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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參同契註

  經名:周易參同契註。原題無名氏註。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所載俞玫《周易參同契發揮》(簡稱《發揮》本)。

  周易參同契註卷上#1無名氏註

  乾坤者,《易》之門戶,眾卦之父母。坎離匡郭,運轂正輻。

  《繫辭》曰:乾、坤,其《易》之門耶?蓋乾得乎純陽,坤得乎純陰。几眾卦之陽爻,皆得乎乾之陽;眾卦之陰爻,皆得乎坤之陰。故乾、坤之陰陽,所以為入眾卦之門戶也。在人,則乾為首,而備耳、目、鼻、口、舌之顯于外者也;坤為腹,而備心、肝、脾、肺、腎之在乎內者也。故几眾石之屬陽者,皆乾之所為;其屬陰者,則坤之所為也。其始也,未有眾卦。而坎則孕於坤之中,離則孕於乾之中。在人,則腎屬坎,而居乎下;心屬離,而居乎上。及坎、離一合,則坎運其陽,離運其陰,以成六十卦。人之坎男離女交媾,則眾石實自此而基也。故日運轂正輻。

  右第一章

  牝牡四卦,以為崇籥。覆冒陰陽之道,猶上御者,準繩墨,執銜轡#2,正規#3矩,隨軌轍,處中以制外。數在律曆紀,月節有五六。三十日也。經緯奉日使,兼并為六十,剛柔有表裹。

  四卦者,乾、坤、坎、離也。牝牡者,陰陽之道也。以言其大,則窮眾卦之陰陽,皆四卦而為之覆冒。以言其用,則眾卦之陰陽,皆四卦而為之鼓動。是其居中以制外,亦猶二者準繩墨於內,而規矩自能正於外。御者執銜轡於內,而軌轍自能隨於五四外也。以其數而言,則乾之九,坤之六,坎之七,離之八,實為律曆之綱紀也。以一月而言,則二辰共五日,而六辰共十五日,故一月有六五之數也。以一日而用兩卦,則剛柔相為經緯,相為表裹者,實盡乎此。

  右第二章

  朔旦《屯》直事,至暮《蒙》當受。晝夜各一卦,用之依次序。

  《易》自《乾》、《坤》二卦之後,則次之《屯》、《蒙》。今言旦《屯》暮《蒙》,則日用兩卦可知矣。若更能依《屯》、《蒙》之後卦次序而推之,則晝夜各一卦,而一月可周六十卦也。

  右第三章

  《既》《未》至晦爽#4。終則復更始。日辰為期度,動靜有早晚。

  《易》卦終於《既濟》、《未濟》,自初一以《屯》、《蒙》而推之,以至於晦日之旦暮,則終於《既》、《未》可知矣。然終則鈴有始,故次月之初復自《屯》、《蒙》而始也。非特日用之有其序,則《屯》、《蒙》叉行於子時。五日共二辰,則上弦行於卯時,下弦行於酉時,與夫十五、十六,則行於午時。其動之亦有早晚也,不可以不察。

  右第四章

  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

  陽氣自子生而上升,故以春夏為內體。陰氣自午而下降,故以秋冬為外用。此言十二月之火候也。

  右第五章

  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理。

  在《易》,天道有陰陽,地道有剛柔,人道有仁義。夫陽至於春則發生,陰至於秋則肅殺。人則象陽之發生,而施仁以為賞;象陰之肅殺,則主義以為罰,其喜、怒之見於外也。如此而修煉之士,則體春之發生,於陽氣大壯之時,在一月則上弦之日也,而飛金精。蓋春屬木,而金精則屬坎之水。水能生木,乃施仁之義也。復體秋之肅殺,於陰氣正盛之時,在一月則下弦之日也,而探藥。蓋秋屬金,而離官之藥則屬火。火能制金,乃討叛之義也。如是而象四時,則五行豈不得其理乎?

  右第六章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乾坤之象也。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易》謂坎離。坎離者,乾坤二用。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幽潛淪匿,變化於中。包囊萬物,為道紀綱。

  坎、離為乾、坤二用者,蓋乾,純陽也,皆天德也,不能以自用也。故《易》 曰:天德不可為首也。而用之則在乎陰,乃聰明睿智守之以愚,而後韋龍為之用,故曰:見韋龍無首,吉。無首者,守愚之謂也。坤,純陰也。兩賤不能以相使,亦不能自用也。故《易》 曰:利永貞。而用之則在乎陽,蓋自用則迷,而得主則利,故曰:束北喪朋,乃終有慶。束北,陽方也。故《乾》卦言用九,《坤》卦言用六,其餘則不言用也。故純陽而一陰生,則離之虛中乃乾之用也。純陰而一陽生,則坎之剛中乃坤之用也。是故六十卦中之陽爻,皆乾中有陰以為之運,六十卦中之陰爻,皆坤中有陽以為之運。此乾、坤所以為眾卦之父母。故不在乎眾卦之列,而坎、離為乾、坤之用。故亦幽潛淪匿,而不以爻位自著。夫六虛者,謂眾卦之初皆具乎純坤之體,而中六位皆虛也。惟中六位皆虛,故坎、離變化於中,得以運乾、坤之陰陽,以周流於六虛之內,而後六十卦之體備矣。惟其欲周六十卦,故陰陽之或上或下,或往或來,故不可以為典要,又曷常有定體哉?此坎、離雖不用,而包囊萬物,為道紀綱者,實在乎是。在人則乾為父,坤為母。父之精,母之血,亦坎、離為乾、坤之二用也。然父母皆不能以自用,陽必資乎陰,陰必資乎陽,及坎、離之相交為用,則五臟、六腑、百骸、九竅,莫不於是而生焉。

  右第七章

  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離沒亡。

  有者萬物,無者一陽之氣也。有者魄也,無者魂也。此言無者,謂坎、離生陰陽二物,而成六十卦。故日消息。所謂沒亡者,坎、離不用也。

  右第八章

  言不苟造,論不虛生。引驗見效,校度神明。推類結字,原理為證#5。坎戊月精,離己日光。日月為易,剛柔相當。土王四季,羅絡始終。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稟中宮,戊己之功。

  言土旺四季者,蓋五行中,土無正位,亦猶坎、離四卦為乾、坤二用,而運成六十卦也。是以坎管戊,離管己,以居中也。故自初一至初八午,用十五卦以象乎春之青;又自八日午至月半,用十五卦以象乎夏之赤;又自十六至二十三午,用十五卦以象乎秋之白;又自二十三午至三十日,用十五卦以象乎冬之黑。故日青、赤、白、黑,皆稟乎戊己也。

  右第九章

  《易》者,象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窮神以知化,陽往則陰來。輻輳而輪轉,出入更卷舒。《易》有三百八十四爻,據爻摘符,符謂六十四卦。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際#6天地媾#7其精,日月相撢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8。混沌#9相交接,權輿樹根基。經營養鄞鄂,凝神以成軀。眾夫蹈以出,蚊動莫不由。

  雄陽,謂坎也。播玄施者,謂初變為震,次為兌,以至於為乾。乾,天也。天色玄,故《龍虎經》 曰:雄陽翠玄水。雌陰,謂離也。化黃包者,謂初變為巽,次為艮,以至於坤。坤,地也。地色黃,故《龍虎經》曰:雌陰赭黃金。

  右第十章

  於是,仲尼讚鴻濛,乾坤德洞虛。稽古當#10元皇,《關睢》建始初。冠婚#11氣相紐,元年乃芽滋。

  昔聖人作《易》,上經始《乾》、《坤》,父母之道也。故《易·繫》 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下經始《咸#12》、五-、《怛#13》,夫婦之道也。故《序卦》 曰:有男女,然後有夫婦。自天地而言之,則乾居上,而坤居下,是為不交之《否》。自一身而觀之,則離女坎男之不交,是為火水之《未濟》,豈非獨陽不生,獨陰不成,而曠然洞虛者乎?及其天地一交而為《泰》,水上火下則為《既濟》,豈非天地交而萬物生,男女交而志通者乎?故聖人序《詩》,則以《關睢》為首,而夫婦之道愈正矣。

  右第十一章

  聖人不虛生,上觀顯天符。天符有進退,訕伸#14以應時。故《易》統天心。

  《易》與天地準,非聖人莫能明之。

  右第十二章

  《復》卦建始萌#15;長子繼父體,母因立兆基。坤上消息應鍾律,升降據斗樞。三日出為爽,震庚受#16西方。八日兌丁受#17,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蟾賒與兔魄,日月氣#18雙明。蟾賒視卦節,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訖,十五數屈折低下降。.

  右第十三章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19。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

  日月相會之地謂之辰,故一年十二度會也。而會叉於朔,故 曰:日月合璧謂之朔。惟其朔旦之合璧,故月魄有時而蝕日,然日月皆逆行於天,而日一日行一度,月則一日行十三度強也。月至三日而明始生,則去日已僅四十度,故當其日之西沈,而月受日之魂,如純坤之得一陽也,是為震卦。而見於西方庚位之上,故震管庚。及至八日,去日愈遠,陽魂日盛,是為兌卦,當日西沈,而月之行已至於南方丁位之上,乃上弦也,故兌管丁。及至十五日,則日月相望,而陽意滿矣。故為乾卦。當日西沈,而月已出於束方甲位之上,故乾管甲。方其月魂之滿也。及至中霄壬子之時,而陰魄已生矣。是為離卦。故離管壬。至十六已後,陰魄始見,如純乾之得一陰也。是為巽卦。方其魂之初生也,則可自日沈而定其所管之方隅。及其魄之已生也,其出愈遲,則月之行住,尤不可以日沈而定之矣。故其定之也,則以日出而辨明之。故十六已後,其日將升,而月始抵於西方辛位之上,故巽管辛。至于二十三日,取日已近,而陽魂已消其半,是為艮卦。當日之升,而月之行度方至于南方丙位之上,故艮管丙,乃下弦也。古人云:近一遠三謂之弦。上弦則去日前行為未遠,故為近一。下弦則去日為尤遠,而反在日之後,故為遠三。自二十三至于月末,則陽意消盡,復為坤卦。當日之升始至于束方乙位之上,故坤管乙。惟其陰氣既極,而陽意已於晦夜子、癸之時孕之矣,是為坎卦。故坎管癸。至于次月,復受震庚之符,故 曰:繼體復生龍。蓋震為龍故也。

  右第十四章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十五數四者合三十,陽氣#20索滅藏。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21。

  乾管甲,而亦管壬。坤管乙,而亦管癸。據《橫天甲子》,坎亦管癸,離亦管壬,何也?蓋乾卦純陽,陽極而一陰生。是乾於陽極之時,而離已生矣。坤卦純陰,陰極而一陽生,是坤於陰極之時,而坎已生矣。故 曰: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陽氣索滅藏者,謂至三十日,則化純坤體,故無陽矣。亦如月至三十日,則無光矣。

  右第十五章

  元精眇難睹,推度效符證#22。居則觀其象,準擬其形容。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凶。發號順時令#23,勿失爻動時。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心,參合考三才。動則循卦節#24,靜則因《象》辭。乾坤用#25施行,天地然後治。可得#26不慎乎?

  火候之訣,最為精妙,非常情所能推測,宜細推詳,與彼相符,以為圖象,庶有形容為可擬也。此非上察河圖文之謂乎?其次,則立表于地,以占一時侯,可以為人之軌範,非下序地形流之謂乎?又其次,方得順時以舉、事,無過無不及之失,非中稽人心之謂乎?如是則三才既定,卦節無差,斯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與鬼神合其吉凶矣。可不慎乎?

  右第十六章

  御政之首,管括微密,開舒布寶。要道魁柄#27斗指十二辰統化綱紐。爻象內動,吉凶外起。五緯錯順,應時感動。四七乖戾,二十八宿診離俯仰#28。

  御政之首,言行金丹之初,須先括定微密之旨,使心下瞭然,如數一二,然後方隨斗所指,以收眾寶,次第而行之。鋼紐既定,循爻象而動,則吉凶無不應。五緯,即五行、四時也。相為錯綜,各順其理,故能隨時感應。四七者,二十八宿布於四方,為周天三百六十之纏度。苟前後之,或失其序,俯仰診離,則乖戾集,可不戒哉?

  右第十七章

  文昌統錄,請責台輔。百官有司,各典所部。

  文昌,言人君發政之所。台輔,喻坎離。百官,喻六十卦。

  右第十八章

  日合#29五行精,月受六律紀。五六三十度,度竟復更始。原始要終,存亡之緒。或君驕溢,亢滿違道。或臣邪佞,行不順軌。弦望盈縮,乖變凶咎。執法譏刺#30詰過貽主。

  人君驕逸、么几滿,謂臨爐不能定銖兩,不依法度。臣邪行,不順軌,謂六十卦之用前後失序,則適以害神室胎仙也。

  右第十九章

  辰極受正#31,優游任下。明堂布政,國無害道。內以養己,安靜虛無。原本隱明,內照形軀。閉塞其兌,築固靈株。三光陸沈,溫養子珠。視之不見,近而易求。運三光入內,故曰陸沈。

  辰極,謂斗也。人首,象天。正,泥九官也。受正者,謂搬運坎離之龍虎,而朝納於此。然後得以優游任陌陽廳牘下,謂運火以煉之也。泥九之前一寸,為明堂。又自此而後入三田之內,故國無害道,而可保其長久也。雖然,又當明內丹以養己,使安靜於虛無之境。夫原本既隱,然內照形軀如水生珠,而崖不枯,此言坎官之鉛也。至於收離官之汞,與夫龍虎以固築靈株,則金藉心中五華之氣也。苟非閉塞其兌,則難以收之。兌,口也。此吾身之真氣,非外氣也,故日近夫。三光者,日月星也。

  右第二十章

  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初正則終脩,榦立末可持。一者以掩蔽,世人莫之知#32。一者,水也。

  黃中,脾也,能化砂石之藥,以養四肢及五藏,以生枝葉,故日終脩末可持也。一者,水也。謂水能勿妄泄,亦能自內以養己,但世人未曉也。

  右第二十一章

  上德無為,不以察求。下得為之,其用不休。上閉則稱有,下閉則稱無。無者以奉上,上有神德居。此兩孔穴法,金氣#33亦相久須。

  上德、下德者,謂離為心而居上,其中有玉液可為還丹,而有益於人,故日上德;坎為腎而居下,其中有金液亦為還丹,而有益於人,故曰下德。夫欲探玉液,固不假於脩為。欲探金液,非假於爐電,而脩為不可得也。及其閉而塞之也,玉液已閉,而入於玄膺,謂玄牝也,則喜其有歸也。金液已閉,而入於尾間關,則喜其無漏也。此稱有稱無之辨。金液則自下而上以為魄,玉液則自上而下以為魂,故曰神德居。

  右第二十二章

  知白守黑,白金黑水也。神明自來。白者金精,黑者水基。水者道樞,其數名一。陰陽之始,玄含黃芽。五金之主,北方河車。故鉛外黑,內懷金華。被褐懷玉,外為狂夫。

  玄,天色也。黃,地色也。言純乾之中,陽極生陰,而離已生焉。離出而生巽生艮,以至於坤,此言含黃芽也。人之受胎也,本於父精,遂化而生五藏,故五藏之金,以腎為主。存於腎,則為金。飛金晶,則用河車以運之也。河車,即氣自北方而直至泥丸也。

  右第二十三章

  金為水母,母隱子胎。水者金子,子藏母胞。真人至妙,若有若無。髻鬍大淵,乍沈乍浮。退而#34分布,各守境隅。

  金能生水,故日母金。金在坎中,故日隱子胎。坎為腎,腎雖金之子,叉先藏于母之胞,而後有此身也。雖然,其初藏於母胞也,非真人之存於胞中,安能若是之至妙?自其妙而觀之,方以為有;而塊然一物,方以為無,而萬物具焉。若沈浮於大淵之中,不可以常情窺也。及其退而分布,則五藏、六腑、百骸、九竅,莫不由此而具焉。.

  右第二十四章

  採之類白,造之則朱。煉為表衛,白裹貞居。方圓徑寸,混而相拘#35。先天地生,巍巍尊高。

  人身上為天,下為地。當其未有是身也,則受父之精,而後能有此天地,故精氣為先也。《易》以乾為首,坤為腹是也。方圓徑寸,乃丹田也。金在坎中,其色白。方其操之也,不得乎南方之朱,安能以造成金丹哉?亦猶父之精叉得乎母之血,然後可以盡生成之義。是故白居乎裹以為貞,而離為表衛以煉於外,故能相拘於方寸之中矣。蓋純陰之中,一陽復而為坎,然後化為震,為兌,以至於為乾。純陽之中,一陰生而為離,然後化而為巽,為艮,以至於為坤。是則坎離者,先天地而生,故能巍巍然,如是之尊高也。

  右第二十五章

  旁有垣闕,狀似蓬壺。環匝關閉,四通踟跚。守禦密固#36,關絕姦邪。曲閣相通#37,以戒不虞。可以無思,難以愁勞。神氣滿室,莫之能留。守之者昌,失之者亡。動靜休息,常與人俱。

  垣闕,腎部之官也。曲閣,尾問關。戒不虞者,防夢寐而或泄也。惟能平日無邪思,則可矣。動之則失靜,而休息則存矣。

  右第二十六章

  是非歷藏法,內視有所思。履行步斗宿#38以.日辰。陰道厭九一,濁亂弄元胞。食氣嗚腸胃,吐正吸外邪。晝夜不外寐,晦朔未嘗休#40體日疲倦,恍惚狀若癡。百脈鼎沸馳,不得清澄居。累土立壇宇,朝暮敬祭祠。鬼物見形象,夢寐感慨之。心歡意喜悅#41延期。遽以夭命死,露腐#42。舉措輒有違,悖逆失樞機。諸術甚眾多,千條有萬緒#43違黃老,曲折戾九都。

  歷舉旁門小法,使後學知所戒也。

  右第二十七章

  明者省厥旨,曠然知所由。勤而行之,夙夜不休。服食三載,輕舉遠遊。跨火不焦,入水不濡。能存能亡,長樂無憂。道成德就,潛伏俟時。太一乃召,移名#44。功滿上昇,膺錄受圖。

  言《參#45》之書,能用心以明之,

  則金丹之匕曰無出乎是。

  右第二十八章

  《火記》不虛作,演《易》以明之。偃月法#46,白虎為熬樞。汞日為流珠,青龍與之俱。舉束以合西,魂魄自相拘。上弦兌數八,下弦艮亦八。兩弦合其精,乾坤體乃成。二八應一斤,《易》道正不傾。銖有三百八十四,亦應卦爻之數。

  上弦鉛八兩,下弦汞八兩,一兩二十四銖,合十六兩言之,有三百八十四銖,應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也。故 曰:乾坤體乃成。白虎者,坎中之銀也。非假偃月爐以煎熬之,終莫能得是寶也。謂之樞者,既得是寶,則欲其自曲閣之道以運之,使至泥丸而後止。其次,則離為日,流珠自玉池而出,而青龍亦與之同塗而至。苟能以汞龍自玄牝門而入,則龍與虎合,故日舉束以合西也。虎為魄,龍為魂,則自相拘於爐鼎之內矣。

  右第二十九章

  金入於猛火,色不奪精光。自開闢以來,日月不虧明,金不失其重,日月形如常。金本從月#47朔旦受日符。金返歸其母,月晦日相包#48藏其匡郭,沈淪於洞虛。金復其故性,威光鼎乃嬉。

  金,即坎中液也。得離火以煉之,愈堅而愈瑩。日,即離也。月,即坎也。坎、離不以金火,既施於用,而遂失其明。而金亦常不失其重者,生生而不窮也。日月之形常如是者,其源本至堅固也。雖然,惟金火施為金丹之用,則可以如是。苟為不然,則《黃庭經》所謂葉去樹枯失青青,氣亡液漏非已形者,又不可與此同日語也。《經》 曰:初正則終脩,榦立末可持。此之謂也。大抵金常生於坎,亦隨日魂之消長,而為盛衰也。故朔日一受日符,則愈生而愈盛。自陰符生而至於晦,則月魄化為坤矣。故金返歸其母,乃坤之土為金之母也。故雖然陰極則.陽生。故月於晦夜已包乎日之魂,如坎之孕于坤中也。但其明未著於外,而特隱藏於匡郭之中.,而沈淪於洞虛之內也。然當此之時,金丹得以復其故性,而其明愈熾矣。

  右第三十章

  子午數合三,戊己號稱五。三五既諧和#49,八石正綱紀。呼吸相貪欲#50,佇思#51為夫婦。黃土金之父,流珠水之母。水以土為鬼,土鎮#52水不起。朱雀為火精,執平調勝負。水盛火消滅,俱死歸厚土。三性既合會,本性共宗祖。

  坎為水,一數也。離為火,二數也。合之而為三矣。坎管戊,而離管己;戊己屬土,五數也。故為三五。二者,夫婦之義,故和諧。八石者,《黃庭經》以為八素瓊是也。謂自初八而至十五,八日所探之丹資也。二者相貴為夫婦,爻須呼吸以求之。蓋出日則呼,入月則吸。黃土脾液也,故能生金肺液也。流珠謂太陽流珠,亦肺液也,故能生坎水。然坎水之為物,當陰符一至,則陽氣索滅藏,體魄化為坤。坤屬土,故水為之鎮,而微弱不振矣。非得火精而為之調和,安能以返其魂哉?惟當陰盛火消之餘,故此水終為土所制,而無生意矣。然謂之水盛,而不言陰盛者,蓋自下弦而至三十日,以時則屬乎冬,以方則象乎北,故日水盛。三性共祖宗者,蓋人之始受胎也。以父精為主而化成五藏,故五藏之五行皆宗於水也。

  右第三十一章

  巨勝尚延年,胡麻也。還丹可入口。金性不敗朽,故為萬物寶。術士服食之,壽命得長久。土遊於四季,守界定規矩。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黑蒸達四肢,顏色悅澤好。髮白皆變黑,齒落生舊所。老訪復丁壯,耆嫗成姥女。改形兔世厄,號之日真人。

  坎中之金制為還丹,終不敗朽,故萬物之中最為寶也。土遊四季者,謂坎、離二卦管戊己,而布六十卦於三十日之內,分為四時。故一月奪一年之氣候。坎金離砂自入爐鼎之外,則用之以養內丹。其金砂之入五藏,不啻如雲霧之散,如風雨之潤,故能需蒸四肢以反老成童者,豈不有本於此哉?

  右第三十二章

  胡粉投火中,色壞還為鉛。冰雪得溫湯,解釋成太玄。金以砂為主,稟和於水銀。變化由其真,終始自相因。欲作服食仙,宜以同類者。植禾當以黍,覆雞用其子#53。以類輔自然,物成易陶冶。魚目豈為珠,蓬蒿不成價。類同者相從,事乖不成寶。是以燕雀不生鳳,狐兔不乳馬,水流不炎上,火動不潤下。

  胡粉乃以鉛為之,今投於火而復為鉛。冰雪自水而結之,投於溫湯亦化為水。是猶金丹亦藉砂和水銀為之,及火滅而復其本性,以見物之有本,而終始不能以自壞也。修煉之士,其可外坎離而別用其心也哉?

  右第三十三章

  世問多學士,高妙負良才。邂逅不遭遇,耗火亡貨財。據按依文說,妄以意為之。端緒無因綠,度量失操持。檮冶羌石膽,蕾買母及譽磁。硫黃燒豫章,泥頓.相煉飛。鼓下□五石銅,以之為輔樞。雜性不同類,安肯合體居。千舉必萬敗,欲點反成癡。僥倖訖不遇,聖人獨知之。稚年至白首,中道生狐疑。背道守迷路,出正入邪蹊。管窺不廣見,難以揆方來。

  智不足以明是理,切莫妄意以有為。妄意而為之,反為識者之見哂。

  右第三十四章

  若夫至聖,不過伏羲,始畫八卦,效法天地。文王帝之宗,結體#56演爻辭。夫子庶聖雄,《十翼》以輔之。三君天所挺,迭興更過時#57。優劣有步驟,功德不相殊。制作有所踵,推度審分銖。有形易忖量,無兆難慮謀。作事令可法,為世定詩書。素無前識資,因師覺悟之。皓若寨帷帳#58,瞋目登高臺。

  《易》書之作,乃成於三聖之手,豈易明哉?況金丹之旨,有體乎《易》,其微妙隱奧,尤過乎是。

  右第三十五章

  《火記》六百篇,所趣等不殊。文字鄭重說,世人不熟思。尋度其源流,幽明本共居。竊為賢者談,曷敢輕為書。若遂結舌瘡#59,絕道獲罪誅。寫情著竹帛,又恐泄天符。猶豫增歎息,倪仰綴斯愚#60。陶冶有法度,未忍悉陳敷。略述其綱紀,枝條見扶練。

  六百篇者,蓋一年除二月、八月息火,而一月每用六十卦,十箇月總有六百卦也。幽明:幽謂天地之道,明謂人也。

  右第三十六章

  以金為隄防,水入乃優游。金計十有五#61、水數亦如之。臨爐定銖兩,五分水有餘。二者以為真,金重如本初。其三#62遂不入,火二#63與之俱。三物相合受#64,變化狀若神。下有太陽氣,伏蒸#65須臾間。先液而後凝,號曰黃舉焉。歲月將欲訖,毀性傷壽年。形體為灰土,狀若明窗塵。

  十五者,謂十分取其五也。乃自初一至十五日,則自上弦之日探金也,故下日水五分。水,乃玉池神水也,亦然。其三不入者,乃一日作四分分也。金水皆取一分,而餘二十三日不入也。火二者,陰陽二艮加喊-必么火也。金,即坎中之陽。水,即離中之陰,乃玉池清水也。歲月將欲,訖者在十二月,則坤卦之訖在亥月也。在一月,則訖于坤乙三十日也。在一日,則訖于亥時也。火之陽魂,皆於此而滅,故日毀性。一日奪一小年,一月奪一中年,十二月奪一大年,皆至於年終則傷其明也。惟其毀傷如是,則月之形體有類乎灰土,而狀亦何異於明窗塵哉?

  右第三十七章

  檮治並。之,持入#66赤色門。固塞其際會#67,務今致完堅。炎火張於下,晝夜#68聲正勤。始文使可修,終竟武乃陳。候視加謹慎,審察調寒溫。周旋十二節,節盡更須親#69。氣索命將絕,休死亡魄魂。色轉更為紫,赫然成還丹。粉提以一丸,刀圭最為神。

  禱治并合之,言眾藥皆聚也。赤色門,謂鼎也。固塞完堅,勿令有漏,然後發火以煉之,始文終武,用審寒溫。如至火度一周,則氣索火絕,魂消魄復,而丹已成矣。非神而何?

  右第三十八章

  推演五行數,較約而不繁。舉水以激火,奄然滅光明。日月相激薄;常在晦朔問。水盛坎侵陽,火衰離晝昏。陰陽相飲食,交感道自然。

  月本無明,藉日以為明。惟月至晦,則變純坤體矣。而坎陽已孕于中,故常當晦朔之交,而月或侵陽,故有舉水激火之說。坎侵陽,離晝昏,乃月食日也。此亦交感自然之謂也。

  右第三十九章

  名者以定情,字者綠性言。金來歸性初,乃得稱還丹。吾不敢虛說,倣傚聖人文。古記題龍虎,黃帝美金華。淮南煉秋石,王陽加.黃芽。賢者能持行,不肖母與俱。古今道猶.一,對談吐所謀。學者加勉力,留念探思惟。至要言甚露,昭昭不我欺。

  名者,有實之可名也。字則表而出之,又涉於無名也。有者,魄也,其情也。無者,魂也,其性也。惟金丹至火滅,乃得復其性而成丹矣。雖然金丹之旨亦須留心精審,則厥旨自明,非有隱也。

  周易參同契注卷上竟

  #1因未得其他版本以參校,故暫以俞瑛《周易參同契發揮》四庫本(後文簡稱《發揮》本)校勘其經文。

  #2『猶上御者,準繩墨,執銜轡』,《發揮》本作『猶御者之執銜轡,有準繩』。

  #3『規』,原作『規』,據《發揮》本改。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4『晦爽』,《發揮》本作『昧爽』。

  #5『為證』,《發揮》本作『為徵』。

  #6『之際』,《發揮》本作『之時』。

  #7『媾』,《發揮》本作『構』。

  #8『化黃包』,《發揮》本作『統黃化』。

  #9『混沌』,《發揮》本作『渾沌』。後文同。

  #10『當』,《發揮》本作『稱』。

  #12『冠婚』,原作『昏冠』,據《發揮》本改。

  #13『咸』,原作『成』,據其文義改。

  #14『恆』,原作『怕』,據其文義補正。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15『訕伸』,《發揮》本作『訕信』。

  #16『萌』,《發揮》本作『初』。

  #17『庚受』,《發揮》本作『受庚』。

  #18『丁受』,《發揮》本作『受丁』。

  #19『氣』,《發揮》本作『無』。

  #20『東北喪其朋』,《發揮》本作『束方喪其明』。

  #21『陽氣』,《發揮》本作『易象』。『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在此兩句之前,《發揮》本把《後序》中的『象彼仲冬節』一節調於此,其由詳見俞玫《周易參同契釋疑》。

  #22『證』,《發揮》本作『徵』。後文有相同處不再注明。

  #23『時令』,《發揮》本作『節令』。

  #24『卦節』,《發揮》本作『卦變』。

  #25『用』,《發揮》本作『周』。

  #26『可得』,《發揮》本缺『得』字。

  #27『魁柄』,《發揮》本作『魁杓』。

  #28『俯仰』,《發揮》本作『仰俯』。

  #29『合』,《發揮》本作『含』。

  #30『譏刺』,《發揮》本作『刺譏』。

  #31『受正』,《發揮》本作『處正』。

  #32『之知』,《發揮》本作『知之』。

  #33『金氣』,《發揮》本作『有無』。

  #34『退而』,《發揮》本作『進退』。

  #35『相拘』,《發揮》本作『相扶』。

  #36『密固』,《發揮》本作『固密』。

  #37『相通』,《發揮》本作『相連』。

  #38『履行步斗宿』,《發揮》本作『履斗步呈宿』。

  #39『以』,《發揮》本作『次』。

  #40『未嘗休』,《發揮》本作『未常休』。

  #41『意喜悅』,《發揮》本作『而意悅』。

  #42『露腐』,《發揮》本作『腐露』。

  #43『萬緒』,《發揮》本作『萬餘』。

  #44『移名』,《發揮》本作『移居』。

  #45『參』,原脫,據其文義補。

  #46『法』,《發揮》本作『作』。

  #47『月』,《發揮》本作『日』。

  #48『相包』,《發揮》本作『相抱』。

  #49『諧和』,《發揮》本作『和諧』。

  #50『貪欲』,《發揮》本作『貪育』。

  #51『佇思』,《發揮》本作『佇息』。

  #52『鎮』,《發揮》本作『填』。

  #53『其子』,《發揮》本作『其卵』。

  #54『泥頑』,《發揮》本作『泥汞』。

  #55畫『鼓下』,《發揮》本作『鼓鑄』。

  #56『結體』,《發揮》本作『循而』。

  #57『過時』,《發揮》本作『御時』。

  #58『寨帷帳』,《發揮》本作『搴幃帳』。

  #59『若遂結舌瘠』,《發揮》本作『結舌欲不語』。

  #60『倪仰綴斯愚』,《發揮》本作『俯仰輒思慮』。

  #61『十有五』,《發揮》本作『有十五』。

  #62『其三』,《發揮》本『三』字作『土』。

  #63『火二』,《發揮》本作『二者』。

  #64『合受』,《發揮》本『合』字作『含』。

  #65『伏蒸』,《發揮》本『蒸」字作『黑』。

  #66『持入』,《發揮》本『持』字作『馳』。

  #67『際會』,《發揮》本『際』字作『濟』。

  #68『晝夜』,《發揮》本作『龍虎』。

  #69『須親』,《發揮》本作『親觀』。

  #70『激薄』,《發揮》本作『薄蝕』。

  #71『加』,《發揮》本作『嘉』。

  #72『猶』,《發揮》本作『由』。

  周易參同契註

  經名:周易參同契註。原題無名氏註。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所載俞玫《周易參同契發揮》(簡稱《發揮》本)。

  周易參同契註卷中_無名氏注

  乾剛坤柔,配合相包。陽稟陰受,雄雌相須。須#1以造化,精氣乃舒。坎離冠首,光耀垂敷。玄冥難測,不可畫圖。聖人揆度,參序元基。四者混沌,徑#2入虛無。六十卦周#3張布為輿。龍馬就駕,明君御時。和則隨從,路平不邪。邪道險阻,傾危國家。

  自初一至十五日,乃乾包坤。自十六至三十日,乃坤包乾。月之為物,其初徒有其質,而受陽光然後明焉。元基者,坎離也。四者,添乾、坤也。入虛,謂不用。輿者,載六十卦而行也。君即心也。

  右第四十一章

  君子居其室,出其言善,則千里之外應之。謂萬乘之主,處九重之室,發號出令#4,順陰陽節。藏器俟時#5,勿違卦月#6。《屯》以子申,《蒙》用寅戌。餘六十卦#7各自有日。

  發號出令,順陰陽節,言探取丹藥并火候也。自六十卦而言之,一日當用兩卦。自發火而言之,一日即朝暮用兩時也。故但以《屯》、《蒙》言之,乃《乾》、《坤》後之初卦也,但行之自有進退耳。故用時前後不同也。且如半夜子時一陽之生也。當體一陽而用火;丑時二陽生,則體二陽而用火;以至巳時,則當用六數火也。一數,即三氣象一陽爻也。二數,即三度行二氣,象二陽爻也。以至六數,則三度行六數,象六陽全也。乃有八變而成卦之道也,反陰符一生於午,則退一數而行五數火;退至于亥,則六陰全而無火矣。其日《屯》甩子申者,乃指《屯》卦而言之也,蓋上坎下震為《屯》卦。震卦則初起庚子,坎卦則次起戊申也。又日《蒙》用寅戌者,亦指《蒙》卦言之也,蓋上艮下坎為《蒙》卦,坎初起戊寅,而艮次起丙戌是也。以是見一卦之各有朝暮也。直日卦而言之,則六十卦記於十二時之中,其用則各有先後。但一日無出兩時而行火,故總以《屯》《蒙》言之。

  右第四十二章

  聊陳兩象,未能究悉。立義#8設刑,當仁施德。逆之者凶,順之者吉#9。按歷法令,至誠專密。謹候日辰,審察消息。纖芥不正,悔吝為賊。

  自初一至十五日,施明於月,故日當仁自十六至三十日,月魄漸以掩明,故日設刑。

  右第四十三章

  二至改度,乖錯委曲。隆冬大暑,盛夏霜雪#10。二分縱橫,不應漏刻。風雨不節,水旱相伐。蝗蟲湧沸,草異旁出。天見其怪,山崩地裂#11。孝子用心,感動皇極。近出己口,遠流殊域。或以招禍,或以致福。或興太平,或造兵革。四者之來,由乎胸臆。

  冬至象子時,夏至象午時,春分卯時,秋分酉時。冬至一陽生,則行一數火,至六陽極,則行六數火。夏至一陰生,則喊一數火,只行五數;至六陰極,則火數喊滅。且以冬至之月論之,一月只行一數火,皆於子時行之。十二月皆然。如月火自初一至初三早,皆以子時行之;自初三晚至初五,皆以丑、亥時行之;自初六至初八早,皆以寅、戌時行之;自初八晚至初十,皆以卯、酉時行之;自十一至十三早,皆以辰、申時行之;自十三晚至十五,皆以巳、未時行之;自十六至十八早,皆以午時行之;自十八晚至二十,皆以巳、未時行之;自二十一至二十三早,皆以辰、申時行之;自二十三晚至二十五,皆以卯、酉時行之;自二十六至二十八早,皆以寅、戌時行之;自二十八至三十日,皆以丑、亥時行之,此第五篇日用之有早晚是也。至於十二月二陽生,所行二數火亦然。由是而觀,則自一陽至六陽,可默而知矣。

  右第四十四章

  動靜有常,奉其繩墨。四時順宜,與氣相得。剛柔斷矣,不相涉入。五行守界,不妄盈縮。《易》行周流,屈伸反復#12。

  與氣相得者,如子時一陽生,即可行一數火也。雖月、時、日三者相併,亦可徐徐而行之,不可連發也。如欲遽行丑時、寅時之火,適所以為害也。何者?蓋二時無二陽、三陽以相應故也。此所以貴乎與氣相得。

  右第四十五章

  晦朔之問,合符行中。混沌鴻濛,牝牡相從。滋液潤澤,施化流通。天地神明#13,不可度量。利用安身,隱形而藏。始於束北,箕斗之鄉。旋而右轉,嘔輪吐萌。潛潭見蒙#14發散精光。

  自朔至晦,火數皆當合符,不可有過不及之息。惟於上弦以至下弦,皆混沌之際,牝牡於此而相從,坎離之滋液於此而流通,宜於丑、寅之時,乃箕、斗之度也。宜探取以應之。右轉者,逆行也。嘔輪,月華也。吐萌,日華也。潛潭,坎離之官也。

  右第四十六章

  品畢之上,震出為徵。陽氣造端,初九潛龍。陽以三立,陰以八通。故三日震動,八日兌行。九二見龍,和平有明。三五德就,乾體乃成。九三夕惕,虧折神符。盛衰漸革,終還其初。巽繼其統,固濟操持。九四或躍,進退道危。艮主止進#15不得逾#16時。二十三日,典守弦期。九五飛龍,天位加喜。六五坤承,結括終始。輥養眾子,世為類母。上九亢龍,戰德于野。用九翩翩,為道規矩。陽數已訖,訖則復起。推情合性,轉而相與。

  勗畢之上,庚方也。一陽始生,於卦為震,於爻為初九。三日哉,生明。初八為上弦,二陽已盛,於卦為兌,於爻為九二。十五日,三陽滿,於卦為乾,,於爻為九三。十六後,一陰生,於卦為巽,以純乾言之,則於爻為九四。下弦為艮卦,謂之不得逾時者,言探取銖兩不可過也。以純乾言之,則為九五。自二十三至三十日,坤卦也。故以坤承言之。然以六五言者,蓋陰符皆以坤為主,故以六五言之。在純乾為上九,陽消已盡,陰極復生,故以用九終之。

  右第四十七章

  循據璿璣#17,升降上下。周流六爻,難可#18察睹。故無常位,為《易》宗祖。

  璿機,正天文之器也。陽氣生則自下而上,陰氣降則自上而下,周流六爻,互消長於六爻之內,以成六十卦,不可為典要。此剛柔二者,所以為《易》之宗祖也。

  右第四十八章

  朔旦為《復》,陽氣始通。出入無疾,立表微剛。黃鍾建子,兆乃滋彰。播施柔暖,黎需得常。

  右第四十九章

  《臨》爐施條,開路正光#19。光耀漸進,日以益長。丑之大呂,結正低昂。

  右第五十章

  仰以成《泰》,剛柔並隆。陰陽交接,小往大來。輻輳於寅,運而趁時。

  右第五十一章

  漸歷《大壯》,俠列卯門。榆莢墮落,還歸本根。刑德相負,晝夜始分。

  右第五十二章

  《央》陰已#20退,陽升而前。洗濯羽翮,振索宿塵。

  右第五十三章

  《乾》健盛明,廣被四鄰。陽終於巳,中而相干。

  右第五十四章

  《娠》始紀序#21,履霜最先。井底寒泉,午為蘿賓。賓服於陰,陰為主人。

  右第五十五章

  《遲》去世#22位,收斂其精。懷德俟時,柄遲昧冥。

  右第五十六章

  《否》塞不通,萌者不生。陰伸陽屈,沒陽#23姓名。

  右第五十七章

  《觀》其權量,察仲秋情。任畜#24微稚,老枯復榮。薺麥牙蘗;因冒以生。

  右第五十八章

  《剝》爛肢體,消滅其形。化氣既竭,亡失至神

  右第五十九章

  道窮則反,歸乎《坤》元。《恆》順地理,承天布宣。

  此言十二月火,乃年火也。惟卯、酉、亥三月不用火者,乃火敗在卯,死在酉,絕在亥故也,五行中之生金怕死火是也。故息火以應之。

  右第六十章玄幽遠渺#26,隔闔相連。應度育種,陰陽之元#27。寥廓恍惚,莫知其端。先迷朱軌,後為主君。無平不陂,道之自然。變易更盛,消息相因。終《坤》始《復》,如循連環。帝王承御,千載#28畫常存。

  玄幽遠渺,隔閡相連,指坎、離幽遠,雖不相通,而實有相通之道。應度,謂上弦、下弦之內也。育種者,即陰陽之元也。陰之元始於離,陽之元存於坎。先迷者,言離之陰不為先倡,故上弦先育陽之元,陰之育則在下弦焉。為主君者,亦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內也。

  右第六十一章

  將欲養性,延命卻期。審思後末,當慮其先。人所稟軀,體本一無。元精雲布#29因氣托初。

  後末者,即延命卻期之事也。先此謂人之受胎之始,始於無物也。及自元精一布,而因氣托初,則百骸、九竅無不備焉。還丹之法,正體乎是。

  右第六十二章

  陰陽為度,魂魄所居。陽神日魂,陰神月魄。魂之與魄,互為室宅。性主處內,立置鄞鄂。鄞鄂,形貌也。情主營外,築垣#30城郭。城郭完全,人物乃安。于斯之時,情合乾坤。乾動而直,氣布精流。坤靜而翕,為道舍廬。剛施而退,柔化以滋。九還七返,八歸六居。男白女赤,金火相拘。則水定火,五行之初#31。上善若水,清而無瑕。道之#32形象,真一難圖。變而分布,各自獨居。

  魂之與魄,互為室宅。以火候言之,則日魂交月魄,而有進退之義。以坎離言之,則坎男之精氣不得乎離女之胎以養,則不能成金丹。以一身言之,則百骸、九竅、六腑、五藏,非得乎五金之氣以為之根本,亦不能以長存。是知火氣神所以為魂,而實質所係皆魄也。故魂無魄則無所寓,魄無魂則為棄物矣。故營於外者,為情魄之用也;處於內者,為性魂之用也。乾動而直,氣布精流,類男子之交合也。坤靜而翕,為道舍廬,類女子之胞胎也。故剛施而退,則柔化而愈滋。在修煉之士,九還七返,八歸六居,其道亦然也。九還者,乃三千行滿,為九年之數,以象懷胎九月餘也。七返者,乃鉛、汞、龍、虎、血、氣、神也。皆欲返於三田。八歸者,乃八百功成。謂一月八兩,一年九十六兩,故九年積而為八百餘兩,以歸丹田也。六居者,乃天地之六子也。始三年,則育長男長女於下田;中三年,則育中男中女於中田;末三年,則育少男少女於上田也。男白者,坎中之金也。女赤者,離中之砂也。則水定火,即前所謂臨爐定銖兩也。上善,即離中之陰,自道生一則為坎中陽;自坎中陽之變化,則五藏、六府、百骸、九竅,莫不各有定居也。

  右第六十三章#33

  類如雞子,白黑相符#34。縱廣一寸,以為始初。四肢五藏,筋骨乃俱#35彌歷十月,脫出其胞。骨弱可卷,肉滑若鉛#36。

  言人自受胎而至生養也。縱廣一寸,愚嘗讀《釋難經》云:以同身寸為尺,與升、斗之度,有日方寸為兩。則知人於胞胎之始,亦自此一寸而始也。前言八兩者,其定於此乎?

  右第六十四章

  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方諸非星月,安能得水漿。二氣玄且遠#37感化尚相通。何況近存身,切在於心胸。陰陽配日月,水火為效徵。

  此言坎為月,而中有水也;離為日,而中有火也。其與陽燧取火,方諸取水,何異哉?

  右第六十五章

  耳目口三寶,固塞勿發揚。真人潛深淵,浮游守規中。旋曲以視聽#38,開闔皆合同。為己之樞轄,動靜不竭窮。離氣內營衛#39,坎乃不用聰。兌合以不#40談,希言順鴻濛。三者既關健,緩體處空房。委志歸虛無,無念#41以為常。證難以#42推移,心專不縱橫。寢寐神相抱,覺悟候存亡。顏容浸#43以潤,骨節益堅強。排卻#44眾陰邪,然後立正陽。修之不輟休,庶氣雲雨行。淫淫若春澤,液液象解冰。從頭流達足,究竟復上昇。往來洞無極,怫佛被容中#45。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耘#46鋤宿污穢,細微得調暢。濁者清之路,昏久則昭明。

  反者,謂老翁復丁壯,耆嫗成妮女也,此道之驗也。弱者,謂自卑者人尊之,自後者人先之,故為德之柄。污穢者,在己不善之行也。細微者,精微之道也。濁昏者,乃和光同塵,埋光鏟彩之道也。此皆養道於外者也。自怫怫被容中以上,皆養道於內者也。《易》日:離為目,坎為耳,兌為口。三者各有神存焉。既言固塞,又言關健,目固可暝,口固可合,而耳則以兩手掩之。又日緩體處空房,謂當寤寐之時,則暝目、掩耳、閉.口、嗜齒,使內常聞風雷之聲,火氣鬨鬨然而不絕,則神氣自存。如是則陰邪盡卻,而正陽自立。勤而行之,則和氣流暢,而養於內者如此。

  右第六十六章

  世人好'小術,不審道淺深。棄正從邪徑,欲速關不通。猶盲不任杖,聾者聽宮商。沒水捕雉兔,登山索龍魚。植麥欲穫黍,運規以求方。竭力勞精神,終年無見#47功。欲知服食法,事約#48而不繁#49。

  世之好善者,初無大見識,得一小法則喜不自勝,以為天下無能知者,適所以自蔽也。

  右第六十七章

  太陽流珠,常欲去人。卒得金華,轉而相因。化為白液,凝而至堅。金華先唱#50有頃之問,解化為水,馬齒闌干。陽乃往和,情性自然。迫促時陰,拘蓄#51禁門。慈母育養,孝子報恩。嚴父施令,教敕子孫。五行錯王,相據以生。火性銷金,金伐木榮。三五與一#52,天地至精。可以口訣,難以書傳。

  太陽,首也。流珠,肺液也。《黃庭經》謂七液洞流衝廬問,廬謂廬額之問也。惟此一液,易於去人,蓋人皆惡之也。金華者,腎液也。肺屬金,腎屬水,子母相聚,馬齒闌干之言其多也。陽者乃日魂也,亦為性也。慈母乃坤也。坤為腹,而生五藏之液,故五藏之液能養其身。嚴父,乾也。乾為首,鈴須五藏之液上至泥丸官,而後能化之為金丹。火性銷金者,火謂離官之液也,探之叉在下弦;下弦象秋,位在乎酉,金旺之時也。金伐木榮,金,坎官之液也,飛之則在上弦;上弦象春,位在乎卯,木榮之時也。三者,心、肺、肝也。五者,脾也。一者,腎也。欲成金丹#53,須藉乎此,故日天地至精。

  右第六十八章

  子當右轉,午乃東旋。卯酉界隔,主客二名。龍呼於虎,虎吸龍精。兩相飲食,俱相貪便#54。遂相銜嚥,咀嚼相吞#55。熒惑守西,太白經天。殺氣所臨,何有不傾。貍狗#56守鼠,烏雀畏鶴。各得其功#57,何敢有聲。

  子坎午離,右轉束行,逆行也。謂探藥飛金晶之事也。、坎居北而在下,叉欲右轉而上升。離居南而在上,爻欲東行而下降。卯,木也,龍也。酉,金也,虎也。二者所主之名雖不同,然一呼一吸,而二者相會交,相制伏,不能飛走。西與太白,皆金也。其·始也,金離子胎,一吸之問,而熒惑得以守其金,故金隨熒惑而竟經於天矣。太白既經天,復能制伏乎蒼龍,故六十八篇內日火性銷金,金伐木榮是也。故《黃庭經》日出日入月呼吸存,得之者皆相制伏也。不服則有聲。

  右第六十九章

  不得其理,難以妄言。竭嬋家室#58,妻子饑貧。自古及今,好者億人。訖不諧遇,希有能成。廣求名藥,與道乖殊。如審遭逢,睹其端緒。以類相瓦,揆物終始。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類相況也。火候文武,物終始也。

  右第七十章

  五行相剋,更為父母。母含滋液,父主察與。凝精流形,金石不朽。審專不泄,得為#59成道。立竿見影,呼谷傳響。豈不靈哉,天地至象。若以野葛一寸、巴豆一兩,入喉輒僵,不得悅仰#60。當此之時,雖周文碟曹,孔子占象,扁鵲操緘,巫咸扣鼓,安能令蘇,復起馳走?

  五行推相制伏,則不飛走。不飛走,故能相生。且立竿鈴見影,呼谷鈴傳響,五行相聚,而叉成丹可知矣。

  右第七十一章

  河上女,靈而最神。得火則飛,不見埃塵。鬼隱龍匿,莫知所存。將欲制之,黃芽為根。

  媳女,離中五華之氣也。《經》中常言閉。者,恐其散於外也。此又非呼吸所求之氣也。惟此氣中有真一之水,乃氣為水母也。黃芽者,即坎金之所化也。二者雌雄相求,故不能以相拾。

  右第七十二章

  物無陰陽,違天背元#61。牝雞自卵,其雛不全。夫何故乎?配合未連,三五不交,剛柔離分。施化之精#62天地自然。猶火動而炎上,水流而潤下。非有師導,使其然也#63。資始統政,不可復改。觀夫雌雄,交媾之時。剛柔相結,而不可解。得其節符,非有工巧,以制御之。若男生而伏,女偃其軀。稟乎胞胎,受氣元初#64。非徒生時,著而見之。及其死也,亦復效之。此非父母,教令其然。本在交媾,定制始先。

  男生而伏,喻坎為男,叉伏而收之。《黃庭經》日後卑是也。女偃其軀,喻離為女,爻仰而收之。《黃庭經》日前昂是也。如是,而後得交媾之義,故後七八篇日子南午北。

  右第七十三章

  坎男為月,離女為日。日以施德,月以舒光。月受日化#65,體不虧傷。陽失其契,陰侵其明。晦朔薄蝕,掩冒相傾#66。陽消其形,陰凌災生#67。男女相須,含吐以滋。雌雄錯雜,以類相求。

  施德、舒光,乃男女相須,以類相求也。惟日魂加月魄,謂行火也。至晦朔之交,月魄或時掩日;若到朔旦,則宜施微陽,勿令陰氣侵陽太甚,恐有所損。

  右第七十四章

  金化為水,水性周章。火化為土,水不得行。故男動外施,女靜內藏。淫度#68過節,為女所拘。魄以鈴魂,不得淫奢。不寒不暑,進退合時。各得其和,俱吐證符。

  男動外施,女靜內藏,與二十二篇上德下德同意。

  右第七十五章

  丹砂木精,得金乃并。金水合處,木火為倡。四者混沌,列為龍虎。龍陽數奇,虎陰數偶。肝青為父,肺白為母。腎黑為子,脾黃為祖#69。子五行始,三物一家,都歸戊己。

  丹砂,心中氣也。肝屬木,故能生火。金,肺液也,常與肝液為一。然金本以水為子,故與之合木;以火為子,故與為倡。肝為龍,三數也,為火之父。肺為虎,四數也,為水之母。腎為金之子,脾乃腎之祖。三物者,木火一也,金水二也,土三也。一家者,皆吾身.之所有也。離管己,坎管戊,功實歸之。

  右第七十六章

  剛柔迭興,更歷分部。龍西虎束,建緯卯酉。刑德並會,相見歡喜。刑主伏殺#70德主生起。二月偷落#71魁臨於卯。八月麥生,天呈據酉。子南午北,互為綱紀。一九之數,終而復始。含元虛危,播精於子。

  束,震,肝也,龍也。西,兌,肺也,虎也。南,離,心也。北,坎,腎也。當上弦之日以至十五日,則飛坎官之金,自北而南;當十六至下弦之日,則探離官之藥,自南而北,故日子南午北。然龍常隨火,虎常隨水,故坎離交媾。而金木不得以間隔,故龍交乎虎,虎交乎龍,遂日龍西虎束。大抵金丹專以坎金為主,復終之以含元虛危,播精於子。

  右第七十七章

  關關維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述。雄不獨處,雌不孤居。玄武龜蛇,蟠蚪#72相扶。以明牝牡,竟當相須。假使二女共室,顏色甚妹。令蘇秦通言,張儀結媒。發辯利舌,奮舒美辭。推心調諧,合為夫妻。弊髮腐齒,終不相知。若藥物非種,名類不同。分劑參差,失其紀綱。雖黃帝臨爐,太一執火,八公檮煉,淮南調合,立宇崇壇,玉為階陛,麟脯鳳臘,托籍#73長跪,檮祝神祇,請哀諸鬼,沐浴齋戒,冀有所望,亦猶和膠補釜,以碉#74塗瘡,去玲加水,除熱用湯,飛龜舞蛇,愈見乖張。

  自開闢以來,有天地而後有陰陽,有男女而後有夫婦,有日月而後有魂魄,有心腎而後有氣液,要在上下相交,雌雄相媾,而後有生生不窮之理,豈孤立所能獨存哉?

  周易參同契註卷中竟

  #1『須』,《發揮》本作『偕』。

  #2『徑』原作『徑』,據《發揮》本改。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3『周』,《發揮》本作『用』。

  #4『出令』,《發揮》本『出』字作『施』。

  #5『俟時』,《發揮》本『俟』字作『待』。

  #6『卦月』,《發揮》本『月』字作『日』。

  #7『餘六十卦』,《發揮》本作『六十卦用』。

  #8『立義』,《發揮》本『立』字作『在』。

  #9『逆之者凶,順之者吉』,此處《發揮》本缺此二句。

  #10『霜雪』,《發揮》本『霜』字作『霰』。

  #11『蝗蟲湧沸,辜異旁出。天見其怪,山崩地裂』,此四句《發揮》本作『蝗蟲涌沸,山崩地裂。天見其怪,君異旁出』。

  #12門屈伸反復』,《發揮》本作『訕信反覆』。

  #13『神明』,《發揮》本一明』字作『靈』。

  #14『蒙』,《發揮》本作『象』。

  #15『止進』,《發揮》本作『進止』。

  #16『逾』,《發揮》本作『鑰』。

  #17『璿璣一,《發揮》本作『義璣』。

  #18『可』,《發揮》本作【以』。

  #19『正光』,《發揮》本『正』字作『生』。

  #20『已』,《發揮》本作『以』。

  #21『紀序』,《發揮》本『序』字作r緒』。

  #22『去世』,《發揮》本作『世去』。

  #23『役陽』,《發揮》本作『毀傷』。

  #24『任畜』,《發揮》本r畜』字作『蓄』。

  #25『牙蘗』,《發揮》本『牙』字作『芽』。

  #26『渺』,《發揮》本作『眇』。

  #27『元』,《發揮》本作『原』。

  #28『千載』,《發揮》本『載』字作『秋』。

  #29『雲布』,《發揮》本『雲』字作『流』。

  #30『築垣』,《發揮》本作『怛為』。

  #31『則水定火,五行之初』,《發揮》本作『拘則水定,水五行·初』。

  #32『之』,《發揮》本作『無』。

  #33『右第六十三章』,《發揮》本把此章文字置于底本『第六十一章』之後。

  #34『相符』,《發揮》本『符』字作『扶』。

  #35『俱』,《發揮》本作一具』。

  #36『若鉛』,《發揮》本一鉛』字作『飴』。

  #37『玄且遠』,《發揮》本作『至懸遠』。

  #38『視聽』,《發揮》本『聽』字作『覽』。

  #39『營衛』,《發揮》本『營』字作『榮』。

  #40『以不』,《發揮》本作『不以』。

  #41『無念』,《發揮》本作『念念』。

  #42『難以』,《發揮》本作『胎自』。

  #43『浸』,《發揮》本作r寢』。〞

  #44『排卻h《發揮》本『排』字作『辟』。

  #45『怫佛被容中』,《發揮》本作『弗弗被谷中』。

  #46『耘』,《發揮》本作『芸』。後文同。

  #47『無見』,《發揮》本『無』字作『不』。

  #48『事約』,《發揮》本『事』字作叫至』。

  #49『不繁』,《發揮》本『繁』字作『煩』。

  #50『先唱』,《發揮》本『唱』字作【倡』。

  #51『拘蓄』,《發揮》本『蓄』字作『畜』。

  #52『與一』,《發揮》本『與』字作『為』。

  #53『金丹』,原作『金月』,據其文義改。

  #54『貪便』,《發揮》本『便』字作『併』。

  #55『遂相銜礁,咀嚼相吞』,此兩句《發揮》本是放在前第六十七章『慈母育養,孝子報恩』句後,o

  #56『狗』,《發揮》本作『犬』。

  #57『其功』,《發揮》本『功』字作『性』。

  #58『家室』,《發揮》本『室』字作『產』。

  #59『得為』,《發揮》本『為』字作『成』。

  #60『倪仰』,《發揮》本『倪』字作『俯』。

  #61『背元』,《發揮》本『元』字作『原』。

  #62『之精』,《發揮》本『精』字作『道騙。

  #63『也』,《發揮》本作『者』。

  #64『元初』,《發揮》本『元』字作『之』。

  #65『月受日化』,《發揮》本作『日改月化』。

  #66『相傾』,《發揮》本『傾』字作一包』。

  #67『災生』,《發揮》本作『生災』。

  #68『淫度』,《發揮》本『淫』字作『激』。

  #69『腎黑為子,脾黃為祖』,《發揮》本作『心赤為女,脾黃為祖,腎黑為子』。

  #70『伏殺』,《發揮》本作-殺伏一。

  #71『榆落』,《發揮》本『落一字作『死』。

  #72『蟠蚪』,《發揮》本『蚪』字作『糾』。

  #73『托籍』,《發揮》本鬥托』字作鬥把』。

  #74『以鋼』,《發揮》本『鋼』字作『確』。

  周易參同契註卷下

  無名氏注

  惟昔聖賢,懷玄抱真。服煉九鼎,化跡隱淪。含精養神,通德三光。津液勝理,筋骨致堅#1。眾邪辟除,正氣常存。累積長久,變形#2而仙。憂憫後生,好道之倫。隨傍風釆,指畫古文。著為圖籍,開示後昆。露見枝條,隱藏本根。托號諸石,覆冒#3眾文。學者得之,輾櫝終身。子繼父業,孫踵祖先。傳世迷惑,竟無見聞。遂使宦者不仕,農夫失耘,商人棄貨,志士家貧。吾甚傷之,定錄此文。字約易思,事省不繁。披列其條,核實可觀。分兩有數,因而相循。故為亂辭,孔竅其門。智者審思,用意參焉。昔聖賢服煉九鼎,含精養神,與三光

  合其德,故能津液充於勝理之問,使筋骨堅致,正氣常存而為仙矣。但文籍之著以示後人,托號諸石,其義頗深,隱而難明,故後學終無所見,不得其門而入。今魏公著此,使知鉛汞之分兩有數,火候之相循不亂,學者更宜審思焉。

  右第七十九章

  法象莫大乎天地兮,玄溝數萬里。河鼓臨星紀兮,人民皆驚駭。晷影#4妄前卻兮,九年被凶咎。皇上覽視之兮,王者退自改。關撻有低昂兮,害氣#5逐#6奔走。江淮之#7枯竭兮,水流注于海。天地之雌雄兮,徘徊子與午。寅申陰陽祖兮,出入復終始#8。循斗而招搖兮,執衡定元紀。

  天地之問有玄溝者,乃黃河之水天上來,經流于北方者也。在人則北方河車,實似之河鼓之星在河邊也。在人則坎男也。星紀,北斗之分野也。在人則自北方河車,而直上以達泥丸之比也。人民,譬則一身之內也。在人欲飛金晶,則叉震動于內,故日驚駭。至如晷影前卻者,謂坎為月,坎中之陽則為月之晷影。前卻者,卻之而不使前。謂妄,洩也,如水之妄行。故堯有九年之水,而凶、咎是作。皇上,即上清真人。知其不可,故王者當退而.改過。王者,心神也。關閉之道,不可不饉。其或有低昂而不定,則邪氣得乘而害之矣。江淮者,南方之水道也。在人則為離中之陰,自玉池而出之比也。其所以桔竭者,則其水流注於海,而不知蔭注之道也。夫天地之一雌一雄,不出乎子坎午離之徘徊而飛翔也。寅者,火之所由生,亦火之所聚,乃《易》所謂艮之成終而成始者也。申者,水之所由生,亦水之所聚,乃《易》所謂致役乎坤,又日坤作成物者也。其可不循斗之所指,以定其用哉。

  右第八十章

  升熬於飯山兮,炎火張設下#9。白虎唱導前兮,蒼液#10和於後。朱雀翱翔戲兮,飛揚色五彩。遭遇網羅#11施兮,壓之#12不得舉。嗷嗷聲甚悲兮,嬰兒之慕母。顛倒就湯擭兮,摧折傷毛羽。刻漏未過半兮,魚鱗#13狎#14鬣起。五色象炫耀兮,變化無常主。橘橘鼎沸馳兮,暴湧不休止。接連重疊累兮、犬牙相錯距#15。形如仲冬冰兮,闌干吐鍾乳#16。崔鬼而雜廁兮,交積相支拄。

  熬,鼎也,飯山,電也。白虎,肺液也。蒼液,肝,龍也。朱雀,乃心吐五華之氣也。故有五彩,而屬火焉。火得坎水而制之,如朱雀之遇羅網,故火只得與蒼液之母相戀,而在於鼎中。刻漏未過半者,子時也。子時初施微火以煉之,故其波如魚鱗然狎鬣而起。其日無常主者,謂火氣日增,故變化無定論。極而至於武火,則暴湧矣。連疊積累,如犬牙相錯,如鍾乳闌干,以至雜鳳而相拄者,又前後不已之所形容也。

  右第八十一章

  陰陽得其配兮;淡泊而#17相守。青龍處房六兮,春華震東卯。白虎在勗七兮,秋芒兌西酉。朱雀在張二兮,正陽雜南午。三者俱來朝兮,家屬為親倡。本之但二物兮,末而為三五。三五并與一#18兮,都集歸二所#19。治之如上科兮,日數亦取甫。

  卯,東方震卦,房宿之所居也;其時屬春,其物華,在人為肝,為青龍;謂之六者,六,水之成數也;言當上弦之後,《大壯》之卦卯位也,則飛坎官之水是也。酉,西方兌卦,易宿之所居也;其時屬秋,其物芒,在人為肺,為白虎;謂之七者;七,火之成數也;言當下弦之內,《觀》卦酉位也,則探離官之火是也。午,南方也,張星之分野也;謂之二者,地二生火也。陽氣於此乎極,日魂於此乎滿,火氣至此而盛,故日正陽。夫六者,鉛也;七者,汞也;二者,火也;三者常相親為一,則丹成矣。火,虛物也,其實鉛汞二物。其終也,東三、南二為五也,西四、北一為五也,中官脾土亦五也,故為三五。皆歸於鼎,併為一也。都集歸二所者,玄牝、尾問也。上科者,入鼎之謂也。以日數而行火,尤不可以不饉。

  右第八十二章

  先白而後黃兮,赤黑達#20表裹。名曰第一鼎兮,食如大黍米。自然之所為兮.非有邪偽道。若山澤氣相#21蒸兮,興雪而為雨。泥竭遂成塵兮,火滅化為土 。若蘗#22染為黃兮成#23膠兮,麴蘗化為酒。同類易施功兮,非種難為巧。惟斯之妙術兮,審諦不誑語。傳於億世後兮,昭然自#24可考。煥#25若星經漢兮之務令熟兮彬兮,萬褊將可睹。、擊亂。主斗函。必菰乍自慄唱.

  肺,屬金,白也禺如水宗海e思,反覆視上下。其成丹,則之內耳。似藍成綠組。皮革煮千周燦彬明神□自告人兮探端索其緒兮門戶。天道無適莫兮,脾,屬土肺液自衝廬而下,,非妄語也,必得其,常傳與賢者。,黃也。蓋脾液自黃野而升,此二者常相會合。赤,心氣也。黑腎氣也。此二者亦常相為表裹,四者俱會於泥九官,故為第一鼎。及日大如黍米,以入丹田,實天地自然之道豈不如山澤通氣,而能興雲致雨乎?火盛則泥竭化而為塵,及其火滅,復歸于土,此乃陽魂初為震,至十五日遂無坤矣。加於坤及陰符劇,則砷體復故是也。來覆去,如葉則為黃,藍則竟為膠,蘗化為酒,皆其所自然而然,非有隊使之也。

  右第八十三章

  補塞遺脫#28《參同契》者濫而說。纖微未備撰錄,補塞遺脫。逮○,敷陳梗槃。不能純一旨意等齊,所趣不悖。命《五相類#29》,則大《易》之情性盡矣。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十干起於甲、三生木,故甲得四數;乙數丁文火二火丙武火。然甲其所以翻成綠革,闊略髻霏。今更潤色幽深,鉤援相故復作此,辛世銀四金庚世金天一生水,故壬、丙、戊、庚、壬,癸真鉛一水壬真汞乙,終於壬、癸。然天、乙得三數;地二生火,故丙、丁得二數;天五生土,戊、己得五數;地四生金,故庚丁、己、辛、癸,陰干也。辛故、癸得一陽干也;而未見,陽則見于外者也。陰則隱五行之藏於五藏之內者,則七四□皆以陰位配;五行之發于五藏之外者,則以陽干配之。乙當為沈恐字誤也。而可御。,甲當為浮然五藏之寶以為七十二石大《易》情性,《龍虎經》,是皆隊石言之也。又日五金,又皆以金言之也。或日到頭不出於神水,是皆以水言也。一黠郝織一,一州州絨夫丙丁既令以火言之,離官之汞乃寄於壬,蓋壬屬離之所官也。戊己總以藥物言之,蓋坎管戊,而離管己,又皆藥物之所由而生也。

  右第八十四章

  各如其度。黃老用究爐火之事由一,俱出徑路。真有所據:三道金、木、火三道俱出一徑。

  三道者,即木三、火二合為五數,一道也;金四、水一合為五數,二道也;脾液屬土,五數也。是謂之道由一者,皆歸於泥丸也。

  右第八十五章

  枝莖華葉,果實垂布。正在根株,不失其素。誠心所言,審而不誤。

  五藏,譬則樹也,枝莖、華葉、果實皆其所生也。然此數者之如是,正賴於根株之不失其素,而先有以養之於內也。故畢法鈴欲先養內丹,而後飛金晶以煉外丹者此也。

  右第八十六章

  象彼仲冬節,竹木皆摧傷。佐陽詁商旅,人君深自藏。象時順節令,閉口不用談。天道甚浩廣,太玄無形容。虛寂不可睹,匡郭以消亡。謬誤失事緒,言還自敗傷。別序斯四象,以曉後生盲。

  當仲冬之時,萬物皆歸根復命,故枝葉皆摧傷。是以人君順時令而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者,欲其歸藏也。修煉之士,當知以身為樹,以五藏為根,而五藏所生之寶為華葉、果實也。及華葉摧落之餘,爻收藏以糞其根株也。乃臨爐定銖兩之外,餘則收之,如二十二篇之金砂入五內,霧散若風雨是也。

  右第八十七章

  會稽#30鄙夫,幽谷朽生。挾懷朴素,不樂歡榮#31。柄遲僻陋,忽略利名。執守恬淡,希時安平。宴然閑居,乃撰斯文。歌叔大《易》,三聖遺言。察其旨趣#32,一統共倫。

  三聖遺言,上而在天,下而在地,中而在人,無一不包,故日:《易》與天地準。聖賢達而在上,則用以治國、平天下;窮而在下,則用以齊家、修身。又脩然出乎塵俗之表,用以修性,或用以長生,初未始有二道也。

  右第八十八章

  務在順理,宣耀精神。神化流通,四海和平。表以為曆,萬世可循。序以御政,行之不繁。引內養性,黃老#33自然。含德之厚,歸根返元。近在我心,不離己身。抱一母舍#34可以長存。配以服食,雄雌設陳。挺除武都,八石棄捐。

  修煉之士,惟能順天地之常經以行之,則精神無不宣耀,神化流通,欲其不和平也,不可得已。陰陽家推以為曆,以授民時,而萬世不易。黃老引之以養性,故知吾身之寶,所蓄為至厚,所生為無窮。於其華葉、果實之成熟者,象物之歸根返元。抱一而行,未嘗或舍。又使之雌雄相配,以盡生成之義。使修煉之士果能知此,則武都之八石何用哉?

  右第八十九章

  審用成物,世俗所珍。羅列三條,枝莖相連。同出異名,皆由一門。非徒累句,諧偶斯文。殆有其真,礫略可觀。使予敷偽,卻被贅愆。命《參同契》,微覽其端。辭寡意大,後嗣宜遵。委時去害,依托丘山。循遊寥廓,與鬼為鄰。化形而#35仙,淪寂無聲。百世一下,遨遊人問。陳敷#36羽翮,束西南傾。陽遭厄際#37水旱隔并。柯葉萎黃,失其華榮。吉人相乘負,安穩可長生#38。

  成物者,即物之成熟而可用者也。世俗果能參味乎此,瞭然心目之問,吾知其必寶此以為無價之珍,雖世俗之所貴者,不足以動其心矣。三條即三五也,其名雖異,不出乎吾身之內。由一門者,皆自泥丸而成就也。然一修此之法,尤當知全身遠害之道,或委時而去,以依托乎丘山之勢;或循遊寥廓之表,而與鬼為鄰,皆避世也。不然,則恐如物之忽遭水旱,朽葉或至於萎黃,而失其華榮者矣。為是道者,可不擇吉人,而與之相處者乎?

  右第九十章

  鼎器歌本在《補遺》之前,今存于後

  圓三五。周圓一尺五寸,中虛五寸,名太一爐,圓天方地,狀若蓬壺。寸一分#39。厚一寸一分。口四八。唇外仰,折周圍三尺·二寸,明心橫一尺。兩寸唇。高層環匝二寸。長尺二。連身長尺二,上水入鼎八十。厚薄勻。厚一寸一分。腹齊三#40。身腹底通直上、中、下等。坐垂溫。鼎懸於寵,不著地。陰在上。水入。陽下奔。下火。首尾武。巳陽子尾,午陰亥首,武火也。中問文。巳、午兩問文火。始七十,終三旬。二百六,善調勻。合周天三百六+數。陰火白。大白,火數,遇陰金得用,故多白少赤。黃牙鉛#41。鉛乃牙母。黃牙生於鉛。兩七聚。青龍,房。白虎,勗。輔翼人。青龍、白虎,各七宿之氣。贍理腦,定昇玄。子處中,神水金母養育銀水真子,溫養子珠也。得安存。去來遊,不出門。漸成大,情性純。姥女、嬰兒得母安養,只在鼎內。卻歸一,還本原#42。始以水母為丹基,水母復生真水銀。善愛敬#43如君臣。至一周,甚辛勤。密防護,莫迷昏。途路遠,復幽玄#44。若達此,會乾坤。刀圭霑,淨魄魂。得長生,居仙村。樂道者,尋其根。審五行,定銖分。諦思之,不須論。深藏守,莫傳文。御白鶴兮,駕龍鱗。遊太虛兮,謁仙君。錄天圖#45兮,號真人。鼎之制度,皆以人之左手中指中一寸以為度也。然此鼎器之造,其所象者頗推未合,留之以俟明者。其用火之數,則日:始七十,終三旬。此特言一月之火也。魏公之意,則以為自一十息以至三十息,皆不足以為火,遂從初一日以四十息為始,初二日則五十息,初三日則六十息,尤以為未也。何者?蓋月魂至三日方生明,蓋微陽也,故六十息亦未足以火言之。至於二十八、二十九日、三十日,陰氣浸盛,亦只自六十息、五十息退而至四十息,故日終三旬。始七十者,言自初四日一日之內,而加行七十息,方可以言火也。自初四而往,一日每增十息,至十五日共成增一百八十息矣。又自十六日,以百八十息,而退至月末,合成二百六十之數,故曰二百六。又以七十與三旬而奏之,以法周天三百六十之數,此魏公之意也。陽生子為首,至巳為尾;陰生午為首,至亥為尾。此言首尾武者,巳午之問也;中問者,子亥之問也。陰,離宮也。太白言離中液也。黃牙鉛,坎中液也。兩七者,《黃庭經》專言之七日。蓋自八日晚,而至十五,為七日半也;自十六而至二十三午,亦七日半也,故總以七日言之也。贍理腦者,補泥丸也。昇玄者,自北方河車而升也。子者,指修煉之士言之也。不出門者,皆在乎吾身之內也。三田漸滿,謂之成火。歸一、還原者,成金丹也。一周,乃一年三壇火候周也。須防護,恐其漏失,直至九周,然後為大成,途路豈不遠哉。

  《易》以乾、坤為體,坎、離為運;始以震、巽,終以艮、兌。而乾、坤則包括乎上下。卦畫成三,象三才也;重而為六,順六氣也;爻位以五,備五行也;揆五以六,明往復也。此兼三才而兩之之#46義也。此十日,十二辰之所由以行也。上經首《乾》、《坤》,終《坎》、《離》;下經首《咸》、《怛》,終《既濟》、《未濟》。分以九官,序以反對乾、坤二畫,而六十四卦之爻,莫不由之。坎、離,乃陰陽中氣,其相次則倒正不變。而震、艮、巽、兌,得氣之偏,相次則皆以全體相反。是皆陰陽循環,奇耦相參,虛實相求,剛柔相推之理。天地四時之運行,人身血氣之流轉一體之義,備見於斯。夫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滋,蔓也,衍也。繁衍之大,其數五十,故八骸、九竅、五藏、六府、手指、足指合以二腎,而總有五十焉#47。其一不用心也,太極之位是也。至于揲蓍,則分二象兩,掛#48一象三,揲之以四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故而再扐而後掛。天數五,奇也,凡虛而運者是也,意、氣、志、慧、智也。地數五,耦也,凡實而有者是也,四肢、一體也。天數二十有五,九竅、五藏、六府、五官是也。地數三十,手足指、二十八骸、二腎是也。凡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聚絪縕而為精氣,即噓吸而床陰陽,有所運為為無,不遂是變化以之而成。智愚本於一性,善惡由乎一念,有所思慮,慮無無不至,是鬼神以之而行,此即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謂神乎。天地均矣。《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筋脈之數也。《坤》之策百四十有四,齒牙、骨節之數也。凡三百有六十,合大小筋豚、骨節之數而成一身,合三百六十日而成一歲。夫子日當期者,猶有未養焉爾。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三百有六旬有六日,定四時成歲。今言三百六十者,是虛其六以揆之也,即大衍除五與一之義。漢儒以三百六十日,與三百八十四爻,而二十四爻無位。於是,有六日七分之說。又除坎、離、震、兌四正,而為二十四氣之說,是殆未之思也。夫子以《乾》《坤》二策,散而為三百六十日,則《乾》、《坤》十二爻已無其位。凡在卦者,無非《乾》、《坤》也。六旬有六日,與月之大小,喊出六日,雖曰盈朔而虛以待用,又不可除,是十有二日,而十有二爻當之矣。積以為閏,其用豈有窮哉?是理也,常周流乎六虛之中,惟六虛則能運之。總而言之,五十有五,大衍之數,惟日五十者,實衍所生,惟有五十。蓋五官之運,既已為慮一心私#49,又置不用,則四十有九之數全契乎天理之正。如是則吾身非人也,天也。以吾身之天,而契乎上天之天,其氣數之推移,一與天同,以之修身,則能窮神知化,德之盛也;以之卜筮,則吉凶悔吝無不先知;以之治國、平天下,則《周官》三百六十,屬日成月,要有不可紊夫子謂有聖人之道四焉者,無不在也。至于二篇之茉,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即吾身毫、髮、毛、竅之謂。而天下萬物之數備之。日有十二辰,總一年之艮,.則四千五百二十,而二篇之茉,叉採一當之矣。

  《子華子》曰:上決而成天,下決而一成地。既已決矣,命之曰中。決必一有所合也,命之曰和。中玄和同,萬物化生。夫是之謂三三六六,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推而衍之,先天之數是也。故道以之而顯,德行以之而神,可以酬醉乎?世變可以祐助乎?神明皆本於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數。麻衣所謂天一生水,坎之氣孕於乾金,此皆言其成象。鈴待天一與地六合而成水,乾、坎合而水成於金,几此皆言其成形。夫以五行生成之數,雖兒童亦能成誦。要其義,實雖老壯亦不知著落,即成變化,行鬼神之意。麻衣知之矣。故夫子日: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又日:《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密,吉凶與民同息;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故又日:法象莫大乎天地;變通莫大乎四時。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貴。無非以是而推之也。故又日:三天兩地而倚數。試以人之手、足指而驗之,手指之節,則兩地而三天,足指之節,則三天而兩地;手、足指之各具其五,是又五數之所自見也。《乾》之《文言》日: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違,後天而奉天時;天且弗違,而況於人乎?況於鬼神乎?《大有》一卦,惟五爻為陰,是亦虛五之意;而上九之天爻,則有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天也,人也,一也;合而言之,道也。故為之說,日:《易》由乾、坤而至坎、離,由坎、離而震、艮、巽、兌,則天地之

  體備而《易》道彰;由天地而陰陽,由陰陽而精氣,則人性成而吾身立,是知八卦九章即吾身之八骸、九竅,五運六氣即吾身之五藏、六府。象、數、爻、策,無一事之不備精、神、魂、魄,無一物之不有一氣周流陰、陽、闔、闢。大《易》之道端在是矣。

  周易參同契注卷下竟

  #1『致堅』,《發揮》本『致』字作『緻』。

  #2『變形』,《發揮》本『變』字作『化』。

  #3『覆冒』,《發揮》本『冒』字作『謬』。

  #4『晷影』,《發揮》本『影』字作『景』。

  #5『害氣』,《發揮》本作『周天一。

  #6『逐』,《發揮》本作『遂』。

  #7『江淮之』,《發揮》本作『江河無』。

  #8『復終始』,《發揮》本作『終復始』。

  #9『設下』,《發揮》本『設』字作『於』。

  #10『蒼液』,《發揮》本『液』字作『龍』。

  #11『網羅』,《發揮》本作『羅網』。

  #12『壓之』,《發揮》本『之』字作『止』。

  #13『魚鱗』,《發揮》本『魚』字作『龍』。

  #14『狎』,《發揮》本作『甲』。

  #15『錯距』,《發揮》本『距』字作『拒』。

  #16『鍾乳』,《發揮》本『鍾』字作『中』。

  #17『而』,《發揮》本作『自』。

  #18『並與一』,《發揮》本『與』字作『危』。

  #19『二所』,《發揮》本『二』字作『一』。

  #20『赤黑達』,《發揮》本作『赤色通』。

  #21『相』,《發揮》本缺之。

  #22『藥』,《發揮》本作『檗』。

  #23『成』,《發揮》本作『為』。

  #24『自』,《發揮》本作『而』。

  #25『煥』,原作『煩』,據《發揮》本改。

  #26『明神』,《發揮》本作『神明』。

  #27『乍自悟』,《發揮》本『乍』字作『忽』。

  #28『補塞遺脫』,此章內容,《發揮》本題名日『序』,并置於《鼎器歌》之後。

  #29『五相類』,《發揮》本『五』字作『三』

  #30『會稽』,《發揮》本作『郁國』。

  #31『歡榮』,《發揮》本『歡』字作『權』。

  #32『旨趣』,《發揮》本『旨』字作『所』。

  #33『黃老』,《發揮》本『老一字作『光』。

  #34『母舍』,《發揮》本『母』字作『無』。

  #35『而』,《發揮》本作『為』。

  #36『陳敷』,《發揮》本作『敷陳』。

  #37『厄際』,《發揮》本『厄』字作『阪』。

  #38『吉人相乘負,安穩可長生』,《發揮》本作『各相乘負,安穩長生』。

  #39『寸一分』,《發揮》本『寸』字作『徑』。

  #40『腹齊三』,《發揮》本『三』字作『正』。

  #41『黃牙鉛』,《發揮》本『牙』字作『芽』。

  #42『還本原』,《發揮》本『原』字作『元』。

  #43『善愛敬』,《發揮》本『善』字作『相』。

  #44『復幽玄』,《發揮》本『復』字作『極』。

  #45『錄天圖』,《發揮》本作『受圖錄』。

  #46『之』,據其文義例補。

  #47『焉』,原作『馬』,據其文義例改。

  #48『掛』,原作『卦』,據其文義改。

  #49『私』,原作『私』,據其文義改。

  周易參同契注卷下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