洛宾嫣然一笑,握住王洛宾的手说“:“洛宾,你真好!”
听到这句话,王洛宾的心就像被熨斗熨过一样,平展展的,温嘟嘟的,真是有说不出的舒适与快意。
王洛宾深情地凝视着三毛,告诉她:
“你记得吗?昨天晚上我在车上时说过要给你写一首歌。”
三毛想起昨晚她点头同意拍戏后,王洛宾是说过这么一句话,只是她当时心情低落,今天早上又木偶似的被摆弄了一番,这句话已经记不清楚了,现在,经王洛宾提醒才想起来。
三毛很难想象王洛宾一个晚上就为自己写出了一首歌,她一脸愕然地问:“你写好了?”
“没有写,它全在这里面。”王洛宾指着脑袋风趣地说。
三毛笑了,不愉快的情绪又被抛到了九霄云外,她连声说:“快唱给我听听,快唱给我听听。”
王洛宾放开三毛的手,走到钢琴旁,坐下,掀开琴盖便自弹自唱起来:你像熊熊的火炬燃烧了古老的枷锁你自己播种纯真的爱情不听偏见拦阻你无畏的宣告我们相爱没有错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哪怕没有亲友的祝贺哎——我亲爱的人是你把幸福带给我你像高山的翠鸟敢从那雷电上飞过你说人间难得真情好事从来多磨让我们相爱风风雨雨莫回头人们终会向我们祝愿幸福永远属于你和我哎——我最亲爱的人是你把幸福带给我“是你把幸福带给我”的余音还在三毛的耳旁萦绕,久久不绝,她的心依然深深地迷醉在王洛宾温柔、婉转、热忱、奔放的歌声里。
这是写给我的歌,这是写给我的歌!洛宾,那歌词真是你的心声么?真的觉得是我把幸福带给了你么?……三毛在心中甜蜜地想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
是哪位哲人说过?“人最大的需要就是被需要。”
三毛觉得满足极了,幸福极了。洛宾,他是需要她的呵,他是希翼着她的陪伴的呵,他是盼望着与她同行的呵……王洛宾回过头来,正好与三毛痴迷的眼神相碰撞,二人相视一笑,所有的情感和心绪全在这一瞬间交流完毕,多余的话已不用说,不必言传,相互都能会意。默契,已达到了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境界。
王洛宾轻声问:“三毛,这首歌你喜欢吗?”
“喜欢,非常喜欢。”
“我把它录下来,送给你好不好?”
“太好了!洛宾你真是个天才,这首歌是你一个晚上写出来的?”
“不是。这首歌是去年5月我在广州举办音乐会时写的。”
“哦,原来是拿旧的来充新的呀。不过,虽然是旧的,但我一样很喜欢。尤其是歌词,写得真好。”
“词是唐瑜写的,确实不错。”
“好啊,洛宾,原来你不仅借旧代新,你还借花献佛呀。”
“咦,曲子可是我写的,没有曲子只有歌词能成歌吗?再说,这歌词虽然不是我写的,但一样能表达我的思想感情。”
“不算,不算,既然是你给我写的歌,那就应该歌词、曲子全是你作的才行,这首歌好是好,但不能算。”
“好,好,好。你放心,写是一定会写的,但罗马可不是在一天之内就建成的,我的歌也不可能是一个晚上就能写出来的。将来一定写一首送给你。”
“不,不要一首。我要更多。”
“好,更多。那我干脆变一只下蛋的老母鸡好了,一天下一个,一个蛋就是一首歌,”王洛宾的风趣又把三毛逗得哈哈大笑,从一开始,不就是老人的这种翩翩风度吸引了她,让她着迷吗?
他是在意她的呵!
三毛能从王洛宾的话语行为中体会出深深的情意来,在这种温暖的感觉中,她忘记了昨天到今天发生的一系列的不快,下降到快接近零点的心一下子又欢快地飞腾起来,简直恨不能穿破胸膛,直冲云霄了。
“洛宾,等着,我要给你一个大惊喜?我要让你目瞪口呆。”
三毛话音未落,人已跑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王洛宾呆呆地看着那扇门,心中有说不出的盼望,脸上喜悦的笑容不自觉地一直挂着,怎么也不下去。他的心有些急速地跳起来,似乎在担心自己太衰老,对三毛的超级大惊吓会承受不祝好一段难熬的等待!
开锁的声音终于响了,王洛宾下意识地推了推眼镜,睁大了眼睛。
但门并没有开,三毛的声音从门后传来:“洛宾,我要出来了,你把眼睛闭上,不许偷看哦。”
三毛可爱得简直像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王洛宾也被三毛感染了,连忙把眼睛闭得紧紧的。
“洛宾,从现在开始,你在心中默数15下,然后再睁开眼。”
三毛轻轻把门拉开,看见王洛宾果然把眼睛闭得好好的,便赶紧闪身出来,踮起脚尖蹑手蹑脚地走到钢琴旁坐下。她理了理头发,摆幽一个优美大方的姿势。
王洛宾默数着数字,心里纳闷怎么一点声音都听不到,15下数完了,他睁开眼睛一看,眼前却什么也没有。他又扫视屋子,这才发现三毛端坐在钢琴旁看着他,眼神很深情,笑容很妩媚。
只见她身穿白衣黑裙,彩条饰裙的藏族服装,飘飘的长发梳了上去,在脑后挽成发髻,脸上薄施脂粉,柔美,恬静。
王洛宾只顾睁着眼睛看着这一切,果然被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尽管他的心事先已作了充分的准备,一下子仍然有些无法适应,无法接受。
三毛激动地说:
“我是卓玛!”
“你……你是——”王洛宾竟有些语无伦次了。
三毛见他紧张成这样,禁不装咯咯咯”地连声笑起来,直笑得腰都直不起来,眼泪渗出眼角。
“我是卓玛!洛宾,我是卓玛!”
王洛宾这时也已经明白过来,他盯着兴奋得满脸通红的三毛说:“你会牧羊吗?”
调侃的语气又出来了。
三毛站起身来,走到王洛宾的面前,把手向他一伸:“快给我鞭子。”
一边说一边还眨着眼睛。
这下轮到王洛宾哈哈大笑起来:
“原来你是一个不会牧羊的假卓玛。”
三毛被王洛宾的一个“假”字刺伤了,她嗔怪道:“哦,难道你是以鞭子的有无来判断卓玛的真假的吗?洛宾,难道你不知道,关键的是心吗?你知道吗?为了这一次在你面前扮卓玛,我的这套藏族服装还是专门在尼泊尔订做的呢。”
王洛宾却没有回答三毛的话,径直走到钢琴前,又自弹自唱起那首优美得撩人心肠的《在那遥远的地方》。
在歌声中,看着眼前三毛所扮的卓玛,王洛宾恍人梦境,跌进了对往事的美丽回忆中,那个缠绵动人的“一鞭钟情”的故事1940年春,若名电影导演郑君里去青海拍片子,王洛宾有幸入选当了几天演员,和他演戏的是藏族姑娘卓玛。
卓玛漂亮,洛宾潇洒。摄影机镜头对着同骑一匹马的他和她。他们疾驰,他们欢笑,他们神往。假戏真做,爱在滋生。
戏散人归,多情的卓玛举起手中的牧羊鞭轻轻落在王洛宾的身上,留下银铃般的笑声,留下深情的一瞥,飞走了。
受宠若惊的王洛宾抚摸着鞭子“抽过”的地方,心里漫出甜丝,热乎乎的感觉,红云腾上了脸颊。
人有聚必有散,摄影机拍下了最后一组镜头,卓玛和王洛宾要挥手告别,心里那个依恋、那个悯怅,弄得他俩神思不宁。
卓玛送了一程又一程。
洛宾回头张望了又张望。
离情别意使28岁的王洛宾心潮起伏,感情跌宕,一首传世之作《在那遥远的地方》在驼峰上产生,那是他献给卓玛的一片痴情、一片厚爱。
——引自冉红《情意绵绵》
一曲终了,王洛宾也从回忆中抽身出来,见三毛正专注地望着他。她那双迷人的黑眼睛睁得大大的,一身藏服美丽合体,如云的秀发一缕缕如丝般柔顺。
“洛宾,我知道了,我应该准备一条鞭子,把它轻轻地抽打在你的身上。”
三毛的声音说不出有多么的娇媚动人。
这本该是一个非常甜蜜幸福的,令人心醉神迷的时刻,可是,王洛宾的心底却不知怎么搞的生出阵阵酸涩来。
他对三毛普通地笑了笑,手指下意识地敲击琴键,飘出的是《青春舞曲》的旋律,王洛宾伴着琴声,动情地唱起来——
太阳下去朝阳依旧爬上来,
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
美丽的小鸟一去无踪影。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别得那样哟别得那样哟,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凄惋的歌曲,王洛宾竟连唱了两遍,尤其唱到歌词的反复吟诵部分,王洛宾那悲枪、苍凉的声音竟至于有些哽咽起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
三毛一把抓住王洛宾的手,一直要看进他的眼睛深处去,她问:“洛宾,为什么老弹这首歌?”
“我非常喜欢它。”
“它表达了你的感情?”
“是的。”
三毛猜测王洛宾滋生了悲观情绪,便鼓励他道:“洛宾,青春不是小鸟一样不回来的,时间不是这样算的,青春不是一种年龄,而是一种心态,只要对生活满怀热情,就算是古息髦耋,也会感受得到生命的春风;如果对生活失去了追求的渴望,就算正值年少,也会未老先衰。对生命,对人生的把握,要达到“有智慧”,才算得上自由地把握,这样的境界,又何限于晚年!人生70才成熟哩。”
“恐怕人生60也就永远和青春告别了。”
不会的,洛宾,不会的。”三毛的语气急促起来。
王洛宾苦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三毛又说:“你不是说过你的年龄应该除去两次监狱生活的19年吗?”
“我是说,我这一辈子,有19年没有真正地活过。”
“不,我不管。不管怎么说,反正你的实际年龄是60岁。”
王洛宾见三毛如此认真地争论,不好再说什么,只好陪着她笑。
当年,卓玛漂亮,洛宾潇洒;如今,“卓玛”依旧极有风情,韵味独具,而洛宾已经老了,很老了。
在和三毛通信的日子里,王洛宾不仅看三毛的信,还看三毛的书。三毛的作品,位吸引王洛宾的是那本具有大漠风情和奇异风光的作品集——《撒哈拉的故事》。
看三毛的作品,王洛宾不知不觉地滋生着自卑感。正如评论家所评论的那样:二毛很新奇。从小就有那么多困惑、那么多疑问、那么多伤情……颠狂的初恋,妙趣横生的欧洲游历,随风飘荡,任意东西……最后是神奇的爱情,大漠侠女……有生有死,有大喜有大悲,谁的半生,能经历如此多的情趣?
三毛很“帅”。她像一朵色彩绚烂、透着强烈生命力的火一样的杜鹃,她情感奔放,大笔挥洒,落拓不羁,浑身洋溢着一股原始的冲力。她迎风翱翔,长发飘拂,充满了征服者的野性。一个女人身上有如此的帅气,又有谁能不为之痴迷!
三毛很柔情。她有“温柔的夜”,也会“送你一匹马”,她的题材虽然多样,但都统摄在一个基调之中,充满温馨同情,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三毛很聪明。她能“猪吃老虎”,能点铁成金,能无心插柳柳成荫,能看相,能“悬壶济世”……总之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男女老少都只有自叹弗如的份了。
——李东《风中飘逝的女人》
面对这样的三毛,王洛宾又爱又怕,爱的是这份眩目和丰富,怕的也是这份眩目和丰富,矛盾便产生了。
但三毛的信,使这个矛盾并不是太明显,王洛宾只是在极少数的时候会犹疑,会产生退缩的想法,大多数时候,三毛热情的话语总是鼓励着他,令他果敢地前进,感情以很快的速度升温。
爱,是不乏热烈的,但根基却不稳固。在信件往来中发展起来的爱,必是带着不留痕迹的不合自然的勉强,有狂热的成分在其中,并不踏实,且不自知。
等到真正和三毛相对时,王洛宾才觉察到那个矛盾是一天比一天的越来越明显起来,也越来越感觉无法调和起来。
当三毛装扮成卓玛出现在眼前时,王洛宾观望着这个比自己小30岁的女人,她的青春,她的亮丽,她的风情,她的光彩,她的一切,令他又爱又怕,又想靠拢去又害怕拉近距离,最后,由于自卑心理作祟,他还是在她的好意面前退缩了。
幸福,就近在咫尺,不是不想要,而是怕要也抓不牢。
他老了,不能像她的荷西那样,陪她玩,陪她闹,共着她的眼泪,共着她的欢笑。如果他不能比荷西作得更好,不能比荷西更能让三毛幸福,他凭什么来取代荷西的位子?
第二天,王洛宾照常去拍片子。拍片子回来,晚饭的时候,王洛宾告诉三毛他非常羡慕世界著名的作曲家柴可夫斯基和他情人的一段情史,那是一场美妙的精神之恋:他们相爱,但都不愿意和对方见面,惟恐通过音乐维系起来的友谊被过于实际和庸俗的东西破坏掉;他们始终保持着他们所认为适度的距离,在想象中和对方生活,最后感情升华到了超乎友谊和爱情之上的境界。
王洛宾在讲述这件事时,脸上是异常神往的表情,面露艳羡之色。
王洛宾的结语是:“幻想出来的感情,再美妙,一旦进入实实在在的生活,被油盐柴米所拖累,便会失去迷人的光彩。”所以,幻想的就让它始终呆在幻想里,千万不要去亲身接触它,所谓“只可远观不可近玩”,就是为了避免造成后悔和遗憾。
三毛,敏感聪慧,她感觉到王洛宾说这段话是影射她和他之意,但她笑而不语,要让王洛宾自己说明。
王洛宾没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儿,又给三毛讲了一个更加真实、生动的故事:王洛宾有一个朋友,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美声唱法的歌唱家,在4年轻的时候,爱上一个美丽的姑娘,但因为战乱而失散了。他天天为她写日记,好大一摞日记。20年后他得到了她的消息,这时候双方都已有了自己的家,但他经常给她写血书,信中只有一个大大的“爱”。她的丈夫溘然去逝后,他的妻子也为了他的一番痴情而主动提出离婚,以了却他40年的相思。她手捧鲜花在机场接他,可他见到她后,却倒抽一口冷气:她已不再是当年那个亭亭玉立的美少女,而是一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他不由自主地冒出一句令人伤心的话:“你,哎呀你,你,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她为他买了钢琴,布置好房间,请了好多客人来为他们祝贺,但他只住了三天,便偷愉溜走,不辞而别了。
王洛宾说:“我的朋友做了一件傻事,他如果不去见她,心中会永远有一个维纳斯。他见了,一个美丽的形象毁灭了。”
这次三毛不再沉默了,她皱着眉头问:
“洛宾,你是不是想告诉我,我们不该见面?”
“我曾经想给你写一封信,我一直觉得想象中的东西要比现实中的美。”
三毛反驳他:“不!洛宾,我们同他们不一样,一点也不一样,我认识的是你的现在而不是过去。”
听到三毛提到过去,王洛宾更加黯然:“三毛,现在和过去不应该也不能够对立起来。我们俩都是有过去的人,而且我们的过去并不轻松,我们都无法抛得下。”
三毛知道,王洛宾这话指的是她和荷西。想到荷西,她的内心深处便有一种巨大的悲痛折磨着她,使她的心像浸在冰水里那么寒冷,荷西,是她一生一世的爱呵。
那天晚上,三毛和王洛宾没有再多说话,两人都抱着闷闷的情绪,犹豫,灰心,沮丧,全都来了。
第二天早晨,三毛病倒了:周身疼痛,头晕目眩,起不了床。
王洛宾请来医生,为三毛精心治疗,还买了各种各样的营养品和水果,来给三毛进行保养。
但是,他本人却很少到三毛床前陪他说话,他当然也去三毛的房间看她,说说闲话,鼓励在异乡病倒的她勇敢一些,坚强一些。但每次他停留的时间并不长,小坐一会便离去了。他告诉三毛片子要赶紧拍出来,于是几天一整天他都随拍摄组四处走动,没完没了地拍起来,三毛很少能找到他。
到了第五天晚上,三毛再也无法忍耐下去,她不明白王洛宾到底有多忙,成天见不到他,在她生病的时候,她是多么希望王洛宾能陪在她左右,给她唱唱歌,讲讲故事埃即便他真的那么忙,他难道就不能为她的病而暂停一下么?何况不过是拍片子这等事。可见,她在他心中并没像她想象的那么重要,甚连拍片子都比她生病还要紧。
她想起王洛宾有天晚上告诉他的那些所谓“距离产生美”,“幻想总比现实要美好”的话。
是的,他在暗示他,他在提醒他,他们根本就不该见面,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渴望过同他的见面,他根本就不希罕她来陪伴他。
洛宾,你根本就不在意我呵!
看着床前的台灯,灯光透过一层薄纱中,柔柔地照出来。
“哎呀,洛宾先生,原来你也喜欢在合灯上罩上一层纱巾埃”“对。你也是吗?”
“我台北的家中,所有的台灯都被我罩上了薄纱。洛宾先生,你是因为什么原因才这样做的?”
“因为我……”
“洛宾先生,请先别说出来。我们各拿一张纸来写,看想的是不是一样。”
这是三毛第一次拜访王洛宾时,和王洛宾的一段对话,后来,他们把想法写在纸上后,拿出来对,两张纸上都赫然写着:“朦胧”!
这一次三毛在王洛宾家住,王洛宾为她布置房间时,特意把这盏台灯搬了过去,只因为三毛喜欢。
三毛盯着台灯发出的朦胧的光,痴痴地想着。
她又想起下飞机的那天,王洛宾像哄一个小女孩那样耐心地哄她;她因演戏而生气,他又诚心诚意地好好劝解她;他为她唱《是你把幸福带给我》,说那代表着他的心声;可是,也许那只是他的待客之道而已,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思。
而且他这么忙,每天挂在嘴边最多的一句话便是拍片子。
三毛的泪不知什么时候已流了下来。
哎,你有多么傻呵!人家并不凄清,并不孤独,有那么多人陪着他,他在人群之中活得很快乐,很自在,很得意,怎么会寂寞?哎,你好多情呵!
凄清、孤独、寂寞的是你,不是别人,你还去可怜别人,其实,最可怜最需要慰藉的是你自己呵!
洛宾,你说得对,我确实不该来的,我们确实不该见面……三毛对着台灯喃喃自语,心中已有了要走的想法。既然洛宾不需要她的陪伴,她又留下来干什么?
错误啊,错误!
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戏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的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郑愁予
新疆戈壁大沙漠,毕竟不是撒哈拉沙漠,她不能像当年那样找到归宿。
第二天,三毛觉得心境平静了许多,不再像前几天那样大起大落。身体状况也觉得好了许多。
晚饭的时候,三毛对王洛宾说:
“今天由我下厨,我来炒菜,你尝尝我的手艺。”
王洛宾却客气他说:“那怎么行呢?你的病还没全好,而且你到我这儿,你是客呀,怎么能让你做呢?”
王洛宾讲这话时,本是一般性的客套,但说者无心,听者有意,一个“客”字把三毛伤得很厉害。
三毛强压住内心情绪的浮动,坚持下了厨房。
炒菜的时候,伴着锅铲的声音,在王洛宾家九天以来,心情上所经历的失望、委屈、抑郁、气恼、沮丧……全都涌了出来,搅和成一种复杂的苦味。
洛宾,你和我的追求不同,你追求的是在人群之中的喧嚣和辉煌,而这是我最强烈的逃避。
洛宾,我们谁都没有错,你有你的方式,我有我的方式,我错就错在,在想象中把你看作我的良师,我的益友,我的偶像,我的知己,我不应该这么轻易地就把我的情感,我的人生希望和理想寄托在你的身上,而不管你是否能够承担,是否合适于承担,是否愿意承担,是否欢喜承担。
我们并不适合,远远超出于你所烦心的问题:年龄。
你说得对,我太不了解你,我对你的了解来自于书本和想象,而这两样东西,都并不可靠。
我太轻狂,我以为自己用第一感觉就能看得清你,看得准你,看得对你。我告诉你,我这次来就是为了完成对你的百分之百的了解,我却没有料到,在我完成这个百分之百的时候便是我不得不离开的时候。
因了解而分手,这是许多谈恋爱的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我却糊涂了。
还是你说得对,“想象的东西总是要比现实的东西美好”,是的,距离产生美,我也和你的那个歌唱家朋友一样,干了一件傻事,失去了美好的东西。
我们和他们确实不一样,他们是陷在过去的回忆中,忽视了现实的变迁,而我,我既不认识你的过去,也不认识你的现在,我只是盲目地轻率地就想用你的方式来引导我的路,忘记了买鞋之前要试鞋的常识,一切来得太勉强太勉强。
洛宾,初见你得到的感觉是一粒种子,我用想象作了它的土壤,用了一见钟情式的狂热作了它的肥料,在初访大陆的兴奋心情的这种温暖湿润的大气候下,它长成了一株大树,枝繁叶茂的,翠绿苍郁的,可是结出的却是一枚苦果,就让我把它吞下吧,这是我种下的树,我自找的。
洛宾,可是我还是有责怪你的地方。
你即然早就想在信中告诉我,你不想让我们再见面,你为何不痛痛快快地把这封信写出来?你为何不干干脆脆地把这封信寄给我?你何苦委屈你来求我的全!如果你当真决定求我的全,你又为何不好事做到底,为何非要我满怀的希望碎成尘灰?
洛宾,如果你爱我,你这样做,就暴露了你的怯懦;如果你不爱我,你这样做,又说明了你的虚假,这两者都是我所不希望在你身上发现的,也许,我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你当作一种人生的偶像,我崇敬你呵!
不该来,不该来的……
不该来,就该走了吧……
菜炒好了,摆好了桌子,三毛叫王洛宾吃饭。
王洛宾高高兴兴地答应着,边盛饭边对三毛说:“我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听了一定会欢喜的。星期六晚上,我要请一些朋友来家里,我们要为你举办一个华尔兹舞会,一来欢迎你到新疆,二来祝贺你病愈。你说好不好?”
王洛宾一边埋头盛饭,一边说了这番话。
三毛听着,所有的对来这儿的懊悔和对要离去的伤感汇成一股怨责之气:舞会,舞会,你以为我的心情很好,对这样的事情会很欢喜是不是?
朋友,你的朋友很多,你根本就不需要也没有时间来每天黄昏的时候,忧伤地坐在门前看夕阳。
你不愿跟我面对,我自会离开,决不让你为难,你又何苦三番两次地置我于我厌倦的境地?
王洛宾低着头,只顾自己说得高兴。他是真心实意的高兴,从三毛的作品来看,他以为三毛一定爱着这种气氛轻松活泼,形式热情奔放的聚会的,而且这些天,他一直忙着赶拍片子,对自己多少冷落了三毛感到自责,他希望能通过这种方式来弥补。
他的错误和三毛一样,都是从对方的作品来把握对方,却没有想到,即使是写实性,原始再现性最强的文学作品,它的主人公也只是以作者为原型创造出来的文学人物,再真实也不等同于作者本人。如果凭借文学作品来把握作者,即使作品再具有表达真情实感的自传性,把握住的都只是幻像,不是真实,只是侧面,不是全部。
他认为三毛是高兴的,没有看到三毛的脸上已堆积起了厚重的乌云,暴风雨马上便要来临。
三毛越想越委屈。越想越气恼,怨责之气渐渐充塞了整个胸膛,像一只火药桶,一点即爆。
点火的是三毛自己。她借故王洛宾给她的饭盛少了,便歇斯底里大发作了:“我杀死你!”
喊完,便立即收拾行李,马上搬了出去,住进了旅馆。
此时的三毛,便正趴在旅馆的席梦思床上,把脸深深地埋进去,回想着这些天来发生的一切。
无法再呆下去了,在这里,已没有什么能令她激动,令她兴奋,令她希翼,令她渴盼,已没有快乐可寻,已没有留下来的意义,走吧,走吧!
想到这里,三毛一缩身,从床上爬起来,马上打了电话到民航局,订好了当天飞往喀什的飞机票。
三毛神往的地方是敦煌,她希望能在莫高窟的一个洞穴里,一个人静静地呆上一个小时。她在旅伴伟文(在莫高窟从事研究工作)的帮助下实现了这个愿望。
独自进入洞穴后,看着菩萨,三毛跌入了一种“禅”的境界里——“我打开了手电棒,昏黄的光圈下,出现了环绕七佛的飞天、舞乐、天龙八部、携带眷属。我看到了画中灯火辉煌、歌舞蹁跹、繁华升平、管弦丝竹、宝池荡漾——。
壁画开始流转起来、视线里出现了另一组好比幻灯片打在墙上的交叠面面——一个穿着绿色学生制服的女孩正坐在床沿自杀,她左腕和睡袍上的鲜血叠到壁画上的人身上去——那个少女一直长大一直长大并没有死。她的一生电影一般在墙上流过,紧紧交缠在画中那个繁花似锦的世界中,最后它们流到我身上来,满布了我白色的外套。
我吓得熄了光。
‘我没有玻’我对自己说,‘心理学的书上讲过:人,碰到极大冲击的时候,很自然的会把自己的一生,从头算起——。在这世界上,当我面对这巨大而神秘——属于我的生命的密码时,这种强烈反映是自然的。
我仆伏在弥勒菩萨巨大的塑像前,对菩萨说:‘敦煌百姓在古老的传说和信仰里,认为,只有住在率天宫里的称——下生人间,天下才能太平。是不是?’我仰望菩萨的面容,用不着手电筒了,菩萨脸上大放光明灿烂、眼神无比慈爱,我感应到菩萨将左手移到我的头上来轻轻抚过。
菩萨微笑,问:‘你哭什么?’
我说:‘苦海无边。’
菩萨又说:‘你悟了吗?’
我不能回答,一时间热泪狂流出来。
我在弥勒菩萨的脚上哀哀痛哭不肯起身。
又听见说:‘不肯走,就来吧。’
我说:‘好。’
这时候,心里的尘埃被冲洗得干干净净,我跪在光光亮亮的洞里,再没有了激动的情绪。多久的时间过去了,我不知道。
‘请菩萨安排,感动研究所,让我留下来做一个扫洞子的人。’我说。
菩萨叹了口气:‘不在这里。你去人群里再过过、不要拒绝他们。放心放心,再有你回来的时候。’我又跌坐了一会儿。
菩萨说:‘来了就好。现在去吧。’……”伟文看见从洞里走出来的三毛,她的眼睛是空灵的,清澈无比,不呆滞也不浑浊,没有大悲也没有大喜。
伟文看着她,产生了一种她似已不在人间的感觉。她就在他身边一起走下山顶,他却觉得她竟恍如隔世般的缥缈和不真实起来。
三毛,她是否已在菩萨面前勘破红尘,觉得人生已尽?大概是吧……伟文想着。
是三毛的眼神令他产生这种想法的。
两人慢慢走着,登上了一个山坡,三毛站在上面,放眼一望,戈壁大沙漠瀚海一般展现在她眼前,如诗如画,如泣如诉。
三毛转过头来对站在自己侧身后的伟文说:“要是有那么一天,我活着不能回来,灰也是要回来的。伟文,记住了,这也是我埋骨的地方。”
三毛从王洛宾家中负气而走后,王洛宾几小时之后赶到华侨旅馆,但三毛已经坐上了当天飞往喀什的飞机。
听到这个消息的一刹那,洛宾整个人愣在了原地:三毛,你走了?你就这样走了?连声道别的话也不留给我。
你怎么一撒手说走就走了呢?
哎,你还是走吧,你本来就不该来,我这么一个已近棺材的老头,根本不值得你为我做什么。还是早走的好……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分得越早,伤痛便会越少,不必拖到分都分不开了却又不得不散的时候,趁现在大家都能承受得住分离,走吧,走出我衰老的生命,走出我衰老的心,你的容颜依旧灿烂如花。
只希望你从此能快乐起来,不要老生着我的气,我不值得你如此惦记。一切都是我不好,我自卑,我懦弱,在爱情上,我已迈不动步子,是我冷落了你,对不起,对不起……王洛宾痴痴地想着。
服务小姐看他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好心告诉他:三毛并没有退掉房间,临走时说是过几天就会回来。
王洛宾这才从痴想中回过神来,心中又泛起了希望的涟漪。
王洛宾回到家,家中没有了三毛,没有了那如花的笑脸,那如铃的笑声,原本就空空荡荡的房子更加寂寞和冷清起来。
没有拥有过也就谈不上失去。三毛没有来之前,房子是一样的房子,却并未感到有多么不能忍受的孤单。三毛一来一去之后,不能忍受的孤单便折磨着王洛宾了。
坐在三毛的房间里,这是他亲手为她布置的房间。
他坐在三毛坐过的椅子上,拧开台灯,灯光从薄纱中上遗出来,那温柔的光晕,是他和三毛共同爱着的朦胧。
朦胧之中,人爱做梦。王洛宾看着灯光,渐渐地眼前像罩了一团烟雾那般,成了模糊一片。又渐渐地,回忆的闸门开了,许多画面在这片模糊中清晰地显现出来。
“洛宾,我是卓玛!”
三毛穿着白衣黑裙的藏族服装坐在钢琴旁的情景浮现了出来;……“洛宾,人生70才成熟呢!”
三毛抓住他的手,不许他再唱“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的情景浮现了出来;“那我以后应该找一个叫”携老”的才行!”
三毛一身牛仔装,敏捷地对答着他的情景浮现出来了;三毛的一笑,三毛的病容,三毛的娇态,三毛的一举手一投足,三毛的每一句话,三毛的每一个眼神,全部像电影的蒙太奇手法那样闪过他的脑际。
王洛宾闭上眼睛,黑暗之中,三毛的笑声又响起,“咯咯咯”地不停。
王洛宾离开三毛的房间,走进自己的卧窒,从书桌的抽屉里取出一封信来,像捧着件稀世珍宝般的小心翼翼。
这是他和三毛最初的两次见面后,三毛从台湾寄给他的第一封信,他永远难忘他读它时的欣喜与惊悸。
那是1990年5月15日,距离他和三毛相识的时间仅仅一个月。
这天早晨,王洛宾像往常一样,被小鸟的啁瞅声从梦中吵醒,站在阳台上,呼吸着早晨新鲜的空气,沐浴着早晨稀薄明朗的阳光,做完一整套老年健身操,之后,他走到门口打开信箱。
自从1989年5月,广州举办“王洛宾优秀作品音乐会”后,王洛宾声名大振,不少人从全国各地给他寄来信件。
这天,王洛宾又收到大量信件,他粗略地扫视了一下信封,发现:有一封寄自台北市南京东路。
字写得相当有个性,字体斜斜的,且全都斜上右上角,仿佛展翅欲飞似的。
王洛宾觉得这种字体很眼熟,应该在哪里曾经见过,却一时想不起来。
王洛宾首先拆开了这封信,一看落款处,赫然写着两个字:三毛!
王洛宾立即想起了一个日前来拜访自己的不速之客。
风尘仆仆、潇洒帅气的女牛仔,秀发披肩、长裙飘曳的窈窕淑女,思维敏捷、富有才华的女作家,初次见面时,那个叫“三毛”的女人,给他留来的印象全都浮现出来。
王洛宾把信看了一遍,又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公元1990年4月27日。
我亲爱的朋友,洛宾:
万里迢迢,为了去认识你,这份情,不是偶然,是天命。没法抗拒的。
我不要称呼你老师,我们是一种没有年龄的人,一般古俗的观念,拘束不了你也拘束不了我。尊敬与爱,并不在一个称呼上,我也不认为你的心已经老了。
回来早了三天,见过了你,以后的路,在成都,走得相当无所谓,后来,不想再走下去,就回来了。
闭上眼睛,全是你的影子。没有办法。
照片上,看我们的眼睛,看我们不约而同的帽子,看我们的手。还有现在,我家中蒙看纱巾的灯,跟你,都是一样的。
你无法要求我不爱你,在这一点上,我是自由的。
上海我不去了,给我来信。九月再去看你。
寄上照片四大张,一小张。还有很多,每次信中都寄,怕一次寄去要失落。想你。新加坡之行再说,我担心自己跑去李豪不好安排。秋天一定见面。
三毛
王洛宾的手颤抖了,心震惊了。他不该相信这是真的,信中热情直率的文字所表露出的情意在他的心中引起的激荡就像一块不大但也绝对不小的石头扔进了平静如镜的湖中,声音清脆,涟漪荡漾。
看着三毛寄来的照片,王洛宾有些不敢相信这一切。
太快了,太突然了。
三毛在照片中对他笑着,牵引着他走入了一个轻灵美妙的瑰丽的梦,这“金霄”似的梦,好像带着花朵的幽香,令他80岁老人的心竟跳起了青春的舞步。
从此,王洛宾开始了同三毛的鸿雁传书。1990年5月至1990年8月,短短16个星期的时间里,他们通信达到了15封,平均一个星期一封,而且台北和乌鲁木齐,一南一北,相距万里。这样远的距离,这样高的通信频率,恐怕热恋中的青年男女也就不过如此吧。
在和三毛通信的日子里,王洛宾常常刚把回信寄出去,就盼望着三毛的下一封来信。这种盼望的心情使他想起自己的一段故事,年少轻狂的梦。
王洛宾年轻的时候,有过两次坐监狱的历史。在监狱里,他爱上了女看守撒阿黛。当时撒阿黛只有18岁,温柔漂亮,纯洁善良。每天早晨她出现在监狱中的时候,便是犯人们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光。所有的犯人都把目光投向她,屏息敛气。王洛宾爱上了撒阿黛,但他也只是和其他犯人一样,隔着铁窗静静地看着她,他的爱虽然很热烈,但他并没有向她表达过自己的心意。在他的眼中,她是天使,她是精灵,他不能让自己这个囚犯去亲近她,他认为这是对她的亵渎。
他为她写了一首歌,名字就叫《撒阿黛》,他每天都在心中反复吟唱这首歌,每天都盼望着她叮叮当当的钥匙响。
我喜欢坐在大门外撒阿黛
了望那远方的山崖撒阿黛
在那山崖的一角撒阿黛
飘浮着美丽的白云彩撒阿黛
我喜欢渠边的小树林撒阿黛
随着那晨风摇摆撒阿黛
每当小树随风摇摆撒阿黛
白云彩轻盈地飘过来撒阿黛
我喜欢冰雪的天山撒阿黛
我喜珠火热的瀚海撒阿黛
我喜欢纯洁的自云彩撒阿黛
白云彩就是你撒阿黛撒阿黛
如今,三毛也带给了他这种盼望的心情。
三毛的信中,常有鼓励王洛宾,劝王洛宾忘掉年龄的话。三毛的春风般的话语总能化解王洛宾的悲观和沮丧。
这第一封信上,便有“我也不认为你的心已经老了”的话。
后来,王洛宾又在三毛的作品中看到了一段关于年龄问题的论述:一个人是年轻或衰老,和代表年龄的数字扯不上关系,也不是外表的红颜皓齿或鸠皮鹤发所能诠译。真正能影响的,只有一个“心”字——你的心是否年轻?永远不要向命运低头,必须对生命抱有狂热的态度。
三毛本身自己便在实践着自己的理论,王洛宾心目中的三毛便是一个风采不灭的,仍然青春飞扬的,有时候甚至幼稚天真得跟小女孩一样的印象。
对三毛的这段话,王洛宾最欣赏的便是“狂热”这个词。
王洛宾给自己订了个百年的创作计划,后来仍嫌不够,便改成了五百年的拼搏计划,这简直是一个绝顶大胆的设想,但王洛宾把它付诸实际行动中。
王洛宾是新疆军区文工团顾问。顾问是个闲职,但他的事却不少,整天不是接待记者访问,就是应酬社会活动,还得拆阅大量信件,信件中,除了慕名信而外,使是寄来的歌词谱曲。不管这些词是出自行家之手,还是门外汉学者试笔,王洛宾都一丝不苟地认真对待,这对于一个名家来说,这种毫不马虎的敬业精神是难能可贵的。
看着自己谱出来的一首首的歌曲,王洛宾觉得颇有些壮志凌云的感觉,这时,他总会亮开嗓子来一首《我吆着大马车》:我吆着大马车,直冲下南梁坡,那天上没有星光,坡下没灯火,大路上多颠簸,我心中却快活,飞吧!飞吧!
我的大马车,
路旁的白杨好像对我说:
亲爱的朋友慢些吧,
小心翻了车。
亲爱的傻大哥,
你不了解我,
我身边有个星星,
照亮南梁坡。
哎,咳!
我身边有个星星,
照亮南梁坡。
三毛,这个热情开朗的女子,带给了这个老人许久未体验过的东西,他不用再坐在门前对着夕阳悲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每次王洛宾唱起这首《我吆着大马车》,心中便忍不住地想:“我这种超乎常规的举动,是不是也因为有了一颗星星?”
可是现在,这颗给予他温暖和光明的星星却离他而去了。服务小姐说她并没有彻底离开乌鲁木齐,那么,她一定还会回来的,回到他的身边来的,是不是?
三毛,你会回来吗?你一定要回来啊,没有你在,我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需要你,不要叫我失去你,好吗?
王洛宾对着照片上的三毛喃喃自语,感觉中竟有些悲不自禁。
王洛宾把三毛的信和照片放进抽屉里,收好。他慢慢步进客厅,坐到钢琴前,掀开了琴盖。他要唱歌,这是他多年来一直不变的习惯:心中有事便要唱歌,不管事情是好是坏,不管他的心情是欢喜是忧伤,他都要高歌一曲,尽情地在音乐的海洋里,让音乐来抒发他的喜悦,减弱他的痛苦。
这一次,他唱的是《我的情人你在哪里》:我的情人你在哪里?
我的心早已随你飞去。
爱情使我把一切忘记,
只有在痛苦中等待你。
我的生命你在哪里?
我的心永远和你在一起。
爱情果树结的总是苦果,
难道爱情的果实就是分离?
我的光阴你在哪里?
没有你眼前失去光辉。
我像夜莺日夜在悲啼,
一声声一声声呼唤着你。
凄凄惶惶,神不守舍地熬了两天后,王洛宾终于接到三毛的电话,电话中,三毛的声音异常平静,平静得让王洛宾觉得自己的热情显得好傻好傻。三毛不哭不闹,王洛宾反而觉得害怕起来,有一种自己最终会失去这一切的预感。
最美最动人的东西,他终于还是错过了。
王洛宾放下电话,便赶到了华侨旅馆。
敲开三毛的房门,两人都站在原地不动。
三毛穿得很简单,白衬衣配洗得泛了白的牛仔裤,王洛宾从未见过她这么朴素的装扮,她的长发编成面条麻花辫垂在胸前,脸上未著脂粉,清新淡雅得像一个女大学生。
两人都呆呆地站着,互相打量着对方。王洛宾的目光是询问的,迷惑的,焦灼的,欣喜的;三毛的眼神则如她的装扮一样的朴素,朴素得几乎是透明的,穿过了王洛宾的身体,飘浮在不知名的地方。
王洛宾凝神注视着三毛,一直看进了她那双大大的黑眼睛里,却捕捉不到她的眼光。王洛宾撒下网去,却一条鱼儿都没网上。
不知过了有多久,三毛的眼中突然有一抹色彩在跳动,但她却立即闭上了眼睛,没有让自己的目光同王洛宾的交织,便一下子扑进王洛宾的怀中,嘤嘤地哭了起来。
“三毛,别哭了,回来了就好。”
王洛宾拍着三毛的背,像安慰一个离家出走,终于又回家来了的孩子。
三毛听到这话,似乎哭得更伤心起来。王洛宾抚摸着三毛抽动的肩膀,也不自禁觉得悲楚起来,但他觉得有一种很诗意的美,美丽得他的心灵都为之颤动起来。
“幸福中有美,幸福本身就是美;痛苦中也有美,并且美得更真实!”
这是他年轻的时候写下的一句话,没料到当他晚年的时候,才真正真切地体会到,其中的滋味,那不是一种哲理意义的表述,而是内心情感的体验。
不管怎么说,她现在在他的怀中了,再多的风雨,再大的痛苦都过去了。一切都会重新开始,会好起来的。
三毛把头埋在老人的肩窝里,他的身体还很硬朗,还能给人以厚实的安全感,可是她已不想再在这上面停靠了。
尽管去意已决,面临别离,她仍有不舍的伤感之情。
三毛在心中喊着:
洛宾,回不来了,什么都回不来了,我已悟,我已悟!
三毛哭够以后,把王洛宾引进屋里,对他讲述自己的旅途见闻:头戴面纱的喀什妇女,制作精美、锋利非凡的小刀,五光十色的工艺品,两斤多重的大石榴,喀什艾提尕尔清真寺,农村的毛驴车……王洛宾见她说得兴高采烈,便说:“真这么爱新疆吗?”
三毛点点头,说:“这片土地很美丽,我很爱它!”
顿了顿,她又说:“所以我才觉得别离它很伤心。·“别离?”王洛宾很惊讶。
“对,再呆上一个星期,我就回去了。”
“什么?一个星期?你不是说过至少要住上三个月吗?”王洛宾显得很紧张。
“那是原来的计划,计划没有变化快啊!”三毛的语气非常平静。
1990年9月7日,三毛从喀什回到乌鲁木齐以后,在华侨宾馆住了一个星期,便坐上飞往回四川成都的飞机,继续她的大陆行。
但最后,原定于四五个月才回台湾的她,不到原定时间的一半就飞回去了。
她一到家,就挂了一个电话给朋友:司马中原,开口便说:“我这次去看王洛宾,他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我去他家,一屋子的媒体人物和当地干部,我有种被耍的感觉。我原本只是想和他单独聊聊的。”
三毛走后,王洛宾怅惘地回到家中。
他的居所座落在幸福路某干休所。
王洛宾打开房门,空空落落的感觉直向他扑过来,他禁不住打了一阵寒颤,心中想起的是李清照的《声声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他,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
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著窗儿。
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王洛宾去收拾三毛住过的房间,人已去,物依旧,说不出的凄清伤感。
王洛宾在三毛的床上发现了三毛遗失下来的一只粉红色的发针。王洛宾把发针捏在手中,看在眼里,痛在心底。他惆怅地将发针别到他的吉它的E弦上,后来,作了一首歌,几乎可以同《在那遥远的地方》相媲美。
我常拨弄着琴弦
独自漫步在海滩上
琴声那样忧郁
弹奏着丢尽惆怅
今天我抱起吉它
琴声却是这样明朗
像一只自由的白鸥
追逐着海波浪
虽然Sanmoor不在身旁
琴声却是这样明朗
因为她的发针插在E弦上 啊
我幸福的E弦
奏起幸福的交响
她那粉红的发针
曾经插在鬓发上
王洛宾将这首歌邮赠给三毛,满以为会收到三毛热烈如往昔的回赠,但时间一天又一天地过去了,并没有三毛的片纸只言。
1990年11月23日,王洛宾率领新疆艺术团前往新加坡演出。
演出回来后,疲惫不堪的他,不急着休息,却立即打开了信箱。
他在信堆中翻找着,终于有一封信跳入了他的眼帘:斜斜的字体,有力的笔触,地址是台北市南京东路。
王洛宾迫不及待地把信拆开,读着读着,欣喜若狂的心却沉到了谷底,再也感觉不到一丁点的兴奋和喜悦。
王洛宾没有料到,这竟是他所能收到的三毛的最后一封信。
洛宾:
谢谢你记得我。
想你已经回到了新疆。
我是11月16日方才回到台湾。由香港回来的。
家中有你的信在等我。
星加坡的来信也收到了,STUVE比我长一些。是大学时在德国一同进修时的同班同学。
想来新疆已经很寒冷了,但去过之后知道在室内不冷,比较放心。
明年1991年,我因西班牙身份证早已过期,护照也将在近期内满期了.所以被迫要回到欧洲去办手续。大约是二月就飞去了,预备住半年或一年,以后回不回台尚不知道。
我在11月14日,在香港与英国老友O’Sheal先生订婚。没有发新闻,没有通知任何人,只两个人悄悄出去吃了一顿晚饭。回台禀报父母,如此而已。
海城一家,以及萍萍(您的孙女)和她母亲,请一定问候。
海城有几张照片,在我这里,如果给我海域地址,我可寄去给淘淘。非常感谢海城对我的招待。洛宾,我走了,祝福我未来的日子平静,快乐。谢谢。
未来我将住scafLand。回台只是看望父母而已了。
谢谢你。也祝福你。
杨老师请代我问候。李本草先生一同。
平平上
1990年12月11日台北市。
1991年1月5日凌晨,王洛宾从广播里听到三毛自杀的消息,各大报纸也争相报道了这一新闻。
噩耗传来,如晴天霹雳,王洛宾悲痛欲绝,在三毛的最后一封信的末尾奋笔疾书,写下了几行字:
忏悔吧!
忏悔安慰
不了他人在天
之灵
实际上忏悔
只是在责备自己
洛宾
1991年
元月6日
王洛宾去邮局发了唁电,去照像馆放大了三毛的照片,框上黑边。
王洛宾对着三毛遗容,成天不断喝着烈性酒,十天吞下了八瓶。由于酒精中毒,住进医院。
1991年4月28日,王洛宾和朋友们在杏花盛开的乌鲁木齐市南公园举办华尔兹舞会,以此哀悼三毛。
首先唱了三毛的《橄榄树》,之后,王洛宾为三毛献上了他的新作《等待》:
你曾在橄揽树下,
等待又等待;
我却在遥远的地方,
徘徊又徘徊。
人生本是一场类藏的梦,
且莫把我责怪;
为把遗憾赎回来,
我也去等待。
每当月圆时,
对着那橄榄树独自膜拜,
你永远不再来,
我永远再等待!
等待,等待,等待,等待,
越等待,我心中越爱。
这是献给死者的恋歌。
抒发了王洛宾的满怀热情。
却不知能否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
三毛情史--尾声
尾声
1991年1月4日凌晨2时左右,三毛在台北荣民总医院,用一条咖啡色长丝袜,在浴室吊点滴的挂钩上自缢身亡。
“恸哭松声回,悲泉共呜咽”。
两千万的台湾人,甚至全世界的读者都注视着三毛的“死的仪典”,为之悲号,为之感伤,为之呜咽,为之叹息。
死,也可能是三毛最好的作品,比《哭泣的骆驼》更出色。
三毛一死惊天下!
惊天下,这是三毛的浪漫,所有爱着三毛的人,会永远记忆并怀念三毛曾经的浪漫。
死神和爱神一样喜欢拒绝三毛。
三毛自杀了三次,
第三次,终于扑进了死神的怀抱,
三毛很满足。
三毛如愿以偿。
天微微地亮了。
三毛的骨灰和着相思木的炭灰被小船载到河中央。
小船走得很慢。船上三毛装扮的小女孩用小铲子将灰粉撒到河水上,然后,三毛的骨灰不见了,小船驶向河口,人们散了,小船没有了踪影。
三毛走了。
是三毛自己说要走的。
——登琨艳《三毛的葬札》
三毛情史--后记
后记
在昏天黑地的日子里,终于十分艰难地爬完了《三毛情史》书稿的格子。
情可惊天,情可动地,情可泣鬼神。大千的偌大世界,就这么一个“情”字了得,“千金难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此情笔者来述!这口气毕竟太大,因要述此情,决非举根灯草那般轻巧。笔者述的还是三毛的情史,这就更非易事!虽然若此,但有尊长、朋友的关注、支持,笔者才在艰难的笔耕中将“此情”述诸笔端。
三毛,大家十分热爱的三毛,她一生体验的“情”,不外乎是情的真,情的诚。
《三毛情史》描述的就是一个女人——陈平、Echo、三毛追求真诚情感的历程。
三毛是一个人,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人。她不能因为人们的喜爱而脱尽凡胎变成无欲乃情的“神”。既然她是一个普通平凡的女人,在她的身本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人性中的优点和缺点,存在着女性的优势和不足,存在着普通平凡女性的向往、追求和颓废、软弱。本书所述的就是这样的三毛追求真诚情感的故事。在书中笔者力求想从她的普通平凡的女人的情感心理去探寻 她追求的轨迹。正因为如此,这书中令人动容的情感故事,不管是实有其事还是痴人说梦,都应该说并不重要;重要的应该是还三毛一颗求真求诚之心,还三毛原有的普通平凡的情感。
笔者深信,本书对于不太熟悉而想了解三毛的友人们来说,会是一本了解她的婚恋生活的很好的导引;对于熟悉而十分喜爱三毛的友人们来说,会是一本更进一步领会她的婚恋生活真缔的很好的读物。
感谢关心、支持我的尊长和朋友,感谢于我扶助莫大的出版社的老师们!
愿用此劣作,与普天下喜欢三毛的读者共飨!
练琳
1997.7.28于贵州红枫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