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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

  經名: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原題後蜀彭曉註。一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一、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簡稱四庫本)。二、道書全集金丹正理大全本。

  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

  朝散郎守尚書祠部員外郎賜紫金魚袋彭曉註

  鼎器歌

  曉所分《參同契》,并《補塞遺脫》四篇,為九十章,以應陽九之數。外餘《歌鼎器》一篇,本在《補遺》之前,謂其辭理鈞連,字句零碎,獨存于此,以應水一之數。歌日:

  圓三五,

  鼎周圓一尺五寸,中虛五寸。又張隨註云:此名太一爐法。圓象天,方象地,狀若蓬壺,亦如人之身形。三層,象三丹田也。故三光、五行、四象、八卦盡在其中矣。

  寸一分。

  厚一寸一分。

  口四八,

  口偃開如金#1之鍋釜,外脣仰折,周圍約三尺二寸,明心橫有一尺。

  兩寸脣。

  立脣環匝#2高二寸。

  長尺二,

  鼎通身長一尺二寸,上水入鼎八寸。

  厚薄勻#3。

  通身厚一寸一分,令均勻也。

  腹齊#4二,

  鼎身#5腹底通直,令上、中、下等。

  坐垂溫。

  鼎懸於電中,不著地,懸胎鼎是也。

  陰在上,

  上水鼎以潤下。

  陽下奔。

  下運火以炎上。首尾武,巳、午是陰陽界分,巳為陽子尾,午為陰亥首,故火武也。

  中問文。

  巳、午兩向中問,陰陽進退,各得其中,故火文也。

  始七十,終三旬。二百六,善調勻。

  七十、三旬#6、二百六十,都合三百六十日,應周天大數也。於其問細意調勻符火#7,不令失天地之大數。魏公欲諧偶成文,故分而言之也。

  陰火白,

  火數遇#8陰,云火#9白是也。金水得用,故多白少赤化

  黃芽鉛。

  黃芽生於鉛,鉛是芽母也。

  兩七聚,輔翼人。

  兩七者#10,後篇云:青龍處房六兮,白虎在易七兮,下卷八+二章內云。喻青龍七宿之氣與白虎七宿之氣,合聚神胎,輔翼而生靈汞真人也。綠鼎器立三才,中官為人,故中篇云:真人潛深淵,浮游守規中是也。中卷六十六章內云。贍理腦,定昇玄。子處中,得安存。神室金母,養育水銀真子也。前篇云:溫養子珠是也。上卷二十章內云。

  來去遊,不出門。漸成大,情性純。

  妮女嬰兄,得母安養,又為關撻,鼎器堅牢,元路逃逸,只在器內上下游泳,日月數周,漸成純質。

  卻歸一,還本原。

  始以水母為丹基,水,母復生其水銀,故謂之歸一還元也。

  善愛敬,如君臣。至一周,甚辛勤。密防護,莫迷昏。

  周年辛勤,細意防護,元致懈怠也。

  途路遠,復幽玄。若達此,會乾坤。

  丹道幽微,旨趣深遠,若能了達,可謂乾坤入掌,日月在心,無所不至也。

  刀圭霑,靜魄魂。

  金液還丹,刀圭霑五內,即神鍊氣清,魂安魄靜,更易#11凡骨,變為真人。

  得長生令好生之子,尋究神藥根源

  而修之勿致誤用雜類也。

  審五行定銖分。

  凡修還丹火之根源環刻漏,行互用,先究陰陽之情性,審察五行,析別分銖方有所獲也。故曹真人日:金液通神仙行處處有繫為物。素非#12仙人惜。要識真鉛汞,一水與一石。中官先為主,水火繫#13為物。二物為夫婦,夫婦相配匹。百刻達離氣,丹砂從此出。則知金液還丹,非陰陽五行.真鉛真汞,合和成藥,則餘無別徑也。

  諦思之,不須論。深藏守,莫傳文。

  使研精覃思,勿輕易論之。緘藏于心,若妄以書傳,必遭天譴。

  御白鶴兮#14,駕龍鱗。遊太虛兮,謁仙君。錄天圖兮,號真人。

  丹成之後,功滿德充,膺籙受圖,位居真人,證諸道驗,不其然乎。

  讚序#15

  朱晦庵云…恐此是徐從事之語。

  《參同契》者,辭隱而道大,言微而旨深,列五帝以建業,配三皇而立政。若君臣差殊,上下無準;序以為政,不至太平;服食奇法,未能長生;學以養性,又不延年。至于剖析陰陽,合其銖兩,日月弦望,八卦成象,男女施行,剛柔動靜,米鹽分判,以經為證,用意健矣。故為立法以傳後賢,推曉大象必得長生,為吾道者重加意焉。

  魏公所述子,皆是假借為辭。君臣父子而互為,男女夫妻而更作,乃神藥受氣,變化之次序也。苟尊卑無常,君臣失序,則大丹之基,傾而莫立。且四篇《真契》中,只陳至藥門戶,啟發鉛汞宗祖,並無服食別法又無養性諸術,恐人迷惑正道,故於此重敘修丹之意,莫不以陰陽、日月、動靜、剛柔、分判、坎離、和合、男女

  循諸八卦,分以二弦,子午火符,晨昏否泰,以南混北,舉東合西,

  而互為受氣,交媾精粹,而成還丹者也。凡吾同志,宜加意焉。

  魏伯陽約《周易》而作《參同契》,以明修丹之訣,故指藥物之根基始於同類,示火符之進退終要相拘。梗築敷陳,纖微備著,所以啟迪後人者,切且至矣。世之學者,誠心熟讀,定見精求義自曉。然惟是此書,作於漢世,詞意奧雅,類多古韻,其後讀者淺聞,妄輒更改。至五代末,彭曉為之分章義解,誠可謂佐佑真經矣。然承誤註釋,或取斷章,朱晦庵謂:故《易》統天心及得不堅乎。皆合屬下章之類。大義雖明,而古文闕裂意者。彭《義》亦為近世淺學妄更,所以若是。今自秘館所藏,民問所錄,差誤衍脫,莫知適從。近者晦庵朱先生,嘗隱名而為之讎定,考辨正文,引證有理,頗得其真,可以依據。獨《分章義解》,絕無善本。臨安鄭煥所校,自謂詳備,而尤多舛誤。其視經語,每有不合;較之他本,則文意稍連。愚之試邑,適當繁劇,公餘得暇,嘗取其書而讀之,日覺有味,因合眾本,為之校定。其於正文,多從晦庵之舊。而《通真義解》大略從鄭本。其於眾本多同者,亦自從眾。其問《契》文與《義》說,不相附類,若《契》云:兼并為六十。而《義》云:兼并為六十四卦也。若《契》云則水定火。而《義》云拘則水定之類。則亦兩存而互見。雖不可謂之盡善,然於丹經大意,亦略昭明矣。謹按彭序以謂:魏公得《古文龍虎經》而撰《參同契》。今所在有此書,而反不若《真契》之古奧。或者以謂此,乃今之《三墳》書、《狐首經》之比,是未可知也。然而,其經固已出於五代之前矣。彭《義》之後,復撰《明鏡圖訣》,欲以啟《真契》之戶牖。今於篇首,冠以其經,而後附以其訣,庶可通為一書。識者得以審識焉。鋟版而行,以與同志,共證至道。嘉定元年戊辰十一月五日,辛丑冬至,通直郎知建寧府建陽縣主管,勸農公事借誹鮑澣之仲棋謹書。

  明鏡圖

  曉所分章解義畢,竊謂:《真契》言微道密,文泛理探。既三卷之首尾鉤牽#16;而五行之上下輪起,在至人之鋪舒甚顯,恐末學之愚昧難明,是敢復約《真契》,著成《明鏡圖訣》一篇,列八環而符動靜,明二象以定陰陽,《真契》幽邃,一覽而更無遺矣。

  訣曰

  造化潛施跡莫窮,簇成真訣指童蒙。

  三篇秘列八環內,萬象門開一鏡中。

  離女駕龍為木婿,坎男乘虎作金筑#17。

  同人好道宜精究,究得長生路便通。

  至道希夷妙且探,燒丹先認大還心。

  日爻陰偶生真汞,月卦陽奇產正金。

  女妊#18朱砂男孕雪,北#19藏熒惑丙含壬。

  兩端指的鉛金祖#20,莫向諸般取次尋。日象火氣魂月象

  日者陽也#21,陽內含陰,象砂中有真汞也。陽元陰,則不能自耀其魂,故名日雌火,乃陽中含陰也。日中有烏,卦屬南方,為離女也。.

  月者陰也#22,陰內含陽,象鉛中有真銀也。陰元陽,則不能自營其魄,故名日雄金,乃陰中含陽也。月中有兔,卦屬北方,為坎男也。

  金氣魄第一環·

  四象八卦,天地門戶,人列八維而互用也。

  第二環

  門鬼路,二十八宿者,明周天行度火數,起天一兀也。第三環三十圓缺之象者,合一月火數,應六十卦互用也。

  第四環

  五十點黑,五十黑白,乃陰符陽火百刻之數,應天符動靜也。

  第五環

  十二卦者,明逐月爻象進退,龍虎起伏也。

  第六環

  十二辰者,火候升降鑽合,運天符也。

  第七環

  顯周天之火#23數,蹙#24合四時,以應內象也。

  第八環

  列陰陽、五行、萬象入鼎中,輔助金水龍虎,離女坎男交媾,共生真砂真汞,而成還丹也。

  《參同契》者:參,雜也;同,通也;契,合也。謂與諸丹經理通而義台也。凡修金液還丹,先尋天地混元之根;次究陰陽分擘之象;明水火相剋,復為夫妻;認金水相生,反為母子。故有男兼女體,則鉛內產砂;女混男形,則砂內生汞。日者陽也,日中有烏,陽含陰也。月者陰也,月中有兔,陰含陽也。此天地顯垂真象,今達者則之,可謂真陰陽也。復有陰陽反覆之道,水火相須之理,造化生成之徑。既知其徑,須取其根。根者,則天地混元之根也。既得其根,須取其象。象者,則陰陽分擘之象也?既得其象,須循動靜。既循動靜,須知其數。既知其數,須依刻漏。既依刻漏,須明進退。既明進退,須分龍虎。既分龍虎,則南北之界定矣。金木之形合矣。大丹之道成矣。復有內外法象,內外水火;有壇寵焉,有鼎室焉;有胞胎焉,有爻象焉;有水火之候焉,有抽添之則焉;有鑄瀉#25之模範,有離合之形體,此皆頭頭俱備,闕一不可。志士又須撒聲色,去嗜慾,棄名利,投靈山,絕常交,結仙友,隱密潛修,晝夜元息,方可希望#26。或不如是,則虛勞動耳。故陰真#27君日:莫辭得失一志而修還丹,乃可冀也。時孟蜀廣政十年,歲次下未九月八日,昌利化飛鶴山真一子彭曉序。

  周易參同契鼎器歌明鏡圖竟

  #1『金』,四庫本作『今』。

  #2『匝』,原作『市』,據四庫本改。

  #3『勻』,四庫本作『均』。

  #4『齊』,四庫本作『臍』。

  #5『鼎身』,四庫本作『鼎通身』。

  #6『旬』,原作『十』,據四庫本改。

  #7『符火』,四庫本作『火符』。

  #8『遇』,原作『偶』,據四庫本改。

  #9『火』,原作『太』,據四庫本改。

  #10『者』,四庫本作『十』。

  #11『易』,據四庫本補。

  #12『素非』,四庫本『素』字作『數』。

  #13『繫』,『四庫本作『繁』。

  #14『兮』,四庫本缺。

  #15底本之讚序、鮑仲棋序,分列八環及彭曉後序,四庫本皆無之。

  #16『鉤牽』,四庫本作『鉤連』。

  #17『金翁』,四庫本作『金公』。

  #18『妊』,四庫本作『姙』。

  #19『北』,四庫本作『地』。

  #20『鉛金祖』,四庫本作『真鉛汞』。

  #21『陽也』,據四庫本補。

  #22『陰也』,據四庫本補。

  #23『火』,原作【大』,據《金丹正理大全》本改。

  #24『蹙』,《金丹正理大全》本作『簇』。

  #25『瀉』,《金丹正理大全》本作『寫』。

  #26『希望』,《金丹正理大全》本作『期望』。

  #27『陰真君』,原作『陰君』,據《金丹正理大全》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