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江苏省通志稿 大事志 缪荃孙等编撰

  

  

  江苏省通志稿·大事志  缪荃孙等 编撰

  

  ●目录

  

  前言

  

  原序

  

  序

  

  例言

  

  第一卷 周、秦、汉

  

  第二卷 吴

  

  第三卷 晋(一)

  

  第四卷 晋(二)

  

  第五卷 晋(三)

  

  第六卷 宋

  

  第七卷 齐

  

  第八卷 梁

  

  第九卷 陈、隋

  

  第十卷 唐(一)

  

  第十一卷 唐(二)

  

  第十二卷 杨吴

  

  第十三卷 南唐

  

  第十四卷 宋(一)

  

  第十五卷 宋(二)

  

  第十六卷 宋(三)

  

  第十七卷 宋(四)(附金)

  

  第十八卷 元至元

  

  第十九卷 元至正

  

  第二十卷 明洪武(一)

  

  第二十一卷 明洪武(二)

  

  第二十二卷 明洪武(三)(附建文)

  

  第二十三卷 明永乐

  

  第二十四卷 明宣德

  

  第二十五卷 明正统

  

  第二十六卷 明景泰

  

  第二十七卷 明天顺

  

  第二十八卷 明成化(一)

  

  第二十九卷 明成化(二)

  

  第三十卷 明弘治

  

  第三十一卷 明正德

  

  第三十二卷 明嘉靖(一)

  

  第三十三卷 明嘉靖(二)

  

  第三十四卷 明隆庆

  

  第三十五卷 明万历(一)

  

  第三十六卷 明万历(二)

  

  第三十七卷 明万历(三)

  

  第三十八卷 明泰昌、天启、崇祯

  

  第三十九卷 清顺治

  

  第四十卷 清康熙(一)

  

  第四十一卷 清康熙(二)

  

  第四十二卷 清康熙(三)

  

  第四十三卷 清雍正

  

  第四十四卷 清乾隆(一)

  

  第四十五卷 清乾隆(二)

  

  第四十六卷 清乾隆(三)

  

  第四十七卷 清嘉庆

  

  第四十八卷 清道光(一)

  

  第四十九卷 清道光(二)

  

  第五十卷 清咸丰、同治

  

  第五十一卷 清光绪

  

  第五十二卷 清光绪、宣统

  

  版权

  

  ●前言

  

  六朝以来,江苏向为我国经济富庶、文化昌明之地,人文荟萃,典籍浩繁。全省地方志乘在我国现存的8000余种地方志籍中,约占十分之一,有800多种,亦不乏名家名志。但从清乾隆元年(1736)综括江苏、安徽两省地方历史的《江南通志》之后200多年,江苏没有独立完整的全省通志出版,因此清代有“内地十八省,唯江苏无专志”之说。直至宣统元年(1909),江苏始设通志局,创修通志。而后由于种种原因,数十年中,屡修屡辍,终未面世,仅存《江苏省通志稿》稿本而已。

  

  《江苏省通志稿》是江苏自清康熙六年(1667)设省以来官修的第一部省志稿本,由南京图书馆收藏,保存完整。全书分为大事、方域、都水、建置、民政、礼俗、度支,货殖、职官、选举、文化、武备、司法、邮传、经籍、古迹、金石、邦交、宗教、人物、列女、灾异等22志,392卷,约有1000余万字。基本上包括从西周到清末江苏的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活动,涉及到两千多年全省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各个方面。取材于历代重要史籍和江苏府、州、厅、县、乡镇志与著名山水、园林、寺观志,以及大量实录、档案和文集、笔记等,分门别类地保存了系统,丰富的江苏地方文献资料,特别是关于鸦片战争、太平天国革命、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及水旱灾害、边防部署、盐漕赋税、农田水利等都有比较详细的记载,对于研究江苏地方历史,具有珍贵的史料价值。

  

  《江苏省通志稿》的编纂,前后越数十年,经五次纂修和整理补充。最初于宣统元年,设局于南京龙蟠里,延聘缪荃孙为总纂,胡炳益、金鉽、陈庆平为帮总纂,设有总办及勘订、总校、分纂、采访、文牍、会计、庶务、缮校等人员,其分纂有李详、丁国钧、陈作霖,王锡祺、朱孔彰、茅乃登、徐乃昌、赵宽、龚乃保、柳诒徵等34人,至宣统二年(1910)五月正式开始纂修。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编纂工作停顿。翌年8月,通志局停办。所编志稿类目设计有12个分志:诏谕、天章、地理、渠道、经政、学校、武备、故事、官师、人物、艺文、序志,此后只有缪荃孙的《江苏金石志》和陈作霖的《江苏兵事纪略》曾单独刊行。

  

  民国7年(1918) 3月,江苏通志局恢复,续修省志,聘任冯煦为总纂,宗瞬平、沈维骥、金鉽等任协纂,志局仍设南京。至民国12年,因齐燮元兵变,经费困难,通志局迁往上海,不久被迫撤销,但冯煦仍表示“以局自随,尽款卒事”。民国16年8月,冯氏在上海病逝,所存遗稿220册及参考书等,几经周折,由江苏省政府派员接受后存省图书馆。此次开局修志为时六年,仍无完稿问世。

  

  民国18年,复由江苏省政府成立江苏通志编纂委员会,局设镇江焦山。庄蕴宽被聘为总编纂,张相文、陈去病、金鉽、柳诒徵为常务编纂,孟森、陈汉章、柳亚子、朱文鑫等任编纂,共为16人,历时三年,“又以事逾,再期而辍”。其类目以前稿为基础,另立新体,分设天文、地理、内政、外交、财政、司法、教育、军备、水利、交通、农业、矿业、工业、商业、社会、宗教、人物、金石、艺文、技术等20个分志,卷末并有辨讹、补遗。但此后仅有数种字稿陆续发表,如柳诒徵的《书院志》、《礼俗志》、《钱币制》和金鉽的《艺文志》等。

  

  民国时期第三次纂修,是1944年至1945年由汪伪政府组织的。通志编纂委员会设在苏州,由吴廷燮任主编,任援道为校印主任委员,参加纂修的有张江裁、徐定甫、谢国梁、黄浩卿、吴浩宸等。先后编定前述22个分志,成稿350余卷,定名为《江苏省通志稿》。其中《大事志》、《建置志》、《民政志》等9个分志共100卷曾经少量印行。

  

  1945年所纂的《江苏省通志稿》是在宣统之后所存旧稿基础上形成的,实系“旧草检核,阙者补之,繁者删之,讹舛者正之”。其中如《经籍志》、《金石志》、《人物志》等均系沿用旧志成篇,但与旧稿相比,编纂者在类目上有所创新,另立方域、都水、建置、古迹诸志,并将度支、货殖、民政诸志下限延至北洋政府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发掘利用地方志乘中关于自然、社会和人文各方面的丰富资料,日益为社会各界所注意。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根据社会需要,于1960年初委托省文化局组织南京图书馆和省文史馆的部分同志,对《江苏省通志稿》进行校订、圈点,准备出版。参加校订工作的有潘天桢、柳定生、江世荣、钱海岳、谌秉直、林子硕、陈庆旗、朱伯房、胡锡畴、陶德琨等,他们对内容重复和遗漏较多的《人物志》作了调整增补,删去了《文化志》中繁杂的善本书目,全书增为392卷。历时两载,其后受到“左”的思想影响,仍未能整理出版。

  

  近几年来,省内一些专家、学者通过各种有关会议,多次提议尽快整理出版《江苏省通志稿》,及时抢救这份有价值的历史文献。为使这部宝贵的文化遗产不至湮没,并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即组织了省内有关单位的同志重新进行了校点整理。此次整理是在1962年整理稿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整理旧志的要求精神,对原稿的一些史实和文字讹误作了订正;《方域志》卷从春秋至明的25幅历代疆域图,因为参考价值不大,予以删略,原附六朝古城地图六幅仍作附录列入;此外还删去了《列女志》卷目下的“传目”和“贞节”,因前者正文中并未立目,后者于今并无意义。至于原稿未经总纂,因之各卷体例不一,内容短缺等,均未作更动,一仍其旧。另外,为便于阅读,加用了现代标点符号。现由江苏古籍出版社按目陆续出版。我们谨向关心这项工作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表示感谢,并对参加校点工作的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南京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苏州大学历史系、苏州教育学院历史系、南京图书馆古籍部等单位和有关专家学者的大力协助深表谢忱!

  

  《江苏省通志稿》几经时代变迁,受到当时社会、政治条件的影响,在观念上的陈旧或错误,自所难免;加以辗转抄录,讹舛衍漏颇多,在此次点校中仍恐有未能一一校正之处。敬希读者鉴别、指正。

  

  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八九年九月

  

  ●《江苏省通志稿》原序

  

  苏省为中夏文化首出之邦,俊彦之盛,财赋之丰,今古中外,悉所称羡。清代改明南直隶为江南,本合苏皖为一。王督部新命、尹阁部文端两辑省志,迄雍正而止。道光初,陶文毅抚皖,分安庆等八府五州别辑通志,上章表可,而宁苏等八府三州,无请修者。曩诵林锡师江阴县志序,谓同光之间,大吏檄府州厅县各修志书,为纂辑通志之预备,七十余邑奉行维谨;然终光绪一朝,大吏仍无上请者。宣统庚戌,丰润张督部始奏置通志局,延缪编修荃孙总其事,甫有端倪,以辛亥之警而辍,今刊行者惟金石一志。民国时,齐省长耀琳廑怀文献,复延冯抚部煦继总其事,征辟耆俊,搜罗故实,凡十余年,成就匪浅,以金陵兵事而辍。其后苏省政府特请庄院长蕴宽三总志事,又以事逾再期而辍。廷燮累岁从事沈豫诸志,有印行者,亦有中罢者。独念苏为桑梓,而通志屡修屡已,仍叹阙如。戊寅春初,廷燮陈言,苏志失修,逾二百祀,绵历愈久,纂辑愈难。因发藏书,兼搜志乘。尝于清季备员中秘,国故除目,人未见者,皆得见之,写录盈屋。爰集丛残,为备志十,计六十四卷,上之当局,颇蒙嘉许。遂立通志局,隶之内部。又虑观成或延时日,刻限蕆功,乃聘同志分为著述,兵燹之余,多方物色。冯庄两稿,幸得其副于金山寺,皆非全页,冯稿较多。荟萃参订,两更寒暑,成大事、方域、建置、都水、民政、礼俗、度支、货殖、文化、武备、司法、邮传、职官,选举、古迹、宗教、邦交、经籍、金石、人物,列女、灾异共二十二类,三百五十余卷。旧草检核,阙者补之,繁者删之,讹舛者正之。本诸尹志,上溯古初,参酌冯庄,并采备忘,终于宣统。迹所致力,约有数端:一曰创。如大事志仿于阮文达广东前事略,近江宁府志、黑龙江陕西两志稿均有大事志,当采正史、建康实录、唐吴郡地记、宋建康镇江毗陵诸志、续资治通鉴长编、北盟会编、建炎系年要录、中兴圣政、明清实录、起居注、阁抄之类成之,为诸门之纲要;如民政志本于徐氏之会要,近新疆图志有民政志,今分户口、析疆、自治、团练诸目,并乡镇表,冀立善治之基;如邮传志之驿铺及路航邮电,皆就缜密,不厌勤搜。一曰因。木本水源,不掩前善。尹志体例,宜古宜今。若方域、都水、建置、古迹,皆就原地理而分;经籍即旧艺文、人物、列女,冯庄旧草,均有可据,不惮沿袭,用存文献。一曰补。旧草有图亡佚,今补为省府州厅县图、历代沿革图等;学校有志,而尊孔未列专目,宋元诸志多以储书附于各学,今立书馆之目,凡书阁、书局、图书馆等咸录;军学、军器则为武备之目;邮传、司法、邦交俱今所重,旧草筒略,广为搜录,不厌求详。他如方域志之疆理表;都水志之道光以后江淮运河湖海及诸水之工程等;建置之局所;度支之田赋表、地漕折征表、同治苏松五属减漕表、关征之海关税表、厘金各卡收数表及捐输洋款等;武备志之军饷类;司法志之停勾表;职官表之补年月及职官附考;选举表之补江宁十科举人等及贡举附考;人物志之补传四卷。此外立表之多,录奏之详,皆为增存事实。一曰删。苏省经制,明清两朝,治河治漕,实为大端,朝宇经营,几全为此。尘牍之多,汗牛充栋。其时北人不甘食稻,徒资蠹吏,久苦苏民。大川小水关脉络者,浚畎距浍,自不可删,衣食之本,已徙坝堰,今所录者,均为择要。凡似此者,概从减汰,以省繁文。惟兵燹几经,档案多毁,调查不易,尽所见者,辑为此编。沟通新旧,鉴观中外,箪醪投河,惟力是视。削简初竟,冗漏宁无,仍日志稿。名山石室,或有收藏,潜德幽光,岂无隐秘,断璞为玉,待诸来哲。不计人言之有无,惟期此心之克尽。伊古贤达亲纂方志,然犹论议不同,雕镌多滞,况廷燮不才,际时多故,又迫期限,不如王、尹两志集材之备,属辞之精。顾历来地记,鲜不摧残,州郡图经,莫存万一,皆由尔人之希望也夫。

  

  江宁 吴廷燮序

  

  ●序

  

  广东阮志,有前事略,近宁郡志,遂述大事,甘陕两志,亦列兹目。今特首著,似因实创。编年系目,一如鲁经。列国之建,分民而治。自汉以后,刺史都督,当古方伯,迄于明清,一邦之长,名称不同,皆其类也。不有提纲,何以检核?方域安范,牧帅拜罢,郡邑置汰,国计盈虚,民生休戚,皆未可略。其立国者,政地进退,动系治忽,邦交得失,更关废兴。所最重者,兵事磋跌,屋社之本,残人之原,必为详见,用资儆惕。江左偏安,不成一统,且均都此,难从高简,两吴南唐,可与例视。旧志无是,清代始见。郡首虽有,亦嫌太略,今皆加详。长编要录,宋典足证,明清实录,以前未有,不忍割弃,载列斯夥。蜀鉴齐乘,今有刊本,九州春秋,昔称佳著,开卷醒目,如见其时。一省之史,粗得大概,图经地记,似逊斯矣。凡五十卷。

  

  ●《江苏省通志稿》例言

  

  一、现拟纂辑江苏通志,分二十二门:曰大事、曰方域、曰都水、曰建置、曰民政、曰礼俗、曰度支、曰货殖、曰职官、曰选举、曰文化、曰武备、曰司法、曰邮传、曰经籍、曰古迹、曰金石、曰邦交、曰宗教、曰人物、曰列女、曰灾异。

  

  一、大事志。仿于阮文达广东通志之前事略,其后江西通志等皆因之,吉林通志则更名曰大事志。实则志与史相表里,前事略等,即如一省之本纪。今拟仿吉林诸志之名,曰大事志。几历代立国建都置州郡方镇按抚制置司行省及督抚部院等,一应关国家盛表系生民休戚者皆入之,是为全书之纲领。如尹氏江南通志之诏谕一门,可节录入大事志。山西通志大事记如代魏、北汉建都山西,方域即以之纪年,此亦仿之。

  

  一、方域志。尹氏江南通志原名舆地志,今拟改名。地图为先,疆域次之,沿革星野分类以及山脉列此。新旧地志有者皆列,水道则入都水。

  

  一、都水志。江苏黄河、淮河、运河、江圩、海塘各工,甲于各省。咸丰以后,黄河北行,而郑工之决,南方仍受其累。若仪名以河渠沟洫,不能包括江海各工,今拟名都水志。凡堵筑堤堰闸坝圩塘各工涉河淮江海运河者,皆以类分录。其他小水治绩,则入水利,如疏浚等。几见史志及明清会典,新旧省府州厅县志者,均皆酌录。

  

  一、建置志。城池公署以逮局所关卡津梁,一代所先。坛庙之属,以存禋祀。清代列者,则入于此,几新旧志有者皆录。历代止有官署,清代则往往设立局所,多出官署之外,皆有任务,自不宜略。

  

  一、民政志。历代史志无民政一门,宋徐氏天麟两汉会要始立民政一门,清龙氏文彬明会要因之,近代新疆志亦立民政一门。民为邦本,自宜专列,凡户口、徭役、自治、警察、保甲、团练、赈恤、救济、禁诫,如禁缠足、禁溺女、禁罂粟之类,皆备录之。乡镇有表,并以附焉。

  

  一、礼俗志。江南通志风俗附亍舆地,近方志多立礼俗专门,今拟仿之,立礼俗志。凡总论礼俗及冠婚丧祭,皆采辑各志,一一缀录。洪氏扰攘,立国未成,见于纪载,有可录者,亦不湮没。上海风纪,沾染欧化,新旧变异,此其本源,故录之。

  

  一、度支志。江南通志有食货志,近今方志有财政志,今拟立度支志。自晋南迁,储蓄粮馈,苏为根本。盐法大兴,淮之运行及六七省,莫之与京。其后关榷亦复日盛,雷氏创厘,东南之平,其原在此。漕运先河,其终由海,捐输饷需,亦属大端,未可略也。清代江苏入款,以供京协各饷者为多,赔借各款,名目不同,实皆与债无异,故立饷需,债务二目。

  

  一、货殖志。江南通志货殖为食货之一目,今之实业日以发达,金融动关国计民生,自宜专立。农、林、矿、工、商业、物产皆不可略,列其根柢,俾可推广。

  

  一、职官志。凡历代置官在今江苏方域者,如州郡或为府路及省司道县,汉至南朝封国则有相或有诸卿,或三卿以下,见正史百官公卿表、百官志、职官志、三通、会典者,皆汇辑为考,重复者删,曰职官表。几自县令以上有年月名氏可纪,见正史、实录及郡县志,省、志若建康实录之类者,皆仿汉书百官公卿表式,分格列表,其武职可表同。宋景定建康志有官表,吴郡志,镇江志纪官员拜免,亦同详于表。

  

  一、选举志。凡见历代史志、三通、会典,荐辟选举科目各科制度皆入,删重复。明清举贡以上,增减名额皆入,曰选举表。凡见历代进士题名碑及省府州县志进士举人各项贡生恩拔副岁以上皆列,鸿博召试及孝廉等科亦列。按科按年,各从其类。新选举资政院,咨议局均有议员,亦宜列表于后。

  

  一、文化志。历来方志多立学校一门,今合新旧文化志。尊孔之祀,自汉已始,晋宋以后,条目隆显,今皆列之。学校书阁以及报馆,人才以兴,文化以溥,志其兴作,绰有可观。

  

  一、武备志。自吴晋南朝,江左兵事为多,但均无兵志,新唐书始有。今宜采汉以后兵制,见正史编年会要诸书者,立武备志。清末江宁、上海制造厂,武备学堂,陆军水师诸学堂日以增多,有非前代钩盾诸署所能范围者。各府州志有武举人进士,自宜按科列表。新唐书以前无兵志,应合通典、通考、通鉴参考为之。他如全晋文及全宋齐梁陈文,全唐文、宋建康吴郡镇江等志、元金陵镇江诸志,均有可录。明为南畿,实录可搜集者尤多,如驻防,绿营、防营、新军、军饷、军学、军器之属,皆详列之。

  

  一、司法志。历来司法不入方志,近始有之。苏省司法,仿于汉晋,宋齐梁陈,赦宥恤刑,本纪皆详,自不宜略。由斯而后,迄于有明,或重原恕,或务刻深,胡蓝方黄,终于降李,大狱之类,亦须列入。谳案秋录颇重,其可原者,年有停勾,乾隆以后,取于实录,惜不能备。光绪诸案,重者录之。

  

  一、邮传志。路航邮电及旧驿铺,历代史志会典,多以驿站附于兵类。自清末铁路邮电创兴,皆视驿站至为便捷。但自春秋以来二三千年,传送文报,支递舟车,皆赖于驿,宋元铺递尤多。今虽多废,然往时中国程途悉皆由此,既当孔道捷道,尤利旅行,宜附著之。四政之宜表者及宜仿纪事本末体者,皆从所宜,

  

  一、经籍志。明代方志艺文一类,多仿文选之体,凡赋诗论说诏令奏疏碑志杂纪皆录。江南尹志则止录史子集书目,广东阮志以后皆效之。近代有录文征者,江南王新命志谓江南文章美不肚收,今拟尹志体,止录书目。若文征之类,似宜仿近今湖南文征体例,专为一书,不必入此。

  

  一、古迹志。尹志古迹古都邑入舆地,按苏省地域自春秋以来,宫苑之类,已有旧迹,孙吴东晋而后,更难指数,今拟立古迹志。凡历代京都宫殿苑省府廨陵墓之属及郡县镇戍故城垒等,见正史,通鉴,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舆地汜胜诸书及建康实录,六朝事迹一应图经地志、明清一统志者,皆参考互证,务求翔实。

  

  一、金石志。缪编修荃孙原有金石志,已刊印。今将缪氏有者列为前编,现自各志访得者列为后编。但未调查,仍苦不备。

  

  一、邦交志。以时代年份为次。苏省自春秋勾吴之与晋,齐诸国,即有邦交。孙吴之与魏、晋,南朝之与元魏、北齐,厨,隋,杨吴,南唐之与后唐,汉、周,契丹,正史皆有可考。明洪武都此,迄于北迁,涉外交者皆备列之。清代自道光以后,白门之约,邦交大开。三朝夷务本末外交史料所载甚详,均宜列入。

  

  一、宗教志。魏书有释道志,唐会要以后,多载尊重佛老诸教经典寺庙。江苏向多天方,天主各寺庙,镇江一志颇有可考。释道苏境则自南北朝已盛,海国图志有教门表,于金陵回教纪载颇详。今拟立宗教志,释道回西所有寺观庵院教堂等,各从其朔;其人之显名、者,各附列为传。

  

  一、人物志。曰名宦,凡人任于苏省有名者,曰任绩,凡苏人任于京外有可述者;曰孝义、曰儒林、曰文苑、曰武功、曰忠节、曰隐逸、曰艺术、曰方外、曰流寓,皆详事实,各为列传。此次编志,夏先生仁虎有补者,一并列入。

  

  一、列女志。仍按尹志名媛五类分列,各载事迹,节取有特行者。其原列之表,府州厅县志皆载,可不重录。

  

  一、灾异志。历代正史有五行志,文献通考有祥异考。按吴晋以来,史籍好谈符瑞,而湖开、地震、山崩、城陷及旱干、水溢、螟蝗之灾,皆所时有。即其时符瑞之陈,实亦物异,拟立灾异志。以正史诸书所载水旱疠疫为主,余附及焉。

  

  一、历来方志自沿革、职官、选举外,列表者殊少。今则方域之山脉、水道,乡镇、村屯,民政之户口, 乡镇、警察等,度支之会计、田赋、关征、盐法、税厘、饷需、债务等,货殖之农商各业物产、金融等,武备之兵制、军器等,邮传之路、航、邮、电等,皆非列表不可。又如江苏旧府州县志于咸同年间殉难官绅士民妇女,往往一州一县,不可胜原,似名位较著者可立传。余可按类列表。上江两县志已立谱成规,自可仿之。

  

  一、此次修志,拟本尹志。志与史有相表里之义,可表者则立表,宜传者则立传。他如都水之黄、淮、江、海、运河等工;民政之赈恤等;度支之田赋,如苏松常镇太仓减赋案、江宁减赋案,关征之商订加税案,盐法之淮北改票案、川淮分销楚岸案、漕运之改海运案、债务之英法俄德借款案、庚子赔款案;武备之练陆军海军案、设制造局厂案。或一事而绵延教十年,或行于前而废于后,或有中断而复续者,宜仿纪事本末体,将每一案诏令奏议,各按年月前后,自为起讫,以清眉目。

  

  一、历来方志如阮氏广东志等,多注所载事迹出处,畿辅诸志皆从之。今拟志稿所载事迹,亦应注明出处,一则昭无证不信之义,一则期文献之流传。如崇祯长编,今已鲜见,而安徽志间引之。宋建康吴郡诸志、元金陵镇江诸志、明卢熊苏州志诸书所引,今人不能见者,多赖诸志以传,亦其证也。

  

  一、方志系述而不作之书,宜以国语访于遗训咨于故实为主,是以阮谢诸志皆然。至于指陈利病,研究损益,则地方长吏之责。凡议论蹈空、事实未著者,概不列入。以此志失修已二百余年,搜罗故事,考核成书,尚虞不及,更未宜杂以虚谈浮议,徒耗日力,无裨实际。

  

  一、尹志自古初至雍正,载录已多。今拟取在苏省地域者析出,按现分二十二门,先为辑录,后出之书,如明实录,明会典、国榷等及明代私史、清实录、皇朝三志所未见者,均宜补入。

  

  ●第一卷 周、秦、汉

  

  《大事志》,以都于金陵者为主。自汉后,纪年用吴、晋、宋、齐、梁、陈,后用隋、唐、杨吴、南唐;以地土关系,如两魏、北齐、周五季;有徐州及江北关系者,从纲目例,亦分注纪年。

  

  周

  

  武王十三年,封泰伯后周章于吴。

  

  十六年秋,王师灭蒲姑。(《续汉书郡国志》:下邳,取虑县有蒲姑陂。)

  

  成王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叛。

  

  三年,王师灭奄、蒲姑。

  

  四年,王师伐淮夷。

  

  五年正月,迁奄君于蒲姑。

  

  二十四年,于越来宾。

  

  二十五年,王大会诸侯于东都。

  

  穆王六年,徐子诞来朝,锡命为伯。

  

  十三年,徐戎侵洛。

  

  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戎,克之。(《博物志》:徐偃王仁义著闻,欲舟行上国,乃通沟江淮之间。得朱弓矢,以己得天瑞,自称徐偃王。穆王遣使至楚,偃王仁,不忍斗害其民,走死彭城武原县东山下。)

  

  三十五年,荆人入徐。

  

  厉王三年,淮夷侵洛。

  

  宣王六年,召穆公帅师伐淮夷。(《毛诗》:既出我车,既设我旟。匪安匪舒,淮夷来铺。)

  

  王帅师伐徐戎。

  

  王自将以伐淮北之夷。

  

  王命皇父、休父伐徐戎,次于淮。(《毛诗》:赫赫明明,王命卿士,南仲大祖,大师皇父。整我六师,以修我戎。既敬既戒,惠此南国。王谓尹氏,命程伯休父。左右陈行,戒我师旅。仍执丑虏,率彼淮浦。省此徐土,不留不处。三事就绪,赫赫业业,有严天子。王舒保作,匪绍匪游。徐方绎骚,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徐方震惊。王奋厥武。如震如怒,进厥虎臣。阚如虎,铺敦淮濆。仍执丑虏,截彼淮浦。王师之所,王旅啴啴。如飞如翰,如江如汉,如山之苞。如川之流,绵绵翼翼。不测不克,濯征徐国。王犹允塞,徐方既来。徐方既同,天子之功。四方既平,徐方来庭。徐方不回,王曰旋归。)

  

  庄王十五年秋,宋万弑闵公于蒙泽。立子游,群公子奔萧。十月,萧叔大心及戴、武、宜,穆、庄之族以曹师伐之。杀子游于宋,立桓公。

  

  惠王六年,萧叔朝公。

  

  九年,鲁侯会齐人、宋人伐徐。

  

  二十年,徐人取舒。

  

  襄王四年四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曹伯于咸,淮夷病杞故。

  

  六年春,城缘陵,迁杞。

  

  八年正月,楚人伐徐,徐即诸夏故。

  

  三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牡丘,救徐。鲁公孙敖帅师及诸侯之师救徐。诸侯次于匡以待之。

  

  七月,齐师、曹师伐厉以救徐。

  

  冬,楚人败徐于娄林。

  

  十二月,齐侯小白会宋公、鲁侯、陈侯、卫侯、郑伯、许男、邢侯、曹伯于淮。(杜注:临淮郡,谋郑且东略。)(《毛诗》:奄有龟蒙,遂荒大东。至于海邦,淮夷来同。保有凫绎,遂荒徐宅。至于海邦,淮夷蛮貊。及彼南夷,莫不率从。莫敢不诺,鲁侯是若。翩彼飞鸮,集于泮林。食我桑椹,怀我好音。憬彼淮夷,来献其琛。元龟象齿,大赂南金。按:史克为僖公作颂,曰徐宅,曰淮夷。盖是时齐桓公正攘楚,故救徐会淮,僖公皆与。可与毛诗相参证。)

  

  九年,齐人、徐人伐英氏,报娄林之役。

  

  三十二年,徐伐莒,莒人来请盟,公孙敖如莒莅盟。

  

  定王六年六月,楚为众舒叛,故伐舒蓼,灭之。楚子疆之,及滑汭,盟吴、越而还。

  

  十年十二月戊寅,楚灭萧。楚子伐萧,宋华椒以蔡人救萧。萧人囚熊相宜僚及公子丙。王曰:“勿杀吾退。”萧人杀之。王围萧。巫臣曰:“师人多寒。”王巡三军,拊而勉之。三军之士皆如挟纩。遂傅于萧,萧溃。

  

  简王元年,吴子寿梦立。(《史记世家》:吴太伯卒,弟仲雍立。卒,子季简立。卒,子叔达立。卒,子周章立。卒,子熊遂立。卒,子柯相立。卒,子疆鸠夷立。卒,子余桥疑吾立。卒,子柯卢立。卒,子周繇立。卒,子屈羽立。卒,子夷吾立。卒,子禽处立。卒,子转立(索隐:谯周古史考云柯转)。卒,子颇高立。卒,子句卑立。时晋献公灭周北虞公,以开晋伐虢也。句卑卒,子去齐立。卒,子寿梦立。中国之虞灭二世,而夷蛮之吴兴。大凡从太伯至寿梦十九世。)

  

  二年春,吴伐郯,郯成。

  

  晋巫臣来吴,谋伐楚。楚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阵,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子反于是一岁七奔命。蛮夷属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三年十月,晋士燮会鲁叔孙侨如、齐人、邾人伐郯,以事吴故。晋侯使巫臣如吴,假道于莒。

  

  四年,晋侯会宋公、鲁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于蒲。是行,将始会吴,吴人不至。

  

  十一年,晋士燮、齐高无咎、宋华元、鲁叔孙侨如、卫孙林父、郑公子䲡,邾人会吴于钟离。始通吴也。(《吴越春秋》:寿梦朝周,适楚,观诸侯礼乐。鲁成公会于钟离,深问周公礼乐。成公悉为陈前王之礼乐,因为咏歌三代之风。)

  

  十二年十二月,吴人围巢。舒庸人以楚败于鄢陵,道吴人围巢,伐驾。围厘、虺,遂恃吴而不设备。楚公子橐师袭舒庸,灭之。

  

  十三年夏,宋鱼石复入于彭城。

  

  六月,郑伯侵宋,及曹门外,遂会楚子伐宋,取朝郏。楚子辛、郑皇辰侵城郜,取幽丘,同伐彭城,纳宋鱼石,以三百乘戍之。宋人患之。西鉏吾曰:“若楚人与吾同恶,以德于我,吾固事之也,不敢贰矣。大国无厌,鄙我犹憾。不然,而收吾憎,使赞其政,以闲吾衅,亦吾患也。今将崇诸侯之奸而披其地,以塞夷庚。逞奸而携服,毒诸侯而惧吴、晋,吾庸多矣,非我忧也,且事晋何为?吾必恤之。”

  

  七月,宋老佐、华喜围彭城。

  

  十一月,楚子重救彭城,伐宋。宋华元如晋告急。韩献子为政,曰:“欲求得人,必先勤之。成霸安强,自宋始矣。”晋侯师于台谷以救宋,遇楚师于靡角之谷,楚师还。

  

  十二月,孟献子会诸侯于虚朾,谋救宋。宋人辞诸侯而请师以围彭城。

  

  十四年,晋栾黡会宋华元、鲁仲孙蔑、卫宁殖、曹人、莒人、邾人、滕人、薛人围宋彭城。为宋讨鱼石,且不登叛人,谓之宋志。彭城降晋,晋人以宋五大夫归,置诸瓠丘。

  

  秋,楚子辛救郑,侵宋吕、留。

  

  灵王二年春,楚公子婴齐帅师伐吴,克鸠兹,至于衡山。使邓廖帅组甲三百、被练三千以侵吴。吴人要而击之,获邓廖。婴齐归,饮至三日,吴人伐楚,取驾。

  

  六月,晋侯会单子、宋公、鲁侯、卫侯、郑伯、莒子、郯子、齐世子光,同盟于鸡泽。晋欲通吴,使荀会逆吴子于淮上,吴子不至。

  

  四年夏,吴子使寿越如晋,告以不会鸡泽之故,且请听诸侯之好。晋人将为之合诸侯,使鲁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道,且告师期。

  

  秋,晋侯会诸侯于戚,以会吴人。

  

  九年,晋侯与诸侯会吴子寿梦于柤。

  

  十二年九月,吴侵楚,养由基奔命,子庚以师继之。养叔曰:“吴乘我丧,谓我不能师,子为三复以待,我清诱之。”子庚从之。战于庸浦,大败吴师。

  

  十三年正月,晋士匄与诸侯之大夫会吴于匄,为吴谋楚故也。范宣子数吴之不德也,以退吴人。

  

  秋,楚公子贞帅师伐吴。

  

  二十三年夏,楚子为舟师以伐吴,不为军政,无功而还。

  

  二十四年,舒鸠人卒叛楚,令尹子木伐之,及离城,吴人救之。子木遽以右师先,子疆、息桓、子捷、子骈、子盂帅左师以退。吴人居其间七日。子疆曰:“不如速战,请以其私卒诱之,简师陈以待我。我克则进,奔则亦视之,乃可以免。不然,必为吴擒。”从之。五人以其私卒先击吴师,吴师奔,登山以望,见楚师不继。复逐之,傅诸其军,简师会之,吴师大败。遂围舒鸠,舒鸠溃。

  

  十二月,吴子诸樊伐楚,以报舟师之役,门于巢。巢牛臣曰:“吴王勇而轻,若启之,将亲门。我获射之,必殪。是君也死,疆其少安。”从之。吴子门焉,牛臣隐于短墙以射之,卒。弟余祭嗣。

  

  二十七年十一月,齐庆封奔鲁。齐人让之,奔吴,吴句余予之朱方,聚其族焉而居之,富于其旧。子服惠伯谓叔孙曰:“庆封又富矣。”穆子曰;“淫人富谓之殃,其将聚而歼旃。”

  

  景王元年,吴使季札聘于鲁,观周乐。遂聘齐、郑、卫、晋,通嗣君也。

  

  五月,阍弑吴子余祭。弟夷末嗣。

  

  三年十月,吴子使屈孤庸聘于晋,通路也。

  

  七年六月,楚子会蔡侯、陈侯、郑伯、许男、徐子、滕子、顿子、胡子、沈子、小邾子、宋世子佐、淮夷于申。楚人执徐子。徐子,吴出也,以为贰焉,故执诸申。(按;推夷及徐、吴皆苏境)

  

  七月,楚子以诸侯伐吴,使屈伸围朱方。八月甲申,克之,执齐庆封而尽灭其族。

  

  冬,吴伐楚,入棘、栎、麻(在今砀山),以报朱方之役。楚沈尹射奔命于夏汭。

  

  八年十月,楚子以诸侯及东夷伐吴,报棘、栎、麻之役。越大夫常寿过帅师会楚子于琐。闻吴师出,薳启强帅师从之,遽不设备,吴子败诸鹊岸。(按:自铜陵鹊头山至三山为鹊尾,故江曰鹊江,岸曰鹊岸)。楚子以驲至于罗汭。吴子使其弟蹶由犒师,楚子执之。楚子济于罗汭,沈尹赤会楚子,次于莱山,蘧射帅繁阳之师先入南怀,楚师从之,及汝清。吴不可入。楚子遂观兵于坻箕之山。是行也,吴早设备,楚无功而还,以蹶由归。

  

  九年,徐仪楚聘于楚,楚子执之,使薳泄伐徐,吴人救之。令尹子荡帅师伐吴,师于豫章(豫章当在江北淮水南),而次于乾谿。吴人败其师于房钟,获宫厩尹弃疾。

  

  十五年六月,楚子狩于州来,次于颍尾,使荡侯、潘子、司马督、尹午、陵尹喜帅师围徐以惧吴。

  

  十六年四月,楚师还自徐,吴人败诸豫章,获其五帅。

  

  十月,吴灭州来。

  

  十八年正月,吴子夷末卒,子僚立。

  

  十九年,齐侯伐徐。二月丙申,齐师至于蒲隧,徐人行成。徐子及郯人、莒人会齐侯,盟于蒲隧,赂以甲父之鼎。

  

  二十年八月,吴伐楚,战于长岸。司马公子鲂先死,楚师继之,大败吴师,获其乘舟余皇。使随人与后至者守之,环而堑之,及泉,盈其隧炭,陈以待命。吴公子光请于众,曰:“丧先王之乘舟,岂惟光之罪,众亦有焉。请藉取之以救死。”众许之。使长鬣者三人潜伏于舟侧,曰:“我呼余皇,则对。”师夜从之。三呼,皆迭对。楚人从而杀之。楚师乱,吴人大败之,取余皇以归。

  

  二十二年,楚归吴蹶由。

  

  二十三年,楚杀伍奢,其子员奔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即吴王僚)。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仇,不可从也。”员曰:“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乃见诸焉,而耕于鄙。

  

  十月,宋华登奔吴。

  

  二十四年十月,华登以吴师救华氏。齐乌枝鸣戍宋。厨人濮曰:“盍及其劳且未定也伐诸。”从之。丙寅,齐师、宋师败吴师于鸿口,获其二帅公子苦雂、偃州员。华登帅其余以败宋帅。公欲出,厨人濮曰:“君请待之。”乃徇曰:“扬徽者,公徒也。”众从之。齐乌枝鸣曰:“用少莫如齐致死,齐致死莫如去备。彼多兵矣,请用剑。”从之。华氏北,又即之。厨人濮以裳裹首而荷以走,曰:“得华登!”遂败华氏于新里。

  

  敬王元年七月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逞灭,获陈夏啮。

  

  七月,吴人伐州来。

  

  楚太子建之母在郹,召吴人而启之。冬十月甲申,吴太子诸樊入郹,取楚夫人与其宝器以归。

  

  二年冬,楚子为舟师以略吴疆。越大夫胥犴劳王于豫章之汭,越公子仓归王乘舟。寿梦率师从王,王及圉阳而还。吴人踵楚,而边人不备,遂灭巢及钟离。沈尹戌曰:“亡郢之始,于此在矣。”

  

  五年四月,吴弑其君僚。吴子欲因楚丧而伐之,使公子掩余、公子烛庸帅师围潜,使延州来季子聘于上国。楚师救潜,左司马沈尹戌帅都君子与王马之属以济师,与吴师遇于穷,令尹子常以舟师及沙汭而还,左尹却宛、工尹寿帅师至于潜,吴师不能退。吴公子光告诸曰,“不索何获?我,王嗣也,吾欲求之。”诸曰:“王可弑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光曰:“我,尔身也。”四月,光伏甲于堀室而享王。王使甲坐于道,及其门。门阶户席皆王亲也,夹之以铍。羞者献体改服于门外。执羞者坐行而入,执铍者夹承之,及体以相授。光伪足疾,入于堀室。诸具剑于鱼中以进,抽剑刺王,铍交于胸,遂弑王。阖庐以其子为卿。季子至,复命哭墓,复位以待。吴公子掩余奔徐,公子烛庸奔钟吾。楚帅闻吴乱而还。

  

  六年,吴子阖庐命伍员筑大城,周回四十二里三十步,水陆门八。

  

  八年,吴子使徐人执掩余,钟吾人执烛庸,二公子奔楚。楚子大封而定其徙,使监马尹大心逆吴公子,使居养,尹莠然、左司马沈戌城之;取于城父与胡田以与之。子西谏,王弗听。吴子怒。十二月,吴子执钟吾子。遂伐徐,防山以水之。己卯,灭徐。徐子章禹断其发,携其夫人以逆吴子。吴子唁而送之,使其迩臣从之,遂奔楚。楚沈尹戌帅师救徐,弗及。遂城夷,使徐子处之。吴子问伍员曰:“伐楚何如?”曰:“楚执政众而乖,莫适任患。若为三师,一师至,彼必皆出。彼出则归,彼归则出,楚必道敝。亟肆以罢之,多方以误之。既罢而后以三军继之,必大克之。”阖庐从之,楚于是始病。

  

  九年秋,吴入侵楚,伐夷,侵潜、六。楚沈尹戌帅师救潜,吴师还。楚师迁潜于南冈而还。吴师围弦,左司马戍、右司马稽帅师救弦,及豫章,吴师还。始用子胥之谋。

  

  十二年,桐叛楚。吴子使舒鸠氏诱楚人,曰:“以师临我,我伐桐,为我使之无忌。”秋,楚囊瓦伐吴,师于豫章。吴人见舟于豫章,而潜师于巢。十月,吴军战楚师于豫章,败之。遂围巢,克之,获楚公子繁。

  

  十四年十一月庚午,蔡侯以吴子及楚人战于柏举,楚师败绩。楚囊瓦出奔郑。庚辰,吴入郢。

  

  十五年夏,越入吴,吴在楚也。

  

  六月,楚申包胥以秦师救楚。吴人与之战,屡败。九月,又战于公婿之豁。吴师大败,吴子乃归。

  

  九月,吴子弟夫槩王归,自立,以与王战而败,奔楚,为堂谿氏。

  

  十六年四月己丑,吴太子终累败楚舟师,获潘子臣、小惟子及大夫七人。子期又以陵师(陆军)败于繁。

  

  二十一年春,宋公母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地自陈入于萧以叛。秋,乐大心自曹入于萧,大为宋患,宠向魋故。

  

  二十三年春,楚子围蔡,蔡降。楚师还,蔡请迁于吴。

  

  五月,吴伐越。越子句践御之,陈于檇李。句践患吴之整也,使死士再擒焉,不动。使罪人三行,属剑于颈,而辞曰:“二君有治,臣奸旗鼓.不敏于君之行前,不敢逃刑,敢归死。”遂自刭也。师属之目,越子因而伐之,大败之。灵姑浮以戈击阖庐,阖庐伤,卒于陉,去檇李七里。子夫差嗣。

  

  二十四年,宋公弟辰自萧来奔。

  

  二十六年,楚子围蔡,报柏举。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檇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仇,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仇,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三月,越及吴平。

  

  吴之入楚,使召陈怀公,以晋辞吴。及夫差克越,乃修先君之怨。八月,吴侵陈,修旧怨也。吴师在陈,楚大夫皆惧,曰:“阖庐惟能用其民,以败我于柏举。今闻其嗣又甚焉,将若之何?”子西曰:“二三子恤不相睦,无患吴矣。昔闽庐食不二味,居不重席,室不崇坛,器不彤镂,宫室不观,舟车不饰;衣服财用,择不取费。在国,天有灾疠,亲巡孤寡而共其乏困。在军,熟食者分而后敢食,其所尝者,卒乘与焉。勤恤其民,而与之劳逸,是以民不罢劳,死知不旷。吾先大夫子常易之,所以败我也。今闻夫差次有台榭陂池焉,宿有妃嫱嫔御焉;一日之行,所欲必成,玩好必从;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仇,而用之日新。夫先自败也已,安能败我。

  

  越子句践入臣于吴。(《吴越春秋》,下同)

  

  二十八年,吴子夫差欲赦句践归国。伍子胥谏,不听。句践遂归。

  

  二十九年二月,盗杀蔡侯申。蔡公孙辰出奔吴。

  

  三十一年,吴伐陈,复修旧怨。楚子曰:“吾先君与陈有盟,不可以不救。”乃救陈,师于城父。

  

  三十二年夏,鲁侯会吴于鄫。吴来征百牢,鲁与之。太牢嚭召季康子,康子使子贡辞。反自鄫,以吴为无能为也。

  

  三十三年,吴为鲁伐邾执邾子故,三月伐鲁。子泄率故道险,从武城。初,武城人或有因于吴境田焉,拘鄫人之沤菅者,曰:“何故使我水滋?”及吴帅至,拘者道之以伐武城,克之。吴师克东阳而进,舍于五梧。明日,舍于蚕室。又明日,舍于庚宗,遂次于泗上。微虎欲宵攻王舍,私属徒七百人三踊于募庭,率三百人,有若与焉。及稷门之内,或谓季孙曰:“不足以害吴,而多杀国士,不如已也。”乃止之。吴子闻之,一夕三迁。吴人盟而还。齐侯使如吴请帅,将以伐鲁,鲁乃归邾子。邾子又无道,吴子使太宰子余讨之,囚诸楼台,栫之以棘。控诸大夫奉大子革为政。

  

  三十四年秋,吴城邗,沟通江、淮。

  

  吴王夫差既杀子胥,不稔于岁,乃起师北征,阙为陈沟于商鲁之间,北属之沂,西属之济。

  

  三十五年,楚公子结帅师伐陈,吴救陈。吴子会鲁侯、邾子、郯子伐齐南鄙,师于鄎。齐人弑悼公,赴于师。吴子三日哭于军门之外。徐承帅舟师将白海入齐,齐人败之,吴师乃还。

  

  冬,楚公子伐陈,吴季札救陈,谓子期曰:“二君不务德,而力争诸侯,民何罪焉?我请退,以为子名,务德而安民。”乃还。

  

  三十六年五月,吴子会鲁侯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王及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惟子胥惧曰,“是豢吴也”。谏曰:“越在,我腹心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弗听。使于齐,属其子于鲍氏为王孙氏。反役。王闻之,使赐之属镂以死。将死,曰:“树吾墓槚,槚可材也。吴其亡乎!三年,其始弱矣。”

  

  吴子以公孙圣直言,杀之。(《越绝书》)

  

  三十七年,鲁侯会吴于橐皋。卫侯会吴于郧。

  

  三十八年夏,鲁侯会单子、晋侯及吴子于黄池。

  

  六月丙子,越子伐吴,为二隧,畴无余、讴阳自南方,先及郊。吴太子友、王子地、王孙弥庸、寿于姚自泓上观之。弥庸见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见仇而弗杀。”太子曰:“战而不克,将亡国,请待之。”弥庸不可,属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战,弥庸获畴无余,地获讴阳。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复战,大败吴师,获太子友、王孙弥庸、寿于姚。丁亥,入吴。吴人告败于王。王恶其闻,自刭七人于幕下。

  

  七月辛丑,吴、晋争先。吴人曰:“于周室,我为长。”晋人曰:“于姬姓,我为伯。”赵鞅呼司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顿,二臣死之,长幼必可知也。”对曰:“请姑视之。”反,曰:“肉食者无墨。今吴王有墨,国胜乎?太子死乎?旦夷德轻,不忍久,请少待之。”乃先晋人。王欲伐宋,杀其丈夫而囚其妇人。太宰嚭曰:“可胜也,而弗能居也。”乃归。

  

  冬,吴及越平。

  

  四十年夏,楚子西、子期伐吴,及桐油。

  

  四十二年三月,越子伐吴,吴子御之笠泽,夹水而阵。越子为左右句卒,使夜或左或右,鼓噪而进;吴师分以御之。越子以三军潜涉,当吴中军而鼓之,吴师大乱,遂败之。

  

  元王元年,越侵楚,以误吴。

  

  秋,楚、沈、诸梁伐东夷,三夷男女及楚师盟于敖。

  

  二年,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适楚。闻越将伐吴,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于越。吴人杀之。十一月,越围吴。

  

  三年十一月丁卯,越灭吴,请使吴王居甬东。辞曰:“孤老矣,焉能事君?”乃缢。越人以归。越大夫范蠡筑越城。(吴地记:周泰伯在位四十九年,无子,仲雍立。周繇王在位三十七年。子熊遂立,在位四十九年。子早轸立,在位五十九年。子款吾立,在位三十八年。兄夷处立,在位三十九年。侄壁羽立,在位三十六年。子齐玄立,在位五十年。子柯卢立,在位二十七年。弟柯转立,在位二十四年。子娇夷立,在位二十四年。侄鸱夷立,在位三十年。子界嗣立,在位三十五年。子知济立,在位二十七年。子诸樊立,在位十四年。弟余济立,在位十七年。弟余昧立,在位二十一年。子僚立,在位十三年。诸樊子公子光立,在位二十年。子夫差立,在位二十三年。以上计二十五主六百二十四年。)

  

  王年,越王勾践以兵北渡淮,与齐、鲁会于徐州(今滕县南近铜山),致贡于周。周元王使人赐勾践胙,命为伯。是时,越兵横行于江淮东,诸侯毕贺,兼有九夷,号称伯王。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曰鸱夷子皮。苦身戮力,耕于海畔,父子治产致数千万。

  

  八年五月,越、宋、鲁纳卫出公,不敢入。

  

  贞定王元年,鲁哀公欲以越伐鲁,去三桓。

  

  八月,鲁哀公照于邾,遂如越。国人逆之,复归。

  

  四年,越王勾践薨。子鹿郢立,迁琅邪,与淮夷战,陵暴诸夏,侵灭小邦。

  

  十年,越王鹿郢卒,子不寿立。

  

  二十年,越王不寿见杀,是为肓姑。次朱勾立。(《索隐》引《纪年》)

  

  二十四年,自越灭吴,不能正江淮北。楚东侵广地至泗上,遂灭莒。

  

  威烈王十一年,越灭滕。

  

  十二年,越伐郯,以郯子坞鸪归。

  

  十四年,越王朱勾卒,子翳立。

  

  安王二十三年,越王翳迁于吴。

  

  二十六年七月,越太子诸咎弑其君翳,葬大横山之下。

  

  十月,越人杀诸咎越滑,吴人立子错枝为君。

  

  烈王元年,越大夫寺区定越乱,立无余之,是为莽安。(《竹书统笺》:莽安即王之侯。)

  

  显王四年,越寺区弟思弑其君,立无颛。(《庄子》:越人三世弑其君,王子搜患之,逃乎丹穴,不肯出。越人熏之以艾,乘以王舆。)

  

  十二年,越王无颛卒,子无疆立。

  

  二十二年,楚入徐州。

  

  二十九年,邳迁于薛。

  

  三十四年,王与诸侯会于徐州。越王吴疆伐楚。

  

  三十六年,楚围齐于徐州,遂伐越,杀无疆,尽取吴故地。至浙江,置金陵邑,越以此散。诸族子争立,或为王,或为君,滨于江南海上,服朝于楚。(《新唐书世系表》:无疆子蹄更封于欧余山。《吴越春秋》:勾践卒,兴夷即位,一年卒,子不寿,不寿卒。子不扬,不扬卒。子无疆,无疆卒。子玉,玉卒。子尊,尊卒。子亲。自勾践至于亲,共历八主,称霸二百二十四年。亲众皆失,去琅邪而徙于吴矣。按:《吴越春秋》所载与史记诸书多不合,今古史多亡,存异于此。)

  

  慎靓王二年,楚城广陵。

  

  赧王三年,越王来献,舟三百、箭五百万及犀角象齿(《竹书纪年》)。

  

  二十九年,齐灭宋,尽得淮北。

  

  三十一年,楚取淮北。

  

  五十三年,楚考烈王即位。以黄歇为相,封为春申君,赐淮北十二县。苟卿为兰陵令。

  

  秦

  

  庄襄王二年,春申君徙封于吴,言于楚王曰:“淮北地边于齐,其事急,请以为郡。”因并献十二县,请封于江东。楚王许之。春申君因城故吴地,以自为都邑,改破楚门为昌门。(《吴记地》)(《太平寰宇记》:申浦楚相黄歇,封春申君。本在寿州,徙都于吴,开申浦。)

  

  秦王政九年,李园杀春申君。

  

  二十三年,楚人闻王翦益军而来,乃悉国中兵以御之。王翦坚壁不与战,楚人数挑战终不出。楚既不得战,乃引而东。王翦追之,令壮士击,大破楚,取陈以南至平舆,虏荆王。秦王游至郢陈。荆将项燕立昌平君为荆王,反秦于淮南。翦乘胜略定城邑。

  

  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荆军,昌平君死,项燕自杀。

  

  二十五年,王翦定荆江南地,降百越之君,置会稽郡。

  

  二十八年,始皇还,过彭城,西南度淮水。

  

  三十七年十月,始皇出游。十一月,行至云梦,望祀虞舜于九疑山。浮江过丹阳,至钱塘,临浙江。还过吴,从江乘渡。改金陵曰秣陵。坏诸侯郡县城。(《太平寰宇记·丹阳记》云:始皇凿陵方山,其断处为渎,则今淮水,经城中入大江。)

  

  二世皇帝元年九月,楚人刘邦起兵于沛,自立为沛公。

  

  楚人项梁起兵于吴。广陵人召平为陈王徇广陵,未能下。闻陈王败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矫陈王命,拜梁为楚王上柱国。曰:“江东已定,急引兵西击秦。”项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二年,秦兵围沛公于丰,沛公出战破之。

  

  秦嘉立景驹为楚王,在留。沛公往从之。张良聚少年得百余,欲往景驹,道遇沛公,遂属,沛公拜良为厩将。沛公与良俱见景驹,请兵以攻丰。时章邯、司马(古文仁字)北定楚地,屠相,至砀。东阳宁君、沛公西与战萧西,不利,还聚留。二月,攻砀,三日拔之。收砀兵,得六千人,与故合九千人。还击丰,不下。陈婴以属项梁。英布既破秦军,引兵而东。闻项梁西渡淮,布与蒲将军皆以其兵属项梁。兵凡六七万,军下邳。景驹、秦嘉军彭城东,欲以拒梁。梁乃进兵击秦嘉。秦嘉败走。沛公从骑百余往见梁。梁益沛公卒五千人,五大夫将十人。沛公还,引兵攻丰,拔之。梁求楚怀王孙心立为楚怀王,陈婴为楚上柱国,都盱台。梁自号武信君。九月,项羽,沛公闻项梁死,士卒恐,乃与将军吕臣引兵而东,徙怀王自盱台都彭城。吕臣军彭城东,项羽军彭城,沛公军砀。后九月,楚怀王并吕臣、项羽军自将之。以沛公为砀郡长,封武安侯,将砀郡兵。封项羽为长安侯,号为鲁公,吕臣为司徒。楚怀王遣沛公西略,道砀至成阳。

  

  汉

  

  高祖元年,秦子婴降沛公。项羽入关,徙楚怀王自彭城都郴。

  

  二月,项羽分天下王诸将,自立为西楚霸王,王梁、楚九郡,都彭城。

  

  二年四月,汉王率五诸侯兵凡五十六万伐楚。遂入彭城,收其珍宝美人,日置酒高会。项王闻之,即令诸将击齐,而自以精兵三万南从鲁出胡陵。至萧,晨击汉军而东至彭城,日中,大破汉军。汉军皆走,相随入谷、泗水,死者十余万。汉卒皆南走山,楚又追击至灵壁东睢水上。汉军为楚所挤,卒十余万皆入睢水,水为不流。围汉王三匝。会大风从西北起,折木发屋,扬沙石,窈冥昼晦,楚军大乱坏散,汉王乃得与数十骑遁去。欲过沛,收家室;楚亦使人之沛,收取汉王家室;家皆亡,不与汉王相见。汉王道逢孝惠、鲁元公主,载以行。楚骑追之,汉王急,推堕二子车下,滕公为太仆,常下收载之,二子遂得脱。审食其从太公、吕后间行,求汉王,不相遇,反遇楚军。楚军与归,项王常置军中为质。时周吕侯为汉将兵,居下邑,汉王间往从之。

  

  五年十月,项王渡淮,至阴陵,迷失道。问一田父,田父绐曰“左”。左,乃陷大泽中。以故汉追及之。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于是项王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舣船待,谓项王曰:“江东虽小,地方数千里,生聚数十万,亦足王也。愿大王急渡。今独臣有船,汉军至,无以渡。”项王曰:“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且籍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兄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纵彼不言,籍独不愧于心乎?”乃以所乘马赐亭长,令骑皆下马步行,持短兵接战。独籍所杀汉军数百,身亦被十余创。顾见汉骑司马吕马童曰:“若非吾故人乎?”马童面之,指示中郎骑王翳曰:“此项王也。”项王乃曰:“吾闻汉购我头千金,邑万户,吾为若德。”乃自刎而死。汉王以鲁公礼葬项王于谷城。

  

  汉王曰:“齐王信习楚风俗,徙为楚王,都下邳。”

  

  六年十一月,项王亡将钟离昧家在伊庐,素与信善,项王死,亡归。高祖、张良、陈平计,发使告诸侯会陈,吾将游云梦,实欲袭信。信知高祖且至,信欲发兵反,自度无罪,欲谒上,恐见擒。或说信曰:“斩昧谒上,上必喜,无患。”信见昧计事,昧曰:“汉所不击取楚,以昧在。公若欲捕昧以自媚于汉,吾今日死,公亦随手亡矣。”乃骂信曰:“公非长者。”卒自刎。信持其首谒高祖于陈。上令武士缚信,载后车。至洛阳,赦信罪,以为淮阴侯。

  

  十二月甲申,封楚柱国陈婴为堂邑安侯,后相楚元王。

  

  正月丙午,分楚王信地为二国。以淮东五十二县,立从兄贾为荆王,都吴。以淮西三十六县,立弟文信君为楚王,都彭城。(《汉书》:以故东阳、鄣郡、吴郡五十二县王贾,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王交。封韩司徒张良为留侯万户。封楚左令尹刘缠为射阳侯。)

  

  十一年,淮南王英布反。东击荆,荆王贾走死富陵。尽劫其兵,渡淮击楚。楚发兵与战徐僮间,为三军,欲以相救为奇。或说楚将曰:“布善用兵,民素畏之。且兵法,诸侯自战其地为散地。今别为三,彼败吾一,余皆走,安能相救!”不昕。布果败其一军,二军散走。布遂引兵而西。

  

  十二月,以帝兄邰阳侯喜子濞封为沛侯。

  

  十二年十月,上与布军遇于鄿西,布兵精甚。上登庸城,望布军,置陈如项籍军,上恶之。与布相望见,曰:“何苦而反?”布曰:“欲为帝。”上怒骂之,遂战,布军败走渡推,与百余人走江南。上令别将追之。汉别将击布军洮水南北,皆大破之。(《方舆纪要》:洮湖,一名长荡湖,在溧阳县北二十里,宜兴县西百里。虞翮、韦昭等皆以洮湖为五湖之一。)

  

  上还,过沛,置酒沛宫,故人父老诸母子弟佐酒,道旧故为笑乐。酒酣,上自为歌起舞,慷慨伤怀,泣数行下。谓沛父兄曰:“游子悲故乡。朕自沛公以诛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为朕汤沐邑,复其民,世世无所与。”乐歌十余日乃去。沛中空县皆之邑西献。上留止,张饮三日。沛父兄皆顿首曰:“沛幸得复,丰未得复,惟陛下哀怜。”上曰:“丰吾所生长,极不忘耳。吾特为其以雍齿反我为魏。”沛父兄固请,乃并复丰,比沛。

  

  已酉,以楚丞相冷耳坚守彭城、拒黥布军功,侯,二千户,封下相。

  

  是月辛丑,封将军周聚为博阳侯,四百户,以黥布反,定吴郡。壬寅,封中尉灵常为阳羡侯,二千户。以击黥布。上以荆王贾无后,立兄仲之子沛侯濞为吴王,都广陵。沛侯濞,年二十,有气力,以骑将从破黥布军鄿西会甄。上患吴会稽轻悍,无壮王以填之,诸子少,乃立濞于沛,为吴王,王三郡五十三县。既拜受印,高祖召濞相之,谓曰:“若状有反相。”心悔,业已拜,因拊其背,告曰:“汉后五十年东南有乱者,岂若耶?然天下同姓为一家,慎毋反!”濞顿首曰:“不敢。”

  

  孝惠二年,楚壬交来朝。

  

  三年,射阳侯刘缠卒。嗣子睢有罪,不得代。

  

  五年,吴王濞来朝。

  

  七年,楚王交来朝。

  

  高后元年四月乙酉,少府阳成以筑长安先就功,封梧侯,属彭城。辛卯,封吕武王少子产为郊侯,属沛郡。

  

  二年五月丙申,封楚王交子郢客为下邳侯。

  

  留文成侯张良卒。子不疑嗣。

  

  五年,堂邑安侯陈婴子禄嗣。

  

  七年四月,阳羡定侯灵常子贺嗣。

  

  八年四月丁酉,封大谒者张释之建陵侯。

  

  孝文前元年三月,楚元王交薨。八月,建陵侯张释之夺侯国除。

  

  前二年,立下邳侯郢客为楚王。

  

  前三年,吴王濞来朝。堂邑恭侯禄子午嗣。下相严侯耳子顺嗣。

  

  前五年,吴王濞有铜山,招致天下亡命者,以铸钱,煮海水为盐,以故无赋而国饶。

  

  楚夷王郢客薨,子戊嗣。

  

  留侯张不疑坐谋杀当死,赎为城旦,国除。

  

  前七年,阳羡共侯贺子胜嗣。十二年卒,无后,国除。

  

  前十年,吴王濞来朝。(《汉兴以来将相名臣年表》:前十年诸侯王皆来长安。按《史记》年表,吴王濞孝文时,惟前三年来朝一次,赐几杖似当在十年后。)

  

  前十六年,齐相袁盎为吴相。(《史记·袁盎传》:徙为吴相。辞行,种(盎兄子)谓盎曰:“吴王骄日久,国多奸。欲劾治,彼不上书告君,即利剑刺君。南方卑湿,君能日饮,无何,时说王毋反而已。如此幸得脱。”盎用种之计,吴王厚遇盎。盎告归。《吴王濞传》:其居园以铜盐致富,百姓无赋。卒践更,辄与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不予。如此者四十余年,以故能使其众。按:濞王在位止四十二年,是初即位即已如此。《通鉴》列铸钱、煮盐于孝文五年,盖因邓通事联类书,今列于袁盎为相时,以贯其终。按《太平寰宇记》,茱萸沟在广陵县东北一十里。阮异之记云:吴王濞开此沟通至海陵仓。郡国六合县有铜城即吴王铸钱处。今不得开沟、铸钱之年,附志于此。)

  

  孝景前三年,御史大夫晁错说上削吴地。孝景帝即位,错为御史大夫,说上曰:“昔高帝初定天下,封三庶孽子,分天下半。今吴王前有太子之郄,诈称病不朝,于古法当诛。文帝弗忍,因赐几杖,德至厚。当改过自新,乃益骄溢,即山铸钱,煮海为盐,招致天下亡人谋作乱。今削之反,不削亦反。”上令公卿列侯宗室杂议,莫敢难,独窦婴争之。

  

  正月,削楚东海郡、吴豫章郡。吴王濞、楚王戊等反。戊杀丞相张尚、太傅赵夷吾。以周亚夫为太尉,将兵讨之。(《吴王濞传》:方议削吴,吴王濞恐削地无已,因欲发谋举事。念诸侯无足与计者,闻胶西王勇,好气与兵,诸侯皆惮畏之,乃使中大夫应高说胶西王。无文书,口报,王瞿然骇曰:“寡人何敢如是?今主上虽急,固有死耳,安得不臧?”高曰:“御史大夫晁错,蛊惑天子,侵夺诸侯,蔽忠塞贤,朝廷疾怨,皆有背叛之意,人事极矣。彗星出,蝗虫起,此愁劳,圣人之所以起。故吴王欲内以晁错为讨,外随大王后车,所乡者降,所指者下。大王诚幸而许之一言,则吴王率楚王略函谷关,守荥阳敖仓之粟,距汉兵,治次舍,须大王。则天下可并,两主分治,不亦可乎?”王曰:“善。”高归报吴王,吴王犹恐不与,乃身自为使,与胶西面结之。胶西群臣或闻王谋,谏曰:“承一帝,至乐也。今大王与吴西乡,第令事成,两主分争,患乃始结。诸侯之地不足为汉郡什二,而为畔逆以忧太后,非长策。”王弗听及削吴会稽郡、豫章郡书至,吴王先起兵,悉其士卒。下令国中曰:“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少子年十四,亦为士卒先。诸年上与寡人比,下与少子等者,皆发。”二十余万人从。)

  

  孝景帝三年正月甲子,吴王濞初起兵于广陵。西涉淮,并楚兵。发使告诸侯。反书闻,天子遣太尉绛侯周亚夫将三十六将军往击吴楚。至淮阳,问及绛侯故客邓都尉曰:“策将安出?”答曰:“吴兵锐甚,难与争锋。楚兵轻,不能久。今为将军计,莫若出兵东北,壁昌邑,以梁委吴,吴必尽锐攻之。将军深沟高垒,使轻兵绝淮泗口,绝吴饷道。彼吴、梁相敝而粮食竭,乃以全强制其罢,破吴必矣。”绛侯曰:“善。”从其谋,遂壁昌邑南,轻兵绝吴饷道。吴王专,并将其兵,未度淮,诸宾客皆得为将校尉、侯司马,独周邱不得用。周邱者,下邳人,亡命吴,酤酒无行,吴王濞薄之,弗任。周邱上谒说吴王曰:“愿得王一汉节,必有以报王。”王乃予之。周得节,夜驰入下邳。下邳时闻吴反,皆城守。至传舍召令,令入户,使从者以罪斩令。遂召昆弟所善群吏告曰;“吴反,兵且至,屠下邳,不过食顷。今先下,家室必完。”出乃相告,下邳皆下。周邱一夜得三万人,遂将其兵北略城邑。吴攻梁急,梁发使使绛侯求救,绛侯不许。又使使愬绛侯于上,上使告绛侯救梁,绛侯不奉诏,坚壁不出,而使弓高侯等将轻骑兵出淮泗口(按:汉时淮泗口在今山阳清河,皆苏境),绝吴楚兵后,塞其饷道。梁使中大夫韩安国及楚相张尚弟羽为将军,羽力战,安国持重,乃得败吴兵。吴兵欲西,梁城守,不敢西,即走绛侯军,会下邑。欲战,绛侯坚壁不肯战。吴楚士卒多饥死,欲散。绛侯使备西北,吴果从西北入,遂大败。

  

  三月,亚夫出精兵追击,大破之。吴王濞弃其军,与壮士数千人夜亡走。楚王戊自杀。吴王弃军亡,军遂溃,往往稍降大尉及梁军。吴王度淮走丹徒,保东越。东越兵可万余人,使人收聚亡卒。汉使人以利啖东越,东越即绐吴王出劳军,使人鏦杀吴王,盛其头,驰传以闻。太子驹走闽。吴楚反凡三月皆破灭。

  

  下相侯冷顺坐谋反诛。(按:当以从吴楚反。)

  

  六月乙亥,诏吏民为吴王濞等所诖误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帝欲以吴王弟德哀侯广之子续吴,以楚元王之子礼续楚。窦太后曰:“吴王,老人也,宜为宗室顺善。乃首率七国,纷乱天下,奈何续其后?”许立楚。乙亥,徙汝南王非为江都王,王故吴地,治广陵。会稽郡还治吴。

  

  立宗正礼为楚王。

  

  将军程嘉为江都相。

  

  六年冬十二月,楚文王礼薨。

  

  是年四月丁卯,封江都相程嘉为建平侯,以吴、楚功。

  

  七年,楚文王子道嗣。

  

  武帝建元元年,以博士董仲舒为江都相。

  

  三年,闽越发兵围东瓯,遣庄助以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闽越引兵罢。东瓯请举国内徙,乃悉举其众来处于江淮之间。

  

  六年八月,闽越兴兵击南越边邑。南越守天子约,不敢擅兴兵,使人上书告天子。于是天子遣大行王恢出豫章,大农令韩安国出会稽击闽越。汉兵出,未隃岭,闽越王弟余善杀王郢降。诏止兵。(按:时吴郡未分,苏省吴县一带皆会稽郡北境。)

  

  元光元年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六年,堂邑夷侯午子须嗣。

  

  元朔元年十月丁酉,封鲁共王子将广戚侯。

  

  十二月,江都易王非薨,子建嗣。甲辰,封江都易王子敢丹阳侯,胥行胡孰侯,缠秣陵侯,定国淮陵侯。

  

  二年,主父偃说上曰:“今诸侯或连城数十,地方千里,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合从以逆京师。今以法割削之,则逆节萌起,前日晁错是也。愿陛下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以地侯之。彼人人喜得所愿,上以德施,实分其国,不削面稍弱。”上从之。春正月,诏曰:“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令各条上,朕且定其号名。”

  

  三年五月丙子,河复决,濮阳瓠子通于淮泗,泛郡十六。

  

  五年三月乙丑,封城阳共王子裘为广陵侯。

  

  元狩二年,江都王建凡杀不辜三十五人,专为淫虐,自知罪多恐诛,与其后成光共使越婢下神祝诅上。又闻淮南、衡山阴谋,亦作兵器,刻皇帝玺为反具。事觉,有司请捕诛。建自杀,后成光等皆弃市,国除。

  

  三年,更江都国名广陵。

  

  四年冬,有司言县官用度不足。富商大贾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于是以东郭咸阳、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诏禁民敢私铸铁器煮盐者,左趾。

  

  六年四月乙巳,立皇子胥为广陵王,赐册曰:“呜呼!小子胥,受兹赤社,建尔国家,封于南土,世世为汉藩辅。古人有言曰:‘大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保疆,三代要服,不及以政。’呜呼!悉尔心,祗祗兢兢,乃惠乃顺,毋侗好逸,毋迩宵人,惟法惟则!《书》:云:‘臣不作福,不作威’,靡有后羞。王其戒之!”

  

  六月乙巳,封长沙定王子党为句容侯。

  

  元鼎元年,楚节王子纯嗣。堂邑侯陈须自杀,国除。

  

  四年秋,立常山宪王舜少子商为泗水王。

  

  五年秋,遣将军路博德等伐南越,将江淮以南楼船十万人,咸会番禺。

  

  六年冬,南越平。遣横海将军韩说出句章,浮海从东方往。楼船将军杨仆出武林,以击东越。

  

  元封元年,东越平。封降将多军为无锡侯。上以闽越险阻,数反复,终为后患。乃诏诸将悉徙其民于江淮之间,遂虚其地。

  

  二年,塞瓠子决河,梁、楚之地复宁,无水灾。

  

  改故鄣为丹阳郡。

  

  五年,上南巡。自寻阳浮江,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遂至琅邪,所过礼祠名山大川。

  

  置交趾、朔方、冀、兖、青、徐、幽、并、扬、荆、豫、益、凉十三部,皆置刺史。

  

  张宽为扬州刺史。

  

  天汉元年,楚襄王子延寿嗣。

  

  三年,初榷酒酤。

  

  太初二年,泗水思王子安世嗣。

  

  太始三年二月,幸东海获赤雁。

  

  昭帝始元元年二月乙亥,益封广陵王胥万三千户。

  

  六年七月,罢榷酤官。

  

  元凤五年正月,广陵王胥来朝,益万户,赐钱二千万,黄金二百斤,安车一乘,马二驷。

  

  宣帝本始元年五月,立广陵王胥少子弘为高密王。

  

  六月甲辰,丞相韦贤封扶阳侯。

  

  七月壬午,封广陵王胥子圣朝阳侯,昌南利侯。

  

  四年,以黄霸为扬州刺史。

  

  七月壬子,封广陵王胥子曾平曲侯。

  

  地节元年,楚王延寿以广陵王胥武帝子,天下有变,必得立,阴附助之。为其后母弟赵何齐取广陵王女为妻。因使何齐奉书遣广陵王曰:“愿长耳目,毋后人有天下。”何齐父长年上书告之。事下有司,考验辞服。冬十一月,延寿自杀,国除。诏胥勿治。

  

  二年,弘农都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

  

  三年,黄霸扬州刺史三岁,宣帝下诏曰:“制诏御史:其以贤良高第扬州刺史霸为颍川太守,秩比二千石,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别驾主簿车,缇油屏泥于轼前,以彰有德。”

  

  元康元年,凤凰下彭城。少府宋畴坐议未至京师,不足美,贬少傅。东海太守尹翁归迁。(本传: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

  

  神爵元年,扬州刺史柯奏海昏侯贺罪,诏削三千户。

  

  五凤三年,广陵相胜之奏夺王胥射陂草田,以赋贫民,奏可。

  

  四年春,广陵王胥有罪自杀。胥使巫李女须祝诅上,求为天子。事觉,药杀巫及左右二十令人。公卿请诛胥,遣廷尉大鸿胪即讯。胥谢曰:“罪死有余,诚皆有之。事久远,请归思念具对。”胥既见使者还,置酒显阳殿,召太子霸及子女董訾、胡生等夜饮,使所幸八子郭昭君、家人子赵左君等鼓瑟歌舞,至鸡鸣时罢。谓太子霸曰:“上遇我厚,今负之甚。我死,骸骨当暴。幸而得葬,薄之无厚也。”即以绶自绞死。八子郭昭君二人自杀。天子加恩,赦王诸子皆为庶人,赐谥曰厉王。立六十四年而诛,国除。

  

  甘露二年十月乙亥,立皇子嚣为楚王。

  

  四年闰月丁亥,封鲁孝王子遂建陵侯。

  

  元帝初元元年三月甲申,立广陵厉王胥子霸为广陵王。

  

  永光四年十月,罢吴县匠门外信士里太上皇高祖、孝文庙。

  

  建昭元年正月,封梁敬王子钦溧阳侯。

  

  三年,广陵孝王霸薨。

  

  五年,广陵孝王霸子意嗣。

  

  成帝建始元年,广陵共王意薨。

  

  二年,广陵共王意子护嗣。

  

  河平二年,楚相宋登迁京兆尹。

  

  四年,谏大夫何武为扬州刺史。(本传:王音举武孝廉方正,征对策,拜为谏大夫,迁扬州刺史。所举奏二千石长吏,必先露章,服罪者为亏除免之而已;不服,极法奏之,抵罪或至死。武为刺史,二千石有罪,应时举奏,其余贤与不肖,敬之如一。是以郡国各重其守相,州中清平。行部必先即学官见诸生,试其诵论,问以得失,然后入传舍,出记问垦田顷亩,五谷美恶,已乃见二千石,以为常。为刺史五岁,入为丞相司直。)

  

  阳朔元年,楚孝王嚣子共嗣。一年薨,谥怀王。

  

  二年,诏封楚嚣王子衍为楚王。

  

  三年,周君为会稽太守。

  

  鸿嘉二年,泅水相满点迁左冯翊。

  

  永始四年,会稽太守刘交迁宗正,右扶风师临迁沛郡都尉。

  

  元延元年,京兆尹何武为楚内史,寻迁沛郡太守。

  

  二年四月,立广陵孝王子守为广陵王。

  

  三年,沛郡太守何武迁廷尉。

  

  绥和元年,水衡都尉甄丰为泗水相。

  

  建平四年,楚思王衍薨。

  

  哀帝元寿元年,楚思王衍子纾嗣。士孙张为扬州牧,执金吾毋将隆左迁沛郡都尉。

  

  汉帝玄更始元年(新莽地皇四年),新莽庐江连率李宪据淮南,称淮南王。故梁王立之子永诣洛阳,更始封为梁王。

  

  二年,梁王永闻更始政乱,遂据国起兵,招诸豪杰沛人周建等,署为将帅,攻下沛、楚、济阴、山阳、淮阳、汝南,凡得二十八城。时东海人董宪起兵,永遣使拜宪翼汉大将军。更始败,永自称天子。

  

  光武帝建武二年夏,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率四将军伐刘永。

  

  五月庚辰,封更始元氏王歙为泗水王。是岁,盖延等大破刘永于沛西。

  

  三年春,梁王永遣使立董宪为海西王。睢阳食尽,永与苏建走保酂。诸将追急,永将庆吾斩永首降。苏茂、周建立永子纡为梁王。

  

  是年,鲁郡太守鲍永为扬州牧。

  

  四年七月丁亥,遣将军马武等围刘纡于垂惠。

  

  四年八月,拜马成扬武将军,督诛虏将军刘隆、振威将军宋登、射声校尉王赏,发会稽、丹阳等郡兵,击李宪。时,上幸寿春,设坛场,祖礼遣之。

  

  五年二月丙午,苏茂将五校兵救周建于垂惠。马武为苏茂、周建所败,奔王霸营求救。霸曰:“贼兵盛,出必败”,乃闭营坚壁。茂、建果悉出攻武。合战良久。霸乃开营,后出精骑袭其背。茂、建前后受敌,败走。霸、武各归营。茂、建复聚兵挑战。霸坚卧不出,方飨士作倡乐。茂、建既不得战,乃引还营。其夜,周建兄子诵闭城拒之。建于道死,茂奔下邳,刘纡奔佼强。

  

  平狄将军庞萌反,与董宪连和,自称东平王。攻破彭城,将杀楚郡太守孙萌,郡吏刘尹伏太守身上号泣,请代其死,身被七创。庞萌义而舍之。

  

  董宪与刘纡、苏茂去下邳,还兰陵,使茂与佼强助庞萌,攻桃城。帝自将兵驰至元父,宿桃城,城中闻车驾至,众心益固。萌等攻二十余日,疲困不能下。吴汉、王常、盖延等皆至。帝乃率众军救桃城,亲自搏战,大破之。庞萌走从董宪。

  

  七月丁丑,帝幸沛,进幸湖陵。董宪与刘纡悉其兵数万人屯昌虑。帝至蕃,五校乏食引去。帝乃亲临攻宪,三日大破之,佼强将其众降,庞萌走保郯。

  

  八月乙酉,帝幸郯,留吴汉攻之,车驾转徇彭城、下邳。吴汉拔郯,董宪走保朐。刘纡不知所归,其军士高扈斩之以降,吴汉进围朐。

  

  六年正月,将军马成等拔舒。欧阳歙为扬州牧。二月,大司马吴汉等拔朐,斩董宪、庞萌,江淮山东悉平。李宪亡走,其军士帛意斩宪,南平。六月辛卯,诏曰:“今百姓遭难,户口耗少,而县官吏职,所置尚繁,其令司隶、州牧各实所部,省减吏员。于是,并省四百余县。

  

  是年,五官中郎将李忠为丹阳太守。时海内新定,南方江淮海滨,多拥兵据土。忠到郡,招怀降附,其不服者皆诛之,旬月皆平。忠以丹阳越俗不好学,嫁娶礼仪,衰于中国,乃为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又兴垦田,三岁中流民占著者五万余口。

  

  十年,河东都尉樊华为扬州牧。

  

  十三年二月,并西京十三国,泗水属广陵。三月辛未,沛郡太守韩歆迁大司徒。

  

  十四年,丹阳太守李忠迁豫州太守。

  

  十五年四月丁巳,封皇子英为楚公,阳为东海公,衡为临淮公。

  

  十六年春,郡国群盗处处并起,郡县追讨,到则解散,去复屯结,徐州尤甚。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捕。

  

  十七年六月,临淮公衡薨,无子国除。十月辛巳,楚公英、东海公阳,皆进为王。

  

  十八年十二月,罢扬州牧,置刺史。

  

  十九年六月戊申,东海王阳为皇太子,皇太子强为东海王。九月,自南顿进幸淮阳、沛。

  

  二十年六月乙未,徙中山王辅为沛王。十月,东巡狩,进幸鲁、东海、楚、沛国。

  

  二十八年正月,以鲁国益东海。赐东海王强虎贲、旄头、钟虡之乐,拟于乘舆。六月,更始之子寿元侯鲤得幸于沛王辅,怨刘盆子,结客杀盆子兄故式侯恭。帝怒,沛王坐系诏狱,三日乃得出。八月戊寅,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始就国。强临之国,让还东海,又因皇太子固辞。帝不许,深嘉叹之,以强章宣示公卿。

  

  中元元年,东海王强、沛王辅、楚王英朝京师。丁卯从东巡。二月辛卯,从东封泰山。

  

  明帝永平元年夏五月,东海王强薨,子政嗣。六月乙卯,葬东海恭王。八月戊子,徙山阳王荆为广陵王,遣就国。九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六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十月,行幸鲁,祠东海恭王陵;会沛王辅、东海王政。

  

  观恂为扬州刺史。

  

  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楚王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托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缣,以助伊蒲塞沙门之盛馔。”

  

  十年二月,广陵王荆有罪,自杀,国除。先是,荆呼相工谓曰:“我貌类先帝。先帝三十得天下,我今年三十,可起兵未?”相诣吏告之,荆惶恐,自系狱。帝复加恩,不考极其事,下诏不得臣属吏人,惟食租如故,使相、中尉谨宿卫之。荆犹不改,使巫祝诅,有司请诛之,荆自杀。立二十九年死。帝怜伤之,赐谥曰思王。

  

  十一月,征沛王辅会睢阳。

  

  十一年正月,沛王辅、楚王英、东海王政朝京师。

  

  十三年十一月,楚王英谋反,废,国除,迁于泾县。英于方士作金龟玉鹤,刻文字为符瑞。男子燕广告英与渔阳王平、颜忠等,造作图书,有逆谋事,案验。有司奏英大逆不道,请诛之。诏亲亲不忍,废英,徙丹阳泾县,赐汤沐邑五百户。男女为侯主者,食邑如故。许太后勿上玺绶,留止楚宫。

  

  朱晖为临淮太守。

  

  十四年三月甲戌,司徒虞延以不发楚王英反谋,自杀。四月,楚王英至丹阳,自杀。诏以诸侯礼葬于泾。封燕广为折奸侯。时穷治楚狱,遂至累年。其辞语相连,自京师亲戚诸侯及考案吏,阿附相陷,坐死徙者以千数。

  

  会稽太守尹兴以楚狱征诣廷尉。

  

  以任城令袁安为楚郡太守。安到郡,不入府,先往按楚狱,理其无明验者,条上出之。府丞掾皆叩头争,以为阿附反虏,法与同罪,不可。安曰:“如有不合,太守自当坐之,不以相及也。”遂分别具奏。帝感悟,即报许,得出者四百余家。

  

  五月,封广陵王荆子元寿广陵侯,食六县。

  

  十五年二月,上东巡。征沛王辅会睢阳。进幸彭城。癸亥,耕于下邳。三月,征琅玡王京会良成。四月庚子,改临淮为下邳国,封皇子衍为下邳王。

  

  十七年,倪说为扬州刺吏。

  

  十八年,徐州大旱。扬州刺史倪说免。

  

  章帝建初元年正月,诏徐州禀赡饥民。

  

  二年四月,诏还坐楚事徙者。

  

  七年正月,沛王辅、东海王政朝京师。诏沛王赞拜不名。

  

  张禹为扬州刺史。

  

  元和元年六月辛酉,沛献王辅薨,子定嗣。

  

  二年,扬州刺史张禹改兖州。

  

  章和元年八月,南巡狩。九月庚子,幸彭城,东海王政、沛王定皆从。是年,谒者马稜为广陵太守。时谷贵民饥,奏罢盐官,以利百姓,赈食贫羸,薄赋税,兴复陂湖,溉田二万余顷,吏民德之。

  

  二年三月丁酉,改楚郡为彭城国,遗诏徙六安王恭为彭城王。癸亥,彭城王恭、下邳王衍始就国。

  

  和帝永元七年六月丙寅,沛王定薨。以江湖多剧贼,起马棱为丹阳太守,发兵掩击,皆掩灭之。转会稽太守。

  

  十四年二月已卯,东海王政薨。四月庚辰,赈贷会稽流民下贫谷,各有差。

  

  十六年,诏徐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

  

  安帝永初元年九月癸酉,调扬州五郡租米,赡给下邳等郡国。

  

  二年正月,禀下邳贫民。

  

  三年五月丁酉,沛王正薨。

  

  七年九月,调丹阳、会稽租米,赈给广陵、下邳、彭城各郡国,又调滨水县彭城、广陵九十万斛输敖仓。

  

  元初三年,彭城王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杀。国相赵牧以状上,因诬奏恭祠祀恶言,大逆不道。请诛之。恭上书自讼。朝廷以其素著行义,令考实无征,牧坐下狱,会赦免。

  

  四年十一月己卯,彭城王恭薨。

  

  六年四月,会稽大疫,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巡行疾病,赐棺木,除田租、口赋。沛国大风、雨雹。

  

  徐州刺史刘福诛。

  

  延光四年二月乙亥,下邳王衍薨。六月丙午,东海王肃薨。

  

  顺帝永建元年,严遵为扬州刺史。

  

  二年七月,下邳王成卒。

  

  四年,会稽太守刘上书,分会稽为吴郡。(《水经注》:永建四年,阳羡周嘉上书,以县远,赴会难,求得分置。遂以浙江西为吴郡,领县十三,以东为会稽。)

  

  阳嘉元年三月,扬州六郡妖贼章河等寇四十九县,杀伤长吏。

  

  二年二月甲申,诏以吴郡饥荒,贷人种粮。徐州刺史杨秉迁兖州任城相。

  

  永和三年四月,九江贼蔡伯流寇郡界,及广陵,杀江都长。五月,吴郡丞羊珍反,攻郡府,太守王衡破斩之。闰月,蔡伯流等率众诣徐州刺史应志降。

  

  六年,扬州刺史严遵卒。遵字王思,为扬州刺史,惠爱在民,会当迁官,吏民塞路攀辕,诏遂留之。居官十八年卒。

  

  徐州刺史杨兼迁兖州,陈琦为徐州刺史。

  

  汉安元年,守光禄大夫张纲为广陵太守。时广陵贼张婴寇乱扬、徐间,积十余年,二千石不能制,乃以纲为广陵太守。前太守率多求兵马,纲独请单车之职。既到,径诣婴垒门。婴大惊,遽走闭垒。纲于门罢遣吏民,独留所亲者十余人,以言喻婴,请与相见。婴见纲至诚,乃出拜谒。纲延置上坐,譬之曰:“前后二千石多肆贪暴,故致公等怀愤相聚。二千石信有罪矣,然为之者又非义也。今主上仁圣,欲以恩德服叛,遣太守来,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罚相加,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震怒,荆、扬、兖、豫大兵四集,身首横分,血嗣俱绝。二者利害其深计之。婴闻,泣下,曰:“荒裔愚民,不能自通朝廷,不堪侵枉,遂复相聚偷生,若鱼游釜中,且以喘息须臾间耳。今闻明府之言,乃婴等更生之辰。”乃还营。明日,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归降。纲单车入婴垒,大会,置酒为乐,散遣部众,任从所之;亲为卜居宅,利田畴;子孙欲为吏者,皆引召之。人情悦服,南州晏然。朝廷论功当封,梁冀遏之。在郡一岁,卒。张婴等五百余人为之制服行丧,送到犍为,婴为负土成坟。诏拜其子续为郎中。

  

  二年十二月,扬、徐盗贼攻烧城寺,杀略吏民。

  

  建康元年正月庚子,沛王广卒。扬、徐盗贼群起,盘亘连岁。八月,九江范容、周生等寇掠城邑,为江淮患。遣御史冯赦督扬、徐二州兵讨之。九月,扬州刺史尹燿讨贼范容等于历阳,军败,燿为贼杀。

  

  韩演为丹阳太守(一作韩缤)。

  

  冲帝永嘉元年正月,广陵贼张婴复叛,杀堂邑、江部长。二月,彭城王道卒。四月,丹阳贼陆宫等围城,烧亭寺,丹阳太守江汉击破之。五月,拜九江都尉滕抚中郎将,督扬、徐二州事。九月,滕抚进击张婴。十一月丙午,破婴,斩获千余人。历阳贼华孟自称黑帝,攻杀九江太守杨岑。滕抚进击,破之,斩孟等三千八百级,虏获七百余人。东南悉平,振旅而还。

  

  质帝本初元年正月壬子,广陵太守王喜坐讨贼逗留,下狱死。

  

  二月庚辰,诏曰:“九江、广陵二郡数罹寇害,残夷最甚。生者失其资业。死者委尸原野。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为之。况我元元,婴此困毒。方春戒节、赈济乏厄、掩骼埋胔之时,其调比郡见谷,出禀贫弱,收葬枯骸,务加埋恤,以称朕意。”

  

  桓帝建和元年二月,扬州人多饿死,遣四府掾分行赈给。

  

  二年正月,赐彭城诸国王黄金各五十斤。

  

  三年,太邱长陈实,以沛相赋敛重,解印绶去。

  

  三月甲申,彭城王定薨。

  

  元嘉元年四月,梁国饥,民相食。

  

  永兴二年六月,东海朐山崩,彭城泗水增长逆流。

  

  任城令刘祐为扬州刺史,举奏大将军梁冀之弟会稽太守旻罪,旻坐征。

  

  永寿二年二月甲申,东海王臻薨,谥孝。公孙举、郭窦等聚众至三万人,寇徐州,破坏郡县。连年讨之,不能克。遣中郎将段颎击举等,大破之。获首万余级,余众解散。封颎列侯。

  

  延熹二年八月,以诛梁冀功封欧阳参为亭侯。参,后为扬州刺史。

  

  二年,征彭城姜肱,不至。任恺为徐州刺史。

  

  七年正月庚寅,沛王荣卒。

  

  九年正月,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

  

  灵帝建宁二年九月,丹阳山越围,太守陈寅击破之。十月,沛相苟昱等坐鉤党下狱死。灵帝践阼,起韦著为东海相,虐刑以逞,输论左校。

  

  熹平元年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寇郡县,扬州刺史臧旻、丹阳太守陈寅讨破之。

  

  百里当徐州刺史。

  

  三年,吴郡司马富春、孙坚召募精勇,助州郡讨许生。十一月,臧旻、陈寅大破许生于会稽,斩之。

  

  兰陵令朱儁为东海相。

  

  光和二年四月,沛相王吉诛。中常侍王甫养子吉为沛相,尤残酷,杀人皆磔尸车上,随其罪目,宣示属县。夏月腐烂,则以绳连其骨,周遍一郡乃止,见者骇惧。视事五岁,凡杀万余人。阳球为司隶校尉,因谢恩奏甫罪恶。辛巳,收甫送洛阳狱,及子沛相吉。父子悉死于杖下。

  

  中平元年初,巨鹿张角以妖术教授,号太平道,众共神而信之。十余年间,徒众数十万。自青、徐、幽、冀、荆、扬、兖、豫八州之民,无不毕应。角遂置三十六方,方犹将军。大方马元义先收荆、扬数万人,期会发于邺,中常侍封谞等为内应。是年春,角弟子唐周上书告之。于是,收马元义,车裂于洛阳。张角等知事已露,驰敕诸方。一时俱起,所在燔烧官府,劫略郡邑。州县失据,长吏多逃亡,天下响应。

  

  陶谦为徐州刺史。

  

  五年,沛、彭城、下邳水大出。

  

  刘遵为扬州刺史。

  

  献帝初平元年,笮融为下邳相。初,陶谦以笮融为下邳相,使督广陵、下邳、彭城粮运。遂断三郡委输,大起浮屠祠。课人诵读佛经,招致好佛者至千余户。每浴佛,辄多设饮食,布席于路,经数十里,费以巨万。

  

  三年十二月,徐州刺吏陶谦与诸守相共奏记,推朱儁为太师,因移檄牧伯,欲以同讨李傕等,奉迎天子。李傕用周忠、贾诩策,三征儁入朝。儁乃辞谦议而就征。

  

  四年春,袁术杀扬州刺史陈温。袁绍使袁遗领扬州。袁术击破之。遗走至沛,为兵所杀。以下邳陈瑀为扬州刺史。未几,扬州刺史陈瑀走归下邳,袁术遂领其州,兼称徐州伯。夏,徐州治中王朗、别驾赵昱说刺史陶谦曰:“今天子在西,宜遣使奉贡。”谦乃遣昱奉章至长安,诏拜谦徐州牧,封溧阳侯;以昱为广陵太守。时徐方殷盛,谷实甚丰,流民多归之。而谦信用谗邪,疏远忠直,刑政不治,由是徐州渐乱。许劭避地广陵,谦礼之甚厚。劭告其徒曰:“陶恭祖外慕声名,内非真正,待吾虽厚,其势必薄。”遂去之。后谦果捕诸寓士。袁术上孙策舅吴景领丹阳太守,攻周昕,夺丹阳,以策从兄贲为丹阳都尉。策到寿春见袁术,涕泣言亡父与明使君同盟结好,策感惟旧恩,欲自凭结,愿垂察其诚。术甚奇之,然未肯还其父兵,谓曰:“丹阳精兵之地,可往招募。”策遂诣舅氏招募,得数百人,为泾县大帅祖郎所袭,几至危殆。复往见术,术以坚余兵千余人还策,拜怀义校尉。侍御史刘繇有盛名,诏用为扬州刺史。州旧治寿春,术已据之。繇欲南渡江,吴景、孙贲迎置曲阿。繇以景、贲本术所置,遂构嫌隙,追逐景、贲。景、贲退屯历阳,繇遣张英屯当利口以拒之。术乃白故吏惠衢为扬州刺史。

  

  曹操攻吕布,分兵平兖州诸县。布奔刘备于徐州。

  

  初,丹阳朱治尝为孙坚校尉,见袁术政乱,劝孙策归取江东。时吴景攻樊能、张英等,岁余不克。策说术愿助讨横江,术许之,表为折冲校尉,将兵千余人,骑数十匹,行收兵。比至历阳,众五六千。时周瑜从父尚为丹阳太守,瑜将兵迎之,仍助以资粮。策大喜,进攻横江、当利,皆拔之。策渡江转战而前,莫敢当其锋者。长吏委城郭,及策至,军士不敢虏略,鸡犬菜茹一无所犯。民大悦,竞以牛酒劳军。策至刘繇牛渚营,尽得邸阁粮谷、战具。时彭城相薛礼、下邳相笮融依繇为盟主,礼据秣陵城,融屯县南,策皆破之。又破繇别将于梅陵,转攻湖熟、江乘,皆下之,进击繇于曲阿。繇与战,败走丹徒。策入曲阿,劳赐将士,发恩布令,告谕诸县。刘繇、笮融等故乡部曲来降首者,一无所问。下邳阙宣聚众数千人,自称天子,陶谦击杀之。陶谦别将守阴平,杀曹操父前太尉嵩并少子德。秋,操引兵击谦,攻拔十余城。至彭城,大战,谦兵败,走保郯。初,京洛董卓之乱,民流移东出,多适徐土。遇操至,坑杀男女数十万口于泗水中,水为不流。操攻郯,不能克。

  

  兴平元年十二月,扬州刺史刘繇与袁术将孙策战于曲阿。繇军败绩,孙策遂据江东。

  

  是年正月,陶谦告急青州刺史田楷,楷与平原刘备赴之。备自有兵数千人,谦益以丹阳兵四千,备遂去楷归谦,为豫州刺史,屯小沛。曹操军食亦尽,引兵退。曹操使司马荀彧、寿张令程昱守甄城,复往攻陶谦,遂略地至东海,所过残灭,遂击刘备于郯东。谦恐,欲走归丹阳。会陈留太守张邈叛操迎吕布,操引兵还。下邳相笮融奔广陵。曹操破陶谦,徐土不安。融将男女万口奔广陵,太守赵昱待以宾礼,利广陵财,乘酒酣杀昱,放兵大掠。因过依彭城相薛礼,既而复杀之。十二月,徐州牧陶谦疾笃,谓别驾东海糜竺曰:“非刘备不能安此州。”谦卒,竺率州人迎备,遂领徐州。

  

  建安元年正月,袁术攻刘备,以争徐州。备使司马张飞守下邳,自将拒术于盱眙、淮阴。相持经月,下邳相曹豹,陶谦故将,与张飞相失,飞杀之,城中乖乱。袁术与吕布书,劝令袭下邳,许助以军粮。布大喜,引军水陆东下。备中郎将丹阳许耽开门迎之。张飞走,布虏备妻子及将吏家口。备闻之,引兵还,比至,兵溃。备收余兵,东取广陵,与袁术战,又败,屯于海西,饿困从事。东海糜竺以家财助军,备请降于布。布召备复以为豫州刺史,与并势击术,使屯小沛,布自领徐州牧。

  

  袁术畏吕布为己害,乃为子求婚,布许之。术遣将纪灵步骑三万攻刘备。刘备求救于布,布亲就之为解。备合兵得万余人,布恶之,自出兵攻备。备败,走归曹操。操厚遇之,以为豫州牧。益其兵,给粮食,使至沛收散兵,以图吕布。

  

  二年五月,吕布绝袁术婚,械送术使枭首。诏以布为左将军。布大喜,遣陈莲子登奉章谢恩,并答操书。操拜登广陵太守,增珪秩中二千石。袁术遣其大将张勋等与韩暹、杨奉步骑数万,七道攻布。布用陈珪策与暹、奉约,同攻术,且许以术军资与之。暹,奉大喜,从布进军,勋等散走,杀伤、堕死者殆尽。

  

  九月,曹操东征袁术。术走渡淮。时天旱岁荒,士民冻馁,术由是遂衰。

  

  韩暹、杨奉寇掠扬、徐间。刘备诱奉斩之,暹为人所杀。

  

  三年,吕布复与袁术通,攻刘备,破沛城,备单身走曹操。曹操袭吕布,遇刘备于梁,进至彭城,十月屠之。广陵太守陈登率郡兵为先驱,进至下邳,布屡战不敢出,操引沂、泗灌城。十二月,布将魏续等执陈宫、高顺,率其众降。布登白门楼,兵围之急,乃下降,操并宫、顺缢杀之。是年,周瑜求袁术为居巢长,取涂东归。孙策亲自迎瑜,授建威中郎将,即与兵二千人,马五十匹。瑜年二十四,军中皆呼为周郎。以瑜恩信著于庐江,出备牛渚。吴人严白虎等,处处屯聚。吴景欲先击破严白虎等。白虎等群盗非有大志,遂引兵渡浙江,据会稽,乃攻破虎等。策自领会稽太守,以吴景为丹阳太守,朱治为吴郡太守。

  

  四年夏,袁绍子青州刺史袁谭迎袁术,欲从下邳北过,曹操遣刘备等邀之,复走寿春。六月,至江亭,呕血死。故广陵太守徐璆得传国玺,献之。张昭、张纮等为孙策谋主,时袁术僭号,策以书谢而遣之,遣张纮献方物。曹操欲抚纳之,表为讨逆将军,封吴侯。

  

  十一月,曹操遣刘备邀袁术,备遂杀徐州刺史车胄,留关羽守下邳,行太守事,身还小沛。东海贼昌霸与郡县叛操为备,备兵数万人,遣使与袁绍连兵,操遣司空长史刘岱、中郎将王忠攻之,不克。时曹操既扼袁绍而不能禁,因与孙策为好,以弟女配策小弟,复为子章取策从兄贲女为夫人。

  

  五年正月,曹操击刘备,破之,拔下邳。备奔冀州。

  

  董昭为徐州牧,寻迁。四月,广陵太守陈登治射阳,阴遣间使,以印绶与严白虎余党于会稽,图取策。策密知之,讨登至丹阳。闻曹操与袁绍相拒于官渡,将欲谋渡江迎献帝。初,吴郡太守许贡见策英杰,乃表策勇天下似项羽,请朝廷征入,不然必为后患。策微知,使人遮得其表,而召贡责之,令武士绞杀。及此,兵屯江上,因出猎,去从骑远,为贡客伏刺之,伤面创甚。召张昭等谓曰:“中国方乱,以吴越之众,三江之固,足以观成败。公等善相吾弟!”四月丙午,策卒。弟权代领其众。张昭改权服,扶上马,使出巡军。周瑜将兵赴丧,遂留吴,以中护军与长史张昭共掌众事。曹操表权为讨虏将军、会稽太守,屯吴,使丞之郡行文书事。待张昭以师傅之礼,周瑜、程普、吕范等为将帅。招延俊秀,聘求名士,鲁肃、诸葛瑾等始为宾客,分部诸将,镇抚山越,讨不从命。时吴始有会稽、吴郡、丹阳、豫章。淳于式为会稽太守。(按:江苏庐陵之地,南境得吴郡、丹阳之半,会稽今浙江,豫章,庐陵今江西。)

  

  八年,孙权以弟翊代吴景为丹阳太守。

  

  十二月,丹阳都尉妫览、郡丞戴员等杀其太守孙翊。翊妻徐氏讨杀之。孙权以从兄瑜为丹阳太守。

  

  十年,马超为徐州刺史。

  

  十一年,臧霸为徐州刺史。

  

  十二年,孙权太夫人吴氏卒。

  

  十三年十月,曹操自江陵东下,孙权遣周瑜、鲁肃率江东军与刘备击于赤壁,大败之。

  

  十四年,孙权居京口,刘备诣权求荆州。曹操闻权以荆州资刘备,大惧,作书不觉笔坠于地。

  

  十五年,孙权南郡太守都亭侯周瑜诣京口,说权进取蜀。权许之。瑜归江陵治行,卒于巴邱。

  

  十六年,孙权始自京口徙治秣陵。

  

  九月庚戌,立皇子敦为东海王。

  

  十七年,孙权城金陵邑,地号石头,改秣陵为建业。

  

  是岁初,作濡须坞于江西,以拒曹操。

  

  十八年初,曹操在谯,恐滨江郡县为孙权所略,欲徙令近内,问扬州别驾蒋济曰:“昔吾与袁本初对军官渡,徙燕白马民,民不得走,贼亦不敢钞。今欲徙淮南民,何如?”济曰:“是时兵弱贼强,不徙必失之。自破袁绍之后,威振天下,人情怀土,实不乐从,惧必不安。”操不从。既而,民转相惊,自九江、庐江、蕲春、广陵户十余万皆东渡江,合肥以南惟有皖城,江西遂虚。(按:九江、庐江等郡皆非今江苏地,惟广陵一郡为苏境。)

  

  十九年五月,孙权克皖城,获庐江太守朱光等男女数万口。克宁江表。

  

  二十二年春,孙权令都尉徐祥诣曹操诈降,将谋息。曹操信之,使修好结婚。

  

  二十三年,孙权横江将军、汉昌太守鲁肃卒于陆口。以庐江吕蒙代之。

  

  二十四年秋,孙权表汉天子,自率陆逊、吕蒙等西征关羽。至大桑浦,拜吕范为建武将军,领丹阳太守,封宛陵侯,使镇建业。汉天子以权为荆州牧、车骑大将军,封南昌侯。(按:建安五年后,扬州郡县在今苏境者为孙策所得。汉扬州刺史只九江、庐江两郡皆非苏境,故不录。)

  

  二十五年,孙权迁武昌,拜吕范建威将军,领丹阳太守,治建业,督扶州以下至海,以溧阳、怀安、宁国为奉邑。

  

  十月,曹丕代汉,称黄初元年,而江东犹称建安。

  

  ●第二卷 吴

  

  二十六年,始置丹阳郡。自宛陵迁于建业。

  

  魏以吕虔为徐州刺史。

  

  二十七年,孙权自公安徙都鄂,更名曰武昌,称藩于魏。

  

  十月丁巳,魏遣太常邢贞奉策即拜孙权为吴王,加九锡。邢贞至吴,孙权受之,遣中大夫赵咨使魏谢。

  

  魏以曹休为征东将军领扬州刺史。

  

  二十八年,魏征吴侍子,不至。

  

  九月,魏征东大将军曹休等伐吴,出洞口。

  

  十一月,吴王权改元黄武,初置丞相,以阳羡侯孙劭为之。立子登为王太子。

  

  是年,改吴陵为西陵。诏扬州置牧,以丹阳太守吕范为扬州牧。以征东将军高瑞领丹阳太守。

  

  吴大帝黄武二年四月,汉主殂,使立信都尉冯熙吊之。

  

  十一月,汉使邓芝以马二百匹、锦千端来聘,自是聘使往来以为常。

  

  三年九月,魏主丕伐吴,至广陵。安东将军徐盛建计,植木衣苇,为疑城假楼。自石头至于江乘,联绵相接数百里,一夕而成。又大浮舟舰于江,时江水盛长,魏主临望,叹曰:“魏虽有武骑千群,无所用之,未可图也。”魏主御龙舟,暴风飘荡,几至覆没。停住积日,吴王不至,乃旋师。(按:今江苏境,三国时江北为魏,江南为吴,吴郡在此,应以吴为主。)

  

  魏以曹休为扬州牧。

  

  四年五月,丞相孙劭卒。

  

  六月,以太常顾雍为丞相,平尚书事。所选用文武将吏各随能所任,心无适莫。时访逮民间,及政职所宜,辄密以闻。若见纳用,则归之于上,不用,终不宣泄。王以此重之。

  

  八月,魏主以舟师自谯循涡入淮,尚书蒋济表言水道难通,不从。十月,如广陵故城,临江观兵,戍卒十余万,旌旗数百里,有渡江之志。吴人严兵固守,时大寒,冰,舟不得入江,魏主见波涛汹涌,叹曰:“固天所以限南北也。”遂归。孙韶遣将高寿等率敢死之士五百人于径路夜要魏主,魏主大惊,寿等获副车、羽盖以还。于是,战船数千皆滞不得行,议者欲就留兵屯田,蒋济以为东近湖,北临淮,若水盛时,贼易为寇,不可安屯。魏主从之。还到积湖(在今山阳),水稍尽,尽留船付济。船连延数百里中,济更凿地作四五道,蹴船令聚,豫作土屯,遏断湖水,皆引后船,一时开遏,乃得还。

  

  魏以王凌为扬州刺史。

  

  五年,丹阳、会稽、吴三郡山民复为寇,攻没属县。吴王分三郡险地为东安郡,以绥南将军全琮领太守。

  

  六年正月,鄱阳贼彭绮平。

  

  七年,东安太守全琮至郡,明赏罚、招诱降附,数年得万余人。王召全琮还牛渚,罢东安郡。

  

  四月,鄱阳太守周鲂伪叛,诱魏扬州牧曹休。

  

  八月,王至皖口,使陆逊督诸将大破曹休于石亭。

  

  九月,魏扬州牧长平壮侯曹休卒。满宠都督扬州。

  

  十二月,以扬州牧吕范为大司马,印绶未下而卒。

  

  是岁改合浦为珠官郡。

  

  黄龙元年正月,公卿百司连上表劝王正尊号,王犹谦让再三。

  

  四月,黄龙、凤皇见武昌、夏口,甲午,公卿再请。甲申,立坛武昌南郊,即位改元,大赦,追尊父坚为武烈皇帝,兄策为长沙桓王。立子登为皇太子,封长沙桓王子绍为吴侯。

  

  六月,蜀使卫尉卿陈震来庆践位,帝乃立坛与蜀使盟约:灭魏,中分天下,以豫、青、徐、幽届吴,兖、冀、并、凉属汉。其司州之土,以函谷关为界。(三辅属汉,三河属吴。)

  

  九月,迁都建业,因故府,不改馆。

  

  十月,至自武昌,城建业太初宫,居之。(《建康实录》:宫即长沙桓王故府,因以不改。今在县东北三里,晋建康城西南。)

  

  十一月,右长史张纮卒。

  

  二年,诏立国学,置都讲祭酒。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亶洲。亶洲所在绝远,卒不可至,得夷洲数千人还。魏以夏侯楙都督徐、青二州军事。

  

  三年十二月丁卯,大赦,改明年为嘉禾元年,以会稽南始平言嘉禾生。

  

  嘉禾元年正月,皇子假节开府、镇军大将军建昌侯虑卒。

  

  六月,皇太子登自武昌留省侍。

  

  十月,魏辽东太守公孙渊遣宿舒等来称藩,使太常张弥、金吾许晏、将军周贺、贺达、校尉裴潜将兵一万浮海应接,并赉珍宝,九锡备物,封渊为燕王,领幽、青二州诸军事。

  

  二年三月,汉帝崩,魏帝率公卿举哀三日。公孙渊果反为魏,魏将田豫要击,破周贺、裴潜等于成山,渊杀张弥、许晏、贺达三人,分其部伍。

  

  三年五月,帝率六军亲征合肥,别使张承、孙韶等将兵往广陵、淮阳,魏主自东出拒之,帝引还。

  

  八月,诸葛恪以丹阳山险,民多果劲,虽前发兵,徒得外县平民而已。其余深远,莫能擒尽。屡自求为官出之,三年可得甲士四万。众议皆以为难,恪父瑾闻之,亦以事终不逮,叹曰:“恪不大兴吾家,将赤吾族也。”恪盛陈其必捷,乃拜恪抚越将军,领丹阳太守,使行其策。魏以邹岐为徐州刺史。

  

  九月朔旦,陨霜伤谷。是岁,复曲阿为云阳,丹徒为武进。

  

  四年七月,雹。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翡翠、玳瑁,帝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可得马,何苦而不听其交易。”

  

  五年春,铸大钱,一当五百。诏使吏民输铜,计铜畀直。设监铸之科。

  

  二月,辅吴将军张昭卒,帝素服临吊。自十月不雨,至于夏。魏以桓范都督徐、青二州军事。

  

  六年正月,诏曰:“郎吏者,宿卫之臣,古之命士,闲者所用,颇非其人。自今选三署,皆依四科,不得虚词相饰。”用胡综、顾谭议,定法,长吏不许奔丧,曰:“遭丧不奔,法非古也,盖随时之宜,以义断恩。自今以后,长吏不得奔丧废职,有犯者大辟行治。”

  

  十二月,赤乌集前殿,大赦,改明年为赤乌元年。诸葛恪至丹阳,移书四部属城长吏,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其从化平民,悉令屯居。乃分内诸将,罗兵幽阻,但缮藩篱,不与交锋。俟其谷将熟,辄纵兵芟刈,使无遗种。旧谷既尽,新谷不收,平民屯居,略无所入,山民饥穷,渐出降首。恪乃复敕令曰:“山民去恶从化,皆当抚慰。徙出外县,不得嫌疑,有所拘执。”臼阳长胡伉得降民周遗,遗旧恶民,困迫暂出,伉缚送诸府。恪以伉违教,遂斩以徇。民闻伉坐执人被戮,知官惟欲出之而已,于是老幼相携而出,岁期,人数皆如本规。恪自领万人,余分给诸将。帝嘉其功,拜恪威北将军,封都乡侯,徙屯皖口。

  

  赤乌元年正月,侍御史奏更铸大钱一当千,以广货,帝许之。

  

  二月,追拜夫人步氏为皇后。

  

  七月,典校事吕壶坐奸伏诛。魏都督扬州诸军事满宠以年老征还。

  

  二年三月,遣使羊衙、郑胄、将军孙怡之辽东,击魏守将张持、高虑等,虏得男女。

  

  三年,诏曰:“盖君非民不立,民非谷不生。顷者以来,民多征役,岁又水旱,年谷有损。而吏不良,侵齐民,以致饥困。自今以来督军、郡守其劝治农桑,备盗贼,当农桑时扰民者,举正以闻。”

  

  四月,大赦,诏诸郡县治城郭,起谯楼,穿堑发渠,以备非常。

  

  十一月,诏开仓赈给贫民。

  

  十二月,使左台侍御史郗俭监凿城西南,自秦淮北抵仓城,曰运渎。魏以王凌为征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

  

  四年正月,大雪。

  

  三月,右将军孙韶卒。

  

  五月,皇太子登卒,年三十三,临终上表:“进贤劝善,宽刑省赋。皇子和仁孝聪哲,德行清茂,愿早建置,以副民望。诸葛恪、张休、顾谭、谢景、范慎、华融、羊、刁元、裴钦、蒋修、虞翻,或宜廊庙,或堪将帅,此皆陛下日月所照,选置臣官,备知情素,敢以陈闻。”帝览之搉感。初葬句容,后三年移葬钟山西蒋陵,园邑、奉守。次子英嗣,封吴侯。

  

  闰六月,大将军、豫州牧、阳都侯诸葛瑾卒。

  

  十一月,诏凿东渠,名青溪,通城北堑潮沟。魏以王昶为徐州刺史。

  

  五年正月,立子和为皇太子,吾粲自会稽太守征为太子太傅。

  

  四月,旱。诏禁进献御,减太官膳。

  

  八月,立皇子霸为鲁王。

  

  九月,遣将军陆凯讨定朱厓、儋耳郡。

  

  六年十一月,丞相顾雍卒。是月,太子太傅阚泽卒。

  

  十二月,扶南国献乐。

  

  七年正月,以上大将军陆逊为丞相,诏领扬州牧,都督如故。

  

  八月,诏曰:“督将亡叛,杀其妻子,是使妻去夫、子弃父也,甚伤义教。自今勿杀之。”

  

  八年二月,丞相、江陵侯陆逊卒。(逊字伯言,吴人。)帝宠鲁王霸,欲废太子和。逊上书曰:“太子正统,宜有磐石之固,以副至尊,不宜动摇,生恶人心。”表三四上,帝怒,以重臣未即加法,使人责逊,逊不胜愤恚而卒。

  

  五月,震宫门及南津大桥。

  

  七月,帝游苑,观公卿射。征西将军马茂、符节令朱真、牙门将朱志、无难督虞钦等谋逆,欲劫公卿,袭帝报魏。事觉,夷三族。(茂本魏钟离长而为王凌所责,叛归吴。)

  

  八月,大赦。使校尉陈勋作屯田,发屯兵三万凿句容中道,至云阳西城,以通吴会船舰,号破岗渎。上下一十四埭,通会市,作邸阁。仍于方山南截淮立埭,号曰方山埭。魏以胡质为徐州刺史。

  

  九年九月,以骠骑大将军步骘为丞相,车骑大将军朱然为左大司马,卫将军全琮为右大司马,镇南将军吕岱为上将军,诸葛恪为大将军。时用大钱,物贵,百姓不便,诏除大钱,卑物价,收其钱,熔为器。

  

  十年春正月,右大司马全琮卒。春,适南宫,改为太初宫,诏移武昌材瓦。有司奏武昌宫作已二十八年,恐不堪用,请别更置。帝曰:“大禹以卑宫为美,今军事未已,所在多赋,若更通伐,妨损农业,且建业宫乃朕从京来作府舍,材柱率细,年月久远,常恐朽坏。今武昌材木自在,且用缮之。”

  

  十月,大赦死罪。是岁,胡人康僧会入境,置经行所,朝夕礼念,有司以闻。帝曰:“昔汉明帝感梦金人,使往西方求之,得摩滕竺法阑,来中国立经行教,今无乃是其遗类。”因引见,僧会其言佛灭度已久,惟有舍利可以求请。遂于大内立坛结静,三七日乃得之。帝崇佛教,以江东初有佛法,遂于坛所立建初寺。帝初好道术,有事仙者诸葛元尝与游处,或止石头、四望山,或游于列洲,帝重之,为方山立洞元观。

  

  十一年三月,太初宫成,周回五百丈,正殿曰神龙,南面开五门:正中曰公车门,东曰昇贤门、左掖门,西曰明阳门、右掖门,正东曰苍龙门,正西曰白虎门,正北曰玄武门,起临海等殿。

  

  四月,雨雹。

  

  五月,诏百司勉修所职,以匡不逮。

  

  秋,丞相、番禺侯步骘卒。(《陈志》在赤乌十年五月,今从《建康实录》。)

  

  十二年三月,左大司马、当阳侯朱然卒。

  

  四月丙寅,骠骑将军朱据领丞相。

  

  十三年八月,丹阳、句容及故鄣诸山崩,洪水溢。诏原逋责,给贷种食。

  

  十月,废太子和,处故鄣。赐鲁王霸死。太子太傅吾粲以谏废太子,下狱死;丞相朱据左迁宜都;郡丞中书令孙弘追赐死;无难督陈正、五营督陈象族诛;尚书仆射屈晃斥归田里,皆以谏废太子。杀杨竺,流其尸于江;又诛全寄、吴安、孙奇,皆以党霸谮和。初,会稽潘夫人有宠于帝,生少子亮,帝爱之。全公主与太子和有隙,欲豫自结,数称亮美,以其夫之兄子尚女妻之。帝以鲁王霸结朋党,以害其兄,心亦恶之,谓侍中孙峻曰:“子弟不睦,臣下分部,将有袁氏之败,为天下笑。若使一人立者,安得不乱?”废和立亮,盖始此矣。

  

  十一月,立子亮为皇太子。是月,遣军十万作堂邑涂塘,以淹北道。

  

  十二月,大赦。改明年为太元。魏以胡遵都督青、徐二州军事。

  

  太元元年五月,立皇后潘氏。

  

  八月朔,大风,江海涌溢,平地深八尺,高陵松柏斯拔。

  

  十一月,帝颇寤太子和之无罪,祀南郊还,得风疾,欲召和还。全公主及侍中孙峻、中书令孙弘固争之,乃止。帝以亮幼少,议所付托,孙峻荐大将军诸葛恪可付大事,帝嫌恪刚愎自用,峻曰:“当今朝臣之才,无及恪者。”乃召恪于武昌。恪将行,上大将军吕岱戒之曰:“四方多难,子每事必十思。”恪曰:“昔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夫子曰:‘再思可矣!’今君令恪十思,明恪之劣也。”岱无以答,时咸谓之失言。恪至建业,见帝于卧内,受诏床下,以大将军领太子太傅,孙弘领少傅。有司诸事,一统于恪,惟生杀大事然后以闻。为制群官百司拜揖之仪,各有品序。以会稽太守滕胤为太常。魏都督扬州、太尉王凌谋废其主芳,立楚王彪。事泄,司马懿东征,凌自杀。以诸葛诞都督扬州诸军事。

  

  二年正月,立故太子和为南阳王,居长沙;子奋为齐王,居武昌;子休为琅邪王,居虎林。

  

  二月,大赦,改元神凤。皇后潘氏殂。(会稽勾章人)后刚戾,帝疾病,使人问孙弘以吕后称制故事。左右不胜其虐,伺其昏睡缢杀之,托言中恶,后事泄,坐死者六七人。帝病困,召诸葛恪、孙弘、滕胤及将军吕据、侍中孙峻属以后事。

  

  四月乙未,帝殂于内殿。孙弘素与诸葛恪不平,惧为恪所治,秘不发丧,欲矫诏杀恪。孙峻以告恪,恪请弘计事,于坐中杀之,乃发丧,谥曰大皇帝。太子亮即位,改元建兴。

  

  闰月,以诸葛恪为太傅,滕胤为卫将军,吕岱为大司马。恪乃命罢视听、息校官、原逋责、除关税、崇恩泽,众莫不悦。恪每出入,百姓延颈,思见其状。恪不欲诸王处滨江兵马之地,乃徙齐王奋于豫章、琅邪王休于丹阳。奋不肯徙,恪遣笺劝诫,奋得笺惧,遂移南昌。

  

  初,大帝筑东兴两堤以遏巢湖,其后伐淮南,败以纳船,遂废不复治。十月,太傅恪会众于东兴,更作大堤。左右结山夹筑两城,各留千人,使将军全端守西城,都尉留略守东城,引军而还。(按:东关在今安徽和县。)魏镇东将军、扬州都督诸葛诞言于大将军师,简精卒攻西城,必不获,比救至可大获。时征南大将军王昶、征东将军胡遵、镇南将军毋邱俭各献征吴之策,魏廷以三征计异,诏问尚书傅嘏,嘏曰:“吴之为寇几六十年,君臣相保,吉凶共患,又丧其元帅,上下忧危,检察未详。举大众以临巨险,此为希幸,徼功先战,而后求胜,非全军之长策。惟有进军大佃,最差完牢。可诏昶、遵等择地居险,审所措置。佃作易立,坐食积谷,士不运输,畔隙时闻,讨袭速决。”司马师不从。

  

  十一月,胡遵、诸葛诞率众七万攻东兴。甲寅,太傅诸葛恪将兵四万,晨夜兼行救东兴。遵等敕诸军为浮桥渡,阵于堤上,分攻两城。城所在高峻,不可卒拔。恪遣将军留赞,吕据、唐咨、丁奉等为前部,恪自继之。时天寒雪,魏军会饮,见赞等兵少,不持戈戟,但兜鍪刀楯,倮身缘堤,大笑,不即严兵,赞等得便,鼓噪乱斩,魏军扰乱败走,争渡浮桥。桥坏,自投于水,更相蹈籍,没死者数万。擒故叛将韩综,斩之。走诸葛诞。获车马驴骡各数千,器械资粮山积,振旅而归。魏以毋邱俭为镇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魏以石苞为徐州刺史。(《晋书》石苞传)

  

  废帝建兴元年正月,立皇后全氏,以后父全尚为右卫将军、录尚书事。

  

  二月,军还自东兴,进封太傅恪阳都侯,都督中外诸军事,荆、扬二州牧,丞相。大行封赏。恪遂有轻敌之心,复欲出军。诸大臣以为数出疲劳,同辞谏恪,不听。中散大夫蒋延固争,恪命扶出。因著论以渝众,众虽皆心以为不可,然莫敢复难。丹阳太守聂友素与恪善,以书谏恪,恪题论后,为书答友。滕胤谓恪曰:“事以众济,众苟不悦,君独安之?”

  

  三月,诸葛恪使司马李衡往汉说姜维,令同举兵伐魏,维然之,恪遂大举二十万众渡江。

  

  四月,围魏新城(合肥新城)。大疫,兵卒死者大半。

  

  八月,丞相诸葛恪引军还。

  

  十月,大飨。武卫将军孙峻伏兵杀丞相诸葛恪于朝堂。恪二子竦、建闻难,载其母欲奔魏,峻使人追杀之。又遗无难督施宽就将军施续,孙台军杀恪弟奋,威远将军融于公安,及其三子。恪外甥都乡侯张震、常侍朱恩皆夷三族。临淮臧均表乞收葬恪,于是孙峻听恪故吏敛葬。群臣共议上奏,推孙峻为太尉,滕胤为司徒。有媚峻者言:“万岁宜在公族。”乃表峻为丞相、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封富春侯,又不置御史大夫,士人以此失望。峻进滕胤爵高密侯,共事如前。齐王奋闻恪诛,下芜湖观变。傅相、谢慈等谏奋杀之,坐废为庶人,徙章安。南阳王和妃张氏,诸葛恪之甥,先是恪有迁都之意,使治武昌宫,民间或言恪欲迎和立之,及恪被诛,丞相峻因此夺和玺绶,徙新都,又遣使者追赐死。初,和妾何氏生子皓,诸姬子德、谦,俊。和将死,与张妃别,妃曰:“吉凶当相随,终不独生。”亦自杀。何姬曰:“若皆从死,谁当字孤?”遂抚育皓及其三弟,皆赖以全。

  

  十一月,有大鸟五见于春申,改明年为五凤。

  

  五凤元年正月,以大将军、左司马李衡为丹阳太守,自芜湖又徙治宛陵。

  

  秋,吴侯英谋杀孙峻,事觉,英自杀。

  

  五凤二年正月,魏镇东将军毋邱俭、前将军文钦以淮南之众西入,司马师遣征东将军胡遵督青、徐军事,出谯、宋之间,绝其归路。

  

  闰月,丞相峻率骠骑将军吕据、左将军留赞袭寿春,军及东兴,闻钦等败。壬寅,进至橐皋,文钦诣峻降,淮南余众数万口来奔。魏诸葛诞入寿春,峻引军还,以文钦为都护、镇北大将军。

  

  七月,将军孙仪、张怡、林恂谋杀丞相峻,不克,死者数十人。全公主语朱公主于峻曰:“与仪同谋。”峻遂杀朱公主。峻使卫尉冯朝城广陵,功费甚众,举朝莫敢言,惟滕胤谏止之。峻不从,功卒不成。拜将军吴穰为广陵太守。是岁,大旱。

  

  十二月,始作太庙。

  

  太平元年九月,文钦说吴人以伐魏之利,孙峻使钦与骠骑将军吕据、车骑将军刘纂、镇南将军朱异、前将军唐咨自江都入淮、泗,以图青、徐。峻饯之于石头,遇暴疾。以后事付从弟偏将军琳。丁亥,峻卒。戊子,以孙綝为侍中、武卫将军辅政,都督中外诸军事,召吕据等还。己丑,大司马吕岱卒,年九十六。吕据闻綝代孙峻辅政,大怒,与诸督将连名共表荐滕胤为丞相。綝更以滕胤为大司马,代吕岱驻武昌。据引兵还,使人报胤,欲共废綝。

  

  十月,綝遣从兄宪将兵逆据于江都,使中使敕文钦、刘纂、唐咨等共击取据,又遣侍中、左将军华融,中书丞丁晏告喻胤宜速去意。胤自以祸及,因留融、晏,勒兵自卫,召典军杨崇、将军孙咨,告以綝为乱。迫融等使有书难綝不听,表言胤反,许将军刘丞以封爵,使率兵骑攻围胤。胤又劫融等,使诳为诏发兵,融等不从,皆杀之。胤颜色不变,谈笑如常。或劝胤引兵至苍龙门,将士见公出,必委綝就公。时夜已半,胤恃与据期,又难举兵向宫,乃约令部曲,说吕侯已在近道,故皆为胤尽死,无离散者。时大风,比晓,据不至。綝兵大会,遂杀胤及将士数十人,夷胤三族。己酉,大赦。

  

  十一月,孙綝迁大将军,假节,封永宁侯.孙宪与将军王惇谋杀綝,事觉,綝杀惇,迫宪令自杀。

  

  十二月,使中郎将刁玄告乱于汉。

  

  太平二年四月,帝临正殿,大赦,始亲政事。綝所表奏,多见难问。又科民子弟十八以下十五以上,得三千余,选大将子弟年少有勇力者为之将帅。曰:“吾立此军,欲与之俱长。”日于苑中习焉。又数出中书视大帝时旧事,问左右臣日:“先帝数有特制,今大将军问事,但令我书,可耶?”左右惧,无以答。

  

  五月,魏征东大将军、都督扬州诸葛诞举兵保寿春,讨司马昭。遣将军朱成诣吴上表称臣,又遣子靓、长史吴纲诸牙门子弟为质。

  

  六月,吴纲至。使将军全怿,全端、唐咨,王祚将三万众与文钦同救诸葛诞,为左都护,假笏,大司徒,骠骑大将军,青州牧,魏镇南将军王基诸军围寿春,未合。文钦、全怿等从东北因山乘险,得将其众突入城。基等四面合围,司马昭又使奋武将军、监青州诸军事石苞,督徐州刺史、兖州刺史州泰等简精卒为游军,以备外寇。

  

  七月,大将军綝大发兵出屯镘里,使朱异为前部督,与丁奉将介士五万解围。朱异以军士乏食引还。

  

  九月朔己巳,琳杀异于钁里。辛未,綝自钁里还建业。

  

  十二月,全绪子祎、仪以其母奔魏。全端、怿等自寿春城降司马昭。

  

  三年正月,诸葛诞杀文钦,其子鸯虎降司马昭。

  

  二月乙酉,魏克寿春。诸葛诞死,唐咨、王祚等皆降。

  

  七月,封故齐王奋为章安侯。诏州郡伐宫材。

  

  八月,大将军綝返自钁里,遂称疾不朝。使弟威远将军据入苍龙门宿卫,武卫将军恩、偏将军干、长水校尉闿分屯诸营,欲以自固,少帝恶之。

  

  九月,诏黄门侍郎全纪,密令与父太常全尚、将军刘丞谋诛綝。全纪母,公主从姊,綝同堂姊,其夜知谋,以告綝,綝惧。戊午夜,以兵袭宫,取全尚。遣弟恩杀刘丞于苍龙门。綝将废帝。乃召公卿大臣会宫门,议曰:“少帝长病昏乱,不可以当大任。”使光禄勋孟宗告庙,废为会稽王,召群臣议,皆震怖曰:“惟将军令。”綝遣中书郎李崇夺玺,以少帝罪班告远近。尚书桓彝正色不肯署名,綝怒杀之。典军施正请立琅邪王休,从之。己未,綝使宗正孙楷与中书郎董朝迎琅邪王于会稽,遣将军孙耽送会稽王之国,徙全尚于零陵,寻追杀之。

  

  十月戊寅,琅邪王行至曲阿,有老公遮王叩头曰:“事久变生,天下喁喁,愿陛下速行。”是日,进及布塞亭。大将军綝以琅邪王未至,欲入居宫中。召百官会议,皆惶怖失色,徒唯唯而已。选曹郎虞汜极言谏止。綝命弟恩行丞相,以乘舆、法驾迎琅邪王于永昌亭,筑宫,以武帐为便殿。己卯,琅邪王至便殿止住,使孙楷先见恩,楷还。王乘辇进,群臣再拜称臣。王升便殿,谦不即御坐,止东厢。户曹尚书前即阶下谮奏,丞相奉玺符,王三让乃受。群臣以次奉引,帝就乘舆,百官陪位。綝以兵千人迎于半野,拜于道侧。王下车答拜。即日御正殴,大赦,改元。

  

  永安元年十月壬午,诏以大将军綝为丞相、荆州牧,增食五县;武卫将军恩为御史大夫、卫将军、中军督,封县侯;孙据、干、闽皆将军。封长校尉张布为辅义将军、永康侯。丹阳太守李衡先数以事侵琅邪王,至是自囚诣狱,表前所失。诏曰:“射钩斩祛,在君为君,其遣衡还郡,加威远将军,授以棨戟。”己丑,封故南阳王和子皓乌程侯。

  

  十一月,綝一门五侯,皆典禁兵,权倾人主。有所陈述,敬而不违,于是益恣。帝恐其有变,数加赏赐。丙申,诏大将军首建大计,以安社稷,前日与议定策告庙人名,依故事应加爵赏者,其促行之。戊戌,诏大将军掌中外诸军事,事统烦多,其加卫将军、御史大夫恩侍中,与大将军分省治事。壬子,诏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并免父兄一人。又诏诸将吏奉迎陪位在永昌亭者,皆加一级。或告丞相綝怀怨侮上,欲图反者,帝执以付綝,綝杀之,由是益惧。因孟宗求出屯武昌,帝许之。丙寅,武卫士施朔密表綝谋反,帝将讨綝,密问张布,布曰:“将军丁奉计略过人,能断大事。”召奉告之,奉曰:“丞相兄弟支党甚盛,恐人心不同,不可猝制,可因腊会,陛下兵诛之。”

  

  十二月戊辰,腊,百僚朝贺,公卿升殿。诏武士缚綝,即日伏诛。追杀綝弟干、闿于中江。(胡氏《通鉴》注:綝之诸弟恩,据盖已伏诛。)夷綝三族。发孙峻冢,剖其棺、斫其尸,收其印绶。大赦,一切亡官迁徙皆放还。诏诸葛恪、滕胤、吕据无罪见害,并宜改葬,追赠其家,复其田宅。帝耻与綝等同族,敕除属籍,称曰故峻、故綝云。

  

  是月,诏初置五经博士一人、助教三人。

  

  二年二月,备九卿官,劝农事,进用忠贤。以纪亮为尚书令,亮子陟为中书令,每朝列坐,帝以云母屏风隔之。

  

  三年春,使五官中郎将薛珝聘蜀求马,还。帝问蜀政,对曰:“蜀主暗而不知,其臣下容身以求免,入朝不闻正言,经野民皆菜色。臣闻燕雀处堂,母子相乐,自以为安,突决栋焚,而燕雀恬然,不知祸之将至,其是之谓。”帝闻之栗然。

  

  秋,使都尉严密作浦里塘,开丹阳湖田。卫将军濮阳兴率兵会成之。时会稽谣言王亮当还为天子,而宫人告亮,使巫祠祷。有司以闻,帝诏黜亮为侯官侯,使之国,道上令鸠杀之。

  

  四年五月,大雨,水泉溢。

  

  八月,使周奕、石伟巡行风俗,宣慰将吏,问民劳苦,为黜陟之诏。

  

  五年八月甲午,有司请立皇后,帝乃尊所生王夫人,谥为敬怀皇后,改葬敬陵。乙酉,立皇后朱氏。戊子,立子为皇太子,大赦。诏立、、壾、等四名字,欲令后世易避。

  

  十月,以卫将军濮阳兴为丞相,丁密、孟宗为左、右御史大夫,张布为中军督,委万几于布;委军国于濮阳兴。诏中书郎韦昭依刘向故事,校定群书。诏召祭酒韦昭、博士盛冲二人入侍讲论,昭、冲素皆切直,布恐发其阴失,设词以拒遏之。帝答曰:“今昭等入,但欲与诸论讲书耳。”又言惧妨政事,帝答曰;“王务学业,其流各异,不相妨也。”布叩头谢,帝恐其疑惧,竟如布意,废其讲业,不复使冲等入。

  

  孟宗自盐池司马迁吴县令。

  

  六年九月,汉以魏见伐来告。诏大将军丁奉等督诸军分向寿春、南郡、沔中救汉,帝召群臣议军师将军张悌对曰:“今蜀阉宦专朝,国无政令。而玩戎黩武,民劳本弊,竞于外利,不修守备,彼强弱不同,智算亦胜。因危而伐,其必克,若不克,不过无功,终无奔北之忧,覆军之虑。昔楚剑利而秦昭惧,孟明用而晋人忧。彼之得志,我之大患。”左右皆嗤而未信。

  

  十月,大将军陆抗表言成都不守,蜀主刘禅降。帝闻,深忆张悌之言。不乐。诏丁奉等还军。

  

  七年四月,魏将新附督王稚浮海入句章,(按:句章虽非苏境,然既浮海自北而南,必先经苏省海面,乃至浙省海面,故录之。)略长吏、赀财及男女二百余口。将军孙越缴得一船,获三十人。

  

  七月壬午,大赦。帝寝疾,口不能言,乃手书呼丞相濮阳兴入,令太子出拜之,把兴臂指以托之。癸未,帝殂,溢曰景帝。君臣尊朱皇后曰皇太后。时蜀新亡,而交趾数叛,国内震惧,议立长君。而左典军万彧昔为乌程令,与皓相善,称皓才识,长沙桓王之俦,又加之好学,屡言之于丞相濮阳兴与张布,遂言于朱太后,欲以后主为嗣。后曰:“我寡妇人,安知社稷之虑,苟吴国无殒,宗庙有赖,则可矣。”遂定议,迎后主,时年二十三,改元,大赦。魏以胡威为徐州刺史。

  

  后主元兴元年八月,以濮阳兴为侍郎、丞相,领青州牧。上大将军施绩、大将军丁奉为左右大司马;张布为骠骑将军,加侍中。诸增位班赏,一皆如旧。发诏恤士民,开仓廪,振穷乏,出宫女以配无妻,苑中禽兽皆放之,当时翕然称为明主。 九月,贬太后为景皇后,称安定宫。追谥父和为文皇帝,改葬明陵,置邑二百家。祖母王氏为大懿皇后,母何氏为文皇后。

  

  十月,封景帝子为豫章王,为汝南王,壾为梁王,为陈王,以礼葬朱公主,立皇后滕氏。

  

  十一月,杀丞相濮阳兴、骠骑将军张布。后主既得志,粗暴骄盈,多忌讳,好酒色,大小失望。兴、布窃悔之。万彧闻而谮于后主,帝潜怒,使收兴、布等下狱,徙兴交州,布广州,并道追杀之,夷三族。

  

  十二月,魏相国司马昭使昔吴寿春城降将徐绍、孙彧衔命赍书,来陈事势利害。葬景帝于定陵。封后父滕牧高密侯。

  

  甘露元年(十二月后晋泰始元年)正月,分吴郡、丹阳等九县为吴兴郡。

  

  二月,使光禄大夫纪陟、五官中郎将弘璆随徐绍、孙彧报魏书。绍行到濡须,召还杀之,徙其家属建安,有白绍称美中国者故也。陟至魏,司马昭问曰:“戍备几何?”答曰:“自西陵至江都,五千七百里。”昭曰:“道里盛远,难为坚固。”答曰;“疆界虽远,而其险恶必争之地,不过数四,犹人有七尺之体,靡不受患,至于防护风寒亦数处耳。”昭善之,厚礼而还。

  

  四月,蒋陵言甘露降。

  

  五月,大赦,改元。

  

  七月,皓逼杀景后朱氏,亡不在正殿,于苑中小屋治丧,众知其非疾病,靡不痛切。又送景帝四子于吴,寻复追杀大者二人。

  

  九月,从西陵督步阐表,徙都武昌。御史大夫丁固、右将军诸葛靓镇建业。

  

  十月,使大鸿胪张俨、五官中郎将丁忠于魏,吊祭晋王昭。

  

  十一月,后主迁武昌,大赦,分零陵南部为始安郡,桂阳南部为始兴郡。

  

  十二月,晋受魏禅。

  

  宝鼎元年(晋泰始二年)正月,张俨、丁忠使晋还,俨遇疾,道卒。

  

  三月,杀散骑常侍王蕃。丁忠说后主取弋阳,镇西大将军陆凯曰:“敌势方强,而欲徼幸求胜,未见其利。”后主虽不出兵,然遂与晋绝。

  

  八月,所在言得大鼎,于是改年,大赦。以陆凯为左丞相,常侍万彧为右丞相。

  

  十月,永安山贼施旦等聚众数千人,劫皓庶弟永安侯谦出乌程,取孙和陵上鼓吹曲盖。比至建业,众万余人,丁固、诸葛靓逆之于牛屯,大战,获谦,谦自杀。

  

  十二月,后主还都建业,留滕牧镇武昌。左丞相、大将军陆凯谏,后主大怒,发凯前后谏表,使近臣赵钦以口诏报凯曰:“卿往表言朕不遵先帝,有何不平?君谏非也。但建业宫不利,故避之,而西宫衰耗,不可得徙。”凯因重上疏,言后主不遵先帝二十事:一、驱驰六军,百姓愁苦。二、杀王蕃。三、万彧琐才,越尚旧臣。四、先帝妻民无妻者,给单衣者帛,陛下反之。五、中宫万数。六、庶事多旷。七、先帝宫无高台,物无雕饰。陛下征调竭州郡财力,土被玄黄,宫有朱紫。八、任小吏曹辅。九、宴群臣,无异商辛长夜之饮。十、高通等黄门小人,权以战兵。十一、黄门走州郡,条牒民女。十二、诸王取乳母,夫妇生离,儿从后死。十三、农桑并废。十四、浮华者登,朋党者进。十五、战士廪给不赡。十六、江边战士,死劳不赏。十七、内使扰乱。十八、复立校曹。十九、莅政无几,即征召迁转。二十、先帝狱无冤囚,今则违之。后主大怒,为其重臣,难以法绳,忍之。

  

  二年(晋泰始三年)六月,起新宫于太初之东,制度尤广,攘诸营地,大开苑囿。又开城北渠,引后湖水,激流入宫内,巡绕堂殿,穷极伎巧,工费万倍。

  

  七月,使大匠卿薛珝营寝宫,号曰清庙。

  

  十二月,新宫成,周五百丈,署曰昭明宫,后主移居之。

  

  是岁分豫章、庐陵、长沙为安成郡。

  

  三年(晋泰始四年)二月,以左右御史大夫丁固、孟仁为司徒、司空。

  

  九月,后主出东关。

  

  建衡元年(晋泰始五年)正月,立子瑾为太子,及淮南、东平王。

  

  十月,改元,大赦。

  

  十一月,左丞相陆凯卒。

  

  二年(晋泰始六年)春,右丞相万彧自巴邱还建业。

  

  三月,建业火。

  

  四月,左大司马施绩卒。大将军陆抗都督信陵、西陵、夷道、乐乡、公安诸军事,治乐乡。是岁,左夫人王氏卒。后主哀念过甚,留葬苑内,朝夕临哭,数月不出听事,民间讹言后主已死,章安侯奋当立。时奋母仲姬墓在豫章,太守张俊疑其或然,扫除坟茔。后主闻之,车裂俊,夷三族,杀奋及其五子。

  

  三年(晋泰始七年)正月晦,后主举众出华里,载太后、皇后及后宫数千人,从牛渚西上。行遇大雪,道涂陷坏,兵士被甲持矛百人,共引一车,寒冻殆死。皆曰:“若遇敌,便当倒戈。”后主闻之,乃还。

  

  九月,司空孟仁卒。

  

  十二月,以武昌督范慎为太尉。右大司马丁奉、司空孟仁卒。(《建康实录》云:追前出军伐晋无功,斩大司马丁奉。)

  

  凤凰元年(晋泰始八年),右丞相万彧被谴忧死,徙其弟于庐陵。

  

  二年(晋泰始九年)三月,以陆抗为大司马。司徒丁固卒。

  

  九月,改封淮南为鲁,东平为齐,又封陈留、章陵等九王,凡十一王,王给三千兵。司市中郎将陈声以事忤后主,被杀。

  

  三年(晋泰始十年)七月,大司马陆抗卒。自改元至是,连年大疫。

  

  天册元年(晋咸宁元年),杀中书令贺邵,又诛楼玄子孙。

  

  天玺元年(晋咸宁二年),吴郡言临平湖开,改元,大赦。会稽太守车浚以民饥,表出仓赈贷,后主怒,以浚树私恩,遣人就斩之。

  

  八月,京下督孙楷降晋。封吴兴阳羡山为国山。明年改元,大赦,立石刻。

  

  天纪元年(晋咸宁三年)初,驺子张俶多所谮白,累迁司直中郎将,封侯,甚见宠爱。是岁奸情发闻,父子俱车裂。

  

  二年(晋咸宁四年)五月,东观令,领右国史华核卒。

  

  七月,立成纪、宣威等十一王,王给兵三千人。

  

  三年(晋咸宁五年)八月,以军师张悌为丞相,牛渚都督何植为司徒,执金吾滕循为司空。

  

  十月,晋军来伐,大将军司马伯侵涂中,安东将军王浑、扬州刺史周浚逼牛渚,建威将军王戎入武昌,平南将军胡奋入夏口,镇南将军杜预过江陵,龙骧将军益州刺史王溶、广武将军唐彬等浮江东下。陶溶等讨郭马,至武昌,闻北军大举,止而不进。时后主不专政事,耽荒无度,上流告变,曾未为心。日集公卿内外淫宴,皆令沉醉。使黄门郎十人不预酒,侍立为司过之吏,宴罢,各奏其失,酒后之愆,罔有不举,并加威刑。采宫女少有不合意者,辄判杀之。又料取大臣将吏子女十五六者,具名拣阅,拣阅不中,乃许出嫁。或生剥人面,凿人之目。性酷虐,多猜忌,而任幸岑昏险谀,屠害无日。尚书郎熊睦因讽旨微有所谏,便使人以刀镊撞杀之,无完肌。侍中张友,俊才辩捷,以应答高致,恶其有能,以他事诛之。左右侧目,众情所苦,上下离散,晋军已至,无不土崩瓦解者。

  

  四年(三月以前为晋咸宁六年)正月,晋杜预等破荆州,诸军并进,殿中亲近数百人皆叩头请杀岑昏,后主许之。

  

  晋王浑、周浚攻陷江西屯戊,后主使丞相军师将军张悌、右将军副军师诸葛靓等督丹阳太守沈莹、护军将军孙震帅众三万渡江逆之。至牛渚,沈莹谓悌曰:“晋之水军必至于此,宜蓄众力,待来一战。”悌曰;“吴之将亡,贤愚所知,非今日也。吾恐蜀兵来此,众心骇惧,不能复整。今宜渡江,可用决战力争。若其败丧,同死社稷,无所复恨。若其克胜,则此敌奔走,兵势万倍,便当乘威南上,逆之中道,不忧不破。若如子计,恐众散尽,坐待敌到,君臣俱降,无复一人死难者,不亦辱乎!”

  

  三月,悌等济江,围王浑部将成阳都尉张乔于杨荷桥,众才七千,闭栅请降。诸葛靓欲屠之,悌曰:“强敌在前,不宜先事其小,且杀降不祥。”靓曰:“此属救兵未至,力少不敌,故且伪降以缓我,非真伏也。若舍之而前,必为后患。”悌不从,抚之而进。悌与晋扬州刺史周浚结阵相对,沈莹率丹阳锐卒刀楯五千,三冲晋兵,不动。莹引退,其众乱。晋将军薛胜、蒋班因其乱而乘之,兵以次奔溃,将帅不能止。张乔自后乘之,吴兵大败于板桥。诸葛靓率数百人遁去,使过迎张悌,悌不肯去,靓自往牵之,悌垂涕曰:“仲思,今日是我死日也。且我为儿童时,已为君家丞相所识拔,常恐不得其死,负名贤知顾。今以身殉社稷,复何道耶?”靓再三牵之,不动,乃流泪放去,行百余步顾之,已为晋兵所杀。并斩孙震、沈莹等七千八百级。己未,晋龙骧将军王溶总蜀兵沿流直指建业,琅邪王司马伯帅六军济自三山。后主闻军相次而败,惶迫,乃用光禄勋薛莹、中书令胡冲等计,使太常张夔奉笺并进玺绶于伯。曰:“昔汉氏失统,九洲分裂,先人因时,略有江南,遂分阻山川,与晋乖隔。今大晋龙兴。德覆四海。暗劣偷安,未喻天命。至于今者,猥烦六军,横盖道路,远临江渚,举国震惶,假息漏刻。敢缘天朝,含弘光大。谨遣张夔奉所佩印绶,委质请命,惟垂信纳,以济元元。”

  

  三月辛未,后主遗群臣书曰:“忝继先轨,处位积年,政教凶悖,遂令百姓久困涂炭,至使一朝社稷倾覆,宗庙无主,设有余罪,孤负诸君。”壬申,王溶舟师先至石头,后主以草缚衔璧舁榇,见溶于军门。溶解缚焚榇,以礼相见。癸亥,晋琅邪王伯会诸军入自都城,屯太初宫,收其图籍、府库,克州四、郡四十三,户五十二万三千、兵二十二万。乙亥,置酒大会。安东将军王浑酒酣,渭吴人曰,“诸君亡国之余,得无戚乎?”无难督周处曰:“汉末分崩,三国鼎峙,魏灭于前,吴亡于后,亡国之戚,岂惟一人。”浑有惭色。

  

  ●第三卷 晋(一)

  

  武帝太康元年四月甲申,诏赐孙皓爵归命侯。乙酉,大赦改元,大酺五日。遣使分往荆扬抚慰,吴牧守以下,皆不更易。除其苛政,悉从简易。琅邪王伷遣使送孙皓及其宗族诣洛阳。

  

  五月丁亥朔,皓至,与其太子瑾等泥头面缚,诣东阳门。诏遣谒者解其缚,赐衣服车乘,田三十顷,岁给钱、谷、绵,绢甚厚。拜瑾为中郎,诸子为王者,皆为郎中。吴之旧望,随才擢叙。孙氏将吏渡江者复十年,百姓复二十年。庚寅,临轩,大会艾武有位及四方使者,国子学生皆预焉。引见归命侯皓及吴降人。

  

  王溶之入建业,其明日,王浑乃济江。以溶不待己至,先受孙皓降?意甚愧忿,将攻溶。何攀劝溶送皓于浑,由是事得解。何恽以浑与溶争功,与周浚笺曰:“书贵克让,易大谦光。前破张悌,吴人失气,龙骧因之,陷其区宇。论其前后,我实缓师。既失机会,不及其事,而今方竞其功,彼既不吞声,将亏雍穆之弘,兴矜争之鄙。斯实愚情之所不取。”浚得笺,即谏止浑。浑不纳,表溶违诏,不受节度,诬以罪状。浑子济尚常山公主,宗党强盛,有司奏请槛车征溶。帝弗许,但以诏书责让溶,以不从浑命,违制昧利。溶上书自理曰:“前被诏书,令臣直造秣陵,又令受太尉充节度。臣以十五日至三山,见浑军在北岸,遗书邀臣。臣水军风发,径造贼城,无缘回船过浑。臣以日中至秣陵,暮乃被浑所下当受节度之符,欲令臣明十六日,悉将所领,还围石头,又索蜀兵及镇南诸军人名定见,臣以为皓已来降,无缘空围石头。又兵人定见,不可仓猝得就,皆非当今之急,不可承用,非敢忽弃明制也。皓众叛亲离,匹夫独坐,雀鼠贪生,苟乞一活耳。而江北诸军,不知虚实。不早缚取,自为小误。臣至便得,更见怨恚。并云守贼百日,而令他人得之。臣愚以为事君之道,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若其顾嫌疑以避咎责,此是人臣不忠之利,实非明主社稷之福也。”浑又腾周浚书云:“溶军得吴宝物。”又云:“浚牙门将李高放火烧皓伪宫。”溶复表曰:“臣孤根独立,结恨强宗。夫犯上千主,其罪可赦。乖忤贵臣,祸在不测。伪中郎将孔摅说,去二月,武昌失守,水军行至,皓案行石头还,左右人皆跳刀大呼,云要当为陛下一死战决之,皓意大喜,意必能然,便尽出金宝,以赐与之。小人无状,得便驰走。皓惧,乃图降首。降使适去,左右劫夺财物,略取妻妾,放火烧宫。皓逃身窜首,恐不脱死。臣至,遣参军主者救断其火耳。周浚先入皓宫,浑又先登皓舟,臣之入观,皆在其后。皓宫之中,乃无席可坐,若有遗宝,则浚与浑先得之矣。浚等云臣屯聚蜀人,不时送皓,欲有反状。又恐动吴人,言臣皆当诛杀,取其妻子,冀其作乱,得骋私忿,谋反大逆,尚以见加,其余谤哨,故其宜耳。今年平吴,诚为大庆。于臣之身,更受咎累。”溶至京师。有司奏溶违诏,大不敬,请付廷尉科罪。诏不许。又奏溶赦后,烧贼船百三十五艘,辄敕付廷尉禁推。诏勿推。浑溶争功不已,帝命守廷尉广陵刘颂校其事,以浑为上功,溶为中功。帝以颂折法失理,左迁京兆太守。庚辰,增贾充邑八千户,以王溶为辅国大将军,封襄阳县侯,杜预为当阳县侯,王戎为安丰县侯,封琅邪王伷二子为亭侯,增京陵侯王浑邑八千户,进爵为公,尚书关内侯张华进封广武县侯,增邑万户,荀勗以专典诏命功,封一子为亭侯,其余诸将及公卿以下,赏赐各有差。

  

  是年,废建业复为秣陵,分丹阳南部为宣城郡,还理于秣陵,在县东南六里渡长乐桥,古丹阳郡是也,周浚扬州刺史所统十九郡。(按;此谓丹阳郡还治秣陵,唐人讳治为理,又分秣陵为临江县,更永平县曰永世,复立溧阳,湖熟县。)

  

  二年三月,诏选孙皓宫人五千人入宫。丹阳地震。

  

  是年,周浚移镇秣陵。时吴初平,屡有逃亡者,频讨平之,宾礼故老,搜求俊义,甚有威德,吴人悦服。

  

  是年,分丹阳之典农校尉,置毗陵郡,领县七,丹徒、曲阿、武进、延陵、毗陵、暨阳、无锡。分曲阿之延陵乡为延陵。分无锡、毗陵二县为暨阳。

  

  三年九月,吴故将莞恭、帛奉举兵反,害建业令,遂围扬州。徐州刺史嵇喜讨平之。

  

  是年,分秦淮水北为建业县,水南为秣陵县,仍在秦邑地,而建邺城在故都城宣阳门内。

  

  四年五月己亥,都督青、徐二州诸军事、琅邪王伷卒。

  

  七月,下邳王晃都督青、徐二州诸军事。

  

  是年十一月,扬州大水。归命侯孙皓卒。

  

  是年,分吴县之虞乡立海虞县。

  

  五年七月,减天下户课三分之一。

  

  六年正月,征东大将军都督扬州诸将诸军事、京陵县公王浑入为尚书左仆射,褚都督扬州诸军事。

  

  八月,减百姓绵绢三分之一。周浚为安东将军、都督扬州诸军事。(本传:代王浑为使持节、都督扬州诸军事、安东将军,卒于位。《陆士龙集》与戴季甫书:周安东薨殂,追慕切剥不能自胜,鄙州民物同哀。按此见周浚得吴人之心。)

  

  八年十二月,吴兴人蒋迪聚党反,围阳羡县,州郡捕讨,伏诛。

  

  九年正月,江东四郡地震。

  

  十年十一月,立皇孙蟊为广陵王,始平王子仪为毗陵王,濮阳王允为淮南王,都督扬州诸军事。

  

  惠帝元康元年四月癸亥,安东大将军、都督青、徐二州诸军事梁王彤改征西大将军、都督关西诸军事,太子少傅阮坦代为平东将军、监青、徐二州诸军事。

  

  五月甲戌,毗陵王仪卒。壬午,除天下户调丝绢。

  

  七月,分扬州、荆州十郡,置江州。

  

  八月庚申,以赵王伦为征东将军、都督徐、兖二州诸军事。辛未,立陇西世子越为东海王。

  

  按:毗陵隶扬州,东海隶徐州,皆今江苏境,故著之。

  

  二年,是岁沛国雨雹伤麦。

  

  四年,前豫章内史嵇绍为徐州刺史。(本传:拜徐州刺史时,石崇为都督,甚亲敬之。)

  

  五年六月,东海雨雹,深五寸。

  

  七月,下邳暴风,坏庐舍。

  

  十二月,丹阳雨雹。

  

  是岁,扬、徐等州大水,诏遣御史巡行振贷。

  

  六年正月,下邳王晃卒。

  

  三月,东海陨霜,伤桑麦。

  

  五月,扬州大水。河南尹何攀为扬州刺史。

  

  是年,太仆石崇为使持节、征虏将军,监青,徐州军事。(本传:与徐州刺史高诞争酒相侮,为军司所奏。)

  

  七年,高诞为徐州刺史。

  

  八年九月,扬、徐等州大水。

  

  是年,监青、徐州军事石崇、徐州刺史高诞并免。

  

  永康元年四月,都督扬、江二州、淮南王允迁,以谯王随为安东将军代之。

  

  八月八日,平东将军彭城王植卒。

  

  永宁元年正月,郗隆为扬州刺史。

  

  六月,进广陵公灌为广陵王。

  

  九月,以东平王懋为都督徐州诸军事,镇下邳。

  

  大安元年,陈徽为扬州刺史。

  

  二年五月,义阳蛮张昌举兵反。七月,昌别帅石冰寇扬州,刺史陈徽与战,大败,诸郡尽没,因修建邺宫居之。

  

  十二月,议郎周圮、前南平内史王矩起兵江东,以讨石冰,推前吴兴太守顾秘都督扬州九郡诸军事,传檄州郡,杀冰所署将吏。于是前侍御史贺循起兵于会稽,庐江内史华谭及丹阳葛洪、甘卓皆起兵以应秘。冰遣其将羌毒帅兵数万拒圮,圮击斩之。冰自临淮趋寿春,征东将军刘准惶惧不知所为,广陵度支、庐江陈敏统众在寿春,谓准曰:“此辈本不乐远戍,逼迫成贼,乌合之众,其势易散,敏请督运兵为公破之。”准乃益敏兵,使击之。

  

  永兴元年(正月甲子改元永安)(十二月丁亥改元永兴)二月,陈敏与石冰战数十合,冰众十倍于敏,敏击之,所向皆捷,遂与周玘合攻冰于建康。

  

  三月,冰北走投封云,云司马张统斩云及冰以降,扬、徐二州平。周玘。贺循皆散众还家,不言功。朝廷以陈敏为广陵相。

  

  东海王越奉帝与成都王颖战于荡阴,败绩,奔下邳,徐州都督、东平王懋不纳,越径还东海。

  

  八月戊辰,太弟颖杀东安王繇。

  

  二年六月,东海中尉刘洽以张方劫迁车驾,劝东海王越起兵讨之。

  

  七月,越传檄山东征、镇,州、郡云:“欲纠率义旅,奉迎天子,还复旧都。”东平王懋闻之,惧;长史王修说懋曰:“东海,宗室重望,今兴义兵,公宜举徐州以授之,则免于难。”懋从之。越乃以司空领徐州都督,诏即遣使者刘虔授之。范阳王琥及王溶等共推越为盟主。

  

  八月辛丑,司空越以琅邪王睿为平东将军、监徐州诸军事,留守下邳。睿请王导为司马,委以军事。

  

  扬州刺史曹虎,杀丹阳太守朱建。

  

  十月,诏平南将军彭城王释,与刘乔并力共会许昌。

  

  初,陈敏既克石冰,自谓勇略无敌,有割据江东之志。其父忧卒,敏以丧去职。司空越起为右将军、前锋都督。越为刘祐所败,敏请东归收兵,遂据历阳叛。吴王常侍甘卓弃官东归,至历阳。敏为子景取卓女,使卓假称皇太弟令,拜敏扬州刺史。敏使弟恢及别将钱端等南略江州,弟斌东略诸郡。扬州刺史刘机、丹阳本守王旷皆弃城走,敏遂据有江东。以顾荣为右将军,贺循为丹阳内使。凡江东豪杰名土,咸加收礼。为将军郡守者四十余人,或有老疾,就加秩命。循诈为狂疾得免。乃以荣领丹阳内史,敏命僚佐推己为都督江东诸军事、大司马,楚公、加九锡,列上尚书,称被中诏,自江入沔汉,奉迎銮驾。

  

  怀帝永嘉元年二月,陈敏刑政无章,不为英俊所附。子弟凶暴,所在为患。顾荣、周圮等忧之。庐江内史华谭遗荣等书曰:“陈敏凶狡,七弟顽冗,欲蹑桓王之高踪,蹈大皇之绝轨,远度诸贤,犹当未许,皇舆东返,俊彦盈朝,将举六师以清建业,诸贤何面复见中州之土耶!”荣等素有图敏之心,及得书,甚惭,密遣使报征东大将军刘准,使发兵临江,己为内应,剪发为信。准遣扬州刺史刘机等出历阳讨敏,敏使其弟、广武将军昶将兵数万,屯乌江,历阳太守弘屯牛渚。敏弟虑顾荣等有贰心,劝敏杀之,敏不从。昶司马钱广,周玘同郡人也。玘密使广杀昶,宣言州下已杀敏。广勒兵朱雀桥南,敏遣甘卓讨广,坚甲利兵,悉以委之。顾荣虑敏之疑,故往就敏。敏曰:“卿当四出镇卫,岂得就我。”荣乃出,与周玘共说甘卓曰:“若江东之事可济,当共成之。然卿观兹事势,当有济理否?敏既常才,政令反复,计无所定,其子弟各已骄矜,其败必矣。”卓遂诈称疾,迎女断桥,收船南岸,与玘、荣及前松滋侯相丹阳纪瞻共攻敏。敏自率万人讨卓。军人隔水语敏众曰:“本所以戮力陈公者,正以顾丹阳、周安丰,今皆异矣。”敏众狐疑未决,荣以白羽扇挥之,众皆溃去。敏单骑走,追获之于江乘,斩于建业,夷三族。时平东将军周馥代刘准镇寿春。三月己未朔,馥传敏首至京师。诏征顾荣为侍中,纪瞻为尚书郎。太傅越辟周玘为参军,陆玩为掾。荣等至徐州,闻北方愈乱,疑不进。越与徐州刺史裴盾书曰:“若荣等顾望,以军礼发遣。”荣等惧,逃归。

  

  七月己未,以琅邪王睿为安东将军、都督扬州、江南诸军事,镇建业。讨陈敏余党,廓清江表。因吴旧都城,修而居之,太初宫为府舍。

  

  九月戊申,琅邪王睿至建业,睿以安东司马王导为谋主,推心敬信,每事咨焉。睿名论素轻,吴人不附,居久之,士大夫莫有至者,导患之。会睿出观禊,导使睿乘肩舆,具威仪,导与诸名士皆骑从。纪瞻、顾荣等惊异,相帅拜于道左。导因说睿曰:“顾荣、贺循,此土之望,宜引之以结人心;二子既至,则无不至。”睿乃使导躬造循、荣,二人皆应命而至。以循为吴国内史,荣为军司,凡军府政事,皆与之谋议。又以纪瞻为军咨祭酒,卞壶为从事中郎,周圮为仓曹属,刘超为舍人,张闾及鲁国孔衍为参军。王导说睿:“谦以接士,俭以足用,以清静为政,抚绥新旧。”故江东归心。

  

  三年三月,太傅越以王敦为扬州刺史。

  

  四年正月,太傅越征建威将军吴兴钱及扬州刺史王敦。谋杀敦以反,敦奔建业,告琅邪王睿。遂反,进寇阳羡。睿遣将军郭逸等讨之;周玘纠合乡里,与逸等共讨,斩之。玘已定江南,睿以玘为吴兴太守,于其乡里置义兴郡以旌之。(郡领有阳羡、临津、义乡、国山四县。临津、国山、分阳羡立。义乡兼分阳羡、长城两县立。)

  

  十月,扬州都督周馥以洛阳孤危,上书请迁都寿春。太傅越以馥不先白己,召馥及淮南太守裴硕,馥不肯行,令硕率兵先进。硕诈称受越密旨,袭馥,为馥所败,退保东城。

  

  五年正月,裴硕求救于琅邪王睿,睿使扬威将军甘卓等攻周馥于寿春,馥众溃,奔项。

  

  扬州刺史刘陶卒,琅邪王睿复以安东军咨祭酒,王敦为扬州刺史。

  

  三月丙子,东海孝献王越卒于项。

  

  五月,以琅邪王睿为镇东大将军,兼督扬、江、湘、交、广五州诸军事。

  

  十二月,周奔琅邪王睿,睿以为军咨祭酒。前骑都尉谯国桓彝亦避乱过江,见睿微弱,谓曰:“我以中州多故,来此求全,而单弱如此,将何以济!”既而见王导,共论世事,退谓曰:“向见管夷吾,无复忧矣!”诸名士相与登新亭游宴,周中坐叹曰:“风景不殊,举目有江河之异!”因相视流涕,王导愀然变色曰:“当共戮力,恢复神州,何至作楚囚对泣耶!”众皆收泪谢之。

  

  六年二月,石勒筑垒于葛陂,课农造舟,将攻建业。琅邪王睿大集江南之众于寿春,以镇东将军纪瞻为扬威将军,都督诸军以讨之。会大雨,三月不止,勒军中饥疫,死者大半,闻晋军将至,集将佐议之。右长史刁膺请先送质于睿,求扫平河朔以自赎,俟其军退,徐更图之,勒愀然长啸。中坚将军夔安请登避水,勒曰:“将军何怯耶!”孔苌等三十余将,请各将兵分道夜攻寿春,斩吴将头,据其城,食其粟,要以今年破丹阳,定江南。勒笑曰:“是勇将之计也!”各赐铠马一匹。顾谓张宾曰:“于君意何如?”宾曰:“将军攻陷京师,囚执天子,杀害王公,妻略妃主,擢将军之发,不足以数将军之罪,奈何复相臣奉。去年既杀王弥,不当来此:今天降霖雨于数百里中,示将军不应留此。邺有三台之固,西接平阳,山河四塞,宜北徙据之,以径营河北,河北既定,天下无处将军之右。晋之保寿春,畏将军往攻之;彼闻吾去,喜于自全,何暇追袭吾后,为吾不利!将军宜使辎重从北道先发,将军引大兵向寿春。辎重既远,大兵徐还,何忧进退无地。”勒攘袂鼓髯曰:“张君计是也。”责刁膺曰:“君既相辅佐,当共成大功,奈何遽劝孤降,此策应斩。然素知君怯,特相宥耳。”于是黜膺为将军,擢宾为右长史生,号曰:“右侯。”勒引兵发葛陂,遣石虎帅骑二千向寿春,遇晋运船,虎将士争取之,为瞻所败。瞻追奔百里,前及勒军勒阵待之,瞻不敢击,退还寿春。

  

  愍帝建兴元年二月,怀帝遇害于平阳。

  

  四月,愍帝即位于长安。琅邪王睿录事参军陈頵出于寒微,数为正论,府中多恶之,出为谯郡太守。吴兴太守周玘,宗族强盛,琅邪王睿颇疑惮之。睿左右用事,多中州亡官失守之士,驾御吴人,吴人颇怨。玘自以失职,又为刁协所轻,耻恚愈甚,乃阴与其党谋诛执政,以诸南士代之。事泄,琅邪王睿秘之。召玘为镇东司马,改南郡太守,既行至芜湖,又进爵为公。玘忧愤发背而卒。

  

  五月,加琅邪王睿左丞相、都督陕东诸军事,改建邺为建康。

  

  七月,帝遣殿前都尉刘蜀诏左丞相睿以时进军,与乘舆会于中原。

  

  八月癸亥,蜀至建康,睿以方平定江东,未暇北伐。以镇东长史刁协为丞相左长史,从事中郎彭城刘隗为司直,邵陵内史广陵戴邈为军咨祭酒,参军张闿为从事中郎,尚书郎钟雅为记室参军,桓宣为舍人,熊远为主簿,会稽孔愉为掾。刘隗雅习文史,善伺候睿意,故睿特亲爱之。

  

  初,范阳祖逖,少有大志,与刘琨俱为司州主簿,同寝,中夜闻鸡声,蹴琨觉曰:“此非恶声也!”因起舞。及渡江,左丞相睿以为军咨祭酒。逖居京口,纠合骁健,言于睿曰:“晋室之乱,非上无道而下怨畔也,由宗室争权,自相鱼肉,遂使戎狄乘隙,毒流中土。今遗民既遭残贼,人思自奋,大王诚能命将出师,使如逖者统之,以复中原,郡国豪杰,必有望风响应者!”睿素无北伐之志,以逖为奋威将军、豫州刺史,给千人廪,布三千匹,不给铠仗,使自召募。逖将其部曲百余家渡江,中流击楫而誓曰:“祖逖不能清中原而复济者,有如大江!”遂屯推阴,起冶铸兵,募得二千余人而后进。

  

  左丞相睿召荆州刺史周为军咨祭酒。

  

  是岁,左丞相睿遣世子绍镇广陵,以丞相掾蔡谟为参军。

  

  三年正月,周勰以其父遗言,因吴人之怨,谋作乱。使吴兴功曹徐馥矫称叔父从事中郎札之命,收合徒众,以讨王导、刁协,豪杰翕然附之。孙皓族人弼亦起兵于广德,以应之。徐馥杀吴兴太守袁绣,有众数千,欲奉周札为主。札闻大惊,以告义兴太守孔侃。勰知札意不同,不敢发。馥党惧,攻馥,杀之,孙弼亦死。札子续亦聚众应馥,左丞相睿议发兵讨之。王导曰:“今少发兵则不足以平寇,多发兵则根本空虚。续族弟黄门侍郎莛,忠果有谋,请独使莛往,足以诛续。”睿从之。莛昼夜兼行,至郡,将入,遇续于门曰:“当与兄共诣孔府君,有所论。”续不肯入,莛牵逼与俱。坐定,莛谓孔侃曰:“府君何为置贼在坐?”续衣中常置刀,即操刀逼莛,莛叱郡传教吴曾格杀之。莛因欲诛勰,札不听,委罪于从兄邵而诛之。睿以札为吴兴太守,莛为太子右卫率。以周氏吴之豪望,不穷治,抚勰如旧。

  

  二月丙子,以琅邪王睿为丞相、大都督、都督中外诸军事。

  

  四年十一月,愍帝降于刘曜。

  

  十二月,丞相睿闻长安不守,出师露次,躬擐甲胄,移檄四方,刻日北征。以漕运稽期,斩督运令史淳于伯,刑者以刀拭柱,血逆流上,至柱末二丈余而下,观者咸以为冤。丞相司直刘隗上言:“伯罪不至死,请免从事中郎周莛等官。”于是右将军王导等上书引咎,请解职。睿曰:“政刑失中,皆吾暗塞致之。”一无所问。隗性刚讦,当时名士,多被弹劾,睿率加容贷,由是众怨皆归之。南中郎将王含,敦之兄也,以族强位显,骄傲自恣,一请参佐及守长至二十许人,多非其才,隗劾奏含,文致甚苦,事虽被寝,而王氏深忌嫉之。

  

  ●第四卷 晋(二)

  

  元帝建武元年正月,汉兵东略弘农,太守宋哲奔江东。

  

  二月辛巳,宋哲至建康,称受愍帝诏,令丞相琅邪王睿统摄万机。

  

  三月,琅邪王素服出次,举哀三日。于是西阳王羕及官属等共上尊号,王不许。羕等固请不已,王慨然流涕曰:“孤罪人也,诸贤见逼不已,当归琅邪!”呼私奴,命驾将归国。羕等乃请依魏晋故事,称晋王,许之。辛卯,即晋王位,大赦改元,始备百官,立宗庙,建社稷。有司请立太子,王爱次子宣城公裒,欲立之,谓王导:“立子当以德。”导曰:“世子、宣城,俱有朗儁之美,而世子年长。”王从之。丙辰,立世子绍为太子,封裒为琅邪王,奉恭王后,仍以裒都督青、徐、兖三州诸军事,镇广陵。以西阳王羕为太保,封谯刚王逊之子承为谯王。又以征南大将军王敦为大将军、江州牧,扬州刺史王导为骠骑将军、都督、领中书监、录尚书事。丞相左长史刁协为尚书左仆射,右长史周为吏部尚书,军咨祭酒贺循为中书令,右司马戴渊、王邃为尚书,司直刘隗为御史中丞,行参军刘超为中书舍人,参军事孔愉长兼中书郎;自余参军悉拜奉车都尉,掾属拜驸马都尉,行参军舍人拜骑都尉。王敦辞州牧,王导以敦督六州,辞中外都督,贺循以老病辞中书令。皆许之;以循为太常。时承丧乱之后,刁协久宦中朝,谙练旧事,贺循为时世儒宗,明习礼学,凡有疑议,皆取决焉。

  

  六月丙寅,太尉、豫州牧荀组,司空并州刺史、广武侯刘琨,幽州刺史、左贤王渤海公段匹,领乌桓校尉、镇北将军刘翰,单于、广宁公段辰,辽西公段眷,冀州刺史、祝阿子邵续,青州刺史、广饶侯曹嶷,兖州刺史、定襄侯刘演,宁州刺史王逊,东夷校尉崔毖,鲜卑大都督慕容等一百八十人劝进,上优令答之。

  

  刘琨右司马温峤等至建康,王导、周、庾亮皆爱峤才,争与之交。

  

  石勒将石虎围谯,平西将军祖逖击走之。己巳,晋王传檄曰:“今遣车骑将军、琅邪王裒等九军,锐卒三万,水陆四道,径造贼场,受逖节度。”寻复召裒还建康。

  

  七月,大旱,散骑侍郎朱嵩、尚书郎顾球卒,晋王为之举哀。

  

  十月丁未,琅邪王裒卒。以太尉苟组为司徒。

  

  十一月丁卯,以刘琨为侍中、太尉。

  

  十二月戊戌,愍帝遇害于平阳。

  

  征南军司戴邈上疏,以为:“丧乱以来,庠序隳废。议者或谓平世尚文,遭乱尚武,此言似之,而实不然。夫儒道深奥,不可仓猝而成,比天下平泰,然后修之,则废坠已久。又,贵游之子,未必有斩将搴旗之才,从军征戍之役,不及盛年,使之讲肄道义,良可惜也。今王业肇建,万物权舆,谓宜笃道崇儒,以励风化。”王从之,始立太学。以干宝、王隐领国史。

  

  是岁,晋陵内史张闿奏立曲阿新丰塘,溉田八百余顷。

  

  太兴元年(是年三月方改元)三月癸丑,愍帝凶问至建康,王斩缞居庐,百官请上尊号,王不许。使殿中将军韩绩撤去御坐,纪瞻叱绩曰:“帝坐,上应列星,敢动者斩。”王为之改容。奉朝请周嵩上疏曰:“古之王者,义全而后取,让成而后得,是以享世长久,重光万载。今梓宫未返,旧京未清,义夫泣血,士女遑遑。宜开延嘉谋,训卒厉兵,先雪社稷大耻,副四海之心,则神器将安适哉!”由是忤旨,出为新安太守,又坐怨望抵罪。丙辰,晋王即皇帝位,百官皆陪列。帝令王导升御坐,导辞曰:“若太阳下同万物,苍生何由仰照!”帝乃止,大赦,改元,文武增位二等。赐诸吏投刺劝进者,加位一等。民投刺者,皆除吏,凡二十余万人。庚午,立王太子绍为皇太子。太子仁孝,喜文辞,善武艺,好贤礼士,容受规谏,与庾亮、温峤等为布衣之交。亮风格峻整,善谈老庄,帝器重之,聘亮妹为太子妃。帝以贺循为太傅,周为少傅,庾亮以中书郎侍讲东宫。帝好刑名家,以韩非书赐太子。庾亮谏曰:“申、韩刻薄伤化,不足留圣心!太子甚纳焉。”

  

  四月,加王导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导遣八部从事行扬州郡国,还,同时俱见。诸从事各言二千石长官得失,独顾和无言。导问之,和日:“明公作辅,宁使网漏吞舟,何缘采听风闻,以察察为政。”导咨嗟称善。

  

  六月,旱,亲雩。甲申,以刁协为尚书令,荀崧为左仆射。协性刚悍,与物多忤,与侍中刘隗俱为帝所宠任。欲矫时弊,每崇上抑下,排阻豪强,故为王氏所疾,诸刻碎之政,皆云隗、协所建。协又使酒放肆,侵毁公卿,见者皆侧目惮之。改丹阳内史为丹阳尹,以薛兼为之。戊戌,以封皇子晞为武陵王。初置谏鼓谤木。

  

  七月戊申,诏曰:“二千石令长,当祗奉旧宪,正身明法,抑齐豪强,存恤孤独,隐实户口,劝课农桑。州牧刺史,当互相检察,不得顾私亏公。长吏有志在奉公而不见进用者,有贪惏秽浊而以财势自安者,若有不举,当受故纵蔽善之罪。有而不知,当受暗塞之责。各明慎奉行。”庚申,以雷震暴雨,诏群公卿士其各上封事,具陈得失,无有所讳。新作听讼观。故归命侯孙皓子璠谋反,伏诛。

  

  八月,靳准弑刘粲,遣使告司州刺史李矩曰:“刘渊屠各小丑,因晋之乱,矫称天命,使二帝幽没。辄率众扶侍梓宫,请以上闻。”矩驰表于帝。

  

  十二月癸巳,诏:“吴之高贤名德,或未旌录者,其条列以闻。”江东三郡饥,遣使赈之。

  

  彭城内史周抚杀沛国内史周默,以其众降石勒。诏下邳内史刘遐领彭城内史,与徐州刺史蔡豹、泰山太守徐龛共讨之。

  

  是年,改丹阳太守为丹阳尹。割吴郡海虞县北境为东海郡,立郯、朐利、成三县。而祝其、襄贲等县,寄治曲阿。

  

  二年正月丁卯,崇陵毁,帝素服哭三日,使冠军将军梁堪、守太常马龟等修复山陵,迎梓宫于平阳,不克。

  

  二月,刘遐、徐龛击周抚于寒山,斩之。初,掖人苏峻帅乡里数千家,结垒自保,远近多附之。曹嶷恶其强,将攻之,峻率众浮海来奔。帝以峻为鹰扬将军,助刘遐讨周抚有功,诏以遐为临淮太守,峻为淮陵内史。

  

  立郊祀于建康城之己地。辛卯,亲祀南郊。以未有北郊,并地祗合祭之。

  

  诏:“琅邪恭王宜称皇考。”贺循曰:“礼,子不敢以已爵加于父。”乃止。

  

  周抚之败走也,徐龛部将于药追斩之,及朝廷论功,而刘遐先之。龛怒,以泰山叛降石勒,自称兖州刺史。

  

  江东大饥,诏百官各上封事。益州刺史应詹上疏曰:“元康以来,贱经尚道,以玄虚弘放为夷达,以儒术清俭为鄙俗。宜崇奖儒官,以新俗化。”

  

  徐龛寇济岱。

  

  八月,以太子左卫率羊鉴为征虏将军、征讨都督,督徐州刺史蔡豹、临淮太守刘遐,鲜卑段文鸯等讨之。

  

  三年六月,大水。

  

  七月丁亥,诏曰:“先公武王、先考恭王临君琅邪四十余年,惠泽加于百姓,遗爱结于人情。朕应天符,创基江表,兆庶宅心,襁负子来。琅邪国人在此者近有千户,今立为怀德县,统丹阳郡。汉高祖以沛为汤沐邑,光武亦复南顿,优复之科,一依汉氏故事。”

  

  蔡豹退守下邳,为徐龛所败。将诣建康归罪,北中郎将王舒止之。帝闻豹退,遣使收之。舒夜以兵围败,豹以为它寇,帅麾下击之,闻有诏,乃止。舒执豹送建康。十月丙辰斩之。丁未,严设煑盐之法,造者以半与之;又募入京师米一斛,与盐四石。

  

  是岁,湖筑长堤,以壅北山,东自覆舟山西,西至宣武城六里余。

  

  晋陵内史张闿立曲阿新丰塘。(《晋书》本传:“时所部四县,并以旱失田,闿乃立曲阿新丰塘,溉田八百余顷,每岁丰稔。葛洪为其颂。计用二十一万一千四百二十工。”)

  

  四年三月,著作佐郎郭璞以帝用刑过差,上书:“以为阴阳错缪,皆繁刑所致,赦不欲数,然子产著刑书非政之善,不得不作者,须以救弊故也。今之宜赦,理亦如之。”

  

  五月庚申,诏免中州良民遭难为扬州诸郡僮客者,以备征役。尚书令刁协之谋,众益怨之。

  

  十月甲戌,以尚书仆射戴渊为征西将军,都督司、兖、豫、并、雍、冀六州诸军事,司州刺史,镇合肥;丹阳尹刘隗为镇北将军,都督青、徐、幽、平四州诸军事,青州刺史,镇淮阴。名为讨胡,实备王敦。

  

  十一月,皇孙衍生(即成帝)。

  

  永昌元年正月,郭璞上疏,因皇孙生,下赦令,帝从之。大赦,改元。戊辰,大将军王敦举兵于武昌,以诛刘隗为名。龙骧将军沈充起兵吴兴,以应敦。敦以充为大都督,督吴兴诸军事。

  

  三月,征征西将军戴渊、镇北将军刘隗还卫京都。以司空王导为前锋大都督,以戴渊为车骑将军,丹阳诸郡皆加军号。以仆射周为尚书左仆射,王邃为尚书右仆射。以太子右卫率周筵为冠军将军,统兵三千。甲午,封皇子昱为琅邪王。刘隗军于金城,右将军周札守石头,帝亲被甲徇六师于郊外。

  

  四月,敦前锋攻石头,周札开门应之,奋威将军侯礼死之。敦据石头,戴渊、刘隗率众攻之,王导、周、虞潭、郭逸三道出战,六军败绩。太子欲亲率将士,自决战,升车将出,中庶子温峤固谏,抽剑断鞅,乃止。尚书令刁协奔江乘,为贼所害。镇北将军刘隗至淮阴,为刘遐所袭,奔于石勒。帝遣使谓敦曰:“公若不忘本朝,于此息兵,则天下尚可安也。如其不然,朕当归于琅邪,以避贤路。”辛未,大赦。王敦自为丞相、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封武昌郡公,邑万户。加羽葆鼓吹,诏百僚见敦于石城。丙子,骠骑将军秣陵侯戴渊,尚书左仆射、护将军武城侯周遇害。初,司空王导率子弟诣阙下,请罪。适将入,导呼曰:“伯仁,以百口累卿!”直入不顾。既见帝,言导忠诚,帝纳其言。与饮,酒醉而出。导犹在门,又呼,不与言,顾左右曰:“今年杀诸贼奴,取金印如斗大,系肘后既出。”又上表明导,言切至。导不知救己,甚衔之。及敦得志,三问导:“周伯仁、戴若思可为公辅?”导三不答。时参军吕猗说敦曰:“周、戴渊皆有高名,瞻视不恒,若不早除,恐为后患。”敦乃同收害之。敦以太子有勇略,为朝野所向,欲诬以不孝废之。大会百官,问温峤曰:“皇太子以何德称?”声色俱厉。峤曰:“钩深致远,盖非远近所测。以礼观之,可谓孝矣。”众皆以为然,敦谋遂阻。

  

  王导后料检中书故事,乃见救己之表,执之流涕曰:“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幽冥之中,负此良友。”

  

  敦将沈充陷吴国,内史张茂遇害。

  

  五月壬申,西阳王羕为太宰,加司空王导尚书令。

  

  六月旱。

  

  王敦将还武昌,谢鲲言于敦曰:“公至都以来,称疾不朝,是以虽建勋而心实有达。今若朝天子,使君臣释然,则物情皆悦服矣。”敦曰:“君能保无变乎?”对曰:“鲲近日入觐,主上侧席,迟得见公,宫省穆然,必无虞。公若入朝,鲲请侍从。”敦勃然曰:“正复杀君等数百,亦复何损于时。”竟不朝而去。

  

  七月,兖州刺史郗鉴自邹山退屯合肥。尚书仆射纪瞻以鉴雅望清德,宜从容台阁,上疏请征之,乃征拜尚书。徐、兖间诸坞,多降于后赵。

  

  十月己丑,王敦以下邳内史王邃都督青、徐、幽、平四州诸军事,镇淮阴。豫州刺史祖约退屯寿春。

  

  十一月,以临颖元公苟组为太尉。辛酉,卒。罢司徒并丞相府。王敦以司徒官属为留府。帝忧愤成疾。辛酉,崩,年四十七。王导受遗诏辅政。帝恭俭有余而明断不足,故大业未复,而祸乱内兴。庚寅,太子即位。

  

  明帝太宁元年,京师火。

  

  二月,葬元帝于建平陵,帝徒跣至于陵所。以特进华恒为骠骑将军,都督石头军事。

  

  三月戊寅,大赦,改元太宁,临轩,悬而不乐。后赵寇彭城、下邳,徐州刺史卞敦与征北将军王邃退保盱眙。

  

  王敦谋篡位,讽帝征己,帝手诏征之。

  

  四月,加黄钺班剑,奏事不名,入朝不趋,剑履上殿。以司空王导为司徒,敦自领扬州牧。

  

  六月壬子,立妃庾氏为皇后,以后兄中领军亮为中书监。

  

  王敦从子允之方在总角.敦爱其聪警,常以相随。敦常夜饮,允之辞醉先卧。敦与钱凤为逆,允之悉闻其言,即于卧处大吐,衣面并污。凤出,敦果照视,见允之卧于吐中,不复疑之。会其父舒拜廷尉,允之求归省父,悉以敦、凤之谋白舒。舒与王导俱启帝,阴为之备。敦欲强其宗族,凌弱帝室。

  

  钱凤说敦曰:“今江东之豪,莫过周、沈,公万世之后,二族必不静。周氏最强,而多俊才,宜先为之所,后嗣可安,国家可保耳。”敦纳之。

  

  十一月,徙王含为征东将军、都督扬州、江西诸军事。

  

  以军事饥乏,调刺史以下米各有差。

  

  是年,以尚书右仆射纪瞻为领军将军。

  

  二年正月庚辰,赦五岁刑以下。

  

  二月,王敦害会稽内史周札及从事中郎周嵩、周筵。敦使庐江太守李恒告札及宗党与道士李脱谋反。后赵将兵都尉石瞻寇下邳、彭城,取东莞、东海,刘遐退保泗口。

  

  五月丁巳,王敦疾甚,矫诏拜王应为武卫将军以自副,以王含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含以敦故,累迁显位,日夜与敦计。以沈充、钱风为谋主,诸葛瑶、邓嶽、周抚、李恒、谢雍为爪牙。又以宿卫尚多,令三番休二。敦以左司马温峤为丹阳尹,使觇伺朝廷。初,帝亲任中书令温峤,敦恶之,请峤为左司马。峤乃缪为勤敬,综其府事,时进密谋以附其欲。深结钱风,为之声誉,每曰:“钱世仪精神满腹。”峤素有藻鉴之名,凤甚悦,深与峤结好。会丹阳尹缺,峤言于敦曰:“京尹咽喉之地,公宜自选其才。”敦然之。问峤:“谁可者?”峤曰:“莫如钱风。”风亦推峤,峤伪辞之,敦不听。六月,表峤为之。峤恐既去,而钱风于后间止之,因敦饯,起行酒,至风,凤未及饮,峤伪醉以手版击风帻坠,作色曰:“钱凤何人,温太真行酒而敢不饮!”敦以醉,两释之。峤临去,与敦别,涕泗横流,出阁复入者再三。行后,凤谓敦曰:“峤于朝廷甚密,而于庾亮深交,未可信也。”敦曰:“太真昨醉,小加声色,何得便尔相谗!”峤至建康,尽以敦逆谋告帝,先为之备,又与庾亮共划讨敦之谋。敦闻之,大怒曰:“吾乃为小物所欺!”与司徒导书:“太真别来几日,作如此事,当募人生致之,自拔其舌。”帝将讨敦,以问光禄勋应詹,詹劝成之。丁卯,加司徒王导大都督、领扬州刺史,以温峤为中垒将军、都督东安北部诸军事。(《通鉴》注:谓秦淮水北诸军。)与右将军卞敦守石头,应詹为扩军将军、都督前锋及朱雀桥南诸军事,郗鉴行卫将军、都督从驾诸军事,庾亮领左卫将军,以吏部尚书卞壶为中军将军。郗鉴以军号无益事实,固辞不受,请召临淮太守苏峻、兖州刺史刘遐同讨敦。诏征峻、遐及徐州刺史王邃、豫州刺史祖约、广陵太守陶瞻等入卫京师。帝屯于中堂。司徒导闻敦疾笃,率子弟为敦发哀,众以为敦信死,咸有奋志。尚书腾诏下敦府,列敦罪恶:“今遣司徒导等虎旅三万,十道并进;平西将军邃等精锐三万,水陆齐势;朕亲统诸军,讨凤之罪。诸文武为敦所用者,一无所问,无或猜嫌,以取诛灭。敦之将士,从敦弥年,违离家室,朕甚愍之。其单丁在军,皆遣归家,终身不调。其余皆与假三年,休讫还台,当与宿卫同例三番。”敦见诏,甚怒,而疾转笃,不能自将。将举兵伐京师,使郭璞筮之。闻卦凶,杀郭璞。

  

  七日壬申,敦遣其兄含及钱凤、周抚、邓岳等水陆五万,奄至江宁南岸。温峤移屯水北。烧朱雀桁以挫其锋。帝亲率六军,出次南皇堂。至癸酉夜,募壮士,遣将军段秀、中军司马曹浑、左卫参军陈嵩钟等率甲千人,渡水,掩其未备。平旦,战于越城,大败之,斩其前锋将何康。王敦愤慨而死。沈充帅万余人来会含等。庚辰,筑垒于陵口。丁亥,刘遐、苏峻等帅精卒万人至,帝夜见,劳之,赐将士各有差。义兴人周蹇杀敦所署太守刘芳。乙未夜,沈充、钱凤从竹格渚渡淮。护军将军应詹帅建威将军赵胤等拒战不利。贼至宣阳门,拔栅将战,刘遐、苏峻等自南塘横击,大破之,赴水死者三千人。刘遐又破沈充于青溪。丙申,王含等烧营夜遁。丁酉,帝还宫,大赦,惟敦党不原。命庾亮督苏峻等追沈充于吴兴,温峤督刘遐等追王含、钱风于江宁。王含父子奔荆州,王舒沈之江。钱凤走阖庐州,周光斩之,诣阙自赎。沈充误入故将周儒家,诱充内重壁中杀之,传首建康,敦党悉平。司徒导等皆以讨敦功受封赏。王导进封始兴郡公。周抚、邓岳共亡入西阳蛮中。明年,诏原敦党,抚岳出首,得免死禁锢。故吴内史张茂妻陆氏倾家产,率茂部曲为先登,以讨沈充,报其夫仇。充败,陆氏诣阙,为茂谢不克之责,诏赠茂太仆。有司奏王彬等敦之亲族,皆当除名。诏曰:“司徒导以大义灭亲,犹将百世宥之,况彬等皆公之近亲乎!”悉无所问。有诏:“王敦纲纪除名,参佐禁锢。”温峤上疏曰:“王敦刚愎不仁,忍行杀戮,朝廷所不能制,骨肉所不能谏,处其朝者,日忧危亡,故人士结舌,道路以目。诚贤人君子道穷数尽,养晦之辰。原其私心,岂遑晏处!如陆玩、刘胤、郭璞之徒,常与臣言,备知之矣。必其赞导凶悖,自宜正以典刑,如其枉陷奸党,谓宜施之宽贷。臣以玩等之诚,闻于圣听,当受同贼之责,苟默而不言,实负其心。”郗鉴以为先王立君臣之教,贵于仗节死义。王敦佐吏,虽多逼迫,然进不能止其逆谋,退不能脱身远遁,准之前训,宜加义责。帝卒从峤议。

  

  十月,以司徒导为太保,领司徒,加殊礼,西阳王羕领太尉,刘遐为徐州刺史,代王邃镇淮阴,苏峻为历阳内史,加庾亮护军将军,温峤前将军。导固辞不受。

  

  三年二月,复三族刑,惟不及妇人。

  

  三月戊辰,立皇子衍为皇太子,大赦,增文武位二等,大酺三日,赐鳏寡孤独帛人二匹。癸巳,征处士临海任旭、会稽虞喜为博士。

  

  四月诏曰:“大事初定,其命惟新。其令太宰、司徒以下诣都,坐参议政道,诸所因革,务尽事中。”又诏求直言。己亥,雨雹。

  

  六月,自正月不雨,至于秋。

  

  七月辛未,以尚书令郗鉴为车骑将军,都督青、兖二州诸军事,镇广陵,卞壶为尚书令诏:“宗室哲王有功勋于受命之际者,佐命功臣,顾德名贤,所与三祖共维大业,咸开国祚者,而并废禋祀,甚用怀伤。其详议诸立后者以闻。”诏:“中兴以来,惟祀南郊。北郊之礼,都不复设。五岳、四渎、名山、大川,应望秩者,主者其依旧详处。”

  

  八月,诏:“吴时将相,名贤之胄,有能纂修家训,又忠孝仁义,静己守真,不闻于时者,州郡中正亟以名闻,勿有所遗。”

  

  闰月,以左仆射荀崧为光禄大夫、录尚书事,尚书邓攸为尚书左仆射。右卫将军虞胤,元敬皇后之弟,与左卫将军、南顿王宗,俱为帝所亲任,典禁兵,直殿内,多聚勇士,以为羽翼。王导、庾亮皆忌之。帝待之愈厚,宫门管钥,皆以委之。帝寝疾,亮夜有所表,从宗求钥,宗不与,叱亮使曰:“此汝家门户耶!”亮益忿之。帝疾笃,不欲见人,群臣毋得进见。亮疑宗胤及西阳王羕有异谋,排闼入,升床,见帝流涕,言羕与宗等谋废大臣,自求辅政,请黜之。帝不纳。壬午,帝不豫。召太宰西阳王羕、司徒王导、尚书令卞壶、车骑将军郗鉴、护军将军庾亮、领军将军陆哗、丹阳尹温峤并受遗诏,辅太子,更入殿将兵直宿。丁亥,降遗诏曰:“衍以幼弱,猥当重任,当赖忠贤,训而成之。凡此公卿,时之望也。敬听顾令,受付托之重,同心断金,以谋王室。诸方岳征镇,刺史镇守,皆朕捍城,推毂于外,虽事有内外,其致一也。宜戮力一心,若合符契,以缉事为期。百辟卿士,其总已听于冢宰,保祐冲幼,弘济艰难。”戊子,帝崩于东堂。年二十七。己丑,太子即位,大赦,尊皇后庾氏为皇太后。群臣以帝冲幼,奏请太后依汉和熹皇后故事,太后辞让数四,乃从之。

  

  九月辛丑,葬明帝于武平陵。癸卯,太后临朝称制。以司徒王导录尚书事,与中书令庾亮、尚书令卞壶参辅朝政,然事之大要,皆决于亮。加郗鉴车骑大将军,陆晔左光禄大夫,皆开:府仪同三司。以南顿王宗为骠骑将军,虞胤为大宗正,领军将军、汝南王佑为卫将军。

  

  十二月,广陵相曹浑下狱死。

  

  成帝咸和元年二月,大赦,改元。

  

  四月甲子,尚书左仆射邓攸卒。五月大水。

  

  六月癸亥,徐州刺史泉陵公刘遐卒。癸酉,以车骑将军郗鉴领徐州刺史,征虏将军郭默为北中郎将,监淮北诸军事,领遐部曲。遐子肇尚幼,遐妹夫田防及故将史迭等不乐他属,共以肇袭遐故位而叛。临淮太守刘矫掩袭遐营,斩防等。遐妻,邵续女,骁果有父风。遐尝为后赵所围,妻单将数骑,拔遐出于万众之中。及田防等作乱,遐妻止之,不从,乃密起火,烧甲仗都尽,故防等卒败。诏以肇袭遐爵。

  

  司徒导称疾不朝,而私送郗鉴。卞壶奏:“导亏法从私,无大臣之节,请免。”虽事寝不行,举朝惮之.壶俭素廉洁,裁断切直,当官干实,性不弘裕。不肯苟同时好,故为诸名士、所少。

  

  七月癸丑,观阳烈侯应詹卒。

  

  初,王导辅政,以宽和得众。及庾亮用事,任法裁物,颇失人心。豫州刺史祖约,自以名辈不后郗、卞,而不豫顾命,又望开府复不得。及诸表请,多不见许,遂怀怨望。遗诏褒进大臣,又不及约与陶侃,二人皆疑庾亮删之。历阳内史苏峻,有功于国,威望渐著,有锐卒万人,器械甚精,朝廷以江外寄之。而峻颇怀骄溢,有轻朝廷之志。招纳亡命,众力日多,皆仰食县官,运漕相属,稍不如意.辄肆忿言。亮既疑峻、约,又畏侃之得众。

  

  八月,以丹阳尹温峤为都督江州诸军事、江州刺史、镇武昌,尚书仆射王舒为会稽内史,以广声援。又修石头以备之。丹阳尹阮孚以太后临朝,政出舅族,诸所亲曰:“今江东创业尚浅,主幼,时艰,庾亮年少,德信未孚,以吾观之,乱将作矣。”遂求出为广州刺史。

  

  九月,旱。

  

  十月,立帝母弟岳为吴王。封魏武帝玄孙曹励为陈留王。丙寅,卫将军汝南王祐卒。

  

  南顿王宗自以失职怨望,又素与苏峻善。庾亮欲诛之,宗亦欲废执政。御史中丞钟雅劾宗谋反,亮使赵胤收之。宗以兵拒战,为胤所杀,贬其族为马氏,三子绰、超、演皆废为庶人。免太宰西阳王羕,降弋阳县王,大宗正虞胤左迁桂阳太守。宗,宗室近属;羕,先帝保傅,亮一旦翦黜,由是愈失远近之心。宗党卞阐亡奔苏峻,亮符峻送阐,峻保匿不与。宗之死也,帝不之知,久之,帝问亮曰:“常日白头公何在?”亮对以谋反伏诛。帝泣曰:“舅言人作贼,则杀之;人言舅作贼,当如何?”亮惧,变色。

  

  十一月壬子,大阅于南郊。改定王侯国秩,九分食一。后赵石聪攻寿春,祖约屡表请救,朝廷不为出兵。聪遂寇浚遒、阜陵,杀掠五千余人。建康大震,诏加司徒导大司马、假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以御之,军于江宁。苏峻遣其将韩晃击石聪,走之;导解大司马。朝议又欲作涂塘以遏胡寇,祖约曰:“是弃我也!”益怀愤恚。时大旱,自六月不雨,至于是月。

  

  十二月,济岷太守刘闿等杀下邳内史夏侯嘉,以下邳叛降后赵。彭城内史刘续复据兰陵石城,后赵石赡攻拔之。

  

  二年十月,庾亮以苏峻在历阳,终为祸乱,欲下诏征之。访于司徒导,导曰:“峻猜险,必不奉诏,不若且苞容之。”亮言于朝曰:“峻狼子野心,终必为乱。今日征之,纵不顺命,为祸犹浅。若复经年,不可复制,犹七国之于汉也。”朝臣无敢难者,独光禄大夫卞壶争之曰:“峻拥强兵,逼近京邑,路不终朝,一旦有变,易为蹉跌,宜深思之!”亮不从。温峤亦屡书止亮。举朝以为不可,亮皆不听。峻知之,遣司马何仍诣亮曰:“讨贼外任,远近惟命,至于内辅,实非所堪。”亮不许,召北中郎将郭默为后将军、领屯骑校尉,司徒右长史庾冰为吴国内史,皆将兵以备峻。于是下诏征峻为大司农,加散骑常侍,位特进,以弟逸代领部曲。峻上表曰:“昔明皇帝亲执臣手,使臣北讨胡寇。今中原未靖,臣何敢即安,乞补青州界一荒郡,以展鹰犬之用。”复不许。峻严装将赴召,犹豫不决,参军任让谓峻曰:“将军求荒郡而不见许,事势如此,恐无生路,不如勒兵自守。”阜陵令匡术亦劝峻反,峻遂不应命。温峤闻之,即欲帅众下卫建康,三吴亦欲起义兵;亮并不听,而报峤书曰:“吾忧西陲过于历阳,足下无过雷池一步也。”朝廷遣使谕峻,峻曰:“台下云我欲反,岂得活耶?”我宁山头望廷尉,不能廷尉望山头。往者国家,危如累卵,非我不济;狡兔既死,猎犬宜烹。但当死报造谋者耳!”峻知祖约怨朝廷,乃遣参军徐会推崇约,请共讨庾亮。约大喜,其从子智、衍并劝成之。谯国内吏桓宣谓智曰:“本以强胡未灭,将戮力讨之。使君若欲为雄霸,何不助国讨峻,则威名自举。今乃与峻俱反,此安得久!”智不从。宣请约先见,约知其欲谏,拒而不内。宣遂绝约,不与之同。

  

  十一月,约遣兄子沛、内史涣、女婿淮南太守许柳以兵会峻。逖妻,柳之姊,固谏不从。诏复以卞壶为尚书令、领右卫将军,以会稽内史王舒行扬州刺史事,吴兴内史虞潭督三吴等郡诸军事。尚书左丞孔坦、司徒司马陶回,言于王导:“请及峻未至,急断阜陵,守江西当利诸口,彼少我众,一战决矣。若峻未来,可往逼其城。今不先往,彼必先至。峻至,则人心危骇,难与战矣。此时不可失。”导然之,亮不从。

  

  十二月辛亥,苏峻使其将韩晃、张健等袭陷姑熟,取盐米,屠于湖,害于湖令陶馥,亮方悔之。壬子,彭城王雄、章武王休叛奔峻。庚申,京师戒严,假庾亮节,都督征讨诸军事。左卫将军赵胤为历阳太守,使左将军司马流将兵据慈湖以拒峻,以前射声校尉刘超为左卫将军,侍中褚典征讨军事。亮使弟翼以白衣领数百人,备石头。丙寅,徙琅邪王昱为会稽王,吴王岳为琅邪王。

  

  三年正月,平南将军温峤帅师救建康,次于寻阳。钟雅、赵胤等次慈湖。丁未,峻帅祖涣、许柳等二万人,济自横江,登牛渚,军于陵口。

  

  二月庚戌,峻至于蒋山。假领军将军卞壶节,率六军,及峻战于西陵,王师败绩。丙辰,峻攻青溪栅,因风纵火,烧台省及诸营寺署,一时荡尽。王师又大败,尚书令领军将军卞壶帅左右苦战而死;二子眕、盱随赴敌死。丹阳尹羊曼守云龙门,与黄门侍郎周导、庐江太守陶瞻皆战死,死者数千人。庾亮又败于宣阳门内,遂携其诸弟与郭默、赵胤奔寻阳。司徒王导谓侍中褚曰:“至尊当御正殿,君可启令速出。”翼即入上阁,躬自抱帝登太极前殿;导及光禄大夫陆晔、荀崧、尚书张闿共登御床,拥卫帝。以刘超为右卫将军,使与钟雅、褚侍立左右,太常孔愉朝服守宗庙。时峻兵既入,百官奔散,台省萧然。峻兵既入,叱褚令下。正立不动,呵之曰:“褚冠军来觐至尊,军人岂得侵逼!”由是军人不敢上殿,突入后宫,宫人及太后左右侍人皆见掠夺。峻兵驱百官,光禄勋王彬等皆被捶挞,令负担登蒋山。裸剥士女,皆以坏席苫草自鄣,无草者坐地,以草自覆;哀号之声,震动内外。时官布二十万匹,金银五千斤,钱亿万,绢数万匹,它物称是,峻尽费之。太官惟有烧余米数石以供御膳。丁巳,峻称诏大赦,惟庾亮兄弟不在原例。以王导有德望,犹使以本官居己之右。祖约为侍中、太尉、尚书令,峻自为骠骑将军、录尚书事,许柳为丹阳尹,马雄为左卫将军,祖涣为骁骑将军。弋阳王羕诣峻,称述峻功,峻复以羕为西阳王、太宰、录尚书事。峻遣兵攻吴国内史庾冰,冰不能御,弃郡奔会稽。

  

  三月丙子,庾太后以忧崩。苏峻南屯于湖。

  

  四月壬申,葬明穆皇后于武平陵。庾亮、温峤将起兵讨苏峻,而道路断绝,不知建康声闻。会范汪至寻阳,言:“峻政令不一,贪暴纵横,灭亡已兆,虽强易弱,朝廷有倒悬之急,宜时进讨。”峤深纳之。亮辟汪参护军事。亮、峤互相推为盟主,峤从弟充曰:“陶征西位重兵强,宜共推之。”峤乃遣都护王愆期诣荆州,邀陶侃与之同赴国难。侃许之,遣督护龚登率兵诣峤,侃戌服登舟,子瞻丧至不临,昼夜兼道而进。郗鉴在广陵,城孤粮少,逼近胡寇,得诏书,即流涕誓众,入赴国难,将士争奋。

  

  五月,陶侃率众至寻阳。庾亮用温峤计,诣陶侃拜谢。侃遂与亮、峤同诣建康,戍卒四万,旌旗七百余里,钲鼓之声,闻于远近。苏峻闻西方兵起,用参军贾宁计,自姑孰还据石头,分兵以拒侃等。乙未,峻逼帝迁于石头,司徒导固争,不从。帝哀泣升车,宫中恸哭。时天大雨,道路泥泞,峻以仓屋为帝宫。刘超、钟雅与右光禄大夫苟崧、金紫光禄大夫华恒、尚书荀邃、侍中丁潭侍从,不离左右。幽厄之中,超犹启帝,授《孝经》、《论语》。峻使左光禄大夫陆晔守留台,逼迫居民,尽聚之后苑,使匡术守苑城。尚书左丞孔坦奔陶侃,侃以为长史。初,苏峻遣尚书张闿权督东军,司徒导密令以太后诏渝三吴吏士,使起义兵救天子。会稽内史王舒以庾冰行奋武将军,使将兵一万,西渡浙江;于是吴兴太守虞潭、吴国内史蔡谟、前义兴内史顾众等皆起兵应之。潭母孙氏谓潭曰:“汝当舍生取义,勿以吾老为累!”尽遣其家僮从军,鬻其环珮,以为军资。谟以庾冰当还旧任,即去郡让冰。苏峻闻东方兵起,遣其将管商、张健、弘徽等拒之;虞潭等与战,互有胜负,未能得前。陶侃、温峤军于茄子浦;峤以南兵习水,苏峻兵便步,令:“将士有上岸者死!”会峻送米万斛馈祖约,遣司马桓抚等迎之。毛宝帅千人为峤前锋,告其众曰:“兵法,‘军令有所不从’,岂可视贼不击!”乃擅往袭抚,悉获其米,斩获万计。约由是饥乏。峤表宝为庐江太守。陶侃表王舒监浙东军事,虞潭监浙西军事,郗鉴督扬州八郡诸军事。令舒、潭皆受鉴节度。鉴帅众渡江,与侃等会于茄子浦,雍州刺吏魏该亦以兵会之。丙辰,侃等舟师直指石头,至于蔡洲。侃屯查浦,峤屯沙门浦。庾亮遣督护王彰击峻党张曜,反为所败。

  

  六月,苏峻党韩晃陷宣城,杀内史桓彝。诸军初至石头,即欲决战,陶侃曰:“贼众方盛,难与争锋,当以岁月,智计破之。”既而屡战无功,监部将李根请筑白石垒,侃从之。夜筑垒,至晓而成。闻峻军严声,诸将咸惧其来攻,孔坦曰:“不然。若峻攻垒,必须东北风急,令我水军,不得往救。今天清静,贼必不来。所以严者,必遣军出江乘,略京口以东。”已而果然。侃使庾亮以二千人守白石,峻帅步骑万余四面攻之,不克。王舒、虞潭等数与峻兵战,不利,孔坦曰:“本不须召郗公,遂使东门无限,今宜遣还,虽晚,犹胜不也。”侃乃令鉴与后将军郭默据京口,立大业、曲阿、亭三垒,以分峻之兵势,使郭默守大业。壬辰,魏该卒。祖约遣祖涣、桓抚袭湓口;过皖,因攻谯国内史桓宣。毛宝往救之,为涣、抚所败。还击涣、抚破走之,宣乃得出,归于温峤。宝进攻祖约军于东关,拔合肥戍,会峤召之,复归石头。后赵将石堪、石聪攻寿春,祖约众溃,奔历阳。

  

  苏峻腹心路永、匡术、贾宁闻祖约败,恐事不济,劝峻尽诛司徒导等诸大臣,更树腹心,峻雅敬导,不许。永等更贰于峻,导使参军袁耽潜诱永使归顺。

  

  九月戊申,导携二子与永俱奔白石。陶侃、温峤等与苏峻久相持不决。毛宝说侃兴兵使上岸,断贼资粮,侃然之。加宝督护而遣之。侃分米五万石以饷峤军。毛宝烧峻句容、湖孰积聚,峻军乏食。张健、韩晃等急攻大业;陶侃将救大业。长史殷羡曰:“急攻石头,则大业自解。”侃从之。庚午,侃督水军向石头。庾亮、温峤、赵胤帅步骑万人从白石南上,欲挑战。峻将八千人逆战,遣其子硕及其将匡孝,分兵先薄赵胤军,败之。峻方劳其将士,乘醉,望见胤走,曰:“孝能破贼,我反不如!”因舍其众,与数骑北下突阵,不得入。将回趋白木陂;马踬,侃部将彭世、李干等投之以矛,峻坠马,斩首,脔割之,焚其骨,三军皆称万岁。余众大溃。峻司马任让等共立峻弟逸为主,闭城自守。温峤乃立行台,布告远近,凡故吏二千石以下,皆令赴台;于是至者云集。韩晃闻峻死,引兵取石头。管商攻亭垒,督护李闳,轻车长史滕含击破之。商走诣庾亮降,余众皆归张健。

  

  四年正月,光禄大夫陆晔及弟尚书左仆射玩说匡术,以苑城附于西军;百官皆赴之,推晔督宫城军事。陶侃命毛宝守南城,邓岳守西城。右卫将军刘超、侍中钟雅与建康令管旆等谋奉帝出奔西军。事泄,苏逸使其将任让将兵入宫,收超雅,帝抱持悲泣曰:“还我侍中,右卫!”让夺而杀之。冠军将军赵胤遣部将甘苗击祖约于历阳。戊辰,约夜帅左右数百人奔后赵,其将牵腾率众出降。

  

  苏逸等并力攻台城,焚太极东堂及秘阁。城中大饥,米斗万钱。

  

  二月,大雨霖。丙戌,诸军攻石头,建威长史滕含击苏逸,大破之。

  

  苏硕帅骁勇数百人渡淮而战,温峤击斩之。韩晃等惧,以其众就张健于曲阿,门隘不得出,更相蹈藉,死者万数。西军获苏逸,斩之。滕含部将曹据抱帝奔温峤船,群臣见帝,顿首号泣请罪。杀西阳王羕,并其二子播、充及彭城王雄。陶侃与任让有旧,为请其死。帝曰:“是杀吾侍中右卫者,不可赦。”乃杀之。司徒导入石头,令取故节,陶侃笑曰:“苏武节似不如是。”导有惭色。丁亥,大赦,张健疑弘,徽等贰于己,皆杀之。帅舟师自延陵将入吴兴。乙未,扬烈将军王允之与战,大破之,获男女万余口。健复与韩晃、马雄等西趋故彰,郗鉴遣参军李闳追之,及于平陵山,皆斩之。时宫闱灰烬,以建平园为官。温峤欲都豫章,三吴之豪请都会稽。司徒导曰:“孙仲谋、刘玄德俱言‘建康王者之宅’。古之帝王,不必以丰俭移都;苟务本节用,何忧凋弊!若农事不修,则乐土为墟。且北寇游魂,伺我之隙,一旦示弱,窜于蛮越,求之望实,惧非良计。今特宜镇之以静,群情自安。”由是不复徙都。以褚为丹阳尹。兵火之后,民物凋残,收集散亡,京邑遂安。

  

  三月壬子,论平苏峻功,以陶侃为侍中、太尉,封长沙郡公,加都督交、广、宁州诸军事;封长沙郡公、车骑将军郗鉴为侍中、司空、南昌县公,温峤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加散骑常侍,封始安郡公,陆晔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进封江陵公,自余赐爵侯伯子男者甚众。庚午,复封高密王综为彭城王。卞壸及二子眕、盱、桓彝、刘超、钟雅、羊曼、陶瞻,皆加赠谥。陶侃以江陵偏远,移镇巴陵。

  

  朝议欲留温峤辅政。峤以王导先帝所任,固辞还藩。又以京邑荒残,资用不给,乃留资蓄,具器用,而后旋于武昌。

  

  帝之出石头也,庾亮见帝,稽颡哽咽,诏亮与大臣俱升御坐。明日,亮复泥首谢罪,乞骸骨,欲阖门投窜山海。帝遣侍中,尚书手诏慰谕。亮上疏自陈:“祖约、苏峻纵肆凶逆,罪由臣发,寸斩屠戮,不足以谢七庙之灵,塞四海之责,愿陛下弃之,任其自存自没,则天下粗知劝戒。”优诏不许。乃求外镇自效,出为都督豫州、扬州之江西、宣城诸军事,豫州刺史,领宣城内史,镇芜湖。

  

  四月乙来,始安忠武公温峤卒。(《建康实录》:峤先有齿疾,因拔之,中风,至镇卒,年四十二。)

  

  五年正月己亥朔,大赦,除诸将任子。

  

  二月己巳,会稽内史王舒献铜漏刻,诏置端门西塾之西。

  

  五月,赵将刘徵帅众数千,浮海抄东南诸县,杀南沙都尉许儒。(《建康实录》:高阳人,父延,河间相,儒幼而立行,清素忠烈,有曾闵之性。)

  

  六月,诏初税田,亩三升。

  

  九月,作新宫,始缮苑城,修六门。

  

  十月,驾幸司徒王导宅,置酒大会,下车入门先拜。

  

  是岁,无麦禾,大饥。

  

  六年,正月癸巳,赵刘徵复寇娄县,略武进,郗鉴击却之。乙未,进司空郗鉴都督吴国诸军事。戊午,以运漕不继,发王公以下千余人,各运米六斛。

  

  三月癸巳,举贤良方正直言之士。

  

  六月丙申,复故河间王颙爵位。

  

  八月庚子,以左仆射陆玩为尚书令。

  

  冬,蒸祭大庙,归胙于司徒导,且命无下拜。导辞疾不敢当。初,帝即位冲幼,每见导,必拜;与导手诏,则曰:“惶恐言。”中书作诏,则曰:“敬问。”

  

  七年,正月辛未,大赦。

  

  三月,赵将韩雍寇南沙及海虞。

  

  七月,诏养禽兽之属,损费者多,一切除之。

  

  十一月壬子朔,进太尉侃为大将军,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侃固辞不受。以克襄阳,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新宫成,署曰:“建康宫。”亦曰:“显阳宫。”开五门,南面二门,东西各一门。

  

  十二月庚戌,帝迁于新宫。时百度多阙,但用茆苫,议以除官身各出钱二千,充修宫城用。

  

  是年,罢司盐都尉署南沙县,隶晋陵郡。

  

  八年正月,朝万国于新宫,四夷列次。诏曰:“昔长蛇纵暴,宫室焚荡。元恶虽翦,未遑营筑。有司累陈朝会逼狭,遂作斯宫。子来之劳,不日成之。既获临御,大飨群后,九宾充庭,百官象物。知君子勤礼,小人尽力矣。思蠲密网,咸同斯惠。其大赦五岁刑以下。”令诸郡举力人能负千五百斤以上者。丙子,赵主勒遣使来修好,诏焚其币。是月,改苑仓为太仓。

  

  四月,以束帛征处士寻阳翟汤、会稽虞喜。乙未,车骑将军辽东公慕容卒。

  

  六月甲辰,抚军将军王舒卒。

  

  九年二月丁卯,诏遣耿访敦煌计吏王丰凉州部曲督赍印绶授张骏大将军、都督陕西、雍、秦、凉州诸军事,自是每岁信使不绝。

  

  六月乙卯,使持节侍中太尉、都督荆江八州诸军事、荆江二州刺史长沙桓公陶侃卒于樊溪。

  

  九月戊寅,卫将军江陵穆公陆晔卒。

  

  十二月丁卯,以东海王冲为车骑将军,琅邪王岳为骠骑将军。是月,赵徐州从事朱纵斩刺史郭祥,以彭城来降。赵将王朗攻之,纵奔淮南。吴郡内史虞潭修沪渎垒,以防海沙,百姓赖之。

  

  咸康元年正月庚午朔,帝加元服,大赦改元。

  

  二月甲子,帝亲释奠,扬州诸郡遣使赈给。

  

  司徒导以羸疾不堪朝会。三月,帝幸其府,与郡臣宴于内室,拜导,并拜其妻曹氏。侍中孔坦密表切谏,以为帝加元服,动宜顾礼,帝从之。坦又以帝委政于导,从容言陛下春秋已长,圣敬日跻,宜博纳朝臣,诹咨善道。导闻而恶之,出坦为廷尉、丹阳尹。桓景为人谄巧,导亲爱之。

  

  赵王虎南游,临江而还。四月癸卯,有游骑十余至历阳,太守袁耽表上之,不言骑多少,朝廷震惧。加司徒导大司马,假黄钺,都督征讨诸军事,以御之。癸丑,帝亲观兵于广莫门,遣将军刘仕救历阳,平西将军赵胤屯慈湖,龙骧将军路永戌牛渚,建武将军王允之戍芜湖,司空郗鉴使广陵相陈光帅众卫京师。俄闻赵骑至少,又已去。戊午,解严。王导解大司马,袁耽坐轻妄,免官。大旱。

  

  是岁,明帝母建安君荀氏卒。苟氏在宫中,尊重同于太后,诏赠豫章郡君。

  

  是年,桓温为琅邪太守求割丹阳之江乘县境立郡,又分江乘地,立临沂县。

  

  二年,正月辛巳,以吴国内使虞潭为卫将军。

  

  二月,尚书仆射王彬卒。算军用税米,空悬五十余万石,尚书谢褒以下免官。辛亥,立皇后杜氏。大赦,群臣毕贺。高句骊贡方物。

  

  三月,旱,诏太官减膳,免所旱郡县徭役。戊寅,大雩。

  

  四月丁巳,皇后见于太庙。

  

  十月,诏求卫公、山阳公近属,有经明行修,可以继承其祀,依旧典施行。新作朱雀浮桁。

  

  是岁,徐州刺史刁彝上书讼父协功德,诏赠本官。

  

  三年正月,立太学于淮水南。

  

  十月丁卯,慕容皝自立为燕王。

  

  四年二月,赵击段辽入蓟,辽奔于平冈。

  

  五月乙未,以司徒导为太傅、都督中外诸军事,司空郗鉴为太尉,征西将军庾亮为司空。

  

  六月,以导为丞相,罢司徒官并丞相府。导性宽厚,委任诸将赵胤、贾宁等,多不奉法,大臣患之。庾亮与郗鉴笺曰:“人生春秋既盛,宜复子明辟。不稽首归政,甫居师傅之尊,多养无赖之士。公与下官并荷付托之重,大奸不扫,何以见先帝于地下!”欲共起兵废导,鉴不听。南蛮校尉陶称以亮谋语导。或劝导密为之备,导曰:“吾与元规休戚是同。”又与称书,以为“庾公帝之元舅,宜善事之!”征西参军孙盛密谏亮曰:“王公常有世外之怀,岂肯为凡人事!此.必佞邪之徒,欲间内外耳。”亮乃止。

  

  五年,正月辛丑,大赦。

  

  七月庚申,使持节、侍中、丞相、领扬州刺史、始兴文献公王导卒。丧葬之礼,视汉博陆侯及安平文献王故事,参用天子之礼。导简素寡欲,善因事奏功,虽无日用之益,而岁计有余,辅相三世,仓无储谷,衣不重帛。辛酉,以护军将军何充录尚书事。初,导与庾亮荐丹阳尹何充,请以为已副,加吏部尚书。庾亮弟、会稽内史冰为中书监、扬州刺史,参录尚书。

  

  八月壬午,复改丞相为司徒。庾冰颇任威刑,丹阳尹殷融谏之。辛酉,侍中、太尉、南昌文成公郗鉴卒。鉴疾笃,以府事付长史刘遐,上疏乞骸骨,且曰:“臣所统错杂,率多北人,·或逼迁徙,或是新附,百姓怀土,皆有归本之心。臣宣国恩,示以好恶,处与田宅,渐得少安。闻臣疾笃,众情骇动,若当北渡,必启寇心。太常臣谟平简贞正,素望所归,谓可以为都督、徐州刺史。”诏以蔡谟为太尉军司、加侍中。辛酉,鉴卒,即以谟为都督徐、兖、青三州军事、徐州刺史,假节。时左卫将军陈光请伐赵,诏遣光攻寿阳,谟上疏:“寿阳城小而坚,得之利薄,不足以损敌,失之害重,而足以益寇。”乃止。

  

  十二月丙戌,以琅邪王岳为侍中、司徒。

  

  六年,正月庚子,司空、荆州刺史庾亮卒。以护军将军,录尚书事何充为中书令。亮父琛,过江为会稽太守。庚戌,以庾翼为安西将军、都督江、荆、司、雍、梁、益六州诸军事,荆州刺史。

  

  七月初,依中兴故事,朔望听政于东堂。

  

  十月,林邑献驯象。

  

  十二月,复琅邪,比汉丰、沛。谢广为中护军。

  

  七年,二月,慕容皝请假蒸王章玺,许之。

  

  三月戊戌,皇后杜氏崩。

  

  四月丁巳,葬恭皇后于兴平陵。

  

  是月,诏实编户,王公以下皆正土断,白籍。分江乘县西界置临沂县,隶琅邪郡.

  

  八月,引见群臣,射宴于延贤堂。辛酉,骠骑将军东海王冲卒。

  

  九月,罢太仆官。

  

  十二月,除乐府杂伎。癸酉,侍中,司空陆玩卒。

  

  八年,正月乙丑,大赦。

  

  三月初,以武悼后配食武帝庙。

  

  五月乙卯,帝不豫。六月庚寅,疾笃。帝二子丕、奕皆在襁褓,庾冰每说帝以国有强敌,宜立长君。请以母弟琅邪王岳为嗣,帝许之。中书令何充曰:“父子相传,先王旧典,易之者鲜不致乱。今琅邪践祚,将如孺子何!”冰不听。下诏以岳为嗣,并以奕继琅邪哀王。壬辰,庾冰、何充及武陵王唏、会稽王昱、尚书令诸葛恢并受顾命。癸巳,帝崩。帝冲幼嗣位,不亲庶政。及长,颇有勤俭之德。甲午,琅邪王即皇帝位,大赦。已亥,封成帝子丕为琅邪王,奕为东海王。(按:琅邪为江乘之琅邪。及东海,均在今江苏境。)

  

  七月丙辰,葬成帝于兴平陵。帝徒行送丧,至阊阖门乃升素舆,至陵所。既葬,帝临轩,庾冰、何充侍坐。帝曰:“朕嗣鸿业,二君之力也。”己未,以中书令何充为骠骑将军、都督徐州、扬州之晋陵诸军事、领徐州刺史,镇京口,避诸庾也。

  

  八月辛丑,彭城王纺卒。以江州刺史王允之为卫将军。

  

  九月,诏琅邪国及府吏,进位各有差。

  

  十月甲午,王允之卒。

  

  十二月壬子,立妃褚氏为皇后。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大赦,改元,振恤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

  

  六月壬午,又以束帛征处士翟汤、虞喜。有司奏,成帝崩一周,请改素服,进御膳依旧,诏弗可。

  

  七月,赵汝南太守戴开帅数千人来降。丁巳,下诏经略中原。庾翼表桓宣为梁州刺史,前趣丹水,桓温为前锋都督、假节,帅众入临淮。初,琅邪内史桓温尚南康公主,豪爽有风概,庾翼与之友善,相期以宁济海内。翼常荐温于成帝曰:“桓温有英雄之才,愿勿以常人遇之,常婿畜之,宜委以方召之任,必有弘济艰难之勋。”至是,翼请镇襄阳,诏加都督征讨诸军事。辛巳,车骑将军、扬州刺史庾冰改都督荆、江、宁、益、梁、交、广七州、豫州之四郡(宣城、历阳、庐江、安丰)诸军事,领江州刺史,镇武昌,以冰累求外出。征徐州刺史何充为都督扬、豫、徐州之琅邪诸军事,领扬州刺史,录尚书事,辅政。以琅邪内史桓温都督青、徐、兖三州。徐州刺史褚哀为卫将军,领中书令。

  

  十一月己巳,大赦。

  

  二年四月,中书令褚裒固辞枢要,出为兖州刺史,镇金城。帝疾笃,庾冰、庾翼欲立会稽王昱为嗣,何充建议立皇子聃,帝从之。

  

  九月丙申,立聃为皇太子。戊戌,帝崩于式乾殿。己亥,何充以遗旨奉太子即位。

  

  皇后褚氏为皇太后,时帝方二岁,太后临朝称制,何充加侍中。充以左将军褚裒、太后之父,宜综朝政,上疏荐裒参录尚书;乃以裒为侍中、卫将军、录尚书事,持节、都督刺史如故。裒以近戚,惧获讥嫌,上疏固请居藩,改授都督徐、青、兖三州、扬州之二郡诸军事、卫将军、徐、兖二州刺史,镇京口。尚书奏:“裒见太后,在公庭则如臣礼,私觌则严父。”从之。

  

  十月乙丑,葬崇平陵。

  

  十一月庚辰,车骑将军庾冰卒。王导之薨,人情惕然。冰兄亮既固辞不入,而冰乃当重任,经纶时务。不舍夙夜,宾礼朝贤,升擢后进,朝野注心,咸称贤相。

  

  穆帝永和元年正月甲戌朔,皇太后设白纱帷于太极殿,抱帝临轩。甲申,进镇军将军武陵王晞为镇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顾众为尚书右仆射。

  

  诏征卫将军褚裒,欲以为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吏部尚书刘遐,长史王胡之说裒曰:“会稽王令德雅望,国之周公,足下宜以大政授之。”裒固辞归藩。

  

  四月壬戌,以会稽王昱为抚军大将军,录尚书六条事。昱清虚寡欲,尤善玄言,常以刘惔、王懞、韩伯为谈客,又辟郗超为抚军掾,谢万为从事中郎。

  

  五月戊寅,大雩,尚书令建安伯诸葛恢卒。

  

  七月庚午,征西将军庾翼卒。

  

  八月,豫州刺史路永奔赵,赵王虎使永屯寿春。庚辰,以桓温为安西将军荆州刺史。

  

  九月丙申,皇太后诏曰:“今百姓劳弊,其共思详所以赈恤之宜。及岁常调非军国要危者,并宜停之。”

  

  是年,丹阳尹刘惔迁义成太守。

  

  二年,正月丙寅,大赦。己卯,侍中、扬州刺史、骠骑将军、录尚书事何充卒。

  

  二月癸丑,左光禄大夫蔡谟领司徒录尚书六条事、会稽王昱及谟并辅政。

  

  三月丙子,以前光禄大夫顾和为尚书令,前司徒左长史殷浩为建武将军、扬州刺史。和固辞。

  

  三年,正月乙卯,荆州刺史桓温攻成都,克之。丁亥,李势降,益州平。四月,地震。六月辛酉,大赦。九月,地震。

  

  四年八月,进安西将军桓温为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封临贺郡公。谢尚为安西将军。桓温既灭蜀,威名大震,朝廷惮之。会稽王昱以扬州刺史殷浩有盛名,朝野推服,引为心膂,与参综朝权,欲以抗温;由是与温寝相疑贰。浩以征北长史苟羡、前江州刺史王羲之,夙有令名,擢羡为吴国内史,羲之为护军将军,以为羽翼。羲之以内外协和,然后国家可安,劝浩不宜与温构隙,浩不从。

  

  五年六月,赵扬州刺史王浃以寿春来降;西中郎将陈逵进据寿春,征北大将军褚裒上表伐赵,即日戒严,直指泗口。朝议以裒事任贵重,宜先遣偏师,裒奏言:“先已遣督护王颐之等径造彭城,后遣督护糜嶷进据下邳,今宜速发,以成声势。”

  

  七月,加褚裒征讨大都督,督徐、兖、青、扬、豫五州军事。裒帅众三万,赴彭城。北方士民降附者日以千计。朝野皆以为中原指期可复。光禄大夫蔡谟独谓所亲曰:“能顺天乘时济群生于艰难者,非上圣与英雄不能为,自余莫若度德量力。观今日之事,殆非时贤所及。必将经营分表,疲民以逞;既而才略疏短,不能副心,财殚力竭,智勇俱困,安得不忧及朝廷!”鲁郡民五百余家相与起兵附晋,求援于褚裒。裒遣部将王龛、李迈将锐卒三千迎之。赵南讨大都督李农帅骑二万,与龛等战于代陂,龛等大败。皆没于赵。

  

  八月,裒还屯广陵。陈逵闻之,焚寿春积聚,毁城遁还。裒上疏乞自贬,诏不许;命裒还镇京口,解征讨都督。

  

  十二月己酉,徐州刺史、征北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褚裒卒。以建武将军、吴国内史荀羡为使持节、监徐、兖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徐州刺史。

  

  六年正月,以褚裒丧故,悬而不乐。

  

  闰月,朝廷闻中原大乱,复谋进取,以扬州刺史殷浩为中军将军、假节,都督扬、豫、徐、青、兖五州诸军事。

  

  五月,庐江太守袁真攻魏冉氏合肥,克之,虏其居民而还。

  

  十二月,司徒蔡谟以临轩册拜不至,傲违上命,免为庶人。

  

  永和七年四月,加尚书令顾和开府仪同三司。

  

  五月,赵兖州刺史刘启自鄄城来奔。

  

  七月,尚书令、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顾和卒。甲辰,涛水入石头,溺死者数百人。

  

  九月,峻阳、太阳二陵崩。帝素服,于太极殿三日,遣兼太常赵拔修复山陵。

  

  十二月辛未,桓温请北伐,拜表辄行,军于武昌。会稽王昱以书谕之,温即上疏惶恐致谢,回军还镇。

  

  永和八年正月,尚书左丞孔严言于殷浩曰:“比来众情,良可寒心,不知使君当何以镇之。窃谓宜明受任之方,韩、彭专征伐,萧、曹守管籥。内外之任,各有攸司;深思廉、蔺屈身之义,平、勃交欢之谋,令穆然无间,然后可以保大定功。观近日降附之徒,皆人面兽心,贪而无亲,难以义感也。”浩不从,浩上疏请北出许、洛,诏许之,以安西将军谢尚、北中郎将荀羡为督统,进屯寿春。谢尚不能抚慰张遇,怒据许昌叛,使其将上官恩据洛阳,乐弘攻戴施于仓垣,浩军不能进。

  

  三月,命荀羡镇淮阴,寻加监青州诸军事,又领兖州刺史,镇下邳。七月大雩。丁酉,以镇军大将军、武陵王晞为太宰,抚军大将军、会稽王昱为司徒,征西大将军桓温为太尉。

  

  八月,冉闵子智以邺降,督护戴施获其传国玺,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百寮毕贺。

  

  九月,中军将军殷浩北伐,次泗口,遣河南太守戴施据石门,荥阳太守刘遂戍仓垣。浩以军兴,罢遣太学生徒。

  

  九年正月乙卯朔,大赦。丙寅,皇太后与帝同拜建平陵。

  

  四月,以安西将军谢尚为尚书仆射。

  

  五月,大疫。

  

  七月丁酉,地震。

  

  八月,遣兼太尉、河间王钦修复五陵。

  

  十月,殷浩进次山桑,使平北将军姚襄为前锋。姚襄叛,浩弃辎重退保谯城。

  

  十一月,诏以谢尚都督江西诸军,镇历阳。

  

  十年正月己酉朔,以王陵未复,悬而不乐。丁卯,地震。

  

  扬州刺史殷浩连年北伐,师徒累败,粮械都尽,桓温因朝野之怨,上疏数浩之罪,请废之。朝廷不得已,免浩为庶人,徙东阳之信安。自此内外大权,一归于温。以会稽内史王述为扬州刺史。

  

  五月,江西流民郭敞等执陈留太守刘仕,降于姚襄。建康震骇,以吏部尚书周闵为中军将军,屯中堂。豫州刺史谢尚自历阳还卫京师。

  

  十一年正月甲辰,侍中汝南王统卒。

  

  四月壬申,陨霜。乙酉,地震。

  

  五月丁未,地又震。

  

  七月,以吏部尚书周闵为尚书左仆射,领军将军王彪之为尚书右仆射。

  

  十月,进豫州刺史谢尚镇西将军,镇马头。

  

  十二年正月丁卯,帝临轩,以皇太后母丧,悬而不乐。

  

  二月,帝讲孝经。

  

  十月,燕慕容恪攻段龛于广固,使徐、兖二州刺史苟羡救之。

  

  十一月,段龛降慕容恪,荀羡退回下邳。

  

  十二月,丹阳尹王胡之迁都督司州诸军事。庚戌,以有事五陵,告于太庙,帝及群臣皆服缌于太极殿,临三日。

  

  升平元年,正月壬戌,帝加元服,告于太庙,始亲万几。大赦,改元,文武进位一等。皇太后居崇德宫。扶南、天竺旃檀献驯象,诏曰:“昔先帝以殊方异兽,或为人患,禁之,今及其未至,可令还本土。”

  

  三月壬申,亲释奠于中堂。

  

  五月庚午,镇西将军谢尚卒。

  

  八月丁未,立皇后何氏,礼如咸康而不贺。

  

  十二月,以太常王彪之为尚书左仆射。

  

  二年正月,司徒昱稽首归政,帝不许。

  

  八月,豫州刺史谢奕卒。司徒昱欲以建武将军桓云代之,访于王彪之,彪之曰:“云非不才,然温居上流,已割天下之半;其弟复处西藩;兵权萃于一门,非深根固蒂之宜。人才未可豫量,但当令不与殿下作异者耳。”昱颔之:“君言是也。”壬申,以吴兴太守谢万为西中郎将,监司、豫、幽、并四州诸军事、豫州刺史。(《通鉴》注:司、豫、幽、并皆侨郡。)王羲之与万书曰:“以君迈往不屑之韵,而俯同群碎,诚难为意。然所谓通识,正当随事行藏。愿君每与士卒之下者同甘苦,则尽善矣。”万不能用。

  

  徐、兖二州刺史荀羡有疾,以御史中丞郗昙为军司。

  

  十二月,荀羡征还,以郗昙为北中郎将、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

  

  三年二月,燕人杀段勤,勤弟思来奔。

  

  三月甲辰,诏以比年出军,粮运不继,王公已下十三户借一人一年助运。

  

  十月,诏谢万军下蔡,郗昙军高平以击燕。郗昙以病退屯彭城。万军惊溃,狼狈单归。诏废为庶人。

  

  十一月戊子,进扬州刺史王述为卫将军。

  

  十二月琅邪王丕为骠骑将军,东海王奕为车骑将军。

  

  四年七月,以军役繁兴,省用彻膳。

  

  十一月,封太尉桓温为南郡公,弟冲为丰城县公,济为临贺郡公。

  

  五年正月戊戌,大赦,赐鳏寡孤独米人五斛。

  

  徐、兖二州刺史、东安简伯郗昙卒。

  

  二月,以东阳太守范汪都督徐、兖、青、冀、幽五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

  

  四月,大水。

  

  五月,帝不豫。丁巳,帝崩于显阳殿。皇太后令曰:“帝奄不救疾,胤嗣未建。琅邪王丕中兴正统,明德懋亲。昔在咸康,属当储贰。以年在冲幼,未堪国难,故显宗高让。今义望情地,莫与为比,其以王奉大统。”于是,百官备法驾,迎于琅邪第。庚申,即皇帝位。壬戌,诏曰:“朕获承明命,入纂大统。顾惟先王宗庙,蒸尝无主。太妃丧庭,廓然靡寄。悲痛感摧,五内抽割。宗国之尊,情礼兼隆。胤嗣之重,义无与二。东海王奕,戚属亲近,宜奉本统,其以奕为琅邪王。”

  

  七月戊午,葬穆皇帝于永平陵,庙号孝宗。

  

  九月戊申,立妃王氏为皇后。穆帝何皇后居永安宫。

  

  徐、兖二州刺史范汪素为桓温所恶,将北伐,命汪率众出梁国。十月,坐失期,免为庶人。

  

  哀帝隆和元年,正月壬子朔,大赦,改元,减田税,亩收二升。

  

  二月丙子,尊所生妃周氏为皇太妃。辛未,以吴国内史庾希为北中郎将,徐、兖二州刺史,镇下邳,假节。

  

  五月丁巳,桓温上疏,请迁都洛阳,自永嘉之乱,播流江表者,一切北徙,以实河南。诏曰:“在昔丧乱,忽涉五纪。戎狄肆暴,继袭凶迹。眷言西顾,慨叹盈怀。如欲躬率三军,荡涤氛秽,廓清中畿,光复旧京,非夫外身徇国,孰能若此!诸所处分,委之高算。但河沼丘墟,所营者广,经始之勤,致劳怀也。”事果不行。

  

  七月,进琅邪王奕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十二月,庾希自下邳退屯山阳。

  

  兴宁元年二月己亥,大赦,改元。

  

  三月壬寅,皇太妃周氏薨于琅邪第。癸卯,帝就第治丧。诏司徒、会稽王昱总内外众务。帝欲为太妃服三年,仆射江虨启:“于礼,当服缌麻。”又欲降服荐,虨曰:“厌屈私情,所以上严祖考。”乃服缌麻。

  

  四月,扬州地震,湖渎溢。

  

  五月,加征西大将军桓温侍中、大司马、都督中外诸军事、录尚书事、假黄钺。

  

  二年二月,改左军将军为游击将军,罢右军、前军、后军五校三将官。癸卯,帝耕籍田。

  

  三月,大阅户口,严法禁,称为庚戌制,令所在土断。辛未,帝不豫。帝雅好黄老,断谷,饵长生药,服食过多,药发不能亲万几,崇德太后复临朝摄政。

  

  四月甲申,王师败绩于许昌,朱辅退保彭城。

  

  五月戊辰,以扬州刺史王述为尚书令、卫将军,加大司马桓温为扬州牧、录尚书事。

  

  七月丁卯,复征大司马温入朝。八月,温至赭圻,诏尚书车灌止之,温遂城赭圻而居之,固让内录,遥领州牧。

  

  三年正月庚申,皇后王氏崩。

  

  二月丙申,帝崩于西堂,无嗣。丁酉,皇太后诏以琅邪王奕承大统。百官奉迎于琅邪第。是日,即皇帝位,大赦。

  

  三月壬申,葬哀帝及静皇后于安平陵。

  

  七月己酉,徙会稽王昱复为琅邪王。壬子,立妃庾氏为皇后。甲子,立琅邪王昱子昌明会稽王。昱固让,自称为会稽王。

  

  十二月戊戌,以尚书王彪之为仆射。

  

  是月,大赦,改明年太和。

  

  废帝奕太和元年。四月,旱。

  

  五月,皇后庾氏崩。

  

  七月癸酉,葬孝皇后于敬平陵。

  

  十月,加司徒昱丞相、录尚书事,入朝不趋,赞拜不名,剑履上殿。

  

  二年正月,徐、兖二州刺史庾希坐不能救鲁高平,免官。

  

  九月,以会稽内史郗愔为都督徐、兖、青、幽、扬州之晋陵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镇京口。

  

  三年,三月癸亥,大赦。

  

  四月癸巳,雨雹,大风折木。

  

  十二月,加大司马温殊礼,位在诸侯王上。

  

  四年三月,转徐、兖二州刺史郗惜为会稽内史。

  

  大司马温自领徐、兖二州刺史。

  

  四月庚戌,大司马温伐燕,帅步骑五万,发姑孰。

  

  七月,温至枋头。

  

  九月丙申,以粮运不继,焚舟而归。

  

  十月己巳,温收散卒,屯于山阳。温深耻丧败,归罪于袁真,奏免为庶人。真遂据寿春叛降燕。

  

  十一月辛丑,大司马温自山阳及会稽王昱会于涂中,将谋后举。

  

  十二月,遂城广陵而居之。

  

  五年八月,大司马温自广陵帅众二万讨袁瑾,以襄城内史刘波为淮南内史,将五千人镇石头。癸丑,温败瑾于寿春,遂围之。

  

  是年二月,袁真卒。陈郡太守朱辅立真子瑾为豫州刺史,以保寿春。

  

  六年正月,袁瑾、朱辅求救于秦,秦遣将军王鉴、张蚝救之。大司马温遣淮南太守桓伊等击鉴、蚝于石桥,大破之。丁亥,温拔寿春,擒瑾及辅,送建康斩之。

  

  四月戊午,大赦。

  

  六月,京都及丹阳、晋陵、吴郡大水。

  

  十一月癸卯,桓温自广陵屯于白石。丁未诣阙,用郗超谋,图废立。丁巳,讽奏崇德太后。己酉,太后下令废帝为东海王,还第,供卫一如汉昌邑故事。于是,百官入太极前殿。即日,温使散骑常侍刘享收帝玺绶。帝着白袷单衣,步下西堂,乘犊车出神兽门,群臣拜辞,莫不欷歔。敕吴国内史刁彝防卫,又使御史颜允监察之。

  

  简文帝咸安元年,十一月己酉,大司马温率百官具法驾乘舆,迎帝于朝堂,变服着平巾帻、单衣,东面拜受玺绶,即日即皇帝位,改元咸安。大司马温出屯中堂,分兵屯卫。温有足疾,诏乘舆入殿。乙卯,温奏免武陵王晞太宰,并其世子综,梁王等官,使魏郡太守毛安之率所领宿卫殿内。庚戌,使兼太尉周颐告于太庙。庚戌,尊褚太后曰崇德太后。辛亥,大司马温遣弟秘逼新蔡王晃称与晞及子综、著作殷涓、大宰长史庾倩、掾曹秀、舍人刘强、散骑常侍庾柔等谋反;帝对之流涕,温皆收付廷尉。癸丑,温杀东海王三子及其母。甲寅,御史、中丞谯王恬请依律诛武陵王晞。诏曰:“悲惋惶怛,非所忍闻,况言之哉!其更详议。”乙卯,温重表固请诛晞,词甚酷切。帝乃赐温手诏曰:“若晋祚灵长,公便宜奉行前诏,如其大运去矣I请避贤路。”温览之,流汗,乃奏废唏及其三子,家属皆徙新安郡,丙辰,免新蔡王晃为庶人,徙衡阳殷涓、庾倩、曹秀、刘强、庾柔皆族诛,庾蕴饮鸩死。蕴兄东阳太守友子妇,桓豁之女,故温特赦之。庾希闻难,与弟会稽参军邈及子攸之逃海陵陂泽中。戊午,大赦。己未,温如白石,上书求归姑孰。庚申,诏进温丞相,大司马如故,留京师辅政;温固辞,仍请还镇。辛酉,温自白石还姑孰。

  

  十二月,大司马温奏:“废放之人,屏之以远,不可以临黎元。东海宜依昌邑故事,筑第吴郡。”太后诏曰:“使为庶人,情有不忍,可特封王。”温又奏曰:“可封海西县侯。”庚寅,封海西县公。

  

  二年正月辛丑,百济、林邑来贡。

  

  三月丁酉,诏非军国戎祀之要,华饰烦费之用,皆省之。重诏内外百司,各勤所职,使善无不达。癸丑,遣使大司马,并问方伯,逮于边戍。宣诏大享,求其所安,筹量赐给,悉令周普。乙卯,诏,资储渐丰,可筹量增俸。

  

  三月戊午,遣待中王坦之征大司马温入辅,温复辞。

  

  六月,庾希、庾邈与故青州刺史武沈之子遵聚众夜入京口城,晋陵太守卞耽逾城奔曲阿。希诈称受海西公密旨诛大司马温。建康震扰,内外戒严。卞耽发诸县兵二千人击希,希败,闭城自守。温遣东海内史周少孙讨之。七月壬辰,拔其城,擒希、邈及亲党斩之。

  

  七月甲寅,帝不豫,一日一夜发四诏,征温不至。己未,立皇子昌明为太子,皇子道子为琅邪王,领会稽国,以奉帝母郑太妃之祀。

  

  遗诏:“家国事,一禀大司马,如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群臣疑惑,尚书仆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马何容得异!若先面咨,必反为所责。”朝议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崇德太后以帝冲幼,加在谅暗,令温依周公居摄。王彪之封还,事遂不行。诏谢安征温入辅,温又辞。

  

  九月,追尊会稽王妃王氏曰顺皇后,尊母李氏曰淑妃。

  

  十月丁卯,葬高平陵。

  

  十一月,妖贼彭城卢悚自广莫门入殿庭,诈云海西公还,遣将军毛安之等讨平之。

  

  是岁,三吴大旱,人多饥死,诏所在赈给。

  

  ●第五卷 晋(三)

  

  孝武帝宁康元年正月己卯朔,大赦改元。

  

  二月,大司马温来朝。辛巳,诏吏部尚书谢安、侍中王坦之迎于新亭。温既至,百官拜于道侧。温盛陈兵卫,延见朝士。坦之流汗沾衣,倒执手版。谢安从容就席,坐定,谓温曰:“安闻诸侯有道,守在四邻,明公何须壁后置人耶!”温笑曰:“正自不得不尔。”遂命左右撤之,与安笑语移日。时天子幼弱,外有强臣,安与坦之尽忠辅卫,卒安晋室。温治卢悚入宫事,收尚书陆始付廷尉,免中领军桓秘官,连坐者甚众,迁毛安之左卫将军。丁亥,大司马温拜高平陵,遇疾。三月,停建康。甲午,还姑孰。癸丑,诏除丹阳竹格等四航税。

  

  五月,旱。

  

  七月己亥,使持节、侍中、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录尚书、大司马、扬州牧、平北将军,南郡宣武公桓温卒于姑孰。初,温疾笃,讽朝廷求九锡,屡使人趋之。谢安、王坦之故缓其事,使袁弘具草。弘以示王彪之,彪之叹其文辞之美,因曰:“卿有大才,安可以此示人!”谢安见其草,趋改之,由是历旬不就。弘密谋于彪之,彪之曰:“闻彼病日增,亦当不复支久,自可更小迟回。”温以世子熙才弱,使弟冲领其众。于是桓秘与熙弟济谋共杀冲,冲密知之,不敢入。俄顷,温卒。冲先遣力士拘录熙、济而后临丧。秘遂被废弃,熙、济俱徙长沙。诏葬温依汉霍光及安平献王故事。冲称温遗命,以少子玄为嗣,时方五岁。袭封南郡公。庚戌,以桓冲为中军将军,都督扬、豫、江三州诸军事,扬、豫二州刺史。始,温在镇,死罪皆专决不请。冲以为生杀之重,当归朝廷,凡大辟皆先上,须报,然后行之。

  

  谢安以天子幼冲,新丧元辅,欲请崇德太后临朝。王彪之曰:“今上年出十载,垂及冠婚,反令从嫂临朝,示人主幼弱,岂所以光扬圣德!”安不欲委任桓冲,故使太后临朝,已得以专献替裁决,遂不从彪之之言。

  

  八月壬子,太后复临朝摄政。

  

  九月丙申,以王彪之为尚书令,谢安为仆射,领吏部,共掌朝政。安每叹曰:“朝廷大事,众所不能决者,以咨王公,无不立决。”

  

  以吴国内史刁彝为徐、兖二州刺史,镇广陵。十一月,以王坦之为中书令,领丹阳尹。

  

  二年,正月癸未朔,大赦。己酉,徐、兖二州刺史刁彝卒。

  

  二月癸丑,以王坦之为都督徐、兖、青三州诸军事,徐、兖二州刺史。诏谢安总中书。

  

  三年正月辛亥,大赦。

  

  五月丙午,徐、兖二州刺史蓝田献侯王坦之卒。临终,与谢安、桓冲书,惟以国家为忧,言不及私。桓冲以谢安有重望,欲以扬州让之,自求外出。桓氏族党皆以为非计,莫不扼腕固谏,郗超亦谏止之,冲皆不听,处之淡然。甲寅,以扬州刺史桓冲都督徐、豫、兖、青、扬五州诸军事,徐州刺史,镇京口;谢安领扬州刺史,并加侍中。

  

  八月癸巳,立皇后王氏,大赦。以后父晋陵太守蕴为光禄大夫,领五兵尚书。

  

  九月,帝讲孝经,始览典籍,延儒士。谢安荐徐邈补中书舍人,每被顾问,多所匡益。

  

  太元元年正月,壬寅朔,帝加元服;皇太后下诏归政,复称崇德太后。甲辰,大赦,改元。丙午,帝始临朝。以徐州刺史桓冲为车骑将军、都督豫、江二州之六郡诸军事,自京口徙镇姑孰。乙卯,加谢安中书监、录尚书事。

  

  五月甲寅,大赦。

  

  桓冲闻秦攻凉州,遣淮南太守刘波泛舟淮、泗,欲挠秦以救凉。闻凉州败没,罢兵。

  

  初,哀帝减田租,亩收二升。乙巳,除度田收租之制,王公以下,口税米三斛,蠲在役之身。移淮北于淮南。

  

  二年七月丁未,以尚书仆射谢安为司徒,安让不拜;复加侍中,都督扬、豫、徐、兖、青五州诸军事。丙辰,荆州刺史桓豁卒。十月辛丑,以车骑将军桓冲代之。以五兵尚书王蕴都督江南诸军事,领徐州刺史;南郡相谢玄为兖州刺史,领广陵相,监江北诸军事。玄募骁勇之士,得彭城刘牢之等数人。以牢之为参军事,常领精锐为前锋,战无不捷,时号“北府兵”,敌人畏之。壬寅,护军将军、散骑常侍王彪之卒。

  

  十二月,临海太守郗超卒。

  

  三年正月,尚书仆射谢安以宫室朽坏,启作新宫,帝权出居会稽王第。二月乙巳,始作工,内外日役六千人。安与大匠毛安人决意修定,皆仰模玄象,体合辰极,并新制置省阁堂宇,名署太极殿。欠一梁,乃有梅木流至石津,津主启闻,取用之。又起朱雀门重楼,皆绣杨藻井,门开三道,上重名朱雀观。观下门上有两铜雀,县楣上刻为铜虎,左右对。

  

  七月,新宫成,内外殿宇三千五百间。辛巳,帝入居之。

  

  秦兖州刺史彭超攻沛郡太守戴逯于彭城,且曰:“愿遣重将攻淮南诸城,为征南棋劫之势,东西并进,丹阳不足平也!”秦王坚从之,使都督东讨诸军事。

  

  八月,诏毛虎生率众五万以御彭超。

  

  四年二月,兖州刺史谢玄帅众万余救彭城,军于泗口。彭超留辎重于留城,谢玄扬声遣后将军何谦向留城。超闻之,释彭城围,引兵还保辎重。戴逯帅彭城之众奔玄,超遂据彭城,留兖州治中徐褒守之,南攻盱眙。秦将俱难克淮阴,留邵保戍之。

  

  三月,大疫。壬戌,诏以“疆场多虞,年谷不登,其供御所须,事从俭约。九亲供给,众官廪俸,权可减半。凡诸役费,自非军国事要,皆宜停省”。

  

  秦毛当、王显自襄阳东会俱难、彭超攻淮南。五月,难,超拔盱眙,执高密内史毛璪之。秦兵六万围幽州刺史田洛于三阿,去广陵百里;朝廷大震,临江列戍,遣征虏将军谢石帅舟师屯涂中。毛安之等四万屯堂邑。秦毛当、毛盛帅二万袭堂邑,安之等惊溃。兖州刺史谢玄自广陵救三阿。丙子,难、超战败,退保盱眙。

  

  六月戊子,玄与田洛率众五万进攻盱眙,难、超又败,退屯淮阴。玄遣何谦等乘潮而上,夜焚淮桥。邵保战死,难、超退屯淮北。玄与何谦,戴逯,田洛共追之,战于君川,复大破之。难、超北走,仅以身免。谢安还广陵,诏进号冠军将军,领徐州刺史。秦王坚闻之,大怒。

  

  七月,槛车征超下廷尉,超自杀。难削爵为民。以毛当为徐州刺史,镇彭城;毛盛为兖州刺史,镇湖陆;王显为扬州刺史,镇下邳。谢安为宰相,秦人每入寇,边兵失利,安每镇之和静。其为政,举大纲,不为小察。时人比安于王导,而谓其文雅过之。

  

  八月,以左将军王蕴为尚书仆射,顷之,迁丹阳尹。

  

  五年正月乙巳,谒崇平陵。

  

  夏四月,大旱,赦五岁刑以下。

  

  五月,大水。朝廷以秦兵之退,为谢安、桓冲之功,拜安卫将军,与冲皆开府仪同三司。

  

  六月甲子,以比岁荒俭,大赦,自太元三年以前逋租宿债皆蠲除之。

  

  九月癸未,皇后王氏崩。

  

  十一月乙酉,葬定皇后于隆平陵。

  

  十二月,秦以左将军都贵为荆州刺史,镇彭城。

  

  是岁,秦王坚遣高密太守毛躁之等二百余人来归。

  

  六年正月,帝初奉佛法,立精舍于殿内,引诸沙门居之。尚书左承王雅表谏,不从。丁酉,以尚书谢石为仆射。初置督运御史官。

  

  九月辛未,卫将军谢安初习水军于石头。

  

  十月乙亥,故武陵王晞卒于新安。

  

  是岁,江东大饥。

  

  七年八月,大赦。东夷五国来贡。

  

  是岁,梓潼太守周卒于秦之太原。信至,谢玄亲临哭之,因上疏曰:“旌表节义,国之典也。”帝悲之,追赠益州刺史。是岁,三吴士大夫置东冶为饯送之所。

  

  八年三月丁巳,大赦。

  

  八月甲子,秦王坚发长安,大举入寇,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旌旗相望,前后千里。

  

  九月,坚至项城,阳平公融兵三十万先至颍。又诏以尚书仆射谢石为征虏大将军、征讨大都督,以徐、兖二州刺史谢玄为前锋都督,与辅国将军谢琰、西中郎将桓伊共八万拒之;使龙骧将军胡彬以水军五千援寿阳。时秦兵既盛,都下震恐。谢玄入问计于谢安,安夷然答曰:“已别有旨。”既而寂然。玄不敢复言,乃令张玄重请。安遂命驾出游山墅,亲朋毕集,与玄围棋赌墅。安棋常劣于玄,是日,玄惧,便为敌手而又不胜。桓冲深以根本为忧,派精锐三千入卫京师;谢安固却之曰:“朝廷处分已定,兵甲无阙,西藩宜留以为防。”冲对佐吏叹曰:“谢安石有庙堂之量,不闲将略。今大敌垂至,方游谈不暇,遣诸不经事少年拒之,众又寡弱,天下事已可知,吾其左衽矣。”以琅邪王道子录尚书六条事。

  

  十月,秦阳平公融等攻寿阳;癸酉,克之,执平虏将军徐元喜等。胡彬闻寿阳陷,退保硖石,融进攻之。秦卫将军梁成等率众五万屯于洛涧,栅淮以遏东兵。谢石、谢玄等去洛涧二十五里而军。惮成不敢进。胡彬粮尽,潜遣使告石等:“今贼盛粮尽,恐不复见大军。”秦人获之,送于阳平公融。融驰使白秦王坚曰:“贼少易擒,但恐逃去,宜速赴之!”坚乃留大军于项城,引轻骑八千,兼道赴融于寿阳。遣尚书朱序来说谢石等,以为:“强弱异势,不如速降。”序私谓石等曰:“若秦百万之众尽至,诚难与为敌。今乘军未集,宜速击之;若败其前锋,彼已夺气,可遂破也。”石闻坚在寿阳,甚惧,欲不战以老秦师。琰劝石从序言。

  

  十一月,谢玄遣广陵相刘牢之帅精兵五千赴洛涧,未至十里,梁成阻涧为阵以待之。牢之直前渡水,击成,大破之,斩成及弋阳太守王咏;又分兵断其归津,秦步骑争赴淮水,死者万五千人,执秦扬州刺史王显等,尽收其器械军实。于是谢石等水陆继进。秦王坚与阳平公融登寿阳城望之,见晋兵部阵严整,又望八公山上草木,皆以为晋兵,顾谓融曰:“此亦劲敌,何谓弱也!”怃然始有惧色。

  

  秦兵逼肥水而阵,晋兵不得渡。谢玄遣使谓阳平公融曰:“君悬军深入,而置陈逼水,此持久之计,非欲速战者。若移阵少却,使晋兵得渡,以决胜负,不亦善乎!”秦诸将皆曰:“我众彼寡,不如遏之,使不得上,可以万全。”坚曰:“但引兵少却,使之半渡,我以铁骑蹙而杀之,蔑不胜矣!”融亦以为然,遂麾使却。秦兵遂退,不可复止。谢玄、谢琰、桓伊等引兵渡水击之。融驰骑略阵,欲以率退者,马倒为晋兵所杀,秦兵遂溃。玄等乘胜追击,至于青冈,秦兵大败,自相蹈藉而死者,蔽野塞川。其走者,闻风声鹤唳,皆以为晋兵将至,昼夜不敢息,草行露宿,重以饥冻,死者什七八。初,秦兵少却,朱序在阵后呼曰,“秦兵败矣!”众遂大奔。因与张天锡、徐元喜皆来奔。获秦王坚所乘云母车。复取寿阳,执其淮南太守郭褒。坚中流矢,单骑走至淮北,饥甚,民有进壶飧豚髀者,坚食之,赐帛十匹,绵十斤,辞曰:“陛下厌苦安乐,自取危困。安有子饲其父而望报者!”坚谓张夫人曰:“吾何面目复治天下乎!”是时,诸军皆溃,惟慕容垂所将三万人独全,坚以千余骑赴之。垂亲党多劝垂杀坚,垂皆不从,悉以兵授坚。谢安得驿书,知秦兵已败,时方与客围棋,摄书置床上,了无喜色,围棋如故。客问之,徐答曰:“小儿辈便已破贼。”既罢,还内,过户限,不觉履齿之折。

  

  庚申,诏卫将军谢安劳旋师于金城。丁亥,谢石等归建康,得秦乐工,能习旧声,始备金石之乐。乙未,以张天锡为散骑常侍,朱序为琅邪内史。

  

  十二月庚午,大赦。以谢石为尚书令。

  

  谢安婿王国宝,坦之之子,安恶其为人,每抑而不用,以为尚书郎。国宝自以望族,故事惟作吏部,不为余曹,固辞不拜,由是怨安。国宝从妹为会稽王道子妃,帝与道子皆嗜酒,狎昵邪谄,国宝乃谮安于道子,使离间之于帝。安功名既盛,险波求进之徒,多毁短安,帝由是稍疏忌之。初开酒禁,增民税米,口五石,诏诸将分途进取。

  

  九年正月辛亥,渴建平等四陵。是月,鹰扬将军刘牢之攻秦谯城,拔之。

  

  二月辛巳,使持节都督荆、江、梁、宁、益、交、广七州渚军事、车骑将军、荆州刺史丰城宣穆公桓冲卒。以梁郡太守桓石民代之。

  

  三月,进卫将军谢安为太保。

  

  四月己卯,增置太学百人。

  

  六月癸丑朔,崇德太后褚氏崩。

  

  七月戊戌,遣司空高密王纯之修谒洛阳五陵。己酉,葬康献皇后于崇平陵。

  

  八月戊寅,司空郗惜卒。诏谢玄出屯彭城,经略中原,玄帅诸军堰吕梁水,树栅,立七埭为派,拥二岸之流,以利运漕。又进伐青州,故谓之青州派。

  

  九月甲午,加太保谢安大都督扬、江、荆、司、豫、徐、兖、青、冀、幽、并、梁、益、雍、凉十五州诸军事。

  

  十月己丑,大赦。中书侍郎车胤上表议立明堂辟雍。前荥阳太守习凿齿卒。

  

  十年正月甲午,谒诸陵。尚书令谢石以学校陵迟,上疏请复国学于太庙之南。

  

  四月,会稽王道子与太保安有隙,安欲避之。会秦王坚遣使求救,诏太保安率众救秦。帝自行西池宴群臣饯安,赋诗者五十八人。

  

  甲子,太保安发自石头,出镇广陵之步丘,筑垒曰新城而居之。

  

  六月,苻坚太子弘自长安来奔。

  

  七月,大旱,井渎皆竭。太官共膳,皆资天泉池。

  

  太保安有疾,求还,诏许之。遣侍中慰劳。八月,安至建康。丁酉,使持节侍、中书监、大都督十五州诸军事、太保谢安卒。以琅邪王道子领扬州刺史、录尚书、都督中外诸军事;以尚书令谢石为卫将军。

  

  十月丁亥,论淮肥功,追封谢安庐陵郡公。

  

  十一年正月乙酉,谒诸陵。

  

  三月,大赦。

  

  四月癸巳,以陆纳为尚书左仆射,谯王恬为尚书右仆射。

  

  六月乙卯,地震。

  

  八月甲午,封孔靖之为奉圣亭侯,奉宣尼祀,立宣尼庙,在故丹阳郡城前。

  

  是岁,辽东表送孙盛《魏晋春秋》三十卷。

  

  十二年正月乙巳,以朱序为青、兖二州刺史,镇淮阴。丁未,大赦。

  

  四月戊辰,尊夫人李氏为皇太妃。

  

  六月,束帛聘处士戴逵、龚玄之。

  

  八月辛巳,立皇子德宗为皇太子。大赦。甲辰,海西公奕薨于吴。

  

  九月戊子,复新宁王遵还为武陵王。

  

  初,帝既亲政事,威权已出,有人主之量。已而溺于酒色,委事于琅邪王道子,道子亦嗜酒,日又与帝以酣歌为事。又崇尚浮屠,穷奢极费。所亲呢者,皆蚶姆、僧尼。左右近习,争弄权柄,交通请托,贿赂公行,官赏滥杂,刑狱谬乱。陆纳望宫阙叹曰:“好家居,纤儿欲撞坏之耶!”

  

  十三年正月,康乐献武公谢玄卒。

  

  四月戊午,朱序为都督司、雍、梁、秦四州诸军事,以谯王恬代为青、兖二州刺史。

  

  十二月庚子,尚书令南康公谢石卒。车胤为护军将军。

  

  十四年正月癸亥,诏淮南所获俘虏付诸作部者皆放遣,男女自相配匹,赐百日廪。其没为军实者,悉赎出之。襄阳、淮南浇沃之地,各立一县以居之。龙骧将军刘牢之讨彭城妖贼刘黎于皇邱,平之。

  

  二月,扶南来贡。

  

  四月甲辰,彭城王弘之卒。

  

  六月,会稽王道子移扬州,治于东第。

  

  七月,旱。

  

  九月甲午,以尚书左仆射陆纳为尚书令。

  

  十一月,会稽王道子势倾内外,远近奔凑,帝渐不平,然犹外加优崇。侍中王国宝以谗佞有宠于道子,煽动朝众,讽八坐,启道子宜进位丞相、扬州牧,假黄钺,加殊礼。扩军将军车胤曰:“此乃成王所以尊周公。今主上当阳,相王岂得为周公!”乃称疾,不署疏奏,帝大怒,而嘉胤有守。

  

  十五年正月乙亥,青、兖二州刺史谯王恬卒。

  

  二月辛巳,以中书令王恭督青、兖、幽、并、冀五州诸军事,青、兖二州刺史。

  

  三月戊辰,大赦。

  

  九月,以侍中王国宝为中书令,俄兼中领军。丁未,以吴郡太守王殉为尚书仆射。

  

  十六年正月,诏徐广校秘阁四库书,凡三万六千卷。

  

  二月庚申,改筑太庙。

  

  九月,新庙成。癸未,以尚书右仆射王瑚为左仆射,太子詹事谢琰为右仆射。

  

  十月,新作朱雀门。

  

  十一月,护军将军桓伊卒。

  

  十七年正月乙巳朔,大赦,除逋租宿债。

  

  六月癸卯,京师地震。甲寅,涛水入石头,毁大航。

  

  八月,新作东宫,徙左卫营。

  

  九月,除南郡公桓玄义兴太守。

  

  十一月,以黄门郎殷仲堪为荆州刺史。自秋不雨,至于十二月。

  

  十八年正月癸卯,地震。

  

  二月乙未,地震。

  

  南郡公桓玄负其才地,以雄豪自处,朝廷疑而不用,年二十三,始拜太子洗马。玄尝诣琅邪王道子,值其酣醉,张目谓坐客曰:“桓温晚涂欲作贼,云何?”玄伏地流汗不能起,由是益不自安,常切齿于道子。玄在江陵,仲堪敬惮之。征虏参军豫章胡藩过江陵,见仲堪曰:“桓玄志趣不常,每快快于失职,节下崇待太过,非将来之计也!”

  

  十九年六月壬午,追尊会稽王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太后。

  

  七月,徐州大水,伤秋稼,遣使振恤之。

  

  八月己巳,尊皇太妃李氏为皇太后,宫日崇训。

  

  二十年二月,作宣太后庙。甲寅,散骑常侍、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令陆纳卒。

  

  三月,皇太子出就东官,以丹阳尹王雅领太子少傅。时会稽王道子专权奢纵,嬖人赵牙,本出倡优,茹千秋本钱塘捕贼吏,皆以谄赂得进。道子以牙为魏郡太守,千秋为骠骑咨议参军。牙为道子开东第,筑山穿池,功用巨万,帝尝幸其第,谓道子曰:“府甚善,然修饰太过。”道子无以对。帝去,道子谓牙曰:“上若知山是人力所为,尔必死矣!”牙曰:“公在,牙何敢死。”营作弥甚。千秋卖官招权,聚货累亿。博平令吴兴闻人爽上疏言之,帝益恶道子,而逼于太后,不忍废黜。乃擢时望及所亲幸王恭、郗恢、殷仲堪,王雅、王殉等,使居内外要任,以防道子,道子亦引国宝及国宝从弟琅邪内史绪以为心腹。由是朋党竞起,无复向时友爱之欢,太后每和解之。中书侍郎徐邈从容言于帝曰:“汉文明主,犹悔淮南,世祖聪达,负愧齐王。兄弟之际,实力深慎。会稽王虽有酣媒之累,宜加弘贷,消散群议;外为国家之计。内慰太后之心。”帝纳之,复委任道子如故。

  

  二十一年正月,造清暑殿。

  

  四月,新作永安宫。

  

  五月乙卯,以散骑常侍刘该为徐州刺史。甲子,以望蔡公谢琰为尚书左仆射。

  

  七月,燕平喜奔彭城。

  

  九月,帝嗜酒,流连内殿,醒治既少,外人罕得进见。张贵人宠冠后宫,后宫皆畏之。庚申,帝与后官宴,妓乐尽侍。时贵人年近三十,帝戏之曰:“汝以年亦当废矣,吾意更属少者。”向夕,帝醉,寝于清暑殿。贵人遍饮宦者酒,散遣之,使婢以被蒙帝面,弑之,重贿左右,云:“因魇暴崩。时太子暗弱,会稽王道子昏荒,遂不复推问。王国宝夜叩禁门,欲入为遗诏,侍中王爽拒之曰:“大行晏驾,皇太子未至,敢入者斩!”国宝乃止。辛酉,太子即皇帝位。癸亥,以司徒会稽王道子为太傅、摄政。安帝幼而不慧,口不能言,至于寒暑饥饱亦不能辨,饮食寝兴皆非己出。母弟琅邪王德文性恭谨,常侍左右为之节适,始得其宜。王国宝得事道子,与王绪共为邪谄,道子更感之,倚为心腹,遂参管朝权,威震内外,并为时之所疾。王恭入赴山陵,每正色直言,道子深惮之。恭罢朝,叹曰:“榱栋虽新,便有黍离之叹!”绪说国宝,因恭入朝,劝相王伏甲杀之,国宝不许。

  

  十月甲申,葬孝武帝于隆平隆。王恭还镇,将行,谓道子曰:“主上谅暗,冢宰之任,伊、周所难,愿大王亲万几,纳直言,放郑声,远佞人。”国宝等愈惧。

  

  安帝隆安元年,正月己亥朔,帝加元服,改元,大赦。太傅、会稽王道子稽首归政。以尚书左仆射王珣为尚书令,领军将军王国宝为左仆射,仍加后将军、丹阳尹。会稽道子悉以东宫兵配国宝,使领之。

  

  二月甲寅,尊皇太后李氏为太皇太后,追尊所生陈淑嫒为安德皇太后。戊午,立皇后王氏。

  

  四月,仆射王国宝、建威将军王绪依附会稽王道子,纳贿穷奢,不知纪极。恶王恭与仲堪,劝道子裁损其兵权,中外恟恟不安。恭等各缮甲勒兵,表请北伐,道子疑之,诏以妨农,悉使解严。恭遣使与仲堪谋讨国宝等。桓玄以仕不得志,欲假仲堪兵势以作乱,说仲堪兴晋阳之甲,仲堪心然之,乃外结雍州刺史郗恢,内与从兄南蛮校尉觊、南郡相江绩谋之。觊、绩言其不可,仲堪惮绩以杨佳期代之。郗恢亦不肯从。会王恭使至,仲堪许之,恭大喜。甲戌,恭上表罪状国宝,举兵讨之。丁丑,王恭表至,内外戒严,王国宝惶惧不知所为,遣数百人戍竹里,夜遇风雨,各散归。国宝上疏解职,诣阙待罪;既而悔之,诈称诏复其本官。道子暗懦,欲求姑息,乃委罪国宝,遣骠骑咨议参军谯王尚之收国宝付廷尉。甲申,赐国宝死,斩绪于市。遣使诣恭,深谢愆失,恭乃罢兵还京口。戊子,大赦。殷仲堪闻国宝等死,乃始抗表举兵,道子以书止之,仲堪乃还。会稽世子元显,年十六有俊才,为侍中,说道子以王、殷终必为患,请潜为之备。道子乃拜元显为征虏将军,以其卫府及徐州文武悉配之。

  

  司徒左长史王,导之孙,以母丧居吴。王恭之讨王国宝,版为吴国内史,起兵于东方。、厥使吴国内史虞啸父等入吴兴、义兴召集兵众,未几,国宝死,恭罢兵,符庶去职。以起兵之际,诛异己者颇多,势不得止,遂大怒,不承恭命,使其子泰将兵伐恭,笺于会稽王道子,称恭罪恶;道子以其笺送恭。恭遣刘牢之帅五千人击泰,斩之。又与战于曲阿,众溃,单骑走,不知所在。收虞啸父下廷尉,以其祖潭有功,免为庶人。

  

  二年二月,会稽王道子忌王,殷之逼,以谯王尚之及弟休之有才略,以其司马王愉为江州刺吏,都督江州及豫州之四郡军事,用为形援,日夜与尚之谋议,以伺四方之隙。

  

  七月,兖州刺史王恭等举兵反,司马刘牢之谏恭曰:“将军,国之元舅,会稽王,天子叔父。会稽又当国秉政,向为将军戮其所爱王国宝、王绪,又送王书,其深伏将军已多。顷所授任,虽未允惬,亦非大失。割庾楷四郡以配王愉,于将军何损!晋阳之甲,岂可数兴!”恭不从,上表请讨王愉、司马尚之兄弟。庾楷应恭檄,正征士马。朝廷忧惧,内外戒严。会稽王道子不知所为,悉以事委元显,日饮醅酒而已。

  

  八月己亥,谯王尚之大破庾楷于牛渚,楷单骑奔桓玄。会稽王道子以尚之为豫州刺史,弟恢之为骠骑司马、丹阳尹,允之为吴国内史,休之为襄城太守,各拥兵马以为己援。乙巳,桓玄大破官军于白石。进至横江,尚之退走,恢之所领水军皆没。丙午,道子屯中堂,元显守石头;己酉,王询守北郊,谢琰屯宣阳门以备之。元显遣庐江太守高素说牢之,使叛恭,许事成以恭位号授牢之,谓其子敬宣曰:“王恭数举兵向京师,吾欲以顺讨逆。”恭参军何澹之知其谋,以告恭。恭以澹之素与牢之有隙,不信。乃置酒拜牢之为兄,精兵坚甲悉以配之,使帅帐下督颜延为前锋。牢之至竹里,斩延以降,遣其婿东莞太守高雅之还袭恭。恭方出城耀兵,敬宣纵骑横击之,恭兵皆溃。恭将入城,雅之闭城门。恭单骑奔曲阿,曲阿人殷确,恭故吏,以船载恭,将奔桓玄。至长塘湖,为人所告,获之,送京师,斩于倪塘。并其妻子党与皆死。以刘牢之为都督兖、青、冀、幽、并、徐、扬州晋陵诸军事以代恭。俄而杨佺期、桓玄至石头,殷仲堪至芜湖,元显自竹里驰还京师,遣丹阳尹王恺等发京邑民数万人据石头以拒之。佳期,玄等上表理王恭,请诛刘牢之。牢之帅北府之众驰赴京师,军于新亭,佳期见之失色,回军蔡州。(按:玄、佳期推仲堪为盟主,寻阳等事,皆不在苏境,兹不录。隆安三年,荆雍并为桓玄所取,殷仲堪,杨佳期死,亦均不在苏境。)

  

  十一月,以琅邪德文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征虏将军元显为中领军,领军将军王雅为尚书左仆射。

  

  十二月己酉,前新安太守杜炯反于京口,元显讨斩之。会稽王道子使中领军元显杀新安太守孙泰,以收兵聚货。

  

  三年二月,仇池公杨盛遣使称藩,献方物。

  

  三月己卯,追尊所生陈夫人为德皇太后。

  

  四月己未,加尚书令王殉卫将军,以会稽世子元显为扬州刺史代其父。

  

  六月戊子,以琅邪王德文为司徒。

  

  十一月甲寅,妖贼孙恩陷会稽,内史王凝之死之。吴国内史桓谦、义兴太守魏隐并委官而遁。遣卫将军谢琰、兖州刺史刘牢之逆击,走之。

  

  自帝即位以来,内外乖异,石头以南皆为荆、江所据,以西皆豫州所专,京口及江北皆刘牢之及广陵相高雅之所制。朝政所行,惟三吴而已。及孙恩作乱,八郡皆为恩有,畿内诸县,盗贼蜂起,恩党亦有潜伏在建康者,人情危惧,常虑窃发,于是内外戒严。加会稽王道子黄钺,元显领中军将军,命徐州刺史谢琰兼督吴兴、义兴军事以讨恩,刘牢之亦发兵讨恩,拜表辄行。

  

  四年正月乙亥,大赦。

  

  四月,地震。孙恩寇浃口。

  

  五月丙寅,卫将军王珣卒。

  

  六月,以琅邪王师何澄为尚书左仆射。

  

  七月丁亥,尚书右仆射王雅卒。

  

  九月癸丑,地震。

  

  十一月,诏以刘牢之都督会稽等五郡,帅众击孙恩。吴国内史袁崧筑沪渎垒以备恩。会稽世子元显求领徐州,诏以元显为开府仪同三司,都督扬、豫、徐、兖、青、幽、冀、并、荆、江、司、雍、梁、益、交、广十六州诸军事,徐州刺史。

  

  十二月,元显以星变,解录尚书事,复加尚书令。

  

  五年五月,孙恩陷沪渎,杀吴国内史袁崧,死者数千人。

  

  六月甲戌,孙恩浮海,奄至丹徒,战士十余万,楼船千余艘,建康震骇。乙亥,内外戒严,百官入居省内,冠军将军高素等守石头,辅国将军刘袭栅断淮口,丹阳尹司马恢之戍南岸,冠军将军桓谦等备白石,左卫将军王嘏等屯中堂,征豫州刺史谯王尚之入卫京师。刘牢之自山阴引兵邀击恩,未至而恩已过,乃使刘裕自海盐入援。裕兵不满千人,倍道兼行,与恩俱至丹徒。裕众既少,加以涉远疲劳,而丹徒等军莫有斗志。恩帅众鼓噪,登蒜山,居民皆荷担而立。裕帅所领奔击,大破之,投崖赴水者甚众,恩狼狈,仅得还船。恩犹恃其众,寻复整兵径向京师。后将军元显帅兵拒战,频不利。会稽王道子无他谋略,惟日祷蒋侯庙。恩来渐近,百姓恂惧。谯王尚之帅精锐驰至,径屯积弩堂。恩楼船高大,溯风不得疾行,数日乃至白石。恩本以诸军分散,欲掩不备,既而知尚之在建康,复闻牢之已还,至新洲,不敢进而去,浮海北走郁州。恩别将攻陷广陵,杀三千人。宁朔将军高雅之击恩于郁州,为所执。桓玄厉兵训卒,常伺朝廷之隙,闻孙恩逼京师,建牙聚众,上疏请讨之。元显大惧。会恩退,元显以诏书止之,玄乃解严。

  

  七月,诏以刘裕为下邳太守,讨孙恩于郁州,累战,大破之。恩由是衰弱,复缘海南走,裕复随而邀击之。

  

  十一月,刘裕追孙恩至沪渎、海盐,又破之,恩遂自浃口远窜入海。

  

  十二月,桓玄致笺于会稽王道子曰:“贼造近郊,以风不得进,以雨不致火,食尽故去,非力屈也。昔国宝死后,王恭不乘此威入统朝政,足见其心非侮于明公也,而谓之不忠。今之贵要腹心,有清流时望者谁乎?岂可云无佳胜?直不能信之。迩来一朝一夕,遂成今日之患。在朝君子皆畏祸不言,玄忝任在迩,是以披写事实。”元显见之,大惧。

  

  张法顺说元显讨桓玄,以刘牢之为前锋。武昌太守庾楷密使人自结于元显,云:“玄大失人情,众不为用,若朝廷遣军,己当为内应。”元显大喜,遣张法顺至京,谋于刘牢之,牢之以为难。法顺还谓元显曰:“观牢之言色,必贰于我,不如召入杀之,不尔败人大事。”元显不从。于是大治水军,征兵装舰,以谋讨玄。

  

  元兴元年正月庚午,下诏罪状桓玄,以尚书令元显为骠骑大将军、征讨大都督、督十八州诸军事、假黄钺,又以镇北将军刘牢之为前锋都督,前将军谯王尚之为后部,因大赦,改元,内外戒严,加会稽王道子太傅。除桓谦荆州刺史。东土遭孙恩之乱,因以饥馑,桓玄禁断江路,公私匮乏,以桴、橡给士卒。玄谓朝廷方多忧虑,或未必讨己,可以蓄力观衅。及大军将发,从兄太傅长史石生密以书报之。玄大惊,欲完聚保江陵。长史卞范之曰:“明公英威振干远近,元显口尚乳臭,刘牢之大失物情,若临近畿,示以祸福,土崩之势,可翘足而待,何有延敌入境,自取穷蹙。”玄从之,留桓伟守江陵,抗表传檄,罪状元显,举兵东下。檄至,元显大惧。

  

  二月丙午,帝饯元显于西池,元显下船不发。

  

  桓玄发江陵,至寻阳,不见官军,甚喜。庾楷谋泄,玄囚之。丁巳,诏遣齐王柔之宣告荆、江二州,使罢兵,玄前锋杀之。丁卯,玄至姑孰,使其将冯该等攻历阳,襄城太守司马休之婴城固守。玄军断洞浦,焚豫州舟舰。豫州刺吏谯王尚之帅部卒九千阵于浦上,遣武都太守杨秋屯横江,秋降玄军。尚之众溃,逃于涂中,玄捕获之。司马休之出战而败,弃城走。刘牢之军溧州,参军刘裕请击玄,不许。玄使牢之族舅何穆说牢之改图,时谯王尚之已败,人情愈恐,牢之颇纳穆言。牢之之甥东海中尉何无忌、子骠骑从事中郎敬宣均谏,不听。

  

  三月乙巳,牢之遣敬宣诣玄请降。元显将发,闻玄已至新亭,弃船,退屯国子学。辛未,阵于宣阳门外。军中相警,言玄已至南桁,元显引兵欲还宫。玄遣人随后大呼曰:“放仗!”军人皆奔溃,元显乘马走入东府,惟法顺一骑随之。元显问计于道子,道子但对之涕泣。玄遣太傅长史毛泰收元显送新亭,缚于舫前而数之,元显曰:“为王诞,张法顺所误。”壬申,复隆安年号。帝遣侍中劳玄于安乐渚。玄入京师,称诏解严,以玄总百揆,都督中外诸军事,丞相、录尚书事、扬州牧、领徐州刺史,(荆、江二州非苏境不录。)假黄钺。玄以桓谦为尚书左仆射,桓惰为徐、兖二州刺史,卞范之为丹阳尹。初,玄之举兵,侍中王谧奉诏诣玄,玄亲礼之。及玄辅政,以谧为中书令。新安太守殷仲文闻玄克京师,弃郡投玄,玄以为咨议参军。刘迈往见玄,玄以为参军。癸酉,有司奏会稽王道子酣纵不孝,当弃市,诏徙安成郡,斩元显及东海王彦璋、谯王尚之,庾楷、张法顺,毛泰等于建康市。王诞流岭南。玄以刘牢之为会稽内史,牢之曰:“始尔,便夺我兵,祸其至矣。”刘敬宣请归谕刘牢之使受命,玄遣之.牢之怏怏不平,欲自班渎走据江北拒玄。使敬宣之京口迎家,失期不至。牢之以为事已遣,为玄所杀,乃率所部北走至新洲,缢而死。敬宣至,不暇哭,即渡江奔广陵。

  

  四月,桓玄矫诏改元大亨,大赦。让丞相,改授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扬州牧、总百揆,以琅邪王德文为太宰。

  

  司马休之、刘敬宣、高雅之俱奔洛阳,各以子弟为质于秦以求救。秦主兴与之符信,使于关中募兵,得数千人,复还屯彭城。孙恩为临海太守辛景所破,赴海死,其党复推卢循为主。

  

  太尉玄出屯姑孰,辞录尚书事,而大政皆就咨焉,小事则决于桓谦及卞范之。自隆安以来,中外之人厌于祸乱。及玄初至,黜奸佞,拔俊贤,京师欣然,冀得少安。既而玄奢豪纵逸,政令无常,朋党互起,陵侮朝廷,裁损乘舆供奉之具,帝几不免饥寒,由是众心失望。三吴大饥,户口减半。

  

  八月,太尉讽朝廷以玄平元显功封豫章公,平殷、杨功封桂阳公,并本封南郡如故。玄以豫章封其子异,桂阳封其兄子俊。

  

  太尉玄杀吴兴太守高素、将军竺谦之及谦之从兄朗之、刘袭、袭弟季武,皆刘牢之北府旧将。袭兄冀州刺史轨邀司马休之,刘敬宣、高雅之等共据山阳,欲起兵攻玄,不克而走.将军袁虔之、刘寿、高长庆等皆往从之,将奔魏,至陈留南,分为二派:轨、休之、敬宣奔南燕,虔之、寿、长庆等奔秦。

  

  十二月,太尉玄使御史杜林防卫会稽王道子至安成,林承玄旨,鸩道子,杀之。

  

  是月,曲赦广陵、彭城大逆已下。无麦禾,大饥。

  

  二年正月乙卯,太尉玄自称大将军。丁巳,玄杀冀州刺史孙无终。

  

  六月,加建威将军刘裕彭城内史。

  

  八月,玄自号相国,加九锡,备典物,讽帝御前殿授之。殷仲文、卞范之劝大将军玄早受禅,以桓谦为侍中、开府、录尚书事,王谧为中书监、领司徒。

  

  九月丙子,册玄为相国,总百揆,封宜都、南平等十郡为楚王,加九锡,楚国置丞相以下官。桓谦私问彭城内史刘裕曰:“楚王勋德隆重,朝廷之情,咸谓宜有禅让,卿以为何如?”裕曰:“楚王,宣武之子,晋室微弱,民望久移,乘运禅代,有何不可?”谦喜曰:“卿谓之可,即可耳。”(按:此刘裕以欺媚桓谦,然亦见裕久蓄篡晋之志。)

  

  十一月,诏楚王玄行天子礼乐,妃为王后,世子为太子。丁丑,卞范之为禅诏,使临川王宝逼帝书之。庚辰,帝临轩,遣兼太保、领司徒王谧奉玺绶,禅位于楚。壬午,帝出居永安宫。癸未,迁太庙神主于琅邪国,穆章何皇后,琅邪王皆徙居司徒府。百官诣姑孰劝进。

  

  十二月庚寅,玄筑坛于九井山北。壬辰,桓玄即皇帝位,大赦,改元永始;以南康之平固县封帝为平固王,降何后为零陵县君,琅邪王德文为石阳县公,武陵王遵为彭泽县侯,追尊父温为宣武皇帝。

  

  桓玄筑别苑于冶城,移冶城寺僧出居太后寺,广起楼榭,飞阁复道,延属于宫城。

  

  三年正月,桓玄立其妻刘氏为皇后。玄以其祖彝以上名位不显,不复迫尊立庙。秘书监卞承之谓徐广曰:“若宗庙之祭果不及祖,有以知楚德之不长矣!”

  

  玄自即位,常不安。二月己丑朔,夜,涛水入石头,流杀人甚多,欢哗震天。玄闻之惧,曰:“奴辈作矣!”

  

  刘裕从徐、兖二州刺史桓修入庙。玄谓王谧曰:“裕风骨不常,盖人杰也。”每游集,必引接殷勤,赠赐甚厚。玄后刘氏,有知鉴,谓玄曰:“刘裕龙行虎步,视瞻不凡,恐终不为人下,不如早除之。”玄曰:“我方平荡中原,非裕莫可者;俟关河平定,然后别议之耳。”

  

  二月乙卯,建威将军刘裕帅沛国刘毅、东海何忌起义兵。丙辰,斩桓玄所署徐州刺史桓修于京口、青州刺史桓弘于广陵,裕以刘穆之为主簿。丁巳,义师济江,刘裕率二州之众千七百人,军于竹里。

  

  三月戊午朔,刘裕斩玄将吴甫之于江乘,斩皇甫敷于罗落桥。玄使桓谦及游击将军何澹之屯东陵,侍中后将军卞范之屯覆舟山西。己耒,裕军食毕,进至覆舟山东。玄潜使殷仲文具舟于石头,帅亲信数千人出南掖门,西趋石头,与仲文等浮江南走。

  

  玄遣武卫将军庾赜之帅精卒副援诸军。谦等士卒多北府人,素畏服裕。裕与刘毅等分为数队进突谦阵,裕以身先之,将士皆殊死战。时东北风急,因纵火焚之,烟炎熛天,谦等诸军大溃。庚午,刘裕置留台备百官。壬戌,桓玄司徒王谧推刘裕行镇军将军、徐州刺史、都督扬、徐、兖、豫、青、冀、幽、并八州诸军事,假节。刘裕以谧领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刘毅为青州刺史,何无忌为琅邪内史,孟昶为丹阳尹,刘道规为义昌太守。辛酉,刘裕诛尚书左仆射王愉及子绥、司州刺史温详。丁卯,刘裕还镇东府。丙戌,密诏以幽逼于玄,万几虚旷,令武陵王遵依旧典称制,总万几,加侍中、大将军,惟桓一族不宥。

  

  刘敬宣、司马休之自南燕南走至淮泗间,闻桓玄败,遂来归。

  

  四月,武陵王入居东宫,内外毕敬,迁除百官称制书,教称令书。桓玄兄子歆引氐帅杨秋寇历阳,魏咏之帅诸葛长民、刘敬宣等共击破之。

  

  七月戊申,永安皇后何氏崩。

  

  八月癸酉,葬穆章皇后于永平陵。

  

  九月,刁骋谋反,伏诛。刁氐素富,奴客纵横,专固山泽,为京口之患。刘裕散其资蓄,令民称力而取之。

  

  十月,刘裕自领青州刺史,甲仗百人入殿。

  

  义熙元年二月丁巳,留台备乘舆法驾,迎帝于江陵。

  

  三月甲午,帝至自江陵。乙未,百官诣阙待罪,诏慰曰:“此非诸卿之过。”庚子,以琅邪王德文为大司马,武陵王遵为太保,诏曰:“朕以寡昧,遭家不造。逆臣桓玄,乘衅从慝,穷凶肆虐,滔天泯夏。诬罔人神,肆其篡乱。祖宗之基既湮,七庙之飨斯飧。若坠渊谷,未足斯譬。皇祚有晋,固纵英辅,镇军将军,青、徐二州刺史裕忠诚天发,神武命世。义声一唱,二溟波卷,英风振路,宸居清翳。冠军将军毅、辅国将军无忌、振武将军道规,舟旗遄迈,而元凶传首,回戈迭挥,则荆、汉雾廓。俾宣、元之祚,永固于嵩、岱,而宗庸命德,圣哲攸先。镇军可进位侍中、车骑将军、录尚书。毅进位左将军,无忌进位右将军,会稽内史道规辅国将军、荆州刺史。”戊戌,刘裕、何无忌等抗表逊位,不许,加裕都督中外诸军事。

  

  四月戊辰,刘裕旋镇京口,帝饯于东堂,改授都督荆、司、梁、益、宁、雍、凉七州并前十六州诸军事,兖州刺史,解青州。

  

  五月癸未,诏禁绢扇及樗蒲。

  

  桓玄余党桓亮、苻弘等拥寇乱郡县者以十数,刘毅、刘道规、檀祗等分兵讨灭之,荆、湘、江、豫皆平。诏以毅为都督淮南等五郡军事,豫州刺史。(按:五郡内历阳有乌江县为今苏境。)

  

  北青州刺史刘该反,引魏为援,清河、阳平二郡太守孙全聚众应之,

  

  六月,魏豫州刺史索斛真、大将斛斯兰寇徐州,围彭城。刘裕遣其弟彭城内史道怜、东海太守孟龙符将兵救之,斩该及全,魏兵败走。

  

  二年三月,刘裕加督交、广二州。

  

  十月,论匡复功,进封刘裕豫章公,邑万户,绢三万匹;刘毅南平郡公,五千户;何无忌安成公,刘道规华容公,檀凭之曲江公,各三千户;孟昶临汝公,刘藩安陆公,诸葛长民新淦公,魏咏之江陵公,各二千五百户。自余封赏各有差。乙亥,以孔安国为尚书左仆射。

  

  十一月,申前命,镇军将军裕加侍中,进车骑、开府仪同三司,裕固让。裕入朝。

  

  三年闰月,以府将骆冰作乱,诣阙固让;见听旋京口。诛东阳太守殷仲文及桓胤、卞承之等。己丑,大赦,除酒禁。

  

  十二月,司徒、扬州刺史王谧卒。

  

  四年正月甲辰,以琅邪王德文为司徒。刘毅等不欲刘裕入辅政,议以中领军谢混为扬州刺史,或欲令裕于丹徒领扬州,以内事付孟昶。遣尚书右丞皮沈以二议咨裕,刘穆之密疏白裕曰:“皮沈之言不可从。”裕呼穆之问之。穆之曰:“晋朝失政已久,天命已移。公兴复皇祚,勋高位重,岂得居谦,遂为守藩之将。刘,孟诸公,与公俱起布衣,共立大义,以取富贵,事有先后,故一时相推,力敌势均,终相吞噬。扬州根本所系,不可假人。前者以授王谧,事出权道;今若复他授,便应受制于人。一失权柄,无由可得,将来之危,难可熟念。今朝议如此,宜相酬答,必云在我,措辞又难,惟应云:‘神州治本,宰辅崇要,此事既大,非可悬论,便应入朝,共尽同异。’公至京邑,彼必不敢越公,更授余人。”裕从之。朝廷乃征裕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录尚书事,徐、兖二州刺史如故。裕表解兖州,以诸葛长民为青州刺史,镇丹徒,刘道怜为并州刺史,戍石头。庚辰,武陵敬王遵卒。

  

  四月,尚书左仆射孔安国卒。甲午,以吏部尚书孟昶代之。

  

  九月,镇军将军扬州刺史裕以刘敬宣征谯纵失利,降号中军将军,开府如故。

  

  五年正月辛卯,大赦。庚戌,以刘毅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二月,南燕寇淮北,其将慕容兴宗等拔宿预,大掠而去。又遣公孙归等寇济南,俘男女千余人而去。自彭城以南,民皆保聚以自固,诏并州刺史刘道怜镇淮阴以备之。

  

  三月,刘裕抗表伐南燕,朝议皆以为不可,惟左仆射盂昶、车骑司马谢裕、参军臧熹以为必克,劝裕行。裕以昶监中军府事。或荐王镇恶于刘裕,裕与语,说之,因留宿;明旦,谓参佐曰:“吾闻将门有将,信然。”即以为中军参军。

  

  四月己巳,刘裕发建康,帅舟师自淮入泗。

  

  五月,至下邳,留船舰、辎重,步进至琅邪,所过皆筑城,留兵守之。或谓裕曰:“燕人若塞大岘之险,或坚壁清野,大军深入,不惟无功,且不能自归。”裕曰:“吾虑之熟矣,鲜卑贪婪,不知远计,不过进据临朐。退守广固,必不能守险清野。”南燕主超闻有晋师,引群臣会议。桂林王镇出谓韩曰:“主上既不能逆战却敌,又不肯徙民清野,延敌入腹,坐待攻围,酷似刘璋矣。”超怒,收镇下狱。乃摄莒、梁父二戍,修城隍,简士马以待之。刘裕过大岘,燕兵不出,以手指天,喜形于色。曰:“兵已过险,士有必死之志,余粮栖亩,人无匮乏之忧,虏已入吾掌中。”

  

  六月己巳,刘裕至东莞。超先遣征虏将军公孙五楼、辅国将军贺赖庐及左将军段晖等将步骑五万屯临朐,闻晋兵入岘,自将步骑四万往就之,使五楼帅骑进据巨蔑水。前锋孟龙符与战,破之,五楼退走。裕以车四千乘为左右翼,方轨徐进,与燕兵战于临朐南。日向昃胜负犹未决。参军胡藩言于裕曰:“燕悉兵出战,临朐城中留守必寡,愿以奇兵间道取其城,此韩信所以破赵。”裕遣藩及咨议参军檀韶、建威将军向弥潜师出燕兵之后,攻临朐,声言轻兵自海道至矣。向弥擐甲先登,遂克之。超大惊,单骑就段晖于城南。裕因纵兵奋击,燕众大败,斩段晖等大将十余人,超遁还广固,获其玉玺、辇及豹尾。裕乘胜逐北至广固。丙子,克其大城,超收众入保小城。裕筑长围守之。于是因齐地粮储,悉停江淮漕运。

  

  六年二月丁亥,中军将军裕克广固,南燕主慕容超出走,追获之,送建康斩于市,齐地平。是月,广州刺史卢循反,破庐陵,长沙。三月,征中军将军裕还,江州刺史何无忌与卢循战于豫章,死之。

  

  四月,青州刺史诸葛长民、兖州刺史刘藩,并州刺史刘道怜入卫京师。

  

  四月癸未,裕至京师。

  

  五月丙子,豫州刺史刘毅与卢循战于桑落洲,败绩。丙辰,尚书左仆射孟昶自杀,中领军谢混代之。

  

  己未,大赦。乙丑,卢循至淮口,中外戒严。琅邪王德文都督宫城诸军事,屯中堂皇,刘裕屯石头,梁王珍之屯南掖门,寇军将军刘敬宣屯北郊,辅国将军孟怀玉屯南岸,建武将军王仲德屯越城,广武将军刘怀默屯建阳门。裕使宁远将军索邈领鲜卑突骑千余,皆五色被练,自淮北至于新亭。使咨议参军刘粹辅子义隆,镇京口。卢循党徐道覆请于新亭至白石,焚舟而上,数道攻裕。循欲以万全为计,谓道覆曰:“不如按兵待之。”裕登石头城望循军,初见引向新亭,顾左右失色,既而回泊蔡州,乃悦。于是众军转集。裕恐循侵轶,伐树栅石头淮口,修治越城,筑查浦、乐园、廷尉三垒,皆以兵守。刘毅经涉蛮、晋,仅能自免,从者饥疲,死亡十七八。丙寅至建康,待罪。裕慰勉,使知中外留事。毅乞自贬,诏为后将军。

  

  卢循伏兵南岸,使老弱乘舟向白石,声言悉众自白石步上。裕留参军沈林子、徐赤特戍南岸,断查浦,戒令坚守勿动;裕及刘毅、诸葛长民北出拒之。庚辰,卢循焚查浦,至张侯桥,徐赤特将击之,林之曰:“不如守险以待大军。”赤特不从,遂出战;伏兵发,赤特大败,单舸走淮北。林子及将军刘钟据栅力战,朱龄石救之,乃退。循引精兵大上,至丹阳郡,裕帅诸军驰还石头,斩徐赤特,解甲,久之,乃出屯于南塘。

  

  六月,以中军将军裕为太尉、中书监,加黄钺;裕受黄钺,余固辞。

  

  七月庚申,卢循南遁。诏解严,裕治水军于东府。甲子,裕使辅国将军王仲德等帅众追卢循。

  

  十月,裕帅兖州刺史刘藩等甫击卢循,以刘毅监太尉留府,后事皆委焉。癸巳,裕发建康。

  

  十二月壬辰,太尉裕率诸将大破卢循于左里,遣刘藩等率轻军迫之。

  

  七年正月己未,太尉裕还军京师,改授大将军,加班剑二十人。

  

  四月,卢循投水死,交州刺史杜慧度斩其尸,传首京师。

  

  七月,以刘道规为征西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是岁,并州刺史刘道怜为北徐州刺史,镇彭城。

  

  八年正月,丹阳尹郗僧施迁,以刘穆之代之。

  

  二月,以吴兴太守孔靖为尚书右仆射。

  

  七月甲子,武陵王季度卒。庚子,征西大将军刘道规卒。

  

  八月,皇后王氏崩。辛亥,高密王纯之卒。

  

  九月癸酉,葬僖皇后于休平陵。己卯,太尉裕害兖州刺史刘藩,尚书左仆射谢混。庚辰,裕矫诏罪荆州刺史刘毅,大赦。遣王镇恶陷江陵,刘毅自杀。裕以豫州刺史诸葛长民监留事,以北徐州刺史刘道怜为兖、青二州刺史,镇京口。壬午,裕帅诸军事发建康。

  

  十一月己卯,太尉裕至江陵。

  

  十二月,加太尉裕太傅、扬州牧。吏部尚书谢裕领军将军。

  

  九年二月乙丑,太尉裕至自江陵,潜入东府。

  

  三月丙寅,裕害前将军诸葛长民。奏行大司马温庚戍土断制。于是依界土断,惟徐、兖、青三州居晋陵者,不在断例。戊寅,加太尉裕镇西将军,豫州刺史。

  

  四月壬戌,罢临沂,湖熟皇后脂泽田四十顷,以与贫人,弛湖池之禁。

  

  七月,益州平。

  

  十二月,安平王球之卒。是岁,高句丽、倭国及西南夷铜头大师献方物。移秣陵县于斗场桓社之地。

  

  十年三月戊寅,地震。

  

  是岁冬,城东府。(《建康实录》:会稽文孝王道子宅。谢安薨,道子领扬州刺史,于此理事,时人呼为东府。至是筑城,以东府为名。其城东北角,有灵秀山。)

  

  十一年正月,裕以荆州刺史司马休之等贰于己,帅师伐之,休之等遁走。庚午,大赦。丁丑,以吏部尚书谢裕为尚书左仆射。辛巳,太尉裕发建康,以中军将军刘道怜监留府事,刘穆之兼右仆射,事无大小,皆决于穆之。又以高阳内史刘钟领石头戍事。

  

  三月辛巳,淮陵王菹卒。壬午,有群盗数百,夜袭冶亭,京师震骇,刘钟讨平之。

  

  五月,论平蜀功,封刘裕子义隆彭城公,朱龄石丰城公。丁未,加太尉裕太傅、扬州牧,剑履上殿,入朝赞拜不名。晋陵之谢方明迁南郡相。

  

  八月甲子,太尉裕还建康,固辞太傅、州牧,其余受命。丁未,尚书左仆射谢裕卒。以右仆射刘穆之代之。裕自江陵还京师。

  

  九月己亥,大赦。

  

  十二年正月,加太尉裕都督南秦州,凡二十二州。

  

  二月,裕加中外大都督,羽葆鼓吹,置左右长史、司马官。裕戒严,将伐秦,诏加裕领司、豫二州刺史。琅邪王德文请启行戎路,修敬山陵。诏许之。以太尉裕世子义符为徐、兖二州刺史。

  

  五月癸巳,加太尉裕北雍州刺史。

  

  八月丙午,大赦。宁州献琥珀枕于太尉。裕以琥珀治金创,得之大喜,命持碎分赐北征将士。裕以世子义符为中军将军,监太尉留府事。刘穆之为左仆射,领监军、中军二府军司,入居东府,总摄内外;太尉左司马徐羡之为穆之之副;左将军朱龄石守卫殿省,徐州刺史刘怀慎守卫京师,别驾从事史张裕任留州事。丁巳,裕发建康,遣龙骧将军王镇恶等将步军自淮、肥向许、洛。建武将军沈林子、彭城内史刘遵考将水军出石门,自汴入河。

  

  九月,太尉裕至彭城,加领徐州刺史。

  

  十月己丑,诏遣高密王恢之修谒五陵,置守卫。

  

  十一月,太尉裕遣左长史王弘还建康,讽朝廷求九锡,时刘穆之掌留任,而旨从北来,穆之愧惧发病。

  

  十二月壬申,诏以裕为相国、总百揆、扬州牧,封徐州之彭城、沛、兰陵、下邳、淮阳、山阳、广陵、兖州之高平、鲁十郡为宋公,备九锡之礼,位在诸侯王上,裕辞爵。

  

  十三年六月癸亥,林邑献驯象。太尉裕引水军发彭城,留其子彭城公义隆镇彭城,诏以义隆为北徐州刺史。

  

  九月,裕入关至长安,秦主姚泓降,送建康斩之。

  

  十月,诏进裕爵为王,增封徐州之海陵、东安、北琅邪、北东莞、北东海、北谯、北粱、豫州之汝南、北颍川、北南顿十郡,辞不受。

  

  十一月,左仆射刘穆之卒,以太尉左司马徐羡之为吏部尚书、丹阳尹,代掌留任。裕欲留长安,经营赵、魏,闻穆之卒,以根本无托,遂东还。

  

  十二月庚子,裕发自长安。

  

  十四年正月壬戌,裕至彭城,解司州,征荆州刺史刘道怜为徐、兖二州刺史。

  

  六月,裕受相国、封宋公、九锡之命,赦国内殊死以下。

  

  十二月戊寅,裕遣王韶之弑帝于东堂,迎大司马琅邪王即位。

  

  恭皇帝元熙元年,正月壬辰朔,改元,以山陵未厝,不朝会。立皇后褚氏。裕进爵为王,增封十郡。甲午,征刘裕还朝。庚申,葬安皇帝于休平陵。帝受朝,悬而不乐。以骠骑将军刘道怜为司空。

  

  七月,刘裕始受进爵宋王,加十郡之命。

  

  八月,刘裕移镇寿阳,以刘怀慎为北徐州刺史,镇彭城。

  

  九月,刘裕自解扬州。

  

  十月乙酉,裕以子义真为扬州刺史。

  

  十二月辛卯,裕加殊礼。

  

  二年六月壬戌,刘裕至于京师,傅亮承裕密旨讽帝禅位,草诏,请帝书之。甲子,帝逊于琅邪第,刘裕以帝为零陵王,居秣陵。

  

  ●第六卷 宋

  

  宋武帝永初元年六月丁卯,设坛于南郊,即皇帝位,备法驾,幸建康官,临太极前殿。诏大赦,改晋元熙二年为永初元年,赐民爵二级,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人五斛。逋租宿债勿复收。其有犯乡论清议,赃污淫盗,一皆荡涤洗除。长徒之身,特皆原遣。封晋帝为零陵王,全食一郡,优崇之礼,皆仿晋初。追遵皇考为孝穆皇帝,妣为穆皇后,尊王太后为皇太后。诏降始兴郡公为华容县公,庐陵公为柴桑县公,各千户;始安公为荔浦县侯,长沙公为醴陵县侯;康乐公为县侯。奉晋王导、谢安、温峤、陶侃、谢玄之祀。其宣力义熙者,一依本秩,无所减降。庚午,以司空道怜为太尉,封长沙王。左卫将军谢晦为中领军,宋国领军檀道济为护军将军。己卯,改晋泰始历为永初历。

  

  七月丁亥,原放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诸徙家并听还本土。台府所需,别遣主帅,与民和市,即时裨直,不复责租民求办。以市税繁苦,优量减降。从征关、洛,幽没不返者,瞻踢其家。戊戌,征虏将军、北徐州刺史刘怀慎进号北平将军。(按:扬州、南徐、南兖、徐州皆在苏境,故事迹有关政治者,皆入大事志。)戊申,迁神主于太庙,车驾亲奉。壬子,诏:往者军国务殷,劫科峻重,今可一除之,还遵旧条。反叛淫盗三犯补冶事,本谓一事三犯,终无悛革。主者顷多并数众事,合而为三,甚违立制之旨,普更声明。

  

  八月辛酉,开亡叛赦,限内首出,蠲租布三年。先有资状、黄籍犹存者,听复本注。诸旧郡县以北为名者,悉除;寓立于南者,听以南为号。除无故自残伤者刑。罢青州并兖州。戊辰,诏:彭城桑梓之乡,优复之制,宜同丰沛。其沛郡、下邳可复租布三十年。追谥妃臧氏为皇后。立王太子义符为皇太子。乙亥,诏:七庙肇建,储官备礼。其见刑罪无轻重,可悉原赦。限百日,以今为始。先因军事所发奴僮,各还本主;其死亡及勋劳破免,亦依限还值。

  

  十月辛卯,改晋所用王肃祥谭二十六月仪,依郑玄二十七月而后除。

  

  十二月辛巳朔,车驾临延贤堂,听讼。

  

  二年正月辛酉,车驾亲祀南郊,大赦。丙寅,断金银涂。以扬州刺史庐陵王义真为司徒,尚书仆射,镇军将军徐羡之为扬州刺史。

  

  二月己丑,车驾幸延贤堂,策试诸州、郡秀才、孝廉。扬州秀才顾练等所对称旨,以为著作佐郎。戊申,制中二千石加公田一顷。

  

  三月乙丑,初限州制,将不得过五百人,吏不得过五千人。兵士不在此例。

  

  四月己卯,除淫祠,先贤及以勋德立祠者,不在此例。

  

  七月己巳,地震。

  

  九月己丑,晋恭帝薨。车驾三朝。率百僚举哀于朝堂,一依魏明帝服汉献帝故事。葬以晋礼。

  

  十月丁酉,诏:自今犯罪充兵,合举户从役者,便付营押领。其有户统及谪止一身者,不得复侵滥服亲,以相连染。

  

  是年,都官尚书郑鲜之、护军将军檀道济相继为丹阳尹。

  

  三年正月甲辰朔,诏刑罚毋轻重,悉皆原降。壬子,以前冀州刺史王仲德为徐州刺史,征徐州刺史刘怀慎为五兵尚书。癸丑,以尚书令、扬州刺史徐羡之为司空、录尚书事,刺史如故。乙丑,诏:王略远届,华域载清,宜博延胄子,陶奖童蒙,选备儒官,弘振国学。主者考详旧典,以时施行。

  

  三月,上不豫。太尉长沙王道怜、司徒徐羡之、尚书仆射傅亮、领军将军谢晦、护军将军檀道济并入侍医药。使侍中谢方明以疾告庙。丁未,上疾瘳。己未,大赦。

  

  五月,上疾甚,召太子诚之曰:“谢晦数从征伐,颇识机变,若有同异,必此人。小却可以会稽、江州处之。”又为手诏曰:“朝廷不须复有别府,宰相带扬州,可置甲士千人。若大臣任要,宜有爪牙以备不祥人者,可以台见队给之。有征讨,悉配以台见军队,行还复旧。后世若有幼主,朝事一委宰相,母后不烦临朝。仗既不许入台殿门,重要人可详给班剑。”癸亥,上殂于西殿,时六十七。是日皇太子义符即皇帝位,大赦,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六月壬申,以尚书仆射傅亮为中书监,司空徐羡之、领军将军谢晦及亮辅政。戊子,太尉、南徐、兖二州刺史长沙王道怜卒。以彭城王义康为南徐州刺史,护军将军丹阳尹檀道济为南兖州刺史,侍中谢方明为丹阳尹,傅亮护军将军。

  

  七月己酉,葬丹阳建康县蒋山初宁陵。上谥曰武皇帝,庙号高祖。少帝景平元年,正月已亥朔,大赦,改元,文武进位二等。辛巳,祀南郊。

  

  二月丁丑,太皇太后殂。

  

  七月癸酉,尊所生张夫人为皇太后。丁丑,以旱,诏赦五岁以下罪人。

  

  景平二年,正月乙未,高丽遣使贡献。

  

  五月己酉,皇太后暴帝过恶,废为营阳王,一依汉昌邑、晋海西故事。奉迎镇西将军、荆州刺史、宜都王义隆入纂皇统。始徐羡之、傅亮将废帝,讽王弘、檀道济求赴国讣。弘等来朝,使中书舍人刑安泰、潘盛为内应。是旦,檀道济领兵居前,羡之等随后,因东掖门开,入自云龙门。盛等先戒宿卫,莫有御者。时帝夕游大泉池,即龙舟而寝。其朝未兴,兵士进杀二侍者于帝侧,伤帝指。扶出东阁,就收玺绶,群臣拜辞送于东宫,遂幽于吴郡。是日,赦死罪以下,太后令奉还玺绶。檀道济入守朝堂。徐珮之为丹阳尹。

  

  六月癸丑,徐羡之使中书舍人邢安泰杀营阳王于金闾亭。

  

  七月,百官备法驾,奉迎宜都王。甲戌,发江陵。

  

  八月丙申,宜都王至京城。丁酉,宜都王谒初宁陵,还于中堂,即皇帝位。

  

  文帝元嘉元年秋八月,大赦。改景平二年为元嘉元年。文武进位二等,逋租宿债勿复收。庚子,以行抚军将军、荆州刺史谢晦为抚军将军、荆州刺史。癸卯,司空、录尚书事徐羡之进位司徒,卫将军、江州刺史王弘进位司空,中书监、护军将军傅亮加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谢晦进号卫将军,镇北将军、南兖州刺史檀道济进号征北将军。

  

  是年,临川王义庆自度支尚书为丹阳尹。

  

  二年正月丙寅,徐羡之、傅亮奉表归政,上始亲览。车驾祀南郊,大赦。

  

  三月乙丑,徐州刺史王仲德进号安北将军。

  

  八月乙酉,骠骑将军、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为开府仪同三司。

  

  三年正月丙寅,司徒、扬州刺史徐羡之,尚书令护军将军、左光禄大夫傅亮诛。遣中领军刘彦之、南兖州刺史檀道济讨荆州刺史谢晦,上亲率六师西征。大赦。丁卯,以车骑将军江州刺史王弘为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自南徐州改荆州,以江夏王义恭为南徐州刺史。

  

  二月乙卯,系囚见徒,一皆原赦。戊午,以王敬弘,郑鲜之为尚书左右仆射。是日,车驾发京师。戊辰,到彦之、檀道济大破谢晦。丙子,车驾自芜湖反旆。己卯,谢晦就擒,送京师伏诛。

  

  三月己巳,车驾还宫。五月,南兖州刺。檀道济改江州。戊戌,以后将军长沙王义欣为南兖州刺史。丙午,车驾临延贤堂听讼。

  

  六月丙子,以右卫将军王华为中护军。

  

  十二月壬戌,前吴郡太守徐佩之谋反,及其党皆诛。

  

  四年正月乙亥朔,曲赦都邑百里内。

  

  二月乙卯,行幸丹徒,谒京陵。

  

  三月丙于,诏曰:“丹徒桑梓绸缪,大业攸始,践境永怀,触感罔极。恩播遗泽,酬慰士民。其蠲此县今年租布,五岁刑以下皆悉原遣,登城三战及大将家,随宜隐恤。”丁亥,车驾还宫。戊子,右仆射郑鲜之卒。壬寅,禁断夏至日五丝命缕之属,富阳令诸葛阐之议。

  

  五月壬午,中护军王华卒。京师疾疫。甲午,遣使存问,给医药;死者若无家属,赐以棺器。

  

  六月庚申,以金紫光禄大夫殷穆为护军将军。

  

  五年正月甲申,车驾临玄武馆阅武。戊午,京师大火,遣使巡慰赈赐。

  

  六月庚戌,京师大水。己卯,遣使检行赈赡。

  

  十月甲辰,车驾于延贤堂听讼,不备录。

  

  六年正月辛丑,车驾祀南郊。癸丑,以骠骑将军、荆州彭城王义康为司徒、录尚书事,领平北将军、南徐州刺史。江夏王义恭自南徐改荆州。

  

  三月丁巳,立皇子劭为皇太子。戊午,大赦,赐文武位一等。辛酉,以左卫将军殷景仁为中领军。

  

  四月癸亥,以尚书左仆射王敬弘为尚书令,丹阳尹、临川王义庆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江夷为右仆射。

  

  十月壬申,殷景仁丁艰,去中领军职。

  

  是年,百济国、河南国遣使献方物。

  

  七年正月癸巳,倭国遣使献方物。

  

  三月甲寅,前中领军殷景仁为领军将军。

  

  四月癸未,诃罗国遣使献方物。

  

  七月甲寅,林邑国、诃罗陀,师子国遣使献方物。

  

  十月甲寅,以左将军竟陵王义宣为徐州刺史,王仲德以失利免徐州。戊午,立钱署,铸四铢钱。

  

  十二月辛酉,南兖州刺史长沙王义欣改豫州。

  

  八年二月丁丑,以太子右卫率刘遵考为南兖州刺史。

  

  三月戊申,诏曰:“自顷军役殷兴,国用增广,资储不给,百度尚繁。宜存简约,以应事实.内外可通共详思,务令节俭。”

  

  六月乙丑,大赦。己卯,割江南及扬州晋陵郡属甫徐州,江北属兖州。以徐州刺史竞陵王义宣为南兖州刺史,司徒司马吉翰为徐州刺史,刘遵考自南兖州入为侍中。

  

  闰月庚子,诏曰:“自昔农桑惰业,游食者众,荒莱不辟,督课无闻。一时水旱,便有罄匮,不深存务本,丰给靡因。郡守赋政方畿,县宰亲民之主,宜思奖训,导以良规。咸使肄力,地无遗利,耕蚕树艺,各尽其力。若有力田殊众,岁竟条名列上。”乙巳,遣侍御史省狱讼,申调役。

  

  八月甲辰,临川王义庆解尚书仆射为南兖州。丁未,割豫州秦郡属南兖州。

  

  九年三月庚戌,卫将军王弘进位太保,加中书监。丁巳,征南将军、江州檀道济进位司空。

  

  四月乙亥,护军将军殷穆为特进、右光禄大夫,建昌县公到彦之为护军将军。

  

  五月壬申,太保、中书监、录尚书事、卫将军扬州刺史王弘薨。

  

  六月戊寅,司徒、南徐州刺史彭城王义康改扬州刺史。壬寅,临川王义庆自南兖州刺史、丹阳尹改荆州,江夏王义恭自荆州改南兖州刺史,徐州刺史竟陵王义宣为中书监,衡阳王义季为南徐州刺史。

  

  七月戊辰,尚书王仲德为镇北将军、徐州刺史。庚午,领军将军殷景仁为尚书仆射,太子詹事刘湛为领军将军。壬申,河南国献方物(即吐谷浑)。

  

  是年,萧摹之为丹阳尹,代临川王义庆。

  

  十年正月甲寅,竟陵王义宣改封南谯王。镇北将军,徐州刺史王仲德加领兖州。

  

  五月,林邑遣使献方物。

  

  六月乙亥,阁婆州诃罗单国遣使献方物。

  

  八月辛巳,护军将军到彦之卒。

  

  十一年六月丁未,省魏郡。

  

  是年,林邑国、扶南国、诃罗单国遣使献方物。

  

  十二年正月辛酉,大赦。车驾亲祀南郊。

  

  四月乙酉,尚书仆射殷景仁加中护军。丙辰,诏:敕内外荐举,当依方铨引,以观厥用。京都地震。

  

  六月,丹阳、淮南、吴、吴兴、义兴大水,京邑乘船。己酉,以徐、豫、南兖三州等米数百万斛,赐五郡遭水民。是月,断酒。

  

  八月,原遭水郡诸逋负。

  

  十三年正月癸丑,上有疾,不朝会。

  

  三月己未,司空,江州刺史檀道济将还镇,以猜阻。复召入,并子植等诛之。庚申,大赦。

  

  五月戊辰,镇北将军,徐、兖二州刺史王仲德进号镇北大将军。

  

  七月己未,零陵王太妃薨,追崇为晋皇后,葬以晋礼。

  

  八月庚寅,尚书仆射中护军殷景仁改为护军将军。

  

  是年,侍中何尚之为丹阳尹。

  

  十四年正月辛卯,车驾亲祀南郊,大赦。文武赐位一等,孤老、六疾不能自给者,人赐谷五斛。

  

  十二月辛酉,停贺雪。

  

  河南国、诃罗单国遣使献方物。

  

  十五年四月甲辰,燕王遣使献方物。立太子妃殷氏,赐王公以下各有差。

  

  五月辛卯,镇北六将军徐州刺史王仲德卒。壬辰,以右卫将军刘遵考为徐、兖二州刺史,未之镇,留为侍中。

  

  七月辛未,地震,新作东宫。

  

  八月辛丑,以左卫将军赵伯符为徐、兖二州刺史。

  

  是岁,武都王、河南国、高丽国、倭国、扶南国、林邑国并遣使贡方物。立儒学馆于北郊,命雷次宗居之。

  

  是年,太子詹事刘湛为丹阳尹,代何尚之。

  

  十六年正月戊寅,车驾于北郊讲武。庚寅,司徒、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彭城王义康进位大将军,领司徒,余如故。南兖州刺史江夏王义恭进位司空,刺史如故。

  

  二月乙亥,南徐州刺史衡阳王义季改荆州。

  

  四月丁巳,南谯王义宣为征北将军,南徐州刺史。

  

  十二月乙未,皇太子冠,大赦。

  

  是岁,武都、河南、林邑、高丽遣使贡方物。上好儒雅,又命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著作佐郎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各聚门徒就业者。江左风俗,于斯为美,后言政俗,称元嘉焉。

  

  十七年五月癸巳,领军将军刘湛母忧去职。壬子,皇后王氏殂。

  

  八月,徐州大水。己未,遣使检行赈恤。

  

  九月壬子,葬元皇后于长宁陵。

  

  以孟为丹阳尹,代刘湛,湛以母忧去。

  

  十月戊午,前丹阳尹刘湛以附彭城王义康得罪。诏曰:“刘湛往佐历阳,奸夙著。谢晦之难,潜使密告。弃罪略瑕,庶收后效。宠优逾越,伦匹,而凶恶忌克,刚愎靡厌。无君之心,触遇斯发。遂乃合党连群,构煽同异。附下蔽上,专弄权威。荐子树亲,互为表里。邪附者荣耀,秉理者摧陷。旋观奸慝,为日已久,犹欲弘纳遵养,冀或悛革。自迩以来,侵纵滋甚。险谋谮计,睥睨两宫。岂惟彰暴国都,固亦达于四海。便收付廷尉,肃明刑典。”其日,敕义康入宿,留止中书省。其夕,分收湛等;青州刺史杜骥勒兵殿内备非常,湛子大将军从事中郎黯、弟司徒左长史斌、大将军录事参军刘敬文、贼曹参军劭秀、中兵参军邢怀明、主簿孔胤秀、乌程令盛昙泰等皆坐诛。是日,大赦。义康上表逊位,授都督江州诸军事、江州刺史、持节、侍中、将军如故,出镇豫章。以司空、南兖州刺史、江夏王义恭为司徒、录尚书事。戊辰,卫将军临川义庆为兖州刺史,尚书仆射、护军将军殷景仁为扬州刺史,仆射如故。

  

  十一月丙戌,以尚书刘义融为领军将军,秘书监徐湛之中护军。丁亥,诏:“前所给扬、南徐二州百姓田粮种子,兖、两豫、青、徐诸州比年宽租谷,应督入者悉除半。今年有不收处,都原之。凡诸逋债,优量申减。又州郡估税,所在市调,多有烦刻。山泽之利,犹或禁断,役召之品,遂及稚弱。诸如此比,伤治害民。自今咸依法令,务尽优允。如有不便,即依事别言,不得苟趋一时,以乖隐恤之旨,主者明加宣下,称朕意焉。”癸丑,尚书仆射、扬州刺史殷景仁卒。

  

  十二月癸丑,以光禄大夫王琳为尚书仆射。戊辰,始兴王溶自南豫州为兖州刺史。

  

  十八年五月壬午,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南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并开府仪同三司。河水泛溢,害行人。

  

  六月戊辰,遣使巡行赈赡。辛未,领军将军刘义融卒。

  

  七月戊戌,徐、兖二州刺史赵伯符为领军将军。乙卯,省南徐州之南燕、濮阳、南广平郡。

  

  十月辛亥,以巴东、建平二郡太守臧质为徐、兖二州刺史。

  

  十一月戊子,尚书仆射王球卒。己亥,以丹阳尹孟为尚书仆射,羊玄保自右卫将军代之。

  

  是岁,肃特国、高丽国、苏摩黎国、林邑国并遣使贡方物。

  

  十九年正月乙巳,诏曰:“永初受命,宪章弘远。将陶钧庶品,混一殊风。有诏典司,大兴庠序。而频遘屯夷,未及修建。今方隅又宁,戎夏慕向,广训胄子,实维时务,便可式遵成规,阐扬鸿业。”

  

  四月甲戌,以久疾初愈,始奉杓祠,大赦。

  

  闰月,京邑雨水。丁巳,遣使巡行赈恤。

  

  十月甲申,芮芮国遣傀献方物。(按:芮芮即柔然。)

  

  十二月丙申,诏曰:胄子始集,学业方兴。奉圣之胤,可速议继袭。于先庙地,特为营造,依旧给祠直,令四时飨祀。

  

  是岁,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十年正月,于台城东西开万春、千秋二门。

  

  二月甲戌,以江州刺史庾登之为中护军。甲申,车驾于白下阅武。

  

  五月癸丑,中护军庾登之卒。

  

  十二月壬午,诏曰:“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自顷在所贫弊,家无宿积。赋役暂偏,则人怀愁垫,岁或不稔,而病乏比室。耕桑未广,地利多遗。宰守微化道之方,氓庶忘勤分之义。虽制令亟下,终莫惩劝。有司其班宣旧条,务尽敦课。游食之徒,咸令附业。考核勤惰,行其诛赏,观察殿最,严加黜陟。古者躬耕帝籍,敬供粢盛,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处千亩,考卜元辰。朕尚亲率百辟,致礼郊甸,庶几诚素,将被斯民。”

  

  是岁,河西、高丽、百济国、倭国并遣使献方物。诸州郡水旱,民大饥,开仓赈恤,给赐粮种。

  

  侍中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丹阳尹。(本传:迁丹阳尹,二十二年范晔谋逆,湛之发其事,二十四年转中书令。)

  

  二十一年正月己亥,南徐州、扬州之浙江西,并禁酒。大赦,诸逋债在十九年以前,一切原除。去岁失收者,畴量申减。尤弊之处,遣使就郡县随宜赈恤。凡欲务农而种粮匮者,并加给贷。营千亩诸统司役人,赐布各有差。戊午,南兖州刺史临川王义庆卒。辛酉,亲耕籍田。以太子詹事刘义宗为南兖州刺史,寻卒。

  

  二月甲午,以广陵王诞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晋陵延陵民徐耕以米千斛助赈饥民。

  

  五月壬戌,以尚书何尚之为中护军。

  

  六月,连雨水。丁亥,诏曰:“霖雨弥日,水淹为患。百姓积俭,易致乏匮。二县官长及营署部司,各随统检实给柴米,必使周悉。”

  

  七月丁酉,扬州刺史始兴王溶加中军将军。乙巳,诏曰:“谷稼伤损,淫亢成灾,亦由播殖之宜,尚有未尽。南徐、兖及扬州浙江西属郡,自今悉督补麦,以助阙乏。速运彭城,下邳郡见种,委刺史贷给。徐、豫土多稻田,而民间专务陆作,符二镇履行旧陂,相率修立,并课垦辟,使及来年。凡诸州郡皆令尽勤地利,劝导播殖蚕桑麻纻,各尽其方,不得但奉行公文而已。”

  

  八月戊辰,南兖州刺史广陵王诞为南徐州刺史,衡阳王义季自荆州改南兖州刺史。

  

  十月己亥,命刺史郡守修冬耕。

  

  二十二年正月辛卯,改用御史中丞何承天元嘉历。

  

  七月已未,尚书仆射孟为尚书左仆射,中护军何尚之为尚书右仆射,雍州刺史武陵王骏讨缘沔蛮,移一万四千余口于京师。乙酉,南兖州刺史衡阳王义季为徐州刺史。

  

  九月乙未,开酒禁。癸酉,宴于武帐堂,诫诸子以节俭。

  

  十二月乙未,太子詹事范晔坐谋反,诛及其党。

  

  是冬,浚淮,起湖熟田千余顷。

  

  庚戌,以前豫州刺史赵伯符为护军将军。

  

  二十三年二月癸卯,以左卫将军刘义宾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丁未,大赦。

  

  九月己卯,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诸生,答问凡五十九人。

  

  十月戊子,诏曰:“庠序兴立累载,胄子肄业有成。近亲策试,睹济济之美,深怀往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之官,并宜沾赉。”各赐帛有差。

  

  是岁,大有年,筑北堤,立玄武湖,筑景阳山于华林园,役重人怨。

  

  二十四年,正月甲戌,大赦,文武赐位一等。系囚降宥,诸逋赋宽减各有差。蠲建康、秣陵二县田租之半。

  

  三月壬申,护军将军赵伯符迁丹阳尹。

  

  六月,京邑疫疠。丙戌,使郡县及营署部司普加履行,给以医药。

  

  是月,以货贵,制大钱,一当两。

  

  七月乙卯,以林邑所获金银宝物,颁赉各有差。

  

  八月乙未,徐州刺史衡阳王义季卒。癸卯,南兖州刺史刘义宾改徐州刺史。

  

  九月己未,中领军沈演之为领军将军。辛未,以太子詹事徐湛之为南兖州。

  

  十月壬辰,以建平王宏为中护军。

  

  是岁,徐州大水。

  

  二十五年正月戊辰,诏曰:“比者冰雪经旬,薪粒贵踊。可检行京邑二县及营署,赐以柴米。”

  

  闰月己酉,大搜于宣武场。

  

  三月庚辰,车驾校猎。

  

  四月乙巳,新作阖闾、广莫,改先广莫门曰承明,开阳曰津阳。乙卯,武陵王骏自雍州改徐州刺史。

  

  五月己卯,罢大钱当两。

  

  九月辛未,何尚之转尚书左仆射,沈演之迁吴兴太守,刘遵考代为领军将军。

  

  二十六年正月辛巳,车驾亲祀南郊。

  

  二月己亥,车驾陆道幸丹徒,谒京陵。

  

  三月丁巳,宴于丹徒宫。诏日:“朕违北京,二十余载,虽云密迩,瞻涂无从。时和岁稔,复获拜奉旧莹,展罔极之思,飨宴故老,申追远之怀。固已义兼桑梓,情加过沛。宜聿宣仁惠,覃被率土。其大赦。复丹徒县侨旧今岁租布之半。行所经县,蠲田租之半。二千石官长并勤劳王务,宜有沾锡。登城三战及大将战亡之家,老病单弱者,普加瞻恤。遣使巡行百姓,问所疾苦。孤老鳏寡不能自存者,人给谷五斛。”遣使祭故晋司空何无忌之墓。乙丑,申南北沛、下邳三郡复。又诏曰:“京口襟带江山,表里华甸。经涂四达,利尽淮海。城邑高明,土风淳壹。苞总形胜,实惟名都。故能光宅灵心,克昌帝业。顷年岳牧迂回;军民徙散。廛里庐宇,不逮往日。皇基帝乡,地兼藩重。宜令殷阜,式崇形望。可募诸州乐移者数千家,给以田宅并蠲复。”

  

  五月丙寅,诏:吾生于此城。岁月不居,奄逾三纪。可搜访士庶文武今尚存者,人身已亡而子孙见在,优量赐赉之。车驾水路发丹徒。壬午,至京师。

  

  七月辛未,以江州刺史庐陵王绍为南徐州刺史。

  

  十月甲辰,始兴王溶自扬州改南徐、兖二州刺史,庐陵王绍改扬州刺史,徐湛之自南兖州入为丹阳尹。

  

  二十七年正月辛卯,百济遣使献方物。辛亥,以军兴,减百官俸三分之一。

  

  三月乙丑,州及郡县丞尉并同减俸禄。戊寅,罢国子学。乙酉,新除吏部尚书萧思话为扩军将军。

  

  四月壬子,徐、兖二州刺史武陵王骏坐汝阳战败,降号镇军将军。

  

  七月庚午,遣宁朔将军王玄谟北伐。太尉江夏王义恭出次彭城,总统诸军。军旅大起,王公、妃主、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下及富室小民,亦有献私财至数十万者。以兵力不足,尚书何尚之参议发南徐、兖州三五民丁。征符到,十日装束,缘江五郡集广陵,缘淮三郡集盱眙。有司奏军用不充,扬、南徐、兖、江四州富民家赀满五千万,僧尼满二千万者,皆四分贷一,事息即还。

  

  十一月,魏主自彭城南出。

  

  十二月,魏主渡淮,自率大众南向。中书郎鲁秀出广陵,高凉王那出山阳,永吕王仁自寿阳出横江,凡所经过,无不残害。戊午,内外戒严。庚午,魏主率大众至瓜步,于滁口造箄筏,声欲渡江。帝大具水军,为防御之备。领军将军刘遵考还自小阔,与左将军尹弘守横江,少府刘兴祖守白下。建威将军萧元邕守冽洲,羽林左监孟宗嗣守新洲上,建武将军秦容守新洲下,征北中兵参军向柳守贵洲,司马刘元度守算山,咨议参军沈长庆守北固,尚书褚湛之先行金陵,仍守西津,尚书左丞刘伯龙守采石。上接于湖,下至葵洲,陈舰列营,六七百里。皇太子劭出戍石头城,前将军徐湛之守石头仓城,乘舆数幸石头及幕府,观望形势。魏主凿瓜步山为盘道,登其顶,设毡屋。甲申,魏主遣使饷帝骆驼、名马,帝遣奉朝请田奇饷以珍馐、异味,并馈百牢。

  

  二十八年正月丙戌朔,以虏逼不受朝贺。魏师自瓜步退走,俘广陵居人万余家以北。

  

  二月丙辰,魏师旋攻盱眙,不克,北徐、豫、青、冀、二兖六州杀略,不可胜算。癸酉,诏:“狁孔炽,难及数州,凋伤之民,宜时振理。凡遭寇贼郡县,今还复居业,封尸掩骼,赈赡饥流。冬作方始,务尽劝课。贷给之宜,事从优厚。其流寓江、淮者,并听即属,并蠲复税调。”甲戌,太尉、领司徒江夏王义恭降为骠骑将军。辛巳,镇军将军,徐、兖二州刺史武陵王骏降为北中郎将。壬午,车驾幸瓜步,是日解严。

  

  三月乙酉,车驾还宫。壬辰,始兴王溶解南兖州。戊申,武陵王骏自徐州改南兖州刺史。甲寅,萧思话自护军将军为徐、兖二州刺史(此北徐兖)。

  

  四月癸酉,婆达国遣使献方物。

  

  五月己巳,骠骑将军江夏王义恭领南兖州刺史。

  

  五月戊申,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丹阳尹,太子詹事徐湛之为尚书仆射、护军将军。尚书褚湛之为丹阳尹。

  

  六月壬戌,北中郎将武陵王骏自南兖州刺史改江州。

  

  十月癸亥,高丽献方物。

  

  十一月壬寅,曲赦二兖、徐、豫、青、冀六州。

  

  是冬,徙彭城流民于瓜步。

  

  二十九年正月甲午,诏:“经寇六州,居业未立,仍值灾潦,饥困荐臻。可速符诸镇,优量救恤。今农事方兴,务尽地利。若须田种,随宜给之。”

  

  五月,京邑雨水。

  

  六月己酉,遣部司巡行,赐樵米,给船。

  

  十一月壬寅,扬州刺史庐陵王绍卒。

  

  十二月辛未,江夏王义恭自骠骑、开府、南兖州为大将军、南徐州刺史,录尚书事如故。

  

  三十年正月戊寅,南谯王义宣自司空、荆州为司徒、中军将军、扬州刺史。以南兖州并南徐州。壬午,南徐州刺史、始兴王濬改荆州。癸巳,南平王铄为领军将军。

  

  二月,徐州饥,遣运部赈恤。甲子,太子劭率兵入官,杀左卫率袁粲,弑帝于合殿,及尚书仆射徐湛之。又于崇礼闱杀吏部尚书江湛。使人从东阁入,杀潘淑妃。召始兴王溶屯中堂。劭即伪位,改元太初。称疾入永福省,以萧斌为尚书仆射,何尚之为司空,使鲁秀与屯骑校尉庞秀之对掌军队,王僧绰以豫废立见诛。长沙王瑾、弟楷等以宿恨诛。分浙江以东五郡为会州,省扬州,立司隶校尉,以殷冲补之。礼官谥文帝,不敢尽美,曰中宗景皇帝。

  

  建平王弘为丹阳尹,迁江州刺史褚湛之复为丹阳尹。

  

  三月,江州刺史武陵王骏率众入讨,荆州刺史南谯王义宣等并举义兵。癸巳,葬长宁陵。

  

  四月辛酉,武陵王次溧洲。甲子,义军至新亭,元凶劭登朱雀门,躬自督战,将士怀劭赏,皆为力战。将克,而鲁秀打退鼓,军乃止。为柳元景等所乘,大败。劭惧,走还台城。其夜,鲁秀又南奔。丙寅,武陵王次江宁。丁卯,江夏王义恭南奔,奉表上尊号。己巳,武陵王即皇帝位,大赦。文武赐爵一等,从军者二等。改上大行皇帝谥曰文皇帝,庙号太祖。以江夏王义恭为太尉、录尚书六条事;南徐州刺史、南谯王义宣为中书监丞相,扬州刺史、征虏将军沈庆之为领军将军。

  

  青、冀二州刺史萧思话为尚书左仆射,征虏将军王僧达为尚书右仆射。改新亭为中兴亭。丹阳尹褚湛之南奔,尹弘代之。

  

  五月甲戌,鲁秀入大航,萧斌等皆降,申坦遂克京城。乙亥,辅国将军朱修之克东府。丙子,克定京邑,劭及溶诸同逆并伏诛。尹冲诛。庚辰,诏分遣大使巡省方俗,是日解严。辛巳,车驾幸东府城。甲申,尊所生路淑媛为皇太后,立妃王氏为皇后。壬辰,以江夏王义恭为太傅、领大司马。甲午,曲赦京邑二百里内,并蠲本年租税。戊戌,以南平王铄为司空。

  

  六月丙午,车驾还宫,初置殿门及上阁屯兵。以建平王弘为尚书左仆射。戊申,以新除雍州刺史柳元景为护军将军,宁朔将军王玄谟为徐州刺史,右仆射王僧达迁丹阳尹,褚湛之为右仆射,萧思话代为丹阳尹。丁巳,诏:量入为出,邦有恒典,而经给之宜,多违常度。兵役减耗,府藏散减。自今诸可薄己厚民,去烦从简者,悉宜施行。庚申,诏有司论功班赏各有差。庚午,还分南徐,立南兖州。辛未,改封南谯王义宣为南郡王。

  

  闰月壬申,以领军将军沈庆之为南兖州刺史。癸酉,以柳元景为领军将军。甲午,改荆州竟陵王诞为扬州刺史,丞相南郡王义宣为荆、湘二州刺史,自扬州改。王僧达为扩军将军。是月,置卫尉官。

  

  七月辛酉,诏崇俭约,禁淫侈。辛酉,诏曰:“百姓劳敝,徭役尚繁,言念未义,宜崇约损。凡用非军国,宜悉停功。可省细作并尚方,雕文靡巧,金银涂饰,事不关实,严为之禁。供御服膳,减除游侈。水陆捕采,各顺时日。官私交市,务令优衷。其江海田池公家规固者,详所开弛。贵戚竞利,悉皆禁绝。”己巳,司空南平王铄卒。

  

  八月辛未,武皇帝旧役军身,尝住斋内,人身犹存者,普赐解户。甲午,护军将军王僧达迁。

  

  九月丁巳,以前尚书刘义綦为中护军。

  

  十月癸未,听讼于讲武堂。

  

  十一月丙辰,停朔望众官问讯。

  

  孝武帝孝建元年正月己亥朔,车驾亲祠南郊,改元大赦。壬寅,以丹阳尹萧思话为徐州刺史,褚湛之为丹阳尹。甲辰,以尚书令何尚之为左光禄大夫,并代刘义綦为护军将军。戊申,诏:诸守令亲民之官,可详申旧条,劝尽地利。力田善蓄者,在所具以名闻。褒甄之科,精为其格。四方秀孝,非才勿举,献答允值,即就铨擢。若止无可采,犹赐除署,有虚窃荣荐,遣还田里,加以禁锢。壬戌,更铸四铢钱。丙寅,立皇子子业为皇太子。赐天下为父后者爵一级。孝子、孝孙、义夫、节妇帛各有差。

  

  是月,起正光殿。

  

  二月庚午,丞相、荆州刺史南郡王义宣等举兵反。

  

  三月癸亥,内外戒严。辛丑,徐州刺史萧思话改江州。癸卯,太子左卫率庞秀之为徐州刺史。

  

  是月,丹阳尹褚湛之以义宣诸子藏匿京邑,免,以颜竣代之。

  

  四月丙戌,南兖州刺史沈庆之大破鲁爽于历阳之小岘,斩爽。癸巳,进沈庆之号镇北大将军。

  

  五月甲寅,左卫将军王玄谟大破义宣等于梁山。己未,解严。

  

  六月甲戌,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开府仪同三司。癸未,分扬州为东扬州。戊子,省录尚书事。

  

  七月丙辰,大赦,文武赐爵一级。

  

  八月庚午,柳元景复为领军将军。壬申,以游击将军垣护之为徐州刺史。

  

  九月丁酉,何尚之解护军将军。

  

  十月戊寅,诏:开建仲尼庙,制同诸侯之礼,详择爽垲,厚给祭秩。

  

  是岁,始课南徐州侨民租。

  

  二年正月壬寅,以湘东王彧为中护军。

  

  二月己丑,婆皇国遣使献方物。辛巳,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代沈庆之。

  

  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庚子,以辅国将军申坦为徐、兖二州刺史。

  

  六月甲子,以国哀除释,大赦。

  

  八月辛酉,三吴民饥。丙子,诏:诸苑禁制绵远,有妨肆业,可详所开弛,假与贫民。甲申,以右卫将军檀和之为南兖州刺史,代刘延孙。

  

  九月甲申,于东武场讲武。庚戌,诏:“惟新之祉,实深百王;而惠宥之令,未殊常渥。永言勤虑,寤寐载怀。在朕受命以前,凡以罪徙放,悉听还本。犯衅之门,尚有存者,子弟可随才署吏。”

  

  十月壬午,太傅江夏王义恭领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南徐州刺史,中书监、尚书左仆射、建平王宏为尚书令。戊子,刘延孙为护军将军,代湘东王彧。辛亥,高丽遣使献方物。

  

  三年正月戊戌,车驾亲祀南郊。甲寅,大赦。

  

  二月丁丑,始制朔望,临西堂,授接群下,受奏事。壬午,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

  

  三月癸丑,以西阳王子尚为南兖州刺史。

  

  闰月戊午,尚书右仆射刘遵考迁丹阳尹,代颜竣。庚辰,停元嘉三十年以前兵工考剔。

  

  五月辛酉,制徐、兖州统内家有马一匹者,蠲复一丁。

  

  七月,江夏王义恭解扬州。丙子,西阳王子尚自南兖州为扬州(刺史),建安王休仁为南兖州(刺史)。

  

  九月壬戌,以丹阳尹刘遵考为尚书仆射,颜竣复为丹阳尹。

  

  十月丙午,太傅江夏王义恭进位太宰,领司徒。丁未,尚书令建平王宏加中书监。

  

  大明元年正月辛亥朔,改元,大赦。赐高年孤疾束帛各有差。庚午,湘东王复为中护军代刘遵考。京邑雨水,遣使巡行,赈以樵米。

  

  二月己亥,复亲民职公田。

  

  三月壬戌,制大臣加班剑者,不得入宫城门。

  

  四月,京邑疾疫,遣使巡行,赐给医药。

  

  五月,义兴大水,民饥。乙卯,遣使开仓赈恤。癸酉,于华邨园听讼。乙亥,以左卫将军沈昙庆为徐州刺史。

  

  六月辛巳,丹阳尹颜竣迁东扬州。

  

  七月甲辰,竟陵王诞自南徐州改南兖州刺史,太子詹事刘延孙为南徐州刺史。

  

  九月,建康、秣陵二县各置都官从事一人,司水火劫盗。

  

  二年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壬子,诏:“去岁东土多经水灾。春务已及,宜加优课。播种所需,以时贷给。”丙辰,复郡县田秩,并九亲俸禄。

  

  二月丙子,诏:“政道未著,俗弊尚深。豪侈兼并,贫弱困窘,存缺衣裳,殁无殓措,朕甚伤之。其明敕守宰,勤加存恤。赙赠之科,速为条品。”乙酉,以金紫光禄大夫丹阳尹褚湛之为尚书左仆射,刘秀之自右卫将军为丹阳尹。丙戌,卫将军建平王宏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中书监如故。

  

  三月丁未,中书监尚书令建平王宏卒。乙卯,以田农要月,大官停杀牛。

  

  四月丁丑,地震。

  

  六月丙申,诏:“往因师旅,多有逋亡。或连山染逆,惧致军宪;或辞役惮劳,苟免刑罚。虽约法从简,务思弘宥,恩令虽下,而逃伏犹多。讵习愚为性,忸恶难反;将所在长吏,宣导乖方。可并加宽申,咸与更始。”

  

  八月乙酉,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九月壬戌,以刘道隆为徐州刺史。

  

  十月乙未,高丽目遣使献方物。

  

  十二月己亥,诸王及妃主庶姓位从公者,丧事听设凶门,余悉断。

  

  闰月庚子,诏:“顷岁多虞,军调繁切。违方设赋,本济一时。而主者玩习,遂为常典。杶擀瑶琨,任土作贡。积羽群轻,终致深弊。永言弘革,无替朕心。凡寰卫贡职,山渊采捕,皆当详辨产殖,考顺岁时。庶简约之风,有孚品性;惠敏之训,无漏幽仄。”壬戌,林邑国遣使献方物。

  

  三年正月丁亥,割豫州梁郡属徐州。己亥,以领军将军柳元景为尚书令,尚书左仆射刘遵考为领军将军。丙申,婆皇国遣使献方物。

  

  二月乙卯,以扬州所统六郡为王畿,以东扬州隶扬州。西阳王子尚徙扬州(即东扬州)。

  

  三月甲申,原田租布各有差。壬辰,中护军湘东王迁。

  

  四月乙卯,司空竞陵王诞贬爵。诞不受命,据广陵城反,杀兖州刺史垣阆。以始兴公沈庆之为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南兖州刺史,讨诞。甲子,上亲御六师,车驾出顿宣武堂。司州刺史刘季之反,徐州刺史刘道隆讨平之。沈庆之至广陵城下。帝虑诞北奔,令断其走路,庆之乃移营北走,去城十八里。豫州刺史宗悫、徐州刺史刘道隆皆来会。庆之进营洛桥西。

  

  七月己巳,克广陵城,斩诞。先是,诞遣众皆败还。至是,众军攻克外城,乘胜进克小城。诞闻军入,走至后园,队主沈允之追及于桥上。诞坠水,牵出斩之,传首京师。悉诛城内男丁,以女口为赏。是日,解严。辛未,大赦。尚方长徒、奚官奴婢老疾者,悉原放。王畿下贫之家,与近行顿所由,并蠲租一年。丙子,以丹阳尹刘秀之为尚书右仆射。丙戌,以沈庆之为司空刺史如故。戊子,护军将军东海王祎迁,以江州刺史义阳王昶为护军将军。

  

  八月丙申,诏:“近北讨文武,于军亡殁,并尽勤王事,而敛槥卑薄。可并更赙给,务令丰厚。”甲子,诏:“今民浇俗薄,趣辟实繁。向因巡览,见二尚方囚徒,婴金履校,既有矜复。加国庆民和,独隔恺泽,可详所原宥。”

  

  九月己巳,诏:“今囚至乱辞具,并即以闻,尚悉详断。若繁文滞劾,证逮遐广,必须亲察,以尽情状。自后依旧听讼。”壬辰,于玄武湖北,立上林苑。

  

  十月丁酉,诏:“来岁,可使六宫妃嫔修亲桑之礼。”戊申,河南国遣使献方物,肃慎国重译献楛矢、石砮。西域献舞马。

  

  四年正月辛未,车驾亲视南郊。甲戌,宕昌王遣使献方物。乙亥,车驾躬耕籍田。大赦。尚方囚系及逋租宿债.大明元年以前,一皆原除。力田之民,随才叙用,孝弟义顺,赐爵一级。孤老贫疾,人谷十斛。籍田职司,优沾普赉。百姓乏粮种,随宜贷给。吏宣劝有章者,详加褒进。

  

  三月甲子,以冠军将军巴陵王休若为徐州刺史。癸酉,徐州刺史刘道隆改青、冀二州。甲申,皇后亲桑于西郊。

  

  四月癸卯,以南琅邪隶王畿。丙午,诏:“岁用兼积,年量虚广。四时供限,可详减大半。庶顺典,有偃民华;纂组伤工,无兢廛市。”辛酉,诏:“都邑节气未调,疠疫犹众。言念民瘼,情有矜伤。可遣使存问,并给医药;其死亡者,随宜恤瞻。”

  

  五月乙酉,以徐州之梁郡还属豫州。丙戌,尚书左仆射褚湛之卒。庚寅,以南下邳并南彭城郡。

  

  八月壬寅,宕昌遣使献方物。己酉,以晋安王子勋为南兖州刺史。

  

  十月庚寅,遣司空沈庆之讨沿江蛮。壬辰,制郡县减禄,并先充公限。

  

  十一月丙戌,置大司农官。

  

  十二月辛巳,车驾幸廷尉寺,凡囚系咸悉原遣。魏遣使请和。丁未,车驾幸建康县,原放狱囚。倭国遣使献方物。

  

  五年五月癸巳,车驾阅武,诏曰:“朕以听览余闲,因时讲事,坐作有仪,进退无爽。军幢以下,普量班锡。顷化弗能孚,而民未知禁。逭役违调,起触刑网。凡诸逃亡,在今昧爽以前,悉皆原赦。已滞囹圄者,释还本役。其逋负在大明三年以前,一赐原停。自此以还,鳏贫疾老,详所申减。伐蛮之家,蠲租税之半。近籍改新制,在所承用,殊谬实多,听以今为始。若先已犯制,亦同荡然。”丙申,加尚书柳元景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

  

  四月戊戌,诏曰:“南徐、兖二州去岁水潦伤年,民多困窭。逋租未入者,可申至秋冬。”

  

  五月癸亥,制帝室期亲,朝官非禄官者,月给钱十万。丙辰,车驾幸阅武堂听讼。

  

  六月丙午,护军将军义阳王昶为中军将军。壬子,分广陵置沛郡,省东平郡并广陵。

  

  七月丙辰,诏:“雨水猥降,街衢泛溢。可遣使巡行。穷敝之家,赐以医药。”

  

  八月己丑,诏:“今息警夷嶂,恬波河渚,栈山航海,乡风慕义,化民成俗。来岁可修葺庠序,旌延国胄。庚寅,制方镇所假白板郡县年限,依台除食禄三分之一,不给送故。

  

  九月丁卯,行幸琅邪郡,囚系悉原遣。丙申,初立驰道,自阊阖至于朱雀门,又自承明门至于玄武湖。

  

  十月甲寅,以南徐州刺史刘延孙为尚书左仆射,护军将军、尚书右仆射刘秀之出为雍州刺史。乙卯,以东中郎将新安王子鸾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壬辰,诏:“王畿内奉京师,外表众夏,民殷务广,宜思简惠。可遣尚书就加详检,并与守宰平治庶狱。其有疑滞,具以状闻。”

  

  十二月壬申,以领军将军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甲戌,制民户岁输布四匹。庚辰,以太常王玄谟为徐州刺史。

  

  是年,王僧朗为丹阳尹。

  

  六年正月辛卯,车驾亲祀南郊。是日,又崇祀明堂。大赦。下诏四方,旌赏茂异。

  

  二月乙卯,复百官禄。

  

  三月丁未,广陵太守沈怀文下狱死。

  

  四月庚申,原除南兖州大明三年以前逋租。新作大航门。

  

  五月丙戌,置冰室。

  

  六月辛酉,尚书右仆射、护军将军刘延孙卒。

  

  七月庚辰,朱修之自荆州为领军将军。

  

  九月戊寅,制沙门致敬人主。戊子,以前金紫光禄大夫宗悫为中护军。乙未,尚书右仆射刘遵考为左仆射,丹阳尹王僧朗为右仆射。

  

  十月丁巳,上林苑内民庶丘墓欲还合葬者,勿禁。

  

  十一月辛巳,以尚书令柳元景为司空,尚书令如故。

  

  是年,永嘉王子仁为丹阳尹。

  

  七年,正月癸未,诏曰;“春蒐之礼,著于周令。今岁稔气荣,中外宁晏。当因农隙,葺是旧章。可克日于玄武湖大阅水师,并巡江右,讲武校猎。”丁亥,以尚书右仆射王僧朗为太常,以卫将军颜师伯代之。癸巳,割吴郡属南徐州。

  

  二月甲寅,车驾幸南徐、南兖二州。丁巳,车驾校猎于历阳之乌江。己未,车驾登乌江县六合山。庚申,割历阳、秦郡置临江郡。壬戌,大赦。行幸所至,无出今岁租布。其逋租余债,勿复收。赐民爵一级,女子百户牛酒。刺守邑宰及民夫从收者,并加洽赉。壬寅,车驾还宫。

  

  四月丙辰,尚书湘东王或为领军将军。甲子,诏:“自非临军战阵,不得专杀。其罪甚重辟者,皆如旧先须上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罪论。”

  

  五月丙子,诏:“自今刺史守宰,动民兴军,皆须手诏施行。惟边隅外警,奸衅内发,变起仓猝者,不在此例。”

  

  六月戊申,芮芮国、高丽国遣使献方物。

  

  七月乙亥,征东大将军高丽王高琏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丙申,诏:“前诏江海田池,与民共利。历岁未久,浸以弛替。名山大川,往往占固,有司检纠,申明旧制。”

  

  八月丁巳,诏:“岁云不稔,咎实朕由。大官供膳,宜从贬彻。近道刑狱,当亲料省。其王畿内及神州所统,可遣尚书与所在共讯。其考谪贸袭,在大明七年以前,一概勿治。尤弊之家,开仓赈给。”乙丑,车驾幸建康秣陵县,讯狱囚。

  

  九月己卯,诏:“近炎精亢序,苗稼多伤。今二麦未晚,甘泽频降,可下东境郡,劝课垦殖,尤弊之家,量贷麦种。”庚寅,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兼司徒。乙未,车驾幸廷尉讯狱囚。

  

  十月戊申,车驾幸南豫州。癸丑,行幸江宁县讯狱囚。癸亥,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东海王祎为司空。

  

  十一月丙子,巡幸所经,详减今岁田租。乙酉,上于行所讯溧阳、永世、丹阳县囚。乙未,原放行狱徒系。东诸郡大旱。壬寅,开仓贷恤。

  

  十二月甲寅,大赦。己未,太宰江夏王义恭加尚书令。癸亥,车驾至自历阳。

  

  八年正月甲戌,诏:“东境去岁不稔,宜广商货。远近贩鬻米者,可停道中杂税。其以仗自防,悉勿禁。”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为抚军将军,领司徒、刺史如故。

  

  二月壬寅,诏以去岁东境旱,可出仓米付建康、秣陵二县,随宜赡恤。乙巳,以领军将军湘东王或为徐州刺史,王玄谟自徐州代为领军。

  

  闰五月壬寅,太宰江夏王义恭领太尉。庚申,帝崩于玉烛殿,年三十五。是日,皇太子子业即皇帝位,大赦。太宰江夏王义恭解尚书令,加中书监,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加尚书令,领丹阳尹,寻以颜师伯为之。甲子,置录尚书。太宰江夏王义恭录尚书事,柳元景加开府仪同三司。丹阳尹,永嘉王子仁迁南豫州刺史。

  

  六月辛未,诏:“曲令密文,繁而伤治,关市僦税,事施一时,而奸吏舞文,妄兴威福,加以气纬舛互偏颇滋甚。宜宽徭轻宪,以救民切。御府诸署,事不需广,雕文篆刻,无施于今。悉宜并省,以酬民愿。藩王贸货,宜皆禁断外,便具条以闻。”

  

  七月己亥,中护军宗悫迁为雍州刺史,以徐州刺史、湘东王彧为护军将军,义阳王昶为徐州刺史。丙午,葬世祖孝武皇帝于秣陵县岩山景宁陵。庚戌,婆皇国遣使献方物。崇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乙卯,罢南北二驰道。孝建以来所改制度,还依元嘉。乙丑,新安王子鸾解领司徒。

  

  八月丁卯,领军将军王玄谟为南徐州刺史,代新安王子鸾。己未,皇太后崩。京师雨水,遣御史与长官随宜赈恤。

  

  九月辛丑,护军将军湘东王彧为领军将军。乙卯,文穆皇后祔葬景宁陵。

  

  十月甲戌,太常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庚辰,原除扬、徐州大明七年逋租。

  

  十二月乙酉,以右仆射颜师伯为仆射。壬辰,以王畿诸郡为扬州,以扬州诸郡为东扬州。癸巳,以扬州刺史豫章王子尚为司徒、扬州刺史。去岁及是岁东诸郡大旱,甚者米一升数百,京邑亦至百余,饿死者十有六七。孝建以来,又立钱署铸钱,百姓因此盗铸,钱转伪小,商货不行。

  

  前废帝景和元年,正月乙未,改元,大赦。乙巳,省诸州台传。戊午,建安王休仁自护军将军代湘东王彧,桂阳王休范为中护军。

  

  二月丁丑,减州郡县田租之半。庚寅,铸二铢钱。

  

  八月庚午,尚书仆射颜师伯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景文为尚书右仆射。癸酉,帝自率宿卫兵,诛太宰江夏王义恭、尚书令骠骑大将军柳元景、尚书左仆射颜师伯、廷尉刘德愿。改元景和。文武赐位二等。建安王休仁自领军将军为雍州(刺史),以南彭城太守始安王子真为丹阳尹。甲戌,豫章王子尚领尚书令。乙亥,以始兴公沈庆之为太尉,王玄谟自青、冀二州刺史为领军将军。庚辰,以石头城为长乐宫,东府城为未央宫。罢东扬州并扬州。甲申,以北邸为建章宫,南第为长杨宫。丙戌,原除吴、吴兴、义兴、晋陵、琅邪大明八年以前逋租。己丑,复立南北二驰道。

  

  九月癸巳,幸湖熟,奏鼓吹。戊戌,车驾还。庚子,以南兖州刺史永嘉王子仁为兖州刺史,丹阳尹始安王子真为南兖州刺史。辛丑,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赐死。丙午,薛安都自兖州为徐州刺史。己酉,车驾讨徐州刺史义阳王昶,内外戒严,昶奔魏。戊午,解严,车驾幸瓜步。开百姓铸钱。

  

  十月癸亥,曲赦徐州。丙寅,车驾还宫。以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

  

  十一月壬辰,赐太尉沈庆之死。壬寅,立皇后路氏,赦扬、南徐二州。中护军桂阳王休范迁,建安王休仁为护军将军。丁未,大赦。赃污淫盗,悉皆原除。赐为父后者爵一级。

  

  帝遣人赐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死,邓琬等以子勋举兵于寻阳。壬子,护军将军建安王休仁加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午,南平王敬犹、庐陵敬先、安南侯敬献并赐死。时帝凶悖日甚,诛杀相继,内外百司,不保首领。湘东王彧与左右阮佃夫、王导隆、李道儿密结帝左右寿寂之、姜产之等一十人,谋欲废帝。戊午夜,帝于华林园竹林堂射鬼。寿寂之怀刀直人,姜产之为副。帝欲走,寂之追而殒之。时年十七。太皇太后令曰:“司徒领护军八坐:子业不仁不孝,一旦肆祸,纵戮上宰,殄害辅臣。子鸾兄弟,枉加屠酷。行游莫止,淫纵无度。肆宴园林,规图发掘。诛翦无辜,藉略妇女。拜嫔立后,庆遇极典。宗室密戚,遇若婢,仆。南平一门,特钟其酷。阖朝业业,人不自保。高祖之业将泯,七庙之享几绝。吾老疾沈笃,气命无几。开辟以降,所未尝闻。远近思奋,十室而九。卫将军湘东王,天纵英圣,文皇钟爱,宠冠列藩。吾早识神睿,特兼常礼。潜运宏规,义士投袂,独夫既殒,社稷再兴。宜遵汉、晋,纂承皇极。主者详旧典以时奉行。”己未,湘东王彧令赐豫章王子尚、山阴公主死。葬废帝于秣陵南郊坛西。宗越等谋反,诛。

  

  明帝泰始元年(即景和元年)十二月庚申朔,湘东王令以司空东海王祎为中书监、太尉。江州刺史晋安王子勋进号车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癸亥,以新除骠骑大将军建安王休仁为司徒、尚书令、扬州刺史,镇军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桂阳王休范为南徐州刺史。丙寅,湘东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亡官失爵,禁锢旧劳,一依旧典。昏制谬封,开皆刊削。庚午,右卫将军刘道隆为中护军。壬申,尚书左仆射王景艾为尚书仆射。丹阳尹刘道隆卒。乙亥,追尊所生沈婕妤为宣太后,名所葬幕府山曰崇宁陵。丙子,诏蠲省无益,务存简约。戊寅,崇太后为崇宪皇太后。镇军长吏邓琬等不罢兵,以晋安王子勋称帝,雍州刺史袁颉率众赴之。罢二铢钱。壬午,车驾谒太庙。甲申,荆州、扬州、会稽并响应寻阳。戊子,以永嘉王子仁为护军将军。

  

  二年(魏天安元年)正月己丑朔,以军事不朝会。领军将军王玄谟迁江州刺史。癸巳,司徒左长史袁愍孙为领军将军。甲午,中外戒严。司徒、建安王休仁都督征讨诸军事,统众军南讨。以青州刺史刘祗为南兖州刺史。徐、司、豫、青、冀、湘并梁、益诸州,并响应寻阳。兖州刺史殷孝祖入卫京都,仍遣孝祖前锋南伐。丙午,车驾亲御六师,出顿中兴堂。辛亥,吴郡太守顾琛、义兴太守刘延熙、晋陵太守袁标、山阳太守袁天祚并应寻阳,镇东将军巴陵王休若统众军东讨。壬子,崇宪皇太后崩。是日,军主任农夫、刘怀珍平定义兴。永世县民史逸宗据县为逆,殿中将军沈攸之讨平之。

  

  二月乙丑,尚书仆射王景文父忧去职。曲赦吴、吴兴、义兴、晋陵四郡,以吴喜公等克四郡。吏部尚书蔡兴宗为尚书左仆射。丁亥,建武将军吴喜公率诸军破贼于会稽,辅国将军吴兴太守张永、右军将军萧道成前锋东讨,平晋陵。辅国将军刘勔前锋西讨。

  

  三月庚寅,抚军将军殷孝祖攻赭圻,死之。以辅国将军沈攸之代刘勔为前锋。丙申,南徐州刺史桂阳王休范总统北讨诸军事。丁酉,以尚书刘思考为徐州刺史。辛亥,桂阳王休范领南兖州刺史。壬子,断新钱,专用古钱。癸丑,原赦扬、南徐二州囚系,凡逋亡一无所问。

  

  六月辛酉,镇军将军张永领徐州。京师雨水。丁卯,遣殿中将军检行赐恤。

  

  七月辛卯,张永自徐州刺史改南兖州刺史。辛亥,南兖州刺史张永复领徐州。

  

  八月己卯,司徒建安王休仁大破贼,斩其尚书仆射袁,进讨江、郢、荆、雍、湘五州,平定之。晋安王子勋等四人并赐死,同党邓琬等皆诛。诸将军帅封赏各有差。

  

  九月癸巳,六军解严。大赦,赐民爵一级。戊戌,王玄谟自江州刺史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护军将军王景文自丹阳尹出为江州(刺史),左卫将军刘秉为丹阳尹。庚戌,太子左卫率建平王景素为南兖州刺史。

  

  十月乙卯,上既诛晋安王子勋等,待世祖诸子如平日。司徒休仁还自寻阳,言于上曰:“松滋侯兄弟尚在,将来非社稷计,宜早为之所。”于是松滋侯子房等并赐死。丁卯,以郢州刺史沈攸之为中领军,与张永北讨。戊寅,立子昱为皇太子。曲赦扬、南徐二州。戊寅,魏遣镇东大将军尉元等帅骑一万,出东道,救彭城。以薛安都为都督徐、南北兖、青、冀五州诸军事,镇南大将军,徐州刺史,河东公。

  

  是月,徐州刺史薛安都以徐州降魏。

  

  十一月壬辰,诏:缓徭轻调,恤民为先。有司详加宽惠,更立科品。其方物职贡,各顺土宜,出献纳贡,敬依时令。凡诸蠹俗妨农之事,趋末违本之业,雕华靡丽,奇器异技,并严加裁断,务归要实。左右尚方御府诸署,供御制造,咸存俭约。庶阜财兴让,少敦季俗。又诏求言举贤。丙申,东土经荒流散,并各还本,蠲众调二年。

  

  十二月乙丑,诏:“近众藩称乱,多染衅科。或诚系本朝,事缘逼迫,混同证锢,良用怅然。朕眷言静念,思弘风泽,凡应禁削,皆从原荡。其文武堪能,随才铨用。”

  

  张永、沈攸之进兵逼彭城,军于下,分遣羽林监王穆之将率五千守辎重于武原。魏尉元至彭城,薛安都出迎。其夜,张永攻南门,不克而退。元使李璨与安都守彭城,自将兵击张永,绝其粮道,又破王穆之于武原。穆之帅余众就永,元进攻之。(按:自是年元魏始有苏省一部分之地,故列其纪年。又《资治通鉴》于松滋侯子房等之死,言世祖二十八子尽矣。《南史》于后废帝纪末言孝武二十八子,明帝杀其十六,余帝皆杀之。而《南史》孝武诸子,即雷同宋书传,又未言后废帝所杀者二名,涑水考异,亦无辨证,今存疑于此。)

  

  三年(魏皇兴元年)正月,张永等夜遁。会天大雪,泗水冰合,永等弃船步走,士卒冻死者大半,手足断者什七八。尉元邀其前,薛安都乘其后,大破永等于吕梁之东,死者以万数,枕尸六十余里。永与沈攸之仅以身免。永降左将军;攸之免官,以浈阳公领职,还屯淮阴。由是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之地。(按:旧徐州府之铜山诸县,即宋徐州之地。青、冀、兖诸州,即山东济南青、兖、泰安诸府,四州者,青、冀、兖、徐。)

  

  魏尉元以彭城兵荒之后,公私困竭,请发冀、相、济、兖四州粟,取张永所弃船九百艘运载,以赈新民。

  

  闰月庚午,京师大雨、雪,遣使巡行,赈赐各有差。

  

  二月甲申,车驾为阵亡将士举哀。

  

  三月丙子,以尚书左仆射蔡兴宗为郢州刺史。戊寅,以宁朔将军崔平为兖州刺史,冠军将军王玄载为徐州刺史。

  

  五月,沈攸之自送运米至下邳,使军主陈显达将千人助戍下邳而还。

  

  七月壬子,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王玄谟为护军将军。

  

  八月壬寅,以沈攸之行南兖州刺史,将兵北出,使行徐州事萧道成将千人镇淮阴。魏尉元遣孔伯恭将步骑一万拒沈攸之。攸之至焦墟,去下邳五十余里,陈显达遣兵迎至睢清口,伯恭击破之。攸之引兵退,伯恭追击,攸之大败,龙骧将军姜彦之等战殁。攸之创重,入保显达营。建平王景素自南兖州为丹阳尹。丁酉,夜,沈攸之众溃,轻骑南奔,委弃军资器械以万计,还屯淮阴。王玄载弃下邳走,魏以辛绍先为下邳太守。孔伯恭进攻宿豫,宿豫守将鲁僧道亦弃城走。魏将孔大恒等将千骑南攻淮阳,淮阳太守崔武仲焚城走。癸卯,大赦。丙午,遣吏部尚书褚渊慰劳淮右将帅,随宜量赐。

  

  九月乙卯,以越骑校尉周宁民为兖州刺史。戊午,以皇后六宫以下杂衣千领,金钗千枚,班赐北行将士。

  

  十一月乙卯,分徐州置东徐州。

  

  是年,魏相尉元都督徐、南北兖州诸军事,镇东大将军,开府,徐州刺史。

  

  侨立兖州,治淮阴。徐州治钟离,青冀二州共一刺史,治郁洲。郁洲在海中,虚置郡县,荒民无几。

  

  四年(魏皇兴二年),正月己未,车驾亲祀南郊,大赦。

  

  二月乙巳,护军将军王玄谟卒。

  

  三月己未,以游击将军刘怀珍为东徐州刺史。

  

  四月己卯,复减郡县田租之半。辛丑,芮芮国及河南王并遣使献方物。

  

  五月乙未,湘州刺史刘韫为南兖州刺史。

  

  七月乙巳朔,以吴郡太守王琨为中领军。己未,以侍中刘袭为中护军。庚申,以骁骑将军萧道成为南兖州刺史。

  

  九月戊辰,诏大辟,即事原情,未为详衷。自今凡窃执官仗,拒战逻司,或攻剽亭寺及害吏民者,凡此诸条,悉依旧制。五人以下相逼夺者,可特赐黥刖,投畀四远。庚午,曲赦插,南徐、兖、豫四州。

  

  十月癸酉朔,发诸州兵北讨。甲戌,割扬州之义兴郡隶南徐州。侍中褚渊为丹阳尹。

  

  是年,魏徐州刺史薛安都朝于代京。

  

  五年(魏皇兴三年)正月癸亥,车驾亲耕籍田,大赦,赐力田爵一级。

  

  二月丙申,分豫州、扬州立南豫州。

  

  三月丙寅,车驾幸中堂听讼。己巳,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六月癸酉,以军兴以来,百官断俸,并给生食。壬午,罢南豫州。

  

  七月己酉,辅国将军王亮为徐州刺史。

  

  九月戊午,中领军王琨迁。己未,诏举隐逸。乙丑,以豫州刺史刘耐为中领军。

  

  十一月丁未,魏人来聘。

  

  闰月戊子,晋平王休祐自荆州改南徐州。

  

  十二月戊戌,司徒建安王休仁解扬州,桂阳王休范自南徐州为扬州刺史。

  

  是年,尚书仆射袁粲领丹阳尹。

  

  六年(魏皇兴四年)正月乙亥,初制间二年一祭南郊,间一年一祭明堂。

  

  二月壬寅,建安王休仁为太尉、领司徒。甲寅,大赦。巧注从军,不在赦例。

  

  三月乙亥,中扩军刘袭卒。丁丑,以太子詹事张永为护军将军。

  

  五月丁丑,以前将军陈胤宗为徐州刺史。

  

  六月己亥,桂阳王休范自扬州改江州。癸卯。江州刺史王景文为尚书左仆射、扬州刺史,尚书仆射袁粲为尚书右仆射。

  

  九月戊寅,置总明观,征学士以充之。置东观祭酒。

  

  十月辛酉,车驾幸东堂听讼。

  

  十一月己巳,高丽遣使献方物。

  

  十二月癸巳,以边难未息,制父母陷异域,悉使婚宦。

  

  七年(魏延兴元年)二月甲寅,杀南徐州刺史建平王休祐。戊午,巴陵王休若自荆州代之。

  

  三月辛酉,魏人来聘。壬戌,芮芮献方物。

  

  四月辛丑,减天下死罪一等,凡敕系悉原之。甲辰,于南兖州置新平郡。

  

  五月戊午,鸩建安王休仁于尚书下省。辛酉,尚书左仆射、扬州刺史王景文领中书监。尚书右仆射袁粲为尚书令,丹阳尹如故。吏部尚书褚渊为尚书左仆射。

  

  六月丁酉,南徐州刺史巴陵王休若改江州,桂阳王休范自江州代之。甲辰,芮芮遣使献方物。

  

  七月丁丑,巴陵王休若赐死,桂阳王休范还为江州。戊寅,以淮阴为北兖州,宁朔将军沈怀明为南兖州刺史。征萧道成入朝,拜散骑常侍。辛未,以太子詹事刘秉为南徐州刺史。

  

  八月庚寅,以疾愈,大赦。

  

  十一月戊午,百济遣使献方物。

  

  泰豫元年(魏延兴二年),正月甲寅朔,上有疾未痊,改元,不朝会。皇太子会四方朝贺者于东宫,拜受贡计。

  

  三月己未,赐扬州刺史王景文死。

  

  四月,以垣崇祖行徐州事。己亥,上疾大渐。桂阳王休范为司空,尚书右仆射褚渊为护军将军代张永,加中领军刘勔右仆射。诏渊、勔与尚书令袁粲、荆州刺史蔡兴宗、郢州刺史沈攸之并受顾命。以萧道成为右卫将军、领卫尉,与袁粲等共掌机事。是夕,上殂于景福殿,上谥曰明皇。庚子,太子昱即皇帝位。乙巳,安成王准为扬州刺史。

  

  五月戊辰,沿江戍兵老疾者,悉听还,班剑依旧入殿。戊寅,葬临沂县幕府山高宁陵。

  

  六月壬辰,诏:大使巡问四方,问疾苦,察守宰。又诏:普下牧守,搜采遗逸。京师雨水,诏赈恤二县贫民。己巳,尊皇后曰皇太后,立皇后江氏。

  

  七月戊辰,崇拜帝所生母陈贵妃为皇太妃。甲辰,征荆州刺史蔡兴宗为中书监,刘秉自南徐州改郢州,以建平王景素为南徐州刺史。

  

  十月辛未,护军将军褚渊母忧去职。

  

  十一月己未,新除郢州刺史刘秉为尚书左仆射。辛丑,扩军将军褚渊还摄本任。芮芮、高丽献方物。

  

  后废帝元徽元年(魏延兴三年)正月戊寅朔,改元。大赦。诏:自元年以前罪流放者,悉昕本土。

  

  三月丙申,婆利国献方物。

  

  五月丙申,河南王遣使献方物。

  

  六月丙寅,以左军将军孟次阳为兖州刺史。

  

  七月丁丑,散骑常侍顾长康、长水校尉何翌之上所撰《谏林》十二卷。

  

  八月辛亥,诏:“金行委御,礼乐南移,中州黎庶,襁负扬、越。圣武造运,道一寰区,贻长世之规,申土断之制。而夷险相因,盈晦递袭,岁馑凋流,戎役惰散,违乡寓境,渐至繁赜。宜式遵弘轨,以为永宪。”秘书丞王俭上所撰《七志》三十卷。京师旱。甲寅,诏:“尚书令可与执法以下,就讯众狱,使冤讼洗逐,困弊昭苏。颁下州郡,咸令无壅。”

  

  十一月丁丑,尚书令袁粲母忧去职。(按:是年割南兖州之钟离、豫州之马头,及分秦郡、梁郡,历阳置新昌郡,立徐州。不在苏省境内,以后刺史相改迁罢,皆不录。)

  

  十二月乙巳,袁粲还尚书令本任。丙寅,河南王献方物。

  

  是年,魏徐州刺史尉元表,以睢阳县人赵陵等辞称,上党令韩念祖,善于抚绥,清身洁己,乞为睢阳令。诏可,听如请。

  

  二年(魏延兴四年)正月庚子,左光禄张永为南兖州刺史。

  

  三月丁亥,魏散骑常侍许赤虎来聘。

  

  五月壬午,太尉、江州刺史桂阳王休范举兵反。掠民船,使军队称力请受,付以材板,合手装治,数日即办。丙戌,休范率众发寻阳。庚寅,大雷戍主杜道欣驰下告变,内外戒严。加刘勔领军将军,萧道成平南将军,前锋南讨,出屯新亭。征北将军张永屯白下,前南兖州刺史杜怀明戍石头,卫将军袁粲、中军将军褚渊入卫殿省。壬辰,休范众奄至,攻新亭垒。萧道成大破之。越骑校尉张敬儿诈降,斩休范。其党杜黑蠡、丁文豪分军向朱雀航,刘勔力战死之。右军将军王道隆奔走遇害,张永溃于白下,沈怀明自石头奔还宫中。甲午,抚军典签茅恬开东府城,纳休范之众,入屯中堂,羽林监陈显达大破之。丙申,张敬儿等破贼于宣附门,斩杜黑骡、丁文豪,进克东府,余党悉平。萧道成振旅还建康,赏赐封爵各有差。丁酉,解严,大赦。诏京邑埋藏所戮贼并战亡者。戊戌,诏:近治戎虽浅,军费已多。宜矫革淫长,务在节俭。荆州刺史沈攸之,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等并举义赴京师。

  

  六月庚子,以平南将军萧道成为中领军、南兖州刺史,留卫建康,与袁粲、褚渊、刘秉更日入直决事,号四贵。刘秉以尚书左仆射领丹阳尹。癸卯,江州平。

  

  九月壬辰,游击将军吕安国为兖州刺史。丁酉,袁粲为中书监、领司徒,褚渊加尚书令,扬州刺史,安成王准进号车骑将军。

  

  十一月丙戌,御加元服,大赦。大酺五日,赐王公以下各有差。

  

  三年(魏延兴五年),正月辛巳,车驾亲祠南郊、明堂。

  

  三月丙寅,河南王遣使献方物。己巳,京师大水,遣尚书郎官检行赈恤。

  

  闰月戊戌,诏:“岁时屡蹇,编户不给。边隅尚警,徭费弥繁。大官珍膳,御府丽服,一皆减撤。可详为其格,务从简衷。”

  

  四月丙戌,车驾幸中堂听讼。

  

  六月,兼司徒袁粲、尚书令褚渊并固让。

  

  七月庚戌,以袁粲为尚书令。

  

  八月庚午,加褚渊中书监。

  

  十月丙戌,高丽献方物。

  

  四年(魏承明元年),正月己亥,车驾亲耕籍田,大赦。赐力田爵一级,贷贫民粮种。

  

  五月乙未,尚书右丞虞玩之表陈时事曰:“天府虚散,垂三十年。江、荆诸州,税调本少,自顷以来,军募多乏。其谷帛所入,折供文武。豫、兖、司、徐,开口待哺,西北戎将,裸身求衣。委输京师,盖为寡薄。天府所资,惟有淮海。民荒财单,不及曩日。而国度弘费,四倍元嘉。二卫台坊人力,五不余一,都水材官朽散,十不两存。备豫都库,材竹俱尽;东西二掏,砖瓦双匮。敕令给赐,悉仰交市。尚书省舍,日就倾颓,第宅府署,类多穿毁,寻所入定调,用恒不周,既无储蓄,理至空尽。积弊累耗,钟于今日。昔岁奉敕,课以扬、徐众逋,凡入米谷六十万斛,钱五千余万,布绢五万匹,杂物在外,赖此相赡,故得推移。即今所悬转多,兴用渐广。深恐供奉顿阙,军器辍功,将士饥怨,百官骞禄。署府谢雕丽之器,土木停缇紫之容,国戚无以赡,勋求无以给.如愚管所虑,不月则岁。”优诏答之。

  

  六月乙亥,加萧道成尚书左仆射。

  

  七月戊子,征北将军、南徐州刺史建平王景素据京城反。己丑,内外戒严,遣骁骑将军任农夫、冠军将军黄回北讨,领军将军萧道成总统众军。曲赦南徐州。始安王伯融等并赐死。辛卯,豫州刺史段佛荣统前锋马步军。甲午,军主、左军将军张保战败见杀。黄回至京城,与景素诸军战,迭破之。乙未,克京城,斩景素,同党皆伏诛。其日解严。丙申,大赦。辛丑,以武陵王赞为南徐州刺史。

  

  十月辛酉,以吏部尚书王僧虔为尚书右仆射。

  

  是月,刘秉迁中书令,丹阳尹如故。

  

  五年(魏太和元年),四月甲戌,豫州刺史阮佃夫等谋废立,事觉,帝收佃夫等杀之。

  

  六月甲戌,帝自率卫士杀司徒左长沈勃、散骑杜幼文、游击将军孙超之、长水校尉杜叔文。是日,大赦。

  

  七月戊子,夜,帝殒于仁寿殿。先是越骑校尉王敬则潜自结于萧道成,道成命敬则结帝左右杨玉夫、杨万年等一十五人,于殿中调伺机便。是夜,帝乘露车与左右于台冈睹眺,仍住青园尼寺,晚,至新安寺,饮酒醉,还仁寿殿。杨玉夫伺帝熟寝,与杨万年取帝防身刀刎之。敕厢下奏伎陈奉伯袖其首,称敕开承明门出,以首与敬则。敬则驰诣领军府,道成不敢开门,敬则于墙上投其首,道成洗视,乃戎服乘马而出,敬则等皆随入宫,至承明门,门开而入。己丑旦,道成戎服出殿庭槐树下,以太后令,召袁粲、褚渊、刘秉入会议。道成曰:“迎立安成王。”是日,以太后令,数后废帝恶,曰:“吾密令萧领军潜运明略,安成王准,宜临万国。”追封后废帝为苍梧王。仪卫至东府门,安成王令门者勿开,以待袁司徒。粲至,王乃入居朝堂。

  

  昇明元年(即元徽五年)七月壬辰,改元,大赦。甲午,领军将军萧道成出镇东城,辅政。丙申,中领军、南兖州刺史萧道成为侍中、司空、录尚书事、骠骑大将军;袁粲迁中书监;褚渊加开府仪同三司,中书令刘秉为尚书令;晋熙王燮自郢州为扬州刺史。辛丑,尚书右仆射王僧虔为尚书仆射,右卫将军刘韫为中领军。给司空萧道成钱五百万,布五千匹。癸卯,车驾谒太庙。萧道成自兖州改领南徐州刺史,征虏将军李安民为南兖州刺史。

  

  八月辛酉,以宣城太守李灵谦为兖州刺史。癸亥,司徒袁粲镇石头。丁卯,原除元年以前逋调,复郡县禄田。戊辰,崇帝所生陈昭华为太妃。庚午,萧道成固让司空。庚辰,以萧道成为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王晃自祠部尚书为丹阳尹。

  

  九月己丑,诏举贤才。

  

  十一月己酉,倭国遣使献方物。

  

  十二月丁巳,荆州刺史沈攸之举兵,不从执政。丁卯,萧道成入守朝堂,侍中萧嶷镇东府,抚军行参军萧映镇京口。壬申,司徒袁粲据石头,谋诛萧道成。尚书令刘秉、黄门侍郎刘述、冠军王韫率众赴之。黄回等密相响应。中领军刘韫、直阁将军卜伯兴在殿内同谋。萧道成杀韫等于省内。军主王天生、薛道渊、戴僧静等斩粲于城内。秉、述、蕴逾城走,追擒之,皆死。甲戌,大赦。乙亥,以王僧虔、王延之为尚书左、右仆射。

  

  闰月己亥,假萧道成黄钺。乙巳,萧道成出顿新亭。

  

  魏徐州刺史尉元迁内都大官,元嘉为徐州刺史。

  

  二年(魏太和二年)正月己酉朔,百官戎服入朝。丁卯,沈攸之自郢城奔散。己巳,华容县民斩攸之送之。辛未,荆州平。丙子,解严。以新除郎中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是日,萧道成旋镇东府。丁丑,侍中萧嶷为领军将军。

  

  二月庚辰,尚书左仆射王僧虔为尚书令。癸未,萧道成加授太尉,褚渊为中书监、司空。辛卯,以郢州黄回为南兖州刺史,代李安民。

  

  三月丙子,给萧道成羽保、鼓吹。

  

  四月己卯,以游击将军垣崇祖为兖州刺史。辛卯,南兖州刺史黄回赐死。甲午,淮南、宣城二郡太守萧映行南兖州刺史。

  

  八月辛卯,太尉萧道成表断奇饰丽服,共十四条。

  

  九月丙午,加萧道成黄钺、都督中外诸军事,太傅,领扬州牧。

  

  晋熙王燮自扬州刺史为司徒。戊申,行南兖州刺史萧映为南兖州刺史。己未,芮芮献方物。

  

  十月壬寅,立皇后谢氏。

  

  三年(魏太和三年),正月甲辰,萧嶷自江州为荆州刺史。乙卯,太傅萧道成表诸负官物质役者,悉原除。辛亥,领军将军萧赜加尚书仆射。

  

  三月癸卯,太傅萧道成进相国,总百揆。封十郡,为齐公,备九锡之礼,加玺绶冠,在诸王上。庚戌,杀临川王绰。丁巳,齐国初建,给钱五百万,布五千匹,绢千匹。

  

  四月壬申,萧道成进齐王,增封十郡。辛卯,禅位于齐,迁居丹阳宫。

  

  ●第七卷 齐

  

  高帝建元元年(魏太和三年)四月甲午,即皇帝位于南郊,设坛柴燎告天,大赦。改昇明三年为建元元年。赐人爵二级,文武进位二等。

  

  封宋帝为汝阴王,筑宫丹阳县,优崇之礼,皆仿宋初。降宋晋熙王燮等为公,郡公主为县君,县公主为乡君。诏:宋氏通侯,宜随运省替。惟留刘穆之、何无忌、王弘之后,降爵有差。以司空褚渊为司徒。诏:劫贼余口,没在台府者,悉原赦。诸负亹流徙,听还本土。以齐国左卫将军陈显达为中护军,以中领军王敬则为南兖州刺史,左卫将军李安民为中领军,以荆州刺史嶷为尚书令、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西中郎将晃为南徐州刺史。断四方上庆礼。己亥,诏曰:“自庐井改制,农桑易业。盐铁妨民,货鬻伤治。历代成俗,流蠹潜滋。援拯遗弊,革末反本。使公不专利,氓无失业。二宫诸王,悉不得营立屯邸,封略山湖。太官池禦,宫亭税入,优量省置。”庚子,诏:“宋帝藩王诸陵,宜置守卫。”

  

  五月丙午,诏:“宋氏第秩,有预效屯夷,宣力齐业者,一仍本封,无所减降。”改元嘉历为建元历。丁未,诏曰:设募取将,悬赏购士,盖出权宜,自今可断众募。乙卯,河南国遣使贡献。己未,汝阴王殂,追谥为宋顺帝。辛酉,杀宋室阴安公燮等。

  

  六月辛未,诏:“相国骠骑中军三府职,可依资劳度二官,若职限已盈,所余可赐满。”壬申,以游击将军周山图为兖州刺史。乙亥,诏:宋末以来,枯骸毁榇,宜下埋藏。庚辰,奉七庙主于太庙。甲申,立齐太子赜为皇太子,降死罪刑,并申前赦百日。乙酉,葬宋顺帝于遂宁陵。

  

  七月丁巳,诏:“南兰陵桑梓本乡,长蠲租布;武进王业所基,复十年。”

  

  九月辛丑,诏:“二吴、义兴三郡遭水,减今年田租。”乙巳,以新除尚书令、骠骑将军豫章王嶷为荆、湘二州刺史,临川王映为扬州刺史。丙午,司空褚渊为尚书令。戊申,车驾幸宣武堂宴会,诏诸王公以下赋诗。

  

  十月丙子,立彭城刘胤为汝阴王,奉宋帝后。己卯,车驾祀太庙。辛巳,诏曰:“朕殷缀世务,三十余岁。末路屯夷,戎车岁驾,诚藉时来之运,实资士民之力。宋元徽二年以来,诸从军得官者,未悉蒙禄,可催速下访,随正即给。才堪余任者,访洗量序。”汝阴太妃王氏薨,追赠为宋恭皇后。

  

  十一月癸丑,魏遣假梁王嘉出淮阴,陇西公琛出广陵,河东公薛虎子出寿阳,奉丹阳王刘昶来侵;南兖州刺史王敬则闻魏将济淮,委镇还建康,士民惊骇,既而魏竟不至。上以其功臣,不问。是年,罢南兖州之北淮阳、北下邳、北济阴、东莞四郡,并广陵郡。

  

  二年(魏太和四年)正月戊戌朔,大赦。以司空、尚书令褚渊为司徒,中领军李安民为领军将军,中护军陈显达为护军将军,尚书右仆射王俭为左仆射。辛丑,车驾亲祀南郊。魏遣陇西公琛等攻拔马头戍,杀太守刘从。乙卯,诏内外綦严,发兵拒魏,征南郡王长懋为中军将军,镇石头。

  

  二月乙酉,徐州刺史崔文仲遣军主陈靖拔魏竹邑,崔叔延破魏睢陵,杀淮阳太守梁恶。辛卯,诏西境献捷,解严。甲午,诏:“江西北民避难流徙者,制遣还本土,蠲今年租税。单贫及贫老不能自存者,即听番籍,郡县押领。”

  

  三月戊戌,以护军将军陈显达为南兖州刺史,吴郡太守张岱为中护军。己亥,车驾幸乐游苑。

  

  五月,立六门都墙。自晋以来,建康宫之外城,惟设竹篱,而有六门。会有发白虎樽者,言:“白门三重关,竹篱穿不完。”上感其言,命改立都墙。

  

  七月甲寅,以卢绍之为青、冀二州刺史。戊午,诏南郡王长懋移镇西州。

  

  八月,角城戍主举城降魏;丁酉,魏遣徐州刺史梁王嘉迎之。又遣平南将军郎大檀等出朐城,将军白吐头等出海西,将军元泰等出连口,将军封延等出角城,同来侵。

  

  九月甲午,芮芮来聘。

  

  闰月辛巳,遣李安民循行清、泗诸戍以备魏。庚寅,台遣军主崔灵建将兵万余人自淮入海,援朐山,魏师还。

  

  十一月戊寅,丹阳尹王僧虔上言:“郡县狱相承,有上汤杀囚,名为救疾,实行冤暴。愚谓囚病,必先刺郡,求职司与医对共诊验,远县家人省视,然后处治。”上从之。

  

  十二月戊戌,以司空褚渊为司徒。乙巳,车驾幸中堂听讼。壬子,豫章王嶷自荆州为司空,扬州刺史,代临川王映。

  

  三年(魏太和五年)正月壬戌朔,诏王公卿士荐谠言。丙子,陈显达改益州,以贞阳公柳世隆为南兖州刺史。魏人侵淮阳,围军主成买于角城,上遣将军李安民为都督,与军主周盘龙等救之。魏人缘淮大掠,江北民皆惊走渡江,成买力战死。盘龙之子奉叔以二百人陷阵深入,魏师遂败。李安民等引兵追之,战于孙溪渚,又破之。

  

  二月丁酉,游击将军桓康复败魏师于淮阳,进攻樊谐城,拔之。

  

  四月,徐州民桓标之等有众数万,据险求援。庚子,诏李安民督诸将往迎之,又使兖州刺史周山图自淮入清,倍道应接。李安民赴救迟留,标之等皆为魏所灭,余众得南归者数千家。

  

  六月壬子,大赦。逋租宿债除减有差。

  

  七月,使后军参军车僧朗使于魏。

  

  九月辛未,柔然遣使来聘。尉元入为侍中、都曹尚书,薛虎子为彭城镇将,迁徐州刺史。上言:“在镇之兵,不减数万,资粮之绢,人十二匹;用度无准,未及代下,不免饥寒,公私损费。今徐州良田十万余顷,水陆肥沃,清、汴通流,足以溉灌。若以兵绢市牛,可得万头,兴置屯田,一岁之中,且给官食。半兵芸殖,余兵屯戍,且耕且守,不妨捍边。一年之收,过于十倍之绢,暂时之耕,足充数载之食。于后兵资皆贮公库,五稔之后,谷帛俱溢,非直戍卒温饱,亦有吞敌之势。”魏人从之。

  

  是年,魏彭城镇将薛虎子为徐州刺史。(《资治通鉴》、本传在太和四年。)

  

  四年(魏太和六年)正月壬戌,诏:“今关燧无虞,时和岁稔。便可式遵前准,修建教学,精选儒官,广延国胄。”癸亥,诏:“建元以来战亡,赏蠲租布二十年,杂役十年。其不得收尸,主军保押,亦同此例。”以后将军长沙王晃为护军将军,南郡王长懋为南徐州刺史。

  

  二月乙未,上不豫。庚辰,诏原京师囚系有差,元年以前逋责皆蠲除。

  

  三月庚申,召司徒褚渊、左仆射王俭受顾命。壬戌,上崩于临光殿,年五十六。太子赜即位,大赦。征镇州郡令长军屯营部,各行丧三日,不得擅离任,都邑城守防备幢队,一不得还。乙丑,称先帝遗诏,以褚渊录尚书事,尚书左仆射王俭为尚书令。诏曰:“丧礼虽有定制,先旨每存简约,内官可三日一还临,外官间一日还临,后有大丧皆如之。”庚午,以司空豫章王嶷为太尉。癸酉,诏免逋城钱。自今以后,申明旧制。初,晋宋旧制,受官二十日,辄送修城钱一千。庚辰,诏:“比岁未稔,贫穷不少,京师二岸,多有其弊。遣中书舍人优量赈恤。”

  

  四月庚寅,上大行皇帝谥曰高皇帝,庙号太祖。丙午,葬武进为泰安陵。辅国将军张倪为兖州刺史。

  

  五月乙丑,以丹阳尹竟陵公子良为南徐州刺史。癸未,以雨水频降,京邑居民多所淹溃,遣中书舍人与两县官长优量赈恤。

  

  六月甲申朔,立南郡王长懋为皇太子。诏申壬戌赦恩百日。戊戌,诏:“京都囚系,可克日讯决;诸远狱委刺史以时察判。建康、秣陵二县贫民加赈赐,必令周悉。吴兴、义兴与遭水县,蠲除租调。”癸卯,以褚渊为司空、车骑将军。

  

  七月壬戌,以垣荣祖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癸卯,司空褚渊卒。

  

  九月丁巳,以国哀,罢国子学。

  

  十月乙未,以中书令王延之为尚书左仆射。

  

  十二月己丑.诏曰:“缘淮戍将,久处边劳,三元行始,宜沾恩庆,可遣中书舍人宣旨临会。后每岁皆如之。”

  

  武帝永明元年(魏太和七年)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大赦,改元。壬子,诏求谠言,王公卿士,各举所知,随方登叙。长沙王晃自护军将军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子良为南兖州刺史。庚申,以侍中萧景先为中领军。甲子,筑青溪旧宫,作新娄湖苑。

  

  三月癸丑,诏:莅民之职,一以小满为限。其有声绩克举,厚加甄异。丙辰,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讫为始。京师囚系,悉皆原宥。三署军徒,优量降遣。郡邑鳏寡尤贫,详加赈恤。戊寅,除建元四年三月以前逋负督赃。

  

  四月壬午,诏改葬袁粲、刘秉。

  

  五月丁酉,车骑将军张敬儿诛。

  

  六月丙寅,诏:“凡坐事应复治者,在建元四年三月以前皆原宥。”

  

  七月庚寅,赐吏部尚书江谥死。

  

  八月壬申,魏人来聘。

  

  十月丙寅,使散骑常侍刘缵聘于魏。

  

  是月,徙南琅邪郡治白下。

  

  二年(魏太和八年)正月乙亥,以司州刺史吕安国为南兖州刺史,竟陵王子良为护军将军兼司徒,后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右仆射。

  

  三月乙亥,以吴兴太守张岱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甲辰,诏:“扬、南徐、南兖、徐、兖五州统内诸狱,并部送还台,候克日断枉直。”

  

  六月癸卯,车驾幸中堂听讼。乙巳,以安陆王子敬为南兖州刺史。戊申,以黄门侍郎崔平仲为青、冀二州刺史。

  

  八月丙午,车驾幸旧宫小会,设金石乐,在位者赋诗。戊申,车驾幸玄武湖讲武。甲子,诏:“京师二县,或有久坟毁发,可随宜掩埋。遗骸未榇,并加敛瘗。疾病穷困不能自存者,详为条格,并加沾赉。”

  

  冬十月癸巳,以长沙王晃自南徐州为中书监,桂阳王铄为南徐州刺史。

  

  十二月庚申,魏人来聘。

  

  三年(魏太和九年)正月辛卯,车驾祀南郊,大赦。赈恤二县贫民。

  

  诏高选学官,广延胄子。又诏刺史守宰,严课农桑,校核殿最,以申黜陟。诏复立国学,释奠先师,用上公礼。

  

  二月辛丑,车驾出北郊。

  

  四月戊戌,以辅国将军桓敬为兖州刺史。

  

  五月乙未,蠲单丁及茕独而秩养孤者今年田租,省总明观。于王俭宅开学士馆,以总明四部书充之。

  

  八月戊午,太子詹事萧顺之为领军将军。

  

  十月壬戌,诏:“皇太子长懋讲毕,当释奠,王公以下可悉往观礼。”辛酉,魏散骑常侍李彪来聘。

  

  十一月己丑,以冠军将军王文仲为青、冀二州刺史。

  

  十二月丁酉,诏明春耕籍田。

  

  是夏琅邪郡旱。

  

  是年秋,国子学生毕业集,有司奏:“未详今当用何礼何乐?”尚书令王俭议:“今之所行,释奠而已。皇朝屈尊弘教,侍以师资,引同上公。即事惟允,今宜设轩县之乐,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

  

  四年(魏太和十年)正月甲子,以征虏将军薛渊为徐州刺史。辛卯,车驾幸中堂,策秀才。

  

  闰月辛亥,车驾籍田。诏:“见刑殊死以下,悉原宥。诸逋负在三年以前尤穷弊者,一皆蠲除。孝弟力田,详授爵位,孤老贫穷,赐谷十石。凡欲附农而粮种缺乏者,并加给贷,务在优厚。”甲寅,以籍田礼毕,车驾幸阅武堂,劳酒小会,赐王公以下在位者帛有差。戊午,车驾幸讲武堂阅武。

  

  二月庚寅,以光禄大夫王玄载为兖州刺史。

  

  三月辛亥,国子讲孝经,车驾幸学,赐国子祭酒、博士、助教绢各有差。

  

  四月丁亥,尚书左仆射柳世隆迁。

  

  五月癸巳,诏:“扬,南徐二州今年户租,三分二取见布,一分取钱。来岁以后,远近诸州输钱处,并减布直,匹准四百,依旧折半,以为永制。”丙午,以吴兴太守西昌侯鸾为中领军。

  

  九月甲寅,以征虏将军王广之为徐州刺史。

  

  五年(魏太和十一年)正月戊子,以太尉豫章王嶷为大司马,车骑将军竟陵王子良为司徒,征虏将军竟陵王子懋为南兖州刺史。

  

  二月戊子,车驾幸芳林园。

  

  四月,车驾殷祀太庙。诏:“系囚见徒四岁刑以下悉原遣,五年减为三岁,京邑罪身应入重降一等。”

  

  六月辛酉,赈恤京师被水居民。

  

  七月戊申,诏:“丹阳属县建元四年以来至永明三年所逋田租,殊为不少。京甸之内,宜加优贷。其非中赀者,可悉原停。”

  

  八月乙亥,诏:“今夏雨水,义兴田农多伤,详蠲租调。”

  

  九月己丑,诏曰:“九日出商飙馆,登高宴群臣。”辛卯,幸商飙馆。(馆,上所立,在孙陵冈,世呼为“九日台”。)丙午,诏曰:“自水德将谢,丧乱弥多。师旅岁兴,饥馑代有。贫室尽于课调,泉贝倾于绝域。军国器用,动资四表。不因厥产,咸用九赋。虽有交贸之名,而无润私之实。民资涂炭,是此之由。昔在开运,星纪未周,余弊尚重。农桑不殷于曩日,粟帛轻贱于当年。工商罕兼金之储,匹夫多饥寒之患。良由圜法久废,上弊稍寡。所谓民失其资,能无匮乎?凡下贫之家,可蠲三调二年。京师及四方出钱亿万,来米谷丝绵之属,其和价以优黔首。远邦尝市杂物,非土俗所产者,皆悉停之。必是岁赋攸宜,都邑所乏,可见直和市,毋使逋刻。”

  

  十月甲申,以侍中安陆侯缅代西昌侯鸾为中领军。初起新林苑。

  

  六年(魏太和十二年)正月壬午,以安成王暠为南徐州刺史。诏:“二百里内狱同集京师,克日听览。三署徒隶,详所原释。”

  

  三月癸卯,以光禄大夫周盘龙为行兖州刺史。

  

  是月,角城戍主张蒲,乘船入清中采樵,潜纳魏兵。戍主皇甫仲贤拒战于门中,仅能却之。淮阴军主王僧庆等引兵救之,魏人退。

  

  六月甲寅,以散骑常侍沈景德为徐州刺史。辛未,诏省州郡县送故输钱者。

  

  七月乙巳,都官尚书吕安国为领军将军。

  

  八月乙卯,诏:“义兴被水之乡,赐痼疾笃癃口二斛,老疾一斛,小口五斗。”

  

  九月壬寅,车驾幸琅邪城讲武。

  

  十月庚申,立冬,初临太极殿读时令。

  

  闰月乙卯,诏:“北兖、北徐州,边接疆场,民多悬罄,原永明以前所逋租调。”辛卯,以尚书仆射王奂为领军将军。

  

  十一月乙卯,西阳王子明为南兖州刺史。

  

  七年(魏太和十三年)正月丙午,以镇南将军柳世隆为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为尚书右仆射。辛亥,车驾祀南郊,大赦。京邑贫民,普加赏赐。又诏曰:“郑浑宰邑,因姓立名。王溶剖符,户口殷盛。今产子不育,虽炳常禁,比闻所在,犹或有之。诚复礼以贫杀,抑亦情由俗淡。宜节以严威,敦以惠泽。主者寻旧制,详量附定,蠲恤之宜,务存优厚。申明不举子之科,若有举子者复其父。”戊辰,诏:“诸大夫年秩隆重,可增俸,详给见役。”

  

  二月丙子,巴东王子响为中护军。己丑,诏:“宣尼诞敷文德,峻极自天。发辉七代,陶钧万品。感麟厌世,缅邈千祀。前王敬仰,崇修寝庙。岁月亟流,鞠为茂草。今学敩兴立,实秉宏规。可改筑宗祊,务在爽垲。量给祭秩,礼同诸侯。奉圣之爵,以时绍继。”

  

  三月丁未,以太子后卫率王玄邈为兖州刺史。随郡王子隆代巴东子响为中护军。

  

  四月戊寅,诏:“婚礼宜为节文,颁之士庶。并可拟则公朝,方樏供设。合卺之礼毋亏,宁俭之义斯在。如故有违,绳之以法。”

  

  五月乙巳,尚书令、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俭卒。甲子,柳世隆为尚书令。

  

  六月丁未,车驾幸琅邪。

  

  八月庚子,建安王子真为中护军。

  

  九月壬寅,魏人来聘。

  

  十月己丑,诏:“三季浇浮,旧章陵替。吉凶奢靡,动违矩则。至班白不婚,露棺累叶。苟相姱炫,罔顾大典。可明为条制,严勒所在,庶使划一。如复违犯,依事纠奏。”

  

  十二月己亥,中护军建安王子真迁,前安西司马垣荣祖为兖州刺史。

  

  是月,平南参军颜幼明聘于魏。

  

  是年,置兖州之东平郡于山阳、盱眙二界间,及寿张淮安县。

  

  八年(魏太和十四年)正月庚子,左将军沈文季为领军将军。

  

  四月戊辰,诏公卿以下各举所知,随才授职。

  

  八月丙寅,诏:“京邑霖雨,居民泛滥,遣中书舍人、二县长官赈恤。”壬辰,遣丹阳尹萧顺之率军讨荆州刺史巴东王子响,诛之。

  

  九月癸巳,原建元以前逋租。

  

  十二月戊寅,诏:“尚书丞郎职事繁剧,可量增赐禄。”癸巳,以张冲为青冀二州刺史。

  

  九年(魏太和十五年)正月甲午,以江夏王锋为南徐州刺史。辛丑,车驾祀南郊,诏:“京师见囚系,详量原遣。”丙戌,射声校尉裴照明聘魏。

  

  三月癸巳,明堂灾。

  

  四月乙亥,有司奏“行陵旧格”,诏可。

  

  五月丙申,林邑献金簟。丁未,魏人来聘。己未,乐游正阳堂灾。

  

  八月己亥,使司徒参军萧课聘于魏。吴兴、义兴大水。乙卯,蠲二郡租。

  

  九月戊辰,幸琅邪城讲武,观者倾都,普颁酒肉。

  

  十月甲寅,魏人来聘。

  

  是年,尚书令柳世隆卒,赠司空。

  

  魏徐州刺史薛虎子卒。济阴王郁为徐州刺史。

  

  十年(魏太和十六年)正月戊午,诏:“诸责负众逋七年以前,悉原除。高赀不在例。孤老六疾,人谷五斛。内外有务,众官增禄俸。”司徒竟陵王子良领尚书令,右卫将军王玄邈为北徐州刺史,冠军将军王文和为北兖州刺史。

  

  二月壬寅,镇军将军陈显达领中领军。

  

  四月辛丑,大司马扬州刺史豫章王嶷卒。

  

  五月己巳,司徒竟陵王子良为扬州刺史。

  

  十月己丑,车驾幸玄武湖讲武。

  

  十一月戊午,诏:“顷者淫雨,樵粮稍贵。京邑居民,多罹其弊。遣中书舍人、二县长官赈恤。”

  

  魏任城王澄为徐州刺史,有声绩,朝京师,引见皇信堂。

  

  十一年(魏太和十七年)正月癸丑,诏:京师系囚,详所原遣。以骠骑大将军王敬则为司空,鄱阳王锵为领军将军,代陈显达。丙子,皇太子长懋卒。

  

  四月壬午,诏:“东宫文武臣僚,可悉度为太孙官属。”立皇太孙昭业、太孙妃何氏。赐为父后者爵一级,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粟帛各有差。以骠骑将军刘灵哲为兖州刺史。

  

  五月戊辰,诏曰:“水旱成灾,谷稼伤弊,凡三调众逋,可同申至秋登。京师二县、朱方,可权断酒。”庚午,以辅国将军萧惠休为徐州刺史。

  

  七月丁巳,诏曰:“顷风水为灾,二岸居民,多罹其患。加以贫病六疾,孤老稚弱,弥足矜念。遣中书舍人履行沾恤。”又诏:“水旱为灾,江淮之间,仓禀既虚,草窃充斥,互相侵夺,依阻江湖,成此逋逃。曲赦南兖、兖、豫、司、徐五州三调,众逋宿债,并同原除。其沿淮及青、冀侨民,复除已讫,更申五年。”是月,上不豫,徙御延昌殿。戊子,魏中外戒严,发露布及移书,称当南伐。诏发徐、扬州民,广设召募以备之。中书郎王融,见上有北伐之志,数上书奖劝。及魏将侵边,子良于东府募兵,板融宁朔将军,使典其事。得江西伧楚数百人。会上不豫,诏子良甲仗入延昌殿,侍医药,子良以萧衍、范云等皆为军主。戊辰,上虑朝野忧虞,力疾:目乐府,奏正声伎。子良日夜在内,太孙间日参承。戊寅,上疾亟,踅绝。太孙未入,内外惶惧,百僚皆已变服。王融欲矫诏立子良,诏草已立。及太孙来,王融戎服绛衫,于中书省閤口,断东宫仗不得进。顷之,上复苏,问太孙所在,因召东官器甲皆入,以朝事委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俄而上殂于延昌殿。上谥曰武帝,庙号世祖,年五十四。遗诏曰:“太孙进德日茂,子良善相毗辅,思弘治道,内外众事无大小,悉与鸾参怀,共下意!”太孙即位。

  

  又诏定殡葬祭临之制,及内殿供佛如别牒,申立塔寺之禁。

  

  八月壬午,诏称先帝遗诏,以护军将军武陵王晔为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左仆射西昌侯鸾为尚书令,右仆射王晏为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癸未,以司徒竟陵王子良为太傅,班剑三十人。蠲除三调及众逋在今年七月三十日以前者。省御府及无用池田、邸冶,减关市征税。先是,每月蠲除之诏,多无事实,督责如故。时西昌侯鸾任知朝政,恩信两行,海内莫不欣然。丙戌诏曰:“近北掠余口,悉充军实。宜从荡宥,许以自新。可一同放遣,还复民籍。已赏赐者,亦皆为赎。”

  

  九月癸丑,诏:“东西二省府国,兵屯所积,财单禄寡。选部可甄才品能,推校年月,邦守邑丞,随宜量处,以贫为先。”辛酉,追尊文惠皇太子为世宗艾皇帝。丙寅,葬武帝于景安陵。

  

  十月壬寅,追尊皇太孙太妃为皇太后,立皇后何氏。

  

  郁林王隆昌元年(魏太和十八年)正月丁未,改元,大赦。加太傅、竟陵王子良殊礼。丹阳尹、安陵王子敬为南兖州刺史,永嘉王昭粲为徐州刺史,郢州刺史、建安王子真为护军将军。诏百僚极陈得失。王公以下各举所知。戊申,以护军将军沈文季为领军将军。辛亥,车驾祀南郊。诏:“顷岁多稼无爽,遗秉如积,而三登之善未臻,万斯之基尚远。且风土异宜,百姓舛务,妨本害政,事非一揆。可符下州郡,务滋耕殖,相亩辟畴,广开地利,深树国本,克阜民天。又询访狱市,博听谣俗,伤风损化,各以条闻,主者详为条格。”

  

  二月辛卯,车驾祀明堂。

  

  四月辛巳,卫将军、开府武陵王晔卒。戊子,太傅竟陵王子良卒。丁酉,以尚书右仆射鄱阳王锵为骠骑将军,开府。

  

  闰月乙丑,以南东海太守萧颖胄为青、冀二州刺史。丁卯,镇军大将军西昌侯鸾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戊辰,以中军将军新安王昭文为扬州刺史。

  

  七月庚戌,以萧遥欣为兖州刺史。乙亥,魏以宋王刘昶为使持节,都督吴、楚、越诸军事、大将军、镇彭城,以王萧为昶府长史。昶至镇,不能抚接义故,卒无成功。壬辰,镇军大将军鸾使卫尉萧谌率兵弑帝于延德殿之西弄。鸾引兵入云龙门,王晏、徐孝嗣、萧坦之、陈显达、王广之皆随其后。癸巳,以太后令,追废帝为郁林王,葬以王礼,废何后为王妃。

  

  徐姬及诸嬖倖皆死,迎立海陵王。

  

  海陵王延兴元年(即隆昌元年)七月丁酉,海陵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以尚书令、镇军大将军、西昌侯鸾为骠骑大将军,录尚书事、扬州刺史、宣城郡公。

  

  八月甲辰,以新除卫尉萧谌为中领军,司空王敬则进位太尉,新除车骑大将军陈显达为司空,尚书左仆射王晏为尚书令,骠骑大将军鄱阳王锵为司徒。丁未,以骁骑将军河东王鋐为南徐州刺史,代永嘉王昭粲。辛亥,以安西将军王玄邈为中护军,新除后军司马萧诞为徐州刺史。

  

  九月癸未,宣城公鸾杀鄱阳王锵、随郡王子隆、南兖州刺史安陆王子敬。江州刺史、晋安王子懋起兵,遣中护军王玄邈讨杀之。假宣城公鸾黄钺,内外綦严。乙酉,又杀南平王锐等。丁亥,以卫将军庐陵王子卿为司徒,抚军将军桂阳王铄开府仪同三司。

  

  十月癸巳,诏:“督劝婚嫁,宜严更申明,必使禽币以时,标梅息怨。正厨诸役,旧出州郡,征吏民以应其数。公获二旬,私累数朔。又广陵年常选出千人以助淮戌,劳扰为烦,抑亦苞苴是育。今并可长停,别量所出。诸县使村长路都防城直县,为剧尤深,亦宜禁断。”丁酉,解严。进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宣城公鸾为太傅、领大将军、扬州牧,加殊礼,进爵为王。戊戌,杀桂阳王铄等。辛亥,宣城王鸾以太后令降帝为海陵王,使鸾承大统,王太后出居都阳王故第,为宣德宫。

  

  明帝建武元年(即延兴元年)十月癸亥,宣城王即皇帝位,改元,大赦。

  

  是年,凡三改元,正月以后为隆昌,七月丁酉以后为延兴,十月癸亥以后为建武。

  

  宿卫普转一阶,文武赐位二等,逋租宿债,换负官物,在建武元年以前,悉原除。劫贼余口在台府者,悉皆原放。负亹流徙,并还本乡。太尉王敬则为大司马,司空陈显达为太尉,尚书令王晏加骠骑大将军,中领军萧谌为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皇子宝义为扬州刺史,中护军王玄邈为南兖州刺史。乙丑,诏断远近上礼。己巳,诏:“守职之吏,多违旧典。存私害公,实兴民蠹。今商旅税石头后渚及夫卤借债,一皆停息。所在凡厥公宜,可即符断。主曹详为其制,宪司明加体察。”

  

  十一月癸酉,以西中郎长史遥光为扬州刺史,晋寿太守王洪范为青,冀二州刺史。甲戌,诏省新林苑,先是民地,悉以还主,原债本直。甲申,诏:“邑宰禄薄俸微,不足代耕。虽任土恒贡,亦为劳费,自今禁断。”丁亥,诏:“细作中署、材官、车府,凡诸工,可悉开番假,递令休息。”戊子,立皇子宝卷为皇太子。庚子,诏曰:“日者百司耆齿,许以自陈,东西二省,犹沾微俸。辞事私庭,荣禄并谢,兴言爱老,实有矜怀。自缙绅年及,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铨叙之科。”

  

  是月,复辅政所诛诸王属籍,各封子为侯,海陵王遇害,谥曰恭。魏遣徐州刺史拓跋衍向钟离(齐书作拓跋衍)。

  

  二年(魏太和十九年)正月辛未,魏人来侵。已卯,诏牧伯守宰严课农桑。丁酉,内外綦严。

  

  三月戊申,诏:“南徐州侨旧民丁,多充戎旅,蠲今年三课。”己未,诏:“南兖、徐州遇寇之家,悉停今年税调。其与虏交通,不问往罪。”甲申,解严。

  

  五月甲午,寝庙成。

  

  六月壬戌,诛领军将军萧谌,西阳王子明等。乙丑,以右卫将军萧坦之为领军将军。

  

  七月辛未,晋安王宝义为南徐州刺史。

  

  八月丁未,庐陵王宝源为南兖州刺史。庚戌,新除辅国将军申希祖为南兖州刺史。

  

  十月丁卯,诏:“罢东田,毁兴光楼。”并诏水衡,量省御乘。乙卯,立皇太子妃褚氏。

  

  十二月丁酉,晋帝诸陵,悉加修理,并增守卫。吴、晋陵二郡失稔之邦,蠲三调有差。

  

  是年,省南徐州之南鲁郡及淮浦、绎幕、榆次等县。

  

  三年(魏太和二十年)正月己巳,诏申明守宰六周之制。乙酉,诏:“去岁索虏寇边,沿边州郡将士有临阵及疾病死亡者,并送还本土。”

  

  九月辛酉,以冠军将军徐玄庆为兖州刺史,申希祖改司州。

  

  是年,省南徐州之泰山郡、济阳郡、南平昌郡、南泰山郡、南济阳郡,以所属武阳隶淮陵郡,鄄城隶南濮阳郡。又省是州之徐、姑幕、下邳、城阳等县。

  

  四年(魏太和二十一年)正月庚午,大赦。诏:“往因时康,崇建庠序,屯虞荐有,权从省废。今华夏乂安,要荒慕向,缔修东序,实允适时。便可式依旧章,广延国胄,弘敷景业,光启后昆。”壬寅,诏:“民产子者,蠲其父母调役一年,又赐米十斛。新婚者,免夫役一年。”丙辰,尚书令王晏诛,子肃奔魏。

  

  二月甲子,以左仆射徐孝嗣为尚书令。

  

  三月乙未,右仆射沈文季领扩军将军。

  

  十一月丁亥,诏:“所在结课屋宅田桑,可详减旧价。”

  

  十二月甲子,以宁朔将军左兴盛代徐玄庆为兖州刺史,魏京兆王愉为徐州刺史,卢渊兼为长史。

  

  永泰元年(魏太和二十二年)正月癸未,大赦。原除四年以前逋租宿债。中军大将军徐孝嗣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杀河东王铉等十人。

  

  三月戊申,诏曰:“仲尼明圣在躬,允光上哲,弘厥雅道,大训生民,师范百王,轨仪千载。顷岁以来,祀典凌替,岂所以克昭盛烈,永隆风教。可式循旧典,详复祭秩,使牢饩备礼,钦飨兼申。”

  

  四月甲寅,改元,大赦。丙戌,以镇军将军萧坦之为侍中、中领军。丁卯,大司马会稽太守王敬则举兵反。先是上疾屡危,乃以光禄大夫张瓌为平东将军、吴郡太守,置兵佐密防敬则。杀山阴令王询,台传御史钟离祖愿,遂举兵。上闻敬则反,收敬则子太子洗马王幼隆等皆杀之敬则率实甲万人过浙江。张壤遣兵三千拒于松江,一时散走,瓌弃郡,逃民间。敬则以旧将举事,百姓担篙荷锸,随之者十余万,至晋陵,南沙人范修化杀县令公上延孙以应之。敬则至武进陵口,痛哭而过。邱仲孚为曲阿令,敬则前锋奄至,仲孚谓吏民曰:“今若收舡舰,凿长冈埭,泻渎水,以阻其路,得留数日,台军必至。”敬则军至,值渎涸,果顿兵不得进。

  

  五月,诏前军司马左兴盛,后军将军崔恭祖,辅国将军刘山阳,龙骧将军、马军主胡松筑垒于曲阿长冈;右仆射沈文季为持节都督,屯湖头,备京口路。敬则急攻兴盛、山阳二垒,台军欲退,而围不开,各死战。胡松引骑兵突其后,白丁无器仗,皆散走。敬则大败,索马再上,不能得,崔恭祖刺之仆地,兴盛军客袁文旷斩之。乙酉,传首建康。台军讨贼党,太守王瞻上言:“愚民易动,不足穷法。”上许之,所全活以万数。曲赦吴、晋陵、浙东七郡。以后军长史萧颖胄为南兖州刺史。丁酉,以北中郎将司马元和为兖州刺史。

  

  七月,以辅国将军王珍国为青、冀二州刺史。乙酉,上殂于正福殿,太子宝卷即位,上谥曰明皇帝。庙号高宗。八月葬明皇帝于曲阿之兴安陵。

  

  八月丁巳,诏辨括选序,访搜贫屈。

  

  十月己未,诏删省科律。

  

  十-月戊子,立皇后褚氏,赐王公以下钱各有差。

  

  东昏侯永元元年(魏太和二十三年)正月戊寅,大赦,改元。诏研策秀孝,考课百司。辛亥,车驾祀南郊。诏三品清资官以上应食禄者,有二亲或祖父母年登七十,并给见钱。

  

  二月癸丑,以北中郎邵陵王宝攸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己巳,立皇子诵为皇太子。

  

  五月癸女,以抚军大将军始安王遥光为开府仪同三司。

  

  七月丙戌,地震。杀尚书右仆射江祏、侍中江祀。

  

  丁亥,京师大水,死者甚众,诏:赐死者材器,并赈恤。

  

  八月乙巳,蠲京邑遇水资财漂荡者今年调税。丙辰,扬州刺史始安王遥光据东府反,以讨刘暄为名。

  

  诏曲赦京邑,中外戒严。尚书令徐孝嗣以下屯卫宫城。遣领军将军萧坦之率六军讨之。沈孝嗣与沈文季戎服坐南掖门上,萧坦之屯湘宫寺,左兴盛屯东篱门,镇军司马曹虎屯青溪大桥。众军围东城三面,烧司徒府。遥光遣垣历生从西门出战,台军屡败,杀队主桑天爱。戊午,咨议参军萧畅与抚军长史沈昭略潜自南门出,诣台自归,众情大沮。己未,垣历生自南门出战,因弃矟降曹虎,虎命斩之。其晚,台军以火箭烧东北角楼。至夜,城溃,台军主刘光国等先入。遥光闻外兵至,灭烛匐伏床下,军人排閤入,于暗中牵出,斩遥光,传首台城。以征北大将军晋安王宝玄为徐、兖二州刺史。(按:《南齐书》《南史·本纪》遥光之死,在戊午。今从《通鉴》。)己巳,以徐孝嗣为司空,加沈文季镇军将军,侍中、仆射如故;萧坦之为尚书右仆射、丹阳尹,右将军如故;刘暄为领军将军;曹虎为散骑常侍。

  

  魏南徐州刺史沈陵率宿、豫之众来奔。滨淮诸戍以有备得全。陵在边历年,阴结边州豪杰。陵既叛,郡县多捕送陵党,长史卢渊皆抚而赦之,惟归罪于陵,众心乃安。

  

  闰月丙子,以沈陵为北徐州刺史。

  

  九月甲辰,杀尚书右仆射萧坦之、右卫将军曹虎。戊午,杀领军将军刘暄。壬戌,以频杀大臣,大赦。辛未,以太子詹事王莹为中领军。

  

  十月乙未,杀尚书令新除司空徐孝嗣、右仆射沈文季。

  

  十一月丙辰,太尉江州刺史陈显达举兵于寻阳。乙丑,以护军将军崔慧景为平南将军,督诸军击显达。

  

  十二月癸未,陈显达发寻阳,败后军将军胡松于采石,建康震恐。甲申,军于新林,左卫将军左兴盛帅诸军拒之。显达多置屯火于岸侧,潜军夜渡,袭宫城。乙酉,显达以数千人登落星罔新亭,诸军闻之,奔还,宫城大骇,闭门设守。显达执马矟,从步兵数百,于西州前,与台军战,再合,显达大胜,手杀数人,矟折;显达不能抗,走,至西州后乌榜村,骑官赵潭注刺显达坠马,斩之,诸子皆死。

  

  二年(魏景明元年)正月壬子,以辅国将军张冲为南兖州刺史。

  

  三月丁来,崔慧景于广陵举兵,袭京师。慧景将渡江,南徐、兖二州刺史江夏王宝玄密与相应,开门纳慧景,宝玄乘八扛舆,手执绛麾,随慧景向建康。台遣骁骑将军张佛护、直閤将军徐元称等六将据竹里,为数城拒之。崔恭祖等进攻城,拔之,斩佛护;徐元称降,余四军主皆死。乙卯,遣中领军王莹都督众军,据湖头筑垒,上带蒋山西岩,实甲数万。慧景至查硎,分遣千余人,鱼贯缘山,自西岩夜下,鼓叫临城中。台军惊恐,即时奔散。帝又遣右卫将军左兴盛帅台内三万人拒慧景于北篱门。甲子,慧景入乐游苑,宫门皆闭,慧景引众围之,于是东府、石头、白下、新亭诸城皆溃。左兴盛走,不得入官,逃淮渚荻舫中,慧景抢杀之。宫中遣兵出荡,不克。慧景烧兰台府署为战场。守卫尉萧畅屯南掖门,处分城内,随方应拒,众心稍安。慧景称宣德太后令,废帝为吴王。巴陵王昭胄兄弟,出赴慧景,慧景意更向昭胄。时豫州刺史萧懿将兵在小岘,帝遣密使告之。懿方食,投箸而起。帅军主胡松、李居士等数千人,自采石济江,顿越城举火,城中鼓叫相庆。慧景遣崔觉将精兵数千人渡南岸。懿军昧旦进战,数合,士皆致死,觉大败,赴淮死者二千余人。觉单马退,开桁阻淮,恭祖掠得东宫女伎,觉逼夺之,恭祖愤恨。其夜,与慧景骁将刘灵运诣城降。

  

  四月癸酉,慧景将腹心数人潜去,欲北渡江,城北诸军犹为拒战。城中出荡,杀数百人,懿军渡北岸,慧景余众皆走,围城凡十二日而败。从者于道稍散,单骑至蟹浦,为渔人所斩。诏曲赦京邑,南徐、兖二州。乙亥,以新除尚书左仆射萧懿为尚书令。丙子,以晋熙王宝嵩为徐州刺史。

  

  五月戊申,以桂阳王宝贞为中护军。己酉,江夏王宝玄诛。壬子,大赦。乙丑,曲赦京邑、南徐、兖二州。

  

  六月戊寅,车驾于乐游苑内,会如三元,京邑女人放观。戊戌,以守五兵尚书陆慧晓为南兖州刺史。

  

  八月甲申,夜,宫内火。

  

  十月己卯,杀尚书令萧懿。

  

  十一月辛丑,以宁朔将军张稷为兖州刺史。甲寅,西中郎长史萧颖胄奉荆州刺史南康王宝融起兵。

  

  十二月,雍州刺史萧衍起兵于襄阳。壬辰,西中郎司马夏侯详之子骁骑将军夏侯亶自建康亡归江陵,称奉宣德太后令:“南康王宜篡承皇祚,方俟清官,未即大号;可封十郡为宣城王、相国、荆州牧,加黄钺,选百官。”

  

  三年(魏景明二年)正月丙申朔,帝与宫人于阅武堂元会,皇后正位,阉人行仪,帝戎服临视。丁酉,以骠骑大将军晋安王宝义为司徒。辛亥,祀南郊,大赦,诏百官进谠言。

  

  二月丙寅,乾和殿西厢火。壬午,诏遣羽林兵征雍州,中外綦严。

  

  三月丁未,南康王宝融即位于江陵,以萧颖胄为尚书令,萧衍为左仆射、征东大将军、都督征讨诸军事,假黄钺。

  

  六月,东昏侯作共乐苑。京邑雨水,赈恤之。巴陵王昭胄等诛。

  

  七月甲午,新除雍州刺史张欣泰等率石头文武奉建安王宝寅至杜姥宅,宫闭,乃散走。

  

  八月辛巳,光禄大夫张瓌镇石头。

  

  辛卯,东昏侯以太子左卫率李居士总督征讨诸军事,屯新亭。

  

  九月丙辰,李居士与义军战于新亭;败绩。甲申,萧衍前军至芜湖;监豫州事申胄军二万人弃姑孰走,衍进军,据之。乙未,征东大将军萧衍自寻阳东下。戊申,衍遣曹景宗等进顿江宁。丙辰,破李居士军,乘胜而前,径至皂筴桥。于是王茂等进据赤鼻逻,新亭城主江道林引兵出战,众军擒之于阵。衍至新林,命王茂进据越城,邓元起据道士墩,陈伯之据篱门,吕僧珍据白板桥。李居士率锐卒万人,直来薄垒。僧珍分人,内外奋击,居士请于东昏侯,烧南岸邑屋,以辟战场,自大航以西,新亭以北,皆尽。

  

  十月甲戌,东昏侯遣征虏将军王珍国、军主胡虎牙将精兵十万阵于朱雀航南,开航背水,以绝归路。衍军小却,王茂下马,单刀直前。其甥韦欣庆执铁缠矟以翼之,冲击东军,应时而陷。吕僧珍纵火焚其营,将士皆殊死战。直阁将军席豪发愤,突阵而死。士卒土崩,赴淮死者无数。后至者乘之而济,东军望之皆溃。衍军长驱至宣阳门。(先是,东昏侯遣军主左僧庆屯京口,常僧景屯广陵,李叔献屯瓜步。及申胄自姑孰奔归,使停破墩,为东北声援。至是,衍遣使晓谕,皆率众来降。衍遣弟辅国将军秀镇京口,辅国将军恢镇破墩,从弟宁朔将军景镇广陵。)戊寅,宁朔将军徐元瑜以东府城降于义军,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入卫,屯东宫。己卯,张瓌弃石头还宫,于是闭宫城门自守。

  

  十一月壬寅,尚书令萧颖胄卒。

  

  十二月丙寅,新除雍州刺史王珍国、侍中张稷率兵入云龙门。东昏侯在含德殿作笙歌,寝未熟,闻兵入,趋出北户,欲还后宫,门已闭。宦者黄泰平刀伤之,仆地,张齐斩之,时年十九。己巳,宣德皇太后以征东将军萧衍为中书监、大司马、录尚书事、骠骑大将军、扬州刺史,封建安郡公,依晋武陵王遵承制故事。以司徒晋安王宝义为太尉。乙酉,尚书右仆射王莹为左仆射。

  

  和帝中兴二年(魏景明三年),大司马萧衍奉宣德太后临朝,入居内殿。衍解承制。己亥,以宁朔将军萧昺监南兖州。壬寅,以大司马衍都督中外诸军事,加殊礼。己酉,以大司马长史王亮为中书监、尚书令。甲寅,诏大司马衍进位相国,总百揆,扬州牧,封十郡为梁公,备九锡之礼,加远游冠,位在诸王上,加绿捩绶。

  

  二月壬戌,梁公衍杀湘东王宝晊等。戊辰,进梁公爵为梁王,增封十郡。

  

  三月辛丑,鄱阳王宝寅奔魏,衍杀邵陵王宝攸等三人。庚戌,以冠军长史萧秀为南徐州刺史。车驾东至姑孰。丙辰,禅位梁王。

  

  四月辛酉,宣德太后令:“西诏至,帝宪章前代,禅神器于梁,明可临轩,遣使恭授玺绶,未亡人便归于别宫。”戊辰,巴陵王卒,年十五。追尊为齐和帝,葬恭安陵。

  ●第八卷 梁

  

  武帝天监元年(魏景明三年)四月,即皇帝位于南郊。礼毕,备法驾即建康宫,临太极前殿。大赦。改齐中兴二年为天监元年。封齐帝为巴陵王,齐宣德皇后为齐文帝妃,齐后王氏为巴陵王妃。是日,诏封文武功臣新除车骑将军夏侯详等十五人为公侯,以弟中扩军宏为扬州刺史,封临川郡王,南徐州刺史秀为安城郡王。丁卯,加领军将军王茂为镇军将军。以中书监王亮为尚书令,相国左长史王莹为中书监,吏部尚书沈约为尚书仆射,长兼侍中范云为吏部尚书。诏凡后宫乐府,西解暴室,诸如此例,一皆放遣。若衰老不能自存,官给廪食。又诏依周汉旧典,有罪入赎,详为条格,以时奏闻。辛未,以新除谢沐县公萧宝义为巴陵王,奉齐祀。复南兰陵武进县,依前代之科。改南东海为兰陵郡。土断南徐州诸侨郡县。甲戌,诏断远近上庆礼。

  

  闰月壬寅,诏以宪纲日弛,渐以为俗。今端右可以风闻奏事,依元熙旧制。

  

  五月乙亥,夜,盗入南、北掖,烧神虎门、总章观,害卫尉卿张弘策。戊子,以领军将军王茂迁江州刺史。

  

  八月戊戌,置建康三官。丁未,诏中书监王莹等八人参定律令。

  

  是月,诏尚书曹郎依昔奏事。林邑、千陀利各遣使贡方物。

  

  十一月甲子,立皇子统为皇太子。

  

  十二月丙申,以国于祭酒张稷为护军将军。辛亥,免。

  

  是岁大旱,米斗五千,人多饿死。

  

  二年(魏景明四年)正月甲寅,诏:“朕自藩部,常躬讯录,求理得情,洪细必尽。末运弛纲,斯政又阙。朕属当期运,君临兆亿,虽复斋居宣室,留心听断,而九牧遐荒,无因听览。可申敕诸州,月一临讯,博询择善,务在确实。”乙卯,以尚书仆射沈约为尚书左仆射;吏部尚书范云为右仆射,鄱阳王恢为南徐州刺史,代安成王秀,右卫将军柳庆远为中领军。丙辰,尚书令王亮免。

  

  四月癸卯,尚书删定郎蔡法度上梁律二十卷、令三十卷、科四十卷。

  

  五月丁巳,尚书右仆射范云卒。壬申,断诸郡县献奉二宫。惟诸州及会稽,职惟岳牧,许荐任土,若非地产,亦不得贡。甲午,以中书监王莹为尚书右仆射。

  

  是夏多疠疫。以新除光禄大夫谢朏为司徒,尚书令。

  

  七月,扶南、龟兹、中天竺各遣使献方物。

  

  十月,皇子纲生,降都下死罪以下囚。

  

  魏扬州刺史任城王澄命统军党法宗、傅竖眼、王神念分兵寇东关、大岘、淮陵、九山,拔关要、颍川、大砚三城,白塔、牵城、清溪皆溃。徐州刺史司马明素将兵救九山,徐州长史潘伯邻救淮陵,宁朔将军王燮保焦城。党法宗等进拔焦城,破淮陵。

  

  十一月乙亥,尚书左仆射沈约以母忧去职。壬午,魏党法宗等擒司马明素,斩伯邻。

  

  魏徐州刺史王监取角城。

  

  三年(魏正始元年)正月戊申,扬州刺史临川王宏进号中军将军。癸丑,以尚书右仆射王莹为尚书左仆射,太子詹事柳惔为尚书右仆射。

  

  五月丁巳,以扶南国王陈如阇耶跋摩为安南将军。癸未,大赦。

  

  七月丁未,湘州刺史杨公则为中护军。

  

  九月,北天竺遣使献方物。

  

  十一月甲子,诏除赎罪科。

  

  魏元嵩为徐州刺史转扬州。

  

  四年(魏正始二年)正月癸卯朔,诏曰:“今九流常选,年未三十,不通一经,不得解褐。若有才同甘、颜,勿限年次。”置五经博士各一人,广开馆宇。南徐州刺史鄱阳王恢迁,中护军柳庆远迁。有司奏吴令唐佣铸盘龙火炉、翔凤砚盖,诏禁锢终身。丙午,省凤凰衔书伎。戊申,停宫人观郊禋。辛亥,祀南郊,大赦。

  

  二月壬午,遣卫尉卿杨公则率宿卫兵塞洛口。戊戌,以前郢州刺史曹景宗为中护军。

  

  是月,立建兴苑于秣陵建兴里。

  

  六月庚戌,初立孔子庙。

  

  十月丙午,北伐,以扬州刺史临川王宏都督江北诸军事,尚书右仆射柳惔为副。以兴师费用,王公以下各上国租及田谷,助军费。

  

  十一月辛未,以都官尚书张稷为领军将军。

  

  十二月,司徒、尚书令谢朏以所生母忧,去职。

  

  是岁大穰,米斛三十。

  

  五年(魏正始三年)正月丁卯朔,诏:“凡诸郡国旧族邦内无在朝位者,选官搜括,使郡有一人。”乙亥,以前司徒谢朏为中书监、司徒。南徐州刺史建安王伟改丹阳尹,以豫章王综代之。丁丑,左仆射王莹为护军将军。甲申,立皇于纲为晋安郡王。(按:皇子封不备书,以简文帝承嗣,故书。)

  

  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监正平),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

  

  五月辛未,太子左卫率张惠绍克魏宿预城。乙亥,临川王宏前军克梁城。

  

  是月,置集雅馆以招远学。

  

  六月庚子,青、冀二州刺史桓和克朐山城。

  

  七月乙丑,邓至国遣使献方物。己丑,遣将军角念将兵屯蒙山,招纳兖州之民,降者甚众。时将军萧及屯固城,桓和屯孤山。壬寅,魏统军樊鲁大破桓和于孤山。

  

  八月,别将元恒拔固城,统军毕祖朽击念,走之。己酉,将军薛怀恭与魏邢峦战于睢口,败绩,怀恭筑城。

  

  九月癸酉,魏邢峦与将军杨大眼合攻,拔清南之城,斩怀恭,张惠绍弃宿豫。己丑夜,临川王宏之师溃于洛口。

  

  十一月乙丑,以师出淹时,大赦。

  

  十二月癸卯,司徒谢朏卒。

  

  六年(魏正始四年)正月辛酉朔,诏四方士民,陈言刑政。己卯,诏:“祝史请祷,不得为朕祈福。”

  

  四月癸卯,以右卫将军曹景宗为领军将军。己酉,以江州刺史王茂为尚书右仆射。丁巳,扬州刺史临川王宏为骠骑将军,以建安王伟代之。

  

  右光禄大夫沈约代王莹为尚书左仆射。

  

  八月戊于,大赦。戊戌,京师大水,涛入御道。

  

  九月丁亥,改阅武堂为德阳堂,听讼堂为仪贤堂。丙戌,以左卫将军吕僧珍代吕义之为南兖州刺史。

  

  闰月乙丑,临川王宏为司徒、尚书左仆射,沈约为尚书令、吏部尚书,袁昂兼尚书右仆射。甲申,以右光禄大夫夏侯详为左仆射。魏元昞(即元寿兴)为徐州刺史。

  

  七年(魏永平元年)正月乙酉朔,诏:“今声训所渐,夷夏同风,宜大启庠敩,博延胄子,务彼十伦,弘此三德,使陶钧远被,微言载表。”戊戌,作神龙、仁虎阙于端门、大司马门外壬子,以卫尉萧景代曹景宗兼领军将军。二月乙卯,新作国门于越城南。庚午,诏于州郡县置州望、郡宗、乡豪各一人,专掌搜荐。乙亥,以南兖州刺史吕僧珍代萧景为领军将军。丙子,以中护军长沙王渊业为南兖州刺史,柳庆远自雍州刺史为护军将军。

  

  五月己亥,诏复置宗正、太仆、大匠、鸿胪,又增太府、大舟,为十二卿。癸卯,始兴王憺自荆州刺史为护军将军。

  

  六月辛酉,复建、修二陵,周回五里内居民。改陵监为陵令。

  

  八月丁巳,赦大辟以下未结正者。

  

  九月丁亥,诏曰:“薮泽山林,毓材所出。斧斤之用,比屋所资。而顷世相承,并加封固,岂所谓与民同利,惠兹黔首?凡公家诸屯戍见封者,可悉开常禁。”壬子,置童子奉车郎。

  

  十月丙寅,以吴兴太守张稷为尚书左仆射。丙子,魏阳关主许敬珍以城内附。诏大举伐魏。以始兴王憺为平北将军,率众入清;车骑将军王茂率众向宿豫。丁丑,魏镇东参军成景俊杀宿豫戍主严仲贤,以城来降。

  

  十一月庚寅,魏遣安东将军杨椿将兵四万攻宿豫。

  

  八年(魏永平二年)正月辛巳,车驾祀南郊,大赦,内外文武各赐劳一年。

  

  四月戊申,护军将军始兴王憺迁,临川王宏代建安王伟为扬州刺史。丙子,丹阳尹王莹迁。

  

  五月壬午,诏:“有能通一经、始末无倦者,策实之后,可量加叙录。虽复牛监羊肆,寒品后门,并随才试吏,勿有遗漏。”

  

  十月乙巳,长沙王渊业自南兖州刺史为护军将军,始兴王憺以镇北将军代之。

  

  魏以卢昶为徐州刺吏。

  

  九年(魏永平三年)正月乙丑,右光禄大夫王莹代沈约为尚书令,建安王伟领护军将军,南兖州刺史始兴王憺迁,以太常卿王亮为中书监。丙子,晋安王纲为南兖州刺史。庚寅,作缘淮塘,北岸起石头迄东冶,南岸起后渚篱门迄于三桥。

  

  三月己丑,车驾幸国子学,亲临讲肄,赐国子监祭酒以下帛各有差。诏:“皇太子及王侯之子年在从师者,可令入学。”于阗献方物。

  

  四月丁巳,革选五部令史用寒流。林邑国献白猴一。

  

  五月己亥,诏:“自今台阁省府州郡镇戍应有职僚之所,时共集议,各陈损益,具以奏闻。”中书监王亮卒。

  

  六月癸酉,护军建安王伟迁。

  

  十二月癸未,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胄子,赐训授之司各有差。

  

  十年(魏永平四年)正月辛丑,车驾祀南郊,大赦,居局治事赐劳二年。癸卯,尚书左仆射张稷为青、冀二州刺史,鄱阳王恢自郢州刺史为护军将军。甲辰,南康王绩代豫章王综为南徐州刺史。辛酉,车驾祀明堂。

  

  三月,盗杀东莞、琅邪二郡太守邓晰,以朐山引魏徐州刺史卢昶,遣振远将军马仙琕讨之。

  

  五月,马仙琕围朐山。丁丑,领军吕僧珍卒。己卯,以国子祭酒张充为尚书左仆射,太子詹事柳庆远为领军将军。

  

  七月丙辰,诏:“昔公卿面陈,载在前史,令仆陛奏,列代明文,晋氏陵替,虚诞为风,自此相因,其失弥远。三槐八坐,应有务之百官,宜有所论,可入陈启,庶藉周爰,少匡寡薄。”

  

  九月,马仙琕大破魏军,克复朐山城。

  

  十二月,魏徐州刺史卢昶以朐山失利,免。

  

  是岁,初作宫城门三重楼及开二道。宕昌国献方物。

  

  十一年(魏延昌元年)正月壬辰,诏:“刑法悼耄,罪不收孥。礼著明文,史彰前事。自今逋谪之家及罪应质作,若午有老小,可停将送。”司空、扬州刺史、临川王宏进位太尉。骠骑将军王茂为司空。

  

  三月丁巳,曲赦扬、徐二州。筑西静坛于钟山。庚申,高丽献方物。

  

  四月,诏:“去岁朐山大殄丑类,宜为京观,用旌武功;但伐罪吊民,皇王盛轨,掩骼埋胔,仁者用心。其下青州,悉使收藏。”百济、扶南、林邑献方物。

  

  十一月乙未,以吴郡太守袁昂为尚书右仆射。己酉,降太尉、扬州刺史、临川王宏为骠骑将军。癸丑,齐宣德太妃王氏葬崇安陵,谥曰安后。

  

  十二月己未,护军将军鄱阳王恢迁。

  

  魏李彦为徐州刺史。

  

  十二年(魏延昌二年)正月辛卯,车驾祀南郊,赦大辟以下。

  

  二月,以兼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尚书右仆射。郁州民夜袭州城,杀青、冀二州刺史张稷降魏,北兖州刺史康绚遣司马霍奉伯讨平之。新作太极殿。

  

  三月辛卯,王珍国自湘州刺史为护军将军。

  

  四月,都下大水。

  

  六月癸巳,新作太庙。

  

  九月戊午,临川王宏为司空。

  

  十月丁亥,诏:“明堂地居卑湿,可量就埤起,以尽诚敬。”

  

  是年夏,魏徐州大霖雨,川渎溢,刺史李彦疏通,得无淹溃之害。晋安王纲自南兖州入为丹阳尹,吴平侯景为南兖州刺史。

  

  十三年(魏延吕三年)正月壬戌,丹阳尹、晋安王纲迁。

  

  二月丁亥,车驾亲耕籍田,大赦,孝悌力田赐爵一级。

  

  四月辛卯,林邑献方物。

  

  五月辛亥,以通直散骑常侍韦叡为中护军。

  

  六月己亥,以南兖州刺史萧景为领军将军。

  

  七月乙亥,立皇子绎为湘东郡王。

  

  八月癸卯,扶南、于阗献方物。

  

  是岁,作浮山堰。魏杨钧为徐州刺史。

  

  十四年(魏延昌四年)正月乙巳朔,皇太子冠,大赦。赐为父后者爵一级,王公以下班赉各有差。停远近上庆礼。辛亥,车驾祀南郊。诏:“班下远近,博采英异。又前以墨刑代重辟者,除其条。”

  

  二月庚寅,芮芮来聘。辛丑,中护军韦叡迁。

  

  九月癸丑,长沙王渊业为护军将军。狼牙修国献方物。

  

  十月,浮山堰坏。

  

  是年,魏以司徒左长史杨钧为徐州刺史。

  

  十五年(魏熙平元年)正月己巳,诏:“可申下四方,政有不便于民者,所在具条以闻长吏劝课,躬履堤防,勿有不修,致妨农事,关市之赋,或有未允,外时参量,优减旧格。”

  

  四月丁未,以豫章王综兼护军。高丽献方物。

  

  五月癸未,扬州刺史临川王宏为中书监,刺史如故。

  

  六月丙申,改作小庙毕。庚子,尚书令王莹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袁昂为左仆射,吏部尚书王暕为右仆射。

  

  八月,芮芮来聘,河南(即吐谷浑)献方物。

  

  十月戊午,丹阳尹长沙王渊业迁。

  

  十一月丁卯,兼护军豫章王综迁。壬午,以雍州刺史韦叡为护军将军。

  

  是年,魏以安丰王延明为徐州刺史。

  

  十六年(魏熙平二年)正月辛未,车驾亲祀南郊,诏:“朕昧旦勤劳,亟移星纪。升中就阳,禋敬克展。务承天休,布兹和泽。尤贫之家,勿收今年三调。其无田业者,所在量宜赋给。若民有产子,即依格优蠲。”

  

  二月庚戌,豫章王综为南徐州刺史。南康王绩自南徐州领石头戍事。

  

  三月丙子,河南王献方物,敕太医不得以生类为药。公家织官,纹锦饰并断仙人鸟兽之形。

  

  四月甲子,初去宗庙牲。

  

  十月,宗庙荐馐,始用蔬果。

  

  是年,起至敬殿、景阳台,置七庙坐,每月再设净馔。

  

  十七年(魏神龟元年)正月丁巳朔,诏曰:“今开元发岁,品物维新,思俾黔黎,各安旧所。将使郡无旷土,邑靡流民,鸡犬相闻,桑柘交畛。凡天下之民,有流移他境,在天监十七年正月一日以前,可开恩半岁,悉听还本,蠲课三年。其流寓过远者,量加程日。若有不乐还者,使著土籍为民,准旧课输。若流移之后,本乡无居宅者,村司三老及余亲属,占请村内官地官宅,令相容受,使恋本者还有所托。凡坐为市埭诸职割盗衰减应被封籍者,其田宅车牛,是民生之具,不得悉以没入,皆优量分留,使得自止。其商贾富室,亦不得互相兼并。遁叛之身,罪无轻重,并许首出,还复民伍。若有拘限,自还本役。并为条格,咸使闻之。”

  

  二月甲辰,大赦。乙卯,领石头戍事南康王绩为南兖州刺史。

  

  五月戊寅,扬州刺史临川王宏免。己卯,千陀利国献方物。以领军将军萧景为安右将军,监扬州。辛巳,以临川王宏为中书监。

  

  六月,以益州刺史鄱阳王恢为领军将军。中军将军、中书监临川王宏以本号行司徒。

  

  八月壬寅,诏兵驺奴婢,男年登六十,女年登五十者,免为平民。

  

  十月乙亥,以行司徒临川王宏为中书监、司徒。

  

  是年,晋安王纲复为丹阳尹。魏以萧宝寅为都督徐、南兖二州军事、车骑将军、徐州刺史。

  

  十八年(魏神龟二年)正月甲申,始兴王憺自荆州刺史为领军将军,尚书左仆射袁昂为尚书令,尚书右仆射王暕为左仆射,太子詹事徐勉为右仆射。辛卯,车驾祀南郊。

  

  四月丁巳,大赦。帝于无碍殿受佛戒。

  

  魏以萧宝寅为徐州刺史。

  

  普通元年(魏正光元年)正月乙亥朔,大赦,改元。己卯,以司徒临川王宏为扬州刺史,监扬州萧景迁郢州刺史。尚书左仆射王暕以母忧去职。金紫光禄大夫王份为尚书右仆射。庚子,扶南、高丽献方物。

  

  二月丙戌,滑国献方物。

  

  四月甲午,河南王献方物。

  

  六月丁未,护军将军韦叡迁。

  

  七月己卯,江、淮、海并溢。

  

  十月辛亥,以长沙王渊业为护军将军。辛酉,丹阳尹晋安王纲迁。

  

  二年(魏正光二年)正月甲戌,晋安王纲自新除益州刺史为南徐州刺史,代豫章王综。辛巳,车驾祀南郊。诏:“凡民有单老孤稚不能自存,主者郡县咸皆收养,赡给衣食,以终其身。于京师置孤独园。尤穷之家,勿收租赋。”戊子,大赦。

  

  二月辛丑,车驾祀明堂。

  

  三月庚寅,大雪,平地三尺。

  

  四月乙卯,改作南北郊。丙辰,诏:“平秩东作,义不在南。可于震方,简求沃野。具兹千亩,庶允旧章。”

  

  五月癸卯,琬炎殿火,延烧后宫屋三千余间。丁巳,诏停贺瑞。

  

  七月丁酉,假大匠卿裴邃节,北讨。

  

  十一月,百济、新罗献方物。

  

  魏徐州刺史萧宝寅迁尚书左仆射。

  

  三年(魏正光三年)正月庚子,以尚书令袁昂为中书监,吴郡太守王暕为尚书左仆射,代王份。庚戌,京师地震。

  

  五月癸巳,赦,并班下四方,民所疾苦,咸即以闻,公卿百僚各上封事,连率郡国举贤良、方正之士。

  

  八月辛酉,作二郊及籍田并毕,班赐工匠各有差。甲子,婆利、白题国献方物。

  

  十一月辛丑,以太子詹事萧渊藻代始兴王憺为领军将军。

  

  魏北海王颢为徐州刺史。

  

  四年(魏正光四年)正月辛卯,车驾祀南郊,应诸穷疾,咸加赈恤,并班下四方,时理狱讼。丙午,车驾祀明堂。

  

  二月乙亥,躬耕籍田。诏:“可班下远近,广辟良畴,公私畎亩,务尽地利。若欲附农而粮种有乏,亦加贷恤,每使优遍。孝悌力田,赐爵一级,预耕之司,刻日劳酒。”

  

  三月壬寅,豫章王综为南兖州刺史,代南康王绩。

  

  十月庚午,以中书监,中卫将军袁昂为尚书令,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己卯,护军将军昌义之卒。

  

  十一月甲辰,尚书左仆射王晾卒。魏徐州刺史北海王颢以御史劾,削夺官爵。

  

  十二月戊午,始铸铁钱。狼牙修国献方物。

  

  五年(魏正光五年)正月,太府卿夏侯直为中护军。

  

  三月甲戌,分扬州、江州置东扬州。

  

  六月,曲阿水灾。庚子,以员外散骑常侍元树为平北将军,率众北伐。戊于,以会稽太守武陵王纪为东扬州刺史。

  

  八月庚寅,徐州刺史成景俊克魏童栈城。

  

  九月戊申,成景俊又克睢陵城。

  

  十月壬寅,太守曹世宗破魏曲阳城。

  

  魏元法僧为徐州刺史。

  

  六年(魏孝昌元年)正月辛亥,车驾祀南郊。庚申,魏徐州刺史元法僧以彭城内附。上使散骑常侍朱异使于法僧,以宣城太守元略为,大都督。己巳,诏:侍中、领军将军西昌侯渊藻,率众前驱,南兖州刺史豫章王综率诸军继进。甲戌,以元法僧为司空。

  

  是月,魏安乐王鉴击元略于彭城南,略大败,走入城。法僧出击,鉴大败之。将军王希聃拔魏南阳平。

  

  二月庚辰,南徐州刺史庐陵王续还朝。

  

  三月己酉,行幸白下城,履行六军顿所。乙丑,豫章王综权顿彭城,总督众军,并摄徐州府事。乙巳,上召元法僧及元略还建康。法僧驱吏民万余人南渡。

  

  五月己酉,筑宿豫堰。壬子,遣中护军夏侯亶北伐。

  

  六月庚辰,豫章王综奔魏,魏入彭城,乘胜追击,复取诸城,至宿豫而还。

  

  八月丙子,以散骑常侍曹仲宗兼领军。

  

  十月壬戌,大赦。

  

  十二月戊于,行南徐州事邵陵王纶有罪,免官削爵。壬辰,京师地震。

  

  魏东道大行台、徐州大都督、安丰王延明复为徐州刺史。州频经师旅,延明招携新故,人悉安业,百姓咸附。

  

  七年(魏孝昌二年)正月辛丑,赦殊死以下。丁卯,滑国献方物。

  

  二月甲戌,北伐众军解严。河南王献方物。

  

  三月乙卯,高丽献方物。

  

  四月乙酉,太尉临川王宏卒。南州津改置校尉,增加俸秩。诏在位群臣,各举所知,凡是清吏,咸使荐闻。州年举二人;大郡一人。孔休源授宣惠将军,监扬州事。

  

  六月,林邑献方物。

  

  七月,上复遣元树等自北道攻黎浆,夏侯亶等自南道攻寿阳。

  

  十月辛未,丹阳尹湘东王绎迁荆州刺史。

  

  十一月庚辰,大赦。戊辰,加尚书令袁昂中书监。辛巳,魏扬州刺史李宪以寿阳降。

  

  大通元年(魏孝昌三年)正月乙丑,以尚书左仆射徐勉为尚书仆射。诏:“百官俸禄,自今可长给现钱,依时即出,勿令逋缓。”初,帝创同泰寺,至是,开大通门以对寺之南门,反语以协同泰。自是晨夕讲义,多出此门。辛未,车驾祀南郊,诏:“凡因事去土,流移他境者,并听复宅业,蠲役五年。尤贫之家勿收三调。”

  

  二月,成景俊攻魏彭城。魏以荆州刺史崔孝芬为徐州行台以御之,景俊还。

  

  三月辛未,幸同泰寺舍身。甲戌,还官,大赦,改元。以左卫将军萧渊藻为中护军。林邑、师子国献方物。

  

  五月丙寅,成景俊克临潼、竹邑。

  

  十一月丁卯,以中护军萧渊藻为北讨都督。戊辰,尚书令袁昂为中书监。高丽献方物。

  

  魏杨昱为徐州刺史。

  

  二年(魏三月改永安)正月庚申,卫尉卿萧昂为中领军。乙酉,芮芮来聘。

  

  是月,筑寒山堰。

  

  四月,魏大乱,其北海王元颢等来奔。

  

  六月丁亥,魏临淮王或求还本国,许之。

  

  十月丁亥,以魏北海王颢为魏主,遣东宫直阁将军陈庆之卫送还北。

  

  中大通元年(魏永安二年)正月辛酉,车驾祀南郊,大赦。辛巳,车驾祀明堂。

  

  二月甲申,丹阳尹武陵王纪迁。辛丑,芮芮来聘。

  

  三月庚辰,中护军萧渊藻迁。

  

  四月癸未,南康王绩为护军将军。

  

  五月戊辰,陈庆之克魏大梁。乙亥,元颢入洛阳。

  

  六月壬午,大赦。

  

  闰月己未,护军将军南康王绩卒。己卯,魏尔朱荣杀元颢,复据洛阳。陈庆之遁还建康,以为右将军。魏安丰王延明来奔。

  

  九月辛巳,朱雀航华表灾。以安北将军羊侃为青、冀二州刺史。癸巳,车驾幸同泰寺,设四部无遮大会,因舍身,公卿以下钱一亿万来赎。

  

  十月己酉,车驾还宫,大赦,改元。

  

  十一月丙戌,加袁昂中书监,中护军萧渊藻为护军将军,中领军萧昂为领军将军。辛亥,以陈庆之为北兖州刺史。

  

  十二月丁巳,盘盘国献方物。

  

  是年,魏前冀州刺史元孚为徐州刺史。

  

  二年(魏永安三年、建明元年)正月戊寅,以晋王纲为扬州刺史,南徐州刺史庐陵王续迁雍州。

  

  六月丁巳,遣魏汝南王元悦还北为魏主。庚申,林邑献方物。壬申,扶南献方物。

  

  八月庚戌,车驾幸德阳堂,设丝竹会,祖送元悦。

  

  十二月,魏王悦改元更兴,闻尔朱兆已入洛,自知不及事,遂南还。是年,斛斯椿为徐州刺史,转东徐州,建州刺史尔朱仲远为徐州刺史,兼尚书左仆射,三徐州大行台。

  

  三年(魏建明二年、普泰元年)正月辛巳,车驾祀南郊,大赦。

  

  二月辛丑,车驾祀明堂。

  

  四月乙巳,皇太子统卒。

  

  六月丁未,以前太子詹事萧渊猷为中护军。尚书仆射徐勉加特进右光禄大夫。癸丑,立昭明太子子,南徐州刺史华容公欢为豫章王。

  

  七月乙亥,立晋安王纲为皇太子。大赦,赐为父后者及出处忠孝文武清勤,并赐爵一级。庚寅,诏:“凡宗室有服属者,并可赐沐食乡亭侯。”壬辰,以吏部尚书何敬容为尚书右仆射。

  

  九月庚午,以太子詹事萧渊藻为南兖州刺史。戊寅,狼牙修国献方物。

  

  十月己酉,行幸同泰寺,升法坐,为四部众说大般涅经义,讫于乙卯。

  

  是月,魏徐州刺史尔朱仲远反。

  

  十一月乙未,行幸同泰寺,升法坐,为四部众说摩诃般若波罗密经义,讫于十二月辛丑。

  

  是年,杜德为徐州刺史。尔朱仲远进督东道诸军,改兖州。

  

  四年(魏普泰二年、永熙元年、中兴二年)正月丙寅朔,南平王伟进位大司马,司空元法僧进太尉,尚书令袁昂进司空。戊辰,丹阳尹邵陵王纶为扬州刺史,太子右卫率薛法护为平北将军,卫送元悦入洛。

  

  二月壬寅,新除太尉元法僧还洛,云麾将军羊侃为兖州刺史。庚戌,新除扬州刺史邵陵王纶免为庶人。壬子,武陵王纪自江州为扬州刺史,领军将军萧昂迁江州。

  

  三月庚午,侍中、领国子博士萧子显上表置制旨孝经助教一人,生十人,专通帝所释孝经义。

  

  四月,盘盘国献方物。

  

  九月乙巳,以南平王世子恪为领军将军,司空袁昂领尚书令。

  

  十一月己酉,高丽献方物。

  

  魏徐州刺史尔朱仲远复进督东道诸军,改兖州。

  

  闰月,徐州刺史杜德降高欢,元祜为徐州刺史。

  

  五年(魏永熙二年)正月辛卯,车驾祀南郊,大赦。戊申,京师地震。辛亥,车驾祀明堂。癸丑,河南国献方物。

  

  二月癸未,行幸同泰寺,设四部大会,升法坐,发金字摩诃般若经题,讫于己丑。

  

  三月丙辰,大司马南平王伟卒。

  

  四月癸酉,以御史中丞臧盾兼领军。

  

  是月,魏华山王鸷除开府徐州刺史,天平二年三月还京。

  

  五月戊子,京邑大水,御道通船。

  

  是月,青、冀二州刺史徐子彦侵魏圉城。

  

  六月丁卯,魏建义城主兰宝杀东徐州刺史崔祥,以下邳降。

  

  七月辛卯,改下邳为武州。

  

  八月甲子,波斯国献方物。甲申,中护军萧渊猷卒。

  

  九月己亥,以临贺王正德为中护军。甲寅,盘盘国献方物。

  

  十月庚申,以尚书右仆射何敬容为左仆射,吏部尚书谢举为右仆射。

  

  十一月癸巳,魏以殷州刺史邸珍为徐州大都督、东道行台、仆射,以讨下邳。

  

  六年(魏永熙三年、东魏天平元年)二月癸未,车驾耕籍田,大赦。

  

  三月甲辰,百济献方物。

  

  四月,魏高欢使邸珍夺徐州刺史华山王鸷管钥。

  

  十月丁卯,以信武将军元庆和为镇北将军、魏王,率众北伐。

  

  是月,东魏徐州刺史邸珍卒。

  

  大同元年(东魏天平二年)正月戊申朔,改元,大赦。

  

  二月辛巳,车驾祀明堂。丁亥,车驾耕籍田。辛丑,高丽,丹丹献方物。

  

  三月辛未,滑国王、安乐陆丹王献方物。

  

  四月庚子,波斯献方物。

  

  元庆和攻东魏城父,丞相欢遣侯景率三万人趣彭城。

  

  是年五月,东魏徐州刺史任延敬破仁州刺史黄道始于北济阴。

  

  二年(魏大统二年、东魏天平三年)正月甲辰,以兼领军臧盾为中领军。

  

  是月,为文帝作皇基寺,南津校尉孟少卿诬曲阿弘氏买湘州巨材为劫而杀之,没其材,以为寺。

  

  二月己亥,车驾耕籍田。

  

  三月庚申,诏求言举才。戊申,丹阳陶弘景卒。时士大夫竞谈玄理,不及武事。将没,为诗曰:“夷甫任散诞,平叔坐论空,岂悟昭阳殿,遂作单于宫!”

  

  四月乙未,以骠骑大将军、开府元法僧为太尉,尚书右丞江子四上封事,极言政治得失。

  

  五月癸卯,诏:“江子四封事,尚书可时加检括,于民有蠹患者,便即勒停,宜速详启,勿致淹缓。”乙巳,以魏前梁州刺史元罗为青、冀二州刺史。

  

  六月丁亥,改南郊、明堂、陵庙等令视散骑侍郎。

  

  七月,遣魏降将贺拔胜等归国。

  

  十一月辛亥,都下地震。

  

  十二月壬申,东魏请通和,诏许之。

  

  是年,东魏以元轨为徐州刺史。

  

  三年(东魏天平四年)正月辛丑,车驾祀南郊,大赦。是夜,朱雀门灾。

  

  二月丁亥,车驾耕籍田。己丑,尚书左仆射何敬容迁,以护军将军萧渊藻代之。以庐陵王续为护军将军。

  

  四月丁卯,河东王誉为南徐州刺史。

  

  五月丙申.以前扬州刺史武陵王纪为扬州刺史。

  

  七月癸卯,魏遣使来聘。

  

  是月,青州雪害苗稼。(按:梁青州在清江苏海州境,故录之。)

  

  八月辛卯,车驾幸阿育王寺,赦。

  

  九月,南兖州大饥。

  

  闰月甲子,扬州刺史武陵王纪改益州。

  

  十月丙辰,京师地震。

  

  是岁饥。

  

  四年(东魏元象元年)正月庚辰,以宣城王大器为扬州刺史。

  

  二月己亥,车驾耕籍田。

  

  三月戊寅,河南国献方物。癸未,芮芮来聘。

  

  五月甲戌,东魏遣使来聘。

  

  七月己未,以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岳阳王詧为东扬州刺史。癸亥,大赦。戊辰,使兼散骑常侍刘义聘东魏。

  

  八月甲辰,诏:“南兖、北徐、西徐、东徐,青、冀、南北青、武、仁、潼、雎等十二州饥馑,曲赦逋租宿债,勿收本年三调。”

  

  九月,阅武于乐游苑。

  

  十二月丁亥,兼国子助教皇侃上所撰《礼记义疏》。

  

  是年,东魏以陆子彰为徐州刺吏。

  

  五年(东魏兴和元年)正月乙卯,中权将军丹阳尹何敬容即本号为尚书令,吏部尚书张缵为尚书仆射。丁巳,御史中丞、参礼仪事贺琛奏:“今南北二郊籍田往还并宜御辇,不复乘辂。二郊请用素辇,籍田用常辇,皆以侍中陪乘,停大将军及太仆。”诏付尚书博议施行。改素辇名大同辇。昭祀宗庙乘玉辇。辛未,车驾祀南郊。

  

  三月己未,诏:“凡是政事不便于民者,州郡县即时皆言,勿得欺隐。如使怨讼,当境任失。而今而后,以为永准。”

  

  七月己卯,湘东王绎自荆州刺史代庐陵王续为护军将军。

  

  八月乙酉,扶南王遣使献生犀及方物。

  

  十一月乙亥,东魏使散骑常侍王元景来聘。

  

  十二月癸未,以吴郡太守谢举为中书监,新除中书令鄱阳王范为中领军。

  

  东魏以房谟为徐州刺史。

  

  六年(东魏兴和二年)正月庚戌朔,曲赦徐、兖州。

  

  四月癸未,诏晋、宋、齐三代诸陵,有职司者勤加守护。

  

  五月戊寅,前青、冀二州刺史元罗为右光禄大夫。己卯,河南王献马及方物。求释迦像并经十四条。诏付像制旨涅槃般若并金光明讲疏。

  

  七月丁丑,东魏使兼散骑常侍李象等来聘。

  

  八月戊午,赦。诏:“自今尚书中有疑事,前干朝堂参议,然后奏闻,不得习常。其军机要切,前须咨审,自依旧典。”盘盘国遣匣献方物。

  

  九月,移安州置定远郡,受北徐州都督。戊辰,司空袁昂卒。

  

  十一月己卯,曲赦京邑。

  

  东魏以崔棱为徐州刺史,给广宗部曲三百,清河部曲千人。

  

  七年(东魏兴和三年)正月辛巳,车驾祀南郊,赦其有流移及失桑梓者,各还田宅,蠲课五年。辛丑,车驾祀明堂。

  

  二月辛巳,车驾耕籍田。乙卯,京师地震。丁巳,中领军鄱阳王范迁。

  

  三月乙亥,宕昌,高丽、百济、滑国入贡。

  

  四月戊申,东魏来聘。

  

  五月癸巳,以侍中南康王会理兼领军。遣兼散骑常侍明少遐等聘于东魏。

  

  九月皮寅,芮芮来聘。

  

  十一月丙子,诏停在所役使女丁。丁丑,诏;“凡厥諐耗逋负,起今七年十一月九日昧爽以前,在民间无问多少,言上尚书督所未入者,皆赦除之。”又诏:“凡是田桑废宅没入者,公创之外,悉以分给贫民,皆使量其所能以受田分。如闻顷者,豪家富室,多占取公田,贵价征税,以与贫民,伤时害政,为蠹已甚。自今公田悉不能假与豪家;已假者特听不追。其若富室给贫民种粮共营作者,不在禁例。”

  

  十二月壬寅,诏:“州牧多非良才,守宰虎而传翼.至于民间诸求万端,或供厨帐,或供厩库,或遣使命,或待宾客,皆无自费,取给于民。又复多遣游军,称为遏防,好盗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设,或责脚步。又行劫纵,更相枉逼,良人命尽,富室财殚。此为怨酷,非止一事。亦频禁断,犹自未已。外司明加听采,随事举奏。又复公私传、屯、邸、冶,爰至僧尼,当其地界,止应依限守视,乃至广加封固,越界分断水陆采捕及以樵苏,遂致细民措手无所。凡自今有越界禁断者,禁断之身,皆以军法从事。若是公家创内,止不得辄自立屯,与公竞作以收私利。百姓樵采以供烟爨者,悉不得禁,及以采捕,亦勿诃伺。若不遵承,皆以死罪结正。”魏遣使来聘。丙辰,于宫城西立士林馆,延集学者。

  

  八年(东魏兴和四年)二月,江州刺史湘东王绎以兵擒安成据郡乱人刘敬躬,送京师,斩于建康市。

  

  四月戊寅,东魏使兼散骑常侍李绘来聘。

  

  十二月,东魏遣兼散骑常侍杨斐来聘。

  

  是月,西江督护高要太守陈霸先以破卢子略等功,授直门将军。

  

  九年(东魏武定元年)正月丙申,地震。

  

  三月,以太子詹事谢举为尚书仆射。

  

  十二月壬戌,领军将军臧盾卒,以河东王誉为领军将军。

  

  十年(东魏武定二年)正月甲午,上幸兰陵,谒建宁陵。使太子入守京城。辛丑,谒修陵。壬寅,诏:“朕自违桑梓,五十余载。始获展敬园陵,但增感恸。故乡老少,接踵远至,宜有以慰其心。并可锡位一阶,并加颁赉。所经县邑,无出今年租赋。监所贫民,蠲复二年。普赉内外从官军主左右钱米各有差。”丁未,南徐州刺史临川王正义进号安东将军。

  

  己酉,幸京口城北固楼,改名北顾。庚戌,幸回宾亭,宴帝乡父老及所经近县奉迎候者数千人,各赉钱二千。

  

  四月己卯,车驾至自兰陵。

  

  五月丁酉,尚书令何敬容免。

  

  九月已丑,诏曰:“今兹远近,雨泽调适,其获已及,冀必万箱,宜使百姓因斯安乐。凡天下罪无轻重,已发觉未发觉,讨捕未擒者,皆赦宥之。侵割耗散官物,无问多少,亦悉原除。其有因饥逐食,离乡去土,悉听复业,蠲课五年。”

  

  十一月大雪,平地三尺。

  

  东魏慕容绍宗自行台为徐州刺史,讨平反人刘乌黑。

  

  十一年(东魏武定三年)三月庚辰,诏:“远近分置,内外条流,四方所立屯、传、邸、冶、市埭、桁渡、津税、田园,新旧守宰,游军戌逻,有不便于民者,尚书州郡各速条上,当随言除省,以舒民患。”

  

  十月乙未,诏:“有罪者,复听入赎。”东魏遣中书舍人尉瑾来聘。

  

  十二月,散骑常侍贺琛启陈四事:“其一,以为今北边稽服,正是生聚教训之时,而户口减落,关外弥甚。郡不堪州之控总,县不堪郡之哀削,更相呼扰,惟事征敛,民不堪命,各务流移。东境户口空虚,皆由使命烦数,每有一使所属,骚扰惊困,守宰则拱手听其渔猎。虽年降复业之诏,屡下蠲赋之思,民不得反其居。其二,以为今天下所以贪残,皆由风俗侈靡。诚宜严为禁制,导以节俭,足正雕流之弊。其三,以为百司莫不奏事,但斗筲之人,既得伏奏惟戾,便欲诡兢求进,以深刻为能,以绳逐为务。长弊增奸,实由于此。诚愿责其公平之效,黜其谗慝之心,则上安下谧,无侥幸之患。其四,以为今天下无事,而犹日不暇给,宜省事息费,事省则民养,费息则财聚。凡京师治、署、邱、肆及国容、戎备,有所宜除,除之,有所宜减,减之,兴造有非急者,征求有可缓者,皆宜停省。”启奏,上大怒,召主书于前,口授敕书以责琛。琛但谢过而已,不敢复言。

  

  中大同元年(东魏武定四年)三月乙巳,大赦。庚戌,法驾出同泰寺大会,停寺省,讲金字三慧经,仍施身。

  

  四月丙戌,皇太子以下奏赎。仍于同泰寺解设法大会。大赦,改元。是夜,同泰寺灾。

  

  七月辛酉,以武昌王为东扬州刺史。丙寅,诏可通用足陌钱。

  

  八月丁亥,武昌王卒。临川王正义自南徐州刺史代之。邵陵王纶为南徐州刺史。甲午,渴盘陀国献方物。

  

  太清元年(东魏武定五年)正月辛酉,车驾祀南郊,大赦。甲子,祀明堂。

  

  二月壬午,纳东魏司徒侯景降,以为大将军,封河南王,大行台,承制如邓禹故事。丁亥,车驾耕籍田。

  

  三月庚子,幸同泰寺,舍身如大通故事。丁亥,车驾还宫,大赦,改元。

  

  八月乙丑,伐东魏,遣兖州刺史南康王会理分督诸将;寻追会理还,以浈阳侯渊明为都督。戊子,武州刺史萧弄璋攻东魏碛泉、吕梁二戍,拔之。

  

  九月癸卯,萧渊明军于寒山,去彭城十八里,断流立堰,再旬成。东魏徐州刺史王则固彭城。

  

  十一月,东魏大将军高澄使大都督高岳救彭城,以金门郡公潘乐为副。乙酉,东魏以慕容绍宗为东南道行台,与高岳,潘乐偕行。侯景闻绍宗来。有惧色。绍宗率众十万据橐驼岘。羊侃劝浈阳侯渊明乘其远来击之,不从,旦日,又劝出战,不从,侃乃率所领出屯堰上。丙午,绍宗至城下,引步骑万人攻潼州刺史郭凤营,矢下如雨。渊明醉不能起,命诸将救之,皆不敢出。北兖州刺史胡贵孙独率麾下与东魏战,斩首二百级。谯州刺史赵伯超不敢战,遁还。梁兵大败,锁阳侯渊明及胡贵孙皆为所虏,失亡士卒数万人。羊侃结阵徐还。郭风退保潼州,慕容绍宗进围之。

  

  是年,东魏以高归彦为徐州刺史。

  

  二年(东魏武定六年)正月己亥,侯景之军溃于涡阳,渡淮入寿阳,据之。乙卯,以侯景为南豫州牧。辛丑,以尚书仆射谢举为尚书令,守吏部尚书王克为尚书仆射。

  

  三月己未,中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萧渊藻为南徐州刺史,代邵陵王纶。戊寅,护军将军河东王誉迁湘州。

  

  五月辛丑,前湘州刺史张缵为领军将军。

  

  八月乙未,右卫将军朱异为中领军。戊戌,侯景举兵反。甲辰,以邵陵王纶都督诸军讨景。

  

  十月戊申,以新除光禄大夫临贺王正德都督诸军,屯丹阳郡。己酉,侯景自横江济于采石。是日,始命戒严。太子停中书省,指挥军事,命临贺王正德屯朱雀门,宁国公大临屯新亭,大府卿韦黯屯六门,缮修宫城。景至慈湖,建康大骇。赦东西冶、尚方钱署及建康系囚。以扬州刺史宣城王大器都督城内诸军事,羊侃为军师将军副之。南浦侯推守东府,西丰公大春守石头,轻车长史谢禧、始兴太守元贞守白下,韦黯与右卫将军柳津等分守宫城诸门及朝堂。庚戌,侯景至板桥。辛亥,侯景至朱雀桁南,太子以正德守宣阳门,东宫学士庾信守朱雀门。信率众开桁,始除一舶,见景军皆著铁面,信弃军走。南塘游军沈子睦,正德之党,复闭桁度景。正德率众于张侯桥迎景入宜阳门。西丰公大春弃石头,奔京口,谢禧贞弃白下走,津主彭文粲等以石头城降景。景遣其仪同三司于子悦守之。壬于,侯景攻台城,羊侃御之,景据公车府,正德据左卫府,景党宋子仙据东宫,范桃棒据同泰寺。

  

  十一月戊午,侯景以正德称帝于仪贤堂,改元正平。以景为丞相,妻以女。辛酉,景克东府城,杀南浦侯推。壬戌,上幸大司马门,众心粗安。乙亥,江子一等开承明门出战,死之。景军乏食,乃纵士卒掠夺民米及金帛子女。是后,米一升至七八万钱,人相食,饥死者什五六。己巳,邵陵王纶率西丰公大春等步骑三万自京口西上。庚辰旦,营于蒋山。景分兵三道攻纶,纶与战,破之。引军下爱敬寺。景陈兵于覆舟山北。乙酉,纶进军玄武湖侧。会日暮,景引军退,南安侯骏率数十骑挑之,景回军与战,赵伯超见骏急,不赴,乃率军走。众军因乱遂败,纶走京口。丙戌晚,鄱阳王范遣世子嗣、与西豫州刺史裴之高、建安太守赵凤举各将兵入援,军于蔡洲,范以之高督江右援军事。景悉驱南岸居民于水北,焚其庐舍,大江以西,扫地俱尽。景以北徐州刺史封山侯正表为南兖州刺史,封南郡王。正表乃于欧阳立栅,以断援军。

  

  十二月,南兖州刺史鄱阳王会理使广陵令刘询率步骑千人夜袭正表,大破之,归就会理,与之入援。癸巳,侍中、都官尚书羊侃卒,城中益惧。己酉。侯景引玄武湖水灌台城。阙前御道,并为洪波。衡州刺史韦粲入援至南洲,司州刺史柳仲礼至横江,裴之高自张公洲遣船渡仲礼。丙辰夜,韦粲、柳仲礼及宣猛将军李孝钦、前司州刺史羊鸦仁、南陵太守陈文彻,合军屯新林,推柳仲礼为大都督。

  

  是年正月,北徐州刺史萧正表据州降东魏,东魏徐州高归彦遣长史刘士荣赴之。

  

  三年(东魏武定七年)正月丁巳朔,柳仲礼自新亭移营大桁。会大雾,韦粲军迷失道,比及青塘,夜已过半,立栅未合,侯景望见之,亟帅锐卒攻粲。粲使军主郑逸逆击之,命刘叔胤以舟师截其后,叔胤不敢进,逸遂败。景乘胜入粲营,左右牵粲避贼,粲不动。叱子弟力战,遂与子尼及三弟助,警、构,从弟昂皆战死。亲戚死者数百人。仲礼方食,投箸被甲,与其麾下百骑驰往救之,斩首数百级,沉淮水死者千余人。仲礼矟将及景,而将支伯仁自后斫仲礼中肩,马陷于淖,贼聚矟刺之,骑将郭山石救之,得免。仲礼被重疮,会稽人惠珔吮疮断血,得不死。自是景不敢复济南岸,仲礼气索,亦不敢复言战。邵陵王纶复收散卒,与东扬州刺史临城公大连、新淦公大成等自东道并至。庚申,列营于桁南,亦推仲礼为大都督。庚申,中领军朱异卒。朝野以侯景之祸共尤朱异,惭愤发疾,卒。上痛惜,特赠尚书右仆射。甲子,湘东世子方等及王僧辩军至。己巳,太子迁居永福省,高州刺史李迁仕、天门太守樊文皎将援兵万余人至城下。援军募人能入城送启者,鄱阳世子嗣左右李朗请先受鞭,诈为得罪,叛投贼,因得入城,城中方知援兵四集,举城鼓噪。上以朗为直阁将军,赐金遣之。朗缘钟山之麓,昼伏宵行,积日乃达。癸未,鄱阳世子嗣、永安侯确、庄铁、羊鸦仁、柳仲礼、李迁仕、樊文皎将兵渡淮,攻东府前栅,焚之,侯景退。众军营于青溪之东,迁仕,文皎帅锐卒五千独进深入,所向披靡。至菰首桥东,景将宋子仙伏兵击之,文皎战死,迁仕遁还。柳仲礼神情傲狠,陵蔑诸将。邵陵王纶每日执鞭至门,亦移时弗见,由是与纶深相仇怨。大连又与永安侯确有隙,诸军互相猜阻,莫有战心。援军初至,建康士民扶老携幼以候之。才过淮,即纵兵剽掠。士民失望,贼中有谋应官军者,闻之亦止。(见《资治通鉴》、《梁书》、《南史》。又《资治通鉴》于侯景事,累引《典略》,《太清纪》,是二书,北宋时尚存。),

  

  二月己丑,临贺王记室顾野王起兵讨侯景。来至。侯景众饥,抄掠无所获;东城有米,可支一年,援军断其路。王伟曰:“今伪求和以缓其势,因求和之际,运东城米入石头,援军必不得动,伺其懈怠击之。”景从之,遣其将任约、于子悦至城下,拜表求和。太子固请于上,遂报许之。景求宣城王大器出送,然后济江。中领军傅岐固争,乃以石城公大款为侍中,出质于景。又敕诸军不得复进,诏以景为大丞相、都督江西四州诸军事,豫州牧、河南王如故。己亥,设坛于西华门外,遣仆射王克等与任约、于子悦、王伟登坛共盟。太子詹事柳津出西华门,景出栅,遥相对,更杀牲歃血为盟。而景长围不解,要求稍广,了无去志。庚子,前南兖州刺史南康王会理,前青、冀二州刺史湘潭侯退,西昌侯世子或合众三万,至于马印洲,景虑其自白下而上,启云:“请北军聚还南岸,不尔,妨臣济江。”太子即勒会理自白下城移军江潭苑。辛丑,以邵陵王纶为司空,鄱阳王范为征北将军,柳仲礼侍中、尚书右仆射。癸卯,大赦。辛亥,侯景运东府米入石头,既毕,王伟说景大功垂成,岂可弃去!景遂上启。陈帝十失。

  

  三月丙辰朔,上览启惭怒。立坛于太极殿前,告天地,以景违盟,举烽鼓噪。初,闭城之日,男女十余万,擐甲者二万余人;被围既久,人多身肿气急,死者什八九,乘城者不满四千人,率皆羸喘,横尸满路,不可掩埋。上问策于津,对曰:“陛下有邵陵,臣有仲礼,不忠不孝,贼何由平!”戊午,南康王会理与羊鸦仁、赵伯超等进营于东府城北,约夜度军。既而鸦仁等晓犹未至,景众觉之,营未立,景使宋子仙击之,赵伯超望风退走,会理等兵大败。景决石阙前水,百道攻城,昼夜不息。邵陵世子坚屯太阳门,终日蒲饮,不恤吏士,其书佐董勋、白昙朗恨之。丁卯,夜向晓,勋、昙朗于城西北楼引景众登城,永安侯确力战,不能却,乃排闼入启上云,“城已陷。”上安卧不动曰:“自我得之,自我失之,亦复何恨。”因谓确曰:“汝速去,勿以二宫为念。”因使慰劳在外诸军。侯景入见于太极东堂,典仪引就三公榻。复至永福省见太子,侍卫皆惊散,惟中庶子徐摛等侍侧,摛谓景曰:“侯王当以礼见!”景乃拜。景退谓其厢公王僧贵曰:“今见萧公,使人自慑,吾不可以再见之。”于是悉撒两宫侍卫,纵兵掠乘舆、服御,宫人皆尽。收朝士、王侯送永福省,使王伟守武德殿,于子悦屯太极东堂。自加大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建康士民,逃难四出。己巳,侯景遣石城公大款以诏命解外援军。柳仲礼召诸将议之,邵陵王纶曰:“今日之命,委之将军。”仲礼熟视不对。裴之高、王僧辩曰;“将军拥众百万,致宫阙沦没,正当悉力决战,何所多言!”仲礼竟无一言,诸军乃随方各散。南兖州刺史南康王会理、东扬州刺史临城公大连、湘东世子方等,鄱阳世子嗣、北兖州刺史定襄侯祗、青、冀二州刺史湘潭侯退,吴郡太守袁君正,晋陵太守陆经等各还本镇。邵陵王纶奔会稽。仲礼及弟敬礼、羊鸦仁、王僧辩、赵伯超并开营降。庚午,诏征镇牧守可复本任。景留柳敬礼、羊鸦仁,而遣柳仲礼归司州,王僧辩归竟陵。降正德为侍中、大司马,百官皆复旧职。正德见上,拜且泣。上曰:“啜其泣矣,何嗟及矣!”秦郡、阳平皆降于景,景改阳平为北沧州,秦郡为西兖州。东徐州刺史湛海珍、北青州刺史王奉伯均以地降于东魏。青州刺史明少遐、山阳太守萧邺弃城走,东魏皆据其地。侯景以仪同三司萧邕为南徐州刺史,代西昌侯渊藻镇京口。又遣其将攻晋陵,陆经以郡降之。侯景以前临江太守董绍先为江北行台,使赍上手敕,召南兖州刺史南康王会理。会理素懦,即以城授之。绍先悉收广陵文武部曲、铠仗、金帛,遣会理单马还建康。湘潭侯退与北兖州刺史定襄侯祗出奔东魏。侯景以萧弄璋为北兖州刺史,州民发兵拒之,景遣直阁将军羊海将兵助之,海以其众降东魏,东魏遂据淮阴。壬午,新除中领军傅岐卒。癸未,侯景遣于子悦等东略吴郡。太守袁君正载米及牛酒郊迎,子悦执君正。

  

  四月己丑,京师地震。丙申,地又震。己酉,上以所求不供,忧愤成疾。

  

  五月丙辰,上殂于净居殿,年八十六。侯景秘不发丧,迁殡于昭阳殿,迎太子于永福省,使如常入朝。辛巳,发高祖丧,升梓宫于太极殿。皇太子即皇帝位,大赦,侯景出屯朝堂,分兵守卫。壬午,诏北人在南为奴婢者皆免之,所免万计,景或更加超擢,冀收其力。高祖之末,建康士民服食,器用,争尚豪华,粮无半年之储,常资四方委输。自景作乱,道路断绝,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饿死,存者百无一二。甲申,侯景遣中军侯子鉴入吴郡,以厢公苏单于为吴郡太守。

  

  六月丙戌,以南康嗣王会理为司空。丁亥,立宣城王大器为皇太子。壬辰,立皇太子大心等为王。

  

  上甲侯韶自建康出奔江陵,称受高祖密诏征兵,以湘东王绎为侍中、假黄钺,大都督中外诸军事、司徒、承制。丙午,吴盗陆缉等起兵袭吴郡,杀苏单于,推文成侯宁为主。癸丑,侯景杀正德及永安侯确。景以仪同三司郭元建为尚书仆射、北道行台、总江北诸军事,镇新秦。

  

  七月丁卯,陆缉等竞为暴掠,吴人不附。宋子仙自钱塘还军击之。壬戌,陆缉弃城奔海盐,宋子仙复据吴郡。戊辰,以吴郡置吴州,以安陆王大春为刺史。庚午,以司空、南康嗣王会理兼尚书令。南海王大临为扬州刺史,新兴王大壮为南徐州刺史。

  

  八月甲午,侯景以宋子仙为司徒、郭子建为尚书左仆射,仍诏自今开府仪同三司,不须更加将军。癸卯,南徐州刺史西昌侯渊藻卒。

  

  十一月乙卯,葬武皇帝于修陵,庙号高祖。

  

  简文帝大宝元年(东魏武定八年,即北齐文宣帝高洋天保元年)正月辛亥朔,大赦,改元。丙寅,前江都令祖皓起义,袭广陵,斩侯景南兖州刺史董绍先。侯景自帅水步军击皓。

  

  二月癸未,侯景攻陷广陵,祖皓等并见害。丙戌,省吴州,如先为郡。诏:“吴,会肃清,济,兖澄谧。朝廷达官,斋内左右,并可解严。”乙巳,以尚书仆射王克为左仆射。

  

  四月丙午,太宗幸西州。

  

  五月自春迄夏,大饥,人相食,京师尤甚。丁巳,侯景以侯子鉴为南兖州刺史。己巳,文成侯宁进攻吴郡,行吴郡事,侯子荣逆击,杀之。

  

  六月辛巳,以南郡王大连行扬州事。

  

  八月乙亥,侯景自进位相国,封二十郡为汉王。

  

  十月乙未,侯景自加宇宙大将军。

  

  立皇子大钧等为王。

  

  十一月,齐东徐州刺史辛术镇下邳。侯景征租入建康,术率众渡淮断之,烧其谷百万石,遂围阳平,景行台郭元建引兵救之。壬戌,术略三千余家还下邳。

  

  二年(北齐天保二年)二月,侯景以王克为太师,宋子仙为太保,元罗为太傅,郭元建为太尉,张化仁(或云即支化仁)为司徒,任约为司空,王伟为尚书左仆射,索超世为右仆射。

  

  北兖州刺史萧邕谋降魏,侯景杀之。

  

  闰月,侯景率众西上,携太子大器从军为质,留王伟居守,自石头至新林舳相接。

  

  六月辛酉,侯景奔归,自濡须为豫州刺史苟朗所破。

  

  七月丁亥,侯景还至建康。戊午,侯景遣卫卿彭隽等串兵入殿,废帝为晋安王,幽于永福省,悉撤内外侍卫,使突骑左右守之,墙垣悉布枳棘。庚申,侯景称诏迎豫章王栋。杀太子大器、寻阳王大心等及王侯在建康者二十余人。壬戌,侯景以栋僭位,大赦,改元天正。郭元建闻之,自秦郡驰归,谓景曰:“吾挟天子以令诸侯,犹惧不济,无故废之,乃所以自危!”乙丑,侯景又使杀南海王大临于吴郡、高唐王大壮于京口。丙寅,侯景以刘神茂为司空。

  

  十月壬寅夜,侯景使王伟等弑帝于永福省。

  

  十一月己丑,侯景于南郊称帝,国号汉,改元太始,废故豫章王栋为淮阴王。

  

  是年,齐以赵彦深为东南道大行台、尚书、徐州刺史。

  

  元帝承圣元年(北齐天保三年)正月,湘东王命大都督、尚书令王僧辩等东击侯景。

  

  三月丁丑,王僧辩败侯景将侯子鉴于姑孰。子鉴收散卒,走还建康,据东府。庚辰,王僧辩督诸军至张公洲(即蔡洲)。辛巳,乘潮入淮,进至禅灵寺前。景召石头津主张宾,使引淮中舣及海艟,以石缒之,塞淮口,缘淮作城,自石头至于朱雀街,十余里,楼堞相接。僧辩问计于陈霸先,霸先曰:“今围石头,须渡北岸,诸将若不能当锋,霸先请先往立栅。”壬午,胨霸先于石头西落星山筑栅,众军次连入城,直出石头西北。景恐西州路绝,自帅侯子鉴等于石头东北筑五城以遏大路。使王伟守台城。乙酉,侯景杀湘东世子方诸等及刘神茂。丁亥,王僧辩进军招提寺北,侯景阵于西州之西。陈霸先乃命诸将分虚置兵。景冲将军王僧志阵,僧志小却,霸先遣将军徐度将弩手二千横截其后,景兵乃却。霸先与王琳、杜龛等以铁骑乘之,僧辩以大兵继进,景兵败退,据其栅。景将卢晖略守石头城,开北门降,僧辩入据之。景与霸先殊死战,景帅百余骑,弃矟执刀,左右冲阵,阵不动,众遂大溃,诸军逐北至西明门。景至阙下,不敢入台,以皮囊盛其江东所生二子,挂之鞍后,与房世贵等百余骑东走,欲就谢答仁于吴。侯子鉴、王伟奔朱方(即京口)。僧辩命裴之横、杜龛屯杜姥宅,杜崱入据台城。僧辩不戢军士,剽掠居民。男女裸露,自石头至于东城,号泣满道。是夜,军士遗火,焚太极殿及东西堂,宝器、羽仪、辇辂无遗。戊子,王僧辩命侯填等率精甲五千追景。王克、元罗等帅台内旧臣迎僧辩于道,僧辩迎太宗梓宫升朝堂,帅百官哭踊如礼。己丑,追谥太宗曰简文帝,庙号太宗。僧辩等上表劝进,且迎都建业。庚寅,南兖州刺史郭元建,秦郡戍主郭正买,阳平戍主鲁伯和,行南徐州郭子仲,并据城降。豫章王栋及二弟桥,穆出于密室,逢杜崱于道,为去其锁。辛卯,豫章王欢等遇将军朱买臣,呼之就船共饮,未竟,沈之于水。王僧辩遣陈霸先向广陵受郭元建降,又遣使者往安慰之。会侯子鉴至广陵,谓元建等曰:“不若投北,可得还乡。”遂皆降齐。霸先至欧阳,齐行台辛术已据广陵。僧辩命罗州刺史徐嗣徽镇朱方(即京口)。壬辰,侯景至晋陵,得田迁击刘神茂余兵,因驱略居民,东趋吴郡。

  

  四月,齐大都督潘乐与郭元建将兵攻阳平,拔之。王僧辩启陈霸先镇京口。己酉,侯填追及侯景于松江,景犹有船二百艘,众数千人,填擒彭隽,田迁、房世贵等,斩隽。景与腹心数十人单舸走,推堕二子于水,将入海,填遣副将焦生度追之。羊鹛欲图之,景下海欲向蒙山。己丑,葬简文帝于庄陵。己卯,侯景昼寝,鹛语海师:“此中何处有蒙山,但听我处分。”遂直向京口,至胡豆洲,景觉,大惊,走船中,以佩刀抉船底,鵾以矟刺杀之。索超世在别船,谢葳蕤以景命召而执之。南徐州刺史徐嗣徽斩超世,以盐纳景腹中,送其尸于建康。僧辩传首江陵。

  

  五月庚午,湘东王遣侍中丰城侯泰谒山陵,修复庙社。庚辰,以南平王恪为扬州刺史。甲申,以王僧辩为司徒、镇卫将军,封长宁公。陈霸先为征虏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封长城县公。

  

  七月,广陵侨人朱盛等谋袭杀齐刺史温仲邕,求援于陈霸先。霸先济江,僧辩命武州刺史杜勋等助之。会盛等谋泄,霸先因进军围广陵。

  

  九月甲戌,司空南平王恪卒。甲申,以王僧辩为扬州刺史。齐主使告王僧辩、陈霸先曰:“请释广陵之围,必归广陵、历阳两城。”霸先引兵还京口,江北之民从霸先济江者万余口,湘东王以霸先为征北大将军、开府。

  

  十月,南徐州刺史王琳长史陆纳据长沙举兵。

  

  十一月庚子,湘东王即皇帝位(以前称太清六年)。

  

  侯景之乱,长江以北州郡入魏,自巴陵至建康,以长江为限。诏征司徒王僧辩、右卫将军杜崱、平北将军裴之横讨陆纳。

  

  二年(北齐天保四年)正月,王僧辩发建康,承制使陈霸先代镇扬州。

  

  八月乙未,长沙平。诏诸军各还所镇。庚子,下诏将还建康,领军将军胡僧祐等谏,黄门侍郎周弘正、尚书右仆射王褒曰:“今百姓未见舆驾入建康,谓是列国诸王;愿陛下从四海之望。”又议于后堂。武昌太守朱买臣言:“建康旧都,山陵所在;荆镇边疆,非王者之宅。愿陛下勿疑,以致后悔。”上以建康凋残,江陵全盛,意亦安之,卒从僧祐等议。

  

  九月壬午,齐主使郭元建治水军二万余人于合肥,将袭建康,纳湘潭侯退,陈霸先闻之,白上;上遣王僧辩镇姑孰以御之。

  

  十月己酉,王僧辩至姑孰,遣婺州刺史侯填、吴郡太守张彪等筑垒东关,以待齐师。

  

  闰月丁丑,南豫州刺史侯填与郭元建战于东关,齐师大败。湘潭侯退复归于邺,王僧辩还建康。

  

  十二月,齐宿预民东方白额以城降,江西州郡皆起兵应之。

  

  三年(北齐天保五年)正月,陈霸先自丹徒济江,围齐广陵,泰州刺史严超达自齐郡进围泾州,南豫州刺史侯填、吴郡太守张彪皆出石梁,为之声援。辛丑,陈霸先使晋陵太守杜僧明帅三千人助东方白额。

  

  三月甲辰,以司徒王僧辩为太尉。丁未,齐王球攻宿预,杜僧明出击,大破之,球归彭城。癸酉,以陈霸先为司空。

  

  六月,齐冀州刺史段韶将兵讨东方白额于宿预,广陵、泾州皆来告急。韶留仪同三司敬显等围宿预,自引兵倍道趋泾州,进击严超达,破之,回趋广陵,陈霸先解围之。杜僧明还丹徒,侯填、张彪还秦郡。吴明彻围海西,镇将中山郎基固守,围之十旬,不克而还,齐段韶使辨士说东方白额开门请盟,因执而斩之。

  

  九月乙巳,魏遣柱国于谨等来侵。辛未,帝命主书李膺至建康,征王僧辩为大都督、荆州刺史,命陈霸先徙镇扬州。僧辩遣豫州刺史侯填帅程灵洗等为前军,兖州刺史杜僧明帅吴明彻等为后军。

  

  十月丙子,征王僧辩等军。

  

  十一月辛卯,魏军大攻,胡僧祐中流矢卒。江陵城陷于西魏。

  

  是月,太尉扬州刺史王僧辩、司空扬州刺史陈霸先奉迎江州刺史晋安王方智为太宰,承制,还师京。

  

  十二月辛未,帝为魏人所杀。

  

  绍泰元年(北齐天保六年)二月癸丑,晋安王至自寻阳,入居朝堂,即梁王位,时年十三。以太尉王僧辩为中书监、录尚书事、都督中外诸军事,加陈霸先征西大将军,湘州刺史萧循为太尉,广州刺史萧勃为司徒。

  

  三月,齐遣其上党王高涣送浈阳侯渊明来主梁嗣,至东关,遣吴兴太守裴之横与战,败绩丙戌,齐克东关,斩之横。太尉王僧辩出屯姑孰。

  

  七月辛丑,王僧辩纳浈阳侯渊明,自采石济江。齐侍中裴英起卫送渊明,与僧辩会于江宁。癸卯,渊明入建康。丙午,渊明即位,改元天成,以晋安王为皇太子,王授僧辩太子太傅,扬州牧,余官如故。壬子,齐主以梁国称藩,诏凡梁民,悉遣南还。

  

  九月壬寅,陈霸先举兵袭王僧辩。以弟子著作郎昙朗镇京口,知留府事,使徐度、侯安都率水军趋石头。甲辰,安都至石头城北,弃舟登岸。石头北接冈阜,不甚危峻。安都被甲带长刀,军人捧之,投于女垣内,众随而入,进及僧辩卧室,霸先兵亦自南门入。僧辩方视事,外白有兵,俄而兵自内出。僧辩遽走,遇子颜,与俱出阁,帅左右数十人苦战于听事前。力不敌,走登南门楼,俱下就执。是夜,霸先缢杀僧辩父子。前青州刺史程灵洗帅所领,力战于石头西门,军败,霸先遣使招谕,久之乃降。霸先深义之,以为兰陵太守,使助防京口。乙巳,霸先为檄布告中外,列僧辩罪状。丙午,浈阳侯渊明逊位,出就邸。

  

  十月己酉,晋安王即皇帝位,大赦,改元,中外文武赐位一等。以浈阳侯渊明为司徒,封建安公。告齐云:“僧辩阴图篡逆,故诛之,仍请称臣于齐,永为藩国。”齐遣行台司马恭与梁人盟于历阳。壬子,加陈霸先尚书令、都督中外诸军事、车骑将军、扬、南徐二州刺史。癸丑,以宜丰侯循为太保,建安公渊明为太傅,曲江侯勃为太尉,王琳为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戊午,尊帝所生夏贵妃为皇太后,立妃王氏为皇后。吴兴太守杜龛据郡拒陈霸先,义兴太守韦载以郡应之。吴郡太守王僧智,亦据城拒守。陈霸先兄子茜还长城,收兵才数百人,杜龛遣其将杜泰将精兵五千奄至。泰昼夜苦攻,数旬,不克而退。霸先使周文育攻义兴,义兴属县卒皆霸先旧兵,善用弩,韦载收得数十人,使射文育军,每发辄毙一人,文育军稍却。载因于城外据水立栅,相持数旬。杜龛遣其从弟北叟将兵拒战,北叟败,归于义兴。辛未,霸先闻文育军不利,自表东讨,留高州刺史侯安都、石州刺史杜陵宿卫台省。甲戌,陈霸先军至义兴。丙子,拔其水栅。谯、秦二州刺史徐嗣徽以州入于齐。嗣徽密结南豫州任约,将兵五千袭建康。是日,袭据石头,游骑至阙下。侯安都闭门,示之以弱,及夕,嗣徽收兵还石头。安都夜为战备,将旦,嗣徽等又至,安都帅甲士开东、西掖门出战,大破之,嗣徽等奔还石头。陈霸先遣韦载族弟拥赍书谕载。丁丑,载及杜北叟皆降,霸先厚抚之,卷甲还建康,使周文育讨杜龛,救长城。将军黄他攻王僧智于吴郡,不克,霸先使宁远将军裴忌助之。忌选所部精兵轻行倍道,自钱塘直趋吴郡,夜,至城下,鼓噪薄之。僧智奔吴兴。忌入据吴郡,因以忌为太守。

  

  十一月己卯,齐遣兵五千渡江据姑孰,以应徐嗣徽、任约。陈霸先使合州刺史徐度立栅于冶城。庚寅,齐又遣安州刺史崔子崇、楚州刺史刘士荣、淮州刺史刘达摩将兵万人于胡墅渡米三万石,马千匹入石头。霸先问计于韦载,载曰:“今可急于淮南(秦淮之南),因侯景故垒筑城,以通东道转输,分兵绝齐之粮道,则齐将之首,旬自可致。”霸先从之。癸未,使侯安都夜袭胡墅,烧齐船千余艘,仁威将军周铁虎断齐运输,擒其北徐刺史张领州,仍遣韦载于大航筑侯景故垒,杜棱守之。齐人于仓门,水南立二栅,与梁兵相拒。甲辰,徐嗣徽等攻冶城栅。陈霸先将精甲自西明门出击之,嗣徽等大败。留柳达摩等守城,自往采石迎齐援。

  

  十二月癸丑,侯安都袭秦郡,破徐嗣徽栅,收其家,得琵琶及鹰,遣使送之日:“昨至弟处得此,谨以相还。”嗣徽大惧。丙辰,陈霸先对冶城立航,悉渡众军,攻水南二栅。柳达摩等渡淮置阵,霸先督兵疾战,纵火烧栅,齐兵大败,争舟相济,溺死者以千数,尽收其船舰。是日,嗣徽、任约引齐兵万余人还据石头,霸先遣兵诣江宁,据要险。嗣徽等水步不敢进,顿江宁浦口。霸先遣侯安都将水军袭破之,嗣徽等单舸脱走。己未,霸先四面攻石城,城中无水,井水值绢一匹。庚申,柳达摩遣使请和于霸先,且求质子。时建康虚弱,粮运不继,朝臣皆欲与齐和,请以霸先从子昙朗为质。霸先曰:“今在位诸贤欲息肩于齐,若违众议,谓孤爱昙朗,不恤国家,今决遣昙朗,弃之寇庭。齐人无信,谓我微弱,必当背盟。齐寇若来,诸君须为孤力斗也!”乃与昙朗及永嘉王庄、丹阳尹王冲之子珉为质,与齐人盟于城外,将士恣其南北。辛酉,霸先陈兵石头南门,送齐人归北,徐嗣徽、任约皆奔齐。收齐马仗船米,不可胜计。齐主诛柳达摩。壬戌,齐和州长史乌丸远自南州奔还历阳。江宁令陈嗣,黄门侍郎曹朗据姑孰,霸先命侯安都等讨平之。

  

  太平元年(北齐天保七年)正月戊寅,大赦,其与徐嗣徽、任约协契同谋,一无所问。追赠简文皇帝诸子。以故永安侯确子后为邵陵王,奉携王后。

  

  二月癸丑,以中卫将军临川王大款即本号开府,中护军桂阳王大成为护军将军。癸亥,徐嗣徽、任约袭采石,执戍主明州刺史张怀钧,送于齐。

  

  三月壬午,班下州郡,并杂用古今钱。戊戌,齐遣大将萧轨等合兵十万,出栅口,向梁山。司空陈霸先军主黄鼓逆击,破之。

  

  四月丁巳,陈霸先如梁山,巡抚诸军。

  

  五月,齐人召建安公渊明,诈许退师,陈霸先具舟送之。癸未,渊明疽卒。甲申,齐兵发芜湖。庚寅,齐兵入丹阳县。丙申,至秣陵县。陈霸先遣周文育屯方山,徐度屯马牧,杜稜屯大航南以御之。辛丑,齐人跨淮立桥栅渡兵,夜至方山,徐嗣徽等列栅于青墩,至于七矶,断周文育归路。文育鼓噪而发,嗣徽等不能制;至旦,反攻嗣徽。嗣徽骁将鲍砰独以小舰殿军,文育乘单舴艋与战,跳入舰中,斩砰,仍率其舰而还。嗣徽众大骇,因留船芜湖,自丹阳步上。陈霸先追侯安都、徐度皆还。癸卯,齐兵自方山进及倪塘,游骑至台,建康震骇,帝总禁兵出顿长乐寺,内外綦严。陈霸先拒嗣徽于白城,适与周文育会。文育上马先进,杀伤数百人。侯安都与嗣徽等战于耕坛南,安都帅十二骑突其阵,破之,生擒齐仪同三司乞伏无劳。霸先潜撤精骑三千配沈泰渡江,袭齐行台赵彦深于瓜步,获舰百余艘,粟万斛。

  

  六月甲辰,齐兵潜至钟山,侯安都与齐将王敬宝战于龙尾,军主张纂战死。丁未,齐师至幕府山,陈霸先遣别将钱明将水军出江乘,邀击齐人粮运,尽获其船米。齐军乏食,杀驴马食之。庚戌,齐师逾钟山,霸先与众军分顿乐游苑东及覆舟山北。壬子,齐师至玄武湖西北,将据北郊坛,众军自覆舟山东移屯坛北,与齐师相对。会连日大雨,平地水丈余,齐师昼夜坐立泥中,足指皆烂,悬以鬲爨,而台中及湖沟北路燥,梁军每得番易。四方壅隔,粮运不至,建康户口流散,征求无所。甲寅,少霁,霸先将战,调市人得麦饭,分给军士,士皆饥疲。会陈茜馈米三千斛、鸭千头,霸先命炊米煮鸭,人人以荷叶裹饭,婫以鸭肉数脔。乙卯,未明,蓐食,比晓,霸先帅麾下出幕府山。及战,侯安都坠马,萧摩诃单骑大呼,直冲齐师,齐师披靡,安都乃免。霸先与吴明彻、沈泰等众军首尾齐举,纵兵大战。安都自白下引兵横出其后,齐师大溃,斩获数千人,相蹂践而死者不可胜计,生擒徐嗣徽及弟嗣宗,斩之以徇,追奔至于临沂。其江乘、摄山、钟山等军相次克捷,虏萧轨、东方老、王敬宝等将帅凡四十六人。其军得至江者,缚荻筏以济,中江而溺,流尸至京口,翳水弥岸;惟任约、王僧愔得免。丁巳,众军出南州,烧齐舟舰。乙未,解严。军士以赏俘买酒,一人才得一醉。戊午,大赦。庚申,斩齐将萧轨等,齐人闻之,亦杀陈昙朗。辛酉,解严。

  

  七月丙子,司空陈霸先进位司徒,加中书监,余如故。丁亥,改侯填为司空。

  

  八月己酉,太保都阳王循卒。

  

  九月壬寅,改元,大赦,饥难流离勒归本土。进新除司徒陈霸先为丞相、录尚书事、镇卫大将军、扬州牧,封义兴郡公。中权将军王冲即本号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王通为尚书右仆射。丁巳,以郢州刺史徐度为领军将军。

  

  十一月乙卯,起云龙、神虎门。

  

  十二月壬申,进太尉萧勃为太保。甲午,以前寿昌令刘敷为汝阴王,前镇西法曹行参军萧纨为巴陵王,奉宋、齐二代后。

  

  是年,齐寿阳道行台左丞杨裴为徐州刺史,带东南道行台左丞,乾明元年,征拜廷尉卿。

  

  二年(北齐天保八年)正月壬寅,诏求鲁国孔氏族为奉圣侯,并缮庙堂,供备祀典。又诸州各置中正,依旧放举。不得辄承单状序官,皆须中正押上,然后量授。其选中正,每求耆德该悉,以他官领之。以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王琳为司空,诏宗室在朝开国承家者,今犹称世子,可听袭本爵。以尚书右仆射王通为左仆射。

  

  四月己卯,铸四柱钱,一准二十。壬辰,改四柱钱一准十。丙申,复闭细钱。

  

  八月,陈霸先加黄钺,领太傅,殊礼。

  

  九月辛丑,陈霸先为相国,总百揆,封十郡为陈公,备九锡。

  

  十月戊辰,陈霸先进陈王。辛未,陈霸先以诏称帝,禅位,废梁帝为江阴王。

  

  ●第九卷 陈、隋

  

  武帝永定元年(北齐天保八年)十月乙亥,即位于南郊,礼毕,舆驾还宫,升太极前殿,大赦,改元(改梁太平二年为永定元年)。丙子,舆驾钟山,祀蒋帝庙。戊寅,幸华林园,亲览词讼,临赦囚徒。庚辰,诏出佛牙于杜姥宅,集四部设无遮大会,亲出阙前礼拜。辛巳,追尊皇考曰景皇帝,庙号太祖,皇妣董太夫人曰安皇后。追谥前夫人钱氏号为昭皇后。癸未,尊景皇帝陵曰瑞陵,昭皇后陵曰嘉陵。置删定郎,治律令。辛卯,以丹阳尹王冲为左光禄大夫。

  

  十一月丙申,封散骑常侍、都督会稽等十郡诸军事、长城县公茜为临川郡王,兄子梁中书侍郎顼袭封始兴王。丙辰,以镇西将军、南豫州刺史徐度为领军将军。

  

  二年(北齐天保九年)正月乙未,诏详定众官仪从条制。侯瑱自车骑将军、开府进司空,左卫将军徐世谱为护军将军,南兖州刺史吴明彻进安南将军。辛丑,亲祀南郊,大赦,诏:“西寇自王琳以下,并许返迷,一无所问。近所募义军,本拟西寇,并宜解遣,留家附业。晚订军资未送者并停,元年军粮逋余者原其半。州郡县军戍不得辄遣使民间,务存优赉,若有侵扰,严为法制。”乙巳,亲祀北郊。振远将军张立表称去乙亥岁八月,丹徒、兰陵二县界遗山侧,因涛水涌生沙涨,周旋千馀顷,并膏腴,堪垦殖。戊午,祀明堂。

  

  三月乙卯,幸后堂听讼,还于桥上观山水,赋诗示群臣。

  

  四月甲子,亲祀太庙。乙丑,使人害江阴王,追谥曰敬皇帝。立梁武林侯咨子季卿为江阴王。

  

  七月甲辰,遣吏部尚书谢哲往谕王琳。

  

  八月甲戌,谢哲返命,王琳请还镇湘州。诏追众军还。癸未,众军至自大雷。丁亥,改南徐州所领南兰陵郡仍为东海郡。

  

  十月乙亥,幸庄严寺,发金光明经题。甲寅,太极殿成,匠各复业。

  

  十二月庚申,临川王茜率百僚朝前殿,拜上牛酒。甲子,幸大庄严寺,设无遮大会,舍乘舆法物。群臣备法驾奉迎,即日还宫。丙寅,宴群臣于太极东堂,设金石之乐,以路寝成。壬申,割吴郡盐官、海盐、前京三县置海宁郡,属扬州。丁亥,诏曰:“梁时旧仕,乱离播越,始还朝廷,多未铨序。又起兵以来,军勋甚众。选部即条文武簿及节将应九流者,量其所拟。”于是随才擢用者五十余人。

  

  三年(北齐天保十年)正月己丑,夜大雪及旦。戊申,诏临川王茜省扬,徐二州词讼。

  

  闰四月甲午,诏依前代置西省学士。

  

  五月丙寅,扶南献方物。

  

  六月癸卯,临讯狱讼。丙午,帝殂于璇玑殿,年五十七,遗诏追临川王茜入篡。甲寅,临川王至自南皖,入居中书省。皇后令曰:“诸孤藐尔,返国无期,须立长主,以临宇县。临川王茜体自景皇,属惟犹子,建殊功于牧野,敷盛业于戡黎,祧柘所系,遐迩宅心,宜奉大宗,嗣膺宝篆。”其日,即皇帝位于太极前殿,大赦。诏州郡悉停奔赴。

  

  七月丙辰,尊皇后为皇太后。辛酉,以司空侯瑱为太尉,南豫州刺史侯安都为司空。壬戌,侍中杜稜为领军将军。乙丑,重云殿灾。

  

  八月癸巳,徙封始兴嗣王顼为安成王。甲午,大行皇帝群臣上谥曰武皇帝,庙号高祖。丙申,葬万安陵。

  

  九月辛酉,立妃沈氏为皇后。

  

  十一月乙卯,王琳侵大雷,诏遣太尉侯瑱、司空侯安都,仪同徐度率众御之。

  

  天嘉元年(北齐乾明元年又改元皇建元年)正月癸丑,大赦,改元。辛酉,亲祀南郊。辛未,亲祀北郊。

  

  二月丙申,太尉侯瑱败王琳于梁山,败齐兵于博望,生擒齐将刘伯球,尽收其资储船舰,王琳及其主萧庄奔齐。戊戌,诏:“衣冠士族,将帅战兵,陷在王琳党中者,皆赦之,随材铨叙。”又诏:“师旅以来,将士死王事者,并加赠谥。”己丑,诏:“日者凶渠肆虐,众军进讨,舟舰输积,权借民丁,师出经时,役劳日久。今氛祲廓清,宜有甄被。可蠲复丁身,夫妻三年,于役不幸者,复其妻子。”

  

  三月丙辰,诏:“今岁军粮通减三分之一。尚书申下四方,称朕哀矜之意。”丙子,衡阳王昌沉于江。丁丑,诏:“萧庄所署文武官属还朝者,量加录序。”

  

  六月辛巳,改谥皇祖妣晏景安皇后曰景文皇后。壬辰,诏改葬梁元帝于江宁旧茔,依魏葬汉献帝故事。辛丑,国哀周忌,上临于太极前殿,赦京师殊死以下。

  

  七月甲寅,诏举贤良。乙卯,诏:“自顷丧乱,亡乡失土,逐食流移者,今年内随其适乐,来岁不问侨旧,悉令著籍,同土断之例。”

  

  八月壬午,诏班宣种麦。癸未,临景阳殿听讼。戊午,诏非兵器及国容所需,金银珠玉,衣服杂玩,悉皆禁断。丁酉,幸正阳堂阅武。

  

  二年(北齐太宁元年)正月,大赦。以晋陵太守杜稜为侍中、领军将军。辛卯,以始兴王伯茂为扬州刺史。

  

  九月甲寅,诏:“故大司马侯瑱、故司空周文育、故平北将军杜僧明、故中护军颖、故领军将军拟,可配享高祖庙廷。”丙辰,以特进、左光禄、开府王冲代沈君理为丹阳尹。

  

  十一月乙卯,高丽献方物。

  

  十二月辛巳,以吴郡太守孙场为中护军。甲申,立始兴国庙于京师,用王者之礼。太子中庶子虞荔、御史中丞孔奂以国用不足,奏立煮海盐赋及榷酤之科,诏并施行。

  

  是年,元景安自并省尚书右仆射为徐州刺史。

  

  三年(北齐河清元年)正月庚戌,设帷宫于南郊,币告胡公以配天。辛亥,亲祀南郊。辛酉,亲祀北郊。

  

  闰二月甲子,改铸五铢钱。

  

  三月丙子,安成王顼至自周,授侍中、中书监、中卫将军、置佐史。甲申,大赦。

  

  四月乙巳,齐遣使来聘。

  

  六月丙辰,以安成王顼为骠骑将军,扬州刺史。分扬州会稽等八郡置东扬州。

  

  九月戊辰,以侍中、都官尚书刘仲举为尚书右仆射、丹阳尹。丁亥,周迪请降,诏安成王顼督众军以招纳之。

  

  四年(北齐河清二年)正月丙子,千陀利国献方物。壬辰,以郢州刺史章昭达为护军将军,高州刺史黄法为南徐州刺史,中护军孙场为镇右将军。

  

  四月辛丑,设无遮大会于太极前殿。

  

  六月,司空侯安都赐死。

  

  九月癸亥,曲赦京师。辛未,周迪复寇临川,诏护军章昭达讨之。

  

  十一月辛酉,章昭达大破周迪,尽擒其党羽。

  

  十二月丙申,大赦。诏护军将军章昭达进军建安,讨陈宝应。

  

  是岁,初祭始兴昭烈王于建康,用天子礼。

  

  五年(北齐河清三年)正月庚辰,以吏部尚书袁枢为丹阳尹。辛巳,亲祀北郊。

  

  三月壬午,以故护军将军周铁虎配食高祖庙廷。

  

  四月庚子,周遣使来聘。

  

  五月庚午,罢南丹阳郡。

  

  七月丁丑,曲赦京师。

  

  九月,城西域。

  

  十一月丁亥,以左卫将军程灵洗为中护军。己丑,章昭达破陈宝应于建安,擒宝应、留异,送京师。甲辰,以扩军将军章昭达为镇前将军、开府仪同三司。

  

  十二月甲子,讨陈宝应将士死王事者,并给棺槥送还本乡。

  

  六年(北齐天统元年)正月甲午,皇太子加元服。庚戌,以领军将军杜稷代袁枢为丹阳尹,尉卫卿沈钦为中领军。

  

  四月甲寅,以骠骑将军、扬州刺史安成王顼为司空,余如故。寻以御史中丞徐陵劾免侍中,中书监。

  

  七月丙戌,临川太守骆牙斩周迪,传首至建康。

  

  八月丁丑,诏;“前代王侯,自古忠烈,坟冢被发,绝无后者,可检行修治,树木勿得樵采。”

  

  九月,新作大航。

  

  十二月丁巳,中护军程灵洗迁郢州刺史,沈恪自郢州为中护军,吴兴太守吴明彻为中领军。戊午,吴郡太守鄱阳王伯山为南徐州刺史。癸亥,曲赦京师。

  

  天康元年(北齐天统元年)二月丙子,大赦,改元。

  

  三月己卯,司空,扬州刺史安成顼为尚书令.

  

  四月癸酉,帝殂于有觉殿。皇太子即位,大赦。

  

  五月乙卯,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庚寅,以安成王顼为骠骑大将军,司徒、录尚书事、都督中外诸军事。丁酉,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徐度进司空;吏部尚书袁枢为尚书左仆射,吴兴太守沈钦为右仆射,吴明彻为领军将军,沈恪为护军将军。

  

  六月甲子,上大行皇帝谥曰文皇帝,庙号世祖。丙寅,葬永宁陵。

  

  八月丁酉,立妃王氏为皇后。

  

  十月甲申,车驾祠太庙。

  

  十一月乙亥,周遣使来吊。

  

  废帝光大元年(北齐天统二年)正月癸酉,尚书左仆射袁枢卒。乙亥,大赦,改元。己卯,以领军将军吴明彻为丹阳尹。辛卯,亲祀南郊。

  

  二月,杀中书舍人刘师知等,以谋出安成王顼。尚书右仆射到仲举与右卫将军韩子高等以同师知等谋,赐死。癸丑,以扬州刺史始兴王伯茂为中卫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刘师知、韩子高之谋,伯茂皆预之,安成王顼恐煽动内外,以为中卫,专使之居禁中,与帝游处。黄法为南徐州刺史,代鄱阳王伯山。

  

  三月甲午,以尚书右仆射沈钦为侍中,左仆射。

  

  五月癸巳,吴明彻自领军将军、丹阳尹迁湘州。乙未,以镇右将军杜稷为领军将军。湘州刺史华皎不从执政。丙申,以中抚大将军淳於量总舟师讨之。

  

  闰月癸巳,以云麾将军南安王伯固为丹阳尹。

  

  七月戊申,立皇子至泽为皇太子。

  

  九月,百济献方物。

  

  是月,周将拓跋定入郢州,与华皎水陆俱进,都督淳於量、吴明彻大破之。皎奔江陵,擒拓跋定,送京师。

  

  十一月乙未,护军将军沈恪迁荆州。

  

  十二月庚寅,以兼从事中郎孔英哲为奉圣亭侯,奉孔子祀。

  

  二年(北齐天统三年)正月己亥,司徒、扬州刺史安成王顼进位太傅、加殊礼。辛丑,齐兼散骑常侍郑大护来聘。

  

  七月丙午,亲祀太庙。戊申,新罗献方物。

  

  九月甲辰,林邑献方物。丙午,狼牙修国献方物。壬辰朔,齐遣兼散骑常侍李谐来聘。

  

  十一月丙午,沈恪自前荆州为护军将军。壬子,新除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淳於量代黄法,为南徐州刺史。甲寅,安成王顼以慈训太后令,集群臣于朝堂,废帝为临海郡王,立顼为帝。又黜始兴王伯茂为温麻侯,杀之。

  

  宣帝太建元年(北齐天统四年)正月甲申,安成王即位,改元,大赦。复太皇太后为皇太后,皇太后为文皇后,立妃柳氏为皇后,世子叔宝为皇太子,封皇子叔陵为始兴王,奉昭烈王祀。乙未,车驾谒太庙。丁酉,尚书仆射沈钦为尚书左仆射,度支尚书王励为右仆射,护军将军沈恪迁。辛丑,车驾祀南郊。戊午,亲祀太庙。

  

  二月庚午,皇后谒太庙。乙亥,亲耕籍田。

  

  五月甲午,齐遣使来聘。

  

  七月,以吴郡太守晋安王伯恭为中护军。

  

  九月甲辰,晋安王伯恭为中领军。

  

  十月辛未,以广州刺史欧阳纥反,遣车骑将军章昭达讨之。

  

  十二月,周遣御正大夫杜呆来聘,请复修旧好。上许之,遣使如周。

  

  二年(北齐天统五年)正月丙午,车驾亲祀太庙。

  

  二月癸未,章昭达擒欧阳纥送都,斩于建康市。

  

  三月丙申,皇太后殂。丁未,大赦。

  

  四月乙卯,临海王薨。戊寅,皇太后祔葬万安陵。

  

  五月壬午,齐遣使来吊。

  

  六月戊子,新罗献方物。

  

  八月甲申,诏:“顷年江介襁负相随,崎岖归化,亭候不绝,宜加恤养,答其诚心。维是荒境自拔,有在都邑及诸州镇,不问远近,并蠲课役。若克平旧土,反我侵地,皆许还乡,一无拘限。州郡县长明加甄别,良田废村,随便安处。若辄有课订,即以扰民论。”又诏:“有梁之季,政刑废缺。役赋征徭,尤为烦刻。大陈御寓,拯兹余弊。灭扈戡黎,弗遑创改。如弗解张,物无与厝。思从卑菲,约己济民。虽府帑未充,君孰与足,便可删改,去其太甚。自今维作田,值水旱未收,即列在所,言上折除。军士年登六十,悉许放还。巧手于役死亡及与老疾,不劳订补。其籍有巧隐,并王公百司辄受民为程荫,解还本属,开恩听首在职治事之身,须通相检示。有失不推,当局任罪。令长代换,具条解舍户数,付度后人,户有增进,即加擢赏,若致减散,依事准结。有能垦起荒田,不问顷亩多少,依旧蠲税。”

  

  九月乙丑,以吴兴太守杜稷为护军将军。

  

  十一月辛酉,高丽献方物。

  

  三年(北齐武平元年)正月,以尚书右仆射、领大著作徐陵为尚书仆射。辛酉,亲祀南郊。辛未,亲祀北郊。

  

  二月辛巳,亲祀明堂。丁酉,亲耕籍田。

  

  三月丁丑,大赦。自天康元年迄大建元年,逋余军粮、夏调末入者,悉原之。又诏犯逆子弟支属逃亡异境者,悉听归首,见絷系者,量可散释,其有居宅,并追还。

  

  四月壬辰,齐遣使来聘。

  

  五月辛亥,辽东新罗、丹丹、天竺、盘盘等国献方物。

  

  八月辛丑,皇太子亲释奠于太学。

  

  十月甲申,车驾祀太庙。乙酉,周遣使来聘。

  

  四年(北齐武平二年)正月丙午,尚书仆射徐陵为左仆射,中书监王励为右仆射。庚申,以丹阳尹衡阳王伯信为中护军。庚午,亲祀太庙。

  

  三月乙丑,扶南、林邑献方物。

  

  五月癸卯,尚书右仆射王励卒。

  

  六月辛巳,侍中、右光禄大夫杜稷卒。

  

  八月辛未,周遣使来聘。戊寅,诏:“昔经督戎,备尝行阵,齐以七步,肃之三鼓,得自胸襟,指掌可述。今并条制,凡十三科,宜即班宣,以为永准。”乙未,蠲无锡十五县流民徭赋。

  

  九月辛未,大赦。诏求谠言,举贤才。丙寅,以故太尉徐度、仪同杜稜、程灵洗配食高祖庙廷,故车骑将军章昭达配食世祖庙廷。

  

  十月戊戌,沈恪自广州刺史为领军将军。己亥,地震。

  

  十二月甲辰,幸乐游苑。丁卯,诏:“来岁开造,创筑东宫,可权置起部尚书、将作大匠,用主监作。”

  

  五年(北齐武平三年)正月癸酉,以豫章王叔英代淳於量为南徐州刺史,吏部尚书、驸马都尉沈君理为尚书右仆射。辛巳,亲祀南郊。甲午,亲祀太庙。

  

  二月辛丑,亲祀明堂。

  

  三月壬午,分命众军北伐,以镇前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吴明彻都督征讨诸军事。己丑,北讨大都督吴明彻统众十万,发自白下。

  

  四月辛亥,吴明彻克秦州水栅。辛酉,齐救秦州,吴明彻又破之。

  

  五月癸酉,齐平阳郡城降。戊子,齐秦州城降。癸巳,齐瓜步、胡墅二城降。

  

  六月庚戌,齐淮阳,沭阳郡并弃城走。癸亥,周遣使来聘。甲子,吴明彻进攻齐仁州,克之。

  

  七月己巳,吴明彻进军次峡口,克北岸城,南岸守者弃城走。谷阳士民杀戍主以城降。

  

  八月乙未,齐山阳城降。壬子,戎昭将军徐敬辩克齐海安城。青州东海城降。

  

  九月甲子,齐阳平城降。丙子,左卫将军樊毅克齐广陵楚子城。癸未,尚书右仆射沈君理卒。

  

  十月己女,进周弘正为尚书右仆射。乙巳,吴明彻克寿阳城,斩王琳,传首京师。

  

  十一月甲戌,齐淮阴城降。庚辰,将军刘桃根克齐朐山城。辛巳,樊毅克齐济阴城。己丑,鲁广达等克齐北徐州。

  

  六年(北齐武平四年)正月壬戌朔,赦江右、淮北、南司、定、霍、光、建、朔、合、豫、北徐、仁、北兖、青、冀、南谯、南兖十七州,郢州之齐安、西阳,江州之齐昌、新蔡,高唐,南豫州之历阳、临江郡士民,罪无轻重,悉皆原宥。将帅职司,军人犯法,依常科。以新安王伯固代晋安王伯恭为中领军。壬午,亲祀太庙。甲申,广陵金城降。周遣使来聘。高丽献方物。辛亥,亲耕籍田。

  

  四月辛丑,诏曰:“近命师薄伐,义在济民。青、齐旧隶,胶、光部落,久患凶戎,争归有道。而大军未接,中途止憩,朐山、黄郭,车营布满,扶老携幼,蓬流草跋,既丧本业,咸事游手,饥馑疾疫,不免流离。可遣大使慰抚,仍出阳平仓谷,拯其悬罄。劝课士女,随近耕种,石鳖等屯,随意修垦。”

  

  六月壬辰,尚书右仆射周弘正卒。乙巳,鄱阳王伯山自扬州代豫章王叔英为南徐州刺史,衡阳王伯信自中护军为扬州刺史。

  

  十一月乙亥,诏北讨行军之所,并给复十年。

  

  十二月戊戌,以吏部尚书王玚为尚书右仆射。

  

  七年(北齐武平五年)正月辛未,亲祀南郊。乙亥,左卫将军樊毅克潼州城。辛巳,亲祀北郊。

  

  二月戊申,樊毅克齐下邳,高栅等六城。

  

  三月辛未,诏豫、二兖、谯、徐、合、霍、南司、定九州及南豫、江、郢所部在江北诸郡置云旗义士,往大军及诸镇备防。

  

  四月辛未,亲祀太庙。

  

  五月乙卯,割谯州之秦郡还隶南兖州。

  

  六月丙戌,为北讨将士死王事者刻日举哀。壬辰,以尚书右仆射王玚为左仆射。己酉,改作云龙、神虎门。

  

  八月癸卯,周遣使来聘。

  

  闰九月壬辰,车骑大将军吴明彻击齐彭城,大破齐军于吕梁。丁未,幸乐游苑,宴群臣。

  

  十月戊午,新安王伯固自中领军代鄱阳王伯山为南徐州刺史,长沙王叔坚为中领军。

  

  十二月壬戌,尚书右仆射王玚为左仆射,太子詹事陆缮为右仆射,国子祭酒徐陵为领军将军。

  

  八年(北齐武平六年)二月壬申,吴明彻进位司空。丁丑,诏江东道大建五年以前租税夏调逋在民间者,留原之。

  

  四月甲寅,诏:“元戎凯旋,群帅振旅,旌功策赏,宜有飨宴。今月十七日,可幸乐游苑,大会文武。”己未,亲祀太庙。

  

  五月庚寅,尚书左仆射王玚卒。

  

  六月甲寅,以尚书右仆射陆缮为左仆射,新除晋陵太守王克为右仆射。

  

  八月丁卯,以车骑大将军,司空吴明彻为南兖州刺史。

  

  十一月辛丑,以庐陵王伯仁为中领军。

  

  十二月丁卯,徐陵迁右光禄大夫。

  

  九年(北齐武平七年,周建德六年)正月辛卯,亲祀北郊。壬寅,始兴王叔陵自湘州为扬州刺史。

  

  二月壬午,亲耕籍田。丙午,周灭齐,置徐州总管府,以梁士彦为之。

  

  五月丙子,诏:“可起大建以来讫八年流移叛户所带租调,七年,八年叛义丁,五年讫八年叛军丁,六年、七年逋租田米粟夏配绵绢丝布麦等,五年、七年逋赀绢,皆悉原之。”

  

  七月乙亥,丹阳尹江夏王伯义迁职。己卯,百济献方物。庚辰,大雨。

  

  十月戊午,司空吴明彻破周徐州总管梁士彦军于吕梁,围彭城。

  

  十一月癸酉,周遣上大将军王轨将兵救徐州。

  

  十二月戊申,东宫成,皇太子移于新宫。

  

  十年(周宣政元年),正月己巳朔,庐陵王伯仁自中领军代新安王伯固为南徐州刺史。太子詹事徐陵复为领军将军。

  

  二月,吴明彻攻周彭城甚急。王轨引兵轻行,据淮口,结长围,以铁锁贯车轮数百,沈之清水,以遏陈船归路,谯州刺史萧摩诃言于明彻曰:“闻王轨始锁下流,其两端筑城,今尚未立,公若见遣击之,彼必不敢相拒。水路未断,贼势不坚,彼城若立,吾属必为虏。”明彻奋髯曰:“搴旗陷阵,将军事也,长算远略,老夫事也。”摩诃失色而退。一旬之间,水路遂断。明彻曰:“步军既多,吾为总督,必须身居其后,相帅兼行。弟马军宜速,在前,不可迟缓。”摩诃因帅马军夜发。甲子,明彻决堰,乘水势退军,冀以入淮。至清口,水势渐微,舟舰并碍车轮,不复得过。王轨引兵围而蹙之,众溃。明彻为周人所执,将士三万并器械辎重皆没于周。萧摩诃以精骑居前突围,众骑继之,比旦,达淮南,与将军任忠,周罗独全军而还。

  

  周以上大将军王轨为徐州总管。

  

  三月丙子,分命众军以备周,中军大将军淳於量为大都督,总水陆诸军事,左卫将军樊毅为大都督,督朱浦、清口上至缘淮众军。乙酉,大赦。丁酉,以中军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护军将军淳於量为南兖州刺史。

  

  四月庚戌,诏:“近岁薄伐廓清淮,泗,摧锋致果,文武毕力,宜颁荣赏。”丁巳,以新安王伯固为扩军将军。戊午,樊毅遣军渡淮北对清口筑垒。庚申,大雨雹。壬戌,清口城不守。

  

  六月丁卯,大雨,震大皇寺刹、庄严寺露盘,重阳阁东楼,鸿胪寺门。

  

  七月戊戌,新罗献方物。

  

  /\月乙丑朔,改秦郡为义州。

  

  九月壬寅,以平北将军樊毅为中领军。乙巳,立方明坛于娄湖。戊申,以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陵兼王官伯临盟。甲寅,幸娄湖临誓。

  

  十月戊寅,罢义州及琅邪、彭城二郡。立建兴郡,领建安、同夏、乌山、江乘、临沂、湖熟等六县,属扬州。戊子,尚书左仆射陆缙为尚书仆射。

  

  十一年(周大象元年)二月癸亥,亲耕籍田。

  

  是月,周杀徐州总管王轨。周平州刺史源雄检校徐州总管。

  

  三月丁未,诏淮北义人率户口归国者,建其本属旧名,置立郡县,即隶近州,赋给田宅,唤订一无所预。

  

  五月乙巳,诏:“自今应尚书曹、府、寺、内省监、司文案,悉付局参议分判。其军国兴造,征发,选序、三狱等事,前须详断,然后启闻。凡诸辨决,务令清义,约法守制,较若划一。”甲寅,改不枉法受财律。

  

  六月丙戌,鄱阳王伯山自江州为护军将军。

  

  七月辛卯,初用大货六铢钱。

  

  八月甲子,青州义主朱显宗等率所领七百户入附。丁卯,幸大壮观阅武。戊寅,车驾还官。

  

  十月甲戌,尚书仆射陆缙为尚书左仆射。

  

  十一月辛卯,大赦。周韦孝宽分遣梁士彦攻广陵。戊戌,周军围寿阳。辛丑,以南兖州刺史淳於量为上游水军都督,中领军樊毅,左卫将军任忠都督北讨诸军事,前丰州刺史皋文奏率步骑三千趋阳平郡。癸卯,任忠率步骑七千趋秦郡。丙午,右卫将军鲁广达率众入淮。戊申,周梁士彦拔广陵,寻置吴州总管府,以赵文表为总管。癸丑,以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陵为大都督,督水步众军。

  

  十二月乙丑,南北兖、晋三州,及盱眙、山阳、阳平、马头、历阳、沛、北谯、南梁等九郡,并自拔还京师。自是江北之地,尽入于周。癸酉,遣将军沈恪、裴子烈镇南徐州,将军徐道奴镇栅口,前信州刺史杨宝安镇白下。

  

  十二年(周大象二年)正月戊戌,以任忠为南豫州刺史,督缘江军防事。

  

  三月壬辰,庐陵王伯仁为中领军。

  

  四月癸亥,尚书左仆射陆缙卒。乙丑,以河东王督献为南徐州刺史。己卯,大雩。壬午,雨。

  

  五月癸巳,尚书右仆射晋安王伯恭为尚书仆射。

  

  七月,周潼州刺史曹孝远、应相州总管尉迟迥举兵,尉迟迥招徐州总管源雄,不应,击迥将毕义绪,席毗,罗皆平之。曹孝远据州作乱,雄遣兵袭斩之。周广州刺史于颤杀吴州总管赵文表,因唱言文表与尉迟迥通谋,丞相坚因劳勉之,即拜吴州总管。

  

  八月己未,周郧州总管司马消难以郧、随等九州,鲁山、甑山等八镇内附。南豫州刺史任忠趋历阳,将军陈慧纪为前军都督,趋南兖州。庚午,通直散骑常侍淳於陵克临江郡。

  

  是月,陈慧纪,萧摩诃攻广陵,周吴州总管于击破之。

  

  九月癸未,周临江太守刘显光率众内附。己酉,周广陵义主曹药率众内附。

  

  十一月己丑,诏:“……兵车骤出,军费尤烦,刍漕控引,不能征赋。夏中亢早伤农,畿内为甚。……余责在躬,宜布惠泽。其丹阳、吴兴、晋陵、建兴、义兴等十郡,并谢即年田税、禄秩,并各原半,其丁租半申至来岁秋登。”

  

  十二月庚辰,南徐州刺史河东王叔献卒。

  

  十三年(隋开皇元年)正月壬午,新安王伯固为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陵为尚书仆射,晋安王伯恭为尚书左仆射,丹阳尹徐陵为中书监,吏部尚书袁宪为尚书右仆射。庚寅,宜都王叔明为南徐州刺史。

  

  二月乙亥,上耕籍田。

  

  三月戊子,隋以上开府仪同三司贺若弼为吴州总管,镇广陵。隋主有并吞江南之志,问将帅于高颎,颎荐弼与擒虎,故置于南边,使潜为经略。(按:吴州在江苏境,故书,韩擒虎乃庐州总管,非苏境,故略之。)

  

  五月,前镇西将军樊毅为中护军。

  

  六月辛卯,樊毅为护军将军。

  

  九月癸亥,夜,大风至自西北,发屋拔树。

  

  十月癸未,丹阳尹毛喜为吏部尚书。

  

  十一月丁卯,隋遣兼散骑侍郎郑伪来聘。

  

  十二月己亥,卫尉卿沈恪为护军将军。(按:今江苏江北各县地,周,隋皆有之,故皆附系年。)

  

  十四年(隋开皇二年)正月己酉,帝不豫。甲寅,殂于宣福殿,年五十三。遗诏:“……凡厥终制,事从省约。金银之饰,不以入棺,明器之制,皆令用瓦。……以日易月,既有通规,公除之制,悉依旧准。在位百司,三日一临,四方州镇,五等诸侯,各守所职,并停奔赴。”乙卯,小敛。太子哀哭俯伏。始兴王叔陵抽判药刀斫太子,中项,太子闷绝于地,母柳皇后走来救之,又斫后数下。乳媪吴氏自后掣其肘,太子乃得起,叔陵持太子衣,太子自奋得免。叔坚手搤叔陵,夺去其刀,仍牵就柱,以其褶袖缚之。时吴媪已扶太子避贼,叔坚求太子所在,欲受生杀之命。叔陵多刀,奋袖得脱,突走出云龙门,驰车还东府,召左右断青溪道,赦东城囚以充战士,散金帛赏赐,又遣人往新林追所部兵,仍自被甲,著白布帽,登城西门招募百姓;又召诸王将帅,唯新安王伯固单马赴之,叔陵兵可千人,欲据城自守。时众军并缘江防守,台内空虚。叔坚白柳后,使太子舍人司马申,以太子命召右卫将军萧摩诃入见受敕,帅马步数百趋东府,屯西门。叔陵遣所亲戴温、谭骐瞵诣摩诃,摩诃执以送台,斩其首,徇东城。叔陵自知不济,帅步骑数百自小航渡,欲趋新林,乘舟奔隋。行至白杨路,为台军所邀,叔陵部下多弃甲溃去。摩诃、马容、陈智深迎刺,叔陵僵仆,陈仲华就斩其首,伯固为乱兵所杀,自寅至巳乃定。叔陵诸子并赐死,伯固诸子宥为庶人,韦谅等伏诛。丁巳,皇太子即位,大赦。癸亥,以丹阳尹、长沙王叔坚为骠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扬州刺史;萧摩诃为车骑将军、南徐州刺史,丰州刺史章大宝代沈恪为中护军。乙丑,尊皇后曰皇太后,宫曰弘范。丙寅,以晋熙王叔文为丹阳尹。己巳,立妃沈氏为皇后。时帝病创,卧承香殿,不能听政。太后居柏梁殿,百司众务,皆决于太后。帝创愈,乃归政。甲戌,设无导大会于太极前殿。

  

  二月辛卯,上谥曰孝宣皇帝,庙号高宗。癸巳,葬显宁陵。戊辰,请和于隋。己丑,隋主以礼不伐丧,诏班师。

  

  三月癸亥,诏内外众官九品以上,各荐一人。又诏各进忠谠。己巳,以永阳王伯智为尚书仆射。

  

  四月丙申,立皇子永康公胤为皇太子。

  

  六月癸酉,以通直散骑常侍孙场为中护军。

  

  七月辛未,大赦。

  

  九月丙午,设无导大会于太极殿,舍身及乘舆御服。丙寅,以长沙王叔坚为司空,将军、刺史如故。

  

  后主至德元年(隋开皇三年)正月壬寅,大赦,改元。长沙王叔坚自扬州刺史改江州,丹阳尹晋熙王叔文为扬州刺史。

  

  二月丁丑,以始兴王叔重为扬州刺史。

  

  四月己丑,隋遣散骑常侍薛舒、王劭来聘。

  

  八月丁卯,长沙王叔坚自骠骑将军之江州,复留为司空,实夺之权。戊戌,侍中、左光禄大夫、太子少傅徐陵卒。

  

  十一月,遣散骑常侍周坟等聘于隋。

  

  十二月丙辰,头和国贡方物。司空长沙王叔坚免。

  

  二年(隋开皇四年)正月癸巳,大赦。

  

  五月戊子,尚书仆射永阳王伯智迁职,扬州刺史始兴王叔重改江州,以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南平王嶷为扬州刺史,吏部尚书江总为尚书仆射。

  

  十月己酉,诏:“……自太建十四年望订租调逋未入者,并悉原除。在事百僚,辩断庶务,必去取平允,无得便公害民,为己声绩,妨紊政道。”壬戌,隋遣散骑常侍薛道衡等来聘。

  

  十一月丙寅,大赦。是月,盘盘国、百济国献方物。

  

  是年,后主于光昭殿前起临春、结绮、望仙三阁,各高数十丈,连延数十间,其窗、牖、壁带、悬楣、栋、槛皆以沈、檀为之,饰以金玉,间以珠翠,外施珠帘,内有宝床、宝帐。其下积石为山,引水为池,杂植奇花异卉。上自居临春阁,张贵妃居结绮阁,龚、孔二贵嫔居望仙阁,以宫人有文学者袁大舍等为女学士。仆射江总虽为宰辅,不亲政务,日与都官尚书孔范、散骑常侍王瑳等文士十余人,侍上游宴后庭,无复尊卑之序,谓之“狎客”。上每饮酒,使诸妃、嫔及女学士与狎客共赋诗,互相赠答。上怠于政事,百司启奏,并因宦者蔡脱儿、李善度进请,上倚隐囊,置张贵妃于膝上,共决之。蔡、李所不能记者,贵妃并为条疏,无所遗脱。因参访外事,人间有一言一事,贵妃必先知之,由是益加宠异,冠绝后庭。宦官近习,内外连结,赏罚之命,不出于外。大臣有不从者,因而谮之,皆从风谄附。孔范与孔贵妃结为兄妹,上恶闻过失,每有恶事,必曲为文饰,由是宠遇优渥。中书舍人施文庆,颇涉书史,尝事上于东宫,聪明强记,明闲吏职,大被亲幸。又荐所善吴兴沈客卿、阳惠朗、徐哲、暨慧景等,云有吏能,上皆擢用之;以客卿为中书舍人。客卿有口辩,颇知朝廷典故,兼掌金帛局。旧制:军人、士人,并无关市之税。上盛修宫室,穷极耳目,府库空虚,有所兴造,恒苦不给。客卿奏请不问士庶并责关市之征,而又增重其旧。于是以阳惠朗为太市令,暨慧景为尚书金、仓都令史,二人家本小吏,考校簿领,纤毫不差;然皆不达大体,督责苛碎,聚敛无厌,士民嗟怨。客卿总督之,每岁所入,过于常格数十倍,上大悦,益以施文庆为知人,尤见亲重,小大众事,无不委任;转相汲引,珥貂蝉者五十人。孔范自谓文武才能,举朝莫及,从容白上曰:“外间诸将,起自行伍,匹夫敌耳。深见远虑,岂其所知!”上以问施文庆,文庆畏范,亦以为然,司马申复赞之。自是将帅微有过失,即夺其兵,分配文吏;夺任忠部曲,以配范及蔡徵。由是文武解体,以至覆灭。

  

  三年(隋开皇五年)正月庚午,荆州刺史樊毅为护军将军。

  

  三月戊午,以太仆卿李晕代章大宝为丰州刺史,大宝举兵反,杀晕。戊申,章大宝众溃,逃入山,为追兵所擒,夷三族。

  

  七月庚申,遣散骑常侍王话等聘于隋。

  

  十月己丑,丹丹国献方物。杀秘书监傅縡,以上书言:“小人在侧,宦竖弄权,百姓流离,僵尸蔽野,恐东南王气自斯而尽”故。

  

  十一月己未,诏:“宣尼诞膺上哲,体资至圣,并天地而合德,与日月而偕明。梁季湮微,灵寝忘处,鞠为茂草,三十余年。今雅道雍熙,由庚得所,断琴故履,零落不追,阅笥开书,无因循复。外可详之礼典,改筑旧庙,蕙房桂栋,咸使惟新,芳蘩洁潦,以时飨奠。”辛巳,车驾幸长干寺,大赦。

  

  十二月辛卯,皇太子出太学讲孝经,戊戌,讲毕。辛丑,释奠于先师,礼毕,设金石之乐,会宴王公卿士。癸卯,高丽献方物。

  

  四年(隋开皇六年)正月甲寅,诏:“……王公以下,各荐所知,无隔舆皁。”

  

  九月甲午,车驾幸玄武湖,肆舻舰阅武,宴群臣赋诗。戊戌,以岳阳王叔慎为丹阳尹。丁未,百济献方物。

  

  十月癸亥,尚书仆射江总为尚书令,吏部尚书射伯为尚书仆射。

  

  十一月己卯,大赦。

  

  桢明元年(隋开皇七年)正月丙子,义阳王叔达代岳阳王叔慎为丹阳尹。戊寅,大赦,改元。乙未,地震。

  

  二月丁未,中书令建安王叔卿为中书监。丁卯,诏至德元年望订租调逋未入者,并原之。

  

  四月,隋于扬州开山阳渎以通运。

  

  九月庚寅,梁主叔父萧岩、萧谳来降。

  

  十一月乙亥,割扬州吴郡置吴州,以萧为吴州刺史。丁亥,以骠骑大将军、豫章王叔英兼司徒。是月,太市令章华上书极谏,略曰:陛下即位,于今五年,溺于嬖宠,惑于酒色;祠七亩而不出,拜三妃而临轩,老臣宿将弃之草莽,谄佞谗邪升之朝廷。今疆场日蹙,隋军压境,臣见糜鹿复游于姑苏矣。帝大怒,即日斩之。

  

  是年,始安王深代南平王嶷为扬州刺史。

  

  祯明二年(隋开皇八年)正月,遣散骑常侍袁雅等聘于隋。

  

  三月甲戌,隋遣兼散骑常侍程尚贤等来聘。戊寅,隋主下诏出师;又送玺书暴帝二十恶;仍散写诏书三十万纸,遍谕江外。

  

  六月戊戌,扶南献方物。庚子,废皇太子胤为吴兴王,立扬州刺史始安王深为皇太子。张、孔二贵妃,日夜构太子之短,孔范之徒,又外助之。以会稽王庄为扬州刺史,太子詹事袁宪为尚书仆射,代谢伯。甲辰,以安右将军鲁广达为中领军。丁巳,大风至自西北,激涛水入石头城,淮渚暴溢,漂没舟乘。

  

  十月己亥,立皇子蕃为吴郡王。己酉,车驾幸幕府山,大校猎。甲子,隋命晋王广等为行军元帅,来伐。庐州总管韩擒虎出庐江,吴州总管贺若弼出广陵,青州总管燕荣出东海,数十道俱入,缘江镇戍,相继奏闻。时新除湘州刺史施文庆,中书舍人沈客卿掌机密用事,并抑而不言,故无备御。

  

  十一月丁卯,诏克日于大政殿讯狱。

  

  祯明三年(隋开皇九年)正月乙丑朔,隋贺若弼自广陵济江,陈人不觉。韩擒虎将五百人自横江宵济采石,守者皆醉,遂克之。晋王广帅大军屯六合镇桃叶山。丙寅,采石戍主徐子建驰启告变。丁卯,召公卿入议军旅。戊辰,下诏内外戒严。护军将军樊毅、中领军鲁广达并为都督;司空司马消难,湘州刺史施文庆并为大监军。遣南豫州刺史樊猛帅舟师出白下。庚午,贺苦弼攻拔京口,执黄恪(《通鉴》原作南徐州刺史,《陈书·本纪》祯明二年十一月,南海王虔代永嘉王彦为南徐州刺史,无黄恪)。俘获六千余人,弼皆释之,给粮劳遣,付以敕书,令分道宣谕,所至风靡。樊猛在建康,其子巡摄行南豫州事。辛未,韩擒虎进攻姑孰,半日,拔之,执巡。樊猛与左卫将军蒋元逊将青龙八十艘于白下游奕,以御六合兵。于是贺若弼自北道,韩擒虎自南道并进,缘江诸戌,望风尽走,弼分兵断曲阿之冲而入。帝命司徒、豫章王叔英屯朝堂,萧摩诃屯乐游苑,樊毅屯耆阁寺,鲁广达屯白土冈,孔范屯宝田寺。己卯,任忠自吴兴入赴,仍屯朱雀门。辛未,贺若弼进据钟山,顿白土冈之东。隋晋王广遣总管杜彦与韩擒虎合军,步骑二万屯于新林,时建康甲士尚十余万人,帝不达军士,台内处分,一以委施文庆。诸将凡有启请,率皆不行。召萧摩诃等于内殿议军事,任忠曰:“兵法,客贵速战,主贵持重。今国家足兵足食,宜固守台城,缘淮立栅,北军虽来,勿与交战,分兵断江路,勿令彼信得通。给臣精兵一万,金翅三百艘,下江径掩六合,彼大军必自然挫气。淮南士人与臣相知,今闻臣往,必皆景从。臣复扬声欲往徐州,断其归路,则诸军自去。”后主不能从。甲申,后主遣众军与弼合战,鲁广达阵于白土冈,居诸军之南,任忠次之,樊毅、孔范又次之,萧摩诃军最在北。诸军南北亘二十里,首尾进退不相知。贺若弼将轻骑登山,望见众军,因驰下,与所部七总管杨牙、员明等甲士凡八千,勒阵以待之。鲁广达以其徒力战,与弼相当。隋师退走者数四,弼麾下死者二百七十三人,弼纵烟以自隐,窘而复振。更引兵趋孔范,范兵暂交即走,骑卒乱溃,不可复止,死者五千人。员明擒萧摩诃,送于弼,弼释而礼之。任忠驰入台,见陈主言败状,曰:“陛下唯当具舟楫,就上流众军,臣以死奉卫。”后主信之,敕忠出部分,令官人装束以待之,怪其久不至。时韩擒虎自新林进军,忠已帅数骑迎降于石子冈。蔡徵守朱雀航,闻擒虎将至,众惧而溃。忠引擒虎军直入朱雀门,城内文武百官皆遁,惟尚书仆射袁宪在殿中,尚书令江总、吏部尚书姚察、度支尚书袁权、前度支尚书王瑗、侍中王宽在省中。袁宪请正衣冠,御正殿,后主不从,下榻驰去。曰:“锋刃之下,未可交当,吾自有计!”从宫人十余出后堂景阳殿,将自投于井,宪苦谏不从;后閤舍人夏侯公韵以身蔽井;陈主与争,久之,乃得入。既而军人窥井,呼之,不应,将下石,乃闻叫声,以绳引之,惊其太重,及出,乃与张贵妃、孔贵嫔同束而上。沈后居处如常。太子深年十五,闭而坐,舍人孔伯鱼侍侧,军士叩而入,深安坐,劳之曰:“我旅在途,不至劳也。”军人咸惊。时陈室王侯在建康者百余人,后主恐其为变,皆召入,令屯朝堂,使豫章王叔英总督之,又阴为之备,及台城失守,相率出降。贺若弼乘胜至乐游苑,鲁广达犹督余兵苦战不息,会日暮,乃解甲,面台再拜恸哭,遂就擒。诸门卫皆走,弼夜烧北掖门入,闻韩擒虎已得后主,呼视之,后主流汗股栗,向弼再拜。弼谓之曰:“入朝不失作归命侯,无劳恐惧。”既而耻功在韩擒虎后,与擒虎相询,挺刃而出。弼置后主于德教殿,以兵卫守。高颎先入建康,颎子德弘为晋王广记室,广使德弘驰诣颎所,令留张丽华,颎曰:“昔太公蒙面以斩姐己,今岂可留丽华!”乃斩之于青溪。丙戌,晋王广入建康,以施文庆受委不忠,曲为谄佞以蔽耳目,沈客卿重赋厚敛以悦其上,与太市令阳惠朗,刑法监余析,尚书都令史暨慧景皆为民害,斩于石阙下,以谢三吴。使高颎与元帅府记室裴矩收图籍,封府库,资财一无所取。开府仪同王颁,僧辩之子,夜发陈高祖陵,焚其骨取灰,投水而饮之。既而自缚,归罪于晋王广,广以闻,上命赦之。诏陈高祖、世祖、高宗陵,总给五户分守之。

  

  隋文帝开皇九年二月乙未,废淮南行台省。丙申,陈吴州刺史萧蹴能得物情,陈亡,吴人推为主,右卫大将军宇文述等讨之。青州总管、落丛公燕荣以舟师自东海至,陈永新侯陈君范自晋陵奔,并军拒述。述军且至,琳立栅于晋陵城东,留兵拒述,遣其将王褒守吴州,自义兴入太湖,欲掩述后。述进破其栅,回兵击,大破之;又遣兵别道袭吴州,王褒弃城走。以余众保包山,燕荣击破之。将左右数人匿民家,为人所执。述进至奉公埭,陈东扬州刺史萧岩以会稽降,与皆送长安,斩之。诏建康城邑宫室,并平荡耕垦,更于石头置蒋州。诏晋王广班师,留王韶镇石头城,委以后事。

  

  三月己巳,陈后主叔宝与王公、卿士及内外文武百司发自建康而入长安。诏京城权分人家第宅,以礼接待之;遣使迎劳,陈人至者如归。

  

  四月乙巳,诸军凯入,献俘。陈叔宝及诸王侯将相并乘舆服御、天文图籍等依次行列,从晋王广、秦王俊入于殿庭。拜广为太尉,赐辂车、乘马、袞冕之服、玄圭、白壁。丙辰,帝御广门观,引陈叔宝于前,及太子、诸王二十八人,司空司马消难以下至尚书郎凡二百余人,帝使纳言宣诏劳之,内史令宣诏,责以君臣不能相辅,乃至灭亡。叔宝及群臣皆伏地,屏息不能对。并赦,宥之。庚戌,宴将士,故陈之境内,给复十年。辛酉,命贺若弼登御坐,赐物八千段,加位上柱国、进爵宋国公。仍加赐金宝及陈叔宝妹为妾。进韩擒虎上柱国,赐物八千段。有司劾擒虎放纵士卒,淫污陈宫;坐此不加爵邑。加高颎上柱国,进爵齐公,赐物九千段。以秦王俊为扬州总管四十四州诸军事,镇广陵。以陈氏子弟既多,恐在京城为非,乃分置边州,给田业使为生,岁时赐衣服以安全之。以陈尚书令江总为上开府仪同三司,仆射袁宪、骠骑萧摩诃、领军任忠皆为开府仪同三司。嘉袁宪雅操,下诏,以为江表称首,拜昌州刺史。闻陈散骑常侍袁元友数直言于陈叔宝,擢拜主爵侍郎。是年,改吴州为扬州,置总管府;改陈吴州为苏州,置常州于陈常熟县。余陈郡在今江苏长江以南者并废。行军总管韩洪为蒋州刺史,晋州刺史皇甫绩为苏州刺史。

  

  十年十一月,江表自东晋以来,刑法疏缓,世族陵驾寒门,平陈之后,牧民者尽更变之。苏威复作《五教》,使民无长幼悉诵之,士民嗟怨。民间讹言隋欲徙之入关,于是婺州汪文进、越州高智慧、苏州沈玄等皆举兵反,攻陷州县。陈之故境,大抵皆反。诏以杨素为行军总管讨之。素帅舟师自扬子津入,击贼帅朱莫问于京口,破之。进击晋陵贼帅顾世兴、无锡贼帅叶略,皆平之。沈玄桧败走,素追擒之。以并州总管晋王广为扬州总管,秦王俊迁并州。苏州民顾子元举兵应高智慧等,因以攻苏州,刺史皇甫绩相持八旬。子元素感绩恩,于冬至日遣使奉牛酒。绩遗子元书,宜善思活路,晓谕黎元,能早改迷,失道非远。子元得书,于城下顿首陈谢。杨素兵至,合击破之。

  

  十二年正月壬子,苏州刺史皇甫绩迁信州总管。朔州总管郭衍从晋王广出镇扬州,遇江表描逆,命衍为总管,帅精锐万人先屯京口。于贵洲南,与贼战,败之,生擒魁帅,大获舟楫粮储。授蒋州刺史。晋王爱昵之,宴赐隆厚。韩洪迁廉州刺史。是年,移楚州治山阳。开府仪同三司刘权为苏州刺史。(本传:赐爵宗县公。时江南初平,物情尚扰,权抚以恩信,甚得民和。)

  

  十四年六月丁卯,诏:“省府州县官,皆给公廨田,不得治生,与人争利。”

  

  十月甲寅,诏:“齐、梁、陈往皆创业一方,既宗祀废绝,……良以怆然。……陈叔宝等,宜令以时修其祭祀。所须器物,有司给之。”是年,以常熟隶苏州,移常州治晋陵。

  

  十五年七月乙丑,晋王广献毛龟。甲戌,遣邳国公苏威省江南。是年,置润州于丹徒(《太平寰宇记》:蒋州之延陵,陵永年常州之曲阿置,取县东之润浦为名)。

  

  十八年正月辛丑,诏曰:“吴、越之人,往承弊俗,所在之处,私造大船,因相聚结,致有侵害。其江南诸州,人间有船长三丈以上,悉括入官。”

  

  四月癸卯,蒋州刺史郭衍迁洪州总管,冀州刺史张煚检校蒋州事。(本传:晋王广为扬州总管,授煚司马。后拜冀州刺史,晋王广频表请之,复为晋王长史,检校蒋州事。及晋王为皇太子,复为冀州刺史。)

  

  二十年十一月戊子,晋王广自扬州总管立为皇太子,检校蒋州事。晋王府长史张煚迁冀州刺史。

  

  仁寿元年三月壬辰,以内史令齐王为扬州总管。

  

  炀帝大业元年正月壬辰朔,废扬州总管府。己亥,豫章王睐自扬州迁豫州牧。

  

  三月戊申,诏将巡历淮海,观省风俗。大江之南,五岭以北奇材异石,输之洛阳。辛亥,命自大梁之东引汴水入泗,达于淮,发淮南民十余万开邗沟,自山阳至扬子入江。渠广四十步,渠旁皆筑御道,树以柳,自长安至江都,筑离宫四十余所。庚申,遣黄门侍郎王弘、上仪同于士澄往南采木,造龙舟、凤艒、黄龙、赤舰、楼船等数万艘。

  

  八月壬寅,上御龙舟,幸江都。文武官五品以上给楼船,九品以上给黄蔑。舳舻相接二百余里。

  

  十月己丑,赦江淮以南,扬州给复五年,旧总管内给复三年。是年,改苏州为吴州。

  

  二年三月庚午,车驾发江都。四月庚戌,入东京。

  

  三年四月壬辰,改州为郡。扬州曰江都郡,蒋州曰丹阳郡,常州曰毗陵郡,吴州曰吴郡,徐州曰彭城郡,海州曰东海郡,邳州曰下邳郡。郡置太守。以下废楚州、润州。置江都宫于江阳。

  

  六年三月癸亥,帝幸江都宫。敕榆林太守张衡督役江都宫。江都郡丞王世充奏衡频减顿具。帝于是发怒,锁诣江都市,将斩之,久乃得释。以王世充领江都宫监。世充本西域胡人,姓支氏,幼从其母嫁王氏,因冒其姓。世充能伺候颜色为阿谀,雕饰池台,奏献珍物,由是有宠。

  

  四月丁未,宴江淮以南父老,颁赐各有差。

  

  六月甲寅,制江都太守秩同京尹。

  

  十二月,敕穿江南河,自京口至余杭,八百余里,广十余丈,使可通龙舟,并置驿宫、草顿。

  

  大业七年二月己未,上升钓台,临杨子津,大宴百僚,颁赐各有差。乙亥,上自江都巡幸涿郡,御龙舟,渡河入永济渠。

  

  七月,发江,淮以南民夫及船运黎阳及洛口诸仓米至涿郡。

  

  九年八月癸卯,吴郡朱燮、晋陵管崇聚众寇掠江左。燮本还俗道人,涉猎经史,颇知兵法,形容眇小,为昆山县博士,与数十学生起兵,民苦役者赴之如归。崇长大,志气倜傥,隐居常熟,自言有王者相,群盗相与奉之。时帝在涿郡,命虎牙郎将赵六儿将兵万人屯扬子,分为五营以备南贼。崇遣其将陆渡江,袭六儿,破其两营,收其器械军资而去,众益盛,至十万。

  

  九月己卯,东海民彭孝才起为盗,有众数万。

  

  十月,先是余杭民刘元进起兵以应杨玄感,三吴亡命者云集,旬日间众至数万。至是,帅其众将渡江,会杨玄感败,朱燮、管崇共推元进为主,据其郡,号称天子,燮、崇并为尚书仆射,署置百官,毗陵、东阳豪杰各执长吏以应之。帝遣左屯卫大将军吐万绪、光禄大夫鱼俱罗将兵讨之。

  

  十一月,刘元进攻丹阳,吐万绪济江击破之,元进解围去,绪进屯曲阿。元进结栅拒绪,相持百余日,绪击之,贼众大溃,死者万数。元进夜遁,保其垒。朱燮、管崇等屯毗陵,连营百余里,绪乘胜进击,复破之。贼保黄山,绪围之,元进、燮仅以身免,斩崇及其将卒五千余,收其子女三万余口。鱼俱罗与绪偕行,战无不捷,然百姓从乱如归,贼败而复聚,其势益盛。帝令绪进讨,绪以士卒疲弊,请息甲待来春。帝不悦。征绪诣行在,绪忧愤,道卒。帝更遣江都郡丞王世充发淮南兵数万人讨元进。世充渡江,频战皆捷,元进、燮败死于吴,其余众或降或散。世充召先降者于通玄寺瑞像前焚香为誓,约降者不杀。散者始欲入海为盗,闻之,旬月之间,归首略尽,世充悉之于黄亭涧,死者三万余。由是余党复相聚为盗,官军不能讨。帝以世充有将帅才,益加倚任。章丘杜伏威与临济辅公柘俱亡命为群盗。伏威年十六,每出则居前,入则殿后,由是共推以为帅。下邳苗海潮亦聚众为盗,伏威使公祏说海潮降之。伏威转掠淮南,自称将军,江都留守遣校尉宋颢讨之,伏威与战,阳为不胜,引颢众入葭苇中,因从上风纵火,颢众皆烧死。海陵贼帅赵破陈以伏威兵少,轻之,召与并力,伏威使公柘严兵居外,自与左右赍牛酒入谒,于座杀破陈,并其众。

  

  十年十二月,东海贼帅彭孝才转掠沂水,彭城留守董纯讨擒之。纯战虽屡捷,而盗贼日滋,或谮纯怯懦,帝怒,诛之。戊子,贱帅孟让众十余万,据都梁宫,江都郡丞王世充击破之。

  

  十一年十月丁卯,彭城人魏骐众万余寇鲁郡。壬申,东海贼李子通拥众渡淮,自号楚王,建元明政,寇江都。

  

  十二年正月,诏毗陵通守路道德集十郡兵数万人,于郡东南起宫苑,周围十二里,内为十六离宫,大抵仿东都西苑之制,而奇丽过之。

  

  七月,江都新作龙舟成,宇文述请幸江都。甲子,帝幸江都。戊辰,至梁郡。时李子通据海陵,杜伏威屯六合,众各数万,帝遣光禄大夫陈棱帅宿卫精兵讨之。

  

  九月丁酉,杜伏威、沈昆等,众至数万。左御卫将军陈稜击破之。

  

  十二月,帝至江都,江,淮郡官谒见者,专问礼饷丰薄,丰则超迁丞、守,薄则率从停解。江都郡丞王世充献铜镜屏风,迁通守,历阳郡丞赵元楷献异味,迁江都郡丞。由是郡县竞务刻剥,以充贡献。民外为盗贼所掠,内为郡县所赋,生计无遗,加之饥馑无食,民始采树皮树叶,或藁为末,或煮土而食之,诸物皆尽,乃自相食,而官食犹充牣,吏皆畏法,莫敢拯救。王世充密为帝简阅江淮民间美女献之,由是益有宠。

  

  十三年(隋恭帝义宁元年)正月,右御卫将军陈棱讨杜伏威,伏威率众拒之。稜闭壁不战,伏威遗以妇人之服,谓之“陈姥”。棱怒,出战,伏威奋击,大破之,棱仅以身免。伏威乘胜破高邮,引兵据历阳,自称总管,以辅公拓为长史,分遣诸将徇属县,所至皆下,江淮间小盗争附之。

  

  五月甲子,晋阳留守唐公李渊起兵于太原。

  

  九月,骁果在江都者多逃去,帝患之,以问裴矩,对曰:“人情非有匹偶,难以久处,请听军士于此纳室。”从之。悉召江都境内寡妇、处女集宫下,恣将士所取;或先与奸者听自首,即以配之。

  

  十一月,李渊入长安。辛酉,尊帝为太上皇,立代王侑为帝,改元义宁。上起宫丹阳,将逊于江左。

  

  十四年(隋恭帝侑义宁卒,唐高祖武德元年)三月乙卯,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武贲郎将司马德戡、元礼,监门直裴虔通,将作少监宇文智及,武勇郎将赵行枢,鹰扬郎将孟景,内史舍人元敏,符玺郎李覆,牛方裕,千牛左右李孝本、弟孝质,直长许弘仁、薛世良,城门郎唐奉义,医正张恺等,以骁果作乱,入犯宫闱。上崩于温室,时年五十。萧后令官人撤床箦为棺以埋之。化及发后,右御卫将军陈稜奉梓宫于成象殿,葬吴公台下。唐平江南之后,改葬雷塘。戊辰,宇文化及以左武卫将军陈棱为江都太守,综领留事。壬申,令内外戒严,云欲还长安。皇后六宫皆依旧式为御营,营前别立帐,化及视其中,仗卫部伍,皆拟乘舆。夺江都人舟楫,取彭城水路西归。以折冲郎将沈光骁勇,使将给使营于禁内。行至显福宫,虎贲郎将麦盂才、虎牙郎钱杰与光谋杀化及。盂才乃纠合恩旧,帅所将数千人,期以晨起将袭杀化及。语泄,化及夜与腹心立出营外,留人告司马德戡,使讨之。光闻营内喧,知事觉,即袭化及营,空无所获,值内史侍郎元敏,数而斩之。德戡引兵围之,杀光,其麾下数百人皆斗死,一无降者,孟才亦死。(孟才,铁杖之子也。)武康沈法兴,世为郡著姓,宗族数千家。法兴为吴兴太守,闻宇文化及弑逆,举兵以讨化及为名,得精兵六万,遂攻毗陵,丹阳,皆下之,据江表十余郡,自称江南道大总管,承制置百官。

  

  四月戊戌,宇文化及拥众十余万,据有六宫,自奉养一如炀帝。每于帐中南面坐,人有白事者,嘿然不对,下牙,方取启状与唐奉义、牛方裕、薛世良、张恺等参决之。以少主浩付尚书省,令卫士十余人守之,遣令史取其画敕,百官不复朝参。至彭城,水路不通,夺民车牛得二千两,并载宫人珍宝,其戈甲戎器,悉令军士负之,道远疲剧,军士始怨。司马德戡等谋杀化及,许弘仁等以告化及,杀之。

  

  ●第十卷 唐(一)

  

  高祖武德元年五月甲子,以隋帝侑命受禅即位,改元,罢郡置州,改太守为刺史。壬申,郡县学各置生员。

  

  六月,时天下未定,凡边要之州,皆置总管府,以总统数州之兵。

  

  八月己丑,隋江都太守陈稷求得炀帝之柩,取宇文化及所留辇辂鼓吹,粗备天子仪卫,改葬于江都宫西吴公台下,其王公以下,皆列瘗于帝茔之侧。宇文化及之发江都也,以杜伏威为历阳太守,伏威不受。移居丹阳,进用人士,大修器械,薄赋敛,除殉葬法,其犯奸及官人贪浊者,无轻重皆杀之。仍上表于越王侗,侗拜伏威为东道大总管,封楚王。

  

  二年,以江都郡之延陵县置润州。

  

  四月丁未,隋将军陈稜以江都来降,以棱为扬州总管。

  

  九月,沈法兴既克毗陵,谓江淮之南指可定,自称梁王,都毗陵,改元延康,置百官。性残忍,专尚威刑,将士小有过,即斩之,由是其下离怨。时杜伏威据历阳,陈稜据江都,李子通据海陵,俱有窥江表之心。法兴军数败,会子通围棱于江都,稜送质求救于法兴及伏威,法兴使其子纶将兵数万与威共救之。伏威军清流,纶军扬子,相去数十里。子通纳言毛文深献策,募江南人诈为纶兵,夜袭伏威营,伏威怒,复遣兵袭纶。由是二人相疑,莫敢先进。子通得尽锐攻江都,克之,棱奔伏威。子通入江都,因袭击纶,大破之,伏威亦引去。子通即皇帝位,国号吴,改元明政。丹阳贼帅乐伯通率众万余降之,子通以为左仆射。杜伏威请降。丁丑,以伏威为淮南安抚大使、和州总管。

  

  三年六月壬辰,诏以和州总管、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楚王杜伏威为使持节,总管江淮以南诸军事、扬州刺史、东南道行台尚书令、淮南道安抚使,进封吴王,赐姓李氏。以辅公柘为行台左仆射,封舒国公。是岁,李子通渡江攻沈法兴,取京口。法兴遣其仆射蒋元超拒之,战于庆亭,元超败死,法兴弃毗陵,奔吴郡。于是丹阳、毗陵等郡皆降于子通。子通以法兴府掾李百药为内史侍郎、国子祭酒。

  

  杜伏威遣行台左仆射辅公柘将卒数千攻子通,以将军阚棱、王雄诞为之副。公柘渡江攻丹阳,克之,进屯溧水,子通帅众数万拒之。公柘简精甲千人,执长刀为前锋,又使千人踵其后,曰:“有退者即斩之。”自帅余众,复居其后。子通为方陈而前,公柘前锋千人殊死战,公柘复张左右翼以击之,子通败走,公柘逐之,反为所败,还,闭壁不出。王雄诞曰:“子通无壁垒,又狃于初胜,乘其无备,击之可破也。”公祏不从。雄诞以其私属数百人夜出击之,因风纵火,子通大败,降其卒数千人。子通食尽,弃江都,保京口,江西之地尽入于伏威,伏威徙居丹阳。子通复东走太湖,收合亡散,得二万人,袭沈法兴于吴郡,大破之。法兴帅左右数百人弃城走,吴都贼帅闻人遂安遣其将叶孝辩迎之,法兴中途而悔,欲杀孝辩,更向会稽。孝辩觉之,法兴窘迫,赴江溺死。子通军势复振,徙都余杭,尽收法兴之地,北自太湖,南至岭南,东包会稽,西距宣城,皆有之。是年,改隋江都郡为兖州,置润州于丹阳郡,及常州于晋陵县。

  

  四年六月乙卯,海州贼帅臧君相以五州来降,拜海州总管,领涟、环、东楚四州。

  

  八月,诏南行台令,仆以下各降京师一等,员数又减焉。

  

  十一月,闻人遂安据昆山,无所属,伏威使雄诞击之。雄诞以昆山险隘,难以力胜,乃单骑造其城下,陈国威灵,示以祸福,遂安感悦,帅诸将出降。是年,置苏州及徐州总管府,领徐、邳、泗、鄫、沂、仁六州。任琅自安抚大使为徐州总管。

  

  五年七月丁亥,杜伏威来朝,延升御榻,拜太子太保,兼行台尚书令,留长安。

  

  八月辛亥,改葬隋炀帝于扬州雷塘。是年,以润州之曲阿县置简州.

  

  六年八月壬子,淮南道行台左仆射辅公柘反。初,杜伏威与公柘相友善,公柘年长,伏威兄事之,军中谓之伯父,畏敬与伏威等。伏威浸忌之,乃署其养子阚棱为左将军,王雄诞为右将军,潜夺其兵权。公柘知之,怏怏不平,与其故人左游仙阳为学道,辟谷以自晦。及伏威入朝,留公柘守丹阳,令雄诞典兵为之副,阴谓雄诞曰:“吾至长安,苟不失职,勿令公柘为变。”伏威既行,左游仙说公柘谋反,而雄诞握兵,公柘不得发。乃诈称得伏威书,疑雄诞有贰心,雄诞闻之不悦,称疾不视事,公柘因夺其兵,使其党西门君仪谕以反计。雄诞不从,公柘缢杀之。雄诞善抚士卒,得其死力,又约束严整,每破城邑,秋毫无犯,死之日,江南军中及民间皆为之流涕。公柘又诈称伏威不得还江南,贻书令其起兵,大修铠仗,运粮储。寻称帝于丹阳,国号宋,修陈故宫室而居之,署置百官,以左游仙为兵部尚书、东南道大使、越州总管,与张善安连兵,以善安为西南道大行台。乙丑,诏襄州道行台仆射赵郡王孝恭以舟师趋江州,岭南道大使李靖以交、广、泉、桂之众趋宣州,怀州总管黄君汉出谯、亳,齐州总管李世勋出淮、泗以讨辅公柘。

  

  九月,戊子,辅公柘遣其将徐绍宗寇海州,陈政通寇寿阳。

  

  七年二月,太保吴王伏威卒。初,辅公柘之反也,诈称伏威之令以绐其众,及公柘平,赵郡王孝恭不晓其诈,遽以奏闻,诏追除伏威名,籍没其妻子。太宗即位,知其冤,赦之,复其官爵,葬以公礼。是年,徐州总管任瓌迁。(旧传:壤选补官吏,颇私亲故,或依其势,多所求纳,瓌知而不禁。辅公柘平,拜邢州都督。)

  

  三月,丙戌,赵郡王孝恭破辅公柘于芜湖,拔梁山等三镇。辛卯,安抚使任瓌拔扬子城,广陵城主龙龛降。戊戌,赵郡王孝恭克丹阳。先是,辅公柘遣其将冯慧亮、陈当世将舟师三万屯博望山,陈正通、徐绍宗将步骑三万屯青林山,仍于梁山连铁锁以断江路,筑却月城,延袤十余里,又结垒江西以拒官军。孝恭与李靖帅舟师次舒州,李世勋帅步卒一万渡淮,拔寿阳,次硖石。慧亮等坚壁不战,孝恭遣奇兵绝其粮道,慧亮等军乏食,夜,遣兵薄孝恭营,孝恭坚卧不动。后孝恭使羸兵先攻贼营而勒精兵结阵以待之。攻垒者不胜而走,贼出兵追之,行数里,遇大军,与战,大破之。阚棱免胄谓贼众曰:“汝曹不识我耶?何敢来与我战!”贼多棱故部曲,皆无斗志,或有拜者,由是遂败。孝恭,靖乘胜逐北,转战百余里,博山,青林两戍皆溃,慧亮、正通等遁归,杀伤及溺死者万余人。李靖兵先至丹阳,公柘大惧,拥兵数万,弃城东走,欲就左游仙于会稽,李世勋追之。公柘至句容,从兵属者才五百人,夜,宿常州,其将吴骚等谋执之。公拓觉之,弃妻子,独将腹心数十人,斩关走。至武康,为野人所攻,西门君仪战死,执公祏,送丹阳枭首,分捕余党,悉诛之,江南皆平。己亥,以赵郡王孝恭为东南道行台右仆射,李靖为兵部尚书。是年,更扬州为蒋州。改兖州为邗州,置苏州总管府。

  

  八年,改蒋州为扬州,废省简州入之,废东南道行台,置扬州大都督府,以赵郡王孝恭为扬州大都督,李靖为长史。上深嘉靖功曰:“李靖是萧铣、辅公柘膏肓,古之名将韩、白、卫、霍,岂能及也!”阚棱功多,颇自矜伐。公柘被擒,诬稜与己通谋。会赵郡王孝恭籍没贼党田宅,棱及杜伏威、王雄诞田宅在贼境者,并籍没之。稜自诉理,忤孝恭,孝恭怒,遂以谋反诛之。(《太平寰宇记》:昇州,秦秣陵,属丹阳,隋平陈,废为江宁县。唐武德三年,于县置扬州,仍置东南道行台。六年,辅公柘反,七年,贼平,置行台尚书省,改扬州为蒋州,废茅州来属。八年,罢行台,改蒋州为扬州大都督府,九年,移理江都。(按:《太平寰宇记》于唐初扬州置改颇详,兹特录之。)

  

  是年,扬州大都督赵郡王孝恭迁宗正卿,以襄邑王神符检校扬州大都督。(新孝恭传:行台废,更为扬州大都督。孝恭再破巨贼,北自淮,东包江,度岭而南,尽统之。乃筑第石头城,陈庐徼自卫。或诬其反,召还,颇为宪司镌诘,无状,赦为宗正卿。)

  

  十二月,襄邑王神符自丹阳徙州府及居民于江北。(新传:自丹阳渡江,治隋江都故郡,扬人争利之。然少威严,不为下所畏。累迁宗正卿。武士矱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是年,萧颇为海州刺史。

  

  九年,省江宁县之扬州,改邗州为扬州,置大都督府,督扬、和、滁、楚、舒、庐、寿七州。罢苏州都督府。

  

  太宗贞观元年,罢海州都督府。

  

  二年正月,越王泰为扬州大都督,杨恭仁行扬州大都督长史。是年,省郎、邳二州。秋,徐、苏州水。

  

  五年,扬州长史杨恭仁迁。

  

  七年,蒲州刺史李袭誉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八年正月壬寅,命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誉等使于四方,观省风俗。

  

  十年二月乙丑,以越王贞为扬州都督,改扬州大都督为都督,督扬、滁、常、润、和、宣、歙七州。徐王元礼为徐州都督。是年,淮海旁州大水。

  

  十一年,江王元祥为苏州刺史。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袭誉以江都俗好商贾,不事农业,乃引雷陂水,又筑勾城塘,溉田八百余顷,百姓获其利。(《新·地理志》在贞观十八年,今从《唐会要》。)

  

  十六年秋,徐州大水。

  

  十七年,扬州都督越王贞,徐州都督徐王元礼均迁(贞迁相州刺史,元礼迁绛州刺史)。霍王元轨为徐州刺史。

  

  是年,罢徐州都督府。

  

  十八年十一月甲午,以刑部尚书张亮为平壤道行军大总管,帅江、淮、岭、峡兵四万,长安、洛阳募士三千,战舰五百艘,自莱州泛海趋平壤。

  

  二十一年八月,长孙无忌领扬州都督,长孙操为扬州长史。戊戌,敕宋州刺史王波利等发江南十二州工人造大船数百艘,欲以征高丽。是年,徐州大水。

  

  二十二年三月庚子,隋萧后卒,诏复其位号,谥曰愍;使三品护葬,备卤簿仪卫,送至江都,与炀帝合葬。是年,徐州大水。

  

  二十三年,湖州刺史窦怀恪为扬州长史。徐州刺史霍王元轨迁定州。

  

  高宗永徽元年,常州大雨。

  

  四年十月,睦州女子陈硕真与妹夫章叔胤举兵反,自称文佳皇帝,攻陷桐庐及睦州。敕扬州长史房仁裕发兵讨之。

  

  十一月庚戌,婺州刺史崔义玄军合房仁裕军,获硕真、叔胤,斩之,余党悉平。是年,滕王元婴为苏州刺史。

  

  六年,道王元庆自滑州为徐州刺史。

  

  显庆三年,长孙祥为常州刺史。

  

  四年七月,常州刺史长孙祥坐与长孙无忌通书,处绞。时高宗、武后杀长孙无忌。

  

  五年七月,度支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卢承庆罢为润州刺史。

  

  龙朔元年,齐州刺史薛宝积为润州刺史。

  

  九月壬子,幽州都督,沛王贤改扬州都督。

  

  二年十二月辛丑,以扬州为大都督府,沛王贤为扬州大都督(按:不之官)。薛宝积自润州刺史为扬州大都督长史。(《权载之集·浙西观察等使薛公先庙碑》:隋礼部道实生皇,尚书议曹郎德儒生宝积,济、齐、润三州刺史,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宝积生定襄道行军司马待诏,公之曾祖)。尚书右丞柳范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新柳泽传)。

  

  麟德元年,句容令杨延嘉因梁故堤,开置绛岩湖。

  

  总章元年,江淮大旱。

  

  二年四月,高丽之民多离叛者,敕徙高丽户三万八千二百于江、淮之南,及山南、京西诸州空旷之地。右肃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卢承业卒(《旧唐书·卢承庆传》)。

  

  咸亨元年,李孝逸为常州刺史。咸亨中,累迁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政尚严肃,人吏惮之,盗贼屏迹,高宗频降书劳勉。后转为灵州都督。寻卒官。

  

  二年八月,徐州山水,漂百余家。

  

  仪凤元年十二月,徐州刺史、密王元晓卒。

  

  调露元年,曹王明为苏州刺史。

  

  永隆元年十月壬寅,苏州刺史、曹王明降封零陵郡王,于黔州安置。

  

  开耀元年,前衡州刺史李敬玄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永淳元年,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李敬玄卒。

  

  弘道元年十二月壬午,遣左威卫将军王果、左监门将军令狐智通、右金吾将军杨玄俭、右千牛将军郭齐宗分往并、益、荆、扬四大都督府,与府司相知镇守。以国有大丧,备不虞。是年,李思文为润州刺史,陈敬之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则天皇后光宅元年(按:是年正月甲申。)朔,中宗初次即位,改元嗣圣;壬子,睿宗又初即位,改元文明,九月甲午,始改光宅。今依通鉴书之。

  

  四月辛酉,徙毕王上金为泽王,拜苏州刺史。

  

  九月,时诸武用事,唐宗室人人自危,众心愤惋。会眉州刺史、英公李敬业及弟盩厔令敬猷,给事中唐之奇、长安主簿骆宾王、詹事司直杜求仁皆坐事,敬业贬柳州司马,敬猷免官,之奇贬栝苍令,宾王贬临海丞,求仁贬黟令。求仁,正伦之侄也。盩厔尉魏思温尝为御史,复被黜。皆会于扬州,各自以失职怨望,乃谋作乱,以匡复庐陵王为辞。思温为之谋主,使其党监察御史薛仲璋求奉使江都,令雍州人韦超诣仲璋告变,云:“扬州长史陈敬之谋反。”居数日,敬业乘传而至,矫称扬州司马来之官,云奉密旨,以高州酋长冯子猷谋反,发兵讨之。于是开府库,令士曹参军李宗臣就钱坊,驱囚徒、工匠,授以甲。斩敬之于系所,录事参军孙处行拒之,亦斩以徇,僚吏无敢动者。遂起一州之兵,复称嗣圣元年。开三府:一曰匡复府,二曰英公府,三曰扬州大都督府。敬业自称匡复府上将,领扬州大都督。以之奇、求仁为左、右长史,宗臣、仲璋为左、右司马,思温为军师,宾王为记室,旬日间得胜兵十余万。移檄州县,太后见檄,问曰:“谁所为?”或对曰:“骆宾王。”太后曰:“宰相之过也。人有如此才,而使之流落不偶乎!”敬业求得人貌类故太子贤者,绐众云:“贤不死,亡在此城中,令吾属举兵。”因奉以号令。楚州司马李崇福帅所部三县应敬业。盱眙人刘行举独据县不从,敬业遣其将尉迟昭攻盱眙。以行举为游击将军,以其弟行实为楚州刺史。甲申,以左玉钤卫大将军李孝逸为扬州道大总管,将兵三十万,以将军李知十,马微臣为之副,以讨李敬业。魏思温说李敬业曰:“明公以匡复为辞,宜帅大众鼓行而进,直指洛阳,则天下知公志在勤王,四面响应矣。”薛仲璋曰:“金陵有王气,且大江天险,足以为固,不如先取常、润,为定霸之基,然后北向以图中原,进无不利,退有所归,此良策也!”思温曰:“山东豪杰以武氏专制,愤惋不平,闻公举事,皆自蒸麦饭为粮,伸锄为兵,以俟南军之至。不乘此势以立大功,乃更蓄缩自谋巢穴,远近闻之,其谁不解体!”敬业不从,使唐之奇守江都,将兵渡江攻润州。思温谓杜求仁曰:“兵势合则强,分则弱,敬业不并力渡淮,收山东之众以取洛阳,败在眼中矣!”壬辰,敬业陷润州,执刺史李思文,以李宗臣代之。思文,敬业之叔父也,知敬业之谋,先遣使间道上变,为敬业所攻,拒守久之,力屈而陷。思温请斩以徇,敬业不许,谓思文曰:“叔党于武氏,宜改姓武。”润州司马刘延嗣不降,敬业将斩之,思温救之,得免,与思文皆囚于狱。曲阿令、河间尹元贞引兵救润州,战败,为敬业所擒,临以白刃,不屈而死。丁酉,追削李敬业祖考官爵,发冢斫棺,复姓徐氏。徐敬业闻李孝逸将至,自润州回军拒之,屯高邮之下阿溪,使徐敬猷逼淮阴,别将韦超,尉迟昭屯都梁山。

  

  十一月辛亥,以左鹰扬大将军黑齿常之为江南道大总管,讨敬业。韦超拥众据都梁山,诸将皆曰:“超凭险自固,士无所施其勇,骑无所展其足,且穷寇死战,攻之多杀士卒,不如分兵守之,大军直趋江都,覆其巢穴。”魏元忠请先击徐敬猷,孝逸从之,引兵击超,超夜遁。进击敬猷,敬猷脱身走。庚申,敬业勒兵阻溪拒守,后军总管苏孝祥夜将五千人,以小舟渡溪先击之,兵败,孝祥死,士卒赴溪溺死者过半。左豹韬卫果毅渔阳成三朗为敬业所擒,唐之奇给其众曰:“此李孝逸也!”三朗大呼曰:“我果毅成三朗,非李将军也。官军今大至矣,尔曹破在朝夕。……”遂斩之。孝逸等诸军继至,战数不利。……敬业置阵既久,士卒多疲倦顾望,阵不能整,孝逸进击之,因风纵火,敬业大败,斩首七千级,溺死者不可胜纪。敬业等轻骑走入江都,挈妻子奔润州,将入海奔高丽,孝逸进屯江都,分遣诸将追之。乙丑,敬业至海陵界,阻风,其将王那相斩敬业、敬猷及骆宾王首来降。余党唐之奇、魏思温皆捕得,传首神都,扬、润,楚三州平。

  

  垂拱元年,苏州刺史、泽王上金迁陈州刺史。

  

  二年,复分晋陵置武进县,属常州。

  

  十二月,敕:四大都督并荆、扬、益,并冲要当路及四万户已上州市令,并赤县录事,并宜省补。

  

  四年,复置,分延陵置金坛县,属润州。

  

  天授元年九月壬午,革唐命,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即载初元年也。

  

  延载元年四月壬戌,常州地震。

  

  证圣元年,楚州宝应县开白水塘,置屯。

  

  万岁通天元年八月,徐州大水,害稼。

  

  神功元年,殿中监、安平王武攸绪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圣历元年,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武攸绪弃官隐嵩山,以张潜为扬州大都督长史(见《旧唐书·苏瓌传》)。

  

  久视元年,阆州刺史於知微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金石萃编·兖州都督於知微碑》:复除恒、阆二州刺史,久视元年,又改授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地总淮海,路兼岭蜀,侨旧相杂,良猾莫分;攘敚为椎,埋所聚公,悬明镜以临照,撝利剑以断割;补张纲之政,绍何武之绩,江氾之歌,于是乎在。)

  

  大足元年七月乙亥,扬、楚、常、苏、润五州地震。

  

  长安二年,於知微迁常州刺史。以苏瓌代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旧唐书·苏瓌传》:累迁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扬州地当冲要,多富商大贾,珠翠珍怪之产,前长史张潜、于辩机皆致之数万,唯瓌挺身而去)。

  

  长安四年,苏瓌迁。八月甲寅,凤阁鸾台三品韦安石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神龙元年,韦安石迁,杨再思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四月甲戌,杨再思检校扬州大都督府长史等官。

  

  五月,越州都督窦怀贞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二年,胡元礼为苏州刺史,中书舍人毕构为润州刺史。

  

  睿宗景龙元年八月,苏州刺史胡元礼迁越州都督。

  

  是年,雍州长史崔日用为扬州长史。(本传:出为扬州长史,历婺、汴二州刺史。邓州刺史姚彝为海州刺史。)

  

  二年二月戊寅,同中书门下三品宋璟为楚州刺史。

  

  是年,申州刺史姚崇为扬州长史兼淮南道按察使(旧传;为政简肃,人吏立碑纪德)。

  

  先天元年,崔铣为润州刺史(孙处元《重修顺祐王碑》)。

  

  玄宗开元元年,刘知柔为扬州长史、淮南道按察使(李邕《刘知柔碑》)。海州刺史姚彝迁光禄少卿(《金石萃编·唐海州刺史姚彝碑》)。

  

  是年,王美畅为润州刺史。

  

  三年,班景倩为扬州长史。

  

  四年二月,扬州长史班景倩入为大理少卿。

  

  是月,扬州江都、润州曲阿、江宁、常州晋陵,苏州吴县,升望县。魏州刺史王志愔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淮南按察使。(《旧唐书·王志愔传》:出为魏州刺史,转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俱充本道按察使。所在令行禁止,奸猾屏迹,境内肃然。久之,召拜刑部尚书。)崔日用为常州刺史,转汝州刺史(开元七年,特下敕,与实封,见旧传)。

  

  十月辛丑,罢十道按察使。

  

  五年,李杰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新传:迁扬州大都督长史,为御史劾免,开元六年卒)。

  

  六年,颁乡饮酒礼于州县。

  

  七年,汴州刺史狄光嗣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旧传坐赃)。

  

  八年正月,宰相宋璟、苏额建议严禁恶钱,江、淮间恶钱尤甚,璟以监察御史萧隐之充使括恶钱。隐之严急烦扰,怨嗟盈路,上于是贬隐之官。辛巳,罢璟为开府仪同三司,颋为礼部尚书。

  

  十二年,蒲州刺史程行谌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苏额《御史大夫程公碑》:“我后幸朔方为蒲州刺史,本道按察使。又迁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征拜鸿胪卿,擢御史大夫”)。

  

  十三年,李朝隐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十四年,海州刺史杜令昭筑永安堤(《新·旧地理志》:朐山,东二十里有永安堤,北按山,环城长十里,以捍海潮,开元十四年,刺史杜令昭筑)。起陆象先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新传)。是年,润州大风,自东北,海涛没瓜州。

  

  十七年,李无言为苏州刺史(见头陀寺碑)。

  

  十八年六月壬午,东都水溺扬、楚等州租船。宣州刺史裴耀卿朝集京师,玄宗访以漕运,耀卿条上便宜,曰:“江南户口稍广,仓库所资,唯出租庸,更无征防,缘水陆遥远,转力虽劳,仓储不益。每州所送租庸调等物,以岁三月至扬州,入斗门,四月以后,始渡淮入汴,常苦水涨,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涨,须八、九月水落,始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樯阻隘,江南之人,不习河事,转雇河师、水手,重为劳费,其得行日少,阻滞日多。今汉、隋漕路濒河遗迹可寻,可于武牢置河口仓,巩县置洛口仓,使江南之舟,不入黄河,黄河之舟,不入洛口,水通则舟行,水浅则寓于仓以待,则舟无停滞而物不耗,此甚利也。”

  

  二十年,润州刺史王琚忧免。韦虚心自潞州大都督府长史为扬州大都督府长史。

  

  二十一年,前吏部侍郎齐游为常州刺史,唐州刺史张九皋为徐州刺史。

  

  二十二年二月,初置十道采访处置使、淮南采访使,治扬州。是日,韦虚心以扬州长史为淮南采访使;置刘悬为润州刺史,领江南东道采访使。八月十四日,以侍中裴耀卿为江淮转运使,以郑州刺史崔希逸为河南少尹,萧炅为副,三年,凡运七百万石,省脚钱三十万贯。

  

  ●第十四卷 宋(一)

  

  太祖建隆元年正月戊申,赐南唐主李景诏谕,以受禅意。癸丑,放周显德中江南降将周成等三十四人复归于南唐。

  

  二月己卯,以吴越国王钱傲为天下兵马大元帅。

  

  九月,陈思诲赍铁券至淮南,李重进(周太祖甥)即欲治装随思诲入朝,左右沮之。重进犹豫不决,又自以前朝近亲,恐不得全,乃拘留思诲,益治反具,遣使求援于唐,唐主不敢纳。扬州都监右屯卫将军安友规知重进必反,逾城来奔。重进疑诸将皆不附己,乃囚军校数十人,军校呼曰:“吾辈为周室屯戍,公苟奉周室,何不使吾辈效命?”重进不听,悉杀之。己未,重进反。书闻,上命马步军副都指挥使、归德节度使石守信为扬州行营都部署兼知扬州行府事,殿前都指挥使、义成节度使王审琦为副宣徽北院使,李处耘为都监,保信节度使宋延渥为都排阵使,帅禁兵讨之。癸亥,诏削夺李重进官爵。

  

  是月,吴越始榷酒酤。唐始铸铁钱。

  

  十月庚寅,上发京师征李重进,百司六军并乘舟东下。

  

  十一月丁未,至大义驿。石守信遣使驰奏:扬州即破,请上亟临视。是夕,次其城下,登时攻拔之。李重进尽室焚火死,陈思诲亦为其党所害。上购得翟守珣,补殿直,俄迁供奉官。重进性鄙吝,未尝有觞酒豆肉及其士卒,下多怨者。兄深州刺使重兴闻其叛即自杀,弟解州刺使重赞及其子延福并戮于市。己酉,赈给扬州城中民米,人一斛,十岁以下给其半。为重进胁以隶军者,赐衣履纵之。庚戌,诏重进家属、部曲并释罪;逃亡者,听自首;尸骼暴露者,收瘗之,役夫死城下者,人赐绢二匹,复其家三年。乙卯,上使诸军习战舰于迎銮,唐主惧甚;其小臣杜著颇有辞辩,伪作商人,由建安渡来归,而彭泽令薛良坐事,责池州文学,亦挺身来奔,且献平南策。唐主闻之,益惧。上命斩著于下蜀市,良配隶庐州牙校,唐主乃少安,终以国境蹙弱,遂决迁都之计。乙丑,命宣徽北院使李处耘权知扬州。时扬州兵火之余,阖境凋弊,处耘勤于抚绥,轻徭薄赋,召属县父老访民间疾苦,悉去之,扬州遂安。

  

  十二月己巳,上发扬州。

  

  二年,正月戊申,诏以扬州行冒为建隆寺。

  

  二月己卯,遣通事舍人王守贞使江南,劳唐主之迁都也。

  

  是月,唐主始迁于南昌。

  

  三月,唐主至南昌。城邑迫隘,宫府营十不容一二,力役虽繁,无所施巧,群臣日夜思归。唐主悔怒,欲诛始谋者。

  

  五月丁丑,诏以安邑、解县两池盐给徐、宿之民。先是,数郡皆食海盐,溯流而运,其费倍多,故厘革之。

  

  六月,唐主景殂于南都。

  

  七月,唐主景丧归金陵。太子从嘉即位,改名为煜。大赦境内,文武进位有差,罢诸道屯田务,归本州县。先是,唐主用尚书员外郎李德明议,所使典掌者皆非其人,侵扰州县,豪夺民利,大为时患。及用兵淮南,罢其尤剧者,尚处处有之。至是,悉罢使职,委所属县令佐与常赋俱征,随所租入,十分赐一,以为禄廪,民稍休息焉。壬午,命内客省使王赞权知扬州军府事。赞乘舟以往,溺于阊桥。上嗟悼,谓左右曰:“是杀吾枢密使也。”

  

  是月,唐句容尉广陵张佖上书陈十事:其一,举简要,二,略繁小;三,明赏罚,四,重名器;五;择贤良,六,均赋役,七,纳谏诤,八,究毁誉,九,节用,十,屈己。唐主嘉纳,擢为监察御史,佖因劾奏德昌宫使傅宏妄毁都城,所创楼堞率多隳坏;礼宾使孟骈建议于星子造大舰以御敌,累年不能成,蠹国害民,皆请置法。唐主不听,手诏开谕之。

  

  吴越自五月不雨至七月。

  

  九月戊子,遣鞍辔库使梁义如江南吊祭。

  

  十月丙申,命方城、王仁瞻使江南。以唐主新立,往申庆赐也。

  

  十二月,遣供奉官李崇赟使江南,殿直孙全璋使吴越。

  

  是年,唐主煜追谥其父景为明道崇德文宣孝皇帝,庙号元宗,陵号顺陵。

  

  三年正月己巳,命淮南道官吏发仓廪以赈饥民。初,户部郎中沈义伦使吴越归,言:“扬、泗饥民多死,郡中军储尚百余万,可贷至秋,乃收新粟。”有司沮义伦曰:“若岁荐饥,将无所取偿,孰当执其咎者?”上以诘义伦,义伦日:“国家方行仁政,自宜感召和气,立致丰稔,宁复忧水早耶!”上悦,故有是命。乙亥,遣使如江南,赐唐主生辰国信物。

  

  四月乙未,诏奉使江南者,毋得将其国所用钱过江北。先是,唐将士降者,其家属犹在江南。

  

  五月丁巳朔,唐主寻访发遣。

  

  七月庚申,江南降卒,其弱者不能军。壬戌,归数千人于唐。是月,李处耘罢,张延嗣知扬州。

  

  十月辛丑,宣徽北院使李处耘前自扬州召还,老幼遮道涕泣,累日不得去。

  

  十一月壬午,初颁历于江南。

  

  乾德元年正月己未,赐江南及吴越战马、驼、羊有差。

  

  四月丙申,海陵、盐城两监屯田副使张蔼除籍为民,并坐令人赍轻货往江南、两浙贩易,为人所发故也。

  

  六月,唐主虽通职贡,然亦增修战备。己酉,命镇国节度使宋延幄帅禁旅数千习战于新池,上数临观焉。

  

  七月,以侯陟为淮南转运使。

  

  八月,先是,上命唐主发遣扬州户口及周显德以来将吏隔在江南者,唐主遣使请缓期。戊子,许之。

  

  是年,楚昭辅知扬州。

  

  二年六月辛亥,以前武宁节度使郭从义为护国节度使。从义先自徐州入朝。

  

  七月乙未,始于江北置折博务,禁商旅过江。诏谕唐主,恐其挟中国之势,有所侵扰也。

  

  十一月,唐昭惠后殂。壬寅,遣作坊副使魏丕如江南吊祭。

  

  三年五月,唐司空平章事严续出为润州节度使。

  

  九月己卯,以度支郎中苏晓为淮南转运使。

  

  十月戊申,遣染院副使李光嗣如江南吊祭。

  

  四年三月己卯,淮南诸州言,江南饥民数千人来归。令所在发廪赈之。

  

  四月辛酉,诏以江南荐饥,许沿江百姓过江樵采贸易,独商旅禁之如故。

  

  七月戊寅,禁淮南道私铸钱。

  

  开宝元年五月丁未,赐江南米十万斛,民饥故也。

  

  二年正月,唐枢密使、左仆射、平章事汤悦罢为镇海节度使。悦不乐居藩,上章求解,于是改授太子太傅,监修国史,仍领镇海节度使。

  

  十一月,唐主校猎于青龙山。还,至大理寺,亲录系囚,多所原宥。中书侍郎韩熙载劾奏:“狱必由有司,图圄之中,非车驾昕宜至。请省司罚内帑钱三百万充军储。”

  

  三年正月癸丑,废海州东海监复为县。

  

  八月丁亥,移建阳军榷货于扬州。

  

  四年六月,升扬州高邮县为高邮军。

  

  十一月癸巳朔,江南国始去唐号,改印文为“江南国主印”,赐诏乞呼名,从之。

  

  是年,楚昭辅罢,侯赟知扬州。

  

  五年二月,初,职方郎中边珝掌建安榷货务,奏徒务于扬州,有富民诉广陵尉谢图杀其父,本部收尉囚之,官吏相继推劾,凡三百日,狱未具。州以状闻,命珝按鞫,尽得其实,乃富民畜私憾诬告,即反坐之。甲申,以翊知扬州,仍兼榷务,寻罢。知灵州段思恭知扬州.

  

  上既平广南,渐欲经理江南,因郑王从善入贡,遂留之。国主大惧。是月,始改制度,下令称教,改中书、门下为左、右内史府,尚书省为司会府,御史台为司宪府,翰林院为修文馆,枢密院为光政院。从善为南楚国公,从镒为江国公,从谦为鄂国公,宫殿悉除去鸱吻。

  

  闰二月癸巳,以江南进奉史李从善为泰宁节度使,赐第京师。时国主虽外示畏服,修藩臣之礼,而内实缮甲募兵,阴为战守计。上使李从善致书风国主入朝,国主不从,但增岁贡面已。

  

  六年四月,遣卢多逊为江南生辰国信使。多逊至江南,得其臣主欢心。及还,舣舟宣化口,使人白国主曰:“朝廷重修天下图经,史馆独阙江东诸州,愿各求一本以归。”国主亟令缮写,命中书舍人徐锴等通夕仇对,送与之。多逊乃发。于是江南十九州之形势,屯戎远近,户口多寡,多逊尽得知矣。归,即言江南衰弱可取状。上嘉其谋,始有意大用。先是,江南饥,诏谕国主,借船漕湖米麦以赈之。辛亥,国主遣使修贡谢恩。

  

  十一月甲子,武宁节度使高继冲卒。

  

  十二月,侯陟知扬州。

  

  七年正月甲戌,遣使发廪赈扬、楚等州饥民。

  

  三月乙巳,段从革改左赞善大夫,权知海州。

  

  六月,江南国主遣常州刺史陆昭符入贡。

  

  七月,卢多逊既还,江南国主知上有南伐意,遣使愿受封册,上不许。于是复遣门使梁回使焉。回从容问国主曰:“朝廷今冬有柴燎之礼,国主盍来助祭!”国主唯唯不答。回归,帝始决意伐之。

  

  八月,先是,吴越王傲遣元帅府判官黄夷简入贡,上谓之曰:“汝归语元帅,当训练兵甲,江南倔强不朝,我将发师讨之。元帅当助我,无惑人言,‘皮之不存,毛将安附也。’”特命有司造大第于薰风门外,连亘数坊,栋宇宏丽,储偫什物,无不悉具,乃召进奉使钱文贽谓之曰:“朕数年前令学士承旨陶毂草诏,比于城南建离宫,今赐名礼贤宅,以待李煜及汝主,先来朝者赐之。”且以草诏示文贽,遂遣文贽赐俶羊马,谕旨于俶。戊寅,俶遣其行军司马孙承祐入贡。丁亥,辞归,上厚赐俶器币,且密告以师期。承祐,俶妃之兄,本伶人,以妃故贵。近用事,专其国政。时谓之“孙总监”,言其无所不领辖也。

  

  九月,上已分遣诸将,而未有出师之名,欲先遣使召李煜入朝,择群臣可遣者。先是,左拾遗、知制诰开封李穆与参知政事卢多逊同门,上常谓多逊曰:“穆性仁善,文辞之外无多豫。”多逊曰:“穆操行端直,临事不以生死易节,仁而有勇者也。”上曰:“诚如是,吾当试之。”丁卯,遂遣穆使江南。穆至,谕旨,国主将从之。光政使、门下侍郎陈乔曰:“臣与陛下俱受元宗顾命,今往,必见留,其若社稷何!臣虽死,无以见元宗于九泉矣。”清辉殿学士、方内史舍人张洎亦劝国主无入朝。时乔与洎俱掌机密,国主委信之,遂称疾固辞,且言:“谨事大国者,盖望全济之恩。今若此,有死而已。”穆曰:“朝与否,国主自处之。然朝廷兵甲精锐,物力雄富,恐不易当其锋也,宜熟计虑,无自贻后悔!”使还,具言其状,上以为所谕要切,江南亦谓穆言不欺己。

  

  十月壬辰,曹彬伐江南,发荆南,赴金陵。丁酉,以吴越王俶为昇州东南面行营招抚制置使,仍赐战马二百匹,遣客省使丁德裕以禁兵步骑千人为俶前锋,且监其军。戊子,吴越王俶遣使修贡,谢招抚制置之命也。并上江南国主所遗书,其略云:“今日无我,明日岂有君!明天子一旦易地酬勋,王亦大梁一布衣耳。”

  

  十二月,金陵始戒严,下令去开宝之号,公私记籍但称甲戌岁。益募民为兵,民以财及粟献者,官爵之。

  

  吴越王俶率兵围常州,俘其军二百五十人,马八十匹于常州城下。

  

  癸亥,拔利城寨,破其军三千余众,生擒六百余人。丙寅,曹彬等破江南兵于新林港口,斩首二千级,焚战舰六百余艘。辛未,吴越王俶破江南兵万余众于常州北境。

  

  八年正月辛巳,行营左厢战棹都监田钦祚领兵败江南兵万余人于溧水,斩其都统使李雄。庚寅,曹彬等进攻金陵,行营马军都指挥使李汉琼率所部度秦淮南,取巨舰,实以葭苇,顺风纵火,攻其水寨,拔之,斩首数千级。

  

  二月癸丑,曹彬等败江南兵万余众于白鹭洲,斩首五千余级,擒百余人,获战舰五十艘。乙卯,拔昇州关城。丁巳,段思恭罢。壬戌,赐吴越王俶军衣五万副,俾分给诸营将士。癸亥,权知扬州侯陟以所部兵败江南千余众于宣化镇。

  

  是月,江南知贡举、户部员外郎伍乔放进士张确等三十人。自保大十年开贡举,讫于是岁,凡十七榜,放进士及第者九十三人,经一人。

  

  三月庚寅,曹彬等败江南兵三千余众于江中,擒五百人。

  

  四月癸丑,吴越兵围常州,刺史禹万成拒守,大将金成礼劫万成(咸淳毗陵志作万诚),以城降。曹彬等言败江南兵二千余人于秦淮北。

  

  五月壬申朔,加吴越王俶守太师、尚书令,益食邑;以其子镇海镇东节度使惟同平章事;宁远节度使、行营兵马都监丁德裕权知常州。甲申,吴越王俶言,江阴、宁远军及缘江诸寨皆降。初,陈乔、张洎为江南国主谋,请所在坚壁以老王师。师入其境,国主弗忧也,日于后苑引僧及道士诵经、讲易、高谈,不恤政事。军书告急,非徐元橘等皆莫得通。师薄城下累月,国主犹不知。时宿将皆前死,神卫统军都指挥使皇甫继勋者,晖之子也,年尚少,国主委以兵柄。继勋素贵骄,初无效死意,但欲国主速降而口不敢发,每与众言,辄云:“北军强劲,谁能敌之!”闻兵败,则喜见颜色,曰:“吾固知其不胜也!”继勋从子绍杰以继勋故,亦为巡检使,亲近,继勋尝令绍杰密陈归顺之计,国主不从。偏裨有募敢死士欲夜出营邀王师者,继师必鞭其背,拘囚之,由是众情愤怒,又托以军中多务,罕入朝谒国主,召之亦不时至。是月,国主自出巡城,见王师列寨城外,旌旗满野,知为左右所蔽,始惊惧。乃收继勋付狱,责以流言惑众及不用命之状,并绍杰杀之,军士争脔割其肉,顷刻都尽。继勋既诛,凡兵机处分皆自澄心堂出,实洎等专之也。于是遣使召神卫军都虞候朱全赞以上江兵入援。

  

  六月癸卯,曹彬等言败江南兵二万余众于城下,夺战舰数千艘。

  

  七月,左司员外郎权知扬州侯陟,受赇不法,为部下所讼,追赴京师。陟素善参知政事卢多逊,自度系狱必穷屈,乃私遣人求哀于多逊。时金陵未拔,上颇厌兵;南土卑湿,方秋暑,军中又多疾疫,上议令曹彬等退屯广陵,休士马以为后图,多逊争不能得。会陟新从广陵来,知金陵危蹙,多逊教令上急变言江南事。陟时被病,上令皇城卒掖入见,即大言曰:“江南平在朝夕,陛下奈何欲罢兵?愿急取之。臣若误陛下,请夷三族。”上屏左右,召升殿问状,遽寝前议,赦陟罪不治。以边翊知扬州。

  

  八月癸亥,丁德裕言败江南兵五千余人于润州城下。时德裕与吴越兵围润州也。是月,侯陟罢,边翊再知扬州。

  

  九月戊寅,润州留后刘澄率将吏开门请降,润州平。丁德裕部送润州降卒数千人赴昇州城下,卒多道亡,曹彬发檄招诱,稍稍来集,虑其为变,又尽杀之。庚寅,曹彬等言败润州溃卒数千人于昇州,斩首七百级。

  

  十月(续通鉴卷八为九月)初,李从镒至江南,谕上旨,国主欲出降。陈乔、张洎广陈符命,以为金汤之固,未易取也,北军旦夕当自退矣。国主乃止。李穆既还,上复命诸将进兵,及润州平,外围愈急,始谋遣使入贡,求缓兵。戊午,改润州镇海军为镇江军。

  

  十一月,王师围金陵,自春徂冬,居民樵采路绝,兵又数败,城中夺气。曹彬终欲降之,故每缓攻,累遣人告国主曰:“此月二十七日城必破矣,宜早为之所。”国主不得已,约先令其子清源郡公仲寓入朝,既而,久不出。前数日,彬日遣人督之,且告曰:“郎君不须远遁,若到寨,即四面罢攻矣。”国主终惑左右之言,以为城坚如此,岂可克日而破,但报云:“仲寓趣装未办,宫中宴饯未毕,二十七日乃可出也。”彬又遣人告曰:“若二十六日,出亦无及矣!”国主不听。先是,上数因使者谕曹彬以勿伤城中人,若犹困阙,李煜一门,切勿加害。于是彬忽称疾不视事,诸将皆来问疾,彬曰:“余之病非药石所愈,须诸公共为信誓,破城日不妄杀一人,则彬之疾愈矣。”诸将许诺,乃相与焚香约言,既毕,彬即称愈。乙未,城陷。初,陈乔、张泊同建不降之议,事急,又相要以同死社稷。然洎实无死志,于是携妻子及橐装入止宫中,引乔同见国主。乔曰:“臣负陛下,愿加显戮。若中朝有所诘问,请以臣为辞。”国主日:“运数已尽,卿死无益也。”乔曰:“陛下纵不杀臣,臣亦何面目见人乎!”遂缢。洎乃以告主曰:“臣与乔共掌国务,今国亡当俱死,又念陛下入朝,谁与陛下辨明此事!所以:不死者,将有待也。”彬整军列至于宫城,国主乃奉表纳降,与其众臣迎拜于门,即选精卒千人守其门外,令曰:“有欲入者,一切拒之!”始,国主令积薪宫中,自言若社稷失守,则尽室赴火死。及见彬,彬慰安之,且谕以:“归朝俸赐有限,费用至广。当厚自赍装,既为有司所籍,一切不可复得矣。”因复遣煜入宫,惟意所欲取。行营右厢战棹都监梁回及田钦祚等皆谏曰:“苟有不虞,咎将谁执?”彬但笑而不答。回等力争不已,彬曰:“煜素无断,今已降,必不能自引决,可亡虑也。”又遣五百人为辇载辎重。煜方愤叹国亡,无意蓄财,所操持极鲜,颇以黄金分赐近臣,独右内史学士张佖不受,诣彬自陈愿奏其事,彬谓佖邀名,不许,但取金输之官。彬既入金棱,申严禁暴之令,士大夫赖彬保全,如得其亲属为军士所掠者,即时遣还之,因大搜于军,无得匿人妻女。仓廪府库,委转运使许仲宣按籍检视,彬一不问。师旋,舟中惟图籍衣衾而已。

  

  十二月己亥朔,江南捷书至,凡得州十九,军三,县一百有八,户六十五万五千六十有五,即诏出米十万石,赈城中饥民。辛丑,赦江南管内州县常赦所不原者,伪署文武官吏见厘务者并仍其旧。曾经兵戈处,百姓给复二年;不经兵戈处,给复一年,诸色人及僧道被驱率为兵者,给牒听自便。令诸州条析旧政,赋敛烦重者蠲除之,军人俘获生口,年七岁以上官给绢五匹,赎还其家;七岁以下即还之。又诏不得侵犯李煜父祖邱垅;令太子洗马河东吕龟祥诣金陵,籍李煜所藏图书送阙下。丁未,以杨克骧权知昇州,寻兼水陆计度转运事。

  

  是月,擢太子右赞善大夫樊知古,侍御史俞乘传按行江南诸州,询访利民,复命知江南东路转运事。数日,改授江南转运使。

  

  九年(十二月改太平兴国元年)正月辛未,曹彬遣翰林副使太原郭守文奉露布,以江南国主李煜及其子弟、官属等四十五人来献。

  

  五月辛卯,遣司勋员外郎和岘江南道采访。

  

  六月癸卯,武宁节度使王全斌卒。庚戌,废江南诸县伪校制使。

  

  九月丁卯,以范旻勾当淮南诸州并淮北徐、海等州水陆计度转运公事。

  

  十二月壬子,毁江南诸州城上白露屋。

  

  太宗太平兴国二年正月,贾黄中知昇州。辛卯,初,江南诸州宫市茶十分之八,余二分复税其什一,然后给符,听其货鬻,商人旁缘为奸,逾江陟淮,颇紊国法。转运使樊若冰禁之,仍增所市之直以便民。李煜旧用铁钱,于民不便。二月壬辰朔,樊若冰请置监于舁、鄂、侥等州,大铸铜钱,凡山之出铜者,悉禁民采取,以给宫铸。诸州官所贮铜钱,数尽发以市金帛轻货上供及博籴麦。铜钱既不渡江,益以新钱,民间钱愈多,铁钱自当不用,悉铸为农器,以给江北流民之归附者,且除铜钱渡江之禁。诏从其请,民甚便之。然煜用兵际,权宜调敛,若冰悉奏以为常赋,民颇怨怼。若冰少贫贱,尝为豫章富人洪氏所辱,心恨之。既而洪氏掌本郡榷酤,负煜时岁课铁钱数百万,若冰悉收铜钱,洪氏几至破产。丁未,有司言:“江南诸州榷茶,准敕于缘江置榷货诸务,百姓有藏茶于私家者,差定其法,著于甲令;匿而不闻者,许邻里告之,赏以金帛,咸有差品,仍于要害处悬法以示之。”诏从其请。凡出茶州县,民辄留及卖鬻计值千贯以上,黥面送阙下,妇人配为铁工。民间私茶,减本犯人罪之半。榷务主吏盗官茶贩鬻,钱五百以下,徒三年,三贯以上,黥面送阙下。茶园户辄毁败其丛株者,计所出茶,论如法。禁江南诸州先通商处,凡舄土卤水民并不得私煮盐,差定其罪。乙丑,始颁铜禁于江南诸州。

  

  五月癸酉,常州言,民讹言官取良人女充后宫,民间相惊,不俟媒妁而嫁者甚众。诏捕作讹言者,得徐铨等数人,悉抵法。

  

  七月,自江南平,岁漕米数百万石给京师,增广仓舍,命常参官掌其出纳,内侍副之。上犹恐吏概量不平,遣皇城卒变服觇逻,于是,廉得永丰仓持量者张遇等凡八辈受赇为奸,庚辰,悉斩之;监仓右监门卫将军范从简等四人免宫,同监内侍决杖。

  

  辛巳,金坛县尉周楚坐赃弃市。

  

  九月丁酉,诏所在悉用七十七钱为百。禁江南新小钱,民先有藏蓄者,悉令送官,官据铜给其值。

  

  十二月戊寅,初,江南未平,私渡江者及舟人并弃市。至是始除其禁。

  

  三年三月癸卯,吴越王俶先遣平江节度使孙承佑入奏事,上优礼之。乙巳,即命承佑护诸司供帐劳俶于近郊。

  

  四月癸未,以陈洪进为武宁节度使同平章事。

  

  五月乙酉,吴越王俶将入朝,尽辇其府实而行,分为五十进,犀象、锦彩、金银、珠贝、茶绵及服御器用之物逾巨万计。俶意求反国,故厚其贡奉以悦朝廷。宰相卢多逊劝上留俶不遣。凡三十余请,不获命。会陈洪进纳土,俶恐惧,乃籍其国兵甲献之。是日,复上表,乞罢所封吴越国及解天下兵马大元帅之职,寝书诏不名之制,且求归本道,上不许。俶不知所为,崔仁冀曰:“朝廷意可知矣,大王不速纳土,祸且至。”俶左右争言不可,仁冀厉声曰:“今已在人掌握中,去国千里,惟有羽翼乃能飞去耳。”俶独与仁冀决策,遂上表献所管十三州,一军。上御崇(续通鉴卷九为“乾”)元殿受朝,如冬正仪。俶朝退,将吏僚属始知之,千余入皆恸哭曰:“吾主不归矣!”凡得县八十六,户五十五万六百八,兵十一万五千三十六。戊子,德音赦两浙管内诸州,给复一年。

  

  七月壬辰,李煜卒,赠太师,追封吴王。

  

  是年,知岳州、太子洗马阎象知苏州。(欧集金部郎中阎公碑:吴越忠懿王籍其所有浙东西之地,纳之有司。天子以为新附之邦,乃以禁兵千人属公,安抚其人,遂知苏州。)

  

  四年九月丙午,江南、两浙诸州以绢计赃,绢价二匹当江北之一。诏自今宜以千钱为绢一匹论罪。

  

  五年二月戊辰,徐州送妖贼李绪等四十五人,斩为首者七人,余配远恶处。

  

  三月甲戌朔,诏江南诸州,岁贡乾蜂,甚伤生而挠民,宜罢之。

  

  五月,刘保勋知昇州。

  

  十月,枢密都承旨韩遂知昇州。

  

  十二月辛卯,左拾遗、直史馆张齐贤上疏奏曰:“国初以来,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通州沙门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而通州岛中凡两处,豪强难制者隶崇明镇,懦弱者隶东北洲,两处悉官煮盐。”是岁,始令配役者分隶盐亭役使之,而沙门如故。

  

  是年,孙迈知扬州。

  

  六年十月甲午,苏州太一宫成。先是,方士言:“五福太一,天之贵神也,行度所至之国,民受其福,以数推之,当在吴越分。”故令筑宫以祀之。

  

  十二月癸酉,徐州民张成象以献医书,补翰林医学。

  

  是年,孙迈罢,潘若冲知扬州。

  

  七年四月己丑,诏:“江南民铸铅锡及轻小钱,颇乱禁法。自今公私所用,每千钱须及四斤,先蓄者悉送官。”润州言丹徒等县大水害稼,诏给复一年。

  

  七月甲午,建徐州下邳县为淮阳军。

  

  八月戊寅,两浙转运司言,部内诸州系囚满狱,长吏隐落,妄言狱空,盖惧朝廷诘其淹滞也。诏:“自今诸州有妄奏狱空及隐落囚数者,必加深谴,募告者赏之。”

  

  十二月辛酉,两浙转运使高冕条上旧政之不便者,凡百余事。庚午,诏两浙诸州自太平兴国六年以前逋租及钱俶日无名掊敛,吏至今犹征督者,悉除之。戊寅,诏:“江浙之人,不得为本道知州、通判、转运使及诸事任。”

  

  是年,昇州刁衎上疏请禁淫刑,上悦之。周渭知扬州,寻改薛惟吉继。

  

  八年二月丙午,有司言:“先,禁江南诸州民家不得私蓄弓剑、甲铠,违者按其罪。按《律疏》禁民私有兵器,谓甲、弩、矟、具装等,若弓箭、刀、短矛并听私蓄,望厘改之。”诏从其请。

  

  五月丁巳,右补阙、直史馆董俨罢淮南转运使。

  

  雍熙元年二月壬午,以乔维岳为淮南转运使。

  

  三月,许骧知昇州。

  

  五月,盐铁使王明请开江南盐禁,计岁卖盐五十三万五千余贯,其二十六万七千余贯给盐与民,随税收其钱,二十四万余贯听商人贩易,收其算。从之。

  

  二年七月,江南灾旱甚凶,遣使赈贷。知昇州许骧为江南转运副使。

  

  九月,水部员外郎源护知昇州。

  

  是年,赵延进知扬州。

  

  四年九月庚辰,以国子博士范正辞为江南转运副使。

  

  是年,薛惟吉知扬州。

  

  端拱元年正月丙寅,以大理评事王禹偁为右拾遗、罗处约为著作佐郎,并直史馆。先是,禹偁知长洲县,处约知吴县,相与,日赴五题,苏、杭间人多传诵。上闻其名,召赴中书,命试《诏臣僚和御制雪诗序》,称旨,故擢用为直史馆。

  

  九月,雷有终知苏州。

  

  二年正月乙未,右拾遗、直史馆王禹僻奏议曰:“只如臣旧知苏州长洲县七千余家,自钱氏纳土以来,朝廷命官七年无县尉,使主簿兼领之,未尝阙事。三年,增置县尉,未尝立一功,以臣计之,大率如是。”

  

  十月癸亥,置折中仓,听商人输粟京师,而请茶盐于江淮。

  

  淳化四年二月戊子,左司谏张观因对言,扬州民多阙食,请格残税。上曰:“近已免贫下民秋税,何为复有理纳?”观曰:“细民多奸滑,或以佃户托名贫下,侥倖蠲减,惟实贫下者,尚有残欠。”上再三叹息曰:“两税蠲减,朕无所惜,若实惠及贫民,虽每年放却,亦不恨也。今州、县城郭之内,则兼并之家侵削贫民,田亩之间,则豪猾之吏,隐漏租赋,虚上逃帐,此甚弊事。安得良吏为朕规制,使无惠奸,无敛贫,称朕之意乎?”

  

  十二月,先是,缘江多盗,诏以内殿崇班杨允恭督江南水运。时因捕寇党,行及临江军,择骁卒,拿轻舟,伺下江贼所止,夜发军出城,三鼓,遇贼百余,拒敌久之,悉枭其首。又趋通州境上蹑海贼,贼系众舟,张幕,发劲弩短炮。允恭兵刃所向,多为幕所萦,炮中允恭右肩,流血及袖,容色弥壮。徐遣善泅者以绳连铁钩散掷之,坏其幕,士卒争进,贼赴水死者大半,擒数百人。自是,江路无剽掠之患。以功转洛苑副使,管勾江、淮、两浙都大发运,擘划茶盐捕贼事,赐紫袍金带、钱五十万。先是,三路转运使各领其职,或廪庾多积,而军士舟楫不给。虽以官钱雇丁男挽舟,而土人惮其役,以是岁上供米不过三百万。允恭尽籍三路舟卒与所运物数,令诸州择吏悉集,允恭乃辨数授之。江、浙所运,止于淮、泗,由淮、泗输京师,行之一岁,上供者六百万。

  

  是年,王宾知扬州。

  

  五年二月己酉,以两川盗贼,徙封益王元杰为吴王,领淮南、镇江节度使。

  

  六月丙寅,诏两浙诸州民先负钱俶日官物,计钱十一万七千五百缗,并除之。

  

  是月,虞部郎中高象先知昇州,十二月赴阙。兵部员外郎郭口?知昇州。

  

  是年,张观知扬州。

  

  至道元年,四月,西京作坊使李伟知昇州。

  

  五月,王禹僻知扬州。

  

  六月乙酉,遣内侍裴愈乘传往江南诸州购募图籍,愿送官者优给其值,不愿者借本,于所在州命吏缮写,仍以旧本还之。上尝草书经史三十纸,召翰林侍读吕文仲一一读之,列秘阁官届名位,刻石模印,装饰百轴。于是付愈赍诣名山福地,道宫佛寺,各藏数本,或邱园养素好古博雅之士,为乡里所称者,亦赐之。

  

  九月,诏给江宁府每月系省酒三石。

  

  二年六月,先是,诏徙河北转运使、祠部郎中陈纬为陕西转运使。纬入对,盛称大名府通判、著作佐郎济阴任中正之才,请以代己。上曰:“朕自知之。”乃召见,迁秘书丞。乙未,授江南转运使,赐五品服。

  

  八月,江淮发运使杨允恭,捕贩私盐贼三十九人,送阙下,上悉贷之,因顾左右曰:“此等越逸江湖,习性已久,固不能工作矣,可团为一军,以备舟楫之役,号曰平河。”

  

  十一月,先是,淮南十八州、军,其九禁盐,余则否。商人由海上贩盐,官倍数取之,至禁地,则上下其值。民利商盐之贱,故贩者益众,至有持兵器往来为盗者。发运使杨允恭以为行法宜一,即奏请悉禁之,而官遣吏主其事。事下三司,三司言其不可。允恭固以请。甲午,诏从之。允恭又请令商人先入金帛京师及扬州博务者,悉偿以茶。自是,鬻盐得实钱,茶无滞货,岁课增五十万八千余贯。

  

  十二月,知昇州李伟迁。除昇州今年秋税,旱故也。

  

  三年二月,供奉官、两浙转运使承受公事刘文贡入奏,察举部内官高辅之、李易直、艾仲儒、梅询、高贻庆、姜屿、戚纶等八人有治迹。并阵玺书褒谕。

  

  三月,左藏副使宋覃知昇州。

  

  五月壬申,罢江淮发运使、诸路转运使司承受公事朝臣、使臣,悉召归阙。上初听政,务从简易也。

  

  十二月,召知扬州王禹偁还朝,魏羽知扬州。

  

  真宗咸平元年二月乙未,吏部郎中、直集贤院田锡出知泰州。

  

  二年三月丙辰,命度支郎郎中裴庄等分诣江南、两浙,发廪粟赈饥民,除其田租。

  

  七月癸已,蠲淮阳军田租十之三,旱故也。

  

  八月,吕祐之知界州,寻改李若拙知昇州。

  

  九月壬寅,江淮、两浙制置茶盐度支员外郎王子舆言:“江淮、两浙卖茶盐都收钱三百九十七万余贯,比旧额增五十八万八千余贯。”

  

  十月庚戌朔,以两浙、荆湖旱,命库部员外郎成肃等四人分路体量赈恤。

  

  是月,张继美知昇州。是岁,江东转运使陈靖请除江南二税外沿征钱物一十四事。

  

  十一月辛丑,两浙转运使请出常、润州廪米十万石赈饥民,从之。是年,柴成务知扬州。

  

  三年三月丁未,免通州蔡港渡钱,从制茶盐王子舆之请也。是月,知泰州田锡上疏曰:“臣以江南、两浙自去年至今,民饿者十八九,未见国家精求救疗之术。初闻遣使煮粥俵给,后来更不闻别行轸恤。今月十二日,有杭州差人赍牒泰州,会问公事。臣问彼处米价,每升六十五文足,彼中难得钱。又问疾疫死者多少人,称饿死者不少,无人收拾,沟渠中皆是死人,却有一僧收拾埋葬,有一千人作一坑处,有五百人作一窖处。臣又问有无得雨,称春来亦少雨泽。臣问既少雨泽,麦苗应损,称彼处种麦稀少。又问饥馑疫疾去处,称越州最甚,萧山县三千余家逃亡,死损并尽,今并无人,其余明、杭、苏、秀等州积尸在外沙及运河两岸不少。虽未审虚实,然屡有听闻,兼闻常、润等州死损之人,村保各随地分埋瘗。况掩骼埋凿,是国家所行之事。文王葬枯骨而天下归心,今积尸暴骨如是,而使僧人收藏,村保埋瘗,甚无谓也。伏乞陛下命使吊奠,以慰幽魂;遣人掩藏,免伤和气。所贵王者,德泽及于存亡。然后访有兼并之家能出财助国者,优奖之,有储蓄之家能发廪救民者,旌酬之。又宜放一二年税赋,免三二年徭役,非富商大贾之税不用税,非摘山煮海之货不用征,用此以安民心,以防盗起也。去年淮南地震,臣已画时奏讫,又闻江南地震尤甚,望陛下宣御札、降德音以禳灾异,访问枢相,以放税赋,减课利。若不可减,臣请以近事比。臣读《五代史》,梁朝、后唐、晋、汉及周,封疆不及千里,江南、两川、两浙、荆湖、广南,各有主帅。当时中国多事,尚欲制御蕃戎。自太祖平吴、取蜀、下广南,太宗平河东,吴越王举国归朝廷,此国家封疆万里,税赋课利百倍于前。除边上所费外,但减省不急之用,则仓廪府库自然盈余,何必于江浙饥馑疾疫之后,籍其所出税赋课利,以赡军国?今江南二十七州、军,两浙一十六州、军,宜知若干州是饥馑疾疫之处,若干不是饥馑疾疫之处。其地无灾诊,人无疾疫处,依每年上供钱帛粮草外,余系灾诊处,朝廷早行指挥,以有均无,以多济寡,以安民生,以防盗起也。臣又访闻江、淮每年漕运五百六十万石米。今年春运不如常年,其江、浙共四十四州、军,上供钱帛之数,臣即不知,亦:不知朝廷今春规划之计。臣但以四十四州、军有饥死疾疫处州、军,放税赋,减课利,免徭役,是国家安民生,防盗起也。”

  

  五月丁丑朔,德音降,淮南、江、浙、荆湖等路及近京诸州民,曾经调发及新归业者,并除其去年逋税。天下逃田,乡、县失于开破均税,在村保者,即于放免。庚辰,以冯亮为江南转运副使。

  

  六月丙午,先是,上以两浙灾疫,深所轸念,命三馆检讨灵迹以闻。于是遣使遍祭其山川祠庙,为民祈福。

  

  是月,徙孙何为两浙转运使。

  

  七月,上以江浙饥歉,己亥,命翰林侍读学士夏侯峤,侍讲学士邢呙为江浙巡抚使,知制诰赵安仁、直秘阁潘慎修副焉。所至问民疾苦,疏理狱讼。庚子,荆湖、江浙都巡检使、西京左藏库使、康州刺史杨允恭以疾闻,诏其子大理评事告乘传侍疾,又遣中使抚问。是月,卒于昇州。甲辰,赐允恭子告同学究出身,赙钱二十万、绢百匹,又以钱五万,帛五十匹给其家。命扬州官造第一区赐之。

  

  八月戊辰,盐铁判官、制置江淮荆浙茶盐矾王子舆兼统淮南转运使。

  

  十月,江南旱。

  

  四年二月,刘知信知昇州。

  

  三月,参政王化基知扬州。

  

  五月戊子,以殿中侍御史卞衮为淮南转运使,仍命袞与本路转运副使刘师道领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矾税都大发运事。

  

  六月戊辰,田锡知泰州,几三年不得代。锡乃上章自陈,即诏归阙。

  

  七月戊戌,斩三司军将赵永昌。以永昌素凶狠无行,督运江南,所为多不法故也。先是,江浙、荆湖,广南远地,应强盗及持杖不死者,并部其属至京师,多陨于道路。是月,诏自今止决杖、黥面,配所在五百里外本城。

  

  九月丙戌,江南转运使冯亮言:“旧敕,犯铜禁者,七斤以上,并处极法,奏取敕裁,多蒙减断。然待报逾时,颇成淹缓,请别定刑名,以为永制。”诏自今满五十斤以上奏裁,余递减之。戊子,以除名人胡旦为通州团练副使。

  

  十月己酉,张齐贤上言:“请募江、淮、荆湖丁夫八万,以益戍兵,广边备。”上曰:“此不惟动摇人心,抑又使南方之人远戍西鄙,亦非便也。”遂寝其奏。

  

  五年四月戊子,江南转运使、刑部员外郎、直史馆陈靖入奏,赐金紫。江南自李氏横赋于民,凡十七事,号曰“沿纳”,国朝因之,而民困不能输。靖极论其弊,诏罢其尤甚者数事。

  

  十一月壬寅,大敕诸路欠咸平四年已前残税并天下逋负,除昇州、广德军率分钱。左藏库监官郭守素言:“淮南异、润州绸绢价高,望不给冬服,留充郊祀赏给,可获数倍之利。”上曰:“朝廷方覃大庆,岂复规小利也?”罢之。

  

  六年正月戊午,禁江浙造短狭缣帛。

  

  二月己卯,以京东、淮南水灾,遣使赈恤贫民,疏决狱讼。

  

  六月庚辰,令淮南诸县令知管馆驿使,州勿差往他所。

  

  十月,初,太常少卿王仲华知苏州,本道转运使任中正上其治状,就加右谏议大夫、知杭州。既而,谢泌为转运使,奏劾仲华徙任日冒请苏州添给,诏罚金。

  

  十一月辛卯,停江、淮、两浙州、军配市绸绢。

  

  景德元年正月丙戌,京东西、淮南先点集强壮未配诸军者,并放归农。

  

  八月丙子,以石保吉为武宁节度使。己卯,淮南转运司言,楚州吏民列状述知州、太常博士何临政绩,愿借三年。诏特留一年。

  

  九月,马亮知昇州。

  

  闰九月戊辰,诏户部判官、工部员外郎李防、右正言直史馆张知白等,分诣江南东、西路理系囚,访民疾苦,祠境内山川,旱故也。

  

  十二月丙戌,诏荆嗣仍屯郓州,都提举郓、青、淄、潍、齐、曹、单、济、沂、兖、密、亳、宋、徐州、广济、淮阳军巡检司事。

  

  是年,曾致尧知扬州。

  

  二年正月甲寅,咸平中,江淮制置茶盐使秦羲献议岁增榷酤十八万缗,颇为烦刻。于是,户部判宫李防出使,言:“江南岁俭,所增榷酤新额已权停之,仍请权停淮、浙、荆湖路。”诏从其请,因诏羲无得擅增榷课。自后制置司不复兼领酒榷矣。丙寅,诏淮南诸州以上供军储赈饥民。甲戌,命常参官二人分往淮南诸州,出官粟作糜粥,以食饥民,自是全活者甚众。诏徐州等处民转送军储往滑州者,蠲其秋税十之二。

  

  二月甲申,江、浙、荆湖早?遣使乘传祠其境内山川。乙酉,淮南转运使、工部员外郎邵晔迁交州安抚国信使。丁亥,发禁兵屯昇州两指挥。

  

  五月壬子,以李溥为制置淮南、江、浙、荆湖茶盐矾税兼都大发运事。

  

  六月辛巳,司天言星文有灾,在吴越之分。诏益昇、洪、杭、福州屯兵,令六宅使康继英等四人分任驻泊都监,提举本路诸州兵马巡检事。

  

  七月壬申,诏减江、浙等路得替官送还公人数有差。

  

  八月乙巳,徙两浙转运使陈象与知饶州。

  

  九月庚戌,以淮南旱歉,诏转运司疏理管内系囚。

  

  十一月,是岁,江、浙大穰,谷价尤贱。

  

  十二月丁酉,除海州朐山、东海等县民所逋去年赈贷及倚阁东苗盐米。庚子,诏江,淮、荆湖南北路转运司,逐年所运上供粮储自今如有出剩,即与批书转运使副历子叙为劳绩。

  

  三年正月丁未,倚阁京东西、淮南水灾州、军逋租。辛未,江、淮,两浙始置常平仓。

  

  二月乙亥,诏京东西、淮南、河北赈给客户乏食者。癸巳,虞部员外郎冯亮为度支员外郎、淮南、江浙、荆湖制置茶盐兼都大发运使。都大发运使自至道末省之,及是复置。

  

  三月乙丑,免昇州江宁县柴荻务所欠咸平四年以前租课钱物二十八万,

  

  五月丁未,初,润州造罗务工人旧限十二日成一匹,及王子舆为江淮制置使,勒减一日.日限既促,工人不能充课,岁终颇多笞箠。上闻之,谓左右曰:“贪功邀进之人,为国生事,岂可长也。”乃诏复依旧限。

  

  六月壬午,除两浙州、军税鹅、鸭年额钱。

  

  七月丁卯,先是,内侍赵守伦议自京东分广济河,由定陶至徐州入清河,以达江湖漕运。役既成,遣使复视,绘图来上。上以地有龙阜,而水势极浅,虽置堰埭,又历吕梁滩碛之险,非可漕运。至是,罢之。三司请依制置司所定,增江南食茶价,不允。

  

  八月丁亥,出禁卫步骑兵分屯近京,屯徐州二千人,仍选使臣充监押,命御前忠佐同管辖。

  

  十二月,先是江、淮岁运米输京师,未有定制。是岁,始定六百万石为岁额,从发运副使李溥之请也。

  

  四年闰五月壬申,试孝廉方正溧水县令史良,丹阳县主簿夏竦。竦所对入第四次等,擢为光禄寺丞。

  

  六月丙午,诏淮南转运司,扬州民采荻柴,官中承例十税其二,自今除之。辛酉,以枢密直学士、吏部侍郎张詠知昇州。

  

  八月己酉,江淮都大制置茶盐发运副使李溥为西京作坊使,充发运使。是月,诸路皆言大稔,淮、蔡间麦斗十钱,粳米斛钱二百。

  

  十月丙申,淮南江浙荆湖发运使、度支员外郎冯亮为侍御史,领使如故。丙午,江南转运副使、太常博士、直史馆何亮迁左司谏。

  

  大中祥符元年正月癸未,诏礼部贡院,诸科举人虽初举而材艺可取者,与进场第。上谓王旦等曰:“今兹举人,颇以糊名考较为惧,然有财艺者,皆喜于尽公。”旦曰:“诸路发解拘限程制,虑遗俊秀,当稍宽之。”冯拯曰:“比来自试,但以诗赋进退,不考文论,江浙士人,专业诗赋,以取科第。望令于诗赋人内兼考策论。”上然之。

  

  二月庚戌,江、淮运粮多和雇客船,上谓宰相曰:“商旅趋利,若此必阻贸易,又恐都下粒食增价。”乙卯,令有司勿复和雇。

  

  八月丙申,以著作部、直史馆、通判兖州李迪监海州商税。庚子,以车驾巡幸,京东西、陕西,淮南路诸州地当冲要者权增屯兵。命诸司使已下为驻泊都监。

  

  九月,京东西、河北、河东、江、淮、两浙、荆湖、福建、广南路皆大稔,米斗钱七、八十(通鉴卷二十七作“斗钱七文”)。

  

  十二月甲辰,又诏江、淮发运转运司,部内各留三年之储,以备水旱。先是,江、淮米悉运送京师。至是,司天监言扬、楚之分,当水旱为沴,防患故也。是年,许逖知扬州。

  

  二年正月己卯,初,苏州僧道元缵佛祖讫近世名僧禅语,为《传灯录》三十卷以献。诏翰林学士杨亿、知制诰李维、太常丞王曙刊定,昭宣使刘承珪领护其事。庚辰,亿等上其书,命刻板宣布。

  

  四月丙辰朔,遣使分诣昇、洪、桂州,集诸军监杂犯配军人,与长吏、监军同科简之,徙配淮南路。其少壮堪擐带者,部送赴阙,分隶上军。如不愿量移及赴阙者,亦听之。戊子,武胜节度使、驸马都尉吴元扆,纯谨谦逊,在蕃镇有忧民之心,待宾佐以礼,处事畏慎,所至能俭下,未尝逾矩。奉身简素,鲜声色狗马之好,所得禄赐,皆分给亲族之孤贫者。于是,受诏知徐州。昇州火。己丑,遣入内高品郝昭信驰驿究劾,被伤者赈恤之,死者官为瘗埋。他日,上语辅臣曰:“昇州民居,贫富相接,有仓庾间厕。闻火所及,惟富室荡尽,公廪、贫舍一无所损,此亦异甚矣。”壬辰,江、淮发运使李溥言:“江、淮廪粟,除留州约支及三年外,当上供者凡一千三百余万石,每岁水运止及五百万,今岁当及七百万,望少损其数。”上曰:“足食,养人之本,岂患太多耶?”丙申,入内供奉官郑志诚自茅山使还,言至昇州,见黄雀群飞蔽日,往往从空而坠,又闻空中若水声。上曰:“是皆异常,而州不以言,何也?”令出占书示王旦等,曰:“此皆民劳之兆。若守臣知人疾苦,能防于未然,则可免祸。今张泳在彼,吾无虑矣。”先是,城中多火,詠廉得不逞之民潜肆燔爇者,折其足而斩之,由是遂绝。丁酉,遣侍御史赵湘至昇州设斋醮,访民疾苦,被火家悉蠲屋税,仍令本州正其地界,无使豪族辄有侵冒。癸丑,遣使分诣江、浙等路银铜坑冶。

  

  六月癸卯,除昇州竹木税。

  

  七月乙亥,京东徐、兖等七州水,诏遣使驰驿按视,仍令本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官分道检校堙塞之,伤田悉蠲其租。

  

  是秋,江、淮等州丰稔。

  

  十月戊子,诏:“闻江、浙运粮兵卒,虽经冬不得停役,自今令休息两月。”

  

  十一月癸亥,诏徐州,淮阳军不诉水灾户,今年田租特放十之三。上以是州、军虽已蠲赋,犹虑民间失于自陈,故申命之。

  

  三年正月己未,两浙提点刑狱、太常博士皇甫选罚金三十斤,徙江南路。

  

  二月癸巳,昇州民以知州张泳秩满,愿借留。即授工部尚书,令再任,仍赐诏奖焉。

  

  闰二月戊午,遣官葺常州宜兴洞灵观。

  

  四月癸亥,诏幕职、州县官,除广南、福建路令预借俸钱外,江、浙、荆湖远地,麟、府等州,河北、河东缘边州军,自今并许预借两月俸,余近地一月。

  

  八月辛亥,给昇州公用钱岁千贯。旧制五百贯,时张詠知州,故优之。江南旱,诏转运、提点刑狱官疏理所部系囚。壬子,遣内侍郑志诚、江德明分往昇、洪、润州抚问军民,犒设将校、耆老及祀境内山川,以久不雨,屡有火灾故也。甲子,淮南饥。诏罢诸州和籴,减值粜廪米及赈贷贫民,所在系囚递减一等,盗谷食者量行论决。戊辰,以江、淮不稔,命昇、扬州长吏各兼本路安抚使。

  

  九月己卯,罢江南和籴(《实录》称江、淮前月已罢矣)。庚辰,知扬州许逖请令两浙路权罢和雇船,所冀行商得载粮斛以济活旱民,从之。己亥,江淮发运使李溥言:“今春运米凡六百七十九万石,诸路各留三年支用。江南留百七十万石,外有上供五十万石,淮南留三百三十万石,外有上供五十七万石,所留以备赈籴。两浙有米百五十万石,上供外,有九十一万石备淮南赈籴。”甲辰,内出手札示辅臣,令颁下江、淮南安抚使,谕以绥抚之道凡十二条。

  

  十一月丙子朔,命澶、徐等州长吏提举邻近诸州巡检捉贼事。

  

  是年,凌策知扬州。

  

  四年四月丁未,令江、淮转司雇客船转粟,赈登、莱州饥民。

  

  五月壬寅,诏淮南诸州民今年官税租愿纳钱者,并听从便。

  

  六月癸卯朔,徐州言知州、山南东道节度使吴元扆卒,上甚悼惜之。江、淮南水灾民饥。丙寅,命起居舍人、直史馆李迪为安抚使,内殿崇班、閤门祗侯张利用为都监,所至存问里闾,察访官吏,讯详犴狱,宽节财征,以便宜从事。知洪州李玄病,上与宰相历选朝士,将徙知扬州凌策代之。上曰:“南昌水潦艰殆,长吏当便宜从事,不必禀于外计也。”王旦言策莅事和平,若委以方面,望即授江南转运使。诏可。两浙、福建、荆湖、广南诸州循伪制输丁身钱,岁凡四十五万四百贯,民有子者,或弃不养,或卖为僮仆,或度为释老。秋七月壬申朔,诏悉除之。庚辰,诏奖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李溥,两浙转运使陈尧佐,以规划供修玉清昭应宫材木无阙故也。

  

  九月壬午,两浙转运使陈尧佐言,淮南庐、寿等州有流民至常、润州,已依诏旨发廪粟减值出粜。己丑,苏州言吴江泛溢,坏庐舍。诏遣使按视存恤,乃诣庙致祭。

  

  十月丁巳,上以江南、淮南接壤,而盐酒之价不等,令三司与江、淮制置发运使李溥规定以闻。有司执言虑失岁课,上曰:“苟便于民,何顾岁入也。”己巳,江淮发运使、文思使李溥自陈年终漕辇之绩。诏示王钦若等,特改北作坊使以酬之。

  

  十二月乙巳,诏楚、泰州等民为湖水害稼者,给复其租,没溺者,人赐千钱,米一斛。戊申,江淮发运使邵煜言,先准诏江、淮路以廪粟赈贷及减价出粜者,凡二十万石。甲子,诏:“京东诸州兵甲,自来专委徐州提辖,疆界阔远,恐难管摄。可据地势分委徐州、兖州、齐州知州提举。”

  

  五年正月癸酉,苏州言水灾,诏蠲其民秋租。

  

  二月甲辰,两浙转运使陈尧佐言:“部内诸州民以饮博频犯法者,有司籍其名,每有争讼,不计曲直,即重行决罚,使民无由改过。自今望令诸州察其易行自新者,依理区分,犯三次以上,情重奏裁。”从之。戊申,江、淮安抚使李迪等上江南诸州夏秋税钱数,诏经灾沴处,皆倚阁之,余则宽其限。

  

  四月戊申,诏江、淮南诸州,不刺面役人咸释之,从安抚使李迪等奏也。辛亥,诏:“淮南堰埭运粮挽舟军士,四时给役颇为劳,自今冬季,并令休息。”壬子,除通、泰、楚州盐亭户积欠丁额盐十四万石。癸丑,令昇州葺茅山宫观。辛酉,诏除海州榷货务请茶开裹功钱。

  

  五月戊辰朔,上以江、淮、两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三路,令择民田之高仰者莳之,盖早稻也。仍出种法付转运使,揭榜谕民。丙戌,令江、淮南发运司留上供米二百万斛,以备赈粜。丁亥,令江、淮南丁身、盐米钱自今并免折科。

  

  七月癸未,赐故吴王李煜曾孙女绢百匹、钱二百万,以备聘财,仍遣内臣主其事,恤亡国之后也。甲申,命京东路转运使、工部郎中高骧,淮南路转运使、祠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张象中两易其任。

  

  八月,知昇州张詠头疡甚,饮食则楚痛增剧。御下急峻,宾僚少不如意者,动加诟詈。通判成悦为吏勤事,而詠性躁果,刑讼多出独断,悦尝以法规正,无所阿顺,詠不礼焉,人颇少之。詠累求分务西洛。壬寅,命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薛映代之。映告谢,便坐,自言久历外任,求领近职。翌日,授枢密直学士,仍令驰驿以往。詠即还,不能朝谒,即命知陈州。映至昇州,言官有牛赋民出租,牛死租不得蠲。上览奏矍然曰:“此岂朝廷所知耶!”遂诏诸州条上,悉蠲之。上因览昇州奏,谓辅臣曰:“当时吊伐彼方,所以持久者,盖太祖约束曹彬不许杀人也。彬寻遣李继隆入奏,收城之后且保全李煜一门,太祖即可其奏,又益戒其杀人。及城破,中使传宣适至,煜家族保全,城中人悉免戮,太祖深慈至仁,皆此类。”庚戌,淮南路滁、和、扬、楚、泗五州旱。诏发运使减运河水以灌民田,仍宽其租限。州县不能存恤致民流者,罪之。乙卯,遣使治扬州回銮寺,奉安太祖神御。先是,设殿于其偏,始改从正位焉。

  

  九月癸未,诏两浙诸州,三大户自今令正身勾当,其挟名替者,先科欺罔之罪,复追正身断决。

  

  十月庚子,遣使驰驿分诣江南、京西诸路,与转运提点刑狱司、知州、通判、钤辖、都监,简选杂犯配军人,徙隶近地本城。老病不堪医治者,放从便;少壮者,部送赴阙,当置上军,如不愿量移赴阙,亦听。淮南比岁薄稔,上忧之,赈恤无所不至,而言事者以为流亡无算,及丁谓使建安军,因令校其实数。戊申,谓言:“转运司具析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五州、军逃民数,多者及百户,余止三十户,继有复业者。”时起居舍人王随为转运使,戒所部出库钱贷民市粮种,岁终,约输绢以偿,故流亡者多复业云。

  

  是年,冯元知扬州。

  

  六年正月乙巳,两浙转运使陈尧佐言:“杭、润等州米斗钱六十,盖淮、泗不稔,行商贩鬻,致有增价,乞行禁止。”诏不许,仍令发廪贱粜,以济贫民。庚申,诏两浙诸州、军寺观及民家藏铜像,限两月内陈首,委本处依铜钟磬例,勒知州、通判名衔,给令依旧供养。

  

  二月乙亥,泰州言海陵县陂湖草中生圣米,颇济饥民。

  

  三月乙卯,建安军铸玉皇、圣祖、太祖、太宗尊像成,以修玉清昭应宫使丁谓为迎奉使,修宫副使李宗谔副之;北作坊使、淮南江浙荆湖都大发运使李溥为都监。

  

  四月庚辰,诏淮南州所给饥民糜粥,俟麦登乃止。

  

  五月丙午,迎奉玉皇、圣祖、太宗、太祖四像,曲赦京城、建安军、扬州、高邮军、楚、泗、宿、亳州,死罪囚降一等,流以下释之。升建安军为真州,熔范圣像之地,特建为仪真观。真州放今年夏税十之三、屋税十之二。圣像所过州、军,放夏税十之一。淮南灾伤处,去年秋税并蠲之。辛亥,升真州为上州,月给酒洎、公用钱如泗州例。诏淮南诸州应缘玉清昭应宫所差民匠,月给其家米,人一石。

  

  七月癸丑,诏在京诸军选江、淮习水卒,于金明池按试战棹,立为水虎翼军,置营池侧。其江、浙、淮南诸州,亦令准此选卒置营。

  

  十一月癸卯,罢淮南和籴,以频年薄稔,今始有秋故也。丁未,诏:“车驾巡幸,其近京州、军兵田寇盗事,令东京留守提举之;京东西、淮南诸路,即以藩镇知州领之。”

  

  七年二月癸酉,泰州、淮阳军言民饥,诏发官粟赈之。

  

  三月癸卯,戚纶知扬州,是冬又徙徐州。甲辰,免扬州建隆寺田租。

  

  四月己未,赐淮南诸州民中等以上户秋租十之二,仍许从便折纳,余悉除之。戊寅,封焦山神为明应公。上以京口江多覆溺之患,是山在江中,近海门,祷祈有应,故加封爵。仍制文告之,刻石庙中。

  

  五月壬辰,初,钱塘江堤以竹笼石,而潮啮之,不数岁,辄坏而复理。转运使陈尧佐曰:“堤以捍患,而反病民。”乃与知杭州戚纶议易以薪土。有害其政者言于朝,以为不便。参知政事丁谓主言者以绌尧佐,尧佐争不已。谓既徙纶扬州。辛酉,罢扬州、楚州、高邮军屯兵。

  

  七月辛亥,诏江南、广南伪命日民田并以见佃人为主,讼者官勿受理,克复后即论如法。

  

  八月乙卯,诏江南、两浙今岁灾伤民户下租及承前倚阁,赈贷、逋欠者,并除之。

  

  十月丁巳,诏扬州长吏正、至、朔、望朝拜建隆寺太祖神御殿。己未,淮南饥,上命转运、发运使赈恤之。是冬,周实知扬州。

  

  八年二月,淮南、两浙民饥。丁卯,遣知制诰陈知微、户部判官、虞部员外郎袁成务等四人分路巡抚,所至按视储粮阙乏处,规度转给;因察访巡检使臣能否,有弛职者,换易以闻。乙亥,诏:“淮南路廪粟为糜粥,以济饥民。遣兵戍扬、楚、泗、庐、润五州,州一指挥,警盗也”。

  

  五月丁未,诏江、淮、两浙驻泊及巡检兵士,并遣习水者往,以旧兵不习水,难使捕寇故也。

  

  七月庚午,徙知昇州、枢密直学士、工部侍郎薛映知扬州;给事中马亮为工部侍郎,知昇州。

  

  十月丙戌,发运使李溥言:“江浙诸州军、淮南十三山场,今岁入茶二千九百六万五千七百余斤,视旧额增五百七十二万八千余斤。”

  

  九年正月壬申,发内藏钱二十万贯,令三司预市绸绢,以济京东、西路之乏。

  

  二月壬寅,诏扬州公费钱每岁加给二十万,从知州薛映之请也。

  

  四月丁酉,禁江南民卖黐胶。

  

  五月壬子,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李溥以岁满再任。溥自言,江、淮岁入茶视旧额增五百七十余万斤。又言漕舟旧以使臣或军大将人掌一纲,多侵盗。自溥并三纲为一,以三人共主之,使更相伺察。是年初,运米一百二十五万石,才失二百石云。丁卯,以淮南江浙荆湖发运使、北作坊使、奖州团练使李溥为宫苑使,京东转运使、司封员外郎李湘为祠部郎中,监察御吏、知兖州王臻为殿中侍御史,奖修宫观之劳也。

  

  七月乙卯,分命内臣,淮南路三人,京东路五人,与转运使、诸州通判、职官按视蝗伤苗稼以闻,仍许即时改种,悉除其租。申禁京城音乐十日。

  

  八月乙亥,以刑部员外郎、知制诰王随知扬州。丙子,令江淮发运司岁留上供米五十万,以备饥年赈济。

  

  九月甲辰,兵部尚书、参知政事丁谓罢为平江节度使。寻命谓知昇州。丁巳,徙两浙转运副使、都官员外郎杨埙知歙州。戊辰,令京东西、江、淮南、两浙等路曾经采木石处,遣长吏及佐官建道场设醮,以申报谢,或七日,或三日。

  

  十月丙子,诏:“京东西、淮南等路巡检、使臣、县尉,自今获贼,如赃伏灵验、事实显白,而抗拒不即承引及隐蔽徒伴者,许量行拷讯,勿过二十。无得缘伤平民及容贼妄指仇隙,重成烦扰。”戊寅,诏京东、淮南蝗旱所伤田,据遣官按定合放数外,所纳税物三分以下者,并与倚阁;四分以上者,更放一分。

  

  天禧元年正月辛亥,江、淮上供米,特权罢今年春运一次。

  

  三月辛丑,入内高班王怀正言:“真州铜山去年蝗蛰,今春稍有飞者,兼生蝻虫。”命本州设祭焚捕。丁巳,两浙提点刑狱、合肥钟离瑾言:“衢、润二州阙食,官设糜粥,民竞赴之,有妨农事。请下转运司二万石赈给,家不得过一斛。”从之。

  

  四月辛未,王旦言,曹、徐等州、淮阳军每年船运上供斛斗三十七万石,去岁蝗早,望免夏税一科支移,诏可。己卯,河东、江南等路并言雨足。辛卯,昇州言蝻虫生。丙申,发运使李溥言,江、淮去岁乏食,有富民出私廪十六万石粜施饥民。

  

  五月庚戌,诏京东西、河北、陕西、江南、两浙遭旱户今年夏税免其折变,就便输送。乙卯,以高邮军民荀怀玉为本军助教,以其出米、麦三千斛济饥民故也。丙辰,开封府及京东、陕西、江淮、两浙、荆湖路百三十州、军并言二月后蝗蝻食苗。诏遣使臣与本县官吏焚捕,每三五州令内臣一人提举之。

  

  六月戊寅,知昇州丁谓言:“城北有后湖,因旱,百姓请佃,计七十六顷,纳五百余贯。今请依前蓄水,植种菱莲,或遇亢旱,决以溉田,乃用蒲鱼之利,旁济饥民。望量遣军士开修,其租钱特与减放。”从之。庚辰,发运使言,真州等处转般仓及江、浙上供米二百二十余万斛,欲留逐处以济阙乏,从之。甲申,江淮路言部内蝗蝻抱草木死及大风吹入海。壬辰,知苏州梅询言飞蝗入境,悉于丛薄间抱枝干僵死,又群飞投太湖。

  

  八月丙戌,以黄震为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使,赐金紫。

  

  九月甲辰,三司言:“江淮、两浙、荆湖路入钱粟买盐者,望依解州颗盐例,预给交引付榷货务,俟有商旅算射,即填姓名,州军给付。”从之。癸亥,诏淮南乡村酒户年额少者,并停废之。

  

  十月丙寅,诏以高邮军岁歉民饥,权免蚕盐钱一年。

  

  十一月乙未朔,诏江南渚县五千户以上,自今遣京朝官知。从巡抚使韩庶之请也。壬寅,诏:“淮南、江、浙旧放生池,废者悉兴之;元无池处,缘江、淮三十军,近城上下各五里,并禁采捕。”

  

  十二月乙亥,诏京东、西、淮南等路,上供陆运方在苦寒,可遣使驰往告谕,在道者随处交纳;其部送牙校所给口粮勿停,来春辇送赴阙。

  

  二年正月壬寅,以河北、京东饥,诏发廪及漕江、淮米十万斛赈之。

  

  二月丁卯,以昇州为江宁府,置军曰建康,命寿春郡王为节度使,加太保,封昇王。丁谓改知江宁府。

  

  三月甲午,诏京东、西、淮南等路灾伤处所,募民造军器权停一年。

  

  四月己巳,诏两浙灾伤州军务亏课者,主典并免科罚。乙亥,诏江、淮方稔,毋全上供,宜令更留粮储二三百万石以充军食,免其扰民。丙子,江阴军言蝻虫生,捕之已尽。诏奖其官属。

  

  闰四月丙午,江宁尹、昇王言得本府状,蚕、麦登熟。诏奖之。

  

  八月甲辰,立异王受益为皇太子,改名祯。乙卯,虞部员外郎李直方监涟水军税,推官、监察御史张及监高邮军税。

  

  十月癸丑,太常博士、秘阁校理李垂请令江、浙两路放行茶货。诏重定经久之制,寻止。

  

  三年正月丙戌,知江宁府丁谓言,启承天节道场,甘露降。

  

  四月丁酉,知江宁府丁谓言,中使雷允恭诣茅山投进金龙玉简,设醮次,七鹤翔于坛上。上作诗赐谓。

  

  六月丙戌,徐州言利国监大风起西南,坏官私庐舍二百余区,军民压死者十三人,诏张呈安抚之。戊子,保信军节度使丁谓言自江宁来朝。辛卯,先是江、淮发运使贾宗言:“诸路岁漕,自真、扬入淮、汴,历堰者五,粮载烦于剥卸,民力疲于牵挽,官司舰舟由此速坏。今议开扬州古河,缭城南接运渠,毁龙舟、新兴、茱萸三堰,通漕路以均水势,岁省官费数十万,功利甚厚。”屯田郎中梁楚、閤门祗侯李居中按视,以为当然。于是役成,水注新河与三堰平,漕船无阻,公私大称其便,诏奖之。

  

  七月丁卯,诏福建州、军,伪命已前部民子孙别籍异财,今祖父母已亡,诣官讼均分不平者,不限有无契要,并以见佃为主,官司勿为受理。寻诏江南诸州、军亦如之。

  

  八月戊子,以光禄少卿薛颜为少府监、知江宁府。乙未,徐州言河决,水大至,城下不没者四版。

  

  九月乙丑,诏徐州民僦居官舍者,免其值。

  

  四年二月癸未,以淮南、江、浙谷贵民饥,命都官员外郎韩亿、閤门祗侯王若讷乘传安抚,发常平仓粟减直出粜以赈之。民有以粮储济众者,第加恩奖。其乏食持杖盗粮者,并减等论罪。丙申,诏徐州、淮阳军赈贷贫民,以决河为害故也。

  

  三月戊辰,罢给扬州蚕盐一年,从韩亿之请也。

  

  四月丁亥,分江南转运使为东、西两路,从户部判官滕涉之请,以便安抚也。

  

  五月丁卯,两浙、淮南劝农使王贯之等导海州界石闼堰水入涟水军溉民田;知江阴军崔立率部民修废塘,浚石沟,以灌高仰之田。诏并奖之。

  

  六月壬辰,诏通、泰、楚等州煎盐亭户,因灾沴乏食,预请钱粮逋欠者悉蠲之。

  

  七月丙辰,韩亿使淮南、江、浙还。

  

  九月庚午,京东劝农使言,河决侵徐州,知州、驸马都尉王贻贞作堤城南,以捍水患,甚固。诏奖之。甲戌,王钦若请江、淮制置使罢雇民船,两浙、淮南权罢和粜,听商旅入中。并从之。

  

  是年,王允明知扬州。

  

  五年七月丙申,福建转运使言,建州龙焙监通德铜场兴发,须钱市铜,望置便钱务,听民纳钱于江、浙请领。从之。戊戌,审官院言,京朝官本贯在荆湖、江、浙者,望比类福建、淮南人,许任本路官。从之。

  

  十月癸卯朔,诏蠲京东西、淮南、两浙水灾州、军民租。戊申,诏奖淮南、江、浙、荆湖发运使周实,以其自春至冬运上供米凡六百余万石故也。

  

  十一月,马亮知江宁府。

  

  乾兴元年二月癸卯,苏、湖等州雨坏民田,诏出廪粟以贷饥民。庚戌,诏徐州赈贫民。

  

  五月丁亥,诏发苏、湖、秀近州兵,疏导积水,仍令发运使董之。寻又遣职方员外郎杨及往促其役。

  

  六月乙丑,两浙转运司言苏、秀二州湖田生圣米,普济饥民。

  

  七月壬申,降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礼部郎中苏维甫知宣州。

  

  八月辛亥,诏苏州仍岁水灾,令长吏赈恤之。

  

  十一月癸巳,置高邮、淮阳、涟水、江阴军录事参军各一员。

  

  十二月辛亥,江阴军属县有利港,久废,知军崔立教民浚治,既成,溉田数十顷。又开横河六十里,通漕运。降诏奖之。戊午,王钦若为刑部尚书、知江宁府。

  

  仁宗天圣元年正月癸未,以权三司使李咨等言吴、蜀、江、淮昔皆富庶,今吏冗费繁,诏御史中丞刘筠等裁减冗费。国朝惟川峡、广南茶听民自买卖,禁其出境,余悉榷,犯者有刑,在淮南则蕲、黄、庐、舒、寿、光六州,官自为场,置吏总之,谓之山场者十三,六州采茶之民皆隶焉,谓之园户,岁课作茶输其租,余官悉市之。其售于官,皆先受钱而后入茶,谓之本钱;又有百姓岁输税愿折茶者,谓之折税茶,总为税课八百六十五万余斤,其出鬻皆就本场。在江南则宣、歙、江、池、饶、信、洪、抚、筠、袁十州,广德、兴国、临江、建昌、南康五军;两浙则杭、苏、明、婺、处、温、台、湖、常、衢、睦十二州;荆湖则江陵府、潭,澧、鼎、鄂、岳、归、峡七州、荆门军;福建则建、剑二州,岁如山场输租折税,余则官悉市而敛之。总为岁课,江南千二十七万余斤,两浙百二十七万九千余斤,荆湖二百四十七万余斤,福建三十九万二千余斤,皆转输要会之地,曰江陵府,曰真州,曰海州,曰汉阳军,曰无为军,曰蕲州蕲口,为六榷货务。

  

  二月戊午,太常少卿、知光州周起为秘书监,知扬州。

  

  三月辛卯,始行淮南十三山场贴射茶法。

  

  四月壬寅,诏:“徐州仍岁水灾,民颇艰食,已尝发常平仓及以种粮贷中下户,又罢散蚕盐。常虑或致流徙,其令京东体量安抚臣僚倍加拯恤。”

  

  六月甲辰,罢江宁府溧水县采丹砂。

  

  七月壬申,赐徐州修河役卒缗钱。

  

  八月甲寅,知江宁府王钦若徙知润州,光禄卿王随代钦若。随在江宁,会岁大饥,转运使移府发常平仓米,计口日给一升,随置不听,曰:“民所以饥者,由并兼、闭粜以邀高价耳。”乃大出官粟,而私价遂平。他郡计口以粜者,不能自足,辄多流死。

  

  九月丁亥,周起迁,盛京知扬州。

  

  闰九月丁未,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赵贺言:“苏州太湖塘岸坏,及并海支渠堙废,水侵民田。”即诏贺与两浙转运使徐奭领其事,伐石增堤,浚积潦,自吴江东赴海。流民归占者二万六千户,岁出苗租三十万。发运司占隶三司军将,分部漕船,旧皆由三司吏自遣,受赇不平,或数得诣富饶郡,因以商贩,贫者至不能堪其役。贺乃籍诸州物产厚薄,分剧易为三等,视其功过自裁定,由是吏巧不得施。是岁,漕米溢常额一百七十万。壬子,发运使请所部六路计民税,一石量籴米二斗五升,岁可便得二万,以供京师。上曰:“常赋外,复有量籴之名,是扰民也。”不许。

  

  十月癸亥,浚两浙运河。

  

  十一月戊戌,诏江南东西、荆湖南北、广南东西、两浙、福建路转运司:“自今师巫以邪神为名,屏去病人衣食、汤药,断绝亲识,意陟陷害者,并共谋之人,并比类咒咀律条坐之。非僧嫉者,以违制式论;其诱良男女传教妖法为弟子者,以违制论。和同受诱之人,减等科之。情理巨蠹者,即具案取裁。”壬申,都官员外郎、知涟水军邓余庆受枉法赃,杖脊,配广南牢城。

  

  天圣二年三月己丑,疏凿徐、宿等州古沟洫。

  

  九月癸丑,李应机为将作监,分司南京,徐州居住。

  

  三年九月辛巳,罢淮南、江、浙都大提举捉贼司。是月,王随徙,以李迪知江宁府。

  

  四年三月壬子,诏京西、河北、淮南诸路,谷价翔贵,而富家多蓄藏以邀厚利,宜令所在平其价,以济贫民。

  

  闰五月戊申,定江、淮制置发运司岁漕米课六百万石。初,景德中岁不过四百五十万石,其后益至六百五十万石,故江、淮之间,谷常贵而民贫。至是,裁减之。然东南灾俭,辄减岁漕数,或巨万或数十万,又转移以给他路者时有焉。

  

  八月丁亥,诏修泰州捍海堰。先是,堰久废不治,岁患海涛冒民田,监西溪盐税范仲淹言于发运副使张纶,请修复之。纶奏以仲淹知兴化县,总其役。难者谓涛患息则积潦必为灾,纶曰:“涛之患十九而潦之灾十一,获多亡少,岂不可乎。”役既兴,会大雨雪,惊涛汹汹且至,役夫散走,旋泞而死者百余人。众哗言堰不可复,诏遣中使按视,将罢之。又诏淮南转运使胡令仪同仲淹度其可否,令仪力举仲淹议。而仲淹寻以忧去,犹为书抵纶,言复堰之利。纶表三请,愿身自总役。乃命纶兼权知泰州,筑堰自小海寨东南至耿庄,凡一百八十里,而于运河置闸,纳潮水以通漕。逾年,堰成,流逋归者二千六百余户。民为纶立生祠,令仪及纶各迁官。

  

  九月壬申,诏京东西、淮南、两浙、福建诸州军,雨水坏民田庐,所在存恤之。

  

  十月辛卯,淮南转运司言楚州北神堰、真州江口堰修水闸成功。初,堰度舟,岁多坏,而监真州排岸陶鉴、监楚州税王乙,并请置水闸堰旁,以时启闭。及成,漕舟果便,岁省堰卒十余万。乃诏发运司,它可为闸处,令规划以闻。鉴、乙并优迁。是月,以马亮知江宁府。

  

  五年六月辛卯,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文思使张纶兼权知泰州,管勾修捍海堰。

  

  是年,杜衍知扬州。

  

  六年二月辛未,以知扬州、祠部员外郎杜衍为刑部员外郎。丙戌,诏江淮盐粮纲卒岁一代之,每岁十一月放还营,至春如旧。

  

  七月壬子,江宁府、扬、真、润三州并江水溢,坏官私庐舍。甲寅,遣度支判官太常博士直吏馆高、西头供奉官閤门祗侯刘永证为江、淮、两浙体量安抚。其因水损失官物,悉具数以闻,被溺之家,三口以上,给钱二千,不及者半之。丙辰,命内侍蔡齐卿等存问江、淮、两浙水灾州军,人兵被溺之家不能收敛者,官为瘗埋之。诏高等所至毋得燕游及令官吏送迎,重为烦扰。时杜衍在扬州,营护有劳,州人怀之。使者还,对见,未及他语,太后问杜衍安否,使者以治上对,太后叹曰:“吾知之久矣!”

  

  八月甲戌,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文思使、昭州刺史张纶知泰州。纶天禧末为发运副使,时盐课积亏者十年,纶乃奏除通、泰、楚三州盐户宿负,官助其器用,盐入优与之值,由是岁增课数十万。复置盐场于杭、秀、海三州,岁入课又三百五十万。居三岁,增上供米八十万。在江淮逾六年,为民兴利除害甚众。性喜施与,漕卒多冻馁道死者,纶见之,叹曰:“此有司之过,非所以体上仁也。”推俸钱市絮襦千数,衣其不能自存者。丁亥,诏审官院选官知真、楚等州。

  

  七年正月壬寅,三司言,江淮发运使岁丰上供米六百万石,前诏权减五十万,今岁丰,请复如旧。诏更一年复之。

  

  二月丙寅,张士逊知江宁府。

  

  闰二月甲辰,扬州邵伯闸成。

  

  三月甲申,泰州盐课亏缗钱数十万,事连十一州。诏殿中丞张奎往按之。还奏三司发钞稽缓,非诸州罪。因言:“盐法所以足军费,非仁政所宜行。若不得已,令商人转贸流通,独关市收其征,则上下皆利,孰与设重禁壅阏之为民病!”有诏悉除所负。

  

  四月乙卯,开封府推官、屯田员外郎李昭述知常州。

  

  七月乙丑,禁淮南、两浙、荆湖诸县镇买扑酒户。因民有吉凶事,辄出引目,抑配沽酒。违者听民告,募人代之。

  

  八月辛卯,江南东路转运使王硕,两浙转运使、司封员外郎刘楚并追官勒停,坐失保任也。己酉,置江宁府沿江巡检二员。

  

  十月丁未,诏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奏计京师,毋以土物馈要近官。

  

  是年,盛度知扬州。

  

  八年五月乙丑,朱巽知扬州。

  

  八月丁未,知江宁府张士逊迁,给事中滕涉知江宁府。

  

  十二月庚寅,给江宁府学田十顷,从张士逊清也。

  

  九年三月癸亥,张宗诲知徐州。

  

  是年,翰林学士马元知扬州。

  

  明道元年二月丙寅,诏:“淮南民大饥,有聚为盗者,其令转运使张亿经划以闻。”

  

  三月乙亥,诏:“淮南饥民有愿隶军而不中者,听隶下军。”戊子,诏淮南灾伤州军募人输粟,以济饥民。甲午,天章阁待制王骏为淮南灾伤州军体量安抚使,閤门祗侯王永锡副之。丙申,龙图阁直学士马季良为江南东路灾伤州军体量安抚使,西上阀门使曹仪副之。戊戌,诏曰:“江、淮之间,仍岁旱暯,民之失职,朕甚悯焉。比遣使安抚,其与长吏虑系囚,流以下降一等,杖笞释之。”

  

  四月,李允元知江宁府。

  

  六月丁未,除江宁府便钱税。

  

  七月庚午朔,诏知江宁等府,苏、扬等州,自今并理三司判官、转运使副资序。辛未,广真州罗城。甲戌,诏淮南转运使并知楚州,而诸州申发文字,报复不时,其徙一员治庐州。戊戌,权免淮南灾伤州军耕牛税。

  

  八月丙午,诏淮南灾伤州军作糜粥,以济饥民。辛亥,权免江南灾伤州军果税。甲寅,以殿前副都指挥使、镇南节度使杨崇勋为武宁节度使。庚申,诏:“淮南荐饥,长吏有能抚存流亡者,转运使具以闻。”

  

  九月己丑,贷淮南灾伤州军贫民种粮。

  

  十月乙巳,以知江宁府、太常少卿李允元兼江南东路灾伤州军安抚使,知扬州、兵部郎中王立兼淮南灾伤州军安抚使。

  

  十一月癸巳,淮南、江东民讥,诏制置发运司转米三十万斛赈济之。丙申,诏:“苏州所没丁谓庄田,还给其家,仍以其子前内殿承制珝为供奉官。”

  

  十二月壬子,江东转运司言本部灾伤,请权罢上供物,从之。己未,上封者言:“比诏淮南民饥,有以男女雇人者,官为赎还之。今民间不敢雇佣人,而贫者或无以自存,望听其便。”从之。

  

  二年正月己卯,诏:“淮南、江,浙、荆湖发运司比留上供米赈江,淮贫民,如闻流亡未已,今更以百万斛济之。仍命翰林侍读学士王随、入内供奉官邓守恭、入内殿头江从莹乘驿督视之。”壬午,权免淮南灾伤州县鱼果税。

  

  二月庚子,诏:“淮南、江南民被灾伤而死者,官为瘗埋,仍祭酹之。”先是,南方大旱,种饷皆绝,人多流亡,困饥成疫,疫气相传,死者十二三。官虽作粥糜以饲之,然得食辄死,村聚墟里几为之空。丁未,权罢江、淮发运司今年春漕,以济饥民。己未,置苏州清酒务指挥三百五十人,以隶酒官。

  

  四月己未,枢密副使、礼部侍郎范雍罢为户部侍郎、知荆南府,寻改扬州,又改陕州。尚书右丞,参知政事晏殊罢为礼部尚书、知江宁府,寻改亳州。

  

  五月辛巳,邓守恭,江从莹上《淮南运河图》。

  

  七月甲申,命范仲淹安抚江、淮。所至开仓廪,赈乏绝,毁淫祠,奏蠲江东丁口盐钱。饥民有食乌昧草者,撷草进御,请示六宫贵戚,以戒侈心。庚寅,赐故知制诰陈知微母绢五十匹、米五十斛,仍令高邮军常抚存之。李若谷以集贤院学士知江宁府。

  

  八月庚子,殿中侍御史段少连言:“顷岁,上御药杨怀德至涟水军,称诏市民田三十顷给僧寺。按旧例,僧寺不得市民田,请下本军还所市民田,收其值入官。”从之。

  

  十二月己酉,诏江南、两浙等路,贫民流移而遗弃幼老不能自存者,所在官司收养之,勿令失所。甲寅,诏:“京东、淮南等路,明道二年以前流民去乡里者,限一年令归业,仍蠲赋役一年,限满不至者,听人请佃之。”戊申,先是,天禧初,募人入缗钱粟帛京师及淮南、江、浙、荆湖州军易盐。乾兴元年,入钱货京师,总为缗钱一百十四万。会通、泰煮盐岁损,所在积储无几,因罢入粟帛,第令入钱,久之,积盐复多。于是,参知政事王随建言:“淮南盐初甚善,自泰,楚运至真州,自真州运至江、浙、荆湖,纲吏舟卒,侵盗贼鬻,从而杂以砂土,涉道愈远,杂恶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配徙相继而莫能止。比岁运河浅涸,漕輓不行,远州村民,顿乏盐食。而淮南所积一千五百万石,至无屋以储,则露积苫覆,岁以损耗。又亭户输盐,应得本钱或无以给,故亭户贫困,往往起为盗贼,其害如此。愿得权听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钱京师,又置折博务于扬州,使输钱及粟帛,计值予盐。一石约售钱二千,则一千五百万石可得缗钱三千万,以资国用,此一利也;江湖远近,皆食白盐,二利也;岁罢漕运糜费、风水覆溺,舟人不陷刑辟,三利也;昔时漕盐舟可移以漕米,四利也;商人入钱,可取以偿亭户,五利也。赡国济民,无出于此。”时范仲淹按抚江、淮,亦以疏通盐利为言,即诏翰林侍读学士宋授、枢密直学士张若谷、知制诰丁度与三司使、江淮制置使同议可否,皆以谓听通商则恐私贩肆行,侵蠹县官,请敕制置司监造船运至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蓄。复天禧元年制,听商人入钱、粟京师及淮、浙、江南、荆湖州军易盐。在通、泰、楚、海,真、扬,涟水、高邮贸易者,毋得出城,余州听诣县镇,毋至乡村。其入钱京师,增盐予之。并敕转运使经划本钱以偿亭户。诏皆施行。

  

  景佑元年正月甲子,遣使督江、淮米,以赈京东饥民。己卯,诏比禁京城谷出门,其弛之,江、淮,两浙诸路毋得闭来,贷江淮贫民种食。庚寅,权停淮南上供钱一年。

  

  二月辛丑,诏京东、淮南比多盗贼,其诸州军都监、监押,听出城应援巡检掩捕之。甲辰,权减江、淮漕米二百万石,候岁丰补之。甲寅,新知泰州孔道辅言父母年老,辄暂至充州宁省,乃赴泰州。诏道辅不候朝旨,迂路过兖州,特免勘,仍令兖州发遣赴本任。居数月,改知徐州。

  

  四月,陈执中知江宁府。

  

  六月己丑朔,赐扬州学田五顷。

  

  闰六月己巳,江南东路今年豆税听民输现钱,以久雨害稼也。常州言无锡县大风发屋。赐压死者家三口以上钱三千,不及者半之。

  

  七月庚寅,诏淮南灾伤州军,为盗而非杀人者,限两月自陈,除其罪,少壮者刺隶本城,若有武勇,即部送京师,与隶近上禁军。

  

  九月,先是,范仲淹知睦州,不半岁,徙苏州。比大水,民田不得耕,仲淹疏五河,导太湖注之海,募游手兴作。未就,又徙明州。转运使言仲淹治水有绪,愿留以毕其役。庚子,诏仲淹复知苏州。

  

  十月庚申,罢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仍诏淮南转运使兼领发运使司事,其制置茶盐矾税,各归逐路转运使司。

  

  十一月乙未,增置泰州通判一员。

  

  是年,李允元知扬州。

  

  二年正月壬寅,徙江东转运使蒋堂为淮南转运使兼发运司事。时上封者屡以废发运使非便,堂言裴耀卿、刘晏、第五琦、李巽、裴休皆尝为江淮、河南转运使,兼领发运司事,而岁输京师常足。诏用其议。堂在淮南,岁荐部吏二百员,曰:“十得二三,亦足报国矣。”度支判官、工部郎中许申为江南东路转运使。戊申,诏京东、淮南等路转运使检察州县,毋得举户鬻产徙京师以避徭役,其分遣族入徙他处者,仍留旧籍等第,即贫下户听之。

  

  二月丙寅,免江、浙、淮南三路灾伤州军牛税。

  

  三月己丑,知苏州、左司谏、秘阁校理范仲淹为礼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是月,张若谷知扬州。

  

  四月戊辰,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请于真、楚、泰州、高邮军为斗门十九,以蓄泄水利,从之。赐楚州学九经。

  

  五月辛卯,命内侍挟乐工往淮阳军治磬石。己亥,许知泰州辟通判一员。

  

  六月己卯,度支判官、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段少连为两浙转运副使。

  

  八月己卯,初命朝臣为江浙等路提点银铜坑冶铸钱公事,其俸赐恩例并与提点刑狱同。

  

  十月,上封者言,诸路岁以缗钱输京师,致四方钱重而货轻。丁卯,诏江东五万缗自今并市绸、绢、绵,淮南五万,两浙五万五千输缗钱如故。己巳,许苏州立学,仍给田五顷。

  

  十一月乙巳,荆王元俨为荆南、淮南节度大使、行荆州、扬州牧,仍赐入朝不趋。二州牧自元俨始。安化留后允让为汇宁节度使。

  

  十二月辛亥,复知密州、太常卿李迪为刑部尚书、知徐州。是月,以张若谷知江宁府,陈执中知扬州。

  

  三年四月乙亥,诏知真、楚州自今并兼管勾催遣纲运事。是月,淮南转运副使吴遵路言:“本路丁口百五十万而常平钱粟才四十余万,岁饥不足以救恤,愿自经划,增为二百万,他毋得移用。”许之。

  

  九月辛卯,诏淮南转运使岁一诣阙奏事。先是,罢发运使及岁入奏计。至是,祠部郎中杨告领转运使兼发运使,请复之。

  

  十月丁巳,诏徐州知州、通判并带开治沟洫河道事。

  

  四年二月丙寅,赐常州学田五顷。

  

  闰四月己亥,武宁节度使夏守恩除名,配连州编管。

  

  五月,陆若冲知扬州。

  

  六月甲戌,命礼宾使自仲达、入内供奉官苏绍荣奉安太祖御容于扬州建隆寺。

  

  十二月乙酉,给徐州学田五顷。辛卯,徙淮南转运使段少连为陕西转运使。壬辰,徙知饶州范仲淹知润州;监筠州税余靖监泰州税。

  

  宝元元年五月戊申,太常丞、直史馆、判盐铁勾院、同修起居注叶清臣父参知苏州致仕。清臣请外以便养,壬子,授两浙转运副使。时并太湖有民田,豪右据上游,水不得泄,民不敢诉。清臣建言疏盘龙汇、沪渎港入于海,民赖其利。

  

  七月戊午,都官员外郎魏庄通判扬州。壬戌,大理评事张方平通判江宁府。

  

  八月丁卯,复置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以兵部郎中、直史馆杨日严、度支郎中杨告为之。

  

  十一月,盛京知江宁府。

  

  二年三月丁未,徙知润州范仲淹知越州。

  

  五月壬子,罢宣徽南院使王德用为武宁节度使。

  

  六月甲申,徙监泰州酒税、秘书丞余靖知英州。己巳,降武宁节度使知随州。

  

  十一月丁酉,降武宁节度使盛度知扬州。

  

  康定元年二月甲午,诏京东西、淮南诸路括市战马,马自四尺六寸至四尺一寸,其值自五十千至二十千,凡五等,敢辄隐者,重置之法。

  

  四月己丑,诏淮南、江、浙州军造纸甲三万,给陕西防城弓手。庚寅,以盐铁副使,吏部员外郎蒋堂为天章阁待制、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是月,判刑部郎简知江宁,寻改知扬州。

  

  十一月乙卯,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张锡言:“沿江,淮两岸同巡检、县尉,旧皆中流为界。自今请令通管江、淮内捕贼公事。”从之。

  

  十二月癸卯,殿前副都指挥使、宁远节度使郑守忠为安远节度使、知徐州。

  

  庆历元年正月己未,康定元年初,用宋庠等议,复京师,南京及京东州军、淮南宿,亳州池盐榷法,而京师榷法寻弛。于是,又诏三司议通淮南盐给南京、兖、郓、曹、济、濮、单、广、济八州军利害以闻,其后兖、郓及宿、亳遂皆食淮南盐矣。壬戌,遣使体量安抚诸路,方偕江南东西路、殿中侍御史施昌言淮南路、度支判官魏兼两浙路。

  

  二月辛丑,诏京东、淮南、两浙、江南东路招置宣毅军,大州两指挥,小州一指挥,为就粮禁军。

  

  三月戊午,诏:“如闻江南民间言各户二丁以上,皆徙耕远方,贫民或已逃避山间,亦有举息于人者,故兼并之家,择户下瘠土移于贫民。宜许人陈告,给赏钱五十千,犯者奏裁。”

  

  五月甲子,孙沔罢左正言,为工部员外郎、提点两浙路刑狱。庚午,龙图阁直学士,权三司使叶清臣知江宁府。

  

  辛未,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宋庠守本官,知扬州。

  

  七月己未,降江南东路转运使、司勋员外郎王骘知密州。辛酉,两浙转运司始奏鄂邻叛状,且言已发兵捕逐之。乙丑,太常博士、直集贤院、判度勾院、同修起居注杨察为江南东路转运使。

  

  八月辛巳,中书言,近令淮南等路添差弓手督捕盗贼,虑县尉或有贪浊昏耄不堪其任者,乞令流内铨选历任无赃罪、年未六十者注授,仍体量现在任不堪者对换。从之。

  

  九月乙卯,以权盐铁判官、侍御史萧定基,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判户部勾院王琪,并提举计度江南东西、荆湖南北路盐酒公事。乙丑,诏京东、西灾伤州军,秋税以等第蠲放,尚虑贫民输送不逮,委转运使体量以闻,其逃徙者并与倚阁。

  

  十一月丙寅,京东淄、潍、青、齐、沂徐州,淮阳军并系权盐地分,近经灾伤,人户贫用,特放通商,止令收纳税钱。

  

  十二月乙酉,录通、泰等州都巡检、东头供奉官赵兼逊子充为三班借职,章为三班差使殿侍。以兼逊捕海贼斗死也。癸巳,徙陈鼎提点江南东路刑狱,明年二月罢。

  

  二年五月甲子,召江南东路转运使、太常博士、直集贤院杨察入为左正言、知制诰。

  

  三年三月,刘沆知江宁府。

  

  四月戊午,户部副使、兵部郎中李宗咏知徐州。庚申,盐铁判官、司勋员外郎吕绍宁为淮南转运使。绍宁至淮南,亟上羡钱十万。谏官欧阳修请却所上钱,并治绍宁欺罔之罪,以戒奸吏刻剥。

  

  五月,江淮岁漕不给,京师乏军储,大臣以为忧。枢密副使范仲淹言国子博士许元可独倚办。辛未,擢元江、淮、两浙、荆湖制置发运判官。元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师者,吾不信也。”至,则命濒江州县留三月粮,余悉发之,远近以次相辅,引千余艘转漕而西。未几,京师足食。元宣城人也。

  

  六月甲辰,初泰州海安、如皋县漕河久不通,制置发运副使徐的奏请浚治之。诏未下,乃以便宜调兵夫,功毕,出滞盐三百万,计得钱一百万缗。于是,以的为制置发运使。

  

  七月,翰林学士苏绅知扬州。

  

  十月乙未朔,右谏议大夫、知江宁府刘沆为龙图阁直学士,改知潭州,经制蛮事也。

  

  十一月辛巳,初,群盗剽劫淮南,将过高邮。知军晁仲约度不能御,谕富民出金帛,具牛酒,使人迎劳,且厚遗之,盗悦,径去不为暴。事闻,朝廷大怒,枢密副使富弼议诛仲约以正法,范仲淹以高邮无兵与械,事有可恕为言,仲约得以免死。

  

  十二月,杨告知江宁府。

  

  四年三月丙寅,遣内侍诣两浙、江、淮祠庙祈雨。

  

  五月戊寅,诏:“淮南比年谷不登,今春又旱蝗,其募民纳粟与官,以备赈贷。”

  

  六月庚戌,淮南都转运按察使、兵部员外郎、天章阁待制王素为刑部郎中、泾原路经略安抚使、兼知渭州。

  

  九月乙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工部郎中、直昭文馆徐的为度支副使、荆湖南路安抚使。

  

  十一月甲子,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刁约通判海州。著作郎吕溱知楚州。

  

  十二月乙巳,降知楚州、职方员外郎胡楷通判泰州,提点淮南刑狱、秘书丞祖无择知黄州,太子中允李绚知润州。

  

  是年,陈商知扬州,寻改王逵知。

  

  五年正月戊寅,赐润州草泽邵号“冲素处士”。知州王琪荐守道邱园,素有节行故也。上表固辞,许之。

  

  二月戊子朔,分遣内臣往诸路选汰羸兵,北作坊使武继隆淮南路,东染院使任守忠两浙路,供备库使陈延达江南东路。诸州宣毅军过三百人者,无得更募。

  

  三月辛酉,韩琦罢枢密副使,加资政殿学士,知扬州。

  

  八月甲戌,降户部判官苏安世为殿中丞、监泰州盐税。

  

  九月甲辰,徙江南东路转运按察使杨纮知衡州。

  

  十一月,李宥知江宁府。

  

  七年正月壬午,户部员外郎梅挚知海州。癸卯,徒广南东路转运使,侍御史王丝知道州。

  

  五月壬午,张奎知扬州。

  

  七月辛丑,新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王居白改知广州。

  

  八年正月辛巳,江宁府火。初,李景在江南,大建宫室府寺,其制皆仿帝京。时营兵谋乱,事觉,伏诛。既而火。知府事,右谏议大夫,集贤殿学士李宥惧有变,阖门不救,延烧几尽,唯存一便厅,乃旧玉烛殿也。寻责宥为秘书监直,令致仕。丁未,祠部员外郎张瓌为两浙转运使。甲子,初,谏官言江宁上始封之地,守臣视火不谨,府寺悉焚,宜择才臣缮治之。至是,命龙图阁直学士,吏部郎中张奎为右谏议大夫、知江宁府。奎既至,简材料工,一循旧制,不逾时复完。

  

  闰正月乙卯,欧阳修知扬州。

  

  二月壬申,遣内侍往诸路简兵为上军。北作坊副使卫承绪淮南路:供备库副使卢道隆江南东、西路,内殿承制黄元吉两浙路。甲戌,以田京知江阴军。

  

  五月乙卯,兵部员外郎、知谏院宋禧出为江南东路转运使。

  

  七月辛亥,分遣内侍诣京东西、淮南等路,募民献薪刍,授以官。

  

  皇祐元年正月庚子,以施吕言为江、淮、荆、浙发运使。丙午,欧阳修迁,苏舜元知扬州。

  

  四月,张方平知江宁。

  

  十月乙酉,以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副使、主客员外郎许元为制置发运使。

  

  十一月乙卯,诏江南等路提点铸钱事与提点刑狱朝臣,以官高下序之。

  

  是年,苏舜元迁,杨察知扬州。察迁,柳植知。

  

  二年三月己酉,诏两浙流民男女不能自存者,听人收养,后不得复取。

  

  十一月庚子,徙知徐州、工部郎中王逵为淮南转运使。

  

  是年,知扬州柳植迁,曹应天知。应天迁,包拯知。

  

  三年正月乙亥,诏两浙水灾州军,四等以下户税特与倚阁。丙子,诏:“江宁府、扬州并带提辖本路兵甲、贼盗公事,益屯禁兵。仍分淮南为两路:扬州为东路,庐州为西路。”

  

  二月己丑,诏徐、淮阳等州军采磐石,仍令诸路转运司访民间有藏古尺律者上之。

  

  四月,右谏议大夫皇甫泌知江宁。

  

  七月乙亥,徙知明州孙沔知徐州。

  

  八月丙戌,诏遣使体量安抚诸路。起居舍人、同知谏院陈旭淮南、两浙路,左藏库副使李赓副之,户部判官韩绛江南东、西路,内殿崇班翁日新副之。是时,诸路艰食,而长吏多非其人,又转运司颇肆科率,民不聊生,上因命中书择使者按之。

  

  十一月乙亥,上谓辅臣曰:“江、淮连年荒歉,如闻发运转运司惟务诛剥,以敷额为能,虽名和来,实抑配耳。其减今年上供米百万。”因诏倚阁灾伤人户所输盐米。

  

  四年二月戊寅,上谓辅臣曰:“东南岁比不登,民力匮乏,尝诏损岁漕百万石。今发运使施昌言、许元乃欲分往两浙、江南调发军储,是必谋诛剥疲民,求羡余以希进尔,宜约束之。”因诏昌言等遵前诏,毋得辄有科率。

  

  三月丙辰,蠲江南东、西路民所贷种粮。

  

  四月壬午,以兵部员外郎李徽之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是月,监铁副使刘湜知江宁。

  

  六月甲午,龙图阁直学士、起居舍人李绚知苏州。

  

  八月丙申,诏孙沔等,若军中须人任使,听于江南东路抽差。

  

  九月,张显之知扬州。

  

  十月癸未,诏:“江南东西、淮南、两浙应灾伤军州,委长吏募人输米,官为作糜粥以饭饥民,其能用心救存者,当议甄奖。”戊戌,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许元迁刑部员外郎。

  

  十一月辛亥,诏真、楚知州自今令制置发运司连状保举,如职事修饬代还,当除提点刑狱。甲寅,诏江、淮发运司:“自今非急务,毋得出差官,若当差者,即毋得辄假以官舟。违者,本省,本司及被差人皆以违制论。”

  

  十二月丙申,诏江、淮等路倚阁四等以下户今年未输税。

  

  五年二月壬辰,诏:“江、淮等路州军今岁上供米,除已转供广南,更减五十万石。仍令三司体量逐路州军灾伤等第减定,下发运使施行。”

  

  三月甲辰,诏江南东路、淮南路皇佑四年人户所逋贷粮见行催纳者,其令转运司候夏秋丰熟举行之。庚申,诏江淮诸路募置就粮教阅忠节军,大州五百人,小州二百人,军额在归忠节之下,川忠节之上。

  

  五月戊申,诏:“如闻诸路转运使多掊克于民,以官钱为羡余,入助三司经费,又高估夏秋诸物,抑人户输现钱,并宜禁绝之。”三司尝责诸道羡余,淮南转运使张壤独上金九钱,三司怒,移文诋之甚急。瓌以赋数民贫为对,卒不能夺。

  

  闰七月丙子,祠部员外郎李中师为淮南转运使。壬辰,降翰林侍读学士,刑部郎中吕公绰为龙图阁学士、知徐州。

  

  十月戊戌,徐州录事参军路盛追一官勒停。盛马毙,怒厩人刍秣失时,杖之,令抱巨石立五昼夜,又杖之。大理寺断杖八十私罪。上以盛所为苛暴,贵畜而贱人,特贬之。己亥,知徐州吕公绰复为侍读学士。

  

  是年,唐介知扬州。

  

  至和元年二月戊午,诏乾元节度僧尼,自今两浙,江南、淮南等路,率限僧百人度一人,尼五十人度一人,京师及他路僧尼率五十人,道士及女冠不以路分,率二十人度一人。

  

  九月,向傅式知江宁。

  

  十月丙辰,太常少卿周湛直诏文馆,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

  

  十一月辛酉,降同知太常礼院、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吴充知高邮军,太常寺太祝、集贤校理鞠真卿知淮阳军。丙寅,徙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工部郎中、天章阁待制许元知扬州。

  

  二年十二月壬子,庆历初,淄、潍、青、齐、沂、密、徐、淮、扬九州军既弛盐禁,兖、郓亦相继许通海盐。自是诸州官不贮盐,而岁应授百姓蚕盐皆罢给,然百姓输蚕盐钱如故。是岁,始诏百姓输蚕盐钱以十分为率,听减三分云。

  

  嘉祐元年闰三月辛卯,知制诰刘敞知扬州。

  

  八月癸丑,复龙图阁直学士、兵部员外郎、知池州包拯为刑部郎中、知江宁府。

  

  九月壬寅,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周湛为度支副使。癸卯,侍御史范师道知常州。

  

  十二月,包拯迁,王琪知江宁。

  

  二年二月戊申,礼部郎中、知制诰唐询知苏州。

  

  四月丁巳,徙知常州范师道为广南东路转运使。

  

  十月,审官院言:“江宁府及三京留守通判自今并差知州资序。代还无过,升半年名次,”从之。

  

  十一月癸酉朔,置江淮南、荆湖制置司勾当运盐公事一员。

  

  三年二月丙辰,诏新提点江南东路刑狱沈康知常州,知常州王安石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六月丙辰,梅挚知江宁。

  

  十月甲子,提点江南东路刑狱王安石为度支判官。

  

  十一月庚寅,敕江、淮、两浙转运使以期年功各造船补卒,团本路纲。

  

  是年,冯京知扬州。

  

  四年三月,张子宪知扬州。

  

  五月庚子,徙知常州沈康权管勾南京留司御史台。丁巳,诏淮南东路扬州、江南东路江宁府等并兼本路兵马钤辖,就置禁军、驻泊禁军三指挥。

  

  五年二月丙寅,礼部贡院请增江、浙诸州军解额。是月,王琪知江宁。

  

  四月,冯京知江宁。

  

  八月乙酉,罢江南东、西路提点刑狱使臣,置转运判官。

  

  九月辛丑,诏:“润、海等州并烦剧之地,自今令中书选人为知州。”

  

  六年四月,魏琰知江宁。

  

  五月丙戌,推恩赐徐州颜复、润州焦千之进士出身。

  

  七月壬午朔,光禄寺丞、知长洲县夏噩,坐私贷民钱,特勒停。丙戌,诏:“淮南、两浙、江南东路水灾,其令转运使就差本路官体量,蠲其赋租,仍预为赈救之术,无使秋冬乏食,以致逃移。”己亥,起居舍人龚鼎臣为淮南路体量安抚使,侍御史陈经为两浙路体量安抚使,以水灾也。

  

  是月,淮南、两浙东西并言雨水为灾。

  

  闰八月丁酉,徙知亳州,刑部郎中、直史馆李徽之为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既而台官言徽之前为制置发运使,坐事罢去,不当复除。即改命徽之直龙图阁、知河阳。河北转运使、司勋郎中、直史馆李肃之为制置发运使。

  

  十月丙戌,诏京东西、淮南、江、浙路:“比年水灾,盗贼仍起,其令逐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钤辖司,于控扼之地,相度增置都巡检以闻。”

  

  十一月庚午,大理寺丞罗恺权知淮阳军。

  

  是年,王琪知扬州。

  

  七年三月壬申,徐州言彭城县白鹤乡地生面,凡十余顷,民皆取食。上遣内侍窦承秀往视之。占曰:“地生面民将饥也。”

  

  七月,沈遘知扬州。

  

  八年六月,王挚知江宁。是岁,刁约知扬州。

  

  治平元年四月,彭思永知江宁。江宁府旧多火灾,自思永至迄去未尝作,人以为德政之感。

  

  是岁,裴煜知扬州。

  

  二年正月壬午,命供备库副使盂渊等十九人往京东西、淮南路募兵。

  

  二月,王琪再知扬州。

  

  三年二月,吕溱知江宁府。十一月,龚鼎臣知江宁府。

  

  四年三月,王安石知江宁府,九月戊戌迁。是月,孙思恭知江宁府。

  

  ●第十五卷 宋(二)

  

  神宗熙宁元年四月,吴中复知江宁府。时属部邮兵苦巡辖者苛刻,辄共拘缚鞭之,乃狱具其不应死,中复以便宜戮其首,余悉配流,奏著于令。

  

  是岁,徐绶知扬州。

  

  二年五月癸未,钱公辅知江宁府。

  

  六月,薛向除江、淮等路发运使。

  

  九月丙子,淮南行常平广惠仓条约。壬午,淮南、两浙等路各置勾当公事官一员,分领各路移用财赋,兴置坑冶、茶、矾、酒税钱,监造船、雇籴、辇运等事。

  

  是岁,朱寿隆知扬州。

  

  三年四月辛巳,淮南转运使,屯田郎中谢景温迁工部郎中。壬午,上批:“监察御史里行王子韶外要守正之名,内怀朋奸之实,所入章疏,与面奏事前后反复不一。落职知江宁府上元县。”

  

  五月壬子,江、淮等路发运使薛向言:“上供米六百二十万石,现已装发,其召募客纲所运二十六万余石入京,已过元额,乞理充来年岁计之数。”从之。

  

  六月辛巳,江、淮等路发运使薛向迁,副使罗拯为使。

  

  七月己酉,诏许三路转运司举知县资序,京朝官充本司勾当各二员,京东西、淮南、两浙路各一员。

  

  八月辛未,两浙转运使、太常寺少卿贾昌衡仍降副使。

  

  十月戊寅,诏常州茶盐酒矾税务,增京朝官一员同监。从发运司请也。乙酉,诏京东西、淮南、两浙、江南等路添差弓手并放罢。

  

  十一月辛卯,江、淮等路发运使薛向等言:“通、润州,涟水军各有发运司所辖课利仓场,通、泰、海,润州知州,乞自堂选;涟水知军、通、润州通判,乞令本司选举。”从之。丙午,诏:“江宁府、苏州录事参军系繁难处,今后并差职官知县及奏举县令人,其本处俸钱数多,资序不该请者,并支钞十五千。”

  

  十二月己巳,置江南东西路转运司主管文字官各一员。

  

  是年,马仲甫知扬州。

  

  四年正月乙卯,诏淮南、徐州、淮阳军别立贼盗重法。

  

  二月甲子,诏借内藏库钱六十万缗为淮南、江东常平籴本。

  

  三月己亥,权陕西转运副使、度支郎中皮公弼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辛丑,傅尧俞知江宁府。庚戌,太常博士范百禄提点江南东路刑狱。

  

  四月壬午,降河东转运副使、屯田郎中韩铎一官,徙江南东路。

  

  五月戊戌,知扬州马仲甫迁,知江宁府钱公辅知扬州,沈起知江宁府。丙午,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同知谏院、直舍人院孙洙知海州。通州言,高丽使、民官侍郎金悌等入贡至海门县。诏集贤校理陆经假知制诰馆伴,左藏库副使张诚一副之。

  

  六月丁丑,诏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路提点刑狱赵济、王庭老、晏知止、陈倩并兼提举本路盐事,岁较盐课增亏,取旨增减,磨勘年升降资序。

  

  七月甲午,诏两浙水灾州军,令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司与州县当职官吏多方赈恤。丁酉,授王袞下班殿侍三班差使,监扬州税。壬丑,监察御史里行唐叔问权知真州。

  

  十月丙子,命太常丞、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李承之察访淮南、两浙路常平及农田水利、差役事,因便体量近降盐法发运监司及州县施行次第,有无未尽利害以闻。

  

  十一月壬午,诏江淮发运使举官,无得过本路转运使副所举之数。戊子,太常丞、检正中书刑房公事、察访淮南两浙路常平等事李承之言:“臣所授敕,专令体量官吏违慢,未尽察访之意。乞许臣采择能吏,随才荐举,其有绩行尤异者,具以名闻。”从之。先是,知常州晋陵县王九成言:“江阴军与臣所治接壤。今常州兼有晋陵等四邑,仅可供役。军比之州,止省通判,他官属皆同,以一县给之,宜民之困于役也。若省为县,则长吏官属皆可罢。”是月,废江阴军为县,隶常州。

  

  是年,钱公辅迁,田谅知扬州。

  

  五年正月壬寅,诏两浙察访李承之先体量本路灾伤,同监司一面擘划赈济以闻。

  

  二月壬子,赐两浙转运司常平谷十万石,赈济浙西水灾州军,仍募贫民兴修水利。丙辰,三司言:“福建茶,乞在京、京东、京西、淮南,陕西、河东、河北依旧禁榷外,其余路并通商贩。”从之。丁卯,诏两浙西路去岁经灾伤州军检放不尽税租,令三司权与倚阁。是月,傅尧俞知江宁。

  

  三月壬寅,屯田员外郎向宗旦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五月甲辰,权荆湖南路提点刑狱、职方员外郎毛抗降一官,仍徙江南路。是月,废涟水、高邮军为县,以涟水隶楚州,高邮隶扬州。

  

  六月甲子,赐江南东路转运副使韩铎、新权提点刑狱张稚圭银绢二百,以提举开江宁府张公凸上栾家矶、马鞍山河道故也。乙丑,权盐铁副使、兵部郎中陈经知润州。

  

  七月,废扬州广陵县入江都。

  

  闰七月戊申朔,权淮南转运判官、金部员外郎蒋之奇权发遣转运副使。

  

  八月戊子,知华亭县张若济与光禄寺丞,赏修水利之劳也。

  

  九月丙辰,诏江、淮等发运司随行移用钱物,拨还三司内藏库外,支银一十万两、绢一十五万匹与陕西转运司。丁卯,诏以淮南路分东、西两路,扬、亳、宿、楚、海、泰、泗、滁、真、通十州为东路。戊辰,提举司天监沈括言:“楚州卫朴精于历术,乞令赴监参校新历。”从之,仍赐路费钱五十千。

  

  十月甲辰,诏:“淮南、两浙、江南如有谙晓耕种稻田农民犯罪该刺配者,除强盗情理凶恶及合配本州、邻州、沙门岛人外,并刺配熙州,候及三百人止。”是年,马仲甫再知扬州。

  

  六年正月丁卯,诏:“在京市易务勾当公事孙迪同两浙、淮南东路转运司制置杭州、楚州市易务利害以闻。”

  

  二月己卯,诏淮南转运使,自今小麦若收籴般运每斗价钱七十以上,即折纳钱。壬寅,诏两浙路提举盐事司未得劾诸州、军亏失盐课,且以课利增亏及违法重轻分三等以闻。

  

  三月庚午,职方员外郎张颉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

  

  四月庚寅,诏免楚州浚运盐河夫支移、折变钱五千,户下数少者许于次年敷足。辛卯,苏州言,体量民间陈说、司农寺丞郏亶请兴水利不便。诏送司农寺。是月,沈立知江宁。

  

  五月乙丑,提举两浙兴修水利郏亶追司农寺丞,送吏部流内铨,仍罢修两浙水利。初,亶言苏州水利,具书于图,以为环湖之地稍低,常多水。沿海之地稍高,常多旱,故古人治水之迹,纵则有浦,横则有塘,又有门、堰、泾、沥而棋布之,亶能言者总二百六十余所。今欲略循古人之法,七里为一纵浦,十里为一横塘,又因出土以为堤岸,用二千万夫,水治高田,旱治下泽,要以三年,而苏之田毕治矣。朝廷始得亶言,以为可行,遂真除司农寺丞,令提举兴修。然亶徒能言之尔,至苏兴役,民大以为扰,论议沸腾。会吕惠卿被召,言其措置乖方,又违先降朝旨,故有是命。上谓王安石曰:“亶似非妄作者,今乃如此。”又曰:“吕惠卿极以为不可修,言无土。”安石曰:“臣尝遍历苏州河,亲掘试,皆可取土,土如堑,极可用。臣始议至和塘可作,苏人皆以为笑,是时朝廷亦不施行。后来修成,约七八十里,高岸在深水之中,何尝以无土为患?”上又以为圩大不可成,车水难。安石曰:“今江南大圩至七八十里,不患难车水,但亶所为仓卒,又妄违条约尔。”

  

  七月乙巳,诏淮南、两浙等路各置一铸钱监,以十万缗为额,给转运司。

  

  八月丁丑,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两浙州县民多以田产诡立户名,分减雇钱夫役,冒请常平钱斛及私贩禁盐。乞依京东、淮南排定保甲,保甲一定,则诡名,漏附皆可根括,以至请纳、和买、常平钱斛、秋夏苗税及兴调夫役、捕察私盐贼盗,皆有部分。”又言;“苏、秀等州湖水耗减,泾浜多浅涸者,岁比有年,民力饶裕,易于兴工。乞至本路先计度今年一料夫役,若一料先毕,则处置规划皆有成法。又民间晓然知其为利,次年乐于趋役。”又言:“浙西诸州水患久不疏障,堤防川渎多湮废,今若一出民力,必难成功。乞下司农贷官钱,募民兴役。”从之。丙戌,知海州,太常少卿胡揆赎铜十斤,知真州,比部郎中江宽展磨勘一年。皆坐违法折纳绸绢本色,大估价钱,亏损百姓故也。

  

  九月戊申,淮南东路转运司言:“真、扬州民逐熟于泗洲,见赈救。”及两浙提点刑狱司言:“润州旱甚,乞发省仓,或量给度僧牒及紫衣师号敕,募人入粟,以备赈济。”诏各拨常平司粮三万石,募饥民兴修农田水利。辛酉,诏三司委官比校淮南等七路酒税课利增亏以闻。淮南等路发运使罗拯言:“两浙、淮南东路灾伤,民多流移,恐向寒益致饥殍,乞行贷恤。”诏增赐两路常平粮斛各三万石,并依戊申诏旨施行,内两浙仍令沈括提举。

  

  十月辛未,江淮等路发运使罗拯迁。甲戌,相度两浙路水利事沈括言:“常、润二州岁旱民饥,欲令本路计合修水利钱粮,募阙食人兴工。”从之。乙亥,诏淮南东西、两浙路灾伤州军,当职官有弛惰不职,不能存恤赈救饥民者,选官对移,仍体量事状以闻。丙戌,赐两浙、淮南东路常平米各五万石,付转运司以赈饥民。丁亥,诏常州武进、晋陵等县各增丞一员,以事剧,从转运司请也。庚寅,两浙转运盐事司乞益兵千人。诏发封府界、京东兵各五百人。时以盐法未行,盗贩者众故也。丙申,赐江南东路常平米七万石,赈济灾疫。

  

  十二月甲戊,诏淮南东路转运司募阙食贫民,兴修扬州江都、高邮、天长界河及古盐河。戊寅,淮南西路提点刑狱陈枢言:“两浙第五等户约百万,出役钱裁五六万缗,钱寡而所敷甚众,且第五等旧无役,请得蠲免。”诏除之。辛卯,淮南东路转运司言:“体量前江淮发运副使、度支郎中皮公弼开真州黄池河,除元定差雇夫外,有三县各曾贴夫,并死损逃亡兵夫等,仍曾委责降及别路官勾干差破人船供给,及以矾、盐等钱为公用,得替乘船五只送还入京。又借发运司纸库钱三百缗,候得职田钱偿之,而权发运万颐判押给借者已还十七千,余未偿。”诏皮公弼令永兴军路提点刑狱司、万颐令淮南东路转运司劾罪以闻。后公弼坐降一官,颐听德音释之。

  

  七年正月辛亥,诏:“两浙察访、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同相度,第五等户所出役钱至少,今若减放,以宽剩钱补充,如支用得足,即尽蠲之。其以家产、以税钱均出而不分等处,即截自若干贯,百以下放免以闻。”丙寅,赐江宁府常平米五万石修水利。两浙察访沈括言:“常州无锡县逃绝、诡名挟佃约五千余户,及苏州长洲县户长陪纳税有至二百余缗,已选官诣逐州根究,及虑人户隐蔽,已出榜召人告首。州县官吏能悉心究现欺弊,许令改正,更不事罪。其隐陷税苗课利人,限两月自陈,特免追毁。”从之。

  

  三月庚戌,两浙察访沈括言:“两浙上供帛年额九十八万,民间赔累甚多。后来发运司以移用财货为名,复增两浙预买绸绢十二万,乞罢之以宽民力。”从之。仍令两浙提点刑狱司根究配买因依劾罪以闻。诏两浙、淮南等路灾伤州军,逋负官物,权停催理。乙丑,诏:“京东西、淮南、江南、两浙等路灾伤州军,贼盗罪至死者,减死决配。”

  

  四月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王安石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诏:“监楚州市易务、著作佐郎王景彰追两官勒停,并劾违法干系官吏,命官具案闻奏。其违法所纳息钱给还,仍下杭州、广州市易务勘会违法事,许令自首改正。”以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提举楚州市易司蒋之奇奏景彰违法来买商人物货,及虚作中来入务,立诡名籴之,白纳息市谓之“乾息”;又勒商贩不得往他郡,多为留难以阻抑之。上初令劾之,既而谓辅臣曰:“景彰违法害人,事状灼然,若不即行遣,更俟劾罪,必是迁延,无以明朝廷元立法之意,使百姓晓然开释,无所归咎,可速断遣,庶妄作小人有所忌惮。”遂责之。壬辰,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察访浙东温、台等州,自熙宁四年以后监司未尝巡历,州县事废弛无人点检。盖监司止在浙西乘船往来,文移旁午,指挥不一,州县莫之适从,远民无所赴诉,近郡困于将迎。欲乞以浙东、浙西及转运副使、提点刑狱、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为浙西路,置转运、提举于杭州,提点刑狱于润州。甲午,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以青、淄、潍、莱、登、密、沂、徐州、淮阳军为东路;郓、兖、齐、濮、曹、济、单州、南京为西路。丙申,诏:“闻淮南路推行新法,多有背戾,役钱则下户太重,常平惟务散多,更不出榜召人情愿,有用等第敷钱,与民极为不便。令本路监司速体量按治以闻。”又诏:“近楚州市易务监官违法,闻蒋之奇久已知之,亦尝有百姓陈诉,而之奇都不案治,宜亦体量以闻。”

  

  五月乙卯,淮南东路转运司言,察访司劾楚州诸县失催青苗钱官吏。楚州方旱灾,二麦未收,若劾官吏,必有追扰。诏勿劾。丙辰,诏提点淮南东路刑狱,都官员外郎晁端彦徙两浙路,殿中丞、权发遣两浙路提点刑狱卢秉徙淮南东路,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张靓徙两浙路。

  

  先是,中书言:“闻两浙近年盐课增羡,惟刑狱繁多,今据虞太宁奏,以申举官司行盐法差误,卢秉挟恨捃拾,审如所奏,即多罪及无辜。刑禁之繁,恐由此起,兼闻多积压盐数。”故有是命。靓且使体量改正,仍具违法事,及相度宜如何使不致亏岁课,可省刑禁。又诏三司具卢秉已增课利,保明以闻。

  

  六月辛未,权润州观察推官王觌言,青苗钱乞自今灾伤五分以上当展料者,旧欠展料钱谷皆未得催理。诏送司农寺。癸酉,诏真、扬、楚州运河依两浙运河择尤浅涩处先开淘,令发运、转运司借上供钱米雇夫。丙申,诏淮南、两浙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具辖下阙雨处,入急递以闻。

  

  七月乙卯,司农寺言:“苏人诉沈括等所筑民田岸围,侵坏良田,横费公私钱,未委虚实。”诏转运副使张靓体视所诉事状以闻。俞充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庚申,江宁府乞以衙前宽剩钱增给法司,吏如因职事取受,依转运司吏法施行。是月,宰相王安石知江宁。

  

  八月丁卯,江淮发运司言,淮南转运司岁计已办及量减外,少数尚十七万七千余石,乞蠲减。诏放七万石,余许次年补填。己巳,诏淮南东路灾伤州军巡检、县尉,令本路监使不拘常制奏举,候丰岁如旧。

  

  九月戊戌,诏淮南等路转运使:“比时雨屡降,可督当职官劝民趋耕。其灾伤农民,如因官私欠负及簿书有拘系者,并权放就农,候布种毕施行。”丁未,诏:“日者分两浙为东、西路,今有司言供亿钱谷多在浙西,计置及水利事尽在苏、秀等州,分之必至阙事,其复毋分路。”癸丑,诏新知常州吕嘉问迁一官,以三司驱磨市易上界课利,比六年增也。

  

  十月己巳,淮南东路转运司言:“频年水旱,乞差官以楚州市易本钱籴苏州米三十万石,应副军储,或粜用淮南价,拨还市易。”从之,令提举楚州市易司施行,如兑充军粮,令转运司依和籴价偿之。壬申,淮南等路发运司言:“真、扬、楚州运河久不浚,乞赐钱粮下两司,候纲运稍空,募人兴工。”从之,仍许截留上供钱米各五万四千贯石。戊寅,诏两浙西路提举司出米三万石,赈济常、润州灾伤。辛巳,诏淮南发运司,岁岁于两浙所买绸绢,许自来年以后,于出产州军置场和买,或预给价钱,毋得抑配民户。苏州人初士尧言:“曹孝立乞修围本州五县田岸,有害无利,乞诸县三等田岸,于春冬分两番修筑。”诏转运司相度利害以闻。其后,转运副使张靓按孝立所议果非便,其总役检计官魏谔等并劾之。乙酉,职方员外郎、权发遣江淮发运副使公事张颉升一任。壬辰,权淮南发运副使张颉,乞今后使副只于真州本司连书发遣,遇春运拥并,即轮一员至扬、楚、泗州,以来提举催促,部押未运,入京奏事。从之。癸巳,诏赐淮南路常平米二万石下淮南西路提举司,易饥民所掘蝗种。

  

  十一月戊戌,赐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张颉奖谕敕书,并银、绢二百。戊申,诏权知楚州、驾部员外郎庞元礼,通判州事、屯田员外郎魏应臣,录事参军卢良臣各追一官勒停,坐失入徒配卖私盐凡五十六人,听德音特责之。

  

  十二月己巳,知徐州傅尧俞迁。辛未,淮南东路转运司乞增赐上供粮十万石,募饥人修水利。诏司农寺与上供粮五万石。乙亥,李直躬为淮南东路转运使。知常州吕嘉问迁。庚辰,遣三司勾当公事黄尧允减价粜淮南路官米。丁亥,诏淮南发运司,以来年上供米三十万石与淮南东路转运司,二十万石与西路,并充军粮及减价粜,候丰熟逐路拨还,随运上供,如偿价,即斗钱八十。

  

  是年,王居卿知扬州,寻迁,章岵知。

  

  八年正月丙午,赐江南东路上供米三万石,均给灾伤州军。

  

  二月丁亥,出常平米万石赐苏州赈济饥民,以常熟县民田灾伤故也。

  

  三月丁酉,赐两浙路常平米二万石,赈济润州饥民。庚戌,赐京东徐州、淮阳军等常平米五万石,责监司以时募民修水利及完浚城堑,庶人不乏食。癸丑,诏两浙路常平司续给米二万石赈济常,润州饥民。

  

  四月戊寅,诏:“江宁府昨借常平钱米修农田水利,如限满未足,更展一年。”从宰相王安石请也。

  

  闰四月乙未,枢密使、礼部尚书、同平章事陈升之罢为镇江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扬州。丙申,翰林侍读学士滕甫知润州。甫遭父丧,不果赴。

  

  五月戊辰,诏三司选官往江淮发运司趣上供粮纲,令张颉具滞留因依以闻。丁亥,三司言,“两浙转运司宽弛盐法,盐息大亏。乞委官取逐官到任后,盐课比递年亏损,即贬降。”诏三司取熙宁八年上半年前盐课,对比前界提举盐事司增亏以闻。

  

  六月壬子,诏淮南、两浙、江南转运司具旱灾州军以闻。甲寅,诏两浙、淮东阙雨,令相度淮东役法王古因便体量灾伤当赈济州军以闻。乙卯,提点两浙路刑狱晁端彦言,常州违法给蒋辏官地。辏乃前两浙转运副使俞希旦婿之缌麻兄,诏转运司劾罪以闻。是月,祠部郎中、直史馆叶灼知江宁。

  

  七月乙丑,上元县主簿韩宗厚以兴水利溉田二千七百余顷,擢光禄寺丞。己巳,提点淮南东路刑狱、祠部员外郎卢秉权江、淮等路发运副使。淮南发运司言,自五月不雨,扬、楚州运河,通、泰等州运盐河皆不通舟船。诏发运司开浚,听留上供钱米给其费,仍遣都水监官督视。己卯,诏淮南、两浙路灾伤州军知州、通判,令监司、提举司精加体量以闻。壬午,命知制诰沈括为淮南、两浙灾伤州军体量安抚使。癸未,诏淮南、两浙等路旱灾,遣官祷南岳诸祠载祀典者,仍委长吏精虔致祭。甲申,诏淮南、两浙转运司,相度所须出来及兴修水利斛斗之数,计会发运司截留上供谷应副。以司农寺主簿王古言:“奉诏体访推、浙今岁旱蝗,私稼无望,民必艰食,乞豫为备也。”乙酉,职方员外郎蹇周辅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

  

  八月丙申,诏:“闻淮南、江东、两浙路灾伤州军米价踊贵,其令发运司勘会斗钱八十以上处,留上供米毋过百万石,量减市价于民,斗毋过八十。”辛丑,诏江宁府倚阁四等以下户六年、七年逋税,以岁旱故也。壬子,司农寺言:“江东、淮、浙灾伤,当赈粜。闻江南西路谷稍贱,乞遣知咸平县、殿中丞吴居厚计置,及于荆湖路兑籴应副。”戊午,中书进呈,户房乞下两浙提举水利及转运司,各差官定验两浙兴修水利不当事。上曰:“沈括所差官,即运司管不得。运司所差官,即在安抚使辖下,可差侯叔献去否?”王硅曰:“侯叔献不可去,王古今在河南,乞就差古。”吕惠卿曰:“修堤岸极是好事,如民间盖屋,是要宏壮,是要低小?必宏壮,乃是堤岸要筑得高,但须量人力以渐为之。苏州,臣等皆有田在,彼一贯钱典得一亩,岁收米四五六斗。然常有拖欠,如两岁一收,上田得米三斗,斗五十钱,不过百五十钱,而今一亩田率二百钱,有千亩即出钱二百千,如何拚得此钱!若兴工,当亦不为虚费。又以五等法定田土功之法,总高低三五寸,便极争事。田土岂能尽如砥平?高田有低处,低田有高处,有取土远处,计料不尽,便须陪钱米始得。两浙要开泾拼,因取土为堤,最为便,昨来陈纳,乞如此立法。”沈括不以为然。上曰:“元立法诚有不尽处。”沈括言:“泾洴太深,则难车水。”佥曰:“沈括妄说。苏州田皆在水中,惟患水多,岂怕难车水!但开得深,则早岁可以蓄水,浅则易干。然开深最难,必取两三尺浮泥,然后可以取土。前日见括意,便待与张靓做到底。大抵人言事,虽是一般违戾,有沮坏朝廷法者,不可一例看。”上曰:“出则无法家拂士者,国常亡。”惠卿曰:“此事惟陛下深察之。”

  

  九月丁丑,江南东路转运司乞米三五万石赈济饥民。诏淮南东西、两浙、江南东路共更留上供米十五万石赐灾伤州军。丁亥,司农寺请倚阁常、润及苏州常熟县民所欠熙宁六年常平钱谷,候至来年夏科催纳,令本路募民充役,许以工值折除。从之,并诏淮南、江南东路累年灾伤州县准此。

  

  十月庚子,张谔为淮南,两浙体量安抚使。辛丑,诏常、润、扬州、江宁府累经灾伤州军,见督民间所逋常平钱物,贫不能输者,如开封府界法,欠役钱者候岁丰催理。诏江、淮南灾伤州军,除用常平借贷兴利外,更赐上供米三十万石赈济,令体量安抚司均给措置。辛亥,诏:“闻通、泰州漕河不通,自春至今,留滞盐纲四百余舟。其令江、淮等路发运司未得疏泄陈公塘水,委侯叔献相度引注沟河,通行盐纲。”癸丑,诏罢两浙转运使王庭老、张靓,令于润州听旨。先是,太子中允邵奇知华亭县,诉张若济兴修泾河功利不实,冒恩赏及受郑膺私请,强夺民田等三十余事。庭老、靓却不受。于是司农寺主簿王古体量两浙路灾伤,劾奏庭老、靓不公失职,故罢之,仍委古究治。

  

  十一月丁丑,诏:“江东路累年灾伤州军第三等以下户,今年秋税放及八分,夏税残欠并与倚阁。”

  

  十二月己丑,王安礼知润州。壬辰,判扬州陈升之言:“真、扬等州开河用工四百余万,传闻今冬先役兵夫。缘淮南苦寒,或值雨雪,必多死亡,乞候至正月役兵,二月兴民夫。”诏开淘真、扬、楚、通、泰等州运河所相度施行,仍候春暖方调民夫。庚戌,上批:“淮南、江浙、荆湖路今岁灾伤颇甚,向春艰食,贼盗可虞。宜下逐路转运、提点刑狱、钤辖司体量,巡检县尉怯懦不职者以名闻。虽职事未见旷缺,而资性疲软不任斗捕者,亦与对移监当差遣;如违,原体量监司当重黜,不以赦降去官原免。

  

  九年正月壬申,诏判都水监、工部郎中侯叔献减磨勘二年。以开引扬州陈公塘放水拨出推南重纲之劳也。其元失擘划官,令转运使奏劾以闻。壬午,前相度淮南路水利刘瑾言:“体访扬州江都县古盐河、高邮县陈公塘等湖、楚州宝应县泥港、射马港、山阳县渡塘沟、龙兴浦、淮阴县青州涧等,可兴置。除古盐河已令司农寺结绝,余欲令逐路转运司选官复案施行。”从之。癸未,诏三司,令江南、两浙路封桩上供钱二十万缗,许商人入便于广南东路。

  

  二月癸丑,上批:“闻淮南开河役兵夫不少,计工人日须开百二十尺,南人绵弱,多不能办。语言籍籍,人情咨怨。虽名召募,实多差雇。主役者急于成就,但肆威虐,殊不省察。役兵虽病剧,亦须令舆赴役所呈验,往往道毙,深可悯伤。”于是诏淮南东路转运使蹇周辅体量以闻。

  

  三月丁丑,命权江、淮等路发运副使卢秉兼权管勾真、扬、通、泰等开运河。

  

  五月丙寅,诏复分两浙为二路。初,从沈括分路之请,不半载复合之,于是复分。明年五月复有诏合为一路。盖以财赋不可分,又已责监司分定巡历诸州县岁遍故也。己巳,提点淮南东路刑狱周约兼权发遣本路转运使公事,仍根究运河事以闻。辛巳,提举淮南常平等事王子京言:“提举开修运盐河,自泰至如皋县共一百七十余里,日役人夫二万九千余。”诏淮南路常平司于二麦丰熟州军及时兑籴出散,不得积留,以致陈坏。

  

  六月辛卯,诏:“淮南、江南、两浙等路,各给《五路教阅格》付安抚、钤辖司,先看详有无本路不可推行事及有当教习武艺,今当如何比较赏罚,开析以闻,及差路分都监以时出巡点检,仍责当职官训练,长吏提举,岁终比较殿最升黜。”

  

  八月丙戌,诏命程防相度淮南路有无可兴水利以闻。

  

  十月丙午,王安石判江宁府。

  

  十一月戊寅,三司使沈括言:“先兼两浙察访,体量,本路自行役法后,乡村及旧无役人多称不便,累具利害,乞减下户役钱。窃详立法之意,本欲与民均财惜力,役重者不可不助,无役者不可不使之助。以臣愚见,不若使无役者输钱,役重者受禄,轻役自依徭法。今州县重役不过牙前、耆户长、散从官之类。牙前即坊场、河渡钱自可足用,其余于坊郭、官户、女户、单丁、寺观之类,因坊场、河渡余钱足以赋禄。出钱之户不多,则州县易为督敛,轻重相辅,民力自均。”诏司农寺相度以闻。

  

  十年正月庚辰,诏:“淮南等路近团置兵将,兵若委州府必不能整办。可选武臣二员,令往点阅,招增简朴。其约束,令承旨司检会取旨。”于是差西上阀门副使张山甫,庄宅副使高遵一。

  

  四月戊戌,提点两浙刑狱司安抚张谔诬奏前知苏州沈坤俵籴不如法,狱讼滞留,至蒙差替。诏绅除落差替。

  

  是月,元积中知江宁。

  

  六月癸未,诏徐州、淮阳军,盗贼并用重法。

  

  七月甲寅,三司言:“江、淮东西、两浙各乞别立限般上供年额斛斗。今年欲令淮南东、西二路第一限十二月,第二限二月,第三限四月,止令在本路州军封桩。外,江东第一限十二月,第二限三月,第三限五月,两浙第一限二月,第二限四月,第三限六月。”从之。甲戌,河决,徐州灾。丙子,诏三司蠲江宁府等州军民去年秋税之半,余倚阁。以江东转运司言民因疫疠失耕种也。

  

  十月戊子,王安上权发遣江南东路提点刑狱。旧治饶州,诏移治江宁。己丑,诏判扬州陈升之刺配年小贼人罪,特释之。戊戌,吕嘉问知江宁府。

  

  十一月乙卯,诏京东西、淮南等路出夫赴河役者,去役所七百里外,愿纳免夫钱者听从便,每夫止三百五百。

  

  十二月辛丑,增徐州彭城县丞一员于利国监。

  

  元丰元年正月癸亥,遣西京左藏库副使元日宣、文思副使曹诏江南东路点阅团结诸军。甲子,诏免京东西路转运司年纪封桩钱粮。癸酉,司农寺言,淮南东路提举司乞本路县并用乡村民户物产实直钱数,敷出役钱,从之。

  

  闰正月戊子,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彭汝砺为馆阁校勘、江南东路转运判官。丙申,赐徐州乾明寺塔名曰“灵慧”,僧真寂大师号曰“灵慧大师”。

  

  三月戊寅,淮南东路提举司请额外民户增出役钱从下蠲减。从之。

  

  四月丙辰,诏两浙路提举官增置一员。

  

  五月甲戌,徐州守臣以立堤救水,城得不没,降诏奖谕。己丑,诏京东路提点刑狱司依旧居青州,割徐州属西路。

  

  九月壬申,以知江宁府吕嘉问知润州。江南东路转运司言嘉问违法不公,乞移一郡所贵,易以根究,故有是命。丙子,诏江南东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同劾江宁府违法官吏以闻。

  

  十月壬寅朔,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王安石言;江东转运判官何琬奏,江宁府禁勘臣送本家使臣俞逊侵盗钱物事已经年,吕嘉问到任根治累月,案始具。今深恨俞逊翻异,故送枢院,下两浙转运司鞫之。乙巳,诏江南东路转运提举司鞫吕嘉问事,其提点刑狱王安上不许回避,令依前降指挥同鞫。壬子,御史中丞蔡确言:“窃闻江东转运判官何琬言,京师有以琬所列事密报知江宁府吕嘉问者,审如此,则不可不痛绳,以杜交通漏泄之奸。乞令有司穷治,如有实,乞重施行。”诏除王安石书外,余并送御史台根究。甲寅,叙复勒停人张谔叙为太子中允,监江宁府商税。谔寻卒。

  

  是月,孙昌龄知江宁。

  

  十一月癸酉,江宁府制院言,“鞫吕嘉问等事恐推拒拖延,乞先断王觉赃滥,并官吏逾违等罪,其嘉问事别为一案根治。”诏王安石、朱炎已不许回避,令同系书以闻。甲申,诏江南东路监司提举司,见同鞫吕嘉问等事,其何琬以有嫌不预,宜令江南西路提点刑狱李茂直同劾。

  

  十二月癸卯,江南路提举司言:“吕嘉问违法,不依户绝条,以亡僧银绢等给净相乾明寺僧尼。已牒江宁府根究。”又,嘉问奏:“臣与江东监司等皆有嫌隙,尝乞下别路差官根勘,而近者勘司又追逮臣私家使令之人,恐何琬等锻炼,未敢发遣,已报制勘院,为见听朝旨。窃虑琬等又诬臣拒抗,乞早指挥移送。”又,制勘院言:“追嘉问仆孙寿证僧子新入宅事,嘉问辄占留不遣,若每如此,即猝难结绝。乞罢嘉问润州,遣赴江宁府就劾。”诏送制勘院一处劾之。其所追人,令嘉问速发遣。己酉,两浙提举司言:“浙西民户,富有物力,多以田产营生。往年造簿,山县常以税钱,余处即以物力,推排不必齐以一法。今欲通以田土,物力、税钱、苗米之类,各以次推排,随便敷纳,役钱所费,民力所出,轻重均一。”从之。

  

  二年四月庚戌,命江南西路转运判官彭汝砺提举两浙路常平等。范峋就润州推鞫吕嘉问事。诏嘉问权罢润州。

  

  五月戊辰朔,知建康军蔡若水等罚铜,差替并坐廖恩发所部初不觉察故也。癸酉,知润州吕嘉伺坐报上不以实,职冲替,免勒停。

  

  六月戊申,遣大理少卿蹇周辅往徐州,鞫妖人郭进狱。甲子,鲜于侁知扬州。

  

  七月癸酉,以太常少卿钱昌武领淮南,两浙、福建、江南东路提点坑冶铸钱。戊寅,诏两浙路坊郭户役钱依乡村例,随家产裁定免出之法。初,诏坊郭户不及二百千,乡村户不及五十千,并免输役钱。续诏,乡村合随逐县民户家业裁定免出之法。至是,提举司言乡村下等有家业不及五十千而犹输钱者,坊郭户一百千以下乃悉免输钱,轻重不均。故有是诏。是月,元积中再知江宁。

  

  八月丁未,遣司农寺都丞吴雍同两浙路提举官讲议役法,催促结绝。戊申,诏:“浚淮南运河,自邵伯至真州十四节,分二年用工。”从转运司奏也。

  

  九月戊辰,诏:“淮南东路提点刑狱林英,江南路提举常平等事谢仲规,同鞫前知江宁府吕嘉问。”以嘉问诉前鞫未尽也。

  

  十月辛丑,权江淮等路发运使沈希颜言:“淮南转搬仓,泗州为最近便,虽有南北两仓,才可贮谷一百五十万余石。扬州废仓三百余间,约贮谷百万石,乞徙置泗州。”从之。

  

  三年正月癸未,诏:“提点淮南东路刑狱范百禄罚铜二十斤。”坐知扬州江都县王观枉法受财,转运司遣官鞫劾,而百禄擅止之也。丙戌。李琮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

  

  三月丙子,淮南路不雨,已伤麦苗,谷田亦干,未可耕作。诏:“令守吏访名山灵祠祈祷。”

  

  四月丙申,诏:“两浙路减罢耆户长、壮丁、坊正,并拨还支酬、衙前、度牒等钱百二十余万缗,其变市金帛输司农寺封桩。”庚子,赐江淮发运司度牒三百,给真、楚、泗州修转搬运仓河水闸之费。乙巳,诏:“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都官员外郎李琮,根究逃绝户下亏陷税役等钱。”

  

  五月甲戌,太子中允刘载罚铜十斤,楚州税务监官并差替。坐前在淮南转运司,以楚州市易务鬻民纳税绵绢作违诏不行,及许税务违诏税市易竹木等故也。

  

  六月丙辰,于徐州置铸钱监。丁巳,诏:“真、楚等州各造浅底船百艘,团为十纲,入汴行运。”

  

  七月丙寅,赐米三万石,开苏州运河浅淀。

  

  八月辛卯,太常博士、权发遣司农都丞吴雍言:“议定淮、浙两路役书减冗占千三百余人,省钱二十八万四千九百余缗。”乙卯,司农寺言:“近差主簿韩宗良往淮、浙起发粮斛,缘逐路今岁秋熟,物价甚贱。其积欠苗役坊场等钱,可以乘时折纳,以广收籴。今乞就差宗良提举淮南东路两淮诸州、军折籴,令与逐路会较。如以就便起发上京,所省脚乘钱量添市价折籴实利便,即依此行之。如两浙昨巳有计置,在远处粮斛亦可移易支用。”诏韩宗良,如所折籴可以搬运,不致损坏,及有贮积处,即依此施行。丁卯,权发遣司农寺都丞吴雍言:“淮、浙连岁丰稔,昨尝乞存留扬州转搬仓,充淮、浙常平都仓。欲乞委提举司辟官一员专管勾。每年广谋收籴,余年计外常积万石,及受纳两浙转拨粮斛,与发运司上供额斛斗兑换。”从之。是月,孙坦知江宁。

  

  闰九月壬辰,范镗权发遣提点淮南东路刑狱。

  

  十月,刘庠知江宁。

  

  四年二月己卯,诏:“江南诸路团结诸军为十三将。淮南东路第一,浙西路第三,江南东路第五。”

  

  三月辛卯,权发遣度支副使公事蹇周辅奏:“闻江南西路人纳净利买扑盐场,缘盐系民食,与坊场不同,今欲量县大小、户口多寡立年额,官自出卖。仍乞先废罢买扑处,令转运司候法行日,于增卖盐钱内据净利钱拨还提举司。”从之。

  

  四月乙亥,鲜于冼罢,许将知扬州。

  

  五月甲午,上批:“闻京东诸路自团立将兵以来,军人日亲教阅,旧习工作技巧以资私费者,无暇为之,及巡检下就粮诸军,例得添支,间能获贼,亦沾赏典。今已招置士兵,更不轮流出入,亦是窒其衣食一途。由此,军中甚有贫极日不能糊口者,可速博访利害措置。”遂诏淮南,两浙、江南诸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密体量将兵自降教阅新法后,军士有无赔费以闻。案阅淮南等路团结诸军石得一等言:“江南东路、淮南西路团结兵,武艺生疏,不依元法结队,逐队呼名,不相照应。其提举训练官江南东路丁诲,淮南西路赵永宁并管勾教阅官及押队使臣弛慢,乞施行。”诏:“丁诲、赵永宁冲替,余俟定殿最毕取旨。”

  

  七月甲午,海风夜起,继以大雨,浸泰州城,坏公私屋数千间。诏:“淮南路转运副使李琮案视以闻。”

  

  九月,陈绎知江宁。

  

  十一月,孙觉知扬州。己亥,淮东提刑范镗权扬州。

  

  十二月乙卯,诏:“前淮南东路提点刑狱、金部员外郎范百禄,通判扬州、太子中舍傅戾,签书判官邵光、林旦、陈奉古各展磨勘二年,右班殿直张岁闰罚铜二斤。”岁闰监高邮县樊良镇税,有市易司经税饶、润竹木过镇,更税之。百禄再委戾等定夺,称合尽税。市易司提举张次元言:“百禄等意在沮坏市易法故也。”

  

  五年正月甲辰,诏就差诸路使臣划刷军器。两浙路郑居简,淮南、江南路胡忠顺。丙午,承议郎、集贤校理蔡承禧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

  

  二月甲寅,两浙路转运司言:“知润州鞠真卿侮法专威,寮属不得豫议。及私遣衙校过扬州问市价,谕市司增价粜职田米。纳本州衙前李诚妹,逾法先支重难钱与李诚。已遣官推治,而真卿、高充苛暴,吏民承其积威,莫敢诉。仍恃年老,意行不顾。欲望罢真卿,劾罪:”从之。

  

  三月乙酉,提举江南西路常平等事刘谊言:“闻道涂汹汹,以卖盐为患,望密遣中使体访情实,稍变法以便民。”诏:“江东路提点刑狱范峋体量,仍下见提举盐事官曾伉,分析百姓不便所以及州县违法,因依以闻。”

  

  四月庚午,淮南东路提点刑狱范镗上捕贼使臣。诏:“钱盛铭、程保民各迁一官,岳全减磨勘二年,移将副差遣马德减三年;郝宁与右班殿直、閤门祗侯展磨勘三年,其杀获正贼兵级,依本路赏格。”

  

  五月乙未,诏:“除苏、秀、常、润等州买扑场务积欠净利过月钱三万余缗。”丙申,知淮阳军、奉议郎赵禹知徐州,依旧知淮阳军。”

  

  六月丁巳,江南东路提点刑狱范峋言:“体量江南西路州县违法抑配卖盐事曾伉,具析铺户卖盐事,但有当增减处,州县不时改正。”诏:“曾伉点检举不如法者,有未便即具奏请。江西民病蹇周辅盐法,而范峋、曾伉但以州县违法为言也。”

  

  七月癸未,淮南东路提点刑狱范镗言:“宿州有贼四十余人,乞于淮西或开封府界将下募兵。”诏;“差彭铎就推西将下,选募兵三百、马三十,陈留县不系将下,选募兵马各三十,捕之。”丁亥,赐徐州度僧牒五十,修城及官舍。从知州孙觉请也。癸巳,枢密院言:“淮南群贼驱虏良民,经历数州,彭铎追捕未得。欲下本路,募人告捕,获首领赏钱六百千,与班行次首领三百千,徒伴能自杀捕,准此。”上批范镗奏:今月戊子,追迹群贼于傅家曲,斩捕净尽,可更不须指挥。丙申,诚州言:“先奉朝旨,令淮南等路刺配罪人三百前来,自后止配军士四人,望许令诸路厢军投换。”从之。庚子,徐州宁淮指挥军员庞德捕杀强盗,为贼所害。

  

  九月庚寅,诏:“江南东路将兵一千五百人,赴宜州讨罗世念。”癸卯,诏:“枢密院龙猛骑指挥虽已令简填,其阙数尚多,差彭铎等分往江淮各路简填,令满足额。”

  

  十一月乙巳,奉议郎、知楚州盐城县向宗贤言:“本县前监都盐仓、通直郎王仲京在任于质户质钱倍过物价,已赎,仍亏子钱百千。仲京,宰相王珏之从子,故无敢发擿。乞选官根究。”诏淮南路转运司劾之。

  

  十二月壬戌,诏:“诸盐路司兼提举都作院,京东西路以转运判官吕孝廉,江南东路以提点刑狱高复。”

  

  是年,王益柔知扬州。

  

  六年二月辛亥,大理寺言;“泰州大保长卫和煎贩私盐,为首围掩县尉,责不敢捕私盐状。”诏斩之。

  

  三月丙子,置徐州宝丰监,岁铸钱三十万缗。丁亥,江淮等路发运司言:“江、湖、荆、浙六路转运司,有未发今年额粮四百一十万石,钱帛杂物称是。”诏:“六路转运司当认年额,如于岁前拖欠违滞,委蒋之奇隔路选官,案罪以闻。”

  

  四月壬子,江淮等路发运司言:“江东转运司去冬并不计置籴纳粮斛,乞取问转运判官郏亶所因,仍令据未足粮斛额,一并运至淮南。”诏:“转运司专以经理财用供办岁计为职,今直旷弛如此,宜令发运司选官劾罪。”丙辰,户部言:“根究淮南路逃绝税役等李琮奏:‘累年亏陷税役乃是造簿错误,官司失于点检,积成玩弊。欲令人户逐年依料次随夏秋二税带纳。”本部欲依琮所乞,以今簿内失收税钱物特与除放。”从之。

  

  五月戊子,诏:“应合移配江南诸路罪人,并配登州杂役。”

  

  六月戊申,制置发运司言:“本司元丰二年被旨,赐籴本以一百万缗为率,至今截拨未足,况每年总般江、淮、荆、浙六路上供年额六百二十万石,逐路出限,不到万数甚多,全赖籴本钱乘时和籴起发。上供应办年计,令淮南催促钱帛,所牒会问数目,本司以无圣旨难准议供报,然恐其别有申陈。”诏:“籴本钱系朝廷特赐,今不得一例起发。”

  

  闰六月乙未,赐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蒋之奇紫章服。之奇入觐,因条划利病三十余事,多见纳用。

  

  七月壬子,户部言:“江淮等路发运使蒋之奇奏知州、通判与监事官未有赏罚,请以租额递年增亏从制置司比较。本部欲乞江、淮、湖、浙路诸州,其盐课岁终申发运司类聚比较,一路内取最多最少者各两处,以知州、通判职官令佐姓名上户部,其提举监事官一路增亏准此。”诏:“详定重修编较所依,依此著为令。”之奇又言。“诸路欠本司钱约二百万缗,若朝省不主张,则其钱皆不肯偿。乞本司申理诸路欠负,并同负朝省钱物法。”从之。

  

  八月己卯,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蒋之奇言:“长淮、洪泽河实可开治,愿亟兴工。”诏陈裕甫相视以闻。庚辰,两浙转运司言:“犯盗徒五百里外州军无放还法,乞比移乡人例故从便。”从之。是月王益柔知江宁。

  

  十一月己巳,都水监臣陈裕甫言:“田棐任淮南提刑尝言开河。其后淮阴至洪泽讫成,厥功独洪泽以上,未免兴役。臣今相度,既不用闸蓄水,惟随淮面高下,开深河底,引淮水通流,则于势至易,其便甚明。计行地五十七里,赋工二百五十九万七千,役民伕九万二千,一月;兵夫二千九百,两月。支麦米十一万斛、钱十一万缗,限二年开修。”从之。仍止限一年,令蒋之奇、陈裕甫同提举。

  

  十二月己卯,御史蹇序辰言:“江南东路自李琮根究亏陷税役,官吏率以灭裂,未得均平。乞本路各委逐县令佐,限一年重根究,令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考察其能,改正虚冒,数多者,迫前官所得赏授之,仍案前官之罪。”从之。

  

  七年正月辛酉,责授黄州团练副使苏轼言:“汝州无田产,乞居常州。”从之。

  

  三月甲子,诏淮南等路转运司,闻本路久不雨,可访名山灵祠,委长吏祈祷。

  

  四月甲午,京东路都转运使吴居厚言:“徐州利国监铁柔良堪用。乞置宝丰下监,每岁除供给公使外,铸折二钱二十万缗,委清河辇运司以次附带上京。”从之。

  

  六月庚辰,苏州言资政殿学士、太子少保致仕元绛卒。戊子,集禧观使王安石请以所居江宁府上元县园屋为僧寺,乞赐名额。从之,以保宁禅院为额。

  

  七月甲寅,尚书左丞王安礼为端明殿学士,知江宁府。

  

  八月乙未,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蒋之奇乞复行东南大路摧茶法。进呈,不行。

  

  八年四月,淮南东路提举常平司言:“皇帝登位,乞依发运、转运、提点刑狱官例,以本司钱进奉。”从之。

  

  五月,罢徐州宝丰下监鼓铸铁钱。是月,杨景略知扬州。

  

  六月庚午,诏赐楚州孝子徐积绢三十匹,米三十石。积,治平二年擢进士第。三岁丧父,求之甚哀。事母孝笃,母终,居丧尽礼,庐墓侧十余年,晨昏奉几筵,如事生。每岁,甘露降于坟域,必逾月,木为连理,守臣迎入学,甘露又降其直舍。乡间化之。州具以闻,故有是赐。

  

  十一月丙午,知泰州王子京罢,令于扬州听旨。以侍御史刘挚言:“方遣官按察子京在福建日买茶抑配不应,犹付以郡寄故也。”

  

  哲宗元祐元年二月辛酉,诏:“京东、西、淮南安抚、转运、提刑司,体量巡检、县尉老疾不任职之人,选官对移或奏差具因依以闻。”癸亥,提点淮南东路刑狱、专切提举盐事闾邱孝直知蕲州,以言者论其失觉所部售盐违令也。诏:“淮南东,西路提举常平司体量饥歉,以义仓及常平斛斗依条赈济,讫奏。”丁卯,永议郎章元言:“方两浙每岁旧买盐本钱常以三十万贯为额,近来不下四十万贯,虽本数有加,而计利盖寡,刑严赏重,私盐盗贩,州县积压巨万。欲乞废罢诸处买盐场,将见管亭户召情愿分等第,令每月纳净利钱,许依旧亭池煎盐出卖,余人愿纳钱煎盐者,听。仍许通商,于所过州县输税。”诏本路转运司相度以闻。

  

  闰二月庚寅,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知太原府吕惠卿知扬州,代滕元发,不拜。辛亥,右司谏苏辙言:“访闻淮南久旱,雨全未足,二麦并已枯死。浙中米价虽贱,而运河无水,客旅不至,米斗值一百七十以来,民间阙食,甚觉不易,而所在官吏并未见赈济,及奏请别作处置。臣窃见,顷立义仓至今已十年,所聚粮斛数目甚多,每遇灾伤,未尝支散一粒,民情深所不悦。臣欲乞指挥淮南官司,先将所管义仓米数随处支于阙食人户,兼将常平米减价出卖,及取问监司州县因何并不曾申请擘划,兼乞体访诸路,如有似此阙食去处,一例施行。”丁巳,诏:“今后差知应天并待制已上人,如未至上件职任,曾任正提刑已上即权,余并权发遣,其兼安抚、总管等,自依旧条。其知江宁,扬、苏州已上,并差曾任正提刑人,余并权通判已下资序权发遣,其现任提刑已上因差知州,即具历任取旨。”

  

  三月壬戌,诏:“诸路提点刑狱不分路,京东西路,京东东路并为京东路,淮南西路,淮南东路并为淮南路。”从司马光闰二月丙申所奏也。

  

  四月辛卯,龙图阁直学士、知邓州邓绾知扬州。戊戌,左司郎中张汝贤为直龙图阁,江淮等路发运副使。辛丑,复扬州高邮县为高邮军。乙巳,进士出身徐积为扬州司户参军,充楚州州学教授。用右正言王觌、御史林旦之荐也。癸丑,知江宁府王安礼言:“蒙恩移知青州,缘安石丧亡。现谋丧事,无得力子弟营办,乞终满此任。”诏如其请,仍上新差知青州,告毁之。

  

  五月戊午,诏:“淮南灾伤,令转运提刑狱官诸州县体量,不俟检复披诉,苗税直蠲之。”壬戌,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琮知吉州。先是臣僚言:“琮在江南、两浙、淮南,以根究逃移为名,于常赋外增税数倍,均令人户认纳。”故有是命。甲子,龙图阁直学士、提举洞霄宫张诜知苏州。既而,御史言其昏耄,罢之,仍提举洞霄宫。杨景略知扬州。壬申,尚书省言:“元丰六年,江淮等路发运司奏,兑买在京封桩阙额禁军粮米五十万石,价钱限半年上京送纳。今淮南灾伤,赈济虑有阙乏。”诏:“令淮南转运司相度本路,如阙斛斗,仰依元丰六年例。”

  

  六月甲午,朝散郎吴革为江东转运判官,寻罢之。先是,转运判官三员,革替齐堪而刘拯尚在任,有诏止除一员故也。甲辰,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崇福宫吕惠卿落职,降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以谏官苏辙等言:“惠卿奸恶,及知太原府日,违登宝位,赦敕出兵西界。”故有是命。

  

  七月丁丑,刑部言:“权知徐州马默昨奏都转运司指挥,凡军人偷盗本司物,并申本司,牒安抚司行刺配望看详。所犯情轻者,并给公据放还。今请如所奏,委提刑司看详,仍具放还人数犯因由以闻。”从之。甲申,右司谏苏辙言:“臣窃见,淮南春夏大旱,民间乏食,流徙道路。朝廷哀愍饥馑,发常平义仓及截留上供米以济其急。淮南之民,上赖圣泽,不至饿殍。然自六月大雨,淮水泛溢,泗、宿、毫三州大水,夏田既已不收,秋田亦复荡尽,前望来年夏麦,日月尚远,势不相接,深可忧虑。访闻现今官卖米犹有未尽,然必不能支持久远。臣欲乞朝廷及今未至阙绝之际,速行取问本路转运司,令具诸州灾伤轻重次第,现今逐州各有多少粮食可以赈济,得多少月日,如将来乏绝,合如何擘划施行,立限供报。所贵朝廷得以豫先处置,小民不至失所。”

  

  八月庚子,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蒋之奇言:“江、淮、荆、浙六路捕到私盐,除官给盐犒赏钱外,更于犯人名下别理赏钱,并依条先以官钱代支,逐州县代支,遇转运司者甚多,无由纳足。窃计失陷不赀,以至未获犯人,先支三分充赏,比以旧法亦复太多。况旧法募赏已备,足以禁止,岂须枉费官钱,以申无益之禁。今相度欲一遵嘉祐敕告,捕私盐未获徒伴,即据获到盐数十分中,官给一分充赏。”从之。

  

  九月戊辰,承议郎、监察御史陈次升权提点淮南路刑狱。新权知苏州吴安持为将作少监。以安持言母老多病,从其请也。癸酉,诏林希为集贤殿修撰,知苏州。

  

  十月丙戌,殿中侍御史林旦为淮南路转运副使。庚寅,知汝州、正议大夫章惇知扬州。丁未,户部言:“制置发运司奏,江淮等路州县场务,旧日卖矾并据人户取便,赴官收买。后来发运司奏请并依河东体例,许令染店并杂卖铺户结保预买,一季矾货,颇有抑勒追扰之弊。欲乞令江、淮、荆、浙六路矾依旧从人户取便,赴官收买。”从之。己酉,新淮南等路发运副使吕大忠依旧陕西路转运使。

  

  十一月戊辰,资政殿学士、知江宁府王安礼知扬州;龙图阁待制、知宣州蔡卞知江宁府。己卯,户部言:“淮南路提刑司乞罢保正、大小保长并年终供申开收刺状、都帐。本部勘当,若系不教阅去处,即三年一造保甲簿,逐州军依旧条具帐,申本路提刑司勾考,本司更不具都帐并刺状申户部。”从之。壬午,王岩叟言:“臣于九月十四日曾论奏赈济灾伤,乞依旧法,令州县体量。不限灾伤之分数,并容借贷,不拘户民之等第,均令免息。庶几圣泽无间,以召至和,并乞契勘昨来水灾路分,先次施行。至今未蒙指挥臣访闻京东、西、淮南等路。昨被灾之民,不独下户全仰救恤,虽中等而上,今亦皆艰食,渴望接济。若不早复旧法,宽借贷之惠,深恐入春难得种粮以兴农功,岁可望而人事不足,洊成饥乏,为朝廷忧。伏望指挥检会臣前奏,早赐施行。”贴黄:“臣以谓旧法具在,不须旋行修立。惟乞更赐申敕灾伤郡县仔细体量,约度借贷,其有以现钱纽折斛斗者,乞严赐指挥必用平价,令艰急之民得沾实惠。”诏户部看详,别立新法。权发遣淮南路转运副使赵称言:“楚、海等五州水灾最甚,乞下发运司于常、润州收粜稻种十万石,以备五州来春布种,或粜或贷。”从之。

  

  十二月丙午,诏:“工部员外郎王古体量淮南及京东路灾伤。侍御史王岩叟言:“臣伏睹朝旨,以京东路徐州、淮阳军亦系灾伤,令淮南体量官王古亦就体量赈济。臣窃闻京东灾伤不独两处,今兖、郓之间,一邑有至老幼数百人或千人日争买糟酵充食者,未必尽是淮阳之民。臣以谓当随所在赈给之,而常平义仓所在往往不多,殆无以继,乞并委王古通一路应有饥民处体量经划赈济,使流徙之人,均被圣泽,以称陛下救灾恤患之意。”贴黄:“闻京东诸州灾伤县分犹有督纳税租欠员者,百姓益非所堪,伏望并赐指挥矜恤。”

  

  二年正月戊辰,诏:“自今举人程试,并许用古今诸儒之说,或出己见,勿引申、韩、释氏之书。考试官于经议、论策通定去留,毋于老、列、庄子出题。举经明行修京东、西路各五人,淮南、江南东、西路各四人,委知县当职官司同保任申监司,监司再加考察以闻,仍充本州解额,无其人则阙之。”乙亥,刑部言:“请以徐、淮阳为重法地方。”从之。

  

  四月甲午,监察御史韩川言:“江南西路转运副使陈向因缘缪举,移知楚州,请重谴以戒诸路。”诏陈向与小郡知州。戊戌,特降下项权宜指挥付京东,淮南路提点刑狱司应辖下州、军贼盗,并令依此施行。自前有犯即依旧法,候向去贼盗衰息日即依旧。(一、群盗警劫之处,受贼所散财物或虽不受财而为贼应和叫呼,负赃控马之类,但曾资助贼势罪不至编配者,委长吏相度情理,申牒安抚钤辖司,量度轻重远近等第编配,不得将老少、懦弱、胁从之人一例施行。如有情理大段重害,即具犯状闻奏。一、知强盗死罪受赃,依持仗窃盗法,如为典卖藏买者,各减二等。罪至徒者皆配五百里。一、强盗该凌迟处斩,如能设方略生获者,于合得赏钱上增支三分。一、重法地分强盗,现结集作过如照验见得罪至死,即先检估家产入官,以备充赏。一、重法地分强盗,事虽已发,如却自首或自死,与免没纳家产及出赏缘,坐非重法地分,免出赏准此。一、犯盗断讫,于本家门钉牌书犯状。刑名徒已上,能告获窃盗徒流二人或强盗一名,杖罪,能告获窃盗徒流一名,并免钉牌。再犯者,复钉。如迁移,即申官,随住处钉牌,不申官,杖八十。一、逃亡军人,限指挥到日两月内,于所在自首,身与放罪依旧,收管限内捉获,依首身法。一、强盗已杀人及强奸,或元犯强盗贷命,或持杖三人已上该按问,欲举自首应减者,并不在减等之例。一、州县容纵小民赌博,既输折财本遂致转为盗贼,令按察官按当职官吏。如有干小民之誉,专务宽纵,不行禁戢者,即仰奏劾施行。一、贼盗稍多处,巡检下见无马军者,许申本路安抚钤辖司,委自本司相度,特许权添差军马巡捕,不得过十人。一,巡检下兵士除士军外,但系诸营差到者,委自逐州长吏拣选少壮之人,不得用优轻一例,依名次轮差,其不得力人,亦许巡检申所属逐名替换。一、县镇寨贼盗稍多处,如把守兵士至少,许申本路安抚钤辖司,委自本司相度,特许权差不得过二十人,仍支破五分器甲。)乙巳,徐州布衣陈师道为亳州司户参军,充徐州州学教授。先是苏轼、傅尧俞,孙觉等言:“师道文词高古,度越流辈,安贫守道。若将终身,苟非其人,义不往见。过壮未仕,实为遗才,欲望圣慈,特赐录用,以奖士类。兼臣轼、臣尧俞皆曾以十科荐师道,伏乞检会前奏,一处施行。”故有是命。轼等言师道“苟非其人,义不往见”。谓章惇也。惇,前知枢密院,欲师道一来见己,则将特荐于朝,师道终不往云。

  

  五月丁巳,中书省言:“河北、陕西,京东、京西,淮南旧分东西、南北两路,每路置提点刑狱官一员,近已并路,以二员共领。州县阔远,遇有盗贼、刑狱公事,公移稽滞,督捕巡察不得专一。”诏分路差官及逐司差官,检法仍旧制。己巳,诏:“令学士院降敕书,奖谕知楚州程之元。”以淮南赈济所言之元究心存抚,请褒擢故也。

  

  六月壬辰,户部言,“淮南、京东府界今岁夏麦丰熟,谷价甚贱,欲下逐路提刑司,令州县比市价添钱收籴,向去有价或不亏元本,便许变转兑籴,其无省仓兑支不行处,即量数目,仍依例勿过二年之数。”从之。戊申,左谏议大夫孔文仲言:“知润州朱服在任偃蹇,不省职事,郡政一付属吏,独厚饰厨传,曲为迎奉,以沽使客之誉。希合观望灭裂法令,张榜通衢,应公私债负一例倚阁,母妻生日当日合决罪人,并皆释放。乞体量施行,以肃骄慢之吏。”诏令两浙转运司体量诣实以闻。八月七日,服改福州。乙酉,资政殿学士,知扬州王安礼知成都府。宝文阁直学士、新差知成都府谢景温知扬州。

  

  十月丙午,太常少卿范纯礼为江淮等路发运使。以御史论纯礼以荫得官,不可任奉常也。

  

  十一月甲寅,诏:“运淮南、两浙所籴谷四十万斛赈济京东路。”庚申,知徐州、天章阁待制杨绘知杭州。壬申,两浙转运副使、朝请大夫韩晋卿知滁州;两浙转运判官、朝散郎叶伸为转运副使。

  

  三年二月甲申,尚书省言:“两浙转运司元丰元年以后至八年以前和、预买绸绢价钱,依条于正月十五日以前支俵、转运司阙钱多候次年随市价收买。转运司实用贵价,以致后来年分兑借别司钱,即难以令转运司认起减价钱绸绢。欲乞只依元额定数起发,减定价钱,更不施行,京东、江东、淮南路并依此施行。”从之。诏:“江南东路元祐二年以前封桩钱物召人入便或计置金帛,发赴元祐库。”

  

  四月丁亥,淮南路转运司请减安河务税,令龟山镇置务为税额,从之。庚寅,正议大夫章惇知苏州。先是罢惇资政殿学士,除知越州,惇自言:“越州告为递兵偷匿,缘父齿耄期,礼当专养,乞吏不别给告,只依旧提举洞霄官。”范纯仁言:“惇父老居苏州,陛下方以孝治天下,岂可使旧臣失晨昏之养!其所请宜听。”故以苏州命之。惇复辞,乃依所乞,而父已卒。丁酉,诏:“江南东路元祐二年以前朝廷封桩钱物绸绢绵,并旧在京召人入便及计置绸绢绵并罢,听逐路提刑司兑便,或起赴要便及沿流州、军,仍旧封桩。”

  

  五月丁巳,朝奉郎李察知淮阳军。

  

  六月丁酉,朝奉郎,知徐州杜纯为淮南路转运使。寻,诏纯依旧知徐州。辛丑,朝散郎、吏部郎中彭次云为淮南转运使。

  

  八月,诏:“文武官杂增,徐、扬等州牧在御史大夫之上。”庚寅,知徐州杜纯为陕西路转运使。

  

  十月丙辰,权知广德军贾易权发遣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四年五月乙未迁。

  

  闰十二月丁卯,宝文阁直学士、知扬州谢景温为权兵部尚书,龙图阁待制、知江宁府蔡卞知扬州。是月,右正言刘安世言:“臣伏见苏州昆山县百姓朱迎、徐宗、唐遂、朱育四人,经户部陈状,各称有田产,元系抵当市易官钱。后来连值灾伤,不能如期结绝,所纳息罚已过官本,其余逋欠,自合依元祐元年闰二月二十八日朝旨,特与除放。今来州县官司不惟废格事令,不为施行。而又章惇作其男名目,将朱迎等不愿出卖田产逼逐人,须令供下愿卖文状,并从贱价强买入己。或不即承伏,县官畏惇之势,往往诬以他罪,屡加刑责,必使如意而后已。异日,迎等遍诣本州及转运提刑司,次第陈诉,并不依公理断。虽一偏之词,未足尽信,而民负抑屈,无所伸告,不远数千里赴诉省部,流离颠顿,恐不徒然。按惇以大奸之才,抱死党之志,方陛下践阼之初,布平易近民之政,惇备位大臣,不能辅成上德,而包蓄诡计,动为异论,阳云强鲠,阴助奸慝,以至悖慢帷幄之前,殊无君臣之礼。陛下以天地之量,赦而不诛,止罢执政,出之藩镇,谓宜退省前过,痛自惩艾。而长恶不悛,凌蔑国法,劫持州县,强市民产,前后大臣肆行奸恶,未见如此之甚者。臣窃谓惇闲居里闬,不与执事而气焰凶暴,官司莫之敢忤,宁屈陛下之法,不敢违惇之命,使惇得行其志,则天下之弊,将有不可胜言者矣。伏望详此事理,留意远民,特降指挥下户部取朱迎等四状,选差台臣置狱推勘。若惇果有上件罪,即乞特行窜殛,以戒乱政跋扈之臣。其州县及监司,承望风旨,残害平民,亦乞重行追夺,以惩奉法不谨之吏,庶存公道,以召和气。”又言:“窃闻发运司所委体量官,止于昆山县取索公案看详,遂具回奏,以谓买田之事虽有实状,而于条法,别无违碍。臣窃谓奸吏附会权势则是外无违法之形,而内有夺民之实也。今若信其文具,不顾其本意,则远民屈抑终无所伸。须至辨明,以破其妄,检准编敕节文,侍从宫待制以上不得广置产业,与民争利。前章所言者,止据朱迎等四户尔,访闻发运司体量到乃有二十一户,是举苏州之内官卖田产皆惇所有也。自来州县估计抵当物业,止纳一半之值,盖官司防异日失陷之弊不敢尽用实价。今惇利其甚贱,公违条制,劫持州县,侵害良民,争利之罪莫大于此。臣又检准律文,祖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若祖父母、父母令别籍者,徒二年,子孙不坐。臣谓惇用其子、承事郎援之名,投状承买,使惇初不预闻,则援宜得罪;若惇自为之,则咎将谁执?况朱迎等状内陈其矫妄之事,条目甚多。此四人者,粗有裹粮,故不远千里求值于省。其余贫病之徒,不能自给,敛手去业,遂至流亡,陛下可不念之乎?臣闻西汉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杀此生,吏以责解,解实不知杀者,亦竟莫知为谁。吏奏解无罪。御史大夫公孙弘议曰:“解布衣为任侠行,权以睚眦杀人,解不知此,罪甚于解知杀之,当大逆无道。”遂族解。臣窃谓惇以威势追逐平民,不顾国法,贱买其田。又非郭解之不知也,若今以奸吏舞文粗能应法,害民之实略而不问,恐非春秋诛意不诛事之义。伏望陛下详阅朱迎等四状事理,特降指挥劾本县官吏挟情不公之状,按惇矫诈乱政之罪,明正典刑,以戒天下。其苏州及本路监司不受朱迎等辞诉,乞并行黜责,庶权豪知畏,远民安堵。”

  

  元祐四年二月癸丑,诏:“知洪州黄履知润州,知润州王觌除淮南转运使。”翌日,三省进呈,黄履、王觌新除皆罢。以知宣州张修为淮南转运副使。

  

  三月乙酉,知广州、宝文阁待制蒋之奇为江、淮、荆、浙等路制置发运使。丁酉,前通判扬州王巩知海州。

  

  五月,熊本知江宁。

  

  六月丁未,知海州王巩知密州。右正言刘安世言:“臣伏见去年十二月内,苏州昆山县人户朱迎、朱育等,经户部论诉章惇强以贱价买百姓抵当产业,遂具论列,乞正其罪。自后蒙朝廷委发运司考验虚实。今年正月间,本司体量奏到事状,虽依违灭裂不尽本情,然其大概已见。朱迎等所诉不知诬罔,如惇用其子承事郎援之名,投状收买官卖田共三十一户,皆有按据,最为要切。臣以为章援不告其父私承交易,则当得异财之罪,若惇假托名目,则自有降等之法。兼朱迎等状内亦指定下状之日,援在京就试,则惇之矫诈又甚明白,遂以合用敕律奏闻,必谓便可议罪。今已累月,未闻施行,上下畏惮,一至于此。按惇闲居里闬,而气焰凶暴,官司严惮,宁屈陛下之法,不敢逆惇之意。使惇有权得行其志,则天下之弊将何如哉!今体量到事迹既皆有实,无可疑缓,而故为留滞,臣恐有与惇阴为地者,更将搜摘细故,会问往复,则明堂赦恩,必遂原免。然则大奸何幸而平民何不幸也!伏望圣慈详此事理,明敕三省,早令结断。其州县监司不受朱迎等诉状,亦乞特行降黜。所贵乱政跋扈之臣,奉法阿私之吏,知有典刑,易为制驭,远民抑屈,有所伸雪。”又言:“臣伏自去年十二月后累曾劾奏章惇劫持州县,不顾国法,强以贱价买百姓抵当田产,致朱迎等四人不远数千里赴诉省部。后来蒙朝廷下发运司体量,已有实状而迁延半岁未蒙施行。臣前月二十四日延和殿再具奏列状,蒙宣谕便令结状断,今又逾月未睹指挥。臣窃谓惇气焰凶悖,陵暴寡弱,诈以男名,广置田产,公然别籍,殊无忌惮,罪状显著,曾非隐伏,而尚书故为留滞,以幸赦宥,甚非所以称陛下仁爱元元之意。伏望特降睿旨,早正典刑,庶几乱法跋扈之臣不至幸免,远民屈抑有所伸雪。”左谏议大夫梁焘亦言:“古者大臣与民争利犹以为非,谏官论事久抑不行,乱是非之公,伤听纳之明,使惇且不知,犹不为无过。望赐施行,以为惩劝。”是日,诏“章悖违法买田,罚铜十斤,田产改正,差遣候服阕日取旨。其苏州昆山县违法给卖官,并本州及本路监司不受理词状官,令发运司具职位、姓名以闻,候到与体量不当官萧世京并取旨,不以赦原。”其后世京止坐罚铜十斤。

  

  七月庚寅,新两浙转运使、朝散郎、直龙图阁孙觉为发运副使,朝散大夫,度支郎中叶温叟权两浙路转运副使。丙申,龙图阁待制、知扬州蔡卞知广州,新江、淮、荆、浙等路制置发运使、龙图阁待制蔡京知扬州。

  

  八月辛亥,诏刘淑特罢祠部郎中,莫君陈罢两浙提刑,与知州差遣。言者论淑先知苏州日,与君陈不受理章惇强买昆山民田事,故有是诏。

  

  九月己丑,淮南路转运司言:“奉诏体访王巩昨遁判扬州日,因秽滥事辄以私怒决责无罪医人,考验皆有实状。”诏王巩罢知密州,送吏部。诏吴居厚权朝奉郎、少府少监并分司南京,朝散大夫、监常州茶税贾青管勾洞霄官,朝奉大夫、监秦州酒税吕孝廉管勾仙源县景灵宫太极观,朝请郎,监海州酒税王子景管勾鸿庆宫。

  

  十一月甲申。知桂州,宝文阁待制苗时中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

  

  十二月壬子,京东路转运司言:“准朝旨,本路清河与江,浙,淮南诸略相通舟楫,往来搬运货物。因徐州吕梁,百步两洪湍浅险恶,及水手、牛驴牵户盘剥人等,百般邀阻,损坏舟船,致客人不行。已奉旨差知常州晋陵县事赵竦及于本路选差齐州通判、朝请郎滕希靖同诣徐州吕梁、百步两洪,相度打量地势高下,穿凿作井,别无阻碍,实可开修月河石堤,上下置闸,以时开闭,通放舟船,及约度到人工料次所费官钱米豆,经久利便。及欲乞于本路不拘常制踏逐使臣,差二员专切监勒兵夫人匠等兴修,及乞存留赵竦与滕希靖同共提举点检。”从之。内合用兵夫,除本路团结修河兵夫不差外,令本司划刷合役兵,应副不足,即行和雇。仍专差赵竦、滕希靖管勾开修,令京东路转运司并徐州应副。

  

  五年五月丙寅,蔡京迁,知太原府滕元发为龙图阁学士,知扬州。壬申,晁端彦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

  

  六月丁酉,知洪州、天章阁待制黄履知苏州。

  

  七月乙丑,直龙图阁、知苏州王觌为礼部侍郎,寻改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辛未,殿中侍御史贾易提点淮南东路刑狱。

  

  九月乙酉,诏:“知秀州章衡、知庐州杨汲并为集贤殿修撰。衡知襄州,汲知徐州。”

  

  十月,王存知扬州。

  

  十一月,先是,苏轼言:“近者,将官刘季孙往苏州按教,臣密令季孙沿路体访。季孙还为臣言,此数州不独霪雨为害,又多大风,猝起潮浪,堤堰圩垾率皆破损。而转运判官张踌自常、润还,所言略同,云亲见吴江平望八尺,闻有举家田苗没在深水底,父子聚哭,以船椎捞捷,云半米犹堪炒吃,青穟且以喂牛。正使自今雨止,已非丰岁,而况止不止又未可知,则来岁之忧,非复今年之比。乞准备常平斛米以防灾馑。”至是,有诏发运司兑拨合起上供并封桩等钱一百万贯,趁时籴买斛斗封桩,准备移用。

  

  六年正月戊寅,京东转运司言:“宣德郎赵竦请修徐州百步,吕梁,乞徐州知通衔内并带兼提举堤闸,彭城令佐衔内并带同管当堤闸等字。仍差小使臣一员专监河税,兼管堤闸公事,立课程留滞约束损坏决溢之法。”从之。壬午,知荆南、左朝议大夫、直龙图阁,知潭州谢麟知江宁府。

  

  二月壬寅,江、淮、荆、浙等路发转运司言:“请博易籴买纲运斛斗并粜卖人,并许人告捕断罪外,每获不及一石,赏钱三贯,一石,五贯;每石加五贯,至五十贯止。”从之。

  

  三月辛酉,诏刘定为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乙酉,龙图阁学士、前知杭州苏轼言:“臣近蒙恩诏,召赴阙廷。窃以浙江二年水灾,苏、湖为甚,虽访闻已详,而百闻不如一见,故自下塘路由湖入苏,目睹积水未退,下田固已没于深水,今岁必恐无望。而中上田亦自渺漫,妇女老弱日夜车畎而霆雨不止,退寸进尺。现今春晚,并未下种,乡村阙食者众,至以糟糠杂芹食之。又为积水占压,薪刍难得,食糟饮冷,多至胀死,并是臣亲见,即非传闻。春夏之间,流殍疾疫必起,逐州去年所籴常平米虽粗有备,现今州县出卖米价不甚翔踊,但乡村远处饥羸之民,不能赴城市收籴,官吏欲差船载米下乡散籴,即所需数目浩瀚,恐不能足用,夏秋之间必大乏绝。又,自今已往若得霪雨稍止,即农民须趁初夏种秧车水,耕耘之劳,十倍常岁,全藉粮米接济。现今已自阙食,至时必难施功,纵使天假之年,亦无所望,公私狼狈,理在必然。臣去岁乞下发运司于江东、淮南丰熟近便处籴米五十万石,准备浙西灾伤州军搬运兑拨出来赈济。寻蒙圣恩行下云已降指挥,令发运司兑拨合起上供并封桩等钱一百万贯,趁时来买斛斗封桩准备移用。送户部依己得指挥,余依浙西钤辖司所奏施行。圣旨既下,本路具闻,农民欣戴,始有生意。而发运司官吏全不上体仁圣恤民之意,奏称淮南、江东米价高贵,不肯收籴。勘会浙西去岁米价例皆高贵,杭州亦是七十足钱收籴-斗。虽是贵籴,犹胜于无米坐视民死。今来发运司官吏亲被圣旨,全不依应施行,以米贵为词,更不收籴,使圣主已行之命,顿成空言,饥民待哺之心,中途失望。却便指准前年朝旨所拨上供米二十万石,与本路内出粜不尽米一十六万七千石有零,充填今来五十万石数目外,只乞于上供米内更截拨二十万石与本路相兼出粜。窃缘上件出粜不尽米一十六万七千余石,久已桩在本路,臣元奏乞于发运司籴五十万石之时,已是指准上件米数支用外,合更要五十万石。今来发运司却将前件圣恩折充今年所赐,吏民闻之,何由心服?臣已累具执奏,未奉圣旨。今来亲见数州水灾如此,饥殍之势.极可忧畏,既忝近侍,理合奏闻,岂敢为已去官,遗患后人,更不任责!伏望圣慈察臣微诚,垂愍一方,特赐指挥发运司依元降指挥,除已截拨二十万石外,更兑拨三十万石与浙西诸州,充出粜借贷。如发运司去年元不收籴,无可拨兑,即乞一面截留上供米充满五十万石数目,却令发运司将封桩一百万贯钱候今年秋熟日收籴填还。若朝廷不以臣言为然,待饥馑疾疫大作,方行赈济,即恐须于别路运致钱米,虽累百万,亦恐不及于事。”贴黄称:“发运司奏云,淮南宿、毫等州灾伤,米价高处七十七文,江东米价高处七十文。窃缘臣元奏于丰熟近便处收籴,访闻扬、楚之间谷熟米贱,今来发运司却引宿、毫等州米价最高处以拒塞朝旨,显非仁圣勤恤及臣元奏乞本意。”又贴黄称:“若依发运司所奏,将出粜不尽一十六万七千有余石充数外,犹合拨三十四万石方满五十万石数,今来只拨二十万石,显亏元降圣旨一十四万石,而况上件出粜不尽米已系前年圣恩所赐,发运司不合指准充数,显亏三十万石。”又贴黄称:“如蒙施行,乞下转运司多拨数目与苏、湖州,如合赈济,更不拘去年放税分数施行。”又贴黄若:“又行下有司,反复住滞,必不及事,只乞断自圣心,速降指挥。。

  

  六月甲辰,天章阁待制、知苏州黄履知江宁府,左朝请郎彭汝云权淮南路计度转运使。

  

  七月己巳,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苏轼言:“伏见浙西诸郡二年灾伤,而今岁大水尤甚,苏、湖,常三郡水通为一,农民栖于邱墓,舟行于市井,父老皆言耳目未曾闻见,流殍之势甚于熙宁。臣闻熙宁中杭州死者五十余万,苏州三十余万,未数他郡。今既秋田不种,正使来岁丰稔,亦须七月方见新谷,其间饥馑变故未易度量。吴人虽号柔弱,不为大盗,而宣,歙之民勇悍者,多以贩盐为业,百十为群,往来浙中,以兵杖护送私盐,官司以其不为他盗,故略而不问。今人既无食,不暇贩盐,则此等失业聚而为寇,或得豪猾为之首帅,则非复巡检县尉所能办也。恭惟二圣视民如子,苟有可救,无所吝惜,凡守臣监司所乞一一应副,可谓仁圣勤恤之至矣。然臣在浙中二年所行荒政,只用出粜常平米一事,更不施行余策,而米价不跃卒免流殍。盖缘官物有限,饥民无穷,若兼行借贷依散,则力必不及,中路阙绝,大误饥民,不免拱手而视亿万之死也。不如并力一意专务粜米,若粜米不绝,则市价平和,人人受赐,纵有贫民无钱可籴,不免流殍,盖亦有限量矣。臣昨日得杭州监税苏坚书,报臣云,杭州日粜三千石,过七月无米可粜,人情汹汹,朝不谋夕。但官场一旦米尽,则市价倍踊,死者不可胜数。变故之生,恐不可复以常理度矣。欲乞圣慈速降指挥,令两浙转运司限一两月内约度浙西诸郡合粜米斛,酌中数目,直至来年七月终,除现在外合用若干,急递奏闻。候到即指挥转运司官吏并辖下诸路封桩及年计上供钱斛内擘划应副,须管接续起发赴浙西诸郡粜卖,不管少有阙绝,仍只依地头元价及量添水脚钱出到卖米脚钱,并用支买金银还充上供及封桩钱物,所贵钱数流通,不致钱荒,所有借贷依散之类,候出粜有余方得施行。以此计置,虽是数目浩瀚,然止于粜卖不失官本,似易应副,但令浙西官场粜米不绝,直至来年七月终,则虽天灾流行亦不能尽害陛下赤子也。如蒙施行,即乞先降手诏,令监司出榜晓谕军民,令一路晓然,知朝廷已有指挥,令发运司格上供封桩斛斗应副浙西诸郡,籴米直至七月终,不惟安慰人心,破奸雄之谋,亦使蓄积之家知不久官米大至,自然趁时出卖,所济不少。惟望圣明深愍一方危急,早赐施行。”贴黄称:“臣去岁奏乞下发运司于丰熟近便州军籴米五百万石,蒙圣慈依奏施行,仍赐封桩钱一百万贯令来米,而发运司以本路米贵为词不肯收籴。去年若:用贵价收来,不过每斗七十足钱,尽数收籴,犹可得百余万石,则今年出粜所济不少。其发运司官吏不切凛遵之罪,朝廷未尝责问,习玩号令,事无由集。今来若行臣言,即行严切指挥发运司,稍有阙误,必行重责,所贵一方之民得被实惠,所下号令不为空言。”

  

  八月辛亥,户部言,“应江、湖、浙、淮等六路沿流州县巡检催纲,据本司官如一任内捕到,博易粜粮纲斛斗公事,将透漏不觉察折除外,获徒罪三次以上或杖罪六次以上,即发运司保明申奏与减一年磨勘,若有透漏不觉察,将捕到件数比折外,通计赦前,如有火数,展一年磨勘。”从之。壬子,右正言姚言:“臣窃闻朝奉郎王巩昨任扬州通判日,有本州人吏马守珍,巩常令勾当事,委为心腹。后来巩逾违发觉,已体量施行。而巩不畏公议,妄经朝廷辨诉,再下本路体量,为提刑林积虚称不显实迹,中外公议喧腾。朝廷又再降指挥下本路体量,其时巩却令御史中丞赵君锡以踏逐为名,收马守珍充御史台人吏。其马守珍才得收系姓名在御史台,便请假往扬州为巩计会逾违公事,诱嘱从前一行干连人,令赴官陈首,称巩在任己并无逾违事迹。近闻本路官司昨因体量王巩事,亦曾见得马守珍一行因依,今来除巩已据本路体量到逾违事,委是分明,其马守珍即未曾勾勘。臣窃以御史台者,朝廷纪纲根本,纠正官邪之地,而君锡身居侍从,任中执法,以弹劾为职,不思正心奉上,而敢与王巩交结,通为奸弊,潜结内外以欺负朝廷。况陛下圣明,以至公御天下,臣每闻德音,常欲臣下无私。而君锡执法之臣,乃与巩交结,可谓上负陛下任使。且朝廷公事,贵要是非明白,若容小人如此,上下相蒙,肆为侥幸,而不加惩创,何以赏罚善恶,使百官不敢为私!伏乞特降指挥下淮东提刑司所在,勾追马守珍等根勘,依公尽理,取见情实,未得断遣,奏取朝廷指挥。”贴黄:“马守珍虽则一吏人,乃敢计会中外,欲变乱朝廷公事,其情不轻,显见赵君锡、王巩相为私欺公朝,有坏纪纲,伏乞早赐施行。”

  

  是月,谢景温知扬州。

  

  闰八月庚申,知杭州林希言:“太湖积水未退,为苏、湖大患。乞专委监司躬诣濒海泄水处,相度开决,庶使积水渐退,民田复出,流移归业。”诏左朝奉郎邵光与本路监司同导积水。壬戌,左朝请郎、集英殿集贤校理崔公度知润州。甲子,江南东路钤辖司言:“本路旧有路分都监二员,在池州、江宁府驻扎。其在江宁府者,自元丰间差丁海兼东南第五将,罢任后,止差到将官,至今无路分都监。缘本司统制江东军政,乞循旧制,差路分一员。”诏东南第五将武端民兼权。甲申,诏:“淮南路转运司根治马守珍交通赵君锡、王巩事状以闻。”从右正言姚励谕奏也。”

  

  九月辛亥,直龙图阁、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王觌为刑部侍郎。龙图阁待制、知瀛州钱勰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甲寅,江、淮等路转运司言:“诸路准备盐,昨准元祐元年九月朝旨,立定荆、湖、江南、蕲、黄、庐,寿、光、舒州比元条减下外作一年至二年,及真、扬、通、泰、楚、海州作半年至一年,近为诸路减价卖盐数多,有诏添复年分,遂致积压不便。乞依元祐元年九月朝旨。”从之。

  

  十一月壬寅,朝散大夫、集贤殿修撰、知徐州杨汲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

  

  七年正月丁未,苏轼知插州。诏:“通、泰卅捍海兵士,诸处不得勾抽,虽有朝旨差出,亦令本州执奏,特许存留。违者并科违制之罪,不以遇赦去官原减。”从发运使范纯礼请也。己酉,左朝请郎、集贤校理、知润州崔公度为起居郎。公度辞之,后复知润州。

  

  二月丙辰,诏吴泰伯庙以“至德”为额。先是知苏州黄履言吴泰伯以礼义变夷之风,今庙貌虽崇,而名号未正,故有是诏。己未,礼部郎中叶祖洽知海州。

  

  五月壬子,知扬州苏轼言:“臣闻之,孔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夫民既富而教,然后可以即戎。古之所谓善人者,其不及圣人远甚。今二圣临御,八年于兹,仁孝慈俭,可谓至矣!而帑廪日益困,农民日益贫,商贾不行,水旱相继,以上圣之资而无善人之效,臣窃痛之。所至访问耆老有识之士,阴求其所以,皆曰方今民荷宽政,无他疾苦,但为积欠所压,如负千钧而行,免于僵仆则幸矣,何暇矫然举首,奋臂以营求于一饱之外哉!今大姓富家,昔日号为无比户者,皆为市易所破,十无一二矣。其余自小民已上,大率皆有积欠,监司督守令、督吏卒,文符日至其门,鞭笞日加其身,虽有白圭、猗顿亦化为荜门圭窦矣!自祖宗以来,每有赦令,必曰凡欠官物无侵欺盗用及虽有侵盗而本家及伍保人无家业者,并与除放。祖宗非不知官物失陷,奸民幸免之弊,特以民既乏竭,无以为生,虽加鞭挞,终无所得,缓之则为奸吏之所蚕食,急之则为盗贼之所凭藉。故举而放之,则天下悦服。虽有水旱盗贼,民不思乱,此为损虚名而收实利也。自二圣临御以来,每以施舍己责为先务,登极赦令、每次郊赦或随事指挥皆从宽厚,凡今所催欠负十有六七皆君恩所贷矣。而官吏刻薄与圣旨异,舞文巧诋使不该放,监司以催欠为职业,守令上为监司之所迫,下为胥吏之所使,大率县有监催千百家,则县中胥徒举欣欣然,日有所得,若一旦除放,则此等皆寂寥无获矣。自非有力之家纳赂请求,谁肯举行恩贷,而积欠之人皆怜困于寒饿,何赂之有?其间贫困扫地无可蚕食者,则胥教令供指平人,或云衷私擅买抵当官物业,或虽非衷私而云买不当价,以此之类,蔓延追扰,自甲及乙,自乙及丙,无有穷已。每限皆空身到官,或三五限得一二百钱,谓之破限。官之所得至微,而胥徒所取盖无虚日,俗谓此等为县胥食邑户。嗟乎!圣人在上,使民不得为陛下赤子,而皆为奸吏食邑户,此何道也?商买贩卖例无现钱,若用现钱则无利息,须今年索去年所卖,明年索今年所赊,然后计算得行,彼此通济。今富户先已残破,中民又有积欠,谁敢赊卖物货?则商贾自然不行,此酒税课利所以日亏,城市房廊所以日空也。诸路连年水旱,上下共知,而转运司窘于财用例不肯放税,纵放亦不尽实,虽无明文指挥,而以喜怒风晓官吏,孰敢违者!所以逐县例皆拖欠两税,较其所欠与依实检放无异,于官了无所益,而民有追扰鞭笞之苦。近日诏旨,凡积欠皆分为十科催纳,通计五年而足。圣恩隆厚,何以加此!而有司以谓有旨倚阁者,方得依十科指挥,余皆并催。纵使尽依十科,吏卒乞觅,必不肯分科少取人户,既未纳足,则追扰常在,纵分百科与一科同。臣顷知杭州,又知颍州,今知扬州,亲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所压,日就穷蹙,死亡过半,而欠籍不除,以致亏欠两税,走陷课利,农末皆病,公私并困。以此推之,天下大率皆然矣!臣自颍移扬,舟过濠、寿、楚、泗等州,所至麻麦如云,臣每屏去吏卒,亲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云丰年不如凶年。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口,犹可以生。若丰年举催积欠,胥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言讫泪下。臣亦不觉流涕。又,所至城邑,多有流民。官吏皆云以夏麦既熟,举催积欠,故流民不敢归乡。臣闻之,孔子曰‘苛政猛于虎’,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余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臣自到任以来,日以检察本州积欠为事,内已有条贯除放,而官吏不肯举行者。臣即指挥本州一面除放去讫;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未有明文者,即且令本州权住催理,听候指挥;其于理合放而于条有碍者,臣亦未敢住催,各具利害,奏取圣旨。其一曰,败阙场务无人承买。乞依元祐六年春颁条贯,将临停闭日所定最少钱数为额催纳,有如欠负即将已前剩纳过钱数豁除,如已纳过无负欠,即还所剩。其二曰,元祐四年大赦已前欠负蚕、盐和买青苗钱物见逃移无处催理者,乞依五年四月九日诏,保明除放。其三曰,买朴场务少欠课利,估纳抵产入官,乞依熙宁编敕,许以所收子利准折欠数,数足给还。其四曰,元丰八年登极赦前见欠丁口盐钱及盐博绢米并和、预买绸绢等,并乞止据当日所支官物实值为官本催纳,其因折色增起钱数并权住催理。其五日,乞举行元祐元年九月六日赦文,应内外欠市易钱二百贯以下不以官司违法,及人户于官司请领或径于勾当人名下分请者,并与除放。其六曰,诸色欠负并乞只依元祐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分十科指挥施行,仍每遇灾伤依元祐敕且住催理,内人户拖欠两税不系灾伤倚阁者,亦分二年作四科送纳,未纳足而遇灾伤者,亦许权住催理。”

  

  六月癸丑朔,诏:“访闻淮、浙积欠最多,累岁灾荒,人民流移相属。今淮南始得一麦,浙东未保收成,应淮南东、西、两浙路诸般逋负,不问旧新,有无官本,并特与权住催理一年,内已有宽限者,依元降指挥。”从苏轼之言也。

  

  七月己丑,淮南转运司彭次云权发遣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是月,张璪知扬州。

  

  八月戊寅,太仆卿、直龙图阁谢卿材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

  

  十月乙丑,刑部侍郎曾肇知徐州,从其请也。是月,陆佃知江宁。

  

  八年二月甲子,诏依散蚕、盐徐州、淮阳军,许依元祐敕。乙丑,淮南路转运使王子渊为司农少卿。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张商英徙淮南路。新京西转运副使贾易与知苏州范锷两易其任。甲戌,知徐州曾肇知江宁府,知苏州贾易知徐州。

  

  四月丁巳,两浙路转运提点刑狱司申检,会浙西州县累经灾伤,蒙朝廷相继发米付本路赈济,除接续赈粜过外,逐州有见管淮南、江西等路发到赈粜不尽米四十余万石,例各陈次别无支用。今欲将其米趁此蚕月乡民阙食之际,各取情愿,许令人户赴官请借。每一斗候至向去秋成纳新米八升还官,仍限四年均作料次,各随本户苗税带纳。诏其米许兑充军粮外,余数仰置场减价出粜。

  

  五月戊寅,知越州蔡卞知润州。

  

  六月辛亥,知润州、集贤校理崔公度为秘书少监。公度辞不至,加直龙图阁,仍知润州。右朝奉郎、司农寺丞秦定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壬申,资政殿学士、知定州许将知扬州。

  

  八月,淮南水。

  

  九月,苏颂知扬州。

  

  绍圣元年正月辛丑,户部言:“淮东提刑司奏,乞于本路户部封桩并续收到坊钱内拨赐五十万贯充常平钱,应副乘时收籴斛斗。欲依所乞,拨三十万缗充常平籴本支田,除助役钱外,于所乞坊场钱内拨赐。”从之。

  

  闰四月乙酉,吕惠卿知苏州。癸巳,新差知苏州吕惠卿知江宁府。

  

  五月戊午,刑恕复直龙图阁、知徐州。

  

  十月,刑部侍郎何正臣改江宁。

  

  十一月,杨汲知扬州。

  

  二年十一月,章衡知扬州。

  

  三年,从敕令所言,江宁府江宁,上元县并行谒禁法。

  

  八月辛巳,陈轩知江宁。

  

  四年正月甲辰,吕嘉问除江、淮、荆、浙路发运使。

  

  五月丁丑,知苏州贾青权两浙转运副使。

  

  六月丙申,诏江宁府敦遣茅山道士刘混康上京住持上清储祥官。

  

  七月甲寅,宝文阁直学士李南公请将江宁府等九十余处繁难录事参军,许差凑举人。从之。庚午,光禄卿程嗣恭为直秘阁,知扬州。壬午,鸿胪卿吕温卿为直秘阁,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使。

  

  九月辛亥,左司谏郭知章言:“两浙岁旱,淮南又不全稔,乞下本路监司按视,如须赈给,即早行措置。”诏:“两浙路转运、提举、常平司相度,应平合举行事件及预行那移,准备合用赈济粮斛,并相度本路如有运河沟渎浅淀合行开修,将来优给雇值,召募人夫开淘。”江宁府言:“奉诏敦遣茅山道士刘混康诣阙,本府已促行。”诏转运司赐钱百缗付混康为路费。

  

  十月乙酉,诏新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吕公雅与知齐州王奎对易其任。

  

  元符元年正月庚申,知齐州吕公雅提点江南东路刑狱。丙子,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司言:“诸州起发上供米,如无应选募官管押上京,即差押纲使臣差使借差殿侍大将军管押,附带至真、扬、泗州寄卸,委发运司勾收团并选纲装发。其真、扬、泗州至京地里合支路费钱,如与所起钱一处起发前来,给与合装钱纲。如违本处干系,官吏杖一百,仍许发运司当切检点。”从之。戊寅,朝散郎、知润州王忿言:“吕城闸常切车水入澳,灌注闸身,应副官私舟船行运。遇舟船拥并人力不给,许于到闸船牵驾兵士内量差二分,并力车水。即未应水则而辄开者,许人告监官,杖一百,不以失减令佐失觉察,杖六十。若监官任内通及三次,展一任,监当满,运水委无走泄,升一年名次,令佐升半年。委知通监司当切觉察。”从之。

  

  二月庚辰,三省言:“殿中侍御史陈次升新权知永州。”鲍朝宝言:“乞检详敕条,差官按察监司。”诏左司员外郎孙杞察访河北路,户部员外郎孙杰淮南路。丁亥,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提点坑冶铸钱事陈郛罢送吏部,与合入差遣,知淮阳军、朝散大夫周济代之。乙未,诏荆湖南路、江南东路各添置有马雄略一指挥。

  

  三月甲寅,工部言:“淮南开河所奏请开修楚州支家河,其河系导引涟河与淮水相通,乞赐名为通涟河。”从之。江、淮、荆、浙等路制置发运司言:“诸州军合起上供有额钱物,如本州官司不依限计办人船等足备,并科杖一百。”从之。丁巳,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司言:“乞应盗买纲运官物除元约数外,盗取者计赃以窃盗论加三等,强取者依强盗法。”从之。

  

  七月戊辰,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吕仲甫为直秘阁,知荆南;户部郎中任公裕为江、淮、荆、浙等路发运副使。

  

  八月乙巳,高邮军言飞蝗抱草死。

  

  九月丙寅,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江、淮、荆、浙等路直置发运使吕温卿违条不往四州排纲,擅减衙前重难钱,不依规法改正乘船过数。今吏部抑置民居作宅基,假立户名,容纵公人军兵于所在及巡历州军违法冒借请给,每一出巡,逐州支借,多至十余贯石,合要公案簿书等,勾考取索不得,温卿坐纵诡诈,公违诏旨,乞下有司考正其罪。”诏罢温卿发运使,于淮南州军听候朝旨,乃就近供答文字,如有罪不以将来赦原。既而,上谕曾布,仍曰:“温卿好货。”布曰:“温卿家兄弟多贪,和卿作郎官,割米麦往边州,尝被罚,升卿等多为贾贩之事,此众所知。温卿之罢,非自出圣断,必未肯尔。东南之人少苏息矣。”

  

  十月丁亥,御史中丞安停言:“淮南、两浙察访按察吕温卿托江都知县吕振买部民宅基等事,臣曾论奏选官鞫治,至今未蒙指挥。”诏朝请郎曾镇往扬州置司推勘。

  

  十一月丁丑,右司员外郎刘拯试太常少卿,太常少卿张商英为集贤殿修撰,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家传云以太常少卿召,未及入见,改除集撰发运。按商英除少常,乃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不应一年余不曾供职。六月十二日己丑,曾布议除商英待制,知瀛州,亦称自少常除,家传必误也。今本传因家传。)

  

  十二月辛卯,三省言:“淮南、两浙路察访司体访得发运使吕温卿在蕲州蕲水县妄认富民陈镦为亲,托买山作簿筏,约直三千缗,令家僮作马,比部名目,于税务发引前米,所经场务亏少税钱。又令睦州青溪县丞朱兴宗于越州买麦穗纱千余匹,并不曾纳税。又于舒、黄州差禁军充合破厢军,雇部内人充女使,以二十岁者作绣工,以十六七岁室女作乳媪。”诏扬州制勘院依公尽理根究,不得观望灭裂。

  

  二年二月壬寅,吕升卿知江宁府。是年,中书舍人叶涛继升卿知江宁,陶节夫继涛知江宁。

  

  四月丁丑,淮南、两浙路察访司言:“访闻知楚州唐领别为名差,借舟搬载新州,安置刘挚骨肉。”诏唐领先决冲替下淮南东路提刑司取勘以闻。甲午,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张商英为权工部侍郎。辛丑,胡宗愈权发江、淮、荆、浙等路发运使。

  

  五月丙午,淮南、两浙路察访孙杰言:“昨奏前发运使吕温卿兴贩簰筏事,江州税务看验得合税钱一百九十贯,本簰勾当人吕文广不伏,送纳本务,监官承事郎张华民具申江东转运司,称显是本人不顾公法,欺压州郡。看详华民乃监当小官,正在部属,不畏权势,敢与抗辩,以道守官诚未之见,望赐奖擢以劝奉公守法之吏。”诏张华民特与减一任监当,令赴部与亲民差遣。庚戌,诏朝请大夫王瑛除提点江南西路刑狱,指挥更不施行。以起居郎、权给事中孙杰言:“瑛顷为润州守,无治术,徒饰厨传,曲奉吕温卿等。”故有是命。辛亥,淮南、两浙察访孙杰言:“被命按察两浙路监司职事,体访得偏远州县多有提举常平官不曾到处,臣详提举司所总常平、免役、农田、保甲等,乃先朝复古之法.所以为民之意至厚。条令委曲纤悉,在提举官躬亲讲究,开谕州县,以次推行,始可布宣惠泽。乞自今提举官虽与监司互分巡历,并须本司官二年遍所部州县。”

  

  七月丁未,朝散郎、通判瀛州陆元长言:“苏州秋赋一岁六十万石,积水占压,蠲放大半,三江不入,震泽不定。今相度应河之通江海者,愿拨一年积水合放秋税二十万石,乞降祠部,牒五百道,充夫钱粮及市木置闸,官为检计,令食利人户,自备食力,分头开修。”诏元长计会两浙转运提举司,同相度合如何施行,具图状指定保明以闻。

  

  九月丙辰,荆、湖、淮、浙发运司言:“真、扬、通、泰、楚、海州、高邮军界运河浅涩,·请令逐州军通、签判兼管内运河,庶可责办。”从之。

  

  闰九月辛巳,前知苏州王子京将发运司兵级、公人借过钱米,判状缴申发运司,特罚铜二十斤。壬辰,江淮发运司两浙转运司言:“今来润州京口,常州奔牛澳闸兴造毕,见依提举兴修两浙转运判官曾孝蕴相度立定法则,日限启闸,通放纲船,委是经久可行。”从之。

  

  十月己酉,蹇序辰知扬州。

  

  十二月甲寅,润州观察使仲佳卒。

  

  三年正月丁酉,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兼措置铜事王奎言:“诸处新坑有用官钱令坑户开发去处,若至矿宝浩瀚,还纳官钱了当外,有矿宝除填纳不问多少并系元管开发坑户卖钱入己,显属侥幸。今相度渚路坑场,如有坑户系用官钱开发坑垅,若遇矿宝除填纳官钱了当外,有剩钱分给施行。”从之。

  

  五月乙酉,尚书左丞蔡卞罢为资政殿学士,知江宁府。

  

  九月甲申,资政殿学士、左谏议大夫、知江宁府蔡卞落职。

  

  十月乙卯,知大明府林希降端明殿学士,知扬州。

  

  十一月癸亥,端明殿学士、新知永兴军蔡京知江宁府。

  

  徽宗崇宁元年二月辛丑,左正议大夫、知大名府蔡卞知扬州。(扬州府志卞后有吴伯厚。)

  

  三月辛酉,兵部侍郎邹浩为宝文阁待制,知江宁府。

  

  四月癸卯,宝文阁待制、新知江宁府邹浩迁,知杭州、直秘阁邓祐甫知江宁府。

  

  五月戊辰,刘奉世落端明殿学士,知徐州。

  

  六月戊寅,知江宁府邓佑甫乞以府学所建王安石祠堂著祀典。从之。

  

  八月己巳,吕惠卿知扬州。

  

  十一月壬子,讲议司言:“江、淮盐铺户每遇阙盐,止用金银等抵当,出卖客钞,坐邀贱售,商贾折阅,乞行止绝。金部以为抵当,元丰法也,过一年者没官,乞改为半年。”从之。

  

  二年十一月癸卯,江、淮、荆等二路发运司言:“自熙宁以来,鼓铸当二大钱盛行民间,而于条不许起发上京。以故目今诸州军官库,见管当二钱甚多。乞将当二大钱改铸当十大钱,四文可得三文,约四十万贯实计三百万贯。工部欲依所乞,仍依陕西现铸钱样,于钱背铸十字以示所当小平之数,其当二铜钱更不鼓铸。”从之。

  

  十二月,诏:“淮南开修遇明河,自真州宣化镇江口至泅州淮河口,五年毕工。”

  

  是年,宣德郎朱彦知江宁。蒋之奇知扬州,寻迁,王资深代。

  

  三年正月戊戌,诏江、淮、荆、浙等路所管当二钱尽拘收,改铸当十大钱。癸卯,诏徐州宝丰监改铸当十大钱。

  

  是岁,章縡知扬州。

  

  四年十一月,尚书省言:“私铸当十钱利重不能禁,深虑民间物重钱滥,乞江南东、西、两浙路并改作当五钱,旧当二钱依旧。又虑冒法运入东北,宜以江为界。”从之。

  

  是岁,苏州水,赐乏食者粟。泰州禾生稆。以朱领应奉局于苏州。初,蔡京过苏,欲建僧寺阁,会费巨万。僧言:“必欲集此缘,非郡人朱冲不可。”冲,之父也。京即召冲语之,冲愿独任。居数日,冲请京诣寺度地,至则大木数千,章积庭下,京器其能。逾年,京召还朝,遂挟酌与俱,窜其父子名姓于童贯军籍中,皆得官。帝颇垂意花石,京讽冲密取浙中珍异以进,初致黄杨三本,帝嘉之。后岁岁增加,然岁不过再三贡,贡物才五六品,至是渐盛,舳舻相衔于淮、汴,号“花石纲”,置局苏州,命勔总其事。王汉之知江宁。管师仁知扬州。

  

  五年正月庚子,复置江、湖、淮、浙常平都仓。甲辰,尚书省言:“两浙路官司弛废,容纵民间尽将小平钱销铸当十钱,致民间小钱数少,买卖阻滞,深为非便。”诏:“两浙路将应上供小平钱并兑诸官司,御书通宝当十,重宝当五,大钱上供赴京,其小平钱仰留充本路买卖给散,仍仰本路铸钱监,疾速依旧铸造小平钱行用。”庚戌,徐祯知江宁,四月丁丑罢。

  

  是年,继知江宁者有蒋静、陶节夫、姚佑三人。刘拯知扬州。

  

  大观元年二月甲子,诏:“淮南、两浙应私铸钱限一季首纳,限满不首,并依私钱法。其纳到私钱,并许发赴京畿钱监,改铸御书当十钱。”

  

  三月甲午,御笔:“比因改元,更铸大观通宝钱,当崇宁通宝兼行,即无更改,虑致奸人乘兹改铸,造言摇众,可申明行下,俾民听毋惑。”监察御史张茂直奏:“体量得两浙路容纵私铸小平钱起于苏州,自去年六月不行使当三钱,立限令民间赴官纳换,其知州蹇序辰并不用心拘催,其本路转运副使孙虞丁等并不检点按治。”诏蹇序辰先决勒停,孙虞丁等并先决依冲替人例施行。

  

  八月己巳,降德音于淮、海、吴、楚二十六州,减囚罪一等,流以下释之。

  

  十月辛酉,苏州地震。

  

  十二月癸巳,以江宁为帅府。

  

  是岁,范坦知江宁。坦迁,曾孝蕴继。彭汝霖知扬州。寻迁,范坦知;坦迁,周种知。

  

  二年三月癸卯,遣内侍符宝、谭稹使滁、扬等州。

  

  是岁,龙图阁待制卢航知江宁。

  

  三年,沈锡知江宁,迁。四月,曾孝序知。

  

  六月至十月,不雨,江淮大旱。

  

  是岁,吴执中知扬州。执中迁,王涣之知。

  

  四年六月丙申,门下侍郎薛昂知江宁。

  

  十月八日,诏:“江南路走马承受分在洪州、江宁府两处驻扎,相去辽远,凡有被受朝省文字不能互知。自今后应有文字并双封降付两处照会,庶免关报留滞。”

  

  是岁,石公弼知扬州。

  

  政和二年八月,知江宁薛昂迁,吴拭知。

  

  三年五月丙申,升苏州为平江府。

  

  八月丁丑,升润州为镇江府。

  

  是岁,江东旱。卢航再知江宁。

  

  四年,是岁,蔡卞再知扬州。卞迁,许光凝知。

  

  五年十一月,吕益柔知扬州。是岁平江府常州水。

  

  六年,蔡嶷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江宁。

  

  七年七月乙未,提举淮南、两浙路御前人船所条具合行事件,仍乞比附直达纲条令及遵用见管押花石并御前物色前后所得指挥。并从之。

  

  是岁,林摅知扬州。摅迁,唐恪知。

  

  重和元年七月,江、淮、荆、浙诸路大水,民流移,溺者众,分遣使者赈济。

  

  九月庚申,诏江、淮、荆、浙监司,督责州县还集流民。

  

  是岁,俞知江宁,张庄、王汉之继知。周焘知扬州。

  

  宣和元年正月,徐处仁知扬州。

  

  十一月,淮甸旱,饥民失业,遣监察御史察访。

  

  十二月,淮东大旱,遣官赈济。

  

  二年二月戊子,令所在赡给淮南流民,谕还之。

  

  十二月庚寅,诏访两浙民疾苦。是月,盗宋江犯淮阳,入海州界。知州张叔夜设方略讨捕,招降之。

  

  三年正月癸卯,领枢密院事童贯为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丁巳,童贯至镇江。己未,诏淮南、江南各权添置武臣提刑一员。童贯见吴民困花石之扰,众言方腊之贼不亟平,坐此耳。遂令罢苏、杭造作局及御前纲运并木石采色等物,而帝亦黜朱勔父子弟侄之在职者。吴民大悦。

  

  二月丁卯,禁臣庶于淮南、两浙路搬致花石入京。庚午,蠲两浙路被贼民户公私通及三年田赋。

  

  三月戊戌,童贯留谭稹驻镇江,帅中军赴金陵防方腊。壬子,童贯自金陵还镇江。庚申,童贯驻平江府。

  

  四月庚寅,方腊就擒,支党散走,浙东贼势尚炽,寻平之。诏:“两浙、江东被贼州县,给复三年。”

  

  五月己亥,诏江宁守臣带安抚使。

  

  八月甲辰,曲赦两浙、江东、淮南路。

  

  四年七月初,遣陈遘经制江、淮七路以供馈饷。遘以财用不给,倡议比较酒务及度公家出纳钱粮,取其赢余,号“经制钱”,遂为东南七路之害。

  

  是岁,徐铸知扬州。

  

  五年,徽猷阁待制卢襄知江宁。毛友知扬州,王本继之。淮南饥,遣官赈济。

  

  六年,自得燕地,悉出河北、河东、山东之力以往馈官军,率十数石致一石。才一年,三路皆困。

  

  六月壬子,诏淮、浙、江、湖措置调夫各数十万,并约免夫钱,每夫三十贯,委漕臣限督之,违者从军法。

  

  十月甲子,金以泰州秋潦,发粟赈之。

  

  是岁,许份知扬州。

  

  七年三月甲申,知海州钱伯言奏招降山东寇贾进等十万人,诏补官有差。

  

  靖康元年正月三日,蔡俺除资政殿大学士,知镇江府。十五日,以金人犯阙,太上道君皇帝渡扬子江,至镇江府。

  

  二月八日,梅执礼除徽猷阁待制,知镇江府。

  

  三月十日,李回知镇江府。次日,改李皓知。王靓知平江府。十六日,臣僚上言:“契勘朱勔父子倚藉权势,心作威福,固非一日,其平江府并二浙诸州县,自通判以上往往尽出勔门,气焰薰灼,无所不至云云。”奉圣旨,两浙州县应缘交通朱酌搔扰害民官吏,并令本路漕臣程昌、顾弼、彦成体究取索,先次放罢,差官兼权,具申尚书省。其应朱勔家召募到花石纲人兵,并拣填充厢禁军。仍用拘收朱勔家财,先次支与招军例物值,取朱勔家赀拘收田宅,依奏令本路桩管申取朝廷指挥。二十日,李纲迎太上道君皇帝回南都。

  

  是月,曾孝绪再知江宁府。

  

  四月十五日,知平江府李论落职,以与朱勔交往故也。是月,曾孝绪迁,宇文粹中知江宁。

  

  八月乙未,吴敏知扬州。

  

  九月十九日,李纲知扬州。纲迁,章衡知。

  

  ●第十六卷 宋(三)

  

  建炎元年五月己亥,李纲诛军贼周德于江宁。德既作乱,会经制司属官鲍贻逊统勤王兵七千至城下,江淮发运判官方孟卿檄贻逊进兵逼城。德乃受招,而擐甲乘城,杀掠如故。纲至太平州,遣使谕以勤王,德始受纲节制,然犹桀骜,不以时登舟,欲乘间逃去。纲次江宁,遂与江南东路权安抚司事李弥逊谋,大犒群贼于转运司,执德与其徒聂旺,皆磔于市,又诛乱党四十四人。壬寅,江淮等路发运使梁扬祖提领措置东南茶盐公事,尚书工部员外郎杨渊同提领,置司真州。时东北道梗,盐荚不通。扬祖言:“真州,东南水路要冲,宜遣官置司,给卖钞引,所有茶盐钱并充朝廷封桩,诸司毋得移用。”朝廷以为然,故有是命。李弥远知江宁府。是月,迁。翁彦国知府事兼江东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充经制使。

  

  六月庚申,诏:“江宁府增葺城池,量修宫室官府,以备巡幸。”己卯,李纲请以河北之地建为藩镇,朝廷量以兵力授之,而于沿河、淮、江置帅府、要郡、次要郡,以备控扼。沿河帅府十一,京东东路治青、徐;沿淮帅府二,治扬、庐;沿江帅府六,治江宁府等。每路以文臣为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总一路兵政,许便宜行事;武臣副之。丙戌,诏:“京东、西,河北东路,永兴军,江、淮、荆、湖等路皆置帅府、要郡。”

  

  七月癸丑,卫尉少卿卫肤敏言:“今汴都蹂践之余,不可复处。睢阳驻跸,咸以为宜,但城不高,池不深,封域不广,不足以容千乘万骑,而又逼近河朔,敌易以至。建康实古帝都,外连江、淮,内控湖、海,负山带海,为东南要会之地。伏望趣下严诏,夙期东幸,别命忠勇大臣总领六师,留屯京邑。”时上虽用李纲议营南阳,而朝臣多以为不可,中书舍人刘珏亦言:“南阳城恶不可恃,夫骑兵,敌之长技,而不习水战。金陵天险,前据大江,可以固守,东南久安,财力富盛,足以待敌。”于是汪伯彦、黄潜善皆主幸东南,故士大夫率附其议。丙辰,江东经制使王琰、副使傅亮辞行,工部员外郎李士观言:“淮南等九路十七州岁造上供军器,亦百余万件,多未输者,望令发运使委官催督。”从之。

  

  八月壬申,诏真州守臣以礼敦遣长芦隐士张自牧赴行在,既至,授从事郎,充御营使司准备差使。

  

  九月庚戌,始通当三大钱于荆湖、淮、浙诸路。乙卯,诏江宁府备巡幸,帅臣修城垒,治宫室,漕臣积钱粮。是月,赵明诚知江宁府,兼江南东路经制使。

  

  十月丁巳朔,上登舟幸淮甸。翌日,发南京。戊午,隆祐太后至扬州。己卯,上次宝应县,御营后军作乱。殿中侍御史张浚劾统制官韩世忠师行无纪,士卒为变。诏世忠罚金。中书舍人刘珏言无以惩后。浚再上章论,且乞擒捕为变者。乃降世忠观察使,上下耸然,始知有国法。庚辰,命御营使司提举一行事务刘光世讨镇江府叛兵,御营统制官苗傅从光世行。癸未,上至扬州,驻跸州治。旧制,三衙管军未尝内宿,至是始日轮一员,直宿行宫。丙戌,两浙制置使王渊率统制官张俊等至镇江,军贼赵万等不知其猝至,皆解甲就招。渊等绐贼以过江勤王,其步兵先行,每一舟至岸,尽杀之;余骑兵戮于市,无得脱者。

  

  十二月庚辰,初,温、杭二州上供物寄留镇江,其间椅桌有以螺钿为之者。守臣钱伯言奏发赴行在,上恶其靡,亟令碎之通衢。

  

  是岁,吕颐浩知扬州。

  

  二年正月丙戌朔,上在扬州。壬辰,知镇江府钱伯言奏:“已依处分,螺钿椅桌于市中焚毁,万姓观者莫不悦服。”诏:“并真州榷货物都茶场于扬州,以行在务场为名。”以黄潜善言,真州地近行在,而两处给钞非便故也。辛丑,贼张遇焚真州,去行在六十里,上不闻。辛亥,两浙制置使王渊招贼张遇降之,得其军万人,隶世忠。

  

  五月丁未,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其后遂并,广司复之。

  

  八月戊午,诏:“行在左藏库湫隘,自今纲运令户部于江宁、平江府置库桩管。”尚书吕颐浩、侍郎叶梦得请命江、湖、二广纲赴江宁;闽、浙纲赴平江;惟川陕、京东、西、淮南纲赴行在。从之。辛酉,诏江、淮六路量添卖酒钱,以为造粮舟之费。辛未,江南等路制置发运使梁扬祖迁徽猷阁直学士。

  

  十月癸亥,诏御营平寇左将军韩世忠,以所部自彭城至东平,以金国兴师故也。

  

  是岁,吕源知扬州。

  

  三年正月庚辰朔,上在扬州。丙午,金左副元帅宗翰陷徐州,守臣王复死之。御营左将军韩世忠溃军于沭阳,其将张遇死于涟水之张渠村。宗翰入淮阳军,京东转运副使李祓从军,为昕杀。

  

  二月庚戌朔,帝驾御舟泊河岸,即欲渡江,黄潜善等力请少留俟报,且搬左藏库金帛三分之一,上许之。敌以数百骑掩至天长军,亟遣江淮制置使刘光世将所部迎敌,而士无斗志,未至淮即溃。是日,扬州城内居民争门以出,践死无数,从官有诣都堂问二相者,黄潜善、汪伯彦皆曰:“已有措置,不必虑。”百官闻此,复自相慰。壬子,金兵陷天长军。上遣左右内侍邝询往天长军觇事,知为金人至,遽奔还。上得询报,即介胃走马出门,惟御营都统制王渊,内侍省押班康履五六骑随之。上次扬子桥,一卫士出语不逊,上掣手剑刺杀之。吕颐浩、张浚联马追及上于瓜洲镇,得小舟,即乘以济。是晚,敌游骑至扬州纵火,城内烟焰烛天。上至镇江,宿于府治。癸丑,上往杭州,以吕颐浩充江浙制置使,刘光世为行在五军制置使,屯镇江,控扼江口。又以主管侍卫马军公事杨惟忠节制江南东路军马,屯江宁府。金人入真州。甲寅,上次常州。乙卯,上至无锡县。丙辰,上次平江府。丁巳,卫肤敏入对。肤敏在维扬,数请早幸建康,上思其言,复召入。金人侵泰州。戊午,上将发平江,中书侍郎朱胜非自镇江来。初,上以吴江之险可恃,议留大臣镇守。胜非既对,上欲除胜非兼知秀州。辅臣言秀非大臣镇守之地,乃以御札命胜非充平江府、秀州控扼使。胜非再留身言:“臣虽备员执政,与诸军无素,更乞从官一员同治事,如吕颐浩、张浚,皆兼御营司参赞军事,可用也。”于是上问近臣:“谁能佐胜非者?”浚慷慨愿留,遂命浚同节制控扼等事,仍诏胜非:“事有奏陈不及者,听便宜施行讫奏。”浚受命,即出城,决水溉田,以限敌马,列烽燧,募士豪,措置捍御。庚申,御舟次崇德县。江淮制置使吕颐浩从上行,即拜同签书枢密院事,江淮、两浙制置使。上谕以“金兵尚留江北,卿可还屯京口。”颐浩即以王渊所部精兵二千人还镇江府,遣御营中军统制张浚以所部八千人往吴江县防扼。时朝廷方以敌兵渡江为患,故命大将杨惟忠守金陵,刘光世守京口,王渊守姑苏,分受二大臣节度。于是韩世忠在海道未还,而范琼自寿春渡淮,引兵之淮西境上,扈驾者惟苗傅一军而已。壬戌,上至杭州。乙丑,置江宁府榷货务都茶场。戊辰,金兵焚扬州,士民皆死,存者才数千人而已。乙巳,以黄潜善知江宁府。戊寅,吕颐浩奏已复扬州。

  

  三月庚辰,金人分兵攻江阴,至夏港,守臣胡纺遣统制官王等拒敌。辛巳,同签书枢密院事,江、淮、两浙制置使吕颐浩为江南东路安抚制置使,兼知江宁府。壬午,苗傅、刘正彦作乱。上传位太子,隆祐太后垂帘听政,大赦天下。丙戌,赦书至平江府,节制军马张浚闻有赦,虑时方艰危,事变莫测,谕守臣汤东野遣亲信官至前路发封以告。少顷东野驰来曰:事变矣!袖以示浚。浚遂走人入杭州,伺其实。时右司员外郎黄桀、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吕摭亦遣进武副尉魏傅赍蜡书遗浚及吕颐浩,言傅等叛逆之详。江东制置使吕颐浩至江宁舍馆未定,忽奉内禅诏赦。颐浩即走人入杭伺贼,并寓书于张浚、刘光世,痛述国家艰难之状。别以片纸遗浚曰:“时事如此,吾侪可但已乎!”时有自杭州赍傅等檄文至平江者,浚读之恸哭,乃决策举兵。夜,召两浙路提点刑狱公事赵哲,告以故,令哲尽调浙西射士,以急切防江为名,使汤东野密治财计。戊子,御营前军统制张俊以兵至平江府。俊初屯兵吴江,傅等以其兵属赵哲,使俊至凤翔。会统制官辛永宗自杭乘小舟至俊军,具言城中事。俊至平江,平江人大恐。会张浚被召赴行在,令将听部人马尽付赵哲。浚知上遇俊厚,而俊纯实,可与谋事,谕东野亟开门纳之。谕以决策起兵问罪。移时,辛永宗、赵哲至,浚即同赵哲驰入张俊军抚谕,且厚犒之,人情大悦。浚以蜡书谕吕颐浩、刘光世起兵状,又命俊先遣精兵二千扼吴江。己丑,知江宁府吕颐浩发书与张浚及诸大将,约会兵勤王。改元明受。壬辰,两浙转运副使王琮言:“本路上供和买绸绢,岁为一百七十万匹有奇,请每匹折纳钱两千,计三百五十万缗,省以助国用。”许之,东南折帛钱盖自此始。癸巳,初,御营平寇左将军韩世忠既走盐城县,收散卒数千人,闻上渡江,以海舟还赴难。至是,次常熟。张俊闻之,驰见礼部侍郎张浚,喜跃不自持曰:“世忠之来,此事必办。”浚与俊更相庆慰,即遣使召之。吕颐浩以勤王兵发江宁。乙未,吕颐浩引兵至丹阳,刘光世引部曲来会,金部郎中李迨白镇江驰至,偕行。丙申,韩世忠以所部自常熟至平江。戊戌,韩世忠以所部发平江。辛丑,节制司参议官辛遁宗总舟师与统领官陈思恭自华亭进发。壬寅,吕颐浩军行至平江之北,与张浚相见,议勤王大计,传檄中外。乙巳,御前军统制张俊以勤王兵发平江,殿前都指挥使刘光世继之。丙午,吕颐浩,张浚以大军发平江。丁未,徐州武卫都虞候赵立闻敌北归,鼓率残兵邀击于外,断敌归路,夺舟船金帛以千计,军声复振。诏立权知徐州事。

  

  四月庚戌,诏复用建炎年号。吕颐浩、张浚次临平。苗翊、马柔吉以重兵负山阻河,为阵于中流,植木为鹿角,以梗行舟。韩世忠率将士当前力战,张俊次之,刘光世又次之。颐浩在中军,被甲立水次,出入行伍间督战。翊等败走,颐浩等进兵北关。是夕,傅、正彦引兵二千人,开涌金门以出,命其徒所在纵火,遂夜遁。世忠、俊、光世入城,至行宫,并见于内殿,上嘉劳久之。丁卯,御营左军统制韩世忠请身往讨贼。以世忠为江浙制置使。是月,连南夫知江宁府。

  

  五月戊寅朔,上次常州。辛巳,上次镇江府。乙酉,上至江宁府,驻跸神霄宫。御笔“建府之地,古称名都”。其以江宁为建康府。己丑,初,薛庆据高邮,兵至数万人。知枢密院事张浚闻庆等无所系属,欲归麾下,亲往招之。浚渡江,靳赛以兵降。及是,至高邮,入庆垒,从者不满百人。浚出黄榜,示以朝廷恩意,庆感悦归服。乙未,知枢密院事张浚罢为资政殿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初,薛庆欲求厚赏,乃留浚三日,而外间不知,谓浚为庆所执,浮言胥动。真州守臣以闻,吕颐浩与李邴、滕康共议罢浚枢管。辛丑,张浚自高邮至行在,复以浚知枢密院事。浚辞曰:“高邮之行,虽不至如所传闻,然身为大臣,轻动损威,其罪莫大。”诏不允,遂以庆守高邮军。

  

  六月戊申朔,东京留守杜充兼宣抚处置副使,节制淮南、京东、西路。庚申,隆祐皇太后至建康,上率群臣迎于郊外。甲戌,上自神霄宫入居建康府行宫。

  

  七月辛巳,韩世忠军还,执苗傅、刘正彦、苗翊诣都堂,审验毕,磔于建康市,枭其首。庚子,尚书户部侍郎汤东野试工部侍郎,兼知建康府。时建康府寓治保宁僧舍,而江浙制置使韩世忠屯蒋山,逐守臣连南夫而夺其治寺。殿中侍御史赵鼎言:“南夫缓不及事,固可罪,然世忠躬率使臣排闼而入,逐天子之京尹,此而可为,孰不可为矣!愿下诏切责世忠而罢南夫,仍治其使臣之先入者,此为两得。”上曰:“唐肃宗与灵武诸军草创,得一李勉,然后知朝廷尊。今朕得卿,无愧昔人矣。”因降南夫知桂州,而以东野知建康府。戍兵故皆群盗,喜攘夺市井,东野峻法绳之不少纵,民恃以安。

  

  八月己酉,移浙西安抚司于镇江。

  

  闰八月戊寅,知平江府孙觌罢。以言者论觌尝建明王安石聚敛之法,时觌在平江,拘催民间崇宁以来青苗积欠,民苦其扰。上闻,亟下诏除之。辛卯,命尚书右仆射杜充领行营兵守建康,韩世忠守镇江,辛企宗守吴江县,王琼守常州。壬寅,上幸浙西。甲辰,上次镇江府。参知政事王绹言此陈东乡里,上命以金赐其家。癸丑,签书枢密院事周望充两浙、荆湖等路宣抚使,总兵守平江府。是月,胡舜涉知建康府兼沿江制置使。寻,杜充以江淮宣抚使知建康府。

  

  九月己巳,御笔:“朕累下宽恤之诏,而迫于经费,未能悉如所怀。今闻东南和、预买绢,其弊尤甚,可下江浙减四分之一,以宽民力,仍依现钱违置之法。”戊寅,上发平江府。癸亥,上至临安府。

  

  十月戊戌,令东南八路提刑司岁收诸色经制钱赴行在,一曰权添酒钱,二曰量添卖糟钱,三曰增添田宅牙税钱,四曰官员等请给头子钱,五曰楼店务添三分钱,其后岁收凡六百六十余万缗。是月,陈邦光知建康府。

  

  十月丁未,以帝至越州,命释诸路徒以下囚,罢扬州照子之属。庚申,金兵陷真州。壬戌,金兵自马家渡济江,攻溧水,县尉潘振死之。甲子,浙西制置使韩世忠在镇江,悉所储之资,尽装海舶之江阴。己巳,签书枢密院事周望同知枢密院事,仍兼两浙宣抚使,总兵守平江府。张俊为浙东制置使。辛未,金人陷建康。初,户部尚书李棁与守臣陈邦光具降状,遣人即十里亭投之。宗弼喜曰:“金陵不烦攻击,大事成矣!”宗弼入建康,邦光率官属出门迎拜。通判府事杨邦大书其衣曰:“宁作赵氏鬼,不为他邦臣。”既见,邦又不拜。宗弼不能屈。翌日,遣人就邦,以旧官许之,邦以首触阶求死,金将张太师者止之。邦又遗书曰:“世岂有不畏死而可以利动者,幸速杀我。”甲戌,通判建康府杨邦为金兵所杀。

  

  十二月戊寅,知镇江府兼浙西安抚使胡唐老为军贼戚方所杀。己亥,知平江府汤东野奏,杜充自真州至天长军,与刘位、赵立会合。先是立知徐州,朝廷闻金人入寇,诏诸路兵援行在。立以徐州城孤且乏粮,不可守,乃率将兵、禁兵、民兵约三万人南归。会知楚州刘诲已赴召,宣抚使杜充以楚州阙守,命立率听部赴之。立至临淮,被充之命,兼程至龟山。时金左监军完颜昌围楚州急,立斩刈道路乃能行。至淮阴,与敌遇,其下以山阳不可往,劝立归彭城。立奋怒,嚼其齿曰:“正欲与金人相杀,何谓不可!”乃令诸将曰:“回顾者斩!”于是率众先登,自旦至暮,且战且行,出没敌中,凡七破敌,无有当其锋者,遂得以数千人入城。立口中流矢贯其两颊,口不能言,以手指挥,军士皆憩而后拔其矢。

  

  是岁,黄愿、韩世忠、李安相继知建康府。

  

  四年正月乙卯,江淮宣抚司右军统制岳飞,自广德军移屯宜兴县。杜充之败也,其将士溃去,多行剽掠,独飞严戢所部,不扰居民,士大夫避寇者皆赖以免,故时誉翕然归之。己巳,初,赵立既至楚州,朝廷因以立知州事。金左监军昌亲帅数万人围城,相持四十余日,敌不能入,而城中薪粮日竭。

  

  二月丙申,敌游骑至平江,同知枢密院事周望奔太湖,守臣汤东野挈家潜遁,以府印付统制官郭仲威。丁酉,金人大集城下,望及仲威皆遁。戊戌,宗弼入平江。己亥,钟相犯桃源县,知县事钱景出战,为所杀。

  

  三月癸卯朔,宗弼去平江府。壬子,金人入常州。丁巳,金人至镇江府,浙西制置使韩世忠已屯焦山寺以邀之,降其将铁爪鹰李选。选者,江淮宣抚司溃卒也。宗弼遣使通问,世忠亦遣使臣石皋报之,约日会战。世忠谓诸将曰:“是间形势,无如金山龙王庙者,敌必登此觇我虚实。”仍遣偏将苏德将二百卒伏庙中,又遣二百卒伏庙下,戒之曰:“闻江中鼓声,岸兵先入,庙兵继出。”敌至,果有五骑趋龙王庙,庙中之伏者先鼓而出,五骑振策以驰,仅得其二,有一人红袍玉带,既坠复跳驰而脱,诘二人者,即宗弼也。既而战数十合,世忠妻和国夫人梁氏在行间,亲执桴鼓,敌终不得济。复使致词,愿还所掠假道,世忠不从,益以名马,又不从。

  

  四月癸未,初,浙西制置使韩世忠与宗弼相持于黄天荡,而贝勒托云围扬州。朝廷恐守臣张绩力不能支,许还屯京口,绩不为动,敌乃趋真州。时托云军于北,宗弼军于南,世忠以海舰进泊金山下。将战,世忠预命工锻铁相连为长绠,贯以大钩,以授士之骁捷者。平旦,敌以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为两道出其背,每缒一绠,则曳一舟而入,敌竟不得济。乃求与世忠语,世忠酬答如响,时于所佩金凤瓶传酒纵饮示之。宗弼见世忠整暇,色益沮,乃求假道甚恭,世忠曰:“是不难,但迎还两宫,复旧疆土,归服明主,足相全也。”乙酉,韩世忠及宗弼再战于江中,败绩。宗弼既为世忠所扼,欲自建康谋北归,不得去。或献谋于金人曰:“江水方涨,宜于芦场地凿大渠二十余里,上接江口,舟出江背,在世忠之上流矣。”宗弼从之,傍冶城西南隅凿渠,一夜渠成。次日早出舟,世忠大惊。金人悉趋建康,世忠尾击,败之,敌终不得济。先是,宗弼在镇江,世忠以海舟扼于江中,乘风使篷,往来如飞。宗弼谓诸将曰:“使船如使马,何以破之?”乃揭榜募人献所以破海舟之策。有福州人王某,侨居建康,教敌人于舟中载土,以平板铺之,穴船板以棹桨,俟风息则出,有风则勿出。海舟无风不可动也,以火箭射其箬篷,则不攻自破矣。一夜造火箭成,是日引舟出江,其疾如飞,天霁无风,海舟皆不能动。敌以火箭射其箬篷,火烘口曝,人乱而呼,马惊而嘶,被焚与堕江者不可胜数。所焚之舟蔽江而下,敌轻舟袭追之,统制官孙世询、严永吉皆力战而死。世忠与余军至瓜步,弃舟而陆,奔还镇江聚兵,宗弼乃得绝江遁去。

  

  五月丁未,宗弼自江南还屯六合县。壬子,金人焚建康府,掠人民,夺财物,自静安渡宣化而去。时宗弼屯六合县,敌之锱重自瓜步口舳舻相衔,至六合不绝。淮南宣抚司右军统制岳飞闻敌去,以所部邀击于静安,胜之。乙丑,知楚州兼管内安抚使赵立为楚州、泗州、涟水军镇抚使,兼知楚州。时宗弼自六合归,屯于楚州之九里径,欲断立粮道,立大破之。

  

  六月癸酉,合江南两路转运为一司。辛巳,楚州镇抚使赵立引兵攻金人孙村浦寨,不克而还。丙戌,吕颐浩为建康府路安抚大使,兼知池州,刘光世为两浙路安抚大使,兼知镇江府。

  

  壬辰,中书门下奏:“行在仰食者众,仓廪不丰,请委诸路漕臣及秋成和籴。”诏:“浙西以银十万两,钱十万缗籴之,储于华亭县。”

  

  七月庚申,昌州团练使岳飞为通、泰镇抚使,兼知泰州。用张俊荐也。

  

  八月庚辰,承州天长军镇抚使薛庆,及金人战于扬州城下,死之。丁亥,楚、泗等州镇抚使赵立领徐州观察使。是时,张荣在盐城县乘乱鸮张,立亲击破之。并是粮食,将经营东京。行次宝应县,承州报敌复聚兵扬州,立遂归,而完颜昌已薄城下。立慨然曰:“敌终不去,惟有死节守此城而已。”屡出兵破敌,敌围之。

  

  己丑诏通、泰镇抚使岳飞以所部救楚州。癸巳,两浙安抚大使刘光世畏金人之锋,不能援扬、楚,但遣统制官王德、郦琼将轻兵以出。是日,渡江与敌游兵遇,击之。

  

  是月,赵蠓知建康府。

  

  九月乙巳,诏刘光世、岳飞、赵立、王林犄角逼逐敌兵渡淮。时完颜昌围楚州已百余日,镇抚使赵立一日拥六骑出城,呼曰:“我镇抚也,首领骁将,其来接战!”南寨有二骑袭其背,立手夺二枪,敌俱坠地,夺双骑,将还,俄北寨中遣五十余骑追立,立瞋目大呼,人马俱辟易。明日,立三帜邀战,立以三骑应之。敌伏发,立中飞矢,奋身突围以出,敌益攻之。丙辰,金左监军昌犯楚州,守臣楚、泗州、涟水军镇抚使赵立死之。戊辰,金左监军昌急攻楚州,拔之。赵立家属先死于徐,以单骑入楚,得女子习书者,使读军中书记,城陷遂没。立为人木强,不知书,其忠义盖出天性,善骑射,容貌甚壮,不喜声色财货,与士卒同甘苦。每战,擐甲胄先登,众畏服,乐为用。其视敌人若仇,每言及,必啮齿而怒。常戒士卒,惟以杀金兵为言。自敌来中国,所过名城大都,多以虚声胁降,如探囊取之。惟冀州坚守逾二年,濮州城破巷战,杀伤略相当,皆为金所惮。而立威名战多功,咸出其上。是役也,敌锐意深入,会张浚出师围陕,宗弼往援之,又立以其军蔽遮江、淮,故北师亦困毙而止。议者谓立之功虽张巡、许远不能过云。是月,江东、西路安抚司复置于建康府。

  

  十月己未,秦桧自楚州孙村归于涟水军丁禩水寨,遂泛海赴行在。

  

  十一月辛亥,两浙转运副使曾纡请权增诸路卖酒钱,上等每斛增二千八百,下等增千八百,从之。丙辰,金左监军昌陷泰州。己未,金人陷通州。

  

  绍兴元年正月己酉,金兵攻扬州。三月二十八日,诏常州、平江府,近有淮南、京东、西等路避寇渡江流移失之民,可专委逐州知、通措置赈恤,仍依老疾贫乏不能自存人条散及,虑艰得柴薪每人每日特更给钱二十文,七岁以下减半,以大常平钱谷支拨。深虑数目不足,平江府降度牒二百道,常州道变转应副。

  

  四月壬午,诏江、浙诸路上供绸绢半折见缗三千,仍易轻赍赴行在。

  

  五月癸丑,诏斩郭仲威于平江市。先是仲威焚掠平江,故就诛之。

  

  六月甲申,邵青复叛,引兵趋江阴。是月,赵蠓迁,张镇知建康府。

  

  七月丙午,金左将军昌自宿迁北归。

  

  九月丁未,尚书省请下江浙,福建诸州造甲五千副,逐州令通判一员董其事,所费以上供折帛钱支。从之。

  

  十月己巳,浙西统制官王德以黄榜招安邵青,既而降之。

  

  十一月乙巳,言者论浙西科敛之害,以为均买度牒,劝谕官告下户贫民皆以困乏不支籴钱,强令输粟,号曰“均籴”;又别立一名曰“借籴”;复计顷亩,以月科敷,上下相蒙,名曰“健吏”。若今盗贼几半天下,岂天下之人皆跖之徒哉!愿诏重科敷之罪,严贪墨之法,庶几人心未叛,天命未改。诏本路漕司充实。是月,叶梦得知建康府。

  

  二年二月,始淮南营田司募民耕荒,顷收十五斛。及是宣谕使傅崧卿言太重,故百姓归业者少。诏捐岁输三之二,俟三年乃征之,仍赐崧卿钱五万缗,俾贷民为牛种之费。甲午,诏两浙市舶就秀州华亭县置司。

  

  三月辛丑,淮东提刑刑狱公事兼营田副使王实言:“根括荆州未种水田一万七千顷、陆田一万三千顷,已分给六军,趁时耕种。”从之。癸丑,诏宽两淮租税。甲寅,上策试诸路类试奏名进士于讲殿。盐官进士张九成对策曰:“臣观滨江郡县为守令者,类无远图,阳羡、惠山之民,何其被酷之深也!率敛之名,种类闳大,秋苗之外,又有苗头,苗头未已,又行八折,八折未已,又曰大姓;大姓竭矣,又曰经实;经实均矣,又曰均敷,均敷之外,名字未易数也,流离奔窜,益以无聊。臣窃谓前世中兴之主,大抵以刚德为尚,去馋节欲,远佞防奸,皆中兴之本也。今闾巷之人,皆知有父兄妻子之乐,陛下虽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以金国之故,使陛下冬不得温,夏不得清,昏无所定,晨无所省,每感时遇物,想惟圣心雷厉,天泪雨流,思欲扫清边境以迎二圣之车。”又曰:“阉寺闻名,国之不祥也。今此曹名字稍稍有闻,此臣之所忧也。贤士大夫宴见有时,宦官女子实居前后。有时者易疏,前后者难问。圣情荏苒,不知其非,不若使之安洒扫之役,复门户之司。凡交结往来者有禁,干预政事者必疏。陛下日御便殿,亲近儒者,讲诗书之旨趣,沦古今之成败,将见闻阉寺之言,如狐狸夜号而鸱枭昼舞也。”上感其言,擢九成第一,赐及第。

  

  四月戊子,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知枢密院事吕颐浩都督江、淮、荆州诸军事,开府镇江。

  

  闰四月,叶梦得迁,李光地知建康府兼江东安抚使。

  

  五月丁卯,罢两浙转运司回易库。丁丑,初,吕颐浩总师次常州,其前军将赵延寿所部忠锐军叛,过金坛县,知县事胡思忠率射士迎敌,为所败。贼逐之至市河,思忠溺死。浙西安抚大使刘光世遣王德追叛兵。及之,尽歼其众。于是颐浩称疾不进。癸未,御史中丞沈与求言:“敌若用师,当由武昌、建康两路而来,其造海舟虑为虚声以惧我。议者多欲于明州向头设备,使敌得至向头,而已入吾腹心之地矣。臣闻海舟自京东入浙,必由泰州石港,通州料角、陈贴、通明镇等处,次至平江南北洋,次至秀州金山,次至向头。又闻料角水势湍险,一失水道,则舟必沦溺,必得沙上水手,方能转料。倘于石港、料角等处拘收水手,优给庸值而存养之,以待缓急之用,彼亦安能冲突!”诏以付都督府。既而,吕颐浩言:“料角等处去金陵辽远,缓急恐失事机,乞就委刘光世措置。”从之。甲申,户部请诸路上供丝帛并半折钱三千,如两浙例。许之。是时江、浙、湖北夔路岁额绸三十九万匹,江南、川广、湖南、两浙绢二百七十三万匹,东川、两浙、湖南绫罗绸七万匹,成都府、广西路布七十七万匹,成都府锦绮千八百余匹段皆有奇,江、淮、闽广、荆湖折帛钱盖自此始。丙戌,诏:“江东、西诸州上供丝帛,并于建康府吉州桩管,非朝旨而擅用者依军法。”

  

  六月甲寅,诏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吕颐浩令赴行在奏事。初,颐浩甫出师,而其前军叛去。又闻桑仲死,颐浩不能进,遣参谋官傅崧卿以所部之建康,因引疾求罢。戊午,诏江浙诸路各委漕臣一员,措置出卖官田。

  

  七月己卯,吕颐浩自镇江入见。

  

  八月乙卯,诏:“防秋戒期,建康修大内可罢。”

  

  九月辛巳,神武左军都统制韩世忠为江南东、西路宣抚使,置司建康府。沿江三大帅刘光世、李回、李光并去所领扬、楚等州宣抚使名,其节制淮南诸州如故。世忠还建康,乃置背嵬亲随军,皆鸷勇绝伦者。丙戌,江南东路安抚大使李光落职,提举台州崇道观。

  

  十月戊戌,吕颐浩言:“建康米斗不及三百,欲于镇江上下积粟三十万斛,以助军用。”上曰:“若精选兵十五万,分为三军,何事不成!”

  

  十一月甲戍,诏:“淮、浙盐场所出盐以十分为率,四分支今降指挥,以后文钞二分支,今年九月甲申以后文钞四分支。”乙亥,诏:“江东、西宣抚使韩世忠措置建康营田,募民如陕西弓箭手法。”

  

  十二月甲午,言者论通州岁支盐二十万袋,近浙西安抚大使司统制官乔仲福、王德市私盐,仿官袋而用旧引贷于池州人。不听,问尚书省,言:“茶盐之法,朝廷利病,自祖宗以来,他司不敢侵紊。”乃诏刘光世诘仲福与德之罪,后有犯者,捕送台狱,重行贬窜。戊戌,江东安抚大使赵鼎始自建康视事。时权同都督江、淮、荆、浙诸军事孟庾,江南东、西路宣抚使韩世忠皆诸军府中,军中多招安强寇,鼎为二府,素有刚正之风,庾、世忠皆加礼,两军肃然知惧,民既安堵,商贾通行焉。甲寅,言者论淮南多闲田,而耕者尚少,今安复镇抚使陈规措置屯营,深得古者寓兵于农之意,望仿其制,下之诸路。诏“湖北、江东、西、浙西屯田,令帅臣刘洪道、韩世忠、李回、刘光世措置,都督府总治。”

  

  三年正月甲子,命户部侍郎姚舜明往建康,总领大军钱粮。总领名官自此始。

  

  二月甲寅,两浙转运副使徐康国罢,仍贬秩二等。先是,康国献羡钱十万缗,上不受。宣谕官朱异、左司谏唐辉论康国办籴民户米麦逾年不偿,故有是命。

  

  三月戊午,诏:“两浙诸州和买物帛听以三分折纳见缗。”甲子,知建康赵鼎为江西安抚大使,兼知洪州。壬午,韩世忠充淮南东路宣抚使,泗州置司。朝廷闻李横进师,议遣大将,以世忠忠勇,故召见而遣之。

  

  四月己丑,韩世忠言:“近被旨措置建康府江南北岸荒田,为屯田之计。沿江荒田虽多,太半有主,难以如陕西例,乞募民承佃。”都督府奏如世忠议。仍蠲三年租,田主自讼则归之,满五年不言,给佃人为永业。于是诏湖北、浙西、江西皆如之,又免科配徭役。辛卯,刘光世为江东宣抚使,屯镇江。壬辰,移都督府于镇江,照应江、淮两军机务。于是建康府榷货务都茶场亦移于镇江。

  

  五月,欧阳懋知建康府。

  

  六月辛丑,自吕颐浩、朱胜非并相,以军用不足,创取江、浙、湖南诸路大军月桩钱,以上供、经制、系省、封桩等窠名充其数,茶盐钱盖不得用,所桩不能给十之一二,故郡邑多横赋于民,大为东南之患。今江、浙月桩钱盖自绍兴二年始。丁未,江东宣抚使刘光世引兵发镇江。

  

  八月丙戌,初,忠锐第八将徐文叛降伪齐,刘豫大喜,命以海舰二十益其军,令犯通,泰州,戊申,罢江、浙等路转运司。是月,沈晦知建康府。

  

  九月,壬戌,吕社知建康府。乙亥,江东宣抚使刘光世为江东、淮西宣抚使,置司池州,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置司镇江府。

  

  四年三月壬戌,孟庾自镇江至行在。时督府渚将既已分戌,遂并其府废之,而其余兵隶都统制张俊。

  

  四月庚子,诏江东宣抚使刘光世遣兵巡边。

  

  五月甲寅,诏:“淮南帅臣兼营田使,知通县令衔内兼带营田二字。”于是大省冗官,且令监司守臣条划屯田利便,限一月闻奏焉。

  

  九月戊申,诏减淮、浙钞盐钱每袋三千,令诸场对支新旧钞各半,以户部言榷货入纳迟细故也。自渡江至今,盐法五变,而建炎旧钞支发未绝,乃命以资次前后,从上并支焉。甲寅,建康、镇江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奏:“遣使议和非计,乞厉兵恢复。”上谓大臣曰:“世忠为国之忠甚切,可降诏奖谕。”乙卯,殿中侍御史张致远言:“淮南营田四五年间,不闻获斗粟之用,是必有不可行者。今江北流离之人失所者众,若委逐处守令诱之归业,应有照验,物产尽数给还。仍根括荒地,许人请佃,随其力之大小,量给顷亩,与为永业,十年勿问,兼营田而行之,将见乡聚相望,阡陌相属,鸡犬之声相闻,异时博籴其赢余亦足以纾急阙而省转饷。愿更诏群臣,商榷利便,断而行之。”诏户、工部相度,申尚书省。乙丑,伪齐以北兵来入寇,骑兵自泗攻滁,步兵自楚攻承。谍报至,举朝震动。壬申,金入及伪齐之兵分道渡淮,知楚州樊序弃城去,淮东宣抚使韩世忠自承州退保镇江府。

  

  十月丙子朔,上谓辅臣曰:“朕为二圣在远,生灵久罹涂炭,屈己请和,而敌复肆侵陵,朕当亲总六军,往临大军决于一战。”赵鼎曰:“累年退避,敌情益骄。今亲征出于圣断,将士皆奋,决可成功。臣等愿效区区,亦以图报。”上因曰:“伐蔡之功亦宪宗能断也,故韩愈谓凡此蔡功,惟断乃成。”遂诏神武右军都统制张俊以所部往援世忠,又令淮西宣抚使刘光世移军建康,车驾定日起发。己卯,神武右军统制张俊为浙西、江东宣抚使。淮东宣抚使韩世忠以所部自镇江复屯扬州。庚辰,知镇江府沈晦乞促张俊统兵为韩世忠之援,赵鼎等称晦议论激昂。上曰:“晦诚可嘉,然朕知其为人,语甚胆壮,志颇怯。”甲午,初,令江、浙民悉纳折帛钱,折帛钱自此愈重。戊戌,上登舟发临安府。壬寅,御舟次姑苏馆,上乘马入居平江府行宫。

  

  十一月戊申,胡松年自江上还,入见。上问控御之计,松年曰:“臣到镇江、建康,备见韩世忠、刘光世军中将士奋励,争欲吞噬北兵,必能屏护王室,建立奇勋。”庚戌,进呈:“承、楚、泰州各有水寨民社团聚邀击敌马。”上曰:“淮甸遗民,未能安业,又遭此敌骑,乃能力奋忠义,不忘国家,实我祖宗涵养之力。凡水寨民兵并与放十年租税,诸般科配差役仍支钱米以助之。”戊午,金人陷滁州。于是刘光世移军建康府,韩世忠移军镇江府,张俊移军常州。辛未,知枢密院事张浚往镇江视师。金左副元帅完颜昌遣通问使魏良臣、王绘归行在。癸酉,夜,魏良臣等至常州,见浙西、江东宣抚使张俊。甲戌,夜,良臣等至许市,遇知枢密院事张浚于舟中,良臣等具告以敌所言,且谓敌有长平之众。浚谓曰:“欲同诣行在。”徐思之,恐人疑惑。乃密奏:“使人为敌所诛,切不可以其言而动。”又勿令再往我军前,恐我之虚实反为所得。浚疾驱临江,召韩世忠、刘光世与议,且劳其军,将士见浚来,勇气自倍,浚部分诸将,遂留镇江节度之。

  

  十二月丙申,淮南东路转运判官郭揖罢。庚子,金国退师。乙卯,奉圣旨:“江南沿江为军,皆系紧要控扼重地,已专委诸路帅臣、漕臣打造车战船外,合行招置水军,教习战船,以备缓急御敌。令平江、镇江府、秀州、常州、江阴军各置水军,以五百人为额,并以横江为名。”

  

  五年正月己巳朔,上在平江。丁未,知枢密院事张浚奏:“敌人潜师引去,今已绝淮而北。见行措置招集淮南官吏还任,抚存归业人户等事。”戊午,诏辅臣进呈曲赦淮南事目。壬戌,镇江、建康府,淮南东路宣抚使韩世忠为少保,充淮南东路宣抚使,镇江府置司。时世忠与刘光世、张俊相继入觐。癸亥,江南东路、淮南西路宣抚使刘光世为少保,充淮南西路宣抚使,置司太平州;浙西、江东宣抚使张俊开府仪同三司、江南东路宣抚使,置司建康府。

  

  二月丁丑,上御舟发平江府。壬午,至临安府行宫。壬辰,诏张浚暂往江上,措置边防。是月,叶宗谔知建康府。

  

  闰二月丙寅,诏:“江东、浙西路各造九车战船十二艘,浙东造十三车战船八艘。”时王躞自荆湖得二巨舰以归,故命仿其制为之。

  

  戊辰,诏江、浙等路各置路分总管一员,于帅府驻扎。

  

  三月甲申,淮南宣抚使韩世忠以大军发镇江,经理淮甸。时山阳残弊之余,世忠披荆棘,立军府,与士卒同力役。其夫人梁氏,亲织簿为屋。将士有临敌怯懦者,世忠遗以巾帼,设乐,大燕会,使为妇人妆以耻之。军垒既成,世忠乃抚集流散,通商惠工,遂为重镇。丁酉,复移浙西安抚司于临安府。辛丑,都督行府言:“知泰州邵彪具到营田利害,勘会所陈,委可施行,合关送尚书省指挥。”从之。癸卯,移镇江榷货务都茶场于真州。

  

  五月癸未,诏江、浙两路共造五车十桨小船三十。言者以为缓急遇敌,须用轻捷小船相参,乃复为之。己酉,秘书省正字李弥正转对面奏“现存西北之兵,岁久销减。乞令州郡募东南民兵教习,以壮国威,御盗贼。万一朝廷有警,亦可募以调发。”上曰:“朕自知南兵可用,向有五百人皆平江人,在张俊军中,往往率先犯阵。其不可用者,但未教习耳。”

  

  十月庚子朔,诏户部镂板下江、浙、荆湖旱伤州县,奉行宽恤。庚戌,尚书右仆射张浚入见。浚既平湖贼,遂自鄂、岳转淮东、西,会诸大将,议防秋之宜,直至山阳,伪境震动。乙丑,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奏,伪签军犯涟水军,遣统制呼延通等引兵击殪之,所脱无几。

  

  六年正月甲午,以江、湖、福建、浙东旱,命监司帅臣修荒政。

  

  二月壬寅,都督行府奏改江、淮营田为屯田。张浚出行边,请一应事务并申行府措置,俟就绪日归省部。许之。于是官田,逃田并行拘籍,仍民间例召庄客承佃,五家相保,官给牛、种,每家贷本钱七十,分二年偿,若收成日愿以斛斗折还者听。乙卯,淮东宣抚使韩世忠引兵至宿迁县。执金人之将牙合孛堇。丙辰,韩世忠围淮阳军。辛酉,韩世忠自淮阳引兵归楚州。

  

  三月己巳,淮南东路兼镇江府宣抚使韩世忠为京东、淮东宣抚处置使兼节制镇江府,徙镇武宁、安化,楚州置司。

  

  六月,遣内侍往淮南抚问右仆射张浚,以浚将渡江巡按故也。戊午,诏:“两淮沿江守臣,并以三年为任。”用都督行府同措置营田王弗请也。

  

  七月壬申,尚书屯田员外郎樊宾行司农少卿、提领营田公事,都督行府同措置营田王弗屯田员外郎同提举营田公事,并于建康府置司。仍令行府兼行,俟还阙日罢。

  

  九月丙寅朔,上发临安府。癸酉,上次平江府。庚寅,张浚复往镇江视师。

  

  十二月辛酉,诏以山阴至长沙四十县并从宽除,浙西之邑十四,浙东九,江东八,江西、福建各四,湖南一。

  

  是岁,两浙转运司始取婺、秀、平江岁计宽剩钱二十二万缗,自是为例。

  

  七年正月癸亥朔,上在平江,手诏:“将乘春律,往临大江,驻跸建康,以察天意。”置御前军器局于建康府,岁造装甲五千,矢百万,仍隶枢密院及工部。辛未,新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张九成罢。辛巳,韩世忠奏已还军楚州。

  

  二月丁酉,镇江府火。己未,上发平江府。平江府进士张亭衙进《历代中兴论》。辛酉,上次常州,赐无锡知县李德邻五品服。

  

  三月甲子,上次镇江府。杨沂中以所部赴行在。诏沂中总领弹压车驾巡幸一行事务。己巳,上发镇江府,乘马而行。晚,次下蜀镇。辛未,上次建康。赐百司休沐三日。

  

  四月壬辰朔,诏筑太庙于建康。甲午,镇江府进士蒋将上书论十事。诏永免文解。是月,张澄知建康府。

  

  六月乙未,罢江淮营田司,以淮东转运判官蒋璨、淮西转运判官韩琎、江东转运副使俞俟,两浙转运副使汪思温并兼提领本营田,仍督责州县当职官接续措置。己酉,建康有积欠左藏库钱帛,乞免输。从之。

  

  八月乙未,江南东路宣抚使张俊为淮南西路宣抚使。是月,诸路大旱,江、湖、淮、浙被害甚广。

  

  九月丁卯,京东、淮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淮西宣抚使张俊皆入见,议移屯。

  

  十二月庚午,枢密院进呈:“先得旨,令京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移司镇江府,留兵以守楚州。”

  

  八年二月癸亥,上发建康府。是月,章谊知建康府。

  

  四月庚申,初置户部和籴场于临安,其后又增于平江,岁籴米六十万石。

  

  五月戊申,命刑部员外郎李弥逊驰劳北使于平江。

  

  六月戊辰,接伴官范同言,北使已至常州。是月,叶梦得知建康府。

  

  十月甲戌,特进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赵鼎罢为两浙东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绍兴府。时秦桧力劝上届己议和,鼎持不可,由是卒罢。

  

  十一月癸丑,知平江府向子堙致仕。时金国所遣诏谕使将入境,子诬不肯拜北使,乃上章乞致仕。秦桧许之。

  

  九年五月甲午,枢密院计议官曾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自淮南复置监司,而盐事以漕臣兼领,至是复置官提举。

  

  八月丙子,命常州军遣通微处士陈得一赴史馆补修《奉元历》。

  

  十年夏四月丁未,知建康府溧水县李朝正召赴行在。上召对,迁一官,赐五品服,遣还。

  

  五月辛卯,诏以镇江府所籍郦琼水陆田四十三顷赐李显忠。

  

  闰六月丁酉,京东、淮东宣抚司统制官王胜克海州,生执守将王山。韩世忠每出军,必戒以秋毫无犯,军之所过,耕夫皆荷锄而观。

  

  九月,诏淮西宣抚使杨沂中还师镇江府,三京招抚处置使刘光世还池州,淮北宣抚判官刘锜还太平州,自是不复出师。

  

  十月丙戌,河北路统制李宝至楚州。时韩世忠在楚州,宝与其徒归之,世忠大悦。

  

  十一年二月丙申,江东制置大使叶梦得上奏称贺,诏嘉奖。初,建康屯军,岁费钱八百万缗,米八十万斛,榷货物所入不足以赡。至是禁旅与诸道之师皆至,梦得被命,兼总四路漕计以给馈饷,军用不乏,故诸将得悉力以战,由是朝廷益嘉之。

  

  三月癸丑,张俊渡江,归建康府。

  

  五月辛丑,淮东转运副使胡纺总领淮东军马钱粮,置司楚州;尚书度支员外郎吴彦璋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置司建康府。丁未,诏韩世忠候御前委使,张俊、岳飞带本职按阅御前军马,专一措置战守。时秦桧将议和,故遣俊、飞往楚州,总率淮东全军,还驻镇江府。

  

  六月戊辰朔,责授单州团练副使刘子羽复右朝请大夫、知镇江府兼沿江安抚使。癸未,张俊、岳飞至楚州,飞视兵籍,知韩世忠止有众三万,而在楚州十余年,金兵不敢近,犹有余力以侵山东,可谓奇特之士也。俊以海州在淮北,恐为金兵所得,命毁其城,迁其民于镇江府。俊遂总世忠之军还镇江府,惟背嵬一军赴行在。

  

  七月,枢密使张俊复往镇江措置事务。

  

  九月甲寅,建康府火,燔公私室庐甚众。

  

  十二月乙丑朔,上谓秦桧曰:“和议已成,军备尤不可弛,宜于沿江筑堡驻兵,令军中自为营田,则敛不及民而军食常足,可以久也。”仍修建康为定都之计,先宗庙,次太学,而后宫室。

  

  十二年二月辛卯,镇江府城外火,延入城中,遂及大军仓,燔米麦四万斛,六万束,公私室庐被焚者甚众。守臣刘子羽坐贬秩。

  

  十一月癸巳,李椿年乞行经界,言:“臣闻平江岁入昔七十万斛有奇,今按其籍虽三十九万余,然实入才二十万,询之土人,其余皆欺隐也。望考按核实,自平江始。”乃诏专委椿年措置。椿年请先往平江诸县,俟其就绪,即往诸州,要在均平,为民除害,更不增税额。从之。

  

  十三年正月十一日,孟忠厚知建康府。

  

  四月,除浙西围田,以其壅水害民故也。

  

  五月,罢两浙市舶司。以言者论两路市舶所得不过一万三千余贯,而一司官吏请给乃过于所收故也。

  

  八月,降会子、交子各二千万,均发于镇江、建康两榷货务。如两淮人过江南,许将交子于务场换易会子,江南过两淮亦听用现钱或会子就务场对换交子行使。

  

  九月,知上元县李允升坐赃贷死,决配建康。帅守王佐坐纵允升寻医离任,追两官,勒停;建昌军居臣提刑袁孚以失按,降一官。

  

  十四年二月壬午朔,尚书工部侍郎王焕充宝文阁直学士,知平江府,从所请也。癸未,少傅、镇潼军节度使、江南路安抚制置大使、判建康府兼行官留守、信安郡王孟忠厚与资政殿学士、知绍兴府楼熠两易。己丑,诏江浙等路,绍兴八年以前拖欠并与蠲之。

  

  三月乙卯,辅臣进呈诸路未发上供钱粮数。上日:“江、浙、京、湖积年拖欠皆虚数,绍兴十年以前除形势及第二等以上户外,悉蠲除之。”仍出榜晓示,官吏故违,讦之,越诉于朝。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张守为江南东路安抚制置使,兼知建康府。

  

  五月甲戌,初,两浙转运副使李椿年置经界局于平江府,守臣、直秘阁周葵见椿年事之曰:“公今欲均税耶?或遂增税也。”椿年曰;“何敢增税!”葵曰:“苟不欲增,胡为言本州七十万斛?”椿年曰,“若然,当用图经三十万数为准。”

  

  六月甲申,诏江、浙等路州县酒税欠折、坊场废坏、纲运沉失,仓库漏底,委非侵盗者,皆蠲之。甲辰,淮东转运判官汤鹏举言:“五月乙亥,楚州盐城县海水一概澄清。”秦桧请率百官入贺,上曰:“自太祖平定天下,太宗时干戈偃息,真宗时祥瑞甚多,祖宗圣语止于丰年为瑞,第可付史馆,不必受贺,尤见大体。”

  

  七月壬申,直秘阁,知扬州许中主管台州崇道观,从所请也。又直秘阁、知盱眙向子固知扬州。

  

  八月壬午,直龙图阁、知镇江府蒋璨罢,以转运司劾其擅以经费钱物收入公使故也。

  

  十五年正月戊辰,命权户部侍郎王铁措置两浙经界。李椿年既以忧去,秦桧请用鈇。上因言经界之法,细民多以为便。桧曰:“不如此,则差役不行,赋税不均。积弊之久,今已尽革。去年陛下放免积欠,天下便觉少苏。”铁言,“本部员外郎李朝正,尝知溧水县,均税不扰,请与共事。”又言:“今当革诡名挟户,侵耕冒佃,使差有常籍,田有定税,则差役无争诉之烦,催科免代纳之弊。然须不扰而速办,则实利及民,欲更不划图,又造砧基簿,止令逐保排定,十户为一甲,令递相纠合,从实供帐二本,积年所隐,一切不问。如有不实,致人陈告,即将隐田给以充赏。”从之。

  

  四月十一日,晁谦之知建康府。

  

  六月壬午,直秘阁、通判明州钱端礼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癸巳,左朝散郎张昌知楚州。

  

  七月壬子,直秘阁、新提举淮南东路茶盐公事钱端礼为两浙路转运判官。时秦桧议乾鉴湖为田,云岁可淘米十万斛。上谓:“若遇早岁,无湖水引灌,则所损未必不过之。”桧乃止。戊辰,两浙转运判官吴炯条具便民事,乞令常平司支借钱谷,劝民浚决华亭等处沿海三十六浦,以泄水势,庶无淹损民田之患。诏可,后十余年乃克行之。

  

  八月己亥,权户部侍郎王鈇言;“常平之法,本以抑兼并、备水早,科条实繁,其利不一。有义仓和籴之储,坊场河渡之入,以产制役,欲使平均,以陈易新,俾无红腐,一有饥馑,则开发仓廪:济以艰食,岂一主管官能胜其任哉!建言者将欲省官,而主管已复将欲省吏,而胥徒如故,独罢一提举官,而奸弊百出,州县苟且,无所畏惮,封桩钱物资移易多致陷失,凶年饥岁,赈济之法漫不加省。今虽隶于宪司,而狱讼繁多,不能究心,望复置提举官,庶良法美意,不为虚文。”乃命诸路茶盐官改充提举常平茶盐公事,仍令检察所部州,有擅用常平钱物者,按劾以闻。直秘阁、知盱眙军沈该为淮南路转运判官兼淮南路提点刑狱公事;直秘阁、淮南路转运判官汤鹏举知常州。

  

  十一月丁巳,诏:“平江府应办国信馆舍宴设为一路最,守臣、宝文阁直学士王落直字。”

  

  闰十一月辛卯,诏楚州上供钱物免一年。

  

  十六年三月己亥,工部奏立淮东、江东、两浙诸县岁较营田赏罚格。其法以绍兴七年至十;年所收课利最多,酌中者为额,每县令以十分为率,取二分赏之。岁收增三分至一分以上,并减磨勘年;仍以最亏一县为罚。

  

  六月己亥,直秘阁、知常州汤鹏举为两浙路转运判官。丁未,秦桧奏淮东盐课增羡,乞推赏。上曰:“增羡之赏,尤所当慎。大率今岁有羡,次年必亏,盖民之食盐,每岁止如此也。”

  

  七月壬辰,江东提刑司请诸路经总制钱,并委县丞拘收,无县丞处,委主簿。从之。丙申,江东转运司建康府言:“本府民户所欠官钱六万余缗,委是贫乏,无可催理,乞特赐蠲免。”权户部侍郎李朝正乞令总领所审实蠲放。从之。先是清河郡王张俊为淮西宣抚使,驻军建康,责部民子钱息之不已,积不能偿,则献于朝。奏下守臣,敷文阁直学士晁谦之诘得其状,立上言:“皆穷民,愿勿责。”上许之。

  

  八月辛亥,右朝奉大夫、江南东路安抚司参议官王晌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甲子,直秘阁、淮南路转运判官沈该移两浙路。

  

  九月丙戌,直秘阁、两浙路转运判官沈该知临安府。

  

  十一月辛卯,朝散郎、两浙东路提点刑狱朱敦儒罢。

  

  十七年正月丙寅,丹阳隐士苏庠卒,年八十三。

  

  三月辛卯,直宝文阁、主管台州崇道观钱端礼为淮南路转运副使,兼淮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

  

  五月辛未,中书请令军中拣退人耕江淮、京西官逃田以自赡,从之。

  

  七月戊辰,左承议郎、添差通判严州秦昌时提举两浙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九月丙戌,诏:“江、浙见输折帛钱太高,虑民难出。今绸帛各减价,每匹江南六千,两浙七千,和买六千五百,绵每两江南三百,两浙四百,自明年始。”

  

  十二月甲寅,右朝请大夫、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林师说罢。

  

  十八年四月癸丑,敷文阁直学士、知建康府晁谦之罢。丙辰,显谟阁直学士、知平江府郑滋知建康府。

  

  八月丙戌朔,右朝散大夫、知镇江府荣嶷知扬州。

  

  闰八月,右朝散郎曾悼知镇江府。甲子,命临安、平江府、淮东、西、湖北三总领所岁来米百二十万石有奇,用户部请也。浙西凡籴七十六万石,平江府场二十万、淮东十五万石。时行在岁支凡三百三十六万石有奇,而浙、江、荆湖上供米纲才三百万石,故籴之。三总领所旧不立额,及是比仿行下。己巳,直秘阁、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林大声罢。右司谏巫论其总赋淮东措置乖方,及为江东漕妄费官钱故也。壬午,右朝奉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张昌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十一月癸卯,降授左奉议郎、知真州洪兴祖复左承议郎,以赦叙也。先是州残于兵,民之疮痍未复。兴祖至,即上疏清复一年租,从之。明年,再疏,又从之。自是流民渐归,遂诱温户垦荒田至七万余亩。丁未,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邕州观察使董先添差两浙西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平江府驻扎。

  

  十二月乙卯,时秀、润等州皆旱,民多流散,上命有司发粟减赋。至是,复命常平官亲往赈给之,毋致失所。

  

  十九年四月,建康府言甘露降。是月十三日,俞俟知建康府。

  

  六月辛亥朔,户部员外郎周庄仲面对言:“浙西积水之患,平江为甚。平江秋苗三十四万石,以积水蠲放者,岁三之一,积水之处,皆昔日膏腴之地。望委常平官督责令佐,多方劝诱,修筑成旧,如民户不来,即官为拘收,召人请佃,如此人当自勉,不惟官得十万,而民间所得当数倍矣。”沼户部看详申省。癸亥,右宣教郎、直秘阁高百之提举两浙路市舶。甲戌,两浙转运判官、提举营田曹泳言:“根括得镇江府荒田二千二百余顷,望悉以为营田。”从之。

  

  七月壬寅,右谏议大夫巫假论:镇江府现于民间科借苗米,追呼捶挞,不胜其扰,乞禁止;其官吏重赐黜责。癸卯,秦桧奏事。上曰:“巫伍言镇江预借事,不知何故阙乏乃尔?可令谏司经理,其守臣先罢。”时右朝散郎曾惇为秦桧所厚,骤用知镇江,至是才数月也。

  

  八月壬午,刘宝为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癸丑,复泰州兴化镇为县。

  

  十月己未,右朝请郎、干办行在诸军粮料院王珏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先是,秀州岁以分给亭民煮盐,至十五年积十九万七千余缗,不给,亭民无以煮盐,诉于朝。上曰:“亭户宜恤,不则遁去,其害非细。可令户部究实。”于是用珏,珏至官,逾年尽偿所负。又开华亭海盐河二百余里,盐滋得通流其隘。以溉田经界之法行,甚害者三百六十九事,其七千二百二十七户尤为病,珏奏除之。庚午,右奉直大夫、知平江府王晌直秘阁、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司公事。建康自置留守,后以庶官为之,盖自晌始。

  

  十二月壬午,右朝请大夫、知婺州周三畏复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

  

  二十年四月庚戌,右朝散大夫、知扬州荣嶷为两浙路转运判官。既而,以侍御史曹筠言,罢还旧任。癸酉,左朝奉大夫,新知庐州吴逵言:“两淮之间,平原沃壤,土皆膏腴,宜谷易垦,稍施夫力,岁则有收,而莫之加工,茅苇翳塞。望置力田之科,募民就耕淮甸,赏以官资,辟田以广官庄。自今岁始,欲令江、浙、福建委监司、守臣,劝诱土豪大姓赴淮南从便开垦。田地归官庄者,岁收谷五百石免本户差役一次,七百石补进义副尉,至四千石补进武校尉,并作力田出身。其被赏后再开垦及元数,许参选如法理,名次在武举特奏名出身之上,遇科场并得赴转运司应举。”从之。

  

  七月丁酉,右朝奉大夫、知庐州吴逵言:“土豪大姓就耕淮南荒田者,却除种子外,九分归佃户,一分归官;三年后,岁加一分至五分止;岁收二熟者,勿输麦;每顷别给二十亩为莱田,不在分收之限,仍免科借差役。”户部看详如所请。从之。

  

  九月丙戌,诏:“金国人使,自今于淮阴县取接,令本路转运判官沈调如法修盖馆舍。”以金人言,人使合于近便处山东邳州路取接往来故也。

  

  二十一年正月乙未,布衣步孝友上书,言丹阳练湖堙塞,艰于漕运,可渝漕臣修治。

  

  闰四月辛末朔,左朝散郎孟处义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六月甲戌,诏,“淮南诸州将请田佃土年限已满之人,根括包占顷亩,依已降指挥起理二税。”用户部请也。先是,言者论淮南田土,昨来官司急于人之归业,请佃不究顷亩多寡,止凭所乞,遂给与之。其间皆是择膏腴,广包占,故租税所取无几。近年田野加辟,年谷屡登,而为坐享农者厚利。乞依舒州已得根括指挥,令民户五家为甲,限一季自陈结,无隐匿罪状,官司致籍,如出限或所陈不实,致有人告,即差官打量出给告人,仍追积年租税入官。本部看详,欲依所乞,故有是命。

  

  七月壬戌,左中奉大夫、淮南转运判官沈调充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

  

  二十二年二月丙寅朔,资政殿学士、知宣州杨愿知建康府。十一月戊午,卒。

  

  六月辛巳,上谕大臣曰:“闻淮东被水,民多转往淮西,可令漕司赈济。”

  

  二十三年正月戊午,右朝散郎、知镇江府王循友知建康府。

  

  三月丁未,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刘宝,乞令民户识认军庄田者,每亩赏开耕工本钱五千五百。从之。寻诏诸路仿此。

  

  五月甲辰,直显谟阁、知扬州向子固罢。

  

  七月壬辰,诏:“平江府实被水,贫乏下户未纳夏税,并权住催理,俟秋成日输纳。”用户部请也。

  

  庚戌,右谏议大夫史才言:“浙西民田最广,而平时无甚害之忧者,太湖之利也。数年以来,濒湖之地多为军下兵卒侵据为田,擅利妨农,其害甚大。队伍既众,易于施工,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旱则据之以溉,而民田不沾其利;水则远近泛滥,不得入于湖,而民田尽没矣。欲望委本路监司躬行究治,尽复太湖旧迹,使军民各安其职,田畴尽蒙其利。”从之。

  

  八月己卯,诏以建康府永丰圩赐秦桧,仍令江东漕司同本府葺治,限十二月末须管了毕。

  

  二十四年三月庚辰,右正奉大夫、提举台州崇道观宋贶知建康府。先是,右朝散郎王循友守建康,因事忤秦桧,故罢去,而用贶代之。

  

  四月甲申,左朝散郎、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孟处义言:“去年煎盐比旧额增十五万五千余石(五十斤为一石),支发袋盐增四万六千七百余袋,钞面通货钱增八十五万四千余缗,并受钞住买茶盐并皆增羡,司官吏委是宣力。”诏:“处义进一官,属官及职级有名目人递减磨勘,余帛有差。”

  

  九月乙丑,大理寺丞环周面对言:“平江等四州低下之田处,为积水浸灌,究其所以,盖缘溪山诸水接连,并归太湖。自太湖分为二派,东南一派,由松江入于海,东北由诸浦注之江。其松江泄水诸浦中,惟白茅一浦最大,今为泥沙淤塞。每岁若遇暑雨稍多,则东北一派水必壅溢,遂至积浸,有伤农田。望令有司相视,于农隙开决白茅浦故道,俾水势分派流畅,实四州无穷之利。”诏转运司措置(绍兴二十八年九月施行)。

  

  二十五年三月癸丑,太常少卿、权吏部侍郎陈夔言:“两淮尚有旷土,而耕牛、农器资之江、浙,比年州县例收其税,是有可耕之田而无其具,望赐约束。”诏户部申严行下。

  

  四月己丑,右朝请大夫、新通判常州卢适知楚州。

  

  七月戊午,直龙图阁、知平江府汤鹏举罢。以右正言张扶论其窃取幸直之名,以济贪污之行,长恶不悛,治郡亡状故也。癸亥,尚书兵部侍郎王会充敷文阁学士、知平江府。

  

  八月壬寅,右朝请郎、知衢州王彦传为江、淮、荆、浙、福建、广南路都大提点坑冶铸钱。

  

  九月癸丑,权户部侍郎曹泳言:“江、淮、荆、湖、广、福九路上供钱物粮斛,依条发运司注籍,稽考催促。自罢司之后,别无总辖拘考,缘铸钱司职事简少,欲望就委兼管拘催驱考九路上供钱物粮斛。每岁以诸路漕司催发,及一路州军起发数目比较,申取朝廷指挥。”从之。时新除铸钱官王彦传本泳辟客,故其所陈如此。

  

  十月丁酉,右朝请郎、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王彦传,左奉议郎、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杜师且并放罢。甲辰,诏敷文阁学士、知平江府王会,敷文阁直学士、知建康府宋贶两易其任。

  

  十一月乙丑,敷文阁直学士、新知平江府宋贶罢。右朝请大夫、知广州周三畏复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辛未,敷文阁直学士、新知建康府王会罢。

  

  十二月甲戌,端明殿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程克俊知建康府。辛巳,右正言张修言:“江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黄然修褥庸懦,昨为两浙转运判官,其于漕计漫无措划,将一路常赋妄行折科,民苦其扰;为江东提刑,案牍积压,一听人吏。乞与宫观差遣。”从之。丙申,直秘阁、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齐旦,直秘阁、添差通判平江府王伯庠并落职放罢。殿中侍御史汤鹏举论旦奴事权臣,渡克盐本钱以资妄用。伯庠以王会亲戚,寡廉鲜耻,违法贪饕,故皆黜之。

  

  二十六年正月丁未,右朝请大夫、知信州黄仁荣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癸亥,左朝请大夫、直秘阁林大声知镇江府。丙寅,右朝请大夫、知楚州卢适罢。己巳,诏:“江、浙诸路自绍兴二十二年以前未起诸色钱物租税等,其形势并第二等已上有物力之家,见欠数目并与除放。令州军日下衔落簿籍,如巧作名目催理者,监司按劾,取旨重作施行。”

  

  二月乙亥,户部言:“江、浙诸路常平司拘收到户绝没官田宅,除见佃人已添三分租课,并令依旧承佃外,余依今来措置出卖。”从之。甲午,国子司业兼崇政殿说书王大宝言:“窃见江南诸州有月桩钱而县吏因仍为奸,有折帛钱而下户赔补为患。月桩钱者,科发不均,名目无定,胥吏缘此以科麴,引催积欠,仰卖官纸,私行赏罚,刻剥良民,追呼牵牛,其弊为甚,折帛钱者,艰难之初,物价踊贵,令下户折纳,务以优之也。今市价每匹不过四贯,乃令下户增纳六贯。望委诸路监司核实月桩名色,立为定额,如有不足者,审度均定,不得假名目以恣率敛。及折帛钱,量与裁减,以恤下户,庶几和气旁浃至治,格子神明矣。”上览奏,谓执政曰:“大宝所论,可令户部看详。”左承议郎、通判泰州朱冠卿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冠卿,华亭人也。是月,张焘知建康府。

  

  三月丁巳,诏:“淮南边州有未可起税处,令漕臣保明,与放十年。”时诸州民户全未归业,每岁旋乞展免起税,朝廷虑其农种不时,故特蠲之。己巳,户部侍郎韩冲通等言:“蜀地狭人稠,而京西、淮南系官膏腴之田众,乞许人承佃,官贷种牛,八年乃偿,并边悉免十年租课,次边半之,满三年与充己业,许行典卖。令四川置制司榜谕,愿往之人,给据津发。上曰:“如此甚善,但贫民乍请荒田,安能便得牛种?若不从官贷,未免为虚文,可令相度,于合支钱内支破。”

  

  四月庚寅,诏淮南贩买耕牛与免税二年,用三省请也。

  

  八月庚辰,右朝议大夫、知楚州陈机为淮南路转运判官,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观孟处义知楚州。甲申,镇江府发解举人,而闽人有冒贯者,举人周晋等持梃欲击之。守臣、直秘阁林大声率府寮往视,为飞石中其帻,吏士有被伤者,大声即捕举人十八人,属吏事闻。诏停举,令金部郎中、总领淮东财赋董苹审问。晋遁去,其徒顾作猷等皆坐编管,殿举有差。其后右正言凌哲奏,举人喧竞,盖大声遣卒护送闽人冒贯,激使之然,于是大声亦罢。己丑,诏蠲建康府绍兴二年以后至二十年终积欠内库折帛钱二百三十三万余缗,绢二十万七千余匹。以守臣、宝文阁学士张焘建言,累放以来,积场拖欠,岁久无所从出,上特恩也。丁酉,诏吴秉信充右文殿修撰、知常州。

  

  九月乙丑,右文殿修撰、新知常州吴秉信卒于萧山县。

  

  十二月甲寅,罢江、淮等路提点坑冶铸钱司。自韩球籍定岁买铜数,然所铸钱才十万緡。尚书省言:“本司岁额全阙,而一司官吏所费不赀。”故有是命。遂以其事赴转运司。明年七月庚午,复铸。

  

  二十七年二月壬寅,废江阴军为县,隶常州。先是,直秘阁、知临安府,兼管浙西安抚司公事荣嶷言:“自建县为军,于朝廷初无所补,而以一县之财,供一州之费,遂使徭役科率倍于他州,兼常州失此一县之赋,两皆受弊。”故有是命。仍诏存屯兵三百八十余人,以知县兼军使。丁未,上谓大臣曰:“王会守平江日,有钱三十万缗,以羡余为名,未曾起发。闻近已侵耗大半。今既罢,羡余未知复何所用。若巧取于民,当便将窠名尽行除去,恐取之不已,百姓难堪,宜速理会。”丙辰,蒋璨知平江府。

  

  四月丁酉,左朝请大夫、两浙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宋斐直秘阁、知扬州。

  

  七月丙戌,右承议郎张祁知楚州。丁亥,金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方师尹言:“诸郡应副大军钱粮多违期限,有误支遣。自今有违,其监司、守臣,乞择其尤者,案劾以闻,重赐黜责。”从之。

  

  九月戊寅,诏淮南等路、州、军,自绍兴十四年至二十七年合起内藏库绸绢钱帛,可并与蠲免。日后合起发数,令逐路提刑转运司官亲巡所部,度量事力,开具的实合发纳分数以闻。自来年始。先是,诸路久逋内藏库绍兴甲子以后合发上供钱帛,上欲悉与蠲之,以谕宰执,沈该等言:“昨蒙圣谕,仰见陛下恭俭爱人,苟有可以宽民,虽内帑数百万不惜,天下幸甚!”上曰:“昔唐玄宗有云:‘朕虽瘠,天下肥矣!’大哉王言!此所以致开元之治也,朕有取焉。朕约于奉己,内帑未尝妄费一金。边郡所欠故多,然户口未复,责输实难,可悉与蠲免。”己卯,中书门下省言:“两浙诸州绍兴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凑额钱拖欠数多,其钱系转运司将日生酒税钱桩发,缘逐年所入不常,是致拖欠。”诏与减放一年。

  

  十二月乙未,直秘阁、两浙转运副使赵子潇言:“被旨措置镇江府沙田,欲选官打量,随田地肥瘠,轻立租课,就令见佃人耕种,委知县拘管。如形势之家尚敢占吝,不即交割,许本司具奏。所有以前收过租利,不少,依条合尽行追纳入官。”诏:“人户冒佃,积年收过租课特免追纳,其田疾速拘收措置。”癸卯,右朝请郎吕广问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

  

  二十八年正月庚午,集英殿修撰、知平江府蒋璨升敷文阁待制。时诸将掠人为兵补军籍,率用大舟,往来漕河无人处,道遇强壮少年束缚钳梏之。恶少利其资,通为囊橐,因闭栅中无脱者。璨尽得其姓名,穷治株究,捕置诸法,遂绝。至是,璨又言收簇到钱七万余缗,乃有是命。壬申,诏以御前激赏库钱七万缗赐殿前司,造平江府牧马瓦屋。诸军旧有厩屋数千区,茨以茅竹,岁一更葺,而财与力皆出于民。至是,命本府以系省钱改造,才及二千五百间而已。守臣蒋璨请出内帑钱佐其费。上谕大臣:“今据闲架支钱付逐军自盖,庶可即集。如户部阙钱,以内库支。”既又以五万二千缗益之。屋成,可支数世,州人欢呼,相率诣北禅寺作佛事,以报上恩。癸未,诏户部员外郎莫溕同浙江、江东、淮南漕臣赵子潇、邓根、孙荩检视逐路沙田、芦场。先是,言者谓江、淮间沙田、芦场为人冒占,岁失官课至多,故命濛等案视。既而殿中侍御史叶义问言:“近有献沙田、芦场,陛下遣使及委三路漕臣同视,用为经久之利,其免岁籴马料,诚为利国便民。但奉行之人,不恤百姓,名为打量,多逼县官逐急案图约纽,唯务增数,以希进用。且如三路辽,不能二著,实于有力之家初无加损,而贫民下户已受其苦。若因小利,如此扰之,必致逃移,坐失税额,因极论之。”不报。丙戌,初,殿前司奏,乞令平江府撩拨收买民田为牧马塞地。既许之矣,给事中贺允中言:“此间皆极上腴,民间岂肯辄卖!乞以系官荒闲白地与之。”诏:“所占如非稻田,令府优偿其值。”己丑,左朝散大夫、知楚州孟处义为淮南路转运判官。

  

  三月癸未,浙江提举常平茶盐公事邵大受、浙西提举常平茶盐公事谢伍请复诸州支盐仓,从之。近岁皆就场支盐,至是始复旧制。乙酉,诏:“自今诸州知、通拘收无额上供钱并竣,任满日方许陈乞推赏。”先是,常州起无额钱万余缗,而有未起折帛钱九万五千余缗。权户部侍郎徐林论其移易官钱以希赏,故条约之。

  

  五月丁丑,罢淮东沙田芦场复实,指挥令依旧。

  

  六月辛丑,诏户部科降两浙转运司收籴马料钱,令以的实窠名支破。时行在及镇江府用大军马料八十余万(行在六十五万,镇江府十六万二千),其四十三万石以营田夏税兑籴,及转运司管认,余三十八万石本司置场收买,而户部降本钱四十四万缗予之。转运副使李邦献等言:“所降本钱内有未可指拟钱十二万缗。”故有是旨。甲寅,诏:“浙西、江东沙田芦场官户十顷,民户二十顷以上,并增纳租课,其余依旧。仍置提领官田,所掌之不隶户部。”

  

  七月丙申,初,议者以淮东积盐,命提举官吴措置。至是言:“本路催煎场一十九,共管置四百五十二,今诸仓积盐三百七十四万石,欲省灶八十四,减岁额盐五十二万石有奇,度岁收尚三百十万石。如每年支及六十万袋,则可将积盐三十万石带支,期以十年发尽绝。”从之。

  

  九月己巳,初,右奉议郎环周以大理寺丞面对论,太湖地低,杭、秀、苏、湖四州民田多为水浸,请复导诸浦,分注诸江。诏两浙漕臣按视。至是转运副使赵子潇、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蒋璨等言:“太湖者,数州之巨浸,而独泄以松江之一川,宜其势有所不逮,是以昔人于常熟之北开二十四浦,疏而导之扬子江,又于昆山之东开一十二浦,分而纳之海。三十六浦后为潮汐沙积,而开江之卒亦废。于是,民田有淹没之忧。天圣间,漕臣张纶尝于常熟、昆山各开众浦;景祐间郡守范仲淹亦亲至海浦,后开五河;政和间,提举官赵霖又开三十余浦,此见于已行者也。今诸浦湮塞又非前比,统计用工三百三十余万,钱三十三万余贯,米十万余石。缘平江积水已两月未退,望速行之。”乃诏监察御史任古、本路提点刑狱公事徐康复视。古至平江,又言:“常熟五浦通江,委是快便。若依子潇所请,以五千人为率,来岁正月入役,月余可毕。”又言:“平江四县旧有开江兵三千人,今乞止于常熟、昆山两县各招填百人。”从之。既遂出御前激赏库钱,平江府供米如其数,用正月庚申兴工。癸未,三省言:“平江等府被水,欲除下户积欠,恐侵岁计,乞令户部开具。”上曰:“止令具数,使于内库拨还。”

  

  十月癸卯,左朝奉大夫、两浙西路提点刑狱公事徐康,右朝奉郎、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谢,右太中大夫、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蒋璨并特降一官。时德清令范直大、长洲令张靖皆有赃,为侍御史叶义问所按。诏诘监司守臣之失察者,康、、璨皆缪为案牍以闻,由是贬秩。既而,两浙转运副使赵子潇、汤沂,敷文阁待制、知湖州李琳皆上章引罪,上特命释之。义问又奏康等三人罪大罚轻,不足以戒欺罔。诏璨提举洪州玉隆观,康、并罢。

  

  十一月丁巳,出内库钱三万九千余缗付户部,代平江府、常、湖州水灾人户积欠租税。

  

  十二月丁亥,敷文阁待制、枢密都承旨陈正同知平江府。己丑,权尚书刑部侍郎杨揆充敷文阁待制,知镇江府。仍诏以镇江重地,选用从官,故特除待制。

  

  二十九年二月癸卯,两浙转运司言,浚常熟县诸浦毕工。

  

  三月丁亥,蠲放常州、镇江府、平江府被水下户积欠税赋。

  

  四月己亥,镇江府火。诏:“商贩竹木捐其税,被火之家以常平米济之。”辛丑,诏修临安府至镇江运河堰闸。时久旱河涸,纲运迟留,又使人且至,权户部侍郎赵令以为言,故从之。己酉,承议郎吕忱中知泰州。

  

  五月己未,敷文阁待制、知镇江府杨揆移知湖州;敷文阁直学士韩仲通知镇江府。时仲通未免丧,诏俟从吉之任。中书门下省奏:“江、浙四路所起折帛钱地里遥远,欲就近桩管,以备军用。平江府、湖、秀州四十八万三千余缗,并起赴平江府;镇江府、常、徽、处州八十二万七千余缗,并起赴镇江务场;建康府、宣、信、洪、筠、袁、抚州一百十九万四千余缗,并起赴建康务场。”

  

  六月壬辰,敷文阁直学士、知镇江府韩仲通移知建康府。甲辰,秘阁修撰、新知泰州刘岑知扬州。左朝议大夫郑作肃复直秘阁,知镇江府。时居民遭火,都统制刘宝遣其下救火,因而大掠。作肃以为言。他日,又火,宝恨之,闭塞不出,下令曰:“辄出救者死。”城中半为煨烬,仓米被燔者数万斛。

  

  闰六月丁巳,户部言:“秋成不远,欲预行储蓄收籴,以为赈贷之备。今科降本钱及取拨常平司作赈籴钱,令江、湖、浙西漕司选官置场,或就客贩增价收籴米共二百三十万石,两浙一百万石,并起赴镇江;平江府、常州、江东五十万石赴建康府,每石降本钱二十,内以关子茶引及银充其数。”从之。戊辰,诏:“建康、镇江府,起发冰段,劳费人力,可并罢。”

  

  八月甲戌,户部言:“两浙、江、湖诸路岁认发米四百六十九万石有奇,今实发四百五十三万石。两浙一百五十万,除三十五万折钱一百一十万缗,今发八十五万,江东九十三万,今发八十五万。且欲依减下之数以凭科降照依限数足。”

  

  九月辛卯,初,以运河春冬水涸,浙、湖诸路粮舟皆自镇江府转江阴而来。至是,司农少卿张宗元入对,论近粮舟自下江来,有全舟俱失,人物俱亡者,是守闸则有关津之阻,转江则有艰险之虑,二者皆非良便。今宜于沿流权就下卸,命户部计行在储蓄之数,预定量度,因河流济通之。时令两浙转运使,随宜转般公使两便。先是,浙西提点刑狱公事邵大受尝请置转般仓于镇江之海鲜堰,未及行。于是,户部乞如二人言,令淮东总领所措置。丙申,诏:“诸路四等以下户去年未纳税赋,两浙、江东、西去年水灾赈贷物料,及浙东、江西民因为螟损稻者,其租税皆蠲之。”

  

  十一月辛丑,尚书户部员外郎魏安行直敷文阁,为淮南转运副使兼淮南东路提点刑狱公事,专一措置淮东营田。左朝请大夫、淮南转运判官兼淮东路提点刑狱公事孟处义为江南东路转运判官。

  

  十二月丙寅,初,上命淮南帅漕司讲究,两淮使无旷土以闻。直敷文阁、新淮东转运副使魏安行乞募民力田,其法曰:“身劝民垦田及七十五顷者,补副尉,五百家者,补承信郎(大率每招一户,垦田三十亩,赏钱四千,自是等而上之),已仕者,递迁有差。诸军所汰官兵愿耕者,予三月俸,牛种、庐舍皆从官贷。满五年,仍偿其田,并为永业,仍免十年租。”从之。戊辰,右朝奉大夫陆廉知楚州。

  

  三十年正月戊子,金使至秀州,遣人告。伴使金安节以欲蹉程前去,副使耶律冀即遣人持梃击逐挽舟之人,俾用力牵挽。夜漏下二十刻,抵平江府。辛卯,金使施宜生等至镇江府,赐宴,不受,遂即时渡江。壬辰,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杨倓,乞常平米斛许籴稻谷,别廒安顿,庶几可以停久。从之。癸巳,金使至楚州,其下夺巡检王松所乘马,松不与,乃诬松从者云,以杖击我。副使耶律冀怒,命捕松,覆面以马棰捶之二百余,几死。乙未,金使施宜生等渡淮。

  

  二月甲子,直秘阁、淮南路转运副使魏安行知扬州。戊寅,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王义朝罢。以殿中侍御史汪澈论其抑勒民户,请买官田也。

  

  三月庚辰,户部郎中、总领淮西财赋都絜入言:“江东屯军,岁费缗钱七百万,米以石计者近七十万。科拨虽有名,限期虽有日,尚虑监司守贰恬不加意。望将弛慢尤甚者,许臣按劾黜责。”从之。辛巳,直敷文阁待制、知平江府陈正同迁。秘阁修撰、知宣州朱翌知平江府。癸未,初,淮东转运副使魏安行上募民力田法。至是,诏赐安行钱十万缗,然卒无成。乙未,王普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丙申,左武大夫、荥州刺史、江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刘光辅移淮南东路副总管,楚州驻扎。先是,山东之民,怨金暴虐,会岁饥,东海县民因起为盗。有次首领李秀者,密诣淮东副总管宋肇纳款,愿得归附朝廷,却之。且疑其或致冲突,谍者因谓其与金结约,将大兴师南来,乃命光辅驻楚州以为之备。光辅未至,秀又遣其徒至楚州,见右朝奉郎、通判权知州事徐宗偃求济师,宗偃谕遣之。因贻书大臣,大略谓东海饥民,困其科敛苛扰,啸聚海岛,一唱百和,犯死求生,初无能为金主蒙蔽,下情不通,犹未之闻。若知,则偏师一至,即便扑灭,纵使猖獗得志,必自沂、密横行山东,失利则乘舟入海,诚不足为吾患。今添置兵官,招集叛亡,适足以生边衅。右朝奉大夫、新知楚州陆廉与右朝请郎、新知滁州周淙两易(楚州易守,恐亦与东海县事相关)。

  

  四月乙丑,初,命户部于镇江,建康各别储米百万斛,以备水旱,助军食。其后镇江所储至九十五万余,建康所储至六十二万余。至是,左司员外郎方师尹言:“户部及漕司颇有借兑,乞令部措置补还。”从之。壬申,议者以为川、广、荆、湖每岁漕纲至行在者,既入浙江即须守闸,且有沮浅之患。而建康府溧阳之邓步,溧水之银林皆有陆路,止二十里,乃舟楫经从之地,调宜于此地置转搬仓两处,中间陆路旧曾开通,见有沟港可考。问其所废之由,则曰宣州地高,每遇水涨,无以遏水,为患于湖州等处。臣谓只当留最高处二三里,不必开通,以为仓基,则搬运尤易。”又言:“建康上供米自溧阳一夕面可达宜兴,广德军上供米白四安一二日而可至,皆于两浙漕司拨船,运不数日而可至,诚为便利。”诏江浙转运司相度。

  

  五月己卯,初,淮东马步军副总管刘光辅既至楚州,因招集叛亡。是日,归明人吴皋率其党持兵殴斗,北神镇居民为之惊避。已而,其党杀之,金人寻复东诲县。事闻,移光辅江南东路副总管,饶州驻扎。戊子,赐江东转运司银七万两,籴大麦二十万斛。甲午,金使之过淮、浙州县也,居人皆阖户不出。使者以为言,国信所奏其事。诏尚书省行下,并毋得闭门。

  

  六月己未,直敷文阁、知扬州魏安行为江南东路转运副使。左武大夫、武康军承宣使、权知庐州刘纲移知扬州。壬戌,左朝散郎、知处州叶颙移知常州。

  

  七月戊寅,诏遣明州水军三百人戍昆山县黄鱼垛,巡捕漕船作,过岁一易。初,命镇江军中遣戍,而都统制刘宝不奉诏,故更发焉。辛巳,建武军承宣使许世安添差淮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扬州驻扎。庚寅,直秘阁、知镇江府郑作肃迁。赵公偁知镇江府。

  

  八月壬申,淮南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兼权安抚司公事许世安得谍报,金主已至汴京,重兵皆屯宿、泅,亦有至清河口者。乃遣右宣义郎、通判州事刘祖礼告急于朝廷。

  

  九月壬午,周琮迁,沈邦直移知楚州。己丑,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新淮南西路马步军副总管兼知黄州李宝,改添差两浙西路副总管、平江府驻扎兼副提督海船。时浙西及通州皆有海舟,兵梢合万人,诏平江守臣朱翼提督。言者请择武臣有勇略知海道者副之,宝先除知黄州,未行,乃有是命。寻以解带恩升宣州观察使。宝乞于沿江州县招水军效用千人,诏许三百。又请器甲弓矢及乞镇江军中官兵曹洋等五十人自隶,皆从之。壬辰,右朝请大夫、新知楚州沈邦直复知黄州,右朝奉大夫、新知柳州王彦融知楚州。丙申,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刘宝言:“自罢宣抚司,背嵬一军发赴行在,欲补置二千人,仍以制胜军为名。”诏许。旋招武勇、效用、胜捷、吐浑共一千人为之。

  

  三十一年正月庚子,诏浚运河,以淮东大军库攒剩钱六万九千缗,镇江府常平米万三千斛为工役费,命总领淮东钱粮朱夏卿、两浙漕臣林安宅董视之。辛丑,资政殿大学士、提举临安府洞霄宫王纶知建康府。

  

  二月乙丑,洪造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

  

  三月己卯,徽猷阁直学士、提学江州太平兴国宫洪遵知平江府。先是,命浙西马步军副总管李宝屯平江,以防海道,而守臣朱翼议多矛盾,朝廷以宝尝为遵所荐,故改用之。

  

  四月辛酉,复升扬州高邮县为军。以淮南转运副使杨绩言其户口最盛,且接连湖泺,猥通豪右,非增重事权无以弹压故也。因命右通直郎、知县事吕令门就知高邮军,仍赐经制钱二万缗,常平米三千石为复军之费。甲子,权户部侍郎钱端礼言:“淮、浙诸场积盐不售,乞立限一月,许客铺入纳,每五袋加饶一袋,不纳钞引及通货等钱。”从之。

  

  五月癸酉朔,新淮南转运判官王秬上屯田利害,以为军士狃于安闲之久,一旦服劳田亩,其功未必可成。望许令民兵于近便处,人给荒田一顷,有马者,别给五十亩自行耕作。俟成伦绪,五年之后十取其一,十年之后十取其二,虽官所得不多,然积之既久,则有不可胜计者。其有日前侵耕冒种之人,一切不问,内有贫下者,量给种。概如是,则将见两淮荒闲之田,皆变而为沃壤矣。从之。

  

  六月壬寅,拱卫大夫、利州观察使张荣添差淮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泰州驻扎。荣本泰州土豪,建炎间聚众为盗,屡与敌角,故复用之。甲子,武功大夫、荣州刺史刘泽知扬州。朝议以为扬重地,当用武帅。会泽自襄阳召归,乃有是命。丙寅,诏许淮南诸州移治清野。

  

  七月丙戌,右朝奉郎、通判楚州徐宗偃献书宰执,言:“山阳俯临淮海,清河口去郡五十里,实南北必争之地。我得之,则可以控制山东;一或失守,彼即长驱,先据要害,深沟高垒,运山东累年积聚,调发重兵,使两淮动摇,我将何以捍御!自北使奏请,意欲败盟,人情汹惧,莫知死所。及朝廷除刘锜为五路制置,分遣兵马渡江,边陲肃静,民赖以安。山东之人,日有归附之意,沿淮一带,自北而来者,昼夜不绝,不容止约。若朝廷速遣大兵,且命刘锜或委本州守贰选差有心力人,明示德音,诱以官爵,谓得一州或得一县与补是何官资,使之就守其地,其余招诱自百人、千人至万人,受赏有差,将见一呼响应,山东悉为我有。若大军未至,彼怀贰心,未肯就招,招之亦未必能守,适足以贻边患。至于合肥、荆、襄,命大将分占形势,觇逻其实,随机应变,以为进讨之计,恢复中原,可立而待。”先是,涟水县弓手节级董臻者,私渡淮见宗偃,言山东之人久困暴敛,日欲归正,若士马一动,悉皆南来,宗偃出己俸厚赠之。是月初,臻果率老幼数百人来归。宗偃言于朝,未至,会知枢密院事叶义问遣武翼郎焦宣来谕意,俾招收之。守臣王彦容怒不自己出,乃言臻不愿推恩。宗偃因遗义问书言:“旬日以来,渡淮之人昼夜不止,涟水为之一空,临淮县民亦源源而来不绝。泗州两遣人谕盱眙,令关报本州约回,然有死不肯复去,计其家属之数几万人矣。理宜优恤,多方存附济其乏绝。然非有大军弹压,得之亦不为用。兼虑对境别生事端,却贻边患;且小人喜乱,利于一时剽掠,或先事轻举,有害大计。”乃补臻承节郎,仍令淮东副总管李横以镇江都统司两将之兵往楚州屯驻。戊子,宰执言:“淮南诸郡近日怀来流民甚众。”上曰:“可谕刘锜选其壮者为效用,余皆授田贷种,且以常平钱米济之。”辛卯,淮南转运副使杨抗,诏遣右朝奉郎、通判楚州徐宗偃往淮阴县措置归正人,父老谓宗偃曰:“两淮本一家,虽投来之心甚切,本意宿留王师进发日,愿为乡导,戮力破贼。今以诸处招纳或作文字劝诱或殴逼过淮,否则公肆劫掠,不容存住,赍粮至微,今已狼狈。绍兴十一年间,我曹盖尝归顺矣,北界取索,悉蒙押发以去,今誓死不愿再回,幸公全活。”宗偃布宣国家存恤之意,且命邑官使之有亲戚者,则往依投;愿向以南州军者,各从其便;或欲请佃公私闲田者,给之。仍令保聚近里城邑,量修庐舍,勿使暴露。抗言于朝,乃赐钱万缗,米三千石,令本州赈济。乙未,诏:“新造会子许于淮、浙、湖北、京西路州军行使。除亭户盐本钱并支现钱外,其不通水路州军上供等钱,许尽用会子解发;沿流诸州军钱、会各半,其诸军起发等钱并以会子品搭支给。”用户部请也。

  

  八月辛丑朔,忠义人魏胜复海州。胜素无赖,私渡淮为商。至是,率其徒数百人至海州,自称制置司前军,大兵且继至,海州遂降。丁未,右武大夫、容州观察使、两浙东路马步军副总管傅选移江南东路,建康府驻扎。辛亥,诏:“两淮诸州起理二税之外,凡诸色科敷如夫申节、银绢、土贡,银人使岁币、亭馆、雇船贴拨等并停罢。”因权刑部侍郎张运请也。甲寅,浙西马步军副总管李宝,以舟师三千人发江阴。先是,宝自行在还,即谋进发,军士汹汹,争言西北风力尚劲,迎之非利。宝下令:“大计已定,不复可摇,敢有再出一语者斩!”遂发,徽猷阁直学士、知平江府洪遵竭资粮器械济之。放苏州大洋,行三日,风果怒甚,舟散漫不能收。宝慷慨谓左右曰:“天欲以试李宝耶?此心如铁石,不变矣!”即酣酒自誓,风亦随止。退泊明州关澳,追集散舟,不浃旬复故。而裨将边士宁自密州还,言魏胜已得海州矣。宝大喜,促其下乘机速发,而大风复作,波涛如山者经月,未得进。乙卯,江淮制置使刘锜引兵屯扬州。锜将渡江,以军礼久不讲,乃建大将旗鼓以行,军容整肃,江、浙人所未见也。壬戌,资政殿学士张焘落致仕,复知建康府。是日,刘锜在扬州,得省札谍报,金以二十五日渡淮,谓右朝奉郎、通判楚州徐宗偃曰:“锜来日提师,白天长趋盱眙,君速归语太守,宝应以北,日下清野,勿留寸草,有不如约,当以军法从事。”又谓转运副使抗曰:“锜调人马,公主军食,各有司存,毋相侵夺。倘粮运乏绝,非人情敢私。”抗与锜素不相下,闻其言,甚恐。后三日,宗偃至楚州,金以是日渡淮之说已无验,守臣王彦容以未得制置司檄,亦不听。宗偃乃白锜,愿以宝应右军移屯城下。又旬日,锜遣统制官吴超以所部驻盱眙,宗偃再以书乞留屯淮阴,合两军共万人,淮民稍定。乙丑,右宣义郎、通判扬州刘祖礼知泰州。

  

  十月庚子,浙西副总管李宝以舟师至东海县。先是魏胜既得海州,久之,官军不至,城中之人始知为其所绐,然业已背金,不敢有贰心。胜惧,乃推宝之子承节郎公佐领州事,自出募兵,得数千人,往攻沂州。有女真万户之妻王夫人者,阳引兵避之;胜入城,遇伏,与战,大败,仅以身免。胜复还海州,金兵围之。宝闻,麾兵登岸,以剑画地曰:“此敌界,非复吾境,当力战。”因握槊前行,接敌奋击,士无不一当十。金惊出意外,亟引去。于是胜出城迎宝,宝维舟犒士,遣辩者四出招纳降附。癸卯,武翼郎、统制忠义军马魏胜知海州。朝廷闻敌围海州,胜与权州事李公佐共击却之,故有是命。乙巳,刘锜自盱眙军引兵次淮阴县。丙午,刘锜遣淮阴乡导卞彬以轻舟载二百人伺敌动息。回报敌舟师甚众,锜不信,厉声叱之。辛亥,江、淮制置使刘锜,令淮东副总管张荣选所部战船六十五艘,民兵千人,赴淮阴军前使唤。先是,有诏调淮东丁壮万人付荣,于射阳湖等处缓急保聚。时淮东遭水灾,民多乏食,锜乞日给民兵钱米及借补首领官资,以为激劝,而转运使杨抗令荣分其兵之半归农,半给钱米。至是调赴军前者,皆溃逸不归,荣卒不能军。壬子,江、淮制置使刘锜得金字牌,递报淮西敌势甚盛,令锜退军备江。时锜在淮阴,与金人隔淮相持已数日。至是清河口有一小舟顺流而下,锜使人邀取之,有粟数囊而已。锜曰:“此探水势者也。”俄顷,金人各抱草一束作马头以过舟,舟约数百艘,有载粮往濠州者,有载激犒之楚、扬州者,泝流牵挽,其势甚速。锜募善渡者凿舟沉之,敌大惊。先是,淮南转运副使杨抗聚民为水寨,以土豪胡深充都统领。抗在淮阴,见锜与金人相持,自言欲守水寨,且催督钱粮,应付大军。乃弃其军而去,遂渡江,居江阴军。乙卯,江、淮制置使刘锜闻王权败,乃自淮阴引兵归扬州。淮甸之人初恃锜以为安,及闻退军,仓卒流离于道,死者十六七。锜之未退也,檄淮东副总管张荣以所部人船尽赴淮阴。是日,荣被檄即发泰州,至楚州,则大军已退,其所统民兵皆惊溃。荣收散亡仅千人,至邵伯埭,决运河水入湖以自保焉。丙辰,侍卫步军司右军统制邵宏渊以左、右二军至真州。戊午,侍卫步军司右军统制邵宏渊,及金国统军萧琦战于真州胥浦桥西。琦自滁州引兵至瓦梁,扼滁河不得渡,执乡民欧大者问之。大因记绍兴十一年韩世忠以数百骑往定远县,虚惊而回,至瓦梁,尽毁民居以为浮桥,恐金人效之,乃答以有路,自竹冈镇可往至六合县,琦从之,俾为乡导,遂迂路半日,故六合居人皆得逃去。宏渊在真州,方饮酒,有报金人且至者,亟率众,相遇于胥浦桥。宏渊命将官三人拒于桥上,金人弓矢如雨,王师多死。城中老弱皆窜避,惟守家强壮犹登城以观。正争桥间,敌实草以渡河,三将皆死。宏渊率亲随军入城,掩关以拒,故军民皆于江上得舟渡江以免。宏渊毁闸板,退屯于扬子桥,真州遂陷。敌得城不入,径自山路犯扬州。江淮制置使刘锜军还至邵伯埭,闻金犯真州,疑扬州已不守,未敢发。会探者报扬州城上旗帜犹是官军,锜曰:“虽失真州,扬州犹可为国家守,当速进。”乃自北门入,见安抚使刘泽。泽以城不可守,劝锜退屯瓜洲,锜令诸军憩歇,徐图所向。庚申,建康府都统制王权自和州遁归,屯于东采石。壬戌,资政殿学士、知建康府张焘始至本府视事。先是,建康居民惊移而去者十五六,及焘至,人情粗安。是日,江、淮、浙西等路制置使刘锜退军瓜洲镇。金陷扬州。初,邵宏渊既失利,金人自山路径犯扬州,屯于平山堂下。宏渊亦退在扬子桥南,毁闸板而渡,扬州军民皆倾城而奔。锜乃退军,自南门外拆民屋为浮桥,诸军过绝即毁桥,由东门而去。守臣武功大夫、荣州刺史刘泽亦奔泰州,往通州渡江,入平江府。先是右朝奉大夫、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王珏被旨守海道。至是,独引兵趋崇明西沙,或劝毋行,珏不听。即日登舟,文书帑藏无毫厘之失。癸亥,王权自采石夜还建康,既而复如采石。乙丑,镇江府左军统领员琦及金人战于扬州皂角林,败之。初,金人既得扬州,即遣兵逐刘锜,与官军遇。至是大军来争瓜洲渡,锜命统制官贾和仲、吴超等拒之于皂角林。锜陷重围,下马死战数十合。中军第四将王佐以步卒百有四人往林中设伏,金兵既入,张弩俄发。金以运河岸狭,非骑兵之利,稍引去,遂大败之,斩统军高景山,俘数百人。丙寅,江淮制置使刘锜在瓜洲四日,无日不战。锜恐人心不固,乃遣人自镇江取妻子,以安人心。至是有诏令锜专防江上。会锜病已剧,遂肩舆渡江,留中军统制官刘汜,以千五百人塞瓜洲渡。

  

  十一月庚午,金人犯瓜洲渡。中军统制官刘汜迎敌,用克敌弓射却之,金人焚驿亭而去。杨师中知江阴军。江阴比废为县,至是复之。仍赐师中银二万两为军费。是日,右武大夫、吉州刺史、知通州崔邦弼弃城走。先是邦弼课民修城,民被其扰苦之。邦弼常言:“如有警,当以死守。”比敌破扬州,邦弼已失措,前一日欲遁去,州人撤吊桥,遮道责之,邦弼语塞而止。至是,遣其亲卒夜纵火,人皆趋救,邦弼因得缱西城而去。军人剿掠,城中几乱,提举常平茶盐公事王珏闻之,遣统领官盛铨将兵四百入城弹压,乃定。邦弼迟疑数日,不得已,复还城中。辛未,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在镇江府,得知建康府张焘公状,言金人侵犯采石为渡江之计,其势甚危,乞日下火急起发前来保守。江淮制置使刘锜还屯镇江,而病已剧。义问以武信军承宣使、淮南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李横权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职事,趣令过江。义问至镇江,闻瓜洲官军与金人相持,已惶遽失措。行府有统制官辅逵、米忠信数人,或问:“金人重兵近在河北,何以却之。”逵曰:“国家势弱,无法可以却敌。”闻者皆掩鼻。时江水低浅,沙洲皆露,义问役民夫掘沙为沟,可深尺许,沿沟栽木枝为鹿角数重,曰:“金人若渡江,姑此障之。”乡民执役,且笑曰:“枢密肉食者,其识见不逮我辈食糠籺人。一夜潮生,沙沟悉平,木枝皆流去矣。”会建康告急,义问乃遵陆而进。壬申,观文殿大学士、新判潭州张浚改判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召资政殿学士、知建康府张焘赴行在。诏建康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王权赴行在奏事,仍令总领江东、淮西财赋都絮将权军,不以是何钱物,尽数拘收桩管,申尚书省。镇江府中军统制刘汜,及金人战于瓜洲镇,败绩。时金人以重兵直捣瓜洲,权都统制李横引诸军迎战。叶义问督镇江驻扎后军渡江,众皆以为不可,义问强之。未着北岸,义问惧怯之状见于颜色,即向西去,曰:“欲往建康府催诸军起发耳。”市人皆媟骂之。金人兵势甚众,汜提本部兵先走,诸军皆不进。横以孤军不可当,亦遁,于是背印使臣不归,失其都统制印。金人追官军,官军壅路不能行,遂涉运河而西,亦有奔走得脱者。金人铁骑掩至江上,左军统制魏俊,后军统制王方战死柳林中,皆金疮被体。汜性骄惰,不习军事,至是卒败。义问离镇江三十里,至下蜀镇。未刻,有流星急递马传淮东总领朱夏卿手帖云:“官军败退,瓜洲渡为金人所据。”义问大惊。又闻采石敌兵甚众,欲复还镇江,因问:“向里山路可通入浙东否?”诸将皆喧沸曰:“枢密至此不可回,回则有不测。”左右亦惧,乃请义问速趋建康。甲戌,叶义问至建康府,夜被旨,罢王权,赴行在,以李显忠代之。戊寅,诏殿前司差官兵千人往江阴军,马步军司各差五百人往福山,并同民兵防拓江面。庚辰,金主亮以大军趋淮东。甲申,拱卫大夫、和州防御使、淮南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贾和仲权知扬州兼主管淮东安抚司公事,候收复日续赴本任。用叶义问奏也。扬、庐既失守,义问言:“东路通、泰州,密迩盐场,,利源所在,见有忠义寨三二万人。”乃以便宜选用和仲,仍令和仲权于泰州置司。金主亮至扬州。乙酉,武略郎、閤门宣赞舍人、镇江府驻扎御前中军统制刘汜,特贷命,除名,英州编管。丙戌,诏出空名官告下两浙、江、湖等州郡,劝诱出卖。每县八员,所卖及二万缗,县令减一年磨勘;诸出卖数足者,郡守贰亦如之。丁亥,翊卫大夫、利州观察使、御营宿卫中军统制刘锐,权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湖北、京西制置使成闵自京西还,见叶义问于建康。翌日,至镇江。庚寅,金主亮在瓜洲镇。御营宿卫使杨存中,中书舍人、督视府参谋军事虞允文,以贼骑瞰江,恐车船临期不堪驾用,乃与淮东总领朱夏卿、镇江守臣赵公偁相与临江拽试。命战士踏车船径趋瓜洲,将迫岸,复回。敌兵皆持满以待。其船中流上下,三周金山,回转如飞。敌众骇愕,亟遣人报亮。亮至见之,笑曰:“此纸船耳!”因列坐诸将,一将前跪曰:“南军有备,不可轻。且采石渡方此甚狭,而我军犹不利,愿驻于扬州,力农训兵,徐图进取。”亮震怒,拔剑数其罪,命斩之。将谢良久,乃杖半百释之。壬辰,拱卫大夫、忠州刺史、殿前司右军统制王刚以所部至泰兴县。时知县事尤袤犹坚守不去。翌日,金人游骑至城下,刚率众拒之。甲午,金人分兵犯泰州。初,金主亮在瓜洲,闻李宝由海道入胶西,焚其战舰,而成闵诸军方顺流而下,亮愈忿,乃还扬州,召诸将约,三日毕济,过期尽杀之。诸将谋曰:“南军有备,如此进有淹杀之祸,退有敲杀之忧,奈何?”其中一将曰:“等死,死中求生可乎!”众皆曰:“愿闻教。”有总管万戴者曰:“杀郎主,却与南宋通和,归乡则生矣!”众口一词曰:“诺。”平旦,诸将大怀忠、萧札巴诸御寨奏事,亮醉卧未起,怀忠问宿直将军药家奴曰:“郎主夜来有何圣旨?”家奴曰;“昨夕与后妃饮,言三日渡江不得,将大臣尽行处斩。”诸将闻之,益惧。亮谓威胜军劝农使耶律阿烈日:“尔所将胜兵,我明自点数,少必诛无恕!”阿烈自计兵亡已过半,与其子宿直将军毋里哥谋,亦欲杀亮。亮有紫茸等细军,不遣临敌,专以自卫,众患之。札巴曰:“晚朝奏遣细军东取海陵,仍请约将军谕以祸福,则可济矣!”乃谓细军曰:“淮东子女金帛皆逃在泰州,我辈急渡江,汝辈何不白郎主往取之。”细军欣然共请,亮许之。于是细军去者过半。亮妹婿唐括安礼能文知兵,掌黄头女真。亮闻新主襄立,遣安礼以本部兵归,故诸将益无所惮。乙未,金人弑其主亮于龟山寺。金人陷泰州。先是泰州守臣请祠去,通判王涛权州事。九月,涛以移治为名而去,留州印付兵马都监赵福。金人侵淮甸,水寨都统领胡深与其副臧珪弃水寨,率乡兵二千入泰州,以兵势凌福。福申于叶义问,义问以深权知州,深以珪权通判,福权本路兵马都监。淮南转运副使、提领诸路忠义军马杨抗,又以其右军统领、成忠郎沙世坚权海陵县丞兼知县。深闻金人欲犯泰州,与世坚率其众弃城先遁。珪掘断姜堰,尽泄运河水。至是敌悉军至城下,遂径登其城,纵火掳掠。福死于乱兵。城中子女强壮,尽被敌驱而去。时杨存中命殿前司右军统制王刚以所部权知泰州,而城已陷矣。戊戌,金国都督府遣人持檄来镇江军议和。

  

  十二月己亥,成忠郎张真自扬州金寨至镇江,出所持金檄议和。辛丑,李宝为靖海军节度使、两浙西路、通、泰、海州沿海制置使、京东东路招讨使。壬寅,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淮东制置使成闵,自镇江引兵之扬州。癸卯,拱卫大夫、和州防御使、知扬州贾和仲闻敌去,乃以单骑入城,犹未有官吏。右军统领沙世坚自如皋县以忠义军百余人入泰州。甲辰,殿前司右军统制、权知泰州王刚以所部至本州。中军统制顾晖引兵泊镇。乙巳,金人游骑焚真卅报恩寺塔。丙午,淮东制置司统制官王选等复楚州。癸丑,上乘马至平江府行宫。是夜,镇江府统制官吴超遣部将段温等追金人至淮阴县,又败之,获其舟船粮食甚众。甲寅,上至无锡县。右宣教郎、知无锡县李森入见。淮东制置使成闵言:“已复淮东州县了当。”乙卯,上次常州荆溪馆。浙西沿海制置使李宝自镇江入见。丙辰,上次吕城镇。丁巳,上次丹阳县。右从政郎、丹阳县令胡杰入见。是日,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张浚始至本府视事。戊午,上至镇江府,晚顿丹阳馆。己未,上幸镇江府行宫。辛酉,殿中侍御史吴芾言:“知昆山县胡廷杰、知金坛县潘文礼应办巡幸,科扰民户,银器至多。”诏并勒停,永不得与亲民差遣。癸亥,张浚言:“金兵已退,两淮皆定。”甲子,德音释淮南、京西等路杂犯死罪以下囚。武信军承宣使、淮南东路马步军副都总管李横移江南西路,常州驻扎。乙丑,直显谟阁向子固复知扬州。

  

  三十二年正月庚午,上发镇江府,次下蜀镇。左奉议郎,知句容县范卣入见。辛未,上次东阳镇。壬申,上至建康府。癸酉,放建康府公私僦钱一月。丙子,司农少卿、总领淮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都絮、左朝奉大夫、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洪适入见。适言:“江乡之民以旱荒而迁徙,淮南比遭敌骑之扰,复还故乡,则所弃之产已为官司估卖形势之家,买者十不偿一,佃者量纳租课,无补于官而有害于民。乞断自绍兴二十九年以后,凡州县所卖逃产,许原业人以原估价就赎,专委提举常平官觉察。”上褒予甚饬。右朝散郎、新通判盱眙军刘敏士知楚州。癸未,右朝请大夫陈汉知通州。戊子,诏曰:“比者视师江上,敌骑遁去,两淮无警,已委重臣统护诸将,一面经书进讨。今暂还临安,毕奉恭文拊庙之礼,维建康形势之胜,宜令有司增修百官吏舍、诸军营寨,以备往来巡幸,可择日进发。”壬辰,直秘阁、江南东路转运判官李若川行尚书户部员外郎,总领淮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甲午,右朝请大夫、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王珏直秘阁。金之践两淮也,帅守监司皆遁去,珏独不离所部。敌退,班招珏挽亭户,复兴盐,褒擢之。丙申,太傅、御营宿卫使、和义郡王杨存中为江、淮、荆、襄路宣抚使。

  

  二月戊戌,罢借江、淮、两浙坊场净利钱。寻,命已借者理充经界之数,用江东提举常平茶盐公事洪适请也。庚子,诏:“以浙西、江东常平米二万石赐两淮常乎司,凡人户之归业者,悉赈给之。”癸卯,上发建康府,宿东阳镇。甲辰,上次下蜀镇。乙巳,上次丹阳馆。丙午,上登舟,宿丹阳县。丁未,次吕城镇。戊申,上次常州荆溪馆。己酉,上次无锡县。庚戌,御舟至平江府,泊盘门外。守臣徽猷阁直学士洪遵,右通直郎、知吴县徐枢,右宣敬郎、知长洲县陈忠厚以次入见。诏:“长洲去岁被水,民欠田租六千余石,皆蠲之。”乙卯,上还临安府。

  

  闰二月癸未,诏出浙西、江东常平米二万石赐两淮,为赈济归正人之用。丙戌,诏赐张浚钱十九万缗,为沿江诸军造舟之费。

  

  三月己亥,诏海州涟水县依旧隶楚州。以金人围海州改之。乙卯,吴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是春,淮水暴涨,中有如白雾,其阔可里许,其长亘淮南、北;又有赤气浮于推面,高仅尺,长百余步,自高邮军至兴化县,若血凝而成者。

  

  四月癸酉,诏:“左朝奉大夫、知江阴军杨师中与右奉议郎、知高邮军吕令问两易。蠲淮东残破州军上供银绢米麦经总制钱一年。”甲戌,宰执进呈次因论准上屯田事,上曰:“士大夫无此者甚众,然须有定论,用诸民乎?用诸军乎?若论既定,当先为治城垒庐舍,使老少有所归,蓄积有所藏,然后可为。”陈康伯曰:“今西北归正人愿就耕者甚众,已降牛种本钱。赵子潇所纳抽解木植亦分送两淮,治屯田人庐舍矣!”上曰:“甚善。”已而,权兵部侍郎陈俊卿自淮东还,乞募民耕荒田,蠲其徭役及七年租税,从之。左朝奉大夫、提举江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洪适行尚书户部员外郎,总领淮东财赋军马钱粮总所,建治京口。名虽淮东而所总多江东、浙江财赋,适常奏乞以浙西、江东入衔,勿复增荐、举添官属,庶名正事顺,可以办集。不从。亲卫大夫、和州防御使贾和仲添差江南东路马步军副总管,建康驻扎。丁丑,安德军节度使、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提举神佑观张子盖为镇江府驻扎御前诸军都统制。是月,大雨,淮水溢数百里,漂溺庐舍人畜,死者甚众。

  

  五月戊戌,右朝散大夫、新提举淮南东路常平茶盐公事吴入辞,乞两淮残破处知县、京官给任者与升擢选人,减举主员。又乞倚阁下户见欠官私债负。诏吏、户部看详申省。又言,“淮民复业之初,税赋既免,斗讼亦稀,乞量差保正长以宽民力。”从之。壬寅,翌卫大夫,利州观察使、权主管镇江府屯驻将马刘锐添差两浙西路马步军副总管,平江府驻扎,从所请也。乙巳,章服提举两浙西路常平茶盐公事。辛亥,镇江都统制张子盖与金人遇于石湫堰,败之。先是,敌以数万众围海州,诏子盖率兵往援,仍听张浚节制。浚受命,即为书抵子盖勉以功名,令出骑乘敌弊。子盖至京口,整军渡江,亟趋涟水,择便道以进。前一日至石湫堰,敌万骑陈于河东。子盖曰:“彼众我寡,利在速战,不可令贼知吾虚实。”于是率兵锐数千骑,驰马先入,诸将皆进,复州防御使王友直以所部力战,御营宿卫前军统制张圯为流矢中其脑,殁于阵,士卒死斗。敌遂大败,拥入河,溺死几半,余骑遁去。壬子,诏:“武功大夫、閤门宣赞舍人、统制忠义军马兼知海州魏胜历时暴露,忠义可嘉,可除山东忠义军都统制兼知州事,给真俸。”丁巳,海州围解。癸亥,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张浚言:“军籍日益凋寡,补集将士,必资西北之人,能战忍苦,方为可仗。臣体访得西北今岁蝗虫大作,米价涌贵,中原之人,极艰于食。欲乞朝廷多拨米斛或钱物,付臣措置招徕,人心既归,北势自屈。”诏以米万石予之。浚以为淮楚之人,自古可用,乘其困扰之后,当收以为兵,乃奏曰:“两淮之人,素称强勇,而淮北义兵,尤为忠劲,困于敌毒,亦已胜矣!仇敌欲报之心,盖未尝一日忘也。特部分未严,器械不备,虽有赤心,不能成事。自强敌恣为残害,十室九空,皇皇夹淮,各无所归。臣恐一旦奸夫鼓率,千百为群。别致生事,可即因其嫉愤无聊之心而招集之。欲置御前万弩营,募民壮年十八以上,四十五以下,堪充弩手之人,并不刺臂面,以御前效用为名,各给文帖,书乡贯、居住之处及颜貌,年甲、姓名,令五人结一保,两保为一甲,十甲为一队,递相保委,有功同赏,有罪同罚,于建康府置营寨安泊。”诏皆从请。浚即下令曰:“两淮比年累被茶毒,父子、兄弟、夫妇杀伤虏掠,不能相保,今议为必守之计。复耻雪怨,人心所同,有愿充者,宜相率应募。至于淮北久被涂炭,素怀忠义,欲报国恩,亦当来归,共建勋业。”于是两推之人,欣然愿就,率皆强勇可用,浚亲训抚之。又奏差陈敏为统制。敏起微贱,声迹未振,浚擢于困废中,敏感激尽力图报。来几,成军。方召募之初,浮盲鼓动,欲败成绩,数月间,来应者不绝,众论始定。

  

  六月壬申,诏减昆山县岁额苗米六千五百有奇,以翰林学士洪遵言此皆经界逃民、隐户之田,无所从出故也。是月,上手书召判建康府张浚,加浚少傅,进封魏国公,除江、淮宣抚使,节制屯驻军马。右正言袁孚言:“乃者六月中旬霖雨累日,浙西州郡以山水发洪,破庐屋舟楫,而人被其害。近又闻江、浙之间飞蝗为害,此二者同于一月之内,天其或者仁爱陛下之深,警戒陛下之切,欲陛下修德以应之乎!”

  

  七月壬戌,判建康府张浚奏,臣面奉圣训,令措置收籴米斛,今来江、浙丰稔,宜趋时措置其籴本,乞从御前支降。诏纳库支降银三十万两。

  

  十一月丙午,臣僚言:“近日于淮东、西总领司各桩苗米一百万石,备宣抚司移屯之用。内拨浙西常平米一十三万二千余石往淮东,江东常平米三十七万四千余石往淮西。切惟常平一司,盖备水旱盗贼缓急之用,积年陈腐及移易借兑,殆居其半,一旦三分取一,两路所积几无余矣!间遇水旱盗贼之变,将何以为备乎?”诏户部看详。户部乞于两浙漕司和籴米拨一十三万二千余石赴淮东;江东、西漕司和籴米并江西上供米、建康中纳米九千石,共三十七万四千余石往淮西,其浙江常平米更不取拨,从之。

  

  ●第十七卷 宋(四)(附金)

  

  孝宗隆兴元年正月庚子,张浚进枢密使,都督江淮东西路军马,开府建康。浚荐陈俊卿为江淮宣抚判官。

  

  二月己卯,赈两淮流民。

  

  三月丁未,诏建康府榷货务、都茶场监官分差粮料院并建康府教授等阙桩,留充荐举并升擢及试中人。

  

  五月壬寅,张浚渡江视师。是月陈之茂知建康府,兼主管安抚司公事。

  

  六月癸亥,张浚以魏胜守海州,郭振守六合,治高邮,巢县两城为大势,聚水军淮阴,马军寿春,大饬两淮守备,以防金人。癸酉,张浚降授江淮东西路宣抚使。

  

  七月丙申,罢江淮宣抚使便宜行事。

  

  八月丙寅,复张浚都督江淮军马,浚以刘宝为淮东招抚使。

  

  十月辛巳,诏:“江淮军马调发应援从都督府取旨,余悉以闻。”是岁,两浙大水、旱蝗,江东大水。悉蠲其赋。

  

  二年三月丙戌朔,诏张浚视师江淮。时浚所招徕山东、淮北忠义之士,以实建康、镇江两军,凡万二千人。是月,张孝祥知建康府。

  

  四月庚申,召张浚还朝。戊寅,罢江淮都督府。

  

  六月丁丑,赈江东、两淮被水贫民。是夏,诏于石头城置栅,以处北人之降者。

  

  七月乙巳,命海州撤戍。癸丑,江东、浙西大水。

  

  九月甲午,时江、浙水利久不修讲,势家围田,堙塞流水,命诸州守臣按视以闻。于是知常州刘唐稽等,并乞开围田、浚港渎。至是,诏平江府委陈弥作、常州江阴军委叶谦亨措置。癸卯,命汤思退都督江淮东路军马,固辞不行。乙巳,复命杨存中为同都督。

  

  十月辛巳,金都元帅布萨忠义与赫舍哩志宁分兵自清河口以侵楚州。时知州魏胜奉诏措置清河口,金人乘间以舟载器甲、糗粮自清河出,胜觇知之,帅兵拒于河口。金兵诈称欲运粮往泗州,由清河口入淮。胜欲御之。都统制刘宝以方议和,不可。至是,宝遂弃城遁。

  

  十一月乙酉,金兵攻楚州,魏胜率众拒战于淮阳,中矢,坠马死,楚州遂破。庚寅,命杨存中都督江淮军马。甲辰,步军司统制崔泉败金人于六合。是月,吕擢知建康府,兼主管安抚司公事。

  

  闰十一月壬戌,高邮守陈敏拒敌射阳湖。

  

  十二月戊子,通问使魏杞始自镇江渡淮。

  

  乾道元年正月乙卯,金主命于泰州、临潢接境设边堡七十,驻兵万三千。辛未,立两淮守令劝民种桑赏格。壬申,诏两浙赈流民。乙亥,罢两淮招抚司。

  

  二月甲辰,蠲两淮灾伤州县身丁钱绢。命镇江、建康都统并兼提举措置屯田;两淮总领、淮南帅漕兼提举措置屯田,守臣兼管屯田事。是月,吕櫂罢,以汪澈知建康府事,修筑建康府城。

  

  十月乙巳,淮北红巾贼逾淮劫掠,立赏格讨捕之。已而,知楚州胡则遣巡尉击杀其首卢荣。是月,王佐知建康府。

  

  十一月辛未,遣龙大渊抚谕两淮,措置屯田,督捕盗贼。

  

  二年正月辛酉,省六合戍兵,以所垦田给还复业之民。

  

  二月丁丑,赈两浙、江东饥。

  

  四月庚辰,诏两浙漕臣王炎开平江等处围田,以壅水害民田故也。

  

  五月癸丑,太白经天。罢修建康行宫。

  

  六月甲戌,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庚子,知秀州孙大雅代还,言:“州有柘湖、淀山湖、陈湖,支港相贯,西北可入于江,东南可达于海。农家作坝以却咸潮,虽利及一方,而水患实害邻郡;设疏导之,则又害及旁海之田。若于诸港浦置闸启闭,不惟可以泄水,而旱亦获利。然工力稍大,欲率大姓出钱,丁户出力,于农隙修治之。”于是以两浙转运副使姜诜与守臣视之。诜寻与秀州、常州、平江府、江阴军条上利便。诏:“秀州华亭县张泾闸并淀山湖,俟今年十一月兴修,常州江阴军蔡泾港及申港,明年春兴修;利港俟休役一年兴修,平江府姑缓之。”

  

  八月丙子,陈之茂知建康府。

  

  九月甲辰,上元知县李允升坐赃,决配惠州。建康守臣王佐坐纵容出境,追两官,勒停;建昌军居住。

  

  十一月丁未,方滋知建康府。

  

  十二月乙酉,诏建康府笪桥酒库依旧拨萧鹧巴军管干,收息钱充犒赏用。

  

  三年正月癸亥,中书门下省言:“昨来支降交子付两淮行使,缘所降数目过多及铜钱并会子不许过江,是致民旅未便。今措置令铜钱、会子,依旧任便行使,应官司见在未支交子,令差人管押赴左藏库交纳。”

  

  二月癸酉,出龙大渊为江东总管,曾觌为淮西副总管。乙酉,以《武经龟鉴》、《孙子》赐镇江都统戚方、建康都统刘源,仍令选择兵官,各赐一本。戊戌,谏议陈天麟言:“近探报敌聚粮增戍,以其太子为元帅居汴,宜择将帅,预讲备御之策。”上曰:“此今日急务。昨王琪请筑扬州城,卿等见文字否?”叶颙奏琪至,都堂议论尚未定。魏杞奏:“淮东之备,宜先措置清河、楚州、高邮一带,庶可遏敌粮道。”上曰:“若把定高邮,不放粮船过来,则敌不能久留淮上,自当引去也。”

  

  三月庚子,宰臣叶颐奏:“陈敏甚晓地利,且有志立功名。”上曰:“陈敏等守高邮甚好,别择一步帅亦难得人。”

  

  五月庚申,修扬州城。

  

  闰七月戊寅,郭刚除镇江副都统。癸巳,镇江军帅戚方以刻剥役使,军士嗟怨罢。

  

  八月壬戌,以知建康府史正志兼沿江水军制置使。

  

  十月壬寅,上曰:“维扬筑城己毕,更得来年一冬无事,足可经略。”陈俊卿奏:“淮上规摹,须久任守臣,迟责其效。其不职者,早宜易之。”上然之。戊戌,修真州城。

  

  十二月丙申,增修六合城。

  

  五年正月甲戌,徐子实新知无为军,陈屯田利害,上以其言可采,遂除大理正,充措置两淮屯田官。

  

  二月乙未,命楚州兵马钤辖羊滋,专一措置沿海盗贼。先是,海州人时旺,聚众数千来请命。旺寻为金人所获,其徒渡淮而南者甚众,故命滋弹压之。

  

  四月辛卯,议者言,“楚州系极边重地,路当冲要。州东地名凫鱼沟,北接淮海,与山东沿海相对。宜将本州兵马钤辖羊滋,移往其地,置廨舍,警察奸盗。原管海船二百余只,搬运海州军粮、间探之类,甚为济用。其射阳湖通济地分阔远,阙官拘辖。宜创置使臣二员,专充管辖海船,讥察淮海盗贼,听羊滋使令。”从之。

  

  十二月丙戌,金赈泰州。丙午,降会子二十万贯付两淮漕司收换铜钱,两淮州郡并以铁钱及会子行使。是冬,措置两淮陈子实言:“准旨挥复万弩营,乞令以神劲军为名,合行事件,乞并隶属官田所兼乞下淮东漕使,就真州计置营寨。又遇招到万弩手以本军忠勇使效为名,支给例物并免户下科敷差役及三百亩税赋。”并从之。

  

  乾道六年正月乙卯,修楚州城。左骁卫上将军陈敏移守之。甲子,诏:“真州六合县遗火,延烧居民寨屋,统制官钱卓救扑不力,降三官。”

  

  三月壬子朔,户部侍郎叶衡言:“三务场每岁所收入纳盐茶等钱,依指挥比较,如有增羡,方与理赏。切虑将别色应数,欲乞立定岁额;行在八百万贯,建康一千二百万贯,镇江四百万贯。收趁及额,方得推赏。”唐瑑知建康府。是月,罢淮东总领所,并归淮西。十二月复.置,仍以总领两淮、浙西、江东财赋军马钱粮所为名。

  

  四月戊戌,吏部尚书汪应辰出知平江府。

  

  五月庚午,户部状:“已降指挥,自行在至建康府,沿路征税颇繁,可省者省之。今措置临安府自北郭税务至镇江沿路一带税场内,地里接近,收税繁并去处,合行省罢,庶几少宽商贾。”诏从之。

  

  闰五月壬寅,诏:“江东诸郡多有被水去处,漕臣黄石不即躬亲按视,止差县官前去,显是弛慢,可降两官。”癸卯,诏:“江东运使将建康府实被水县分四等、五等人户,今年身丁钱并与放免一年。不得巧作名色,依旧科取。如有违戾,令监司按劾,许人户越诉。”

  

  八月丙寅,新知真州常禋进对,奏宽民力事。上曰:“不可扰及百姓、民兵,切留意。”

  

  十一月丁丑朔,诏淮南转运司,今后使人往来应副舟船,并责令篙梢结罪,如敢搬载钱宝一文以上过界,流配,一贯以上及凭恃贵势抑勒装载,并依军法施行。若篙梢隐匿,与犯,人一等断罪。仍许人陈首,若钱数多,取旨升擢,漕臣不行觉察,重行黜责。

  

  十二月,复置淮东总领所。

  

  七年二月戊申,新知泰州李东朝辞进对,上曰:“卿到任,须多买耕牛,劝课农桑。”

  

  七月,诏免两淮民户丁钱、两浙丁盐绢。

  

  八月己未,进呈两浙漕臣籴桩积米。

  

  十二月,移马军司屯于建康府。

  

  八年二月三日,诏建康府正觉禅院彭普海管干。

  

  六月壬寅,蠲两淮归正人撮收课子。淮东巡尉有纵逸归正户过淮者,夺官有差。

  

  八月乙卯,上谓辅臣曰:“昨因检《唐书·李吉甫传》,见栖筠为常州刺史,适值荐饥,浚渠厮流江,境内遂丰稔。不知流江远近,可令浙漕及常州考求古迹以闻。”

  

  十二月戊戌,蠲两淮明年租赋。

  

  九年正月辛未,以王之奇知扬州兼淮南安抚使。

  

  是春,以王楫、李大正并为提点坑冶铸钱,于饶、赣州置司,江东、淮南、两浙、潼川、利州路分求饶州司。

  

  七月庚子,两淮等路申雨泽沾洽,秋成可必。

  

  八月戊子,臣僚上言:“建康府驻扎御前后军军人李进等各持刀劫盗冯念二家,本军差将官军兵捉获。其吏部人吏将获贼人引用获强盗法拟行推赏,己降指挥孙福等四人各特与转一官,张显等十一人各支犒设钱。今看详上件条法系海行。不干碍官司军兵,即非本部合用条法。今检准见行条法,诸监临主司所部犯及失觉察者,自有罪名,何缘更当推赏。臣以为当今要务,莫先于军政当罚而赏,与赏盗何异?军政如此纪纲法度,后将奈何!欲望特降睿旨,将本军将佐孙福等四人推赏指挥特赐寝罢,仍乞参照前年戚世明部下军兵杜彦等作过将佐降官等指挥,比类责罚施行,其张显系是队将,亦合一例行遣外,其余捕获军兵却合依已得指挥推赏。庶几稍正军律,以警后来。所有录黄,未敢书读。”诏:“孙福等更不推恩,捕获官依降指挥支赏。吏部引法不当,可从杖一百科断。”

  

  十月甲子,臣僚言:“伏见浙东诸郡今岁例有旱伤,如温、台二州,自来每遇不稔,全藉转海搬运浙西米斛,粗能赡给。访闻浙西平江、秀州管下边海诸县,自来凡有他郡客人搬运米斛,例不放令出海前去,是以籴贩者稀少,荒歉之处为害甚大。欲望特降指挥下两浙转运司并平江府、秀州,严行禁戢。仍令重立赏榜,许人陈告,如有违犯,将官员奏劾,公吏断配施行。若其他有似此遏来去处,亦乞令转运司行下禁戢。”诏从之。

  

  淳熙元年正月庚寅,叶衡知江宁府、提举学事兼管内劝农营田使。

  

  二月辛酉,诏平江府将魏寿卿见存家产抄估,补填所侵盗官钱。以臣僚言:“寿卿知无为军巢县,移大军钱二万二千余贯入己。”故有是命。是春,言者论:“淮南安抚使王之奇,好为大言,备位无补,欲为脱身之计,遂请分阃之行。淮上荒残之余,首建招诱,耕凿荒田,多请官钱,空名绫纸而去。所招之人,间以妄包已垦熟田,计为顷亩以补官者。”遂罢之,之奇既罢,淮南复分为东、西路。

  

  五月,胡元质知建康府。

  

  七月戊申,江东提举潘甸言:“被旨,所部州县措置修筑浚治陂塘,今已毕功,计九州,军,四十三县,共修治陂塘沟堰凡二万二千四百五十一所,可灌溉田四万四千二百四十二顷有奇。”诏札下诸路,依此逐以开具以闻。

  

  二年三月,降会子五十万贯付两淮收换铜钱。刘洪知建康府。

  

  四月壬子朔,内殿进呈:“淮东、西两总领各乞以金银兑换会子支遣。”

  

  九月乙卯,诏:“扬、庐、荆南、襄、兴元、金、兴州,依旧分为七路,每路文臣一人充安抚使以治民,武臣一人充都总管以治兵。”乙酉,赈淮南水旱州县。

  

  闰九月辛酉,浙东提刑徐本中言:“近者,州郡率用私意,更易官吏,不申省部,不报监司。移郡之邑,移邑之郡,或以他官而兼摄,或以卑官而任重。往往辞烦就简,舍薄从厚,请求侥觊,惟利是趋,易置纷然,浸乱旧制,理宜戒饬。”从之。壬戌,诏浙东提举监司体访浙西提举薛元鼎措置印给亭户纳盐手历式样,将合支本钱尽数称下支给,毋致积压拖欠。先是元鼎印给手历,遍给亭户,令赍历就称下支钱,至是复令浙东行之。丁卯,诏:“浙东今岁间有旱伤州军,仰转运提举日下委官兴修水利。召募本处阙食人支给钱米,因此存济,趁时修筑,不得因而科扰。”

  

  是月,赈两淮饥。

  

  十月戊寅朔,诏:“浙东合纳内藏库坊场钱,可依自来立定租额。”庚辰,诏:“昨令诸路兴修水利,以备旱干,今岁旱伤江东、淮东为甚,未妥当来如何兴修,原兴修官具析以闻。”从门下省请也。

  

  十一月己巳,提举江东潘甸、提举淮东叶翥、权发遣平江府陈岘言修治陂塘事。

  

  三年正月甲寅,以常州旱,宽其逋赋之半。赈淮东饥,仍命贷贫民种。

  

  七月,诏奖刘珙。珙时知建康府,以江东荒歉,珙赈济有方也。

  

  九月,初,钱良臣以太府少卿为淮东总领,龚茂良秉政,闻户部岁拨淮东钱六百九十万缗,面本所岁用六百十五万缗而已,因奏遣户部员外郎马大同、著作佐郎何万、军器少监耿延年,分往昇、润、鄂三总司驱磨钱物。会良臣以岁用不足请于朝,茂良奏令所委官一就驱磨。而近习恐赇赂事觉,极力救之,茂良不顾。既而万奏总所侵盗大军钱粮累数十万,茂良奏下其事于有司。次日,御批令具析,既又改为契勘。俄中旨召良臣赴阙,骎骎柄用。其后茂良之贬,良臣与有力焉。延年亦言湖广总所有别库,别历所收,已行改正,故二人并迁官,卒坐茂良党罢去,大同独无所举,翱翔朝路累年,然后补外。盖三总司苞苴贿赂,根株盘结,其来已久,非但一日也。

  

  十一月戊申,建康都统制郭刚奏,本司车船战损已补填,依海船样造多桨飞江船。上曰:“车船,古之艨冲,辛巳用以取胜,岂用改造!可令郭刚具析并约束沿流诸军,遇有损坏随即修葺,不得擅有更易。其多桨船,止许逐军自行创造,并不得充新管车船数。”是岁,刘琪重修建康府学,立明道先生祠,朱熹记之。

  

  四年三月辛酉,进呈:“楚州捕贼赏内,随从捕获人欲支钱三十贯。”……

  

  十月丙子,诏:“阴雨多日,大理寺、临安府并县及两浙西路诸州县见禁罪人,在内委台宫,在外委提刑,即时躬身前去检察决遣,如路远去处分委通判。杖罪已下并于系等人,日下并行疏放。仍将已断放过名件逐一开具闻奏。”

  

  五年闰六月丁酉,淮东总领言:“高邮、宝应田岁被水涝,昔元祐间发运张纶兴筑长堤二百余里,为涵洞一百八所,石堰、斗门三十六座,以时疏泄,下注射阳湖,流入于海,故年谷屡登。自残扰之后,尽皆废坏,湖水漫流。今乞专委官司守令,于农隙之际,官与米募夫,择湖水冲要去处,建石堰、斗门、涵洞,察堤岸之损缺,修筑填补,庶几公私利便。”从之,诏淮东总领叶翥核实以闻。壬寅,置镇江、建康府转搬仓。

  

  十月十六日,派陈俊卿判建康府事。

  

  十一月丁丑,王希吕缴奏:“浙闽州县推排物力,至于牛畜,亦或不遗。旧法即无将舍屋、耕牛纽充作家业等第之文。”送敕令所看详:“人户租赁牛畜,虽系营运取利,缘亦便于贫民。欲依所奏,将应民户耕牛、租牛,依绍兴三年五月六日指挥,并与免充家力,行下诸路州县遵守施行。”上曰:“国以农为本,农以牛为命,牛多则耕垦者广,岂可指为家力,因而科扰!可令检坐绍兴指挥,申严行下监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按劾闻奏。”

  

  六年三月庚午,知镇江司马仅言用石修砌湖闸门,浚海鲜河,使舟船有舣泊之所。上曰:“司马俊浚河修闸,惠利甚广,可除宝文阁待制。”丁丑,宰执奏事,上曰:“诸路漕臣,职当计度,欲其计一道盈虚而经度之也。今则不然,于所部州郡,有余者取之,不足者听之,逮其乏事,从而劾之,吾民已被其扰矣。朕今以手诏戒谕之,俾深思古谊,视所部为一家,周知其经费而通融其有无,廉察其能否而裁抑其耗蠹,庶乎郡邑宽而民力裕也。”赵雄等奏:“责任漕臣,尽于此矣。陛下励精图治,加惠元元,轸念及此,天下之幸也!”于是出御笔手诏以戒诸道转运,诏略曰:“分道置台,寄耳目于尔漕臣,职在计度,欲其计一道盈虚而经度之也。职在按察,欲其早正吏治,毋使至于病民。厥或异此,朕何赖焉!汝等得不视所部为一家,周知其经费而通融其有无,廉察其能否而裁抑其耗蠹。”令两浙转运司刻石遍赐诸路漕臣。是月,以高邮、通、泰等州去年田鼠为灾,赈之。

  

  八月壬辰,上宣谕建康行宫主管匙钥内侍:“将到江东,诸州稻禾色样皆十分结实,今岁远近皆丰熟,可谓屡丰年也。”壬寅,诏浙东提举樊仁远于盗贼将发之际,辄荐雷豫自代,外托逊能,内实避事。又,所荐雷豫显属谬举,可罢新任。以知楚州翟畋过谁生事,夺五官,筠州居住。

  

  七年二月癸未朔,知镇江府曾逮言,本府开阔海鲜河及新河等,以便舟船。上曰:“扬子江天下至险,不可舣舟。”赵雄奏:“镇江舟船辐辏,前此纲运客船漂溺不少。”上曰:“若多开河道,以便舟船甚好。”

  

  七月甲戌,进呈杜民表札子,乞住罢总领漕司营运。上曰:“朕欲罢此久矣。内外诸军,添给累重之人,每岁共不过三十余万缗,别作措置支给。”于是降诏两淮、湖广、四川总领所,两浙、四川转运司营运并日下住罢。仰逐司将截日于见管本息钱物实数,逐一开具,申尚书省。

  

  九月,诏印会子百万缗,均给江、浙,代纳旱伤州县月桩钱。是岁,两浙、江东、西、湖北、淮西伤旱,检放并赈济之,计合二百万缗斛。

  

  八年二月,诏:“去岁江、浙、淮西路郡县,间有旱伤去处,已令多出桩积等米广行赈粜。今虽闻诸处米价低平,其间鳏寡孤独贫乏不能自存之人,仍无钱收籴,深所矜悯。可令州县镇寨乡村,抄籍姓名,将义仓米赈济,务要实惠及民。如州县奉行不虔,仰本路漕臣及提举常平官觉察以闻。”

  

  闰三月庚寅,修扬州城。

  

  四月戊申,金增筑泰州边堡。

  

  六月戊午,户部言,去岁江东、西、淮西旱伤,共检放上供米一百三十七万九千余石,随苗经总头子勘合等金计二十六万六千余贯。诏并与蠲放。

  

  九月,以江、浙旱,出爵募民赈济。

  

  十一月辛卯,浚行在至镇江府运河。是冬,淮东提举赵伯昌奏:“通、泰、楚州沿海去处旧有捍海堰一道,东拒大海,北接盐城,计二万五千六百余丈,始自唐黜陟使李承宝所建,遮护民田,屏蔽盐灶,历时既久,颓圮不存。至本朝天圣改元,范仲淹为泰州西溪盐官,方有请于朝,凡调夫四万八千,用粮三万六千有奇,而钱不与焉,一月而毕,规模宏远,高出前古。遂使海潮沮洳舄卤之地,化为良田。自后渐失修治,宣和、绍兴以来,屡被其患,每一修筑,必至申明朝廷,大兴功役,然后可办。望专委淮东盐司,今后捍海堰如遇坍损去处,不以功役大小,则便委官相视计料,随坏随葺,勿令浸淫,以至大有冲决,务要坚固,可以永久。”从之。

  

  九年正月丁丑,命两淮戍兵岁一更。庚寅,诏:“江、淮旱伤州县,贷民稻种,计度不足者,贷以桩积钱。”是春,赈镇江府。复遣使淮南、江浙赈济。

  

  六月辛酉,诏:“浙漕行下所部州县,常切禁止官民户毋得将草荡围裹成田,如失觉察,其漕臣取旨施行。”

  

  八月,淮东蝗。

  

  九月甲午,淮南运判钱冲之言:“真州之东二十里有陈公塘,周围百里,本司近已兴修塘岸,建置斗门、石挞各一所于东,西湫口二处,乞于扬子县知县、县尉衔内带入‘兼主管陈公塘’六字,庶责有所归。”从之。

  

  是岁,盗发柴沟,去建康城二十里,又劫江贼徐五称“静江大将军”。知府范成大设策收捕,皆获而诛之。

  

  十年正月辛卯,镇江总领所乞降新会子兑换,上见前具新印会子,数目仍旧。新印会子比旧有增多,大凡行用,会子少则重,多则轻。壬辰,枢密院进呈镇江军兵三年加减之数,上曰:“养兵费财,国用十分,几八分养兵。”周必大奏:“尚不啻八分。”上曰:“今民间未裕,江东、浙西寄招镇江诸军及武锋军岁额人数,可并权免三年。所有诸州日前未足之数,特与蠲免。”

  

  三月丙寅朔,建康都统制郭刚言,去岁合拣汰效用军义兵一百八十五人,自言愿得逐便,欲乞拣汰。上曰:“正恐离军失所,所以尚留。如此,与放逐便。”

  

  六月己酉,诏经理屯田。建康府御前诸军都统制司奏:“近准御笔措置屯田,契勘淮西荒闲田土,如昨来和州兴置屯田五百余所,庐州管下亦有三十六围,皆濒江临湖,号称沃壤,自后废罢拨还,逐州召人请佃,寻许承买,今多为良田。自余荒地,亦有豪强之户冒耕包占。”诏令淮西帅漕司同共取见系官田亩实数闻奏。都统郭刚寻奏,相视得和州历阳县荒圩五百余顷,可以开耕,每田一顷,三人分耕,合用官兵一千五百人。建康留守钱良臣,亦奏上元县荒圩并寨地五百余顷,不碍民间泄水,可以修筑开耕。是月,两浙水,命赈之。

  

  九月壬午,钱良臣知建康府。

  

  十一月,言者谓:“自乾道五年降会子付两淮收换铜钱,又节次支舒、蕲铁钱,换易凡十六次,指挥至今十五年,私渡铜钱常自若也。乞多给会子,立限尽换。”诏:“两淮各支降会子一十万贯,限两月收换。其换到铜钱,淮东赴镇江,淮西赴建康,送纳桩管。”

  

  十一年正月辛丑,诏:“浙东提举司将掘过白马湖为田去处,并立榜,每季检举,晓谕人户,日后不得再有侵占,仍仰本司觉察,毋致违犯。”

  

  二月甲申,枢密院奏:“两淮、京西路民兵万弩手,自淳熙七年后,不曾拘集教阅。乞令逐路安抚司行下所部州军,常令不妨本业,在家阅习,俟农隙,照年例拘集比试。其有武艺高强人,每州许解发一二名,从帅司保明津发赴枢密院,与依四川义士条例拍试补授,以示激劝。”诏从之。

  

  三月丙午,诏知泉州司马假除龙图待制,再任,两浙运判张枃直徽猷阁,升转运副使,再任。

  

  五月乙卯,诏令江东提举司行下建康府,多支常平钱米,将被水人户优加存恤,务要实惠及民,毋致失所。

  

  六月庚辰,知临安张枃言:“乞将浙西,江东诸县,自淳熙十年以前所欠窠名钱三万七千二百四十余贯,米八百三十余石,尽行蠲放。”从之。

  

  十月壬午,吉肇乞招建康水军战船梢手。上曰:“大江之险,人命所系,盖藉操舟之人,可与招收。”

  

  十一月,诏:“向来刘俣修华亭县塘堰,令刘颖亲往相视,目今有无冲决损坏;并本州去年所修水利,于今年有无实被灌溉田亩,及未尽去处,开具闻奏。”是月,两浙运副刘敏士、运判姚宪,并降官落职;新江东提刑王彦洪,别与差遣,并以温、台二州灾涝,失于按劾守臣也。

  

  十二月丁巳,两浙运判钱冲之言:“奉诏相视开浚常、润等运河浅涩去处,今相度自临安至镇江四郡,共用六万余夫,委是大役。乞令诸州将运河南岸支港、地势卑下泄水去处,牢固捺成堰坝,仍申严诸闸启闭之法;浅涩去处,令逐州守臣措置,随宜开撩,务要舟楫通行。”从之。

  

  是岁,知镇江耿秉,奏三县岁额畸零欠钱八千余贯,今以公库所节浮费代为解发,若非得旨,则恐后人敛之于民。上曰:“以宽剩之钱为民代纳,固善,后人若无奈,则必别作名色科配。此事州郡自行则可,朝廷难为施行。”

  

  十二年正月癸卯,进呈知平江府常熟县曾棨将版帐赃赏等钱支用,及违法科取钱物等事。刑寺看详,曾棨所犯公罪徒赃罪、流私罪,绞。上曰:“曾棨具狱抵罪,可除名,勒停。”

  

  四月丙辰,知镇江府耿秉奏,如遇亢早,听民车河水。上曰:“河水岂可不令百姓灌田。”王淮等奏:“寻常人使来时,恐水浅,所以不听人户车水。”上曰:“稼穑事大,可依耿秉所请。”

  

  五月癸卯,金遣使泰州劝农。

  

  六月壬戌,淮东总领吴琚奏:“欲望将镇江都统司诸军官兵日前所欠激赏铺、军须子铺布帛钱并与除放,庶几官兵得以全请赡家。此令一下,足以感士心,足以正师律,足以戒掊克,足以示陛下知行伍之微,恤士卒之至。”上曰:“军中刻削,杨存中以来便如此,琚所言极是,可依奏仍降指挥,其他有无似此去处及别有侵刻营运钱等,并诏罢之。”丁丑,诸路监司、帅臣每遇岁终各以所部郡守考察臧否来上,浙东一路最近,淳熙十一年分至今尚未开具闻奏。上曰:“近来废弛事多,须当惩戒。”于是帅臣郑丙、提举勾昌泰,各降一官。

  

  七月癸未,臣僚言:“伏见淮上州军,逐处皆有桩管米斛,建康、镇江大军屯驻,又有总司钱粮。惟太平州采石镇沿江要害去处,去岁民间艰食,州郡必无储备。闻淮上去秋成熟,淮人多有载米入浙中出粜不行。今来秋成在近,欲望先次支降本钱付总领所,及时和籴。”诏“赵汝谊于建康务场见桩管会子,先取拨一十五万贯,委官就采石仓措置,依在市时值籴米桩管。”乙巳,诏罢扬州江都县板桥,泰兴县新城,楚州山阳县谢家,高邮县临泽、三墩等处税场。以淮东提举赵不流言:“扬州高邮系边地,不仰此毫末之利,而徒使扑民扑卖,小民被害,所有净利钱,本司欲依抱认起发,乞将上件税场住罢。”故有是命。臣僚言:“窃见浙运耿秉,近因属邑板帐钱额太重,乞与属郡评议,将额重处量减,诏从其请。臣窃以为两浙板帐钱额之重,实与江西之月桩相似,二浙州郡亦自窘匮,就诸县之额太重者与之斟酌,县有毫厘之减,则民有毫厘之惠,此实然之理。若诸路得一贤转运使,则不待冠盖交驰,而裕民之说行矣。欲望出臣此疏付之版曹,行之浙运,更令耿秉与诸郡守臣悉心讲究,次第行之,诸路得为楷式。更愿陛下不惜少裨版曹,以苏民力。”从之。辛酉,令提领封桩库所支降会子二十五万六千二百六十九贯付淮东总领所,三十二万六千三百一十二贯付淮西总领所,三十万贯付湖广总领所,并充今年和来桩管米本钱支用。壬戌,诏:“封桩库支降会子五十万贯,委浙西提举罗点和籴米二十万石,淮东总领所取拨镇江府见桩管会子二十九万贯,湖广总领听取拨鄂州并大军库见桩管会子共三十万贯,并就丰熟去处置场,内浙西提举就平江府置场,招籴堪好米斛,仍一面取现实值开具,申尚书省,毋令稍有科抑。”

  

  十月庚申,诏“两淮并沿边州军归正人请占官田,昨累降指挥与免差科税赋,今限满,理宜优恤,可自淳熙十三年为始,更与展免三年。”

  

  十三年正月戊戌,诏:“淮东、淮西、湖广总所并江、池州、襄阳、江陵府大军库,淳熙十二年终见在金银钱会,并限半月从实开具,申尚书省。”

  

  三月内移拨采石水军一将二千五百人,前来靖安镇屯驻,并理建康府都统司缺额。

  

  三月丙戌,淮东总所具到镇江户部大军库现钱、会子等六十七万一千九百一十五贯有奇;扬州通判厅二万六千八百四十四贯有奇,楚州大军库九千三百二十一贯有奇,计钱七十万八千八十贯有奇。又,镇江务场十二年十二月终现在钱二十四万四千二百四十贯有奇,通计九十五万二千三百二十贯有奇。诏令于镇江府大军库现钱会子内,依去年例取拨一十万贯赴封桩库送纳。淮西总所具到池州大军库现钱会子五十万四千五十五贯有奇,诏令于池州酒息会子内,取拨二万贯就本州认数桩管。湖广总所具到襄阳府大军库一十一万九千九百二十一贯有奇,诏于内取拨会子一万贯,就本府认数桩管,非朝旨,不得擅行支使。

  

  十四年正月丙午,进呈真州运司乞展限收换铜钱,上曰:“久相玩习,全不成号令矣!”王淮等奏:“且教帅漕司措置,如何?”上曰:“频降指挥,人却不信。今且教措置亦好。”又进呈陈公亮乞约束纲运之弊。上曰:“只是拣一两处行遣使得。上贤不待赏罚,自劝勉,自知奉法,至于中人,无赏罚不得。但天下大抵皆中人耳。指挥虽多无补,只是赏罚下愚之人,虽赏不知劝,罚不知所惧,然赏罚岂可废!”

  

  十五年二月丁丑,礼部郎郑侨言:“淮东盐场人户,各有官给煎柴地,不许耕种,年岁既久,亭户私自开垦。自淳熙四年以来,按其所耕之地,履亩而税之,十取其五,名曰‘子斗’价钱,悉归公库,岁约可得二万缗。缘此亭户肆意开垦,遂致柴薪减少,妨废盐业。臣昨任提举日,尝罢收子斗价钱,禁约亭民,将已耕过地不得布种。今已累年,虑禁戢不谨,此弊复兴,乞令监司觉察。”从之。

  

  八月,钱良臣迁,江东安抚使章森知建康府。

  

  十六年六月庚寅,镇江大水入其郛。

  

  八月丙申,减两浙月桩等钱岁二十五万五千缗。

  

  十一月丁丑,减江、浙月桩钱额十六万千余缗。

  

  光宗绍熙元年五月丙寅,修楚州城。建康厢、禁军营旧皆茅庐.是岁,知府事章森易为瓦屋数千间,号曰“新营”。其隶尺籍者,始不与民居杂,有诏奖谕。

  

  二年正月庚戌朔,命两淮行义仓法。诏:“守令到任半年后,具水源湮塞合开修处以闻。任满日,以兴修水利图进,择其劳效著明者赏之。”庚申,修六合城。

  

  二月,江东安抚使余端礼知建康府。

  

  五月己巳,淮安军大水。

  

  七月己未,出会子百万缗,收两淮私铸铁钱。

  

  八月甲申,宽两浙榷铁之禁。

  

  九月乙丑,以久雨,命两浙决系囚,释杖以下。

  

  十二月乙未,增楚州更戍兵一千五百人。

  

  三年正月庚戌,出度僧牒二百,收淮东铁钱。

  

  九月丙申,劝两淮民种桑。

  

  是岁,知建康府余端礼以贡院湫隘,修而广之。

  

  四年六月丙申,赈江、浙、两淮被水贫民。

  

  七月,江东安抚使郑侨知建康府。

  

  八月戊午,赈江东、浙西早伤贫民。

  

  五年八月丙辰,左丞相留正出知建康府。

  

  宁宗庆元元年正月丁巳朔,蠲两淮租税。戊寅,江东安抚使张均知建康府。

  

  二月丁亥朔,诏两淮诸州劝民耕垦荒田。

  

  三月癸丑,诏侍从、台谏、两省集议江南沿江诸州行铁钱利害。

  

  是岁,建建康府学。

  

  三年三月庚子,禁浙西围田。

  

  四年正月丁卯,以两浙、江淮多流民,诏有司举行宽恤之政。

  

  嘉泰元年五月戊午,以旱诏两浙州县决系囚。

  

  九月,先是户部尚书袁说友等言:“浙西围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溇渎,悉为田畴。潦则无地可潴,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辛亥,遣大理司直留佑贤、宗正寺主簿李澄往浙西行视。自淳熙十一年立石之后,凡官民田围裹者,悉开之。

  

  是岁,浙西、江东、两淮旱,赈之,仍蠲其赋。

  

  二年六月壬午,浚浙西运河。句容增科和买,久为民害,邑令赵时侃白于府。吴琚即日露章,乞捐郡计以宽民,诏从之。自是,府帑岁出万三千缗为之代输,凡免人户和买绢二千十九匹,绵一万一千六十两。

  

  十二月庚寅,江东安抚使李林知建康府。

  

  三年七月癸未,禁两浙州县抑纳逃赋。

  

  十月丙午,命两淮诸州以仲冬教阅民兵万弩手。

  

  四年四月甲午,立韩世忠庙于镇江。镇江安抚使丘崈知建康府。

  

  七月辛未,蠲两浙阙雨州县逋租。

  

  十一月己未朔,诏:“两淮诸州,值荒歉奏请不及者,听先发廪以闻。”

  

  开禧元年四月癸卯,以江陵副都统李奕为镇江都统。

  

  五月甲申,镇江都统戚拱遣忠义人朱裕结弓手李全,焚金涟水县。

  

  六月辛丑,淮东安抚使郑挺坐擅纳北人牛真及劫涟水军,事败,夺二官,罢。

  

  八月乙巳,以郭倪为镇江都统,兼知扬州。

  

  十一月乙酉,置殿前司神武军五千人,屯扬州。

  

  十二月癸酉,诏永除两浙身丁钱。

  

  二年正月癸未朔,蠲两浙路身丁绸绵。

  

  四月甲子,御史中丞邓友龙为两淮宣谕使。己巳,调三衙兵增戍淮东。

  

  六月甲寅,韩侂胄以师出无功,罢两淮宣抚使邓友龙,而以丘崈代之,驻扬州。崈至镇,部署诸将,悉以三衙江上军分守江、淮要害。侂胄遣人来议招收溃卒,且求自解之计,崈谓宜明苏师旦、周筠等偾师之奸,正李汝翼、郭倬等丧师之罪。是月六日,知建康丘崈除江淮宣抚使。壬申,江东安抚使叶适知建康府。

  

  七月甲午,统制戚春以舟师攻邳州,金刺史完颜从正败之,春赴水死。

  

  八月丁卯,斩郭倬于镇江。壬申,以淮东安抚使招军为御前强勇军。

  

  十月辛酉,金左监军赫舍哩执中以山东兵二万出清河口。丙子,金赫舍哩执中自清河口渡淮,遂围楚州。宣抚使檄知盱眙军毕再遇援之,时金兵七万在楚州城下,三千人守淮阴粮草,又载粮三千艘泊大清河。再遇谍知之,曰:“敌众十倍,难以力胜,可计破也。”乃遣统领许俊间道趋淮阴,夜二鼓,衔枚至敌营,各携火伏粮车间五十余所,闻哨声举火,敌惊窜,擒乌库哩帅勒、富察元努等二十三人。

  

  十一月甲申,以丘崈佥书枢密院事,督视江、淮军马。金人攻淮南日急,或劝崈弃庐、和州,为守江计,崈曰:“弃淮则与敌共长江之险,吾当与淮南共存亡。”乃增兵防守。

  

  十二月甲寅,金人攻六合县,郭倪遣前军统制郭僎救之,遇于胥浦桥,大败。倪弃扬州走,己未,金赫舍哩子仁破真州。时真州兵数万保河桥,布萨揆遣子仁攻之,分军涉浅,潜出其后,宋军大惊,不战而溃,斩首二万余级,骑将刘挺、常思敬、萧从德、莫子容并为所擒,真州遂陷。士民奔逃,渡江者十余万,知镇江府宇文绍节亟具舟以济,又廪食之。镇江副都统制毕再遇,在楚州与金人相持,濠、滁相继失守,谓诸将曰:“楚州城坚兵多,而敌粮草已空,所虑独淮西耳。六合最要害,敌必并力攻之。”乃引兵赴六合。金人屯竹镇,距六合二十五里。再遇登城,偃旗鼓,伏兵南门,列弩手于城上;敌方临濠,众弩俱发,遂出战,闻鼓声,城上旗帜尽举,金人惊遁,大败之。金散将完颜图拉等以十万骑驻成家桥、马鞍山,进兵围城数重,欲烧坝木,决濠水,再遇令劲弩射退之。既而赫舍哩子仁合兵进攻益急,城中矢尽,再遇令人张青盖往来城上,金人意其主兵官也,争射之,须臾,矢集楼墙如蝟,获矢二十余万。旋又增兵环城四面,营帐亘三十里。再遇令临门作乐以示闲暇,而间出奇兵击之。金人昼夜不得休,乃引退,再遇追至滁,大雨雪,乃还。时金围楚州已三月,列屯六十里,再遇遣将分道挠击,遂解围去。诏以毕再遇为镇江都统。庚午,复两浙围田,募两淮流民耕种。

  

  三年正月丁丑朔,两淮宣抚使丘崈罢。己卯,命知枢密院张岩督视江淮军马。

  

  二月己未,以知建康府叶适兼江淮制置使。适谓三国孙氏尝以江北守江,自南唐以来始失之,乃请于朝,兼节制江北诸州。诏从之。叶适陈措置屯田五事,请置沿江堡坞,并团结淮西山、水寨四十七处,各为图册,以献于朝。丁卯,罢江、浙招军。辛未,蠲两淮被兵诸州租赋。

  

  四月丁卯,杨辅知建康。

  

  九月辛卯,以殿前都指挥使赵淳为江淮制置使。乙未,张岩罢。韩侂胄闻金人欲罪首谋,意怀惭愤,复欲用兵,乃以淳镇江淮而罢张岩。岩开督府九月,耗县官钱三百七十万缗。是月,江东安抚使徐谊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专一措置屯田。

  

  十一月辛巳,以丘崈为资政殿学士,再知建康府。

  

  十二月癸卯,以丘崈为江淮制置大使。

  

  嘉定元年四月甲寅,命东北路招讨使还治泰州,就兼节度使,其副招讨仍置于边。

  

  闰月乙未,蠲两浙阙雨州县贫民逋赋。命两浙州县决系囚。

  

  八月甲午,发粟三十万石,赈粜江、淮流民。是月十四日,江东安抚使何澹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大使。

  

  九月壬子,出安边所钱百万缗,命江淮制置大使司来米赈济饥民。倪思出知镇江府。

  

  十一月丁未,金谕泰州路兵马都总管承裔等修边备。

  

  二年三月戊午,禁两淮官吏私买民田。夏,建康大旱,蝗为灾。

  

  八月甲子,行铁钱于沿江六州。丙戌,发米十万石,赈两淮饥民。是月,江东安抚使杨辅知建康府,九月十三日致任。

  

  十一月甲午,诏浙西盐司募饥民修水利。

  

  三年正月丙辰,江东安抚使黄度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时建康旱蝗,民饥盗作,度至发帑廪,所活百余万口,蠲夏税二十余万。贼夜抵城东南,立就擒,而横山、郁山贼皆奔散,悉奏赦之。境内奠枕画像立祠,家家香火。

  

  三月甲寅,诛楚州渠贼胡海。丙辰,以久雨,释两浙州县系囚。

  

  五月乙未,淮东贼悉平,诏完恤残破州县。戊申,经理两淮屯田。

  

  四年四月甲申,禁两浙州县科折盐、酒。知建康府黄度于建康城南北增养济二院,以救饿莩。

  

  五年二月壬午,罢两淮军兴以来借补官。

  

  三月戊辰,以久雨,诏两浙州县决系囚。

  

  六月乙酉,禁铜钱过江。

  

  九月辛未,罢沿海诸州海船钱。

  

  十二月甲申,国子司业刘爚言:“两淮之地,藩蔽江南,干戈盗贼之后,宜加经理,必于招集流散之中,就为足食足兵之计。臣观淮东,其地平博膏腴,有陂泽水泉之利,而荒芜实多;其民劲悍勇敢,习边鄙战斗之事,而安集者少。诚能经划郊野,招集散亡,约顷亩以授田,使无广占抛荒之患;列沟洫以储水,且备戎马驰突之虞。为之具田器,贷种粮,相其险易,聚为宗庐,联以什伍,教以击刺,或乡为一团,里为一社,建其长,立其副,平居则耕,有警则守,有余力则战。”帝嘉纳之。

  

  六年,是岁,两浙诸州大水,赈之。

  

  七年六月壬子,释两浙路杖以下囚。

  

  八年九月乙亥,申严两浙围田之禁。

  

  十月,创置唐湾水军。

  

  十一月乙丑,李大东知建康府。

  

  是岁,两浙、江东路旱蝗。

  

  十年二月壬戌,江淮制置使、江东安抚使李珏知建康府。

  

  三月,金果勒齐力劝金主侵宋,金主惑之。初,金有王世安者,献取盱眙、楚州之策。金主以为淮南招抚使,遂有侵宋之谋。至是,命乌库哩废寿、完颜萨布帅师南侵,遂渡淮。

  

  七月丁亥,时李全等出没岛崮,宝货山积而不得食,相率食人。会镇江武锋卒沈铎亡命山阳,诱致米商,斗米辄售数十倍,知楚州应纯之偿以玉货,北人至者辄舍之。铎因说纯之以归铜钱为名,弛渡淮之禁,由是来莫可遏。初,杨安儿有意归朝;定远民季先,大侠刘佑之厮养也,尝随佑部纲客山阳,安儿处以军职。安儿死,先至山阳,夤缘铎得见纯之,言山东豪杰愿归正之意。纯之命先讥察,谕意群豪,以铎为武锋副将,与高忠皎各集忠义民兵攻海州;粮援不继,退屯东海。纯之见蒙古方困金,密闻于朝,谓中原可复。时频岁小稔,朝野无事,丞相史弥远鉴开禧之事,不明言招纳,密敕纯之慰抚之,号忠义军,就听节制,给忠义粮。于是东海马良、高林、宋德珍等万人辐辏涟水,李全等生羡心焉。

  

  十月乙巳朔,以久雨,释两浙诸州杖以下囚。

  

  十二年二月庚戌,以曾从龙同知枢密院事兼江淮宣抚使。

  

  是春,金左副元帅布萨安贞侵六合诸县,淮南流民渡江避乱,诸城悉闭。金游骑数百至采石杨林渡,建康大震。时贾涉以淮东提刑知楚州,节制京东忠义,虑忠义人为金所用,亟遣陈孝忠向滁州,石珪、夏全、时青向濠州,季先、葛平、杨德广趋滁,濠,李全、李福要其归路。全进至涡口,与金左都监赫舍哩约赫德连战于化湖陂,杀金将数人,得其金牌,金人乃解诸州之围而去。全追击,败之于曹家庄,金人自是不敢窥淮东。

  

  七月癸卯,江东安抚使李大东再知建康府。九月十六日,除松江制置使,仍知府事。

  

  九月丙午,以贾涉主管淮东制置司公事,兼节制京东、河北军马。初,山东来归者日众,而石珪以计杀沈铎于涟水,应纯之亦罢去,权楚州梁丙无以赡之。季先乞预借两月粮,然后帅所部五千并马良等万人往密州就食,丙不许。先请速遣李全代领其众,丙亦不从,而以珪权军务。珪乃夺运粮之舟,渡淮大掠,至楚州南渡门,焚毁几尽,丙遣人谕之,不止。时涉知盱眙军,上书言:“忠义之人源源而来,不立定额,自为一军,处之北岸,则安能以有限之财,应无穷之需!饥则噬人,饱则用命,其势然也。”朝廷因命涉节制忠义人。涉受命,即遣傅翼谕石珪、杨德广等以逆顺祸福,珪等乃谢罪。涉虑其人众思乱,因滁、濠之役,分石珪、陈孝忠、夏全为两屯,李全为五寨。又用陕西义勇法,捏于手,合诸军,汰者三万有奇,捏者不满六万人,正军常屯七万,使主胜客,朝廷岁省费什三四。至是分江淮制置为沿江、淮东、西三司,命涉主管淮东。

  

  嘉定十三年三月壬子,金红祆贼于忙儿袭海州,据之。

  

  六月丁丑,李全自化湖陂之捷,有轻诸将心,以涟水忠义副都统季先威望出己上,阴结贾涉吏莫觊使谮先欲反,涉信之。壬午,命先赴枢密院议事,杀之于道,而遣统制陈选总其众于涟水。先部曲裴渊、宋德珍、孙武正、王义深、张山、张友拒选不纳,迎石珪于盱眙,奉为统帅。珪道楚城,涉不之觉,遂入涟水。选还,涉耻之,谋分珪军为六,请于朝,出修武、京东路钤辖印诰各六,授渊等。渊等阳从命,而实不奉涉教令,涉恐甚。诏以珪为涟水忠义军统辖。

  

  八月甲申,复海州,以徐晞稷知州事。

  

  十一月庚戌,涟水忠义军统辖石珪,以入涟水非贾涉意,心怀不安;李全复请讨珪,涉遂以全兵列于楚州之南渡门,移淮阴战舰于淮安,示珪有备。因命一将招珪军,来者增钱粮,不至者罢支给,众心遂散。

  

  十二月壬申,珪杀裴渊,挟孙武正、宋德珍降于蒙古,穆呼哩以理为元帅。珪既去,涟水之众未有所属,李全求并将之,涉不能却,遂以付全。镇江副都统翟朝宗得玺于金帅,献之,其文曰“皇帝恭膺天命之宝”。

  

  是岁,溧阳令陆子遹革积年差役和买之弊,民皆隐之。

  

  十四年二月甲申,诏:“淮东、荆湖诸路应援淮西沿江制置司,防守江面。”

  

  七月己亥,金义勇军叛,据砀山。辛丑,以贾涉为淮东制置使。

  

  十一月辛丑,金主命蠲徐、邳等州逋租,官吏有能垦辟闲田,除来年科征。

  

  十五年七月甲子,诏江淮制置、监司条划营田。戊辰,红袄贼袭徐州之十八里寨,又袭古城桃园,金人击败之。

  

  十月庚寅,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余嵘知建康府。嵘请于朝,建平止仓于广济仓之左,秋冬籴米贮之,春夏粜之,取价平则止之义。

  

  十六年三月甲寅,金以邳州经略司隶蒙古纲。

  

  六月壬午,淮东制置使贾涉以李全骄暴难制,力求还朝,在道卒。初,涉欲置忠义兵,乃以翟朝宗统镇江副司八千人,屯楚州城中;又分帐前忠义万人,命赵邦永、高友统五千,屯城西;王晖、于潭统五千,屯淮阴。李全轻镇江兵而忌帐前忠义,乃数称高友等勇,出军必请以自随,涉不许。全每宴麾下,并召涉帐前将校,于是帐前亦愿求全,然未能合也。及涉卒,邱寿迈摄帅事。全请曰:“忠义乌合,尺籍卤莽,莫若别置新籍,一纳诸朝,一申制阃,一留其所,庶功过有考,请给无弊。”寿迈从之。全乃合帐前忠义与己军并隶之,而并统其军,寿迈不悟。

  

  八月辛未朔,金邳州从宜经略使纳哈塔陆格率众入行省杀纲,据州反,与蒙古将李二措致书海州,言欲来附。李全遣王喜儿以兵二千应接,而己继之。二措纳喜儿,囚之。全欲攻邳,四面限水,二措积劲弩备之,全不得进。全兵索战而败,欲还楚州,会滨、棣有乱,而引兵趋青州。金行院总帅赫舍哩约赫德讨杀陆格,复其城。

  

  十二月,以前淮西都统许国为淮东制置使兼知楚州。国奉祠家居,欲倾贾涉而代之,数言李全必反。会涉死,召国入对,国疏全奸谋益深,反状已著,非有豪杰不能消弭。遂易国文阶,授今官。命下,闻者警愕。淮东参幕徐唏稷,雅意开阔,及闻国见用,乃注释国疏以寄全,全不乐。

  

  十七年正月癸亥,命淮东路转运司提督营屯田。

  

  十一月壬辰,密札:“行下建康府系沿江重镇,合行增屯兵马,以壮声势。令制司招刺步军三千人,马军三百人骑,以防江军为额,并听沿江制司节制。”

  

  理宗宝庆元年正月,江东转运副使丘寿迈暂兼权沿江制置司,江东安抚司,建康府职事。

  

  二月甲辰,蠲两浙州军属县官私僦钱有差。许国至镇,李全妻杨妙真郊迓,国辞不见,妙真惭而归。国既视事,痛抑北军,有与南军竞者,无曲直,偏坐之,犒赏十损八九。全自青州致书于国,国夸于众曰:“全仰赖我养育,我略示威,即奔走不暇矣。”全因留青州,国不能致,乃数致厚馈,邀全还。刘庆福亦使人觇国意.国左右语觇者曰:“制置无害汝等意。”庆福以报全,全集将校曰:“我不参制阃,则曲在我。今不计生死,必往见。”遂还楚州上谒。宾赞戒全曰:“节使当庭趋,制使必免礼。”及庭趋,国端坐纳全拜。全退,怒曰:“全归朝,拜人多矣,但恨汝非文臣,本与我等。汝向以淮西都统谒贾制帅,亦免汝拜。汝有何勋业,一旦位我上,便不相假借耶!全赤心报朝廷,不反也。”国继设盛会宴全,遗劳加厚,全终不乐。庆福谒国之幕客章梦先,梦先令隔帘貌喏,庆福亦怒。既而全欲往青州,恐国苛留,自计曰:“彼所争者拜耳,拜而得志,吾何爱焉!”更折节为礼。因会集间,出札白事,国见其细故,判从之,全即席再拜谢。自是动息必请,得请必拜,国喜曰:“吾折服此子矣!”全往青州,国集两淮马步军十三万,大阅楚城外,以挫北人之心。杨妙真及军校留者,惧其谋己,内自为备。初,全遣庆福还楚城,使为乱,适潘壬事败,全党亦不安。或教妙真畜一妄男子,指谓人曰:“此宗室也。”且语僚佐曰:“会令汝为朝士。”潜约盱眙四军为应,皆不从,庆福谋中辍,第欲快意于国。计议官苟梦玉知之,告国,国曰:“我岂文儒不知者耶!”梦玉惧祸及,复以告庆福。一日,国晨起视事,忽露刃充庭,国厉声曰:“不得无礼!”矢已及颡,流血蔽面而走。乱兵悉害其家,纵火焚官寺,两司积蓄,悉为贼有。亲兵翼国登城,缒而走。贼拥通判姚翀入城,犒两军,使归营。庆福手杀梦先以报其辱,国缢于途。事闻,史弥远惧激他变,以徐唏稷尝倅楚守海,得全欢心,乃授唏稷淮东制置使,令屈意抚全。全闻国死,自青还楚,佯责庆福不能弹压,斩数人,上表待罪,朝廷不问。知扬州赵范,得制置使印于溃卒中,以授唏稷。唏稷至楚,全及门,下马拜庭下,唏稷降等止之,贼众乃悦。唏稷至,以恩府称全,恩堂称妙真。初,楚城之将乱也,有吏窃许国书箧二,以献庆福,皆机事,庆福未之发。全发缄读之,有庙堂遗国书,令图全者,全大怒。又有苟梦玉书,即以庆福谋告国者,全始恶梦玉反复,杀之。

  

  七月乙丑,诏两浙路州军,囚杖以下释之。

  

  二年三月壬辰,决两浙州县系囚。

  

  四月辛卯,以久雨,诏两浙州县决系囚,杖以下释之。

  

  七月戊辰,大风,诏释两浙州军系囚。

  

  九月庚午,徐晞稷罢,以刘琸为淮东制置使。朝廷闻李全为蒙古所围,稍欲图之;以晞稷畏懦,谋易帅。琸雅意建阃,使镇江都统彭延誉,托亦心觊代琸,怂恿尤力,故以琸代晞稷,代琸知盱眙。

  

  十一月戊午,刘琸至楚州,心知不能制驭盱眙四总管,惟以镇江兵三万自随。夏全请从,琸素畏其狡,不许。彭自以资望视琸更浅,曰:“琸止夏全,是欲遗患盱眙。彼犹惮夏全,我何能用!”乃激夏全曰:“楚城贼党,不满三千,健将又在山东,刘制使图之,收功在旦夕。太尉何不往赴事会?”夏全欣然,帅兵径入楚城,时青亦自淮阴入屯城内。琸骇惧,势不容却,复就二人谋焉。时传李全已死;全妻杨妙真使人行成于夏全曰:“将军非山东归附耶?狐死兔悲,李氏灭,将军宁独存?愿将军垂盼!”夏全许诺。妙真盛饰出迎,与案行营垒,曰:“人言三哥死,吾一妇人,安能自立!便当事太尉为夫,子女玉帛,干戈仓廪,皆太尉有,望即领此,无多言也。”夏全心动,乃置酒欢甚,饮酣,就寝如归,转仇为好。遂与李福谋逐刘琸,遂围楚州治,焚官民舍,杀守藏吏,取货物。时琸精兵尚万人,窘束不能发一令,太息而已。夜半,琸缒城仅免。镇江军与贼战死者大半,将校多死,器甲钱粟悉为贼有。张正忠不从贼,经妻子于庭,遂自焚。琸步至扬州,借兵自卫,犹扎扬州,造旗帜,闻者大笑。夏全既逐琸,暮归,妙真拒之。全恐其图己,因大掠,趋盱眙,欲为乱。盱眙将张惠、范成进闭城门,全不得入,狼狈降于金。金封全为金源郡王。

  

  三年正月壬戌,刘琸上疏自劾,未几死。朝廷复欲安抚李全,以姚翀尝与李全交欢,乃以为淮东制置使。……翀至楚州东,舣舟以治事,间入城,见杨妙真,用徐晞稷故事,而礼过之。妙真许翀入城,翀乃入,寄治僧寺中,极意娱之。

  

  二月乙酉,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赵善湘知建康府。

  

  五月甲寅,诏两浙州军,杖以下罪释之。己巳,李全降蒙古,以全为山东、淮南、楚州行省,郑衍德、田世荣副之。由是郡县闻风款附。

  

  六月戊申,刘庆福在山阳不自安,欲图李福以赎罪,福亦谋杀庆福,互相猜忌。福称疾不出,庆福往候,福杀之,纳其首于姚翀。翀大喜。楚州自夏全之乱,储积无余,纲运不续,贼党籍籍,谓福所致。福畏众口,数见翀促之,翀谢以朝廷拨降未下。福乘众怒,与杨妙真谋,召翀饮。翀至而妙真不出,就坐宾次,左右散去。福以翀命召诸幕客杜耒等,以妙真命召翀二妾。诸幕客知有变,不得已而往。耒至八字桥,福兵腰斩之。又欲害翀,国安用救之,得免,去须鬓,缒城夜走,归明州,死。时江、淮之民,靡有宁居,史弥远莫知为计,帝亦置边事于不问。于是廷议以淮乱相仍,遣帅必毙,欲轻淮而重江,楚州不复建阃,就以其帅杨绍云兼制置;改楚州为淮安军,命通判张国明权守视之,若羁縻州然。

  

  七月己丑,升宝应为州,而县如故。辛卯,以盐城、淮阴、山阳及宝应并隶宝应州。

  

  八月丁未,李全之党,以军粮不继,屡有怨言,全将国安用、阎通相谓曰:“我曹米外日受铜钱二百,楚州物贱,可以自给。而刘庆福为不善,怨仇相寻,使我曹无所衣食。”时张林、邢德亦在楚,自谓尝受朝廷恩、中遭全问贰;今归于此,岂可不与朝廷立事!王义深尝为全所辱,又自以贾涉帐前人,与彭义斌举义不成而归。五人聚计曰:“朝廷不降钱粮,为有反者未除耳。”乃议杀李福及杨妙真以献。遂帅众趋妙真家,妙真已易服往海州矣。福走出,邢德手刃之,相屠者数百人。有郭统制者,杀全次子通及全妾刘氏,妄称杨妙真,函三首献于杨绍云,驰送临安。倾朝皆喜,檄知盱眙军彭及总管张惠,范成进,时青并兵往楚州,便宜尽戮李全余党。轻儇,不为惠等所服,得檄不自决,请制府及朝廷处之。朝议以时青望重,檄青区划,青恐祸及,密遣人报全于青州,迁延不决。惠,成进以朝檄专委青其不及己,乃归盱眙,设宴邀托,乘其醉,缚之渡淮,以盱眙降于金。金主封惠临淄郡王,成进胶西郡王。

  

  九月庚于,李全得时青报,恸哭,力告蒙古将富珠哩求南还,不许。全因断一指以示之,誓还南必叛,富珠哩乃承制授全山东行省,得专制山东,岁献金币。

  

  十月丙辰,全遂与蒙古宣差张国明及通事数人还楚州,服蒙古衣冠,文移纪甲子而无年号。杨绍云闻其至,遂留扬州。国安用杀张林、邢德以自赎,郭统制亦为全所杀。寻复诱杀时青,并其众。王义深奔金,金封为东平郡王。

  

  十一月已卯,诏两浙州军决系囚。

  

  十二月辛亥,诏两浙、江东,西州县,申严遏米之禁。蒙古兵入京兆,金人尽弃河北、山东关隘,唯并力守河南,保潼关。自洛阳、三门、孟津,东至邳州之雀镇,东西二千余里,立四行省,帅精兵二十万以守御之。

  

  绍定元年正月壬午,赵至道言:“江淮州郡,妄征经过米舟,芦荡沙产,一例官租;山漆,鱼池,创立约束,禁止商人买贩。请下宪司严戒。”

  

  三月辛巳,升宝应州山阳县为淮安州,改山阳县为淮安县,与涟水县并隶淮安州。

  

  七月癸未,李全在海州,厚募人为兵,不限南北,官军多亡应之。

  

  八月戊午,以久雨,决两浙路系囚,杖以下罪释之,蠲赃赏钱有差。

  

  十一月,李全至楚州,以粮少为辞,遣海舟入平江、嘉兴,实欲习海道以觇畿甸。然山东经理未定,而岁贡蒙古者不可缺,故外恭顺朝廷以就钱粮,因以贸货输蒙古。朝廷亦以全往来山东,得稍宽北顾之忧,遣饷不辍。全日纵游说于朝,谓当复建阃山阳,又与金合从,约以盱眙与之,金亦遣使聘全,皆不遂。

  

  二年五月辛亥,臣僚言:“浙西漕运,惟恃吴江石塘以捍水。近年修塘之兵,尽为他役,堤岸颓毁。请下漕司抽回,以时补葺,委平江府通判主管,不得辄有抽差。”

  

  三年二月庚戌,起复赵范节制镇江军马。

  

  五月甲寅,初,李全欲先据扬州以渡江,分兵徇通,泰以趋海,其下皆曰:“通、泰盐场在焉,莫若先取为家计,且使朝廷失盐利。”全欲朝廷不为备,且不逮绝其给,乃挟蒙古李、宋二宣差以虚喝朝廷,然蒙古实未尝资全兵。全遣张国明赍金宝至临安禀议。扬言:“李宣差英略绝伦,骑射五百步,朝廷莫若裂地王之,与增钱粮,使备边境。”遍馈要津,求主其说。国明入见,以百口保全不叛。朝廷虽知其奸,姑事苟安,不之诘。及全籴麦舟过盐城,知扬州翟朝宗,嗾尉兵夺之。全怒,以捕盗为名,水陆数万,径捣盐城,戍将陈益、楼强,知县陈遇皆遁,全入城,据之。朝宗仓皇遣干官王节恳全退师。全不许,留郑祥,董友守盐城,而自提兵还楚州。以状白于朝曰,“遣兵捕盗,过盐城,县令自弃城遁去,虑军民惊扰,不免入城安众。”朝廷乃授全节钺,令释兵,命制置司干官耶律均往谕之。全曰:“朝廷待我如小儿,啼则与果。”不受制命。朝廷为罢朝宗,命通判赵璥夫摄州事。

  

  九月壬子,诏:“浙西提举司下所部州县,将修复围田,减纳苗税,毋收斛面。”壬戌,以赵善湘为江淮制置使。时李全造船益急,至发冢取版,炼铁钱为钉,熬囚脂为油灰,列炬维晷,招沿海亡命为水手,又绐赵璥夫,以蒙古为辞,邀增五千人钱粮,求誓书、铁券。朝廷犹遣饷不绝。全得米即自转输淮海,入盐城以赡其众。他军士见者曰:“朝廷惟恐贼不饱,我曹何力杀贼!”射阳湖人皆怨,至有“养北贼戕淮民”之语。全又遣人以金牌诱胁周安民等,造浮桥于喻口,以便盐城往来,史弥远泄泄如平时。郑清之力劝帝讨全,帝乃使善湘图之,许便宜从事。仍命以内图进取,外用调停,唯赵范、赵葵力请进兵讨之。

  

  十一月戊申,李全突至扬州,副都统丁胜拒之,全攻南门。赵夫得史弥远书,许增万五千石粮,劝全归楚州,遣刘易就全垒示之,全笑曰:“史丞相劝我归,丁都统与我战,非相绐耶?”掷书不受。璥夫恐,亟发牌印,迓赵范于镇江。范亦刻日约赵葵,葵帅雄胜、宁淮,武定,强勇四军万四千赴之。时全引兵攻泰州,知州宋济迎入郡治,尽收其子女货币。将趋扬,闻范,葵已入扬城,乃鞭郑衍德曰:“我计先取扬州渡江,尔曹劝我取通,泰,今二赵已入扬州,江其可渡耶!”既而曰:“今惟径捣扬州耳。”遂分兵守泰州,而悉众攻扬州。至湾头立寨,据运河之冲,使胡仪将先锋,驻平山堂以伺机便。全攻东门,葵亲搏战。全将张友,呼城门请葵出。葵出,与全隔潦立马相劳苦,问全来为何?全曰:“朝廷动见猜疑,今复绝我粮饷,我非背叛,索钱粮耳。”葵曰:“朝廷待汝以忠臣孝子,而乃反戈攻陷城邑,朝廷安得不绝汝钱粮!汝云非反,欺人乎?欺天乎?”全无以对,弯弓抽矢向葵而去。自是屡战,全兵多败。全每云:“我不要淮上州县,渡江浮海,径至苏、杭,孰能当我!”然全志吞扬州三城,而兵每不得薄城下。宗雄武献策曰:“城中素无薪?且储蓄为总领所支借殆尽,若筑长围,三城自困。”全乃悉众及驱乡农凡数十万,立寨围三城,制司、总所粮援俱绝。范、葵命三城诸门各出兵劫寨,举火为期,夜半,纵兵冲击,歼贼甚众。自是全一意长围,以待久困官军,不复薄城。全张盖奏乐于平山堂,布置筑围。范,葵令诸门以轻兵牵制,亲帅将士出堡砦西攻之。全分兵诸门鏖战,自辰至未,杀伤相当。兵官王青力战,死之。明日,范出师大战,获全粮数十艘。葵亦力战,败之。

  

  四年正月戊于,进镇江府都统丁整左武大夫,果州团练使,统领沈兴、刘明官各一等,以追袭李全,焚毁粮聚也。辛丑,诏:“右武大夫、彰州防御使王青,特赠建武军节度使、右骁卫大将军,立庙扬州,额为忠果。赵范、赵葵大败李全于扬州。时全浚围城堑,范、葵遣诸将出东门掩击,全走土城,官军蹑之,蹂溺甚众。范阵于西门,贼闭垒不出。葵曰:“贼俟我收兵而出耳。”乃伏骑破垣间,收步卒诱之。贼兵数千果趋濠侧,李虎力战,城上矢石雨注,贼退。有顷,贼别队自东北驰至。范、葵挥步骑夹浮桥,吊桥并出,为三迭陈以待之。自巳至未,与贼大战,别遣虎等以马步五百出贼背,而葵率轻兵横冲之,三道夹击,贼败走。始,全反谋已成,然多顾忌,且惧其党不顺,而边陲喜事者欲挟全为重,遂激成之。及声罪致讨,罢支钱粮,攻城不得,屡战不利,全始大悔,忽忽不乐,或令左右抱其臂曰:“是我手否?”人皆怪之。范、葵夜议所向,葵曰:“出东门。”范曰:“酉出尝不利,贼必见易,因所易而图之必胜,不如出堡寨西门。”是夕,全张灯置酒,高会平山堂。有候卒识全枪垂双拂,以告范,范谓葵曰:“贼勇而轻,必成擒矣!”诘朝,乃悉精兵而西,张官军素为贼所易之旗帜。全望见,谓李,宋二宣差曰:“看我扫南军。”官军见贼,突斗而前,范麾兵并进,葵亲搏战,诸军争奋。贼欲走入土城,李虎军已塞其瓮门,全窘,从数十骑北走。葵率诸军蹙之,全趋新塘。新塘自决水后,淖深数尺,会久晴,浮战尘如燥壤,全骑过之,皆陷淖中,不能自拔。制勇军赵必胜等追及,奋长枪刺之,全呼曰:“无杀我,我乃头目。”群卒碎其尸而分其鞍器、甲、马,并杀三十余人,皆将校也。全死,余党欲溃,国安用不从;议推一人为首,莫肯相下,欲还淮安奉杨妙真。范、葵追击,复败走之。

  

  四月丁丑,加赵善湘为江淮制置大使,赵范淮东安抚使,赵葵淮东提刑。善湘季子汝楳,史弥远婿也,故凡奏请得无阻。而善湘亦以范,葵进取有方,慰藉殷勤,故能成扬州之功。

  

  五月丙戌,赵范,赵葵帅步骑十万攻盐城,屡败贼众,遂薄淮安,杀贼万计,城中哭声震天。淮安五城俱破,焚其寨栅,斩首数千。淮北贼来援,舟师邀击,复破之,焚水栅,贼始惧。王曼、赵必胜,全子才等移寨西门。与贼大战,贼连败。杨妙真谓郑衍德等曰:“二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今事势已去,撑拄不行。汝等未降者,以我在耳。今我欲归老涟水,汝等请降,可乎?”众曰:“诺。”妙真遂绝淮而去,其党即遣冯垍等纳款军门,淮安遂平。庚戌,杨妙真构浮桥于楚州之北,就蒙古帅苏噜克图乞师为李全报仇。

  

  五年六月己巳,金徐州埽兵总领王佑、张兴,都统封仙等,夜烧草场作乱,逐行省图克坦伊都。蒙古国安用率兵入徐州,执王佑等,斩之,以封仙为元帅,主徐州事,

  

  七月丁酉,蒙古国安用既得徐州,金邳州杜政以州归之。

  

  十一月,金完颜用安欲图山东,累征兵于徐、宿,王德全,刘安国不应。会金主以密诏征兵东方,用安因声言入援,驻师徐州城下以招德全。德全不出,杀封仙,遣杜政出城。会安国与宿帅重僧努引兵入援,至临涣,用安遣人杀安国,因攻徐州。三月不能下,退归涟水,以军食不给,来乞粮,朝廷许之,用安即日改从宋衣冠,而阴通于金。粮乏,卒多流亡。乃以严刑禁亡者,血流满道。

  

  六年七月十日,江东安抚使,兼沿江制置使李寿朋知建康府。

  

  十月甲申,金徐州节度副使郭恩,约原州叛将麻琮袭破徐州。

  

  十一月丙午,陈埙出知常州。

  

  端平元年正月,先是,金有都提控毕资伦者,为边将所获,囚于镇江土狱,胁诱百端,终不肯降,至此已十四年矣。及闻金主自经,叹曰:“吾无所望矣,容吾一祭吾君乃降耳。”主者信之,为屠牛羊,设祭镇江南岸。资伦祭毕,伏地大哭,投江而死。

  

  二月,蒙古都元帅张荣破徐州,国安用投水死。

  

  二年正月丙申,诏:“沿江,两淮制帅并诸处军帅,非临阵对敌,至干军令,不得遭行诛戮;如罪犯显著,须按实取旨。”丁未,诏:“两淮制臣、帅臣,所宜练兵恤民,峙粮缮器,经理营屯,控扼险阻,使警饬之严,常如敌至。诸军将士,昨已第赏,所在速与放行。或一时有失条具,并以名姓来上。其中原归附人,忠节可尚,当视功推赏,随材录用,毋使失职。”

  

  五月丙申,进知平江府张嗣古官一秩,以和籴有劳也。

  

  八月,诏:“浙西平江、镇江府,常州守臣,将未修复围田,许官民户承佃经理。”甲寅,京口诸军作乱,讨平之。

  

  十一月乙丑,诏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曾从龙为枢密院使,督视江淮军马。

  

  三年二月己酉,以陈为沿江制置使兼知建康府。

  

  五月甲申,以赵葵为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葵垦田治兵,边备以饬。

  

  八月戊申,监察御史王极言:“二浙诸郡,雨水为沴,禾稼害于垂成。请下有司预桩钱米,赈赡灾伤,并下仓漕两司议蠲税赋,仍录贫乏,速议赈济之。”

  

  十一月壬申,蒙古将察罕攻真州。知州丘岳,部分严明,守具周悉,蒙古薄城辄败。岳乘胜出战于胥浦桥,以强弩射杀其致师者一人,蒙古兵少却。岳曰。“敌众十倍于我,不可以力胜也。”乃为三伏,设炮石待之西城。兵至,伏起炮发,杀其骁将,蒙古众大扰。岳遣勇士袭敌营,焚其庐帐。越二日,引去。

  

  嘉熙元年九月庚午,诏淮东制置使赵葵计度边事已,措置奏闻。

  

  二年正月乙卯,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别之杰知建康府。

  

  十月己酉,户部尚书赵与欢言:“暴风淫雨,害于粢盛,浙江东,西室庐漂荡,愿下哀痛之诏,遣髑恤之使,遍行诸道,许以便宜施惠。”从之。

  

  十二月壬寅朔,诏并淮东、西总所,犒赏诸摆铺兵。

  

  三年五月己亥朔,诏以江潮为沴,命赵与欢为浙西安抚使,专任修筑塘岸,以防冲决,仍令两浙运副曾颖秀极力协助。

  

  九月辛卯,以浙东旱伤,诏诸路提举常平司,核所部州县常平义仓之储,以备赈济。仍敕制、总司,今后毋辄移用,违者坐之。

  

  四年六月壬子,江浙旱、蝗。

  

  十月丙申,诏平江府禁贩米下海。寻诏与欢提领其事,应浙东州县并许浦、金山水军,一体遵守,违者权听按刺;

  

  十二月乙亥,诏:“淮东,西沿江制置使副,并兼本路屯田使。”

  

  淳祐元年七月甲辰,以知常州宋慈、江阴军尹焕济籴有劳,各进一秩。修建康府学。

  

  二年二月己卯,权兵部侍郎、淮东安抚制置使兼知扬州李曾伯朝辞,言今若主必守之规,宜渝大臣,明示意向。帝曰:“当为必守之规。赵葵久任淮东,且有规划。”曾伯曰:“敢不循其成规!”

  

  四月庚午,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杜杲知建康府。

  

  七月,常,润,建康大水,两淮尤甚。蒙古万户张柔自五河口渡淮,攻扬、滁、和、萧。淮东忠勇军统领王温等二十四人战于天长县东,皆。

  

  九月,蒙古围仪真,杜杲应援,败之。

  

  十月甲寅,蒙古攻通州,守臣杜霆载其私帑渡江遁。乙丑,城破,蒙古屠其民。

  

  三年九月癸未,从京湖制置大使孟珙之请,令淮东制置使李曾伯蠲高邮军及其属部州县创收牛租。

  

  四年四月十二日,沿江制置使兼江东安抚使,槐知建康府。

  

  五月乙巳,以淮东制臣言,副总管兼知海州周岱直捣山东胶、密之功,并于遥郡上进一秩。

  

  六月癸酉,诏王福暂屯扬州,同共措置秋防。

  

  十一月庚申,诏释两浙路州县杖以下系囚。

  

  五年三月甲辰,出十七界楮币百万,下淮东犒水陆战守诸军。

  

  六月庚寅,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赵以夫知建康府。

  

  七月乙卯,蒙古察罕会张柔掠淮西,至扬州而去。

  

  十二月壬戌朔,以祈雪,诏两浙州军并建康府,系囚杖以下释之。

  

  六年五月甲申,诏权知高邮军兼淮西提刑萧逢辰进一秩,旌其买马,修城,留意战守可也。

  

  十月庚寅,蒙古主命察罕拓江淮地。

  

  七年二月庚寅,都省言:“淮安县主簿周于熔遭李全之变,陷北十有六年,数以敌谋密闻边阃,拔身来归。”诏特改朝奉郎,与升擢差遣。

  

  四月辛丑,“以赵葵为枢密使兼参知政事,督视江淮,京西,湖北军马兼知建康府。

  

  五月甲寅,诏:“武功郎、扬州宁淮军统制张忠戍守浮山,手搏敌帅,俱死于水,特赠武略大夫,更官其一子。”己巳,诏赐两淮曾经战争之地田税三年,其宿逋悉除之。

  

  七月丙辰,诏:“建康、镇江府都统司,听沿江制司节制。”

  

  十月甲寅,以镇江府旱,诏两浙转运司检核蠲租七万四千石有奇。

  

  八年五月乙丑,丘岳除兵部侍郎,依旧淮东安抚制置使兼知扬州兼淮西制置使。

  

  九年正月庚申,诏:“两淮、京湖、沿江制置帅司行下所隶,劝谕军民从便耕种,秋成日官司不得分收。”

  

  闰二月癸卯,吴渊为端明殿学士,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兼知建康府。

  

  三月己亥,诏增通,泰、扬、真州解额。

  

  四月丙午,诏:“丘岳阃职修举,除宝章阁直学士,依旧淮东安抚制置使兼知扬州,淮西制置使。”

  

  十月庚申,参知政事应,屡疏乞归,不许。寻除资政殿学士,知平江府。丁亥,浙西帅臣言,金山水军统制陈霆,贪酷激变。诏追毁出身文字,拘锁沿江制司,籍其家。

  

  十年二月庚寅,以贾似道为端明殿学士、两淮制置大使、淮东安抚使、知扬州。

  

  七月戊子,诏:“两淮极边作邑人,照川广例,令监司引试书判。”

  

  是岁,建康府学增先贤祠,拨浚湖田七千二百余亩,创义庄,立规式,友助贫士之吉凶不赡者。

  

  十一年正月丁亥,诏:“江,浙沿流郡县,刷具流民口数,于朝廷桩管钱米内赈济,仍许于寺观及空闲官舍居止。”

  

  十二年正月戊申,蒙古主置经略司于汴,以孟克、史天泽、杨惟中、赵壁为使,俾屯田唐,邓等州,授之兵牛;敌至则战,退则耕屯;西起穰、邓、东连清口、桃源,列障守之。

  

  二月,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王整知建康府。

  

  宝祐元年三月壬寅,蒙古攻海州,守臣王国昌逆战于城下,败绩。

  

  二年三月戊子,诏蠲江淮州军今年二税。

  

  闰六月甲戌,命包恢为浙西提点刑狱,招捕荻浦盐寇。

  

  九月乙卯,荻浦寇平,宪臣包恢进二秩,升直龙图阁;都统刘达授同门使,带遥郡。

  

  三年二月己卯,两淮制置大使贾似道兴复广陵堡城,以图来上。诏奖之。

  

  四月癸酉,帝问流民近状,谢方叔对曰:“数年来,流民在江南者,皆已安业。”

  

  八月戊子,都省言:“两淮制臣贾似道,调度兵将,攻剿旧海贼兵,生擒伪元帅宋贽,俘获尤众。”诏奖之。是月二十二日,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马光祖知建康府。十月四日,兼提领江淮茶盐所。

  

  五年二月戊午,以贾似道为两淮安抚大使。

  

  是岁,重建建康府治堂宇。蠲减溧阳、溧水两县酒息额钱并免积欠;蠲除上元、江宁两县欺隐岁额为钱一万八千一百余贯。发廪捐金,赈济小民。冬大雪,赈军民。

  

  六年二月,沿江制置大使兼江东安抚使赵与知建康府。与奏以建康以下江面分为三。

  

  四月丁未,蒙古益都行省李擅攻海州,涟水军,夏贵等战却之。

  

  十月辛卯,都省言,淮民避难渡江,转徙可念。诏:“镇江府、常州、江阴军各出义仓米千石赈之。”

  

  十一月辛亥,以流民渡江,出浙西、江东路五州米三万石,命各郡守臣赈之。壬戌,以贾似道为枢密使、两淮宣抚大使。丁卯,蒙古将李璮破海州、涟水军,通判侯昌鏖战,死之,举室遇害,余将士杀伤殆尽。是年,制置使赵与续招三千余人。

  

  开庆元年二月丙戌,以马光祖为资政殿学士,沿江制置大使,江东安抚使,知建康府。己丑,诏蠲建康等处沙田租。

  

  十月,蒙古侵轶日甚,右丞相丁大全匿不以闻,丁未朔,罢,判镇江府。壬申,先是,丁大全使其私人为浙西提举常平,尽夺亭民盐本钱,充献羡之数;不足则估籍虚摊,一路骚动。大全既斥,以孙子秀代之。子秀还前政盐本钱五千余万贯,奏省华亭茶盐分司,定衡量之非法多取者,于是流徙复业。

  

  十一月乙卯,以赵葵为江东、西宣抚使,许便宜行事。

  

  景定元年正月,兴工浚建康城潦四千七百六十五丈有奇,筑羊马墙如壕之数,创栅寨门瓮城。

  

  四月乙酉,扬州大火。

  

  五月,马光祖兼总领淮西,江东军马钱粮。

  

  六月壬寅,蒙古撤江上军,以史天泽为江淮经略使,李璮为江淮大都督。璮侵淮安,主管制置使事李庭芝击败之。

  

  十月癸丑,蒙古初行中统宝钞。先是,王文统创造交钞,以丝为本,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值,并从丝例。至是又造中统元宝,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二贯同白银—两,诏行之。立互市于涟水等军。凡宝钞,不限年月,诸路通行,赋税并听收受;仍申严私盐、酒醋、面货等禁。文统又以文绫为中统银货,每两同白银一两,未及行而罢。

  

  是岁,马光祖于青溪建先贤祠,自吴太伯而下列位四十有一位,各有赞。

  

  二年九月癸亥,李庭芝言蒙古使郝经久留真州。乙亥,帝趋与锡赉。

  

  十月,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姚希得知建康府。赵与除淮西总领。

  

  三年二月戊申,蒙古江淮大都督李璮,久萌异志,前后所奏凡数十事,皆恫疑虚喝以动蒙古,而自为完缮益兵计。至是遂歼蒙古戌兵,以涟、海三城来归,献山东郡县,请赎父过,仍遣总管李毅等传檄列郡。诏授璮保信,宁武军节度使,视京东、河北路军马,封齐郡王;复其父全官爵。升涟水军为安东州,东海县为东海军。

  

  八月甲午,海州石湫堰成。

  

  是年,制置使姚希得创买战马。

  

  四年六月庚申,诏:“平江、江阴、常州、镇江六郡已买公田三百五十余万亩,今秋成在迩,其荆湖、江西诸道仍旧和籴。”丙寅,诏:“公田竣事,进刘良贵等官。”初买官田,犹取其最多者,继而敷派,除二百亩以下者免,余各买三分之一;其后虽百亩之家亦不免。立价以租一石偿十八界会于四十,而浙西之田,石租至有值十缗者,亦就此价。价钱稍多,则给银绢备半,又多,则给以度膘,告身准值,登仕郎准三千楮,将仕郎准千楮,许赴漕试;校尉准万楮,承信郎准万五千楮,承节郎准二万楮,安人准四千楮,孺人准二千楮。民失实产而得虚告,吏又恣为操切,浙中大扰,民破产失业者甚众。官吏有奉行不至者,刘良贵辄劾之,追毁出身,永不收叙,由是有司争以多买为功。似道又以陈詈往秀、湖,廖邦杰往常、润催督。其六郡买田有专官,平江则包恢、成公策,常州则洪瀌,刘子庚,镇江则章炯、郭梦熊,江阴则杨班、黄伸。恢在平江,至用肉刑;邦杰在常州,害民特甚,至有本无田而以归并抑买自经者。朝廷唯以买公田为功,进良贵官两转,余人进秩有差。

  

  是年,制置使姚希得创宁江新军。

  

  五年(元至元元年)二月,江东运副使陆景思兼淮西总领。

  

  三月辛巳,马光祖复为沿江制置使,再知建康府。辛丑,贾似道奏:“公田已成,若复以州总之,恐害不除而利不可久。请以江阴、平江公田隶浙西宪司,常州、镇江公田隶总所,每岁租输之官仓,特与饶减二分,或水旱则别议放数,仍立四分司以主管公田系衔,平江一员,镇、常、江阴共一员。每乡置官庄一所,民为官耕者曰官佃,为官督者曰庄官。以富饶者充应,两岁一更。每租一石,明减二斗,不许多收。”时毗陵、澄江,务为迎合,欲买数之多,凡六七斗皆作一石,及收租之时,元额有亏,则取足于田主,遂为无穷之害。或内有硗瘠及租佃顽恶之处,又从田主责换,其祸尤惨。

  

  七月丙申,参知政事杨栋罢职,予郡,寻命知建康府。

  

  九月辛巳,贾似道请行经界推排法于诸路,由是江南之地,尺寸皆有税,而民力益竭。

  

  庆宗咸淳元年(元至元二年),建康创及幼局,凡诸厢弃孩孺,并官雇乳妇,给钱米,至七岁住支。二十五日,陈谦亭为淮西领。

  

  三年(元至元四年),是岁,京师籴贵,勒平江上户运米入京,鞭笞囚系,死于非命者十七八。太常寺主簿陆逵,谓买田本以免和籴,今勒其运米,害甚于前。

  

  五年(元至元六年)正月丁未,以李庭芝为两淮制置大使兼知扬州。州新遭火,公私萧然。庭芝放民负盐二百余万,又凿河四十里入金沙余庆场,以省车运。始平山堂瞰扬城,敌至则构望楼其上,张弓弩以射城中,庭芝筑大城包之,募汴南流民二万余人以实之,号武锐军。修学赈饥,民德之如父母。

  

  三月己未,诏浙西六郡公田设官督租有差。二十四日,马光祖迁,吴革除沿江制置使、江东安抚使,主管行宫留守司公事,知建康府。

  

  四月癸巳,高邮夏世贤,七世义居,诏署其门。

  

  六年(元至元七年)正月庚戌,孙虎臣起复淮东安抚副使,知淮安州。

  

  五月辛丑,以吴革为沿江制置宣抚使。

  

  十一月丁丑,以华亭县水,免公田、民田租。

  

  七年(元至元八年)六月,淮东制置使印应雷城五河口,命镇江转米十万石贮新城,赐名淮安军。蒙古统军司库春、董文炳来争,不能得。

  

  是年,黄万石知建康府。

  

  八年(元至元九年)四月,赵溍知建康府。

  

  七月丁巳朔,元河南省臣言:“往岁徙民实边屯耕,以贫苦悉散还家。今徐、邳之民,爱其田庐,仍守故屯,愿以丝银准折输粮,而内地州县转粟饷军者,反厌苦之。臣议今岁沿边州郡,验其户数,俾折钞就沿边和籴,庶几交便。”从之。

  

  九年(元至元十年)三月庚申,四川制置司言:“刘整故吏罗鉴自北还,上整书稿一帙,内有取江南二策:其一言先取全蜀,蜀平,江南可定。其二言清口、桃源,河淮要冲,宜先城其地,屯山东军以图进取。”帝亟诏淮东制置司往清口,择利地筑城备之。

  

  四月辛卯,以赵溍为沿江制置使兼建康留守。

  

  十一月壬午,以李庭芝为淮东制置使兼知扬州。

  

  是年,江南地生白毛。

  

  十年(元至元十一年)正月,诏减江东沙圩租米十之四。

  

  十一月,浙东安抚使马廷鸾力辞去任。戊寅,诏依旧职奉祠。诏为赵文义与其兄文亮共立庙扬州,赐额曰传忠。

  

  十二月,诏建康府赈避兵流民。

  

  恭宗德祐元年(元至元十二年)正月丁亥,元枢密院言,宋边郡如、涟、海皆阻兵自守,宜降玺书招谕,从之。

  

  二月癸卯,以汪立信为江淮招讨使,俾就建康府库募兵以援江上诸郡。乙丑,贾似道至扬州,檄列郡如海上迎驾。己巳,时元行人郝经尚留仪真,元主复使礼部尚书中都哈雅及经弟行枢密院都事郝庸等来问执行人之罪,贾似道大恐,乃遣总管段佑以礼送经归。元南侵。是月,沿江制置大使、建康行宫留守赵渭弃城南走,都统徐王荣、翁福等,以城降元。知涟州孙嗣武相继迎降。元改镇江府为江阴、镇江招讨使,寻改为安抚使司,设达鲁花赤,忽刺出任之,李占哥继任。癸酉,元巴延入建康府。时江东大疫,居民乏食,巴延开仓赈之,遣医治疾,民大悦。元诏巴延以行中书省驻建康,阿珠分驻扬州,与博尔欢、达春绝宋淮南之援。甲戌,元兵攻无锡县,知县阮应得出战,一军皆没,应得赴水死。壬午,元兵攻常州,知州赵与鉴遁,州人钱訔以城降。甲申,元兵攻西海州,知州丁顺降。乙酉,知东海州施居文乞降于西海州。知平江府潜说友以城降元。辛卯,元使者廉希贤、严忠范至建康。希贤请兵自卫。巴延曰:“行人以言不以兵,兵多反致疑耳。”希贤固请,遂以兵五百送之,巴延仍下命令诸将各守营垒,勿得妄有侵掠。希贤等至独松关,张濡部曲杀忠范,执希贤送临安,希贤病创死。辛丑,元命阿珠分兵取扬州。赵良弼言于元主曰:“宋重兵在扬州,宜以大军先捣钱塘。”元主然之。

  

  四月庚申,知金坛县李成大率义局官合山县尉胡传心、阳春主簿潘大同、濠梁主簿潘大本、进士潘文孙、潘应奎,攻复金坛县。镇江统制侯嵓,县尉赵嗣滨反,助元兵来战,成大被执,不屈,与二子及传心等皆死之。时元兵东下,听过迎降,李庭芝率励所部,固守扬州。阿珠遣李虎持招降榜入城,庭芝杀虎,焚其榜。总制张俊出战,持叛臣孟子缙书来招降。庭芝焚其书,枭俊首于市。时出金、帛、牛、酒宴犒将士,人人感激自奋。辛酉,度支尚书吴浚遣人至建康,为陈宜中移书言:“前杀廉希贤,乃边将所为,太皇太后及嗣君实不知,当按诛之。愿输币,请罢兵通好。”巴延曰:“彼为诈计,视我虚实耳。当择人同往,观其事体,令彼速降。”乃遣议事官秦中、张羽同遣人还临安。羽行至平江驿亭,复被杀。壬戌,元阿珠攻真州。知州苗再成、宗子赵孟锦帅兵大战于老鹳觜,败绩。庚午,元阿珠乘胜进趋扬州,姜才为三垒阵,逆之于三里沟,败之。阿珠佯退,才逐之,阿珠反战。至扬子桥,扬州拨发官雷大震出战,死之。两军夹水而阵,元张宏范以十三骑绝渡冲才军,才军坚不可动,宏范引却以诱之。才将回首跃马夺大刀,直前向宏范,宏范反辔迎刺之,应手而仆,元兵欢声动地,才军遂溃。阿珠与宏范迫之,自相蹂践与陷潦水死者甚众。流矢中才肩。才拔矢挥刀而前,元军辟易不敢逼,遂入城,誓死守。阿珠乃筑长围,自扬子桥竟瓜洲,东北跨湾头至黄塘,西北抵丁村务,欲以久困之。

  

  五月丁丑,环卫官刘师勇复常州,加濠州团练使,助姚詈守常。

  

  六月丙寅,扬州都统姜才,副将张林,率步骑二万人乘夜攻元扬于桥木栅。守栅万户史弼告急于阿珠,阿珠率总管管如德等自瓜洲以兵赴之。诘旦,至栅下。才军夹水为阵,阿珠麾骑兵渡水夹击,阵坚不可动,阿珠引却。才进逼之,战不利而走,阿珠麾步骑并进,遂大败。如德生擒林,才仅以身免,士卒死者万余人。

  

  七月辛未,张世杰与刘师勇、孙虎臣等,大出舟师万余艘,次于焦山。令以十舟为方,碇江中流,非有号令,毋得发碇,示以必死。元阿珠登石公山望之曰:“可烧而走也。”遂遣健卒善彀者千人,载以巨舰,分两翼夹射。阿珠居中,合势进战,继以火矢,篷樯俱焚,烟焰蔽江,诸军死战,欲走不能前,多赴江死。张宏范、董文炳、刘国杰复以锐卒横冲,世杰不复能军,奔圌山。阿珠、宏范追之,获白鹞子七百余艘。师勇还常州,虎臣还真州。世杰请济师;不报。癸巳,诏知庐州夏贵加枢密副使、两淮宣抚大使,与淮东制置副使、知扬州朱焕互调。召李庭芝还朝。贵不奉诏,焕仍还扬,庭芝亦不行。

  

  八月乙巳,吴继明复平江县。甲子,命文天祥知平江府。十七日,石祖忠为江阴、镇江安抚使、知镇江府。

  

  九月丙戌,命文天祥为都督府参赞官,总三路兵,仍知平江。元兵入泰州,孙虎臣自杀,旋赠太尉。甲午,扬州都统姜才,率步骑万五千人攻元湾头堡,为阿珠所败。乙未,元兵攻吕城,张彦被执,降于元。吕城既失,常州势益孤。

  

  十月丁未,元阿珠攻扬州。既筑长围,于是城中食尽,死者枕藉满道,而李庭芝志益坚。元巴延次湾头,阿喇罕自建康来会,巴延令还建康起兵,乃留博尔欢及阿里布守湾头,而自帅众渡江。壬戌,至镇江,分军为三道:阿喇罕帅右军,自建康出广德四安镇,趋独松关;董文炳帅左军,出江入海,以范文虎为向导,取道江阴,趋澉浦、华亭;巴延及阿塔哈将中军,以吕文焕为向导,趋常州,期并会于临安。癸亥,常州告急,朝廷遣张全将兵二千救之。知平江府文天祥亦遣部将尹玉、麻士龙、朱华将兵三千随全赴援。士龙战虞桥,败死,全不救,走还五牧。时朱华驻军五牧,华欲掘沟堑,设鹿角,全皆不许。既而元兵薄华,华率广军与之战,自辰至未,胜负未决。逮晚,元兵绕出山后薄赣军,尹玉力战,杀千人,全提军隔岸,不发一矢,玉遂败。诸败军争渡水,挽全军船,全令其军斩挽者指,于是溺死者甚众。玉收残卒五百人,复鏖战,自夕达旦,杀元军人马,委积田间,玉复手杀数十人,力屈,被执。元人恨之,横四枪于其项,以棍击杀之,其部下皆死,无一人降者。天祥欲斩全以警众,帅府不许,宥之使赎。

  

  十一月丁卯朔,铜关将贝宝、胡岩起攻溧水,败死。戊寅,元阿喇罕破银林东坝,戍将赵淮兵败,与其妾俱被执,妾死之。阿珠使淮招李庭芝,许以大官,淮佯诺,至扬州城下,乃大呼曰:“李庭芝,尔为男子,死则死耳,毋降也!”阿珠怒,杀之。癸未,元兵入兴化县,知县胡拱辰自杀。甲申,元巴延至常州,会兵围城。知州姚訔、通判陈炤、都统王安节、刘师勇,力战固守。巴延遣人招之,譬喻百端,终不听。巴延怒,命降人王良臣役城外居民,运土为垒,土至,并人以筑之,且杀之,煎油作炮,焚其牌杈,日夜攻不息。城中甚急,而訔等守志益坚。巴延叱帐前诸军奋勇争死,四面并进。攻二日,城破,訔死之。炤与安节犹巷战,或谓炤曰:“城北东门未合,可走。”焰曰:“去此一步,非死所矣!”日中,兵至,死焉。巴延尽屠其民。执安节至军前,不屈,亦死。师勇以八骑溃围走平江。

  

  乙酉,升宜兴县为南兴军。己丑,元董文炳破江阴军。

  

  十二月庚子,时陈宜中当国,遭时多难,不能措一策,唯事蒙蔽,将士离心,郡邑降破,方且理会科举、明堂等事及士大陈乞差遣,士人觊觎恩例。至是,遣柳岳奉书如元军,称“廉尚书之死,乃盗杀之,非朝廷意,乞班师修好。”岳见巴延于无锡,泣谓曰:“嗣君冲幼,在衰绖之中,自古礼不伐丧。凡今日事至此者,皆奸臣贾似道失信误国尔。”巴延曰:“汝国执戮我行人,故我兴师。钱氏纳土,李氏出降,皆汝国之法也。汝国得天下于小儿,亦失之于小儿,天道如此,尚何多言!”遂令囊嘉特偕岳还。丙午,平江通判王炬之、都统王邦杰,以城迎降于常州。巴延使吕文焕先往受之。丁未,元巴延入平江,张世杰未至,城已破,乃以兵入卫。庚戌,柳岳至自元军。癸丑,陈宜中复奏遣岳及宗正少卿陆秀夫、侍郎吕师孟等同囊嘉特使元军,求称侄纳币,不从则称侄孙,且敕吕文焕令通好罢兵。秀夫等见巴延于平江,巴延不许。宜中乃白太皇太后,奉表求封为小国,太后从之。

  

  ●第十八卷 元至元

  

  世祖至元十三年四月庚辰,先是,宋丞相文天祥至镇江,与其客杜浒等十二人,夜亡入真州,安抚使苗再成出迎,喜且泣日:“两淮兵足以兴复,特二阃少隙,不能合从耳。”时犹未知夏贵纳款,故再成以二阃为言。天祥问,“计将安出?”再成曰:“今先约淮西兵趋建康,彼必悉力以捍吾西兵。吾指挥淮东诸将,以通、泰兵攻湾头,以高邮、宝应、淮安兵攻扬子桥,以扬兵攻瓜步,吾以舟师直捣镇江,同日大举。湾头、扬子桥,皆沿江脆兵,且日夜望我师之至,攻之即下,合攻瓜步之三面,吾自江中一面薄之,虽有智者,不能为之谋矣。瓜步既举,以淮东兵入京口,淮西兵入金陵,要其归路,其大帅可坐致也。”天祥大称善,即以书遗李庭芝。李庭芝遣使四出结约。初,天祥未至真时,扬有逸卒,言南朝密遣一丞相入真州说降矣。庭芝信之,以天祥为来说降也,使再成亟杀之。再成不忍,绐天祥出相城垒,以制司文字示之,闭之门外。久之,复遣二路分觇天祥,果说降者即杀之。二路分与天祥语,见其忠义,不忍杀,导之如扬。四鼓,抵城下,闻候门者谈,制置司下令捕文丞相甚急,众相顾吐舌。天祥乃变姓名为清江刘沫,东入海道。遇北兵,伏环堵中得免。饥莫能起,丛樵者乞得余糁羹。行入板桥,北兵又至,众走伏丛篠中,北兵入索之,虞候张庆矢中目,身被二创,执杜浒、金应以去。浒、应解所怀金与卒,得逸,募二樵者,以蒉荷天祥至高邮嵇家庄。嵇耸迎天祥至家,遣子德润卫送至泰州,遂由通州泛海以求二王。是月,始得抵温州。

  

  七月丁酉,初,临安既破,阿珠以宋太皇太后手诏谕扬州李庭芝使降。庭芝登城谓使者曰:“奉诏守城,未闻以诏谕降也。”及帝显次瓜洲,太皇太后复赐庭芝诏曰:“比诏卿纳款,日久未报,岂未悉吾意,尚欲固圉耶?今吾与嗣君既已臣伏,卿尚为谁守之?”庭芝不答,命发弩射使者,毙一人,余皆奔去。阿珠乃遣兵守高邮、宝应以绝其饷道,博罗欢又攻拔泰州之新城,驱夏贵淮西降卒至城下以示庭芝。庭芝幕客或劝为计,庭芝曰:“吾惟一死而已!”阿珠复遣使者持诏招庭芝,庭芝开壁纳使者,斩之,焚其诏于陴上。既而淮安、盱眙、泗州以粮尽降,庭芝犹括民间粟以给兵。粟尽,又令官人出粟,又尽,令将校出粟杂牛皮、曲蘖以给之。兵有自食其子者,然犹力战不屈。姜才闻高邮米运将至,出步骑五千战于丁村,自夜达旦,北兵多败。阿珠使巴延彻尔救之,所将皆阿珠麾下,才军识其旗帜,皆溃,才脱身走。时高邮水路已绝,阿珠复遣将陆路邀击米运,杀负米卒数千,由是饷益不继。阿珠请于帝,降诏赦庭芝焚诏、杀使之罪,令早归款,庭芝不纳。会福安使至,庭芝欲赴召,命制置副使朱焕守扬,而自与姜才将兵七千趋泰州,将东入海。庭芝既行,焕即以城降。阿珠分道追及庭芝,杀步卒千余人。庭芝走入泰州,阿珠围之,且驱其妻子至陴下招降。会姜才疽发背,不能战,泰州裨将孙贵、胡惟孝、尹端甫、李遇春,开北门纳外兵。庭芝投莲池中,水浅不死,遂与姜才俱被执。至扬州,阿珠责其不降,才曰:“不降者我也!”愤骂不已。然阿珠犹爱其材勇,未忍杀之。焕请曰:“扬自用兵以来,积骸满野,皆庭芝与才所为,不杀之何俟!”阿珠乃皆杀之。扬民闻者,莫不泣下。有宋应龙者,以儒生知兵,出入行阵三十余年,至是为泰州咨议官。州守孙良臣之弟舜臣自军中来说降,良臣召应龙与计。应龙极陈国家恩泽,君臣大义,请杀舜臣,以戒持二心者,良臣不得已杀之。及泰州降,应龙夫妇自经死。提刑司咨议庐人褚一正,置司高邮,督战,亦被创没水死。淮东地尽归附。

  

  八月己巳,扬州既破,元兵攻真州益急。宋都统司计议赵孟锦,乘雾袭其营。少顷,雾开,营中见孟锦兵少,逐之,孟锦登舟,失足堕水死。城遂破。安抚使苗再成死之。

  

  十二月庚寅,诏谕浙东、西、江东、西、淮东、西等府州军县官吏军民:“昔以万户,千户渔夺其民,致令逃散,今悉以人民归之元籍州县。凡管军将校及宋官吏,有以势力夺民田庐产业者,俾各归其主,无主则以给附近人民之无生产者。其田租、商税、茶盐、酒,醋、金、银、铁冶、竹货、湖泊课程,从实办之。凡故宋繁冗科差、圣节上供,经总制钱百余件,悉除免之。”是月,改江阴、镇江安抚使司为镇江府路总管府,仍设达鲁花赤,总管则兼府尹。改石祖忠为镇江府路总管兼府尹。是年,置江东宣慰司。

  

  十四年正月丙申,以江南平,百姓疲于供军,免诸路今岁所纳丝银。

  

  七月丙午,置御史台于扬州,以都元帅姜卫为御史大夫。置八道提刑按察司。

  

  十五年正月己亥,禁官吏军民卖所娶江南子女及为娼者,卖买者两罪之,没其值,人复为良。

  

  二月壬午,改华亭县为松江府。

  

  三月乙未,命扬州行省选特穆尔布哈所部兵助隆兴进讨。

  

  四月戊午,以江南土寇窃发,人心未安,命行中书省左丞夏贵等分道抚治,检核钱粮,察郡县被旱灾甚者。吏廉能者,举以闻,其贪残不胜任者,劾罢之。壬午,立行中书省于建康府。

  

  七月丙戌;以江南事繁,行省官未有知书者,恐于吏治未便,分命崔斌至扬州行省。辛亥,沼江南,浙西等处,毋非理征民。时诸将市功,且利俘获,往往滥及无辜,或强籍新民以为奴隶。令出,得还为民者数千人。

  

  十六年二月甲申,以征日本,敕扬州造战船。

  

  五月丙寅;敕江南僧司文移毋辄入递。

  

  七月乙卯,定江南上、中路,置达噜噶齐二员,下路一员。癸酉,命崔彧至江南,访求艺术之人。

  

  九月庚戌,同知扬州总管府事董仲威坐赃罪,行台方按其事,仲威反诬行台官以他事。诏免仲威官,仍没其产十之二。

  

  是年,镇江府路总管府达鲁花赤薛里吉思于丹徒县金山建云山寺,聚明山寺,行也里可温教。

  

  十七年正月丙辰,诏括江淮铜及铜钱、铜器。

  

  四月十五日,孙民献为镇江府路总管兼府尹。

  

  六月丁丑,阿塔哈等请罢江南所立税课提举司,阿哈玛特力争。诏御史台选官检核,具实以闻。遂遣布噜哈达等检核江淮行省钱谷。壬辰,命江淮等处颁行钞法,废宋铜钱。

  

  七月乙丑,罢江南财赋总管府。割建康民二万户种秫,岁输酿米三万石,官为运至京师。

  

  十一月壬戌,诏江淮行中书省括巧匠。

  

  十二月庚午,杀江淮行省平章政事阿里布,右丞雅克特穆尔,左丞崔斌。斌既发阿里玛特奸蠹,海内称快。未几,斌迁江淮行省左丞,阿哈玛特虑其害己,乃奏遣布拉噶达尔、刘恩愈检核江南行省钱谷,诬构斌与阿里布等盗官粮四十七万石。因奏罢宣课提举司及擅易命官八百余员,自分左右司官,铸银铜印。命都事刘正等往按,狱弗具,复遣参政张澍等杂治之,竟置三人于死。丙申,敕:“擅据江南逃亡民田者,罪之。”

  

  十八年正月丁未,敕:“江南州郡,兼用蒙古、回回人,凡诸王位下合设达噜噶齐,并赴阙。”

  

  二月丙戌,浙东饥,发粟赈之。

  

  四月辛巳,通、泰二州饥,发粟二万余石赈之。

  

  五月甲辰,遣使赈瓜,沙州饥。己酉,禁瓜,沙州为酒。

  

  闰八月丁巳,括江南户口税课。壬戌,两淮转运使阿喇卜丹坐盗官钞及和买马匹,格朝廷宣命,又以官员所佩符擅与家奴往来贸易,伏诛。签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高源,劾常州达噜噶齐马恕夺民田及它不法事,恕惧,赂阿哈玛特,以它事诬源。既系狱,一日忽释之,莫知所出。先是源所居邻里素知源事母至孝,闻源坐非辜,悉诣阿哈玛特曰:“源,孝子也。非但我知之,天必知之。况媒孽之罪非实,若妄杀人,悖天不祥。”阿哈玛特亦感悟,源得不死。

  

  十月壬子,用和尔果斯言,于扬州省置蒙古提举学校官二员。

  

  是年,镇江府路副达鲁花赤薛里吉思建大兴国寺、云山寺、聚明山寺、甘泉寺于镇江府,建四渎安寺、高安寺于丹徒县,行也里可温教,玺书、护持。仍拨赐江南官田三十顷,又益置浙西民田三十四顷,为诸寺常住。

  

  十九年二月己酉,分军戍守江南,自归州以及江阴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六月甲午,阿哈玛特滥设官府二百四所,诏存者三十三,余皆罢。又江南宣慰司十五道内,四道已立行中书省,罢之。

  

  七月戊午,立行枢密院于扬州。戊辰,令蒙古军守江南者更番还家。

  

  八月,江南水,民饥者众,和尔果斯请所在官司发廪以赈,从之。

  

  九月壬申,敕扬州造大小船艘。

  

  十月丙申,诏:“由大都至中滦,中滦至瓜州设南北两漕运司。”

  

  是年,诏民今年差拨三分免一;各处立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老弱残疾不能自存之人;商税三十分取一。

  

  二十年三月乙丑,命乌努呼噜岱往扬州录囚。罢淮安等处淘金官,惟计户取金。

  

  七月二日,安震亨为镇江府路总管兼府尹。丁卯,罢淮南淘金司,以其户还民籍。

  

  二十一年正月甲子,罢扬州等处理算官,以其事付行省。庚午,立江淮行枢密院,治建康。

  

  二月辛巳,浚扬州漕河。丁未,括江南乐工。戊申,徙浙西宣慰司于平江。

  

  五月乙丑,蠲江南今年田赋十分之二,其十八年以前逋欠未征者,尽免之。

  

  闰月丙戌,行御史台自扬州迁于杭州。

  

  十二月甲辰朔,中书省言:“江南官田,为权豪、寺观欺隐者多,宜免其积年收入,限以日期,听人首实。逾限为人所告者征,以其半给告者。”从之。

  

  是年,置溧阳州织染局。

  

  二十二年正月戊子,徙江南乐工八百家于京师。

  

  二月乙巳,诏改江淮、江西元帅招讨司为上,中,下三万户府。蒙古、汉人、新附诸军相参,作三十七翼,上万户七翼,中万户八翼,下万户二十二翼。翼设达噜噶齐、万户、副万户各一人,隶所在行枢密院。壬戌,回买江南民土田。戊辰,立江淮宣慰司兼都转运使司,以治课程,仍严立条例,禁诸司不得沮挠检察。

  

  五月丁酉,徙行枢密院于建康。

  

  九月乙亥,敕:“自今贡物,惟地所产,非所产者毋辄上,听民自实。两淮荒地,免税三年。”

  

  是年,诏:“江淮以南百姓典卖亲子,以给衣食,深可哀愍。仰所在官司验元典卖价值,官为出钱收赎完聚。村社农民造醋,并免收课。江南田主所收佃客租课,十分免一。”

  

  至元二十三年二月戊午,罢鬻江南学田。时江浙行省理算钱谷甚急,鬻所在学田,输其值于官。利用监臣彻尔使江南,见之,谓曰:“学有田,以供祭祀、育贤才,安可鬻耶?”遂奏罢之。二十八日,刘忙古为镇江府路总管兼府尹。

  

  四月庚子,以江南诸路财赋并隶中书省。甲辰,徙杭州行御史台于建康。以山南、淮东、淮西三道按察司隶内台,增置行台色目御史员数。己未,以汉民就食江南者多,又从官南方者,秩满多不还,遣使尽徙北还。仍设托克托禾孙于黄河、江,淮诸津渡,凡汉民非赍公文适南者止之,为商者听。

  

  六月,平江路属县水,坏民田数千顷。

  

  七月己巳,用中书省臣言,以江南隶官之田多为强豪所据,立营田总管府,其所据田仍履亩计之。庚午,江淮行省蒙古岱言:“今置省杭州,两淮、江东诸路,财赋军实皆南输,又复北上,不便,扬州地控江海,宜置省,宿重兵镇之,且转输无往返之劳。行省徙扬州便。”从之。

  

  八月辛酉,苏、湖多雨伤稼,百姓艰食。浙西按察使雷膺请于朝,发廪米二十万石赈之。江淮行省以发米太多,议存三之一。膺曰:“布宣皇泽,惠养困穷,行省职尔,岂可效有司出纳之吝耶!”行省不能夺。

  

  是年,设句容县生帛局,造木绵大绫。设建康、庐州等处哈喇齐户计长官于溧水州。

  

  二十四年正月丙戌,复改江浙行省为江淮行省。

  

  闰二月辛未,设江南各路儒学提举司。时江南诸县各置教谕二人,又用廷臣请,诸道各置提举司,设提举儒学二人,统诸路府州县学祭祀、钱粮之事。学校已废而复兴,实叶李之言有以导之也。是月,行至元宝钞。罢淘金总管府,改立建康等处淘金提举司,淘金户添课。

  

  五月壬寅,用僧格言,置上海万户府。

  

  十二月丁卯,减扬州省岁额米十五万石,以盐引五十万易粮。免浙西渔课三千锭,听民自渔。

  

  二十五年正月己丑,诏江淮省内外并听蒙古岱节制。癸丑,募民能耕江南旷土及公田者,免其差役三年,其输租免三分之一。江淮行省言:“两淮土旷民寡,兼并之家皆不输税。又,管内七十余城,止屯田两所,宜增置淮东、西两道劝农营田司,督使耕之。”从之。

  

  二月壬戌,敕江淮勿捕天鹅,弛鱼泺禁。

  

  三月戊于,松江民曹梦炎愿岁以米万石输官,乞免它徭,且求官职。僧格以为请,乃遥授浙东道宣慰副使。

  

  四月癸酉,尚书省言:“近以江淮饥,命行省赈之,吏与富民因缘为奸,多不及于贫者。今苏、秀等州复大水,民鬻妻女易食,请辍上供米二十万石,审其贫者赈之。”帝是其言。

  

  十月庚申,遣使钩考诸路钱谷。僧格言:“湖广钱谷,已责平章约苏穆尔自首偿矣。它省欺盗者必多,请以省院台官实都、王巨济二人理算江淮省,特给与印章,给兵以备使令,且以为卫。”帝从之。

  

  二十六年正月壬寅,海船万户府言:“山东宣慰使乐实所运江南米,陆负至淮安,易闸者七,然后入海,岁止二十万石。若由江阴入江至直沽仓,民无陆负之苦,且米石省运估八贯有奇。请罢胶莱海道运粮万户府,而以漕事责臣,当岁运三十万石。”诏许之。

  

  二月辛亥朔,诏集江南户口,凡北方诸色人寓居者,亦就籍之。癸亥,改浙西道宣慰司为推东道宣慰司,治扬州。

  

  四月戊午,禁江南民挟弓矢,犯者籍为兵。甲戌,置浙东、江东木棉提举司,责民岁输木棉数万匹,以都提举司总之。

  

  五月丙申,行御史台复徙于扬州,浙西按察使徙苏州。

  

  六月乙亥,立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掌所籍宋谢太后赀产,隶中宫。

  

  七月辛巳,两淮屯田雨雹害稼,蠲今年田租。

  

  闰十月庚辰,僧格言:“国家经费既广,岁入恒不偿所出,以往岁计之,不足者余百万锭。臣以为盐课每引今值五贯,宜增为十贯;酒醋税课,江南宜增额十万锭,协济户十八万,自入籍至今十三年,止输半赋,闻其力已完,宜增为全赋。如此,则国用庶可支,臣等兔于罪矣。”帝曰:“如所议行之。”

  

  十一月丁未,禁江南、北权要之家,毋沮盐法。

  

  二十七年正月癸酉,立兴文署,掌江南学田钱谷。

  

  二月癸巳,晋陵,无锡二县霖雨害稼,并免其田租。

  

  三月己未,立江南营田提举司,掌僧寺赀产。

  

  五月己巳,江阴大水,免田租万七百九十石。

  

  九月丁卯,命江淮行省钩考行教坊司所总南乐工租赋。置四巡检使于宿迁之北,以所罢陆运夫为兵,护送会通河上供之物,禁发民挽舟。

  

  十月丁丑,尚书省言:“江阴等路大水,民流移者四十余万户。”帝曰:“此亦何待上闻,当速赈之!”

  

  十一月戊申,江淮行省平章布琳济岱言:“福建盗贼已平,惟浙东一道地极边恶,贼所巢穴。初用土兵,后皆与贼通,宜以高邮、泰两万户汉军易地而戍。扬州、建康、镇江三城,跨据大江,人民繁会,宜置七万户府。水战之法,旧止十所,宜择濒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阅习,伺察诸盗。”从之。

  

  二十八年正月辛酉,罢江推漕运司,并于海船万户府,由海道漕运。免江淮贫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遭田租。立江东,两浙都转运使司。

  

  二月丙子,罢扬州路达噜噶齐索罗呼斯。甲申,命江淮行省钩考锡布鼎所总詹事院江南钱谷。丙戌,诏江淮行省遣蒙古军五百、汉兵千人,从皇子镇南王镇扬州。

  

  三月壬戌,溧阳、镇江等路饥,赈之。凡州郡田尝被灾者,悉免其租,不被灾者免十之五。江淮豪家多行赂权贵,为府县卒吏,以庇门户,遇有差赋,惟及贫民。诏江推行省严禁之。

  

  五月戊戌,徙江淮行省枢密院治建康。辛亥,罢江南六提举司岁输木棉。

  

  六月乙酉,宣谕江淮民,恃嘉木扬喇勒智力不输租者,依例征输。

  

  七月庚子,敕:“江南重囚,依旧制奏闻处决。”丁巳,遣翰萨总兵讨平江南盗贼。

  

  十月壬申,江淮行省言盐课不足,由私鬻者多,请付兵五千巡捕,从之。

  

  十二月庚辰,改江淮行省为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治杭州。

  

  二十九年正月甲辰,诏:“江南州县学田,其岁入听其自掌,春秋释奠外,以廪师生及士之无告者。贡士庄田,则令核数入官。”

  

  六月癸未,平江、镇江、扬州等路大水。丁亥,诏免田租。

  

  十月戊子,诏浚浙西河道,导水入海。

  

  是岁,宣慰使朱清建言金课扰民。革罢淘金提举司,并入金银铜冶转运司管领。

  

  三十年正月甲戌,河南、江北行省平章巴延言:“扬州蒙古岱所立屯田,为田四万余顷,官种外,宜听民耕垦。扬州盐转运一司,设三重官府,宜削去盐司,止留管勾。襄阳旧食京兆盐,以水陆难易计之,莫若改食扬州。”诏皆从其议。

  

  二月己丑,减江浙海运米数十万石。癸丑,江西行院页特密实言:“江南豪右多庇匿盗贼,宜诛为首者,余徙内县。”从之。申严江南兵器之禁。

  

  四月己亥,行大司农燕公楠、翰林学士承旨留梦炎言:“上海置市舶司,货物十五抽一,请改三十取一。”从之。甲寅,敕江南毁诸道观圣祖天尊祠。

  

  五月癸亥,诏以浙西大水冒田为灾,令富家募佃人疏决水道。

  

  十月辛亥,禁江南州郡以乞养良家子转相贩鬻及强将平民略卖者。时北人酷爱江南技艺之人,呼曰巧儿,其价甚贵。至于妇人,贵重尤甚,每一人易银二三百两。尤爱童男、童女,处处有人市,价分数等,皆江南士女也。父母贪利,货于贩夫,辗转贸易,至有易数十主者。北人得之,虑其遁逃,或以药哑其口,以火烙其足,驱役若禽兽然,故特禁之。

  

  三十一年六月乙未,以世祖、皇后、裕宗谥号播告天下,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及江淮以南夏税之半。

  

  八月己丑,拨军士屯守淀山湖。太湖为浙西巨浸,上受杭、湖诸山之水潴蓄之,余汇为淀山湖,东流于海。世祖末年,江浙行省参政温梁都尔言:“此湖在宋时,委官差军守之,湖旁余地,不许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泄水势。今既无人管领,遂为势豪绝水筑堤,绕湖为田,湖狭不足潴蓄,每遇霖潦,泛滥为害。昨本省官蒙古岱等兴言疏治,因受曹总管金而止。张参议、潘应武等相继建言,臣等议此事可行无疑。”世祖曰:“利益美事,举行已晚,其行之。”既而子章特尔格言:“委官相视,计用夫十二万,百日可毕。昨奏军民共役,今民丁数多,不须调军。”世祖曰:“有损有益,咸令均齐,毋自疑惑,其均科之。”至是特尔格言:“太湖、淀山湖,昨尝奏过先帝,差倩民夫二十万,疏决已毕。今诸港日受两潮,渐致沙涨,若不依宋旧例令军屯守,必致坐隳成功。臣等议,淀山湖围田,赋粮二万石,就以募民夫四千,调军士四千,与同屯守。立都水防田使司,职掌收捕海贼,修治河渠围田。”诏巴延彻尔暨枢密院议奏。于是枢密院言:“今与殿帅范文虎及朱清、张瑄辈及省官集议,清、瑄俱云:‘宋时屯守河道,用手号军,大处千人,小处不下三四百,隶巡检司管领。’文虎谓:‘差夫四千,非动摇四十万户不可。若令五千军屯守,就委万户一员提调,事属可行。’请立都水巡防万户职名,俾隶行院。”从之。

  

  十月辛巳,江浙行省言:“陛下即位之初,诏蠲今岁田租十分之三,然江南与江北异,贫者佃富人之田,岁输其租。今所蠲特及田主,其佃民输租如故,则是恩及富室而不被于贫民也。宜令佃民当输田主者,亦如所蠲之数。”从之。

  

  成宗元贞元年二月壬午,罢江南茶税,以其数添入江西椎茶都转运使岁额。

  

  五月庚辰,升江南诸县为州,以户为差。户四万,五万者为下州,五万至十万为中州,下州官五员,中州六员。凡为中州二十八,下州十五,又以连州路户不及额,降路为州。

  

  七月乙亥,诏江南地税输钞。

  

  十一月戊戌,诏江浙行省括隐漏官田及检核富强被役之户。

  

  二年正月己卯,诏江南毋捕天鹅。

  

  七月壬午,巴延、阿珠、阿尔哈雅等所据江南田及权豪匿隐者,令输租。

  

  八月壬寅,命江浙行省以船五十艘,水工千三百人沿海巡禁私盐。

  

  十一月辛未,遣枢密院官整饬江南诸镇戍,凡将校勤怠者,列实以闻。乙酉,枢密院言:“江南近边州县,宜择险要之地合群成为一屯,卒有警急,易于征发。”诏行省田地形,核军实以闻。

  

  是岁,淮安水,蠲其田租。

  

  大德元年三月庚寅,立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及提举司。徐、邳水,免其田租。

  

  八月丙寅,罢括两淮民田。己丑,以彻尔为浙江行省平章政事。江浙税粮甲天下,平江,嘉兴、湖州三郡当江浙十六七,而其地极下,水钟为震泽。震泽由吴淞江入海,岁久,江淤塞,豪民利之,封土为田,水无所泄,由是浸淫泛滥,败诸郡禾稼。朝廷命行省疏导之,发卒数万人,彻尔董其役,凡四阅月毕工。

  

  是岁,益都新军万户府自宁国路移镇建康。

  

  二年二月乙丑,立浙西都水营田司,专主水利。乙酉,罢建康金银铜冶转运司,还淘金户于元籍,岁办金专责有司。

  

  四月,江南、两淮属县多蝗。

  

  三年正月庚寅,诏遣使问民疾苦,除本年内郡包银俸钞,免江南夏税十分之三,增给小吏俸米。置各路惠民局,择良医主之。

  

  二月丁巳,罢江东道宣慰司。

  

  三月戊申,减江南诸道行台御史大夫一员。

  

  四月辛未,通州至两淮漕河,置巡防捕盗司凡十九所。

  

  九月己亥,扬州、淮安旱,免其田租。

  

  十一月庚辰,置浙西平江河渠闸堰凡七十八所。丁酉,浚太湖及淀山湖。

  

  是岁,溧阳旱。

  

  四年正月癸卯,复淮东漕渠。

  

  九月甲子,建康、常州、江陵饥,赈之。

  

  十一月,诏:“孤老幼疾不能自存者,每名给中统钞二十两,江南租税普免一分,诸处重刑结案犯徒走减一年,杖罪以下释免。”

  

  十二月,时江淮屯戍军二十余万,亲王分镇扬州,皆以两淮民税给之,不足则漕于湖广、江西。

  

  是岁,会计两淮,仅少三十万石。河南左右司郎中颖昌谢让,请以淮盐三十万引鬻之,收其价钞,以给军食,不劳远运,公私便之。赈建康、浙东、平江饥。

  

  五年七月戊戌朔,昼晦,暴风起东北,雨雹兼发,江湖泛溢。东起通、泰、崇明,西尽真州,民被灾死者不可胜计。浙西廉访司佥事赵弘伟,以润、常民乏食,将发廪以赈,有司以未得报为辞。弘伟曰:“民旦暮且死,擅发有罪,我先坐。”遂发廪。既而诏以米八万七干余石赈之。癸丑,浙西积雨泛滥,大伤民田。诏役民夫二千人,疏导水路。

  

  十一月,钟山乡开后湖河道。

  

  六年正月乙卯,命萨图尔岱、阿尔等整治江南影占税民田土者。

  

  七月辛酉,赈建康饥。

  

  是岁,免江淮以南差税。

  

  七年二月壬午,罢江南财赋总管司及提举司。

  

  三月庚寅,诏遣奉使宣抚循行诸道,以郝天挺,达春往江南、江北,特尔托里欢、戎益往两浙,江东。

  

  八年正月己未,以灾异故,诏天下恤民隐,省刑罚。江南佃户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永为定例。仍弛山场、河泊之禁,听民采捕。

  

  二月甲午,徙江东、建康道廉访司治于宁国,其建康路簿书,命监察御史钩考。

  

  五月壬申,中书省言:“吴江、松江,实海口故道,潮水久淤,凡湮塞良田百有余里,况海运亦由是而出,宜于租户役万五千人浚治,岁免租人十五石,仍设行都水司,以董其程。”从之。

  

  七月辛酉,罢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

  

  九年十月辛丑,括两淮地为豪民所占者输租赋。

  

  十年正月丙午,浚吴松江等处漕河。庚戌,浚真、扬等州漕河,令盐商每引输钞二贯,以为佣工之费。戊午,罢江南白云宗都僧录司,汰其民归州县,僧归各寺,田悉令输租。初,南台御史言:“江南寺观田亩,历年诏免租赋,上亏公额,下侵民利。其所隶民户,或罹饥窘,为其徒者,坐视不恤。请于秋成之时,验其顷亩,减半征之,以备凶岁推赈其民,庶几利害稍均。”从之。

  

  十一年七月,江浙、两淮属郡饥,于盐,茶课钞内折粟,遣官赈之,诏富家能以私粟赈贷者,量授以官。

  

  十一月,平江等处大饥,丁亥,发粟赈之。

  

  是岁,建康大饥,总管岳天琐等劝谕富户,出钞二万余锭赈济,活饥民四十一万三千有奇。

  

  武宗至大元年正月己巳,建康、镇江等路饥,死者甚众,饥户数十万户。诏户月给米六斗,以没入朱清,张瑄财产赈之。

  

  六月辛丑,以没入朱清、张瑄田产隶中宫。立江浙财赋总管府提举司。是月,以江淮大饥,免今年常赋及夏税。

  

  十月甲辰,中书省请以湖广米十万石贮于扬州,分江西,江浙海漕五万石贮朱汪,利津二仓,以济山东饥民,从之。

  

  闰十一月丙申,罢江南进沙糖,止富民输粟赈饥补官。

  

  二年四月辛酉,立兴圣宫江淮财赋总管府。

  

  十月丙辰,约苏言:“江南平垂四十年,其民止输地税、商税,余皆无与。其富室有蔽占王民,奴使之者,动辄百千家,有多至万家者。请自今有岁收粮五万石以上者,令石输二升于官,仍质一子为军,所输之粮半入京师以养卫士,半留于彼以备凶年。富国安民,无善如此。”诏如其言行之。

  

  十一月二十六日,设立建康等处财赋提举司,五品衙门管领。建康路录事,司溧阳州、常州路、宜兴州、无锡州、晋陵、武进县、镇江路、金坛县;扬州路录事,司真州、扬于县、通州、静海县、崇明州、淮安路、清河县,总言八路一十五州司县,断没未张钱粮。

  

  三年二月,诏每社立社长一名,推举年高有德、通晓农事者充,不得差占别管余事。

  

  六月壬申,封三宝努为楚国公,以常州路为分地。

  

  十月戊申,以吴鼎同知中政院事。两浙财赋隶中政者巨万计,前任率多取其赢,鼎治之,一无私焉。朱清、张瑄既籍没,而民间贷券之已偿者亦入于官,官惟验券征理,民不能堪。鼎力为辨白,始获免。

  

  四年二月乙巳,命和林、江浙行省依前设左丞相,余省唯置平章二员,遥授职事勿与。戊申,罢运江南所印佛经。

  

  五月甲申,遣宣政院断事官泼闾等,乘驿驰谕江浙等处行中书省曰:“也里可温擅作十字寺于金山地。其毁折十字寺,改云山寺,聚明山寺为金山寺下院,赐名金山寺般若禅院。”

  

  是岁,遣官至江浙议海运事,时江东建康等处运粮,率令海船从扬子江逆流而上,江水揣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岁有损坏。又湖广、江南粮运至真州泊入海船,船大底小,亦非江中所宜。于是以松江秋粮并江淮、江浙财赋府岁办粮充海运。初,海运之道,自平江刘家港入海,经扬州路通州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开洋,沿山屿而行,抵淮安路盐城县。历西海州、海宁府东海县、密州、胶州界,放灵山洋,投东北路,多浅沙,行月余始抵成山。计其水程,自上海至杨村马头,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至元二十九年,朱清等言:“其路险恶,复开生路,自刘家洋开洋,至撑脚沙转沙嘴,至三沙扬子江,过匾担沙、大洪。又过万里长滩,放大洋至清水洋,又经黑水洋至成山,过刘家岛,至之罘、沙门二岛。放莱州大洋,抵界河口,其道差为径直。”明年,千户殷明略又开新道,从刘家港入海,至崇明三沙放洋,向东行,入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又至登州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当舟行风信有时,自浙西至京师,不过旬日而已,视前二道为最便云。然风涛不测,粮船漂溺者,无岁无之。间亦有船坏而弃其米者,后乃责偿于运官,人船俱溺者始免。然视河漕之费,则其所得盖多矣。

  

  是年,罢僧道衙门。

  

  仁宗皇庆元年四月庚午,命浙东都元帅郑祐同浙江军官教练水军。

  

  九月丁酉,增江浙海漕粮二十万石。

  

  二年七月己酉,改淮东、淮西道宣慰司为淮东宣慰司,以淮西三路隶河南省。

  

  八月戊午朔,扬州路崇明州大风,海潮泛滥,漂没民居。戊申,敕镇江路建银山寺,勿徙寺旁茔冢。

  

  十月辛未,徙昆山州治于太仓。

  

  延祐元年十一月戊寅,诏检核浙西,江东田税。章律言:“经理之法,世祖已行,但其间多欺蔽。”遂遣章律等往二省行之,限民四十日,以所有田自实于官。期限猝迫,贪刻用事,富民黠吏,并缘为好。枢密副使吴元洼言:“江南之平,几四十年,户有定籍,田有定亩。今经理之法,务以增多为能,加之有司头会箕敛,元元困苦日甚,臣恐变生不测,非国之福。”帝曰:“凡尔军士之田,悉遵旧制。”时有司以峻法相绳,民多虚报以塞命。其后田税无所于征,民多逃窜流移者。汴梁路总管达哈言其弊于朝,由是省民间虚粮二十二万。

  

  十二月庚子,遣官浚扬州、淮安等处运河。

  

  二年正月庚午,立行用库于江阴州。敕以江南行台赃罚钞赈恤饥民。

  

  八月壬寅,诏江浙行省印《农桑辑要》万部,颁降有司遵守劝课。

  

  十一月,免江浙税。

  

  十二月庚寅,增置平江路行用库。

  

  四年五月壬午,高邮、真州等处流民群聚,持兵抄掠。敕所在有司:“其伤人及盗者罪之,余并给粮遣归。”

  

  十一月己卯,复浚扬州运河。

  

  六年四月,上、中州设医学教授。

  

  五月,扬州火,毁官民庐舍二万三千三百余区。

  

  九月癸卯,浚镇江练湖,以围田日多,致水泛溢也。

  

  英宗至治二年三月庚辰,敕:“江浙僧寺田,除宋故有永业及世祖所赐者,余悉税之。”

  

  五月,镇江府帝师寺成。

  

  十一月己亥,以立右丞相,诏:“江淮创科包银全免之。”括江南僧有妻者为民。

  

  三年三月丁酉,平江路嘉定州饥,发粟六万石赈之。

  

  七月己酉,丞相拜珠言,以海运粮视世祖时顿增数倍,今江南民力困极而京仓充满,请岁减二十万石。帝遂并特门德尔增科江淮粮免之。

  

  十二月壬戌,浚镇江路漕河及练湖。江浙行省言:“镇江运河,全藉练湖之水为上源,官司漕运及商贾、农民来往,其舟楫莫不由此。宋时专设人夫,以时修浚,潴蓄潦水,若运河浅阻,开放湖水一寸,则可添河水一尺。近来淤浅,舟楫不通,凡有官物,差民运递,甚为不便。委官相视,疏治运河,自镇江路至吕城坝长百三十一里,计役夫万五百十三人,六十日可毕。又用三千余人浚涤练湖,九十日可完,人日支粮三升,中统钞一两。”诏从之,以来春兴工。

  

  泰定帝泰定二年正月乙未,中书省言:“江南民贫僧富,诸寺观田土非宋旧制并累朝所赐者,仍请如旧制与民均役。”从之。

  

  闰月壬子朔,诏敕天下,除江淮创科包银,免被灾地差税一年。壬申,罢松江都水庸田使司,命州县正官领之,仍加兼知渠堰事。

  

  五月丙子,浙西诸郡霖雨,江湖水溢,命江浙行省兴役疏泄之。

  

  六月丁未,立都水庸田使司,浚吴、松二江。

  

  三年正月壬子,置都水庸田司于松江,掌江南河渠水利。

  

  八月辛丑,扬州、崇明州大风雨,海水溢,溺死者给棺敛之。

  

  十一月戊午,封诸王。特穆尔布哈为镇南王,镇扬州。

  

  四年四月崇明州大风、海溢。

  

  八月,崇明州海门县海水溢。

  

  明宗天历二年三月癸亥,名建康曰集庆。己巳,命改集庆潜邸,建大龙翔集庆寺,以来岁兴工。

  

  九月甲戌,命江浙行省明年漕运粮二百八十万石运京师。癸未,时方建龙翔集庆寺,命阿荣、赵世安督工,台臣监造。南台御史盖苗上封事曰:“臣闻使民以时,使臣以礼,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陛下龙潜建业之时,居民困于供给。幸而获睹今日之运,百姓跂足举首以望非常之惠。今夺民时,毁民居,以创佛寺,岂圣人御天下之道乎?昔汉高祖兴于丰、沛,为复两县;光武中兴,南阳免税三年。今不务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慰斯民之望哉?且佛以慈悲为心,方便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无乃违其方便之教乎?台臣职专纠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缮之役,岂其理哉?”书奏,为免台臣监役。

  

  十一月己卯,以平江官田百五十顷赐大龙翔集庆寺及大崇善万寿寺。

  

  是岁,旱荒,敕率土户赈济。

  

  文宗至顺元年二月乙未,中书省言:“江浙民饥,今岁海运为米二百万石,其不足者,来岁补运。”从之。乙巳,赈淮安饥。

  

  闰七月,江南大水,江浙尤甚。

  

  二年三月癸卯,中书省言:“平江、松江、江阴芦场、荡,山,沙涂,沙田之籍于官者,尝赐它人,今请改赐雅克特穆尔。”令有司如数给付。

  

  五月甲午,以平江官田五百顷,立稻田提举司,隶宫相都总管府。

  

  八月甲寅,江浙水,坏田四十八万八千余顷。

  

  是年,移镇江府蒙古字学于范公桥南帝师殿内。

  

  三年三月庚午朔,雅克特穆尔言:“平江、松江淀山湖圩田方五百顷有奇,当入官粮七千五百石。其总田者死,颇为人占耕。今臣愿增粮为万石入官,令人佃种,以所得余米赡臣弟萨敦。”从之。

  

  顺帝元统元年六月,两淮旱,民大饥。初八日,大敕天下。江淮以南,夏税免二分;曾赈济者,免三分。鳏寡孤独除养济外,给钞一十贯;老人年八十以上,存侍丁一人;九十以上,侍二人,并免本身杂泛,永为定例。

  

  十一月辛亥,江浙复立榷茶运司。

  

  十二月,起前吏部尚书王克敬为江浙行省参知政事。克敬至,请罢富民承佃江、淮田。松江大姓有岁漕米万石献京师者,其人既死,子孙贫且行乞,有司仍岁征,弗足则杂置松江田赋中,令民包纳。克敬曰:“匹夫妄献米,徼名爵以荣一身,今身死家破,又已夺其爵,不可使一郡之人均受其害。国用宁乏此耶!”具论免之。

  

  二年三月,获沿江剧盗王念二、曹福四于秦淮舟中。

  

  六月戊午,淮水涨,山阳县满浦、清江等处民畜房舍多漂溺。

  

  是岁,免儒户差拨,举有德行学问者充教官,营缮都司例革。

  

  至元元年六月乙亥,罢江淮财赋总管府所管平江、集庆二处提举司,以其事归有司。

  

  二年正月,置都水庸田使司于平江。

  

  是岁,江浙旱,自春至于八月不雨,民大饥。

  

  三年九月己酉,立江浙行枢密院。

  

  十月乙亥,命江浙行省丞相绰斯戬提调海运。国用所倚,海运为重。绰斯戬措置有方,所漕米三百余万石,悉达京师,无耗折者。

  

  五年四月,镇江丹阳县雨红雾,草木叶及行人衣裳皆濡成红色。

  

  七月甲申,常州宜兴山水出,势高二丈,坏民庐。

  

  是岁,上元县挑浚龙光河,自算子桥经石头城下至马鞍山,百里有余,用夫一千六百名。

  

  至正元年六月,扬州路崇明、通、泰等州,海潮涌溢,溺死一千六百余人,赈钞万一千八百余锭。

  

  是岁,复立都水庸田使司,专管河渠水利,于平江路置司。复行科举取士法。

  

  二年十月甲子,权免两浙额盐十万引。

  

  是岁,集庆路判官周尧委诣阴山运粮河相视,上至官庄铺,下至毛公渡,中分新旧两河。先言新河迫近民田,地势低下,开之有妨农务,靠东依山系是旧河,开挑有益无害。计用工二十一万六百,申都水庸田司讲究。

  

  四年六月己巳,赐托克托松江田,为立松江等处稻田提领所。

  

  十月乙酉,议修黄河、淮水堤堰。

  

  五年,是春,徐州路大饥,人相食。

  

  七年二月己卯,河南,山东盗蔓延济宁、滕、邳、徐州等处。

  

  九月甲子,集庆路盗起,镇南王博啰布哈讨平之。

  

  十一月甲辰,沿江盗起,剽掠无忌,有司莫能禁。两淮运使宋文瓒上言:“江阴、通、泰,江海之门户,而镇江、真州次之,国初设万户府以镇其地。今戍将非人,致贼舰往来无常。集庆花山劫贼才三十六人,官军万数,不能进讨,反为所败,后竟假手盐徒,虽能成功,岂不贻笑!宜亟选智勇,任兵柄,以图后功。不然,东南五省租税之地,恐非国家有矣。”不报。

  

  八年四月乙亥,平江、松江水灾,给海运粮十万石赈之。己卯,海宁州沭阳县等处盗起,遣翰林学士图沁布哈讨之。

  

  九年五月,白茅河东注沛县,遂成巨浸,诏修金堤,民夫日给钞三贯。

  

  十年十月,徐州立兵马指挥司,以捕上马贼。

  

  十一年八月丙戌,萧县李二及老彭、赵君用陷徐州。李二号“芝麻李”,以岁饥,其家惟有芝麻一仓,尽以济人,故得此名。时河工大兴,人心不安,芝麻李与其社长赵君用谋曰:“颖上兵起,官军无如之何,此男子取富贵之秋也。”君用曰:“我所知,惟城南老彭,其人勇悍有胆略,不得其人,不可举大事,我当为汝致之。”即访其家,见老彭,讽以起事,老彭曰:“其中有芝麻李乎?”曰:“有。”老彭即欣然从之,与俱见芝麻李,共得八人,歃血而盟。是夕,伪为挑河夫,仓皇投徐州城宿,四人在内,四人在外。夜四更,城内火发,城外亦举火应之,奇守门军仗,斩关而入,内外呼噪。民久不见兵革,一时惊惧,皆束手听命。天明,竖大旗,募人为军,从之者十余万人。四出略地,徐州属县皆下。

  

  十月癸卯,宗王神保克复睢宁。

  

  十一月壬子,工部尚书总治河防使贾鲁,以四月二十二日鸠工,七月疏凿成,八月决水故河,九月舟楫通行。是月,水土工毕,河复故道,南汇于淮,东又入于海。

  

  十二月丁酉,命托克托于淮安立诸路打捕鹰房,民匠、钱粮总管府。

  

  十二年二月戊子,诏:“徐州内外群聚之众,限二十日,不分首从,并与赦原。”

  

  闰三月乙酉,立淮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治扬州。

  

  八月己酉,命知枢密院事耀珠、中书平章政事绰思戬、额楚克达噜噶齐福寿,并从托克托出师徐州。丁卯,托克托发京师。

  

  九月乙酉,托克托至徐州,有淮东元帅逯善之者,言官军不习水土,宜募场下盐丁,可使攻城。乃以礼部郎中逯曾为淮南宣慰使,领征讨事,募濒海盐丁五千人从征徐州。又有淮东豪民王宣者,言盐丁本野夫,不如募市中勇便捷者可用,托克托复从之。前后各得三万人,皆黄衣黄帽,号曰黄军。托克托知城有必克之势。辛卯,下令攻其西门。贼出战,以铁翎箭射其马首,托不为动,麾军夺击之,大破其众,入其郛。明日,大兵四集,亟攻之,城坚,不可猝拔。托克托用宣政院参议尹苏计,以巨石为炮,昼夜攻之不息,贼不能支,城破。芝麻李遁,获其黄伞、旗、鼓,烧其积聚,追擒其千户数十人,遂屠其城。是月,蕲、黄贼陷常州。

  

  十月,蕲、黄贼陷江阴州。州大姓许普与其子如章,聚恶少,资以饮食,贼四散抄掠,诱使深入,殪而埋之。战于城北之祥符寺,父子皆死。

  

  十三年二月甲寅,中书省言徐州民愿建庙宇,生祠右丞相托克托。从之,诏仍立托克托平徐勋德碑。

  

  四月己酉,诏取勘徐州荒田并户绝籍没入官者。降徐州路为武安州,以所辖县属归德府。

  

  五月乙未,泰州贼张士诚陷高邮,据之。士诚,泰州白驹场亭民也。以操舟贩盐为业,少有膂力,无赖,诸富家陵侮之,或弗酬其值。弓兵邱义屡辱之,士诚怨,欲报之,与其弟士义、士德、士信,结壮士李伯异等十八人,杀邱义及所仇富家,焚其庐舍,延烧居民甚众。自惧获罪,乃入旁近场,招集少年起兵。行至丁溪,大姓刘子仁集众拒之,士义中矢死,士诚益怒,决战,子仁众溃,入海。士诚遂乘势攻泰州,有众万余,克兴化,结寨于德胜湖。朝廷遣使以万户告身招之,士诚不受。命淮东宣慰司掾纳苏喇鼎以兵捍德胜湖,贼船七十余柁,乘风而来,即前击之,焚其二十余船,贼溃去。既而士诚袭高邮,屯兵东门,纳苏喇鼎麾兵挫其锋,贼鼓噪前,乃发火筒、火镞射之,死者蔽流而下。贼缭船于背,尽力来攻,而阿苏卫军及真、滁万户府等官,见贼势炽,皆遁走。纳苏喇鼎知必死,谓其三子曰:“汝辈可出走。”二子不肯去,遂皆死之。士诚陷高邮,据以为都,僭国号大周,自称诚王,建元曰天祐。

  

  六月辛亥,命前河西廉访副使额森布哈为淮西添设宣慰副使,以兵讨泰州。初,张士诚陷泰州,河南行省遣知高邮府李齐往招降,被拘久之,贼酋自相杀,始纵齐来归。俄而兴化陷,行省以左丞侠哲笃偕宗王镇高邮,使齐出守甓社湖。已而高邮破,省宪官皆遁,有诏赦凡叛逆者。诏至高邮,不得入,贼绐曰:“请李知府来,乃受命。”行省强齐往,至则下之于狱。官军谍知之,乃进攻城。士诚呼齐使跪,齐叱曰:“吾膝如铁,岂肯为贼屈!”士诚怒,扼之跪,齐立而诟之,乃曳倒,捶碎其膝而剐之。诏淮南行省平章政事福寿讨张士诚。

  

  十四年二月立镇江水军万户府,命江浙行省右丞佛嘉律领之。

  

  六月辛卯朔,张士诚寇扬州。丙申,达实特穆尔以兵讨士诚,败绩,诸军皆溃。诏江浙行省参政佛嘉律会达实特穆尔复进兵讨之。

  

  九月,濠州兵陷六合县。

  

  十一月丁卯,托克托领大兵至高邮,辛未,与张士诚战于高邮城外,大败之,遂遣兵西平六合。六合遣使求救于滁州,郭子兴与其帅有隙,怒不发兵。朱元璋曰:“六合破,滁不独存,唇齿也,可以小憾而弃大事乎?”子兴悟,问诸将:“谁可往者?”时官军号百万,诸将畏之,莫敢往,且以祷神不吉为辞,元璋曰:“事之可否,当断于心,何祷也!”遂帅师趋六合,与耿再成守瓦梁垒。官军攻之急,每日暮,垒垂陷,官军去之,诘朝复完垒与战。寻以计给之,乃敛兵入舍,备糗粮、遣妇女倚门戟手大骂,官军错愕,不敢逼,遂列队而出,徐引还滁州。

  

  十二月辛卯,托克托居淮安。

  

  是岁,枢密院判官董抟霄从丞相托克托征高邮,分戍盐城、兴化。贼巢在大纵、德胜两湖间,凡十有二,悉剿平之,即其地筑芙蓉寨,贼入,辄迷故道,尽杀之,自是不敢复犯。贼恃习水,渡淮,北据安东州。抟霄招善水战者五百人,与贼战安东之大湖,大败之,遂复安东。先是,枢密院都事徐人石普,以将略称,从院官守淮安,诣丞相托克托面陈取高邮之策,且曰:“高邮负重湖之险。地皆沮洳,骑兵卒莫能前。幸与普步兵三万,保为取之。”托克托遂命权山东义兵万户府事,招义民万人以行,汝中柏阴阻之,减其军半。初,命普便宜行事,及行,又使听淮南行省节制。普次范水寨,夜漏三刻,下令衔枚趋宝应,其营中更鼓如平时,抵县,即登城树帜,贼大惊溃。因抚安其民,水陆进兵,乘胜拔十余寨。将抵高邮城,分兵三队:一趣城东,备水战;一为奇兵,虞后;一自将攻北门。遇贼与战,贼不能支,遁入城。普先土卒履之,纵火烧关,贼惧,谋弃城走。而援军望之,按甲不进,且忌普成功。总兵者遣蒙古军千骑突出普军前,欲收先入之功,而贼以死捍,蒙古军恇怯,即驰回,遂为贼所蹂践,率坠水中。普勒余兵血战良久,仗剑大呼曰:“大丈夫当死国,有不进前者斩!”奋戟入贼阵中,从者仅三十人。至日西,援绝,被枪坠马,复步战数合,贼益至,左胁为贼枪所中,犹手握其枪以斫贼。贼众攒枪刺普,普与从者皆力战而死。

  

  十五年,是春,苏州雨血。

  

  四月,诏翰林待制乌讷尔,集贤待制孙撝招安高邮张士诚,仍赍宣命、印信、牌面,与镇南王博罗布哈及淮南行省廉访司等官,商议给付之。

  

  八月,和州镇抚徐达军自太平进克溧水,将攻集庆路。

  

  九月,郭天叙、张天祐督兵自官塘经同山,进攻集庆之东门;陈埜先自板桥直抵集庆,攻南门,自寅至午,城中坚守。埜先邀郭天叙饮,杀之,擒张天祐,献于福寿,亦杀之。二帅俱没,诸将遂奉朱元璋为都元帅。陈埜先追袭至葛仙乡,乡民兵百户卢德茂谋杀之。

  

  十月丁巳,立淮南、江北等处行枢密院于扬州。

  

  是岁,盗起常之无锡,江浙行省议以重兵歼之,平章政事庆图曰:“赤子无知,迫于有司,故弄兵耳。苟谕以祸福,彼无不降之理。”盗闻之,果投戈解甲,请为良民。

  

  十六年正月壬午,张士诚弟士德陷常熟州。时江阴群盗,互相吞啖。江宗三、朱英分党戕杀,宗三将入城杀英。时英就招安,为判官,州之僚佐无如之何,遂申白江浙行省,云朱英谋反。省差元帅观孙压境,观孙利其货贿,逗遛不进。英乘间挈家逃去。过江,求救于士诚,乃质妻子,借兵复仇。士诚初未决,英盛陈江南土地之广,钱粮之多,子女玉帛之富,士诚乃遣士德率高邮兵由通州渡江,入福山港,遂陷常熟。

  

  二月壬子朔,张士德陷平江路,据之。江南自兵兴以来,官军死锋镝,乡村农夫洊罹饥馑,投充壮丁,生不习兵,乌合瓦解。江浙行省丞相达实特穆尔以便宜升漕运万户托因为参政,统领官军、义民,捍御境上。平江达噜噶齐六十病亡,升松江府达噜噶齐哈萨沙为平江达噜噶齐,领兵出战,除都水庸田使贡师泰为平江总管,巡守城池。吴江境上,止有元帅王与敬一军,战败,死者过半,残兵千余欲入城,城中闭门不纳,退屯嘉兴。与敬,淮西人也。张士诚众才三四千人,长驱而前,直造北门,弓不发矢,剑不接刃,明旦,缘城而上,遂陷平江路。托因匿俞家园,自刎,不死,游兵杀之。哈萨沙于境外闻城破,自溺死。贡师泰率义兵出战,力不敌,亦怀印绶遁,变姓名匿迹于海滨。既而昆山、嘉定、崇明州相继降。维扬苏昌龄避乱居吴门,士德用为参谋,称曰苏学士。毁承天寺佛像为王宫,改平江路为隆平府,设省、院、六部,百司。凡寺观、庵院、豪门、巨室,将士争占而居,无虚者。

  

  己卯,王与敬抵嘉兴,杨鄂勒哲欲杀之,与敬遂往松江,谋结水寨于淀山诸湖,令上户供给其军,名曰守御,实恋其地倡女也。达噜噶齐巴图特穆尔、知府崔思诚,皆与之不协,会浙省又命元帅特古呼斯等提兵镇守,二帅抗衡不相下。己亥夜,与敬率万户戴列孙等自西门纵火大噪,官僚溃散,与敬自以辎重出西门。乙巳,鄂勒哲部将萧亮、员成等率苗军突至,与敬遂北走通波塘,降于张士诚。子女玉帛,悉为苗军所有,民亦持梃相逐,列孙等死者过半。苗军在松江一月,焚劫淫掠,死者填塞街巷。常州豪民黄贵甫间道归款张士德,许为内应,寇至,不战而城陷,改常州路为毗陵郡。士德之围常州也,万户府知事刘良,以援兵不至,命其子毅赍蜡书,浮江间道抵江浙行省求救。毅未及还,城已陷,良独不屈,阖门赴水死者十余人。

  

  三月辛巳朔,朱元璋率诸军取集庆,自太平水陆并进,至江陵镇,攻破陈兆先营,擒兆先,尽降其众,得兵三万六千人,择其骁勇五百人置麾下。五百人多疑惧不自安,元璋觉其意,是日,令入宿卫,环榻而寝,悉屏旧人于外,独留冯国用一人侍卧榻旁,元璋解甲安寝达旦,疑惧者始安。先是集庆尝有警,湖广平章勒呼穆将苗军来援,事平,还镇扬州。而勒呼穆御军无纪律,苗蛮素犷悍,日事杀掳,莫能治。俄而,苗军杀勒呼穆以叛,集庆之援遂绝。人心震恐,仓无积蓄,计未知所出,民乃愿为兵以自守。行台御史大夫福寿因下令民多资者,皆助粮饷,激励士卒,为完守计,朝廷知其劳,数赏赉之。至是,太平兵大集,冯国用率五百人先登陷阵,败官军于蒋山,直抵城下,诸军拔栅争进,遂围之。福寿督兵出战,多败,于是尽闭诸城门,独开东门以通出入,而兵力实不能支。庚寅,城破,福寿犹督兵巷战,兵溃,乃独据胡床,坐凤凰台下,指麾左右,更欲拒战。或劝之去,叱之曰:“吾为国家重臣,国存则生,国破则死,尚安往哉!”达噜噶齐达尼达斯见其独坐,若有所为者,从问所决,因留弗去。俄而乱兵四集,福寿遂遇害,达尼达斯亦死之。朱元璋之取集庆也,克城之日,曼济哈雅走投张士诚,水寨元帅康茂才等各率众降,凡得军民五十余万。元璋入城,召官吏、父老,谕之曰:“元失其政,所在纷扰,生民涂炭。吾率众至此,为民除害耳,汝等各守旧业,无怀疑惧。贤人君子有能相从立功者,吾礼用之;旧政有不便者,吾除之。”于是城中军民皆喜悦,更相庆慰。嘉福寿之忠,为棺衾以礼葬之。改集庆路为应天府,置天兴、建康翼统军大元帅府。癸巳,张士诚自高邮徙居隆子宫,服御、器用,皆拟乘舆,改至正十六年为天祐三年,国号大周,历曰明时,自称周王。初,孙撝奉使抵高邮,士诚不迎诏,既入城,拘撝于他室,欲降之,撝垢斥不绝。及士诚徙平江,撝与士城部将张茂先,谋遣人约镇南王克日进兵复高邮,语泄,遂遇害。丁酉,建康兵取镇江路。朱元璋既定集庆,欲发兵取镇江,虑诸将不戢士卒为民患,遂诏诸将,数常纵军士之过,欲置之法,李善长营救,乃免。于是命徐达为大将军,率诸将浮江东下,戒之曰:“吾自起兵,未尝妄杀。今尔等当体吾心,戒戢士卒,城下之日,毋焚掠杀戮。有犯令者,处以军法,纵者,罚无赦。”达等顿首受命。进兵攻镇江。翌日,克之。苗军元帅鄂勒哲出走,守将段武、平章定定战死。达等自仁和门入,号令严肃,城中晏然。遂分兵徇金坛、丹阳,下之。改镇江路为江淮府,命徐达、汤和为统军元帅,镇守其地。

  

  四月,张士诚将史文炳率兵自泖湖入古浦塘,破淀湖栅。苗军一矢不发,夜中遁去,松江遂陷。士诚即令文炳镇松江。

  

  七月,张士诚以舟师攻镇江,吴统军元帅徐达等御之。吴国公使谕达曰:“张士诚起负贩,谲诈多端,今来寇镇江,是其交已变。当速出兵攻毗陵,先机进取,沮其诈谋。”达乃帅师攻常州,进薄其垒,且请益师,于是复遣兵三万往助之。达军城西北,汤和军城北,张彪军城东南,士诚遣数万众来援,达乃去城十八里,设伏以待之。仍命总管王均用率铁骑为奇兵,达亲督师,与战于龙潭。锋既交,均用以铁骑横冲其阵,阵乱,士城兵退走,遇伏,遂大败。

  

  九月戊寅朔,吴国公如江淮府,入城先谒孔子庙,遣儒生告谕乡邑,劝耕桑,筑城开堑,命总管徐忠置金山水寨以遏南北寇兵,遂还。寻改江淮府为镇江府。

  

  十月戊申,张士诚以兵败于常州,遣其下孙君寿奉书至建康请和。镇南王退驻淮安,赵君用自泗州来寇,乙丑,城陷,淮东廉访使褚布哈死之,镇南王被执,逾月不屈,与其妻皆赴水死。

  

  十一月,张士诚复遣其将吕珍驰入常州,督兵拒守,徐达复进师围之。

  

  十七年二月戊辰,知枢密院事托克托复邳州。

  

  三月壬午,吴将徐达等克常州。初,常州兵虽少而粮颇多,故坚拒不下。及诱叛军入城,军众粮少,不能自存。达等攻之益急,吕珍宵遁,遂克之。改常州路为常州府。

  

  五月己卯,吴兵攻泰兴,张士诚遣兵来援,元帅徐大兴、张斌击败之,擒其将杨文德等,遂克泰兴。

  

  六月庚申,吴国公遣长春府分院判官赵继祖、元帅郭天禄、镇抚吴良略江阴州,张士诚兵据秦望山以拒敌,继祖引兵攻之。会大风雨,士诚兵奔溃,继祖据其山。是日,进攻州之西门,克其城,命良守之。先是,士诚北有淮海,南有浙西,长兴、江阴二邑,皆其要害。长兴据太湖口,陆走广德诸郡,江阴枕大江,扼姑苏,通州济渡之处。得长兴,则士诚步骑不敢出广德,窥宣、歙;得江阴,则士诚舟师不敢泝大江,上金、焦。至是悉归于吴,士诚侵轶路绝。

  

  七月丙子,吴徐达率兵攻常熟,张士德出挑战,先锋赵德胜麾兵而进,擒士德,送建康。遂循望亭、甘露,无锡诸寨皆下之。

  

  八月,张士诚降。改隆平府复为平江路,士诚迁居府治,虽奉正朔,而甲兵、钱谷皆自据如故。

  

  闰九月甲申,吴国公阅军于大通江,遂命元帅缪大亨率兵攻扬州路,克之,青军元帅张明鉴以其众降。先是,至正十五年,明鉴聚众淮西,以青布为号,名青军,人呼为“一片瓦”。其党张监,骁勇善用枪,又号为“长枪军”,暴悍,专事剽掠,由含山、全椒转掠六合、天长至扬州,人皆苦之。时镇南王博罗布哈镇杨州,招降明鉴等,以为濠、泗义兵元帅,俾驻扬州,分屯守御。久之,明鉴等以食尽,复谋作乱,说镇南王曰:“朝廷远隔,事势未可知,今城中粮乏,众无所托命,殿下世祖孙,当正大位,为我辈主,出兵南攻,以通粮道,救饥窘。不然,人心必变,祸将不测。”镇南王仰天哭曰:“汝不知大义,如汝言,我何面目见世祖于宗庙耶?”麾其众使退,明鉴等不从,呼噪而起,因逐镇南王而据其城。镇南王走淮安,为赵君用所杀。明鉴等凶暴益甚,屠城中居民以为食,至是兵大败不支,乃出降,得其众数万。置淮海翼元帅府,命元帅张德麟、耿再成守之。改扬州路为淮海府,以李德林知府事。城中居民仅存十八家,德林以旧城虚旷难守,乃截城西南隅,筑而守之。

  

  十八年正月庚戌,张士诚兵攻常州,吴守将汤和击败之,获卒数百人。

  

  二月乙亥,吴国公以吴桢为天兴翼副元帅,便与其兄良守江阴。时江阴兵不满五千而与张士诚接境。良兄弟训练士卒,严为警备,屯田以给军饷,敌不敢犯,民甚赖之。

  

  六月甲午,张士诚兵寇常熟县,吴守将廖永安与战于福山港,大破之。

  

  八月己丑,张士诚兵寇江阴,吴守将吴良击走之。

  

  十月甲戌,吴将徐达、邵荣克宜兴。先是,达等攻宜兴,久不下,吴国公遣使谓达等曰:“宜兴城小而坚,猝未易拔。闻其城西通太湖口,张士诚饷道所由出,若以兵断其饷道,彼军食内乏,城必破矣。”达等乃分兵绝太湖口,而并力急攻,遂拔其城。

  

  十九年二月甲子朔,张士诚复攻江阴,战舰蔽江而下。吴守将吴良御之,戒诸将勿轻动。顷之,士诚兵阵于江滨,良命弟祯率一军出北门与战,锋才交,复遣元帅王子明率壮士出南门合击之。士诚不能支,遂败,溺死甚众。

  

  四月丁亥,张士诚兵击常州,守将汤和击败之。

  

  十月壬申,张士诚兵攻江阴,吴守将吴良遣万户聂贵、蔡显率众间道出无锡三山,绝其后,士诚兵遁去。

  

  二十年正月,张士诚破徐,邳等州。

  

  二月,吴将徐达克高邮,寻复失之。

  

  三月戊子,吴改淮海翼为江南等处分枢密院,以缪大亨同佥院事,总制军民。

  

  闰五月庚申,陈友谅遣人约张士诚同侵建康,士诚未报,友谅自采石引舟师东下,建康大震。献计者或谋以城降,或以钟山有王气,欲奔据之,或言决死一战,战不胜,走未晚也。独刘基张目不言。吴国公心非诸将议,召基入内问计,基曰:“先斩主降及奔钟山者。”公曰:“先生计安出?”基曰:“天道后举者胜。吾以逸待劳,何患不克!明公若倾府库以开士怒,至诚以固人心,伏兵伺隙击之,取威制胜,以成王业,在此举也。”公意益决。或议先复太平以牵制之,公曰:“不可。太平吾新筑垒,濠堑深固,陆攻必不破,彼以巨舰乘城,故陷。今彼据上游,舟师十倍于我,猝难复也。”或劝自将迎击,公曰:“不可,敌知我出,以偏师缀我,而以舟师顺流趋建康,半日可达,吾步骑亟引还已穷日矣。百里趋战,兵法所忌,非良策也。”乃驰谕胡大海以兵捣信州以牵其后,而召指挥康茂才谕之曰:“有事命汝,能之乎?”茂才曰:“惟命。”公曰:“汝旧与友谅游,今友谅入寇,吾欲速其来,非汝不可,汝今作书伪降,约为内应,且招之速来,绐告以虚实,使分兵三道以弱其势。”茂才曰:“诺。家有老阍,旧尝事友谅,使赍书往,必信。”公以语李善长,善长曰:“方忧寇来,何更速之?”公曰:“二寇合,吾何以支?惟速其来而先破之,则士诚胆落矣。”阍者至友谅军,友谅得书甚喜,问:“廉公今何在?”阍者曰:“见守江东桥。”又问“桥何如?”曰:“木桥也。”乃与酒食,遣还,谓曰:“归语康公,吾即至,至则呼老康为验。”阍者诺,归,具以告。公喜曰:“贼入吾彀中矣。”乃命善长夜撤江东桥,易以铁石。比旦,桥成。有富民自友谅军中逸归者,言友谅问新河口道路,即令张德胜跨新河筑虎口城以守之。命冯国胜、常遇春率帐前五翼军三万人伏石灰山侧,徐达等阵兵南门外,杨璟驻兵大胜港,张德胜、朱虎率舟师出龙江关外。公总大军屯卢龙山,令持帜者偃黄帜于山之左,偃赤帜于山之右,戒曰:“寇至;则举赤帜;举黄帜,则伏兵皆起。”各严师以待。乙丑,友谅舟师至大胜港,杨璟整兵御之。港狭,仅容二舟入,友谅以舟不得并进,遂引退,出大江,径冲江东桥。见桥皆铁石,乃惊疑,连呼老康,无应者,知见给,即与其弟友仁率舟千余向龙湾,先遣万人登岸立栅,势甚锐。时酷暑,公衣紫甲,张盖督兵,见士卒流汗,命去盖。众欲战,公曰:“天将雨,诸军且就食,当乘雨击之。”时天无云,人莫之信。忽云起东北,须臾,雨大注。赤帜举,下令拔栅。诸军竞前拔栅,友谅麾其军来争。战方合而雨止,命发鼓,鼓大震,黄帜举,国胜、遇春伏兵起,达兵亦至,德胜、虎舟师并集,内外合击,友谅军披靡,不能支,遂大溃。兵走登舟,值潮退,舟胶浅,弊不能动,杀溺死无算,俘其卒二万余。其将张志雄、梁铉、喻兴、刘世衍等皆降,获巨舰百余艘。友谅乘别舸脱走。

  

  二十一年二月己亥,吴置宝源局于应天府,铸大中通宝钱,使与历代钱兼行。以四百为一贯,四贯为一两,四文为一钱,其物货价值,一从民便。

  

  二十二年八月,张士诚发兵攻淮安。

  

  二十四年十月乙未朔,吴遥授廖永安为江淮等处行中书省平章政事,封楚国公。时永安为张士诚所拘,守义不屈,故有是命。永安后遂卒于苏州。是冬,张士诚浚常熟白茆港。泰定间,周文英奏记,谓水势所趋,宜专治白茆、娄江,时莫之省也。士诚阅故籍,得文英书,起兵民夫十万,命吕珍督役,民怨之。及役竟,颇得其利。

  

  二十五年十月辛丑,吴王命左相国徐达,平章常遇春、胡廷瑞、同知枢密院冯国胜,左丞华高等,率马步舟师,水陆并进,规取淮东泰州等处。时张士诚所据郡县,南至绍兴,与方国珍接境;北有通、泰、高邮、淮安,徐、宿、濠,泗,又北至于济宁,与山东相距。王欲先取通、泰诸郡县,翦士诚羽翼,然后专取浙西,故命达总兵取之。

  

  乙巳,吴徐达兵趋泰州,浚河通州,遇张士诚兵,击败之,遂驻军海安坝上。丙午,吴徐达兵围泰州新城,败张士诚淮北援兵,获其元帅王成。己酉,张士诚遣淮安李院判来援泰州,常遇春击败之,擒万户吴聚等。遣人谕降其城中,佥院严再兴、副使夏思忠、院判张士俊等拒守不下。

  

  闰月庚辰,吴徐达、常遇春克泰州,掳张士诚守将严再兴、夏思忠、张士俊等,献捷于建康,且以守城事宜为请。王命达以便宜处之,其未下诸城,乘胜进取。辛巳,吴徐达遣黄旗千户刘杰分兵徇兴化,张士诚守将李清战败,闭城固守,杰攻之不下。士诚遣将来援,杰击走之。

  

  十一月辛卯,吴徐达进兵攻高邮。王闻之,恐达深入敌境,不能策应诸将,乃命冯国胜率所部节制高邮诸军,俾达还军泰州,图取淮安。乙未,张士诚兵寇宜兴,吴王命徐达令冯国胜围高邮,常遇春守海安,遣别将守泰州,而自以精兵援宜兴。达遂率兵渡江,至宜兴城下,击败士诚之众,获三千余人。

  

  十二月庚子,吴徐达自宜兴还兵,攻高邮。张士诚遣其左丞徐义由海道入淮援之。义怨士诚,以为陷己死地,屯昆山之太仓,三月不进。

  

  至正二十六年正月癸未朔,张士诚以舟师驻君山,又出兵自马驮沙潮流窥江阴。吴守将以闻,吴王亲往救之。比至镇江,敌已营瓜洲,掠西津而遁,乃命康茂才等出大江追之,别命一军伏于江阴之山麓。翌日,茂才追至浮子门,遇海舟五百艘遮海口,乘潮薄吴师,茂才督诸军力战,大败之,其弃舟登岸者,伏兵掩击之殆尽。

  

  二月已巳,吴置两淮都转运盐使司,所领凡二十九场。癸酉,吴徐达请以指挥孙兴祖守海安,平章常遇春督水军,为高邮声援。王从之,复敕曰:“张士诚兵多有渡江者,宜且收兵驻泰州,彼若来攻海安则击之。”

  

  三月庚寅,吴王令徐达自泰州进兵,取高邮、兴化及淮安。先是,吴徐达援宜兴,令冯国胜统兵围高邮。张士诚将余同佥诈遣人来降,约推女墙为应。国胜信之,夜,遣指挥康泰率数百人先入城,敌闭门尽杀之。王闻之怒,召国胜,决大杖十,令步诣高邮,国胜惭愤,力攻。既而达自宜兴还,督攻益力,遂拨其城,戮余同佥等。俘其将士,王命悉遣戍沔阳、辰州,仍给衣粮有差。丁未,王以书谕达曰:“近大军下高邮,可乘胜取淮安。兵不在众,当择其精者用之,水陆并进,勿失机也。其余军马,悉令常遇春统领,守奉州、海安,应援江上。”

  

  四月丙辰,吴徐达兵至淮安,闻徐义兵在马骡港,夜,率兵往袭之,破其水寨,义泛海遁去,舟师进薄城下,其右丞梅思祖等籍军马府库出降。达宿兵城上,民皆安堵。命指挥蔡先、华云龙守其城。先是,黄河大决,省部募才能之士,俾召集民丁疏浚之。扬州王宣自荐,朝廷以为淮北、淮南都元帅府都事,赍楮币至扬州,募丁夫得三万余人。就令宣统领治河,数月工成。时徐州芝麻李起兵据,州城,因命宣为招讨使,率丁夫从伊苏复徐州。寻授宣淮南、淮北义兵都元帅,守马陵,调滕州镇御,且耕且战,以给军储。又移镇山东,田丰兵侵益都,宣子信从察罕特穆尔援之,破田丰。复令宣与信掠其旁郡,遂据沂州,至是以兵入海州,据之。戊午,吴徐达由瓠子角进兵攻兴化,克之。淮地悉平。丁卯,吴江淮行省参政,守徐州陆聚遣兵攻鱼台,下之,又遣兵取邳州。于是,邳、萧,宿迁,睢宁诸县皆降于吴。

  

  八月庚戌朔,吴拓建康城。初,旧城西北控大江,东尽白下门,距钟山既阔远,而旧内在城中,因元南台为官,稍卑隘。王乃命刘基等卜地,定作新宫于钟山之阳,在旧城东白下门之外二里许,增筑新城,东北尽钟山之阳,延亘周围凡五十余里。壬子,吴王命中书左丞相徐达为大将军,平章常遇春为副将军,率兵二十万伐张士诚。

  

  十一月己丑,吴徐达既下湖州,即引兵向苏州。至南浔,张士诚元帅王胜降。辛卯,至吴江州,围其城,参政李福、知州杨彝降。壬寅,吴大将军徐达等兵至苏州城南鲇鱼口,击张士诚将窦义,走之。康茂才至尹山桥,遇士诚兵,又击败之,焚其官渡战船千余艘及积聚甚众,达遂进兵围其城。达军葑门,常遇春军虎邱,郭兴军娄门,华云龙军胥门,汤和军阊门,王弼军盘门,张温军西门,康茂才军北门,耿炳文军城东北,仇成军城西南,何文辉军西北,四面筑长围困之。又架木塔与城中浮图对,筑台三层,下瞰城中,名曰敌楼,每层施弓弩、火铳于其上,又设襄阳炮以击之,城中震恐。有杨茂者,无锡莫天祐部将也,善没水。天祐潜令入苏州与士诚相闻,逻卒获之于阊门水栅旁,送达军,达释而用之。时苏州城坚不可破,天祐又阻兵无锡,为士诚声援。达因纵茂出入往来,因得其彼此所遣蜡丸书,悉知士诚,天祐虚实,而攻围之计益备。达时督兵攻娄门,士诚出兵拒战,吴武德卫指挥茅城战死。

  

  二十七年正月癸巳朔,吴王始称吴元年。庚子,松江府、嘉定州守臣王立忠等诣吴徐达军降。

  

  四月丙午朔,吴上海县民钱鹤皋作乱,据松江府,徐达遣骁勇卫指挥葛俊讨平之。初,王立中以城降,达就令守府事,既而,王命苟玉珍代之。未几,达檄各府验民田,征砖甃城。鹤皋不奉令,号于众以倡乱,众皆从之,遂结张士诚故元帅府副使韩夏秦、施仁济,聚众至三万余人,攻府治。通判赵儆仓猝不能敌,同妻子赴水死,玉珍弃城走,贼追杀之。鹤自称行省左丞,署旗以元字,刻砖为印,伪署官属,令其子遵义率小舟数千走苏州,欲归士诚以求援。至是达遣俊讨之,兵至莲湖荡,望见遵义所率众皆操农器,知其无能为也,乃于荡东西连发十余炮,贼皆惊溃,溺死者不可胜计。兵及松江城,鹤皋闭门拒守,俊攻下之,获鹤皋槛送大将军,斩之。施仁济等脱走,率其党五千余人突入嘉兴府,劫库藏军需而出。海宁卫指挥孙虎等率兵追击,悉擒之。

  

  六月丙午,苏州围久不下。吴王以书遗张士诚,劝以全身保族,如汉窦融、宋钱椒故事,士诚不报。己酉,士诚欲突围决战,觇城左方,见军阵严整,不敢犯,乃遣徐义、潘元绍潜出西门,欲掩袭吴军。转至阊门,将奔常遇春营,遇春觉其至,分兵北濠截其兵后,遣兵与战。良久未决,士诚复遣其参政黄哈喇巴图率兵千余人助之。自出兵山塘为援,路狭塞不能进,麾令稍却。遇春抚王弼背曰:“军中以尔为猛将,能为我取之乎?”弼曰:“诺。”即驰铁骑,挥双刀往击之,敌众小却。遇春因率众乘之,士诚兵大败,人马溺死沙盆潭甚众。士诚有勇胜军号十条龙者,皆善为盗者也,士诚每厚赐之,令被银铠、锦衣,将其众出入阵中,人不能测,是日亦败,溺死万里桥下。士诚马惊坠水,几不救,肩舆入城。壬子,士诚复率兵突出西门,索战,锋甚锐,遇春御之,兵少却。士诚弟士信方在城楼上督战,忽大呼曰:“军士疲矣,且止!”遂鸣金收军,遇春乘势掩击,大破之。追至城下,攻之益急,复筑垒绕其城。自是,士诚不复得出矣。时徐达令四十八卫将士,每卫制襄阳炮架五座,它炮架各五十余座,昼夜炮声不绝。士信张幕城上,踞银椅,与参政谢节等会食,左右力进桃,未及尝,飞炮碎其首而死。

  

  八月癸丑,吴圜丘、方丘及社稷坛成,并仿汉制,为坛二成。

  

  九月辛巳,吴大将军徐达克苏州,执张士诚。时围城既久,熊天瑞教城中作飞炮,拆祠庙、民居为炮具,达令军中架木若屋状,承以竹笆,军伏其下,载以攻城,矢石不得伤。达督将士破葑门,常遇春破阊门新寨,遂率众渡桥,进薄城下。其枢密唐杰,登城拒战,士诚驻军门内,令周仁立栅以补外城。杰及周仁、潘元绍皆降,士诚军大溃,诸将遂蚁附登城。士诚更使其副枢密刘毅收余兵,尚二三万,亲率之战于万寿寺东街,复败,毅降。士诚仓皇归,从者仅数骑。初,士诚谓其妻刘曰:“我败且死,若曹何为?”刘曰:“必不负君!”乃积薪齐云楼下,城破,自焚死。士诚独坐室中,达遣李伯昇谕意,时日已暮,士诚拒户自经。伯昇决户,令降将赵世雄挽解之,气未绝,复苏。达又令潘元绍以理晓之,反复数四,士诚瞑目不言,乃以旧盾舁之,出葑门,中途易以户扉,舁至舟中。获其官属平章李行素、徐义、左丞饶介等,并元宗室神保大王赫罕等,皆送建康,而诛熊天瑞。初,达与遇春约,城破之日,中分抚之。先集将士,申明王意,令将士各悬小木牌,令曰:“掠民财者死,拆民居者死,离营二十里者死!”及城破,达军其左,遇春其右,号令严肃,军士不敢妄动,居民宴然。癸未,吴王闻苏州已破,命中书平章政事胡廷瑞取无锡州,仍命大都督府副使康茂才继之。又命虎贲左卫副使张兴率勇士千人赴淮安候师期,又命江淮卫以兵千人守御邳州。吴徐达等遣兵取道州。乙酉,次狼山,其守将率所部降。无锡莫天祐以城降于吴。

  

  十月甲辰,徙苏州富民实濠州。丁卯,吴大将军徐达等师次淮安,遣人招谕王宣及子信。

  

  十一月辛巳,海州及沭阳、赣榆诸县皆来降。

  

  十二月辛未,吴减金华田租。初得金华时,军食不给,知府王崇显请增民田租以足用,民颇病之。至是,浙江平章李文忠以其事闻,遂下令免所增之数。

  

  ●第十九卷 元至正

  

  按:是卷自明大祖起兵后起,其事迹应分隶前卷,惟主体不同,兹仍照原书另立一卷。(校印委员会附注)

  

  元至正十四年冬十月,元将脱脱攻高邮,分兵围六合,六合遣使求救。

  

  十五年五月壬寅,上帅舟师攻蛮子海牙于峪溪口,敌舟高大,不利进退,永安等操舟如飞,左右奋击,大败其众,遂与诸将咸欲直趋金陵。上曰:“取金陵必由采石始。采石南北喉襟,得采石,然后金陵可图也!”

  

  六月乙卯朔,上率徐达、冯国用、邵荣、汤和、李善长、常遇春、邓愈、耿君用、毛广、廖永安各引舟渡江。丁巳,改太平路为太平府,以李习知府事,置太平兴国翼元帅府,诸将奉上为大元帅。甲子,徐达克溧水州。

  

  七月,克溧阳县。戊辰,陈野先既归,收其余众屯于板桥。

  

  九月戊戌,命元帅张天祐率所部军攻集庆。

  

  十六年三月癸未,至江陵镇,先攻陈兆先营,大破之。进拔其栅,擒兆先,尽降其众,得兵三万六千人。丙申,徐达、汤和、张德麟、廖永安等进兵攻镇江。己亥,以镇江为淮兴镇江翼元帅府。命徐达、汤和为统军元帅,改镇江路为江淮府。置秦淮翼元帅府,以俞通海为元帅。

  

  四月辛亥朔,壬子,张士诚将赵打虎陷湖州。乙丑,克金坛县。元帅汤和、总管吴德兴等帅广兴、淮兴二翼兵攻加山富庄寨,平之。壬申,降人陈保二叛降于张士诚,诱执詹、李二将以去。保二,常州奔牛坝人。初,聚众以黄帕首,号曰“黄包头军”。汤和等兵下镇江,徇奔牛、吕城,保二以众降,至是复叛。

  

  七月己卯朔,诸将奉上为吴国公,以元御史台为公府,置江南行中书省,上兼总省事,置江南行枢密院。辛巳,张士诚诱我斥堠,以舟师攻镇江,统军元帅徐达等御之,败其军于龙潭。

  

  九月戊寅朔,上如江淮府。入城,先谒孔子庙,遣儒士告谕乡邑,劝耕桑、筑城开堑。命总管徐忠置金山水寨以遏南北寇兵。

  

  十月戊申,张士诚既败于常州,又以其弟九六被擒,士诚惧,遣其下孙君寿奉书来请和,曰:“始者窃伏淮东,甘分草野。缘元政日弛,民心思乱,乘时举兵。起自泰州,遂取高邮,东连海渜。番官帅并力见攻,自取溃散。杀其平章实理门,参政赵伯器,遂成深仇。彼乃遣翰林待制乌马儿赍诏抚谕,饵以爵赏,却而不受。今春据姑苏,若无名号,何以服众?南面称孤,势使然也。伏惟上贤以神武之资起兵淮右,跨有江东,金陵乃帝王之都,用武之国,可为左右建立大业之贺。向获詹、李二将,礼遇未继,蒙遣使通好,愚昧不明,久稽行李。今又蒙遣兵逼我毗陵,昼夜相攻,咎实自贻,夫复何说,然省已知过,愿与讲和,以解困厄。岁输粮二十万石,黄金五百两,白金二百斤,以为犒军之资,各守封疆,不胜感恩。”上复书曰:“睦邻通好,有邦之常。开衅召兵,实由于尔。向者用师京口,靖安疆场,师至奔牛、吕城,陈保二望风降附。尔乃诱其叛逆,绐执我詹、李二将,暨遣儒生杨宪赍书通好,又复拘留。构兵开衅,谁执其咎?我是以遣将帅兵,攻围常州,生擒张、汤二将,尚以礼待,未忍加诛。尔所获詹、李乃吾偏裨小校,无益成败;张、汤二将,尔左右手也,尔宜三思。大丈夫举事当赤心相示,浮言夸辞,吾甚厌之。”士诚得书不报。

  

  十一月壬午,徐达兵围常州,久不下,上复益精兵二万人围之。

  

  十二月丙午朔,复江淮府为镇江府,以王志为怀远将军,右副元帅郭子兴为管军总管。

  

  十七年三月壬午,克常州。初,常州兵虽少而粮食足,故坚拒不下。及诱我叛兵入城,军众粮少,不能自存。我师攻之益急,吕珍宵遁,达等遂取之。

  

  三月,改常州路为长春府,以高复权知府事。己丑,复改长春府为常州府,晋陵县为京临县,武进县为永定县。寻以京临并入永定。戊寅,应天府上元县钟山乡民进瑞麦一茎二穗者,凡二本。三月,应天府句容县献瑞麦一茎二穗者,凡五本。

  

  六月己未,命长春枢密分院判官赵继祖、元帅郭天禄,镇抚吴良取江阴,张士诚兵据秦望山以拒我师。继祖引兵攻之,会大风雨,其兵奔溃,我师据其山。翌日,进攻州之西门,克其城,命良守之。

  

  七月丁丑,徐达兵徇宜兴,取常熟,击士诚兵,败之。获马五十匹,船三十艘,降其兵甚众。

  

  十月甲申,上阅兵于大通江,遂命元帅缪大亨率师取扬州,克之,青军元帅张明鉴以其众降。

  

  十八年正月庚戌,张士诚兵寇常州,守将汤和击败之。

  

  二月乙亥,以吴祯为天兴翼副元帅,使与其兄良守江阴。

  

  七月庚子,廖永安败张士诚兵于通州狼山,获其战舰而还。丙辰,总管胡大海等袭九华山寨,克之。

  

  八月己丑,张士诚寇江阴,守将吴良击走之。

  

  十月甲戌,徐达,邵荣克宜兴。戊寅,改宜兴州为建宁州,置全吴翼,以元帅杨国兴等守之。寻复以为宜兴州。

  

  十一月辛丑,置管领民兵万户府。

  

  十九年二月,张土诚兵复寇江阴,战舰蔽江而下。

  

  四月丁亥,张士诚兵寇常州,守将汤和击败之。

  

  二十年三月戊子朔,改淮海翼元帅府为江南等处分枢密院,以缪大亨同佥枢寄院事,总制军民。

  

  七月戊午,陈友谅弑其主徐寿辉于采石。

  

  二十一年二月癸未朔,改分枢密院为分中书省。甲申,始议立盐法,置局设官以掌之,令商人贩鬻,二十分而取其一,以资军饷。己亥,置宝源局,铸大中通宝钱。

  

  三月丁丑,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命枢密院同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

  

  十二月戊寅朔,改淮海府。

  

  二十三年二月壬申朔,申明将士屯田之令。

  

  六月丁未,忠勤楼灾,时炮药藏楼中,遇火怒激如雷。

  

  二十四年春正月丙寅朔,李善长、徐达等奉上为吴王。丁卯,命减收官店钱。先是,设官店以征商,上以其税太多,病民,故命减之。

  

  三月,定大都督府等衙门官制。庚午,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直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先是所得江左州郡置各翼统军元帅府,至是,乃悉罢诸翼而设卫焉。

  

  四月乙未,置医学提举司。丙申,命建忠臣祠于鄱阳湖之康郎山。甲辰,改各门总管府为千户所。己酉,命中书省商税凡三十税一,过取者以违令论。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壬戌,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颁大中通宝大小五等钱式,使铸之。

  

  九月辛巳,命中书省绘塑功臣像于卞壶及蒋子文庙,以时遣官致祭。其南昌府及康郎山,处州府、金华府、太平府各功臣庙,亦令有司依期致祭。其未褒赠者,论功定拟以闻。

  

  十月辛酉,置湖广提刑按察司,以章溢为佥事。庚辰,置慈利军民宜抚司。辛卯,裁革诸处通课司一十六所。乙卯,置拱卫司以统领校尉,属大都督府。

  

  二十五年九月丙辰朔,置国子学,以故集庆路学为之,设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学、典书、典膳等官,以许存仁为博士。

  

  十月辛丑,命中书左相国徐达、平章常遇春、胡廷瑞、同知枢密院冯国胜、左丞华高等,率马步舟师水陆并进,规取淮东泰州等处。乙巳,徐达兵趋泰州,浚河通舟师,遇张士诚兵,击败之。获马三十匹,船二百艘,遂驻军于海安坝上。

  

  闰十一月辛卯,左相国徐达进兵攻高邮。是月,张士诚兵寇宜兴,上遣使敕徐达,令冯国胜围高邮,常遇春守海安,遣别将守泰州。徐达自宜兴还兵攻高邮,其守将俞同佥坚守,不下。

  

  二十六年正月癸未朔,张士诚以舟师驻君山,又出兵自马驮沙溯流窥江阴。守将以闻,上亲督水师及马步兵往救之。改宣城府为宣州府,维扬府为扬州府。

  

  二月癸酉。徐达遣使请以指挥孙兴祖守海安,平章常遇春督水军,以为高邮声援。上皆可之。下命禁种糯。

  

  三月癸未朔,上遣使徐达,令自泰州进兵取高邮,兴化及淮安。令中书严选举之禁。初令府县每岁举贤才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之士,其有兼通书律廉吏亦得荐举。得贤者赏,溢举及蔽贤者罚。徐达拔高邮。

  

  四月丁巳,沂州王宣以兵袭海州,入之。戊午,徐达率兵取兴化。辛酉,上命朱文忠往徐达军会议淮安城守事宜。淮安降将梅思祖等至建康。丁卯,江淮行省参政,守徐州陆聚遣院判曹国器攻沛县鱼台,下之。获张同佥等官五十人。聚又遣院判司整率兵取邳州,败其守将张侍郎。于是,邳、萧、宿迁、睢宁诸县皆降。

  

  六月壬子朔,医学提举司马、太医院少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以孙守真为少监,葛景山为监丞。

  

  八月庚戌朔,拓建康城。初,建康旧城西北控大江,东尽白下门,外距钟山既阔远,而旧内在城中,因元南台为宫,稍庳隘。上乃命刘基等卜地,定作新宫于钟山之阳,在旧城东白下门之外二里许,故增作新城,东北尽钟山之阳,延亘周回凡五十余里。

  

  十一月己丑,徐达既下湖州,即引兵向姑苏。至南浔,士诚元帅王胜降。辛卯,至吴江。围其城,参政李福、知州杨彝降。壬辰,修公子书及务农、技艺、商贾书成。先是,征儒士熊鼎、朱梦炎等至建康,延居上宾馆,令纂修是书。左丞华云龙率兵攻嘉兴,张士诚将宋兴以城降。

  

  壬寅,海宁州降。

  

  十二月,是时,群臣皆上言:“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制。今新城既建。宫阙制度亦宜早定。”上以国之所重,莫先庙社,遂定议,以明年为吴元年,命有司营建庙社,立宫室。

  

  二十七年正月庚子,松江府、嘉定州守臣王立忠等诣徐达军降。

  

  二月丁未朔,拓都城,讫工,命赏筑城将士。癸丑,置昆山、吴兴、安吉三卫,以羽林卫千户常守道为昆山卫指挥同知,天策卫千户刘宁为吴兴卫指挥使。

  

  三月丁酉,下令设文武科取士。

  

  四月丙午朔,上海民钱鹤皋作乱,据松江府。大将军徐达遣骁骑卫指挥葛俊等率兵讨平之。壬戌,置太仓卫,以千户朱禹为指挥副使,蒲仲亨为指挥佥事。改江阴州为县,隶常州府。是月,应天府句容县耆民施仁等献瑞麦。

  

  五月乙亥,初置翰林院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召知饶州府陶安为学士。

  

  六月甲寅,革参议府。

  

  七月乙亥朔,先是,命选道童俊秀者充乐舞生。丙子,除郡县官二百三十四人,定赐于及道里费之令,赐知府、知州、知县文绮四、绢六、罗二、夏布六,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各半;府州县佐贰视长官半之,父如之,母、妻及长子又半之;各州经历、知事同佐贰官;州县吏目、典史视佐贰官又半之,父母妻子皆如之。其道里费,知府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视知府五之三,治中半之,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视府通判,经历及州判官视府同知半之;县丞、主簿视知县又半之;知事、吏目、典史皆十两,著为令。庚辰,命指挥华云龙取海州,兵既至,复召还。己丑,雷震宫门兽吻,得物若斧形而石质,上命藏之。出则使人负于驾前,临朝听政则奉置几案,以祗天戒。遂赦中外狱囚。辛丑,置太常、司农、大理、将作四司,俱正三品,每司设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太常司典簿、协律郎、博士正七品,赞礼郎从八品,司农司庸田署令正五品,典簿、司计正七品;大理司评事正七品;将作司左右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六品,司丞、典簿、副提举正七品;军需库大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以杨思义为司农卿,刘诚、杭珙为司农少卿,单安仁为将作司卿。

  

  九月,太庙成。癸未,姑苏捷至。上乃命中书平章胡廷瑞帅师取无锡州,仍命大都督府副使康茂才将常州、宜兴、长兴等卫兵继之,命虎贲左卫副使张兴率军士千人赴淮安俟师期;又命濠州练习平乡山寨军,亦会淮安,谋取胶州及登、莱等处。乙酉,改平江路为苏州府,以何质知府事。大将军徐达等遣许千户率兵取通州,次取狼山。其守将张右丞者,士诚从子,所谓大眼张也,率所部诣军门降,得将士七千三百四十二人,银印一,铜印十二,马二百八十七匹,船二百一十四艘,粮五万二千六百九十余石。是日,上以姑苏始克。虑通州惊溃,命泰州指挥孙兴祖往取之。比至,而城已降。乙丑,大将军徐达遣人送张土诚至建康,士诚在舟中,闭目不食,至龙江坚卧不起。舁至中书省,相国府李善长问之,不语。已而,士诚言不逊,善长怒,骂之。上欲全土诚,而士诚竟自缢死,赐棺以葬之。辛卯,置宣徽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以尚、醒二局隶之。局设大使从六品,副使从七品,以大都督府参议院崇礼为院使。癸巳,改中书省、都督府断事官俱从五品,知事俱为提控案牍省注;各行省照磨、管勾正八品,理问所正理问从五品,副理问从六品,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副镇抚正六品,理问所、镇抚司知事俱为提控案牍省注。改太医监为太医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仍以太医监官孙守真为院使,葛景山为同知,陆惟恭、杜天僖为院判。

  

  十月乙巳,置苏州卫指挥使司。徙苏州富民实濠州。定国子学官制,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品,博士正七品,典簿正八品,助教从八品,学正正九品,学录从九品,典膳省注。升博士许存仁为祭酒,刘承直为司业,学录苏伯衡为学正,以陈世昌署典簿,陈宗义署博士,高晖署助教,张溥为学录士。改太史监为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旸司、时序郎、纪侯郎正七品,灵台郎、保章正正八品,副从八品,掌历、管勾从九品,以太史监令刘基为院使。赏克苏州将士有功者米有差。先是,王师攻苏州,阊门、胥门之战,大将军徐达定赏格、出印帖付获功者。至是师还,奏之,命悉依所定格给之。壬子,置御史台及各道按察司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经历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都察院监察御史正七品;各道按察司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正五品,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正九品。以汤和为左御史大夫,邓愈为右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文原吉、范显祖为治书侍御史,安庆为殿中侍御史,钱用壬为经历,何士弘、吴去疾等为监察御史,基仍兼太史院使。癸亥,定乐舞之制。乐生用道童如故,舞生以军民俊秀子弟为之,文武各六十四人。文生唐帽,紫大袖袍,执羽籥;武生唐帽,绛大袖袍,执干戚。俱革带皂靴。寻改用幞头,绯紫袍,靴带仍旧。

  

  ●第二十卷 明洪武(一)

  

  太祖洪武元年正月乙亥,上即皇帝位,定号大明,建元洪武。

  

  三月辛未,命增修国学斋舍。命户部及各行省鼓铸洪武通宝钱。其制凡五等:当十钱重一两,当五钱重五钱,当三钱重三钱,当二钱重二钱,小钱重一钱。

  

  四月甲子,车驾发京师,幸汴梁。

  

  五月癸酉,上幸汴梁,道邳州,驻骅于东门。召知州李相谕之曰:“山东故官,听其从便居止,朕将用之。”相奏曰:“其愿赴京及还乡者,未奉处分。”上曰:“往南京者,日给廪饩,还故乡者,皆给米一斛。”

  

  七月辛未,命户部及各行省罢铸钱。未几,以国用不敷,复令鼓铸。丁酉,京师火,延烧民居及永济仓。扬州府自五月不雨,至于是月,旱伤苗稼。

  

  闰七月丙辰,以高邮府为州,隶扬州府。置高邮守御千户所。癸亥,诏免苏州府吴江县水灾田一千二百三十七顷有奇粮四万九千五百石。

  

  八月己巳朔,诏以金陵为南京。丙子,中书省奏定六部官制。以滕毅为吏部尚书,杨思义为户部尚书,钱用壬为礼部尚书,陈亮为兵部尚书,周祯为刑部尚书,单安仁为工都尚书。己卯,大赦天下。己丑,升江阴千户所为江阴卫。丙申,甓京师草堂川城三百余丈。

  

  九月戊申,置洪武门千户所。

  

  十月乙丑,以盛原辅为吏部尚书。

  

  十一月癸丑,以张明善为吏部尚书。甲寅,户部侍郎杭琪言:“近工部欲发苏、松等府均工夫,修浚城池。臣窃见各郡收租未输,农方种麦,不可违。若令给役京师,计其往复道途及役作之期,必经两月,未免费粮食、妨农工。况今北征军士战袄未备,亦欲令民制办。宜从宽假,以纾民力。”上曰:“古者役民,用其一则缓其二,既征其布帛,岂宜复劳以力役。”遂罢二府均工夫,止令制战袄以给军士。

  

  十二月丁卯,以钱塘为刑部尚书。辛未,监察御史高原侃言:“京师人民循习元氏旧俗,丧葬宴乐,无哀戚之情。须禁止,以厚风化。”上是之,令礼官定官民丧服之制。己卯,擢杭琪为户部尚书。辛巳,以崔亮为礼部尚书。壬午,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时其物价。丁亥,命筑坛于鸡笼山,致祭故功臣胡大海等。

  

  二年正月丁酉,建群神享祀所于城南门外。乙巳,命立功臣庙于鸡笼山。庚戌,复诏免畿内诸郡税粮。曰:“朕自渡江,首克太平,定都建业。其应天、镇江等地,实为京师辅翼之郡,军需钱粮,供亿浩穰,朕每念之不忘。去岁曾免税粮,忽遇天旱,民无所收,惠不及下,朕有歉焉,其今年夏、秋税粮,并再免一年。”甲子,改淮南府之安东州为县。

  

  二月庚辰,遣官祭马祖、先牧、马步、马社之神。初,命筑坛于后湖,祀马祖诸神。

  

  三月戊午,诏增筑国子学舍。

  

  四月甲戌,改无锡州为无锡县,仍隶常州府。戊子,升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为指挥副使。先是,倭寇出没海岛中,数侵略苏州、崇明,杀伤居民,劫夺货财,沿海之地皆患之。德时守太仓,率官军出海捕之,遂败其众。获寇九十二人,得其兵器、海艘。奏至,诏以德有功故升之。官校千二百四十七人,赏其帛五十匹、银二千五百六十九两。战溺死者,加赐钱、布、米。仍命德领兵往捕未尽倭寇。

  

  五月乙巳,上幸钟山。

  

  六月丙寅,功臣庙成。命论次诸功臣之功,以徐达为首。

  

  七月癸巳朔,以礼部侍郎世家宝为刑部尚书。戊戌,以徐州之鱼台县隶济宁。癸丑,监察御史谢恕巡按松江,以欺隐官租,逮系一百九十余人至京师,多有称冤者。治书侍御史文原吉等以其事闻。上命召数人亲问之,悉得其情。乃责恕曰:“御史耳目之官,当与民辨是非,明曲直,不使冤抑,方为称职。今尔为御史,不能为民伸冤理枉,反陷民于无辜,朝廷耳目将何赖耶?”于是尽释其人,命以恕下吏部。原吉等能不蔽聪明,赏彩币有差。

  

  八月癸亥朔,鄂国公常遇春柩车至龙江,上亲致奠,为文以祭之。祭毕,恸哭而还。命择地于钟山草堂之原,营墓建祠。乙亥,倭入寇淮安,镇抚吴祐等击败其众于天麻山,擒五十七人。庚寅,改骁骑卫为龙虎卫。置燕山前、后二卫。

  

  九月辛丑,侍御史王居仁为兵部尚书。癸卯,初,上召诸老臣问以建都之地,或言关中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或言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宋之旧京;又或言北平之宫室完备,就之可省民力者。上曰:“所言皆善,惟时有不同耳。长安、洛阳、汴京,实周、秦、汉、魏、唐、宋所建国,但平定之初,民未苏息,朕若建都于彼,供给力役悉资江南,重劳其民;若就北平,要之官室不能无更作,亦未易也。今建业长江天堑,龙蟠虎踞,江南形胜之地,真足以立国也。”

  

  十月甲戌,甘露降于钟山,群臣称贺。

  

  十一月乙未,以工部侍郎张允为本部尚书,左司郎中刘减为兵部尚书。己酉,刑部尚书世家宝坐事,降为吉安府庐陵县知县;以广东行省参政周祯为刑部尚书。辛酉,以樊思民为户部尚书,寻迁。赈应天、苏、松诸郡贫民八百四十六人,人给米一石,棉布一匹。真州王昭明等十八人谋为不轨,捕问伏辜,戮之。

  

  十二月壬戌,降户部尚书朱昭为苏州府知府,以其怠职不任事也。

  

  三年正月丁巳,以滕德为兵部尚书。庚午,先是,上问户部天下民孰富,产孰优。户部臣对曰:“以田税之多寡较之,惟浙西多富民巨室。以苏州一府计之,民岁输粮一百石以上至四百石者四百九十户;五百石至千石者五十六户;千石至二千石者六户;二千石至三千八百石者二户,计五百五十四户,岁输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上曰:“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宜召之来,朕将勉谕之。”至是,诸郡富民至,入见。上谕之曰:“汝等居田里,安享富贵者,汝知之乎?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身。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贫,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如此则为良民。若效昔日之所为,非良民矣。”众皆顿首谢。于是赐酒食以遣之。甲戌,罢太仓黄渡市舶司。凡番舶至太仓者,令军卫、有司同封籍其数,送赴京师。

  

  二月丁亥,长淮、泰州卫军士运粮至淮安,遇风覆舟,漂没米二百七十余石。户部请赍其偿。上曰:“军士遇风涛覆舟,岂得已也。令勿偿。”

  

  三月庚寅,免应天等十六府州税粮。戊戌,免徐州、邳州夏税。壬寅,迁兵部尚书滕德为户部尚书;以盛德昭为应天府知府。戊申,以吏部侍郎李廷桂为户部尚书。

  

  四月,罢常州卫。

  

  五月己亥,诏设科取士,乙巳,建斋宫于圆丘之西、方丘之东。丙辰,免苏州逋负秋粮三十万五千八百余石。

  

  六月戊寅,应天府溧水县奏:久雨,江水冲溢,漂民居,上命户部赈恤之。诏天下府、州、县立城隍庙。辛巳,上谕中书省臣曰:“苏、松、嘉、湖、杭五郡,地狭民众,细民无田以耕,往往逐末利而食不给。临濠,朕故乡也,田多未辟,土有遗利。宜令五郡民无田产者,往临濠开种,就以所种田为己业,官给牛、种、舟、粮,以资遣之,仍三年不征其税。”于是,徙者凡四千余户。监察御史郑沂言:“京师为天下根本,四方之听瞻仰。爵位之设,当使内尊而外卑,内重外轻,所以隆国势而安天下也。今南京、北京知府与在外散府知府同称,甚失内外之统。宜改应天府知府为南京尹,则国体尊而爵位当矣。”从之。

  

  七月壬辰,置水军等二十四卫。每卫船五十艘,军士三百五十人缮理,遇征调则益兵操之。诏于午门外择空地立亭建碑,刻国家政事可为定式及凡政令之善者,著以为法。辛卯,命编置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均工夫图册。每岁农隙,其夫赴京供役,岁率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以佃人充夫,其田户出米一石资其费用,非佃人而计亩出夫者,其资费则每田一亩出米二升五合,百亩出米二石五斗。乙未,宝源局火。丙申,以应天府同知兰以权为知府。庚戌,命户部榜谕天下军民,凡有未占籍而不应役者,定期许自首。由是应天府首籍者得户六百二十三。命军发卫所,民归有司,匠隶工部。甲寅,以翰林应奉陶凯为礼部尚书。

  

  八月乙丑,命赈聚宝门外军民被水者,户给米一石;漂房舍者倍之,溺死者户三石。戊辰,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秩正三品,赐银印,设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以兰以权为府尹。乙酉,中书省臣言:“在京军储仓二十处,收粮六百余万石,每仓设官三员,请增设京畿漕运司官,专督其事。”从之。是月,京师开乡试。

  

  九月戊子,京师城隍庙成。庚寅,以兵部郎中程昱为本部尚书。辛卯,户部奏:“赏军用布,其数甚多,请令浙西四府秋粮内收布三十万匹。”上曰:“松江乃产布之地,止令一府输纳,以便其民,余征米如故。”庚子,以起居注杨训文为礼部尚书;岳州府知府蒋恩德为户部尚书;湖广荆州分省赞理刘大昕为刑部尚书。召山东行省参政安然、浙江行省参政安庆为工部尚书;广西行省参政商嵩为吏部尚书。庚戌,户部奏广苏、松等府官民田租不及六斗者,请输京仓;六斗以上者,输镇江、瓜州仓。”上令租之重者,于本处仓收贮,余皆令输入京。

  

  十月丙辰,赐直隶郡县孤独老疾者布,人一匹。

  

  十一月甲午;以开封府知府宋冕为户部尚书。乙卯,以吏部尚书王兴福为西安府知府;调刑部尚书郎本中为吏部尚书。

  

  十二月戊午,宥松江盗钱鹤皋余党。初,鹤皋作乱伏诛,其党株连不已。至是复逮至百五十四人,法皆当死。上曰:“贼首既诛,此胁从者俱贷其死,谪戍兰州。”甲子,凤台门军营火,延烧民舍及武德卫军器局甲杖。乙丑,以吏部尚书商暠为侍御史;邵武府知府周时中为吏部尚书。

  

  四年二月丁卯,命改铸大中洪武通宝大钱为小钱。先是,宝源局所铸新钱,皆铸京字于其背,其后多不铸,民间以二等大钱无京字者不行使。故命改铸为小钱以便之。戊辰,诏免镇江今年田租。己巳,建奉先殿成。癸酉,上谓中书省臣曰:“临濠为朕兴王之地,今置中都,宜以傍近州县通水路漕运者隶之。”于是省臣议以寿、邳、徐、宿、颖、息、光、六安、信阳九州,五河、怀远、定远、中立、蒙城、霍丘、英山、宿迁、睢宁、砀山、灵壁、颖上、泰和、固始、光山、丰、沛、萧一十八县,悉隶中都。壬午,京师火燔军民庐舍。

  

  闰三月庚午,应天府奏,核实关厢军民官吏人户,凡二万七千一百五十九。民二万一千五百六十七户、军一千八百九十六户、公侯族属一千一百九十七户、官吏二千四百九十九户。壬午,以陈修为吏部尚书。置泰州守御千户所。

  

  四月甲申,以礼部侍郎秦文绎为户部尚书。壬辰,置京城金川、太平二门千户所。辛丑,五色云见。以秀才丁士梅为苏州府知府、童榷为扬州府知府,俱赐冠带。

  

  五月丁巳,以起居注孙用为常州府知府、给事中萧惟一为扬州府知府。俱赐冠带衣靴。辛酉,以廉润为松江府知府。乙亥,免两浙秋粮。戊寅,改礼部尚书杨训文为户部尚书。辛酉,应天府江宁县进白兔。

  

  八月丙戌,徙应天卫治于江浦。甲午,诏免扬州、淮安、泰州今年田租。乙亥,擢中书省左司郎中海渊为户部尚书。

  

  九月庚午,以吴懋为苏州府知府、高义为淮安府知府。丁酉,赏在京及濠、梁等卫将士六万五千九百余人,凡文绮百六十匹、白金四十万七千一百两有奇。戊寅,江宁县人入役内库,盗用珊瑚、珠罗、斛香,于法当死。上以细民贪利无知,命杖之。库官失觉察者,亦杖而罢其职。

  

  十月,修筑京师城。

  

  十一月癸亥,京师大军仓火。兴化卫指挥佥事李春发宋时人冢,盗黄金等物。有司以闻。上命罪之如律,仍追所盗物,殪瘗其骸,立木刻其事于墓左,以为民戒。壬申,中书省奏“直隶淮安等府屯田,凡官给牛种者,请十税五;自备者,十税三。”诏且勿征,三年后亩收租一斗。

  

  十二月壬午,改高邮守御千户所为高邮卫。置扬州卫。壬辰,诏沿江芦场听军民樵采,敢有侵占者,坐其罪。癸巳,礼部奏:“镇江等府民有饲官鹅,瘠者例当罪之,而责其值。”上不许,曰:“以微物而厉民,岂为政之体乎?”戊戌,置横海卫。改水军卫为水军左、右二卫。

  

  五年二月辛巳,命两淮都转运盐使司移通、泰等州批验所于仪真县。仍疏浚运河,以便商旅。壬辰,京师火,燔龙江、鹰扬二卫军士庐舍、仓粮、兵器。癸巳,京师火,燔广武、西安、天长三卫军士庐舍、仓粮、兵器,男女有死伤者。甲午,京师国子街、虹桥、广洋卫并火,燔军民庐舍,人有死伤者。

  

  三月戊申朔,应天府言:“运输官物,悉投在京之民,其力甚劳。”上谕省臣曰:“京师之民,自开国以来,皆其供亿,劳费倍于外郡。今天下太平,正当休养之,岂可重扰耶?凡有差役,宜悉免之。”丙辰,工部侍郎黄肃为本部尚书。庚申,以礼部主事魏观为苏州府知府。癸亥,以张遇林为应天府府尹。

  

  四月丁亥,赐京民盐,户七斤。

  

  五月,骁骑、羽林、江阴诸卫火,燔庐舍及官仓,死者凡十人。

  

  六月己丑,赐京民绢,户一匹。命羽林卫指挥使毛骧、於显、指挥同知袁义等领兵捕逐苏、松、温、台州濒海诸郡倭寇。

  

  七月辛酉,苏州府崇明县、通州海门县大雨潮涌,漂民庐舍。壬戌残,京师风雨地震。是月,苏州府崇明县水灾。诏有司毋征其税,恐所报有未尽,令尽报免之。

  

  八月,赐仪真千户所军士三百余人钱八十五万四千有奇。庚申,通州海门县水灾,诏免其租。

  

  十月乙亥,复置龙虎卫于浦子口。是月,蠲应天,镇江等府秋粮。

  

  十二月丙午,以兴化卫并为钟山卫;天长卫并为定远卫;振武卫并兴武卫;和阳卫并神策卫;通州、吴兴三卫并龙骧卫。寻复设和阳、神策二卫。

  

  十二月甲申,修浚京师城濠。丙戌,京师定远等卫火,延烧营舍及军器局兵仗。

  

  六年正月已酉,置上元诸县寒桥等三十七处巡检司。

  

  二月丙戌,苏州府崇明县为海潮淹没,民饥。诏有司赈之,计户四千四百八十二,赈米五千九百二十石有奇。戊子,改群牧监为太仆寺,秩如旧。始定养马之法,命应天、镇江等府民养马江北,以便水草,一户养马一匹。江南民十一户养马一匹。官给善马为种,率三牝马置一牡马。每百匹马一群,群设群头、群副掌之。牝马岁课—驹。牧饲不如法.至缺驹、损毙者,责偿之。其牧地择旁近水草丰旷之地,春时牧放游牝,秋冬而入。寺官以时巡行群牧,视马肥瘠而劝惩之。命增筑国子学舍。时上以国学天下英才会聚,四方来学者益众,充溢斋舍。命礼部经理增筑学舍凡百余间。发松江、嘉兴民夫二万,开上海县胡家港,自海口至漕泾一千二百余丈,阔二十丈,以通海船。庚子,左迁工部侍郎王虎为苏州府知府。以颜希哲为户部尚书。是月,以牛谅为礼部尚书。

  

  三月乙巳,武德卫火。赈军士千一百余人,寡妇百八十余人米,人一石。乙卯,升苏州府知府魏观为四川行省参政。未行,命仍知苏州。己未,金吾后各卫火,延烧太平门军士庐舍。

  

  四月甲戌,诏以苏州府粮十二万石由海道运赴定辽、十万石运赴北平,以时方用兵辽左及迤北故也。是月,赐六合县安置鞑鞑夏布,人二匹。

  

  五月戊辰;以李敏为工部尚书。是月,应天府江宁县、镇江府丹徒县、常州府江阴、无锡二县、淮安府沭阳县、苏州府长洲县、扬州府属邑并雨雹。

  

  六月辛未,赏京卫军士九万余人米,各三石。乙酉,以浙江按察司副使孙克义为刑部尚书。己丑,以户部郎中吕熙为尚书。

  

  七月庚戌,以户部尚书吕熙为吏部尚书。丙辰,以兵部尚书乐韶凤为翰林侍讲学士;邢部尚书孙克义、四川行省参政刘仁,俱为兵部尚书;四川行省参政刘惟谦为刑部尚书、吏部尚书詹同为翰林学士承旨,仍兼吏部尚书。癸亥,常州吕城巡检司盘获民无路引者,送法司论罪。问之,其人以祖母病笃,远出求医急,故无验。上闻之曰:“此人情可矜,勿罪,释之。”甲子,苏州府属县民饥。诏以官粮贷之,计户五万九千五百九十六,来者减其半值;贷者秋成还官。

  

  八月乙酉,建历代帝王庙于京师。辛卯,以镇江府知府周时中为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副使。

  

  九月庚子,以工部侍郎刘昭先为礼部尚书;赞善大夫赵翥为工部尚书。诏直隶府州今年秋粮,令以绵布代输,以给边戍。辛丑,诏松江、苏州等府,于旧定粮长下各设知数一人,斗级二十人,送粮人夫千人,俾每岁运纳,不致烦民。己酉,重建鸡笼山功臣庙成。

  

  十月庚寅,以刑部尚书李俨为户部尚书;刑部主事陈正璿为本部尚书。

  

  十一月戊戌朔,分巡御史手永达言:“扬州府所属通州秋粮俱输淮安,其民多贫困,如粮少力薄者,令于本处州县储留,以备官吏、师生俸廪及祭祀、存恤孤老之用为便。”从之。丙午,应天府言:“民间交易,杂以私铸铜钱,以故钱法不通。”乃诏自今遇有私铸铜钱,许作废铜入官,每斤给官钱一百九十文偿之;诸税课内,如有私钱,亦更铸之。戊申,浚太平门外城濠,增造军营。其地滨湖,多侵民田。乃诏以公田给之,有麦苗者,亩给银五钱偿之。癸丑,诏户部:凡民间畜养官马者,每一匹免输田租五石。己未,复以户部尚书李俨为刑部尚书。

  

  十二月戊戌,并僧道寺观,禁女子不得为僧尼。

  

  七年正月庚午,中书省奏:“国初改铸洪武通宝小钱,皆用废钱及旧器铜铸之。然废钱铜一斤,较旧多铸钱一十五文,旧器铜一斤,较旧多铸钱十三文。请令宝源局及各行省仿此为例。”上曰:“铸钱当以轻重为准,岂得以多寡为则。盖钱轻则多,钱重则少,若违轻重而较其多寡,则工匠不堪矣,难为定例。”赈松江府水灾民八千二百九十九户,各赐钱五千。甲戌,诏以靖海侯吴桢为总兵官、都督佥事於显为副总兵官,领江阴、广洋、横海、水军四卫舟师出梅巡捕海寇。所统在京各卫及太仓等沿海请卫官军,悉听节制。壬午,赐边民戍江捕者衣,人二袭。

  

  是月,阅江楼成。上亲为之记。

  

  二月乙巳,增设应天府知事、照磨各二人。癸亥,苏州府奏;属县农民缺食。上遣官命发太仓米赈贷之。本府请用小麦。上曰:“麦经年久,恐有蠹腐,宜以米、麦兼贷之。”

  

  三月庚寅,苏州府嘉定县水,民饥。诏发廪济之。

  

  是月,以吕熙为吏部尚书。

  

  五月丙寅朔,修大明日历成。己巳,免苏州、松江诸府夏税。丙子,以严达为工部尚书、赵著为礼部尚书。辛巳,上闻苏州府诸县民饥,命户部遣官赈贷,计户二十九万八千六百九十九,计给米、麦、谷三十九方二千一百余石,并以谷种、农具贷之。癸巳,上以苏、松等府近年所籍之田,租税太重,特令户部计其数,如亩税七斗五升者,除其半,以苏民力。增设苏州府同知、通判各一人;昆山等六县丞、簿、典史各一人,以民众事繁也。

  

  七月壬辰,以户部尚书颜希哲为山西行省参政;刑部尚书李俨为陕西行省参政;升户部侍郎马贯为本部尚书。

  

  八月甲午,以礼部主事牛谅为本部尚书。丙午,置龙江、石灰山二关大使各一人,正八品;副使各一人,从八品。丁巳,上念京畿民庶之众,鳏、寡、孤、独、废、疾无依者多,旧养济院隘不足容,命于龙江择闲旷之地,构屋二百六十间以处之。庚申,吏部奏:“砀山、盱眙、沛、丰等县,皆粮不满千石,宜各减丞一人。”从之。

  

  九月庚午,松江府华亭县官上言:“旧设养济院收养鳏、寡、孤、独、废,疾贫民,今栋宇倾圮,不堪居止,乞将没官房屋改造。”从之。

  

  ●第二十一卷 明洪武(二)

  

  八年正月壬戌,以中书左司郎中章善为礼部尚书。

  

  是月,羽林右卫火,燔军民庐舍。

  

  二月癸丑,命赐在京工匠钱,凡八千三百余人。乙巳,擢都督府经历韩焯为户部尚书。

  

  三月辛酉朔,诏造大明宝钞。壬戌,诏计均工夫役。初,中书省议民田每顷出一丁为夫,名曰均工夫役,民咸便之。至是,上复命户部计田多寡之数,工部定其役。每岁冬农隙至京应役,一月遣归。于是,检核直隶应天等一十七府、江西所属一十三府,为田五十四万五百二十三顷,出夫五十四万五百二十三人。己巳,置行用四库于应天府聚宝、幕府、仪凤三门及会同桥。戊寅,以户部侍郎赵好德为尚书(六月丁未,迁陕西行省参政)。己卯,召河南行省参政宋冕入为户部尚书(五月庚辰,迁陕西行省参政)。辛巳,罢宝源局铸钱。乙酉,置淮安等府递运所。丙戌,命仪真、六合二县各设都群所。

  

  四月庚寅朔,改建奉先殿成。

  

  五月辛巳,赐苏州、太仓等卫军士钞布。戊子,诏赐京师营造工匠钞有差。

  

  六月戊午,高邮州奏言:“大水没下田。”上渝中书省臣曰:“民资食以养生,今高邮下田既没于水,民将缺食,租税将何所出。”即命免其租凡六万三百四十三石,仍敕有司赈恤之。

  

  七月戊辰,京师地震。丁丑,直隶应天、镇江诸府州久旱伤稼。诏兔今年田租。

  

  九月辛酉,诏改建大内宫殿。丙寅,蓝靛所于仪真、六合之地设大使、副使、典吏各一人,督种青蓝,以供染事,隶户部。

  

  十月,中书省臣言:“淮安府盐城县自四月至五月雨潦,浸没下田。”诏免今年田租。

  

  十一月癸丑,改在京留守都卫为留守卫指挥使司,原辖天策、豹韬、飞熊、鹰扬、江阴、广洋、横海、龙江等八卫,俱为亲军指挥使司;水军左有二卫为指挥使司,俱隶大都督府。戊寅,以前福建按察司佥事李泰、河南府知府周肃为户部尚书。

  

  十二月甲寅,直隶苏州、松江、常州诸府水患,遣使赈给之。是月,京师地震。

  

  九年正月己未,诏礼部:“亲王宫殿门庑及城门楼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如东宫之制。”辛酉,增设松江府华亭、上海二县丞、簿各一人,以其民众事繁也。甲子,中书左司郎中韩士原为刑部尚书。戊寅,罢龙江抄纸局。庚午,建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钟山、京畿、山川,月将、京都、城隍诸神坛堤殿成。戊戌,赐京卫士卒钞有差。

  

  二月庚子,调扬州卫军士千人补登州卫,高邮卫军士千人补宁海卫。

  

  三月己卯,免直隶扬州、淮安等府税粮。壬午,赐京卫军官钞锭:指挥使二十五锭;同知二十二锭;佥事二十锭;千户以下各有差。

  

  四月丁亥,扬州府言:“六合县地既分属江浦,其浦子口巡检司、浦口驿等衙门宜属江浦为便。”从之。壬辰,时天下驲传之名,多因俚俗所称,兵部俱数以闻。命翰林考古正之。于是改扬州府驲曰广陵驲、镇江府驲曰京口驲,如是者凡二百三十二。甲午,以两淮盐运司崇明天赐场隶两浙盐运司。庚戌,京师自去岁八月不雨,至是日始雨。

  

  五月辛巳,赐京卫诸将校钞有差。

  

  六月丙申,以王博为户部尚书。己亥,重建奉先殿成。

  

  七月己巳,升兵部侍郎李允为尚书。丁丑,诏苏、松等府下田之被水者,免今年租。

  

  八月乙酉,以户部侍郎周斌、郎中偰斯为户部尚书。己亥,以刘仁为应天府尹。

  

  九月甲子,升礼部员外郎张筹为尚书。戊寅,置三山、神策二门千户所。

  

  十二月甲寅,直隶苏州、松江、常州诸府水灾,遣户部主事赵乾等赈给之。戊午,以浙江参政商暠、北平参政唐俊为刑部尚书;江西参政李敏为工部尚书;李仁为户部尚书。庚申,以中书郎中王敏为吏部尚书。辛酉,黜吏部侍郎张度为常州府知府。

  

  十年正月庚辰,以兵部尚书李允为礼部尚书;吏部侍郎陈铭为兵部尚书。是月,诏赐苏、松等府居民旧岁被水患者,户钞一锭,计四万五千九百九十七户,赐京卫军士帛。

  

  二月甲子,赈济苏、松等府民去岁被水灾者,户米一石,凡一十三万一千二百五十五户。先是以苏,松等府被水,尝以钞赈济之,继闻其米价翔踊,民业未振,复命通以米赡之。壬申,以北平按察司佥事吕本为礼部尚书。

  

  三月戊戌,增置仪真、六合牧监。仪真、六合设群各七,俱隶太仆寺。四月壬戌,置徐州永固镇巡检司。

  

  四月,以李亨为苏州知府。已巳,禁天下急递铺卒不得私拆公文,窥觇漏泄。时溧水旧镇铺卒有私阅公文,剪裁余纸者,故命禁之。

  

  五月戊寅,户部奏:“苏、松等府粮长,所辖民租有万石以上者,非一人能办,宜增副粮长一人。”从之。戊子,以户部尚书周斌为刑部尚书,户部员外郎苏鹏翼为扬州府知府。丁酉,以户部尚书偰斯为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升侍郎沈立本为本部尚书。

  

  七月乙巳,复以通政使司左通政对仁为应天府尹。

  

  八月庚戌,诏改建圜丘于南郊。辛亥,置宝泉库。壬申,定官员仪从人数,应天府十五人,上元、江宁二县各十人。癸酉,革在京幕府、金陵二门。

  

  十月丙午朔,新建社稷坛成。壬子,观心亭成。初,上敕功曹造观心亭于宫城上,至是落成。是月,改作大内宫殿成。阙门曰午门,翼以两观;中三门,东西为左右掖门;午门内曰奉天门,门之左右为东西角门;内正殿曰奉天殿,上御之以受朝贺。殿之左右有门,左曰中左门,右曰中右门;两庑之间左曰文楼,右曰武楼;奉天殿之后曰华盖殿;之后曰谨身殿;殿后则后宫之正门也。奉天门外两庑之间有门:左曰左顺门,右曰右顺门。左顺门之外为东华门,内有殿曰文华殿,东宫视事之所也。右顺门之外为西华门,内有殿曰武英殿,上斋戒时所居也。

  

  十二月庚申,置兵马指挥司于聚宝门外。

  

  十一年正月丁丑,置江阴守御牛户所。

  

  四月己酉,以礼部侍郎朱梦炎为本部尚书,以兵部郎中陈铭为吏部尚书。丁卯,户部尚书沈立本免。升侍郎费震为尚书,员外郎王琚为侍郎。又升本部侍郎李焕文为兵部尚书。

  

  五月丁酉,上以苏、松等府之民尝被水灾,已尝遣使赈济。至是,复虑其困乏,再遣使存问,仍济饥民六万二千八百四十四户,命户赐米一石,免其逋租六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八石。

  

  六月己酉,以兵部尚书李焕文为吏部尚书。

  

  七月,苏州、松江、扬州三府海溢,漂民居,人多溺死者,诏遣官存恤之。

  

  八月丁卯,诏苏州诸府濒海居民被风潮者,官为赈济之。戊辰,赐京卫军士绮罗绫帛等物。己巳,以工部侍郎朱瑛为尚书。是月,免应天、镇江诸府秋粮。

  

  九月癸酉,以应天府上元县官民田为司菜局蔬圃,官由除租,民田给其值。

  

  十二月己亥,上以苏、松等府之民屋被水灾,艰于衣食,命悉罢该府河泊所,免其税课,以其利于民。今岁鱼课未入征者,亦免之。癸卯,复以署刑部侍郎沈立本为尚书。丁巳,以京城东门为钟阜门。

  

  十二年二月戊申,建神乐观。上以道家者流,务为清净,祭祀皆用以执事,宜有以居之,乃命建神乐观于郊祀坛西。

  

  三月戊辰,以户部尚书费震为湖广布政使;侍郎顾礼为本部尚书。戊寅,改通州批验盐引所为通州盐仓;淮安批验盐引所为安东盐仓。设大使,副使各一员。乙酉,以平阳府知府徐铎为应天府尹。己丑,改清凉门为清江门。

  

  四月乙巳,置徐州丰县税课局。

  

  九月乙未,以户部尚书顾礼为刑部尚书(是月庚子卒)。丁未,以常州知府张度为吏部尚书。

  

  十一月戊午,以刑部员外郎吕宗艺为尚书。辛酉,以兵部郎中赵本为尚书。

  

  十二月甲子,徐州卫谯楼铜壶自鸣。乙丑复鸣,戊寅,上以工匠之役于京者,多艰于衣食,命工部月给米赡之。有妻子者一石,无者六斗,其魇魅获罪免死罚输作者,不在是例。凡给粮工匠四千七百十三人,不给者一百四十九人。丁亥,初,元之遗民有避乱自北而南者,多聚于京师。至是,上命中书省察其才可取者用之,余使占籍为民。其虏获者,少壮俾隶军籍,老弱者命为民,各赐钞有差。

  

  十三年正月甲午,御史中丞涂节告左丞相胡惟庸与御史大夫陈宁等谋反,及前毒杀诚意伯刘基事。命廷臣审录,上自临问之。坐实,赐死。节本为惟庸谋主,见事不成,始上变告,并诛之。余党皆连坐。庚子,召山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偰斯为吏都尚书,河南按察使郑九成为礼部尚书,以应天府尹徐铎为户部尚书。命工部遣官督太仓、镇海、苏州三卫官军造海船一百六十六艘,以备海运。丁未,罢龙江分司,置龙江提举司。戊申,改鸡笼山为鸡鸣山。辛酉,以大都督府掌判官洪彝为吏部尚书。

  

  二月壬戌,以嘉兴知府薛祥为工部尚书。已巳,改作在京街衢及军民庐舍。壬申,以吏部尚书偰斯为礼部尚书。丙戌,罢江阴守御千户所。

  

  三月壬辰朔,命户部减苏、松等府重租粮额。旧额用亩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分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只征三斗五升,以下仍旧。自今年为始,通行改科。

  

  四月乙丑,命礼部侍郎刘崧署吏部尚书。赐京民钞,以丁多寡为差,孤独老疾者倍之。丁卯,减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副使、同知各一员。壬申,命官检校在京诸仓及在外府、州仓粮储之数。

  

  五月甲午,雷震谨身殿。丙申,诏释在京屯田输作者。己亥,诏免天下今年田租。庚戌,赐京卫军士征伤残疾者钞,人五锭,苏木二十斤,胡椒五斤,老而无子者半之,有子者又半之。癸丑,命户部郎中范敏署本部尚书事。乙卯,应天府言:“养济孤老军士八十八户,乞还乡里依亲。”诏听其便。丙辰,置在京各门城门郎正各—人,副各四人。

  

  六月癸亥,命扬州府展畜官马一匹者,户免二丁徭役。丙寅,扬州火焚仓粮。癸酉,以太常寺少卿阮畯为吏部尚书。

  

  七月庚寅,吏部奏定:在京三品以下衙门典吏,月俸一石;六品以下衙门典吏,月支食米六斗。甲午,置广陵、长宁、崇德、丰乐、善应五群于江都之地,隶仪真监。丙辰,遣还广西两江、思明等府听事民百二十九人。先是,诏令两江、思明等府民入京听差遣,凡事有关其地者则遣之。至是,上谓礼部臣曰:“溪洞之民远居京师,去土怀乡,多有生疾者,或致死亡,非怀远人也,其各遣还乡里,给钞为道里费。”置北城兵马指挥司。丁巳,以礼部侍郎李冕试本部尚书。

  

  八月辛酉,置仪真卫指挥使司。丙子,监察御史连楹等劾奏应天府尹曾朝佐祭历代忠臣不具祭服,有乖典礼。上顾问廷臣、吏部尚书阮畯言:“祭前代之臣,不具祭服,相承已久。上命翰林院考证似闻。翌日,翰林院奏:“祭前代忠臣,便服行礼为宜。”遂诏应天府以为常式。丙戌,置应天府儒学,设教授一员,训导四员,生员六十人。时江宁知县张允昭言:“江宁、上元二县在辇毂之下,宜建学校,以敦京师子弟。”于是命置应天府学,以教二县子弟。

  

  十月壬戌,高邮州大水,诏免民田租。癸酉,赐京卫军士米,人一石。乙亥,致仕兵部尚书单安仁盲:“由大江入黄泥滩口,过仪真县南坝,入转运河,自南坝至扑树湾约三十里,宜浚以通往来舟楫。其湖广、江西等处运粮船,可由大江黄泥滩口入转运河,过淮安坝以达凤阳及迤北郡县,其两淮盐运船,可由扬子桥过县南滩,入黄泥滩出江,以达京师,其浙江等处运粮船,可从下江入深港,过扬子桥至转运河,过淮安坝以达凤阳;凡运砖木之船,皆自瓜州过堰,不相混杂。如是,则官船无风水之虞,民船无停滞之患,其转运河及江都县深港,亦宜考其故道而疏浚之。又瓜州所建仓廒,地滨大江,风潮不测,莫若以渐移入扬子桥西高阜之地,于计为便。”上曰:“所言虽善,然恐此役一兴,未免重劳民力,姑缓之。”乙酉,赐京卫军士麦,人一石。

  

  十一月甲辰,崇明县大风,海潮决沙岸,人畜多溺死。

  

  十二月,重建天禧寺。初,吴主孙权赤乌四年于长干建寺,孙皓时废。晋太康二年,沙门惠远复建,因名曰长干寺。南唐时又废。宋真宗天禧二年又建寺,始名天禧,元末毁于兵。至是重建焉。诏孙守仁住持。守仁字一初,尝从元杨维祯学,以诗闻于时。

  

  十四年正月戊子,户部试尚书范敏以不称职免。

  

  庚于,敕谕苏、松有司:“凡民间女子年十三以上,十九以下;妇人年三十以上,四十以下无夫者,不问容貌妍丑,但无恶习,愿入宫备使令者,女子人给钞六十锭,妇人给钞五十锭为道里费,送赴京师。”丙辰,升礼部侍郎李叔正为本部尚书。

  

  三月己丑,苏州民以官船运木入京而附载私物,有司请罪之,上恤其贫,释之。

  

  四月丙辰朔,诏改建国子学于鸡鸣山下。丁卯,诏应天府养济院孤老中有愿还乡里者,听。辛巳,复置巡检司:常州府无锡县一,曰高桥;应天府江浦县二,曰浦子口、西江口;苏州府五,吴江县曰烂溪、简村,因渎、长桥,昆山县曰石浦。

  

  五月丁未,给赐在京各卫士卒夏布凡三十四万一千四百余匹。已酉,命京卫营建军伍庐舍及官员居室;又计在京一岁官俸、军粮之数,令各建仓储蓄,以便支给。

  

  七月丁亥,以刑部郎中胡祯试本部尚书。壬寅,以前刑部员外郎寇徽为应天府尹。壬子,申禁官吏军民,不许服用玄、黄、紫色。

  

  九月己亥,改建蒋山太平兴国禅寺为灵谷寺。初,太平兴国禅寺在宝珠峰之阳,梁僧宝公塔在焉。至是,住持僧仲羲奏请迁之。遂诏改建于京城东独龙冈之左。既成,赐田一百五十余顷。丁未,以考功监令李澂为兵部尚书。

  

  十月甲寅,免应天等府秋粮。诏曰:“立法所以绳奸,施恩所以恤下。朕思创业之初,军需甲仗皆出于江左之民,其劳甚矣!其应天、镇江等郡今年秋粮,官田减半征收;民田全免,期苏民力,同乐治平。”

  

  十一月丁亥,以凤阳府之徐州直隶六部,仍以丰、沛、萧、砀山四县属之。乙巳,浚扬州府官河,自扬于桥至黄泥滩凡九千四百三十六丈。苏州府民有上治安六策者,上览之,以示近臣曰:“此人有忠君爱国之心,但于理道未明耳。盖人主之心,当以爱物为主;治国之道,当以用贤为先。致治在得人,不专恃法。今此人首言用法,不知务矣。”丁未,起复太常寺卿唐铎为兵部尚书。己酉,禁有司不得差遣学官。时,松江府华亭县儒学教谕曹宗儒,屡为府县差遣,宗儒以为言。上谕礼部臣曰:“教官训导,所以作养生徒,为国储材。迩者,有司往往委以公务,使不得尽心教训,甚非所以崇儒重学之意,其禁止之。”

  

  十五年二月甲戌,以翰林典籍刘仲质为礼部尚书。

  

  三月丙寅,升工部试侍郎赵俊为工部尚书;吏部试侍郎李信为吏部尚书。

  

  五月己未,新建太学成。癸酉,以贤良方正郭允道为户部尚书。甲戌,给松江等府工匠、仓夫钞五千四百三十九锭。丁丑,礼部尚书刘仲质奏:“应天府学生员比外郡数多,宜增设训导二员。”从之。给苏州府工匠钞四千九百七十锭。

  

  七月甲子,赐京卫征南军士家属钞九万六千一百二十七锭。乙亥,起前国子助教开济试刑部尚书。

  

  八月,苏州府嘉定县民饥,命发官廪米二万八千一百二十石贷之。丙戌,皇后马氏崩。丁亥,文武百官素服行奉慰礼。上命礼部考皇后丧服之制。于是礼部言:“按宋制,在京文武官丧服皆官制之,闲良听除官员皆给以布。其服:用麻布直领、大衫袖、麻布裙、麻布冠、麻腰绖,麻鞋。”上曰:“在京文武百官及闲良听除官员,人给布一匹,令其自制。”丁酉,以秀才曾泰为户部尚书。

  

  十月癸未,命兵部以钞给赐江北养马人户。

  

  十一月壬戌,上命礼部臣修治国子监旧藏书板。谕之曰:“古先圣贤立言以教后世,所存者,书而已。朕每观书,自觉有益。尝以谕徐达,达亦好学,亲儒生,囊书自随。盖读书穷理于日用事物之间,自然见得道理分明,所行不至差谬,书之所以有益于人也如此。今国予监旧藏书板多残阙,其令诸儒考补,命工都督匠修治之,庶有资于学者。”甲戌,以兵部尚书唐锋为谏议大夫,都御史赵仁为兵部尚书。

  

  十二月癸未,浚扬州仪真河九干一百二十丈,置闸坝十三处。

  

  十六年正月乙卯,山阳县民献碧玉一,重二百二十四两,诏以钞二十锭赐之。丁卯,命刑部凡十恶真犯,死罪者,处决如律;余徒流笞杖者,令代农民力役,以赎其罪。在京犯者役十日,准笞二十、杖十,徒流各计年准之。杂犯死罪者罚戍边。

  

  二月辛丑,赐刑部尚书开济实授。是月,给京师诸卫征南士卒钞,人二锭;绵布,人三匹。

  

  五月庚申,免应天、镇江二府税粮。甲子,孝陵殿成。

  

  六月辛卯,诏兔应天府江浦县、扬州府六合、江都、仪真三县养马户今年田租。民田全免,官田减半征之。

  

  八月戊子,上召应天府官谓曰:“京师首善之地,居民当使习礼义、崇善道,为天下先。近闻京民多有求充皂隶者,非所以善俗也,其禁之。”庚子,兵部奏:“自应天府浦子口至睢阳,驿凡十一,马四百四十匹,每一驿上马二十匹,中马十匹,下马十匹。今拟以苏、松等府之民田粮多者为马户,田四十顷之上者出上马一匹,三十顷之上者中马一匹,二十顷之上者下马一匹。”从之。

  

  十月癸巳,诏郡县复设社学。先是,命天下有司设社学,以教民间子弟,而有司以是扰民,遂命罢。至是,诏民间自立社学,延师儒以教子弟,有司不得干预。

  

  十一月己酉,命松江、常州、苏州、淮安等府各造水磨明甲一百。是月,赐京民冬至节钱。

  

  十二月庚午朔,命赐国子监生读书灯油,每月人一斤,著为例。丁丑,赐在京文武官吏及京民明年元旦、元宵节钱。

  

  是岁,垦荒田,直隶应天、镇江、太平、常州四府七百三十八顷三十三亩。

  

  十七年正月壬寅,应天府言:“京师大中、昇平、幕府、金川、百川、云集六桥,年久将坏,请修治。”从之。己酉,户部右侍郎栗恕试本部尚书;参军府左参军刘逵试刑部尚书;右参军麦至德试工部尚书。甲子,起复左通政余试吏部尚书。

  

  二月庚午,修治镇江卫城隍。

  

  三月丙寅,诏改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审刑司、五军断事官公署于太平门之外。太平门在京城之北,以刑主阴肃,故建于此。丁卯,修筑京城仪凤门。

  

  四月辛巳,以郭桓试户部侍郎,寻升试尚书。乙酉,修筑苏州府城。庚寅,命增筑国子监房舍五百间于集贤门外,谓之外号房,以天下府、州、县岁贡生员及四夷酋长遣子入学者凡数千人,学舍不能容,故有是命。

  

  五月辛亥,重铸京城禁钟,重二万斤。

  

  七月戊戌,建朝天宫。其地即吴冶城,晋西州故址。南宋时,始置聪明观,唐建紫极宫,宋真宗大中祥符间改祥符宫,寻改天庆观。元元贞时,改玄妙观,文宗时,又改永寿宫。至是重建,赐名朝天宫,设道录司于内。己酉,命留守卫军士甃后湖城垣,凡四百四十三丈。丁巳,免应天、镇江等府今年官民田租之半。寻又免应天等府马草。命苏、松等府以黄金代输今年田租。

  

  八月戊寅,复以任昂为礼部尚书。

  

  九月丙申朔,应天府奏:“乡试中式举人廖孟瞻等二百二十九人。”是月,江宁处士陈遇卒,赐葬钟山。

  

  十月辛卯,增置扬州卫中、后二千户所。

  

  闰十月壬寅,修筑江都县深港坝,浚河道五百六十七丈。丙辰,增置镇江卫中左千户所。壬戌,苏州府言:“昆山县民八十余户,有田六顷九十余亩为水所没。”诏除其租,仍给钞赈之。

  

  十八年正月甲子,擢太原府同知温祥卿为兵部尚书;以山东左布政使徐铎为户部尚书。乙丑,降工部尚书麦至德为本部左侍郎;以广东左布政使徐本为工部尚书。庚寅,赐京民万六千三百五十户钞,凡二万六千七百贯。

  

  三月壬戌,命工部增造京官居舍。时,京官员多有与民杂处者,礼部主客郎中曾伯机以为言。上命增造房舍凡百余所。乙亥,诏免应天、镇江等府今年田租。丁酉,吏部尚书余以罪诛。

  

  五月丙子,泰州久雨水滥,淹官民田三千余顷,诏免其租。是月,应天府大水。

  

  七月乙丑,镇江丹徒知县胡孟通、县丞郭伯高,以事当就逮。耆民韦栋等数十人诣阙,疏其抚民有方,举留之。上特命释之,仍遣使往劳以酒。

  

  九月己巳,赐京卫士卒钞,人三锭。庚辰,甃京师街道。丁卯,以翰林院检讨茹太素为户部尚书。

  

  十月丙申,筑钦天监观星台于鸡鸣山,因雨花台为回回钦天监之观星台。

  

  十一月丁丑,置江浦、镇江左、扬州左、仪真左四卫,隶左军都督府。

  

  十二月丁酉,甃京都城垣。是月,建鸡鸣寺于鸡鸣山,以祠梁僧宝公,命僧德瑄住持。瑄卒,道本继之。初,有西番僧星吉监藏为右觉义,居是山。至是,别为院寺西以居。

  

  十九年一月戊午,应天府江浦县水。诏出京仓米六千余石赈其民。

  

  二月丁未,遣使往劳苏州府常熟知县成奇。时府吏诣县,径由中道入公堂,奇怒其越理,执之。事闻,上嘉其能,命以酒劳之。

  

  三月壬午,苏州府吴江县水,诏免今年田租。

  

  四月丙戌,扬州府兴化县水,诏免今年鱼课。

  

  五月己巳,常州府官范好古言:“行人王良至郡,奉职不谨,黩货无厌。”上谕礼部遣人赉醴以劳好古,仍令械良至京罪之。

  

  七月乙卯朔,苏州府吏钱英奸宄不律,知府王观等廉得其状,箠死之以闻。癸亥,命扬州府俱设粮长,以征民粮。

  

  八月辛卯,命吏部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于是与选者凡千四百六十人。

  

  十二月乙酉,诏中军都督府督造通济,聚宝、三山、洪武等门,并修五胜渡,起杜家库、白水桥、双桥、高桥;创置象房、黑窑;改建崇山侯李新、都督陈清、张宣、韦权、孙世、耿忠第宅;新筑后湖城及中山王、岐阳王、黔国公坟茔、六部围墙并廊房街道。并以罪人输作。

  

  ●第二十二卷 明洪武(三)(附建文)

  

  二十年正月癸酉,命工部主事杨德礼往高邮,督有司修筑并湖堤岸。因扬州府同知任祥之言堤岸圮坏,故有是命。

  

  二月戊子,直隶苏州等府县进鱼鳞图册。己丑,以孝廉李德为应天府尹。是月,置金山卫于松江之小官场;筑青村及南汇觜城千户所二。

  

  三月丙辰,常州府宜兴县丞张福生犯法当死,特宥之。先是,上以进士,国子生皆朝廷培养人才,初入仕有即戻于法者,虽欲改过不可得。遂命凡所犯虽死罪三宥之,福生以国子生故得宥。

  

  六月癸巳,监察御史李原名为礼部试尚书。乙未,诏免直隶应天府今岁马草。

  

  闰六月辛亥,诏自应天府东葛城至凤阳府宿州、睢阳凡九驿,驿置马四十匹,以松江、苏州、嘉兴、常州、镇江五府市民为马夫。

  

  十月戊申,建历代忠臣庙成。先是,汉秣陵尉蒋忠烈侯、晋成阳卞贞忠公、南唐刘忠肃王、宋济阳曹武惠王等,皆历代崇祀。及元卫忠肃公福寿等,亦尝立祠以祭,上以其混处闾巷,祠宇卑陋,弗称神居,谓徙建于鸡鸣山之阳。至是庙成。命应天府每岁以四孟月及岁除祭功臣日致祭,岁以为常。壬子,以颜桧为溧阳县丞。桧,颜子五十八代孙也。

  

  十一月丙戌,筑高邮湖堤成,计一千四百三十丈。

  

  十二月甲戌,上以徐州岁歉民贫,诏户部:凡州民运粮赴京者,遣人止之。令悉输济宁仓,以省其漕运之劳。

  

  二十一年正月癸未,命徐州今年田租勿运赴京师,悉输济宁仓,以纾民力。丁酉,给淮安等卫将士二万四千七百余人钞二万四千七百锭,布—万九千三百匹。

  

  二月戊辰,历代帝王庙及上元县治火,延烧官民居室。诏赐被灾者钞有差。甲戌,天界寺灾,迁僧录司于天禧寺。先是,设僧录司于天界寺,至是以寺灾迁之。是月,重建天界善世禅寺于城南。初,元文宗天历元年,始建大龙翔集庆寺,在今都城之龙河。洪武元年春,即本寺开设善世院,以僧慧昙领教事,改赐额曰:“大天界寺”。御书“天下第一禅林”,傍于外门。四年,改曰天界善世禅寺。五年,又为善世法门。十四年,革善世院,十五年,设僧录司于内。至是毁于火,上命徒于京城南定林寺故址,仍旧额曰:“天界善世禅寺”。重建能仁寺于城南广福山。初,宋元嘉时寺建于秦淮之北,是月毁于火,主僧行果请徙今地。诏从之。

  

  四月辛未,赐苏州等卫将土二十万九千三百余人白金十万九千九百余两,钞三十万锭,布三十万七千六百匹。

  

  六月丁未,迁刑部尚书唐铎为兵部尚书。

  

  七月己卯,给赐淮安等卫鞑靼军士钞有差。壬午,给赐高邮卫鞑粗军士千七百九十人钞八千八百锭。甲午,免徐州、萧、沛等四县军民今年夏税。

  

  二十二年正月戊子,给京卫军土钞。

  

  二月癸卯,升刑部右侍郎赵勉、试兵部左侍郎沈,溍俱为本部尚书。丙辰,以扬州府六合县属应天府。乙卯,革常州府太平仓,宜兴县大军仓、无锡县亿丰仓、江阴县和丰仓。

  

  三月甲戌,赐京卫士卒夏布。

  

  四月己亥朔,命苏、松诸郡民无田者,许往淮河迤南滁、和等处就耕,官给钞户三十锭,使备农具,免其赋役三年。丙寅,兵部尚书沈渭奏:“淮安府桃源县崇河驿及应天府江宁驿原设马少,不足应役。”命给淮马充之。

  

  五月辛未,改建历代帝王庙成,遣官致祭。

  

  八月丁巳,给在京旗手等三十八卫军士二十一万六千八百余人布帛六十三万八千一百余匹。

  

  九月乙未,置盐城守御中左千户所。

  

  十月甲寅,命户部于苏州府太仓储粮三十万石,以备海运。壬戌,命工部增建国子生房舍于监前,以居有家室者。

  

  二十三年正月辛巳,以鞑靼指挥安童为刑部尚书。

  

  甲申,镇海卫军士陈仁建言造海舟。曰:“臣闻古人之言曰:不备不虞,不可以师。故将之用在军,军之用在器,将不智武与无将同,军不精练与无军同,器不坚利与无器同。向者陛下命濒海卫所造防寇海舟,所以备外寇、卫民命也。然臣窃观苏州太仓,当大海之口,倭寇必由之地,所造海舟,岁月已久,樯楫摧坏,一有缓急,则假漕运之舟代之,器用不便,何以御敌,失机误事,其害非细。宜令军卫急造海舟,以将统之,无事足以自守,有事足以御敌,庶武备严整,永绝外患。”上是其言,行之。己丑,命工部造点钢长枪付京城各门守卫官军,每枪长一丈三尺,围圃五寸。甲午,监察御史陈宗礼言:“两淮盐场,煎办盐课,其役不均。灶户有一丁而办盐三十引者,有七八丁亦办盐三十引者。今宜计丁煎办,每丁岁额大引盐十引,每引重四百斤,从运司核实丁口,编册在官,每岁验其老壮,以为增减。其有死亡事故者,即为除额。”上可其奏,命户部定议;各场灶户,每丁岁办小引盐十六引,每引重二百斤。

  

  二月乙未朔,诏创置龙江、仪风门、钟阜门民房。民能自造者,官给市木钞每间二十锭。

  

  三月壬辰,以高守礼为应天府尹,冯克昭为府丞。

  

  四月丁酉,诏滨海卫所,每百户置船二艘,巡逻海上盗贼。巡检司亦如之。庚子,置京师外城门驯象、安德、风台、双桥、夹冈、上方、高桥、沧被、麒麟、仙鹤、姚坊、观音、佛宁、上元、金川凡十五门。

  

  闰四月丙子,诏免六合、仪真、江都等监养马户田租。民田全免,宫田减半征之,永为定例。庚寅,太仆寺奏:增编应天府上元、江宁二县及镇江府丹阳等县养马人户。从之。

  

  五月癸巳朔,迁户部尚书杨靖为刑部尚书,兵部尚书沈溍为工部尚书;刑部尚书赵勉为户部尚书;工部尚书秦逵为兵部尚书;俱赐诰。仍诏今后在京官三年皆迁调,著为令。未几,复以渭为兵部尚书,逵为工部尚书。庚子,监察御史复请按问太师李善长罪,并其从子佑伸。上不得已,下佑伸狱。会善长家奴卢仲谦等亦发善长素与胡惟庸往来状。惟庸初为宁国知县时,善长荐为太常少卿,惟庸以黄金三百两谢之。及惟庸欲谋反,善长阴遣家奴耿子忠等四十人从惟庸,惟庸皆厚与金帛,以古剑谢善长,且言此回回国所献者。又以玉酒壶、玉刻龙盏、蟠桃玉杯奉善长。而吉安侯陆仲亨家奴封帖木等,亦告亨及延安、平凉、南雄侯等皆与惟庸、善长结为党比,尝谋约日为变,事皆未发。上曰:“太师辈果有是耶?”命廷臣讯之,具得其实。群臣奏善长等当诛,上又不许,复令诸司官谳之,亨等皆具伏。戊申,赐在京文武官四千八百余人高丽布各—匹。乙卯,太师李善长自杀。

  

  六月丁卯,扬州府海门县言:“是月三日夜,飓风大作,朝汐腾涌,坏庐舍,溺死居民孳畜无算。”诏工部遣官行视,修筑堤岸,仍赈被灾之民。庚辰,命左都御史詹徽兼吏部尚书。

  

  七月癸巳,苏州府崇明县大风雨三日,海潮泛滥,坏圩岸,偃禾稼。诏以在京仓粮赈之。通州海门县风潮,坏官民庐舍,漂溺者众。遣监察御史周志清赈之。仍命工部主事郑兴,发淮安、扬州、苏州、常州四府民丁二十五万二千八百余人,修筑堤岸,以障潮汐,计二万三千九百三十三丈。甲午,淮安府海州临洪场灶户纪德山言:“近者增添盐课,计丁煎办,本场灶户一千一百三十二,丁三千一百三十三;旧额小引盐三万一千八百八十九引,今增一万八千二百三十引。灶户去场不下二三百里,丁男尽遣上灶煎盐,妨废耕业。且自正月起火,直至岁终,方得煎完,是力役者无少休之日。”时刑部尚书杨靖亦言:“臣先职户部时,监察御史陈宗礼言:‘两推煎盐灶户,丁力不均,盐引斤重大小不同,难于稽考。宜依律二百斤为一引,灶户验丁煎办,其额多丁少者,减其旧额。’臣切详盐额及引目斤重,俱系开国以来成法,前所准行,宜令改正。”上命户部定自二十二年为始,仍照原额验丁均办,引目斤重亦依旧例,每引入场重四百斤。

  

  八月乙亥,遣老人往直隶淮安等十二府所属州县收籴备荒粮储,凡钞三十八万一百四十九锭。

  

  十月丙寅,以工部司务杨幼文为苏州府知府。乙亥,大仆寺左少卿祝孟献奏:“应天府上元、江宁二县及镇江府养马人户,比句容、溧水县例,每十一户同养马一匹,已令应天等府核实其数,分属江东、当涂二监。开宁等十九群计养种马六千六百五十一匹,而留守等卫又令上元,江宁马户牧养官羊。间有私易羊者,法司逮治其罪,当谪云南。臣恐现存马户多寡不均,请别为编甲。”上曰:“既令养马,责其课驹。又令牧羊,是重其役也。宜免其牧羊。其易羊之罪,悉宥勿问。”丙子,更兵马指挥司治所,以旧南城兵马指挥司改为中兵马指挥司,聚宝门外为南城兵马指挥司,正阳门里为东城兵马指挥司,清凉门里为西城兵马指挥司,惟北城兵马指挥司仍旧。每司设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正七品;吏目一人,杂职。以京师内外地方分隶之。壬午,遣老人往苏州府长洲等县收籴备荒粮储,凡钞二十四万五千七百四十七锭。戊子,遣老人往徐州及丰、沛等县收籴备荒粮储,凡钞一万一千三百六十三锭。

  

  二十四年正月癸巳,诏发苏州府长洲、常熟、吴县民丁三万八千余人修筑通州并海圩岸。甲寅,苏州府崇明县民赵以礼奏:“本县地居海中,四望皆洪涛巨浪,全倚圩岸捍潮汐以耕稼。日者飓风暴作,堤防就圮,人民垫溺,岁用不登,幸垂轸念,以全民生。”上览奏恻然曰:“生民荡析而复艰食,甚可悯也。”即命户部运京仓粮三万石至崇明赈之。仍命苏州府修其圩岸。

  

  二月甲戌,徐州沛县民陈才兴言:“民饥采草实为食。”上命户部令徐州即发仓廪以赈之,凡户三千六百八十,口二万三千九十。癸酉,命种桐、棕、漆树于朝阳门外钟山之麓,时以朝阳门外多隙地,故有是命。凡种桐、棕、漆树五十余万株,岁收桐油、棕、漆,以资工用。

  

  四月辛未,应天府江宁县沙洲乡修筑土城。

  

  七月丁亥,造京师江东桥。庚子,上谕工部臣曰:“昔汉高祖徙天下豪富于关中,朕初不取。今思之京师天下根本,乃知事有当然,不得不尔。朕今亦欲令富民入居京师,卿其令有司验丁产殷富者分遣其来。”于是工部徙天下富民至者凡五千三百户。辛丑,诏免应天、镇江等府、州官租之半。

  

  八月辛巳,诏京师小民鬻贩者,毋入塌坊。初,京师辐辏,军民居室皆官所给,连廊栉比,无复隙地。商人货物至京者,或止于舟,或贮于城外民居,驵侩之徒,从而持其价,高低悉听断于彼,商人病之。上知其然,遂命工部于三山等门外濒水处,为屋数十楹,名曰塌坊。商人至者,俾悉贮货其中,既纳税,从其自相贸易,驵侩无所与,商旅称便。至是,所司于贫民负贩者,亦驱使投税。应天府尹高守礼为言,遂命禁之。

  

  十一月丙戌,诏在京各卫军士,初犯笞杖徒流罪,并免一次。

  

  十二月癸丑朔,以都察院左都御史兼吏部尚书詹徽为吏部尚书,仍兼左都御史。戊午,命兵部试尚书茹嫦实授。

  

  二十五年正月,诏在外公侯伯还京师。

  

  二月乙丑,命真州、扬州、淮安、邳、徐所居鞑靼军士有家属者,令千百户率赴北平编伍,听燕王调用。庚辰,户部奏:“苏州府崇明县滨海之田为海潮淹投,民无田耕种者凡二千七百户。”上命徙其民江北屯种,官给牛、粮资之。命户部复开宝钞行用库于东市,置三库,设官以掌之。库给钞二万锭为钞本,倒收旧钞则送于内府,工墨值仍依旧行之。逾年而复罢。

  

  三月壬午,给赐神策、应天、鹰扬、横海、江阴五卫海运军士钞有差。

  

  四月乙亥,诏刑宫:凡在京狱囚犯笞杖者,俱宥之;徒流、杂犯死罪并重罪罚役者,悉发戍于边。

  

  七月癸巳,改龙江卫为龙江左卫。是月,迁江浦县治于江北新开路口。

  

  八月癸酉,命改建宗人府、五府、六部、太常司官署。乙亥,赏淮安、大河、扬州三卫海运军士八千余人钞四万六百余锭。丁丑,置龙江右卫。甲申,赐江阴卫出海运粮军士三千二百余人钞万六千三百余锭。

  

  九月戊卑,疏凿溧阳县银墅东坝河道,自十字港至沙子河,凡三千九百六十丈。又沙子河至胭脂坝凡三百六十丈,计役嘉兴等府州民丁三十五万九千七百人。

  

  十月癸亥,命户部于正阳门外距板桥五里度地,自牛首山接方山,西傍河涯为上林苑。户部因为图以进。上以苑中之地,民人已种二麦,俱俟明年收成后令勿再种。其占及民田者,给官田偿之,官田或不敷,令民徙居江北,倍数给田偿之,永为世业。民庶坟茔有在苑内者,令勿徙,听其以时祭扫。寻以妨民业,遂止。乙亥,常州府知府李得善奏:“狱囚有鬻私盐者二十余人,因为首者未获,久淹囚禁,耕获既废,供馈艰苦,乞暂释各人还家,以毕农务。且令告谕为首者俱至理之。”奏至,上从其言,后所纵囚果与未获者如期皆至。得善复以闻,诏并释之。

  

  十一月戊寅朔,赐在京致仕武官文绮,人一表里。戊子,改建大内金水桥成。庚子,置江东宣课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二人,杂职。是岁,建端门、承天门楼各五间。复于承天门外建长安东、西二门。

  

  二十六年二月乙酉,太傅、凉国公蓝玉以谋反伏诛。

  

  四月壬辰,直隶高邮州兴化县奏:天旱民饥,已发预备仓粮赈贷之。以其数来闻。

  

  五月己酉,命在京各卫,凡阵亡病故残疾军旗,止以在营丁男纪录入伍,不许于旧贯追取。乙卯,直隶淮安府盐城县岁旱民饥,知县吴思济发预备仓粮之半给之,以其数来闻。上遣行人尽发所储粮给之,凡二千九百六十四石。戊午,给在京各卫军士二十二万八千九百余人夏布各一匹。丙寅,重修京师大桥。

  

  六月庚于,开卜筮禁。先是,京师卜筮者多假此妄言祸福,特下令禁之。至是,敕钦天监凡瞽目及阴阳人,仍听其卜筮,诸人不许妄词讦告。

  

  八月丙戌,命崇山侯李新往溧水县督视有司开胭脂河。上谕之曰:“两浙赋税,漕运京师,岁实繁浩,一自浙河至丹阳,舍舟登陆,转输甚劳,一自大江溯流而上,风涛之险,覆溺者多,朕甚悯之。今欲自畿甸疏凿河流,以通于浙,俾运输者不劳,商旅获便。故特命尔往督其事,尔其莅事惟勤,役民勿暴。”新顿首受命而行。暨河成,人皆便之。

  

  九月戊辰,赐天界、天禧、灵谷、能仁、鸡鸣五寺芦柴地四十七顷有奇。

  

  十月己亥,更给天下府、州、县工匠轮班勘合。先是,诸色工匠,岁率轮班至京受役,至有无工可役者,亦不敢失期不至。至是,工部以为言。上令先分各色匠所业,而验在京诸司役作之繁简,更定其班次,率三年或二年一轮。使赴工者,各就其役,而无费日。罢工者得安家居而无废业。于是,给与勘合凡二十三万二千八十九人。人咸便之。是月,改建乾林院于皇城东南宗人府之后。

  

  二十七年正月,建汉寿亭侯关羽庙于鸡鸣山之阳,庙旧在玄津桥西,至是改作焉。

  

  二月庚辰,置应天府溧水县东坝税课司、批验盐引所、巡检司等衙门。初,溧水县耆民奏:“朝廷近开东坝,既利漕运,且便商贾,宜立税课局、批验所、巡检司各一所。”从之。壬午,免扬州府如皋县民亡绝逋赋凡二百一十余户。癸未,免松江府华亭县荒田租税。先是,上以民间多荒芜田土,有司仍征其赋税,民甚苦之。命户部榜谕天下郡县,凡田土荒芜者以实奏报。于是,华亭县言:流民七百二十户,该征税麦丝棉租米四千一百二十余石。诏核实免之。庚寅,命江阴卫指挥佥事朱信等率军士运粮往辽东。丁酉,迁苏州府崇明县无田民五百余户于昆山,开种荒田。时昆山县民上言,其邑田多荒芜,而赋额不蠲,故有是命。复虑其重迁乏费,命本处卫所,发军船助之。

  

  五月癸丑,命左军都督府左都督杨文率舟师镇太仓。癸亥,以少詹事兼翰林院修撰任亨泰为礼部尚书。

  

  七月乙巳,赐应天府溧阳县银墅、东坝开河石匠四千九百余人钞,万四千七百余锭。

  

  八月丙戌,诏禁用铜钱。时两浙之民,重钱轻钞,多行折使,至有以钱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由是物价涌贵,钞法益坏不行。故令有司悉收其钱归官,敢有私自行使及埋藏、弃毁者,罪之。庚寅,新建京都酒楼成。先是,上以海内太平,思欲与民偕乐,乃命工部作十楼于江东诸门之外,令民设酒肆其间,以接四方宾旅。其楼有鹤鸣、醉仙,讴歌、鼓腹、来宾、重译等名,既而又增作五楼,至是皆成。诏赐文武百官钞,命宴于醉仙楼。

  

  九月,浚淮安山阳县支家河,水南入淮,北通安东、海州。

  

  十月丙戌,户部尚书郁新奏:“苏州府太仓常年海运粮储,有司自正月以来,即拘禁民船,以备盘运,及至三月终方已,甚妨民业。今后请自三月初方许集船盘运,其正二月间皆不许。”从之。

  

  十二月癸酉,赐给扬州、高邮二卫捕寇有功将士钞有差。

  

  二十八年正月壬子,置皇城长安、东安、西安、北安四门仓,储粮以给守御军士。仓设副使一员。

  

  二月甲戌,以工部侍郎王隽为本部尚书。乙丑,应天府上元县典史隋吉言:“农民之中有一夫一妇受田百亩或四五十亩者。当春夏时,耕种之务方殷,或不幸夫病而妇给汤药,农务既废,田亦随荒,及病且愈,则时已过矣。上无以供国赋,下无以养其室家,穷困流离,职此之由,请命乡里小民,或二十家,或四五十家团为一社。每遇农急之时,有疾病则一社协力,助其耕耘,庶田不荒芜,民无饥窘,百姓亲睦,而风俗厚矣。”上善其言,谕户部臣曰:“古者风俗淳厚,民相亲睦,贫穷患难,亲戚相救。婚姻死丧,邻保相助。近世教化不明,风俗颓敝,乡邻亲戚,不相周恤。甚者强凌弱、众暴寡、富吞贫,大失忠厚之道。朕即位以来,恒申明教化,于今未臻其效,岂习俗之固未易变耶?联置民百户为里,一里之间,有贫有富,凡遇婚姻、死丧、疾病、患难,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民岂有穷苦急迫之忧。又如春秋耕获之时,一家无力,百家代之,推此以往,百姓宁有不亲睦者乎!尔户部其谕以此意,使民知之。”

  

  三月丙申,罢应天府龙江及大胜港抽分场官。戊午,罢太仆寺群监官,以其马匹隶有司牧养。计罢监群一百一十一处,复定其管牧州县:扬州府高邮州及泰兴、江都、如皋、仪真四县;镇江府丹徒、丹阳、金坛三县;应天府上元、江宁、江浦,六合、句容、溧阳、溧水七县。

  

  九月丁酉,免直隶、应天等五府秋粮。诏曰:“朕年二十八渡江,二十九入建业,秣马厉兵,与群雄并驱。凡军兴所需,皆出我江东五郡之民,以此平定天下祸乱,海内康宁。朕今老矣,思民效力,无可抚劳,今特以洪武二十八年官民秋粮尽行蠲免,少报前劳。”戊戌,户部尚书郁新言:“昨奉诏免应天等五府州秋粮,其应天府属县江浦、六合本居江北,非原供亿之民,难免其租。”上曰:“与沙洲乡受赏之民,一体蠲免。”

  

  闰九月戊子,赐京卫军官命妇帛。

  

  十月辛亥,上谓兵部臣曰:“江推养马之民,遇有马死,有司令其买补,乃去家离业,购于远方。至有历年不返,毙于道路者,朕甚悯之。其令太仆寺凡缺马者,免其偿。”乙卯,应天府溧阳县知县卢何生言:“本县荒熟田计一万三千二百七十四顷,丁男七万四千六百余,若量力均种,则官不缺租,民有恒产。”上敕户部议行之。户部言:“若附近田地,令其量力均种,如僻远不便于民者,宜候生齿蕃息,以渐开耕。”从之。丙辰,置淮安府支家河至安东、海州、赣榆县濒河水驿五,递运所三。罢山阳县淮北下关至赣榆,卢家庄、陆路递运所六。先是,山阳县民夏圯言:“本县至赣榆濒河水路四百余里,已通舟楫,如罢车站,改造舟船,置递运所,庶客使便于往来。”于是遣使验其道里远近,置水驿五,递运所三,仍以淮北下关六递运所民夫充役。旧役夫一千五百六十人,至是五驿三所减其夫之半,人称便焉。

  

  十一月甲子,诏徙直隶苏州等十七府、州、县小民二万户赴京,占籍于上元、江宁二县,以充各仓夫役,名召仓脚夫。

  

  是岁,重建朝天宫成。

  

  二十九年正月壬戌,以詹事府丞杜泽为吏部尚书,左春坊左赞善门克新为礼部尚书。

  

  二月辛丑,扬州府通州火,焚官民廨舍一千九百间,男女死者二十人。丙午,常州府武进县言:“本县奔牛、吕城二坝,河道浅涩,请浚深以便漕运。”从之。

  

  三月庚申,命中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朱信、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宣信统神策、横海、苏州、太仓等四十卫将士八万余入,由海道运粮至辽东,以给军饷。凡赐钞二十九万九千九百二十锭。戊辰,造三山门外石桥成。赏役夫二千余人胡椒各一斤,苏木各五斤。庚午,令吏民有犯流罪者,甓京师城各一尺。赐京卫指挥千户以下麦三十石,其监工致仕官一体给赐。庚辰,给京卫军士胡椒各一斤,苏木各三斤。癸未,苏州府崇明县宝庆观道童孙守常言:“洪武十九年,改筑城池,侵用官民田地。而租税未除。”诏悉蠲之。

  

  四月戊戌,中军都督府都督佥事朱信言:“比岁海运辽东粮六十万石,今海舟既多,宜增其数。”上命增十万石,以苏州府嘉定县粮米输于太仓,俾转运之。

  

  五月乙女,苏州府言:“是岁海运粮米凡八十万四千四百二十二石有奇。”癸未,置徐州石山驿。

  

  八月丁未,免应天、镇江田租。

  

  十月甲寅,改置天下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曰淮东道,治淮安、扬州二府及六合县、两淮都转盐运使司;曰苏松道,治苏州、松江二府;曰常镇道,治镇江、常州二府;曰京畿道,治太平、宁国二府、广德州、句容、溧水、溧阳三县;曰淮西道,治凤阳、庐州二府、徐、滁、和三州及太仆寺、中都留守司。……

  

  三十年二月癸巳,实授工部署尚书事、左侍郎孙显为本部尚书。

  

  四月甲午,广南卫火。延烧四门城楼及卫治、仓库、军器、官文书、军民庐舍,伤人。

  

  八月己丑,以右都御史严震直为工部尚书。己亥,以郑沂为礼部尚书。戊申,吏部尚书杜泽言:“富民既名登天府,宜依次取用。”上命先取山东、河南,淮东者至京选用之。

  

  十月己卯朔,诏免淮安府今年田租,以霪雨伤稼故也。

  

  十二月,开员外郎向宝为应天府尹。

  

  三十一年三月,齐泰为兵部尚书。

  

  四月壬寅,诏免淮安府盐城、山阳二县田租。时二县大水,伤稼,民因负租。上知之,故有是命。

  

  五月丁卯,高邮州、泰州水,诏免其田租。

  

  闰五月丙子,浚常州府武进县奔牛、吕城二坝。

  

  七月,命吏部尚书茹掌河南布政司事,寻召为兵部尚书。

  

  十月,以云南布政使张绒为吏部尚书。

  

  十二月癸丑,以王纯为户部尚书,郑赐为工部尚书。

  

  建文元年七月癸酉,燕王起兵北平。庚寅,以京口驿隶京师。

  

  十二月庚申,复茹嫦为兵部尚书。

  

  建文二年二月,令苏、松、江,浙人得官户部。

  

  八月癸巳,承天门灾,诏求直言。

  

  九月,承天门成,改为皋门。

  

  十二月,以铁铉为兵部尚书,仍参赞军务。

  

  建文四年正月,燕兵攻沛县,知县颜伯玮、主簿唐子清、典史黄谦死之。始置京卫武学,设教授一,训导二。

  

  二月,燕兵攻徐州,城中兵马出战,败绩。

  

  三月,燕兵攻萧县,知县郑恕死之。

  

  五月,诸将分屯凤阳、淮安。时燕兵欲从淮安取道渡江,以驸马梅殷守御严备,恐攻之不克。欲从灵壁出凤阳渡淮,知府徐安毁桥敛舟,不得渡,遂径趋扬州。燕兵至扬州,守将崇刚、监察御史王彬不屈死之。燕兵至仪真。苏州知府姚善率师勤王。敕刑部尚书侯泰转饷淮安。

  

  六月癸丑朔,燕兵至浦口,都督佥事陈瑄率舟师降。庚申,燕兵至龙潭,遣曹国公李景隆、尚书茹瑺、都督王佐行成,不许。景隆等遂纳款,复命诸王如师,行成,不许。乙丑,燕兵至金川门,谷王穗与李景隆开门纳之,京师失守。大内火,上逊位。前佥都御史程本立、礼部侍郎黄魁、衡府纪善周是修、大理寺丞邹瑾、太常少卿廖昇、御史魏公冕、都给事中龚泰等死之。是夕,高巍缢死驿舍,郎官、御史、绐舍相与缒城遁去者四十余人。燕榜示:讨左班文职奸臣黄子澄等。己巳,燕王谒孝陵,遂即皇帝位。壬申,革除建文年号,仍以洪武纪年。

  

  ●第二十三卷 明永乐

  

  成祖永乐元年正月甲申,复前应天府尹向宝官。

  

  二月丙寅,修京师通济桥。辛未,修皇城萧墙及卫士直庐。苏州府嘉定县言:“县有秦、赵二泾,旁近田地,资其灌溉。比缘潮汐往来,沙土淤塞,每遇旱暵,则泾旁之民,种不入土。近泾旧有小横沥,乞疏凿以通水利。”从之。

  

  三月癸未,修扬州府江都县河东等乡边江圩岸。甲申,修太庙周垣。丙戌,浚苏州府昆山县葫芦等河。甲午,赈徐州、淮安民饥。丁酉,苏州府言:“霖潦决堤,伤稼。”命户部亟遣人修治。壬寅,京师雨水坏西南隅城五十余丈,命有司修治。

  

  四月己酉,以苏、松诸郡频岁水患,屡敕有司督治,讫无成绩,命户部尚书夏原吉往治之。戊午,浚松江、华亭、上海盐运河、金山闸港、曹泾分水港。己未,上海县水,民饥,发储粟四万九千九十石有奇赈之。丙寅,以钞法不通,下令禁金银交易,犯者准奸恶论。有能首捕者,以所交易金银充赏。其两相交易,而一人自首,免坐,赏与首捕同。若置造首饰器皿,不在禁例。丁卯,淮安府蝗,命户部遣人捕之,仍验所伤稼,免其租税。初,溧水县民言:“溧水二县田地洼下,数罹水患,乞于广通镇置闸,以备潴泄。”命工部遣人视之,还言:“二县水,由固城湖上纳宁国、广德诸水,每遇霖潦,即注县境。且胭脂河与石臼湖诸水,不入大江,而奔注苏、松,皆被其患,宜于胭脂山、广通镇、及固城湖口二处筑闸坝,设管掌之官,庶几便民。”至是,设溧水县广通闸,置坝官一员。

  

  五月癸未,升北京行部郎中张执中为应天府丞。壬辰,镇海卫军张琬言:“浙江定海诸处,实倭寇出没之地。今太仓当其冲要,本卫旧委官率舟师防御,然军士数少,加以四散下屯,设或遇警,无以备之。乞令苏州、镇海二卫原选虎贲士,以其半守护仓廒,其半与能干官员管领,增添舟船,镇守海口冲要之处,庶几寇至无虞。”从之。戊戌,上元县长宁乡蝗,命都指挥吴庸率兵捕瘗。壬寅,札部言:“昔建文罢淮安、徐州学校,今已复设,其岁贡生员请自明年始。”从之。

  

  六月辛亥,上以久雨,苏、松等郡,水必泛溢,命侍郎李文郁往佐尚书夏原吉,相度被水田地,堪种者,趋民种之;后时者,除今年租税。甲戌,太仓卫城垣塌,命俟农隙修之。

  

  七月乙酉,发官粟八千四百四十余石赈淮安,徐州诸郡民饥。辛卯,上元县耆民言:“洪武中,龙江复成桥下通三条湖,湖可容舟四百余艘,凡舟行率遇风涛,即趋湖内以避。濒年淤塞,不通舟楫,屡厄于风。乞仍旧开浚,以便往来。”从之。癸巳,扬州府知府张本迁江西布政司。乙未,昆山县水,给粟赈之。

  

  八月戊申,夏原吉奏:“浙西诸郡,苏、松最居下流,嘉、湖、常三郡土田下者少、高者多,环以太湖,绵亘五百余里,纳杭、湖、宣、歙诸州溪涧之水,散注淀山等湖,以入三泖。顷为浦港湮塞,汇流涨溢,伤害苗稼。拯治之法,要在浚涤吴淞诸浦港,泄其壅遇,以入于海。按吴淞江旧袤二百五十余里,广百五十余丈,西接太湖,东通大海,前代屡疏导之。然当潮汐之冲,抄泥淤积,屡浚屡塞,不能经久。自吴江长桥至下界浦,约百二十余里,虽云疏通,多有浅窄之处。自下界浦抵上海县南跄浦口,可百三十余里,潮沙壅障,菱芦丛生,已成平陆。欲即开浚,工费浩大,且滟沙游泥,泛泛动荡,难以施工。臣等相视得嘉定之刘家港,即古娄江,径通大海;常熟之白茆港,径入大江,皆系大川,水流峻急。宜浚吴淞江南北两岸安亭等浦港,以引太湖诸水入刘家、白茆二港,使直注江海。又松江之大黄浦,乃通吴淞要道,今下流壅塞,难以疏浚。傍有范家滨至南跄浦口,可径达海,宜浚令深阔,上接大黄浦,以达泖湖之水,此即禹贡三江入海之迹。俟既开通,相度地势,各置石闸,以时启闭。每岁水涸之时,修筑圩岸,以御暴流。如此,则事功有成,于民为便。”上从其言,命集民丁开浚。苏州府知府汤宗,以坐视水患下狱。甲戌,简直隶苏州等十郡富民实北京。

  

  十一月庚辰,松江府奏:“所属华亭县,征收秋粮,过期不完,请罪其县官。”上曰:“今年苏、松间有旱涝,秋粮固难卒办,县官职在抚治,不得辄以此罪之,再与期限可也。”壬辰,命工部尚书黄福等罢遣浚河民夫。初,洪武中免直隶应天等五府、州之民夏秋二税,但籍其丁壮,每岁农隙十月至十二月,有事则供力役,名“均工夫”者,著为令。及是内口淤塞不可行舟,上命发均工夫浚。适暄暖胥乐,赴工将毕。是日风雨沍寒,上召福等谓曰:“民服役久,衣食未必尽给,今旦遽寒甚,其各赐二锭,罢遣归。未毕之工,令京卫军士次笫成之。军士乃赐钞,克雇值。丙申,浚镇江府丹徒县甘露港等处河渠。丁酉,增设应天府六合县之六合驿、江浦县之江浦驿,淮安府宿迁县之石湖、赵庄、东庄三驿。

  

  闰十一月癸丑,免直隶淮安,徐州今年秋粮之半。癸亥,浚扬州府通州徐灶、食利等港毕功,计万八千七十三丈,用工万一千七百有奇。庚午,浚扬州府江都县瓜州坝河道。壬申,修应天府句容县杨家港,王旱圩等处堤岸,计七千一百七十丈。

  

  十二月己卯,修扬州府江都县永真抄边江圩岸。丁酉,改镇江府丹徒县之京口驿隶本府。

  

  永乐二年正月乙巳,复命户部尚书夏原吉往苏州治水。原吉时自苏州还,言:“水虽由故道入海,而旧河港未尽疏通,非经久之计。”于是命复行,仍命大理寺少卿袁复副之。戊申,扬州府高邮州耆民言:“自州北门至张家沟湖岸,两京之要路,民田之巨防。湖纳天长、盱眙诸水,雨潦涨溢,风波冲蚀堤岸,每岁修筑,旋复倾圮,阻绝驿路,伤损民田。乞遣人相度重为修理。”从之。

  

  二月甲申,除苏州府昆山等六县户绝田四千七百九十六顷九十一亩有奇之税粮。己丑,修镇江丹徒县练湖堤。己亥,扬州府海门县言:“县有张港墩、东明港,相去百余里,旧遇风涛,人多溺死,官为修筑堤岸,民赖以安。近因潮水冲激坏岸,其害尤甚。乞准旧例,拨淮安、苏、常三郡民丁农隙之时修筑。”上谕工部臣曰:“淮安之民近方安业,苏、常二郡多苦水患,不可重劳。其遣人验视,果便于民,则发扬州府所属州县民丁,协力修筑。”高邮州宝应县言:“境内范光,白马二湖堤岸,民资以御水患,而连岁为风浪冲啮,今东作方兴,乞权加修补,候农隙,发丁夫筑砌。”从之。修直隶兴化县南北塘岸。

  

  三月己酉,镇江府丹徒县民言:“境内旧有江通湖水,旱可灌溉,涝得疏泄。后因淤塞,居民垦以为田,涝者淹及田庐,旱则灌溉失利。洪武中,虽尝浚涤,旋复淤塞。乞于农隙加疏治,永为民便。”从之。庚申,江宁县民因治父丧失火,延毁官民居数百间。

  

  五月戊申,应天府丞王公亮迁。

  

  六月庚寅,命参政宋性随夏原吉于苏、松治水。辛卯,苏、松等处水,民饥。命监察御史高以正往督有司赈之。乙未,命太子少师姚广孝等往赈苏、湖。

  

  七月辛丑,作镇海卫横夹、大舍等港桥及筑新塘烟墩。丁卯,修应天府句容县东彭桥。

  

  八月庚辰,修徐州浮桥。戊子,松江府华亭、上海二县,以今岁水灾,令低田税粮以帛代输。庚寅,免直隶邳州睢宁县今年牛租。

  

  九月戊辰,初,户部尚书夏原吉言:“苏松水患,莫甚于太湖。泄太湖之水,莫急于疏下流。今各处旧泄水港浦,间有浅狭淤塞者,请及时疏浚。”从之。至是浚苏州千墩浦、致和塘、安亭、顾浦、陆皎浦、尤泾、黄泾共二万九千一百二十丈;浚松江大黄浦、赤雁浦、范家滨共万二千丈,而下流疏通矣。

  

  十月乙卯,减苏州府昆山县荒田租税三千四百四十石有奇。

  

  十一月辛丑,江宁县民言:“自龙江至三山门,河道窄狭,各处馈运之舟,众集江浒。卒遇风涛,多致损坏。乞浚江东门外北河,令深广以纳馈运之舟。”从之。癸卯,镇守淮安都指挥施文言:“淮安诸坝,舟航往来,每遇天旱,坝下淤浅,重劳人力。近城旧有清江浦二闸,比年坍坏,乞命有司修砌,以便往来。”从之。浚仪真清江坝下水港。扬州府泰兴县言:“缘江圩岸,东至新河,西尽丹阳,界长六千六百五十丈,高一丈五尺,顷被江水冲决,为民患,请发民丁修筑。”从之。戊申,修六合县瓜步等屯圩五千余丈。丙辰,工部侍郎赵毅等奏:“镇江府民言:乞于本处凿山开河,以便漕运,约用九十八万人,数月可成。请遣官验视。”上以民困工大,不可轻役,止之。戊午,苏、松等府水灾,蠲其今年税粮。

  

  三年三月丙午,淮安邳州言:“民饥甚,计其口数,请得粟九千石赈之。”上以秋成之期尚远,命倍其数给之。

  

  四月丁卯,修京师三山门内接仙桥。壬申,除苏州府属户绝无征田租。

  

  五月辛酉,修汉秣陵尉蒋子文庙。癸亥,淮安府海州言:“临洪场民,岁于筦渎场界耕种输作,陆运艰难。州北旧有河,上通高桥,下接临洪,近年淤塞,乞疏浚以便舟楫。”从之。

  

  六月甲申,命户部尚书夏原吉等往赈苏、松饥民。乙酉,修太仓卫城池。丁亥,拓西安门外地,改筑西华门外皇墙。辛卯,以苏、松被水,民饥,令所在有司,善加绥抚,毋得驱逐。候水退,令复业,无粮食种子,并官给之。

  

  七月戊戌,浚淮安府山阳县运盐河一十八里。丁未,徙水军右卫治于鼓楼之西,旧治在西安门外,以拓皇墙,故徙之。己酉,修后湖黄册库。癸丑,除苏州府昆山县荒田租二万七千七百石有奇。

  

  八月丙子,修京师会同馆。戊子,移应天府溧水县东坝批验盐引所于新河口。

  

  九月甲午,除镇江府丹徒县坍没田税百一十一顷有奇。丁酉,免苏、松、常三府被水灾民今年税租。

  

  十月壬申,泰州知州董仪迁。

  

  十二月乙丑,浚淮安府支家河一万一千九百七十丈。

  

  四年二月庚午,复建承天门。建文时门灾。上初即位,群臣议复建,上以民力未苏,故缓。而至是始建云。丁丑,直隶应天府、镇江、扬州所辖州、县,各增设州判官一员、县主簿一员,专理马政。

  

  五月乙未,溧水县言:“水决仪凤等乡岸,妨民耕种,请用民丁修筑。”从之。丁酉,户部言:“直隶常州水,民饥。”命给米稻赈之。辛亥,修灵谷寺。

  

  七月甲午,直隶丹徒县民饥,给米稻赈之。

  

  闰七月戊午朔,升后军都督府经历伏伯安为两淮盐运使。辛未,修应天府江浦县沿江岸堤。

  

  八月庚子,改宜隶应天府江淮驿隶江浦县。癸卯,修淮安府清河县爬泥荡桥。

  

  九月癸亥,扬州府泰州判官黄通理言:“州境旧有运盐官河,每遇霪雨辄泛滥,伤民田宅。乞于晋定泰河及西溪、南仪阡三处,各开水口,使下流经兴化,盐城界入海,仍各置闸,以时启闭,永为民利。”从之。戊辰,赈苏、松、嘉、湖、杭、常六府流徒复业民户十二万二千九百有奇,给粟十五万七千二百石有奇。

  

  十月癸巳,改直隶扬州府高邮州界首递运所、江都县邵伯递运所,仪真批验茶引所、邵伯,瓜洲闸坝,并隶本府,仪真县递运所仍隶本县。乙未,命镇江、苏州等府卫造海运船八十八艘。己亥,浚苏州府常熟县福山塘计三十六里。

  

  十一月癸亥,户部言:高邮州东河等处塘岸倾圮,江都县刘家圩港淤塞,命有司发民修浚。癸酉,复设直隶松江府军储北仓。

  

  十二月丁亥,常州府孟渎河闸官裴让言:“河自兰陵沟北至闸,六千三百三十丈,南至奔牛镇,一千二百二十丈,年久湮塞,艰于漕运,乞发民疏治。”命右通政张连发苏、松、镇江、常州民丁十万浚之。

  

  五年正月癸酉,升济南府同知蒋延瓒为两淮都转盐运使。丁丑,修嘉兴、苏州、吴江、长洲、昆山、松江、华亭堤岸。

  

  二月辛亥,修淮安仓并淮堤。

  

  九月庚午,直隶苏州府嘉定县僧会司奏:“县旧有僧六百余人,今仅存其半,请以民之愿为僧者,令披剃给度牒。”不听。上谕礼部臣曰:“国家之民,服田力穑,养父母,出租赋,以供国用。僧坐食于民,何补国家。度民为僧,旧有禁令,违者必罪。”丁丑,设苏州府嘉定县清浦场盐课司。

  

  十月丙申,命淮安等卫造海运船九十七艘。

  

  十一只戊辰,时上以淮安、河南漕运,皆至通州,特命增设通州左卫,建仓庾以贮所漕运之粟。

  

  六年三月丁丑,苏州、扬州二府言:桧花为瑞。上曰:“近苏、松诸郡,水潦为灾,有司往往蔽不以闻。昨有奏柏花为瑞者,已责其欺罔,今又言桧花,小人之务谀说也,可恶。”遂降玺书切责之。

  

  十月甲辰,修京师聚宝门城垣。

  

  十一月庚戌,命直隶苏、松府造海运船。

  

  十二月癸巳,增置江淮至新桥二十一驿,每驿车一百辆,无车者增民丁五百。戊戌,命丰城侯李彬充总兵官、都督费巘充副总兵,统率官军,自淮安沙门岛缘海地方剿捕倭寇;命都指挥罗文光充总兵官、指挥李敬充副总兵,统率官军,自苏州抵浙江等处缘海地方剿捕倭寇。

  

  七年二月丙子,进封汉秣陵尉蒋忠烈之神为忠烈武顺昭灵嘉佑王,遣太子太师淇国公丘福祭告。置在京二十五门城门郎,正阳、朝阳、通济、聚宝、太平、三山、石城、金川、仪凤九门为内门,每门设城门郎二名;江东、驯象、安德、风台、双桥、夹岗、上方、高桥、沧波、麒麟,仙鹤、姚方、观音、佛宁、上元、金川十六门为外门,每门设城门郎一员,皆正六品,选武职舍人为之。

  

  三月壬子,添设三山门城门郎一员,专掌水关。

  

  七月戊寅,行在户科给事中黄惟正言:“苏州府长洲、嘉定二县,政务繁冗,而知县江浩、王严皆由蓝生始仕,巽儒无为,请改用能者。”上顾尚书方宾曰:“人才力不齐,用之须称所能。譬如舟车任载,倍其所受,则必败。苏松繁剧,诚非新进庸才可办。江浩等即召回改用,别选老成谙练者任之。”甲午,修葺京师城垣门楼、葡舍、水洞。

  

  十月壬戌,命苏州等府卫造海船。

  

  十一月癸巳,修邳州卫城。

  

  十二月己未,扬州府泰兴县耆民言:“县南拦江堤岸,为风涛冲激,沦入于江者三千九百余丈;又大港北自县河,南出大江,淤塞四千五百余丈,请命浚筑。”皇太子遣官相度修治。

  

  八年三月辛未,工部言:“淮安府淮河南岸坍圮,延及仓廒墙垣,宜令有司修筑。”皇太子从之。壬申,修直隶镇江卫城池。己卯,修镇江府丹阳县练湖塘。己丑,都察院左都御史陈瑛启:“苏州府妖妇邹氏,诬降邪神,律法当绞,其子粱阿住,累乞代死,据法不可从,而坚请不已。”皇太子曰:“此亦人情所难,可特以子之故,曲宥其死。然妖人不罪,无以示惩。”命杖而遣之。

  

  四月丙午,应天府江宁县知县王凯言:“工部近于龙山官民田地置厂,储营造林,乞蠲除其税粮。”皇太子从之。

  

  五月戊子,工部启:“修淮安府淮河堤岸,以固大河卫城池。”皇太子从之。

  

  六月戊申,设淮安府宿迁县黄河渡口、峿山路口二关隘。

  

  七月辛巳,皇太子命户部赈直隶镇江等郡饥民六千七百余户,给稻万六千一百三十石。

  

  八月癸丑,修扬州府宝应县塘岸八十里。

  

  九月甲戌,修直隶高邮卫城池。

  

  十月戊戌,降刑部左侍郎刘季篪为两淮都转运盐司副使、应天府府尹向宝为两淮都转运盐司判官。先是,季箎及宝皆有罪当黜,以在朝久,特宥而用之。戊申,户部言:“直隶苏州府昆山县民饥,尝贷预备仓储,以累岁水灾不能偿,乞折输钞。”皇太子从之。

  

  十二月壬寅,重建醉仙楼,楼在三山门外,洪武中所建,比毁于火,故复建之。户部尚书夏原吉言:“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去年五月六月水没民田四十五顷有奇,宜蠲其租。”从之。癸卯,苏州府吴江县言:“石塘官路,右临太湖,左边松江,南至平望、嘉兴,连年土石坍塌,桥梁断坏,请及时修理。计用三万七千四百余人,半月可完。”从之。敕通政赵居任督之,务令坚固,毋虚劳民力。己未,直隶徐州砀山县言:“连岁水灾,田粮薄收,租税乞折钞。”从之。

  

  九年正月丙戌,扬州府高邮州言:“城北张家沟塘岸三十里,旧用砖石包砌,防遏甓社等九湖及天长诸水。近因下雨浸淫,山水暴涨,冲决塘岸九百八十丈,又自张家沟北至宝应县,南至江都县,东至兴化县界,塘岸百余里,间有坍塌,乞发丁夫,如旧修治。”皇太子命工部核实修筑。

  

  三月戊辰,修扬州府泰州河堤万八千六百丈有奇。壬申,浚扬州府瓜州坝河道及修通江、减水二闸。已卯,除直隶泰州如皋县民死亡无征租税。庚寅,修苏州至嘉兴石土塘桥七十余里,泄水洞百三十一处。

  

  四月丁酉,免直隶淮安府安东县永乐七年牛租。壬寅,守聚宝门千户赛:“有民入城检其行李,得金镯及银数锭,于法不应。”上问刑部尚书刘观此何法。对曰:“法不得以银交易,百姓不得用金首饰。”上曰:“禁民交易服用,何尝禁其藏蓄?”命悉还之。顾千户谕之曰:“尔职守察诘奸细。民违法,何预尔事,今姑宥尔,如再越职厉民,必罪不宥。”

  

  六月甲午,户部言:“淮安府沭阳县四月雨雹伤稼,计田五百三十九顷有奇。”诏免其租。辛丑,淮安府沭阳县知县王泰言:“县南沭河,北连山东,南通淮安。洪武间尝疏浚,以便转运,今壅塞四十余里,转输既难,水复为患,乞于农隙浚治。”从之。甲辰,直隶扬州府通州、泰兴、江都、仪征、海门等县,风雨暴作,江潮泛涨,坏房舍,漂流人畜。事闻,命户都速遣人巡视抚恤。

  

  七月癸未,修淮安府沭阳县业墟庄南北二桥。

  

  八月甲午,浚常州府江阴县青旸等处河道。

  

  九月己巳,修京城上方、高桥二门。甲午,两淮徐渎浦场盐课司,海潮泛滥,淹没盐仓,亏盐千四百十六斤。

  

  十一月辛巳,上念徐州齐眉山等旧战斗之所,有战死者,虽尝遣人收瘗,犹虑未尽。遂遣监察御史张俨等巡视,督有司遍行收瘗,有暴露者,罪坐所在官司。

  

  闰十二月己卯,革常州武进县之剩银河闸,时河淤塞,已别开孟渎河,故革之。

  

  十年正月乙未,两淮都转盐运使鲍浑等言:“近年朝廷以营造召商中纳北京盐粮,乞仍令各处罢中,往岁所中盐者亦令停支。今淮、扬二府人民每岁食盐五万余引,亦宜暂停,候北京罢中然后给与。”从之。

  

  三月丙申,增置应天府都税司副使二员,分管三山门外沿河塌房官税。

  

  七月丙戌,以水灾免直隶吴江、长洲、昆山、常熟四县粮十三万八千六百九十石有奇。

  

  八月丁丑,重建应天府天禧寺。

  

  九月甲午,浚松江府上海蟠龙江,袤十四里,广十丈。

  

  十月戊午,初,平江伯陈瑄言:“苏州府嘉定县濒海之墟,正当江流冲会,海舟停泊之所。其地平迤,无大山高屿,漕舟于此,或值风涛,触坚胶浅,辄致倾覆。乞于县之清浦,筑土为山,立堠表识。”从之。命有司征军夫,令瑄督其役。仍敕瑄曰:“若工难成,宜速馈运,无失风堠,候农隙为之。”至是成,方百丈,高三十余丈,赐名宝山,上亲制碑文记之。

  

  十一月丙戌,修扬州府仪真县缘江堤岸。壬寅,命扬州等卫造海风船六十一艘。丙午,浚镇江府京口,新港、甘露三港。

  

  十二月壬申,户部臣言:“邳州今岁霪雨伤禾稼,民乏食。”命监察御史乘传往赈之。陛辞,上谕之曰:“民命朝不保夕,尔往,当如救焚拯溺,不可顷刻稽滞。”乙亥,以明年巡狩北京,敕直隶扬州等卫,选精锐骑士及步卒,各委官管领,赴徐州等处驻扎。俟车驾至,扈从。给行粮及赐钞,为道里费。

  

  十一年正月丁亥,苏州府同知柳敬中言:“昆山之太平河,东通大海,西接福兴河,上达阳城湖,为利最溥。近年淤塞,旱涝俱不便,今欲疏浚,约用人七万八千四百,计二十五日可完。”上曰:“役久则民劳,迟则妨农,其征旁近民夫十万亟成之。”壬寅,以徐州饥,蠲其民逋租六万三千八百石,而论其州、县官不言民瘼者罪。

  

  二月癸丑,户部言:“直隶崇明等州县民饥。命发附近官廪米赈之。乙丑,车驾发京师,狩巡北京。命皇太子监国,其留守事,悉准永乐七年之制。

  

  三月癸未,应天府言:“新河圩岸为风涛冲啮四十余丈。”皇太子命工部修筑。

  

  五月丁酉,淮安府盐城县蝗。丙午,修京师神乐观及醴泉亭。

  

  六月甲寅,上召行在户都臣谓之曰:“人从徐州来,言州民以水灾乏食,有鬻男女以图活者。人至父子相弃,其穷已极。即遣人驰驿发廪赈之,所鬻男女官为赎还。”乙亥,增设应天府州、县官:府通判、州判官、县佐各一员,专理马政。

  

  七月壬午,户部言:“通州海门县官民田,近被风潮冲坍入江者,该输粮三千五百八十余石。”命除之。甲辰,修孝陵神厨、神库、宰牲亭、灵星门。乙巳,苏州之长洲、昆山二县奏,去年河水泛滥,淹没民田,其税粮乞俟今秋征输。上谕曰:“农民终岁勤动,供税之余,衣食恒不足。既去年田被灾,而欲以一年所种为二年之租,民之衣食何由而措。户部宜核实,蠲其被灾之租。”凡蠲田若干顷。

  

  九月丁亥,以建昌府知府于潜为应天府尹。辛丑,命镇江等府、卫改造海风船。

  

  十月丙寅,遣副都御史李庆赍玺书命皇太子录南京狱囚。死罪情重者,系狱听决;杂犯死罪以下,皆从赎罪例发遣。时天气向寒,上虑狱囚淹滞,故有是命。辛未,命诸将整饬士马。敕淮安、徐、邳诸卫简士卒、精器械以俟命。”

  

  十一月乙未,右军都督同知薛斌言:“都督吴成等于斌所领随驾三千马队官军内,多选旧鞑靼人隶其麾下,致原伍多缺。”上命于在京及直隶扬州、高邮诸卫,选精壮者补之。

  

  十二年正月庚于,命直隶徐州等卫,不分屯守,各选军士,以指挥、千百户率领,都指挥总率随军运粮。辛丑,发淮安、徐、邳等处民丁十五万运粮赴宣府。其运粮民丁,悉给行粮及道里费,仍免徭差一年。

  

  三月庚辰,直隶扬州府水灾,命户部遣官验视被灾之民,赈之,凡六千二百户。

  

  五月丁丑,皇太子命赈给直隶苏州府吴县之民被水灾者。

  

  六月戊申,皇太子免直隶扬州府通州被水灾田九十一顷六十四亩租税。丁卯,皇太子命户部赈济直隶常熟县被水饥民万三千四百六十余户,计谷四千二百三十石。

  

  八月甲辰,浚淮安府海州城南官河二百四十里。丙午,修通州三河等处水决堤岸。

  

  闰九月丁巳,苏州府崇明县耆民宋杰等言:“比因风潮暴至,漂民庐舍,被灾之民五千八百三十余家。”上敕户部给米钞赈之,凡给米万二千四百余石,钞十二万八千三百二十五锭,仍免差徭二年。

  

  十月甲午,常州府江阴县请浚万岁河及塘泾等河。从之。

  

  十一月辛亥,浚苏州府昆山县太平河。庚申,蠲苏州水灾田租。初,有司议减半征之。上谓户部尚书夏原吉等曰:“民田被水无收。未有以赈之,不可征税也。”于是悉蠲之。

  

  十三年正月戊辰,设淮安府常盈仓、徐州广运仓,并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二月己巳朔,浚扬州府瓜州坝河道。一至瓜州巡检司、一至江口,通六百余丈。癸未,置南京城门郎:正阳、通济、聚宝、三山、石城、清江、定淮、仪凤、钟阜、金川、神策、太平、朝阳十三门,每门六员,秩正六品。其石城、清江、定淮、仪风、金川五门增注二员,专巡江。

  

  五月乙丑,开清江浦河道。凡漕运北京,舟至淮安,过坝渡淮,以达清江口,挽运者不胜劳。平江伯陈瑄时总督漕运,故老为瑄言:“淮安城西有管家湖,自湖至淮河鸭陈口仅二十里,与清河口相直,宜凿河引湖水入淮,以通漕舟。”瑄以闻,遂发军民开河,置四闸,曰移风、曰清江、曰福兴、曰新庄,以时启闭,人甚便之。

  

  六月甲午,苏州府吴江县丞李昇言:“苏、松水患,莫甚于太湖。欲泄太湖之水,莫急于疏下流。近时所疏河道,岁久不免淤塞。今观常热之白茆诸港,昆山之千墩等河,长洲十八都港汉,及吴县、无锡等处近湖河道,皆太湖之下流。若循其故迹,浚而深之,仍修蔡泾等闸,俟潮水来往,以时起闭,庶免泛滥之患,而民获耕种之利。”从之。

  

  八月戊于,增置淮安府常盈仓大使一员,副使三员。庚寅,霪雨坏正阳门台址,命工部修之。

  

  九月癸丑,浙江治水左通政赵居任言:“苏松等六府,自春及秋,雨旸不愆,民乐耕种,比之往岁,实为丰年。”上谓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等曰:“两京供亿多出于此,比年来水旱相继,民罹饥寒,朕深忧之。居任为人虽颇廉勤,然好佞上而不恤下,斯言殊未可信,宜遣人验视,母为所欺。

  

  十月庚午,修京师朝天宫。壬申,降两淮盐运使岳福为浙江布政司右参议。

  

  十二月,是月免直隶苏州水旱粮刍。

  

  十四年四月壬申,修京师大祀坛及神乐观、山川坛、懿文陵。壬午,设直隶淮安府山阳县之清河、福兴、清河县之新庄、邳州之乾沟、徐州之沽头上、沽头下、沛县之金沟等闸,置闸官各一员。

  

  五月庚子,修扬州府邵伯上、下二闸;甲辰,赈直隶砀山、萧县诸县饥民。丁巳,直隶金山卫奏:“有倭船三十余艘,倭寇约三千余,在海上往来。”敕辽东总兵官、都督刘江及各都司缘海卫所,令护备及相机剿捕。

  

  六月丁卯,升江南按察司副使顾佐为应天府尹。

  

  九月甲寅,直隶淮安府言:盐城县飓风,海水泛滥,伤民田二百十五顷有奇。

  

  十月癸未,车驾自北京返京师。

  

  十五年二月丁丑,修京师孝陵殿宇。

  

  三月壬子,车驾发京师,巡狩北京。

  

  四月壬戌,车驾次夹沟,亲祀徐王坟。以镇抚武勘为徐州卫指挥佥事,守王坟。

  

  八月己酉,嘉兴府贼倪弘三等伏诛。弘三纠集无赖作乱,劫掠乡村,三年众至数千,往来苏、湖、常、镇诸郡,杀害官民商贾不可胜计。发兵二千,合浙江都司兵讨之,反为贼所败,官军多被杀伤,其势益横。浙江按察使周新,一志讨贼,立赏格,躬督兵搜捕,列木栅于小江港,断其走路,贼无所容,乃趋北河。新遣壮勇蹑至桃源县,生絷其首数人送京师,至是皆磔于市。苏、湖诸郡之民始安。丙寅,再定应天等府、州养马例。初,行在兵部言:“太仆寺马,洪武初,以应天、太平、镇江、扬州、庐州、凤阳六府,滁、和二州民牧养。其后马多,乃令淮、徐之民分养。今太仆寺又言马蕃息,宜令安庆、宁国、广德分养为便。”上曰:“安庆三府,只循洪武例,马多则令郡臣别议分养。”至是定议:风阳、庐、扬、滁、和在江北者,五丁养一马,应天、太平、镇江在江南者,十丁养一马;若后马益多,江南十丁内增一马;淮、徐郡虽近时始养马,亦宜计丁始均,以闻。从之。

  

  十六年四月丁未,升副使陈鄂为应天府尹、礼部郎中叶春为两淮盐运使。

  

  八月己卯,置通州卫通济仓。

  

  十月辛巳,下令京城,凡盗马者,斩。

  

  十一月辛未,免苏、松民营造,令馈送北京。

  

  十七年二月庚寅,通政司左通政赵居任卒。居任,应天府溧阳县人。洪武中,以耆老授通政司左参议,升山东布政司左参议,再升左通政。尝奉使日本,其国王赠以名马方物,悉却不受。上闻而嘉赉之,命往苏、松治水。居任虽以清介自持,而无恤民之心。在苏、松十余年,督治水及农务,每霖雨投田禾,不待雨止,广集民男妇踏车出水,随去随溢,低田终不可救。高乡之民困于其役,不得尽力农事,而居任恒以丰稔闻。至是以疾卒,民用慰悦。

  

  六月丁亥,直隶扬州府如皋县丞刘逊言:“洪武中,县民五户养一马,民田税粮全免,官田减半。比年新佥养马户,税粮未免,其有孳生不及数者,责令买补,以致税粮逋欠,乞如例优免。”从之。

  

  十八年二月己未,升平凉府知府何士英为两淮盐运使。

  

  八月戊申,修京师孝陵殿。

  

  十月壬子,皇太子发南京,赴北京。

  

  十一月丁卯,以明年改行在所为京师。议守卫南京留守五卫,每卫调官军一半来北京,开设留守五卫。悉从之。命兵部以孝陵、济川、广洋、水军左右、江阴、横海、天策、英武、飞熊、广武、应天等卫留守南京;留守中、左、右、前、后五卫官军,分守南、北二京。戊辰,上以明年御新殿受朝,诏天下曰:“开基创业,兴王之本为先,继体守成,经国之宜尤重。昔朕皇考太祖高皇帝,受天明命,君主华夷,建都江左,以肇邦基。肆朕缵承大统,恢弘鸿业,惟怀永图,眷兹北京,实为都会。惟天意之所属,实卜筮之攸同。乃仿古制,徇真情,立两京,置郊社宗庙,创建宫室,上以绍皇考太祖高皇帝之先志,下以贻子孙万世之弘规。爰自营建以来,天下军民,乐于趋事,天人协赞,景贶骈臻,今已告成。选永乐十九年正月朔旦,御奉天殿,朝百官,诞新治理,用致雍熙。於戏!天地清宁,衍宗社万年之福,华夷绥靖,隆古今全盘之基。故兹诏示,咸使闻知。”乙亥,遣官责敕召皇太孙,期十二月终,随皇太子至北京。壬午,革北京刑部并属吏、户、礼、兵、刑、工六曹清吏司、照磨所、司狱司,其属官俱调用,及革行在户部、刑部及南京之户部、刑部之北京清吏司、行在都察院并南京都察院之北京道。乙酉,皇太孙发南京。

  

  十九年四月庚子,奉天、华盖、谨身三殿灾。

  

  六月甲辰,赈苏州府吴县饥民。

  

  八月丁巳,敕直隶徐、扬、邳、淮安等卫,通选步骑若干,委能干指挥率领,以明年春至北京。

  

  九月丙寅,修直隶高邮州新开湖塘岸。

  

  二十年七月辛未,户部言:“应天府溧阳县、扬州府宝应县、徐州萧县,霪雨伤稼。”皇太子令遣官巡视。

  

  二十一年二月甲戌,工部言:“淮安卫土城低薄,宜令军士增筑。”从之。

  

  三月已亥,盗入南京大祀坛天库,盗苍璧二、黄琮一。命西宁侯宋琥督南京五城兵马捕贼。

  

  五月丙戌,设直隶淮安府山阳县移风闸,置闸官一员。

  

  八月丁巳,直隶苏州府嘉定县言:“境内圩岸,南至松江处,计五十余丈圮于潮水,请命修筑。”皇太子从之。

  

  九月壬午,江阴等卫都指挥佥事周鼎等九百九十二人,奉使榜葛刺等国回。皇太子令礼部赏钞有差。

  

  二十二年三月甲辰,南京天禧寿将成,赐名大报恩寺。上亲制碑文。

  

  五月丁丑,修苏州府嘉定县海提一千五百八十三丈。己亥,免直隶扬州累岁水灾田粮。

  

  六月庚申,修南京天地坛大祀殿、山川坛正殿、懿文陵神厨、库房。戊辰,南京中军都督府言:“久雨,坏聚宝门城垣,请发军修理。”皇太子从之。

  

  七月丁未,命驸马都尉沐昕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命太监王贵通率下番官军赴南京镇守。宫中诸事同内官米卜花、唐观保,外事同驸马都尉、西宁侯宋琥、驸马都尉沐昕计议而行。

  

  八月庚申,调南京兵部尚书赵羾任南京刑部尚书;升刑部右侍郎张本为南京兵部尚书兼南京都察院事;吏部右侍郎师达为南京户部尚书兼南京吏部事。

  

  闰九月庚寅,通政使司左通政乐福言:“命治水苏、松、常等府,今岁各府田稼多为水淹没,请宽其税,俟来岁并征。”上曰:“今岁以恤民故宽之,若来岁并征,民输亦难,其令以钞、布代输。”

  

  十月壬寅朔,命户部:“苏、松等府被水灾处,今岁秋粮悉令折输布、钞,如永乐五年恤民之例,每石输布一匹,或钞六锭。”南京户部行用库,专市民间金银,至是罢市,故革之。戊申,水没徐州萧、沛等州、县田七千二百九十顷有奇。事闻,诏悉蠲其今年租税。乙卯,召镇守徐州忻城伯赵彝还,以其老不胜事也。丁巳,户部奏:“京师岁用粮五百万石,今江南岁运越三百余万,而不足以供。请自来岁于淮安等府增运,以备此数。”从之。

  

  十一月庚辰,上以钞法久滞,又闻南京抽分场旧所积薪,及龙江提举司所积竹木甚富,有至二三十年者。因叹曰:“积聚本以资用,今京师军民得薪甚难,与其积久以待腐,何若散之以利人。”遂谕工部臣:“其二处所积,除足岁用外,余并以鬻军民,每百斤官价钞五贯,悉收昏软旧钞。庶以便民。”辛巳,命工部:“应天等府岁办芦柴,自明年为始,什二征本色,什八征钞,每一束准钞五贯,悉收昏软旧钞。”盖上念民贫及钞法未通故也。

  

  十二月丁未,监察御史胡启先言:“南京有龙蟠虎踞之势,长江天堑之险,国家根本所在,若使臣下镇之,是授以控御之柄,伏乞命皇太子留守,以系人心,以固邦本。”

  

  ●第二十四卷 明宣德

  

  宣宗宣德元年正月丙申,苏州卫指挥何济坐罪,输作毕,当调。济自陈:“母年八十余,无他兄弟,乞复原卫侍养。”上问张本曰:“济以何事当调。”本对曰:“以市薪不如价。”上曰:“市薪小过,养母至情,姑从之。”壬子,大理卿胡概执松江土豪及亡赖虐民者械送京师,其中有杀人取财、夺人妻女、侵盗税粮、因公科敛、以一取十,老吏猾胥,逞奸肆毒,皆府、县不能制者。上以付行在都察院,谕都御史刘观等曰:“朕为天下主,惟欲民皆得安。夫安民之道,必去害民者。譬如治田,有蝗蝻,则嘉谷不成。今此徒皆号民蠹,然更须详审,或情有可矜,事有可疑,亦当与辩,所谓罚当罪则民服。惟务至公,勿有偏徇。”己未,遣行在刑部侍郎樊敬往扬州、淮安、徐州;俞士吉往应天;少卿严昇往镇江、常州、苏州、松江等处,清理军伍。

  

  二月丙寅,行在工部奏:“修理南京宫殿,军民供役者少。欲令应天等府起丁多民夫协助,每班二万人,给粮赏如例,每三月一更。”从之。壬辰,南京守备太监郑和等奏:“天地坛大祀殿并门廊斋宫、及山川坛殿、廊、厨、库俱已朽敝,请加修理。”上谕行在工部尚书吴中等曰:“祀神,国之大事,其祠宇皆当完固。况郊坛、山川坛尤重,其令南京工部发匠修葺。”

  

  三月壬寅,降浙江按察司佥事谢庭兰为华亭知县。癸丑,巡抚苏、松等处大理卿胡概奏:“应天府上元、江宁二县耆民言,今国子监缺膳夫,黑窑厂乏工力,皆取役二县之民。二县之民差役频繁,兼有趋办,力不能堪。请如洪武中事例,以应天、常、镇、苏、松等府县罪囚,应笞杖徒流者,充役为便。”上曰:“役有罪以苏民力,亦何不可。命行在刑部斟酌以闻。”于是尚书金纯等奏:“请令南京刑部、都察院诸衙门,除偷盗、斗殴伤人及威迫人致死犯奸,依律科断外,其民人有犯徒流罪者,发充膳夫,满日更替;军民工匠犯笞杖者,发黑窑等厂赴工,满日疏放。”从之。戊午,行在户部奏:“永乐二十年,天下所进赋役黄册无官库,皆于各城楼收贮。例应比对旧册,磨算异同。缘旧册皆在南京后湖,欲以新册送南京如例查对。”从之。庚申,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奏:“自通州抵仪真,缘河所贮材木,宜令平江伯陈瑄所部粮舟回还者,顺载赴南京。”又言:“南京修殿宇,缺材木,请关钞遣人于湖广、江西买用。”上曰:“若往湖广、江西买木,道远民劳,可以运回南京材木用之。”

  

  四月甲申,行在户部奏:“直隶扬州府通州并海门县民告,田多濒海,自永乐九年以来,为海潮冲决凡八百八十二顷六十亩,应征税粮六千八百六十二石七斗,丝二十七斤,租钞六贯有奇,陪纳艰难,乞除豁。”从之。

  

  五月癸卯,修南京诸卫仓廒。己酉,行在大理寺奏:“砀山知县于民贪污不道,县人段恭令侄赴京讼之。民恶恭,诬以他事,擒其父子三人于狱。又诬其反狱,皆致之死律,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凌迟处死,妻子流二千里,财产断付死者之家。”上曰:“县令,民父母,当爱民如子。今乃反道杀民,悉论如律。”辛亥,复黄子威松江府知府。先是,子威以亲丧去官,大理卿胡概巡省民瘼,至松江,郡民一千余人,言子威莅事公平,治民有方,税粮无亏,诉讼不作,愿得其复任。概以闻。上谓吏部尚书蹇义等曰:“朕闻松江繁剧难治,渠能得民心如此,必是有才,其从之。”又顾义等曰:“有才之人,如又有德,斯尤难得,卿等亦闻其德行何若。”义对曰:“其才盖屡闻之,其德行臣等不能尽知也。”辛酉,直隶苏州府崇明县民奏:“所种官民田荡一十五顷五亩有奇,永乐十八年于上修筑城垣,立军民衙门,不得耕种,至今粮额未除。”上命行在户部除之。

  

  六月庚辰,旌表孝子权谨。谨,徐州人。幼丧父,奉母至孝。以荐授山东乐安县知县,迎母就养。任满,除光禄寺掌醢署丞,以疾归。母亡既葬,自负土为坟,庐墓三年,朝夕祭奠,不御酒肉,形容憔悴。有司奏其孝行,仁宗皇帝嘉之。召至,升文华殿大学士。上嗣位,以通致司左参议致仕。

  

  七月癸巳,刑部奏:“江宁县民充里长,赴官违期。县遣人追之,获其妻赴官。主簿侯璠鞭之,坏胎,母子俱死,请罪之。”上恻然曰:“此酷吏,岂有为民父母之心,罪之如律。”丙申,行在工部奏:“南京朝阳门外漆、桐、棕树多槁死,由主典者不用心提督培灌,请罪之。”上曰:“凡植树岂能皆成,其宥之。”壬寅,上谕户部尚书夏原吉等曰:“苏、松、嘉、湖未知雨旸如何,卿其遣人驰往视之。”乙巳,溧阳县民史英父子,恃富暴横,殴杀其乡人,乃贿有司,诬为劫盗。又执其家属禁锢之。大理寺卿胡概廉察得实,械送英父子并受贿者二十余人至京。上命都察院鞫之,曰:“杀人必死,不可宥,但二十余人中或有无辜者,宜推究情实,庶不枉滥。”御史鞫之,皆伏罪应死,至大理寺审复,亦无异词,遂引奏。上召至前,亲问之,当英父子死,余罚输作,以无罪释者七人。辛亥,增置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同知一员。乙卯,大理寺卿胡概奏:“臣巡抚浙江、苏州诸卫所,各言粮运不继,军饷不足。臣欲待奏报,则恐后时。已令嘉兴等府,以近收犯人赃罚粮米支给四万二千余石赡军。”从之。丙辰,行在户部奏:“苏州府吴江、昆山、长洲三县,去年六月至闰七月,霪雨为灾,低田淹没,禾苗尽伤。今复勘已实,凡田二千二百六十余顷,计粮一十一万五千五百九十二石有奇。”命悉蠲之。

  

  八月乙丑,上以汉王叛,遣指挥黄让、内官谭顺等往淮安,同总兵官、平江伯陈瑄镇守。敕瑄曰:“今命指挥黄让、内官谭顺、内使陈锦助尔镇守淮安,抚绥军民。或有寇盗窃发,即与军卫、有司同心戮力,固守城池,遣人驰奏。其余一切巨细事务,尤在审处,毋得一毫扰及军民。”汉王寻降。

  

  九月辛丑,直隶淮安府奏:“安东、沭阳二县,六月以来,雨水淹没田亩,禾稼无收。”命巡按御史验视以闻。癸卯,行在户部奏:“定拨浙江、湖广、江西三布政司及直隶苏、松等府县粮五百二十二万六千余石,于南京各卫仓收纳。今报各仓充溢,收积无所,请改拨二百二十万石分贮淮安、徐州、扬州府卫仓,以俟官军攒运。”从之。己酉,行在户部主事马健奏:“比蒙差往浙江,会同大理寺卿胡概视农事,杭州、常州二府及苏、松、嘉、湖、镇江之常熟等县,风雨顺调,禾稼丰稔。独苏州之吴江、昆山、长洲三县,松江之上海县,镇江之金坛县,间有水潦伤稼,然不为大害。”上谓尚书夏原吉曰:“国家粮饷取给诸郡,常恐不熟,故前令人往视。今闻丰稔处多,固可喜,但灾伤处亦宜有以宽恤之。”庚戌,复刘伯吉徐州砀山知县。伯吉,先为砀山令,以亲丧去,至是服阕。其民七十余人诣阙,奏乞伯吉复任。行在吏部言:“已除知县李文,在砀山二年矣。”上曰:“新者胜旧,则人不复思旧,必其不及,故远来奏留。其从之,召还新任者别用。”壬子,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奏:“南京操备官军多乏军器,及各城门缺火器。”命兵仗局给之。戊子,命行在工部修治南京奉天殿所用中和韶乐并筵宴诸乐器。

  

  十一月壬辰,襄城伯李隆奏:“修理南京殿宇将完,民夫当放遣,官军就留操备。”从之。癸巳,行在工部奏:“去年冬,平江伯陈瑄总军夫疏浚仪真、瓜洲坝下河道,至岁终罢役。今尚有未疏导者,请仍以旧集军夫及时用工。”从之。

  

  十二月乙酉,敕调南、北二京诸卫及南直隶诸卫官军,从安远侯柳升等统领往征交阯。

  

  二年正月乙巳,行在刑部奏:“直隶金山卫百户王铭,领军赴松江府支月粮,受军贿赂,纵贩私盐。经金山巡检司,又操兵拒捕,杀伤弓兵。所领军皆已承罪,铭当逮治。”上曰:“武官领兵,当严纪律,今贪利而纵之为非,又拒捕伤人,论罪所由,铭岂得免。”令逮治如律。

  

  二月丙戌,上闻缘江及通州以南河上多劫盗,遣行在锦衣卫官分往捕之。指挥毕胜自通州至仪真,指挥张信自南京至江西、湖广,督军卫有司严捕。有纵容者,罪之。

  

  三月庚寅,敕再调南京原下西洋精锐官军一万人,从安远侯柳升等征交阯。癸巳,行在户部奏:“直隶苏、松等府秋粮应纳淮安、徐州仓者,为数甚多,恐催征稽缓,有妨攒运,请分遣廷臣督之。”上命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李濬、通政司左通政朱侃、鸿胪寺少卿刘顺、王勉及巡抚苏、松大理寺卿胡概、右参政叶春分督。丁未,免直隶丰、沛二县民水灾田粮一万五千六十余石,谷草五千五百四十余束。

  

  四月癸亥,行在都察院劾奏大理寺卿胡概、右参政叶春奉敕巡抚畿内,所至作威福,发兵护送,且纵兵扰民。上命姑宥之。

  

  五月乙巳,以获强贼功升苏州卫百户高安为副千户,赐钞二千贯,仍给犯人家产。丙辰,以捕强盗功,升苏州卫总旗沈能为试百户,赏如例。

  

  六月甲子,修徐州仓。命平江伯陈瑄以附近军民及运粮军士协力成之。丙寅,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吴讷言:“比年浙江及直隶松江等处逃军、逃吏、逃囚与顽民之避役者,肆无畏惮,骋凶恣暴,凌虐乡里,挟制官府。事觉被获,辄造诬词,令家人妄诉,有词连千人或三五百人者。及逮对,事多虚妄,上妨公务,下害良善。乞敕法司揭榜禁约,今后凡逃军囚吏,除本身及其家被人杀害侵夺者,方许指实陈诉,余皆不许,诸司亦不得擅与受理。若果有冤抑,须自下而上陈诉。有越次者,准洪武中例,发回应理衙门间断。有告百人之上者,料事轻重具奏,差官同巡按御史、都司、布政司、按察司究察惩治。若词连公差京官及方面正佐、各府正官,则先逮事内人鞫讯,果有干涉,方行逮问,庶几奸谋少沮,词讼渐息。”上命法司从其言。癸酉,修南京清凉门城垣。

  

  七月戊戌,升行在刑科左给事中李敏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命会简南京国子监生年老、残疾、貌陋者,罢为民。丙午,定南京犯罪纳米赎罪例。壬子,行在户部奏:“直隶苏州府昆山县今年夏久雨,淹没官民田稼一千八百六十三顷有奇。镇江府金坛县雨,淹没官民麦田一千一百二十顷有奇。”上命遣人验实,蠲其税粮。

  

  八月辛酉,行在都察院左都御史刘观等奏:“常州宜兴无赖民刘贵同其二子,诬平民为强盗,悉夺其产业,杀其家五人。又文致其罪解县,死于狱者八人。事发,贵已死,二子依谋杀人从而加功律绞。畏死诉冤,有旨令臣等辩明。臣等究情论法,宜坐绞罪。”上曰:“人情孰不畏死,其杀人多矣,此若幸免,平民何辜,处决如律。”甲子,直隶徐州奏:“七月积雨连旬,河水泛溢,冲决堤岸,淹没禾稼。”上命行在户部遣官验视,蠲其租税。癸酉,行在户部尚书夏原吉奏:“南京户部公宇栋梁禳桷多朽腐,恐颓坏,请预修理。”从之。乙亥,行在户部奏:“两淮、两浙煎办盐课,每岁给工本,今应如例遣监生运新钞给之,就令盘验去年所办之数。”上曰:“国家不欲损民,故盐课给工本。但近闻差去监生,皆有需求,卿等宜戒饬之。”癸未,起复南京工部尚书甄庸。乙酉,赐平江伯陈瑄所统运粮官军钞,指挥八锭,千户、卫镇抚六锭,百户、所镇抚五锭,旗军四锭,俱于淮安、扬州官库支给。

  

  九月壬子,徐州丰、沛、萧三县各奏七月内连雨,谷豆皆伤。上命行在户部遣人复视,蠲其租税。

  

  十月乙亥,淮安府安东、清河二县奏,今年自春历秋不雨,田谷槁死。令行在户部下有司宽恤。

  

  十一月丙申,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判官杨陵奏:“本司所属富安等二十九场盐课司,岁办小引盐七十万五千一百八十引。灶户每丁岁纳盐二十引,引重二百斤,每岁煎办。春、夏、秋三时,遇天开霁,晒灰取卤,趁时烧熬,冬寒则采薪草以备来岁之用。灶丁老幼,岁无宁时。洪武间,例免灶户杂役。永乐初,又申明旧章,优免如例。比来,有司概令养马、当差,不获安业,以致盐课日亏,累及官民。乞申饬所司遵洪武、永乐旧例,优免庶民,无重役,盐课可足。”从之。庚子,命南京法司不得理外诉讼,惟京城军民词讼,许其鞫问。

  

  十二月癸酉,直隶淮安府淮阴驿及淮安递运所奏:“旧设衙门,皆在淮安新城东门外,今开清江闸河,使客经过相隔十余里,应接不便,请移置于旧城西门外。”从之。

  

  三年正月辛丑,直隶苏州府奏,知府、同知、通判俱缺。上谕行在吏部臣曰:“苏州大郡,公务繁剧,急选廉公有才干者任之,贪暴厉民者不可用。”行在工部奏:淮安修改漕运船,所费不少。上谕之曰:“漕运,国家大事,修船岂可惜费。昔刘晏于江淮造船,皆丰其资,船成,经久不坏。其后有司悭吝,减损大半,船遂脆薄,漕运竟废,此事足为鉴戒。”辛亥,直隶苏州府吴县巡检谭复奏举宋范文正公十二世孙范希正,端敏诚笃,才堪抚民。上命行在吏部召用之,因谓侍臣曰:“范仲淹尝言士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士君子皆当以此存心。”

  

  二月甲寅,行在都察院各道及六科具所举清理军伍监察御史、给事中姓名以闻。于是命御史李立、给事中孙确往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御史刘信、给事中武达往应天等府州;御史陈贞豫、给事中杨中往扬州、淮安、徐州等府州。丁丑,调白琛为两淮都转运盐使。壬午,降福建按察使朱应祖为常州府江阴县知县。

  

  三月甲辰,行在兵部尚书张本言:“应天等府,宣德元年孳牧马驹及所陪偿一万四千五百六十一匹,宜与直隶淮安等府、州、县新编人丁并未领马市民及已死种马之家孳牧,余有牡驹,则与在京各卫所官军骑操,病马悉与各卫余丁牧养。”从之。甲申,令工部修葺南京国子监斋舍厨库。

  

  四月甲寅,罢南京诸司修造夫匠。先是,襄城伯李隆言:“内府库及光禄寺,常起人夫修理,近又增工匠数千人,俱是江宁、上元县坊、厢用钱雇募,不免艰难。”上曰:“南京有何修造,而劳民如此。”遣监察御史陈搏往察之。至是,搏奏其弊,遂悉罢之。谕饬南京国子监师生,毋得怠弛废学。丙子,直隶清河县知县李信圭奏:“本县地广人稀,路当要冲。南北二京,直隶、浙江等十布政司及诸番国运送官物,俱经本县。发民挽舟,初无定数,部运之官,挟势多索,逼迫无厌,壮丁尽行,役及老幼,妨废生理,不得休息。宣德元年,兵部尝移文有司,司事急者,海船与民夫五人,缓者不与。二年以来,官船往来愈多,民夫不限名数,管运官旗军校,任意需索,一船或二十五人,或三十人,甚至四五十人,凶威所加,莫敢谁何。本船军士,日给行粮,坐卧自得,或遇顺风,民夫步追不及,则尽取所赍衣粮,俾受寒饿。且本县南至山阳县,北至桃源县,皆六十里,总百二十里。视前途桃源县至宿迁县,宿迁县至邳州,俱百二十里,其道里适均,乞以清河、安东、沭阳三县民更番附桃源县助役为便。仍乞申明元年定例,量事缓急,定与人数,庶得少宽民力。”上命行在兵部如例处置。

  

  闰四月癸卯,修南京聚宝门城垣。

  

  五月癸亥,置泰州金家灶港西烟墩。初以瞭望海寇,置墩于海滨四灶港口,至是为潮水决决,移置之。丁卯,南京留守左卫百户郭玘等,上朝阳门外所植漆、桐、棕树之数二百万有奇。上谕之曰:“祖宗以此资国用,省民力,今繁盛如此,其谨培护。”辛未,直隶扬州府通、泰、高邮等州奏人民缺食,已借官仓米赈济,俟秋成还官。悉以其数上。

  

  六月丁酉,南京大报恩寺成。命应天府常以民夫五十人及留工匠五十人备洒扫修理。庚戌,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及户部,今朝廷所出钞,每致民间阻滞,新钞可暂停造。

  

  八月壬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林文秩言:“苏州府吴江、常熟等县,松江府华亭县久雨,山水冲决圩岸,淹没田苗。”命行在户部验数蠲租。

  

  九月乙亥,直隶金坛县奏:“今年五月、六月,积雨不止,河水涨溢,淹没低田禾稼。”命行在户部复实,蠲其租税。

  

  十月乙未,巡抚苏松等处大理寺卿胡概奏:“各部累差郎中、主事等官,催督苏、松诸郡造纸、买铜铁等物。今年苏松等府,水涝民饥,乞停买诸物,所差官员,悉取回京。”上命六部:除军需所用外,余悉停止,所差官各令还京。

  

  十一月辛亥,中书舍人陆伯纶言:“苏州府常熟县七浦塘,与杨城湖连接,东西相距百里,灌溉常熟、昆山二县田,计纳税粮二十余万石。七浦塘因潮往来,河港淤塞,水不通流,致连年禾稼枯瘁无收,乞令受利人户,出力开浚。”从之。

  

  十二月丙申,修南京各卫仓。命襄城伯李隆以各卫军及余丁、应天等府以丁多人匠为之。丁酉,敕行在锦衣卫指挥任启、参政叶春、监察御史赖瑛同太监刘宁往镇江、常州,及苏、松、嘉、湖等府,巡视军民利病,殄除凶恶,以安良善。凡军卫、有司、官吏、旗军、里老并土豪大户、积年逃军、逃囚、逃吏及在官久役吏卒,倚恃豪强,挟制官府,侵欺钱粮,包揽官物,剥削小民,或藏匿逃亡,杀伤人命,或强占田产人口;或污辱人妻妾子女;或起灭词讼,诬陷善良;或纠集亡赖,在乡劫夺,为军民之害者,尔等即同大理寺卿胡概体审的实,应合擒拿者,不问军民官吏,即擒捕,连家属,拨官军防护解京。有不服者,就本都司及所在卫所,量遣官军捕之,仍具奏闻。尔等尤宜公勤廉慎,夙夜尽心,以副委任,毋徇情枉法,纵释有罪,滥及无辜。并遣敕谕概。

  

  宣德四年正月乙丑,增南京应天府并直隶苏州等府州、县、镇市诸色店肆门摊课钞。时行在户部,以钞法不通,皆由客商积货不税,与市肆鬻卖者阻挠所致。奏请以洪武中增税事例,凡应天、苏、松、镇江、淮安,常州、扬州、仪真等府州县商贾所集之处,市镇店肆、门摊税课增旧十倍。上以太重,令增五倍,俟钞法通,悉复旧。

  

  三月辛亥,右都御史顾佐奏:“苏州卫千户朱毓,妄陈获强盗,求升赏,今勘核明白,请抬其罪。”上谕行在兵部臣曰:“赏功,朕未尝吝,但施不当,则人怀侥幸,奸弊日滋矣,毓不可恕。”癸丑,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等,督军夫工匠修孝陵墙垣。甲寅,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奏:“聚宝门城台开裂渗漏,恐致倾圮,请以军夫协力修治。”从之。

  

  四月丙戌,命襄城伯李隆以军匠修南京社稷坛四门。

  

  庚子,行在工部奏:“南京修理海船,请于湖广、江西二都司及直隶镇江诸卫取军二万四千人供役,如例给粮,事毕放遣。”从之。

  

  五月辛亥,诛常州豪民王昶等。昶,先以杀人系行在都察院狱,用重赂得免。既归不悛,与同郡豪民储用敏等,皆以杀人等罪,为大理寺卿胡概执送京师。上览概所奏昶等罪恶为甚,命行在都察院复审,引伏,遂斩于市。壬子,改创两浙都转运盐使司所属横浦场盐课司并盐仓于金山卫城西门外。初,本司公廨盐仓在城内,至是言不便煎办,故改创焉。癸酉,擢彭远为淮安府知府。

  

  六月庚子,行在户部掌部事、太子太师郭资等奏所议漕运便宜事。先是,敕工部尚书黄福同平江伯陈瑄议催运粮储。瑄等言:江南民粮,昔于淮安、徐州、临清置仓收贮,令军转运赴京。后因官军多有调遣,江南之粮,令民自运北京,路远违期,有误供给。今淮、徐、临清仓廒犹存,宜令江西、湖广、浙江之民运粮一百五十万石贮淮安仓;苏、松、宁国、池,庐、安庆、广德民运粮二百五十万石贮徐州仓;应天、镇江、常州、太平、淮安、扬州、凤阳及滁、和、徐三州民运粮一百五十万石贮临清仓;山东、河南、北直隶府、州、县粮俱令运赴北京仓为便。又言运粮官军,多调发营造并下西洋等项,各卫拨补,皆老弱余丁,及有畏难而逃者。又运粮至京,因缺仓廒,及少斗斛,收受迟误。又连年催运,军船虽遣人采木修理,然损坏者多。民粮既就近上仓,减省其力,请以明年为始,量地远近与粮多寡,如淮安上粮民船十抽其一;徐州十三抽一;临清十五抽一,给与官军,兼旧船运载。若河道淤浅,闸坝损坏,即时用工修浚。然后移咨工部,庶不稽误。上命行在户部同尚书蹇义、夏原吉、杨士奇、杨荣、及六部、都察院堂上官、六科给事中议可否。至是,义等议:“除淮安仓贮及河南、山东、北京郡县粮如瑄所言外,会计徐州仓,可增粮二十四万石,临清仓可增七十余万石。其官军差遣者,令各卫拨补,并预定空闲仓廒,增置斗斛。江南民船,量地远近抽摘及浚河修闸,俱请依瑄所奏。”从之。

  

  七月壬申,以任满考最,升江西布政司左参政史怡为应天府尹。

  

  八月丙子,命行在工部右侍郎罗汝敬、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李濬,大理寺右少卿傅启让、鸿胪寺右丞焦循、郎中赵新、胡添祺、员外郎张鉴、吴杰往苏、松、浙江、江西等处督运粮赋。甲午,监察御史陈祚奏:“扬州府邵伯闸坝,旧设官二员,民夫二百三十人,置盘车,挽过舟船。今高邮湖堤及仪真、瓜州坝岸高固,河水积满,舟经邵伯,皆是平流,闸坝官夫尽为虚设。而白塔河上通邵伯,下注大江,凡直隶苏、松、常州、及浙江诸郡公私舟楫,以孟渎河至瓜州,江涛险恶,多从白塔河往来。然河既浅狭,且有不平之处,若遇少水,未免艰阻。如以邵伯闸坝官及民夫移于白塔河,稍加疏浚,又置闸积水,以通浙江、苏、松之舟,实为利便。”上命行在工部勘实,果利便则从之。

  

  九月壬子,大理寺卿胡概奏:“应天、苏、松等府,永乐二十年至洪熙元年,税粮马草民有负欠者,皆因贫困,乞折收丝绵等物。”上命行在户部,如概言,斟酌折收,不可损民。于是户部议奏:“绢一匹准粮一石二斗;绵布一匹准一石;苧布一匹准七斗;丝一斤准一石;钞五十贯准一石;绵花绒一斤准二斗;钞五贯准草一束。”从之。丙辰,巡抚苏、常等府大理寺卿胡概械送土豪至京。皆以奸盗杀人,夺人妻女田宅,侵盗官粮等罪应死。上谓三法司官曰:“国家孜孜安民,而豪猾害民如此,非治以法,良民何由得安。然卿等更须详审处置,使之心服。”戊辰,大理寺卿胡概奏:“臣奉命巡抚苏、松诸郡,访知苏州府有范仲淹祠、魏了翁书院,今皆颓毁,欲从宜修整,未敢专擅。”上渝行在工部尚书吴中曰:“崇祀先贤,盖以表励后进,如不劳民,宜从所请。”

  

  十月甲戌,敕襄城伯李隆及南京工部修理孝陵具服殿。丁丑,敕南京六部、都察院曰:“南京诸司所繁甚重,其六部等衙门属官,比年以来,贪污淫秽不才者多,欺公虐人,其弊非一。尔副都御史邵玘,即与六部堂上官公同遴选,其中果公廉勤谨者存之,贪污奸懒及不谙文理者,即行黜退。具名来闻,别选贤能任之。尔等必公必明,毋枉毋纵,若或徇私蒙蔽,悉论以法。”庚寅,改行在礼部尚书兼华盖殿大学士张瑛为南京礼部尚书,兼职如故。

  

  十一月己酉,复陈贞扬州府知府。丙辰,平江伯陈瑄奏:“自徐州至济宁,河水多浅,转运甚难,乞加修浚。”从之。己巳。两浙都转运盐使司判官黄惠言:“西路等场盐课司灶丁,俱嘉兴、海盐、华亭等县之人,有尽室死亡及事故去者,令所司捕之,移文各邑,经二三年不补。本司相距各邑甚迩,乞免达布政司,止于各邑催拨,庶灶丁不缺,盐货无亏。”命行在户部、礼部议行。

  

  十二月乙酉,南京大理寺少卿吕升言:“江南之民运粮至北京者,不谙河道险易,稍与官军漕舟相遇,势不能敌,被其欺凌。至吕梁则负米登岸,俟船上洪,又负入舟,迟留不下半月。宜于洪之西岸置仓收贮,如平江伯所行事例,令军船运载。”又言:“江南粮长之设,专督粮赋。近时永充,粮长恃其豪富,肆为亡赖,交结有司,承揽军需买办,往往移已收粮米别用,辄假风涛漂流为词,重复追征,深为民患。请令郡县各增置官一员,专率粮长催征,使不得干预诸事。”上谕行在户部臣曰:“吕梁洪贮粮,宜令平江伯陈瑄、尚书黄福计议可否。粮长害民事,令郡县官督察究治之。”辛卯,设白塔河巡检司。时两淮运使何士英等言:“军旦职卖私盐,自通、泰、高邮从瓜州等港出江,皆经江都白塔河,其地宜设巡检司,庶革其弊。”故有是命。

  

  五年正月丙寅,南京户部左侍郎郝鹏言:“今钞法阻滞,乞令应天府人民,凡鬻卖及织造币帛并停塌物货之家,每月纳门摊钞五百贯,庶钞得流通。”从之。

  

  二月乙酉,行在工部尚书吴中言:“淮安至济宁河水浅涩,所运材木,淹滞难行,请以扬州、风阳、淮安等府在京缮工民夫一万八千人往助。”上从其言,命毕日遣归。

  

  三月甲寅,南京宝钞提举司奏请浚故洗桑穰河道,及修工作房舍。上以农务方兴,不可役民,不听。

  

  四月戊寅,命南京署刑部侍郎成均往苏、松等处专理农务。庚辰,南京国子监司业陈敬宗奏:“先圣庙及两庑、田、库,太学六堂,及诸生斋舍,皆年深损坏,失今不修,恐工费愈大。”上谕行在工部尚书吴中等曰:“庙学以尊礼先师,教育贤才,非细务,其行南京工部即与修茸。”

  

  五月癸卯,总兵官、平江伯陈瑄言:“淮安西湖河岸。乃牵挽舟船往来通路。比因风浪冲激,岸多崩塌,桩木不存。淮安府满浦五坝,闲废已久,其官吏坝夫,俱无差役,乞令守视西湖堤岸,遇有损坏,就令修治。”从之。癸亥,擢礼部郎中况钟知苏州;兵部郎中赵豫知松江;工部郎中莫愚知常州。

  

  七月己酉,行在都察院右都御史顾佐奏:“户部言仪真、瓜州、淮安、吕梁、徐州、济宁、临清,公私舟船,往来交错,阻塞河道,漕运不便,奏请遣御史等官巡视禁约。今仪真等处俱有御史监收课钞,就令通行巡视。瓜洲、淮安、吕梁三处,请令刑部各遣官一员,遇有犯者,同御史依律鞫治。”从之。壬戌,命行在户部侍郎王佐同内官李德巡视淮安、徐州等处仓粮,遇有奸弊,据实奏闻。丙寅,行在都察院奏:“镇江府安港口巡检刘异巡江,遇苏州府常熟县富民过达舟泊沙岸,舟重载,而操舟止两人,诬为强盗。反接之,悉掠所载物。又殴死操舟者一人,其一人不死,异畏事觉,即以强盗送刑部。又使同谋者以所掠财赂刑部司狱杨庆等,使缢杀之以灭口。员外郎沈翚等亦不详致死之由,辄听出尸。皆应问罪。”上谕行在都察院臣曰:“巡检为劫盗,诬平人,刑部不能明白枉直,又听狱吏交通,枉杀人,此岂复有法度。”令亟治之,不可纵恶。

  

  八月丁亥,南京刑部右侍郎成均奏:“苏州旧积粮少,今苏州卫等衙门官并下西洋旗军,缺粮支给。宜从刑部奏准例,以苏、松、常、镇四府问过囚人赎罪米,暂于本处官仓收贮,以备支给。”从之。戊于,南京江西道监察御史张楷劾奏刑部尚书赵羾、侍郎俞仕吉旷职瘝官:“本部所系强盗贝福全者,复奏待决,乃诈病死,相验瘗之,其后复出强劫。又有苏州富民过达者,安港巡检司图其财,诬作强盗,械送刑部,而私赂狱官、狱卒,缢死于狱,皆由羾等怠纵所致。今该司官吏皆已逮问,羾等亦当罪之。”上览奏怒曰:“纵有罪,杀无罪,岂可恕也。”既又曰:“羾等历事先朝,今皆老矣,其召之来。令都御史熊概兼理刑部。”辛卯,行在吏部奏:“苏州知府况钟言本府民蕃事冗,税粮浩大,乞再增府、县佐各二员。缘前巡抚苏、松大理寺卿熊概奏乞添官,专督税粮,已增设府、县佐各一员,今难再增。”上曰:“苏松事虽繁,洪武、永乐间官不增设,何尝不办。盖官在得人,苟不得人,反为民蠹,不可增设。”

  

  九月丙午,升越府长史周忱为工部右侍郎,总督南直隶苏、松等府县税粮。(《明通纪》云:苏、常一带,税粮有五六年未完者。朝廷遣官催促相继,终莫能完。至是忱虚心访问,善采众长,一二年间,累欠之数皆完。羡余之积,日见充溢。小民赖以赈恤,岁凶无虑。岁输之米,甲于诸省。)巡按侍郎成均奏:“苏、松等府,春夏雨泽调均,至六月,禾皆茂盛,秋成有望。”庚戌,增崇明沙戌兵。初,行在工科给事中彭璟言:“崇明沙四面皆海,止有一千户所,先因倭寇为患,调镇海、镇江二卫军士千余人助守,民得以安。切见镇海卫滨海当自为守,镇江卫相离稍远,往来不便,宜遣归。别于崇明县清出军士及苏州等卫邻近收操军士,选精壮者千人,增官统领,以固守备。”上从之。遂令造崇明沙守御千户所印,增置戍兵一千一百二十人,除百户十人领之。癸丑,敕总兵官、平江伯陈瑄增修淮安、徐州仓,所用材木,于南京抽分场及缘河所积官木内取用。时上闻淮安、徐州收粮多露积,非经久之计,故有是命。丁卯,行在中军都督府奏:“比者直隶金山卫言:‘蔡庙港旧立营寨烽堠,屡被海涛冲决,欲迁于高岸。’命臣等同行在兵部计议,宜令防倭都指挥张翥审度,若果可迁,就发军修筑。”上然其言。

  

  十月己巳,免直隶镇江府金坛县民宣德三年水灾官民田租一万六千九百五十六石有奇,马草一万九百二十四包。辛未,免直隶镇江府丹徒县民沦没大江田一十顷六十亩税粮。乙亥,巡按直隶监察御史白圭奏:“徐州砀山、丰、沛三县,六、七月以来,雨潦为患,淹没田稼。”

  

  十一月壬子,调武昌右护卫于徐州,改为徐州左卫。置经历司。甲寅,直隶松江府奏:“太仓卫千户卞瑾,以捕盗为名,率亡赖军民二百余人,执金鼓器仗,不经官司,越入上海县乡村,民皆惊走,遂掠取财物,又纵火焚民庐舍、积聚。”上谓都御司顾佐等曰:“军民各有统属,何敢侵越,横加暴害。置官军本以卫民,今其所为,何异寇盗。其令巡按御史治之如法。”乙卯,直隶苏州府知府况钟,以经历傅得贪赃害民,执送京师。上命付行在都察院治之。

  

  十二月乙酉,直隶苏州府况钟奏:“长洲等县民朱阿狗等一千二百一十人告言,前蒙清理军伍,而同知张徽承顺御史李立之意,凡军户已绝者,务令推寻同名同姓及疏远族属并承继产业之人补役,加以酷法,勒令充军。比之所降军政条例,实为冤枉。又累奉勘合,发回陈阿多等六百八十二人所告亦同。及与复勘,多系另籍民户,如蒙别遣公正御史,给事重与审勘,果是军者,仍发充军,否则改正为民。”上谓行在兵部尚书张本等曰:“朝廷爱恤军民,本同一体,刻薄之辈,徇私妄作,以致纷纷如此,其令侍郎成均重与勘审,从实分别以闻。”甲午,黜监察御史邹杰为苏州府昆山县知县。

  

  闰十二月辛丑,直隶苏州府奏:“宣德元年至四年,所欠秋粮,乞依洪熙元年例折钞。”行在户部言:“苏州自永乐二十年至洪熙元年,欠粮三百九十二万石有奇。宣德四年九月,蒙恩宽恤,令折收钞及布绢,至今未足。若又准所言,该粮七百六十余万石,国家用度不足,宜遣人同侍郎周忱严限催征,并逮问其官吏。”上曰:“苏州粮多固难办,若罪其官吏,则事愈废,但可责限催征。其折收再议。”

  

  六年正月己卯,巡抚直隶、侍郎周忱奏:“镇江民言:本府经历韩盟,为政公勤,连岁部粮,措置有法,小民获安,粮无亏欠。后为人诬其受贿,续蒙赦宥,乞复盟原职,以慰民望。又丹徒县民言:府军左卫官军,旧于本县缘江佃种荒地。近年招诱逋逃军囚,假为义男女婿,每户或一二十人,恃其强力,占耕民田二千余亩。税粮不供,甚至相聚为盗,民受其害,乞敕户部遣人挨捕。”上谕行在吏部、户部臣曰:“经历可令复职。占耕民田者,令襄城伯李隆同忱理之,作过者擒送京师。”庚辰,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邓启奏:“镇江府丹徒县常奏县民所种官田、芦场、草滩六十余顷,皆临大江,为湖水冲决入江,今税粮仍旧征纳。臣奉命复勘,如县所奏。”上命行在户部即除之。苏州府知府况钟奏:“长洲知县徐亮,到任半年,政事不理。诘问其故,但云年老无能。今事皆废弛,吏胥肆奸,民失所望,乞别除知县代之。”上谕行在吏部臣曰:“长洲剧县,须廉干吏乃能治,何以不量才授任。即选贤能者驰驿代之。”丙戌,直隶常州府知府莫愚奏:“本府监系强盗为从陈思保等二人,皆从父兄行劫得财,律应斩,邢部令监候处决。臣察其祖父,皆以捕鱼为业。父兄行劫时,思保等皆年十二,非能助盗,特以全家舟居,故亦随行。今父兄皆死,独存思保等二人当斩,揆情有可矜者。”上谓行在邢部侍郎施礼等曰:“虞舜罚弗及嗣,文王罪人不拿。我皇考常诏天下,非谋反大逆,父子毋连坐。况事发时尚幼,宜得宽减,命释之。”又曰:“为守能言,此亦可谓有仁心矣。”癸巳,行在吏部奏:“镇江府知府、同知、苏州府吴县知县,皆以贪鄙,为巡按御史考黜。直隶府县民事繁冗,官不可缺。今丁忧知府尤褍、同知赵郁、知县宋彬,服阕到部。拟以褍为镇江知府,郁为同知,彬为吴县知县,资品相应。”上曰:“守令当用廉正有才能者,毋拘循资格。此数人可则用之,但旧官以贪鄙去,今所用胜彼则可,不然徒劳费无益。”

  

  二月己亥,行在户部奏:“比者苏州府知府况钟言:‘苏松等六府,每府设通判、每县设县丞各—员,专督粮长治农及催办税粮,其粮长遂不听府县约束,专听于治农官。交处既久,人情稔熟,事多怠废,及其考满给由,不开任内钱粮之数,纵有拖欠,无由稽考。及运粮赴各处,皆委官部送,而治农官独安闲无事。臣以苏、松各府,地皆卑下,若多雨水涨,无法以治;遇旱则近水之民自能车水灌溉,不待督劝,其高亢处亦不能救,治农官实是虚设,徒蚕食于民。乞改作催粮官,同佥书公座,春夏令督农务,秋冬令部运税粮。每县仍别委官以副之,如春耕时,部粮未还,府县长印官兼督农务。如此,则事归于一,税粮易办,官无旷职。’命臣等计议,宜从所言。”遂改治农官为催粮官。戊申,敕直隶常州、苏州、松江三府,比所收没官器物,悉以给馆驿公用;军器马鞍付所在军卫;牛悉付耕农之贫者,免纳租,死者勿追。戊午,修筑南京龙江坛。坛初为水浸啮,不及者仅丈余。至是江水已落,上闻之,命襄城伯李隆拨京卫军二千及直隶府、州民丁并力为之,务令完固。

  

  三月戊辰,巡抚、侍郎周忱言:“松江府华亭、上海二县,其东濒海地高,止产黄豆,得雨有收。其西近湖地低,堪种禾稻,宜雨少。洪武间,秋粮折收绵布,永乐间,俱令纳米,今远运艰难,乞仍折收绵布、黄豆。又上海县,旧有吴淞江,年久湮塞。昔尚书夏原吉等按视,以为不可疏浚,止开范家滨,阔一十三丈,通水溉田。因潮汐往来,冲决八十余丈,沦没官民田四十余顷,计粮一千二百八十余石,小民困于陪纳。又华亭、上海旧有官田税粮二万七千九百余石,俱是古额,科粮太重,乞依民田起科,庶征收易完。”上命行在户部会官议。于是太子太师郭资、尚书胡淡等议奏:“华亭、上海地有高卑,时有旱潦,收成不一。宜折收绵布,起运京库,余折黄豆,存留本处军仓备用。官民田沦没者,请再行踏勘。上海县大户,凡有多余田亩,请分拨与民耕种,以备常数。其欲减官田古额,依民田科收,缘自洪武初至今,籍册已定,征输有常,忱欲变乱成法,沽名要誉,请罪之。”上曰:“忱职专粮事,此亦其所当言。朝议以为不可,则止,何为遽欲罪之。卿等大臣,必欲塞言路乎!忱不可罪,余如所议。”丁亥,巡抚直隶、侍郎周忱奏:“溧阳、溧水、宜兴三县边湖近山,民多顽犷,有司催征税粮,勾摄公务,多抗拒不服,甚至聚众劫掠。近有被获者,其财物以万计,又得其伪造各卫仓及宜兴等县印一十七颗,盖用私造文书,侵欺税粮。州县官吏,或柔懦无能,或受其财赂,及被挟制,不能究治,民之刁诈者愈多。乞不拘常例,选朝臣廉明能干者数人,赐之敕书,令署长各州县,与正、佐官一同佥书二三年。其弊尽革,则令还京。”行在吏部言:“内外郡县,自洪武、永乐以来,官有常员,事有专职,无京官署掌之例。况侍郎周忱,职在催粮抚民,民顽为盗,所当理者,既无所施设,徒欲变乱旧制,宜治其罪。”上曰:“忱所言不过欲得人理民,非有他也,不问。尔吏部须慎择守令,守令得人,安有是哉!”庚寅,行在工部奏:“直隶苏、松等府、州轮班工匠,近以营缮起取,多托故失班,请遣官分行查审。惟造兵器及织币者存留,若单丁尝以营造放回者,令当后班。其丁多失班一次者,赴部补班二次,三次以上,并从前不当班者,逮同罚班。”从之。

  

  四月丁未,以擒强盗功,升太仓卫百户伍真为副千户。戊申,命巡抚直隶、侍郎周忱督苏、松、常、镇并浙江嘉、湖各府军卫,巡捕贼盗。时苏州府奏吴江县西太湖,周围八百余里,通浙江嘉、湖二府及北通常州府,其间多藏盗贼,劫掠军民。比年大理寺卿胡槩巡抚擒捕,颇得宁息。近者复蹈前非,乞敕巡抚侍郎兼管督捕。故有是命。丙辰,应天府溧阳县妖人钱成等谋反伏诛。初,成言其子质尝病死复生,云见李老君,谓其有福,可图大事。遂招集土党,杀人焚庐舍谋反,从者六十四人。有司捕之不获。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以闻。上曰:“道家贵清净,绝嗜欲,后来小人苟求利己,诪张祸福,以诳惑愚民,谓不忠不孝,诵经皆得免罪,愚民无知,倾心向之。是以好人多托以举事,前代祸乱,不可悉举。今此辈人又欲为张角耶?”敕隆发兵捕之,至是悉就获。械至,斩诸市。庚申,直隶砀山县奏:“去岁七月,久雨不止,低田禾稼皆淹没。”上曰:“去年水灾,至今始奏,县官怠于民事可知,户部其遣人复视。”

  

  五月甲子朔,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金濂奏:“苏州府知府况钟丁忧去职,民二千五十人言钟公正勤能,奸弊尽革,民赖以安。乞夺情起复。”上从之。命行在吏部臣曰:“民之所欲,与之。其令钟复任,不必赴阙。”丁卯,行在工部尚书吴中奏:“苏州太仓闲废已久,已尝奏请移置淮安,而所司官吏,奉行稽缓。比者,主守吏言其仓屋,旧为风雨损坏,木植砖瓦,为附近官军盗取殆尽。其官吏及盗取者皆宜究问。”上命行在都察院遣监察御史一员,往按其事,稽缓官吏姑宥之。

  

  六月辛丑,增置仪真县一坝至五坝坝官一员。巡抚侍郎周忱奏:“溧水县永丰圩周围八十余里,丹阳、石臼诸湖圜之,圩内旧筑坝埂一十五里,通斗门、石,以司启闭,农受其利。今久颓坏,田之没水者十已七八,农不得耕,税粮无出,请以南京每冬所起本县均工民夫,候农隙之时修筑。”从之。乙巳,直隶徐州丰县奏:“去秋水涝,田谷不收,今民八百四十二户皆缺食,已发预备等仓米四百三十七石赈济,又劝富民出粟给之。”乙卯,平江伯陈瑄奏:“岁运北京粮四百余万石,役军士一十二万人,连年输运,当苏其力。乞于浙江、湖广、江西、苏、松、常、镇、太平等府佥民丁及军多卫所,添军与见运军士,通二十四万人,分为两班,每岁用一十二万人攒运。余一十二万人伺侯更替,可为经久之计,少节军人之劳。又法司所问囚徒内,有宥死充军赎罪者,请发临清以北,缘河置卫,编伍为军,令其屯种。又江南之民,运粮赴临清、淮安、徐州上仓,往返将近一年,有误生理。而湖广、江西、浙江及苏、松、安庆等官军,每岁以船至淮安载粮,若令江南民粮对拨附近卫所,官军运载至京,仍令部运官会计给与路费耗米,则军民两便。又自仪真至通州,闸坝或时损坏,泉源或时壅塞。请于济宁置都水司,设官吏,而缘河州县依浙江治水之例,各铨官专职其事。又委在京堂上官二员总督,以时役民修筑闸坝,浚导水源,不必琐碎申达,则舟行无阻,转输不误。”上谓行在户部曰:“所言可行,然不知于军民果利便否?遣侍郎王佐往淮安与瑄及尚书黄福再议可否以闻。发囚徒立卫,置都水司,缘河设官,姑止之。”

  

  七月癸酉,巡抚侍郎曹弘奏:“淮安府海州设官牛一百六十九头,与民佃赁纳租米,每岁水牛一头五石,黄牛三石五斗,年久牛死者一百三十四头,纳米未已,乞豁除。”从之。壬午,太仆寺奏:“应天等府、州、县原编养马并新增人丁七十二万四千七百四十丁,每五丁例养一马。而马牝牡配合各有数。今牡马领养数足,而牝马尚欠。宜德五年孳生,又增壮驹一万余匹,无人牧养,亦有年终所生未堪起送者,请给直隶徐州及宿州民丁牧养,听候取用。”从之。常州府知府莫愚奏:“宜兴旧额岁进茶叶一百斤,后增至五百斤,近年采办增至二十九万余斤,除纳外欠九万七千斤。乞以所欠茶,分派产茶州、县均办,且定每岁所进茶例,免差官督责。”上谕行在户部臣曰:“不意茶之害民如此,所欠者悉免追,今后岁办于二十九万斤减半征纳,一委有司提督,朝廷不复遣人。”癸未,常州民陈浚奏:“臣兄弟三人。长兄济,永乐中左春坊左赞善;次兄洽,兵部尚书;母唐封太夫人,年八十。而二兄俱殁于官,臣幸得朝夕奉母,今以贤良举至吏部,乞赐免归,侍母终身。”上顾尚书郭琎曰:“洽死王事,济事先帝,亦博学。今浚又以贤良举,非贤母无此三子。其免浚归养母,他日用之未晚。”己丑,直隶扬州府兴化县奏:“贫民二千四百八十三户,岁歉乏食,已借给官仓米三千七百三石八斗赈之,俟丰熟偿官。”徐州砀山县亦奏:“民缺食,皆于官仓给粮赈济。”庚寅,直隶扬州府兴化县、徐州萧、砀山二县各奏:本年五月中至六月,积雨水涨,淹没田稼。

  

  八月丁酉,直隶徐州及沛县奏:“今年六月,天雨不止,河水泛滥,淹没禾稼。”己未,浚白塔河及仪真等坝河。先是,监察御史陈祚言:“白塔河宜开浚置闸。”又侍郎赵新言:“宜浚白塔河及仪真旧江口,钥匙河、黄泥滩、清江闸,俱宜浚导。”上遣主事潘厚及扬州、淮安府官审视,仍与平江伯陈瑄议可否,及所用人力。至是厚还,奏开浚实便。白塔河、仪真坝河,日用四万五千八十人,计四十日可完,清江闸河用一万八千人,计十五日可完。上从之。于是行在工部请发扬州、淮安军夫,先开白塔河。置闸工毕,就浚清江闸、仪真钥匙河。上曰:“三处用工,劳人太甚,其仪真钥匙河,俟明年农闲修浚。”

  

  九月丁丑,改成都右、中二护卫官军之调南京者为龙虎左、豹韬右二卫。壬午,南京工都言孝陵外垣及大名、临安、怀庆、福清诸公主坟,历代帝王功臣庙垣塘多颓坏,请以直隶州县均工夫修葺。”从之。戊子,命南京工部修补国于监书籍阙板,从礼部尚书张瑛言也。直隶武进县民奏:“闽、浙官民舟船及今漕运必由本县孟渎河出,逆行三百余里,始达瓜州坝,往往为风浪漂溺。县旧有新河四十余里,出江正对扬州府泰兴县新河,入至泰州坝一百二十余里,至扬子湾出运粮大河,比今自塔河尤为便利。第岁久泥淤,难道重载,乞加修浚,实为便利。”命平江伯陈瑄、侍郎周忱审计。

  

  十月甲辰,教谕唐敏言:“苏州府常熟县旧有耿泾塘,南接梅李塘,通昆承湖,北通扬子大江,旱岁资其灌溉,年深壅塞。洪武中,尝发长洲等县民浚导,民获其利。今复壅塞,请如旧例发民浚导。”从之。

  

  十一月乙丑,行在刑部奏:“直隶仪真卫千户杨贵,强取所部寡妇女为妾,当治罪。”从之。丙子,行在户部定官军兑运民粮加耗则例。先是平江伯陈瑄言:“江南民运粮赴临清等仓,若与官军兑运,加耗与之,民免劳苦,得以务农,军亦少有赢利。”命侍郎王佐往淮安与瑄等再议,以为可行。上复命群臣议。至是,吏部尚书蹇义等议奏:“其法实便军民。加耗之例,每石南直隶六斗,民有运至淮安兑与军运者,止加四斗;如有兑运不尽,令民运赴原定官仓交纳,不愿兑者听自运,官军补数不及,仍于扬州卫所官军内摘拨。其宣德六年以前,军告漂流,运纳不足者不为常例。许将粟、米、黄、黑豆、小麦抵斗于通州上仓。军兑民粮,请限本年终及次年正月完,就出通关,不许迁延,妨误农业。其路远卫所,就于本都司填给勘合。”从之。戊子,徙江淮卫关。先是,守备南京襄城伯李隆奏:“关濒大江,风水沦陷,迫及关门,欲徙向内,乞仿永乐间例,量拨军民千人修筑。”从之。

  

  十二月甲午,行在中军都督府奏:“太仓卫指挥徐整,以运粮为名,减除军粮一百一十石归己,当治其罪。”上曰:“节百姓之口以足一人之欲,比与士卒同甘苦者何如。罪之不贷。”戊申,免徐州砀山、丰、沛三县去年水灾田粮、谷草。

  

  七年正月乙酉,监察御史邓棨巡按直隶苏州诸郡,岁期当代。苏之属县里老、粮长二千余人言于巡抚、侍郎成均云:“棨处事安详,理刑平恕,除革奸弊,军民安业,乞仍留巡按一年。”均以闻。上从之。

  

  二月丙午,修南京太庙社稷殿宇墙垣,命襄城伯李隆及工部董之。乙卯,复赵濬吴县县丞。先是,苏州府知府况钟奏濬阘茸无能,起送至京。吴县民千八百余人诉于巡抚侍郎成均、周忱,言:“守法奉公、处事安详,招抚逃民,率皆复业。凡朝廷买办物料,禁革包揽,不敢多科扰民。况本县钱粮浩大,路当冲要,濬善治繁剧,不惮劳苦,有爱民之心,绝贪虐之弊。比因本府经历傅德,有求于濬,不从。又欲取于粮长,濬禁不与。德愤恨,以他事谮于知府,故言其无能。”均、忱以闻。命巡按御史复实,果如民言,故命濬复职,而置德于法。

  

  三月庚申朔,直隶淮安府奏:“本府旧城东门路抵盐城县二百四十余里,今从南门急递铺过高邮州转至盐城县,则四百五十余里。凡公差之人及公文往来,迂远迟滞。请改铺舍就近为便。”从之。

  

  四月辛卯,总兵官、平江伯陈瑄等言:“新开白塔河工毕,其河南出大江,北通扬州,去旧所设巡检司颇远,宜于江口添置巡检司,以御盗贼。”从之。壬辰,免苏州卫抑配军一百五十九人,其已食粮止令终本身者又一千二百三十九人。先是,监察御史李立往苏、常诸郡清理军伍,立残忍鸷悍,不能奉宣德意,谓朝廷惟在得军。苏州府同知张徽亦顺承之。凡户绝者,辄取同名姓或远族千亲及承继产业之人补役。里长老人稍为辩明,辄加酷罚。民受冤抑,相与诉之于朝,知府况钟复奏其事,乃命侍郎成均重为清理。至是均具实以闻,故有是命。辛亥,行在都察院奏:“苏州府知府况钟,轻听经历傅德谮言,奏黜吴江县丞赵濬。今濬事白已复职,德已置之法,请正钟妄奏之罪。”上曰:“此德欺钟,钟失之不察耳。姑记其过。”仍移文示钟,俾知戒慎。丙辰,设直隶扬州府江都县潘家庄闸、大桥闸、江口闸、新开闸,各置闸官一员。

  

  六月戊子朔,直隶苏州府知府况钟言:“近奉诏书,官民田地有荒芜者,召人佃种,官田准民田起科;无人种者,勘实除豁租额。臣勘得昆山等县民以死、徒、从军除籍者三万三千四百七十二户,所遗官田,召人佃种,应准民田科者二千九百八十二顷,其间应减秋粮一十四万九千五百一十石,已尝申达户部,未奉处分。况官田有没入海者,粮额尚在,乞皆如诏书除豁。”又言:“本府所属长洲等七县,旧有民三十六万余户,秋粮二百七十七万九千余石。其中民粮止一十五万三千一百七十余石,官粮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九百三十余石。官田每亩科粮不等,自五斗至三石。洪武间,征各县民有民粮者,出马二百余匹,役于濠梁等驿。又出丁、船役于水驿及递运所。永乐间,北方民饥,征本府民有民粮者出马二百四十余匹,役于铜城等驿,约至三年,仍令土民代还。比因有民粮者不足,又以有官粮者补之,至今三十余年,未曾更代。民实困苦。”又言:“工部近征阔三梭布八百匹。浙江布政司凡十有一府,民粮二百六十余万,所出不过百匹,苏州一府独七百匹,其余征科不均,往往类此。乞继今凡有科征,或以民粮,或以户口为度,庶几多寡适均,公务易集,人民可苏。”又言:“各都司、布政司及直隶卫、府、州,县仓岁收税粮,出给通关付纳户赍缴户部查理,至为详谨。而有亡赖之徒,私贿仓官、斗级,包收揽纳,虚出通关,甚至伪造印信。事觉,犯者虽置刑辟,而税粮已为侵欺,不免重征,实为民患。乞继今各处仓廒收粮,亦如各部行移勘合,编写字号底簿,一样三本,一存于部、一付各处府、州,一同编过勘合、通关纸发该仓掌印官,相沿收掌。凡所纳粮,不拘多寡,截日填给通关,不许洗改。或差错,则明白圈注,用印钤盖,以付纳户收领,回县缴送府、州,比对硃墨字号相同,然后转缴该部。如此则税粮易清,奸弊顿革。”悉从之。

  

  七月己未,行在户部奏:“直隶松江府没官田,宜准民例起科。古额官田积年逋负税粮,请蠲免以苏民困。”上从之。仍命今后各处官田粮,俱准此例。庚辰,免直隶扬州府泰州去年水灾官民租二万二千九百三十余石,马草三万二千六百六十余包。乙酉,平江伯陈瑄言:“高邮郡城西北湖中有神祠。古碑载:神姓耿名遇德,宋哲宗时人。天性忠实,死而为神,屡昭灵感,累封至灵应侯,庙额曰:‘康泽至今,其神有灵。’祷之者,舟行无没溺之患,旱熯有甘澍之应。请令有司春秋祭祀。”上谓礼部尚书胡濙曰:“神有功德及民,应在祀典,果如瑄所言有应,其令有司以时致祭。”

  

  八月戊申,行在户部奏:“徐州所属诸县,连岁水旱相仍,被灾之田甚众,其税粮马草皆无征,乞与蠲免。”从之。己酉,直隶常州府奏:“所属四县,两岁水灾,田稼不收,人民饥窘,已发官粮一万二千二百八十六石赈济,俟秋成还官。”辛亥,置苏州济农仓。苏州田赋素重,其力耕者皆贫民,每岁输纳,粮长里胥,率厚取之,不免贷于富家,富家又数倍取利,而农益贫。工部侍郎周忱巡抚直隶诸郡,兼督赋运至苏。有旨命以官钞平籴储备,以备岁凶,得米二十九万石,分贮于属县。忱令各县于水次置场,别择人总收运,细民径自输米赴场,粮长不得预,遂革多取之弊,民所费视旧减三之一。凡粮当运南京仓,以备北京军官月俸者,率每石加费六斗。忱奏请军官月俸就苏州给之,而征其加费米四十万石,悉储于官,通前所籴六十九万石有奇,书诸籍而官掌之。凡粮远运有失及逋欠者,悉于此给借陪纳,秋成抵数还官,而民免举贷多偿之害。若民修圩岸、浚河道,有乏食者,皆于此给之。定为条约以闻。上然之。于是苏州各县皆置仓,名济农仓。惟崇明阻海,未置,岁歉则于长洲县仓发米一万石往赈之。

  

  九月辛酉,巡按直隶苏松监察御史王来言:“今年四月至六月苦雨,海潮泛滥,漫浸堤圩,苏、松、常、镇四府所属长洲、吴江、昆山、常熟、华亭、上海、宜兴、金坛八县低田皆没,苗稼无收。”上命行在户都遣人复视,蠲其租税。丁卯,直隶苏州府知府况钟言:“苏、松、嘉、湖四府之地,其湖有六,曰:太湖、傍山、杨城、昆承、沙湖、尚湖,广袤凡三千余里,久雨则湖水泛溢,田皆被溺。湖水东南出嘉定县吴淞江,东出昆山县刘家港,东北出常熟县白茆港。永乐初,朝廷遣尚书夏原吉等疏浚河港,水不为患,民得其利。年久淤塞不通,乞如旧遣大臣一员,督府县官于农隙时发民疏浚,则水有所泄,田禾有收。”上命巡抚侍郎周忱与钟计其人力多寡、用工难易以闻。

  

  十月癸巳,置彭城卫仓副使一员。

  

  十一月己未,直隶常州府奏:“宜兴县今年四月以来久雨,水没官民田二千一百三十九顷有奇,禾稼无收。”上命行在户部遣人复视宽恤。甲申,增置直隶淮安、扬州佐贰官各一员,专理赋税。

  

  十二月壬寅,命南京工部修理孝陵殿宇、门庑,以岁久损敝也。辛亥,总兵官、平江伯陈瑄言:“永乐中,运粮官皆历练老成之人,故粮储不乏。今直隶仪真诸卫指挥张纲等,率皆懦弱奸顽,往往粮运耗欠,船坏不修,来年若更用之,误事滋甚。乞敕选能干指挥代之。”上命所司详择以闻。

  

  八年正月,巡按侍郎周忱言:“太仓、镇海、金山等卫所官军月粮,请自本年正月为始,有室家者月支米六斗,无者四斗五升。每岁以一月折支布匹等物,余月给米。其上年未关者,以十分为率,折与一分布、二分钞。”从之。常州府知府莫愚朝觐。乙丑,命南京工部修理詹事府。

  

  五月乙丑,徐州府沛县奏:“今年春夏无雨,人民饥困,乞发预备等仓官粮赈济。”从之。丙子,巡按直隶监察御史王来言:“直隶常州府宜兴、武进二县,连年水涝,田禾薄收,民皆采拾自给,已发仓粮赈济。今年该征税麦,乞如洪武、永乐中例,折收土产棉布。”从之。丙申,淮安府海州、邳州及沭阳、清河、安东、赣榆、宿迁五县各奏,自宣德七年冬至今年春夏不雨,田稼旱伤。上命行在户部遣人复视,蠲其租税。

  

  七月丙子,应天府上元、江宁二县,松江府所属二县,苏州府所属七县,淮安府安东、清河、盐城、山阳、桃源五县,扬州府高邮州及宝应、兴化二县,徐州萧、沛、砀山三县各奏:今年春夏不雨,河水干涸,禾麦焦枯,百姓艰食。命行在户部宽恤之。直隶高邮州奏:“人民二千二百七十户乏食,已于本处预备仓借给米三千四百石,验口赈济。”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奏:“因灾伤,贫民缺食,已发预备仓粮赈济。”各以数闻。辛卯,修理南京会同馆。壬辰,上阅南京法司所奏轻重罪囚,命强盗杀人者皆悉如律,余侵欺偷盗罪并杖一百,谪戍边卫。乙亥,行在兵部右侍郎王骥言:“南京龙虎左、豹韬右二卫调到军士,闻在营口众,月粮不足养赡,致逃匿者多。请命襄城伯李隆审勘,果有不能养赡者,留正军当房家口在营,留一丁协助生理,其余愿还原籍者听。”

  

  八月戊寅,直隶扬州府泰州、通州各奏:今年春夏无雨,田稼无收。

  

  十月戊辰,修南京钟、鼓楼。

  

  九年正月辛丑,南京太监罗智等奏,有盗孝陵祭器者,神宫监官苗青、孝陵卫指挥萧昱等防护不谨,请治其罪。敕襄城伯李隆、佥都御史吴讷严督五城兵马获盗,然后治青等罪。戊申,命南京法司所鞫徒罪囚人,若文职官吏受赃,应罢职役者,及民应摆站输作者,悉发金吾前等卫仓充脚夫,年限满日释放。时仓脚夫于应天府属县佥补,应天府奏供役频繁,民力不足,故有是命。应天府尹邝埜言:“本府京郡,秩正三品,特给银印,与在外府治不同。凡有政务,面奉旨意,及承行六部、都察院札付。比来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按临,遇有公务,辄便追呼府官抄案,甚至呵叱凌辱。及各部清吏司,凡有催科,亦书白牌遣人至府,所遣之人,往往不循体法,辄于公堂擒获吏典,加之捶楚。臣谨按宪纲内监察御史巡按各处与三司官相见,已有定礼。本府在京衙门,旧无御史巡按之仪,而洪武中,各部清吏司亦无批牌追呼之事,今皆恣肆凌压。乞敕行在礼部、都察院议定体式,庶使各安其分。”上谓尚书胡濙等曰:“京府给银印,可见祖宗崇重之意。新进后生,妄自矜大,不守体分,卿等即定议以闻。”

  

  二月庚戌,行在户部奏:“直隶扬州、淮安、徐州等府州县,连岁亢旱,百姓无食,有司虽已发廪劝赈,今公私空匮。”上闻之恻然,敕巡抚侍郎曹弘用心抚恤,如他处有粮,悉移赈之,一切置办科征,尽行停止。直隶淮安府奏:“常盈仓八百间,初同镇江、苏州、扬州诸府卫军民营造,其后敝坏,止令本府缮修,工力浩繁,难于办集。”上是其言,仍令以府卫军民于农隙时协力用工。乙卯,敕淮安、扬州、徐州等卫及巡按御史曰:“去岁亢旱,禾麦不登,兵民艰食,朕甚悯之。今以宽恤事条,特敕颁示尔等,同巡抚侍郎提督,加意抚绥。毋坐视不理,毋违命虐人,必公必勤,使下无失所,庶副朕矜悯黎庶之心。”戊辰,直隶苏州府知府况钟言:“昆山县民有欲脱漏户口避徭役者,往往货贿太仓等卫官旗,妄认亲属、义男、女婿之类,追取赴卫,实不当军。俟再造黄册,复以老幼还乡,于别里附籍带管,原户赋税,累里邻代偿。乞令各卫有如此者,许自陈改正。”事下行在兵部。言:“近已颁军政条例,民诈冒为军者,许改正。今移文各卫所,令限一月内自首免罪。违者,从巡抚侍郎及巡按御史、按察司官捕治。卫所官吏不发遣者,罪同。”从之。癸酉,左副总兵、署都督佥事王瑜言:“淮安清口驿至徐州房村等八驿,止设驿船,冬寒河冻,无马递送。而淮安东北自金城驿至山东登州府蓬莱驿,凡十九驿,俱有马驴空闲。请每驿摘拨马驴十分之三于八驿,带管递送,一年一更。又徐州彭城驿至德州安德驿,河道俱置水闸,积水及则方通往来。而权豪之人,适己自便,启闸不时,往往泄水,漕运实艰。请加禁约,每年正月至六月,使客往来,止由陆路。”命兵部从其言。

  

  三月癸未,修南京奉先殿。壬辰,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佥都御史吴讷等论决强盗。曰:“强盗但得所劫真赃,即无冤抑,不然须审究得实,未可轻决。”乙未,直隶常州府武进县、扬州府兴化县、徐州等州县皆奏去岁水旱,田谷不收,今民缺食,已劝富人分粟赡给,而犹不足。上命尽给各府卫及附近去处所贮官粮赈之,毋致失所。直隶扬州府通州奏:“连年水旱,禾稼不收,民多艰食,乞宽所征孽生马及逋负谷草。”从之。戊戌,副总兵、署都督佥事王瑜等奏,淮安已获强盗马玉等四十五人,俱服罪。上览奏,敕瑜等曰:“强盗虽服罪,更会众官审实,果赃证明白无辞,即如律处决;若尚有辞,即与伸理,不可诬饰,以取己便。”庚子,苏、常等府横民纠合无籍,聚湖荡间,乘舟操兵,登岸劫掠,有杀伤人命者。敕南京守备李隆等,督原差捕盗官,同附近卫所府县及巡检司捕之。

  

  四月辛亥,松江府所属二县皆奏,人民缺食,乞给官仓粮赈济,具以数闻。

  

  五月癸未,直隶苏州府奏:“所属去岁亢旱,田谷无收,今民多饥窘,已发官仓米验口赈济。”丁酉,镇守淮安左副总兵、署左军都督佥事王瑜等奏:“获强盗武贵等八人,鞫问得实,监候待决。”上曰:“强盗必处死,稍不实,死则无辜。”敕瑜等会逛按监察御史及淮安卫府官再审,无冤则决之。庚子,行在户部奏:“比者,皇陵卫老军王福言,本处军民因缺食,多以子女质鬻与人……。行扬州、徐州等府,州、卫、所查勘,有因饥荒以子女质鬻与人者,官为绐价赎还。”从之。应天府溧阳、江宁二县,扬州府通、泰二州,如皋、兴化、泰兴三县各奏自春至夏缺雨,田苗旱伤。行在户部言:“比因旱涝,各处粮草逋欠者,直隶扬州府秋粮一十万三千二百二十九石,应天府江浦县粮二千五百五十二石。”上命悉除免之。

  

  七月辛巳,修淮安府常盈仓。壬午,直隶徐州及砀山县皆奏,去岁夏旱,田谷不收,今年春夏人民多饥,已借官仓米面赈济,俟来年秋收后偿官。各具数闻。

  

  八月壬子,以擒强盗功升泰州卫左所百户高敏为副千户。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奏:“六月以来,蝗蝻生,已发民捕瘗。”命行在户部再遣人驰驿督之。敕谕南直隶应天、苏、松、淮安等府州县曰:“今夏旱蝗荐臻,凡灾伤之处,民多缺食,朕闻之側然。但系工部派办物料,即皆停止。无灾伤之处所派办者,亦令陆续办纳,不得逼迫。差去催办官员,悉令回京。若迁延在外扰民,必罪不贷。”

  

  九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聂用奏:“镇江、常州、苏州、松江四府所属,自六月以来,亢阳不雨,河港干涸,田稼旱伤。”令行在户部宽恤。

  

  十月己酉,直隶应天府之溧水、六合、江宁、上元、句容五县皆奏,今年自春至秋不雨,溪涧绝流,全妨种植。间有种者,亦尽焦槁。土地干坼,寸草不生,民皆饥饿,乞宽减买办物料。上从所言。庚戌,巡抚侍郎曹弘奏:“直隶淮安、扬州、徐州今岁五六月亢旱不雨,苗稼尽枯。至七月霪雨,低田涝伤,民皆乏食。”上命弘督所在有司设法劝分赈济。

  

  十一月乙未,直隶镇江府所属三县奏:人民缺食,已借官仓米谷麦豆济之,俟明年秋成偿官,悉具数闻。壬寅,谪监察御史颉文林戍辽东。文林于南京赃罚库检阅赃物,索铺户等衣物,又于公廨与囚妇乱,各道御史劾奏之。上曰:“贪秽无行,有玷风宪,命杖之,并家属发充辽东边卫军。”

  

  十二月庚申,直隶扬州府泰州,仪真、宝应二县奏:“今年夏秋旱,陂池湖泺皆涸,田稼枯槁,民饥加以疫疠,死亡相继。”上闻之恻然,谓尚书胡濙等曰:“上天降灾,非水则旱,加以疾疫,民何以堪。朕深忧惧,卿等当勉图匡济,有可以回天意、救民命者,其悉以闻。”

  

  宣德十年正月甲戌,敕行在工部及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太监王景弘等:“南京工部凡各处采办,买办一应物料并营造物料,悉皆停罢,军夫工匠人等当放回者,即皆放回。凡差去一应内外官员人等,即便回京,不许托故稽迟。其缘河一带运来木植,悉于所至去处堆垛苫盖,毕日,军夫放遣宁家,官员回京,违者重罪不恕。”戊子,直隶松江府奏:“去岁凶歉,民多缺食,已将预备仓粮给散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辛丑,命户部尚书黄福参赞南京机务,赐之敕曰:“朕嗣承大位,深惟南京根本重地,守备必须严固。卿历事祖宗四十余年,老成忠直,厥绩茂著。今特命卿参赞襄城伯李隆机务,抚绥兵民,训练军马,几百庶务,同隆及太监王景弘等计议而行。卿其益笃乃诚,益励乃志,以副联倚畀之重。钦哉。”

  

  三月乙酉,户部奏:“南京诸卫旗军月米抄钞者多,见贮钞少。龙江、瓦屑二坝岁积柴薪,量存供用外,余皆易钞入官。欲将积薪依抵给军,庶免出纳之劳。”从之。戊子,应天府府尹邝埜奏:“岁比不登,人民乏种,已发仓廪,令于他所贸易播种,俟秋成偿官。”具数以闻。乙未,巡抚浙江、户部右侍郎成均言:“直隶淮安、扬州沿海卫所,设立烽堠,旧拨军瞭望为当,今间有用民者,乞专用军,遇有海洋警急,易为飞报。”从之。

  

  五月甲戌,先是,诏天下贫民缺食,有司量为赈济。直隶扬州府、徐州并属邑旱伤尤甚,人民乏食者亿万计。巡抚侍郎曹弘等督有司赈之。至是具数以闻。丙子,减除南京岁费。先是,上谕南京守备臣曰:“朕体祖宗安养军民之心,凡事皆从减省,尔等宜体朕意,即便从公计议而行。”于是襄城伯李隆等计议,减省内官监米秫谷草;供用库麻、米、茶、蜡;御马监豆、粟、谷草九十二万三千有奇;光禄寺酒箩、麻索、木檐、人夫,尽行革罢。其余巡视官员、在官夫役等项,悉皆减省。行在工部奏:“南京上元等门及城楼铺舍损坏,宜令工部暨襄城伯李隆等发军匠助守门官军修葺。”从之。己卯,行在户部奏:“浙江等处布政司并直隶苏、松等府、州、县自永乐十九年至宣德八年,有全家充军并绝户抛荒官民田地,俱准民田起科,及古额官田照例减除,共减税粮二百七十七万七千三百余石,其中虑有不实。朝廷供给,岁用攸系,请移文各处,委官重加审复。”上曰:“减田租正欲以苏民困,今若又令所司核实,恐其复虚增额,重遗民患。”不从。丁亥,直隶淮安府奏:“所属州县,连年水旱不收,人民艰食。今又征取役夫,宜缓其期,俟秋成发遣。”上命行在工部驰文止之。辛卯,直隶苏州府常熟县知县郭南奏:“各州县佥替粮长多不循公,致奸弊不一,负欠税粮。乞遇佥替时,令州、县官选丁多殷实,为众所服者充役,仍具姓名申达上司。又各处坐提罪囚军匠等项,因解人不当,辗转作弊。宜令各州县于每里甲首内,预选其家稍裕者造册,编给勘合,以凭次第差解。”奏下行在户部,请如其言。从之。

  

  六月癸卯,直隶苏州卫镇抚黄昱奏:“洪武、永乐间,军人月粮一石,已有定制。今太仓、镇海、苏州等卫所,自宣德八年,撙节支放,每军有家小者月关六斗,无者四斗五升,食用不周,乞照旧关支。”从之。甲辰,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奏:“皇城四门及正阳等十三门守卫官军盔甲、旗枪、弓刀等器,年久损弊,请令工部遣官匠与各卫官协力修治。”从之。丁巳,南京守备、内承运库大使袁诚奏:“请以各卫风快船四百艘作战船,令都督陈政总督操江。”上敕守备太监王景弘及襄城伯李隆、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等计议行之。应天府奏:“上元、江宁二县坊、厢长、甲首,俱洪武间起取殷实户充役。后经年久,有投军匠、厨役、官医等户者,每遇造册,辄赂官吏,朦胧作带管,却编奇零户为大户,俾应前役,以致负累失所逃亡者。其江宁、溧水等县,各乡豪猾,又有洒己官粮入他户者,有移他人甲首在已户者,乞重勘造册,如旧编役,审实改正。又龙江里外河泊所,先有网业三百三十七户。后有因事籍没,责令上元等县佥补。所佥农民,因无网业,变卖田宅、人口,倍纳鱼课,以致耗乏者多。每遇更佥,纷然告讦。乞重体实存旧户办课,余不系网业户者,悉令归农。”事下行在户部。复奏,从之。

  

  七月乙亥,给赐南京诸卫所军士冬衣布花。

  

  九月乙亥,升应天府上元县知县李彬为府同知,仍理本县。彬九年任满,巡抚周忱等荐其廉干得民心,故有是命。

  

  壬辰,攒运粮储总兵官及各处巡抚侍郎,与廷臣会议军民利益及正统元年合行事宜上闻:一、运粮官军兑运各处民粮赴京者,量加耗米,以地之远近为差。南直隶每米一石加耗五斗,江北直隶四斗,徐州三斗五升。民运至瓜州、淮安兑运者,正粮尖斛,耗粮平斛,耗粮以三分为率,二分与米,一分以物折之。民愿自运者,于临清收受;一、各处置立济农义仓,收贮赈济米及诸色种子,令州、县正官提督。遇有凶札,依旧制及时给散,秋成偿官,每季具数申部,不许侵欺及他用,违者治罪;一、临清、徐州、淮安仓粮,各差监察御史一员监收;一、松江府近因少米,征收黄豆一万石,比运到京,多有湿烂。宜依时值改收棉布解京;一、运粮官军,每岁止关行粮二石;一、各仓收粮,多有势豪无籍之徒,通同仓官攒典,诳诱民财,宜令巡仓、巡按监察御史伺察究治;一、瓜州风浪险恶,舟难久泊,宜令民就高阜囤米听兑;一、淮安清江浦淮河口运河浅滞,宜加疏浚;一、徐州吕梁洪原引睢水入焉,今睢水过隋堤会汴入淮,各洪浅狭,宜于凤池口或归德州新堤处设闸,复行睢水,以济各洪;一、沙湾、张秋运河,旧引黄河支流,自金龙口入焉。今年久沙聚,河水壅塞,而运河几绝,宜加疏凿。上以所议皆当,从之。

  

  十一月壬申,妖贼缘旭林等伏诛。旭林,江西吉水县僧,妄谈祸福,至安福县武功山,见妇人匡氏,亦依托佛法以惑众,旭林遂与为夫妇。至南京,以符水疗病,言已有玉印刀剑,俱辛天君付与者。用黄纸写坐殿宇,从者授以官爵。入东安门,为守卫者所诘,旭林等以刀剑伤之,官军追至东华门外擒获,械送京师。上命法司鞫实,诛之。

  

  丙戌,升行在通政司左通政周钤为行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

  

  ●第二十五卷 明正统

  

  英宗正统元年正月癸酉,巡抚直隶、行在刑部右侍郎曹弘奏:“直隶淮安府所属饥民,蒙赈济粮米,方得苏息。但去岁薄收,若复追征,民实艰难,乞候丰岁征纳。”事下行在户部。复奏,从之。

  

  二月丁未,应天府江宁县民奏:“本县抛荒官田,令民佃种,已有诏例准民田起科,而粮长不遵,一依官田全征,民受其害。又巧立过乡名色,每年夏税秋粮,索取麦稻,以致小民逋欠。”奏下行在户部。复奏:“令巡抚侍郎体实具闻,以凭究问。”上恐累及平人,但令移文禁止之。己酉,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尹镗言:“臣奉敕赴两淮等处巡捕私盐,而所获盐徒,多江南常熟、江阴等县民。在于宜隶扬州府通州及泰州、如皋县石庄等巡检司亦所擒捕,宜并治罪。乞行江南军卫、有司、巡检司,各设法巡捕禁约。”从之。

  

  三月丁卯朔,敕南京守备内外官员太监王景弘等:“比闻南京承运等八库,递年收贮财物数多,恐年久损坏,负累官攒人等。敕尔等即会各库官员,公同拣阅。除新收堪用之物及一应军器,颜料等项并堪久贮、该用、不坏物件,存留备用,其余一应损坏及不该支销之物,悉令铺户估值,另项收贮,听候支销。”未几,又命行在户部盘点在京各库,仍以是敕之。己卯,增南京旗军人等月粮。时行在户部奏其用度艰难,有室家者宜月增米二斗,无者增一斗五升。从之。甲申,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等,令编马快船舟五十只为一班,遇有官物,差拨装送。

  

  五月壬申,罢修南京冰池、冰窖。庚寅,都察院右副都御使吴讷奏:“南京小官有月支本色不及二石、一石者,故其口食多有不给,虽有廉耻者,亦不免假贷以给日用,乞为增添。”奏下行在户部,复奏。上以即今民困,其姑缓之。

  

  六月壬子,直隶淮安府奏:“所属州县,连年荒歉,人民艰食,原拨起用北京、临清仓粮,乞存留本府常盈仓交纳,以苏民困。”事下行在户部。复奏:请存留六万石。从之。己未,裁省黜罢南京各衙门主事等官二十余人。从吏部郎中余可才言也。

  

  七月辛丑,直隶苏州卫奏:“本卫军原辟屯田一十四顷,因他役未及耕种,而常熟县民人据之以为已有,请仍给军屯种为便。”事下行在户部。复奏:“以为军既他役,不当复给以田,请仍令民佃,而租税如屯田例征收。”从之。

  

  八月甲戌,巡抚直隶右侍郎周忱言:“近制各处卫所官仓改隶府州县,其无府州县者不改。今沿海金山卫仓、并青村、南汇嘴二千户所仓,去松江府并上海县甚迩,宜俱徙至城外,更名改隶为便。”上悉从之。乙亥,巡抚直隶右侍郎周忱奏:“直隶镇江府丹徒、丹阳二县,边临大江。田之没入江者二百三十五顷有奇,租税未除,民甚艰苦。本府有国初蠲税之家,子孙乏绝,其田并归富室,而官司仍蠲其税。以此富者益富,贫者益贫,窃以为并田者宜征其税。没入江者除之,则岁额不损,而百姓均矣。”上命行在户部如其言行之。庚辰,命停征两淮盐课。先是,行在户部以两淮逋负盐课七十万引有奇,遣官追征。至是巡抚侍郎曹弘言:“比年荒旱,民多流亡,若征所逋,益不堪命。”事下行在户部,复奏。上命流亡者悉蠲所负。辛卯,直隶淮安等府各奏:自四月至六月不雨,田禾焦枯。

  

  九月丙申,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高峻言:“徐州城北古河所经,上抵归德,下合清、泗,亘四百余里,无州县关警,逋逃所萃,遂为盗区。宜于薛家道口设巡检司,以稽察奸宄。”从之。戊戌,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参赞机务、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曰:“今命巡抚侍郎周忧兼提督所在屯田各卫,其南京各卫屯田,尔等就与周忱一同提督比较,务使正余米及数,就作官军月粮支用。不敷之数,会计定拨须用,区处公平,俾耕种以时,毋致下人托此生事。尔等其钦承朕命,勿忽。”乙巳,命应天府建社稷坛,春秋祈报,令守臣行事。初,应天府以京郡不置坛,至是上以太社、太稷祭于北京,故有是命。乙卯,直隶苏州府知府况钟奏:“监察御史王琏以巡按代回,越驿乘舟,所至多索隶卒卫从,且携杭州驿夫、门子偕行。”浙江按察司佥事商贤亦劾琏言轻行薄,骋小才而害良民,具条其不法事以闻。上以琏为风宪,乃持势违法如此,命刑部执治之。

  

  十月丙子,直隶松江府奏:所属二县,六月以来久旱不雨,稻禾枯槁,秋粮无从营办,乞为优免。事下行在户部,请复实行之。戊寅,命监察御史李彝、于奎往南京,敕之日:“比者,南京有等权豪之人,不畏公法,侵凌军民,强夺田亩,占据市肆,隐匿军囚,种田看庄小人,依附为非,良善被其扰害。特命尔等前去,逐—躬亲从实勘理。如有权豪之人,自知罪恶,革心改过者,许其自新。逃民,逃军能自首伏,亦发回原役,悉宥不问。其怙终不悛者,具实以闻。”

  

  十一月己未,直隶扬州、苏州、常州府各奏,十月初一日飓风大作,海潮涨涌,所属州县居民漂荡者各数百家。上命行在户部遣官复视以闻。

  

  十二月丙子,革应天府溧阳县广通镇税课局,以其岁课并归溧阳县税课局。

  

  二年正月己未,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各奏:民多缺食,已拨廪赈济。今东作将兴,请仍发廪于他处,贸易谷种,给民播种,俟秋成偿官。从之。

  

  二月庚午,免直隶扬州府兴化县岁办药材,以屡遭荒旱,人民饥甚也。

  

  三月癸卯,免直隶扬州、淮安二卫府逋负户口食盐钞,以比年灾伤故也。

  

  四月辛未,上以南京权贵,怙势占据官私田地六万二千三百五十亩,房屋一千二百二十八间。上以田地给新调旗军之贫者,房屋召军民赁居,原系官者还官。至是襄城伯李隆等奏:“奉敕将占据田地分拨新调旗军,每人五十亩。俱自正统三年征纳子粒。请于太仆寺见在牛内,每人拨与一牛耕种为便。”从之。癸未,初,南京操守旗军、力士、校尉月粮,以营造减节,后以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言仓粮足用,于是有室家者增至八斗,无者六斗。至是,襄城伯李隆复以为言。上命有家室者给一石。

  

  六月己巳,直隶扬州府江都县奏:“民间缺粮,已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甲戌,命淮安军民舟车非还行载货者,悉蠲其税。从监察御史隆英奏也。乙亥,直隶扬州府泰州判官王思敏奏:“洪武以来,内外见任官俱免原籍差徭。今有司差派,无异凡庶,实违旧制。”上命行在户部申明旧制行之。直隶镇江府丹徒县知县胡鉴奏:“本县岁贡芦柴,洪熙元年免半折钞。今都北京,而此皆不急之务,请罢之以苏民力。”从之。

  

  七月庚寅,弛直隶淮安、扬州二府所属川泽之禁。时二府岁饥,官为发廪赈济。行在刑部右侍郎何文渊奏:“仓廪之积有限,江海之利无穷,海菜之类,居民取之可以充食。乞令各处巡检司、河泊所并巡捕、守备官军,听民采取接济,毋得阻遏。”从之。壬寅,右副都御史周铨奏:“南京府军后卫仓收贮累年,乞遇收粮时,先放尽四卫仓,然后复收四卫仓,庶得仓廒陆续空闲。况各处同时粮到,支放不及,宜预给官军一季俸银,及令苏、松、常三府该纳南京粮米,暂于本处空仓收贮。”事下行在户部。言:“陆续空仓宜如其请,俸粮宜令两月预给一次,三府粮有愿折银者,送北京;愿折米者赴南京。”上从之,仍命铨复实南京仓现在及支用粮数以闻。

  

  八月丙寅,免直隶苏州府崇明县淹没地亩租税。己巳,命南京六品以下官俸,三分给本色米,七分折钞。杂职官,准行在官例,给本色米一石。从巡抚侍郎周忱奏请也。

  

  九月己丑,直隶凤阳、扬州、淮安所属州县各奏:“五月以来,霪雨连绵,洪水泛滥,二麦淹没,人民流移,当征粮草,无由办纳。”上命行在户部,遣官复实蠲之。

  

  十月戊辰,监察御史李在修等劾奏南京守备太监罗智、袁诚,各纵奴杀人及贩卖簰筏,恃强入关不税。其奴已为御史韩阳擒治如律,智等当坐纵容之罪。上令智等具实自明,既而伏辜,遂皆宥之。壬午,遣行在通政司右通政李畛往苏、松、常三府,将存留仓粮七十二万九千三百石有奇卖银,准折军官俸粮。癸未,行在通政使司右通政李畛言二事:一、南京六部、都察院等卫门差使官员,请加严禁,不得预差人赴龙江等驿索船。沿江差使官吏,亦不得占坐站船一两月,违者罪之。一、南京会同馆使客廪给,系龙江驿防夫支送,不利往复。乞于在京该收粮米内,量拨一二千石收贮给用。事下户部,复奏,从之。甲申,徐州广运仓大使徐丛等,先以亏折粮追陪还官已足,至是当解京治罪。奏言各卖子女赔粮,艰难已极,乞赐存恤。上命悉宥之。

  

  十一月庚子,停迫徐州广运仓亏折粮米。初,中官银作局副使阮汝丛奏:徐州广运仓官攒人等亏折粮米一万五千六百三石有奇。命行在户部移文追征。至是,斗级二百七十余人诉今年水灾,人民艰食,俟明年收成,将豆麦抵斗赔偿。从之。乙卯,直隶镇江府金坛县民袁济、扬州府高邮州民方珍、江都县民沈鼎等十人,各出谷一千石之上。助官赈济饥民。事闻,各赐敕奖旌劳,仍复其家。

  

  十二月己未,直隶淮安府奏:“邳、海二州赣榆等六县,今年旱潦,田粮征者少,乞存远运粮以备守御官军支用。”从之。丁丑,修南京通江桥东西一带江岸。

  

  三年正月戊戌,命修南京东门仓。

  

  二月己巳,直隶扬州府泰兴县言:“县顺德乡旧有三渠,引湖溉田,今渠塞收薄,田民难于输粮,乞疏之以便民。”上命巡抚侍郎曹弘理之。

  

  三月甲午,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等奏:“今年二月二日黎明,龙江关风浪骤起,坍塌关西南岸埂约长四十余丈,坏直隶苏州府昆山等县粮船五艘,漂流粮米一千五百八十余石。”上命移文户部及巡抚侍郎周忱验实,从之。辛丑,命修南京广积、赃罚、天财、及甲、乙、丁、戊等库。

  

  四月乙卯,敕谕淮安、扬州二府:“去年水潦为患,清河等县民饥特甚,朝廷虽尝赈恤,比闻,尚多丐食道路,朕甚悯之。敕至即发官廪,验口赈济。凡尔长民之官,务须尽心存问,处置得所,毋因循坐视,纵容奸宄作弊,必公必勤,庶副朕恤民之心。”乙丑,直隶徐州砀山县、扬州府高邮州宝应县、淮安县各奏:去年人民乏食,已给官粟赈贷,候秋成抵斗还官。从之。

  

  五月壬辰,南京军器局岁造春季分军器三千七百有奇。丙午,巡按山东、两淮行在刑部右侍郎曹弘奏:“直隶淮安、扬州二府所属,去岁水患民饥,已行赈济。其间多有积水田地并无牛种者,即今征收夏税,恐逼民逃窜。乞遣官勘实,果未耕种者,蠲免税粮;有三五分成熟者,亦暂停征,俟丰岁补纳。”从之。

  

  六月丁巳,行在工部尚书吴中言:“应天府上元、江宁二县民匠例应二年一番赴工,有自宣德七年休番至今,犹未赴工者一千六百余人,请敕有司逮系至京治罪。”从之。

  

  七月癸未朔,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徐州砀山县各奏今夏民缺食,已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丙戌,命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应兑军粮于本处上纳,以民被灾伤,省其加耗故也。

  

  八月己未,筑高邮湖堤,长四百二十五丈。旧用土筑,遇风浪撞激辄败,间用水橛苇束蔽护,亦不经久。至是以甃砖石,复以糯米糊和灰固之,始坚致可久。辛酉,减应天府芦柴钞。乙丑,直隶淮安府邳州河决,田禾伤损。巡抚右侍郎曹弘以闻。诏令随宜修筑。乙亥,免直隶淮安、扬州等府军民所负官马,以其地水旱灾伤故也。

  

  九月庚戌,行在户部奏:“直隶常州府武进县民孔英,实宣圣之后。因其先世道辅嫡孙传心,仕为湖州路南浔镇儒学教谕,子孙因占籍武进,源流世系有所考验,乞如例优免差役。”从之。

  

  十月庚申,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奏:岁旱无收,人民缺食,已将预备仓粮验口赈给。具以数闻。修南京内府丙字等四库。丙寅,应天府并常州府所属州县,各奏今年夏秋不雨,田禾槁死,人民缺食,税粮纳办艰难。上命行在户部遣官复视优恤之。

  

  十一月丁亥,行在吏部言:“总督南京粮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三年秩满,欲行例诣行在,缘铨所掌粮储重务,未可辄离,乞令免来。”从之。庚子,修南京都察院厅。乙巳,巡抚直隶、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奏:“迩来,行在户部定以苏、松、常三府正统三年夏秋税粮折纳布五万匹,解赴陕西买马,今已征足。切计水陆万里,舟车捆载之费,过于输纳之数,途路险远,无人防御,或至失所。乞敕有司水陆应付船只车辆,仍行南京差主事一员监送。”从之。

  

  十二月癸丑,巡抚山东、两淮、行在刑部右侍郎曹弘奏:“近命臣兼理松江盐课,访得各场去年以前共逋负盐五十三万六千九百二十余引,今年又该正额盐一十五万七千七百六十余引有奇。窃惟煮海之功,日有定数,今以数年逋负,责其一日偿之,民何以堪?乞将逋负之数,自今年为始,每年正额之外,带补一分,则民力得以少纾,国给可以暂办。”事下行在户部,复奏言:“带补之法诚为便利,但须十年以上,方可完足。即时准拟,诚虑顽民恃恩怠惰,日就迁延,请通将所逋均作六分,每年额外带补一分,六年内逋负可足。”上从之。壬戌,应天府管马通判朱昂奏:“本府孳生,陪偿等项马驹,每岁管马官吏人等驱赴太仆寺印俵,道途阻远,农务有妨。乞用北京行太仆寺例,本寺委官同兵部委官、监察御史、御马监官遍历有马地方,公同印俵,给与近地空闲人户牧养。其牡马,江南者送凤阳,江北者送徐州,俵与所属牧养,务在酌量程途,毋致劳扰,定其期限,不许耽误。选退不堪马,印依与附近军卫老幼余丁牧养。如此则民遂安生,马获实用。”上谓行在兵部臣曰:“两京事体宜归一,况便于军民,其从之。”

  

  闰二月癸巳,行在刑部主事刘清言:“直隶淮安等府官马,三年要二驹,陪补实难,乞蠲免为便。”事下行在兵部会议,佥谓,“马驹已有定规,若免陪补,恐奸人乘此作弊。”从之。

  

  三月己酉朔,巡抚直隶、行在工部右侍郎周忱奏:“应天、镇江等府、州先因亢旱,人民缺食者多,虽有预备仓稻谷,赈济不敷,请敕该部移文取勘诸处官仓量发,以苏民困,秋成还官。”从之。戊辰,南京兵仗局奏:“自宣德八年成造军器、火器共二百四十四万有奇,而工部下有司所市物料,今尚未完,乞令追完,庶不误军需。”上以民力艰食,物料未输者,不许催征。癸酉,增给南京旗军俸粮。

  

  四月甲辰,初,南京工部奉命修孝陵寝殿垣墙,会诏停不急之务,工部侍郎张顺与襄城伯李隆、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会议罢修。事闻,上曰:“修理祖宗陵寝,可谓不急之务乎?”命械顺至京,下狱鞫之。隆、福具奏引服,其言工匠未罢,夫役暂休,皆臣等之罚。上曰:“朕以南京祖宗陵寝所在,付托尔等修守,今仍怠慢如此,论法不可容,姑记其罪。其即督工修完,敢有仍前托故延缓者,必罪不宥。”

  

  五月庚戌,直隶淮安府、徐州各奏,属县有蝗。上谓户部臣曰:“不速扑灭,恐遗民患。即遣人驰传令所司捕之。”

  

  六月戊戌,遣敕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参赞机务、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及五府、六部、都察院等衙门,并示以恤灾事宜,俾遵行之。

  

  七月庚戌,免直隶淮安、扬州、镇江、常州租税,因去岁水旱故也。辛亥,修南京城为雨所坏者。甲寅,免直隶苏、松等府、州、县欠纳买办品物。乙丑,修江都县邵伯驿,起至宝应白马湖一带堤。己巳,直隶宿州卫、宿州、徐州各奏县内蝗。上命行在户部移文巡按御史,严督军民官司,扑灭尽绝以闻。癸酉,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参赞机务、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及六部、都察院曰:“得奏,六月二十九日大风之异,朕用惕然。夫南京国家根本之地,天变若斯,所系非小。卿等皆国家大臣,休戚攸同,宜敬慎庶政,纤毫无忽,密察奸宄,杜渐防微。文臣以安民为重,武臣以兵备为要,念兹在兹,夙夜罔怠。凡有扰害军民不便之事,悉条例以闻,庶副朝廷委任,以钦承上天警戒之意。”

  

  八月戊戌,修南京后湖贮册库。辛丑,增南京文、武官六品、九品俸粮,每月本色米五斗。从副都御史周铨奏请也。乙巳,直隶徐州并扬州府仪真县、常州府宜兴县各奏岁歉民饥,已发廪赈贷,兹具以闻。

  

  九月庚申,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参赞机务、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选补运粮军士。时漕运总兵官、都督佥事武兴言:“各卫运粮官军,往年多有逃回者。今岁龙虎左卫逃回者几二百名,若不勾补,未免负累现在军士包运,非惟粮数有亏,且使小人得计。”奏下行在户部,请敕隆等令于本卫屯军,及现在京各卫食粮军内选补原数漕运,仍令挨捕在逃正身,依律惩治,庶奸顽有警。从之。甲子,应天府奏所属溧水、溧阳、句容、上元、江宁五县,因天雨山水泛涨,冲淹人口头畜、仓库粮钞、官民房屋田地,已委官赈济踏勘,具以闻。己巳,命修南京驯象等十八门外城,以夏秋久雨浸颓故也。

  

  十月己卯,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名奏所属诸县,八月以来,霖雨不止,淹浸禾稻,漂流房屋,男女溺死者众。上命行在户部复视存恤之。

  

  十二月己丑,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奏:“田禾被水淹没无收,租税无从办纳。”上命行在户部复实除之。

  

  五年正月戊申,南京守备参赞机务、少保兼户部尚书黄福卒。壬子,初,监察御史李佳等言:“仪真、瓜州二坝下港浅狭,水路则大舟俱舣于江,宜浚其港。邵伯至宝应湖堤或决,辄坏民田,宜令漕舟归者,载石付所司筑堤。”事下督漕总兵官、都督佥事武兴等复之。至是兴奏:“坝下港以潮泥淤浅,农暇辄浚以为常,湖堤坏者方兴役筑塞。若欲尽甃以石,又役漕卒,恐劳费过当。”上是其言。

  

  二月壬午,初,直隶淮安府知府彭远言:“永乐间,平江伯陈瑄总督漕运,于淮安西湖中筑堤十余里,为挽舟路,令淮安、满浦、南琐三坝夫巡视之。”辛卯,命兵部右侍郎徐琦参赞襄城伯李隆守备南京机务,仍理部事。乙未,是日夜,南京大风雨,坏北门上脊,破官民舟,溺死者甚众,漂官粮三百余石。丁酉,命修南京通济门外桥。庚子,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与言奏:“南京,祖宗定鼎之地,王气所钟,官民人等,往往擅于所居开池掘坎,去泄地脉,壅太平门等处河沟,作池沼,以致潢潦潴滀,淹没民居。请令填补改革,违者加罪。”从之。

  

  三月乙巳,直隶淮安府盐城县奏:“伍祐、新兴二场,运河壅塞,阻商旅行舟,乞浚之。”事下行在工部。复奏:“请下淮安府,俟丰年兴役。”从之。丁未,初,行在光禄寺卿柰亨奏:“直隶常州等府所纳糯米,多杂以粳米,不堪造酒供御,宜退出,令其补纳。”上允其奏。至是监察御史朱良暹言:“去岁各处薄收,今米已进内,若复盘出籴买,恐负累民难。”上复从良暹言,命收其米。仍命行在户部移文所司,今后不如法,罪之。己未,敕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等:得奏言二月二十二日夜风雨之异,朕惕然祗慎,尔等亦宜体朕心,敬天恤人,其江上所损漕运人舟,既皆飘溺无存,即令户部验数除豁,不许复有科征。各门所损垂脊、兽牌等件,悉令所司如旧修理,不许托此以重扰人。

  

  四月丙子,直隶苏州府吴江县请修湖塘桥。从之。庚寅,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奏:“会同右副都御史周铨议得,南京各卫所屯田余粮,若于在外官仓交纳,令在南京取给,隔远不便。宜令运赴南京利便水次,听各卫委官见数兑纳。其应纳屯所粮,亦令委官就彼见数准给;屯所官军江北卫分屯田,亦依屯例为便。”行在户部请准其言,不为通例。从之。

  

  五月丁未,直隶淮安府彭远言:“满浦、淮安二坝及窑沟一带堤,旧用木石修筑,辄为水所败。近者复欲如前修筑,恐虚糜财力。乞便以猫竹编篓,盛石块于中,为数千矶嘴,以支水势。水不能撞激堤岸,则沙土壅积,益坚久矣。”上是之,令于秋后行役。壬子,应天、淮安二府多蝗,上命行在户部速令有司设法捕之。庚申,命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上海县今年折粮大三梭布五万九千七百三十二匹,免征中等三梭布二万匹,每匹折粮二石,其余折征阔白布。以其民困于水灾故也。

  

  六月戊寅,巡抚南直隶、工部侍郎周忱奏:“苏、松、常、镇四府属县,自去年八月至今年五月大水民饥,已发廪赈之,具数以闻。”甲午,南京守备、襄城伯李隆奏:“积雨坏南京中新河、上新河堤,并济州卫、新江口防水堤,请俟水退,量拨丁夫修筑。”从之。庚子,应天府溧阳县民孔安、江阴县民徐南、丹徒县民李聪俱各出粟麦千石有奇,佐官赈济。诏赐墨书旌劳,仍复其家。

  

  七月辛丑,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宝应县各奏:比因岁歉,人民缺食,已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甲辰,修金河坝。坝在淮安山阳,上接官河,下接盐城。永乐间,置绞关,以通舟楫。后绞关坏,舟楫辄阻,又恐人窃毁坝以泄水,遂塞河口,而往来舟楫,皆纡绕不便。至是盐城知县乞修旧坝,置绞关,以利往来。从之。辛亥,修南京銮驾库。丁亥,修宿迁县邵店社至黄墩社一带堤。

  

  八月庚辰,直隶扬州府奏:“所属州县岁歉,人民缺食,已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

  

  九月丁未,并应天府句容县东阳驿入龙潭水驿为水马驿。丙辰,置直隶扬州府通州狼山巡检司,设巡检一员。

  

  十月乙亥,直隶苏、松、常、镇等府,先被水灾,上敕巡抚、侍郎周忱躬诣勘视。至是忱言:“应天府各卫所,亦罹旱灾,请一体勘实以闻。”上可其奏。己丑,直隶淮安卫奏:“本卫分遣军余修理淮安府常盈仓,皆运粮退出老弱者,比因贫窘,多致逃窜。而守仓旗军三百余人,皆本卫带管食粮,余无差役,况皆精壮丰足,欲将各军不妨守护,凡遇仓廒损敝,相兼斗级修理,庶不误事。”从之。

  

  十一月壬子,诏免直隶苏、松、常、镇等府、太仓、镇海、苏州三卫受灾田粮一百余万石有奇。癸亥,行在户部奏:“南京各卫屯军无他差占,专一屯种。比因荒歉,既蒙蠲其余粮,今守备官又请官粮接济,宜移文勘其缺食是实,令与贫民一体赈济,秋成还官。若将有收屯军冒支者,罪其该管。”从之。

  

  十二月庚午,直隶淮安府桃源县、扬州府江都县俱水旱凶荒,人民缺食,有司发官仓并预备粮验口赈济。壬午,免应天府并直隶淮安、扬州、镇江等府被灾粮草及浥烂粮钞。甲申,蠲直隶淮安府邳州、山阳等州县采木人夫。从知府黄礼言其地遭旱涝,民艰衣食故也。戊子,南京江东马驿及巡检司皆滨江岸,江水败岸,几及其署。守备、襄城伯李隆等请退徙以远其害。命隆等督工徙之。壬辰,直隶淮安府奏:“州民所领牝马及孳牲马驹,岁凶多毙,民方艰食,乞令俟丰年偿官。”从之。

  

  六年正月癸丑,增置南京并在外各卫知事各一员。丙辰,免直隶淮安等二十六卫被灾屯田米二万五百余石,草四千八百余束。庚申,命直隶苏州府知府况钟复任,升正三品俸。钟,九载任满当迁,耆老军民二万余人赴巡按御史张文昌处,陈其能抑强扶弱,乞留复任。文昌以闻,故有是命。

  

  二月辛巳,直隶高邮州知州韩简言:“州官河西接新开湖,东通兴化县,旧设上下二闸,以时启闭,舟行甚便。今闸坏,河不通,且子婴沟塞,沟旁田皆荒芜。又减水阴洞常闭塞,其岸东田早涝辄不收,请俱浚治之。”事下行在工部,请令扬州府复实兴役,毋轻扰民。从之。丁酉,直隶徐州民杨荣等四人,淮安府民岑仲晖等十三人,各出杂粮粟麦一千石有奇赈济。赐敕褒奖,复其家。

  

  三月癸亥,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徐州各奏岁歉民饥,已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是日,南京大风,折孝陵树三百余株,坏官民舟,溺死者五十余人。四月壬辰,敕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参赞机务、兵部右侍郎徐琦曰:“得奏言烈风为灾,此实上天垂警,非偶然也。当谨修人事,祗答天威。今特祭告孝陵及钟山、大江之神,一应祭祀合用仪物,悉令礼部、太常寺备,务在精洁。其损坏官船,令工部修理,淹死人口。令户部就所司每口支与米一石,钞一百贯,优恤其家。南京国家根本所系,朕寝食不忘。尔等皆朝廷简拔,付以守备之寄,宜夙夜尽心,抚恤军民,咸令得所,不许一毫侵扰。操练军务要精熟,不许擅自役使。审察往来,关防奸伪,不可怠忽,尤不可假此生事扰人。尔等须安分守法,洁己奉公,勿纵容家人,怙势虐下,自取罪愆。凡事具闻,不可隐蔽,庶几以副委托之重。”

  

  五月丁酉,给事中张佑言:“南京后湖库收贮天下图册,今与监生厨房相连,所供饮食浩大,日夕炊爨不绝。恐风火未便,请于湖中小渚置房,以舟往来,庶可无患。”从之。丙午,应天府江浦县蝗,命户部会同监察御史严督捕瘗,毋使滋蔓。甲寅,直隶淮安府知府杨理言:“本府贫民,以供给繁重,将屋宅典与富民,期三年,赎以原本,到期即立契永卖。以是贫民往往趁食在外,莫能招抚。臣请过期不赎者,许富民复住三年,准原本以宅还贫民。”事下行在工部议,许富民复住三年,仍以原本之半赎之,经十余年者,即给还。从之。庚申,应天府奏:“岁歉民饥,食粮不足赈济,请以正统六年该征夏麦量留属邑,以备赈给。”事下行在户部,复奏:“本府税麦共一万一千六百余石,除光禄寺、神宫监等衙门岁用一千五百二十石之外,余一万有奇,许存留备用,”从之。

  

  六月丁卯,免直隶淮安府所属灾伤粮草。凡免米麦一十八万一千二百二十余石,草四十二万六千八百六十包有奇。乙亥,南京太庙社稷坛殿宇梁柱多有朽腐者,诏太监刘宁等修理,遣驸马都尉沐昕祭告。丙子,给南京金吾左卫官军骑操马五百六十一匹。辛巳,免直隶徐州并丰、沛二县被灾粮二万二千四百余石,草二万二千一百三十余包。

  

  七月甲子,直隶淮安府民高宗泰、扬州府民徐毅等共二十八人各出谷一千石有奇赈济。赐敕奖谕,复其家。

  

  八月乙丑朔,增给南京各衙门历事、监生月粮,有家小者月支八斗,无者六斗。庚午,直隶常州府武进、江阴、无锡、宜兴县被灾饥民三十一万九千一十七户,有司发官廪米一十八万五千五百六十余石赈济之。癸酉,命修高邮州北门起至张家沟一带湖堤。甲戌,直隶苏州府属县水灾民饥,有司发官廪米四十三万五千余石赈贷之。丁丑,罢收南京上新河船料钞,原差官取回,仍令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差官提督疏通河道,以便往来,湾泊船只,庶无风浪覆溺之险。从巡抚南直隶、工部左侍郎周忱奏请也。

  

  九月癸卯,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户部右侍郎张风奏:“南京米价腾涌,军民艰食,发锦衣等卫仓粮,粜以济之,计粮八十万石,得银二十一万七千两,差官解京。乙巳,直隶淮安等府各奏:“六月霖雨伤稼,租税无征。”上命行在户部复实以闻。丙辰,直隶松江府奏:“所属华亭、上海二县,五月以来不雨,早伤田土八千八百五十九顷,该征岁粮十三万九千八百五十余石,请量收绵布,以苏民困。”命行在户部议行之。直隶徐州萧县奏请修晏家营桥,拆附近石桥添补。许之。庚申,直隶徐州沛县奏:“饥民五千四百余口,官发廪麦二千四百余石赈贷之。”

  

  十月壬申,直隶砀山县奏:“本县儒学、文庙滨水地湿,木朽墙颓,随修辄坏,学东有地高爽,可以徙置。”从之。辛巳,直隶徐州丰县被灾民九百四十二户,有司发官粮一千七百七十石赈济之。癸未,先是,南京江岸累决,已命工部侍郎吴政等修筑。政等言:“水深未便工力,请于农隙时疏江中沙洲,以杀水势,然后用工。”至是复以兴役请。上命守备、丰城侯李贤,太监刘宁同政提督,仍戒其务恤军民,毋容侵扰。辛卯,直隶淮安府民沈彦礼、扬州等府民雷信等各出谷麦千石有奇,佐官赈济。赐玺书旌劳,复其家。

  

  十一月甲午朔,改给南京文武衙门印。先是,北京诸衙门,皆冠以行在字,至是以宫殿成,始去之。而于南京诸衙门增南京二字,遂悉改其印。

  

  闰十一月乙丑,南京工部奏:“国子监请修庙庑堂宇之朽者,然会计物料不足,宜先修庙庑,其堂宇姑缓之。”

  

  十二月丁巳,直隶淮安府奏:“赣榆县临洪镇巡检司,僻居海滨,实盐徒经行之处。旧置弓兵五十人,每遇巡捕,众寡不敌,反为所伤。宜增置一百人为便。”从之。庚申,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马昂等奏:高邮卫千户王政,衔堂叔王阿里赤哥争已职,杖叔致死。上命斩首示众。

  

  七年正月庚午,敕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参赞机务、兵部右侍郎徐琦:“得奏南京内府西安门内失火,烧毁庙房及簿籍以万计。朕惟南京国家根本之地,特以尔等老成勤慎,故托以守备重务,面贻患若此,其翠曷。今特从宽宥。继今宜夙夜尽心,思虐预防,以勤从事,严饬内外官军人等,凡百加谨,庶可无虞。如更怠忽误事,必罪不宥。内使郭敬即送南京刑部,并其众人福顺等究问。仍同南京工部查理所毁之物,其中有应修葺者,具实来闻。”庚辰,南京兵部右侍郎徐琦奏:“前者应天府管马通判朱昂言:‘每岁遣官印俵马匹,多于农种时月,妨民生理。自今江南府县马少户多,宜分官遍历印俵;江北府县马多户少,宜令管马官吏领赴南京太仆寺印俵为便。’事下臣等议,宜如所言。”从之。

  

  二月丁酉,应天府尹李敏奏:“本府上元、江宁二县,富实丁多之家,往往管充钦天监、太医院阴、阳医生、各公主府坟户、太常、光禄二寺厨役;及女户者,一户多至一二十丁,俱避差役,负累小民。又二县坊厢富户,今比洪武中原额,十不及二。究其所由,皆缘递年科差繁重,致其逃窜。”事下户部复议:“以天文、阴阳生,旧准户存一丁习业,不当差役;女户旧免正身,其余俱无优免例。应天府买办,宜移文南京户、礼、工三部。继今凡有科差,计其价贵而用工多者,派附近镇江等府;价贱而工少者,派应天府,务令轻重适均,毋致逼民失所。”上从之。庚子,免直隶徐州萧县灾伤田亩粮六千八百八十余石,草八千六百余包。壬子,命南京工部修治西安门内廊房;命诛南京尚膳监内使郭敬。敬,不慎失火,焚内府廊房六十余间、所贮物料器皿等七十二万五千五百有奇及钱粮簿籍、守卫衣甲,皆为之空。南京刑部奉旨执敬鞫治,狱成以闻。命即诛之。

  

  四月丙午,设南京武学,从监察御史彭勖言也。丁未,命南京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烧煮白盐。

  

  五月辛未,命南京造遮洋船三百五十艘,给官军由海道运粮赴蓟州等仓收贮。修南京三山门、朝阳门、江东门等门楼及全节等坊牌楼十九座。乙亥,增直隶扬州卫所军士月粮。有家小者二斗,无家小者一斗五升。以仓储积数多故也。

  

  六月乙未,直隶徐州所属萧、沛二县,各诉小麦无收,夏麦已准折布。奏下户部,请令麦一石二斗折布一匹,解京交纳。从之。丙申,命南京户部每岁专委官一员,提督放粮,注销粮数。从南京兵科给事中刘昭奏请也。

  

  七月辛酉,筑南京浦子口大胜关堤。先是,江中有洲,激水横流决堤。丰城侯李贤请凿洲引水直流,则堤可固。上可之。会诏蠲天下徭役,遂不果凿,止令筑堤。遣兵部右侍郎徐琦祭告大江之神,然后兴役。癸亥,修扬州卫通州守御千户所城楼水关。庚午,修南京钟鼓楼。壬午,免直隶淮安府被灾州县粮九万余石,草八万四千余包。癸未,修筑淮安西湖中路十余里,以便漕运。

  

  八月辛丑,命苏、松、常等府粮长,岁一更之。从监察御史柳华奏请也。丙午,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运使严贞奏:“所部二十九场,其掘港等六场,地下湿涌,不堪煎办盐课,连年逋负。请令六场灶丁于富安等场暂借空闲盘灶并盐滩草场煎办,以偿所负。俟盐课既足,仍回本场。

  

  十二月丙辰,直隶苏州府知府况钟卒。

  

  八年正月己巳,免直隶淮安府被灾田地夏税小麦一十五万四千三百三十五石有奇。戊寅,南洞神宫道士言:“仁宗皇帝、宣宗皇帝尝幸其宫。前乃民居,山门尚未作,乞敕南京工部徙其居民。”上不允,且曰:“敢再以请,必罪也。”

  

  二月己丑,裁省南京各衙门官员:吏部,员外郎四员、司务一员;兵部,主事四员、司务一员;刑部,主事一员、司务一员、司狱二员;工部,司务一员;都察院,司务一员、司狱三员;大理寺,左右寺副各一员、左评事二员、右评事五员、司务一员;太常寺,博士一员、典簿—员;光禄寺,典簿一员、录事一员、署丞十二员、监事十二员;鸿胪寺,鸣赞二员、序班三十二员。先是,南京户部主事苏洪奏:“南京事简官多,乞裁省。”章下吏部会议,量事繁简,斟酌减省,其数以闻。上从之,故有是命。

  

  三月丙子,应天府溧水县奏:“三湖葛家埠、三湖新沟二河泊所,虽为本县所属衙门,其捕鱼等户,俱在太平府当涂县,难于钳制。请改隶当涂县为便。”从之。

  

  四月庚辰,增直隶苏州、松江缘海卫所旗军月饷。先是,月粮有家小者八斗,只身者五斗五升,老幼者三斗,余米折钞。至是,户部右侍郎焦宏,请有家小者增至一石。从之。辛丑,漕运总兵官、都督武兴奏:“南京水军左等卫官军,兑运粮七千二百六十余石,皆因风浪碎舟,漂流无存。请将原定京粮,如数改于通州输纳,存省耗费脚钱,陪补漂流粮数。”从之。甲寅,先是,光禄寺少卿王贤、淮安府知府彭远皆请修淮安西湖挽舟堤,事下督漕总兵官武兴等,请令直隶及湖广、江西府卫出物料给用。

  

  五月乙卯朔,直隶扬州府海门、兴化二县各奏岁歉民饥,发预备仓粮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

  

  六月己酉,命建南京武学。

  

  七月乙丑,直隶淮安府海州奏:“自去秋至今春不雨,二麦少种,夏初又被风雾损枯子粒,乞将税粮折钞。”事下户部,请令每石折钞百贯解京库备用。从之。壬午,南京守备太监刘宁奏:“先因钞法不通,户部奏准差人于各城门征收军民人等驴驮柴米等物出入者钞贯。今钞通行,乞敕户部免收。”从之。

  

  八月乙亥,巡抚南直隶工部左侍郎周忱奏:“应天、镇江、常州三府天旱,运河干涸,禾苗枯死。”巡按御史孙鼎亦奏乞勘实赈济。上谕户部臣曰:“朕体天恤民,每闻四方来奏水旱,心恒恻然。况南京根本之地,其可忽乎。今旱若是,民必困矣,尔等其速议处之。”

  

  九月丙寅,修南京礼部。从右侍郎赵新奏其朽敝也。

  

  十月庚子,南京守备太监刘宁言:南京各卫六十余处,巡视官关防不周,奸弊滋甚。近年,令军士循次于有米仓分支给,又有离仓远者,其公差、运粮、操江等项军土家小关支不便。上命户部移文南京管粮都御史周铨议其便以闻。铨言:“以南京鼓楼为中,官军居鼓楼以南者,定南仓支给;居鼓楼以北者,定北仓支给。如此则不惟便于军士,抑且易于关防。”上从之。免直隶淮安府桃源、盐城、清河三县去年灾伤粮二万三千七百三十余石,草八万二千六百包有奇。从户部奏也。

  

  十一月乙丑,直隶扬州府兴化县奏:“本县十年之内,八年旱涝灾伤,岁额段匹等物,尚不能完,而况追征其逋负者,民实不堪。”事下巡按御史核实。工部请更待丰饶之岁,如数渐补。从之。

  

  九年二月癸巳,宥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纯罪。先是,南京监察御史叶清,奉敕捕盗于缘江,已而升山西按察佥事去,当奏遣代者。纯恐往复日久,巡捕缺人,盗或窃发,辄先遣监察御史姚福代之,方以闻。都察院劾纯违法,请正其罪。上特宥之,戒毋再犯。戊戌,直隶苏州府奏:“本府属县,俱被水灾,乞将今年起运秋粮存留三十万石,给贷饥民,庶免饿殍流移。”上命户部酌量以闻。辛丑,命修南京钦天监观星台。从本监官奏请也。壬寅,增置松江府蔡庙港、胡家港二堡,摘金山卫屯田官军六百人分守,以备倭寇。从知府赵豫等奏请也。

  

  五月癸丑,免直隶淮安府所属州县旱伤夏麦五万五千余石。

  

  闰七月戊寅朔,应天府奏:江河泛溢,堤防冲决,淹没禾稼,租税无征。上命户部遣官核视以闻。甲申,南京守备等官奏:七月十七日大风雨雹,陵庙树木、宫履门廊、马战船、城内外大小衙门,多被损坏,溺死军民。上遣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参赞机务、兵部右侍郎徐琦,将所仆树木,督人锯取,不宜动土,严禁工人,各加敬慎,不许喧哗亵慢。凡剥落垂脊吻兽等件,皆令收拾顿放,迅扫洁净。仍令该衙门备办合用物件,俟明年春择日修理所坏马、战船并城内外各衙门。令工部及所在官司,量宜以次修整。溺死之家,依例优恤。被灾之人,有在官者,所司量蠲其役。其繁要关隘损坏,即令补完,无致疏虞。然南京国家根本之地,朕自即位以来,凡事减省,未尝轻易劳民,恒恐有司奉行不至。今灾殄若此,必有所致之由。尔等受朕重寄,各宜警省,表率诸司,恪勤乃职,尽心抚恤军民,不可分外一毫侵渔,致其嗟怨。操练军马,不许私役,妨废武备。审察人情,关防奸伪,亦不可因此生事扰人。凡彼中事务缓急,军民利弊,及不急之务,或可减省停止者,即计议奏来。不许玩愒,自取罪愆,尔等钦承朕命,毋忽。丙戌,直隶松江府上海县以存留粮折纳靛青八千斤解库。染人以色浅淡不收,解夫诉其土产更无他易。上命姑收之,自后仍复输粮。

  

  八月乙卯,命南京兵部右侍郎徐琦复职。先是,琦以九年考满复职,仍参赞南京机务。至是,又历三年,奏欲诣京考满。上以参赞事重,就令复职。甲子,监察御史赵忠奏:“苏、松雨水,经月不消。苏、松地下,西有太湖,东有吴淞江、刘家港,北有杨城湖、白茅塘,皆引流注海。今不利泄水者,缘近水居民畏水,预筑堤堰自御,遂令水势淤遏不泄。乞敕所司去民间私筑堤堰。”命巡抚、侍郎周忱按实处之。乙丑,免直隶扬州府属被灾粮草。

  

  九月丁丑,免南京锦衣等卫被灾屯田子粒三万六千七百九十余石。辛巳,罢修南京吏部、户部、礼部、詹事府。先是,南京大风雨,敕守备、丰城侯李贤等,事有不急,可减省、停止者以闻。贤等以是为言,故罢之。辛卯,免直隶镇江府旱灾粮九万九千八百二十余石,草六万八于二百六十余包。

  

  十月,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言:“洪武间,命官于各布政司府、州、县,相其地势可积水处,即令开挑陂塘溉田。壅塞则疏通之,雨涝则放弛之,民蒙其利,盖有年矣。近来废弛,臣巡视所至之地,见其禾稼不收,钱粮逋负,人民饥馑。乞敕该部申明疏修,以为久远之利。”从之。

  

  十一月壬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奎奏:“苏、松、常、镇四府,今年七月大雨,风拔木,洪水冲塌公私庐舍,居民溺死者千数,禾稼尽被淹没,粮草无从办纳。”上命户部核视以闻。

  

  十二月己酉,命修南京通济等十九门城垣。癸丑,免直隶常州府属县去年被灾粮一万五千七十余石,草—十三万九千五百八十余包。丁卯,免南京各卫差操屯军余粮。先是,屯军差操,余丁代种者,征余粮六石。至是丰城侯李贤以为言,命免其征。若地亩拨与别军者,仍征之。

  

  十年正月己卯,直隶常州府武进县民言,太平。永兴二河港湮塞,民失灌溉之利,请及时疏浚。从之。辛巳,南京工部奏:“修天地、山川坛、城隍等十庙、孝陵诸处坟垣、观星台、光禄寺凉楼、膳房、京仓廒、操江等船工皆来完,而各府人夫,每岁农暇止赴工一月,所运材木多露积,恐久则损坏。”事下工部,言:“役一月者,洪武旧制不可改,第可令于各卫倩军余、五城兵马司及应天府佥城中火夫,更替助工。”从之。癸卯,直隶扬州高邮州、兴化县各卫奏。岁歉,军民缺食,乞发廪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

  

  三月庚辰,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居官多不奉法,至侵用官物,杖死无辜。时南京灾异屡见,监察御史杨永归咎贤,劾其状。上命贤自陈,贤具疏请罪。上念其先世勋劳,特宥之。

  

  六月庚申,免直隶常州府所属诸县去年被灾粮九万一千四百余石,草六万二千八十余包。

  

  八月丙辰,巡抚直隶,工部左侍郎周忱奏:“南直隶并浙江嘉、湖等十四府州,正统九年,水灾无征粮米共四十九万三千五百六十三石有奇。”上命户部验实蠲之。壬戌,直隶扬州府江都县奏:“本县缺食人民六千一百二十户,发官廪七千八百余石赈济。”

  

  十月癸卯,直隶扬州府所属州县各奏,四月以来旱伤,秋粮无办。上命户部遣人核实蠲之。

  

  十二月庚申,免直隶扬州府属县水灾粮三千三百余石,草六千七百四十余包。直隶淮安府奏:“海州知州秦贵并赣榆县官吏不应以有收田地,妄报灾伤,希免粮草,乞治其罪。”上曰:“人臣之罪,莫大于欺罔,此而不惩,何以警后。令其巡按御史执问之。”

  

  十一年正月庚寅,直隶上海县粮长盗鬻余粮一万四千四百余石,县民诉之。下巡抚、侍郎周忱。巡按御史郑颙私有所庇,都察院请治其罪,上命宥之。乙未,应天府江浦县江淮驿奏:“本驿自宣德元年收受料豆一千五百石在驿,听候经过官军马骡支给。除陆续支放之外,现存五百二十余石,年久浥烂,无处支销。请令南京户部斟量价值。转行应天府变卖钞贯,收贮备用。庶官得实用,民无负累。”从之。

  

  三月癸巳,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奏:“淮安府满浦、淮安、南锁三坝,旧以无闸而设,后立移风等五闸,其三坝皆废不用。扬州邵伯闸坝,旧以筑堤恐泄水利而设,今堤巳完,其闸坝亦皆不用。白塔河、大桥、潘家庄、新开、江口等闸,旧以地势斗峻,泄水而设。今筑塞年久,其所设官吏人夫皆冗滥,乞减省之。”事下工都。复奏:“满浦、淮安、南锁每坝留官吏各一员,人夫去其半;邵伯闸坝官吏革去,其夫隶邵伯驿;大桥、潘家庄二闸,官吏革去,其夫隶新开、江口二闸。”从之。

  

  四月乙巳,南京工部奏,浚金水河,修午门前东西两廊、砖城外周围直房,其所缺材欲于四川、湖广、浙江等处市买。上曰:“方今民皆艰穷,其缺材不必远市,姑候四方应输者至,及抽分司贮积既多,然后修理。”癸丑,命苏州府知府朱胜乘传赴任,仍赐敕谕之。

  

  五月戊子,修南京甲字等库二百五十余间。筑高邮州西门马头道,以便军民涉湖者。己丑,南京豹韬等卫官军,兑运直隶苏州府粮去京。至扬子江风潮险恶,舟为所覆,漂流米七百四十余石。督运指挥朱谅等奏:“乞将应运京仓米七百四十余石于通州上纳,撙节路费,以补漂流之数。”从之。庚寅,应天府知事倪鉴、上元县县丞张得、江宁县主簿程童为巡按监察御史刘甄以老病黜退,各陈年力未衰,且于例不应考。上命吏部廉之。以鉴等言皆实,令复任。甄坐考核不当,为给事中劾奏,下法司鞫,赎徒还职。甲午,南京僧录司请修大报恩寺塔并穿堂、天王殿、左右廊房。从之。

  

  六月甲子,户部奏:“直隶苏州府昆山县民运白粮一百四十七石赴京,舟至大江,为暴风所覆。追赔之米,杂色不纯,告乞送收京仓,准下年攒运之数支给官军,俟下年起运白粮如数补纳。”上曰:“风波之险,有人力所不及者,虽半纳可也。况又愿下年补纳,其从之。”

  

  七月辛未,应天府及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俯,各奏今年五月、六月,天雨连绵,淹没田苗,漂流居民房舍畜产。命户部遣官核视以闻。癸酉,南京工部言:“神策门后湖里城,为久雨决三十丈。”敕守备、丰城侯李贤等发工修筑。癸巳,起复应天府府尹李敏。敏丁母忧去任,耆民千百余人告保,敏在任公勤廉正,民赖以安,乞夺情任事。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纯等核实以闻,故有是命。

  

  八月丁酉,先是,命南京工部及凤阳府、卫修祖陵殿宇,工稍及完,而督工者辄罢之。至是,南京太常寺复请饬其朽剥木修者。上怒,命锦衣卫遣人械原委官赴京治之。辛亥,直隶江阴县人刘源,献所注司马法五篇。赐钞十锭遣之。戊午,直隶扬州府通州金沙场盐课司副使陈昇奏:“有八里河通运河,洪武间开挑,以便烧盐盘灶,而附近农田、往来客商,亦皆利之。近年淤浅不通,乞敕所司疏浚。”从之。辛酉,淮安府奏:“六月、七月天雨连绵,河水泛涨,淹没民田亩房产。”上命户部遣官核视以闻。

  

  九月戊辰,直隶淮安府奏:“比因水患,民多缺食,已发廪赈济,俟来秋偿官。”从之。癸未,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总督南京粮储,坐金川门草场火,为法司所劾。上命铨自陈。铨具疏陈,伏罪。宥之。

  

  十月丁酉,疏直隶常州府孟渎河。丁未,免直隶淮安府、徐州等州县粮草十分之三,仍命有司发廪济民。丁巳,敕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等,发军夫匠工,疏南京承天门金水河,修千步廊、午门外直宿板房、正阳门城垣。

  

  十一月丁丑,复命南京工部修祖陵殿宇。庚辰,淮安府、徐州各奏夏秋大水,秋粮子粒无征。上命勘实蠲之。癸巳,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铨理南京都察院事,仍督理粮储。

  

  十二月乙巳,增设南京户部主事四员。先是,南京各仓收放粮储,必会推各部官监督,三年更代。至是,南京吏部署部事、郎中赵雍言其不便,请设专官。上从之。

  

  十二年正月乙女,命南京工部改造操江战、快船五百余艘。从守备、丰城侯李贤言旧船损敝也。

  

  二月癸巳朔,户部奏:“直隶淮安府水陆通便,商贾日增,而其课钞之人仍旧。请遣官乘传赶彼,督同府县并税课司官,收受一岁,视其所增,定为常税。”从之。

  

  三月壬辰,南京监察御史范霖等劾南京右副都御史周铨:擅置纪功过二簿,以示威福;各仓设立军斗等项,以作奸弊;令义男擅入内府领折俸布而择其美者;擅杖御史,以报私仇;占官地水塘,以图利己及多好人之妻。南京给事中刘璋等言:霖等举行迟缓,俱宜究问。上命锦衣卫执铨来京鞫治。癸酉,直隶泰兴县奏:“本县官民地七十六顷,地临大江,潮水冲激,坍陷入水,不堪耕种。应征粮一千六百余石,草九百七十余包,递年里甲赔纳,乞除其额,以苏民困。”上命户部勘实,从之。

  

  四月癸卯,南京太平门税课司,旧额办课钞一十九万九千八百三贯,后因钞法不通,加添二万二千三百五十二贯。至是,有司言商税稀少,陪纳艰难。命仍旧额。丙辰,修孝陵、懿文陵讫工。丁巳,免直隶常州、苏州、松江、镇江四府、苏州、镇海二卫被灾秋粮子粒八十八万四千七百七十余石,草二十一万六百三十余包。

  

  闰四月丁卯,直隶淮安府奏所属州、县蝗。上命户部遣官督军民官司捕灭之。己巳,命修南京太庙并社稷坛祭器,从南京太常寺言岁久损敝也。辛卯,免应天府溧阳县水灾田地粮三万六千七百三十余石,草一万九千五十余包。己卯,修南京中军都督府。庚寅,免应天府并南京锦衣等十六卫水灾田地粮。

  

  五月甲辰,南京刑部奏:“南直隶及附近都司,有诉冤者,请受理之。”事下刑部,谓:“旧例南京法司第令收问在京并应天所属囚犯,余俱程递如京。”上命从旧例。丙午,修南京奉先殿。敕守备、丰城侯李贤督工。己酉,命南京工部修历代帝王、本朝功臣、真武、普济、祠山、五显、嘉祐及汉寿亭侯、晋卞忠贞公、南唐刘忠肃王、宋曹武惠王、元卫国忠肃公、都城隍十三庙,俱于内库支给物料。

  

  七月甲辰;免直隶淮安府去年存留草,以其地灾伤故也。

  

  八月甲申,命修南京大理寺。

  

  九月己亥,直隶扬州、苏州诸府、卫各奏夏旱苗枯,禾稼无收,人民饥窘,应征粮草,办纳艰难。上命户部遣官核视以闻。直隶松江府所属各奏夏秋亢旱,田亩无收,人民饥窘。上命户部遣官核视以闻。

  

  十月辛酉,直隶苏州府奏:“本府所属并七县、各卫所文武官军俸粮,岁用米一十余万石。近户部拟定存留不及七万石,支用不敷。乞将原定解京折色粮内,改存备用。”事下户部,议存十万石。从之。

  

  十一月庚戌,南京府军等十四卫,各奏所种屯田因亢旱无收,该征子粒三万六千余石,办纳艰难。上命户部核实从之。

  

  十二月甲子,直隶高邮州奏:“饥民九千五百余口,给借官粮赈济,俟秋成加耗偿官。内孤寡老疾九十七口,免偿。”从之。

  

  十三年三月壬辰,先是,直隶淮安府税课司办课钞一百三十四万贯,存留支折府卫官吏人俸粮不敷。至是,命户部主事李秉开办,今年客钞增至一百八十余万,遂定为例。丙申,修南京鸿胪寺习礼亭、仪门及前后厅堂厢房。

  

  四月癸未,南京武德卫兑粮直隶吴江县,至扬子江被风浪漂流。总兵官,都督武兴奏请减除京仓之数,于通州交纳,用撙脚钱陪补,庶无负欠。从之。

  

  六月丙寅,直隶扬州府如皋县奏:“本县连岁荒歉,人民缺食者千有余户,已发官廪粟二千五百余石赈济。”从之。乙亥,刑部右侍郎薛希琏奏:“淮安府海州等十一州县,连岁水涝蝗旱相侵,加以大疫,死亡者众,人民饥窘特甚,淮安府仓粮数少,支用不敷。”事下户部议:将正统十二年折银小麦秋粮共二十七万石有奇存本府,备淮安等卫官军俸粮支用,其余应起运供用者,仍照原定仓分交纳。从之。

  

  七月丁酉,免直隶扬州府被灾秋粮草。戊申,命修南京前军都督府并钦天监。

  

  八月庚申,设直隶淮安府邳州直河口巡检司巡检一员。辛巳,升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侍讲学士王英为南京礼部尚书。

  

  十月庚申,减免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及中都留守司、淮安大河等卫被灾田地粮草。

  

  十一月丙午,南京内府供用库奏:“在库旧白熟粳米二千五百石,支销不尽,恐日久陈腐,乞给付南京光禄寺备用。”从之。

  

  十二月甲寅,修南京太常寺。壬申,免直隶扬州府泰州、如皋县去年被灾秋粮六千三百余石,马草四千七百余包。

  

  十四年正月辛丑,停征直隶淮安府海州逋负税粮、盐钞、马草诸物。庚戌,免直隶苏州府、卫被灾地亩税粮子粒。辛亥,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岁歉,人民缺食,乞发廉赈济,俟秋成折半偿官。从之。

  

  二月丁丑,升南京吏部左侍郎魏骥为本部尚书。

  

  四月辛亥,修南京后军都督府。辛未,修直隶高邮州砖河塘。乙亥,修南京通济门水关闸。

  

  五月甲午,初,两淮盐运使奏准,永乐中,守支盐商有愿得资本者给与钞,不愿者仍听守支。时判官薛华不询商愿否,概以姓名移南京户部给钞。既而有不愿者,仍复听守支,由是各商姓名重占二牍。户部奏遣主事张斌,同巡按监察御史刘文查册。斌遇疾,乃奏文等恐己发其奸弊,因毒已成疾。上命法司逮治,更遣主事陈汝言往究之。汝言奏:“盐运使耿九畴等受贿重冒,支给盐钞。”俱下法司论罪。九畴等陈诉,上特命谪斌戍辽东铁岭卫,文及九畴等皆宥之。

  

  六月丙辰,是夜南京风雨雷电,谨身等殿灾。甲子,直隶淮安府奏:“上年飞蝗遗种,四月以来清河等四县更复生发,已督令捕治。”

  

  八月丁丑,命罢修南京山川坛殿宇、历代帝王庙、诸仓、厂、寺,监、器皿等工。

  

  九月戊戌,命户部郎中李秉往直隶淮安、扬州二府提督起运粮储赴京。壬寅,命修南京正阳等十一门楼铺官厅及城垣渗漏处,从守备、丰城侯李贤奏请也。

  

  十月甲寅,升南京兵部侍郎徐琦为本部尚书,仍参赞机务。乙亥,应天府江宁县前任主簿王冕言:“南京快,马船供送官物,船夫岁食粮米。近者每遇供送,辄贿其官,将一船所载官物散十余船,甚至暴露船仓之外,而以仓承揽客货。沿途起夫拽送,动辄百余船,有司承送不暇。如马槽,本粗物,暴露日久,至则朽裂不堪用矣。今后在京易办、不急之务,可不必远取。其快船朽烂者,可停送,船夫可令还伍。”命工部议行之。

  

  十一月丁丑朔,诏直隶苏、松等府造盔甲以给边用。

  

  十二月戊申,命修南京天地坛殿宇及山川坛具服殿等处,共三百六十九间。辛酉,升工科掌科给事中陈宜为应天府府丞。

  

  ●第二十六卷 明景泰

  

  景帝景泰元年正月丁丑,直隶松江府上海县民奏:“本府原设松江分司横浦等场盐课司,隶两浙运司。后因灶丁逋负盐课,命巡抚侍郎周忱提督。忱以远乡灶丁不谙煎盐,近场灶丁不务耕植,令远丁出米,给与近丁代煎,彼此俱利,盐课充足。近蒙以分司隶浙江布政使司,不行忱法,又设总催头目,民甚苦之。请仍敕忱提督。”事下监察御史林廷举等议,言:“忱所领事多,不宜复理盐课。宜令浙江布政司推行忱法,革总催头目。”从之。乙未,直隶扬州府泰州、如皋县各奏岁歉,人民缺食,已发廪赈济,俟秋成抵斗偿官。从之。

  

  闰正月庚戌,南京户部奏:“边务方殷,供给军饷,多资盐课。其  官员人等户口食盐,宜暂停支。”从之。丁巳,南京工部奏:“山川坛及历代帝王庙并城垣、仓廒、报恩寺,先命修理,未及全备,适奉诏停止。然此皆不急之事,请从俭修完。”帝曰:“百姓方艰,北鄙未靖,姑缓之。”

  

  二月戊子,都察院左都御史陈镒奏:“南京乃形胜之地,根本之所。今时方多难,彼守备、参赞等官,因循怠弛,恐有奸雄窃发,何以制之。乞推举文武大臣、智勇兼能者往代彼任,训练兵马,镇抚人民。”事下礼部,会官议:“南京守备、参赞等官俱不必易,但各衙门堂上官止一员,事难遍举,当各增一员,共理庶务。”因推举历练老成官员具名以闻。制可。南京兵部尚书徐琦奏:“南京近年以来,储蓄甚少。乞敕户部,今后每遇征收粮草、折色银两、绢布等项,比旧量加分数存留,以备应用。”从之。

  

  三月壬申,命户部晓谕南直隶富贵人民,有继出备粳米四百石,或粟米五百石,或料豆一千五百石;或谷草四千束,或禾草六千束;或堪中鞍马一十五匹,或堪中走递驴连鞍三十头,或牛三十五头,送赴保定府及易州并各驿站缺用去处,愿旌异者,请敕旌异为义民;愿冠带者,给以冠带。从巡抚佥都御史祝暹奏请也。

  

  四月乙亥,户部奏:“应天府溧阳县民彭守学言:直隶常、镇、苏、松等处钱粮,数年以来并无拖欠。攒收之时,加耗每石有七斗、九斗者,及起运兑军,并存留上仓,积出羡余动以万计。因巡抚侍郎周忱不遍历防闲,遂致各该官吏、粮里人等,或指以修学校、盖公馆及整补寺观为名,甚至变卖银两,假公花销,任其所为,不可胜计。臣等切详此弊,容或有之,请选本部郎中等官二员驰驿分往各处,查究追征。”从之。丙子,少保兼兵部尚书于谦言:“一、南京根本之地,今灾异屡见,必有厥由。恐奸人窃发,不可不防;众心摇动,不可不虑。乞敕守备太监及文武重臣,抚恤人民,整饬军马,严防奸细,固守城池。如有远近贼情,即相机行事,庶几弭患于未然:一、各布政司并南、北直隶,以贼扰攘及操练军马,招抚勇敢捕盗,差内外文武官员,络绎道途,迎送频数,得无扰民。乞召还官,其所委事务,令巡抚、镇守官整理,各处镇守官整理各处镇守等项。内臣,凡腹里地方,亦乞减省。庶臣下不致旷职,军民亦免烦扰。”从之。戊子,命大理寺右寺丞李茂于南京审录罪囚,考黜百司,询察兵机,访求民瘼。庚寅,命修南京天、地、社稷坛大祀殿及亭、斋、厨、库。辛丑,南京守备、丰城侯李贤奏:“武学官舍,有肄业五、七年未尝学习弓马者。然兵尚武艺,不可偏废。请以年深及年长者俱于教场操习,每月二次;赴学听讲,别选年幼者,补其员缺。”从之。

  

  五月庚申,命修南京江东等十四门墙垣、栅栏及城楼、官厅、台基等处。辛未,是夜南京雷电大雨,水淹没通济门外军储仓米一万四千三百四十余石、中和桥草场草一十七万一千三百六十余包,并漂没芦席、竹木各十数万。

  

  六月癸酉朔,设直隶淮安府戚家桥巡检司,置巡检一员。久雨,决通济河东西岸,命有司修筑之。壬午,直隶常州府江阴县民陈安常,先出谷二千石赈济,旌为义民。又备草四千束佐军,赐冠带。至是复自陈,愿备草六千束,乞恩旌其故父为义民,立碑墓道。从之。丁亥,都察院奏:“司礼监太监金英家人李庆等,多支官盐,及挟取淮安府民船六十余艘载盐,因而杖死船夫。坐庆绞。”己丑,先是,南京风雨,江水泛涨,坏城垣、官舍、民房甚众,拔神宫监树木二十余株。至是,诏有司修理之。丙申,复命南京兵部尚书徐琦参赞南京机务。巡抚直隶、工部尚书周忱言:“江阴县民周硅,本户原置田三百七十二顷,又兼并诱买小民田二百零七顷五十余亩,诛求私租,谋杀人命,已逮问如律。请以兼并田给附近无田小民。”从之。先是,直隶丹阳等县风雨,民居、圩岸俱坏,及冲决甘露寺等坝。至是,诏有司存恤被灾民户,其所决堤岸修筑之。

  

  七月辛亥,吏部言:“南直隶府、州司狱、驿递、闸坝等官,三年、六年考满,例赴巡按御史查理复职。昨者,司正李鉴言其不便,请令今后南直隶者,赴南京吏部查理复职。”从之。丁巳,直隶江都、仪真二县以水灾闻,命所司修其圩坝之被决、恤其人民之被灾者。辛酉,免直隶海州并安东、盐城二县被水淹没田亩秋粮米四万三千五百九十石,马草一十一万九千余包。丁卯,命应天府府尹李敏复任,升二品俸。敏,以任满九载当代,民千数百人告保留之。南京吏部尚书魏骥等以闻,故命增俸。

  

  八月壬申,先是,廷臣以操备军大集京师,请撙节粮储,以足军饷,并移文南京户部,会官计议,一体节省,以纾民力。至是,南京户部具应减事宜以闻:“一、南京五府、六部等衙门堂上官,一品月减米四石,二品月减米三石,三品月减米二石,四品月减米一石,俱给折色。俟边务宁息,仍旧支米;一、南京锦衣等卫驾驶快船正军,既已月支米一石,及遇差遣,又支行粮四斗,实为冗费。今后正军出差,不与行粮。江淮、济川二卫水夫,并准此例;一、南京各卫屯田之设,本欲种纳子粒,供给军士。比因征操运粮差占数多,屯田废弛。今议每年自十月至明年三月赴操,月支粮五斗;四月至九月,仍旧屯种,不支月粮,比较子粒。其运粮者,既支行粮,月粮亦住支;一、南京光禄寺、太常寺厨役,共一千余名,每名月支米一石,虚费甚多。今议有家小者,月支米六斗;无家小者,月支米四斗。”悉从之。癸酉,南京光禄寺奏:“五月间大水,朝阳门外养牲房皆坏,乞令南京工部修理。”从之。己卯,谪直隶淮安府知府程宗戍辽东,坐擅集民船六十余艘,为太监金英家奴李庆等载货,且事后受其纻丝等赂也。戊子,大理寺右寺丞李茂言:“奉命阅视南京,其兵备实多废弛,且以所急言之,南京为祖宗根本重地,所宜高城深池,以备万一之虞。奈各门城楼,未设椠枝并锁钥,炮铳之备皆无,近城山坡可以通人往来,而巡铺有去城十里之外者,遇警何恃以为固。”又言:“军士贵练习,兵器贵坚致。南京官军舍余虽常操练,然止用纸布盔甲,临敌岂能披坚执锐。操江战船,多有朽敝,不堪遇战,岂能出奇取胜。乞敕该部移文守备文武之臣,原未设者设之,原有而敝者修之。接城山坡,挖掘陡峻,以断行人。巡铺远者徙置近地,以严守备。则城池有金汤之固,军士熟战攻之具,而外患不足忧矣。”从之。乙未,南京水军右等卫、淮安府盐城等县军民管运粮米至通州张家湾等处,被骤水冲没,船米俱失。户部请令来岁如数运通州补纳。从之。

  

  九月壬寅朔,户部言:“近日虽放江南军回位运粮,欲苏民力。然粮多军少,先调征广东军所遣粮亦无人运。乞不为例,于河南、山东、苏、松府、县有巡抚官处,仍行各官提督,其余无巡抚官处,俱遣本部官督同所司,令民攒运。”从之。癸丑,敕谕兵部尚书、靖远伯王骥曰:“南京国家根本重地,安民御寇,必得端重老成刚果之人,始足以副委任。今将命尔往彼总督机务,与同守备太监袁诚等及丰城侯李贤等,同心协力,整饬兵备,严督训练兵马,固守城池,抚安人民。但遇远近贼寇窃发,即相机调兵抚捕;有废坏者,即酌量修理。与夫利当兴,弊当革。凡百事宜听尔会同守备、守官及各衙门计议区划,务在盗息民安,兴利革弊。毋或安于故常,致人嗟怨。尔受朝廷委重,必持廉秉公,勤慎率下。毋自忽怠,有妨公道。尔其钦承朕命,勉之,慎之。”辛酉,修南京正阳门城垣并中和石桥。命以南京龙江批验所掣余盐,准给南京各衙门官俸,每盐三斤折米一斗。从户部奏请也。己巳,免直隶扬州府宝应县淹没地亩租税,凡免米豆五千二百八十余石,草一万一千七十余束。

  

  十月庚辰,敕刑部右侍郎耿九畴曰:“往者命尔巡视盐法,今时命尔不妨前事,仍兼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庐州四府、滁、徐、和三州,抚安兵民,赈济饥荒,修治水利,劝课农务,筑浚城池,操练官军,修补军械,但有贼盗生发,即调官军、民兵剿捕。官员中有廉能公谨者,重加奖劝,贪酷不才者,依律黜之,尤须禁治豪强刁泼之徒。凡有事听尔便宜区划,惟勤惟慎,乃克有济,尔其勉之。”

  

  十一月丁未朔,户部盲:“直隶松江府运折粮官银十万余两,比因河冻,自清河县陆运赴京,恐中途有盗贼,请令锦衣卫遣官领军校驰往防护。”从之。乙卯,修直隶太仓卫吴淞江等处旱寨城垣。

  

  十二月甲戌朔,都给事中林聪等奏:“昨户部署员外郎黄琛往究苏、松等处侵欺钱粮,言犯者无名数,难以执问,户部尚书金濂等奏,欲下巡按御史查勘;都察院左都御史陈鉴等奏,欲仍令琛戴罪往追征之。臣等以为都御史执法之司,户部钱谷之任,今互相推托如此,宜究问。”诏户部、都察院各差能干官一员同琛往查究之。应追征者即追征,分豁者即分豁,侵欺者,具闻处置。丁酉,工部奏:“近闻通州抵徐州运河一带,皆淤塞不通,不疏浚恐妨漕运。徐州等处,请敕佥都御史王竑;通州等处,宜遣在京大臣一员,提督疏浚。”诏不必遣大臣,其令都察院择御史廉能者一人往理之。

  

  二年正月甲寅,诏南直隶巡按官各提督所司,掘灭蝗虫遗种。

  

  二月甲申,少保兼兵部尚书于谦言:“昨者靖远伯王骥奏,南京雷雨击损大报恩寺等塔。”戊子,刑部尚书俞士悦等言:“南京灾异,诏命三法司行在外军民衙门,疏见监囚罪情可矜疑者,乞敕两京三法司俱审录具闻。”从之。给疏徐州至淮安河道人夫口粮。庚寅,敕谕南京文武百官:“迩者上天垂戒,雷雨震击大报恩寺塔。灾异之来,固朕不德所致,亦由尔等在彼不能修职或玩岁愒日,怠弃天工,或假公营私,妨废正道,以致军民嗟怨,责见于天。若非改过自新,何以转灾为福。敕至,尔文武百官,各务省乃躬修乃职,俾公道照明,人心欢悦,庶可少回天意。所有台行事件,条列于后,尔等其钦承之,毋忽。一、南京根本之地,军政最为紧要。尔兵部尚书、靖远伯王骥并守备、管事、内外文武官员,务在昼夜用心,提督操练军马,固守城池,防察奸细。大江操习水战官军,尔等亦须时常亲临点阅,毋事虚文。遇有警急,即便调军,相机行事,星驰奏报。不许因循怠忽,及将官军人等卖放闲住,有妨操守;一、彼处住坐并各轮班匠,止赴本等工役,不许该管官员私占役使,及放买闲,包纳月钱。如无工役,就彼量宜轮替休息,以苏人力;一、彼人民除应当本等差役外,府、州、县官吏不许以答应上司为由,擅自科敛财务及起夫役,重为劳扰,以致嗟怨;一、法司问拟罪囚,务秉至公,不许苟徇私情,妄有出入,致伤和气。其见监问囚徒,即时审录,凡情罪有可矜疑者,奏来处置;一、彼处寺院,不许容隐各处无籍僧徒并无度牒闲杂人等一概在内宿歇久住,饮酒食肉,亵狎侮慢。违者,僧官住持人等,一体治罪;一、各衙门所属官吏中间,果有老疾或素贪污阘茸,不用心办事,事迹显著者,许各该堂上官具实开奏,照例黜罢,不许苟容废事害人。给事中、御史,系近侍耳目官,遇各衙门果有不法事情,就便指实奏闻,不许缄默;一、凡大小事务,应计议而行者,总督、总兵、守备等官,同各该衙门堂上官务在同心计议,从长处置,不许偏执己见,有妨公道。”又敕大报恩寺提调官并僧官、僧徒,责其“恣肆妄为,在外游荡,克减常住钱物,非但不能诚心祈祝,抑且污秽之行彰闻,以致天怒。今姑宽宥尔等,涤虑洗心,痛改前非,秉执公廉,持守戒范,昼夜虔恳,祈福祝厘,以回天意。”

  

  四月辛卯,南京金吾前卫军余宗广等奏:“舟载南京光禄寺官酒二千瓶,行至高邮州清水潭,遇风雨,舟坏酒覆,乞免追赔。”从之。乙未,直隶高邮州宝应县运景泰元年秋粮赴京仓。纳足,余米一百三十石,告欲寄收仓内,准景泰二年秋粮。从之。

  

  五月丁巳,南京龙虎左卫龙江左卫运粮船,有遭风漂没者,总督漕运、右佥都御史王竑请量减应纳京仓米于通州仓纳,省纳费以补其数。从之。己未,革直隶淮安府满浦、淮安、南镇三坝官。庚申,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鉴等奏:“奉命赴苏、松等府,查追尚书周忱递年妄费钱粮。缘今青黄不接之时,粮里之家消乏者多。该追粮者,一人无虑千百石,各诉不足,愿折纳银,每一两作四石,免致籴运。”奏下户部,请准其言。或有愿纳彩缎者,每匹折米十石,亦听其便。从之。癸亥,诏南直隶诸府造军器,输京师。乙丑,南京监察御史朱缙奏:“新江口操备战船,多损漏不堪,请敕南京工部修理。”从之。丁卯,南京各卫屯田在江北者,去岁旱灾,其该纳子粒,命暂停征。

  

  六月乙亥,命以直隶扬州府濒江新涨地土,与坍江失田人户耕种。先是,遣户部主事黄琛、王澍,监察御史李鉴往苏、松、常、镇等府,追征尚书周忱所费粮以数十万计,皆远年耗用,于现在官吏粮里追赔,给事中、御史请暂停止。户部尚书金濂执奏不从。忱自陈云:“臣先总督各府粮,见彼处大户不肯纳粮,里甲逼征小民,赔出加耗,代其远运,以致连年负欠。臣遂于宣德八年春赴京,将加耗并远运连脚费、衬仓作固、芦席稻草,并易钱入官。臣见各府或遇赈济饥荒、补纳遭风失盗粮米、买办纳官丝绢、修理舍廨庙学,攒造文册及水旱祈祷、管粮官无马骑坐,俱科于民。于是将所余粮及所易钱,随时支用。有赈贷未还、遇赦宥免者,有估计时值,低昂不一者。缘奉宣宗皇帝并太上皇敕谕,许臣便宜行事,以此支用,不复具闻。今因民人彭守学奏,户部差官勘出前项过征妄费钱粮,致被十三道纠劾,实臣出纳不谨,罪重如山,死有余辜。”礼部尚书杨宁亦言:“忱通同官吏,妄费钱粮,罪乃在忱。而粮于民间追征,民何以堪。况差去官惟务催科,不惟究实。如千石造桥与准数百石,万石盖寺与准数千石,余皆追还,至有抛弃产业,挈家逃窜者。如此逼民,几何不致相聚为盗。伏望圣恩,准勘正统十四年以后侵欺者征纳,以前者蠲免。”诏从之。召回琛、澍、鉴,令巡抚侍郎李敏,俟秋成追完,果赔纳不全者,已之。既而六科十三道复劾忱自陈不实,观其意似为正粮既完,余粮己应得花费,此老奸巨猾之所为,情实难容,乞治其罪。诏以忱年老不问。

  

  七月甲辰,南京操江把总、都指挥佥事许得,坐不严所属,致火延烧马船及军民居宅,赎杖还职。己酉,命修南京皇城诸门。辛亥,蠲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并仪真县景泰元年被灾田亩秋粮米豆千五百石有奇,马草二千余包。

  

  八月丙寅朔,太上皇帝居南宫。直隶扬州府泰州如皋县奏,去秋薄收,今夏民饥,已发廪赈济,俟秋收偿官。从之。己巳,户部奏:“比午召商于各边中纳盐粮,而应者绝少。盖因私盐多而官盐为之阻滞,请禁约之。”遂上所禁事条:“一、各处灶丁,多有通同该管官员,不将已煎盐课入官,而私卖与人。今后务令逐季催督足备,年终类奏。如有逋负,于官员考满之时,罚俸追究,方许赴部;一、官私舟车往来,巡盐、巡河御史等官,严加搜检,如有夹带私盐,则人坐以法,舟车没官;一、盐司官吏于收盐之际,多倍其数,及至放支,受商旅货贿,亦倍其数。其批验盐引所监掣官员,亦图贿赂,苟为文俱不行究竟,宜令巡盐等官,严加私察,犯者谪戍极边;一、起运南京官盐及商旅卖盐,南京于龙江关批验所掣过,赴江东门报名,南京户部委官复视,果无夹带私盐,方许入城;一、淮运司所属,多系滨海,不产五谷,禁盐严,恐贫乏灶丁生计艰难。今后除煎办本家课程之外,果有余盐,许送本盐课司交收,即于附近有司官仓,给米麦以偿灶丁。推盐每引八斗;一、各处盐场,原有山场、滩荡,供采柴薪烧盐。近年多被权豪侵占,宜悉令还官。如有怙终,令巡按御史究治。灶户有缺,或于有司佥补,或于现在灶丁多者分补;一、商人支盐卖毕,即将截角退引,赴官告缴,封送各该盐司,通类解部。若愆期不缴,盐司移文追问。”帝曰:“盐禁不严,恐官盐为之阻滞;禁之太密,恐细民难于度日。持禁者尤须斟酌以行。”直隶苏州府常熟县奏:“本县顾新塘,南至尚湖,北至扬子江,灌民田甚多。近着淤塞,乞发丁夫疏浚。”从之。已亥,直隶淮安府清河县之清河小坊村,沭阳县之郭家、桑墟庄,海州之驰峰、芦家庄,赣榆县之中岗、下分水岭,山阳县之淮北、下关九递运所,国初建置,以通辽东朝贡于南京。至是以旷闲,命俱革之。

  

  九月戊戌,免直隶镇江府所属去年水灾田地秋粮三万八千八十余石,马草一万九千五百五十余束。甲辰,敕监察御史张奎,往直隶扬州等府清理军伍。初,自济宁至徐州,设管河主事三员,至是以官多民扰,减一员。从总督漕运、左佥都御史王竑请也。戊申,免直隶扬州府所属州,县去年被灾田地秋粮之半。

  

  十月丙寅,南京总督、兵部尚书、靖远伯王骥等奏:“近因清理军政,查得永乐十九年分调北京官军,其户丁寄住南京者,几四万人。缘其不服屯种操练,又听原卫管束,往往游手闲旷,恣肆为非。况俱在营生长,习知军旅之事,若令发遣北京操守,实为有益。乞将一丁至五丁者,全家起发;十丁以上有置成产业者,五丁起发,五丁存留屯操;二十丁至三十丁者,如例中半起留;丁多不愿留者,听从起遣。庶几两京官军各得其用,屯粮有增而人无闲旷矣。”事下兵科议,如所拟。从之。壬申,减巡河御史二员,罢南京捕盗监察御史。时,遣御史二员,于长芦、两淮巡盐,又遣御史四员,分巡南、北河道。而南京又岁遣御史一员,于淮、扬地方捕盗,及巡抚、巡按、督漕、清军等项官俱往来淮、扬间不绝,有司供费不给。给事中李瓒以为言。都察院议罢巡河御史二员,令巡盐史兼之,其捕盗御史亦令巡盐等御史兼之。故有是命。癸未,命江西等布政司及南直隶府、县造遮洋船百八十艘。时右佥都御史王竑言,运粮舟船,年久朽敝,乞令有司修造。故有是命。壬辰,敕谕右佥都御史王竑曰:“先命刑部右侍郎耿九畴,往淮安等府、州巡抚,今已召回京,特命尔仍依前敕,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庐州等三府并徐、和二州,抚安兵民,禁防盗贼,督令所司,凡遇人民饥荒,设法赈济;水势失利,设法修治;农务废弛,及时劝课;城池坍塌,用工修理;官军闲逸,令常川操练;器械损缺,令量宜修备。或有远近盗贼生发,即调官军剿捕。毋或因循,以致滋蔓。仍常宣布朝廷抚安军民之意,振作卫、府、州、县奉公守法之心。官员中有廉勤公谨,致盗息民安,军政修举者,量加奖劝;其贪酷不才,害军害民者,除五品以上及军职具奏区处,文职六品以下并豪强,把持官府,刁泼军民人等,尔即拿问如律。凡有事便军民者,听尔从宜置处具奏。尔为朝廷宪臣,受朕之委任,必须宽猛适宜,于事乃克有济。盗息民安,地方宁靖,斯尔之能。若或处置无方,致有乖误,其惟尔不任。尔其钦承朕命,毋怠。”

  

  十一月乙亥,命修南京国子监大成殿两庑斜廊、棂星门、号房。

  

  十二月辛未,调礼部尚书杨宁于南京刑部;右侍郎姚夔于南京礼部。时都察院左都御史王文言:“南京近来灾异迭见,且根本之地,各堂上正官不宜久缺,乞选择升调补之。”故有是命。丙子,移直隶昆山县石浦巡检司于千墩浦口,其路当总会,时有盐徒盗贼出没也。丙申,升南京户部左侍郎张凤为本部尚书。

  

  景泰三年正月壬子,驸马都尉石璟奉使湖广,令家奴货私盐,载以官舟,又尝夺苏州民田。六科十三道交劾其罪。命都察院执鞫之,论璟赎徒还职。诏免璟官为民,家奴二人俱杖戍边。乙卯,监察御史陈纲言:“江南漕舟,俱从江阴夏港并孟渎河出大江,溯流三百里抵瓜州,往往风水失利。今江南岸有南新河,在常州府城西;江北岸有北新河,在泰兴县,正相对;江北又有白塔河,在江都县,与江南孟渎河参差相对。若由此二处横渡,江面甚近。但北新河、白塔河淤塞,俱用疏浚,北新河须二十万夫,白塔河须七万夫可就。宣德间曾于白塔河置闸,潮涨入闸,则沙土积塞;潮落启闸,则运河水泄。今可易闸以坝。”章下工部。复奏:“纲言可行,当以苏、松、常、镇、扬、淮六府共事。”上以未经按视,令移文尚书石璞措置。

  

  二月庚辰,蠲直隶淮安府海州景泰元年被灾地亩秋粮二万三千七百八十石有奇,草六万四千六百六十余包。

  

  四月乙丑,设直隶扬州府宝应县衡阳镇巡检司。丁卯,直隶无锡县民奏:“百渎河内有马桥、驴桥、方桥、李村坊、梅村坊、袁墅浜、许港浜,冷村浜、香、庙泾、虎渎,先年河道深阔,民田得以灌溉。今皆浅涩,乞发附近民夫疏浚。”事下工部。复奏:“宜令有司勘实疏浚。”从之。戊寅,升直隶淮安府宿迁县主簿应永富为本县知县。民数百人奏保其莅事勤能也。癸未,免直隶扬州府高邮州兴化县旱灾田地秋粮二万四千六十余石、马草四万六千五百五十余包。南京总督机务、兵部尚书、靖远伯王骥致仕。命南京兵部尚书徐琦参赞守备机务。戊子,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张纯奏:“旧制两京各设饭院一所,官备廪米,养济贫病军民。近者户部以撙节粮储,俱令停罢,遂致贫病军民等人,无所依赖。乞仍归开设,选差公廉御史、给事中不时稽考,庶几上无妄费,下沾实惠。”从之。

  

  五月庚子,升四川左布政使张惠为南京礼部尚书。己酉,户部言:“南京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余盐堆积猥多,恐致亏折。请准作南京文武官本色俸粮,每盐五斤,准粮一斗。后凡积至五万斤以上,如例折支。”从之。庚戌,直隶常熟县民马以良言二事:“一、本县山泾七浦塘年久湮塞,妨民灌溉,请浚治之。仍如永乐、宣德中例,遣大臣巡视府、县,劝课农桑;一、苏州、松、常等府,每岁于内府供用库,纳白粳糯粮,积弊未去,折耗太多,小民竭钱,贩鬻子女,以偿负债。乞如光禄寺例,委给事、御史监收。”诏巡抚侍郎严督府、县正官,修治河道。农务,令管粮官兼理之;内府收粮,都察院委公正御史监视。

  

  六月乙亥,户部奏:“各处巡抚侍郎,都御史等官,每岁八月回京议事,今各处贼寇未宁,逃移尚多,请移文江、浙等处巡抚、右都御史李实等俱留巡抚,应议之事,奏闻区处。”从之。丙子,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轩輗奏:“臣奉命于南京总督粮储,今各处仓庾出纳甚繁,官员贤否不一,任情为弊者甚众。请如巡抚例,赴京会议兴利除弊之事。”从之。戊子,命申明盐禁。户部奏:“国家边计,专仰于盐。迩岁以来,私盐盛行,而兴贩者多,官盐价轻而中纳者少。且如直隶扬州地名狼山、瞭角觜等处,路当冲要,其土豪纠合势要,持兵挟矢,势如强贼,夤夜贸易,动以万计。若不禁治,恐边方缺食,召商不愿,有误边备。乞移文严督缉捕。但越境货卖者,送官究问,发辽东铁岭卫充军,妻子随往。有司受赇故纵者,亦发充军。捕获之人,量加给赏。”从之。己丑,升南京太常寺卿章文为南京礼部尚书,仍掌寺事。总督漕运、巡抚淮安等处右佥都御史王竑奏:“淮安海、邳二州,安东等县,大水冲塌军民庐舍,漂流畜产农具,麦田淹没,人民缺食。已督有司给粮赈济,并将科买物料,逋负税粮,暂从宽缓。”事下该衙门议行。

  

  七月壬辰,罢两淮御史巡盐。盐法司令巡抚、巡按官兼理之。癸巳,直隶苏州府经历司奏:“先诏有司成造军器,皆用在官船车输运,而牧民官贪污,仍复绐称借贷,敛取于民,以肥家。”事下工部,请令名按察司、巡按御史廉其违诏之罪。从之。甲午,命南京守备官同工部修大报恩寺。丙午,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竑奏:“今年夏初,淮安雨水,二麦无收。至五月,复被水涨,冲塌房屋,漂流人畜,失业缺食者众。乞免征夏税,以苏民困。”诏户部遣官复视处之。戊午,命徐州今岁夏税准折征银、布,以水灾伤麦也。

  

  八月乙丑,浙江参政胡清言:“直隶镇江府,有河通常州府,河有新港、奔牛等坝,止能容小船往来,而输运粮草大船,俱涉历大江,风涛不测,常致损溺。请敕有司开疏其河,革去其坝,惟置石闸以蓄水,则船通而害除矣。”事下工部,移文核实,咸以为便。从之。丁丑,命南直隶巡按官勘实所属水灾田地应征粮草、户口盐粮及负欠军物料、马匹,悉为优免,饥民量发官廪赈济。乙酉,南直隶民以水灾流移,趁食者在在有之。山东按察司佥事古镛奏:“令各处官司设法安置,给粮赈济。”从之。丁亥,直隶徐州奏:“本州饥民数多,预备粮已尽,乞借广运仓粮,量加赈济,候秋成偿官。”从之。

  

  九月庚寅,免直隶淮安府所属州、县毋征夏麦九万七千四百九十余石,以其被水灾也。敕谕太子太保兼都察院右都御史王文:“近闻南京地震,江淮以北,直至济宁,水涨淹没房屋禾稼,远近乏食,栖止无所,或至流移。此皆朕所昼夜在心,不遑安于寝食者也。朕以尔为宪臣之长,素有干济之才,特命往理其事。凡所至处,苟有可以安辑国家,拯济生民,通顺河道,一切兴利除害之事,悉听尔广询访,便宜而行。有应奏请及与山东巡抚方面府、州、县及公差官员会同计议、从长处置者,并听议行。务在停当,举之有益,行之无弊。凡前数事,为之果有成效,尔即具奏。”癸卯,山东右参议刘整奏:“臣同佥事王琬,专理河道,北抵河间之吴桥,南至徐州之沛县,道路一千余里,臣等不能周历。凡有急务,移文各州、县官。奈各官不即躬亲修理,止令阴阳、医生等董率夫役,致常逃窜误事。乞敕吏部于邻河府、州、县各添设官一员,专理河道,仍赐臣等敕,提督修理,庶事有统属,不致乖误。”从之。复设直隶松江府管粮通判、华亭县县丞、主簿、上海县丞各一员。甲辰,户部奏:“南京锦衣卫等卫屯田旗军,多在应天屯种,递年专占民田,不纳子粒。乞敕南京提督仓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轩輗,兼管南京各卫屯种,如例催比征。如有夺占,就行惩治。”从之。庚戌,敕总督漕运、巡抚淮安等处右佥都御史王竑曰:“已尝命尔总督漕运,兼巡直隶扬州、庐州、淮安三府并徐、和二州。今复命尔兼巡抚风阳府、滁州,仍兼理两淮盐课。总督运司官吏,督工煎办,时常巡历行盐地方,提督缉捕私贩之徒,听尔量情发落。重则械送来京处治,俱没其盐入官。运及场官吏,若贪图贿赂、不用心提督煎办,致亏欠盐课,阻滞客商者,尔即执问。应奏者,指实具奏。尤须严禁巡捕之人,不许将贫难小民买盐食用,及挑担易换米粮度日者,一概扰害。尔其钦承朕命。”乙卯,直隶淮安府知府丘陵奏:“乞省两淮巡盐、巡河御史,并令巡抚、巡按、清军御史兼理,庶不官多民扰。”事下户部,复奏:“宜令巡河御史郑逵兼理盐法,仍令巡抚、佥都御史王竑兼行提督。”从之。

  

  闰九月庚申,南京国子监祭酒吴节言:“比者监生多因小忿,径以不预己事讼之法司。法司又因其父兄及他事所连,径逮鞫焉,不无荒其学业。请令法司究所讼不预己,及所连轻者,移本监自治。壬戌,巡按直隶监察御史王常奏:“淮安府所属州、县,今年六月以来,雨水泛滥,田禾淹没,冲塌房屋,漂流牲畜,已委知府丘陵等赈济饥民,体勘灾伤田地顷亩,具数以闻。”命户部核实,蠲其租。

  

  戊寅,直隶淮安府知府丘陵奏:“臣因复视水灾,遍历州、县,计其缺食人户,自今九月起至明年四月终止,俱按月给粮,庶不失所。然本府东新、大军二仓粮少,请于常盈仓支给。”事下户部,复奏:“宜移文本部委官主事何铣,验口赈济,俟秋成偿官。”从之。

  

  十月辛卯,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张皙奏:“太监阮仁得以事如南京,沿路多索人马,扰有司。”命先提从仁得官校鞫问。丙申,南京内使范甚送上用物来京,纵其奴李容缚高邮州知州李友文,殴伤。事觉,命送甚司礼监惩治,容戍边开平卫。

  

  十一月戊辰,户部郎中汪浒等奏:“奉命抚安淮安、徐州等被灾地方,切见数处人民,戍役繁兴,迭遭淹涝,殊不聊生。况复应征粮草、马匹、颜料之类,追逼急于星火。乞敕该部量予停罢。”事下该部集议,言:“买办药材,宜从浒言停止;牲口,宜支给官钱买纳。”从之。庚午,太子太保、兼右都御史王文会同南京五府、六部、都察院各堂上官议事以闻:“一、正统十四年,选南京锦衣卫舍人、军余四千余名操备,每人月支米五斗。后续选五千三百余名,未支米。今议原支与未支者俱月支五斗,照旧备操;一、南京各卫驾船军余,每次差遣,旧有行粮,后各住支。今拟往回两月者,人支米八斗,半年者,人支米二石八斗;一、南京各卫,差千户一员带领旗军巡捕,多至三四百人,扰害军民。今议止选廉能官五员,三月一更,专巡捕盗贼及妖言惑众重事,其余斗殴奸淫等事,俱从各兵马司自理;一、南京上元、江宁二县铺户,累年借银买物,送官公用,应给钞一千五百二十余万还之,一向无钞可给。今议将应天、太平、池州、安庆、庐州、扬州、镇江府、和州并江西九江府所属巡检司折纳芦柴并折纳均工钞,俱送官收贮支还;一、上元、江宁二县人户,洪武中拨住房屋,今多焚毁倒塌。而办纳房钞如故,宜移文委官勘实除豁;一、南京光禄寺新添酒户五十名,不无滥占。今议减除三十名以便民;一、上元、江宁二县有丁尽户绝军人,保结至三四十次,未与开豁者。今议曾经保勘十次以上者,除之;一、南京骁骑等卫所屯田,景泰元年,水旱灾伤勘实。奏下户部,不与开豁。但令俟景泰二年征一半,三年征一半。缘今年诏免元年负欠秋粮,若又催迫,上辜圣恩,今议遵诏书停免。”悉从之。

  

  十二月辛丑,修南京銮驾库。乙卯,南京大理寺卿薛瑄奏:“南京细民歌造薪炭、竹帚、锄柄、檐胚,例当抽分。有匿不报,去法司辄科以舶商匿番货罪,尽没入官。夫番货海外珍贵,竹木诸物,腹里所出粗贱,况所砍造,俱贫民以济饥寒,又非泛海富商比。但宜论以匿税律,入半于官。”诏从之。

  

  景泰四年正月丁卯,南京兵科给事中谢倨等奏:“南京自永乐以来,设立巡捕官军,本以息盗安民。奈无籍之徒,以巡捕为由,怀挟私仇,陷害良善,诈骗财物。近者,南京都察院将巡捕官军革去,止留官五员巡捕。然南京地广人稠,岂能遍历,遂致羽林卫千户吴海、曹隆等聚众行劫。乞敕南京守备大臣及兵部、都察院堂上官,会选各卫指挥、千百户公正廉能者,每卫一员,分地巡捕,年满更替。止许缉拿强盗窃贼及谋逆重情,其他闲务不许管理。如有徇私作弊,紊法立功,其兵马司官奸贪不才者,许守备等官公同考察;坐视盗发不捕者,许巡视监察御史纠奏执问,降调别用。”诏以所言甚善,兵部其即行之。己巳,敕巡抚直隶苏州等府卫户部右侍郎李敏、巡抚淮安等府卫右佥都御史王竑,劝输赈济米麦,以实仓庾。甲戌,直隶徐州等处水灾,人民缺食,诏发广运仓粮赈济之。己卯,免直隶凤阳、扬州二府所属州、县去年被灾粮十一万四千余石,草一十四万余包。丁亥,巡抚淮安等处右佥都御史王竑言:“江北徐、淮等处,去年正月大雪异常,树芥数次,夏秋雨水,人民庐舍漂荡,麦稻淹没,老稚颠连流徙。迩者,新春风雨连月,寒洹倍冬,天变如此,祈修省以消之。”上是其言,谕被灾官司,善加抚恤,赈济军民。

  

  二月乙未,诏直隶徐州今年减运京粮,以被灾故也。壬寅,巡抚淮安等处右佥都御史王竑奏:“徐州广运仓粮,除给官军俸廪外,今欲发赈河南、山东并徐州等处被灾饥民,计不及三月而尽。乞敕户部会议,将内外问刑衙门犯杖笞徒流、杂犯死罪,如例纳米赎罪。南京并江南、江北直隶定与徐州仓。”至是户部议:“宜从竑请,定其则例,死罪八十石;三流并徒三年,六十石,余徒四等,递减五石;杖罪每一十,三石;笞罪每一十,二石。”从之。乙卯,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周必兆奏:“徐州知州罗正将出粟大户胡政报作饥民,按月支粮赈济,宜执正问罪。”从之。丙辰,修南京天财库。

  

  三月己未,给南京留守等卫官军马一百一十九匹。裁减各处粮长。时浙江建德县奏:“本县粮止三千余石,旧设粮长二十四名,民苦其扰。”事下户部议:“请移文浙江等布政司并直隶苏州等府、州、县,各谕所属,实征粮米不及万石者,粮长止存一名。仍禁其主事扰民,有犯情重者,谪本处卫所充军。”从之。己巳,南京鸿胪寺奏:“本寺岁久朽敝,不便习仪,乞敕工部修理。”从之。癸酉,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纯奏:“南京旧设饭堂,日济贫困,此祖宗仁民之政也。比岁因虏寇犯边,户部撙节用度,悉奏停止,致孤寡乏食之人,转乎沟壑,诚可怜悯。乞敕户部计议,将南京饭堂仍旧开设。”诏如旧设。戊寅,调南京户部尚书张凤于南京兵部兼参赞军务,升户部右侍郎沈翼为南京户部尚书。辛巳,直隶徐州奏:“本州今年自二月以来,阴雨连绵,麦苗俱已淹死,春田至今不能耕种,恐无收成之望。”事下户部议,请移文右佥都御史王竑并本部原遣郎中黄琛,发官粟验口赈济。其公私逋负及今岁夏税俱与停免。从之。壬午,命礼部右侍郎兼春坊庶子邹斡往济宁、徐州赈济饥荒:“今特命带银三万两,会同内官武银、尚书薛希琏、都御史王暹、王竑于彼设法,或将淮安官仓预备粮储,雇船载至饥荒之处赈济;或收买或劝谕军民富贵之家,助力为之。其各处原收钞者,不必收钞,止令照所收钞时值出米或柴,以助赈济。其地有可赈济之策,皆听尔等便宜处置。淮安、扬州旁近府县,今年夏粮该存留者,悉令运赴徐州交纳备用,其军民船该带仪真、瓜州柴薪赴京纳者,止于徐州等处收纳,赈济徐州等处。二麦无收者,并听勘实免征。希琏等听其各在所巡地方整理,尔斡与银往来计议处置。尔等其益尽乃心。钦哉。”

  

  四月戊子朔,户部以山东东昌及直隶凤阳等府民饥,及沙湾修筑河道夫匠众多,粮储当为撙节,奏请移文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州、县并卫、所官员,应支本色俸粮,俱自四月初一日为始,暂支一石;生员廪米减支五斗;其余折支钞贯。自德州抵淮安驿,使客廪给行支二升;坐支三升,一日经过两驿,不许重支。待收成有粮之日,如旧关给。从之。户部主事戴珤奏:“淮安、徐州所属人民饥穷,弃产抛家,卖妻鬻子。虽有右佥都御史王竑设法劝贷赈恤,缘富室出粟者少,而贫困乏食者多,若不预为蓄积,诚恐患生不虞。乞以淮、浙运司盐召商于淮安、徐州等处官仓上纳米麦,及将淮安船料钞,自今俱折米,每钞五贯,折米三升。其钞旧在京者,亦差人分赍于丰熟地方籴粮实淮安仓,以备振济。”事下户部议:“盐课待给边储,未可递支,船料折米麦,宜从其请,然亦恐不敷。南京官仓积粮数多,年久不无陈腐。请移文南京兵部,量拨空闲马快船,各领粮十万石,每石加耗二升,运赴徐州仓交纳赈济。驾船军士每人赏银一钱。”从之。壬寅,命巡抚南直隶、户部右侍郎李敏,督令苏州府官员劝谕殷实之家,出米麦八百石之上助官赈济者,冠带旌异。癸卯,命南京户部改拨纳南京仓粮三十万石于徐州仓,以备赈济。从户部郎中黄琛奏请也。巡按山东监察御史顾暗奏:“山东、河南、北直隶民被水灾,缺粮赈济。乞敕罪人纳米赎罪,其南京并南北直隶运纳徐州仓。”事下户部,诸如唯言,仍定则例:杂犯死罪纳米六十石,三流并徒三年纳米四十石,余徒递减五石;杖每一十,一石;笞每一十,五斗。从之。丙辰,直隶淮安府安东县典史黄镇言:“山东、徐、邳等处饿殍盈野。臣见运河船皆顺带砖,乞暂免运砖,令其该运一砖者,纳米一升,贮于沿河官仓,备赈饥馑之用。”从之。

  

  五月丁巳,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翰林学士王文奏:“南直隶江北府县地方去岁水灾,今春久雨,军民艰食。皇上屡命官发廪来粮赈济,奈仓粮有限,民饥无穷。臣闻南京储积可足四年之用;嘉、湖粮多,官攒有守支一二十年。乞敕巡抚、侍郎李敏,令将该府运南京粮运于徐州、淮安。其原在徐、淮粮,命巡抚官尽数放支,赈济饥民。若南京乏粮,以嘉、湖粮补足。如此则被灾军民,可使全活,南京仓储亦不缺空。”诏是其请,命户部即议行之。庚申,诏巡抚直隶、侍郎李敏均定应天等府、州官民田。先是,正统中,户部会官议,令江南小户官田改为民田起科,而量改大户民田为官田,以备其数。既又因御史徐郁奏,令所司均配扣算,务使民田量带官田办粮,以苏贫困,俱行巡抚、侍郎周忱清理。然民田多系官豪占据,莫能究竟,其弊仍旧。至是,郁复以为言,户部请从其议。命敏均定搭派,敢有恃强阻滞者,执治其罪。从之。癸酉,南京山西道监察御史李升义奏:“和气致祥,乖气致异,自理之自然,事之必验者也。近年南京宫殿灾地震,今年四月十九日骤风雨,朝阳门城上旗竿摧其半,石城门南边城倾圮,此盖由大臣不能燮理调和之所致也。窃观南京守备、参赞并五府、六部事官,每月朔望会同议事,各执己私,互相嫉妒。或有兴利除害之事,太监谓此事可为,或又必曰不可为,都察院谓此事可行,或又必曰不可行。彼此矛盾,纷纭执拗,事不能成,可谓乖而不知也。又有甚者,总兵戎而威武不扬,管钱谷而奸弊不革,掌刑名者出入人罪,专造作者卖放人匠。以至居铨选、典礼仪、司喉舌、职言路、为守令者,各多不称其职。人民怨嗟,和气消沮,此灾异之所以迭见而不已也。乞命刚明大臣将各官从公考察,内有昏耄庸鄙,妨政坏事者,悉黜退之,别选贤能,以补其阙。仍降诏书戒责,俾皆修省改过,抚安军民,回复和气,庶灾异可弥,而祥瑞可臻。”命礼都会官议。尚书胡濙等奏:“宜敕戒各官,许其自新。”从之。甲戌,直隶徐州大雨,淹没禾稼,民饥愈甚,巡抚、巡按官、右佥都御史王竑等各具以闻。诏命竑悉以改拨支用及盐课粮赈济之。

  

  八月辛卯,南京户部尚书沈翼奏:“先因济宁诸处水灾,转运淮安府常盈仓粮十五万石,于彼赈济。今秋成在迩,彼处已有别项粮储,足给民食,乞将所运常盈仓米转运京师。”又言:“比者出内帑白金三万两,命侍郎邹幹等于济宁、徐州诸处济民。今幹已于德州、淮安二处官廪出米,用白金五千两,僦舟挽运赈济,余未用者,宜仍还内帑。”又言:“巡河风宪等官,每获运粮官军所载私货,即没入所在官司,及至支用,多有贸易侵欺。今后宜令牙侩当时作值,易米上仓。”从之。乙未,总督漕运、右佥都御史王竑奏:“比因直隶徐州、凤阳并山东、河南荒歉,民多流徙趋食。臣委官于河上,每遇经过舟船,量令出米煮粥给之,赖以存活者一百八十八万八千五百余人。又多方劝谕殷实之家,出米、麦、谷、粟二十五万七千三百四十石有奇,银三千六百七十余两,铜钱、棉布半之,给与被灾者五十五万七千四百七十九家。其缺农具、种子者七万四千三百九十七家,臣亦以官物给之。流入外境,而招抚复业者五千五百九十三家,外境流来而安辑之者一万六百余家。即今人颇安业,盗贼稀少,较之去冬,不侔是皆朝廷恩德之所致也。”奏入,诏嘉赏之。戊戌,定万全等处中盐例,淮、浙、长芦盐共一十八万引,召商于万全广盈仓及柴沟堡仓中纳。淮盐者,每引米豆四斗五升,浙盐三斗五升,长芦盐二斗五升。怀安广备仓中纳者,递减三升。

  

  九月庚申,常州府江阴县民言:“本处顺塘河长十里许,东接永利昌运河,西通夏港及扬子江,可通舟楫,灌溉田亩,近为沙土淤塞,乞敕巡抚、侍郎李敏勘实开通,以为民利。”从之。癸亥,命直隶淮安等府、卫并徐州所属官吏俸粮并使客廪给,自今年十月,照旧关支。先是,粮用不给,暂令减支。至是巡抚、右佥都御史王竑以年年颇有收获,宜复其旧。故有是命。

  

  十月甲午,升后军都督佥事徐泰为都督同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竑为左副都御史,仍理漕运。时太子太保兼户部尚书金濂奏:“昨者徐、淮等处水灾,人民艰食,竑身任其责,往来设法赈济,活人数多。况总督漕运,奸贪畏惮,兼理巡抚,军民爱慕。”会少保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陈循亦言:“竑尽心救济,宜量升擢,以励勤劳。”帝以泰与竑同理漕运,久著勤劳,故并进之。己亥,命户部移文各处巡抚、侍郎等官及浙江、江西二布政司、直隶苏、松等府于折银粮内量改三十万石,运赴徐州仓;七十万石运赴淮安仓,听候下年官军兑运。从吏科给事中卢祥奏请也。戊申,初,清江提举司专遣主事一员提调,后以冗裁去,司事尽以属淮安巡河主事项备。至是,备自言独员不胜事,乃以主事郑灵理淮安河道,而备专主提调清江提举司事。

  

  五年正月己未,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王竑奏:“运河自通州抵扬州,俱有员外郎等官监督收放粮、收船料钞及管理洪闸、造船、放砖。此等官员,辄携家以往,占居公馆,役使人夫,日需供给,生事扰人。又南京马快船有例禁约,不许附带私货及往来人等。近年公差官员,每私乘之,宜通行禁约,违者治罪。其掌船官员吏役,妄自应付者,一体罪之。”章下都察院,谓宜允所言,请出榜晓谕。从之。丙寅,蠲直隶淮安府去年被灾田地税粮子粒。南京守备、宁远伯任礼奏,欲革南京武学,其肄业官舍俱送教场,操习弓马。上曰:“操习弓马武艺,固当今之急务,而讲读兵法战策,尤用武之根本。况南京教场官军数万,增此百人不足为多,减此百人不足为少。岂可无故革去,使武学废弛,生徒荡散。所言不允。”辛未,礼部奏:“永乐间,会试取人,不拘额数,不分南北中。宣德、正统例定额数,分南北中。景泰二年依永乐间例。近者工科给事中徐廷章奏准依宣德、正统间例。今会试在迩,合请圣裁。”帝命照宣德、正统间例。

  

  二月庚于,巡抚淮安等处、左副都御史王竑奏:“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运使苏肄,假以朝觐为名,受各场贿赂,宜令巡按御史执问。”从之。丁未,漕运总督、左副都御史王竑奏:“直隶淮、徐等处连年被灾,人民困窘。去岁十一月十六日至今年正月,大雪弥漫,平地数尺,朔风峻急,飘瓦摧垣。淮河、东海冰结四十余里,人民头畜冻死不下万计。鬻卖子女,莫能尽赎;劫夺为非,捕获甚众。原其所以,盖因家无底业,身无完衣,腹无粒食,望绝计穷,大不得已而然耳。伏乞皇上,共责有位之臣修阙德、新厥治。修德也,必钦天命,法祖宗,正伦理,笃思义,戒逸乐,绝异端,广仁爱,厚诚信,释猜疑,务果断,则修德有其诚矣;图治也,必进忠良,远邪佞,专赏罚,伸冤狱,宽赋役,溥赈恤,节财用,禁聚敛,却贡献,罢工役,则图治有其实矣。将见源洁流清,功深效速,万事皆得其理,亿兆生灵咸服其福。而天意不回,天灾不息,未之信也。”诏曰:“观竑所言,诚有忠君恤民之心,朕已深自修省,并敕内外文武群臣,一体责己修政,以弭灾异。凡当行事务,仍令各衙门议行。”戊申,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陈循等奏:“近闻淮、扬、徐州等府、州,自去冬至今,积雪成冰。夏麦已种者,皆不复生。虽欲再种,民多乏种。乞出内帑白金,遣御史等官五人,赍与各府、州正官,责令贸易种子,给与贫民,及时耕布,务责成效,庶几小民不致重困。”诏从其言。己酉,调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张纯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南京太仆寺少卿郑悠奏:“直隶淮安等府、州、县人民,被灾艰难,其两年亏欠马驹,乞不为常例,令其四匹共买补一匹。”从之。

  

  三月乙卯,免应天府所属江宁,上元二县旱灾田地秋粮、马草。命修南京观星台紫微股漏刻、晷景二堂,以其年久损弊也。辛酉,太子太保兼兵部尚书仪铭奏:“近户部郎中陈汝言公干回还,言江南苏、松等府积雪,民冻饥死者甚多。常熟一县至一千八百余人,江北淮、徐等府亦然。有一家七八口全死者,有父死子不能葬,夫死妻不能葬者。其生者无食,四散逃窜,所在仓粮,又各空虚,无以赈济。乞江南、江北分遣大臣巡抚赈恤。”上曰:“览卿所奏,朕心恻然,各处饥民,即驰驿行文与江渊、王竑设法赈济。死伤暴露者,责令有司瘗埋,税粮勘实停免。扬州及苏、常等处,其令王文往抚按赈济之。”己巳,南京六科、十三道奏:“迩见南京诸守备奉敕修理太庙并社稷坛物料之费,会计百万,即令百姓艰苦,如此烦扰,恐不复能堪。乞敕公廉内臣一人,来同南京守备诸臣,从宜勘视,但令修茸损敝,免致糜费财力。”诏曰:“太庙社稷,朝廷重事,工部其仍令加意修理,果非重者,奏闻处之。”戊寅,直隶淮安府奏,自去年十二月以来,累被强贼行劫山阳、盐城、清河、安东及扬州宝应县人民财物。诏吏部尚书、翰林院学士王文设法抚捕,敕之曰:“朕以尔为心腹之臣,已尝命往抚安江北、江南各府,今淮安为尤急。敕至,尔即先其急而后其缓,便宜行事,抚安赈济。仍宣布朕忧悯军民贫困之意,使之各思保养其生,以副朕怀。”

  

  四月甲申,调南京兵部尚书张凤于户部。己亥,太仆寺少卿黄仕俊奏:“南直隶淮安、徐州等处,连年旱涝,始者公私颇有储蓄。去岁以来,私蓄全无,今者公廪亦空,民能免于流离死亡乎?又闻淮、徐以北,疫疠大作,死者不可胜数。乞将被灾极甚之处,今年该征钱粮,俱为除免。轻缓之处,量为宽停。”奏下户部,乞移文抚安赈济官知会。从之。己酉,南京山西道监察御史李叔义奏:“自冬阻春,雪霜隆寒,甚于北方。米价腾贵,人民震惊。此上天垂戒以警于下也。若非除奸弊以弭灾,诚恐变生不测,贻患不小。臣有所见,条例以闻。一、南京饭堂之设,赈济贫民。永乐间,柴米俱出内府,近年俱于上元、江宁二县买办,百姓艰难,供给不敷。今龙江、瓦屑坝,递年积下抽分木植柴炭,朽坏无用。乞敕南京工部,堪用者存留,其无用者。支与饭堂应用,庶无靠损京民;一、上新河井水西门,近年多被势要之家浸占官地,私立塌房。遇客商往来,各令家人,伴当邀接,强勒物货到家,任其货卖。稍有不从,辄加凌辱。乞敕南京都察院禁约,庶抑豪势以便客旅;一、上新河自洪武、永乐年间,湾船入河,以避风浪。近年委官验船收钞,方许在河口湾泊。或遇狂风暴雨,大潮巨浪,无处回避,进退两难,不惟坏船,抑且被盗。乞照旧例,庶无斯害;一、南京神策门直抵金川门一带隍池,近年多为势要之家侵占为田池园圃。乞敕守备大臣并南京都察院堂上官,公同踏勘,务遵旧制开浚,庶得城池深固无虞;一、南京御马监马匹数少,养马旗军数多,送纳苜蓿、青草,多被折取钱物。乞取勘现在马数,定与旗军轮班看养,苜蓿、青草量数派纳,其余旗军退回原卫。庶免虚费粮赏,旷役买闲;一、龙山、清江等厂,堆垛木植甚少,役占军余数多。乞量存看守,余皆退回差操。庶免私役耕种,纳办月钱。”诏以所言多有理,礼部会官详议,可行者宜即行之。

  

  五月己巳,先是,南京城内火焚民居六千余,死于火者三十余人。至是刑部言:“南京,祖宗根本之地,比多灾异,殆文武诸臣,德政罔修所致。请令各谨天德,以回灾变。且命有司赈军民被火之衣食不给者,及焚死之不能葬者。”从之。丁丑,户部奏:“南京横海卫仓失火毁粮,由提督监察御史等官不谨之故,请令法司逮鞫御史、主事、仓官、斗级人等。”从之。

  

  六月辛巳,户部奏:“南京横海卫仓灾,经该监守官攒、军斗俱已执问,其盘量过堪中米,请不拘例,放作官军俸粮。亏折并不堪者,移文南京刑部,于经该监守官攒、军斗名下追赔。”从之。甲午,命总督南京粮储、工部左侍郎李浩兼理屯种。赐敕谕之。戊戌,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应颢奏:“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先因积雪坚凝,天气严寒,麦苗不发。三、四月中方欲滋长,久为霪雨所伤,人民饥窘。乞将应征税麦俱存本处,以备赈济。”命户部议行之。癸卯,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翰林院学士王文奏:“臣奉命赈饥苏州,获长洲县强贼许道师等二百人,鞫之,且得谋反状。道师自称赵王出世,诱乡民为乱,焚其室庐,以绝归心,今械送京。”事下法司,坐道师等八十二人凌迟、籍没,余俱知情故纵,斩。六科都给事中王镇等言:御史李坚、都督李信但奏道师纵火强劫,而文欲大己功,故言谋反,请会官辨其实。于是坐道师等十六人谋反,余俱因饥寒被胁。狱上,诏诛十六人,其被胁者充口外军。丁未,太子太保兼吏部尚书、翰林院学士王文奏:“近以直隶诸处被灾,命臣抚安赈恤,听臣便宜处置。访知苏、松、常、镇四府税粮,常例起运兑军之外,每正粮四石,收银一两,解京备用。近户部要于徐、淮二处积粮储,不准折银,俱令征米,已添运米一百一十六万六十余石,赴徐、淮二处交纳。此时米贵,每银一两,止可籴米二石。正粮一石,连加耗、水脚用银一两有余,方可输纳,比之折银有加三倍。况贫民家无担石之储,又遇积雪严冬,冻饥死者几半。而徐、淮二处,现在仓储亦足支用。臣已遵便宜之制,将各府原拨运徐、淮仓粮,扬州府存收八万石,镇江府存收二万五千石,常州府存收五万三千五百石,苏州府存收四万七千石,松江府存收六万二千石,与各仓现贮并内帑银所易及富民冠带劝借粮,通凑赈济。复将不急之务,榜示停免。共放支苏、松、常、镇并淮安、扬州粮九十七万二百七十三石有奇,赈济六府饥民一百零三万五千二百七十户,男妇大小三百六十二万一千五百三十六口。”

  

  七月辛亥,命直隶常州府无锡县县丞邢隆复任。隆以冗员当去任,耆民千余人,告隆能得民心。新任管粮县丞董仪,疏于政体,乞以易仪。所部上司复实以请。诏从之,取仪回部。别用。南京户部奏:“南京各卫屯军,有选运粮及操备者,虽今奏准取回屯种,令拨守城军余更补。然守备总兵及管漕运官,不即奏行,未免荒废屯田,耗支粮饷。又屯田自右副都御史轩輗升掌本院事,亦无官专理,乞敕各官退出屯军务农,并除都御史一员,或复令輗兼管为便。”诏曰:“屯田重务,岂可废弛,所奏良是,户部其速议行之。”庚申,命少保兼太子太傅、户部尚书陈循等率其属,纂修天下地理志。礼部奏:“遣进士王重等二十九员,分行各布政司并南、北直隶各府、州、县采录事迹。”丙寅,少保兼吏部尚书、东阁大学士王文奏:“直隶苏州府所属,自五月中至六月初,连被大雨,水淹民田,乃臣回江北以后事,宜令巡抚、巡按官躬诣勘实,将应免税粮造册具奏。”从之。戊辰,直隶淮安府所属运京粮,已及中途,本府奉太子少师兼侍郎江渊案复,邀回本处有用。往返之间,有侵欺妄费者。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王竑移文户部,请差官盘复并治其欺罔之罪。户部以闻。诏遣御史并户部官核实之。户部以钞法阻滞,奏请比宣德例,令南京塌房、店舍、菜园并各色大小铺行,俱仍减轻纳钞有差。从之。己巳,直隶海州知州汤沐,请减所属迫于饥饿盗粟者罪。太子太保兼刑部尚书俞士悦因言:“比年天下水旱相仍,赈济之粟有限,而饥民无穷,故不免为盗。宜体《周礼》荒政缓刑之说,如沐所请,凡罹灾之处,验其果因饥为盗者,俱减其罪。”从之。直隶扬州府奏:六月大风雨,湖水泛涨,决高邮、宝应堤岸。命左副都御史王竑,督有司修筑之。癸酉,巡抚直隶淮安等处左副都御史王竑奏:“赈过淮安等府、州并各卫军民一百八十余万,共支官仓并劝借粮五十八万九千余石。”直隶苏、松、淮安、扬州俱大水。事闻,命户部遣官察之。

  

  八月庚辰,工部奏:“南京民家火,延毁应天府六房及阴阳、医学,文移又多煨烬者,宜命南京都察院治府尹马谅等官罪。”从之。乙酉,太子少师兼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江渊奏:“淮安常盈仓、徐州广运仓,俱在城外。去岁流民就彼趁食者众,设有盗劫,将何处置。别有警急,岂能固守。乞令收回二处轮班操军,于淮安筑一小城,以护常盈仓;徐州于城东包砌一周,以护广运仓为便。”命所司议行。礼科等科给事中陈嘉猷等奏:“比闻户部将南京塌房、店舍、菜园、果林及街市各色大小铺行,定立则例,按月输钞。而军民人等畏惧,纳钞艰难,有将铺面关闭,不敢买卖者;有将园圃瓜蔬拔弃而平为空地者;有将果树砍伐而减少株数者。原其所以,盖由开铺面者,已纳门摊钞贯;种园圃者亦有夏税、差役。况其间或借人资本以贸易;或赁人房舍以开张;或因计利多寡而开闭之不常;或因天时雨旱而栽种之弗遂。今若通行编册,按月输钞,则嗟怨载途,民实不堪。臣等思得通钞法者,固经国之当务,顺民情者,尤保邦之当先。使徒利于国,而不顺于民,则所得者小,所失大矣。迩年以来,涝旱灾伤,将遍天下,流移饿殍,充塞道途。去冬今春,各处雨雪过期。江、浙、直隶,今大水为患。矧南京连火被灾,民皆荡产,而重困未苏。南京,实国家根本重地,其间军民人等,多非祖业故居,岂可当此民穷岁歉之时,遽然兴此重科扰民之政,纵使钞法疏通,而民已疲敝不能聊生矣!此臣等之所未喻也。臣等以为,欲足用不在乎此,惟在皇上戒饬群臣,务修节俭,省无益之费,节无功之赏,汰冗官之虚靡廪禄,简凶兵之虚耗粮饷,罢不急之务,禁游食之民,则财赋自充,国用可足,奚必如此烦扰而后有益于国乎!伏望皇上上鉴天变,下悯民穷,将各色应纳钞贯,暂且停止,候丰稔之年,然后举行。若有虑钞法不行,乞敕该部出榜晓谕军民人等,务令钞与铜钱相兼行使,违者治以重罪不恕,如此则国用不亏,下民不扰,诚为两便。”诏曰:“钞法通,本以便民,今既有纳门摊房钞,其菜果园及小铺行暂免,俟丰稔时定夺。”丁酉,内阁臣陈循等言:“各边及直隶、各布政司俱设镇守、巡抚等官,或任提督参赞军务,或专弭盗,抚安民生。民寄一方之纲维,任百责之休咎。虽臣劳而君逸,然情通而政和,修政之要,莫善如此。自宣德以来,巡抚官员,每岁八月一赴京议事,非但在外所行之事,得以亲会多官计议可否,而于朝廷所出之令,得以面承敕旨,无敢稽违,所谓情通政和,正在此也。近因各处边方有警,暂免赴京。因此或四五年,或八九年株守一方,有同方面官员,内外事情,彼此既不浃洽,遂致政务张弛,亦各矛盾。自古事贵斟酌得宜,乞敕该部通行各处巡抚等项文职知会,自南直隶在腹里者,仍旧照例每年一次,着为定例。”命吏部、兵部议行之。己亥,赏直隶苏州卫指挥使谢瑄、指挥佥事朱瑄、苏州府知府汪浒各钞六百贯,彩缎一表里,以擒捕反贼许道师等功也。癸卯,修南京锦衣卫等十卫仓,从南京工部左侍郎李浩言其朽敝也。

  

  九月辛亥,命南京刑部、都察院等衙门,罪囚笞杖徒流、杂犯死罪者.纳米赎罪。从南京兵部尚书张纯奏请也。壬戌,户部尚书张凤等奏:“直隶苏、松、常、扬等府被灾,臣会同少傅兼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直计议,当行十事以闻:一、被灾等处,今年兑军粮石及民运粮石宜停免,令军就淮安常盈、大军等仓、徐州仓、邳州仓支运,每石加耗以补盘剥之费,俱赴通州仓交纳,其民运粮数并各项起运、存留、马草、折银等项,候差官踏勘灾伤,至日奏请定夺;一、被灾等处,今年正月以前民间欠夏秋本色、折色、存留、起运、粮草、花绒,屯军未完子粒,俱暂停征,侯明年秋成,陆续完纳。其余枣株、牛租、课米、户口食盐、钞贯、买办皮张、野味、鱼油、翎、鳔,除已征在官者,付粮里人等领解。来完之数,尽行蠲免;一、被灾等处,应该佥选幼军、校尉、力士、将军、见清勾逃故等项军丁,俱暂停止,俟明年秋成佥解。如已佥解在官者,不在此例;一、被灾等处,其该追马匹,除已追买在官,其余未曾追买,不分年月久近,俱暂停止,俟明年秋成追补;一、被灾等处官吏、生员、承差人等,有犯该监守及常人盗仓库钱粮死罪,及受财枉法、不枉法等项流罪以下罪名,例该解京详审发落,不必解京,如例纳米为民;一、被灾处所,先有犯人命强盗窃及逃军、逃民、逃匠人等,并饥寒窘迫,逃株山聚,屡年不行复业者,限三个月以内自首,还职役复业,广其自新之路;一、被灾等处官员军民人等,除先因有揽纳诓骗系官钱粮颜料,见行追纳者不免外,其余一应该征官之赃,俱免追纳;一、被灾等处,但有富豪势要之家,举放私债,多取利息,官司并不许违例追理,待丰年本利交还;一、被灾等处军民人等,有犯笞杖罪者,如在京军民事例,的决发落;一、被灾府州县等衙门官、皂、隶.除额设外,敢有多取、与者,并听风宪官询察纠举具奏,取者、与者并黜罢为民。”疏闻,诏允议行。丁卯,户部奏:“近者已将被灾等府该运淮安、徐州、临清、德州等仓粮停免。今宜以淮、浙两运司各年存积盐共三千万引,定拟则例,召商中纳盐以补其数。淮安常盈仓,每引淮盐,粳米一石三斗,粟米一石;浙盐粳米一石,粟米一石七斗;徐州广运仓盐引米数如之;临清仓每引淮盐粟米三石三斗、浙盐粟米一石八斗;德州仓盐引米数如之。”诏从其议。

  

  十月乙酉,诏修南京朝阳等十七门城垣楼铺。丁亥,工部奏:“近闻仪真、瓜州二坝,每遇冬春潮水退缩之时,往来舟船胶浅难行,宜于二坝下各置闸,于潮水涨时闭闸蓄水,用通舟船。”从之。壬寅,宥太子少师兼吏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江渊等罪。先是,渊奉敕往淮安等处抚安军民,因知府丘陵言,将淮安府所属运京在途粮船追回存留,以备赈济。致管粮官员人等花费钱粮,为左副都御史王竑所奏,委御史刘泰等查追。泰等劾渊,宜黜为民。至是,诏下廷臣议,为渊奉敕便宜行事,别无重情,诏并赦宥之。

  

  十一月辛亥,诏修南京新河口堤岸。丙辰,应天府尹马谅奏:“本府三年开科,其试院借卫学为之。因彼地窄,每将仪门、墙垣拆废,苫盖席舍、厨库。试毕,如旧修还,所费浩繁。窃见永乐间锦衣卫指挥纪纲没官房宅一所空闲,乞赐改造试院。”从之。戊午,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杨贡言:“苏、松、常、镇四府,自去岁及今大雨,民皆匮食,乞免其织造伫丝及采买等物。”从之。甲子,罢南京守备、宁远伯任礼,以平江侯陈豫往代,从监察御史李叔义论衰老无为也。丁卯,直隶扬州府泰兴县送纳景泰四年秋粮杂豆四千余石,俱水蒸磨白。京仓官欲令别纳新豆,纳户诉乞每石折九斗与收。户部复奏,从之。

  

  十二月己丑,南京监察御史邹亮奏:“南京定淮等门外城壕,多被太监陈公等私占,种植莲藕禾苗。乞命南京户部委官复勘前地,果可栽种者,召人佃耕起科.如是不应栽种,禁约诸人,不许私占,违者罪之。”己亥,免苏、松、常、镇四府今夏灾伤秋粮二百一万七千七百余石,草七百八万七千八百余束。从巡抚奏请也。

  

  六年正月己酉朔,敕提督蓟州永乎军务、左副都御史邹来学巡抚苏、松、常、镇四府,抚安兵民,操练军马,禁防盗贼,赈恤贫困,兼理四府水利。事益于民者,听其便宜处置。乙亥,免应天府灾伤田亩秋粮子粒、谷草有差。

  

  二月戊戌,两淮都转运盐运使苏肄坐赃,诏并其诸连及者执赴京鞫之。己亥,南京监察御史李坚奏:“应天府石灰山关掣挚所,凡客商支盐,每引纳米一升,就收应天府仓,听巡抚官支给赈济。”下户部议,宜如其言。从之。

  

  三月癸丑,诏直隶苏州等府民粮负欠者,俱暂停征。以巡抚官奏其地连岁无收故也。丙辰,巡抚淮安等处左副都御史王竑奏:“江北直隶扬州等府县粮长,往往科害小民,乞准湖广例尽数革罢,粮草令官吏、里甲催办。”从之。

  

  四月庚辰,南京吏科给事中言:“南京去岁雨雪连旬,米价高贵,军民冻馁,已尝奏闻。遣巡抚、户部尚书李敏于南直隶劝谕出粟,运赴南京赈济,已经半年,并无升合之米到城。即今饿殍流离,盗贼群起。乞敕该部移文巡抚官,急于各处劝借,陆续送赴,从公给济。”从之。辛巳,敕南直隶巡抚、巡按并都、布、按三司、各府、州、县官曰:“治天下必先乎民安,安民必先纾其力,朕恒以是为念。然而民力尚有未纾,天下未底于大治,岂朕实政有所未施,抑奉行者徒事虚文所致欤。兹特敕谕尔等,凡军民间,自景泰六年三月终以前,所有孳生马、骡等畜倒死、长生羊毛及曾奏报水旱灾伤之处粮草,已经踏勘的实,该部仍追征者,与凡一协不急之务,悉皆停免。此外凡有急切患害,朕所未及知者,尔等逐一条具来闻处置,仍须用心抚恤赈济,不许一毫烦扰,庶副朕忧悯元元之意。”辛卯,户部奏宽恤灾伤军民事:一、南直隶被灾地方,景泰六年三月终以前人户,因灾伤流移者,所在官司,即移文沿途驿传,给与口粮,送原籍复业。所司加意抚恤,免其粮差三年,不许逼取公私债负;一、被灾地方,景泰五年正月以前,该征户口盐粮,拖欠未征者,暂与除豁;一、景泰六年,买办铜、漆、皮、角、明矾、靛青、乌梅、槐花、栀子、银朱、黄丹等料,灾伤处所,暂且停止。从之。乙酉,巡抚南直隶户部尚书李敏奏:“应天并苏、松等府、建阳等卫军民田米各被水、旱、蝗灾,乞暂免粮草。其民运京粮负欠之数,候秋成补纳;已征在官者,俱乞如苏、松例存留,以备赈济,或改运淮、徐二处。”命户部行之。

  

  五月己酉,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邹来学奏:“天之灾异,何时无之,未有如今日之甚;民之饥馑,何地无之,未有如苏松之甚者。是以恭劳圣虑,颁优给之典,下宽恤之条,尤恐未得其所,复命臣巡抚其地。臣巡历郡邑,体验民情,死者相枕连途,生者号啼盈市。弃家荡产,比比皆是;鬻妻卖子,在在有之。臣已命郡县稍有仓粮者,按月关给赈济,其不敷之所,或移粟于邻壤,或贷种于富家。凡未完粮草、买办、差役之类,俱令停止。宜俟其人心仅安、生理少遂,奈何疫疾流行,非徒苏、松,其常、镇亦然。有一家连死至五七口者,有举家死无一人存者,生民之患,莫重于此。又小麦附熟,忽生黄朽,不系旱涝所致,又非风雨所伤,事出不测,空腹待食之民,惶惶失望。以土沃民庶之地,变为嗟怨愁叹之墟。臣战兢是惧,洗雪无由。推其所自,必有以召之矣。恭维皇上中兴以来,法祖敬天,爱人节用,岂期郡邑之官,忍心害理者十有八九,忧国爱民者百无一二。科敛银两,不下千百,侵欺粮米,动经数万。词讼旁午而不问,囹圄充盈而不理。里闾奸贪之徒,包纳供应之物,以官钱为私货,以公廉为家资。大家豪户,凌虐小民,催科剥削其膏脂,取债罄空其杼轴。其他民患宿弊,不能枚举。臣将已甚者执问如律,余令警省自新。切详守令者,生民之父母;巡抚者,又守令之表率。今灾异如此,虽守令之过,实臣之罪也。伏望皇上将臣罢归田里,敕命大臣刚明廉干者任巡抚之责,庶天心可回,灾患可息,奸弊可除,军民可安。”诏曰:“比因东南人民艰难,特遣卿设法抚安,今后务须殚厥心力,庶得事妥民安。”不允所辞。

  

  六月戊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杨贡奏:五月初六日,苏州地震,并常、镇、松江四府瘟疫,死者七万七千余人。己亥,南京大理寺右寺正向敬言:“比者两法司鞫囚有二弊:其一、推情论罪不当,审不允者辄调问,痛加箠楚至三四次,仍依原拟,不免有冤。请自今三次不允,送别衙推鞫。原问不当者,罪之;其一、斗殴、骂詈、违限等类轻罪,律有正条者,法司以正条,罪轻拟依不应从重。其罪免枉法、强窃、盗贼等项赃罚金银,律追本色,今乃准其费用追钞,此皆轻重不当,乞禁令如律。”从之。甲辰,先是,巡抚南直隶户部尚书李敏言:“应天府县,自往岁大雪穹阴,本年霪雨亢旱,民方匮食,遑遑焉,无以为生。而内官令应天府采买翠毛、铜丝、羊角、毛竹、鱼鱿以百千万计。以饥荒之际,加此烦扰,臣恐人心动摇,致生他变,乞暂停止,俟秋成以后采买。其翠毛宜令广东产有之所贡之。”诏以内府急用之需,不允。至是,监察御史周文盛又为请,乃免之。

  

  闰六月丙午,南京监察御史苗禭言:“臣见南直隶府、州、县、卫、所,问刑官不问罪之轻重,一概监禁。有一年不决者,有半年不理。乞通移文在外问刑衙门,今后真犯死罪监禁外,其余轻、重罪囚,不许久禁。照旧例大事五日、小事三日不与决断者,听受禁之人赴巡抚、巡按等官伸告,则囚犯不致淹禁,而囹圄空虚矣。”诏从之。

  

  七月甲申,巡抚淮安等处左副都御史王竑奏:近因各处灾伤,敕臣设法抚安赈恤,已赈给过直隶淮安等府粮石。癸巳,命南京并各布政司官吏人等,杂犯死罪并流罪以下,并免解京详审,就彼照例纳米,径发为民。以四方水旱荐臻,从文渊阁大学士陈循请也。

  

  八月丁未,镇守浙江兵部尚书孙原贞奏:“直隶苏,松等处,人民艰窘,其清逃故军丁,乞待秋成后起解。”从之。甲寅,巡抚南直隶户部尚书李敏奏:“应天诸府岁歉民饥,公私仓廪赈给已尽,欲于石灰山关批验秤盘客商引盐之处,每盐一引,免其该纳余盐,劝令出米三升;又于溧水县广通镇坝经过客商所贩木植,每根小者劝令出米一升,大者令出米二升,官为收贮赈济。俟来秋成,革罢。”又言:“诸府岁运京仓米十七万石有奇,其加耗水程米,恒倍是数。乞将今年正米于本处出粜,以所得白金上纳京库;其加耗及水程米,官为给散赈济。”从之。

  

  九月乙亥,巡抚苏、松等处左副都御史邹来学奏:“奉敕赈恤饥民,已给米麦豆谷共一百万六千七百余石。”甲申,免直隶淮安府安东县岁输药材等物,以本县屡奏旱涝故也。戊子,左佥都御史陈泰,先奉敕督浚仪真、瓜州、江都、高邮、宝应及淮安一带河道,至是以功完上闻。凡浚河百八十里,筑决口九处,坝三座,役人夫六万余。命修南京晹各沧波门城垣、水洞损裂者。

  

  十月丙午,巡抚苏、松等处左副都御史邹来学奏:“苏、松等府民该纳在京税粮,旧例俱与官军兑运。后因瓦剌入寇,存留官军守备京城,暂令民运。近有连被水旱,民力艰难,乞照旧运为便。”从之。丁卯,南京大理寺右寺正向敬言:“臣见本寺审录南京刑部、都察院轻、重囚,间有情重不当斩,冤驳回问理者,原问及调问官往往衔之,痛肆箠楚,迫其曲承。是致刑狱多冤,伤和召异。乞敕法司,今后本寺驳回诸囚,原问官务在详谳,不许箠楚及辄呈堂调问。其驳回三次者,本寺照诸司职掌备其供词,移文调问。或原问官情有增减,罪有出入,并许举正其罪。”从之。

  

  十一月丙于,命江北直隶淮安、扬州等府,发赃罚银货籴粮,以备赈济。从巡按监察御史郑冕请也。乙未,复命南京户部,遣官于上新河等处监收船料。从本部请也。庚子,免南直隶扬州、淮安等府、扬州、高邮、淮安、大河等卫、兴化守御千户所今年被灾田亩秋粮子粒二十九万三千石,草五十九万四千九百二十余包。

  

  十二月乙巳,免应天府七州、县、留守左卫、邳州,仪真、苏州诸府、太仓诸卫今年秋粮子粒。

  

  七年正月丁丑,应天府市民奏:“自正统十三年至景泰五年,坐派臣等买过诸色物料,未蒙赐给价钞。”上谓户部臣曰:“今后买物价钞,随时给偿,毋令民怨。”户部奏:“去岁南直隶有蝗蝻,今春遗种复生,宜移文有司设法扑捕。”从之。

  

  二月庚子,蠲应天府去年被灾田地秋粮子粒、马草有差。丙午,监察御史张鹏奏:“臣经过淮安、扬州二府,见其岁凶民饥,东作将兴,无牛具谷种,老稚相携,沿河乞食,并拾草子以食。今又追征官租,恐益流涉,致生他变。”上曰:“二府官租即停征,民缺牛具谷种,今巡抚并牧民官设法措置给之,务令得所。”庚戌,南京工部右侍郎李浩奏:“南京内府收受民间粮米,除正、耗米之外,余剩者理当退出还民。然仓官人等,故称禁城严禁,不容退出。请加禁约,今后余剩米,务令监收官给与纳户公文,令持赴各门照出。”从之。

  

  三月庚辰,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宏,以南直隶诸旱涝处米值踊贵,请令输米赎罪诸囚,暂抵以豆麦。从之。

  

  四月己未,免南京锦衣等三十四卫,去年灾伤屯粮四万六千二百三十余石。

  

  五月辛未,户部奏:“应天府江浦县、镇江府丹徒县,并南京旗手等卫各奏,四月初蝗生,请移文巡抚尚书等官督属捕瘗。”从之。乙亥,免南京镇守等二十二卫所属去年被灾无征屯粮六万四千四百二十三石有奇。

  

  六月甲辰,蠲应天等府去年被灾秋粮子粒有差。是月,淮安、扬州二府大旱、蝗蝻;徐州大雨水。

  

  七月乙亥,南京大风、雷雨,山川坛前、后殿,东、西廊灾。

  

  八月乙卯,南京三法司奏:“孝陵卫余丁张亚苟,知孝陵山后多古坟,纠合本卫余丁朱亚和等二十人越陵墙掘开一坟,获银首饰二两余,各分入己。又见陵后古井,恐潜资物,竭其水以淘之。亚苟为首当绞,亚和等当赎罪着役,今遇恩例应释。”诏曰:“此系护卫祖宗陵寝人,却敢发坟淘井为盗,情犯深重。难以常律处之,亚苟依律绞,亚和等杖一百,发边卫充军。”迁淮安府山阳县戚家桥巡检司于宿迁县,为刘家庄巡检司。以巡抚副都御史王竑奏:“无益者当革,而地冲要者当设也。”

  

  九月戊辰,命佥都御史陈泰,巡抚南直隶苏州、松江等处。时泰在扬州疏浚河道,巡抚南直隶都御史邹来学卒,户部以闻,故命泰代之。癸未,命运南京胡椒一百万斤,赴京备用。应天府蝗。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胡宽奏:“苏、松、常、镇四府,国家贡赋多赖于此。自景泰五年以来,水旱相仍,瘟疫流行,人民死亡,不可胜数。今岁以蝻生发,又复旱伤,伏望特赐矜恻。”事下户部知之。

  

  十月辛丑,户部奏:“南直隶苏、松等府,屡奏旱潦蝗蝻灾伤,今年兑军粮米必致减少,恐有误京储,宜将淮安、徐州原开中两淮,两浙运司盐二十七万引,俱改归临清、德州仓上纳。两淮每引一石二斗,两浙每引八斗。”诏从其议。戊申,命应天、镇江诸府停造均配官民田地籍册,以其水旱灾伤,恐民劳扰也。直隶苏州府奏:“夏四月不雨,早伤禾稼。”命户部核实以闻。

  

  十一月戊子,修南京聚宝门城垣。甲午,免直隶徐州并所属萧、沛等四县今年灾伤田粮四万八千七百五十余石,谷草六万一千一百余包。

  

  十二月己巳,命南京户部选能干郎中一员,会同巡抚左佥都御史陈泰及迢按直隶监察御史复视苏、松、常三府并属县官仓,自正统十四年至景泰七年收放粮米,若有亏弊,即与追究惩治。以户部尚书张凤等奏:“各县收粮官吏,多肆侵克,宜加清理,以革其奸也。”辛亥,免直隶淮安府所属山阳等六县被灾田粮八万一千五百九十余石,谷草二十三万八千三百三十余包。

  ●第二十七卷 明天顺

  

  英宗天顺元年正月辛卯,减淮安巡河主事一员。

  

  二月丁酉,免淮安、扬州去年灾伤秋粮子粒。命南京户部尚书沈翼、南京礼部尚书张惠、南京兵部尚书张纯、南京刑部尚书杨宁、南京工部尚书王来俱致仕。甲寅,调工部尚书王永寿于南京工部。永寿先在湖广巡抚,以南京工部尚书王来致仕,故有是命。壬戌,敕右佥都御史李秉总理应天并南直隶苏、松等府粮储。免直隶苏州等府、镇江等卫秋粮子粒一百一十二万二千二百余石,草五十二万六千六十余包,以其地去岁灾伤故也。

  

  五月壬午,应天府上元、六合等县奏,蝗蝻生发。上命遣官驰驿督捕之。己丑,免南京旗手等三十卫去年被灾屯田子粒二万七千余石。

  

  六月乙未,移置直隶常州府江阴县利港巡检司于夏港口,从巡检史庄奏也。

  

  七月辛未,蠲直隶仪真卫去年被灾子粒七百一十九石有奇。戊子,直隶淮安府、徐州今夏霪雨河决。

  

  八月甲午,南京户部奏:“龙江关盐仓检校批验所,岁收商旅余盐,供应南京光禄寺等衙门。近因岁歉民饥,从尚书李敏等议,暂收米以赈饥荒。今岁丰民安,宜收盐。”从之。乙未,南京户部奏:“先是,云南、浙江、福建、广东等处草寇窃发,选南京官军征讨,缺人守城。从丰城侯李贤等议,暂选各卫舍人、余丁共八千余人,给与口粮,操练守城。今各处宁谧,官军回京,其前项舍人、余丁,宜暂疏放,停支口粮,以省京储。”从之。

  

  九月丙寅,扬州、淮安,三月至五月田苗旱伤。

  

  十月己亥,升顺天府府丞王弼为应天府府尹。乙巳,漕运总兵、右都督徐恭奏:“扬州一带宝应、汜光、邵伯、高邮等处堤岸冲决数多,清江提举司造船主事不能兼理,乞增设管河主事一员。”从之。甲寅,应天、镇江二府奏:今年六月至八月不雨,禾苗旱伤。

  

  十一月甲戌,召商于徐州仓纳米中盐。两淮运司,天顺元年灶丁粮草折盐六万二千四百七十六引,天顺二年存积盐五万引,每引粟米一石。以总督粮储、右佥都御史李秉言,岁歉民饥,宜积粮备赈济故也。庚寅,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建平伯高远弗严防范,至囚犯反狱。法司请治其罪,上命姑宥之。

  

  十二月癸卯,户部奏:“总督粮储,右佥都御史李秉,近以违例荐官,廷臣劾其变易成规,有旨逮问。秉所总应天等十一府税粮四百七十余万石,皆水次交兑,供给两京之数。今正在官军兑运之时,监理催督,事不可缓,请差本部老成郎中一员往彼代之,庶不稽误粮储。”上曰:“李秉且不问,令具实奏闻。”丁未,直隶徐州奏:“今岁秋田被潦,人民缺食,奏请赈济,未奉明文准给。况所积食粮有限,而饥民日增,恐至来年青黄不接之时,急难措置。查得先前朝廷差官赍到备籴赈济银三千两,并收买种子支剩银一千四百三十余两见在。乞移文本州差官统率里老至附近有粮州县趁时籴买,运付本州官仓,贮之以备支用。”户部复奏。从之。

  

  二年正月戊辰,巡抚直隶左佥都御史王俭奏:“徐州民缺食者四万有奇,臣已发廪,并劝令富室出米麦二万六百余石,陆续赈之。”丙子,南京掌右军都督府事、武安侯郑宏奏:“新江口乃往来总要,宜操习水战,以备不虞。乞敕兵部,将原调去浦子口操备舍余,并选去漕运放回屯种官军共四千五百五十人,仍回新江口操练。就于各卫空闲官军内选补运粮,舍余内拨补屯种。如无丁者,召人承佃,通校子粒,庶两无违误。”从之。乙酉,巡抚直隶左佥都御史王俭奏:“直隶徐州及萧、沛等县,被灾人民乏食,欲令前去南京太仆寺领马回还喂养,则艰苦愈甚、逃亡必多。乞将今年该领马匹,依与附近成熟州县暂养。”从之。丁亥,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苏州府岁歉,已发廪给赈济。然仓廪之积有限,而民之饥疫未已,欲将浒墅镇该收船料,每钞二十五贯,折米一斗收贮,以备赈济。”从之。

  

  二月辛卯,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扬州、镇江、常州,地连大江,无籍之徒或二三十人,或四五十人,驾舟强劫往来客商货物,伪称下海官军,载私盐,悬黄旗,鸣锣击鼓,略无忌惮。宜敕扬州等府、卫地方巡盐御史严督附近军卫、有司多方擒捕。”章下都察院。左都御史寇深等复奏,宜准所言。上命太监吴昱、右监丞王允中、副都御史陈聪、锦衣卫指挥陈刚往擒捕之。壬寅,蠲淮安、徐州等府去年被灾田秋粮子粒。丁未,先是,徐州岁饥,召商于永福仓中纳盐粮,以备赈济。然所定则例太高,商旅不至。至是,从左佥都御史王俭言,损其价,淮盐每引米八斗,浙盐五斗五升,山东盐三斗五升,河东、福建盐三斗,广东盐二斗五升,俱不次支给。

  

  三月癸卯,巡抚南直隶右佥都御史李秉奏:“近据直隶常州宜兴等县纳户告称,淮安常盈仓监收内官金保等,纵容豪猾之徒,大肆科敛。每粮上仓,经由二十余处使钱,才得收纳。每百石花费银至五六两之上,小民被害,无所控诉。乞别选廉能官员,将金保等暂且替回,以慰人心。”上曰:“秉所言甚当,金保且不必替回,此等情弊,即令革禁。若仍前故纵,罪之不宥。”

  

  四月戊辰,命修南京朝阳门楼。

  

  六月丙寅,应天府府尹王弼奏:“明年秋开科取士,供给费用计价不下三千余两。旧例止令上元、江宁二县供应,二县连年水旱灾伤,难于措办。乞依顺天府事例,量为分派附近府州,以苏民困。”礼部复奏:宜令本府属县并苏、松、常、镇四府办用。从之。

  

  九月癸卯,北虏有来降者,忿朝廷居之南京,杀死护送者数人。上怒,命碟于市。

  

  十二月庚申,升应天府句容县县丞刘义为本县知县。先是,南京吏部并应天府各具民词,奏保义升补知县,吏部以其缺已有补之者,寝其章。至是本县耆民,相率请阙,言义公勤廉谨,乞召回升任知县,以义补之。吏部具以言,故有是命。

  

  三年正月甲辰,户部奏,两淮运司去年盐支尽,将今年盐中借中给边,宜将南京文武官吏食盐俱暂停止,存积盐课,供给边储。从之。丙午,南京户部尚书张凤奏:“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屯军,先因进留操备运粮等项,有妨屯种。已经奏准,放回屯种。今管操武安侯郑宏又奏,将屯军操备。乞敕南京守备魏国公徐承宗等,行令南京各卫,原屯旗军仍旧屯种,办纳子粒,不许别差。”从之。

  

  四月辛未,漕运总兵官、右都督徐恭奏:“南京水军等卫,原运粮旗军以更替操备为言,弃撇船粮,逃躲他处。乞将前项旗军一千六百五十八名仍旧存留运粮,其缺操之数,移文南京守备官,于南京有军卫分如数选补送操。”事下户部,复奏,从之。辛巳,工部奏:“国家大计,莫先于粮运。今闻自通州以南,直抵扬州,河道胶浅,粮运艰行。宜驰文于管河道军民官,令量起附近卫所、府、州、县军民,设法疏浚,其水塘泉源亦须疏通,以济运河。”从之。

  

  六月己未,升刑科给事中刘沐为应天府府丞。戊辰,移直隶苏州府昆山县塘茜泾港口巡检司于本县七叉港。

  

  九月戊申,松江、苏州奏:“今年四月至七月不雨,田苗旱伤。”事下户部复视之。

  

  十一月乙酉,徙直隶淮安府桃源县递运所于清河之南。初在河北,以水势冲激,徙之。丁未,命修南京功臣庙,从南京太常寺奏也。

  

  十二月庚申,罢直隶苏州府知府杨贡为民。

  

  四年三月戊戌,免直隶苏州等府秋粮、屯粮,以其地去岁旱伤故也。

  

  四月丙寅,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奏:“复视松江、苏州二府所属,去年民田一万八千九百三十顷有奇旱伤无收,秋粮四十一万三千七百一十三石,马草十三万一千六百一十包。”上命户部豁除之。

  

  五月己丑,设直隶徐州黄家闸闸官一员。庚寅,增设苏州府通判一员,常熟、昆山县主簿各一员,专理税粮、农务、水利。从巡抚南直隶左副都御史崔恭奏请也。

  

  七月丙申,命修南京皇墙及内外城垣,以其久雨坍塌也。

  

  八月丙寅,赏南京留守后卫署卫镇抚事、百户刘泰钞二千贯,以擒获强盗有功也。

  

  九月庚辰,扬州府知府王恕迁。丙戌,升南京兵部员外郎王勤为直隶扬州府知府。甲午,升萧维贞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一月癸酉,迁礼部尚书萧暄于南京礼部。

  

  五年正月壬戌,户部奏:“去年应天府多生蝗蝻,今春农事将兴,宜预处置,委官于该地方巡视。若有发生,即为扑灭,毋贻民患。”从之。

  

  三月壬子,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属县并卫所,去年被灾无征粮五十三万余石,草三十万四千余包,子粒一万一千余石。丁卯,南京工部尚书王永寿九年考满,上命复职。

  

  四月甲申,南京内府新房多朽敝,守备内臣以为言,命南京工部修之。修南京吏部及后军都督府。

  

  七月丁未,蠲应天、淮安等府并徐州去年被灾税粮子粒。

  

  八月庚午,修南京工部。

  

  九月乙卯,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袁恺奏:“苏州府崇明、嘉定、昆山县,松江府上海县七月中暴风骤雨,海潮冲溢,漂没民居、仓廪无算,人溺死者一万二千五百三十余口。”上命户部审勘赈恤。甲子,户部奏:“直隶徐州卫攒运官军遇水冲舟,漂流粮米,不能补纳,请候次年将本卫该运京仓米内存一万四千四百九十石于通州上纳,省脚米一千四百四十九石,仍纳通州,以补漂流之数。”从之。是月,直隶扬州、淮安各奏,六月中暴雨;应天府、镇江府各奏,六七月亢旱伤稼,粮草无征。上俱命户部勘实以闻。

  

  十月辛卯,复设饭堂于南京。永乐中,于江东等门设饭堂三处,日给粥二餐,赈济孤贫,后因岁用不敷停止。至是守备臣以为言,命举行之。壬于,修南京都察院。丁巳,直隶扬州府奏:“所属海门等县,今年春夏旱伤,七月江潮泛溢,淹没田禾。”事下户部复视之。

  

  十二月癸酉,停免直隶苏州、松江二府所属今年被灾田地秋粮七万九千七百八十余石,马草四万一千四百八十余包。

  

  六年正月辛丑,蠲南直隶各府卫随粮芦苇。丙辰,命修南京甲字等库及兵仗局作房二千二百间。

  

  三月庚子,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九年考满,上命复职。

  

  四月丙子,敕谕礼部臣曰:“皇太子年及婚期,宜慎简贤淑,以为之配。尔礼部其榜谕南京、淮安、徐州,于大小官员民庶良善之家,用心选求。择其父母行止端庄,家法整齐,女子年十四至十七,容貌端洁,性资纯美,言动温恭,咸中礼度者,有司以礼令其父母亲送赴京。”壬午,应天府江浦县民家火起,延烧江淮卫及官民房屋千余间,男妇死者三十人。乙酉,增盖南京后湖贮册库房三十间。命直隶苏、松等处,仍增织纻丝纱罗一万匹。初,天顺元年命织三万四千七百匹,以诏减一万。至是复征之。

  

  八月戊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益奏:“今岁七月,淮安府界海水大溢,淹消新兴等场官盐一十六万五千二百三十余引,淹死盐丁一千三百余丁,官船、畜牛,荡没殆尽。”上命户部复查除豁。

  

  十二月乙亥,调南京刑部尚书萧维贞为南京兵部尚书。辛巳,修南京刑部。

  

  七年六月甲子,南直隶苏、松等府,以今年折银秋粮一十二万石收买青、红、绿纻丝一万匹。从中官林宽请也。

  

  七月丙辰,革淮安常盈仓、徐州广运仓大使等官。

  

  八月己丑,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纲奏:“扬州、徐州等府,五月间大雨,二麦甫收,多被浸浥。秋田复萎黄,百姓失望。”上命户部遣官赈视之。庚子,修南京大理寺。

  

  十二月丁亥,巡抚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奏:“镇江府之丹徒、丹阳、金坛,常州府之武进、江阴、无锡、宜兴,苏州府之长洲、常熟,应天府之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江浦、六合诸县,今年夏秋霪雨,田禾淹损无收,粮草俱宜停免。”诏户部从之。戊子,修南京御用监厅屋库房共六百六十间。癸丑,命成国公朱仪往南京守备。

  

  ●第二十八卷 明成化(一)

  

  宪宗成化元年三月庚申,总督扬州等处、都督佥事董宸奏:“所辖大沥、双套等营,凡十有五座,俱濒海要害,而岁久颓圮,请即时修筑。”事下兵部,请勘实修理。从之。

  

  四月庚子,南京守备太监王敏奏:“南京内府城堞及报恩寺塔,各为雷雨所损。”命南京兵部会内外守臣兴工修补之。

  

  五月庚午,总督漕运副都御史陈泰请修筑高邮湖岸,自杭家嘴北起,至张家沟镇南止,凡三十里有奇。从之。

  

  六月丁卯,江北淮安等府大水,伤禾稼。

  

  七月甲子,敕南直隶巡抚,赈济饥民。

  

  八月丁卯,命右佥都御史吴琛往淮、扬巡视民瘼。甲申,以李宾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丙申,免南直隶被灾府县该班人匠,候岁丰赴工。戊戌,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奏:“南京应天府并江南、北郡县,春涝夏旱,麦禾不登,已将上元等县饥民发粮赈济。”户部言:“南京根本重地,而卫仓乃军国所需,不宜轻发。请敕守备大臣督令诸县仓有粮者,悉发以赈济饥民,附近欲还者,给以口粮;道远者安置城中,俟岁熟遣回。此外更有救荒长策,听便宜处分。”从之。巡抚淮、扬右副都御史陈泰奏:“淮、扬、徐州等处,俱被水灾,宜在宽恤,而孳牧马匹,当进偿者数多,请暂停追。”上曰:“马政虽急,民方饥窘,姑俟丰年追偿可也。”

  

  九月壬子,南京监察御史顾以山奏:“江北等处,连年水旱,人民流离,皆由诸司轻视人命所致。往往因挟仇而故勘,因报怨而妄指,罪疑者不为之辩,枉死者不为之伸。间有赴诉者,所司又以前官经问,文案已成,漫不知省,愁怨充积,皆足以伤天地之和,召水旱之灾。乞命官审录,情可矜疑者,奏闻区处。”诏议行之。癸亥,南京监察御史施谦言:“今岁水旱饥懂,江南有储积处,宜行巡抚、巡按官令有司验丁支给,江北无储积处,令各劝借赈济;预备仓有豪强规利之徒冒支者,令有司严加禁约,应天府都税司新增岁办课额,比于洪武、宣德中三倍其数,宜量减以苏民困。”诏悉从之。丙寅,发银四万两,赈济徐州等处饥民。辛未,户部会官议各处巡抚、漕运等官所陈事宜:“一、各处兑运军粮,近年每石暂加耗米五升,今直隶苏、松等府俱水灾,其耗米请停止;一、各处逃军、逃囚、不逞之徒,私造遮洋大船,兴贩私盐,每船聚百余人,张旗号、持军器,起自苏、扬,上至九江、湖广发卖,沿途但遇往来官民客商等船,辄肆劫掠。所在虽有巡检、巡捕官兵,俱寡弱不能敌。请敕南京守备、总兵等官,自镇江至九江,差拨操江官军;自孟渎河至苏、松、通、泰等处,差拨官军巡捕,给以口粮,候贼徒屏息,革罢;一、应天并直隶苏、松等府钱粮物料,差粮长、运户人等起解,往往侵欺费用,至京无以为纳,通同押解官吏,以勘合、关单于势要之家抵当借债,故累岁不得注销。请敕两京户、工二部,凡粮长、运户、解户解运物料毕,其关单勘合,务亲交领。如有抵当者,即为追出,责令办还私债;一、两淮地方擒获私盐船,先议大料者送提举司改造粮船;小料送所在官司变卖。近各处官军作弊,以大为小,概卖不获实用。宜令但获私盐船,无分大小,俱报所在官司相视印烙,径送清江提举司造船。”议上,从之。

  

  十月壬午,巡视淮扬等处右佥都御史吴琛奏赈济九事:“一、现行纳米例,凡军民人等给与散官、监生、吏典、送部选拨、缘事除名文职官员、冠带闲住,纳米者,先因限以粳米,艰于籴买。今宜听其以杂谷如数抵纳,每米一石,麦增一斗,豆增三斗,谷一石算米五斗,俱于近便缺粮仓上纳;一、徐州洪往来之船,因其所载官职大小,货物多寡,劝米赈饥:方面、运司、府、卫土官,海船劝米一石;州、所、县官七斗;余官五斗。客商民人载货物者,上、中、下以是为差。其人载则自七斗递减至三斗,空者一斗五。起八月至河冻,可得米数千石。又陆行骡车,每辆劝米二石五斗,牛车一石,驴车五斗,至年终亦可得千数石。委徐州廉干官一员掌之,以候赈济。盖取之薄,于彼无损,而积之厚,于此有益,敢有恃强不与者,究治之;一、荒年舍禁,古人所行。今诸处官湖河泊、池塘山林,物产甚多,该征课钞,亦已例免。其中鱼、虾、菱、藕、柴、草之利,悉听军民采取食用;一、被灾军民户内,有凡军需买办杂泛差役,悉遵敕谕事理停免,听其自在营生。其该征粮草,候勘回日斟酌减免;一、盐场灶丁及诸人窃卖私盐,除肩担背负,其数不多,止营口食者不究外,他如豪徒聚众,车装船载,有犯盐禁者,照旧拿解;一、各学廪膳生员例米五斗,会馔者,暂令通将一石归赡其家,俟明年成熟,再举会馔。其屠户、膳夫供给之费,亦各停止;一、邻境及别郡人民流移入境者,所司善加存恤,亦照例验口赈济,抚令还乡。其不愿还者,听。仍谕民有空房及庵观寺庙借与暂住。有愿为佣者,亦从其便;一、凡军卫有司,查有司在官余银,不以多寡,选差富民或五人或十人赍于收成地方籴买,以助赈济。船车之费,官为办给。本地有储之家,官司劝借外,仍劝发粜,以济贫民。其无储者,劝令合赀于有产之处,来回发卖。仍委公正里老人等,督令均买,无为豪强截买图利,以病于民;一、淮安等府,被灾尤甚。今虽劝借米粮,一处或得三数千石,仅济目下两月之急,恐后冬春之交,愈益艰难。今将淮安府大军、东新二仓官粮,坐拨邳州一万石,宿迁一万石,桃源二万五千石,清河、安东各二万石,令其自具船载回,以安人心。及海州、沭阳、盐城陆路艰运,则以淮安官库赃罚等银,每处各给二千两,暂令备用,且以板闸所贮解部颜料铜钱四十余万文、钞二百一十一万七千贯助之。”奏上。命户部知之。丙辰,免直隶扬州等三府粮草,从巡视佥都御史吴琛奏也。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上言六事:“其一、直隶滨江府县民户,原种官田,俱被江湖坍没无存,而征税如故,欲乞蠲免;其二、苏、松等府佥补富户,现今连岁灾伤,民人艰窘,乞暂停免;其三、南京城内外廊房、铺店,其间有年久颓敝,不停商贾者,欲将该纳钞锭各与减免;其四、应天龙江里外河泊所,原有网户办课,采取鲥鱼荐新。后因数内网户,缘事充军,课额未除,乃于上元、江宁二县佥取农民补数。所居去江隔远,非其素业,乞行疏放;其五、应天府都税司及江东等门宣课司,原额税钞数少,后因节次增加,今客商鲜少,以致巡拦陪纳艰难,欲乞量行减免;其六、常州等府江阴等县临江冲坍及硗确荒芜田土,每岁各户陪纳税粮,困苦万状,欲为照例悉与分豁。”诏以刘孜所言,皆便民事宜,户部其定议以闻。既而户部条陈,复下五事于孜,令其核实,从宜处置,惟免佥富户如其请。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奏:“六合、江浦二县,原领养官种牛,每岁必追一犊,三年一命印烙。而种牛有老不生者,有犊生而风雪冻死者,有被盗走失者,每年按数追取,人民买补艰难。况印过小犊,未及一岁,不能成种,遽追其犊,民实不堪。乞今后种牛追犊,照依孳牧种马事例,二年一犊,及俵散犊定验,长成三岁之后,方许追犊,著为定例,庶为民便。”上是之,下该部核实以闻。丁巳,升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刘孜为南京刑部尚书。以湖广右布政使宋杰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南直隶苏、松等府。

  

  十二月丙申,敕南京总督粮储、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周瑄曰:“比闻南京米贵,人民艰食,兹欲发粜平价,以济民饥。敕至,尔同南京户部尚书陈翌,亟将仓粮四万石粜卖,价银收储在官。或仓粮不足,可将两京文武本色俸米,预卖一二年之数,量实定价,银一两米三石,或二石五斗,按季如数分给各官。其粜卖之际,务在斟酌得宜,尔其尽心整督,以副朕爱恤下民之意。”

  

  二年正月乙丑,直隶丹阳县典史孟浩捏造妖言,诬陷人罪。上命即诛之,不必复奏。

  

  二月癸巳,诏减徐州、淮安仓中盐则例。初,户部以风阳各处水旱,奏定中盐则例,于徐州、淮安各仓,召商中纳。至是主事张瓒以斗数太重,商人应募者少,请为量减。于是,徐州仓淮盐每引原定九斗三升,今减为八斗;淮安仓淮盐九斗,今七斗五升。其有常股盐引者,亦各视此量减之数。监察御史焦显等言救灾四事:“一、淮安等处开中盐米,近虽每引减至八斗,然现今米价腾贵,无应纳者。乞敕该部再减分数,召商上纳;一、各处僧道,例该成化二年关领度牒,前此亦有奏请令其纳米者。今乞申敕所司,查其现在曾经保勘起送者,填写度牒,遣官赍赴巡视。巡抚淮扬都御史林聪处定与地方每度一人,令其纳米十石;其未有勘结者,许赴都御史处告投纳完,俱与度牒;一、在京大小文官并武官都督以上俸禄,除折色月支食米外,其余该支南京本色俸米,通借一月或二月,行令管理粮储右副都御史周瑄、户部侍郎陈翌会计明白,差人运送林聪处,听其分拨赈济;一、淮、扬二处船料,旧俱收钞解京。今宜暂将在京一应俸给、赏赐钞贯,量加撙节,船料定例,改收米粮,以苏穷困。”上皆允之,且敕周瑄、陈翌分理二京文武俸米,仍敕漕运总督杨茂,将今岁支运米,拨与林聪十万石,以资赈济。

  

  三月己酉,南京给事中王让言:“南京皇城守备卫卒,多老弱之人,器械俱朽钝之物,又于承天门前东西垣下锄为菜畦,沃为粪壤。都督等官,多不乘马,私役京操军士,肩舆出入,呵从实繁,将骄卒惰,非所以防未然而威不轨也。”上览奏,谓兵部臣曰:“南京,祖宗根本重地,法度废弛,一至于此。尔等其移文内外守备官,令简卫兵,修戎器,以振扬威武。禁中之地,敢有锄垦污秽者,重罪之。武职衰病不便鞍马者,令退任闲住。”辛亥,复南京官吏户口食盐之半,其数毋逾十五口。先是,以两淮运司盐课多缺,暂将南京官吏户口食盐停止。至是守备太监王敏等言,京师盐价踊贵,请复其旧,户部请折半与之,故有是命。壬戌,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等以江南、北被灾饥民流移,欲暂以南京两法司罪囚纳米赎罪及两法司应天府赃罚银货暂免解京,查送南京户部,委官收买米麦,以备赈济。从之。癸亥,礼部尚书姚夔奏:“南京参赞机务、兵部尚书李宾等,奉敕赈济南京流民,众议欲令浙江、福建、江西三布政司并南直隶府、州、县儒学廪增生员,及南京文武官员、军人等子弟,纳米送南监读书。窃惟国子监乃育才之地,朝廷资以致治者也。近因各处起送四十岁并纳草、纳马生员,动以万计,已不胜其滥。又行此令,将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趋于弊陋矣!尚何望其有资于治理哉?宜别为处置。”上曰:“祖宗设太学,以教育贤才,非由科贡者不得滥进。今宾等建议欲令官民子弟出钱谷以赈饥民,补太学生,古无此比。且天下财赋所出,其途孔多,学校岂出钱谷之所哉。礼部议是,其勿许。”命礼部给度牒鬻僧以赈饥民,巡抚淮扬都御史林聪处一万,每名纳米十一石;南京礼部五千,每名纳米十五石。其各处僧现在京师者,每名纳银五两,从监察御史焦显、给事中侯祥、南京守备官议请也。

  

  闰三月癸酉,总督南京粮储,右副都御史周瑄言:“南京军民饥馑,兼以四方未甯,恐有奸人乘机窃发。乞敕南京守备内外官操练马军,固守城池。其操江战船,宜令工部作急修理,不可因循误事。”又言:“淮安等府今岁饥荒特甚,乞敕该部计议,发淮安府常盈仓粮二十万石,赈挤淮安所属州县;发徐州水次仓粮二十万石,赈济本州属县。仍乞敕巡抚都御史林聪斟酌,各府州县饥民,下户许报五六口,上户不得过十余口,每口给粮一石,以苏其困。”又言:“应天居民,百倍他处,预备仓粮数少。乞不为常例,移文江西、浙江并南直隶儒学,廪膳生能备米一百石,增广生一百五十石,运赴缺粮处上纳者,许充南京国子监生。民人纳米一百石者,于本处司府州县充吏,三考赴京就与官带。南京各衙门三考役满吏,于应天府纳米五十石者,就于南京吏部给与冠带办事。”上以所言皆救荒防患之务,悉从之。丁丑,巡视淮扬等处民瘼、右佥都御史吴琛奏:“赈济饥民用过银五万七千五百五十九两有奇,金六两有奇,铜钱四十一万六千文,钞二百一十万七千贯,米麦三十二万二千五百石有奇。”丁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吴琛,以罪下狱。琛奉敕巡视淮扬民瘼,不能禁革奸弊,且擅作威福,军民饿死道路,嗟怨流闻京师。上命都御史林聪代琛还,六科十三道交章劾其僭用导从,动众劳民,受赂妄荐属官,事多违法。遂下刑部鞫治,拟罪当赎徒,并请逮治所荐人知府杨昶、驿丞吴彝,及纵令作弊知州王显等。奏上,上以琛罪情既当,准拟。昶等,俱置之。丙申,发松江府粮十万石赈济淮、徐等处饥民,从巡抚都御史林聪请。庚子,命以南京文职五品以上、武职二品以上官四月六月俸米,运赴淮扬等处赈济,从都御史周瑄请也。

  

  四月辛酉,调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吴琛于南京,以奉命巡视淮扬民瘼,为六科十三道所劾也。庚午,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高明言:“成化二年三月内有上元县民匠高名,同妻庞氏,将邻家十岁幼女缢死,烹而食之,实由饥死所逼。守备官虽尝奏请,将法司赃银籴粮赈济,然四方米贵,城中又无蓄积之家,虽有银两,艰于籴买。请发军储仓粮数万石借与贫民,候秋成之时,取米还官。”上命户部定议以闻。

  

  五月辛卯,移南京大胜关廨宇于内地,以关旧滨江口,屡为风浪冲激故也。

  

  八月丁巳,诛高邮卫指挥毕英。英手刃伤其父,因焚毁居室,被甲执刃,驰突出城,多斫伤人,已而被获。巡抚都御史林聪奏英恶逆,械赴高邮,依律处决示众。庚申,以苏州等府地方灾伤,召还清军御史。

  

  九月丙子,户都会官议南京管粮都御史及漕运总兵等官所言事宜。一、各仓收粮旧例,一尖一平。但南京地卑湿,米易泡烂亏折,守支官攒往往因之得罪。原其所自,盖因收受耗米多寡不同。旧例收粮尖斛,约有五升,平斛三升,以备折耗。其后收受之际,抬斛军斗,有钱者则斛面减少,否则加增。今后每米一石,尖平通算,耗米八升,俱令平斛收受,纳户亲自行概;一、南京各仓并象、马草房,设立冷铺,差拨军余看守,遇有疏失,一律问罪。缘军余无有月粮,昼夜在官,艰苦多端,衣食不给,以致多逃。今后余丁半年一换,每月支口粮三斗;一、应天、横海、龙虎、沈阳右四卫仓廒,各有四五十间,前此修理,止令军夫自行办料。军夫虽有九十余名,中多老幼残疾,不能措办,仓廒损坏。今后修理仓廒,除沈阳右卫,止收本卫岁支粮米,照旧自行修理,其应天等三卫,于龙江、瓦屑二坝抽分竹木局支领应用;一、南京各卫仓场,相去或远或近,巡视官不能用遍,往往被入偷盗。旧例巡捕官军捉获贼犯,呈送总督粮储官处审实,通将监收官员并官斗人等,拿送法司究问。近各卫巡捕官军,辄将所捕获者于私家拷打,诓骗官斗、纳户财物,送与者私自疏放,不与者竟送别衙门问理。以此事体隔越,粮储难于查考。今后获贼犯,如旧例送总督粮储官处审实究问,不许别衙门干预。巡捕官军敢有仍前擅行拷打,私自诓骗者,照常例发落;一、南京三法司衙门俱在太平门外,其收粮仓廒,并在鍾山坡下,去其衙门颇远,仓廒年久倾斜,不堪收贮。况三仓共连一处,地方窄狭,无地安囤筛晾。看得法司衙门东西及后俱有空地,堪以盖造仓廒。将三法司板仓,各拆移本衙门修盖;一、南京各卫差拨运粮并驾使马快船只官军,例应支与行粮。今各卫委官不候户部坐放,先将官军行粮减价预卖,得银费用,其后买粮之人,通用委官人等,冒名赴仓关领,以致军士往来缺食,逃故者多。今后关支官军行粮,务差公正廉干官员,带领官军赴仓关领,不许通同私卖。违者听巡视仓场监察御史等官拿问。议上,俱从之。

  

  十二月甲寅,有吕铭等八人投托势要,奏欲运米赴辽东中纳。成化二年,两淮运司存积盐五万五千引,有旨自中出,允之。旧例,中盐户部定例,出榜召商,方许中纳,无径奏得允者。时马昂为户部尚书,不能执正,盐法之坏自此始。丁巳,巡抚淮扬右副都御史滕昭奏:“淮安属县被灾,粮米无从措纳,乞代以黄、黑豆。”户部复奏,从之。

  

  三年正月庚寅,升苏州府知府邢宥为浙江布政司左参政,仍掌府事。宥治苏州,公廉有为,以儒饰吏,豪横敛迹,民甚安之。巡抚都御史宋杰及其所属,累奏荐于朝,遂有是命。

  

  三月癸未,巡抚淮扬等处右副都御史滕昭奏:“仪真至瓜州二处,盐徒出没,私盐盛行,及南京卫所并武进等县军民大户,常造千料遮洋大船,或卖与盐徒,或自行装载,率领人众,摆列军器,张挂黄旗,密通店主、牙行,窝藏发卖。甚至劫掠官军船只,杀伤人命。请备圣旨榜文禁约,若不悛改,盐徒并知情店主、牙行正犯处斩,家属发边充军。”上命都察院请给圣旨榜文,晓谕戒约,如昭所言。庚寅,命南京操江遂安伯陈韶、扬州都督佥事董良,各督所属,巡视缘江一带,擒捕盐徒、盐贼。韶自镇江、仪真至九江,良自常州孟渎河至通、泰州。

  

  四月丁酉,南京守臣奏:“太平门外地名小团山,坍塌一处,逼近孝陵,宜加修筑。”从之。庚子,修南京端门、承天门损坏梁柱。

  

  六月庚子,命苏州府丈量客船收钞。每船一百料,收钞一十五贯,钱钞中半兼收,以光禄寺缺钞供应故也。癸卯,命成山伯王琮往南京总操江。

  

  七月戊辰,总督漕运右副都御史滕昭言:“仪真、瓜州、孟渎河诸处河港,乃贡赋必由之道。旧因浅滞,命傍近扬州、镇江、常州诸府卫兴工疏浚。自后著令三年一浚。然所司怠玩,浚不以时,直至穷冬,召众兴役,则手足皲瘃,虽浚无实,徒为劳耳。请自后每于冬初即为兴工。”从之。丙子,南京户部主事刘怀经监放南京留守左卫仓粮,锦衣卫委官千户喻瓛者,因私嘱不行构怨。寻有本卫百户陈琏,唐突仓门,为守者所执,怀经欲治其罪。瓛因令琏纠其侄及军士百余人,拥众直入仓,怀经走避。琏等候其出,毁其衣冠而痛殴之,驱至锦衣两指挥家,跪之门外,不见省。又至成国公朱仪处,仪亦不面折,但令送怀经收监。怀经诉本部以闻。命给事中左贤、御史贾俊、郎中何乔新往核实,仍命官会问。议瓛、琏及怀经俱赎杖还职,且请究仪罪。上宥仪,余准拟。时瓛、琏情重法轻,怀经被其箠辱,乃亦与同罪,而不得少伸,舆论不平,莫不以失刑为朝廷惜云。壬午,谪遂安伯陈韶辽东边卫立功。韶奉命南京操江兼巡捕盐徒,至仪真时,有发盐徒事者,韶因而询访,得其同党六十人,俱纳赂而纵之。后盐徒又恐事露,具首。巡抚都御史滕昭以闻,械韶至京,命官会鞫得实,故谪之。

  

  八月己亥,监察御史刘敬等,以雷震南京午门之异,实因人事不修所致,劾奏成国公朱仪,南京兵部尚书李宾,才识凡庸,不称守备、参赞之任。上命姑举堪代朱仪、李宾者以闻。丙午,擢掌苏州府事、浙江布政司左参政邢宥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苏松诸处并总理粮储。辛亥,命成国公朱仪仍旧守备南京,泰宁侯陈泾协同守备。

  

  九月癸酉,户都会六部等衙门官,议漕运总兵及各处巡抚等官所言事宜条奏:一、兑运成化三年秋粮三百二十六万石,淮安、徐州、临清、德州仓支粮七十四万石,如有灾伤停免,就令漕运官于淮安等仓照数支运;一、兑运粮米,正粮每石两尖加耗,平斛其加耗则例:江南直隶五斗五升,江北四斗五升,徐州四斗;一、官军攒运,如遇风水坏船,百里内府、州、县正官,百里外所在官司视验,申漕运官依例处分;一、运粮官军行粮,江南直隶卫、所并南京各卫,俱于本处支米三石;江北等卫、所并仪真、扬州等卫,俱于淮安仓支米、麦二石八斗;高邮、淮安、大河、邳州、徐州、徐州左六卫,俱于徐州仓支米、麦二石六斗;遮洋船并南京水军左等八卫于南京各卫仓,大河等五卫于淮安常盈仓,俱支米二石四斗;一、南京有无籍之徒,名为跟子,遇各处起解粮草布绢到京,先于舣舟处迎引赴官,每米一百石,草一千包,索收歇家银一钱。其歇家亦百端遮说取利。事败,法司罪如常例,人无所惩。请令南京法司,如有犯此徒罪以上者,枷号三月,谪戍边方;一、南京各卫应纳屯田子粒,已有定制。近多拖久不完者,盖征收之数少,管屯之官多,各假公营私,屯军应差,不能存业。请自今有屯卫所,但选老成廉干各一人总理,征粮之时,不许差人及诣搅扰。各卫仍照红牌例,无得擅科差。违者,听巡仓御史举劾;一、南京英武、飞熊、广武卫,初拨江北下屯,该纳原额子粒一万四千三百六十九石三斗有奇,除起运外,存留者俱各卫收。然既无监收之官,又无收贮之仓,故每月虽有俸粮文册,而无扣支之数。宜令本卫量修仓廒,付经历收支,岁遣主事一人监督;一、南京翰林院官吏及翰林院官员,该支南京三分、四分本色俸粮九百六十余石,每岁俱于礼部关支不便。请以本院空地修理仓廒,每年会计粮数定拨收支,庶事体归一。上皆准议行之。乙酉,南京济川卫署都指挥佥事杨榘言三事:一、造战船以御折冲。谓巡江之备,必须造多桨船,有风则众帆齐举,无风则众桨并发,旁立遮洋,中有敌台,暗设伏兵于内,而使外人不能窥伺。谨具图式进呈。乞敕廷臣议行南京守备内外大臣并工部等官,如法成造五七十艘,给与巡盐官军领驾。如此则遇警可以以团集杀贼,无事可以沿江操习矣;一、制利器以振威武。扬子大江,盐徒纵横出没,非得犀利兵器不足以御之。今南京内府兵杖局收贮飞枪,硝铳,实皆破贼之神器,一不如法,鲜不误事。乞敕守备等官辨验,堪否应用,仍置八头担竿等件,给与操江官军领用,如此则盐徒知警,而贼风日息矣;一、选精锐以备策用。南京操江官军仅有万余人,分为二班,昼操夜守,其间逃亡、老弱者多。今欲往来擒捕,必得精锐士卒。请于江淮、济川等卫,拣选平昔久便行船,诸晓风波,梢、水、旗甲、军余人等,兼同官军驾使巡捕,仍于各卫选拨官员钤束,如此则功必易成,而事无废弛矣。”上命兵部行南京守备内外官斟酌所言事理,行之。

  

  十月丙申,命南京工部修孝陵殿及懿文太子灵殿。癸丑,申明禁盐事例。时私盐类多越境货卖,官盐不通,而盐法遂为所坏。两淮运盐监察御史左钰奏:“今后夹带兴贩官私引盐越境者,经该官司擒拿,追问买食者,依律问断。盐至二千斤者,问发充军,民终本身;军舍余丁腹里者,发边卫,沿海者发辽东铁岭卫。庶几奸弊革而盐法通。”从之。辛酉,南京司礼监内官家人阮权,盗南京太庙神御珠冠、金盆等物,事觉伏诛。

  

  十一月癸亥朔,命南京操江、成山伯王琮自仪真至九江巡捕盐徒盗贼。戊辰,增设直隶江阴县县丞一员,于本县马驮沙分理县事。辛未,移直隶武进县小河巡检司于孟渎河口。

  

  四年正月戊寅,应天府府尹毕亨奏,南京原差内外官于江浦等县督采修造红土,扰民不便。上命俱取回京,今后只令本处有司陆续采办。

  

  二月壬辰朔,以水旱免直隶高邮州成化三年秋粮六万五百七十九石有奇,马草九万五百余包。戊申,敕南京右佥都御史高明,仍同太监王允中清理两淮等处盐法。

  

  三月戊寅,免应天府旱灾无征田粮子粒、马草有差。癸未,免直隶淮安府一州三县、邳州、高邮二卫灾伤无征秋粮子粒共二万七千六百五十余石。

  

  四月庚子,免南京鹰扬等十一卫无征子粒一万四千五百五十四石有奇,以去年夏秋旱灾也。

  

  五月丙寅,命南京守备太监安宁、成国公朱仪、尚书李宾会同三法司审录狱囚,因时南京久不雨,应天府府尹毕亨以缓刑弛力为言,故有是命。庚午,先是,四月十七日夜,南京都察院重囚反狱者六十四人,至是闻。都御史林聪请逮署院事、御史赵琏及提监巡风御史王相、张鸾等治罪,复请移文南京守备等官,督捕反狱者。诏可。癸未,免南京和阳、金吾、府军、天策等卫无收屯粮一万三千石有奇。乙酉,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高明奏:“罪囚六十二人,皆下海贩盐,强劫拒捕,并巡逻受赇,私造军器为贼囊橐者,内当死者十四人,充边军者四十人,余八人法当立功守瞭,而情罪深重,并以上请。”诏皆从所拟,八人者亦发充边卫军。

  

  六月乙未,修茸南京历代帝王等庙。

  

  七月庚辰,召太监王允中、南京右佥都御史高明各还京。允中、明被命清理盐法利弊,颇见兴革。至是以岁旱河梗,商盐积滞,居民灶户多疫死者,奏言宜加存恤,不宜用法逼迫,间致激变。且乞令己还京。上曰:“两淮盐法既清理有渐,可俱令还京。”

  

  八月丙申,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等言:“南京今岁亢旱无收,来春米值必至腾贵。乞令南京各卫官军于来年春季,俟浙江等布政司、直隶苏、松等府运粮至日,免其脚价、晒费,就于水次,兑支正粮三月,所省耗米,令俱送纳应天府预备仓,待青黄不接之时,平值粜卖,以苏民困。所卖钱银,仍候秋成,来米上仓。”事下户部,以为宜行南京户部会同仪等详加斟酌,果于军民有益,即听施行。从之。辛亥,南京监察御史王相以囚人反狱,械至京,准赎杖还职。

  

  十月辛卯,增设两淮都转运盐使司副使一员,判官二员。

  

  十一月辛未,南京吏科给事中王让言:“南京户部收粮委官,罔恤民困,专务剥削。每于收受之外,又行加罚,甚至纵容官斗,肆害百端。民困于下,怨归于上,召灾致祸,未必不由于此。乞敕都察院转以总督粮储都御史严加禁革,具实奏闻区处。年年春夏,南京处决重囚甚众,甚非法天用刑之意。乞敕刑部等衙门,凡遇该决重囚,除谋逆不拘外,其余务俟秋后会审处决。”诏下其言于其司。己卯,兵部复奏:“南京给事中朱清、监察御史杨智等言守备成国公朱仪,参赞机务、兵部尚书李宾事,乞罢免二人,以弭灾异。”上以朱仪、李宾,皆廉谨可用,但令移文使之尽心训练兵马,整理机务,毋仍因循怠慢。

  

  五年正月癸酉,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等奏:“南京英武等卫屯田,旱灾无收,其地与凤阳府相连,今风阳府饥民皆获赈济,军民同体,亦乞给粮拯救。”从之。甲戌,命署都指挥佥事都胜镇守仪真,并提督扬州、通、泰等处军马。时兵部因锦衣卫指挥佥事冯珤言,沿江上下诸郡,宜置武官镇守。行令南京守备内外官安宁等,举可任者。宁等言,沿江巡视各有官守,惟仪真控临长江,为四方商旅之会,寇盗出没之区,宜得人往镇守。时胜方总南京诸卫漕运,佥谓胜廉介有守,都御史滕昭尝举镇其地,用胜为宜。议上,从之。

  

  二月乙未,升南京户部左侍郎陈翌为本部尚书。庚辰,修理南京承天门。

  

  三月甲辰,升南京总督粮储、都察院右都御史周瑄为刑部尚书。命南京户部尚书陈翌代瑄总督粮储,仍理部事。戊申,改立南京上新河钞关于河北岸,以旧关近江,泊舟风浪不便故也。

  

  六月乙丑,南京右佥都御史高明言:“迩者,盐徒王胡子、艾英就擒,实镇江卫正千户李隆、小旗董恩之功,宜量加升用,以为将来之劝。”命各升一级。己巳,南京锦衣卫百户袁宁奏:“南京近多贼盗,守备等官别有职务,乞命大臣一员,专理其事。”下刑部议:“弭盗安民,守备等官先务也,乞移文谕之。仍选巡视御史一员,严督五城兵马司并锦衣卫军校缉捕,一如旧例。或守备官别有长策,自当议行。”从之。

  

  七月丙戌,诏常州府应纳南京各卫仓夏税,改征银价,以水灾从巡按都御史邢宥请也。丁未,总督南京粮储、南京户部尚书陈翌奏:“初,南京工部奏准,法司所问囚人当纳米赎罪者,改纳灰瓦等料,以佐修理之用。今修理渐省,而仓廪已虚,欲令囚人杖以下纳料,徒以上仍旧纳米。”刑部尚书陆瑜请行南京户、工二部会法司议行之。诏可。

  

  九月癸未,刑部郎中陈俨审录南直隶狱囚,出死罪之有冤者十人,皆为辩明,具狱上请。从之。

  

  六年二月丙子,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吴禋奏:“南京两法司处决重囚,或一次止决一人,或二三人,俱要原委决囚御史、主事并锦衣卫官三员同赴京复命,水陆应付,民力艰难。乞将该决重囚,仍旧会官处决,止令御史一员复命,或具疏以闻,庶免下人劳扰。”上以处决囚人数少,只具奏闻,如十人以上仍如旧例行。

  

  三月甲申,六科给事中潘荣等因灾陈言,请免南京造马槽送京,及灾伤之处成化五年分年例买办、采办,以纾民力;以银折内外官俸而存其米,以备赈济。壬寅,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苏州、太仓、镇江三卫去年秋粮二十四万八千余石。以水旱灾伤也。

  

  四月甲子,重修南京十庙完。守备太监安宁、成国公朱仪等请令词臣撰文刻石,以纪其事。上命吏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彭时记之。丙寅,以水灾,免直隶溧阳、溧水、句容、六合、江浦等县税粮共三万六千四百余石。

  

  五月乙巳,户部奏:“先因湖广乏粮,以仪真见收余盐五万引,运往赈济,然水陆远险,为费甚广。以如南京御史所言变价淮盐例,令原委官将未运之数,会巡盐御史变易价银,赍送荆、襄巡抚都御史杨璿,籴粮赈济。”从之。

  

  九月己卯,命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滕昭巡抚苏、松等处,总理粮储。戊子,改兵部尚书兼大理寺卿程信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兼职如故。

  

  十月戊午,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奏:“江水泛溢,冲塌上新河口岸,河口坍入三十五丈,两岸军民房室灾者四十八间。”事下工部复奏,移文南京工部会守备等官勘议。

  

  十一月壬辰,免南京大胜关及江东巡检司冬春二季所料钞之半,以河水淤浅,商船难行故也。己亥,应天府江浦县民居火,焚军民营房二百六十九家,飞火及江淮卫,马船焚十二只。刑部请逮管船指挥等官罪之。诏可。

  

  七年正月甲申,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等处右副都御史陈濂奏,运河一带,济宁居中。而南北分流,久不疏浚,蓄水不多。况两京往来,向外官多不恤计,不候各闸积水满板,辄欲开放,以便己私,而南京进贡内臣尤甚。以此走泄水利,阻滞粮运。今欲会同山东巡抚、守臣计工挑浚,且请旨禁约。事下工部复,从之。

  

  二月壬子,复设苏州府钞关,以户部奏京库岁用钞不足故也。戊辰,改注南京都察院右金都御史张鹏于都察院总督漕运兼巡抚淮扬等处。

  

  三月丙子,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请修理南京武学,欲用往年造常平仓所余木植,并各厂未支物料。事下工部,以为宜行南京工部核实,乃可如请。从之。乙卯,设应天府常平仓官,并除本仓粮湿腐亏折之数,仍计每石所亏,以为后例。先是,南京兵部尚书李宾奏,于应天府置仓贮米,而未设官。至是,户部因应天府民告所贮米湿腐,多有亏折,请为除豁,因请设官监守。从之。丁卯,礼部奏,南京江东门外江水泛溢,崩颓北岸,损坏民居。

  

  五月丙子,增设两淮天赐场盐课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时巡抚淮扬等处御史陈濂等奏:“天赐沟有古灶迹三处,地广水咸,宜设场煎盐。”故有是命。

  

  八月戊午,免两淮富安等二十三场盐课司折盐秋夏税二万八千二百五十二石有奇,草四万四千五十六包有奇,计折小引盐六万五千三百九十五引有奇,以去年夏秋水旱故也。

  

  九月乙酉,淮安府掌府事、参政杨昶,听漕运总兵杨茂、参将杨佑嘱,以造船木价银付民人傅诚买木,剩银千三百余两,有发其事者。法司请并逮诣狱,上从之。惟茂、佑令具实回奏。茂、佑抵讳,亦竟宥之,昶等皆赎徒还职。戊于,命南京协同守备泰宁侯陈泾佩漕运印,充总兵官,总督漕运,镇守淮安等处。

  

  闰九月癸卯,免淮安、扬州二府所属州县官明年朝觐,以地方被灾也。丙午,吏部尚书崔恭起复至京,改南京吏部尚书。辛亥,开设直隶常州府靖江县。时巡抚都御史滕昭言,常州府江阴县马驮东、西二沙,地在扬子江心。以里计广逾三十,袤凡七十有余,其间旧有里分五十图。去江阴县治往回江面七十余里,风涛不测,乞于本沙旧土城内,开设县治,名靖江县,并立儒学,以训生徒。会官复奏,如所言。从之。

  

  十一月丙午,免徐州萧、沛、砀山、丰诸县夏税麦、丝。

  

  十二月辛未,蠲应天府浦子口官房税三分之一。洪武间,浦子口盖官房九十四间及水磨二所,油榨、酿具二副,军民就居,岁纳钞六千七百一十余贯。至是,房多被江水冲塌,地基荒弃,现存住者惟纳钞二千五十二贯,其余皆负累里甲包陪。南京户部尚书陈翌请以其地基七亩二分,召民佃耕,余蠲其税,遂有是命。甲午,以应天府尹毕亨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南直隶并总理粮储。乙未,巡抚淮扬左佥都御史张鹏奏:“淮、扬近岁水旱荐臻,人民缺食,而各仓所储有限。今两淮所属富安等场,自成化三年至五年,现存粮草折盐,并仪真批验所续收私余、没官等盐共十一万五十引,请令委官变易时价,籴粮上仓,庶几赈济有备。”户部奏,各边粮少,先巳建议以此变时价解部,送边支给,今仍令摘拨五万引解部,余皆从其所言。上是之。

  

  八年正月辛亥,给淮、扬二府浚河人夫口粮,日米一升,麦一升五合,俱于本府官仓及常盈仓开支。从管河郎中郭异请也。庚申,升顺天府尹彭信为应天府尹。

  

  二月戊辰朔,以刑科都给事中白昂为应天府丞。丙戌,敕南京右副都御史罗篪督操江官军,巡视江道,起九江,迄镇江、苏、松等处。凡盐徒之为患者,令会操江王琮等捕之。所有误事者,俱听随宜处治。

  

  三月庚申,南京三法司与锦衣卫奏,会审囚犯,有问拟斩罪者六人,皆情可矜疑。命免死谪戍。以星变修省故也。甲子,南京刑科给事中俞俊言三事:一、乞敕南京守备官选都指挥一人于安庆、九江往来提督巡江。安庆军士备操南京者,官遣回本卫操守,仍令守备。仪真署都指挥都胜,兼督扬州;一、乞淮安清江浦常盈仓增筑城堡,以防不测;一、乞禁漕运官员借贷权贵银物,因为结纳,逼勒陪偿,致耗粮米,及交兑受赂,卖于军役,私代物货,及收粮官多加羡米,堆晒官地,索取佃钱诸弊。而支运余米,宜量加以备折耗。其参将袁佑力小任重,宜行罢黜,别选能者代之。事下兵部、户部复议,以为南畿兵务,宜如所拟;淮安城堡,方值灾荒,未宜重扰,宜下府州县增筑仓墙,置立更铺,仍敕淮安等卫,量拨军余与仓夫火甲,分番巡守。漕运诸弊,宜申明禁约,惟支运加耗,旧例所无,及参将进退,亦难轻议。议上。诏俱从之。

  

  四月乙亥,命南京兵部右侍郎马显巡视淮、扬等处。

  

  五月甲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聂友良奏:“直隶崇明、嘉定、上海、丹徒四县并金山守御千户所,去年水旱及海潮泛涨,核实如诏,蠲其秋粮十二万五千七百石有奇,马草六万四千四百包有奇,及赈济过饥民,以户计者四万八千五百,稻粮以石计者,三万二千二百。”

  

  六月甲申,命以应天并直隶苏州等府成化八年存留税粮,支买花素缎二万匹,以内承运库供应不给故也。

  

  七月丙申朔,南京监察御史吴槿劾奏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毕亨擅入南京内府,宜究其罪。刑部移文南京刑部先逮其从人鞫法。从之。

  

  八月戊辰,革漕运理刑主事。以扬州府知府周源奏,岁旱民艰,官多政繁故也。辛卯,南京守备等官奏称:南京锦衣等卫,现在内府工作旗军,余丁共七千一百九十九人,欲依前敕令其复伍操练,而诸司造作未完,请旨处分。诏仍旧工作。

  

  九月戊申,改常州府江阴县马驮沙巡检司隶靖江县。

  

  十一月戊戌,命南京文武官员折俸布暂改折豆,自成化九年为始。从之。己酉,升南京太仆寺少卿鲁崇志为应天府尹。辛亥,户部奏:“扬州府白塔河巡检司为巡察私盐而设,旧隶两淮运司,后改属扬州府。府官以为盐非所职,运司以为官非所辖,而不经意,奸弊日生。今运司副使柴秀以为言,下本部行巡按御史吕鍾勘,以为宜属运司,令其严督稽考为便。”从之。

  

  十二月癸酉,南京监察御史戴琥以灾异奏言:“一、国家粮饷,全倚江南漕运。今管河、管运各委一人,事多牵制,宜令一人兼理之;一、安民之本,惟在任人。近者以民之未安,由官之不才,欲行淘汰,既黜之于巡抚、巡按,复黜之于朝觐给由,法网愈密,遂使小吏身未之官,而已心怀去计,为奸日甚。是则名为安民,而实病民。乞如旧制,以三载、九载为准;一、江南漕运,军民交兑之处,虽有各官监催,原无统属。乞敕管运御史严立兑完起程、过坝日期。所司各委官一员,提督催攒,违者治罪;一、将者三军之司命,不可不择。请于勋臣内择其才力壮健者,量授以兵,仍以经事久者参之,使听节制;一、江淮南北,民多流亡,乞丐不足,必行攘盗。乞敕所司,招抚赈济;一、江北浦口之地,为南京藩篱;镇江、建阳二卫,实上下流门户。曩因征进麓川,各卫官军遂有贴操之例,今遵为故事,遂使各卫缺人。乞将贴操者放回操备;一、我朝遇施恩例,虽正赋亦尝减免,岁辨之类,无不蠲除。但岁辨者非征在官,则入里胥之手,而小民实无与也。小民所苦者,丁夫盐钞耳。夫丁夫役作有时,盐钞征收无极。今里胥不征钞而征银,用一取十,其弊多端,然不过用以折俸而已。乞将成化九年钞出于民者停征,折于官吏者停给。”诏下其奏于所司。

  

  ●第二十九卷 明成化(二)

  

  九年正月丙辰,镇守淮安漕运总兵官、平江伯陈锐奏:“各都司运粮把总、都指挥、千百户等官,多有不畏法律,贪赃害军者。乞皆退回原卫,带俸差操,别选廉干者代之。”

  

  三月甲午,敕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拱辰提督操江。癸卯,免淮安府诸州县夏税一十八万七千八百五十余石;徐州诸县六万七千一百五十余石,丝六万四百六十余两;徐州、高邮、邳州、大河、淮安等卫并海州千户所三万七千余石。以灾伤故也。丙辰,南京监察御史陈壮等言:“南京文武官月俸盐、麦、绢布,间月折支。”从之。

  

  四月,移置南京神机营于城外大教场。辛巳,诏修南京功臣庙殿、庑门、库房屋七十六间,并祭器之不堪供祀者。从南京守备、参赞等官议也。

  

  五月壬辰,以旱灾免高邮、仪真、扬州等卫去年秋粮谷草有差。庚子,南京司礼监等监奏:“三月十五夜,风雨拔太庙、社稷坛树。礼部以去秋风雨摧伤各坛庙树及垣宇,已令有司修理,事尚未完,乞令各官通行修理。”从之。癸卯,改派直隶真定府额办供祀牛犊五十只于应天府江浦县并直求和州二处。癸丑,以灾伤免南京豹韬等卫去年屯田子粒一万一百三十余石。

  

  七月辛卯,南京盗因风雨入都察院院狱,劫死囚三人以去。守备、成国公朱仪等以闻,右副都御史胡拱辰因劾提牢巡风御史郭经、陈壮并司狱等官罪,仍自劾。刑部请差锦衣卫官逮至京鞫。至,上曰:“有罪官吏就令南京刑部取问,经、壮仍令戴罪捕囚,拱辰姑宥之。”庚戌,以水、旱灾免应天府所属上元等县去年秋粮。癸丑,复设苏、松、常、镇四府所属长洲等县劝农通判、县丞各一员。

  

  十月庚申,增设淮安、扬州二府通判各一员,徐,邳、高邮等州判官各一员;宿迁、宝应、江都等县主簿各一员。

  

  十二月甲申,命金吾右卫指挥佥事宋纲守备仪真。时署都指挥佥事都胜,自陈所统地广,综理不周。都御史胡拱辰举纲可任,从之。

  

  十年二月己未,南京大雨雪伤麦。乙亥,户部奏,请行南京文武官以本色两月份支绢布。从之。

  

  三月丙戌朔,免淮安等府及徐州所属去年夏税六万三千石有奇,丝二万一千三百余两。以水旱灾也。丁未,免南京旗手卫成化九年分子粒三万二千七百余石。以水灾故也。

  

  四月甲子,南京协同守备、定西侯蒋琬奏:“比奉命总督操江,所统官军,永乐间初置八千。宣德间增至一万二千,調逃亡之余,止遗六千九百。天顺初,复调建阳卫官军五百,镇江卫官军七百,轮番操习,今俱散逸。乞令所司追补旧额。镇江军士素习水战,乞仍与建阳军士调用。”从之。丁丑,免淮安、扬州等府所属州县及两淮运司安丰等场、邳、寿、庐、扬四卫秋粮子粒米、豆、马草,以去秋水灾故也。

  

  六月壬申,南京户部奏请会同内臣盘皇城各门仓粮。奉御梁鉴等与户部员外郎张顺会盘,过期不至,有误卫卒日食。成国公朱仪以闻。下南京刑部究治,请坐顺罪,而宥鉴等。上从其拟,仍命南京户部与盘各门仓粮,各委一官分理之。

  

  闰六月庚子,命南京管操、武安侯郑宏代蒋琬,兼总操江。兵科右给事中章鉴等因言:“宏已掌南京后府事,兼管操备,今又令管操江,以一人而兼三事,且宏猷为勿著,不可兼任,宜举能者。”上谕:“郑宏管操,止是协同朱仪,以此就令兼管操江,不必更任。”

  

  九月乙卯,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所属吴江等十四县并苏州卫秋粮子粒共四十三万四千六百石,马草一十六万九千八百九十余包。以水灾故也。癸亥,户部以淮安、徐州、临清诸水次京储借拨已尽,宜及时措置,以备不虞。遂定拟开中盐引随纳米麦则例。临清、广积二仓,两淮盐十万引,引粟米五斗,麦则五斗五升,淮安常盈仓,两淮盐十万引,引粳粟米五斗,麦五斗五升;两浙盐十万引,引粳粟米五斗,麦四斗五升;徐州广运仓,两淮盐十万引,引粳粟米五斗,麦五斗五升;两浙盐十万引,引粳粟米四斗,麦四斗五升。得旨,从之。

  

  十月壬寅,守备仪真等处指挥佥事宋纲言:“仪真、扬州,高邮三卫及泰、通、兴化、盐城四所京操军士,每遇放班休息,有贩鬻私盐者,不预禁之,惧生他患。乞行巡按御史严加约束,军士有违及所司故纵、同谋者,具闻究治。”上是之。己酉,南京刑部、都察院会官审录死罪囚,总十有三人。其二人殴詈父母,余十一人以杀伤人及故纵强盗抵罪,情可矜疑者,俱具狱上请。诏以殴詈父母者罪恶深重,宜如律诛之,余悉减刑,充边军。

  

  十一月甲子,守备南京、成国公朱仪等奏:“南京旗手等卫正军数少,故其余丁概应差役。今南京锦衣卫奏,以例不勾丁校尉、力士、厨役所遣子男并各卫、所丁多无用军余人等,令充其卫军役。故各卫余丁之无赖者,辄弃原役,诡作无用多丁,觊图粮赏。乞下所司处之。”于是兵部请移文稽核,自校尉、力士、厨役所遗子男之外,凡诸司舍余己告充锦衣卫军余者,俱还原卫补伍,不得滥收,仍究所收若已满千数,即寝其例。”报可。

  

  十一年正月丁卯,应天府府丞白昂奏:“本府上元、江宁二县,每年拨人一百二十名于南京光禄寺养羊。缘地方卑湿,羊多死者,责民赌补甚艰。乞以见养及后该纳者,估价变卖,用羊之日,支给办买供应,如不足,令本府支给官钱补办。旧养羊之户,量存三四名,守视公廨,余悉放免当差。”从之。

  

  二月壬午,改定淮安常盈仓所中盐课则例。先是,仓乏粮,开中推、浙等处盐共五十八万引。至是,户部以米价增贵,则例太高,奏请更之,两淮盐每引原拟粳粟米五斗,今减五升。

  

  三月甲寅,敕南京吏部尚书崔恭参赞机务,仍理部事。

  

  四月丁巳,增设南直隶泰、海二州、赣榆等三县劝农官。事凡裁减衙门及地广民众之处,各增一员,其余俱令现任及管河、管马官兼领。议上,从之。

  

  五月己酉朔,免直隶镇江府秋粮五万四千八百余石、镇江卫屯田子粒五千二百余石,以水灾故也。辛未,免应天府之上元、江宁、句容、江浦、六合县去岁屯田子粒,以水灾故也。

  

  六月壬午,增设应天府上元、溧阳、溧水三县主簿各一员。庚子,敕南京右都御史林聪,不妨院事,提督巡江并巡捕官军。

  

  七月丙寅,命修理南京太庙。从南京守臣奏请也。辛未,免南京锦衣等十三卫屯田子粒四万二千五百七十余石,以去年水旱故也。

  

  十月癸巴,南京监察御史任英言:“南京军士,常操不息,往往逃窜。宜照京营例,更番操习。”又言:“教场试用把总,不询平日才能,惟取一时武艺,多不得人。”兵部复奏:“番操事,近守备官议处未报;试用把总,宜行守备等官询访才行,兼取武艺。”上曰:“练习士马,国家重事。朕于严冬盛暑,已悯其劳而休息之。使复更番,恐益怠惰。其仍令常操,或遇风雨则免。余如议。”

  

  十一月戊午,南京后军都督府掌府事、武安侯郑宏奏:“奉敕兼管新江口并督捕盐徒贼盗,获则解送巡江、巡按御史究问。但御史出巡,路远事繁,所送贼徒,淹禁日久。况新江口牢狱不固,难于监守。自今宜径送都察院收问。”刑部以其言为宜。如御史现居南京,或出巡不远,仍如敕旨解送。议上,从之。

  

  成化十二年二月甲午,南京六科十三道各以南京正月阴霾蔽日,地震有声上言。诏曰:“南京根本重地,灾异之事,必有所自。君臣上下,务在同心修省。政事缺失,各衙门其即举行,毋仍玩愒,妨废职务。”

  

  七月丙午,总督漕运、右副都御史李裕等奏:“新开扬州府白塔河,潮水往来,恐久而淤浅,宜下所司与瓜州、仪真诸河道,三年一浚。”又言:“江南孟渎河亦多淤浅,乞下巡抚、巡按等官勘验疏浚,以便漕运。”工部复奏,从之。辛亥,升巡抚山东左佥都御史牟俸为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处。壬子,移置扬州府钞关于湾头。甲寅,增设直隶江都县留潮、通江二闸。庚午,南京监察御史崔廷圭言:“南京各卫仓,现贮小麦足给十余年,惟所贮布少,不足给赏,请暂以麦折布。”事下户部,以在京官军俸粮,每岁五月、十一月,麦多则全支,少则兼支。今南京兼支,但以四分、三分为率,是以麦积有余。请令以今年该赏军士布三匹者,内一匹折以麦一石;官吏人等十月份折俸布,每匹亦折与麦一石。自后每岁俱如在京例,务以麦全支两月,侯麦少,量数多寡兼支,勿令多积,致不可用。”从之。

  

  十二月癸酉,南京礼部左侍郎倪谦升本部尚书。

  

  十三年壬戌,开应天府六合县道会司。

  

  二月丙子,命守备凤阳、宣城伯卫颖管南京后府事,协同大教场练兵,兼总操江。

  

  四月丁未,工部奏:“南京十三道御史因灾异陈言,谓今岁雨雪,蚕丝必贵,欲节省一切赏赐,以苏民困。而南京给事中亦言,南京、苏州等处织造、买办宜暂停免。本部查自成化十二年正月起,至次年三月止,赏赐夷人等须纻丝三万七千五百五十八匹,天下司、府每年额造止该二万五千七百四十一匹,计所费已过一年额数之半,若更减免,恐国用不足。”命段匹既缺用,仍照旧造办。戊申,命都察院右都御史原杰改南京兵部尚书。丁巳,工部奏:“南京守备、参赞等官,会勘南京奉先殿大庖厨、库房、井亭等损坏,兴工修理,合用杉、楠等木,坐派苏、松等府买办。缘各处还派岁造段匹,既增数倍,又兼连年灾伤,材非土产,民不堪命。宜令民办一半,余于龙江、瓦屑二坝抽用。”从之。

  

  五月丁卯朔,免淮安、扬州、徐州成化十二年夏税麦八万九千余石,秋粮十一万五千四百余石,丝两万五千余两,草十七万一千六百余包,凤阳等十八卫屯田子粒十七万四千二百余石,以是年水大故也。

  

  七月癸酉,命南京前军都督府管府事、定襄伯郭嵩,专督操江。

  

  八月辛亥,诏免淮、扬等府、州、县正官明年朝觐,从巡抚都御史李裕言,民被水灾,宜留正官赈济招抚之也。

  

  丁巳,诏留巡盐御史雍泰抚恤两淮灶丁。时灶丁逃亡,多数盐课消乏,其存者又多单丁,有老死无妻者,以饥寒无倚,生育不继。泰为设法于正课外,劝借盐引赏银,官为给娶成室家者,凡二千余人,其未婚配者尚多。雍泰期满当代,巡抚副都御史李裕请复留一年,以毕其事,故特许之。

  

  九月,淮水溢,淮安府所属诸州县坏官民屋舍,淹没人畜甚众。南京都察院奏:“守御南京浦于口都指挥李信,坐受所部殴杀人者赂,不发其事,罪当留减赎徒,不得管军、管事。”法司奏请如所拟。从之。

  

  十月壬戌,命南京参赞机务、右都御史王恕兼巡江。

  

  十二月丁巳,以水灾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并苏州、镇江二卫夏税子粒二十三万一千石有奇。

  

  十四年正月癸未,以水灾免直隶苏州府秋粮。丁亥,守备南京城朱仪奏拟官军寒暑歇操条例,下兵部议。以每年俱于二月、八月起操,至五月、十一月大暑、大寒而操止。其歇操之时,仍十日一赴教场点视。从之。

  

  二月己酉,敕南宁伯毛文往南京操江。丁巳,免直隶徐州所属县夏税小麦六万七千一百五十八石,夏丝折绢三千二十五匹,秋粮七万九千八百五十八石,并徐州两卫夏麦五千四百七十四石,秋粮豆二千七百三十六石有奇。以去年水灾故也。

  

  三月丁卯,以南京参赞机务、右都御史王恕为南京兵部尚书,仍参赞机务。辛卯,太监汪直言:“高邮、邵伯、宝应、白马四湖,每遇西北风作,则粮运官民等船,多被岸边桩木冲破漂没,宜筑重堤于堤之东,积水行船,以避风浪。”工部议,合行漕运总兵、巡抚等官相度增筑。从之。

  

  四月丁酉,以水灾,蠲直隶扬州府、卫、所去年夏麦四万四千一百余石,秋粮一百四十六万五百五十余石,草二百五十一万九千四百三十余束,棉花一万六千七百二十余斤,盐五万六千四百余引。丁未,户部奏:“南京旗手卫西仓火,延烧暑字等廒。巡视仓粮、南京御史郭经、监督主事林表及总督粮储、副都御史胡拱辰防范不严,俱宜逮问。”既而拱辰上章服罪。上以拱辰不行严督,宜置于法,既服罪,姑宥之,经等仍逮问如律。庚戌,免直隶淮安府所属州、县并六安、淮安等七卫、所成化十三年夏麦二万五千七百七十余石,秋粮十四万九千四百三十余石,草三十万六千六百七十余包。以水灾故也。

  

  五月癸未,应天府府尹鲁崇志等奏:“马政条例,岁终太仆寺官较复马不充敷者,府、州、县正佐官各笞二十。臣等忝任在京官,宜有差等。”得旨,两京府尹、丞止令纳米赎罪。

  

  六月丙申,免直隶镇江、苏州夏麦。

  

  九月辛酉,免南京横海等十六卫屯田子粒四千三百六十石有奇,以大水故也。壬午,南京总督粮储、户部右侍郎潘荣奏:“凤阳仓储支给官军俸粮不足,户部议请开中两淮运司存积盐五万引,招商纳银,兼半支给。”从之。

  

  十一月丁卯,诏修南京棕殿。

  

  十五年正月壬申,改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王恕为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处,致仕户部尚书薛远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二月甲寅,命南京工部修开国功勋臣坟墓。开平王常遇春、岐阳王李文忠、宁河王邓愈,东瓯王汤和、郢国公冯国用、黔国公吴复,虢国公俞通海、蕲国公康茂才、梁国公赵德胜、济国公丁德兴,蔡国公张德胜、越国公胡大海、靖海侯吴祯、江阴侯吴良诸勋臣坟墓,俱在南京城外。文忠曾孙萼等,以岁久颓坏为言。南京礼部具奏其事。上曰:“崇德报功,国之重典,开国诸勋臣出万死以辅成大业,爵土弗嗣,已可悯念,今坟墓颓坏,而有司不加之意,其可乎?工部其即命工修治,无子孙者,复其坟邻一人守护之。

  

  四月戊戌,免应天府秋粮马草,以去年水灾故也。

  

  五月癸未,以旱灾免直隶崇明县去年秋粮一万九千三百余石,草二万五千六百五十九包。

  

  七月己巳,户部侍郎张瓒为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

  

  九月壬申,诏修南京内外河道。先是,南京监察御史何舜宾奏:“南京城内外河道淤浅,宜发丁夫疏浚。”下南京工部暨守备等官按视,以为宜如所奏。其工力于京民丁多而家富者,量役之,及江、浙、苏等府大户运粮至京,亦令量助。仍令舜宾等管理,听其设法,以补不给。从之。

  

  十二月壬申,以水灾免苏州府崇明县夏税六千八百五十石有奇。丁丑,改南京户部尚书陈俊为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复设甫京东、西、北城并中城兵马指挥司副指挥各一员。

  

  十六年正月癸卯,升吏部左侍郎黄镐为南京户部尚书。

  

  二月壬戌,命南京工部修理孝陵殴宇房屋九十八间。甲子,工部奏:“修理南京棕殿,例行应天府收买物料。缘今见修孝陵等处物料不下数十万,虽称支纳官钱买办,其实皆京民出备。宜候各处工程将完,然后于各该局厂查会支用,庶宽民力。”从之。

  

  九月甲午,罢两淮运司新设副使等官及令商人引钞折银。时,巡盐御史杨澄以两淮运司额设五员,近从都御史高明议,添设副司、判官三员,冗滥扰民,可为裁省。又旧例盐商照引纳纸,解南京刷引,寻以纸有余,改纳钞。近解户于商人纳钞,百计需索不便,仍请改钞二贯收银一分,类解如旧。户部复议,从之。

  

  十一月壬辰,总督漕运、右副都御史张瓒奏:“直隶徐州左卫新调未久,而岁造军器,与徐州卫等。军少料缺,往往逋负。请令减半成造,以苏军困。”从之。癸巳,申革关支户口食盐积弊。南京户部奏:“南京鹰扬等卫委关户口食盐吏,违限年久。其初,多因通同富豪势要之人,包银买钞上纳。后遂以官盐卖出,及夹卖私盐,辗转营利,至有数年不还者。其册大率誊写上年所造丁口,任情增减,有以三四年前未关,因人包钞造册补支者,弊端不一。今宜通行南京内、外守备等官究问,但夹带私盐二十斤以上者,并发戍边,次者戍于近卫所;违限一年者,原籍为民;三年以上,一千里外徭役终身,余俱发遣如例。其册务于卫所一年内,自下而上,从实造报;未支逾一年者,不容补支。”事下户部,以为严禁盐弊,累有成例。但此奏所拟徭戍,比之成例太重。今宜于官吏及包钞同行犯带私盐二千斤以上者,如旧发戍;次者及盗卖官盐,一如律例发遣;违限逾一年者,俱发原籍为民,他悉如所请。惟引目不许出给其该支盐数,及差人姓名,俱造册预发运司收照。去人止开职役姓名、批文、照身,至司填注告投月日,仍给存照。外开盐数批文,定限下场开支。两批违两月者各问如例。疏上,从之。

  

  十二月戊午,协同守备南京、丰城侯李勇病笃,上命修武伯沈煜往代之。

  

  十七年四月庚戌,南京十三道监察御史陈金等言:“南京地震有声,白毛顿长,猛虎近城,伤人害物。且当春阳和煦之时,而寒风凄雨,有类秋冬。”

  

  五月庚辰,南京工部员外郎吴珵言:“近御史何舜宾建议:‘乞疏浚南京河道,以便粮运。’今天时亢旱,人心靡宁,乞暂为停止,以苏民困。”事下工部,复奏请如珵言,候丰年再陈区处。上曰:“河实淤浅,宜在疏浚,惟慎择官董之,不必止也。”辛巳,诏南京复设都指挥一员,专捕盗。南京各卫屯田在近畿者,旧设武官一员董其事,后都御史黄镐奏遣御史督察之,而罢武臣。至是,南京守备等请复设武官管屯田兼捕盗。兵部议:“屯粮每岁先期输纳,若复设官董之,徒多烦扰,惟宜选都指挥一员,职专捕盗。”从之。戊戌,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巡江、南宁伯毛文等各奏,强贼刘通等三百余人,扬旗驾舟,沿海劫掠,拒捕官军,千户王彪为所执。守备仪真指挥宋纲等因循玩寇,令坐以罪。事下兵部复奏,得旨:“宋纲不能防御,致贼拒捕,且不问。降为事官,戴罪捕贼。仍敕文等严督提备,务期获贼乃已。”

  

  六月戊辰,南京守备等官奏:“敕旨审录罪囚,其死罪情真罪当者,依例监候听决;情罪有可矜疑者,会奏处置;徒流以下减等。但其中有枉法满贯,监守自盗,常人盗犯该杂犯斩绞罪,又有略卖人口,诓骗财物,坑陷纳户等情,该徒杖罪名,例应充军,恩例俱不该载,乞裁处之。”下法司议:以前所犯情重,旧例俱不减等,惟依例发遣为是。奏上,从之。

  

  十月癸卯,总督漕运左副都御史张瓒言:“宋儒胡瑗,扬州府如皋县人。布衣时与孙明复、石守道读书泰山,明圣人体用之学,以经术教授苏、湖,当时取其学规,行于太学。所著有《资圣集》、《景祐乐议》、《中庸解》、《春秋口义》、《言行录》,皆有益后学。仰惟圣朝,崇重儒术,凡前代诸儒有功吾道者,悉已例之从礼。如瑗者,独在所遗,是缺典也。乞下礼官考瑗功行,或升从祀,或建专祠,祭于本土为当。”事下礼部知之。

  

  十一月壬午,南京都察院左佥都御史白昂,九年考满,升本院右副都御史,仍兼督操江。

  

  十二月乙丑,改南京文官并公、侯、伯明年俸禄折银。时,巡抚南直隶兵部尚书王恕奏:“苏、松、常三府被水,禾稼不登,请以米一石五斗折征银一两,以给俸禄。”从之。

  

  十八年正月壬辰,命南京粜常平仓粮。时,岁饥,米价踊贵,而常平所储粮八万六千余石,南京户部请减价粜以济民,候秋成平籴还仓。其粜于民,多不过五斗,务使贫民得蒙实惠。奏可。丙申,南京成国公朱仪奏:“南京米价腾踊,民庶艰食。请以各卫官军今年秋夏三月俸粮,候有司运至,令于水次兑支,以其所余工脚米,平价粜卖济民。仍以所粜钱物,贮于有司,候丰年秋成,则籴米上仓。”户部议如所奏。从之。

  

  二月辛丑,南京户部尚书黄镐等,议复南京监察御史徐完建言二事,以为宝钞提举司钞匠,宜仍于各库管带,并存本部拣闸钱钞,不必附籍二县;其铺行买办,宜按月时估给,定限送纳。仍三年一次,造册送应天府,以备指考。从之。

  

  三月庚午,敕巡抚苏、松等处都御史王恕,淮、扬等处都御史张瓒赈济饥民。时南京六科给事中刘玑等言:“苏、松、常、镇、淮、扬去岁春夏不雨,秋冬霖潦,米价腾踊,民不聊生。臣惟诸府乃东南财赋之区,祖宗根本之地,不可不预为措置。乞敕该部于灾伤之处,岁额税粮重与开豁,逋负物料宜暂且停征。仍遣官分方赈济。”

  

  八月乙丑,升南京刑部左侍郎张瑄为本部尚书,以九年秩满也。

  

  闰八月丁卯朔,南京留守前卫百户高洪、赵颙、唐恺已用荐管事,后谋管屯田,事觉。兵部言,近例军政管事官,不得辄行调遣,请治洪等罪。仍请通行南京各卫,申明管屯官数,惟全伍下屯诸所如旧,其屯军百人以上者,用百户一人;三百人以上,用千户一人;五百人以上,用指挥一人领之。官多无用,令悉还本卫所。上曰:“国家仿古屯田之法,用戍卒耕守,盖寓兵于农之意也。地之给其人者,各有定业;官之治其事者,亦有定员。行之既久,其法渐废。戍卒多役于私家,子粒不归于公廪,管屯者有积蓄之利,而无差操之苦,所以启后来者之谋也,洪等宜加究治。自后当如尔兵部言,官有滥设者,悉退出差操。”

  

  十一月戊午,是夜,南京国子监火,焚监生号房八十七间。

  

  十九年正月丁巳,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右副都御史徐英奏:“淮、扬频年旱涝,仓库无积,人民饥窘,恐来春流民四集,酿成别患。乞将淮、扬船料及各府商税课钞,每贯收米一升,两季而止。其各府、州、县考满官、役满吏,并照旧例,纳米备荒,准给田办事为便。”从之。

  

  十月乙丑,南京兵部奏:“正统间,马快船岁以五十艘北上听差,半年一更,驾船军粮则于南京官仓尽与之。尔后快船余丁仅支两月行粮六斗,其往返计逾十月,率多匮乏,弃船以逃。乞仍旧例,应支月一石者,内除家小米四斗,按月支用。其听守六月,每月六斗,共三石六斗。并余丁止支两月,凡六斗者,今加再倍,为六月,共一石八斗,尽数给之,庶船运无误。”事下户部,以为军夫守役于北,而粮月给于南,诚为非便;余丁粮给诚少,宜如所请,一一预给,或逃则如数追之。报可。壬申,升南京太仆寺少卿于冕为应天府府尹。

  

  十一月丁未,直隶苏州府儒学生赵汴等二十人,俱以骂太监王敬坐罪。初,敬与千户王臣等以购书为名,乘传南至苏州府,令生员抄录所谓《子平遗集》者,初以为献御,皆不敢违。后复使抄录他书不已,众以妨废学业辞。敬即令有司迫遣至驿中,乱箠之。于是汴等骂曰:“汝辈扰害百姓不已,又欲害吾儒生耶!”敬还京,遂诉于上,以诸生不遵礼法,恣肆放诞为词,命下巡按御史执问具奏。至是二人事以败,特拟诸生以赎仗罪奏上。从之。

  

  十二月乙酉,南京户部奏:“自洪武初,原设军储仓于本部,设正、副使、攒典、民佥脚夫及坐铺军余守视,专收法司罪囚赎罪米,以为送船行粮及囚徒口粮。后工部奏囚徒纳木料,以致仓储空虚。寻会议令刑部、都察院,徒罪以上该纳赎罪米者,仍送军储仓,笞杖以下,及巡抚、巡按等官问过轻重罪囚,则送工部纳料。后竟无囚徒纳米者。缘是仓之设,乃祖宗旧制,况本部粮用实多,无所支给,请敕该部如前议行为便。”户部复奏。从之。

  

  二十年二月辛未,应天府民张成等代人充后湖库役,累受人财,改洗黄册。事觉,南京户部因奏:“国初以天下版籍为重,令有司十年一造黄册,于后湖不通人迹之处,建库收贮。其后法制渐备,特设给事中、主事二人总理其事,及巡视防守之人,更番不缺。凡天下军民奏告户籍不明者,于此查验。其库锁钥藏于内府,有开船过湖者,赴内府关领,事毕交收,法至周密。近岁怠忽,以致小人乘机为弊,是宜置之重典,比盗制书,不分首从皆斩律。后有犯者,并依此例处罪,仍揭榜禁约为便。”事下都察院,以所奏宜从。既而以成等具狱上,上命即诛之,仍枭首示众。辛巳,南京都察院奏:“南京沿江上下,多凶恶之徒,为道路患。乞如旧例禁治。”下都察院议,以旧例两京城内外,有称刺虎等名者,犯笞杖罪,如常处罪;徒罪以下初犯,免枷项,军发边远,民发口外;原系边军、边民,杖一百发极边,常年守哨;其职官议拟奏请定夺。若初犯累次抢夺及再犯、累犯者,枷项一月,各发充军为民守哨。今南京沿江上下之人有犯,依此禁治为是。奏上,从之。

  

  四月癸未,改南京参赞机务、兵部尚书陈俊为南京吏部尚书,巡抚南直隶兵部尚书王恕于南京兵部参赞机务;升南京礼部左侍郎李本为本部尚书;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胡拱辰为南京工部尚书。甲申,以贵州左布政使彭韶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南直隶苏、松等处,总理粮储。

  

  九月壬辰,升户部左侍郎潘荣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二月辛未,南京兵部尚书王恕等复勘巡抚都御史徐英所奏,南京太仆寺成化十一年至十三年,民间种马死者七千余匹,宜免追偿兼免应偿半价及逐年应追马驹,其所免空闲人户,则给以牝驹,使牧养补种。诏可。

  

  二十一年三月甲午,南京中军都督府掌府事、成国公朱仪等应诏言事:“一、各卫百户,乃亲军之职,旧制以其姓名,注为所分印信,传之子孙,非有大故,不轻改易,欲其上下相亲信也。迩来,百户袭职,拘于考选、保勘,所掌印信,多令他官代管,事涉纷纭,有乖初意。自后百户子孙承袭到卫,乞免其保勘,仍旧现任;一、工匠以充造作,军士仍备操练,此盖宁定之制。迩来,南京内官现于各卫操军内奏取琉璃匠二百名,筛簸匠一百九十八名,乞退还操练。”事下兵部复议,诏可。琉璃、筛簸匠仍各留一百名。戊戌,工部议复:“南京吏部尚书陈俊等应诏陈言事,其一言、差去内官匠作,成造摆朝军器者,宜如所言,取回已派物料,令南京兵仗局造完解京;其二、直隶苏、松等府买办年例供应物料,令宜有司径解、折价,转送应天府官库收候支用。中间或有积出余银,明立簿籍,准作下年之数。”奏上,上曰:“差去内官匠作都取回,军器造完者,就令解来,未完者令守备太监督造,陆续解京。买办物料,俱准议行。”甲辰,礼部议复:“南京吏部等衙门应诏陈言内一事,欲将各处纳银米入监者,分送南北二监,自具薪米肄业,请止限以坐监二月。如自愿具薪米以留者,听。其年十三四或十六七,则俱行各处提调学校官收入本学肄业,满十年仍复监。”从之。四月辛未,免直隶徐、淮二府州,邳、徐等卫、所夏税小麦子粒二十万一百四十余石。以去年水旱灾故也。

  

  五月庚午,工部奏:“南京守备内外臣言,修理九五等殿,工费浩大,现存木植不足于用,宜移文南京工部,取各局、厂所积足之。”上命先修其急者,余俟积有木料日再闻。

  

  八月户部奏:“南京金川门草场火,焚草三十九万八千包有奇,监收员外郎袁宏、巡视郎中周郁、御史张贯俱宜逮治。”从之。

  

  十一月丙子,南京钦天监以南京吏部等衙门会奏天文生、阴阳人原额量减二分,奏陈本监原奉高皇帝圣旨,并引大明律例。礼部复议:“旧例皆无以女婿、外孙、义侄、别姓补充之令,宜行南京礼部仍照近例举行。”从之。

  

  十二月庚子,先是,应天府以南直隶应试者太滥,乞定额数。礼部定以二千二百名。至是,南京礼部、国子监并南直隶提学御史俱乞量增其数。礼部拟以二千八百,内监生人等,俱令南京礼部会考入试。上命仍以二千二百为额,应试该考者,令南京都察院定之。甲辰,诏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李嗣粜松江余米九万石,以平米价。时,嗣上言应天等六府旱荒,来年米价必贵故也。

  

  二十二年正月壬戌,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兵部尚书王恕等奏:“应天府及锦衣等卫屯种地方,去年久旱,至十月以后,方得雨雪,然已过期。即今江北诸处流民四集,南京米价愈增。臣等议得南京常平仓现有粮五万六千余右,及各处每年起运,其数亦不下数百万石,若暂行平粜预支,亦可平米价。乞照先年事例,先将常平现储并各卫仓粮共十万石减价粜卖,俟各处起运到日,临船兑支各卫官军俸粮三月。仍于运到新米内,每月拨一百五十石,分送各处,以济乞食之人,麦熟而止。”奏上。下所司知之。甲子,户部奏:“比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李嗣,以应天府去岁旱荒,欲分粜南京现在仓粮赈济本部,以为难行。惟松江府存留粮数几三十万石可粜。得旨命别议以闻。今查应天府及属县仓粮有五十余万石,镇江府亦各有积储,况客商舟楫可通,富民劝借可举,比之庐、凤诸处终易为力,乞移文李嗣斟酌措置。”从之。

  

  三月庚午,应天府丞杨守随以征收赈济仓粮所具奏疏,字有涂改事,下南京刑部问罪。拟赎杖还职。

  

  六月乙酉,免应天等府县秋粮三十万八千八百余石,以去年旱故也。

  

  八月己亥,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李裕为工部尚书、巡抚苏、松等处。免邳州、徐州并所属县去年夏租十万四千二百余石;邳州、徐州卫子粒八千七百余石,以雨雹灾故也。

  

  九月丁巳,改兵部尚书马文升于南京兵部,参赞机务。

  

  十月丙子。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奏:“新江口操演战船,俱于中、下二新河住泊,以避风涛。今二河为泥沙淤塞,至秋深水涸,出坞为难。请敕工部循往年例,督军修浚,庶船出入便利,遇警不致误事。”从之。

  

  十二月戊戌,命修南京玄武门城楼。

  

  二十三年二月甲戌,以旱灾免直隶镇江府、卫及丹徒等三县二十一年秋粮子粒十一万一千六百七十余石,草十万五千九百八十余包。

  

  三月甲子,巡抚南直隶右副都御史李嗣奏:“上元、江宁二县,原拨南京光禄寺并惜薪司抬柴人夫,宜改派各府、州、县并邻近布政司佥解。”守备太监钱能等参奏,以为南京祖宗陵庙所在,岁时供给膳差,俱属大庖,造办柴炭,日不可缺。其抬柴夫,洪武年间坐派应天一府,原额三千名,以后减至三百名,皆派南京二县。今若改派他处,恐供应后期。光禄寺亦称,本寺抬柴夫虽例取南京二县,其脚价银则取于句容、溧阳、溧水三县。今二县领出雇夫,尚累年拖欠,若又改派,愈加迟滞。工部复议,从之。

  

  四月丁丑,诏南京运粮军余月粮,仍给一石。初,漕运京军月支一石,而外卫止支六斗,至是成国公朱仪等以为言,故命如旧云。

  

  六月己巳朔,直隶徐州蝗。癸未,以旱灾免南京留守左等三十二卫屯粮共五万二千八百三十余石。

  

  十月甲戌,升户部左侍郎王佰为南京户部尚书;刑部左侍郎何乔新为南京刑部尚书;南京吏部左侍郎黎淳为南京工部尚书。

  

  闰十月甲申,礼部言:“南京各衙门,俱因事简,官不全设,其僧、道录司、教坊司,事务尤简,欲准近日裁革事例,僧录司留右善世,右讲经,左、右觉义各一员,道录司留右至灵二员,左、右玄义各一员管事,俱用升职在前,保举相应者,余皆带衔闲住。教坊司留右韶舞二员,左、右司乐各一员管事,亦各用升官在前者,余皆革职。其寺观住持,择年深戒行老成,给劄在前者,敕建寺观留二名,敕赐寺观留一名,余皆革罢。僧道系纳银赈济等项,度牒明白,及本地寺观出身者,许令本处寺观住坐,不许仍前四外云游。教坊司俳长,于精通乐艺、年深补充数内,照额挨次留四名办事,余皆革去。俳长仍充色长食粮,协同俳长办事,候有缺,挨次收补。其余传奉补充者革去,止照原役食粮当差,并各色长,系精通乐艺者留四名,其余传奉补役及老疾不堪之人,尽行革去。”俱从之。

  

  十一月乙巳,改南京礼部尚书耿裕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十二月乙酉,户部复奏:“南京礼部郎中李谅所陈二事,其一曰理财用者,谓成化末年,常差太监宋玉支长芦运司盐十万引,卖之两淮等处,以所得价银织买上供段匹于南京。近已奉诏停止织造,其前后所支引盐,所卖银两,所织段匹俱无的数,请差官稽考。其二曰清屯田者,谓各处卫所屯田,多被势要官军占为己业,军丁开作逃亡,子粒不行上纳。请行各巡抚,巡按等官核治。”得旨,织造内官已取回,不必差官查勘。余准议,辛卯,南京礼部郎中李谅奏请禁马快船只附载私货、骚扰驿递者。兵部复奏,从之。

  

  ●第三十卷 明弘治

  

  孝宗弘治元年正月乙卯,改南京户部尚书王伤为南京吏部尚书。甲子,命支南京内府承运库原收夏税折麦银一万七千余两,准给应天等六卫官军月粮。以灾伤缺粮,从南京户部请也。

  

  闰正月丁卯,先是,修南京国子监,会诏例停止。至是,南京工部复以为请,命卒成之。乙亥,南京工部请增设主事一员,管镇江至九江沿江芦洲。命本部简司属官一员,奉敕理之,官不必增设。于是,工部奏差其属郎中毛科。赐之敕曰:“南京,自镇江至九江一带,俱有芦洲。近江州、县并巡检司,每年斫办本色芦柴及折收银两,解送南京工部烧造、买办应用,已有定额。然洲场年久,坍涨不一,或因淤塞而新生,或因移徙而重出,多被富豪军民人等占为己业。又或投献官豪势要之家,以一包十,恣意霸占,而旧额洲场,日见侵削。所在有司,因而交通富民,阿顺势要,怠惰不理。甚至不复取芦于洲,但科民赔价。又有不近大江县分,原无芦洲处所,亦一概科取。积弊多端,以致小民受害,连年告讦不已,国课亏少。遇有南京工部烧造、修理等项工程紧急,未免拘并各该铺行、窑头人等,揭借应用,累及无辜。今特命尔不妨司事,提督清理沿江一带芦洲,禁约富豪军民人等及官豪势要之家强占侵夺,有司科扰小民之弊。旧额洲场如有坍塌,即将新佃柴课依数凑补。本处旧额现存,或有新生别洲,许令拨补附近坍塌之数,且要丈量明白,令各该府、州、县俱造文册,申缴该部,及存留本处备照。其余一应积弊,敕不该载者,悉照本部所奏而行。所在府、州、县官员人等,敢有故违不遵,六品以下听尔径自提问,五品以上及军职,参奏处治。尔受兹委任,尤须持廉秉公,毋暴毋刻,俾事妥民安,国课不亏,斯为尔能。如有纤毫不谨,以至扰人坏事,事发,一体治罪不宥,故敕。”

  

  五月甲申,南京十三道监察御史缪樗等言:“今年三月二十六日,南京内府花园失火,止而复起,不知焚毁房屋几何?本日晚又有狂夫,不知所从,来至长安右门下,发言悖慢,叩环大呼,良久遁去。惟花园禁严之地,长安宫阙之门,变异如此,关系匪轻。而守备官等视为泛常,守卫官军有同儿戏,乞治之以戒将来。成国公朱仪,衰老怠事;南宁伯毛文,软懦无为;兵部尚书耿裕,忠厚有余,治才不足,太监陈祖生、郑强,立心险狠,处事乖违。居常则彼此偷安,临事则互相坐视,防范之政无闻,守备之职安在。小变若是,大事可知。况南京乃祖宗根本重地,岂宜委之庸劣,任其废弛而不加之意。乞将各官罢黜,别选贤能以充任使。”时南京六科给事中方向等,亦以是为言。上曰:“既内园失火,又狂夫呼喝长安门,当时守备、参赞等官,乃略不经意,其令具实以闻。”

  

  六月己酉午刻,南京雷电霹雳,毁伤鹰扬卫仓楼并聚宝门旗竿。丙辰,修南京聚宝门城垣。

  

  七月壬戌,南京守备等官议奏:“建阳卫临江要地,旧有操江官军五百人,乞掣其半,回卫操守。仍留其半,而选拨新安卫官军三百人合班操江。”从之。癸酉,南京兵部郎中陈谦言:扬子江盗贼多,渔人乘机为之,乞编渔船为甲乙,责令自相捕缉,凡有盗作,即坐以罪”。上曰:“江上渔船乘机为盗固有之,难属以捕盗事。今后渔船令有司点视戒约,有能报官捕盗,及自能捕盗者,给赏如例。”

  

  八月丁巳,南京守备太监蒋琮奏:“扬州仪真地方罗肆桥,旧有通江港,可开闸放船。成化间,巡河工部郎中廓异奏,浚通河面置二闸,潮满则开,潮退则闭,船只经过,无复盘费损伤之患。时有奸豪侵占牵路,于沿河水次,起盖浮铺为买卖者,恐斯闸一开,必致折改,往往以河水易泄为辞,欲隳其成。昇因力辩浮议,条陈五利,冀以行之久远。而司漕运者误听奸词、擅行筑塞,致令往来船艘,仍前受害。近坝居民,谓为得计,就于临河牵路起盖文天祥祠宇,欲使后来不轻易改拆。而守备、指挥,亦于闸上擅自盖亭,索取财物。乞依前修浚开放,及将奸豪侵占牵路,所盖铺店、祠宇,俱为拆改。则奸弊可革,便利可兴。”工部复奏,命巡抚官会同总兵官从公勘议以闻。

  

  九月壬申,命户部每岁三月,选差属官一员,奉敕自通州抵仪真,催督漕舟。往岁差官例不请敕,至是,从南京守备太监蒋琮奏,以责轻人玩,故有是命。辛巳,升江西布政使徐怀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等府。

  

  十一月庚申,裁应天府溧水县批验茶引、盐引二所。丁卯,夜,南京甲字库灾。

  

  十二月癸丑,命管苏松等处水利、浙江按察司佥事,兼提督太仓等卫所屯田并监放太仓、镇海二卫官军俸粮,从兵部郎中陆容请也。命南京户都拨余米三万石,赈应天府所属饥民。米乃临船兑支所余,寄贮常平仓者也。

  

  丁巳,命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虞瑶兼提督操江。

  

  二年二月己酉,南京沿江芦场,俱系军民开垦,办纳粮课,及各窑厂采取供应柴薪。成化初,江浦县界新生沙洲六段,县人先后告官承业,以补沉江田亩之数。洲与内官监原拨芦场相邻。江东巡检司旧管工部芦场二所,亦相比近。瓦屑坝下有废官房酒楼地一区,石城门外有湖池一所,旧尝收积木料,及畜放水獭、老鸦,其后事已,悉赋居人,岁供租银百五十两于守备厅公用。太监黄赐时,奸人悉以献于三厂,指为原拨供应之数,赐及后差太监张本等受之,尽收其利,而岁额租课复责偿诸人,相承至太监蒋琮不改。成化二十三年诏书,令投献山场、湖荡地土悉归于民,县人相继奏言,下南京监察御史姜绾等复按。而琮屡以揭帖嘱托,使断归三厂。绾等遂连名劾琮。谓以守备重臣,与小民争利,假公事以饰私情,用揭帖而抗诏旨,扬言阴中,胁以必从。因历数琮变乱成法,欲以内臣为言官,一罪也;妒害大臣,妄奏都御史秦纮,二罪也;怒河闸官失于迎送,而欲奏罢之,三罪也;滥批词状,送各衙门,不由通政司,四罪也;分差内官于钱粮处所,纵其侵渔,五罪也;按季取受班匠工银,六罪也;收留罢闲都事林时用,拨置害人,七罪也;官员稍不顺承,辄查脚色,阴加察访,惊疑人心,八罪也;妄奏主事周琦管库,欺罔朝廷,九罪也;保举罢革内官,窃陛下之权,使恩归于己,十罪也。且今士夫侧目,人人自危,军民负苦,怨声载道。乞下琮于法司,明正其罪,以为怀奸坏事之戒。刑部复奏,谓琮处事乖方,以致言官劾奏。第所言琮罪,必须复按。请移文南京刑部,会同都察院、大理寺等官勘处奏报。上如议从之。

  

  三月甲申,以旱灾免直隶镇江府弘治元年秋粮八万一千二百二十五石有奇,草七万三千七百九十八包有奇。命淮、扬二府钞关,自弘治二年三月以后,每钞一贯,折收米一升,给淮、扬等府、州、县官吏俸粮,至三年三月终,如旧。

  

  四月甲午,先是,吏部奉旨起取南直隶各,府、州、县官库银三分之二,以实内帑。至是,应天府奏:“本府所积数多,请留为赈济及科举之用。”从之。乙未,南京太常寺神乐观火,焚廊房六十八间。丙申,户部以南京内外守备官之奏请,借拨直隶附近仓储一万石,补给滁州卫官军俸粮。俟江南各州、县岁运至日,令南京各卫官军俸粮就船兑支三月。州、县既不费脚价,所余米当有十万余石。内以万石补还今所借之数,而别贮其九万石于应天府,为预备之资。从之。辛亥,以水灾免直隶海州夏麦九千二百六十四石有奇。

  

  五月辛酉,南京兵部左侍郎白昂言:“南京江淮、济川二卫马快船夫逃窜者众,宜如逃军事例,责令邻伍首解;典收所岁解皮角,往复艰苦,请即于南京工部收贮,各仓军斗及象马草场、草库近多余丁而无口粮,宜如漕运事例,月给口粮三斗。”从之。

  

  六月庚子,先是,有盗入南京内府甲字库,因失火延烧钱布等物至数十万。已而获盗,具得前后诸同盗事情。刑部请论如法,并劾守备太监陈祖生、成国公朱仪、参赞尚书耿裕等各失于防范。上以各盗情犯深重,难照常例处分,命同行失火者二人,及进库六次至十次者七人,俱处以极刑。其不进库及进而次数少者及窝藏者十四人,俱并家小发广西柳州卫充军;内使充种菜净军;监丞、副使充守更内使;余依拟发落。守备等官姑宥之。仍谕令今后督察军马、城池、钱粮、门禁,加慎勿怠。

  

  七月辛酉,命武靖伯赵承庆铨往南京前军都督府带俸,专理操江。

  

  八月戊子,命户部运太仓银二万两于苏州仓,以备军储。

  

  九月丙子,户科都给事中张九功,以今岁漕运漂流米麦共一万四千八百余石,因劾总督漕运都御史李昂,总兵官、都督佥事都胜及各把总、管运等官罪。得旨,昂、胜姑贳之;把总、管运并漂流米麦五百石以上者,各停俸三月;五百石以下者两月。

  

  十一月戊午,以水灾免直隶镇江府夏税麦二万九千七百八石有奇。

  

  十二月丙申,南京户部左侍郎侯瓒言:“各处岁运南京仓粮,临船兑支三月,积出余米,令实于缺粮仓并常平仓,而纳户守候月久,复令搬运,人情不堪。请自今以先运至者扣算正余,尽数兑支三月,续到者,分判各卫仓,以免民日久劳费。”又请以本部寄应天府库秋粮折俸余银万六千五百余两,及两淮等盐运司盐引纸价余银八千八百余两,籴米实常平仓,以备赈济。又南京各仓、场修仓、收粮军斗、草库余丁,月给口粮三斗,其正军不得重给。下户部议复,从之。庚子,吏部听选官徐灏言:“自通州至南京河路,牵船夫数愈多,而弊愈甚。乞照旧例,各处止派二千名,分为两班,以苏民困。”从之。

  

  三年正月辛未,升南京太仆寺卿秦崇为应天府府尹。癸亥,南京内府花苑,上元、江宁二县岁拨夫二百,供浇灌之役,民颇被其扰。左都御史马文升及应天府丞冀绮请罢之。守备太监陈祖生等因陈累朝种树及夫役增减之数,乞存留如旧。事下南京工部议处,右侍郎黄孔昭言:“种树以备宗庙荐新之用,园丁亦难量革,请如天顺八年旧例,仍岁拨夫八十名。”从之。

  

  二月甲午,户部以水旱灾,请免直隶淮安府弘治二年分秋粮米九万六千七百余石,草二十六万七千三百四十余束;扬州府米豆共四万八千五百四十余石,草八万七千四百八十余束。壬寅,以水灾免直隶苏州府崇明县弘治二年分秋粮米五千二百六十余石,草六千四百三十余包。

  

  三月丁卯,先是,以直隶淮安府连年荒歉,减免秋粮数多。从都御史秦纮奏,令本府板闸、钞关所收钱钞,以米代之,每钞一贯,收米一升,以给本处官军俸粮,以后仍旧。至是,都御史李昂奏:荒歉未复,仍乞折收米一年为便。从之。乙亥,以水旱灾,免直隶淮安、扬州等府弘治二年米、豆。

  

  四月丁亥,升巡抚延绥等处、都察院右都御史黄绂为南京户部尚书;吏部左侍郎刘瑄为南京工部尚书。辛丑,禁南京后湖耕种樵牧及盗泄水利者。从大理寺少卿杨谧等奏也。

  

  六月甲申,吏部议复南京吏部尚书王伤等所奏修省事宜:一、谓南京户、兵、刑、工四部政务颇繁,今兵部止有尚书一员,户、刑、工三部各止侍郎一员,请于兵部增侍郎,三部增尚书各一员;一、近例被灾各处,四品以下官,三年、六年考满,悉令纳米,免其给由赴部,恐贤否无辨,仍宜照旧赴部考核;一、南京吏、礼二部,各添写本监生二名,兵部再添一名,并户、工二部写本监生,俱从吏部行取,其在京各衙门写本清军监生,亦从吏部转行国子监取拨;一、南京各衙门办事当该吏典数多,在外两考役满者,因畏避巡按御史考试,到部数少,不勾拨用,请添拨福建之邵武、湖广之德安二府以益之,仍令御史考送。上命南京户、工二部各添尚书一员,吏、礼、兵三部各添侍郎一员,写本监生准照旧数添。两京取拨监生仍旧,吏典不必经由御史等官考送,止该部严加考选,不许姑息。丙申,南京工部奏:“应天府并直隶镇江府所属芦洲柴课,宜仍照现在额数,解办折色银两并本色芦柴,修南京外罗城垣及金川等十七门。”

  

  七月己卯,以旱灾免南京广洋等二十七卫屯粮之半。

  

  闰九月丙申,发南京龙江盐仓批验所余盐五十万斤有奇鬻银,为查理后湖黄册之费。

  

  十一月癸未,刑部左侍郎白昂奏处置河道事宜,乞令扬州府管河通判常居瓜州,总管闸坝,不许回府。辛卯,命淮安府板闸、钞关船料钱钞再折米一年,以充官军、师生之给。从总督漕运都御史张玮之言也。

  

  十二月庚戌,总督漕运都御史张玮言:“徐州小黄河旧在州城西北,上通沁水,下接漕渠。宋熙宁间,河决为患,守臣苏轼堤以巨石,镇以黄楼,自是水不为患。近年黄河复决,改流城北,其势汹涌,坏两岸军民居舍及城郭,俱可忧,臣会巡按、管河等官议疏浚,……务为经久之计。”从之。

  

  四年正月乙酉,升南京兵部左侍郎郑时为南京刑部尚书。

  

  四月戊申,命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轼兼提督巡江。

  

  乙酉,调扬州府知府冯忠别任,黜通判杨棨为民。棨因上元节造烟火之戏于天妃宫,忠往观之,随者甚多。夜归,众争过浮桥,溺死数十人。事闻,下巡按御史逮问,遂是有命。

  

  五月戊子,工部以直隶苏州灾伤,乞免织造各色绢匹。不允。

  

  六月庚戌,直隶淮安知府徐镛奏:“本府常盈仓岁收粮不过四五万石,乞取回监收内官二员,收粮经历一员。”下户部议以为便。上命汰经历,内官仍旧。

  

  七月壬午,命增盖南京后湖库三十间,以原库收贮黄册盈满,明年将造册故也。丙申,以灾免直隶扬州府及高邮等卫、所弘治三年粮草有差。

  

  八月乙巳,南京监察御史杨琎言:“宋汴京留守兼开封尹、赠观文殿大学士、谥忠简、宗泽墓在丹徒,乞依岳飞故事,于墓所及其生之乡,并建祠秩祀,以为忠义之劝。命下其奏于所司。辛未,以旱灾龟直隶扬州卫及通州、泰州、盐城三守御千户所弘治三年屯田粮有差。

  

  九月戊寅,南京户部左侍郎侯瓒为南京工部尚书。甲午,南京工科等科给事中毛珵等言:“八月十一日,南京地震,屋宇播动,继而风雨晦冥,雷电大作,及苏、松等处夏间大水,淮、扬等处蝗飞蔽天,此皆灾异之大者。”

  

  十月庚申,南京监察御史朱德等上言:“比者灾异迭见,而南京一路尤甚。旱涝不常,军民告病。甫及秋收之际,蝗蛹骤生,禾稼伤残,继又地震不宁,屋宇摇动。伏乞慎思灾异之由,善应天地之戒。循名责实,因事纳言,遂条陈五事:曰省力役;曰宽征赋;曰治赃顽;曰稽实用;曰务远图。”命下其章于所司。

  

  十一月乙亥,以水灾免苏、松、常、镇、应天等府所属并苏州、太仓等卫弘治四年夏、秋粮税有差。庚寅,巡抚南直隶都御史侣钟言:“江南今岁水旱相仍,苏、松等处低田伤于水,而徽、宁等处高田伤于旱,将各府岁纳纻丝、纱罗、绫绢、绒线等件,及皮、蜡、殊蜜、青绿铜、钢铁、银箔等物,暂且停止。其苏、湖二府,今岁免军粮米,请以五十万石折价收银,石止折七钱。军民有愿纳银入粟,量给散官冠带,或纪名于籍,建坊牌以表之。各府、县有罪应赎者,俱令纳米于被灾处所,以备赈济,并浒墅钞关所收三年、四年未解银钱以助之。”户部复议,从之。己巳,都察院右都御史秦纮为南京户部尚书。

  

  五年二月癸卯,以水灾免苏、松等府、卫粮草子粒有差,其非全灾者,暂停征纳,以三分为率,自弘治五年为始,每年带征一分。甲子,直隶苏州卫指挥张钦以不能捕盗,调湖广永州卫带俸差操。其嫡母黄氏,以年老无他子奉终养,许之,命终养后,仍调前卫。

  

  三月丁丑,总督漕运兼巡抚都御史张玮奏:“直隶淮安府灾,乞将本府钞关所收钱钞,折收粮米一年,以给官吏,旗军月粮。”户部复奏,从之。命逮问应天府府尹冀绮,以迟误南京陵庙祭祀牺牲,为守备成国公朱仪等所奏也。

  

  四月甲辰,命南京江阴卫带俸都指挥佥事耿麟充参将,协同漕运,兼守淮安。

  

  五月乙未,裁减南京神策等二十五卫知事务一员。

  

  六月丁未,以水灾,免直隶淮、扬等府弘治四年税粮有差。庚申,命给致仕南京工部尚书胡拱辰诰命,从其请也。

  

  七月甲戌,增南京巡街御史为二员。故事,南京巡街止御史一员。至是,从监察御史曹玉奏,乃增一员。丁丑,南京监察御史马炳然言:“南京新江口并大教场,俱侯伯重臣坐营,而神机营并小教场二处,止用指挥坐营管操,请如在京诸营例,改任侯伯都督以重其事。”兵部复奏,从之。甲午,以水灾免苏、松、常等府正官朝觐,从巡抚都御史侣钟奏也。兵部尚书马文升等言:“苏、松水灾,恐饥民乘此为变,请敕镇巡等官,加意赈给,仍操练军士,以戒不虞。”从之。丁酉,户部言:“江南苏、松等府连岁荒歉,民间运粮米,每石用银二两。前弘治四年,苏州兑运粮米已准将五十万石折收银五十万两,冀舒民困。今年请再行之。其应天、松江、镇江等府,亦请于兑运粮内,折收四十八万六千八百九十石价银,灾重者每石折银七钱,稍轻者收银一两。”从之。

  

  八月乙丑,以水灾免南京、苏、松等处之额外织造者,并取回督造官员。丁卯,命发应天府预备仓粮二万三千九百余石,给南京应天等三十九卫屯种军余之缺食者。

  

  十月丙辰,裁革松江府黄渡河泊所。户部会议各处巡抚都御史所陈事宜:一、苏、松等府水灾,两京文、武官员及公、侯、伯、驸马俸粮禄米,乞每石折银七钱,径解两京户部,按季给领;一、南京各卫仓,每岁俱分委员外郎、主事等官监督收放,仍乞另委郎中一员往来巡视;一、扬州府海门县设置江海之滨,潮水冲没为患。乞令迁移于东高阜之处,庶民居官舍,两无所虑。

  

  十一月乙亥,以水灾免应天,苏、松、常、镇等府弘治五年岁办皮张,蜡蜜等料三之二;令军民人等有愿纳银米以助赈济者,授以军职,不治事,不为例。

  

  十二月甲寅,增设应天府高淳县县丞、主簿及管马主簿各一员,其儒学教谕、训导及税课局、阴阳、医学、僧道会司官各如原拟全设例除补。原隶漂水县巡检司一、坝二、河泊所二,俱改属高淳县。从本府奏也。

  

  六年二月丙辰,以水灾免南京卫、所弘治四年屯粮六万四千三百四十石有奇。戊午,命苏、松、常等府,该运弘治五年京仓折色米,量留三十万石于本处赈济,从巡抚都御史侣钟奏也。

  

  三月甲戌,南京吏部尚书王乞致仕,不允。

  

  四月己亥,初,成化间,从南京守备官议,每岁江南州、县运粮至南京,令官军就水次兑支三月,计省其加耗及输挽之费,可得余米十万石有奇,贮之预备仓,以资缓急之用。至是,巡抚都御史以兑支有弊,请令如旧,上仓而后放支。户部奏言:“兑粮水次,一岁坐得十万余米,法无善于此者。宜复兑支例,而以其余积就贮各卫仓作正支销。”从之。

  

  闰五月乙未,以水灾免应天、苏州等府并镇江等卫弘治五年秋粮子粒共一百八十二万六千六百八十四石,草八十万六千八百五十一包有奇。

  

  八月戊子,改南京工部尚书侯瓒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九月壬寅,升大理寺卿冯贯为南京工部尚书。己酉,命户部差官属领苏州等处钞关;南京户部差官属领淮安、扬州等处钞关,其折征银钞,解内府供用。以前此改委府、县佐二官收授船料,其弊多而岁课日损故也。

  

  十二月己巳,先是,差监察御史陈让照刷南京诸司文卷。至是,疏上失错、违错、并稽迟等项其典守官之应罪者一千一百八十二员,命应议及堂上官,姑宥之。其余违错、稽迟者罚俸两月,差错、迟错未明者一月皆改正,埋没者所司逮治之。

  

  七年二月壬戌,以旱灾免直隶徐州并所属四县弘治六年夏税麦三万一百一十八石,丝一万七千一百一十八两有奇。辛未,命南京文武官俸粮该支本色者,仍旧俱支米,毋令折银。癸未,工部复奏:“监察御史张泰等请免差织造内臣,谓苏、松诸府方以灾告,民困未苏,宜从泰等所言。上供之数,本部请移文所司,如式织造,仍令巡抚宪臣督之,其余赏赐供用之类,暂乞停免。”有旨,仍遣官。于是工科给事中王敞等亦以为言,谓陛下去岁尝以灾异召还差去官员,中外臣民无不称便,倘以前日之举为当,则今日廷臣之议必能俯从。不允。

  

  四月辛酉,命南京文武官员折色俸粮,俱钱钞中半兼支。

  

  五月庚子,命南京内外城守门官余丁,月支口粮米三斗,从南京守备成国公朱仪等言也。乙巳,升南京吏部右侍郎童轩为南京礼部尚书。以水灾免直隶徐州及丰、沛二县弘治六年秋粮八千三百四十三石有奇,草一万四百五十余包。丁巳,命发直隶扬州等府官银,助修张秋决河之费。

  

  七月戊子,直隶苏、常、镇江三府风雨骤作,潮水泛溢,拔木飘瓦,平地水高五尺余,沿江地水高一丈,坍塌房屋城垣,民多溺死。庚寅,是日南京大风雨,坏殿宇城楼吻兽,拔太庙、天地、社稷诸坛及孝陵树。

  

  九月丁亥,巡抚直隶都御史何鉴,以水灾上救荒事宜:谓今东南民力已竭,而国用税凝不可亏,惟于岁运量许折色轻赍,庶国用不亏,而民力少舒。乞将今年苏、松、嘉、湖四府兑军粮内,许折征八十万石,每石为银八钱。两京诸司官禄俸,坐派苏、松、常、嘉、湖五府者,许并折银。各府派纳南京各卫仓粮亦许折十万石,每石为银七钱。其各卫仓粮量添一斗之值,以给官军起运。内府茴香等料,弘治六年以后未征解及今年该泥苏、松等府料价,俱乞停征,以待丰年。及苏州府浒墅钞关明年船料钞钱并苏、松等府去年以前,未完户口食盐课税,及今年见征盐钞,俱听收银存留,以为赈济之用,庶民不致失所。户部复奏。从之,仍命折银,每石俱七钱。丙申,礼部尚书倪岳等言:“近日南京风雨之骤作,太庙、陵寝等处树木有拔仆者,且飘落殿宇、廊庑、厨库、明楼、碑亭等处琉璃吻兽,垂带,飞仙、勾头、筒瓦及里城坍塌铺坐。又南直隶苏、松等府,狂风骤雨,平地水涌丈余,坍塌官民房屋二万二千八百九十余间、城垣铺舍五十余处,淹死人口二百八十三人。”

  

  十月己卯,命直隶苏州府起运镇江、扬州等府夏税粮麦共二万八千七百石,暂存留一年,以备本府支给,不为例。

  

  八年正月丙午,以水灾免南京锦衣等卫弘治七年屯粮之半。户部言:“苏州府浒墅镇钞关所收船料余银六百两有奇,欲行巡抚官令作本府赈济之费。”从之。

  

  三月庚于,升河南布政司右布政使朱宜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处,总理粮储。

  

  四月甲寅,工部侍郎徐贯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奉命往治苏、松等处水道。乙亥,直隶常州府雨雹,深五寸,杀麦及菜。丙子,命直隶镇江府原派本府并扬州府仓粮,每石暂折征银三钱,以水灾故也。辛巳,先是,江南苏、松等府被水,命南京户部委官核之,乃委主事高垣往。垣偕其养子林及旧隶蒋能同行。所至,每遣林等出,与典赋者为关节议谐所值多寡,若市物然者。银至百两,则所报灾数,不复问其虚实,否则驳之不已。以是州、县闻之,鲜不纳贿。巡按御史吴一贯、巡抚都御史何鉴相继发其事。下南京都察院问。并劾本部左侍郎李益以差委匪人,坐赎杖还职,峘追赃并家属发湖广常德卫充军,林等各坐罪有差。

  

  五月己丑,以水灾免应天府及苏、松、常、镇等府并苏州等卫弘治七年分粮草子粒有差。庚寅,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张悦为吏部尚书。

  

  六月壬子,南京阴雨,自五月二日至是日始晴,坏朝阳门北城墙。庚午,南京工部尚书冯贯奏:“自镇江至九江二千余里,江中洲渚芦苇甚多。洪武中,命所司采取,供本部烧造之费,洪熙中兑十之三,正统、景泰、成化间,折征银课。近多为豪右侵占,柴课之输,十无一二,乞遣官阅勘。”从之。

  

  七月己丑,命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杨守随提督巡江,带管操江。前此,巡江都御史有不预操江者,南京都察院移言兵部,宜仍旧兼管。兵部复请,从之。癸巳,升常州府通判姚文灏为工部都水司主事,专治苏、松等七府水利。赐之敕曰:“直隶苏、松、常、镇并苏州、镇江等卫所,地方广阔,钱粮浩大,每岁收成,全资水利。积年以来,河港、沟渠、湖塘等项,尽皆壅塞,或被势豪之家占为己业。旱无所溉,雨无所泄,以致田谷不登,军民缺食。近差工部侍郎徐贯,会巡抚等官通行疏浚,已奏功完,但恐岁月浸久,港渎渐致堙遏,水利不能兴举,圩岸愈见坍塌,财赋无处出办。特升尔前职。……尔其勉之,慎之。故敕。”

  

  八月甲寅,先是,建议者请裁革松江府云间递运所,知府陈让言:“本所岁运官物,不当革。”兵部复奏,从之。

  

  九月丁未,裁革淮安、扬州二府管河通判及仪真等县管河主簿各一员。

  

  十一月乙酉,户部会各部、都察院议处明年漕运苏、松等府该起运南京仓粮,请免民起运,就于兑粮水次,如数支与南京漕运官军,准作行粮,每石加水脚米一斗三升。

  

  十二月壬申,先是,应天府府尹冀绮与通判范昌龄忿争,为南京科道所劾,下南京刑部逮问。时绮方朝觐来京,因请自诣刑部对理。狱具,拟赎杖,送吏部查例发落。上命复职,仍罚俸两月。既而,科道交劾绮并及其素行贪污之状,请如例改调别任,或罢归田里。不允。

  

  九年正月甲辰,以水灾免应天、常州、镇江三府弘治八年夏税八万七千八百石有奇。

  

  二月甲戌,以水灾免直隶徐州弘治八年秋粮三万三千余石,草四万四千六百余束,及徐州左等二卫屯粮一千二百七十余石。

  

  三月甲申,以灾伤免直隶苏州府弘治七年起运南京夏、秋粮七万八千余石。

  

  闰三月丙子,南京十三道御史劾奏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侯瓒及户部尚书叶淇、南京工部尚书冯贵、南京国子监祭酒罗璟、应天府府尹冀绮,俱不职,请黜之。诏淇等俱令自陈。

  

  四月甲申,改南京吏部尚书张悦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己亥,升刑部左侍郎戴珊为南京刑部尚书。

  

  七月壬子,提督苏、松水利、工部主事姚文灏言:“近年以来,黄河决于北,三江溢于南,患亦甚矣!陛下哀悯元元,分遣大臣,奔走治理,筑河而河成,浚江而江导,民食以足,漕运以通。然创制立度,以为经久之计,又今日事也。臣幸得备使令在三江之间,讲求六事以闻,伏乞裁择。一、设导河之夫。苏、松、常、镇沿江近海诸港浦,潮沙之积有常,而疏导之功不继,所以患多而利少。前代或设撩清之夫,或置开江之卒,专一浚治,不限时月。近岁役夫皆临期取于里甲而无经制,小民劳扰,吏缘为奸。富者累年不役.贫者无岁不差。乞将各府导河夫役,悉照江北运河及浙西海塘夫例,每年于均徭内定拨,专一用工,庶几无患;一、发济农之米。宣德初,巡抚侍郎周忱建议,苏、松等处田地虽饶,农民甚苦。其修筑圩岸,开修沟渠,类皆乏食。遂于各府设济农仓贮余米,每年百姓修浚沟渠,支给赈助。历岁既久,名存实废,水旱之备日弛,公私之积渐微。乞申明旧例,每年修圩治渠之日,量给农民一月之食。所费不多,而利实宏博;一、给修闸之钱。臣历考浙西水功,未有不赖官钱而成。故前代提督之使,任内往往有用缗钱数千万者。今江北运河及各洪闸,每年额收桩、草等钱,以备应用。惟臣所治,无一钱之畀。况各处闸坝颓废颇多,修理工价,动以千计,非得官钱决不可为。乞自今修理闸坝,合用料价,请于府县无碍官银支用,庶无废事;一、开议水之局。臣闻浙西水利,国之大计,宋儒胡瑗,教授苏、湖,尚且置斋教学者讲此。范仲淹知苏州,亦尝令所司,每年秋、冬讲求利害,春二月,用工修浚。诚以他州之官来治此州之水,不资讲究,何以施为。乞于苏州府开一局,访求境内素习水利者四五人,每岁秋冬至局,行移各府治农通判,皆来会习,备议利害及修治方略,一月而罢,事似微而效则大也;一、重农官之选。臣又观范仲淹水利议曰:苏湖常秀,膏腴千里,国之仓廪,数郡之守,宜择精心尽力之吏,不可以寻常资格而授。况令治农官专理农田、水利,尤宜慎选。乞将各府治农通判,俱于进士内选用,县丞俱于举人内选用。果有成绩,应内补者,照例行取,应外转者,比众超迁,如此则任用得人而水利自广矣;一、专农官之任。臣惟浙西水事与三时务农之功相表里,非其他土木之役,必待农隙而为。故各府治农官,虽终岁勤动尚不能举其职。近年以来,例以闲官目之,或差遣勘事,或委令捕盗,职既不专,事难为效。乞今后府、县治农官,俱照推官例,不许别差,专一治水与农,庶责任有归,而偷惰无所容矣。”命所司看详以闻。工部复奏:“导河夫役,宜行巡抚与本官酌量地方缓急,佥点备用,可省之处,不须滥设。修理坝闸,听量支官钱。若海口河滩生长芦苇,亦可取以易银,收贮备用,岁终皆藉其数,以凭稽考。府、县治农官,俱准推官例,不许杂差。讲议水利,不必开局,乞令各官躬自巡历,悉其源委,以为疏治之宜。”议上。从之。乙丑,命应天府府尹冀绮致仕。初,绮既被劾,有旨令自陈,绮因叙述年劳,乞赐辩明。吏科参驳,绮不肯引罪自归,且阴令属县老人陈己善政,宜通行究问,以塞幸门。吏部复奏,遂有是命。绮贪冒无耻,其得致仕,犹为幸免矣。

  

  九月丁巳,命漕运每年加耗折银,除还太仓外,尚有余者,贮于淮安府库,来年有缺价卫、所,许其贷支,令次年偿之,著为令。从总督漕运都御史李蕙等奏也。

  

  十月丙戌,户部会议各处巡抚都御史所奏事宜;一、南京运粮指挥、千、百户员缺,请听漕运衙门于管屯、管操杂差内选补;一、弘治九年,各府起运南京文、武职官俸禄,请照数全折收银一年,以苏民困;一、各处运纳南京夏税小麦,多浥烂虚费,请每石折收银四钱。一、请给南京屯军贫乏者牛具、种子。

  

  十年正月己巳,巡抚南直隶都御史朱瑄奏:“太仓、镇海二卫,军民杂处,宜设一州,割昆山、嘉定、常熟三县附近人民三百十二里属之,而领崇明一县。”下户部,复奏,从之。命名太仓州,隶苏州府,设知州、同知、判官、管粮判官、吏目各一员。二卫军储仓及太仓卫学并税课局俱随州改,其阴阳、医学并僧道正司,并增设如制。

  

  三月癸丑,以水旱灾免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弘治九年税粮子粒有差。丁卯,改造南京操江座船。

  

  四月乙酉,先是,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悦奏:“本院并南京刑部当杖断罪囚之时,例委御史、主事及南京锦衣卫千、百户会同杖断。缘杖所去本卫悬远,千百户率不能早会,以致罪囚久待,校尉人等,因吓取杖钱。及杖毕,日已晚,不得发落,仍复收系以待旦。间遇雨雪,尤所难堪。请自今比照在京事例,止令御史、主事会同杖断,不必再会千、百户。其行杖之人,就用地方火甲,不必复用校尉为便。”得旨,俞允南京锦衣卫会同议奏。请仍如悦议,从之。癸巳,以旱灾免直隶丹徒县弘治九年秋田被灾者粮草八之五。

  

  五月乙卯,以旱灾免应天府所属五县弘治九年分秋粮、草束有差。

  

  八月庚午,工部复议:“南京吏部尚书倪岳等所陈罢营建、审营缮、防要害、定输纳、并差遣五事,皆切中时弊,宜如所言。”得旨:“织造内臣,不必取回,余悉从之。”乙亥,兵部奏:“近京地多被水灾,寄养马重为民困,请寄养南直隶徐州并所属各县,应解马皆留本处,不必起解。”从之。

  

  九月癸卯,裁革应天府常平仓、龙江关宣课司、税课局副使各一员。

  

  十月庚辰,改提督易州山厂、工部右侍郎彭礼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处,兼总理粮储。

  

  十一年二月乙亥,命南京户部每十年一次奏差内官并科、道、部属官各一员,查盘南京内府各库藏钱、粮,有亏欠、侵盗之弊者,治其罪。

  

  四月甲戌,以旱灾免直隶淮安府及徐州并邳州卫弘治十年分夏税子粒有差。辛巳,巡抚南直隶都御史彭礼奏:“苏、松、常三府,地狭赋重。又于赋外加耗,以备供应,民力不堪。请将岁冽起运京师折麦、折草银七万六千八十余两,存留本处供用,并将兑运耗米,稍加节减。”户部言:“麦草折银原系正额,难准存留,但三府民力已竭,宜以今年、明年者,暂赐存留,不为例。如欲节减兑运耗米,则乞令彭礼径自处分。”从之。丁亥,兵部复奏:“南京吏部尚书倪岳等所陈修省事宜,其曰罢工作者,请今后团营官军再不差拨,令专一操练,以备不虞;其曰选武将者,请于在京公、侯、伯、都督等宫中推选素有勋望者,守备南京并五府管事;其曰防要害者,请于扬州、仪真二处慎择人以任守备,并添造轻捷巡船,而严私役之禁。”议上,俱从之。

  

  六月癸酉,以水灾免直隶淮安、扬州二府,徐州等卫、所粮草有差。

  

  九月癸丑,遣驸马都尉杨伟告祭孝陵,以修葺南京都城故也。

  

  十月丙寅,兵部尚书马文升等奏:“近年兴作太繁,军士疲于工役,凋敝日甚。而南京武职,宽衣大袖,清谈恣肄,武备日弛,请禁止之。”上曰:“军士疲惫,武备废弛,诚如卿等所言。此后团营官军再不许奏拨上工,各营提督并南京守备等官,务加抚恤操练,毋得因循怠忽。”戊寅,升南京吏部右侍郎梁璟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一月壬子,加南京水军左卫并直隶淮安卫等十三卫官军之运遮洋粮于蓟州者行粮,人二斗。丁巳,以水灾免南京水军左、骁骑右、沈阳右、应天等卫屯粮二千四百石有奇。

  

  闰十一月丙戌,命扬州钞关明年折收银两,以备营造清宁宫之用。以后仍旧钱钞兼收。

  

  十二月癸丑,命立祠祀故户部尚书夏原吉、工部尚书周忱于苏州之胥门。以常熟县知事杨子器言:“原吉尝治水利,忱巡抚督饷,各有功于南畿也。”

  

  十二年正月甲戌,吏部复奏:“南京吏部尚书倪岳等所言五事:其曰署掌印信者,请今后南京吏、户、礼、兵、工五部及通政司堂上缺官,令南京吏部就于各衙门堂上官内推举署印;三法司堂上缺官,就于三法司堂上官推举署印。仍具职名闻奏;其曰稽核名实者,请令各巡抚、巡按等官,今后开具贤否揭帖,不必专论出身,惟稽核名实,庶本部得凭以为参考黜陟之地,其曰均平铨选者,请查照南京科、道、部属官,今后有年劳既深,才行出众者,遇有两京少卿、寺丞、及在外参政、副使等缺,与在京官员一体奏请升用,其曰照例附选者,谓南京各衙门历事监生,近例俱加历五月,实则直至十五月方附选,人情不堪。请今后南京监生历事十月上选,仍历五月为满,庶彼此适均;其曰疏通郁滞者,近奉诏例,凡官员有因言事及公错并公事诖误,降调为民及充军者,除近日有旨斟酌升用外,其余调者升一级,降者对原品调任,为民者冠带闲住,充军者发回为民。本部遵奉,已再行法司查报,待至日陆续奏清定夺。”从之。辛巳,礼部复奏:“南京吏部尚书倪岳等所言三事:其曰湔涤过名者,请南京官员有犯公私过名纪录在官者,与在京岁终一体湔除;其曰宽免违限者,请监生入监、复监,其过违限期,除水程及旧例外,再宽限一月。若患病有信文凭者,亦与宽限一月;其曰推行圣学者,请因今日所讲之书,验古人已行之事,独运于心,以谨用人之道。”上曰:推行圣学,朕自体行,其余俱从所议。壬午,修南京户部公廨。

  

  二月戊戌,户部复奏:“南京吏部尚书倪岳等所言数事:其曰惩戒奸贪者,凡南京守关、管库新增内官,请赐裁革;其曰修复常平者,请令南京如遇俭岁,将食粮减价粜数万石以济困穷,而以其价银至丰年折放官军月粮;其曰类解文册者,请令南京各卫所岁报户部文册,止差吏役赍送,不许差官,致妨公务。”诏守关、管库内官,令南京守备太监查奏裁处,余从所议。己亥,工部复奏:“南京吏部尚书倪岳等所言五事:其曰并省重复者,谓南京内府库藏,每年二季计料修理,多借公营私。又南京织造事,前差去二内臣,干集有余,近添差太监郑山提督,诚为劳扰。请如所奏,凡库藏或一二年或三五年,遇有损坏,临时具奏修理。其添差太监郑山,乞赐革罢;其曰减造军器者,谓近奉有成例,凡天下军器,岁令减半成造,但未行之两京。今南京兵杖局成造盔甲之类,至四百五十余万件,颇足应用。请行南京兵、工二部,将戊字库原收军器,委官盘验,有敝坏者,逐渐修理,待修完之日,照例减半成造;其曰裁抑侵克者,谓南京龙江关、大胜港抽分局设有御史、主事监督。不知何时,添差内臣。请照在京抽分例,专委御史、主事,取回内官。不然亦宜禁其计筹索取,生事害人;其曰减省差遣者,谓内府针工、巾帽二局,每年奏差内臣四员,往南京取用麂皮等料,所至劳扰。请免差在京内臣,令守备太监督令南京二局,依时造办,选差内臣起运至京;其曰量停造作者,谓内府各监局所需生漆、肥皂等物,火罩等器,象牙、鹁鸽头弰、弹弓等料费用不赀。请令各监局斟酌计处,或停止或减免。今后遇有取用,务经本部转行南京工部,不许径自派办。其南京监局,多破物料及留难解户,掯要财物,请行南京内外守备官,严加禁约。”上曰:“织造、抽分并取用物料,内官俱仍旧不动,余如议。”

  

  五月戊寅,以旱灾免淮安府弘治十一年秋粮。

  

  六月甲辰,命以南京龙江盐仓所积官盐四十九万九千余斤,折支南京文武官员本色俸粮。

  

  七月壬申,命直隶徐、宿二州禁约徐王坟祠樵采。从南京太常寺祠祭署奉祠武寿等奏也。

  

  八月己亥,改南京吏部尚书倪岳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太子太保如故。甲辰,升吏部右侍郎秦民悦为南京吏部尚书。戊申,提督巡江、南京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陈璚奏:“江阴县范港巡检司廨宇颓废,港道淤塞已久,而谷渎港四通江海,盐徒纵横劫掠,请移范港巡检司于谷渎港口,以便防御。”从之。

  

  九月壬戌,应天府上元县老人周斌奏:“京城中人之家,凡有死亡,多无葬地,不免火焚。其鳏寡贫难者,遂致委弃沟壑道路,秽气上干,致生灾变,切恐天下皆有此患。乞行各处有司买地,官为封记,匾日义冢。如有无地无依之人亡者,令所在邻保相助,置为衣棺,葬入其内。庶鳏寡贫难者,不致死无所归。”工部复奏谓:“先是,监察御史王相言,京城之外,原有漏泽园,被人占种。乞差官筑立墙垣,明揭门额,该管衙门,各委吏役人等看守。本部已奉旨查理,欲行南京工部并各布政司及直隶府、州、县,旧有漏泽园者,重增修饰。无者,即于本处城外选择空地创造,或名漏泽园或名义冢,葬埋无地无依之人。使生有所托,死有所归,庶免致伤和气。”上曰:“小民贫难,孤鳏死无所归,朕甚悯念。所议是,其亟行天下各该衙门,一体举行,不许虚应故事。”戊寅,以旱灾免直隶淮安府及徐州、高邮卫并海州中、前千户所夏税子粒有差。

  

  十二月辛卯,命应天府所属都税宣课司、局,岁减原额钞三之一。以巡抚都御史彭礼言,近年商利多归北京,课钞不能充原额故也。辛亥,以旱灾免南京水军左等二十二卫弘治九年屯田子粒有差。

  

  十三年正月己卯,命南京工部尚书萧祯告谢孝陵,以南京修理朝阳门城垣工毕也。癸未,裁革应天府太平门税课司副使一员。

  

  二月乙酉,户部欲疏通盐法,请以两淮运司掣过淮北四场引盐,移十分之四南过仪真诸处发卖。每引令商人纳银一钱,以助赈济。自弘治十四年以后,奏请处分。从之。乙丑,以水灾免直隶扬州、淮安弘治十二年粮、草有差。

  

  六月己丑,添设仪真坝闸一座,从总督漕运都御史张敷华奏也。庚子,改南京吏部尚书秦民悦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戊申,升户部左侍郎林瀚为南京吏部尚书。

  

  七月甲戌,南京吏部等衙门尚书秦民悦等,以星变上言:“一、近日移文南京成造醮器十二万件,取内府香科八十万斤,供费转输,苦不可言。伏望躬行节俭,罢出异端,以回天意;一、南直隶驿、递、闸坝等官,属南京吏部给由者,违犯公罪,乞免具奏,随即送问;一、南京内府甲字库,所收宜兴县递年折税麻布,今计十三万余匹,渐至损坏。乞暂将弘治十三年以后麻布每匹征银一钱二分,类解内府,准作绵苧布匹,给散军士应用;一、各处清解军役,凡有未明者,宜先行查勘,然后起解。不许辄将异姓无干之人,往来概扰;一、南京各府卫管事官员,役占军土,多取月钱,导引驺从,往往过制。乞听言官劾奏惩革;一、南京诸司官员折俸,例子八月支绢,十月支布,十一月支小麦,俱在秋、冬,疏密不称。又况支给留难,军职缺食。乞照在京事例,移绢于四月,移布于八月,其有关支过三月者罪之;一、南京凡有兴作,钱粮取之工部,人力取之中府,而监管官员则听于内官监等衙门,事无统纪,弊端百出。今后兴作,必须食粮住坐与轮班等匠,相兼为之。如系大役,内官监委官会同科、道官相计,以法从事。”壬午,升南京礼部左侍郎董越为南京工部尚书。

  

  八月丁酉,工部复:“南京吏部尚书等官秦民悦等所奏,谓南京龙江关、瓦屑坝二抽分竹本局旧例,月给抽分内官茶果钞三十贯,其后内官掊取数十百倍。乞止令折收银三十两,此外有横取害人者,坐以赃罪,请如所奏,行南京工部,查复以闻。”上是之。命抽分仍照旧例行。己亥,工部复:“南京吏部尚书秦民悦等所言,稽考工作及公派物料,今后南京内府常行工作,令住坐匠役与班匠相兼用工,果有重大之役,请令内官监会同科;道官,计定物料,行取应用。不许续行科派,为侵渔之计。违者,许科、道官纠举。又内府各监、局,修造物料,俱由本部转行南京工部坐派。不得用各监、局印信、揭帖,径从南京守备内臣移文南京工部取办。今仍请行南京工部,凡前项径行征派未解者,俱各停止。”从之。

  

  十月戊申,户都会议巡抚都御史及漕运官所奏事宜:“一、南京各卫漕船,旧用杉木,十年一造,泊仪真、瓜州坝上,别雇船兑粮转漕,费多军困。请令改作杂木船,七年一造,听下坝,就水次兑粮;一、直隶山阳县额输徐州、淮安仓小麦,近例欲折粟米,然非土产,请令输麦如故。”上曰:“准议。”

  

  十一月壬申,增造南京后湖库房三十间,贮天下户口黄册,以旧库盈满故也。

  

  十四年正月甲寅,给南京新江口浚河军民口粮,每人月三斗。辛未,巡抚直隶苏、松等处、都察院都御史彭礼等奏:“镇江府所属运河,南抵奔牛坝,北抵新港坝,先因河道浅狭,运船俱从孟渎河,大江经行,径抵瓜州。递年起夫四千,往瓜州坝挑浅。近年运河既通,亦用夫疏浚,又往瓜州挑浅,民实劳于重役。乞令本府人夫,止于本处挑浚,其瓜州坝一带运河,令江北扬州府所属并附近州县人夫挑浅,庶民无重役之劳。”事下工部,请行总督漕运都御史张敷华议处以行,从之。戊寅,巡抚直隶苏、松等处、都察院都御史彭礼奏:“近奉旨,太仓州织造上供细白布六千匹。臣等窃见此州新立,又粮役累重,一旦有此科派,小民诉告不已。因量为处置,官价织完,此后伏乞明诏有司,就行停止。若或服用有常,难于即已,乞借本府浒墅钞关二三年之课,助州县织造,庶民免逃亡之患。”工部复奏。从之。

  

  四月丁酉,直隶徐州及清河、桃源、宿迁三县雨冰雹,历二时乃止,平地积五寸余,夏麦尽烂。

  

  五月戊辰,夜,南京雷火焚中和桥草场。

  

  七月己巳,南京吏部等衙门尚书林瀚等以灾异陈十二事:曰明黜陟,曰去冗官,曰清吏弊,曰定庄田,曰折盐钞,曰处监生,曰严军政,曰省供应,曰收才望,曰禁奸贪,曰停不急,曰宽民力。命所司知之。

  

  闰七月壬午,改提督仓场,户部尚书王继为南京刑部尚书。癸未,吏部议复:“南京吏部尚书林瀚等所言明黜陟事,谓在外司府以下官,俱三年一次考察。两京及在外武职官,亦五年一考选,惟两京五品以下官,十年始一考察,法太阔略,请如瀚等所奏,今后例六年一考察。”从之。

  

  八月,以水灾免淮安及徐州并高邮等五卫、所夏税子粒有差。

  

  九月丁丑,是日晓刻,南京老人星见于丙位,色赤黄。

  

  十二月辛未,似水灾免南直隶徐州明年岁贡之额及粮草,除兑军起运外,悉已之。壬申,以水灾免南京水军左等三十四卫所屯田子粒有差。

  

  十五年六月辛卯,南京暴风。孝陵神官监及懿文陵树木、桥梁、墙垣,多推拔冲塌者。乙酉,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宗彝为南京礼都尚书,户部右侍郎李孟旸为南京工部尚书。

  

  七月癸酉,南京并皇陵大风雨,拔木毁坛壝及官民房舍,江水濫。

  

  八月庚戌,南京及镇江、扬州诸府大风雨灾。甲子,南京太常寺卿杨一清等奏:“南京每年四季并岁暮,例遣勋戚大臣,致祭鸡鸣山功臣庙,是日并祭晋成阳卞忠贞公等六庙,该应天府官行礼。近年以来,本府率委县丞、训导等官代之,恐礼意太轻,乞定为著令。”礼部议谓:“所言宜从。请此后分遣堂上官行礼。如堂上官有事故,即委京县掌印正官,必不得已,乃委府学教授等官。”从之。仍令本府官如无事故,不许推托转委。

  

  十月庚戌,南京大风。

  

  十二月辛酉,以水灾免应天府秋粮。

  

  十六年正月己丑,南京太仆寺少卿胡谅奏:“江北淮、扬二府及徐州先以都御史张敷华奏牧马群长皆五年一更,副群头革去。而江南应天、镇江二府所属群长十年一更,宜令如江北例。”兵部复奏,从之。

  

  二月己亥,巡抚南直隶都御史彭礼奏:“近例养马府、县,以十分为率,生驹不及八分者,管马官逮问。然应天等府、江南之地,不生好驹,而即印之官,必欲取足八分之数。无驹者,皆务买补,每匹价至十两。其不中者,发令转买,追价二两。验中者责养于民,经一二年,当起解时,又验不中,则追价十两。马因有印,人怀疑畏,止可卖价二两,而不足之数,仍取偿于民,则计初买印烙至后卖赔补,共价银二十两,是一驹而科征两马之价。请于应天各处,每岁应课驹而无本色者,追银六两解用,庶便于民。”兵部复奏:“原议八分之例,原为北直隶河南、山东而设,自今应天等府印烙马驹,不必限以八分。但点验果系孳生好驹,量与印烙,听候补种取用。其倒死追赔本色,不堪者,每匹令变卖,与倒死者各追银三两,亏欠者赔之。如迁延逾年不纳或亏欠诈为倒死者,各追银十两解部,转发太仆寺买补支用。以后每年起取江南备用马价,则稽该派数除豁,不必加派。”从之。

  

  四月丙午。南京户部郎中邓琛言:“各处解部银两,旧时加耗不等,今欲每两收耗二分,放支积出作正支销。又本部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客商上纳余盐在仓,年久耗折。宜以十分为率,量收本色二三分。其余每百斤折收银九钱贮库,支与各卫官员折俸。”户部复奏。从之。

  

  五月丙寅,掌南京右军都督府事、武靖伯赵承庆,以公廨失火,上章待罪。命宥之,仍罚俸一月。壬辰,升吏部左侍郎韩文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甲午,修南京浦子口城垣。

  

  七月壬申,南京工部尚书李孟旸奏:“南京各处工程浩繁,钱粮不给。乞将不急之工,俱暂停止,其内府各衙门廊庑之类,非甚损坏者,令本衙门自行修理。”工部复奏。从之。

  

  九月丁卯,南京吏部尚书林瀚等以灾异陈言时政:保固南京。京城内外,水旱灾伤,军民艰窘,况连有猛风拔树木及地震之灾,祖宗陵寝为之弗宁。乞敕南京户部,量发京仓粮米赈济饥民;法司速断罪囚,勿致淹抑。他如兵部官买造船板木,每年亏折客商,以致嗟怨,宜行抽分厂积有板木取用,及各衙门供应器物,应天府各项征科,可免者免,可省者省。庶民之财力不至困竭。己巳,以水灾免南京锦衣卫等三十二卫弘治十五年屯粮十之七;金吾前等卫灾重者免之。丁丑,南京守备太监傅容等奏:“应天府大旱灾重,民穷盗发,欲将南京户部所收水兑余米,差官给赈。”户部请如奏,上命遣部属及府正、佐有风力者领其事,务令饥窘军民,均沾实惠,毋纵下人夤缘作弊,虚糜费钱粮。辛巳,命以南京户、工部官库银及各府州县所收巡江、屯田赋、罚银,增价易米赈济,从南京大理寺副张芝奏也。直隶松江府知府刘琬奏:“本府所属,该出山东、凤阳等处各驿马夫、马价,自正统间,已于秋粮内带征,今又佥解马头,重为民病。乞将正副马头名色开除,止将所征粮银解用。又本府云间递运所有夫百六十名,编定有田中户出钱雇役,三年一轮,贫乏乃更,民甚苦之,乞自今改于均徭内征银雇役。”兵部复奏,命巡抚官审处以闻。壬午,直隶苏州府崇明县飓风大作,海潮为灾。命给漂流房屋头畜者米一石,人口死者米二石,并免今年秋粮万九千五百六十余石,草二万三千一百九十余束。

  

  十月己亥,徐州有盗劫上供船,杀二人,掠银钱以去。既而获首贼,命枭首示众,仍穷追其党。逮问知州王寅、指挥徐恺等罪。丁未,户都会官议处各巡抚都御史及漕运事宜:一、运粮官军行粮,南京多因卫所造册迟误,请令南京各卫于十二月以里造册,转申府、部,定仓关支;一、淮、扬等府及徐州灾伤,存留粮米不足军饷,拟各府、州未解部纸价、赃罚等银存留,以为扬州、高邮、仪真等卫所官军月粮。其江南直隶额运江北各府钱粮,自今每石拟折收银六钱,而以四钱放出积余,以补不足之数;一、拟将两淮运司引盐三十万引及淮,扬二钞关现收今年及明年船料,并赎罪折钞银,照旧仍收本色粮米,以赈淮、扬二府及徐州缺食军民。庚戌,南京户部奏:“近来米价腾贵,乞将南京锦衣等卫、乌龙潭等仓粮米减价粜十万石,以平时价,而贮银于官,待丰年折支官军俸粮。”户部复奏。从之。甲寅,户部议复巡抚南直隶都御史彭礼奏谓:“松江府额解折粮细布至京,费多民困,而原积布乃有陈朽于库者。欲自今每布折银五钱五分解部,发贮太仓。三年后仍旧解布。”从之。

  

  十一月庚辰,命以苏州府浒墅钞关今年秋、冬二季并明年春、夏二季解京课银,留赈苏、松、常、镇四府饥民,从巡按监察御史奏也。壬午,户部议复:“南京监察御史王良臣所奏,谓各处灾伤,而淮、扬等处尤甚。良臣所言,欲暂借钞关银两、赃罚财物、收贮粮价、水兑及存积余米,以为赈济之资,欲停征马价、马匹及夏、秋税粮、并岁办军需、屯种子粒,凡百夫役,盐灶积逋,以苏民困。饥民有流离他所者,恐啸聚为非,请通行所在官司存恤。明年东作之时,贫民有不能自备牛种者,请令所司量与赈给。其言俱可施行。”从之。癸巳,扬州府知府王恩奏:“商人在淮北盐场,有守候岁久无盐可给者,请每引纳银三钱,另买淮南盐卖之,以助赈饥,至明年六月停止。”户部复奏。从之。以旱灾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及镇江卫粮草子粒有差。工部提督水利郎中威麟言:“谓苏州等府县蓄水湖塘,多被势家侵占,闭塞水利。乞将近湖田地,原系水荡者,虽有丝钞,亦不许填拉围筑;一谓应天府高淳县之广通镇坝,实三吴水道要地,况溧阳与宜兴、金坛犬牙相入。乞将溧阳并高淳县广通坝下河道,听臣往来经理;一谓苏州等府湖荡、河港、泾溇等项滩涂水面,多被势家告佃,而无告之民,不敢剪草取鱼。乞今后从贫民公共取利,不许势家阻挡。其民荒芜田地,若干碍水利去处,虽有上下奏告,仍行水利官查理。若有用强承买请佃,有司徇情许可者,事发问罪。”事下工部,谓:“其言有见。所请兼溧阳、高淳二县广通坝河道,行巡抚都御史会议。”从之。

  

  十二月丁酉,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陈世良,请以应天等府农民上吏银留助赈济。户部复奏,从之。丙午,命淮、扬等府灾重地方,原派今年果品、蜡、茶等料,尽行蠲免。从兵科给事中杨一渶奏。

  

  十七年正月辛未,户部议复南京给事中徐沂等所言救荒事宜,谓:“南京在城及应天府属县,饥荒尤甚,诸如沂等所奏,简命南京文武大臣一员,督同原差郎中及应天府府尹将户部草价并诸司赎罪赃罚银,与先次奏准水兑脚耗余米,及军卫有司预备仓粮,通融赈济。”上从之,命南京工部右侍郎高铨总领赈济。

  

  二月丙午,巡抚直隶都御史张缙以地方灾伤,请以淮、扬二府并徐州弘治十七年兑军粮米十五万五千石,折收银两,存留本处,以备赈济,俟三年后补还。上曰:“既地方灾重,饥民死亡数多,兑运粮米,准如数存留,此后亦不必补还。”戊申,巡抚直隶都御史魏绅以应天等九府灾伤,请将今年两京官俸粮及南京各卫仓粮七万石,漕运粮米三十万石,征收折色,月粮拟每石银八钱,俸粮并兑运米俱七钱,改兑者六钱。户部复奏,从之。

  

  四月辛丑,都察院奏:“南京及应天等府已得旨,免差官刷卷。”从之。丁巳,直隶淮安府火焚军民房屋五百八十九家,礼部具奏,请行令所司各家赈恤。上是之。命镇、巡等官,痛加修省。凡被灾之家,仍用心赈恤,毋令失所。

  

  闰四月庚午,以应天府地方灾重,命去年奏拟兑军米折银未征者,俱暂停征。令户部查处南京诸冗食之当裁减者。从侍郎高铨、都御史张缙等奏也。辛巳,命南京罪囚应枷号者,至暑月照例暂免枷号。强占屯田至五十亩以上者,依新例,军改发边卫,民迁发口外为民。其侵占不及数者,照常律。从给事中杨褫奏也。

  

  五月壬辰,命取回南京并苏州织造内臣,止行镇巡等官督理织造。从兵部尚书刘大夏等奏也。乙巳,应天、淮、扬等府旱灾。

  

  六月庚辰,工部复奏:“南京吏部侍郎杨守阯等所言量减铸钱事,谓南京宝源局当鼓铸弘治通宝铜钱二千五百六十六万,所费不少,现今各处灾伤,南京特甚。乞暂停铸造,俟年岁稍丰时再议。”命量减原铸数三分之一。丁亥,户部复奏:“南京吏部侍郎杨守阯等所奏,南京各卫,每差余丁送船,既支行粮三斗,各色民匠俱应役之数,又给与工价,并医士、医生、纸钞匠、厨役新添月粮,俱宜革罢。近例运官违限及罪人纳米,俱令折银,旧法废而仓廉虚,乞仍令纳米为便。……”从之。

  

  八月壬戌,巡抚苏、松等处都御史魏绅及巡江都御史陈璚奏:“海贼施天泰等,稔恶不已,请调官军民壮,协谋抚剿。”兵部复奏:“命绅、璚等同谋协力,随机抚剿,务俾尽绝。毋因循纵贼,贻患地方。”丁丑,南京刑部死罪囚,情有可矜者五人。得旨免死者充军四人,杖而发回养亲者一人。甲申,以旱灾免直隶淮、扬二府及徐州等二十八卫所夏税子粒有差。

  

  十月壬申,总督漕运都御史张缙奏:“扬州、淮安府一带运河,七月以后雨水不通,至今干浅,恐深冬无雪,来年运船必致阻碍。乞令所司疏浚,及将清江口筑塞,淮安府仁信等坝修完,以蓄水利。”命所司知之。壬午,南京兵部尚书韩文等陈四事:“一、量减租银。谓南京军民耕种空闲草场,亩纳银一钱者,请亩减三分,以为定则;一、助官买马。谓南京领马官军,每苦办桩头朋合银两,其灾伤地方,请特免一年;一、减牛只。谓南京寝庙供用牲牛,纳时多弊,请量减三分之二,仍查数约束;一、减快船。谓南京水军左卫快船数倍他卫,役及幼寡,请暂免补造。”兵部复奏。从之。

  

  十一月丙申,南京刑部会官审录重囚,奏情真者二人,可矜者四人。命情真者依律处决,余免死,并家属发边远充军。壬子,改南京户部尚书王轼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十二月丙寅,以水旱灾免淮、扬二府粮草子粒有差。

  

  十八年二月戊午,修南京吏部。甲子,南京刑部奏:“斩罪决不待时者三人,大理寺已审允得旨,欲即行刑。下法司议,谓在京问拟重囚,间有决不待时者,虽经审允奏请,至刑科三复奏,或蒙恩仍监候会审。南京无刑科复奏之例,乞俟秋后诸司会审无冤,仍类奏上请定夺。如有穷凶极恶,难照常例者,更具奏处决,请著为令。”从之。

  

  三月甲午,重造南京历代帝王庙祭品、乐器,以旧器毁于火也。

  

  六月,裁华亭、丹徒、丹阳、金坛四县县丞。

  

  八月辛酉,徐州应纳京仓粮米四万八千石,自今年为始,听征银解送。

  

  十月庚辰,以旱灾免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屯粮有差。辛巳,南京户部奏:“南京各卫、所岁支户口食盐,宜如例验口纳钞,遣首领文职赴运司领回,听科道等官照名给散,革富室贪官通同包揽侵分之弊。”从之。

  

  十一月乙酉,改南京兵部尚书秦民悦为南京户部尚书。壬辰,南京户部尚书熊翀言:“南京官军月粮,近年水兑者六月,以为过多,是以各仓旧积者尽腐,新收者愈少。欲如旧例,止水兑三月。”户部复奏。从之。

  

  十二月壬子,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张敷华为南京刑部尚书。

  

  ●第三十一卷 明正德

  

  武宗正德元年三月丁未,南京东安门皇城脊瓦并大报恩寺塔,以雷震而损。守备太监傅容等既修茸皇墙,又奏请并修寺塔。工部议。“根本重地,雷震禁垣,其灾非他所可比。天心示戒,祖宗之灵,恐亦弗宁,若复修理寺塔,兴土木之工,劳军民之力,非所以答天戒也,愿已之。”上是其言。

  

  四月己未,增置苏州府长洲县塘浦巡检司。丁卯,改南京吏部尚书林瀚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五月己丑,升提督仓场户部右侍郎陈清为南京工部尚书。

  

  七月乙未,南京六科给事中石禄等奏:“顷岁山移地震,水旱频仍,风霾蔽日,雨雹杀人,为变不一。被灾之所,宜遣官赈济招抚,或蠲其赋税,减其科征。”

  

  十一月丁丑,以镇江、苏州、常州、松江等府、镇江、苏州二卫灾伤,免其存留粮草子粒有差。庚辰,南京守备太监傅容、成国公朱辅等以南京尚书林瀚等会奏,南京营操官军,诈病者众,月粮皆截日扣除,尽言其不便。谓官军实患病者,宜仍给月粮。兵部议:“给粮养兵,正欲操练以备用也,若称病偷安,养之何益。自今实病者,仍俟一月后住支,诈病者宜亟扣除,仍究其官旗作弊之罪。”得旨:“患病三月以里者,不必住支。”己亥,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高铨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二月丙寅,升云南按察使张恕为南京工部左侍郎、都御史、提督操江。

  

  二年正月戊戌,巡抚苏、松等处都御史艾璞奏:”海贼蔡廷茂等六十四人,皆施天常、钮东山之党羽也。聚众劫掠,烧毁民居,奸污妇女,杀伤官兵,抚之不悛,罪当斩。镇海卫指挥佥事姜瀚、百户杨瑶、王恩,不为严备,致贼夺虏军船,当逮问。”刑部复题。上是之,廷茂等斩如律,其中有称冤者,听为奏谳。瀚等俱逮问。

  

  闰正月庚申,升刑部左侍郎何鉴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癸酉,升礼部左侍郎王华为南京吏部尚书。

  

  五月甲子,升南京吏部右侍郎杨廷和为南京户部尚书;南京吏部左侍郎刘忠为本部尚书。丙寅,以处置两淮等处盐法、右都御史王琼总理漕运。

  

  七月乙巳,以兵部左侍郎韩重为南京工部尚书。

  

  八月壬申朔,南京户部尚书杨廷和等奏:“近欲疏通钱法,凡解户口食盐及商税鱼课钞钱赴部者,必历代旧钱与洪武等钱中半兼收。但洪武、永乐等钱,贮库虽多,给领尚少,况弘治通宝鼓铸未完,市未行使,解户措办不及,官府收受亦难。若令每洪武等钱,折纳旧钱二文,愈见负累。请自今解到钱钞,不拘中半之数,新旧钱俱暂与收受。候弘治通宝铸造完日,照例中半兼收。仍行巡城御史等官,访有阻格及私铸私用者,严加究治,则钱法疏通,官民称便。”户部议复,从之。癸酉,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洪钟为南京刑部尚书。以旱灾免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屯粮三之二。

  

  十月丙子,南京吏部右侍郎黄珣为本部尚书。

  

  十二月己丑,免直隶扬州等府并徐州、淮、大等卫,所今年分粮草子粒有差,以水、旱灾故也。乙未,改南京礼部尚书刘忠为南京吏部尚书;升吏部左侍郎江澜为南京礼部尚书。

  

  三年二月辛巳,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王鉴之为刑部尚书。

  

  三月戊戌,南京工部尚书韩重奏:“太庙殿宇、孝陵墙垣及武英等殿,当修理者,工役烦多,请行南京法司,将一应赎罪米,仍旧送部折收料银,以备支用。”从之。甲寅,总督苏、松粮储、都御史罗鉴,请给符验。兵部议与之。上令查宣德间例。兵部复,符验之领,始于成化七年都御史滕昭,后遂为故事。得旨,以为纷更,不许。

  

  四月丁丑,起用太子太保、南京礼部尚书周经。壬辰,升通政司右通政黄宝为应天府府尹。

  

  七月乙卯,淮安府山阳县雨雹,如鸡卵,狂风暴雨交作,毁伤秋禾二百余顷,坏船一百余艘,溺死者二百余人。

  

  己未,升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雍泰为南京户部尚书。后四日遂令致仕,或谓其不媚中贵也。庚申,太监刘瑾奏:“访得扬州、两淮运司商人杜成等,各名下革支盐引一百一十六万引,堆放在库,若不早处,日久弊生。乞遣科、道官各一员往督运司等官查盘现数,变卖银两,解京送库。”户部议复。有旨,遣给事中、御史各一员驰驿以往。乙丑,升河南左布政使朱恩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八月己巳,南京守臣奏:“都城民家起火,延及数百家,男女死者九人,其间贫不自存者甚众,请赈济之。”诏南京户部遣官同应天府长吏,发上元、江宁二县仓粮,验口赈济,毋致失所。给苏、松等处粮储关防。以都御史罗鉴奏,粮储事重,出纳文书恐有奸弊,当预防也。戊子,升户部右侍郎林泮为南京户部尚书。

  

  九月庚子,以灾伤免淮安、扬州二府及徐州夏税子粒。癸亥,南京及淮、扬地方旱灾,命吏部左侍郎王琼随宜赈济。

  

  十月癸酉,以地方灾伤,停南京各项工程,从南京工部尚书韩重等奏也。己卯,以都察院左都御史陈金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一月乙未朔,户部言:“淮安等处灾荒重大,累经守臣奏请简命大臣往理钱粮,以救饿莩。丁未,暂免淮、扬二府及徐州正德二年以前积欠马匹,以地方灾伤重大故也。己未,总督扬州备倭都指挥袁杰奏请兼管淮、扬、常、镇、苏、松等府地方捕盗事。兵部复奏谓:“事属纷更,且统治太广,亦难防范。宜令杰兼管常州孟渎河至苏、松、通、泰沿海地方捕盗事,如卒不足用,听量调民快,事毕勿得拘留。”从之。

  

  十二月癸酉,应天府旱灾,户部请免其秋粮子粒有差,仍于免数内,量征二分,以补起运两京之数。灾重地方听以半折银。报可。戊子,停征应天府俵解马匹。

  

  四年正月庚申,巡抚都御史罗鉴奏:“丹阳、金坛二县,民饿尤甚,请借拨苏、松二府各米一千石,谷九千石赈之。其苏、松等府,米亦腾贵,宜放预备仓粮,减价量粜,贮其银于官,俟来年丰收,籴谷备赈。”户部复议如鉴言。上曰:“岁歉民饥,朕所轸念,借拨放粜,俱如拟行之。然赈济之惠,当先及于小民,务须计处周详,不可使豪右之家挟势规利,致生奸弊。”

  

  二月庚辰,总督南京粮储、左佥都御史储巏奏:“南京官军俸粮,岁该一百五十万石,现在仓粮止一百七十万石,恐支放不敷。”户部议:“南京仓粮原有二百万石,其余粮斛并湖广、江西、浙江,南直隶府分,灾免不尽之数,仍该征五十六万,尽足支用,宜行各巡按御史督征,并行南京户部差官催纳。”诏如议。甲申,升福建左布政使常麟为应天府府尹。户部奏:“南京地方灾伤,亟宜赈济,彼中米价倍于杂粮,而活人之功,杂粮为多。乞令南京法司并南直隶府、州、县、卫、所,凡遇囚犯,该纳赎罪米者,每米一石,折收杂粮一石五斗,就其本处各仓收贮赈济,仍听侍郎王琼提督。”诏从之。

  

  三月甲午,以旱灾免南京锦衣等卫、所屯粮有差。仍令差南京科、道官各一员,查具顷亩总数以闻。壬寅,南京户部议复:“南京内、外守备等官奏请以户、兵二部及应天府寄库皂隶赃罚席竹、盐引等银七万一千余两,赈济都民。”户部议:“秋成尚远,宜令原委官员,粜卖杂粮,斟酌给散,庶几活人颇多。仍行侍郎王琼,综理稽考,务在放支明白。”诏从之。谕王琼委官从宜粜卖,给赈务得实用,毋致侵欺妄费。

  

  六月辛酉朔,巡按直隶御史赵时中奏:“通州等处坍江田地税粮,乞如兴化县例,通作存留或派附近仓分,米一石,折银四钱,麦、豆一石,各折银三钱。”户部议如所请。诏从之。甲子,户部议复:“巡按直隶御史李廷梧奏苏、松、常、镇四府大饥,乞将正德三年未完税粮,及各年应解物料,暂蠲免。”诏令已征者解部,未征者俟丰年补之。丁卯,升工部左侍郎俞俊为南京工部尚书。丙戌,总督苏、松等处粮储都御史罗鉴奏:“所属各卫,缺官军俸粮,并各部岁派物料无措,乞以其地度僧等银借用。”有旨责鉴招权妄议,紊乱事体,令冠带闲住。遂革原设都御史,以御史苏锡代之,专理不得更代,著为令。甲申,升江西左布政使周宏为应天府府尹。

  

  十月戊戌,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孙需为南京礼部尚书。庚戌,升南京光禄寺卿李堂为南京左佥都御史,提督操江。甲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廷梧奏:“勘苏、松、常等府,俱被水灾,而松江地势洼下,淹没尤甚。乞减免兑军粮米,量折以银。”户部奏:“东南财赋,京师之所仰给,起征兑运,皆不可缓。况原额秋粮,在苏为二百三万八千三百石有奇,在松为九十三万九千二百石有奇,在常为六十万六千九百石有奇,中间起运者十之八九,存留者十之一二,若不从宽处分,恐民穷逃窜,无益于事。合于抚按转行管粮官,免极贫小户存留之数。其运兑米,苏州量折二十五万石,松江二十万石,常州府五万石,石七钱,仍扣算耗粮,以补不足,及两京该运之数,令管粮御史通融斟酌,务在得宜。”从之。

  

  十二月丁酉,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梁储改南京吏部尚书。戊戌,改南京大理寺卿屈直为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庚子,升南京右都御史张宪为南京礼部尚书。壬子,户部复:“淮、扬二府灾,请免下户税。又徐州并属县灾尤甚,请折起运兑军粮三万石,石银七钱。”从之。

  

  五年正月癸未,升南京吏部右侍郎朱恩为南京礼部尚书,兵部右侍郎刘缨为南京刑部尚书。恩,旧尝有德于瑾,及瑾用事,深自结纳,二年间,自按察副使五迁,遂至尚书。丙午,升南京鸿胪寺卿丁凤为应天府府尹。

  

  三月丙辰朔,命南京内官监太监董文、永顺伯薛勋、工部尚书俞俊督修孝陵明楼及懿文灵殿。辛未,以水旱免应天、镇江、常州、苏州、松江等正德三年逋税。

  

  五月乙卯朔,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张凤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己未,命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魏讷,巡抚苏、松等处,专管粮储。先是总督、右副都御史罗鉴以挪借钱粮得罪。吏部议请裁革。至是,又以苏、松、常、镇水灾,请仍设大臣督理,故有是命。

  

  六月壬寅,升南京刑部右侍郎李善为南京工部尚书。

  

  八月乙酉,户部以苏、松等府奏灾,请令总理粮储都御史魏讷赈济,从之。甲辰,罢苏松等府新佥民壮。始刘瑾添设江南巡捕御史,点佥民壮,所在骚扰,至是巡捕御史已革,故并罢之。戊申,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孙交为南京吏部尚书。

  

  九月丙寅,改工部尚书毕亨为南京工部尚书。己卯,改刑部右侍郎陶琰为南京工部左侍郎,兼总督漕运。壬午,以致仕南京礼部尚书张宪为南京工部尚书。癸未,升广西左布政使孙春为应天府府尹。

  

  十月辛丑,免应天府秋粮有差,以巡按御史洗光奏报水灾故也。戊申,敕南京工部右侍郎周宏提督修理孝陵。

  

  十一月己未,诏以苏、常、松江三府水灾,凡起运京库及南京各仓税粮、丝绢、绵布,俱量改折色。存留者,本色、折色中半征收,仍存省脚价,以补应兑之数。各卫、所屯粮子粒,俱视灾之轻重除免。从巡抚御史请也。癸酉,命免宝应县河泊所鱼户杂泛差役。

  

  六年正月庚午,改南京户部尚书张澯为南京吏部尚书,升户部左侍郎乔宇为南京礼部尚书。乙亥,升吏部左侍郎李瀚为南京户部尚书。己卯,以水灾免淮、扬等处州、县正德五年粮草子粒有差。

  

  二月丁酉,罢巡抚苏、松等处都御史罗鉴。庚子,命南京右佥都御史张凤巡抚苏、松等处地方,总督粮储。

  

  三月丙寅,起致仕南京礼部尚书孙需为南京工部尚书。甲戌,改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凤于都察院,仍令巡抚苏、松。以吏部言旧制苏、松巡抚,无南京衔也。

  

  四月辛巳,以应天府所属上元、江宁、句容、溧阳、溧水、高淳六县灾伤,五年起运改兑无征正米二万八千石,准以贮库赃罚、赎罪、补折起解,每石银五钱。南京各卫仓,长安等四门仓,无征米四万六千七百石,候秋成带征。从巡抚副都御史罗鉴奏也。

  

  十一月乙亥,流贼杨虎破宿迁县,淮安知府刘祥御之小河口,军败,为所执。既而纵归。

  

  十二月,升福建布政司左布政使王绩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处,总理粮储。

  

  七年二月乙未,升太仆寺少卿张淳为应天府府尹。

  

  四月庚辰,改致仕吏部尚书刘机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甲申,以水灾免淮安府税粮十六万石,草四十万束。

  

  五月丙午,南京御史许洪宥言:临清、济宁、徐州一带,军民往来曳船甚苦,乞将南京各监,局并在外年例、进贡等项斟酌停止。章下所司知之。

  

  十二月甲子,以旱灾免苏、松、常、镇四府并镇江等卫秋粮有差。

  

  八年正月乙未,以旱灾免徐州等州、县粮草有差。

  

  四月辛酉,以天气暄热,谕南京法司,狱囚笞罪无干证者并释之;徒流以下,减等发遣;重囚情可矜疑并枷号者,俱录状以请。

  

  八月丁酉,以水灾减苏、松等府并所属州、县存留税粮有差。戊戌,南京管理操江、怀宁侯孙应爵奏:“新江口原设操军万一千六百五人,战船、巡船三百四十艘。今操者止七千人,船损坏过半,盔甲之类,亦皆不敷。屡移文内外守备衙门,拨造给领,皆为所遏。又将管操指挥周大伦等取回杂差,占吝不发。臣奉敕谕,凡事与守备,参赞、内外官员共议而行。今事多掣肘,且臣有宿疾,实不胜任,乞罢还。”兵部复奏:“内外守备与操江官,当思协恭共济之义,不可以小嫌致误大事。宜循旧规,其操江军缺者,请以科,道各一人,会守备官选补。船损坏者,南京工部修造。仍令南京法司,今后官军犯罪、立功瞭哨、带俸差操者,俱拟发新江口操备。其余杂差,毋得拨取。大伦等宜逮治。”诏:“操江重事,其令南京科、道会操江官选补。大伦等姑宥之。再犯者必罪,仍调外卫。内外守备及操江等官,务循旧规,协和行事,余如议。”既而,守备太监黄伟等复奏:“应爵及操江都御史张津为指挥赵山所诱,欲事纷更,语侵臣等。”诏:“责应爵及津,令自陈状,山下南京法司逮问。”

  

  九年正月庚辰,罢应天府府丞尹梅,以南京科道官劾其贪污不职也。

  

  三月壬辰,命镇江卫指挥同知孔涌守备仪真。

  

  四月丁酉,改南京吏部尚书张澯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辛亥,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戈瑄为南京刑部尚书,改南京刑部尚书孙需为南京吏部尚书。

  

  七月乙丑,工部复:“应天府府尹白圻奏,上元、江宁人匠逃故者二干一百八十余名,概由坊民陪纳月钱,宜令原籍解补。年远户绝,则以承佃本户田产之家者抵充,无田产则以各衙门近年招入匠役扣补,且言所司冒支原额衣粮,月数千石,宜逮问。”从之。

  

  八月戊午,以灾伤免应天府所属上元等八县税粮有差。

  

  九月癸亥,以旱灾免淮、扬等府、州、卫、所夏税有差。戊寅,兵部议复:“南京兵部尚书张澯所陈机务:一、外守备厅用审事千、百户二人,以听词讼,招权纳贿,虽已革罢,仍乞降旨著为令;一、每年内外守备等官,会同看操,止春秋一次。其余付之把总,告期呈数而已。请每月一再至或旬月连至一营,以较勤惰;一、由票清查差役,军士便之,守备衙门屡次奏革,以滋多弊,乞仍旧例,差官清拨给照;一、正统、天顺间,内官守龙江关者三人,守皇城、都城者二人,内府并甲字库二人,近各增至十余人,政弊民劳,乞裁革;一、南京各卫编佥快船,小甲贫苦不堪,而富者多投补牺牲所,以图影射。宜照旧额,其近年投补者革之。”诏:“现在守关、守门及管库官员,且不动。以后员缺,如正统、天顺间例勿补。由票仍令内外守备与参赞官会议以闻。余如议。”

  

  十一月丙子,裁革整饬苏、松等处兵备副使,从巡抚都御史王缜等奏也。癸未,改服阕南京兵部尚书柴异为南京工部尚书。

  

  十二月丙午,升赏各处擒斩流贼并阵亡官军、淮安等处地方老人王度等一千五人各有差。

  

  十年二月辛卯,以灾伤免徐州正德九年秋粮有差。

  

  三月丁丑,以署都指挥佥事张奎总督直隶扬州等备寇。癸未,监察御史徐盈劾奏丁忧都御史王缜,巡抚苏、松,闻母丧不即奔赴,乃于行台受吊赙,乞罢黜。吏部议复:“缜历任无失,且以母丧即日驰归,盈之言,恐出风闻。”缜寻亦奏辩,事遂寝。

  

  闰四月庚申,免两盐运司余西等场各额盐三万一千八百九十四引有奇,以被海潮漂溺故也。

  

  五月戊子,改南京礼部尚书乔宇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六月壬申,升南京光禄寺卿王宸为应天府府尹。

  

  九月辛卯,设工部郎中二人,催用大木。吴允祯自仪真邗沟至卫河,达于京师;王宗自荆湖至大江达于仪真,从工部右侍郎刘丙请也。戊戌,南京三法司奉旨,以天气暄热,会审罪囚,当死而情可矜者五人。下刑部复议,得免死者二人,余重鞫奏闻。

  

  十月甲子,以水灾免直隶长洲、常熟、嘉定三县暨苏州卫秋粮有差,从巡抚都御史邓庠请也。乙亥,开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黄珂为南京工部尚书。己卯,黜监察御史施儒为民。儒巡按应天等府,尝出城,守门军人请职衔以报守备衙门。儒怒其轻己,执治之,军人因诬服守门私骗人财,发外卫充军。于是守备太监黄伟、魏国公徐俌等不能平,奏儒擅作威福,并及其初至时,不先谒孝陵,枉道还家等事。命锦衣卫执儒至京,掠讯,儒具服罪。法司拟故入人罪律,赎杖还职。诏特黜为民。

  

  十一月丙戌,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津为右副都御史,巡抚苏、松等处,兼总理粮储。丙申,增设扬州府管粮通判一员,从知府孙禄请也。辛亥,总督南京粮储、右副都御史白圻奏:“南京仓粮往来率有余积,顷因投充军匠数多,遂至告竭。乞清查。”户部复奏,从之。

  

  十二月丙寅,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邓庠为南京户部尚书。己卯,以旱灾兔淮安、扬州等府、徐州等州、县暨盐城等卫、所秋粮有差。

  

  十一年正月庚子,添设徐州管粮判官一员。

  

  九月癸未,命应天府府尹王宸致仕,以抚按官言其久病贪冒也。庚寅,升湖广左布政使龚弘为应天府府尹。

  

  十二月乙亥,以灾伤免淮安、扬州等府、徐州所属州、县秋粮有差。

  

  十二年二月癸丑,升江西按察司副使许廷光为应天府府丞。戊辰,南京给事中周用、御史王佩、主事林达等奏:“南京内府各监、局,占留撮造军舍六百二十四人,不依期赴操。乞委官清查。”上令内外守备官会工部议处以闻。

  

  三月乙未,直隶徐州卫运军奏,永福仓匮竭,月粮不支者已三年。户部议令所司,严限催征,仍以松江府岁输永福仓折银量补给之。诏以运军贫困可悯,特许补给,不为例。

  

  四月戊辰,以天气暄热,命南京法司现监罪囚,一体宽恤,枷号者暂免。

  

  七月壬辰,南京苏、松、常、镇等府及淮,扬等处四五月后大雨。

  

  八月戊午,以灾伤停征淮、扬等府十一年拖欠寄养备用马匹。甲子,诏发南京仓粮二万石赈给应天府江宁、上元等八县,仍免其粮税,以灾伤故也。

  

  九月辛卯,诏修南京太庙后殿、孝陵明楼及内外城垣,以久雨颓圮也。

  

  十二月壬子,水灾,免淮、扬田租有差。

  

  十三年四月丙戌,服阕礼部尚书刘春,改南京吏部尚书。

  

  七月丙午,南京工部奏:“直隶苏州等处,雨雪侵淫,伤及禾稼,民不聊生,饿殍相望,尽出府库以赈济之,犹恐不足,况办不急之征乎。乞停征原派南京内官监供应物料,以苏民困。”工部复请。诏停征一年。

  

  九月癸丑,南京守臣奏:“应天、扬州、苏、松、常、镇等处大雨弥月,平地水深丈余,漂溺室庐、人畜不可胜计,民间往往质鬻男女及拆卖瓦木以给食者,而有司督租如故。乞赈贷蠲免。”工部复请。得旨:“既水灾非常,人民困弊,诸不急之征,暂且停缓。此后若有派办,仍须酌量减省,毋致重为民困。”己未,以淮、扬及苏、松等处水灾,命巡抚都御史丛兰、李充嗣发所在仓库赈济,从南京工科给事中王纪请也。

  

  十月己卯,南京六科给事中王纪、十三道御史张翀等言:“顷者,孝陵大风偃木,雷火毁献陵明楼,灾变异常。陛下遣官祭告,遇灾而惧之心至矣。但天心示戒,贵在悔悟,非遣官祭告所可回者。况今水旱频仍,公私耗竭,东南粮运不敷,甘肃虏贼压境。师行粮食,闾阎愁难。伏望陛下体天心之仁爱,念祖灵之震惊,速赐回銮,与民休息。庶几天意悦,人心安,祖宗在天之灵,亦当为之忻慰矣。”俱不报。壬午,巡按御史叶忠疏言:“南畿乃祖宗根本之地,所恃以为保障者,有长江之险尔。以故特设都御史一员,操习水战,以为未雨彻桑之图。其委任之权,不可谓不专。而利害所关,不可谓不重。必得其人,斯克有济。今提督操江、右副都御史任鉴,庸懦凡流,滥叨重寄,或有小警,仓惶失措。近者,仪真江寇出没,船不过二艘,人不满四十,而官军为所杀伤者十有九人。不知鉴所任者何事,尚可利厚禄以防大计哉?乞令鉴致仕,别遣才名素著者代之,则武备可修,而陛下无南顾之忧矣。”下其章于所司。癸巳,诏免苏、松、常、镇四府州、县税粮有差。以水灾故也。

  

  十一月己酉,以水灾免应天府税粮、马草有差。辛亥,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陈杰奏:“扬、淮等府及徐州大水,人民溺死不知其数。访之父老,皆云自昔所无。往岁有水患,已尝赈恤,今灾尤甚,宁不思所以救之乎?但污吏日滋,侵冒无禁,穷乡父老,闻朝廷赈贷,携扶入城,守伺月余,反鬻及儿女,恸哭以归,此赈济之弊也。为今之计,不必与之,惟在勿取之而已。今一应常赋,曾不得免,其他之需,纷然杂出。部檄督于上,有司急于下,剥肤椎髓,而莫之恤。丁尽而户存,田亡而粮在。方议赈之,寻复取之,与之仅升斗,而取之尽锱铢。况其所与者,未必尽贫穷乎?乞敕该部凡被灾地方,未征钱粮,小民拖欠者,暂皆停止。全灾者,毋拘三分常例,悉与蠲除。仍谕抚、按诸臣,严督郡县,务以安养生息为事,有犯科克赃私者,罪不止于罢黜。则未死遣黎,犹或有所望也。”不报。

  

  十二月乙亥,户部以苏州府水灾,先从巡按御史叶忠言,减免岁征粮草。而兑军京粮六十五万五千石,岁有定额,宜下巡抚臣通融议处,乃许折银解太仓,以备官军月粮支用,以后仍征本色。议入,报可。

  

  十四年三月丁未,修浚运河。先是都御史威风奏:“近年以来,常州一带河流渐微,高邮诸湖水溢堤决,徐北两岸淹没,南旺上下反复淤浅,漕船迟阻。职此之由,乞令总理河道并巡抚管河等官,及时挑浚修筑。”工部复议,从之。仍敕都御史龚弘督其事。辛亥,升吏部左侍郎王鸿儒为南京户部尚书。甲寅,升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洪远为南京工部尚书。

  

  四月甲子,以灾伤免直隶淮、扬二府、徐州税粮有差。乙丑,南京御史张翀等、给事中王纪等各奏言:淮、扬、苏、松、常、镇,应天诸郡,水灾重大,请开纳银入监、纳粟补官事例,并发各处钞关季钞及借运司积贮余银数十万两,以备赈给。户部复议,监生援例者多有碍正贡,钞关岁解供应,各有定额,俱难轻议。惟当于浒墅钞关折银内支二万五千两,两淮运司变卖盐银亦如其数,令都御史丛兰,李充嗣选委府、州、县官,验极贫下户给之。仍令军民人等,有愿纳银二十两至五十两者,授冠带义民,自正九品至正七品,散官凡四等,移南京户部印编札付四千给之。诏如议。

  

  六月乙丑,敕南京内外守备、参赞,并操江提督、巡抚等官练兵,沿江巡哨防御。以江洋贼作乱,从兵部议也。兵部复:“南京给事中孙懋所陈江防六事:一、南京军职数多,宜足各营把总之用。如果缺人,方许举外卫官之贤者;一、新江口官军,宜选精壮者补之。有骑射精熟者,听提督操江官加赏;一、军器自内库关领者,年久损坏。宜令操江、巡江官验之;一、战舰宜令南京兵部会工部以时修补;一、新江口有左右二河,宜先浚右河,令深广可通潮汐,左河俟年丰议处之;一、水战宜募吴越舟子教习,无事虚文。”诏如议。乙亥,准给南京文武官员四月、八月俸,俱以本色,不为例。时南京米价踊贵也。戊子,户部复巡抚苏、松等处都御史李充嗣所奏赈济事宜谓,内帑既不可发,钞关及寄库银已有常用,生员上纳事例亦难再矣。惟吏典、农民事例可暂准行三月。诏以地方灾重,其别议所以赈之。乃发南京赎罪并草场银四万一千七百两有奇,并浒墅钞关、两淮盐价之赢者。

  

  七月丙午,南京兵部尚书乔宇等得宸濠所移伪檄一,榜文二,具以闻。且曰:“叛贼词语凶悖,罪大恶极,实国法之所必诛,伏望速发京边官军,兼程进剿,无致滋蔓。”上以其疏留中。时南京报至,吏部尚书陆完犹谓漳素贤,恐未必反。兵部尚书王琼复奏,亦谓安庆之报,止具揭帖,而非印信文移,欲复实乃议兴兵,不知其何见也。监察御史陈察言:“江南地方水旱凶荒,其赈恤之法,前代俱有善政。乞令巡抚等官,劝民输粟,量与褒奖,及有犯奢僭等罪,罚纳米谷。”户部议复。从之。癸丑,吏部举都察院右都御史、致仕林俊为南京礼部尚书,诏别议之。

  

  八月壬戌,升宁波府知府寇天叙为应天府府丞。命协同漕运参将陈璠兼分守苏、松、常、镇地方。以防御宸濠故也。癸亥,发仪真、扬州各卫秋班官军守扬子江,从都御史丛兰请也。甲子,户部以大军南征宸濠,请移漕运衙门,以苏州、扬州、淮安三府正德十三年兑军米折银一十八万九百余两,运送侍郎王宪,以备缓急支用。从之。戊辰,起侍养户部右侍郎邵宝为南京礼部尚书。乙亥,升都察院右都御史邓璋为南京户部尚书。丙子,赐敕奖励南京内外守备、参赞官。初,南京兵部尚书乔宇上安庆守城之功,并言分布官军,防守沿江要塞,趣操江都御史刘玉率兵抵安庆会剿宸濠。上以宇等屡陈濠反状,又严兵备御有功,故奖之。辛巳,以水灾免苏、松、常、镇等府夏税有差。乙酉,命致仕参将石玺自率家丁赴南京,领兵擒剿江西逆贼,务收实效,以安地方。从南京兵部尚书乔宇奏也。

  

  九月甲寅,赐敕奖励巡抚苏、松等处都御史李充嗣。兵部言其防察叛逆,忠勤可嘉故也。先是,南京守备太监黄伟、成国公朱辅等以宸濠之变,奏请益兵。令查报军数以闻。兵部尚书王琼复议:“南京各营操备官军三万六千九百有余,不为不多,纵使三分选一,亦可得精兵一万二千,足备战守。却乃闻变张皇,连章奏请,不知朝廷平昔设置留都军马,岁费粮储百万,将何所用。虽屡命拣选各营总管官,稽延不报,罪将谁归。今宜再移南京兵部,即会南和伯方寿祥,并科道各一人,拣选精壮者,定为头拨,听候征调。力弱者次之,听当杂役。有卖放私役者,指实参究,毋得仍前稽迟失事。”得旨,如议。

  

  十一月辛卯,户部议:“直隶淮扬等处灾甚,请如抚、按官所奏,以加征税之三分,暂为蠲免。本年兑运粮尽许折银,无征者改拨支运,其截留运米,如军饷支给有余,尽以赈济。”从之。丙申,上南巡至徐州。辛丑,上御龙舟,自徐州顺流而下。乙巳,至淮安清江浦,幸监仓太监张阳第。时上巡幸所至,捕得鱼鸟,以分赐左右,受一脔一毛者,各献金帛为谢。至是,渔于清江浦者累日。南京及河南、山东、淮、扬等处文武官,皆以迎送车驾汇集,戎装徒行道路间,无复贵贱。江彬不时传旨号召,有所征索,旗牌官拷缚郡县长吏,不异奴隶。通判胡琮惧而自缢。南京守备、成国公朱辅见彬即长跪;总兵、镇远侯顾仕隆稍不为屈,彬怒,数窘之。彬又遣官校四出、至民家矫传上旨,索鹰犬、珍宝、古器,民惴惴不敢致诘。或稍拂之,辄捽以去。近淮三四百里间,无得免者。壬子,冬至,上在清江浦,扈从及抚按等官称贺于太监张阳第。甲寅,上至淮安府,屏侍卫,徒步入城,幸总兵官顾仕隆第。己未,上至宝应县,渔于范光湖。

  

  十二月辛酉,上至扬州府。先是,太监吴经至扬,选民居壮丽者改为提督府,将驻跸焉。经矫上意,取处女寡妇,民间汹汹。有女者,一夕皆适人,乘夜争门逃匿不可禁。知府蒋瑶诣经恳免。经大怒曰:“汝小官敢尔,汝头顾欲斫耶。”瑶不为动。徐曰:“小官苟逆上意,自分必死。但百姓者,朝廷之百姓,倘激生他变,恐将来责有所归。”经怒犹未解,挥使去。经密觇知寡妇及娼者家,夜半忽遣骑卒数人开城门,传呼驾至,令通衢燃炬,光如白日,经遍入其家,捽诸妇以出。有匿者,破垣毁屋,必得乃已,无一脱者,哭声振远近。寻以诸妇分送尼寺寄住,有二人愤恚不食死。瑶为具棺殓之。自是诸妇家,皆以金赎,乃得归。贫者悉收入总督府云。壬戌,上以数骑猎于府城西,遂幸上方寺。自是数出猎,以刘姬谏而止。总兵周神奉旨至泰州,搜取鹰犬。城中骚然,皆逃匿不敢出。乃括居民百余人,充猎手,东循草场,大猎三日,仅得獐兔数只。复欲猎海滨,值道潦乃止。戊寅,上阅诸妓于扬州。抚按官具宴,却之,命折价以进。癸未,上渔于仪真之新闸,因视大江,命江彬摄祭。明日幸民黄昌本家,阅太监张雄及守备马炅所选妓,以其半送舟中。乙酉,上渡江。丙戌,上至南京。

  

  十五年正月庚寅,上在南京。辛卯,初,左给事中徐之鸾等请裁革镇守、分守等官例外奏带人员,不听。至是,南京左卫军厉昶者殴人死,因夤缘为锦衣卫百户,贿总兵官朱洪,奏带之山海关,将为规避计。事觉,有旨执昶付南京按问,都给事中刘洙等复极论奏带之弊。兵部议复:“自今例外奏请及有避罪投托者,宜治以重罪。”上亦不听。庚戌,户部奏:“漕运议单内所载参奏军卫、有司官员例,略无等第,以致上下轻犯,粮运稽迟。请至正德十五年为始,各水次至正月终,有司无粮,军卫无船者,府、州、县管粮官、领运千、百户提问,各住俸半年,迟至三月终者,并府、州、县掌印官,领迄指挥提问,各住俸一年;其船粮不到之数,俱以三分之一为限,仍先革冠带,载罪催攒。若迟至五月者,不分多寡,又并布政司掌印管粮官,领运把总俱提问,各降二级。文职送吏部别用,军职回原卫带俸差操。以上三等,俱听监、兑官查参。其监、兑官亦令依期赴水次催兑,毋迁延误事,以后永为定规。”从之。甲寅,以水灾免直隶淮、扬二府及徐州粮草有差。

  

  二月己卯,发南京户部草价银一万两于守备厅,以给军需。

  

  四月己未,户部言:“淮、扬等府大饥,人相食。自去冬以来,以屡行赈贷,而巡抚都御史丛兰,巡按御史成英,犹以赈济不给为言。请于苏、松截留运米五十二万石内拨十万石,及轻赍银七万二千余两,凤阳、扬州贮库事例银六千一百五十两给之。”诏从其议。仍申饬所司,务加实惠于民。

  

  六月丁巳,上在南京,一日驾幸牛首山宿焉。诸军夜惊,左右皆不知上所在,大扰,久之乃定。传者或谓江彬将为逆矣。癸亥,大学士梁储、蒋冕言:“近南京锦衣卫重囚反狱,随捕未获。臣等窃以重囚在监,尚且逃逸。今反贼宸濠并逆党船泊江上,舳舻相衔,其助逆奸细尚多,岂无藏匿踪迹,往来窥伺,潜蓄异图者。使闻今日有反狱之变,万一因风纵火,乘机劫夺,仓卒之间,虽有强兵,无可致力。则皇上此来,栉风沐雨,涉江越湖,徒劳无益,将何以藉手而归,上以致告郊庙,下以诏谕臣民哉!伏望早回銮舆,以消未形之患。”不报。

  

  七月丁酉,罢南京专管操江、南和伯方寿祥,令回京带俸。以南京给事中王子漠等劾其贪利害人也。

  

  八月壬申,以灾伤免直隶扬、淮、徐所属州、县夏税有差。

  

  闰八月壬辰,上诣孝陵辞。丁酉,上自南京旋跸,是夕发龙江。辛丑,上在仪真,命都督李琮祭旗纛之神。壬寅,上渔于江口。次日,如瓜州,避雨民家。是夜宿望江楼。癸卯,上自瓜州济江,登金山,遂至镇江。幸致仕大学士杨一清第,明日复幸焉。入于书室,命一清检诸书进御。又明日饮于一清第。乐作,上分题制诗十章,赐一清。命一清亦为之。一清为诗进呈,上览毕,为易数字。是日一清厚有所献,上大悦。及驾还,凡五幸焉。又幸大学士靳贵第。时贵已卒,殡于堂上。临其柩,嗟悼之。命所从番僧为之诵经荐福,贵家亦有所献云。庚戌,上发镇江。壬子,上再宿望江楼。

  

  九月乙卯,上在扬州,遣都督宋彬祭旗纛之神于蕃厘观。戊午,上自扬州北还。庚申,上至宝应,复渔于范光湖。镇守太监丘得,索进贡物不得,以铁索系知府蒋瑶,窘辱备至,数日乃得释。辛酉,上驻跸淮安,都御史丛兰、总兵官顾仕隆等进贺功金牌,花红采帐。上戎服簪花,鼓骑入城,过山阳县学入焉,视廊庑肖像,移时复入教官舍,取《资治通鉴》等书以出。先是,有司治故尚书金濂第,以俟临幸,是夜止濂第。癸亥,重阳节,上在淮安,左右竞进菊花,旗牌官遂缘此责取于民,城中大扰。丙寅,上至清江浦,复幸太监张阳第。逾三日,上自泛小舟,渔于积水池。舟覆溺焉,左右大恐,争入水掖之而出,自是不豫,遂返北京。

  

  十一月己巳,南京三法司会审罪囚,坐死者三人,情可矜疑,谪戍者八人,其一妇人杖而释之。壬申,升刑部左侍郎金献民为南京刑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丛兰为南京工部尚书。升贵州布政司左布政使赵文奎为应天府府尹。癸酉,升南京太仆寺卿毛珪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十六年正月乙卯,以旱灾免淮、徐等州县粮草有差。己巳,升吏部左侍郎廖纪为南京吏部尚书。

  

  五月戊午,以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许廷光提督漕运。先是,提督漕运都御史兼巡抚凤阳等府。是年春,部议淮、扬诸郡,岁饥多盗,漕运往往稽误,京储告乏,非一官所能兼理,宜择人分职,仍久任以责成效。乃改原督漕运都御史臧凤巡抚凤阳等府,而命廷光代之。癸酉,革苏、松等府并通州漕运参将。以南京后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杨宏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地方。

  

  六月丙戌,工部都水司郎中杨最言:“宝应县范光湖西南高,东北下,往来粮运等船,入湖行三十余里,始出东北堤岸,去湖面仅三尺许。每雨潦风怠,辄至冲决,不惟粮运阻碍,兼盐城、兴化、通、泰等州县良田悉遭淹没。请如昔年刑部侍郎白昂修筑高邮康济河例,专敕大臣一员,加修内河,仍将旧堤增石积土,以为外堤,一劳永逸,可保百年无患,是为上策。其次,莫如照湖埨密次桩栅数层,以为备塘,砥障风波,而旧堤重加修葺,亦可支持数年。若但如年例修补漏缺,苟冀无事,一遇淫潦骤发,即无所措其手足,策之下也。”疏上。下工部议复,用其次策。

  

  癸巳,南京户科给事中陈江上言:“南京除孝陵、江淮、济川等宿卫外,余卫各有快船二十只或十七八只,每船轮编看守军甲、余丁十四五名。其初打造,官给银百两有奇,本船军甲、余丁仍出银如官给之数,方克完造。及至起运装载,内官差占繁多,往来不息。水工舵手俱系军甲、余丁,雇募供给为费甚巨。其船大约三年即坏,仍责军甲、余丁修理,计所费又如初造之数,修理三次,方许更替。故虽殷实军丁,无不破产逃亡者,以致册籍空虚,营伍困瘁。乞敕南京兵、工二部议,其初造,须官给全价,比其修理,估定价值,官给其二,军丁佐其一,庶苦役调停,逃亡可免。”又言:“南京长安,东、西安,北安等门内官、内使克减上直军人饭米,私役卖放,每日守卫不及一二十名。禁卫严重,岂宜疏纵若此。乞严行禁革。”诏下所司议闻。乙酉,淮、扬诸郡俱旱,自正月不雨。

  

  七月庚申,南京户部言:“龙江盐仓二岁所积余盐,青色者四十九万五千六百七十余斤,足支南京百官俸银十之二,宜令如例兼支,以省京储,其白色者九千六百三十余斤,请留给太常。”户部复奏。从之。南京给事中陈江上言三事:“一、恤解户。言南京甲字等库及各监、局内官科索百端,浮费与正额等,民不胜苦,宜严加禁革;一、恤民隐。言仪真以北,张家湾以南,诸濒河地方,疲困已极,复被水灾,宜加优恤,令民无出今年租;一、通商贾。言通州张家湾密切京畿,当商贾之辏,而皇亲贵戚之家,列肆其间,尽笼天下货物,令商贾无所牟利。宜亟禁治,使商民乐业。”疏下户部,复言:“濒河诸郡,诏书已减半税,不得悉竭,致亏国计。恤解户,通商贾,俱如御史言。”上是之。乃禁皇亲贵戚家,不得列肆夺民产,仍敕御史察不法者以闻。庚午,巡抚风阳副都御史臧凤言:“淮、扬二府水灾,民困甚,请以本色马匹改折色,量减其价,如初例。俟丰年而后复之。”兵部言:“先岁马多,寄养于民,故马价贱。顷以南征数征发,马少价贵,民率以四十金致一马。而征折色止二十金,最为便民。且本折中半出,旧制未可猝改,请如抚臣言,今岁未征马匹,暂改折色,其迁延误事及侵冒者,太仆按有司罪状以闻。”报可。丁丑,南京户科给事中易瓒,请以仪真见积皇盐及南京诸逆犯田宅已籍入者,官为鬻卖,以给南京官军俸粮。许之。

  

  八月癸巳,巡抚江西右副都御史王守仁升南京兵部尚书。甲辰,命总理粮储、巡抚应天兼修水利、工部尚书李充嗣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仍旧任。赐之敕。复添设工部郎中二员,协理水利。丙午,总理粮储、工部尚书李充嗣言:“苏州、松江、常州、嘉兴、湖州五府,正德间,内府新添小火者五千三十一名,岁用食粮各府增派共二万四千一百八十四石余,解进供用库,及节年所派南京酒醋局等衙门复不下数千,通计加耗共一十三万七千余石。岁比不登,小民重困,乞敕该部查免。”户部题复,从之。戊申,升原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孟春为应天府府尹。

  

  九月辛酉,南京工科给事中王纪言:“南京甲字等库,额设季夫服役。自成化间修葺九库,因借京邑居民以助工作,工竣而夫役不释,遂令岁纳工价一千余两。内外花园,旧有食粮人匠树艺其中,偶以输运花木,亦借民为之,遂占留八十名,每岁纳工价五百余两。各处守御屯军有余丁者,虽无屯田耕种,亦令照丁输税。自此军民胥病,不能聊生,幸一切查革。”户部复奏。上曰:“库夫人匠,如旧例留用,借拨人夫发回本县,勿复更差。诸额外无由之税,悉蠲之。”庚午,南京刑部主事黄伟疏言:“南京内外守备官,为留守旧都设,其一切庶狱不得兼理。今新江口防守之备,漫不为意,顾逾越职守,滥受讼词。请申明旧制饬戒。”从之。癸酉,南京府军左等一十四卫屯田,为水冲塌,守臣谓除其粮,于南京锦衣卫新增土田每亩加增银一厘,以补其数。户部议上。从之。

  

  十一月戊午,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都御史陶琰奏:“淮、徐连岁灾伤,乞蠲免田租。并请两淮运司余盐银及淮、扬二钞关船料银十五万两给赈。”户部议:“盐银供边难借,从其船料。”议上,以淮、徐要地,许船料之外,仍发太仓银三万两赈之。

  

  ●第三十二卷 明嘉靖(一)

  

  世宗嘉靖元年正月庚戌,南京锦衣、江淮等卫,原设水军马快战船。永乐间迁都北京,遂专以运送郊庙献新及上供品物、军需器仗。其后管运内臣,假托虚增,肆为奸利。上登极,诏革其弊。进鲜船只如旧例,每起不过三只。南京兵部尚书乔宇因奏裁船数视弘治间减十之四,正德间减十之七,上皆从之。至是,诸监局内臣,竞请乞如正德中例。守备太监戴义以闻。兵部执诏书既出,不宜纷更。得旨,如弘治年例,以后不许再议增减。

  

  三月癸丑,革南京锦衣卫巡江官校。癸亥,禁淮安民造曲,以户都言其糜费五谷,致米价腾贵也。总督漕运、尚书陶琰、总兵杨宏言:“直隶江北,原设把总一员,所管运船太多,地方太远,乞更增设把总三员分管。”从之。丁卯,命内外总督粮运等官,严禁科取分例,违者重治之。时巡仓御史刘寓生上言:“天下卫、所运粮四百万石,常额外加耗。有曰太监茶果者,每石三厘九毫,计用银一万五千六百两;有曰经历司、曰该年仓官、曰门官门吏、曰各年仓官,曰新旧军斗者,俱每石各一厘,共计银一万六千两,有曰会钱者,上粮之时,有曰小荡儿银者,俱每石一分,共计用银八万两,又有曰,救斛面银者每石五厘,计用银二万两。率一岁四百万米,分外用银一十四万余两,军民膏血,安得不困竭也。乞痛革宿弊,以苏漕运困若。”户部议如所言,请申饬禁例,故有是命。升南京右都御史崔文登为南京工部尚书。

  

  四月己丑,改南京吏部尚书廖纪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起原任巡抚,都察院右都御史俞练,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地方。癸巳,命保定侯梁永福,协同南京守备,管南京右军都督府事;应城伯孙钺,专管南京操江。乙未,升吏部左侍郎罗钦顺为南京吏部尚书。丁酉,兵部复:“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瓒,监察御史董云汉言江防六事:一,专委任。言新江口原设都御史管理,而事多关白守备、参赞,掣肘难行。宜令小者专决,大者会议,庶便责成;一、明约束。言新江口及扬州、仪真设官军守把,声势联络。今承平玩愒,江洋劫掠,了不相干。宜各照所辖,缉捕应援,违者参究;一、实行伍。言新江口官军舍余,原额一万一千六百余名,今役占老弱,耗减过半,请清查拨补,以备操练。其各卫所官舍旗军立功者,不得改回原卫;一、示激赏。言官军所以营求改差者,惮其劳也。恤其劳而优厚之,则人勤。宜查指挥等官勤能懋著者,超次擢用,军士赏赐布匹,全与本色,优免二丁,帮帖军装,增修窝铺,计处阅试赏犒之费;一、处船只。言江船原额三百四十,多不堪用。战船阔大,不利风浪。宜令南京兵、工二部会同操江验看修补;一、时操练。言新江口专习水战,宜将各船官军编定,不许差使更换。召募习水者百十名,分教各船。有风则习巡哨小船,无风则习大船,庶人船相得,缓急有赖。”得旨:“专委任、明约束,令南京内外守备、参赞会议行之,余如议。”

  

  七月己酉,诏两京国子监及各省提学官修补残缺经史,禁书坊妄肆改窜。以南直隶旱灾,诏抚、按各官,讲求荒政,积谷豫备,务使穷民各沾实惠。乙卯,南京都御史胡瓒、御史董云汉议:“南京江操赏犒,兵部官帑不足,而法司岁报赎工罪囚,徒纳势要月钱,无补公用。宜听入银,月三钱,岁以三分之一属操江,发上元、江宁,贮以充赏。又新江口军士,昼操夜守,乃蹴屋以居,宜加存恤。以罪人所没入赀,增修铺舍,量可容万人,以居军士。”工部复:“请下南京工都会议行。”报可。乙丑,夜,南京大风雨,雷电震动民居房屋,至四更方止。己巳,是日南京暴风雨,江水涌溢,郊社陵寝,宫阙城垣、吻脊栏楯皆坏,拔树至万余株,大江船只漂没甚众。直隶扬州、淮安等府同日大风雨雹,河水泛涨,坏官民庐舍、树株,溺死人畜无数。壬申,南京巡江都御史伍文定,以江防久弛,请赒恤贫劳,以养士气;选补戎伍,以壮军威;修改船只,以便战操;增置器具,以习防御;假借事权,似励庸才。疏下所司。

  

  九月癸亥,以水灾,命高淳、溧水二县兑军粮半征折色。

  

  十月癸酉朔,工部复:“南京户科给事中陈江等奏,南京各卫快船,并各行铺户,差遣繁难。今富猾之家,或投充庙户及牺牲所、神帛堂、各监、局差役,内外守备写字、军办名目,倚势影射,独累贫户朋贴。如神帛堂,原额四百四十四户,今该监额外招收,积一千一百余户。他皆类此。宜行南京户、礼、工三部会同科、道官,查洪武、永乐年间旧额,酌量存留。但系近来夤缘投充者,悉革退编差。”上是之。令照前旨会议以闻。丁丑,以修治苏、松等处水利功完,赏总督粮储、尚书李充嗣:郎中颜如瓌,林文沛、参政徐赞各银币有差。庚辰,以苏、松、常、镇四府灾伤,各免正官朝觐。甲申,以淮、扬等府灾伤,诏免总督漕运、巡抚都御史、总兵赴京议事。辛卯,以南京应天灾伤重大,命户部发帑银二十万两,差官分给各巡抚都御史,令其躬亲巡历,委官设法,加意赈恤,仍各蠲免税粮有差。

  

  十一月乙巳,诏南直隶被灾州、县草场子粒银,应征五分者,再免三分。先议派今岁马价加银二两者,止勿加,务使穷民得沾实惠。戊辰,以灾伤免淮安、扬州等府税粮有差。己巳,改工部尚书陶琰为南京兵部尚书加太子少保,参赞机务。

  

  十二月丁丑,南京太仆寺卿潘希曾奏:“直隶淮安等府,应解依挂欠马匹,请照先年事例改征折色,每匹银一十八两。”兵部复议,以为便。从之。庚寅,南京守备、魏国公徐鹏举等奏:“南京大、小教场、神机营、新江口、浦子口等处操备官军并传操按伏等项,及把总、守哨、卫总、指挥等官,旧规俱听内外守备节制推委,与操江都御史原不关涉,观英宗、武宗前后诏条可考也。今都御史胡瓒等妄援专委任、明约束之言,欲以侵夺事权,变更申令,而又专嫉武臣,使独任地方失事之罚,非故事不可听。”兵部议复:“浦子口地方与新江口关,昼操夜守,及上下江旱巡按伏官军,先因彼此隔涉,守备官徒以文书遥制,不救缓急。故瓒等欲令操江兼辖浦子口,及与内外守备协同选委各营卫官军,事非为私,不足引他故以争也。其奏拟文武官失事情罪,揆之先年事例,亦略相同,臣等不敢复议。”疏入,上报如弘治年间例行。以弘治时,曾敕兵部尚书王继与守备、成国公朱辅公同计议军事故也。上意盖欲使权归本兵,不任操江都御史云。己亥,提督南京操江、襄城伯李全礼贪纵不检。家人刘宏倚势作奸,威逼指挥佥事华辅至死。事闻,诏逮宏。法司讯治充军,仍切责全礼,令带俸闲住。壬寅,漕运总兵官、都督佥事杨宏奏:“请以漕运轻赍银两,悉听各该运官沿途动支,为雇僦车船之用。不必装鞘印封,计算羡余,以苦运卒。”户科驳奏,以为此开以人冒破之端,非轻远之计。而御史向信则欲令运粮官军,凡领银雇脚,必先赴察院报数关支为籍,以记其多寡,不得擅动。下户部议:“宏所言,乃弘治、成化以前旧规,而科道官之论,至于救弊防奸,不为无见。大要漕运之法无他,惟在船不守冻、粮不挂筹、军不借债三事为急。若使官得其人,自无此弊。但轻赍折银,本以资转搬之费,今若虑官军侵耗,尽取其赢余归太仓,则以脚价为正粮,又非立法初意。今宜令有司如期征收余耗,如例解赴漕运衙门,候各总运船过淮,照数领给,运至通州,方许发封,听巡仓御史、管粮员外会同查核验给。仍酌量各项支用实数,著为定规,不许扶捏浪费。如有羡余,不必输之太仓,即将各总分各卫所,查开缺船应补者若干,敝船应修者若干,什物应办者若干,各发银修造。每银百两,令造新船一只。该管官旗侵欺花费别用者,参呈重治。果有三年,粮无挂欠,银有积余者,照例旌擢。”得旨,如议。

  

  二年正月庚申,应天府府尹王震致仕,以南京科,道交论其不职也。辛未,南京守备、魏国公徐鹏举等奉旨会议应天府匠役人夫事条例以上:“一、南京司礼监神帛堂匠役,洪武时,定额四百户,后太监安宁奏增四十户,俱免杂差,奸民利之,夤绎窜籍其中,至一千一百十四户。顷奉明诏,以正德时投充者,革去百八十九名。而该监仍复护留,请查旧例,复四百四十户之数,余尽革之;一、南京内府九库,洪武时,额编库夫五十七名。宣德、成化间,有修理之役,暂借人夫百五十一名。工竣仅以二十三名发回两县,而占留百二十八名。南京里,外花园,原额匠九十名,而后复借占八十名。南京内官监,原额军民匠三千九百余名,天顺间复借占百五十五名,俱非制,宜尽革;一、各监、局人匠有逃故者,宜行原籍勾补,户绝者宜除。今使上元、江宁两县赔偿不便;一、南京鲥鱼厂,岁取里长二十名,索银二十两。正德时,复倍取其数。起运内臣索茶果银百二十两,水夫银二百两,及鲜船将发,又取夫四千三百有奇,民不堪命,宜有以禁之。”兵部复议。得旨,俱遵旧例行。

  

  二月己丑,户部请定淮盐每引七钱,报可。庚寅,升广东布政司左布政使孙禄为应天府府尹。

  

  三月甲辰,南京礼部尚书杨廉致仕。壬子,升户部侍郎秦金为南京礼部尚书。御史秦钺言:“顷以套虏征兵及辽左缺饷,尽发两淮正德十五年余盐七万九千余引于辽东开中。夫余盐不许开中,止令本商纳价输部济边,此御史卢楫之疏,先朝已著为令,诚于国课有裨。盖本商自纳,每引计银一两,各边开中,每引计银八钱。况正盐母也,余盐子也,正盐守支搬运,候久费多,故愿中者少。余盐勘合一到,即时有赏,故愿中者多。今若舍母求子,余盐无自而积矣。请以辽东所中引,改派嘉靖元年正额。嗣后申明前令,本商自纳余盐之价,慎勿开中,庶几上有定法,下有定守。”户部复议:“两边引目,业已发去,姑以淮北余盐积至七万九千余引,给所中商人,以全夫信。嗣后悉如前例。”上是之,敕余盐存留,纳价输部济边。辛酉,南京神乐观火,御制圣旨碑文二道皆毁。乙丑,改南京户部尚书杨旦为南京吏部尚书。

  

  四月壬申朔,升南京刑部右侍郎王镇为南京户部尚书。戊寅,户部言:“遮洋一总漂流漕粮二万余石,布花银钞不赀,官军溺死者五十余人,请治把总王缵等罪。”诏下漕运都御史按问追偿。壬辰,户部尚书孙交等以参奏漕运把总漂粮千石以上者并论总兵杨宏,因自劾稽迟粮运,请罚治。上切责把总等官,薄其罪,宥杨宏等。以交等引咎自责,悉勿问。

  

  五月庚寅,仪真、江都二县,有官塘五区,筑闸蓄水,以溉民田。后豪民规以为业,古迹废坏,真、扬之间,运道梗阻,御史秦钺请复之。得旨,命总理河道侍郎及管河郎中相视修筑,占种盗决者,处以重法,仍追地租入官。

  

  六月乙卯,吏部复:“南京吏部尚书杨旦奏,南京国子监监生数多,拨历壅滞。请府、部、诸司量增历事人数,并请三月考勤附选,如在京例。”报可。

  

  七月丁丑,南京大疫,军民死者甚众。巡按御史郑光琬以闻。命抚、按、有司加意优恤。戊寅,淮安、徐州、扬州等府、州、县大水,漂房屋六百家,溺死男妇八十余名口。甲午,南京监察御史陶俨以应天等府旱灾,民多流亡失业,请大发内帑及余盐、赃罚银两,以备赈恤。上敕巡抚、尚书,都御史李充嗣行之。南京兵科给事中鲁纶言:“南京官吏军匠共九万四千三百七十九人,每月食粮九万八千二百石有奇。今计京储止四十五万余石,仅可供四月。恐食尽军饥,患生不测。乞照正德十四年例,量留江西运米,及南京刑部诸衙门赃罚银以济。”下户部议。尚书孙交言:“漕运计程已过淮、徐,况系京仓四百万数,截留非宜。惟苏、松、湖州三府折色米解京者,可量留十万。各衙门赃罚在仓粮米,间月支放,各处屡年应解南粮,督令完纳。如催征辗转,无以济急,或将嘉靖三、四年苏、常诸府该运府、部衙门粮米,改拨一万石于南京。”诏俱从之。

  

  八月戊戌朔,直隶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府大水没禾稼。己亥,改南京礼部尚书秦金为南京兵部尚书。辛丑,南京应天府等处大饥,民死徙相望。南京户部尚书王缜等以状闻,因条陈救灾十事。户部议:“缜等言皆是,惟漕粮渡淮,且京储也,不宜留。余如议行。”乙巳,升刑部左侍郎颜颐寿为南京礼部尚书。乙卯,命巡抚山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锭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己未,诏以两淮运司余盐银三万两,淮、扬二钞关船料银三万余两,补给淮安等卫所欠缺军粮。从巡抚都御史俞谏请也。庚申,刑科给事中沈汉言:“吴在春秋为荆蛮,朴野不文。赖吴公言偃,北学仲尼,而东南学者,始知圣贤之道。今其子孙微弱,下同编氓,祠守仅存,隘陋弗称。乞照颜、孟、朱熹例,官其子孙一人,以奉其祀,改建庙庭,为置祀田。”部议:“以子孙世远,难据授官,惟从其广庙给田之请。”报可。壬戌,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闻湖为应天府府尹。

  

  九月己卯,兵部议复:“南京进鲜等项船只,务照尚书乔宇所奏事例,每船内拣选纲头,给付花栏小票,明开船只装扛水夫之数,于经过管河等衙门投递验放,有司驲递,照票应付。如遇生事害人者,即申巡抚、兵备等官指实参奏。再乞敕南京内守备,戒谕各监、局进鲜官员,不准多带好徒生事,仍张榜于沿河地方禁约。”上是之。甲午,户部奉旨会议上赈恤事宜:“一、折漕粮。请将江南等处被灾地方,本年应纳改兑粮米准改折银九十万石,内直隶江南各府五十万石,江北各府四十万石,行各抚、按通融分派。每石连脚耗征银七钱,以备月粮折放。所余运船,听令修艌存恤;一、发内帑。请将内帑太仓银各发十五万两,直隶江南十万两,江北五万两,差官运送巡抚衙门,量灾轻重给发州、县官,与预备仓粮、赃赎相兼给赈;一,惩侵欺。言江南钱粮多被粮吏将已征在官者侵费,贿嘱官吏,捏作未征,冀幸赦免。请访拿到官,责限完解,违者从重问遣;一、任抚牧。请行各巡抚官捐停不急,专区处钱谷,择属分赈。其应征钱粮,听巡抚便宜从事,或酌丰俭均节,或即赈数代补,务于征派中存赈恤之意;一、行劝借。请于被灾地方,军民有出粟千石赈饥者,有司建坊旌之,仍给冠带。有出粟借贷者,官为籍记,候年丰加息偿之。不愿偿者,听照近例,准银二十两者,授冠带义民;三十两者,授正九品散官;四十两授正八品;五十两授正七品;各免本身杂差。仍禁有司逼强及饥民挟骗等弊;一、处财用。谓今议赈者,或欲捐赋发帑,或欲补官补吏,或欲借余财,省快船,或欲借抽分,折竹木,为说不一,均切民瘼。但事各有掌,擅难议覆。乞敕各部,隨宜详复施行。”议上。命发太仓银二十万两,分给赈济,余悉如议。乙来,兵部言:“南直隶地方灾伤,应天极重,派去马价,暂且停征。”从之。

  

  十月辛丑,升工部右侍郎沈冬魁为南京礼部尚书。己未,命借留直隶、江、浙漕运京粮三十万石于南京给军,似南运粮每石折银七钱解补,不为例。

  

  十一月丁卯朔,改南京参赞机务、兵部尚书秦金为户部尚书。庚午,以旱灾免镇江、苏州、常州、松江等府税粮有差。辛未,以应天等府灾伤,暂停征所欠马价。

  

  壬午,改巡抚应天李充嗣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太子少保如故。戊子,升南京户部右侍郎吴廷举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地方。升户部左侍郎边宪为南京刑部尚书,庚寅,先是,大学士杨廷和等以直隶江北水灾异常,疏请集议赈救,并蠲一应岁派额办钱粮。上令户部集廷臣条陈救荒八事。疏入,上曰,灾伤重大,军民困苦,存留起运粮米,岁办等项钱粮,尽与停免。癸巳,孝陵神官监太监杜震等以陵寝墙垣颓损,奏乞修理。命南京工部,会同内外守备官,即相度修理。甲午,命南京兵部右侍郎席书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赈济江北地方。

  

  十二月庚子,以灾伤免应天、淮、扬等府、徐州嘉靖元年、二年,未征草场子粒银两。甲辰,南京兵部右侍郎席书上言:“今岁南畿旱涝相仍,民饥殊甚,已经有司疏闻,下廷议赈恤。第饥民甚多,钱谷绝少,恐难给济。须别等第,酌缓急乃可。……考古荒政,可行于今者,惟作粥一法。不烦审户,不待防奸,至简至要,可以举行,……今总计南畿,作粥江南北,可四十二州县。大都、大县设粥十六所,中县减三之一,小县减十之五,诸所设粥处,约日并举。凡以饥来者,无论本处、邻境军民、男妇老幼口多寡,均粥给济。起今十一月半,抵麦熟止,计用米不过十六万石,可活人二十余万,扶颠起毙,未有急于此者。因作为赈粥活民事宜,开列条款,装潢成帙以献。”疏上。上即命书从便宜行于江北,仍谕江南巡抚一体施行。丁未,蠲免应天府等州,县并各卫、所被灾田粮有差。戊申,停征淮、扬、徐等府、州嘉靖元年、二年,未及三年额办牲口,俱俟年丰带征。己酉,赈济南京屯牧军余。

  

  三年春正月丙寅,南京地震有声。丁亥,南京户部尚书顾颐寿奏:“南京官军匠役,月支米十万余石,今括各仓所储,才足十万之数。近蒙截留兑运粮米三十万石,并改苏、松、湖三府京库折银可备米十万石,合之仅有五月粮耳。目今米价腾贵,人心忧惶,及查各省逋欠数多,乞照户部原拟,差官四员,分行郡县。”户部复议:“仍行各抚、按官严限查催。”从之。壬辰,户科给事中张汉卿等言:“先该户部复题,应天等府地方亢旱,欲将淮、浙运司余盐银两,及南京折纳干鱼并变卖没产银两,动支赈济。但前项区处银两,类非现在。往赈官员何所措手。饥困之民,朝不谋夕,若俟文移往来,缓不济事。乞特发太仓银两,星驰往赈,庶几有济。”上曰:“直隶地方,灾伤重大,人民流离困苦,朕心恻然。户部即发太仓库银十五万两,付差去赈济侍郎,都御史等官,分赈应天,淮安等府,务使穷民各沾实惠。”甲午,南京兵部右侍郎席书以南畿地方灾重,乞借淮、徐二仓积贮支运粮米,及南京乌龙等仓续到粮米,急赈救民。得旨:“准拨淮、徐二仓米各五万石,南京户部截留漕粮十万石,命侍郎席书随宜给赈。”乙未,以灾伤免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屯粮有差。

  

  二月壬寅,提督漕运、镇守淮安总兵官杨宏以江南北大饥,条上三事:“曰宽商税。言淮、扬榷关米舟出入,宜勿征,以招徕之,曰弛盐禁。言两淮场盐,宜听民肩担背负,出境易米,勿禁;曰抚流移。言民转徙地方者,令所在收恤。”户部复议,从之。庚戌,夜,南京地震。辛亥,苏、常、镇三府地震。甲寅,户部言:“近该南京守备太监秦文、魏国公徐鹏举、侍郎席书、御史朱衣各疏报灾请赈。窃计今天下灾,应天、江北最甚,江南次之。江北人相食,死者遍野。顷又雷电非时,地震千里,昏雾四塞,其气如药,非小变也。文、鹏举请发银置牛具子粒,招集流亡,使就春耕;书请借发淮、徐二仓济急;衣请截留湖广、江西漕粮及革前现贮军器、料银,且军民一体赈济,无非忧世恤民之意。反伏为今日计,在朝廷宜敦节俭,慎爵赏,停织造,止工作,敕勋戚、内外群臣咸务修省,无事侈靡,上下交修,以答天谴。然后申谕赈济大臣,责实行之,以苏民困。”诏如议行。壬戌,南京前光禄寺少卿史后、监生杨谌、杨谦各出粟赈饥,抚臣以闻,上嘉其行义。赐后从四品散官服色,谌、谦视铨次量加一级。总督漕运都御史胡锭以江北赈饥,请鬻运米,以平市价。户部复议。从之,仍听截留正米连耗十四万石,贮各仓备赈,而扣今所发银七万两,抵输太仓。以灾免镇、苏、常、松四府税粮有差。兵部复:“南京守备、魏国公徐鹏举等议言,南京大、小教场及新江口季报官军三万四千二百,今鹏举等疏止称访求将领,挑选五千,其余安在。宜行南京内外守备,督率各属,悉所选军士,严加训练,有警以便宜调发。甲胄出守备府赎锾修之,火器工部铸式遣官造送。”诏如部议。甲子,以南京各府灾,暂免刷卷。

  

  三月戊辰,增应天府廪膳生二十名。从御史陈伯谅请也。壬申,诏发两淮盐引,召商变卖,以助淮、扬赈济。从侍郎席书奏也。癸巳,以灾伤,停征镇江府拖欠粮米。

  

  四月戊戌,崇明沙贼出掠江上,拒杀巡江指挥樊邦勇、千户刘钦。御史王杲以闻。兵部复议。诏:“罪其先逃及后期不援者。邦勇、钦子袭升一级,官军死者,恤其家。仍令操江、巡抚官各督所属克期捕绝,毋贻后患。”丁巳,以应天府灾,停岁造段匹。

  

  五月甲戌,南京内官监太监王堂请拨孝陵等卫军三十名,看守房屋,已得旨许之。兵科都给事中安磐劾堂欺慢,谓:“本朝事例,私役军人过十名者,以法论。宜追寝前命,勒堂闲住,以示薄罚。”疏入,报闻。后,南京御史唐勋等合疏劾堂,乞明正其罪。章下所司。

  

  六月戊戌,升河南道御史唐凤仪为应天府府丞。直隶镇江府生擒海贼董效等一百九十五人,斩馘一十五人。兵部拟上功罪。诏操江都御史伍文定赐敕奖励。己亥,升刑部左侍郎孟凤为南京刑部尚书。辛丑,裁革海州、盐城、宿迁、睢宁、清河、安东等税课局。从巡按御史刘栾奏也。壬寅,升兵部左侍郎李钺为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庚戌,户部言:“去岁灾伤,惟庐、凤、淮、扬四府、滁、和、徐三州为甚,而应天、太平、镇江次之,其余府、州、县灾各有差。及席书所报,垂死极贫者四十五万,以疫之死者十之二三,则荒弃田土亦不甚多。恐所司不以国计为重,而藉口于是,征纳失期,使官民俱困。乞谕天下有司,先招来逃亡,给之牛种,令其复业。其绝户荒田,则召人佃种,而宽其徭赋。务在通融,不失原额。至屯田就荒者,亦为并处,军士流亡,不得冒支,积有余米,以补绝户屯粮之数。”上悉从之。戊午,以灾伤免应天府上元等县草场地租有差。辛酉,徐州蝗,令诸司悉计禳治之,仍核灾伤,如例蠲益。

  

  七月丁卯,升南京太常寺少卿黄爌为应天府府尹。壬申,以旱灾免应天、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府及太仓州夏税有差。

  

  八月,改南京户部尚书杨旦为吏部尚书。

  

  九月乙丑,改南京户部尚书颜颐寿为南京吏部尚书。庚午,升南京右都御史邹文盛为南京户部尚书。癸未,南京总理粮储兼巡抚右都御史吴廷举言:“应天诸府税粮逋负过多,请申明律例,通行遵守。”于是三法司会议,言:“征收税粮限期及罪名,律文皆已明载。至于条议,不过推广律意,因事立法耳。如违限一年,律称迁徒。今以迁徒之法不行,则有比流减半,准徒二年之例。又恐准徒无以惩恶,则有无故不纳秋粮,发附近及边卫充军之例。如官吏受财,律以枉法论,今以枉法满贯,止准徒五年,不足以禁赃污,则有满贯充军之例。律称提调管粮者处绞,今概拟绞则太重,准徒则非制。而掌印即提调,管粮即部粮,故又分职守等第,定为住俸、降级之例。律例轻重,大抵互相发明,盖欲法在必行,刑不轻用。臣等谓诸挟势积习奸弊,应严督追征者,宜悉如廷举议行之。然东南连岁灾伤,民困已极,有司供敛,多于税粮。甚有废革诏书,公自催科,致财尽民穷,良为可悯。宜下令有司,俾遵守律例,及时催征,勿因循误事。临期酷逼,有违法科敛者,罪之如律例。”上然之。命粮税皆时催征,如法稽考,不得因循误事,有滥行科扰者,严加禁革。

  

  十月甲辰,时,新定运军行粮随正交兑之法,官军便之。惟苏、松二府原无额坐,江北行粮,势难加派。于是应天巡抚吴廷举请以各府该运凤、徐二仓粮斛,免民运纳到仓,即于水次兑与江北官军,以抵合用行粮。其淮、扬等府,原坐常盈仓粮,就近改派凤、徐二处,补还江南兑过苏、松等府粮数,庶起存之数,两不失额。户部复议。从之。

  

  十一月壬戌,巡抚风阳都御史胡锭等言:“淮、扬、徐州先旱后水,又河溢漂没田庐人畜,请行蠲恤。”户部复:“以上年赈剩银、粮贮在仓库者,亟发备赈,两淮郡县漕粮十五万,余俱改折,应兑军船量留休息。丰、沛城池堤岸为河水冲溃者,下抚按议浚筑。”上曰:“朕览奏,心甚侧然,一切改折蠲赈,俱如所拟,灾伤分数,亟行查勘以闻。”庚午,命工部右侍郎姚谟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风阳等处地方。乙亥,以淮、扬等处岁饥,诏蠲免及缓征是年马价有差。

  

  四年正月丁卯,升南京刑部右侍郎高友玑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庚辰,总督漕运兼巡抚都御史胡锭,疏陈五事:“其一言、淮安以北地高,宜谷黍而少塘堰,一遇亢旱,则坐观枯槁。淮扬以东地下,宜籼稻而少堤圩,一遇水涝,则任其淹浸。故江北地利不尽,乞敕徐、颍兵备官督率所属,躬亲相度,随其高下,开浚修筑,使蓄泄得宜,旱涝有备,教民随地播种,一如江南,则无旷土,无惰民,而民食可足;其二言、山阳、宝应、高邮、江都诸州、县,地临白马、甓社、邵伯、黄子诸湖,延亘三四百里,兼以天长西山诸水,时为泛溢,遂至冲决运堤。其间田地多弃而不种,税粮无所从出,运船亦往往摧坏,其中为患甚巨。乞敕治河诸臣,乘时设法,坚筑运堤,量其地势,建立平水石闸,以为疏泄之计;其三言、抚属设立夫厂十有一所,应付往来官船,岁无虚日,法禁虽严,而间有顽悍之徒,取尽锱铢,肆其拷掠,困疲特甚。乞将两淮盐引,各处截角银两,尽行禁止,令于掣验所,每引量征备赈银一分,以济夫厂,少减州县之夫价,以苏疲民;其四言、各卫所官军舍余,占买民田,名曰寄庄。刍粮不输,遗累里甲,甚有田为己业,而粮遗原户,岁久人亡,则产去而粮存者,往往皆是。乞有司亟为清理官军置买民田者,令供赋役如民;其五言、淮安府所属山阳、盐城二县,相去三百余里,中有大湖之险。而支流委曲,尤易藏匿,民多聚而为盗,莫敢谁何。宜择道里之中,增设县治,或照沿海守御所事体筑立墩堡,量拨官军防御。”下户部议可,诏悉允行。

  

  二月壬辰,以旱灾免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屯粮一十万六千三百石。丙申,先是,南直隶苏、松、常三府大饥,岁赋诏缓征者计银三十八万两有奇,俟两年之后带征。至是,巡按御史朱实昌言:“凶灾之余,方值一稔,即输办岁赋,犹恐难之,奈何遽责宿逋,重为民困。”事下户部议复:“实昌言是。原定之数宜派为二分,岁征其一,其四年以后,带征钱粮。有可缓者,宜蠲之。”上从其议。命具可蠲者以闻。于是蠲苏州府银三万八千四百两,草一十四万包;松江府米一万九于八百石,常州府米五万五千石,草一千八百包。

  

  三月丙戌,巡抚凤阳右副都御史胡锭奏:“徐、宿流贼李鸾、武惠等已就擒。”得旨,命即会官处决。地方官功足赎罪,姑贳之。

  

  四月庚寅朔,先是,南京工部言:“岁供家庙制帛及内用纸札,以十年计,约费银二万两。今南京天财库告匮,请借扬州钞关课银,支给商人。”户部议复:“钞关船料所以备赏赐买办之需,且无赢羡,不可许。”上是其议。戊申,升工部右侍郎陈雍为南京工部尚书。

  

  六月已丑,守备凤阳太监王德乞更换敕书,兼管凤、庐、淮、扬、徐、滁、和地方事。诏许之。兵部执奏:“祖宗设立凤阳守备,专供事皇陵,兼管皇城及高墙锁钥,督操八卫一所军马,初无管理地方之例。正德以来,始有夤缘兼管,顷已奉诏改正,岂可复许。乞收回成命,戒谕王德安静守法。”得旨:“凤阳守备所管地方依成化、弘治间例行。”辛卯,改右副都御史聂贤于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壬辰,以水旱灾,免淮安、扬州、徐州等处府、州、县正官朝觐。甲辰,升巡抚应天、都察院右都御史吴廷举为南京工部尚书。癸丑,升南京吏部右侍郎陈凤梧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

  

  七月壬戌,升礼部左侍郎朱希周为南京吏部尚书。

  

  八月乙未,御史刘隅言:“江北根本重地,今以总督漕运者兼巡抚,权分地远,势固难兼。况今盗贼灾伤,政务尤剧。请如先年臧风提督漕运、丛兰专管巡抚故事,仍增官分管为便。”兵部复议,得旨:“令督运抚臣高友玑会官审议以闻。”乙巳,南京法司奉诏审囚,奏减大辟可矜者共四人。己酉,初,南京各卫军绝者,例许义男赘婿暂役,以待勾补。至是,南京户部以食冗移文查革。兵部又以军少,议量留之。魏国公徐鹏举言:“查革非便。”诏暂复如旧。诘责户、兵二部议查革者。

  

  九月己未,以灾伤免淮安、扬州所属州、县及徐州等卫、所税粮有差。

  

  十月癸卯,户部复:“费宏等议言内府所收江南粮,每石加二倍有余,请敕内官监及供用库,毋得额外多收。”上曰:“朕念岁灾民困,方意抚恤。今后各监、库,务遵前诏,每石第加耗一斗,有多收者,罪之。”己酉,以苏、松、常三府灾,免存留粮如例。仍折征兑军米四十万五千石。极灾县分,尽从折征,暂停征逋。

  

  十一月丁巳,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张瓒为南京工部尚书。辛酉,总督漕运、右都御史高友玑陈漕运二事:“一、议改兑以便交纳。言先年改兑粮俱民运淮安、徐州、临清、德州水次四仓,听官军支领,俱运通仓交纳。后又议令官军就各州、县水次随正交兑,上纳京、通二仓。但每年量与脚价,牵掣不清,反致挂欠之弊。乞以原拟京仓改兑四分,仍尽上通仓,其通仓原收兑运抵数,仍赴京仓,脚价银两俱照原拟,则京通之原额不失,而各总之查算易明;一、议交兑以复漕规,欲将瓜、淮水次仓兑行修理,行各司、府,州、县,将应该起运粮米,查照旧规,督令民户自备船只,运至瓜、淮水次,听候官军领兑,一则可省民间过江脚米之费,一则可免船户装粮骚扰之苦,一则可革运军虏船索钱之弊。”户部复:“从其改兑一事。其议交兑言,行之已久,官民两便,不必更改。”诏如部议。甲子,以灾伤免苏、松、常三府所属州,县正官朝觐。丙寅,以灾伤免徐州、淮安等府税粮有差。

  

  十二月戊申,夺镇江府知府刘储秀俸二月,通判韩泾阳逮治。以户部员外郎张希尹劾其故违敕旨,不服催征,纵吏卖放粮犯故也。壬子,以灾伤免直隶淮安府、徐州并所属州、县及邳州等卫秋粮有差。

  

  闰十二月己未,初,有旨添设南京守备太监卜春。南京御史王献等以为冗滥,疏请停革。兵部复议:“南京守备已增至三员,若添设愈多,则职掌不一。且南京岁灾民困,一切供用,皆取诸民,乞俯从停革,以重根本。”诏如前旨。

  

  五年正月庚子,以蝗灾诏免镇江府丹徒、丹阳二县原带征嘉靖二年钱粮。金坛县带征已完,特令改折四年充军米,以苏民困。

  

  二月戊午,盗起淮安之洪泽,转掠泗州,境中官军逐捕不获。事闻,兵部复请。得旨:令巡抚高友玑会同镇、巡官严督所司剿捕。庚申,初,御史刘隅请添设巡抚于江北,使专御盗贼,安军民。下漕运都御史等议。至是,以地方宁静议罢。从之。庚申,先是,巡抚应天都御史吴廷举请以南京马快船十分之四,改为操江巡哨船,可省派南直隶数十万。南京兵部尚书李充嗣议,以为南京江淮、济川二卫及锦衣卫,见船不过九百余只,每岁差用常六百余,往来守候,动经时岁,而又有年例钱及赔偿修理之费,每佥船甲,民甚苦之。然必船只有余,乃可稍宽人力,若去十之四,则存留应役之人,何以堪命。且旧制潞河听守船只,无事以通使客,有事以备征进。若减旧额,则停泊难久,失祖宗防微至意,非臣等所敢知也。得旨:“存留马快船及修造操江船如故。”乙丑,给事中管律言:“两淮盐课旧制七十二万引有奇,其常股四分以给工役赈济之需,其存积六分,非国家大事,边镇有警,未尝擅开。粮草皆输本色,未尝滥收银价。是以国不言虚,边不告歉。正德中改存积、常股皆为正课,破例生奸,遂令商人逯俊等自请开中,又皆折收银价,缓急无备。臣请自嘉靖五年始,尽复旧规,则公私两便。”户部复议。从之。

  

  三月戊戌,时江北徐、沛等州、县,河徙不常,岁比告歉,总督漕运都御史高友玑,请浚山东之贾鲁湖,河南之鸳鸯口,令水势分泄,不得偏害一方。”工部复议:“今发卒浚河,未必能分河势,而物力工费,所损已不赀矣。藉令工成河徙,而从山东、河南,则山东、河南之民,又可保其不复为徐、沛乎?万一河流横逆,运道梗阻,则为害愈甚。为今之计,莫如捐治河之费,似恤被水之民,轻徭省赋,而徐、沛安矣,何必以邻省为壑哉?”上从部议。壬子,先是,巡抚应天都御史吴廷举建议:“高淳县原养马二百三十一匹,其后又领蒙城县马三百一十九匹。今宁国府独南陵县养马,宣城等县俱无之。而高淳荡田之利,宣城五县多侵之。宜以高淳县续领马改派宣城等五县,以苏民围。”已奉旨允行。至是,五县豪民何隆等聚众二万余人大噪。知府及宦恐,白巡抚都御史陈凤梧、巡按御史杨鏊,移檄省谕始散。事闻,下抚、按官会议,其改派马匹,仍会南京太仆寺审处,务令便民。于是,议以五县荡田尽还之高淳,高淳马匹亦不得复累五县。其驿传、杂差则令五县朋出,稍分高淳之困。兵部复如其言,因请按隆等劫胁官吏之罪。上是之。

  

  四月癸亥,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聂贤为南京刑部尚书。乙亥,先是,南京有盗,窃天地坛铜盘、漆器百余件。太常寺卿边贡以闻。上曰:“郊坛重器,亡失数多,典守官不得辞责,该署官吏,南京法司逮问。内外守备官严缉前盗,务在必获。”

  

  五月壬寅,改巡抚山东、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九叙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六月壬子,巡按直隶御史刘隅言:“南京沿江洲田,多为豪强占种,概输芦课于南京工部。宜令核实,果新生洲滩,仍输芦课,若地可艺五谷者,户部计亩起科,以广国储。”得旨:“令户、工二部各差官往视,果堪播种,方为起科,毋虚增以病民。”甲子,升南京刑部右侍部李承勋为本部尚书。丁卯,工部管河郎中陈毓贤言:“扬州宝应县范光湖,为粮运必由之路。湖面甚广,水势弥漫,仅以三尺之堤障之。一旦积雨水发,则横奔冲决,不惟阻粮运,而湖堤以东田土,俱成巨浸,此江北第一患也。臣以为障水固所当先,泄水亦不可缓。请于湖堤以东,修筑月河,以分水势。如以工费浩繁,财力有限,则请自淮安而下,自宝应至高邮,建平水闸数处,以泄其流,亦中策也。”得旨:“令治河都御史章拯、总督漕运都御史高友玑会议相度,果开筑月河有益,即定计为之,毋惜小费。”乙亥,应天府尹王爌奏:“本府灾伤,所欠内府及南京各仓税粮俱无征。乞尽赐蠲免。”下户部复议。上曰:“应天根本重地,灾伤重大,内府及各仓粮其尽除之,以示朕悯念小民之意。”戊寅,徐、沛河水溢,坏丰县城。

  

  八月戊午,以水灾免南京应天府夏税有差。

  

  九月戊子,凤阳巡抚都御史高友玑、巡按御史刘隅各奏徐州并丰、沛二县,水患异常。户部复议。诏免征兑军粮米三万石,淮、扬二府半令折银并将嘉靖四年赈剩各项钱粮及明年淮、扬钞关料银,俱准查出存留,以备赈济。上从之。仍令户、工二部议疏浚事宜以闻。乙未,以水灾免徐州丰县马价。己酉,先是,总理粮储、巡抚应天右都御史陈凤梧以苏松诸郡地滨大湖,水利兴废,关系尤重。疏乞仍添设工部官管理。部议谓:“先设郎中专管水利,近以民困停止,工役议罢。已备行浙江管屯佥事兼管,而巡抚总其大纲。宜仍咨都御史陈凤梧,督同佥事蔡乾并通判、判官、主簿、分属管理,庶有专责,官无滥设。”上曰:“佥事专管水利,若果得人,尽心干理,何必添设。巡抚宜督率各官,勤修厥职。蔡乾若才力未能办此,更调别用。”

  

  十月壬子,以旱灾,诏兔征应天、镇江、常州、苏州、松江等府税粮。辛酉,以灾伤,诏免镇江等府丹徒等县带征逋税。甲子,以灾伤,诏免淮、扬二府税粮,停征应解物料,及留淮南盐价四万接济。

  

  十一月戊子,以灾伤免仪真卫及泰州、盐城二所屯粮有差。

  

  十二月丙子,先是,礼部尚书吴一鹏上言:“清河以北,兖州以南,水势瀰茫,田庐淹没。请访求涡河湮塞等处,或浚故道,以通其流,或开支河,以分其势。”巡按御史穆相言:“兖南徐北,去东海不远。于此相逐地势,开一渠河,立以坝闸,设以守官,遇水发,分流以杀其势;水小,锁闸以截其流,庶几水有所归,不为民患。且启闭有时,亦不伤运河也。”时,大学士费宏等亦言:“黄河之为祸久矣,禹治洪水,以河为先。汉宋以来,皆专设行河之使,讲求治河之策。我朝河势南趋,自入河南汴梁以东,分为三支。由亳、颍等州地方涡河等处,或出宿迁小河口,或从怀远县至泗州出淮河。其势既分,故虽有冲决之害,亦不甚大。正德之末,闻涡河等河,日就淤浅。黄河大股南趋之势,既无所杀乃从兰阳、考城、曹、濮地方,奔赴沛县之飞云桥、徐州之溜沟等处,悉入运河,泛滥弥漫,茫无畔岸。自徐州至清河一望皆水,耕种失业,递年租税,无从办纳。官民船只,通无牵挽之路,前数年河溢之患也。近来沙河至沛县,浮沙涌塞,随浚随涌,官民船楫,乃从昭阳湖取道往来。况昭阳湖积水不多,春夏之交,湖面浅涸,则运道必至阻塞。京师岁收四百万之粮,何由可达,官军数百万之众,何所仰给,此则可忧之甚者也。为今之计,必须涡河等河如旧通流,分杀河势,然后运道不至泛溢,徐沛之民,乃得免于漂没。若不速为计划,将来河复北决,意外之虑,又有不可言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戴金亦言:“黄河入淮之道有三:一自中牟至荆山合长淮之水,曰涡河。一自开封府至葛冈小坝、丁家道口、马牧集鸳鸯口至徐州,出小浮桥,曰汴河。一自小坝,经归德城南饮马池,至文家集,经夏邑,至宿迁,曰白河。弘治间黄河变迁,涡河、白河二道,上源年久湮塞,而徐州独受其害。若自小坝至宿迁小河一带,并贾鲁河、鸳鸯口、文家集壅塞之处,逐一挑浚,使之流通,则趋淮之水不止一道,而徐州水患可以少杀矣。”巡按直隶监察御史刘栾言:“曹县梁靖口南岸,原有贾鲁河,南至武家口一十三里,黄沙淤平,必须开浚。武家口下至马牧集鸳鸯口一百一十七里,即小黄河原通徐州故道,水尚不涸,须略疏浚,此系河南归德州地方,俱与徐州相连。乞行议处,兴工挑浚。时,提督漕运总兵官杨宏亦言:徐州上流,若归德州小坝河、丁家道口河、亳州涡河、宿迁小河等处,俱有黄河分流支派故道,宜于此开浚,或有捷路可辟,亦从其便,庶可分杀水势也。漕运都御史高友玑、河道都御史章拯亦屡以为言。俱下工部议复。言:“运河国计所关,开封、大名地方,多有黄河故道,不塞则害运河,此正今日急务。所以黄陵冈、金隆口一带筑浚之工,岁无虚日。所幸地居上流,河向东行,顺河筑堤,堪以保障,是以运道无虞。今徐与丰、沛,正是民患,又居下流,若一例施工,恐穷各郡之力,不能当全河之势。必欲修治,则惟塞支流之口,筑堤障水以护田庐、保城郭,以通漕运牵路。宜行各官勘议被淹之处,有无支流决口,可以筑塞。堪否筑堤障水,俾入正河,免致涝溢,及运船经行河岸,被水淹没,应否增筑高阔,以便牵挽。一一勘议,会奏施行。至于浚贾鲁之故道,开涡河之上源,则工大难成,未可轻举。”又言:“沛县一带,闸河筑浚之工,诚不容缓。宜令各官,逐一相度黄河水势向背,闸河地势高下,讲求疏浚之法。”诏如所议。又以章拯事权未重,命开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令其督同山东、河南、淮、扬抚按官,亲诣地方,逐一相度,将戴金、杨宏所奏事宜,斟酌应筑应浚,选委司府勤能官员,鸠工完事,以济漕运。

  

  六年正月乙未,以灾免南京锦衣卫等四十二卫屯田子粒有差。

  

  三月壬寅,总理河道侍郎章拯言:“西水支流,原自丰县漫溢至沛,横贯运河,冲决堤岸,其势径趋昭阳湖。以此运河南流势缓,停淤沙泥,几与岸平。今故道疏筑已通,面东岸势卑,土疏善崩,秋水泛涨,恐复淤决。乞佥复萧、砀原额浅夫,专令在沛,时常防守。仍令徐州管河通判督同沛县主簿、闸官,往来阅视,随宜疏筑。凡遇秋水时至,徐州管洪主事量调徐、吕二洪夫役,协力修浚。其管河等官,有能平治得宜,三年无患者,超格赏擢。”工部复奏。从之。

  

  四月庚戌,先是,上俞太监梁谏之请,差官往南京织造。工部执奏不可。于是六科都给事中张嵩等、十三道御史程启充等各上言:“陛下初政,节用爱人,一切织造、采运之事,厘革殆尽,天下仰戴。奈何左右近臣,不知将美辅德,而争以生事炫能为功。动称供应不敷,奏蒙俞允,遣官南京织造。即今天象示异,水旱为灾,小民怨恣,江南尤甚。且差去官员,非贿不得计,非贪黩无以偿之,虽欲责令安静,不可得也。伏望皇上俯悯人穷,仍赐停止。”上曰:“言官以言为职。既奏乞停止,自合具实进言。如何始为谀词,终乃规谏,岂言官之体,且不究。”辛亥,命原任提督抚治郧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方良永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府。乙卯,升南京吏部右侍郎胡世宁为南京工部尚书。己未,总督漕运都御史高友玑论劾太仓州知州王杨等兑运愆期,请究治。上以地方灾伤,诏夺各掌印官俸二月,管粮官提问如例。壬戌,户部复议:“总督南京粮储右副都御史韩荆言,应天、苏州等处,征解本部定场马草一百三十余万包,每包例折银二分二厘,岁输银辄余六千五百余两,俱系小民多纳之数。近年旱涝相仍,宜严行扣革,以后止征解一分八厘为则。”从之。甲子,升户部右侍郎王承裕为南京户部尚书。乙亥,初,命查各盐运司盐引。至是,钦定价值,两淮每引六钱,两浙四钱。从户部请也。

  

  五月庚子,升浙江按察使陈鼎为应天府府尹。

  

  六月癸亥,诏建河神司于沛县。时,漕河复通,议者以为神助,请复其故宇,春秋致祀。工部复请,从之。

  

  七月丁酉,命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郑毅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地方。庚寅,升总督漕运右都御史高友玑为南京工部尚书。

  

  九月丁亥,改礼部尚书吴一鹏为南京吏部尚书。乙丑,以旱灾免淮安府存留夏税有差。

  

  十一月丁亥,升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府、都察院右都御史方良永为南京刑部尚书。丁酉,升浙江按察使欧阳重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府。

  

  十二月癸丑,吏部尚书桂萼言:“臣闻祖宗漕运之法,必预储百万余米于淮安,乃令督运之官会计江南诸省岁入之数。有灾伤不足者,诸省自为通融补之,又不足,则继以淮安余米,此诚良法也。而今废之久矣。臣请以各关钞钱及南方诸省缺官银两,尽发淮安,乘丰积米,以备灾伤。”上令户部斟酌可否以闻。辛酉,升致仕南京刑部右侍郎周季凤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理粮储、巡抚应天。

  

  七年正月乙酉,总督河道右都御史盛应期言:“沛县迤北河道,地形卑下,泥沙易集,似故累浚累塞。今询之官民,咸称昭阳湖东,自北进汪家口,南出留城口,约长一百四十余里,可改运河。北引运河之水,东引山下之泉,内设蓄水闸,旁设通水门及减水坝,以时节缩,较之挑浚旧河,劳逸远甚,且可为永久之利。计用夫六万五千人,于山东、南、北直隶相近府分征调。仍量行雇募,用银二十万两有奇,取之两淮盐价,而以山东官帑所贮佐之,期六月而毕。”事下廷臣杂议,皆言应期议是。上乃命应期及春和督官兴事,且诫各巡抚等同心协力,共成大功。应期又请令管河郎中柯维熊、员外郎王大化于赵皮寨、孙家渡、南、北溜沟等处,役工挑浚,以杀上流之势。武城迤西,至沛县迤南,修筑长堤,以防北溃之虞。俱从之。甲午,太子太保、南京兵部尚书李充嗣复疏乞休,且荐兵部左侍郎伍文定自代。诏许之。以淮、扬连岁灾伤,诏以兑运米改折四万五千石,石银七钱,徐州改兑米一万八千石,于临清广积仓如数支运,俟丰征补。

  

  二月乙已,修南京太庙前殿。甲寅,升太仆寺卿唐龙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地方。丙辰,改提督三边、太子太保、兵部尚书王宪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三月壬辰,升户部左侍郎胡瓒为南京工部尚书。

  

  五月辛巳,升尚宝司少卿杨璨为应天府府丞。

  

  六月甲辰,户部复:“廷臣会议,两淮盐额数少,民食不充,灶户煎有余盐,置之无用,是以盐价翔涌。欲令漕运大臣兼理盐政,听将灶户余盐报官中商,量征十之二三,以救贫灶,则盐价可平。仍以征卖价银,分解水次仓场,遇丰年则收籴杂粮。若江南荒歉,则量征折色,而以所贮之粮转输入京,以充运额。仍以折银通解涫运,以为籴本,则轻重相权,远近相济,不三五年,国赋既足,而盐法亦大通矣。请漕运盐法衙门计其利便。”上谓:“户部典司国计,盐课盈缩,利弊兴革,仍其职守。今盐价腾贵,私盐盛行,将来恐酿大患。此议屡经廷臣论奏及巡盐御史建白,必有所见,果窒于行,亦宜明复。奈何数请行勘,以致经年不报,徒事虚文。其即查各官所议,酌量人情国法,当行当止,务求归一以请,但俾国计,毋泥旧文。盐法仍属巡盐御史管理,其征解籴置俟后行。”

  

  七月壬午,是时,总理河道都御史盛应期,疏浚昭阳湖东一带新河,工已及半。会旱灾修省,言者多谓新河之开非计,诏罢其役,并罢诸治河者。应期请俟秋深,果旧河通流则已,如仍有阻碍,须终新河之工为经久利。户部请从之。且言河道总理官不可罢。得旨:“应期回京别用,另选忠诚才望大臣代之。”竟罢新河之役。

  

  八月辛丑,工部右侍郎兼左佥都御史潘希曾疏言:“近年沛漕沙淤,旋挑旋塞。盖由秋水泛涨,黄河奔冲所致。尝考河流故道非一,其大而要者有三:一、孙家渡经长淮卫趋淮入海;一、赵皮寨经符离桥出宿迁小河入梅;一、沛县飞云桥经徐州趋淮入海。孙家渡、赵皮寨乃上流之支河,飞云桥乃下流之支河。弘治以前,三支分流会于淮而入海,故徐、沛亡患,漕渠不淤。今上流二支俱就湮塞,全河东下并归于飞云桥一支。下束徐、吕二洪,上遏闸河,流水溢为游波,茫无畔岸。于是决堤壅沙,大为漕患。今日之计,固当挑浚旧漕,以通粮运,加筑堤岸,以防冲决。然非疏其上流,秋来水发,沙虽挑而复淤,堤虽筑而复决。近因赵皮寨开浚未通,正在疏孙家渡以杀河势。第恐巡抚事繁,副使力寡,请敕都御史潘埙,严督管河副使,调集夫役,选委职官,亟为疏浚,克期成功。功成听臣阅实具奏。”上嘉其议,从之。乙巳,南京工部等官言:“南京神帛堂织造制帛,内官监成造竹器,先年各监朦胧奏添夫匠等三百七十五名户,及甲字等库近来奏添借拨人夫一百二十九名,岁勒上、江二县折银一千五百余两宜如诏裁革。其民匠优免,宜如正德六年例,系近年投充者听贴二丁,毋得影占全户。”下工部复议,报可。己巳,南京织造制帛丝料例坐上元、江宁二县铺户买办。后从应天府尹王爌议,请于南京丙字库所收贮丝内择取应用。至是,守备太监高隆疏言:“本库丝料不堪织造。”上曰:“制帛乃奉享祀至重仪物,宜照祖宗旧例行。”

  

  九月庚午朔,罢总督河道、右都御史盛应期、管河郎中柯惟熊,俱冠带闲住。初,应期议开新河,惟熊赞之甚力。应期督工趋迫,人颇怨。朝议罢役,应期请缓一月,毋停工,保其终事。惟熊复甚言其不便,应期亦上疏自理。部议两罢之。应期果毅任事,既奏新河,因谬议纷起,欲急于成功,以杜众口。遂以言急兴怨,功未及成而罢。然其所开新河,后三十余年,卒循其遗迹疏之,运道至今蒙利云。丙申,工部复:“南京各衙门修省疏,言南京新江口战、巡等船四百只,每船费银二百余两,修理亦不下五十余两。例约五年一修,十年一造。守者漫不加意,易致损坏,徒耗官值,无裨实用。乞如正阳等门军器例,专委主事一人,朔望阅视。但事关兵务,恐非一部属所能独任。宜增差南京兵部主事、南京兵科给事中各一人,每季终会同阅视。有复踵前弊者治以罪。”从之。

  

  十月癸丑,南京礼部等衙门右侍郎顾清等条奏时政:“其一、停差官以杜骚扰。言锦衣卫官职在侍卫祖宗庙,非机密重情不遣。正德间,营差四出,海内骚然,兹陛下所亲见也。近扬州府乡官高瀹,以奏争家财,蒙遣锦衣卫千户叶风仪勘问。窃闻其录记资产,羁囚妇女,惨毒备至。夫事始私家,赃无实迹,而即上烦诏旨,非所以教民睦也。自今现任官以墨败者,自当重惩,如居家触法,宜付所司治之,不必遣官远出,则体统尊而法纪正矣。”章下都察院复议:“清等所奏俱切事实。其差官一事,本以事干豪强,有司不能独制,故特命锦衣卫官会勘,欲得事状速明也。今千户叶凤仪与巡按御史王鼎会问杜氏奏词,延至半年之上,不与竟结,而肆意妄为,平人受害,以致各官会题前来。鼎为风宪之臣,才力巽懦,勘事失职,宜别遣御史一员往代。”得旨:“叶凤仪其令安静行事,依法勘处,作速还京,不许推求过当,敛怨地方。王鼎巡按未久,待差满照例考察。今后锦衣卫官校非十分重事,毋遣。”

  

  闰十月丁酉,总理河道、侍郎潘希曾言:“漕渠庙道口以下忽淤数十里者,由决河西来,横冲庙道口之上,并掣闸河之水,东入于昭阳湖,以致闸水不复南流,而沛县飞云桥之水,时复北漫故也。今宜于济、沛间加筑东堤,以遏入湖之路,更筑西堤,以防黄河之冲,则水不散缓,而庙道口可永无淤塞之虞。仍于黄河上流分浚赵皮寨、孙家渡二处,夫二水兼通则横流以杀,而运道可保无虞矣。”工部复奏。得旨,允行。

  

  十一月癸亥,升兵部左侍郎周伦为南京刑部尚书。

  

  八年二月己丑,时,丰、沛苦河患,而南北往来津挽不绝,民力大困。都御史唐龙建议,清仍设夫厂于鱼台之瀔亭镇,以分布沛县民力。工部复议。从之。

  

  三月甲子,升工部右侍郎章拯为南京工部尚书。乙丑,巡抚应天都御史陈祥等报:“海贼百余人,泊舟常熟,登岸剽掠,敌杀官军,势甚猖獗。时以官盐久滞,私贩者众故也。”上曰:“东南财赋取给苏、常,乃容盗贼肆掠。其先夺巡捕等官俸,行抚、按督属悉计剿捕防守。巡按即核诸臣误事情罪以闻。奏内称盐徒私贩酿成祸本,尤为确论。其令淮、浙巡盐疏通禁治,如致滋蔓,责有所归。”

  

  四月己丑,升广西左布政使王大用为应天府府尹。

  

  五月庚子,先是,户部从御史李佶议,以迩来余盐多于正额两倍,宜添刷引目,令商人在边报中。正盐一千引者许报中余盐二千引,定其价值,赴运司上纳。今既行,两淮盐商告称不便。于是巡盐御史朱廷立言:“近奉钦依,添刷引目,盖欲使市无高价,而民食免无盐之苦,盐皆有引,而商人无夹带之私,法诚善矣。乃商人莫肯应者,盖其故有二焉:商人往时余盐,待其掣过,然后纳价。今新例先纳银而后领引,既输于边,又输运司,必此人皆巨商而后可,非所以责之中商、小商者,其不便一也,旧例商人支盐,除正盐二百八十五斤外,余盐二百六十五斤,淮南纳银一两六分,淮北七钱五分,比时官盐疏通,尚无利息。今添中二引,共与盐七百五十斤,则除正盐外,余盐二引,才四百六十五斤,而淮南纳银一两九钱,淮北一两五钱。比旧之价,淮南增银四分,淮北一钱五厘。夫商人求利者也,有利则趋,无利则止,若使之负资本、涉边圉,而为无益有损之举,孰肯从哉!其不便二也。今宜以添设之引,先行给商,待其掣后纳价,以宽先期征并之急。其添中余盐价银淮南减四分,淮北减一钱五厘,以恤亏折之苦,庶商人无苦,而新法可行。”下户部复议,从之。己酉,升南京光禄寺少卿柴奇为应天府府丞。

  

  六月甲戌,改南京礼部尚书刘龙于南京吏部。起原任巡抚宁夏都御史张睿为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丁亥,丰、沛二县河堤成,增设丰县管堤主簿一员。辛卯,升工部左侍郎何韶为南京刑部尚书。

  

  七月壬寅,巡按御史王化言:“江阴盗侯仲金之乱,杀官兵二百余人,支解主簿,杀百户一人,请罪诸失事者,以为旷职之戒。”兵部言:“仲金之乱,守臣无言杀官者。”得旨:“江阴盔情,令直隶巡按御史作速勘报,巡江都御史严督所司,并力缉捕。似前怠慢坐视者,以名闻。”

  

  八月庚午,复差南直隶清军御史。癸酉,升都指挥使崔文署都督佥事,充总兵官,提督上下江防,巡捕盗贼。初,兵科都给事中夏言等言:“镇江等处,盗贼纵横,沿江兵力单弱,全无备御。乞专设镇守江淮总兵官,于濒江要会处所驻扎,付以捕讨之责。”上是之。令推素有才望谋勇者二三人简用。兵部复言:“南京故有武职大臣,专管操江兼理巡捕事权,原重防御江洋,正其职守。止缘敕内开载不专,内有掣肘之嫌,外无节制之权,徒拥虚名,事难责成。今既欲添设总兵官,所理者皆操江、巡江之事,原设操江武职大臣,若复仍存,恐互相牵制,难以行事。宜将现任操江、安远侯柳文专在南京中军都督府佥书管事,别推一员,令其领敕专管操江巡捕。”上曰:“操江武臣仍旧,防御江洋盗贼总兵官,如前旨,会推二三人以闻。”因会推右都督马永、都督佥事杨锐,都指挥使崔文,特用之。丁丑,南京奉诏裁革冗员。丁亥,起致仕兵部尚书胡世宁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九月庚子,升南京刑部右侍郎边贡为南京户部尚书。甲辰,以淮安、扬州、海州灾伤,诏免存留税粮及折纳起运米有差。乙巳,改刑部尚书周伦于南京刑部。甲寅,以江南诸郡蝗,诏有司设法扑捕,毋令滋蔓,仍量发仓廉赈济。丙辰,以灾伤免应天府上元等县税粮有差。

  

  十月甲子,革应天府及上元等五县管马通判、主簿,并马政于管粮官.革江淮巡检司。庚辰,以灾免应天、常、镇各府、州、县田粮如例,仍听折征兑军改兑南京仓米。

  

  十二月丙子,升福建左布政使查约为应天府府尹。

  

  九年二月壬申,更调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等处右副都御史毛思义及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右副都御史陈祥。初,祥为巡按直隶御史魏有本所劾。吏部言:“祥素有才望,虽督察似有苛细,而除贪祛弊,有益地方,舍短取长,不宜轻弃,请令祥与思义互调。”故有是命。甲申,吏科都给事中夏言言:“顷者,巡抚应天都御史陈祥劾奏苏州府同知徐州贪饕险坡,具有实迹,吏部已拟罢职。而巡按御史魏有本荐以为贤。及有本劾祥不职,而吏部盛称其才,不当轻弃,遂得调用。夫一徐州而抚、按之臧否悬殊,一陈祥而御史、吏部之毁誉迥别,陛下何所凭以为黜陟哉?臣窃谓州之贤否廉秽,不可不核其实;祥,有本之荐劾公私,不可不求其故,吏部之可否是非,不可不致其确。请下吏部、都察院核实以闻。”于是部、院复言:“祥扬历有声,抚吴有著。有本与之有隙,疏摭参奏,部初拟请改调,盖所以曲全言官之体。至于徐州赃污狼藉,抚臣持疏纠论。苏、歙密迩,岂有本独所未闻,实欲自异于祥,以致是非倒置,激扬之体夫岂宜哉!诚当核治。请解祥、有本任,回籍听抚、按官会勘,具实上奏。并请申饬天下抚、按,自今敢有私任喜怒,弹劾不实者,抵罪不宥;荐举非其人者,有罪必连坐之。”疏入。上以吏部右祥,责其不公。罢祥、有本,俱回籍听勘。丙戌,诏革应天府上元等县羊户。先是,巡抚都御史陈祥言:“南京光禄寺司牲司羊户凡二十六人,皆征银上元等县,不下三百余金。而岁办不过奉先殿荐新羊羔一只、司设监羊毛百斤耳。宜存句容、溧阳羊户各二人应役,余悉罢免。”从之。

  

  三月甲寅,升山西右布政使江晓为应天府尹。

  

  八月庚申,刑部复:“南京刑部主事萧樟所言三事:一、重民命。言凡南京五城兵马及各卫所所逮罪人,惟机密重大,关系地方者,乃关白内外守备,其争讼细故,则听巡城御史付法司案治;一、明律例。言《大明律》奥旨未易窥测,《问刑条例》类皆节去全文,意多未备。当责所司取近时颁布《律条疏议》及《律解附例》诸书,讲求参考,务求归一,然后请自圣裁,著之会典;一、清词讼。言诸曹各有职掌,其所司词讼,有当自理者,有当听法司理者,其事未竟,不当复诉他所,彼此牵制,以致事权不一,适资影射之计。”诏从之。甲子,以水灾,诏减应天府税粮有差。

  

  九月乙未,以旱灾,诏免应天、苏州、松江等府秋粮有差。

  

  十一月丁亥,命广宁伯刘泰提督操江。

  

  十年二月甲戌,以水灾,免直隶淮安、扬州二府所属州、县并留守等卫、所秋粮有差。癸未,巡按直隶御史余勉学条陈江防二事:“一、饬武备以固江防。言留都所重,莫过江防。仪真而下,巡江军缺。卫不满四十人,所不满二十人,加以月粮不给,俯仰为累。乞敕兵部议处,将镇江卫原坐京操军士量留,以备江防,及行沿江卫分,凡巡江军缺,务足百名之上。应得月粮,务以时给,使其平居则常川操练,有警则互相应援;一、设营伍以据要害。言瓜州远在下流,与京口对峙。东控洋海,北接淮扬,甚为要害。虽有仪真守备往来巡历,然周岁不数至,其余奸细,何所踪迹。乞敕兵部议处,量于扬州卫调拨官军筑堡瓜州,常川守备,与仪真等处声势相接,以防不虞。仍行彼处量造衙宇,以便往来防守。”兵部复议:“拨军筑堡,难以轻议,余俱可行。”诏从之。

  

  六月甲寅朔,先是,有旨令天下有司积谷备荒,视所积多寡,以为殿最。至是,巡抚应天都御史毛思义言:“应天府尹江晓等所积米谷,溢于原数;苏、松、常、镇等府知府聂豹等不及限,宜有旌别。”得旨:“晓等体国为民,分别等第旌举。豹等各守侥郡,反不及数,行政守己可知,其参究以闻。仍通行天下抚、按官查考,造册送部,以凭朝觐黜陟,勿事姑息。”丁巳,起户部尚书秦金为南京户部尚书。

  

  闰六月戊申,裁革扬州府通判一员,海、邳、通、泰等州各判官一员,如皋、海门、砀山三县各县丞一员,宿迁、睢宁、安东、沭阳,赣榆、盐城、宝应、江都、兴化、泰兴十县各主簿一员,沭阳、沛县、及吕梁洪各税课局大使一员,高邮州仓、两淮运司马塘、莞渎、临洪三盐课司各副使一员,邳州、江都县各河泊所河泊一员,吕梁洪下闸闸官一员。改淮安府管马通判,山阳县管马主簿各—员为管河。

  

  七月壬子,巡按苏、松等处御史胡体乾上言:“浙西诸郡,苏、松最居下流,即禹贡三江入海故迹。但今娄江、吴淞江已失故道。言者以为欲治水利,宜开二江,二江通则三江入海之故迹可复矣。至若苏州一府,以千里之地,纳诸路之水,东通大海,北通长江,其泄水也,有川。今者,潮汐迅疾,冲荡沙泥,而昔之开者已淤;其容水也,有区。今者,茭芦丛蔚,淤淀灰土,而昔之深者已浅,故水无所潴泄,泛滥为患。今欲疏治之,其策有六:一曰、开泄水之利;二曰、浚容水之湖;三曰、杀上流之势;四曰、决不流之壑;五曰、排潮涨之沙;六曰、立治田之规。其督理之官,又须专设,重其事权,假之岁月,以责其成。如今之右通政何栋,山东按察司副使陈文沛,昔治水吴中,材称干济,宜可擢任。”工部议:“行巡按官会直、浙巡按御史勘议具奏。”诏可。

  

  八月丁酉,南京守备、魏国公徐鹏举、太监晏宏等言:“新江口乃京师咽喉,请以镇江卫原坐京操军士,仍旧存留操备,演习水战,以固江防。”从之。以旱、蝗免扬州、淮安二府各属州县田粮有差。

  

  十二月庚辰,以灾例免直隶应天、苏州、常州、镇江等府粮税。辛卯,户部员外郎范韶、御史闻人铨各言:“宝应县范光湖为岁漕必由之道,而湖阔水汹,患尝不测,请开筑越河一道,使舟行河中,以免倾覆之患。若河堤不坚,决之甚易,宜建减水闸五座、浚赴海渠五条,筑堤节流,以防冲决之虞。”工部言:“韶生长湖滨,诠昔宰兹县,见闻必审,其说当从。”上是之。令总督漕运都御史等官会同勘视,计处至当以闻。

  

  十一年正月戊寅,户部复:“直隶巡按御史钱学孔条奏三事:一,严追并以祛积弊。苏、松等府钱粮,豪猾侵欠者,动以万计。事发追赔,百方诡脱,名为监禁,替代居多,名为变产,占吝如故。及当比较,则又骗诈平民,为害滋甚。宜敕抚按官,严行所属,查有侵欺等弊,除年远产尽者,勘实除豁。其余务拘正身,立限追并,不许隐匿产业,攀累无辜。每季终,取其州、县追完钱粮数目,量其多寡,以示惩劝;一、时征解以杜侵欺。钱粮侵欠,多由奸徒包揽,或贿结官吏,凭藉势要,不即勘解,延至日久,官吏迁代,辄图埋没。宜行府、县,禁革包揽。凡粮长库役,每岁一更,钱粮既完,务严限起解。岁终以完解数目,籍报抚按;一、革赔补以便征纳。包赔粮石,经年累岁,虚数徒悬,宜革除旧额。惟清踏田粮,俾赋因田定,役与粮均。他如苏、常余米之征,池,太芦洲之课,或利归势豪,或地多坍塌,并行抚按,勘实蠲除,以苏民困。”诏如议。

  

  二月丙申,升山东右布政使边宪为南京应天府府尹。

  

  三月丙辰,革南京后军都督府署都督佥事陈璠提督操江。

  

  四月癸卯,总督渭运都御史刘节奏:“黄河旧通淮河口,流沙淤塞,挑浚方完,粮运幸通。不意黄、淮二河伏水涨发,泥沙漫入河口,直抵淮安府城西浮桥一带,俱被沙淤,已兴工挑浚,以拯目前之患。更乞会议长久之策,或改河口,以避奔流,或筑长堤,以障巨浸。”疏入,工部议复:“令行节等以改河、筑堤二议,虚心访究,何者可以永保漕渠,杜绝后患。计定,即兴工挑浚,毋得后时。”得旨:“运河壅塞,堤岸坍塌,皆因近年管河官员不行疏导修筑所致。兹所议,俱依拟。通行各该管官员,用心修治。如仍前怠惰,御史参奏以闻。”

  

  七月己未,户部复:“南京刑部奏,南京两法司入谷赎罪,今马豆不给,请令以豆易粟,每石二斗,当粟一石。俟有三年之储,仍复故便。”从之。南京都御史万镗奏:“南京各卫屯田,因无专官巡按,政多废弛。乞如在京巡屯御史例,无论在京在外各卫,俱隶南京巡屯御史管理。”户部复奏,从之。戊辰,以旱灾蠲免应天等府夏税有差。

  

  十一月辛未,升吏部右侍郎许诰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二年三月丙午,升南京光禄寺卿张衍庆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四月癸酉,命给事中王督催浙江及苏、松、常、镇四府积负织造缎匹。

  

  五月已未,刑部左侍郎闻渊九年考满,升南京刑部尚书;改南京吏部尚书刘龙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庚午,升应天府府丞柴奇为本府府尹。

  

  六月乙卯,升南京光禄寺卿侯位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府地方;改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张衍庆总督南京粮储。

  

  七月丙午,升礼部左侍郎湛若水为南京礼部尚书。改巡抚辽东右副都御史周叙于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己未,以灾伤免淮、扬二府及徐州所属夏税及折征屯粮有差。

  

  九月丁卯,初,广东巡检何儒常招降佛郎机国番人,因得其蜈蚣船铳等法,以功升应天府上元县主簿,令于操江衙门监造,以备江防。至是,三年秩满,吏部并录其前功,诏升顺天府宛平县县丞。中国之有佛郎机诸火器,盖自儒始也。

  

  十月癸酉,以淮安等府灾伤,诏折征兑运米八万石,支运改兑米七万石,仍蠲免存留钱粮及折征各卫、所屯粮有差。

  

  十三年闰二月乙卯,兵部复:“南京兵部尚书刘龙所陈江防事宜:一、操江官军,逃亡浙多,请令南京法司、甫直隶等处,凡谪戍不系极边者,俱发水军卫分,以补江操,三年而止;一、沿江兵卒,不习水战,无以防捕。宜令仪真,镇江、太仓、松江等选习水官军,为造轻船,备器械,使习水战,以备不虞;一、长江上下,舟舰通行,盐徒贼盗,混同出入,漫无稽察。宜行龙江等钞关抽分部官、仪真守备等官及所在通江有司,严为稽察,验引放行;一、沿江巡检司额设弓兵,不宜裁革。宜令所司,如旧佥补,及巡哨船只,有损坏者,宜即修造,以便追捕。”兵部议复,从之。

  

  五月己丑,改巡抚陕西、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尧封于南京都察院,提督操江。甲午,诏除免直隶扬州卫泰州、通州二守御千户所新增无田子粒,从直隶巡按御史须澜奏也。

  

  十一月甲申,户部复:“两淮巡盐御史陈缟所陈盐法事宜:一,招流移。淮,扬人户,多弃业逃徙,以兴贩为生。宜责成州、县招徕安集,或假与牛种,或免其逋负,岁终籍所招复之数,以凭黜陟;一、防漏灶。比来灶户,贫者流亡,而富者又复买脱,大非原额。宜以版籍为定,但有灶求归民者,按籍详核,毋得辄与改易;一、厚优恤。灶户各有盐课,而有司概以徭役苦之。宜照先年事例,灶田不许编派差徭。间有置买民田者,听其自输正赋。其有奸灶飞射、诡寄等弊,有司一体查究;一、免荡税。荡地原无赋入,且淹没不常,非岁稔之区。其已入赋额者勿论,余悉任其开耕,俟三年后,耕获有常,始开报起科;一、严引期。各边报中之商,但有违限者,核其年月久近,罪坐如例,毋得概罪;一、复食盐。淮扬所获私盐,许令各于本处鬻卖。如私盐之外,额引不及,照旧设立折盐铺户,于两批验所领买官盐,散各州、县,以资日食。”从之。

  

  十四年二月丙辰,巡抚应天都御史侯位奏上应议事宜:“一、议盐法。苏、松沿海居民,兴贩私盐,聚党行劫,盖由官盐不通及余盐严禁之故。请以浙江运使官一员移驻松江府,将松江六场额盐,听商人收买。各灶纳课如期,课银既完,各灶得以余盐自卖,分司仍给照票,但不许私载出疆,则余盐既许通行,必无违法聚众兴贩者矣;一、处坍粮。查得直隶苏州府原额官民田地、山池、沟荡共八万六千三百九十七顷,正额秋粮米二百三万八千三百二十三石,课额视天下已为偏重。内有原勘坍荒田地七千四百九十一顷,该正米九万六千四百三十九石,递年皆里甲包赔。乞将坍湖、坍海田地额粮减豁除之;一、专责成。簿查苏、松二府,侵欠京库折银及布米之类,各以百万计,其余府、县,率皆有之。自今宜责成有司,凡掌印管粮官,三年、六年考满,必任内钱粮完足,方许给由到部,查明无碍,方准收考。仍申明秋粮违限事例,必行降黜。”章下部议谓:“盐法宜行浙江巡盐御史查议。坍粮系额征之数,俟勘明备造文册,奏请处分。其议专责有司,深切时弊。如拟施行。”报可。

  

  八月癸卯,复设太仓州兵备副使一员。初,兵科给事中朱隆禧言,州地滨海,祖宗时额建太仓、镇海二卫,设兵备官一员以控制之。弘治间,巡抚朱瑄疏建州治而革兵备,事体不便。臣请复设兵备而裁革州治如故。”兵部复议:“兵备宜复设。州治沿革,应檄抚、按官详议以闻。”上乃命设兵备,州治不必革。

  

  十一月癸未,旧以浙江佥事兼管苏、松等四府水利。至是,太仓添设兵备,巡抚侯位等言:“不但水利宜属兵备,及四府钱粮俱宜令其管理,庶事体归一。”部复。从之。

  

  十五年六月丙戌,改南京礼部尚书湛若水为南京吏部尚书。壬子,升吏部左侍郎霍韬为南京礼部尚书。

  

  十月乙酉,户部以淮、扬等府灾伤,议免是年田租如例。

  

  十一月癸亥,命诚意伯刘瑜提督操江。甲子,升提督两广军务、兵部左侍郎钱如京为南京户部尚书。丙寅,命提督操江、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欧阳铎,以原职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地方。壬申,升河南巡抚、右佥都御史简霄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闰十二月壬子,总督漕运右都御史周金言:“淮安清河口抵瓜、仪四百余里,乃运道咽喉,其闸座止藉白马、范光、高邮、邵伯诸湖津派,皆无源之水。以往黄河北徙,或由沛县飞云桥,或由谷亭镇流入漕渠,是以沽头诸闸,颇得其济。自嘉靖六年以后,河流益南,一支流入涡河,直下长淮;一支仍由梁靖口出徐州小浮桥,一支由赵皮寨出宿迁小河口,各入清河而汇,由新庄闸灌入里河,水退沙存,日就淤塞。访诸故老,皆言河自汴来本浑,而涡、淮、泗清,新庄闸正当二水之口,河、淮既合,昔之为沛县患者,今移淮安矣!兴工挑浚,公私劳费,动以万计,臣甚虑之。窃计新庄口南诸闸,一遇水发,必须筑坝,及贡使与试官经过,旋复掘放,恐非长计。请于新庄闸更置一渠,约长五丈,立闸三层,重加防护,水发即三板齐下,贴席封固,虽有渗漏,势亦微细,而挑浚不难。仍戒管河属官,毋得营求别差,擅离职业。”下工部议可,从之。

  

  十六年七月壬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参议杨麒为应天府丞。

  

  九月戊戌,礼部尚书顾鼎臣言:“苏、松、常、镇等府,财赋甲天下。而里胥豪强欺隐洒派之弊,在今日为尤多,以致小民税存而产去,大户有田而无粮,害及生民,大亏国计。臣于往年两次具奏,经今十余年,未闻一人遵奉敕旨能清查者。”得旨:“行抚、按官各委知府,亲诣所属州、县,悉心清查,其虚应故事及延推迟玩者,劾奏之。”

  

  十月丙寅,南京户科给事中曹迈等奏:“后湖收贮天下黄册。每一大造,则必添造库房三十间,添设库夫十名。计今库夫,遍之上元,江宁二县者四十五名,溧水、高淳等县者五十三名,每名岁费工食八两五钱,民苦之,乞尽停止。惟令上元、江宁二县招审京城居民充之。即以本湖驳问官吏锾金解赴应天府,贮库者每月给工银六钱,以后添编,永为定例。”户部如所请,从之。己巳,以灾免直隶苏,松、常、镇四府属州,县民屯粮有差。

  

  十七年五月己亥,升陕西布政使袁槟为应天府府尹。

  

  九月丁亥,升南京都察院掌院事、右都御史周用为南京工部尚书。

  

  十八年六月辛亥,升浙江左布政使文明为应天府府尹。己未,大学士顾鼎臣,先为渝德时陈言:“苏、松、常、镇等府,供输甲于天下,而里胥豪强,蠹弊特甚。宜将欺隐、坍荒田土,一切检核,间为开垦,改正除豁。疏再上已十余年,不报。至是,巡抚欧阳铎、巡按陈惠籍上其所检核之数,计诸州、县坍荒共占田地四千四百二十余顷五十余亩,正米十一万五千七百五十三石有奇,请即以今所清出隐蔽田粮六万一千五百余石补之。其余无征者,乞于南京夏税、马草、盐钞诸色银内除豁。事下户部。部复言:“诸州、县坍荒地粮,不知从前以何抵补。今既欲抵以清出隐蔽之粮,复欲除豁南京夏税等银,宜更下彼处抚、按官熟议而后行之。”报可。

  

  七月乙亥,命伏羌伯毛汉掌南京前军都督府印,兼提督操江。

  

  闰七月癸卯,改南京刑部尚书闻渊于南京吏部。戊午,改南京工部尚书周用于南京刑部。庚申,升应天府尹文明为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江西左布政使夏邦谟为右副都御史、总督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

  

  八月庚辰,裁革南京新设巡捕指挥一十八员,从御史利宾议也。

  

  九月丁未,以水灾免直隶太仓、崇明、嘉定、上海、华亭、盐城、海门、通州,泰州、兴化、如皋及诸卫所盐场沿海一带税粮如例,仍议赈贷之。己酉,改原任提督抚治郧阳、右副都御史王学夔于南京操江兼管巡江。甲寅,以南京户部所贮各关余课银五千两,给南京工部铸造嘉靖通宝。丁巳,以水灾免直隶应天、苏州、松江田粮如例。

  

  十月乙亥,以水灾,出两淮运司余盐银五万两,赈恤通、泰、淮诸灶丁及修理灶舍盐具。庚辰,修南京奉先殿。己丑,裁革两淮庙湾、白驹、石港、余中四盐场副使各一员,攒典各一名。补铸嘉靖制钱,命南京工部监造。初,南京吏部司务朱希皋奏言:“纳例开矿以济用,不若仿古采铜充赋,设官铸钱,严禁其伪,以行其真。新钱既成,贸易转输,赐予俸给皆于此,取之甚便。”章下户、工二部,复言:“今天下州县则壤成赋,为籍已定,若复采铜充赋,未免纷更。且两京俱有宝源局开铸,法未尝废,可特令补铸制钱之数,仍申严盗铸、阻坏之禁。”诏如议行。于是申令行钱地方,无论制钱及历代旧钱兼用,每好钱七十文,准银一钱,低者以二折一。有藏蓄私铸铅、锡小钱者,许自首免罪,仍依时估给与铅、锡之值。不首者,捕治如律。

  

  十九年六月庚午,添设镇守江淮总兵官。初,嘉靖八年间,江洋大盗发,大学士夏言时为兵科都给事中,奏请专设镇守江淮总兵官,督兵剿捕。未几,贼平。兵部奏请以其责任仍归操江武臣如故。凡浙江粮运,自苏、常里河取道者,从来由镇江京口闸抵仪真,其闸河土疏易淤。府、县必岁时浚治,然后粮运无阻。是年,京口闸淤阻,漕粮咸拨民船出孟渎河,多为海寇所掠,甚至执戮官吏。南京兵科给事中杨雷以其事闻,请治镇江知府张珤、丹阳知县周宁失时不浚河道之罪。诏下其疏都察院,令并参守土巡江诸臣。于是院参珤、宁及守备仪真都指挥解明道、总督金山备倭指挥童扬、苏、松兵备副使王仪,及水利巡司等官,宜行巡按御史提究,操江都御史王学夔、巡江御史胡宾宜罚治。得旨:“珤、明道等俱如拟提问。夺宾俸二月,学夔一月。并诘兵部以先年所设江淮总兵官,何因革罢?”于是,兵部具以兴革本未查复。因言:“今江洋群盗,连艘比舰,横行镇江、崇明诸域。盛陈兵甲,凶焰甚炽,不异嘉靖八年时。宜设总兵官,给以旗牌敕符,俾驻扎镇江,提督沿江上下兵防,西自九江、安庆,东及淮、扬、苏、常诸郡,凡备倭守备卫所及有司巡捕官,悉节制之。”报可。遂以原任分守柳庆参将、署都指挥佥事汤庆,升左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充总兵官,提督江淮等处巡捕。已而兵科都给事中冯亮等复请重金山指挥、仪真守备官事权,各加以将领之号,分任江南、江北地方,凡卫所掌印、巡捕诸官,悉令服属。庶声势隆重,可以为总兵官裨辅。且参海盗充斥,而巡抚都御史夏邦谟不以上闻,玩寇废职,不宜置之不问。部复,得旨:“悉如拟,责邦谟,令捕灭江盗,不许坐视误事。’于是升大兴左卫署都指挥佥事李浚为浙江都司都指挥佥事,总督扬州地方备倭;南京府军右卫指挥使路正为浙江都司署都指挥佥事,守备仪真地方。乙亥,改南京礼部尚书熊浃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己卯,以灾伤改淮、扬、徐等处本年马为折色。丙戌,升礼部左侍郎、翰林院学士张璧为南京礼部尚书;刑部左侍郎宋景为南京工部尚书。

  

  八月甲子,命南京工部铸造嘉靖通宝钱。先是,户部议将未铸制钱,分派南、北工部监造,送太仓支用。至是工部复议:“铜、锡等料,俱出南京,且工巧而物贱,宜俱令南京铸造。”上从之。

  

  九月壬寅,运粮千户李显条陈修筑运河三事:“其一谓,扬州南自瓜、仪,北抵淮安,俱藉宝应、范光湖诸水接济。乃湖南北相去三百里,广百二十余里,卒有暴风,漂荡不测。议于范光湖堤迤东开筑月河,以免水患,其一谓,北自淮安,南至瓜、仪,水势上下相去丈许,惟赖瓜、仪二坝关防。先年坝决水冲,河道淤浅,宜令瓜州陈家湾、仪真新城地方,并扬子桥及扬州东关各增一闸,若瓜州坝冲决,则下陈家湾闸。仪真坝冲决,则下新城闸。如二闸闭水不及,则下扬子桥闸,再不及,则下东水关闸,以留水利;其一谓,仪真下接扬子大江,商舶辐辏,河道壅塞,粮运阻误。成化年间,尝令将新城通江旧河疏浚宽广,亦置一坝,河道疏通,官民称便,后废不修。今宜仍前修浚,以裨漕政。”上命工都议行。丙午,以灾伤,诏免苏、松、常、镇四府正官入觐。

  

  十一月戊戌,升总督陕西、兵部尚书刘天和为南京户部尚书。丙辰,先是,祟明盗秦璠、黄艮等出没海沙,劫掠为害。副使王仪大举舟师与战,败绩。副都御史王学夔遂称疾还南京。盗夜榜文于南京城中,自称靖江王,语多不逊。南京科道官连章劾仪等。上曰:“海寇历年称乱,官军不能擒,辄行招抚,以滋其祸。王仪轻率寡谋,自取败侮。夏邦谟、王学夔、周伦皆巡抚重臣,玩寇殃民。仪、学夔皆住俸,与邦谟俱戴罪会同总兵官汤庆,协心调度,刻期剿平。失事官俱令归锦衣卫逮系付狱。逆言无忌,揭播都门,留守不闻驰奏,守备太监潘真、萧通、魏国公徐鹏举、永康侯徐源、兵部尚书熊浃,责令对状。”既而,巡按御史赵继本又劾备倭署都指挥佥事童扬。诏罢扬,永不叙用。于是,江淮总兵汤庆条陈防剿事宜六事:“一、募精兵。谓官军怯战,难以应敌。今徐、邳之间,久罹早荒,相结为盗,募以为兵,诚一举两得也;一、截海路。谓贼据崇明南沙,若捣其巢穴,势必奔海。宜敕浙江海道,首尾相援;一、重将权。谓有司轻视武臣,兵粮不继,许容参治,庶馈运以时也;一、专责任。谓有司巡捕,多以首领委用,而铨注佐贰,乃畏劳巧避,请行禁饬;一、选民兵。谓民壮之设,专为防守,而近多役占,请得调集,以资截杀;一、设守御。谓瓜州滨江,请调扬州卫一千户所,永屯其地,以便防缉。”上皆从之,逾月,庆因督率官军出海口与贼战,贼拥二十八艘来迎敌,辄败去,追斩蹯等二百余人,夺获二十艘,余党远遁。上嘉之。

  

  十二月癸未,守备凤阳太监张信奏:“淮安、扬州、徐州,皆风阳股肱之地,乞令统摄如前任太监黄准例。”兵科奏:“凤阳守备,责在奉侍皇陵兼管皇城锁钥、巡禁山场而已。军机重务,赈恤饥荒,自有职守者,不当令其兼管。”兵部亦言:“弘治以前,旧无此例。自正德间黄准始,则逆瑾纳贿纷更之罪也。陛下登极,已悉厘正,不宜复踵其弊。”上曰:“皇陵,祖宗根本重地,既设守备,宜有统摄,其如黄准例行,但不许干预民事。”

  

  二十年正月壬寅,以灾伤免直隶淮、扬二府属州、县及徐州各卫、所税粮有差。乙巳,以灾伤免苏州、松江府属各州、县秋粮有差。仍准苏州兑军攒运米一十三万一千石,改兑米八千四百石;松江兑军攒运米四万六百石,改兑米五千九百九十石,俱折色。丁未,诏发两淮运司余盐银一万五千两,赈济本处被灾灶丁。

  

  三月戊戌,以灾伤,诏扬州府所属州、县备用马匹改征折银。淮安府所属州、县灾伤尤甚,尽改折色二年。

  

  四月乙亥,总督漕运左都御史周金奏:“黄河支流淤塞,徐、吕二洪水浅,并镇江等处河道阻滞,请及时挑浚,以济粮运。”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郭持平,巡抚河南、右佥都御史魏有本各奏:“黄河迁徙,大势自睢州野鸡冈至亳州入淮。其由孙继口并考城县至丁家道口、虞城入徐、吕二洪者,十分之二,此运道所关,非特河南一省之责。即今沙淤四十余里,疏浚之费,动计巨万。乞山东、南、北直隶桩草夫役银两数万于睢州贮库协济。”工部议复。从之。

  

  六月癸亥,升贵州左布政使洪珠为应天府府尹。庚午,复设扬州府管马通判一员。

  

  九月丙戌,升四川左布政使司柴经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二十一年二月乙亥,升巡抚应天、右副都御史夏邦谟为南京户部右侍郎。丁丑,改南京刑部尚书周金于南京户部。

  

  三月丙申,改工部尚书顾璘为南京刑部尚书;郧阳都御史喻茂坚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等处地方。

  

  四月辛酉,诏增设松江府青浦县。从巡抚都御史夏邦谟、巡按御史舒汀奏也。

  

  闰五月己卯,巡按直隶御史焦琏以两淮驿传罢敝,奏乞清理。下巡抚都御史王呆及巡按、巡盐御史高懋、胡植会议,将扬州府、徐州愿官当者,仍旧征银;淮安府愿民当者,亦听其便。仍宜查验关文,以禁冒滥。申明旧例,以禁横索。严征钱粮,以济支用。清理夫船,以便递送。兵部复奏。诏悉从之。

  

  九月庚午,督理河道都御史王以旂条陈四事:“漕河仰给山东诸泉水,贵以时疏浚。近已会同各官清查旧泉一百七十八处,复开新泉三十一处,俱入河济运。但恐一失浚浚,寻以湮塞。主事一员,势难遍历,乞分隶各地方守、巡、兵备等官,兼理其事;一、徐、吕二洪为运道咽喉,山石险峻,非水深数尺,莫能行舟。闻旧曾置闸束水。乞于境山镇二洪下,各建石闸,旁留月河,以泄瀑水。沙坊等浅,由河广漫流,更宜筑四坝。武家沟、小河口、石城、匙头湾诸浅,预置方船,以防捞浚;一、漕河两岸,原有南旺、安山、马肠、昭阳四湖,名为水柜,所以汇诸泉济漕河也,被豪强占种,蓄水不多。而昭阳一湖,淤成高地,大非国初设湖初意。乞委官清查,添置闸坝斗门,培筑堤岸,多开沟渠,浚深河底,以复四柜;一、黄河南徙,旧决口俱塞,惟孙继口独存导河,出徐州小浮桥,下徐、吕二洪,此济运道之大者。近巳兴工挑浚。但黄河变迁无常,难保不复淤塞。乞于本口多开一沟,及时疏浚,庶上流有所受,下流有所泄,而二洪常得接济矣。”工部复议:“当从,但以管泉责之有司,事体不一,仍令各部官司之。惟于总理河道官加工部侍郎衔,以便督责。”诏悉如拟。

  

  十月甲申,升张景华为左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戊于,操江都御史柴经奏:“南京新江口营,旧以镇江卫官军七百人轮班戍守,今奉旨掣回。请于南京留守及安庆、宣、庐、滁州等卫选舍余补之。其扬州、淮安、九江、安庆等卫、所官军赴镇江操备者,原额二千人,宜仿新江口之例,分春、秋二班,以休其力。”兵部议复。报可。

  

  十二月丁酉,起原任户部尚书王尧封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癸卯,扬州府泰州均摊田地共增粮五千五百六十余石。抚臣上其事,言宜置籍,以示久远。从之。

  

  二十二年八月戊戌,故事,南北直隶决囚,原系刑部编定外号为一籍,用印给各府分贮。每遇秋后,则刑部先期奏请,遣官赴内府领精微批文,以批号比内号底簿。号同,赍诣各地方会同巡按御史审决。二十一年,刑部题遣主事戴楩往北直隶,吴元璧往南直隶江南,吕颙往南直隶江北,楩等各请批文辄行,而失与内号相验。于是,元壁至镇江府,与原给外号验不合,不可以行事。而楩亦称批号与籍号不同,各为巡按御史参劾。刑部复闻,得旨:“精微批号,乃朝廷用防奸伪,关系匪轻。该部关领不审,以致所遣官员不能举正更易,致误决囚大事。所奏,都察院按治以闻。”都察院复:“元璧等宜纳赎还职。”上以元壁等所领舛错,不行奏请举正,而隐蔽如此,令都察院查原差各官,俱调外任。遂调楩顺德府、元壁扬州府、颙河南府,俱通判。

  

  九月戊午,以水灾免应天等府税粮有差。

  

  十月辛巳,诏以直隶扬州府通州原额种马八百五十匹,免其牧养。每匹征银二十两,贮太仆寺市马。

  

  十二月乙酉,以水灾免苏、松、常、镇四府州、县税粮有差。

  

  二十三年三月己亥,户部议:“应天江浦县坍江田地五百余顷,照海门县改折轻则事例征纳,以苏民困。”诏可。

  

  四月丙申,诏南京文武官俸粮,四月折绢,八月折布。

  

  五月壬寅,命南京提督操江、伏羌伯毛汉挂印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地方。刑都、都察院复:“刑科给事中罗崇奎奏,每岁五六月间,笞罪应释放,徒杖应减等发落者,宜加钦恤;枷号例亦暂蠲免,至六月终止。南京法司并如之。”报可。

  

  七月丙午,周用兼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

  

  八月癸未,诏起原任刑部尚书唐龙为南京刑部尚书。戊子,升南京右通政欧阳塾为南京应天府府尹。己丑,户部言:“江南灾甚,请以南京应天十一府、州今年兑米百四十七万石内,除三分征银解纳,其余米一百零三万二千有奇,于内量准十五万石临、德二仓支运,每石折贴脚价银一钱五分。余八十八万二千余石,照旧征运本色。其南京长安等四门并各卫仓粮,无论本折,俱每石征银五钱。再将前项各衙门派剩米折银六万七百余两,并前京库米折银内,量除十万两,俱免派征,而以运司盐课银补足原额之数,俱不为例。其余南京并各衙门及扬州仓粮米,仍征解以备官军月粮之需。其各项现在并续收事例银两,与本处赃罚解边余银,具听籴谷备赈。”议入,从之。庚寅,命南京都察院逮问提督江淮总兵官汤庆。以私役军船,迎送过客,因溺死巡军故也。

  

  九月丙午,以灾伤免南京锦衣等四十二卫、所屯粮有差。壬子,以淮安、扬州、徐州灾伤重大,命正兑米俱准折色。户部言:“南京各卫武职官八月俸粮,例当折布,今米价贵甚,乞许暂支本色,俟丰年仍添折一月,以补前数。”报可。丁巳,南京兵科给事中万虞恺疏陈江防事宜:“一、正体统。提督操江侯、伯、都御史,俱系大臣,领敕专任。提督正与京营提督大臣事体相当,在京坐营乃提督属官耳。南京守备、操江,均之为提督。况南京守备职司机务,其于操江,不过临时阅视,虽系提督,尤非专职,今乃以提督操江大臣比之坐营等官,遂致近来每遇阅操,都御史则先期出巡回避,其守备、参赞,操江武臣,勉强了事。序坐行事,具有成规,宜查复旧例;一、兼节制。谓南京京卫俱属南京兵部,而沿江一带军卫,则属操江,所以专统属,重江防也。今新江口近在城外,属操江,而浦子口远在江北,反属兵部。操江节制但行于新江营,而不行于浦子口营,形势相依,事权不属。宜令浦子口亦属操江,庶臂指相依,缓急有济;一、专汛地。江防相沿数千里,其形势上则安庆,下则镇江,尤为要害。镇江以下,即为海洋盐徒窃发。近总兵汤庆奉旨革任,宜令操江都御史当于镇江久驻,安庆次之;一、谨墩台。江洋上下,九江至苏州,盗贼出没无常。故十里设一烟墩,每墩设军快数人。近以无事废弛,宜修复以便传报。”兵部议谓:“正体统,兼节制二事,宜行南京多官会议,庶经久可行。其镇江厄塞要区,仍应推用总兵。至于修复烟墩,拨军守望,诚为要务。”得报如议。

  

  十月甲戌,升户部左侍郎王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辛巳,提督操江都御史杨行中奏:“请令沿江府、州、县佐贰巡捕官,悉听操江衙门委督,不许别差,误江防重事。”部复,从之。壬辰,总理粮储、巡抚应天都御史丁汝夔等奏赈荒事宜:“一、应天诸府灾甚民饥,请令有司委官于邻省平籴,所过勿得阻遏,钞关免纳钞。及南京三十六仓现贮廒米粮,量籴五万石以济灾民,且免耗浥,米价仍照前例买补;一、被灾州县境内富民,愿出谷百石备赈者,请给与义官冠服;百五十石者,阴阳、医官;二百石者正九品;三百石者正八品;四百石者正七品;俱散官,免本身杂差。出谷千五百石,银五百两以上者,除给官服,仍竖坊以表其门;一、各府、州、县起运先年南京户部未完钱粮,许折银征解。每米一石,除折银五钱外,其多余之银,类发籴谷赈贷及量补灾免粮石。”部复议,报可。

  

  十二月己巳,升大理寺左少卿侍炯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壬辰,改南京刑部尚书唐龙为南京吏部尚书。

  

  二十四年正月戊午,升刑部右侍郎屠侨为南京刑部尚书。

  

  闰正月壬申,巡按直隶御史吕光询条陈水利五事:“一、广疏浚以备潴泄。三吴之地,古称泽国。西南翕受太湖诸水,形势卑下,东北际海,冈陇之地,形势甚高。高田苦旱,卑者苦涝。昔人治水,于下流之地,疏为塘浦,导诸湖之水,由北入于江,东入于海。又畎引江潮,流行于冈陇外,故潴泄有法,水旱不为患。近来纵浦横塘堙塞,惟黄浦、刘家河存,故旱涝为灾,高下俱病。今宜治淀山引太湖之水,散入阳城、昆承、三泖等湖;开吴淞江、大石、赵屯等浦,泄淀山水以达于海;浚白茆港、鲇鱼口,泄昆承之水,开七浦、盐铁等塘,泄阳城之水,以达于江;又导田间水入小浦,小浦入大浦,流者有归,潴者有泄,下流治而涝无可忧矣。于是浚臧村等港,以溉金坛;澡港等河,以溉武进;艾祁通波,以溉膏浦;顾浦、吴塘,以溉嘉定;大瓦等浦,以溉昆山;许浦等塘,以溉常熟。冈陇支河,浚之深广,则上流治而早无可忧矣;一、修圩岸以固横流。苏、松、常、镇居东南下流,而苏、松又居常、镇下流,其水易潴难泄。虽导河浚浦,注之江海,每遇秋霖泛涨,风涛相薄,河浦逆行,田间冲啮为患。乞于每岁农隙,各出力以修圩岸,虽有霖涝,不能为害。而且足以制诸湖之水,不漫行矣;一、复板闸以防淤淀。江海水漫,浪涌沙随,势易淤塞。每岁修之,不胜其费。昔人曾于去江十余里,夹流为闸,平时随潮启闭,以御淤沙。又相岁时旱涝,以为蓄泄,亦宜仿而行之;一、量缓急以处工费。疏浚之役,宜先其大而急者,余以次及。借大户侵欺粮银及赃赎银以为工费,仿宋臣范仲淹募饥民修水利之法行之;一、重委任以责成功。先朝大臣,经理吴中水利,惟巡抚周忱功最著,以委任专而历年久也。迩者大臣,限以数月,虽有贤者,不暇远虑。乞申明委任事例,凡粮役工程,听以便宜从事。”疏入。得旨如议。仍诏巡抚丁汝夔,查开浚事宜,督率各属举行。己亥,总督漕运右都御史王奏:“淮、扬先以被灾,其正兑改兑米,已蒙折征及量拨支运,而所征米原无改兑,未获均沾支运之惠。乞留漕运折粮银数万济之。”户部复:“漕粮为京储重计,难以议留,听其所给两淮余盐银赈济。”得旨允行。丙子,起服阕右副都御史于湛总理河道。乙酉,起服阕工部尚书张润为南京吏部尚书。

  

  二月己卯,以灾伤免海州岁用料价银两。癸未,令应天巡按丁汝夔、周亮等督率有司,以南京诸司及后湖库所贮无碍银钱,赈济应天等十一府、州饥民。戊子,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徐问为南京户部尚书。

  

  四月戊午,改抚治郧阳,右副都御史欧阳必进总督粮储兼巡抚应天。

  

  五月甲子,时,常州府知府符验以先任河南道御史,考察降调。福建道御史桂荣称其执法保民,被诬遭谤,因参南京考功司郎中薛应旂,系常州人,恣行胸臆,敢为报复,其所考察者,多非在任之人。乞容符验照旧供职,将薛应旃罢黜。得旨:“考察重典,不许轻变,以起后来援引救护之端。符验照旧降调。被斥人员,多系升迁事故去任之人,前有旨禁革此弊,部院全不遵守,聊取塞责。张润、王以旂且不查究,薛应旂调外任。”

  

  七月丁丑,升李镛为应天府府丞。

  

  八月甲午,并淮安府海州百十有六里为六十里。以罢敝不能办纳粮差,从知州王同奏也。迁扬州府海门县于直隶金沙场,割通州清干乡七团及利河镇北水荡附之,避水患也。诏留南京后湖及刑部余银二万五千七十余两备赈,更令自后问刑衙门,凡罪赎止许入谷备赈,不许折银。戊申,裁革扬州府通州通济仓副使一员。南京金川门外草场火,诏降监临官一级,调外任。丙辰,提督操江都御史傅炯言:“直隶太仓州强贼劫狱,入海为寇,势甚猖獗。顷虽剿获过半,未尽其党,宜督官军,及时扑灭,毋贻地方忧。”得旨:“强盗劫狱杀人,地方官俱宜逮治。姑令戴罪剿杀,务期尽获。事宁之日,巡按御史备查功罪差别以闻。”

  

  九月乙丑,升光禄寺卿及宦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

  

  十月戊戌,先是,海州灾伤,有诏贳民当出马者征其值三年,及是限满。巡抚风阳、都御史王帏言:“海州地小民急,逃亡过半,请以前所贳者,永著为令。”兵部复:“请展五年以示宽恤。”从之。戊申,户部复:“巡按直隶御史齐宗道所陈两淮盐法事宜:一、并茶、角斜、余东场盐课,向以海水沸溢,暂令富安,丁溪等场代办。今本场灶丁渐集,宜复旧;一、淮南掣盐不时放卖,请如仪真之例,旋掣旋放,以便商民;一、各场草荡多被豪民侵占,宜清查;一、近场遐检司听各分司判官严督所部,缉捕私贩,月终课其多寡;一、分别民、灶二户,其灶田系祖遗,真正者,方免赋役;一、各盐场濒海之处,多筑堤堰,以防冲决。”得旨,允行。

  

  十一月辛未,巡按直隶御史吕光洵奏:“三吴水利,已次第开浚,乞以其事委之巡抚都御史欧阳必进,改降专敕,以责成功。”章下。会太仓州民疏称,弘治六年,别遣重臣治水之便。工部复言:“地方之事,惟抚、按威令易行,若官多责分,恐意见不同,反生掣肘。请如光洵议。”从之。

  

  十二月癸巳,诏浚南京后湖。辛亥,升吏部右侍郎王学夔为南京礼部尚书。丙辰,南京礼科给事中游震得言:“南京城坊居民,自里甲正繇之外,复有各项铺户,纳办南京内府诸监、局物料,役苦费繁,有司不时给价,仍令分隶各衙门应役。以故占籍未及数年,富者必贫,贫者必转徙,请亟议宽恤。”疏下南京户部,复议:“铺役扰民,弊在审编之始,贫富失实。今宜尽蠲贫户,籍其稍赢者,隶名应天府。凡遇内府诸监、局制造及太常,光禄诸祭祀厨料,先一月移文应天府,按籍召买,如时价给银。其大小诸司用物料,取具本府印票出买,价银不得过三日。至于私家一切诸费,不得干扰铺行。”户部复可。诏从之,仍令南京都察院出榜禁约。

  

  ●第三十三卷 明嘉靖(二)

  

  二十五年正月庚辰,敕刑部郎中朱衡,王时俭往南直隶江南、江北恤刑。

  

  二月甲午,裁革扬州朝宗二闸。从总督漕运都御史王奏。

  

  三月甲子,升户部左侍郎夏邦谟为南京户部尚书。乙丑,太仓州海寇平。庚辰,户部复:“巡抚应天都御史欧阳必进言,应天等十一府旱灾,乞留解京银三万两赈济。”许之。癸未,以淮、扬重灾,命两淮运司发余盐银二万五千两赈恤灶丁。

  

  五月戊午,升太仆寺少卿蒋应奎为应天府府尹。

  

  六月壬子,升刑部左侍郎俞茂坚为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

  

  九月壬申,升工部左侍郎杨麒为南京工部尚书。己卯,以水灾,诏免淮、扬所属州、县税粮有差。

  

  十月壬寅,巡抚应天都御史欧阳必进等言:修浚苏、松水利,乞议处财用,留正官,添设管工郎中。上从部议。以东南连年灾伤,修治事宜,惟令彼处抚按官严督所司相宜举行。水利郎中不必增设。

  

  二十六年二月戊申,吏部给事中张汝栋劾奏总督南京粮储,右佥都御史杨宜不职宜罢。因请裁革南京督儲都御史。吏部复言:“宜资望已深,简用前职,未闻不称。”诏宜调外任用。其南京粮储应否裁革,还会户部议奏。于是二部会复:“南京户部有尚书掌理部事,侍郎带管粮储,自不相妨。京、通二仓,具系户部堂上官总督,南京事体,宜与相同。都御史不必设,巡仓御史原设二员,比照北京事例,亦宜裁省一员。”诏俱从之。

  

  三月乙卯,升兵部左侍郎万镗为南京刑部尚书。

  

  四月癸卯,升大理寺左少卿周释提督操江。

  

  六月戊戌,以灾伤免扬、淮所属州、县夏税有差。

  

  九月己未,以灾伤免徐、沛、萧各州、县秋粮有差。丙子,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韩邦奇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闰九月丁酉,升兵部左侍郎赵廷瑞为南京户部尚书。辛丑,升应天巡抚欧阳必进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

  

  十月辛亥,升广东左布政使周延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巡抚应天。甲寅,户部会议漕运补脚米事宜。谓:“南京、江北、中都五总浅船俱在瓜、仪二坝寄泊。官军至江南领兑,惟江北三总有过江脚米一斗三升,为雇船盘坝修船之用。其南京卫分,每石止有雇船过江脚米七升,而盘坝旱脚,俱于各船本等加四耗米内支费,又无余米帮助修船。查得领兑江浙三六耗米,每石扣斗米,折银五分,除解军之料价外,量扣一分,以充诸费。”报可。

  

  十一月壬辰,开户部右侍郎韩士英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

  

  二十七年二月丁未,遣户部郎中宋尚文至苏、松、常、镇,催查京粮。乙丑,吏部左侍部张治为南京吏部尚书。己巳,革苏州总兵周彻任,以御史吴相劾其交夷通贿也。乙亥,改总理河道右副都御史胡松总督漕运兼抚凤阳。

  

  三月丙子,巡按直隶御史陈九德言:“国家财赋,仰给东南,而苏、松、常、镇四府居半,但其土沃民饶,飞诡百出,管粮同知,权轻不能镇压。或持法稍严,豪猾大姓,辄相与排挤去之。故奸弊滋长,国赋不登。请特重其事权,以苏、松兵备兼理。”从之。丙申,添设直隶苏州府新闸闸官一员。丁酉,以服阕提督南京粮储、右佥都御史王守总理河道。

  

  四月庚戌,命南京前军都督府掌府事、丰润伯曹松提督操江。甲戌,以暄热,命南京法司审录系囚,当出者,贳减有差。

  

  九月辛巳,以灾伤,免淮、扬、徐属邑及卫、所屯粮有差。丁亥,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龚辉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

  

  十月丁未,以江洋多盗,夺江淮总兵李俊俸半年,戴罪防守。下指挥孙金等巡按御史问。

  

  十一月乙亥,两淮巡盐御史陈其学言:“两淮民灶田中多混淆,赋役不均,宜履亩划界,仍勒石以垂久远。凡灶丁买民田者,三十亩以上、五十亩以下,应民役之半,百亩以上,役与民同。又南京户部关支食盐于仪真批验所者,权重不如法,宜较勘如一,以示平准。至于各岁漕船还日多带私盐,吏不敢诘,当于淮安之三汊口、扬州之东关水口,令郡佐一人稽察。且沿海近场与行盐之地,各卫、所不领于宪臣,不便防奸。自今、凡事干盐法者,悉听巡盐官处分,他司勿有所与。”下户部,复可。俱允行。戊寅,户部议上漕运新定事宜:“一、凡违限有司、军卫官,俱听监兑主事于兑完之日,会按臣弹奏,本部分例题复。有司则属各按臣逮问,军卫则属督漕都御史发理刑主事治罪;一、江南势豪之家,粮至数百千石以上,不早入仓,有司因使之自运,不领于粮长,初亦甚便。今则缘此多掺糠秕,强军私兑,不足则计户科敛以兑之。宜行各郡邑长吏,俱以岁十月开仓,即赴漕运官报完。诸如前者,罪以律。有司催征失期,至误一百石上者,夺俸视事,二百石上者,罚递加;一、其溧阳运米于无锡水次者,民苦不便,宜还本县。”报可。己亥,升太仆寺卿方纯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

  

  十二月丙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刘訒为南京工部尚书。辛酉,命镇远侯顾寰充总兵官,提督漕运,兼镇守淮安地方。戊辰,福建海贼林成等流劫至南直隶界,苏、松兵备副使魏良贵檄太仓州署印同知周凤岐等,集兵捕之,擒斩三十余人。事闻。诏赐良贵银币,凤岐等操江抚臣犒赏。

  

  二十八年正月辛卯,先是,直隶巡按御史陈其学奏:“漕运、河道二臣皆国计所系,非久任无以底绩。前年秋冬间胡松推河道,韩士英推漕运。去年春初,士英始莅任,不逾月升南京户部尚书,仍以松代。松至淮,亦不逾月,升户部右侍郎,彼此更代,视如传舍。宜行久任,以专责成。待其年资渐深,劳勋茂著,然后不次擢用,庶于国计有裨。”吏、兵议复。报可。

  

  二月丁巳,改南京礼部尚书王学夔为南京吏部尚书。癸亥,升云南左布政使吕颛为应天府府尹。乙丑,改南京刑部尚书万镗为南京礼部尚书。己巳,升福建布政司右参议何鳌为应天府府丞。

  

  三月壬申,改南京工部尚书刘讱为南京刑部尚书。丁丑,南京给事中李万实,论提督操江都御史周释昏懦无为。诏调南京别衙门用。壬午,开工部左侍郎屠楷为南京工部尚书。戊子,升山东右布政使李遂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四月辛亥,户科都给事中罗崇奎言:“货利所在,最易溺人。今各省钱粮,皆左布政使一人主之。夫支调烦则有增减羡余之积;事权一则有欺隐自便之私。而巡按御史不肯任怨稽察。及至交代,遣一州县属吏查核具文而已。臣请自今凡查盘各布政司钱粮,必御史亲至。如御史势有不及,则专用右布政画期监视。凡封钥出入,必相关白,以制专便之私。”疏下都察院勘议。左都御史屠侨等议曰:“钱粮隐弊,不在仓库积贮之时,而在收放低昂之际。放欲御史不时巡视,有弊即纠,非但以磨校簿书为能尽其私也。自今布政司钱粮出纳,不得以火耗、公用为名,额外多取。左、右布政使文移必同签押。至于收放,则须公同出纳封记,不得以沿习故常,互相嫌让,御史则加意综核之。其在南直隶府、州、县者,巡按御史均有稽察之责,亦依此法从事。”议入,从之。

  

  七月庚寅,工科给事中赵輄奏:“迩者,臣验收南直隶等处所解诸戎器,多粗恶难用。查得嘉靖二十一年,诏令各处军器折征料价,以苏民困,二十五年始复本色。今该库所积尚可给数年之用,乞照前例,令各处工料俱折价解部。”从之。

  

  九月戊寅,户部复:“巡盐御史陈其学疏陈盐法四事:一、筑海堤。谓通、泰二十盐场,应增筑堤堰,其工费即以所贮赃罚等银充之;一、清关税。谓商人掣盐过钞关,旧例止纳正税一票,今委官留难重榷,以至三票,宜行禁革;一、减盐价。谓余盐价银每二百六十五斤,淮南征银六钱八分九厘,淮北征银四钱九分,宜比旧各减二分八厘,以恤商困;一、禁私贩。谓江浦、六合一带,私盐盛行,宜将浦子口城里设巡捕盐官,其守御等官,并听巡盐御史查比约束。”奏入,从之。乙酉,以水灾,诏徐州并萧、砀等州县改兑粮米,俱于临、德二仓拨补支运,仍量征脚价。其各卫、所屯田子粒亦照例折银输纳。

  

  十月戊午,升河南左布政使王汝孝为应天府府丞。

  

  十一月己卯,升兵科都给事中胡叔廉为应天府府丞。

  

  十二月丙申,巡按直隶御史陈其学奏:“徐州吕、梁二洪,先因水涸陵险,设有洪夫二千四百有奇。自嘉靖二十三年,黄河自西来注之,漕挽顺利,人力甚省,乃洪夫仍取盈旧额,徒滋虚糜。乞量行裁损,以宽萧、砀民力。”疏下工部,请命总理河道官酌议,报可。己未,凤阳巡抚龚辉奏:“淮安、赣榆、沭阳、安东、清河及海、邳等州县,连岁灾伤,户口逃亡大半,而钱粮照额科派,积年逋负,徒存虚数。又将现在疲民代偿,日朘月削,存者必逃,逃者不返,穷困之极,恐酿他变。乞将积欠凤寿仓粮尽行蠲免,庶凋残少苏,逃移复业。”户部复:“宜行抚臣选委廉干官查核仓粮,如系侵欺隐射,务令追征;若果小民逋负,以十分为率,每年带征二分;其荒芜转徙,务令有司加意招复。若有实效,不次擢用。”诏从其议。壬戌,改南京吏部尚书王学夔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二十九年正月乙未,改南京工部尚书屠楷为南京吏部尚书。

  

  二月壬子,南京兵科给事中甄成德疏江防四事:“一、修教场以时简练。新江口营旧有水、陆二操。水操于码头,陆操于教场,后皆为江水冲没。当敕所司建置;一、处操船以备远图。新江口操船未及修造之期,辄先漏损,宜量给补葺费,仍令工部官不时阅视;一、严按伏以防不虞。沿江伏兵之地,东曰观音港,西曰上新河、和尚港,皆当严备。而兵部者往往卖闲私役,即兵亦惰弛,未尝往来侦伺,请一切裁之以法;一、查原额以实军伍。江防官军,寒暑不辍,往往诡籍逃伍,十减二三。宜悉计处补,或改正,或清勾,可令各伍充实。”事下兵部议,俱可。从之。

  

  三月癸酉,改南京户部尚书韩世英为南京兵部尚书。癸未,户部言:“两淮行盐地广,私贩盛行,官盐十不能行三四。且各处每岁追缴退引,拖欠常多,致商人辄隐射为奸。请如御史杨选议,敕清军御史兼理。仍行各路,申明禁例,务杜绝私贩,疏通正引。”从之。

  

  四月己亥,以淮安所属四县灾,改岁派马折色三年。壬戌,升浙江左布政使张烜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

  

  六月丙辰,巡按直隶御史赵锦奏:“江洋群盗,多系贩盐草窃之辈,出没萑苻间,什五为群,时发时止。驱逐剿捕,直有司之事耳。今无故设一大将,开府镇江,又远调淮、大、通、泰等卫官军,饷以苏、松、常、镇四府钱粮,所在骚然,奔命不给,而实无一事可以自效。冗员冗食,未有胜于此者,宜如旧制罢之便。”兵部复行勘报,诏从锦议.甲寅,升南京太常寺卿汪宗元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

  

  闰六月戊子,以旱灾免淮安、扬州等卫、所夏税有差。

  

  八月甲子,命奋武营坐营、署都督佥事郭琮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

  

  九月癸卯,调原任户部尚书潘潢为南京工部尚书。辛亥,起原任巡抚贵州、都察院右佥都御史王学益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壬申,以灾伤免扬州、淮安所属州、县税粮并改折兑运米有差。己卯,遣户部郎中刘鉴、林壁、吴守贞、周威、主事成天俸、刘尔牧往苏州、松江、常州、淮安督催逋赋,所至有司悉听举劾。民间有愿入赀受官者,得以空印札付填给。以旱蝗免南京英武等卫、所屯粮有差。

  

  十月戊子,添设参政一员,于苏、松、常、镇四府督粮。

  

  十一月壬辰,调山东巡抚孙世祐总督粮储,兼巡抚应天。辛亥,黜苏州督粮御史李遂为民。己未,诏查南京四十二卫屯田隐占侵削诸弊,其本丁逃绝,他户佃种者,俱署名补伍。不则将原田入官,改募屯军给之。

  

  十二月癸未,升山东右布政使杨宜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三十年正月丁未,户部言:“各边召募兵马日增,供费不给,宜通融酌处,广求足用之术。如淮、扬、徐、邳诸州郡,或已募兵,或各修边,或有雇募,难以复议。其余可依坐派京料银例以多寡为差,应天府三万,苏州府八万五千,岁限十月以里解部支用。违限三月者,司、府、州、县掌印官、管粮官住俸,半年以上者,参究降黜。候边方事宁停止。”报可。己卯,升刑部右侍郎彭黯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

  

  三月丙申,改右佥都御史任瀛提督操江。己亥,升浙江左布政使连扩为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

  

  四月己未,改巡抚南赣、汀、漳、右佥都御史卢勋提督操江。癸未,裁革苏州府吴江县松陵驿。丙戌,两淮巡盐御史高镛议上户部所核盐法事宜,谓:“给事中姜良翰所请,每正盐一万引外,稍加浮盐二千引,减半征价,通计止加一十四万余引,得价仅四万余两。不若于部议每引正余盐外包内再加百五十斤,照常纳价,既免加引,岁可得银二十五万两,其御史杨选欲留司运解部赃罚收买余盐,查岁解赃罚止八千两,而选议拟增余盐引三百万,亦既不敷工本,况天时、人力岁办不等。原额引不过七十余万,骤加四倍,亦恐壅滞难行。不若于部议包加一百五十斤外,仍加五十斤,共二百斤,以定一引之数。前正余盐既俱开边,此盐宜令商人自行买补赴掣,入银运司。通前可得银三十四万,同割没盐银,如旧解部便。”部复报可。

  

  五月甲辰,巡按直隶御史赵锦言:“直隶淮安至山东兖州数百里间,民多流移,荒田弥望。乞蠲其逋赋,宽其重役。其闸洪泉坝等夫役,请于漕运四百万石内,每石加银二分雇募。仍简命才望之臣,督有司抚绥开垦之。”户部复、“官可无遣,诸逋负请自二十七年以前尽蠲之。漕粮增派夫银,宜行漕运、河道二臣议。”得旨:“地荒民逃,屡诏抚辑垦辟,有司全不奉行,仍选有心计才干官一员,量与宪职,专往经理,俟有成绩,方许别用。”己酉,朝鲜国人管令金等八人,以航海值飓风漂至淮安,守臣驿送京师。诏恤而遣之。癸丑,诏停应天府加派粮银。

  

  九月己酉,以灾伤免应天、苏、松、常、镇等府并徐、邳等州、县、南京锦衣卫、所田粮有差。甲寅,以水灾诏淮安所属州、县及扬州之宝、泰、徐州之萧、砀,改兑米于德州仓,支运二万石,仍如例蠲免。

  

  三十一年三月甲午,改总理河道、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连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升南京钦天监正周相为应天府府丞。己亥,升河南左布政使曾均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

  

  五月戊戌,改南京吏部尚书屠楷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六月甲子,兵部复:“原任南京兵部尚书韩士英条陈马政,一、上、江二县岁出马给南京诸营,民力不堪。宜量于江南所输京师折色马一千九百余匹中,改本色二十之一给南京营。每匹如例补价十八两,类解兵部,以充岁数;一、南京诸营马,当下圩者,圩旧在镇南等卫和尚港、铜井诸处,滨江旷野,牧事不便,宜令人佃之。易以各营教场及京城内外三条街、鸡鸣山等场;一、南京内外守备,自正德间增设之后,每十日至役马四百匹,岁费刍豆以巨万计。今所增守备已革,则马亦宜减;一、养马宜顺其性,夏秋马嗜青草,而以宿稿予之,是空费也。宜月给军银三钱六分,令买青饲马;一、各卫草场,自嘉靖九年命御史清查后,二十余年矣,奸民欺隐,豪右兼并,几不可问。宜复令屯田御史俱核之;一、马户纳马,本部所司,既具复后,又历内外守备及兵科辗转稽淹,动盈月余,以为民累。今宜独令该司及兵科验给马户。次日,诸营马队俱以牒报守备,凡营马不堪,即责马户买易,为累甚多。宜令每马一匹,加银一两;一、原编马户四十八名,岁久消乏。乞许该司会同科道添派,分上中下三等,更班买马。”报可。

  

  八月丙子,南直隶屯田御史张鉴条陈便宜:“一、乞复南京四十二卫教场,除其屯粮计一百二十余石;一、屯田每一分补空丁一名,及时耕种,暇日操练,免其赴运、赴操,以示优恤;一、严查势族侵占及冒报升科者,尽没入官。仍拨余军屯种。”下所司议复。从之。

  

  九月丁酉,升应天府府尹欧阳塾为南京工部右侍郎,提督操江。河决徐州,房村至邳州新安等处运道淤阻五十里。御史黄国用以闻。诏督理河漕大臣,先议通运船,以次塞决疏浅,并条列利弊具奏。戊戌,巡抚应天都御史彭黯奏,捕得江洋盗黄永忠、龚十八等。诏即其地诛之,赏兵备副使饶思聪银币,夺失事、吴淞江所掌印指挥陈大纶职,及金山守备王世科等俱下御史逮问。壬寅,改南京户部尚书王崇庆为南京礼部尚书;升江西右布政使蔡克廉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南京光禄寺卿扈永通为应天府府尹。丙午,以淮安、扬州、徐州各府州、县频年大水,量准折征秋粮如二十四年例,仍令所在有司发赃罚银及预备仓粮,相兼赈济饥民。

  

  十月庚午,以水灾免直隶淮安府、邳、徐等州正官入觐。辛未,改镇守两广总兵、镇远侯顾寰充总兵,提督漕运,镇守淮安地方。

  

  十一月壬寅,初,给事中林懋举、御史王民皆言:“南京浦子口,宜设战船,习水战,以备不虞。”南京兵部尚书屠楷等言:“留都长江天堑,南有新江口营,统水卒以扼江洋之险;北有浦子口营,统陆卒以遏凤阳之冲,至严也。今浦子口,军不满二千,不能当江口之十一,而水战又非所长,不若量增逻卒,置之江口。而于浦口沿江增墩台十座,选军二百人守之。长江寇来,陆军协力拒战,绝其登岸之谋;北岸有警,水军沿江应援,断其入江之路,庶为长便。”兵部复,当如楷言。报可。

  

  十二月壬子,河道都御史曾钧奏上治河方略,自房村集至双沟、曲头诸处当浚,自徐州高庙至邳州沂河诸处当筑堤,约工费当用银十一万三千余两有奇。乞发淮、扬余盐并邻省事例银两协济,其诸省解京扣剩、河道及南直隶赃罚等银,亦宜暂留,以助大工。工部复议。上曰:“河患异常,所在有司,漫不经心,姑记罪候处。钧所请俱从之。仍令会同漕运都御史连,以实举行。自后河道钱粮,别衙门不许擅自动支。”癸亥,法司上是岁恤刑官论囚矜疑之数。南直隶江南七十二人,诏免死发戍。

  

  三十二年正月戊寅,先是大学士严嵩等言:“徐、邳等十七州、县,连被水患,民饥剽劫,吏不能禁,恐生他变。乞命户部给发余盐银两及徐、淮等仓存留粮米,选差大臣出赈。仍令工部行巡抚及河道官,急将黄河下流设法疏浚,令水归故道,百姓有庐室田亩可依,得以安堵。”上从其言,命河道都御史曾钧,漕运都御史连,作速勘处以闻。至是钧等奏谓:“刘伶台至赤晏庙凡八十里,乃黄河下流,顷为淤沙壅塞,以致奔溃,此其疏浚所最先者。次则草湾老黄河口冲决,淹没安东一县,亦当急筑。既成之后,宜筑长堤矶嘴,以备冲击。又三里沟新河口,比旧口水高六尺,若开旧口,虽有沙淤之患,而为害稍轻,若开新口,未免淹没之虞,而漕舟颇便。宜将新口暂闭,建置闸座,及将高家堰增筑长堤。原建新庄等闸,加石修砌,以遏横流。但挑筑工料,计用银十三万九百余两,乞发淮、扬、浒墅三钞关并芜、杭二抽分银两解用。”工部复议,从之。已命发淮、徐仓粟、麦四万石,运司余盐银五万两,遣刑部左侍郎吴鹏往赈之。

  

  闰三月甲戌,海贼汪直纠漳、广群盗,勾集各岛倭夷,大举入寇。连舰百余艘,蔽海而至。南自台、宁、嘉、湖以及苏、松,至于淮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

  

  四月壬午,初,山东、江北连岁水旱,饥民蜂起为盗。剧贼时洲、时恺、马爱等,各聚众数百人,流劫沂、邳间,烧毁泇口镇,地方甚被其害。巡按直隶御史李逢时以闻。诏停山东、淮安抚臣沈应龙、连及兵备等官俸,令克期平定。至是山东麦收甚穰,饥民多归就业。应龙等复檄许群盗自首,于是贼势衰耗,诸首恶多就擒。应龙等以事平具闻。诏斩所擒获诸盗,而贷其自首者。命应龙等支俸如故。戊子,倭寇犯太仓州,攻城不克,分众四掠,烧毁关厢庐舍。癸巳,倭寇破松江上海县。丁酉,改南京吏部尚书潘潢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倭寇攻吴淞江所、南汇所,俱破之,分兵掠江阴。庚子,江北倭掠海州,杀二百余人。

  

  五月癸丑,倭寇复入上海县,烧劫县市。知县喻显科逃匿,指挥武尚文及县丞宋鳌俱战死。贼屯县中七日,纵火焚官民廨宇庐舍略尽。丁巳,淮安府知府张敦仁上言:淮、徐连遭水旱,请将漕粮折银蠲免。又淮安、大河、邳州三卫、守御东、西二海所,官军俸粮岁五万七千余两,请如先年例,暂留钞关银数万两,或拨运司盐银给之。户部议复:“京储至重,不得尽免。上年漕粮折银,仍令起解。今年已征在官者起运,未征者姑俟秋成如数带征。其官军俸粮,当以盐银一万二千两给之。”诏如拟。甲子,添设金山参将一员,分守直隶苏、松等处,防海备倭。庚午,南京兵科给事中贺泾奏:“上年倭寇突犯浙东,未遭挫衄。今岁勾煽丑类,连艘内讧,以浙省防御渐密,乃泊守宝山,进窥苏、湖等郡。窃惟留都根本重地,海洋密迩。镇江京口,乃江淮咽喉,瓜埠、仪真又漕运门户。今贼势披猖,防制疏略,万一黠寇匪茹,横掠而西,将致根本震动,运道艰阻,为害非浅。矧今西北疲于边烽,而疮痍未苏,中原困于饥馑,而萑苻不靖。其财赋供亿,所仰给者,唯东南数郡已尔,复被寇燹,若此真可寒心。臣考嘉靖八年、十九等年,皆因海寇窃发,添设总兵官驻扎镇江,事平面罢。今请暂设此官,俾整饬上下江洋,总制淮海并辖苏、松诸郡,庶事权归一,缓急有赖。”南京广西道御史汪克用亦以为言。兵部复:“总兵官如议添设,令驻扎金山卫节制将领,镇守沿海地方,调募江南北徐、邳等处官、民兵,以充战守。其操江都御史敕内,未载海防,并当增易。”上命:“暂设副总兵一员,提督海防。应用兵粮,巡抚并操江官协议以闻。操江都御史敕书不必更换。余如所议。”已,乃命分守福、兴、漳、泉参将汤克宽充海防副总兵,提督金山等处。

  

  六月壬午,谪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都御史连于外任,坐地方灾盗,匿不以闻故也。乙酉,改赈济淮、徐刑部左侍郎吴鹏为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凤阳。壬辰,巡抚应天都御史彭黯、巡按御史陶承学等言:“寇势日炽,非江南脆弱之兵,承平纨袴之将所可办者。请得以便宜调山东、福建等处劲兵,及敕巡视浙江都御史王忬督发兵船,犄角攻剿。”疏下,兵部复:“山东陆兵不娴水斗、福建海沧月港亦在戒严,岂能分兵外援。宜令黯等就近调处州坑兵一二千名,仍随宜募所属滨海郡县义勇、乡夫,分布防御。并请命王忬互相应援,其应用兵船、粮饷、器械、火药,许征发在所支用。”署南京兵部事、尚书孙应奎亦言:“倭夷劫掠,渐近留都。沿江津隘,已议调官军防守。应用甲仗、粮刍,乞命南京户、工二部给发。”上俱允之。

  

  七月戊申,巡抚应天都御史彭黯以倭寇出境,浮海东遁来闻。寇自闰三月中登岸,至六月中始旋,留内地凡三月。若太仓、嘉定诸州县,金山诸卫所皆被焚掠,上海县、昌国卫、南汇、吴淞江、乍浦、螓屿诸所皆为攻陷,崇明、华亭、青浦等县乡镇,焚荡略尽。向来所称江南繁盛安乐之区,骚然多故矣。甲子,史褒善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八月丁丑,起服阕户部尚书张经为南京户部尚书。

  

  九月癸丑,总理粮储、巡抚应天都御史彭黯以江南连年倭寇,兵饷不给。乞暂留布匹、船料、事例、折粮民壮、弓兵银以济军饷。又言:“太仓、上海、嘉定被患特甚,宜破格优恤抚属。兑军粮米,每于年终征完俟兑,而运船多至次年三四月始至水次。时海潮风汛,事变可虞,乞敕漕运都御史将减存未运现在粮船,先拨于上海、嘉定、昆山、常熟,江阴、丹徒诸处,于年终兑载。”章下户部,言:“布匹、船料、事例、折粮银,皆内府太仓急需,非所敢议。惟去年巡按御史徐洛籍报,苏、松、常、镇四府实在银二十八万两有奇,可备军饷。其优恤太仓、嘉定、上海,及漕运兑载事宜,请如黯议。”报可。甲子,以灾饥,诏免淮、扬二府所属州、县及各卫,所税粮有差。仍敕有司出赎金贩济。增设分守直隶通、泰等处参将一员。辛未,倭贼百余,由华亭县漴缺登岸,流劫戚水泾、金山卫等处。自六月中,倭大举东遁,江南稍宁。惟崇明南沙泊失风寇几三百人,舟坏不能去。总兵汤克宽、佥事任环列兵守之,月久未克。至是寇警又作,远近震恐。

  

  十月癸未,南京修理皇城兴工。戊子,漴缺倭移舟泊宝山。总兵汤克宽引舟师追击之,及于高家嘴,毁其舟,斩首七十三级,生擒十四人。壬辰,海倭三百余人,突犯上海县,太仓州等处,复入常熟县福山港。知县王铁率民兵御之,寇乃引去。丁酉,改南京户部尚书张经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十一月癸卯,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周延为南京吏部尚书。乙巳,前犯常熟倭,复由上海七灶洪登岸,流劫三林庄、南汇所、吴淞江所及嘉定县地方,至十九日始去。戊申,改南京工部尚书孙应奎为南京户部尚书。丙辰,升总理粮储、巡抚应天、兵部左侍郎彭黯为南京工部尚书。辛酉,升江西右布政使方任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巡抚应天。

  

  十二月庚辰,改刑部右侍郎郑晓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甲申,应天巡抚都御史彭黯、巡按御史孙慎以苏、松、常、镇四府近遭倭患,居民流徙,请蠲太仓州京库银三万六千二百两有奇,嘉定县京库银八千四百两有奇,上海县京库银五万八千九百两有奇。其余四府所属州县积逋二十七年至三十一年钱粮,皆停征。又言南方卫所沿边者戍,腹里者运,制也。自迩年以松江所运船二十只改派金山卫及青、南二所代运,边腹互失其职,宜复旧制。章下户部议:“京库银不敢议免,其积逋钱粮,自光禄寺物料并三十一年以前布疋外,皆可缓征。运船旧制宜改复,如黯等言。”报可。丙申,升江西左布政使陈洙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巡抚应天。辛丑,南京兵科给事中贺泾条奏拱卫留都七事:“一、议事权。凡地方有警,南京兵部会推知兵大臣一员,在江南则居新江口等处,在江北则居滁、和、浦口等处,居中调度,相机剿捕;二、简官军。各营军士,宜汰其老弱,补以精壮,仍选谋勇者为把总。无事常行训练,有警征调防剿,所司以时阅视。许动支地租营房银犒赏;三、浚城潦。通济等十三门,兵马通衢,有为民居妨碍者,折毁。神策等三门濠河,有填淤者,浚治;四、肃门禁。守门军士,原给器械,宜专官查验、整理;五,诘奸细。京城内外及徐、滁、和地方,宜编立保甲,严行稽察;六、处操船。水军战船,宜仿沙船改造,其艨冲、楼船当量存之;七、重应援。池河新营所辖飞熊三卫,敕巡视官听兵部节制。江北有警,亦听凤阳抚、按官调遣。”上从其议。巡按直隶御史孙慎勘报:“倭夷杀掠吴淞、嘉定诸处,论巡抚彭黯、参政翁大立、六合知县董邦政、副总兵汤克宽,指挥刘重光不能防御,乞正其罪。阵亡镇抚胡贤、重伤指挥黎鹏举并宜优恤。”得旨:“倭奴侵扰,诸臣督守无策,黯停俸四月,大立二月,邦政等姑宥之。克宽停俸,戴罪杀敌立功。余从所议。”

  

  三十三年正月辛未,应天巡抚都御史彭黯以寇患孔棘,请令苏、松、常、镇四府得纳承差如各省例,并榷阊门商税,留三十一年以前应解本色布银,以充军费。从之。

  

  二月庚辰,海寇由上海黄浦逸出攻松江府。官兵追战,败绩。县丞刘东阳死之。丙戌,兵部复:“原任巡抚应天、都御史彭黯奏去年九月倭贼流劫华亭、南沙、上海、吴淞江等处,诸守臣功罪状。初寇入,副总兵汤克宽、兵备佥事任环、松江府同知郁文奎等迎战,皆不利。后克宽追寇于宝山,破之。环等各严兵自守,虽无斩获功,境内以全,罪亦可原者。”上是之。命赦还文奎等罪,各策励兵供职,克宽功罪俟复勘议处。

  

  三月辛丑朔,升工部左侍郎陶尚德为南京刑部尚书。甲辰,改南京兵部右侍郎屠大山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以南直隶太仓州、上海、华亭二县被兵,准改征兑运米折色有差。庚戌,免苏、松二府三十三年应派料价,充海防军饷。乙丑,苏、松倭寇掠民船入海,趋江北岸,薄通、泰等城,焚掠各盐场,余众有漂入青、徐界者。

  

  四月壬午,扬州卫千户洪岱、文昌龄、泰州所千户王烈督兵援通州,至西门外三里桥遇贼战,俱死之。乙酉,倭寇袭破崇明县,知县唐一岑死之。甲午,增设盐城县洋麻港口、海州东西二所把总官各一员。

  

  五月辛丑,以灾伤,诏以淮安府属州、县改兑粮八千六百石,俱准折征。戊申,初,通州三里河之役,贼兵仅百余人,盐徒及胁从者千余人,时参将解明道拥重兵居城中;扬州府同知朱裒、仪真守备张寿松军城外。凤阳巡抚郑晓议发兵往援,檄原任都指挥月轮将之,轮辞以非朝命不至。晓仍更檄两淮运判马伦、原任仪真守备陈津,往会千户洪岱等合战。城内外兵无一策应者,岱等孤军败。岱与千户文昌龄、王烈皆死。至是,晓上疏言状,因请治明道等畏怯、轮推避之罪。得旨:“洪岱、王烈、文昌龄俱赠指挥同知,子孙升袭。褫明道与寿松等职,各戴罪立功。轮令巡按御史逮至京问。”己酉,兵部复:“巡按御史孙慎言,浙江、江北诸郡,寇患方殷,苏、松二、三月间,所在告急,皆经略失人,军令不严所致。乞敕巡抚屠大山,收召忠勇之士,申明误军之罚,仍榜谕沿海居民,有能奋勇杀贼者,如军功升赏,所得寇器,悉以与之。计擒贼首者,许奏升指挥、佥事,世袭。一切军费,悉从便宜区处。督粮参政翁大立,无事令往来苏、松、常、镇,催给粮饷。有事专往松江,以便调度。”诏以其议属大山举行,仍趋令赴任,不许迟缓。庚戌,调原任湖广按察司副使张景贤,整饬淮、扬兵备,专理海防。时倭寇未靖,总督漕运侍郎郑晓及直隶巡按御史李逢时共疏,请添设兵备一员,专住泰州,以防通、泰、海州海贼出入之路。吏部复,从其请,因调景贤为之,仍列衔于湖广。辛亥,诏发南京户部银二万两,为苏、松备寇兵费。庚申,江北倭寇攻如皋县,不克。辛酉,增设把总官一员,于泰兴县周家桥防守。从操江都御史史褒善请之。

  

  六月壬申,诏复设管河郎中一员于江南,既而罢之。初,漕运侍郎郑晓奏,粮船过淮衍期,皆坐镇江以南内河淤阻之故,乞特遣一部臣督帅有司,疏通河道。章下工部议,以为便。从之。吏部因言:“江南旧有水利郎中一员,兼管镇江运道。后因权轻不便钤辖,乃以其事专责之巡抚。今复设部官,他日又将以为不便矣。”上曰:“管河郎中,既有前旨裁革,罢勿遣。其经理运道事宜,仍责成巡抚如故。”壬午,升应天府府丞李珊为本府府尹。戊子,升户科都给事中凌汝志为应天府府丞。丁酉,添设扬州府同知一员,专驻瓜州,督捕江海盗贼。从漕运都御史郑晓奏也。

  

  七月丙午,苏州倭寇流劫至嘉善县,转趋松江出海。参将俞大猷,击败之于吴淞所,擒七人,斩首二十三级。乙丑,以兵荒,量免淮安府、卫及通州、如皋、海门屯粮,并改折海门、山阳、盐城、赣榆、沭阳兑米有差。

  

  八月己巳朔,上命总督漕运、侍郎郑晓督修如皋、海门、泰兴、海州、盐城等处城池塞堡,添设掘港把总官一员备盗。癸未,倭寇薄嘉定县城,参将李逢时、许国遇于新泾桥,败之。擒斩八十余人。庚寅,起听勘原任昌平州右佥都御史周珫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丁酉,增造南京新江口兵船二百艘。先是,新江口额设船四百艘,以操江都御史潘玺奏减其半。至是,魏国公徐鹏举以海寇骚扰,请改沙船,增复旧额。从之。

  

  九月乙亥,诏停苏、松、常、镇四府租一年,以被倭故也。己酉,南京兵部尚书张经以倭寇充斥,议留折兑运粮,借用两淮盐银、苏府浒墅钞关船料、后湖赃罚十万两,充兵饷。户部复:“太仓等州县漕粮改折扣留,已为破格,若并折色而尽留之,漕规废坏,何所纪极。宜止以太仓州三十二年秋粮折兑银三万五千有奇、华亭县二万六千有奇,共抵作原议听留苏、松、常、镇四府三十三年兑运秋粮并派剩银两之数,存留充饷。后湖抵赎,以其半与之。”报可。乙卯,倭寇七十余人犯海门县,焚舟登岸。淮扬兵备副使张景贤,亟引御之,战于吕四场,尽歼其众。

  

  十月壬申,命锦衣卫械系原任应天巡抚屠大山、参将许国、李逢时、副总兵解明道至京讯治。先是,采淘港之役,坐两将不相能,各兵趋利不止,故垂成而败。时明道督水兵泊海口,坐视不救,大山方称疾不视事。至是,御史张师价以败事闻,请治大山、逢时、国、明道各失事罪。于是大山逮至,黜为民,明道等论斩。乙亥,免是岁南京决囚。辛巳,兵科给事中李用敬论劾总督、南京兵部尚书张经纵贼误国。上命改经为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专一总督军务,克期平贼,不许怠误。以南京吏部尚书周延代经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壬辰,倭寇三千余人由金山突至西海口,登岸分掠。

  

  十一月甲寅,倭寇犯松江、青村所等处。

  

  十二月甲戌,命调永顺宣慰司彭明辅、保靖宣慰司彭荩臣各帅所部土兵三千人,前赴苏、松剿贼。先是,总督张经议调广西狼兵及湖广民兵,尚未至。而苏、松自十月后,新寇继至者又万余人,经至是告急。因复以调兵请,许之。乙亥,以苏州被寇,暂令浒墅钞关收折色一年。丁亥,升江西左布政使汪宗元为应天府府尹。甲午,以淮安府灾荒,准改折预征本色马匹三分之一。

  

  三十四年正月丁酉,命南京中军都督府佥书万表挂印充总兵,提督漕运,镇守淮安。庚戌,南京应天府死囚吴恭伯等十五人越狱,夺城门走。诏锦衣卫逮府尹李珊来京讯治,革守备魏国公徐鹏举任。已,鹏举上符敕请罪,乃命奉祀孝陵,于南京中府带俸。珊械至法司,以案证在南京,请下巡按御史查劾。久之,御史为之开释,请仍在籍听用。从之。丙辰,工部尚书吴鹏奏:“迩者,黄河冲决飞云桥,于是昭阳湖水柜淤为平阜,今与运河无涉。柜外余田四百九十余顷,召民佃种,人授田五十亩,每亩征银三分,以备河道之用,日后或于河渠有济,仍退还官。其马场、南旺、安山等三湖水柜,不在此例。”报可。甲子,巡抚应天都御史周珫奏:“苏、松二府,连被兵荒,乞将三十三年税粮尽数蠲免,华亭、上海及嘉定、崇明四县仍发银赈济。”户部复:“该府本年民粮存留者,依拟蠲除。起运者,除派内府、王府粮米及议改折外,俱暂停征,再将华亭、上海、嘉定三县各扣京库米四万石。崇明原无起运,令于别库计处银一万两,给散贫民。”报可。乙丑,升原任兵部左侍郎张时彻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二月己卯,改南京礼部尚书王崇庆为南京吏部尚书。丙戌,遣工部右侍郎赵文华祭告海神并察视江南贼情。初,文华条陈御寇便宜,首请遣大臣祭东海。至是,礼部复如其言。上以问大学士严嵩,嵩言:“南贼扰据苏、松二载,设官调兵,未见实效。屡次奏报,或多失实。宜依部复遣大臣往祭,宣布朝廷德意,即令察视贼情,以区处长策,具实奏闻。其所差官,或即用文华亦可。”上乃命文华往。辛卯,修理南京城垣。壬辰,以淮、徐灾伤重大,诏折征漕粮十分之三,每石征银六钱。

  

  三月甲寅,苏、松兵备任环督参将解明道等,以舟师与寇战于南沙野茅洪,败之,斩首一百八级。

  

  四月辛未,工部侍郎赵文华至松江祭海神。是时倭据川沙洼、柘林为巢,经冬涉春,新寇复日有至者,地方甚恐。及闻狼兵至,人心稍安。总兵俞大猷遣游击白泫等将狼兵数队,往来哨贼,乘隙邀击。舍把田銮等稍有斩获,文华因谓狼兵果可用,厚犒之,激使进剿,至漕泾,遇寇数百人与战不胜,头目钟富、黄维等十四人俱死,兵众失亡甚众。于是贼知狼兵不足畏,复肆掠如故矣。乙亥,倭犯江北淮、扬等处,前后由通州之余东场、海门之东夹港地方登岸,流劫狼山、利河等镇,吕四、余西等场。丙子,江北倭突入通州南门,烧民屋二十余间而去。己卯,升吏部左侍郎葛守礼为南京礼部尚书。甲申,柘林巢贼分众三千余,过金山卫。总兵俞大猷督游击白泫及田州瓦氏兵遮击之。贼鼓众来冲,官兵大溃,死亡无算,贼遂奔犯浙江。乙酉,江北倭犯淮安盐城县。戊子,三丈浦倭贼分众掠常熟、江阴村镇,兵备任环督保靖土兵千余及知县王铁、指挥孔焘分统官、民兵三千攻其巢,破之。斩首百五十余级,烧贼船二十七只,余贼奔江阴。辛卯,川沙洼倭驾舟出海,官兵纵火焚其巢。风荡贼舟一,至戚家墩。游击白泫、刘恩至获之。斩首三十七级。是日,江阴贼亦出江东遁。

  

  五月甲午朔,升刑部左侍郎陈儒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风阳。戊戌,原屯川沙洼倭贼突犯关港、周浦、车浦等处,夺舟过浦,分掠泗泾、北簳山。佥事董邦政、游击周藩引兵追击,遇贼于唐行,我兵惊溃。藩被创死,军士死伤者几三百人。贼遂屯驻古塘桥,流劫昆山县石浦等镇。甲辰,倭寇五十余人,自山东日照县流劫安东卫,至淮安赣榆县。是日,吕四场有倭舟突犯,沿劫东团等处,该场副使李政,督率耆灶,奋锐攻之,斩首四十五级,尽歼其众。乙巳,寇舟三十余艘,众约千余人,自海洋突犯苏州青村所,攻城不克,遂纵火自焚其舟,登岸肆劫。是时,新寇复大至,自青村外若南沙、小乌、北浪港诸处悉有贼至,泊岸即焚舟散劫。官兵稍稍逼之,乃合势犯苏州陆泾坝及娄门。南京都督周于德引兵来援,一战而败,镇抚孙宪臣被杀。贼遂中分其众为二:一由齐门北马头而北,转掠浒墅关、长洲五都等;一由胥门、木渎而南,转掠吴县横塘等镇,延蔓常熟、江阴、无锡之境。出入太湖,莫能御者。己酉,诏锦衣卫遣官校逮总督南直隶、浙、福军务、右都御史张经及参将汤克宽,械系来京问。以侍郎赵文华劾其畏葸失机,玩寇殃民故也。倭自去岁据松江柘林、川沙洼二处为巢,纵横肆掠,周围数百里间,焚屠殆遍,水、陆兵无敢近者。本年三月初,广西田州土官妇瓦氏,及东兰、南丹、那地、归顺等州狼兵六千余名,承经调至。狼兵轻慓嗜利,闻寇富有财货,亟欲取之。居民亦苦寇暴,朝夕冀幸一战。文华既至嘉兴,屡促经亟檄狼兵剿贼。经曰:“贼狡且众,今檄召四方兵,独狼兵先至耳。此兵勇进而易溃,万一失利,即骇远近观听。姑俟保靖、永顺土兵至,合力夹攻,庶保万全。”文华再三言,经终守便宜不听。文华乃疏言:“经养寇糜财,屡失进兵机宜,惑于参将克宽谬言,欲俟寇饱载出洋,以水兵掠余贼报功塞责耳。宜亟治,以纾东南大祸。”疏至,上以问大学士严嵩。嵩对具如文华言,且谓苏、松人怨经,不可复留。宜与克宽俱逮京鞫讯,以惩欺怠。经、克宽遂并得罪。寻升巡抚应天右佥都御史周珫为兵部右侍郎,仍兼原职,代经总督。赣榆倭流劫海州、沭阳、桃源等处,至清河阻雨。徐、邳官兵分道蹙之,歼于马头镇民家,斩首四十一级。此贼自日照登岸,不及五十人,流害两省,杀戮千余人,至是始灭。甲寅,柘林倭贼纵火自焚其巢,驾舟二百余艘,出海东遁。乙卯,苏松兵备任环督总兵俞大猷等官兵,及永顺官舍彭翼南等土兵、苏州府、县乡兵进攻陆泾坝。败之,斩首二百七十有奇,焚贼舟三十余艘,余贼奔溃。丁巳,升浙江按察使曹邦辅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巡抚应天。倭寇常熟县,知县王鈇率兵乘城御之。贼屡攻不克,移舟泊三里桥。鈇及乡宦、参政钱泮率耆民家丁追贼,及于上沧港,为贼所掩击,俱死。其民丁仅有脱者。辛酉,侍郎赵文华复疏陈倭患出没之形,并劾巡抚周珫、总兵白泫、佥事董邦政等纵寇丧师,使零贼奔溃,余孽复张。因言:“巡按御史胡宗宪,才智异常,安危可寄,宜亟付以大任。”兵部复上其议。上责珫统重兵不能擒斩逸贼,致蹶将损师,本当逮治。第时方用人,姑停珫俸,褫泫及邦政职,充为事官,戴罪杀贼,如更怠纵,罪无赦。宗宪俟论功之日,不次超擢。文华仍奉命督师,参奏偾事者,勿畏避。

  

  六月丙寅,改南京工部尚书杨行中为南京吏部尚书。甲戌,三丈浦倭贼驾舟出海,总兵俞大猷引舟师遮洋击之,斩首一百三十有奇,冲沉贼舟七艘,贼遁泊海洋三板沙。庚辰,三板沙倭贼抢民船出洋,参政任环、总兵俞大猷引舟师追击于马迹山,擒倭首滩舍卖及从贼五十七人,斩首九十三级。是日,倭舟有被海风飘回者,舟坏,余贼五十人,屯嘉定县民家。参政任环以耆兵攻之,不克,伤亡几三百人。乃投火民宅爇之,贼尽死。乙酉,蔡泾闸倭至夏港镇。副使王崇古督水、陆兵夹击之,贼遂出港泊浅沙,分舟南犯,至靖江陈公港登岸。我兵急击之,斩首四十有奇,余贼走入民家,我军焚而歼之。

  

  七月戊申,革金山备倭都司,改设参将一员于苏、松,暂设参将一员于常、镇。壬子,南京兵部尚书张时彻等奏:“应天等府地广,巡抚一人,控制为难。乞添设兵备或巡抚以便责成。”部议:添设兵备副使一员,于句容、溧阳、广德,往来驻扎,选调建阳、宣州,新安三卫官军并所属民兵,相兼操练,听督抚官调遣。”疏入。得旨:“迩者,每遇贼警,所司不思设谋战守,辄议增官,随以无补罢之,殊为纷扰。且苏、松、浙江添官未为不多,选用匪人,何能有济。所议姑允行,事宁具奏裁革。”癸丑,江南金泾、许浦、白茆港诸倭俱载舟出海,总兵俞大猷督各水兵把总刘堂、火雷、余昂等引舟师追及于茶山,纵火焚其五舟,余贼走马迹山、三板沙。复以兵追击之,坏其三舟,凡斩贼首六十七级,生擒四十二人。是时,江阴蔡港倭亦引舟出洋,我兵分击于马迹、马图、宝山等处,共擒斩九十余贼。值飓风大作,贼舟多溺,官兵船坏损者亦众。次日柘林寇亦载舟出洋,为官兵冲击及海风簸荡,沉没二十余舟,余贼复回泊海港,登岸劫掠。丙辰,南京兵部尚书张时彻等言:“倭夷侵迫畿辅,而京军远戍京口,非计。乞掣回防守。”从之。

  

  八月癸亥朔,倭自南京至秣陵关。应天推官罗节卿、指挥徐承宗率兵千人守关,望风奔溃。贼遂过关至溧水县杨林桥,典史林文景率兵迎遏,不能御。署县丞赵珠臣弃城走,贼遂由小北门入城,宴饮民家,信宿乃去。辛未,柘林贼载舟出海,佥事董邦政、总兵俞大猷各督所部水兵分哨击之,斩首七十有奇,获船九艘。邦政复以嘉定兵击贼于宝山,斩首九十八级。甲戌,溧水倭流劫溧阳,趋宜兴,至亭,闻官兵自太湖出,取道官路桥、黄土,越武进县境,抵无锡惠山寺,一昼夜奔一百八十余里。官兵追及,急击之。贼疲走望亭,次日至浒墅关。都御史曹邦辅督各官兵围之。乙亥,柘林开洋贼,遭风坏三舟,余贼三百有奇,自蔡庙港登岸,流至华亭县陶宅镇据之。壬辰,督察军情、侍郎赵文华陈海防五事:“一、复更番出洋之制。国初海防之设极善,今乃列船港次,犹之弃门户而守堂室,浸失初意。宜分乍浦之船以守海上阳山;苏、松之船以守马迹;定海之船以守大衢。三山品峙、哨守相联。更以副总兵屯泊陈、钱诸岛,以扼三路之冲,使贼不得越;二、总兵既屯海上,须藉舟师。今所造福船未办,所调广船未集,请以宁、绍、台、温、苏、松捕鱼船,及下捌山捕福仓等船,约束分布,相兼战守;三、浙直地势相连,互为唇齿,宜设正、副总兵官二员,分驻金山、临山会要之地,共守陈、钱;而以参将分守马迹等三山,各督汛地,则势成犄角;四、沿海一带,军伍不充。请籍现募乡兵万人,岁给半粮,免其他役,给闲田屯种,仿古寓兵于农之意;五、拒寇海中功与战胜内地者异,宜厚其升赏。斩贼一颗,为首者升二级,为从者给赏。总兵等官,能使贼船不能登岸者,以保障论功。若无首级而止获贼船者,亦以大小论级。”兵部复:“其议俱可行,但乡兵万众,人给半粮,当议所出。恐江南赋已繁重,未免纷扰,事宜寝。”上从部议。苏、松巡抚曹邦辅檄佥事董邦政、把总娄宇以沙兵击浒墅关倭寇,歼之。初,贼自宜兴奔苏州,会柘林贼为风飘旋者三百余,进据陶宅港。邦辅虑二贼合,且为大患,乃亲督副使王崇古,会集各部兵,扼其东路,四面蹙之。贼逃至五龙桥,复至梅湾山,我兵随地与竞,颇有斩获。太仓卫指挥张大纲被杀,兵卒伤亡亦众。时邦政、宇督沙兵守陶宅。邦辅计陶宅贼据险且众,未可进兵。乃召邦政、宇以沙兵助剿,一战斩首十九级,贼始惧,奔吴舍,欲潜走太湖。官兵觉之,追及于杨林桥,尽殪其众。此贼自绍兴高埠奔窜,不过六七十人,流劫杭、严、徽、宁、太平,至犯留都,经行数千里,杀戮及战伤无虑四五千人。凡杀一御史、一县丞、二指挥、二把总,入二县,历八十余日始灭。

  

  九月乙未,命南京右府佥书署都督佥事方恩,挂印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督察军务,侍郎赵文华,大集浙、直兵,来攻倭于陶宅。贼分众迎敌,我兵大败。浙江领兵指挥邵昇、姚泓,直隶领兵千户刘勋俱死。是时,文华以苏寇之捷己不得与为恨,现调兵四集,谓陶宅寇乃柘林余孽,可取。浙江巡抚胡宗宪因大言寇不足平,以悦其意。遂悉简浙兵精锐得四千人,文华、宗宪亲将之,营于松江之砖桥。因约应天巡抚曹邦辅以直隶兵会剿,定期浙兵分三道直兵分四道,东西并进。贼悉锐冲浙江诸营,皆溃。官兵挤沉于水及自蹂践死者甚众,损失军士凡一千余人。直兵亦陷贼伏中,死者二百余人,由是贼势益炽。庚子,诏留巡按苏、常、镇御史周如斗再历一年,从其士民请也。乙巳,升刑部左侍郎张鏊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以水灾免淮安、扬州二府及徐州各卫、所秋粮有差。甲寅,命掌南京前府事诚意伯刘世延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十月癸亥,陶宅倭见官兵四集,夜走周浦屯永定寺中,官兵追围之。是时柘林开洋贼舟九只,复回登岸,巢于川沙洼。丙子,巡抚应天都御史曹邦辅以剿灭苏州浒墅关倭寇闻。且言:“连年寇患,其来必纠连大众,多者数千,少亦不下数百。其登岸劫掠,近则百里,至远不过千里。未有以五六十余之贼,深入内地,转战数千里,直瞰都门,无所顾忌,若此贼者。且所过屠戮,极其惨烈,使不即殄灭,得以遁归,彼已习知内地虚实,将来招引丑类为祸,殆未可量。所据佥事董邦政闻命疾趋,躬履行阵,横犯鲸鲵之众,不旬日而芟刈之,真可谓奇功也,请亟加褒录。”总督渐直、侍郎杨宜亦报捷如邦辅言,复参邦政虽有斩馘功,然实故违节制,当罪。督察侍郎赵文华又言:“柘林余贼,复巢陶宅,臣同浙江巡抚胡宗宪督兵四千,来松江会剿。而应天巡抚曹邦辅、佥事董邦政不协力进兵,顾乃避难趋易,侥幸功捷,乞加惩究。”疏俱下兵部。部复:“文华所谓趋易,盖指苏州之寇而言;所谓避难,盖指陶宅之寇而言。窃计二寇多寡虽殊,比量声势,不宜分难易论。若使合而为一,以流劫者之慓悍,济屯聚者之蕃众,未免益复滋蔓难图。乃今苏州之寇剿灭无遗,陶宅之寇自然势孤气沮,驱除为易。今第宜令董邦政戴罪自效,务将陶宅之寇亟行殄绝。俟事平之后,总较功罪,然后赏罚可得施也。”诏下邦政于总督都御史逮问。丁丑,应天巡抚曹邦辅,亲督水陆兵分五哨攻寇于周浦城。贼迎敌,四哨俱奔溃,溺水死者数百人。独中哨以邦辅在焉,且阻水得不溃。壬年,巡按直隶御史周如斗言:“方今苏、松流突之寇已殄,屯聚之寇,其势已孤。诸军宜乘胜并力灭此余烬不宜迁延养寇,使巢成谷登,新寇代至,复致曩者柘林之患。且近日直隶斩获,悉本地乡兵之功,其狼、苗二兵,自浙江衄败后,一无足用。苗兵前犹有王江泾、娄门之捷,若狼兵则徒扰地方,无纤毫战守力。至于川兵,虽未见可用与否,第万里趋调,东西异宜,恐亦未足恃也。近起用原任总兵何卿、沈希仪,以其知兵,令督率川、广调至之卒,展力取效。顾皆昏睡眊衰愞,一筹莫展。近日功捷,二人者,绝无所与,将焉用之?请罢遣二臣,并停征兵之令,申饬督抚诸臣,督励乡勇,亟除残寇。”上曰:“地方残寇未靖,令督抚等官,速计剿绝。卿及希仪,令革职回卫闲住。”辛卯,以兵荒,免华亭、上海、江阴、常熟四县存留税粮,仍于起运数内量行改折。

  

  十一月辛丑,有倭二千余人,自海洋驾舟四十余艘,先后入川沙洼,与旧贼合势登岸,沿浦东一带,焚劫四团、八灶等处。甲寅,吏部给事中孙浚言:“近见督察侍郎赵文华,请罢应天府巡抚曹邦辅,参称约夹攻而后期。及考疏内所列邦辅督副总兵俞大猷进剿在九月十一日,浙兵次日方进,则后期之罪,不在直隶。矧今苏、松民士谓邦辅实心任事,称不容口。其前流劫留都之寇,又为邦辅所灭,功能了然。遽请斥罢,文华之意,殆不可晓。时东南用兵,寇势方炽,臣诚恐有妨大计,窃请事权归一,则责成专而无彼此牵制之患。昔汉祖任韩信专阃外,虽智如张良,不使干与,所以能成大功。方今江南之事,餐察司检稽,而战守大机当决之总督、巡抚兼提督,行伍专职当责之总兵。督抚统大纲,而城池仓库,奉行策应,当付之有司。不然,权分势轧,人皆掣肘,无以自尽其长。乞敕该部申明事权:督率不严,方略不慎,罪坐总督;钱粮不敷,调遣无法!罪坐巡抚;军令委靡,战阵退缩,罪坐总兵;策应不前,四境残破,罪坐郡县;检察无实,功罪不明,或昧机专断,强人从已,以致挠败,罪坐督察。”上从其言。

  

  闰十一月癸亥,南京兵部尚书张鏊复:“兵部尚书杨博所议防守留都四事:一、南京城广而门多,不无兵分力寡,宜暂塞钟阜、清江二门,以便关防;一、附近之水军既属操江,屯军随屯耕战,安庆当长江上流,镇江逼苏、松寇患,俱难再调。惟滁州、宣州、建阳、安庆四卫之军,宜属溧阳兵备整饬,俟警征发。孝陵、锦衣等卫,神机等营军余,俱宜简练,以备战守;一、进鲜船只,坐拨余丁过多,宜量为裁省,以充营伍;一、南京西南滨临大江,足称天险,东南百里内外,宜设险置戍,远为控遏。陵寝近地,虽未易兴工,至如秣陵、淳化、江宁三镇原设巡司,弓兵单弱,宜增堡戍。”疏下兵部,言其复议悉妥。其暂塞二门,恐于神京风水妨碍,移文更审处之。癸酉,川兵游击曹克新击倭于嘉定之高桥,斩首二十八级。鏖战自辰及未,酉阳兵先溃,诸军遂败。越二日,克新复督蜀中土、汉兵,分三哨追剿,左哨天全土兵及筠连弩手,奋锐冲贼,迎斩七十余级。右哨酉阳、邑梅等兵复溃,我军遂乱。为贼所乘,杀大渡河千户李灿、成都卫百户郑彦昇,川兵伤亡及溺死十四,诸军夺气。是时,调至客兵太多,督抚率无长略,不能以恩威驾驭,诸兵遂恣睢暴肆,不复奉约束。川兵初与山东兵斗,参将尚允绍几被杀。至于出战,皆自为进退。酉阳兵既败,即大噪夺舟径归。至苏州,赵文华犒慰谕留之,不敢诘也。

  

  十二月癸巳,诏名南京新设二营为振武营。用兵部初议,选南京各卫余丁补正军三千,以都督段堂领之,使防守京城。又选孝陵卫余丁共三千人,以丰润伯曹松领之,使拱护陵寝。乙巳,督察浙、直军务侍郎赵文华,疏乞还京师。文华初奉命至浙,适广西田州等狼兵调至,其土官妇瓦氏等知寇有厚蓄,锐意请战。文华惑之,亟趋总督张经进兵。不得,则上书痛诋之。及湖兵至,经进战王江泾,大捷,竟以文华前谗被逮。代之者为周珫、杨宜,皆庸驽无远略。由是各兵漫涣,贼势益炽。文华激奖瓦氏亟战,亡其卒十七八,无尺寸功,文华乃大沮。及苏州殄灭流寇,文华欲攘功后期,计陶宅遭飓余寇,可取以自饰。乃大集浙、直水陆兵四面攻之,大败兵将伤亡甚众。复趋浙、直再进兵,皆不克。副使刘焘、巡抚曹邦辅仅以身免。文华始知贼未易图,即有归志。及十一月,川兵破周浦贼,俞大猷复有海洋之捷。文华遽言:“水陆成功,江南清宴,臣违阙日久,请归供本职。”是时,海洋回倭泊浦东,川抄旧巢及嘉定高桥皆有寇据。而新倭来者日众,浙东西破军杀将,羽书沓至。文华乃以寇息闻,其欺诞若此。

  

  三十五年正月壬午,松江新场倭袭败官军于二桥,参将尚允绍等死之,亡其卒四百余人。丁亥,诏留南直隶去年起运粮草派乘米折银及浒墅钞关额课银给军饷。从应天抚臣请也。

  

  二月壬辰,以直隶华亭、上海、嘉定县兵荒,停征税粮有差。乙巳,命操江都御史史褒善量调九江、安庆官军防守京口、圌山等处,添设把总指挥一员领之。初,上从部议,以南京营兵不宜出戍,悉令掣还。及是江南北俱被寇,自京口以西至南京各关隘戍守,尽仰外兵,不敢发京营一卒。于是应天、常、镇守臣,各称不便。兵部乃复为请,于近京龙潭、观音港、秣陵、淳化四处量发营兵与在城民兵戌之。其京口去京远者,听操江都御史以便宜调别卫军协守,固有是命。乙卯,升顺天府府丞叶镗为应天府尹。

  

  三月乙亥,升兵部左侍郎翁溥为南京刑部尚书。丙戌,倭船四十余艘至乍浦登岸,流劫松江、嘉兴等处。

  

  四月己丑,改礼部尚书王用宾为南京吏部尚书。巡按浙江御史赵孔昭奏:“两浙、苏、松连岁被倭,赴任官往往以道远限宽,得耽延规避。请革水程,使之无所藉口。”部复:“江南水路艰险,难以概革。今宜计其所受地,在二千里内可以刻期至者,革之,在外者仍与水程如故。”报可。戊戌,升山东左布政使孙应奎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辛丑,南直隶续至倭寇三千余人,犯镇江、瓜州、仪真等处。癸卯,以直隶镇海、太仓、金山、松江、青村、南汇诸卫、所被寇,改征屯粮折色一年。甲辰,江北倭寇流劫至圌山、山北等港。无为州同知齐恩率舟师迎战,败之。斩首百余级。恩长子尚文、次子嵩、叔仲实、弟宝荣、侄慎寅、友良、大卿、孙童俱在行。嵩年十八,骁勇善射,独前追贼至安港,恩等从之。会伏发,贼四面合围,恩等及其家丁钱凤等二十一人力战,皆死之,独嵩、慎寅得脱。贼乘胜遂至金山,杀镇江千户沈宗玉、王世臣于江中。庚戌,倭犯直隶西庵、沈庄、清水洼等处,总兵官俞大猷、苏松海防佥事董邦政帅兵击之,斩首三百五十余级,贼遁陶山。

  

  五月壬戌,南京兵部尚书张鏊、巡抚凤阳都御史陈儒各奏:“海寇突入淮、扬,焚运船民舍,渐逼南都,乞速调客兵应援。”兵部议复,从之。癸亥,升浦口守御指挥使孙世勋为署都指挥佥事,提督南京金川等门官军。以南京兵部称,倭寇密迩,各门守卫军弱故也。丙戌,降海防佥事董邦政为苏州府同知,仍戴罪剿贼。坐督战退缩,为御史周如斗所劾也。未几,总督胡宗宪以四月中清水洼等处捷闻,称邦政及总兵俞大猷功。邦政得免戴罪,仍送吏部拟升四品职级,大猷复祖职。时,邦政闻左迁报,已移病先归。部疏未及上,如斗复论其怨望托病之罪,乞加重处。得旨:“东南多事之际,若迁谪官概因托病议罢,反遂其私。令亟催赴任,如再迟延,以法治之。”

  

  六月甲午,升兼巡抚山西、江西右参政高捷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丙申,苏松寇自黄浦及七丫港遁出海,总兵俞大猷督水兵追战。大败之,斩首三百余级。辛亥,以南直隶被倭,命量留今年兑军漕粮,苏州、松江二府各五万石,常州三万石,镇江二万石,充军饷。

  

  七月戊午,巡抚应天都御史张景贤奏,四月中福山港水兵叛降倭寇,引入内地劫掠。因劾把总指挥姜旦贪残激变等罪。诏巡按御史逮旦至京问。

  

  八月壬辰,以四月倭寇掠瓜州,烧漕粮三万四千余石,夺总兵官署都督佥事方恩俸三月,下把总指挥、千百户等官于御史问。辛亥,官军进剿海寇徐海等于梁庄,大破,平之。初,海既缚献陈东等,退屯梁庄听抚,时索船索赏,进退未决,其众无所得食,稍稍出营掳掠。至是,官军四面俱集,保靖、容美兵自金山至,永顺兵自乍浦至,赵文华遂欲乘势剿海。执海众劫掠为词,使人责问之。海知有变,乃阻深堑自守,为迎战备。信好既绝,我师遂薄贼营,会大风纵火,诸军鼓噪从之。海等穷迫,皆同户投火中相枕籍死。于是浙、直倭寇悉平。

  

  九月戊午,以直隶通州、泰州、江都、泰兴、海门、如皋六州、县被倭,免存留税粮有差。乙丑,以直隶应天等府水灾,苏、松、常、镇四府被倭,各量免秋粮及折征卫所屯粮有差。

  

  十二且癸卯,尚书赵文华条陈防海事宜四事:“一,弛海禁。谓滨海细民,本籍采捕为生。后缘海禁过严,以致资生无策,相煽从盗。宜令督抚等官,止禁通番大船,其余各听海道官编成排甲,稽验出入,照旧采捕;一、一事权。谓江海之防,祖宗设官分职,各有定守。迩缘倭患猖獗,随宜更设,以致事权不一,南北扞格,彼此推调。操江都御史出外驻扎,而听劾于巡江御史,既失居重驭轻之势;金山副总兵即旧之备倭总督,乃无会哨江北之权。钱粮仰给巡抚,兵船无所分属,卒然有警,难以调度。请以江海之防,分为三节:自南京至仪真为上节,责之操江衙门而会哨于仪真;自仪真至狼、福二山为中节,责之常、镇、仪、扬参将、把总,会哨于狼、福,而巡江御史驻扎镇江,参辖之,自狼、福至金山卫、江海相界为下节,责之苏、松参将、把总,而金山副总兵常川会哨,巡江御史兼辖之。其兵船、钱粮,各以所属巡抚料理,庶统属分明,临事可得实用;一、足兵饷。谓水陆客兵,缺行粮数月,乞留漕粮三十二万七千石,分贮要地,充十万客兵七八月之用,仍查催未完军饷粮银处补;一、举遗材。谓地方多故,负才遗佚之士,有扼腕思奋者,如原任翰林院编修唐顺之、右中允秦鸣夏暨参政胡松、翁大立、周相,副使李文进等,俱宜录用,以济时艰。”疏入,下所司复议,俱从之。癸丑,提督操江、都御史高捷奏:“狼、福二山,乃海寇出没之处,请增募水兵万人,福仓沙船三百艘,分发参将等官操练。”兵部复议,从之。

  

  三十六年正月辛酉,升南京锦衣卫佥书、署都指挥佥事黄印为署都督佥事,挂印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

  

  三月壬辰,兵部复:“南直隶督抚等官胡宗宪等奏,直隶沿海之地,水兵把总则有吴淞江、刘家河、福山港、镇江、圌山五总,然各守汛地,不相联络。宜添设游兵一部,拨给福船五十艘,令把总官一员统之,以为声援,仍听副总兵调度。”报可。乙未,总督漕运兼巡抚都御史蔡克廉请筑宝应县城,以防倭患。工部议复,从之。

  

  二月甲寅朔,升总督陕西三边右都御史贾应春为南京户部尚书,户部右侍郎吴嘉会为本部左侍郎,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赵忻总理粮储,巡抚应天。庚申,升总督湖广、川、贵右都御史冯岳为南京荆部尚书;南京户部右侍郎王诰为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辛巳,提督操江都御史高捷疏陈江防事宜:“一、补额军。原额操江官军一万七千余名,今缺少大半。宜行南京锦衣等卫、所照数补够,毋得营改别差,避重投轻;一、择将领。新江口操江把总、哨总、卫总等官,旧规俱守备衙门推委,官之贤否岂能尽知。宜令操江会同选补;一、重责成。江海水面,原无限隔,虽经分屯把守,逐节会哨,若使拘汛地不相应援,亦难防贼。宜将兵分正奇,南北内外,互相援剿,有功失事,各视主客通论;一、悬异赏。倭寇新来之船中无所有,及其满载而后尾击,其地方已受害甚矣。请以迎击来船之赏,列之遮击去船之上,去船止论首功,来船兼论船只。”兵部议复,报允。癸未,升吏部右侍郎孙升为南京礼部尚书。

  

  四月甲午,寇犯江北。先一舟自如皋县掘港登岸焚劫,贼凡七十余人,官兵合势急击,歼之于白蒲镇。庚子,江北倭寇大至,自海洋二洲、掘港、吕四场等处登岸,凡二千余人,流劫海门县。壬寅,倭至通州,攻城不克,遂分二路西行,犯如皋、泰兴。是日复有倭舟七艘,自金沙登岸。

  

  五月癸丑,泰州倭转掠扬州及徐州,官兵御之皆溃。贼遂薄新水关,矢及城中。庚申,高邮倭入宝应县,信宿而去,突犯淮安府,掠船四十余艘。旋复入宝应县,烧毁官民厅舍。己巳,以扬州倭患,听留两淮余盐银三万两,仍提编明年均徭助用。壬申,宝应倭掘北土坝,泄河水入,乃驾舟溯东乡,由盐城至庙湾入海。居数日,开洋东遁。丙子,泗州倭分众犯清河,攻入县治,纵火焚劫而去,遂侵淮安府。庚辰,巡按直隶御史尚维持奏留松江府漕米五万石,以备兵饷。从之。辛巳,寇入安东县,进屯县治,纵火劫掠。

  

  六月乙酉,淮、扬兵备副使于德昌督水陆兵击寇于安东县,参将刘显率苗兵直前冲贼,亲斩其渠首,贼众披靡,诸军鼓噪继进。贼走争舟,水陆兵夹击之,斩首百余级,贼多焚溺死者。余众乃驾舟奔遁,退泊云梯关。寻自刀门港遁。南京科道等官刘尧诲等言:“倭寇掠攻扬州、高邮,势且侵及天长、六合,去留都不数舍。夫淮、扬为运道要冲,则当为国家血脉之虑;留都系陵寝所在,则当为国家根本之图。惟陛下速敕诸臣,刻期剿灭,仍当重究参将黑孟阳等,以严失事之罚。”上以为然,命南京兵部抚、操官及督、抚诸臣,亟调兵驱剿,不得怠缓。仍拟黑孟阳死罪。革把总韩德桢、守备王表职,俱令立功白赎。辛丑,有折桅寇舟一艘,飘泊海州东陬山,居数日,夺舟而去。

  

  八月乙未,浙直总督胡宗宪,淮扬巡按马斯臧各以江北倭患平定来闻。诏兵部侍郎江东统兵还京。东奏留参将徐珏所领保定兵驻扬州,防冬汛;游击丘升、夏时所领山西、河南兵各遣归该镇。上许之。

  

  九月甲寅,祀故大学士顾鼎臣于其乡。鼎臣,苏州昆山人。昆初无城,鼎臣始议建之。比岁海寇入寇东南,诸郡邑无城者悉遭屠戮,而昆山独以城保,多所全济。乡人追思之,请立祠邑里,以示崇报。守臣以闻,报可。又改南京工部尚书马坤为南京户部尚书。甲子,升总理河道左都御史王学益为南京工部尚书。以倭患,诏通、泰、高邮三州,宝应,如皋、泰兴、安东、山阳、江都、清河、盱眙八县,是年本折马匹尽行蠲免。其海州、邳州、仪真、兴化,盐城、宿迁、桃源、沭阳、赣榆、睢宁诸州、县本色马匹尽征其值,并原折马价减银二两。从抚臣王诰请也。丙子,以水灾免直隶徐、萧二州县税粮。以倭患免宝应,清河、安东、盱眙四县税粮,各如例。仍命振恤伤重之家。丁丑,以盗越南京城,劫上元县狱,罢抚宁侯朱岳、守备太监郭城任,回京闲住;夺兵部尚书张鏊俸三月,下知县刘以真等南京法司问。

  

  十二月辛卯,升刑部右侍郎潘恩为南京工部尚书。

  

  三十七年二月己卯朔,命南京前府佥书、署都督佥事许信提督操江。

  

  三月丙子,更定两淮掣盐之法。运司一遇各边中完工本盐商赍到勘合,不分正余盐引,即听各商自向小灶买捆出场,依期循单赴掣。仍量减盐引价,淮南每引上纳五钱,淮北三钱五分一厘二毫五丝。其掣盐之时,每单淮南六万六千引,外加三万四千引为一单;淮北三万四千引,外加一万六千引为一单。定以半年之内,淮南掣四单,淮北二单,不许过期停壅。从御史张九功奏也。

  

  四月戊寅,诏留苏州府本色正兑粮二万石,松江一万五千石,充本处兵饷。辛卯,升广西布政司左布政使熊洛为应天府府尹。

  

  五月丁巳,巡按直隶御史张九功奏:“徐、扬、淮、海之间,倭夷骚扰,地方残破,兼以赋繁役重,民皆相率转徙,就食他所。非得贤守令,不能安辑。宜于进士中择有才干者,慎简以充,仍责之久任,非六年以上,毋迁。”浙江御史钟沂亦言:“今守令为民害,弊在催科,而催科之弊有二:有当入租时不即征收,至积逋累年而后峻法以取盈者;有假征输之名,分外诛求,至为吏胥所苦,其费反浮于正数者。由前言之,则玩愒宜惩;由后言之,则克科宜禁。二法虽若相反,其以救弊安民则一也。”诏悉从之。

  

  六月已卯,时,南京上元县有越狱之变。南京刑部尚书冯岳言:“近来五城两县系狱数多,皆因各衙门滥受民词,不送法司谳决,故淹禁日久,至于生变。请尽录系囚,随轻重决遣之,而严有司侵官乱法之禁。”报可。丙申,以苏、松、应天府谷价太轻,诏于原议改折兑米数中,每石暂减银一钱,不为例。从抚臣赵忻奏也。

  

  闰七月丁丑,以寇患免松、苏、常、镇四府正官入觐。

  

  九月丙申,升云南左布政使鲍道明为应天府府尹。

  

  十月丙寅,改定仪真守备汛地,以新港至瓜、仪、六合隶之;江防以天长南及江都、高邮隶之。陆防仍听狼山副总兵节制。先是,嘉靖十九年分江南北备寇汛地,江南专属金山都司,江北尽属仪真守备。既而以地方多故,复于东海、大河口、周家桥设把总,掘港改守备,盐城增参将,各有汛地。已而,仪真守备犹遥制之,体统不便。于是,巡抚都御史李遂以为言,乃有是命。

  

  十一月壬午,诏锦衣卫差官校械系应天巡抚都御史赵忻、松江府同知刘敏政、吴县知县曹一麟至京讯鞫。先是,忻行部至松江,会金山军乱,鼓噪露刃,直抵松江城下,久之方解。时崇明戍军亦以索饷不获,缚海防同知周鲁、署印判官薛仕,囚之教场数日。给事中苏景和闻知,乃上疏劾忻淫酗贪墨,恡赏激变状。因言敏政、一麟皆其所厚吏,三人相与济恶殃民,不可一日居位。疏入,上怒。乃命逮忻等问之。已逮至,下法司问,言忻等皆以催征过刻,行事乖方,致招物议,未有贪纵实迹。乃命降忻、敏政各二级,忻调外任,一麟罢为民。癸未,升江西右布政使陈锭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丙申,以水灾蠲直隶淮、扬二府各属州、县税粮有差。

  

  十二月丙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赵孔昭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丁未,法司上是岁天下恤刑官谳矜疑重囚之数,南直隶江南六十三人,江北八十八人,命减死戍边。

  

  三十八年正月壬午,巡按直隶御史尚维持言:“吴淞、柘林、川沙、阳舍、孟河五处均为苏、松、常、镇四府要害。吴淞旧有守御所,而四城未设专官,乞各铸给千户所印,及注选仓大使一员,以司粮饷。其苏松参将,宜驻金山,督守柘林、青村、南汇、川沙诸处;常镇参将宜驻阳舍,督守圌山、孟河二地。而浙直总兵,专驻吴淞,居中调遣便。”兵部复议:“各将改驻,当如所奏。其四城设守御所必须改调官员,抽补军士,坐派月粮,计划允当,方可议行。若但从戍守之宜,则官可从便而委,军可随数而调,粮可随地而处。有警则责其防御,无事仍听其番休。印不必给,而人亦相安。请下抚按官议之。”报可。乙未,升湖广左布政使傅镇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使,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二月辛亥,总督南京粮储、户部右侍郎黄懋官奏:“仓粮不足支放,乞照旧征本色。”报允。乙卯,升吏科都给事中徐纲为应天府府丞。

  

  三月戊子,命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西宁侯宋天训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庚子,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蔡云程为南京刑部尚书。辛丑,倭犯江南崇明县,泊舟三沙地方,登岸烧劫。

  

  四月壬寅朔,倭船数百艘,转掠江北扬州、海门等处。丙午,江北倭趋通州,总兵邓城遣兵御之,败绩。指挥张谷死之。倭进据白蒲镇。丁巳,先是,江北海道副使刘景韶,以游击丘陞等兵击原驻白蒲倭。一战于丁堰,再战于如皋东,三战于海安,皆捷,共斩首百余级。至是,贼大聚其众,谋西犯扬州。景韶复督陞等兵击之,斩首八十级,焚死一百九十七人,贼奔入潘家庄。景韶督诸兵尽锐攻之,复斩首一百二十八级。初自南沙登岸,犯通州之倭,至是剿绝。庚申,庙湾倭合众来攻,淮安巡抚李遂亲督参将曹克新等御之,大战于姚家荡,自寅至申,贼大败,斩首四百七十八级。贼遁入姚庄,我兵纵火焚庄,贼死者二百七十余。余贼奔陈庄,我兵复追斩七十四级。贼以残众退保庙湾。丙寅,海道副使刘景韶,督兵击倭于印庄,斩首四十五级,贼西走。次日复战于新洲,斩首七十八级。贼奔新河口,遁入民家。我兵以火攻之,复斩首二百十六级,贼悉焚死,无一人得脱者。是时,江北流劫之倭悉歼,惟庙湾大伙据险固守不出,我水陆兵环其四面攻之。丁卯,巡抚凤阳都御史李遂言:“倭寇前结艘扬帆,直入杨树港,登岸焚劫。次日径犯狼山,泊芦潭港,遂过通州、海门,至白蒲,焚烧庐舍,劫掠民财。副总兵邓城,募造兵船、战具,无不完备,足堪防剿,乃骄玩迟疑,致贼猖獗。乞正其罪。”得旨:“城怯懦纵寇,法当逮治。姑革其职级,充为事官,领兵杀贼,事宁奏处。李遂严督将士,戮力剿平,毋得怠视。”已,巡按直隶御史、江北李廷龙等复言:“邓城玩寇殃民,及参将朱仁、指挥丁为谷等俱属有罪。”上命按臣械城并仁、为谷,俱至京鞫治。

  

  五月壬申,江北兵攻寇于庙湾,斩首四十余级,我兵死伤亦多。贼复敛众固守。巡抚李遂以数战兵疲,宜围困之,贼日久无食,且水陆断其行道,可收全胜。通政唐顺之以为玩寇,乃自擐甲持矛,麾兵以进。屡挑战,贼终不出。遂督兵入险,贼奋锐东西冲,官兵死伤甚众。顺之自知失计,以为贼未可卒破,乃驾言经略三沙倭南去。甲戌,总督漕运都御史傅颐等言:“淮、扬之间倭寇方炽,盐场运道,俱当防护。高邮重地,未设戍兵,适总督胡宗宪所募山东兵二千五百人由淮赴浙,乞暂留为备,俟寇息遣之。”报可。丁亥,革高郎州河泊所。裁革淮安府清河、睢宁、赣榆三县儒学训导一员;海州永济、通济二仓副使各一员;扬州府高邮州管马判官一员;宝应县主簿一员。己丑,崇明县三引沙倭贼合踵至,官军出海邀击,斩首一百余级。总督、侍郎胡宗宪等以捷闻。甲午,庙湾倭被围日久,我兵水陆迭攻,百计挑战,贼不出。副使刘景韶乃督卒填壕,斩夷树木,严兵逼垒而阵,贼终不出。后令水兵载苇焚其舟,贼争救舟,我兵乃撤其所营西街墙屋,贼撮营东街,致死敌御,杀伤甚众,其垒益固。于是景韶约二十四日水、陆进击。是日,夜大雨,寇乃潜遁入舟。官兵进据其巢,追奔至虾子港,颇有斩获。余寇无几,不复能战,乘风开洋而去,于是江北倭尽平。

  

  七月庚午朔,升户部左侍郎蔡克廉为南京户部尚书。丙戌,原屯三沙倭贼突犯江北,由梅门县七星港登岸。丙申,江北七星港倭流劫过金沙、西亭,将犯扬州。海道副使刘景韶督参将丘陞等兵并力御之,战于邓家庄,斩首六十九级。贼败走仲家园,官兵纵火急攻,斩首二百八十余级,贼宵遁。

  

  八月己未,江北倭自邓家庄败后,沿海觅舟不得,我兵自后急击,及于小海团、刘家桥、白驹沙等处,各有获斩。贼劳馁困顿,会雨,乃奔入刘家庄就食,我兵四面围之。值总督胡宗宪遣江南副总兵刘显以铳卒千余来援,江北将士谓功在垂成,虑为显所攘,啧啧有言。都御史李遂恐士众不和,乃檄江北诸军尽属之显。军政既一,遂克期进兵。显率所部先登,各营选锋继进,纵火冲击,自辰至酉,贼巢始破。共斩首二百一十四级。贼奔白驹场,我兵追击,又败之于七灶及茅花墩,共斩首四百余级,贼众尽殄。

  

  九月乙亥,以灾伤免南京锦衣及直隶扬州等卫所屯粮各有差。兵部复:“巡抚凤阳都御史李遂奏剿平倭寇诸臣功次,言:本年江北寇前后四起,一白杨树港、撇港、卢潭港登岸;一自周灶港登岸,俱并为一伙,约三千余人,在庙湾杀伤死亡过半,所余不足三百,乘雨逃遁;一自廖角嘴山港登岸,约三四百人,至曹家堡、潘家庄剿杀尽绝,一自青墩港登岸,约六百余人,至新河口,亦剿杀尽绝。以四月初一日闻警,至五月二十三日荡平,仅止五旬。”上深嘉诸臣功。

  

  十月甲辰,以旱灾免直隶苏、松等府税粮及折改运粮有差,仍行有司赈济。

  

  十一月丙子,巡按直隶御史陈志言:“江北顿值兵荒,请将三十九年分备用马匹再改折一年,以苏民困。”上特允之,后不为例。丁丑,苏州自海寇兴,招集武勇,诸市井恶少,咸奋腕称雄杰。群聚数十人,号为打行、扎火囤,诓诈剽劫,武断坊厢。是年,吴会岁侵,各郡邑时有攘窃。应天巡抚翁大立既莅任,则严禁缉之,访扎火囤诸恶少名,檄府县捕治,督责甚急。及十月大立携孥来苏州驻扎,诸恶益惧,则相与歃血,以白巾抹首,各持长刀、巨斧,夜攻吴县、长洲及苏州卫狱,劫囚自随,鼓噪攻都察院,劈门入之。大立率其妻子逾墙遁去,诸恶乃纵火焚衙廨。大立所奉敕谕、符验及令字牌,一时俱毁。诸恶复引众欲劫府治,知府王道行督兵勇却之。将曙,诸恶乃冲葑门,斩关而出,逃入太湖中。官司遣兵四散搜捕,获首从周二等二十余人。事闻,上命大立戴罪严督,克期殄灭,以靖地方。知府王道行等、知县柳东伯等住俸,勒限获赃。指挥朱文正等付按臣逮问。

  

  十二月戊申,改巡抚保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喻时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庚申,添设金山卫游击将军二员。从巡抚应天都御史翁大立请也。

  

  三十九年正月丙子,浙直视师、右通政唐顺之升任淮、扬巡抚。辛卯,盗百余人夜入扬州府泰兴县,劫库杀人。守臣以闻。得旨:“停知县梁栋等俸,及把总吕圻各戴罪捕贼。”初,江南御寇,水兵多游手少年,乌合应募之众。及事宁散还,穷无所归,流落江湖间,遂相聚为盗云。

  

  二月壬寅,以江北倭寇未宁,添设水兵把总一员于狼山。丁巳,南京振武营兵乱,杀督储侍郎黄懋官。旧例南京各营官军月米,有妻者一石,无妻者减十之四,春秋二仲月,每石予折色银五钱。及马坤为南京户部尚书,奏减折色银为四钱,诸军始怨。懋官性刻削,每月各卫送支册,必诘其逃亡多寡。又奏停补役军丁妻粮,诸军益不堪。是时,坤已召入为户部,代之者尚书蔡克廉,病不事事。比岁大侵,米石至银八钱,军中争求复折色原额,不见理。每月常以初旬给各军粮,是月已再旬,懋官犹未支给。是日,振武营军操期。振武营者,南京兵部尚书张鏊以海警创设者也。初议选各营精锐,不足乃益以四方趫健,然京卒怯脆,中选者不及十一二,其所团集大抵皆恶少游手无赖者。晨集将赴操,遂鼓噪,围懋官第。懋官闻变,急逾墙出,因仆地不能起,诸军竞前扑杀之。悬其尸于市,痛加诋辱,仍大呼,胁兵部尚书张鏊求赏。鏊错愕不能应。会诚意伯刘世延趋至。谕曰:“尔辈但求赏,易耳!能从我,惟尔所欲。”众稍定。翌日,九卿科道大会于内守备厅。兵部侍郎李遂扬言曰:“昨黄侍郎之变,遂亲见其自越墙死,各军特不当残辱之。当据此闻奏,不得称叛。”因麾乱军退。众求赏,遂叱曰:“今日之事,若求复妻粮、月粮原额,即可得。求赏不可。朝廷在上,尔辈何为者?”乃令人各给银一两,以补减折粮饷,始散。

  

  三月壬申,先是,二月间,扬州守备卢相部卒二百余人,因分粮不均作乱。斩关出,格伤巡捕百户冯承恩。至仪真,夺守备汪恩所领福船,将入海,巡抚都御史唐顺之闻变,乃揭榜抚谕其众。而自督兵驻瓜州,遣相、恩分途追及之于黄天港。斩首恶三十一人,余党置不治。顺之具疏以闻,因请为相、恩议赎。巡按御史陈志奏:“相前以三河失事被逮,今二罪并发,不宜轻处;恩失守战船,功不补过,亦当并论。”得旨:“夺恩俸三月,下相于御史问。”乙亥,南京守备太监何绶、魏国公徐鹏举、临淮侯李廷竹、兵部尚书张鏊、侍郎李遂以振武营兵变闻。事下兵部,请分别首从行法,并议守备官统御失宜之罪。上曰:“营卒聚众围逼部臣,必有不得已之情。南京户科其详核总督官克减状以闻,绶、鹏举、庭竹、鏊俱责在守备,不能统戢土卒,姑令戴罪协同李遂抚安军民,仍许便宜行事。各营军士,素受朝廷豢养厚恩,乃敢不畏法度,擅杀大臣,本当重处。姑念激变所致,令所司捕治其为首者,余党勿问。”于是南京科道官刘行素、赵时齐等各上疏言:“诸军激变,始于马坤之议减折银,成于黄懋官之查革妻粮,而尚书蔡克廉病不任事,员外郎方攸跻、主事安谦给放失期,及守备何绶、总督程规、徐珏等俱属有罪。”诏先罢克廉,余下吏,兵二部详议。已而议上,悉如行素等言。惟徐珏逐捕他盗有功,程规新任当末减。得旨:令坤致仕,褫攸跻、谦职为民,珏留用,规停俸戴罪视事,绶等令自陈。把总、指挥张鹏等而下二十九人降级、逮治有差。己卯,户部左侍郎刘采为南京户部尚书、总理河道;王廷为南京户部右侍郎、总督粮储。壬午,南京太仆寺卿林应亮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

  

  四月丁酉,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方廉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己亥,改户部尚书江东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壬寅,论南京叛军罪,首恶周山等三人论斩系狱,发滕彪等二十二人戍边卫。初,侍郎李遂,既以计散遣各军,已而,闻军中籍籍,有言朝廷将尽诛各营兵,阴相约欲叛入海。遂患之,与尚书张鏊议曰:诸叛卒虽从宜抚处,而首恶未诛,非法也。不闻元魏禁军攻统军张彝之事乎?且众尚汹汹,必俟奏报处分,万一机泄奈何?乃托病闭阁卧,给各军安家小票各一纸,以安众心。密召坐营官华恩、把总张勋等入卧内受计。令刺访首恶,得山等二十五人,各以三月十六日掩捕下狱。因驰奏请处分。兵部议:“叛军戕杀大臣,逼胁府、部,当即时斩首枭示。”上复命三法司会科道官详议,改比谋杀制命使臣律,俱斩,秋后处决。上曰:“帘远本因堂高,必无自远之理。土卒辱及大臣,法斩;死时君立新帝者,必法外凌迟。黄懋官心存欺谤,计使人为全尸而死,失刑甚矣。今所获亦未可尽知果皆为首者,可再议闻。”乃止坐首恶三人,余各以矜疑调发,未获悉贳之。按振武之变,虽由待郎黄懋官克削所激,然诸军本乌合恶少,非有尺籍伍符,一旦于都城之中,肆行无忌,戕杀大臣,乃竟置而不问,国法荡然矣!于是四方效尤,士卒戕主帅,部民殴制使者,纷纷数起,朝廷患其徒众,类从姑息焉。丁巳,复设都御史一员,提督南京粮储,改督漕右副都御史章焕为之。初,营军之乱,侍郎黄懋官以南粮不充,节缩太过,至于生变。及是,给事中郭斗因言:“糗储缺乏,弊由提督侍郎不兼宪职,无举劾之权。故所在有司,皆玩视不理,积逋巨万。宜如旧例,专设宪臣董之。”且言南北二运,均为国计所关,而人情每重北轻南,法不划一。请略仿京漕之例,施之南京。凡各处应派南粮者,岁遣户部司属一员,令其一体奉敕监兑。给事中马出图亦言:“南粮自尚书方钝议改折后,军无现粮,怨始起,乞尽复本色便。”诏俱从之。

  

  五月庚午,兵部复:“巡抚应天都御史翁大立条陈,沿江、沿海将官职掌,专备海寇,而民间盗贼,则置不问,此泰兴劫库之变所由作也。宜令诸路参将、把总,悉兼理捕盗,规避者罪之。”诏从之。丁丑,添设整饬应天、太平、宁国、徽州、池州、广德六府、州兵备副使,列衔浙江按察司,仍兼布政司参议,兼督苏、松等府粮储。从南京兵部议也。丁亥,添设柘林、川沙各把总一员;改吴淞江游兵把总为南洋游兵都司,驻竹箱沙;圌山游兵把总为北洋游兵都司,驻营前沙。俱于浙江都司列衔支俸。

  

  八月丁巳,升吏部右侍郎李玑为南京礼部尚书。壬戌,裁革苏州府领兵同知一员,新堰闸闸官一员,长洲、吴县各税课局大使一员。

  

  九月甲子,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王钫为南京工部尚书。戊辰,升南京光禄寺卿吕光询为应天府府尹。

  

  十月戊戌,以灾免淮、扬等府税,并改折漕粮八万石。

  

  四十年二月甲寅,升南京礼部右侍郎康太和为南京工部尚书。己卯,南京户部尚书刘采奏:“自本年为始,将应天、苏州、松江苎布、丝绢暂解本色,待有余积,再议改折。”从之。

  

  五月丙戌,以南京池河新营兵变,诏罢南京兵部尚书江东,回籍听用。池河营设在江北,其兵系南京飞熊、英武,广武三卫军余,共三千人。每岁春秋分番操守。计在营凡四月,月给粮三斗。后以军装什物、往来僦赁之费不给,复人给帮丁一名,助银六钱,相沿二十余年矣!时英武卫千户吴钦谓帮丁非制,请于南京兵部革之。军怒,遂缚钦于营台,群殴之。东闻,亟遣兵抚谕各军,许帮丁如故,钦始得释。寻捕其首事者九人,置于理。南京科道官杨铨、刘行素等以闻,因劾东治兵无纪,举措乖张,昏庸谬妄,宜罢。章下兵部复:“东宜别用,把总余忠等六人宜革任,首恶送南京法司讯治,并追逮其遗漏者。仍行内外守备,申明法纪,帮丁既有旧例,不必议革。”上俱从之。戊子,升兵部左侍郎李遂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闰五月壬辰,升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喻时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丁未,山西左布政使万虞恺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兵科左给事中张益等言:“南京振武营、池河营,连年军变,狂悖效尤,渐不可长。督责之任,全在参赞,非重其权不可。今陛下擢用李遂,正人心改观之始。请下部议,更给以敕,凡事体有当增改者,一一载入,令其以便于展布。”部复:“南京五府佥书都督,既分辖诸营,自今当悉听遂节制。应天、淮扬抚臣事有关涉者,悉与咨议。副、参、游、守、兵备等官,悉听委用。诸所未备,咸得便宜行事,另请敕谕给之。”报可。己酉初,应天巡抚翁大立极言江南养马之害。请革应天、镇江等府种马,征价输官。革裁其所属州、县养马官,可省供亿冗滥之费。事下御史会议。至是御史言:“江南种马系祖宗成宪,不可革。宜申明孳生旧例,责之州县正官,稽其蕃耗。仍行南京太仆寺查照科驹分数开报兵部,转行吏部课殿最黜陟之。解俵本折,则本府通判总部各州、县轮差佐贰或首领官一员,其江南北州、县马不满千者,罢其冗员。”兵部议复,从之。戊午,调原任巡抚山西、右副都御史孟淮为应天府府尹。

  

  六月戊子,升工部右侍郎黄光异为南京户部尚书。

  

  七月癸巳,巡抚应天都御史方廉言:“今日江南之患,在于官多势分,兵多食冗。请裁革直隶青村、南汇二所把总,以柘林把总兼辖青村,川沙洼把总兼辖南汇。”又言:“兵将相识易于责成,请改京口圌山把总郭成为吴淞陆路把总,统领原部苗兵,仍充浙直副总兵,中军官。”诏从之。己亥,以江南水患饥荒,诏留苏、松、常、镇四府两年开纳事例银,并浒墅、北新关船料银备赈。癸卯,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卢勋为南京刑部尚书。辛亥,巡抚应天都御史方廉奏:“苏、松、常、镇四郡,水利甲于天下,宜备查应修之处,分别工程难易,以次兴工。河夫银两编征追捕如故。苏、松二府,额设水利通判各一员,后因兵兴事繁,二府各置海防同知,苏州又有练兵同知及防御福山通判,而归所设水利者裁减矣!今海氛稍清,其练兵、防御诸员可省,须复水利旧额,以任疏浚。松江则以海防同知兼摄其事。仍敕兵备宪臣,往来督课之。”吏部议复,允行。

  

  九月辛丑,苏、松、常、镇四府大水,平地水深数尺,累月不退。抚臣以闻,因请破例蠲恤。上从部议,命停征是岁秋粮,仍改折起运改兑米有差。其四府事例罚赎银,俱留充赈。甲辰,以水灾,免南京锦衣卫并扬州等卫屯田子粒有差。己酉,升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万虞恺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丙辰,升南京大理寺丞闾东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十二月丁卯,升大理寺左少卿王士翘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

  

  四十一年二月乙亥,裁革太仓卫知事、宜兴县治农县丞各一员,平洋沙巡检司巡检一员,太仓、吴江、常熟、嘉定、丹阳、扬巷、七宝税课局大使七员。从巡按直隶御史陈瑞奏也。

  

  四月丁丑,免金山卫及青村、南汇二所官军运粮所遣运船八艘,攻派苏州、太仓、镇海、镇江四卫军领之。从漕运都御史喻时奏也。戊寅,裁革直隶淮安府清河县主簿一员,量复本县存留钱粮三年。以凤阳抚臣言其地小民困,逃亡数多故也。

  

  五月己酉,以淮、扬二府灾伤,停征漕粮改折银有差。辛亥,升大理寺右寺丞周如斗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

  

  十月乙卯,裁革常镇兵备副使及松江府添注海防同知二员,以海寇渐宁故也。其常、镇兵防诸务,令苏松兵备兼领之。癸亥,以直隶淮、扬二府所属州、县、卫、所水灾,蠲免秋粮有差。乙丑,升户部左侍郎鲍道明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一月壬寅,以直隶扬州等府所属州、县、卫、所灾伤,减免税粮及所征屯粮有差。

  

  十二月壬子,改南京刑部右侍郎王廷为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甲寅,以水灾,免淮、扬所属泰、徐等州县马价有差。

  

  四十二年正月乙巳,以灾伤,诏折征泰州,兴化、赣榆、沭阳、安东、盐城、清河,宿迁、通州、徐州、高邮、如皋、海门、宝应、萧、沛等州、县改兑米有差。

  

  四月癸亥,升工科都给事中罗嘉宾为应天府府丞。乙亥,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尹台为南京礼部尚书。

  

  五月戊子,升太仆寺卿唐宽为应天府府尹。

  

  八月丙辰,初,南京兵科给事中范宗吴言:“故事,操江都御史职在江防,应天,凤阳二巡抚军门职在海防,各有汛地。后因倭患,遂以镇江而下通、常、狼、福等处,原属一巡抚者,亦隶之操江。以故二巡抚得以诿其责于他人。而操江都御史又以原非本属兵,难遥制,亦泛然以缓图视之,非委重责成之初意也。自今宜定汛地,以圌之三江会口为界,其上属之操江,其下属之南北二巡抚。万一留都有急,则二巡抚与操江仍并力应援,不得自分彼此。庶责任有归,而事体亦易于联络。”章上。上命南京兵部会官杂议以闻。至是议定,兵部复请行之。诏可。今后不系操江所辖地方一切事务,都御史不得复有所与。

  

  九月己丑,巡抚应天周如斗言:“江南自有倭患以来,应天、苏、松等处加派兵饷银四十三万五千九百余两。今地方已宁,乞减三分之一,少苏民困。”户部复言:“加派兵饷,原以济急,事已宜罢。不但当减征分数而已,请下酌议悉除之。”报可。甲午,以水灾免徐州及丰县马价银二年。甲辰,以大水,蠲免徐、沛、丰、砀四州、县、卫、所田粮如例。仍支广运仓小麦五千石,候冬春之际给赈。

  

  十月癸丑,南京各卫所新增草场租银,先以兵部尚书江东奏准蠲免。至是,尚书李遂代东,谓:“田已开辟;所增租不当尽蠲,请就中择其多获,薄征之。使宽恤之中,不失综核之意。”从之。丙辰,升大理寺右少卿王本固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辛酉,工科给事中张宪臣奏:“苏、松、常等郡,古称泽国,而苏、松又最居下流,塘浦泾溪、陂泽畎浍,支派联络,不可一日使壅。迩年,渐为潮沙填塞。昔所舟楫,今皆褰裳可涉。又其甚则鞠为榛莽之区,夷为通行之径,以致潴泄无方,旱涝为害。中间虽尝修浚,不过具文塞责。是以前年大水,沃野千里,汇为巨浸,至蠲上供钱粮数十余万,所损不细。又苏、松虽设水利佥事,权任甚轻,不足谋事。兹欲兴建大役,为地方水利,乞特敕抚臣提督,选委府、州、县正佐分理相度,先浚支河,使足以达潮水之通流;筑修围岸,使足以御湍流之奔溃。然后举其水之大者,如浚白茅港,以达于江;浚刘河,以达于海。其七浦塘、梅林塘以及河渠潮荡诸水,凡为泥抄壅阏、茭芦沮洳、豪右侵没者,悉加检勘疏导。而又相度水势冲搏之所为板闸,以时启闭,使湖水不致停蓄,海潮得以流通。如人身血脉,去其壅滞,而精神得以流通宣畅,夫然后水旱无恐,而国家财赋有永赖也。其奉敕重臣,必俟工完,方许复命。经委府、州、县官,必待历有劳勚,始准别选。庶事有专责,人各尽力,无所规避。至于工役所需,或奏请赃罚事例银两,或借各府、县无碍官银,或仿宣德年间事例,设济农仓,编导河夫,征派银谷,各贮仓库,以备修治之费。”疏下工部议:“工费烦巨,江南当倭患后,财用殚竭,民力方在休息,骤劳之,未可。宜量浚支河,其大工俟储积赢羡举之。”报可。

  

  四十三年二月癸亥,更定镇守江南,分守江北汛地。以江南属之总兵刘显,专驻吴淞;以江北属之副总兵王应麟,专驻狼山。各更敕书,并铸关防给之。

  

  闰二月己卯,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张舜臣为南京户部尚书。

  

  四月戊子,命前府佥书、署都督佥事方恩允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

  

  五月丁未,户、工二部复:“给事中赵格言,浒墅、扬州、推安等处关、厂各主事及委官干没之弊,乞严禁。”得旨:“榷务累经申饬,给有稽考文簿。所司玩视成风,往往入多报少。委用府佐,徒相比为奸,致亏国课。自今各差主事,有仍前纵肆者,尔部中及在外巡抚御史得通劾之,毋事姑息。”

  

  八月壬申,以水灾免苏、松府属正官入觐。

  

  九月庚子,巡抚凤阳右侍郎王廷、巡按御史朱纲以淮安大饥,奏留本府商税银给军。户都复议:“此系国家正课,但可暂借以纾目前。至于兴利补弊,计安永久,责在有司。今蒿莱之地不耕,流移之民不复,当事者徒闻束手仓皇,垂涎国课,甚无谓也。且营田招抚事宜,诏书具在,容臣等承制申饬之。”上以为然。因切责廷等,令其督率所属,相与实心经理,毋容旷职亏赋,渎扰朝廷。

  

  十月癸酉,以海寇不靖,免淮、扬二府及通州、海门、如皋、宝应等州、县正官入觐。丙申,以淮安府马户逃亡,诏再蠲马赋三年。

  

  十一月壬寅,升浙江左布政使刘望之为应天府府尹。

  

  十二月丁丑,是岁,恤刑官所谳矜疑重囚,南直隶江北五十七人,诏减死戍边。甲申,右给事中杨霆,劾论巡抚应天都御史周如斗科取罚赎及纵弟受属官贿诸不职。下吏部,复言:“如斗昔按苏、松,名称籍甚。今偶罹訾议,非其志节殊也。盖昔当蠲赋之时,而今有督粮之责。安静则颂声易兴,严急则怨交作,所处之势使然耳。况科罚受贿皆风闻,无实证,不当遽议罢斥。”得旨:“令如斗视事如故。”

  

  四十四年正月丙辰,巡按直隶御史温如璋条上备倭方略:“一、修城堡以防要害。苏、松滨海,倭夷出没,宜于川沙、吴淞之间,修复早寨旧城,以防嘉定、上海;刘家河港口更建小堡一所,七浦、白茆等处设水船旱栅,以防太仓诸泾。一、裁武冗以专职守。苏、松参将,宜复驻金山,团练诸军,守苏、松二府。其柘林把总,改驻崇明,统兵防守。金山游击,似为冗员,宜革;一、联修御以固防守。浙、直接境,不得互相推诿。宜将会哨兵船,通令督府,置立哨簿,委官稽查。在狼山、福山者远哨于崇明,而专守三沙一带;在松江、嘉兴者,远探于外洋,而会守独山一带。如江北船不至三沙,浙直兵船不会独山,皆以守备不设论罪。”疏下兵部,复如其议。惟裁武冗一事,仍行抚臣再议以闻。报可。

  

  二月丁丑,巡按直隶御史温如璋条陈议处江南兵食三事:“一、品官优免太滥,诡寄日滋,今不必另定限制,惟仿十段锦册之法行之。其法算该力差、银差之数,总计十甲之田,派为定则。如一甲之田有余,则留以为二甲之用,不足则提二甲补之。剂量适均,轻重合一。乡宦免田,十年之内,止免一年。一年之内,止于本户。其余子户不许一概混滥;一、苏、松比年军兴之际,调兵增饷至四十三万。近岁海警稍息,节经议减,尚岁征银二十九万两有奇,民力不支。宜令抚、按官酌议汰减;一、苏、松、常、镇自嘉靖十六年以后,加派各项钱粮至四十七万八千余两,而工部料银不在此数。乞裁革,以复旧额。”事下户部言:“本部会派钱粮,俱照旧额,未有丝毫加增,独黄蜡、果品之数,加派四府,不过六千九百余两。今如璋所奏,乃至四十七万,不啻百倍,中间必有虚捏诡派等情。宜行抚按逐项查明,并将各处实征钱粮文册,不拘本部、工部及本处抚院所派,通行造册送部,以凭稽考,余如所议。”报可。

  

  三月己酉,减海门县主簿一员、儒学训导一员,高邮州儒学训导一员。

  

  四月丙子,裁革直隶华亭县添设主簿一员,江阴县巡捕县丞一员。庚辰,盗劫镇江府金坛县库及乡官曹大章家,杀伤二十余人。巡按御史温如璋以闻。因参同知卢江并知县陈颐等及兵备副使耿随卿等失事罪。诏停随卿俸一月,卢江等下巡按御史逮治。甲申,倭寇犯通州吕四场等处,官军御之。贼败遁,转掠至江南三沙。副总兵郭成等即舟师迎击之于海中,沉其舟,斩首百十三级。

  

  五月丁酉,升总督仓场、户部左侍郎马森为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丙辰,右佥都御史孙慎为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庚申,升太仆寺卿王鹤为应天府府尹。

  

  六月戊寅,升吏部左侍郎朱衡为南京刑部尚书;原任南京太仆寺少卿洪朝选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七月癸卯,河决沛县等处,运道淤塞百余里。己未,左侍郎、光禄寺卿谢登之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

  

  己未,改南京刑部尚书朱衡为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及漕运事务。

  

  九月乙未,升刑部左侍郎钱邦芑为南京刑部尚书。庚申,始停两淮运司工本盐。国初,两淮盐课岁以七十万五千引为额,开边报中为正盐,后每引益以余盐,纳价运司解部。至嘉靖三十二年,用御史黄国用议,以各场灶户类外煎剩余盐,将运司割没盐银扣留八万二千余两,给灶户充工本,增收盐三十五万引,通前额课共一百五万引,俱作正盐开边。仍每引带余盐如例。户部用以抵各边主兵年例凡十七万六千两有奇,由是盐数顿增三分之一。行之数年,运司积盐日多,累如山阜,引至无所售,边商不复报纳,盐法大滞。于是言事者屡陈不便。户部以国用方诎,藉以抵年例,不能罢也。至是,巡盐御史朱炳如极言其弊,谓工本盐不罢,不惟无益边饷,商灶两困,将并往时正盐常例,一切失之。户部乃请断自明年为始,两淮所增工本盐三十五万引,尽数停罢。其运司扣留割没盐银八万二千余两,仍解部济边。报可。

  

  十月丙子,以水灾免应天府属高淳等县税粮有差。

  

  十一月癸卯,诏改留湖广武昌卫粮三万四千五百七十余石于徐州,给开河夫役。将河道银抵补解京。从总理河道,尚书朱衡请也。

  

  十二月戊子,升吏部左侍郎胡松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四十五年正月甲辰,敕南京兵部尚书节制振武诸营领兵都督以下,仍会同操江及应天、淮扬两巡抚从宜调度兵食,以备寇患。

  

  二月庚辰,南京通政司右参议徐应为应天府丞。甲申,升广东左布政使万士和为应天府府尹。乙酉,巡按直隶御史尹校以徐、沛、萧、砀之间运道淤塞,请暂兔进解,以苏民困。事下部复:“校言良是,但岁时奉先、进御之需,不当概议裁削。臣等窃以为舟船固多烦滥,非尽贡物。今宜移咨南京兵部及该抚按官,每值进贡,查验贡物多寡,参酌船只大小,定拨只数,取足装运,毋容虚滥。仍示南京司礼等监诸内臣,痛革夹带、需索一切扰民宿弊,有仍踵故习者,抚按官参奏之。”报可。戊子,以灾伤免徐州及萧、砀、丰三县马价一年。

  

  三月辛酉,工科给事中何起鸣奉诏至沛县勘河工还,上言:“旧河之难复有五:黄河全徙必杀上流,如新旧庞家屯、赵家圈等处,然以不赀之财而投之于河流已弃之故道,势必不能,一也;自留城至沛,积为巨浸,无所施工,二也;横亘数十余里,褰裳无路,十万之众,何所栖身,三也;挑浚则淖陷,筑岸则无土,且南塞则北奔,四也;夏秋渍潦大降,浚后难保不淤,五也。新河内多旧堤高埠,黄水难浸。开凿之费,视旧河为省,且可远将来溃浃之患。尚书朱衡论其必可开,开成运道必利。而议者见谓难成,亦有三焉。一以夏村迤北十六七里,地高恐难接水。然地势北高南低,大约止深二丈,一照水平加深,夫何患水浅;一以三河口积沙深厚,水势湍急,不无阻塞。然既建坝拦截,或用石包砌,每岁挑浅如例,夫何患沙壅;一以马家桥两岸筑堤五里,微山取土不便。又水口投埽,势必不坚,恐难经久。然此亦在委任得人,培筑高厚,无必不可措力之理。臣又观居民之情,在新河者则称新河可开;在旧河者,则执旧河可复。皆为市廛之私,非为国家运道计也。夫天下之事势穷则变,变则通。沛县河患至此极矣!往时旧河淤塞未深,都御史盛应期开新河,垂成而废,至今惜之。今黄水异常,复漕无日,尚可溺于人情安土而不为通变之谋哉!故臣断以为开新河便,宜如衡言;开新河而不全弃旧河,宜如季驯言。”疏入,下工部会廷臣议,俱合。上意乃决,诏勒限开筑新河,仍不得藉口速成,苟且完事。

  

  四月癸亥,盗劫安东县库,格伤官吏事闻。诏兵部严行各抚按官,申明法令,弭盗安民。失事知县黎黔、守备韩德桢等,各夺俸二月。丙子,升总督三边右都御史郭乾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南京太仆寺卿盛汝谦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戊子,以灾伤,诏免直隶沛县存留秋米并夏税起存料价银八千一百两有奇。

  

  五月己未,起复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凌云翼奏:“苏、松地方,延袤千里,财赋所入,当天下三分之一。由外滨大海,内阻江湖,大河环列于郡县,以吐纳江海之流;支河错综于原野,以分析大河之派。寸土尺地,皆获灌溉,此东南财赋之源也。迩来,淤塞日甚,支河不达于大河,大河不达于江海,旱则一望枯槁,潦则立成巨浸,田亩日荒,逃移日众。请专设督理水利御史一员,令其往来巡察。或于南京巡江、巡仓、屯田三差内并其一,而以一员专督水利,尤为两便。”疏入,工部议复,以巡盐御史兼之。报可。

  

  七月癸巳,升山东右布政使李一瀚为应天府府尹。

  

  十月丙子,以淮、徐饥,命巡盐御史以修河银一万二千两赈之。

  

  闰十月乙卯,升总督漕运右都御史马森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一月壬午,总理河道都御史潘季驯以忧去。吏部言:“治河尚书朱衡,心计精明,足当大任。今河工业已有绪,宜即以河道事使衡兼之,待其迁转之日,仍旧复设河道都御史。”报可。乙酉,命漕运都御史仍旧驻淮安,督徐、邳一带运务。

  

  十二月丁亥朔,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谭大初为应天府府尹。以漕粮愆期,革总兵官方恩等任,下各所司卫、所官于御史问。戊子,改南京礼部尚书毛恺为南京吏部尚书。己亥改南京工部尚书林廷机为南京吏部尚书。

  ●第三十四卷 明隆庆

  

  穆宗隆庆元年正月丙寅,户部复:“南京户科给事中岑用宾奏,其一言南京供用库、酒醋面局并光禄四署所积米谷豆麦,足支数年,宜暂征折色解部。其后以三年为率,征本色二年,折色一年,庶无虚费。其一言锦衣卫乌龙潭等三十六仓,每仓有看仓余丁少者十名,多或二十名,月饩不给。宜仿正统十四年例,每丁月粮三斗,于各仓耗米内支给,以示优恤。”得旨:“折色银两征解户部济边,余如议。”

  

  二月戊申,命南京工部修葺孝陵殿柱。

  

  三月癸酉,直隶巡按御史周弘祖言:“淮安府所属十一州、县水灾重大,种马人户流移未复。请仍以三年为限,将逃户种马折价悉与蠲免,俟其归复,仍旧征解。”兵部请从其议,并行有司加意招复。是之。

  

  四月庚戌,改南京刑部尚书赵大佑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五月乙卯,改南京礼部右侍郎裴宇为南京吏部右侍郎,巡抚应天等处。丙辰,初,南京应天等五卫军人,防守浦子口,其食盐俱赴买于龙江关。已而,江浦县知县李天澜谓:“浦子口隶本县,令买食本县引盐,不得越江,以启私贩。”巡盐御史已主其议。而浦口守御江平及诸军坚执以为不便,相持久之,遂互相攻讦,诸军大噪,击杀部民,天澜仅以身免。至是,南京兵部尚书郭乾言:“二臣本以私忿相斗,法当究治。仍乞酌议盐地以杜争端。”得旨:“买盐地方,仍旧行事。于军民有不便者,自宜奏诉。守御官乃敢纵军暴横,殊不畏朝廷法度。平及军人首事者,南京兵部逮至法司重究以闻。”庚申,升提督四夷馆、太常寺少卿林润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巡抚应天等处。辛未,改南京工部尚书刘采为南京吏部尚书。

  

  六月庚寅,上命南京工部解织造余积料银等济边。应天府未解者,仍照旧数追征,准明年料价;南京工、户二部未解者,悉行停止。从南京工部奏也。庚子,时帑藏空虚,诏书多所蠲免,经费不足。户部条上其议:“南京户部折粮等项银三十万,南京兵部马价二十万,南京工部、太仆寺料价等银并地租各十万,宜令量留三分之一,以备本处支用,其二分尽起运入京。”

  

  七月丙辰,南京户科给事中岑用宾言:“南京内织染局往年因积负数多,司局长随陈宪,妄以添机雇匠为名,加派于应天府属者逾万金,此非先帝意也。请自今罢工匠之召募,仍免派征未输者,以苏畿民之困。”诏可。甲子,改直隶常州府、镇江府清军同知为练兵清军同知,铸给关防。

  

  八月癸卯,裁革应天府属溧阳、溧水二县各税课局大使一员;江浦县东葛驿驿丞一员;苏州府织染局大使、副使各一员;太仓州茜泾、唐茜泾、长洲县塘浦、吴县横金、吴江县因各巡检一员;昆山县巡盐主簿一员;松江府上海县税课司大使一员;镇江府丹徒县新港坝官一员。

  

  九月丙辰,裁革淮安府大军、东新二仓副使各—员;徐州治农判官一员;桃源、宿迁、沛县治农主簿各一员;徐州卫知事一员;桃源、宿迁、盐城、沭阳、萧、砀、丰、沛八县各训导一员;仪真县清江闸闸官一员。庚辰,以应天府进呈试录不谨,夺府尹徐应俸二月。

  

  十月癸未,升南京吏部右侍郎裴宇为南京工都尚书。乙酉,以协同漕运参将、署都督佥事福时为提督漕运总兵官,镇守淮安。辛未,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史朝宾为应天府府丞。

  

  十二月丁亥,户部复:“巡抚应天等处都御史林润条陈复粮额、议改折二事,谓各省粮额,俱以夏税、秋粮、马草为正赋,差徭、增编为杂派。惟是苏、松诸郡不分正、杂而混征之,名曰平米。其中如马役、料价、义役,原非户部之加增。如轻赉脚米、户口盐钞,亦非粮额之正数。杂派渐多,常赋反累。诚有如润所言者,宜令逐项清查旧额,所增之数,通行造册送部,以凭裁减。至于两京各衙门俸银改折之议,则当斟酌轻重,事难尽从。盖南京水路四通、米谷饶裕,便于改折。若一概施之北地,有如运道告阻,内鲜蓄聚,缓急之际,何以为谋。请将南京各衙门官吏人等月米及嘉靖四十年以前积欠京储,尽行改折,每石七钱。在北者量折十分之二,每石一两,若米贵仍复本色。”得旨允行。乙酉,命南京工部修茸孝陵殿宇。

  

  二年正月己卯,铸给松江府青浦管粮通判关防。

  

  三月壬午,总督南京粮储都御史游震德言:“各省布政司督粮官、应天府正官,请以南粮完负多寡,参治降罚,如漕运议单事例。南京广洋、龙骧等仓各监收主事,注选四员,使得久任,无辄更易。”户部议复,允行之。丁亥,南京工部尚书裴宇以诏书停造军器,因言留都根本重地,即有缓急,守备不可不豫,请如例补造。从之。丙申,光禄寺卿赵锦言:“直隶江阴县,岁例进新子鲚鱼万斤,路远数多,不堪上用,徒以累民。请自今止贡五十斤,余皆折色。”从之。

  

  二月丙寅,改南京工部尚书裴宇为南京礼部尚书。

  

  四月癸卯,以南京东安门四仓移附复成桥仓,并裁革官攒六名。从总督南粮都御史游震德请也。己酉,巡抚应天都御史林润、勘上御史董尧封所奏丈量、出兑、优免事宜,其略言:“苏、常等府田地已经丈量,止按册清理。松江等府未经丈量者,已属良有司董其事,完有日矣。所谓宦籍大户自兑者,盖于各水次增设仓廒,粮五十石以上者,每年如期上仓,官为验收。俟运军至时,官为交兑。是漕卒无久候之费,而粮长免包赔之患也,所谓优免者,如张承赉言:每亩以三升为率,粮以品免,田以粮免,法亦甚平。而品级之中,亦非概论。以京朝、外任相参,其致仕、闲住与现任等,监生、生员、吏典人等,更加斟酌。又丁田有多寡,田亩有饶瘠,其应免之内,当以丁田相准。每丁一名,准粮一石,止及其身,无概庇其族人。官田二亩,准民田一亩,山荡四亩,准民田一亩。皆以实征粮册为率。”户部复请。从之。

  

  五月癸亥,南京户部尚书刘体乾条上六事:“一、各仓关防不严,亏耗殊多。宜令甲斗诸役,均数赔补。典守官攒抵罪;一、贮库、各关钞料、茶引、屯仓折席、赃罚,岁久易于干没,宜令科道官查刷。管库旧止主事一员,宜如太仓例,每十日轮郎中一员,协同收发;一、衙门歇家书皂,因缘为奸,宜酌量汰革,犯者如议单遣戍;一、杭州北新、淮安、扬州各钞关,宜比南关例,给赐关防敕书。其司局等官,俱听各关定贤否,以备考察;一、都税司折钞银仅一百一十两,而官攒、巡拦俸粮、工食岁费,反不下四百余两,应议裁革;一、各卫苜蓿地及没官房税一千二百余两,岁久侵没,并宜查核征解。”户部议从其言。因请征杭州北新关买钞余银,接济边饷。其他存留,以备修理诸费。及浒墅、九江、临清、河西务,并给关防敕书。惟都税课司费多入少,疑有侵匿,不当议罢。得旨:“赃赎修理如近例行。钞关宿弊多端,其司、府、州、县,隐匿钱粮,亦不止税课一事,户都及工都各设法厘革清查,条议以闻。”戊辰,南京户部言:“故事,铸钱工费,取办芦课。今芦课不足,所费船料银亦复不赀,亦行停造。”工部请从其议。因请属迢江御史及管洲主事清核芦洲,隐占者,征其课银解送该部。上从之。令严行查勘,势豪阻挠、请托者,具劾以闻。

  

  七月壬申,诏蠲苏、松、常、镇四府近年移借工部料银。以巡按御史谭启言东南征赋繁重之故也。

  

  八月乙未,南京户部尚书刘体乾条议凤阳仓粮六事:“一、苏、松、常、镇,旧派粮四万有奇,近漕司奏留该府兑军,而以淮安仓粮抵还,为其转输均便。今淮安全无征解,积欠至五十余万,请查复此旧额为便;一、淮安旧征本仓折色每石六钱。昨议扣留一钱,事出权宜,当仍复旧数所借之银,令其陆续补还;一、高墙庶婿衣粮,儒学师生俸廉,自有正阳关科税及岁派存留以为常供。乃今悉仰给仓粮,于名实无当,请行改正;一、九卫停俸武职,旧不关白仓场,朦胧混支,今后并宜查革;一、本仓米麦,近以灾伤改折者,此后当复征本色;一、管仓主事,宜比漕司理刑,给以关防,视京仓监收例,满三岁,方得更代,庶几出入有稽而人无玩愒。”从之。庚子,清理屯盐、右佥都御史庞尚鹏,劾奏淮扬巡盐御史孙以仁侵匿盐银千余两。得旨:“风宪官身自犯赃,何以纠正官邪,禁革奸弊。以仁姑先褫职听勘。自今御史差满当严加考察,毋得概令回道管事。”

  

  九月己酉,兵部复:“操江都御史吴时来奏,南京水操舟楫,皆脆薄无用。乞将二百料与一百五十料以下者,遇坏易银贮库,候有缓急,听其随便改作,不必仍拘旧式。”从之。癸亥,以水灾折征直隶高邮等卫、所屯粮有差。

  

  十月戊寅,以旱涝灾免淮安、扬州、徐州秋粮子粒有差。丙戌,南京报罪囚处决者九人,矜疑宥死发戍者四人。癸巳,以淮、扬等处灾伤,暂免原派砖价一年。

  

  十二月辛丑,铸给淮安、扬州钞关关防。

  

  三年二月甲申,起原任兵部尚书郭乾为南京户部尚书。癸巳,裁革南京游兵都司并三江会口委用把总各一员。从操江都御史吴时来奏也。考察南京不职官员,上元县知县袁伯雅等二人素行不谨,黜降如例。

  

  三月丙午,命南京上关榷税兼抽本折,以苏商困。

  

  五月丁未,户部奏:“南京盐引铜版,岁久文不可辨,引目增多,印给失时,乞加数铸造。”报可。

  

  六月丙申,升提督誊黄、通政使司右通政海瑞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处。

  

  闰六月甲子,淮、徐大水,坏城垣、淹田舍、漂人畜无算。

  

  八月丁巳,以苏州、松江二府水灾,给赈有差。

  

  九月丁丑,诏改折南京锦衣并直隶仪真等卫所屯粮,以被灾伤轻重为差。壬午,以苏、常二府水灾,诏许常熟县漕粮改折十之五,昆山县十之二,宜兴县十之三。壬辰,以水灾,诏南直隶太仓州、崇明、靖江、嘉定、溧阳、吴江、高淳、六合、长洲、丹徒等县改折漕粮有差。无漕粮者,停征租一年。

  

  十月甲辰,户部复:“河道都御史翁大立、都给事中刘继文、御史王友贤等奏,请令淮安、扬州二府所属州、县及徐州属县改折漕粮,各以被灾轻重为多寡。仍各酌量免其存留者,兑运每石七钱,改兑六钱。嘉靖四十五年以前带征并隆庆二年以前应征者暂停,以俟丰岁。其淮安、高邮、徐州、仪真、扬州等卫,海州、泰州二所,亦视灾伤重轻,改折屯粮。”诏如议行。辛亥,以水灾,免征淮安、扬州二府及徐州铁、麻料价银一年。丙辰,两淮巡盐御史李学诗以盐场水灾,请扣留商人正盐纳银每引一分及挑河银二万两,赈恤灶丁。从之。丙寅,户部复:“御史王友贤奏请除豁高淳、溧水二县寄养磨乳犍母牛,以苏被灾之民。”从之。

  

  十一月戊子,裁革溧阳县上兴埠巡检司巡检一员。辛卯,诏免应天等府今年芦课之半。以南京工部奏也。乙未,以苏州、松江、常州三府水灾,诏改折额解禄米仓粮一年。

  

  十二月辛丑,诏以淮、扬二府及徐州兑运改兑粮,俱征解折色。仍留两淮盐课银二万两,淮、扬船税银三季,以赈饥民。从抚臣赵孔昭请也。庚申,以水灾,改折松江府华亭县漕粮十分之五,存留蠲免亦如之。戊辰,以灾伤,诏免淮安府、徐州、高邮州岁征追补民壮军银三万四千四百余两。从操江都御史吴时来奏也。

  

  四年正月己巳,命总督京营戎政、镇远侯顾寰挂印充总兵官,提督漕运,镇守淮安。丙子,南京提督操江都御史吴时来言:“新江口营水操官军内,有建阳、新安、镇江三卫,请各分为两班,一班京操,一班防汛,而量减操军行粮,归之南京户部。”报可。

  

  三月庚寅,巡按直隶监察御史李绍先言:“江洋群盗四起,杀掠泰兴县等处,皆徐、沛、通、泰间被水饥民及江南所散遣浙、福水兵,相引为非,滋蔓可虑。乞饬守臣多方抚剿,以安地方。”上可其奏,诏各该巡抚严督兵备等官,克期荡平,毋容怠误。壬辰,裁苹总督南京粮储都御史,以其事属之南京户部侍郎,仍设巡仓御史一员佐之。丁酉,直隶巡按御史张问明,奏留苏、松、常、镇四府罚赎银一万两,济河工用兼赈饥民。许之。

  

  四月甲子,总理河道都御史翁大立奏:“高邮等处,河堤剥蚀。请将徐州仓现贮截留漕粮二万六千余石,移置淮南,召集饥民修筑。”从之。

  

  五月辛巳,裁革高淳县主簿、淮安府治农通判、扬州府管马通判。乙酉,诏以漕运各总过江、过湖脚银之奇羡者,解贮淮安府库,为军船置办什物之用。每船给以四两,如再有余,则以助修船之费。仍著为令。己丑,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刘自强为南京户部尚书。

  

  七月戊辰,户部寿:“两京十三省,积逋京库银至二百万,苏州、松江、常州三府为甚。请行催解。”得旨:“切责有司勿怠玩,令户部移文抚按,如期征解,有延缓者以名闻。”丁丑,起用南京刑部尚书黄光昇。以衰病疏辞,不允。

  

  八月丁酉,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曹亨为南京工部尚书。

  

  九月己巳,改南京吏部尚书吴嵌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寻以病乞致仕。许之。壬午,改巡抚应天等府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朱大器为南京大理寺卿。乙酉,以水灾,免直隶徐州、高邮、兴化、宝应、清河、桃源、宿迁、睢宁、安东十州、县正官朝觐。丁亥,命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陈道基,以原官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应天等处。

  

  十月辛丑,初,以应天巡抚海瑞议,裁革江南募召客兵。已而,巡按御史张问明言:“各兵业有安居,遣之适以滋盗。”乃复命抚按官从宜选留。至是,抚臣朱大器言:“苏州、常州、松江共有主客兵三千六百有奇,其余水陆兵,亡论主客共七千七百有奇,势不得尽遣。而前所遣者,仍以各处军余、民壮调补,合之盖一万五百六十五人。又岁于防汛时,募沙、土兵八千,是皆不可削。计兵饷当用银十二万二千有奇,而存者仅五万,不能充一岁之给。宜稍加派,以安众心。”事下兵部,请留用官兵如大器言。户部议许加派兵饷银三万。上报可。甲辰,改南京户部尚书刘自强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壬子,升提督五军营都察院左都御史曹邦辅为南京户部尚书;原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掌詹事府事潘晟为南京礼部尚书;提督神机营、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陈其学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一月戊辰,应天抚臣议,以织造龙袍,复设苏州府织染局大使一员。从之。

  

  十二月丁酉,升总督陕西三边军务、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王之诰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五年二月壬子,南京广积、广惠二库火。

  

  四月丁酉,以直隶淮安府所属州、县灾伤,诏停征积逋马价。辛丑,以天气暄热,命两法司并锦衣卫,狱囚笞罪无左验者,释之;徒流以下,即从末减;重囚情可矜疑并枷号者,具录以闻。并令南京法司一体审恤。

  

  五月壬戌,升南京礼部右侍郎秦鸣雷为南京礼部尚书。

  

  六月甲午,命掌南京右军都督府事、永康侯徐乔松提督南京操江,兼管迢江,掌府事如故。

  

  七月庚午,升直隶苏州府知府蔡国熙为湖广按察司副使,整饬苏、松、常、镇兵备。

  

  八月辛亥,以热审赦减南京重囚沈永等二十八人。

  

  九月庚申,复设山东布政司参政一员,专理苏、松、常、镇四府粮税。

  

  十月癸巳,以水灾,命改折南京锦衣等卫、所及直隶扬州等卫、所屯粮有差。甲辰,升刑部左侍郎王国光为南京刑部尚书。南京法司奏:“是岁会审重囚之数,情真当决者三人,矜疑减死戍边者二人,有词更讯者二十四人。”报可。戊申,御史吴道明劾奏应天巡抚都御史陈道基不职状。得旨,令回籍候勘。甲寅,以徐、淮等处灾伤,计改折蠲免各项粮钱有差,仍令有司赈济如例。乙卯,免南京各卫,所掌印官运粮。从尚书王之诰奏也。

  

  十一月戊辰,复设徐州洪主事一员。以御史张宪翔言,漕务劻勷勃一官,难以兼理故也。

  

  十二月丁未,漕运都御史王宗沐奏:“运船漂失数多,请先将运粮坐派淮安各州、县,贮藏常盈仓,以充来年海运之数。然后行各厂造船。”报可。癸丑,许改折应天府高淳县兑改漕粮一年。以湖田淹没,从巡抚陈道基奏也。丙辰,两淮巡盐御史张守约奏言:“两淮密迩南京,积年商匠往往表里为奸,挠坏盐法。乞敕南京户部岁委司官一员,专理盐引。但遇各运司起纸输到之日,严束匠役,计纸分工,不许任其预刷及夹带等项。”又言:“引价太重,内商有高价之苦,而边商有守候之难。乞酌议量减原价五分。”户部复奏。从之。

  

  六年正月辛未,工部尚书朱衡疏请修筑徐州至宿迁长堤,凡三百七十里,并缮治丰、沛大黄堤。从之。

  

  闰二月己未,南京户部尚书曹邦辅奏:“南京各卫仓粮,临江水兑三十万石,支放以三月为率。今军伍消乏,辄延至五月不得完,令输纳者有守候之苦。且水兑之月既增,则仓支之月自少,计在仓积陈二百万石,至七年始尽。其红腐不可食之患尤为甚者。请令自今水兑,惟以三月为限。仍照嘉靖九年例,止以二十一万充三月支放,余一十六万五千石改为折色。四年已尽,复征本色,则可以疏通仓粮,暂苏输纳之民。”户部复奏。从之。

  

  三月丙申,礼科给事中蔡汝贤奏请宽恤东南民力:“其一、复废县。言华亭、上海人户繁衍,有司管豁不及。旧于二县适中地,设青浦县,未几辄废。遂致地有抛荒,粮多逋负。宜亟复旧县,建置官署,责令招抚流移,开垦荒芜;其一、议改折。言苏、松等府,额运粮米往议改折二分,官民称便。已乃尽征本色,水陆转输,公私耗费,不甚其苦。宜将二分折色,永著为令。其闲散官员应给禄米者,悉令本折兼支;其一、蠲旧逋。言粮额积负,请将嘉靖四十五年以前逋负,悉从蠲免。其隆庆元年以后,如数征解。”疏下户部,请以复废县一事,下抚按熟计;其改折,候会计日议处;积负钱粮,仍遵原数带征。惟戒谕有司,毋事朘削。诏如部议。工部复:“直隶抚按御史刘曰睿疏请苏、松水利,敕应天兼督。”报可。庚子,南京湖广道试监察御史陈堂奏言:“国制,十年大造黄册。凡户口田赋之役,新旧登耗之数,无不备载,所以重国本而存故实也。今沿袭敝套,取应虚文,奸吏得以那移,豪强因之影射,其弊不可胜穷。臣尝询之,盖有司征钱粮、编徭役者,自为一册,名曰白册。而此解后湖之黄册,又一册也。有司但以白册为重,其于黄册,则推付之里胥,任其增减。凡钱粮之完欠,差役之重轻,户口之消长,名实相悬,曾不得其仿佛即解之后湖。而清查者,以为不谬于旧册,斯已矣,安辨其真伪哉!臣窃谓欲理图籍,必严综核,必专责成。夫书算豪猾,类非守令之法所能制也。顷苏、松、常、镇添设督粮参政一员,请赐之敕,责令兼理黄册事务,凡人丁事产,照悉白册攒造。其欺隐脱漏者如例问迫;驳回者,依限完报。田至一万亩以上者,仿古限田之法,量为裁抑。如势要阻挠,有司阿纵,听抚按官参奏,庶册籍清而赋役可均。”部复。诏如议。

  

  四月辛酉,巡按直隶御史姚光泮劾奏原任翰林院编修曹大章、原任苑马寺卿韩子允诈取平民财物万余,应天府府丞丘有嵓入其重贿,赃迹颇著,宜究治如法。吏部请革有嵓职为民,并大章、子允俱行南京法司逮治、具奏。从之。乙丑,升光禄寺少卿杨标为应天府府丞。

  

  ●第三十五卷 明万历(一)

  

  神宗万历元年壬子朔,尹台复为南京礼部尚书。庚申,吏部都给事中陈三谟,劾原任苏松兵备副使蔡国熙奸邪险诈,且言其假道学以欺世,自知大察难免,托疾求归,不当听其致仕,竟不加显斥。国熙遂革职听勘。丙寅,升湖广左参议舒应龙为山东副使,整饬徐州等处兵备。差广东道御史张更化巡按淮、扬。

  

  三月壬午,升大名府知府王叔杲为湖广副使,整饬苏、松、常、镇兵备。乙未,差广西道御史王琢玉督理两淮盐课。辛丑,豁免应天高淳县边湖淹田存留米八百六十余石,仍令查各府豪占江湖洲荡及新涨田亩,清理起科,以补前额。壬寅,河道侍郎万恭奏:“江南粮运开帮,期于岁十二月。在江楚长江大河则可,至若吴、浙之舟,阻于京口闸,必待季春开闸,方可开帮。今年早运,实由诸臣挑浚京口所致。顾事必专管而后善,计必远虑而后成。江南河道水利,原设都水司郎中一员,后革郎中,令兵备道带管。权阻于遥制,力分于他务,三江运道,遂至湮滞。今宜比照惠通、北河、南河事例,复设郎中,驻扎镇江。以其余力兼治三吴水利。”工部言:“三吴水利积弊已极,非工部郎中所能任,已责成应天巡抚督理。其京口闸挑浅事务,仍旧分责于各道,而亦统领于督臣为便。”

  

  四月乙亥,工部请建复淮南平水闸与浅船浅夫,及建天妃庙口石闸,修复境山闸。从之。仪真建平水闸二座,江都一座,高邮十座,宝应八座,山阳二座,凡二十三座,座三百金;自仪真至山阳五十一栈,栈设捞浅二小船,船七金,浅夫十名。天妃口大闸一门,除堪改废石料,仍用二千五百金;境山旧闸五百二十金,凡费工料一万余金,悉听河道便宜酌处。闸多则水易落而堤坚,浚勤则河愈深而堤厚。建天妃闸则时闭时启而省挑浚,修境山闸则有留有接而省盘剥。既裨运道,且资民生,议发于恭而衡复行之,诚万世之利云。丙子,督漕御史张宪翔奏:“今岁漕运粮四百万石,除灾例准改及山东、徐州例不过淮洪,并留常盈仓外,实该过洪粮三百一十万一千九百五石一斗,共船八千五百二十六只,以正月九日至四月十日,悉数过洪,粮既全运且无闰。较之上年过洪尤早,因归功河漕诸臣焉。

  

  五月庚子,差贵州道御史许大亨巡按苏、松、常、镇四府。

  

  六月壬戌,差监察御史郑国仕等巡按应天等处。丙寅,改铸苏、松兵备道关防,兼管河道。壬辰,以淮安水灾异常,发长盈仓米六万石赈之。丙子,兵科给事中赵思诚奏请清查河道钱粮,雇徐、淮贫民修挑海口。旨下该部。戊寅,裁革淮、扬、徐州等处十一递运所,从巡抚王宗沐议也。

  

  七月辛巳,工部复:“给事中赵思诚疏言,黄河挟百川万壑之势,益以伏秋潢潦之水,拔木扬沙,排山倒海,所向无坚不瑕,所赖以容纳者在海,而输泄之路则海口也。海口梗塞,一夕则无淮安,再夕则无清河,无桃源。运道冲决,伤天下之大计,人民昏垫,损一方之生灵,关系诚不浅小。故必疾使之泄,其害始息,必多为之委,其泄始易。淮安旧有八口,今止存其一,其委既少,则流必缓,诚宜早计亟图。至于近年河水,未尝加益,特因河决之后,冲刷未尽,淤垫遂积,故河身日高,堤岸日卑,日卑日增,终当奚极。宜行河道诸臣,逐一踏勘会议,具题以请。”上是之。戊戌,巡按直隶御史李学诗奏建清浦县于唐行镇。报可。

  

  八月壬戌,御史朱文科巡按应天等府。

  

  九月甲申,南京右都御史傅颐为南京户部尚书。戊戌,兵部复:“南京兵部尚书刘体乾奏言:留都根本之地,且陵寝所在,关系尤重。原额军不下九万余名,马五千一百余匹,仅足防御。今军止二万二千名,马二千九百余匹,比之原额消耗已多。矧值闽、浙警报,壤地相接,守备单弱,实所当虞。宜如体乾等议,选各卫丁随伍操练,照给全粮;动支贮库草场银两,买马六百匹应用。”从之。甲辰,河道侍郎万恭奏:“今岁七月,黄河水涨。徐州黄水骤发,阅月方始归漕,皆故老所竞言未见者。因自称调度机宜,合房村堤一百余丈,正河千里安流。通茶城口淤一十余里,回空千艘速出。仍开国初以来治河之法及今所探各处浅深以闻。”疏下工部。丁未,工科署给事中朱南雍参河道侍郎万恭言:“防河甚于防边。为河臣者,事必预报庙堂,方可据以处分;功必实图国计,方可藉以利济。臣备访河务,咸谓茶城淤塞二十余里,万恭起夫数万,挑浚罔效。回空粮船数千,阻泊于上河者,不下五十余里。幸黄水旁冲小沟,恭督军民拖泄空船从小沟出,日不能七八只。正河仍未开通。今据恭奏谓,河通于九月十二日,距恭具疏时,才五日耳。纵神运鬼输,焉能于五日间,尽回数十里粮船。始之失事,既属隐蔽,今之奏词,又属朦胧。弥缝一时之失职,侥幸后日之成功。且不图目前之难,而谈古法之沿革,不虞上流之塞,而计下流之浅深。恭盖曰,河道通塞,自古已然,下流俱深,一浅何害,又何莫非掩过幸功之心。夫今岁南回之空船,即明年北上之重船,使茶城一日不开,则空船一日不下。明年之运,将有欲早而不可得者。乞敕令万恭戴罪管事,悉心河务,以赎前愆。”工部复亦罪恭。下严旨,切责之。

  

  十月癸丑,升光禄寺卿路天道为应天府府尹。甲寅,设厂于瓜、仪,改造江北、南京各总浅船。

  

  十一月壬午,河道侍郎万恭奏:“江南运道,延袤八百余里,每岁夏初开运,河水充溢,运道无虞。今改于年前十二月开帮,正属各河浅滞,诸坝断流,京口封闭之侯。挑浚工费动以数万计,仰给导河银,是以杯水救车火,且病农病商。派夫于丁田,则病民;借办于铺行,则病商;取给于协济,则病邻,俱属偏枯,非久计也。查江南漕粮凡二百万石,每石旧带征雇船脚米七升。近瓜州建闸,运船径抵水次交完,此米遂蠲。宜仍每石征一升,岁折银一万两,查各府河务轻重,分发守贮,名曰运河银。凡遇漕渠挑浅、筑堤、建闸、修坝、雇募夫役、买办什物、一应工费,悉于此项内动支应用。再不干扰农商,贻累邻境。以瓜闸所省江南之费,为江南运道通融之用,似为长便。”下工部复。行之。

  

  十二月庚申,升广西左布政使杨成为应天府府尹。壬戌,巡按苏松御史李学诗荐境内人才,特疏请还胡涍。诏报:胡涍逆臣,未正国法,李学诗朦胧荐举,且不究。再有树党引荐者,并胡涍一并拿来重处。

  

  二年正月戊子,兵部复:“操江都御史董尧封奏:留都根本重地。自应天至九江延袤一千一百余里,寇盗出没不常。本官巡历有期,稽查不给,将应天等府治中、同知不妨原务,责令专管江防。”从之。

  

  二月己巳,巡抚应天张佳胤调别用。壬申,户部复:“两推巡盐御史王琢玉条陈二事:一、停存积以塞壅滞之源。方今边商开派利少而难于召纳。淮商守候日久而不乐接买,故引日存积,盐法壅滞。合自万历三年为始,将两淮存积暂停十万五千七百余引,其边储应补银五万余两,合于太仓措给。至万历六年以后,照常开中;一、开屯积以浚壅滞之流。先年,江西、湖广王府、势豪人等,收积商盐,坐索高价奉旨严禁,有司遂不问良善豪恶,概为禁止。致水商盐船不得整发,仪真日渐萧条。仍行各地方,如有铺户,听其囤积,但不许势豪梗法。”报可。乙亥,大理寺少卿宋仪望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

  

  三月丙戌,工部复:“河道侍郎万恭议处河漕四事:一议疏治茶城淤浅。茶城当漕、黄之会,培筑小堤,预作小河,宽止数丈,以为速水之计。其夫役取之徐州洪夏镇督发,不必更烦经费,一议修复镜山闸一座。镜山旧闸,锥探至二丈五尺,杳不可寻。合相度地势,从新创建。复自两边各筑一堤,东抵山冈高阜,西接黄河缕水长堤。水发可闭闸以遏洪流于两堤之外,水落可放水以冲积沙子方淤之初。待运尽之日,并力兴工,毋得延迟;一议保护房村一带堤岸。徐、邳南北两岸新堤,束水中流,以防溃决。但河形曲直不同,急流扫湾之处,伏秋水发,不无冲决,而房村以上为甚。合应正堤一带,大加帮筑,急溜去处,创建遥堤。及责由浅以下,旧有遥堤者,一并加培高厚。但诸臣集议,欲于黄钟集之上分水,由符离集出小河口。窃恐有并行之河,决无两盛之理。万一全河弃旧奔新,径趋符离集,则镜山上下四百三十里,将为陆地,嘉靖甲子之患可鉴也。前议亟宜停止;一议接窑子头古堤。先年黄河北徙,溢入运河为患,接筑前堤,彼一时也。近自接连缕堤头,通筑长堤,黄水再无空隙可以北徙,前项似可省筑。惟镜山至留城一带,东堤内束河水,外障河波,往来牵挽,自必由之。现今冲坍数多,相应加筑,其砀山县陈益口新冲决口,永禁筑塞,使黄河水发,岁岁分泄,以图永利。”如议行。己亥,刑科左给事中郑岳奏:“国家借黄河为运道,上自茶城,下至淮安,五百余里。乃茶城有倒淤之患,徐州有淹城之危,邳州有淤塞决口之虞,稽之历年可考也。臣去年奉差经过淮安,正值水发之候,民居飘荡,询之地方父老,皆言自嘉靖四十四、五年河水大发,淮口出水之际,海沙渐淤,今则高与山等。此沙既壅,自淮而上,河流不迅,泥水愈淤,其邳州之浅、房村之决、吕梁二洪之平、茶城倒流之弊,皆由此也。今不务海口之沙,乃于徐、沛、吕梁地形高处,日筑堤岸,以防水势。桃源、宿迁而下,听其所之,则水安得不大,而民之为鱼,未有已时也!臣闻之恻然。曾见宋人李公义、王令图曾献浚川耙法,以圆木八尺横于中,以铁为齿,齿列三行,两端有轮,以舟驾之,行浅水中,舟过则泥去。此古人已试之法,试仿而用之。能疏淮口横沙,而去其最下之塞,则徐、淮自无淹溺之虞;能疏吕梁积淤,而得其高低之形,则茶城自无倒流之患。此固言之可采,理之必然者。”工部复议:“咨河道侍郎亲诣海口,踏勘具奏。”从之。辛丑,工部复:“河道侍郎万恭题,瓜州花园港等处,原议建闸,盖俾江南粮运可以直达,免盘剥之费也。自隆庆六年,花园港猪市上、下闸成,迨今二载,粮艘无滞,省民间不赀之费。但上闸重建方毕,而下闸冲啮尽坏。合行河道侍郎将瓜州应改下闸及詹家洲应建中闸,作速兴举,并汊河扬子桥,亦于明年接续修建,以收全功。其江南应该协助修闸银两,严行追解济用。”从之。

  

  五月乙酉,兵部复:“南京兵部尚书刘体乾等题,南京锦衣等卫、所快船及江淮二卫马船,差拨虽均,但快船掌驾取诸各卫军余,委属调敝;马船水夫原有本等工食,似可通融。议将快船裁减一百五十一只,内二十一只径行停止,其一百三十只,改入江淮二卫,以准马船。即以现在及添募水夫,拨领掌驾。其工食口粮并哨总等官廪给,悉照浦子口兵船事例处给。”从之。

  

  六月丙午,户部复:“南京户部尚书傅颐等题,南京锦衣等卫所,新收军士九千五百余名,每年约用银九千余两,米九万余石。今南京库银积贮颇多,虽增新军,折色支用有余。其粮米当于万历三年秋粮内,派浙江二万五千石,江西四万五千石,湖广二万石,径解南京户部交纳,以备增军之用。”报可。丁未,总督漕运、副都御史王宗沐题漕务二事:“一、定期限以图善后。今岁漕舟,正月终已悉抵镇江,盖事体初复,人心竞奋,然不可为常。议定以三月终尽数过淮,以一月为黄河逆溯之期,则四月终可悉过洪,不与黄水相值;一、禁军士以戒不虞。祖宗以十二万军士,岁运于中原,自有深意。但群聚起争,不免贻祸地方。凡军船赴水次领兑,止许一旗一纲,跟同运官赴仓,其余军士,不许私自上岸。”乙卯,户部复:“两淮巡盐御史王琢玉会同抚按官王宗沐等题,淮北堆盐地方低洼,每被淮水淹消,损商启弊。今议筑堡围护,合用工价银一万一千四百四十八两零,应于淮字各单每引带盐二十斤,纳银一钱,充为工费。”从之。壬戌,兵部复:“巡抚应天都御史宋仪望题,修理句容县旧设巡抚衙门,为巡抚驻扎。春、夏巡历苏、松等府,以防海汛;秋、冬巡历徽、宁等府,以肃地方。”从之。南京刑部尚书戴才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庚午,陕西左布政使侯东莱为应天府府尹。起原南京工部尚书林云同为南京刑部尚书。

  

  七月癸酉,户部复:“南京户部尚书傅颐题,南京二总运军行粮,改于水次兑给,诚为二便。但其数多寡,该部无从稽考。至耗米、席、驴、脚等项,但系正额正米,既兑给军旗,前项俱无下落,亏损甚多。合行漕司每年给发全单,先期咨报该部查处。耗米等项,除给军外,其余解南京,并行查以前混支米扣、米银及松江府以麦银径作行粮、华亭县以南粮擅放外卫官军,俱听该部查复议处。”报可。丁亥,南京工部尚书刘光济改南京吏部尚书。癸巳,吏部听选岁贡生许汝愚上言:“东南运道,水势之涩、莫甚于丹阳;地势之高,莫甚于夹港。国初于此置为闸者四:曰京口,曰丹徒,二闸居上,以防三江之易涸;曰吕城,曰奔牛,二闸居下,以防五湖之易泄。自丹阳起,至镇江蓄为湖者三:曰练湖,曰焦於,曰杜墅,以济漕河之用,遂免海运之艰。而于四月交兑,五月过淮,维时雨泽大降,江潮盛行,不假湖水亦足以济。岁久,延袭居民,侵为田亩。焦、杜二湖,俱为旱麓,仅存练湖,犹有侵者,而四闸俱空设矣。今改为十月临仓,雨泽既少,江水枯落,不免剥浅胶涩,才数十里之区,有阅三四月而不得尽达于江者。虽添设攒运,枉费推挽,而开河之议起矣。夫夹港两岸,高者数十丈,而河仅阔数丈许,下之开凿愈深,则上之塌坍愈速。频冬役民以浚之,春来淤塞如故。年年兴此大役,民何以堪。为今之计,莫若修三湖之故址,就四闸之完基,蓄泄以时。下修吕城、奔牛二闸,以待粮运之入,上修京口、丹徒,以待粮运之出。况乎上流既溢,则奔牛而下,又何不通之患哉。破此说者,必以淹没民田为辞,不知前此占湖为田,今仍旧修葺,非废田以为湖也。即欲补此数顷之田,则沿江一带新涨常稔洲田,无虑千顷。民方争佃,构讼不息,且其皆隶于丹徒,以此相易,不亦可乎?年年官司欲兴水利,辄为豪富破害,遂以湖浅河长为解。试并修三湖,而于丹阳水关下板,则河如此其长,湖亦如此其阔,宁有不足之理!此皆上下习见而缄口不言,则利害之心惕之也。”工部复,行彼处抚按踏勘具奏。从之。

  

  八月甲辰,户部复:“总督漕运都御史王宗沐奏请事件:一、禁军士以戒不虞;一、复军船以苏疲困;一、折脚米以济修船,俱如原议。其定期限以图善后议,以三月过淮者,仍限二月。”乙巳,汪宗伊为应天府府尹。丙辰,以盗劫芜湖县库,查处地方失事官员。奉旨:操江都御史董尧封降一级,调外任;巡抚都御史宋仪望,到任未久,着戴罪立限捕贼;各巡按、巡江御史,候差满之日,都察院从公考察。

  

  九月甲戌,豁减镇江丹徒、丹阳、金坛三县及常州靖江县钱粮,以水旱灾伤,从巡抚应天宋仪望请也。丙子,工部复:“工科给事中吴文佳言,茶城,黄、漕交会,数千粮艘,皆由此一线之路。如数十里之茶城一淤,即百计疏通,无救旦夕。查得先年总理河道都御史翁大立建议,欲从子詹山、梁山至马家桥,上下约八十余里,另开新河,置旧河于堤外。凡黄河出口之地,并不相及,而波涛可避,良为得策。但称田梁之下,张孤山之东,内花山之西。新冲河形,南出戚家港,会于黄河,亦可通舟。因势利导,就下为川,颇与原议稍异。宜令总理河道等官亲诣茶城踏勘。”从之。

  

  十月己未,赈恤徐、淮等处灾伤,准留漕粮一十六万余石,银六万余两。壬戌,以原礼部尚书潘晟为南京礼部尚书。甲子,提督操江兼管巡江、永康侯徐乔松,革任闲住,并张应宿革任、朱正色等提问。以南京刑科杨节奏其芜湖失事也。丁卯,总督漕运都御史王宗沐议:“徐、邳民俗犷猂,盗贼充斥。盐城地滨江海,盐徒出没。将韩荣改为徐、邳参将,专驻徐州,往来邳、宿;丁介夫改为盐城守备,常川操守。六、霍等处矿山,徒众垂涎,虽有巡山官兵,漫无统纪。合将麻埠巡检裁革,设立把总,率领兵勇,擒剿矿徒。”部议俱依议行。

  

  十一月壬申,以保定侯梁继璠为南京提督操江兼管巡江。壬辰,两淮巡盐御史王琢玉言:“查过吕、四等三十场,灾伤十分、九分被灾极贫灶丁七万六千七十三丁,次贫丁六千三百三丁,已发银二万两赈济,止可济秋冬之急。若明春青黄不济,尤为可虑。议请于今余盐银内借留三万两,以待来春接济。”部复,从之。

  

  十二月辛亥,户部题准:预开淮、浙、山东常股存积盐一十五万八百七十三引一百八十五斤,共银五万一千七十二两四钱六分。甲寅,应天巡抚宋仪望言:该镇兵力单弱,粮饷缺短,战守之计,尚多疏略,条议五事:“一议更置将领。吴淞一镇,兵船聚泊,乃水陆折冲之区。副总兵驻扎,南可以援金山之急,北可以扼长江之险。所统六路官兵,约计一千八百员名,而川沙堡、宝镇堡及一应水操官兵,悉以隶之。金山乃三吴之外屏,刘河为苏州之门庭,宜以参将移镇金山,游击移镇刘河。至常、镇参将,原非要害,当议裁革。仍更置守备一员,就驻杨舍,互为策应;一议处粮饷。苏松一镇,自倭患稍宁,客兵题革之后,又经量议增兵,以定战守。大约每岁计该饷银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一两九钱,应坐苏、松、常、镇四府照粮加派,一议增戍孤镇。金山一镇,孤悬海边,接近浙海,为三吴外屏。今更置参将,其兵仅以千计,万一有警,即悉城中老弱登埤以守,未充其半。欲增募客兵,则供饷难继。宜行应天十府一州各衙门,问拟军犯遣发该镇,以充营伍;一议兵船器械。福仓大船,长巨高坚,破浪乘风,摧拉甚易。每船定价至四百余两,岁用二百三十六只,每年打造不过三十六只,余皆雇募民间,颇为便宜。其各船之兵,于崇、靖两县沿海居民,按图挑选,尤为易集。一应军器,若发贡佛郎机之类并火药,俱各将官自行制造,庶乎可用;一议明事权。令把总等官,听副总、参、游节制。参、游等官听副总官节制,敢有抗违者,许以军法从事。副总官比照行部事例,不时巡历,必使体统尊严,事权专一。若州、县佐二等官,品级相悬,体统攸关,在道必避,在庭必参。如敢倨傲凌肆,许即揭呈提究,庶名分不乱。”户、兵二部各复,依议行。

  

  闰十二月乙亥,升徽州府知府崔孔昕为两淮盐运使。

  

  三年正月辛丑,扬州、镇江府地震。癸丑,巡按直隶监察御史邵陞疏言:“苏、松、常、镇等府,宪臣久缺,水潦频灾,节年逋赋,难以逼追。乞于考成簿内宽限,节次完销。”事下工部。于是工部条复:“以逋赋久近,上供缓急,分别酌量,仍立限催督,违者查参。”诏如议行。甲寅,先是巡抚凤阳都御史王宗沐以淮、徐地方,素多奸豪,恐其啸聚,乃令军门捕盗郭宗抚访求侠豪巨室,计得三百余人,加以义勇名色,责令捕盗。约以有功,则为奏叙。其后义勇王忻等,果有缉获。至是,宗沐为请升郭宗抚把总,王忻等各给与冠带。兵部复疏:“以所虑为盗之人,即用以治盗,诚救荒安民,弭怨销衅之良策。”从之。已未,议修理南京内府门殿、库藏。议者以为累朝明禁,无容轻议,惟奉先殿享祀列圣神位,武英殿奉太祖、成祖御容,大庖厨为进供日膳之所,及诸紧要库藏所,宜及时修葺。于是南京工部尚书刘应节上言:“南京为祖宗创业根本重地。自成祖定鼎幽燕,南京大内,遂为虚设,禁令勿修,允其自坏。先朝深意,未易窥测。然臣等之愚谓有不必修者,有必不可不修者,似未可漫无分别,一概停止。如系内外出入之防者必修,外围皇墙、内围禁城是也;系享祀供膳之所者必修,奉先殿、武英殿、大庖厨是也;系钱粮积贮之所者必修,承运等库是也;系官军驻扎、官军宿卫之处必修,光禄寺、尚宝司、六科、监局及宿卫等房是也,系臣民观瞻之重者必修,东安、东华等门是也。今各衙门公署已经题修二殿,大庖各库,见有今议,而独东安、东华等门及宿卫处所,议者未及。恐倾颓日甚,一望丘墟,非所以肃观瞻重根本也。但钱粮诎乏,工料难办,或俟别项倒塌,重行拆卸,移取无用,以修有用,庶为两得耳。”疏下工部。

  

  二月甲戌,南京兵部尚书刘体乾以浦子口城垣濒江冲塌,议募水兵四百八十名守之,属江、济二卫,入册工食与马船水夫一例。又议减锦衣等卫快船一百三十只,改为马船,以现在水夫通融差拨,内有不足,量募新夫,必壮丁习舟任战者,方许应募,春秋掣取教练。童欲藉水夫之工食,为水兵之调度,而马船骤增,二卫苦之。又水夫向听差拨,骤闻教练,遂生骇怨,相与围劫千户高隆。意议出自隆也。南京兵科王颐言其不便状。下部复议。于是甫京兵部尚书戴才以浦口原系陆营,欲改水兵为陆,马船第增九十只,裁旧船水夫十八名为十六名,以所裁名数,派驾新船。尚有不足,另行招募,但听差拨,不便操练。议上,兵部复奏:“马船之议,业已妥确。惟水兵改陆,则彼五卫之众皆焉往?陆则本城之操军,隔江则操江之水军皆焉用,而更增此四百八十人为哉?若云已集之兵,不可复散,新改马船夫额尚少,那彼就此可也。”上然之。辛卯,南京大理寺右寺丞雷稽古为应天府丞。戊戌,总理河道、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傅希挚上言:“治河当视其大势,虑思务求其永图。顷见徐、邳一带,河身垫淤,壅决变徙之患不在今秋,则在来岁。幸而决于徐、吕之下,犹可言也。若决于萧、砀之上,则闸河中断,两洪俱涸矣。幸而决于南岸犹可为也,若决于北岸,则不走张秋,必射丰、沛矣。臣日夜忧惧,悉心讲求,禹之治水,顺水之性耳。今以资河为漕,故强水之性以就我,虽神禹亦难底绩。惟开创泇河,置黄河于度外,庶为永图耳。泇河之议,尝建而中止,谓有三难。而臣遣锥手、步弓、水平、画匠人等于三难之处,逐一勘踏。起自上泉河口,开向东南,则起处低洼,下流趋高之难可避也;南经性义村东,则葛墟领高坚之难可避也,从陡沟河经郭家西之平垣,则良城侯家湾之伏石可避也。至于泇口上下,则河渠之深浅不一,湖塘之联络相回,间有砂礓,无碍挑挖。大较上起泉河口,水所从入也,下至大河口,水所从出也,自西北而东南,计长五百余里,比之黄河近八十里。河渠湖塘,十之八九源头活水,脉络贯通,此天之所以资漕运也。昔尚书朱衡之开新河,都御史潘季驯之开邳河,权救一时,其情事忙促,工费浩大,难尽名言。今虽尚幸无梗,然相时度势,要之不免卒有不虞,而后竭天下之财力,以通咽喉,何啻如新河、邳河情事之汹汹面巳哉!若将十年治河之费以成泇河,泇河既成,黄河无虑塑决矣,茶城无虑填淤矣,二洪无虑难险矣,运船无虑漂损矣;洋山之支河可无开,境山之闸可无建,徐口之洪夫可尽省,马家桥之堤工可中辍。今日不赀之费,他日所省,抵尚有余者也。故臣以为开泇河便,因列为议工费、酌工程、拟督工、请监工四款上之。”章下工、户二部勘议。

  

  三月丁巳,工科都给事中侯于赵疏言:“开河事体重大,宜行地方复勘。又濒河一带,水灾频仍,大役骤兴,地方隐忧,不可不虑。”户科都绐事中汤聘尹谓:“曩者新河之役,议用费七万,及其成功,殆十倍焉。今日虽议百万,而大役难料,中道难辍,恐不能无倍于初议矣。宜大集心计,博采众思,工费约用几何.支给出自何所,开列奏闻。必储蓄可备六年,然后可下诏兴工。”二疏俱得旨下部。部臣复请会议。上曰:“开河事理,傅希挚所奏,固已明确,但事体重大,不厌详慎。廷臣会议,亦是虚文,甲可乙否,终难成事。命侯于赵亲往会希挚及攒运按臣确议以闻。”

  

  四月己卯,调补江西左参政严大纪为山东左参政,驻扎淮安,管理漕务。甲午,淮、徐等处大水,直隶巡按御史舒螯议:“以为海口淤塞,横绝下流,故淮、扬、徐、邳诸处,频年水害,郡邑几废。宜开草湾、浚洋麻港口、石诸口,以备淮黄之冲。”又欲蠲折粮、留商税、请赃罚、发漕米,以备赈济。总理河道都御史傅希挚谓:“高宝之间,桃花泛涨,陡齐堤岸,宜急捐徐、邳二州河道、船税、堤夫等项银四万,以备修筑。”于是工科给事中萧崇业等疏:“东南咽喉重地,重罹灾变。宿水未消,新涝增毒,蠲恤修筑,以苏疮痍,是或一道也。若开草湾、浚石二策,则未可轻议。何也?泇河之役,国储所关,必不容已。若两役并兴,弛鹜不足,顾尾失首,非计也。宜俟泇河告竣,淮、扬稍稍安业,方可徐图耳。”户科给事中光懋亦言之。事下户、工二部复议。命河漕诸臣及勘洳河科臣,博访群策,议定明白以闻。

  

  五月庚子,先是,元年二月间,徐、淮、扬等处被水灾。抚臣王宗沐、按臣舒鳌、科臣贾三近等俱先以蠲兔、赈济为请。户部复议:“咨行地方抚按,选委贤能官员,从公踏勘,分别轻重,以凭酌处。”又言:“淮、扬等处,蠲免、赈济所费钱粮,总计应征并发去者,无虑五六十万矣。国家经费,各有正项,非专供一方也。虽急缓之势当知,而无已之求难继。且救荒委无奇策,求其策之善者,全赖各该有司,先之以俭静不扰,次之以就地设法。故有富弼则青州不为灾;有苏轼则杭州不能困。若无先事之备,而徒仰给于内帑,不惟缓不及事,以天下之大,尽内帑亦不足以给矣。”奏闻。奉旨:“近来淮、扬地方,无岁不奏报灾伤,无岁不蠲免、赈济。朕奉天子民,一闻百姓饥溺,辄切切于怀,思为亟救。但朝廷设官分职,原以为民。天灾流行,国家代有。若各地方官平时肯着实经理民事,加意撙节,多方设备,即有灾荒,岂至束手无措。今做官者,本无实心爱民,只虚文了事。遇水旱即委责于上,动称危言,以胁制朝廷。及至奏过一番,依旧因循不理,岂朝廷任官养民之意。所奏姑拟勘报议处。着吏部查两府被灾地方,有司官拣有操守及年力精壮者去做,贪酷害民及衰老无为者,即便奏请黜调。各处抚按官俱要督率有司省去繁文,修举实政,多方预处水旱之备。不许但诿之气数,沽名蠲恤,责上市恩。亦不许因此便谓朝廷讳言灾异,壅敝小民疾苦,不以上闻。”

  

  六月己巳,应天府尹汪宗伊迁,吴文华继任。丁丑,裁扬州府驻扎仪真县理盐通判。壬午,改南京户部尚书陈瓒为左都御史,提督两广;殷正茂为南京户部尚书。戊子,换给徐颖海防敕书三道,增入整饬中都留守班军事务,以班政废弛,军多不到者。辛卯,工科都给事中侯于赵等题会勘泇河事宜:“自泉河口至大河口,五百三十余里。内自直河至清河三百余里,自来河道无恙,无赖于泇断在可矣。惟是徐、吕至直河,上下二百余里,宜开以避二洪、邳河之害,约费可一百五十余万金。特良城伏石,长五百五十丈,比原勘多四百七十丈,开凿之力,难以逆料。性义、马陵俱限隔河流之处,二处既开,则丰、沛河决,必至灌入。宜先凿良城石工,预修丰、沛堤防,而后前功可徐议也。”户部亦复如科臣言。又谓正河有目前之患,而泇河非数年不成,故治河为急,开泇为缓。奉旨:“看侯于赵等所奏,与傅希挚原议大不相同,傅希挚久历河道,当初若无的见,岂敢谩兴此议。此必该道等官,畏工久羁官,故难其说,阴肆阻挠。勘官据其所言,谩尔回奏,其言先开良城伏石,徐议兴工,都是搪塞了事之语,深负委托。今人平居都会说利道害,沽名任事。及至着落他实干,便百计推诿,只图优游无事,捱日待转,谁有视国如家,忠谋远虑者。似这等人,如何靠得他成功济事。且泇河之议,正欲遁漕,非欲弃河而不理。今他每既说治河即可以兼漕,便着他一意治河,别工不必再议。今后漕粮开兑迟误,责在漕运;舟行梗塞,责在河道;有旷职废事的,都拿来重处。管河司道等官,都着久任,不许升转。吏部该科记着。”乙未,工科都给事中侯于赵等复议:“淮、扬地方频年水灾,惟在下流壅滞。宜通草湾,以分河流入海之路,开渔沟老黄河,以疏淮、扬涌激之势;浚新洋、石诸口,以济兴盐垫溺之危;筑安东之县堤,以为水趋该县之备。其开浚先后,则欲先草湾、石,而后渔沟,度缓急以舒物力。”俱报可。

  

  七月己未,国初粮运,自仪真抵淮安,谓之里河。俱分入五坝,转盘黄河,谓之外河,不相通。后平江伯疏开清江浦河,由天妃口径通黄河,仍设闸以司启闭。每岁三月以后,粮运过完,即将原闸封闭,隔绝黄水,官民船盘剥如故。其后漕规废弛,闸不能闭,而黄水灌入,河臣乃议塞天妃口,以杜黄水。创开三里新河,设通济闸,以通淮水。其后闸废不修,淮水不息,黄水盛大,淮亦因之,高宝湖堤,年年冲决,盐、兴等处,岁岁被灾矣。至是,御史刘光国议:“以天妃闸地势高于通济,淮水灌滥,多子黄水。谓宜将通济闸及福兴,新庄二闸,增卑倍薄,务令高厚坚固。仍令清江厂分司专司启闭,每五月以后,九月以前,二水盛发之候,严加封闭,官民船听其自行转盘。惟回南空船,每二日启放一次,随放随闭,不许官民船越规擅进,以贻水患。”从之。

  

  八月甲戌,工科都给事中侯于赵疏言:“高宝湖堤大坏,苏、松水利久湮。宜专委任督理,以裨国计。巡盐、巡抚俱难兼管,宜于南京巡江、巡仓、屯田三差,—归并一员专理河。”工部复如议。乙亥,户部题复事干漕务者:“一、给余米,以资回南;一、复抵坝,以守良法;一、报完兑、开帮、过洪、入闸日期,以稽迟误;一、追积欠,以杜侵欺。惟存亡事故者,清查量免;一、责典守,以禁私货,宜自监兑主事始;一、序挨帮,以禁挽越;一、修仓廒,以善积贮;一、改海船,以疏河道。俱载入议单,永为遵守。”奉旨:“黄河广阔,运船取便越帮,利于速进,着照近例行。余依议。”丁丑,河决高邮、砀山及邵家口、曹家庄、韩登家等处。总理河道都御史傅希挚议以高邮决口,当亟筑;砀山决口,当改筑月堤。其他三口,宜留以为泄水之路。工部复:“奏议是不得已而为权宜之术耳,安能必三口之不愈决愈深,而夺正河耶?宜随机相度,近河诸堤,有当增筑以广容纳,或上流有可分杀以减水势,皆当从长计议,无得因循。”奉旨,从之。戊子,淮、扬、凤、徐四府州所属大水灾。户部复:“抚按奏将本年夏季税粮存留者,照例蠲免,系起运者暂准停征,其三年应运漕粮,再准一年改折;各卫屯粮亦视灾重轻,照例折处。其巡抚、巡按、巡盐当年赃罚及徐州商税银两,准留支,以备赈恤。”报可。

  

  九月戊戌,先是,应天、苏、松等府州、县各有弓兵、民壮,前年查扣工食济边。至是,应天以江防增兵,苏松以海防增兵,操江及抚按各具疏请留民壮银饷。部复以银出均徭,无存留之理。但江防缺饷,姑准于民壮银内动支九千三百六十两。苏松近报灾伤,将民壮银内动支一万二千六百一十二两,余尽数解部。得旨从之。己亥,时苏、松、常、镇水灾异常,抚按具疏,要将太仓、华亭、上海、常熟、嘉定、丹徒、丹阳七州、县漕粮改折,并减免应征钱粮,改折三分。从之。壬寅,提督操江都御史何宽奏:“京城内外,原设三大营,以习陆战。又设新江口营,挑选官军一万五千人,驽船三百只,以习水战。今江营兵仅五千二百,占役过半。战船仅四十只,比原额甚远。乞行南京兵部会同将本营额数中有丁者,行卫取补;改差者勒归本营;为事者收复;老弱者选补;逃故者清勾。若一时难以复旧,请量分三营之军,以益江营,使习水战。”部复:“除有丁取补听其径行外,三营之军应否量分江营,宜移咨南京兵部同操江会议停当具奏,以凭议复。”得旨,从之,兵部奏复:“巡按应天都御史宋仪望会同巡按御史邵升条议防倭善后事宜:一、增设游兵,以定邀击;一、定船,以便调遣;一、联陆兵,以防流突;一、核军储,以时支给;一、定举劾,以示劝惩;一、广资格,以需将材;一、联浙直,以定合剿;一、复乡甲,以固人心。”俱依拟行。内承运库太监崔敏等奏:急缺段匹。工部议复:“行应天等处抚按官,动支无碍官银,令有司织造九万七千九百有奇。”南京湖广等道御史陈堂等上疏曰:“昔人有言,天地生财,止有此数,不在官则在民,未有无碍官银之说。无碍之说,起于贪墨之吏,搜括公帑以充之。搜括必加渔猎,渔猎必加科派,科派必加箠楚,此岂陛下所乐闻。兹者每匹估价银一十二两零,应天一府计一十二万两,则各处该银二三十万矣。臣谓科派无辜之百姓,不如取足逋负之顽民。查浙江、苏州等处,拖欠应进京库金花银,共计一百六十余万两。查各抚按赃罚银两,有二三年全不解部者,除二分备赈,四分济边,余系工部额数数。此固户部所本无,又系工部所自出者也。至金花银两,以上用之岁银,供上用之段匹,不必解部,通融织造,可无议加派矣。”奉旨:“段四以备供用,赏赐必不可缺,着照前旨,陆续解运本内。说纻丝罗每匹该价银十二两,其实解进的都粗糙不堪,不值原价三分之一。且不分轻重,一律重估,中间必有冒破情弊,工部看了来说。”庚申,巡抚应天都御史宋仪望奏:“镇江一府,官民田地照亩起科,各有原额,至其瘦田、荒田、芦地、草苗及新垦荡田,共算折实在田八千四百七十二顷九十九审二分零。凡昔时奸民巧立名色,诡避粮差者悉裁革,均为一则。”疏下户部。南京祖陵被风雨损坏坍塌,着本处官修理。刑部右侍郎翁大立为南京工部尚书。

  

  十月甲戌,广西左布政使程嗣功为应天府尹。乙亥,右通政王篆为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丙子,尚宝卿陆树德为应天府丞。壬午,总理傅希挚奏.江南运河归水利御史就近统管。部复,从之。淮安分司所属刘庄等十场大水。壬辰,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何宽议以巡江、巡仓、屯田三差,惟仓差事稍简。以仓并屯,委不相妨。割屯田所带漕粮,摘付上江御史。其苏、松水利,另给敕印御史一员,钦遵行事。工部复允。兵科给事中萧彦上言治河。大约言:“近日诸议,俱在徐、邳以下,于上流似未之及,但以运道为急,不以淮、泗为念。宜令河道大臣带同熟于河道司属二三人,下沿淮安,上溯潼关,逐日相视。孰可分其流,孰可杀其势,计划定妥,贴图立说,具奏施行。工部复如议。

  

  十一月己酉,原兵部左侍郎吴桂芳总督漕运,巡抚凤阳。

  

  十二月乙亥,南直隶遥抚宋仪望为右副都御史,照旧巡抚地方,赏银三十两,纻丝三表里;副使王叔杲升一级;总理黄应甲升都督佥事;其余将吏各赏有差。论是年四五月间黑水洋斩获倭级功也。

  

  四年正月乙巳,升镇江府知府林应雷为两浙运使。丙午,应天巡抚宋仪望官:“三吴海防,南界两浙,北抵扬州,相去千余里。中惟吴淞至金山三百余里,为倭奴入犯必由之路,而宝镇一堡,更为要冲。但置山不据,而筑堡山外十里,岁仅拨兵三百戍焉。形势既失,兵力又单,寇若据山,建瓴而下,堡非我有矣!今欲移堡依山,戍以协守,计费六千余两,出抚按赃赎佐之,可一年报竣;或移大兵驻防,以控要害;或出海洋搜剿,以立奇功,均便。”从之。己酉,高邮州清水潭堤口冲决。时督漕侍郎张翀以修复老堤工力浩大,数年始可成功。恐新运已临,决口未就,且令粮船暂由圈田里行。而御史陈功则称:圈田浅涩,不便牵挽。外湖水面阔四十余里,风有不顾,必至稽阻。给事中侯于赵亦以两臣持论未决,恐致过淮后期,乞敕所司速议。并欲以淮北运道,专命河臣傅希挚一意经理,务宜时加挑浚,以图万全。从之。督漕侍郎张翀,以修筑宝应堤工,议于江南各府、县,并浙江、江西、湖广每粮一石,加派一斗,折银五分。先于余盐银内借用,候次年征完补解。不许。诏以漕粮脚米六升,每岁计银三万三千三百余两,及蠲免七升内,量复一升,每岁计银一万两,为修筑之费。又命于河道衙门转发修河银五万两。如不敷,或留漕米,或借工本盐银,或山东、坷南香钱例银,及德州仓银,并准凑用。丁巳,命漕运及河道衙门严督郡县将清水潭原决堤口设法堵塞,勿得恃圈田外湖,致稽粮艘。己未,命泰宁侯陈良弼为提督操江。

  

  二月己卯,改南京吏部刘光济为参赞机务、兵部尚书。壬午,改南京礼部尚书潘晟为南京吏部尚书。癸未,总督漕运吴桂芳言:“淮、扬二郡,洪潦奔冲,灾民号泣,所在凄然。盖滨海汊港,岁久道湮,入海止恃云梯一径。至海拥黄沙,河流泥溢,而盐、安、高、宝不复可收拾矣。国家转运,但知急漕而不暇急民。故朝廷设官,亦主治河,而不主治海。请另设水利佥事一员,专疏海道。而以淮安管河通判,改为水利同知,令其审度地方所宜,谋求捷径,如草湾及老黄河,皆可趋海,何必专事云梯。并乞留后帮漕粮五万石,及轻赍内河工银二万五千四百三十余两,以备鸠工。庶淮、河各得所归,运道亦还其故。”下吏、户二部议,悉如其请,并优诏答之。乙酉,命南京铸造万历通宝制钱。改南京工部尚书翁大立为南京礼部尚书。戊子,升户部左侍郎毕锵为南京户部尚书。

  

  三月乙未,两淮盐运御史许三省以淮、扬灾眚,改所属停薪工食于仪、淮二所盐课,每引带盐一斤为额。下户部复,不允。丙午,命南京太仆寺卿何鸣起将所属各府灾伤,分别二等,如高、邳等州,县为甚,江、仪等次之,节年所欠马价银两,或暂免十分之六,以万历八年至十年带征;或暂免十分之四,以万历六年至八年带征。其应天、镇江未报水患地方,仍每年带征三分之一,以万历四年至六年依期征解,毋得轻议蠲免,一概因循。丙辰,应天巡抚宋仪望,议留掘港守备鲁邦于吴淞总镇标下练兵。漕运侍郎吴桂芳言:“高邮西堤,乃永乐间平江伯陈瑄所建,运舸俱行湖内,波涛为患。至弘治间,侍郎白昂议开越湖,中为土堤,东为石堤,二头建闸,名为康济河。其中堤之西,老堤之东,约成民田数万亩,即今所谓圈子田也。彼时未傍西堤为河,而别作越河于数里内,舳舻安流,军民称便。但河去老堤太远,瞻顾不及,缺坏不修,遂至水入圈田,又成一湖。而中土堤遂溃坏,则东堤独受数百里湖涛,故有昨岁清水潭之决,盖势所必至也。今若尽复白昂旧迹,策非不善,但据估银二十三万有奇,比之白昂所费,尚不及半。诚恐修筑不坚,数年复坏,反成虚费,则不如照弘治间侍郎王恕议,就老堤为越河,只修筑东、西二堤,为费既省,而随堤牵挽,亦可随坏随修。高邮既完,徐及宝应。谨将切要事宜条为四议:其一曰、设处钱粮;二曰、烧采砖石;三曰、分募夫役;四曰、委官分理。”下所司议。丁巳,应天巡抚宋仪望言,增建青浦县城,华亭、上海不得视为秦越。下部议。命河南道御史邵昇巡按淮、扬。壬戌,工科给事中戴光启言:“臣观吴桂芳所奏高邮筑堤一事,窃探桂芳意,若曰三堤并修,一河复旧,良可垂远。第前估工费不足应用,又不便更估。又曰必复康济之旧,非增二十万不济,其意可见。夫图大事者忘小费,佴必过为嫌惮,求目前之苟安。”下部议。

  

  四月戊辰,先是,吴桂芳以议修高邮湖堤,为戴光启所謫。工部议言:“事应复勘。惟是合用砖石数多,采烧、船运,非仓卒可办。所议河南库贮河工银五万两,应即转发。其砖石行各府、州、县如式烧采。至兴大役,应分派各府、县拨夫,一体应役,计时省放。”得旨:“吴桂芳原任扬州湖工,事理知之必真。前已有旨,委任责成,不必又行复勘。余如议。”庚午,漕运侍郎吴桂芳言:“黄河自徐、邳而来,至清河与淮水合流,经清江浦外河,东至草湾,又折而西南,经淮安新城外河,转入安东县前,直至云梯关入海。近年,云梯关海口沙涌,水势溯洄,河流渐浅。淮安新城外河,深不过五七尺。惟清江浦相对草湾地方,地形低下。黄河屡向冲决,欲夺安东县后迤逦下海,以县治攸关,屡决屡塞,致近年淮、黄交溢。去岁草湾迤东自决一口,宜于决口之西,王家山之东,开挑新闸,以迎扫湾之溜。量长五百十八丈四尺,计土十万四千九十一方,共工银七千二百八十余两,粮米二千八十一石,准银一千二百四十两,总约银八千五百三十余两。其余不通河及河身窄狭之处,逐段估计,通长九千七百二十三丈,计用银六万八千一百五十余两。又两处用管工官一百九十一员,口粮银共一百五十余两,又用水车四十部,共银八十八两,又金城至挂甲墩五港,岸势低洼,应筑束水堤岸一道,合用银四千四百四十余两。应筑决口十八处,约用银五百两,通计该银八万一千八百七十余两。查截留河土、轻赍、折色等银及正耗粮米共银七万四千二百余两,未足九千四百余两,应于盐商修河银内支用。”工部复言:“委一垂陷之安东,以拯全淮之胥溺,漕臣言可听。”报曰:“可。”辛未,命苏、松、常三府白粮,俱各府管粮官督解。从部请也。辛巳,吴桂芳言:“淮、扬水患在下流海口之塞,上游河身之高。欲浚河身,先开海口。臣前开草湾入海,惭有次第,至于河身之高不过积淤不浚,若遇桃花、伏、秋水发,可用混江龙推浚。每岁将浚过河身丈尺,年终奏报。其清河以上邳、徐等城,则责在河臣,浚否惟命。”下工部言:“疏浚兼施,抬河长策,宜令总河衙门一体推浚。”从之。丁亥,淮安府东陬山,漂流朝鲜国进贡夷使梁俊等。上命赏给衣履,押回。

  

  七月壬寅,应天巡抚宋仪望奏:“三吴财用所出,水利最急。自嘉靖初抚臣李充嗣修治之后,未尝大修。沟港日淤,圩埂尽废,旱涝无备,根本之忧,莫急三吴形胜。东南自嘉秀沿海而北,水皆趋松江,循黄浦入海;西北自常、镇沿江而东,水皆趋江阴、常熟。其中太湖潴蓄,汇为巨浸,流注庞山、渎墅、淀山、三泖、阳城诸湖。及开浦引湖,北经常熟七浦、白茆诸港者,入于江;东北经昆山、太仓、刘家河,东南通吴淞江、黄浦各入于海。诸水连络,四向环护,中如仰盂,杭、嘉、常、镇势绕四隅,苏州居中,松江居下,则又为各水所受。故苏、松之利害,视四郡独大。禹疏三江以入海,太湖之水趋下驶急,海潮不船为淤。书曰:‘三江既入,震泽底定’是也。其后民利渐兴,壤为田畴,疏为浦港,淤为洲荡,五谷鱼盐,茭菱芦苇之利生焉。然地力虽辟,水势渐分,江流漫缓,海潮内蚀,而东江湮塞,无复可考矣。吴淞江直贯太湖,径入大海,最为要害,屡开屡塞,费用不赀。考吴淞江旧阔一百五十余丈,今不及旧五之一。其中菱芦丛生,涨滩涌塞,太湖停蓄,势不能尽泄。而淀山、三泖由古浦塘入黄浦者,淤涨尤甚。华亭、上海之间,旬日不雨,河港尽涸,每遇霪滂,则田畴悉淹,害有不可胜言者。惟娄江一道,受阳城诸湖之水以入于海,即今所称刘家河是也。舟楫往来,人力疏导,不至断流。其他港汊,皆为平陆,田地荒弃甚多。迩来,有司将宗人府等粮银尽派荒区,名为缓征,实则拖负。今议者谓浚原,则必修溧阳五堰,以节宣上流初泛之势;开孟渎澡港,以杀导上流往北之路;疏吴江湖口,使太湖积水分注诸湖,疾趋其故道。治委则深浚其入江、入海之路,以决其就下之势;旁通其各港支流,以尽其潴泄之方。今湖荡之水散漫无归,而通海之涂所在皆是。淤抄之害,已见目前。往年治水之臣皆夫动大众,费请内帑,疏浚既起,修筑继之。言事者见久劳工作,功或垂成,辄将应设部臬诸臣尽行论罢,是以功用未数十年而利害或仍相半。今吴淞江开塞靡常,工费不赀,议者不敢任咎。湖荡或种芦苇,或围荡田,所占据者,非势家则豪民也。此皆能惑乱耳目,造为浮言,一或误投,便成鼓煽。臣见兵备王叔杲,忠勤体国,素有心计,周爰咨诹,悉计形便,审察地宜,考古证今,画图帖说,庶几夹策以从,万无一失。至于设处钱粮,稽考工程,酌量缓急,分别年岁,务使农隙无偷安之民,功兴无废业之地,亦令采集众思以报。顷见科臣侯于赵奏请专差御史一员,理三吴水利。臣以为不若设按察司佥事一员,驻扎苏、松,带衔浙省,职掌一应开浚修筑事宜,而总其权于巡抚。”疏下所司,部复:“罢佥事不设,仍遣御史董之。”癸卯,命南京户部借发官军俸粮折银二万一千四百两,给南京工部铸“万历通宝”金背、火漆制钱。铸成,仍以制钱抵还。己未,应天抚按宋仪望、郭思极并参太仓州知州陈大统以参谒出,为奸犯所乘,纵火烧廊,文卷俱毁。吏部复议以请。上曰:“近方严禁掌印官趋谒,而大统故违,卒以失事,降杂职用。仍查提学御史有无先行禁示,并以实闻。”于是提学御史褚铁言:“有司参谒,屡行严禁,大统实未到宜兴,安得捏词饰罪。”下所司。

  

  八月乙丑,草湾河工告成。计河身长一万一千一百四十八丈九尺,塞过大小决口二十二处,募过人夫四万四千名,实用银三万九千六百六十两,粮四万六千一百七十二石,准银二万七千七百两。以二月二十日起工,本年六月十二日报完。叙总督吴桂芳等功。壬申,苏松兵备副使王叔呆擒献海寇严大拜等,命枭之。甲戌,巡抚应天都御史宋仪望奏:“烧造高宝河堤砖价,缺银四万八千有奇,乞动支新河、临德二仓麦折等银。”工部以事关户部,当下户部议。户部谓:“河工专属工部,前奏留各项银一十一万五千八百六十两有奇助工,已为破格,岂可再援格不行。”乙酉,巡按直隶御史王晓言:“两淮盐至仪真则解捆小包,盖因江西、湖广行盐地方多山僻小县,河路浅狭,船小包大,承载为难,势不得不解包就船,水陆均便。今闻有解捆之禁,皆逗留观望,莫肯承买。商既苦之,而仪真地狭差繁,小民亦以解捆觅利度日;每年解下大包名曰潮包,南京下关民用沥灰卤,每一包官税银四厘,岁得二千余两解部。今如停止,则措解何从;高邮等州县粮田,常为水啮,民以织包为业,代纳粮差。一旦禁不使行,手足罔措,凶荒相迫,可为隐忧。商困民穷,国课难办。若虑夹带,则宜酌定盐数,每大包盐若干,折改小包盐应若干,登之格册,报掣监御史,据册验掣,自难容奸。况私盐之弊,多在兴贩之徒,商人挟千万金重资,必不以数金小利甘犯没官之律也。”下所司部议,如晓言。从之。丙戌,巡抚直隶御史邵陛言:“淮、徐、扬自海口沙横,河身淤垫,桑田尽成湖泊,钱粮逋负独多。顷开草湾河,导黄、淮赴海,虽当大潮,旋涨旋消,不复停积。数十年鱼鳖之渊,幸有平土。但荒田初垦,收获为难,乞将二府一州所属州县漕粮,分别改折三年。其一切起存钱粮料价,亦命停征,于三年后带补,以示宽恤。”下户部复谓:“河水之患渐平,则剥肤之灾自远,岂可预为三年之请,概冀非常之恩。惟万历元年、二年拖欠,若果系灾伤,勘实奏豁。”从之。

  

  九月壬寅,总理河道御史傅希挚奏:“河决沛县缕水堤二处,一长一百三十一丈二尺,一长九十五丈七尺。又丰县决长堤二处,一长五十余丈,一长六十余丈。”下所司。

  

  十月乙亥,河决丰、沛、徐等州县,发各库仓贮银粮赈之。戊寅,凤阳巡抚吴桂芳等以宿迁县为黄水扫啮,请迁县治,筑土城以避之。前基去县不数百步,不必移民,而儒学亦稍俟丰盈另议。户部复言:“儒学当与县治并兴,移民当与迁县同举,寓赈恤于救灾,胥赖此举。”然之。辛巳,应天巡抚宋仪望迁南京大理寺卿。甲申,胡执礼为应天巡抚。

  

  十一月辛卯,命南京广东道御史刘应训巡视苏、松、常、镇水利.丁未,户部尚书殷正茂题:“查南京户部隆庆二、三、四年额征银未完一十三万二千六百九十九两二钱三分;本色米豆未完二千三百四十四石五斗四升;花绒未完八千二百三十斤。隆庆五、六年全征折色银未完七万三千六百九十九两九钱三分,本色米豆未完三千四百三十四石二斗八升;花绒未完一万一千七百五十八斤;农桑丝绢未完三千六百一十七匹一丈七尺;稻草未完二百二十一束。徐州,隆庆三年起至五年止,茶叶未完二百六十二斤;应天府,隆庆六年课钞未完二千三十九贯五百三十九文,铜钱未完二千三百三文,钞折银未完一十三两七钱一分。乞尽数蠲免。”报可。癸丑,工部言:“黄、淮交涨,冲决太多,请将天妃闸以北,行傅希挚修决浚淤;以南行吴桂芳增补堤岸,毋误明年漕挽。”然之。

  

  十二月丁亥,南京太仆寺卿石星,以淮、扬一带连岁水灾,民困已极,奏免节年拖欠马价、草料、场租银在淮安者一十一万五千二百九十三两七钱三分。

  

  五年正月己酉,巡抚直隶监察御史邵陛言:“淮安等地,土广人稀,加以水灾,民半逃亡,二千里皆成灌莽,当急为劳来安定之计。”得旨:“抚按官督率营田佥事着实举行。”

  

  壬子,工科都给事中刘铉等言:“季终考成,计延阁者,淮、扬巡按邵陛二十事;漕运总督、侍郎吴桂芳十三事。”命夺陛、桂芳俸各二月。乙卯,先是,应天巡抚宋仪望上所属驿递钱粮节省减编之数。上以其数才十分之一,与北直隶奏报不同。下兵部议。部具言额派多寡与裁省悬绝之由。得旨:“朕念小民困苦,屡旨清查驿递,以除弊安民。乃抚按全不体朕心,背公徇私,牢不可变,今姑再行申饬,余如议。”

  

  二月己卯,总督漕运、侍郎吴桂芳言:“高邮石堤,工将底绩,宜及时开挑越河。查先年,侍郎白昂开康济越河,去老堤太远,河成之后,人心狃于目前越河之安,而忘老堤外捍之力。年复一年,不复省视,遂至老堤与中堤俱坏,而东堤不能独存。今宜仿侍郎王恕之议,挨老堤十数丈,取土成河,使堤上来往共由人得照管,不致蹈前颓圮。”旨下所司。

  

  三月辛卯,户部复:“总督漕运吴桂芳条上屯田六议:一、定分辖。山阳、徐州、萧、砀、丰、沛等十八州县,宜属淮、凤水利;一、佥事衙门驻扎灵璧;一、请拨庐州府属预备仓谷五万石,以裕开垦之资;一、仿国初法,以府、州判、县簿为治农官,专治农事。其未设农官者,即以管粮官兼之;一、召集流寓,给田开垦。无力者,官给牛种,次年还官,三年纳粮,十年编役;一、荒芜田地不必专责成富民,各从所便,听民告认。”命如议行。癸卯,直隶巡按御史郭思极因京口漕河浅涸,条上三吴水利:“一、复练湖以永资蓄泄。盖江南漕河北高南下,京口一带地形高亢,河流易涸。虽奔牛、吕城建闸,启闭蓄水。以待运船,实仰藉练湖为之源。练湖北去丹阳城百步而近,漕河萦绕其侧,周围四十余里,仰受长山八十四汊之水,汇为巨浸。唐宋以来,筑有中埂、斗门、石闸。国朝天顺、成化间,屡尝疏浚增修,夏秋戽水溉田,冬春放水济运,故有湖水放一寸,河水涨一尺之谚。自往时守令狃于近利,令豪右告佃成田,浸失旧额。而旁湖之民,私开涵洞,网取渔利,年涸一年,今且扬尘矣。为漕河经久计,急宜清复。倘虑平民失业,使佃湖之民,转佃于万顷洋等处可也;一、修通孟渎,以傍通舟楫。奔牛、吕城二闸,例如冬闭春启,蓄水以待运船。然秋冬之交,回空运船与往来官船,必取道于此,欲恪守闸规,势不可得。有不由闸而可以开道达江者,为武进之孟渎河。河延袤六十余里,外通长江,内资灌溉。自嘉靖间,防倭入寇,筑坝堵塞。于是河流渐微,日就阻塞,而船不复经行矣!今计开浚约费五万余金,取诸漕运衙门,毋令独累武进一县。此河一开,即有道以通舟楫,而运闸得启闭之宜。又引江潮以注奔牛,而运河资接济之力。”部复,得旨:“练湖并孟渎河,抚按督同水利官修复开浚。责令秋间完报,为来岁运漕计。占湖阻运,不行治罪,已属宽恩,如何又议勘偿。如有抗拒阻挠,及司道因循苟且者,抚按参来重处。”壬子,巡按直隶御史陈世宝条陈河道江北四事,江南二事。”一、复老黄河故道。先是,河自三义镇历清河县,北出大河口,与淮水会流出海。运道自淮安天妃庙乱淮而下,十里至大河口,从三义镇出口,向桃源大河而去,谓之老黄河。至嘉靖初年,三义镇口淤,而黄河改趋清河县南,与淮会合入海。自是运道不由大河,而径诣清河县北上。迩者,崔镇屡决,河势渐趋故道,若仍开三义镇口,引河入清河县,或令出大河口与淮流合,或从清河县西另开一河,引淮水出河上与会合,则运道无恐,而淮、泗之水亦不为黄河所涨,民难其永纾矣;一、修宝应湖堤。补古堤以固其外,于古堤东再起一堤,以通越河,而使运舟于此经行;一、浚练湖;一、复开孟渎河;一、增建仪真二闸。因江口去闸太远,欲于上下江口,迤逦数十丈许,各建一闸。潮始来,预去板纳之;潮初退,即下板以闭之。使出江之船,尽数入闸,以免迟滞;一、开瓜州河港坞。将屯船坞挑浚深阔,使船之先入者屯聚于内。又于坝之东开一曲港,与新闸外港相合,使船之后至续泊于内,以免金山挂江之险。”部复宜依议行。上命行之。丙辰,命御史董光裕巡督两淮盐课,兼理河道。

  

  五月甲午,孟渎河以三月初兴工,至是报竣,共用银一万六千五十余两。

  

  六月甲戌,总督潜运侍郎吴桂芳奏:“自去秋时河决崔镇,清河一带正河淤垫,淮口梗塞。于是淮弱河强,不能夺草湾入海之途,而全淮南徙,灌山阳、高宝之间。向来湖水不逾五尺,堤仅七尺,今堤加至一丈二尺,而水更过之。议护河堤以杀水势。”部言:“堤虽可护,而不能必水之不涨。欲水之不涨,必俾淮有所归而后可。宜令漕运衙门,严督司道,熟计其便。”报可。戊寅,淮安水利佥事黄猷吉以病乞休。上以猷吉管河甫及一年,似有诈托,令巡按御史查核以闻。己卯,隆庆间,苏州卫镇抚任贤以侵欺军需,下巡按御史提问,脱逃。至是,升川沙把总。直隶巡按御史郭思极摘发其事。命夺该司郎中俸三月,余各一月。升凤阳府同知杨化为河南佥事,驻扎淮安,专管治水,代黄猷吉。

  

  七月戊子,兵部复奏留都饬武弭盗事宜:一、饬兵卫以护陵寝,稽出入以肃禁城;一、严点闸以重守卫;一、补丁壮以饬营务,额军九万余,今仅二万余名,宜选各卫在册余丁补足;一、增锐卒以备缓急;一、增马军以严巡警;一、励官守以严稽查,严缉捕以杜出没。得旨允行。己亥,先是,苏、松、常、镇四府原差部官监兑,后以两浙巡盐御史监之。至是,复以巡盐督理不及,议仍遣部官。部复从之。蠲免淮安府属隆庆三年以前未完马价银四万二千余两。甲辰,两淮巡盐御史王晓以所荐各属仅举人七名,不及格,夺俸三月。丁未,巡按直隶御史林应训条奏三吴水利,言:三吴水利莫重于苏、松。而在苏者,莫重于吴淞江,若吴江长桥一带,则太湖入江之口,在松者,莫重于黄浦,若山泾港、秀州塘诸处,则淀泖入浦之路,皆不容不急图者。议开吴淞江中段,以通入海之势;疏吴家港、长桥,以宣出湖之源;浚山泾港诸渎,以导达浦之路。请给钱粮,以便兴事之用,清查滩占,以广经费之助。部复允行。辛亥,应天巡抚胡执礼奏革练湖佃田。得旨:“各田亩有碍水利者,尽数查革。不许畏徇容隐,致挠公法。”

  

  八月丙辰,以被灾伤,蠲免淮、扬万历二年以前未完药材、牲口、北羊等项银两。癸亥,河复决崔镇。丁丑,先是,南直隶上海县下沙场有盗三十余人,进劫场官,杀死家属事闻。得旨:“参政王叔呆等住俸戴罪,抚按官严督兵备等官整饬武备;有司有隐匿盗情及累失事者,参奏重治。”

  

  闰八月乙酉,时河决崔镇,冲阔水溜,势分正道,漕河都御史傅希挚议堵筑决口,束水归漕。漕运侍郎吴桂芳欲冲刷成河,以为老黄河入海之路,持议各异。部复:“运道关系尤重且紧,崔镇决口,听河道衙门及时堵筑,溜水归漕。其老黄河入海之路,俟水势稍定,会同议奏。”戊子,南京礼部右侍郎、管国子监祭酒事殷迈,以病乞休。时,迈家僮为监生茅迪吉等痛殴重伤,及堂官牌谕,仍复抗拒之,久之方解。南京科道以闻。上谕吏部:“殷迈既有疾,准致仕。近年监规颓坏已极,生徒凶恶无礼,何以风示四方;员缺以有才望、能振作者任之。”复谕礼部申饬两京国子监,都照监规、敕谕,严率生徒,振兴法纪;下茅迪吉等于南京都察院问拟,俱遣戍。时徐、淮河涨,宿、邳、清、桃两岸多决,淮水为河所迫,徙而南,高宝湖堤大坏。于是工科都给事中刘铉建议:“南河郎中不便顾理淮北,请添郎中一员于淮、徐适中处,专治淮、黄一带河道,其徐、吕二洪主事可并一员。”上谕工部:“近来,偶以一事,辄便增官,久之不便,又议裁革,殊为轻率。添设部官及先年河、漕划地分管之议,本欲责成,反滋推诿,并议以闻。”部复:“国家特设总督漕运大臣,则凡有关于运务皆其事也。又设总理河道大臣,则漕河自张家湾直抵瓜仪;黄河自河南、山东上源至淮安入海,皆其地也。与其划地分管之异同,孰若漕、河各供厥职之划一。宜各遵原奉敕书行事,惟差郎中一员,专治淮北,裁吕、梁洪主事,即令郎中管理,则无增官之费,而有得人分治之益。”从之。壬辰,礼科左给事中汤聘尹言:“京口水涸,漕挽愆期。近议开练湖矣。然可以资丹阳,不能资丹徒,议开孟渎矣,然可以资江阴,不能资京口。盖京口与瓜州对垒,而孟渎去瓜州颇遥,空船可以溯流,粮艘难以涉险。则运道必出京口,宜于京口之傍,另建一闸,引江流内注,低旧闸丈许,视冬间水势而定之准,潮长则开,缩则闭,可免涸辙之患。”章下所司。辛丑,时,山阳、高、宝淮水弥漫,礼科左给事中汤聘尹议导淮入江,于瓜州入江之口,分流增闸,以杀其势。已,漕运侍郎吴桂芳揭称:“黄水向老黄河故道而去,下奔如驶,淮遂乘虚涌入清口故道,淮、扬水势渐消。”工部复:“二议不同,奏请行勘。”上以河、淮既合,命寝其议。壬寅,先是,应天巡抚宋仪望报获拒捕盐徒蔡廷等十名。巡按御史王民顺审录奏报,前后矛盾。上以抚按司道官捏报掩饰,致为抵牾,夺仪望俸三月,王叔呆俸半年,民顺候回道考察,下把总管懋于御史问。庚戌,御史尹良任条陈漕运事宜:一、通便道以速粮运。孟渎河口渡江入白塔河,抵湾头为运道捷径。宣德七年,平江伯开通,至正统四年,都督武兴复闭。今孟渎河既开,则自河渡江入黄家港,水面虽阔,江流甚平,且由黄家港至泰兴以达湾头、高邮运河仅二百余里,可免瓜、仪不测之患;一、开江道以泊运舟。粮船自京口乘风北渡,瞬息可达瓜闸。但金山而下,波浪汹涌,中流遇风,难免漂泊之患。镇江城西北有甘露港,约长十余里,夹岸洲田宜挑深阔,以便回泊。”部复:“二港可否,踏勘行之。”报可。

  

  九月甲寅,蠲免松江、镇江两府万历元年、二年未完米折、草折、盐钞银一万七千三百余两。丁卯,管理河道南工部郎中施天麟言:“淮、泗之水,原从清口会黄河入海。今不下清口,而下山阳,从黄浦口入海。浦不能尽泄,淫渐及于高宝、邵伯诸湖,而湖堤尽没,则以淮、泗水本不入湖而今入湖故也。淮、泗之入湖者,又缘清口尚未淤塞而今淤塞故也。清口之淤塞者,又缘黄河淤淀日高,淮水不得不让河而南徙也。盖淮水并力敌黄,胜负或亦相半。自高家堰废坏,而清口之内傍通济闸则又开朱家等口,引淮水内灌。于是淮、泗之力分,而黄河得以全力制其敝,此清口所以独淤于今。下流既淤,则上游不得不决。每岁粮艘,以四五月尽运堤,以六七月淮水发之时,不能为力,水落之后,方图堵塞。甫及春初,运事忽至,仅完堤工,于河身无与。河身不挑,则来年益高。须不惜一年粮运,不惜百万帑藏,开挑正河,宽限责成,乃为一劳永逸。”部复:“河内疏浚,苦无良法。先臣刘天和用平底方舟,横排河中为一层,四维拴系,以长柄铁爬浚之。浚深数尺,移舟再浚。后数丈,复为一层,如前法,则水中与陆地施工略同。兴工停运,宜行河道等衙门会议,具奏定夺。”报可。戊辰,升山东巡抚李世达为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丁丑,升大理寺右少卿张岳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辛巳,南京右佥都御史王篆条上江防事宜:“一、核军实以充营伍。新江口营官军,额设、添调共一万七千有奇。查改差、逃故、取回、退回、为事及有丁未行顶补各项官军共一万九百余名,止存五千六百二十余名。宜追回改差,勾补逃故,取回者查复,退回者更换,为事者清提,有丁者查替;一、省繁差以旨军劳。先年,京营有暗伏一差,分遣弭盗,今沿江上下,已设游、巡二兵,则暗伏官军宜撤回操练;一、拣劲卒以任选锋;一、议战舰以图实效。额设战船四百一只,递减至二百九十四只,俱已损坏,今议以一百六十只属操江衙门改造,余还该部,变价停造。”部议允行。

  

  十月乙酉,先是,总理粮储都御史胡执礼言:“江南改折之例,请每岁会计以改折三分为常。”户部奏:“今太仓所存,仅足支六年,此时未可遽议。”上是部言。辛丑,命支两淮运司库银一万两、稻六百六十余石,赈两淮各场灶丁,以水灾重大故也。

  

  十一月庚申,苏州盗发失事,命调兵备参政王叔杲治之。丙寅,以德安知府王凭为两淮盐运使。甲戌,户部复:“淮、扬、桃等州、县水灾重大,议将本年起存钱粮一概停征,漕粮改折一半,正兑每石折七钱,改兑每石折六钱,席板耗价在内,并留赃罚银五千两,以备赈粟。”得旨:“小民困苦,深轸朕怀。被灾州县,准停征、改折、赈济,以苏民困;其运军行粮,亦准于徐州商税银内量行支给。地方官着实奉行,俾穷民得沾实惠。”

  

  十二月己丑,先是,淮水南徙,泛滥淮、扬间。已而,漕运侍郎吴桂芳报称草湾开通,淮水稍落。至是淤垫如故。给事中刘铉言:“治淮以通开海口为策,宜简方略大臣一员,会同河漕诸臣,相踏咨度,为新运计。”上令吏部推有才望,实心任事者以闻。于是吏部请以总督漕运兵部左侍郎吴桂芳为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得旨:“迩来当事诸臣意见不同,动多掣肘,以致日久无功。今以此事专属吴桂芳;经理河道都御史,暂行裁革,李世达改推别用。其选任部司,处置钱粮,俱许以便宜奏请。若明岁运道有梗,户部查先年海运事宜闻。”癸巳,漕臣吴桂芳奏:“高邮湖土、石二堤,新开越河南北二关,及老堤加高石层,增设护堤水城各工竣事。”报闻。丁酉,改南京刑部尚书赵锦为南京礼部尚书。壬寅,谕户、工二部:“朕念东南民力困乏,苏杭织造病民,前差太监孙隆查已派及在手应织者,织完回京,其未派并应措处钱粮,尽行停免。”己酉,蠲免淮、扬二府及徐州万历六年以前小民拖欠驿递额编站银,以苏民困。辛亥,先是,扬州府城有伙盗劫财斩关而出。至是潜入南都,为逻者所获,事闻。上以贼情重大,地方官如何隐匿不报,命兵部查看。

  

  六年正月丁巳,兵科都给事中裴应章题:“先是,操江都御史张岳称强盗李七等,劫掠扬州盐商,各执铁斧劈城门,渡江而去。该地方官疏虞罪应罚治。既奉明旨申报,乃盗发于十一月二十五日,延至初旬以闻。各盗供称三十七人,文止开八九名数,欺隐之罪,实不容逃。至两漕总督、直隶巡按并不参奏,相应究治。”上曰:“你既知隐匿事情,何不早行参奏。及有旨下部,乃于袷亨日论奏塞责,且不究。”下其章于所司。辛酉,起原任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陈省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丙寅,兵部复:“巡按御史王民顺奏苏、松、常、镇财赋之区,而泖渎具区,夙为盗薮,该地方官务行缉捕,以安良民。捕盗规条,如成化二十一年、嘉靖四十一年、万历二年各议事例,宽严得中。惟隆庆六年吏部所议一款。限数定罚,责成过严,反生规避,若不斟酌,似非弭盗安民之计,请圣裁。”上曰:“捕盗之规,照万历二年题准事例行,各抚按官论劾功罪,以此为准。着再行申饬,以便遵守。”庚午,户科给事中李涞条陈治河五事:“一曰、多浚海口,以导众水之归。夫徐、邳而下,黄河自西而东,淮河良南而北,俱会于清河口。东南折面历安东县,出云梯关以入于海,旧甚深广。嗣以黄水泥供,黄、淮二渎皆无所归。故其势不决徐、邳,而冲啮乎高宝诸堤,至高宝诸湖,浩荡无涯。先是,沿河之西,多置塘岸,以蓄盱、泗诸处暴涨之水,故湖以东运堤无恙。乃今塘岸尽废,而黄、淮之水又悉飞泻于此,是以全堤尽圮。宜别勘坚实之地,以多浚其口,仍必自下而上,渐去河身之淤,尽于徐、吕二洪而后止。若淮安之南、宝应之北,计八十里,每里建平水闸一座,而高邮、邵伯各加建平水闸十座。闸下海开支河四五十处,以导上湖之水,入于堤下射阳等湖。而盐城、兴化沿海地方,皆宜查其旧地,多浚十余口,以导射阳诸水而入于海;二曰、勤塞决口,以济粮运。夫自徐、邳以至瓜、仪,皆为运河,而皆赖堤以蓄水。但自清口面浚至安东云梯等地多逾一二百里。而自徐、吕至清河又不下三四百里。山阳、高宝诸湖必由多闸始泄,而采办闸石,转运亦难。浚导之功,旦夕未竟,其不涸漕而妨运者几希。必多储桩草,相度水势,而急为之备,然后可以无患;三曰,宜以江北全力治漕河,不当以濒河穷困州县治漕河。臣尝滥役宝应,见其地道重伤,而又有冲路之供应,有养马之烦费,及观扬州所属,或有地稍丰收,而又无驿递养马之累。夫常赋之经,各有定额,诚未敢轻议。若浅夫则因时增设,且皆国事耳,可无裒益,以恤疲民;四曰、岁报钱粮,以核疏凿之功。夫疏河浚海,建闸筑堤,非百余万以上,则难与经费,非五年七年之久,则无以成功。总理大臣每岁终将用过钱粮,修过工程,逐一奏报。其筑塞决口,必视水势注海之机以为消息,但能勤于补塞,不妨飞挽者,即为成功。此于稽核钱粮之中,而寓考成河渠之益也;五曰、优恤夫役,以鼓劳人。夫河工之苦,胼胝狂澜之中,跋涉淤淖之地,且地皆荒野海滨,凡饔飱等需,有费二钱不得一钱之济者。今宜从实估勘,稍优其值,以苏小民之苦。至应得工银,必须委廉能官依时早结。仍察督小官,不许假以别事,剥削夫役。”章下所司。辛未,升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兵部左侍郎吴桂芳为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漕,提督军务。丙子,户部尚书殷正茂题:“一曰、先是,徐州未设海防,而淮、扬、徐三府州、县军卫皆辖于徐州。今既有兵备副使,凡扬州府并所属州、县、卫、所,已属专管,则徐州道不当复行兼摄,以免遥制之烦。至滁州卫屯田向来原属颍州兵备,今徐州兵备敕内,仍复开载,不免重复。乞下部酌议,从一职掌;一曰、盐场滨海,兵备专责海防,则运司各官法应兵备约束,敕书原自明白。近者,两淮运使崔孔昕倡为本道不相干涉,辄行抗拒,已经题参罚俸。本部仍行移翰林院,将原开运司分守官改为运司官吏,悉听约束,撰敕书一道给付之;一曰、安庆、徐、淮十卫。初因各道未设之故,概属颍州兵备道管辖。嗣后因官分后,已将安、徐、淮、扬各卫,改属徽、宁、徐州海防三道分管,则颍州道内不当复行开载。至潼关卫隶在陕西西安府境内,而军伍屯营,考选军政,俱在彼中,与直隶抚按原不相干。唯以零卫班军,因附中都留守司统领,以故责赴江北挂号,不但道远人难,亦且不便管辖。且该卫接壤河南,须附河南领班都司下统领,发营收操,庶为妥当;一曰、淮凤垦田佥事,原衔系推、凤两府,部札、敕书具载。续奉奏添徐州而割去寿州等州县,则所当巡历者,固在近题十八州,面非初设两府意也。相应行彼处抚按,即将前项府、州、县境内屯田,若有荒芜,听与民间一体招垦。在颍州、徐州二道,仍遵原奉敕书,加章振刷,查征粮务,不得因而推避。本部仍行移翰林院,两府二字改为等处,以便统辖。”得旨:“远司分守官,听海道委用,着照旧行。”户部复议:“直隶巡按御史王民顺称,苏、松四府,今年夏秋之间大雨连旬,潮水横溢,高田仅可薄收,卑下颗粒无赖,重以赋繁役重,民生不堪。查该地方先荷蠲免,并经抚按会题,已征在官及借支外,臣等复议蠲免通前数一应起存折色共计辗五十八万六千三百三十余两,本色米二万九千九百一十余石,爱养休息,不为不至。然所议仍行带征者,皆系内府布匹、颜料与元年、二年拖欠,例不应遽豁者也。又四府士民俱云,各钱粮已完。今查得现年应解者,考之额数不及十分之四。即如金花一项,额设三十六万五千八百三十余两,止解一十二万一千一十余两,所欠尚多。夫追征之法,必现征俱完而后及于带征,所征既急,则解必多。以彼四府现征者尚未能完,解纳如此之少,去岁未完,则今年又系带征之数矣。夫既已完征,又不完解,则公私俱病,此诚何故?若士民之论不可据,则是有司于现征者,尚且迟缓,而带征一节,或者犹非所急也。今除金花等项无容轻议外,至于元年、二年各项本折暂准缓征,候至八年,地方丰熟,照数带征解完。”上曰:“现年额征已不完解,年复一年,积逋愈多,军需何赖?这元年,二年所欠,姑暂免。其余内府钱粮题准不免及现年应征的,俱要遵前旨,上紧征解。”

  

  二月壬午,礼科给事中齐世臣,疏论提督操江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陈省不堪起用。得旨:“陈省仍着在籍听用。”丙戌,升南京光禄寺卿胡价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丁酉,升刑部右侍郎潘季驯为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丙午,户部题:“黄、淮为患,总理河漕吴桂芳已于正月十八日兴工筑堤,数万之夫云集待哺,银、粮不可一日有缺。所请南京户、兵二部库贮粮剩、马价银两各支一万两,及户部速将现年每帮漕粮奉请准留八万石,行漕运衙门,分贮沿河各仓支用。”从之。庚戌,户部复:“南京户部尚书毕锵题,江营选锋口粮,即于简汰游兵饷内支给,以后选锋饷粮不足,仍以瓜州梁头税银凑用。俱听操江衙门批行。”从之。升应天府尹程嗣功为南京户都右侍郎,总督粮储。

  

  三月乙卯,升南京太仆寺卿陈于陛为应天府府尹。乙丑,户部复:“南京户科给事中傅作舟奏,为南京百官硃票、硃封纷买货物,以致上、江二县铺行买办陪累不少。臣今拟为四款上请,俟命下之日,着各衙门施行。一、议革重纸以苏众行。夫重纸铺行,原供孝陵支用包帛、国子监春秋二祭、兵仗局药线数项,取用不多,价亦不少。后缘各衙门公用,以致赔累,攀殷实户帮帖多至八百余人,今尽行查革。有行者仍归本行,无行者径革不编;一、革去殷实以清弊源。南京殷实原无货可居,止因铺行消乏,攀扯帮帖。今后,务要买物当行,不得更立殷实名色,以累居民;一、定期编审南京铺户,五年一次,乃有奸人夤缘,率多过期,有至十五六年不审编者。今定限五年一编,径自举行。编完之日,题知青册送部,庶不稽迟。其应立铺户,应办物料,轻者轮流承当,重者通融应役,庶不偏累,依时给价,以免赔累。夫物输于官,有借贷使费之烦,即给领以时,已非民间贸易之比,而况不必然哉!今后南京户、工二部将各行应办之料,量其多寡,少者先价后料,其多者,如合丝、红花之类,分为数次给价。庶各行无贷支之苦,而官府亦免侵渔之弊;一、戒取索以杜贪残。南京各行既有领价之难,搭货之损,各物料办齐,各监局官多立名色,以恣侵渔。今后一应进供物料,验中即便收纳。仍严约束库局官员并家人等役,有仍前放肆勒取常例者,准许科道官参究。”得旨允行。丁卯,改南京礼部尚书赵锦为南京吏部尚书。起原任太仆寺少卿辛自修为应天府丞。壬申,升刑部左侍郎陶承学为南京礼部尚书.丁丑,遇抚应天、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执礼疏称:“三吴水利,工费浩繁,今先开苏州府之吴淞江,吴江县之长桥,松江府之黄浦等,请将本府原派剩未解宗人府等衙门米折银八千两,工部料银一万二千两以充修浚之费。”从之。

  

  五月辛酉,以高邮湖堤告成,赠恤原任工都侍郎吴桂芳如例,淮扬海防副使程学博等十员升赏有差。壬戌,改迁萧县治及城垣、衙宇、儒学,准留徐州解部税银一千四百七十九两二钱五分二厘,其不敷银八百九十两二钱六分,亦于所属收贮抚按赃罚内,动支凑用。

  

  六月辛巳朔,巡按直隶御史林应训题:“臣为开浚吴淞江中段,久驻昆山,乃知安亭东西等都沙土瘠薄。国初每亩仅从五升、一斗起科,复经派以官布等项轻赍,故小民犹得存活。至嘉靖十七年于今,征三斗重额,以致贫民逃窜,田地益荒。今欲复荒田,必先开水利,欲复荒民,必先停追逋,次议减削。盖各区地方,地废人亡,钱粮无所出,且各区岁征,平米大约六万有余石,而极荒逋负,……仅折银数十两耳。在国家缓此不足为损,在穷民负此实不能完。臣谓宜令该县极荒之田,未完逋负尽行停追。将来荒芜可垦,而新赋犹可望其不废也。至若田有上下区之分,查得嘉靖三十八年间,曾将下区每亩减耗七升八合,止科二斗二升九合二勺,共该减米一万一千余石。当时荒民稍稍安集,未几而法随坏矣。臣清查滩占田地,以资工费。即昆山一县,已经查出涂田万余亩。若就中分别新旧科粮,大略可补该县荒田减削之数。至嘉定县东北皆上区,滨临江海,历年新涨涂田,亦不下数千亩,久享厚利,俱未升科,以之补荒,有何不可。臣谓宜将二县新涨滩田,委官尽数丈量明白,定为等则,升科若干,然后将荒区之田,斟酌赃罚,庶几粮轻而民无畏。将来荒芜可垦,而正赋可望,其能充也。”部复如议。乙巳,总督河漕,都察院右都御史潘季驯条陈治理六事:“一曰、塞决口,以挽正河;二曰、筑堤防,以杜溃决;三曰、复闸坝,以防外河;四曰、创滚水坝,以固堤岸;五曰、止浚海工程,以免糜费;六曰、寝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部复如议。有旨:“治河事宜,既经河漕诸臣会议停当,着他着实行各该经委分任人员。如有玩愒推诿,虚费财力者,不时拿问参治。”

  

  七月壬子,工部复:“总河都御史潘季驯等奏,河工浩大,须多官分督。往年一逢升迁,竟自代去,以致钱粮不明,勤惰莫稽。今后凡有升调,留待工完将经手钱粮并其勤惰稽查明白,方许离任。至若分部司属,奉有专敕,而有司视之蔑如,动有掣肘。今后除地方守巡各有专职,自行督责外,凡供事河工者,俱听分司责成,如有玩愒不遵,该上司参奏。”有旨:“河工事重,必须委任责成,以后该管河官暂停升调,候河工完日,分别赏罚。委官贤否,但以该管河道官为主,别道不得干预。”戊午,以天气暄热,免南京刑部罪囚论死发遣者四人,免追赃者七人。甲子,定苏、松、常州三府额解布每匹长三丈二尺,阔一尺八寸,重三斤四两,如法织造,不得违式。免淮、扬、徐所属十一州、县本年现征夏秋起解钱粮之半。丙子,总督河漕都御史潘季驯等题称:“宝应湖于本年六月内陡起暴风骤雨,将本堤复行冲决。盖由河上诸臣,期以苟且了事,而但为月前之谋,惮任劳者,莫亲版筑之务,巧避怨者,不严程督之功。钱粮虚糜,而冒破之核不行,功筑圮坏,而偾事之罪不加。稍有一篑之功,便移大以竞赏;脱至溃决之祸,则遮护以托逃。若不因此重加究治,何以示惩。”上是其议,着河漕衙门着实参奏。丁丑,升工部左侍郎何宽为南京刑部尚书。

  

  八月甲申,开朱辉港、钥匙河、清江等处为粮船湾泊,其工费即于两淮赃罚及河工银内动支。丁亥,户部题:“万历七年,两直隶并各省漕运事宜,例应会同各衙门会议,今题巡漕都御史江一麟疏:一议补造漕船,以足装运。南京锦衣、旗手等五总下缺浅船八百只,要将七年以后各运轻赍内,应解河工米银暂留二年,共计得银五万二千两。再于河道原借七万九千七百余两,应于南京解列粮剩、马价补还漕库银内动支二万八千两,就于瓜、仪二处设厂打造。及称清、卫二厂正造年例船只中,有未造者,一并查刷督造;一议杂物则例,以定漕规。旧制不论船之新旧,一概止给年例四两,以为桅篷杂费,价既不敷,旗甲不无赔垫之苦。今以万历七年为始,各卫浅船杂费,凡遇初造年份,即总给银二十三两六钱五分,照数买办。以后九年,陆续给银二十两九钱七分凑买。俟十年改造,将原置物件,分别计算,准银九两六钱,贴送该厂,找给银十四两四钱,以为重新置办杂物之费。其在运旧船,照例支给。候改造之年,将所存桅、篷、锚、橹等项物件,一体查送该厂变价,添凑别置。仍将置买物件银两各数目,刻记在官,永为遵守。”上是其议。辛卯,大理寺少卿王世贞为应天府府尹。已亥,总河都御史潘季驯题:“徐州小浮桥以上一带河浅。查得河南归德府新集地方,下至徐州二百五十里,原系黄河故道,欲乘今一并开复。”已而工科给事中王道成上言:“治河而疏上流,诚为探本之论。然南挽淮流,北障河决,则其工巨矣。动众八万,费逾八十万金,则其用糜矣。工费已大,事之究竟,尚有不能逆睹者,其底绩则又难矣。胡乃此之未为,而又欲并开数百里之上河耶?即使诸臣不计劳逸,不避利害,窃恐国家财用终属有限,万一漫为而不效,将若之何?不如揆势度理,就中权缓急而图之,乃为计之得也。”上命下其章于所司。癸卯,先是,淮安水利道、河南佥事杨化、淮安府通判王弘化治河无状,为总河都御史潘季驯所劾,上命锦衣卫逮系来京。至是,法司拟各照运炭赎罪例,完日复职。上以杨化、王弘化都着革职为民律,文官犯私,罪杖一百的即该罢职不叙。今后,但据所犯拟罪,送吏部拟处,毋得概拟复职,以至轻纵。丙午,户部题复:“御史谢师启条陈糟务:一曰、复羡余以济官军;二曰、革抽税以速漕运;三曰、改剥船以杜侵盗;四曰、处漂流以救灾患;五曰、足军粮以苏疲总。”上报可。丁未,户部题:“边商朋计营求,告掣河盐。所谓河盐者,谓其在河径自起掣,全不上堆也。夫两淮行盐地方,止有此数,而每年掣发之盐,亦有定额。河盐行则单盐滞,必然之势,不容易者。若其计一行,而河盐复掣,每年淮盐八单,若再河盐一二单,江西、湖广地方盐价必贱。盐价既贱,水商必不乐于承买。水商承买既少,则掣单盐必停阁,内商余银无从处办,而六十万两之额课,大可虞矣。内商坐困,边商引目,岂能及期分拨。是河盐之行,不独累及内商,必累及国课,而并及于边商矣。”得旨:“这边镇盐引,依拟改派,河盐停止不行。”

  

  九月己酉朔,先是,扬州府强盗入境,各巡捕官住俸提问。未几,缉捕前贼三十七名,巡按题,各官免降。上曰:“该府拿获甚少,功不掩罪。指挥顾名臣姑从宽免降,知府卢德烨等,以旨下之日为始,开俸管事。”己未,兵部题复:“应天抚按疏称,苏州府嘉定县,七月内,强盗约八九人越城砍杀打劫,共伤官兵五人,未劫财物,越城脱逃。已而,拿获强盗陈阿大等七名,未获陆金二名。各官事出不意,情既可原,又未几救援擒获,功足赎罪,似应免究。”有旨:“兵备冯叔吉姑免究,夺百户谭相等俸三月。各贼审决枭示,仍缉拿未获者。”庚午,巡抚应天、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胡执礼奏:“苏州府属昆山、嘉定二县荒田,欲令督率有司,趁时开垦,以补荒粮。其余逐郡逐邑,沿江沿海,荒田无限,不止昆山、嘉定为然。因三年起科之令不行,故百姓疑畏,旋开旋弃。必须揭榜通衢,招人开垦,但报四至送官,三年之外,方行起科。”部复其议,以为民领荒田之始,牛种器具甚多、甚难,计三年所获之利,不足抵偿初年所费之赀。遽令纳粮,谁肯承种。合无通限种田六年,方准起科。各给印信执照,永为己业。该州县务须实心任事,务使六年之内,荒芜尽辟。抚按从实疏名,上请擢用,不则参劾降处。上允行之。

  

  十月已卯,巡按直隶御史林应训奏三吴水利:“三江入海,而吴淞江中段,自屈家坟以达艾祁,自千墩浦以达漫水港,则入海之中道也。今河浦皆通,而中段独塞,此其为害,岂曰细故。盖缘在上者,以无关于运道,而每以时诎为解;在下者,虑轻用其财力,而每以浮议中格。淤塞之患,盖数十年于兹矣。一旦官民同心,人力毕举,以三十余里一线之浊流,而辟为一十余丈一带之巨浸,初议三万五千六百有奇之夫役,用之四旬,而今也,三旬而举之;初议四万五千七百有奇之工价,犹恐不足,而今也,二万四千九百有奇而成之。且役之兴也,当春夏清和之候,适小民青黄不接之时,授民以值,而农有所济,募民之力,而人乐于趋。臣又与该道时时到工所,考其勤惰而赏罚之,访其侵克而究惩之。是以役无顷刻之旷,食无毫末之虚,故集三万五千有余夫于江上,功以三旬而举,费以二万四千九百而足也。伏乞敕下工部复查,如果前项工程别无虚冒,即将已未经银两,准其销发。其余存剩在库银两,并各县滩占未完地价,俱准征收,听候别项河工支用。”得旨,允之。乙酉,南京报囚矜疑宥死,发戍者二人,情罪不服,再问者二十八人,应决监候者四人。己丑,升总督两,“军务、巡抚广东地方、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左侍郎凌云翼为南京工部尚书。丁酉,先是,总河都御史潘季驯、漕运侍郎江一麟交章论徐州道副使林绍治河无状。既而绍揭季驯,谓遥堤不当筑,决河不当塞,天妃闸不当闭,而徐北雁门、北阵一带浅阻可虞。其议相左,彼此各相论列。部复,绍应罢黜,季驯、一麟身膺重寄,不宜播惑妄议,以替初心。上然之。着林绍冠带闲住。

  

  十一月戊申,兵部题复:“南京四川道御史张友舜,以留都根本重地,皇城之内所贵肃清,邦域之中尤当盘诘。各内官衙门,凡有事情,俱送司礼监审处,内使、火者、工役出入,俱要悬带牌面。至于云游僧道,寄食寺观;劫财巨寇,投宿娼家,此皆盗贼渊薮,尤宜禁缉。”报可。辛未,南京科道官王良心等,交章论列应天府府尹王世贞。部复:“世贞才识年力,众所共惜。但京尹重任,既经论列,难以议留。仍令回籍听用。”上然之。癸酉,升陕西布政使阴武卿为应天府府尹。乙亥,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王好问为南京户部尚书。遣云南道御史房如式巡按淮、扬地方。

  

  十二月辛巳,升浙江左参政徐节为按察使,整饬苏、松兵备。己亥,南京奉先、武英二殿及承天门工竣。

  

  七年正月戊辰,工科给事中王道成言:“两河修筑,遥堤未成,徐邳旧堤宜守。查万历四年,该河臣傅希挚议设堤夫三千七百名,每三里建一铺,一里用十人,而使管河官划地分督。水消则随处帮修,水涨则并力防塞,此亦支持终岁长计。其后官夫不复省视,遂贻河决之害。宜于旧堤按铺,责成防守。”从之。命毁天下书院。原任常州府知府施观以科敛民财,私创书院坐罪,着革职闲住。并其所创书院及各省私建者,俱改为公廨衙门。粮田查归里甲,不许聚集游食,扰害地方。仍敕各巡按御史、提学官查访奏闻。

  

  二月庚子,两淮巡盐御史董光裕条陈事宜:“一、优恤灶丁。仿民间社仓规制,将三分司罪赎银两,籴稻贮场,遇荒量赈,且当青黄不接时,稽贫量借,秋成抵还。至于盐仓,仅覆数苇,日久亏蚀,苦于追补。请凡拖欠盐课十年以上者,尽数蠲免,以苏灶困。七年以上者,令每引折银—钱五分贮库,以给支商。七年以下者,严责用心护守,以候开支;一、清理引目。旧制,两淮差官赍纸价赴南京户部关领引目号簿,回司给商支盐。临掣之时,止将引目送验,号簿逸失无考,于是老引、假引得而混之。议将号簿填写边商、内商姓名,候临掣比对,若商人不缴号簿及查比不同者,追没盐引;一、严立限程。旧例,仪真掣盐,水商必候盐价腾踊,然后赴卖,致使小民食盐不便。今议自仪真至石灰关,石灰关至湖广、江西,各立水程限期,逮往发卖,违限者计日罚治;一、禁革食盐。食盐不禁,弊源终不可塞。议查将淮、扬二府食盐禁革,照旧分派行盐,除迫近盐场州、县,听其以米易盐,兔派。其余如扬州、淮安府属等处,原派一千引者,止派五百,原派五百引者止派三百。仍依旧例,令各州、县佥选殷户赴仪真、淮安二所,分买掣过单盐往本州、县折卖。其或军民食用不敷,将缉获私盐贱卖。仍将铺户所领盐引盐尽缴报,违者参治。”报可。

  

  三月戊申,吏部题:“苏、松等郡,以寇盗出没,专设兵备。若升任者径去,则地方缺官可虞。冯叔吉虽已升迁,宜暂留管事候代,始可行。以后苏、松等兵备,如遇升迁,俱如例。”庚戌,兵部复:“应天巡抚胡执礼条陈事宜:一、谓备倭之策,在御海洋、防海岸。宜于每年止讯之时,将把总等官分守讯地;副总兵常驻苏窦岙,以当首锋;刘河游击常驻败草沙,以备策应;金山参将移驻南汇,以防登岸;海防同知各驻一方,以理粮饷;兵备道巡历沿海,以便监督;巡抚移驻近海地方,以振兵威。分布远近,声势联络,便于接应;一、议渔禁,酌议以四月小满日止,官给旗、票验入,遇警与官军协击,一体赏罚。自五月二十五日起至六月初五日止,官收旗、票验出,此后或告捕采,亦当给以号票,申明禁约,限期回销。有私出及过违期限者查究。巡海员役,纵容隐匿者,罪如之。”得旨,允行。巡按直隶御史陈世宝条陈治河策约:一、移建管河官衙舍。要害之地,责其昼夜防守;一、添设新堤堰夫役。河工虽已垂成,但遥、缕二堤,巳逾千里。高家堰之堤凡六十里,柳浦湾补旧增新,将百余里。而黄铺八浅虽咫尺,反称紧要。若非集夫密守,则盗决、水决可虞,宜增夫额,划地筑居,乃为胜算;一、添设管堤官吏。高家堰、柳浦湾,于淮安最称紧要。今修筑告竣,但二堤俱属荒僻,奸商漏税,利其直达扬州,每行盗决。宜增设大使官一员,专督众役,使之同居堤上密防;一、增筑宿迁县遥堤。宿迁缕河,虽有堤岸,而侍丘诸湖,尚未修筑遥堤,倘伏秋河涨,必遭水患,乘时修筑,诚不可缓;一、暂宽归民钱粮。民遭水患,流移者半,幸水去田出,渐为归计。但恐居处未遑,而旧逋即追,开垦未熟,而新课复征。夫捐金治河以为民也,今水患渐平,而顾以逋负,阻绝归路乎;一、乞广筑役赏劳,于工食外,动支河工羡银,量行犒赏。”奏上,命酌议复行。壬子,户部复:“应天巡按胡执礼查理新洲田亩粮米事宜:一、丹徒县砥柱新洲,腴田万亩,缘未入版图,致豪右侵夺,应行备细清量。如给军便,则令官军屯种,扣除粮银;若给民便,则令民开垦,纳租充饷。庶地无遗利,而兵食有资;一、苏州府每年带解德府禄米一千石,外加耗车脚米三千四百四十石,此重困也。今议折色,而每石折耗银以二钱为率,差官解用。”报可。甲寅,应天巡抚胡执礼条陈事宜:“一、议应天府江浦县建筑城垣;一、南京府属县各有牧马草场,占地数多,虽奉例佃田输租,然仅十分之一。今各县种马减半,则前地旷闲者多,许民承佃,开垦六年之外,照则起科,征银解寺,以备马价之用。”得旨,允行。辛未,户部复:“总督南京粮储、户部右侍郎程嗣功条陈仓场五事:一议改折南粮。题称南京仓米够支七年以上,多积必致折耗。要将万历七、八两年,各省、直南粮,每年改折一半;江、浙、南直止行一年,湖广多水地方连准二年。改折之价,系上仓者,定以五钱,兑者加收耗价。九年以后,照旧全运。据此,留都重地,改折似难允从,但仓既赢余,参酌于一年、二年之间,亦便计也。以后若无余储,不得擅议改折;一议监收南粮。题拟注选主事四员,专司其事。任满起送赴部,考其贤劳之上下,以为官方之殿最。查隆庆二年正月内,南京总督粮储游震得条陈,有专责任一款,复奉通行。今注选之议,亦固所当因也;一议减仓耗。题称积贮既久,日有消折。合照条陈耗米减尽,每年递除正米。查据南粮较之京仓准耗已多二倍,虽土湿易坏,官攒人等若用心看守,廒座坚完,虽多一二年,耗米尚有附余,未必亏及正米。倘因耗减正,恐守仓人等,借口好欺。应查照先年规则施行,毋得轻减;一议折价。题称起运府分,凡遇折价,多者连耗不得过七钱,少者仍照彼中节年旧例,相应依拟征收解纳,毋得援例分外加派小民,以致解头侵欺;一议收纳。题称米色不同,应派定各仓,以便支放。查照各省、直粮米,种色庞杂,若混收一仓,开放之时,诚滋弊端。应随其色别而定,各仓易为酌量,临时坐放卫分,轮流支放,自无不均之叹。”得旨,依拟行。

  

  四月辛巳,改南京工部尚书凌云翼为南京礼部尚书。

  

  五月戊辰,户部以南京银库钱粮册籍浩繁,请三年差科道官清查一次。从之。

  

  六月乙未,兵部题复:“黄船小甲编审夫役,原属南京兵部车驾司管理。迩来,滥属军卫,以致弊多偏累。宜行应天府委官从公编审,并马、快、平船小甲编完,备造文册,送科道官参订定役,以均劳逸。又宜改定五年一编,毋仍旧制,十年久远,致有消乏应差不前之苦。而看验船只,量行修理,节省繁费,则南京工部管船主事职之。”报可。

  

  七月戊申,总理河漕潘季驯等奏:“桃源、清河水患,宜并力疏导,作急捍御,俾水势毋至滥觞。”疏上,报可。己酉,徐州等十二州、县水灾,命勘别轻重,量议停免。庚戌,总理河漕潘季驯、总督漕运江一麟题称:“淮安一带,黄淮灌入,运渠高垫,且闸水湍发,启闭甚难。查照平江伯陈瑄所建清江、福兴、新庄等闸,递互启闭,以防黄水之淤。又于水发之时,闸外暂筑土坝遏水头,以便启闭。水退即去坝,用闸如常。议欲修复旧规,并请特旨垂示各闸,使势豪人员,不敢任情阻挠。”部复,从之。壬子,苏州水灾,抚按官请先行赈饥蠲免。得旨:“以灾伤重大,命抚按官作速勘处。”癸亥,工部奏叙开便河功次。先是,巡漕御史陈世宝议凿瓜州屯坞,通浙直运船。今又议开仪真便河,以通江西、湖广等粮运。钦命严督开挑。至是总理河漕潘季驯、管理粮储道陈文烛查原督扬州府知府卢德华、淮安府通判况于梧、仪真知县侯应征挑完便河工程。将所挑河渠勘定丈尺,所支钱粮开报数目,会同漕运巡抚、侍郎江一麟佥谓:“陈世宝功当优叙;如陈文烛等四员,官有崇卑,劳无轩轾,议吏部叙录。其余行漕院分别奖赏,以示激劝。”从之。乙丑,工部复:“礼科左给事中顾九思、工科都给事中王道成等疏请罢苏、松及应天织造,取回京差。”内臣传渝:“内阁织造袍服未可遽罢,若如部议取回内臣,改属巡按有司,则织造不精,谁任其责。且现有钱粮,不必加派,先生拟票来。”辅臣张居正等言:“该部为地方灾伤,故如此议复,请得面奏,为皇上从容开说。”有顷,居正等持工部疏并拟票入,至御前奏云:“近日苏、松等处水灾重大,百姓困苦流离,有群聚劫夺者,地方钱粮实难措处。且自前年星变时,亲奉明旨,停止织造,著孙隆回京,至今尚未报完。是诏令不信,而德泽不宣也。臣等谓,宜从该部所请,以彰皇上敬天恤民至意。”上曰:“朕未尝不爱惜百姓,但彼处织造不久当完,远不过来春耳。”居正言:“皇上德意,臣民无不欣仰。即孙隆在彼,亦能仰体圣心,安静行事。但地方多一事,则有一事之扰,宽一分,则受一分之赐。彼中织完十未四五,物料钱粮尚有未尽征完者,灾地疲民不堪催督,愿皇上且取回孙隆。其应天被灾稍轻,许坤仍旧可也。”上乃许之,曰:“近降去花样银两,皆御前发出,并不加派扰民。候此件织造回京,余悉停罢。”居正等顿首曰:“幸甚。”

  

  八月甲戌,升云南左布政使方曙为应天府府尹。丁酉,苏、松水灾。御史张简题:“民穷盗起,非民之得已也。然恤穷有道,唯责成司牧而已。夫天灾何代无之,苏、松二郡之民,一遭水患,何遽称穷至此?盖苏、松为东南财富之地,其困于征求,非一日矣。今二郡司牧岂无急便身图,厚自封殖。赈贷之恩虽施,而给散不均;蠲免之令虽下,而催征如故。勾摄之皂快,毒甚豺狼;罚锾之逼迫,急于星火,奈之何民不穷且盗以死也。请速行抚按官,严责有司,简省词讼,轻免锾赎,使之得安其生理,由是而下蠲征赈贷之令,而民蒙实惠矣。又入觐伊迩,应朝官指称公费,科派小民,骗借富室者难保必无。科敛之禁,此时尤宜申饬,以警玩邪,此救荒安民之最要也。又民穷为盗,势所必至。巡抚宜移驻彼处,以示弹压,便抚恤。仍同巡按御史严督兵备将领,军卫、有司官申明保甲,训练兵壮,以潜消盗贼。俟事宁之日,仍驻句容,以时巡历。”部复,报可。辛丑,户部复:“凤阳巡抚江一麟、巡按李时成奏,泗州、兴化、宝应、山阳、清河,桃源、盐城等七州、县田地,其高阜成熟者,照旧派征;其被灾稍轻与被灾次重者,俱免一年;被灾极重者,免二年。共免秋夏起存税粮二十九万一千四百石有奇,银一万一百八十八两有奇。其额派漕粮,于附近各府所属无灾及灾轻州县通融拨补,务足原额,候被灾州县有收之年照数征还。”报可。

  

  九月戊辰,巡抚都御史胡执礼、巡按御史田乐,奏勘苏、松二府所属太仓、吴江等十州县灾各有等,除存留钱粮,照例蠲免,尚欲于漕粮尽数改折,见征五分,蠲免五分,及钞关、赃罚银两悉留赈恤。部复:“照嘉靖年事例,将今年额派存留钱粮,如数蠲免。”从之。

  

  十月乙亥,以淮安府属盐城等十州、县,照旧改属营田道,令现任佥事史邦直充之,仍给敕以便行事。辛巳,以苏、松水灾,赐减明年牲口、药材等银十之五,并暂停征以前逋欠者。丙戌,蠲苏、松二府段匹、军器等十之四,仍于旧逋者,暂行停征,以水灾异常故也。丁酉,升河南副使孙光祐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等府地方。巡抚都御史胡执礼、巡按御史田乐、董光裕上言:常州、镇江、应天等四府属邑灾伤不等,欲援苏、松二府事例,蠲免如数。部复谓:“苏、松赋额甚重,又加以灾伤异常,宜从厚蠲赈。应天等府赋额既轻、水灾不重,缓征别赋已为不宜,改折漕银,尤难轻议。今据各官奏勘,宜酌议应征、应免、应折、应停,以灾之轻重为次。”上以两河工成,赏总督河道官潘季驯、江一麟等银币有差,科道官勘实以闻。庚子,先是,隆庆六年,恩诏蠲免,海内共沾,而苏州、松江、常州等四府完解在先,未蒙抵蠲,今抚按官胡执礼、田乐、董光裕等议以万历元年起解牲口银两内,扣除三分,以抵隆庆六年蠲免之数。报可。

  

  十一月癸卯朔,应天巡抚胡执礼、直隶巡按田乐、董光裕等题:常、镇府属江阴、靖江、金坛等州、县水灾,议以协济各驿递马价,自万历五年以前未完者,三县俱停征。部复,从之。庚午,巡抚凤阳江一麟、巡按李时成题:“江北地方,军民杂处,盗贼起伏,皆由总捕各官所辖辽远,稽察难周。宜分任巡捕山阳、盐城、安东、沭阳、海州、赣榆六县,仍属管粮通判;邳州、宿迁、桃源、清河四州、县,分属邳州驻扎淮安府管河同知;睢宁并徐州、萧、沛、砀、丰六州县,分属徐州驻扎淮安府水利同知,无为州并巢县,仍属江防同知。其各境内卫、所、巡捕、巡河等官,悉听会督。凡总捕应行事宜,责成着实举行。”部复,从之。

  

  八年正月庚申,苏州卫管镇抚司指挥宋木,因常州府发来勘产追赃犯人管封周以贿脱逃。御史田乐上其事。上怒,敕加究处,并罪本道参政徐用简疏纵,降治。

  

  二月丁亥,裁革苏、松营粮参政。辛卯,直隶巡按林应训疏言:“苏、松诸郡,古称泽国。干河支港不下千百。大则泄水以入海,次则通湖以达江,小则引流以灌田。年久淤浅,泄蓄无裨。今将苏、松、常、镇等河如吴淞江、白泖塘、秀州塘、蒲汇塘、孟渎河,舜河、青砀港等处,俱经设处兴工竣事。苏、松尚有支河数十处,宜用民之半,出力以赴工,用官之半,处费以给食。事无中辍,利可冀兴。”下其章于所司。壬辰,南直隶丹徒县永生、砥柱二洲,新涨淤沙,生芦渐广。应天巡抚胡执礼奏请委官丈明,开垦充饷。南京工部尚书沈应时奏称:“芦租原供织造,充饷非宜。”户部酌复:“请以芦课原额,归南京工部。余多银两解送巡抚,以充军饷。”诏以洲地盈缩不时,丈出新淤,计亩增税,仍充芦课,不得争扰。乙未,勒应天府府尹方良曙致仕。以南京给事中傅作舟、御史林应训等劾其冒滥故也。戊戌,诏蠲两淮盐场自嘉靖二十九年起,至隆庆四年止,消折盐二十八万七千五百引,以宽灶丁。河工告成,工部开叙效劳诸臣。上降旨褒赉之,加总河潘季驯太子太保、开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荫一子;升总漕江一瞬都察院右都御史兼户部右侍郎,各银币同季驯。赐敕奖励。

  

  三月辛丑,升湖广右布政使刘志伊为应天府府尹。乙巳,工科给事中尹瑾陈河工善后七款:“一、重久任以便责成。凡管河诸臣,遇三、六年考满者,宜加衔管事,俟资停最久,绩效景著,破格超擢。应补者,即就近遴选;一、定法制以核岁修。令管河司道,每岁严督各该管河官率领守堤官夫,将各边堤加帮高厚,兼栽柳、苇,修葺闸坝。年终管河郎中会同该道核验开报。三年遣官一阅视;一、甃石堰以固要冲。高家堰近已筑塞成堤,体制高厚,既有桩板,以护其外,复设官夫,以严其防。然终不如石堤,更可永恃。宜于中间二十里低洼处,用石包砌。令徐、颍、海防三道均分道里,各派所属而董其成;一、浚闸河以利运艘。淮河一带,先年,平江伯陈瑄开凿时,原恐阻浅,创立里河,岁一挑浚。今狂流既息,积沙未除,外河日深,内河日浅,宜照南旺事例,三年两挑。挑期俱在通济闸筑填之后,动支岁修钱粮,多募夫役,限一月通完。至于扬、仪河道,亦应时常捞浅,以专责成,以防冲决。河水暴决,势在速治,今后遇有水涨暴发,非司道驻扎地方,该掌印官径自派募人夫,动支物料,多方防守。如水势异常,夫料不足,听其借支贮库别项银两,一面通详司道,一面便宜筑塞,不必拘泥关白而后行事;一、防徐北以固上流。徐北黄河,旧由萧县出小浮桥,河深近洪,能刷洪以深河,实利运道。嘉靖四十五年河决邵家口,出秦沟入运。秦沟河浅近闸,每积淤以塞河,实害运道。今幸复趋小浮桥,且议修筑行、缕二堤为之捍御。而邵家坝为秦沟旧口,亦宜倍加修理,以绝秦沟上流。然有堤不守,与无堤同。今徐北至单县界,见修坝堤长一百五十余里,而夫役止七百余名,其何能济?宜照徐南事例,每里补足十名;一、备积贮以裕经费。河道钱粮,山东、河南额派原多。南直河道起丰、沛,至淮、扬,延袤千有余里。淮以北则黄河汹涌,淮以南则湖水弥漫,葺修防守,费用浩繁。及查岁额,桩草银两仅二千有奇,加以连年灾殄,每岁征收不满数百,安能支持千里之河。宜从长计议,或河南、山东河道银两,或运司挑河盐银,或徐、淮各处钞税,或抚按赃罚,多方措处,每岁共凑银三千两为定额,解贮淮安府库,专备两河修守之费。”部臣酌议复请,上皆从之。己酉,裁淮、扬等府本色马匹,减新增一分二厘,仍旧四分,著为定例。从南京太仆寺卿萧廪所请也。癸亥,夺应天府府尹陈于陞职,因差官捕解脱逃故也。

  

  四月壬申,以两淮各灶场饥,命该处按臣发运司贮济银一万二千两赈之。癸酉、江北等处连年饥馑,命支营田银一万五千两并各仓贮粟赈之。丙戌,降应天府府丞杨标为湖广左参议。

  

  闰四月癸卯,升光禄寺卿傅孟春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五月己卯,户部因差主事侯世卿往管淮安府常盈仓,遂请照各边管粮例,将本仓及徐州等处管理主事,俱以三年为限,久任以便责成,从之。丁亥,总理河漕潘季驯奏复漕河旧规,六月初旬,于通济闸筑坝;九月初旬开坝。下所司知之。丁酉,改户部尚书、总督仓场汪宗伊为南京吏部尚书。都察院复:“山东抚按何起鸣、钱岱劾奏淮安知府宋伯华,违例驰驿。”得旨:“清查驿递,明旨禁敕,三令五申,为臣者乃不体朝廷德意,抗违明旨,玩法殃民,本当重治,姑宽处,宋伯华着降六级调用。”定江北积谷额数,淮安府一千五百石,扬州府一千八百石,著为令。

  

  六月甲辰,以淮安府安东县田荒民逃,准改折漕粮,具于该府铸钱余利及军饷、商税并该县运军行、月粮等银抵解。其本色暂借修河漕米四千石,限三年后带征补还。丁未,夺南京工部尚书沈应时俸一年。以部差不奉行考核,为科臣傅作舟所纠也。辛酉,改潘季驯为南京兵部尚书。

  

  七月庚午,升光禄寺少卿曹大野为应天府府丞。乙亥,升光禄寺少卿胡嘉谟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甲申,苏、松水利御史林应训奏称,所属地方,复被水灾,议设法蠲赈。上以报灾请恤,乃地方抚按事。应训疏泄无功,又代请掩罪,命工部同该科会查以报。既而部、科以为地方水患,固人事未尽,亦天时适逢,宜宽之,以责后效。乃令之策励供职。

  

  八月庚申,南直隶淮、扬等处水灾,诏准改折漕粮及停征岁额,以被灾轻重为差。从巡按御史陈用宾请也。

  

  九月壬午,改南京刑部尚书何宽为南京吏部尚书。乙酉,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陈瑞为南京刑部尚书。辛卯,南京府军并建阳等卫所屯田灾。命南京户部选委司官一员,同管屯御史亲诣查勘,将本年屯粮,以被灾重轻,递减其折银分数。

  

  十月丁酉,应天巡抚孙光祐,请咨送朝鲜国飘流夷人梁成贵等二十余人,给与沿途应付,押还本国。从之。戊戌,南京户科给事中王蔚论劾南京工部主事陈春差往仪真贪纵状。上命锦衣卫逮春。辛丑,礼科给事中帅兰以淮、扬、苏、松等处饥,言民苦水灾,颠连万状。如有司失职,稗政尚多。征输之弊,未尽清也,书保之蠹,未尽祛也;追呼纷扰,未尽息也;罚赎滥科,未尽厘也。查盘滋索诈也,揭访纵仇恶也,供亿糜财货也。而讼讦则奸宄未杜,习俗则淫摩未惩也。此数弊者,其属于民之自戕者十一,而官之剥乎民者十九。宜行各抚按痛加修省,严督各州、县有司,着实振刷,其有害乎民者尽除之。章下所司。乙巳,应天抚臣孙光祐奏称:苏、松、常、镇等府灾,议将漕粮、仓粮、屯粮各酌量改折。常熟、吴江、长洲、昆山四县被灾尤甚。以余剩兵饷量抵改折起运之数,仍发赃罚并仓储,分别赈之。上从其议,仍命地方官着实存恤,使贫民得沾实惠。丁未,应天抚臣孙光祐奏请兴复苏、松等处水利:“一、浚下流以杀水势,谓书言:‘三江既入,震泽底定。’震泽,即今之太湖。三江即娄江、吴淞江及东江也。今震泽之水滔滔犹故,而东江久湮塞,出口入黄浦之处,仅存丈余。而吴淞江、娄江两岸多淤。是以前人因水无出路,于常熟、昆山之间,疏白茆诸港,以泄太湖之水,于江阴一带开数港,以泄宜兴诸渎西来之水。又于各田中创为浦塘,一以泄水、一以引水。今三江故道,虽难遽复,宜于江口出水之处,狭者阔之,浅者深之。开导常、昆等处之小港,浚治田间之浦塘,则下流有归,而水势不壅矣;一、筑圩岸以捍横水。谓下流虽浚,然或霪雨不止,洪水暴发,流泄不及,势必弥漫田间,则不得不筑圩岸以御。往者华亭、上海极低之田,尽割于青浦。去岁县官当水发之时,督民修筑,救水害十之三四。今岁又复筑之,虽水灾亦不甚害。昆山之田亦最下,去岁灾伤特甚,今岁灾遂稍轻。常州之芙蓉湖,十年九潦,今者田苗独盛,则皆筑圩岸之明效也。今宜严督各水利掌印官,相其田之高下冲辟,以为圩岸之高下厚薄。一圩之内,立有圩长,计亩分工,通力合作,半年之内,次第可成,而水得以顺流趋下矣;一、疏沟洫以滋灌溉。下田虽治,而四府之中,未必皆下田也。濒海一带,地势颇高。古人遂凿为沟洫,引水注之,以备旱干。后因小民无力疏浚,互相推诿,官又不为之督率,以致湮塞,田失灌溉之利。今宜循其故道,一并开疏,则不惟河水顺流,亦且舟楫得通,而濒海高阜之处,且有支河以泄下流之水矣。”该部如议复请,报可。

  

  十二月甲辰,归并淮安四税于常盈仓,令主事兼管之。庚申,户部郎中柴承学奏称:“淮安等府所开之地,原是熟田抛荒,并未创开无粮荒地。间有以旧种熟田,冒称新开者,招回人口,虽暂安插,未必领牛种田,以致塘坪树株,半属虚增,册内原报地数、人数,半多虚捏。”部议谓:“在事诸臣,肆为欺罔,宜重处以惩之。”上命革监督营田副使史邦直职,其查处府、州、县、卫各官,悉如部议。癸亥,先是,扬州等处饥。上命发该府库积并仓贮赈之。库积原报八万八千余两,无纤毫在库;仓贮五十四万余石,止三万六千。巡抚以闻,再请别项备赈。上是之,而降该府知府卢德华服、俸三级。

  

  ●第三十六卷 明万历(二)

  

  九年正月庚辰,户部题称:“顷奉旨议裁革淮、凤营田佥事,一应钱粮文卷归并徐、淮、颍三道,各照所辖州、县,划地督率招垦,年终抚按核实具奏。其原给牛具,行道、府官每年春冬各查烙一次。限三年变价,陆续还官。实在粮银,收贮府库,遇有饥民、流民,酌量赈贷。闻开田之后,额粮飞洒者甚多,宜委官清丈,田分荒熟,粮分新旧,务使实额不失。”得旨:“给过牛只,每年免行查烙。余俱依拟行。”辛巳,诏裁革南京各衙门官吏:礼、兵、刑、工侍郎各一员,大理寺寺丞一员,太常寺少卿一员;户部湖广司员外郎一员,山西、云南司主事各一员;工部虞衡司主事一员,大理寺左、右评事各—员,太常寺山川坛署奉祀一员,鸿胪寺鸣赞一员,应天府管马通判一员,五城兵马副指挥各一员,留守五卫千户所吏目各一员。

  

  二月丙午,汰苏州等府兵备所辖官兵七百七十九员名,岁省饷六千六百两有奇。

  

  三月甲申,裁革应天福建仓大使等冗官四十六员。

  

  四月乙巳,户部郎中梁承学奏称:“查勘过凤、淮、徐三府所属共垦田一万一千八百六十余顷,招复三千九百一十六户,男妇一万六千五百一十九名。买牛、建仓等项用银四万七千九百四十两有奇。但原报开田十分,今计止二分;招复人户十分,今查止四分。府、州、县治农等官,均应参究。”部复分别上请。上以各官捏报招垦虚数,罔上要功,降周守愚二级,余依拟行。先是,盗劫丹阳县乡官贺邦泰家,科臣王致祥疏其事。兵部言:”地方官不行奏报缉捕,乃蒙蔽延迟。如科臣所言,该道、府、县罪固不可逃,而抚按并应量加罚治。”上谓:“镇江失盗,是去年秋间事,其伙盗已于别处捕获。抚按官如何说是十月间事,上下蒙蔽,法度不行,职守何在?罚孙光祐、田乐俸三月,李熙半年,鍾庚阳等俱住俸缉捕。”仍命有怠玩偾事者,两京科道劾奏。甲寅,应天抚按孙光祐等题称:“应天、苏、松等十一府、州、县条编均徭、里甲、驿传,每岁原编银八十七万八千六百三十余两,今递减公费等银七万八千五百余两,又改入平米银一万一千七百四十余两,实编银七十七万八千三百八十余两。乞刊册颁布,以便遵守。”部复如拟。乙卯,户部复:南京给事中傅作舟奏南直灾伤。疏上。命南京户部发银七万两,江北四万两,江南三万两,即差官二员,分投赍付。各抚按官,查各在仓米谷及未解南粮,设法赈济务使贫民得沾实惠。余俱依拟。甲子,升太常寺少卿吕藿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巡江事。

  

  五月戊辰,兵部题复:“科臣、抚按等官七疏皆谓镇江丹阳、丹徒二县,自去年十月以来,失事六次,未获一人,各官俱务欺蔽,致黠恣纵横。知府鍾庚阳、知县管应凤、海防同知张廷榜、杨栋等当照例降调。兵备李颐、巡按田乐等,并乞再加罚治。”上曰:“地方屡次失事,各官通不申报,反威胁失主,不许告认。又不亟行缉捕,以致盗贼公行,良民被灾,本当都拿问,姑从轻。鍾庚阳、张廷榜着各降三级调用,管应凤、杨栋边方杂职;徐桓到任未久,与李颐、吴继臣等俱住俸,戴罪缉捕;田乐再罚俸半年。”丙子,户部题复:“凤阳抚按凌云翼等奏称,淮安府属安东县治,滨临河海。嘉靖间,河决草湾口,水势直趋该县,田土淹没。后虽筑塞,冷沙淤积,不长五谷。前巡抚吴桂芳有废县之议。今两河工完,草湾口渐复淤塞,而士民安土重迁,俱不愿废。况该县盐盗充斥,废县必须设兵,反滋多事。县治仍旧存留,惟一应差粮,须破格优处。乞严敕该县掌印、治农等官,用心抚绥,设法招复。勿滥准词状,以生骚扰,勿过索供费,以肆诛求。如三年之内,民安地垦,县官疏荐擢用;不职者,即行参处。”允行。

  

  六月乙未,南京兵部尚书潘季驯言:“南京各衙门节次裁革官员直堂银,应减二千二十五两,宜行各省、直审极冲疲州县,免编其柴薪,银两照旧征解。”部复从之。丁未,户部复:“漕运尚书凌云翼所议五事:一议、减免滥造,以补缺船;一议、更番兑运,以苏困苦;一议、就近给饷,以恤运军;一议、扩充盐场,以革包揽;一议、申严责成,以保漕船。”上允行之。已未,升四川左布政使刘庠为应天府府尹。

  

  七月壬戌,总督漕运凌云翼奏称:“仪真闸税,宜酌水势,不必拘泥取盈。其瓜、仪各闸坝,应归并南河郎中管事,不必添设主事。”部复如议。因言:“河道岁修钱粮,宜敕督臣照各边年饷事例,岁费若干,存留若干,悉解工部贮库,遇河工缺乏,通融请给。”从之。戊子,诏淮安、扬州等府属州、县,自八年以前积欠马价等银,都准豁免,以苏民困。从南太仆寺卿李辅等议各府连岁灾疲故也。

  

  十月壬寅,裁操江军饷供费银三百三十余两,及应革军舍余丁岁减粮饷—千五百五十余石。戊申,稽查应天等府书院,先后共六十四处,或改公署,或给原主,或行毁废。其紫阳、崇正、金山、石门、天泉五书院,存留如故。庚戌,户部题称:“赃罚银两,追收罪犯为甚难,滥充私费为甚易;数官存积为甚难,一官支销为甚易。南直操江都御史,自元年起至八年,总计咨报二万一千五百余两。今都御史吕藿咨称各府、州、县在库仅银一千六百两。虽节年修船、操赏等费皆在取给,未见支销细数,不无私馈情弊,合行通查。”上命南科差给事中一员,同操江都御史查明具奏,不许隐护。工部复:“应天抚按疏言,苏郡四门官塘、嘉定海塘、武进、无锡二县芙蓉湖堤及各州、县渠岸桥闸修浚工完,用银一万六百九十余两。御史林应训区划四年,劳久功多,宜行纪录;及知府穆炜、朱文科,应分别开俸优奖。”从之。丁巳,以淮、徐所属荒田重多,诏各掌印、治农官,自十年为始,照依每年分数,设法开垦。年终抚按官分别参奏,其卫所屯田不许混入有司开垦数内,以滋烦扰。

  

  十一月辛酉朔,以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刘斯洁为南京礼部尚书。壬午,起用致仕户部尚书殷正茂为南京刑部尚书。甲申,革南京五城有役弓兵先后八十四名,白役弓兵三百四十一名。除白役原无工食外,其有役弓兵工食尽行裁革,俱于苏、松等府疲惫县份酌量免编及嘉靖元年至隆庆六年,果系小民拖欠者,悉蠲之;万历元年至九年,每年带征三分解部。从南京兵部尚书潘季驯议也。

  

  十二月乙未,以清丈田亩怠缓,松江知府阎邦宁住俸,戴罪管事。

  

  十年正月辛未,通、泰、淮安三分司所属丰利等三十场风雨暴作,海水泛涨。一时淹死男妇二千六百七十余丁口,淹消盐课二十四万八千八百余引。巡盐御史任养心以闻,请将两淮库贮经纪、换帖、纳稻等银一万二百一十二两有奇,准令照数动支,分别赈济。其淹消银课,行令各该总灶,陆续完补,听候商人关支。部亦以为言。诏曰:可。壬午,户部复:“凤阳巡抚凌云翼题,淮安府属安东县,原额六十一里;徐州属萧县四十六里,沛县三十八里。迩因黄河变迁,地失人逃。议并安东县为四十里,萧县三十七里,沛县三十里。仍严督各县官查现存人户,照军、民、匠、灶原籍,归附里甲当差,添注赋役册,永为遵守。”报可。

  

  二月丙申,诏:“朕闻各处带征未完钱粮,苦累小民。户部其查节年所欠几何?即今应否蠲免?止将现年正供之数勒限完纳。会同兵,工二部议处以闻。”户部因言:“查得江南苏、松等府,拖欠本折银七十一万一千三百五十余两;淮、扬等府二十三万九千六百三十余两,一体蠲免。”从之。丁巳,命南京吏科给事中吴琯巡视南京营务。

  

  三月己未,升南京光禄寺卿郑钦为应天府府尹。是月丁卯以病免。辛巳,先是,河漕总督凌云翼言:“清江浦河堤夹邻黄河。迩来,水势南趋,淤沙日被冲刷,恐黄河决啮,运道可虑。欲于城南窑湾,自马家嘴历龙汪,至杨家涧出武家墩,另开新河,以通运道。在司道张誉等初议,则从武家墩合通济闸出口。于是,兵科给事中尹瑾议:“清浦之河,其来已久。河堤之外,一望平田,并无冈阜遮隔。虽杨家涧新开河渠,相距亦不过十余里。必清浦之堤无虞,而后淮安无虞;一河两岸无虞,而后杨家涧之新河无虞。设清浦已决,其害不止清浦而已。且运船经由淮城,则夹带违禁,易以稽查。若径由窑湾入马家嘴,则中有一河之隔,又有大湖之遥,脱有顽军梗悍,作奸犯科,失误粮运,咎将谁归?至武家墩出口,尤为可虞。盖本墩地势高亢,天将设之以屏障淮河者。墩内地高,难为挑挖;墩外湖阔,难以湾泊。冬春之交,运粮紧急,则苦浅涸;伏秋之后,淮水泛滥,又苦奔冲。且武家墩与高家堰共为一堤,相去甚近,开武家墩,是即开高家堰,则又害全河矣!无已则通济闸合流之议为可从耳。”已而,云翼请遣官往勘。给事中李廷仪,吴琯言:“今日治河之事,宜开新河以避流;守旧堤以固清浦。武家墩不可开,新坝不可筑,事势昭然。遣官复勘,徒滋道旁议耳。”部复:“给事中言皆是,上令云翼计永利以闻。”丙戌,兵部复:“应天巡抚孙光祐、蔡梦说题:苏、松、常、镇所属各将领部下汰各色把总等官三十九员、家丁百长等役七十八名,减银一千五百四两有奇;苏、松等卫、吴淞等所减公费银一千六百八十九两有奇。”从之。

  

  四月丙申,升浙江左布政使游季勋为应天府府尹。戊戌,下巡漕御史提问苏州等卫管屯掌印指挥李天祐等,坐怠惰欺罔,催征不完,为巡抚所劾也。乙卯,升南京尚宝司卿李已为应天府府尹。

  

  七月辛酉,应天巡抚孙光祐题:“清丈过江南十一府州,县田地、山塘四十五万一千五百八十顷五十余亩,补足失额者一万二千一十余顷,多余均摊者九千五百四十余顷。在各卫田地九千八百九十九顷九十余亩,补足失额者三百二十余顷,多余均摊者一千八百六十余顷。举节年加损、那移、紊乱旧科者,一归原额,使征派均平,小民无累。及将府丞等官曹大野等纪录,知府阎邦宁等分别罚治。”户部复如其议。上令纪录光祐等。丙寅,升吏部左侍郎杨巍为南京户部尚书。漕运总督凌云翼题:“清查过淮、扬、徐等五府、州未完万历七年以前各驿协济水夫站银,及南京兵部柴薪直堂银,中都留守司十七卫所未完春秋两班工价名粮等银,共五万六千九百五十七两,一体蠲免。”部复允之。丙子,大理寺少卿郭思极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

  

  八月庚寅,凤阳抚按凌云翼、姚士观题:“江北境内淮、扬、徐二府一州,清丈出隐田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余顷,除抵补外,尚有沙压、水滩并水深难量地四万九千四百八十余顷。凤阳、淮安等卫所,清丈出屯地七百一十三顷二十余亩,除抵补外,尚有水滩、沙压地二百六十八顷八十余亩。扬州等卫清丈出地五百七十六顷七十三亩,除抵补外,剩五百五十九顷九十余亩。遵例通融摊派。年来叠遭灾伤,有派无征,所欠民、屯粮,除系漕粮者全征外,其凤阳等府仓粮十万五千一百三十余石,将本地商税权抵,暂拟停征。各卫所抛荒滩压地欠粮二万七千四百一十余石,拨给卫所现在食粮军士,抵粮一月,听从佃种,渐次开垦,以宽民力。及将参政舒大猷等叙录,通判郭绍等分别罚治。”部复,上俱从之。

  

  九月戊寅,先是歙人杨文学流落。素以烧丹诳人。至松江府,遇私自净身男郑喜,相结为欢。文学假称宁府散诞王子;喜从之,称石城王府内使。僭用官服,私造批牌,逼死平民。事发,浙江抚按问拟文学诈称官律。奏闻。上以其罪情深重,令法司改拟。于是刑部引诈传诏旨律及私自净身律以请。文学枭示,喜坐斩。

  

  十月丙申,以水灾蠲赈苏、松等府有差。总计冲毁庐舍十万区,漂流田禾十万顷,淹死人口至二万。财赋奥区,遭此昏垫,故有此赈。

  

  十一月戊午,维扬古称沃壤,而地形洼下,大海环其东,诸湖绕其西。所赖堤厚,支河通斯,田地可耕,民、灶俱利。自范堤坍坏,高宝堤亦冲决不守,其中大小支河,所在淤塞。于是以高、宝、兴、泰四州、县为壑,而泄水无路,民、灶罹于昏垫矣。河道尚书凌云翼言:“臣等躬亲勘视,度地形,探水势,其治之道者有二,惟疏上流使入江,泄下流使入海。沿漕堤一带之水为上流,沿范堤一带之水为下流。如西引邵伯湖之水,转南之新安湖,复东入运河,至芒稻河入江。有余则听其直泻,不足则引以济漕,则上流疏矣,如牛湾河、姜家堰、庙湾为三大海口,引各支河东会于串场河,北会于射阳湖,俱入海,则下流泄矣。而兴化之堂子镇、戴家窑、海沟口、白驹、三十团灶,则牛湾河之支河也;黄土沟、皂角树至冈门、登瀛桥河,则姜堰之支河也;安丰镇至清沟、灌舖,则庙湾之支河也。其河垛场至白驹场一带。阻浅尤甚。又河东一带,旧系粮盐大河,洪水冲决,河身与岸相平,故水不行轨道。而淤溪、秦潼、艾陵、葑子诸河之水,北淹民田亿千万顷,处处俱当挑浚,俱费经营。惟是工有后先,势有缓急,今将范堤数十里先行修筑,使外潮不得入串场;支河六七道尽行疏浚,使内水有所出。果蓄泄利便,积水可消,则海口不开亦可。如支河既通之后,水患如故,即并开海口,置闸以备蓄泄。其修筑范堤,该银四万二千四百余两,浚支河六道,该银二万一千四百四十余两,俱于盐价、门租、浚河存剩银等银支用。”部复:“河臣策是。定限今年十二月初兴工,明年十月报完,务须费省工坚。”诏从所请。

  

  壬戌,改南京兵部尚书杨成为南京礼部尚书。乙丑,升兵部协理戎政左侍郎王遴为南京工部尚书。

  

  十一年正月己未,升南京右都御史刘尧诲为南京户部尚书。庚午,浚韩家口引渠出徐州。以河防报竣,升砀山知县刘守谦俸一级。甲戌,工科给事中傅来鹏劾操江佥都御史吕藿。言藿前掌选,纳贿鬻官,又常倾害推官赵世卿、前巡抚张岳、胡嘉谟,宜加显斥。得旨,吕藿革任闲住。丁丑,改南京工部尚书王遘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二月戊子,以南京右军都督府掌印、崇信伯费甲金为南京提督操江兼管巡江。辛丑,起原任户部右侍郎傅希挚为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等处。辛亥,诏苏、松二府关税银每年量留五千两,凑织解袍用。

  

  闰二月甲寅,起原任户部尚书毕锵为南京工部尚书。

  

  三月庚寅,南京兵部尚书潘季驯言:“南京寺观庵院,实避仇亡命之窟,盗所由生。宜令住持每月朔望,赴本部投递结状,以凭查考。如访捕有获,具结者连坐。”礼部复如议。甲午,升江西左布政使吴善为应天府府尹。丁酉,两淮巡盐御史任养心条陈四事:“一曰、革私税。淮商除扬州、清江钞关有船税,仪真、南京、淮安有割没,江西、湖广有引税,俱系国课正供。余各府、州、县科索搜求,有船税、过关钱等项,动称公费不报,循环不止。凡两淮行盐地方,悉宜禁止;二曰、革牙行。淮南、淮北二所,被积棍给帖充行,科敛商人,派取供应,每岁吞噬,不啻万两。应于各衙门首竖立木榜,通行严禁。操、抚衙门,不得听嘱批允,以紊职掌;三曰、禁荆属私贩。荆州府所属,原系两淮行盐地方,被豪猾买食川盐,沮坏国课。乞要禁止川贩,照旧于牛口等关添设兵快哨船巡缉;四曰、浚运盐河道。自吕四场至泰州以东运河一道,尚未挑浚,舟楫难行,商灶不便。乞动支河工银二万,募夫挑浚。”部复俱如议。己亥,工部复:“漕运尚书凌云翼题称,徐州戚家港溜急,运艘难行,议开新渠,建闸境山废闸曰梁境闸,新河中闸曰内华闸,新河口闸曰古洪闸。乞移咨吏部,于梁境闸专设闸官一员,内华、古洪二闸,共设闸官一员,并铸给条记。”从之。丁未,以高家堰河工成,参政舒大猷等纪功。

  

  四月癸丑,南京河南道御史方万山条陈四事:一、清丈田地,增税殃民。南京后湖图册,按形编号,因地起赋。今并其字号、亩步,尽更易之,图籍几废;一、临清钞关旧额二三万,今加至八万。货入运河,临清抽六分,至河西务者抽补四分,至京者崇文门亦然。今崇文门仍取十分,虽有临清之票,勿问。宜如旧例;一、淮安牙行、脚夫等税,与穷民较纤毫之科,琐屑已甚,宜速蠲裁;一、省直私设税课,无处无之,宜严行查革。”下其章于户部。部复谓:“后湖册式照成、弘间旧稿,各府县未行清丈之先,字号亦未必相同。宜照各处实征为准,其有短缩弓步,虚增地亩者,查摘改正为便。淮安税行漕运衙门酌处。余如议。”

  

  五月辛丑,南京兵部尚书王遴条议营务:“一、分布行伍。言今南京大、小教场,见操新旧官军二万三千有余。合比照北京各边之制,每三千一百二十人立为一支,以一千四十人为中哨,以一千四十人为左哨,以一千四十人为右哨,总计官军二万三千,共得兵七支。若有余剩,置之旗鼓下作为备兵,专听各营缺军取补;一、添设坐营。言南京设有都督官三员。焦泽分管大教场,合给兵三支,李超分管小教场,合给兵三支,侯继高分管神机营兼管巡捕事务,巡捕另有官军二千四百员名,提凋烦劳,不必议给。其大小教场各分兵三支,两都督自领一支,两坐营官分领一支,尚余一支各再设坐营官一员,责令分领;一、处给器械。言旧军一万九千五百余名,弓箭刀枪牌筅之类,颇足应用。惟神枪等火器,不敢私造,容臣等再行选委的当官员,动支本部收贮草场租银并缺官、柴薪、船料等银,鞭铳再造一千把,鸟铳再造兰千把,务要坚致如法,分发各营演放。新选补军人几四千余名,合用披执、宣帽、号衣、弓箭、枪刀,牌筅,每名给粮银五钱置办;一、议禁革差拨。言南都根本重地,近年以来,营伍废弛,做工抬扛,无日无之。自后南京工部搬运物料,应自雇觅。南京内府搬运钱粮,亦应着落内守备官经拨该监军匠、民匠应用。如有重大事务,必须用军搬运,亦要预题奉旨,臣等方敢遵照差拨;一、议设备兵。言北京三大营之外,各设备兵一营,专验发新军,暂收操练,以备各营队伍中有缺取补。今南京大、小教场、神机营亦是三大营。查得各营原有管鼓官,合就改名备兵把总,专司旗鼓,兼管备兵、班军操练。”兵部复:“大、小教场既各设三营,每营当设坐营一员。若都督自领一支,则此一支为都督亲兵,外二支为都督部兵,似属不便。合将两教场各分兵三支,坐营三员,每员分领一支,都督总领调度,庶节制不紊。余俱如议。”报可。

  

  六月乙亥,总督漕运傅希挚言:“淮、扬、徐州榷税,原议留三年,以备河工。今十一年限满,若改解部,不免又费区处,乞准永留。”户部复:“河漕固所当急,边饷尤不容缓,合无再留三年,满日照例解部。”报可。

  

  七月己丑,调太仆寺少卿杜友兰为应天府府丞。辛卯,以苏、松二府灾,免十年分应征禄米、盐、布等项钱粮四万四千五百有奇,停征九万二千六十两有奇。甲辰,改南京工部尚书毕锵为南京吏部尚书,改南京户部尚书刘尧诲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军务。苏、松巡抚郭思极、巡按邢侗题:“万历十一年各项钱粮,恩诏俱免十分之三。苏、松、常三府白粮,系罗供额数,势不可免。计数应免二万六百余石,乞将起运漕粮,照数免征,抵充应免白粮之数。”户部复如议。丁未,升刑部左侍郎刘一儒为南京工部尚书。兵部言:“南京官军原额一十二万,今见在三万四千二百有奇。南京内外守备每年奏报本内,惟开原额实在之数,未详营军消耗之由。合无行南京兵部调取后湖军籍老册,逐一查明,并一应勾补填实事宜,作速议处详妥,具奏。”上谕:“南京根本重地,营军既消耗数多,如何通不处补。着南京兵部备查明白具奏,仍将题准清勾替补事宜着实举行。”

  

  八月辛未,巡视南京营务给事中阮子孝等条陈京营切要四事:“一、议处神机营火器。言该营军丁三千六百余名,止关领神枪五百把。宜增造鸟铳、鞭铳,随宜操演;一、议处新江营官军。言长江盗贼易发,宜选骁勇卫官领之,勿以软脆官军备数;一、议修浦口营城垣。言该城被水冲坏,宜令该部修砌;一、议补舍人哨军。言舍人哨丁多逃,故宜令各官舍余,挑选精壮,发营操练。”兵部复如议。甲戌,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刘思问为南京户部尚书。

  

  九月癸卯,复设淮安府管河同知一员。

  

  十月己酉,漕河高堰工完。戊午,工部复:“总督漕运户部右侍郎傅希挚奏,清江浦至西桥一带堤岸,当黄淮扫湾之冲。近年黄流日刷,堤岸单薄,万一啮决,则运道、生民俱受其害。合将旧堤亟为修砌,限万历十二年秋黄水未发之先报完。完工日将工费核实奏缴。”从之。己未,升吏部左侍郎张士佩为南京户部尚书。甲子,设徐州永成库大使一员。己巳,兵部复:“南京兵部尚书王遴条陈计安留都十二事。内八事系干兵戎。一议、量增月粮,以恤精壮。言舍人舍余、旗军余丁,选系精壮者,月粮宜与正军相同;一议、遵例收操,以安运军。言运军因改折在卫者,宜准发操食粮;一议、量均船差,以救偏累。言马船、快船,宜停分拨差;一议、改派马匹,以蠲民累。言营操马匹,乞令太仆寺尽于解京备用马匹内改派,不必贻累大户承买;一议、设添标兵,以重事权。言南京三大营都督,俱有标兵,参赞大臣宜增置标兵,以听调遣;一议、酌处骁悍,以正人心。言自振武营之变以来,尚仍骄悍之习,自后鼓众群噪,即将为首者斩以徇;一议、量添举劾,以警旷官。言巡逻、把总,宜照三大营例,年终举劾。除增月粮、安运军二事,宜行南京户、兵二部计议。添置标兵,不必另立本部名色,止于三大营各添设标兵一百名操演调用。余俱依拟。”报可。刑部复:“南京兵部尚书王遴奏内,一议、申明职掌,以端政体。言南京内外守备衙门,止为守御而设,不宜滥受词讼,侵法司之权。各城兵马,主稽察巡警,非令干预刑名者也。缉获人犯,不宜问招拟罪。委当遵照敕书,各明职掌。”得旨:“守备、参赞衙门着遵前旨,各照职掌行事。一应琐细词讼,不必干预。兵马司亦不许受词拟罪。有违犯者,科道参奏处治。”

  

  十一月己卯朔,升总督仓场、右都御史兼户部左侍郎魏学曾为南京户部尚书。辛丑,以灾分别苏、松二府十一年分起运工部钱粮应征、应停,应免有差。壬寅,升广东左布玫使王元敬为应天府府尹。癸卯,以灾命扬州八、九、十年分工部钱粮应免、应停有差,并准改派段运之期。

  

  十二月癸丑,南京兵部尚书刘尧诲等题:“南京各营,国初额设官军一十二万六千五百一十名,见在祖军一万九千八百四十六名,事故一十万六千六百六十四名。节年召募军丁一万八千四百八十二名,今见在并续补共一万六千九百三十六名,事故一千五百四十六名。即今题奉钦依准照祖军事例收补,一时投充预补者四千一百三名,已经发各营操备外,其祖军节年逃故者,自宣德四年以后,在册清勾者,尚有六万一千三百三十六名。乞通行各省、直清军御史,将本部造到文册,严督司道、清军等官,厢名按查,勒限起解。每年终,有司解过军人数目,仍听清军御史照例分别举劾、奖戒。”兵部复如议。上曰:“近来勾补军士,有司官不行挨查起解。营操卫官,不行存恤。以致隐漏逃亡,卒伍虚耗。以后着该巡按御史,设法清查,有仍前慢令行私需索等弊,尽法处治。”乙丑,应天巡抚郭思极以人言疏辩乞罢,上命回籍听用。己巳,应天巡抚郭思极言:“沿江芦课新增数多,乞要除豁。”工部复:“芦洲日当巨流,有淤滩新出者,亦有冲坍汩没者,以此抵彼,势难顿增。宜豁免九年分新增课银,仍令以后五年一丈量,实在洲场,方行追征。”从之。辛未,南京兵部尚书刘尧诲以人言乞罢。准令致仕。新建丹徒大犊山、丹阳黄泥坝二闸。甲戌,升应天厨尹王元敬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乙亥,命淮、扬等府,徐州等照旧属南直隶提学御史。

  

  十二年正月庚辰,蠲淮、扬等处万历二年至八年拖欠牲口银两。从御史孙继有请也。乙酉,起原任应天府尹王世贞为应天府尹。辛丑,以巡抚郭思极言苏州等十府、上元等八县灾,诏免四司料价,及黄白麻、鱼课等十之三。

  

  二月甲寅,南京工部题,修理孝陵殿庑门楼等工完。辛酉,从户部科给事中萧彦请,免扬州府并徐州万历二年起至六年止未完钱粮。乙丑,升顾章志为应天府府尹。

  

  三月己卯,应天巡抚郭思极言:“应天、苏、松等府织造借用银两,既已作正支销,宜严行照数补还,以后解部。济边银两,不得挪借,”是之。

  

  五月戊子,从应天巡按郭思极请,复勘太仓等十五州、县田粮。

  

  六月己酉,漕运总督李世达言,河工告成,敷陈善后事宜。下工都。癸丑,升仓场总督、户部左侍郎王廷瞻为右都御史兼户部右侍郎,总督漕运。丙辰,漕运都御史李世达条陈漕务四款。上可其奏。

  

  八月丁巳,吏科给事中陈大科言:“江南漕艘,历高宝抵淮。宝应泛光一湖,浩荡无际。槐角楼一带据湖之中,其形如兜,两翼向为运道梗。所司议开越河,而一主圈田,以防夹攻;一主靠堤,以省修筑。昔白侍郎昂康济一河圈田之制也。比吴尚书桂芳靠堤开越河,十余年来,未闻冲圮。臣以为靠堤便。”总督漕运李世达亦然其议。部复,报可。

  

  九月丙子,南京右佥都御史赵焕奏:“高宝湖堤大坏,乞敕宪臣督理,”章下都察院。戊寅,漕运总督李世达题:“黄流日进,乞修砌郡城石堤,以图永赖。”章下工部。

  

  十一月丙戌,礼部仪制司主事陈应芳奏:“顷见漕臣开越河一疏,其称论方取土,以丈计之,约用工银九万六千有奇,而木石之费十二万,其派夫必得五万人而后可。窃意夫以五万,每名日工食二分,则当一日千金矣。是所谓九万六千者,止可供五万人三月之费。借曰更番迭用,亦止足供六月之食。大约计之,则九万六千者,可足一年夫役之募乎?其不足者,抚按自有处乎?抑令民自为赔也。臣往见河工之举,抚按下之司道,司道下之州县,州县下之里甲,里甲不足,于是以家赀之上下,为出夫之等第,籍名在官而趋之役。牌票追呼之扰,遍于闾阎;呼号怨谤之声,盈于道路。其状有不可胜言者,此籍名之苦一也。及其不可脱而为之办夫,一夫远者,月有一两二钱之值;近者,月有九钱之值。有称是而计月以安家之值。以一家为率,办夫五名,则月几十金之费矣!往往倾赀以偿其费。不只鬻产,又卖子女,数月之间,闾阎一空。此雇夫之苦二也。及其以应雇之夫,而往即工所也,多方影射,百计索求,一不遂,则鞭挞之。夫往往多逃去,则以逃夫呈而移檄州、县逮之。原籍名之人,则又雇夫以补其额,而就逮之费,亦复如前,是重困也。至于官银,即使尽所议者给之,犹不足以偿十分之一,而况所给者,受值之人,非出值家也。以故不才佐贰通同省察,恣意侵克。以故官徒有募夫之名,而害归于籍名者之家,利入于管工者之手。此赴役之苦三也。请以三策筹之,与其使当事诸臣,阳为节省之虚名,而闾阎小民,阴受包赔之实害,则孰若照粮起科,明为加派。而以九年、十年拖欠存留钱粮,酌为蠲免其旧,而加派其新,人情未有不乐从者。至于东南孔道,各省协济之银,揆之事理,必不可无。昨抚臣议五万,臣犹以为少,奈何不允,而使独累淮、扬赤子也?夫钱粮足,则官操其值以募人,如各驿递等夫,则非以厉民,而且养民,此理之正,策之上也。瓜、仪巨商大贾,往往有建寺修桥者,向者倭夷之变,扬州外城,俱系盐商倡筑,不期月而集。或悬旌表之令,开事例之门,或授以冠带,或给以旌匾,必有应之者。而往来商船,除钞关外,量于湖口抽其税课以佐急,此事之权,策之次也。如其不责名实,而曰加派不可,协济不可,事例、抽税又不可,而忍听民自为赔焉,此则可谓无策矣!”工科右给事中冯露亦言:“总漕侍郎王廷瞻三议,欲将旧堤备用之石,加之新工。以石砌潭,原议者八,今减而六。反复陈旧之堤石不可移,八潭之砌不可已。”工部复:“给事、主事言,皆是。”报可。

  

  十二月丙午,工部复:“应天巡抚王元敬议留苏州府织造银两,除十年、十一年、十二年共十一万五千七百二十四两零准留外,以后大工不得再留。”报可。

  

  十三年正月壬辰,蠲海门县坍江粮一百九十一石。从凤阳抚臣王廷瞻之请也。

  

  二月甲辰,议裁海门县,归并州治下。其事凤阳抚按复奏。丁未,淮安、扬州及应天上元、江宁、江浦、六合俱地震,江涛沸腾。戊申,两淮巡盐御史蔡时鼎条上盐政:一、酌议派支,以免消折;一、补足旧额,以省赔累;一、免解水乡,以宽商灶;一、禁革挨卖,以速贸易;一、禁绝起利,以厘蠹弊;一、增置总票,以核伪引;一、议抽私贩,以偿派引;一、听收折价,以便征纳。部复,得旨:“本色引盐折价,于成法将无有碍,其下御史议之。私贩仍前严禁,不必议抽,以滋奸弊。余并如议。”壬子,太仆寺卿袁三接为应天府尹。丙辰,升江西道御史曹一鹏为镇江府知府。

  

  四月壬戌,升南京太仆寺卿萧崇业为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五月丙子,复杨舍守备,以原任崇明把总管懋光充之。杨舍外御倭寇,内防盐盗,故应天抚按为之请。丁亥,凤阳巡抚兼河道、右侍郎王廷瞻奏:“淮、扬等府并徐州,频年灾殄,河役烦兴。请自今年始,备用马价俱照万历九年事例派征。系本色改折色者,每匹征银二十四两,原系折色者,每匹征银一十八两,永为定例。”兵部言:“军国所急惟马。今本色改而为折色,三十两者改而为二十四两,二十四两者改而为十八两。暂改以三年为期者,改而为永例,于民得矣,于国事何?臣等职掌所在,谊当执奏。”上是部臣言,准暂改派一年后如故。

  

  六月壬子,宝应越河工成。先是宝应有泛光湖,素称重险。国初,平江伯埴筑石堤于湖之东,蓄水以为运道。上有所受,而下无所宣,因决为八浅,汇为八潭,则兴、盐锗场皆没,而淮水又间从周家桥漫入,汹涌排空。万历十年,一日而毙者千人。十二年,粮艘溺者数十。总漕李世达、按臣马永登、盐臣蔡时鼎议于石堤之东开越河,以避其险。乃命工科给事中冯露往视之,河身长一千七百七十六丈,凡为石闸二,减水闸三,为堤九千二百四十丈,石堤三千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费公帑二十余万,民不知役。总河王廷瞻以闻,赐名弘济。

  

  闰九月戊戌朔,淮安府所属灾,诏留漕折银一十五万两赈之。漕折,例不准留,以淮安重地也。

  

  十月甲申,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萧崇业以母老,应天府尹袁三接以年老并乞休,许之。

  

  十一月戊戌,以原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孙丕扬为应天府府尹。

  

  十二月辛巳,先是,湖广道御史王学曾言:“南京龙江关与芜湖密近,抽税烦重,当议裁并。”南京工部右侍郎张孟男言:“二关设于洪武六年,每岁计七万七千余两,皆供国需正额,与新设者不同,仍旧便。”上从部臣言。丁亥,总督漕运、户部尚书改南京刑部尚书王廷瞻,疏辞新命。优诏答之,不允所辞。壬辰,命湖广总兵、怀宁侯孙世忠提督漕运,镇守淮安。

  

  十四年正月丁酉,夺苏、松巡按邓辣俸二月。以查看通判王应龙违限也。吏科亦有疏参,报闻。

  

  四月乙丑,应天抚、按各题称:苏州府万历十三、十四两年,共该织段四千三百二十匹、套、副,应用料价等银共八万八百四十八两有奇,内除原留存银并本府放存盐钞等银共二万一千七十四两七钱有奇,其余无从措处。乞要留用本部工料事例银共五万三千四百一十二两三钱,并浒墅关税银六千三百六十一两,凑数支给。”部复谓:“关税系边需,难以准从,工料等银合依拟。”从之。庚午,升南京太仆卿石应嶽为应天府府尹。

  

  七月癸卯,户部复:“总督南京粮储、南京户部右侍郎杨一魁条议,量改折以疏积陈,酌课程以宽凋疲,修仓廒以杜虚费,责监收以慎出纳,减罪赎以恤粮解。”俱从之,丙辰,户部复:“应天巡抚王元敬本,今岁寿官方兴,工部钱粮用费颇巨,而东南小民,连年灾困,加派又难。合行浒墅钞关,将万历十四年分现收船税银两动支六千三百六十一两,姑准凑给造以后年分织造工价,倘有不敷,合从工部措处,不许援此为例。”从之。戊午,户部题:“海门县治濒海,累年遗下坍江粮差,不胜赔累。今据勘议,将该县改兑米等银共一百五十九两有奇,派入通州代纳。城内民舍基地,及应办粮差,俱改属。县城外沿河民居,亦令归辖。其地粮仍属通州,且县治照旧,则外而倭寇,内而盐盗,亦或赖以弹压,相应依拟。”上是之。

  

  八月甲戌,提督学政、巡按直隶御史房寰题:为有司玩令滋奸,法应参治;并自劾奉职无状,乞赐罢斥,以肃风纪,以重文衡。参常熟等县童生李时发等,被棍徒严范、蔡琼台等捏造关节,局骗枉法阅卷,察出长洲知县邓鹤失于缉访,所当罚治,并自乞罢斥。上命严提究革,仍行各处提学官尽法厘奸,毋得疏纵。乙酉,都察院题复:“长洲县知县邓鹤于学院考试,不能缉访发奸,合行罚治。”上命罚俸二月。

  

  九月壬辰,户部复:“应天抚、按题,苏州府嘉定县,僻居海徼,原不产米。往年兑运,转于他方易买,苦于办纳。议将该县万历十四年分应征漕粮,照例尽行改折。且该县节年改折银两,并无逋负,要自万历十四年为始,再折三年,以后再议。题请相应依拟。”从之。

  

  十月己巳,吏部题:推举浙江左布政使余立为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地方。甲申,户部复:“南直隶巡按御史李栋题称,查勘过扬、淮等府各照被灾分数,于本年夏秋存留粮内蠲免有差。其高邮等六卫所,各照被灾轻重,例于本年屯粮内折征,抵放官军月粮,如有不敷,听抚、按通融处补。一议、兴化、山阳等处拖欠漕粮银八年、九年者,姑从宽免;一议、将被灾各州、县未完风阳等仓本折银、米、草、麦,俱尽数蠲免,合咨南京户部查议;一议、高邮、通州民壮银两,原系杂派,相应蠲免;一议、兴化县横罹水患,较之各州县不同,所议将临、德二仓原备听补灾伤粮内,量拨一半,候丰年追补。其起运京边供应正额,俱不准免。”上俱从之。

  

  十一片己亥,兵部复:“直隶巡按李栋题称,淮、扬等处水旱迭见于一时,闾阎哀号啼泣之状不忍见闻。合将兴化等一十三州县,万历十三年以前马价,草料银两,已征在官者起解,花户拖欠者,尽行蠲免。至淮、扬、凤所属盐城等十四州县,万历十四年马价已经派征,难以再减。其万历十五年马价,每匹量减三两以苏民困。”从之。兵部复:“南京兵部尚书傅希挚等题称,留都根本重地,城外地广人稀,以马军二百名常川游巡,人马日无休息。乞于库贮草场银内动支五千二百五十两,赴江北产马地方,拣买三百五十匹,发各营骑巡。其分班禁约事宜,悉如所议施行。”上报可。戊午,户部复:“两淮巡盐御史陈遇文题称,两淮各场,霪雨为灾,要将运司库贮备赈,赃罚等银共一万七千七百四十一两有零,于内动支,将被灾灶丁及淹死男妇,各分别赈恤。其淹消廪盐,责令各灶完补,听商关支。相应依拟。”从之。

  

  十二月甲戌,操江都御史滕伯轮奏江防三事:“一、议口粮。欲将附选锋一千名,照前选锋例每月各给银二钱;一、议赎锾。谓操江兵马钱粮自裁省之后,窘束太甚,要将南京屯田、巡仓御史每年各应解银八百两,除量免外,乞解贮镇江、安庆二府,以补裁革备饷之需;一、议改恤。欲将新江口额设官军,每月行粮四斗,折银二钱关领,无非怜恤贫军之意。”部复:“唯口粮依拟,赎锾另行议处,改恤行南京户部酌议。”从之。

  

  十五年正月戊戌,刑科给事中李国士上言:“先年,河决桃源崔镇口与高家堰、黄铺浅诸处,徐、邳间俱成巨浸。赖旧总河臣潘季驯创建遥堤,修闸坝,筑堰口,导泛滥,东归云梯关入海,五六年来无水患。顷秋水横流,河决万家口,凡百余丈,诸臣用力茸塞,稍得缓流,可用决排之力。若春涨,波涛汹涌,新塞之口必决,值粮运未过之日,深为可忧。非严饬该衙门官员,乘时修治不可。”上曰:“河渠岁修,先年漕臣题有旧例,着该衙门严督所属用心,毋得怠弛。”

  

  二月乙丑,户部复:“应天巡抚王元敬题称,酌加派、勘坍荒二事。议役马、役水夫、工食盐钞等银,嘉靖四年,会派苏州府八万七千三百有奇,松江府四万八千五百有奇,常州府三万一千九百有奇。至四十五年以后,苏州府增银十五万五千有奇,松江府增银八万五百有奇,常州府增银六万三千一百有奇。镇江府历年加派,虽不入会计内,其额亦非嘉靖四年之旧。巡按邓鍊题称,苏州府嘉靖十五年以前,各项杂派不过三万五千五百两,至四十年,通计原额外新增比旧加二十三万八千六百两,松江府比旧加一十一万四千六十两,常州府比旧加八万一千五百两;镇江府比旧加四万四千一百两。及称四府加减民壮、弓兵留充兵饷银一万三千一百四两。苏、松二府,急缺大红段价及借抵织造布银。乞行户、工二部查议,挪借者准作正支,无处者量留赃罚。然四府原派银一万三千一百四两,仍应每年派征,以充军饷。四府协济银,不须动支。营兵,不必议减。其赃罚银两,系供边正额,照旧解部济边。以后织造不敷,于工部项下钱粮议留。庶钱粮各有职司,不致挪借,免加派之扰。苏州一府荒粮三万四千七百余石,近议于平米上通融加派,士民未服。所报坍荒,多有以熟作荒,减重作轻之弊。合将前项坍荒田亩,即委各州、县正官,先令地户开报坐落地方、亩数及四邻立标,清出四至,掌印官同四邻逐自查勘。如果坍荒,即与除豁。新涨成熟,尽数起科。如再相抵不足,方于平米均派,务使民情允服。不得以现在成熟之田概作坍荒。”依议行之。乙亥,户部复:“漕运都御史杨一魁等题称,淮、扬地方旱涝相仍,米价腾贵。乞将淮、大二卫现运苏州府未经过淮兑运漕粮内,量留四万石,分派缺米地方平粜。每米一石,运耗轻赍折银七钱,共该二万八千两,借动赃罚等银,折价解部,以补漕额。”上可其奏。总督漕运巡抚杨一魁奏:“淮安自新河水清闸,越城历高堰,达清口,溯清江,出草湾,由赤晏庙以至安东,复由高岭、马家湖、蒯家洼、张家洼、柳浦湾、范家口、海神庙,礼字坝、遗惠庄、临淮庄以至西桥,往回四百余里。河势有曲折,地形有高下,堤防有缓急。数年以来,堤溃于冲激,地易于陵谷,昏垫之后,下民其鱼。待决一口,方修一口,不惟钱粮糜费无纪,而运道所关,皇陵所护,民生所系,匪细务也。今议清河上,黄河独行,堤制无虞;清河下,黄、淮合流,水涨堤微。计今查前项工程,虽用至七万余两,而淮、扬百万生灵可免胥溺之患。其召募人夫,择日兴工,估该实用工费银七万一千六百九两零,将淮安府库贮修砌归仁堤支剩银料八千两,工部事例银二万二千两,尽数动支。而施为之功,一曰修高家堰,以保上流;二曰砌范家口,以防旁决;一曰疏浚草湾,以杀河势;一曰修礼字坝,以保新城;一曰买办物料,以杜冒破;一曰分定委官,以便责成。”有旨:“堤堰修防事宜,依议举行。先年开浚草湾,不久淤塞,虚费钱粮,应否再加疏浚,还着漕运等官详议定当具奏。其余河道工程,俱要查照成规,用心保守,毋得疏虞。”己卯,户部上言:“陕西道御史徐元题称,苏、松、常等府钱粮颇重,历年负逋难完,将万厉十三年以前旧欠钱粮,已征在官者,截数起解;拖欠在民者,尽数蠲免。不知苏、松等俱系京、边及本地方正供,非奉恩诏及遇重大灾伤,不得议免。今查十二、十三两年,苏、松等府,原未报灾。无故将十二、十三两年带征钱粮,不分缓急,不论有灾、无灾,一概混免,是使畏法小民,岁岁竭输公之谊;而法令不加之巨猾,年年得遂迁延观望之私,将来逋负日甚矣。合将十三年以前起存带征钱粮,照旧督催,依期完报。其现征钱粮具要当年尽数完解,不得仍前拖欠,希望带征。”上曰:“各处正供钱粮,若有奸顽豪猾侵欺拖欠,希图蠲免者,抚按官还督率所属有司查核究比,毋使奸徒漏网,小民受累。”癸未,以苏、松孝子王敬臣为博士。敬臣割股庐墓,孝行有闻,故有是命。乙酉,以顺天府尹王用汲为南京右副都御史兼提督操江。戊子,免淮、扬等处灾伤地方旧逋粮四万二千四百九十四石,银一万九千五百一十二两一分。

  

  三月壬辰,工科给事中郭显忠上言:“河工每当伏秋防守,水之暴涨也,不过旬日。其溃决多由堤顶漫流,其直射扫湾而决者绝少。今石砌范家口等堤,或难卒办,不可拘限,必先就卑薄要害处,尽行加帮。且清、桃而上,河道已成,使秋涨不决,则水流愈急。水流急则刷河愈深,刷河深则海口愈阔,高、宝等处自可无虞。至原设堤浅夫约二千名,趁此划地分工,及至伏秋,令各管河佐贰带领原设浅夫,使自防守,亦可保无事。然沿河疲民,困苦尤甚,其施为之时,只宜召募游民,不可佥派,以滋骚扰。”命下所司。庚戌,免南直隶兴化等州、县积逋各年分钱粮,并织造、运木、借支过银两,尽行蠲免。其盐城、高邮等十四州、县量征二分,三分。其淮安府十四年分起运工部钱粮,仍令抚按官严督起解,不得借口希免。丁巳,工部复请:“苏州水旱为灾,将织造未解段匹暂行停罢,俟后年丰再议。”不允。

  

  四月丁亥,工都奏:“黄、淮二渎,逼近祖陵,关系甚重,是宝应以下盐城、兴化一带海口应浚、应通,合咨漕抚、巡按衙门、管河司道议之。淮、扬水患,西南有淮、泗,西北有黄河;高、宝、江都,有西山诸湖之水以冲动漕堤,湮没民田,已非一日。闻宝应至广洋、射阳与高邮、江都各路,皆有入海,惟支河淤塞而不通,故湖水泛滥而无归。为今之计,又当备查、疏通支河海口,不患其不深矣。”

  

  五月癸巳,命应天抚、按存问原任礼部尚书陆树声。树声年逾八旬,齿德俱尊,故有是命。

  

  六月甲申,命临清钞关应征船料、商税,自万历十五年七月初一日为始,逐年本折兼收。一半折色解银太仓,其一半本色查照现年事例,除七分扣二分外,将应解钱钞,责令经收库役照数买完,每年分为两次解送广惠库交纳。凡浒墅、淮安、扬州等各关,亦照此例。

  

  七月壬寅,礼部题复:“南京礼科给事中朱维藩奏复药局,以救荒疫。”报可。乙巳。复除原任湖广副使李涞以原官整饬苏、松、常、镇兵备。丁巳,苏、松、常、镇所辖诸县,俱飓风骤雨,数月不息,洪水暴涨,漂民庐舍无算,诏各府钱粮蠲免、停折有差。戊申,凤、阳抚、按杨一魁等各题:淮、扬府属高邮等六州县、富安等十五场俱被湖堤积水,淹没田地。议建闸疏水,计估工费共用银五万四千七百七十两。议将两淮运司岁修盐河节年积贮在库银一万四千七百两、淮安府库原修归仁堤节省支存银七百七十两,及抚、按、盐三衙门会批不应起解赃罚、纸赎,及原准工部题留徐州采办花石料价等项银内,截留凑支。户、工二部如议复奏。报可。

  

  八月庚辰,户部复:“南京户部尚书王友贤题,今岁江南米价腾踊,议将各卫武职官员本年八月折布俸粮,比照先年事例,改放本色。候丰熟之年,添折一月,以补前数。”报可。

  

  九月辛卯,两淮巡盐御史沈权条陈盐法四事:“审消长,以便有司。分派年久,户口有生耗,河道有变迁,宜行查审,量为增减,务不失原额总数。仍行仪、淮二盐所,每年照数拨商往卖,以后年久迭为消长,不妨再为审派;一、儆虚搭,以便小灶。灶户全靠纳剩火盐易米度日,乃商人夤缘为奸,虚报搭单,复验影射,不行承买,遂致小灶无所聊生。要严禁巡司,不许虚搭,并行桥坝委官置验讫,私记于放过船只,逐包印记。仍令淮南自仪字六百三十七单,淮北自淮字三百三十八单为始,其的名、引名之盐,不许分堆别垣。每堆前立一小木牌,填写某单第几名、的名、引名,某人盐若干引。每堆后立一总牌辨验。巡盐御史每年选委廉能官员,查盘一次。以前上堆者亦如前式。临掣之日,下堆委官验放;一、革银匠,以便内商。议自万历十五年秋季余银为始,以原额炭、硝、工食银分退商,听其雇匠自倾,依期自纳,每锭务足五十两五钱。仍选殷实银匠二名,验看足色,解官即收,不许刁难;一、改单盐,以便铺商。议自十六年为始,量减引目,扬州府止派一千八百引,淮安府止派一千二百引。责之桥坝委官,淮南、淮北每单各抽盐三百引,一年共足三千引。注簿明白,令商上堆,运司移文二府,佥报殷实铺户,纳银给票,运回折卖。其每引原价二两六分三厘,铺户增银一钱买之。铺户每斤本银四厘,食户增银五毫买之。不敷仍以捉获私盐凑补,每斤三厘,不与单盐同价,庶商民俱便,而赔累夹带之弊可免矣。”户部议复,从之。己亥,户部复:“礼科给事中侯先春陈苏、松、常等府白粮四事,曰定囤房、给驳船、革杂用、责歇家。”从之。

  

  十月丙子,都察院题:“巡视下江苏、松等处御史黄正色,祖籍嘉兴守御千户所,旧隶苏州卫,相应回避。因言南京御史总计一十三员,差不过四五,然巡江、仓、屯等差于南直隶备府官民俱有干涉。今后考选,比照浙江、苏、松人不选户部事例,凡南直人不选南道,以便差用。”上是之。甲申,以水灾诏免苏、松药材银及量免牲口料银,以苏民困。

  

  十一月戊子,工部复:“总督漕运杨一魁题挑浚帮筑事宜:一、草湾口应量挑东岸长二百六十丈,西岸长四百丈,工料银共六千一百四十四两六钱零;一、崔镇、徐昇、黄家觜三坝止拆石从下另砌,量浚引水支河;一、祖陵东南护堤外,用荒石砌子堤一道,高四尺,根阔三尺,长与大堤等,工料银三百一十七两零;一、挑浚淮安府临城涧四千二百丈,计工料银四千四百四十八两四钱;一、帮筑范家口堤坝,除原估银四千余两外,续用过工料等银六千余两;一、包砌清河口惠济祠前里河堤,长五十七丈,砌石高一十二层。本祠后外河堤,长五十六丈五尺,砌石高一十三层,工料等银共二千五百九十九两六钱四分;一、天妃坝加筑平满排钉桩木,内外用石包砌坚固,以防冲洗,各项工料共该银一万九千五百九两零,俱于原题浚草湾未用银两动支。其拆改崔镇等坝,并筑砌天妃坝,计费不多,俱于河道岁修银内酌量支用。”得旨:“崔镇坝应否改拆,候差科臣到彼再议定夺,余依议行。”戊戌,户部复:“应天巡抚佘立、苏、松巡按荆州土题所属积过谷数,议将知县等官分别奖罚。”上是之,仍命升迁离任官应将任内积谷,截日稽察,不在三年总参之限,一概开豁。壬子,诏应天等府所属被灾州、县,漕、屯、钱、粮征免、改折有差。

  

  十二月丙辰,升大理寺左少卿张槚为应天府府尹。庚申,直隶应天等府,自五月以来,霪雨连绵,江湖泛滥,平地水深丈余,田庐没为巨浸。七月终旬,飓风大作,涨侵滋甚,环数百里之地,一望成湖。诏被灾地方钱粮停免有差。乙亥,调漕运总督杨一魁南京别衙门,以御史祝大舟劾其怠缓迂漫也。己卯,以灾伤,诏蠲免徐州拖欠牲口银,及量免扬州拖欠药味银五分。

  

  十六年正月丁亥,南京陕西道御史陈奇谋上留都营政切要四事。

  

  二月壬戌,漕抚杨一魁奏辩御史祝大舟论劾。乞敕河臣查勘徐、邳遥堤是否如旧,缕堤高堰先经冲损者,即今曾否修葺,钱粮有无干没,成功是否毁坏一切,不敢规避。疏下该部。

  

  三月辛卯,南京所属州、县上仓米豆准改折、停征,仍分别灾伤轻重为停、折之多寡。从直隶巡按御史王藩臣请也。又淮、扬巡按御史刘怀恕奏:“淮安灾甚,请各仓本折米麦、草料等岁运,在十二年以前积逋未输者,免;十三年、十四年者,暂停追呼,十五年运解如额。其米豆积多者,亦以灾伤轻重,分别改折之数。”报可。甲午,改山西副使许应逵为湖广副使,专管苏、松水利。特给敕书、关防。

  

  四月甲寅朔,准截留漕粮二万石,发淮、扬等府州平粜赈饥。从漕臣舒应龙请也。直隶巡按御史乔璧星奏:“河道冲决为患,请率旧典,复设专官,以一事权。盖自古治河,止于除害。我国家仰给东南,岁输四百万石,自淮至徐,实藉河利。顾溃决浅涩之患,往往有之。永乐九年,分设部司督理,或命部院大臣往视,事已辄罢。正德四年,乃议专设宪臣,为总理河南之开封、归德,山东之曹、濮、临沂,北直之大名、天津,南直之淮、扬、徐、颍,咸属节制,建牙如督抚,重河防也。然理河者不复虑漕,而理漕者亦不复虑河,则亦专设河臣之衅矣。万历五年,偶因两臣意见相左,遂并河于漕,在河南、山东、北直者,以巡抚兼领之,责分而官无专督。故修浚之功,怠于无事,急于临渴,河患日深。顷者勘科常居敬亦有专设大臣之议,非直备官,要在得人。试按嘉靖以来,河渐北徙,济宁以下多淤,而刘天和之修复鲁桥,朱衡之开通南阳,潘季驯之浚刷崔镇,河道赖之。此专设得人之明验也。”疏下,部复如议。上命督河再设,以老成才望者任之。庚申,工部复:“科臣常居敬条上漕河事宜:一、严启闭以杜淤塞。请岁行申饬山阳、通济等闸,三月初运毕,即为封锁。瓜州二闸,俟苏、浙运毕封锁。官私船只照旧车盘,势豪干挠者法无赦;一、催粮运以谨河防。谓四月黄水生则河波,运先于波,则坝可筑,而白粮一运,每至愆期,不得不缓坝以待之。宜督所司填注限单,务令先后漕粮次第过淮,以便修筑;一、议钱粮以助河工。谓河工银岁额三万,而费至六七万,每以不敷停修,贻害不小。宜核所在逋负,立限追解,无为墨吏积胥所没,以致匮竭无措,一、稽工料以资实用,谓桩、草、绳、麻、灰、石之属,皆河工急需。而名实不相符,上下因循,恣为奸弊,宜慎加厘饬,及修筑未久旋报崩溃者,追还料价;一、重修守以谨河防。盖治河如治边,防水如防虏,边臣守边,有叙劳之效,而河臣奔走,风涛拮据之苦,视边臣尤甚。宜于岁终分别纪录,三年类题,果有成劳,予之优擢,则人心竞劝,而河防益饬。”上依议。癸女,勘理河道科臣常居敬,会同督臣舒应龙,再上河工一十四款:“一、开建闸座,以便防守。议于古洪闸外,加镇口闸一座,外御浊水,内蓄漕河;一、接筑缕堤,以防中溃。计自茶城以下,塔山支河西岸起,至河口止,长五百丈,阔四丈,又补筑旧河缺口一道,长六丈;一、议修坝埽,以防危急。王公堤累经冲决,与黄河只隔丈许,两河夹之势最危急。议于本堤设法增筑,实土石于雁翅之内,密钉桩木于卷埽之外,并设顺水坝一座,逼水北流;一、开创月河,以避冲决。谓既设顺水坝以逼黄水之北流,复于运河之南开月河,以引漕水南去,则二水相隔颇遥,时加培筑,可保无虞;一、筑宝应西堤,以束漕流。盖宝应湖口,运道所必经。近来浚挑徒劳,浅涩日甚,缘水势散缓,泥沙易停。议于山阳一带,培筑西堤,以束水势,令无壅淤,则粮艘不阻;一、砌邵伯湖堤,以免岁修。盖邵伯湖一浅、二浅等处,正当波涛冲激,而排桩厢板其何能御,应尽包石以捍其锐;一、浚理河身,以利长运。自淮安至仪真内河,旧三年一浚,后岁一浚之。久之且置勿浚矣。合于重运过毕,清坝工完之后,乘时挑浚,并查复浅船之制;一、酌议分地,以便责成。以梁境至首闸,属之夏镇主事,茶城至清口黄河,属之中河郎中。而夏镇及南旺两主事并给关防、敕书,视河道郎中例,以重事权;一、移官夫,以资策应。吕梁、徐州二拱,水势既平,洪夫稍暇,且属流寓,随地可安。议拨六百三十三名均派新旧五闸,余者留二洪拽运,而管河同知改住境山策应;一、设山阳长夫,以便河工。盖山阳河夫,向皆市侩雇觅,故增减之弊滋,而逃亡莫可禁。议令诸侩入银官雇,注名立册,按册拨夫,实为长便;一、寝开支河,以防善淤。盖闸河水泉不多,难分为二,宜寝其工;一、查议故道,以省繁费。盖闸河出口,无不与黄值。即改避而南,亦难远害。况弱汶之流,不足以湿淤沙,故道之议,固应并寝;一、停拆三坝,以保成功。崔镇、徐昇、季太三坝,原为泄水而设。议拆者为其高,而坝外堤岸更高于坝,是存之未碍宣泄之利,拆之反滋泛滥之虞也;一、停浚草湾,以节财用。草湾一河,阔二百余丈,先尝开之,以保淮城也。淮、黄之水藉以分流,而开塞靡常,无烦浚凿。”俱如议行。

  

  六月癸亥,升太常寺卿周继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甲子,诏年来传派织造段匹未解者,苏州减半,以恤灾民。从工部尚书石星之请也。己卯,应天巡抚佘立奏:湖盗平。上报闻。先是湖中之盗,三吴戒严,以为萑苻之警,此其最巨颇廑当事之忧,乃马山官兵方集,一旦化为乌有,零星搜缉,仅获数魁,用作结案。故御史彭而珩遂有抽吴淞游兵入湖防守之议,亦善后之思也。

  

  七月丁卯,兵部覆:“应天巡抚佘立题,湖盗已平,善后应议。一、设兵船。请于吴淞游兵、巡司弓手各量拨二三百名,赴湖协守;一、守险要。请于胥口、叶港、沙塘、下埠、独山门等处分拨兵船,相机策应;一、议设官。请改陆营把总移驻太湖,统领兵哨;一、编鱼舟。请将沿湖鱼船、大罟船,尽查编号,十船一甲,十甲一,各相觉察,互为声援;一、严保甲。请以沿河有山处所,申明逻缉,凡有潜踪密聚者即便擒治;一、禁越关。请于七里桥、戚墅堰、花渡桥等处,置立木栅,放农阻商,严行守把。”上依议。戊寅,工部尚书石星题:“淮扬一带河道,应修应筑,如总河潘季驯、勘科常居敬所议,添设镇河闸,接筑塔山缕堤、清河浦草坝,创筑宝应西堤,石砌邵伯湖堤,疏浚里河淤浅,增设柳浦湾料厂,此当在淮扬兴举者也。惟地里辽远,工程浩大,宜将郎中罗用敬等分地责成。御史不时稽察,而总河大臣仍亲自查阅。工坚可久者,从实奏报;推诿误事者,即时参处。”上是之。仍谕河工,着各照分定地方,用心管理,上紧完报,不许疏玩。

  

  九月乙亥,升南京大理寺丞周希旦为应天府府丞。

  

  十月甲申,工部复:“总督河道潘季驯条上河工八事:一、久任部臣。谓水性有顺逆,河情有分合,地势有险夷。如某处迎溜,作何卷筑,以当其冲;某处扫湾,作何帮护,以防其泄。事在分司,宜委任南、中两河郎中,满三考,方与优擢,则练习久而河防自然;一、责成长令。谓理河如理家,然家务繁琐,不妨分任,而庀材鸠工则家督主之。今濒河州、县长犹家督也,调集夫役,备办物料,宜专属之。至于巡行督率,责之行河者,而郡守亦有总理之责焉,疏虞则并坐;一、禁调官夫。谓治河有补偏救弊之法,无一劳永逸之事。禹奏平成,不数百年而祖乙之都圮,则防守弛也。故曰防河无止工。宜申饬沿河官夫,专以河为事,不得别差擅调,致误河防;一、预定工料。谓黄河泛涨,每在伏秋,修筑不预,往往为河所乘。宜于十月中旬,即行踏勘,分工备物,务令正月兴筑,四月报竣,后时者罚;一、立法增筑。谓徐、淮之间,咫尺河流,倚遥堤一线为捍蔽,而风雨剥蚀,车马蹂躏,日就卑薄。宜令每岁修堤,高厚俱以五寸为限。遇低薄处,随宜加筑,遍植樟柳。不如法者听总河官参治;一、添设堤官。谓高堰、柳浦湾二堤,绵亘二百余里,一大使往来防守,未免疏虞。宜另增柳浦湾大使一员,夫役即于高堰、南河数内拨出五百余名属之,以密堤防;一、加帮真土。谓淮水发源桐柏,挟七十二溪之水,经凤、泗入海。而基运山横截河中,涌涨时作,仅恃石堤一带为捍御。而石内之土,多系浮沙,一遇霖雨,辄至坍损,土既圮矣,石将安附。宜觅取真土,帮筑完固,以捍汹涌;一、接筑旧堤。谓清口乃淮、黄交会,而淮、黄原自不敌。然清口不至壅淤者,以王家口之堤筑,全淮皆从此出,其势足与黄敌也。自商贩盗决前堤,挖渠利涉,淮势渐分,将来清口必致淤阻。宜接筑长堤,就近责清河令监守,稍有疏虞,即行参治。”命依拟行。

  

  十七年二月壬辰,流贼刘汝国未平,责令应天巡抚周继、提督操江王用汲等督率所属,协力剿捕。丙午,吴淞领兵指挥使陈懋功等与流贼刘汝国战,胜之。夺其大将军印及济贫王招贤纛,斩获二百余人。巡检汪焕获余孟新,哨官郎子机获刘汝国,余党悉平。巡按直隶乔璧星以闻。论功行赏有差,诛汝国、孟新。

  

  三月辛亥,以淮、扬等被灾府、州、县万历十六年分起运本色米,每石改折银六钱,麦每石改折银四钱。壬子,工部以江南数郡屡遭水旱,未完四司料银等项银两,系十四、十五年者,常、镇二府每年带征二分,苏、松二府尤宜缓征。从之。乙卯,户部酌议:“应天抚、按及南京兵部侍郎王世贞疏言,浚导方兴,水利道不能兼摄粮储,粮储道亦不必另设,暂令苏、松兵备押运过江,免其过淮。”报可。

  

  四月辛丑,复除原任广东按察司副使薛梦雷于浙江,整饬通、泰海防。

  

  六月乙酉,升江西布政司左布政使陈文烛为应天府府尹。升顺天府府尹石应岳为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七月庚戌,大学士申时行等言:“近日,南京等处俱遭大旱,群情汹汹。且南京军士骄习成风,近因放粮之时,米色稍恶,几至激变。故今日所当亟处者,南京仓粮是已。宜敕南京户部将现在食粮盘验,足几年放支,是否俱堪食用?如有不堪,作何区处预备?至各处灾伤,宜俟勘到之日,复请优恤。”是日,上谕户部:“朕闻南京地方荒旱,军士贫苦。现在仓粮足支几年?如有不敷,作何处补?着南京户部会同科道查验计议具奏。其各处灾伤,候巡按御史勘到,从优议恤,务称朝廷悯念军民之意。”壬子,应天巡抚周继以人言再疏求罢,不许。

  

  八月丙子朔,户部言:“旧例金花银一百万两,坐派苏、松、浙等处,每季分进二十五万两,此祖宗定例。至万历六年,奉旨每季加银五万两作买办应用,计每年增进银二十万两,原无坐派。今巳一十二载,计银已二百余万。乞念边饷为急,锡予为缓,每季买办银五万两,暂准停止。”不允。己卯,漕运总督舒应龙等条议漕务五事:“一、渡江期限。下江、浙江原有挑河银一万两,今则什不及一,以致苏、松一带,里河浅涸。宜每岁秋尽筑坝之时,尽行疏导,使漕艘得以及期渡江;一、分任委官。原差监兑主事,难以周历浙江,坐委府官巡行水次,下江四府,亦宜遴选府佐;一、量复徐淮仓。国初,俱民运至淮、徐、临、德四仓,以军船接运入京、通二仓。宣德以后,始兑拨附近卫所,名为兑运。国家两都并建,徐、淮、临、德实南北咽喉。今临、德尚有岁积,而徐、淮二仓,竟无颗粒。请自今山东、河南全熟之时,漕粮、预备本色全征上仓,计临、德已足五十余万者,仍旧上纳二仓,亦以积至五十万为止;一、远船起剥。粮船赴北,向以张家湾为住泊起驳之地。至隆庆四年,议由通惠河至石、土二坝。请自今到湾,悉听船起泊;一、灾伤勘报。地方灾伤,例由巡抚报巡按勘,户部据灾以议蠲折,拘守成例,未免耽延。如抚臣缺,按臣即许代报,按臣缺,别差御史即为代勘。”部议言:“临、德二仓,因发赈一空,今查运暂住漕粮,候收足五十万石外,摘发徐、淮二仓上纳。起驳一事,固不可必欲抵坝,亦不可专待起驳,遇淤浅即驳,再驳之后,令母船随抵坝,余各如议。”从之。

  

  十月癸卯,督理荒政右给事中杨文举言:“臣以九月二十八日抵淮安,据徐州道揭报灾数,遂议发淮安府属银一万六千五百两,扬州府属银一万六千两,徐州并属县银七千两。总计江北饥民约七十余万,已经委官责领前银,分投给散。江南诸郡,至日另行奏报。”

  

  十八年正月戊午,兵部复:“应天巡抚周继等奏,苏州府城垣岁久颓坏,欲于常、镇二府积剩海防银内动支一万六千八十两,委官修理。又议巡抚标下设坐营中军官一员,统领标兵、巡兵并苏州一卫官军。俱如拟行。”

  

  五月辛丑朔,升整饬苏、松、常、镇兵备副使李涞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等处。

  

  七月庚申,以南京河渠工完,叙录有功员役,侍郎张槚等升赏有差。仍诏以其余银,岁修河渠。

  

  十九年二月乙酉,户部复:“应天抚、按官疏称,所属苏、松二府,逋粮年久难完,考成事件,备开款目,乞分别酌处。起运钱粮,有被奸顽侵费或包揽拖欠,将追完贮库者,作速起解。侵欺者严限追并完报。原立考成,先行注销,以后不许再蹈前弊。”有旨:“钱粮起解、追并等项,俱依拟改限注销。近来各处钱粮,多有挪移别用,捏报虚数,及滥委揽解、花费、侵欺等项好弊,着严行禁革。再有犯者,重治不饶。”甲午,户部题:“两淮巡盐御史徐图议称,开存积、增引价二事难行,佥宜停免。其所议加带割没盐斤,淮南每引带盐十斤,征银五分,共十六单;淮北海引带盐二十斤,征银一钱,共八单。暂行二年另议。”诏可。

  

  三月已亥,应天府崔一麟惯雕假印,与税粮科书手张济男、张文炳、文炜,假印关文,盗领官银。又有杜一鲤伪造劄付,先后骗卖。其同伙王章,亦以诡劄付冒领衣冠。刑部审将崔一麟、杜一鲤依律论斩;王章拟戍;张文炜亦依监守自盗库钱论斩。着各依拟处决。丁巳,升应天府尹邵仲禄为操江都御史兼管巡江。己未,升南京太仆寺卿杨廷相为应天府尹。

  

  闰三月癸未,苏、松、常、镇民值叠灾,去岁秋冬,复值霪雨为害,国计难充。应天抚、按官议:“先见征以足正赋,缓逋赋以足见征。自十四年至十七年,除金花银、漕折并内府厍寺钱粮及十八年见征钱粮,一并照旧征解外,余带征各项,乞俱准停征一年。”部复以松江府派剩米折等银,已经奉文蠲免,何以复请停征?查有无沉匿及侵欺等情弊,须查明造册缴奏。着如议行。

  

  四月辛酉,工部复:“礼科给事中胡汝宁议,徐州水患,乘水消之时,亟宜修培。”依议行。

  

  五月戊寅,命御史陈唯芝勘应天巡抚李涞所参苏州知府石昆玉擅动吴县库银,事完方许交代。

  

  六月甲午朔,以工部左侍郎陈于陛总督漕运,巡抚凤阳。丙辰,工部尚书曾同亨复:“应天巡抚李涞议,协济织造之费,宽假袍段解用之限。”从之。

  

  九月戊寅,应天巡抚李涞,准回籍调理,痊日起用。己丑,以协理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宋仕任巡抚应天都御史。

  

  十月癸巳,以浙江左布政使蔡国珍为提督操江都御史。壬寅,时,扬州风雨连日,湖、淮涨溢。江都县北一浅邵伯淳家湾,旧堤冲决五十余丈,高邮州南北闸等处俱被冲决。总理河道潘季驯上其事。工部都给事中杨其休劾管河通判刘汝大,州判张九思等故违节制;海防道张允济查核疏虞;总理潘季驯俱宜同坐。部复:“海防、通判、州判等官,俱应议罚。潘季驯既屡次催督,宜速行道府上紧备筑,以励后效。”得旨:“刘汝大等各罚俸三个月,张允济姑免究。”丙辰,工部复:“应天巡抚李涞、御史张士价奏,各府属被灾地方,如胖袄等项银料及停征、免征、带征分数,着地方官出示晓谕。”从之。

  

  十一月癸亥,工部题:“河道都御史潘季驯条议:一、放水淤平内地,以图坚久。谓缕、遥二堤俱为防河善法,但宿迁以南有遥无缕,独直河以西,地势卑洼,岁岁患水。宜将遥堤查阅坚固,却将缕堤相度地势,开缺放水,沙随水入,地随沙高,庶消患而费可省;一、接筑遥堤,以防夺河。谓黄河之势,分则河遂夺,缓则沙遂停。宜自永赖亭以下,接筑遥堤,计五百四十丈,至董家沟止。庶河无分流,而事可永赖;一、增支渠大堤,以杜淤浅。谓徐城积潦,悉由新开支河泄出,惟魁山以北王家林一段,约长十余丈,以南倪家林一段,约长三十余丈,宜仿支河新堤之法,筑大堤一道,自无塌损之患,积水势若建瓴矣;一、增砌石堤,以固保障。渭高家堰当湖之中段,原厢石堤,足挡风浪。其石堤南北,俱系土堤,岁修无已。议照中段,一概砌石。徐州道与河南分司各管砌石,以二十一年为始,应用钱粮,俱于岁修银内剖处,八年之内准可通完矣;一、浚河避湖,以利漕渠。谓自夏镇闸以南起,经李家口等处,挑开里河一道,计七十余里,从满家闸西筑拦一坝,使汶、泗上源之水尽归新挑河,不得泄入诸河,以致势分力弱。又李家口设减水闸,以泄沛县积水,仍将前议新砌湖边石堤,移建东岸,以挡风浪。则新河既可隔绝湖水,砌石又可捍御河堤,于运道民生,所利非浅。但工费浩大,合依所议,备行淮、扬抚、按官查勘,另行题请。”着依议行。乙丑,兵部题:“凤阳抚、按官陈于陛等条陈事宜:一、议添兵。原隶陆路长兵,俱分布洋港要害。每年春汛,又于军银内量动三千两,雇募短兵,俱守单弱隘口。出汛以七十五日为期;一、议将领。谓往年设参将、都司于扬州,以防倭夷突趋陈前等岛。后独守徐州,虽为漕运咽喉之路,卒有倭犯,安得迳达徐、泗。今议于海寇报警之时,暂移中军都司于扬州,移徐州参将于淮安,庶官非重设而事无推诿;一、议调发。谓淮、扬五道,边腹相连,往日倭夷入寇,尝调五道之兵赴淮、扬以卫陵、京,盖寇不得先淮、扬而犯五道故也。今宜咨凤阳、河南、山东巡抚申饬各兵道,早简练,以备调遣。”着依议行。戊寅,巡按直隶御史甘士价题:“本年五六月,苏、松二府霖雨,水灾异常,人口淹死数万。各属钱粮,准依改折,仍查勘被灾分数,蠲停其解礼部牲料银两。”行光禄寺查议,回称:“上供缺乏,难保停征。”诏依议行。

  

  十二月辛丑,户部复:“巡抚应天都御史李涞奏处春汛切要事宜。一、提编兵饷。将苏、松、常、镇今岁冬月会计二十年分钱粮,查照现编款数,征银贮库。若无警报,留抵下年岁用;一、请留钱粮,提编银两,未能完全,要将浒墅钞关税银,准留一年,再发南京帑银八万两。如无警,仍旧起解;一、修葺城垣。常州修城之费,准留本部济边银及救荒事例银,凑足二千五十七两七钱,以修城垣。”着俱依议行。壬寅,以南京右军都督府掌印、新建伯王承勋任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事。辛亥,工部复:“巡按御史高举奏,江北等府被灾伤重。将高邮等州、县自万历十三年起至十七年止,砖料、匠价等银,俱行蠲免;其胖袄、军器并十八年应解工部钱粮,除已征在官者,截数起解,未完者,分三年带征,织造借用银两,照原数征完。其仪真等州县,十七年以前各项钱粮,亦照例将已征完者,截数起解,未完者,分三年带征;其十八年各项银两,照常征解。”从之。

  

  二十年正月戊子,总河尚书潘季驯疏称:“去秋霪雨连绵;淮水暴涨,邵伯湖堤冲塌,砖石筑砌不可久。区划故总河事,经理则各官司之。本道按察使张允济报升,宜俟工竣离任,毋贻后难。通判张文璧、刘汝大宜照工程督理。扬州知府吴秀、江都知县武之望,受事方新,鸠集宜预,毋使临期缺乏,庶可不误河防。”工部复请。得旨,如议行。

  

  三月壬戌,御史王明奏:“臣巡盐两淮,兼有河漕、地方之责。目睹淮为泗患,漕抚陈于陛欲开周家桥以疏之。使遂开则六州县生灵为鱼,四百万漕粮俱梗,而三十六盐场亦沼矣。宜令河臣上寻旧支而杀其势,下瀹旧口而广其途,勿苟且目前,贻后日害。”户科给事中耿随龙亦言:“泗州苦水,议疏周家桥、施家沟,以高、宝二湖为壑,将运道民业立尽。臣曾令宝应,闻见颇真。夫黄河自徐、邳直下,东折入海。淮亦东北趋会之,无所壅遏,故不病泗也。自黄夺通济闸横于南,淮遂不得东,因潴泗为祖陵患。又黄之夺闸南也,宝湖受淤,淮无所泄,运道遂不可守。欲弭河患,非复通济闸不可。”工部复议上请。上曰:“河道众论纷持,张贞观着先勘泗州。其余河患,仍与地方官诣勘,务图永利,毋徒目前塞责。仍改给勘议河道关防。”庚辰,南京兵部尚书舒应龙疏辞总河新命。上以黄河为梗,淮水积塞,着即赴任,会科臣勘议。不允辞。

  

  四月庚寅朔,以苏、松、常、镇四府灾,所属应解凤阳、淮安、滁州等仓粮,蠲免、带征有差。总督漕运、兵部侍郎陈于陛以御史王明论其浚河失策,具疏乞罢。工部言:“会勘河工,于陛与总河尚书舒应龙俱属首事大臣,以国事为急,岂可因言求退负任使。宜命与盐臣虚心共济,无拘小嫌。”从之。

  

  八月丁酉,勘河给事中张贞观题:“会总河尚书舒应龙、总渭陈于陛、巡按御史高举、彭应参、王明勘得淮、黄同趋者惟海;而淮之由河达海者惟清口。自海沙开浚无期,因而河身日高;自河流倒灌无已,因而清口日塞。以致淮水停蓄于盱泗者,上浸祖陵,下垫民社。近且浸及高、宝、兴、泰,运堤亦苦冲决矣。今据司道等议:一、辟清口之沙,计费二万有奇;一、分黄河之流,计费三十四万有奇。清口有大挑之工,又议常设之役,使不复淤也。分黄于淮之上流,先杀其势也。上流必于清河上十里,去口不远,不致为运道梗,即少梗而力易图也。分于上,复合于下,冲海之力专也。合必于草湾之下,恐其复冲正河,为淮城患也。鲍家口、王家营必塞煮,二决横冲新河,恐散溢无归也。两岸俱堤,以地势东北下,恐溃决,则清、沭、海、安之民,不得即业也。是役也,费固烦而效亦广。若海口淤塞,欲求济治之策,即潮汐莫窥其涯,况可施畚锸哉!惟全淮合黄东下,或河身涤而渐深,海口刷而渐阔,亦事理所可必者。”工部复议:“勘臣筹划凿凿,其工费通计三十六万七千有奇。议支两淮余盐,兖州、东昌河道银,南京芦课等银,不足则抚、按设处。本月兴工,限明年六月报完。”命如议行。

  

  九月丙子,应天巡抚刘应麒题:“所属四营选得沙船、唬船六十只,捕、柁等工九百五十名,长枪一万一千枝,委把总陈天泽等管押,计日至天津听用。”疏下兵部。南京户科给事中颜文选奏:“南京筑城浦口之议,人情汹汹。夫北京议筑四城为巩固皇图讨,且惜费暂停。乃浦口拂人情,糜国用,建一不足恃之空城,不知所解矣!”因力陈不可者八。章下所司。

  

  万历二十一年正月丁卯,命大理寺左卿张养蒙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己卯,礼部复:“南直隶巡按曹楷以淮扬等府灾,请蠲十八、十九年以前药材、猪羊银两,或难俯从,乞允停征,以昭优惠。”报可。

  

  二月乙未,兵部题:“驿递冒滥,宜痛加责成。务择廉能委官,挂号长单,务查的数。交界处所,严加查核,以杜过客枉道及承舍欺诈之弊。其江、浙二省额派协济徐州所属东岸、桃山、利国、石山四驿马价银四千五百余两,行江、浙、淮、扬各抚按会议,将徐州起解钱粮查派四千五百余两于江、浙,而以江、浙原给徐州所属马价,更派徐州。与夫隔远地方,应否添站,一并会议具奏。”报可。工部复:“今日河道之患,皆起于河身高。故自鱼、沛至徐、邳一带,泛漫淹溺,大为可虞。甚且淮流梗塞,瀰及祖陵。致廑圣明隐忧,特差给事中张贞观会议查勘。今本官报命,内议开归、徐一带达小河口,以救徐、邳之溢;议导浊河入小浮桥故道,以纾镇口之患。事经阅历,闻见必真。又议引沁一节,其部利害,凿凿可据。合行河臣会集地方司道等官,逐一从长计议。要见镇口之壅,作何宣泄?徐、邳之溢,作何消导?小河、浊河两议利害,事体孰为缓急,钱粮孰为繁省,或应与前项腰铺工役一并举行,或应于支河三议之中求一长策。至其引沁之策,事出创议,更宜详慎,如利多害少,务在必行;或有患无功,毋得轻动。”

  

  三月丙寅,升刑科都给事中曲迁乔为浙江右参政、淮扬海道。

  

  四月甲辰,户部题复:“户科都给事中王德完题,金花、漕折皆属御用,军需最为吃紧。先是,应天巡抚刘应麒因见势豪逋负过多,肩任劳怨,请旨查理。遂致无端流谤,解组而归。今合行查乡官凌云翼,倚势蔑法,积拖正赋二千余两,有无补纳?其各处如凌云翼负欠者几人?俱要从实参奏。仍谕新任巡抚朱鸿谟,遵照前旨催征,毋得畏徇延缓。”上是之。

  

  七月辛未,南京兵部尚书衷贞吉题:“京口当运道咽喉,顷倭报旁午,科臣、台臣建议复设总兵。先年,盐徒秦蕃、王艮之乱,添设镇江总兵,事平裁革。续因倭寇入犯,议设江南副总兵,驻扎吴淞,居中调度,金山、京口俱在所辖。若京口复添总兵,一柄两操不便。今巡抚都御史朱鸿谟、都御史操江张养蒙等酌议,省总兵,添兵道,每当春汛即调备倭都督统率水陆兵赴守镇江,似为得策。合无除平时将陆兵驻守留都江岸要区,水兵分防江关紧要外,每岁春汛,备倭都督统率陆兵三千,前往镇江京口防汛。一应官兵廪费行粮支给,既无本项公帑,加派必至扰民。应行该巡抚查议处给,或将解京银两量留支用,候汛毕,官兵即行撤回,庶京口、留都各保无虞矣。”下所司议。

  

  八月乙未,大学士王锡爵等题:“昨该文书官口传催征苏、杭织造、钱粮之旨。臣等谨按,江南财赋甲于天下。相传国初太祖高皇帝,愤百姓为张士诚固守,抗拒天兵,贼平之日,遂将富民租簿定为粮额。累朝二百年来,头绪转多,如王府粮、练兵银之类,但有加增,并无宽减。连年虽因水旱频仍,每年蠲缓之令,而蠲租止于存留,已属虚名,缓征并于别年,反滋扰累。此小民之所以贫苦无聊而嗷嗷思乱也。然外乱不生,则内乱或可潜弭。江北稍熟,则江南尚可息肩。今狡倭窥境,剥肤将及,以至沿海地方,无地不增兵,无兵不增饷,其势不得不取足于民。而徐、扬间方数千里滔天大水,庐舍禾稼,荡然无遗,其势又不得不取偿于江南。如此一息之关性命,其危且急何如者。若不及今将养,有如外寇内盗乘间交发,其巨万供亿更将于何取之。大抵方今国患在于民穷,民穷由于财尽。其始也,有司犹可行箠楚之威于小民,巡抚犹可行参罚之令于有司。今民至困而箠楚无所加,则有司穷;有司穷而奉行不能前,则抚按穷。至于抚按穷而诏令有格而不行,则部院亦穷矣。然漕粮、金花之类,原系紧要上供,不可以穷为辞。至于苏、杭之织造,江西之磁器,云南之取金,在皇上省之。今春,臣锡爵之母北来,亲见道上累累卖男女之民,有索银五七分弃子去者。臣母为之痛苦,稍施钱周之。近京之民如此,则远京之民可知;赋轻之地如此,则赋重之地可知。”言甚切挚。不报。甲辰,户部复:“江北水患,截留备倭漕粮二十万石赈散灾黎。”上以要地重灾,依拟作速赈济。仍责有司、掌印官,各要亲自巡行阡陌,酌量给散。务使民被实惠,毋得委用非人,虚文塞责。事完分别功罪,具奏。乙巳,户部题:“苏、松等四府叠罹灾危,议将金花除现年征完及十一、十二、十三等年停征外,其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六年未完,限每年带征一年;未完漕折,亦每年带征一年。”上曰:“应停征年份,该巡抚明白揭示,毋容吏书影射混征,有辜朝廷宽恤灾民之意。其余依拟。”

  

  九月癸丑,户部复:“淮、扬水灾特甚,除京运钱粮照旧征纳,其余照各州、县被灾轻重,分别蠲赈。”从之。

  

  十月丙戌,武进、江阴等县大冰雹,损五谷。

  

  十一月癸酉,擢云南左布政使张孙绳为应天府府尹。

  

  ●第三十七卷 明万历(三)

  

  二十二年正月庚寅,起原任太子宾客、吏部左侍郎兼侍读学士沈一贯为南京礼部尚书。壬寅,允兵部复凤阳抚、按议,将沿海通、泰等七卫所秋班军二千九百余名尽留防海,事宁入卫。

  

  二月乙卯,户部郎中华存礼请复老黄河故道并浚草湾。工部侍郎沈节甫以为复者诚难轻议,浚者似或可从。乞命总河委官查勘,兼查与原题腰铺工程,利害孰多?事体孰当?工费孰省?疏内所称桃源四坝及小河口、董家沟等处浚塞,是否可行。又言:“近来河患,在于河身日高。高在清口,则淮水不得出,而为祖陵忧。故开腰铺者,所以使黄让淮而安祖陵;高在镇口,则闸河之水不得出,而为运道忧。故开韩家庄者,所以泄闸河之水而保运道。然皆补偏救弊。臣部日求治本之策而未得,乃议者纷然,多不可行之事,宜概复停。”上曰:可。癸亥,直隶巡抚綦才奏称:“淮安通济闸,乃漕运咽喉,请浚闸左旧河,更开闸右新河,三闸并出,获利而免害。”又欲加培左畔大堤。部议行总河相度。从之。

  

  三月己丑,先是,南京祭酒陆可教条奏:一、均制额;分拨贡生就试南京,并增解额;一、慎稽核。严禁杂流入赀太学,民俊亦必限年试艺,其以学行闻者奖;一、定课程。诸生须习经书正文及大诰、通鉴、集要、大明律令;一、优礼遇。有司不得鄙夷诸生,当隆重体貌,以重简押;一、广书籍。自购给四方内府藏书外,其永乐间所纂大典,令出差御史分刻,颁贮两雍。都复,俱如议,但贡生不必分试增额。

  

  四月辛未,金坛等县逆犯赵州平等私蓄兵器、妖书,巡按陈遇文擒获以报,因请安人心,严稽察。诏令本犯勿得枉纵,姑赦协从,仍饬保甲。

  

  六月丙辰,南京屯田御史陈所问请近屯州县设立社仓,以本职及前御史赎银籴谷贮之,赎稻一并寄贮。春给贫军,以为子种,秋成加二还官,岁为常。部复。如议,但立仓烦扰,不若分发各掌印官董其事。可之。辛未,祟明县报获倭船一只,倭三十四名。兵部言,但令应天抚、按研审真伪,不必解。从之。

  

  八月乙亥,升吏部左侍郎赵参鲁为南京刑部尚书,以总督漕运、户部尚书李戴为南京户部尚书。

  

  九月己卯,升总督仓场、户部右侍郎褚铁为尚书兼副都御史,总督漕运。以总督河道、工部尚书舒应龙回部管事。壬午,升兵部左侍郎顾养谦为工部尚书,总理河道。辛卯,升提督操江、右佥都御史张养蒙为左佥都御史协理院事。戊戌,起原任陕西巡抚赵可怀为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庚子,升两广总督陈渠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

  

  十一月乙亥,升南京操江、都御史赵可怀为兵部侍郎兼佥都御史,巡抚应天。甲申,起南京礼部尚书黄凤翔补原职。乙酉,起原任巡抚贾待问为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庚寅,升南京通政司参议白栋为应天府府丞。

  

  十二月丙辰,前崇明擒获夷船,再加译审,令琉球国陪臣认识,实非倭人。兵部复,请就令琉球陪臣带回本国,以彰不杀属夷之仁,仍赏捕船员役,以示激劝。上曰:“今后沿海地方,获有夷人船,还要详译真伪,毋得希图功赏,枉害远人。”丁巳,苏松巡按鹿久徵题称:“三吴连岁荒歉,百姓困苦未苏,太仓、嘉定、上海三州县又遭霪雨,淹没殆尽。乞将漕粮太仓州改折四分,上海县改折六分,嘉定县原系折征,有所逋十七年原停银两及三州县十九年未完各项银粮,俱乞蠲豁。”户部复奏:“太仓、上海漕粮,如数改折,嘉定漕折,准分两年征解。其三州县各项未完银两,准候丰年带征。”如议行。戊午,应天巡抚朱鸿谟奏:“苏、松二府急缺袍段工料价,拟将常、镇二府段价余银借给,乞酌缓急织进。”章下工部,议留苏、松两府解部料银以充费,不必挪借常、镇,并请权缓急,量为减省,如鸿谟言。上谕,遵前减数分运之旨行。

  

  二十三年二月丁未,诏以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杨一魁升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庚戌,原任南光禄署正王汝立捐银三千两,助筑淮安庙湾城。抚、按请加衔建坊,以示激劝。又,管清江厂工部员外包应魁将庙湾盐所抽分柴席银一千五百两助役,并乞纪录。工部复奏,宜如所请。从之。

  

  三月乙亥,工科都给事中吴应明奏。淮、黄二流,会于清口,而海口一带,则淮、黄之尾闾也。先因黄河迁移无常,设遥、缕二堤束水归漕。乃水过沙停,河身日高,徐、邳以下,居民尽在水底。今清口以外,则黄河阻遏;清口以内,则淤沙横截。强黄倒灌,上流约百里许,淮水仅出沙上之浮流,而潴蓄于盱、泗者,遂为祖陵患矣。先年,科臣张贞观所议,自腰铺开一支河,归之草湾河;或从清河南岸另开小河至骆家营、马厂等处,出会大河,建闸启闭,一遇运浅,即行此河,亦策之便者。至治泗水,则有议开老子山,百折而入之江者,即排淮、泗注江之故道也。宜于此处建闸,淮平则闭,秋涨则开,使不得为陵、泗患。又考河形,北高南下,张福口居淮河北流,与清口对。堤张福,则水向南,而淮病;堤清口,则水向北,而淮不病。故拆张福堤,而于清口造堤以束之,亦两利也。”疏下工部复称:“腰铺支河之开,岁浚清口之议,容臣等行总河详勘,次第举行。至疏海口,开老子山,决张福堤,与夫建闸扒沙,实土甃石之议,事难遥断。恭候命下,行漕部院及各御史会勘划一,以凭复诸裁夺。”诏如部议。甲午,兵部题议:“淮、扬按臣吴崇礼疏称,训练民壮,既成行伍,务时加训练,不得始勤终怠。至所议留马价一万两,现今财仓罄竭,何敢强从。徐州等七卫所班军,仍照原题抚、按官于内挑选一千名,暂留防海,余俱赴京入卫。”从之。丙申,工部议复:“淮安府管河同知唐民敏,因勘徐州管河州判彭鹤侵克河工岁修银一百八十两,以致牛市口决溃。先经总河潘季驯题参民敏不即承问,致彭鹤亡去,遂并劾民敏,革职。盖民敏与彭鹤先同官徐州,季驯疑其有庇也。乃勘科张贞观极称民敏清吏、才吏,止争磨脐河,总河主塞,民敏主留,遂衔民敏,借彭鹤事以发之。除彭鹤追赃发遣,民敏相应怜惜,遇缺推补。”从之。

  

  四月癸亥,直隶巡按牛应元,因瞻谒祖陵,目击河患,乃绘图以进。随上疏言:“黄、淮交会,其来已久。今独黄高淮壅者,起于嘉靖末年,管河部臣见徐、吕二洪巨石巉岩横亘水中,运船不便,令工凿去,河失冲激之势,而沙日停,河身日高,于是溃决起矣。当事者计无所之,旁河两岸筑长堤以夹束之,名曰缕堤;缕堤复决,更于数里外筑长堤以防之,名曰遥堤。虽岁决岁补,而莫可谁何矣。但黄、淮原有交会处,黄从西北来,自清河县北二十里骆家营折而东,至大河口会淮,所称老黄河是也。永乐初年,平江伯陈瑄以其迂曲,从骆家营开一支河,为现今河道,而老黄河淤矣。庆、历年间,复从草湾开一支河,黄舍故道而趋,以致清口交会处,二水相持,淮不胜黄,则窜入各涧口。淮安士民于各涧口筑一土埂以防之。嗣后黄、淮暴涨,水退沙停,清口遂淤,今所称门限是也。此时当事者不思挑辟门限沙,惟习筑塞之故智,费巨万金钱,傍土埂筑大堰,横亘六十里,名曰高堰。全淮正流之口,置不为理,复将从旁入黄之福口,一并筑堤塞之,遂倒流而为陵、泗患矣。前岁勘科张贞观始议辟门限抄,裁张福堤,其所重又在支河腰铺之开。总之全口淤沙,未尽挑辟,即腰铺功成,淮水未能出也。况目今下流鲍、王诸口已决,难以施功,岂若复黄河故道,尽辟清口淤沙之为要乎?至欲于上流施功,则不如科臣吴应明疏中所引,就草湾下流,浚诸决口,俾由安东归伍港,是一策也。不则,原议周家桥量为疏通,亦为一策。若乃急将黄堌、戎家等见决水口,早为堤防,又于萧、砀等弥漫处,挑成渠道,又于符离集一带河身浅阻处,量为疏利。至宿迁县西旧有小河一道,为睢水入黄正路,急宜挑辟,使有所归。”大意唯以复淮故道,辟门限沙为主,而腰铺之开,海口之浚,在所缓者。已而,总河舒应龙报称:“张福堤已决百余丈,辟口挑沙,见在行功,至腰铺之开,尤不可废。”事下工部。侍郎沈思孝因奏言:“臣顷道出淮口,询问父老,皆谓黄高势猛,淮弱倒灌。抒此患者,惟有复老黄河于上,以夺其势;辟清口沙于下,以通其流。因询听谓老黄河,则自桃源县三义镇起,至叶家冲,仅八千余丈,河形尚存,工费似易,一意开浚,河势必分为二:一从故道抵颜家河入海,一从清口会淮,患必为弭矣。第甲乙未定,既奉有差官踏看之旨,请着得力工科一人,会同总河、总漕与各御史从长计议,务期佥谋划一,永有利赖可也。”上诏:“着得力科臣一员,去会同地方官计议。其工易举者,作速随宜疏泄,以安陵寝。若事干重大,垂永利者,仍确议奏报,不得仍前怠玩,以取罪戾。”

  

  五月庚子,御史高举疏称:“黄河为患,自古记之,未闻淮水之为患也。淮之患,起于高堰之筑张福之堤。臣往岁只役江北,曾议疏周家桥以杀淮,裁张福堤,辟门限沙以泄淮。至高堰东捍高、宝、淮、扬,未可尽去。惟当于周家桥大涧口、小涧口、武家墩、绿杨沟及前所挑惠通河诸处,详择要地,建滚水石坝。各于坝外浚河筑岸,使行地中,由白马、氾光等湖会入邵伯。水入邵伯,虑害高、宝,闻河塘埂旧建十二闸,闸外疏成十二河,皆泄湖水而拄之海者,宜改前闸为坝,辟入海之途。又湾头而下,旧有芒稻河,扬州而南,旧有瓜仪闸,皆泄湖水而注之江者。宜将芒稻河大加疏掘,滨江处多建水闸,以广入江之途。然而海口日壅,则河泥日积,河身日高,欲二渎安流不得也。顾海口沆漭,不能为力。有灌口者,视诸口颇大。而近日所决蒋家、鲍家、吴家三口,直射此口。若挑浚成河,俾径由灌口入海,似为上策。有谓自三义口、骆家营,修复老黄河故道,又是一策。然而有治人,无治法,委任责成,则惟天语敕厉耳。”已而,南京工部主事樊兆程上言:“欲导淮,先疏黄,欲疏黄,先辟海口。然而旧海口决不可浚,当自鲍家营至五港口挑浚成河,令从灌口入海。”俱下工部议。部臣沈思孝复言:“御史巡历其地,见闻既真,议论皆凿凿可行。至治人责成之说,尤探本之论。今科臣奉命往勘,宜将此疏及兆程五口入海之奏,并行勘议,以图永利。”诏行勘河科臣并总理河、漕及各御史将各疏条议,与疏中未尽事宜,一一商榷具奏。

  

  六月癸卯,总理河道、工部尚书杨一魁,以御史秦懋义论其力薄不堪艰巨,乃上疏乞罢。且言清口宜浚,黄河故道宜复,高堰不必修,石堤不必砌,减水闸坝不必用。乞查臣先后奏议并行司道文移,苟有可采,勿因臣去而废其言。诏以尽心任事,不允辞。己酉,巡视南京营务兼管巡仓御史段尚绣陈仓储八事:“一曰酌雇役,每月令军余出钱少许,募工以恤其困;一曰议协管,每仓及时修理,不必拘会估以误其期;一曰稽时用,量其不堪贮米者先修,以别缓急;一曰核成数,预查一应贮廒数若干,以定岁修;一曰速开报,从小损者亟修葺,以省工役;一曰慎委官,专责廉能,以计成功;一曰审制度,务修筑高厚如法,以图永久;一曰重考成,必查任内修理劳绩,以责实效。”先行南京户、工二部酌议。至是.工部复请,诏悉报可。壬子,御史夏子臣疏请决高堰。其略曰:“高堰者,即台臣高举所云大涧口,淮水所由以直趋东注之处也。筑之自旧河臣潘季驯始。臣常读其治河之疏矣,谓海口无可浚之理,惟当导河以归之海。河又非可以人力导也,欲顺其性,先惧其溢,惟常缮治堤防,俾无傍溢,此其大指也。毋论悔口终塞,无岁不有导黄之役,即淮水之旧,自西而东,稍折而北,由清口会黄入海,此故道也。而强弱无敌,清口渐淤,今所称门限沙是矣。淮水欲出清口会黄既不可得,则就下顺流取道大涧口,而滔滔东注,非其性则然哉,而奈何阻之?彼一淮也,既为黄遏而不得入海,又为堰阻而不得入湖,弥漫泛涨固其所矣!三祖真穴,名旧龙嘴,其地冬夏草色常青,旺气所锺者也。万历初年堰成,而金水河壅而不行,节年河流日增,玄宫之上,水且盈丈。议者既不敢言,又不能救,初建堤以障之,而堤内之水自若也;寻又建子堤以障之,而子堤内之水自若也;寻又设水车于子堤以撤之,而随撤随盈,旧龙嘴之淹,又自若也。前勘河使者亦明知之,第以高堰糜帑可数百万,一旦破之,则前功尽弃,于首事诸臣不便,遂决意庇之,而以治黄为请。有欲开海口者,有欲辟横沙者,有欲开云梯关者,不惟无救于淮,亦无救于黄。何则海口之决不可开也,横沙下为铁板沙,上为柔沙,人力莫施,其不可劈,行道之人皆知之。草子湖在高堰之东,今非不流;草湾河在清河之南,即黄河现流之处,皆无俟开也。惟腰铺议开新河,至周家庄四十里,其地泄水不多,开之徒费财力;云梯关又在安东之下,隔黄甚远,更为迂阔。就令各路可开,亦当责效数年之后。近者,按臣欲开施家沟、周家桥,使淮由高宝湖而出,此即开高堰之意。但二处各数百里,费出不赀,即开亦以年计。急救祖陵非开高堰不可。臣请举不开高堰之说,一一破之。彼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说,数十年无一效,无容藉口矣。有托形胜之说以存高堰者,必曰:淮、黄合襟,形胜在焉。然当淮、黄会合,笃生圣祖之时,未有高堰也。相传旧龙嘴,玄宫也,较合襟孰重,今沈水底有年矣!且讳而不言,而力争合襟,以哆言形胜乎?又有为运道及危高、宝之说以存高堰者,然而高堰之筑,才二十余年,而国家转饷二百余年矣,未有高堰之先,岂遂无运乎?且运道经黄入闸,固不畏黄,宁畏淮乎。纵可畏,尚可移高堰石堤之费,以修湖堤也。奈何藉口湖堤,强存高堰也。如曰高、宝受害,则盱、泗未尝不害。况高、宝之害,不在淮水之去,而在湖水之未泄。高堰虽障上流,实为危窦。历年以来,土堤之在高良涧者,每遇伏秋,即遭冲决。石堤之在大涧口者,每遇汹涛,即见崩溃。使历年愈久,能保其不颓而无伤乎?然则高堰在,为高、宝之利小,而高堰决,则高、宝之害非大也。孰若明议而明开之,使之趋避乎?闻科臣张贞观勘议之时,高宝之民哄如聚讼,然试引高、宝士民有识者,至祖陵一寓目之,则孰重孰轻,有人心者,宜于此焉变也。”疏上。工部复奏,以事难悬度,今既遣科臣会勘,应并行酌议。上从之。壬戌,南京兵科给事中卢大中以地方失盗,参劾巡逻坐营官张天秩革任。因言武臣敢于坏法乱纪者,以革其管事,而不革其职衔。今日革之,明日即钻求进用,随革随补,故套牢不可破。请自今而后,武臣犯赃者,比照文职,终身不叙。兵部复奏,诏悉如议。甲子,户科给事中黄运泰言:“治河之策,当治下流。今日欲安祖陵,不得不泄淮水;欲泄淮水,不得不浚黄河下流,以杀其夺淮之势。倘黄河下流未泄,而遽开高堰、周桥以泄淮水,则淮流南下,黄必乘之。无论高、宝数郡尽为池沼,运道月河,势必冲溃,即淮水且终为黄所遏抑而壅如故。”大旨欲别寻五港口浚之,达灌口,以入于海。工部复请。诏令勘河、管河各官悉心会议。

  

  七月丙戌,户部复:“南京兵科给事中卢大中条议京卫漕船四事:一曰、增修船之工价,以便责成;二曰、酌地方之轮兑,以均苦乐;三曰、立食粮之军单,以杜偏累;四曰、核空船之到数,以便修补。”报可。乙未,总督漕运尚书褚鈇奏漕政五事:一、早给修船,以苏军困;一、严核漂流,以杜假挽;一、严限起纳,以速回空;一、减造漕船,以省糜费;一、晒扬粮米,以杜争哄。户部如其言以请。皆报可。

  

  八月甲辰,勘河给事中张企程奏:“兼程抵泗州,展谒祖陵。见长淮激湍,洪波汩流,诚有如御史牛应元所图上者。前此河不为陵患,自隆庆末年,高、宝、淮、扬告急,当事狃于目前,清口既淤,又筑高堰以避之,堤张福以束之,障全河之水与黄角胜,不虞其势不敌也。迨后甃石加筑,堙塞愈坚,举七十二溪之水汇于泗者,仅留数丈一口出之。出者什一,停者什九,河身日高流日壅,淮日益不得出,而潴蓄日益深,安得不倒流旁溢为陵、泗患乎?今论疏淮以安陵,有谓清口当辟;有谓高堰当决;有谓周家桥、武家墩当开;有谓高良涧、施家沟当浚。论疏黄以导淮,有谓腰铺可仍,有谓老黄河故道可复;有谓鲍、王二口可因;有谓王家坝、五港口可寻。顾淮水之涨,虽由高堰之筑,而工程浩巨,未可议废。且以屏捍高、宝、淮、扬,亦不可少。周家桥北去高堰五十里,有支河下接草子湖,若并未挑,三十余里大加开浚,一由金家湾入芒稻河,注之江;一由于婴沟入广洋湖,达之海。则淮水上流半有宜泄矣。武家墩南去高堰十五里,逼邻永济河,引水由窑湾闸出口,直达泾河,从射阳湖入海,则淮水下流半有归宿矣。此急救祖陵第一议也。”工部复议。诏:“作速疏浚,毋得推诿观望。”癸亥,直隶崇明县知县杨大成犯赃,论赎为民。

  

  九月壬辰,勘河科臣张企程、总河杨一魁等议:欲分杀黄流以纵淮,别疏海口以导黄。盖以淮壅由于河身日高,河高由于海口不深,若上流既分,则下流日减。清河之口,淮无黄遏,则泗之积水自消,而祖陵永保无虞。总漕褚鈇以江北岁遭大祲,民力不堪大役,欲先泄淮而徐议分淮。工部谓:“导淮分黄,势实相须,不容偏废。宜将导淮分黄并疏浚海口等处工程,逐一举行。其中应工费,酌议动支,事完日分别劝惩。”悉报可。丙申,时,治河诸臣议稍异。河臣既欲分黄以导淮,而漕臣以黄家坝之役,工力重大,宜在所缓。御史牛应元折中其说,言:“治水犹治病,病有的证,药有缓急。淮、黄的证也,初因草湾之开,宣泄不利,遂致黄流上壅。继因黄梳之壅,遇涨逼阻,遂致淮流下决。寻因淮流下决,清口空隙,河水乘而上之,遂致有门限沙之势。至沙势堤防,淮壅而溃,为患遂滋。今欲为治标之图,则如漕臣言,导河南下,大破曲防,诸溃俱泄,势便而功甚易。若清口之壅如故,则病根原在。欲为治本之图,则如河臣言,分黄他避,淮流无侵,功大而利远。但水势之通塞难定,而交会之风脉有妨。若岁月不效,则受病无已。”科臣林熙春言:“河臣杨一魁业奉重托,科臣张企程业奉特遣,分黄勘议,业奉明旨,是河臣既身肩大役,原疏所请亦不过六十八万金而止,国家亦何靳于此。惟是蠲免不可不议,劝赉不可不先,侵克不可不禁,纪律不可不严。愿俯允河臣之请,以鼓亿兆之心。”工部两具复。上从之。

  

  十月甲辰,以直隶长洲等十六州、县大罹水灾,准漕粮改折。丙午,蠲免江北被灾州、县自万历十四年起,至万历二十一年止,未完存留钱粮各有差。又准折被灾州、县漕粮各有差。仍清查各州、县备赈银米,酌量时势,分别赈济。戊申,南京四川道试御史陈瑄,旧令宝应,虑厨家桥既开,则必以高宝、邵伯为壑,运道、民产、盐场交受其害,上疏言之,语甚激。且言治水必先疏下流,自兴、盐迤东,如白涂河、石口、廖家港等处,条为数河,分门出海。然后从下而上,将清水口,子婴沟等处疏浚深广,使水有所容。又于瓜、仪多开闸口,以广分泄之路,庶免溃决之患。又云河强淮弱,淮退则河进,万一逆行,为患更大。五港口之议,亟宜举行。大意欲分黄为先,而淮不必深治。且欲多开入海之路,令高、宝诸湖之水,次第东行,周桥,武墩之水,受纳有地。工部谓分黄导淮二役伊始,重巨难支,复有兴、盐开河之役,工费更当何底,请下治河诸臣勘议。报曰:可。

  

  十一月己巳朔,初,河漕诸臣欲以南直隶江南等府及浙江原免过江脚米内量复三升,准银一分五厘;又欲于江西、湖广二省每石加二升,准银一分,以助河工。户部酌议,以江、湖二省民力困弊不堪,加增止以江南、浙江原免脚米量复二升以复。报可。辛未,时分黄流已有成议,漕臣褚鈇终以为虑,遂据淮安府知府马化龙分黄五难之说,颍州兵备道李弘道导淮宜开高堰具疏上请。大意以导淮功小易成,分黄功巨难就。惟渐开高家堰,急辟清口沙,方于祖陵王气无碍,而运道民力亦胥赖之。疏上,科臣林熙春言:积水为患,淹及祖陵者,淮也。流行不快,致有退缩者,非淮也。障水不东,令无旁泄者,堰也。泥沙日淀,致淮滞流者,非堰也。故导淮分黄之议不自今日而已然矣,马化龙五难之说,可置勿问,惟是李弘道力主开高堰一节,关系非小。若以长淮之水尽决高堰而下之,滔滔东注,有不溃漕渠而坏田庐乎?或者曰,祖陵、运道、民生三者,高堰未修而无事,高堰既修而多事。殊不知淮犹昔日之淮,而河非昔日之河。先是,河身未高,而淮尚安流,今则河身日高,而淮受倒灌,此导淮固以为淮,分黄亦以为淮。乞敕工部亟为议复,如事有缓急,不妨酌量次第举行。工部复言:先前议开腰铺支河,以分黄流,以倭警灾伤竟至停寝,遂始今日之患。上廑圣怒,重谴河臣,今黄家坝分黄之工再行沮格,万一淮壅为害,谁任其咎?合备行治河诸臣,殚心毕虑,将导淮分黄工程,亟行兴举。其高家堰应决与否,仍听科臣会同河漕诸臣从长酌议。诏报可。癸未,以起复南京礼部尚书王弘诲为南京礼部尚书。

  

  十二月乙巳,南京吏科给事中祝世禄奏:“禹之治水,浚之也,非堤之也。三十年来,当事者不师禹而师鲧。徐淮之河,束之以缕堤。堤善决,决而塞,不胜塞也,又外加以遥堤。盖缘曲护运道,故以筑塞奏功,亦以筑塞贻害。顷者议主疏浚分黄以治其本,导淮以治其标。分黄功先下流,安东五港别开海口,至为得策。独导淮除浚清口外,议开高良涧、子婴沟,放淮从广阳湖东入于海;议开武家墩、泾河,放淮从射阳湖东入于海。广阳湖闹阔八里。射阳名为湖,实则为河,阔仅二十五丈,离海且三百里,迂回浅窄。高、宝等七州、县之水唯此一线宣泄之。宣泄不及,即苦淹没,若又决,淮注焉,田庐盐场必无幸矣。广阳湖东有一湖名太湖,方广六十里,湖北口有旧官河,自官荡直至盐城石口,通海只五十三里。此河见阔六七丈,若加深挑广,此导淮下流入海之一便也。至云开周家桥,放淮下高、宝诸湖,从金家湾、芒稻河南入于江。而此湾、此河入江之路甚隘,十不能入其一二,非开广十五丈、深五尺许不可。”工部据疏复请,诏令与勘河科臣,总河、总漕及各御史等官从长酌议以奏。

  

  二十四年正月辛未,夺应天巡抚朱鸿谟等俸有差,以其解进段匹不堪。仍敕自后各该织谴地方抚、按严率司、府等官,用心督造。

  

  二月辛亥,户部题:“应天高淳县水患,改闸筑坝,将该县漕粮一万六千八百五十石,照依嘉定县近例,永远改折。”从之。癸丑,户部题:“苏、松四府连岁灾伤,太仓库米折等银,乞哲准停缓。”从之。庚申,差御史秦懋义往苏、松巡按。

  

  三月丙申,工都复:“御史蒋春芳题,分黄导淮之说;真是石画。第分黄即所以导淮,而分黄之工未就,则清河口之辟沙,高良涧、武家墩之建闸,周家桥之疏河,抚臣之议,亦确乎其不可易者。盖所以避时下泛涨之水,纾祖陵眉睫之急也。若分黄大工就绪,门限淤沙尽辟,祖陵无恙,黄淮顺轨,则此数处不妨堵塞,使淮水专由清口而出,亦无不可。今二渎春流无恙,各工渐次底绩,乃喜事异论,丛尔多口。泥堪舆者曰:分黄之工遂成,则淮、黄不交,有伤王气。拘区见者曰:高家之堰不拆,则淮流泛滥,终淹祖陵。不知武家墩、高良涧、周家桥,即所称高家堰也,高良涧其中,而武家墩、周家桥其首尾也。开此三处,即拆高家堰矣,必如何方谓之拆也?而堪舆之说,尤无根据。盖二流之合,始于武庙初年,祖陵之葬,肇于胜国末造。我国家熙运,原不系于此,况分黄工程,毋论淮、黄依合,且有重添一合襟者,而论者特未之思耳。信如彼拆堰之说,水直南射,与黄风马牛不相及,合襟安在?风气安在?信口而谈,其于国事,若秦越人之视肥瘠,不足听也,徒使当事者闻之嚣然,灰其任事之心。惟是分黄与辟清口沙为第一要务,但往者黄流未分,一时积淮宣泄未及,故不得不开周家桥、武家墩等处,以泄泛涨之水,权为急救祖陵之计。若高家堰之不当拆,则固无容议者,乞禁浮言,庶便责成。议论既定,而肤功可奏。”疏入,从之。

  

  四月辛丑,户部复:“应天巡抚赵可怀急缺段价。”上曰:“东南地方灾困,织造钱粮难以措办。赃罚银准免解三年,还命抚、按官督征料银供用,如有不足,再行议处。”甲辰,户部复:“总督褚鈇奏,摘陈紧要河工。”上曰:“河工重大,夫役待哺。钱粮不敷,准借与盐银五万两,令工部作速补还。仍截留漕粮六十万济用。”

  

  五月辛巳,户部题:“南京创修虎贲等卫仓廒一十五座,计工料银五千二百五十九两,户四工六动支,修造完日缴。”报可。

  

  六月辛丑,改淮安兵备曲迁乔专管扬州、徐州兵备,徐成位分管淮安地方。户部题:“总督漕运尚书褚鈇会同总兵官、新建伯王承勋,巡漕御史况上进揭称,每年浙江、江西、湖广、应天、苏、松四道督粮、兵备等道,管押重运粮船过洪,毕日回任。每道仍各委通判二员,押运至徐。立法精详,足称至善。但府道各官乘坐船只并随从员役,经过直隶地方,供应浩繁,小民苦累。要将浙江、江西、湖广、徽、宁四道参政等官,以后止令督押所属粮船尽数催入瓜仪闸内,即与漕储道交代回任。其苏、松四府漕粮独多,计程止隔一江,仍令该道督押过洪。每道止选委精明通判一员,尾催至徐州方回。如遇折改漕粮不及十万,道府俱免押运。仍通行申谕各官,不许多带从人,骚扰驿递,糜费供应。”报可。

  

  八月丁酉,兵部复:“操江都御史陈荐条陈七议,一、禁官军改差;一、议营基营房;一、议改造战船;一、议请给关防;一、议选任捕职;一、议核实功绩;一、议江海要区。”得旨,如议行。壬寅,工部题复:“总督河道、工部尚书杨一魁条议分黄导淮事宜十事:一议、展河岸,以固堤防。旧河身阔二百余丈,尚有缕堤、遥堤以束之。而新河面窄土松,伏秋之防,不可不虑。宜于新渠中坚处所,再辟二十丈,以广容纳,两岸效遥堤之制,另筑厚堤一道,以固冲击。其王家口、周三庄为运经之地,令加浚凿,并筑坚堤,以便牵挽,工期三载,费约八万,于大工余剩数内支用;一议、设长夫,以时修守。盖黄坝至五港口,约三百余里,河堤始创,势易溃决。议设夫一千七百名,以待修救之用。而州县之加派果难,乃于镇口闸原夫内裒四百名并高家堰堤夫八百名,尽调新河防守;于山阳长夫,裒拨高堰、清江浦诸处分守;又以折盐引银岁募五百名。责令遇有浅阻,亟为挑浚,则夫不增而用足;一议、设专官,以便责成。盖修浚虽以伕役,而督率要在专官。其娘子庄以下,应以府同知张兆元专为督察,仍管清军、马政,而以总捕、巡盐二事改委通判。其旧用巡检者,改设主簿二员。各有汛地,则管理可以无虞;一议、裁新堤,以免壅溃。盖筑堤所以障淮,而恐以泗为壑。新堤可以议裁,而恐裁去太多,或贻后悔。且应量裁数段,以泄淮涨。仍开瓜、仪二闸,以分高、宝之害。庶上有泄,而下有归也;一议、修祖陵,以培国脉。盖以二十五年为始,查阅应修所在,估料工费,于粮、漕衙门移文南京工部动支,以凭开注类缴;一议、分河官,以理淮、泗。盖以凤阳府同知兼管淮河,泗州同知、盱眙县县丞加管河名色,专属南河分司。遇有修筑前,呈管河衙门料估起工,岁终告成甄别;一议、设官兵,以严稽察。盖五港口、淮口地方,四邻河海既通,奸宄出没。应添设五港巡检司,属安东县提调。官吏、弓兵俸粮于盐课募夫数内动支,专司稽察;一议、改湖水,以疏漕渠。盖高、宝诸湖,原系沃壤,自淮、黄逆壅,冲决汪洋,即岁加堤障,犹多昏垫。今入江入海之路既浚,分黄导淮之功已成。应于泾河、子婴沟、金湾河诸闸及瓜、仪二闸,并为开治,大放湖水,就湖疏渠,与高、宝越河相接,既避运道风波之险,而永涸成田,给民菽种,渐议起科,以充河费;一议、建庙宇,以答灵贶。盖河之有神,所从来矣。而自建功以至竣役,河伯效顺,酬报宜隆。除岔庙及五港口立庙外,议于黄坝、周庄处所,各建庙祀,请赐庙额以示崇报;一议、备钱粮,以储岁用。盖守救之官役既立,则物料亦宜并储。宜于瓜州、通济、镇口诸闸,如仪真事例,量取船税,以济河工之用;一议、辟清口,以导淮流。盖清口为淮出之门,而苦为黄壅。今虽挑浚,而恐水分势缓,泥沙复入。合议岁修,以图永利;一议、浚海口,以免内涨。盖以黄水倒灌,正以海口为阻。即分黄工就,而伏秋水涨,势恐复淤。则石口、廖家港、白驹场诸处海口,金湾、芒稻诸河,宜乘时开刷,以为预图,酌量工程修举者也。”疏上,如议行。丙午,户部题:总督漕运、尚书褚鈇条议六事:一、久任运官,以责成效;一、改造京船,以省浮费;一、核实完欠,以正赏罚;一、预启京口,以速粮运;一、改解预支,以防挂欠;一、更换交兑,以便民情。上命如议行。

  

  闰八月乙酉,应天巡抚赵可怀题,应天、苏、常等处灾伤。章下户部。

  

  九月壬子,差钦天监副杨如常往淮安府改开堤沟。辛酉,兵部复:总督漕运、尚书褚鈇、巡按直隶御史蒋春芳等题:“扬州地方,切近江海,新设游击一员,以防关白。其分守扬州游击袁世忠新改天津游击,但人地相宜,宜久任。乞将袁世忠仍分守淮、扬。”报可。南京刑部奏审录重囚。上命照例会官处决。

  

  十月丙寅,工部复:直隶监察御史蒋春芳题河工告成善后事宜,条为一十六款,乞敕河、漕、部、院等官遵照施行。一、筑遥堤以障溃决;一、砌新河以御冲刷;一、裁张福堤以纵淮流;一、岁浚清口以防壅塞;一、疏籍家河以分横流;一、辟五港口以助宣泄;一、建减水坝以分暴涨;一、积物料以济缓急;一、设铺舍以处夫匠;一、议修闸以杜陵患;一、复浅船以疏河身;一、填泗城以安陵寝;一、治沟渠以兴永利;一、塞黄堌口以防河徙;一、固王公堤以保漕渠;一、专责成以臻实效。其说与漕臣合。部复如议,而后复有会勘之议。工科署科事、刑科给事中李应策奏:“河、漕意见稍分,乞敕协谋以急国患事。部议,黄堌口之决而南也,在萧、砀、睢、宿则病于淹没,在徐州至宿迁三百三十余里,运道颇艰。故漕臣褚鈇谓:黄堌旁泄太多,徐、邳之河几夺,以塞堌口为第一义。河臣杨一魁谓:决口至一千二百余丈,深三丈,两岸沙浮,筑塞固难措手,虽下楗卷兴筑,犹恐无益。河性趋下,势不可回。况往年全河尽注徐、邳,下流塞壅,镇口、张秋每患灌淤。今年黄堌分流,暴涨得泄,既于镇口有补,又于运道无伤。惟当于水涩地面,筑草坝,制木闸,引诸湖之水,以济目前;浚小河口,增筑边堤,通睢、宿一路之垫,护凤、泗万年之脉。盖漕臣主运,河臣主工,各自为见,而方经赏赉之余,遽为异同之见,故不得不再行折议者也。”庚辰,差御史周盘往淮、扬巡按。乙酉,升江西参议支可大为应天府府丞。

  

  十一月己亥,吏部题,原任郎中黄承玄,驻扎徐、淮,兼管吕梁洪、徐州事务。报可。丁未,敕成山伯王允忠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不妨府事。户部题,应天等府照灾伤分数改拆征收。从之。

  

  十二月丁丑,河道尚书杨一魁奏酌复漕河旧制。谓:“黄堌口一般由虞城、夏邑接砀山、萧县、宿州,至宿迁出白洋河;一小股分萧县两河口,出徐州小浮桥,相去不满四十里。且系先年河经故道,所当疏浚,与正河会接济运道。夫役之用,集山东、河南、徐、邳徭夫二万,限止两月。更于镇口闸以里诸湖之水,通放与小浮桥。二水会则黄堌口不必塞,而运道益无阻滞之患。”部复如议行。

  

  二十五年正月壬寅,时,河决黄堌口。有言宜塞者,有言不可塞、不易塞,不必塞者,议无划一。于是议浚小浮桥、沂河等口,以济徐、邳运道,以泄砀、萧弥漫;砌归仁堤,以护陵寝。而总漕尚书褚鈇上疏,极言堌口宜塞。纵不能尽塞,亦宜量为节制,不则全河南徙,害将立见。请行巡盐、巡漕御史亲诣一勘。工科给事中杨应文言:“堌口旁泄害大,浮桥引水利微,一浚诚为永赖,则口可无塞。如仅为一时权宜,则塞口。宜急请敕令,酌议的确。”部复,从之。

  

  三月壬子,升岳州知府李苏为两淮都转盐运使司运使。己未,自河决南徙徐、邳,复见清泗。议者谓全河水微,不利运道,决口不塞,贻害地方,且恐下啮归仁,为二陵患。独总河尚书杨一魁谓,涸口深阔难塞,议浚小浮桥、沂河口、小河口。至是,工程报竣,运道通利。

  

  五月壬寅,初,淮盐运江、广,直隶御史牒送南京盐政道御史,亲诣石灰山关掣验,名曰京掣。后以不便,裁革。至是,御史杨光训言,各商称自京掣革后,奸商夹带私盐,正盐壅积。议仍旧便。部报可。戊申,户部复:总漕褚鈇奏,蓄粮饷以备急。令淮、扬二府沿海州、县各借库银籴谷,仍劝谕盐商、当铺,量力积谷,遇有乏食,平价粜卖。事宁之日,在官者易价还库,在商者听其变价营运。允行。

  

  七月甲辰,直隶巡按周盘条上防倭四事:一、议复饷兵,以足战守。淮南六营,复官兵二千八百八十六名,沙船三十只。淮北三营,复官兵一千一百员名;一、移建营屯,以据要害。通州副将移驻狼山;一、增修城堡,以资保障;一、稽练鱼船,以消祸患。将沿海鱼船编伍约束,仿保甲法。部复,允行。

  

  八月丁卯,先是,以黄堌塞口,众议未定,下漕、盐御史会同河漕大臣详勘议妥具奏。至是,总河杨一魁仍主前议,疏言:“今黄河南旋,至韩家道、盘岔河、丁家庄,俱岸阔百丈,深逾二丈,名曰铜帮铁底,故道也。刘家洼始强半南流,得山西坡永涸湖以为壑,出溪口入符离河,亦故道也。惟徐、邳运道浅涸,诚为可虑。所以,首议疏小浮桥,实因其势而图资其利,乃小决小试,颇有效验。若将小浮桥再加挑辟,未必不为运道之利。计不出此,而欲自黄堌挽回全河,必须挑四百里淤高之河身,筑三百里南岸之长堤,不惟所费不赀,抑恐后患无已。”御史杨光训、周盘、马从聘亦议止挑扫湾直渠,展济、浊河及筑山西坡、归仁堤,以济运护陵,费省功倍。与总河合。独总漕褚鈇意见不同,部请再行会勘。工科给事中徐观澜言:“堌口之勘,三臣既同,善均从众,不必再勘。请专任河臣,以责成功。”上是其言。令该部行河臣,悉心经划,应与漕臣会议者,不妨从长计议,毋得各持异议。

  

  九月戊申,添设苏、松、常、镇四府兵船。丁巳,总河尚书杨一魁言:“今岁春间,吕粱二洪浅涸,皆归咎于黄河南徙。臣等设法疏导,河渠流通,漕艘既济。漕臣褚鈇谓,黄堌未塞,全河不来,非一劳永逸之计。臣忝当局岂虑不及此。臣入秋以来,自镇口涉浮桥,由小河历归仁,上泗陵,浮睢水,下徐溪,过夏、虞,抵黄垌,及砀山,详观形势。看得归仁在西北,泗州在东南,相距一百九十里,中隔重冈叠嶂,高逾归仁不啻数仞。况归仁之北有白洋河、朱家沟、周家沟、胡家沟,小河口,泄入运河,势如建瓴。即无归仁,祖陵万无足虑也。浊河泥沙淤垫,高出地上,潦则溢,旱则浅。今曹、单河身阔一二百丈,深二三丈,尚不免于横流。徐、邳河身阔不满百丈,深不过丈余,徐州以西深者六七尺,浅者二三尺。而夏、永韩家道口、同家道口、宿州徐溪口,符离河等处,阔百丈余,深二三丈,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河流已弃,自古难复。且往岁河水充盈,见稍利矣,而风波漂溺,镇口病淤,不可谓之非害。今岁河水微涩,见稍害矣,而安流无恙,岁运全完,不可谓之非利。乃议者在往年隐害言利,在今日隐利言害,无怪乎道谋之纷起也。查得正统年间,参将汤节议于徐吕洪、南吕各建闸座,节水通舟,行之有效。嘉靖二十年间,督治漕河侍郎王以旂复请建置。盖运河原不资黄河之水,山东诸泉,实运河命脉,是闸河乃先朝已试成规,今日济时要务也。宜仍复旧制,于镇口之下,大浮桥之上,吕梁之下洪,邳州之沙坊,各建石闸一座,以节宣汶、泗之水。况济,兖泉源已浚,用之不竭,而小浮桥、沂河口二水,又足以助之。更于镇口以西筑坝,以截黄河之水,开唐家口而注之龙沟,会小浮桥入运,以杜灌淤口塞之患。过涨则听从由王山滚水坝分泄入姬材湖。盖资其利而去其害,实万全永赖之计也。”部复报可。

  

  十月癸亥,张孟男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一月庚寅,操江、成山伯王允忠奏陈,于新江口营添设中营,枕藉江洋,拱护留都。部复,于戎务有裨。从之。乙卯,兵部复:给事中郑明选条议南都备倭六事:一、镇要地。令南京备倭佥书出镇京口;一、补水兵;一、复浦口城守;一、造战舰;一、勘伏场。旧有三十六处,年久为墟,宜查勘以为设伏张疑之地;一、安置新旧兵。报可。

  

  十二月戊午,南京兵部尚书周世选、总漕尚书褚鈇,各以病累疏乞休,俱令回籍调理,痊可起用。

  

  二十六年二月乙丑,以河道尚书杨一魁兼管漕运事务。其凤阳等处兼海防巡抚,便着吏部会推来看。从御史马从聘、杨光训、周孔教之议也。从聘言:河、漕一柄两操,矛盾互生。归一则有三便。光训言:河臣杨一魁,曾总漕著绩,宜令兼管,听其便宜。而先是孔教虑倭奴阑入淮、扬,南北断绝,河漕宜总一尚书。遗下衙门,即改为备倭巡抚。至是,工部复请,故有是命。癸酉,南京科臣奏称:“顷者,南京皇城端门外,拿获妖人宋四八,并简得指南书一囊,书中语多荒唐不经,狂逆不逊。昔所称鱼腹、白莲教,大都类此。方今倭蹂于海外,矿凿于区中,河溢于淮南,木采于陇西,民生枯竭,在在生心,何可复容此辈为之煽惑。乞敕行各省、直抚按官,重加禁饬,所在但有左道惑众者,密访严拿,毁其书板,不使流布民间。尤望皇上罢不急之秕政,收既散之人心,撤矿役,散矿徒,使各安其业,各重其生,绝盗之媒。若腹心内地无恙,即倭奴外讧,特皮毛疥癣之疾耳。”先是,南京守备太监获妖人以闻,上命未获人犯,严拿究问。至是,科臣疏入,不报。

  

  六月甲戌,升耿定力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丙子,起曾同亨为南京吏部尚书,刘秉星工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提督军务兼管漕运。己卯,起周世选为南京兵部尚书。

  

  七月丙戌,诏操江、应天、浙江、江西、湖广各巡抚,遇江、淮、扬有倭警,咨到驰援。浙、直有警,亦如之。从凤阳巡抚李志请也。壬子,升陈惟芝为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巡抚应天等处。

  

  八月壬戌,工部题复:“总理河漕、尚书杨一魁疏:‘今日之可虑者,不在漕而在河。盖黄河决徙尚无归着,既南忧其淤而不能受,又北忧其来而无所容。势当广挑故道,以为容受之区。’与巡漕御史杨光训请复故道所见略同。至目前为新运计,有徐洪以下二三浅处,或就浅捞浚,或增添月河,更将吕洪、沙枋两处正河筑坝,用闸节水,以便经行。则汶、泗、沂、沟源泉微,吕、周、柳诸湖加之小浮桥源流之水,明春自足济运,不至嗷嗷仰给于黄流。而李吉口以下,浚治之工亦可从容料理,为万全永赖之计。其砀山五圣庙下流一带,中有浅滞处,亦宜量行疏浚。盖河流通则徐、邳不梗而漕利,商、虞不波而陵安,此一举三益之策也。至于查复徐、邳故道之说,果一劳可以永逸,即宜早为设处,以济新运。”上是其议。丙子,总河尚书杨一魁,奏请专设水利、屯田宪臣一员于砀山、安东等地方。下部议。起郝杰为南京工部尚书。

  

  九月己丑,差御史蒋汝瑚巡按应天。

  

  十月癸亥,诏今岁南京及各省俱照例暂免行刑。辛未,迁徐州砀山县城于秦家塘地方。

  

  十一月癸巳,以灾伤免萧县等县本色钱粮。

  

  二十七年正月戊子,两淮税监鲁保奏:“有私贩匿课盐商孟养志等,乞重加罚治。两淮盐课正股之外,乞许行存积盐引,岁进银十二万两。”从之。庚寅,南京句容等十五县灾。户部复议,灾重者改征折色有差,轻者仍征本色;其米、豆、芝麻等项,供祀陵庙之用,不得改折。报可。丁酉,遣内官高寀征税于京口闸,暨禄征税于仪真。听千户郑一麟、百户马承恩之奏也。

  

  二月辛未,户部题复:“应天抚、按揭借各项银两,以充段价。其已借支万历十年绢布等银,准其开销。其二十五、六年草、米、盐钞等银,照数征解。袍价不敷,另行设处,毋亏正供。”上从之。

  

  三月丙午,应天巡抚陈惟芝上言:“太湖夙称多盗,而湖之西北隶常州府,汊港错杂,乌溪、定化、兰溪三港,尤群盗出没之薮也。先年,虽用木桩钉塞,顾日久弊生,奸民往往昏夜私开。臣等议于港口狭处,筑堤砌石,中开水窦,仍用排钉,防其出入。惟是奸盗趋险如鹜,非得明旨严法振肃之,不已也。请如山东南旺等处禁例,盗决者,为首之人,民则充近卫,军则调极边。载入河防勒石,永为遵守。仍责成附近巡司,不时稽察,此弭盗安民之第一议也。”章下工部复,行之。

  

  四月丙寅,户部开具直隶苏、松等府节年金花逋银共百万有奇,乞差官守催。从之。丁卯,诏两淮引盐,已纳官课,仪真税监不得重征。从鲁保请也。

  

  闰四月丙戌,仪真税监暨禄委官马承恩等,以抽税激变。禄耸词具奏,且参守御杨应光推诿不救。上命逮应光究治。已获犯人陈真等,送南京刑部重拟;未获者,严限缉拿。仍申饬抚、按及地方有司,毋得各分彼此。应光已逮,禄复为乞原,诏释之。

  

  五月丁巳,改南京右都御史赵焕为南京吏部尚书。庚午,调左通政徐申为应天府丞。

  

  六月壬辰,户部复:“南京国子监祭酒郭正域议,比因司成、主簿等官钱谷不习,付之书役,致存侵欺。议将该监钱粮置立通知文簿,分发府厅协管,互相稽查。其师生全廪、半廪银数,明白开载,照单发给。已未代领及有无短少,俱令亲注缴查。至于派征椒油、馔肉等银,要照在监诸生实数行派。仍行文上、江两县,每季总解簿厅,以防私受。房园租银各给佃户印票,亲赴交纳,不许书役私受,以滋干没。官、恩、举、贡入监,即与支粮,新附坐班一年,酌量给廪。俱查照会典开载事例遵行,仍着为令。”报可。丁未,榷采肆出,江南纷扰。应天巡抚陈惟芝乞停矿税,疏六上,不报。至是,绘图孝陵风水争之。疏曰:“东南财赋重区,民劳而鱼赭,臣抚兹三载,忧深杼轴。近大江南北,所在开凿。臣初惧貂挡横恣,以厉民也。及相山川形势,匪特厉民,并以厉国。锺阜紫金山,高皇帝卧弓剑之地,二百余年,王气锺焉,山之祖也。其牛渚、石柱、龙眠、瓜步绵亘五六百里,皆紫金之枝也,枝凿则伤根。谨恭绘孝陵风水图,细注源流。”上览图,即日报罢。

  

  九月己酉,工部言:顷南京鸿胪寺卿张朝瑞与臣一魁奏议治河得失,意见各别。科臣桂有根看详,谓在臣以治祖陵之水,而决意于分黄导淮,兼为运道民生之计,在朝瑞目击萧、砀、宿迁之患,而遂欲塞堌复徐、邳,而未深为陵寝、淮、泗之图。顾天下之事,旁观者不若当局之为审。今日河工,固有重臣在也,安可任盈廷之议,以启纷争。乞敕下河臣勘明具奏。业奉明旨允行,惟是朝瑞与臣一魁原疏俱留中,恐河臣无从勘核,乞简发二疏,以便遵行。上命据各揭帖转行查勘。竟从一魁议。

  

  十月甲申,南京国子监祭酒郭正域条议申饬监规:一曰、广搜额,以罗异材。大略谓时文不足以尽才,科目不足以得士。请下礼部,访求各州、县九流异学之士,稍如宋司马光十科例,或善推步,或诸钟律,或通阵法,或工六书,各为一科。府、州、县贡入礼部考核,分别等第,选入两京国子监。得照选贡事例,次者依旧附事例,与之全廪,一体拨选。如异日太常诸属之选,则取诸乐律科;钦天诸属之选,则取诸历象科;殿阁中书之选,取诸六书科;幕府参赞之选,取诸兵法科。则平日养之有素,而一旦求之,如探囊而取物矣;一曰、严差拨,以杜请托。南壅诸差,祖制惟有小刷历与湖差耳。后乃创立市书、问安名目,借差自便。又举人以超拨为分内,一拨之外,又超一拨,非法也。臣已出示严革二差,请著为令;一曰、申禁罚锾,以一赏罚。太学之中,所恃为赏罚者,止压班耳。不知何年许压班监生输银自赎。夫法贵一也,令贵平也,令无力者走班,而有力者输银,非平也。臣已出示严革,请著为令;一曰、勤课诵,以修职业。按太学仪节,举贡不背书,非制也。臣请科贡诸生,自本经之外,别兼一经,而新旧已未成材者,自大诰、经书而外,增大明律一条。背书之日,一体背诵,以生熟为赏罚;一曰、改历期,以向实学。夫在监者肄业,而在拨者办事,肄业者有业可肄,而历事者无事可历。乃举贡肄业,不过四月、六月,而历事辄多数月。臣请量损历事之期,积增肄业之期,以彼无用之日月,就此有用之工夫;一曰、复查押,以警游荡。按监规生员于各衙门办事者,每晚必回监,不许在外宿歇。若画酉不到及点卯不在者,痛决。夫办事即拨历也,画酉点卯则日日回监矣。近来士子,一拨之后,任意狂猖,莫敢谁何。今在历放肆者,臣已量惩一二,请著为令。见历事监生,每月月尽日,俱回监画押,稍示防范,有不简者,掣签惩治,庶监规明而人心肃矣。疏下礼部复议,以为四科所以搜异材也,然它途杂进,恐开幸滥之门;记诵所以课实学也,然章句易溺,贵有因材之诲。历期业有定规,仍旧遵行为便,历监倘有放恣,行本衙门约束为便。其余各款俱如议。

  

  十一月丁卯,马尚仁奏请于南京清查芦田及编审铺户。南京户部等衙门会议,以为尚仁所奏通州、如皋二处,有新涨洲田九万余亩,佃课七千六百有奇,是芦洲尽有余田,而隐占未必尽绝,少俟水落,责成司道各官,遍历地方,清查隐占,照科增课。至于编审铺行,抚、按、道、府均称不便。盖各商在芜湖等处,各有抽税,近差内监诸臣,棋布星列,剥肌椎髓,奈何又欲重征之也。且应天系圣祖旧都,开国之初,尚徙四方富户,充实其中。近闻编审,流寓之家相率思归,万一人心动摇,群家倡乱,谁执其咎?户部复请如议。上许免编派,仍以清查芦课属工曹。其沿江上下新涨洲田,命守备太监邢隆、刘朝用择委廉慎内官一员,同南京吏部芦玫司官,督令该府、州、县备查遗漏隐占,丈勘册报,照例起课。银两每年解进,不许扰害地方。

  

  二十八年二月庚辰,金吾左卫百户吴镇,奏抽淮、扬、常、镇等处商货船税。奉旨:南直沿江一带往来船只遗税,每年可得银八万两,有裨国用。着暨禄不妨原务,带管督率原奏官员吴镇、为首土民钱文明前去会抚、按征收解进,不许侵越钞关疆界,重叠征收,困累商民。辛巳,凤阳巡抚李三才上言:所在饥荒,流民千百成群,攘窃剽劫,日闻久而不散,恐酿揭竿之祸。徐、砀、丰、沛,壤接河南、山东,白莲妖术盛行。近有赵抚民、孟化鲸、赵天民等,招合亡命,布散流言,大骇听闻。榷使左右奸人程守训等大行吓诈,鱼肉富室,摇动民心,可为隐忧。甲申,兵部复:“凤阳巡抚李三才题饥民群聚酿乱,榷使虐焰召戎,急宜早计预图,弭变未行,等因。”奉旨:“旧年灾沴流行,各省多罹饥馑,朕常忧念,屡旨着有司多方赈恤,严饬中外各官,不许生事扰民,用彰爱育之意。何今淮、徐贼徒,辄敢构结倡乱,法难轻宥,着督抚官上紧设法,缉拿有名首恶,务在得获,不许推诿,纵奸遗害。其余胁从诖诬,一切勿问,不许株连,以害善良。各抚、按用心救济,以安灾民。仍加意防御,毋令地方有警,责有攸归。”

  

  三月庚戌,两淮盐务少监鲁保为重困难支,扰害日甚,参税监陈增委官程守训,率领虎党王文、洪修之等百余人到扬州、仪真,假托奉旨提人,纵听流棍项九川、吕尚文等诳捏通倭、漏税虚情,斩门擒捉,抄产毒刑数百余家,小则破家,大则绝命,逞强娶妾,逼人投水,商灶哄然,几激成乱。伏乞严敕矿税、盐务,各有职掌,民间犯罪,有司官究治,毋俟矿税衙门纠察。请一切禁绝越例受词,严禁奸徒倚托。疏入,不报。

  

  五月癸卯,直隶巡抚刘日梧为奸棍假托诏旨,擅置官属,窃弄威福,祸延京省道路。喧传武英殿带俸中书程守训,奉密旨访各处富商,搜求天下异宝。臣初不信,及至,则旌盖车马,填塞街衢。首有硃红金字钦命牌二面,继有二牌,一书凡告富商巨室违法致富者,随此牌进;一书凡告官民人等怀藏珍宝者随此牌进。四介胄骑士执之,其他戈矛剑戟,拥卫如卤簿,臣为之色夺。又擅立京棍同治为中军,另踞一船,逻卒数百辈,爪牙甚众,每日放告,专令四方积猾揭首匿名鬼状,平空架影。今日械一人曰:“尔富违法。”明日系一人曰:“尔家藏珍宝。”又挟山东税监陈增前奏吴宗尧逆党文移,忽左指一人曰:“某甲即某乙。”复右指一人曰:“赵某即钱某。”凡稍殷实者,即罗而织之。其初逮也,不遽讯也,铁索锁项,三木曳身,令过都历市,逼使观者股栗,而复就讯舟次。设水牢于舟中,昼夜浸之,绝其食饮。已,乃出之岸,令舆皂厮养竞谇而迭殴之,非法刑阱,备极惨毒。其人求死不得,无奈倾家鬻产,跪献乞命,多则万金,少亦不下数千。如仪真监生李良材、南京盐商王懋佶、淮扬高方全诸家,立见倾荡丧身,人心恟惧,弃家远窜。而守训方饱于仪、扬,又扬扬去之金陵、之太平、之芜湖、之徽州,且声言向苏、杭矣。宴饮游玩,挥金如土,赏倡优动以百金,且曰:“我将赏汝一官。”私买婢妾,辄曰:“我将进御。”其号于人曰:“我天于门生,奉有密旨,部院不得考察,不得纠劾。”闻其原籍歙县,创竖一坊,曰:“帝心简在。”门首高挂黄旗,曰:“皇恩特建。”乡党有规之者,则曰:“我自出都门,头已不在我颈矣!”其虐焰薰天,宁复知有三尺哉。细访其人,原市井无赖,屠沽淮上,复拐一妓而逃。不审何故,陈增招为侄婿,以致猴冠虎翼,咆哮若此。且旗牌非军情,法不得用,中军非抚镇,法不得立。守训何人,公然用之。矧陈增止督山东矿税,守训作彼鹰犬,则所索诈,亦应尽山以东而止。胡自徐、淮,遍及南直、苏、杭,岂守训遂为兼总千道使耶?利归一人,怨丛朝廷,皇上试逮而籍没,即一守训可得数十万金。状维皇上大振乾纲,将守训、同治肆诸市曹,以为假诏虐民之戒。仍查该县,何因擅与建立坊牌及有无列名牌额,重加罚治,以儆阿徇,民生幸甚。不报。庚戌,经理两淮盐务内臣鲁保极言商民贫困,程守训假势吓诈。又有张大亨等假牌捉拿,诉害多赃。乞究诛首恶,潜消乱萌。奉旨:“张大亨等指称矿税衙门,假牌诈害淮商,生事玩法,已获的证,并有名人犯,即同抚、按严拿问拟,勿得连累无辜,以安地方。程守训不法事情,着陈增勘明,奏请定夺,不得徇私庇护。”壬戌,应天巡按牛应元言:“南京守备内臣邢隆,索借宁国府县库备赈官银,假充样银;索借徽州库备赈官银,假充正银进献。矿实无银,得不偿费,徒伤孝陵龙脉。且受好人告讦吓诈,流毒甚惨。乞赐停止。”不报。

  

  六月丁丑,凤阳巡抚李三才上言:“矿税烦兴,万民失业,朝野嚣然,莫知所计。如臣境内抽税者,徐州则陈增、仪真则暨禄。理盐者,扬州则鲁保。理芦政者,沿江则邢隆。千里之途,中使四布,棋置星罗,如捕叛亡。无赖亡命,翼于虎狼。如淮安之马如壮等,扬州之蒋季柔等,瓜州之酆奔、纪四,仪真之吴大川、汪三等,泰州之郭实等,假雕印信,公行吓骗,而程守训尤为无忌。近来楚中内使,沿途掘坟,得财方止,毒虐人鬼,且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皇上欲金银高于北斗,而不使百姓有糠粃升斗之储;皇上欲为子孙千万年之计,而不使百姓有一朝一夕之计。试观往籍,朝廷有如此政令,天下有如此景象而不乱者哉?昔元政不纲,黩货无厌,群小擅命,故高皇帝奋其一剑而取之,如摧枯拉朽焉,此殷鉴之不远者也。且所谓巡抚者,安抚此一方民。巡按者,按察此一方民。知府、知州、知县,知此府、州、县之民之事也。今采抽踏勘,俱会抚、按,少有异同,动蒙切责;起解征收,任委有司驾言阻挠,便被逮系。是上自皇上,下至抚、按、有司,无非为矿税设也。故谓臣等为巡扰可也,为巡害可也,为知矿、知税、知盐可也,岂所以寄托皇上与皇上所以命官之意哉?乞亟下明诏,停罢矿税,尽撤内使,其掘墓杀人事有显迹者,擒拿正法,传首四方。由是郊庙之亲,朝讲之复,辅臣之点,台省之补,建言斥逐之赐环,无辜被逮之解网,顿然改弦,天下岂不翕然而顷圣德哉?”不报。

  

  七月丁未,升湖广左布政使曹时聘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等府地方。戊辰,南京兵部尚书郝杰以病乞休,允之。

  

  十一月甲寅,升吏部左侍郎裴应章为南京工部尚书。

  

  二十九年二月癸酉,起原任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孙丕扬为南京吏部尚书。

  

  四月甲申,工部尚书杨一魁等言:“今年经岁不雨,徐、邳一带,粮运浅阻。乞敕河道官员,讲求长策,务期先济。”从之。

  

  五月戊申,改常镇参将为永生洲参将,仪真守备为瓜仪守备。永生洲横亘江中,接连大海,为京口门户,故移京口参将驻扎,而裁永生洲把总。仪真、瓜洲相距四十里,守备敕书原系协同防守,今令兼管瓜、仪二营,往来训练。先是,巡江御史朱吾弼条上,至是,兵部复奏,从之。

  

  六月壬申,苏州民葛贤等缚税官六七人,投之于河,且焚宦家之税棍者。知府朱燮元抚定之。乙未,仪真税监暨禄进银内库船料银二千九百余两,遗税银一万七千余两,又税银三万五千余两,赃罚银一千九百二十六两,又遗税银五千九百三十八两。

  

  七月丁未,苏杭等处提督织造、兼理税务、司礼监太监孙隆及巡抚应天、右佥御史曹时聘俱以苏州民变事上闻。隆疏言:“乱民葛贤等造言聚众,焚掠劫杀,围逼织造衙门,要挟罢税。”其词颇激。时聘疏言:“吴民生齿最烦,恒产绝少,家杼轴而户纂组,机户出资,织工出力,相依为命久矣。往者税务初兴,民咸罢市。孙隆在吴日久,习知民情,分别九则,设立五关,止榷行商,不征坐贾,一时民心始定。然榷网之设,密如秋荼。原奏参随本地光棍,以榷征为奇货,吴中之转贩日稀,织户之机张日减。加以大水无麦,穷民之以织为生者,岌岌乎无人路矣。五月初旬,隆入苏会议五关之税,额数不敷,暂借库银挪解。参随黄建节交通本地棍徒汤莘、徐成等十二家,乘委查税,擅自加增,又妄议每机一张,税银三钱。人情汹汹,讹言四起。于是机户皆杜门罢织,而织工皆自分饿死,一呼响应,毙黄建节于乱石之下,付汤莘等家于烈焰之中,而乡宦丁元复家亦与焉。不挟寸刃,不掠一物,预告乡邻同里,防其沿烧。殴杀窃取之人,抛弃买免之财。有司往谕,则伏地请罪曰,若辈害民已甚,愿得而甘心焉,不敢有他也。及汤莘等被责枷示,一挥而散。葛贤挺身诣府自首,愿即常刑,不以累众。其愤激之情,亦可原矣。吴民轻心易动,好信讹言,浮食寄民,朝不谋夕,得业则生,失业则死。臣所睹及,染坊罢,而染工散者数千人;机户罢,而织工散者又数千人。此皆自食其力之良民也,一旦驱之死亡之地,臣窃悼之。四郡额赋,岁不下数百万,何有于六万之税,不亟罢之,以安财赋之重地哉!”奉旨:“苏州府机房织手,聚众誓神,杀人毁屋,大干法纪。本当尽法究治,但赤身空手,不怀一丝,止破起衅之家,不及无辜一人,府县官并税监出示晓渝,旋即解散。原因公愤,情有可矜。召祸奸民汤莘及为首鼓噪葛贤等八名,着抚、按官严究正法具奏。其余胁从,俱免追究,以靖地方。”己酉,襄城伯李承功以南京右军都督府掌府事,提督操江,兼管巡江。乙丑,两淮盐税鲁保进银内库税银一万六千九百三十九两,引价五万六千两,补解七百五十两,输献吴时修等银九万两。

  

  八月丁丑,沈一贯言:“伏蒙发户部查参苏、松二府拖欠金花银两,自十四年后、该抚、按等官职名,令臣票上。臣已票上,又命改票。臣看详得苏、松二府逋欠固多,然自十四年到今,连岁荒旱,钱粮安得无欠,带征安得不多,若尽加罚,则十余年中,苏、松官员,不论贤愚大小,俱被处置,似为太甚。臣既奉改票,今拟二十年以后管粮官员,各追罚俸半年,现任者仍各住俸停催,其抚按、司道姑免追罚。”

  

  十一月戊午,起原任太子少保、工部尚书曾同亨为南京吏部尚书。

  

  十二月庚辰,以南京右都御史李颐改右都御史兼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提督军务兼管漕运事务。仍命兼程赴任管事。

  

  三十年正月壬戌,应天巡抚曹时聘言:“自万历十九年倭奴攻陷朝鲜,声势震邻。前道臣议增兵置船,以备不虞。前岁东事稍宁,当事矜恤民隐,议撤四府协济蠲田上新饷各兵,停募不补。今倭警日闻,补军宜讲。虽不能尽复十九年添设之数,酌量于苏州府复兵一千七百四十六名,沙船六十五只,将应减存新饷银四千四百余两仍编征,及四府新增协济量复一万五千两;松江府复兵七百四十一名,将应减新饷银四千七百二十二两有奇仍编复;常州府补旧兵三百七十八名,留新兵一千一百九员名,量编复田上新饷银一万二千两;镇江府补旧兵一百二十六名,留新兵一千一百六十八员名,量编复田上新饷银七千四十七两有奇。盖视四府地方之缓急,以为多寡,而又必将领人地相宜。议将夏永昌调福山把总,仍以都指挥体统行事;虞宗诩以原官调崇明把总;杨守愚调中平镇把总;赵跃龙调游兵把总。”户部复,俱如议。乙丑,蠲扬州府属额解麻、铁、蒲草银两,因按臣以灾请也。

  

  三月辛巳,吏部尚书李戴复:“巡按御史吴崇礼议,国家大务,无过漕河。往年并设总漕、总河二大官,不惟繁剧各有攸司,抑且艰大期于共济。顷因导黄分淮之议所见不同,防海备倭之虞,为患孔亟。遂以诘戎专责之巡抚,而以漕运归并之河臣,亦一时权宜之计,未可以垂久远。况昔之漕运、河道,其要在淮、扬,故可以一人兼。今漕运于东南,而河决于西,欲以一人之身而东督储,西治河,虽有智巧,亦苦于力之不足矣。请复旧制,将总河道衙门专管河务,仍驻扎济宁,往来督理。其总督漕运衙门,仍兼管凤阳巡抚、防海军务,驻扎淮安。咨行各该部换给敕书,以便行事。”诏可。

  

  四月丙辰,工部复:“南京给事中祝世禄议复船厂一款,总漕建议造于龙江关,垂十余年矣。迩因巡漕御史李光辉疏请改于清江厂,旋复旋改,不啻数次,必两者俱各有便与不便之故耳。今欲仍归改造龙江关,彼身居其地,必有所见。然其事关漕运,可否应听彼中,请移咨总河、总漕御史从公查议。止求有裨粮艘,弗致利彼害此,以凭复请定夺。”从之。

  

  五月戊辰,苏、松、常、镇税务改用刘成。因陆邦新等营干机务,众机户嫉之。土人管文等藉口激变,煽众抢掠。地方官擒治首恶,解散余党,抚臣曹时聘以闻。

  

  三十一年三月丁丑,初清口陡涸,运艘不前。御史蒋以化、淮抚李三才各疏闻,并请宽过淮、过洪之期,许之,仍命行总河的议。于是,河臣曾如春言:“水涸之故,大都因淮黄交会,河底冲刷,深且五丈,外低内昂,势不能复溢而上,陡涸病根,皆原于此。今所恃淮南高、宝诸湖之水,臣檄行封闭甚早,不令旁泄,北引接运,颇有余资。以故司道诸臣,欲因便于高、宝湖水而建闸浚渠,节宣用之,正永乐中陈平江已然之明效也。目前济运,似无逾此。”工部如议复,上从之。壬午,先是,常熟生员孙汝炬等煽众鼓噪,窘辱守令,苏州府知府周一梧闭门求去,抚按以闻。礼科都给事中张问达疏纠,俱奉严旨参究。于是,礼部奏,将孙汝炬等分别首从问拟,常熟县学生员并童生停勒一科,不许考试。周一梧令供职。仍通行各省直提学官,照本部原题每三年之中岁考两遍,文章行谊,严为进退。并禁府、州、县收拜门生,及纵容生员出入公门,禀嘱公事。如遇有纠众生事等项,不分多寡,轻则革锢,重则问遣,合学停科,一如前法。上俱允行之,仍命巡抚驻苏州,以资弹压。

  

  四月庚寅,工部以河工急需,请于南京兵部总库动支二十万两;淮、扬马价一十万两。兵部疏议,陪京备用,亦属吃紧,不得已酌动十五万,先后给发。兵部复请,从之。

  

  五月戊寅,原任川贵总督李化龙辞总河新命。上不允,以河工甚急,令速赴任。

  

  七月辛酉,苏州知府周一梧,为生员鼓噪杜门,允其致仕。

  

  九月戊辰,工部复:“直隶巡按杨廷筠疏,南直各卫所漕船,自永乐年间,成造于淮安清江厂,万历十三年,偶以总漕王廷瞻等建议,改造于龙江关。积习日久,奸弊丛生,仍归造于清江厂。今科臣祝世禄复欲改龙江关,殊多不便,莫若照旧于清江厂如式成造。”从之。兵部复:“应天巡抚曹时聘疏:一、议兵食。将选锋二百二十名及城操二百八十名,共五百名,不分汛期、汛毕,日加银一分。连前府兵、民壮共八百名,加以标下陆兵四百名,共一千二百名,增总操指挥一员,连旧设二员,分管划守。每员日给廪粮银一钱。又增哨官一员,共前三员,各日给银五分。应增粮饷,于嘉定县永折漕粮减存折银、常熟原编土兵银及清查各卫冗食、汰省苏州卫军储折银三项内支用;一、议将领。用游击将军,撰给传敕一道,苏州卫属及巡河、巡湖各官悉听节制;一、议纪律。将现在军兵逐一挑选,汰其老弱,易以精锐,编伍训练,申明约束,昼夜更番,与标兵一体操守;一、议射圃。将郡城之中废基一段,辟为射圃,缭以垣墙,树以门户,建造厅房,以便观射栖止;一、议赏罚。于每年终,通查各官有无捕获,课其勤惰,分别去留。坐营官职在督率,亦照此定议功罪。”上俱从之。

  

  十月丁酉,户部复应天抚按蔬:“被灾六分以下吴县等各州、县漕粮,俱不准折。至于二十五年以前未完钱粮,被灾各州、县宽限缓征;二十六,七两年未完,姑准三十二年带征;其二十八、九年与三十年份,各未完钱粮,仍照数征解。母许藉口拖延。”

  

  三十二年二月丙申,户部尚书赵世卿言:“近见苏松税监刘成疏乞轸念灾荒,稍宽商旅。奉旨:‘前有旨,米粮柴薪、民生日用之需,不许征税,以昭恤灾德意。这奏内苏、松四府税课六万,准照全折额课四万两解进。’夫刘成所奏者,原欲减米税于六万之半,而皇上所行者,犹欲酌征于四万之多,岂恻隐一念,貂珰尚自勃勃,顾如天好生而反有不然者。伏乞申一定之诏,察万民之隐,粮税照旧蠲停,原定额银概从减半。”疏入留中。己酉,河道总督李化龙题:“开泇分黄,两工并急。”上曰:“河工既急,所请钱粮,原经题允数内者,准就近借支,以济急用。其余令部议以闻。”

  

  三月乙卯,户部尚书赵世卿言:“河工用乏,宜动支徐州分司库贮商税并漕米变价银四万四千三百三十八两协济。”从之。

  

  四月庚戌,工部尚书姚继可题:“泇河业有成绪,泇成而漕可藉矣。至于黄河冲徙,鱼鳖丰、沛,若非因势利导,何以拯救元元。总兵议于坚城集以上开渠引河,而下流多通,复分六座楼、苑家楼二路,而水势多杀,既可以移丰、沛之患,又不至沼砀山之城,所事莫善于此。”

  

  九月丙辰,升大理寺少卿李尧民为应天府府尹。戊辰,以南京刑部侍郎王基为南京户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总督粮储。

  

  十一月乙酉,升通政司左通政周孔教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地方,督理军储。

  

  十二月己未,兵部言:“淮、徐南北咽喉。按臣目击灾黎愁苦之状,要将本部马价、草场租银二十八年以前议蠲,二十九年、三十年停,俟三十三年带征,三十一年照旧征解。合无量允自二十八年以前已征在官者,截数起解。拖欠在民者,准蠲六分,其应征四分并二十九年,三十年份钱粮,准候三十三年一齐带征完解。三十一年者,照旧征,庶寓宽恤于催科,而同库亦无告乏矣。”报可。

  

  三十三年正月乙酉,总理河道、少保、兵部尚书、丁忧李化龙,奉旨查勘两年河工失事缘由:“大约三十二年之决,丰先单后。丰之失,失于巡守之不严;单之失,失于下埽之不早。而总之则三十一年苏家庄之决酿之也。苏庄之失,或谓先淤后决,或谓先决后淤,南直、山东交相推诿。第查新河放水数日,即有刘肃等口之溢,非下壅,胡遽有此?则开挑不如式之罪;南直任之;水已南行三月,因堤防不固,始有苏家庄之决,非上溃,胡为乎使然?则防护不如法之罪,山东任之。然而补苴多劳,陵、运无恙,功过亦有不相掩者。在事各官,除黜降物故不议外,现在郎中刘不息、参政来三聘、同知张执、刘崇正、计仲謇、知县戴一松相应分别罚治。而臣更有说者,年来缓于堤防,急于挑浚,及至堤坏水溢,尚不引咎于守堤之不力,而且委罪于浚河之不深,则何不取河势观之也。河北岸自曹县以下,无入张秋之路;南岸自虞城以下,无入淮之路。惟是向来运道由徐、邳以达镇口,故河北决曹、单、丰、沛间,则由昭阳湖出李家口而运道溢,南决虞、夏、徐、邳间,则由小河口及白洋河而运道涸。今泇河一成,自直隶以至夏镇,以三百六十里之迂途,易而为二百六十里之捷径,此后黄河在山东、直隶间,能系运道之命脉者寡矣。独朱旺口以上,决单则单为沼,决曹则曹为鱼,与夫丰、沛、徐、邳、鱼、砀数十万生灵,总悬命于遥遥之一线,则堤防亦何可缓也。至于中州有更重者,荆隆口、铜瓦厢等处,皆入张秋之路;孙家渡、野鸡冈及蒙墙寺等处,皆入淮之路也,一不守而北坏运,南犯陵,又岂直一城一邑之利害已者。故堤固则上无泛溢,下必顺流;不固而下虽通行,上必旁夺。此一恒人能辨之,而何持议者之纷纷也。前年水行堤北,则曰昭阳湖不能容水,水且倒灌矣。昨岁水分堤南,则曰新河不能容水,水且倒灌矣。倒灌之说,兴筑塞之事缓,卒之堤溃河淤,水之取道昭阳期而南者自如,夫安见其倒灌也,则又何不取地势观之也。自来旺口由花家楼以至小浮桥,上下相较,可低三四尺,北高南下,居可知矣。若水入新河,两两分行,纵伏秋暴涨,不过溢岸而止,岂能自卑趋高,自下趋上哉?故上堤诚守,则河必在朱旺口上下,亦其自然之势也,又何倒灌之足患也?倒灌之说,原为失堤者逃罪之地,乃其弊也,人心不定,人力不齐,延缓失机,逡巡待变。甚者持阴阳之说,以求两中。操纵横之权,以求两合。卒使河臣疲于奔命,而河事坏于多歧,则以不明于地势与河势,而冥冥决事者之过也。请西自开、归,东至徐、邳,必无不守之地,上自司道,下至府县,必无不守之人。在府县掌印官,必与管河佐贰同其赏罚;在地方守巡道,必与管河司道同其功罪。庶人人在事,自不得分藩篱;人人着肩,自不暇腾口说。其有怠事隳成,而巧辨自文,以图分功嫁祸者,重加参治,勿事姑息。”下工部,复如议,得旨:“刘不息等各罚俸半年,仍行新任总河,严加申饬,违者不时参治。”

  

  三月丁丑,改命淮、扬巡按御史高攀枝攒运粮储,敕御史黄吉士巡按淮、扬。己卯,直隶抚按言:“淮安府安东县地方,为淮、黄二渎入海之路。嘉靖以来,草湾冲决,海套沙淤,佥欲废其县治,因岁额贡生无所附着,止议归并里甲,永折漕粮而已。第查江北永折事例,如泗州、兴化皆折五钱,今安东荒瘠尤甚,且连被重灾,而户部议折七钱,实难完办。乞照例通以五钱折解。”下户部复议:“该县虽称疲敝,较之丰、沛节被河患者,尚为有间,姑准三十二年暂折五钱,向后仍以七钱永折,不得议减。”从之。丁酉,总理河道工部右侍郎曹时聘奏:“臣先任应天巡抚,蒙恩升任,于二月初二日渡江而北。沿途阅视仪、扬、高、宝,以至淮安河道,俱各安澜无恙。清江浦现修堤工完及八分以上。出清河口,系黄、淮交会之处,测量水势甚深。桃源黄坝新成,可备减水之用。初十日至宿迁,与新抚臣周孔教面代,一意北行。十二日至邳州直河口,即洳河之下流也。旧督臣李化龙咨送关防文卷,即日接管行事。舍舟登陆,沿泇阅视所有辟渠建闸各工,亦俱完及八分以上。其未竟者,以水涌礓出、颇难施力,臣酌其多寡难易,限以日期。总之,三月初旬工役俱竣,新河可以通行也。复挽舟而上,逐程按视,如栲栳湾、牛角湾二处跌溜甚险。督令设法疏治,务得其平。自牛角湾而上,即夏镇也。黄河自昭阳湖散漫而南,出李家口至范家山,仍归徐、邳故道。第李家口外联诸湖,一望无际,势如沧海。又自朱梅闸而上,即南阳也。一带西堤,因被黄流荡啮,残毁甚多。前督臣已大加修筑,护以桩埽。但四顾皆水,雇船运土,远在二三十里之外,计日程工须四月初旬乃能完事。彼时大帮始至,纤道已成,衔尾而行,可保必无梗阻耳。”报闻。

  

  四月庚戌,御史杨廷筠巡按苏、松。

  

  五月壬寅,河道总督曹时聘奏:“泇河一役,肇于壬辰之泄湖水,辟于辛丑之达沂河,而避湖凿石,遂成通津,则前河臣李化龙之议也。上自李家巷,下至直河口,计长二百六十里,已于去年四月尽行开通,粮艘之由泇而上者,业五千余只矣!只缘张村集以下三十里直河,因其旧以为渠,意在省费,而不料水涨沙壅,舟行稍滞。兼之洳卑于直,其水逆流,土坝被冲,其水傍泄,遂不免为全河之累耳。续该前河臣督行司道等官,相度地形,避高就下,自张村西南创开支渠一道,长三十一里,下接田家口。去年所开旧河,其毛窝一段,横穿浮沙二十丈,见用桩板厢护,内实老土。王市口之减水闸,台、顿二庄之节水闸,与夫彭家口之滚水坝,一切易之以石。又自直河口以至刘家庄,但系浅狭,悉加辟浚。今三月二十九日工役告竣,放舟而入。臣由曹、单、丰、沛阅视黄流,周咨挽回之策,南趋凤、泗,恭谒祖陵;东出灵、邳,至于直口,见运船鳞集口外两傍者不下数百艘,督夫挽拽不两日而尽。臣尾之而行,沿途测量,渠水皆深六七尺以上,不惟无去年沙浅之虞,即大泛口之溜,亦以下建闸座,有所节蓄,而其势转乎也。近据各官揭报,重船过王市口者,至五月初三日,已逾二千三十余艘。使此后鱼贯而入,无或脱帮,则运事之早于往年,当不止一两月矣。凡此皆前河臣李化龙经理就绪,臣受事之始,获睹成功,私窃庆幸。除增设闸驿官员与一切善后事宜,陆续奏请外,谨先驰报,以慰圣怀。”疏下所司。

  

  七月壬午,以黄河汹溜,运船过淮,过洪期限,照上年例量宽一月。其冲决处所,着总河严督司道等官,作速修治。辛卯,敕刑部主事黄景峨江南、黄体仁江北,各审决。

  

  八月癸卯,应天巡抚周孔教疏:“据华亭县知县熊剑化揭称:该县岁征折银二十余万两,重输苦多,难满分数。每遇考成,必藉虚报。虚报者用以救急于目前,徐且补输于后日,而不虞其官之辄以事去也。署者第受成事,安问以前之典守。署更一署,令更一令,计无复之。不得不袭其道而为虚焉,民亦以为是固然耳。远不及稽,自万历二十四年至三十一年,共计虚报布折等银九万三千六百三十六两八钱五分,在库候解。云在库,则恩赦所不宥。云候解,则缓急惟所取。此时若不揭明,将来作何推诿。又据青浦县知县金玉节揭称:本县到任后,即将屡年一应钱粮通核完欠实在数目,查得二十四年起,至三十一年止,虚报京库钱粮三万三千有奇。本职内除征补外,尚欠银三万七百七十六两七分零。现今国库告匮,计部焦劳,使三吴郡县皆如此,则军国之需,只为纸上空言。上下相蒙,何所底止。乞下户部议复,容臣会同按臣督行两道,清查华、青二县现开虚报之数,及通查各州县,但有已经报部实未完纳者,倘系侵匿等弊,经手官吏人等,各照律例尽法究治。若果民欠,令其设法带征,务期完足。第三吴赋重,百姓烦苦,现年钱粮尚不及额,历年带征安能及期,伏乞皇上俯赐一分之宽,许令暂次完纳。至于势豪大户,恃顽不纳,容臣引例治罪。其虚报各官,俟臣细加查核,分别议处。”下户部复议:“剑化等准与纪录,经承员役,严查处治。”河道总督曹时聘言:“自苏庄一决,全河北注者三年矣。初沉丰、沛,继沼单、鱼,陈灿之塞不成,南阳之堤尽坏。今且上灌金、济,旁浸运道,其势盖汲汲也。臣受事未几,亲诣曹、单等处,上视王家口新筑之坝,下视朱旺口北溃之流。相度地形,体察水势,咨询于沿河故老,以求所谓挽河之策。因知河之大忧者三,而机之不可失者二。何也?水性就下,惟下有所归,斯上无所溢,惟下之往也顺而且驶,斯上之来也过而不留。今河决行堤,泛溢平地之上,昭阳日垫,下流日淤,水之出李家口者,日渐微缓,势不得不退而上流。溢于南,则孙家渡、野鸡冈,皆入淮之故道,毋谓蒙墙已塞,而无虞于陵。溢于北则芝麻庄、荆隆口,皆张秋之故道,毋谓泇役已成,而无虞于运。且南之夏、商,北之曹、濮,其地益卑,其祸益烈,其挽回益不易。毋谓灾止鱼、济等处而无虞于民。此三者,睹指知归,杞忧方大,河之不得不治也,明甚。矧及是时而治之,又有可乘之机乎?自王家口以达朱旺口,新导之河依然在也,因而疏通下流,以出小浮桥,所费有限,非复昔比。从此三百里长河上下条畅,可冀久安,机之可乘者一。自徐州而下,清、黄并行,沙随水刷,河底日深,河崖日峻,此亦数十年所未有也,因而导水归徐,容受有地,昔年议挑之费,皆在可省,机之可乘者二。盖以水为师,因势利导,惟此时为然。万一坐失事机,忽而不治,或治而仍量挑以徼天幸,至于前功尽弃,后患相寻,其劳费可胜悔哉!今司道各官殚心竭虑,热思审处,谓河之中路,有南北二股,北股出浊河,再疏再壅,往事可镜。惟南股出小浮桥,地形卑下,其势甚顺。度长三万一千四百丈有零,议开口阔四十丈以至二十丈不等,深皆一丈五尺,共该土方四百六十九万五千有零,用夫六万名。自下而上,约四百日可完。水出小浮桥,徐城适当其冲,议于安山建滚水坝以分其流,复用石砌护城堤,以垂永赖。庶几其为完策乎?惟是前项土方工价及堤坝工程,估该银八十万。及查河道钱粮,则马价、漕粮支销已尽,库金、仓谷搜括已穷,且江北、河南、山东三省直者,概有天灾之苦,概有无艺之征,物力匮绌,公储虚耗。臣等只奉宸纶,集思广益,既不敢蹈前车之辙,又不能为无米之炊。惟有仰乞圣恩,多方处给,或在工部,或在别部,均凑六十万,再留附近漕粮四十万石,共足八十万之数,听臣等于今岁九月间,严催东、兖、开、归、淮、徐等处本折漕粮,先解工所募夫之用。其余银两陆续起解,定限岁里通完。盖南阳水势日异而月不同,入伏以来,黄流旁溢,淤淀漕渠者六七尺不等。金乡护堤又为鱼台之续,逾此而北,直灌张秋。失今不治,来岁新运即有泇可通,而自夏镇以至安山,岂能无翼而渡也。”疏留中。壬子,苏、松、常、镇税监刘成,亦以米粮免税,额数难充,请乞特赐裁减。上曰:“前有旨,米粮柴薪,民生日用之需,不许征税,以昭朝廷因灾救荒德意。今奏四府税课六万之多,米粮居半,还会同抚按委令有司,酌征四万两解进应用。待殿门工有次第,奏请停免,不许困累商民。”

  

  九月壬午,升南京大理寺右寺丞颜素为应天府丞。

  

  十月辛酉,户部复淮扬巡按御史黄吉士勘过所属灾伤地方议。得旨:“这灾伤地方,既查勘明实,准分别减免,以苏民困。”癸亥,户部又言:“本色漕粮,乃军国之命脉,非遇大灾大祲,不得轻议改折。近该总督仓场右侍郎游应乾条议,以后漕粮地方,虽罹极灾,不得议改。新奏明旨,议复遵守。又该河臣建议大挑,欲协济漕粮四十万石。而巡仓御史亦以濒河被灾州县应折为请。当此匮绌之极,仓余能有几何?而此削彼割,未有已时,至于各年之逋赋,正边饷之急需。况江南连岁秋成,颇称丰稔,目前虽罹灾眚,较之濒河丰、沛一带,迥不相同。据按臣题议改折、缓征二项,目击捐瘠之灾民,自是优恤之雅意,倘察臣部万苦、万难之状,固难强其勉从也。恭候命下,将苏、常、镇三府漕粮,靖江县南粮,俱各照旧起运,不准改折、带征;各年钱粮,依限照数征解;以后并不得轻议改折、缓征,致误国计。”诏从之。

  

  十一月戊寅,准仪真税监暨禄奏,徐州原额税银四万两,于内除去山东郯城、馆陶等处过税,每年征银二万两解进应用,以昭朝廷宽恤商民德意。辛巳,户部复:“淮扬巡按黄吉士,勘过所属灾伤地方,议蠲免、暂停有差。仍将蠲免过年份钱粮分数榜示通衢,使灾民咸沾实惠,毋容里递胥徒朦胧催征。”诏从之。丙戌,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孙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十二月戊申,升南京通政使赵钦汤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丙辰,以直隶川沙把总戴天赐剥军激变,行该巡按官提问具奏,副总兵侯国弼徇情曲庇,罚俸三个月。其鼓噪倡首军人严查究治。以后副将、参游各官,务要正己率属,遇有贪纵不简,即据实申报抚按,如或徇庇酿衅,一体连坐。

  

  三十四年正月辛巳,升南京光禄寺少卿刘学曾为应天府丞。甲申,直隶御史乔应甲言:“国家设盐课以实军需,课办于灶,灶依于荡,荡之关于盐灶,至为吃紧。法久弊滋,奸豪侵占,不肖官吏,听其贿嘱,遂将荡地擅垦,视为己物,无复顾忌。今查扬州荡地,庙湾一场。开至九万九千二百余亩。一场如此,其三十场可知,况延袤千有余里,即可比拟三十郡县。论地当分等,则应否纳价,作何分种,论租当有多寡,谁为征收,作何支销。查得海防兵备副使张鸣鹗、泰州知州李存信、兴化知县杨润,接壤海滨,素知灶情,可令鸣鹗总理于上,存信、润,分理于下,沿坵踏勘,以清弊端。事完移咨吏部,纪录优升。”报可。

  

  三月甲戌,减征南直隶扬州等九府米税银二万两。丁酉,是月,仪真太监暨禄进徐州税银一万一百两。苏松税监刘成进税课银二万一千两。

  

  四月癸亥,大挑河工成。自朱旺口达小浮桥,延袤一百七十里。渠势深广,筑堤高厚,溃流复归故道。用众凡五十万,费金八十万两,自十一月至今五阅月而成。河道总督曹时聘上疏报闻,请建祠赐祭,以旌河神;破格蠲征,以酬力役。皆从之。

  

  六月己亥,郭煖楼人字口河决,北股至茶城、镇口。直隶按臣黄吉士、漕臣陈宗契疏闻。下部复议。署工部侍郎沈应文言:“朱旺而上,徐州而下,旧河甚阔,悉百丈以至二三百丈。今所挑新渠,宽者不过三四十丈耳,广狭相悬,吞吐不及,势必盈漫。庞家屯乃河臣原题量挑以分杀水势者,虽有郭煖楼之溃,暴涨所乘,原非决裂而不可收拾也。目今行南股者十之七、行北股者十之三,滔滔大势,仍趋新渠。且坝工止留六丈,官夫云集,畚锸立俟,待冲刷稍广,水势必杀,数丈决口,直一鼓舞之力。但两股并驶,势不两强,河性变迁,桑沧互易。且出之水,不独萧县杨家楼一带,上下四方亦皆有之。转盼复秋,宁无横决。则长河南北,增筑新堤,修补行缕,不可不豫也。全河既已东注,恶溜必平。今双沟栲栳之险未夷,尾闾不畅,上流络梗,明岁漕艘可又于治黄之后而尽由泇乎?是在河臣严饬各属,虔始厚终,以收一篑。”奉旨:“河工垂成,尤宜万分加谨。着河臣于应塞决口,相机堵筑,朝不为中制,不责近功,务保万全,方称完局。如蹈前辙,不尔贷也。”

  

  八月戊戌,升南京鸿胪寺卿丁宾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癸丑,直隶扬州府泰州天鼓,连震六日。

  

  九月辛来,河道总督曹时聘以朱旺口既塞疏闻。因条议十事:一、移置专道;一、增设河官;一、创筑堤防;一、建立铺厂;一、分别赏罚;一、久任责成;一、申明职掌;一、严禁挪借;一、议处河夫;一、除豁占田。工部复如议。上谕部臣:“连岁公帑、民力俱竭于河上,役不可再,宜怀永图。既称大坝已成,全河东注,必使尽出中路,方保无虞。趁此秋涸,将一应南北堤岸,尽力修筑,屹如山峙,自然水得所归,方堪永赖。所议十事,俱依拟。朝廷不惜懋赏,亦不事姑息,可即行与河上诸臣知之。”

  

  三十五年正月壬申,南直隶巡按宋焘以妖贼就擒,请发边饷,罢税监,练军实,以固人心。不报。去岁冬月,南都有刘天绪之乱。天绪,中州人,以莲教煽聚至千有余人,自相部署,号龙华帝主。稍治凶器,造符验,以号召远近。其党羽张名、王宗、龙凤、王起、吴熊、江升、郭礼、吴凤、傅保荣等,各自封号。而张名称将军,誓众于冬至日举事,先掠仓库,质百官,次犯陵寝。为操府家丁陈继学所发,遂一夕掩捕,尽得之。丁亥,南京御史孙居相以去岁监试应天,发榜,江北绝稀。诸士子流言,疑誊封作弊,有暗记折角,送卷先后之别。御史黄吉士、给事中邵庶亦以为言。居相疏言,江北亦有分考之官,岂必皆取南人,江北亦有誊录之手,不应皆誊南卷。如谓江南进卷,先于江北,则江北贴卷,何为反早于江南。且江北卷才逾千,而贴几二百。南北风会,大概可知。于是言者始息。

  

  二月癸卯,工部复议,泇河善后六事,俱依议行,从总督河道曹时聘之请也。去岁漕河再决,萧、砀之间,以巨浸为忧。自杨村集而下,黄堌口而上,再筑再塞,凡用夫二十万人,金钱八十万缗。至是,乃言全河既已就轨,泇功委应厚终。开泇于梗漕之日,固不可因泇而废黄,漕利于泇成之后,亦不可因黄而废泇。两利俱存,庶缓急可赖。如谓淮、扬之患已去,而徐、邳之险可乘,异时有失,谁司其咎乎?因议筑郗山之堤,削顿庄之嘴,平大泛口之溜,浚猫儿窝等处之浅,建巨梁、吴冲之闸,增三市、徐塘之坝,以终泇河未就之工。又议设河官,置官夫,建驿递,立巡司,严闸禁,加裁展,以成新渠善后之务。大率皆切近,无甚糜耗。然亦自去岁冬月,三请乃下。

  

  三月己卯,直隶巡按杨廷筠荐举隐士陈继儒。继儒华亭人,早谢青衿,为古人之学,留心经济,而澹于荣利,不谈性命,而湛于道德。自嘉靖以来,学者无先之者。

  

  四月庚子,方妖民始祸,兵部尚书孙鑛以留都昇平日久,掣肘事多,民不知兵,众思乘隙,宜用重典治之。上意亦以为然也。而南中议者不齐,自正月己卯,命复功状,往复者屡矣。南刑部直以妖言律谳刘天褚等拟斩。罪上。上以妖党谋犯留都,逆状已著,难拘妖言之律,且人心未定,法纪当严,着法司再查往例拟议来说。刑部侍郎沈应文乃以先年赵一平事上。赵一平,亦以莲教造谋发觉,擒死,各锉尸枭示,朱子高等斩首,余党重枷有差。乃定以刘天绪、张名二名,锉尸枭首;龙凤、王宗、江昇、王起、郭礼五人立时斩决;崔文、周鹤等十一人各着锦衣卫重枷发遣,则犹比造妖言律也。而部请直以宣捷为文。是时,南中讹言相煽,追捕未已,明旨虽有胁从罔治之文,而枢臣有去草除根之意。先是,正月谳方未定,而妖榜再出。杨珊、杨子定首称曹大远、朱铣复图发难,孙尚书鑛、刘职方宇,执之颇厉。逻卒四出,于居民不无惊扰。曾尚书同亨闻之叹曰:孙公之祸始于此矣。然自妖党以来,动相部署,枝蔓遍于州郡。后十余年,法纪陵夷,邪谋遂炽,白莲所在,动烦王师,人始有服孙鑛之识者,要其消弭存于治法,未可以刑威胜也。戊申,河道总督曹时聘言:夏镇分司,原管闸河,上自珠梅,下抵黄家,运渠地方不过百里。自梁镜以下俱属中河,故责任差轻。自万历十六年黄河盛涨,倒灌镇口,遂议梁镜、镇口并丁家集缕堤,尽属夏镇,责任已倍矣,然此不过百五十里之河耳。今泇河既开,自李家巷至刘昌庄,则系沛县;自刘昌庄下抵黄林,则入滕、峄之境,延长一百六十余里,悉系漕艘使官,仍主事则品秩未崇,敕谕未颁则事权不重。宜将夏镇主事改为郎中,颁给敕书,照中河事例,庶事权重而臂指相联,漕渠永赖矣。章下所司。

  

  五月戊子,应天府生员陆一骥,以鼓噪发口外为民。

  

  六月庚子,南京兵部尚书孙疏言:“臣自去岁擒获妖犯刘天绪等后,即同内外守备出示抚谕,第造恶渠魁,尚多伏莽。今年正月,复得妖帖。臣见其语斥乘舆,不可复纵。密访民间,皆相顾啼号,谓前妖复作,而不轨之徒,仍复啸聚,煽乱无已。自二月以来,妖犯再擒,讹言遂止。从邪反正,乡井不惊。向若缩手听其自息,则妖势愈张,今不知作何景象矣。今乃加司官以悖旨生事之名,捃摭无干人命,以文致其罪,则臣累司官,臣罪滋重矣。乞罢臣以谢言官,并行南刑部勘诸言官所论刘宇事。”于是,刘宇始不脱于物议矣。先是,南中言官所捃摭诸命以迫死者数十家,他所嗡取信是,虽南中士绅,亦以为然也。而孙鑛持之稍激,言留都十羊九牧,事多掣肘。九卿科道权力既分,每一事出,相顾持疑,所以奸雄鼓掌,狂逆攘臂。宜将南京各衙门,分定职掌,论职课效,所辖属官,俱从举劾。意甚衔诸言者,而北中言者攻之益甚。上一日持孙鑛疏,召文书官趋内阁拟旨。内官至辅臣处传言,留都根本重地,陵寝尊临,设内外守备衙门及兵部参赞机务,俱有专敕,如何事多掣肘,使奸党跳梁,法纪何在!且近来科道借言时政,挟私灭公,诬害忠良,现任者杜门推避,尽职者解体寒心,致机务迟疑,殊非激浊扬清之任意,凛凛不测也。辅臣稍为宽譬,又疏言:“朝廷只赦胁从,不赦渠首。据妖帖讹言,有臣子所不忍闻者,必非胁从所为。孙鑛擒获一二造写之人,似不为过,但以根本重地,人心未定,罪人已获,只宜抚绥安静,宣布朝廷德意,使人人乐业。不必搜求,以生衅端。”上意良解,仍命南京刑部将论列刘宇事情,一一勘明具奏。前事遂不叙功,而留都亦无复更为妖帖者。

  

  七月庚戌,刑部员外赵世禄为苏州府知府。

  

  九月丁未,督淮仓员外张养正以漕粮失额,劾邳州知州周世臣等罚治,从之。庚戌,云南巡按御史周懋相改差巡按苏、松。甲寅,刑部复上留都谳狱。奏曰:“留都根本重地,弹压职在兵枢。去冬妖人刘天绪等蓄谋狂逞,虽旋就扑灭,而余党复布妖言,惶惑远近。南京刑部尚书孙鑛,参赞是司,安危所寄,其不得不急擒捕者,法也。郎中刘宇,诚能核真伪,慎发纵、约束严明,则地方可靖,乃使恶弁悍卒,乘势咆咻勘过多命,或死奸、死溺、死保,候者鼎沸,一时大骇视听。上失庙堂之指,下阱无辜之民,刘宇不得不任其咎矣。至若坐营、军番诸役,奸淫诈骗,仇抢抑勒,罪有轻重,条律具存。宜将郎中刘宇,特行处分,以为溺职之戒。并行南刑部衙门,将各官军分别究问。”从之。

  

  十月丁丑,户部题:苏州府所欠布花,自先年蠲免八十万外,万历二十九年起,至三十五年止,尚欠八十三万二千三百八十一匹,内嘉定所欠独多。参嘉定管征知县陈一元、昆山知县王时熙、太仓知州李世鳌、苏州府署印同知先韩子祈、今王照等,各住俸催征。

  

  十一月庚寅,直隶巡按黄吉士勘砀山知县高瀚以贪酷,革职为民。

  

  十二月丙戌,以徐、淮灾伤,量蠲马价。淮属自清河、海州、宿迁、桃源、安东、盐城、邳州、山阳九州县,徐属自萧、砀山、沛、徐、丰五州县,未征者俱蠲。免六分者,应征四分。俱宽限后年带征。从漕督李三才之请也。

  

  三十六年正月戊申,户部言:“南直之淮、徐、扬水旱为灾,请发赈金。”不报。

  

  五月辛亥,升浙江左布政使王一乾为应天府府尹。

  

  六月己卯,南京科道,内外守备、大小九卿、应天巡抚各揭称:地方霪雨连绵,江湖泛涨,自留都以至苏、松、常、镇诸郡,皆被淹没,盖二百年来未有之灾。大学士朱赓等,请速议蠲赈,并乞罢免,以塞天变。癸未,吏部右给事中翁宪祥言:“苏、松等处,自三月终旬雨,越五十余日,昼夜不息。城市、乡村水深数丈,庐室漂没殆尽,数百里无复烟火,乞赐蠲恤。”不报。

  

  八月己未,升应天巡抚、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周孔教为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辛未,升太常寺少卿项应祥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

  

  三十七年正月戊戌,先是,奉旨给赈浙西盐税银共十万六千两,续又奉旨各拨一半,给赈应天等六府。巡抚甘士价以浙西蒙恩在先,望照旧给发。户部复请,不许。

  

  四月辛未,工部复:以苏、松、常、镇等府水灾异常,业经奉旨勘报。其应解四司料银停征、全免有差。

  

  八月己巳,直隶巡按邓澄言:“苏松岁织,毫无额编。所责成者曰设处,曰借支。去岁水灾,即金花、漕折,十不完一,有何他项可挪。乞留船料、关税二项,以理后运。”不报。

  

  九月丁未,南京兵部尚书孙鑛,以留都天鸣奏闻,因乞求罢。优旨许之。

  

  十月乙丑,巡漕御史颜思忠条议申饬漕规:“一、建闸坝,以竟前工。徐塘、猫窝等处流沙为患,先河臣议于阎家集、田家口、吴家冲建闸三座,以备蓄积;于徐塘河、王文沟、王市沟建水石坝以备分泄;于张村、长旺等口各筑截河二坝,以遏流沙。至泇河之水,全藉南旺、蜀山、安山诸泉,须大加疏通,令泉脉涌注。又沧浪水改从针沟口入泇,自源概委,亦挤运之上策也;一、分官建驿,以保万全。泇河南北二百六十里,人舍稀少,盗贼公行。议将徐州水驿移之泇沟,邳州水驿移之田家口,以兖州泇河通判移驻台庄,徐州管河同知移驻王市口,邳州管河同知移驻直河。每春、夏行运之时,以徐州参将移驻猫窝,沙沟守备移驻韩庄邹山地方,声势相倚,河渠为之肃清矣。徐核造船以资挽运;修潞河以济起纳;严法令以肃漕政。”章下该部。

  

  十一月癸巳,工部奏:“应天高淳被灾等县,其三十五年以前未完钱粮准与停免。”许之。丁酉,以太仆寺少卿徐民式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

  

  十二月壬子,徐州吴家庄盗劫杀如皋之任知县张藩。漕运总督李三才以知州刘民爱、指挥王正国等失事罪闻。因言:“各处洊饥,惟淮、扬一带,稍有收成,故流移之众,千百成群,在在行劫。非速赐蠲赈,大行安抚,恐不知其所终。”章下兵部。丁巳,以原任少保邢玠复为南京兵部尚书。戊辰,行苏、松、常三府催解布匹、蜡、茶。

  

  三十八年二月乙卯,革清河县主簿、海州永济仓大使各—员。从漕运总督李三才议也。甲子,南京巡视东城、福建道御史蒋贵上言:“南京五城,商贾辐辏,军民杂沓。户口众则事务烦,人命有简验之事,盗贼有缉捕之事,忿争有剖分之事,皆责兵马司,而上、江两县不与焉。兵马司官轻责重矣!其正兵马则副指挥及吏目所禀承,责任尤不易。如概任以赀郎,彼内有赀本之费,外有债负之逼,政以贿成,贪以酷济,何所不至。请已后五城正指挥有缺,择于科目出身推官、知县资望相应者推补,庶乎知所自爱,而民不扰。查隆庆四年,御史赵可怀曾经题准,一时以举人、知县升任者,若张起凤、李概、王命爵、刘应兆、马有骓、马相、马斯臧、杜凌方、徐延龙九人,先后著有循声,至今民德之。特创议之始,止知改官,不遑议上下接见之礼。止言推补,未及三年,优擢之劝,以致人言不便,而铨部复止。夫既以科目服官矣,一切仪则,参谒上司,宜如上、江两县经管衙门,不得横执旧规,妄为卑辱。其副指挥,吏目之待印官,亦如两县佐属之待县令。一切事宜,印官统之,副属听委而分理之,不得仍前分牌专管,致涣散无统。每季终,贤否俱听印官开报,以重责成,则体崇而人乐就矣!在外知、推卓异,每有行取京秩之擢,即平等亦有郡贰、州正之转。乃前九人,升自知县,皆转同知、知州以去,是兵马反枉道不捷也。今后历俸三年,考核称职,即与推升部属,以示优异,彼何不自奋焉。年终巡视之举劾,不必拘以二人,使以不肖自处劣者多,不妨进于二人外,不然减而一与全无,亦不为纵。至非印官荐数,亦应酌议,不然荐仅及于科目,不及赀郎,又非风励鼓舞之道也。”疏入,未报。

  

  三月丁丑,升河南彰德府知府冯盛典为两淮都转运盐使司运使。

  

  五月癸亥,南京户部尚书郑继之疏议改折应天高淳、溧水、溧阳三县每年额解太常寺黄豆二百石,因牺牲牛食辄病热,改用绿豆。其黄豆虚积,日久耗蠹,议自本年始,黄豆每石折银五钱。从之。

  

  七月丁未,命御史房壮丽巡按苏、松。

  

  九月癸卯,升江西左布政使陆长庚为应天府府尹。丁巳,直隶巡按苏惟霖疏陈黄、泇利害,请专力于泇。其略言:“黄河自清河县经桃源北达直河口,长二百四十里,此在泇下流,水平身广,极力推运,舟止日行十里,然以别无所经,故必用之。自直河口而上历邳、徐二州达镇口长二百八十余里,是谓黄河。又一百二十里方抵夏镇。东自猫窝、泇沟,达夏镇,止长二百六十余里,是谓泇河,东西相对,舍此则彼。黄河水在三四月则浅与泇同,若正月初旬后,汹流自天而下,一步难行,又其水挟沙而来,河口日高一日。七月初,辄浅涸十倍,无一时可由者。由之,溺人损储,其害甚剧。泇河一水安流,岁修有例,既无溺溜,终鲜风波,率而由之,计日可达。即河身稍狭,惟狭则水不苦铺摊而浅,其猫窝诸浅,亦不必浚。盖自河流至则闸水积,山泉之脉止有此数。河身高则高受,低则低受,深浅相随。非云水深则深,水浅则浅,水之多寡不系河身深浅也。或有稍宜拓而浚者,但得实心任事之河官,严其稽核,因利乘便,不三五年,缺略悉补,可成数百年之利。惟于泇下流诸口,谨严厉禁,而夏镇之吕公堂、邳州之沂河口更甚,庶所藉蒙、独诸泉,光、泗,济诸水不至随到随涸。伏乞敕下工部,详酌利害,一意修泇,以济新运。”留中。

  

  十月壬申朔,工科给事中何士晋等言:“运道最称险阻,人力难施者,无如黄河。先年,水出昭阳湖,夏镇以南,运道冲阻。于是开泇之议始决。入直河口,经猫窝,抵夏镇,长二百六十里,较黄为近。避浅涩,急溜二洪之险,建闸置坝,潴聚诸泉河之水,以时启闭,用之六年,通行无滞。今岁忽有舍泇由黄之议,卒致仓皇,损伤粮艘,且有沦溺以死者。费人工牵挽,有至大浮桥以淤塞复还由泇者。以故今运抵湾甚迟,汲汲有守冻之虞。由此言之,黄之害大略可见,然泇亦未竟之工也。河面阔八丈,底阔三丈,深一丈三尺至一丈六尺不等,节年虽有增修,大概止此。地近湖山,戽泉引水,易乏易涸,全藉人工深厚使有容受潴蓄之势。若河身太隘,伏秋则山水暴涨,旱干则枯竭无余,非策也。谓宜拓广浚深,令与会通河相等,重运回空,往来不相碍,回旋不相避。即时有亢润,地有高下,而水常充盛,舟无留行。计岁捐水衡数万金,督以廉能之吏,为期三年,可以竣工。然后循骆马湖南岸,东达宿迁,大兴畚锸,尽避黄之险,则泇河之事讫矣。或谓泉脉细微,太阔太深,水不能有。不知泇源远自蒙沂,近挟徐塘、许池、文武诸泉河,大率视济宁泉河略相等。吕公堂口既塞,则山东诸水总合全收,加以闸坝堤防,何忧不足。或谓直抵宿迁,此功迂而难竟,是又不然。夫昔年不估以二百六十万乎?不虑山水暴涨、湖水泛滥乎?不虑石硼山礓难凿、沙淤崩溃乎?王市坝不再圮乎?夫荒度诚难,不无错愕,及任用得人,综理有法,功成晏如,此难与众人虑始也。然近日由黄之说,盖因泇河二百六十里旷野新辟,人迹荒凉,万艘蚁泊,公私旅困,恐生意外之虞。且计徐州一大都会,贸迁化居者,一旦有折阅之恨,然此害之小者,惟是饬邮传、设机防,由之既久,渐成乐郊,何必徐土,此破纷纭之一说也。”未报。

  

  三十九年四月壬申,工部侍郎刘元霖复:“御史苏惟霖言:泇河之在直奉者有猫窝、一浅,为沂下流,河广沙深,不可以闸,最为泇患。人观河沙,水门口西上箭许,掘一月河,洄流即清,宜于此下二里许,仍西掘一月河,以通沂口之月河。凡水挟沙来,沙性直走,有月河以分之,则洄洑之处,沙所必储。就此二里,时加捞刷,比岁修十五丈之河,难易较然,而泇患可减矣。又邳宿同知所管左黄右泇岁费三万两贮邳,久之弊滋,移贮淮库,而关支往返耗费误公。议将此项径解总河收发,附近藏积。每季河官先期赴领,便宜给发,季有报,岁有稽,则费不虚,而工早集矣。”依拟行。

  

  五月辛丑,兵部奏:南京卫官梁心恒、蔡万春借差遣牌,泇扰驿递,为浙江抚按参奏。命着南京法司提问。壬寅,掌京畿道御史徐兆奎上言:“臣观今日天下大势,尽趋东林。今年计典之误,实由于此。盖无锡县有东林书院,宋儒杨时祠也。顾宪成自谪官归,会林居诸臣讲学于此。未几,其徒日众,挟制有司,凭凌乡曲,门遂如市矣。黄正宾者,以赀郎冒迁谪名,因结淮抚。东林所至郡县,一喜一怒,足系诸有司祸福。凡东林讲学所至,主从百余,该县必先饬厨传,戒执事,馆谷程席之需,非二百金上下不能办。会讲中必杂以实事,讲毕立刊,传布远近。各邑行事,有与之左者,必速改图,其令乃得安。今已及浙中诸郡矣!杨龟山失足蔡京,君子讥焉。宪成之结淮抚,不过以淮抚为蔡京耳。宪成学术驳杂,颇似王安石而行远不逮,即家食而之淮、之浙,席不暇暖。与其徒书札所及,大能使南北交攻,邪正角胜,而党附者不曰清流,则曰清议之臣,岂谓天下耳目尽可涂哉!丁元荐借许弘纲近疏以发难,谓真不当避,正谓东林、三才所欲处者,不当救耳!工献媚以应当事者之一快,而不难极文致以启下石者之效尤,元荐其谓何也?秦聚奎之疏,特为金明时要挟,非真而发,其暗引六人者,因时情所惜并言之耳。六人中应有亦为人快者,所惜者王绍徽、乔应甲、刘国缙耳!元荐乃概目为奸党,欲齑粉之,亦足骇矣。自吴亮发顾宪成书,宪成始干物议。元荐不咎宪成贻书之轻,与吴亮发抄之谬,而深尤于言官抨弹之及,且并诬为昆、宣党,诬人言尽抑何据也?元荐身自党附,而反以党诬人;盲尽好欺,而敢以欺济恶。身所欲卖者为谁,而心所欲倾者为谁,明所击者在此,即阴所扶者必在彼。所混排者未必非今日独行之君子,所甘附者未必非后日论定之小人矣。至东林败坏天下,其祸更显。盖自假讲学以结党行私,而道德性命与功名利达混为一途,而天下之学术坏自濡足淮、扬;而气节坏自广纳贽币,庇短护贪,而天下之吏治、人品并坏自游扬之书四出;而天下之官评坏自指摘之怨生,而移书捏单,假计典尽剪其所忌;而天下之元气坏,凡计典滋议,始于假书之播弄,私书之把持,成于金明时发假书之一疏,激于汤兆京要挟之八字。太宰不言假书有无,其意甚婉。兆京欲为人杜发假书之隙,而以要挟驾词,其计巧而实拙,假书终未发出,难以径坐王图。至以‘断秦脉’三字误,太宰处诸臣则王图、南师仲、胡忻均不得辞其责也。乘计察而私书荧惑者,东林为祟;赍书者,吴志也;代为送者,胡忻也。当事者不预绝其源,徒咎于秦聚奎之阻挠,复虑台省之有言,不已左乎?史记事访单至二十余,屹然不动,何以服天下!兆京得管京察实史记事力,记事不处,岂惟太宰之私其乡,亦兆京所以报知遇也。兆京一出,两受计于东林,旋修谒于淮抚,徇私交忍负君父,触目皆是,世变真莫知所终矣。”癸卯,监兑主事顾四明条陈:“苏、松二府,自万历十八年起至今,止报完未解钱粮四十万有奇,至部中所目击京储绢布解到者十无三四,茶、蜡、颜料完者十无六七。有咨报已起解而留滞数年不到者,有续投批而延捱竟年不完者。询之,则曰临时差遣解官,徒以空头文书付之也,垫杠在府未领也,所领者半寄库也。垫杠不领,杂费焉出?寄库居半,末路何之?种种情弊,及今不为中饬,恐以前之挪扣化为乌有,以后之齮龁长此安穷。须着实清查,自赦宥以后,拖欠年份、京储等项,所完解者几何?先挪借后抵补者几何?所贮库办料未起解者几何?所扣垫杠未发者,俱要查盘清楚,比缴明白。苏、松二府前项贮库及现存买截数起解,节年挪借织造、兵粮、浅船等银,非奉部文,府县擅借者,速令追补。以后属县解贮库钱粮,逐季造册,申送抚按,以便查盘,仍报监兑衙门,以便督催。一项清,而项下各注收缴;一年完,而年终汇送考成。如有积惯吏役,仍踵故智,尽法究遣,以惩将来。”署部侍郎孙玮复请,诏依议行。

  

  六月壬申,总理河道、巡抚凤阳等处佥都御史刘士忠题:“淮安蝗旱灾伤,乞赐行勘蠲赈。”命户部知之。

  

  十一月庚子,升陕西左布政使汪道亨为应天府府尹。

  

  四十年正月己未,升南京刑部郎中康应乾为镇江府知府。

  

  三月丙午,直隶巡按颇思忠奏,中都民饥最甚,当事请恤独遗,乞赐赈救,以重汤沐。言:“淮、徐等处,先罹蝗旱,后遭霪雨灾伤,仳离之惨,臣已详悉于请改折、截留、蠲免、发帑赈济之疏矣。讵意户部为饥民请命,独遗一江北乎?夫中都之民,不轻于七省之民,江北之灾,尤甚于七省之灾,岂数月之后便可赈恤,数月以前即可遗忘乎?乞敕部简复前疏,速行蠲恤。”

  

  七丹庚戌,开刑部郎中张文炫为松江府知府。乙卯,升南京通政司参议王一言为应天府丞。

  

  八月庚午,户部复:“应天抚按题,苏、松监兑部差,比浙江、江西、湖广、河南、山东等省裁革。言漕、白二粮,既有盐、漕二院专督,又有道、府、州、县分任,综理有人,则监兑似为闲员。且曾革于隆庆三年,复于万历七年,则知非可久之制,允当裁省。其兑运漕粮、催攒京储等项事宜,凡属监兑衙门者,俱改属粮道管理。颁给敕书、明谕两道,各照所属,应兑正耗本折漕粮及轻赍银两、运军行粮等项,设法督催,尽数完报。仍将开仓、开兑日期,管粮、运粮官职,具揭送部。现运各官贤否,应举、应刺,核实具呈抚按题请;有船粮迟误及抗违阻挠,照例分别参究;府、州、县见征、带征京边银粮,并商税契等项银两,照依题准考成新例,开报抚按参处。水利一节,并乞敕责兼管。至于裁省诸费,大约每省每年不下千金。抚按宜檄行道府查革减编,就于赋册除明,张示晓谕,使百姓共知,所谓省一分,民受赐一分者也。”有旨,依议行。辛未,升刑部郎中郭之琮为扬州府知府。

  

  九月癸卯,户部复:“漕运总督奏,酌派水次轮转,以平军民之情。言隆庆六年,设立会单,每年有亲派之议,意临时有便不便故也。如今镇海不愿常熟,华亭不愿豹韬之类,军民交受其累。法无若轮派可久。即以苏、松四府论,当全漕四分之一,该兑粮一百一十万四百五十七石,可分四总。以苏之五十九万五百余石,又非一总可任,当与松、常、镇裒益,增而为五。各量道里远近,酌船只多少,分凑漕粮,通五年为一周,均便。不便而并受,每年亲派之意自存,军民偏累之苦可释,并将轮派领兑粮船数开列,以为永规。”辛亥,升右通政罗朝国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丙辰,吏部复:“河道总督刘士忠言,黄水冲决徐州缕堤长二百八十丈、玄字遥堤口阔一百四十丈、荒字遥堤口阔四十丈,蔾林铺以下二十里正河悉为平陆,邳、睢河水陡耗。司道议开韩家坝堤外小渠引水归河,由是坝以东河流浙深,可通舟楫,大约挽回水十分之三。惟玄字决口尚浅,正需版筑,请留徐、邳、睢宁、宿迁、桃源管属州、县正官免觐,共襄河事。”从之。

  

  十月癸亥,户部复:“应天巡抚题言,太仓折银以充军饷,内库本色以备御供。仅云京边未明本折,故此外如绢、布、蜡、茶、颜料等项一概迟缓。请自今本折通论并入考成。”从之。戊辰,升南京兵部右侍郎卫承芳为南京户部尚书。乙酉,升南京太仆寺卿刘日升为应天府府尹。丙戌,命御史薛贞往苏、松,王九叙往淮、扬巡按,徐缙芳往两淮巡盐,张铨巡漕。

  

  十二月壬子,命御史徐应登往应天巡按。

  

  四十一年二月乙巳,巡按直隶御史颜思忠疏陈地方事宜:“一、修复营兵,以重海防。淮、扬东邻日本,如廖角嘴突出海中,乃倭奴首犯登岸之路。犯嘴之南,则通、海等州受敌;犯嘴之北,则庙湾等处直捣。诚苏、松之肩背,淮、扬之门户。国初于此嘴设廖角、大河二寨,拨通州所军七百名守卫,委指挥、千、百户六员统领,诚重之也。后因倭警,添设大河营把总,未几移驻吕场。大河寨尚有官军,廖角寨则军去久矣。今议于淮安大营调兵六百名,分守廖角嘴等营寨,仍委千、百户三员统领,以复国初之旧;一、蠲税除珰,以解倒悬。两淮岁办盐课六十余万,足国济边,不烦催督。自有皇税以来,横征叠派,吸髓敲筋,商人不啻在汤火中。鲁保物故未几,复遭马堂扰害,变乱成规,商人逃窜,利归群小,怨归朝廷。皇上未之思耶?何如责成有司解部恭进,岂不正大光明,又何苦令此辈剥削为哉;一、专理清军,以速漕运。卫所军差,以运粮为苦,而京操次之,较之城操屯田,劳逸悬绝。此中无官专理,各军藉口差系祖代流传,急难更易,不至逃亡不已。及遇逃亡,又信凭卫所官佥点,往往卖富差贫,何怪乎中途盗卖漕米什物,弃船私逃,致累运官,稽延程限耶?查得各省俱有清军道,专司清查编审,分别贫富消长定差。合无照例行淮、扬三兵备道,各专管清军事务,五年编审一次,分别消长贫富,某某中等应定京操,某某下等应定城操,屯田等项杂差。庶法一于下,军有定差,而于漕运不无少补矣;一、查抵坍田,以足粮额。江北通、海、江、仪一带州县田地,强半滨临大江。江河变迁,此坍彼涨,有等好豪,以粮田赋重,芦地赋轻,一窥涨出,径赴芦政衙门报田升科,致使坍民赔纳无田之粮,奸豪安享白占之利,此江北病民之第一事也。合无凡遇涨出田地,先尽坍民各照原坍数目多寡分佃,听其自行开垦,不许豪民越赴工部告佃,庶赋课两不失额,而民无向隅之泣矣。”

  

  三月丙子,户部复:“凤阳等处巡抚陈荐议言,淮、扬边海之地,倭夷相望之所,尤为利害所关,其兵饷宁可缺乎?现在官兵及战马、战船各粮等银共一十五万八千六百九十余两,除扬州府有抵饷银一万二千余两,其十四万六千六百九十余两应派所属征解,以备防海官军支用。俟地方无事,兵马渐减,查将应减数目从实题裁,不得虚冒滥派,以苏民力。”得旨,允行。乙酉,总督漕运都御史陈荐,奏革清江厂船务提举,以淮、扬二府同知掌其事。下工部议可。从之。

  

  七月己未,初,淮安府安东县每年额征漕粮一万四千七百石。先年题准永折每石七钱,共银一万二百九十四两,内有府税银二千八百五十九两五钱助凑其额,后因府税不足,议停岁助,悉归该县征粮田地。至是,因灾患频仍,田地冲淤,巡抚凤阳都御史陈荐、巡按御史王九叙请自万历四十一年为始,每石永折五钱,以苏疲邑民命。户部复议。从之。丙寅,南京大水,守臣以闻。

  

  九月甲子,南直隶大水。

  

  十月乙酉,巡按直隶御史薛贞核状以闻,因请申饬越贩之禁:“一、巨海风浪,惟双桅抄船可恃无恐。自嘉靖年被倭后,严禁寸板不许下海,后因盐课失额,稍容滨灶小船樵捕补课。今直隶势豪之家,私造双桅沙船,伺风越贩,宜尽数查出,不许违禁出海,则通倭无具,私贩者无所施其计矣;一、江南与浙之定海、楚门、石塘、石浦、马墓等处,江北之通州、如皋、泰州、海门等处,互相往来,是在一体禁戢。使浙江之船不得越定海而抵直隶,江北之船不得越江南而走浙江,则通倭无路,而邻国不至为壑矣。”下部议可。从之。

  

  四十二年四月乙酉,工科给事中归于顾疏言:“江南岁供财赋半于天下。第财赋出于农田,农田以水为利,亦以水为害,则全系吴淞江之通塞焉。书曰:“三江既入,震泽底定。”震泽即今之太湖,其广三万六千顷,纳受杭、嘉、湖、宣、歙、应天、苏、松、常、镇等郡溪涧之水,为三吴巨浸。而三江则钱塘、扬子、吴淞江也。自杭州筑长林堰,而太湖东南之水不得入于钱塘,自常州筑五堰,而太湖西北之水不得入于扬子,独吴淞一江当太湖下流,泄诸郡之汇水以注海,而今且久塞。是以太湖有纳无吐,客水暴至,即四向溃出,淹没数郡,国家财赋将安所出。今欲国计民生两便,则舍浚涤吴淞江无策也。查宋时江面原阔九里,可敌千浦,故与钱塘、扬子并称三江。胜国之末,水利不修,江流淤塞,已失九里、千浦之旧。我朝正统间,巡抚周忱始立表江心,设法开浚,淤塞顿通。嗣后,天顺四年巡抚崔恭、弘治七年侍郎徐贯、嘉靖元年尚书李充嗣、隆庆三年巡抚海瑞,浚者凡五。迄今四十余年,废不讲矣,以至万历三十七、八等年,大浸稽天,三吴之民,胥沦鱼鳖,田禾颗粒无收。窃谓不一劳者不永逸,宜速考故道,稽原委,大兴畚锸,为之批导壅淤,疏瀹浅隘,务使江身阔深,水流驶迅。太湖泄水顺利,滔滔入海,渐及塘浦,渐及支河,皆令流派四达无碍。由是能吞能吐,可以吸引灌溉,不虞旱暵,即有霪霖,亦无复淹没之患,而三吴岁岁成熟,不至额征岁亏矣。又查得海瑞所浚之江六十余里,所费官帑不过六七万金。若能设处有方,何爱六七万之费,不以开江南无穷之利。乞敕该部议复,移咨抚按,此方今经国之急务也。”留中。

  

  五月甲戌,提督操江、右佥都御史罗朝国题称:“孟河河庄地方,飘船登岸一人作番语,遂致讹传倭至,各处骚动。武进、江阴、无锡、丹阳等县百姓惊窜,一时拥挤,走失子女,压死老幼无数。总练指挥同知陆万里,正备御卫民之官也,不能明白开谕,束手闭城,以致乡民狂奔,转相蹂躏,所当参究,以警其余。”下所司复议,将陆万里行应天抚,按提问。从之。辛巳,南京户部尚书卫承芳疏言:“见福王奏讨南直隶自江都至太平沿江两岸新涨芦田租税,自行征收,奉旨查明给与。臣惟芦税按亩起科,且又以大江南北之分,作芦洲肥瘠之辨,征派有定例,督理有专官,匝岁以钱粮完欠,分所司之举劾;五年以清丈损益,定各属之殿最。万历二十七年,查出丹徒、丹阳、崇明、武进、江都、通州、如皋、泰兴等处田滩二万六千七十亩,名曰皇庄,责令佃户陈钱等纳价银三万七千五百七十两,又每岁征收租银四千五百四十余两。而上江地方,如上元、江宁、句容、江浦、六合等县,新经五年清丈,比之芦课旧额多银三千三百余两,归并于扬、镇等处四千五百四十余两之内,名为皇庄银两,兔其重丈,此皇庄子粒之名所由起也。总计上、下江岁征银七千三百有奇,每年春夏之交,内守备刘朝用额收解进。本职仍核实奏闻。盖芦地濒江,出没不常,小民不时告豁告补,州县不时丈滩丈淤,总之指东补西,求足原额而已。一经福府管业,而定无常之洲滩为图册中实数,沧桑几变之洲,必难按籍而课,王府征收之役,必至侵渔而扰。窃恐管业之初,忧在无课,管业之后,又忧在无民矣。且扬、镇等处之佃户,纳过佃价三万七千余两,则江浒虽无可据之恒产,而江民久有承佃之定额,据额求洲,据洲纳租,已视纳价之额地为己业矣。一旦改为王庄,是清丈隐占之日,有洲有租,而因以有价。交册管业之日,有租有价,而顿令无洲,哀哉!穷民有不举手蹙额者乎?仰祈皇上,特谕内守备官,将前项子粒银两照旧解进,而仍以查勘催征属之臣部司官及各地方有司等官,则福府之令德、令名辉映后先矣。”不报。

  

  四十三年正月乙丑,先是,徐州黄河缕堤决口二百余丈,遥堤决口一百七十余丈,先后河臣或欲估计应动钱粮亲诣筑塞,或欲浚正河以便水之归,阔下流以便水之出。屡经奏闻。是时,管理中河工部郎中吴大山淮、徐河道副使袁应泰督同多官以次挑复三山故道,创筑遥、缕各堤,计二万三千余丈,人夫四万七千三百八十六名,实用银八万七千一百九十六两。然不烦内帑,不派里甲,较诸原估尚省银五万三千三百有奇。总督漕运陈荐疏列效劳各官以闻。下工部复。

  

  三月甲戌,应天府巡按徐应登条议:“屯田圩埂,凡有低洼未有圩埂者,责令有司随宜增筑,工程小者限一年,大者限二年报完。相沿旧圩,县官亲自踏看修筑,限三月报完。如遇拱水破埂者,虽贤不奖。破至两圩以上,或如往年接连受害者,特行参治,停其升考。其义社诸仓,每社立社长一名,社副一二人,给与印簿,令其协力收掌。每年扣谷二三十石,以为仓夫、纸张等费,三年一更。有功者给与冠带,免其杂徭。每田一亩,秋收日纳谷一升,每至冬月收完,社长连印簿同实收缴县,以防侵弊。各郡备赈银两,照常平仓法,贱籴贵粜,使银米周流出入,即令小民以谷输粮,虽大枝赈借,不许议动,以亏仓本。”户部题复。上是之。

  

  五月庚戌,工部侍郎林如楚复:“督漕陈荐疏称,黄河所恃,惟遥、缕二堤,可为束水归漕之计。迩因黄、泇役烦,自徐州以下,各堤单薄。河臣计地七百余里,料估九万有奇,议。动三府正税,佐以采石余银,足襄兹举。而又责成于府佐、州、县正官划地分工,先尽徐、邳等处工完,而后及于山阳堤工。至于一劳期永逸,其经始有法,其要终必实。科臣所谓分丈尺,以专其责;核虚实,以考其成;明赏罚,以儆其惰,于所委府、州、县官重致意焉。诚补前议所未备,而于河务深有裨者也。”上是其言。

  

  六月辛巳,初,巡按直隶御史薛贞有请开东南水利之疏。工部复谓:“吴淞一江,居娄、东二江之中,灌注苏、松,吐纳湖海,其通塞关民生不小。隆庆中,巡抚海瑞开浚至三十余年,旱潦有赖。岁久寝湮,疏瀹无法,潴泄不时,遂致沮洳成田,咽喉阻塞。潦则极目沉沦而稼病,旱则侧足焦原而穑病,害岂独在民生哉?国家财赋,仰给东南,苏、松二府,岁供约四百五十余万,然则安得靳数万之缗钱,而不顾数百万之额,惮一时之劳,而不图百年之便,御史请之是也。破道旁之咻,杜局外之挠,因天时,相地利,尽人力,在当事者审处而力行之耳。至于开浚工费,据议动借各项及应解国库钱粮。除本部目下大工经始,库储有限,在两浙修塘,既不请留,则三吴开江亦难准借。其不系本部,与夫粮解、逋侵、河夫、经派存剩、赃罚等项,抚按得以径行者,应听就便清追动借,如有不敷,该地方官从长设处。要使下免加派,上省发帑,用寡功多,一劳永逸,斯不负朝廷为民至意矣。”上命如议行。丙戌,应天巡抚王应麟,请将浒墅税尽行蠲免。言恩诏内一款,凡近京零星小税,准与豁免。皇上前已允台臣免芦沟小税矣,两京并重,而陪京尤为根本,乞并罢之。户部复议。上曰:“所奏浒墅额税,准免三分之一。其余税银,着遵旨照旧征解,税监类进应用,不得再来渎扰。”

  

  七月庚申,升严一鹏为应天府丞。

  

  四十四年二月壬寅,淮、徐饥,上曰:“省直饥民数多,朕心悯恻,现贮溢税并正项银,俱准动支,煮粥赈济。”于是,户部复请行淮安府将库贮四十二年分四税溢额银八千两,俱委官易粟,发淮、徐所属地方煮粥,以赡饥民。

  

  乙巳,南京奉先殿落成。丙辰,起原任刑部尚书沈应文为南京吏部尚书。戊午,升大理寺少卿姚思仁为应天府府尹。

  

  三月癸未,以总兵李邦镇提督漕运,镇守淮安。

  

  五月己卯,巡漕御史朱坩言涫政二事:“一曰、清核厂船。清江厂每年额造船六百一十余只,每船料价银一百二十七两,而钉灰油麻之数,取之抽分者不与焉。是以岁运米四百万,船无缺乏者。自三十九年来,督臣刘士忠报缺船已积至二千零。工部议逐年带造,今缺且日甚,盖缘官给料银减价而亏商,官匠衙役增例以剥军,木价日高,船料日薄,且奸商冒领,猾胥朋分。木银两无归落,造作兼不中程。夫帑藏清楚,必须查盘,何独船厂无之。乞敕每岁择风力推官严查之,庶滥冒可杜,船额可复;一曰、修复泉湖。国家岁漕,由江河抵邳,水常虞溢;由泇入闸,历闸抵卫,水常虞涸,此其大较也。自夏镇而北,别无运道,不过赖闸河以利涉耳。此河半属枯垓,先臣宋礼,筑坝戴村,夺二汶入海之路,灌此成河,复导沫、泗、汴、沂诸水以佐之。汶虽率众流出全力以奉漕,然行远而渴,已自难支,至南旺复分其四以南迎淮,六以北赴卫,无昆仑之源,多尾闾之泄,能无疲于奔命哉?况此泉遇夏秋而涨,遇春冬而涸,遇雨而涨,遇无雨即夏秋而涸。先臣逆虞其不可恃也,乃于沿河陂泽,如所谓昭阳、南旺、马踏、蜀山,安山诸河设立斗门,名曰水柜。漕河水涨听其溢而潴之湖,漕河水消决其蓄而注之漕,积泄有法,盗决有罪。夫然后旱涝俱有恃而无恐,无奈法久禁弛,湖多旷土,人遂垂涎,其间昭阳一湖,已作藩田,其余诸湖,高亢处,半为势豪占种,其最洼下者,或有行潦,闸坝坍塌,地势淤浅,蓄得几许?所谓沟浍之盈涸耳,曾何济于运哉?而职司攒饷者,不过受事之初,督令修浚,下亦以空文应之。顷山东半年不雨,泉流几断,职按图而索水柜,管河府佐茫然也。乞敕总河抚臣,躬亲踏验,凡系先年济运各湖,清查归官;堤坝斗门,亟时修筑。处处蓄潴有余,漕臣不至遇旱而束手矣。”从之。

  

  六月己未,巡抚应天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应麟奏:“臣待罪南都,封疆是任,民俗士风所宜申饬,乃不意一时有周玄暐、董其昌二事。玄暐之犯众怒也,以《泾林续纪》为之招,其子复倚势凌轹士民,故士民群起而合诉者五百余人。臣与学盐二臣,会疏上闻。及明旨逮问,臣恐怨毒既深,溃败决裂,仍严谕毋得乘机泄愤,擅为蹂躏。故就逮之日,曾无一人敢轻哗其室,此江南士庶所共睹也。其昌起家词林,素负时望,三月间,忽与生员范启宋并至苏州,互相告讦,方行批发。而其昌华亭之居,业于此时化为煨烬矣。海上之民易动难静,虽发于士子,而乱成于奸民,固不可与玄暐同日而语也。总之,臣望轻才劣,谬处于斯,有负任使。伏乞罢斥,以重纪纲。”上报云:周玄暐已有旨,董其昌事严查首从议处。王应麟照旧。后玄暐竟卒于狱。

  

  七月戊子,礼科给事中余懋孳疏言辟异教,严海禁。大略谓:“自西洋利玛窦入贡,而中国复有天主之教,不意留都王丰肃、阳玛诺等煽惑百姓,不下万人。朔望朝拜,动以千计。夫通夷有禁,左道有禁,使其处南中者,夜聚晓散,效白莲,无为之尤,则左道之诛何可贷也。使其资往侦来,通濠境岙夷之谋,则通番之戮何可后也。故今日解散党类,严饬关津,诚防微之大计。”不报。壬辰,南直常、镇、淮、扬诸郡蝗;土鼠千万成群,夜衔尾渡江往南,络绎不绝者,几一月方止。

  

  八月壬寅,南京兵部尚书黄克缵奏漕粮运丁之累。大略谓:“京卫运粮,船有定额,甲有编签,历年以来,通融掣补。卫军之避差,自万历十四年编丁始,有力之家暗通书役,改窜册籍,不为快丁,则为仓户;不为仓户,则为屯丁;日趋月避,仅鹑衣百结者数千人为运军,其中有狡谲无赖欲衣食于漕粮者,充为旗甲,一经签定,恣意横行,折干盗卖之弊,种种莫诘。以致贻累运官,镌职殒命,而所挂漕粮,计积万石。查万历二十二年,准户部咨开各卫军士,不分领运、操守、杂差及马船快丁,一概尽审,将有力先尽旗甲,次及别差等。臣今已清出窜丁计三千六百一十八名,悉听临运亲审佥点。伏乞申饬以后有仍窜名避役者,照纵放军人歇役律,从重究罪。庶漕运不致终累矣。”癸亥,工科给事中归于顾言:“臣,嘉定县,土田瘠埆,岁收曾不能当府属各邑之半。永乐间,巡抚周忱称土定税,以本县官布十九万匹,准米十九万石,内折色五万匹,所以宽民力也。后乃重折银,改布样,日朘月削,民已称累,然未尝搀入布花额内。至三十五年,户部尚书赵世卿以京军急缺冬衣,暂行挪处,遂将此项布牵合布花,载入考成。后久假相忘,直用布花各色督征矣。顷且令久逋于数年者,趋期于一旦,民以何应之。乞仍旧制,不列之布花项内,俾催科者得先后调停,不至竭泽,则邑民或少苏耳。”不报。

  

  九月甲戌,应天溧阳等处水灾,江宁等处蝗蝻大起。

  

  十月丁巳,巡漕御史梁州彦上漕河事宜:“一、修治黄、泇。自洳渠告成,岁避徐、沛之险,而不虞黄河之近废不复修,廷臣以为漕利,而不知漕终以此受病也。累年来一决狼矢,再决三山,复决塔山,璧马空沉,此塞彼溃。今岁狼矢又见告矣。以洑流涨发,高与堤齐,俯瞷徐城如累卵。决于南则灵、睢为壑,而泇、虞径泻;决于北则以泇为尾闾,运堤宛在水中,漕舟不能飞渡也。为今之计,宜议经久,使徐城不忧,建瓴泇岸,不为黄据。或于徐、灵一带护城旧堤,增卑培薄,缮治坚完,庶几不逢其害。或于直口递北运道,创筑堤岸,迤曲缕河而止,此堤既成,有裨牵挽,兼足为田庐屏障。不然旋塞旋决,民劳已甚,且浊流岁啮,泇底告淤,将无泇矣;一、修治东省以北漕河。漕艘遇洪,必按例具报,而过此则否,岂非以一入东省,便可顺流北趋耶?乃如汶、如济、如卫,昨岁既告胶浅,而今岁白河更甚矣。谓宜核泉湖之旧址,而勿为豪右所浸,疏卫河之淤塞,而勿为私闸所闭,浚白河之壅沙,而勿为浅夫所冒破。夏镇以北,其通行无碍乎!一、缮漕仓。始粮船过洪,原有定限,回空到迟,例有查参,然迟速之关,实于征兑系之。近闻米不贮之廒不仓,仍属之粮户,且有并无廒仓者矣。夫征完待兑,缓急听之,有司军民俱称省便。船到索兑,缓急听之,粮户军累殊不可胜矣。然欲征兑依期,无如恢复廒仓,坏者增修,缺者创建,责成管粮官于开征报竣。遍历各州县水次,亲验米色,合式者贮仓听兑,不则勿混收也。其交兑之日,但有军民争执,粮官秉公裁定,无偏低昂,以致激争偾事。如是,旗军无辞于粮户,而往返不致稽迟矣;一、善漕后。漕舟抵关,催攒者至此而穷。故于关、通两处,各额设剥舟,分属两部司综其事,然通剥不能敌关剥之半,且远出百里外,以迎数千里舟,安得不疲于奔命哉?故欲急疏重船之壅,无如分事任而严责成,不论地之远近,例之一剥再剥,但总论本年应剥漕粮若干,悉准剥舟之数,关通三七均分,各照应剥帮之数,起完而止。如稽迟冻阻,责有所归,或亦更弦易辙之一助也。”

  

  十二月丁酉,南京太常寺少卿桂有根,再请修南京奉先殿。丙午,命押发远夷王丰肃等于广东,听归本国。先是远夷利玛窦,偕其徒庞迪峨入京,上嘉其向化之诚,予之饩廪。玛窦死,复给以葬地。而其徒日繁,踪迹亦复诡秘,王丰肃等在留都以天主教煽惑愚民,一时信徒甚众。又盖屋于洪武冈,造花园于孝陵卫寝殿前。南礼部特疏参之,南府、部、台、省合疏参之,北科道诸臣参之,故南科臣晏文辉有速赐处分之请。而迪峨等亦刊揭逞辩,千里之远,数日可达,人益疑丰肃等为佛郎机夷种。及文辉疏下,礼部复言:此辈左道惑众,止于摇铎鼓簧,倡夷狄之道于中国,是书所称蛮夷滑夏者也,此其关系在世道人心,为祸显而迟;但其各省盘踞,果尔神出鬼没,透中国之情形于海外,是书所称寇贼奸宄者也,此其关系在庙谟国是,为祸隐而大。阁臣亦力言之。有旨:“王丰肃等立教惑众,蓄谋叵测,可递送广东抚按,督令西归。其庞迪峨等,礼部曾言晓知历法,请与各官推演七政,且系向化来,亦令归还本国。”

  

  四十五年四月丙寅,差御史史姚镛巡按淮、扬。

  

  五月己卯,兵部署部事、左侍郎崔景荣复:“应天巡抚王应麟条议七款:一、议水营以制险夷。据称吴淞江,海道咽喉,三吴门户。其外有行泊沙,又属吴淞之门户。国初海运,特筑宝山,其山外有李家滨,新为海潮冲啮。议以吴淞水营把总移驻宝山,原设总练兵听其节制,水陆互应,内外协防。其上流稗草沙,仍拨游兵哨驻,轮月更代。出汛即以奇兵营官兵尽数替守;一、添水兵以备缓急。谓沿海地方,处处皆冲,而青村、南汇对峙羊山,倭夷乘风瞬息可至。青村向有军选六百名,南汇军选五百六十六名,划地分防,循塘拒守,足资捍卫。旧各有唬船三只,俱招民兵管驾。向因汰革民侠,止存船只,汛时则抽选锋三十六名驾驶,不习风涛,易至偾事。议于奇兵营不时调取合操;一、增船兵以壮敌忾。金山卫介于柘林、乍浦之间,为浙、直要冲,而本卫水营兵夫日渐汰减。现在沙船十五只,每只捕柁兵夫十八名;唬船十只,每只十四名。唬船差小,已难撑驾,而沙船尤藉以冲犁贼舟,堵拒倭寇者,兵少则驾驶尚不能前,何暇冲锋陷阵耶?查得海防旧例,每沙船一只,用兵夫二十五名,又有遇汛,则选军贴驾兵十名。军伍之说,有谓军不惯海,以应得月粮酌扣在官,另募壮勇,务足二十五额数,始堪实用;一、分汛地以便责成。先年,于吴淞总督标下,选奇兵一支,专令上下海洋。平时则巡缉盐盗,冲击大艧,有警则陷阵扼险,随敌堵剿。今议将奇兵部下船兵三百八十八名,除分发各营一百零二名外,尚存兵二百八十六名,沙船八只,每只现存兵二十五名;唬船五只,每只存兵十六名,余存六名,充为识字等项。汛时,调往稗草沙,该代游兵防守;汛毕,驻扎烂沙头汛地,督捕盐盗,仍与各水营轮番羊山哨守。是昔以正为奇,兹复变奇为正,惟调度责成,有裨戎务耳;一、更汛守以固内地。谓杨舍堡守备所分汛地,专守谷渎港,其堡外江中有平宁沙,例拨浙兵三十名守之。今渐长至三十余里,可为盗贼窟穴,而谷渎港日就淤塞,则险已移平宁矣。议将官兵专守平宁,以浙兵守谷渎港,则移易就险,诚为得策;一、集沙船以备缓急。沿海民多造沙船,始贾装运之利,继为通夷之谋,酿衅招尤,启彼叵测之大患,闽浙屡屡见告。今议藉其船以为冲突,藉其人以资捍御,编号立甲,刻字给由。无事听其内地贸易,有事收为海上折冲,诚官民两便至计。第禁例宜严,作何稽查盘验,以觉察奸宄,销弭患萌;一、革掾史以祛冗费。吴淞总镇衙门,旧有京拨掾史一名,日资廪饩,岁多犒赏,徒糜军实,宜议裁革。第掾史之为蠢,不独吴淞一处,其各镇之额设者,蚕食路将,剥削官军,营伍侧目,莫敢谁何。相应一体汰革,诚节冗祛蠹之一端也。”

  

  四十六年正月乙酉,南京兵部等衙门尚书黄克缵等奏修筑浦口城工:“浦城筑于洪武四年,隶以五卫,贮以三仓,为南京保障。弘、正以来,水势侵啮,南城尽圮。今议依山补筑,只围应天卫及三仓在内,而龙虎、武德、横海三卫,移入三仓隙地。共计应筑城九百七十三丈,根脚挖阔七尺,深六尺,荒石四层,条石六层,中用钉钩,灌以灰浆。砌砖三十七层,高二丈。每丈料银三十八两九钱五厘,通共九百七十五丈,大约用银三万八千一十两有奇。又估作南门及小城门二座,便门一座,壅城一座,水洞大小十座,筑堤九百二十六丈,以上数项,应费银一万一千五百两有奇。拆军民房一百一十三家,与迁移银四百七两九钱。择于本年八月初十日兴工,共估该费银五万九百二十四两有奇,以兵、户。工三部均出,而台臣月轮一人监督之。用之有余,将旧城一千六百余丈接工修理。此事三奉明旨,今参公论、度形胜,似断断有可成之功,故缵等以闻。”

  

  三月戊于,直隶巡按龙遇奇奏:应天鼠妖,方头尾短。渡江啮禾不绝。江北地震、天鸣、龙斗,种种见告。宜谕诸臣改折、留税、用人、考选诸疏,以弭灾变。不报。准应天高淳、六合等县改折。从府臣及按臣之请也。

  

  八月庚辰,淮安府沭阳、桃源、睢宁等县、扬州高邮等州灾,漕运总督王纪以闻。

  

  九月乙未,礼部奏:“南直吴淞守御千户所并镇海卫崇明等所赍圣寿表不到,行巡按鞫罪发落。”从之。辛亥,户部以辽饷缺乏,援征倭、征播例,请加派应天府派银二万四千二百九十一两七钱九分九厘;苏州府派银三万三千五百三十五两八钱二分六厘;松江府派银一万四千八百六十六两九钱六分一厘;常州府派银二万二千四百八十九两五钱八分三厘;镇江府派银一万一千八百三十五两九钱七分八厘;淮安府派银三万五千九百七十七两二钱五分一厘;扬州府派银八千一百一十九两三钱九分六厘。

  

  十月己卯,户部奏:“苏、松、常、镇四府漕粮,万历元年,漕臣王宗沐题定兑粮水次,三十余年,军民相安。后漕臣陈荐因官旗控诉,始创为五年轮派之法,而勒索愆期,往往不免。今总漕王纪欲复定派水次之规,既经会议佥同,合应复请,候命下移咨总漕衙门,将四府锦衣、旗手、下江淮、大、扬州五总,照三十四年水次,尽数改为定派,永著为例,违者重治,则军民咸知遵守,漕政有裨。”从之。

  

  四十七年二月丙辰,直隶巡按姚镛疏奏罢榷税,称:“扬州为自南入北之门户,徐州为自北入南之津梁,商贾辐辏,夙号殷阜。自利珰四出榷税以来,非借事重罚以倾其囊,则逞威严刑以毙其命。流亡辗转,负贩稀踪,流毒灾民,莫此为甚。乞念根本重地,亟赐停免。”不报。己巳,升刑部郎中李栻知扬州府。乙亥,南京兵部郎中沈萃桢知苏州府。丙子,特设户部侍郎一人兼佥都御史,驻天津,督辽饷,李长庚为之。长庚奏行造淮船、通津路、议牛车、酌海道、截帮运、议钱法、设按臣、开事例、严海防九事。

  

  四月壬午,陶鸿儒知松江府、宋统毅知淮安府。

  

  五月庚寅,朱昌期知常州府。

  

  七月丁未,胡应台巡抚应天,总理漕储、提督军务。

  

  九月乙酉,郑璧为应天府府丞。丙戌,扬州、淮安等府属州、县大旱。

  

  十二月,再加天下田赋亩三厘五毫。庚寅,王三才为应天府府尹。

  

  四十八年正月,兵部以募兵、市马,工部以制器,再议增赋。

  

  三月庚寅,复亩增二厘,为银一百二十万。先后三增赋,凡五百二十万有奇。遂为岁额。

  

  ●第三十八卷 明泰昌、天启、崇祯

  

  光宗泰昌元年九月乙酉,罗朝国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月己未,淮安府地震,雷火击毁城楼。大雨如注,平地尽成巨浸。巡按御史孙之益以闻,言:“淮安咽喉重地,有此灾警,变不虚生。且黎民重罹昏垫之苦,千里尽同鱼鳖之区。兼之重征叠派,按册诛求,血肉飞于箠楚,枷锁充斥街衢。疫疠盛行,十人九病,应比之穷氓,悉鬼形而鹄面。守催之胥役,亦下泪而伤心。”语甚痛切,章下所司。卫一凤为南京兵部尚书。丁卯,起升原任礼部右侍郎孙慎行为南京礼部尚书。癸酉,汪应蛟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二月己未,起升吏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周应宾为南京礼部尚书。

  

  熹宗天启元年二月庚戌,升光禄寺少卿黄运泰为应天府府丞。

  

  闰二月甲戌,命御史易应昌巡按应天。甲午,起原任兵部尚书,掌都察院左都御史孙玮为南京吏部尚书。

  

  六月丙辰,改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何熊祥为南京工部尚书。

  

  七月乙巳,添设松江等处巡海兵备道一员,专治沿海卫所营哨。丁巳,起原总督漕运、户部侍郎陈荐为南京刑部尚书。升南京户部侍郎魏养蒙为南京户部尚书。

  

  八月庚午,命苏、松四府武举,是科倍取五十名。先是,戊午岁以乏按臣停试。至是,巡按御史冯英请补前额。许之。南京操江、右佥都御史孟养浩议增兵船,以资防守。言:“新江营原额兵一万五千二百八十名,今仅存五千二百名,兵船原额三百只,今仅存大小船一百六十只。逃亡损坏,其来已久。臣今会同内外守备,兵部、巡江御史设法招补,务足原额外,至所专辖水兵,上自芜湖、安庆、荻港,下至圌山,巡江八营,止兵四千七百有奇,大小船一百三十五只。臣挑选精壮,督修沙、唬、楼船,业有次第。该先臣朱洪漠题准,各兵散处江营,防守汛地,上下千五百里,增募标下家丁三百名,隶太平营,日夕操演,以中军环列都城。臣再招力能挥戈挽强三百二十余名,并旧兵共五百二十名训练。其粮饷于梁税兵饷内查给,令可尝继,仍监造铁甲及器械、营房,于巡江赎银设处。至镇江、瓜、仪、白龙庙等要害,亦宜增兵设将,以复旧额。”从之。丁亥,应天府府尹徐必达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丙申,升应天府丞郑璧为应天府尹。

  

  十二月庚寅,命东宁伯焦梦能为南京协同守备;诚意伯刘荩臣为南京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二年正月乙丑,改南京户部尚书魏养蒙为南京兵部尚书。

  

  二月丁亥,南京巡视营务兼管巡仓御史谭锴以留都重地,绸缪宜周,条为六款:“一、修甲器。各军盔甲器械,朽敝已极,欲一一制造,工部空虚难办。今兵仗局贮有铁盔、铁甲、刀枪,铳炮等器,请容领出修理,无创造之费,而又坚利有用;一、增战马。请敕南京兵部差官于产马处所,选取二千匹,分给各营演习,以备驱策;一、增水兵。沙船、唬船虽称便捷,不堪乘风破浪。乞敕南京兵、工二部,比照圈山式样,造大战船三十只,并募惯习风涛水兵二千,庶不至望洋心怖;一、增教习。练兵必从教师指授,各营虽不乏人,犹存见少。宜增募数十人,平居用以教士,有事藉以冲锋;一、南粮勿复改折。南粮七十余万石,官军之命,胥悬于此。今以边警之故频议改折,致仓廪空虚。此后无轻议改折,庶根本重地可恃无恐;一、水兑勿骤更官。南米有仓收,有水兑,并分司监之。仓差三年,水兑仅三月,席未煖而担旋弛,弊窦相蒙,谁剔夙蠹。宜准仓差之例,积习可新,军民受福。”部复如议。戊子,遣御史林一柱巡按应天。乙未,改南京刑部尚书陈荐为南京户部尚书。

  

  三月甲寅,差潘士良巡按苏、松。

  

  四月壬申,李长庚任南京刑部尚书。

  

  七月庚戌,应天府尹郑璧为时事多艰,陈列五款,亟收人心,以固邦本:一曰、免加派,二曰、禁朘削,三曰、重教化,四曰、练民壮,五曰、时巡历。上可其奏,着该部看议来说。丁巳,升南京光禄寺少卿桑学夔为应天府府丞。辛酉,先是,织造李实以袍价不敷,疏参松江府知府张宗衡、同知杨姜俱各住俸。应天巡抚王象恒疏言:“李实虽参宗衡与姜,意本在臣。盖钱粮出纳,虽在府官,而总理在臣。皇上不督责臣,而薄罚二臣,臣何幸,而二臣何辜?乱激扬之令典,窃太阿之大权,无一可者,且当三空四尽之时,为用一缓二之计,此正二人苦心。于时苏州已解一万八千,松江已解五千矣,续发续解者尚在拮据络绎于途,而乃更蒙罚,则循良何足以措手足也。乞严谕李实,特为安静,勿旁生枝节,贻累地方。更将臣速赐罚处,以为不能承顺织造者之戒。”报已有旨。从御史易应昌议准,改折溧水县漕粮,他处不得为例。

  

  八月辛巳,改兵部尚书王在晋为南京兵部尚书。

  

  九月甲午,改南京户部尚书陈荐为南京吏部尚书。庚子,南京都察院掌院事、兵部尚书祁伯裕以衰病乞归。许之。改南京刑部尚书李长庚为南京户部尚书。升吏部左侍郎黄汝良为南京礼部尚书。

  

  十月乙丑,升总督漕运、户部右侍郎李养正为南京刑部尚书。丙寅,遣河南道御史周邦基两淮巡盐。庚午,南京御史吕鹏云请练乡兵,命于本地处饷。乙酉,先是,嘉靖四十二年两淮巡盐御史徐爌,题设灶勇二千八百余名,分布三十场,以备倭警。承平日久,徒有其名。漕运总督李养正、巡盐御史房可壮以昔年白莲妖教先煽于扬,近闻滕之遗孽,焚劫至徐,则扬非无事之地。议欲改灶勇,另募壮丁二千,而以灶勇之饷饷之,设将立营,专司训练。部复,从之。

  

  十二月癸未,改南京工部尚书何熊祥为南京吏部尚书。

  

  三年二月己巳,升南京工部左侍郎张辅之为南京工部尚书。丙子,起升原任漕运总督、户部尚书李三才为南京户部尚书。

  

  四月丁丑,以乏饷,裁冗员淮安府知事,训导各一员,邳州儒学训导一员,沭阳县县丞、山阳县河泊各一员。

  

  六月丁亥,遣御史张文熙往苏、松巡按。

  

  八月戊辰,巡视南京京营、吏科等衙门给事中等官姜习孔等条陈营务:“一言、南京各营皆有操场,独巡逻营无之。宜于御马场右偏空地建营厅,而前即小教场之余地,可作操场;一言、水兵弓矢之操,必于陆地。水兵营救场坐落定淮门,沿江原系民田,每年各兵醵还租银,时有争执,兼地连沮泇,入夏潮涨,一望汪洋。各衙门阅操,暂借关庙前发放,每年亦纳地租。如欲比艺,又率而之六营,营垒无定,奔走不遑。该营原有赎房银两解都贮库,合查发前银与教场原主,绝买其地,改作操场。周围筑埂,沿堤裁树,以防倾圮、涨淹之患;一言、近因倭警,添募水陆兵二千四百名,食粮已久,尚无营房、船只、器械之备。今已拨兵一千名,隶操江防守,仍一千四百名各为水、陆二营。陆兵宜量添营房四十间,水兵宜量添抄唬船二十只及器械、遮阳之属,皆不可缺;一言、各营止选锋有官给什物,而常伍则自备器械,尽是朽钝。查得内库及三山官库,见贮器械颇多,日就浥烂。合敕兵仗局及巡视九库科道,每营查发千件,遇操给军操演,歇操营官收贮,如有损失,责令经管陪补;一言、各营火器虽有,官给不多,皆各军自备。合敕内库及兵部,每营量给鸡脚百子鞭、鸟嘴等铳若干门,每操量给火药、铅弹若干斤,随时演习。又查神机营神枪为诸艺最,今皆常伍演放,而选锋止习杂艺,且辰刻领出,未刻即送入内库,演习不常。合敕内库量发若干在营,将本营选锋,改立火器若干队,常川演放;一言、国初,京军十有余万,今仅存四万余耳。现在之数,占役买闲,求其执矛走阵者,不过十之五六。而又多赢弱生疏,强半象人涂马。请自今以后,各衙门之投充规避者,俱以卫册指名清出。若内厂、府第、坐营、把卫,照依钦定名数,除军伴之外,不得另有输拨。”得旨:“留京营务要紧,所奏俱依议,严行各衙门加意振刷,不得怠玩。”

  

  九月癸巳,南京国子监祭酒黄儒炳奏:“留雍倾圮日久,请即行会估修理。其各项拖欠钱粮,照考成例查参。”报可。

  

  闰十月甲午,南京兵部右侍郎沈儆炌,三载考绩,以抚滇有功,升南京工部尚书,照旧管事。庚子,差南京户部广东司员外田敦俭管应天四卫仓,山西司主事陈锺衡管扬州钞关。庚戌,升陕西三边总督李起元为南京户部尚书。乙卯,命河南道御史刘大受巡按淮、扬。

  

  十一月甲子,遣御史樊尚燝两淮巡盐。戊辰,两淮巡盐御史樊尚燎言:“两淮盐课,足当天下之半。无奈额课之后,继以套搭而商困。即今套搭渐解,私贩盛行,致官盐壅而商息微,因而亏损额课而国亦困。甚至私贩不已,加以乘机高抬,利不在商、不在民,并不在国,徒以饱奸宄之腹,而国与商民交困。诚欲格额课,无如行正盐。欲行正盐,无如先禁私贩。而欲禁私贩,无如慎重行盐之官,而运使其最要者也。一切引目之收发,岁课之征解,何者不经其手?于此而清,何所不清?然而清之,亦最难矣!引目有新旧之混淆,商皂有好良之杂沓,就中猾胥乘间利之,所在百孔千疮,非真得廉明敏练,有定识,定力者予以澄其源而障其澜,安令商苏弊绝称愉快乎!自今以后,断宜酌定成规,运使官果有洁守长才,能率其属以苏商裕国者,即查照三品官阶一体升迁。无豫拟其前途之不远,无概弃其后效之有成,当此三空四尽之日,必不可无此激扬之一法。而运同副判以下,不肖者诚无辞不简,果有清勤自好,能效—官者,亦宜照级叙升。无以财赋之地,尽视为擅秽之场,令一入其中,竟而埋没,斯有鼓舞之大权也。他如委掣盐斤一节,求委之官,必非自爱之官,皆缘情面太多,流致寡廉鲜耻。至北来各船,动多夹带私盐,而回空粮船为甚,舳舻百千,扬帆冲关。倘搜缉消息,持挺放火,群拥拒捕,莫可呵阻。夫百万淮课,九边急需,而粮艘敢公然搀贩,大损国储,此其目中宁有三尺哉?合无请敕会同督漕抚按申饬各卫官,遇船交卸,必亲自押空回南。更敕户部行文天津、直、沽各地方官,出示晓谕,仍立石:“奉旨禁贩私盐,违者依律处治。’凡各船到彼,听委官验明无弊,方准放行。各取押运官结状,如前途有犯事发,一并连坐。如是委掣得人,以清于内,又押空有官,以清于外,内外交清,私贩路绝。然私盐之禁,总期官盐之行。而行盐之官在外,自行盐道而外,莫亲于守令,亦莫急于守令。其间行盐之口岸与引盐之数目,皆其职掌。令以后务实令府、州、县官照引行盐,盐完引销,更汇销汇缴,由县而府、而道、而院,确查其销缴之分数,以为殿最。有不及额者,照例参处。庶督责严而商本、国课有其实济乎!”得旨:“盐法关系甚大,运司官屡有旨精择优升,如何不遵,还申明着实行。其余并即议奏,务绝奸弊,以充国课。”丁丑,南京御史游凤翔言:“南都钱法大坏,咎在工部司官。尚书张辅之不能指名参处,庇属抗旨,不堪司邦土。”上以辅之方简任留工,何得轻行指摘。不允。

  

  十二月丁未,差户部陕西司员外郎程士奇管通州大运仓,江西司员外郎赵铉管淮安仓。南直应天府、苏、松、淮、扬等处同日地震。扬州倒卸城垣三百八十余垛,城舖二十余处。

  

  四年正月戊寅,苏州府同知杨姜削籍。以织监李实奏其减袍服,得严旨。巡抚周起元言:“姜守官清正,时谒织监,不行属礼,亡罪被诬,竟夺职。”起元之祸蘖矣。(《两朝从信录》:姜素廉直。会织监李实,恶其强项,诬以迟误织造,严旨逮之。抚臣周起元力诤,得夺归职里。又是年三月,应天巡抚周起元奏口:“苏、松袍段四十万,分为十八运,按运支银,原编正额,止有此数。同知杨姜奉法急公,并未擅减。乃李实来苏、杭,一味营利兼饶辣,讲属吏之礼,罚府官之俸,开密访之门,捉民机为匠,人甚苦之。又背违成宪,侵渔岁改,擅增袍船。镇、徽、宁、广各府向无貂珰之迹,一旦添一中涓骚动其间,不但参随络绎,驿递怨咨,万一奸民构出事端,诚恐祸生不测。臣之所虑不徒在为有司存累年之规,而深为地方防意外之隐患。近来数郡中攫取,已收去银巨万,并未闻一缕解京济用,则无益公家,而有害于地方,不再计而明矣。且太、安、池等府四司料银,陵工与惠、桂府第及买铜筹钱等事,坐给予此,皆累奉有明旨,实图兼并,挟有司尽停诸项急需,不敢起解,是实以一岁改而妨国家一切公务者也。袍船每岁八支,神宗已裁定着为例,刘、吕二监行之久矣。今忽增造二只,岁岁加派修造之费,驿驿要设处夫廪之费,李实不过得奸猾船头等些小微利,而有司加派之扰不顾也,万里挽曳之苦不恤也,漏关闸万千之税不念也。大凡管织造之官,多劝皇上奢侈,少劝皇上节约。臣何敢以盛德事望实,但望其照旧例循行,不至格外作耗,足矣!仇士良言,固宠之术,必使其人主广侈其耳目,而后我辈可以得志。吕强每事直谏,力求先裁一切之虚冒,实自视于此二人者何?则所谓不敬莫大乎是。伏乞皇上严谕李实,岁改袍船,但令照旧,勿听宵人拨置,恣意更张,此江南之大幸,皇上之至明至断也。杨姜虽已飘然远引,甘为圣世逸民,更当论其无擅减之罪,曲赐轻处。则职言见采,地方蒙休,虽加三褫,臣有余荣矣。”(《熹宗旧记》:苏州府同知杨姜,忤织造太监李实。苏松巡抚周起元,发实侵渔违禁诸罪。)不报。

  

  二月丁酉,沈儆炌仍南京工部尚书。癸卯,总督两广、兵部右侍郎胡应台为南京刑部尚书。戊申,南京贡鲥、鲟限十三艘,毋扰驿。

  

  三月壬戌,太仆寺少卿魏说为应天府尹。

  

  五月戊申,江南大水,巡按应天周起元告灾。壬戌,总理河道南师仲为南京礼部尚书。

  

  八月辛亥,李维祯为南京礼部尚书。

  

  十月乙酉,余懋衡为南京吏部尚书。

  

  十二月己丑,周希圣为南京户部尚书。乙巳,巡抚应天、右佥都御史周起元削籍。以疏救同知杨姜,悖旨曲庇及前劾苏松道朱童蒙也。

  

  六年正月癸丑,升太常寺少卿李逢节为应天府府尹。甲子,改南京右都御史毕自严为南京户部尚书。庚午,升南京太仆寺少卿胡东渐为南京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二月庚辰,升礼部右侍郎来宗道为南京礼部尚书。戊戌,提督苏杭织造太监李实,参原任应天巡抚周起元:“违背明旨,擅减原题袍段数目,指勒袍价,又不容臣驻彼地方,故纵苏、松二府连年误运。且起元抚吴三载,善政罔闻,惟以道学相尚,引类呼朋,而邪党附和逢迎者,则有周宗建、缪昌期、周顺昌、高攀龙、李应昇、黄尊素,俱与起元臭味亲密。每以私事谒见,言必承顺起元之意,不日内监文移何足准行,则曰袍臣钱粮足宜缓处。起元因是愈恣暴慢,乃假名铸钱,以太、安、池三府协济袍段银十余万两,铸造滥恶薄钱,眩人耳目。将皇上急需之袍价,尽入私囊,致机匠苦于陪累。迄今吴民恨不能食其肉而寝其皮也。然黄尊素愈为可恨,辄与臣掌案司房黄自新以其桑梓甘为侄辈,俾自新倚势西台,凌轹机匠。臣业将自新严刑拷鞫,正拟具疏,候旨定夺,而自新惧法缢死,则尊素之罪固可逃乎?更如周宗建等,罪恶多端,奉有明旨提问,乃敢肆无忌惮,不拜龙亭,不服讯勘,色衣方中,公行出入,目中何知有君父,亦何知有法纪耶?周顺昌等俱系奉旨削夺官诰,不思潜身引咎于林泉,尤然冠盖招摇于故里。仍复布散流言,簧惑机匠,闭门逃躲,不行机织。臣恐再罹误运之愆,若不预为奏明,临时何以解溺职之罪也。”得旨:“周起元背违明旨,擅减原题袍段数目,又掯勒袍价,以致连年误运。且托名道学,引类呼朋,各立门户,一时逢迎附和,有周宗建、缪昌期、周顺昌、高攀龙、李应昇、黄尊素,尽是东林邪党,与起元臭味亲密,干请说事,大肆贪婪,吴民恨深切齿。除周宗建,缪昌期已经逮解外,其周起元等五人,都着锦衣卫差的当官旗,扭解来京究问。李实仍安心供职。”

  

  四月丁丑,应天巡抚毛一鹭、巡按徐吉疏言:“本年三月十五日,因削职为民犯官周顺昌,奉旨被逮。星夜谕苏州知府寇慎着落吴县知县陈文瑞将顺昌拘到,发县周心提防,候期开读。随据钦差锦衣卫千户张应龙、文之炳约以十八日午时开读。臣等同赴公所,沿途见士民如堵,车拥不前,汹汹嘈杂,莫辨声语。随进公所,正开读间,纷纷士民号呼,一拥而入,疾声大噪。事出仓卒,臣等以身捍蔽,率道、府、县谕以名法,惕以祸福,奈奔雷掣电之势,几成斩木揭竿之形,彼时心口俱穷,智勇交困,陵厉叫号,莫可名状,冲突撞击,势甚决裂。谨将犯官周顺昌,仍前拘获候解外,似此仓卒异变,情景可骇。除一面安辑人心,查缉倡乱,以俟另疏报闻。”得旨:“周顺昌逮到朝廷,自有酌量处分,小民无知,何得拥众呼号,几成鼓噪,法纪何在?如本日解散,姑不深究,再有抗违,为首者定行拿究正法,且益重本犯之罪。抚按官另疏奏闻。”乙酉,应天巡抚毛一鹭、御史徐吉复奏:“周顺昌之被逮也,主持自有宸断,勘问自有法司。分宜逮到之日,官旗即行开读,而不虞其以三日淹也。比传开读,臣等亟趋公所,见聚观者如堵,即行呵斥,而各官以为向者周宗建等开读日,光景亦是如此。且传鼓相催,遂辟除从人,上阶行礼,不意呼号之声,如疾雷响应,莫可向迩,执香稠众,一涌而上,势如鼎沸。臣等相顾错愕,唯以身为捍蔽,力谕道、府诸臣喊示功令,幸顺昌拘系无虞,而奉差官旗辈遂把捉不定,惊溃却走。众益挥号攘臂,直入后堂,致涌跻践踏,攀援扑跌,几成狼狈决裂。臣等速调防御官兵,以次鳞集,众稍稍奔轶,乃乌合之众,乘风鹤之惊。复闻河下有旗从需扰若辈,遂如狂如颠,随奔哄城外。臣等复急促府、县正官立刻严拿禁戢,而旋亦散逸,此十八日情景也。次日,讹言偶语,遍街塞巷,臣等惟有密加防护,严行申饬,自辰至酉,方始解散。距三日,而从役内有李国柱者,因惊窜独先,踏伤偶毙矣。窃念事莫凛于王言,法莫严于三尺。讵意清平世界,有此异常大变,举国若狂,几于不可收拾,何人情之汹汹,而时事之叵测至此甚也。方周顺昌奉旨被逮,县官往即就系,当令府、县力促开读,而官旗不应,逗留需索,订期十八,致生远迩之心,此变之所由肇也。苏郡法纪陵夷,已非朝夕。臣等德不足以绥民,威不是以肃众,抑何辞于溺职之罪。除一面将犯官周顺昌交发官旗,即日起解至京,伏候圣明处分外,仍次第擒缉倡乱渠魁,另行正法,以重国典。”得旨:“愚民狂逞,至挤伤旗尉,虽云变起仓卒,抚按等官平日禁约谓何?据奏犯官既已前来,姑不深究。还着密拿首恶,以正国法,不得累及无辜。其苏、常等处,私造书院,尽行拆毁,刻期回奏。”锦衣卫百户张国栋等疏言:“臣同史宗邦带领旗尉提拿黄尊素,至苏州地方经过,即闻城内周顺昌家属人等倡变,集众多人,分布城外,将臣等拦截乱打,分尸抛水,并将驾帖、信牌、衣服抢毁一空。臣等身带重伤,央本处寇知府找查,旗尉六人杳无下落,臣等昏迷前往,行至平望桥,又遭众恶截打无路,只得雇觅小船,从小路逃生,奔赴入京奏闻。”得旨:“黄尊素,着彼处抚按速差的当员役,扭解来京究问。”丙申,漕运总督苏茂相疏言:“海州、徐州并赣榆、桃源二县,俱荒旱异常,人民饥死,流离贼盗,日不聊生,漕粮无措,当一体改折。其余州县虽被灾而未若此甚者,臣督令忍死输纳本色,不敢渎陈。”部复,从之。

  

  五月戊申,命王珙巡按苏、松、常、镇。

  

  六月戊子,两淮巡盐御史陆世科疏言:“户部近议,两淮每年额行边引七十万五千一百八十引,又行积引二十九万余引,盐利颇饶。每引量增银八分,共银七万九千六百一十四两四钱,俱于天启六年为始,照例春秋追征解部,转解工部助工,工完即与豁免。但据商人苦恳,运司酌议,谓自立纲法以来,盐斤视昔不啻减十之三,盐课视昔不啻加十之三,循此不变,商已难支。今又不论新旧,加银八分,绝流而渔,势将无鱼。各商欲比宁夏加饷,每引五分,带盐十斤。今每引八分,带盐十六斤,但如近日加银一钱,带盐十六斤例也。合无稍为裁减,每引八分带盐十三斤少补商膏,亦其势之可从者也。至若高邮行四十引、宝应复行一千五百引、泰兴复行一万一千引、江都加增二千引,臣前已取其银助工,今又每年征其助袍价,则额设已定,似难更改。所当请明立石,永远遵守者也。”章付户部。甲午,南京御史何早疏言:“商民困苦已极。一、请罢免新复商税,即各关额征者,亦稍令其宽然有余,则逐末者多,输纳自裕;一、请凡一切带征钱粮决意停止,即州县借支者,亦并为明禁,则旁收者少,额派自完。”疏下该部。

  

  闰六月丁巳,南京户部尚书毕自严言仓庾之弊,禁戢补救,其说有六:“一曰、官攒之养耗当清。每收正米一百石,加耗米八石,每年每石除耗一升四合,扣至五年八个月一十七日而原耗减尽。此后每年每石将正米减一升,不意此辈机智日熟而养耗之弊生焉,每支放米数千石,仍存米数十石,延数年始放尽,至算耗则以放尽月日为据矣。曩者仓粮数多,犹曰守支日久,今仓粮已少,而遇耗如昨且加多焉。今后宜细查收支月日,不许总算总减,永著为令;一曰、正米之亏折当追。耗米以五年八个月一十七日除尽。从来定例,不可易矣。扫盘亏折正米,例应官攒、军斗三分均陪。今两次蠲免,已四万余石,惟以额外亏折为固然,以俟诏赦而已。此等弊窦,概置不问可乎;一曰、官攒之冒俸当革。乌龙潭等二十七仓,仓俸官攒二百二十七员名,江北应天等四仓,仓俸官攒四十员名,除现任守支应支俸外,其已经扫盘,不论有无过耗,俱应住俸,岁省折银一千五百九十六两;一曰、耗米之赢余当还。凡收米未及五年支尽者,耗米原未减尽,仍当存贮在仓;一曰、司属之收纳当慎。省、直解到仓米,多被积解插和,惟恃钻刺打点。今后监收官照例筛晒,务期干洁,以异日亏折之多少,追论当年监收之优劣;一曰、仓庾之盖藏当谨。省、直解粮原有本折席竹银,各卫修仓原有余丁上纳银,各官扫盘,又有还官碎席价值,若果收纳干洁,照例铺垫如法,谓尚有亏折逾额,臣不信矣!”疏下户部。辛酉,逮原任应天巡抚周起元至,下镇抚司狱。随奉旨:“周起元受杨姜多贿,阻挠上供袍服,今已拿到,着送镇抚司,照李实原参指称,铸钱冒破十余万两赃私,勒限追完,以助大工。”南京户部尚书毕自严疏言:“国用告匮,借南济北者,权也。济北而不至厉南者,则权而不拂乎经也。今留计匮诎,束手无策矣!江西天启四年份应解南粮,尽以抵浙、直改折之数,改运于北,仅得浙、直漕折银二十二万二千两。续经原任总督仓场侍郎魏说搜括助饷,并及此漕折之数。又以江北浦口仓每年该屯粮一十二万石,天启四年荒旱改折。户部酌议,移咨臣部,将浙直漕粮及浦口仓屯粮,各改折银两,尽改北起解充饷。夫南户部者,北部之外府也,数年以来,挹彼注兹,不下百万,岂至今日而自分畛域?缘臣部困穷已极,仓中现存之米才七十余万石,仅足支军饷一岁之用,转眼脱巾可虞,不得不据实控陈。乞敕户部从长酌议,仍将漕折银二十二万二千两、屯折银三万两,准令臣部留作军饷应用。”疏下户部。丙寅,南京兵部尚书许弘纲言:“南京水陆军兵,除防守、差拨及操江宪臣专辖外,春秋操练尚四万二千有奇。然脆者或鼓之不前,骄者或驯之未服。夫士卒之骄脆由于将领之不廉,将领之不廉,由于选举之未当也。今一缺出而若群蚁之附羶,争借贷钻谋以攘攫。一到手而若饥鹰之求食,竞科派克减以取偿。卒之视将,平居固若敌国,一朝有急,欲其可生可杀而必不可使为乱,岂可得乎?故求之于土卒,不若求之于将领,求之于将领,不若求之于部司。臣今亟与武选、职方二司约,备查向来职掌,摘作简明书册,先将各缺之上、中、下分为三项,衡以资格,注定某项员缺,定以某项某官顶补,截然而不可逾。次将各官之履历、贤否,定为三等,某某为上上,某某为上中,某某为中下,资俸、荐奖、戒饬,查核开载,亦雁行鱼贯,截然而不可逾。开卷即了,举目便知,刊刻成书,颁布营卫。凡同事内外守备、操、巡、科、道衙门,人执一本,互相觉察。仍置夤缘簿一,煽犯者重加戒饬,书名簿内,永不叙用。庶源流既清,选举各当,上焉者以公生明,而将领不敢不格心;下焉者以廉生威,而士卒不敢不用命,庶可祛骄脆之积习乎。”得旨:“这条陈有裨枢政,着兵部复议行。”

  

  七月丁丑,应天巡抚毛一鹭奏:“原任御史方大任追赃拟徒。”从之。辛巳,下扬州知府刘铎诏狱。先是,魏忠贤逻者于什方寺僧得诗扇,有“阴霾国是非”之句,谓铎所作。系僧鞫问,词连户部主事欧阳晖。谳者以诗非铎笔,并晖俱得释。忠贤意未厌,罗织其罪,令旗尉缉获其家人刘七与刑部书办史大仁等,谓铎在狱中,原任御史方震孺谋脱原任都督李承恩斩罪。承恩,宁安大长公主子也,捏其子李瑞以公主金册玉带为贿。遂拟震孺原绞加斩,铎遣戍,史大仁等与李瑞并戍。又词连刑部郎中翟师偃、李陞问,主事冯士渠三人,俱削籍,夺诰命。忠贤意尚未厌,令旗尉缉获铎家人曾云龙、方士方景阳等,谓铎遣云龙延景阳于家,镇压诅咒,欲死忠贤。刑部郎中高默、徐日葵,主事陈振豪、汤本沛拟铎书符咒水左道为首者,绞;云龙等为从,徒三年。有旨:“此责默、日葵、振豪、本沛,俱降三级,调外任。”刑部尚书薛贞遂拟铎谋杀尊长律斩,云龙等绞,竞弃市。当铎鞫时,拷掠无完肤,厉声谓谳者曰:“一时功名易尽,千秋公论难逃。”谳者悚然,士类伤之。

  

  八月甲辰,南京户部尚书毕自严请酌定差规,以一政体。言:“北新、淮安、扬州三关与银库及督税分司,当用俸深者,以示优劳之义。其江北仓及水兑两差,当用俸浅者,以示先劳之尝。人情政体自合如此。比岁以来,资俸不必相应,觊觎别有夤缘。于是一时物议沸腾,非谓堂官爱有独锺,则疑司官意偏左袒,宜著为令本政谱一书,而酌其至当。不得先期托假以避,亦不得临时越序而争,所为教忠、教让、教廉,胥系之矣。”上曰:“差规既定,尔部即永为遵守。”丁未,内监李永贞题:“南京颜料十年一解,自万历二十八年至今,例应两次解纳。”有旨:“二次年例颜料,不必办纳本色,照依应解数目折价解进,以助大工。”工部尚书张鹤鸣疏称:“原无额征之银在库,并无十年一次之例。自嘉靖二十四年至万历二十八年,五十余年才取一次,若仍议派,不但民穷财尽,皮毛不存,且旷日持久,恐大工难济。计惟将拖欠臣部钱粮,严催续解。”得旨:“颜料折价,内监十年一题,旧册可据,如何说五十余年方取一次,显是上下朦胧推诿,急公之义安在?今除解过三万五千两外,其余照内监原题数目,勒限解进,不得违延误事,责有所归。”庚申,南京户部尚书毕自严,备陈留俯出入之数,并商补救之术:“以岁入本色言,省、直额解各仓及水兑屯米共八十九万有奇,除湖广近改黔饷外,实止起解六十三万七千有奇,乃南京锦衣卫等、各寺、监、局及神机、宿卫等军通共支米八十四万四千余,此南户部本色岁出入之确数也。以岁入之折色言,应、安、徽、宁等各处杂项银两,通共四十三万三千有奇,乃南京之公侯、府部等衙门,并锦衣卫、所等官吏支销通共该银四十四万四千有奇,此南京户部折色岁出入之确数也。总面计之,本色之出浮于入者,每岁约二十余万石,折色之入歉于出者,每岁约一万余两。况入数有逋欠,无加征;出数有岁增,无岁减。然则留都库帑,虽欲不日殚日匮,岂可得哉!臣前为本色计,请归楚赋;为折色计,求还漕折。今日夜思维,求所以裕入之孔,则积逋当追。查自天启元年至五年,各省、直拖欠折色共一百余万两,本色共八十余万石,容臣一并提催,务期通完,以纾燃眉。求所以清出之窦,则冗食当节。案查天启元年正月实支月粮官军,匠役人等止七万人.今增万人,一年便多支米八万石。留都旧制,有祖军,无募兵;有额粮,无增饷。历年经倭警虏氛,兵部操江,俱各募兵,另立奇兵一营,增额遂满六千,增饷岁需三万二千余两。夫增兵补伍,谁非根本至虑。第足兵先须足食,节流要在穷源,则今日讲求节缩,固臣部所急讲者。乃若以北分南之入,而入孔愈少;以南供北之出,而出孔益多。如辽折一项,臣又窃有请焉。南粮额派,原不甚充,纵令本色稍有赢余,亦听南部自折自用,成案可稽。迩因辽饷无措,搜括南粮,于是仓米改折既多,充饷愈穷。且楚中南解折色,该省并借供黔,五年以来几及十万。况近来织造孔棘,岁额倍增,辽折所留,尚苦不足于供。截长补短,剜肉医疮,此则臣部一段不可语人之苦情,今日不得不彻底吐露,以仰冀宽恩于君父也。”得旨,下部酌议。

  

  九月庚午朔,南京总督粮储、户部右侍郎林宰以京仓积贮出浮于入,胪列救弊之法:“一、严部运,以免稽迟。旧例应解南粮,布政司官一员董其役。该府通判督所属州、县佐,依期赴京交纳,明旨昭然。今何废格也?藩司无论矣,府佐不行,而委之首领;县佐不行,而委之仓巡。至苏、松等处,直付之解户之手,半属豪奴揽棍,银米任其辗转朽腐以充数。逾年累月,无从究诘。乞敕各抚按今后起解南粮,总部必责府佐,分部必责县佐押运,依期交纳,违限严行参究;一、省转解,以免挪移。有司按会计催科于南粮,何尝宽免一分。顾民间之输将已完,州县之挪借百出,移甲供乙,久假不归,化为乌有。乞敕各省抚按,令委官立限,径行赴部交纳,以除转折停留之弊。仍严追实投批回查照,以防解官侵没之奸;一、贮改折,以备不虞。天启五、六年二月,例应大粮放银。前任部臣以库贮空虚,米价腾涌,改支本色,以济时艰。折色待八月补支,而今无有也,两月又多出米九十五万石,仓米安得不匮。臣愚以为如永折一项,自应归仓支用,其各省、卫、所追补未完米价银两,管库司官相应另贮,专备仓中之乏,不在别项支销。乞敕臣部,著为永例。”上命该部速复。壬申,淮、扬各府属,春夏旱蝗为灾,入秋霪雨连旬,河溢海啸。滨海之邑,如泰兴一县,海潮江浪,一夜骤涌,庐舍冲没,人民溺死者无算。总漕苏茂相具状乞赈。下其疏于部。己卯,升南京兵部右侍郎谢启元为本部左侍郎,巡抚应天。辛巳,升户部左侍郎靳于中为南京刑部尚书。癸未,应天府府丞祝以豳为应天府府尹。戊子,升南京光禄寺少卿陆梦祖为应天府府丞。辛卯,起升太常寺少卿李待问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军务,巡抚应天地方。

  

  十二月壬戌,升总督两广、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商周祚为南京工部尚书。甲子,谕吏部:“淮扬道王化行、扬州府推官许其进,虽经升任,但地方应解钱粮及汪承爵等赃银俱在两臣任内,着照旧料理,完日方许离任。”

  

  七年正月壬申,总督漕运郭尚友、巡按直隶宋祯汉勘报:“淮、扬、徐州等处州、县灾伤,议请漕粮改折。”戊子,盗入桃源县,劫库开狱,杀知县管九功家属三人、典史林天相家属一人,九功、天相仅以身免。总督漕运郭尚友疏闻。命失事捕官住俸严拿,仍查失囚、失银名数,分别参处。丙申,应天抚按毛一鹭、王珙,请建魏忠贤生祠于虎丘山普福胜地。得旨:“据奏,三吴灾沴频告,物力困于输将。厂臣虑周国计,心轸民艰,一应茶果铺垫等费悉行蠲免,机匠沾薄征之惠,供用无贻累之烦。该地方择胜建祠,尸祝以报,朕心嘉悦。其远年逋赋,除上供急需者照旧催解,余何项应免,该抚按还议妥具奏。”

  

  二月辛丑,加南京户部右侍郎林宰为左侍郎,准回籍养亲。壬寅,应天抚按毛一鹭进追过吴养春赃银。得旨:“据奏,追过吴养春赃银一万一千两外,其代认赃银二十三万七百六十九两,郑一诚所领本银七万余两及估变本犯产业银两,俱着勒限严追,务足原题数目,作速解进,以助大工。如有徇情延缓,将该地方官参来处治。”壬子,升刑部右侍郎潘濬为南京刑部尚书。丙辰,户部复:“总督漕运郭尚友灾伤改折疏,分别被灾轻重,如海州、桃源,准折五分;徐州、邳州、清河、宿迁、睢宁、盐城、准折三分;泰州、砀山、兴化、泰兴,准折二分。其余被伤稍轻,仍令征本色。”从之。

  

  三月庚辰,南京户部左侍郎倪思蕙疏言,留都本折二色钱粮,省、直拖久数多,因条例五款:一、置簿以查完欠;一、别积逋以行参罚;一、专差官以重责成;一、惩衙猾之侵没;一、严批解之程限。得旨:“留都根本重地,本折二项钱粮,系军民储糗及各项供应急需。乃各省、直拖欠本色杂粮至八十五万五千三百石有奇,折色银至九十三万四千八百两有奇,库藏匮乏,何以经费?条陈诸款,具见苦心筹划,有裨国计,着即与详议具复。”壬午,南京户部左侍郎倪思蕙言:“南粮岁支五十二卫官军,当七十余万,今黔饷割去楚赋二十六万,几割南粮之半矣。前次臣部具题犹有九十余万之积,今止四十五万有奇,算至五六月而粮尽矣,七月后作何支应?黔事未平,即不敢望节年借过之数,尽数还归,乞就本年二十六万量还本部。”得旨:“南庾告匮,根本之忧,急在眉睫,这本所奏索还楚赋,情事迫切。第偿部额与济邻饷楚又在两难中矣,着该部悉心酌复回奏。”丁亥,礼部右侍郎韩日缵为南京礼部尚书。甲午,户部员外李桂芳劾镇江府知府贺仲轼、江都县知县胡敬辰,怠玩马场变价,有“厂臣急公之念,可容草莽委之”等语。得旨:贺仲轼、胡敬辰,各降三级。

  

  四月庚申,升宜大总督、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张朴为南京户部尚书。

  

  七月丁亥,巡视屯马御史李时馨奏:“今日马价,庐、凤、淮、扬欠至二十万有余,镇江、应天欠至三万四千九百有余。今日屯粮,南京四十二卫、所麦米欠至二十三万有奇。在军也,或诿于荒歉之数;在官也,实明犯自盗之条,皆由查参之法不行故至此。今后当檄各该地方管粮官,接比严催完解,仍按季报该道分别参处,屯、马二政庶有裨乎!得旨:“屯、马二政,俱系军国重务。乃马政既多逋负,屯政亦多侵欠,总缘查参不严,废阁巳甚。这本说慎举刺、严考成,以责实效,最得裕国计,肃官常之法,俱如议,着实申饬行。”南京巡仓御史蒋守藩奏:“南京为丰,镐重地,各菅、各卫官军所系命者,此二十七仓之储积也。乃楚赋二十五万割而饷黔,今已六年,各仓所积几何?黔局未结,不能遽尔拨还,则南京营卫官军,将奚以为糊口计也。窃计此二十五万者输之三楚,储之京仓,是南粮非楚粮也。黔之罪人未讨,黔之疆宇未宁,是天下所共亟,非南京所独急也。奈何独割南京额以饷,使根本之地,以黔故空虚,而营卫官军,以黔故枵腹也。倘外解不接,脱巾而呼,东南隐忧,有不忍言者。”得旨:“南庾告罄,军需急在眉睫,累经彼中诸臣迫切陈请,该部还宜悉心区划。或别策急黔,而楚赋仍归南;或别策急南,而黔饷仍责楚,要须从长计议,酌量挹注,用固根本。”

  

  十一月己丑,止苏州织作。谕曰:“朕自御极以来,民力艰苦,思与休息。惟是封疆多事,征输重繁,未遑苏豁。织造虽上供急需,朕痛念连年加派络绎,东西水旱频仍,商困役扰,民不聊生,朕甚悯焉。今将苏州现在织造,地方官解进,梁栋不必候代,即回,员阙暂停。朕不忍以衣被组绣之工,重困此一方民。稍加轸念,用示宽仁,俟东西底定之日,方行开造,以称朕敬天恤民至意。”

  

  十二月戊戌,谢文锦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毅宗崇祯元年正月壬午,以常州去年水灾,折绢有差。

  

  二月丁未,苏、松、常、镇、应天水灾,折光禄寺白粮一年。吴江民诉灾,下户部议折征。

  

  三月壬戌,商周祚为南京兵部尚书。

  

  四月癸巳,南京仓库告匮,命拨江西、湖广漕运济之。薛三省为南京礼部尚书。丙申,黄克缵为南京吏部尚书;杜士金为南京工部尚书;吕图南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

  

  五月庚午,郑三俊为南京户部尚书。

  

  六月丁酉,胡应台为南京兵部尚书。

  

  七月己巳,改周嘉漠为南京吏部尚书;李待问为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提督漕运、巡抚凤阳。丙子,曹文衡为右副都御史兼理粮饷、巡抚应天。

  

  八月辛卯,吕兆熊为南京户部尚书,摄右侍郎事兼右副都御史,总督粮储。

  

  十月戊戌,李养正为南京刑部尚书。

  

  二年闰四月己未,熊明遇为南京刑部尚书。乙亥,武进人蒋渊等诉白粮之累。万历时,定米百石,加耗五石,铺垫等定七两九钱。今加耗五十一石,增费三十六两,乞复其旧。不允。

  

  六月辛酉,邹维琏为南京太仆寺少卿,摄应天府丞。

  

  三年四月庚戌,吕维祺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辛未,起靳于中为南京工部尚书。

  

  四年五月庚辰,沈演为南京刑部尚书。

  

  六月丙辰,淮安、扬州大雨,坏民居田稼。

  

  十二月甲戌,李孙宸为南京礼部尚书。

  

  五年五月甲寅,南京吏部尚书谢陞言:“贼屡以抚啖我,而我坚以抚自愚。今狼狈如此,闻抚之一字尚坚持不化,屡堕贼术中而不之觉。咽喉要地,岂堪再掷也。”

  

  九月壬寅,康新民为南京刑部尚书。

  

  六年二月丙戌,应天解缎段四千三百三十四匹,承运库太监周礼验退二千六百七十八匹,责改造。于是,应天府尹詹士龙言通判成克延督织造,亦引咎。

  

  四月乙亥,姚士慎为南京刑部尚书;刘定国为南京工部尚书。

  

  九月庚戌,改唐大章为南京礼部尚书。

  

  七年正月丁巳,南京兵部尚书吕维祺言:“淮、徐,京师之咽喉也。乞敕淮南巡抚杨一鹏急宜豫备,贼势果东,似宜移驻。”

  

  二月癸酉,先是,南京工部尚书刘定国铸钱恶滥。南京兵部谓不便。大学士王应熊以定国座师也,拟旨庇之。大学士钱士升以南铸样钱约重一铢,俸钱约重九分,余皆带铸,千文值七钱五分,民间苦之。盖私钱不难禁,而以官铸济其私,犹私盐不难禁,而以官掣行其私也,禁之为难,业草揭。温体仁读之曰:“不必揭。”第拟严旨上之,曰:“钱法系朝廷大权,近闻留都铸局除样钱外,夹带私铸,非铜、非铅,纯用伪物,薄小轻脆,如同鹅眼。以致祷息竟饱蠹腹,民间绝小制钱,增局虽多,徒增滋弊孔。该部委任何官,其查奏。”于是,司官概罚俸。盖南部都督铸司官匠,领铜在外私炉鼓铸,每干钱取息亦千数,且并其工食扣之,尚书类养望,不能问也。

  

  四月壬戌,常州、镇江雨雹伤麦。

  

  九月乙丑,赈淮安、徐州。

  

  十月己亥,旌华亭光禄寺署正顾懿德,父置义田四万八百余亩助役。懿德又置青浦义田万亩。

  

  十二月丙申,巡按淮扬御史刘兴秀言:“山阳、海门、沭阳、桃源、睢宁、盐城、兴化,各县灾极,乞蠲折。”不许。

  

  八年正月甲子,修南京文庙。

  

  四月癸巳,申南京各衙门滥讼私罚之禁。

  

  八月丁未,谕:南京武备废弛,着范景文同内守备兼行整饬。

  

  九月壬戌,谕南京操江右副都御史王道直曰:“南都武备废弛已久,战船朽坏,器械锈钝,兵多虚冒,沿江上下辽阔,奸宄易生。尔到彼会同操臣李弘济及内外守备、户、兵二部,互相商榷,各期振作。向来南官但养资俸,今须实心任事,大破情面,以副委任。又南方最苦滥词牵累,极宜治刁息讼,以安民心。已经面渝,惟恐遗忘,特再申明,勿得泛视。”

  

  九年正月戊辰,寇陷萧县。留两淮盐课十万,饷客兵。

  

  三月甲子,叶灿为南京礼部尚书;程国祥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理粮储。

  

  七月癸卯,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饷吕图南罢。先是,京官、卫、所官以粮迟,数百人诉户部。司官陈梦璿、图南乞留漕米一万石,再截二十万石,不候旨,被责。丁巳,免应天五年以前逋租。

  

  十二月戊戌,户部类报两淮盐课,崇祯六年以前积亏二百余万。巡盐御史所以有分别议处之旨,盖淮盐在天启五年新旧额银止七十余万,崇祯三年加至百二十一万有奇,四年加至百三十万有奇,六年加至百五六十万有奇,因列各官亏完之数,程其功罪。

  

  十年正月壬子,苏州府知府陈洪谧、扬州知府韩文镜、淮安知府周光夏,各逋赋,夺官视事,勒限完复。

  

  四月辛卯,起李玄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

  

  九月丁卯,张献忠掠仪真,扬州告急。命督理太监刘元斌、卢九德选勇卫营万人往。

  

  十一月,徐石麒为应天府丞。

  

  十一年正月己巳,核武进县田额。

  

  十月庚寅,常自裕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

  

  十二年正月丙戌,巡按苏、松、常、镇御史王志举荐地方人才王在晋、许誉卿、周镳、贺玉盛等。上责其私滥。

  

  四月甲午,免高淳去年旱蝗田租。

  

  八月壬子,朱继祚为南京礼部尚书。

  

  十月戊子,涂国鼎改南京吏部尚书。

  

  十三年正月戊辰,黄希宪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应天。

  

  三月己丑,苏州知府陈洪谧、松江知府方岳贡并稽赋。洪谧削籍,限六月完额,否则解任;岳贡夺官,核上海逋额,限十月。

  

  七月辛巳,禁应天私钱。

  

  八月辛亥,定淮、扬海运五万石。

  

  九月庚子,王铎为南京礼部尚书。

  

  十一月壬寅,仇维桢改南京兵部尚书。

  

  十二月丁巳,张慎言为南京户部尚书。

  

  十四年四月癸丑,御史金兰为应天府丞。

  

  五月乙亥,命淮安、徐州诸镇总兵护漕防河。庚子,土寇犯徐州,焚北关。其掠南沙河店者,毁漕船十六艘。

  

  六月乙卯,刘广生为南京刑部尚书。

  

  十一月甲戌,余瑊为南京兵部尚书。

  

  十五年正月丁亥,许淮安、扬州输麦抵漕粟。

  

  二月戊申,徐州知州纪天佑逋赋,惧罪自杀。甲寅,许嘉定、上海豆、麦折漕。

  

  三月庚午,祁逢吉为应天府尹。松江知府方岳贡,治郡逾十二年,为政清直,以诬被逮。

  

  四月癸卯,南京大理寺火。乙丑,梁云构为南京右佥都御史,提督操江。

  

  五月戊子,复松江知府方岳贡官。

  

  六月庚子,广应天科额诸生解额十人,监生解额五人。庚戌,崇明盗平。兵道程峋散其党二千余人,籍其兵四百四十人。

  

  八月癸丑,胡应台为南京工部尚书。

  

  九月己卯,李遇知改南京吏部尚书。

  

  十月丁巳,郑煊为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

  

  闰十一月庚申,倪思辉为南京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粮储。

  

  十二月癸未,建虏围海州。癸巳,建虏陷赣榆。

  

  十六年二月戊子,漕运总督朱大典免。南京左军都督府忻城伯赵之龙劾其贪婪,命抚按核实。

  

  三月丁巳,胡应台改南京户部尚书。

  

  七月辛亥,史可法为南京兵部尚书;高弘图为南京户部尚书。改胡应台为南京刑部尚书。

  

  八月己巳,应天府教授何九云奏会试,许之。辛未,裁南京操江都御史。时罢镇远侯顾肇迹,以诚意伯刘孔昭代。孔昭因召对泣陈文臣掣肘,事权不一,故有是命。

  

  九月庚申,程註为南京工部尚书。

  

  十月癸亥,徐州副总兵金声桓讨萧、砀诸盗,平之。初,萧县盗王道善等陷县城,焚徐州北关,桃源盗程继孔合之。永城余寇朱安世、燕青等相煽于徐、宿、归、永间。声桓以九月丁巳会兵分讨,程继孔请降,以兵守之。是日拔诸寨,斩首二千八百。

  ●第三十九卷 清顺治

  

  世祖顺治元年(明崇祯十七年)(弘光元年)正月乙卯,明南京地震。

  

  三月丙申,明淮安巡按御史王燮诛贼党巩克顺以殉。壬寅,明南京孝陵夜哭。

  

  五月庚寅,明马士英、史可法奉福王由崧监国南京。戊戌,明以御史郭维经为应天府丞,仍兼原职。固辞,不许。明以总兵黄蜚镇京口。癸卯,明分应天、苏松为二巡抚,以太常寺少卿左懋第为应天巡抚。明以忻城伯赵之龙总督京营戎政。乙巳,明以大理寺丞祁彪佳为苏松巡抚。壬子,明高傑兵犹在扬州,进士郑元勋为州人所杀。

  

  六月丁巳朔,明增淮、扬兵三万,从马士英请也。明大学士高宏图督漕江上。丙寅,明以游击吴志葵为总兵,镇守吴淞。癸未,明命总兵黄斌卿防御京口。

  

  七月庚寅,明命总兵金声桓驻防扬州。

  

  九月丙戌朔,明高傑袭黄得功于仪真之土桥,史可法和解之。明高傑请瓜州,泰兴、邵伯盐税助军。乙未,明命黄斌卿屯九江,郑鸿逵屯镇江,黄蜚屯芜湖、采石。丁酉,明兴平伯高傑率兵赴镇江。史可法锐意复中原,出巡淮上,阅泽清、良佐军,皆虚夸不足用。惟高傑所统四万人皆山、陕劲卒,欲使为前锋,乃与傑论事,往复多所奖借。傑之妻邢氏,亦劝傑倾心可法。可法喜曰:“吾事集矣。”乃命王相业监其军,奏李成栋、贺大成、王之纲、李本探、胡茂桢为大将。傑请入居扬州,治装行。九月乙未祭旗,疾风折大纛,西洋炮无故自裂。傑曰:“是偶然耳。”遂于十月戊辰登舟。丙午,明督师大学士史可法视师清江浦,以图中原。

  

  十一月壬辰,明令北方流寓诸生寄学淮安。乙未,是夜明端门外火。丙申,明督师史可法遣兵复宿迁,进援邳州。丁酉,明苏松巡抚祁彪佳罢。丁未,明以张凤翔为兵部尚书,巡抚苏松。辛亥,明筑金山,圌山城。明刘泽清荐时敏开屯海上,苏京驻庙湾防海。从之。寻又请令时敏开屯大瞿山。明自五月不雨,至于是月,河流竭,太湖可涉人。

  

  十二月甲戌,明命史可法会兵援邳州。戊寅,明兴平伯高傑北征,发徐州。

  

  二年(明弘光二年)正月戊戌,明佃丹阳练湖。辛亥,明史可法赴徐州,召诸将士盟立高傑子元爵为世子,甥总兵李本深为提督,请恤于朝,一军帖然。

  

  二月己未,明加盐课。甲子,明黄得功欲以兵入扬州,令太监卢九德谕止之。明命于苏州织造大婚冠服。丁卯,明命太监高起潜安抚高傑将士驻扬州。甲戌,饶余郡王阿巴泰奏:二月初三日,闻南兵渡河图徐州沛县李家楼,随遣固山额真准塔等领兵星夜前往,贼马步兵二千有余屯驻徐州十五里外,我军冲击贼营,贼兵赴河死者无算,擒逆渠六人,安抚百姓,秋毫无犯,获人口、牛马甚多。

  

  三月戊子,明以太监乔上总理两淮盐课。戊申,明以钱继登总理两淮盐法兼理江防。罢巡盐御史。

  

  四月己未,明左梦庚反,陷东流,南京戒严。辛酉,明总兵李成栋弃徐州,清多铎师入之。乙丑,多铎师至泗州,阿山等取泗北淮河桥,明守将遁,遂夜渡淮。丙寅,明史可法自泗州退保扬州。己巳,明钱继登兼抚扬州。庚午,多铎师达扬州,檄明阁部史可法降。不从,闭门拒守。明以霍达巡抚苏松(未之任)。刘泽清大掠淮安,寻降于清。丁丑,多铎部将拜尹图等克扬州,明史可法等不屈,杀之,遂屠其城(《扬州十日记》:二十五日早,督镇牌至,内有“一人当之,不累百姓”之语,闻者莫不感泣。又传巡军小捷,人人加额焉。旋观城上守城者尚严整,再至市上,人言汹汹。忽数十骑自北而南,奔腾狼狈,势如波涌,中拥一人则督镇史可法也。盖奔东城外,兵逼近不能出,欲奔南关,故由此。是时,始知敌兵入城无疑矣。骑稍远,守城兵纷纷下窜,弃胄抛戈,并有碎首折胫者。回视城橹,已一空矣。邻人相约共迎王师,设案焚香,亦不敢抗。予知事已不济如此,然不能拂众议,姑连应曰:“唯唯”。于是,改换服色,引领而待。天渐暮,大兵杀人声已彻门外,诸黠卒恐避匿者多,绐众人以安民符节不诛,匿者竞出从之,共集五六十,妇女参半。三满卒领之,一卒提刀前导,一卒横槊后逐,一卒居中,或左或右以防逃逸。数十人如驱牛羊,稍不前即加捶挞,或即杀之。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皆婴儿,或衬马蹄,或籍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行过一沟一池,堆尸贮积,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为五色,塘为之平。自二十五日起,至此已五日,私幸或可薄赦,又纷纷传洗城之说,城中残喘,冒死缒城逃去者大半。旧有官沟壅塞不能通流,至是如坦途。亦有团户焚死者,由数口至百口,一室之中正不知积骨多少,大约此际无处可避,亦不能避,避则或一犯之,无金死,有金亦死。惟出露道旁与尸骸杂处,生死反未可知。后遇一红衣人,满帽皂靴,曰:“明日王爷下令封刀,汝等得生矣。”众心稍定。次日为五月朔日,势虽不甚烈,然未尝不杀掠,而富家大室方且搜括无余,子女由十余岁起抢掠殆无遗类。是日,兴平伯复入城,而寸丝粒米尽入虎口矣。初二日,传府道州县已置官吏,执安民牌,遍谕百姓毋得惊惧。又谕各寺院僧人焚化积尸,而寺院中藏匿妇女亦复不少,亦有惊饿死者。查焚尸簿载数共八十余万,其落井投河、闭门焚缢者不与焉,被掳者不与焉。初三日,出示放赈。初四日,天晴,烈日蒸薰,尸气薰人,前后左右处处焚烧,烟结如雾,腥闻数十里。初五日,往来打粮者日不下数十辈。虽不操戈,而各执槌恐吓,诈人财物,每有毙于杖下者。一遇妇女,仍肆掳劫。初不知为清兵、为镇兵,为乱民也)。

  

  五月丙戌,多铎师至扬子江(明镇海伯郑鸿逵等以水师扼瓜州、仪真而守。清军阵北岸,相距三日,多铎夜令拜音图、图赖、阿山督率舟师由运河至南岸,列于江之西,距瓜州十五里)。明分苏松、常镇为二巡抚。杨文骢巡抚常镇,兼辖扬州沿海等处。已丑,是夜大雾,多铎军从坎坛挟轻舟飞渡,黎明升高阜,大队开闸放舟,蔽江而南。诸军始觉,仓皇列阵甘露寺,铁骑冲之悉溃。杨文骢走苏州,郑鸿逵与郑彩等以舟师入海走福建。庚寅,以保定巡抚王文奎为兵部侍郎兼副都御史,总督淮、扬、提督漕运、海防军务兼理粮饷。乙未,大军驻郊坛门,明忻城伯赵之龙、魏国公徐允爵、大学士王铎、礼部尚书钱谦益等迎降。丙申,明赵之龙等大开洪武门,迎多铎入南京城,率勋戚文武百官献册,行四拜礼。戊戌,多铎于行宫受明文武百官朝贺,递职名者如蝟。赵之龙令百姓设香案,每家各贴黄纸,书大清国皇帝万万岁。多铎查百官不朝者,妻子为俘,差假者,堂官报名注册。每日点名,百官俱四鼓往,午后归。庚子,遣广西道御史李发元巡视两淮盐课,贵州道御史刘明偀巡漕。

  

  六月庚申,遣河南道监察御史毛九华巡按应天,广东道试监察御史赵宏文巡按苏松,浙江道监察御史陈昌言提督南直学政。明苏州陷,杨文骢走处州,在籍少詹事徐汧、中书舍人文震亨等死之。明巡抚田仰等以舟师奉义阳王驻崇明沙。辛酉,明吴县生员陆士钥等起兵太湖。明吴淞提督吴志葵等谋复苏州,不克。明常熟陷,贡生项志宁等死之。丙寅,下薙发令。以福王就擒,遣侍卫绰克图、巴克善等赍敕往谕和硕豫亲王多铎等,敕曰:“览王等奏捷,不胜喜悦。江南既定,福王就擒,此皆王与诸臣协力效忠所致。以天下为一家,正此时矣,王可移文各该地方,宣布德意,招抚居民;钱粮应征者照常征收,应解京者照常运送;其投降骑兵仍留彼地,步兵应留若干,应裁若干,尔等酌量裁减。文武各官印信,俟尔等除授文册到日颁发。守洪武陵寝官员且暂留,将其官役、地亩、钱粮数目俱明证于册,送京裁夺。南京或仍为京,或改为省,俟大定日再议。一切紧要图籍,俱着收藏毋失。”辛未,命南京乡试于十月举行,从科臣龚鼎孳及学臣高去奢请也。是月,明宗室盛沥,中书舍人卢象观起兵袭江宁,不克。

  

  闰六月辛巳,明江阴典史阎应元等起兵拒守。江宁贡生黄毓祺等起兵行塘。无锡生员顾杲谋起兵不克,死。常州生员张龙文起兵谋复府城,败死。庚寅,明松江在籍前兵部右侍郎沈犹龙、兵科给事中陈子龙等起兵拒守。辛卯,户部议复:山西巡按黄徽允疏言,江南额赋较他省独重,百姓久称苦累,漕、白二粮与岁供绢布其尤甚者也。漕运归官兑,则需索可省;白粮归官解,则民困可苏。应悉如御史言,其库贮绢布现存无多,应解本色一年,嗣后再议。从之。癸巳,命内院大学士洪承畴以原官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地方。乙未,明昆山前总兵王佐才、诸生归庄、顾炎武等起兵拒守。城陷,王佐才死之。己亥,明太仓生员王湛起兵谋复州城不克,死之。乙巳,谕南京着改为江南省,设官事宜照各省例行。

  

  七月壬子,改应天府为江宁府,府尹为知府。掌印指挥、管屯指挥暂留,余指挥俱裁。卫所改为州县。洪武陵设守陵太监四名。命贝勒勒克德浑为平南大将军,往江南代豫亲王多铎。渝洪承畴:“江南初经归命,宜约束官兵,勿得扰民,责成抚按问民疾苦,兴利除弊,速图善后之策。”癸丑,明嘉定陷,在籍前任通政使侯峒曾、进士黄淳耀死之。屠城。乙卯,以土国宝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宁,总理粮储、军务。王之晋为苏松道,李景廉为常镇道,王懩为苏松常镇粮储道,刘汉式为扬州道,周亮工为两淮都转盐运使。辛未,以张士第为江南布政司参政,管左布政使事;申朝纪为江南右布玫使;于重华为江南按察副使。丁丑,以陈锦为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兼管巡江。

  

  八月乙酉,明松江陷,沈犹龙等死之。辛丑,明江阴陷,阎应元等死之。攻守凡八十一日,兵民无一降者。城破,殉难者比比皆是,尸骸枕藉,街巷池井皆满,臭不可近。明金山卫陷,指挥侯承祖死之。

  

  九月乙卯,萧县渠寇徐库等就擒。辛酉,镇守庐、凤固山额真准塔奏:“明新昌王潜遁海岛云台山,聚众作乱,攻陷兴化县,官兵进剿,斩之于淮安,平之。”丙寅,改江南武乡试期于明年二月。庚午,海寇田仰寇福山,江宁巡抚土国宝击败之。是年秋,明溧阳副将钱国华起兵不克,死之。

  

  十月乙酉,增设江南道御史一员,巡视上江、下江御史二员,巡仓御史一员。是月,御史赵弘文言:“江南之赋,当明初开基,收取姑苏,张士诚抗守,经久未下,及天下大定,遂以极重之粮额困之。此吴县每亩三斗四升四合,长洲每亩三斗七升五合,遂贻民间三百年未有之苦。目前商贾不通,城市罢织,民无生业。若重困以旧额,恐富者贫而贫者死,此同归于尽之势也。伏乞敕部详核,或照宋、元旧制,或照常、镇二府,减太重以苏民困,此亦收摄人心之第一义。又江南之役,有官户、民户,复有子户,其应免若干亩请规定之。庶穷檐小民无复苦乐不均之叹。”下部议。

  

  十一月甲寅,命甲喇章京巴山为左翼,梅勒章京康喀赖为右翼,率官兵镇守江宁。癸酉,以李成栋为镇守吴淞总兵官。

  

  十二月己卯,江南学臣高去奢疏言:“江南乡试旧额生员,中式一百二十五名、监生三十八名。今南雍已裁,本省在监者即与生员一体考试,应增二十名。”从之。辛卯,江宁遥抚土国宝奏报,逆绅吴日生、荆本彻出没太湖作乱,连剩掠,剿平之。癸巳,漕运总督王文奎奏:海寇马西禄、王大功缚献首贼酆报国等,并带海船二十五艘,兵丁五百余名,诣江宁投诚。又如皋贼首于锡几、刘一雄等久聚江海,为总兵官孔希贵所擒,如皋一带悉平。壬寅,洪承畴奏:“以江宁、苏、松、常、镇五府隶抚臣土国宝辖,庐、凤、淮、扬四府,滁、和、徐三州隶抚臣赵福星辖。其原颁敕书俱照各分属地方另行改正。”从之。

  

  三年二月辛巳,江南苏、松、常、镇督粮道王懩奏言:“臣职司江南省督粮,而官衔仍带湖广,不便统辖,乞改为江南官衔。”奏入,下部议。寻议:“南京未改为江南省时,各道俱于别省两司带衔。今既改为省,应如王懩所请,其各道官衔应一体更改。”从之。驻防江宁府侍郎巴山、梅勒章京、康喀赖等奏:“正月十二日夜,江宁府城内民与城外贼同谋作乱。事觉,捕斩为首者三十人。至十八日夜,贼首伪潞安王、瑞昌王复率贼兵二万余,三路入犯,俱击败之。”甲申,吏部议复:“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疏言,江南改京为省,一应设官自当与各省一例。应如所议,设操江都御史一员,左、右布政使各一员,分守江宁道一员,屯田水利道一员,布政使司经历、理问、都事、照磨各一员,按察使一员,驿传兼盐法道一员,分巡江宁兼江防道一员,整理马政道一员,按察使司经历、知事、照磨各一员;省城内掌印都司、操捕都司、管屯都司各一员,都司经历、断事、都事各一员;江宁府知府一员,江防同知、马政同知、船政同知、管粮同知各一员,捕盗通判二员,查盐通判、水利通判、管粮通判各一员,推官一员,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员;江宁府儒学,江宁、上元两县儒学教授、教谕、训导俱照旧;两县县丞各二员,主簿、典史各一员。其部院等衙门俱应裁去,惟户、兵、工三部以军务方殷,兵马、钱粮、船艘为重,应于北京三部中差满、汉侍郎各一员,驻扎江南省城,协同经理。户部设司官六员,兵、工二部设司官各四员,皆隶衔北部,分理其事。”从之。丙戌,淮扬总督王文奎请设淮北、淮南、淮西并各道标大小二十七营,兵一万八千五百四十名,标下官一百八十八员,马一千八百五十三匹,战船一百六十艘。从之。丙申,遣侍郎巴山、梅勒章京、张大犹率师镇守江宁。

  

  三月己未,以马鸣佩为户部右侍郎,总督江南各省粮储兼理钱法,驻扎江宁府。

  

  五月庚午,以陈有明为工部侍郎,督理苏、杭织造。辛未,免江南沛、萧二县元年、二年荒地额赋之半。

  

  六月己卯,遣御史宋调元巡按淮、扬。戊戌,遣御史卢传巡按苏、松。

  

  八月辛巳,邳州土寇杨秉孝、王君实等哨聚党羽,僭号设官,谋攻邳城,掠民肆害。总督王文奎、淮徐道参议张兆罴调兵擒斩之。戊子,遣御史刘令尹巡按江南。

  

  九月己酉,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奏:“伪瑞昌王朱谊氻结连江宁、常、镇、平、广逆党,谋犯省城,官兵进剿,擒谊劝并其党伪经略韦尔韬、伪总兵杨三贯、夏含章等。”命斩之。乙卯,遣御史王燮巡视两淮盐课。

  

  十二月癸酉朔,苏松提督吴胜兆奏:“故明遂平王朱绍鲲及伪职方杨模等,拥众太湖,勾连海寇,谋为不轨。副将詹世勋等率兵扑剿,擒绍鲲等。”命斩之。

  

  四年正月丙午,凤阳巡抚陈子龙奏报,官兵救援如皋,捣焚李七、赵云等贼巢,斩级千六百有奇。庚戌,漕运总督王文奎坐擅免荒田租赋及渎请故明陵寝祀典革职,下刑部议罪。乙卯,以杨声远为淮扬总督。

  

  二月丁酉,以赵福星为江南左布政使,张文衡为江南按察使。降江宁巡抚士国宝一级,调外用,以擒获奸细王伯时不请旨,擅杀故也。

  

  三月己未,以周伯达为江宁巡抚。壬戌,免江南崇明盐课、马役银。

  

  四月辛卯,江宁巡抚土国宝奏:苏松提督吴胜兆谋叛,杀死方姓推官,杨姓同知。督标将官高永义等立缚胜兆并同谋之陆冏,获伪银印一颗,随解江宁。内院臣洪承畴研审确情,请旨发落。其叛党马雄、顾友成逃脱。疏入,命察永义等功次并二厅官被杀情由,脱逃叛党严缉务获。

  

  五月壬寅,江宁巡抚土国宝奏:“舟山海寇沈廷扬等联复犯崇明,游击李云龙等分兵追剿,廷扬就擒,俘斩贼兵千余,湖、海诸寇悉平。”己未,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奏:“故明推官陈子龙阴受伪鲁王部院职衔,结连太湖巨寇,潜通舟山余孽。章京索卜图计擒之,子龙投水死,湖、海诸寇闻风解散,苏、松一带渐平。”

  

  六月甲午,苏松提督吴胜兆谋反,鞫实伏诛。

  

  七月甲辰,免江南徐州去年荒地额赋一年并漕米半年。戊午,调马国柱为兵部尚书兼右都御史,总督江南、江西、河南等处。壬戌,遣御史王显巡按苏、松等处,匡兰兆巡视漕运。

  

  八月乙亥,遣御史张翮巡视两淮盐课。乙未,降补原任江宁巡抚土国宝为江南布政使司参政兼佥事,管按察使事。

  

  九月戊戌,遣御史梁应龙巡按苏、松。辛亥,淮安土贼张华山等用伪隆武年号,啸聚贼众千余,攻据庙湾。游击潘延吉、同知耿嘉乐弃城走,俱革职提问。辛酉,漕运总督杨声远奏:官兵剿庙湾土贼,擒斩甚众。癸亥,遣御史窦蔚巡按江宁。

  

  十月庚辰,罢淮扬总督杨声远职,以所属盐城地方土贼猖獗,疏于防守也。癸未,以吴惟华为户部右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总督淮、扬。

  

  十一月甲辰,以陈极新为江南右布政使兼管督粮道。辛亥,招抚江南大学士洪承畴奏:“犯僧函可,系臣会试房师故明礼部尚书韩日缵之子,出家多年,于顺治二年正月内,自广东来江宁刷印藏经。值大兵平定江南,粤东路阻未回,久住省城,臣在江南从不一见。今以广东路通回里,向臣请牌。臣给印牌,约束甚严。因出城门盘验,经笥中有福王答阮大铖书稿,字失避忌;又有变纪一书,干预时事。函可不行焚毁,自取愆尤。臣与函可有世谊,理宜避嫌,情罪轻重不敢拟议。其僧徒金猎等四名,原系随从,历审无涉。臣谨将原给牌文及函可书帖封送内院,乞敕部察议。”得旨:“洪承畴以师弟情面辄与函可印牌,大不合理,着议处具奏;函可等着巴山、张大猷差的当员役拿解来京。”寻,部议承畴革职。得旨宽免。

  

  五年三月丙午,吏部奏:“江南等处票委官员赴任迟延,真伪难凭,请自今以后一概停止,以杜顶替、匿诈之弊。”从之。

  

  闰四月乙卯,江宁巡抚周伯达卒。

  

  五月丁卯,遣御史王士骥巡视两淮盐课。壬午,以土国宝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宁、提督军务。己丑,以夏一鹗为江南按察使,刘汉祚为江南左布政使。庚寅,江南通州妖人苏成造逆书,谋为不轨,被获伏诛。

  

  九月癸亥,遣御史金元桢巡按苏、松。

  

  十月戊戌,设淮安府城守尉一员,防御七员,骁骑校八员。

  

  十二月辛卯,遣章京觉罗固霸达等领官兵驻防江宁府。壬辰,遣御史陈显忠巡按江宁。

  

  六年二月乙卯,兵部议复:漕运总督吴惟华奏,防护运河各有专汛,应令梁成珠梅以南,漕督任之;以北,山东督抚任之,各照管辖饬防,不得诿卸,以重封守。从之。

  

  三月乙丑,土贼攻陷海州城,知州张懋勋死之。

  

  五月丁丑,裁苏州、松江同知各一员。

  

  七月己未,增设江南省城管理仓库官一员,盐城营游击一员。辛酉,户部议复:“江宁巡抚土国宝奏,华亭县义米一项,始于义士顾正心悯里人差役之苦、宗族赡养之难,捐赀置田四万八千余亩,每岁租米四万三千余石,帮贴赔累,优恤贫穷。原与有司无涉,应仍归正心子孙收种,以成义举。”从之。漕运总督吴惟华奏报,擒获江北叛贼白玉麟等三十三人。辛巳,淮安、扬州、苏州各属州县卫所冰雹伤稼。谕确勘蠲恤。

  

  十月已亥,以孙塔、杨起祥为户部侍郎,管理盐法,驻扎扬州府。甲辰,遣御史聂玠巡按淮、扬。

  

  十一月己未,遣御史张慎学巡按苏、松。己巳,江南、江西、河南总督马国柱奏:“江南既改京为省,国学宜改为府学,即其旧址而新理之,仍支学田租银以供春秋祀事。”章下所司,寻议从之。辛未,徐州副将周维墉剿平沛县湖陵土寇。癸未,扬州道佥事胡江枉法贪污,赃至七千两。总督马国柱劾之。令提问追拟。

  

  十二月辛丑,江南巡抚土国宝以兵饷不足,请旨增派。

  

  七年二月丁未,遣御史王国楠巡按淮、扬,盛复选巡按江宁。

  

  七月癸丑,裁江宁开通厂宝源局鼓铸、马政、船政,苏州水利、扬州造船、淮安造船等同知,江宁捕盗、水利、管粮,松江水利,镇江农、马等通判。乙卯,北京造城,新增钱粮,江南加派五十九万五千七百七十四两九钱。丙子,裁苏松提督学政,归并江宁督学御史。

  

  九月甲寅,遣御史王士骥巡视两淮盐课。

  

  十月庚寅,山阳县高堰、清河县文华坝等处堤成。己酉,免句容县逃丁荒地额赋。

  

  八年闰二月己巳,裁江南督饷侍郎、淮安总理漕运侍郎。

  

  三月丁亥,都察院条议巡方事宜:“督学,江宁、苏松应分为二差;巡按,江宁、苏松、淮、扬并为二差;巡视盐政,两淮为一差。”从之。壬辰,遣御史秦世祯巡按苏、松、常、镇、淮、扬,张瑃巡视两淮盐课,张中元巡视漕运。

  

  四月辛酉,以王文奎为漕运总督。

  

  五月庚子,巡视漕储御史张中元列款疏参总漕吴惟华贪婪误漕状。命革职严讯。

  

  七月戊寅,兵部奏:江南改直为省,其武闱不应分上江、下江,应照各省事例,统于省城乡试。从之。

  

  八月丙寅,苏松巡按秦世祯以江南事重差烦,征解失宜,民不堪命,条上兴除八事:“一、田地令业主自相丈量,明注印册,以清花诡;一、额定粮数,俱填易知由单。设有增减,另给小单一纸,则奸胥不得藉口;一、由单详开钱粮总撒数目及花户姓名,先给后征,以便磨对;一、催科不许差人,设立滚单以次追比,则法简而事易办;一、收粮听里户自纳,簿柜俱加司府封印,以防奸弊;一、解放先急后缓,勒限掣销完验,不得分毫存留衙役之手;一、民差查田均派,排门册对,庶不至苦乐不均;一、备用银两,每事节省,额外不得透支。布政司将征解原册按季提查,年终报部。扶同容隐者按律议处,庶无挪移侵欺。”下所司议。

  

  九月戊寅,以郑廷櫆为江南右布政使。

  

  十月丙辰,江南逛按秦世祯劾奏江宁抚臣土国宝徇庇贪污请不法事。命革职严讯。壬戌,遣御史朱绂巡视漕运。

  

  十二月丁巳,江宁巡抚土国宝闻革职严讯之旨,自缢。丁卯,以周国佐为江宁巡抚、提督军务。戊辰,增设吴县、长洲、嘉定、昆山、常熟、吴江、华亭、上海、青浦、武进、宜兴、无锡、江阴管粮主簿各一员。准高淳县岁输漕粮一万六千八百五十石改征折色,着为例。

  

  九年五月己卯,户部奏言:“江阴、青浦二县有坐派养牛之税,实属病民,请严饬督抚、按臣、行府州县官,将牛、牙杂税等项,止许于买卖市集照例抽收。若有横派乡民者,指名参处。”报可。辛卯,遣御史陈自德巡视两推盐课。

  

  七月庚辰,免淮安牙行六、七两年份逋欠税银。辛巳,御史杨世学条陈治河事宜,略曰:“治河之道,未有不使之多途以入海者。前代止治河,今则兼治淮。淮为河之下流,而滨海诸州县,如泰州、盐城、兴化、刘庄、白驹诸盐场,又淮之下流。各处下有海口,上有闸坝,河水暴涨,多开闸坝使出海口,则自无溃决,此乃前代已行之效。国初,居民因新昌余贼缘海遁去,渐次堵塞,继而水道变为圩田,豪右蠹胥据为已有,此海口之所由塞也。海口既塞,则行船安稳,商人便之,不乐复开。虽有安东、庙湾亦可入海,而流不疏则势不杀,急行壅溢,所以溃决。上决于开封,中决于邳、宿,下决于高、宝。而奸人阻挠,簧鼓其辞,以乱当事之心。此所以岁岁报工,年年告溃,民力重困而功用迄无成也。乞敕河漕重臣毋惑浮言,毋委属吏,亲至其地,详为相度,将海口之处尽行开浚,其漕堤闸口,启闭各因其时。然后循下流面上至河身,别其浅溢,去其淤沙,使河身益深足以容水,则波不及陆而委易达海,淮右之民,庶几其有瘳乎!”章下部议。丙申,工部右给事中胡之俊疏言:“今天下财赋半出东南,而东南要地莫如苏、浙。苏、松、嘉、湖地势汙下,旧有刘家河、吴淞江等处引水入海,日久壅淤,河道成田,土豪占据,多所阻挠。年来淹没漂沦,水患见告。职此之故考地志,三吴之水悉汇震泽,震泽广三万六千顷,并溪港诸水,势甚横烈,皆以三江为入海之路。东江河身湮没,久不可稽,仅存松江之吴淞、苏州之刘河。刘河,即娄江也。唐、宋、元、明,以三江泄震泽之水,始不为害。今三吴江道尽塞,受祸甚剧,财赋重地,悉委波涛,百万粮储,从何措办?请敕部从长计议,疏通故道,国计民生胥赖之矣。”章下所司。戊戌,户部左侍郎王永吉条陈治河事宜,略曰:谨按黄水自邳、宿而下至清河口,淮、泗之水聚于洪泽湖,亦出清河口,黄、淮交会东入于海。然黄强淮弱,势不相敌,淮、泗逼而南趋,直走四百余里,出瓜州、仪真,方能达江。一线运河,收束甚紧,即有大小闸洞沿途宣泄,而海口不开,下流壅塞,所以河堤溃决,修筑岁费金钱。九载以来,八年昏垫,海口之当开,固刻不容缓者也。查海口之在兴化、泰州、盐城境内者,俱被附近愚民将闸门填塞,滴水不通。咽喉重地,岁岁陆沉,关系匪轻。乞敕河漕重臣,遴委才能属员亲往相度,勿听一偏之词,务收两全之利。开凿深通,复其故道,淮、泗之水消,则黄河之势减,平成之绩,亿万年永赖之矣。下所司议。

  

  八月癸丑,以周天成为工部右侍郎,督理苏州等处织造。丙辰,总督马国柱奏报江南旱灾,谕速救济。

  

  十月庚子,免沛县六年至八年份水灾逋赋。戊申,令江宁仓差归并于西新关。甲寅,以御史李成纪巡按苏、松,林起宗巡按江宁。

  

  十二月癸卯,河道总督杨方兴疏言:“清口为黄、淮交汇之处,伏秋淮弱黄强,黄遂内灌,前人置闸、筑坝,原以防浊沙淤淀之患。自闸禁废弛,岁需挑浚,为费不赀,今请于清江、通济二闸适中处,寻兴福闸旧址,先行修复,启一闭二,以时蓄泄,岁可省无限挑浚之费。”下所司议奏。乙巳,命江阴县岁解子鲚鱼通行折色,着为令。

  

  十年正月丙申,复设扬州府西河船政同知。

  

  五月甲戌,裁各省巡按。

  

  六月己未,复设江南鼓铸炉。

  

  十一月戊申,河道总督杨方兴疏言:“黄河旧绕邳城,因患其淹灌,始徙于羊山之南,不意土中伏有虎山,复激水北流。今董家堂堤岸冲决,势难捍御,议于虎山、象山以南改挑新河四千一百七十余丈,旧河筑坝截流,使水尽归新河,以利运道。”章下部议。丙辰,户部奏官:“江南各府属旱灾,除有漕粮州县已经改折,其无漕粮州县卫所被灾八分以上者,免十分之三;七分以下者,免十之二;四分,免十之一。”从之。

  

  十二月丙戌,江宁巡抚周国佐疏报:海逆入犯吴淞,遣副将张思达、参将雷应春等出洋进剿,将士奋勇转战一百四十余里,杀贼无算。

  

  十一年正月辛丑,以宁、苏等处连年水旱,小民困苦已极,暂停织造二年。乙巳,以史记功为江南按察使。戊申,免江宁、苏、松、常、镇、淮、徐等属州县卫十年份旱涝租赋。癸丑,总督马国柱奏报:海贼分入犯崇明、镇江、靖江、泰兴等地,败之。乙卯,马国柱奏报:海寇犯金山,夜窃大炮,复烧毁金山、瓜州船只,顺流而遁。

  

  二月己巳,礼科给事中季开生以海贼突犯江北,势颇猖獗,条陈战守六要:“一、远侦探;一、扼要害;一、备器械;一、严海禁;一、杜接济;一、密稽察。”下所司议。癸未,江宁巡抚周国佐奏报:海逆张名振等入犯,败之于淘港、杨家嘴、小洪、东阜等处,俘斩甚众。

  

  三月戊戌,免扬州、淮安、徐州所属州县去年水旱灾伤额赋。

  

  四月丙寅,工科给事中张玉治奏言:“江南镇江咽喉重地,因无建牙重臣整饬战具,以致贼兵内犯。查旧制,设文武操江二员,今止存操江巡抚一员,又驻八百里外,鞭长不及,恐误事机。合请移驻京口,专防江海。吴淞要地,仍责令苏州总兵官镇守。无事,则训练水师;有事,则飞舸追剿。职守既定,南北各无推诿,海氛扑灭,可计日待矣。”下所司速议。壬申,周国佐奏:败寇张名振于崇明南沙嘴、寿兴沙等处,焚获贼船甚多。甲戌,以冯如京为江南右布政使。丙戌,命江宁昂邦章京管效忠移驻镇江,苏州提督张天禄移镇吴淞,总兵官王燝移镇刘河。

  

  五月丁未,遣刑部郎中刘世杰往江南恤刑。

  

  六月庚辰,苏州、常州、松江、镇江等府飓风海溢,房屋树木半被漂没倾拔,男妇溺死无算。

  

  八月庚午,谕吏部:“朕览江宁巡抚周国佐历来章奏,词语模糊,意见游移,此必事事假手左右,胸中漫无主持。苏、松重地,岂容阘茸之人因循贻误!周国佐着解任回旗,该部 会推才品堪任者具奏。”甲戌,以张中元为右佥都御史,巡抚江宁。

  

  九月丁未,江南、江西总督马国柱以衰老休致。庚戌,改江南、江北提督学院为提学道。辛亥,降漕运总督沈文奎三级凋用,以督催漕运稽迟也。

  

  十月辛未,免江南淮、扬二府、徐州被灾额赋。

  

  十一月庚戌,以余应魁为江南按察使。

  

  十二月辛巳,漕运总督沈文奎疏报:招垦江北荒屯地九千九百余顷,征银二万一千有奇。

  

  六月甲寅,以孔允樾巡按苏、松。庚申,严禁沿海省分,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己巳,裁江南操捕、管屯都司各一员。

  

  七月乙酉,给事中季开生奏:“近日臣之家人自通州来,遇吏部郎中张九徵回籍,其船几被使者封去。据称奉旨往扬州买女子,恐奉使者不能仰体宸衷,借端强买,小民无知,未免惊慌,必将有嫁娶非时,骨肉析离之惨;且乘机而奸棍挟仇捏报、官牙垄利挪移诸弊,断不能无。乞皇上速收成命。”得旨:“前内官监具奏,乾清官告成在即,需用陈设器皿等项,合往南省买办,故令发库银遣人往买,初无买女子之事。太祖、太宗制度,宫中从无汉女,且朕素奉皇太后慈训,岂敢妄行。即天下大平之后尚且不为,何况今日,朕虽不德,每思效法贤圣之主,朝夕焦劳,屡次下诏求言,上书禁勿称圣,惟恐所行有失。若买女子入官,成何如主耶?季开生身为言官,果忠心为主,当言国家正务实事,何得以家人所闻、茫无的据之事,不行确访,辄妄捏渎奏?肆诬沽直,甚属可恶!着革职,从重议罪具奏。”寻部议:应杖一百,折赎流徒尚阳堡。从之。壬辰,遣刘士杰往江南恤刑。

  

  八月壬申,降苏松提督张天禄职三级,以贼入汛地、伤兵焚船故也。癸酉,降总督马鸣珮职二级,夺江宁巡抚张中元俸,以海寇登岸焚掠,不据实入告,徇庇失事提督张天禄,以罪为功也。

  

  九月戊子,复设江南福山、杨舍、江阴、靖江、孟河、永生各营及沿江汛兵共一千八百名。

  

  十月戊辰,谕江南督抚:督率所属各粮道恪奉漕规,冬兑春开,务依限到淮,勿得拖欠稽迟。辛未,复设总理漕务满洲侍郎一员,驻扎淮安。庚辰,添设江南黄浦参将一员,水陆官兵八百名。

  

  十一月甲申,以吴库理为户部右侍郎,总理漕务。戊申,裁淮安府东新仓大使一员。

  

  十二月甲子,以许宸为江南按察使。乙丑,增松江府水利通判一员。癸酉,初,海寇犯淘港,士卒被伤并抛失军器甚多,至是,革江南提督张天禄职。甲戌,以秦世祯为操江巡抚。

  

  十三年正月已酉,革苏州总兵官王璟职,以海寇侵犯汛地,不能戮力戡定故也。

  

  二月已未,分江南华亭县为两邑,旧邑名华亭,新邑名娄县。乙丑,江宁巡抚张中元保举隐逸故明进士陆贻吉、于沚。下所司议。辛未,裁江南兴屯道同知。

  

  闰五月己酉,江南、江西总督马鸣珮以病免。戊午,遣刘宗韩巡按江宁,李森先迅按苏、松。己未,以郎廷佐为江南、江西总督。

  

  六月辛卯,转陈培桢为江南左布政使。癸巳,敕谕江南各省督、抚、镇等官曰:“朕惟自古帝王底定万邦,皆恩威并用,讨贰怀服,乃能使人心乐于归往,早享太平。本朝开创之初,睿王摄政,攻下江、浙、闽、广等处,未降者多被诛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窜匿。从海逆郑成功者,实繁有徒,或系啸聚有年,未经归化;或系被贼迫胁,反正无由;或系偶陷贼中,力难自拔,原其本念,未必甘心从逆。此辈皆朕赤子,迷罔无知,深可悯侧。今欲大开生路,许其自新。该督、抚、镇即广出榜文晓谕,如贼中伪官人等,有能悔过投诚,带领船只、兵丁、家口来归者,察照数目,分别破格升擢。更能设计擒斩郑成功等贼渠来献者,首功封为高爵,次第亦加世职,同来有功人等,显官封赏,皆所不惜。倘仍执迷不悟,郑逆所据不过海滨穷岛,波上游魂,势不能久。一旦绝其粮饷,阻其出没,遣发大兵,直捣巢穴,必致玉石俱焚,虽悔亦何及乎?其前次陷贼官兵及薪归人等,地方官问明来历,尽心安插,原有田产速行察给,即无田产亦设法周恤,务令得所。”辛丑,增设江南福山营千总一员,把总二员。癸卯,撤江南各省守催钱粮满官还京。

  

  十一月辛亥,以王无咎为江南右布政使。壬子,裁江南下砂场副使一员,设松江府批验所大使一员。丙辰,江南荻港镇地裂水涌,溢陷民房百余家,溺男妇数百余口,覆没商船十余艘。丙寅,免海州本年荒地额赋。

  

  十四年正月庚申,以卢慎言为江南按察使。

  

  三月甲寅,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奏请舒江南三大困:“一、江南官多降调,为钱粮积欠多面考成严也。以数年之积逋,追征于一时,官有必去之念,民无慑服之心,为有司者,尚能力布皇仁耶?请将考成规则,去其降调之例,重不过革职戴罪,仍令在任,课其成功,自必安心治理矣;一、江南自八年至十三年,积欠钱粮四百余万,未必尽欠在民,或官吏侵蚀,或解役朋分,新旧牵混,上下朦胧。请以十四年为止,通将从前积欠,总令右布政使查其已解而无批回、被经承侵欺挪借者,及某官支用提取而不应开销者,注数请追,分为二册。若民间实欠,则又为一册,议定一年止征若干,示民知有应完之数。分路督催,责成各道,握总者为右布政使,按册而稽,专理旧欠。一切新粮,专责左布政使,则征新补旧之弊可除矣;一、江南为数省咽喉,商贾舟楫所聚,向因大军经过,封船载送,商民坐困。或谓禁封货船,但封空船,不知江河之内舍货船则空船无几,岂能载往还兵马乎?臣见江西已经造船备送兵马,江南亦可踵行,庶商困得苏,军机不误矣。”上以其言深切时弊,下所司详议。

  

  五月癸亥,河道总督杨方兴引年乞休。上以其久任河督,勤练著劳,命以原官加太子太保致仕。

  

  七月丙午,谕礼部:“江南省在明朝亦系直隶,故典试皆用词臣,今既改为省,以后着照浙江一体题差。”庚申,谕吏部:“总理河务,事关重大,必得其人,方能胜任。吏部右侍郎朱之锡气度端醇,才品勤敏,着升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河道,提督军务。”

  

  九月辛丑,以亢得时为漕运总督。

  

  十月癸酉,命都统赵布泰等驻防江宁。庚寅,加都督佥事、苏州总兵官梁化凤为都督同知,统率抽调各营一万名,改为水师,仍驻防崇明。两协设副将二员,各统水师二千名,驻防吴淞;游击六员,各统水师一千名,分泊崇明各沙,俱属梁化凤统辖。提督总兵马逢知专管陆师。裁苏州总兵官缺,从总督郎廷佐请也。

  

  十一月癸亥,给事中阴应节参奏江南主考方犹等弊窦多端,榜发后,士子忿其不公,哭文庙、殴帘官,物议沸腾。其彰著者,如取中之方章钺系少詹事方拱乾第五子,悬成、亨咸,膏茂之弟,与犹联宗有素,乃乘机滋弊,冒滥贤书。请立赐提究严讯,以正国宪、重大典。得旨:“据奏,南闱情弊多端,物议沸腾,方犹等经朕面谕,尚敢如此,殊属可恶。方犹、钱开宗并同考试官并着革职,并中式举人方章钺,刑部差员役速拿来京,严行详审。本内所参事情及闱中一切弊窦,着郎廷佐速行严察明白,将人犯拿解刑部。”

  

  十五年二月庚午,御史上官鉝劾奏江南省同考官舒城县知县龚勋,出闱后被诸生所辱,事涉可疑;又中式举人程度渊者啧有烦言,情弊昭著。应详细磨勘以厘夙奸。得旨:“着严察逮讯。”丙申,礼部议复:“御史上官鉝奏,江南新榜举人啧有烦言,应照京闹事例,请皇上钦定试期,亲加复试,以核真伪。至直省士子云集闱务,不便久稽,其江南新科举人应停止会试。”从之。

  

  三月庚戌,上亲复试丁酉科江南举人。遣卫贞元巡按江宁。戊午,谕礼部:“前因丁酉科江南中式举人情弊多端,物议沸腾,屡见参奏,朕是以亲加复试。今取得吴珂鸣三次试卷,文理独优,特准同今科会试中式举人一体殿试。其汪溥勋等七十四名,仍准作举人。史继佚、詹有望、潘之彪、洪济、黄枢、秦广之、陈遡潢、许允芳,张允昌、何亮功、何炳、曹汉、马振飞、朱扶上、万世俊、黄中、董粤固,韩揆策、谢金章、许凤、杨大鲲、周篆、沈鹏举、史爽等亦准作举人,罚停会试。二科方域、林大节、杨廷章、张文运、汪席、陈珍、华廷樾、顾元龄、刘师汉、夏允光、程牧、孙弓安、叶甲、孙长发等十四名,文理不通,俱着革去举人。”

  

  五月戊申,谕户部:“年来钱粮匮乏,屡经会议,未能实济急需,皆由费用繁多,积弊未革。今惟再筹裁省,严剔弊端,乃可渐致充裕。在京各衙门官,有一缺而设数员者,半属闲冗。着各衙门将满、汉司官,自笔帖式以上俱开列员数、职掌,奏请裁定。在外文武各官,如有赘员亦量行裁减。各省于顺治元、二年间开报荒田甚多,连年虽屡奉清察,未见报明,其中岂无豪强隐占,官吏欺蒙,上下推诿,不肯清出实数,按期征收,隐漏钱粮为数不少?江南芦政一项,地方广远,漫衍数省,连年虽经行察,其中隐混未清者甚多,责成抚按严行确察。又江南无锡等县,历来钱粮欠至数十万,地方官未见有大破积弊、征比完结者,皆由官吏作弊,上官不行严察,且乡绅举贡之豪强者,包揽钱粮,隐混抗官,多占地亩,不纳租税,反行挟制有司。有司官不能廉明自守者,更惧其权势,不敢征催。该部遇有如无锡等州县之欠钱粮者,察明奏请,选择廉明谨慎、满洲启心郎、理事等官,先往一县,不带多人,不预别事,专令督理拖欠钱粮。或钱粮在官借口民欠,或乡绅及其子弟、举贡、生员、土豪隐占地亩,抗不纳粮,或畏惧豪强不敢征比等项情弊,务期察明惩治。清察一处,即可为他处榜样。历年各省逋欠钱粮,多系贪官猾吏挪移隐蚀,以及乡绅、举贡、生员、土豪影射占隐。年来抚按未行清察,不能尽厘奸剔弊之职。今责成抚按严加清察,如有前项情弊,题参重处。如曲庇不行指参,本犯一经发觉,即治抚按以徇纵之罪。至于挪借侵蚀诸弊,有在藩司者,有在有司者,互相蒙隐,奸弊百出。虽严行追比,而完解无多。或借端脱卸,攀累无辜;或饰称产尽,希图豁免。责成巡抚不时稽核,巡抚巡历一处,将藩司经承及府州县章书提集,按册磨对,当面质讯。各省地丁钱粮,向来屡奉清察,奏报者少,况兵荒之后,册籍无存,岂无欺隐之弊。今责成抚按,大破情面,彻底清察。如仍徇庇,别经发觉,即治抚按以溺职之罪。又胥役侵蚀钱粮,往往假他人名色,置买田产,及事发追比则动称无产。承追之官不行严比,反听其优游延缓,是以积欠愈多。嗣后凡奸胥弊发,赃银能完与否,即当清察,勒限完结,逾限不完,即行治罪,不得姑息从容,稽延岁月。其他人代为胥吏影占田产者,承追官严加清察,重行治罪。又地方有司奉有设处供应之文,即借名横行科敛,且于正项之外暗征私派。今责成抚按严行清察,题参重处。以上种种情弊,虽因在外抚按屡奉谕旨,不能恪遵,亦由部中司官、笔帖式、书吏交相容隐,徇庇行私之所致也。今后堂官宜随事严加详察,尽革弊端,使司官等知所畏惧。如仍前因循曲庇,不肯大破情面,书吏等事一经发觉,即治司官、笔帖式之罪。堂官不行纠举,一同议处。着会同九卿、詹事、科道详议具奏。”

  

  七月戊午,更定乡、会试额数,均减其半。

  

  九月壬寅,苏松巡按王秉衡以索诈盐法道书役等银两,革职逮讯。

  

  十二月己卯,以姚延著为江南按察使。

  

  十六年正月丁巳,江宁巡抚张中元以病免。

  

  三月丙申,调蒋国柱仍以兵部尚书兼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宁。

  

  闰三月辛未,裁江浦、六合、清河、桃源、沭阳、赣榆、宿迁、睢宁各县儒学训导。乙亥,裁江南布政使司都事、按察使司知事各一。丁丑,以毛一麟为江南右布政使。戊子,再复试丁酉科江南举人。

  

  五月甲戌,裁江宁府都事、断事各一员。

  

  六月癸巳,裁句容县云亭驿驿丞。壬子,郑成功陷镇江府。

  

  七月丙子,郑成功犯江南省城。庚辰,漕运总督亢得时闻郑成功入犯江宁,出师高邮,自溺死。壬午,裁砀山县儒学训导。

  

  八月己丑朔,江南总督郎廷佐奏:“海寇郑成功自陷镇江,势愈猖撅,于六月二十六日逼犯江宁,城大兵单,难于守御,幸贵州凯旋梅勒章京噶褚哈、马尔赛等,统满兵从荆州乘船回京。闻贼犯江宁,星夜疾抵江宁。臣同驻防昂邦章京喀喀木、梅勒章京噶褚哈等密商,乘贼船尚未齐集,当先击其先到之船。喀喀木、噶褚哈等发满兵船二十艘,于六月三十日两路出剿,击败贼众,斩级颇多,获船二十艘,印二颗。至七月十二日,逆首郑成功亲拥战舰数千,贼众十余万,登陆攻犯江宁,城外连下八十三营,络绎不绝。安设大炮、地雷,密布云梯,复造木栅,思欲久困。又于上江、下江及江北等处,分布贼艘阻截要路。臣与喀喀木等昼夜固守,以待援兵协剿。至七月十五日,苏松水师总兵官梁化凤亲统马步官兵三千余名至江宁。又抚臣蒋国柱调发苏松提督标下游击徐登第领马步兵三百名,金山营参将张国俊领马步兵一千名,水师右营守备王大成领马步兵一百五十名,驻防杭州协领牙他里等领官兵五百名,俱抵江宁。臣等公议,贼今分兵逼城,立三营于仪凤、锺阜二门外,当先击之。随于七月二十三日派满兵堵贼诸营,防其应援。遂发总督、提督两标绿营官兵并梁化凤标营官兵,从仪凤、锺阜二门出剿。贼踞木栅,并力迎敌,我军各将领奋不顾身冒险先登,鏖战良久,阵擒伪总统余新,并斩伪总兵二员,击死贼众无算。至晚收军,臣等又公议,满洲绿旗官兵悉出击贼,恐城内空虚,留臣守城。其喀喀木、噶褚哈、马尔赛、梁化凤等由陆路进。汉兵提督管效忠、协领扎尔布巴图鲁、费雅住巴图鲁、臣标副将冯武卿等由水路进。各统官兵次日五鼓齐出,贼已离营,屯扎高山,摆设挨牌火炮,列阵迎敌。我兵自下仰攻,鏖战多时,贼始大败。生擒伪提督甘煇并伪总兵等官,阵斩贼众不计其数,烧毁贼艘五百余只。余孽顺流败遁,喀喀木、噶褚哈等复领水陆两路官兵疾追至镇江、瓜州,诸贼闻风乘舟而遁,大军于二十八日回江宁。”得旨:“据奏满、汉官兵奋勇,水陆并进,擒剿逆寇甚多。克奏大捷,深可嘉悦,着该部从优议叙具奏。”癸巳,命固山额真刘之源为镇海大将军,同梅勒章京、张元勋、周继新领官属兵丁驻防镇江。甲辰,江宁巡抚蒋国柱奏:“逆寇郑成功自江宁败遁南下,复犯崇明,游击刘国玉等击败之,贼俱南下。”下所司察叙。乙卯,逮江宁巡抚蒋国柱至京勘问,以海贼犯京口,国柱同提督管效忠败绩也。

  

  九月己未朔,江宁巡抚蒋国柱奏:“镇江失守时,文官知府戴可进等六员、武官副将高谦等十四员皆失身从逆,独巡江营守备罗明异守谭家洲阵亡,应从优恤。”下所司察议。

  

  十月丁酉,江南苏松巡按马腾升奏:“前因京口失守,特遣固山额真驻防镇江,诚虑之周也。而臣窃以为有不便者三:镇江之民疮痍未复,传闻大军驻扎,惶惧窜徒,若果兵临,势必侵扰,民何能安?且恐满兵骄悍成习,即号令有不能施,不便者一;以重兵驻防京口者,御海寇也,必须修备战艘,练习水师,此非满兵所长,不便者二;用兵之道,将有号令,兵有纪律,事权归一,兵力自优,何必设此无统摄之满兵株守一城,以虚糜兵饷,不便者三。臣为要地起见,为万民请命,不得不为皇上痛陈之。”得旨:“京口要地,向因防兵单弱,致海逆入寇失陷,故特遣满兵驻防。马腾升乃云未能御寇,辄先扰民。前贼至之日,镇江阖城从贼,理应诛戮,免其追究,已属法外之仁,今遣兵驻防,原以为民,何为反云扰民?征剿寇盗、平定地方,皆满兵之力,何云满兵骄悍成习?设防之兵,当水陆兼备,江宁大捷亦由陆兵力战败贼,何云非满兵所长?驻防之兵,该固山额真自能统摄,如有寇警,该固山额真自当相机堵剿,何云无统摄之满兵株守一城、虚糜兵饷?镇江原有绿旗兵不能御贼,地方文官不能以一矢加贼,马腾升身为巡方,远避他府,今乃借口为地方起见,妄行条奏,沽名市恩,且马腾升系何国之人,乃称满兵骄悍成习。是何意见,着作速明白回奏。”

  

  十二月丁亥朔,苏松巡按马腾升遵旨回奏:“兵火之后,臣目击地方残破、人民流离。又过镇江,见谭家洲当江口瓜、镇之中,于此建立营垒,设立重兵,使深明水性之将练习舟师,统于督臣,足资弹压。讵知庙算神谟,动出万全,特遣满兵驻防,原使水陆兼备,靖寇卫民。臣一时愚昧,思虑未周,发此狂沦,罪复何辞!惟痛自刻责,仰听处分而已。”得旨:“此回奏巧言支饰,殊为可恶,着吏部从重议处具奏。”辛亥,以击败海寇功授苏松水师总兵官梁化凤三等阿达哈哈番,仍加左都督、太子太保。

  

  十七年正月壬戌,裁苏州、镇江、徐州、太仓、镇海各卫经历,镇江织造局大使,通州通济库大使,松江递运所所官,毗陵、孟城、锡山各驿驿丞。丙寅,以朱国治为右副都御史,巡抚江宁。

  

  二月癸巳,先是,漕运总督蔡士英奏:“国初设总漕一员,驻淮安;凤阳巡抚一员,驻泰州。自顺治六年,巡抚标兵调入粤西,遂撤凤抚归并漕督。漕务、海防势难兼理,请仍照初制,专管分任。”至是,九卿、科道会议:应如士英所请,其抚标官兵俟兵部议设。从之。戊戌,命总兵官杨捷驻扎扬州,防江北一路要汛。壬寅,免江南淮、扬二府、徐州去年份水灾额赋。甲寅,徐州夏镇民、涂弘德奏讦工部分司顾大申贪赃四十余万,令提京严审。

  

  三月己巳,差户、兵、工三部官各一员,清查江南拖欠钱粮。

  

  四月戊子,以蓝润为江南按察使。己丑,命总兵官刘芳名驻防江宁。乙未,遣御史张凤起巡按苏、松。

  

  六月癸巳,以白色纯署河道总督。

  

  八月甲申朔,议政王、贝勒、大臣、兵部、刑部议奏:“江南提督马逢知纵放奸细,阴附逆贼,贻误封疆,负国重恩,情罪重大。马逢知并其子俱应斩立决,妻妾家产俱籍没入官。江南巡按马腾升与逢知结为弟兄,同谋徇隐,亦应斩立决。”得旨:“据审马逢知交通海逆,情罪重大,但逢知彼时或贼至献城,或率兵从贼,叛迹显著,自应并伊子即行正法。今阅招内将海逆差来伪副将刘澄不即诛戮,仍行放回,阴附逆贼是真。至显为叛逆之处,尚未得实情。事关重辟,宜加详慎。马逢知并其亲子及马腾升俱应斩,着牢固监候,家产依议籍没。该部选才能侍郎一员,前往会同刘之源,郎廷佐、梁化凤确察逢知当日叛逆事迹,果有确据,再行加等治罪。”

  

  九月戊午,江宁巡抚朱国治言:“郑逆未靖,请于海边、江口多设烽堠、炮台,以守御。”下所司速议。

  

  十八年正月癸酉,户部议复:“御史胡文学疏言,江南等省漕粮改折收银,恐有杂派,乞严饬抚按痛除积弊,止许照价征收,不得仍借兑漕为名,恣行科索。”从之。巡按苏、松六府御史张凤起疏言:“苏、松、常、镇四府差繁赋重,漕米折价请仍照原议,每石折银一两。”下部知之。

  

  二月己丑,免崇明县顺治十六年、十七年旧欠钱粮。戊申,江南总督郎廷佐疏言:临江、临海百姓修理烽墩,奉法惟谨,应予豁免丁徭,略示优恤。从之。

  

  四月癸卯,江宁巡抚朱国治议复:“巡按苏、松御史马腾升疏言海防官驻扎事宜,请将苏州海防同知移驻常熟县,松江海防同知移驻上海县,各令其督修沿海桥梁、马路、墩堡,协催兵饷,严行保甲之法,稽查出洋船只。有警,与各营汛将弁相机商酌,庶责任专而事无贻误。”下部知之。

  

  五月癸亥,以刘兴汉为江南按察使。

  

  六月庚辰,江宁巡抚朱国治疏言:“苏、松、常、镇四府属并溧阳县,未完钱粮文武绅衿共一万三千五百一十七名,应照例议处。衙役人等二百五十四名,应严提究拟。”得旨:“绅衿抗粮殊为可恶,该部照定例严加议处。”丙午,溧阳县妖人端应国、妖妇曹氏妄称大乘邪教,煽惑愚民。江宁巡抚朱国治捕获以闻。

  

  七月已酉,免江南盐城、萧县、睢宁去年旱灾赋。

  

  八月甲寅,户部遵旨议复:“查明季加增练饷并无旧案,止有遣单一纸,每亩派征一分。直隶、山东、河南、江南、山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福建、陕西、广西、四川十三省,共计五百七十七万一千余顷,每亩一分派征,计征银五百余万两。请敕该抚于十八年为始,限三月征完解部。”得旨:“如议速行。”已未,谕户部:“前因江南、浙江、福建、广东濒海地方逼近贼巢,海逆不时侵犯,以致生民不获宁宇,故尽令迁移内地,实为保全民生。今若不逮给田地居屋,小民何以资生。着该督抚详察酌给,务须亲身料理,安插得所,使小民尽沾实惠,不得但委属员;草率了事。尔部即遵谕速行。”命直隶各省,各设总督一员驻扎省城。

  

  九月丁亥,改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为江南总督。壬辰,裁江、安提督、庐凤提督二缺,改苏松提督粱化凤为江南通省提督。

  

  十月己酉,以林起龙为漕运总督。丁巳,以祖永烈为苏州宁海将军,驻扎苏州。辛酉,韩世琦调江宁巡抚。

  

  十一月壬辰,以孙代为江南右布政使。

  

  十二月庚戌,户部议复:江南总督郎廷佐疏言,崇明县地丁钱粮虽已蠲免,其盐课仍应完解。得旨:崇明孤悬海外,逆贼来犯,皆赖兵民同心协力,固守全城,所欠盐课着予豁免。己未,以柳天擎为江南按察使。

  

  ●第四十卷 清康熙(一)

  

  圣祖康熙元年正月己亥,吏部议:“江宁巡抚朱国治藉口已报丁艰,不候交代,委弃职掌,遽行离任,应降五级调用。”得旨:“巡抚职任关系重大,朱国治遽委弃职掌离任,殊违法纪,着革职。”辛丑,江南省上江、下江学道二员裁并归一。

  

  二月癸亥,以崔澄为江南左布政使。

  

  六月乙丑,谕兵部:“京口水师船发往浙省定海,合浙省水师船,着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驻扎定海;福建水师亦应设提督一员,总兵二员,此水师官兵应驻何处,每处应设官兵船若干,尔部会同大学士苏纳海、尚书车克速议奏闻。”

  

  七月辛卯,以李芝兰为江南按察使。

  

  九月戊戌,割免瓜州剥船济功银两。

  

  十二月甲寅,河道总督朱之锡疏言:“宿迁县遥堤,自直河口起至皂河西止,黄水大溜直射,坍溃。抢筑小堤恐不足恃,请展筑月堤,以资防御。”从之。丙辰,以佟彭年为江南右布政使。

  

  二年正月戊戌,江宁巡抚韩世琦疏言:“崇明县大粮田九千六十顷五十亩零,除正赋外复征芦课银八千三百八十余两,实系一田两赋。亟请蠲豁。”从之。

  

  二月乙丑,漕运总督林起龙奏:“淮安群盗钮思塘、王海云等,阻水结党,出没黄河、洪泽等湖二十余年,杀掠商民、抢夺妇女、劫解部颜料船只,非他盗可比。顷严督文武官四布缉捕,相继就擒。钮思塘等应并斩,余流徒决杖有差。”得旨:三法司核拟具奏。是月,开浚泾河闸。

  

  三月庚寅,裁江南扬州府船政同知。甲午,裁江南苏松兵备道。是月,免江南青浦等十二县、江宁前卫等十五卫旱灾逋赋有差。

  

  五月己巳,建镇江府金山城寨、炮台。庚寅,蠲除崇明、靖江、丹徒、丹阳四县民迁赋缺、抛弃田亩额赋。

  

  六月丁未,免瓜州镇南新、复生二洲荒地额赋。

  

  八月甲寅,增设江南按察使一。

  

  九月己巳,免江南凤、淮、扬府属十五州县卫旱灾赋。

  

  十月丙辰,淮徐道事务归并淮海道管理。扬州道事务归并驿盐道统辖。

  

  十一月庚辰,转王鍈为江南左布政使,以石琳为江南按察使。

  

  三年五月丁卯,命江宁、苏、松、常、镇、徽、宁、池、太九府,广德一州,分隶江南按察使司,仍驻江宁府;安庆、庐、凤、淮、扬五府,徐、滁、和三州分隶江北按察使司,驻凤阳府之泗州。

  

  六月己亥,以佟国桢为江南按察使。

  

  闰六月己卯,裁江南随征左、右二路总兵官。

  

  八月丁卯,以赵曰冕为江南按察使。

  

  十月辛未,两淮盐御史赵玉堂疏报:“通州所属,八月初一起至初三日,风潮冲倒堤岸,水深丈余,引盐、庐舍、土地、人民淹没无算。”章下所司。丙戌,清察江南芦课,增银五千五百两。

  

  十二月丙寅,当涂、高淳新垦湖地,以难耕种豁免前升科赋额。

  

  四年二月癸亥,转郭鸣凤为江南左布政使。是月,免江南太仓、崇明、上海、通州、海门等五州县去年份水灾额赋。

  

  三月丙申,裁漕储道缺。戊戌,给事中杨雍建奏:“户部议将康熙四年江、浙二省运解三年份白粮正耗尽行改折,以充兵饷,每石照例折征银二两。夫米价随时高下,比年江、浙之米每石价值七八钱而止,今改折二两,加以火耗、勒索之费,非本色三石不足以完折色之一石。且正米之外,又有耗办等米,夫船等银,臣愚以为有本色则有耗办,既已改折矣,不应并耗办而亦折之也;有本色则有夫船等银,既改折矣,不应并夫船而又征之也。乞敕该抚转行所属,照时价减征。其溢收者,或尽还民间,或抵算别项正赋,毋使吏胥因缘为好。并令该部嗣后勿议改折,以累百姓。”下部确议。

  

  四月甲子,操标七营分隶江宁、狼山二镇。

  

  五月辛丑,以江南淮安旱,发粟赈之。癸卯,免江宁左卫等十五卫沿江坍荒田赋,俟招垦复熟起科。丁未,江西总督裁并江南。

  

  六月庚申,以刘景荣为江南按察使。己巳,江南、江西总督驻扎江宁府。

  

  七月甲辰,免江南徐州等十州县旱灾额赋。

  

  十月壬午,免江都水灾额赋。

  

  十一月戊申,吏部议复:“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奏,凤阳巡抚缺已裁。所属庐、凤二府,滁州、和州请分隶安徽巡抚管理;淮、扬二府及徐州请分隶江宁巡抚管理。”从之。壬辰,免江南山阳县水灾额赋。

  

  十二月庚午,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奏,溧阳县民顾起龙等获玉玺,篆文“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十六字,遣官赍进。命收贮内库,赏顾起龙等银各五十两,赍玺笔帖式三员各马一匹。

  

  五年正月癸巳,免长洲等十一州县去年水灾额赋。

  

  三月丙申,以卢崇俊为河道总督。

  

  六月癸丑,免江宁、上元等卫历年未完黄,快丁银。

  

  十月戊辰,户部议复:“漕运总督林起龙奏,江南苏、松、常三府,浙江嘉、湖二府,白粮折征每石二两,今民间谷价止七八钱,民力不堪,请改征本色。应不准行。”得旨:“白粮改折,既称苦民,俱着征本色。”

  

  十一月己亥,以杨茂勋为河道总督。

  

  十二月壬戌,免邳州、睢宁等五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六年二月己酉,免江南桃源、赣榆二县去年蝗灾额赋。

  

  四月甲子,江南奸民沈天甫、吕中、夏麟奇等撰逆诗二卷,诡称黄尊素等百七十人作,陈济生编集,故明大学士吴甡等六人为之序。沈天甫使夏麟奇诣甡之于中书吴元莱所,诈索财物。吴元莱察其书非父手迹,控于巡城御史以闻。上以奸民诳称谋叛,诬陷平人,大干法纪,下所司严鞫。沈天甫等皆弃市,其被诬者悉置不问。

  

  五月庚戌,以屈尽美为漕运总督。

  

  七月甲寅,吏部奏: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等会议裁官一疏,应将河南等十一省俱留布政使各—员,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至江南、陕西、湖广三省俱有布政使各二员,驻扎各处分理,亦应停其左、右布政使之名,照驻扎地名称布政使。其各省守巡道一百八员,推官一百四十二员,俱照议一并裁去。得旨:允行。己巳,河道总督杨茂勋奏:桃源南岸烟墩口决,趋入洪泽湖,堤冲三百余丈。命速行修筑。

  

  十月己丑,以法若真为江南布政使。

  

  七年三月,免江南邳州、安东等六州县及高邮等十八卫所、海州、清河等七州县去年水灾额赋,上元、江宁等卫旱灾额赋。

  

  五月癸亥,缮治黄河南北两岸旧堤坝,并于天妃闸外筑坝,逼黄引淮出口。从河督杨茂勋请也。

  

  六月庚辰,黄河烟墩工竣。

  

  八月戊寅,工部议复:“河道总督杨茂勋奏,河决桃源黄家觜,坏堤工二百余丈。应令该督速行确勘修筑。”从之。戊子,以淮安由闸五项河银归并知府管理。

  

  九月壬戌,命江南苏州府开炉一百座,鼓铸。

  

  十月辛卯,工科给事中李宗孔疏言:淮、扬二府连年累遭水灾,以淮水南流入湖决堤之所致也。查淮水旧由凤阳、泗州、老子山北直出清口,与黄水会流入海,此历年北流之故道也。自老子山南,周桥闸、翟家坝一带注射高邮、宝应、邵伯诸湖。而下流阻于漕堤,曾无入海之路。又泗州、盱眙地方多私开决口,自古沟镇至夏家桥等处,新开沟路共有八条,淮水大半注湖,清口水分力薄,无以刷黄河之浊泥。下流壅则上流易溃,乃至冲决堤岸,淮、扬受害矣。自康熙七年五月间,曾议筑塞,而盱眙、泗州奸民聚众驱逐夫役,不容修筑,遂尔中止。今应于翟家坝之北,将古沟镇等处塞其决口,不必筑堤加高,但复从前旧址,使全淮尽由清口会黄入海,不致横决入湖,可永杜高、宝等邑之灾。即有时淮水暴涨,仍从坝上滚水南下,亦不为泗州等处之害。诚兼利无患之计也。请敕河臣,将新旧冲开决口速令高、宝等处之民,乘此三冬农隙,照旧址速行修补,严立责成。并饬令泗州、盱眙州、县官严加防视,庶推水北流,得以会黄刷浊,通行漕运,而高、宝等处不致频被水灾。疏入。得旨:据奏事情重大,着尚书马迩赛等会同该总督,总河一并严察,速议具奏。

  

  十一月壬寅,蠲免淮扬所属高邮、兴化等十四州县本年水灾额赋。

  

  十二月癸酉,以麻勒吉为江南、江西总督。戊子,工部尚书马迩赛、刑部尚书明珠等遵旨会阅淮、扬出水之处回奏:“臣等会同漕运总督、河道总督、江宁巡抚亲至兴化县白驹场地方阅看旧有闸口四座。所出之水由牛湾河入海,后因禁海填塞,以致水无所出,淹没田亩。若将四闸开通,积水可以尽放。况白驹场离海甚远,并非沿边地方不应堵塞,请星速挑挖。仍令置板拦挡,一遇水发,即行开放,则地方不致淹没,居民不必迁移矣。”从之。又奏:“清口为淮、黄交会之所、漕运要路,黄河水发,势必越过淮河。淮水力弱则沙土反得滚入,以致运道壅塞。河道总督杨茂勋题请添筑拦黄矾嘴长坝,所需钱粮太多。请将黄河北岸挑挖引河,分引黄河之水。黄势力减则沙逐水流,运道便无阻滞。又董口沙淤难行,每岁修浚,空费钱粮。董口之右有骆马湖可行,但须添筑堤岸,以为纤道。其需用价值,令河道总督核算具题。”从之。

  

  八年八月乙酉,免江南盐城所屯田去年水灾额赋。

  

  十月乙丑,以罗多为河道总督。

  

  十一月庚寅,免江南江宁等四卫本年份水灾额赋。癸卯,免高邮、兴化等四州县本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癸亥,免萧县、盐城所本年水灾额赋。

  

  九年二月癸亥,发粟赈淮安府属海州,安东等九州县,扬州府属高邮、兴化等四州县饥民。丁丑,江宁巡抚马祜奏:桃源县等处连年水灾,请免带征漕米。得旨:“漕粮例不蠲免,但该抚既称桃源等处屡被水灾,民生困苦,与他处不同,着确议具奏。”寻议:“康熙六、七两年份未完漕米一万六千六百四十石,应准其蠲免,后不为例。”从之。

  

  闰二月,免江南高邮县六年、七年、八年被灾漕粮。

  

  四月丁亥,复设江南分守苏松常道,改淮海道为淮扬道。辛亥,增江南清河、宿迁及归仁堤三处同知各—、主簿各—。乙卯,河决归仁堤。户部议复:“史万泰奏,淮、扬等处因归仁堤决,田地被淹,灾民流寓,应敕该督抚设法赈济。若赈米不敷,确查邻近州、县常平仓所积米谷,酌量运赴淮、扬,专委廉干官员,实行赈济。”从之。

  

  五月癸亥,以慕天颜为江苏布政使。癸未,调陈秉直为江南按察使。

  

  六月己酉,户部题:“淮、扬二府属地方丈缺地亩,先经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题请蠲免,臣部行令该督踏勒。今据该督疏称,亲身踏勘扬属三州县丈缺田地,俱系坍没。淮属三州县丈缺地亩现被水淹,俟水势稍退,尚可耕种。应如所请,将坍没者永行蠲免;水淹者本年停征。”从之。

  

  七月丁巳,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奏:“淮、扬二府于五月中旬,淮、黄暴涨,湖水泛滥,百姓田亩庐舍被淹,应亟行赈济。但各属积谷已为上年赈给之用,请暂挪正项钱粮。俟劝输捐纳补还正项。”户部议复:“以正项不便动支,应将凤阳仓存贮及捐输扣存各项银米,交贤能官员散赈。如有不足,劝谕通省各官,设法捐输。”得旨:“淮、扬百姓连被水灾,深可悯念,着差部院廉能大臣一员,作速前往踏勘,果系被灾巳甚,无以为生,即会同督抚,一面将正项钱粮动用赈济;若系次灾,即照部议,将各项粮米赈济。务使民沾实惠,以副朕轸灾恤民至意。”壬申,免江南丹徒、金坛二县康熙七年水灾额赋。

  

  八月,免江南泰州、睢宁本年水灾额赋。

  

  十月壬辰,大西洋国正贡使玛讷撒尔达聂道经山阳县病故,命江南布政使致祭。甲午,谕户部:“淮、扬所属地方,岁比不登,屡廑朕怀。今年又遭水灾,黄、淮交涨,堤岸冲决,百姓庐屋多被淹没,夏麦未获登场,秋禾播种水潫难施,民生失所,特差部臣速行踏勘,准动正项钱粮存积银米,将饥民赈济。但被灾之民既无耕获,何以输粮?如再加催科,愈不堪命。今年淮、扬所属被灾地方,应征钱粮共该若干,尔部速行酌议蠲免,以副朕恤灾爱民至意。”

  

  十一月丁卯,工部议复:“刑科给事中张惟赤疏言,河工协济人夫,皆经该地方津贴而来。江南各府方被水旱之灾,正项尚且议蠲,额外岂堪重累。前部臣主募夫之议,原定每名给工食银六分,今河臣虽改用派夫,岂有募则给工食,而派遂不给工食之理,所宜一体议给,应将原派地方按月津贴之银,行令停止。”从之。甲戌,以淮、扬数被水灾,特命高邮、宝应等十五州、县应征康熙九年并带征七、八年漕粮,漕项,概行蠲免。癸未,免江南太仓、娄县、无锡等十二州,县本年被灾额赋。

  

  十二月戊戌,免江南高邮、宝应等十二州、县本年水灾额赋。

  

  十年二月己丑,以王光裕为河道总督。

  

  三月丁丑,江宁巡抚马祜奏:“苏、松、常各府之水,俱由刘河口、吴淞江宣泄入海。今年久淤塞,以致去岁湖水泛滥。请敕工部,檄督抚速行建闸开浚。”下部议行。

  

  四月癸未,户部遵旨议复:“淮、扬饥民,应发银六万两,速行赈济。”得旨:“饥民待食甚迫,与银无益,着截留漕粮六万石并各仓米四万石,遣待郎田逢吉并贤能司官二员,会同该督抚赈济散给。务使饥民得沾实惠,以副朕轸恤民生至意。”己丑,江南芦课钱粮,停差部员监督管理,改归地方官管理之。丙申,户部议准:“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等奏,吴淞江、刘河口系苏、松、常、杭、嘉、湖六府泄水要道,应建闸开浚。请以各府漕折银十四万两,留充河工经费,即均派六府所属之地,分年按亩征输还项。”得旨:“被灾州县,复令多派还项,恐苦累小民,着免其派征。”戊申,命京口审事、吏部侍郎觉罗勒德洪等,将京口将军李显贵、镇江府知府刘元辅并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及讦告兵丁侯进孝等,同带来京听勘。

  

  五月辛未,给事中姚文然请宽麻勒吉锁拿。允之。

  

  七月丁巳,刑部等衙门会审京口将军李显贵、镇江府知府刘元辅及总督麻勒吉等一案。查将军李显贵通同知府刘元辅,违例折给兵丁草料,浮算帑银。李显贵、刘元辅应照例拟斩监候。刘元辅因父刘泽溥殉难山西,应免死,枷号鞭责。总督麻勒吉、巡抚马祜不早行题参,应降三级调用。副督统张元勋、张所养各降一级,革去世职。得旨:李显贵身为将军,职任封疆重寄,乃侵克兵饷,大负委任。刘元辅虽伊父有死难之功,婪赃犯法,情罪重大,俱依拟应斩。着俟秋后处决。麻勒吉、马祜各削去加一级,仍降二级,免其调用。张元勋、张所养各削去加一级,并革去恩诏所得一拜。他喇布勒哈番,仍留原任。

  

  十月乙巳,河道总督王光裕奏:河决桃源县,坏民堤二百五十丈。下部速议。

  

  十一月辛未,河道总督王光裕奏:请以河库节省银十万两,募夫大挑淮、扬里河。从之。甲戌,免江南淮安、扬州二府属被水州、县康熙元年至六年额赋。

  

  十二月,兔江南上元等十七县、海州赣榆等三十四州县蝗灾额赋有差。免江南高邮、宝应等十州县,盐城一所去年水灾额赋,清河等三县,大河一卫本年水灾额赋,除徐州板荒额赋。

  

  十一年春正月丙寅,免江南上海、青浦去年旱灾赋有差。

  

  二月庚寅,江宁巡抚马祜奏:“科臣柯耸条奏苏、松、常各郡水利,部议令臣查复。今查各郡支河,现在督民次第疏浚,其岁修责令里民随时兴工。至老鹳嘴坍没于海,旧址无存,难以修筑,惟淘河一法,责成府佐专董水利者督察,于每岁水发时,聚集人夫,用力决排,庶可疏通淤滞。”部复:如所请。从之。丁酉,撒山东夏镇关,令中河分司移驻宿迁收税。

  

  三月甲戌,以江南兴化县积水未涸,百姓尚难耕种,免去年水灾额赋。

  

  四月己卯,以江南连年水旱相仍,灾伤甚重,旧欠钱粮暂行停征。辛巳,以江南事繁,一切陈积事件,于定限外再宽限一年,命地方官料理完结。甲申,裁江南海门县,归通州管辖。乙巳,令侍卫吴丹、学士郭廷祚阅视河工,绘图进呈。是月,免江南清河等三县田租及淮安、大河二卫去年水灾赋。

  

  五月丙午朔,发粟赈淮安、扬州二府饥。壬申,发帑加赈淮、扬。是月,兔江南泰州、江都、山阳三州、县前年未完钱粮七千五百有奇。

  

  六月乙亥朔,以淮、扬清水潭堤决,田庐淹没,诏宽赈限,俟水涸乃停。戊戌,增江南山阳县管河主簿一,分防高家堰堤工。辛丑,谕工部:“河道屡年冲决,地方被灾,民生困苦,深轸朕怀。据差往视决口侍卫吴丹、学士郭廷祚回京绘图进呈,朕观黄河自宿迁以至清河,皆为紧要,虽有遥堤一层,恐未足捍蔽水势。应否于遥堤之外,再筑遥堤,尔部即行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会同相视,商酌筑堤果否有益,并所需钱粮逐一详确议奏。”

  

  七月壬子,免江南高邮州去年旱灾湖地税。

  

  闰七月甲午,以江南沭阳水灾,将本年份正耗漕米俱令折征,并免漕粮银米。壬寅,免仪真卫康熙元年、三年份军欠地丁钱粮。

  

  八月甲辰,发淮安库银赈邳州、宿迁、桃源、清河四州县水灾饥民。壬子,免江南高邮、宝应等五州县被水灾额赋。

  

  九月乙亥,免江南沭阳县水灾额赋。

  

  十月癸丑,停两淮巡盐御史差,盐法事务归并巡抚管理。

  

  十一月己卯,蠲兔桃源、兴化、盐城等县、所本年、去年漕米、漕项。疏浚吴江县长桥湖水入海要道。壬午,江宁等十六卫屯田钱粮向由千总、守备等催收,完纳不前,自是改归就近州县征收。

  

  十二月丁未,免江南长洲等七县蝗灾额赋。辛亥,以江南兴化等五县并大河卫连年灾荒,将本年地丁银及漕粮、漕项并去年漕粮、漕项一并蠲免。邳州、沭阳灾荒稍减,着分别蠲免。丁巳免华亭、娄县、青浦三县水灾额赋。

  

  十二年二月癸丑,郎中苏尔泰阅视河工还,绘图进呈。上留览。

  

  四月辛亥,谕户部:“江南苏、松、常、镇、淮、扬六府,连年灾荒,民生困苦,与他处不同,朕心时切轸念。除今年钱粮已经派拨兵饷外,其苏、松等六府康熙十三年份地丁正项钱粮,特行蠲免一半,以昭朕存恤灾黎至意。”

  

  五月庚寅,考察直隶、各省督抚,江南、江西总督麻勒吉降二级,调外用。

  

  六月甲寅,以阿席熙为江南、江西总督。

  

  十月癸卯,户部议准:“江宁巡抚马祜奏,淮、扬地方,清水潭石堤复决,黄、淮水势弥漫,高、宝等一十八州县卫所被灾,请行赈济。应敕总漕、巡抚速动库银四万两买米,委官各处赈济,俟来年三月终止。”从之。

  

  十一月癸巳,以崔维雅为江南按察使。是月,免江南赣榆等县水灾额赋。

  

  十二月戊午,除江南邳州滨河被水田赋。是月,免江南高邮卫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三年三月乙酉,以崔澄为江南按察使。

  

  四月丁未,先是,谕江宁将军额楚、总督阿席熙:“闽中告变,两浙需兵,如杭州将军调尔满兵时,可令副都统一员、马兵千名,水陆往援。尔等当豫备以俟。尔兵若行,可调安庆察哈尔兵镇守江宁。”又谕杭州将军图喇、总督李之芳、提督塞白理等:“耿精忠反叛,尔等率满、汉官兵作何防御固守,当相机而行。朕已敕驻防江宁满兵豫备,若需用满兵,可于江宁调取。”至是,福建告急。上命副都统胡图率江宁满兵,副都统马哈达率所部官兵及江宁左翼察哈尔官兵,速赴杭州,同将军图喇等商酌行事。安南将军华善于所部汉军内择马肥者五百名,令夸兰大二员领之,亦速赴杭州,听图喇等调遣。移安庆右翼察哈尔官兵守江宁。华善仍令速赴京口。

  

  五月丙戌,以王功成为江南按察使。

  

  六月庚戌,浙江提督塞白理奏:“总兵官祖宏勋以温州叛。”上谕:“驻江宁副都统纪尔他布,率右翼察哈尔全军及每佐领甲兵一名,赴浙江会同提督塞白理守御。镇东将军喇哈达所辖蒙古兵,悉令署副都统巴尔堪率赴江宁,听将军阿密达统辖。松江乃海口要冲,且与浙江连接,阿密达、额楚等可密咨提督杨捷。若以松江可虞,即酌遣满洲、蒙古官兵,以副都统一人领赴松江,与提督协守。”

  

  八月丁未,添设江南驿盐道一,管安徽等处驿盐事,驻安庆。其管理通省驿道,改为江苏等处驿盐道,仍驻江宁。

  

  九月癸酉,江南总督阿席熙奏:“徽州府及歙、祁门等县陷贼。江宁将军额楚率兵赴徽州进剿。”上谕:“江宁所驻大兵,将军额楚既率赴徽州,江省系水陆要地,即令署副部统雅赖,阿喀尼等停往兖州,率兵径赴江宁。其驻扎兖州汉军都统释迦保,俟京师新发禁旅到日,亦率兵速赴江宁。”己卯,谕议政王大臣等:“江南天下要地,兵力单薄,其授和硕简亲王喇布为扬威大将军,派两佐领合出护军一名,上三旗包衣佐领兵,每旗百名。复令简亲王除伊包衣佐领全军外,将所部人众,酌选披甲率往江宁,统辖将军阿密达兵及江南满洲、蒙古、汉军,相机调度,保固全省。将军阿密达、额楚、华善、王之鼎、总督阿席熙并同参赞。

  

  十四年正月丙寅,丁思孔为江南按察使。

  

  九月庚子,拨兖州、盛京乌喇兵一千驻守江宁。

  

  十五年四月辛酉,上谕:“广东变乱,江南、江西殊属可虞。若闽、粤诸贼会犯京口等处,则江南兵单,难以防御。且江西告急,自江南往援甚便,官兵不可不增。其调大将军图海所领盛京兵一千名,及驻防兖州每佐领骁骑一名,遣赴江南。其江南满洲、蒙古兵,令将军华善用平寇将军印统辖:以学士萨海署副都统,科尔科代为参赞。副都统杨凤翔以安南将军印驻防京口。其遣赴江南之兵到日,将军华善、王之鼎及参赞大臣、督抚等,会同整饬军马,以待调遣。”

  

  六月甲寅,调江南兵及大炮援江西。

  

  七月己酉,以薛柱斗为江南按察使。

  

  八月甲戌,调丁思孔为江苏布政使。

  

  十一月辛巳,江宁提督杨捷奏:“十月二十二日贼犯江、浙交界乍浦地方,金山营参将白可爱等驰剿,大败贼众,获贼船只,俘斩无算。”下部议叙。壬寅,免江南山阳等七州县本年份河决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二月庚戌,命淮、扬沿河植柳,以备工需。

  

  十六年二月丙辰,九卿议复:“差往验勘河工工部尚书冀如锡等奏,河臣王光裕曾奏高邮三浅西堤一处,逼近清水潭,俟水涸另议兴修,其余各工已经相机抢筑。今看各口尚未兴工,询其何故,则以钱粮不足为辞。又奏,翟家坝修筑之处,亦未筑成,以致堤岸屡决、地方淹没。又题高邮城南决口三十处堵塞完固。今查新堤高宽不及旧堤之半,王光裕全无治河之才,以致河工溃坏,请另简贤能,庶于河道有益,应将王光裕革职。”得旨:“王光裕着解总河任,遣吏部侍郎折尔肯、副都御史金镌,前往会同新任总河察审。”九卿又议:“冀如锡等奏河道水性靡常,全赖堤工捍御,今须亟行修筑。黄河南岸自白洋河至云梯关,北岸自清河县至云梯关及高家堰、周家桥、翟家坝、古沟诸决口,其余溃坏单薄之堤,俱宜修筑坚固。其清河口一带沙淤及运河现受黄流淤淀之处,亦应疏浚。又自淮至扬,两岸土石堤工,清水潭等处决口,并宜即时堵筑。至归仁堤石工,原有估计钱粮,至今尚未修完,仍严令该管河官速行堵塞。未经估计土堤之口,亦应一并兴修,查黄、运两河,关系运道民生,自应修治,但所费浩繁,一时难以并举,应令新任河臣,酌量紧要处先行修筑。其归仁堤未完工程,亦速令催完。”从之。辛未,以靳辅为河道总督。

  

  六月癸丑,湖广、江西以贡监数少,归并江南省考试.于本年九月举行。

  

  七月甲午,河道总督靳辅奏:“河道敝坏已极,修治刻不容缓。谨条列八疏以奏。一、挑清江浦以下,历云梯关至海口一带河身之土,以筑两岸之堤;一、挑洪泽湖下流,高家堰以西至清口引水河一道;一、加高帮阔七里墩、武家墩、高家墩、高良涧至周桥闸残缺单薄堤工;一、筑古沟、翟家坝一带堤工,并堵塞黄、淮各处决口;一、闭通济闸坝,深挑运河,堵塞清水潭等处决口,以通漕艘;一、钱粮浩繁,须豫筹划,以济工需;一、请裁并河工冗员,奏调贤员赴工襄事;一、请设巡河官兵。”奏入,命议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掌印不掌印各官,会同详确议奏。寻议:“黄河关系运道民生,固应急为修理。但目今需饷维殷,且挑浚役夫每日需十二万有余,若召募山东、河南等处,不惟贫民远役,途食无资,抑恐不肖官役,借端扰民。应先将紧要之处,酌量修筑,俟事平之日,再照该督所题,大为修治。”得旨:“河道关系重大,应否缓修,并会议各本内事情,着总河靳辅再行确议具奏。”

  

  九月,免江南泰州、宿迁水灾额赋。

  

  十一月辛巳,免江南徐州、山阳等十一州县本年水灾额赋。

  

  十七年正月乙酉,河道总督靳辅遵旨复奏:“臣前将河工事宜,分别条奏,蒙皇上以河道关系重大,应否缓修,命臣再议。臣谨逐一再议题复:一、用驴驮土,可以节费。前拟每日用夫十二万有奇,今改用夫三万余名,驴三万余头。前限二百日完工者,今改限四百日完工。再于两岸遥堤内筑缕堤以束水,筑格堤以防决,庶可不至溃决矣;一、洪泽湖下游高家堰西北一带,即烂泥浅等处,臣前奏因河工浅阻,请于河身两旁各挑引河一道。今因正河全淤,臣巳兴工挑浚通流,今止须挑引河一道,庶伏秋水涨,淮行有路,可无他虞;一、运河既议挑深,若不束淮入河济运,而仍容黄流内灌,则不久复淤。臣现在于高家堰临湖一带地方决口上紧筑塞,而堤工单薄之处,惟帮修坦坡一法为久远卫堤之计,若不及早帮修,伏秋水涨势必冲溃。祈敕部照前估费,即行兴工;一、运河以西临湖一带,自武家墩至周家闸大小决口三四十处,自周家闸至翟家坝,其中成河九道之处,若不乘时并行堵塞,则清水潭万难修治。不特高、宝等七州县常经水患,即重运经遇决口亦危险非常,急宜堵筑,断难议缓;一、挑浚运河并堵清水潭等决口,于立春后兴工,限一百日完工。请将康熙十七年漕运过淮之期略为宽限,俟挑河完工,开坝放船;一、开捐纳事例以助河帑,愿捐银者照例款上纳,愿筑堤者自行认地修筑。完工日,咨部注册,统俟大工完日停止;一、中河分司向驻宿迁,今缺裁归并淮徐道,应令该道驻扎宿迁,以统辖漕运咽喉。又山、盱同知已归并山、清同知,应改名山、清、盱眙同知,以兼职掌。至一切工程凡用监理官一员,必用分管佐杂官六员。查江南佐贰杂职闲员甚少,臣请于东、豫二省内,择其职闲才干者调用;一、前奏请设兵丁驻堤防守,今思不若设立兵丁协同筑堤。每兵一名,管堤四十五丈,保固三年,从优拔补。且令每兵自募帮丁四名,将黄河两岸,近堤荒地令帮丁耕种,或有纳粮之地,即令业主为帮丁。庶人力益众,而防护更密。”奏入,下议政王、大臣、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寻议政王、大臣等议复:并如所请。得旨:“治河大事,当动正项钱粮,捐纳事例,侯旨行。其所称沿河地亩拨给兵丁,又令地主作为帮丁,是否相合,着再议,余如议。”

  

  五月戊午,议政王、大臣会议:江南省原止提督一员统辖,因江西饶州等处地方变乱,以安庆与江西接壤特添设提督一员。今江西底定,安庆、徽州巳属内地,江南提督杨捷员缺,停其推补,应将安庆提督王永誉调为江南提督,统辖全省,移驻松江。从之。

  

  六月乙未,免江南徐州水灾额赋。

  

  七月乙卯,工部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臣前奏高家堰石工高有七尺,其土堤应加高三尺,今石工再加三尺,与土堤平,然后另加土堤三尺。再高家堰、高良涧一带因水没堤根,堤身单薄,必须加筑戗堤一道,方为万全。”从之。丙辰,工部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臣前奏黄河两岸,将挑之土分筑遥、缕、格堤,今勘有旧遥堤贴近河身,拟以旧堤为缕堤,于旧堤之外另筑遥堤;又前奏挑土筑堤须十夫工程者,今因逐层夯杵非易,拟用夫十五、六名;又前奏用驴运土,今因各夫不谙喂养,议用车运;又前奏离堤三十丈内不许取土,今因宿迁、桃源等县人力弱而工程多,改令二十丈以外随便取土;又前奏河之两旁各挑引河一道,今因工费浩繁,除清河北岸等处必须挑挖者仍相机挑挖外,其余俱用铁埽帚浚深河底,又前奏造浚河船二百九十六只,因不敷用,今议添造三百余只。”从之。

  

  八月辛卯,免江南高邮州去年水灾赋。

  

  十月己巳,工部议复:“安徽巡抚徐国相奏,本年七月二十一日,黄水泛涨,将砀山县石将军庙、萧县九里沟二处冲决。查本年二月,总河靳辅请银二百五十余万两大修河道,动工已及九月,未知所修工程何如。今又冲决多处,应请遣大臣前往查勘。”得旨:“着户部尚书伊桑阿、右侍郎田六善前往查勘。”辛卯,河道总督靳辅奏:“黄河自徐州而下,南北两岸堤并清河县南岸、白洋河以下两岸各堤,现在酌量攒修,委官设兵防守。当此伏秋大水,幸皆保固无虞。惟是徐州以下虽在大修,而上流漫冲,以致宿、徐等州县处处被灾,秋成失望。臣拟建减水大坝一十三座,则水不涌涨,其原估堤工亦可量减。且告成之后,不特无夺河阻运之虞,而沿堤田亩水灾,亦可永止。”下部议行。靳辅又奏:“淮扬运河出口之处是为清口,离淮、黄交会之处甚近,黄涨即灌进运河,以致河底垫高,岁须挑浅。今臣往来相度,必须将清口闭断,从文华寺挑新河至七里闸,以七里闸为运口,由武家墩、烂泥浅转入黄河。如此,则运口与黄、淮交会之处隔远,运河不为黄河所灌,自无垫高之患矣。”下部议行。

  

  十二月,免江南海州等水灾额赋。

  

  十八年正月,免江南宿迁、桃源二县去年水灾额赋十之三。

  

  四月壬午,河道总督靳辅奏:“清水潭屡塞屡冲,山阳、高邮等七州县田亩淹没。臣筑东西长堤二道,工竣,七州县田亩全行涸出,运艘民船永可安澜。”报闻。庚寅,免江南康熙十、十一、十二年逋赋。是月,免宿迁水灾逋赋。

  

  七月甲午,河道总督靳辅奏:“淮河东岸,自翟家坝至周桥闸乃淮扬运河上游门户,山、盐等七州县民生关键也。当黄河循禹故道之时,淮流安澜直下,此地未闻水患。迨黄流南徙夺淮,淮流不能畅注,于是壅遏四漫,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河西低洼之区,尽成泽国者六百余年矣。明万历初,河道废坏虽不若今日之甚,而清口淤、高堰决,与今日情形相似。彼时河臣潘季驯筑堤堵口,治效斑斑可考。然此处不议加高,盖明代祖陵在西。故停河东之障以泄水,殊不知如虑淮涨西侵,何难两岸并筑,而顾留患门庭。历年既久,遂致成河九道,使淮、扬叠受水灾,臣不能不憾季驯以善治河称,而亦有此失者也。皇上轸念运道民生,大发帑金,命臣遍为修治。今翟家坝成河九道之处,计共宽一千三百二十三丈二尺,今已合龙。更查山阳、宝应、高邮、江都四州县河西诸湖,亦逐渐涸出,拟设法招垦,庶几增赋足民。”下部知之。辛丑,以金镇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免徐州等旱灾赋十之三。

  

  九月,免江南宿迁前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免江南属旱灾额赋,灾甚者仍发粟赈之。

  

  十九年三月,免江南山阳等县去年被灾额赋有差。

  

  闰八月丁亥朔,九卿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山阳、清河等五县河水冲决堤岸,‘请将臣严加处分’。应令靳辅将河堤决口即行修筑,俟工竣之日,遣大臣往阅,如修筑不坚固,另行议处。”从之。

  

  十月,免江南泰州、清河等二十三州县卫水灾额赋有差。

  

  二十年四月丁亥,裁江南江宁船政同知。

  

  五月癸丑朔,河道总督靳辅奏:“臣前请大修黄河,限三年水归故道,今限满而水犹未归,一应大工细册尚未清造,请下部议处。”得旨:“靳辅着革职,令戴罪督修。”辛未,以邵甘为漕运总督。

  

  六月癸卯,工部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请于徐州长樊大坝之后筑月堤,长一千六百八十九丈。”从之。

  

  十月,免江南泰州、清河等二十三州县卫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癸卯,以于成龙为江南、江西总督,余国柱为江宁巡抚。是月,免江南六合等县被灾额赋。

  

  二十一年二月庚子,免江南海州、沭阳等三州县去年被水额赋。

  

  五月壬子,抚标官兵,江宁留一千名,余裁去。

  

  九月丁未,免江南沭阳、宿迁等县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月乙亥,裁江南分守江镇道。丁亥,河道总督靳辅奏:“江南河道在康熙十五年以前敝坏至极,蒙皇上俯念运道关系民主,当军兴需饷之候,特奋干断,不惜正帑,命臣大为修治。臣钦遵竭蹶,经今五年,原估、续估工俱次第告竣。不意又有萧家渡民堤坐陷一事,以致黄流旁泄者十居其七,仍未归还故道。此皆臣无识无才,绸缪不善,悔恨靡宁者也。但河道全局已成十之八九,止有杨家庄以下一百四十五里河身未经大通,萧家渡新决口未经堵塞,现在一面缮奏估计,一面设法兴举,据臣之愚必可无误。乃候补布政使崔维雅将臣数年来请旨建筑如许工程,纷纷议拆毁,臣惊骇恐惧,万难缄默。除将崔维雅条议二十四款登答明白,移送钦差大臣、科道听其复旨外,复念萧家渡虽有决口,而海口大辟,下流疏通,河道腹心之患已除,堵塞此口,其事实易断,不宜有所更张,以隳成功而酿后患。”得旨:“九卿、詹事、科道会同一并议奏。”是月,免江南安东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一月丙辰,河道总督靳辅面奏:“萧家渡工程,至来岁正月必可告竣,其余堤工须银一百二十万可以全完。”上曰:“尔从前所筑决口,杨家庄报完,复有徐家沟。徐家沟报完,复有萧家渡河道冲决。尔总不能预料,今萧家渡既筑之后,他处尔能保其不决乎?前此既不足凭,将来岂复可信?河工事理重大,乃民生运道所关,自当始终酌算,备收成效,不可恃一己之见。”靳辅奏云:“总之人事未尽,若人事尽,则天意或可回。”上曰:“前崔维雅条奏等事亦有可行者否?”靳辅奏云:“所奏起夫挑浚,每日用夫四十万,自各省远来尤为不便,必不可行。又称河堤以十二丈为率,亦不便行。河堤须因地势高下,有应十五丈者,有应七八丈者,岂能一概定其丈尺。”上曰:“崔维雅所奏无可行者。”靳辅退。上谕大学士等:“靳辅胸无成算,仅以口辩取给,执一己之见,所见甚小,其何能底绩?”大学士勒德洪等奏云:“诚如圣谕。”上曰:“海运可行与否,再着九卿、科道议。”庚申,大学士等同户部尚书伊桑阿等复奏海运事宜。伊桑阿奏曰:“黄河运道非独有济漕粮,即商贾百货皆赖此通行,实国家急务,在所必治。至海运先需造船,所需钱粮不赀,而胶、莱诸河停运年久,谅已淤塞。若从事海运,又当兴工开浚,其费益大,据臣等之意似属难行。”得旨:是。九卿等会议:“尚书伊桑阿察勘河工一疏,查册,开不坚固、不合式堤工共一万五千余丈,漏水堤工四千余丈,及减水坝二座不坚固之处,应将河道总督靳辅即行从重治罪。但康熙二十年四月内,已将靳辅革职,戴罪督修。且该督奏称萧家渡虽被冲决,海口大辟,下流疏通,此口堵塞亦易。应暂停处分,将监修各官俱行革职,戴罪赔修。若仍践前辙,将该督并监修各官,加倍从重治罪,不得滥派民间,限六个月修竣。”得旨:“靳辅仍着革职,戴罪督修。修筑各官俱着革职,戴罪监修。勒限将萧家渡决口堵塞。但河工关系重大,所需钱粮浩繁,若责令赔修恐致贻误,仍准动用钱粮,勿得借端科派,扰累小民。”又议:“崔维雅所议修筑,需用钱粮甚多,而河道难保其必能疏浚,应将崔维雅条奏二十四款毋庸议。”从之。

  

  十二月癸巳,江宁巡抚余国柱奏:“江镇道已经奉裁,但地方紧要,与其裁江镇道,无宁裁苏松道,以常州一郡并隶江镇道。其苏、松二郡,比江安粮道带管池太道之例,令江苏粮道带管。庶江镇得弹压之官,苏松无废事之虑。”下部议行。

  

  二十二年四月丁丑,河道总督靳辅奏:“萧家渡合龙,大溜直下,七里沟等处逐渐坍塌,险汛日加。应行修理共有四十余处,并黄河之天妃坝、王公堤、运河之一切闸座,修防约需工料银十五、六万两。查原额河道钱粮有二十六万两,因捐除荒灾止有十八万余两,内除夫食、岁修等项,止存八万余两。请照原额拨补,务于每年三月内尽行解足,则工程永固,运道永通,民生亦永遂矣。”得旨:“萧家渡决口堵塞,黄河大溜直下,七里沟等处逐渐坍塌,险工甚多,关系紧要,应速行修筑。务令堤岸坚固,不致再有冲决。所需银两,着将就近钱粮先行动用,后以河银补项。”

  

  六月丁丑,工部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康熙二十一年以前,江南决口未堵,上流不至壅滞。今决口全堵,减水坝之外,更无旁泄之途。江南运道,费如许金钱,甫有头绪,若河南亦有疏失,则前功尽弃。其开封、归德两府堤工通长一千余里,或照往例,拨岁修人夫兴筑;或照近例,动帑金兴筑。查前经原任河抚佟凤彩具题,停止派夫。今应动河库钱粮修理,总河、豫抚会同详定,务须修筑坚固。”得旨:“河工关系紧要,萧家渡决口筑塞方完,河南堤岸工程,专令河南巡抚暂行料理。如有应会同总河事情,仍移文商榷,勿致贻误。”

  

  十月戊申,以张钦文为江宁布政使。壬戌,改宿桃同知为分管宿虹河务同知。添设同知一,分管桃源河务。添设睢宁县、安东县管河县丞各一,山阳县外河县丞一。裁高家堰大使,改设主簿一。乙丑,命吏部侍郎杜臻等往粤、闽、江、浙勘沿海边界,招垦荒地,复诸迁民业。

  

  二十三年五月壬午,九卿、詹事、科道遵旨举出清廉各官:江南学道赵崙、扬州府知府崔华等。甲申,以王新命为江南、江西总督。

  

  六月庚申,以卞永誉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戊午,裁京口右路总兵。

  

  九月庚午,江宁巡抚汤斌陛辞。上谕曰:“以尔久侍讲筵,老成靖谨,江苏为东南重地,故特筒用。居官以正风俗为先,江苏风俗奢侈浮华,尔当加意化导,移风易俗非旦夕之事,从容渐摩,使之改心易虑,当有成效。钱粮历年不清,亦须留意。尔在内阁曾阅章奏,在外督抚所奏,凡钱谷、刑名大事多有乖错。致令驳察。尔到地方尤当留意。近日江南吏治稍稍就理,尔能洁己率属,自然改观。”辛卯,上启銮东巡。

  

  十月辛亥,驾发宿迁。上临阅黄河北岸诸险工。谕河道总督靳辅曰:“朕向来留心河务,每在宫中细览河防诸书,及尔屡年所进河图与险工决口诸地名,时加探讨。虽知险工修筑之难,未曾身历河工,其河势之汹涌漶漫,堤岸之远近高下,不能了然。今详勘地势,相度情形,如萧家渡、九里冈、崔家镇、徐升坝、七里沟、黄家嘴、新庄一带皆吃紧迎溜之处,甚为危险,所筑长堤与逼水坝,须时加防护。大略远道之患在黄河,御河全凭堤岸,必南北两堤修筑坚固,可免决啮,如河水不致四溃。水不四溃,则没涤淤垫、沙去河深,堤岸益可无虞。今诸处堤防虽经整理,还宜培薄增卑,随时修筑,以防未然,不可忽也。又如宿迁、桃源、清河上下,旧设减水诸坝,盖欲分泄涨溢,一使堤岸免于冲决,可以束水归槽;一使下流疏泄,可无淮弱黄强,清河喷沙之虑。近来凡有决工处所,皆仿其意,不过暂济目前之急,虽受其益,亦有少损。倘遇河水泛滥,乘势横流,安保今日减水坝不为他年之决口乎?且水流侵灌,多坏民田,朕心不忍。尔当筹划精详、措置得当,使黄河之水顺势东下,水行沙刷,永无壅决,则减水诸坝皆可不用。运道既免梗塞之患,民生亦无垫溺之忧,庶几一劳永逸,河工告成也!”上目击堤夫作苦,驻辔久之,亲加慰劳。复谕靳辅曰:“堤上夫役,风雨昼夜,露宿草栖,劳苦倍常,所领工食为数无几,恐有不肖官役从中侵蚀,必使人人得沾实惠,始无负朕轸恤至意。”壬子,上临视天妃闸,水势湍急,指授河臣改为草坝,另设七里、太平二闸,以分水势。上登舟。是日,过清河县、淮安府。癸丑,谕江南、江西总督王新命:“朕巡视直隶、山东、江南诸处,惟高邮等地方百姓甚为可悯,今虽水涸,民择高阜栖息,但庐舍田畴仍被水淹,未复生业,朕心殊为不忍。尔系地方大吏作何筹划,浚水通流,拯此一方民命,以副朕轸恤黎元至意。”甲寅,御舟过高邮湖,见民间田庐多在水中,恻然念之,因登岸,巡行堤衅十余里,召耆老详问致灾之故。复谕王新命曰:“朕此行,原欲访民间疾苦,凡有地方利弊,必设法兴除,使之各得其所。昔尧忧一夫之不获,况目睹此方被水情形,岂可不为拯济耶?”乙卯,御舟自仪真渡扬子江,泊镇江府西门外。丙辰,上幸金山,乘沙船渡扬于江。上登金山,游龙禅寺。戊午,上驻跸苏州府。谕大学士等:“明太祖,一代开创令主,功德并隆。朕巡省方域将及江宁,锺山之麓陵寝斯在,朕优礼前代,况于其君实贤,可遣祀如礼。”己未,上幸虎邱。庚申,上幸惠山。

  

  十一月壬戌,上至江宁,登雨花台观其城郭山川形势。驻跸江宁府城。癸亥,遣内阁学士席尔达祭明太祖陵。谕大学士明珠、尚书介山:“明太祖陵已遣官致祭,但朕既抵江宁,距陵非远,其亲为拜奠。”是日,上谒明太祖陵,过明故宫,慨然久之。甲子,上命江南督抚护明太祖陵。乙丑,上自江宁回銮。丁卯,命尚书伊桑阿、萨穆哈往视海口。谕曰:“朕车驾南巡,省民疾苦,路经高椰、宝应等处,见民间庐舍、田畴被水淹没,朕心甚为轸念,询问其故,具悉梗概。高、宝等处湖流原有海口,以年久沙淤,遂至壅塞,今将入海故道浚治疏通,可免水患。自是往还,每念及此,不忍于怀。此一方生灵,必图拯济安全,咸使得所,始称朕意。尔等可往被水灾州县逐一详勘,于旬日内复奏,务期济民除患,纵有经费在所不惜。尔等体朕至意,速行。”辛未,上黎明登岸,临阅高家堰堤工,谕河道总督靳辅:“朕观高家堰地势,高于宝应、高邮诸水数倍,前人于此筑石堤障水,实为淮、扬屏蔽。且使洪泽湖与淮水并力敌黄,冲刷淤沙,关系最重。今高堰旧口及周桥、翟坝修筑虽久,仍须岁岁防护,不可轻视,以隳前功。”上至清口,复睹黄河南岸诸险工,谕靳辅曰:“这运口闸将来水紧难行,应再添造一座。”文谕:“今年黄水倒灌运河,尔须酌一至妥之策,务令水不倒灌。”

  

  十二月戊戌,谕大学士:“漕运总督邵甘,人平常,着革职。”丙午,以徐旭龄为漕运总督。

  

  二十四年正月乙酉,河道总督靳辅遵旨陈奏河道善后事宜:“查徐州以上河道甚宽,迨至徐州仅宽六十八丈,束水不能畅流,是以徐州迤上岁岁漫溢。必须于毛城铺地方添建减水闸一座,王家山十八里屯添建减水闸三座,北岸大谷山添建减水闸二座。平日闭闸束流,遇有大涨则启闸分泄,以保徐城以上堤工。又河流下行至睢宁县,两山夹峙,河面仅宽百丈,河流又为一束,应于峰山、龙虎山之旁开凿减水闸四座。又于归仁堤添建石闸坝二座,并将便民闸改深五六尺,以资分泄。又拦马河应再添石闸一座,使河流由闸先进,积水以养坝尾。又南岸各闸坝,不特可以杀黄河怒涨,更可分引黄水注洪泽湖,使助淮流。但洪泽湖周围数百里,一时不能灌满,恐仍有黄水倒灌运河之患,必须再于清河县西,建双金门石闸一座,并于闸下挑引河一万余丈。至于清河县运口,添建石闸一座,更属保运济漕要工。以上各工伏乞敕部确议。”得旨: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戊子,谕大学士等:“总河靳辅所奏黄河南岸毛城铺等处,北岸大谷山等处,宜建减水坝令水分流。归仁堤等处宜建石坝保护。曾命九卿等会议。朕南巡时,靳辅亦称,自白洋河引黄水下流,入洪泽湖、骆马湖,以助淮水。其下清河县黄、淮合流之处,因有洄涡,自能洗逐淤抄。朕思导流之水总会于清河县,水势既强,流湍激涌,必致逾越堤岸,愈损民间田庐。此减水坝虽有益于河工,实无益于百姓,不可不为熟计。尔等以朕意传示九卿,务筹久远,详明议奏。”

  

  四月己亥,免江南徐州去年被水灾额赋。

  

  八月辛丑,宿迁县士民陆尔谧等叩阍,言县有暂加三饷、缺额丁银、缺额粮地及旷土虚粮四项包赔之苦,吁请豁免。户部以载在赋役全书,征收已久,应毋庸议。得旨:朕过宿迁,见小民穷苦情形,此事尔部再确议以闻。寻议:暂加三饷一款,征收与各州县同,不便独蠲。至缺额粮地、续报旷土悉予蠲除。其缺额丁银,应暂停征,以待招徕之后起征。从之。

  

  九月戊辰,命户部侍郎苏赫察赈淮、扬被灾地方。丁亥,吏部议准:江苏巡抚汤斌奏,常州府降调知府祖进朝请留原任。应不准行。得旨:设官原以爱养民生,巡抚汤斌保奏祖进朝清廉,地方百姓莫不同声恳留,可从所请,仍留原任,以劝廉吏。是月,免江南邳州等州县水灾额赋。

  

  十一月己未,户部议准:“侍郎苏赫往勘淮、扬水灾,奏请免被灾百姓钱粮,将运丁所余米麦赈济。”谕大学士等:“今国用亦云充足,曾令详察各省钱粮,于来岁蠲免。夫欲使民被实惠,莫如蠲免钱粮。朕南巡时,观宿迁、邳州百姓生计,今年尚可支持。淮、扬等处饥民已经被灾,不能办纳钱粮,今仅免本年钱粮,百姓沾恩有限,须将明岁钱粮一并蠲免,庶于民大有裨益。至直隶各省遇灾钱粮,亦欲蠲免。尔等会同户部,将被灾地方蠲免钱粮数目一并察明,详议具奏。”庚申,谕户部:“宿迁县、兴化县、邳州、高邮州、盐城县地方,今年重罹水灾,小民艰苦,亦应加恩轸恤。所有康熙二十四年下半年、二十五年上半年地丁各项钱粮,俱予豁兔。”丙子,大学士等奏:“河道总督靳辅、按察使于成龙来京,臣等遵旨问河工事宜。靳辅议开大河,建长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以敌海潮。于成龙议开浚海口故道。两人各执己见,议不划一。臣等与九卿俱从靳辅议。通政使司参议成其范、科道王又旦、钱珏等从于成龙议。”上曰:“朕闻自宋以来,河道不甚为害。明隆庆间,诸口故道始至淤塞。近自康熙七年桃源堤溃决,遂为七邑之患。今两人各持一说,亦俱有理,似皆可以建功。但不知其孰于民有益无害,尔等可传问高、宝、兴、盐、山、江、泰七州县现任京官,此两说孰是,伊等系本地人,所见必确。若因产业有碍,或徇私不以实对,虽掩饰一时,将来朕必知之。务令直言无隐。”丁丑,上问学士徐乾学,起居注官乔莱河工事。乔莱奏曰:“从于成龙议,则工易成,百姓有利无害。若从靳辅议,则工难成,百姓田庐、坟墓伤损必多。且堤高一丈五尺,束水一丈,比民间屋檐更高,伏秋时,一旦溃决,为害不浅矣。”上谕大学士等:“朕虽未历下河,而上河情形曾目击之,高家堰之水,减入高邮、宝应诸湖,由湖而至运河,河堤决,始入民田。今两人建议皆系泄水以注海,虽功皆可成,毕竟于成龙之议便民。且开浚下河,朕欲拯救民生耳,实非万不可已之工也。若有害于民,如何可行?于成龙所请钱粮不多,又不害百姓,姑从其议,着往兴工,不成,再议未迟。”

  

  十二月戊子,谕大学士等:“朕昨召靳辅、于成龙至内廷,将河图一一详询。又令二人各出己见,互相论难。朕又问以淮安、扬州等地,原系低洼潴水遂致成湖。彼处百姓倘遇年旱,仍资湖水灌溉,况地即属洼下,纵尽力决导,能令水尽涸乎?二人俱奏称不能尽涸。朕意水势稍减,即有益于民,应依于成龙所言,挑浚海口,俾所潴之水得以通流。其有无利益之处不久便见。但不知所需钱粮若干,始可敷用。”王熙奏曰:“据于成龙奏称钱粮不能预行估计,想从故道挑浚,似不大费经营。”

  

  二十五年二月辛卯,先是,九卿等议准:工部尚书萨穆哈、学士穆称额等往勘下河,议海口暂停开浚。应如所请。得旨:海口不行开浚,则泛溢之水无归;浚之使水有所泄,高邮等处淹浸田亩可以涸出。令于成龙、萨穆哈、穆称额同九卿集议之。至是九卿奏:“奉差大臣及该督抚亲历河干,问河滨百姓,佥谓挑浚海口无益。应行停止。”上问大学土等曰:“于成龙云何?”大学士等奏曰:“于成龙言,欲开浚海口,必修治串场河,其费约百余万。臣等议,以此工果有裨益,即费至千万,亦所不惜。今以百万帑金尝试于未必可成之工,不若留此以备各处赈济。”上曰:“海口关系民生,自应开浚,今九卿及于成龙等佥议停止,且视今岁水势如何再酌之。”癸卯,以李国亮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丁亥,调赵士麟为江宁巡抚。

  

  闰四月甲戌,礼部尚书、管詹事府事汤斌由江宁巡抚升任至京陛见。上曰:“天下官有才者不少,操守清谨者不多见。尔前陛辞时,自言平日不敢自欺,今在江苏洁已率属、实心任事,克践此言,朕用嘉悦,故行超撰擢,尔其勉之。”上历询吴中年岁风俗,并地方吏治民生,缙绅居乡若何?又问下河开海口事如何?汤斌奏曰:“皇上命尚书萨穆哈、侍郎穆称额等与总漕徐旭龄及臣询问下河民情,臣等遍历海口,各州县人众言杂,不能画一,即州县水道海口,亦不相同。大约其言以开海口积水可泄,但今年岁荒歉,四分工银恐不足用。惟高邮、兴化之民,闻筑堤开河,恐毁其坟墓、庐舍,甚言不便。部臣公议,以筑堤取土艰难,工必不成;且毁人坟墓、庐舍,非皇上轸念民生之意,而工程浩大,恐多费帑金,不能奏绩,不如暂停为便。臣与徐旭龄议,以目下遍地皆水,工力难施,暂停未为不善,遂同具题。但念此事,乃皇上巡狩江南,亲见民间房屋淹没水中,痛念切,随命大臣相视海口,简选贤能,开口泄水,真尧舜之心。今议暂停则可,若竟中辍,非臣子所敢擅议。且上流之水滔滔而来,下流无一去路,不但民间田地永无涸期,且恐城郭人民将有不测之患。如去年兴化城内水深数尺,万一再遇水灾,一城付之巨浸,臣等何所逃罪。若云开海口则水遂尽涸,臣固不敢为此言。但水有去路,开一丈则有一丈之益,开一尺则有一尺之益,使泛滥之水渐去,则旧日湖河之形可寻。再加疏浚筑防,工夫自有次等,然举事当念民生,尤当重国计。若多费帑金而不能尽涸,非长策也。请毋多发帑金,止于七州县钱粮中酌量款项暂停一、二年起解,留为修河之用,此外再行设法。总之,以本地民力、本地钱粮,开本地海口,心既专一,工不误用,不作大举,不多设官,渐渐作去,当有成效。此意向曾与萨穆哈等言之。”丙子,赈江南凤阳、徐州饥。

  

  五月丁亥,先是,江宁巡抚汤斌言:“吴中风俗,尚气节,重文章,而佻巧者每作淫词艳曲,坏人心术。蚩愚之民,敛财聚会,迎神赛社,一旙之值至数百金。妇女有游冶之习,靓妆艳服连袂寺院。无较少年习学拳勇,轻生好斗,名为打降。压严加训饬,委曲告诫,一年以来,寺院无妇女之游,迎神罢会,艳曲绝编,打降敛迹。惟妖邪巫觋,习为怪诞之说,愚民为其所惑,牢不可破。苏州府城西上方山有五通淫祠,几数百年远近之人奔走如鹜,牲牢酒醴之享,歌舞笙簧之声,无时间歇。谚谓其山曰肉山,其下石湖曰酒海。凡少年妇女有寒热症者,巫觋辄曰五通将娶为妇,病者神魂失据,往往羸瘵而死。每岁常至数十家,视河伯娶妇为更甚。臣多方禁之,其风稍息。比因臣勘灾至淮,乘隙益肆猖獗,臣遂收妖像、木偶付之烈炬,土偶投之深渊。檄行有司,类此者尽撤毁之,其材备修学宫、葺城垣之用。民始而骇,以为从前曾有官长锐意革除,即遇祟而死,皆为臣危之。数月之后见无他异,始大悟往日之非,然吴中巫觋最黠且悍,恐臣去任后又造怪诞之说,算敛银钱,更议兴复。请赐特旨严禁,勒石山巅,庶可永绝根株。”疏入,从之。

  

  六月甲戌,九卿遵旨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应革职留任。上曰:“为人臣者,议论国家之事当执中公论,据朕观之,与靳辅善者,为之称美。与靳辅不善者,言其过失。大臣等似此挟私意,纵偏论,朝廷大事,欲望其修举得乎?靳辅一人去留有何关系,但河务甚要,若另补一人,必塞减水坝,减水坝一塞,则河堤万不能保。尔等可有两全之良法否?”九卿等奏曰:“皇上不惜数百万金钱,原为运道、民生起见,自修筑以来,运道无阻,止因减水坝所泄之水,民田稍有淹没。今皇上又发帑修筑河上遥堤,帮筑高家堰,复遣部臣前往疏浚下河;民生自可乐业。目前,竟开减水坝,恐一时溃决,受害重大。俟河底渐渐刷深之后,减水坝方可不用,此外并无别法可行。”上曰:“尔等意见皆同否?”礼部尚书汤斌奏曰:“臣原不知河道情形,因旧年奉旨往徐州一带看视河形,见减水坝太多,旧时止有四处,今增至三十余所。目前,若竟行堵塞,恐黄河冲决堤岸,民田仍受其害。若不行堵塞,恐水势分散、河流缓弱,则河底渐高,运道有碍。臣愚欲将减水坝稍筑加高,若水大仍可分泄,水小俱使归道,则河底日逐刷深,水无泛溢之患,减水坝亦可堵塞矣。”工部尚书杜臻奏曰:“筑堤开减水坝,原是古人成法。但古人先开引河,使有所归,不至漫溢民田。今靳辅但开减水坝,未开引河,此民田所以淹没也。”寻大学士等奉上谕:河务甚难,靳辅易视之,若遽议处,恐后任者益难为力,今暂免其革职,仍责令督修。

  

  七月丙戌,督修下河工部右侍郎孙在丰及带往司官郑都等陛辞。上谕孙在丰曰:“朕前因巡幸江南,见高、宝、兴、盐、山、江、泰等处积水汪洋,民罹昏垫,朕甚悯之。应行开浚下河,疏通海口,俾水有所归,民间始得耕种。特发帑金,拯救七邑灾民。屡集廷议,兼询舆情,允协佥谋,事当厘举。兹命尔前往淮、扬所属下河一带,车路等河并串场河、白驹、丁溪、草堰场等口,挑浚事务专属于尔监修。尔宜往来亲历,多方经划,讲求源流脉络,次第兴工。督率带去司官等,务实心任事,毋得怠忽扰害,其司道府厅州县等官,如有违玩贻误及土豪绅衿妄行干预、包揽生事、阻挠工程者,指名参奏。浚过工程丈尺,用过夫料数目造册、画图贴说具奏。尔受兹专委,须竭忠尽力、悉心区处,速竣大工,使海口疏通、水消田垦、蒸黎复业,以副朕救民至意。如因循怠忽、虚费财力,责有所归,尔其慎之。”谕郑都等曰:“尔等虽经部院办事,但治河非所熟练。今将尔等差往,必当同心协力务期有成,毋得各执己见。侍郎孙在丰将应修地方振与尔等,须各遵所派料理,不得图易辞难,互相推诿。”是月,免江南沛县雹灾赋。

  

  十月乙丑,工部议复:监修下河工部右侍郎孙在丰等奏,疏浚之法,开浚不如循旧,筑高不如就低,因势利导,逐节疏通。一由庙湾迎流而下,约泄水十分之四;一由天妃、石顺流而下,约泄水十分之二;一由白驹、丁溪诸场分流而下,约泄水十分之三。其余一分由芒稻河导之入江。至若串场一河,绵亘范公堤一带,既为盐艘利涉,又会诸引河水传送各场,以出海口,最为关键。而河身淤垫,亟宜开浚。上而径河、黄浦、子婴之间,旧有通湖闸、减水闸;下而海口,旧有各场诸闸,并应修建。使上下相应,随水消长,以时节宣,水得常流,潮无内灌,永杜淤垫之虞,则旱潦无忧,田鹾不病,万世利赖。臣等议,孙在丰身在河干,相度形势,绘图贴说,既称若者宜先浚,若者宜后浚,俟挑完之日,改滚水坝为闸座,将串场河令盐商挑浚,并不必挑浚等处,俱系详审的确,均应如所请,速行挑浚。又称兴工之日,管理官员最为紧要。合将内外候补、病痊、降调等官,有情愿赴工者,速往侍郎孙在丰等工所,具呈拣用。工成之日,酌量议叙。得旨:如议,改滚水坝为闸座。着孙在丰等会同靳辅确议具奏。

  

  十一月,免江南徐州、六合、沛、萧蝗灾额赋。

  

  十二月丙寅,大学士等奏:“监修下河侍郎孙在丰与河道总督靳辅会议改滚水坝为闸座之处,俟黄河刷深之日再议。又孙在丰等题先从海口、石等兴工,请敕河臣,如遇水势稍减,即将滚水坝尽行闭塞,以便开浚下河。”上曰:顷郎中郑都至京,奏称伊回时即行挑浚下河。联谕曰此事恐未能即便兴工,今孙在丰等果如此具题,其不能与靳辅抗明矢。今若不闭塞滚水坝等口,则下河一面挑浚,上河一面放水,何日方有成功?若即闭塞,日后运河溃决,则靳辅借以为辞。欲筹两全之道,实为甚难。然靳辅前曾启奏,筑堤以束下河之水,使之归海。此奏内有无闭塞滚水坝等口之语,尔等即会同九卿详看,如向欲闭塞,今孙在丰修理下河,又云不可闭塞。可乎?”是日,大学士等会同工部尚书、侍郎等奏曰:“臣等与九卿查前靳辅、于成龙会议疏通下河奏,内欲将高邮州北小闸、小堤俱行闭塞,于高邮南、邵伯南二处修造大石闸两座等语。今值寒冬,非大修时。又且孙在丰尚未兴工,此二人应俱令来京,其滚水坝诸处,应否闭塞,令在九卿前,各陈己见。候皇上亲行详诘裁定,然后兴工,似乎有裨。”上曰:“此下河决宜开浚,断不可止。孙在丰不必令其来京。堵塞堤闸之处,孙在丰何敢轻言。若日后上河溃决,渠能任其咎乎?孙在丰所请不过上河不放水耳,假使靳辅治理下河,不塞水口,能于巨浸中从事乎?今靳辅为之,必欲闭塞诸口。令孙在丰为之,又云不可。岂非有阻挠之意耶?”王熙等奏曰:“圣谕诚然。靳辅前奏欲将诸口闭塞,今又云不可闭塞,前后之言自相矛盾,皇上圣明,且亲自历河干,洞见河形,若召靳辅详问,自不得有所隐蔽矣。”上曰:“依尔等所议,召靳辅来京,朕有面问之处。”

  

  ●第四十一卷 清康熙(二)

  

  二十六年正月丙申,大学士等遵旨复奏:“臣等详问靳辅开浚下河、塞减水坝之处。据云,高邮州之南,两大减水坝自正月可塞至五月,其三小减水坝自正月可塞至三月;高邮州之北,其坝亦有可塞之处,惟高家堰之坝断不可塞。其应塞之处,前与孙在丰会议时并未议出,殊属不合,应将靳辅交与该部议处。”上曰:“开浚下河,其要不在高邮州之坝,惟在塞高家堰之坝。今不塞高家堰之坝,止塞高邮州之坝,何益之有?”上召问靳辅:“九卿问尔之言与朕所问有不同处否?”靳辅奏曰:“有一处不同。大臣云,尔若堵塞淮水入黄河之口,令其流入七州县,则下河修理必致迟误。臣谓修理正河钱粮尚忧不足,安得更有钱粮堵塞无用之口,且黄水强则流入淮河,淮水强则流入黄河,并非人力所能禁止者。臣若阻挠挑浚下河,能逃国法乎?”汤斌奏曰:“今云梯关与前不同,若塞高家堰之坝,则淮水尽入黄河,黄水无倒入淮河之理。从前河堤单弱,不筑减水坝则黄河必致溃决。今堤既高坚,若塞堤坝使水归一路,则沙不停壅、河身渐深。今靳辅惟恐黄河溃决,于南岸毛城铺等处筑减水坝,令黄河之水入洪泽湖。洪泽湖不能容,又于高家堰筑减水坝,令入运河。运河不能容,又于高邮州等处筑减水坝,令入七州县。今七州县之水无所归,不但七州县之民被灾,二三年间黄水、淮水及三十六湖之水皆停蓄、泛滥,则漕运亦甚可虑。今皇上令堵塞高家堰之坝,修理下河,不止七州县之民渐安生理,即漕运亦永受其益。此臣据理而言,似属可行。”靳辅奏曰:“挑浚下河使积水入海,虽云善策,然下河既浚,恐海水倒灌可虑。”上曰:“挑浚下河,海水断无倒灌之理。今若将黄河南岸毛城铺等处减水坝闭塞,则黄河之水不入洪泽湖。洪泽湖止有淮水,则高家堰堤可以暂塞一年,挑浚下河方能成功。尔等会同九卿再详议以闻。”丁酉,大学士等遵旨复奏:开浚下河,应塞减水坝。上问靳辅曰:“黄河南岸毛城铺一带闸坝可以闭塞否?”靳辅奏曰:“永塞不便,可以暂塞一年。”上曰:“闭塞此等闸坝,水势可减几分?”靳辅奏曰:“春夏可减十分之四,秋冬止减二分。臣仰体皇上爱民之心,故议闭塞一年。若黄河南坝永塞,恐淮水弱不能引入清口,黄水发反逆灌入淮河。”上曰:“淮水原不弱,或恐河南等处水少以致淮弱。若将高家堰减水坝堵塞,则淮水自不弱,黄水岂能逆入耶?”靳辅奏曰:“臣议将高家堰之古沟、塘埂两坝,自正月闭塞至四月初一日开。其余四坝亦自正月闭塞至六月初一日开。”上曰:“塞此六坝可无患否?”靳辅奏曰:“五月以前犹可无患,六月以后不可必矣。”上曰:“欲开下河须塞上流,若但塞高邮州之五坝,不塞高家堰,所谓不揣其本而齐其末,于事何益?”靳辅奏曰:“前孙在丰止议高邮州,未尝及高家堰,故臣亦止云高邮州等坝宜闭耳!今皇上所见最为洞悉,臣何敢欺隐,高家堰之坝亦当如圣谕闭塞也。”辛丑,谕工部:“下河工程,今年着止将高邮州大小坝及高家堰坝照靳辅等所奏定限堵塞。令孙在丰等挑浚海口,其黄河南岸闸坝着于来年堵塞一年。其高邮、高家堰等闸坝既限期堵塞,着孙在丰速备工料、人夫,自今年十二月兴工挑浚下河。勿致违误。”

  

  二月壬申,户部奏:浒墅关监督桑额任内,除征收正额外,溢银二万一千二百九十六两零。得旨:“设立榷关,原欲稽察奸宄,照额征收,以通商贾。桑额征收额课乃私封便民桥,以致扰害商民,着该衙门严加议处。关差官员理应洁己奉公,照例征收。嗣后,有不肖官员希图肥己,种种强勒,额外横征,致害商民亦未可定.尔部通行严饬。”

  

  三月己丑,以董讷为江南、江西总督。丙申,以慕天颜为漕运总督。辛丑,谕大学士等:“与孙在丰同往修河诸员未尝留心河务,惟事图利,孙在丰以汉人不能约束若辈。原任淮扬道高成美乃罢职之人,今犹不赴京,必与往修河工诸员串通妄为。河工事关紧要,须与江南、江西总督、总漕、总河会同商酌修理,方克有成。着交九卿议。”癸卯,九卿遵旨议复:“皇上轸念高、宝七州百姓久罹水患,特遣大臣挑治下河,甚盛心也。今所差司官便己怀私,不听侍郎孙在丰调度,请敕下江南总督、巡抚及总漕、总河会同孙在丰监修,庶工程无所阻挠。原任淮扬道高成美系降调之官,乃淹留彼地,行事不端,实为可恶,应移文地方官,敕令回京。”上曰:“朕特颁内帑浚治下河,原为救民起见。今国计非绌,钱粮不敷,何妨再请颁发。闻差往各官,初欲派之民间,后又中止,仍复按引派加盐课,是未尝救民先已害民,岂不大负朕之初意乎!此事断不可行。着停止,通行晓谕。差往各官着撤回。余依议。”

  

  四月丙寅,以田雯为江苏巡抚。

  

  九月乙未,大学士等奏:“臣等遵旨查江宁七府、陕西全省应免钱粮共计六百万两有零。亘古以来未有蠲免如此之多者,臣等因为数太多不敢遽议。”上曰:“朕念切民生,即多蠲亦所不惜。尔等拟谕旨来奏。”

  

  十月丁巳,以宋荦为江宁布政使。壬戌,大学士等奏:“前总河靳辅奏称高家堰之外再筑重堤,请停丁溪等处工程。奉旨着问巡抚于成龙,今于成龙复称挑下河有益于民。若照靳辅之奏修理,则民反受其害。”上曰:“挑浚此河原欲有益七州县生民。靳辅奏称,高家堰等处筑堤以为屯田,可获百余万钱粮。朕以利益民生起见,非为钱粮也。此挑河关系紧要,着户部尚书佛伦、吏部侍郎熊一潇、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会同江南总督、总漕确勘议奏。”

  

  十一月辛丑,免江苏明年额赋,今年未征者并除之。

  

  十二月乙丑,户部尚书佛伦等查看河工回奏:“河臣靳辅奏请修筑高家堰重堤,束洪泽湖水尽出清口,并黄河两岸立闸分泄黄水。而抚臣于成龙又奏,下河宜挑不宜停,重堤宜停不宜筑。彼此意见不合。臣等会勘上下河道,知高邮等七州县水患,皆因洪泽湖水从减水坝东注高邮、宝应、邵伯三湖,流入漕河,又从高邮城东堤减水坝流入下河,以致七州县民田被水淹没。故治下河必先塞上流,使上流之水不得东注下河,则保守高家堰水出清口,自为第一要着。臣等阅视高家堰地势,应如河臣原议。史家店以南,石堤以东,筑一月堤,使六坝所减之水,由重堤以内流出清口,自不致冲突堰堤。但洪泽湖之水流入漕河,漕堤关系紧要,宜行减泄。应将淮安以北五叉河闸开浚,引水由草湾入海。至淮安、宝应、涧河等处亦应开浚,引水由射阳湖达庙湾入海。其高邮城东堤五座减水坝系下河水患之源,今淮安府南北既经开浚,此处俱应堵塞。黄河两岸仲家庄、草湾等处建石闸三座,分泄黄水入海,仍照原议外,惟安东县五里墩建闸泄水,由盐河入海。恐开闸之水逼近安东,实属危险,应将石闸移建城东。再看得下河形势,现在流通,今既堵塞上流尽注清口,则下河水势自然渐减,应将白驹、丁溪、草堰三口各工尽行停止。其修筑月堤并涧河等处开浚、建闸所需钱粮,应令河臣确估题请。”得旨:九卿、詹事、科道会议具奏。

  

  二十七年正月丁酉,江南道御史郭琇奏参靳辅治河无功,听幕宾陈璜阻挠下河开浚,宜加惩处。又户部尚书王日藻等议靳辅奏请屯田一事,有累于民,请行停止。至高家堰之外再筑一堤,应如靳辅所请。上曰:“河道必亲历其地,然后可议其事。尔九卿等俱未亲历,徒然悬揣,安有定论。”遂令郭琇近御前,顾九卿等曰:“朕南巡时,往勘河道,高家堰南北及清口以南、高邮等处,朕俱沿堤步行,亲加详览,河上情形颇深悉之。今欲筑重堤使水由清口入海,若果有裨益,则当日何以不早筑耶?高邮等七州县百姓苦累异常,此朕目击而伤心者。今于堤外又筑一堤,是重困小民矣!至于屯田,有利于廷臣而害民实甚。陈璜本一介小人,通国尽知。屯田之说,江南人莫不嗟怨,尔等宁不闻耶?”兵部梁清标奏曰:“屯田实有害于百姓,断不宜行。”上以郭琇参本令九卿一并会同察议具奏。

  

  二月戊申,漕运总督慕天颜奏:“前臣等会勘河工,河臣靳辅议筑高家堰重堤,臣等议修高家堰旧堤。后尚书佛伦等奉命再行会勘,皆从靳辅臆说,臣不敢附会。且河臣倡举屯田一事,屯官丈占民田,百姓苦累,臣据实奏闻。”得旨:本内事情着九卿、詹事、科道察议具奏。

  

  三月甲戌朔,工部左侍郎、监修下河孙在丰奏:“前臣与佛伦等会勘河工时,原议海口应行挑浚,拟有奏稿,后竟不以上闻,虽系佛伦主稿,实靳辅阴谋也。其幕宾陈璜黩货无藉,法所不宥。”得旨:九卿、詹事、科道一并察议具奏。

  

  河道总督靳辅奏:“中河工竣,运道新通,请加高筑遥堤以图永保。”从之。乙酉,九卿等遵旨会议:“下河海口宜开,高家堰重堤宜停筑。各减水坝俟河口开通之后酌议,紧要者留之,不紧要者塞之。至靳辅等应行议处之事,俟孙在丰、慕天颜到京时问明再议。”上曰:“不必等候董讷、慕天颜、孙在丰等。身为大臣,凡有所见即当奏明。乃事前并未题参,于他人参奏之后始行具陈,且今日之言如此,明日又复如彼,全无定见,可谓大臣乎?今下河海口应行挑浚,其各闸坝俟海口挑成,或留或塞,再行定夺。”谕吏部:“总河靳辅、总漕慕天颜、侍郎孙在丰互相讦参,靳辅、慕天颜不便留任,孙在丰亦不便修河,伊等员缺应速行更换差遣。”已丑,调王新命为河道总督。庚寅,免康熙十七年以前江南漕粮。以马世济为漕运总督。丁酉,九卿等议复:“河工一案,将总河靳辅拟革职。其奉差阅河之尚书佛伦、熊一潇,给事中达奇纳、赵吉士,督理下河之侍郎孙在丰,会勘河工之总督董讷,总漕慕天颜俱拟革职。幕宾陈璜革去职衔,拟杖流。”上谕大学士等:“凡为臣者,怀挟私意,互相陷害,自古有之,不但汉官蹈此习俗,虽满洲亦然。尔等宜竭诚秉公,变此习俗,以尽臣职。此案着将靳辅革职;佛伦任工部时极其勤劳,凡奉差派遣亦能胜任,但议此事,舛错殊甚,着留其佐领,以原品随旗行走;董讷、孙在丰在翰林时颇优,从宽免职降五级,仍以翰林官用,熊一潇极其庸劣,慕天颜居官不善,俱革职;赵吉士行止不端,亦着革职,达奇纳着降五级随旗行走,陈璜革去职衔,解京监候。”壬寅,停止河道总督坐名题补河员。

  

  四月甲辰,九卿等复奏:“总河靳辅开浚中河,果否可永通漕运,应交新任总河再行查明,详议具奏。”上曰:“中河粮船今年可行,则每年亦可行,此自然之理也。但靳辅已经革职,新河臣尚未到任,现在河员或视河工与已无涉,不尽心力,以致运艘阻滞,亦未可定。其即令学士凯音布、侍卫马武等前往看阅。”戊申,以傅拉塔为江南、江西总督。调胡献征为江苏布致使。癸丑,以洪之杰为江苏巡抚。庚申,内阁学士凯音布、侍卫马武等奉差看阅中河回京,绘图进呈。召大学士、学士、九卿、詹事、科道等入行宫,谕曰:“前于成龙奏云,靳辅开中河无所裨益,甚为累民,河道巳为靳辅大坏矣。今凯音布等往勘中河奏云,中河内商贾船行不绝,若塞支河之口,则骆马湖之水汇流中河,水势既大,漕艘可通。今数年以来,河道未尝冲决,漕艘亦未至有误。若谓靳辅治河全无裨益,匪特靳辅不服,朕亦不惬于心矣!于成龙在直隶爱民缉盗,居官颇优,但怀挟私仇,阻挠河务,殊为不合。朕非欲起用靳辅,止以河务所关甚大耳!今九卿已将靳辅议罪,皆言其治河无益。若王新命闻之,亦顺从于成龙之说,以靳辅所治不善,大坏河道,将原修之处尽行更改,是伊等各怀私忿,遂致贻误河工,可乎?且黄河自宿迁以下冲决犹可修治,若宿迁而上或致泛滥,则为害甚大。前旨令马齐往鄂罗斯,今河工紧要停其前往,着即同张玉书、图纳往阅河工,务将毛城铺、高家堰等地方遍阅。就靳辅所修之处,其甚善而断不可改者有几,不善而应更改者有几,详悉商酌。其汉军、汉人官员尚应添遣,着开列具奏。又凯音布等奏称,中河所行漕艘,慕天颜勒令退回,支河之口不许闭塞,慕天颜如此阻挠深属可恶。尔等速回京将慕天颜提拿夹讯,问谁为唆使,则情实毕露。此等之人不重加惩治不可也。朕素不食言,亦不为异日无验之语。向者,岳州洞庭进剿兵船,众议谓宜撤回,朕独以为不可,卒致成功。靳辅以丈出民间余地作为屯田及阻抑开浚下河,其罪诚不可逭。至有官黄河沙底渐高,此断不可信,譬之盆内贮水,遇风尚且溢出,使黄河沙底果高,一有风涛,其有不漫溢横流、决堤溃岸者乎!”

  

  八月乙卯,兵部尚书张玉书等奏:“臣等勘阅黄河水势,两岸出水颇高,河身渐次刷深,数年来虽遇大水未经出岸;河身淤垫之说甚属虚妄,其海口两岸二三里,黄水讯溜入海,并无阻滞。至黄河南岸减水各闸坝,现在虽不过水,但从前俱酌量形势建立,以防异涨,俱无庸更易。北岸朱家堂等减水坝,前河臣靳辅因修中河,有拆毁者,亦有闭塞者,应无庸议。其王家营西减水坝向未过水,且在仲家闸下流,相应仍留。朱家堂等坝既经闭塞,应将北岸之大谷山减水闸坝并镇口闸照旧仍留。其减水闸坝之引河,既无常流之水,必致淤塞。除已经挑成引河者不议外,应将未挑引河者停止挑浚。至白洋河之便民闸,地势视归仁堤较高八九尺,现在之水俱可由归仁堤五堡减水坝宣泄,则便民闸引河亦应停止挑浚。其高家堰等处有减水坝六座,内因武家墩、高良涧等坝所减之水太甚,今移设于茆家围等高阜之处,则流入高邮、宝应等湖之水较前差少,应将所移之坝仍留。清口流入运河之水一由太平闸,一由七里闸两道分行,水势平缓,甚便漕挽。又使运口去黄稍远,亦无倒灌之虞,此修建之处甚善,无庸更改。至洪泽湖所泄之水,由高邮、宝应、邵伯等浙流入运河,关系运道,应将高邮、宝应等处所有减水闸坝照旧仍留。其微山湖、荆山口入里运河之水,由猫儿窝、马庄集、万家庄等三座减水坝宣泄入骆马湖,仍应存留。至于中河,宽八九丈至十余丈不等,深五六尺至一丈四五尺不等,若使中河安流以济舟楫,免黄河一百八十里之险,事属甚便。但中河逼近黄河,不便挑宽,而里运河及骆马湖之水俱入此河,河窄难以容纳。勘阅萧家渡、杨家庄、新庄口三处,有黄河冲决入海旧河形,应交与河臣量建减水坝三座。水小之时勿致漫流,水大之时即行减泄。其河形稍有浅窄之处,亦另行酌量挑浚。至骆马湖进黄河之口,应照靳辅原议建减水坝二座。今年水势甚大,俟水落时令河臣验明建造。支河口亦应照靳辅原议闭塞,于邻近处建板闸一座,令随时启闭。仲家闸出黄河之口太直,如遇黄水泛涨必致倒灌,应稍向东南斜挑,于口西下埽,以避黄流,庶免黄河倒灌。至中河,既经挑浚,其宿迁县北拦马河减泄黄水坝三座,不便令更入中河,应将此三坝闭塞。又骆马湖减水坝三座,内二座所减之水虽注入中河,但令中河建立闸坝减水,相应将此二坝仍留其一座,在遥堤外从旧河形入海。而出水之口逼近遥堤,亦应交与河臣帮修堤根,保护遥堤,毋致他虞。至于运河内永安堤,两面受水,势甚危险。又归仁堤五堡减水坝被水冲坏并黄、运两河被刷坍塌之处,俱一并交与河臣修理坚固。”得旨:九卿、盾事、科道会议具奏。

  

  十月壬寅,九卿等议复:“兵部尚书张玉书等奏,公阅河工,请将原任河道总督靳辅修筑之闸坝、引河、堤埽及建造挑浚工程有应留、应止、闭塞、增添之处,又黄运两河有受冲被刷应修筑者一并交与河臣修理坚固。”得旨:“拦马河泄黄水之坝应否闭塞,着河道总督详看议奏。”丁卯,赈江南邳州等五州县水灾饥民。

  

  二十八年正月丙子,上启銮南巡。壬辰,上御舟由中河阅视河道,遂自清河县渡黄河,泊清口。癸巳,蠲除江南全省积年民欠地丁钱粮、屯粮、芦课、米麦豆杂税。乙未,幸扬州。丁酉,御舟泊镇江府金山寺。

  

  二月辛丑,幸苏州。丁巳,上驻跸苏州。戊午,松江府属百姓以蠲免钱粮建亭立碑,祈祝圣寿。江南苏、松绅士军民等叩圣驾暂留数日,以慰万姓瞻天觐日之私,并献本处所产土物。上曰:“国家之用虽尽出于百姓,朕兹南行,民间之物秋毫无扰。尔等既各输诚,姑取米一撮,果一枚,以慰民殷殷来贡之意。至朕南巡事毕,已奏闻皇太后矣,明日发驾,不必勉留。”臣民复再三叩请,继以泣下。上勉谕其请,命再驻—日。己未,以江苏按察使李国亮升补江苏布政使。癸亥,上幸江宁府。甲子,祭明太祖陵。

  

  三月戊辰,以高承爵为江苏按察使。赉江宁、镇江驻防兵饷一月。壬申,御舟次淮安府。甲戌,上阅视高家堰一带堤岸闸坝。丁亥,马世济有疾,着原品休致,以董讷为漕运总督。

  

  四月甲申,河道总督王新命奏:“臣详勘下河,形同侧釜,丁溪、草堰、白驹等海口诚泄水要道。自开冈门、白驹二口以来,势虽疾趋东下,但深浅不等,尚未一律深通,应速行挑浚。惟目今已届孟夏,伏水将至,白驹一工去海不远,潮水甚大,草堰一工挑过无几,应俟今冬明春水退潮消之日,克期兴作。止丁溪一口去海稍远,臣相度形势,自沈家灶至捞鱼港及丁溪闸下未挑工程,次第先行挑浚。至串场河,为西来诸水汇归下丁溪、草堰、白驹等河入海之要道,所有应挑三十七里,已乘时趱挑。”下所司知之。

  

  七月丙辰,谕:“朕巡幸江南,凡所经历,于编氓疾苦,必详加体察,如伤念切,每霈恩膏。朕过邳州,亲见彼处田地多为水淹,耕耘既无所施,赋税于何取办?其现在被淹田亩应纳地丁及漕项钱粮俱行蠲免,历年逋欠亦尽予豁除。该督抚即行出示,遍晓穷乡,仍不时廉察,倘有仍行私征者题参,从重治罪,以副朕爱恤民生至意。”

  

  十二月戊辰,先是,上以江南仪真河闸关系运道,命河道总督王新命,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漕运总督董讷详阅议奏。至是,王新命等奏:“仪真河闸为上江漕艘经由要道,闸外江口北新洲一带俱系干涸,而北新洲之外又有沙漫洲平铺于江中,横亘二三百丈,难以筑坝。若自沙漫洲昆从北新洲腹内向东北斜开引河,以通四闸,不能保无坍淤,似仍应挑北新洲旧河身直通四闸。一切粮艘令循沙漫洲尾转入新河口,可以通行。其日久或有淤阻之处,应听河臣酌量挑浚。”下所司知之。

  

  二十九年二月己卯,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奏:“江南百姓感戴圣恩,起造龙亭,建立石碑,其碑文进呈御览。”上曰:“蠲免钱粮,原欲使小民物力稍舒,渐登殷阜。前已颁谕旨,民间建立碑亭颂扬德意,虽出群黎爱戴之诚,但恐致烦民力,嗣后地方官员不得借端修葺碑亭,以滋扰累。”命发常平仓谷赈济江南邳州、睢宁等八州县并徐州卫被水饥民。

  

  五月辛丑,刑部等衙门议复:“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奏,臣察审沭阳县民周廷鉴叩阍告太常寺少卿胡简敬父子兄弟一门济恶,霸占民人妻女田产,诬良为盗等事,俱系情实,胡简敬应革职,徒三年;胡旭、胡敷世俱应绞;胡简尤等俱拟杖徒。巡抚洪之杰奉旨交审事件,不速行审讯,反收胡简敬诉词,明系徇情,应降三级调用。”上曰:“胡简敬等一门济恶,霸占民人妻女田产,诬告盗情,致毙人命,阖县之人遭其毒害。种种恶迹,昭然有据,督抚不行举发,科道漫无纠参,无非畏其势力,赡徇情面。今已告发审实,若不严加处分,立置重典,何以为直隶各省不法绅衿、积恶豪强之戒。胡简敬等应于彼处正法治罪。巡抚洪之杰为地方大吏,平日既不能体察纠参,及经告发,又不速行审治,迁延徇庇,殊负委任,应革职。着九卿、詹事、科道会同议奏。”己酉,谕大学士等:“河道所关至为重大,一二年来雨水稀少,管河官视河道为常事。今年雨水似多,可驰谕总河严饬该官昼夜防视,务保河堤无虞。”

  

  九月乙卯,江苏巡抚郑端陛辞。上曰:“江苏地方繁华,人心不古,乡绅不奉法者多。”郑端奏曰:“若乡绅肆行无忌,自犯科条,臣惟有执法而已。”上曰:“尔止须公而忘私,亦不必吹毛求疵,在地方务以安静为善。”

  

  十二月,免江南六合、江都等十七州县水灾额赋。

  

  三十年八月乙巳,以张志栋为江苏布政使。

  

  九月甲戌,谕大学士等:“河道关系紧要,着户部侍郎博际、兵部侍郎李光地、工部侍郎徐廷玺前往查阅,靳辅亦着同去。靳辅于河务最为谙练,如黄河险工不能完固,则运河、中河俱坏。着将黄河刷底深阔,及所修险工之处从公阅看。”

  

  十月,免江南兴化等县蝗灾额赋。

  

  十二月甲申,谕户部:“朕抚驭区宇三十年以来,早夜图维,惟以爱育苍生,俾咸臻安阜为念。比岁,各省额征钱粮业已次第蠲豁。其岁运漕米向来未经议免,朕时切轸怀,所有京、通各仓米谷撙节支给,数载于兹。今观历年储积之粟恰足供用,应将起运漕粮逐省蠲免,以纾民力。除河南省明岁漕粮已颁谕免征外,湖广、江西、浙江、江苏、安徽、山东应输漕米,着自康熙三十一年始,以次各蠲免一年。至江宁、京口、杭州、荆州大兵驻防地方,亦应预行积贮。着将康熙三十一年起运三十年漕米各截留十万石存贮仓廒,令该地方官谨慎守视,以备需用。”

  

  三十一年二月辛巳朔,吏部议复:“山东巡抚佛伦奏,原任运河同知陈良谟告河道总督王新命勒取库银,王新命奏参陈良谟悬欠河库银两。今据陈良谟供,王新命共勒取库银六万七百两,请将王新命调赴省城质审,应如所请。其河道总督事务暂交漕运总督董讷署理。”上谕大学士等:“朕听政以来,以三藩及河务、漕运为三大事,夙夜廑念,曾书而悬之宫中柱上,至今尚存。倘河务不得其人,一时漕运有误,关系非轻。董讷为人性刻,恐其债事。靳辅熟练河务,及其未甚老迈,用之管理,亦得舒数载之虑。靳辅着为河道总督,王新命着解任。遣户部尚书库勒纳、礼部尚书熊赐履前往会同该抚察审。”

  

  四月甲申,刑部等衙门议复:“户部尚书库勒纳、礼部尚书熊赐履等察审原任河道总督王新命借用库银一案,应将王新命照监守自盗律拟罪;同知陈良谟侵盗库银,应斩;守备李文隆私借库银,应绞;济宁道韩作栋私借库银已经还补,应革职减等枷号。”得旨:“王新命等俱从宽免罪,着革职。”庚子,河道总督靳辅奏:“请复建新庄闸以利运道。又仲家闸下陶家庄地方,应添造一闸,使两闸行运,互相泄泻,尤于黄、中两河大有裨益。”下部议行。

  

  六月庚辰,调宋荦为江苏巡抚。

  

  十月戊戌,以王燕为江苏按察使。

  

  十一月甲寅,河道总督靳辅奏:“淮、扬、凤、徐所属州县地方各有开河、筑堤、建造闸坝、栽柳之处,俱系民间纳粮田地,理应豁免钱粮。至于两河归故道、中河告成之后,其黄水涸出及河湖低洼之处,淤成膏腴熟地,豪强占种而不纳粮者亦复不少,应查出升科。请敕下江南督抚就近清查。”得旨:“遣地方官丈量踏勘,恐借端扰民,着遣部、院堂官前往会同该督抚,将应豁免、应开科钱粮确查定议具奏。”寻命吏部尚书熊赐履前往确查。甲子,河道总督靳辅引病乞休,允之。乙丑,工部议准:“河道总督靳辅奏,高家堰加筑小堤,中河挑浚河沟,增高遥堤,添造闸口。俱应如所请。”上曰:“中河甚为有益,靳辅欲挑浚河沟,加高遥堤,又塞张庄运口,修骆马湖东西石闸,水涨之时开之使流,水落之时塞之使聚,其言犹可。至于高家堰堤外欲筑一小堤,此岂可乎?且承受洪泽湖大水全惟高家堰是赖,将高家堰之堤筑之,使其益坚则可,其外筑一小堤有何益哉?倘高家堰之堤冲决,则一小堤能御之乎?此皆靳辅执其向时意见而行之也。”丙寅,谕大学士等:“靳辅修治河工不为无益,但今年老有病,已就昏耄,未可定耳。高家堰障淮敌黄最为紧要,作何加修以期永远坚固?着大学土张玉书、刑部尚书图讷前往查视。”戊辰,九卿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于黄河两岸栽柳、种草、设立涵洞。应如所请。其挑浚河沟,引水淤垫堤下积水之处,又引水淤垫邳州低洼之处,应令该督详议具奏。”上曰:“引黄河内灌使淤平洼地,虽云有益,朕断不肯轻信。黄河水势危险,倏而彼处深此处浅,倏而船被阻淤,水势变迁无定。不独黄河为然,即如运河之水,数十年前其流尚出南苑,中未几,渐从而南、在县村落间,犹去南苑未远。今则分为二支,一支出新安,一支出霸州,其流愈远矣。朕曾问土人,云元朝欲引运河之水通京师而未果,想亦有所难行耳!黄河水势湍迅,欲引黄河内灌使淤平洼地,事属危险,难保万全,不准行。”庚午,吏部等衙门议复:“河道总督靳辅奏,河官之贤否得失,惟总河知之最确。嗣后,大计如系管理河务兼有钱粮之责者,总河、督抚各行考核;其专系河官,令总河自行考核具题。”从之。

  

  十二月壬午,以于成龙为河道总督。乙未,调兴永朝为漕运总督。是月,免江南盐城、六合等十二州县旱灾额赋有差。

  

  三十二年正月甲子,差阅河工大学士张玉书、刑部尚书图讷还,以河图进呈。上问曰:“高家堰水势如何?另筑小堤果有益否?”张玉书等奏曰:“去岁,黄水大,淮水被逼,故洪泽湖水较高于往年。今欲筑之处距高家堰甚近,若遇洪泽湖水涨,高家堰大堤冲决,小堤断难保护。前谕旨所云小堤无益极是。”上曰:“朕前揆之事理,以为无益,尔等所议甚当。”详阅河图问曰:“近来宿迁县民生如何?”张玉书等奏曰:“宿迁县民间生计较胜从前。自蒙圣主指授,河道顺利。又南巡之后,官吏奉公,豪强畏法,小民得所。”

  

  二月丁丑,九卿议准:“差阅河工大学士张玉书等奏,高家堰堤工惟史家至周桥最为紧要,若此堤失于堤防,虽多筑土堤数层俱属无益。自史家剐至周桥止一万四百余丈堤工,应令总河等作速加筑。三官庙等六口,俟竹络朽坏时改用石工,其现在石工,应筑土培护之处加土培护。至高家堰之堤,应于每年岁修后,务令总河亲身详察勘明题报。”从之。庚寅,免江南沭阳县去年水灾额赋。

  

  十月丁亥,设高家堰通判一,中河通判一。移扬河通判于高邮州。瓜州、仪真河道闸座事务归江防同知专管。镇江府属丹徒、丹阳二县河道,以各该县县丞专管,令该府通判兼理。丙申,命彰德府同知专管彰德府河务;庙湾同知兼管盐城、海州河务。以直隶清河故城、江南沛县河道归并东省道员兼辖;德州南河河道归上河通判管辖。是月,免江南海州等十州县卫被灾额赋有差。

  

  十一月辛亥,免江南高邮等四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免江南清河等三州县水灾额赋。

  

  三十三年正月丙辰,九卿议复:“河道总督于成龙条奏,修筑黄、运两河,应增设河道官员,豁兔民夫等事,俱不准行。于成龙明知难行之事,故为条奏,非大臣实心任事之义,应革职。”上谕大学士等:“凡为臣者须行实事,不当沽取虚名。于成龙奏称豁免民夫,夫河道工程浩繁,能不用民夫而可以集事乎?且河道增设一官则民间多一事,现在所设官员,历年以来料理工程并无违误之处。总之,河工经理唯在得人,不在增设官员也。”己未,上召于成龙问曰:“如尔所奏,兴工修筑,今年六月内能完工否?”于成龙奏曰:“即今准行,备办料物亦需时日,六月内断不能完工。”上曰:“是已过发水时矣,有何益乎?”谕大学士等曰:“于成龙面奏云梯关以下至海口,因水势散漫,以致沙渐淤长。朕思海口为黄河入海之路,海口水势迅急,方能刷沙,河水乃得顺流,此为紧要所当急浚者也。”甲子,九卿议复:“河道总督于成龙于河工事宜妄行陈奏,前后互异,应革职枷责。其河南黄河险工,应令接任总督察明具奏。”得旨:“此事应照九卿所议行。但于成龙修河之事未完,着革职留任、带罪图功。”

  

  二月丁丑,以王梁为漕运总督。

  

  五月丁未,以赵世显为江苏按察使。癸丑,户部议复:“江南、江西总督傅拉塔奏,盐城、高邮等处水涸田地求免征粮。应不准行。”上曰:“粮从地出,此地尚为水侵,若征钱粮则于民甚苦。致治之道,民为最要,凡事于民生有益即宜行之,此水浸之田皆令免征钱粮。”

  

  六月丙辰,以左都御史范承勋补授江南、江西总督。

  

  十月己亥,复设江南淮安清江厂船政同知。改江宁厂船政归江宁管粮同知兼理。

  

  三十四年正月乙酉,谕江南巡抚:“亟宜耕耨田亩,令土瘗蝗种,毋致成患。”

  

  七月乙丑,以董安国为漕运总督。

  

  八月辛丑,工部奏请遣大臣阅视河工。得旨:“阅视河工,原欲查核有无浮冒情弊及堤工坚固与否。侍郎赵山等往阅河工,将总河并未修理之处反称工程坚固,如此则阅视何益。今虽再遣大臣,不谙水性亦照前人所行而已。赵山等着严处议罪。以后阅河,着永行停止。”寻部议:“赵山应革职,交刑部。”得旨:“赵山着为章京效力。”癸卯,河道总督于成龙丁父忧,命回旗守制。

  

  十一月乙丑,原任河道总督,丁忧于成龙条奏河工事宜。上谕大学士等:“朕于河务留心日久,曾屡经阅视河道并详察河图,今观于成龙奏言,龙王闸底渐虚,应于五空桥等处建闸。又高家堰运料甚难,应开坝行运。所言皆当,先靳辅亦曾请浚小河运料,此仍依靳辅所奏行方善。此本可发现任总河,如于运道民生实有裨益,则一面估计兴工,一面具奏。倘有不可行处,亦着逐一确议具奏。大约清水势盛,足以荡刷黄河积沙,始得通流,不至壅遏。若淮弱黄强,黄水倒灌,则河工往往淤滞。朕先阅河时亲至高家堰遍察情形,故悉其要领。”

  

  十二月乙巳,蠲免江南等省三十三年以前逋赋。

  

  三十五年二月丙午,改江南里河同知为江南通省管河道,高家堰同知为山盱同知。

  

  九月甲寅朔,以淮、黄秋涨,发粟赈邳州等州县卫。

  

  十二月癸巳,免江南上元等三县水灾额赋有差。

  

  三十六年正月己卯,免江南淮、扬、徐三府州去年水灾额赋。

  

  六月庚戌,裁江南京口水师总兵官,改设副将,属京口将军。辖标下三营,裁右营,归并中、左二营。

  

  十月癸亥,免江南海州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额赋。

  

  十二月,免江南山阳等县被水灾额赋。

  

  三十七年正月辛未,工部议复:“漕运总督桑额等奏,会勘开浚下河。一、高邮之水势宜分;一、车儿埠入海之口宜开;一、丁溪入海之口宜通;一、小海场入海之口宜开;一、草堰场泄水之闸宜增;一、运河之水势宜分。应令将各项工程估计具奏。”从之。

  

  七月乙未,工部议复:“漕运总督桑额等估计开浚下河,应准行。”上谕大学士等:“下河入海之处,朕虽未及亲览,尝闻人云盐城一带地极洼下,海水反高,建闸无益。倘河高海低水性趋下,虽不疏浚,势必决开一道以归于海。明代于海口设闸,遇河水高则启闸以注诸海,海水平则闭闸以御海水。前虽特令于成龙、凯音布修治,毫无裨益。今桑额居官虽优,但此事非亲身阅历者难以悬拟,必深悉水性、洞彻地形之人方可定议。尔等问九卿并淮、扬等处人在朝者,确议具奏。”己亥,大学士等奏:“开浚下河,问之九卿及在朝淮、扬人等,九卿云,淮、扬人俱言开浚下河有益。然此事关系甚重,应令漕运总督桑领会同总督,巡抚确议具奏。”上顾于成龙曰:“尔意若何?”于成龙奏曰:“姚二沼、船厂、芦坝等河,若行挑浚,于民有益。”上曰:“朕幸五台山回,欲观运河、清河,因由霸州而来。朕意运河、清河俱汇流霸州城南,原欲沿河修筑堤岸,不意至霸州询地方百姓,据云运河原经固安县,后因迁徙,汇合清河流至霸州,二河水势浩大,以致泛溢为灾。朕遂更初见,一从民言,于固安县开河,事乃有成。朕并不固执已意,尔等为总督、巡抚者能如朕之不固执乎?然此河道甚短,易于修治。南省地形洼下,水势浩瀚,难于修筑,不比此河。今若挑浚姚二沼等河,尔果能保于民有益否?”于成龙奏曰:“水性年年变异,无有一定,臣何敢永保其无虞。”上曰:河工紧要,必熟谙地形水势之人能确知其利害,方于民有益。”于成龙奏曰:“桑额为人遇事尚能斟酌,今九卿议令桑额与总督、巡抚会同确勘定议具奏。”上曰:“着依九卿议。”是月,免江南海州、盐城县、大河卫水灾额赋有差。

  

  十月甲寅,江南、江西总督范承勋丁母忧回旗守制。戊午,赈海州、盐城等九州县饥民。

  

  十一月壬辰,以张鹏翮为江南、江西总督。乙未,谕户部:“淮安、扬州比年水患频仍,浸漫堤岸,田多淹没,耕获无从,百姓艰于粒食。朕时加轸恤,屡赈屡蠲,但念久歉之余,恐致资生匮乏,朕廑悯殷切,未尝稍释于怀。前此虽频敷庥泽,至再至三,用裨群黎生计,独恐开春东作农事艰难,若不大沛恩施,安能令小民各得其所!着将海州、山阳等二十州县卫明年地丁银米、漕粮尽行蠲免。”是月,免江南高邮等五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辛丑朔,河道总督于成龙陛辞。上谕:“闻淮、扬河水泛涨,清江浦百姓所居之地皆已被水。夫洪泽湖实黄河之障。淮水强盛力可敌黄,则黄水不得灌入运河。今淮水势弱不能制黄,全注运河,黄水又复灌入。且两河相距甚近,清江浦地处其中,其一带地方受泛滥之害,势所必然,惟淮水三分入运,七分归黄,运道始安。”复顾大学士等谕曰:“朕昔年巡视河工,曾至大墩堤步行十五里,详加阅看。今寰宇昇平、海内宁谧,惟河工关系运道民生,朕数十年来夙夜萦怀,留心研究,故河道情形熟悉已久。总之,上流既理则下流自治矣。桑额所奏开浚下河一事,朕不即允行,正是有益于彼。桑额固居心平和,为人诚实,然遇事不免迟钝,易被人欺,如此纷繁事务,何以责其成功?于成龙屡委以事,尚克勉效,河工事情紧急,与于成龙敕书内须添入各部不得掣肘之语,使得相机料理,庶不误事。河务浩繁,于成龙年已渐老,且一身难以兼顾,奉天府府尹徐廷玺曾任河工,尚谙练,着即令前往协理河务。”又谕:“河务紧要,董安国修筑工程繁多,恐致与于成龙等彼此推诿,可遣部、院堂官并率贤能司官前往,会同漕运总督桑额,将已完,未完之工并所用钱粮数目逐一详明察丈,细造清册赍来。”寻命户都尚书马齐、督抚侍郎于成龙、工部侍郎常绶前往丁未,以刘殿衡为江苏布政使。

  

  三十八年二月辛酉,户部尚书马齐等勘视河工事竣回奏:“臣等查勘漕运总督桑额所奏,邵伯镇南、金湾、小海场、鲍家庄等处地方挑浚引河、建造草坝,俱属无益,应无庸议。惟虾须沙沟及兴文闸、草堰等处开浚淤塞,稍可泄水,应酌量挑浚。”下工部议,寻工部议复:“应如马齐等所奏。”从之。戊辰,上南巡阅视黄河以南高家堰、归仁堤等工,回至清口,奉迎皇太后,舟泊清河县闸口。

  

  三月庚午朔,上奉皇太后舟渡河,泊清河口。上阅视高家堰、归仁堤等工,谕大学士等:“朕留心河务,体访已久,此来沿途坐于船外,审视黄河之水,见河身渐高,登堤用水测量,见河较高于田。行视清口高家堰,则洪泽湖水低、黄河水高,以致河水逆流入湖,湖水无从出,泛滥于兴化、盐城等七州县,此灾所由生也。治河上策,惟以深浚河身为要,诸臣并无言及此者。诚能深浚河底,则洪泽湖水直达黄河,七州县无泛溢之患,民间田产自然,涸出。不治其源,徒治下流,终无益也。今朕亲阅下河通海之口及射阳湖一带填淤之处,于成龙所带效力人员甚多,可作速分委,并力开浚,蓄积之水倘能稍泄,庶几有益。至于黄、淮二河交会之口过于径直,所以黄水常逆流而入。今宜将黄水南岸近淮之堤,更迤东长二三里,令筑坚固。淮水近河之堤亦迤东湾曲拓筑,使之斜行会流,则黄河之水不至倒灌入淮矣!再河流不迅急,无以刷去河底之沙,朕详加咨访,河直则溜自急,溜急则沙自刷而河自深,宜于清口西数曲湾处试行浚宜。如浚直有益,渐将上流曲处渐加直浚,庶几黄河之险自除而河底渐深,洪择湖之水渐出,七州县之水患可渐息矣!清口应修之处,着于成龙等绘图呈览。”谕漕运总督桑额、河道总督于成龙、协理河务徐廷玺等:“朕念河道国计民生攸关,亲行巡幸。由运河一带以至徐州迤南细加看阅,见黄河底高湾多,以致各处受险。至归仁堤、高家堰运口等处,见各堤岸愈高而水愈大,此非水大之故,皆因黄河淤垫甚高以致节年漫滥。若治河仅筑堤防,不将黄河刷深,终属无益。且运口太直,黄河倒灌,兼之湖口淤垫,以致清水不能畅流,各河与洪泽湖之水如何能敌黄水?若将清河至惠济祠埽湾由北岸挑引,从惠济祠后入河,而运河再向东斜流入惠济祠交汇,黄水自然不倒灌。朕欲将黄河各险工顶溜湾处开直,使水宜行刷沙。若黄河刷深一尺,则各河之水浅一尺。深一丈,则各河之水浅一丈。如此刷去,则水由地中而行,各坝亦可不用。不但运河无泛溢之虞,而下河淹没之患似可永除矣!且拦黄坝弯曲,马家港窄狭,虽将时家码头之口堵筑,而淮水不能畅流。山阳南岸韩家庄等处险工甚属可虞,今应将清口之西坝台添挑水坝,比东坝台加长,包裹清口在内,择洪泽湖水深之处开直成河,使湖水流出。黄河弯曲之处直挑引河,使各险处不得受冲。其拦黄坝应行拆毁,时家码头决口,俟黄水流定,汰黄堤筑成之日再行堵塞。至归仁堤之建,专为毛城铺等处水涨冲决,于此拦回,仍归黄河之意,此堤亦应酌量修筑。尔等系河臣,河务是尔等专责,务必将各州、县水灾尽除,方不负朕南巡救民之至意。若挑挖引河,原有工程仍照旧令各官作速修防,不可怠忽。下河现有积水,不可不引出归海,俟引河工竣,黄水归入故道后,再将下河、串场河、射阳湖、虾须沙沟一带挑通,引积水流出归海,庶河道永无冲决之患矣!”辛未,谕户部:“朕君临天下,期于黎民乐业、各获其所。凡兴利除害之事,靡不举行。蠲免赈济之恩,靡不下逮。比年以来,因淮、扬所属地方叠罹水患,业已岁蠲额赋、赈恤频施。又动支数百万帑金,责令在河诸臣于应挑、应筑之处酌量修理,欲使泛滥之水汇归入海,被淹之田庐涸出,庶底干宁。乃糜费钱粮卒不能使积潦有归,田庐未涸,民生未遂,朕闻之恻然轸怀。兹值四海无事之时,欲将一切修举事宜详阅指示,用是躬亲临幸。沿途审视黄河水势,咨访地方父老,比至归仁堤、高家堰量度地形高下,应挑、应筑一一明示河臣。惟是被淹地方米价腾涌,生计维艰,朕目击民依,深用廑念,着将漕粮截留十万石于高邮、宝应、兴化、泰州、盐城、山阳、江都受灾七州县,各留一万石,悉较时价减值发粜。余米三万石,着于邳州留八千石,宿迁、桃源、清河、安东四县各留五千五百石,亦较时价减粜。此各州县发粜之米,着就近交与漕运总督,河道总督。邳州着遣司官一员前往监视。再截留米十万石,于扬州、淮安各收贮五万石。此应留漕粮,不论何处米石,着就近截留。”壬申,上阅视黄河堤岸,驻跸淮安府。谕河道总督于成龙:“王公堤甚属险要,须加帮高宽,修筑坚固。”乙亥,御舟泊高邮州。谕河道总督于成龙:“朕昨驻跸界首,用水平测量河水,比湖水高四尺八寸,湖水似不能越此堤而入运河,但当湖石堤被水冲坏,工程甚属紧要,着差贤能官员作速查验修筑。”丙子,上驻跸扬州府。谕河道总督于成龙:“朕在清水潭九里地方,用水平测量河水,高湖水二尺三寸九分,此一带当湖之石堤甚为紧要,可速行修造。至高邮州地方,见河水向湖内流,河水似高一尺有余,趁黄河水未深之时,急宜修理。”庚辰,谕河道总督于成龙:“朕自淮南一路详阅河道,测量高邮以上河水比湖水高四尺八寸,自高邮至邵伯,河水、湖水始见平等。应将高邮以上当湖堤岸,高邮以下河之东堤,俱修筑坚固。有月堤处,照旧存留。有应修堤岸,乃照旧堤坚筑。至于邵伯地方,因无当湖堤岸,河、湖合而为一,不必修筑堤岸,听其流行。高邮东岸之滚水坝,涵洞俱不必用,将湖水、河水俱由芒稻河、人字河引出归江。入江之河口如有浅处,责令挑深。如此修治,则湖水、河水俱归大江。各河之水既不归下河,下河自可不必挑浚矣!”壬午,诏江南备办夫、船官,有革职留任以下公罪俱原之;免前三岁逋赋;赦死罪以下。癸未,上驻跸苏州。甲申,谕大学士等:“朕巡阅河道,将高邮州之湖与河水比量,河水高四尺余。夫湖水既低四尺有余,纵水长一丈亦不至泛越。且湖水亦断不至高长丈许。朕意欲暂留毛城铺、高家堰等处减水坝,将高邮州以北减水闸坝尽行堵塞,筑高东岸堤防,使在西之水不得泛越,则下河之水归海而湖身皆出。其时作何导浚,再行定夺。至于邵伯以南,河、湖合流,奔江归海,想不至冲决其他处河道,朕亦可保无虞。独黄河工程尚难决定,相其形势,当缓图之。”是月,兔江南海州、山阳等九州县及淮安、大河二卫去年逋赋。

  

  四月庚子,上驻跸苏州。己酉,上驻跸江宁。裁江南通省河管道一。复设山清里河同知、安清通判各一。添设盱眙通判、宿桃通判各一。甲寅,命修明太祖陵,悬挂御书“治隆唐宋”匾额。庚申,上驻跸扬州。辛酉,谕河道总督于成龙等:“运河东岸石工残缺者,仍令照旧补修。其土工堤内积水之处,下埽帮筑。减水坝俱堵塞坚固,用心防护。越坝更属紧要,亦着加帮防护。淮安府泾,涧两河必须挑浚深通,毋任淤垫。至于人字河若有窄狭处,亦当相机挑挖。凡有泄水旧口,修砌涵洞,令民灌田。堤岸单薄处亦酌量加帮,河身戗堤务行修筑。朕业已指示止高五尺、底宽二丈、顶宽七八尺,以遏水势足矣。至河员不留心防范者须严加惩处,切不可姑容,致误河工。”丙寅,上渡黄河,御小舟阅新埽。谕河道总督于成龙曰:“黄河弯曲之处俱应挑挖引河,乘势取直。高邮等处运河越堤弯曲,亦着取直。”上登清口南岸,召郎中朱成格等,谕曰:“此南岸若不修挑水坝,新挑引河必不能畅流,当从朕所钉桩处修挑水坝二三十丈,挑出水头大溜向北,俾引河流畅。尾堤在陈家庄旱地,筑高五尺,水涨时,从陈家庄南任其流去无碍。此事关系紧要,尔等即遵谕行。”

  

  五月庚午,命张鹏翮扈从入京。以陶岱署江南、浙江总督。癸未,改山清、盱眙河营守备为里河守备,添设高家堰河营、中河河营守备各一。

  

  七月甲申,河道总督于成龙奏:邵伯更楼、高邮九里等处被水冲决。上谕大学士等:“朕虑各处闸坝俱已闭塞,大水一至必至泛滥,屡谕于成龙作速挑浚芒稻、人字两河,今竟未挑浚,卒如朕言。着速行文巡抚宋荦,令亲赴扬州、淮安收养被水百姓。江西巡抚马如龙前奏,江西地方连年大熟,今岁亦有秋稔,着行文马如龙,令速运米十万石至扬州、淮安交与宋荦,或煮粥或赈济,相机行事。”乙酉,免两淮白驹等十四场灶户课两年。

  

  八月丁亥,谕吏部:“淮安、扬州所属被灾地方甚为紧要,府、州、县员缺,俱着奏闻,选择补授。”

  

  九月戊申,上以于成龙所绘河图示大学士等,谕曰:“今四海太平,最重者治河一事。朕前巡视,知水之不治由洪泽湖水势甚大,既不能泄,又加黄、运两河合并,势愈浩大,以致泛溢。昔时原有归仁堤遥为捍御,此法最善。今已淹没不可考,靳辅则筑减水坝。名为减水,而四处奔泻,漂决甚多,彼但顾上河而不顾下河,水何以治?朕意惟有导河稍北,使彼不得侵入清水,而疏泄洪泽湖,使之下流,全用清水以刷沙淤,如此则水自无不治矣!今岁南巡,见黄河逼近清口,黄水倒灌以致淤垫,洪泽湖水不出,自高家堰减水坝流入高、宝诸湖,自高宝诸湖流入运河,以致下河田地尽被淹没。淮、扬所属钱粮虽频年蠲免赈济,动帑修理堤岸,群黎尚在水中,朕深为轸念,遂谕于成龙将洪泽湖出水堤岸,令速完工。近差工部官员往看,清口仍然淤垫,洪泽湖水仍未出清口,堤岸尚未告竣。清口甚为紧要,如不将清口挑浚,湖水不出高家堰并运河,堤工虽加高厚,均属无益。尔等会同九卿、詹事、科道详阅河图,速议具奏。”寻大学士等奏曰:“圣谕河工事宜已极周详,应遵旨移文河道总督于成龙,令速行修浚。”上曰:“靳辅、董安国、于成龙但当筑堤御水,至于改河身使北,俾清水通流并未言及。若不令清水通流,虽修筑堤岸,黄水终致倒灌,焉能御之?”

  

  十月癸酉,谕大学士等:“江苏巡抚宋荦奏请蠲免高邮等被水州县杂项钱粮,此必前次蠲免时遗漏未奏,着依该抚所请,全行蠲免。朕见他处被灾者尚好,惟下河附近之地连年水淹,俱由清口之清水不得出,黄河之浊水逆流入洪泽湖之故。朕悯念民田,昼夜勤思,必使清口之水得出,黄河从别道流出,则民生始获利益也。”甲申,谕大学士等:“朕抚御寰区,爱养兆民,务期人各得所。比年淮、扬所属地方罹于水患,百姓田庐俱被淹没,生业荡然,深切轸念,屡经蠲租赈济,乃黄河垫高、清口低下,淮水不能流出,百姓乃被水灾。念此淮、扬数州县生灵,岂可不急为拯救乎?今或坚修高家堰堤岸,以束淮水使之刷黄;或移清口于清江浦之左右;或另浚河道以通舟楫。俱宜一一讲求。此事关系甚巨,尔等会同九卿、詹事、科道细阅河图,详议具奏。”丁亥,九卿遵渝议复:“河道总督于成龙等奏,运河乃粮艘经由要津,为下河七邑、上游兼高家堰六坝流出之水尽入于此,水势浩大,河窄难容。前河道总督靳辅于高邮北建设大小减水坝五座,虽堤岸保固无虞,而下河诸邑均受水患。皇上南巡阅视,令臣等大修堤岸,坚闭减水坝,下河麦禾幸得收获。兹遇伏汛水发,致高邮、邵伯等处皆被漫决。臣等酌开减水坝二座,上下堤岸方得保全。总缘高邮河身与山阳、宝应河身相等,骤乘高邮、宝应诸湖之水,开坝则有碍于民田,闭坝则有伤于堤岸。请将高邮减水坝改为滚水石坝,水涨,听其自漫而保堤工。水小,资其涵蓄以济运道。又茆家围等六坝,亦请改为滚水坝,其式与归仁堤、五堡滚水坝相同。至高家堰一带石工年久坍损,请通行加高五尺,以免岁修。均应如所请。”从之。

  

  十一月己亥,谕户部:“淮、扬仍岁水灾,百姓阽于死亡,朕惄然伤之,河患不除,夙夜不能暂释。被水之后,存者必至流移,田多不耕,赋安从出,其海州、山阳等十州县卫明年税粮可悉行蠲免,以副朕拯恤灾黎至意。”乙巳,谕大学士等:“于成龙奏称,清江浦西界黄水高于淮水一尺,淮水高于运河之水七尺,运河之水高于平地七尺,合而观之,淮水高于运河西堤外平地共一丈四尺。今惟以清口自河之下流、沿武家墩由清江浦之北,另行改移,中间河身量留八九十丈空地,两旁坚筑石堤,俾清水畅达,此所当急议者。夫清水建瓴迅下则易出,黄水不致倒灌,其石堤之间已为河身,不烦挑浚。即水涨之时,其高下不过等于运河,安能泛越高家堰哉?但如是改移,朕恐别有所碍,不能永远,故少为踌躇耳。尔等确议具奏。”九卿遵谕议复:“河道总督于成龙等奏,邵伯更楼、高邮九里等处漫决,臣已令该管官先将高邮九里决口堵筑。其邵伯更楼决口、旧有涵洞、堤内原有河形,请疏挑宽深,于河东筑成土堤束水南下入江,可泄运河骤涨之水,以固东西两岸堤根。再查运河一带,河身垫高皆因高家堰堤工未完,黄流倒灌,清口淤塞,湖水不出之故。今先挖烂泥浅等处,引水敌黄以济运河。如高家堰一带工程告成,则清水自出矣。均应如所奏,作速挑浚修筑完工。至上谕或坚修高家堰堤岸,以束淮水,使之刷黄,或移清口于清江浦之左右,或另浚河道以通舟楫之处,应令该督等亲勘,速议具奏。”得旨:“河工关系重大,高家堰堤岸纵多方坚筑,清水亦不能出。今惟当议移清口于他处,两岸俱用石工坚砌,使清水流通。朕南巡时,曾以另开清口面谕于成龙,彼亦奏称淮水可从武家墩向清江浦移改。此事着于成龙及徐廷玺会同河道各官,亲看清口当移于何道,即行详议于岁前具奏。”河道总督于成龙以病乞假调理。得旨:“于成龙准给假两月调治,河工事务着徐廷玺暂行署理,其紧要事宜仍与于成龙商酌而行。”

  

  丁未,谕大学士等:“河图绘于纸上,平漫难辨高下,朕欲改清口,刻木制成一图,观看易明。着侍郎常绶前往河工,会同于成龙将清口应否改移详加看阅,岁内着速回具奏。”壬子,调佟毓秀为江苏按察使。是月,免直隶玉田、江南邳州等十八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辛巳,查勘河工侍郎常绶等回奏。上曰:“尔等带去改移清口河图,伊等云何?”常绶奏曰:“于成龙等云,遵旨改移清口,则清口自是易出,但水泛时两边堤岸倘致冲决,保护为难。将高家堰减水坝堵塞,加帮修筑似有裨益。”上谕大学士等:“于成龙等之意以为改移清口,清水固宜宣泄,遇水泛时,新修堤岸难保无虞,必将高家堰减水坝尽行堵塞而加筑之,始有裨益。洪泽湖原系陆地,前人于此筑堤蓄水,与山东峄山湖、南旺湖相同,大水之年纳之以蓄水,大旱之岁出之以助运。彼时河身洼下,故洪泽湖水一则敌黄,一则济运。今岁久沙壅,黄河底垫,不但黄水反高于清水,清水势不能出,而黄水复致倒灌,于是洪泽湖底亦渐淤垫,高地丈余,水面上浮矣!此清口所以淤塞也。”乙酉,九卿遵谕议复:“侍郎常绶等奏,臣等遵旨前往河工详勘,拟将清口改移于武家墩。但见今物料未备,明年雨水前不能完工,漕运甚属紧要,虽改移清口,其高家堰亦必须加帮。应如所请,将高家堰速行加帮高厚并挑挖引河二道,遣部,院堂官督催。至邵伯更楼、高邮九里等处决口至今尚未堵塞完工,此亦关系运道,亦应差部,院堂官督催作速完工。”得旨:“依议。这督催工程着范承勋、王鸿绪、王棪、田雯、布雅努、于成龙、顾藻、寿鼐、王绅、高裔去。分修工程董讷、王梁、朱宏祚、江有良、王起元、宫梦仁、线一信、陈汝器、王日藻、卫既齐、李应荐、马世济、高承爵、金鋐、杨雍建去。”

  

  ●第四十二卷 清康熙(三)

  

  三十九年正月丙辰,工部议复:“御史廖腾煃奏,原任河道总督董安国糜费岁修及各案大工帑金不下四五百万,于成龙任内又几及二三百万,河工无一案报竣,追赔各款亦无一案还项。请严定考成,酌立期限,应将管河各官俱革职,勒限半年赔修。其分管道官各降四级督赔。工完开复。如限内不完,将承修官革职,分管道官降四级调用,总河降一级留任,未完工程仍令赔修。追赔银两亦勒限半年,如限内不完,分管道官不行揭报,总河不行奏参,照徇庇例议处。又奏称,修工人员虽有一定丈数,然地名繁杂,必划一定界,表以石桩,庶免推诿。应如所请,令总河将现今所修堤岸于接连交界之处,各立石桩,上镌号数,下镌修理人员姓名。其旧堤岸镌堤字样,亦立石编号。”从之。

  

  二月乙酉,江苏巡抚宋荦以赈济淮、扬饥民米石奏闻。得旨:“朕发内帑修理各处堤岸,总为下河民生起见。河工一日不竣,下河之民一日不得乐业,朕甚恻然。今岁漕运可截留二十万石交付宋荦备赈。”

  

  三月乙未,命截漕米二十万石赈淮、扬。壬寅,大学士、九卿等会议河工,将折子呈览。上曰:“尔等会议以埽堵塞黄水入清口之处,如此则漕艘从何处行?”伊桑阿奏曰:“漕艘到时,拆埽为口以行,船过仍堵之。”上曰:“水力蓄聚,一去其埽冲刷必甚。冲刷数次,水必愈深,埽难坚立矣。尔等此议未必可行也。”伊桑阿奏曰:“臣等未尝以此为必可行,但无计可施,以为如此,侥幸清水可出。”上曰:“如此,清江闸亦须堵塞方好。”又召刑部侍郎常绶、理藩院员外郎赫硕滋、工部员外部费养古近前,问赫硕滋曰:“尔等前议高家堰可修,及观王鸿绪所奏,又云不可修。尔等今云何?”赫硕滋奏曰:“臣等会同于成龙、徐廷玺齐集府厅官员定议,乘冬月水退坚筑高家堰具奏。彼时,若即兴工必有成矣。今水势浩大,实不可修。”上曰:“去年朕亲立河堤,谕尔于挑浚引河处定桩,汝能有成否?”赫硕滋奏曰:“皇上所示,臣已传谕董安国之子,至臣来后不知其作何遵行。”上曰:“朕所遣诸大臣,皆以高家堰为不可修,尔尚执以为可,惟以府厅微员为辞,是诚何意?朕亲指示,着尔定桩。尔又转委他人,尔所司何事?”复顾大学士等曰:“赫硕滋,朕巡视河道曾命随行,虽言辞清爽,口齿巧俐,然于正务毫无所济,惟两可其说,卸过于人。且自恃利口,上司与大臣之权任其擅弄,不可令复往河工矣。”又曰:“前靳辅任总河十有余年,河务整理。但自修归仁堤之后,清水势弱,黄河之身渐高,清水不得流出,运水益倒灌清河,河工废坏亦由于此。朕此次南巡,曾谕于成龙,邵伯更楼等堤寸尺皆当坚固,彼不坚修,以致更楼堤岸冲决。今漕臣桑额奏称漕艘被水损坏二十余只,究如朕谕。常绶、费养古速行驰驿前去,会同河上诸臣,将黄水入清口之处可否用埽堵塞及清江闸口应否闭绝、引河作何挑浚、更楼决口作何修治,详议速奏,毋得稽迟。”常绶奏曰:“皇上指示黄河应挑引河,筑挑水坝。此工程于高家堰管工大臣内交何人修造,恭请钦点。”得旨:“着差出之范承勋、王鸿绪监修,令拣选十人带领修造。尔等将邵伯决口、月河、芒稻河、人字河亦俱阅奏,或堵塞黄水入湖之清口,或闭塞清江闸之处,会同徐廷玺议定,即交徐廷玺修造。”九卿出,上顾大学土等曰:“赫硕滋惟恃利口,大失朕望。今于众前申谕,令之自愧耳!”癸卯,谕大学士等:“河工钱粮甚不清楚,于成龙病故,江南、江西总督张鹏翮操守好,着调补河道总督。”庚戌,工部议准:“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请撤回协理河务徐廷玺。应令徐廷玺将伊任内钱粮事件交代明白回京。又请撤河工效力人员。应令该督将各官所管工程有无完竣、钱粮有无清楚之处,逐一查明,即令发回。又称部臣每事掣肘,乞谕部臣宽其文法、责以成功。嗣后,凡估修奏销与例不符者,具奏驳查。若将不应行查、不应驳回之事任意混驳,该督具奏到日,将本内有名堂司官交与该部严加议处。”从之。是月,免江南淮安等三府上年水灾额赋。

  

  五月壬寅,工部等衙门会议:“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臣过云梯关,阅拦黄坝巍然如山,中一线涓涓细流,下流不畅,无怪乎上流之溃决也。于拦黄坝上流相度,计黄河水面宽八十三丈余,拦黄坝亦应照丈尺拆挑,一律宽深,方足宣泄。查未拆之坝尚有三十七丈三尺,应尽拆去,挑挖深通,悉与黄河之八十三丈水面相符。亟堵马家港,于月内合龙,使水势不至旁泄,尽由正河而行。俟黄水大涨时,将新挑之河始行开放,资其畅流之势,冲刷淤垫,则黄水入海自然畅达。应如所奏,速行。”从之。又会议张鹏翮奏,人字河自金湾闸至孔家渡,现今窄狭,宜开广阔。芒稻河两岸亦狭,又有土岭二处,前河臣尚未挖完,目今湖水方盛,宜尽行挖去。水口下又有芒稻闸,年久塌坏宜更修,因时启闭。又凤凰桥引河,从桥口至胡家楼宜加浚深通,引水入运盐河,汇入芒稻河。又双桥、湾头二河底亦有浅处,应俟冬时挑深。其湾头闸座雁翅塌陷,宜及时修砌。惟高邮自挡军楼起至东海湾止,因高家堰洪泽湖水之滔滔东下,西堤淹没,浸入运河东堤,一片汪洋。当伏秋水涨,恐东堤单薄难以捍御,宜将现闭三坝相机酌开,以保城池、堤岸。应如所奏速行。”从之。又会议:“张鹏翮奏,清口为淮、黄交界之处,目今粮艘北上最为紧要,河身淤垫,竟成平陆,独有黄河入运河。臣相度形势,博采舆论,佥谓黄河比裴家场引河身高,烂泥浅系流沙,裴家场与帅家场相隔不远,即开浚深通,当黄水大涨之时,清水不能相敌。应于张福口挑引河一道,身长一千五十丈、面宽十丈、深一丈余或八、九尺不等,引清水于黄河口相近处入运河,使之畅达,庶可敌黄,并开闸以时启闭。均应如所请。”从之。丁未,以阿山为江南,江西总督。己酉,予故河道总督于成龙祭葬,谥襄勤。

  

  六月甲子,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臣遵旨看视海口,将拦黄坝尽行拆去,河身开浚深通。于四月二十一日动工,至五月初九日完工开放,水势畅流,冲刷淤沙,旬日之间,深至三丈,宽及百丈有余,滔滔入海,沛然莫御。且自动工之后,即涨水二尺,以资开放,畅达入海。此皆皇上留心国计,轸念民生至诚,上孚天心,海神效灵之所致。应将拦黄坝之名改称大通口,乞钦定以垂永久,建海神庙以答神庥。”上准奏,赐名大通口。丙子,工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请发帑银一百万两为办料趱工之用。应移咨户部,就近拨给五十万两,如果不敷用,再将五十万两拨给;又称运料必须船只,请先借京口、崇明沙船一百只。应准借用;又称请允江苏、江西巡抚动正项钱粮,照河工船式共造四百只,发与河工运料。查河工额设浚柳船共有六百三十二只,今又借用沙船一百,应将造船之处暂停,又称清江浦现有效力旗员,拟将船政同知裁去,改设理事同知一员,拣选满洲贤能官补授,以之审理旗人词讼,捕缉盗贼,兼管船政,仍属总漕、巡抚管辖。应照该督所奏,将满洲应升官员保举开列,引见补授。”上谕大学士等:“今清口已经淤塞,来岁粮船难必无误。由海运直抵天津,道远且险;若以载粮沙船自江入海,行至黄河入海之口,运入中河,则海运之路不远。按此行可乎?”伊桑阿奏曰:“明季清口,运艘一过,即行堵塞,官船商旅俱于天妃闸更船。似此行之,不知可否?”上曰:“清口一塞,则南北阻绝矣,可遣人问张鹏翮,明年运艘果否有误?自江南而下,运入黄河口,果否可行?着详议具奏。朕去岁南巡,见沙船有未经修理弃置江滨者,可遣户、工二部司官驰勘,作速修理。俟到时将借用沙船之处,再议具奏。余依部议速行。”工部等衙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修工应用材料,转运维艰,旧有运料小河一道,年久淤塞,应加挑浚深遣,便于运料。武家墩至小黄庄一带临河旧有石堤,仅出水面二、三尺不等,必须加砌。高邮、宝应、江都一带西岸土石堤工宜修。高邮城南石坝于秋尽水落,照前河臣所估,将五坝改为四滚水坝,办料兴修,于坝下开引河,使水有去路。桃源县黄河南岸堤工,臣亲看近长湖一带土堤,长四千二百余丈,应动帑加帮高厚,以资捍御。归仁堤临河石工尚有罅隙桩朽之处,饬其补砌。古沟至六坝俱系土堤,每年岁修、抢修糜费钱粮,似宜修砌石堤,以省岁修。高家堰减水坝,前河臣于成龙等将六坝改为四滚水坝,臣复加相度地势,相去不远,并为三滚水坝,于坝下就原有之草字河,塘漕河开为引河并筑顺水堤。清河县运口至高邮州界首一带里河,宜加挑浚深通。运口以至滨海一带两岸堤土,伏汛届临,水势恐甚于往年,必须加帮高厚。王家营减水大坝,应酌开十余丈,两头下埽裹住,泄黄涨漫溢之水由盐河而出。王家营引河,饬革职河道冯佑作速挑挖深通,准其赎罪。如不成河,不准赎罪。骆马湖口正对原筑有竹络坝一座,节宣黄河大涨之水。今黄河身高,自去岁水涨漫决二段,黄河反流入骆马湖口,汇入中河,亟宜堵筑,以御黄水。俟此口堵后,然后将中河头煞堵塞,引骆马湖水由旧中河进石闸,入黄河助黄刷沙。如遇黄水大涨,恐其倒灌,则闭闸以御之。此闸向因金门下窄上宽,不能下板到底,应改修合式。挑挖引河深通,然后议堵中河,引水入黄。王家营决口已修月堤,系浮沙单薄,应培修高厚,作为正堤。徐城对岸沙觜,应挑挖引河,资其冲刷河觜,以杀大溜水势。郭家觜旧有石工至北门迤西而止,臣率河官量度,自北门石工头起至段家庄止长六百五十余丈,加砌石工与旧石工一律平整,不惟可保城池,且可省岁修之费。苏家山石觜挑出河心,以致韩家山一带冲溃,应自杨家楼起至段家月堤止,筑月堤长四百丈,以为重门之障。黄、运、中三河堤岸,现在勒限修筑。徐州、邳州、睢宁、宿迁、桃源、清河、山阳、安东各州县黄河险工,臣逐一勘明。应动支岁修钱粮,进埽防护,仍饬该管官当伏、秋二汛,昼夜防守,务期保固。均应如所请。从之。

  

  七月甲午,谕河道总督张鹏翮:“归仁堤、便民闸等口俱已堵塞,其毛城铺迤下等口尚未堵塞。将便民闸等口堵塞,则毛城铺等口所出之水由何处泄去?必致散漫各处,民受大害。此关系紧要,宜速筹一策。”已亥,河道总督张鹏翮奏:“清口已照式筑坝下埽,仅留口门,今粮船尽数过淮,指日出口,即可煞坝。且张福口引河挑成,引出清水已至坝口,止待煞坝,便可开放入运,其一应进贡以及差使官兵船只,不得擅自开放,俟回空之时,启坝过完,仍行堵塞。”从之。壬寅,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臣恭奉圣训,指授方略,堵塞邵伯决口,粮船即便通行。此时运河各决口尽堵,清水又引出,乘时将运河淤垫处再加疏浚,来岁粮船自可通行,不至迟误。至于改载沙船、雇募水手人夫,恐糜费钱粮。且由江入海,从黄河海口进中河之处,潮汐消长、水势不一、风涛不测,实属难行。”下所司知之。癸丑,赈淮、扬所属十五州、县。

  

  八月己丑,工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科臣张睿奏中河应开陶庄闸放水,从仲庄闸出口,建瓴之势,逼溜使南。部议行令详勘具奏。臣率淮扬道王谦等详视,若将中河改由陶庄闸而行,至董安国所挑引河尾入黄河,势必迁移县治,又多繁费,且粮艘难以进口。不若仍旧至陈家庄渡河,直进仲庄闸、草坝,毫无阻滞。应如所请。”从之。又议复:“张鹏翮奏,‘臣率河员亲往沂河查看,沂河水势直冲卢口,面宽溜急,且系沙底,不能开闸,应于卢口两旁堤岸残缺之处,概为修补,束水入徐塘口运河,既可济运,又使民生得所。’应如所请。”从之。

  

  九月,免江南高邮等州县被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月丙寅,河道总督张鹏翮奏:“武家墩起,至小黄庄加砌石工,旧桩石攲朽,势必拆砌,方可坚固经久。今于旧残石工之上,叠柴压土,以为越坝,于内建砌,则省费而工速。此工除拨银四十万两外,尚有不足银一十八万六千二百四十八两零,应请饬该部速行拨给,以济工用。”上谕大学士等曰:“乘此冬令水涸,修筑速完,勿致迟误。张鹏翮每事奏请详明,实能宣力。若张鹏翮者,朕不之信,将谁信耶?伊若果为利计,历任知府、运使、巡抚皆可得利,既不取于彼,岂肯于河工钱粮侵蚀肥己乎?其操守廉洁,诚不可及,惟有时偏执己见,然朕亦即时戒饬,并不宽假也。”又奏:“臣率河员查勘,新中河必须全身挑挖,两岸子堤全行帮筑,所需钱粮颇繁。而河头湾曲,粮艘行走不顾,且三义坝以上三十一里零,河身狭浅,遇潮水大涨,恐不能容纳。旧中河自三义坝以下至仲庄闸二十五里零,河身甚深,南岸湖水散漫,难保子堤。且距黄河甚近,今议在三义坝将旧中河筑拦河堤一道,改入新中河,则旧中河之上段与新中河之下段合为一河,粮艘可以通行无滞。”得旨:“前于成龙奏称将中河改移,朕屡经谕其恐有未便。今张鹏翮所议中河事宜甚当,着照所奏行。”壬午,工部议:“邵伯更楼堤决,致坏漕艘,应将协理河务府尹徐廷玺降三级留任。”得旨:“徐廷玺着降三级调用。”是月,免江南清河等县被水灾额赋十之三。

  

  十一月丙午,九卿等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臣于十月十九日亲往高家堰六坝催工,见水势骤涨,三滚水坝尚未修成,恐西风鼓浪,无处宣泄。公议于翟家坝原有天然滚水坝,用埽裹住两头平槽之水,蓄以济运;溢槽之水听其滚出塘槽河,入白马河。若伏秋水大,再于蒋家坝尽头处,原有之清水沟河以及涵洞酌量开放;若水小,仍然闭塞。再查六坝口宽二百八十丈,今清口引河仅宽三十余丈,不足以畅泄全湖之水,应再开宽阔,使水畅流敌黄。至于运河伏秋水涨,应由泾河、涧河泄出射阳湖,入于海。此二河现在挑浚,应将泾、涧二闸修补,以资启闭。均应如所请。”从之。己酉,工部议准:“河道总督张鹏翮奏,嵇家闸未堵,恐来年重运经由,有溜掣稽迟之患,必须实闭,另于闸南昭关庙地方,改建滚水石坝一座,水大则启以宣泄,水小贝蓄以利运。应如所题。”从之。

  

  十二月己未朔,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臣懔遵圣授治河方略,次第举行。先疏海口,水有归路,今黄水不出岸矣。继挑芒稻河,引湖水入江,高邮、宝应一带水由地中行。再辟清口,开张福口、裴家场等引河,淮水有去路矣。加修高家堰,堵塞六坝,逼清水复归故道,引张福口等河会入裴家场引河,开放清水,流入运河。又将湖头加浚深阔,以迎洪泽湖大溜。将张福口引水入裴家场,再挑宽深,水大势旺,直敌黄水,畅流入黄河矣。运河之中纯系清水,已无黄水灌入。臣自下河回至清口,见水大半入黄,少半入运,一水两分,若有神助。官民快睹淮、黄交会,欢声如雷。皆我皇上宵旰忧勤,精诚上格天心,河神效灵之所致也。”下所司知之。丁卯,河道总督张鹏翮奏:“淮、黄交会,宜思善后之计。现在诸引河之水,势聚而力强,故足以敌黄而直出运口。但大半出黄,少半济运,一水两分。伏秋黄涨,恐清水之力稍微,应于张福口、裴家场二引河空地中间迎湖大溜之处,挑引河一道,宽二十丈,底深一丈,会入一河。俾清水之势常强,而御黄有力,将烂泥浅会入三汊河,从七里河出文华寺运河,专以济运。”下部议行。

  

  四十年二月庚午,工部议复:“给事中陈诜条奏,自天妃闸至淮安共有五闸,必复天妃闸,然后淮水可出。又请新、旧中河应多建闸座,重运来时,节次启闭。重运过后,勿令常开。”遵旨行文河道总督张鹏翮议奏。河道总督张鹏翮回奏:“臣查五闸之中,惟当酌复天妃闸,以防黄水内灌。龙王、宝应二闸拆修下板,蓄水济运。又中河煞坝、启坝需费颇多,不若于河头、尾各建石闸一座,以时启闭。又于新中河孙家集以上修石闸一座,如遇大水,泄入盐河。应如所请。”从之。庚辰,九卿等遵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节宣运河水势,应于张福口、裴家场中间开引河一道,并力敌黄。再蓄高家堰之水,以助冲刷。若黄水大发,在粮艘正行之时,将裴家场引河口门暂闭,引清水由三汊河至文华寺入运河以济运。若在粮艘过完之后,即堵塞拦黄坝,使不得倒灌。应如所请。”上谕大学士等:“前者朕曾以此事谕于成龙,于成龙并未遵旨挑浚,今观张鹏翮所奏甚是,悉与前旨相符,着照所请行。”

  

  三月己亥,工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唐埂六坝堵闭全完,惟洪泽湖水势盛出,绕流武家墩,此一带至运口堤工必须作速加帮高厚。又新大墩至裴家场向无堤工,应创筑拦湖坝一道,方可束水敌黄济运。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

  

  四月庚午,工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遵旨堵闭六坝,大辟清口,引清水会黄入海。今三月清水盛出,敌黄有余。但六坝闭后,全湖蓄水,堤岸危险,应再加帮。其天然滚水坝尚未开放,欲其蓄水敌黄。若湖水再涨,相机开放,以保堤工。清口水势相连,宽数百丈,直绕大墩。大墩一带堤工关系紧要,令河工作速下埽加帮。马家港口门宽二十丈,且留以泄溢槽之水。俱应如所请。”从之。乙亥,工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自棠梨树迤南至秦家高冈一带堤工,前河臣于成龙等因六坝未闭,水势东注,此处地势稍高,未经估计加帮。今六坝全堵,湖水骤涨,通堤既经加高,此处反觉卑矮,必须照六坝一律临湖丁头镶柴,以资捍御。应如所请。”从之。

  

  五月戊子,工部议准河道总督张鹏翮请加修龙门大坝石工。得旨:依议速行。庚寅,工部议准:“河道总督张鹏翮奏,黄、淮交会,水势加涨,修防工程倍加紧要。时家马头、童家营、陈家社、龙潭口、歪枝套、辛家荡、邢家河、马家港等处堤坝应行帮筑、挑挖引河以及钉桩下埽。”又奏准:“黄水涨发,由王家营减水坝泄入盐河,至平旺河入海。今盐河淤塞,作速乘时挑筑。俱应如所请。”从之。

  

  八月戊寅,谕大学士等:“张鹏翮奏称陶庄开浚引河,黄河水向北岸。黄河既流向北岸,则距清口甚远,乘此时自挑水坝起加长、增宽修筑堤岸,令过清口,使黄河清口之水尽向下流,再汇合为一处,则黄河之水可永无倒灌之患。朕前曾面谕于成龙,今河工官员内想亦有知之者。令张鹏翮将此故问明,详确定议奏闻。其修堤所需钱粮即为估计,所修之处速绘图呈览,毋忽。”

  

  九月,免江南桃源县被灾额赋。

  

  十月庚申,大学士等遵旨查奏:“江南钱粮数目甚多,宜先蠲一半。”上谕:“蠲免钱粮,本欲令小民均沾实惠,倘止蠲其半,其半仍用催科,恐地方官员借此苛征,仍致累民。若尽行蠲免,官员何由苛取。于明年先蠲江苏,后一年再蠲安徽为当。”辛酉,九卿等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遵旨请将挑水坝加长修筑,令急溜趋向北岸,以绝倒灌之患。应如所请。”癸亥,谕户部:“朕宵旰忧勤,咨求民瘼,四方利病,未尝少释于怀。江苏尤财赋重地,朕比年巡幸东南,目击民艰,多方轸恤,令其安。犹恐有司奉行不力,德未下究,民生罕遂,康阜莫登。兹将江苏所属明年钱粮尽行蠲免。地方有司务期实意奉行,使穷黎均沾实惠。”己巳,以王繻为江苏按察使。

  

  四十一年正月丁未,工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运料河工程系前河臣董安国等奏请挑筑,迄今未竣。臣相度形势,运料河头起于檀度寺闸,久已筑坝堵闭。更访问土人,云运河高于运料河数尺,恐其开放,建瓴之势直泄无余,是以久经堵闭。是此河无益于运河,且河身在汰黄、缕堤二堤之中,从前因开此河,将草湾并小茭陵二处汰黄堤穿断,有碍河工。况历来运料由黄河、射阳湖转运,以济工需,其挑挖运料河之工应行停止,并将穿断汰黄二处填筑坚实,以作黄河重门之障。应如所请。”从之。

  

  三月乙未,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臣前议修筑天妃闸以防黄水,今详阅闸塘旧基,年久深洼,积水难干,又松桩、碎石积于其下,有碍立桩筑基。请于运口草坝北建造大石闸一座,东西各筑纤堤一道,挽运漕艘。再于闸之上下旧堤穿开之处,各建草坝一座以固堤束水。又清河县黄河南岸卞家汪险工,长八十余丈,当黄、淮二水交冲之区,内临积水深潭,中仅一线土堤,卑薄危险。又天妃闸石工修砌年久,坍塌者四十余丈,每年下埽修防,徒费钱粮,不足以御湍激之势,均应攒砌石工,始得巩固。”下部议行。

  

  七月庚申,工部议复:“河道总督张鹏翮奏,伏秋水涨,自徐州、邳州、桃源、宿迁、清河、山阳、安东一带至海口抢修各工,多有冲陷危险之势,臣率领河员昼夜修防,俱获平稳。椎山、安讯、臧家沟水口漫溢,东省戴村坝土堤被冲,高家堰及六坝水势积涨,石工间被冲卸。桃源烟墩、张家庄埽工,因黄水积涨一月不消,又值暴风大作,张家庄下颜家庄堤工漫开,现在相机堵筑。查徐州等处河工平稳,均无庸议。其漫开被冲堤工,应令该督速饬河员加紧抢护,堵筑完固,并将疏防务官,查明奏参。”从之。乙丑,河道总督张鹏翮奏复:“徐州至清口,请停筑石堤。”

  

  八月戊戌,增江南文闱同考官为十六员。

  

  九月甲子,河道总督张鹏翮奏:“桃源县烟墩一工,因对岸沙滩挺出河心,逼溜南行,恐被冲刷,请于北岸邵家庄开挑引河,建筑草坝,以分水势。又颜家庄水势逼射北岸,亦请开引河一道,则水流顺下面险工不受冲激。”上谕大学士等:“此本若敕部议,必致迟延,着即照所奏行。”丁卯,裁松江盐务分司一员,归并嘉兴分司兼理。裁下沙三场大使一员,归并二场大使兼理。己巳,免江南沛县水灾额赋十之三。

  

  四十二年正月壬戌,上巡视南河,启銮。

  

  二月丁丑,上由宿迁县五花桥渡中河,遍阅堤工。至宿迁县渡黄河。戊寅,上遍阅徐家湾堤、祥符等闸,复细阅新河口。登舟,遍阅堤工。至烟墩登岸,谕河道总督张鹏翮:“观黄河矶觜太短,不能逼溜,今欲照永定河修长挑水坝,何如?”张鹏翮奏曰:“永定河与黄河形势不同,黄河万里而来势大水深,矶觜加长,一遇水发,易致冲坏,河官惟恐赔修,不敢接长。”上曰:“试将一两处作长挑水坝,即有冲坏,免其赔补。”复遍视烟墩等处,顾张鹏翮曰:“烟墩甚险,虽有越堤,必须保守缕堤。此处应建挑水坝。”己卯,上自桃源县登舟,遍视河堤,顾河道总督张鹏翮曰:“桃源烟墩至龙窝一带堤工甚平矮,应行加高。”庚辰,谕河道总督张鹏翮曰:“清水自仲庄闸出口,入于黄河,逼溜使南,其陶家庄以下杨家庄地方,应挑浚引河,令中河之水从此而出,则于运口有益。着即相度形势,估计具奏。其仲庄石闸,着暂停修筑。”又谕张鹏翮曰:“归仁堤引河用以分泄洪泽湖之水势,若黄水加涨则清口水弱,着将祥符闸下板堵闭草坝,将五堡闸酌量开放,以助清水之势。”壬午,御舟过邵伯更楼,谕河道总督张鹏翮曰:“此地旧日被灾形状与今山东饥民无异,岂朕今日睹此地安居景象而忘山东之饥民乎?朕念运粮赈济事不可缓,乘今日顺风,尔作速回清江浦料理转运截留漕粮,差官前往山东散赈。至距扬州十五里抄坝桥河道情形,朕自细阅,回銮时面谕尔知之。”

  

  甲申,御舟渡江,登金山江天寺。丙戌,上临幸苏州。丁酉,召大学士等谕曰:“观近日南方风景,民间生殖较之康熙三十八年南巡时似觉丰裕。大约地方督抚者,安静而不生事即于民生有益。倘徒恃才干,不体下情,以此争先出众,民必受其殃矣,所以朕于扈从人等恐其生事,时廑于怀,诸事惟务谨慎,不时严禁。倘朕欲将州县官员日加驱使,未为不可,所以不忍为者,亦因体恤微员耳!今总督、巡抚能如此体恤者甚少。”又谕曰:“赵申乔居官诚清,但性喜多事,所以小民反致受累。较之张鹏翮、李光地、徐潮,则赵申乔甚为褊浅矣!”辛丑,上临幸江宁。壬寅,遣大学士马齐祭明太祖陵。

  

  三月戊申,上遍阅高家堰,翟家坝等堤工,谕河道总督张鹏翮:“王家营对面鲍家营,应开挑引河,泄黄河汛涨之水,以保清江、淮安地方。着即行兴工,仍两岸筑堤以卫民田。”己酉,上阅黄河两岸龙窝、烟墩等堤,复渡黄河阅九里岗等堤。庚申,上还京师。

  

  五月,免江南徐州、睢宁县逋赋及邳州前年税粮。

  

  八月丙于,以高必宏为江苏按察使。是月,免江南邳州等州县被水灾额赋。

  

  十二月,免江南徐州等县被水灾额赋。

  

  四十三年二月甲戌,封淮神为长源佑顺大淮之神,赐御书“灵渎安澜”匾额。又安东县大通口海神庙、宿迁等县黄河金龙四大王庙、清河县清口淮神庙皆入春秋祀典。丁亥,工部议复:“淮安府山安同知革职。佟世禄叩阍诉河道总督张鹏翮捏伊冒帑误工,拟以重杖,又将他人应赔钱粮坐令伊名下赔补。应令漕运总督行查。”得旨:“着江南、江西总督阿山、河南巡抚徐潮会审具奏。”

  

  六月己卯,以宜思恭为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丙戌,以河工告成,加河道总督张鹏翮太子太保,余加级给奖有差。

  

  四十四年二月丁卯,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请修理徐州城外堤岸。得旨:“徐州逼近黄河,城外石堤工程甚属紧要,着即行修理。”癸酉,上南巡启銮。

  

  三月庚子,上入江南境。江南绅衿、军民夹道跪迎,奏称皇上轸念万民罹于水患,屡临河上指示修筑黄、淮方略,故能丕告成功,永无冲决之虞。今复谋及万全,务期善后,不惮跋涉之劳,为小民阅视河道,亘古未有。感恩叩谢,欢声雷动。乙巳,上驻跸扬州,谕河道总督张鹏翮:“河工已经告成,善后方略更为紧要,朕今亲临阅视,修建天妃闸甚当。倘黄水涨至五六尺,清水不涨,势弱不敌黄,黄水自然倒灌,亦必至之理,岂可因此即谓治河失策乎?若遇倒灌,即将天妃闸暂时下板,蓄清水全力敌黄,不过数日,黄水即退。遇粮船过时,即起板开放,若黄水不灌入不必下板。其惠济祠一带虽建有石工,但运河与黄河止隔一线之堤,若黄溜冲刷,石工恐不足恃,着于上下适中之处,相度形势,修建挑水坝三四处,挑溜开行。其王公堤亦应相度形势,修建挑水坝。运河东堤保守最为紧要,堤岸应行加帮。高邮迤南湖、河水势相平,界首迤南河水高于湖水,东西两岸单薄,应加帮修,着量建石工。淮安近城堤岸卑薄之处,亦应相度形势,修建石工。黄河南岸堤工关系紧要,应加紧修防。至于直隶、山东河道与总河相距甚远,应照河南例,各交与该省迅抚,就近易于料理。其杨村通判并无经管之事,应行裁去。尔会同行在九卿建议以闻。”丁未,河道总督张鹏翮会同行在九卿遵旨议复:“淮、黄两河形势,黄水涨时势必倒灌,彼时,惟应遵旨暂下天妃闸板,蓄清水之力以敌黄,若黄水不倒灌则不必下板。至粮艘过,即当启板开放。其惠济祠一带堤岸,淮、黄夹流之处所关甚巨,亦应遵旨于扼要处酌量建挑水坝三四处。至王公堤,亦应建挑水坝,保守运河东岸之堤最属紧要,应遵旨加帮。界首迤南东西两岸之堤及淮安近城堤岸卑薄处,应建石工者量建石工。至于直隶、山东河道,一应工程事务照河南例,各交与该省巡抚就近料理。其杨村通判并无经管事务,应裁。”从之。辛亥,上驻跸苏州。壬子,谕江南、江西总督阿山等:“内廷供奉诸翰林虽皆善书,但朕勤心典籍,卷帙繁多,现在供奉人员缮写不给,尔等出示传谕安徽、江苏举贡生监等,有精于书法愿赴内廷抄写者,赴尔等衙门报名。至浙江亦照此传谕。朕亲加考试。”己未,上驻跸松江。壬戌,谕提督江南学政张廷枢:“朕比临幸松江,道经青浦,据该邑贡监生员孙镕等奏称,青浦之北地名孔宅,自汉时至圣苗裔避地至此,奉至圣衣冠环壁葬焉,恳请颁赐匾额。朕念孔子乃万世之师,既有遗迹亟宜表彰,因于万机之暇,亲书‘圣迹遗徽’匾额,以示尊崇先师之意,可选良工摹刻悬挂。”

  

  四月乙酉,上驻跸江宁。丙戌,遣尚书徐潮祭明太祖陵。己丑,命安徽、江苏人犯照浙、闽例,将康熙四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以前死罪以下俱减等发落。庚寅,上自江宁府启行,至明太祖陵。辛卯,上驻跸金山江天寺。癸巳,御书“理明太极”额,悬周敦颐祠堂;“忠节不磨”额,悬陆秀夫祠堂,“宝晋遗迹”额,悬米芾海岳庵;“山高水长”额,悬焦先祠;“忠荩永昭”额,悬宗泽庙。丙申,御书“正谊明道”额,悬董仲舒祠:“经术造士”额,悬胡安国书院;“贤守清风”额,悬平山堂。癸卯,上登陆,幸高家堰,遍阅河堤。乙巳,谕河道总督张鹏翮:“惠济祠前植标杆处,可建挑水坝。祠后埽湾处,亦宜建挑水坝,以保淤滩。但此二处挑水坝,俱不宜太长,恐逼水尽向北岸,有碍杨家庄口门。至卞家汪旧坝修建甚佳,再略加宽长更善。”

  

  五月,免江苏吴县临湖坍地逋赋。

  

  九月,免江南泰州等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十一月戊寅,九卿议复:“差往江南审事、户部尚书徐潮等,审革职山安同知佟世禄复行叩阍告河道总督张鹏翮一案。一议张鹏翮巧饰供词,失人臣礼,应革职。但系革职留任之员无庸议。解任淮扬道王谦附会张鹏翮蒙混巧饰,山安同知裘陈珮欺隐应赔银两,俱应革职杖徒。佟世禄任内并无诳支库银、迟误工程之处,应复原职。又一议工部右侍郎赵世芳议张鹏翮奏销钱粮浮冒十三万余两,应革职拿交刑部审结。余如前议。”上曰:“此案依前议。张鹏翮量甚窄断,不肯认错,河工钱粮原不限数,或一年水大则所需钱粮多,水小则所需钱粮少,谓张鹏翮小有所取,亦未可知。谓以十三万钱粮入己,必无之事也。张鹏翮自任总河以来,未尝一遇大水,今年黄水虽涨,而淮水未尝涨,倘淮、黄俱涨,岂能无虑乎?河工恃乎用人,用人善则何事不成。张鹏翮所用之人皆不胜事,始至此也。王谦、裘陈珮等拟徒,俟伊等赔银偿完之日具奏治罪。赵世芳奏事不公,本发还,闻赵世芳为人好事而刚愎,如此等人不利于事。”河道总督张鹏翮奏:“臣遵旨阅看堤岸冲决、民舍田地淹没之处,因五六月雨水连绵,故致淹没。入七月后,天晴水消,漫口堵完,高地涸出,二麦已种,房舍修理安堵。又丁溪迤下,泄水入海甚速,低田皆涸,春耕有望。”下所司知之。庚辰,调于准为江苏巡抚。

  

  四十五年正月乙酉,九卿议奏:“高家堰三坝下及文华寺地方挑河、建闸、筑堤。又涧、河、清沟、虾沟挑河等工,约估银五十八万九百两零。保举八旗、部、院官共一百四十四员,俱令引见。江宁、镇江、杭州驻防官共四十九员,各拨副都统一员,协领二员,带往协同监工。其督工部、院堂官伏候简用,速往兴工。京城官员领户部库银,江宁等处官员各于本省藩库领银,每员派定三千两。计工均估,务照式样,节省修筑,若招摇生事、怠缓迟误,督工大臣及该督抚参奏,严加议处。有徇情隐庇,事发将原保大臣、督工大臣、总督、巡抚一并严加议处。其雇请人夫采买物料,派地方官一同料理,工完之日交总河防守。至溜淮套开河需银一百三十九万余两,约略估计甚属浮多,应交该督等核减具奏,另行请旨。”得旨:“依议。着孙渣齐、徐潮、铁图赫申、达尔华、蔡毓茂前往督工。”是月,免江南上元等二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二月丁巳,刑部议复:“江南、江西总督阿山参江宁府知府陈鹏年不将圣训供设吉地,大不敬。应将陈鹏年立斩。”得旨:“陈鹏年着革职,从宽免死,来京在修书处效力。”

  

  五月丙寅,以张伯行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己酉,谕户部:“山西、陕西、甘肃、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东各省,自康熙四十三年以前未完地丁银二百一十二万二千七百两有奇,粮十万五千七百石有奇,着按数通行豁免。或旧欠已完在官而现年钱粮未完足者,亦准扣抵。谕旨到日,各该抚立行所属张示遍谕。如有不肖有司以完作欠、蒙混销算及开除不清者,该督抚即时奏参,严加治罪。”是月,免江南海州、淮安等十六州县卫水灾额赋有差。

  

  十一月辛巳,以邵穆布为江南、江西总督。是月,免江南徐州水灾额赋有差。

  

  四十六年正月丙子,上南巡启銮。

  

  二月壬寅,上次清河,阅武家墩。癸卯,上阅视溜淮套,由清口登陆详看地方形势,驻跸曹家庙。甲辰,上自曹家庙还清口,将沿途所立开河标竿尽行撤去,百姓见之踊跃欢欣,咸曰:“圣上深仁厚德,不惟生者沾恩,亦且下及枯骨。我等无以报答,惟仰祝圣寿无疆而已。”丙午,谕江南、江西总督邵穆布、江苏巡抚于准等:“前总督阿山、总河张鹏翮、总漕桑额等奏称溜淮套地方开河,朕循行周览,断不可开。今溜淮套工已降旨停止,其湖水泛溢宜筹宣泄之道,故谕张鹏翮亲率能员于高家堰、蒋家坝相度旧有河形之处建闸蓄泄,以期永利。尔等可即张示遍谕各州县人等,咸悉朕慎重河务,周恤民隐之至意。”

  

  庚戌,河道总督张鹏翮以误奏开溜淮套河具奏请罪。得旨:“黄、淮两河关系运道民生,总河身任河务必勿惮烦劳,时亲勘阅,将应修、应筑之处斟酌合宜,又能任用得人,斯为称职。张鹏翮听信小人徐光启议开溜淮套河,竟不能亲加审勘,辄奏称此河开浚有益,所立开河标竿至毁坏民间坟冢田庐。又地势甚高,虽开浚成河亦不能水出清口,徒滋生事扰民。张鹏翮轻举妄动,大负职掌。九卿、詹事、科道将张鹏翮并前会奏请开溜淮套督抚等,俱严加议处具奏。”

  

  三月己未,上驻跸江宁。壬戌,上谒明太祖陵。己巳,上驻跸苏州。丙子,上驻跸松江。戊寅,上命地方官俱近前,训谕曰:“江南钱粮既多,火耗虽轻,断无不足养廉者。清乃居官之常,清官每多残酷,清而能宽斯为尽善。”己卯,以马逸姿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壬子朔,御舟泊山阳县,谕河道总督张鹏翮及河官:“古今治河形势不同,旧时常患清水不足敌黄水,每有黄水倒灌之虞。今清水敌黄水有余,运河清水甚大,反流入高邮湖。设高邮湖水涨溢入运河,则运河东堤受险,少有疏虞,虽堵塞不难,而生民田庐不可问矣,应加谨防护以保无虞。清口湖水七分敌黄,三分济运,今应将大墩分水处西岸草坝再加宽大,使清水多出黄河一分,少入运河一分,则运河东堤不至受险。又于蒋家坝开河建闸,引水由人字河、芒稻河下江,由下河及庙湾等处入海,不惟洪泽湖之水可以宣泄,而盱眙、泗州积水田地亦渐次涸出。水小则下板蓄水敌黄,水大则启板泄水,且便于商民舟楫往来。其祥符闸口门甚窄,趁此黄水不甚高之时,委干员将归仁、安仁、利仁三闸改宽泄水,则徐州一带民田可无淹没之虞矣。”丙子,九卿等议:“张鹏翮,阿山将溜淮套地势并不确视,以不可开浚者奏请开浚,殊为溺职,应将张鹏翮革职,阿山革任。桑额、刘光美、于准并不详确定议,各降五级调用。”上谕大学士等:“闻验视溜淮套之时,张鹏翮、桑额俱以为不可开,而阿山独强以为可开,公同奏请。着将阿山革任,张鹏翮革去所加官保,桑额降五级,刘光美、于准各降三级,俱从宽留任。”

  

  十月辛巳,以江苏旱,发帑市米平粜。乙酉,谕户部:“江南自夏入秋,雨泽愆期,督抚先后奏至。朕念小民久未被灾,骤罹荒旱,所关甚巨,业经敕令停征并发仓谷赈济。顾仓储数少未足支给,惟各州、县截留漕米可以实惠及民。目下时已届冬,总漕桑额无事,着会同总督邵穆布、巡抚于准亲历被灾地方备加察勘,将今年所征漕粮,每州县或留八、九万石,或留十万石,酌量赈济之数,分别多寡,存留支散。及今漕米尚未开兑,截现收之粮,以济待哺之众,于民生大有裨益。其康熙四十三年以前,江苏巡抚所属未完民欠漕项银两六十八万七千两有奇、米麦三十一万一千八百石有奇,悉予豁免。用纾闾阎之余力,俾办额运之正供,事切利民,蠲逾常格,务使均沾实惠,以称朕深轸民依之意。”

  

  十一月己酉朔,谕户部:蠲免其今年被灾安徽所属七州县、三卫,江苏所属二十五州县、三卫应征之康熙四十七年田亩银共二百九十七万五千二百余两,粮三十九万二千余石。是月,免江南太仓等州县被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丁亥,督修上下两河、户部尚书徐潮等奏:“臣遵旨将蒋家坝至高邮湖等处工程,皆分与京中派出修河官员修筑,次第告竣,会同河道总督张鹏翮验明,取具印领讫。”下部知之。

  

  四十七年正月乙亥,诏留湖广、江西漕米四十万石于江宁、苏州、松江、常州、镇江、扬州平粜。

  

  六月乙丑,以江苏久雨米贵,命发截存漕米平粜。敕江西、湖广毋遏粜。

  

  七月庚辰,工部议准:江南、江西总督邵穆布等奏:臣等遵旨亲勘各属水道,如苏州府太仓州、常熟县为通江入海要道,建闸启闭,以资蓄泄、灌溉田畴。其刘河等旧闸亦损坏,理应修葺。常州府武进县,镇江府丹阳、丹徒两县共计闸六座,年久坍圮,俱当修葺。至苏、松、常、镇四府属各支河小港关系水利处率皆淤浅,宜逐一疏浚。共计修建闸座并挑浚河工需银一十七万八千九百余两。从之。

  

  十月戊午,诏免江南明年地丁额赋并停征旧欠。

  

  十一月癸未,以赵世显为河道总督。

  

  十二月壬戌,赈苏、松、常、淮、徐等五府;免苏、松、常三府白粮耗米九万七千余石。

  

  四十八年三月戊寅,允张鹏翮请,复留河标下兵丁五百八十三名。

  

  七月辛卯,以噶礼为江南、江西总督。

  

  九月,免江南高邮等十一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十月甲寅,以焦映汉为江苏按察使。

  

  十一月壬午,江南、江西总督噶礼奏:“江苏布政使宜思恭贪婪,请革职审拟。”得旨:“宜思恭着革职,此案着尚书张鹏翮、学士噶敏图前往会同总漕桑额严提究拟具奏。其江苏巡抚于准案内并有干连,将于准解任.江苏巡抚员缺紧要,着福建巡抚张伯行调补;江苏布政司事,着苏州府知府陈鹏年署理。”

  

  四十九年正月戊子,江南、江西总督噶礼奏:“臣前因江苏布政使宜思恭贪婪,曾经奏参。今查江苏藩库钱粮,宜思恭任内共亏空四十六万一千两有零,应请审追。”得旨:“着差往审事尚书张鹏翮等一并严审究拟具奏。”

  

  五月辛未,刑部等衙门议准:“奉差江南审事、户部尚书张鹏翮奏,原任江苏布政使宜思恭于兑收钱粮时,勒索加耗,又受各属馈送,应拟绞监候。巡抚于准同城居住,并不纠劾,拟革职。”从之。癸酉,刑都议复:“奉差江南审事、户部尚书张鹏翮奏,宜思恭任江苏布政使时,因地方有赈济、平粜等事,与巡抚于准商议先将司库银垫用,俟扣各属每年停工等银还库。今补还二十九万七千余两,尚欠一十六万四千余两,并无可以扣抵之项,请在宜思恭、于准名下,勒限严追补完。”从之。癸未,以金世扬为江苏布政使。

  

  六月戊午,先是江南、江西总督噶礼奏:“康熙四十六年间,荷蒙皇上颁发帑金,令江南督抚于苏州、松江、常州、镇江等处建闸开河。应用钱粮,苏州府知府陈鹏年于司库支银转发。苏松粮道贾朴于督修时先扣留三万四千余两,于完工详司报销止称余剩银二千四百余两,显系侵蚀。其承修各官办事草率,甚属溺职,相应一并奏参。”上命差往江南审事尚书张鹏翮等一并严审具奏。至是张鹏翻等复奏:“粮道贾朴督修河闸,倡议扣留钱粮为将来保固之用,遂行捏造印册,蒙混报销。革职布政使宜思恭,革职巡抚于准不详察具奏,除宜思恭已于别案拟罪外,贾朴、于准均应按律杖流,仍勒限追完。承修官、苏州府同知张廷采等,未照原估之处修治是实,均应革职,勒限补修。知府陈鹏年所发所存银两皆由巡抚饬令遵行,应无庸议。”得旨:“观张鹏翮所审建闸一案,各官皆议处,独陈鹏年脱然事外。陈鹏年本系重罪之人,朕从宽免其死罪,复授为知府,理应激切图报。乃身在同城,目见伊等侵扣,不尽力劝止,且此项钱粮出纳俱经陈鹏年之手,而任凭贾朴、于准指使,其公同作弊可知矣。今若免议,众心不服。大凡公事,虽系师生、同年、朋友亦当从公审理。张鹏翮所审此案内有畏惧、徇庇之处,着交与九卿严察议处。其同审理此案之学士噶敏图及总督噶礼、总漕桑额,着一并议处具奏。”

  

  闰七月己酉,江苏巡抚张伯行以江南藩库赔补亏空奏稿送江南、江西总督噶礼会奏,不俟噶礼咨复,即行具奏。后噶礼发回奏稿并未划奏,于是张伯行具疏检举请罪。上谕大学士等:“览张伯行奏疏,则伊等不和可知。为人臣者,当以国事为重,协心办理。今以不和之故,于公事两相矛盾,可乎?朕总理机务垂五十年,凡事无不经历,似此违例专擅者,朕未尝令一人得逞其私,尔等将此本批知道了,该部知道。似此者但二三次置之不问,彼自觉无味,渐就消融矣。”

  

  八月癸亥朔,户部议复:“江苏巡抚张伯行奏,江苏所属州县平粜、赈济等项钱粮数目未清。查江苏钱粮,先经总督噶礼参原任布政使宜思恭亏空一案,已经审明,今何得又称署布政使陈鹏年详称司库尚有亏空一十六万两,扣收无着。应令该抚会同该督确查议奏。”得旨:“此事曾令张鹏翮审结,今张伯行又奏未清钱粮数目甚多,不敢容隐。即着原审大臣逐款审明,定议具奏。”

  

  十月癸未,谕大学士、九卿等:“江南亏空钱粮,两次命张鹏翮察审,朕意地方虽有不肖之官侵蚀钱粮,未必多至数十万两。前联南巡时,曾有谕旨,凡沿途所用之物,悉出内帑豫备,未尝丝毫取诸官民。督抚等官不遵朕旨,肆意挪用,以致亏空。朕若不言,内外诸臣谁敢言者。但彼任事之人,离任者已多,若将因公挪用等项,责之新任官赔补,朕心实不忍也。”问张鹏翮曰:“尔往江南讯问此事,地方官有言及南巡者乎?”张鹏翮奏曰:“地方官员愿将俸工逐年扣除,以补诸项亏空,并未言及南巡之事。”上曰:“俸工银两有限,即逐年扣补亦难清理。且官无俸禄,役无工食,必至私派以累民,依尔所言,能保地方官日后不累民乎?朕为天下生民计,豁免各省钱粮已逾万万矣,免此四五十万之银有何足惜。尔等会议具奏。”

  

  十一月辛丑,户部议复:奉差江南审事、户部尚书张鹏翮奏,江宁等府属亏空银两,已议扣康熙四十八年至康熙五十三年各属停工等银抵补。内有四万七千五百余两,原系有着之项,苏州知府陈鹏年署布政使时造入无着数内,殊属不合。应将陈鹏年革任,充发黑龙江。但臣等见奉南巡时,修理行宫、预备纤夫或动用帑银,不准停工抵补之旨,应俟该督抚查明南巡时实在动用数目具奏,到日再议。其议处陈鹏年之处,亦俟奏到日再议。从之。

  

  十二月癸酉,以赫寿为漕运总督。庚辰,河道总督赵世显奏:“御坝、西坝工程请修筑加长,绘图进呈。”上谕大学士等:御坝、西坝关系紧要,甲子年朕南巡时,清流不畅,黄水倒灌,以致洪泽湖上流淤垫。朕指修御坝、西坝,清水遂畅然流出,黄水不至倒灌,淮、黄交会之区始得安澜。但其地甚卑湿,彼时朕步行阅视十余里,泥泞没膝,指授方略。总之,治水如治天下,得其道则治,不可用巧妄行。靳辅善于治河,惟用人力。于成龙心计太过,张鹏翮但遵旧守成而已。张鹏翮系汉人,岂能乘骑在在驰驱料理,惟于朕谕遵行不违,是以河工底绩耳。今御坝、西坝加长工程,俱如所请,令及时兴工修筑。”

  

  五十年五月己酉,谕户部:“江苏巡抚张伯行奏,江苏等府、州、县无着钱粮十八万八千两有奇。此项钱粮朕知之甚悉,系地方官因公动用,未敢申明之项,若着落后任官员赔补,必致科派,扰害百姓,朕殊不忍,着将此项钱粮免其赔补,以示朕轸恤官民至意。”

  

  八月乙酉,礼部议准:“江南学政张元臣奏,子游在圣门十哲之列,其后裔世居常熟县,请照闵子、子贡例,世袭五经博士。”从之。

  

  十月甲子,江南正主考、副都御史左必蕃奏:“臣膺简命,典试江南,兢兢以搜拔人才为务。撤闱后,闻舆论喧传,有句容县知县王曰俞所荐之吴泌、山阳县知县方名所荐之程光奎皆不通文理之人,臣不胜骇愕。或系传递代作文字,或与房官打通关节,亦未可定。祈将新中举人吴泌、程光奎或提至京复试,或发督抚严讯,以正国法,而肃科场。至臣不能查出,罪亦难辞。”得旨:“该部严察议奏。”丁丑,江苏巡抚张伯行奏:“今岁江南文闱榜发后议论纷纷,于九月二十四日,有数百人抬拥财神直入学宫,口称科场不公。臣不敢隐匿,相应奏明。”得旨:“该部严审议奏。”

  

  十一月丙戌,礼部议复:“江南科场一案,应行文该督抚将举人吴泌等解京,到日,请旨复试。如果文义不通,即将情弊严审究拟。”得旨:“这事情着张鹏翮会同江南、江西总督,江苏、安徽巡抚在扬州地方彻底详察,严加审明具奏。左必蕃、赵晋俱着解任,发往质审。”

  

  十二月乙丑,江南、江西总督噶礼奏参江苏按察使焦映汉贪黩性成,蔑视民命,巧诈欺饰。命革职提问。甲戌,以卢询为江苏按察使。

  

  五十一年二月丁巳,江苏巡抚张伯行奏参江南、江西总督噶礼得银五十万两,徇私贿卖,举人程光奎、吴泌等不肯审明,请将噶礼解任严审。得旨:“噶礼着解任,此事着张鹏翮会同总漕赫寿确审具奏。江南、江西总督印务,着江西巡抚郎廷极署理。”噶礼奏参:“张伯行诬臣私卖举人,得银五十万两,乞赐对质。”得旨:“张伯行着解任,此事着张鹏翮会同总漕赫寿确审具奏。江苏巡抚印务,着浙江巡抚王度昭署理。”

  

  五月戊子,刑部奏:“原任江苏布政使宜思恭,叩阍控告总督噶礼等需索银两,以致亏空。应差部、院满、汉堂官往江南审理。”得旨:此案着张鹏翮审明具奏。

  

  六月丁巳,差往江南审事尚书张鹏翮等回奏:“查审噶礼、张伯行互参一案,应将张伯行革职,拟徒准赎,噶礼降一级留任。”上谕大学士等:“张伯行参噶礼索银五十万两,审属情虚。江南一省举人能有几何?纵尽行贿买,亦不能至此数。噶礼若受赃,即五万亦当置之重典。噶礼原非清廉之官,但在地方亦有效力之处。张鹏翮等审噶礼参张伯行,并未审出一款。张伯行原参噶礼内有干系国家之语,亦未讯明审出。似为两边掩饰和解,瞻徇定议。大臣互相参劾,岂可不彻底审明,乃两面调停、草率完结。况督抚等凡遇事故,初参之时率张大其事,以极重之词参奏。及至审时,务必开脱,消释者甚多,此亦陋习,断不可行。此案发回,着大学士、九卿等详看会议具奏。”张鹏翮等又奏:“查察正考官左必蕃奏参吴泌等贿买举人一案,将吴泌等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副考官赵晋、同考官王曰俞、方名俱革职。佥妻发烟瘴地方充军。正考官左必蕃所参虽实,而取中举人革退四名,应将左必蕃革职。”上谕大学士等:“考试举人、进士,所必为国家遴选人才,关系甚大。世祖章皇帝谕旨炳明,即朕为此事屡有谕旨,亦甚严切。从前科场有此等弊发,俱议军法从事。今赵晋干犯国宪,于考试时私受贿赂,暗通关节,张鹏翮等并未将伊拿问严审。且赵晋行止不端,举国无不知者。左必蕃昏愚已甚,被赵晋欺弄,今但照革去举人三、四名之例,仅以革职军流,草率完结,可乎?此案亦发回,着大学士、九卿等详看会议,缮折具奏。”

  

  十月癸丑,谕户部:“江苏、安徽、山东、江西四省除漕项外,康熙五十二年应征地亩银共八百八十二万九千六百四十四两有奇,人丁银共一百三万五千三百二十五两有奇,俱着察明全免。其历年旧欠银二百四十八万三千八百二十八两有奇,亦并着免征。”乙卯,吏部议复:“户部尚书穆和伦等审噶礼、张伯行互参一案,张伯行所参噶礼各款,既经穆和伦等审明皆虚,张伯行畏缩,不能出洋,反诬陷张元隆通盗,不审不结,拖毙多人。不能严拿贼盗,迟延命案,又妄行参奏,有玷大臣之职,应如所奏革职。至噶礼所参张伯行各款,既经穆和伦等审明,俱系从前旧案,不于彼时参奏,亦应议处,但所参张伯行不能出洋等处俱实,应如所奏,免议。”得旨:“张伯行居官清正,天下之人无不尽知,允称廉吏,但才不如守,果系无能。噶礼虽才具有余,办事敏练,而性喜生事,并未闻有清正之名。伊等互参之案皆起于私隙,听信人言所致,诚为可耻!朕临莅天下五十余年,遍谙诸事,于满洲、蒙古、汉军。汉人毫无异视,一以公正处之。且噶礼屡次具参张伯行,朕以张伯行操守为天下第一,断不可参,手批不准,谕旨见在噶礼处。此所议是非颠倒,着九卿、詹事、科道会同矢公据实再议具奏。”又谕大学士等:“阅朕此旨,是则是,非则非,面奏时即从真具奏。朕不但不加责,而且甚喜,汉大臣不可又以皇上圣明,承顺复旨。朕听政五十余载,凡满、汉大臣皆当知朕之居心。满、汉皆系朕之臣子,朕视同一体,并不分别。无知之辈且谓朕为何不护庇噶礼,朕乃天下之主,凡事惟顺理而行,岂可止护庇满洲?明日回奏时,朕另有谕旨。”壬戌,吏部等衙门遵旨再议:“噶礼、张伯行俱系封疆大臣,不思和衷协恭,互相讦参,殊玷大臣之职,应将噶礼、张伯行俱革职。但地方得清正之员,方不贻累百姓,张伯行应否革职留任,伏候圣裁。”得旨:“噶礼着革职,张伯行着革职留任。”丙寅,以赫寿为江南、江西总督,郎廷极为漕运总督。是月,免江南山阳、淮安等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十一月庚子,差往江南审事尚书张鹏翮奏:“原任江南布政使宜思恭叩阍案内,原任江南、江西总督阿山、江苏巡抚宋荦索取节礼,查审是实,应交该部议处。”得旨:“阿山、宋荦俱系年老大臣,着从宽免。”是月,免江南沛县水灾额赋。

  

  五十二年正月甲辰,以牟钦元为江苏布政使。九卿议复:“江南科场贿通关节之副考官、编修赵晋,原拟斩监候,但赵晋系副考官,擅通关节,大干法纪,应照顺治丁酉科场例改斩立决。呈荐吴泌试卷之同考官句容县知县王曰俞,原拟流三千里,查王曰俞通同作弊,亦应改斩立决。夤缘中式之吴泌及说事通贿之俞继祖等,照原拟绞监候。呈荐程光奎试卷之同考官山阳县知县方名,原拟绞监候,查方名平素与程光奎往来,见过程光奎之文,程光奎在场内抄录旧文,方名明知其文即行呈荐,榜后又向程光奎索谢,应改斩立决。其场前在贡院内埋藏文字入场抄写中式之程光奎,照原拟绞监候。倩人代笔中式之徐宗轼及夹带文字中式之席玕,并照原拟枷责。正考官、副都御史左必蕃系专任科场之官,失于觉察,应革职。”从之。又议:“福建科场贿通关节之同考官吴肇中,应拟斩立决。夤缘中式之王汤三,说事通贿之林英,应拟绞监候。正考官、检讨介孝瑹,副考官、工部主事刘俨,失于觉察,应革职。”从之。

  

  二月甲寅,以甘国璧为江苏按察使。

  

  五十三年二月辛巳,刑部议复:“江苏巡抚张伯行奏,江南乡试副考官赵晋自缢身死一案,审无受贿情弊,但不严行看守,令重犯得以缢死。应将扬州府知府赵宏煜等分别议处具奏。”得旨:“各官自当议罪,赵晋果否身死之处,着交巡抚张伯行彻底查明具奏。”

  

  五月甲子,江苏巡抚张伯行奏参:布政使牟钦元将上海县奸棍张元隆之兄张令涛潜匿署中,似此豪棍抗官,布政使不行缉解,反为容纳,诚恐有误地方,不得不据实纠参。得旨:牟钦元着暂革职,该督察审具奏。

  

  七月辛亥,谕大学士、九卿等:“朕听政年久,深悉民生利弊。顷闻江南天旱,江、浙米价亦昂。山东、河南田麦歉收,交冬米必腾贵,彼时即急料理亦不能及。朕详细思维,可截漕粮三十万石分贮江宁、苏州、淮安、扬州、杭州、开封诸府,以备平粜。”戊午,刑部议复:“江苏巡抚张伯行奏,秋审大典,臣应与督臣赴常州府会审。但臣所属地方近海,苏、松一带,五方杂处,最易藏奸,前有上海奸民张元隆通贿肆行,经臣特疏奏闻。近又有奸民张令涛潜匿江苏布政使牟钦元署内,屡提不出,臣恐苏州地方不无可虑,请俟新任提督穆廷栻到松后,臣再往常州与督臣会审。应不准行。”得旨:“张伯行居官清洁,素所闻知,清则众心无有不服,纵有一、二匪类小人,国法具在,苏州府有何可虑。张伯行疑惑、恐惧殊为过甚,这所奏不准行。着仍照旧例,逮赴常州府会审。”

  

  八月庚午朔,以祖业宏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己巳,刑部议复:“江南、江西总督赫寿奏,江苏巡抚张伯行参布政使牟钦元藏匿海贼党羽张令涛一案,查上海县民顾协一因赎房控告张令涛与贼合伙,及审问顾协一并无证据。又搜查牟钦元署内,亦并无张令涛。讯张令涛子张二,称伊父往湖广、福建。应行文两省巡抚拿解送审。”得旨:着尚书张鹏翮、左副都御史阿锡鼐前往审明具奏。

  

  十二月,免江南上元等五十一州县卫所被灾额赋有差。

  

  五十四年二月戊辰朔,奉差江南审事,吏部尚书张鹏翮等奏:“江苏巡抚张伯行捏造无影之事,屡以海中有贼诳奏,请将张伯行暂行革职审理。”得旨:“张伯行着暂行革职审理。伊奏内有不欺君并张元隆伙贼甚多、将苏州等粮买去等语。巡抚系地方大吏,管辖文武官员,且有调兵责任,若海中有贼,即应率领官兵亲身察拿。况盛京、山东、浙江、闽、粤等处沿海地方设立将军、督抚、提镇水师官兵,原为防海。张元隆等银两虽多,沿海一带官兵岂能尽行贿赂。郑尽心、陈尚义等本系海贼头目,朕久已招抚拿获。今张伯行将伊等支吾搪塞,希图完事,与伊不欺君之语殊为乖谬。张伯行必深知贼巢始奏称海中有贼,务将此贼察拿,审明具奏。”辛未,免江南江浦县上年旱灾额赋有差。

  

  五月壬戌,奉差江南审事、尚书张鹏翮等奏参:“江苏巡抚张伯行屡奏海中有贼,今其回奏疏内,假捏巧饰,奸欺殊甚。已故张元隆案内船户余元亨等,张伯行必欲陷为海贼,五年不结,夹毙十二人,破家者不知凡几。即监犯之存活者,亦以拖累日久,疾病冤号者甚多,今已遵旨释放。其在赦后者,俱于张元隆等案内分别定罪。”得旨:“张伯行着革职,看守审理。”

  

  九月己酉,刑部等衙门议复:吏部尚书张鹏翮奏,原任江苏巡抚张伯行以海上有贼,欺君妄奏,监毙良民数人之处皆实,应照律将张伯行拟斩监候,秋后处决。应如所请。得旨:“张鹏翮回京将张伯行带来,到日再奏。”

  

  十月丁亥,吏部议复:“奉差江南审事、尚书张鹏翮等奏,原任江苏布政使牟钦元,前经巡抚张伯行以藏匿张令涛奏参革职。今张伯行既自认诬参请罪,应将牟钦元照例复职。”从之。

  

  十二月己巳,以吴存礼为江苏巡抚。是月,免邳州等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五十五年正月癸丑,以毛文铨为江南按察使。

  

  九月癸酉,兵部议复:“江南苏、松水师总兵官胡骏奏,臣不谙水性,请调极边效力。应行文该总督,将胡骏果否谙练水性之处查明,到日再议。”上谕大学士等:“朕闻苏、松兵丁习俗甚恶,自胡骏到任,因其约束严峻,兵丁几起衅端。总督、巡抚、提督等欲潜行消弭,故未奏闻。至于给饷,俱系知县等微员,不能弹压兵丁。胡骏征剿海岛,勤劳素著,今为兵丁恶习所迫,故尔奏请改调。部臣未悉此情,议将胡骏果否谙练水性之处行查该督。误矣!倘因胡骏不谙水性另行改调,则兵丁恶习愈长,此断不可。况崇明远在海岛,民稠地广,应将江南事简地方道员移驻于彼,以资弹压。着九卿议奏。”寻九卿等议:“胡骏不准改调,请将江南江常镇道移驻崇明,监放官兵俸饷。”从之。

  

  十一月,免江南邳州等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五十六年正月乙丑,谕内阁学士星峨泰等:“尔等曾出江南海差,海船一年造若干,应令报明监督,于出洋时将前报过造船人名与船只字号逐一查对,方不至隐匿。凡大船指称贸易,领票出洋,每另泊一处,用小船于各处偷买米石载入大船,不知运往何所。乍浦地方有堤,一应货物必于此递运他处,大船不能出入,惟上海、崇明等口甚属紧要,尔等传谕九卿着议奏。”

  

  二月丙戌朔,以杨朝麟为江苏布政使。

  

  三月甲子,河道总督赵世显奏请就近拨两淮盐课四十万两,运至河库备用。上谕大学士等:“赵世显奏请拨银四十万两收贮河库,现今正值军需之时,一应钱粮必须明晰,一年河工所用数目,何项支销,着查核具奏。河工乃极险之处,看守亦难,今具呈愿往河工效力之人甚多,伊等若无所利,何故踊跃前往?着问九卿。”

  

  四月丁亥,九卿遵旨查河道总督赵世显河工动用钱粮数目,缮折呈览。并议现在河工效力陈思佑等八十九人及原在河工效力之人,应行该督查有无用人员尽行发回,嗣后情愿河工效力人等,俱停其发往。从之。甲辰,以长鼐为江南、江西总督。

  

  十月甲午,以李馥为江苏按察使。

  

  十一月丙子,谕户部:直隶、安徽、江苏、浙江、江西、湖广、西安、甘肃等八处带征地丁、屯卫银二百三十九万八千三百八十两有奇,概免征收。其漕项虽例不准免,亦着破格施恩,将安徽、江苏所属带征漕项银四十九万五千一百九十余两、米麦豆一百十四万六千六百一十余石内免征各半。

  

  五十七年七月庚戌,免沛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五十八年正月壬寅,命截留江西、湖广漕米四十三万石,分贮苏州、镇江、江宁、淮安等处备荒。

  

  九月己丑,以李世仁为江苏布政使。

  

  十一月,免江南高邮州、山阳县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免江南清河、淮安等五县卫水灾额赋有差。

  

  五十九年四月,免江南高邮、江都等八州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八月丙午,以葛继孔为江苏按察使。

  

  六十年四月,免江南高邮州、宝应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六月癸亥,阅河吏部尚书张鹏翮奏:“邳州邱家楼一带低洼之水,从新开房停河泄泻,并无积滞。太行堤延袤数百余里,其曹县、单县及江南丰、沛二县坍塌之处,交与河道总督修筑。其与直隶、河南接壤者,已行文该抚一体修筑。”下部知之。

  

  六十一年九月甲辰,御书“学道还淳”额,悬苏州紫阳书院。

  

  十月辛未,以查弼纳为江南、江西总督。

  

  十一月庚戌,停止江南解送荐新秈米。

  

  十二月壬戌,实授陈鹏年河道总督。

  

  ●第四十三卷 清雍正

  

  世宗雍正元年春正月壬辰,陈鹏年以病剧,奏以齐苏勒署河道总督。乙未,谕户部:“原任两江总督常鼐劾奏两淮巡盐御史张应诏科派加斤银两,经工部尚书李先复等审明复奏。尔部驳诘,以为加斤银两去年众商既已供为张应诏所派,今常鼐身故,众商遂改前供,所审未为允协。朕闻常鼐居官本无令名,皇考亦曾向朕言之,其所奏岂可为准。皇考当日不肯据常鼐所奏定案,故遣大臣前往察审。今既已审明,不必再行驳诘。况张应诏本无科派之事,众商安得不改易前供乎?至于商人欲以此项银两充饷,朕岂需此?其已交十三万余两,准其抵算往年商欠,其未完银二十余万两尽行豁免。我皇考恤商爱民,若办理此事,亦必如此归结也。至于众商历年所欠正项,关系国帑,着该部悉心确议,定限征收。”

  

  三月癸巳,吏部遵旨议复:直省督抚兼衔,查两江总督统理江苏、安徽、江西三处事务,地连江海,俱应授为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辛丑,吴存礼缘事革职,以何天培署江苏巡抚。解李世仁任,以鄂尔泰为江南江苏布政使。甲辰,江苏积欠芦课、学租等项,抚臣请豁免,部以不符诏款议驳。上曰:“此虽非恩诏内应免之项,但历年最久,倘行催征,穷民必致受累,着一并豁免。”

  

  六月己未,免江苏地丁芦课积逋。

  

  九月壬辰,免江苏太仓等卫逋赋。

  

  十二月壬戌,复设江南云台山东海营,以海州营守备一员移驻,增把总一员、兵—百六十六名。是月,免江南海州、溧阳、太仓等二十七州县卫旱灾额赋有差。

  

  二年正月壬辰,以张楷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壬辰,江南提督高其位奏:“松江之泖湖、淀湖、澄湖港汊丛杂,奸宄易滋。目今太湖遵旨稽查防范之法,泖、淀诸湖亦宜预筹防御。计松江所属一百十三处,俱应钉桩、立栅、编民船、严启闭,以杜奸宄出没之路。”得旨:“此事廷议不准行。夫地方文武大吏酌量彼处情形,相机而为,又在尔等权宜措置也。查果无碍于商民之处,毋因廷议不准遂尔中止。地方诸务总以便民为主,诚实心任事,自必情理俱洽。”

  

  闰四月己亥,谕两江总督查弼纳、署江苏巡抚何天培、河道总督齐苏勒、漕运总督张大有等:“京口一带运河为南北漕运咽喉,历年以来,挑浚淤浅皆系丹徒、丹阳二县百姓派办,工役物料俱出民间,殊属偏累。此运河乃杭、嘉、湖、苏、松、常六郡共济之河,而独累二县之民,其何以堪?朕深为轸念。今后须确估每年经费,悉心会商,或令地方官支用地丁钱粮,或令河员专司其事,于河帑内动支开销,毋致累民。更闻六郡向有协济之例,抑或共襄工费以济运道。尔等确议奏闻,以副朕爱惜黎元之意。”

  

  六月戊寅,免江南康熙五十年以前逋赋。

  

  七月甲辰,大学士等奏:江南提督高其位奏,飞鸦食蝗,秋禾丰茂。

  

  九月甲辰,户部等衙门议复:“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江南为财赋重地,而苏、松、常三府之州县尤为繁剧。额征赋税款项繁多,狱讼刑名案牍纷积,为牧令者,即有肆应之才亦难治理。请将苏州府属之长洲、吴江、常熟、昆山、嘉定五县,太仓一州,松江府属之华亭。娄县、青浦、上海四县,常州府属之武进、无锡、宜兴三县各分立一县,庶得因地制宜之法。又此三府旧设同知共六员,通判共六员,今应各裁去三员,每府止留同知一员,通判一员,以捕盗者兼司防海,管粮者兼司水利,亦足办理。其长洲、吴江、昆山、华亭、娄县、青浦、上海七县旧有县丞二员,亦应各裁去一员。新分之十三县,各设知县一员,典史一员。将各该县疆域、田亩均匀分界,一应钱粮、刑狱案卷详查分晰,各归所辖之处办理。均应如所请。至于建立城垣,工费浩繁,江南虽有大市镇,率多溪河水港,错杂其间,形局不能方整,应将新县之官吏衙署各与旧县同城而居。如系附郭之县,所分者仍驻府城。其学宫亦不必另建,似为省便。”从之。寻定苏州府长洲分县曰元和,吴江分县曰震泽,常熟分县曰昭文,昆山分县曰新阳,嘉定分县曰宝山,太仓州分县曰镇洋;松江府华亭分县曰奉贤,娄县分县曰金山,青浦分县曰福泉,上海分县曰南汇;常州府武进分县曰阳湖,无锡分县曰金匮,宜兴分县曰荆溪。

  

  江苏布政使鄂尔泰奏:“七月十八、十九两日,飓风迅发,海塘冲决,死者甚众。崇明县被灾尤甚,已拨存留米一万石,又买米二千石平粜。其余州县,详明督抚量灾之轻重,发银散给。再查松江府属海塘、土堤冲决三千六百七丈,上海护塘冲决九百一十丈,均应急为抢筑,以防秋潮大汛。请权动正项地丁,给发堵筑,即以被灾之民充役,给以工食,一举而塘工、民命并可两全。”得旨:“应如是行。筑堤之策甚属良法,去岁山东挑浚,大得其益,可核详督抚题请举行。”庚戌,命赏给会试举人盘费,福建、浙江、江南、江西、湖广、陕西六省每人银七两。己未,户部议准:“两江总督查弼纳疏,江南财赋甲于天下,款项繁多,地方辽阔,知府实难查察。请以凤阳府之颍州、亳州、泗州,庐州府之六安州,苏州府之太仓州,淮安府之邳州、海州,扬州府之通州俱改为直隶州。以颍上、霍邱二县隶颖州;太和、蒙城二县隶亳州;盱眙、天长、五河三县隶泗州;英山、霍山二县隶六安州;镇洋、嘉定、宝山、崇明四县隶太仓州;宿迁、睢宁二县隶邳州;赣榆、沭阳二县隶海州;如皋、泰兴二县隶通州。其直隶州一切考成俱照知府例处分。至颍州等四州钱粮,令庐凤道盘查;太仓钱粮,令苏松粮道盘查;邳州钱粮,令淮徐道盘查;海州、通州钱粮,令淮扬道盘查。”从之。辛酉,河道总督齐苏勒、副总河嵇会筠奏:河工平稳。壬戌,以江浙沿海州县飓灾,命湖广、江西、山东、河南、安徽发帑买米,运往平粜。己巳,复设江苏苏松巡道。

  

  十月庚寅,以飓灾发帑赈两淮沿海灶丁并免逋课。

  

  十二月癸酉,谕吏部:“江南海塘亦为紧要,俟浙江议定,即至苏州会同何天培、鄂尔泰将查勘苏、松塘工如何修筑之处,亦定议具奏?是月,免江南太仓、长洲等二十八州县水灾额赋有差。

  

  三年二月丙戌,裁江南清江浦理事同知一。是月,免吴江等四县雍正二年水灾额赋。

  

  三月辛丑,裁江南掌印都司一。丙辰,允朱轼请修江南华亨等县海塘,捍御潮汐。丁巳,管理户部事务、怡亲王奏请酌减苏、松浮粮。得旨:“苏、松浮粮,常廑皇考圣怀,屡颁谕旨,本欲施恩裁减,乃彼时大臣以旧额相沿巳久,国课所关系重,数以不应裁减固执复奏。凡国家大事因革损益,必君臣计议划一,始可举行。若皇考违众独断,既非询谋佥同之意,且恐一时减免,倘后来国用不足,又开议论之端,是以从众议而中止。然圣慈之轸念苏、松,诞敷渥泽,屡蠲积欠,以纾民力,其数较他处为多,是亦与裁减正额无异也。今怡亲王等悉心筹划,斟酌奏请,朕仰体皇考爱民宽赋之盛心,准将苏州府正额银蠲免三十万两,松江府正额银蠲免十五万两。论语曰:‘百姓足,君孰与不足。’易日:‘损上益下,民悦无疆。’朕但愿百姓之足,时存益下之怀,用是特沛恩膏,着为定例。俾黎民轻其赋税,官吏易于催科,可饬令该地方官知之。”丙寅,命何天培回京口将军任,以张楷为江苏巡抚。

  

  五月癸丑,谕内阁:“朕轸念民生,蠲租赐复不过行吾心之所安,使斯民共沽实惠,并无一毫市恩之念,欲以崇高虚名也。前蠲免江南苏、松两府浮粮,彼处士民感激朕恩,为朕祈福。闻有诵经立碑、盖造龙亭、聚会演戏者,虽或出于爱戴之诚,然实非矢报君亲之理。朕所望于天下者,只欲各安职业,端本务实,以生以养,庶几家给人足,共享昇平,仰报我皇考之付托耳,以云祈报莫大于此。至于诵经礼忏诸事,皆为粉饰虚文,即为颂祷至虔,亦于朕躬毫无所益。且聚众演戏、盖造碑亭,非徒糜费金钱,兼恐有不肖官吏及里胥人等借名私派,干没肥己,贻累小民,俱未可定。此等陋俗,圣祖仁皇帝久已洞悉,曾屡降谕旨禁止。及朕临御以来,晓谕天下人民务本重农,力行节俭。而聚众演戏诸事更属奢靡浪费,苏、松士民习于华侈,今又为此虚文,以祈朕福,甚非朕意。着该督抚严行禁饬,其碑亭建造之处,概行停止。仍遍谕士民各归本业,以副朕怀。”甲寅,谕内阁:“江南、浙江海塘,已差尚书朱轼会同江、浙巡抚查勘估议具奏。但沿海黎庶全赖坚筑海塘,捍御潮汐,得以保全生聚。事关民瘼,朕时刻在念,若塘工迟误,则海滨之人未能安居乐业。所派效力人员虽经赴工,惟恐迁延时日,骤难告竣,亦未可定。着巡抚张楷、法海等星速遴委干员,动支司库钱粮,立限坚筑,克期报完。务使永保安澜,毋得因循延缓,亦不得草率塞责,贻误民生。”丙辰,免浙江盐政所属华亭、余姚等县雍正元年、二年未完场课银两。

  

  六月甲戌,吏部等衙门遵旨公阅年羹尧奏折,疏参年羹尧受皇上莫大之恩,乃狂妄悖逆,至于此极,种种不法,罪大弥天。今调任杭州将军又奏称江南仪征县地方,水陆分途,臣至此静候纶音等语,更不知其何心?人臣如年羹尧,背义负恩,越分藐法,为天地所必诛,臣民所共愤。请将年羹尧革职及所有太保并世职一并革去,从前恩赏团龙补服、黄带双眼孔雀翎、紫扯手等物,悉行追缴。敕下法司,将年羹尧锁拿来京严审正法,以为人臣负恩不忠之戒。得旨:“年羹尧在任种种僭妄,曾经降旨询问。今据年羹尧奏称,伊为大将军,所行之事,俱循照俗例而行等语。昔年用兵有诸王掌大将军印者,有大臣掌大将军印者,惟允提妄自尊大,种种不法,我朝大将军如此行事者,从未之闻也。年羹尧不但踵而行之,且杀戮过焉,今乃云循照俗例。夫允禔所行,悉僭妄非制,岂可云例?假若云例,则系大将军之定制,岂可云俗?此语狂妄已极。在年羹尧职分,即当年诸王掌大将军印所行之例,伊尚不应比拟,而乃效法允禔狂妄不法之举乎!又据年羹尧奏称,既不敢久居陕省,亦不敢遽赴浙江,今于仪征县水陆交通之地静候纶音等语。朕前降谕旨,令速赴杭州新任,今逗遛中途,旷废职守,迁延观望,不知何心?其回奏折内,凡支吾掩饰及未经回奏之处,俱着年羹尧一一分晰明白回奏。至九卿等所议革去一切职衔、追回恩赐等物、锁拿来京、严审正法之处,俟年羹尧回奏到日再行请旨。”

  

  八月辛未,召鄂尔泰来京,以漆绍文为江苏布政使。己卯,谕吏部都察院:“安民必先弭盗。盗风不息,皆由有司官讳盗不报之故。不但江南地方盗贼素多,近闻河南、湖广路上有过往官员被劫者,州县官贿赂事主通同隐匿。司道既无觉察,督抚亦受蒙蔽,以致盗贼无忌,贻害不小,不可不严行稽察。朕思巡按御史久经裁汰,自不可复,今或于满、汉御史并部员内拣选贤能官,酌量于湖广、江南、浙江、福建、山东、河南等省,每省或差二员,或一员,或两省差一员兼理。令其专司稽察盗贼并巡查驿站、烟墩,倘有纵容盗贼、隐讳不报者,许据实题参。一切地方事务,差员不得干预,若生事滋扰,必从重治罪。尔等详细酌议具奏。”

  

  十一月乙卯,九卿遵旨议复:设立各省巡察官并该员出差事宜及地方官盗案处分十一条:一、出差官职司巡察,庶令礼部铸给关防,以重职掌;一、各州、县盗案于巡察官处一体通报,以凭稽察;一、巡察官令其所历地方密访盗贼窝藏之处,会同地方文武官弁协力捕缉,以清盗源;一、冲途驿站有差使肆行骚扰者,详报巡察官据实题参;一、道路烟墩,应令巡察官加意查察,倘有防守疏懈者,题参议处;一、巡察官务于一年内遍历通省名府,悉行访察。一年之内克称厥职,从优议叙。倘遇有盗案通同隐匿或在地方生事滋扰者,该督抚查参议处;一、承缉盗案,初限不获降一级。无级可降之官,革职,俱留任。仍照旧例遵行外,至再限不获,例应调用革职者,今议再留任一年。如一年内能获盗过半,照例开复。如再不获,始照例调用革职。其承缉官将一案盗犯全获者,每案记录二次;一、请宽承缉盗首之处分,嗣后限内获盗过半并获盗首者,免其参处。限内获伙盗过半而盗首未获者,罚俸一年。再限不获盗首者,罚俸两年。三限不获盗首者,降一级留任;一、凡事主报盗,如有地方官借端吓阻者,核实题参,照讳盗例革职。其有失察书役需索及拖累事主者,一并题参,从重议处。若事主有以窃报强、挟制官府、妄行控告者,查明治罪;一、地方官遇有盗案,一面申报上司,一面即关会邻境州县营汛等官遍处查察。一月内拿获邻境案内盗首者,加一级,再纪录一次。拿获伙盗者,每一名纪录一次。拿获之兵役,令原失事之地方官给银二十两。一月后拿获者,纪录三次。拿获过半者,纪录两次;一、捕盗厅官于所属州县官,如有讳盗不报及以强为窃,察出揭报者,免议。失察者,罚俸一年。徇隐不报者,革职。如所辖地方缉拿盗犯,三月内全获一伙者,准免其纪录一次。得旨:依议。闽、浙二省不必派官前往,江宁、安徽二处共派一员。辛酉,裁直省首领佐贰等缺:直隶仓大使一、江南府照磨四、检校一、都司经历一、县丞一、巡检四、驿丞四。是月,免江南山阳等四县被灾额赋有差。

  

  四年正月乙巳,谕户部:“据两淮巡盐御史噶尔泰奏称,众商感戴赈恤蠲免之恩,今盐丰课裕、商业已隆,情愿公捐银二十四万两,亦愿报部拨解等语。从前两淮盐课亏欠甚多,自噶尔泰办理以来,历年商欠、正项、赢余俱一一完纳,恤商裕课,盐政肃清,甚属可嘉。朕前曾谕令江南督抚酌议积谷备用,今众商公捐及噶尔泰奏称解部之项共计三十二万两,着将二万两赏给噶尔泰,其三十万两即可为江南买贮米谷、盖造仓廒之用。所盖仓廒赐名盐义仓,即着噶尔泰交于商人经理。如此则于地方积贮甚为有益,而众商急公之项亦得实济。噶尔泰,着该部从优议叙。其急公众商,行令噶尔泰分别造册报部议叙,以示鼓励。”

  

  二月已丑,吏部遵旨议复:云南巡抚鄂尔泰前任江苏布政使时,将应得银两买谷三万三千四百石有奇,分贮苏、松、常三府以备赈贷,实属急公;应准加级议叙。得旨:鄂尔泰着加二级。

  

  三月戊申,复置江南海口、苇荡二营,设参将—、守备二、千总二、把总四、兵一千二百三十名,专管采苇、巡河。

  

  八月癸未,召张楷来京陛见。加长芦盐运使陈时夏布政使衔,署江苏巡抚。

  

  十二月壬午,以毛文铨为江南京口将军。癸未,河道总督齐苏勒奏:“臣于雎宁工次,忽见黄河之水湛然澄清。随据河营守备朱锦等呈报,自河南虞城县至江南桃源县共六百余里,于本月十六、十七、十八等日河水澄澈并无浊流,两岸士民纷纷称瑞,洵属千古罕睹之奇征,臣不胜欢踊之至。”疏入报闻。丙戌,河道总督齐苏勒疏:朱家口决口合龙。得旨:“嘉奖,加齐苏勒太子太傅。”是月,免江南江宁、邳州、宿迁、睢宁等县被灾额赋有差。

  

  五年正月丁巳,户部议准:“江苏巡抚陈时夏奏,江南省二十三卫向隶都司辖,今都司已裁,其征收钱粮、盘查仓库,应归附近之府州专辖、结报。请将上江之新安等卫归徽州等府辖,下江之苏州等卫归苏州府辖;江淮、兴武等卫归江宁府辖。”从之。

  

  二月壬戌,赈江南江宁、淮安等县卫水灾饥民。癸亥,谕兵部:“水师甚属紧要,现今天津设立水师,令满洲官兵操练学习。其江宁驻防满洲官兵亦应照天津例,设立水师。将镇江水师现有船只,酌量拨给江宁将军,令其学习操练。”甲子,礼部题:“黄河澄清,应遣官告祭江南清口河神并恳御制碑文,昭垂永久。其武陟县河神庙,亦应一体告祭勒碑。”从之。乙亥,以张坦麟为江苏布政使。戊寅,命给事中黎致远往江南稽察河工。

  

  三月丙辰,工部议准:“河道总督齐苏勒奏,黄河大溜顶冲之处,请将陡岸削成斜坡,令水随坡溜。再取密叶大柳,悬于坡上,以抵其溜之汕刷,纾其力之猛烈。久之,大溜渐归中泓,而柳枝之上沾挂泥滓,悉成沙滩,易险为平,工不贵而费甚省。并请凡河崖陡峻之处,俱照此例行,所需工费入抢修案内题销。应如所请。”从之。

  

  四月癸巳,以兵部尚书何天培署江南江宁将军。

  

  六月丙申,御制黄河澄清碑文,勒石于江南清口。

  

  八月庚寅,命江南附近商灶地方,设仓六所,贮谷备赈。

  

  九月戊午,徐琳缘事革职,以觉罗白清为江南江苏按察使。是月,免江南溧阳、无锡、上元、吴江、安东等县雍正四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月甲午,户部议复:“河道总督齐苏勒等疏报,江南朱家口堵塞之后,安河等淀以至木家墩一带地方,尽皆淤成膏腴美地。分晰丈勘新淤地亩,泗州、虹县、桃源、睢宁、宿迁五州县共丈出二万二千六百二十二顷六十三亩零,共应升科银四万八千四百五十两零。此新淤之地,俱系平衍沃土,非寻常湖滩可比,应即于雍正六年升课起租。其木家墩一带,俟干涸之日陆续清丈,另行报升。并请于五州县适中之地,在宿迁白洋河镇设立卫守备一员,征收钱粮。新卫赐以嘉名,伏候钦定。应如所请。”从之。寻定新设卫曰潼安。

  

  十二月己亥,谕内阁:“吴淞石塘当日勘估时,于海潮迂缓之处,酌量修筑土塘,盖因工程浩大,节省钱粮起见。但东南财赋之区,灌溉田亩、保聚室庐,全赖海塘捍卫。朕思海势冲激,风涛旋转难定,土塘经历年久,未免可虞。不若一律改筑石塘,为百姓万年之利。着该抚确行勘估,不得惜费省工、苟且塞责。务期坚固,永垂久远,以副朕经理海疆、爱养民命之至意。”庚子,户部议准:“署两江总督范时绎奏,丁随粮办,最为均平良法,请以雍正六年为始,将江苏、安徽各州县应征丁银,均摊入地亩内征收。应如所请。”从之。署两江总督范时绎奏:“江南太仓州镇洋县境内刘河巨工,已蒙发帑开浚,而七浦一河原系民田,该地士民情愿自行开浚,业户给赀,佃户出工,不敢再费帑金。候旨遵行。”得旨:“君民原属一体,民间之生计即国计也,倘遇国用不敷之时,势不得不资藉于民力。今国用充足,朕为地方筹划万年之利,不惜多费帑金,兴修巨工、养育百姓。若仍用民力以办公事,非朕本心也。况小民效力工程,或致荒其本业,而又不免官吏之督催烦扰,朕心实为不忍。着仍动公帑办理,并将朕旨遍行晓谕该州县士民。伊等当体朕爱养元民之心,于工程告成之后加意照看,岁岁防护,俾地方永受其益,则胜于目前之趋事赴功多矣。”乙巳,江苏巡抚陈时夏奏:“松江府华亭县于十一月二十四日天降甘露,树枝茅屋之上大如晶珠,自辰至巳凝结不散,父老欢庆奇祥,合行奏闻。”

  

  六年正月癸丑,谕内阁:“从前将江南河兵一千名拨往河南教习桩埽,原议回日裁汰。但此兵丁既熟悉桩埽,尚可留用。今询河道总督齐苏勒,南河仍有需用之处,此一千兵丁不必裁汰,着仍留营差用。河工差遣武弁之处甚多,每营止有守备一员管辖亦属不敷,且缺少武职大员,着添设参将一员、游击二员、守备十员,令参将管辖、游击分管,名为河营。以西柱为江南河道副总河。”甲子,以赵向奎为江苏布政使。甲戌,添设江南苏、松属吴淞、天妃、七浦三闸闸官各一员,白茆、徐六泾二闸闸官共一员。

  

  二月庚戌,何天培缘事降调;以嵇曾筠为兵部尚书,仍办理河工事务。

  

  三月戊午,以范时绎为户部尚书,仍留署两江总督。

  

  四月乙巳,调嵇曾筠为吏部尚书,仍办理副总河事。

  

  七月辛亥,谕内阁:“戢盗乃安民之首务,良莠不翦则嘉禾不生,奸宄不除则良善不安,此一定之理。朕时以此训饬各省督抚有司,谆谆往复,而能实力奉行、著有成效者甚少。如江南苏、松等地方,盗案多于他处,而陈时夏等并未将积恶渠魁缉拿惩治。范时绎管辖三省,戢盗之才,亦觉不足,是以下江地方盗风不能止息,小民受其扰累,朕深为廑念。浙省盗案向来亦多,自李卫莅任以来,留心整理,匪类知所畏惧。文武属员协力缉捕,不至漏网。又派委文武官弁分地巡查,将盗贼、拐逃、假银、扒手、赌博等犯严拿惩治,以儆刁顽而安善类。李卫甚属可嘉,着将江苏所属七府、五州除钱粮刑名外,其一切盗案俱交与李卫管理。文武各受其节制,有能尽心缉捕及疏防贻误者,听其举劾。遇有缉捕访拿盗贼等事,各营兵弁听其调遣。江南督抚等官亦仍照旧办理,不得因李卫管理稽查盗案而生推诿之念。”丙子,以张坦麟为内阁学士,仍署江苏巡抚事。

  

  八月甲申,召布兰泰来京,调张坦麟署江西巡抚,以尹继善署江苏巡抚。乙未,谕内阁:“前两江总督范时绎折奏,邳州地方有蝗蝻萌生。朕即谕令竭力扑灭,无俾遗种,莫被属员蒙蔽。近闻彼处蝗虫,该地方官并未用力扑灭,怠玩从事,而督抚付之不问。着范时绎查明题参,并将该督抚交部严加议处,以儆怠玩。”是月,免江南高邮、桃源、海州、清河等州县雍正五年水灾额赋有差。

  

  七年正月癸丑,谕户部:“朕闻粮船过淮所费陋规甚多,有一帮费至三四百金者。旗丁既多苦累,势必多索于民,甚为漕政之弊。嗣后着派御史二员,前往淮安专司稽察之任,不许官吏人等向旗丁额外需索,以致扰累。其粮艘携带物件,除照例许带外,该旗丁如有夹带私盐及违禁等物者,亦着该御史稽察,但不得过于吹求,以致粮运迟滞。至粮船抵通之时,其该管衙门官吏及经纪车户人等,恐有额外需索陋规者,亦着派御史二员前往稽察。差往淮安之员,着于二月初派往。差往通州之员,着于三、四月内派往。不必拘定满、汉各一员。着都察院按期开列请旨。”癸酉,渝工部:“平治道路,王政所先,是以周礼有野庐合方之职,自四畿达之天下,掌其修治。俾车马所至,咸荡平坦易,行李辐辏,津梁通达,无雨水阻滞之累。迩年以来,广宁门外已修石道,其至通州运粮之路亦修整高洁,往来行人颇为便利。今直隶至江南大道,车轮马迹践压岁久,致通衢竟成沟堑,二旁之土高出如岸,一遇雨水之时,众流汇归,积潦难退,行旅每苦泥泞,或致守候时日,朕心深为轸念。但此通行大道已久成洼下,势难培筑增高,而大道之旁高阜甚多,平治亦殊不易,若于大道相近之处另开一道,工力似属易施。其间或有地形断续之处,应修建桥梁;或有沟塍淤积之处,应疏浚水道;或所开之径有借用民间田地者,应补给价值并除钱粮,或绕行之路有远隔村庄旅舍者,应引归故道使有顿宿。是非熟于相度地势、历练道径之人不能详察妥当,特派工部侍郎法保、副都统韩光基、原任护军统领喀尔吉善、二等侍卫特库四员于今年秋夏之交,自京师起程,由良乡至宿迁大道一路踏勘,将如何另开新道之处详悉议定,估计工费,绘图呈览。”

  

  二月丁丑,实授尹继善江苏巡抚,署江南河道总督。以王玑署江苏巡抚仍兼管清查钱粮事。庚辰,谕内阁:“齐苏勒练达老成,深悉河工事务,是以授嵇曾筠为副总河专管北河,而令齐苏勒兼理南北两河之事。今尹继善新管河务,朕意欲令其与嵇曾筠分任南北两河。又思治河之道,必合全河形势通行筹划,方可疏导安澜,若分令两员管理,恐有推诿掣肘之处。着怡亲王、大学士等会同署江苏巡抚王玑及九卿内本籍江南、河南、山东之人通晓河务者,详悉速议具奏。”癸未,谕内阁:“江南苏、松等处钱粮,历年积欠至一千六百余万两之多,朕已加恩将康熙五十年以前未完者概行豁免,其自五十一年以后应征之项又复宽限,分为十年至十五年带征。原冀民力宽纾易于输纳也,乃数年以来仍不能依限全完,因思此等逋赋其实欠在民者固多,而为官员侵渔及吏胥、土棍中饱者亦复不少,若不确查详核、明白分晰,则此事难以办理。今特差大臣会同巡抚、藩司及清查亏空之御史总理其事。又遘选大员,专畀以分查各府之任。再拣选州县,分派各处,务令彻底清厘。但念钱粮为数繁多,而积弊历年已久,侵蚀之官吏人等甚众,其中情节亦有不同。在官者,或因奏销之时原有民欠,而顾及考成,挪移报完。及征收民欠之后,随手花费,未遂还项,遂捏称尚欠在民,或交代之际有已征未解之项,乘机隐匿,而接任之员不及查明,遂仍作民欠接受。其在胥吏、土棍者,或舞弊作奸,暗行偷盗;或广为包揽,私入己囊,又或乡居窎远之民难于入城,托其代为纳课而一时用去,遂成逋欠。此皆情事之所有者,今既彻底清查则水落石出,从前玩法隐匿之案,势必尽行败露,均有难逃之重罪。然朕心实不忍伊等之尽罔国典,是以特降谕旨,凡侵蚀钱粮之官吏人等,准其自行出首,有能据实自首毫无隐匿者,从宽免其治罪,其所欠钱粮,仍照从前带征之限,分年交纳。若官吏本身已故,其妻子嫡属等自必悉知情由,亦令自首免罪,一体宽限带征。此朕法外之仁,所以保全伊等之身家性命。倘仍怙恶营私,执迷罔悟,不行自首或首而不实,则天谴国法均难脱漏,尚可幸免乎?定将伊等照律科断,所有侵蚀之项于一年限内监禁严追。如逾限不完,即依拟治罪。着钦差大臣、巡抚等刊布朕谕,务令所属官、吏、军、民、人等及远乡僻壤共知之。”戊戌,以性桂为漕运总督。

  

  三月乙巳朔,调孔毓珣为江南河道总督。

  

  四月甲午,复设江南南汇县下砂二场、浙江黄岩县杜渎场、永嘉县永嘉场场官各一。裁江南金山卫浦东场场官一。是月,免江南徐州被灾额赋。

  

  七月丙午,王玑缘事革职,以彭维新署江苏巡抚。赵向奎缘事革职,调高斌为江苏布政使。

  

  闰七月甲申,免江南靖江县雍正六年雹灾额赋有差。

  

  十一月甲戌,发帑银百万两加修高家堰堤工。

  

  八年二月壬戌,马世珩缘事革职,调徐本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庚寅,改欣乐、平山、平政、苏州四驿驿丞缺俱为巡检。甲午,解范时绎任,调史贻直署两江总督。

  

  四月癸亥,以嵇曾筠署江南河道总督。

  

  五月癸酉,调高其倬为两江总督。丙戌,户部议准:“江苏巡抚尹继善奏,苏州府属之常熟、昭文二县所有丐户不得列于四民,迩来化行俗美,深知愧耻,欲涤前污,请照乐籍、惰民之例除其丐籍,列为编氓。”从之,

  

  六月癸亥,以史贻直为左都御史,仍署两江总督。

  

  七月己卯,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六月二十六、七等日风雨连绵,东省蒙阴、沂州、郯、费、膝、峄各地方山水暴发,直注邳州,溢入黄、运两河,奔腾南注。已饬该道厅等加紧保护,无使漫溢。”得旨:“今年春夏之交北方雨水略少,朕即虑夏秋之间雨水必多,屡谕河臣加紧保护工程,以防伏秋之汛。今观湖河涨溢情形,有非人力所能捍御者。朕惟有修省戒惧,以懔上天示儆之深恩。更念邳州、宿迁、桃源等处水势骤长,禾稼室庐必遭淹没,深可悯恻,着差往江南清查钱粮之侍郎马尔泰、彭维新,御史安修德等星夜赴被水地方,动支藩库银数万两,速行赈济。并遴选廉干人员带往分派各处,会同地方官悉心办理,勿稍稽迟,勿令遗漏,务使穷民人人安堵宁居、各得其所。其被灾之处今年额赋钱粮,着悉行蠲免。倘有已经完纳者,准作明年额征之数。闻山东发水之处民间田舍亦被损伤,着巡抚岳浚遴选贤能官员前往查勘,动支库银速行赈济,勿使一夫失所。其应行蠲免钱粮之处,着一并确查,奏闻请旨。”癸未,复设江南苏州府总捕同知、海防同知各一;松江府董漕同知,水利通判各一;常州府水利通判、总捕通判各一。

  

  八月壬寅,吏部议准:“江苏巡抚尹继善奏,江苏要地驻员防范事宜:一、苏州崇明一邑屹峙重洋为江南屏障,所有武职设总镇四营,而文职止一县令,应添设巡道一员,统辖太仓、通州二属,驻扎崇邑。至崇镇四营,向俱驻扎县城,而该县所属沙地极为辽远,未免巡查不及,应拨左营一营分驻永兴沙。其半洋沙,应添设巡检一。大安沙,应以原驻县城之巡检移驻,并拨左营千、把二员分防。至戏台等沙十处,应各设哨船一只,派兵巡缉;一、江苏按察使现驻江宁,与下江巡抚衙门相距太远,应改驻苏州。其苏松道有巡缉之责,不宜驻扎苏城,应改驻松江上海县,统摄通洋口岸。至福山营系江防门户,应于苏镇四营内,每营拨沙船二只归属该营,与京口、狼山等汛按期会哨。”从之。

  

  十月癸卯,添设江南扬州府水利同知一,驻扎泰州东台场。壬戌,以乔世臣为江苏按察使。

  

  十一月辛巳,改江苏江宁府属溧阳县归镇江府辖。庚寅,裁江南临淮县濠梁驿、滁州滁阳驿、江浦县江淮驿、六合县棠邑驿、丹徒县京口驿、江都县广陵驿、仪征县水驿、高邮州盂城驿、宝应县安平驿、山阳县淮阴驿、清河县清口驿、宿迁县钟吾驿驿丞各一,其驿务归各州县管理。复设潜山县青口驿、太湖县小池驿驿丞各一。增南陵县公馆驿、桃源县古城驿驿丞各一。

  

  九年正月庚寅,谕内阁:“上年江南邳、宿等十八州县遭值水患,穷民乏食,朕心深切轸念。特命大臣会同该督抚动帑发粟,抚绥赈恤,增给口粮之数,加添散赈之期并赏给修葺屋庐之费,务使被水黎民咸登衽席。今据督抚等奏报,正月十五日已满散赈之期,朕思江南麦熟在四月之杪,其间青黄不接之时尚应为之筹划。虽本省邻境皆有平粜之米谷,而赤贫之民无资籴买者,仍复艰于糊口,深可悯恻。查扬州盐义仓有积谷数十万石,原备赈济之用,着动支二十余万石加赈穷民四十日口粮,以济其困乏,资其耕作。该督抚会同钦差侍郎彭维新等悉心奉行,并晓谕百姓,乘此春和,尽力南亩,勿再游手失业,有负朕痌瘝轸恤之至意。”

  

  二月己未,以白钟山为江苏布政使。戊申,免两淮、泰淮三分司所属莞渎等五场雍正七年水灾折价银两有差。

  

  三月戊寅,工部议准:“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会同巡抚尹继善奏,江南黄、运两河工程关乎运道民生,设官分职必须因地制宜,随时通变。请将宿桃中河通判改为宿迁运河通判,安清中河通判改为桃源、安清中河通判,其海防同知应移驻童家营,改为分管山安南岸河务海防同知。江防同知改为扬河江防同知。并添设童家营巡检一,把总一。”从之。

  

  七月丁卯,命尹继善署两江总督,王国栋署江苏巡抚。

  

  八月丁酉,吏部议准:“署两江总督尹继善奏,淮安府属之山阳县、扬州府属之江都县事务殷繁,幅员辽阔,请各添设知县一员分治。查山阳县属庙湾镇现有城池营汛,请改为县城,令新设之县驻扎,再添设县丞一、典史一。移庙湾司巡检驻草偃口,盐城清沟司巡检驻上冈,将盐城县学训导拨归新县。又查江都县原辖新旧两城,今酌量分界,旧城西属旧县,东属新县;新城南属旧县,北属新县。其邵伯、上官二巡司并邵伯驿俱归新县,瓜州、万寿二巡司并广陵驿俱归旧县。将原设之主簿、训导各一拨归新县并添设典史一。再如皋县东沿海一带港口繁多,县令鞭长莫及,请添设主簿一,驻掘港场。”从之。寻定山阳新分县曰阜宁,江都新分县曰甘泉。丙午,改江南江宁城守右营游击缺,泗州、浦口二营守备缺俱为都司佥书。

  

  九月辛未,调刁承祖为江苏按察使。戊子,以高斌为河东副总河。

  

  十一月戊辰,改江苏嘉定县江湾司巡检为南翔司巡检,移驻南翔镇。

  

  十年二月乙未,以性桂署刑部尚书,魏廷珍为漕运总督。甲寅,移江南淮徐道驻宿迁县。

  

  五月壬戌,吏部议复:“山西按察使温而逊奏,江南素称泽国,河湖交通。臣历任江南,见丹阳至镇江口数十里河身稍窄,粮艘往来常致挤塞,虽现在疏通,恐数十午后复至淤浅。各府、州、县有兼司水利之名,而无讲求水利之实。太湖新设同知分管水利,亦未能料理妥协。请于苏、松、常、镇四府太仓一州五处适中之地,设一道员,专司河湖水利。俾其巡历上下,审量情形,整修器具,随意调度,庶责成专而成效远,其原设太湖同知可裁。”从之。乙亥,豁免江南吴江、震泽二县坍没湖田额征银一千一百三十余两。

  

  七月甲午,增江南江宁水师守备一、把总二,驻江口,归江宁将军辖。京口水师都司千总、把总各一,驻高资港,归江阴副将辖。移朱张圩千总驻大沙顺江州,大港把总驻朱张圩,归镇江营辖。

  

  九月甲寅,添设江南漕标城守营把总一,外委把总一,漕标左右两营把总各一,外委千总、把总各一。

  

  十一月庚子,加两江总督尹继善兵部尚书衔,实授乔世臣江苏巡抚。以徐士林为江苏按察使。庚戌,江南河道总督嵇曾筠奏:“洪湖为黄、运两河之保障,高堰乃淮、扬二郡之屏藩,蒙恩发帑金百万兴筑石堤,为民捍患,两载告成,请御制碑文,以垂久远。”从之。

  

  十一年正月庚寅,命加赈江南沿海被水饥民四十日。其盐场灶户,亦照贫民例加赈一月,敕修江南范公堤。壬辰,调高其倬为两江总督。

  

  二月甲子,以两淮盐政高斌办理江南副总河事。辛未,免江南徐州、丰县等六州县雍正九年水灾额赋有差。

  

  三月癸巳,吏部议准:“前署两江总督尹继善奏改设府县事宜:一、江苏直隶徐州改为徐州府,设知府一。附郭增置一县,设知县一,与原辖之丰、沛、萧、砀四县及邳州、睢宁、宿迁三州县俱归府辖。改淮安府分驻徐州之河务同知为徐州府河务同知,添设粮盐捕通判一、经历一。改徐州原设之盐捕河务同知为新县粮河县丞,吏目为典史,南岸州判为南岸主簿,北岸州判为北岸主簿。改州学正为府教授,以徐州原设之训导改管新县学。”从之。寻定徐州府附郭县曰铜山。癸卯,免江南通、泰、淮三分司所属丰利等二十五场雍正十年水灾赋课有差。

  

  四月乙卯,命嵇曾筠为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仍管江南河道总督事。

  

  七月庚辰朔,吏部等衙门议准:“原署两江总督尹继善奏两淮盐政事宜:一、淮南三江营地方旧设盐捕同知不足以资弹压,请改设巡道一,督缉扬州、通州各属暨盐城、阜宁、靖江等县盐务,以重职任;一、仪征县之青山头请立一专营,设守备一、把总一、外委把总一、兵一百名。江都县之马家桥、甘泉县之邵伯镇、北坝僧道桥各添设把总一、兵三十名,分驻巡缉;一、淮所掣盐重地向属淮安分司经管。嗣后请令督臣会同盐政,选委贤能府佐监掣;一、扬州府之搜盐厅地方紧要,请于通省佐杂或试用候补人员内,拣选一员会同扬州武弁协力盘查;一、淮南所属之泰坝,淮北所属之场关、大伊关、永丰坝、乌沙河、湖口、泗州、天长等关,俱系私枭出没隘口,请于通省佐杂内拣员管理。其淮南各员归新设道员管辖,淮北各员就近归淮扬、淮徐二道管辖。”从之。丙戌,谕内阁:“闻上年秋月江南沿海地方海潮泛滥,苏、松、常近水居民偶值水患,其本地绅衿士庶中有雇觅船只救济者,有捐输银米煮赈者。今年夏间时疫偶作,绅衿等复捐施方药,资助米粮。似此拯灾扶困之心,不愧古人任恤之谊,风俗醇厚,其属可嘉。着该督抚宣旨褒奖,将捐助多者照例具题议叙,少者给与匾额、登记档册、免其差役并造册报部。”己丑,江南副总河西柱奏:“江南通州所属范堤修筑告竣,各场灶户感戴国恩,情愿急公效力,请将原发工价银两缴还运库。”得旨:“朕发帑修理范堤,原系保护盐场、加恩灶丁之意,所用工价银两何用伊等捐输。着出示晓谕,照数给还,勿使不肖官吏人等侵蚀中饱。”

  

  九月己卯朔,高其倬以总督衔管江苏巡抚事,赵宏恩署两江总督。

  

  十一月己亥,谕内阁:“年来江南河工,因总河诸臣经划有方,调度得宜,实已湖河奠定,民庆安澜。但河防关系重大,将来河务必得通晓熟练之人遵循分理,斯克继前功。而全河形势,非平日讲求、亲身阅历,必不能胸有成算、洞晓机宜。即修防堵筑以及估工查料等事,亦非精练熟谙、备悉利弊必不能随时损益、有裨工程。是通晓河务之员不可不预为储备也,着每年在各部院拣选贤能勤慎司官二员,带领引见,派往江南学习河务,酌量委办估工、查料等事,以二年为期,出具考语,咨回本任。如有操守才具实堪任用者,即行保奏留工,酌量题补。其不堪学习者,不必拘定二年,于试用数月后,即咨回原任,另行派员前往学习。如此数年后,通晓熟练者自不乏员,于河工诸务大有裨益矣。”

  

  十二月壬子,徐士林缘事降调,以郭朝鼎为江苏按察使。己未,免江南泰州、常熟、金山等州县卫雍正十年被灾额赋。壬戌,以高斌署江南河道总督。

  

  十二年二月己未,以两江总督管江苏巡抚事,高其倬为江苏巡抚。

  

  四月甲子,增江南通州州同一,驻河基镇。改崇明县大安司巡检为三角等九沙巡检,隶通州辖。移狼山镇右营千总一、兵三十名,驻官河。

  

  五月壬辰,实授赵宏恩为两江总督。

  

  七月甲戌朔,以白钟山为江南河道副总河,调刘藩长为江苏布政使。

  

  十月癸丑,命江苏截留漕粮二十万石于被水州县平粜,并于冬春之际发仓散赈。

  

  十二月丁巳,以高斌仍署江南河道总督。己未,内阁侍读学士刘永澄授为南河副总河。

  

  十三年正月己卯,召刘藩长来京,调张渠为江苏布政使。八月己巳,免江苏泰州、上元等二十州县雍正十二年水灾额赋有差。

  

  ●第四十四卷 清乾隆(一)

  

  高宗乾隆元年正月乙卯,禁盐捕私扰。丙辰,高其倬因病解任,顾琮署江苏巡抚。

  

  二月甲戌,给江南佐杂养廉。庚辰,免江苏宿迁、睢宁、桃源三县涸复改科及上年淤地未完赋额。乙酉,定两江军田议赎、议贴条例。辛卯,程元章为漕运总督。

  

  三月癸卯,增设两淮板浦场大使。裁马塘、余中、白驹、莞渎四场,并更定泰州、通州分司管辖。各场及淮南场灶隶通、泰二分司。丁未,免江南贡鲜折价。戊申,李根云为两淮盐运使。辛亥,定江苏采办洋铜、滇铜事宜。

  

  四月癸巳,免江南阜宁等州县雍正十三年未完缓征漕粮。

  

  五月癸卯,谕江南兴修水利之法。庚戌,训江南民俗敦崇节俭。壬子,命江南副总河移驻徐州。丁巳,谕江南严查沿江塘汛船户,毋任窝藏盗贼。戊午,申禁漕粮积弊。癸亥,江苏丹徒县盐枭插旗纠众滋事,谕严治之。

  

  六月戊辰,赈萧县等州县水灾。辛未,定江南水利岁修。丙戌,程元章迁,补熙为漕运总督。丁亥,南天祥为松江提督。辛卯,命勘查江南被水乡村,酌免本年额赋。壬辰,苏松镇总兵请免西里里也国税,谕以国家抚绥四方自有大纲,斥之。

  

  七月丁酉,免从前收受两淮盐务费及规礼人员造册送部。己亥,设苏州海防道,专管海塘工程事务。壬子,赈萧、砀等州县卫水灾。

  

  八月己巳,减江南昆山、新阳浮粮。壬申,加两江学政养廉。辛巳,停扬州商民浚河捐项。癸未,定两淮酌留安东县食盐各事宜。己丑,赈溧水等二十四县水灾。

  

  九月乙卯,加赈萧县等三州县水灾。己未,赈江苏六合等十三州卫水灾。庚申,改漕标为三营,以左营副将为中营副将。增设左营游击、守备,右营游击、管辖守备各一员,千、把以下员额有差。

  

  十月壬戌,顾琮丁忧,邵基为江苏巡抚。改正江宁等四县坐落田亩入本县额赋。丁卯,命查桃源一带应挑河道,以工代赈。辛巳,增设江南河兵战粮。癸未,除两淮盐课外公务薪水银。

  

  十一月甲午,德尔敏为南河副总河。己未,赈常州等十二州县卫水灾。

  

  十二月,赈娄县、溧水等十三州县水灾。甲戌,谕总理事务王大臣:“淮南预运引盐,所有请单、呈纲两次应纳钱粮,准于加斤时并完。”丁亥,吴纳哈卒,岱林布为江宁将军。免两淮莞渎等三场水灾灶户上年水灾额赋。

  

  二年正月庚子,赵宏恩来京,庆复为两江总督。

  

  二月癸酉,赈高淳水灾。戊子,修高堰一带石堤。

  

  三月甲辰,礼部请准上下两江分闱乡试。谕斥之。壬子,三保巡视两淮盐政。

  

  四月庚申,命淮南丁巳纲正运引盐,未筑坝以前运到仪所过掣者,应纳钱粮,准先完一半。壬戌,铸给监督江南海关兼管铜务关防。己巳,疏浚清口。庚午,赈江宁、常州二府属水灾。丁亥,免萧、砀二县上年水灾额赋有差。

  

  六月己巳,免江南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十二年民欠。丙戌,定两淮盐场大使等有稗盐务、三年期满保题升用等例。

  

  七月丁亥,裁淮安等关增设胥吏。壬子,增筑山阳等五州县堤工。

  

  八月壬戌,命巡漕御史一员分驻淮安。丁丑,免砀山上年水灾未完额赋十分之七。

  

  九月戊子,定江苏松江等二府、州额征白粮改征漕粮章程。壬辰,给苏州等卫所官养廉。乙未,江苏巡抚邵基卒,调杨永斌代之。己酉,命扬州等六府州属夏麦改征米石。

  

  闰九月丙辰朔,除高邮等五州县河堤屋租,禁嗣后增建。丁卯,庆复迁,那苏图补授两江总督。丁丑,增减两淮盐场改隶分司养廉。已卯,筑砀山毛城铺减水坝。增徐州府王家山通判。改设丰、萧、砀河营守备,与新设通判协同修守。改设铜山河营守备,与徐属同知协同修守。甲申,加赈上元等二十五州县水灾数额。置江南提标兵丁义冢于娄县,并免占地之赋。

  

  十月乙未,戴永春为江苏按察使。丁酉,以浚运河暂免淮关米、豆等税。暂免淮安客贩关税。乙巳,免高淳县本年虫灾额赋、桃源等三县淤地未完银米。

  

  十一月庚申,定减免苏州、松江二府、太仓一州浮粮银数。戊辰,减江南淮、扬粜价。辛未,免铜山、砀山二县逋赋。

  

  十二月甲申,补熙丁忧解职,查克丹为漕运总督。免阜宁上年水灾额赋。辛卯,免溧水等十二州县上年水灾额赋。甲午,除江苏盐城、阜宁滨河地粮。己亥,赣榆、沭阳二县漕粮改征折色。辛亥,加徐州府属河工料价。

  

  三年二月庚寅,定江宁府江防同知、苏州府海防同知、松江府水利通判均兼理船政。改常州府水利通判为镇江府船政通判,常州府海防同知、督粮通判分管所属水利。丙午,给江南随帮千总养廉。丁未,浚江南运河工竣。壬子,设江南滨江各处救生船只。

  

  三月甲寅,许容为江苏布政使。己未,免沛县昭阳湖水沉田地赋。庚申,免六合等十二州县乾隆元年水灾额赋。辛酉,赈上元等二十五州县卫水灾并免额赋。

  

  五月乙卯,除江宁等州县城厢隙地输税银。壬戌,复设京口等四驿长养夫。辛未,许容为苏州巡抚。徐士林为苏州布政使。乙亥,修筑华亭、宝山海塘各工。己卯,除松江府额赋。

  

  六月丁酉,准江苏买洋铜。

  

  七月乙卯,以徐士林母病未痊,命许容兼管苏州布政使。

  

  丁卯,托时为漕运总督。己巳,徐士林因母病未任,孔传焕署苏州布政使。丁丑,以江南雨少,暂停征收漕粮,不成灾之处议折征银。庚辰,以江南旱,拨银三十万两采买江西、湖广米石济赈粜。

  

  八月丙戌,海州蝗。丙午,免京口驻防绿旗各营未完折中米价。己酉,暂免扬州、淮安等关米税。

  

  九月庚戌,浚甘泉、泰州支河。乙卯,以江南旱灾,除免漕外额皆准折征。丁丑,免江宁等五十一州县卫水灾额赋。己卯,截拨福建仓米二十万石赈江南灾。

  

  十月壬午,免江苏被灾各州县逋赋。癸卯,免江南漕欠。甲辰,命江南招商接济灾区。戊申,命修江南各州县城,以工代赈。

  

  十一月乙丑,免淮安、徐州二府湖滩额租、民欠。

  

  十二月壬午,赈两淮盐场本年旱灾灶户。癸未,改筑江苏刘河旧城于茜泾。增祟明镇兵弁。建华亭之崇缺墩等炮台。调戴永春来京,孔传焕为江苏按察使兼署布政使事。甲申,铸给铜、沛河务同知,丰、萧、砀河务通判关防字牌。改铜山河营守备为铜、沛守备。丙戌,以江西、湖南拨运福建米截留两江备赈。庚寅,翁藻暂署江苏按察使。壬辰,拨两淮盐课六十万两,备江苏赈恤之需。丁酉,以江苏被灾,准捐纳谷石减三收捐。戊戌,拨帑银一万两修浚江南水利。命大理寺卿汪龙往江南总办河工。己亥,复山阳等六州县驿站水夫旧数。

  

  四年正月壬子,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备赈。许容省亲,徐士林护理江苏巡抚印务。癸丑,大理寺卿汪龙办江南水利,请颁给关防。允之。甲寅,浚江都扬子桥等河、宝应之子婴河、山阳之渔滨等河。

  

  二月己卯,谕:许容丁忧,调张渠为江苏巡抚。

  

  三月丁巳,除江苏沛县淹没地赋。戊午,命鄂尔泰勘江南新运口并查赈灾。戊辰,以被旱免江苏地丁银一百万两。

  

  四月戊寅,免丹阳等七县上年阜灾民屯等赋。己卯,定江苏卫所归知府辖。徐士林为江苏布政使。丙戌,定铜山等三县河工荒缺银于地丁内拨解。戊子,治江阴县民人夏天祐等传习邪教案。以江南缺雨,命九卿、科道会议预筹民食。辛卯,定两淮运库盐课钱粮由盐政大使盘查造报例。癸卯,饬江南实力捕蝗。

  

  五月丁未,苏松水师总兵陈伦炯,以运谷二十万石到闽,议叙。丙辰,准江苏兼收捐输折色赴邻省采买。乙丑,免江苏耗羡。

  

  六月己卯,定江苏湖河宣泄、堤坝防筑事宜。庚子,修江南淮、扬十一州县河道及盐城、兴化各闸。甲辰,给江苏巡抚公费。

  

  七月庚戌,除江苏沛县水沉地赋。甲寅,除高淳场租。己未,改江南狼山镇泰州营游击守备为水师题缺。乙丑,赈恤江苏睢宁等十三州县卫水雹各灾。己巳,三保再留两淮盐政一年。甲戌,抚恤海州等州县水灾。

  

  八月己未,金坛县贡生蒋振生进手抄十三经,赐国子监学正衔。壬辰,那苏图请徐州米谷捐监,减三成收捐。允之。壬寅,孔传焕解任,翁藻署江苏按察使。

  

  九月丙午,免海州、赣榆二州县被水漕粮。已酉,免山阳县额征常盈仓余地租银。庚戌,包括为江苏按察使。辛酉,两淮盐政三保兼管扬州钞关及瓜州由闸税务,停道府代管。癸亥,缓征江苏漕粮。

  

  十月庚辰,以海州等四州县水灾免逋赋。辛卯,免安东等县被灾起存银两。癸卯,丹阳、句容县署均被盗劫。谕严治之。

  

  十一月戊申,那苏图报丁母忧,以郝玉麟署两江总督。丙辰,定江苏新设海防道驻宝山。壬戌,苏州织造兼管浒墅钞关海保,暴敛横征、听任家人纵肆,被夺职鞫治。己巳,勘定江宁旗、绿各营牧场界址,设浦口等二十四营牧场。辛未,加赈安东等十五州县水灾有差。

  

  十二月癸酉朔,除武进、阳湖役租。甲戌,增建江苏下河、子婴等三坝泄水坝。

  

  五年正月乙巳,命郝玉麟会同旺札尔等审海保贪纵一案。

  

  二月戊戌,详定江苏下河等处修建、疏浚事宜。

  

  三月癸丑,浚南运河。丙寅,谕江宁织造韩世格惩治管关家人巡役。陈宏谋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壬申,除丹阳鱼草价银。庚辰,吴江县县丞移驻盛泽镇。戊子,赈两淮板浦等场灾。丙申,召三保来京陛见,运使徐大枚暂护两淮盐政。

  

  五月丙午,白嵘来京,王鸿勋为淮徐道。壬子,加江南办理水利大臣养廉。己未,命汪龙、德敏查勘江南水利。癸亥,给吴江、震泽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升科,除坍没地赋。辛酉,郝玉麟严加议处。癸亥,以杨超曾署两江总督事务。

  

  六月辛未,以江苏钱贵,命漕运总督、江苏巡抚酌定征收便民办法。戊寅,命江苏捕除蝻子。辛卯,移江南太通道驻通州。

  

  闰六月庚申,三保留京,准泰为两淮盐政。

  

  七月癸酉,徐土林为江苏巡抚,安宁为江苏布政使。壬午,停江苏捐监收折色。癸未,以江南省丰收,命各督筹办积贮。甲申,韩世格撤回,李英为江宁织造。伊拉齐调淮关监督,安宁兼管苏州织造。丁亥,命徐士林会同两淮盐政准泰核定湖广盐价。丁酉,定毛城铺减水坝以下河道,归丰、萧、砀通判至山、盱通判兼管之例。

  

  八月庚子,谕:“江南省岁额钱粮杂办款目,沿自前明,《赋役全书》亦未编定,官民交受其累,着悉予豁免。”修山阳县城。甲寅,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奏请陛见,命孙钧暂护总河印务。

  

  九月癸酉,杨超曾调为吏部尚书仍署两江总督。丙子,设崇明巡盐大使一。己卯,增定漕运事宜。癸未,定江苏鼓铸青钱事宜。丙戌,宿迁朱家闸河决,命筑挑水坝。丁亥,筑宝山县吴家滨海塘石坝。乙未,准徐州等二府州漕粮内应纳粟米交折色。

  

  十月戊戌,常安为漕运总督。丙辰,王鸿勋革,姚栋为淮徐道。己未,除松江府属潮冲地荡额赋。

  

  十一月乙酉,张廷瑑为江苏学政。

  

  十二月戊申,设江苏下河、沿海河道等七闸闸官四。辛亥,命修筑松、太等海塘。癸丑,京口水师副将缺出,准将内河之太湖营参将、外海之川沙、吴淞二营参将一体拣补。

  

  六年二月丁未,完颜伟为南河副总河,高斌学习河务。

  

  四月戊戌,兔丰县等十州县水灾、虫灾民屯、芦课。壬子,免京口驻防兵丁未完生息银两。癸亥,浚江苏淮、扬运盐河道。

  

  五月丙子,锺昭为松太海防道。署两江总督杨超曾自陈。戊寅,建江苏松江府二里泾石坝。

  

  六月丙申,给江苏巡抚徐土林假省亲,调陈大受署理江苏巡抚印务。甲寅,江南提督南天祥以原官休致。乙卯,赈山阳等州县水灾。壬戌,徐士林奏准:淮商渐困,每引给余息银二三钱。

  

  七月癸亥朔,免苏州等府属逋赋。癸酉,吴进义为江南提督。壬午,定龙江关丈量木植之法。丁亥,给松江府、太仓州海塘抢险备料银。

  

  八月癸卯,赈山阳等十八州、县、莞渎等场水灾。丙午,裁江苏盐务道太通道,以通州隶常镇道,太仓州隶苏松道。己酉,召杨超曾回京,调那苏图为两江总督。完颜伟为江南河道总督。

  

  九月甲子,命那苏图赴两江新任。永免江苏畸零瘠薄地亩升科,并宽江宁等七府州升科数目例。丙寅,截留明年江南漕粮积贮。筑桃源以下黄河北岸遥堤。己巳,拨崇明余盐济运靖江。丁丑,免江苏乾隆三、四年被灾漕粮。浚句容、龙潭一带兑漕河道。乙酉,江南督抚会同总河办未完工程。实授陈大受江苏巡抚。辛卯,靖江县团民徐永祥等及崇明县佃民炮因事纠众要请减租。命捕治之。

  

  十月乙卯,免江苏各关米税。

  

  十一月甲子,赈两淮灶户饥。丁丑,命江、浙招商广买洋铜。戊寅,免山阳等十五州县卫水灾额赋,赈句容等三十四州县卫饥。辛巳,修宝山海塘。

  

  十二月癸巳,拨增江苏云亭等驿马匹,龙潭驿站船。庚子,除沛县沉废地亩额赋。壬寅,赈江浦等州县旱灾。辛亥,顾琮为漕运总督。

  

  七年二月辛卯朔,准泰解扬关税务。命陈大受遴员管扬州关税务。丙午,命周学建往江南会同总督那苏图、巡抚陈大受勘查淮、徐屡年被水致灾之由。戊午,调陈高翔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辛酉,除华亭等二县挖废场内地额赋。庚午,截留江西、湖广漕粮七万石于江南备赈。戊寅,裁江南黄浦营都司等缺。庚辰,免上元等县卫上年被水额赋。戊子,两江总督那苏图办赈遗漏,切责之。

  

  四月甲午,调德沛为两江总督。庚子,免阜宁等二县河租。己酉,着德沛等察看新任江苏按察使。戊午,酌留淮关签量等费。

  

  五月壬戌,准淮、徐、海三府、州属捐监事例,减三收捐。丁卯,命江苏督抚甄别沿河各州、县。辛未,免两淮庙湾等场上年水灾额赋及逋课。壬申,免沛县昭阳湖水沉田亩额赋。周学健请添徐州兵丁。不允。

  

  六月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赋。己酉,允拣选知县佐杂,发江苏差遣。

  

  七月丙寅,命赈恤山阳等州县水灾。己巳,命抚恤阜宁等州县水灾。癸未,高斌、周学健查办江南赈灾水利。以高邮乡民纠众擅挖漕堤,命严治之。甲申,禁江南贩米出洋。德沛奏:查江宁织造李英收西关税短少,由收成歉薄。

  

  八月丁亥朔,赈两淮庙湾场被水灶户。戊子,留江苏续拨漕项银十九万两备赈。己丑,江南黄、淮交涨,命疆吏拯救灾黎,勿拘常例,训饬慎重军政。拨江苏、安徽赈银二百五十万两有奇。高斌等请两江被灾地方仿照乐善好施之例。准令各省人员出资备赈,无职衔者,京职自中、行、评、博以下,外职自同知以下佐贰等官,分别给予议叙。庚寅,免江苏被水地方本年额赋。辛卯,给高斌、周学健钦差大臣关防,办理赈恤水利等事务。淮、扬等府奏准减三成收捐监生。工部尚书韩光基奏:“江南被灾地方议行乐善好施之例,有情愿急公纳交米谷者,报部于立班开选之日,将交纳米谷人员先尽选用。”壬辰,开江南河工捐例。乙未,以江、淮等所属州、县叠被水灾,谕该督抚:于此等被灾地方州县官,须选实心为民者充之。戊戌,免江苏省雍正十三年逋赋,并免江南雍正十三年漕项。己亥,谕河南等省抚恤江南灾民。

  

  九月丁巳朔,拨运山东截留漕米十万石备徐、淮等各属之需。己未,命高斌等速堵江南古沟坝,浚裴家场等河。辛酉,减江南水师太湖营马兵。壬戌,命修江南清河县惠济闸。庚午,命河南、山东预备陵糈四万石拨江南备赈。辛未,免山阳等二十一州县本年被水漕赋。壬申,赈恤江苏灾,并拨邻省银备明春接济之需。高斌请于乐善好施案内归款。允之。乙亥,改江宁省仓应征南豆为折色。辛巳,定江苏赈恤事宜。命借给江南被水营兵季饷。壬午,允增淮盐运楚价值。原任河库道完颜伟委用,张师载交。乙酉,拨河南仓米二十万石济江南赈需。高斌奏,江南被水地方已渐消退。

  

  十月丁亥,拨山东、河南明年运京漕米各五万石,备江南赈需。庚寅,命江南截留癸亥年漕粮八十万石,仍拨山东漕粮二十万石、河南仓米二十万石,运江南备赈。命拨河南、浙江帑银四十万两解江南河工。辛卯,高邮、邵伯各坝工竣。壬辰,赈山阳等二十八州县卫饥民。癸巳,赈铜山等九州县水灾。丁酉,林祖成为狼山镇总兵。壬子,免山阳等七县卫水灾地粮银。乙卯,允顾琮奏筹备漕运事宜。

  

  十一月壬戌,谕高斌悉心经理江南赈济、水利事宜,明年回京。乙丑,以江苏淮扬道管已裁两淮盐务道事宜。乙亥,命陈世倌会同高斌查勘江南水利。

  

  十二月乙未,李学义为江苏按察使。己亥,准江苏平粜运费等动支耗羡。癸卯,增筑宝山海塘坝工。辛亥,完颜伟迁,白锺山为河道总督。甲寅,谕江南爱护耕牛,以便耕种被水涸出地亩。

  

  八年正月甲子,陈世倌等奏淮、徐、扬、海各属河道水利各工,大学士等议行之。己巳,命户部拨银一百五十万两备江苏河工之需。甲申,定催趱漕运事宜。

  

  二月丁亥,以宿迁县人季子圣等纠众阻挠淮关抽收粮税,命德沛整饬。癸巳,定海州、赣榆折征漕粮按采买时价归款。庚子,以德沛赈恤河防未能胜任,召来京,命尹继善署两江总督,协同白锺山料理河务。甲辰,治宝应、高邮生员朱恺士、刘炯等聚众冒赈罪。庚戌,以两江涸出地方东作方兴,免牛税一年。

  

  三月丁巳,重建清口东坝。庚申,拨江南河工采办料物银二十万两。乙丑,拨江西仓米二十万石运扬州济赈。丙寅,定丹徒、丹阳运河六年挑一次。辛巳,拨江苏抚、提各标营不敷兵粮。

  

  四月丁亥,蠲江南浚河挖废民田额赋。己丑,拨给泰兴县包家桥等汛兵。开泰仍提督江苏学政。胡贵为苏松镇总兵。庚寅,两江总督德沛奏:“每捐监一名收谷一百二十石,粟谷兼收、二麦并纳。”批大学士会同该部速议。甲午,江苏学政开泰奏:“淮、徐、扬、海岁试文武生员临场不到者,查系力不能。暂免革斥。”庚子,改江南海防道为淮徐海防道,驻徐州府。以苏松巡道兼管塘工。扬州府隶常镇道。原设淮徐、淮扬二道专管河工。乙巳,增设江苏龙沟口等汛兵。丙午,增建江南营汛炮台。

  

  闰四月甲戌,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五月甲申,定南河河务规复旧制事宜。己亥,免山阳等二十三州县牙税。戊申,免江苏兵驿、漕项积欠。

  

  六月乙卯,除沛县水沉地赋。丁巳,两淮归公盐规六万五千两拨解藩库,归并耗羡报销。甲戌,巡抚陈大受奏:“金坛、无锡等县坍没芦田,请豁免钱粮。”以与例未符不准。

  

  七月壬辰,命江苏留漕粮十万石实仓储。庚戌,赈铜山等七州县卫旱虫灾。

  

  八月丁巳,以尹继善、白锺山奏报洪泽湖水与陈大受所奏参差,谕明白查奏。

  

  九月甲午,禁两淮等处行盐地方商巡役携带鸟枪。

  

  十月壬申,免沛县水沉地亩逋赋。

  

  十一月庚辰朔,赈两淮板浦各场旱灾。甲午,定嘉定、宝山折征漕粮如江西泸溪县例。庚子,定新设淮徐海道驻徐州府城。

  

  十二月癸丑,加筑宝山塘工。

  

  九年正月戊戌,命讷亲查阅江南营伍,并勘验河工。

  

  二月己未,安宁丁母忧免,爱必达署江苏布政使。庚申,免溧水等十五州县卫水灾额赋。癸酉,江南捐监生,每名捐谷二百二十石,今米价高涨,减收一百八十石。

  

  三月己卯朔,修邳州官湖堤。庚辰,浚桃源、安东各县湖荡,宿迁县沭河,山阳县乌沙河,清河县浪石镇堤工。癸未,以吴县地棍纠众罢市,命严治之。戊子,免沛县旱灾额赋。庚寅,免盐城被水额赋。

  

  五月辛卯,定江苏州县贮谷以二百十一万石有奇为额。癸巳,定宿迁等县滨河报垦滩地输租,另册汇解河库,遇坍豁除例。乙巳,上元县七里州、江宁县铜井新涨芦洲升科。

  

  六月乙丑,申严江南不捕蝗处分。丙寅,免山阳等七县卫七年份被灾蠲除银米。

  

  七月庚辰,定江南省绿营题缺、本省之人回避例。丙戌,免江苏雍正十三年逋赋。己丑,修宝山海塘。癸巳,增两淮盐引。庚子,以讷亲奏,查阅江南营伍废弛,申谕督抚痛改旧习,限一、二年后派员查阅。

  

  八月庚戌,免淮安府雍正十三年逋赋。

  

  十一月丙子,除沛县沉没地赋。己卯,赈靖江等十二州县卫潮灾。

  

  十二月壬申,革除江宁各厂修战船陋规、浮费。

  

  十年正月戊子,命江南督抚轮阅海防。乙未,安宁仍回江苏布政使任。

  

  二月甲子,免丹徒等十州县卫上年水灾额赋。

  

  四月癸卯朔,命江南发帑银五十六万余两挑浚河道。癸亥,张师载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丁亥,除江苏等九府州属坍没芦课。辛卯,停江南河工捐例。

  

  六月丁未,严谕江南厘剔收漕积弊。丁巳,张师载迁,翁藻为江苏按察使。

  

  七月甲申,免江南修筑石林口应赔工料银。己亥,阜宁县陈家浦河溢。

  

  八月癸卯,赈两淮莞渎等三场水灾。乙巳,禁江苏岁科考试冒籍顶名。辛亥,江苏巡抚陈大受奏请于九月内赴京陛见。尹继善将江苏巡抚印务着安宁护之。癸丑,除沛县水沉地赋。壬戌,琉球遣官资送江苏遭风难民回籍,赉之。己巳,设江南常驻泊外洋小羊山巡船。

  

  九月壬申,以淮河汛涨:严谕尹继善妥办淮、徐属灾赈。乙未,赈两淮庙湾场水灾。戊戌,实授尹继善两江总督。拨江苏司库银十万两、扬州府仓谷十万石于淮安、徐州二府备赈。

  

  十月癸卯,截留江苏明年漕粮备本省赈粜。己酉,两淮丙寅新纲赶运四十万引。癸亥,免海州等七州县漕粮。甲子,给江南灾民葺屋银,赈江浦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

  

  十一月癸酉,定淮北加带余盐引二万七十道为定额。甲戌,赈两淮庙湾场水灾。癸未,准江苏采买不敷兵米三万石。甲申,裁松江府金山卫经历。

  

  十二月癸卯,以金山县绅士黄履吴等请减佃租,嘉奖之。甲寅,加赈淮北板浦等场水灾。己未,命增培黄河南北两岸沿河大堤、月堤。辛酉,准山阳等八州县滞引融销。

  

  十一年正月丁丑,改造江南盐城营外洋快哨船。辛卯,加赈铜山等县饥。

  

  二月壬子,命江南严缉采生匪犯。己未,高斌赴江南查勘事件,给钦差大臣关防。丙寅,筑江南川沙营老洪墩台。

  

  三月庚午,浚两淮三汊河。戊子,尹继善奏浚江南河道事宜。允之。

  

  闰三月庚子,刘统勋为漕运总督。

  

  四月癸酉,浚徐、淮、海等属河道。乙酉,除沛县水沉地赋。

  

  五月丁酉,允高斌奏定江南黄、淮蓄泄事宜。甲子,治传习邪教宝山等处民人王徐氏等罪。

  

  六月辛卯,布政使安宁奏:“白兔米豆税银以来,弊窦丛生,抢关避税,国课日少,而米价贵甚于前,应请仍照旧征收。”谕:“众商乃无知愚人,当加以化导,冀其醒悟。”

  

  七月丁酉,命高斌赴江苏查看黄运工程。戊午,谭行义补授江南提督。癸亥,命江苏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拨高邮、宝应额引于泰兴县。黄、淮二水盛涨,命河臣妥筹善后事宜。

  

  八月乙丑,除江苏钱粮缺额、无征之城租等银。癸酉,加赏江苏被水灾民修葺房屋银两。戊子,免海州及沭阳等民灶积欠。

  

  九月丙申,移太仓州州同驻茜泾城。戊戌,赈两淮板浦等六场水灾。辛丑,以周学健为江南河道总督,安宁署江苏巡抚,王师补江苏布政使。甲寅,赈丰县等三县雹灾。己未,以江南水灾命开捐例助赈。

  

  十月辛卯,拨赈淮、扬、徐、海各属灾民银两二百二十万两有奇。

  

  十十月癸巳,谕江南查毁大乘邪教书籍图记。丙申,免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并分别蠲、缓漕粮有差。己亥,拨浙江仓谷十万石于江南备赈。

  

  十二月丙寅,免崇明入官坍地价银。

  

  十二年正月戊戌,免海州等三州县及板浦等六场民灶旧欠。庚申,定太湖渔船数目。

  

  二月辛酉朔,两淮盐政吉庆请拣场员。

  

  三月乙未,免睢宁上午水灾额赋。己亥,免山阳县等上年水灾额赋。壬寅,免淮安等四府州属上年水灾额赋。癸卯,准江苏仍收捐监本色。丁未,减两淮盐运使养廉。庚戌,浚江南天然闸。壬子,籍张适家财,充江苏赈需。

  

  四月戊辰,命高斌往江南会同周学健查勘河工。命清江苏钱粮积弊。戊寅,改江南太湖营参将为副将兼江浙之衔。丁亥,定长浚淮徐河道。己丑,定苏松水师事宜。

  

  五月己亥,定江苏巡抚养廉一万二千两,两江总督养廉一万八千两。

  

  七月己丑朔,命高斌等会勘、疏浚六塘等河。庚子,王师解任,爱布达署江苏布政使。

  

  八月癸酉,以苏、松等属潮灾,命截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

  

  九月癸巳,以崇明潮灾,淹毙人民甚多,诏特免明年额赋,仍赈之。戊申,命江苏清查积欠。庚戌,增邳州、山阳等县驿马。甲寅,蕴著为漕运总督。乙卯,赈两淮吕四等二十场水灾。

  

  十月壬戌,再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午,赈阜宁二十州县卫水灾。癸酉,谕安宁等妥办江苏积欠。壬午,赈常熟等十九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五州县卫旱灾。命江苏复截留明岁漕粮四十万石备赈。

  

  十一月甲午,命两淮发盐义仓谷平粜。庚戌,加赈崇明等县灾民有差。

  

  十二月壬戌,宿迁县革生员王育英以聚众抗官,处斩。以安宁前拟遣发,又为申辩,严饬之。

  

  十三年正月己丑,修宝山、镇洋土塘。壬辰,加赈阜宁等县水灾。癸巳,安宁奏支司库银十五万六千余两,采买徐、淮、海缺额仓储。

  

  二月甲戌,增两淮纲盐每引十斤。

  

  三月乙未,朱一蜚为江苏布政使。

  

  四月壬戌,朱一蜚迁,辰垣为江苏布政使。甲子,蠲缓上年常熟等十六州县卫潮灾、上元等十四州县卫旱灾额赋。乙丑,免山阳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灾额赋。

  

  五月已丑,青浦县刁民因阻遏贩米,纠众滋事。谕严治之。癸巳,治苏州府城民人顾尧年等因米价昂贵,纠众滋事罪。

  

  六月甲寅,保德为江宁将军。壬戌,拨江西仓米十万石运江苏平粜。丙寅,命淮安等三府州属历年灾缓漕粮征完后,留本省备用。戊寅,治江南僧人心恒捏造榜帖、假称上谕罪。

  

  七月壬辰,免宿迁县上年水灾额赋。已亥,吴江等二县坍没转轻田荡八十余顷、新涨转重田荡四百余顷分别蠲升如例。

  

  闰七月己未,江苏西洋人王安多尼等坐事论绞,命监毙之。丁卯,拨江西、湖南仓谷各二十万石运济江苏。戊辰,周学健以违制薙发,逮下狱,尹继善革职留任。命高斌兼管南河总督。己巳,召安宁来京,以尹继善兼理江苏巡抚。癸酉,鄂昌为江苏巡抚,策楞代署,尹继善免署。己卯,免元和等十县本年雹灾额赋。

  

  八月癸未朔,蕴著未奏周学健薙发,夺职留任。以江苏本年钱粮又欠三十余万,谕策楞留心核办积欠,饬署催征。丁亥。给修筑邳州沂河民堰全价。

  

  九月壬子朔,鄂昌调,雅尔哈善署江苏巡抚。癸丑,蕴著奏:“周学健在总河任内,赃私狼藉,亲戚、家人营私不法。”命策楞即速赴淮,会高斌鞫之。己未,调策楞为两江总督,兼管巡抚。壬申,除沛县沉没地亩额赋。戊寅,命张师载协办江南河道总督事。

  

  十月辛丑,吴嗣爵署淮扬道。乙巳,治西洋路西亚国人王安多尼等在昭文县传教罪。

  

  十一月甲寅,赈铜山等县水灾。癸酉,策楞迁,江苏巡抚雅尔哈善暂署两江总督。江苏织造图拉奏请复各关米、豆税。允之,仍免新加船料。

  

  十二月庚寅,免崇明县被风潮灶地本年盐课等项。丁酉,解高斌大学士,仍留河道总督任。戊戌,允高斌奏江南河道宣泄机宜。黄廷桂任两江总督。

  

  十四年二月乙酉,免昆山等二县乾隆元年、二年逋赋。

  

  四月辛巳,蕴著来京,顾琮兼署漕运总督。庚寅,蕴著以交结商人,挟私妄奏,革职。瑚宝为漕运总督。壬辰,张师载以原衔协办江南河务。癸巳,命鄂容安就近照料江南河务。己亥,武进升降补狼山镇总兵官,狼山镇总兵施必功革职。庚子,普福为淮安关监督。

  

  五月庚申,裁江苏抚标巡船。癸酉,翁藻被察议,王师任江苏按察使。丙子,吉庆支取外间款,与外省各衙门陋规相同,不败露则苟免,既败露则应问。著仍回两淮盐政。高晋免署两淮盐政。

  

  六月甲申,准两江等省采买米每一石以一两二钱报销。庚寅,谕准泰毋阻江苏商船贩运山东米、豆。

  

  七月癸丑,王师迁,李肖筠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庚辰,以江南督抚奏绅耆士庶望幸心殷,谕辛未年春奉皇太后南巡。戊戌,蠲缓阜宁等二十三州县被水地方漕粮、漕项有差。庚子,武进升为江南提督。

  

  十一月丁未,除江苏滨江各属坍没地亩额赋。

  

  十二月丁酉,永宁为江苏布政使。辛丑,李肖筠免,召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五年正月丙午,免江苏耗羡十分之六。癸丑,崔纪以右副都御史衔提督江苏学政。癸酉,谕江、浙毋因南巡除道迁瘗。

  

  二月甲戌朔,裁仪征卫并入扬州卫,金山卫并入镇海卫。庚寅,免江南古沟石林河工各官赔项。癸卯,定两淮运船屯费、规费每年尽数奏解例。

  

  三月甲辰朔,以南巡暂增江苏铸钱。辛亥,高晋兼管江宁织造。

  

  四月己卯,以明春南巡,命江南省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粜。甲午,江宁将军保德以请驻防满洲、蒙古官员与在京满洲、蒙古官员一体补用绿营事,被罢之。

  

  五月丁未,命江南省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粜。辛亥,锡尔满为江宁将军。壬戌,改江南河库道为请旨简用缺。

  

  六月癸未,免沛县水沉地赋。乙酉,复京口驻防兵粮本色。己丑,除吴江等二县坍没田荡额赋。

  

  七月丁未,命江南河道总督高斌堵筑宿迁等处漫口。丁卯,清河漫口合龙。

  

  八月戊戌,准两淮预运辛未纲盐加耗。

  

  九月戊申,除上元等五州县坍荒地赋。

  

  十月乙酉,免清河等九州县水灾额赋。戊戌,赈溧阳等二州县水灾。

  

  十一月壬寅,定京口驻防兵米改支丹徒等县漕粮事宜。丙辰,王师为江苏巡抚。戊辰,黄廷桂为京口将军。

  

  十二月戊寅,加赈两淮莞渎等三场灶户。

  

  十六年正月庚子,以初次南巡免江苏元年至十三年逋赋。癸卯,以江苏逋赋积至二百二十余万,谕厘革催征积弊。己酉,赏两淮盐政吉庆奉宸院卿衔。

  

  二月己巳,广江苏本年岁试文童额。癸酉,免宿迁等三县上年民欠籽种银两。免两淮灶户逋赋。丁丑,上祭清河神庙,阅高家堰。辛巳,以高斌、张师载管理挽纤河兵出力,予加级。壬午,改建淮安土堤为石堤。驻高曼寺。癸未,幸扬州。甲申,加赏淮商每引十斤。幸金山江天寺。乙酉,幸焦山定慧寺,驻方渡桥。赉江南驻防年老兵丁。丙戌,幸丹阳三义阁。戊子,幸惠泉寺,驻北望亭。庚寅,谕三吴士庶各敦本业,力屏浮华。壬辰,除武进等二县开抵役田新旧租银。免兴化县元年至八年逋赋。定松江府由官收买余盐章程。

  

  三月戊戌,颁赐江宁、苏州各书院殿板经史。戊申,命高斌仍以大学士衔管河道总督事。乙卯,幸宋名臣范仲淹祠,赐园名曰“高义”,赏后裔范宏兴等貂币。壬戌,祭明太祖陵,颁御书匾额,禁止樵采。临视毛织机房。癸亥,吉庆为京口副都统,仍管两淮盐政事务。乙丑,增江宁驻防兵丁例支折色价银。丁卯,赐江南召试诸生蒋雍植、钱大昕等五人为举人,进士孙梦逵授中书。免江浦等十五州县被灾额赋有差。

  

  四月辛未,萨尔哈岱调补京口将军。郭一裕补授江苏布政使。癸酉,免沛县九年以前逋赋。丙子,赈山阳等二十四州县卫十五年被水灾民。丁丑,定洪泽湖五坝水志。

  

  闰五月戊辰,谕两淮行运江、楚盐引,即遇应贵之年,亦不得在现销价值外增加。丁丑,以江宁水师营沙船归镇江水师副将辖。戊寅,调尹继善为两江总督。尹继善未到前,两江总督印务着高斌暂兼管之。乙未,清理江苏钱粮积弊。

  

  六月壬子,改征河南、山东黑豆二万石,赈江苏靖江等处雹灾饥民。甲寅,免沛县十五年被水额赋。己未,设京口驻防左、右二司。

  

  八月壬寅,准江南士子赴浙江捐本色。己酉,何炜丁忧。辛酉,江苏巡抚王师卒,以庄有恭代之。癸亥,定漕运事宜。

  

  九月辛未,严两淮运盐船户等偷卖私商盐、捏报淹销刑例,及文武官员勘讯不实处分。甲申,命尚书舒赫德赴江南查办伪造奏稿。

  

  十月甲辰,江南河库道李宏解任质审。谕江苏被灾州县米石折赈,例价外加给银二钱。乙卯,王进泰为京口将军。赈铜山等九州县本年水灾。

  

  十一月庚午,买补江苏上年赈粜动缺米谷。庚寅,范宜谦为京口副都统,普福为两淮盐政,高恒为淮安关税务。

  

  十七年正月丁亥,加赈铜山等六州县被灾贫民有差。

  

  五月己丑,上元等十二州县生蝻。

  

  六月壬辰,武进升休致,林君升为江南提督。戊戌,增驻江苏圌山地方汛弁。

  

  七月壬午,吴江等二县新涨田荡四百三十顷有奇升科,并除坍没田荡额赋。甲申,禁江苏行使日本宽永钱。戊子,抚恤铜山等县水灾。

  

  九月丁亥,召尹继善来京,庄有恭署两江总督。

  

  十月乙巳,许松佶为江苏按察使。丁巳,赈上元等十九州县旱灾贫民。

  

  十二月庚子,海常为京口将军。壬子,修南河高堰、山盱一带堤工。

  

  十八年正月,癸亥,赣榆县人牛其禄以称得受邪经,立会煽惑人心,处斩。戊寅,尹继善署陕甘总督,以鄂容安兼署两江总督。壬午,以鞫实江南千总卢鲁生等捏造传抄伪稿案,释京外此案牵连人犯,未发觉者免究。

  

  二月辛亥,免上元等十州县十七年水灾额赋。甲寅,定江南等省繁卫守备等缺出三个月题补。

  

  六月丁未,改江南太湖营为内河水师。

  

  七月壬申,安东五港司巡检李师悦、海州惠泽司巡检金昊,以捕蝗不力,革职拿问。壬午,以江南邵伯湖减水二闸及高邮车逻坝决,命策楞、刘统勋往江南,会同高斌办查水灾,赈抚高邮、宝应一带水灾。

  

  八月己丑,命江苏截留漕粮四十万石及户部秋拨银四百万两有奇备赈。壬寅,两淮盐政普福奏商捐银二十万两修建行官,上以江南水灾,命拨归赈济,普福仍交内务府严行议处。命四川总督黄廷桂酌拨仓谷二、三十万石运江南赈需。庚戌,高斌、张师载以捏饰徇纵河员亏帑误工夺职,留河工效力。治同知陈克濬等,命富勒赫协办河务。辛亥,定江南办赈、开捐事宜。命策楞清理整顿南河积弊。壬子,赈铜山等十二州县水灾。

  

  九月戊午,停江南营汛采购口马。庚申,命江南亏帑河员一年完款不籍产,未完者即正法。庚午,增给江南折赈米石银。命运湖北米十万石、江西碾米谷二十万石运江苏备赈。壬申,命舒赫德协办江南河工,尹继善为江南河道总督,鄂容安实授两江总督。刘统勋奏铜山县黄河冲堤夺溜。丙子,命蒋炳、杨应琚购买南河堵口物件;贻误河工之同知李焞、守备张宾于铜山决口即行正法。命策楞等缚高斌、张师载,押赴行刑处,令其目睹李焞、张宾行刑,讫,释放。

  

  十月壬午朔,拨浙江藩库银一百万两,解江南备工需。允策楞请河工据实报销事宜。癸未,以铜山河决,命拨河南、山东、湖南米各十万石,浙江米五万石,运江苏备赈。甲申,江苏再截留漕粮二十万石备赈。庚子,命白钟山以按察使衔协办南河事。壬寅,舒赫德奏,江南上游州县冬月以银折赈,下游以米散给。允之。癸卯,免阜宁等二十六州县卫本年被水新、旧额赋有差。

  

  十一月己未,减宝山县、苏州卫瘠田则赋。庚申,禁淮、徐等处滨湖居民侵占湖身。辛酉,命侍郎三和带领通晓测量之入赴南河,往铜山相度测量。戊寅,赏铜山等决口堵筑兵丁一月饷。

  

  十二月丙戌,赈两淮富安等场水灾。癸巳,二闸漫口卯时合龙。乙未,徐州张家马路堤工合龙。丙申,江南张家马路二闸河工员弁议叙有差。丁酉,邵伯决口合龙。丁未,定江苏下河水利,命两淮盐运使协同淮扬道会办。

  

  十九年正月壬子,加赈阜宁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水灾民有差。增给江南停运漕丁月粮。癸丑,增给江南驿站马银两,俟秋收后停止。辛未,增修铜山月堤。

  

  二月辛卯,禁江苏优伶蓄发。

  

  三月乙亥,加赈两淮富安等十二场灶户。

  

  四月辛卯,彭家屏调江苏布政使。癸巳,免高堰堤工运石应征船料税。己亥,以苏州府海防同知驻常熟。癸卯,加赈阜宁等二十三州县上年灾。己酉,改苏松镇标右营等五营游击为都司。

  

  闰四月甲寅,以江苏省查办天主教,谕就案完结,毋致滋蔓。丙辰,除如皋县芦洲水冲田亩额赋。己巳,高堰堤成。

  

  五月壬午,筑昭文塘堤,浚白茆河。

  

  七月丁亥,以南河亏空人员限满未完,命将陈克溶等十人正法。严谕高斌、张师载赔补。丁未,赈恤兴化等州县水灾。

  

  八月戊申,以淮、扬水灾截留江苏漕粮十万石备赈。癸丑,减派喀尔喀兵。加砌江南外河厅清河南汛石工。甲寅,尹继善赴行在,白钟山署江南河督。丁巳,召鄂容安赴行在,以尹继善署两江总督。

  

  九月丁丑朔,加赈两淮角斜等场灶潮灾。

  

  十月辛酉,赈阜宁等十六州县卫被水饥民,并蠲赋有差。丁卯,浚江苏下河各工。

  

  十二月丙辰,庄有恭陛见,尹继善兼摄江苏巡抚,富勒赫署江南河督。

  

  二十年正月甲申,定拨给江苏兵粮及京口旗营兵米事宜。丁亥,停江南河工捐栽杨柳。

  

  二月己巳,加赈高邮等州县卫上年灾民。

  

  三月戊寅,免江浦等二十二州县卫十九年水灾额赋。

  

  五月壬辰,赈恤清河、铜山等州县水灾。

  

  七月己亥,命江苏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赈。

  

  八月丙午,赈海州等七州县水灾、雹灾。辛亥,命江苏再截留漕粮十五万石备赈。庚午,除泰州积淹田地额赋。

  

  九月丙子,截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并拔河南粟米二十万石,备淮、扬、徐、邳赈需。己丑,免武进等二县积年开抵役租银两。己亥,截留湖广漕粮二十万石、江西漕粮十万石于江南备赈。庚子,彭家屏来京,许松佶为江苏布政使,托思多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辛亥,以江苏被灾,谕开征漕粮,不论米色均收兑。命江南灾地折赈米价,每石加银二钱。癸亥,拨运湖南仓米十万石于江苏备赈。

  

  十二月己未,加赈两淮徐渎等十二场本年水灾灶户有差。

  

  ●第四十五卷 清乾隆(二)

  

  二十一年正月庚午,拨江西、湖南仓米各十万石济粜江苏。以江苏截漕一百万石留备本省赈粜之需。辛巳,浚山阳市河、宝应黄浦河,修筑安东平旺河。桃源等县六塘河堤堰借帑修筑。丁亥,宣谕:元年以来,江南赈项银米均用至二千四百余万。免因灾谤讪人犯朱思藻死罪,发黑龙江。

  

  二月庚戌,减江苏金山卫学额。癸丑,命河南、山东各采买小米数万石于江南备粜。丁巳,赈两淮板浦等场上年水灾灶户。庚申,定江南芒稻坝水志。癸亥,免太仓等二州县筑塘压占田亩额赋。

  

  三月辛未,拨河南仓米十万石运江苏济粜。壬午,减上元等十四州县卫低瘠田赋。甲申,以淮南捐扬、淮、海三属粥厂银米三十万两,加恩议叙。丙戌,免宿迁被灾河租。

  

  四月丙辰,予江南河工防险溺故之督标游击孙品廕恤如例。丁卯,命江南各省严禁烧锅躧麴,耗费粟、麦。

  

  五月丙子,除上元等十三州县坍荒田赋。

  

  六月己亥,除邳州沙压地赋。

  

  七月庚辰,漕运总督瑚宝卒,张师载代之。

  

  闰九月己未,允两淮盐斤加耗。庚申,以明岁南巡,命江苏省截留运京铜、铅十万斤鼓铸,漕粮五万石平粜。辛酉,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被灾漕项。

  

  十月壬申,以富勒赫未能预防河溢,召来京。命爱必达为河道总督,刘统勋暂署之。实授尹继善两江总督兼管河务。

  

  十一月己酉,命安徽、浙江、山东、河南拨银一百六十万两备江苏赈。癸亥,命江南再截留漕粮五万石备用。

  

  二十二年正月甲午,以南巡免江苏二十一年以前逋赋。乙未,加赈清河等十九州县水灾。己亥,托恩多署江苏布政使,杜官德署江苏按察使。甲辰,庄有恭以朱聃拟绞准赎一案,谕令家居待罪。白钟山调江南河道总督,杨锡绂为漕运总督,爱必达为江苏巡抚。戊申,庄有恭以擅准朱聃绞罪捐赎,夺职逮问。丙辰,梦麟往江南履勘积水灾区。己未,嵇璜为南河副总河,尹继善免兼管南河事务。

  

  二月癸亥朔,南巡免经过江南地方本年钱粮十分之三、被灾地方十分之五。甲子,加赈清河十四州县卫灾民。乙丑,谕:“两淮众商办差踊跃,原有职衔已至三品者,均赏奉宸院卿衔。”加两淮额引盐斤。堵江南毛城铺泄水。丁卯,免江南乾隆十年以前漕项积欠。免两淮灶户乾隆十七年至十九年未折价银两。命建河臣祠,祀靳辅、齐苏勒、嵇曾筠、高斌。己巳,增江苏省岁试学额。减军流以下罪。癸未,命白钟山等筹办淮、徐河工并修骆马湖堤代赈。甲申,上奉皇太后幸苏州府。戊子,拨设阜宁县学额。辛卯,免清河等十二州县卫水灾额赋。

  

  三月乙未,黄仕简为江南提督。己亥,梁诗正随往江宁代汪由敦办事。庚子,上奉皇太后驻跸苏州府。己酉,上奉皇太后幸江宁府。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额赋。庚戌,上奠明太祖陵;奉皇太后临视织造机房;阅兵。壬子,赐江苏召试进士王昶为内阁中书,遇缺即补;诸生曹仁虎等六人为内阁中书。丙辰,召刘统勋赴行在,筹办徐州石工。

  

  四月乙丑,刘统勋督修石工,梦麟督修六塘河以下各工。免淮安等三府州地亩额赋。丙寅,刘统勋查恒文参案,德尔敏接办徐州石工。丁卯,命江苏再截留十万石备赈并免除徐州府属民欠。辛未,庄有恭及已革按察使许松佶均发军台效力。戊寅,署布政使托恩多、署按察使杜官德俱实授。

  

  五月癸巳,禁江苏官员捐养廉承办南巡差务。拨银十万两交尹继善酌支。甲申,准淮、徐河道伏秋大汛办料等事调遣地方官。庚戌,以淮、徐被水灾,甄别地方官。

  

  六月癸亥,陈宏谋调江苏巡抚。甲申,副总河嵇璜奏湖、河宣泄缓急事宜。如其请。己丑,命江南、河南沿河各州县,将淮河水势涨发情形,随时报明江南河道总督查核。

  

  七月壬辰,吴嗣爵为江苏按察使。癸卯,命钦差侍郎裘日修、梦麟等筹湖、河宣泄事宜,分别要工、次工、缓工勒限估修。丙午,加给江宁驻防兵米本色,仍增折色价。

  

  八月甲子,尹继善奏疏泄河水办法。上嘉允之。癸酉,免两淮灶户水灾积欠。

  

  九月丁未,命刘统勋赴江南会同河臣办理浚筑各工。己酉,命江苏截留明岁漕粮二十万石备赈。戊午,裁京口将军,以江宁副都统一员驻镇江。

  

  十月丁卯,普福降,高恒为两淮盐政。戊子,浚江苏沂河。

  

  十一月庚寅,赈清河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甲午,定高邮石坝水则。癸卯,宥江宁将军德敏。丁巳,以阜宁县人周瑞南私藏妖书、妄谈命数,谕尹继善等严治之。

  

  十二月癸亥,托恩多为江苏巡抚,崔应阶为江苏按察使。

  

  二十三年正月辛卯,加赈清河等十八州县灾民有差。

  

  二月乙亥,治常熟县民潘九和等伪造海票哄骗乡愚罪。丁丑,减常熟等县塘占地亩及塘外低瘠田滩额赋。

  

  三月壬寅,蠲山阳等二十三州县卫额赋有差。丁未,庄有恭调署江苏巡抚。戊申,常亮调署江苏布政使。

  

  四月丙子,命陈宏谋仍回江苏,以总督衔管巡抚事。丁丑,命江苏每岁大汛前开放骆马湖。壬午,布政使吴嗣爵以奏请缓征江宁等三十五州县应征口粮积欠银两不实,发往江南河工,以河务同知补用。

  

  六月庚午,铜山等州县先后报生蝻。

  

  七月丁亥,增给南河十七厅员经费。

  

  九月庚戌,以江南苏松镇驻崇明,孤悬海外,定为最要缺。

  

  十月乙丑,移淮徐海巡道驻宿迁。

  

  十一月辛卯,赈海州等五州县水、旱、潮灾。庚子,崇明县佃户姚八等纠众抗租、拒伤兵役,谕尹继善等严治之。

  

  二十四年二月壬戌,裘日修、海明查办江南事件。

  

  三月甲辰,淮安等三府州蝗患。己酉,浚苏州府属塘外河。

  

  四月甲子,建宝应护城砖堤。

  

  五月甲申,谕尹继善,饬勒限修水师船只,毋久误操期。

  

  六月甲子,移松江府柘林同知驻金山卫城,水利船政通判驻柘林,董漕同知驻川沙城,分管华亭五县海塘。乙亥,海州等州县蝗,谕裘日修、海明勘捕。

  

  闰六月丙申,谕清厘江苏田赋民欠积弊。

  

  八月戊戌,定徐州黄河北岸新堤善后事宜。

  

  九月丁卯,刘墉调江苏学政。

  

  十月甲午,以苏州等五府州被灾,准漕红、白兼收。免上元等十一州县卫低瘠田地银、米。乙未,命江苏截留运京铜斤加卯鼓铸。己亥,赈上元等五十九州县厅卫水、虫、风、潮灾。

  

  十一月甲寅,定清查江苏民欠银粮,出结盘查,官庇、官侵、吏蚀参处。丁卯,移两淮淮安分司驻板浦。给淮北监掣关防。己巳,苏崇阿为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癸巳,免两淮丁溪等七场被灾应纳折价十分之七。

  

  二十五年正月辛未,治江苏生员汪圣仪交通英吉利商人营私射利罪。

  

  三月丁巳,治福建渔船人犯林成功等劫掠江苏崇明商民船货罪。辛酉,赈恤上元等五十五州县卫上年水灾。

  

  五月己未,铸给江宁县等处巡检司关防。

  

  六月乙酉,允徐州府属空回漕船泊皂河,旗丁赴徐免受剥运。

  

  七月乙丑,抚恤高邮等州县水灾。

  

  八月己亥,增设江宁布政司,驻江宁,分辖江、淮、扬、徐、通、海六府州。托庸调补江宁布政使。苏、松、常、镇、太五府仍隶苏州藩司辖。刘统勋、常钧查办江南事件。

  

  九月戊午,移清河县治于清江浦。

  

  十月丙子,以苏州布政使苏崇阿刑求书吏妄奏侵蚀七十余万,刘统勋等鞫治皆虚,革发伊犁。定江苏清厘藩库钱粮借垫章程。彰宝为苏州布政使。

  

  十一月癸卯,免山阳等二十五州县卫本年水灾额赋有差。

  

  十二月辛巳,尹继善陛见,高晋护两江总督。

  

  是年,议定铜船准带绸缎数目。(先是丝斤出洋,经大学士等议准,御史李兆鹏条奏禁止。寻江苏巡抚陈宏谋言:采办洋铜,向系置办绸缎丝斤并糖药等货前往日本易铜,回棹分解各省以供鼓铸。今丝斤已禁止,将绸缎一概禁止,所带粗货不敷易铜,请将绸缎、伫绢等准其买办。寻部议:令将该商等额办洋铜,共需铜本若干,应需配搭绸缎若干,装载船只若干,并经由何口出洋,何地输税,查明具奏再议。至是,议定该商每年共办铜二百万斤,需铜本银三十八万四千余两,除杂货并置买药材、糖货外,应于每船配搭绸缎三十三卷,分装十六船,每卷照向例计重一百二十斤,毋许浮多。每船三十三卷,许额船十六只,应携带五百二十八卷,责成浙江之乍浦、江南之上海二处官员照例秤验,输税出口。办铜供铸,仍彼此随时知会,以杜重复影射,并将糖、药、绸缎各数,出口日期及所收税银,一面呈报该管上司转详报部,并令该抚转饬实力稽查,如有夹带偷越及守口官员通同徇隐情弊,即行严参治罪。)

  

  二十六年正月甲辰,加赈清河等六州县水灾。

  

  二月癸酉,彰宝调任江宁布政使,兼管织造。安宁为苏州布政使,兼管织造。甲申,定增设江宁布政司事宜。

  

  三月戊申,江南河道总督白钟山卒,以高晋代之,尹继善回两江任。

  

  四月丁亥,定两淮节增余引均摊商人章程。

  

  六月壬辰,免句容等十八州县卫坍地额赋。

  

  八月癸未,堵筑高邮、甘泉二汛运河漫口。

  

  九月丙午,除靖江县坍没地赋。戊申,高邮等属运河漫工合龙,予尹继善等叙。

  

  十月戊辰,以明春奉皇太后圣驾南巡,命截留江苏漕粮十万石于驻跸地方平粜。除常熟等二县坍没田赋。辛巳,除常熟等二县筑塘占废田地额赋。癸巳,赈铜山等县水灾。

  

  十一月辛亥,减山阳等二十一州县卫水灾沉没地亩额赋,并除民屯、学田、湖荡、草滩额赋。乙卯,允两淮商人捐省方大典备赏银一百万两,谕以三十万两交尹继善办理差务,赏淮商修理行宫银二十万两。

  

  十二月乙丑朔,移驻元和县甪直镇巡检、县丞,丹徒县京口驿主簿,丹阳县琪陵镇主簿等钤记缺。辛未,增定漕运事宜。免南汇等六州县二十三年水、旱灾额赋。壬申,禁盐城县私垦公樵草滩。戊寅,定盐城县范公堤外垦地分别放荒、输课例。

  

  二十七年正月乙未朔,以奉皇太后南巡免江苏省逋赋。

  

  二月丁卯,再拨两淮运库银二十万两备南巡办差之需。戊辰,赏江苏办差兵丁两月钱粮。免江南经过地方本年额赋十分之三,去岁被水处十分之五。借给宿迁等州县籽粮。己巳,加赈高邮等十一州县水灾。壬申,上阅清口东坝、惠济闸。癸酉,王绥为江南提督。戊寅,免两淮灶户未完折价银。加两淮壬午纲盐等,每引加赏十斤,两年为限。辛巳,幸焦山,赏江苏耆民。赏江宁等处年老驻防旗人。乙酉,幸苏州府。

  

  三月戊午,幸江宁府。己未,祭明太祖陵;阅兵;幸两江总督尹继善署。庚申,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额赋。辛酉,赐江南召试诸生程普芳等五举人与进士吴泰来等三人,并授内阁中书。

  

  四月己巳,以江南河、湖亲巡规划,谕金湾滚坝、清口、六塘河应添石坝、土堤及挑挖、疏浚各工,督抚等悉心核议以闻。谕议移同知、通判一员驻高家沟适中之地,管理六塘河修防事宜。庚午,阅高家堰,谕济运坝至运口接建砖工;祭淮神。癸酉,上登陆,由徐州阅河。丙子,谕毛城铺应定水志,以司宣节。壬午,胡文伯为江苏按察使。乙酉,谕禁两淮盐政、运使授意众商资助往来官员。

  

  五月甲寅,免故江苏布政使应行分赔银两。

  

  七月辛酉朔,除靖江县坍没折实平田额赋。

  

  九月辛未,裁常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六塘河,专司水利。沭阳县县丞移驻钱家集,宿迁县县丞移驻永济桥,桃源县古城巡检移驻史家集。己丑,定两江总督稽查龙江、淮安两关,苏州巡抚稽查浒墅关例。

  

  十月辛卯,庄有恭为江苏巡抚。辛亥,免清河等十七州县卫本年水灾额赋。

  

  十二月己亥,定清河等四县漕粮折价官办例。甲寅,裁京口汉兵,以原饷给索伦等兵。

  

  二十八年二月丁巳,改建华亭等县块石篓塘。

  

  三月乙酉,免清河等十四州县卫水灾额赋。

  

  四月庚寅,免常熟等二县坍田逋赋。

  

  七月己未,金山卫生员徐筠等学习邪教,私藏经忏,捕治之。辛酉,除长洲等七州县坍田额赋。

  

  八月丁亥,定两淮解京及协拨各省盐课银由驿解送例。

  

  九月癸未,允京口出旗骠军骁骑校等请,补江南陆路内河千、把等缺。

  

  十月壬辰,改两淮淮安分司运判为海州分司运判,移驻板浦。丁未,免铜山等九州县水灾额赋。

  

  十二月壬辰,除长洲等三县坍废田赋。

  

  二十九年正月庚午,命丰、沛等产硝州县动项收买,供营匠支用,仍禁私贩。

  

  三月乙卯,除江苏江都等州县挖废田赋。丁巳,开江苏修城捐。庚申,免铜山等十八州县上年水灾额赋。

  

  四月癸未,尹继善为大学士,仍兼留两江总督任。丙戌,定江苏出洋商船准配丝斤及绸缎数目。(先是,奉谕旨:据尹继善等奏,复议弛洋禁丝斤以便民情一折。前因内地丝斤绸缎等物价值渐昂,经御史李兆鹏等先后条奏,请定出洋之禁,以裕民用。乃行之日久,而内地丝价仍未见减,且有更贵者。可见生齿繁衍,取多用宏,盖物情自然之势,非尽关出洋之故。曾降旨江、浙、闽、广各督抚,令其各就该省情形悉心体察,将应否即行开禁之处详悉妥议具奏。今尹继善等筹酌定议,奏请弛禁。而庄有恭并称,前抚浙时,体察杭、嘉、湖三府民情,亦以丝斤弛禁为便等语。江、浙之情形如此,则余省亦可概见。盖缘出洋丝斤,本系土丝及二三蚕粗糙之丝,非腹地绸缎必须精好物料可比。徒立出洋之禁,则江、浙所产粗丝转不得利,是无益于外洋,而更有损于民计,又何如照旧弛禁,以天下之物供天下之用,尤为通商便利乎!况所产粗丝既不准出洋,势不得不充杂于头蚕好丝之内,一体售卖于民间组织尤多未便。且英吉利、咖喇吧等国,先后以织纴不供,恳请卖给货买,俱已特旨准其酌带配用。是外洋诸国取给于蚕丝者正复不少,亦宜一视同仁,曲为体恤。现在新丝将届收成,所有出洋丝斤即着弛禁,仍遵照旧例行。其中各省情形或微有不同,应作何酌定章程及设法稽查之处,俟各督抚奏齐时,该部详悉妥议具奏。寻议:采办洋铜之官商范清洪、额商、杨裕和等,每年出东洋额船十六只,应请海船准配二三蚕糙丝一千二百斤,按照绸缎旧额每一百二十斤抵绸缎一卷扣算,如愿照旧携带绸缎者,亦听其便。其非办铜商船,仍不得援例夹带。其由江苏省往闽、粤、安南等处商船,每船携带糙丝,准以三百斤为限,不得逾额多带。)

  

  八月戊申,除镇洋县坍没芦田、荡涂额赋。

  

  九月丙寅,以庄有恭为刑部尚书,暂留江苏巡抚任。

  

  十月壬寅,赈上元等六州县灾民,免漕粮、漕项有差。

  

  十二月庚辰,改常州府海防同知为淮、徐、海六塘河、盐河水利同知。

  

  三十年正月戊申,以南巡免江苏历年因灾未完地丁漕项及借款银两。辛亥,谕江苏分设各县本年各选拨一人充贡。癸丑,调明德为江苏巡抚,永泰为江宁布政使。

  

  二月乙酉,免江苏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三,以宿迁、桃源、清河、铜山四县土地薄瘠免十分之五。戊子,上奉皇太后渡河,阅清口东坝、木龙、惠济闸。壬辰,免江苏布政司所属州县乾隆二十八年以前熟田地丁杂款旧欠,并免经过州、县本年额赋十分之五。以两淮商人办差踊跃,予加级。丁酉,阅京口水师。

  

  闰二月丙午朔,幸苏州府,谒文庙。己酉,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地丁银。庚戌,增江苏文童取额有差。壬子,减江苏军流以下罪。乙丑,除两淮丰利场坍没落灶地额赋。乙亥,免上元等五县上年水、旱灾额赋。

  

  三月丙子朔,幸焦山。己卯,免太湖等州县卫上年水灾民屯额赋。壬午,上诣明太祖陵奠酒。幸尹继善署。乙酉,授江苏进献诗赋之举人郑澐等遇缺即补内阁中书,赐拔贡生鲍之锺等九人举人,授内阁中书。庚寅,以尹继善奏定京口驻防出旗汉军参领,防御改补游击、守备各缺,无论陆路、内河预保人员轮补例。乙未,祭淮神。阅高家堰堤。祭河神。奉皇太后渡河。召尹继善入阁办事,以高晋为两江总督,仍统理南河事务。调李宏为江南河道总督。吴嗣爵为淮徐河道。巴灵为淮扬道。

  

  四月庚申,裁淮徐海道,以地方分巡事务归淮徐、淮扬两河道兼管。

  

  五月己丑,勘丈两淮丁溪、庙湾熟地,征课除荒地课。

  

  六月壬申,定两淮各商棍窝预行分定、销引章程。

  

  七月丙申,定江南苇荡营事宜。

  

  八月庚午,改淮扬、淮徐两河务道兼巡地方,以海州所属隶淮扬道。

  

  九月丁酉,禁占种清口五套旧堰荡地。戊戌,修宝山塘工。

  

  十月辛酉,禁江南等省贩运奉天粮石。除丹徒坍地额赋。丙寅,除甘泉等八州县卫挖废地亩额赋。

  

  十一月癸酉,免海州等六州县本年旱灾额赋。

  

  十二月甲寅,除元和等五县坍地田赋。丙辰,定江南巡防海洋事宜。

  

  三十一年正月壬申,免江苏应输漕粮一次。辛巳,以高晋审拟段成功一案瞻徇,逮治江苏按察使朱奎扬等。李永书为江苏按察使。癸未,谕责庄有恭以段成功原奏有心欺饰,高晋扶同率结,均下部严议。己丑,以段成功容家人、书役婪赃案,高晋革职留任。

  

  二月辛酉,庄有恭论斩,朱奎扬、孔传炣革发军台。

  

  四月甲辰,参革苏州同知段成功,处斩。

  

  六月辛亥,高晋请改水师战舰式样,以资巡缉。下部议。

  

  七月庚午,浚山阳、盐城之涧河,高邮运盐官河。

  

  八月庚申,铜山等韩家堂河溢。

  

  十月壬寅,裘日修、高恒查勘淮徐支河官堤。辛亥,韩家堂漫口合龙。

  

  十一月戊寅,李永书解任,杨重英为江苏按察使。

  

  十二月甲寅,浚江苏韩家堂迤下之房村等河。

  

  三十二年二月乙卯,吴虎炳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丙子,移苏松粮道驻苏州,兼巡苏州府。改设分巡松太道。庚寅,江苏按察使杨重英以按察使衔留云南,派办军营事务。吴坛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壬辰,以江苏涨出滩地分隶通州、崇明。

  

  六月丁酉,以高晋奏江苏举人蔡显等刊刻逆书,命治其罪,壬于,卓尔岱为江宁布政使。

  

  七月壬申,定江苏查驻小羊山棚厂樵果事宜。戊寅,定江苏各府州漕粮分年轮免办法。

  

  九月庚申,修吴江等十县塘工。

  

  十月癸亥,分泰州属东台镇为东台县,裁东合同知缺为知县、泰州州判缺为东台水利县丞。

  

  十二月辛巳,允淮商捐滇省运一百万两。

  

  三十三年正月庚子,胡文伯为江苏布政使。戊申,改江南武乡试归总督主考。

  

  二月乙亥,召明德来京,命高晋兼管江苏巡抚。甲申,减定江宁将军盐规等得项。丙戌,调彰宝为江苏巡抚,容保为江宁将军。

  

  四月戊辰,江苏巡抚明德奏:“通州向有海门县,明季裁归通州管辖。现因屡涨沙洲,其东南与崇明接壤,两处民争抢沙地,通州、崇明均碍难断理。应将苏州海防同知裁改海门同知,移设沙洲适中之地。凡通州、崇明新涨各沙归并海门同知管理。原设通州沙务州同知即裁。崇明县原设半洋巡检,移驻豹貔镇。”从之。癸酉,金山海防同知驻金山县洙泾镇。癸未,移宜兴县丞驻杨港镇。

  

  六月辛巳,彰宝奏:两淮历年提引,各商共获利银,千九十余万两,办贡、备差银四百六十七万两。壬午,尹继善,高晋以未劾两淮盐务营私舞弊,均下部严议。

  

  七月戊子,裁减江南水师战船及舵手兵丁。定江南巡察海口商船事宜。

  

  八月己卯,设江苏东台县学。

  

  九月丙戌朔,裁京口军标马步守兵。壬辰,刘统勋等奏:审讯江南解到割辫人犯张四儒,与初供不符。戊戌,吴嗣爵等以历任两淮盐运使查办提引一案革留。高恒、昔福以侵蚀盐引余息论斩。壬寅,梁国治为江宁布政使。己酉,苏尔德以在苏省割辫案发并不陈奏,发往新疆办事。以匪犯偷割发辫,各省查办滋扰,高晋等交部议处。

  

  十一月丁亥,裁两淮西亭、小海二场盐大使。戊戌,以宿迁修城浮估,申谕各省督抚详慎勘核,勿致浮糜。

  

  十二月戊午,加筑华亭等三县海塘坦坡。己未,杨锡绂卒,梁翥鸿为漕运总督。辛巳,定两淮盐务备贡交办等用章程。

  

  三十四年正月丙午,苏松粮道仍驻常熟。

  

  二月乙亥,宥两淮商人黄元德等动用公款办差罪,仍令按所用分数依限加缴。辛巳,命江苏上年被水各州、县平粜。

  

  三月乙巳,允尤拔世请,淮北食盐壅滞,仍五分融纲、五分运食。丙午,彰宝丁忧免,明德降补江苏巡抚,高晋暂兼管。

  

  五月丙戌,移嘉定县城驻南翔镇,移原设巡检驻诸翟镇。己丑,裁江宁副都统。

  

  六月乙丑,傅显为漕运总督,现着黄登贤代理。

  

  七月己亥,陈辉祖为江宁布政使。丁未,漕运总督傅显卒于军。

  

  九月辛卯,命清查江宁各属积欠。

  

  十月乙卯,永德为江苏巡抚。甲子,姚成烈为江苏布政使。乙亥,定两淮解宗人府银两仍解交户部查收例。

  

  十二月辛亥,姚成烈为江宁布政使。

  

  三十五年三月甲午,以两淮提引一案获咎商人,率众赴津祝厘,赏原革职衔。戊戌,萨载署江苏巡抚。李湖为江苏布政使。再展缓淮商赔缴公项六年,免输课一年。壬寅,添给两淮盐政养廉银四千两。

  

  六月丙戌,砀山等县蝗。

  

  七月己巳,谕江宁、苏州布政使年终汇奏加展带征年限、查明钱粮已完数目。癸酉,浚江苏白茆等河。

  

  八月戊戌,裁金山同知,复改为苏州府海防同知。

  

  九月甲子,高晋为漕运总督。

  

  十月壬午,李湖护江苏巡抚。辛丑,谕听两淮盐商等恭办庆典。

  

  十二月丙子,崔应阶为漕运总督。辛卯,吴坛为江苏布政使。胡季堂为江苏按察使。

  

  三十六年二月癸未,允两江总督高晋奏,禁武职子弟在随任省份应试入伍,乙未,闵鹗元为江宁布政使。

  

  五月壬戌,以高晋为大学士,仍留两江总督任。

  

  六月壬申,定江苏报坍涨沙地确勘例。

  

  八月庚午,江南河道总督李宏卒。庚寅,召高晋来京,萨载兼署两江总督。

  

  十月己卯,高晋等奏桃源厅陈家道口漫工合龙。上嘉之。命高晋、裘日修、杨廷璋查勘南运河工。

  

  十一月丁酉朔,允萨载请,令吴县等七县劝民续耕可垦之地。辛亥,续展两淮盐商赔缴提引案内银两。丙寅,命增、减两淮盐价。

  

  三十七年正月癸卯,崔应阶迁,嘉谟署漕运总督。

  

  二月甲申,增福为江苏布政使。乙酉,免苏州等属逋赋。

  

  三月丙申朔,免金坛等十一州县六年至十年逋赋。癸丑,磔金山县逆犯严金龙父子。

  

  五月,浚山阳、盐城之涧河。

  

  八月庚午,停江苏收买古钱。

  

  十二月乙亥,浚江苏运盐河。丙戌,实授萨载江苏巡抚。

  

  三十八年四月丙辰,谕高晋赈恤清河等县及大河、淮安二卫被水州县灾民。

  

  五月乙亥,以江苏漕粮米色新陈搀杂,谕高晋等查参。戊子,以扬州营守备驻旧城。

  

  六月,定安南贡使在江宁购置绸缎限例。

  

  七月戊午朔,以江宁藩司所属积欠银米多至四十九万石有奇,谕萨载分别熟田、灾田催纳清蠲。

  

  八月丁未,允两淮纲商捐金川军需银四百万两。

  

  十月乙未,移江苏瓜州南坝税卡于中闸。

  

  十二月乙巳,裁江苏金山卫学,分拨额进文童于华亭等五县。丙午,将官河汛千总移驻海门厅署旁。

  

  三十九年二月甲辰,两淮盐政李质颖加奉宸院卿衔。乙卯,蠲山阳等九州县卫三十八年水灾额赋有差。

  

  四月己酉,改淮安府大军仓大使为山阳县板闸巡检。

  

  六月癸巳,停江苏省额办铜斤。

  

  七月乙亥,龙承祖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己酉,江南老坝口河溢。

  

  九月乙卯,除震泽县坍没田荡额赋。丁巳,命大学士舒赫德赴江南同高晋堵筑漫口。己未,免安东等六州县卫因灾积欠。辛酉,命高晋往徐州堵截贼人。萨载会同吴嗣爵堵筑老坝口堤工。戊辰,设东台县巡检驻富安场,裁海堰闸官。庚午,以山阳等四县水灾,命免明年额赋。丙子,逆首王伦解京,严行碎磔。高晋仍回老坝口筑堤工。

  

  十月壬午,江南老坝口堤于九月二十八日卯时合龙。甲辰,命江南潘家屯开引河。乙巳,截留江苏漕粮二十万石,办理淮安等地赈恤。

  

  四十年二月乙未,吏部议失察长洲县民徐若九邪教处分。

  

  三月己未,蠲句容等十九州县、淮安、大河二卫三十九年水旱灾额赋。

  

  五月乙卯,修高堰、山盱一带堤工。

  

  ●第四十六卷 清乾隆(三)

  

  四十一年正月庚寅,阿思哈暂署漕运总督。

  

  二月庚戌,蠲上元等三十九州县、镇江等五卫四十年旱灾额赋。

  

  三月癸未,萨载兼署江南河道总督。戊戌,富德革逮,陶易为江宁布政使。

  

  四月甲子,以阿思哈为漕运总督。

  

  五月癸酉,孔传炣为江苏按察使,是月,高晋、萨载奏陈挑挖陶庄引河事宜。

  

  六月壬寅,高晋续解各种违碍书籍,硃笔点出《天启实录》等书十六种,送热河阅看。丁巳,以江苏布政使增福奏钱粮销奏全完,申饬。戊午,以萨载抢护运河等工协宜,谕嘉之。己巳,命两江总督分年轮赴江苏、安徽、江西三省会勘秋审,着为例。

  

  七月乙酉,江苏回空漕船在山东夏津县被劫。

  

  十月壬于,阿思哈病免,鄂宝为漕运总督,德宝暂署。

  

  十二月乙丑,陶庄引河竣工。

  

  四十二年二月辛亥,江苏巡抚杨魁题请将桃源县民孙谋掌殴伊父孙尚文、咬落指节,拟以斩决。允之。癸丑,杨魁兼署两江总督。壬戌,以陶庄引河开放工成、黄河大溜畅注,将萨载交部议叙。

  

  三月壬申,以萨载赴京,命德宝兼署江南河道总督。丙子,南河清、黄界坝合龙。

  

  四月丁未,命胡季堂赴江苏,会同高晋办审兴化县民徐赓扬具控革蠹虞景山婪索一案。

  

  六月乙未朔,江南陶庄新建河神庙成,上亲制碑记。

  

  七月丙戌,定江南漕务运丁章程。

  

  八月己未,浚淮扬运河。

  

  十一月辛巳,改江苏大兴镇通判为海赣通判,兼管河务、巡缉私盐。

  

  十二月己酉,两江总督高晋以失察王锡侯字贯案降一级留任。

  

  四十三年正月,江苏海门厅涨出沙地升科。

  

  四月庚子,拨江阴官滩田给抚标等营佃垦,充佥差赏项。

  

  五月庚申朔,盐城县盐枭纠众贩私滋事,谕杨魁捕治之。

  

  闰六月丙寅,定两淮收买余盐章程,永革老少盐名目。

  

  八月丙寅,命四川酌拨仓谷二、三十万石于江南备粜。乙酉,定两淮查缉私盐处分。

  

  九月己亥,龙承祖为江苏按察使。壬寅,江宁布政使陶易、东台县知县涂跃龙、扬州府知府谢启昆,以徐述夔悖逆诗词案革逮。癸卯,孔传炣为江宁布政使。

  

  十月辛未,以江苏故举人徐述夔所著《一柱楼》诗各种悖逆,命各省查访解京销毁。乙亥,已革江宁布政使陶易以于徐述夔逆词一案,意存徇纵,论斩。辛巳,以杨魁于控告逆词不别轻重、办理过当,下部议处。

  

  十一月癸丑,逆犯徐述夔及子怀祖戮尸,其孙及列名校对之人议斩。以故尚书沈德潜为徐述夔作传,命追夺原官,削宫衔谥典及祭奠碑文。

  

  四十四年正月乙未,两江总督高晋卒,以萨载为两江总督仍兼管江南河务,李奉翰为江南河道总督。

  

  二月丙辰朔,减两淮商籍学额。裁泰州、通州灶籍学额。丙子,吴坛为江苏布政使。

  

  四月甲戌,允江苏解京洋铜改用船运。

  

  七月癸巳,移筑江南清口东西坝于惠济祠前。癸卯,孔传炣休致,刘增为江宁布政使。

  

  十月辛亥朔,截留江苏漕粮十万石于水灾地方平粜。章攀桂为苏松粮道。

  

  十二月己巳,龙承祖卒,常龄为江苏按察使。

  

  四十五年二月甲寅,免江南巡过地方本年额赋十分之三。免两江所属四十三年以前逋赋。丙辰,陈辉祖为江南河道总督。戊午,免两淮灶户灾欠。己未,上渡江,阅清口东坝堤工。壬戌,广江苏本年学额。癸亥,减江苏军流以下罪。甲子,免江南省会附郭诸州县本年额赋。乙丑,允两淮盐商捐办差经费一百万两。丁卯,御舟至瓜州渡江,驻金山行宫。

  

  四月辛酉,常龄为江苏布政使,塔琦为江苏按察使。戊辰,修徐州府城河堤。吴坛为江苏巡抚。

  

  六月庚午,睢宁郭家渡河溢。

  

  七月戊寅,以于时和侵占于敏中财产一案,谕吴坛往金坛县查明,拨为本籍地方水利、义学等用,仍酌给于德裕养赡。己亥,浚金坛漕河。

  

  八月庚申,减两淮盐运使养廉。壬戌,苏松粮道章攀桂以为于敏中修造花园革职,吴坛交部严议。己巳,萨载现丁父忧,陈辉祖暂署两江总督,李奉翰署江南河道总督。癸酉,闵鹗元为江苏巡抚。

  

  九月辛卯,睢宁郭家渡漫口合龙。

  

  十月壬戌,蠲清河等八州县卫本年水、旱灾额赋。

  

  十二月丁未,修宜兴荆溪海塘。戊辰,萨载回两江总督任,陈辉祖往海塘履勘,其南河总河印信暂交萨载兼署。

  

  四十六年正月癸卯,调李奉翰为江南河道总督。

  

  二月壬午,命阿桂查勘江南河工。

  

  三月丙子,蠲清河等八州县卫四十五年水灾额赋有差。

  

  闰五月己酉,免阜宁等七县卫逋赋。

  

  六月庚辰,睢宁魏家庄河溢。

  

  七月甲辰,崇明、太仓等州县海溢,抚恤之。辛亥,裁两江督、河、漕、抚、提、镇、各标协营内守兵一百六十名,添拨于寿春镇七营。甲子,命江苏截留漕粮十万石于崇明备赈,仍暂宽米粮出口之禁。免崇明县本年赋额。赈崇明等九厅州县水灾。

  

  八月丁亥,魏家庄漫口合龙。

  

  九月戊午,沛县河溢,恤淹没之知县陈麟,并饬抚恤灾民。丙寅,拨南河桩埽兵丁移设河东。

  

  十月丙子,抚恤铜山等县水灾。

  

  十一月乙巳,拨两淮盐课银五十万两,并截留漕粮五万石于徐州府属备赈。丁巳,李庆棻为江苏按察使。戊辰,拨两淮盐课银五十万两修沛县城,并安辑移徙户口。

  

  四十七年正月辛亥,吴江等县丐匪纠众滋事,捕治之。申谕江苏查缴鸟枪。

  

  三月戊午,蠲常熟等二十八厅州县卫四十六年被水额赋。

  

  五月己亥,展赈徐州丰、沛等县被水灾民。

  

  六年壬午,伊星阿为江苏布政使。

  

  七月甲辰,命续缮四库全书二份,分庋扬州文汇阁、镇江文宗阁。

  

  八月壬午,沛县等州县被水灾民常赈,俟水退停之。

  

  九月辛亥,江宁布政使刘蹲迁。乙卯,浚镇江钱家港等河流。

  

  十月庚午,截留江苏漕粮八万石,备赈徐州等属灾民。允拨江苏司道库银一百六十万两赈灾。

  

  十二月辛未,拨赏江南办差银二十万两。浚镇江金山、江宁栖霞旧、新各河。丙子,豁淮南商人应缴提引余利未完银二百万两。丙戌,拨部库银一百万两济南河工需。壬辰,浚海州涟河。

  

  四十八年正月乙未,永保为苏州布政使。戊申,实授萨载两江总督。癸丑,拨两淮盐库应解内务府银二十万两,浚江苏龙潭新河。

  

  二月乙丑,毓奇为漕运总督。

  

  三月丁未,改建沛县于戚山。甲寅,蠲铜山等十九州县、淮安等三卫四十七年水、旱额赋。

  

  六月戊寅,以宿迁盗匪劫解浒墅关税,谕萨载等严捕治之。

  

  七月庚寅,闵鹗元劾治青浦县生监倪溶等揽收漕米,谕嘉之予叙。丙申,裁改江南丰阳、安阜等营弁兵。己酉,李廷扬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丁卯,允苏州官商承办洋铜正项交清外,准照旧变卖。

  

  十月癸亥,琅玕为江苏按察使。

  

  四十九年正月己丑,加赈上元等三县被水贫民两个月口粮。

  

  二月壬申,免江苏各属逋赋。免江南跸路经过地方本年额赋十分之三。癸酉,除吴县公田额征留备公用米,赉江南耆民。李庆棻为江苏布政使。丁丑,谕文汇、文宗二阁所庋四库全书,许士子领出,广为传写。戊寅,命皇十五子祭淮渎。广江苏科试学额。减江苏军流以下罪。壬午,免江宁、苏州附郭诸县本年地丁钱粮。赉江宁、京口等处驻防耆年。免淮扬商众未完提引余利银。甲申,免两淮灶户四十五、四十六年逋课。章攀桂为松太道。

  

  三月丙戌朔,上幸金山,命皇十五子祭金山。丁亥,幸焦山。辛卯,幸苏州府。乙未,诣苏州文庙行礼。丙申,王兆棠署江南盐巡道。

  

  闰三月壬戌,幸江宁府。癸亥,师彦公实授淮扬河道。甲子,奠明太祖陵。赐江苏召试进士庄选辰为内阁中书,诸生刘召扬等十四人为举人并授内阁中书。乙丑,阅江宁驻防兵。辛未,全德为两淮盐政,福海为淮安关监督,成善为江宁织造。

  

  四月丙戌,以高堰石工、徐州石堤竣事,萨载等交部议叙。

  

  八月癸巳,增给镇江卫行月粮。

  

  十一月丁卯,萨载饬陛见,命闵鹗元兼署两江总督。

  

  五十年正月癸亥,松龄为常镇通道。

  

  二月甲辰,豁江宁六府州属四十七年以前逋赋。己酉,浚江苏杨家庄一带运河。福海仍管淮安关。

  

  三月甲子,豁安东、阜宁二县四十四年以前逋赋。

  

  四月庚辰朔,以淮、徐等属歉收,谕萨载等妥办接济。丁酉,袁鉴为江苏按察使。己亥,福宁为江苏按察使,袁鉴迁。

  

  五月癸酉,命江苏截留漕粮十万石于徐州等处赈。

  

  六月壬午,以漕运迟误,萨载等下部严议,分别着赔。丙戌,长麟为江苏按察使。

  

  七月辛酉,李封为江苏布政使。

  

  八月戊寅朔,拨江西漕米十万石于淮安等五府属平粜。癸未,以漕船阻碍,谕萨载等筹办清口。乙酉,命阿桂兼赴江西查办运河诸务。

  

  九月丁未朔,萨载奏清口淤浅缘由。甲寅,以两淮、泰州等场雨缺河浅,谕萨载等勘筹盐运,毋致阻滞。辛酉,以截存江南之江西漕粮十八万石分拨兵粮及平粜赈借。丙寅,萨载、李奉翰以办理河工错误,俱降三品顶戴。壬申,赈长洲等四十八州县并淮安等卫本年旱灾饥民。

  

  十二月丁亥,予江苏绅士大赈及集资请票贩米平粜议叙。

  

  五十一年正月丁未,展限淮南乙巳纲目奏销。

  

  三月丙辰,萨载卒,李世杰为两江总督。辛未,刘墫来京,袁鉴为江宁布政使。

  

  四月戊寅,宽江南江淮等二卫认买官田缴价限。己卯,命大学士阿桂往江南筹办河工。辛丑,阿桂奏:“现在清水未旺,所有张福口等处引河已暂行堵闭。其王营减坝今岁必须开放,但应在湖水大涨之后,方可不烦再举;并拟将云梯关下二套地方开挑引河,于大汛时开放,改作海口,更可得久远之利。”谕:“应与李奉翰详晰察看二套地方情形,相机妥办。高家堰一带堤防工段亦须注意,以防不虞。”

  

  五月丁巳,陈守训为江苏按察使,长麟为苏州布政使。癸亥,王兆棠为江苏按察使。

  

  六月丙申,拨淮北余盐,济淮南商运。

  

  七月壬子,南河周家庄河溢。丁巳,命阿桂赴清口会同李世杰堵筑溢河。

  

  闰七月己丑,李世杰等以河工及赈恤请开捐例,谕以现在户部库银尚存七千余万两,开捐于铨政、官方两无裨益。斥之。

  

  九月乙未,英善为江苏布政使。

  

  十月庚申,以淮引积年滞销,谕李世杰等严查淮商割引加斤情弊。辛酉,汤家庄漫工合龙。

  

  五十二年二月庚子,王兆棠为江宁布政使,康基田为江苏按察使。以江宁布政使袁鉴采办各营硝磺迟延,复诿饰于两淮年例所制烟盒,降补江宁府知府。丁巳,分南河邳睢厅为睢南、邳北两厅,移六塘同知为邳北厅同知。壬戌,萨炳阿卒,德成额为江宁副都统。

  

  三月庚寅,命谢墉前往洪泽湖勘查。

  

  六月庚子,英善免,奇丰额为江苏布政使。

  

  七月辛未,命江苏运办米石,接济闽首军民。

  

  八月甲辰,高邮周家沟运河溢。

  

  十一月乙酉,书麟为两江总督。戊子,命阿桂赴江南勘高家堰等处堤工。己丑,免清河等二十三州县及淮安等五卫本年水灾漕项、漕米有差。

  

  五十三年正月壬午,允淮商捐台湾军需二百万两。

  

  二月戊申,造清江漕运驳船。壬子,康基田为江宁布政使,穆克登署江苏按察使。

  

  三月壬午,以两淮未销纲税引积一百余万之多,严谕舒常等整顿缉私,疏通滞盐。壬辰,增定江南乡试,籍隶江苏、安徽官员回避,廉差及司道以上子弟亲族回避例。缓两淮未行纲引课。

  

  四月庚戌,蠲清河等十八州县、淮安等五卫五十二年水灾额赋有差。丁巳,以两淮盐政全德裁减浮费,谕舒常等妥办川盐侵销,毋存匣费之名,累商滞引。

  

  五月丁卯,浚睢宁峰山四闸引河。己巳,书麟兼署江苏巡抚。

  

  六月甲午,以淮南纲盐积压至一百三十六万余,命追缴历任盐政养廉示惩。壬寅,王士棻为江苏按察使。

  

  七月癸酉,命江南工次建黄河神庙,并清、黄交汇地方建淮河神庙,春秋致祭。

  

  十月癸巳,允两淮商人捐荆州工赈银一百万两,分五年带纳归款。

  

  五十四年二月丙辰,复试江苏省前三科举人。甲寅,兰第锡为江南河道总督,南河总督印务康基田署。

  

  四月丁亥,兰第锡等奏陶庄引河防汛甚周,春汛无虞。

  

  五月甲子,浚六塘河。允淮北已酉纲课分五年带完。

  

  六月癸亥,毓奇以李天培案免,管干珍为漕运总督。癸酉,睢宁河溢,拨户部银一百万两备工需。

  

  七月已丑,抚恤邳州、阜宁水灾。

  

  八月癸酉,更定两淮每引加余息数。

  

  九月辛卯,苏松太道张铭修海塘。抚恤铜山等十一州县水灾。丁酉,书麟等奏:淮徐道师彦公请裁改镇江府通判为桃源南岸通判,江防同知为桃源北岸同知。丁未,闵鹗元奏:按察使王士棻陛见,江宁巡道金汝硅署。

  

  十月己未,睢宁漫工合龙。丁丑,裁镇江府水利通判为桃源南岸通判,改江防同知为桃源北岸同知。

  

  五十五年二月丙寅,增江宁京口驻防养育兵三百名。

  

  四月甲寅,命庆桂、王昶赴江宁查审高邮州胥吏私雕印信、假票重征一案。壬戌,康基田奏获沿江叠劫盗犯鲁玉等。丙寅,以闵鹗元于高邮州粮书伪造假印串票一案,捏饰瞻徇,解任,交庆桂等质审。福松调江苏巡抚。庚午,以书麟复奏欺饰,革顶,下部严议,仍暂留任。丙子,康基田以高邮州一案革逮,陈大文为江宁布政使。

  

  五月癸未,福松任江苏巡抚。己亥,王士菜革审,陈奉兹为江苏按察使。甲辰,以福松奏句容县书吏私自拆封、侵挪钱粮,闵鹗元并不亲提严办,谕嘉之,仍饬彻底清厘。己酉,书麟以失察属员夺职逮问,命福松兼署两江总督。韩赴江南帮同办理河工防汛事务。

  

  六月壬子,调孙士毅为两江总督。乙卯,闵鹗元论斩。已革江宁布政使康基用发军台。张铭署江苏按察使。己未,令江苏布政使奇丰额、江宁布政使陈大文赴京祝觐。

  

  七月己亥,以失察句容县粮书侵蚀钱粮案,历任该管司道刘墫革去职衔;成汝舟、夏家瑜、鹤龄、张铭、金汝硅、初之朴革职;索宁安、方炜降二级调用。丁未,抚恤砀山等县。砀山王平庄河溢,堵筑之。

  

  八月壬戌,拨两淮运库等银一百万两备江苏、安徽赈恤。

  

  十一月丁丑朔,以福崧严治江苏各州县舞弊漕总,谕嘉之。壬寅,改徐州府盐捕通判为丰砀北岸通判;原设丰砀通判为萧砀南岸通判,原设丰萧砀守备为萧砀南岸河营守备;原设安阜营守备为萧砀北岸河营守备。

  

  五十六年正月丁丑,赈萧县等三县上年水灾贫民。

  

  二月辛未,禁各盐灶户透漏余盐。改江苏船厂归巡道督办。

  

  四月己巳,奇丰额护江苏巡抚。辛未,以书麟为两江总督,未任前长麟暂署。

  

  五月乙亥朔,孙士毅卸河督,长麟署。

  

  七月庚辰,免江宁等五府属因灾积逋半赋。己丑,书麟奏伏汛水势安澜,工程平稳。

  

  十月庚申,允江苏暂停铸钱。

  

  十二月丙辰,以书麟等劾治青浦书役、斗级收漕舞弊,谕嘉之。癸亥,陈奉兹力江宁布政使。甲子,汪志伊为江苏按察使。

  

  五十七年正月庚寅,允淮商捐剿廓尔喀贼匪军需二百万两。

  

  五月戊申,奇丰额为江苏巡抚。己酉,张诚基为江苏布政使。

  

  六月辛卯,奇丰额奏:苏松太道恩祥修华亭县戚家墩海塘工程。

  

  五十八年正月壬子,熊枚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乙酉,命江南、山东会缉外海黑水洋洋盗。

  

  八月庚寅,英吉利贡使由内河水路赴广东附船回国,江南派王柄管领兵弁接替护送。

  

  九月庚子,定江苏、山东黑水洋面地界。黑水洋牛车山之南为江南界,北为山东界,定缉盗责任。

  

  十月乙丑,展淮南各项带征款。丙寅,赏两淮盐商江广达嗣子营运资本。

  

  十二月甲子,除吴县等四县捐置义冢地亩额赋。

  

  五十九年正月庚戌,管干珍病,书麟兼署漕运总督。戊午,安置安南内投人黎维祁于江南。

  

  三月乙未,允拨江宁、京口驻防养赡孤寡银。

  

  七月癸卯,南河丰北厅曲家庄河溢,堵筑之。甲辰,书麟以徇隐两淮盐政巴宁阿交结商人夺职,调富纲为两江总督,命苏凌阿暂署。

  

  八月丙辰,修宝山土塘。命福宁赴丰北,拆去有碍浸水去路坝埝。丁巳,裁革两淮商人供应盐政之月费。戊辰,禁扬州、苏州贡雕空器皿。

  

  十二月丙辰,筑南河高堰、山盱两厅被损石工越坝。丙寅,苏楞额为两淮盐政。

  

  六十年正月丙戌,福宁为两江总督,苏凌阿回京,富纲降。

  

  闰二月丙午,允两淮盐商捐剿苗匪军需银一百万两。丁未,免两淮场灶积欠。

  

  三月戊辰,免砀山县民堰、睢宁河堰借库款给办、分年按田摊征还款实欠银十万一千四百五十五两。甲戌,淮安关监督盛住以关查独严、税收减少交部严议。丙子,伍德奏浒墅关五十八年共收正额盈余五十八万三千五十两,以最旺之年比对,遵例比较三年。

  

  四月癸卯,江宁盐道赵由坤详修驿站船只。庚戌,苏凌阿仍署两江总督。

  

  五月丁巳,奇丰额以伍德办理关税不善,袒护未奏,夺职。调费淳为江苏巡抚,未任前布玫使张诚基暂行护理。戊辰,命苏凌阿驻清江浦一带。康基田为江苏按察使。

  

  六月乙酉,免萧县河工水利摊征未完银。丁亥,苏松镇亓九叙奏督巡渔汛。戊子,和腾额为淮扬道,未任前马慧裕署。辛丑,江南提督陈大用奏校阅外海兵船。己酉,张诚基仍护江苏巡抚。

  

  七月庚戌朔,命苏凌阿赴上海等口督捕洋盗。

  

  八月戊戌,以江南游击杨天相等擅捕商船,诬为盗船,逮治之。提督陈大用以取巧夺职。

  

  九月己未,费淳为江苏巡抚。壬戌,杨天相处斩,陈大用发伊犁。马玉魁为苏松镇总兵。丁丑,免山阳等十州县借帑摊征银。

  

  十月戊戌,康基田迁,布颜为江苏按察使。

  

  十一月己巳,淮扬道谷廷珍病免。

  

十二月戊戌,允两淮盐商再公捐征苗赏需银一百万两,分年带完。

  

  ●第四十七卷 清嘉庆

  

  仁宗嘉庆元年正月丁卯,两淮盐政苏楞额以例进贡品加倍,下部议处。

  

  二月壬辰,侍郎伊江阿往江苏会同费淳审拟陆锦书家丁呈控一案。

  

  四月己丑,布颜病免,李廷敬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乙丑,管干珍降。丙寅,富纲为漕运总督。

  

  六月乙亥朔,江苏巡抚张诚基迁,费淳任。两江总督福宁迁,苏凌阿署。丙子,西成调补江苏布政使,西成未到,熊枚署理。癸巳,江苏丰汛六堡河溢。

  

  七月庚戌,孙曰秉为江宁布政使。

  

  八月乙亥,江苏里河佘家庄漫口堵合。

  

  十一月戊申,浚江苏刘河,谕于民户征还借帑。癸丑,陈奉兹调江苏布政使。丙辰,丰讯河工合龙。辛酉,丰汛复决。乙丑,李奉翰赴丰汛堵筑。

  

  二年正月丙午,苏凌阿回两江总督任,辛未,常镇道查淳以玩误漕工降调。

  

  二月癸酉,丰汛漫工合龙。

  

  四月丁酉,命浚江苏丰、沛二县顺堤河、食城河。

  

  七月庚午,费淳迁,康基田为江苏巡抚,兼管南河事。

  

  八月丁酉朔,江南砀山境内杨家坝河溢,命苏凌阿等驰往堵筑。

  

  九月甲申,调李奉翰为两江总督,兼管南河事。调费淳为江苏巡抚。丁亥,保宁等巡视淮南等处漕务。

  

  十一月庚辰,费淳任江苏巡抚。

  

  十二月戊申,康基田任江南河道总督。

  

  三年正月丁卯,赈江苏砀山等七州县被水灾民。

  

  四月壬寅,加赈江苏丰、沛、铜山、邳四州县及徐州卫被水灾民。乙卯,予江苏故湖南巡抚陆耀入祀乡贤祠。

  

  六月甲寅,富纲迁,梁肯堂为漕运总督。

  

  十月丙申,拨江苏漕粮四万七千石赈江苏青浦、娄县二县水灾。

  

  四年正月庚申朔,加赈江苏丰、沛八州县被水灾民。

  

  二月庚寅,荆道乾为江苏布政使。辛丑,李奉翰卒,以费淳为两江总督。宜兴为江苏巡抚。戊申,梁肯堂以年老命来京,蒋兆奎为漕运总督。

  

  三月辛酉,以吴澈署河道总督。辛未,述德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庚寅,彭翼蒙为江南盐道。壬辰,允淮商公捐银三百万两。

  

  五月丙寅,征瑞奏淮商请仍准捐未收银一百万两,不许。

  

  七月乙丑,收两淮商捐银两。丁卯,宜兴以偏听属员滥刑解任,岳起为江苏巡抚。丙子,宜兴奏革除漕弊。

  

  丁丑,谕费淳抚恤萧县、砀山等处被水灾民,并查勘高堰石工。壬午,江南砀汛邵家坝河溢。丙戌,述德以年老降补内务府司员,张师诚调江苏按察使。

  

  八月辛丑,方昂为江苏布政使。

  

  九月戊午,以江苏洪泽湖决,命截留徐州府属七州县漕粮备赈。壬申,允费淳拨运库银十万两济工需。

  

  十一月壬戌,吴璥实授河东河道总督。乙丑,吴璥乞假葬亲,全保护为河东河道总督。

  

  十二月己丑,铁保赴淮安查办事件。邵家坝工复蛰。壬辰,蒋兆奎以妄议加赋借帑免职,铁保为漕运总督。

  

  五年正月丁巳,允费淳等奏调济漕务事宜。

  

  二月丁亥,费淳陛见,岳起兼署两江总督。戊子,吴璥调江南河道总督。以邵家坝漫口已合复决,夺康基田职,仍留河工效力。癸巳,允两淮商民公捐银一百万两。甲午,命淮添造广艇二十只。仍命将盈余银两陆续解京。丁酉,铁保请漕银每石加收一斗,谕以加赋斥之。壬子,费淳辞兼管河,不允。

  

  三月乙丑,再允两淮盐商捐银五十万两。

  

  四月壬寅,命江南提督定住驰赴河南防堵。

  

  闰四月丁卯,方昂病免,王汝璧为江苏布政使。

  

  六月丙辰,拨江苏藩库及淮、扬各关银三十六万两,并酌拨砀山等县仓贮麦豆一万七千石展赈萧、砀二县水灾。

  

  七月壬辰,允淮商捐工需银五十万两。

  

  八月丙子,改江苏萧南通判为同知,邳北同知为通判。

  

  九月甲午,免江苏芦课河租旧欠并漕项兵米月粮。

  

  十月甲戌,截留江南铜山等七州县漕粮四万石有奇,赈徐州府属水灾。

  

  十一月丙申,费淳、铁保、岳起、阮元联衔奏请将江苏、浙江应征轻赍折色银两改征本色。谕以累民不允。癸卯,邵家坝口合龙。

  

  六年三月癸未,同兴为江宁布政使。丁亥,阿林保调江苏按察使。丙申,费淳给假,岳起署两江总督,王汝璧署江苏巡抚。

  

  四月壬戌,裘行简调江宁布政使。

  

  七月甲申,拨两淮运库银二十万两备陕西军需。丙申,拨两淮运库银二十万两备四川军需。

  

  八月庚戌,拨库银、两淮银一百五十万两于直隶备赈。甲寅,御史王苏请更换江苏学政平怒,不许,仍下部议。丁巳,拨江苏捐款银十五万两解直隶。己巳,裘行简忧免,汪日章为江宁布政使。

  

  九月丙戌,减江苏兴化县低洼屯田科则。

  

  十月乙卯,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备陕西军需。己巳,福庆为江宁布政使。

  

  十一月己丑,拨两淮运库银四十万两分备四川、陕西军需。

  

  十二月己未,拨两淮商捐银二十万两济川省善后。戊辰,汪日章调江苏布政使,先福署江宁布政使。

  

  七年正月戊子,拨两淮盐库银十万两备陕西军需。

  

  三月庚寅,禁漕粮私收折色及得受漕规。乙未,京口副都统阿玉什以因奸酿命革审。

  

  四月乙巳,谕费淳等彻查江苏州县浮收归补积空有无侵蚀。

  

  五月庚寅,允费淳等请免江苏漕余提补归公银三十七万两有奇,并谕永禁嗣后漕余折色。辛卯,岳起、铁保以不能整顿漕弊严议。

  

  六月庚子朔,除江苏上海县坍田额赋。

  

  七月辛巳,拨两淮运库银六十万两备河南用。

  

  八月庚子,拨两淮盐库银二十万两备湖北军需。甲子,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解四川采买仓谷。

  

  九月丁丑,李亨特调江苏按察使。丁亥,拨两淮仓谷十万石接济江西水、旱灾区。

  

  十月乙巳,给江苏砀山等五州县被水灾民一月口粮。丙午,拨两淮盐库银、浙江盐库银共五十万两备河南军需。辛亥,赈两淮板浦等三场被水灶户。丁巳,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备四川军需。

  

  十一月辛卯,铁保迁,吉纶为漕运总督。

  

  十二月庚戌,吴璥等奏:淮徐道徐端报徐州匪徒潜入州城,戕官焚掠。戊午,江南提督哈丰阿奏:镇江镇臣谢恩诏札知洋面安静。壬戌,吴璥请于徐、宿一带添兵,不允。

  

  八年正月壬午,允佶山奏淮商捐抚恤赏需银一百万两。

  

  闰二月甲申,拨两淮运库银七十万两备四川军需。

  

  三月丙午,拨两淮盐库银五十万两解河南备用。

  

  四月戊寅,允铁保奏,酌议江苏州县收纳钱粮章程。庚辰,给修江宁、京口驻防兵丁房屋银。

  

  五月辛丑,江苏南汇县会匪黄昆等滋事,捕诛之。庚戌,岳起迁,汪志伊为江苏巡抚。壬戌,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解河南存储。

  

  六月戊子,费淳调,陈大文为两江总督。

  

  七月辛丑,康基田调江宁布政使。丙午,改江南提督管辖之寿春镇及六安等十营,并两江总督管辖之安庆协游兵营及池州之分防把总归安徽巡抚统辖。

  

  八月甲子,允淮北未销引盐融销淮南。

  

  十一月丁酉,佶山奏:两淮商捐衡工银一百一十万两,并欲缴提引盐课银九十万两。

  

  十二月辛未,谕吴璥疏浚海口。丙戌,拨两淮盐库银八十万两解河南衡工用。

  

  是年,分改宿虹同知为二,北为宿北同知,南为宿南通判。

  

  九年正月己酉,以陈大文奏洋盗连劫商船,江南提督哈丰阿、苏松镇谢恩诏议处。

  

  二月癸未,谕江苏改造水师战船。甲申,拨两淮盐库银二十万两备陕西善后事宜。

  

  三月乙巳,两淮盐政佶山奏,拨给陕省饷银二十万两。

  

  四月辛酉,拨两淮盐库银一百万两备河南衡工善后。辛未,允陈大文请,调济淮北盐务。壬午,收两淮商捐银一百万两。允佶山请,淮商捐衡工善后银一百万两。

  

  五月甲寅,减江苏武进等三十四州县盐价。

  

  六月丁卯,拨淮安、浒墅各关税银五十万两解陕西备善后事宜。戊辰,减定扬州、浒墅、淮安各关盈余税额。

  

  八月甲子,允两淮盐商捐苏、徽赈恤银二十万两。

  

  九月丙午,景庆等巡视淮安等处漕务。

  

  十月丁丑,以江南河工办理不善,陈大文、吴璥下部议处,用观后效。戊寅,以江南清口一带运河阻涝,谕铁保酌给停泊帮船旗丁、舵手等银。辛巳,禁潞私、川私侵入淮盐引岸。

  

  十一月辛丑,以蔡牵私造票单、挟制商民、转行散买,谕福建、浙江、江苏各督抚不分畛域设法捕获。癸丑,谕江苏省采买粮石筹运通仓。甲寅,允淮商捐高堰堤工银四十万两。

  

  十二月丙辰朔,改江苏川沙同知为抚民同知。丁卯,吴璥回京,徐端为江南河道总督。鄂云布调江苏按察使。乙亥,以江苏采买米十万石随漕运通。

  

  十年正月壬寅,佶山奏:岸盐不敷,预请引目试行。己酉,陈大文奏:查获狂悖大逆重犯,搜出字卷等件。贡楚克札布查办江宁事件,讯逆犯董霖。辛亥,陈大文迁,铁保为两江总督。

  

  六月甲寅,以浙江、江苏水灾,命截留四川运京米三十万石备粜。庚申,张师诚调江苏布政使。壬戌,改川沙、吴淞二营归苏松镇兼辖。

  

  闰六月己丑,遇昌为江苏按察使。

  

  七月甲子,铁保、徐端奏通筹伏秋汛后南河各工情形,下大学士、六部尚书吴璥议。庚辰,改睢宁同知为通判。

  

  十月戊子,允铁保请,借支滨海营分银两。壬辰,召徐端来京,铁保暂署南河总督。甲午,命戴均元驰往南河查勘闸坝各工。

  

  十一月丙寅,谕戴均元等抚恤清江浦被水灾民。庚午,谕戴均元等:义坝照旧建筑,须妥筹候夺。

  

  十一年正月丁巳,拨江南添设正谊书院生息本银。丙子,戴均元等奏:淮关监督李如枚开放清水亦来河口。

  

  三月甲子,严禁江苏省贩米出洋。

  

  五月丙辰,赏收淮商公捐盐河工料帮价银三十万两。乙丑,许兆椿为江宁布政使。丙寅,胡克家为江苏布政使。戊辰,德楞泰、戴均元奏派河库道谈祖绶查勘各工。

  

  六月癸未,两淮盐政额勒布于运库先提银二十万两解工。丙戌,江南王家营减坝河溢。庚寅,复设江南正、副河督,戴均元为江南河道总督,徐端为副总河。丁酉,铁保、徐端奏铜沛厅杨孟工大溜撞刷,饬新任徐州道单澐赶紧修护。

  

  七月辛酉,赈江苏兴化等十五州县被水灾民。癸酉,允淮南、北商人公捐黄流改由六塘河至灌口入海堤岸工费银三百万两。

  

  八月庚辰,改拨江南徐州镇各营兵米。庚寅,汪志伊迁,汪日章为江苏巡抚。

  

  九月甲寅,允铁保等借库项浚砀、萧二县河道。拨江苏清河等四州县仓谷十万石备赈。江苏仪征县盐枭黄有麟等滋事,捕治之,乙丑,谕铁保等:“郭家房漫口既未堵闭,而丰北、睢南、邳北各工复蛰塌。近年来南河工程拨帑不下千万,而仍未宴然,着即查勘情形,据实奏闻。”

  

  十月丁酉,谕铁保等疏浚云梯关一带,并将需费钱粮若干奏闻。

  

  十一月戊辰,以铁保等奏,谕停办新河、速浚旧河。戊子,胡克家任护江苏巡抚,汪志伊卸。庚寅,加狼山各营兵米折银。

  

  十二月壬午,江南郭家房漫口合龙。

  

  十二年正月乙丑,铁保等奏派徐州道单澐勘估邳、宿运河。

  

  三月戊申,王营减坝合龙。

  

  四月癸未,百龄调江苏按察使。

  

  五月己未,吉伦迁,萨彬图为漕运总督。甲子,以蔡牵北窜,谕铁保、阿林保分饬堵剿。

  

  六月癸巳,谕铁保赴清江浦妥筹漕运。

  

  七月乙巳,以漕船挽渡艰涩,谕铁保会商妥办。丁巳,以铁保奏饬淮扬道各属挑里河。乙丑,截留未渡黄漕米二十万石于江苏灾歉之区平粜。

  

  九月乙巳,以场河浅涸,允淮南吕四等五场盐由海运入江。

  

  十月甲申,拨龙江西新关税银十万两解江苏备赈。甲午,准江苏灾区镇江等十营兵丁备支三月银米。

  

  十一月辛丑,塞江苏陈家浦坝口,挽黄河归故道。拨河南、山东藩库,江苏、安徽关库银共一百万两备工需。是月,谕汪日章禁除州县收好米易劣米上兑积弊。

  

  十二月壬申,拨两淮盐库银三十万两备河南工需。丙戌,铁保等奏查议江浙办漕章程,上允之。癸巳,谕铁保浚徒、阳运河,勿任淤阻。

  

  十三年正月乙丑,铁保等奏陈家浦海口正河疏挑完竣。

  

  二月癸未,陈家浦坝工合龙。己丑,庆格为江苏按察使。

  

  三月癸卯,赏巡视南漕御史衙门每月银八十两。丙辰,戴均元病免,徐端为江南河道总督,那彦成为江南副总河。戊午,展两淮奏销至本年八月奏报。额勒布奏:淮南商人汪士栻等呈缴本银十五万两,给江振鸿承领接办。丙寅,以南河频溢,命协办大学士长麟、戴衢亨往勘。

  

  五月丙辰,谕长麟等:王营减坝及两岸大堤至海口一路筑作滚坝并添石坝,务臻巩固。戊午,浚江苏高、宝引河。己未,允铁保等请,淮商江广等捐河南工需银三百万两于旧捐六限全完之后,分四年带完,仍加余息一分五厘。允长麟等请,先筑高堰堤工,智、礼二坝,略为封土。

  

  六月丙申,江苏荷花塘运河溢。丁酉,允淮商捐银三百万两备河南工需。乙巳,鳌图为江苏按察使,杨頀为江宁布政使。戊申,江南七里沟运河溢。庚戌,江苏沭阳一带有蝗。壬子,拨两淮商捐银一百二十万两备河南工需。

  

  七月戊寅,谕江南督抚查缉聚众匪徒。辛卯,户部议准南河捐办土方筹议章程。

  

  八月丁未,谕铁保等赶办筑口挑淤。己酉,铁保等奏,百子堂等漫口合龙。

  

  九月丙寅,允淮商报效庆典银四十万两。阿克当阿奏,疏销淮北积引。丙戌,赈江苏盐城等州县卫水灾。

  

  十二月癸巳,以吴璥奏,谕仍修复云梯关黄河入海故道,拨两淮商捐银一百五十万两备工需。丙辰,命严汰河工冗员。

  

  十四年正月乙丑,谕吴璥、铁保等筹议南河经费,酌加盐价。谕下部知之。丁卯,以江南蒋家沙滩地归公,由镇江府招佃。辛巳,江苏按察使鳌图以不能详究陈五瞎子中途夺犯各情、寺僧控王兆良纠约焚抢、殴毙多命,降。穆克登布为江苏按察使。

  

  二月己亥,允铁保等奏,筹办展赈银。庚戌,铁保等奏荷花塘合龙稳固。癸丑,展淮南通、泰各厂盐灶每引加盐十斤,限三年。两淮盐政阿克通阿请筹议加增盐价,下部议。

  

  三月辛酉朔,蒋牧铦调江苏布政使。戊辰,阿克当阿奏,商借钱粮定拟归并年限。辛未,以江苏漕帮溧阳米色不纯,谕萨彬图等饬知县赔补。甲戌,允铁保等请,借黄济运,撤西宁防河官兵。戊子,以江苏元和县民龚凤来等载铁货运往朝鲜,谕汪日章查有无接济盗匪。

  

  五月癸亥,以李鸿宾奏,谕实力剔除南漕各弊。辛未,谕:“江苏知县李毓昌奉委查赈,在山阳县赴席,是晚回家自缢。后伊侄因见箱内皮衣有血迹,开棺验尸,身青黑,始知被毒。着吉纶将尸棺提至省城检验,铁保查明山阳县知县,先行解任,同人证交刑部审讯。”

  

  六月丁未,萨彬图革,胡克家为漕运总督。戊午,以江苏山阳县知县王伸汉舞弊,毒毙查赈知县李毓昌,检验鞫得实,谕切责铁保等。

  

  七月庚申,禁江苏上海关偷漏米石出洋。戊辰,赠李毓昌知府衔予恤,赐其继子希佐举人,并赐其叔、来京控诉之武生泰清武举。己巳,淮安府知府王毂以扶同王伸汉冒赈,逮赴刑部严鞫并籍其家。壬申,阿林保为两江总督,蒋攸铦为江苏巡抚,庆保为江苏布政使,史积容为江宁布政使,马慧裕为漕运总督。铁保以李毓昌被毒一案革发乌鲁木齐。汪日章、杨頀、胡克家俱革。丙子,允淮商公捐庆节赏需银一百万两。

  

  八月乙巳,阿林保入觐,仍命吴璥署两江总督。庚戌,章煦为江苏巡抚。丁巳,王伸汉、王毂伏法。

  

  十月庚戌,阿林保等议给州县兑粮费,请有漕州县每石八折收纳。上以病民严斥之。

  

  十一月戊午,谕吴璥等清厘漕弊,禁止旗丁勒索。庚申,允陈凤翔请,开苏山闸,借黄济运。乙酉,允弘康等奏,丹徒县芦洲准京口驻防承买。

  

  十二月庚寅,漕运总督马慧裕以前在河东河道总督任内不能蓄水济运,致空船冻阻,降为三品京堂。壬辰,松筠为两江总督,章煦兼署。乙巳,马慧裕等奏:高、宝一带冰凌业巳敲通,帮船攒行。

  

  十五年正月壬申,谕禁革漕船陋规。

  

  二月丙戌,松筠等请修复黄河海口故道。辛丑,工部请令南河核实开销另案工程。允之。壬子,以河工弊坏,漕运阻滞,谕松筠等善筹试办商船海运。

  

  三月丙辰,灵保为江苏按察使。癸酉,允恩长筹办挑浚陶北河例帮两项价银,分平摊征归款。

  

  四月戊子,陈凤翔奏堵闭苏家山闸坝,启放湖口大坝。壬辰,以章煦等复奏,停试办海运。

  

  癸巳,谕松筠等,本年南粮重运,务于五月初抵通。辛丑,允庆桂等会议通筹南河全局,次第修复旧规。

  

  五月丁丑,允淮商捐银五十万两为漕运添设剥船之需。

  

  七月壬戌,催吴璥等疏治海口。丁丑,松筠请江苏空展限一年确查。辛巳,吴璥病免,徐端为江南河道总督,裁副总河。以修复云梯关外海口,命工部尚书马慧裕督办。

  

  八月丙戌,除江苏上海县坍没田赋。

  

  十月甲午,江南高堰、山盱两厅堤坝决,谕吴璥将近年河湖受病缘由及目今如何筹办之处,据实具奏。

  

  十一月戊辰,谕松筠等不可专赖黄水济运。己巳,拨南河工需银二十万两。甲戌,托津、初彭龄查办江苏河工事件。

  

  十二月辛卯,章煦奏抚恤日本遭风难民。癸巳,大学士筹议阿克当阿条奏河工事宜。允之。甲午,福昂为江苏按察使。乙未,洪湖义坝合龙。丁酉,马慧裕奏云梯关外马港口大工合龙。己亥,陈凤翔为江南河道总督。谕陈凤翔嗣后不得借黄济运。

  

  十六年正月戊子,以巡防南河马港口河岸新筑长堤,添设淮海道一员,驻扎中河,以桃北、中河、山安、海防四厅属之,并设海安、海阜同知二员。乙丑,陈凤翔奏:“清江石泊岸闸墙欹斜,恐重运阻隔,惟有将玉带河挑挖深通,即将挑河之土就近加培。堤工约需银五万余两。”丁卯,允淮商公捐修筑高堰堤工等银一百五十万两,自癸酉纲起分作四纲,按引带输。戊辰,抚恤日本难民,附铜船回国。癸酉,勒保为两江总督,未到任前托津署。己卯,陈凤翔奏:“查勘河口至宝应一带缓急攒办情形:一、御黄坝外添改钳口坝一道;一、御黄坝至里河交界有滩嘴挺出,应急疏挑;一、里河运口头、二、三坝俱应拆修;一、里河、扬河、扬粮各厅运河两岸埽段,应分别拆修;一、扬河厅高、宝两堤等砖工均应补砌;一、邳、宿运河亟宜挑挖;一、宝应两岸竹络坝应堵闭;一、泾河黄浦闸墙损坏,应俟秋汛后勘估拆修;一、里河、扬河东岸各减闸,分泄水势,灌溉农田,年久未修及引渠淤塞者均应修复;一、洪泽湖高堰大堤后有二堤,实淮、扬之保障,若将二堤加培,则淮、扬二郡可以高枕无虞。”得旨:所奏急办各条均着照所议行。允陈凤翔请,十五年南河报销展限一年。

  

  二月庚辰朔,托津任两江总督,松筠卸。丁亥,谕;“南河近年以来巨工林立,统计各项费用不下四千余万,特派托津、初彭龄前往查办。兹据奏银款出入尚无虚捏,乾隆五十七年以后题销未领银六十万六百两毋庸找领。加培黄运中河大堤等银勒追。挑挖淮北盐河银八万三千余两,吴璥、徐端分赔。承办工员四十五员革职,留工效力。嗣后,治河要差总在蓄清敌黄,工程料价,河督等均不得再有加赠。”陈凤翔奏:八月初三,邳北厅棉拐山漫口堵筑合龙。托津、戴均元奏:“查明南河自嘉庆十年至十五年,除马港口大工另案报销外,统计岁修、抢修及另案,专案各工共动用奏拨各款,并每年额解以及扣存平条等项银四千零九十九万四百六十余两。”奏:宝应挑工完竣,赶办盘护御黄坝并添作二坝钤束。庚寅,淮南总商鲍有恒捐马港口千里河堤银三十万两,赏其父四品京堂。辛卯,允同兴等请,改造漕船如江西式。丁酉,陈凤翔奏:“体查高堰二堤,必须一律加培,方可以资护卫蓄清。除加培外,尚须接筑千有余丈,约需土方工价二百万两上下。”丁未,允收浙商吴本初等公捐高堰及湖河堤岸银五十万两,分三年带完。

  

  三月己酉朔,阿克当阿督办漕运,苏楞额为两淮盐政。己未,以上年章煦奏吴淞一带尚有海船可雇,谕议试行海运。己巳,谕陈凤翔等,务于四月内将漕船扫数渡黄。庚申,陈凤翔奏:运河水势平稳、粮艘行走顺利。

  

  闰三月壬午,以减造拨船经费银三十万两,发淮商生息。丙戌,勒保奏两江大概情形,拟伏汛前查阅苏省漕运及营伍弊病。壬辰,章煦奏:海运创始,尚须详慎熟商。丁未,勒保奏:粮艘连日行走顺利、河工水势平安。

  

  四月壬戌,勒保等奏:漕运改行海运,徒增费用,困难复多。丙寅,松筠等奏升署新设扬江镇水师游击。己巳,勒保等奏:改青浦县为繁疲难缺,松江府拓林通判为简缺。

  

  五月壬午,军机大臣议准:暂拨广储司银五万两发交两淮盐商,每月按一分生息,解健锐营银库收储,以备公用。丁亥,勒保等奏:全漕尾帮五月二日渡黄。己丑,勒保等奏:苏松粮道押运,请将兼巡苏州府属事务改为松太道分巡,俾苏粮道得以专办漕运。下部议。章煦奏:砀山等州县共应摊征官修民银四十二万九千余两。壬寅,巡视济宁漕务御史周钺奏:邳宿一厅在黄河之北,距清江窎远。请照沛县之例,改隶山东河道管辖。癸卯,勒保等奏:堵闭御黄、钳口两坝。谕勒保等:将海口北岸漫水,挽归正河。乙巳,兵部议驳勒保奏减松江五营马兵改为战守兵、酌减马匹折。勒保交部察议。

  

  六月己酉,陈凤翔以王营减坝堤工蛰塌八十余丈,革去翎顶,交部严议。陈凤翔奏南粮重运全数挽出江境。勒保奏上年洪湖被风掣塌砖石各工,修砌坚固。庚戌,陈凤翔奏王营减坝堤工于二十五日坐垫退水,由盐河一带旧路归海。甲寅,勒保赴京,百龄为两江总督。

  

  七月丙戌,以王营减坝蛰塌,淮扬道胡克家住俸督修。己丑,百龄奏:筹堵减坝口门势须暂缓,计勘下游尾闾情形。癸巳,命百龄查勘下游海口。

  

  八月丁未朔,允淮商捐王营浸工一百万两,于甲戌纲起分四年带完。己酉,命吴璥迅往南河。壬子,拨江苏藩库银三十万两、凤阳关库银六万两、芜湖关库银二十五万两充南河工需。陈凤翔奏棉拐山漫口堵筑合龙。甲子,朱尔赓额为江南盐巡道。允百龄请南河要工筹划浚筑章程。辛未,百龄奏:“萧南漫水自李家楼而下,首历砀山县之侯城、纪家洼、小神湖,再由薛家湖经河南之永城边,又由崔家桥之南股河至宿州北境入灵璧之杨瞳湖,汇入孟山、土山、崔家等湖,历安河斗门归入洪泽湖。与毛城铺减水之由洪河、淮河归入孟山湖之路略有参差,而汇入洪泽湖,澄泥助清则无二致。近黄河底高,清水不能畅出,以致屡烦圣廑。目下萧南漫口既经夺涸,藉可将河身挑出。候云梯关内外挑工完竣,减坝合龙,维持清水,得黄水澄清到湖之助,汇注清口涮河,自倍见深通之效。再将徐州以下淤塞处所逐渐挑浚,咸使宽深,庶李家楼堵闭归河,下以清水久刷而大辟尾闾,上以挑去积淤而深资容纳,转失为得,可冀顺轨安澜。”允百龄请,缓堵李家桥漫口,并令抚恤灾民、疏治旧有河渠沟港。

  

  九月丁丑,百龄等奏:“筹计南河工用并被水各灾区抚恤赈济,所需止四百余万两,断不致千万两之多,乃知南河从前用项不免虚糜。惟经费不可不宽为筹储,淮南巨商情愿再捐银一百六十万两。又本年三厘盐价银五十万两,又壬申纲三厘盐价银五十万两,又预提壬申纲引二十万道可得银九十万两,浙江今春各商捐银五十万两,应缴三厘盐价约可拨银三十万两,又长芦盐务三厘盐价可拨银二十万两,统淮、浙、长芦各商已捐、续捐、预提纲引并三厘盐价等项共得银五百五十万两,核现在工赈所需已属有盈无绌。以马港口帑至三百四十余万,在事各员办理草率、致新挑之工又多淤塞。前除徐州道单澐、原河北道张裕庆,已革,淮扬道叶观潮或经手钱粮,或总催工段,除叶观潮外均议并着赔重挑各工银五十余万两。”辛卯,允蒋攸铦等请,南河盐本卤耗各款责办酌各商赔缴。丁酉,陈预调江宁布政使,巴哈布调江苏按察使。免被水之江苏砀山县额赋三年,萧县一年。百龄奏,访办邳、宿等处盐枭,上嘉之。拨粤海关税银五十万两解南河,谕百龄浚海口河道及李家楼淤垫各工。壬寅,允淮商再捐工需银一百六十万两。百龄奏:驳船商捐余银三十八万两,改拨河工用项。癸卯,以陈凤翔坐失机宜,致李家楼工淤决,糜帑害民,切责之。

  

  十月癸亥,百龄奏:查明淮、徐、海三府州被水成灾及江宁等府属水旱歉收,请分别赈恤蠲缓。从之。甲子,百龄请清河等六州县赈恤银三十三万四千三百八十五两。辛未,阿克当阿奏:准淮北庚午纲带滞二十三万余引,分拨淮南十万引融销,其余十三万引仍归淮北,自辛卯纲起分作六纲带运。从之。

  

  十一月丁丑,以京口水师营地面有巨枭盘踞,副将沈天贵等匿不举报,及饬委营县围捕,枭犯马麟等俱先时逃逸。讯据获犯边加幅供,营兵丁德盛等借用枭犯钱文,通知信息,纵令各要犯潜逃,沈天贵等一并革审。戊戌,缓运铜山、萧县漕粮。己亥,谕江南运河挑浚事宜仍归河员办理。庚子,百龄奏江南邳宿运河厅毋庸改隶山东。从之。

  

  十二月庚戌,胡克家补江宁布政使。百龄奏:王营减坝,十一月二十七日合龙,洪湖仁字坝,先于二十四日堵合,清水全出河口。现溜归一处,滔滔东注,直达海口,毫无阻滞,工料所需,较历届大工复节省孔多。辛酉,松筠、徐端以提拨扬关饷银九万,办堵筑运河物料,未经具奏,议处。乙丑,以百龄等奏李家楼漫水漫及堤根,绅士情愿捐资堵筑并无汛弁在工。谕守备管友仁等逮审,同知陈熙枷号,叶观潮、单澐、张裕庆、张凤藻着赔马港重挑引河等银四十余万两。甲戌,增设江南淮安府外河通判、守备各一员。

  

  十七年正月丙申,章煦奏:管江海关松太道锺琦详报,一年共收税钞银七万三千六百六两。

  

  二月己巳,再展淮盐每引加斤,限五年。

  

  三月癸酉朔,百龄等奏:上月二十一日李家楼大工合龙,河归故道。谕下部:优叙出力员弁。辛巳,浚江苏武进县孟渎河。壬午,周钺奏请密查南河道库平余。言:“近来修状元墩、荷花塘、龙王庙、马港口五坝以及王营坝、棉拐山、李家楼各工总计费帑不下数千万。按市平四两核算,一千万两即可得平余四十万两,请密饬督臣百龄彻底根究。”癸未,拨李家楼大工银一百二十万两。甲午,百龄奏李家楼合龙,大溜畅旺,现在黄水日消、湖水日涨、粮艘行走甚速。庚子,召章煦来京,朱理为江苏巡抚。

  

  四月癸亥,改江苏川沙同知为抚民同知。划上海县二十二保、南汇县十七、二十七保各田地、漕、税契等项银米归同知征解。辛未,允百龄请垦漕标右营荡地。

  

  五月乙亥,改江苏苏松粮道为苏松常镇太粮储道。

  

  七月癸酉,复改江南、山东运河各工归沿河州县卫疏浚。丙子,谕:此次苏、松两属漕粮灰暗者多至数千石,章煦办理不善,许兆椿签盘草率,俱交部察议。己卯,百龄奏黄、运两河伏汛安澜,工程平稳。谕:“妥筹修复洪湖五坝,以资蓄清刷黄。”增海门厅川沙籍文武学额,改崇明县训导为海门厅训导。辛卯,谕:“治河之道,总当逼溜归入中泓,刷深河底。嗣后,如有以借黄济运为词者,治罪。”

  

  八月壬子,陈凤翔以糜帑殃民,夺江南河道总督,留工交百龄差委。黎世序署江南河道总督。百龄奏请每田一亩出银一钱,以为南河善后工需。不允。并令淮商捐款多余之数,仍给还该商。百龄等奏:通筹南河善后,复毛城铺及堰圩大堤,并束清坝、钳口坝各工,总计需银三百万。查南河工多用巨款,十余年来动帑四五千万。癸丑,谕百龄,仍借帑修阜宁县救生河。甲寅,百龄等奏,浚阜宁县东坎镇水利河。许兆椿迁,阮元为漕运总督。丁巳,允百龄奏,开放祥符五瑞闸,以资减黄助清。被淹各处着重查明抚恤。戊午,以江苏江宁积欠钱粮杂税二百余万两,督抚、藩司均着严行申饬。

  

  九月庚午朔,陈观为江宁布政使。甲戌,百龄等奏堵合山盱礼坝。戊子,改江苏海州营游击为参将,并移驻、增设各弁兵。壬辰,江宁盐巡道朱尔赓额署江宁布政使。

  

  十月甲辰,以讯问阿克当阿,得知南河情形,近年以来糜帑之多,由于料贩居奇,遇有大工,重价购买,所费多至数倍。谕百龄、黎世序:将各厅员应领岁修例帑,及早实发实领,俾得乘时购料,不致为奸商抑勒。

  

  十一月丁丑,展缓江苏全省积年逋赋。戊寅,松筠等奏:查复苇荡营柴束情弊,百龄所奏节省不实。谕嘉之。逮治承办之江宁盐巡道朱尔赓额。乙未,百龄奏:刘河系太仓六州县民田水利攸关,为商船出入要津,请疏浚以惠农商。估银需九万八千六百两,于司库内先行借给,分限三年随同地丁征收归款。允之。

  

  十二月癸卯,允淮南商人捐建御园河工神祠银三十万两。戊申,修高宝运河堤工。庚戌,松筠等奏:苇荡、船务两营规制应照旧章办理。令百龄、黎世序详议。以阿克当阿奏两淮癸酉纲至戊寅纲商人应缴银八百数十万两,恐转输不及,请分为十纲带完。下部知之。戊午,甘家斌奏江境邳、宿运河宜一律深通。

  

  十八年正月丙子,浚江苏安东县民便河。戊寅,以祥绍请,于原拨淮商银六十万两内拨给东商运本十万两。己卯,以江苏请出沙地缴款归补普济等堂商佃。丙戌,拨两淮盐库银百万两备南河工需。辛卯,修江苏高、宝、兴、盐等处下河水利工程。

  

  二月己亥朔,百龄等奏;请将新添海州、扬州官兵俸饷等项,概由商人捐办,无庸移改漕标左营。谕斥之,百龄、阮元、阿克当阿议处。甲子,江苏各属亏银多至四百三十余万两。

  

  三月甲戌,杨懋恬为江苏按察使。癸未,百龄奏:确勘仁、义、礼三坝,必须移建。谕该督等:再行详议。戊子,阿克当阿请调剂淮北商力,下户部议。己丑,允户部拨还河库填发工程银一百五十万两。癸巳,两淮盐政常显请复旧价调剂商力,下户部议。

  

  五月丁卯朔,允百龄等奏,移建山盱仁、义、礼三坝。癸未,修江苏徐州府护城石工。

  

  六月乙卯,淮扬道徐承恩、淮海道河洲以挑工夫役逃散、淹毙多命一案议处。

  

  七月癸酉,百龄等奏准于江、安两省督、提、漕、河、抚、镇各标兵内抽拨五百名营员拨入扬、海二营。海、扬二营添设员弁俸薪作正开销。

  

  九月丁丑,允阿克当阿请借款浚下河工程,分五纲归款。丙戌,百龄督兵赴徐州防御。壬辰,命徐州镇总兵赴山东协剿。

  

  十一月壬申,陈桂生为江宁布政使。丁丑,允淮商公捐银一百万两、谷十万石。总商鲍自成又自捐银十万两。庚寅,谕百龄剿捕江苏砀山滋事匪徒。

  

  十二月壬寅,拨两淮盐课银一百二十万两备河南军需。己未,谕百龄妥办僚州抚恤,撤回防兵。

  

  十九年正月丙子,江南河库道徐忻、徐州道毓岱,均以上年防守徐州予卫邻封奖。癸未,常格为江苏布政使。

  

  二月戊午,大学士会同户部议驳百龄、朱理奏请江苏各省当铺按照成本多寡,将息银输纳二成。

  

  三月庚子,淮商鲍崇成捐睢工银十万两。癸卯,朱理迁,张师诚为江苏巡抚。百龄暂兼署江苏巡抚。阮元迁,桂芳为漕运总督。丁巳,裁江苏额兵三百六十五名、漕标八十四名、河标二十五名。

  

  四月癸亥,催江苏、安徽各州县征存未解银六百六十余万两,提解司库。甲子,赈江苏徐州府、清河县等处穷民。辛未,淮商邹同裕等捐洪湖睢工银一百万两,于九月完缴。阿克当阿奏准,淮商应缴十九年冬季河工银一百万两展限一年,未交军需河工银一百万两于丙子纲并作一年带完;甲戌、乙亥两纲未完银一百八十万四千两于丁丑纲并作一纲完缴;历次商捐河工各款七百七十四万两自戊寅纲起分七纲带还。壬午,桂芳卒,李奕畴为漕运总督。

  

  五月丁巳,修山阳县泾河民闸。

  

  六月乙亥,张师诚乞假,初彭龄暂署江苏巡抚。

  

  七月庚寅,李长森为江宁布政使。己亥,申谕出兵严禁掳掠,难民内稚弱流离者,地方官自行收恤。己酉,允百龄奏,借拨淮盐加价六十万两,发商生息,备邳、宿运河挑工用。丁巳,杨頀为江苏布政使,庆格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丙子,允淮商鲍崇成捐银二十万两备工需。丁亥,谕江苏查禁重征。

  

  九月戊子,陈桂生、庆格以不将新亏之弊实力剔除被革,留省戴罪督催。丁未,允赛冲阿等请,定江苏、安徽等省来川粜米章程。己酉,以江苏省荒歉,谕百龄等体察情形,筹备南漕。乙卯,赈江苏吴县等三十五厅州卫被水旱灾民。

  

  十月辛未,以江苏亏空多至三百余万,谕百龄等:不必亟置侵亏各员于法,惟当立限严追,期帑项有着。己卯,免江苏摊砀山护城堤工银。丙戌,毓岱为江苏按察使。

  

  十一月丁未,托津、景安会同初彭龄、百龄、张师诚查办事件,定追补江苏亏空章程。丙辰,李长森告养,庆格为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己未,拨江苏省城附近仓谷六千石备赈。壬戌,平反江苏妄逮曲阜县民刘第五一案,给刘第五释回,逮治知县万承纪等。乙丑,供给江苏驻扎灾区太湖等营每兵一季饷银。戊辰,谕百龄等筹济缺额漕银。己卯,允两淮盐商公捐银四百万两助工需,仍嘉赉之。癸未,谕淮商捐项自丙子纲起分九年完纳。

  

  二十年正月丁酉,以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提支海关、扬关税余悉数归公。初彭龄以参百龄、张师诚私动税项、收受馈送不实严议。戊戌,藩司杨頀详参嘉定、奉贤、宝山三县未完下忙钱粮有二万数千两、一万数千两不等,请将知县吴桓、姚凤楷、张敏求三员革职。谕百龄着实查明再行核办。庚子,吴璥等奏睢工饷银不敷,请将藩库银提拨。允之。己酉,初彭龄降,张师诚任江苏巡抚。

  

  二月己未,陈桂生为江宁布政使。癸酉卯刻,睢工合龙。丙戌,谕百龄等严禁滨海奸商贩米出洋,惩治包徇兵役。

  

  三月庚子,以百龄奏拨徐城以上建坝银一百五十万两。乙巳,以百龄奏海口北岸叶家社原堤日渐塌宽,前护淮海道孙茂承等俱革职,留于工所,协同修守。

  

  四月癸酉,谕江南督、抚于所属江湖水面认真稽查巡防。丁丑,常格以在苏州藩司任内滥行借动耗羡,革赔。江苏华亭等处贫民藉歉收滋事,谕百龄等严治之。常熟县知县黄鹤以亏空公款,革职拿问,交百龄审办。

  

  五月己亥,黎世序假,百龄兼署河督。

  

  六月庚申,谕百龄等查禁盐枭、刀匪。壬戌,以睢汛善后工竣,分别核销摊征用过银两。戊辰,谕江苏严缉红胡匪徒。

  

  八月甲寅,谕:近年江苏、安徽等省地方不法匪徒有红胡子、白撞子、拽刀手等名目,着刑部照四川啯匪之例,从重定拟,另立专条奏明,颁示遵行。庚申,谕胡克家照江苏定章查办亏缺库项。乙丑,谕百龄查本年淮关短收税银。丙寅,孙汶等奏:江苏淮、徐、海拽刀手、匪徒甚多,请与河南、安徽、湖北之红胡等匪一律严办。允之。

  

  九月甲申,江苏常熟县民张利等乞赈滋事,谕百龄鞫治之。己丑,以阿克当阿查验徐工,谕照估二成,承办工员分赔之。乙巳,谕百龄等饬捕充当衙役匪徒及滋事刀匪。辛亥,百龄奏:获红胡捻匪二十九名,请添拨兵役,设卡堵缉及派员督捕。允之。

  

  十月壬申,谕李奕畴查禁水手习教。庚寅,百龄奏获匪首杨四郎。

  

  十一月癸未,予江苏办赈劝捐人员奖励。甲辰,招种江宁驻防兵旧置芦地,增租瞻兵。

  

  十二月甲寅,李尧栋为江苏按察使。丁巳,赈江苏高邮、宝应灾民。

  

  二十一年正月丙申,以吴璥面奏此时河底刷深、可保十年无事,谕百龄等留心查看全河大局,如有残缺,随时补助。壬寅,催河工赔南河未完银二百零五万七千余两。

  

  二月丙辰,严谕江苏上海关口,禁出洋咪石。丁卯,允百龄等请,征收下忙钱粮,遵用道府印信串票。

  

  三月甲申,百龄奏三省州县捐置育婴堂,谕亲民官当为小民熟筹生计,教养相因,不徒恃法律之禁止。癸巳,黎世序奏挑筑、改筑山盱滚坝引河工程银七十万两。

  

  四月癸丑,淮南、北纲引盐加斤,再展限三年。己未,百龄奏查丈海州、安东、阜宁沿海淤地,复赋升科。丙子,张师诚革,胡克家为江苏巡抚,杨頀署。

  

  五月辛卯,陈桂生为江苏布政使,李尧栋为江宁布政使,伊什札木素为江苏按察使。

  

  闰六月己卯,以调剂淮商,命将乙亥、丙于两纲酌提四十万引,分作十年带运。

  

  七月己未,柯克当阿再留两淮盐政一年。

  

  八月戊子,以给事中张源长奏,谕督抚转饬所属,征收漕粮概以本色缴纳,毋许勒折滋弊,如有专利虐民者即据实严参。

  

  九月己酉,以江宁、苏州上忙新赋完银四十五万,显有以完作欠情弊,百龄等下部议处。

  

  十月戊子,百龄病假,松筠署两江总督。

  

  十一月壬子,百龄卒。孙玉庭为两江总督。癸丑,继昌为江宁布政使。乙卯,催江苏省积欠地漕银两。戊辰,松筠奏准拨总督应得之永丰坝公费四千两,扬、海两关平余饭银各二千两,给江苏巡抚衙门公用。庚午,允两淮盐政请,分印《全唐文》,板片存留运库。

  

  十二月己卯,给江苏被水沛县等州县贫民口粮。庚寅,胡克家奏:勘估吴淞江疏浚工程,分年捐办需银二十八万余两。

  

  二十二年正月庚申,给江苏被水之铜山等县卫贫民一月口粮。甲子,命孙玉庭查办邳州等处水灾。寻赈之。戊辰,松筠奏抚恤邳州贫民。

  

  二月辛卯,以萧县武生袁得光控工书纵念宗假本县生监名字、诓领工银十二万四千余两,命孙玉庭提讯。癸巳,允两淮商捐庆典银一百二十万及鲍崇成另捐十万,命两淮捐带各推展六纲。甲午,阿克当阿奏准丙子纲起应完、带完九纲银两,推展自壬午纲起仍按九纲。

  

  三月乙巳,修江苏砀山、萧、沛三县民堤工银,分六年摊征。

  

  四月庚辰,允孙玉庭等请,留苇荡右草地产柴备工需。壬寅,谕徐州地方搜除鱼子。

  

  五月庚午,以江苏旗丁办运疲乏,谕孙玉庭等议需费章程。

  

  六月己丑,允淮商再公捐庆典银一百二十万两。壬辰,以御史盛悼大奏江苏苏州等处绅富输钱存典,备歉岁来赈。

  

  七月戊午,浚江苏徒、阳运河。庚申,修丹阳运河拨银八万两。

  

  九月乙丑,胡克家卒。李尧栋为江苏巡抚,陈桂生护。戊辰,谕各关:商船到口时,验所带货物,例不准出洋者,一概截留,不准出口。允孙玉庭等请体恤运丁事宜。

  

  十月辛巳,陈桂生为江苏巡抚。伊什札木素为江苏布政使。麟祥为江苏按察使。丁酉,允孙玉庭请,添建御黄重坝。

  

  十二月丙子,拨江苏、江宁藩库银四万六千两赈高邮等四州县灾民。乙酉,允吴璥奏,仍就萧南民堰防守。黎世序率请将民堰改为官堤,议处。乙未,李奕畴请旗丁津贴仍按旧章办理。

  

  二十三年二月癸巳,杨懋恬为江苏布政使。

  

  三月己亥,拨江苏展赈银两。癸亥,允淮南将戊寅纲提出一纲,自己卯纲起分作十年带课带运。

  

  四月戊寅,孙玉庭等奏准海州、安东、阜宁新淤召变地亩未缴滩价,展限二年。

  

  五月丙午,庆保等奏请淮盐挽运维艰之永、宝二府改食粤盐,郧阳改食潞盐,宜昌改食川盐。下部议格。庚戌,以修江苏丹徒石闸,庆保等降留。两淮盐商请捐巡。戊午,琦善为江宁布政使。庚申,董教增奏江南、广东二省应送天津战船,在闽造竣。

  

  六月壬申,建徐州城外加帮石堤。癸巳,允孙玉庭等请,王平庄民修土埽工程,摊征归款。

  

  九月丁巳,改江苏东台县漕粮归兴化三所二十八船装运。庚申,恒敏为江宁布政使。

  

  十月己卯,孙玉庭奏:守备裘安拜等获通州积窝出洋巨盗数十名。展淮南带征引课,自己卯纲起,分六纲带完。乙酉,御史黄中模请减湖广、江西盐价复旧。谕两江总督、两淮盐政查明,量请裁减。

  

  十二月丁亥,浚邳、宿运河,修复闸座。

  

  二十四年二月己卯,免江苏各盐场灶户逋课。

  

  三月甲午,吴杰奏:江苏帮丁,除各项帮费外,另向州县勒索,有铺舱礼、米色银、通关费、盘验费各名目。每船自数十两至数百两不等。谕孙玉庭等确查,如运丁等果有前项苛索情弊,即严拿治罪,纵容运官,一并严参。

  

  四月壬午,豁两淮场灶逋课。

  

  闰四月壬辰朔,李奕畴以滥派漕委多人,滋累帮丁州县,降四级调用。李鸿宾为漕运总督。甲午,麟祥署江苏布政使,杨懋恬暂护漕运总督。

  

  六月丁酉,文孚查勘江南河工。予海州营都司秦标等拿获大伙私枭奖励。丁未,阿克当阿奏:“淮南商人应解杂款内之各纲织造、铜斤并商捐还款内缓解之一百八十万两,自庚辰纲起分六纲带还。戊寅、癸未两纲应还提行本银一百八十万两,亦自庚辰纲起分六纲带还。又己卯等纲应完赔课并癸酉、甲戌缓带钱粮共银三百三十余万两,缓俟前二限六纲交清后分四纲征完,调剂淮北商。”

  

  七月己丑,陈桂生奏,违例借债、将部印文抵押之荆溪县知县杜明远革审。

  

  八月癸巳,李鸿宾迁,成宁为漕运总督。戊申,免江苏民欠地丁等银四百三万两有奇,南屯、兵漕等项米麦一百二万石有奇。癸丑,谕:嗣后江宁织造进京,总督不在省城,交江宁藩司代办。

  

  九月庚辰,延丰为两淮盐政。己丑,孙玉庭赴安徽查勘河湖。陈桂生署两江总督。

  

  十一月已巳,增设徐州丰汛。丙子,孙玉庭回两江,陈桂生卸。壬午,停江南协济豫工料垛。甲申,允两淮盐商报效武陟大工二百万两。

  

  十二月癸丑,浚江苏徒阳运河。甲寅,赏收发还淮商捐工需银一百万两。

  

  二十五年正月己巳,展淮南纲引加盐十斤,限十年。

  

  二月辛卯,以两淮盐政延丰奏淮南各口岸川、潞、豫、闽、浙、粤私盐侵灌,场灶偷漏,销绌引滞,课悬本搁,谕各督抚饬属缉治。己亥,浚徒阳运河工竣。

  

  三月己巳,孙玉庭奏准疏通积引,以正引十五引洒带残盐一引。丁丑,免江苏阜宁县淤滩卤废地价银。乙酉,拨两淮捐银一百万两备河南工需。

  

  五月戊寅,淮南商人共捐银一百万两调济北商,先提运库生息一百万两借垫,以济北运,仍由南商自辛巳纲起分作十年完缴归款。

  

  六月丁未,明安泰为江苏按察使。

  

  八月己丑,允淮商捐银一百万两备东河工需。庚子,江苏金坛县知县张炳南以刁民聚众,不能弹压,革审。辛亥,缓征江南徐州府属修埽借用库银。

  

  九月癸亥,拨银五十余万两增培南河堤岸,银代赈。壬申,改江南邵伯汛把总为千总,原设把总归三江营管辖。移扬州营驻防外委驻马家桥,添设马家桥北坝汛外委二,水北汛额外外委一。

  

  十月癸卯,除江南狼山镇坍没牧马地赋。以孙福田归公沙地四千四百三十六亩给该镇三营作为牧厂。甲辰,赈江南海州等县卫水灾、旱灾。乙巳,延丰再留两淮盐政一年。

  

  十一月辛酉,停两淮交纳玉贡折价银两,并展缓积欠各款。戊辰,召陈桂生、李尧栋来京。魏元煜为江苏巡抚。丙子,两淮盐运使刘澐以于服官省分合伙开店,勒休。典本八万,追提归公,充省城书院、普济堂经费及修补街途桥道之用。丁丑,改江苏泰兴县折漕仍征本色。辛巳,召恒敏来京,额特布为江宁布政使。

  

  十二月戊于,定江苏漕务旗丁帮费、州县余米限制。壬寅,两江督署大堂初三日火。

  

  ●第四十八卷 清道光(一)

  

  宜宗道光元年正月甲寅,廉敬为江苏按察使。戊辰,以孙玉庭奏讯明泾县民徐飞陇被伤身死一案,同知陈斌、候补知县聂绍祖因疑致误、率意刑求,知县清凝相验草率,均革发军台;知府申瑶严加议处,前任臬司嵩孚、邹翰议处;巡抚吴邦庆严议。

  

  二月壬午朔,除江苏长洲、元和、呆县三县义冢地赋。丙戌,命孙玉庭等查捕海州、宿迁一带私枭。乙未,诚端为江苏按察使。命孙玉庭等设法安抚淮、徐等处饥民。庚子,命孙玉庭为协办大学士,仍留两江总督任。

  

  三月癸酉,定两淮缉私事宜。

  

  五月戊午,拨江南海州等赈济各项银四十五万六千余两。庚午,准停两淮未销盐斤加价。丁丑,孙玉庭奏内河行走茶船偷税者,照旧禁止出洋。

  

  六月壬辰,以江苏淮安、徐州二府知府为题缺。癸巳,御史王家相奏:收漕加米,事类加赈,八折收漕之议有十不可。如经费尚须调剂,或酌量加银,尚属易于限制。谕孙玉庭等妥议具奏。改淮、徐二府为在外题缺。戊戌,以李鸿宾为漕运总督。乙巳,除江苏泰兴县坍没田亩。

  

  七月丁卯,江苏布玫使杨懋怡为湖北巡抚,调湖北布政使廉敬为江苏布政使。

  

  八月己亥,停两淮盐斤加价每年五十二万八千余两。甲辰,陈廷桂为江苏按察使。

  

  九月辛亥,户部议驳孙玉庭奏,各属损廉摊款,仍照常捐办,以苏州等属州县养廉几于全行摊扣。癸丑,邓裕国为江宁布政使。

  

  十月乙酉,截留江苏解都银三十三万两有奇及淮、徐两属漕粮备赈。

  

  十一月庚午,拨江宁藩库新烟召买充公款银一万三千一百两,充江南钟山、尊经两书院经费。

  

  十二月丙申,以户部奏,谕严催江苏州县征存未解银一百八十六万八千两。

  

  二年三月丙午朔,拨银五十四万两赈上元等二十一州县。

  

  闰三月乙酉,酌减江苏摊捐,以耗羡等款发典生息抵补。癸卯,程国任为江宁布政使。

  

  四月丁卯,定江南交界营汛会哨章程。

  

  五月壬寅,玉辂为江苏布政使。

  

  六月乙卯,允孙玉庭奏,借修民堰工银分五年摊征。丁卯,添设江南徐州府峰山河埝千,总一,天然闸河埝把总一。戊辰,允孙玉庭奏,定江苏铜山、萧县、睢宁天然、峰山等引河民堰修守章程。是月,曾燠奏,江南纲食各岸、道光元年销盐二十四万九千二百二十三引,缺销八万九千五十三引。缓征江苏海州、宿迁县雹灾额赋并邳州等六州县借修民堰银。

  

  七月甲申,戴三锡为江宁布政使。

  

  八月丙辰,户部议准曾燠奏,淮盐三引并为一包。

  

  九月己卯,张志绪为江宁布政使。庚寅,魏元煜为漕运总督,韩文绮为江苏巡抚。庚子,定两淮办公一项以七十万两为额,不准稍有逾浮。

  

  十月癸亥,浚江苏山阳县境内河道。乙丑,以曾燠奏淮南、北正杂钱粮等款借垫至九百余万两,命核实着追。允严烺奏,增培运河北路官堤。赈江苏海州水灾,缓征海州等三十四厅州县卫被灾新旧额赋及江苏松江府属正溢盐课。

  

  十二月癸卯,加筑江南祥符、五端等闸坝,拨黄河增培两岸堤工银八十万两。乙巳,谕两淮销引一律按年考核。庚申,免江苏、安徽嘉庆二十三年以前民欠摊征银三十三万三千六百两有奇。丁卯,允借款赶办仪征河道。蠲缓江苏山阳等四县水灾、旱灾额赋。

  

  三年正月丁丑,林则徐为江苏按察使。展赈江苏海州水灾,给江苏邳州等八州县卫水灾灾民一月口粮。贷江苏驻扎灾区之川沙等五营银米并毗连灾区之孟河等九营饷银。

  

  二月癸丑,允挑培宿州、灵璧北股河、睢河埝工。

  

  三月辛卯,免淮商报销未缴叠展带征银五百十四万六千七百九十两。甲午,拨设江南狼山镇掘港营讯。

  

  四月丙辰,允曾燠奏,淮引加斤,展限三年。是月,缓征江苏邳州等九州县卫上年毗连灾区各村庄新旧额赋。

  

  五月庚辰,修造江苏水师战船。癸巳,孙玉庭奏清理宿迁县骆马湖官民滩地分别蓄草牧租章程,每年征租二万一千二百九十七石有奇。

  

  七月丁丑,谕江苏等五省捐监事例仍归本省藩库报捐,每收足五万两解部备直隶水灾经费。甲午,户部奏江南中屯营官州芦滩缴价升科。允之。乙未,以江苏水灾免各关商米税银两。给江苏太仓等十七厅州县水灾民一月口粮。

  

  八月丁酉朔,再截拨江西九江等三府漕米备赈。庚子,孙玉庭奏海州蝗。癸丑,以孙玉庭奏江苏被水、粮价增昂,允借项采买米石。甲寅,江苏华亭县民严海观等因灾纠众闹署,捕治之。淮南盐商公捐买补盐义仓谷十万石。给江苏江浦等六县水灾民一月口粮。

  

  九月辛巳,拨部库及江苏各库银一百万两备江苏赈需。是月,给江苏仪征等四县水灾民一月口粮。

  

  十月辛亥,拨江苏赈银三十七万两。是月,谕孙玉庭等启放王营减坝,迅速相机妥为办理。缓征江苏高邮等二十八州县厅新旧额赈。

  

  十一月壬申,定两淮清查库款章程。戊寅,缓征江苏太仓等二十一州县厅卫水灾新旧额赋。

  

  十二月甲寅,改江苏淮安府检校为清河县巡检。截留江苏漕粮六万七千石有奇,协济次年兵糈。戊午,允江苏每年京员采办纸张等项节省银两统归地丁报拨。贷江苏苏州等五府州驻灾区兵丁银米。

  

  四年正月甲申,孙玉庭兼署江南河道总督。是月,展赈江苏太仓等三十州卫、两淮安丰等九场水灾民一月口粮,贷江苏泰兴营兵丁两月钱粮。

  

  二月丁酉,张文浩为江南河道总督。戊戌,诚端为江苏布政使。禁江苏浒、扬两关滥征商课并申定榷税章程。丁未,御史董国华奏:两淮盐务报效款多,浮浪费重,汉岸滞销,淮盐私斥。仰蒙停止报效,裁汰浮费,前后蠲缓数逾千万,请以罚款收买余盐、添设正阳关公店,淮南殷商充淮北商退出口岸。戊申,续拨江苏赈银四十一万五千两。辛酉,孙玉庭奏酌设桃源至邳、宿一带巡卡。是月,给江苏铜山县灾民一月口粮,缓征江苏高邮等五十四州厅县卫上年水灾额赈。

  

  三月己卯,修太湖溇港。己丑,谕孙玉庭浚治太湖。

  

  四月丙午,谕江苏催追六次清查银三百零二万八百余两。乙卯,允孙玉庭等奏,设淮北盐商公埠,拨款佥商发运。贷江南徐州镇标中营,等驻灾区兵丁两月钱粮。

  

  五月庚午,准江苏留解部银十五万两,浚太湖下游水道。甲戌,修江宁省城石右寺所沙州大圩。戊寅,谕江苏省编查棚民保甲。

  

  七月丁卯,谕江苏州县拆毁五通等淫祠,以维风俗而正人心。庚午,户部议复:江苏清查亏缺至二百六十余万,勒限追补。

  

  闰七月甲午,江苏巡抚韩文绮以失查刑部任内官吏得赃,严议。辛丑,张师诚为江苏巡抚。壬寅,诚端护江苏巡抚。增设江苏吴淞营把总一,驻宝山;外委二,驻罗店镇、黄渡镇;改嘉定宝山外委,协防嘉定县境。庚戌,铸给江苏清河县涧桥巡检印。是月,贷江南奇兵等二营银米。

  

  八月壬戌,命江苏臬司林则徐筹浚江、浙水道。庚辰,叶绍本为江苏按察使。

  

  九月癸巳,禁浒墅关南北商船偷漏出海。丙申,贺长龄为江苏按察使。戊申,命苏松太道龚丽正、杭嘉湖道陈钟麟、留苏降调道员沈惇彝等勘估江、浙水利应修各工。壬子,添设江南河营萧下等五汛外委各一。是月,贷江苏瓜州营被灾兵丁银米。

  

  十月,展缓江苏高邮等二十五州县卫水灾、旱灾,两淮中正等三场水灾额课,新旧折价口粮。

  

  十一月辛卯,浚江苏盐河。辛亥,高堰决口。壬子,文孚、汪廷珍查办江南河工。严烺调江南河道总督。癸丑,魏元煜为两江总督。拨淮关存银二十万两堵筑江南河工。是月,贷江宁八旗、两江督标、协标兵丁饷银。

  

  十二月辛酉,孙玉庭奏拨堵高堰工需银一百五十万两。截留江苏淮安府漕米一万五千石赈山阳、清河二县水灾。戊辰,颜检为漕运总督。魏元煜补两江总督。己巳,命魏元煜办三江水利应浚青浦等县支河各工,并准借动捐监封储银三十万五千两有奇。己卯,高堰漫口合龙。是月,给江苏高邮等五州县灾民并清河县难民一月口粮。

  

  五年正月癸巳,孙玉庭留江南会办漕运事宜。甲午,文孚等奏筹办济运卫民要工,允之,并准就近动拨江苏等三藩库存银四十六万两,浒墅等关存银四十二万三千两。魏元煜等奏,确勘济运卫民各工需银三百万两。庚子,命魏元煜、严烺赶办河湖要工。辛亥,拨山东银六十一万两解江南济工需。壬子,以御史熊遇泰奏,定江海关商船出口纳税放行例。向不准出洋者,仍禁之。是月,给江苏泗州卫灾军口粮、山阳县民修屋费,给两淮中正场水灾灶户口粮,缓征江苏泰州等十州县卫被灾新旧额赋。

  

  二月癸亥,以本年重运漕船阻碍,命魏元煜、颜检等筹议江、浙漕粮试行海运。甲子,展缓江苏吴县等四县旧欠银米。

  

  三月辛卯,继昌为江苏布政使。戊戌,魏元煜奏:“体查淮商请捐备河费银六百万两,徒有加价之名,无济工之实。”谕:“毋庸该商捐办。清查案内一切停扣息本捐带等款,仍遵原定自甲申起分三十纲缴还。”甲辰,允陶澍奏,筹办淮工。癸丑,暂停吴淞江挑工。

  

  四月丁卯,英和奏:“通筹漕河全局,请暂雇海船以分滞运,酌折额漕以资治河。”谕魏元煜等:“悉心计议,勿存成见。”予江苏催道光二、三、四年尾欠漕米限一年。辛未,贺长龄为江苏布政使,庆善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己亥,以海口停淤,命魏元煜、严烺履勘云梯关外长堤。甲辰,陶澍为江苏巡抚。乙巳,命琦善赴南河高家堰查视石工并勘河淤情形。戊申,调魏元煜为漕运总督,琦善为两江总督。以英和奏,谕江苏督抚妥速议奏雇商船海运及折漕治河各章程。

  

  六月壬戌,拨南河大汛工需五十万两,启放王家营减坝等工银三十三万两。以御史任世绂奏,谕漕运总督及有漕省份各督抚筹议惩创粮船水手设立教名、敛钱聚众。以魏元煜奏,谕海运试办是否可行?琦善、魏元煜、陶澍、程含章悉心议奏。乙丑,加浚云梯关外引河并接筑两岸新堤。癸酉,允琦善请,定河工疏防处分。乙亥,魏元煜卒,穆彰阿为漕运总督。丙子,琦善暂兼署漕运总督。己卯,陶澍奏劝设义仓章程。甲申,琦善奏江、广未渡军船,请提用江南首进船只回空接运。允之。以琦善奏,谕江苏来年海运事宜,候藩司贺长龄赴海口筹议,该督再会该抚妥议具奏。折色既不可行,其变价,存储二议亦候该藩司酌核情形,详晰定议。

  

  七月辛卯,添拨河工抢险银三十万两。辛亥,谕明年海运,江南整饬水师,派押运官兵。

  

  八月己未,陈中孚为漕运总督。癸亥,琦善等请收本色,由州县变价归工。谕成格、张师诚筹办江苏漕粮仍旧征本色。丁卯,琦善奏,复勘江苏黄浦工程,查验如式。己卯,琦善奏准接滞漕挽出江境。

  

  九月壬辰,穆彰阿、陶澍奏,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新漕全由海运,并议定运送兑收各章程,雇沙船一千余只,春夏两次运米一百五十万石。允之。

  

  十月庚午,赈江苏高邮等十八州县被水灾民。

  

  十一月戊申,那彦成奏来年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新旧漕米由海运至天津,预筹剥运通坝事宜。

  

  十二月甲寅,琦善等奏,淮北阻运,请拨淮北甲申纲二十六万六千六百四十二引融入淮南,分乙酉、丙戌两纲代运。辛酉,除江苏靖江县坍田地赋。

  

  六年正月戊子,缓江苏摊征借款兴办黄浦水利工需银两。己丑,琦善等奏,三年苏省被水,绅富捐输银钱米谷共银一百七十九万六千一百两。是月,给江苏沛县灾民口粮。

  

  二月癸亥,陶澍奏海运现已兑有成数,陆续出口,过二月初八日风信即可放洋。又奏海运沙船加装米石,赶造另册补咨,以归简捷。甲戌,以琦善奏,允动拨黄河上下筑堤挑河等银六十六万八千四百两。

  

  三月癸巳,张井调江南河道总督。戊戌,允陶澍奏,严惩江苏徐、邳、淮、海一带刀械匪徒。庚子,曾燠奏准引盐加价再展三年,至丁亥纲止。

  

  四月丁巳,展缓江苏漕欠。庚申,改江苏运河营邳运汛把总为千总,萧南营萧汛千总为把总。壬戌,江苏海运漕米抵京验收。庚午,允留江苏积年灾缓带征漕米备民食。允江苏昭文县入官房屋捐设义仓。乙亥,除江苏清河县水冲,田赋。是月,给江苏沛县灾民口粮,贷江苏徐州镇三营灾区兵丁钱谷。

  

  五月己丑,拨南河王营开坝等工程及抚恤事宜银三百二十万两,拨估办堰盱大堤银一百七十七万两。丙申,陶澍奏:日本国船因遭遇大风,迷失海道,随风漂荡至镇洋县境。照例抚恤,拨船指引出洋回国。丁酉,以漕粮盘坝完竣,用银八十万两,米多费省,予淮海道罗琦、江安粮道汤藩、江西粮道耿维祐议叙。壬寅,添设江南林家墩汛千总一,把总二。丙午,谕琦善、张井等:“开放王营减坝须加意详慎,必期去路通畅。其上游堤岸各工及一切应培应加圈堰,亟须倍加保护,慎重妥筹,毋使稍有疏虞。”

  

  六月丁卯,海运江苏所属漕米全数抵津。

  

  七月壬午,谕张井等:“遵照前旨办理减黄出清,俾河湖不致有意外之虞。并使本年回空全数南下,明年重运照常北来。至于改河一事,须俟三汛安澜后,再行会同详加履勘,和衷商榷,定议具奏。”壬辰,穆彰阿署漕运总督。丙午,谕:允拨开放减坝工需银三百八十万两。赈江苏高邮等六州县水灾。

  

  八月戊午,赈江苏海州等五州县水灾。

  

  九月辛卯,召穆彰阿来京,以杨懋恬署漕运总督。丁未,以江苏淮、扬、海三属水灾,拨米平粜并免商船米税。是月,给江苏山阳、盐城二县水灾民口粮银谷。

  

  十月壬戊,蠲缓两淮富安等十四场水灾灶课。拨江苏藩关道库银一百四十五万两,赈上元、江宁、句容、江浦、山阳、阜宁、清河、安东、盐城、高邮、泰州、东台、江都、甘泉、兴化、宝应、海州、沭阳等十八州县并淮安二卫水灾饥民。谕琦善等:一面疏治下河、堵闭闸坝,一面将正河挑工克期完竣,即速将王营减坝堵合,黄流挽复故道,俾灾民早日复业。是月,蠲缓江苏高邮等四十七厅州县卫灾民新旧额赋。

  

  十一月辛卯,谕琦善等:派员核实估计盐城县之新洋港、斗龙港,东台县之王家港,泰州之小洋口四处疏导工程并银两。

  

  十二月戊申朔,琦善奏准盐斤加价输纳出售章程。癸丑,以纳尔经额为漕运总督,琦善兼署漕运总督。梁章钜为江苏布政使。陶澍奏禁江苏衿棍包漕,横索陋规。谕军机大臣等:“江苏漕务疲敝已久,在闾阎则每苦浮收,在州县则又患刁抗,复有包漕、横索陋规之生监。此后自当执法严惩,以儆贪玩。”又奏准留养灾民并酌留缓带漕米。壬戌,缓征江苏高邮等六州县歉收新旧额赋。

  

  七年正月癸未,琦善奏:筹备灾缺兵恤等米、截留漕粮支放。截留江苏漕粮五万余石备放灾缺兵米。乙未,琦善等奏:筹垫淮南商捐银两及复议盐务事宜,复淮北疲商借给底马旧制。是月,展赈江苏高邮等二十四州县卫军民,两淮丁溪等九场灶户水灾,贷两淮富安等五场灾歉口粮、籽种、江苏川沙厅等三营银米。

  

  二月甲寅,缓征江苏海州等十三县卫逋赋。癸亥,贷江苏狼山等三营毗连灾区兵饷。卯,拨淮南商捐银一百万两解甘肃。

  

  三月辛巳,琦善等奏,赈高邮等县水灾需银五十六万两。己丑,赈江苏高邮等州县水灾。琦善等奏,本月初三日黄河王营减坝合龙。甲午,准淮南盐务加盐二十斤。

  

  四月甲寅,谕琦善等:大汛以前漕船务要渡竣,全河务保安澜,回空不可迟滞。

  

  五月癸未,以办理河工失当,睢南同知唐文睿发伊犁,淮扬道邹锡淳、淮海道罗琦议处。丙戌,蒋攸铦为两江总督。己亥,林则徐为江宁布政使。

  

  闰五月戊申,谕张井等:“湖水日见增高,必须思患预防,俾堰工可保无虞,而下游亦不至被患,方可稍赎前愆。若使灾黎年年被淹,该河督等自问当得何咎?至堰圩土石各工,务须及早督催,工归巩固。其南北两岸临黄工程,亦应迅速勘办以资保卫。”壬戌,御史钱仪吉奏:江南办漕积弊,请饬督抚等妥议章程。谕该督抚等体察奏办。

  

  六月丙申,允蒋攸铦奏,江苏新漕仍由海运。拨南河大汛工需银八十万两。

  

  七月甲子,除江苏长洲、吴县义冢地赋。

  

  八月丁丑,蒋攸铦等奏准,借动银二十万两浚吴淞江。壬辰,蒋攸铦奏新增海运章程。是月,蠲缓江苏高邮等四十七州县卫厅被水新旧额赋,给江淮等处被灾帮丁月粮。

  

  九月丙午,蒋攸铦等奏筹备来年接运新漕,请先行借拨银两为盘坝经费。不允。乙卯,福珠隆阿以三品卿衔巡视两淮盐政。己未,衍庆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戊子,贺长龄为江宁布政使。是凡,免江苏高邮等二十五州县卫被水赋课并太仓等十厅州县卫节年银米。

  

  十一月癸卯,纳尔经额奏今冬苏、松等四府一州漕粮照河运。允之。甲辰,除江苏靖江县新坍地赋。壬戌,浚江苏徒阳运河。戊辰,免江苏宿迁县被水滩租。是月,蠲缓江苏太仓等三十州县卫遍赋。

  

  十二月壬午,缓征江苏海州等三十一州县卫水灾旧欠额赋。

  

  八年正月丙午,命英和往江南会同蒋攸铦查勘河湖应办工程。丁未,允蒋攸铦请,新漕起运渡黄,将帮船所带货物暂行起卸。丁巳,张井奏设局清理河库积年垫款。是月,给江苏沛县贫民口粮,江苏、江宁、京口驻防修屋费。

  

  二月甲戌,蒋攸铦等奏:南河大挑,知县补缺班次及实任佐贰委署沿河州县,酌议变通。下吏部议。丁亥,修宿迁、桃源以下堰工,拨银七十五万两。

  

  三月庚子朔,拨修高堰洪湖大堤银三百零八万余两。庚戌,张井、潘锡恩奏:“河工汛员经管堤坝工程,应分段改隶,以重修防。”下部议。庚申,蒋攸铦奏挑浚吴淞江竣工,谕准将原借平粜缓漕米价银二十六万五千七百三十二两作为挑浚经费。

  

  四月癸巳,陶澍奏:“苏州省城银价昂贵,暂借铜铅工本银两,发换制钱,以平市价。”谕:“准于司库现存钱价银内借拨二十万两,发换制钱,以平市价。”缓征江苏海州等四州县灾歉额赋。戊戌,以江苏兴武卫千总崔廷兰引见开弓箭落地,谕兵部认真堂考。

  

  五月乙巳,以淮盐滞销,申谕江苏等各督抚饬属缉私。

  

  六月癸巳,除丹徒县坍荒田赋。

  

  七月丙午,陶澍奏:“连年添派布匹,逾于旧额过多,商力疲乏,难以克期领办,请酌减数目,明定限制。”

  

  八月,陶澍奏:“三次请查案内提补银两,江宁藩司所属每年应提羡余银二万三千三百两,苏州藩司所属每年应提羡余银六万两。适当连年积歉之后,元气未复,拖欠尚多,蠲缓岁所常有,与其克期提补,徒滋弊端,莫若减数缓提,较有实际。”谕:“准自道光八年为始,按原数酌提三分之一,如遇极歉之年,仍照奏定章程,准其展缓提解。”丁酉,陶澍奏:“确查沙洲,一律入官充公,以杜争竞。”是月,蠲缓江苏海州三十六州厅县被水、旱灾新旧额赋。

  

  九月庚戌,赈两淮中正等三场灶户水灾。

  

  十月乙酉,赈江苏海州等三十二厅州县水灾,给江苏高邮等九州县水、旱灾民一月口粮。

  

  十一月己未,催两淮应交参斤、东珠变价各款银共六十万五千余两。得旨:两淮应交广储司各款,皆系预备内廷专用,候两淮解到时即行归款。

  

  十二月庚午,谕张井等:“务将湖河全局熟计妥筹,设法办理,以期收启坝制黄之益,断不可再事因循,致失机宜。”甲戌,江苏丹徒县开垦山田、芦地升科。是月,展缓两淮丁溪等场逋课,缓征江苏泰州等二十八州县卫水灾逋赋。

  

  是年,南河请拨修堤建坝等项工需一百二十九万两,前此高堰石工及黄河挑工费一千余万两。

  

  九年正月壬寅,命江苏等各督抚严饬缉捕洋面盗匪,酌筹经费。甲辰,修江苏宿迁县境内各河堤岸。是月,给江苏海州等十五州县卫灾民口粮,展赈两淮板浦等三场被灾灶

  

  二月乙丑朔,以江南等各织造拨解新疆俸缎,赏赐外夷,不堪服用,申谕加意经理。壬申,拨江苏藩司、粮道库银三十三万两,展赈海州等州县加赏口粮。

  

  三月戊午,朱桂桢为漕运总督。

  

  四月己巳,蒋攸铦、陶澍奏,酌议水陆游击、都守互换裁改。辛卯,缓征江苏阜宁等五县卫水灾额赋。

  

  六月辛未,展缓两淮板浦等三场积欠逋课。辛巳,允陶澍奏,以捐监银两归补江宁藩库封储银两。五万两为一次,两次解部后,再续收五万两,即归补封储。动缺银四十五万七千四十—两零,相间轮转,候足额即解京。

  

  七月癸巳朔,命张井等筹办南河萧南厅等工,并改建运河滚水坝。

  

  八月丁丑,工部奏:“查明张井奏,道光七年另案工程银数比较单内共用银二百九十七万三千二百二十九两,内称专案办理各工用银六十五万二千三百四十五两零,均非常年所有之工,不入比较。”谕该河督:毋得另立专案办理名目,以杜虚浮而昭核实。辛巳,陶澍奏沿江、沿海新涨沙洲召佃收租、拨充公用章程。

  

  十月壬戌朔,谕两淮盐政福森整理弊端,力挽积习。丁卯,梁章钜护江苏巡抚。癸未,浚江苏徐州府属龙山等河。戊子,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三州县淮安等四卫被灾额赋。

  

  十一月庚申,梁章钜奏:量免句容、高邮、桃源、安东、宿、砀、睢、沛八州县捐款养廉,仍令坐支。

  

  十二月甲子,缓征两淮丁溪等六场旱灾新旧赋课。戊辰,以高堰堤工告竣免两淮盐斤加价。丁丑,命查禁江南州县钱粮浮收。

  

  十年正月甲午,赈江苏沛县卫水灾。己亥,陶澍回江苏巡抚。己酉,浚江苏浏、白茆、孟渎三河。庚戌,申谕淮盐口岸严缉私枭。

  

  二月丁卯,以河南陈州、归德例食芦盐地方与汝宁、光州例食两淮引盐各属壤地相接,盐价多寡悬殊,数日往还即获倍利,谕蒋攸铦等妥议。增定漕运水手章程。

  

  闰四月戊子朔,谕蒋攸铦饬拿两淮巨枭黄玉林。乙卯,催两淮解察哈尔牧群息银。

  

  五月壬申,命江苏川沙等营赶修额设战船,并禁雇用民船。丁丑,蒋攸铦等奏,巨枭黄玉林投首。戊寅,缓征江苏海州、沭阳二州县水灾上忙钱粮及节年漕价银。

  

  六月辛卯,禁回空漕船挟带私盐。陶澍署两江总督。卢坤为江苏巡抚。

  

  七月己末,移江苏扬州营守备驻高邮,改原设千总为城守千总。甲子,浚江苏太湖厅雕鹗河土竣。甲戌,催两淮欠交内务府正项及各项利银一百九十二万余两。丙子,免江苏海州四州县旧欠赋额。

  

  八月戊子,浚南河扬厅属归江河道。癸巳,陶澍奏两淮盐务投首各犯现在情形,申诫陶澍勿招致盐枭。壬子,卢坤为江苏巡抚,梁章钜暂护。吴邦庆署漕运总督。癸丑,福森奏:引盐加斤限满,请展缓三年以培商力。

  

  九月癸酉,蒋攸铦以密请绞决黄玉林,严议。以黄玉林复图贩私,诛之。戊寅,梁章钜奏:审明定拟兴化县民张松年,以县书张文礼勒折漕粮、加增水脚、并丁役舞弊索诈下邢部议。

  

  十月乙酉朔,以江苏嘉定、昆山绅士捐建震川书院予奖。戊子,命王鼎等往江南,会同陶澍查办事件。丁未,赈江苏上元等四十三州厅县卫水、旱、雹灾新旧额赋。甲寅,陶澍奏淮盐疲坏已极,缕陈积弊。

  

  十一月丁巳,赈江苏青村、袁浦二场水灾。丁卯,陆言为江宁布政使。壬午,程祖洛代江苏巡抚。

  

  十二月甲辰,军机大臣等奏:“仪征绅士公信称,向来淮南纲食引盐俱归仪征掣捆,数万夫役得受佣资,以敷口食。因闻盐课改归场灶之议,夫役人等恐失生计,约会千数百人赴县奔诉。”谕王鼎等:“此事关系两淮大局,务细心筹议,不可因该夫役等口食无资,遂存畏难苟安之见。但事属改辙更张,必期经久可行、毫无格碍,断不可稍滋流弊,以致激成事端。”乙巳,裁两淮盐政,以盐务改归总督管理。王鼎等奏准酌定两淮章程十五条。甲寅,梁章钜接护江苏巡抚。是月,贷江苏苏州等四府州属驻近灾区兵丁银米。缓征江苏上元等三十一州县卫额赋。

  

  十一年正月戊午,给江苏沛县被灾口粮。辛巳,陶澍奏筹议加斤减价,兼疏积引。硃批:户部复议具奏。寻议复,略曰:“淮盐自乾隆年间,两次每引加盐二十斤,已在原额三百四十斤之外。此次又请将从前暂加之二十斤永远赏给,并将署耗核入常年额引数内,每引共加至三十六斤,俱系无课之盐,不入成本计算。此外所加一百斤,核所完之数,每引亦仅三钱有零,较新定科则不过四分之一。当严饬商人赶运赶销,勿使有丝毫影射弊混。”奉旨:依议。陶澍奏两淮盐政,曰:“两淮盐务,二十年前逐渐就颓,上年扫地罄尽。四千余万之旧欠无从归完,一千余万之借本悉化乌有。”又奏:“扬州盐政旧署为行辕,酌留书吏承差数目,随署办事,巡捕官等及杂项人役全行裁撤。现任官员或无可调换,请于地方官内酌量调署,俾资振作。”允之。癸未,治江苏新阳县社户吴槎等抗粮哄署罪。

  

  二月甲午,陶澍奏:缴盐政养廉裁浮费十六万两。

  

  三月庚申,陶澍奏:复查道库垫占银款相符,仍应暂缓带征。下户部议。己巳,杨国桢奏行销淮盐引地筹议章程。

  

  四月庚寅,陶澍等奏盐员改补调署章程。交部议。乙巳,陶澍等奏:清水敌黄,重运漕船行走顺利,洪泽湖水暂消复涨,下游启坝泄水。庚寅,户部议复陶澍奏酌拟盐务人员改调署章程,略曰:“查两淮试用经历、盐大使人数众多,易滋壅滞,应以布政司库大使、府经历县丞三项内指明一项改补,无须再加年限。各场所大使,如果人地未宜,令该督先尽各场内拣选对调,如不得人,或即撤回,以候补场员请补。”以陶澍等奏缓孟渎等河至本年秋旨接续挑办。

  

  五月己未,陶澍奏:筹议粮船夹带私盐,请扼要稽查。又奏:勘明场灶被淹,请递缓富安等十一场积欠钱粮。允之。准淮北盐官督商运。癸酉,展缓海州、沭阳麦收歉薄地方额赋。

  

  六月乙酉,允两淮缓占碍各款带征。戊戌,陶澍等奏沿河各属被水,恳请抚恤。丙午,以江苏水灾,准买运奉天、河南、川、广米麦,免各关税。是月,给江苏上元等八县卫水灾口粮,贷江苏淮安卫灾屯籽种。

  

  七月壬子,谕陶澍、程祖洛:查娄县、青浦境内泖湖涨出田亩,设立义冢。癸丑,陶澍奏高邮湖河溢。又奏江南贡院积水,请展文闱乡试至九月举行,武闱乡试至来年三月举行。扬河厅禀:马棚湾、十四堡等处已漫溢掣塌。林则徐为江宁布政使。戊午,谕军机大臣等:“陶澍等奏,上元、江宁、句容、高淳、江浦、六合、江都、仪征等县沿江被水各处一片汪洋,仅存屋脊。镇江府属之丹徒、丹阳两县滨江田庐被淹亦多。淮安府属之桃源县、扬州府属之高邮州、甘泉县、宝应县情形尤为着紧。并下游之兴化、盐城等县,因高邮之马棚湾、十四堡等处东堤漫溢掣塌,水溜奔腾下注,庐舍田亩定皆淹浸。因水势阻隔,文报有稽,尚须确探。各处灾民迁依埝阜,四面水围,栖身全无,凄惨景况不堪设想。现经该督等赶紧设法拯济,据称已饬藩司动项委员,分头驰往抚恤。此时百姓仓猝转徒,无从挨查户口,惟有将银赶紧易换钱米,随查随给,以资济急。所办甚是。即着陶澍会同程祖洛筹备江苏灾赈并偕张井勘办漫口堤工。”己巳,谕白镕查勘江苏灾赈。陶澍等奏:“洪湖水势递消,堰堤保护平稳,黄水接涨,现在加慎巡防。马棚湾、十四堡两处漫口,应俟水消赶堵,现已预为筹备,将来兴工正杂料物及一切费用约需银百万两内外。”谕陶澍等悉心筹酌,妥速办理灾赈事宜。庚午,陶澍等奏:“筹备赈需,请留藩道关库银两。”八月初十奉到硃批:户部速议具奏。寻议复:“该督请苏藩库秋拨封贮等款,应酌留银四十万两备用。查有正项银七十二万两,又未经起解银、捐监银十万两,漕价银五万余两全数扣留。又江粮道库银十四万余两,苏粮道库银二万余两,一并暂留备用。系为筹备抚恤灾需,自应如所请,准将苏省各藩库银两暂行扣留,以备赈济。”奉旨:依议。丙子,贷江苏江宁等六营灾区兵饷。

  

  八月庚辰朔,谕陶澍等:“晓谕赶种菜子,以助谷食。”壬辰,减浒墅、淮安两关盈余旧额。壬寅,以上元赌匪伤兵弁,命陶澍认真校阅训练。允陶澍等奏,因灾粮贵,借支江宁八旗及溧阳营饷银。是月,免江苏清河县低洼田地逋赋,给江苏甘泉等十一州县水灾口粮;贷江南江宁驻防营兵米。

  

  九月庚戌朔,扬河厅十四堡漫口合龙。甲寅,拨浙江等省银一百十二万两解南河,预购来年岁科。壬戌,抚恤江苏崇明、清江等县水灾。准江苏州县平粜仓谷。癸亥,朱士彦等奏:淮、扬两府并州县各官多系调署,于地方情形未能熟悉,官与民亦不相习,无从访问。谕陶澍:传谕江宁布政使林则徐、常镇通海道张岳崧,饬令总司江北赈抚事宜。

  

  十一月己卯朔,鄂山奏预筹江苏委员赴川买米情形。癸未,朱士彦、白镕奏:续查江南办灾,胥吏、地保浮开户口,已委员查明出榜晓示。谕陶澍如式出榜,毋使吏胥侵蚀。改定南河高堰、山盱两厅堤坝及运河土埽工程保固年限。乙酉,赵盛奎为江宁布政使。壬辰,命赵盛奎会同张岳崧总司江北赈务。拣发道府王瑞徵协同现任知府赵炳言妥办江宁一府赈抚。乙未,定江宁、淮、扬查赈章程。戊戌,以两淮场灶多被水淹,分别给赈,蠲缓新旧额赋。辛丑,南河马棚湾决口合龙。是月,赈江苏上元等二十六州卫、两淮丁溪等六场水灾,贷江苏丹徒等四十四州厅卫、两淮丁溪等十五场灾歉赋课。壬子,葆谦署江宁布政使,林则徐赴河东河道总督。丙辰,实授吴邦庆漕运总督。戊午,吴光悦请变通盐法,谕陶澍等悉心议奏。吴光悦奏查办灾务,上以严查吏胥舞弊勉之。庚午,除江苏靖江坍没田赋。陶澍等请酌留熟田漕米济赈,交户部速议。

  

  十二月庚寅,陶澍等奏马棚湾、十四堡漫口合龙。乙未,命江苏等省查禁占垦江湖涨摊,壅遏水道。无碍水道者,方准居民认垦。丁酉,陶澍等奏:请拨赈需不敷银四十万两。允之。予捐建金山县书院议叙。庚子,允淮北滞岸试行票盐。壬寅,江苏萧县龙山河挑竣。乙巳,苏成额为漕运总督,张井兼署。是月,给江苏上元等二十四州县卫及丁溪等十五场水灾口粮,贷江苏镇江等二十七营水灾兵饷,缓征江苏上元等七州县水灾额赋。

  

  十二年正月甲寅,以朱士彦奏江苏、安徽绅士随同劝捐助赈,着陶澍等分饬查明例应议叙者,于赈务告竣之日即申送核实具奏,毋庸任书吏意存挑剔,稽延时日。

  

  二月丁亥,移建南河山盱厅信坝于夏家桥。乙未,林则徐为江苏巡抚,梁章钜护。庚子,缓征江苏句容等十八州县卫上年被水灾区旧欠额赋。

  

  三月辛亥,陶澍奏捕获淮、扬各属私枭四百三十余名。乙丑,允陶澍请,两淮销盐旧纲展缓四个月限。

  

  四月丁亥,户部奏:自道光十年以来,陆续拨给各省军需、赈恤、河工各项银两,加被灾省份豁免钱粮。两淮缓征盐课,多出少入已逾二千万两,虽现在酌拨,尚无支绌,不能不先事预防,宽为筹备。丙申,命运山东食谷接济江南被水灾民。丙午,再给江苏扬州水灾仓谷。

  

  五月庚申,定淮北试行票盐章程。辛未,命漕运总督裁汰漕委冗员并严禁州县浮收帮丁需索。是月,贷江苏苏松各帮屯田余米,缓征江苏上元等六县水灾新旧额赋及河滩学租。

  

  六月丙戌,梁章钜奏,英吉利人乘大小船各一,约百余人。二十日由浙江镇海驶至江省,拍江南羊山洋面,委太湖协副将等赴海口驱逐。以陶澍奏,各关米船停止免税。丙申,桂良署江苏布政使。辛丑,减江苏、安徽马步兵共九百六十六名。是月,贷江苏淮安卫水灾屯田籽种。

  

  七月辛亥,陶澍奏英吉利船押送出境。

  

  八月己卯,以陶澍等前奏英吉利船押出江境南行,断其北驶,含混入奏,陶澍、林则徐交部查议。先是,纳尔经额奏,六月十八日有夷船驶入山东洋面,即系江南驱逐之船,命陶澍等详查。至是,复奏夷船自江境驱逐后,已过浙江尽山洋面,因深水大洋,江、浙两省兵船不能接替,外洋又不能寄碇,无从押逐,是已仍窜至山东。谕以陶澍未能确查,斥之。陶澍奏:“该夷船若再入江境内洋停泊海口,当密派文武大员向该船严行搜查。如有携带违禁物件,立即起除。或抗不遵约束,严示惩创。”谕:“所见大谬,此事总以不准停泊销货为正办,若因此别生枝节,致起衅端,该督等自问能当重咎乎?抚驭外夷当遵旧章,示以严肃,俾无得藉口开衅,何可率逞私臆,不顾政体。”传旨严行申饬。己卯,裁江苏江宁府照磨、镇江府照磨、扬州府检校、华亭县主簿、金坛县湖溪司巡检。乙未,陈銮为江苏布政使。

  

  九月丙午,命穆彰阿驰往江南会同陶澍查办事件。丁未,以疏防好民挖堤,致全黄大溜入湖,张井夺职,暂留河道总督任。丙辰,陶澍奏:拿获宿迁抢劫差弁案犯顾大茗。辛未,裁丹徒,兴化、如皋三县县丞各一,清江闸闸官一。癸酉,移江苏沭阳县钱家集县丞驻高流镇。是月,给江苏桃源县等水灾民口粮。

  

  闰九月甲戌朔,林则徐奏拿获桃南厅属奸民聚众挖堤之赵步堂等。丙戌,淮北票盐巳请票引十万有奇。

  

  十月乙巳,陶澍奏淮北票盐现行运引,较原额多逾半倍。谕酌议考核缺溢章程。是月,赈江苏桃源等三县、两淮板浦等三场水灾、旱灾。给江苏海州等四州县旗民口粮。蠲缓江苏桃源等六十三厅州县卫、两淮富安等十四场水灾、旱灾新旧额赋。

  

  十一月庚辰,连云岛海口守汛卡官富明阿擅离汛地,以致英人登岸入城。己丑,缓征江苏宿迁县被水滩地额赋。庚子,陶澍奏,英吉利船过佘山,载有炮械,桅上有旗写天竺国商船字样。谕沿海各省将军、督抚饬文武员弁于夷船到岸驱逐,不许停泊交易,严禁近海居民私行卖给水、米接济,只许严密防堵,不准用炮轰击及上船搜查货物,激成事端,并令卢坤等转饬迅速回国。

  

  十二月丁未,陶澍、林则徐奏:“前因英船复至江省洋面,臣林则徐委候补知府善庆、太湖协副将鲍起豹赴海口,同镇道并会上海、宝山二县,酌赏该夷人猪羊酒肉,以奖救护难民。该夷旋向背船声称,前在洋中搭救商船,致将梢棚折捐,求赏木板、铁钉修艌。经苏松镇总兵关天培、苏松道吴其泰酌赏木板、铁钉催令赴修。据报该船于十一月十五日起碇开行。臣等责成关天培等督率将弁兵押船逐南行,务令与浙省舟师明白交替。仍须在洋时加瞭探,倘复有夷船窜至,立即堵截回南。”谕咨会广东,查明胡夏米及刘罗船果否回粤,统饬该国大班管束。戊申,陶澍奏:饬水师押英吉利船赴浙江。

  

  十三年正月辛巳,谕:“陶澍奏各营兵丁请借饷接济等语。江苏所属扬州等营兵丁,均因驻扎灾歉之区,米粮昂贵,据该督奏请借给饷银以资口食,加恩着照所请。所有扬州营兵丁准其于藩库借支银二千一百八十两,又马家桥三汛兵丁准其于运库借支银一百八十两,青山营兵丁准其于运库借支银三百四十二两,泰州营兵丁准其于藩库借支银一千一百五十五两零,所借银两均着于道光十三年三月起分作十个月扣还归款。掘港营兵丁准其于藩库借支银九百七两零,所借银两着从道光十三年秋季起分作六季扣还归款。该督即饬行藩,运二司查明借给,分别按期扣还款,并着刊刻誊黄遍行晓谕,毋任吏胥舞弊,以朕抚恤兵丁之至意,该部知道。”己丑,朱士彦、敬征奏:履勘高堰、山盱、扬河、扬粮、里河各厅,分别急修、缓修工程赔补各条,统计需银三四十万两。谕张井:确核银数,奏明办理。丁酉,怡良为江苏按察使。辛丑,朱士彦奏桃南厅于家湾合龙。

  

  二月丁未,廖鸿荃奏缓淮、徐、海三府州岁试。己酉,谕:“陶澍奏圩堤被水冲决,民力捐修不足,请借项凑办,分年摊还一折。江宁府属六合县境双城、果盒二圩堤埂为附近各圩保障,上年夏间江潮发涨,冲决二十余段,自应及时兴筑,俾资捍卫。据该督等查明,此项工程本应民间集资修办,惟灾歉之后,生计维艰,所有共估需银五千余两,除业民已捐银二千余两,仍不敷银三千三百两,民力实难捐足,援恳请借项凑办。自系实在情形,着照所请,准其在于司库银款照数借拨,及此春初水涸,饬令赶紧修办,以卫田庐。所借银两,着自道光十四年为始,在于粮田项下分作三年按亩摊征还款。此项圩埂借项凑办,借民还民,不涉官吏之手,着免其造册报销。工竣委员验收,仍着取造摊征细册,咨部查核。该部知道。”戊午,谕:“陶澍等奏筹拨淮、扬等属展赈口粮需用银款一折。上年淮、扬、徐、海等属被灾贫民,今春应给展赈及春赏口粮,共计二十二州县卫,地方既广,灾民户口繁多,据该督等查明,恳请拨银三十五万两,以资接济。着照所请,加恩准其将江宁司库所存上年灾案平粜米麦粜价银六万两,十一年被灾协拨赈济余剩银七万两,十二年秋拨案内拨存漕价余剩银六万两,续解芦课银一万两,共银二十万两照数动拨,并于苏藩司库封贮款内凑拨银十五万两,俾费散放,事竣核实报销。如有余剩即行报部拨用。其余歉收各属,如有应须酌借籽种、口粮及宜平粜之处,该督等临时酌量办理。并饬该管道、府、州,督今印委各员赶查户口,核实散给,务期实惠均沾。仍随时严密访查,如有胥役侵冒克扣情弊,立即据实严参究办,毋稍姑容。该部知道。”丙寅,谕:“陶澍奏办理淮北票盐各员认真、妥速,请予鼓励等语。前署海州升用同知、直隶知州、坐补江都知县伍家榕,着免其坐补,即行升用。金坛县丞谢元淮、海州州判龚照琪,俱着以应升之缺尽先升用。候补盐经历孙玉树、候补从九品孙丰、候补盐知事孙恒绍,俱着各以本班尽先补用,以示鼓励。该部知道。”戊辰,陶澍、林则徐奏:“江南铜山等县驿务,经密加抽查,尚无缺额及侵冒等弊。”谕:“该督抚等应随时认真稽查,倘有前项弊端,立即严参惩办,不可因循欺饰。”己巳,缓征江苏泰州等二十二州县卫逋斌。

  

  三月甲申,谕:“陶澍等奏丰县护城河堤桥座残缺,并砀山县减水河淤垫,请分别动项借款挑办一折。江苏徐州府属丰县护城河桥座、砀山县减水河等工,为保卫城垣,宣泄田畴要工。据该督查明被冲缺残损淤垫,亟应挑筑,以资保卫宣泄,自系刻不可缓之工。所有该二县估需工费银一万九千八百六十七两零,着照所请,准于在司库正项芦课银内分别动给挑办。至丰县护城河堤桥座,向系给项挑筑,此次着准其作正开销,仍饬取造册结照例办。其山阳县减水河道所估银两,着准其从道光十四年起,分作三年摊征归款。此项减水河道借项挑浚,系民借民还,免其造册报销,仍饬取造摊征细册,报部查核。该部知道。”乙未,张井请拨大汛工需及于家湾垫发银两。

  

  四月乙巳,拨苏州藩库银八万两济放因灾不敷养廉等款银。戊申,贵庆为漕运总督。癸丑,陶澍等奏江宁省城河工完竣。甲寅,催江苏解驿站余剩银十九万六千两有奇。庚申,张井暂署江南河道总督。丙寅,豫堃奏酌拟浒墅关章程,下户部、内府议。

  

  五月戊戌,陶澍等奏十一年扬州所属被灾,两淮各商员外郎许维等共捐银十一万九千八百八十一两助赈,予叙有差。是月,展缓江苏清河等十二州县卫积歉新旧额赋。

  

  六月庚戌,除江苏吴县义冢地赋。乙卯,陶澍奏:洪泽湖地方紧要,请移设都司专营,以资巡防。乙丑,陶澍等奏,武进县境内孟渎、得胜、澡港三河工竣,共用银十九万六千五百七十八两,乃照原估二十万六千七百余两摊征归款,节省银归武进、阳湖县发典生息,作为该河岁修经费。允之。并予常州府汪河,署武进姚莹、署常州府通判高焕奖。

  

  七月乙亥,以陶澍奏英吉利船五月二十二日驶入江南羊山地面停泊,饬巡洋舟师三面迎住,使之不得进岸,并令巡船押至浙省交替。丙子,谕陶澍:海州营钱家集都司一员、把总一员、外委一员、额外二员,马步战守兵一百四十名,准其移驻洪泽湖之老子山等处,作为内河水师营,分归河中营兼辖。

  

  八月甲辰,麟庆署江南河道总督。

  

  九月庚寅,谕陶澍严治被灾地方聚众阻截及藉端抢夺各犯。壬辰,嵩溥为漕运总督,恩铭署。丁酉,陶澍奏查缉漕船夹私,正以速趱回空,未便任带芦盐,致使盐、漕两误.谕陶澍禁漕船回空带私,查拿枭匪,堵截私盐。是月,赈江苏上元等六县水灾。

  

  十月庚戌,以江苏等省无岁不缓,无年不赈,谕该督抚等严查捏灾,捏赈。甲子,陶澍奏,获盗决官堤首犯陈端。命与待质案犯陈钦等质审明确,正法。是月,赈江苏上元等十二县卫,缓征江苏上元等六十一厅州县、两淮富安等十场雹灾、水灾、旱灾新旧额赋,展缓两淮刘庄、伍佑二场逋赋。

  

  十一月乙亥,江苏按察使怡良丁忧,布政使陈銮兼署。陶澍、裕泰等奏复,盐价无从平减。壬辰,陶澍奏,挖堤首犯陈端正法。

  

  十二月辛丑,命赵盛奎留江苏办理赈务。峰亥,拨江苏江宁、扬州漕米备江淮等属灾缺兵糈。甲子,申禁漕船讹诈积弊。是月,赈江苏上元等十二县卫水灾,贷江宁旗营、江苏抚标、城守,缓征江苏太仓等七州县卫水灾、桃源等三县洼地新旧额赋。

  

  十四年正月己卯,截拨江苏丹阳等县熟田漕粮,协济灾缺兵匠行月各项米石。己丑,修江苏江都运河东岸堤。是月,缓征江苏武进等七县上年灾歉额赋,并给上元等八县上年歉收口粮、籽种。

  

  二月甲辰,怡良署江苏按察使。丙午,免浒墅关商贩米税。是月,给江苏上元等八县上年被灾口粮。

  

  三月甲戌,陶澍等奏,江宁藩司所属山阳等十州县捐赈银十三万九千八百二十九两,江苏藩司所属常熟等四州县捐赈银八万一千四百零六两,予奖叙有差。

  

  四月己亥,缓征江苏上元等三十六州县卫民屯积歉正杂逋赋。

  

  五月丙寅,改江苏山盱厅通判为同知,海安厅抚民同知为通判。己巳,恩铭署漕运总督。乙酉,浚江苏练湖,添建滚坝,加筑圩埝,并修筑华亭,宝山海塘。是月,贷淮安、大河二卫歉收屯田籽种,缓征江苏高淳等九州县水灾、雹灾新旧额赋。

  

  六月庚子,减江苏丹徒县水冲芦田银米科则。壬戌,恩铭实授漕运总督。是月,展缓两淮板浦等三场灾歉灶户逋课。

  

  七月乙丑,饬查漕运亏短积弊,并申禁京城私贩,接济回漕。壬午,怡良迁,裕谦为江苏按察使。

  

  九月丁卯,陶澍奏开浚刘河工竣。壬申,修砀山县利民、永定二河。

  

  十月辛亥,谕陶澍等:查明浒墅、淮、扬各关偷漏各弊,妥议章程。

  

  十一月壬申,朱为弼为漕运总督。丁丑,以中河厅堤工堵合,回空漕船全数渡黄,开复淮海道文麟处分。丁亥,移江苏金山县典史驻洙泾镇,原洙泾镇巡检驻旧治之卫城。是月,缓征江苏上元等六十五厅州县卫灾歉新旧额赋、两淮清溪等六场歉收灶户逋粮。

  

  十二月壬子,户部奏:两淮盐务正杂课款,自嘉庆十二年至道光六年牵算,每年解过银四百万两。是月,贷江宁八旗官兵银米。

  

  十五年正月丁卯,禁漕船各帮水手携带刀械。展缓江苏上元等三十五州县卫逋粮。甲申,允陶澍奏变通巡洋章程。

  

  二月乙未,停两淮加带己庚残引。

  

  三月癸亥,淮扬道李国瑞总司粮船,稽查弹压。

  

  五月甲子,议予江苏劝捐义赈出力人员奖励。

  

  六月丙午,减江苏丹徒县被水芦田额赋。

  

  闰六月庚午,以陶澍奏添拨黄、运两河工需银五十万两。壬申,谕南河:“岁拨防汛银一百五十万两,不为不多。此次饬户部再拨银五十万两,嗣后不得援此为例。”

  

  八月癸酉,谕督抚、府尹等:严饬沿海文武各员弁巡防堵截,不准英吉利夷船越进隘口,并严禁内地奸民交易、接济,致受其诳惑。丙子,林则徐署两江总督,陈銮署江苏巡抚。丁丑,恩特亨额署漕运总督。甲申,陶澍等奏,上海绅士朱增举等捐修城垣工竣。

  

  九月戊戌,麟庆为江南河道总督。丙午,恩特亨额为漕运总督。是月,给两淮板浦、中正二场被水灶丁口粮。

  

  十月丙辰朔,修宝山海塘。允陶澍等请,修江苏宝山县海塘土石各工需银二十万两,由官绅捐修。是月,缓征江苏泰州、海州场灶被灾新旧额赋、逋谷、盐课。

  

  十一月,陈銮护江苏巡抚。缓征江苏长洲等六十六州厅县卫被灾新旧正杂额赋。

  

  十二月庚午,陶澍奏:盐务已有起色,请复设盐政。不允。辛未,催两淮新欠内务府火器等营公费、参斤变价等银二百四十八万四千四百六十余两。辛巳,两淮盐务日有起色,谕陶澍自丙申纲起务于次年二月造报奏销。是月,贷江苏抚标左、右、苏州、浏河四营灾区兵饷。

  

  ●第四十九卷 清道光(二)

  

  十六年正月辛卯,以陶澍奏江广盐务滞销,纳尔经额又奏楚岸盐斤短缺,两省同时具奏,情形互异。谕陶澍、纳尔经额查明据实奏报。癸巳,陶澍等奏筹议约束粮船水手章程,下大学士、军机大臣会户部议。乙未,展缓江苏高邮等三十九州厅县卫逋赋。

  

  二月丙辰,怡良署江苏布政使。庚申,修青浦万安桥。甲子,冯元锡奏:苏、松、太道监理关务阳金城,晓谕各口告示概不用印,稿不存案,纵容幕友、家丁骚扰商船。谕陶澍、林则徐:即将所指各款确切查明,从重惩办。命永停两淮盐政每年所进元宵烟盒花爆例贡。

  

  三月己丑,陶澍奏:江苏镇江为漕运咽喉,每遇江潮低落,推挽倍劳,请将张官渡一闸移建此处,改为正闸。允之。

  

  四月辛酉,拨山东耗羡、河南平粜盈余等银共十六万两,协济宁、苏两藩库耗羡不敷银两。戊辰,命恩铭、赵盛奎赴清江浦查访。甲戌,催两淮解积欠参斤变价银八十一万七千余两。

  

  五月壬子,展缓江苏海州等四州县歉收新旧额赋。

  

  六月癸丑朔,御史王藻奏:稽察运丁盗卖亏短、搀和、偷漏。下直隶总督、漕运总督会议。

  

  七月癸未,允两淮应解参斤变价银两如旧价,四等参每两仍为四百换,五等参每两作为一百八十换,减去嘉庆十二年后加价。丙申,怡良护江苏巡抚。

  

  八月丁巳,免江苏嘉庆二十三年至道光十年民欠地丁、漕项、芦课等银四百十五万两,米谷一百十八万石各有奇。

  

  九月壬寅,李象鹍为江苏按察使。

  

  十月丁巳,寅德奏:江苏新涨沙地、官产民地胶葛不清,以致续经新涨之地概未升科。谕陶澍、林则徐:体察情形,筹划尽善。癸酉,谕江苏等省应仍照历次奏定章程,除解部、解甘之外,按次归补封储银两。江宁因公借动封储银者,均由该省自行归补。是月,展缓两淮板浦等三场逋课,催两淮解察哈尔牧群生息银,缓征江苏高邮等五十二州县卫水、旱灾新旧额赋。

  

  十一月庚子,以林则徐奏,谕禁州县折给漕运旗丁洋钱,向需一元者以纹银七钱三分核发。

  

  十七年正月庚子,林则徐为湖广总督。调陈銮为江苏巡抚。是月,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二州县卫逋赋。

  

  四月甲寅,江苏等省嗣后公山私产不准违例召租棚民开垦。庚申,陶澍奏,运使刘万程病发轻生,盐务诸事掣肘,请派大臣前往查议筹办。谕斥之。甲子,谕陶澍解两淮积欠湖南各年匣费银两。

  

  五月丁丑朔,定江苏新涨沙洲无碍水道者、一律归官召佃章程。己卯,周天爵署漕运总督。庚辰,催两淮短征盐课等银二百五十余万两。丁亥,陶澍奏:两淮现在奏销不误,库内暂贮银两足供发放之需。乙未,御史袁文祥奏各省私盐充斥。谕管理盐务督抚盐政于场灶所在认真稽查,毋使以多报少,通同隐漏。仍饬妥议章程。是月,修江苏常熟福山城竣工。

  

  六月辛亥,以御史朱成烈奏江苏、浙江等各海口出银不下千万,命沿海各省督抚及各监督严饬认真稽查,设法截拿装载纹银出洋船。此后有奸民、吏胥包庇私运,不行查拿者,定将督抚严惩。是月,贷江苏淮安、大河二卫被灾籽种。

  

  七月癸卯,缓征江苏盐城县挑河贷款。

  

  九月庚寅,周天爵为漕运总督。

  

  十月辛亥,以拿获山东逆犯马平,予江苏知县王湘等升补有差。

  

  十一月,是月,缓征江苏高邮等五十四州厅县卫被灾新旧额赋、两淮富安等十一场被水灶地旧欠额赋。积拉明阿回任。陶澍奏:淮南丁酉纲无著悬引,请提出二十二万引融于淮北行销。下户部议行。

  

  十八年正月壬午,停撤江宁站船。甲申,修华亭县海塘。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二州县卫被灾新旧正杂额赋。

  

  二月乙巳,程矞采为江苏布政使,裕谦署江苏按察使。丁未,准陶澍奏稽查场灶章程。壬子,陈阶平奏捐置苗枪三百杆,马枪一百二十杆。辛未,唐鉴为江苏布政使。是月,陶澍奏:请将淮北票盐每引加征杂课二钱,同票盐溢课经费盈余一并协南杂款。

  

  四月,展缓两淮板浦等三场逋课。

  

  五月庚戌,唐鉴为江宁布政使,牛鉴为江苏布政使。

  

  十月乙酉,陶澍奏:在上海县东关外起获窝顿烟土,复于苏、扬、江宁等府属盘获贩卖窝顿各犯,共计烟土一万六千余两。谕嘉之。

  

  十一月癸丑,铁麟署漕运总督。是月,缓征江苏高邮等五十八州厅县卫被灾新旧额赋、两淮丁溪等四场灶课。

  

  十二月壬午,以大江南北米贱,命陶澍等酌定收买章程。是月,修徐州府城。

  

  十九年正月甲辰,命汤金钊、吴文镕查办江南佃湖营把总翟九龄等养匪害民。参案御史周春祺奏。

  

  二月辛未,允户部议,淮南悬引融发淮北行销。户部奏:淮盐引壅滞,准将南盐引改发淮北,提出戊戌纲悬引十二万道融销。陶澍奏:缕陈八年来办理盐务并报完银数,比较在前情形。癸未,谕陶澍等捕治扬州府属野田庄内土豪贩私犯袁金科等。淮南戊戌纲悬引二十二万仍请融销淮北,下部议行。

  

  三月乙巳,裕谦署布政使;林则徐为两江总督,未任前,陈銮署理。壬子,陈蜜奏筹议查禁吴淞海口商船夹带鸦片烟章程。戊午,御史许汝恪奏:江苏省新涨沙洲,前经陶澍等议,以概准民买,户部驳令一律退价归公。自改议以来,并未能将缴价各地认真退价入官,小民又恐终非其业亦不肯出力培植,以致沿江洲地悉任荒废。请饬察在八年新例以前缴价者,照旧准买,新例后续新涨之地,有碍水道者一律铲除,无碍水道者仍照原议归官。谕陈銮体察情形,详查妥议。

  

  四月丁丑,朱树为漕运总督。

  

  五月丙申,穆彰阿等议复陈銮奏吴淞海口商贩夹带鸦片章程。

  

  六月丙寅,裕谦为江苏布政使,张晋熙为江苏按察使。

  

  七月丁巳,谕陈銮查治海州私枭。

  

  八月戊辰,停江苏宝苏局铸钱。

  

  十月丙寅,催江苏等省欠解兵部饭银。癸未,陈銮兼署南河总督。

  

  十一月壬戌,谕江苏督抚查禁苏州女茶馆。是月,江宁盐法道积拉明阿忧免。缓征江苏高邮等六十州厅县并淮安等七卫水、旱、霜、雹灾积欠额赋,两淮富安等十四场新旧灶课。

  

  十二月癸亥朔,裕谦为江苏巡抚,邵甲名为江苏布政使。署两江总督陈銮卒。己卯,伊里布为两江总督。丙戌,陈化成为江南提督。丁亥,工部奏南河另案各工共用银二百七十五余万两,比较十七、十八两年,多至二十余万两。谕申饬麟庆并饬力加撙节、核实勘估。

  

  二十年春正月癸巳,给江苏邳州等五州县卫灾歉口粮。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一州县逋赋。

  

  二月丙戌,除江苏江都县水冲地赋。

  

  三月辛丑,再除江苏江都县水冲田赋。

  

  四月戊辰,成世瑄为江宁布政使。申谕伊里布整饬江苏海防。是月,缓征江苏邳州等七州县灾民新旧额赋。

  

  五月戊申,申停淮北票盐验资。

  

  七月甲午,以林则徐等奏英船驶赴天津及江苏等处,命琦善等严密防范,相机妥办。丁酉,裕谦兼署两江总督。丙午,以江南贡院积水,展本年文闱乡试至九月八日举行,武闱乡试展至来年三月举行。

  

  八月甲子,邵甲名署江苏巡抚。甲戌,麟庆奏黄河海口拿获朝鲜人七名。谕解礼部。辛巳,两江总督裕谦奏:英人呈递书字,语句狂悖,本不敢据以上闻,因前次奉有谕旨,不敢不代为具奏。谕以顾小节而昧大体切责之。癸未,给江苏上元等十四县水灾口粮并修屋费。

  

  九月丙申,给江苏泰兴县水灾口粮。

  

  十一月丙申,蠲缓江苏泰州等七十二州县卫新旧额赋。赈江苏上元等十六县水灾、旱灾。癸卯,缓征两淮丁溪等七场新旧额赋。丙辰,贷江苏江宁八旗及督协各营驻扎灾区兵饷。

  

  十二月癸亥,免江苏铜山县义冢地赋。戊辰,免江苏元和县义冢地赋。己巳,江南乡试正考官文庆,以私带举人熊少枚入闱帮同阅卷议革,副考官胡林翼降。庚午,程矞采为江苏布政使兼署巡抚。是月,贷江苏江阴县等三营兵饷。

  

  二十一年正月辛卯,展赈江苏上元等十一县水灾口粮。甲午,给江苏江都、丹徒二县水灾仓谷。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州县卫水灾新旧正杂额赋。乙巳,伊里布回两江总督任,会同提督陈化成防堵江苏海口。

  

  二月己卯,拨江苏江宁、通州二府展赈不敷银七万七千两,拨常州、镇江展赈银四千两。

  

  三月丁未,伊里布奏江苏洋面绵长,海口纷岐,经该督周历巡查,扼要派防并添调兵弁驻守。着该督现回上海,策应弹压。又请封闭沿海通商各港口。谕以江苏洋面现无夷船,商贩未免向隅,止之。庚戌,谕沿海通商各码头仍照旧准商民贸易。

  

  闰三月丁巳,蠲缓江苏宿迁县被水滩租。丁卯,调梁章钜为江苏巡抚。召伊里布来京,以裕谦为两江总督,以宋劭谷为江苏按察使。命裕谦即赴两江新任,并饬伊里布勿填吴淞江口。己巳,张琴为江苏苏松粮道。程矞采署江苏巡抚并护理两江总督。

  

  四月戊子,命裕谦将江苏各海口防堵事宜办理妥协,即折回镇海,仍带钦差大臣关防,以专责成。丙午,苏松镇总兵田松林卒。

  

  五月癸亥,李星沅为江苏按察使。是月,梁章钜兼署两江总督。

  

  六月庚戌,缓征江苏上元等九县积欠新旧额赋。

  

  七月癸亥,谕裕谦抚恤江宁、安庆等府州县水灾。己卯,裕谦奏酌撤江、浙两省防兵,从之。允程矞采回苏州,责成陈化成筹办上海防堵事宜。

  

  八月丙申,谕催江苏省铸钱。戊戌,梁章钜奏准免民船税。己酉,谕梁章钜、陈化成:预为布置宝山等处及沿海各口岸防务。

  

  九月丙辰,裕谦以英船入镇海投水殉节,牛鉴署两江总督。辛酉,谕麟庆等停募徐州乡勇赴江军营。乙亥,梁章钜奏:续调徐州等营兵一千七百名,分别防堵上海宝山。

  

  十月辛丑,奕经、文蔚奏,拨兵留防上海。甲辰,牛鉴等奏,复陈严防进口商船并设立粮台,铸造炮位。庚戌,允牛鉴奏,拨扬州关征存银六万两给赈需。是月,加赈江苏上元等十五县卫灾民并免额赋,缓征江苏高邮等六十州县卫正杂额赋。

  

  十—月甲寅,奕经等奏英人有赴上海等处滋扰之说。己未,拨河南兵一千名赴江苏防堵。庚申,程矞采奏募壮勇四百名。戊辰,赈江苏上元、江宁二县被灾贫民。庚午,程矞采署江苏巡抚,梁章钜假。丁丑,以上海前准开港,谕奕经等会同牛鉴、刘韵珂两省各口文武,密查出入船只,毋稍疏虞。是月,恩龄请补淮扬道。加赈江苏上元、江宁二县灾民;缓征两淮富安等十四场被水灶课。

  

  十二月戊子,增设江宁驻防鸟枪兵二百名;己丑,崇恩为江苏按察使。癸卯,截留江苏漕米六万石备军需;以淮北盐票贩捐输江苏防堵银三十万两,予照新定章程优叙。甲辰,展赈江苏上元等十县被灾贫民。赈江苏新阳县灾民。乙巳,程矞采为江苏巡抚。李星沅为江苏布政使。

  

  二十二年正月丙辰,收淮北运商捐银备赏。牛鉴奏淮南积引日多,转输不断,酌量变通。下户部议。贷江苏灾区京口等营兵饷。丁巳,缓征江苏高邮等二十八州县卫逋赋。

  

  二月戊子,德珠布等奏:遵旨酌添旗营枪炮,并拨兵赴京口防堵,换回江宁官兵防范省城。谕照议办理。壬辰,以英人焚长溪岭等处,命牛鉴严防上海宝山。允刘韵珂请,以截留漕米拨放缓缺南米。甲午,改江苏扬州府总捕同知为粮捕同知,通州粮河通判为运河通判。己亥,展赈江苏上元等八县灾民。

  

  三月辛酉,谕漕运总督饬查粮艘容留奸匪。己巳,定漕船稽查水手及短纤章程。癸酉,谕江苏督抚抚恤被水灾民。

  

  四月癸未,除江苏江都县水冲地赋。壬辰,牛鉴奏上海崇明势甚危急,命耆英迅带钦差大臣关防与伊里布驰赴江苏,会同牛鉴酌量情形妥为商办。英船入吴淞口,牛鉴退嘉定、太仓防堵。壬寅,牛鉴奏宝山城外英人修船情形;羊山洋面英人北驶。丙午,王庭兰为江宁布政使。牛鉴等奏,英船停金山洋面不退,并严防上海吴淞。又奏,制造轮船,安放炮位。

  

  五月癸丑,以英船及杉板船七十四只、竹排一百余架,恐有四出滋扰之意,各海口必须节节严防。谕牛鉴当专驻上海,咨办攻剿。福山一带,亦须严防。乙卯,牛鉴奏:熟筹淮南积引情形,仍请减折运行,以利疏销。下户部核议。又奏:体察两淮销引情形,应免加盐价,以重奏销。允之。又淮商捐军需五十万两。辛酉,牛鉴奏:英船驶至海口,尚未开战,宝山一带已层层设炮埋伏。牛鉴奏:英船过圌山关,京口危急。壬戌,刘允孝署江南提督,代陈化成。撤江宁赴浙旗兵回省。宝山失守,陈化成阵亡。癸亥,命户部迅拨江苏军需银一百万两。谕移上海县城之军火、器械、饷银等项贮他处,省城为根本重地。乙丑,牛鉴等调尤渤赴苏州。牛鉴奏英船游弋崇明洋面。丁卯,英人陷上海县城,典史杨庆恩死之。是日,牛鉴等奏,英船围镇江,齐慎、刘允孝退新丰镇。戊辰,程矞采请派伊里布来苏羁縻。英人陷镇江,副都统海龄死之。己巳,命奕经等挑兵二千援江宁。辛未,英船退吴淞。壬申,周天爵赴清江浦,随同麟庆等办防堵。齐慎奏暂驻丹阳。甲戌,贷江苏山阳县及淮安等二卫歉收籽粮。丁丑,齐慎奏:英人退出镇江,其船向仪征三江口一带。

  

  六月己卯,齐慎赴江苏应援。黄恩彤为江苏按察使。牛鉴奏英船回吴淞聚泊,命刘允孝折回。甲申,耆英留江苏,会同牛鉴商办防剿。拨江西兵二千名赴江苏防堵。催齐慎迅赴京口。谕牛鉴,英人窥伺长江,俟齐慎、刘允孝商办防剿事宜。丙戌,牛鉴奏:英人自福山驶过江阴之鹳鼻嘴。德珠布等奏:英人欲犯省城,请拨兵应援。命牛鉴即至省会商。己丑,谕激励江苏士民杀贼立功,及在籍人员捐资置备器械,协力遥应官兵。庚寅,谕麟庆:逆夷有直犯江宁之谣,扬州等处不可不防。牛鉴奏:驰回江宁,命奕经再拨兵应援。牛鉴抵京口,择要布置战守。壬辰,德珠布等奏:英船停泊焦山,恐大帮来犯京口。癸巳,牛鉴等奏英船至京口接战,命耆英往援京口。甲午,牛鉴等奏,英船过京口,江宁危急。命伊里布留、于江苏协防,刘允孝留驻镇江。以程矞采奏江省待用孔亟,允暂借浙江寄贮饷银。命麟庆严防江北。乙未,尤渤仍署江南提督。德珠布等奏,英船已将瓜洲口门封闭,金山插有红旗。命奕经带兵赴援。丙申,准江苏采办邻省米谷,并免各关征税。丁酉,谕耆英、齐慎、伊里布:此时业已专意议抚,奕经暂缓赴苏,以免该逆疑虑,事多掣肘。庚子,命李湘棻驰往清江浦,会同麟庆办理淮、扬一带防堵事务。赏但明伦按察使衔,办理扬州至清江浦防堵。牛鉴奏:江宁情形吃重,将库银移储安徽。

  

  七月丁未朔,牛鉴奏逆夷现在情形。发给照会,告以耆英、伊里布皆系亲信大臣,奉旨专办此事,两国商妥即可定议。惟省城处仍须有备无患,不可稍有疏虞。戊申,免江苏省被兵州县钱粮漕米额赋。辛亥,谕军机大臣等:“据耆英、伊里布奏,逆夷已由无锡赴丹阳,如英已西驶,即赴往江宁。”耆英奏:“英船西驶,渐至浦口、仪征。”癸丑,麟庆奏:仪征、扬州暂俱安妥,现仍加意防堵。甲寅,命奕经移驻常州。牛鉴、伊里布奏英船大帮驶至,省城危急,仍设法羁縻。万一仍不受抚,即知照奕经带兵前来。丙辰,命江苏查参失守城池各员。己未,耆英、伊里布、牛鉴奏;形势万分危急,该夷将请求各款开单索讨,并因传有调兵防剿之信,又复换旗、安炮。江南男妇数万号呼吁救。得旨:姑允所请。耆英奏:“大帮夷船聚集江面,声言开战。经牛鉴等发给照会开导,该夷目良久,传令夷兵回船。”谕:“现在事机紧急,该酋亦有不敢得罪中国、情愿商议之语,即可筹定大局,一切不为遥制。”癸亥,耆英等奏:“英夷粗定条约,请钤盖御宝。”谕:“朕因亿万生灵所系,勉允所请。”程矞采奏:佛郎西亚国夷人往吴淞江口,欲劝令英夷戢兵。谓英肯退出长江,拓宝山通商五处,除福州不予,广州、厦门、宁波、上海四处均准贸易。商欠现六百万元应付,官员用平行礼,释放被掳英人、被诱汉民。乙丑,佛兰西国人则济勒以船来江宁劝和,命耆英等以英已与中国和好,却之。己巳,奕经奏量移官兵屯扎常州。以瓜州收复,命抚辑居民。壬申,耆英奏允英官朴鼎查入城商定和约。癸酉,耆英等奏:英船当退出大江。命妥议一切紧要事件,不得稍留罅隙。

  

  八月戊寅,耆英奏:上海等海口与英国定议通商,并释各国被禁人口,仍命退出定海之舟山,厦门之鼓浪屿。庚辰,准江苏拨藩库银采买米谷接济兵糈。癸未,拨江苏藩库银六十万两解江宁。丙戌,拨江苏军需一百万两。丙申,耆英等奏:夷情已就驯伏,详议善后事宜,酌定呈览。英夷兵船陆续退出。谕:现在诸务已定,佛兰西夷船何得逗遛内地,务令英夷劝令回国。辛丑,以耆英等奏,亲往夷船妥为招抚。谕:所请均已允准,当即迅速议定,全数退出大江,不得任意耽延。奕经奏带兵移驻常州。展缓江苏川沙等十九厅县歉收新旧额赋。壬寅,命敬征、寥鸿荃驰往江苏查勘河工。麟庆奏桃北汛工漫口。癸卯,以江、安盐枭结伙贩私,持兵拒捕。上下江各分头目,下江头目曰黄安民,党羽最繁,分布巢穴。上江之庐、颍,亦与合一。谕李湘棻详查具奏。

  

  九月己酉,耆英奏江宁英船全数开行。庚戌,江苏巡抚程矞采奏:英船全数出江,镇江避难民人渐次迁回复业。已于盐义仓碾谷一千石运往散放。其土匪乘机窃发,经委员各处巡查,现已均知敛戢。上海、宝山一切事宜,应俟英船驶出大洋再行分别办理,其各处调防弁兵,先后撤调归伍。谕:依议妥办。辛亥,但明伦奏夷船全数退出圌山关外,淮、扬人民安堵。命麟庆等抚恤京口、瓜州被难流民。壬子,英船全数退出镇江。癸丑,续撤奕经军营各省征调防兵。甲寅,奕经奏长江夷船全行开驶出口。麟庆奏:查明黄水归海处所,流行未定,议改议堵,骤难决计。谕敬征、廖鸿荃:到工后会同复勘,悉心筹度。是否必须挽黄归故,抑可乘机改道之处,统计全局,妥速定议具奏。谕耆英等查参镇江失守之常镇道周顼等,上海、宝山二城失守之参将继纶等。乙卯,以牛鉴等奏商力困乏,免江海关往来船只进出税钞一次。己未,带同为江苏按察使。牛鉴以英人直犯长江,毫无准备,革职治罪;程矞采革职留任。耆英为两江总督。乙丑,命耆英会同程矞采、尤渤办理江苏通商善后诸务。戊辰,命耆英等筹议江海要隘如何布置。乙亥,孙善宝调为江苏布政使。

  

  十月己卯,以程矞采奏江豫捻匪窜入皖境、拒捕伤人,命江苏等省各督抚分饬员弁,督率兵勇,兜擒务获,尽法惩治。辛巳,牛鉴奏:查明苏、松等属今届漕粮,应行照常征兑,毋庸另议折色。依议。壬午,耆英奏捻匪在徐州滋扰。庚寅,减免江苏太仓等四十厅州县被兵及新旧额赋有差。耆英奏捕获徐州捻匪纵红等。命予首先擒获人员奖叙。户部筹拨堵筑南河挑工、漫口工需。敬征、廖鸿荃奏:勘南河扬工漫口,改河之议有碍运道。择其利漕便民,惟有堵筑漫口,挽归故道,估计需银五六百万两。谕户部:预为筹划,候明春兴土。己亥,耆英奏:自九月十四日至十月初三,英船全出,江苏洋面肃清。命耆英妥议善后事宜。是日,赈江苏桃源、沭阳二县水灾,蠲缓江苏海州等州县卫新旧额赋。

  

  十一月丙辰,廖鸿荃署漕运总督,兼署南河总督。辛酉,治京口失守员弁罪。己巳,雷以諴奏南河扬工漫溢,请因利乘便,毋庸堵合决口,只须改旧为支,以通运道。谕潘锡恩妥议。甲戌,给江苏丹徒等六县被兵贫民口粮、屋费,并免通州等十三县厅额赋有差。是月,给江苏萧县、徐州卫水灾口粮;蠲缓江苏高椰等六十一州厅县卫灾歉新旧额赋、两淮富安等十四场被灾新旧灶课。

  

  十二月庚辰,治江苏上海、宝山失守文武员弁罪。辛巳,李湘棻署漕运总督。丙戌,以耆英奏,给上元县东乡难民口粮、修费,以备兵以来居民糊口无资、栖止无所。庚寅,孙善宝为江苏巡抚,文柱为江苏布政使。

  

  二十三年正月丁未,修徒阳运河。庚戌,李僡、成刚赴江南工次,会潘锡恩督工。潘锡恩奏:北岸无可改河,仍请堵筑。谕:是之。潘锡恩请漕船仍由中河灌塘济运。从之。辛亥,李湘棻等奏:会商善后事宜,鹅鼻嘴、圌山关为江南紧要门户,江北则以三江营为扼要。命同耆英妥办,并允挑拣漕标精壮八百名,教演台炮、牌刀,调清江炮勇六十名赴淮城,为各营教习。戊辰,允李湘棻奏,江北添筑炮位,采买湖北生铁,即在河口设局委员鼓铸。壬申,王笃奏官绅士民修捐海州城垣。是月,展赈江苏桃源县灾,并给沭阳等六县卫口粮。展缓江苏崇明场盐课。缓征江苏高邮等二十九州县卫灾歉逋赋。

  

  二月乙亥,耆英奏密陈切要机宜:江苏州县或以钱粮困民,或于词讼累民,或于盗贼案件诬民、虐民,甚至营员兵丁无不以民为可欺,以致民情涣散,不能御寇。庚辰,催两淮欠交内务府各款银一百九十六万两。己丑,准淮南壬寅正课限八月全清。辛卯,谕耆英:福山如必应添设总兵,需通盘筹划,确切查明妥议。丁酉,吴淞口外来英船三只,令赴粤。

  

  三月己酉,耆英奏参狼山镇标巡江兵船被贼抢失军械,都司杨荣光等革。庚戌,耆英为钦差大臣,查办广东事件。璧昌为两江总督,未到任前孙善宝暂护。给江苏官绅续捐海疆经费奖赏。乙卯,命孙善宝妥筹圌山筹备事宜。庚申,成刚奏会勘挑工情形。谕:总于原请二百八十余万帑项外,不至再有加添,而于原估应添之河工一律通畅,方为不负委任。癸亥,叶名琛为江宁布政使。是月,贷江宁驻防暨督协各营灾歉兵丁银。

  

  四月丙子,赵德潾为江苏按察使。己丑,孙善宝奏英船陆续开行,江苏洋面安静。是月,璧昌、孙善宝奏:英船先后驶至上海。命咨会耆英,知照濮鼎查查复。谕:令起碇回粤,仍严禁奸民勾串。出示含糊之苏松太道颜以燠撤任查讯。

  

  五月甲辰,叶名琛迁,陆费琮为江宁布政使。丙午,命江南提督移驻海门,巡缉淮盐私贩。乙卯,修江苏宝山塘工。

  

  六月甲戌,户、兵二部会奏裁减南九省马匹,命江苏各地方筹议,可减则减,不必拘定数目。癸未,允淮商捐输操防经费。允璧昌等奏:淮商自壬寅纲起,每纲公捐银三万两。庚寅,敬征等往南河复勘大工合龙事宜。乙未,添设江南福山镇水师总兵。

  

  七月癸卯,耆英奏通商章程、收税科则。上海等四处,应准一体开关交易。通商章程十五条:一、进口、出口,雇用引水。一、英商货船到口,由海关派役看押,以禁走私。如有需索规费者,计赃论罪。一、货船进口报关,不遵者罚。并将擅行卸运之货入官。一、英与华商交易,应各听从其便。或有因诓骗拖欠到官者,中国官员代为查追。如诓骗之犯逃匿无踪者,欠债之人身亡产绝,应不准执洋行代赔旧例、呈请著赔。一、货船每吨输银五钱。一、进口货照新章纳税。一、海关秉公验货,令客二三人同估,以最高之价为定。一、海关择殷实舖保设立银号,代为英商纳税。一、秤码照粤海关向用之式镌刻图印,每口每件发给二副,分交海关及英国管事官查收验货,以此秤码丈尺为准,计货计银,遵例纳税。一、英船解货下货、雇船剥运,有诓骗逃走者,中国官严行查拿。一,禁止英商进口船只私行互相剥货,不先禀明者,所运之货一概入官。一,英国货船湾泊处所,由英国管事官分设妥差属员就近约束水手。一、英人、华民交涉词讼,管事官不能劝息者,移请华官查明实情,秉公定断。英人科罪由英国议定法律章程,发给管事官办。华民科罪即治以中国之法。一、通商五口,应准停泊英国官船一只,约束水手。进口、出口,英国管事官先期通报海关,以凭查照。一,英商进口货船,准由英官担管。丁巳,修江苏铜山、萧县河捻工银六万一千八十三两,分作三年摊征归款。

  

  闰七月丁丑,户部会同内务府奏上海等关通商章程事宜。丁酉,裕泰等奏,遵旨停造防江战船。

  

  九月庚辰,耆英奏通商事竣,命回两江总督任办善后及上海通商事宜。丙戌,耆英奏:濮鼎查复称,上海等处英官未到,致商船违禁他往。现出示晓谕英商,五处通商自有一定码头,其准该商贸易之处,不准奸民抑勒。其非通商口岸,倘有英船驶入,官命沿海各将军、督抚遵照以五口通商。命祁项、程矞采督同黄恩彤经理广东;璧昌、孙善宝督同咸龄、宫慕久经理江苏;刘韵珂、刘鸿翱督同徐继畲经理福建。并命刘韵珂遴派熟习洋务大员前往海口筹办,严禁走私漏税。庚寅,璧昌奏,备办通商事宜,查明要隘,预行防范。批:妥慎为之。癸巳,以廖洪荃奏,拨南河工需一百五十万两。甲午,李湘棻实授漕运总督。

  

  十月癸丑,命江苏等省严查流民出境。乙卯,璧昌奏上海通商开市情形。丙辰,和昇额为淮关监督。己未,陈功为江苏按察使。庚申,璧昌等奏上海开市日期。是月,展缓两淮富安等十三场新旧灶课。

  

  十一月丁丑,以上海开市命耆英等恪守定章办理,缉查漏税,毋稍疏懈。庚寅,郭熊飞为江苏按察使。戊戌,璧昌等奏江海关茶叶出口征税。是月,蠲缓江苏高邮等六十八厅州县卫水、旱灾新旧额赋。

  

  十二月戊午,以耆英奏,谕淮商公捐经费暂缓发商生息。全数拨发,加给操练水师津贴。

  

  二十四年正月丁丑,截留江苏苏州等五府州县漕粮,协济江南各标及驻防兵糈。谕南河总督:严禁资助过往官员幕友,致糜国帑。丙戌,允耆英奏,借给新设江南福山镇移拨到营兵五百五十六名、千把外委十九员饷俸养廉。是月,给江苏海州等三州县卫水、旱灾口粮。

  

  二月戊戌朔,璧昌署两江总督,未到任前孙善宝护理。文柱护江苏巡抚。丁未,给江苏海州等三州县卫民屯口粮。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二州县卫灾民逋赋。乙卯,耆英奏江苏抄洲缴价在道光十八年以前者,请准民买。下户部议。辛酉,耆英奏通市安静,并议定稽查偷漏章程。壬戌,谕潘锡恩等:湔除河员奢侈积习,查参克减。

  

  三月庚辰,命李湘菜查拿苏北一带捻匪、盐枭。丙戌,孙善宝奏上海通商,添雇人役、增设税所卡巡。丙申,惠吉为漕运总督,驰驿赴任。

  

  四月乙巳,孙善宝奏阜宁县匪徒李洪春等私藏刀械、夤夜聚赌、放枪伤毙往拿杨豫成。命严讯拟办,仍侦缉逸犯解案。

  

  五月壬申,修江苏火药局。

  

  六月丁未,璧昌奏议渡台商船茶丝贩运等税。依议。丁巳,璧昌等奏安设沿江五龙山等处炮墩。允之。

  

  七月庚辰,璧昌奏英续派领事罗得孙到上海。谕一切妥慎为之,不失国体,不开他衅为要。辛巳,璧昌奏江南水师巡哨章程。依议。是月,缓征江苏阳湖等十县歉收逋赋。

  

  八月己未,裁江宁龙江关查验木植税局。庚申,文柱卸,孙善宝回江苏巡抚。壬戌,以江南江防诸务齐备,命璧昌督率地方文武认真训练狼山、福山分巡会哨。军机大臣、兵部会议:江南鹅鼻嘴等处添设炮堤,赶造战船。

  

  十月己酉,璧昌奏:英夷就抚案内,有五十万元由上海绅商捐助。今据文柱详,此项捐数绅商续捐银三十六万两,请奖。允之。

  

  十一月丁亥,璧昌奏:筹议江南水师船政酌定章程,并陈明从前积弊,不堪应用者多至二百六十余只。谕:此后如再蹈从前积习,即从严惩办。是月,缓征江苏高邮等五十八州厅、两淮板浦等十四场水、旱灾新旧额赋。

  

  十二月庚子,除江苏江都县坍没田赋。癸卯,催两淮积年欠解湖北养廉银四十四万三千余两。丙午,璧昌授两江总督。

  

  二十五年正月庚午,李星沅为江苏巡抚,未到任前,陈继昌署。程矞采为漕运总督。是月,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四州县卫逋赋。

  

  三月辛巳,复江苏仪征抽收江广漕船本税例。

  

  四月壬于,以淮北溢销一百五十万引、淮南奏课无误,予淮北监掣同知童濂等奖励。

  

  五月戊辰,两江总督璧昌等奏,海疆捐输,江宁官绅商民共同捐银五十四万五百九两。

  

  六月辛卯朔,璧昌等奏朝鲜船漂留上海,仍令驾原船出洋。己未,江苏中河厅桃源汛河溢,命潘锡恩堵治之。

  

  八月庚戌,潘锡恩奏中河挑挖越河,堵筑口门各工完竣。

  

  九月己卯,命漕运总督及沿途督抚饬催回空漕船遄行,毋误新漕。辛巳,陈继昌奏:江宁藩库自嘉庆五年至道光二十五年共收捐监银三百六十万两。丙戌,文柱护江苏巡抚。

  

  十一月辛酉,璧昌等奏护送日本遭风难民回国。是月,缓征江苏高邮等六十三州县卫灾歉新旧额赋。

  

  十二月戊子朔,李星沅任江苏巡抚。庚戌,徐广缙为江宁布政使。

  

  二十六年正月主戌,允潘锡恩奏,修运河中河纤堤。甲子,潘锡恩奏筹备空运事宜,并请定松江府属重运渡江限期。着无庸另立限期,以归简易。庚辰,命赛尚阿,周祖培查勘江南防务。壬午,周祖植为江苏按察使。是月,缓征江苏高邮等三十三州县卫杂赋。

  

  二月辛亥,璧昌奏吴淞口择要防守,呈炮堤总图。硃圈鹅鼻嘴、五龙山、北固山、象山、圌山关、三江口。甲寅,璧昌奏上海招商运米运赴天津。

  

  三月辛巳,以江苏招商海运米石抵天津,禁海关留难需索、弁役借端扰累。壬午,兵部议驳江南添设兵丁。

  

  四月辛卯,兵部、户部会奏江南兵饷章程。戊戌,赛尚阿等奏江苏沿江炮堤添设土档土墩各事宜。允之。辛丑,陆荫奎为江苏布政使。

  

  五月丁卯,赛尚阿等奏:查勘江防尚属妥协,申定江苏沿江炮台看守考核章程。癸未,缓征江苏宿迁县灾歉额赋。

  

  闰五月己丑,户部奏免两淮盐课加价。丁酉,添设扬州霍家桥盐捕专营,俸饷等项于盐务筹拨。两淮运使准兼兵备衔,并添设三江盐捕专营。

  

  六月丁巳,赛尚阿奏,黄浦江贴近之闵行镇等处炮少力单。命璧昌等设法预备。

  

  七月己丑,缓征江苏宿迁县被水滩租。

  

  八月庚午,拨修海州等境六塘河、蔷薇河银六万两。壬申,命江南等七省各将军、督抚酌筹练兵储饷事宜。乙亥,陆建瀛为江苏巡抚,未到任前,陆荫奎署。己卯,梁宝常奏英捕盗船折回上海。

  

  九月甲午,命璧昌妥议整顿淮鹾积弊。癸卯,璧昌等奏:请将江苏省各州县历年垫完民欠,恳恩豁免。谕:饬查勒限追赔。甲辰,允璧昌奏,教练枪炮得力之降调参将袁贵留江苏补用。璧昌奏查验江防添改各工,并阅沿江之龙山等处兵炮事务。丁未,傅绳勋为江宁布政使。戊申,李僡为江苏布政使。程矞采署江苏巡抚。杨殿邦署漕运总督。辛亥,璧昌等奏:昭文县棍徒金得顺等拒捕滋事,捕获之。

  

  十月乙丑,除江苏丹徒县水冲地赋。丙寅,禁江苏省完漕大户、小户、包户名目。乙亥,豁江宁、苏州两属道光十一年至二十年未完地丁银五百六十万六千三百十六两,米麦豆三百七十三万九百六十一石。己卯,再除江苏丹徒县水冲地赋。是月,缓征两淮、泰州、海州所属十四场水灾、雹灾灶课。

  

  十一月乙酉,署江苏布政使周祖植兼护江苏巡抚。戊子,允潘锡恩奏,拨中河厅估建滚水坝银十一万两。己丑,除江苏靖江县坍折地赋。丙午,命璧昌等筹议江苏漕粮酌分海运。是月,缓征江苏泰州六十五州厅县卫灾民新旧额赋。

  

  十二月癸丑,程矞采调,杨殿邦为漕运总督。

  

  二十七年正月丁亥,璧昌等复奏清厘漕弊现办情形。得旨:依议。丁酉,宫慕久补江苏按察使。是月,给江苏桃源等五县卫上年灾歉口粮。

  

  二月丁巳,户部奏:遵议江苏续报商米价值并捐米,议照顺天成案。依议。

  

  三月乙未,李星沅调两江总督,未到任前,陆建瀛兼署。

  

  五月癸未,允陆建瀛等请,江苏上年缓缺漕粮酌量带征起运。

  

  八月丙寅,李星沅等奏佛人船只抵上海。豫饬照料。己巳,李星沅奏佛兰西洋员在朝鲜遭风,由彼带兵回粤。庚午,命江苏筹办粮石赈河南灾民,并谕鄂顺安招商采运。

  

  十月丁未朔,李星沅等奏酌议现办两淮盐务章程。己未,准江苏苏、松、太三府州明年漕白粮米改由海运。李星沅奏:“上海通商,江防紧要,请随时兼顾,毋庸驻工。”批:“均国家政务,卿年力正强,勉力为之,以副重寄。”

  

  十一月辛巳,申定淮南盐务章程。戊子,缓征江苏高邮等五十一州厅县卫被灾新旧正杂额赋。壬寅,李星沅奏苏、松、太漕粮全由海运章程。批:户部议。

  

  二十八年二月乙巳朔,倪良耀署江苏按察使。展缓江苏泰州等三十二州县及淮安等四卫逋赋。丙午,催江苏省解通济库轻赍银两。戊午,允江苏章练塘地方移驻县城守备。

  

  三月乙亥朔,李星沅等奏,江海关征收各国税钞已届关期告满。己卯,李星沅奏英人在青浦县与舵工水手争殴。命耆英等致信驻粤英员领事,申明约束,勿令越界散行。甲申,李星沅等奏,海运漕粮全数放洋,沙船载货免税二成。

  

  四月乙卯,申谕江南督抚饬拿会匪。己巳,以李星沅奏,谕:洋盗肆劫不独江苏,已据该督咨会邻省一体兜捕。着沿海各督抚各饬将弁认真兜截,不留余孽。

  

  六月戊申,基溥奏拨粤海关税银二十六万两解江南河库。辛亥,李星沅奏:上年商米、捐米,本年苏、松、太漕、白二米,沙船先后放洋,顺速抵津。

  

  七月癸未,李星沅等奏英酋查看上海贸易,情词恭顺。丁亥,李星沅等以海面商船被劫,严加申斥。庚子,允李星沅筹捐造江苏外海水师战船。

  

  九月甲戌,杨以增为江南河道总督,未到任前,李星沅兼署。庚辰,李星沅等奏俄罗斯商船由吴淞口放洋驶去。己丑,除江苏丹徒县水冲沙压田赋。丙申,免江苏商贩米税。

  

  十月乙卯,庆端署江苏布政使,姚熊飞署江苏按察使。谕江南河厅员弁名驻工次,毋得旷离贻误。庚申,以福济、骆秉章查复,谕:苏州府知府周沐润挟妓饮酒,发新疆。

  

  十一月癸酉,允李星沅等奏,苏、松、太新漕仍归河运。乙酉,谕酌量开矿。给江南河道总督养廉银一万二千两。定筹备库款章程。命江苏省清查钱粮,造具清册。其短少之项,令该督抚迅筹弥补。己亥,程矞采为江苏布政使。是月,蠲缓江苏泰州等七十七州厅县卫、两淮吕泗等二十场水灾新旧额赋。

  

  十二月癸卯,兵部会奏江南等省添设缉捕船只。癸丑,李星沅奏:统计淮扬淮、海、常、镇四道属二十八年另案各工,连河防厅加培堤工,共用银二百一十八万七千一百二十一两,较二十五年少用银一百一十万七千六百八十七两。丙辰,李星沅等奏:筹江宁所属督、协、漕、河各标营灾缺二十九年兵粮二万六百七十四石五斗,以一谷二米计算,在各营附近州县常平仓谷内碾动济放。其灾缺司仓兵米三万五千余石,系驻防官兵应支之款,准于江宁、苏州、安徽各州县欠解省仓米石内催提,如有不敷,按时价采买。

  

  二十九年正月己丑,李星沅等奏:丁未纲溢清,票税协贴淮南。癸巳,浚江苏徒阳河。

  

  二月辛丑,户部议复李星沅奏折漕酌办章程。谕:南漕改折一层,朕以外省浮收勒折,民不堪命,意在苏其积困,不得概以难办为词。己未,李星沅等奏:佛使陆英等至黄浦察看贸易,即出口。

  

  三月壬午,李星沅奏南漕改折,窒碍难行。乙酉,江宁将军祥厚到京。丁亥,江苏巡抚陆建瀛奏:南漕改成折色,诸多未便。是月,缓征江苏邳州等二十六州县卫逋赋。

  

  四月庚子,李星沅等奏请酌留江海关洋税。交户部议。壬寅,江苏巡抚傅绳勋补,程矞采暂署。陆建瀛为两江总督。丁未,户部议准李星沅等奏,南漕毋庸改折。谕嗣后务实力征收,全漕严剔浮勒等弊。

  

  五月己未,陆建瀛奏:近日两淮鹾务疲敝已极,其故由私盐充斥,官盐昂贵。现饬运司但明伦严饬办事商人赶紧捆载,并严禁官员,书吏积压需索等弊。

  

  六月丙子,以江苏苏、松各属被水,暂免商贩米税。辛巳,展江南文闱乡试至九月,武闱乡试至明年三月。以江苏等省灾区过广,谕藩关各库银两概准酌留备赈。陆建瀛奏省城兵民房屋淹没,劝捐抚恤。乙酉,杨以增奏洪湖及运河水势积涨、酌筹分减情形。甲午,发内务府银一百万两备江苏省赈需。

  

  七月丁酉,拨江苏等四省赈银一百万两。己亥,杨文定为江宁布政使。辛丑,裁扬州府扬运通判、丹阳县县丞、灵璧县主簿、铜山县吕梁洪巡检各一。改扬州府江防同知为江运同知。丁未,蠲缓江苏川沙等二十二厅县新旧额赋。庚申,展江南乡试至十月。陆建瀛等奏准筹备江、扬等属抚赈用款。

  

  八月丙寅朔,江宁盐巡道周启运署江宁布政使。陆建瀛等奏:赈务现共有银一百四十余万两,撙节动用。丁丑,拨南河来年岁科银一百二十万两。陆建瀛奏现办赈务及水退情形。乙酉,以署常州营游击沈鼐等因疏防,城内灾民打抢,革。金山县知县陈伟以棍徒拦阻南汇商贩米船,派典史黄鹤年越讯弹压被淹,革。庚寅,命南河工报销如逾三百万,分毫概驳。

  

  九月壬寅,催两淮欠解及江苏清查入拨银两。癸卯,李璋煜为江苏布政使。庚戌,联英为江苏按察使。辛酉,陆建瀛等奏:会议遣回浙帮与苏、松军船游帮拉纤人夫。

  

  十月己巳,陆建瀛等奏,上海通商酌筹经费,增设要卡。乙酉,御史马沅奏:黄河北岸之东山安厅属有二塘,一处在王营减坝下游,势极低洼,地率荒废,似可筹为泄黄入海后路。谕:陆建瀛、杨以增亲往勘查,悉心筹划,绘图具奏。

  

  十一月壬子,以运河受淤,漕船羁阻,杨以增摘顶,淮扬道查文经等暂革、勒限赶办。癸丑,杨以增奏:现挑引河工竣,即可放水归漕。是月,蠲缓江苏泰州等七十三州厅县卫被灾新旧额赋,缓征两淮富安等十一场水灾赋课。

  

  十二月癸酉,命陆建瀛设法疏浚运河淤垫,毋误空重两运。甲申,陆建瀛奏句容县刁民阻遏完粮、拒捕伤官。己丑,陆建瀛、杨以增以河湖受淤、运船未能如期归次,交部严加议处,淮扬道查文经严议撤任。庚寅,句容县民唐崇增等抗粮拒捕,获治之。是月,缓征江苏太仓等二十三州厅县水灾额赋。

  

  三十年正月甲辰,准福济、陆建瀛等办新漕章程。乙卯,以福济等复奏,回空运船,现仍陆续归次受兑,新漕尚可赶办。杨以增改降四级,陆建瀛改降二级留任。

  

  二月丙寅,浚江苏丹徒、丹阳二县运河。

  

  三月辛丑,定淮南鹾务兴利除弊新章。庚戌,陆建瀛、傅绳勋奏:清查仓库钱粮,因勘灾查赈未能克期完竣。谕:准展限四个月。辛亥,浚江苏白茆河,移建海口石闸于老闸桥。辛酉,刘良驹为两淮盐运使。

  

  四月丙寅,江南盐法道周启运以陆建瀛保荐,堪胜盐运使,送部。陆建瀛、杨以增奏:挑挖天然引河,现已如式完竣。补筑淮扬运河西堤,勒限四月初旬办结。谕该督等:亲往查看,核实办理。庚辰,陆建瀛奏:淮南改票,扬州开局,商民踊跃。己酉纲上半年奏销,可以赶办无误。英吉利酋呅咹赴江苏海口求递公文,诏两江总督陆建瀛据理开导。前因南河署外南同知娄晋开复处分,杨殿邦与福济、陆建瀛、杨以增所奏意见不合,皆议处。

  

  五月壬子,以江苏捕务废弛、屡酿重案,谕傅绳勋认真查访,务将各案赃盗全数弋获,尽法惩治,以靖闾阎。

  

  六月乙丑,户部奏淮南盐务章程。

  

  七月癸卯,陆建瀛、杨以增奏淮扬运河水势有盈无绌,无庸议挑。允之。

  

  八月庚申朔,除江苏金山县坍没田赋。辛未,陆建瀛奏现办淮南盐务情形。壬午,陈阡迁,武棠为江苏布政使。乙酉,户都会原议王大臣奏:江苏巡抚傅绳勋奏请苏州、松江、太仓三属改收折色,给事中曹楙坚奏改折难行,下陆建瀛会同傅绳勋妥议。

  

  九月壬辰,俄罗斯船来上海,寄泊海口,转求通商。陆建瀛以非所应至之地,谕令回帆。旋起碇驶去。辛亥,陆建瀛奏南漕改折窒碍难行情形,请免再议。允之。戊午,谕催办新漕开兑。

  

  十月戊辰,命傅绳勋严饬各属,先去漕粮浮收并节漕费,将大户、小户各自概行禁绝。辛未,陆建瀛奏:淮南盐务改票、开局五月有余,收银五百余万两。谕:陆建瀛、刘良驹、联英交部议叙。

  

  十一月壬辰,谕陆建瀛、杨以增查勘海口坍陷及惠济、通济、福兴三闸。庚子,命两江总督李星沅为钦差大臣,赴广西剿贼。是月,缓征江苏太仓等七十州厅县漕粮额赋、两淮富安等十四场被水灶户欠款。

  

  十二月癸亥,催两淮积欠内务府银一百七十三万两。己巳,陆建瀛奏现办缉捕盗贼章程及查无淮安府吃俸名目,并核实保甲以清邪教之萌。谕须认真稽核、身为表率。又奏,淮南盐务仿照淮北章程办理。庚午,允江苏苏州、松江、常州三府及太仓州属白粮照案海运。庚辰,陆建瀛、杨以增奏:查勘海口坍陷,系在两岸河崖,碍难逼溜,平水三闸不可议废。允之。

  

  ●第五十卷 清咸丰、同治

  

  咸丰元年正月壬寅,修江苏华亭塘工需银四万五千三百两有奇,摊征归款。

  

  二月乙丑,允傅绳勋奏,江苏未入奏销之道光二十九年漕项查明请豁。壬午,杨文定为江苏巡抚。祁宿藻为江宁布政使。武棠护江苏布政使。乙酉,以杨殿邦奏,谕江苏巡抚严饬各州县,将起运漕粮赶紧交帮受兑。

  

  四月庚申,拨江苏长洲、无锡二县正耗米五千六百八十石有奇,并随征米石协济苏松等属帮丁行月等米。辛未,拨江南盐关银六十万两赴广西大营。甲申,免江苏出征兵丁未完备装银。乙酉,以江苏米价平减,停闽商装载豆石出口之例。贷江宁驻防八旗及督漕、河标各营兵丁折饷银。

  

  五月壬子,以陆建瀛奏,谕:嗣后扬州府属盐犯问拟军流以上罪名,由该府径解盐运司勘详,该督分别核办。如有伙枭拒捕杀伤重犯,仍提省审办。

  

  闰八月丁亥,以江苏丰北厅堤身坐蛰,命陆建瀛等严督厅汛各员堵筑漫口。甲午,丰北三堡漫口掣动大溜,正河断流。戊戌,联英为江苏布政使。查文经为江苏按察使。壬寅,陆建瀛奏:丰北漫口全河北趋,由沛县之华山、戚山分注微山、昭阳等湖。运河坝纤堤均已漫淹。谕急筹宣泄,毋误运船回空,并设法抚恤灾黎。

  

  九月甲戌,户都奏:丰北工需,前已拨来年岁科银一百二十万两,准先行垫用。又南河借动淮关银十万两外,拨一百七十万两。兹再拨原解部之山西地丁银五十万两,甘肃军需余存银五十万两,计前后共拨银四百万两。乙亥,续拨丰北工需银两。已卯,户部奏:江宁、江苏、安徽藩司未造报之款至九百二十六万余两之多。

  

  十一月壬子朔,缓江苏丰利等十七场灶地水灾新旧额赋,并给丰利等四场灶户口粮有差。

  

  十二月乙酉,免两淮通、泰、海三分司所属灶地未完额赋。丙戌,允陆建瀛等奏,来年苏、松、常,镇、太仓五府州清白粮米一律改由海运。蠲缓江苏上元、江宁等五十五厅州县暨苏州六卫被水歉区新旧额赋。

  

  二年正月壬戌,谕程矞采妥议淮南盐务严杜行私章程。乙丑,苏松等属漕粮改为海运。修江苏华亭塘工。庚午,免江苏淮安等七府州县摊征未完挑筑河工银。

  

  二月戊戌,陆建瀛奏:责成沿海水师船防护海运,二十九纲淮北盐课全完,协贴淮南银数。淮南新章,请将折运案内减引接案带运。下户部议。庚戌,陆建瀛等奏丰工占蛰。

  

  三月乙丑,陆建瀛等奏:苏、松、常、镇、太漕白粮米一百四万六千二百石有奇,沙船八百余只,一律放洋。戊寅,浚江苏淮扬运河。

  

  四月癸卯,杜受田、怡良查办江南事件。己酉,江宁布政使祁宿藻办江南赈务,截留漕米六十万石,分拨江南、山东备赈。

  

  五月己巳,江苏截留南漕五十万石。

  

  六月戊戌,倪良耀为江苏按察使。是月,贷江苏苏松等属帮丁银谷。

  

  七月乙卯,截留湖南漕米十二万六千余石为江南赈需。己巳,以京仓紧要,命漕运总督及李僡严催在后各帮跟接北上。

  

  十月己丑,裁江苏镇洋县丞等缺。甲午,李僡奏:派兵赴山东、江苏交界之红花埠一带,会同地方文武剿捕幅匪。

  

  十一月戊申,拨江南漕标左营都司、守备、千总各一员,把总三员,外委四员,额外外委三员,兵丁二百六十四名移驻邳州。原隶河标右营之邳汛千、把、总,外委各一员,额外外委三员,兵丁九十三名并归该营,作为邳州营,隶徐州镇辖。甲子,以雷以諴奏江南富庶、贼易觊觎,命杨文定暂驻江宁省城就近调遣,并令陆建瀛酌量前往要隘防堵。青麐暂留丰工,督率弹压。

  

  十二月己亥,福珠洪阿驰赴江宁,以卫省垣。命邹鸣鹤帮同筹办守御。庚子,命前漕运总督周天爵协同蒋文庆办理安徽团练防剿事宜。甲辰,谕杨文定扼守江宁。是月,蠲缓江苏上元等五十五州县、苏州等五卫水,旱庄屯新旧额赋。

  

  三年正月乙卯,命漕运总督杨殿邦驰往瓜州扼扎。丁巳,命前任江南河道总督潘锡恩帮同办理地方防堵事宜。己未,以江宁、江西等新漕除截留军食外为数尚多,命陆建瀛等迅速核计,漕粮、漕项应如何搭放兵饷,或就地粜卖,务即筹划奏办。庚申,调山东兵二千名赴江宁听调。陆建瀛等奏苏松等属新漕仍由海运。甲子,陆建瀛进剿粤匪失利,退保江宁。谕夺职,仍令办理地方军务,防守江宁,应援安徽。戊辰,贼弃武昌东下,命向荣督师由陆路驰援江宁。命叶名琛遴委水师大员,统带该省外海水师拖罟、战船并快蟹、大扒等项,凑足百只,由海道驰抵江宁,听候向荣拨用。准江苏捐输并收常捐。以芜湖撤防命江苏布政使联英设备东坝。甲戌,琦善酌拨精兵赴淮、扬一带严防。

  

  二月丁丑,以江宁危急,催向荣赴援江宁,协力防剿。叶名琛等选派大员带水陆精兵二、三千名,由海道入江,前赶江南攻剿。以丰工合龙予徐州道沈潦等开复处分有差。江苏绅士、前赞善赵振祚、编修冯桂芬等办团练捐输。己卯,调福建兵二千名赴江南,交漕运总督调遣。以周天爵奏逆匪大队直犯江南省城,命向荣、陈金绶迅援江宁。调福建兵二千名赴江苏。壬午,倪良耀为江宁布政使;查文经为江苏按察使。丙戌,粤匪陷江宁省城,江宁将军祥厚等死之。壬辰,杨文定奏江宁十一日失守。联英办理江苏巡抚事。癸巳,联英病免;倪良耀为江苏布政使,陈启迈为江宁布政使。命四川总督慧成驰往江南,会同杨殿邦办理防剿。乙未,以淮盐阻滞,谕饬四川借拨川盐二千引迅解湖北。戊戌,扬州失守。癸卯,以奏报江宁被陷请治罪,谕向荣戴罪立功。

  

  三月乙巳朔,命李值调兵防堵接壤徐州地方。调山西、陕西兵各三千名,赴江南、山东交界地方备用。丁未,收复江苏浦口镇城。庚戌,命琦善等分兵扼守淮、徐。壬子,命江忠源赴江南帮办军务。许乃钊署江苏巡抚。命许乃钊赶催苏、浙两省运沪漕米放洋。甲寅,命骆秉章办理徐州粮台。调归化城兵二千五百名,绥远城兵五百名、热河兵一千名赴江南、山东交界地方备用。乙卯,命双成统西安兵赴江南、山东交界地方备用。甲子,谕杨文定迅带海船至京口会剿。己巳,命瑞昌统官兵赴淮、徐会防。辛未,谕慧成等会攻扬州。谕向荣催提麟桂募船会剿。谕广东催募红单船赴江南助剿。调福济为漕运总督。癸酉,命叶名琛等密筹雇用火轮船赴江南助剿。拨山东军需银三十万两解徐州粮台。甲戌,向荣奏夷人火轮驶至江宁。命逮治畏贼弃职之江苏常州营游击熙昌等,解交向荣军营正法。是月,蠲缓江南苏州等五府州被扰新旧额赋。

  

  四月壬午,琦善等奏攻破扬州城外贼营木垒、土城。嘉奖。甲申,以英人火轮船至江宁南岸,与贼交接,命退出江口。移徐州粮台于宿迁。丙戌,谕江苏等被贼各省广置义冢掩埋尸骸。辛卯,命李僡、慧成应援徐州。戊戌,设苏州军需总局。命怡良饬汰,收集江苏各营溃兵,另募充补。李德麟署狼山镇总兵。辛丑,命哈芬、张祥河妥速办捐,济解徐、宿粮台饷项。癸卯,免江苏商米关税。许乃钊请将苏、松、常、镇、太四府一州按亩捐输,抵作上忙钱粮。

  

  五月丙午,命奕经扼驻徐州一带。丙辰,调直隶、山西两省额设营马五千匹赴江南军营备用。戊午,命福济统留防扬州湾头官兵。陈启迈办粮台。麟桂署江宁布政使。己未,贼船由江宁上驶,安庆复陷。甲子,命周天爵扼守徐州。丁卯,谕江、浙、豫筹接济大营军饷。是月,河复决砀山兵三堡。

  

  六月戊寅,以进攻扬州调度失宜,夺琦善职,仍留任。己丑,严谕琦善、向荣迅速赴江宁、镇江、扬州。乙未,和春暂署江南提督。庚子,饬催广东续募红单船驶往江南助剿。

  

  七月辛亥,命李僡筹款拨济徐州粮台。甲寅,谕江南军饷由各省径行解往。文煜为江宁布政使。倪良耀降,陈启迈为江苏布政使。戊午,琦善奏,攻剿扬州北门等兵三千五十九名,西门兵二千七百三十四名。己未,周天爵奏准拨淮北票盐十万引,招商认贩,运皖督销。辛酉,允以上海关税拨济充江南军需。甲子,长臻奏,江南河标存马步兵一千一百九名。庚午,释余万清于狱,命效力江南军营。

  

  八月己卯,谕江苏漕粮尾数折价解部。己丑,户部奏:淮南盐法请变通酌办。江苏上海、嘉定匪徒滋事。乙未,向荣请苏省充饷漕米折银转运,并苏、常捐局仿八折收捐。下户部妥速议。江苏上海匪徒滋事,戕署知县袁祖德。谕怡良等捕治之。庚子,准苏将各属捐项典本及各州县收捐银钱,并征存漕米折银,均充军饷。辛丑,川沙、嘉定,匪徒滋事,失守。壬寅,土匪陷上海、川沙四厅县。

  

  九月丁未,剿办松江等府属土匪,复青浦、宝山、嘉定。仍饬许乃钊督克川沙、南汇等城。戊申,以军务未竣,允缓办丰北大工。自是六年,河漫流丰沛,如故。甲寅,复江苏南汇县城。庚午,复江苏川沙厅城。

  

  十月壬申朔,江南河道总督杨以增奏,复堵丰工,上年借拨银一百八十万两。戊子,谕催许乃钊迅复上海。庚寅,吉尔杭阿署江苏按察使。辛卯,命福济催运淮北票盐。壬辰,怡良等奏:淮南盐务拟请改办就场征税,并江路不靖,改道运销。下户部速议。

  

  十一月乙巳,调赴江南等处马二千数百匹,候军务完竣,再酌量议裁。丙午,谕江南、江北士民,如能破贼克城,歼擒逆首,倡义之人优予爵赏,余破格施恩,应完钱粮免征三年。庚申,命和春由徐州进剿。乙丑,命筹江苏新漕海运。是月,蠲减江苏川沙等四十三厅州县被扰、被水地方额赋。展缓两淮富安等十四场灶地水灾新旧额赋。

  

  十二月壬申,福济奏安徽军饷支绌,请将淮北应征正杂盐课,尽数拨解。允之。乙亥,以江南逆匪肆出滋扰,向荣未能急攻金陵,上严旨督责之。丙戌,杨以增请提淮安府属新漕,接济兵食。交户部查议。设江南大营粮台总局于苏州。辛卯,浚江苏白茆等河港,移建石闸。壬辰,杨能格署江宁布政使。丁酉,杨以增兼署漕运总督。

  

  四年正月癸卯,谕催叶名琛选调拖罟快蟹船只,速赴江南协剿。己酉,怡良奏淮盐现办旧场征课、难依限如额及尽征尽解情形。交户部议。壬子,麟桂为江苏布致使。己未,谕淮北盐务仍归福济经理,实力督销。辛酉,琦善收复扬州,进攻瓜州。甲子,谕:上海围攻数日,洋人掣肘,何竟无策?着怡良督饬进攻。吴其泰为江苏按察使。己巳,以办团出力,得保危城,免江苏六合县一年钱、漕。加增学额,以绅董堵剿出力。

  

  二月己卯,许乃钊奏江苏接济金陵军饷未能悬定。谕切责之。谕怡良等:上海连日获胜,何以围攻未能歼灭,且以洋人掣肘为词。着赶紧克复。戊子,以贼氛逼近徐州,扰及永城、夏邑,谕琦善等拨兵会剿。丙申,怡良奏,俄罗斯船复至上海,即行回驶。是月,赈江苏邳州等五州县被水灾民。

  

  三月辛丑,命前江南河督潘锡恩办理宁国等属防剿事宜。甲辰,杨以增奏请饬扬、徐、海三属迅收已征钱漕、盐课,解江北大营,接济军饷。允之。吉尔杭阿为江苏布政使。怡良等奏:苏、松等属漕米势难起运,请仍照部议改收折色。又奏苏、松等属采买海运章程。交户部议。丁未,以守城出力,永广江苏六合县学额二名。庚戌,允江苏漕粮改办折色,采购米石,迅运天津。辛亥,许乃钊为江苏巡抚。戊午,允杨能格署江宁布政使。辛酉,许乃钊奏:英人烧毁上海官兵营盘,设法羁縻。谕:不可滋生事端,督吴健彰等设法控制。壬戌,劝谕绅董筹办。以扬州各属逢灾赈,去年本有一文愿之法,无论绅民商贾均行出捐,以救暂时之急。本年逆氛不靖,各乡绅富大约皆捐军需,各村镇自行团练防堵,所费又属不少,为时过久,未便再令续捐,令摊只捐大行铺户,不令住户捐厘,以纾民力。

  

  四月辛未,谕徐州兵勇由徐州支应,宿迁防兵归文煜支应。己卯,移宿迁粮台于扬州。

  

  五月辛酉,向荣奏花旗国船到江宁,初七日回驶昆山。

  

  六月戊辰朔,拨淮安关银四万两解往南河工需。向荣、怡良等奏:淮南盐引滞销,请免奏销。又淮北盐引滞销,请停减代纳淮南盐课。均交部议。庚辰,命吉尔杭阿为江苏巡抚、陶恩培为江苏布政使。以英、美兵船往镇江、江宁,与逆匪相见,并阻挠围攻上海,显违成约。谕叶名琛向英、美、法各使晓以利害,责守成约,不得任意游驶。甲申,苏松太道吴建彰通夷养贼,革职拿问。裁江南河库、道库大使员缺。雷以諴奏江苏海口新淤滩口招垦升科。戊子,江苏海、通白粮扫数运津。

  

  七月戊午,谕叶名琛饬红单等船迅赴江南。

  

  闰七月丙子,江宁将军苏布通阿奏收集驻防兵丁,随营攻剿。允之。贼窜扰江苏东坝,官军击退之。丁丑,命托明阿为钦差大臣,督办扬州军务。庚辰,江南将军克复高淳县城,东坝肃清。乙未,调福建兵一千名赴江南军营。丙申,江南军克太平及江宁镇。江南大军克复金陵、镇江等处,连战皆捷。

  

  八月戊戌,谕叶名琛等筹解江南军营饷需。己亥,以苏省浮收勒折、漕务日坏,谕邵灿往苏州认真督催。戊午,谕怡良等拨淮北盐课接济安徽军营。

  

  九月戊寅,赏雷以諴三品顶戴,为江苏布政使,仍留扬州军营帮办军务。丙戌,以邵灿等奏,谕责成署江宁布政使。何俊督办淮安行钞铸钱捐事宜。戊子,怡良等奏淮北癸丑新纲开办章程,并停办坝盐官运。交户部议。

  

  十月甲辰,谕淮北开纲征课各事宜,责成怡良办理,并令福济、袁甲三督饬严拿私贩,筹划疏销。戊午,和春等奏:“淮北盐课专资军饷,请无庸拨解河工。”交户部速议。

  

  十一月丁卯,谕广东、江西筹济江南大营军饷。是月,展缓两淮富安等十四场被水灶地新旧额赋。

  

  十二月戊戌,谕江苏巡抚吉尔杭阿:上海城垣未攻克,佛兰西提督辣尼尔犁毁贼炮堤,是该夷与逆匪衅隙已成,该抚务饬兵克日进攻,限年内攻克。己酉,以江南军营饷项支绌,谕怡良等于江南浒墅关税及闽省海关税银每月各拨二万两。是月,缓征江苏川抄等五十一厅州县本年漕粮,给江苏邳州等五州县并徐州等二卫被水灾民口粮有差。

  

  五年正月甲戌,命怡良整顿淮北盐务,福济协同督销。丙子,命恰良等迅拨淮北盐课接济江苏扬营军饷。

  

  三月甲戌,以户部奏,谕江苏速解海运经费。戊子,浙江、江苏海运漕船在石岛被劫,谕搜剿洋匪并妥护漕船。

  

  四月甲辰,命丁忧在籍侍郎潘曾莹办理江苏团练事宜。

  

  五月戊辰,崇恩请饬江南水师挑选战船,至石岛押护漕船。允之。壬午,展江南乙卯科文武乡试至戊午科归并举行。是月,蠲免江苏横浦等场被贼灶户额赋。

  

  七月己巳,江南水陆官军击贼,大胜之,克复芜湖。

  

  九月甲子,缓塞丰北决口。乙丑,催广东增雇红单船赴江南协剿。

  

  十月丁酉,以劝导苏州遣散潮勇滋事出力,命已革闽浙总督颜伯焘赴江苏军营。乙卯,钱炘和为江苏按察使。是月,展缓两淮丁溪等十四场被水灶地新旧额赋有差。

  

  十一月癸未,每月拨浒墅、淮关税各一万两,为和春军营饷需。丁亥,谕杨以增筹堵丰工旧口。是月,展缓江苏丹阳等三县被兵邻近地方上年未完额赋。

  

  十二月戊戌,截留江苏漕米二十万石济江南军需。是月,蠲缓江苏高邮等六十三厅州县暨苏州等八卫被水、旱庄屯新旧额赋、上元等四十三厅州县及苏州等六卫被兵村庄本年额赋,并赈江南邳州等三州县暨徐州卫被灾贫民口粮。

  

  六年正月壬戌,赵德辙为江苏按察使。乔松年为常镇通海道。丁丑,蠲缓江苏太仓等四十六州县被水、被旱上年额赋。

  

  二月甲午,江宁贼匪下窜仓头镇、严巷等处。谕向荣等督饬力为扼截。辛丑,停淮盐由浙运楚。壬子,命福兴帮办江南军务。丙辰,谕何桂清拨兵千名迅赴江南军营。

  

  三月辛酉,镇江逆匪渡江踞土桥、乌塔沟各营。托明阿退保秦家桥。谕吉尔杭阿拨军迎击,并令邵灿严防清江。甲子,以扬州复陷,托明阿、雷以城夺职查办。赏德兴阿都统衔,授为钦差大臣,督办扬州军务。拨淮海关税银二十万两解江南粮台备饷。乙丑,何俊为江苏布政使。翁同书奏,扬城再陷,收兵力,杜北窜,并酌吉尔杭阿急攻镇江。乙亥,官军克复扬州,余贼窜陷江浦。命和春等迅饬截击。丁丑,谕邵灿等:将前调山东兵一千名及伊兴额等马队一千名、并陕西驻防兵一千名,饬赴扬州军营,直隶防兵一千八百名仍留清江。

  

  四月癸巳,邵灿等奏:署徐州镇总兵傅振邦剿捻匪张乐行,于王维岳庄胜之。

  

  五月癸亥,贼陷江南黄泥州等处官军营盘,江苏巡抚吉尔杭阿死之。以赵德辙署江苏巡抚。甲子,贼陷江南九华山营盘,向荣遣张国梁统兵迎剿。丁卯,谕福建、浙江遣兵援江南大营。谕直隶南路各营挑马五百匹赴江南军营。命余万清帮办江南军务。绷润卒,巴栋阿为京口副都统。癸酉,谕拨淮关税银三万两解济庐州军饷。

  

  六月丙戌朔,谕英桂调兵赴江南协剿。癸巳,命叶名琛等挑选广东精兵赴江南助剿。辛丑,以江南宜兴、荆溪民团剿匪获胜,谕各地方一律实行团练。

  

  七月壬戌,谕调查文经会同江苏常州各绅士督办团练。丁卯,以向荣请,谕催各路援兵迅赴江南,并渝严扼东坝,杜贼内窜。癸酉,命怡良暂署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

  

  八月乙酉朔,允何桂清请,停拨协济江苏月饷六万两。辛卯,以安徽亢旱,免江苏、河南米麦杂粮经过临淮、正阳各关税。甲午,和春为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壬寅,谕崇恩酌拨防兵归并徐州,听英桂调遣。乙巳,江南官军剿贼胜之,金坛县城解围。是月,减免江苏下砂头等六场被扰灶地额赋。

  

  九月丙辰,调山西大同镇马步兵各二百名赴徐州更换。丁巳,江南官军攻克东坝、宝堰等贼垒。乙丑,广东潮州等处莠民郑阿层等在江苏苏州府滋事,捕诛之。壬申,谕严禁江苏州县办理蠲缓索钱卖荒。壬午,以浙江、江苏所遣轮船入江,谕饬攻金山贼堤。是月,赈江苏灾民银米;蠲缓江苏砀山等二县并徐州卫被灾庄田额赋。

  

  十月壬寅,以永城、夏邑捻匪扑犯徐州,谕德兴阿派兵一千名驰往会剿。丁未,拨山东司库银五万两济江南军需。壬子,邵灿派兵援徐州,击贼胜之。徐州解围。

  

  十一月戊午,赵德辙补江苏巡抚。杨能格为江苏按察使。是月,蠲缓江苏太仓等四十四厅州县及苏州等六卫被灾地方额赋,暨两淮丰利等二十一场歉区额赋。

  

  十二月癸卯,命桂良拨马队防兵五百,交德勒格尔带往徐州会剿捻匪,并谕英桂就近拨兵助剿。是月,蠲缓江苏太仓等五十三厅州县被灾地方漕粮、川沙等七十二厅州县暨淮安等九卫、江苏横浦等六场被灾、被扰庄屯、灶地额赋。缓征江苏武进等七县被旱白粮。

  

  七年正月己未,怡良等奏上海烟税未便抽厘。庚辰,允江苏截留交仓漕粮二十五万石充饷。壬午,桂良奏:江苏漕、白二粮由津驳运,需用官民驳船,水陆押运员弁兵役薪水饮食,迎护哨船弁兵口粮及苫船席行溜米席筒等项一应经费,并将收回苫船席片及板片等估计变价新款除计,江苏省共用九四平银八万二千三百五十九两、长垫银二千五十一两。咸丰六年,江苏省漕、白米七十七万六千四石零。

  

  二月壬寅,和春奏张国梁进攻溧水、句容获胜。壬子,以捻匪扰邳州、郯城,谕邵灿等派兵会剿。是月,展缓江苏丹阳等三县被扰未完五年额赋。

  

  三月壬申,以江南军营欠饷四月有余,催山东、河南、广东等省解江南军需。

  

  四月己亥,江苏扬关税银准随时提充军饷。辛丑,以晏端书请,谕何桂清查办两淮盐课。

  

  五月乙丑,以江南抽捐局卡过多、委员冗滥,谕何桂清等会查裁汰。以漕艘改由海运,将淮扬各属运河闸坝相时启闭。己卯,以江南粮台支放款目延不报销,彭玉雯等下部严议,仍令赶紧造报。

  

  闰五月癸未,谕何桂清通筹江南军饷,整顿上海关税。戊子,以扬营缺饷,谕何桂清等遴办上海劝捐抽厘。辛丑,命办六合、江浦团练,随同攻剿。丁未,谕官文等不得截留广东拨解江南等饷银。己酉,渝何桂清速拨济扬州军饷,并催山东、河南、陕西迅解前欠协款。

  

  六月庚戌朔,江南官军克湖熟、龙都等处。乙卯,江南官军克复句容。张国梁移军镇江。丙辰,以本年新漕不敷支放,谕江苏招商运米赴津,官为收买。癸亥,杨能格为江苏布政使,王有龄为江苏按察使。何桂清奏:整顿上海税务及各项厘捐,可得江南军饷十分之八。戊辰,调水师船会剿镇江贼匪。是月,减江苏横浦等六场被灾灶课十分之三。

  

  八月壬子,江南官军克溧水。丁卯,文煜为江苏布政使,杨能格为江宁布政使,分办江南、北粮台。己巳,以江苏山阳县捐输军饷,永广学额四名。

  

  九月壬午,谕何桂清:提上海名捐款十万两解济安徽军营饷。甲午,江苏布政使文煜奏江南粮台办理棘手情形。得旨:令力求节汰,挽回积习。丙申,准淮北新纲先运额引,续运溢引。己亥,以江苏粮价昂贵,筹办采买。免上海运米商船关税。

  

  十月庚戌,寄谕何桂清、赵德辙:俄船驶至吴淞,俄官明常呈出照会,即催令出口。上海守口员弁所司何事,俄人或私贩、窥探,不可不防,嗣后妥筹稽查。甲寅,户部奏两淮就场收税。癸亥,修江苏宝山海塘。壬申,准截留两淮起解甘饷,备安徽军需。何桂清等奏淮南就场抽税数目。是月,缓江苏买补截留漕米。

  

  十一月丁亥,以捐输军饷,永广江苏东台县学额四名、兴化一名。戊戌,江南官军克复镇江府城。是月,蠲免江苏太湖等四十六厅州县并苏州等七卫被扰地方额赋。

  

  十二月乙卯,何桂清奏会筹瓜州、镇江设防善后事宜。以镇江久陷,民力困苦,豁丹徒县咸丰八、九、十等年新额及镇江、苏、松、常、太属咸丰六年以前民欠钱漕。镇江难民,设局收养。挑丹徒运河。甲子,江南官军克秣陵关贼垒,进逼金陵。壬申,何桂清等奏:江南各营支放粮饷比例未符,请明渝酌量加增。不许。是月,蠲缓江苏太仓五十三州县被水、被旱漕粮折色银米谷,免江苏宿迁县湖滩地亩租。

  

  八年正月甲申,谕:江南兵勇口粮暂准照旧支发,并令何桂清等惩治嗣后滋闹粮台员弁。

  

  二月壬子,王有龄为江苏布政使。薛焕为江苏按察使。命和春拣员接办江南粮台。丁卯,杨能格奏:淮扬各属咸丰七年份未完及八年份应征地丁等款,仍归江北粮台充饷。戊辰,徐有壬接办江南军营粮台。壬申,谕江苏等省接济安徽军饷。

  

  三月癸未,江北官军克复江浦。已丑,长赓奏江浦克复、严防洪湖西路情形。

  

  四月戊申,谕山东拨解徐州军饷。戊午,何桂清奏,预筹淮南盐引销路,委补运使金安清赴湖北察看。庚午,命和春督办江南军务。谕袁甲三赴徐、宿一带督剿。

  

  七月乙亥,以捐输军饷,永广江苏铜山学额二名、宿迁一名。丙申,谕江苏省协济安徽军饷。戊戌,谕僧格林沁等,拨马队赴江北军营。

  

  八月庚戌,以英、法、美公使在上海候议条约,谕催桂良等速往。壬申,以江南浦口军营失利,夺德兴阿、鞠殿华职,均留任。是月,免江苏横浦等六场灶地旧欠额赋,并蠲七年十分之一。

  

  九月甲戌,江北军营师溃,和春等拨军守六合。谕何桂清拨兵赴扬州防守。戊寅,谕胜保等拨马队援江北军营。谕胡兴仁遣周天培援扬州。壬午,贼陷扬州,和春驻扎镇江。甲申,桂良等奏抵上海日期、商办洋务情形并咨会广督暂停用兵。庚寅,拨淮关税课银十万两,接济江北军饷。甲午,德兴阿奏会克扬州。贼扰高邮等处,谕邵灿等实力防剿。丁酉,江南军复仪征。戊戌,和春为江宁将军。张国梁为江南提督。贼陷六合县城。己亥,贼陷溧水,张国梁督军回剿之。

  

  十月丙辰,捻匪分窜丰、沛。己未,江南官军克复溧水。

  

  十一月壬申朔,调驻津察哈尔兵一千名、黑龙江兵五百名,吉林兵二百五十名,派关保带赴徐州,交袁甲三调遣。癸酉,谕庆祺等解协江南军火。调直隶兵四百名,陕、甘兵一千名赴江北军营。

  

  十二月壬子,以德兴阿奏,谕淮、海二属漕粮归江北粮台充饷。其徐属地银米先尽徐营提解。己未,梁佐中为江宁布政使。丁卯,徐有壬为江苏巡抚。是月,免江苏丹徒县被兵本年新额赋;蠲减江苏太仓等五十厅州县及苏州等七卫被兵、被风地方本年新赋,缓征江苏海门等五十六厅州县暨苏州等八卫被水、被旱地亩新旧额赋。命何桂清为钦差大臣,办理各国通商事务。

  

  九年正月丁丑,以捐输军需,永广江苏元和、长洲、吴县学额各三名。

  

  二月丁未,捻首薛之元以江浦降、并约李世忠攻克浦口。赐薛之元名薛成良。辛亥,谕和春等遣兵守江浦、浦口。

  

  三月壬申,以捐输军饷,永广江苏如皋、金山学额各五名。丙子,谕江苏、浙江筹济宁国军饷。己丑,定整顿淮南盐务章程。辛卯,户部奏筹办淮南盐务酌拟条款。

  

  四月癸卯,胜保奏:捻首张元龙降,收复凤阳府县两城及临淮关。乙巳,减上海洋药关税,义捐。庚戌,何桂清赶上海商办洋务。丙辰,贼犯仪征,扬州危急。谕胜保派兵援剿。戊午,和春移撤六合官兵援扬州。己未,邵灿病免,袁甲三署漕运总督。己巳,以捐输军饷,永广江苏青浦、溧阳学额各二名。

  

  五月庚寅,命江苏省本年乡试于十月内举行,借用浙江文闱。

  

  六月癸丑,僧格林沁奏,英、法兵船全数开行。谕江苏、广东严防。己未,谕江苏月协安徽饷银二万两。丙寅,允郑魁士留防高淳东坝。

  

  七月癸未,定江苏借用浙闱乡试事宜。是月,蠲缓江苏邳州等七州县卫被灾地方新旧额赋。

  

  八月己酉,留淮安府库银两为漕标官兵操练防堵费。是月,减免江苏横浦等六场被灾灶地八年额赋十分之一。

  

  九月辛巳,以捻匪分窜江苏边境,谕傅振邦督军奋击。壬辰,命伊兴额赴徐州随同办理军务。

  

  十月乙巳,江南官军失利于六合。丙午,以输运军饷,永广江苏泰兴县学额三名。乙卯,袁甲三为漕运总督。丙辰,胜保奏攻克怀远县城。六合兵溃,夺李若珠职,仍留营。癸亥,和春奏六合逆匪趋扰扬城,复分股渡江窜至金桂关各处。诏仍督各军悉力攻剿。

  

  十—月已巳,薛焕为江宁布政使。联英为江苏按察使。丁丑,贼陷浦口,江南官军败绩,周天培等死之。是月,蠲减江苏川抄等五十五厅州县卫被兵庄屯赋额及各项征银。

  

  十二月庚子,和春奏,官军攻破江浦贼垒,扬州以西边界肃清。辛丑,谕江苏省督抚查禁征漕积弊。壬寅,谕整顿江苏漕务。是月,蠲缓海门等六十六厅州县卫、高邮等四十七州县被灾地方新旧钱粮额赋。

  

  十年正月庚午,谕何桂清、瑛棨:劝谕绅民妥办山东曹县至江苏宿迁河堤,藉资守御。乙亥,御史陈濬奏:江苏徐州府一带有幅匪盘踞,又有骑马贼往来,福建贡差有在宿迁龙泉沟被劫之案。谕江苏等省各督抚:饬属认真缉捕。丁亥,汤云松为江苏按察使。

  

  二月丙午,户部奏:催淮安关及江苏速解地漕等项,济江北饷。丁未,谕和春:裁汰江北军营老弱,并查江南各营虚额。庚戌,捻匪陷桃源,庚长退保淮安府城。谕袁甲三等援之。

  

  三月庚午,和春奏瓜子山逆匪突扑江浦,击退之。庚辰,玉明奏,拿获上年冬间山海关被劫税银重犯,起获赃银五千余两。乙酉,王梦龄为江苏按察使。

  

  闰三月乙未朔,乔松年奏庚长将淮存盐提取两万包,变价充饷。丁未,贼陷溧水,命张玉良暂留常州节制诸军,何桂清派向奎等水陆应援。己酉,赃陷句容。庚申,薛焕调江苏布政使,王梦龄调江宁布政使,宁曾纶为江苏按察使。和春奏:金陵援贼窜陷句容以后,与城中逆贼遥相联络,夹攻官军营盘。自本月初七日张国梁会同将土昼夜崖战,杀贼愈多,而逆党愈来愈众,官军势难持,遂于十五日扼镇江。谕:和春革职,仍暂署江宁将军,留江南总兵。命都兴阿督带马步各队进攻六合,副都统巴栋阿留办镇江防务。蔡映斗署江苏布政使。壬戌,王梦龄署漕运总督。甲子,以苏州招集广湖匪勇滋事,谕何桂清、徐有壬遣散严办。

  

  四月癸酉,丹阳陷,和春退保常州,张国梁及提督王浚、总兵熊天喜等死之。戊寅,巴栋阿奏:贼扑镇江,胜之。庚辰,催王梦龄赴渭运总督署任。以高淳、句容不守,丹阳继陷,谕在京籍隶江苏、安徽等省官员,将团练一切事宜,统筹全局,各抒所见,并各举所知。辛巳,命都兴阿督办江北军务,王梦龄往淮安妥筹防堵。壬午,谕李若珠:激励军心,固守扬州,李德麟等师船均归调度。以常州被围危急,谕曾国藩统所部各军赴援苏、常。谕张芾飞:饬江长贵统军迅援苏,并催王有龄再拨兵勇速进。癸未,何桂清以驻扎常郡,自丹阳失守,辗转退至常熟,革职来京、听候审讯。乙酉,何桂清以不能固守常州、于士民涕泣挽留,忍心害理,击伤多人,逮问。徐有壬等奏:贼攻常州,和春迎击,伤,身亡。赐恤。魁玉署江宁将军。谕收集满兵,会守镇江。丙戌,和春奏:逆匪攻扑丹阳县城,令王浚、熊天喜于营前五里外分翼进剿。匪于大雾中冒官军旗帜,数道并进,突至王浚军前,中伤殒命。熊天喜驰救,复被包抄,手持短兵,杀贼甚厉,力竭阵亡。丹阳旋陷。巴栋阿奏贼围镇江,击退之。辛卯,张玉良兵溃于无锡,退保苏州。壬辰,允李若珠请,调吴全美水师赴狼山、福山,择要停泊。癸巳,瑞昌、王有龄等奏常州、无锡被贼攻陷。本月十日,大股逆匪直扑苏州省城,已于十三日失守,在城文武不知下落。谕:张玉良革职,暂留军营交瑞昌差遣。瑞昌总统江南诸军,即日酌带浙江省官兵并各路援兵迅复苏州,力图攻克。贼陷苏州省城,徐有壬死之,张玉良退至杭州。谕催曾国藩由浙赴苏,会同瑞昌调度各军。改江苏靖江县暂隶通州。

  

  五月甲午朔,薛焕为江苏巡抚,仍署两江总督。谕福山等处设备,严禁接济。命薛焕署通商大臣。丙申,魁玉以丹阳剿贼,退至泰州,革职、暂行留任,即在扬州军营随同防剿。王梦龄署漕运总督,兼署江南河道总督。辛丑,许乃钊以退至苏郡,不能固守省垣,又退至扬州,革职,留任李若珠军营,戴罪自效。江苏巡抚徐有壬以苏州省垣失陷殉难,予恤。布政使蔡印斗等以逃至上海,交薛焕查参。丙午,命薛焕查奏江南大营降贼各大员。贼陷江苏吴江、昆山。戊申,王梦龄督同乔松年办江北粮台。薛焕奏:俄酋怂恿英、佛北来,雇吕宋勇百名同赴昆山。谕:遣回。庚戌,免张玉良罪,谕令由嘉兴进攻苏州。甲寅,命王梦龄署江宁布政使。丙辰,薛焕奏复嘉定、太仓。戊午,命薛焕于江都一带设江南粮台,由上海筹饷接济。以捐输军饷,永广江苏苏州学额十名。壬戌,内阁学士庞锺璐督办江南团练。吴煦兼署江苏布政使。

  

  六月癸亥朔,以大理寺卿晏端书为江北督办团练大臣,淮徐道吴棠帮办。在籍内阁学士庞锺璐为江南督办团练大臣。乙丑,汤云松为江苏按察使。丁卯,汤云松帮办江南团练。戊寅,薛焕奏五月二十七日克复松江。己卯,李若珠劾苏松镇周希濂,派驻狼山,延至五月始前往。暂行革职,仍带艇师。辛巳,载垣等议复薛书堂、宋晋、福宽等请裁汰河员并改设漕河总督奏。谕:江南河道总督一缺,淮扬、淮海道两缺,即裁撤。淮徐道改为淮徐扬海兵备道,仍驻徐州。所有淮扬、淮海两道应管地方河工事宜,统归该道统辖。丰北、萧南、铜沛、宿南、宿北、桃南、桃北、外南、外北、海防、海阜、海安、山安十三厅现在无工管,洪湖运河之运河、中河、里河、高堰、山盱、扬河、江运七厅工程较少,一并裁撤。运河等七厅有分司潴蓄宣泄事宜。运河中河事务改设徐州府同知兼管。里河厅改归谁安府督捕通判兼管。扬河、江运二厅改为扬州府清军总捕同知兼管。无工十三厅原辖各工段汛地,着落该管州县辖管。宿州等管河州同五缺,高邮等管河州判三缺、东台等管河县丞十九缺,高良涧等管河主簿二十缺、阜宁等管河巡检十六缺,均裁撤。清江地方紧要,添设淮扬镇总兵驻扎,候军务平靖改驻扬州。原设中营副将改为镇标中军游击,驻蒋坝。淮徐游击驻宿迁。萧、砀等属修防兵六千九百余名一律改为操防。改设蒋坝、宿迁、萧、睢、丰、沛、桃源、安东、山阜、高邮苇荡左营等十营,酌留游击八十一员外,其余六十七员悉行裁撤。以上各营官兵均归新设淮扬镇统辖。江南军务未靖,江北镇道以下各员均归漕运总督暂行管制。乙酉,以江南大营溃败,由广勇勾结,谕袁甲三等分别捕诛通贼广勇及裁汰资遣,毋再招入伍。丙戌,实授曾国藩两江总督,并命为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己丑,御史王宪章奏:常熟、昭文二县地方能保全本境、并募集团勇克复江阴邻县。

  

  七月甲午,户部奏:驳南河初堵、复堵丰北漫工银两,请饬迅造清册具奏。允之。南河初堵丰北漫口各工用过银四百六十余万两,复堵各工用过银一百八十余万两。辛丑,江清骥署江苏按察使。癸卯,江苏官军失利于青浦,贼复陷松江。谕曾国藩迅筹援剿。丙午,曾国藩请派李鸿章兴办淮扬水师。己酉,以上海被围命瑞昌等赴援,并令李若珠饬水师援救。薛焕奏贼围上海,洋兵枪击毙贼甚多。庚戌,加总兵黄彬提督衔,命统淮扬师船。癸丑,德楞额等奏剿幅匪,灭之,江南边界肃清。己未,薛焕奏初八日上海解围。又奏七月初一日民团收复松江。野鸡墩民团攻南翔镇胜,拟进攻嘉定、青浦。

  

  八月庚辰,允道员吴文锡办扬州劝捐事宜。癸未,贼陷常熟、昭文,命巴栋阿迅图克复。

  

  九月辛丑,贼陷福山、太仓,总兵叶万清等死之。壬寅,副将向奎以巴栋阿劾令赴上海助剿,逗留不前及纵兵抢掳,革职,仍留军营效力。甲辰,谕薛焕:江南粮台专放镇江兵及长江水师饷。己酉,以镇江府城解围,复总兵冯子材职。庚戌,毛鸿宾为江苏布政使。壬子,崇福署江苏按察使。戊午,巴栋阿奏镇江解围。谕:“此次逆首李世贤由苏率党四方余人攻扑镇城,巴栋阿率同文武严密防守,经七昼夜之久,同心戮力,得保危城,殊深嘉尚。”

  

  十月辛酉朔,复徐州军营月饷旧提盐课银一万两。甲子,申谕都兴阿赴江北剿匪。乙丑,江北高邮马栅湾决口。谕王梦龄速筹堵筑。镇江副都统巴栋阿因病给假,命冯子材督办镇江军务。辛未,薛焕奏复江阴。甲戌,乔松年奏:江北八里铺新设厘局,改归江南征收。谕吴全美、李德麟:船饷需即由江南粮台发给。丙子,准巴栋阿奏,拨江苏通、海等五厅县亩捐归镇防饷需。戊寅,以邳州捻匪抢渡运河,谕文煜等会剿。量增淮安等属本年折价济拨封储粤海关饷银十万两,交江南粮台。庚辰,以巴栋阿奏,谕江北粮台筹拨房捐。除扬属八州县仍归江北粮台筹办外,其常、镇、通、海道所辖之通、海五厅州县准其拨归镇防饷需。辛巳,命都兴阿督办江北军务。李若珠为帮办。癸未,停江北口岸抽厘各卡。乙酉,王梦龄奏:准淮安、扬、通各属、海门厅及改隶通州之靖江县,本年冬漕概以每石作银一两,变价充饷,统限年内解赴扬州军营。停泰兴县口岸镇设卡捐厘。丙戌,捻匪扑徐州,官军剿击,大胜之。匪遁萧县一带。

  

  十一月辛卯,薛焕奏:十月初五日收复泗泾镇。初六日贼犯宝山县之罗店镇,败之。壬辰,谕乔松年等:吴全美等原带师船饷由江南粮台支放,添设艇船等饷归江北粮台支放。乙卯,豁江苏被贼占踞各州县应征本年新旧及历欠在民旧赋,并查缓被贼窜扰未占踞各州县新旧额赋。

  

  十二月庚申朔,署江苏布政使吴煦帮办江苏团练。癸亥,松江逆匪复陷江阴。以江苏通州、如皋、泰兴等州县亩捐仍归江北粮台;海门、靖江亩捐归江南粮台,供支镇防军饷。甲子,薛焕奏上海县城解围。是月,蠲赈江苏川沙等三十九厅州县并苏州七卫被兵灾区新旧额赋及杂税银。

  

  十一年正月丙辰,谕田在田折回徐州一带堵截捻匪北窜。是月,蠲缓江苏高邮等二十一州县被扰地方新旧额赋,川沙等三十三厅州县并淮安、扬州等五卫歉收被兵地方新旧额赋。

  

  二月辛未,允江南水师军饷暨江面抽厘统归江南粮台经理。丁丑,苗沛霖练党、宿州练总侯克顺等谋逆,被诛之。改江北泗源沟厘局归江南粮台。催广东等省解镇江军营协饷。谕田在田回徐州剿堵捻匪。丁亥,谕奖江苏杀贼团勇。江苏江运小六堡堤工合龙。

  

  三月丁酉,贼踞江苏太湖东、西两山。己亥,谕劳崇光:迅调红单拖等船四十号,解镇江、扬州。壬寅,薛焕奏:巴夏礼在镇江造署栈,交换租约。

  

  四月乙丑,允沪商应完闽粤海关税银划抵江苏欠饷。辛未,谕袁甲三:仍驻临淮堵剿粤匪,妥驭苗练,勿赴徐州。

  

  五月庚寅,薛焕奏:贼犯金山卫城等处,兵团剿击,大胜之,金山肃清。癸巳,都兴阿奏:江、皖大股贼匪攻扑扬州,胜之,扬境肃清。己亥,巴栋阿奏镇江解围。薛焕奏江苏海运放洋。

  

  六月丙戌,设江苏筹饷总局,总办南、北两台筹饷事务。

  

  七月丁亥朔,王有龄奏:浙海关税扣交英、法二成银,已解上海。甲辰,允弈沂等奏,议定布国条约税则及法国在上海租界。丁未,以江防紧要,命都兴阿等与巴扬阿、冯子材妥筹南、北水师防剿事宜。庚戌,华日新为江苏布政使。薛焕请招商试运淮盐济饷。下部议行。

  

  八月丁巳朔,薛焕奏密筹招抚、解散、规复苏州各城。薛焕奏:常熟、苏州贼欲投诚,拟由高资、靖江、镇江分路进攻。己未,曾国藩请将上海现泊轮船驶赴安庆一带,交其军练习。允之。丙寅,巴栋阿、冯子材奏:密办苏、常各城内应。谕:饬薛焕等密速妥办。

  

  九月癸卯,粤逆陷江苏金山卫城,官军复之。

  

  十月戊辰,晏端书奏劝办淮、海各寨圩练。己巳,冯子材督办镇江军务。癸酉,允户部请,饬江苏采买米二十万石裕仓储。甲戌,谕江苏巡抚会同漕督采买杭米二十万石,于明年二三月运赴天津。

  

  十一月癸巳,谕薛焕等筹济镇江军饷。甲辰,薛焕奏:完善诸处兵饷,请于川沙等处地漕内动支。庚戌,王梦龄来京,吴棠为江宁布政使,兼署漕运总督。

  

  十二月辛未,曾国藩奏:派道员李鸿章带水陆各营赴镇江,规复苏、常。允之。甲戌,以江苏被贼,耕作失时,诏豁免明年钱、漕。丁丑,命两淮月拨饷盐一万包济李世忠军。己卯,谕曾国藩援应扬州。饬江苏巡抚雇轮船。是月,蠲缓江苏邳州等八州县,海州等二十六州县暨扬州、徐州、镇江三卫被扰灾区新旧额赋。

  

  同治元年正月丙戌,催李鸿章迅赴镇江。谕曾国藩酌派名将劲兵保全上海;调蒋益澧所部赴左宗棠军。丁亥,陈士杰为江苏按察使。癸巳,李秀成陷江苏奉贤、南汇、川沙。谕曾国藩等速援上海。命都兴阿拨艇师扼吴淞口。命总署与英、法商办上海助剿。丙申,贼窜逼上海,英法各员助剿。戊戌,贼犯镇江,冯子材军击胜之。捻匪窜沭阳。己亥,李世忠军克江浦、浦口二城。冯子材奏:逆匪大股围扑镇江,截击,胜之。庚子,袁甲三奏复江浦、浦口。辛丑,宣示英、法助剿谕旨。丁未,镇江解围。戊申,命薛焕按月筹银五万两济镇江军饷。庚戌,青浦粤逆窜扑松江,官军合外兵迎击,胜之。是月,缓征江苏泰州等六十三州县厅暨淮安等九卫被灾新旧额赋。

  

  二月丙辰,授曾国荃江苏布政使并令办理军务,毋庸回避。丁巳,官军解镇江围。壬戌,命都兴阿拨兵驻守天长、六合。李世忠移扎江浦、浦口。丁卯,谕曾国藩:调取上海雇就洋船,迅载李鸿章军赴镇江。戊辰,贼窜陷江苏奉贤、南汇、川沙等厅县。冯子材留镇江。辛未,李铭皖护江苏按察使。壬申,金陵粤逆窜,渡江扰江浦等处。丙子,以上海洙泾失陷,夺提督曾秉忠职。上海官军会同英、法军剿除萧塘贼垒。庚辰,谕广东每月添拨镇江水师银二万两。

  

  三月甲申,调吉林、黑龙江马队赴都兴阿军。以英、法公使称粤逆与洋人构衅,允派师船驶往长江协同防剿。丙戌,青浦粤逆窜扑上海泗泾营盘,薛焕军击败之。赏洋人华尔副将衔。丁亥,谕山东等省迅解袁甲三军饷。壬辰,金陵粤逆窜犯庐、和及江浦等处。丙申,谕都兴阿调派各军堵剿江浦等处窜贼。己亥,催江苏等省采购米石运京。己酉,以李鸿章改道赴沪,命署江苏巡抚。刘郇膏署江苏按察使。上海官军合英、法军攻破王家寺等贼营。松江、上海解严。庚戌,副都统杰纯、江苏粮道赫特赫讷殉难。辛亥,李世忠等军解江浦、浦口围。

  

  四月甲寅,上海官军复洙泾。金陵粤逆犯扬州。吴棠奏:败捻匪于平桥西岸,桃源、清河、山阳、宝应一律肃清。戊午,李鸿章抵上海。己未,曾国藩等奏:苏州绅士潘曾纬等请借英、法官兵规复苏、常,后患必多,断不可行。上是其议,并令李鸿章裁制华尔所带之常胜军。戊辰,上海官军会英、法军剿平南翔等处贼垒,复嘉定。庚午,都兴阿击退扬州窜匪。壬申,命李鸿章于江海关先提月饷。戊寅,上海官军复青浦。

  

  五月壬午朔,李鸿章克复青浦。癸未,上海官军会英、法军攻克南桥,法提督卜罗德死之。丁亥,李世忠军截剿援贼,大捷,江北肃清。甲午,李鸿章奏克南桥贼垒。乙未,上海官军会英、法军克柘林、奉贤城。戊戌,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英国拟调印度兵大举助剿,谕曾国藩等迅克金陵、苏、常,用杜觊觎。辛丑,贼目吴建瀛等以江苏南汇降李鸿章。上海官军复川沙。贼陷嘉定。壬寅,谕都兴阿等布置防守机宜。江南官军进攻雨花台。甲辰,设长江水师提督。己酉,御史刘庆请上海厘金半充军饷,半充部饷。下部议。辛亥,彭玉麟、曾国藩等军克秣陵关等隘,进逼金陵。黄翼升署江南水师提督,节制镇江、上海各军。

  

  六月庚申,李鸿章督程学启等军剿贼,大胜之,解松江围。丁卯,官文等奏:筹定长江收税章程,请以洋茶捐改子税。金陵援贼大举攻曾国荃雨花台军营。己巳,允刘于浔留江南办防。庚午,李世宗击退南岸援贼。甲戌,谕赦被胁逃出难民,无籍可归者妥为安置,其甘心从贼者杀无赦。申严失守城池律。

  

  七月己丑,钦差大臣、漕运总督袁甲三病免。命李续宜为钦差大臣督办军务,仍以吴棠署漕运总督。庚寅,李鸿章军克金山卫城,浦东肃清。丙申,李鸿章会洋兵克青浦。庚子,允冯子材请,简汰镇江军勇。是月,蠲缓江苏铜山等四县被扰新旧额赋。

  

  八月戊午,常镇道李鹤年留毛昶熙军营。丙寅,还给洋人添设炮台经费。壬申,李鸿章奏:官军解北新泾之围,沪方肃清。甲戌,定镇江设关征洋税章程。乙亥,总署奏:遵议镇江设关。

  

  闰八月戊子,以都兴阿查奏洋人在周家圩掳人、焚船,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理论。庚子,谕江苏等省,来年新漕征收本色解京。辛丑,曾国藩请简大臣会剿军务。不许,仍慰勉之,并传旨存问军营疾疫将士。壬寅,命富明阿驰赴扬州,帮办都兴阿军务。己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俄国现派水师赴中国助剿。命曾国藩、薛焕等妥议。俄助剿不至,或有他说,并厚索饷需。请添拨购外国船炮银两。请饬沿海各口岸,遇有洋货商走私济匪,认真查拿,照会英国。

  

  九月甲子,粤逆李秀成率党大举援金陵,谕曾国荃坚守。都兴阿奏:盘获通贼都司刘大彰,诛之。己巳,镇江官军平汤岗贼垒。庚午,粤逆李秀成大股援金陵,攻扑雨花台曾国荃军营。甲戌,李鸿章合英、法军复嘉定。允荷兰国立约通商,命薛焕、李鸿章妥办。乙亥,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谕曾国藩、文清、穆克德讷、耆龄、刘长佑、薛焕、李鸿章、左宗棠、徐宗干酌挑武弁在上海、宁波学习外国兵法,以备统带训练,不再令外国经管。常胜军如不听调,李鸿章派员接替。丁丑,谕曾国藩等预选将弁演习外国船炮。戊寅,总署奏:议定长江通商章程、税务章程,咨沿江督、抚查复。以总署奏购买外国船炮将到,谕官文、曾国藩酌留外国水手届时熟商。

  

  十月辛巳,粤逆大股围扑南翔等处沪军营盘。甲申,曾国荃自闰八月十九日至是月初四日受攻四十六日,击援贼李秀成、李世贤等于雨花台一带,大破之。李鸿章为江苏巡抚。李鸿章奏:大破谭绍洸之众,四江口解围。壬辰,拨广东银十万两解镇江军饷。甲午,以李鸿章奏,谕外国带队之员毋庸另易服色。乙未,裁汰故洋将华尔所部兵勇。谕准俄国兵船在上海助剿,毋入江。乙巳,命督、抚各就地方情形妥议补兵制。黄翼升率水师剿贼于芦墟镇等处,进逼苏州。

  

  十一月甲寅,命总兵吴全美接统水师,仍归曾国藩、都兴阿节制。归并江南、北粮台为一,责成许道身经理。丙辰,曾国茎军剿金陵援逆,大捷。庚申,金陵粤逆窜扰高资,冯子材军击退之。癸亥,广江苏泰州学额六名、通州五名。己巳,御史陈廷经奏请变通江苏等省武职升迁调补事宜。兵部议由巡抚办理。允之。辛未,允吴棠请,江北新漕仍征折色。丙子,允都兴阿请,运盐济饷。粤逆围浦口营盘。丁丑,薛焕、李鸿章筹办布国换约事宜,谕极为妥协,即迅速办理。

  

  十二月戊寅朔,谕江、浙等处:被贼胁从于城池未下之先、诚心归顺者,无论从贼久暂,均一律准其投诚。其不愿随营者,即饬地方官递送回籍、妥为安插。谕曾国藩、唐训方拨军驻正阳关、寿州。辛巳,曾国藩、李鸿章奏:派李恒嵩会英国奥伦接统常胜军,归李鸿章调遣。癸未,催各省关将洋药税厘银解部。已亥,命江苏巡抚购商米二十万石运津。辛丑,贼目骆国忠等以常熟、昭文降于李鸿章军。癸卯,召薛焕来京,以李鸿章暂署通商大臣。

  

  二年正月戊申朔,刘郇膏为江苏按察使。辛亥,允都兴阿请,裁撤水师旧船,资遣散勇。李鸿章奏总兵勒伯勒东进绍兴,死之。壬子,允曾国藩请,试造外国军火。癸丑,谕:金陵贼自拔来归者严禁屠戮。甲寅,谕曾国藩于内江水师、都兴阿于扬防水师人员内,保举堪膺海外水师之任。癸亥,申谕各省归并厘卡。乙丑,山东沂州贼匪窜匿江苏海州、赣榆,谕吴棠、谭廷襄防剿。是月,蠲缓江苏川沙等三十三厅县被扰新旧额赋杂课。

  

  二月戊寅,以江苏缺米允李鸿章请,招商赴湖广、江北采购运京,免税。庚辰,金陵粤逆李秀成等大股渡江,官军败之。辛巳,催广东迅解镇江军营协饷。丙戌,设上海、广东同文馆。癸巳,冯子材败贼于镇江。甲午,常熟解围。癸卯,粤逆渡江陷江浦,谕都兴阿严防贼窜里下河。谕李鸿章治白齐文罪。乙巳,谕曾国藩饬李世忠迅复江浦。是月,蠲缓歉收江苏高邮等二十八州县厅暨淮安等四卫被灾、被扰新旧额赋。

  

  三月癸丑,谕曾国藩统筹江北军务。丙辰,李鸿章军克福山,解常、昭围。潘鼎新为江苏常、镇、通、海道。癸亥,李世忠请从宽议胜保罪,谕令迅速立功。嗣后应陈事件仍禀明曾国藩核定。李鸿章等军克太仓。甲子,万启琛为江苏布政使。乙丑,谕曾国藩等禁商船济贼。丁卯,乔松年为江宁布政使。许道身办江南北粮台。谕都兴阿等抚循北渡难民。

  

  四月丁丑朔,麟庆等奏请饬各省将额运及采办米石迅速运京。乙未,谕曾国藩接济僧格林沁军饷。庚子,粤逆犯镇江。癸卯,程学启等军复昆山、新阳。甲辰,豁江苏新复州县本年漕粮。是月,豁免江苏太仓等八州县额赋。

  

  五月壬子,粤逆、捻匪合犯天长,官军击败之。谕都兴阿严防窜越里下河。乙丑,谕曾国藩进规江浦、九洑洲。曾国荃拔雨花台伪城及聚宝门石垒(此据奉上谕月日,求阙斋弟子记在四月二十五日)。戊辰,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酌定购置轮船节制章程。谕:此项轮船归曾国藩、李鸿章节制。己巳,以江苏苏州、松江、太仓三属被贼茶毒,地方凋废,谕曾国藩等将粮额折中议减。壬申,彭玉麟等军复江浦、浦口及九洑洲。

  

  六月戊寅,诏曾国藩议减江苏常、镇两属漕粮。癸巳,李鸿章奏克吴江、震泽。

  

  七月丁未,程学启克太湖贼垒,进薄苏州。丙辰,命李鸿章在上海商办荷兰国换约事宜。丁已,谕李鸿章商令英、法、美各领事禁洋船济贼。壬戌,允李鸿章奏,江北漕米仍收折色。乙丑,谕各省学政:如有经明行修之士,许酌保数人以为乡里矜式。务当认真察考,不准视为常例,滥行保奏。

  

  八月辛巳,命总兵陈国瑞帮办漕运总督吴棠军务。甲申,都兴阿奏:教匪盛广大勾通粤逆,诛之。谕山东、山西、河南限一月内各拨解陈国瑞军饷三万两。丙戌,江苏官军克江阴。曾国荃军克江东桥。庚寅,程学启会戈登克苏州宝带桥。辛卯,谕都兴阿妥筹济渡江南难民。李鸿章赴江阴督剿。辛丑,荷兰换约。癸卯,收复无锡,李鸿章等军击李秀成等,大破之。

  

  九月戊申,允李鸿章请,调在籍江西知县丁日昌赴沪督制火器。己酉,曾国荃军克淳化镇等要隘。庚戌,朱善张为淮徐扬海道。乙丑,允李鸿章请,靖江县仍归常州府辖。丙寅,允都兴阿奏,酌设渡口,济渡难民。

  

  十月丁酉,李鸿章奏:程学启等军攻克浒墅关,进逼苏州省城阊门。李鸿章赴娄门督剿。谕李鸿章妥办苏州绅士捐租助饷。庚子,谕冯子材军进取丹阳。癸卯,逆酋李秀成援苏州,李鸿章军击败之。

  

  十一月丁未,李鸿章督程学启各军克复苏州省城,逆酋郜云官等降。丙辰,李鸿章诛郜云官等,遣散降众。丁巳,李鸿章克无锡、金匮。戊辰,谕各省督抚巡查新复地方逆产及无主荒地,安插难民、降众。庚午,江苏官军复浙江平湖,贼目以乍浦、嘉善降。辛未,李鸿章奏:移驻苏州,兼筹上海。

  

  十二月甲戌,贼目以海盐降苏州官军。李鸿章奏复平湖、乍浦、海盐各城。庚辰,江苏官军克平望。辛巳,万启琛为江宁布政使,接办粮台。刘郇膏为江苏布政使。郭柏荫为江苏按察使。甲午,允江苏松江、太仓等处漕粮减价折征。

  

  三年正月甲辰,李鸿章督军击常州援贼于奔牛镇,大捷,奔牛解围。丙午,以捐输军饷,广江苏兴化县学额四名。辛未,以捐输军饷,广江苏清河学额三名。是月,减免江苏高邮二十三州县被水,被旱暨折色银两,泰州等二十八州厅县暨淮安等四卫被旱,被兵新旧额赋租课,太仓等三十三州厅县,苏州等五卫被扰旧欠额赋漕粮。

  

  二月,李鸿章奏克宜兴、荆溪。辛卯,李鸿章奏复溧阳。

  

  三月辛酉,拨户部银五十万两充曾国藩军饷。

  

  四月辛未朔,官军击丹阳援贼,败之。丁丑,鲍超各军收复.金坛。戊寅,增设江宁驻防协领二,佐领、防御各四,经制、笔帖式各三。甲申,李鸿章督军克复常州府城。冯子材等军复丹阳。丁酉,总署奏:饬火器营拣派弁兵赴江苏学习火器。裁江防下游师船。是月,豁免江苏武进、阳湖二县三年额赋,蠲缓上元等十三县及各屯卫被扰上年额赋。

  

  五月己酉,广江苏盐城县学额七名、高邮州三名。李鸿章奏:汰留常胜军,撤遣外国兵官。谕以原任提督程学启所部之军驻上海。庚戌,丁日昌为苏松太道。扎克丹为江苏苏州遗缺知府。戊辰,遣京兵赶上海学治火器。命李恒嵩、刘郇膏与丹使壁勒在上海换约。

  

  六月辛未,允冯子材请,遣散镇江防兵四千名。癸酉,复江苏高淳东坝等城隘。丁丑,江苏官军复浙江长兴。庚寅,曾国荃军克金陵外城。乙未,谕曾国荃迅克金陵内城。戊戌,官军复江宁省城。(此据奉上谕之日,求阙斋弟子记十六日,国荃攻克金陵时,逆首洪秀全自裁,其子福瑱遁,逆酋洪仁达、李秀成均就擒,江南平。)

  

  七月辛丑,以江南新复地方凋弊,谕各省抚慎选守令,招徕抚恤。甲辰,申谕乔松年移扎正阳关合剿。丁未,允富明阿裁撤师船。己酉,诏遣曾国荃致祭明太祖陵。申谕曾国藩等裁江北厘捐,并兴复两淮鹾务。壬子,谕曾国藩回驻江宁,筹办善后,简汰兵勇。逆酋洪仁达、李秀成伏诛。辛酉,豁江苏久积钱粮。是月,豁免江苏各属被扰节年民欠漕税。

  

  八月己卯,撤镇江兵勇四千余名。戊子,裁并江苏厘局,酌留正分局,供扬、镇两营、江宁、清、淮月饷。己丑,裁并江北厘局。癸巳,允官文请,暂留江、皖各省厘金供军饷。乙未,以镇江撤防,命冯子材赴广西提督任。

  

  九月己亥朔,谕曾国藩调金陵军赴皖北会剿。庚子,以捐输军饷,广江苏海州学额六名、靖江二名。庚戌,谕李鸿章拨解都兴阿洋枪、军火。丁巳,允江南乡试于十一月举行。

  

  十月丁亥,曾国藩请仍设淮扬道。下部议。丙申,谕曾国藩:仍驻金陵调度,抚绥安辑,办理筹饷、撤勇诸事宜。

  

  十一月己亥,豁免江宁府属七县钱粮三年。曾国藩等议:遣撤扬防兵勇,节饷解甘肃。允之。壬寅,广江苏乡试中额一名。己酉,免江苏历年州县摊赔银两,并禁派摊名目。丁巳,广江苏乡试中额四名。

  

  十二月己巳,命吴棠仍管江北地方事宜。予金陵出力之提督彭楚汉云骑尉世职,罗进贤黄马褂。癸未,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江苏麻庄地方杀死英人一名、布衣一名。总署奏:卜鲁士闻知克复金陵,嘱威妥玛转达致贺。是月,蠲免江苏太仓等六十七州厅县暨淮安等九卫水、旱被扰灾区新旧额赋杂课。

  

  四年正月丙寅,定江苏起运漕米等章程。是月,李鸿章请浚吴淞江。

  

  二月丙子,彭玉麟署漕运总督。癸未,李鸿章奏:报销苏沪军需第一案银四百四十二万两有奇。

  

  三月癸卯,允英、法在江宁租地通商。辛亥,允曾国藩请,暂缓设龙江、西新两关。捻匪窜曲阜,谕曾国藩派兵赴徐、宿防剿。甲子,发、捻各逆趋郯城、赣榆,谕吴棠等严扼要隘,并拨马队饬刘铭传统带驰剿。

  

  四月丙寅,以赣榆县知县陈继煐抗僧格林沁令、殴扣弁勇,谕逮治。并令该督巡饬各团寨,如系官军经过,不准擅开枪炮阻挠,扣买粮草。丁卯,彭玉麟疏辞署漕运总督,请专办水师。允之。命仍料理长江水师善后事宜。戊辰,刘铭传军赴邳、宿。癸酉,发、捻各逆由江苏沭阳西窜邳州一带。甲戌,以捐输军饷,广太仓州学额一名、祟明县十名。丙戌,允李鸿章奏请,暂停浒墅关税。命李鸿章等截剿霆军叛卒。癸巳,以僧格林沁阵亡,谕曾国藩督师剿贼,李鸿章暂署两江总督。刘郇膏暂护江苏巡抚。

  

  五月丙申,谕禁江苏亩捐积弊。戊戌,命曾国藩节制直隶、河南、山东三省军务,赴山东剿贼。己亥,命吴棠派习火炮水师防运河。癸卯,拨两淮盐课、江海关税银各数十万两,济甘肃军糈。甲辰,谕李鸿章拨军防守淮、徐。丙午,谕李鸿章带通商大臣关防往江宁。己酉,谕曾国藩驻徐州。庚戌,李鸿章奏,苏省地、漕钱银一体酌减,及太仓、镇洋改征折色,裁革钱粮积弊。壬子,曾国藩辞节制三省军务。不允,仍训勉之。以发,捻各逆分窜丰、沛,谕吴棠饬周盛波军仍驻徐州防剿。谕曾国藩等整顿沿海水师。乙卯,谕李鸿章催潘鼎新赴津。

  

  闰五月癸未,拨两淮盐课月协宁夏军饷银二万两。

  

  六月乙卯,广上海文武学额各四名、宝山各二名。戊午,谕曾国藩等减江苏地、漕等款浮收。

  

  八月壬寅,设上海机器局仿制外洋军火。李宗羲为江宁布政使。丁巳,谕李鸿章等:妥办江北新漕,河、海并运。庚申,江苏苏、松各属被水,命李鸿章筹款赈恤。

  

  九月戊辰,李宗羲署漕运总督。命曾国藩仍驻徐州。李鸿章赴河、洛会剿。吴棠署两江总督,未到任。庚辰,刘郇膏护江苏巡抚。乙酉,以曾国藩奏,辍李鸿章赴河、洛之议。

  

  十月丙申,予苏州府属按租捐助军饷续报请奖。丙午,允苏州、徐州府属本年新漕折价减充徐饷。

  

  十一月丙寅,减征江苏苏、松、常、镇四府一州属米豆共五十四万三千一百二十六石有奇。申禁捏灾及浮收各弊。

  

  十二月丁巳,谕禁江苏征漕大、小户名目,并包漕索规等弊。戊午,裁上海会防局,仍练兵接防。

  

  五年正月甲子,官文、曾国藩奏,会议长江水师营制。己卯,以筹运江北新漕,拨挑山东河工银。丙戌,总署奏准通商各口招工章程条约,英、法等国照会一百四十三件,咨送军机处。

  

  二月辛卯朔,谕江苏等省:妥筹添协甘饷及调赴鄂、豫、江、皖助剿勇饷。曾国藩等请减厘加课,以供京饷。丁酉,总署奏江宁城内修教堂。允之。戊戌,命江苏速结教堂各案,曾国藩奏:设徐州府湖团同知,听断湖团居铜山、沛两县地方词讼,稽查保甲,筹办湖团。下部议行。癸卯,谕京口副都统往盛京,听文祥等调遣。丙午,总署奏:接据英国使臣呈递新议,请饬各督抚妥议。中外交涉事件,请饬各省速结。庚戌,谕曾国藩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赫德呈旁观论等件,词多激切,应如何设法自强并设法预防,俾各国不致生疑,着妥议。壬子,李鸿章奏江北新漕筹办河运。己未,李鸿章奏酌办淮扬镇营制事宜。

  

  三月庚申朔,李鸿章、吴棠奏:江北新漕,遵办河运。每米一石给水脚及犒赏银六钱,仍准于回空时装载货物,免交北税。甲戌,创修江苏清河县城。

  

  四月庚子,郭柏荫为江苏布政使。郭柏荫护江苏巡抚。刘秉璋为江苏按察使。

  

  五月庚申,命郭柏荫赴上海办理比利时换约。比使寄送洋枪铅子。壬戌,停清丈苏、松等属田亩。丙寅,李鸿章奏:江苏通州灶匪王金永等作乱,斩之。壬申,江苏高邮汛,迤南二闸湖河溢。乙亥,减江苏苏、松、常、太四府州属浮收米三十七万四千六百石,浮收钱一百六十七万二百贯,浮收条钱折价钱四十万串均有奇。

  

  八月庚寅,允户部请,饬两江各司库清匣征存诸款按限册报。甲午,张之万为漕运总督。

  

  十月乙巳,李鸿章奏查给江宁省城法教堂基地。

  

  十一月丙辰朔,授李鸿章钦差大臣,专办剿匪事宜。命曾国藩回两江总督,署通商大臣。甲申,广江苏乡试中额一名。

  

  十二月壬子,命曾国藩驻徐州,力顾东路。

  

  六年正月丙寅,调李瀚章为江苏巡抚。郭柏荫署江苏巡抚。丁日昌为江苏布政使。李鸿章擢湖广总督。己巳,催江苏筹解协甘饷银。

  

  二月甲午,谕曾国藩等添拨苏州织造办运银两。己亥,李鸿裔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丙申,曾国藩奏请留洋税二成,以济要需。

  

  六月丙戌,申禁各省州县浮收漕粮。庚子,拨江、浙漕粮粳米十万石。

  

  八月己丑,允张之万奏,酌提江北州县折征漕价济饷。

  

  九月甲子,谕各省提前运解来年新漕。乙丑,总理衙门奏:请饬上海等处学馆,酌送精通西文、西语者来京考试。允之。己巳,命丁日昌赴上海办理意大利国换约。

  

  十一月甲寅,谕江苏等省:筹解制钱,抵充练饷及收买商铜。

  

  十二月戊子,谕曾国藩等:饬沿海州县招商运米赴津。己丑,谕各路统兵大臣及各督抚迅速平贼。丁酉,丁日昌为江苏巡抚,李瀚章改浙江巡抚。戊戌,锺秀为江苏布政使。清淮官军剿贼于高邮等处,大捷。逆首赖文光等就擒,诛之。

  

  七年正月辛未,谕申明军律,嗣后各路领兵大臣暨用兵省份督抚,遇带兵之员失机偾事、贪鄙玩误,文官四、五品,武官三品以上,即严参惩办。文六品以下,武四品以下,即在军前正法奏明。

  

  三月庚申,曾国藩奏拟补长江水师各缺并续陈未尽事宜。下军机大臣会同该衙门议行。杜文澜署江苏布政使。江苏境设瓜州镇总兵营四:曰中营游击,曰江阴营副将,曰三江营游击,曰孟河营游击。

  

  四月丁酉,调张兆栋为江苏布政使。

  

  五月己亥,总理衙门奏:考试上海同文馆学生,试有成效,请酌定三年学生奖励章程。

  

  六月辛亥,户部奏:谕四川、云南筹办采运京铜,江苏等省采买华洋条铜、红铜。

  

  七月戊寅,户部奏酌定漕仓章程。丙戌,李元华为江苏按察使。乙未,马新贻为两江总督,曾国藩调直隶总督。丁酉,命彭玉麟赴江、皖商办水师事宜。戊戌,谕江苏各督、抚饬属修理圩寨。

  

  八月己酉,马新贻兼办理通商大臣,丁日昌帮同办理通商。壬子,以捻匪荡平,免江苏被扰地方同治六年以前钱粮。

  

  九月丙戌,谕江苏每月协湖南援黔军饷二万两。辛卯,命彭玉麟布置水师分汛事宜,择地驻扎。

  

  十月辛亥,户部奏:遵议左宗棠奏,请增拨巨款一百万两,着两江等省于年底解齐分协甘肃。江苏等七省厘金,该督、抚等定议酌留外,每省究可提存若干,复奏听候指拨。戊午,户部奏:统筹军需并遵议胡大任条陈,所有各省从前协饷,着截清年月银数具奏。如有协拨,专案奏部议。至陕、甘、云、贵饷需,仍遵前旨,筹议厘金,并照两淮每年分两次奏报。各省捐输,除江西业经奏外,江苏等六省该督抚一并议奏。丙寅,命江苏协刘松山军饷银六万两。

  

  十一月丙戌,张之万奏:匪首高龟等在徐。邳一带结党戕官,捕诛之。辛卯,吴长庆等军分驻徐州及沿江要隘,郭松林等军带赴湖北,由江苏供支饷款。

  

  十二月戊午,马新贻等奏准,金坛、溧阳每亩征收二百文,丹阳漕田每亩征一百六十文,洲田一亩征一百文。丙寅,免江苏荒地钱粮。

  

  八年二月丁未,谕江苏等省添拨西征军饷,合原协及收捐数目每年统计九百五十余万两。

  

  三月壬辰,改江苏水师营制,以川沙、南汇、吴淞三营,苏松镇中营、左营,狼山镇掘港营,为外海六营。苏镇右营,福岭左营,狼山镇右营,新设通州、海门二营,为内洋五营。提标右营,太湖左、右营及添设松北、松南二营,为里河五营。

  

  五月癸酉,马新贻等奏长江水师现议改陆营及酌留弁兵。奉旨:军机大臣会同该部议奏。己亥,梅启照为江宁布政使。

  

  六月癸卯,应宝时为江苏按察使。庚戌,兵部等奏,遵议长江水师员弁改留裁汰事宜。

  

  七月癸酉,命吴坤修亲赴沿江各属,抚恤灾民。

  

  十月壬寅,江南、江西两省交涉事件,马新贻等随时妥办,李鸿章不可推诿。法公使所过地方,按约办理。

  

  十二月辛亥,谕禁苏省蠹役私垫钱粮。

  

  九年四月乙卯,允都兴阿等奏,续拿过江余匪,平毁土堤塔等处窝棚。谕与朝鲜妥办会筹善后。

  

  六月己酉,命彭玉麟迅赴江南,会同沿海各督、抚整理长江水师。庚申,密谕马新贻等整顿沿江、沿海口岸防兵,以严防民教启衅。

  

  七月乙丑朔,马新贻等奏运漕沙船拟减出口厘。下户部议。丁丑,以法使罗淑亚至京恐生决裂,谕沿江、沿海各督、抚等迅速筹防。

  

  八月丙申,谕马新贻等筹办江防,饬上海道遇有交涉事件迅办。丁酉,马新贻被刺卒,曾国藩调两江总督。

  

  九月丙寅,以江北漕船阻滞,谕丁宝桢熟筹转运。

  

  十月壬寅,拨江南银二十万两解湖南。

  

  闰十月丙子,张兆栋为漕运总督。戊子,英翰请绝日本通商。谕曾国藩、李鸿章预筹明定议约章程。庚寅,谕曾国藩等:查办江、浙及皖南毗连地方客民,分别安置,遣散游勇。

  

  十一月癸巳,命郑敦谨前往江宁,会同曾国藩严鞫张文祥刺杀马新贻一案。己酉,应宝时署江苏布政使。

  

  十二月庚午,江苏丹阳、金坛二县钱漕仍办抵征,嘉定、宝山征漕价酌减。

  

  十年正月辛亥,准荆州移拨江宁官兵加借半年俸。是月,曾国藩奏日本通商可悉仿泰西之例。

  

  二月丙寅,张文祥伏法。丁亥,调江苏按察使应宝时赴津筹办日本通商事宜。

  

  五月戊午,曾国藩等奏,续议长江水师各条。下部议。

  

  六月戊子,以李鸿章奏,截留江、浙筹备余米八万石备直隶赈济之用。

  

  七月丙午,命江苏采买米二万石。己酉,改江苏南汇县丞为分防,移驻泥城。

  

  九月甲午,调何璟为江苏巡抚。丙申,革除江苏高邮州征粮弊习。癸卯,浚江苏清河、安东河道工竣。

  

  十—月己酉,曾国藩等奏:宝山海塘工费,请于苏、松、太仓三属民田摊捐。交户部议。

  

  十二月辛巳,曾国藩等奏,酌议抵征采买米石,分办河运。下户部知之。

  

  十一年二月壬戌,恩锡暂署漕督。癸亥,曾国藩等奏:苏省抵征采买米石试行河运,十年漕白米仍由河运。庚午,起彭玉麟巡阅长江水师。壬申,曾国藩卒,何璟署两江总督。恩锡为江苏巡抚。文彬署漕运总督。甲戌,何璟兼署办理通商大臣。辛巳,钱贵森请增设扬州府选拔贡额。下礼部议。戊子,允王文韶请,拨江苏银二十万两,裁减湖南援贵各军。

  

  四月乙卯,谕彭玉麟整顿长江水师。丙寅,停江苏淮关传办活计。

  

  七月丙戌,恩锡回任,张树声署江苏巡抚。文彬署漕运总督。壬辰,兵部议复,原任总督曾国藩续议长江水师。从之。

  

  八月庚午,截留江北漕米十万五千八百余石,赈畿辅被水灾民。辛未,以彭玉麟劾,罢长江水师提督黄翼升。彭玉麟奏酌筹长江水师事宜。

  

  十月丙子,张树声署两江总督,恩锡署江苏巡抚。庚辰,张树声兼署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十一月甲申,拨江苏厘金五万两充黔饷。丙戌,改江苏泰州营守备为泰兴营陆路守备,驻泰兴。庚子,定江苏岁修溇港工程。丁未,设局招商,试办轮船,分运江、浙漕粮。庚戌,杨昌濬奏十一年漕白米用轮船运津。允之。并谕李鸿章筹备拨船转运。

  

  十二月丙寅,延煦等奏变通制运漕米章程。允之。饬江苏等省拨五十万银两济乌里雅苏台军饷。

  

  十二年正月丙戌,李宗羲为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张树声为江苏巡抚。文彬为漕运总督。戊子,允张树声请,太仓等州县海塘经费拨用厘金。

  

  二月丁丑,豁淮、徐、海民欠钱粮。

  

  四月戊午,刘咸护漕运总督。乙亥,谕杨昌濬核实经理海塘工程,毋庸另派大员。

  

  六月辛亥,李宗羲等奏,酌减沪、松两局米谷厘金。乙卯,李瀚章奏:铜瓦镶决口后,河身淤垫,难复淮、徐故道。借黄济运与导卫济运同一艰难,请仍由海运。蠲缓沿河被水钱粮。

  

  闰六月乙酉,谕江苏拨解绥远城转运新疆军火银二万两。

  

  八月辛巳,谕李鸿章抚恤灾民,饬江苏等省筹拨赈款。

  

  九月乙丑,谕改江省漕粮由粮道运通交纳。

  

  十月壬午,恩锡署漕运总督。

  

  十一月庚午,允李宗羲请,截漕粮拨补不敷兵米。谕乔松年疏浚运河。辛未,李瀚章奏,自明年减拨淮军月饷二万。

  

  十三年二月甲午,李宗羲等奏:改设淮扬镇标各营,裁兵足饷。改福山中营守备为苏松中营守备。裁江南淮扬镇游击一,守备把总各二,外委六,兵二千四百三名。

  

  四月乙酉,李宗羲奏:江宁府属开办丁漕,请酌减科则。下部议。江宁七县抵征定章再减一年。己亥,改江苏苏松镇左营守备为中营陆汛守备,并改设千总一。

  

  六月癸未,允李鸿章请,饬驻徐州唐定奎一军航海赴台,调驻陕刘盛藻一军赴济宁、徐州一带扼扎。

  

  八月癸未,催江苏等省解贵州善后专饷,并拨解铜饷。己丑,户部议,钱鼎铭奏新漕照案改折,饬扫数解部。

  

  九月庚戌,迅抚李宗羲兼署。

  

  十月庚午朔,李宗羲等奏:苏省田赋太繁,请核实删并。下部议。丁亥,催江苏等省解奏天添练马队饷。戊子,李瀚章奏,本年拟提漕折银两试办海运。

  

  十一月丁未,赈江苏徐、海水灾。乙丑,谕李宗羲等筹修淮扬运堤。

  

  十二月甲戌,李宗羲奏来年江北漕米改办海运。允之。刘坤一署两江总督。李宗羲奏江宁府署来年开办丁漕,仍照减定科则。允之。展缓开办龙江、浒墅各关。丁亥,李宗羲等请酌增漕粮运通经费。

  

  ●第五十一卷 清光绪

  

  光绪元年正月甲辰,允李宗羲奏请,劝谕两淮商贩捐助工赈。

  

  三月己亥,刘坤一、吴元炳奏:苏、浙两省购买洋铜实需铜价,如数请抵军饷。下部知之。己酉,刘坤一奏江北漕粮改由海运章程。下部知之。

  

  四月戊辰,刘坤一奏请仍豁高淳县浮粮。辛巳,李鸿章奏:江苏招商局轮船装载粮米赴津,被英澳顺轮船撞坏,计毙六十五人、沉白粮七千余石。渝李鸿章:饬冯焌光照会英领事迅将此案会办。壬辰,以沈葆桢为两江总督,未到任前刘坤一署。

  

  六月己巳,刘坤一奏抵上梅查看机器局并履勘吴淞口等处炮台。戊寅,沈葆桢辞两江总督。不允。辛巳,吴元炳奏:江宁藩库欠发养廉,给票抵捐,请奖。下户部核议。

  

  八月戊辰,勒方锜为江苏按察使。癸巳,刘坤一等奏龙江、西新、浒墅各关尚难开征。谕户部议。

  

  二年二月己丑,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照会英使:英商怡和行在上海蕴草浜修筑铁路,既为条约所无,且与民情不宜,应请领事官知用上海道,商妥方可举行。

  

  三月乙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照会英使:英商于上海筑路,前经上海道向麦领事官辩论。麦领事官允暂停火车一月。现尚未届一个月,竟将轮车生火运行。未知照于先,又未践言于后,似此情形,殊非和衷办事之道。请转麦领事官与上海道和平商酌。辛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奕沂等奏:英商怡和行在上海擅筑吴淞铁路,现正论辩禁忸。谕令沈葆桢、吴元炳、冯焌光等相机妥办。又奏:与英使交涉吴淞铁路一事,设或不能就范,亦必设法归中国自主。俾操纵由我,庶不致漫无限制,贻患无穷。

  

  五月壬子,沈葆桢奏复,陈两淮盐价难以议增。下部知之,癸丑,沈葆桢奏:阅兵抵扬,见流亡遍野。并闻淮、徐牛疫流行,山东蝻孳、盗案屡出。谕李鸿章、沈葆桢等饬属抚循,缉盗挖蝻。

  

  闰五月辛酉朔,英使威妥玛赴沪。谕:威以滇马嘉理案,须候国王回信为词。其在上海作何举动,沈葆桢密饬察看详奏。或藉事赴沪,设法转圜。乙亥,沈葆桢等奏:江苏厘源日竭,请免拨山东省饷银。又奏:威妥玛未到申江,领事麦华陀赴扬州来访。逾仍饬上海道等密访,随时奏闻。

  

  六月壬子,海州滋事匪首赵庆安正法。

  

  八月丙辰,豁免同治十年以前苏、松等处民欠。

  

  九月甲戌,先是,同治五年七月英商怡和行擅筑铁路,自上海达宝山之江湾镇。至本年三月,又展至吴淞。两江总督沈葆桢、江苏巡抚吴元炳迭饬上海道冯焌光,照会英国领事麦华陀阻止。不允。又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照会英国使臣威妥玛饬阻。亦不允。旋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陈情形。得旨:着李鸿章妥商归宿之法。六月间。火车开行压毙人命,威妥玛乃饬令停止行驶。李鸿章派道员朱其诏、盛宣怀与威妥玛所派之汉文正使梅辉立会议于上海。本月初一日又至江宁筹议。初八日议定以规平银二十八万五千两买断,行止听中国自便,至是条款成。李鸿章、沈葆桢、吴元炳合同具秦。寻以铁路不适用于中国,毁之。丁丑,沈葆桢等奏:海州距徐州府城较远,请改隶淮扬道。交吏部议,戊寅,徐州镇总兵董凤高以本年夏间剿平徐、宿等处土匪议叙。丙戌,吴元炳奏:江宁驻防调补官兵应添俸饷,请将清河等七州县漕折价银截留抵支。下户部议奏。

  

  十月甲寅,允上海租界免厘及发给存票,以三十六个月为限。沈葆桢等奏:江北阜宁、盐城等州县旱灾,淮、扬一带哀鸿遍野,请将本年苏、松各属冬漕海运案内应带余米一万三千余石截留,赈济灾黎。下户部议。

  

  十一月庚午,李瀚章奏:楚岸淮盐引地,未可骤禁川销,请展限办理。丙子,沈葆桢、吴元炳等奏:苏省冬漕,分别本折,酌定征价收纳。下户部知。起运苏省漕、白二粮数目。甲申,李鹤年奏:以来年江北漕粮接济江苏灾民。

  

  十二月戊子,以泰州、海州被旱、被潮,缓征折价钱粮。辛卯,李鸿章、沈葆桢奏:上海铁路,会议买断办理。又奏:上海旗昌公司归并招商局,请饬拨款。谕:除各商集银一百二十二万两外,不敷银一百万两,沈葆桢筹银五十万两,浙江拨银二十万两,湖北拨银十万两,官本息银不限定额。并着李鸿章将北洋所发官帑照办。戊申,沈葆桢奏办理赈恤灾民。谕所提款项咨部查照。

  

  三年正月戊辰,吴元炳奏:长洲县会同金匮等县捕获妖民许阿葆及妻许徐氏,传习咒语、施放纸人魇人,已正法,枭首示众。

  

  二月庚寅,谕沈葆桢派员密查守领沪饷委员许厚如,有无在沪议借洋款、招摇撞骗情事。甲辰,孙衣言调江宁布政使。

  

  七月己巳,以沈葆桢奏,谕整顿淮北盐纲。庚午,以沈葆桢奏江苏兵燹之后田亩多荒、小民困苦,谕减上元、江宁、六合、句容、江浦五县本年额征槽粮、钱粮十分之三。

  

  九月癸亥,沈葆桢奏:本年江苏飞蝗害稼,麇聚盈尺。除蝗之法,捕蝗不如除蝻,除蝻不如收子。定价招来,以绝根株。如所请行。

  

  十一月庚申,龚易图为江苏按察使。

  

  十二月丙戌,勒方锜调江苏布政使。

  

  四年正月庚辰,以工部奏,仍谕沈葆桢等赶办太庙龛座金块,限五月前解齐。

  

  二月丙戌,沈葆桢奏金陵厘税等奇绌。谕户部议。己丑,沈葆桢奏:后加淮引十五万引,请由湖督斟酌办理。

  

  三月戊午,吴元炳奏:江苏义仓积谷无多,又以连岁歉收,民食艰难,不虞之备,只此仓谷,实难借拨豫省赈需。

  

  十月己亥,许应调江苏按察使。

  

  十一月丙寅,以工部奏,谕催两江欠解棕毛十五万斤,江苏欠解红金三千二百块,星速解部。

  

  五年三月辛亥,沈葆桢入觐,吴元炳署两江总督,并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勒方锜护理江苏巡抚。

  

  五月甲戌朔,谭钧培为江苏布政使。

  

  七月辛卯,卢士杰为江宁布政使。丙申,沈葆桢奏:遵议治河转漕,请仍行海运。又奏:淮北额引碍难骤增。均下部知之。

  

  八月癸亥,薛允开署漕运总督。

  

  九月甲申,沈葆桢卒,调刘坤一为两江总督,谭钧培护江苏巡抚。丙戌,梁肇煌调江宁布政使。戊子,翰林院编修廖寿丰奏:江苏嘉定、宝山二县,因赋则较轻,于办理减漕案内未减分毫。而名轻实重,民力竭蹶,请饬将应解江安道库加漕一项,核议宽免。谕沈葆桢、吴元炳:酌度情形奏明办理。癸巳,沈葆桢奏拆修车逻坝开工日期。

  

  六年三月丁亥,吴元炳密陈江海防务。谕:吴淞口为由海入江要道,江防、海防必须互相联络,临事方无隔阂之虞。彭玉麟、李成谋于轮船驾驶操练各事宜素所谙习,着各于每次巡阅长江之便,就近赴吴淞口,会同李朝斌于常操之外,将各兵轮船调操一次,严核勤惰,分别赏罚。

  

  四月壬子,吴元炳奏:请将永丰口移设青口地方,凡南北一切货物,悉按淮安关则例照章征税。下户部议。

  

  五月庚辰,以黎培敬为漕运总督。

  

  八月辛酉,刘坤一等奏:江宁府属七县,原额田地五万五千二百余顷,现尚未垦荒田三万一千余顷。就该府而论,熟地尚未及半,第所征钱粮额已近六成。盖未垦田地,山塘低挂,下则居多,实无避重就轻之弊。统计宁属额田未垦者,只十分之七厘有奇,不足一分。苏、松、常、镇、太五府所属,原额田二十五万三千九百余顷,截至上年秋成,仍有抛荒、坍没等项田五万一千二百余顷,约居额数十分之二。

  

  十月丁酉,刘坤一等奏:苏省各属征收光绪六年下忙钱粮,仍每两折收钱二千二百文。

  

  七年四月甲午,刘坤一等奏:开浚旧黄河,以立导淮始基。自扬庄起,至安东县之东门外止,共计长一万四千余丈,估挑土四十五万余方,估需钱十六万八千余串。地势西高东下,河漕宽窄浅深不一,间有淤成平陆之处,且多游淤暨飞沙、陷沙。立足之难,出土之远,泉眼之多,工段之长,非寻常挑河可比。经徐州道、淮扬海道等轮流驻工,划分四十段,遴选谙练文武员弁,雇募民夫,照估兴挑,已于二月初九日开工。其自安东以下至云梯关,尚多露滩高凹之所,必需酌量挑挖,与上游河底配平,以免阻水停淤,即趁此时接续办理。此外,应挑之处及如何开关引河,如何移设坝座,另再分别次第匀年举行。

  

  五月乙亥,黎培敬为江苏巡抚,未到任前谭钧培暂护。周恒祺为漕运总督。

  

  六月辛亥,刘坤一奏:两淮盐务引地,未收回时不可再增新引。

  

  七月己卯,黎培敬奏:清、淮一带制钱缺乏,于清江城内试开通源官钱局,以平市价。戊子,召刘坤一来京。彭玉麟署两江总督,并兼署办理通商事务大臣。

  

  九月甲午,刘坤一奏审拟劣绅米石并开办水利一折。着户部议奏。乙未,彭玉麟免署,命仍巡阅江海。左宗棠为两江总督,兼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刘坤一俟左宗棠到任后,再行来京。丙申,刘坤一奏重建江宁省城锺山书院。辛丑,黎培敬因病给假一月。又奏清江等处建盖瓦堡房,拨兵驻守。甲辰,黎培敬奏:抚恤盐城一带被灾兵民,并筹善后事宜,以工代赈。辛亥,刘坤一奏:金坛县被兵最重,请减漕米。允之。又奏查勘炮台、河湖情形,酌拟办法并回省日期。谭钧培奏镇江关华洋税钞折足四结,一年期满收支各数。

  

  十月丙寅,刘坤一奏:查看圌山关炮台,并履勘运河堤工,自浦口以下,东堤已一律告成,西堤现修至高邮之杨家坞。并拟就张福河开挖宽深,以引洪泽湖之水,挖碎石河以分张福河之水,由吴城七堡汇于顺清河,则水小水涨,庶可无虞。

  

  十一月丁酉,开挖吴淞淤沙。壬寅,卫荣光调江苏巡抚,未到任前谭钧培护。

  

  十二月癸亥,刘坤一奏金坛县展办抵征一年。允之。甲戌,刘坤一奏练防募补马步两营分别撤留。报闻。又奏京口太平洲归孟河营管辖。又奏改编炮队成营日期。辛巳,刘坤一奏:江宁标营兵米不敷,请由正漕拨补。从之。又奏长、元二县文庙不戒于火。报闻。

  

  八年正月辛亥,庆裕为漕运总督。壬子,周恒祺奏堵筑宿汛刘老涧堤工。报闻。

  

  二月己未,谕:苏省首邑文庙失火,该管各官查明议处。辛酉,派左宗棠查阅江苏营伍。癸未,左宗棠奏:淮、徐、海及宁、苏各属拿获抢劫情重案犯,请仍就地正法,以警凶暴。

  

  四月甲戌,左宗棠奏筹办淮盐,力图兴复引岸。得旨:户部妥议具奏。又奏,淮北加引十六万。又奏沿水运盐筹备善后事宜。

  

  五月丙戌朔,周恒祺奏堰涧汛堡石工完竣用过银数。丁亥,加海门厅廪增额。庚子,卫荣光奏文庙失火、教谕议处并修复情形。允之。壬寅,户部议龙江关一律开征。

  

  六月丙子,地震。

  

  七月辛亥,庆裕奏抢护淮安、扬州闸工情形。壬子,左宗棠奏查阅江南各营及顺阅兵轮、炮台情形。

  

  九月辛丑,卫荣光奏苏省下忙钱粮折收钱文。报闻。

  

  十月甲寅朔,左宗棠奏:核减江南典商利息,酌定赎限并拟发官本,以恤商情。下户部知之。壬戌,卫荣光奏:太湖厅东山司巡检请饬移驻分防。谕吏部议奏。

  

  十一月乙酉,左宗棠奏龙江、西新、浒墅关仍缓开征。下户部议奏。丁酉,左宗棠奏:续办清丈沙洲完竣。

  

  十二月丙寅,左宗棠奏镇江营参将改为题缺。下兵部议奏。

  

  九年正月戊戌,左宗棠奏:淮盐票运已有成效。境内水利工程,上年次第施治,已成之工十得八九,并拟于正月中旬先赴赤山湖朱家山验收工程。开印后,即以次分赴下游淮、扬、镇一带,周历阅视。而长江炮台及江海防务案内续修工程,并沿海、沿江有应添立炮台者,拟顺便巡视,详为部署。庚子,左宗棠奏八年份征漕实数,并酌定海运章程。

  

  二月己未,左宗棠奏鄂、湘各岸,另招新商,发给盐引。又奏资遣湖南来江投效员弁勇丁回籍银数。又奏挑练新军,立为六营。庚申,杨昌浚为漕运总督。甲戌,英国大东公司安最上海海口至香港海底电报线,订立办法合同。

  

  三月辛卯,谭钧培护漕运总督。癸巳,左宗棠奏勘收大江下游工程。又奏修扬属运河堤工。又奏查办盐场范堤工程。丙申,卫荣光奏驻防兵米请由南粮放给。甲辰,左宗棠奏淮北新引,仍免加价。

  

  四月辛亥朔,中国电报局与英国大东公司续订上海香港间电报章程。戊寅,左宗棠奏:派委总兵陈能绅作为巡缉营,以安商旅。又奏:议定载运水脚章程作为定章。

  

  五月戊子,谕:都察院奏江苏职员王尔珏等呈请永禁勒充甲长一折。该职员等所请江阴县应征钱粮勒令甲长分任催追赔垫苦累等情,着江苏巡抚查明。如果属实,即行永远禁革,以除弊端。

  

  六月己巳,左宗棠奏驭远、测海等轮船改添帮带、队总、兵目。又奏改建清河汛双金闸经费。

  

  七月壬寅,御史刘恩溥奏:苏州、上海等处有妇女开设烟馆拐贩情事,请将犯罪妇女量予监禁。

  

  八月丙子,杨昌浚奏江北运河堤埝被水情形。又奏兴挑运河。报闻。左宗棠奏:修理江阴南北岸、圌山关南北岸、象山、焦山、都天庙各处明暗炮台损坏部分,并将大石湾一带炮台暗台改为明台,并于圌山关南北岸各添建火药库一所。

  

  九月。癸未,左宗棠奏高、宝等处被灾抚恤。庚子,卫荣光奏常、镇各属飓风大雨赈恤情形。

  

  十月甲寅,左宗棠秦修筑江阴南岸炮台。

  

  十一月壬辰,左宗棠奏:高、宝、邵等处飞划,仍准以募定弁勇管驾巡缉。从之。庚子,左宗棠、杨昌浚奏清江设厂,收养各路灾民。甲辰,左宗棠奏冬漕分别本折酌价经收。

  

  十二月庚申,左宗棠奏:江阴县创建南菁书院,动拨盐票银两。得旨:该部知道。又奏:操练局兵轮照成案支发经费。从之。又奏:添造练船,月给薪费,防费项下动支。得旨:该部知道。又奏:核减福安轮船月薪。得旨:该部议奏。黄体芳奏添设海门厅选拔贡额。下礼部议奏。丙子,左宗棠奏金陵创建洋火药局。

  

  十年正月丙戌,杨昌浚奏邳、宿各工择要修筑。左宗棠奏:奉拨赈银,分拨江北各厂,并酌加灾民食米。丁亥,裕禄署两江总督,兼署办理通商事务大臣。癸卯,曾国荃署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裕禄免署。左宗棠奏酌定海运章程。

  

  二月乙丑,左宗棠奏会勘引淮入海河道情形。又奏各营兵米不敷,请仍截漕粮。从之。丁卯,左宗棠奏金瓯、镇海轮船月支薪费,无可删减。癸酉,杨昌浚奏堵筑宿汛刘老涧滚坝完竣。

  

  三月己卯,左宗棠奏江北冬漕仍由运河章程。又奏淮北新引厘金拨充复淮经费。又奏漕项奏销给丁屯租津贴等银,仍以光绪八年份为断。壬辰,左宗棠奏海塘工程,请摊征济用。从之。戊戌,法三桅兵船一条,泊佘山窥探崇明一带,改泊吴淞口,近炮台十余里。

  

  四月癸丑,曾国荃奏:函谕提督李朝斌,率吴安康不动声色轮流带澄庆、靖远、驭远、威靖、测海各兵轮船,暗地布置屯扎江阴白茆沙一带,勤加操演,以备防守法舰之用。并亲往象山、焦山、江阴、吴淞等处水陆要隘察看。己未,曾国荃奏淮北陈盐积压过多,拟自辛巳纲起先盐后课。又奏北盐拥滞,请将庚辰纲展限。

  

  五月己亥,曾国荃奏:提督李成谋防守长江,以江阴为老营,布置甚为周到,可以无虞。

  

  闰五月乙巳,曾国荃奏:拆去防水炮台木牌,拨作电线木杆。

  

  六月辛丑,曾国荃致电枢垣:添募炮手,布置吴淞、江阴炮台。又奏:赣榆县渔团委员江涵秀纵勇滋事。谕:江涵秀即行革职,勒令交出滋事勇丁,归案究办。壬寅,曾国荃致电枢垣:吴淞地方冲要,拟联络水陆各军。李鸿章奏:上海招商轮船局卖与美国旗昌行,系因战事关系。中、法事定,即可以原价收回。

  

  七月癸卯朔,旨:着曾国荃专任江南战守事宜。曾国荃奏:澄庆兵船改作练船,练费照前支领,免追整装银两。从之。又奏:制造小船薪费,照闽省祥麟章程开支。庚戌,谕曾国荃:饬刘铭传旧部章高元迅速赴台助援。壬子,谕:吴淞、江阴为江海要隘,现有炮台未必能御敌。急宜多伏水雷,以阻来船。着李鸿章选派会放水雷之人,携带水雷,迅往南洋助防。曾国荃致电枢垣:法船将至吴淞,日内必有大战。癸丑,曾国荃奏提督英隆海等营饷由两淮运库支放。又奏现驻崇、宝、沙兵船添募各员。下部知之。又奏:江南防务重要,调队伍保卫畿辅,须俟新军募齐,填扎要隘,即饬恪靖七营北上。又奏:向德国船厂定购之南瑞快船二号,已先后开驶来华,拟配官弁人二百一十七员,月支薪粮银三干余两,即在南洋海防经费项下起支。旨寄曾国荃:法使巴德诺、谢满禄二人如在沪干预军事,着即驱逐或拘禁之。甲寅,曾国荃致电枢垣:请令法国商民一律出境,以杜后患。丁巳,孙凤翔署漕运总督。辛酉,实授曾国荃两江总督,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曾国荃奏分派各营援闽、援台及新募十二营防守各地情形。甲子,曾国荃致电枢垣:拟买大炮八尊,分置吴淞、江阴各炮台。得旨:即着迅办。庚午,吴元炳为漕运总督。辛未,谕曾国荃援台并堵塞吴淞口。

  

  八月己卯,曾国荃致电枢垣,报告分批运兵赴台湾。乙酉,曾国荃奏订购大炮及枪弹。又奏办理吴淞堵口情形。

  

  九月甲辰,谕曾国荃严防崇明。庚申,李家乐为江苏按察使。丁卯,两江总督曾国荃革职留任。戊辰,卫荣光奏:金山邦屯租津贴,仍悬拨给。得旨:户部议奏。

  

  十月丙子,曾国荃奏准此新商票费。下户部知道。又奏挑练苏松镇标兵丁名数。

  

  十一月甲寅,曾国荃奏:“候选知县王元超所密陈江防可虑四条,据称长江下游炮台多不坚固,江阴口系唐定奎驻守,又令张景春分统,事权不一。长江布置宜专守下游总口,乃节节分防兵力单弱,倘沿江有警,土匪势必蠢动等语。王元超独切杞忧,而未能洞悉机宜。查筹办防务历有年所,顾不能丝毫无疏。而所虑四条实无关弘要。”报闻。

  

  十二月戊寅,曾国荃奏九年份冬漕经费支销免造报。

  

  十一年正月丁巳,曾国荃奏购买洋铜脚价,请抵京饷。

  

  二月庚寅,卫荣光奏苏省额设铺兵仍旧安设。辛卯,曾国荃奏冬漕仍由河运拟办章程。两申,崧骏为漕运总督。

  

  五月丁巳,曾国荃奏:上海机器局四年至八年各款,悉照津局核销。

  

  六月癸未,曾国荃奏:部议开源节流各案内,有江南防营各款,分别酌拟。又奏江宁至镇江添设电线经费数。丁亥,曾国荃奏江南被水筹赈情形。丙申,卫荣光奏裁并局卡经费情形。下户部知。

  

  七月甲辰,户都会议:淮军报效欠饷,请加江、安两省文武乡试中额。

  

  九月乙巳,曾国荃奏筹添河运漕粮,修治河道。裕禄奏新添税关分别裁减。庚申,曾国荃奏试造钢板轮船工竣,酌定薪水。

  

  十月己丑,王嵩龄为江苏布政使。

  

  十一月庚戌,曾国荃奏江苏各郡滨江要隘营伍布置情形。

  

  十二月壬午,易佩绅为江苏布政使。

  

  十二年二月辛未,曾国荃奏江南留防各营棚帐核销。丙子,崧骏奏邳、宿以下济漕各工情形。丁亥,曾国荃奏筹议河运章程。下部知之。己丑,曾国荃奏太、镇、宝山塘工加展摊征经费。从之。卫荣光奏酌提厘金,办理善后款目。

  

  三月丁未,李鸿章奏:上海招商局十余年来不特本息不增,而官款洋债欠负累累,利权尽归中饱。该局既拨有官款,又有津贴,即应官为稽查。请旨饬南北洋大臣,彻底清查,认真经理。

  

  五月庚子,崧骏为江苏巡抚。卢士杰为漕运总督。辛丑,张富年为江苏按察使。

  

  六丹癸酉,易佩绅任江苏布政使。庚辰,田国俊署江宁布政使。壬午,许振祎为江宁布政使。

  

  七月庚子,曾国荃奏织造丝价,仍照十年份减价办理。

  

  八月己卯,曾国荃奏遵筹添增苏省河运米数。庚寅,曾国荃购买外洋军火各款报销,及金陵洋火药局添建机器各厂工竣。

  

  九月壬辰,卢士杰奏:与督臣曾国荃面商,拟来年运河再添苏漕五万石,合原办共成十五万。癸巳,曾国荃奏诛幅匪朱景余。

  

  十月丙子,曾国荃奏金陵火药局添购碾盘机器、增建厂屋奏销经费。又奏筹解加饷银数。设宁镇下关电线。定支江南新造一凫轮船银数。

  

  十一月甲辰,曾国荃奏:准新漕河运秈米仍按石抵收。戊申,曾国荃奏:准邳、宿济漕各工拨款赶办。江南记名提督张景春所部春字八营,酌改炮队两营。

  

  十二月辛酉,曾国荃奏增提漕米河运章程。乙丑,曾国荃奏查勘江北旧黄河情形。丙寅,许振祎任江宁布政使。

  

  十三年二月戊辰,曾国荃奏江苏、安徽两省不便分期乡试。下礼部议。

  

  三月壬辰,曾国荃奏江北各漕仍由河运办理。

  

  四月甲子,曾国荃奏:吴淞、江阴两处增筑洋式大炮台,工程已得十之八九告成,约实银三十五、六万两。崧骏奏:抚署不戒于火,自请议处。

  

  五月庚申,曾国荃奏勘估大石湾炮台经费。

  

  七月乙丑,曾国荃奏:吴淞、江阴两处建筑洋式大炮明台,分设八百磅子炮八尊,现已工竣。即将各项用款预先筹定,以便开支。戊辰,御史刘纶奏:江南乡试,两省合开,请添派副考官。甲戌,裕禄署两江总督,兼通商事务大臣。

  

  八月癸巳,谕:海州青伊镇一带,有倪道武等勾结匪类数百人,倡为哥老会,抢掠伤人,委员戴德明查办不力,着曾国荃等妥查严惩。

  

  九月庚申,曾国荃回任。癸亥,曾国荃奏:黄河漫溢入淮,拟挑挖成子河、碎石河,以为分泄大溜,引水入海之计。允之。

  

  十月癸卯,陈钦铭署江苏按察使。甲辰,曾国荃奏:“本年漕粮改为折色,以四成解豫备赈,以六成分济皖、江。丁未,曾国荃奏:分泄黄流,现就杨庄以下旧黄河二百余里,一律挑浚,以分沂、泗之水。腾出中运河,豫备洪河盛涨挟黄北行,堪以容纳。并宣泄里下河,使水顺轨,则田庐民命可以保全。”得旨:如所请行。

  

  十一月丙寅,江苏布政使易佩绅病免。丁卯,黄彭年为江苏布政使。丁丑,曾国荃奏淮南照收川盐加厘。从之。

  

  十四年正月壬申,曾国荃奏江南铭、武、春字等营操练田鸡炮。

  

  三月癸亥,地震。

  

  七月甲子,江苏学政王先谦奏:刊刻《皇清经解续编》告成。

  

  八月己丑,陈钦铭为江苏布政使。庚子,截留漕米赈抚江苏扬州、镇江、徐州、江宁等处饥民。

  

  十月乙未,刚毅为江苏巡抚。

  

  十一月戊辰,李瀚章任漕运总督。

  

  十五年正月壬子,镇江租界因洋捕殴毙平民,激成众怒,遂烧毁领事署。两江总督拨营派员会同地方官宪弹压之。壬戌,曾国荃电总署:两江案请转英、美使,令驻镇领事在外议结。丁卯,曾国荃奏:海运酌改河运,为期已迫,赶办不及。从之。

  

  二月甲午,豁免江淮各属积欠钱粮。

  

  四月己卯,刘树棠为江苏按察使。辛卯,谕黄彭年惩办奉贤知县及统带等,以江苏盐捕营哨弁恃势抢劫、灶民被烧毙命案。

  

  七月丁巳,曾国荃奏修理机器厂屋工程。

  

  八月丁酉,崧骏、黄彭年奏拟定缉私章程八条。

  

  九月已酉,曾国荃奏:上海制造局旧有成大帆船一只,拨归招商局,改作趸船。

  

  十月丁亥,以苏州等处被水,拨银五万两赈抚。

  

  十一月甲辰,徐文达奏伏汛安澜。曾国茎奏运河堤工筹款修筑。乙丑,徐文达奏堵筑刘老涧滚坝。辛未,曾国荃奏酌提新漕河运并筹议章程。

  

  十二月壬午,曾国荃奏以上年赈捐余款,修理扬州府届南运东、西两坝。

  

  十六年正月庚午,曾国荃奏漕白二粮征运实数,酌定海运章程。刚毅奏疏浚宝山县蕴藻浜。

  

  二月庚辰,瑞璋为江宁布政使。

  

  闰二月庚戌,张国正为江苏按察使。癸丑,谕曾国荃:体察开浚蕴藻河,必须熟权利害,毋滋流弊。

  

  三月乙酉,刚毅奏苏州府属漕白粮仍行停止。又奏开挑蕴藻浜河道情形。

  

  四月甲子,曾国荃奏挑练各营薪费,以银易钱给发。从之。

  

  五月戊子,刚毅奏镇江关加税存库拨解。

  

  六月癸丑,卞宝第奏苏省粮价昂贵,开仓平粜。

  

  八月庚戌,邓华熙调江苏布政使。

  

  九月壬申,曾国荃奏阜宁县人文日盛,请加广额。戊子,曾国荃奏水陆各营兵马实数。又奏江苏捐赈银数。

  

  十月丁未,刘坤一为两江总督。庚戌,两江总督曾国荃卒,命刘坤一兼署通商事务大臣。丙辰,刚毅奏浚治吴淞等处开工情形。庚申,陈湜为江苏按察使。

  

  十二月壬子,刚毅奏苏省冒籍各生变通办法。

  

  十七年二月戊午,沈秉成奏会筹节制洪湖,请酌量兴工。从之。甲子,刚毅奏疏浚吴淞江河道情形。

  

  三月乙亥,刚毅奏开浚吴淞江,出力请奖。得旨:着准酌保数员,毋许冒滥。又奏贩私枭匪解散,官引畅销。癸未,沈秉成奏上年江北冬防酌办海运章程。沈秉成、松椿奏:修治湖南堰圩厅所管之洪泽湖,拟先就修复三坝、修整束水堤、展挑张福口三项要工办理,共约需银数万两,即在曾国荃先拨之工款五万两内动用。趁今水小,施工尚易,早为攒办,大汛前务期一律告竣。得旨:如所请行。

  

  四月庚子,松椿奏河饷积欠过巨,请照原数饬解。下户部议奏。

  

  六月丙午,刘坤一奏江苏自兵燹以后,伏莽未靖,游勇会匪到处勾结为患,以致盗风日炽,剽劫频仍。目下丹阳、江阴、无锡、金匮、阳湖、如皋等处焚毁教堂之案层见叠出,皆由匪徒从中煽惑,藉端思逞。拟请嗣后江宁各府、州属凡遇盗犯,请即在犯事地方先行处决,以寒匪胆。壬子,刘坤一奏南洋海防、江防应分别筹办及考核兵轮、变通水师学堂。

  

  七月庚寅,刘坤一、刚毅奏本届河运漕船回空,若改由南省委员自行催攒,窒碍难行,请行照旧章办理。允之。

  

  八月己亥,命刘坤一帮办海军事务。丁巳,刘坤一、刚毅奏:本年四月间,匪徒结党焚毁丹阳、金匮、无锡、阳湖、江阴、如皋各属教堂,该各知县已分别参革,拿获匪犯,从重惩处。教堂损失,已簿拨款项与各教士分别一律拟结。

  

  九月丁亥,刘坤一奏整顿防营情形。

  

  十月辛亥,刘坤一奏留防水师各营修造船只经费。

  

  十二月庚戌,松椿奏请将河坝启放,以便漕盐各商船行驶。甲寅,刘坤一奏河运冬漕米石筹议办理章程。

  

  ●第五十二卷 清光绪、宣统

  

  十八年正月甲戌,刘坤一奏修十六年宝山、镇洋、华亭、昭文等县海塘新出要工。乙亥,修江宁城垣并徐州荆山河工。裁南洋兵轮总统一差,以左右翼长督巡。

  

  二月癸卯,刘坤一、刚毅奏:开浚吴淞江自四江口以东之横溇口起,至新闸大王庙止,共用土方、夫工及筑坝工料等项库平银一十六万九十五两。

  

  三月乙丑,刘坤一奏修《两淮盐法志》。增葺圌山关北岸天洑州、都天庙等处炮台,需银十万二千馀两。己巳,奎俊为江苏巡抚。

  

  五月辛未,修江苏常熟、昭文、福山港河及高浦、海洋塘、西洋港等四河并长洲等七县徐六泾河。丁丑,允江宁驻防补马甲二百名。己卯,江苏每年解旗营加饷三十万两。丙戌,修太仓等四州、县海塘新出险工需工银九万五千六百余两,由江海关苏、沪两厘局拨垫,援案于苏、松、太三属受益熟田项下,按亩分忙摊征解还。

  

  闰六月壬午,江宁、扬州、镇江、淮安、海州、通州蝗。

  

  九月庚寅,截江北河运漕米五万石,赈丹徒、丹阳等县旱灾。福润奏:铜山引盐,商人无力运销,暂归南运局委员承办。下部知。癸卯,江苏十八年下忙钱粮,仍两折收二千二百文。苏州绅士谢家福捐孺寡会费。得旨:嘉奖之。

  

  十一月乙卯,拨江南海运漕米三万石并水脚运费等款,赈甘泉等县旱灾。刘坤一、奎俊奏:江宁、扬州各属被旱灾较重,筹办赈抚,拟与镇江各属一体劝办赈捐。允之。

  

  十一月己亥,改上海为冲繁疲难沿海四字要缺,丹阳县为繁疲难三字要缺。奎俊奏:十八年冬漕拟请循案分别本折酌定征价,照上午折价每石酌加钱一百文,计收制钱二千五百文,随收公费钱一千文。完本色者,以石抵石外,循旧将余耗改变公费钱一千文。迟至年外,无分本折,每石加收钱五百文。下户部知。嘉定、宝山每石年内折收钱四千文,迟至年外者,加征钱三百文。壬寅,豁免光绪六年至九年上元、江宁等三十六厅州县并淮安、大河、扬州、徐州四卫未完灾熟民欠地丁等款银一百七十三万八千七百二十六两零。

  

  十二月乙卯朔,两淮海州、泰州所属各场灶地,以旱灾、风潮,新旧折价钱粮准予缓征。

  

  十九年正月丙戌,蠲缓江苏被旱不成灾之上元等六县、山阳等二十七厅州县、淮安等三卫民屯田地额产;蠲成灾之甘泉等县卫地方额赋及上元等县卫坍荒田地额赋。蠲长洲等十四县节年复荒、震泽等县被旱无收额赋。刘坤一、奎俊奏:长洲等三十厅州县应征漕、白二粮,约计交仓正耗米七十四万一千二百石。庚寅,刘坤一奏,光绪十二、十三两年上海机器局共用湘平银九十六万六千三百一十两有奇。辛卯,刘坤一奏,徐州土药统捐局自光绪十八年四月初一起,连闰至九月底止,共收银十五万一千一百四十五两。淮北庚辰纲票盐照正额办运二十九万六千九百八十二引,于十八年正月十六开办,至十月十五日全纲票盐一律售竣。于十六日接开辛卯新纲。乙未,刘坤一、奎俊奏丹徒等县开办赈务大略情形:一、以工代赈;一、喂养耕牛;一、旷土树艺,杂植桑竹。

  

  二月辛巳,奎俊奏:苏省海运冬漕粮食,头批正耗米十四万三千四百九十九石零,并随装拨仓耗等三款米三千八百二十七石零,沙船耗一万一千四百七十九石零,开出吴淞驶至崇明口,候风放洋。照会南洋左、右翼提督袁九皋、总兵徐得胜,派拨轮船出洋巡护。

  

  三月癸卯,刘坤一奏:重修《两淮盐法志》纂辑完竣,通分十门,子目九十有九,共一百六十卷。

  

  七月己亥,江苏学政溥良奏,拟修镇江金山文宗阁。丙午,刘坤一奏丹阳等县接办春赈并各属抚恤,一律完竣。

  

  八月乙卯,刘坤一奏江宁城垣等工修理完竣,动用工料银十万八千七百八十两。

  

  九月辛卯,刘坤一奏亲往履勘镇江都天庙、象山等处,增置炮台。癸卯,奎俊奏请续修太仓等各州县海塘。

  

  十月庚戌,刘坤一奏十七、十八等年,修办扬州府属运河东、西堤及拆建涵洞、修补砖工等项工程,用过经费共银十一万八千七百八十九两余。

  

  十一月壬辰,松椿奏拿获行劫阜宁县益林镇厘捐分卡盗犯梁广有等,讯明就地正法。丙午,刘坤一、奎俊奏丹徒、丹阳等县冬春二赈,收放银洋钱款并以工代赈,放给户口各数。

  

  十二月辛亥,两淮泰州各场灶地,以被风、被潮缓征折价钱粮。丙辰,刘坤一、奎俊奏江宁、淮安等属十九年秋禾被旱、被淹并抛荒田地情形,应征新旧钱粮请予分别蠲缓。

  

  二十年二月己酉,刘坤一等奏请将苏州等属冬漕,分别本折酌定征价收纳。允之。丁卯,派奎俊查阅本年江苏营伍。己巳,刘坤一奏:“崇明县城东南一带海岸,以被潮冲啮,日坍日甚,逼近城墙,势甚危险。筹议于青龙港之东,设立外洋抄木桩、空心敌水坝三道,工费估需银十一万一千余两。”得旨:如所请行。甲戌,陈湜署江苏布政使,黄祖洛署江苏按察使,胡家桢署江宁布政使。

  

  五月丁亥,谕刘坤一:重修《两淮盐法志》未能尽善,着饬原纂之员详慎考核改正。奎俊奏履勘崇明县海岸工程。

  

  六月庚午,刘坤一电总署,报告各国对中国情状,并防备吴淞一带。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电刘坤一:日已与我开衅,倘日船驶近浦口,即以炮击之。

  

  七月辛巳,刘坤一兼署江宁将军。庚子,邓华熙署漕运总督。

  

  八月癸丑,刘坤一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日欲封上海制造局,否则毁不犯吴淞口之前议,我已严行驳斥。

  

  十月戊申,调张之洞署两江总督,兼南洋通商大臣。癸丑,张之洞奏准向淮商劝助捐饷一百万两。丁卯,张之洞电军务处:吴淞沿海等处防务吃紧,恳饬冯子材募归部办理沿海防务,并调林保等续募六营,归子材节制。日与英约,不犯上海租界,不入长江。设北上诸军转运局。

  

  十一月丁丑,电旨严饬吴淞各口加意防守,于白茅沙、任家港浦一带浅水处设防。丙戌,奉旨准江南息借商款二百三十一万两。

  

  十二月癸卯朔,设通海、淮扬、川沙、金山、乍浦各电线。

  

  二十一年正月辛巳,徐州镇陈凤楼带队赴山海关,程九德回。甲申,张之洞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因事机日紧,用烦饷竭,拟借英商炽大洋行一百万磅,供北上诸军及本省海防粮饷、军火转运各费。庚寅,旨着张之洞,将汉纳根所购铁快各船,到华后拨归南洋节制。甲午,请借洋款购军舰,重整海军。用洋将练重兵于徐州,以备缓急。乙未,江苏臬司陈湜率师赴奉天。是月,禁英商纱机进口。布置通、海各属防务。

  

  二月丙午,瑞璋回江宁布政使任。辛酉,张之洞等奏堵筑崇明县东南一带海岸工程,用过工料银十一万三千七百两有奇。丙寅,日舰游弋海州亘三日,饬地方文武严禁渔船为敌引水。庚午,电张之洞:实力筹办,选将练兵,筹款购械。又电:派营防海州,保饷械运道。

  

  三月癸酉,张之洞电军务处,报防守海州、清江。癸未,海州告警,先后派军三十余营,分布沿海及清江浦以上运道。甲申,萃军到江南,冯子材即日驰赴海州,饬诸军悉听节制调遣。密筹济台湾饷械。庚寅,奎俊奏苏属收缴息借商款共银八十一万二千五百两。甲午,中日和约定议,苏州府为通商口岸。乙未,赵舒翘为江苏巡抚。丙申,电谕张之洞:电奏请借洋款等语,南洋需款既经龚照瑗订商克隆行一百万磅,既准借用。嗣后仍遵前旨,不得再借。

  

  四月丁巳,张之洞电奏:退还克隆借款,改订瑞记借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户部议定:准借用英金一百万磅,即照所议办法,仍饬筹解台湾饷需五十万两。是月,停各属军兴借款。停近海各团练。

  

  五月辛未朔,张之洞等奏苏省河漕粮正余米十万五千七百石有奇,三月二十日免竣。张之洞奏:照会张謇等办通州、海门团练。乙酉,张之洞奏:恳将瑞记借款留为江南裁勇练兵、设枪炮厂之用。是月,筹练自强军。创建金山卫等处炮台,并改修吴淞、江阴等炮台。设下关趸船、淮口浮桥,造自江宁城中达下关江岸马路。

  

  闰五月甲子,谕张之洞、奎俊移建松江城内火药局库。丁卯,谢得龙调统江宁鹤字六营督标副将。是月,裁勇三十二营。总兵朱洪章卒于金山卫。

  

  六月戊子,江苏巡抚赵舒翘任,奎俊卸。是月,奉电旨:敕议由京至清江兴办铁路。复奏仍主先办芦汉铁路。又请由上海造路通苏州而达江宁,旁达杭州。

  

  七月辛亥,吴承璐为江苏按察使。丁巳,廖寿丰电军机处:拟就苏、杭设洋关、置税司,厘税并征。是月,协济陕、甘军械。设内河轮船总局。议设商务局,局分设上海、苏州、江宁三处。就息借商款三百三十万两,许商民领款开办制造土货各厂。以机器缫丝为大宗,设于无锡。修崇宝沙炮台、金陵狮子山炮台。

  

  八月,筑上海十六铺至龙华马路。

  

  九月辛丑,张之洞电总署:苏缔等拟办沪宁铁路,俟估工筹款后请旨。是月,整顿太湖水师。派员弁测勘宁沪、苏杭铁路地势。择定苏州日本租界地段。筹议改折南漕。清查吴凇滩地,变价升科。

  

  十月,调船北驻旅顺。阅沿江炮台、渔艇。

  

  十一月壬寅,张之洞电总署:寰泰、开济两轮已修竣,准于初九日北驶。闽福靖一轮,初八日自闽北驶。镜清、南瑞两轮,随后陆续北驶。至苏沪铁路,久已分派洋工程师偕委员两头勘绘,一自江宁至镇江而达苏州,一自吴淞至上海而达苏州,再接杭州。宁镇一段已勘毕,民情欣悦。苏沪一段,勘路洋员不日即抵苏。查苏沪一段,利益最速,已定议兴办,事在必成,华商踊跃。原办已饬议详章及官路、商路交接章程。拟吴淞至上海县三十里官办,上海至苏州二百余里商办。但商办仍须官为督理。入苏州至江宁一段另行筹议。甲寅,张之洞卸,刘坤一回两江总督任。电旨刘坤一:江南地方紧要,张之洞办理铁路、整顿商务、开练陆军谙大端,该督回任后实力筹办。辛酉,以江北通州、海门、泰兴、如皋等处差役鱼肉小民,谕张之洞、赵舒翘严饬所属痛除积弊。壬戌,赵舒翘奏:考核钱粮、统计各属荒,截光绪二十年秋勘止,尚居十之二、三。惟川沙、奉贤、上海、南汇、靖江、崇明、嘉定、宝山等八厅州县全成熟。是月,令江海关道集洋商化验湖北银元。奏明创练自强军,选募商民,责成洋将管带。奏陈筹办江浙铁路。请开邮政局。

  

  十二月己巳,谕;张之洞所奏南洋创办练兵新章,责成洋将操练。并金陵、上海兴办铁路,均照所请行。惟洋将是否上等之才,薪水尚宜斟酌。该督既经创办,条理秩然,即交刘坤一赓续成之,以为补牢之计。邮政一节,业经总理衙门筹议,俟有头绪再行通知。张之洞奏请饬办邮政,以保国家权益。壬申,张之洞奏:江南息借洋款收银实数,瑞记借款交齐,共合规银六百二十八万六千八百三十七两九钱七分。议定合同十二条,经臣核定。饬江宁、苏州、松沪三厘局,两淮运司各认二十五万磅,按照分期本息数目依限筹拨,先期解交上海道汇齐转付。得旨:该衙门知道。癸酉,蠲缓江宁各州厅县卫民屯额赋。戊寅,蠲缓吴江等厅州县秋收减歉及抛荒、复荒地亩额赋。己丑,赵舒翘奏:今秋散勇之多,江北为最,江南次之。犯有案者,亦复不少。当督文武及水路各防营,一律认真查禁,不许逗留。是月,严核沪、镇两关,淮总栈、督销局公费,节省归公。创办储才学堂。复水师学堂原额。移建松江火药库。浚睢河。议复裁减制兵。议限制上海租界。

  

  二十二年正月庚子,张之洞奏筹办二十一年冬漕米石分拨河运章程,拨长洲等二十五州县米一十万石。甲辰,解固本京饷。减丹徒本年漕粮折价例加公费一石之五百文。报浚复徒阳运河工费。庚戌,派洋员驻军械所稽查。癸丑,奏酌定二十一年漕、白二粮海运章程。甲寅,改设吴淞、江阴、金陵、焦山四路炮台专勇,以吴淞南石塘、狮子林各台为一路,江阴南北各台为一路,象山、焦山、都天庙、圌山关南北各岸各台为一路,金陵狮子山、幕府山、锺山、下关各台为一路。乙卯,以江苏钱缺,允拨款交粤局铸钱。戊午,拨徐州府地租,补衍圣公府原失祀田。己未,设通州纱丝机厂。庚申,张之洞奏严禁上海洋人于租界外任意侵占地址,民间亦不得以界外地私行卖与洋人。下所司议。

  

  二月丙寅朔,续拨金陵机器局加造军火银两。募复江南水师学堂原额学生。己巳,张之洞奏江靖军裁勇滋事,轰发火药,自毙多人,现已弹压。谕刘坤一体察酌办。乙亥,张之洞奏江宁省城创设陆军学堂,延募德国将弁教导,并附设铁路专门,造就铁路人才。壬午,暂留新募驻防清江三营。甲申,报江北河运采购漕粮银贱钱贵及运费不敷情形。

  

  三月甲寅,赵舒翘奏:为宝山县境海塘新出险工估需修费,请于受益熟田项下摊征,以济工需。裁江靖军三营。

  

  四月丁亥,改江苏抚标正前等五营为苏防前、后、中、左、右五营。报江海关一百二十五结实征进出口正税,及洋土药银一百二十九万两有奇。

  

  五月甲辰,裁前徐州镇程孔德招补凤字营等马步勇,挑留高字三营内精壮一营。加捐徐州出口土药。

  

  六月乙亥,报上海机器局第十三次支用湘银一百十三万两有奇。派上海县丞簿一员,兼司江海关库。戊子,刘坤一奏南洋海防,添购江清、江平、江泰、江顺,崇安轮船五艘。

  

  七月乙巳,聂缉槼补江苏布政使。丁巳,前张之洞电购德国快枪及子弹,规银三十一万一千五百零两,计九十四万七千马克。

  

  八月甲戌,裁水师五百余名。癸未,户部奏:准摊派筹还外国借款,俄、法一款由盐斤加价项下指拨。淮南四岸十三万两,由各省地丁、盐课、盐厘、货厘、杂税项下指拨。江苏三十二万两,由各海关洋税、洋药、税厘项下摊拨。江海关四十万两,镇江关二十二万两,每年分作二次,于三月解交六成,九月解交四成。英、德一款由盐斤加价项下指拨,淮南四岸共十三万两,由各省地丁、盐课、盐厘,货厘、杂税项下指拨。江苏三十万两,由各海关洋税、洋药、税厘项下摊拨。江海关六十万两,镇江关三十二万两,嗣后每匀分四次,于二、五、八、冬四月解赴江海关道交纳。除常年应解京饷、东北边防经费、甘肃新饷、筹备饷需、加放俸饷、加复俸饷、旗兵加饷、固本兵饷、备荒经费、内务府经费、税务司经费、本关经费、出使经费等项,仍照常分别批解留支。其余无项,均准酌量提划,各照分认数目解交江海关道,汇总付还。

  

  九月乙未,松寿补江宁布政使。甲寅,赵舒翘奏苏州新关开关日期。乙卯,刘坤一奏筹办江宁矿务情形。抚恤板浦等场水灾。购机器,在江宁设局铸大、小银元及制钱。

  

  十一月丙申,刘坤一奏设电线里数(吴淞达江阴、上海达乍浦等)。丁酉,刘坤一奏江苏官军与河南官军会剿幅匪惩办情形。

  

  十二月壬申,刘坤一奏裁并电局。

  

  二十三年正月丙申,报征二十二年分漕、白二粮约数,交仓正耗米七十九万七千一百石零。又备带津、通剥耗食二款米二万一千四百石零,筹备二升余米一万四千五百石零。辛丑,报米贵银贱,采购漕米仍不敷办,每担请销银一两九钱五分。

  

  二月甲申,张之洞严禁上海租界以外洋人任意侵占,以收地利而维政权。

  

  五月丁巳,拨款兴筑城外海洋石塘。

  

  七月甲午,奎俊为江苏巡抚。

  

  八月壬戌,刘坤一奏筹裁长江巡防兵丁一千七百三十二名。

  

  十月乙亥,奎俊奏提督黄少春由瓜州一带巡阅水师,到苏面商江防各事。

  

  十一月丁亥,拨江北河运漕粮三万石,赈济徐州、淮安、海州等属被水州县。

  

  十二月癸酉,刘坤一奏:石港等九场涨地多于原额,产草不中煎盐,灶丁私垦转售,出示清丈,分别升科。

  

  二十四年正月癸巳,刘坤一奏上海机器制造局支用各款数目。乙巳,谕:允江苏补用道容闳请,建设天津达镇江干路。己酉,丹徒征收漕粮公费,每担随收一千文。其续加公费钱五百文,永远减免。

  

  二月辛未,刘坤一奏:太仓州境内刘河,关系苏、松、太三属农田水利,年久淤滞,疏治需经费约银十万两。先由各司关局分筹借拨,仍于得沾水利之长洲等十六州县熟田项下分忙摊征归补。

  

  三月庚寅,奎俊奏:江苏丁漕随收公费内,分作三等,酌提银十万余两,凑还洋款,以二十四年起。

  

  闰三月辛未,刘坤一等奏绅士祝承桂承租包办苏州缫丝、纺纱两厂五年。壬申,两淮场田变通丈垦。是月,江苏省筹办昭信股票,地方文武及盐务、河工大小各员认借银七十余万两、两淮盐商认借银一百万两。

  

  四月丁未,通州、海门、崇明、太仓等处行轮,归河道管辖。

  

  五月戊辰,刘坤一奏:上海近来商务日盛,各项船只由海入江,以吴淞为要口,请将吴淞作为海关分卡,添建货厂。庚午,盛宣怀奏开办南洋公学于上海。丙子,德寿为江苏巡抚,袁昶为江宁布政使。辛巳,御史宋伯鲁奏请将上海时务报改为官报。谕孙家鼐妥议奏明办理。

  

  六月辛卯,陆元鼎为江苏按察使。丙申,署何垛场大使刘昌龢以灶丁聚众、擅发洋枪、致毙人命,革审。癸卯,刘坤一电总署:税厘办法,华洋商船请一律待遇。甲辰,谕上海时务报改为官报,派康有为督办其事,由两江总督按月筹拨银一千两以为经费。

  

  七月辛酉,梁启超请于上海设立编译学堂。允之。甲子,谕刘坤一于上海试办商务局。戊寅,江苏学政瞿鸿机奏:江阴南菁书院改为高等学堂,该书院原有自管沙田一顷,拟参用西法树艺谷蔬等物。谕:着照所议认真办理。

  

  八月癸巳,刘坤一奏设立江南省、府、州、县各学堂筹办情形。谕拨本年漕米八万石,尽数改折,并将运货费、水脚等项,提充淮、徐、海等属复被水灾赈款。并令借拨银二、三十万两,分别散放。奏办理团练变通章程。丁酉,裕长为江宁布政使。

  

  九月庚申,常、昭等县产地布捐,自本年八月起减半征收。刘坤一奏江南练兵改习洋操情形。癸酉,刘坤一奏徐、海等属水灾,现在采办米石以备平粜。乙亥,松椿奏:盐城县范公堤外草滩,逐加勘丈,分别荒熟,酌定科则,招领收价。

  

  十月乙酉,张绍华为江宁布政使。甲午,修改长江通商章程。乙未,江苏外海、内洋、里河、太湖各水师,共裁兵三百四十四名,每年节省饷米银一万四千四百余两。甲辰,长禄为江宁布政使。乙巳,胡燏棻督办建造天津至镇江铁路事宜,张翼帮同办理。

  

  十一月癸丑,德寿奏筹办积谷情形。癸亥,刘坤一奏徐、海赈务灾重款绌。并奏陈现办情形。谕由户部拨银二十万两。筹第七次瑞记洋款三万磅。

  

  十二月癸巳,南洋经商华侨李戴清等报效江苏工赈银二十万两。丁酉,刘坤一奏妥筹举办渔团。庚子,奏冬漕本折酌收。癸卯,蠲缓江、淮、苏等府州县卫被水灾钱粮米豆。戊申,赏给内帑银五万两,赈济江北灾民。

  

  二十五年正月癸亥,刘坤一奏:遵于上海设立商务总局,旋派张謇、刘世珩等驰赶上海设局开办,选举丝、茶各业巨商严信厚等为商务总董。又奏:遵旨筹议增设水师学堂学额,以资教练而储将材。刘坤一奏:因淮、徐水灾,邳州一带匪徒乘机滋事,业已擒获匪首惩办。

  

  二月辛巳,毓贤奏:江宁八旗驻防官兵,咸丰三年被粤匪惨杀三万余人,无不捐躯。现在甲兵六百余人,尽属忠魂后裔,但窘迫异常,且不敷原额之数。前将军丰绅复朘削多端,今自当先令温饱,然后严以纪律,俾成劲旅。丙戌,刘坤一奏:江宁照约通商,设官征税,拟派江南盐巡道兼统税关监督,总理通商事宜。己丑,刘坤一奏上海设工艺学堂,金陵设工艺大学堂。癸巳,刘坤一奏通州刘海沙地,派兵前往驻巡,捕拿红粮帮匪。

  

  四月己卯,德寿奏苏属积谷陆续买补,办有成绪。癸未,谕刘坤一:查意国有若干兵舰在吴淞,密饬防军不动声色,严为戒备。甲申,恩寿为江宁布政使。丙申,刘坤一奏报金陵关于本年三月二十二日开关,验货征税。

  

  五月戊辰,刘坤一拟定清丈江苏沿江、沿海各属坍涨沙地章程。

  

  六月庚辰,鹿传霖为江苏巡抚。乙未,德寿奏:提督黄少春由瓜州一带巡阅水师营伍,到苏面商江防,仍带师船驶赴上游巡视。

  

  七月庚戌,刘坤一奏江宁制造局、上海制造局制造军械情形。枪炮子弹式均一律合膛,可以各处通用。又奏:江南各军,除自强军马步炮队十一营及亲兵一哨,共兵丁二千六百四十名早经练成。已饬椿益求精,毋稍懈惰外,其分驻吴淞、镇江、江阴、江宁之盛字五旗、江胜六营、薪湘五旗、南字三旗、亲军七旗、护军三旗、冲字三旗,共三十七营旗,每营勇丁五百名,每旗二百八十六名,共计勇丁一万一千八百六十六名。一律改练德国操,认真训练,切实讲求,务使日臻精进,可备缓急。壬子,谕:“刚毅、刘坤一、德寿等奏查办江苏清赋事宜一折,近年苏省启征丁漕,揆诸定额,约短十分之二。固由荒田未尽垦辟,而捏熟作荒之弊亦不能免。现经刚毅等严饬清查,先令开报熟田,一律缮造板串,实征实解。自光绪二十五年为始,民间完解银米概不准分大小户名。如有州县匿报,绅户包抗,官则参革,绅则参追。此系为杜绝捏荒中饱起见,并非征荒加赋。嗣后该督抚务当严饬所属实力稽征,不准藉词常欠。”

  

  八月己亥,德寿奏督道罗嘉杰现已回省,仍饬兼办苏州关监督事务。

  

  九月辛亥,以江苏办理税契究及年远田产,苛索扰民,谕刘坤一、鹿传霖妥定章程,酌立年限:期裕国而不病民。壬子,刘坤一奏添建金陵乌龙山炮台,安设炮位以固防守。

  

  十一月丙寅,鹿传霖署两江总督,陆元鼎护江苏巡抚。

  

  十二月丙申,刘坤一奏添筑炮台,以固江防。

  

  二十六年正月己酉,刘坤一奏:新阳县荒芜额田十余万亩,由官设局招集良善客民垦植,酌分田、地、场三等,俟三年后启征。癸丑,吴重熹署江苏布致使。刘坤一奏陈通州纱厂领用官购纱机、官商合办、筹还机价数目及前后办理情形。

  

  三月丙辰,鹿传霖奏金陵设立工艺大学堂情形。

  

  五月庚午,以拳匪之祸,德、英等八国联军进攻京师。刘坤一等电令上海道余联沅与各国驻沪领事,议订东南保护约款九条。

  

  六月庚辰,谕刘坤一于清江浦一带设立转运总局,筹划粮食。沿江、沿海并禁贩米出洋。

  

  八月癸未,谕刘永福一军驻扎江南,分防海口。甲申,松寿为江苏巡抚。

  

  闰八月乙巳,清江转运总局移至汉口,清江改为分局。丙辰,谕康有为:党人唐才常等在沪创设自立会名目,意图扰乱,着严拿惩办。

  

  十二月壬子,陆元鼎为江苏布政使,诚勋为江苏按察使。

  

  二十七年正月庚辰,聂缉槼为江苏巡抚。

  

  七月甲申,效曾为江苏按察使。

  

  九月癸未,刘坤一奏开垦通州所属吕四场荒地。恩寿为漕运总督,吴重熹为江宁布政使。

  

  十月癸丑,恩寿为江苏巡抚,陈夔龙署漕运总督。

  

  十一月庚寅,聂缉槼奏:规复地漕银价,将盈余归公,以便摊还新定赔款。谕:着随时察看情形,分别核实办理。

  

  十二月己未,蠲免江宁、上元等三十四州县,长洲等二十七州县钱粮。

  

  二十八年二月甲午,派思寿查阅江苏营伍。乙未,刘坤—奏:拟遣生赴日游学,暂以二十人为定额。所需资遣经费,归善后局筹银五、六千两,分别支给。

  

  三月乙丑,漕督陈虁龙奏江北拟设种植、牧养、工艺公司,以惠民生。又奏遵改江北大学堂缮陈规条。庚午,谕:刘坤一奏,江南营防自上年和议告成,已次第裁一万三千六百五十七名。现存武卫先锋左军作为常备左军,江胜军作为常备右军。吴淞之盛字五营、旗,江阴之合字五营、旗,南字三旗,镇江之新湘五旗,江宁之护军九营、旗,上海及十二圩之奇兵左右二旗、队防步队三营、马队二营,宿迁一带之铭字马认三营、元宇步队三营、镇字步队一营、督标水师前左二营、新胜水师一营、苏防五营、亲兵一营,均作为续备军,分扎原处。各标练兵本由制兵挑选而成,应作为巡警军。又太湖水师应作为续备,因该营分驻苏、松等五属,巡护厘卡,亦应作为巡警。以上各营、旗,经此次裁定后,一律操用新式枪炮训练。

  

  四月辛亥,李有棻为江宁布政使。

  

  五月癸酉,谕刘坤一:江苏米价腾涨,准动借款漕米十五万减价平粜,用示体恤。新米上市,着即如数买还,起运交仓。

  

  六月甲戌,刘坤一电外部请商各使即撤沪兵。

  

  七月壬申,刘坤一奏遵旨筹挑扬州界首、子婴闸一带河道情形。

  

  八月丁巳,陈夔龙奏清江遵设课吏馆开办情形。

  

  九月癸亥,张之洞署两江总督。庚辰,盛宣怀奏淞沪铁路工竣。又奏招商局轮船承运漕粮,遵饬核减水脚。

  

  十月辛丑,李有棻奏:江宁省城高等学堂暨府县中小学堂分别兴建、裁改,妥速筹备,次第开办。壬寅,《两江忠义全录》编次完竣,刊印成书。癸卯,李有棻奏:因新案赔款加收之膏捐,请改为就土征膏,责成土铺、土商,或认统捐,或包岁捐,易于稽收。典捐每年请按十个月提取,以恤民恤商。

  

  十一月壬戌,魏光焘调两江总督,兼充南洋大臣。丁丑,恩寿奏:遵旨开浚丹徒之丹阳运河,已于五月通工告竣。计工长一万六千六百五十九丈零,共用工料、薪水等项,合库平银一十万九千四十六两零。在事员弁,请择优酌保,以示鼓励。从之。

  

  十二月壬寅,苏州省城原设中西学堂扩充为大学堂。正谊书院改为正谊中学堂。平江书院改为长洲、元和、吴县三县小学堂,仍名平江学堂。孺孤学堂、保育堂、义塾一律改为蒙养学堂。各府、厅、州、县已改者逐渐扩充,未改者从速酌改。癸丑,江阴南菁书院遵改为高等学堂。

  

  二十九年正月乙亥,张之洞奏:江防兵轮、运船、蚁船,裁停南瑞等旧老者,另购新船数艘资用。甲申,张之洞奏江南省创建三江师范学堂,以端教法而裕师资。

  

  二月辛丑,以江苏茧捐以多报少及串令奸商贩米出口,谕恩寿彻底清查。壬子,张之洞奏:江苏制钱短绌,钱价日昂,商民交困,拟在宁设裕宁官银钱局一所,在苏设裕苏官银钱局一所,添铸铜元并印官钱票以济用。得旨:准行。

  

  四月癸卯,陆元鼎署漕运总督。甲寅,魏光焘奏调阅江宁省城内外防营,现拟整顿情形。

  

  五月庚申,魏光焘奏:“遵旨彻查屯田,屯饷改为丁粮。江省所属各卫,除江淮、兴武二卫向无屯田外,所有淮安、大河、扬州、徐州四卫屯田,共计一万一千六百二十一顷。议定章程四条,自光绪二十九年起,分劈坐落各州县接收查办。其缴价因田则为轻重,纳税视田价之多寡而分。至于屯饷运田,似宜照旧章,以免烦扰。或酌定新则,以裕度支。”从之。丁卯,黄建筦为江宁藩使。戊辰,沪宁铁路筹借英款,订立合同。癸未,陈夔龙奏苏州、太仓、镇洋、镇江、金山五卫屯帮屯田纠葛甚多,议定清查办法六条。

  

  闰五月辛丑,魏光焘屯枢垣:查禁上海爱国会,封禁报馆,拿办邹容、章炳麟等。

  

  十一月戊申,陆元鼎补漕运总督。己酉,效曾为江苏布政使,恩铭为江苏按察使。

  

  十二月辛亥,于江宁省城设立南洋官报局,仿照北洋官报局一切章程办理。

  

  三十年正月戊子,魏光焘奏:光绪二十六、七、八等年份,修筑扬州府属运河东西两堤石土等工,共用银六万九千八百七十余两。己丑,订购日本三井洋行军械。新募八营名为江南武威新军,分驻镇江及省垣训练。

  

  三月甲申,江南筹防局第二十二案共销银五十二万三千十九两。魏光焘奏:现日俄失和,沿江海各营防均添募兵勇,俾资巡御。癸卯,陆元鼎奏江北清、淮一带制钱缺乏,拟请试铸铜元。下户部议。

  

  四月甲寅,淮关监督恒启奏:宿海三关税收三任合征,一年期满共收银六万二千八百余两,计短征正额盈余银三十万一千五百余两。己未,恩寿署漕运总督,端方署江苏巡抚。

  

  五月甲申,魏光焘等奏:江苏省烟、酒两项均非大宗出产,奏派税数万难足额,现拟设法加征尽解。丁卯,镇江开办警察以退迁菜摊,致匪徒藉端滋闹、迫各店罢市,焚毁局屋器械,互毙人命。谕魏光焘遴员接办,认真整顿。乙亥,裁撒淮安关监督、江宁织造二缺。

  

  六月庚戌,淮安关监督应办事宜,移交两江总督办理。癸丑,江南制造局拟建新厂,谕派铁良前往考求筹划。庚申,魏光焘等奏:部议筹饷条款,江苏省宁、苏两属酌量加提丁漕征数,每年可提银二十一万两。自光绪三十年上忙为始,照数解司,以备拨用。又臣等暨藩司以至各道府局员共报效银六万五千两,解存司库,听候部拨。又奏:苏省筹议整顿钱粮章程六条,核提年外增加漕价钱文章程二条,现办清查沙洲情形四条。恩寿奏:苏州苏经、苏纶丝、纱两厂,另招新商接办。又奏:疏浚徐六泾河工费由得占水利七县摊征。辛酉,恩寿奏苏州建造工艺局,以维贫民生计。魏光焘奏江北漕粮仍行海运。开浚武进等县运河,全工告竣。苏省设局铸造铜元流通。是月,端方奏请于苏州省城添设学务处。

  

  七月壬辰,张謇在宿迁设立耀华玻璃公司,谕两江总督等饬属保护。戊戌,李兴锐署两江总督,胡廷干调江宁布政使。

  

  八月丙辰,恩寿奏抵任清淮考察地方情形,及营务、河务、鼓铸铜元应整顿事宜。十一日,江苏留防军需第三十一案报销一百六十四万八千八十二两有奇。戊午,魏光焘奏现办江宁省城并各府、厅、州、县学堂大概情形。己未,魏光焘奏:“据在籍翰林院修撰张謇条陈盐业公司办法,拟变通盐法,设厂造盐。一切煎法、运法、销法由公司禀请盐政立案。查设法改良,试办一隅,无碍全局。似当尽穷变思通之义,以期补救。令张謇可就淮南吕四一垣试办,仍名同仁泰垣,毋庸别立公司名目。”得旨:如所请行。甲戌,江宁省城设立练兵学堂。

  

  九月乙未,李兴锐、端方奏复:查明苏省各州、厅、县经征钱粮、漕米数目。戊戌,周馥署两江总督,未到任前端方暂署。效曾护江苏巡抚。癸卯,端方奏请裁撤江苏粮储道员缺。又奏苏省清查荒亩、定章招垦、切实筹办各情形。

  

  十月乙巳朔,端方奏:苏属四府一州荒地不下二百余万亩,以镇江、苏州为最多,常州次之,松江、太仓为最少。拟定垦荒章程,分别官荒、民荒、土佃、客佃及缴价升科各条,俾化瘠为腴,增收田赋。己巳,端方奏:苏省二十九年份征收漕、白二粮本折实数及折漕等银,陆续解交江海关兑收候拨。

  

  十一月辛巳,端方迁,陆元鼎署江苏巡抚。癸未,端方奏:于江宁水师学堂中挑选合格学生六名,由英国驻沪水师总兵分派各船学习,两年为限。学费于通州纱厂官本利息项下分年筹给。江海关道收款自三月一日起,遵商部议以三成存库,其余七成发庄生息。癸巳,端方奏:苏、松、常、镇、太各属选送学生六十八名,京口、江宁两驻防选送旗生四名,宁属各厅、州、县选送师范生五十二名,又三江师范学堂练习教员二十一名,一并咨送赴日学习速成师范。毕业回华,仍分派该厅、州、县充当教习。

  

  十二月庚戌,黄建筦调江宁布政使。辛亥,政务处议:江安粮储道一缺,毋庸裁并。苏州府海防同知移驻太平洲,改为太平厅抚民同知。苏州府管粮通判移驻洞庭西山,改为靖湖厅抚民通判。青浦县主簿移驻黄渡,荆溪县主簿移驻梧桐山,拟请照准。得旨:如所议行。甲子,端方等奏:于苏州铸铜元,盈余项下自明年正月起拨银一千两做为南菁高等学堂常年经费。端方、效曾奏:无锡、金匮两县匪徒拆毁俟实、东林两学堂及崇安寺蒙学堂,米商抗捐罢市,已将匪犯拿缉惩办。丙寅,谕:“政务处奏,议复裁改漕运总督一折。江北地方辽阔,宜有重镇。顺治年间改设漕运总督,原兼管巡抚事。现在河运全停,着即改为江淮巡抚,以符名实而资治理。即以原驻地方为行省,江宁布政使所属之江、淮、扬、徐四府暨通、海两直隶州全归管理,仍着两江总督兼辖,以专责成。”周馥奏江南穷民过多,亟应广筹接济,拟请开办捐。丁卯,恩寿调江淮巡抚,陆元鼎为江苏巡抚。己巳,周馥奏,南洋海军,应照北洋合成一队,专派大员统御,以齐号令,而期整理。兹将南洋各兵舰归并现统北洋海军广东水师提督叶祖珪统御。

  

  三十一年正月癸巳,铁良奏勘查江苏等省炮台、陆军水师武备学堂情形。甲午,谕江宁等府:当商额外息捐,恳请减免,着周馥体察情形,查明办理。庚子,恩寿奏:“江淮既设行省,拟恳仿照安徽、江西两省之例,巡抚兼提督衔节制各镇。并请于江淮巡抚关防内加刊兼提督衔字样,以符名实。”

  

  二月癸丑,周馥奏:丹徒县属三十年份秋勘,剔荒征熟,拨款抚恤。至该县刁民藉荒闹漕,聚众千余,营勇弹压始散。署知县张绍棠已予撤任,乡董胥差私敛荒费,已饬县确拿惩治。戊辰,以上年丰收,周馥奏请暂开镇口及仙濠两处米禁。

  

  三月乙亥,恩寿奏筹改江北实业学堂先行试办,以裕利源。庚寅,裁撤江淮巡抚,改淮扬镇总兵为江北提督。以潘万才署江北提督。效曾奏:以铜铅各价增涨,增铸当五铜元以资弥补。

  

  四月丙午,刘永庆署江北提督。周馥奏请修补江宁城垣。壬子,以德兵舰突至海州测量,饬外部严诘德使。癸丑,周馥奏:上海船坞亟须整顿。以广东水师提督叶祖珪督察船坞事宜,副将吴应科总办船坞,洋员巴斯为船坞总办稽查。改照商坞办法,先将改办情形具陈。甲子,俄国逃舰六艘驰入吴淞,一律下旗听受约束。

  

  五月壬辰,周馥奏选派员匠分赴英、德各厂,学习制造,以裕军储。

  

  六月庚戌,周馥奏遵旨查明江宁等府当商息捐,系奏作赔款要需,暂难减免。辛亥,宝苏局铸当二十文黄铜元。己未,周馥奏江苏钱价大跌,请禁铜元进口。癸亥,吴淞三官堂炮台无烟药库天热自焚,计毁烧药八千余磅。甲子,两江遵照新章,于步兵之外试练炮、马、工程、辎重各科。周馥奏查办微山湖滩地缴价升科,并筹备徐防兵饷情形。又奏淮北甲辰纲加增新引,势难依限销完。拟请宽展限期,酌加引额为三十六万引,以为维持北鹾之计。下户部议。

  

  七月辛巳,江南义赈彩票,商办期满,改归官办。戊戌,周馥奏:裁并江南各路防营,筹办征兵,拟先练成一镇及设督练公所。己亥,周馥奏淮南、鄂、湘、皖四岸以五十万引为比较。庚子,周馥奏拟酌拨江北练兵经费新筹之款八、九十万两。下练兵处、户部知。

  

  八月丙午,谕:有人奏江苏征漕折价违例病民,请饬照市定价。谕周馥、陆元鼎查劾整顿。辛亥,拨内帑银三万两赈恤川沙、宝山、南汇、崇明等处被水灾民。谕赏银三万两急赈灾民。癸丑,周馥奏陈筹议淮南、北各场加增产额办理大概情形。甲寅,政子濮为江苏布玫使,恩铭为江宁布政使,袁树勋为江苏按察使,瑞澂为苏松太道。辛酉,谕责盛宣怀将沪宁铁路早为收回。癸亥,奏拨修筑金陵关租界经费。周馥奏请于江宁省城设立银行一所,并分设本省、外省各市。无论何处,官绅商民均准附股,但不收洋股。丁卯,张謇等创设上海大达轮步股份有限公司,准予立案。己巳,外务部与各国使臣改订修浚黄浦河道条款十二条。

  

  九月辛卯,周馥奏:苏属沿海各厅县风潮为灾,恳予截拨新漕并附江南工赈捐输,汇劝接济。陆元鼎奏赈川沙等属潮灾。壬辰,新授江苏布政使濮子潼到任尚须时日,以陆钟琦暂署。丙申,周馥奏海州商务渐兴,拟请自开商埠。又海州绅商请行驶小轮。得旨:从之。

  

  十月辛丑,整顿清淮警察。壬戌,改派唐绍仪督办宁沪铁路。丁卯,弛上海出口米禁。

  

  十一月癸酉,周馥奏设江南筹款局。己卯,刘永庆奏改并漕督、淮扬两标各营,酌量存留。

  

  十二月庚戌,周馥奏验改长江浅水江元新式快船,并拟续造三艘。辛亥,设江宁陆军小学堂。奏挑留调防永州常备左军六营九百人,余悉遣散。甲寅,以江南织造裁缺,应办物件分派苏、杭织办。工料银两,由江南筹拨分解。

  

  三十二年正月乙亥,蠲缓宁属上元等三十三州县、苏属长洲等二十七州县上年被灾钱粮。甲申,陆元鼎奏遵旨筹办警察,并设立警察学堂以资练习。又奏设立仕学馆一所,派藩、臬两司为督办,候补道罗道长为监督。造就吏治人才,一年毕业。并附设法政学堂,增广学额,以期造成专门人才。又奏苏省开办游学预备科情形。癸巳,陈夔龙为江苏巡抚。丙申,朱家宝为江苏按察使。是月,设立卫生学堂。

  

  二月丁未,继昌为江宁布政使。是月,练兵处议,江南要塞各标一律改为巡防队。

  

  三月戊辰朔,周馥奏办理加增淮南各场产额,以济岸销情形。壬申,周馥奏拟改江北高等学堂为江北初级师范学堂,并设高等预科。又奏苏省铜元行销民间,尚觉短绌,请暂免限制铸数。下部议。癸酉,周馥奏:南洋兵船年久失修,亟宜分别裁留,筹款整顿,以备操防。壬午,周馥等奏:“苏省银价骤涨,旧征规复银价折钱羡余不敷赔款及办公各费,请自光绪三十二年上忙起,将随征规复银价拨还各厅州县,以资办公等需。另于每征银一两带征钱二百文作为赔款。”下户部知之。丁亥,周馥等奏:拟整顿推北盐务,试办收买余盐,开辟废岸,冀获课厘,以充江南、北征练新兵饷需。下户部议。

  

  四月辛丑,谕周馥等:“苏省本年征收钱粮折价,并规复赔款照常征解,其拨还各属及另行带征二百文,应不准行。至钱法宜竭力整顿,以适于平,则官民均受其益,而无取乎加赋矣。”甲辰,刘永庆奏江北创练新军,人才缺乏,谨设立速成学堂以应急需。又奏遵照新章改编防营巡防队,厘订章制以归一律。丁巳,卢靖署江宁提学使,陈伯陶署江苏提学使。是月,卫生学堂附设兽医学堂。

  

  五月庚子,命孙宝琦帮办津镇铁路。陈夔龙整顿苏省税契办法。丁未,周馥奏上海机器制造局第十八案报销,共支库平银二百三十八万八千三百二两五钱。

  

  六月戊辰,刑部奏:“上海会审公堂为万国观瞻所系,既须谋对外之策,亦宜先求治内之方。如修监狱以资保卫,开工厂以恤囚徒,均为该埠当务之急。应请饬下两江总督,转饬上海道查照,认真举办,庶可免借禁之累,兼可获迁善之资。似于时政刑章两有裨益。”辛未,周馥奏:徐州府属土药厘捐,自三十一年四月始,至三十二年三月底止,共收银四十一万六千九百六十八两余。丁丑,以雨水过多,江南米价日增,米麦免厘展限至六月底。癸未,周馥奏拟辟通州天生港为起下货物之口岸,息借大达轮步公司款项以为设关筑步之用。从之。庚寅,周馥奏上海新闸浜北地方建桥筑路,作为北市商场。开办等费用需银二十余万两,拟将淞沪铁路圈留吴淞官地,分别召变,以充经费。下部知之。

  

  七月己亥,陈夔龙奏苏州铜元二厂现已遵旨停铸。又奏设立法政学堂情形。戊申,周馥奏:上海租界外商务日盛,人众地远,拟请添设巡警五百名,饷银由关税内动支。下部议。己酉,端方为两江总督。辛酉,昌为江北提督。甲子,以淮、徐、海等水灾赏帑银十万两赈恤。是月,周馥奏江南办理各学堂情形。

  

  八月丁丑,周馥奏机制棉纱出口常税,拟请改照洋关税则征收,华洋一律办理。允之。周馥奏:上海米少价贵,请暂挪银十万两采买。从之,癸未,陈启泰为江苏布政使。

  

  九月丙午,周馥奏江南开办巡警大概情形。乙卯,端方等奏:淮、海等属伏莽素多,际此灾荒,咸思蠢动,已派勇严缉。辛酉,江南筹防局第二十四案,共销银九十二万三千七百七两有奇。

  

  十月辛巳,陈夔龙奏:革除知府所收漕敬等费,并核定知府公费,以整饬吏治。下度支部知之。乙酉,江苏留防军需第三十二案,报销银一百七十万四千四十两有奇。丙戌,苏省仕学馆肄业官一年期满毕业,该馆归并法政学堂。己丑,端方等奏:苏省水灾极重,请准予截留拨新漕,并展江南赈捐一年,加办七项常捐,以备赈恤。

  

  十一月辛丑,给帑银十万两赈淮、徐、海等属水灾。

  

  十二月癸未,允端方奏,蠲缓苏州府等属本年应征钱粮。庚寅,允端方奏,蠲缓江宁等属钱粮、漕粮。

  

  三十三年正月丙申,端方等奏徐、淮、海各属冬赈办理就绪,拟接办春赈,以恤灾黎。允之。戊戌,苏省学务需款,自三十三年正月份起,按照预算之数,每年由江海关筹银一万五千余两,苏牙厘局筹银一万五千两,均由苏藩司竭力筹拨。各司道库局悉照派定数目按月分解,遇闰照加,准其作正报销。其向由司局经放之款,仍应照旧拨充。己亥,端方奏:江南支应、筹防、筹款三局事宜,一律归并,改设江南财政总局,俾资整顿。以江南藩司继昌为总办。凡收放各款事,三十三年正月起,统归总局造报。下度支部知之。陈夔龙奏苏省艰窘,请将司库岁拨协解各款,分别暂行停解。不允。甲辰,陈夔龙奏:昭文、镇洋两县海塘迭被风潮冲损,新出要工情形危险,亟应赶紧兴修,期免溃决。所需工费于苏、松、太三属受益熟田项下按亩摊征钱二十文,分作两忙带收济用,以纾民力。并先由司库、江海关暂行筹垫,藉应急需。庚戌,苏省光绪三十二年份应征漕、白二粮,交仓正耗米七十一万七千六百余石;改折项下,约计正耗各款,共米一十三万二千四百九十余石,每石以二两八钱折解,合银三十七万九百余两,又水脚运费,约银八万七千九百余两,共得银四十五万八千八百余两。

  

  二月丁卯,陈夔龙奏拟建南洋大学堂,谨陈筹款兴办情形。端方奏亲贵出洋等费七万三千八百两,无可筹拨,仍恳准将部拨漕折银两截留动用。壬申,江海关光绪三十一年九月起,连闰至三十二年七月底止,一届期满。税务司代征内地商税,共银十四万六千七百余两,又关道督饬实征五十里外各小口税银二万六千一百余两。甲戌,在籍绅士刘楫卿捐银一万二百六十余两,兴办海州中正场精勤学堂,予奖。乙亥,江北提督席昌奏:淮、扬等属额征光绪三十一年份湖北滩租,征完正银五千八百九十三两余,耗银五百八十九两余。丙子,端方奏:查明淮南盐务积弊情形,除实力整顿盐捕缉私等营,以期私枭敛戢。并由运司署中设立淮商研究会,俾官商常时接洽,痛除锢蔽壅隔之弊。借合被灾缓征海州等十三州县公费。甲申,陈夔龙奏认筹新定赔款。乙酉,端方等奏:筹银十万两疏浚六塘河工,不敷之款另行筹济。其海、赣应疏河道工费之需,为数甚巨,亦当分别酌拨,务期春水未生,及时工作,振兴水利。丙戌,端方奏:请动用漕折银两,弥补赈米粜价。户部议:碍难照准。庚寅,端方等奏:江北徐、淮、海十三州县春赈款绌,谨率属筹捐,先行借用公款,分年归还,以济急需。辛卯,端方奏:商人樊棻等拟于上海南市建设日辉织呢商场,购办机器,自运羊毛,织造氈呢,公举郑孝胥为总理。以期商业发达,收回利权。请准予立案。

  

  三月庚子,陆钟琦为江苏按察使。

  

  四月戊辰,陈夔龙奏:苏州、镇江二府熟田项下,清出田地,三十二年份增征银米两项,共计银六十一万九千三百余两。甲戌,度支部议:京口续备军津贴及该处学堂经费,江宁驻防、各学堂、习艺局等项经费,暨苏省学堂经费,除提拔镇江关税罚款及苏州藩司厘局、两淮运司认筹银两外,其余药银十余万两,应行另行筹拨,藉资弥补。不得提用关税正税、正款,以免掣动全局。至苏藩司认筹银七万数千两并牙厘认筹银一万五千两,两淮运司认筹银一万两,亦须无碍京协各饷为要。得旨:依议。乙亥,江苏改设外海、内洋、里河经制水师标营、修造战船经费,三十年份共销银五万七千二百八十余两。丙子,毛庆蕃为江苏提学使。端方奏:山西按察使丁宝铨在山阳原籍创立敬恭学堂,今改为中学堂。逐年用款已逾万金,请予奖励。

  

  五月乙未,王士珍为江北提督。乙卯,端方奏:南洋防费短解甚巨,应付为难,恳饬部改拨。度支部议:碍难照准。丁巳,端方等奏:江北工赈平粜各事现已办竣,地方一律安谧。淮北辛丑纲征收杂课银三十七万一千五百余两,又收五河,正阳两卡盐厘钱八十一万三百四千有奇。是纲较上纲稍增。是月,端方奏:上海开辟新东门、新西门、小西门、小北门四门,并填筑淤河,建造马路。

  

  六月丙寅,淮北壬寅纲征收正杂课银三十七万一千四百余两,又收五河、正阳两卡盐厘钱九十七万二百三十三千有奇。己巳,陈夔龙奏:淞沪厘金抵交洋款,收不敷解,仰恳俯准敕部立案。嗣后如不敷解,准由江海关道随时借拨,以免迟误。乙亥,度支部、外务部议:江苏省嗣后米禁勿许轻开,即使偶弛,勿逾半年期限。

  

  七月壬辰,陈夔龙奏:苏省水陆各防营章制叠经改订增设,查明原案咨部立案。甲午,江南筹防局第二十五案,共销银七十二万九千六百二十三两有奇。甲辰,端方奏:上海推广巡警办法四端,一、建总局。一、分设学堂。一、扩充区局。一、添练马巡。估计开办经费需银八万两,拟于江海关税项下动支。下所司知之。乙巳,扬州府属仙女镇、车逻、戚家汊、子婴闸四厘捐局及所属各分卡裁撤,应归并金陵台捐局卡,代为统收,按月分解。丁巳,张曾敡为江苏巡抚。

  

  八月庚申朔,两淮各场产盐缺额处分,向按定额十分计算。缺额不及一分者罚俸六个月,一分以上者罚俸一年,二分、三分者降一级留任,四分、五分者降一级调用,六分以上者降二级调用,七分者降三级调用,七分以上者革职。兹改缺额四分者降二级留任,五分者降一级调用,以示持平。戊寅,端方奏:京、江两防兴学、练军、习艺所需常年经费二万八千两,请仍照原案由江海、镇江两关分认筹解。庚辰,拟禁米出口协法。戊子,靖方等奏:苏省银价腾贵,州县征解亏累,酌议补救办法。下度支部议。是月,定长江巡缉章程。

  

  九月丙申,江海关第一百八十五结,征收洋船钞银二十三万六千三百余两,华船钞银八千八百余两,洋商内地子口半税银二万一千三百余两,华商内地于口半税银二万四千九百余两。丁酉,淮盐四案运商报效银一百万两,公借银八十万两,充江南办理新政之需。江海关第一百八十五结,征华、洋各税共银二百二十六万三千五百余两。己酉,端方等奏:归并苏属农工商部事宜,先从农业办理。是月,江宁省城筹设由中正街达下关支路。

  

  十月甲戌,谕:有人奏江苏牙税加倍,苛扰已甚。暨医业加捐,久议未决。着端方、陈启泰体察情形,妥筹办理。庚辰,高光效病免,陶树恩为瓜州镇总兵。

  

  十一月壬寅,瑞澂为江苏按察使。

  

  十二月己未,端方等奏:江苏州县征忙赔累,并无别款可资抵补,仍请每两加钱二百文,暂行试办一年。俟银价平时,即行停止,以符定章。下度支部议。丙寅,陈启泰为江苏巡抚,瑞澂为江苏布政使。丁卯,李经迈为江苏按察使。己卯,以江北赈款借垫过巨,工赈捐输及七项常捐均展限续办一年。庚辰,允津浦铁路官商合股办理。辛巳,派瑞激督办苏、松、太、杭、嘉、湖缉捕清乡事宜。甲申,以中外轮船在沪杭路上被匪船拦劫,渝江南提督刘光才等交部议处。仍着将此次劫匪迅速破获惩办。江南派送美国耶路大学各校男女学生十九名,每年需美金一万二千六百七十元,由宁、苏、皖各藩司筹拨。并派容揆为江南留美学生监督。是月,报销三十二年江北水灾赈抚共支银三百八十五万九千九百四两有奇,赈济灾民共大小口七百三十万四千六百四十八名。

  

  三十四年正月甲午,蠲缓苏州等属应征漕粮、江宁等属新旧钱粮。治枭事宜,改由宁、苏、浙三处通力合作,所有宁军一切用款作正开销。乙未,端方奏详筹官民禁烟、分别遵章实行及碍难遽办公债票情形。江苏地方自治,先从上元、江宁两邑试办,于江宁省城设立筹办地方自治总局,署江宁知府许星璧等为局长。分设法制、调查、文牍、庶务四课,附设自治研究所及实地调查所,并附设咨议局。广延士绅,详加研究,以为议会之预备。己亥,光绪三十四年上忙地丁等款,江宁等府已完应征四分银二十二万二千一百四十余两,未完四万六千八百余两,已完四分耗羡银一万九千三百一十余两,未完七千五百八十余两。苏州等府已完应征四分银一十三万一千四百余两,未完四十一万一千九百余两,已完四分耗羡银七千六百二十余两,未完二万三千九百余两。是月,端方奏拟开挑苏省境内运河。

  

  二月庚申,外务部、邮传部奏:苏杭甬铁路改苏为沪,与中央公司订定借款合同。丙寅,端方奏宁、苏二属各造浅水巡轮一艘,安设快炮,备缉枭匪之用。江南财政局拨官款银五万两兴办阜宁煤矿。乙亥,端方奏宁属学务经费短绌甚巨,请动用库款作正开销。丙子,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初至十月底止,徐州府属抽收土药厘捐共银七十三万一千五百九十余两。癸未,以江北灾赈,息借部款悬欠过巨,将江海代收免保、留省两项常捐展办一年,以资弥补。甲申,端方奏江宁省城创设罪犯习艺所筹办情形。乙酉,江宁省城创设南洋方言学堂,先设德文、法文两班。是月,端方奏改编江宁、江常、镇扬、淞沪、淮徐各路巡防队。江宁一路,就省城原有巡防五队,十二圩、六合原有巡防两队,改照新章编为七营,名曰江宁巡防队,照常分驻。镇扬一路,就镇江原有之巡防三营,改照新章编为五营,名曰镇扬巡防队,以镇江、扬州两府各属为该营管理区域。江常一路,就江阴原有巡防队三营,改照新章编为五营,名曰江常巡防队,以江阴、常州各处为其管理区域。淞沪一路,就吴淞原有之巡防队三营及原有驻沪独立巡防队四队,改照新章编为五营,名曰淞沪巡防队,以吴淞、上海为其管理区域。淮、徐一路,其马队五营,就原有铭字马队三营改编,名曰淮徐巡防马队。步队六营,就原驻江北之元字三旗、镇字一旗及留防第三十、第三十一两队改编,名曰淮徐巡防步队,均照常分驻。以上统计,合共三十三营,每路设统领各一员,皆自带一营。

  

  三月甲午,吕海寰等奏:津浦铁路南段路线,改由皖境取道洪泽湖以西,而江北商民未免隔绝,应请自徐州横造支路一条,达于清江,以利江北商民。此路尽先准江苏省商民集款修造,限于四年内造成。是月,吴淞、祟明两处安设无线电。

  

  四月己未,创设两江法政学堂。乙丑,淞沪厘金抵交洋款,收不敷解,先尽苏厘局收款拨补。如苏厘局款项亦实在竭蹶,难以借拨,始准在江海关六成洋税内暂为挪垫,仍随时由两厘局如数归还。己巳,筹办南洋高等商业学堂。癸酉,创设英文专修馆。

  

  五月丙申,江宁省城设立调查局。苏州省城设自治、咨议两局,以藩、学、臬三司总理局务。丁未,江苏省城设立存古学堂。苏省游学预备科英、法、日文三班学生已毕业,即行停办。是月,端方奏暨南学堂经费作正销。

  

  六月乙卯朔,端方奏,江南财政窘迫已极,请按照盐斤再加价二文,以资接济。从之。戊午,苏州等属冬漕,由无锡火车运沪,议定办理章程十七条。壬戌,樊增祥为江宁布政使。壬申,广东试用道周鹍捐淮、徐、海水灾赈银十万两.暨南学堂改办中学,附设高等小学。丁丑,端方奏:江北疏河筑堤共用银二百六十余万两,司局各库及官商各银行借垫之款,俟捐案截清,再行核数归款。下部知之。

  

  七月戊子,警察学堂改为江南巡警教练所。南洋续造江亭、江利、江贞三船工竣验收。端方奏改办粹敏第一女学附设幼稚园并筹推广情形。甲午,派副都统王英楷往江苏考验新编练成之一镇陆军。丙申,端方奏整顿淮盐增产裕收办法。丁酉,端方奏淮安等属摘除蝗蝻,可期渐尽。改编苏省飞划水师巡防队,划一营制饷章。端方奏:淮南盐引不敷销,亟须培养商灶,并借北济南,以顾岸销而保盐利。下度支部议。己亥,端方奏:南洋测绘学堂兼地形测量办理大概情形,并开办三角测量日期。靖江县田地分别升蠲。

  

  八月丙辰,樊恭煦为江苏提学使。丙寅,裁江宁龙江关宣课大使、聚宝门宣课大使两缺。

  

  九月乙酉,江南实业学堂附设农业试验场。江南改设农工实业学堂,附设农事试验场。端方奏改编长江要塞,拟请扼重江阴。并恳酌筹的款,以资开办。下部议奏。丁亥,江北设立陆军测绘所。江北设立陆军警察队及练习所。癸巳,端方奏:淮盐产不敷销,请借运芦盐合淮引十万引,东盐合淮引六万引,用轮装运,请予免税。允之。甲辰,江宁省城创建图书馆。

  

  十一月壬寅,邮传部奏沪宁铁路全路工程完竣。

  

  十二月丁丑,陈启泰奏苏省罪犯习艺所开办者四十余处,已兴工未造竣者十余处。是月,徐州举办清乡。

  

  宣统元年正月癸未,免长洲等二十八厅州县荒废田地及昭文等七县漕屯银米。戊戌,万国禁烟会议于上海开会。

  

  二月,英使请推广上海租界,外务部拒之。

  

  闰二月壬辰,端方奏江宁咨议局筹备处办理情形。乙巳,设江南宁属清理财政局,藩司为总办,运司等为会办。是月,端方奏请推广上海华界巡警。仪征县以避讳改复旧名扬子县。

  

  三月庚戌朔,设会议厅,传集各地方官吏,会议筹备宪政事宜。端方等奏咨议局筹办处第一年办法:一、各属设选举事务所,绅民另立调查所辅助之。一、变通初选举限期,于复选仍遵定限办理。一、分配议员名数,而于当选人严加甄别。一、撙节常年经费,而于建筑咨议局仍力求坚壮。

  

  四月,商办沪嘉铁路成。

  

  五月癸丑,瑞澂为江苏巡抚,陆钟琦为江苏布政使。己未,张人骏为两江总督,未到任前樊增祥暂护。辛酉,端方等奏请将江南代收免保、留省两项捐输再展限一年,以还部款。下度支部议。戊辰,上海自来水公司以负债暂由官办,俟改善后改为地方自办。是月,筑南洋劝业会场于江宁,派张人骏为会长。经费七十万元。徐州各属举办清乡。端方奏筹办工科大学。津浦铁路渡淮河修建转桥。

  

  六月丙戌,南菁学堂改为文科高等学堂。方言学堂添设英文班。庚寅,苏、浙浅水巡舰合为联队。

  

  七月庚戌,度支部奏:派员查明江南禁种土药情形,江南种烟之区向系淮、徐、通、海各属十五厅州县,而以丰、沛、萧、砀四县为最多。前年江北水灾地方官以民鲜盖藏,病由罂粟,即出示禁种。去年已减大半,今年种者已不及百分之一,经两江总督派员严查、搜铲,可望禁绝。

  

  八月丁丑朔,瑞澂奏:江苏筹办宪政第二年,苏、松、常、镇、太四府直隶州选举已办竣。咨议局所正在建造。城镇乡地方自治调查人户总数,查岁出入总数。设省城商埠各级审判厅,设立模范学堂,设警务处整顿警察等,俱在筹办。瑞澂奏筹办苏、松、常、镇、太五属城镇乡地方自治,设立苏属地方自治筹办处,开办自治研究所情形。又奏请整顿苏省吏治及军政巡警。从之。又奏于八月成立模范学塾十所,于九月成立塾师补习所一所,并筹设小学简易科四十所。丁亥,宝棻为江苏巡抚。戊子,阜宁煤矿停办。辛卯,发帑银三万两赈溧阳等七县灾。

  

  九月丁未朔,江苏咨议局成立,宁属议员计五十五员,苏属六十六员,京口驻防专额四员,举定翰林院修撰张謇为议长,翰林院编修蒋炳章、前陕西富平知县仇继恒为副议长。壬申,瑞澂奏报苏省第二届筹备宪政成绩暨接续办理情形。

  

  十一月乙卯,陈伯陶为江宁提学使。

  

  十二月己丑,张人骏奏:上海北市居民多用英商自来水。为保主权、利民食计,拟先设自来水公司。一面集股筹办厂机,一面先与英商水公司订立合同,接管购水。下民政部议。辛卯,江宁省城江楚编译官书局裁撤,改为江苏通志局,延聘缪荃孙为总纂。

  

  二年正月癸丑,张人骏奏:遵旨查明官办商报并无私用公款情事案,上海各报诋毁时政,激动风潮,外托国民公愤之名,阴为各党逆谋之助,故于光绪三十四年,上海道蔡乃煌为抵制横议起见,筹款一十八万余两,将中外日报,舆论时报、申报、沪报陆续购收。另派妥人经理各报。开支不敷,并津贴三万余两。惟名报既经收归官办,而官不居其名,虽不居其名而又群知为官办之报,此则名实舛迕,办法实有未善,应请一律收归商办,收还垫款。苏松太道蔡乃煌办理此事,系禀承前督臣端方咨部核准,即无私擅纠结实据,请予免议。甲寅,徐州土药统税总分各局,截至八月底止一律裁撤。丙辰,江宁省城遵设会议厅,传集司道以次各官,筹备宪政事宜。丁卯,宣统元年份,应征漕粮改折项下,约计正耗各款,共米一十六万六百六十余石,折合银六十一万四千二百余两。是月,苏州及江北新军哗变,旋定。

  

  二月辛巳,免横浦、浦东二场荒芜灶荡宣统元年逋课。己丑,张人骏奏上年江北水灾办理冬赈、酌助工款各情形。庚寅,上海北市设自来水公司,官商自办。

  

  三月乙巳,雷正春署江北提督。庚戌,程文炳奏:本年长江水师各营防地紧要,拟请缓调春操,以资镇抚。丁巳,海州饥民滋闹。辛酉,江苏巡抚调补程德全未到任以前,陆钟琦暂护。张人骏奏江苏筹备宪政第三届成绩。壬戌、张人骏奏请申明定章,启放高邮、甘江两汛坝座,以防水灾。允之。庚午,拨提督程允和所统江防军队十八营分驻省城,以资镇摄。

  

  四月丁亥,以江北盐枭会匪出没无常,着雷震春剿抚之。甲午,宁、苏两属米缺价昂,于库储漕项米折款内拨银十万两办理平粜。

  

  五月己酉,苏属宪政会议厅内设宪政筹备处。辛酉,地丁漕米带征自治经费,每银一两带收钱六十文,每米一石带收钱八十文。张人骏奏请将江南赈捐添收七项常捐一年。下度支部议。又奏江北水灾,办理春抚工赈及筹办各属平粜情形。

  

  六月癸酉朔,劳乃宣为江宁提学使。辛卯,两江巡缉队改巡防队。

  

  七月壬寅朔,度支公所成立。壬戌,左孝同为江苏按察使。乙丑,第三年第四届筹备宪政事宜:续办城镇乡地方自治等,筹办厅州县地方自治,厘订地方自治,试办预算、决算等。丙寅,江苏设立幕职分科治事。戊辰,督办盐政处会奏酌拟整顿淮北票盐办法。又奏淮北规复废岸,试办官运。又奏淮北盐务疲滞,贩本竭蹶,拟暂借官款。

  

  八月丁亥,程德全奏,酌定苏属司道公费、行政经费办法。布政司岁支公费二万两、行政费六万九千六百两。提学司支公费一万二千两、行政费三万一千二百两。提法司支公费一万四千两,行政费二万四千两。苏粮道支公费一万两、行政费一万八千两。苏松太道支公费二万两、行政费九万六千两。常镇道支公费一万两、行政费三万二千四百两。巡警道支公费一万两、行政费二万四千两。从之。

  

  九月丙寅,张人骏奏清理江南财政、试办预算切实裁减情形。戊辰,孔昭晋为江苏学务公所议长。是月,上海钱肆票号以商人购外人橡皮股票亏蚀,输出银百千万两,相继歇业,南北金融皆起恐慌。命张人骏借外债三百万济之。

  

  十月己卯,程允和补长江水师提督,所有驻扎江南、浦口各营派张勋接统。丙申,张人骏奏江苏筹备宪政第四届成绩。

  

  十一月丙辰,宁、苏两省城各级审判厅成立。丁巳,段祺瑞为江北提督。己未,程德全奏陈宁属筹办仓谷情形,遵拟整顿稽察章程六条。

  

  十二月乙酉,裁并江苏同城州县,设审判厅。江宁以上元并入江宁,苏州以长洲、元和并入吴县,昭文并入常熟,新阳并入昆山,震泽并入吴江,松江以娄县并入华亭,常州以阳湖并入武进,金匮并入无锡,荆溪并入宜兴,扬州以甘泉并入江都。是月,江淮饥人相食。昆山流民滋扰,与土民格斗,互毙多命。

  

  三年正月己酉,长洲等四十厅州县应征钱漕分别蠲减。庚戌,赈高邮、宝应、清河、安东、山阳、阜宁等县水灾。拨淮扬等属粜抚款项。辛亥,江阴军械局归巡防菅兼管。张人骏奏酌拟裁减江苏绿营办法。下部议。又奏裁并新兵中、副两营办法。从之。丙辰,蠲缓江宁等属厅州县及淮安四卫新旧钱粮。

  

  二月壬辰,程德全奏请展自治议员任期。是月,江苏设立交涉使,以汪嘉棠充任。

  

  三月己酉,程德全奏苏省筹备宪政第五届成绩。

  

  四月庚午,江宁省城设立农务总会。辛未,张人骏奏江南赈捐请限一年。下度支部议。癸酉,侨商设立暨南垦殖公司。丙申,张人骏奏请移借官米局平价项下收回米价六万元,接济上海自来水公司工费。

  

  五月乙巳,金陵华严图火药分库火。甲寅,程德全奏编送四年预算报告表册。

  

  六月壬午,齐耀琳为江苏布政使。甲申,靖湖厅归并太湖厅,福兴洲改归武进专辖。

  

  闰六月丁巳,度支部奏:仍请江、浙两省征本邑漕粮,共酌留京斛一百万石,白粮在内。

  

  七月己卯,发帑银四万两,赈恤江苏各属堤决被灾地方。

  

  八月丙午,张勋为江南提督,仍驻浦口。丁巳,程德全奏急赈放竣,并筹办工赈。癸亥,张人骏奏:宁属现因鄂事钞票失信,添铸旧制铜元,由裕宁银钱局筹备现银,交江宁造币厂即日代为附铸,随时发用。从之。

  

  九月丙寅,杨慕时护江北提督。癸酉,拨帑银三万两赈江苏。戊寅,革命军陷上海。己卯,江苏巡抚程德全响应革命军,自为都督。壬午,江宁新军统制徐绍曾以其军变。将军铁良、江宁布政使樊增祥先期走上海。镇江响应革命军,京口副都统载穆死之。是月,长江水师提督程允和附革命军。

  

  十月丙午,革命军陷江宁,张人骏、张勋皆出走。勋退保徐州。辛亥,袁世凯遣唐绍仪赶上海议和,革命军代表伍廷芳。

  

  十一月壬申,定期开国民会议于上海,解决国体。甲戌,孙文至上海,寻称文为临时大总统,黎元洪副之。改用西历,建政府于南京,号曰中华民国。

  

  十二月丁酉,张人骏罢,张勋护两江总督。丁未,免徐州府未完丁漕银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