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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到逃离

安妮宝贝

20岁的时候,我得到过一份有生命的礼物,是一只小狗。也是我养过的唯一的一只动物。

那个夏天,林把它送给我的时候,它非常的小。躺在我的裙子上睡觉,然后用它温暖湿润的小舌头,轻轻舔我的手指。

我在灼热的阳光下,飞跑着去超市买牛奶和牛肉干。我不知道我可以给它什么更好的东西。一颗心在跑的时候,跳得让我疼痛。

我们一起生活了一个星期。我叫它小乖。

常常一起去公园散步,它跟着我,因为太小,跑起来还摇摇晃晃的。

我爬在地上擦地板的时候,它就在纸盒子里面探出小脑袋,我擦到那里,它的视线跟到那里。

我们常常玩的亲密游戏是,我叫它的名字,然后躲起来,它开始四处找我。

很奇怪它的眼睛,象一个婴儿。纯洁,无邪。当我们互相凝望的时候,我知道我们是相爱的。

一个星期后,它突然生病。不肯吃任何东西。一直躺在角落里睡觉。

林对我说,你给它吃得太好,伺候得太细心。一条小杂种狗,随便着养就是了。

那时手足无措的我,只好把它抱到林的家里。林的妈妈帮我照顾它,她给它吃药,用冷的毛巾垫在它的小脑袋下面。

那个晚上,我留在林的家里睡觉,怕小乖会死掉。它已经处于弥留状态。

不肯吃晚饭,坐在地上,一边抚摸着它,一边不停地哭。

林的妈妈说,不用这样伤心。只是一条狗。

那天我和林的妈妈一起睡在阳台上的凉席上。

半夜,突然惊醒,我听到小乖细细的叫声。它趴在我的肩上,用它凉凉的小舌头,舔我的耳朵。

它来告诉我,它好了。

我们没有吵醒任何人,黑暗中,抱着它温暖的小身体,我泪流满面。

我把小乖留在了林的家里,坚决不肯再带它回家。

下楼的时候,小乖一直跟我到楼道口,睁着它疑惑的眼睛,不知道我为何不抱它一起走。

我看也不看它。飞快地跑了出去。

林说,你真的不要它了?

我说,是的。我承担不起这份感情,还是断了好。

小乖在林的家里留了很长时间。我偶尔去看它。

它总是认出我。围着我的脚撒欢,躺下来让我抚摸它的肚子,显得很快乐。

林因为搬家,后来把它送到乡下。

最终小乖失去了踪迹。

林说,你的残酷有时真得让人吃惊,你就这样抛下它就走。

我说是啊,我就这样。

太深刻的感情,只能让人选择逃离。

甚至没有勇气去承担分别。

20岁以后,我感觉到自己内心的寂静。

不会再让自己爱得只能离开。

安妮走四方

安妮宝贝

前言

那天一帮人出去吃饭。同桌的还有几个初次见面的朋友。同事介绍安妮。跑了好多地方的人,常常说走就走。记得其中一个男人微笑着问我,是什么。是什么支撑着你做出这样的举动。想了半天,没想出来。然后略带惭愧地回答,是拒绝一种侵蚀吧。侵蚀着灵魂的东西太多。象潮水一样,在时光中不断地扑打和淹没。有时会感觉窒息。浮出海面。让阳光倾射在眼睛上。放肆地呼吸空气。直到对这种感觉上瘾。

一直是不喜欢电视的人。但关于旅行的节目是看的。那天认真地看完一个关于山峡附近古老民居的报道。片尾出现字幕,旁边是一双走在沙漠中的前进的脚。旧的牛仔裤和厚底的短筒皮靴。沉着的脚步。配的音乐很优美。不知道是二胡还是木笛。音色极为凄凉。独行者的自由和孤独。在刹那间有了体会。心里就开始发凉。这个节目叫走四方。

目前走过的地方是两类。城市和山。喜欢爬山。喜欢那种起落的艰难和空洞。到达山顶的时候,知道眼前美景无法拥有。在山顶的巨风中沉默。下山的时候,感受轮回从最初回到最初的虚无。在不同的城市里游荡的时候,夹在陌生人群里可以体会它的独特气息。逛逛繁华的大街,也转一下冷僻的小巷。菜馆里肯定要好好吃上几顿。不太喜欢去旅游胜地凑热闹。宁可花一个下午的时间,挑一个咖啡店的靠窗位置,坐在温暖的阳光中,凝望异乡的尘烟和风情。很想走得更远。但有时会受很多限制。心里始终有一个远行的目的地。在没有实现之前,似乎也是快乐的。因为心在路途上。没有停息。

喜欢的行李包是很久前买的,NIKKO的登山包。非常庞大。可以把衣服,相机,香水,水壶,要阅读的书籍全部放进去。藏蓝和灰紫的配色。还有一个可以挂在脖子上的小包。放点坐车买水的零钱。用过很多的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轮船,长途汽车。搭过运货的大卡车。在南昌的时候,还租了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去看滕王阁。平时是素面朝天的人,但旅行的时候,一定用香水。因为旅途劳累,容易疲倦。香水非常提神。牛仔裤有好几条,穿着它既能坐在酒店的大堂里,也能随便找个街边的台阶就往下蹲。棉布衬衣柔软吸汗,也是很好的选择。

找不到有时间的朋友,安妮独行。如果去的城市刚好有相熟的网友在,就会得到很多照顾。有时是和朋友一起去。在旅途中遇到有缘的陌生人。曾经有些人,彼此留了电话号码以后没有再放在心上。但转了一圈回到家,收到卡片或电话。是淡淡的温情。总想着有一天,要写篇游记。去过的地方,邂逅的人,遭遇的事情,看过的风景。所有美丽的细节。虽然有些曾写在以前的故事里,但不完整。往事在时间里面已经有些褪色。但没有残缺。用自己的方式写。

南京

南京是喜欢的城市。去中山陵的途中,大路旁边有高而粗壮的梧桐。下雨的时候,绿色的大片树叶会发出声音。这样幽静的感觉,是在南京停留了很长时间以后,才有的体味。这本身也是一个需要体味的城市。没有太多喧嚣。心会沉静。曾在报纸上看到一个作家评论南京。说起它一贯的颓唐。曾经的纸醉金迷,秦淮河流淌过烟花般的糜烂和华丽。所以在此建都的朝代都不长久。异常脆弱地倾倒。在杭州建都的朝代也很短命。江南是皇帝的温柔乡,容易使他们遗忘烽火的危机,民众的煎熬。对着湖光山色,只有了沉沦。就象有漂亮妻子的男人,总是容易缺乏上进心。有些美丽,远观赏心悦目。深陷其中,却会疲倦。城市也一样。

因为曾经有过的繁华和显赫。当历史如过眼云烟,抹掉了夜色中的酒香和箫声。古老的南京只留下一个沧桑而平静的轮廓。暗淡的城墙,覆盖潮湿浓密的青苔和爬藤。陵墓无言。挣扎过的灵魂也没有了声息。玄武湖的美丽已经非常人工。十里荷花,在夏天的艳阳下散发竭力的清香。碧水连天,在风中翻动温柔的涟漪。旅行者的脚步踏得太多。行色匆匆,只顾着拍照喧哗。西湖边的树林里常有杭州本地人,铺出一块地方。一家人钓鱼,野餐,打毛衣,看书,非常悠闲地享受时间和阳光。玄武湖没有这份从容。它看过去似乎寂寞。

整个南京城区,新建的大厦几乎都高耸入云。另一边却有很多极为破旧的建筑。看得出它因为曾经背负的历史,一直处于局促和尴尬。即无法抛开过去大干快上。又无法固守着旧日聊以自慰。所以这是个发展极为缓慢和谨慎的城市。这种心态同样影响了它的市民。江苏人的淳朴和自足感很明显。他们没有上海人的急迫和尖锐。他们象一块植被丰满的泥土,踏实而安稳。走在大街上的人,很少见行色匆匆。衣着也一律比较土气。比起上海的淮海路,你会以为自己走在一个小县里的人群中。虽然南京的街道宽阔干净。很多装修精致的店铺,卖着来自日本,韩国的时尚衣服。符合高消费水平的金鹰百货也几乎囊括上海伊势丹的所有品牌。但这种心态的问题无法改变。江苏缴的税额比其他的省份要高。它稳定踏步,自给自足。所以它注定和潮流无关。

第一次看鱼是在南京的海底世界。幽暗寂静的参观区,没有什么声音。只有在贴近玻璃的时候,听到清水里面氧气的滚动。这些来自深海的生命神秘而诡异。有着与世隔绝的自在。但远离大海之后的生存,似乎有些孤独。安妮在看的时候觉得自己有些屏住呼吸。每次对着美丽的东西,都会这样。然后在写一个故事的时候,想起了描述的方式。生命是鱼,生活是水。灵魂是鱼听到的大海的声音。但有时候却会游不过去。后来常对在南京的朋友说,有空去看看鱼。去看看那些寂寞而美丽的鱼。始终记得快乐的一刻。脚下的通道缓缓地往前滑动,头顶和两旁是巨大的水箱。一大群一大群的鱼隔着玻璃很近地游过。似乎能感觉到它们的呼吸和眼神。把脸贴在玻璃上,对它们微笑。当它们晃着尾巴游过来的时候,把手心贴在上面。这一刻,觉得自己也是一条鱼。一条无法找到大海的鱼。

后来去南京的次数越来越多。在那里有过工作。住了很长时间。和少年时的朋友有了相聚。这个南京男孩曾经同班。而且是好朋友。瘦瘦的,个子很高,笑起来就露出两颗憨憨的虎牙。我们都没有预料到8年以后会在南京重逢。约在莫愁路上见面,远远见到都笑了起来。一起去了湖南路上的一个咖啡店。他还是说着南京味道的普通话。聊起小时候学校看完电影,一起坐公车回家,在路上看夕阳。彼此微笑。却没有刻意说太多话。那种温情的感觉,原来并没有在时光中流失。在网上很好的几个朋友也都在江苏。一直相伴。在网络上游荡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知道他们跟在身边。从最初的新闻组到嘉星到星伴到奇迹。温暖而依赖。喜欢彼此心心相印的默契。也喜欢他们的淳朴温厚。他们的宽容和持久。总想着以后能一起吃顿饭。好好的聚在一起。不会说很多话,只是平淡地享受温暖的情意。是符合彼此性情的方式。这是一个有情有缘的城市。

武汉

提起武汉,就会想到池莉。武汉的小书店里常会挂一个牌子,上面推荐着池莉新作。由此可见她在武汉的影响。的确也只有池莉孜孜不倦地刻画着个城市,描述着居住在这个城市里的百姓生活。只看过她写的一篇小说,而且还是很早的。题目是烦恼人生。里面有一段描写,是早上上班的人坐渡轮过江。通过阅读才大致了解到武汉的地理构造。

飞机在下降之前,看到大片大片的湖泊。也看到了长江。长江一路贯穿很多的城市。武汉是其中之一。但是武汉的长江大桥没有南京长江大桥精致。后者的桥栏上有大幅大幅的石头雕刻,描绘着起义,解放战争,文革等历史场景。还有大型雕塑,和站岗的士兵。显得凝重壮观。而前者只是一座现代气息的大流量的桥。因为流量太大,以至于出租车只能按日期和车牌号过桥。

黄鹤楼就在长江大桥桥脚。从小在背古诗的时候熟知的这座建筑,登上以后已看不到长江悠悠,千帆过尽的景色。古人的苍凉情怀如过眼云烟,留在了湮没的时光里。从楼顶看下去,只有大片灰暗的屋顶和高耸的烟囱。也许很久很久以前,应该还有雪白的瑟瑟芦花,和对酒当歌,飘然远走的故人。这座整修一新的在里面兜售着千篇一律的旅游纪念品的古楼,似乎只留下里一个躯壳。更喜欢在李白豪放悲情的诗句里,感受它的灵魂。

没有去看东湖。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更想做的是心平气和的观察和体味。最繁华的大街是中山大道。两旁的建筑一律是纯白的仿欧式。因为模仿有些生硬,所以感觉上少了一份优雅。佳丽百货估计是比较大的一个商店。但里面的摆设布置不太合理。总觉得一个城市里,有一个漂亮时尚的百货公司是很重要的。通过百货公司,能大概推测这个城市的消费档次和水平。

除去中山大道,解放大道这样的商业中心,别的街道就显得混乱不堪了。武汉的蹦蹦车非常多,搭个布蓬,一路抖动着就可以把你送到想去的地方。价钱非常便宜。2块钱左右就解决问题。尤其是南京路后面的那些街道,两旁堆满了水果摊,修车摊,垃圾和货车。一到中午时间,还涌出很多学生。几乎所有的车都挤在了狭窄的路面上。喇叭声说话声和流行歌曲混成一团。空气里都是浑浊的灰尘和油烟。感觉好象是在越南某个的集市上。等在那里的时候,忍不住就笑了。这个城市给人的感觉很混乱。可是又生活气息十足。人口多,车流量大,城市象一个大棉被,可以容许下所有的生存方式。刚走过一条还算繁华体面的街道,马上就进入一条挤满卖油炸豆腐干小贩的巷子。落差的感觉一时还转不回来。武汉是热闹喧嚣的大城市。

在菜馆里出了一个小小的意外。和朋友一起点了6个菜。蒜蓉青口,孜然排骨,辣子鳝鱼之类。等上到第三个菜,感觉有些不妙。全都是大盘,且分量十足。6个菜够10个人吃一桌。平时吃惯了酒店里的小碗小碟,看起来精致。吃了半天却吃不饱。湖北人的豪情就象他们菜里面放的红辣椒一样,让人无法消受。25块钱一盘的排骨,里面有16根。而在安妮的城市里,酒店里的排骨是按根算的。一根5块钱。简直无法比较。临走之前,老板还亲自走过来,赠送三瓶扎啤。真是幸福的午餐。除了浪费粮食有点歉疚。

江汉路偏僻狭窄,却充满商业气息。一到晚上,霓虹闪烁,人群涌动。看过去灯红酒绿的感觉。在一个叫名剪的看过去很时髦的发廊里,走进去洗了一下头发。生意特别好。在那里听一帮年轻女孩子普通话混杂着武汉话聊天。他们把染发叫做上点颜色。出来的时候,那个打扮前卫的男人已经帮我剪了一个和6岁女孩一样的刘海。晚上打算乘长江轮船从武汉到九江。因为要去庐山。所以最后的时间是在江汉路的一间咖啡店里度过。透过玻璃窗,看着夜色中的武汉,心里有些许静止。也许以后不会再经过这个城市。它在我的生命中出现一次。但是我却可以记得它的夜色和咖啡。记得从江面上传来的轮船鸣笛声。记得豆皮和它的蹦蹦车。记得它永远不会停息的沸腾生活

大连

去大连是春节的时候。整个机场都空荡荡的。从透明的落地玻璃窗看出去,冬天黄昏的田野,有荒凉的气息。在机场邂逅一个福建男人。也许节日里独自出行的人,都有一点寂寞。我记得他走过来对我说话的时候,我对他微笑了。他对我说,北方人叫他们是南蛮。他看过去有硬朗的性格。皮肤是健康的褐色。这张脸有鲜明的个性,所以让人印象深刻。

整个两小时左右的夜航,我们坐在一起。聊天,打牌,或者看窗外偶而出现的灯火通明的城市。更多的时候,只是无尽的黑暗。很多时候,我只是安静地倾听着他。听他诉说童年和梦想。坦诚的对话需要彼此的信任。我是个敏感的人。能够在细微的动作和语言之间,感受到直觉。这个男人心里的阴暗和他的天真一样的多。但当他微笑着对我描述,他脸上一道伤疤的来由,我们彼此都是快乐的。在我们整个一生里面,也许只有这两个小时左右的相处。我遗忘了他的手机号码,也没有告诉他关于我自己的任何讯息。在以后的时间里,我记得他,却又觉得这是最好的结局。

出发之前,同事吓唬我,冬天去北方,会把我这个南方人冻成冰块。于是特意去街上买了一件黑色的羽绒衣。一下飞机,感觉到寒风的确刺骨。但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恐惧。北方的干冷比起南方阴暗潮湿的冬天,后者更加显得冗长而郁闷。在所有的照片里,我都系着一条苔绿色的刺绣羊毛围巾,戴一顶黑色绒线帽。在南方的冬天,街上时尚的女孩,有时还会穿着高跟鞋,露出透明丝袜下雪白的皮肤。我觉得自己的样子,虽然有些憨,却温暖充实。我听着大连人讲着我听不清楚的语言。他们的方言和普通话有较大区别。我走在其中的时候,能深切体会到我和他们的不同。虽然穿着一样多的衣服。

宽阔干净的大街两旁,所有的法国梧桐都落尽了叶子。只有光秃的树桠,凝肃地横向天空。红砖尖顶的房子。寂静的大广场。成群的鸽子。大片黄色的树林。蓝色的天空洒满灿烂的阳光。出租车在有坡度的街道上,飞快而轻声地疾驰。我曾经描写过这个东北美丽的海滨城市。在街上拍的一张风景照,同事看了都说象欧洲的某个街景。我在路边看到这幢红砖尖顶的建筑物,它的古典和陈旧透出优雅的韵味。那时淡淡的冬日阳光刚好在空旷的大街上投下一片阴影。我用黑白底片和佳能的变焦相机把它拍下来,效果却出奇的好。远远看过去的时候,它象一个电影画面。有我喜欢的气氛和味道。

看到冬天的大海。蔚蓝寂静的海面,有洁白的海鸟盘旋着飞过。温暖而淡泊的阳光。是在老虎滩看的海。风很大,我站在堤岸上的时候,头发开始飞扬。这片大海显得非常男性。我和几个小孩子一起爬到海边的礁石边。如果是夏天来的话,应该有更多的乐趣。可是冬天的海,有独特的感觉。没有喧嚣,却留下了沉思。

在大街上走的时候,心里也是愉快的。因为看到太多漂亮的女孩。曾在热闹的迈凯乐百货公司附近,看到一个盘着圆髻的女孩,深褐色的皮草里面露出鲜红的缎子旗袍,穿一双长靴子。这种感觉只能称之为惊艳。高挑的身材,洁白的皮肤,精致的化妆和时尚的衣着。这是大连女孩的普遍特征。而且她们的美丽有一种神气而泼辣的个性。江南向来被称之为出美女的地方。但觉得大连更有美女的氛围。她们对美有坚持不懈的追求。因为女孩子向来一懒就不容易美,据说大连的市长薄熙来本身就是一个英俊男人。那天看电视。果然。

公共汽车上,一个男人一句异常干脆利落的粗话让我忍俊不禁。这种典型的北方语言,是以前从没有听过的。北方男人幽默而粗暴。他们比较高大,性格也略显霸道。让他们象上海男人那样哄女孩子,是杀鸡用牛刀。但是北方女孩的性格也同样强硬。刚上网的时候,在聊天室里碰到过一个大连女孩,每次都把那里的男人损得没有招架之力。活色生香。虽然是在网络上,同样个性逼人。我依然觉得北方是离我很遥远的地方。不仅仅是指地理上。地理上的遥远造成了性格和生活状态上的很多差异。始终对它有隐约的向往。却知道无法相融。北方。仅仅是一段往事。

西安

从机场到达市区的时候,夜色一片黑暗。看到窗外掠过的建筑老式而颓败。雨水潮湿冰凉,但不阻挡我对这个古老城市的温柔心情。飞越千里来触摸它沧桑的容颜。在酒店放好东西以后,淋着雨转到一条偏僻的街道上。一个灯火明亮的小吃摊在售卖馄饨和粉蒸肉。矮矮的小桌子,围着几条简陋的长凳。但热气腾腾的看过去很温暖。粉蒸肉的生意尤其好。骑着自行车路过的人会停下来买了带走。桌上有一碗干的蒜头。吃的人用手剥了皮,直接放在嘴巴里嚼。而在南方,蒜头只有在做菜的时候才用。切得碎碎的,用来调味道。平时很少接触这种环境。总觉得摊头的食物会不太清洁。但到达西安的第一个夜晚。躲在小摊避雨的布蓬里。感受到这个城市独特的朴实陈旧的气氛,却是从有粉蒸肉和蒜头的小摊开始。

羊肉泡馍是要尝一尝的。在读者文摘上曾看过贾平凹的一篇散文。他谈关于吃泡馍的经验和乐趣。使我对这种从未曾谋面的食物充满好奇。西安的繁华商业区是以钟楼为中心,东南西北,笔直铺开的四条大街。那家泡馍店好象是在东大街上,里面还挂着获奖证书。端上来一看,是大碗油腻浓郁的牛羊肉汤加上馒头碎粒。我还记得平凹描绘用手亲自扳馍是如何其乐无穷。但觉得现成的也挺好。因为不管扳的是大是小。吃到嘴里都是一个样。同意平凹的说法,这是劳动人民流传下来的食物。能吃得又快又饱,而且油水十足。但吃惯精细清淡食物的南方人,无法适应它的粗糙。南方人在城隍庙里吃的牛肉粉丝。只有鲜味,没有这厚厚的浮起来的油。

在逛商业区大街的时候,刚好是星期天。人实在太多。小孩子骑在父亲肩上,手里握着一大把用细竹竿串的油炸里脊肉。还有大堆人围着一个扔满细竹竿的筐吃肉串。虽然几乎在每一个城市都可以见到这种速成食物,但西安人对它的消费量之大让我奇怪。大街上时尚的店铺很多,能够感受到潮流的气息。有一家非常出色的回转寿司店。东西虽贵,但店里气氛宜人。门口挂着纸灯笼,走进去有穿和服的小姐用日语对温柔地问好和道别。系白围裙戴白帽子的男厨师就在转台当中制作刺身和寿司。尤其喜欢每一个位置上都有一个热水龙头,可以随时泡出清香的茉莉茶。但那天,我点了松竹梅来喝。清甜的酒味带给人舒适的暖意,让人在不知不觉中沉沦。出来的时候,感觉到自己的脸红了。头也稍有点晕。但并不难受。这种醉是不猛烈的。很温和缠绵。一波一波轻轻地拍在心上。那个寿司店。去吃了两次。

把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都化在了陕西历史博物馆里面。对被时光潮水冲远的事物并没有太大兴趣。但整个下午,在幽暗寂静的展览区里,一直被一种无声却神秘的流转所震惊和感动。一小块几千年之前的金子。已经非常陈旧。却依然闪烁出明亮绮丽的光泽,没有丝毫黯淡。还有各种姿势的俑。是很久以前的手一刀刀地凿出它们的轮廓和线条。敏感细腻的刻画。穿透了漫长的岁月。在一尊小小的跪俑面前,我蹲下去凝望它的脸。我一直看着它。看到自己的心一点点地疼痛。它唇边淡淡的微笑和空洞的眼睛充满意味。整张脸却是逆来顺受的平静。就好象这个民族的灵魂。始终包涵着巨大的隐忍。没有放肆和张扬的个性。却有对宿命的接受和信服。在碑林的时候,这种疼痛的感觉依然在心里涌动。几千年的文明,是无法取代的瑰宝。同时也是沉重的束缚和负荷。一代一代的人,在这种骄傲和渗透里身不由己地背上包袱。这是和想象力或者个性无关的东西。它让你在遵循的同时感觉到软弱。古人精工细琢描出来的一只花瓶。繁复美丽的花纹和图案,透出沉静的气息。而现代人日益浮躁的心情,是否只能生产流水线上面的大批量产品,满足永无至尽的对暴利的欲望。这是传统和发展的矛盾。古老的文明是一把双刃剑。它太美,无法抛却。然后它又太重。背在肩上举步艰难。

兵马佣,大雁塔看的人太多,就不说了。

来西安之前,朋友就叮嘱要带些皮影回去。很多民间艺术几乎都处于失传的边缘。记得很久以前,还能看到皮影戏。一些鬼魅般的幽暗侧影有动作和说话,感觉极为诡异。在西安见到有卖的地方不多。店里做了装帧的价钱就会很贵。但是还是搜罗了一些。颜色艳丽,雕刻生动,充满人性。骑在麒麟背上插大旗的武士,留着黑色的长胡须,威风凛凛。也有小丑和相公,骑着驴或摇着扇子。而古代千金小姐的皮影是最精美的。细细地刻画她们裙子和鞋子的图案。一小朵一小朵地镂空。每一个皮影都有描得鲜红的嘴唇和似笑非笑的眼睛。我觉得有一个词能恰当地表达它们给我的感觉。凄艳。没有见过比它们更凄艳的道具。始终以侧面示人。无法面对。也无法倾诉。带回家以后,朋友们分走了好几个。剩下的收了起来放在衣橱里。不想把它们挂在墙壁上。因为始终觉得它们似乎有灵魂。

这是除了南京以外,安妮喜欢的另一个城市。古老的城市看过去都是沉静的。黄昏的时候,散步到钟楼旁边的广场,看到暮色迷离的天空中淡淡的云朵。在钟楼的檐角边,总是有一群夜鸟在盘旋。一圈又一圈。这是使它们感觉安全的地方。有时候一些深刻的思绪,总是会失去语言。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观望着行人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就会想起,它曾经有的繁华。它无处可逃的时光深处的荒凉。在生命的轮回中,永远都是物是人非。

重读杜拉斯

安妮宝贝

基本上是不喜欢看外国文学的人。因为不喜欢中文译者的某些风格。总觉得翻译过后的文字,象隔在玻璃后面的花朵,闻不到它在风中轻轻飘散的气息。独特的。无法被视觉涵盖。

比如川端康成。我觉得他的文字应该有一种冷寂的艳丽。可是每次在书店翻到他的作品,心里总是失望。很久以前看他的那篇古都。印象很深是那段描写两姐妹一起度过的唯一一个夜晚,清晨的时候面对着分离。一段短短的景色描写。是清晨下起来的细细的雪花。看的时候,自己先把那段翻过来的中文改了一下。里面的意境,能体会的心,已经跨越了单纯的文字。

但是我无法拒绝杜拉斯。她的两本情人是我喜欢的。比较偏爱的是纪应夫译的那本来自中国北方的情人。简单,直接。有着钝重激烈的冲击力。视觉和想象都有。让人沉沦。

重读杜拉斯,在一个下雨的深夜。

突然想到有些东西是可以流传很久的。在一些相通的灵魂里面。它是生生不息的。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他。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不已。

我要求他再来一次,再来再来。和我再来。他那样做了。实际上那是要死掉的。

他对我说,他一生都会记得这个下午,尽管那时我会忘记他的面容,他的姓名。

吻在身体上,催人泪下。也许有人说那是慰藉。

我变老了。我突然发现我变老了。

我对他的爱是不可理喻的。这在我也是一个不可恻度的秘密。

我爱他,也许永远这样爱他。这爱不可能再增加什么新的东西了。

那时我竟忘记了有死。

湄公河。河水在稻田里蜿蜒流淌。

文字在杜拉斯的笔下,自由飘忽。她可以随意地变换人称,变换叙述的时间顺序。相同的是一种绝望的张力,始终紧紧地绷在那里。无法松懈的阴郁和悲凉。她一生被酗酒和情欲所困。

可往事是这样的清晰。爱过的男人。他的气息和皮肤的触觉,还在她的心底。

15岁的白人女孩,穿着旧的丝质连身裙和金边高跟鞋,梳印第安人的麻花辫,涂着口红。

贫穷,有放肆的眼神。然后在渡轮上遇见来自中国北方的男人。

宿命的阴影,笼罩着一生。

绝望的性爱。无言的别离。

杜拉斯写尽了爱情的本质。

不会再有更多。

就好象深爱一个人。到了尽头。突然发现自己如此孤独。

那天晚上,去图书馆找一本关于瑜珈的书。雨停了,空气中还有潮湿清凉的雨滴,天空是一种奇异的颜色。很空寂的蓝。翻涌着大朵暗黑色的云朵。贯穿城市的江流终于显得平静。

大街上行走着一些陌生的人。在我们生命的某处,总是有一个人会出现。也许肌肤相亲。

也许又彼此遗忘。可是时光的尽头,留下往事。好象一道伤疤。

或者是温柔。或者是疼痛。或者是他遗留在身体深处的一滴眼泪。

在生命的延续中轮回。

15岁的杜拉斯在回法国的轮船上,看着中国男人的汽车急速驶去。

最后汽车看不见了。港口消失了。接着,陆地也消失了。

她闭上眼睛。

她再见不着他了。

在闭上眼睛的黑色世界里,她又闻到了丝绸,皮肤,茶和鸦片的气味。

分离。永远的离弃。

边走边唱

安妮宝贝

一直不喜欢国内的流行音乐。因为不喜欢没有个性的矫情和媚俗。除了黄磊。是个炎热的夏天下午,是在公车上。很无心地,听到那首边走边唱。是男人年轻而温柔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怅惘和怜惜。

已经很习惯从风里向南方眺望隔过山越过海是否有你等待的眼光有一点点难过突然觉得心慌意乱冷风吹痛了脸庞,让泪水浸湿了眼眶

看过黄磊拍的电影。一张俊美的脸,有敏感的眼神。那种眼神,能让人感觉到爱的轻易和无常。但是对他没有太深印象。只是在一个空荡荡的车厢里,偶然听到他唱的一首歌。听着他很平静地唱着,爱情边走边唱,唱不完一段天久地长,心中抱着希望,只看到失望。不如一切就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好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平静中有些许轻轻的疼痛和不舍。却是自由的。

记得自己是去找过他的。在音像店里问老板有没有黄磊的歌。手里已经挑了一大堆爱尔兰和欧美音乐的CD.但是我还想听听一个男孩用普通话唱些漫不经心的纯粹的歌。老板说,黄磊是谁。好象有点奇怪。于是也就算了。

偶然吃饭时又听到那个温柔怅惘的声音。跑到电视面前一看,果然是他。齐肩的黑发,在风中轻轻地半掩住脸,光着脚坐在树下,在抽一支烟。这次唱的是啦啦歌。很随便地在那里哼着。我欣赏自己虽然很平凡,我试着活得一无所有。穿着非常简单的黑色T恤。他不是我喜欢的男人类型。我喜欢的男人,头发不会这么长。也不应该看过去如此脆弱敏感。他应该是剃干净的平头。稍微有些冷酷。但是喜欢这个男人脆弱敏感的声音。感觉那颗心似乎会很轻易地陷入爱情。会送100朵玫瑰给心爱的女孩。会流泪。

那时相隔也近一年。放手了那段挣扎了很久的痴缠。过一个人的简单生活。边走边唱的爱情是孤单,也是快乐的。心里没有希望,于是也无所谓失望。只是无边的空旷和寂静。突然是有些感谢黄磊的。因为听过他唱不如一些就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在这个世界上,感觉它和我们的梦想不相符合的人,不止一个。但是我们笑笑。让生活继续。

不要去找,要等

安妮宝贝

那天从图书馆出来,经过一家独特的店铺,里面专卖一些外销到日本的棉布衣服。有一条长长的裙子,宽松的,很简单的款式,缀着细细的刺绣出来的蕾丝,看过去颓靡而雅致。

是喜欢的颜色,陈旧而黯淡的藏蓝。

试穿的时候,柔软的棉布顺着赤裸的小腿轻轻滑下来,心里有淡淡的喜悦。

一整个冬天,穿的是旧牛仔裤,黑毛衣和宽大的男式棉布衬衣。头发缠着两条松松散散的麻花辫,有时胡乱地别上几枚暗色的银发夹。妈妈看到了总是要抱怨,20多岁的女孩子了,却象个孩子一样,不会把自己打扮得耀眼一点。现在这条看过去又旧又过时,而且要价还很贵的裙子,碰到我这个怪怪的不合潮流的人。一眼看中,并且心甘情愿带它回家。

看得出它是寂寞的。放在角落里已经染上些许轻尘。只等着能看得到它的美丽的人。

爱情不要去找,要等。

这是喜欢的一句话。

沧海蝴蝶

安妮宝贝

王菲又出新专辑。只爱陌生人。过了一段时间才去买。因为知道自己会喜欢,所以有从容的心情。直到一个清冷的黄昏,走到熟悉的音像店里。没有看别的CD,只是对老板指一指墙上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拿在手里,看到一些美丽的歌名。开到荼蘼。过眼云烟。百年孤寂。守望麦田。催眠。还有蝴蝶。开到荼蘼是亦舒的。是亦舒典型的用平淡凸显疼痛的小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寂和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也很好。她把它们的题目用来唱歌。

一整夜都放着那首蝴蝶。

嘴唇还没张开来,已经互相伤害。约会不曾定下来,就不想期待。电话还没挂起来,感情已经腐坏。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给我一双手,对你依赖。给我一双眼,看你离开。就象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等不到天亮,美梦醒来我们都自由自在。

林夕的歌词写得完美无缺。让人的心恻然。看透风景的人,原来只有了一双冷漠的眼睛。王菲用她一贯慵懒散漫的声音,唱着爱情的空洞。爱情一只脆弱华丽的蝴蝶。

用国语唱歌的人,也只剩下一个王菲可以听。偶尔买的几张中文CD,始终只有这张无所适从的脸。不太漂亮的脸。但因为那一点点自我的神情。那一点点冷漠。所以是美丽的。暗涌和约定是她的一个高峰。蝴蝶又翻越了一重山。她的歌越来越显得人性剔透。也越来越冷淡。一些杜绝语言的厌倦。一些失去期待的绝然。没有人可以爱。也不想爱上任何人。不相信爱情的人。只是因为曾经沧海的心情。已经不是常人能够体会。

刚好那天去参加婚礼。一个久不曾见面的女孩,告诉我,她已和相处多年的男友分手,决定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有自己的公司和大套的房子。当然外表远没有以前男孩的高大英俊。但是,生活是很现实的。她对我无奈地笑笑。安,我们只能接受现实。和她一起等在暮色迷离的大街上。少年的朋友,彼此目睹过爱情上的起落和反复。终于,人大了。心,也平静了。我对她说,你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没有爱情。有物质的生活也是好的。就象喜宝说的,想有许多许多的爱。如果没有,就想有许多许多的钱。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所以就好好打算自己的生活。所以王菲唱,回忆还没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不曾说出来,关系已不再,眼泪还没掉下来,已经忘记感慨。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得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第一次写王菲,也是在参加完一次婚礼的时候。写了风中樱花。又见王菲,不曾刻意。却又经历了一次朋友的婚礼。很多人急急忙忙的结婚。原来大家的心都是害怕寂寞的。想有个人陪在身边。想在深夜的时候,有温暖的手可以抚摸。想把自己对生活的厌倦寄托在另一个厌倦着的人身上。想改变自己的贫乏。

我有时也会感觉寂寞。但觉得有个孩子,会比有个男人,更能让自己快乐。男人你是没有办法改变他的。对于一些男人的缺点,比如平庸的外表或者内心,没有人可以强迫你去接受。你也没有必要让自己几十年如一日,对着一个比生活更容易让人厌倦的男人。有个孩子却是好的。那个男人必须聪明英俊。你不要他的任何诺言,也不需要未来。因为一个聪明英俊的男人,他会和你一样容易厌倦。优秀的人都容易对比他逊色的事物厌倦。所以你们注定已经无法拥有平淡的长久。象那么多匆促结婚的人,白头到老。但是可以有一个孩子。如果是个女孩,你可以看着她从一个芳香柔软的BABY长成冰雪聪明的大女孩。如果是个男孩,他会具有优秀男人的基因,你看着他一天天的变得高大和英俊。所以朱迪福斯特拒绝透露孩子父亲的名字。在沉默的羔羊里面,她是这样面容沉静的女子。带着淡淡的忧郁。某些时候,我能理解一切似乎反常于人性的现象。因为明白它无法被世人接受的苦衷,正是因为人性的表露到了极致。比如有婚外恋的男人或女人,也许仅仅是害怕那种被生活沉沦的恐惧。虽然我不熟悉婚姻,却可以触摸它的本质。它是人为制定的制度。它和人性是冲突的。王菲离婚后,会带着她的女儿过自由的生活。也许会有情人。但不会太快有婚姻。我想她也已经是厌倦的女子。

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因为如果停留太久,对你我来说,其实都已经是一种消耗。我们可以各自去更远的地方,看看陌生的风景。因为已经有过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和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因为等到天一亮,我们的美梦就要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自由自在,也依然孤独。因为彼此都无法再有任何责怪。因为我们同样都飞不过沧海。

风中樱花

安妮宝贝

有时候我喜欢王菲。她的歌好听的不多,如果有就是绝美。比如暗涌。约定。暗昧。棋子。或者红豆。粤语歌感觉是奇怪的。但是王菲的不同。王菲的粤语歌,似乎仅仅感受她宛转忧郁的声线就以足够,而不用去了解她在唱着些什么。

看过她演唱会的VCD.眼睛下面粘着两行碎钻拼成的眼泪。是我喜欢的。很多时候,她的脸上是一种自我的表情。带一点点孤寂。似乎和这个世界保持着一段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距离。最近看报纸,说她和窦唯离婚。是意料中的事情。一个注重自我的女子,即使在爱情中,也是孤独的。她的心情,可以了解。

有些感觉是很难形容的。比如和朋友在DISCO.烟草和音乐的喧嚣中,人会有点麻木。但是我喜欢看到一个表情冷淡的女子。红唇,黑发。似乎可以随时跟你走。但是她的灵魂离你很遥远。我也喜欢看到酷的男人。他们有非常英俊的五官。但愿他们是可以随时制造爱情的机器。因为有很多时候,爱情象空气中漂浮的香水味道。颓败迷离,留不下痕迹。

王菲唱着,你的衣服我今天仍然在穿,没有留住你,却依然是温暖的。她还唱,街灯下你的轮廓太好看,我凝住眼泪才敢细看。然后她唱,我相信一切都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可是我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直到风景都看透。如此种种,让人黯然而温柔。

不觉得她是漂亮的女子。但是她的声音是美的。她的孤独也是美的。很多时候,世间的男人并不懂得去欣赏一个女子的声音或孤独。所以喜欢王菲的女人比男人多。因为很多女人都是自恋的。男人喜欢看一张漂亮的脸。也许有时候他们对女人的灵魂并没有太多要求。又或者,爱情本来就应该是简单而原始的。

下雨的日子。整个城市象个潮湿阴郁的狭小盒子。让人窒息。模糊地想起一些往事。想起自己在华山的绝顶上看到的灰紫色的天空。落日象一滴凝固的鲜血。整片山峦沉寂得只听到风声。人在瞬间感受的自然,无限贴近灵魂深处的梦想。也许对漫长的压抑的现实来说,这些短短的瞬间,就已足够。

所以我也不相信爱情。不相信长久。不相信诺言。但是相信一段痴切缠绵的感情,足以耗尽我们的深情和眼泪。十年和十个小时,并没有区别。

朋友结婚的时候,去参加她的婚宴。看见她穿着鲜红的旗袍,在宾客中穿梭。洁白的百合。艳丽的浓妆。心里想起的,却是20岁的时候,陪她一起去北京。那时她失恋。夜行的列车上,躺在卧铺上听她的倾诉。温暖的眼泪是没有声音的。漂泊的旅程,走得再远,也走不出对爱情的失望。嫁一个人也许是安全的。很多时候,我们会仅仅因为寂寞或脆弱,而选择一个人。

在报上看到某些报道,比如某个成功的女人,一生未嫁。感觉总是有些萧瑟。我喜欢王菲的选择。嫁个男人,给他生孩子,倒痰盂(报上报道,曾有记者在北京的四合院里拍下王菲早起的照片,蓬着头发在倒痰盂)。然后感觉不爱了,就离开他。

春天最喜欢的花是樱花。常常在一夜之间,迅猛地开放。突如其来,势不可挡。然后在风中坠落。没有任何留恋。日本人称之为花吹雪。黄昏时散步,经过那一片樱花树林,看见粉白的花瓣还是不断地在飘扬。突然想到,这是最尽情的花朵。因为它早死。就象某些一夜的爱情。没有机会变坏。所以留下一生的回想。也许悲凉。却是美的。

扑鼻全是你的气味。明明沉沦窒息即将致死,我也懒得出气。这是王菲的原谅自己。我喜欢这种激烈的感情。越激烈的东西越是冷酷。因为已经无路可走。放肆。纵容。自私。疯狂。只有沉沦和堕落过,才知道自己付出的是什么。

真希望天气能晴朗起来。我想着我能够爬到高山顶上,再看看纯蓝的天空和大海。然后看看远方我能够爱的人。

画漫画的男人

安妮宝贝

不是很喜欢漫画的人。一度蔡志忠非常流行,但是我没有看完整过他的任何一本漫画书。

也许人更可爱一点。看过一篇关于他的专访。记者问他,如何看待幸福。他说,一个真正得道的人是无所谓幸福的,因为他本身一直处于一种安详的状态。只要有画可画,而且自己想画什么就画什么,在完成自我的过程中没有什么阻碍,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一个男人说出这样的话来,觉得很不错。

上海的新民晚报上面以前有一个喜欢的专栏,叫智慧快餐。登的是郑辛狰遥的漫画作品。

比如他会说,一个懂得解决问题的人,效率比不上一个懂得如何避开问题的人。诸如次类,带着旁观者的嘲讽和清醒的口吻,常常使人会心地一笑。

从没有在书店里找到过他的书。现在书店里媚俗无聊的明星自传倒是泛滥得令人厌恶。商业和精神总是有它们不相容的地方。所以只好一幅幅地把他的漫画剪下来。那份烦琐的报纸为此而吸引了我一段时间。

感觉中画漫画的男人有他们非常酷的一面。用简单的方式表现着锐利。

我始终觉得一个可爱的男人,他应该有三分野性的放纵不羁,三分孩子气的天真烂漫,再加上四分的聪明。

香港的欧阳应霁,一套三本的漫画书,书名是MY OWN PRIVATE HEAVEN.先是看了他写的一小段序:脚下有山有海,有九龙半岛有香港岛有新界,有新建的桥,有楼房街道,有船有车,有不怎样看得到的人和影,而抬起头,有同一个天空。这一切是看不完写不完画不完的,我明白。所以可以放松一点,转过身去,转左一点,又转右一点,再看,大抵又会有另外的什么出现。

我相信这是某一种安排。

一段短短的文字,感觉得到他内心的平静。是一个沉浸在自我的精神世界里的纯美的人。

书上是他手写的英文,简单的句子,歪歪斜斜的,似乎是信手涂鸦。也有照片,是模糊的黑白照片。一个人坐在街边,拿着笔低头在本子上涂抹。很短的平头,戴老式的黑边框近视眼睛,穿白色衬衣。

然后这个男人写的是这样的文字。

Misses someone whom she never meets Calls a number which will

never get through Dates someone who never appears Plants a flower

which will never wither这组漫画的题目是绝。EDGE.

我感觉他是颓废的。

即使他用的是一种非常漫不经心的平淡的方式。

例如可乐。整个早上没有炸弹爆炸,过了下午四时也闻不到毒气,看来地震是遥遥无期了,只好闷闷地喝完一罐又一罐的可乐。

去死。一大清早起来想去死,然后想想死之前最后该做些什么,想来想去竟然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做,看看手表又到了上班的时间。

反应。一有空坐下来他就细想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一看见小孩子他就对未来充满希望,一看见绿色他就感叹大自然的可爱和伟大,一看电视就呕吐大作。

缺。她永远得不到他的全部,偶尔得到左手,或者右脚,得到心却又欠了肝。

终于。终于拿到了她的电话号码,终于知道她的名字,终于知道她的地址,终于没有结果。

一般。她只是一个平凡女人,他只是一个简单男人,他只是一个普通小孩,它只是一头友善的狗。

很简单的句子。真的非常简单。

看着看着,突然觉得自己真的也是非常的颓废。

也突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

因为有一些和自己一样颓废无聊,无药可救的人。

写字,画画,感受,并且思考。

锦衣夜行

安妮宝贝

谈到另类,先让人想起的是一些时尚的东西。

王菲唱游的大幅海报,那张淡漠的脸上一抹绯红的胭脂,让人迷离。

在酒店的DISCO里看见束着棒妆卷卷头的女孩,眼睛涂着上翘的粗黑眼线,睫毛上粘满金粉。

麦当娜生一个不需要父亲的孩子。那个男人在她和孩子的世界里没有任何地位。

一个歌星说他想到西藏去举行婚礼。

很多人都想随心所欲的生活。很多人想感觉自己的重要。

那天听到一首歌,一个女孩唱的,大意是我是这样的美,却没有人发现。跑到电视面前一看,是个女孩一个人在空空的走廊里晃荡。噘着嘴,是不高兴的。

想起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在图书馆里看了三遍的小说,名字叫锦衣夜行。

很喜欢这个词的意境。一个美丽的人在黑暗中行走。那种孤独的感觉。

在现实的束缚中,让灵魂保持着这样的心情,是有一些疲惫的。

就象感觉写字是很累的事情。但是无法放弃。

这些敏锐的感觉,因为自己的没有放弃,而感觉到与别人的不同。

也许就是灵魂的一件锦衣。即使是走在黑暗里。

所以有些人注定是自恋的。笑。

整个夏天,只穿纯棉布的裙子。尤其喜欢那种有点发黄的旧旧的白色纯棉布。

这样走在喧嚣的尘烟里,就把自己与人群隔绝。

清凉和安静的内心。象夏天最后的一朵白色茉莉。

可是知道有个人在风中会闻到我的清香。会一路寻找过来。

去年夏天去陕西华山的时候,看见一个加拿大男人。独自登山,背着非常庞大的登山包。穿粗布裤子。

微笑着在山顶和当地人讨价还价,然后用矿泉水灌满他的军用大水壶,继续前行。

没有人能体会一个独行者的心情。艰苦,自由,快乐。这些可贵的体验,是代价也是补偿。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有力量的。他就可以承担和感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东西。

做一个另类有时是身不由己。因为它的呼唤来自灵魂深处,你根本无处抵挡。

曾阅读过余纯顺的徒步旅行手记。他说,我感到我正处在一个巨大而凝重的时空点上,此时次地所面对的那种特有的感觉,绝非人类传统的生息之地所能有。

然后他死了。

那种孤独的感觉。

蔷薇岛屿

安妮宝贝

在6月写作时候,我有连续的几个夜晚,陷入失眠。

这种失眠非常可怕。在将近12个小时里面,处于一种极端清醒的状态,根本没有办法闭上眼睛。

从夜晚7点10分到凌晨2点43分,一直在工作。因为长时间面对显示器的眼睛干涩和疼痛,关上了电脑。在厨房,拉开冰箱,找出在超市买的核桃酥。小狗乖被我吵醒,于是走进厨房里来看我。坐在吃饭的木桌子旁边,吃东西。看到卧室的小蓝格子布窗帘高高地飘起来。清凉的风大片大片地灌进房间来。

在北京,一年里面搬了三次家。最近一次,是搬到亚运村附近的寓所里。

很幽静的居住区。红砖墙面,老式的旧公寓楼。有大片花园和树林。草坪很家常,能够让小狗和孩子在上面嬉戏。槐树搭出一条绿荫浓密的走廊,阳光从翠绿的树叶间渗透下来。石榴,桃,苹果,包括不知道名字的开黄色小花的树。树都长得茁壮。常有老人在树下支一个小板凳,坐在那里剥豆子或乘凉。

洗了床单,也可以放到花园里去晒。阳光把棉布晒得香喷喷的。似乎又回到了童年时住在大院落里的日子。一切都变得可亲近。

租下的房间,有干净的木地板和贴着碎花瓷砖的小厨房。推开窗,就能闻到风中树叶和蔷薇的清香。

花园里种满了蔷薇。大蓬大蓬的艳红,粉白的小花,一枝能开上近50朵花。让我想起故乡的院子墙头,一到夏天就探出来的大簇花枝。还有人种月季。枝茎粗壮,开出的花有碗口大。这些花开得轰轰烈烈,此起彼伏。如同一场盛大的演出。

找到这样的房子,是为了写作。生活中唯一没有变化的事情,只是写作。

有时候写上10个小时。有时候只写5分钟,就关上电脑开始出门。

我的出门,大部分都毫无目的。就是一个人在大街上走来走去,不说话,也不做什么事情。置身在人群中,但不与他们发生关系。我喜欢流动并且疏离的状态。旅途,酒吧,火车,长途公车,候机厅,火车卧铺之类的场所,最能够让我身心自在。但若要出席什么场合,在宴席上应酬,我就麻木并且走神。

这样的生活,我已经过了很久。

一直很喜欢这个贴满碎花瓷砖的干净的小厨房,窄长型的,有很多窗。常在炖汤或烧菜的间隙里,在小木桌子上看书。把新买的牛津英语语法放在那里,随手翻上几页温习。还有村上春树的书。《象的失踪》。那是他所有的书里最喜欢的一本中短篇小说集。因为是朝西,厨房等到黄昏的时候,地上全都是明晃晃的阳光。

在冰箱上放了一盆小仙人掌,还有一个朋友丢弃不用的破旧小收音机。平时不收听电台的任何节目,不喜欢有人实行狂轰滥炸的话语权,而且很多主持人说的话,又极其弱智。但在洗菜的时候,可以调到音乐台,听到一些好听的歌曲。声音是有些变调的,但能听清楚旋律和歌词,偶尔跟着哼唱几句。它让我想起自己的少年时代。80年代是流行歌曲的盛世。我把收音机长长的天线拉出来,搭在装满干燥花的密封罐上。

在凌晨2点多的时候,坐在小厨房里吃甜饼。做了一杯用山茶,茉莉,玫瑰泡起来的热茶。这一刻的寂静,让人愉悦。

吃完东西,继续要找一些事情来做。彻夜的睡眠已经完全离开了我。我很清楚。

但是我不想打电话给别人。没有说话的欲望,也找不到可以打电话的人。已经有很长很长的时间,我不打任何电话给别人,除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打电话给我的编辑或出版商。有读者通过别人得到我手机号码,然后试图在深夜打电话给我,她们总是让我觉得为难。一方面,我不想伤害她们的自尊心,她们都很年轻,而且没有恶意。另一方面,我实在没有任何话可以对她们说,一句话都没有。也不想敷衍。终于那些电话平息下来。但是我开始按掉陌生号码的来电。有时候,手机响起来,一遍又一遍,根本就不想去接。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得了手机恐惧症。对打电话,有强烈的不适感。

于是,开始对所有试图联系我的人说,写EMAIL给我。即使你有我的电话,也写EMAIL给我。

就这样,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没有任何话,可以对别人说。我丧失了声音。就像在《再见,时光》里的那个女人,她大段大段的叙述,都只是在心里发生。而另一个女子离她近在咫尺。即使她们相爱,也得不到倾诉。人的孤独。就是如此。

我记得一些事情,比如年少的时候,和我最好的朋友睡在一起,我们那时候最喜欢轮换着到彼此的房间里去过夜。一整夜都在说话。谈论各种话题。直到父母过来敲门要求马上闭嘴。还记得几年前曾经和一个在另一个城市里的男人恋爱。我们打深夜之后的打折长途电话,一打就是4个小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话可以说呢。怎么会。和一个男人。电话中的声音,性感得如同皮肤的触觉。

那些细节现在想起来,仿佛是很久很久之前发生的事情。一切都过去了。

我在一个房间里,放了一张巨大的两米长的原木书桌。桌面上还有木头清晰的纹理和节痕。涂了清漆,摸上去很光滑,微微的粗糙质感。一张木头的大书桌,一直是我的愿望。可以在上面放上电脑,CD唱机,音箱,酒红布面灯罩的黑铁台灯,很多木头相框,叠成一堆一堆的CD,书和笔记本。包括铅笔,尺子,蜡笔,橡皮,茶杯,烟缸,香水,烛台,香薰炉,放水果的瓷碟……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有兰花和仙人球。

墙上有几张木版画。是关于植物标本的。手工的笨拙线条,色彩涂得很饱满。下面有手写的英文,似乎是一段笔记,注明这种植物的出处和特性。我把自己喜欢的东西,收集起来,全部放在这里。

书架上的书已经堆满了。只好放在地板上。在IKEA买的棉布沙发,盖了一块刺绣的白色棉布,应该是当做桌布用的,铺在沙发上也一样好看。是精致的十字绣。这样出口到欧洲去的上好棉布,我在小集市上淘来,只花了20块钱。

我对家,一直充满激情。我会买一只昂贵的胡桃木衣橱,只为喜欢它被做旧的暗褐的颜色和橱上古典式样的铜扣。也一直有兴趣去布店挑选廉价的棉布,暗红底的杏黄碎花,红粉格子,薄荷绿上面的零散花瓣和枝叶……把棉布洗净,晒出太阳的芳香,然后熨平,铺在桌子上。不厌其烦。一次去百货公司,偶然看到在打折的日本碗,落叶黄上面是大朵大朵洁白的梨花和果实。碗的外面是灰蓝色,隐约有纹路。这样颓废的美。打折后依然很贵,于是买了两只。只用来喝汤,有时候煮莲子百合粥,亦或银耳红枣和绿豆汤。盛出来之后,食物变得更具意味。

房东来拿东西,看到我的房间,笑着说,你怎么会有那么多的东西。他不知道,这个女子从上海迁徙到北京,宁愿舍弃所有的家具和电器。满满的箱子,装的都是这样的旧物。没有什么价值的物品。但一样也不舍得丢。因为都是这样精心地寻找到,然后留在身边。

我知道。有时那只是因为寂寞。

我在沙发上,用一块流苏羊毛披肩盖住腿。空气里有清凉,吹进来的大风。乖又开始睡觉。它摊开四肢,睡得像一个幼儿。我读《圣经》,随意翻开一页,然后往下阅读。翻看相册里的旧照片。又把头靠在放在沙发边上的绒毛熊堆里,闭上眼睛。

母亲在我离开回北京的时候,对我说,你应该有个家,结婚生子。她担心我独自在异乡,困顿脆弱。我笑笑,没有话说。我们要对一个人产生与之相对一生的愿望,多么的难。自私的男人太多,温暖的男人太少。我们无法在与人的关系里获得长久的安全,一向如此。而至于娱乐的激情,不谈也罢。那是青春期的乐趣,不是成年人的方式。在那一刻,才知道自己的心,已经有多么疲累。只想安静。

在越南的透蓝大海中,曾看到一些翠绿的岛屿。星罗棋布,彼此隔绝,各得其所。这些岛屿没有出口,也无法横渡。我们的家,是一个岛屿。我们的灵魂,在城市里,也始终是一个岛屿。这样孤独。这样各自苍翠和繁盛。

温暖安静的男人,干净的房间,有一条小狗,有窗帘被大风吹起的映满绿色树荫的露台。这样,失眠的时候,或者可以彼此拥抱。而我们能够儿女成群。但我对这个人,已经没有一丝一毫的想象。他是透明的空气。在,而如同不在。他对我的生活来说,意义仅仅如此。只是幻觉中的蔷薇岛屿。

我没有对母亲说,只有经济不独立或害怕孤独的女人和男人,才会想用婚姻去改变生活,获得安全。而对我来说,那已不是最重要的事。我过得很好。因为我知道我要什么。我热爱大海一样的生活。有潮水,有平静,但是始终一往无前。大海的孤独,不会发出声音。

很多人爱过我们。我们离开他们。这是我们为之付出的代价。想来也是甘愿。没有人可以在生活里同时谋求自由和安全。那是不可能的。

凌晨四点的时候,花园树林里的鸟群开始嚣叫起来。清脆的声音,此起彼伏。天空是蒙着一层灰的郁蓝,然后逐渐地逐渐地清晰透亮起来。这样的时候,很像旅途中早起赶车,带着微微的睡意,听到身边的人声话语,似乎还在梦中,而新的一天的旅途,已经在眼前展开。走到露台上,看着下面沉寂的花园。远处马路上有汽车的声音,隐约地传过来。城市开始苏醒了。树林中,有一条白色的小狗慢慢地走过。不知道是谁家的。这么早出来散步。乖悄悄地走到我的身边,蹲在旁边。它也醒了。

大约40分钟左右的时间,天空的颜色一直在变化,好象被覆盖在蓝布之下的容器,布一点一点地被掀开,直到天色完全发亮。而天际,有一抹玫瑰红的天色,太阳还未出来。

这会是又一个炎热明亮的夏日。

天亮了。我也就该睡了。

乔和我的情人节

安妮宝贝

每年的情人节,我会想起现在已经远走他乡的朋友乔。

曾经有很多个情人节,是和乔恩一起度过的。

两个大女孩穿着旧的牛仔裤和宽大的男式棉风衣,在街上闲逛。看一场午夜场,买甜腻的冰激凌吃。

平时可以和男人有些无关紧要的约会。可是在这样的日子里,我们都一致同意不能给别人任何错觉。所以总是两个人在一起。

有一年我们是在酒店的DISCO.在拥挤喧嚣的音乐和人群中,抽烟,喝啤酒。乔说,如果她那晚看到一个英俊的男人,她一定要过去请他喝酒。但是剩下的时间里,我们一直用彼此才懂的语言开着所见到的每一个男人的玩笑。半夜才醉熏熏地出去。

冬天深夜的大街上,寂静得没有任何声音。梧桐光秃的树枝在夜雾中象寂寞的手势。我记得乔清甜的是声音哼的是MARIAH的WITHOUT

YOU.如果没有你,我就不能活下去。

凄恻动人的情歌。可是也许没有什么东西是不能代替的。

生活即使空洞,却总是在继续。

我想乔的想法应该和我一样。在她从遥远城市寄来的明信片里,乔告诉我,她认识了一个荷兰男孩,春节也许会和他一起去香港。

安,记得我们的那些情人节。我们是自恋的小女子。

她寄给我一些我喜欢的爱尔兰音乐的CD和夹心巧克力。

可是我一直收藏着的礼物,是她给我的三颗安定。

三颗小小的白色药片。乔说,即使你把它们都吃下去,也死不了。

我想我的失眠是从林结婚的那天开始的。

他把我送到车站。在阴暗的角落里,匆促地拥抱了我。

也许我是这个世间唯一爱你的人。安。你以后会后悔。

我独自坐在空荡荡的公车里。手里拿着一朵从他西装口袋里折下来的玫瑰。美丽的花朵已经有些枯萎。我抬起手把它轻轻地插到头发上。

接连好几天,我一闭上眼睛就看见这个场景。

那个在寒风中解开他的大衣扣子,把我拥到他的怀里的人不见了。

我给乔写信说,我想去看看遥远北方的冬天大海了。

不要总在八月去看海,不要总在人如潮涌的季节去看海。

如果你喜欢海,就该记住:冬天,不要忘了到海边去走走。

这曾经是一篇我喜欢的散文里的句子。读到它的时候我还在校园里。

那天在街上逛了很久,想买一件厚实温暖的棉风衣。商店里都在打折,我在镜子里看见一个懒洋洋的女孩。

一张素着的脸,眼神是寂静的。

身上穿的牛仔裤越洗越旧。一贯穿惯芭路漫的衣服。这个日本牌子的棉布衣服价格虽比较贵,却是清新优雅的。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个固执的人。无法放弃一些骨子里的水仙花情结。

所有妩媚而喜气洋洋的女孩,都可以用来做情人。

简单的灵魂容易快乐,也容易征服。对男人来说,她们象一些田野上的蓝紫色的花朵,有着亲切平易而索然寡味的美丽。

我伏下身看了半天ESPRIT的化妆品广告。舒淇在脸上涂着今年冬天最IN的冰蓝和银白。

1999的聪慧可爱的女子。悲哀的女子。知道被爱的可贵,但从不无谓地憧憬。

我只是买了一袋美国好时的杏仁巧克力。走在冬天温暖的阳光下,剥开锡纸一颗颗把它们吃完。

脑海里突然想起张楚一首歌曲里的零星歌词。这是个恋爱的季节。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那天乔睡在我的家里。凌晨四点钟左右,我在她的哭泣声中醒来。乔在黑暗中对我说,她开始想念他。

他温暖的手指好象还留在我的头发上。乔微微侧着脸。她的眼泪寂静地闪着亮光。

最终她还是决定离开他。可是在起初,那些疯狂的痴缠的感情,象一把刀,坚硬地插在心上。

曾经深夜等在他家的楼梯口,他从另一个女孩的家里回来。她抓住他,绝望而混乱地打他。他的血溅在她的脸上。

他说,他宁可和一个平淡的女孩在一起。她带给他的痛苦和快乐,已经让他无法承受。

那一刻心好象在一片一片地碎裂开来。每一道缝隙里都是疼痛。

有一年的冬天,他在夜校门口接我回家。那天下很大的雪。我走到他面前的时候,他从背后拿出一大把雏菊。那些美丽的小花朵是深红色的。上面落满了雪花。他说,他仅仅是想送一束花给我,没有任何理由。那只是很普通的一天。可是我记得。

我知道我们是认真地爱过。也许我一生都不会再遇见一个和他一样的男人。他的英俊,他身上干净的清香,他大大的温暖的手。喜欢穿蓝格子的棉布衬衣。睡觉的时候,微翘的睫毛象个孩子。

深刻的感情注定要彼此折磨。而分离是唯一的结局。

这是乔的一个转折点。她开始和很多人交往。

从一个怀抱流浪到另一个怀抱,我想知道有谁的怀抱更温暖一点。但是每一个都不是我的家。乔轻轻地笑着。脸上有着淡漠的微笑。

她始终不愿意放弃她对爱情的理想。直到自己不相信爱情。

有时候也想过,如果能说服自己,接受一个平淡的男人。过稳定的生活,也许可以少一些起伏。他似乎耗尽我生命中所有的激情和失望。使我丧失大部分爱人的能力。感觉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可是无法放弃对自己的珍惜。灵魂深处的美丽和寂寞。总是需要一个人来读懂。

安。我们会很快的变老。象一朵花,在黑暗中灿烂地开着,却没有遇见那个路过的人。

我能拿什么和他交换呢。我青春的容颜,我的自由,我灵魂深处仅有的光明。

乔慢慢地抚摸自己的头发。

她的头发在那年夏季剪短了。一头漆黑的如丝长发。乔说,放下了。心也就安静了。

林说,我最大的愿望,如果有很多钱,我要把你宠成一个不会吃惊的女孩。

有时我们走很长的路去看一场电影。买了一个冰激凌,他就在一边微笑着看我吃。

那一年,他送我了99朵玫瑰花,我看着那一大篮碗口大的深红的玫瑰,一天天在我的视线中枯萎。体会到无常。

在阳台上把那些枯掉的玫瑰吊起来晾晒。是我在那个冬天做的最快乐也是最忧伤的一件傻事。

他真的把我宠成一个不会吃惊的女孩。

从此对玫瑰失去一切奢望。

后来,他的孩子出生。我去看望他。小小的孩子睁着蓝色的湿润的眼睛,吸吮他自己的小手指。林在一边冲奶粉。

我想我们终于不再爱了。这样真好。

我们给过彼此的那些眼泪和疼痛,如风飘远。

而我坚持离开他的决定,永远不会允许自己后悔。

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代替的。我想。除了时间。

在时间里面,玫瑰和心的苍老都是无可挽回的。

世纪末最后一个情人节。

爱情是天空中的烟火。璀璨地燃烧,然后熄灭成灰。

我想我和乔应该和所有的人一样。还有大把的时间去和不同的人恋爱,分离。直到老去。

绝望和希望同时存在。如果能深深地爱过一场,再别离。

我再次审视自己的心。一半是纯白,一半是阴影。

清醒纪

安妮宝贝

《清醒纪》是安妮宝贝最新创作的一部小说散文集。作者以城市为核心,将小说和散文糅合在一起,展示了一个时空错落、纷杂缤纷的世界,对时间与人、孤独与爱、隐秘与盛大等生命主题进行了深入和尖锐的探讨。

自序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地感觉到自己,成为一个时常会心存留恋的人。

在飞机上,看到窗外的白云,大朵大朵,厚重起伏。

连接成一片白茫茫的海洋。知道我与它的邂逅,只在于这六月夏日的高空。早晨八点。从南到北。

天空透蓝明亮。不可测量,也无可追寻。如此良辰美景,在彼此的沉默相对中,就是一种完满终局。在我把脸贴在封闭玻璃窗之后,凝望它的这个时地。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成为一个时常会抬起头看看天空的人。

拍了非常多关于云朵和光线的照片。不同时分,不同质地,不同色调。

相同的是,都很平淡无奇。仿佛生命一样无常却又恒定。

即使,当一个人看着云和天空的时候,也许他会觉得孤独至死。

除夕夜晚,在江南一个小城市的广场里看烟火。凛冽寒风中,裹着厚厚的大衣和长围巾,拍了整整半个小时的色焰盛宴。

风把裸露的脸和手指吹得刺痛。满地余烬。年轻情侣们站在街角的阴影中热烈亲吻。拿着自己的相机,走进肮脏的小吃店要一碗热馄饨。

凌晨一点,耳朵里依旧有隆隆的轰响声。想起一些人。他们就像在我的世界里盛开过的烟花,被逼迫窜到高空痛楚盛放,然后消失。仿佛彼此邂逅的意义,只在于交会的光华瞬间。

剩下来的,那不过是一些惨淡的事情。一些不重要的事情。

于是轻轻地想起他和她来。内心温暖。

我拍走过的每一个城市和村庄。它们的气味和色彩。拍雨后窗台上的潮湿痕迹。僻静小巷的自行车和晒衣架。树在墙上的光影。瞌睡的小狗,怀孕的猫。以及孩子。酒吧街醉生梦死的垃圾和夜色。某个人的皮肤和褐色圆痣。自己睡眠中的眼睛。收集光线和影子。

去偏远的山村旅行,偶然邂逅暮色中洁白梨花,盛放在空旷山谷里。那些花朵不卑不亢,不惊不乍,让人为它而动容。知道它们即将会凋落,心里就会有了寂寞。围着它们不停地按动快门,然后坐在树下抽根烟,看着晚霞金红的天边渐渐被夜色覆没。

台风过境滂沱大雨的夜晚,坐在一辆横穿过奔腾大江的公共汽车上,浑身湿透,相机藏在有体温的干燥内衣里。远处灯火闪耀,雨水贯彻整个发出回声的城市。突然不知道自己坐着的车要开往何处,于是就用双手蒙住脸,伏下头掉了眼泪。

一直未曾明白生活的意义所在,却对它有充沛而无法诉诸于任何形式的情意。

渐渐地变得沉默。渐渐地习惯拍一些平淡而微小的照片,仿佛是在记录时间。一只佳能相机用了快两年,一直放在包里,外壳逐渐磨损,但却仿佛是最知己的老友,分享内心所有细微感受。人慢慢会学会对物沟通,而不是对人。那或许,对人,我们终究是会慢慢淡漠下去。

就像置身的这颗蓝色星球,人会像麦茬一样自生自灭,它的转动却从来不用情。每个人总归是活在自我的深渊之中。是。某一天我们都会变老和死去。幸福,也许终究是一个终极象征,并不带来解脱。

只是会有一些事情,一些人,使我们在独自一人的时候,会无声感伤,却没有任何悔改。有一些事情,一些人,提醒我们曾经照耀彼此眼目,粉身碎骨般剧烈,并依旧在念想。

此时此地。这就是生命的神性所在。

你始终都不知道它将如何降临及带来的终局。

它的高贵丝毫不能被探测。仿佛隐藏在我们心中的那些伤和回忆。

要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对时光,对美,对痛楚。仿佛我们的活,也只是一棵春天中洁白花树的简单生涯。不管是竭力盛放,还是静默颓败,都如此甘愿和珍重。

写了一些字。拍了一些照片。想说的话就是这些。

安妮宝贝北京

2004年9月

一日 日光照耀

一日 栀子

在街边老农的箩筐里,看到白棉线捆起一小把一小把的花。绿叶硬朗青翠,花瓣洁白芬芳,浓郁如丝缎。青翠的花苞结实饱满,芳香如同带有毒性的辛辣。闷热的夏夜,栀子花带来关于南方的回忆。

带一把盛放的花朵回家。不知如何相待。左右看着都是欢喜,只用清水灌溉。心怀不舍沉沉睡去,忘记用相机把它们拍下来。次日早晨醒来,便发现一把花均已死去。越是美,死便越显惨淡。发黄萎谢,如同废纸。一日都不能拖延。

不甘愿被折离枝端失去了灵魂。不能做坚韧的行尸走肉。宁愿自毁至形容狰狞,被人丢弃。

如此,这短而无救的美才深入骨髓,令人怀恋。绝不苟延残喘。

这白色香花代表夏天的开始。如同一个女子不可被捉摸的个性,无法调和的缱绻决绝。

就是要这样地。被你无法得到地深爱着。

六日 做梦

6月某天,做了一个梦。

看见自己坐船去往一个陌生地。沿着绿色的宽阔大河逆流而上。水波湍急,有巨大的植物,一株株挺立。茎很粗,叶子肥硕阔大,生长在水中央。遥远山峰上有盛开的大朵芍药,暗示更多的繁花盛开在深处。绿叶层次分明,色泽苍翠。

这地方,就和曾经在梦中出现的许多陌生地一样,让人欢喜,却不知道来处。

很多梦都是关于行走。看见自己坐船或坐飞机(不知道为什么,通常就这两种交通工具),去往各种陌生的地方,见到各种陌生的人。

太平洋,闷热颠簸的轮渡,飞机在天空中滑翔时的俯瞰,土耳其人,无名小镇……常常会看到河,渡河,山谷,植物鲜艳的颜色。身份不明的人。

那次梦里有一个男人,一身白衣,是轻而薄透的白棉,灯笼裤里露出深红的底衬。一个背影,走向门外。他似乎是受歧视的。但我觉得他有微妙的骄傲感觉。对他印象深刻。

有些梦一醒过来就忘记了。有些过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比如十多年,一些细节依然清晰可见,成为了记忆。

我的梦会有极其绚烂艳丽的颜色,比油彩更凝重。鲜红的天空,大块白色的云疾速掠过,仿佛是故乡的台风天气。坐船,看到孔雀蓝的河水和深绿的山峦。那种颜色的质感,仿佛鲜血从眼睛里喷射出来一样。这是个突兀而妥帖的比喻。

还记得天空的形状,烟囱,柱状的烟雾,一条一条交叉,纵横,仿佛水彩一样清晰鲜明。似还在不断喷气。景象壮观。

曾经重复了好几年的一个梦境是被人追赶,不停奔跑。总是跑在一个循回反复的地方,走廊,或一扇一扇的门,无数次转折的巷道。跑得已经非常累了,但不能停下来。也许那时候的自己,有着非常强烈的拒绝和不妥协的倾向。但后来知道,那是缺乏安全感的缘故。

再幼小一些,梦见自己一次又一次地从家里院子的木楼梯顶端跳坠下来。飞翔的恐惧和美感。后来很多人说起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大概是年少时期骨骼在增长。童年时还曾梦见死亡的人。看不清楚面目,不知道来历。只见他起初躺在门外,然后起身来敲门。与他隔着门对峙。知道他是魂灵。

有人会把他自己做过的梦记录下来,荣格是一个,我的一个做摇滚乐的朋友亦如此。他给我看他的画,有悬崖,长着翅膀的马,他自己,以及站在他对面的另一个自己。梦里发生的事情,是现实中无法遭遇甚至无法想像的。它变成生活之外的一种延续。是另一种激动人心的现实。

它让我们能够有机会看到镜子对面另一个自己。

十五日 拥抱

是在哪一个夜晚。你拥抱我。

我们坐在一起,就仿佛在轮换着比赛抽烟的速度。

长时间的沉默。沉默之后,玻璃烟缸里就堆满长长短短的烟头和零乱烟灰。

如果我们可以这样理所当然的沉默,就似乎我们可以做理所当然的爱人。

你没有太多的话,对我说。我亦如此。

抽太多烟,因此常常觉得缺氧晕眩。但愿我能够不清醒地跟随你。

给你看我二十岁时候的照片。轮廓收敛,眼眸透明。这样瘦而清决。

在闷热的汽车后座,坐在你的身边。你的呼吸有变化。

呵。我是这样敏感的女子。所以经常脸红,并且会难过。

一个人笑着笑着,也会掉眼泪。

你转过脸来看我。我们之间的空气变得沉静如水。

我们仿佛对峙。但是总有一个人先溃败。

谁比谁清醒,所以。谁比谁残酷。

十八日 自省

有一些盛名繁华之下结束生命的人,也许是因为长久反复的自省。

华丽的表演者,在形式感之中忘记了自己的所求。而清醒的表演者,听到内心的声音,并试图表达。只是,表达之后,入戏与出戏虽只有一步之遥,但太过投入,最终惘然于内心的途径该通往何处。

试图告别童年孤独的阴影,所以进入最喧哗的圈子。试图寻求到感情的慰藉,所以经历男男女女,寻找情途终点。试图结束表演,举行了告别演唱会。而落幕之后的寂寞,又是几个人能够忍受,而且曾经如斯辉煌。又再复出……清醒的人不代表能够控制自己。他看到问题,挣扎得剧烈。反倒失去某种定向之后的简单与安稳。

站在高楼上看完沸腾夜色和万千灯火,之后,纵身一跃……我想,他所看到的,依然只是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疑问。

若对自己有太多自省,触摸到的生命之深渊,便更暗更长。

二十一日 拍照

她经常在拍照片的时候抿住唇角,微微探出脖子,眼神极其寂寞。他经常在拍照片的时候把手臂互相交缠在胸前,虽神情显得激昂,但那是不安全感的表示。她经常在拍照片的时候露出牙齿做欢笑状,闪光灯一亮,笑容就被自动开启,并不来自内心。他经常在拍照片的时候扬起下巴露出骄傲表情,但却是一个容易被激怒的男人,并且没有自信。

在被拍照的时候,人显得起伏不定,顾此失彼。

人物摄影,拍到的无非就是一个人的面具,或者真相。

二十三日 春耻

深夜回家的出租车上,看到公路两边有洁白的花树盛开,不知道是樱花桃花还是梨花。四月,城市里所有的花都热热闹闹地开了。开得不知道时间的界限。忘记了生与死。开成一片被废弃的大海。

凛冽的气势,累累层叠,压折了树枝,一直弯到泥地上。这样仗势欺人的热烈的花。没有芳香。只有颜色形容及阵势。春天被宠爱得无以为继。可以深情直至溃不成军。破罐子破摔般的放肆。意兴阑珊的颓唐。

总是有一种伤感在内心细细灼烧。不安的预感。春天,它对重复的事情从不轻易动容。它从不羞耻。春风沉醉的夜色就这样来临。

二十五日 爱人

爱一个人,是一件简单的事。就好像用杯子装满一杯水,清清凉凉地喝下去。你的身体需要它,感觉自己健康和愉悦。以此认定它是一个好习惯。所以愿意日日夜夜重复。

爱一个人,没有成为一件简单的事,那一定是因为感情深度不够。若要怀疑,从价值观直到皮肤的毛孔,都会存在分歧。一条一条地揪出来,彼此挑剔和要求。恨不能让对方高举双手臣服。但或许臣服也并没有用。

因为你就是爱这个人不够。所以连他多说一句话都会有错。

年少的爱情,务必要血肉横飞才算快意。

玩具已经不是所需要的款型,但习惯了抓在手里,所以依旧丢不下。一边抱怨一边绝对不离不弃。置身感情之中并不懂得宽悯。除了需索还是需索。开口质问必是,你为什么不再爱我。

仿佛爱是所有企图的终极。

要过很久,才会明白,爱,并不是一个事件。一种追寻。也不针对任何一个确定的对方。

不是拿来满足自己自私及自大内心的工具,也不是用来对抗虚无本质的武器。

它只是一种思维方式。它是一种信仰。

一定不能想要在对方身上获取你所缺失的东西。不管是物质还是感情。

原谅对方也是脆弱的有缺失的人,又怎么能够去奢求他的保护及成全。

即使你需要一个偶像。但那一定不会是你的爱人。不要希望互相拯救。

他应更像是你独自在荒凉旅途中,偶然邂逅的旅伴。

夜晚花好月圆,你们各自走过漫漫疲惫长路,觉得日子寂寞而又温情跌宕。

所以,互相邀约在山谷的梨花树下,摆一壶酒,长夜倾谈。

它是愿意在某段时间里,与一个人互相交换历史,记忆及时间的信任。

交换各自生命中重要而隐匿的部分。却对各自无所求。

当它已经存在的时候,就已经失去所谓的结果。

三十一日 唱片

是电子音乐动物。喜欢一切迷幻,机械感,有民族异域特性,镇压得住的暴烈,收放自如的柔情,以及不知所云,无始无终的音乐。电子合成。

有一张Flamenco Fantasy,是舞曲。放第三首Solea Canon的时候,酸楚柔情。节奏非常分明。所有热烈真挚的感情,都将会是从红到灰。

有时候也听Dido.因为她显得迷惘,并且淡薄。

在酒吧里挑选一大堆一大堆的简装CD.对不了解的歌手,就只凭歌名和封面设计来作判断。

买的第一张CD,是爱尔兰风笛。但现在不听了。开始慢慢喜欢大提琴。钢琴都似乎是属于少年的。只有心的老去,才会明白大提琴那种纠缠的停顿的质感。

又一日 醒来

又四日 男子

每个女人,都会有对男人的好色之心。如同喝水般自然。

漂亮的男子,如同空气中的花香,虽不是生活的基本原料,但与精神层面的自我暗示有关。

它使一个女子对自己的身体和感情产生敏感。

世间关于美的标准,总是一贯乏味。清凉眼眸,甘甜唇齿。一双骨结清晰的手,手背上宛转延伸的蓝色静脉如同山峦起伏。这样的男子,脸上会混合女人与孩子的轮廓特征。

这样他才会美。

他们很少出现。对你的生活实际内容没有实质性推进。你不会希望与他谈一场恋爱。因为会畏惧试图穿越那具光华的皮囊,触摸到一颗庸碌而与常人无异的心。他们像光线一样出现。漫无边际,照亮天地。这是惟一的作用。

而见到最多的平常男子,面容相似,衣着单调,有鲜活雷同的世间性情,用途广大并且作用实际:共事,恋爱,畅谈,或者结婚。他们像所能购买到的结实而价格适宜的牙刷,每天都要相见并且使用。每过几个月都想换,但换与不换也并无明显不同。

你可以在任何一个时间和地点遇见他。此起彼伏。是注定彼此联盟的另一半。

男人在睡觉,受伤,吃饭,信任某个女人的时候,会像个孩子,有着天然的脆弱和纯真。而女人不同。女人会随着岁月变得坚硬实用。

每个女人在对男人的具象选择上,都会有自己的一些微小记号。有些女人喜欢男人有长的眼睫毛(落泪的时候让人心碎),理非常短的平头(攻击性的象征),穿灯心绒裤子(性格温和),偶尔会非常干净地穿一件白色细麻衬衣(内心有对人际关系及梦想的洁癖)。这都是私人化的情结。

她会如何对待她的父亲,哥哥或者弟弟,就会如何地对待她爱的男人。越是计较的感情,越是依赖至骨髓。有时候她像一个母亲一样无私。有时候像孩子一样需索。男人很难明白女人对他们的感情。

而在一个女人的一生中,其实很少有机会碰到真正适合她的男人。

她会有大量的时间,浪费在与普通牙刷的互相依存上,从黑暗的青春期开始。就好像大浪淘沙,来势汹涌,身不由己。她走在超市里寻觅一柄牙刷的姿态,看起来是一个悲剧的形式。再怎么走,也是在超市里。再怎么找,找到也只是牙刷。每天刷完牙,就还是失望。

好的男人,能够帮助一个女人提升自己。带她摸索灵魂的另一个层面,替她打开一扇门,看到别处的天地。她因此而更喜欢那个新的被发掘的自己。被一双聪慧的手雕琢,有了高贵的线条。她获得改造。

而这样的男人。非常少。并且他们会在塑造完一件作品之后通常有倦怠之心。因为他们不是牙刷,不能被用来日日夜夜使用。

女人对一个男人的态度,要么如同隔岸观烟花,心里惊动,无关痛痒,满目照耀。

要么就是冷暖自知,血肉纠缠,不依不饶。她从来都没有中间状态。

又六日 未完成

夏天他不爱开空调,一只小小的简易电风扇发挥了极限功能。即使如此,还是觉得很闷热。窗外是酒吧街雨后的喧闹声音。霓虹映照到房间里,墙上浮动明灭的光影。

他们站在卧室的大床边。仿佛站在一个临时搭建的舞台上,有众声包裹,反倒有了沉着。都不想草草了事。他脱掉她的衣服,用手指和嘴唇,一寸一寸地启动她的身体。光影游动到她的背上,反射出白光。肩胛上一对挺立的蝴蝶骨。瘦的。拘谨的。

他看到她肩背部左侧有一道发炎中的伤口,渗出脓血。低下头去舔它。她在黑暗中笑起来。笑声细小而清脆,仿佛少女的声音。她说,你得咬我。轮换地来。先咬得我疼,然后再舔。她背上的那道伤口,使他专注而紧张。他用手抓住她润湿的大把发丝,贴在她的腰上。她说,我不想与你做爱。他说,为什么。她说,因为我还没想好。你真是一个奇怪的女人。她轻轻地笑。在黑暗中发出细微的声响,仿佛鼻腔堵塞。

怎么了。

没什么。我经常这样。常常会哭。

就如同她的笑从来都不是代表快乐。她的哭泣也没有任何意味。她说,好了。我们说会儿话吧。拿了裙子和内衣,非常沉静地一件一件穿上。态度有明显的生疏,仿佛想退回到她的世界里去。

他们又回复陌生人的状态。她不再信任他。那种把身体交付给一个陌生人的信任,在她的精神里其实并不存在。

可以喝一杯什么吗。

加冰威士忌?

好。

又十一日 跑步

有时候深夜11点多,会去马路上跑步。只要穿上球鞋,走到马路上便可。跑起来,世界便似有轻微变动。车与人流,一样困扰人的行动,城市的空气也污浊。跑起来,人便挣脱一种束缚,产生超现实的强壮之感。

跑到出汗,感觉要呕吐。走进24小时营业的超市买一瓶矿泉水。

别人不跑。你在跑。你便觉得自己有所不同。

我一样有想过要写一个在跑步机上面跑步的人。

像生命的过程,不断重复消耗,没有任何意义。

有时候跑步让人觉得沮丧。

又十六日 睡着

他们一起躺在床上看DVD,中间摆一只烟缸。床单上有烟头烫出来的微小破洞。她经常会突然感觉软弱,独自起来坐在大床对面的椅子上抽烟。

房间里回旋沉着的英文口音。电脑发出咯嗒咯嗒硬盘转动的声音。放了一半的CD再次卡住。马路上有汽车的喇叭声。灯光在白色墙壁上投下影子。看到屋顶原来很高。房间里因此显得空旷。赤裸出树枝一样的身体。儿童的气味。液体流进身体里面,寂静的声音。轻微振动。

贫乏的生之现实。相爱。时间因此被灼伤散发出热量及芬芳气味。翻来覆去。阴暗房间里有缠绵声调……那歌里唱着,从未听你的拇指撩动花瓣的声响,从未真正放手所以以为拥抱会漫长。

她在他睡着之后,听他存在电脑里的音乐。是他以前爱过的年轻女孩一首一首放进去的。那个比她小十岁的女孩,在六个月之前失踪。似乎是更为深刻的感受。两个陌生人之间的突兀爱恋。

又二十日 孤独

他说,希望到了三十岁的时候,不会像现在这样孤独。整天形影相吊。是这样贫乏的没有任何意义所在的孤独。

她说,我在变老,但现在还是和二十五岁的时候一样的孤独。孤独和年龄没有关系。只要你活着,就会是孤独。

房间漆黑。破碎玻璃窗外面的光秃树枝。电脑显示器依旧散发苍白的辐射光。黑暗中,她坐在椅子上。抽了一根烟。没有归宿。

又二十五日 唱歌

《花事了》与《乘客》,曲子一样。却觉得粤语版本的歌词更有韵味……让我感谢你,赠我空欢喜,记得要忘记,和你暂别有何妨……若没有林夕,她的歌恐怕要打折扣。他是她音乐中耀眼而坚定的灵魂所在。

有持续的小号在跟踪,轻微的电子化风格。感觉温暖而怆然,明亮的,欢喜的,亦是淡薄的,无所留恋的。菲式唱腔,一贯的懒洋洋,丝毫不费力,却可以轻易地就渗入心里去。

国语歌手此起彼伏,但都是过眼云烟,且都是邋遢有涩味的云烟,并不华美。她这样令人记挂,自然是有独到的好处。

那日碰巧邂逅一个唱片公司的老板。随手给了一位主推歌手的新专辑宣传小样。显然一直未曾窜红的女歌手,唱了三首自己作词的歌,大段采访里极力阐述了自己唱歌及作词作曲的背景及理念。用的是书面化的语言,里面夹杂大量希望,朴素,热爱,理想,人生之类的用词。

我一点都不怀疑这个女子是个心底善良,并且对音乐具备激情的歌手。只是三首歌听完,居然什么都记不住。歌词是自己写的,就如同她的语言,充满一种盛大的表达欲,像读高中的孩子写情书,真挚,无力。非常貌似无辜,但让人没有耐心。

因还不能确定自己究竟想说什么,所以一说就说很多。只是说得那么多,依旧是不得要领。也就对其他人一点影响也没有。

所以歌词始终是灵魂。林夕是高手,轻描淡写,也伤人三分,让人观照到某时某地的情绪与感怀。小小欢喜,隐约荒芜,看透一些世间真相,所以不欲多言。寥寥几句,只让听到的人自己去猜测。平时又极为低调和隐匿。位置若到了某一个高度,就可以有恃无恐。

因你有的,别人没有。别人若一起初就没有,那么他就始终不会有。这恐怕就是天分。

即使后来的唱片里,大多只能挑出两三首好歌,其他也就是草草过场。但因为有那么几首在,印象太深,故仍不觉得失败。只是所有买过的碟,都无缘无故,陆续消失,也没想到要存心再收集回来。

一首歌。一本书。或者一个人。都是如此,喜欢过就很好。因喜欢其实并不容易。它是这样挑剔。很直接深刻,也很无根底。并且在遇见的第一个五分钟里,预感就已决定一切。有刹那的电光照耀存在。那么此后即使错过或失落,也是应该。

又二十八日 写作

他们写信给我说,安,有些人很喜欢你的书,有些人不喜欢。我觉得这样很好。有人喜欢,就必定会有人不喜欢。不招来爱恨的作品,向来就比较可疑。

但对写作本身而言,这又是可以不相干的事,可以忽略。

现在我认为写作只是一件需要真诚个性的事。

文字先对作者的内心发生作用,然后才抵达别处,对读者产生影响。要为自己而写。从一粒沙,一朵花里看宇宙世界。我们的写作前提,是为丰盛敏感的内心,不是为任何其他大而无当的背景或时代。

即使涉及背景或时代,也只有在个人性的体验里,才凸显它可信任的一面。对内心的记录,就是对时间最真实的记录。而其他的,或许是阴谋,谎言,或仅仅只是一个幻象。

我只相信时间。

保存着一些无名或失踪的作者的小说和诗集。纸张发黄。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对一个作者来说,若他的读者老去,这本书还收藏在他的书橱里,有一席之地,或他依旧会拿出来,再翻一遍。那么这就是一本书最本质的价值。甚过一切盖棺定论。

作品最终的评审权,只在读者的手里。

一个作者,在时间中消失,比被误解地定论要好。

付出感情的书,就会被感情收藏。这就是一个写作者生命的延续所在,是他最终的朴素无华的财富。

写作,这将会是世间始终最为孤独的一项工作。就像一个人站在黑暗的舞台上,给自己设置的一束明亮光线。他由此看到自己,亦被观众看到。

再一日 记得

再八日 一次

他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带了这张CD给我。Joni Mitchell.说,这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个女子给自己画的像。在酒吧里,手指里夹着香烟,对着一杯红色的酒,穿着绿色大衣,一头金发。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价码。仿佛是郑重其事带来的一件小小礼物。于是也就认真地收下。我们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里见面。他穿着一件似乎刚从洗衣机里掏出来的暗紫色T恤,皱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裤,黑色袜子和球鞋。刚刚把光头剃干净。还没有把时差倒过来,因此脸色发暗,显得很疲倦。

在两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说,打听我的电话来寻找我。我们约在咖啡店里,他对我说他筹划中的一部电影。之后,在这两年里,我们大略只见过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带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婴儿一样的短发。戴着长长的银耳环。看了一半,大家挤到门口来透气抽烟。直剌剌地往石头台阶上坐。被人泼了一点可乐在裙摆上面。他认识很多人,到处打招呼。跟在他身后,没有人认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电话给我,让我一道去798看一个摄影展。他说他没有我的电话了,忘记其中一个数字,结果试了一整个晚上的电话,才拨通。他说,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这些话听起来都有些戏剧化。我刚好穿着一双高跟鞋在逛市场。走了一下午,觉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个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着大雪走过来。已经在拍他的电影,每天凌晨两点开工。看起来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发。然后说想请我一起去看一个科幻片。但我决定回家。

一次,约在后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台上与我聊天。我们照旧聊着聊着又静下来。然后我起身说,我该走了。他似乎并不想与我道再见。但我觉得他根本都已经不再想说什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

一次,我们在一条破烂胡同里的餐馆吃泰国菜。他把大虾一只一只夹到我的盘里,说不吃这种虾。透出玻璃窗能够看到屋顶上的绿叶。我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抽过那么根烟。他总是能够让我不自在。却又觉得这沉默的压迫非常自然而然。

总之,见面都是回忆得清楚的次数。每次都是突如其来,临时打来的电话。每次我也总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说话还是仅仅只是想找个人在他的身边。那种即使在彼此之间没有距离的时候,依旧不得交会的东西,也许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离。所以,我们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张CD收藏起来,从未打算拆开来听。

再十三日 她

她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法国女子。身份是国语,西班牙语,法语的翻译,导游以及一个兼职的戏剧演员。我没有来得及看她的演出,据她自己所说,她扮演小丑,但不是鼻子上顶一个红球的那种。她很喜欢这个兼职。做导游和翻译,纯粹是为了工作谋生。

在小旅馆的客厅里。她穿着丝绸长裤,领口和袖子有精美的刺绣,光脚穿着凉鞋,耳朵上戴着不同形状的两只金耳环。涂着红唇膏。嗓音略带沙哑。

我在她的笑容和眼神里,发现一种自然,粗糙的优雅。非常真诚。这真诚的秉质因为稀少,所以很容易辨认。

我们在小巴士上谈论法国作家的左派倾向以及法国人在政治与环保方面的运动及主张。她在台湾生活过一年半。学唱京戏。从不吃麦当劳,不喝可乐,用以抵制美国文化。她认为法国社会制度缺乏对艺术家的生活保障。所以她谋生,但不失优雅。父亲是西班牙人,母亲是巴黎人。喜欢喝带气泡的矿泉水。依旧独自一人,没有婚姻和孩子。她信佛。

在一家中国餐厅里,她拿出自己的小笔记本,撕下一页,写了她每天早上的祈祷文给我。她说,念诵这段话,它会让你的心变成一朵从黑暗沼泽里盛放出来的白莲花。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由两种不同方向的矛盾重重的力量支配。挣扎是来自于你跟随向上的力量还是向下的力量。但你必须要保持自己内心的纯洁,愉悦与坚定,而不管外界环境如何。

她把那段话,一个字一个字地解释给我。

她是我喜欢的女子。在第一眼看见她,只和她说了一声你好的时候。

再二十日 玩具

她想起她在黑暗中对他说过的一切言语。趴在揉皱的床单上。哭。眼泪不擦掉,自己会干涸。没有气味,没有痕迹。她把脸藏在男子的腋窝里,用力嗅闻。仿佛一种气味古怪的植物。是童年时候就有的习惯。她把脸埋在一个陌生人的身体之中。或者让一个陌生人进入自己的身体。所有的一切。这无法得以满足的情感匮乏。

有时候在他的头发上嗅到自己身体的气味。混合经血,精液,汗水,细菌……一切与身体相连的气味。那些气味又很快消散。最后嗅到的,只是风的气味。他们仿佛是彼此刚刚得手的玩具。用心把玩,贪恋痴迷。为它最初的清透和光明。

不能像占有一个玩具一样彼此占有。不能在彼此的记忆里留下历史。浪费完,就可以说再见。走了。再不来找。再换一个。仅仅。只是寻找一种进入的方式。

与玩具相恋。天天都能看到你。在黑暗中摸索探问,与你联结。把液体交给你。喜欢你的声音。如果你到了五十岁,还有这样幼小的声音。你的好看,越看越好看,非常耐看。不经意间,小女孩子的憨态。兜兜转转。不见了。身体是机关,灵魂是晶片。被人痴迷把玩,然后逐渐被摸索洞悉。一点一点磨损好奇的最初。如此。最终是厌倦。

没有丝毫留恋。所有历史自动消失。留下感情的尸体,如果不被腐烂就变成化石。

再二十一日 写信

凌晨两点半,想写一封信给你。但我不写也不寄。以此,这个瞬间就是一个纪念。

你若收不到这样封信,你便也就不知道,你便可以完整。

如此,我也是完整的。

再二十六日 烟花会

看一场烟花,终于看到头仰得脖酸目痛。风太冷,于是我们决定要回家歇息。寻求温暖的臂膀,看到自己老去,力气和能量逐渐不够。于是我们决定不再爱着彼此。

不用想起。哪怕是一闪而过的记得。任何一个人,失去了另一个人,都会活得一如既往。黯然酸楚是属于怀念的事情。但是遗忘更轻省。

不是你想的那样。真切的感情,从来都不会是坚韧的。

再二十九日 情书

有一个朋友很喜欢《情书》,一直念念不忘。问他最喜欢哪一处,他说是电影最后,藤井树看到书卡背后画像而感动落泪的时候。仿佛百转千回,豁然开朗。爱的无心隐藏和善意袒露,到最后都是人性深处共通的折射面。

电影《情书》是岩井俊二在中国一举成名的代表作,即使后来他有更具备深度的《燕尾蝶》及《关于莉莉周的一切》等作品出场。但《情书》的简单纯粹,却更像一个小小记号,鲜明得不假思索。

我忘记是几时看的碟了,也不知道能不能再翻出来。有些镜头是一直记得的。比如一开场的苍茫大雪。感冒中的短发女孩收到陌生人的问候信。女孩藤井树在自行车停车处等待男孩藤井树。他从山坡上跑下来,用一个袋子罩住她的头。恶作剧是典型的内向少年表达感情的方式。两个少年的美丽容颜,有像月光一样的明亮光泽。镜头感是很干净的。有对细节和光线的讲究。作家导演的特质非常明显。

不知道小说里的少年藤井树,会不会是岩井俊二写给自己的一个映照。散漫懒惰,不善于和人打交道。特立独行却又心意执著。“他那样的人,经常眺望远方。那双眼睛总是清澈的,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漂亮的……他喜欢登山和绘画。如果不是在画画,就是在登山。”

寥寥数言。深情的男子,总是更像一棵沉默的树。一个真实的创作者,在自己的作品里,投影的不仅仅是自我,也许还有他企望中的世界。即使只是幻觉。

我想,那种樱花般淡淡清香,繁盛留恋,又可以寂静而坦然地走向离别的感情,应该是他所喜欢的吧。所以他写,所以他拍。

一段少年往事中的暗恋,随着博子与藤井树之间的通信,被逐渐地抽丝剥茧,真相大白。而对几个当事人来说,就如同在挖掘宝藏一样,突然之间,发现时间深处,居然有一段如此宛转曲折的心意存在。无论如何,它都像是缓慢渗出,静水流深的清凉泉水一样,是能让人的心变得柔软及澄澈的回溯。

曾经和朋友聊起过关于爱的方式。在一个充满了死亡,离弃,怀疑及不信的成人世界里,是否能够有古典及洁净感的感情存在。

古典感的爱,可以在静默中没有任何声响和要求地存在。暗中点燃的小小火焰,只用来温暖自己的灵魂,照亮对方的眼睛。而洁净的爱,它也许会有盲目,犹豫,创伤,但一定不会有任何功利性的目的,也无私心,仿佛只是为了信仰而存在。

不知道有多少人是在把爱当做一个信仰来追问和找寻。也许它更容易被粗糙地沦落为种种工具,标准,衡量,评判和误解。它需要的耐心和容量太大。以至很多人没有信心。

博子在雪地上醒过来,仰脸看着雪花飘落的海报,本身似已成为一种情感源泉的象征。生与死的对照,记忆与消逝的回响,以及对爱与时间的真挚追问。一切都多么珍贵。

所以真实的感情最终是和一切盛大无关的事。和幽深艰涩的宗教哲学无关。和坚不可摧的道德伦理无关。和瞬息万变的世间万物无关。也许仅仅就是白雪皑皑的群山之中一次泪流满面的问候:你好吗?我很好。寂寞地眷恋和想念着一个人,就像留恋我们无可言喻的生之欢喜和苍凉。

如果说有盛大,那也仅仅只是属于时间的细微记忆和线索。

如烟花寂寞

安妮宝贝

喜欢亦舒的文字。媒体习惯把她写的东西叫言情小说。但是事实并非如此。我感觉她是很有思想的人。海天出版社出了她30本的小说,差不多都买了下来。还是觉得不够,因为她还写过许多散文和评论。但是现在的书店很难找到自己喜欢的书。亦舒的小说,夹杂在一大堆媚俗无聊的文字中,同样显得寂寞。她比烟花寂寞。这是她的一个书名。我在想她是否也喜欢烟花。那种绚烂之后的沉寂,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体会。仅仅因为如此。我喜欢她写的文字。

女孩乔深爱她的教授。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孩,和一个中年的英国男人。情缘总是凄艳。为他疼痛,为他生病,为他远走。最后嫁给一个不相干的男人。乔一天在阳光下散步,忽然想到她一点也不后悔和那个英国人的两年。因为那是一次恋爱。一次真的恋爱。而现在她是幸福的。她应该是个毫无怨言的人。这本小说的书名是人淡如菊。

亦舒是真正懂得如何叙述一个爱情故事的人。她的语气一贯的简洁平淡。文字非常精炼,没有任何多余的联接。其中蕴藏的沧桑和痛楚,是让懂得体会的人看的。看不懂的人只觉乏味。看得人会无言。就是如此。后来想起来,其实她写的都是灰暗的故事。喜宝。或者圆舞。一个内心有绝望想象的人,才会这样一本小说一本小说地写下去。

喜宝后来是拍成了电影。非常失败。没有一个细节没有超越亦舒文字中的魅力。包括那个叫喜宝的女孩子。一个演技不算上乘的女明星,不可能是亦舒想象中的那个原型。喜宝的野性和忧郁,不属于这个世间。

亦舒有浓厚的英国情结。也许是因为她曾经去英国读书。她喜欢那个下雨的阴湿的国家。同样她喜欢鲁迅。常把她书中的男人叫做家明。因为这是她喜欢的中国男人的名字。照片里亦舒是很平淡的一个女子。但她穿旗袍。她还有个写科幻小说的哥哥,笔名是卫斯理。感觉写得很糟糕。

不知道还有谁喜欢亦舒。很少对别人推荐她。对我而言,在一个下雨的夜晚,躺在床上第四遍翻开喜宝或者圆舞,是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我想她现在也应该是老了。所以不会再有新的小说出来。也想过一个思想如此透彻的女人,她是否活得快乐。感觉中聪明的女子都不会有太多幸福。更何况,她又是一个有品味的人。而现实和爱情是经不是太多品味的。所以选择想象和写作。

这也是一件如烟花般寂寞的事情。

三毛

安妮宝贝

这是朋友借给我看的书。记得在书摊看见它的时候,自己只是翻了翻它其中的一些照片。

感觉中是属于炒作类的文字。迎合大众窥探隐私的媚俗口味。要价近20元,似乎不值。

借了来,于是就认真地看了一遍。

语言的粗糙和内容的重复,且不去评论。

总觉得它有些过份。

如果是单纯地为了一些揭露真相,最起码这个揭露者的口吻要保持抽离。

应该是平和的。不能有太多的个人想法和评价。

就好象一本好的历史书。你仅仅是记录它,不应该肆意贬褒。

再如何,也只是一个写写字的女人。她的真相如何,又有什么要紧。

不喜欢里面那种怨大仇深的感觉。

淡定一点才好。

仅仅因为一本书而去迷恋一个人是可笑的。

类似的三毛迷或者琼瑶迷和歌迷影迷都无甚区别。一些中学生居多。

对于大部分成熟的读者来说,他们阅读自己喜欢的文字,而这个制造文字的作者并不重要。

他是个机器也无所谓。如果他写得出好书。

最初读到三毛的文章是在读者文摘上面,那时还没有改名为读者。

炊兵。讲的是她读小学时和学校里一个炊兵的友情。

文章的结构和语句简单清新,有很深的感情在里面,令人恻然。

印象很深的,还有她的白手起家。如何一点点地化腐朽为神奇,点缀她沙漠里的小窝。

有着小女子的浪漫和聪慧的情调。

然后渐渐地写得多了,也就滥了。感觉不堪起来,不再看就是。

滚滚红尘的电影是喜欢的。媒体大众非得把它与汉奸联系起来,并不了解剧作者的本意。

也许三毛只是想写一个无望深情的故事。她内心的幻想是有些寂寞的。

醉笑陪君三万场,不诉离伤。这样的句子,其实可以脱离掉现实中喧嚣的议论和抨击。

给喜欢看的人看。给看得懂的人看。

这样也就可以了。

一个浪漫聪慧的女人写她自恋的文字,给喜欢看的人看,一切都很合理。

然后在她死后,非得去搞清楚她爱的男人的真名字,她的学历,她的婚姻。

这样的事情,感觉对死去的人都是一种不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而世间并没有绝对的是非标准。道德也好,人性也好。

又有谁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指责一个人或者评价一个人。

突然想起作者是个男人。也许男人和女人的想法真的有很多不同。

他们无法了解一个女人的幻想和自恋。

生活如此苍白无力,编织一些美丽的文字,玩世娱人,又何妨作者应该知道,他把自己的裸照登在书上,真实的身体同样让人感觉反感。

明白了这点,也许他就不会选用这张照片。

同样也就不会去追问一个女人的生活的真相。

再看三毛的照片。穿着大朵碎花的长裙站在沙漠的风沙里,黑发飞扬。

她是我喜欢的那种有灵性的女人。自由,漂泊,落拓不羁。

这样的女人注定是自恋的。因为无人分享和读懂她的生命。

只有她自己最知道,灵魂深处的激情和华丽。

所以这样的女人注定也是孤独的。

自杀是唯一的归宿。这个喧嚣的世间有时没有任何安慰。只有世俗的窒息。

海明威,或者梵高,或者托尔斯泰。

人与人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

然后在报纸上又看到上海一个男人的故事。

独自去西藏旅行,然后在城市开了一个酒吧和店铺,做为谋生。

他说他差不多已经走遍了中国,现在最想去的是南非。

报纸最后写的是,他是一个不愿被城市生活所拘束的人,不愿整天面对同样的生活。

酒吧给了他新的朋友和话题,而一年两三次的长途旅行是一种叛逆。

都市中很多人都想为所欲为地干,想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但现实总是让他们屈服。

因为很多人无法不顾一切。

如果我们能够放弃掉生命,或者对死亡毫无恐惧的时候,是不是才真正拥有了自由。

因为这是一个极限。

很多时候我们被平淡生活淹没掉的理由,可以非常的简单,比如怕没有了工作,怕穷。

而身边的很多人,一样的营役劳碌,过着平庸的生活,也有很多人,放弃掉很多,海阔天空,四处漂泊,直到放弃掉自己的生命。

三毛是可爱的。

山中岁月

安妮宝贝

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事情,是到乡下外婆家过年。

记得村里的祠堂,每年春节都会唱上三天的戏。全村的人都会聚在那个古老的大祠堂里看戏。

祠堂门口是很大的一棵老树,树下面有人卖葵花子,黄萝卜,那种腌过的大萝卜,咬一口清脆而爽辣,小孩子都把它当零食吃。戏台很大也很旧,脚踩在上面还会咚咚的响。台上的人,穿漂亮的古装,演才子佳人的唏嘘爱情。台下的人,跟着长吁短叹。是非常热闹而温情的节日气氛。

外公常常带我去看戏。那时我是从城市里来的小女孩,穿整洁漂亮的衣服,和村里活泼的孩子不同。每次深夜戏结束的时候,我都是趴在外公的背上昏昏欲睡。模糊中记得很多人一起走在田间的小路上,有田野清香的泥土气息,和手电晃动的光亮。有人来撩盖在我头上的围巾,仔细地看我的脸,然后轻声对外公说,是美的女儿吗?美是我***名字。妈妈是这个幽静的藏在大山深处的小村里,第一个嫁到城市里去的女孩。

外公外婆一共有5个孩子。外婆信奉基督教,每个周日。她要带着我走很长的山路,去镇上的教堂做礼拜。

晚上我和外婆睡在她的大木床上,外婆的大棉被是用洗得很旧的洁白的棉布缝起来。她在灯下轻轻地唱赞美诗,然后在黑暗中祈祷。

她是一个看过去有些娇弱的女人,有雪白的肤色和美丽的眼睛。常常在她整洁的短发上,别一个漂亮的发夹。她喜欢种一些花草,在家里的庭院和平台上,种满牵牛,太阳花,茶花,栀子和兰花。

黄昏的时候,她煮一大锅的南瓜和红薯,喂养猪圈里的一头大母猪。还养了一些鸡和鸭子。

外婆心灵手巧,会做好吃的糯米团子,豆沙馅的,咸菜笋丝馅的。还有每年过年时,她自己炒花生,葵花子,做红薯片和冻米糖。那是乡下常有的零食。

夏天的时候,她喜欢把菜瓜,西瓜放在井水里。睡完午觉,拿上来吃是冰凉的。晚上在屋顶平台上放一张大凉席,仰躺着就能看到满天星光。有时可以看到流星。外婆那时就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对我讲圣经里面的故事。

每年假期,我都会都妈妈提出,去外婆家里住上一个月。田园的安谧和恬淡,以及于大自然的无限贴近,是我心里深刻的快乐。

和外公一起去刨土豆,采西红柿,摘豆子。赶着鹅群去山上吃草。清澈见底的溪水,下面有成群的小鱼儿在游动。捉螃蟹和田螺。

有一次和外公一起去掏兰花。外公带着我爬上很高的山坡,一直在幽深的山谷里走。野生的兰花是生长在很寂寞的地方。外公说。那一次我在山顶看到山的另一面,是一个很大的水库。安静明亮。在太阳下就好象一面镜子。映着蓝天白云,好象世外桃源。在竹林里有清凉的山泉,有人削了竹筒,可以盛水来喝。清脆的鸟声,在寂静的风中回荡。

对于一个城市的孩子来说,能拥有这样的童年经历。我感觉是幸福的。

我在乡下最好的朋友是招娣。她是我妈妈小学同学的女儿,家里很穷。招娣的大眼睛漆黑而带着忧伤。来找我玩的时候,身后总跟着她一大帮小弟妹和她家的大黄狗。外婆不喜欢我出去,对他们说,我在睡觉。我在里面非常失望。可是等外婆不注意的时候,我悄悄跑出去一看,他们还等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们几乎爬遍了村子附近的所有大山。坐在山顶的大岩石上面,看远方的大海。放声大叫。

有时在堂屋里玩捉迷藏。招娣叫我躲到放谷子的大缸里,然后用簸箕把缸盖起来。

为了采我喜欢吃的野果子,她爬到荆棘堆里面去,手上划得血痕累累。仔细想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几乎是不说什么话的。也没有内心的东西可以交流。因为乡下的孩子,都是简单而淳朴的。

她只是没有任何理由和条件地喜欢我。对我好。是我得到的唯一一份不需要任何回报的感情。

后来很多年没有去乡下,我和招娣失去了联系。只有她母亲因为生病,被我妈妈接到家里住了几天。她告诉我,招娣每次在我放假的时间里,常跑到我外婆家门外去等我。可是我一直都没有回去。

后来她妈妈死了。

招娣嫁到了很远的外村。她是家里的长女。和我一样大。

我不知道一个什么样的男人,拥有着这个美丽而深情的乡下女孩。

我的记忆里始终有她淡淡忧伤的大眼睛。

对与我们所承受的各自的命运。也许我们都应该是毫无怨言的。

长大以后,我很少再有机会去乡下看望外婆和外公。

工作以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我把钱汇给了他们。在信里对他们说,希望他们身体健康。

但是田园对我的影响是深刻的。很多时候,我都不象一个太纯粹的城市女孩。性格里有慵懒,恬淡的部分,喜欢植物,衣服只穿棉布,对自然的景色和季节的变换有细腻的感受。

花鸟市场是我爱逛的地方,和卖茉莉花的老头可以聊上半天。而城市街道两旁的梧桐树被砍掉的那天,我一边看着一边心里就痛起来。

也许以后的孩子连稻子和麦子都不会区分了。他们丧失的是对自然和生命的感受。

前年过年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回去了一趟。

坐很长时间的长途车。心里淡淡的惆怅,不断涌起来的的,是外婆唱赞美诗的声音。

外婆种在庭院里的那棵栀子花树,长得很粗壮了。

而童年的好朋友招娣,也已经不在这里。

躺在外婆的木床和大棉被里面,闻到泥土和植物的清新气息,睡眠是香甜而安宁的。

天还没有亮的时候,外婆照例早早起床。在房间里忙碌地走动着,蒸馒头,煮红豆粥,厨房里水气弥漫,外公在灶眼里塞柴火。他们的说话声和松枝燃烧的劈啪响声,让我恍然又回到过去。

我一个人爬到高山顶上,坐在大岩石上面,感觉温暖的阳光和寂静的风。山上的映山红和洁白的野山茶已经开了。我这样会独自坐很长时间。不需要任何言语和思想。

在半山腰有一座石头垒起来的小庙,里面有刻在石头上的两尊佛。简陋而神秘。红烛边放着火柴,看到红烛熄灭,我把它们重新点燃。

山中岁月,恬静地凝固了时光的流动。

那时我看袁筱一的黄昏雨,她用法文写的得奖小说。这是一个无情而苍白的时代,我们相信爱情,爱情背叛我们。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欺骗我们。很难想象一个大学女生的心底,有这样沉重的感悟。但是我喜欢她给那个女主人公安排的结局。在乡村学校里教书,为所爱的人死于难产。

在接近自然的地方,一个人也更接近他的灵魂。我相信这点。

当一个从城市的喧嚣尘烟里出来的人,行走在田野和山风之间的时候,他是否会感觉到灵魂在边缘游荡时的孤独。

而生活,是那么轻易地,就会淹没我们。

少年往事

安妮宝贝

在大学宿舍里第一次看见晴雪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来自西北某个城市的女孩,是我前世相欠的人。

安,帮我挂蚊帐好吗。她站在那里,对我温柔无助地笑。我就爬到上铺帮她挂。

吃饭一定要等着我呀。我不想一个人去食堂。

一起去逛街好吗。帮我看条裙子。

除了她天性的柔弱和依赖心,晴雪是我见过的,最完美的女孩。漂亮而且单纯。

谁都知道,要找晴雪,先找到安蓝就可以。

当然,晴雪对我无所不谈。有时,她爬到我的床上来,和我挤在一起。她表达她的感情的方式,象一只温暖的小狗。把头埋在我的肩上,然后不停地絮絮叨叨地说些废话。我一直很奇怪她没有接受那么多男生的邀请。她说,安蓝,你不要笑我。我喜欢一个男孩已经有8年了。

瞎说什么,那时你才几岁。

12岁。我上初一。

他知道吗?

他不知道。她轻轻地笑。但是他逃不了。我们从初中开始就一直是同学。考的大学都是同一个城市。

也是在这里?

就是理工学院呀。离我们学校就5站的路。以后我带你去,你帮我看看。

象帮你看一条裙子一样?要知道我们两的眼光向来不同。比如我喜欢白棉布裙子,你却不喜欢。

我取笑她。心里却感觉落寞。我不知道有没有一个男孩会让我悄悄地喜欢上8年。也许是幸福的。

在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们一起去了理工学院。在大操场那边,一大帮男生在打蓝球。晴雪说,猜猜看,他是哪一个。我说,最高最帅的那个。其实我一眼就看到一个男生,看过去很平常,却有一种坚定沉默的表情。很酷的眼神。结果,那两个男孩一起跑了过来。

晴指着那个男生对我说,这是苏阳。然后介绍那个帅男孩说,他的同学林鸥。

我记得那个春天午后的阳光,灿烂地从浓密的树荫中洒下来。苏阳认真地看着我,他的眼睛突然使我的心里一片寂静。

那天我们一起去了校园外面的菜馆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打牌。

打千分不是我的强项,但奇怪的是如果我和苏阳搭对,我们总是嬴,而且一般是双双脱手,一下就拿下四百分。打了三局,晴雪就吵起来。不行,不行,你们两个不能搭一起。真是邪门了。

那就摸牌决定吧。苏阳说。

摸完大小牌,结果还是我和他一起。

我和苏阳大获全胜,晴雪和林鸥请客吃夜宵。然后两个男生送我们回去。

下周我们要报仇雪恨,林鸥。晴雪笑着说。

我知道她只是想再见到苏阳。她的感情是没有任何伪装的。好了好了。苏阳轻轻拍了一下她的头,小孩子晚上要好好睡个觉。晴雪对他做了个鬼脸。她是快乐的。

深夜的时候下起了雨。我打开手电在被窝里看卡夫卡的小说。突然晴雪在上面伏下头来,安,我老是睡不着。

要我唱催眠曲给你听?

不,你背一段诗给我听吧。我很想听诗。

我坐了起来,在黑暗的雨声中关掉手电。

如果你如果你对我说过一句一句真纯的话我早晨醒来我便记得它年少的岁月简单的事如果你说了一句一句深深浅浅云飞雪落的话?

晴雪深深地叹息。她的黑发长长地流泻下来。我真的觉得快乐,安。我真想你能和我一起体会。

我知道。傻瓜。我伸手摸她美丽的脸。

黑暗中我记得那个男生的眼睛。他坐在我的对面,用眼光示意我该如何出牌。他的每一个暗示我都读懂。他的每一个表情我都了解。可是我们没有任何言语。

秋天我们决定去爬山。

可爱的晴雪居然穿了一条漂亮的凯斯米裙子。苏阳忍无可忍地笑起来,我的小孩子,你是去参加PARTY吗。晴雪委屈地说,我又不知道是来爬这种荒山野岭,还以为是有台阶的那种呢。

苏阳把她的包背到自己的身上,然后又脱下牛仔外套要她披上。他转向我,安蓝,把你的包也给我。

我自己背吧。没关系。

我们沿着水流的方向向上面攀爬。到处是茂盛的灌木和树林。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速度偏快。苏阳完全被晴雪给困住,离开她半步都难。晴雪不时发出惊吓的尖叫。林鸥则在前面负责开路,打掉长的枝条和荆棘。安蓝,你不要跑丢了。林鸥叫我。不会。我在上面等你们。

在半途我摔了一跤,手被荆棘拉开一个大口子,但终于到达了无人的山顶。爬上巨大的岩石,我坐在最高的地方看遥远的海面和起伏的山峦,阳光和山风都是猛烈的。这一刻,我知道我可以和自然融为一体。

苏阳接着抵达。晴雪怕我走散,特意叫他追上来。

你真是让我吃惊。安蓝。爬山的时候比男生还勇敢。

习惯了。小时候养在乡下外婆家,最喜欢爬到山顶,一个人坐在岩石上看远方。

你看到过一些什么?

看到我的梦想和失望。

他转过脸,锐利敏感的眼光盯住我。

短短的一瞬间,我们一起聆听着风的声音。我突然流下泪来。

你的手流过血了?让我看。

不要紧的。一点点小伤。我把自己的手放到背后去。

他不再说话。固执地看着我眼中的泪水。

然后晴雪的叫声响起来。安,你们在哪里。我们同时转过身去。

我渐渐沉寂下来。当林鸥约我去看电影时,我第一次答应了他。

在一起说说笑笑,看完一场无聊的电影。

在校门口,这个帅帅的男生对我说,安蓝,有时候我希望你是个男孩子。

为什么。

因为你是个男孩的话,我就不用担心我会喜欢你。

我笑着打他的头。林鸥认真地看着我,突然说,女孩傻一点会比较快乐。安蓝,你会为你的敏锐付出痛苦。

我离开他向宿舍走去。天又下起雨来。

晴雪一个人楞楞地坐在我的床上。安,我们吵架了。

为什么。

他说他其实不喜欢我。她睁着美丽的眼睛,迷惘地看着我。为什么他对我说这些。

我的心里好痛,安。真的好痛。她温暖的眼泪大颗大颗地掉落在我的手心里。

我的脑中轰然一响。我找他去,晴雪,别担心。我把他找回来,他是瞎说的。

安,你一定要帮我。一定要。她无助地紧抓住我的手。

我昏然地跑到校外,拦了一辆车。走到理工学院的大操场,我看见了暗淡的路灯下,一个独自在投篮的男生。我在旁边坐下,静静地看着他。然后他向我走过来,雨水顺着他的发梢不断地滴落。他的眼睛固执而沉默地看着我。

就在短短的瞬间,我们读懂了彼此要说的话。

对不起。安蓝。他垂下眼睛。

给她打个电话吧。小女孩受不了这些。

我们一起向电话亭走去。我看着他拨号,等着别人去叫晴雪来听,然后听他解释说他心情不好乱说话。听他哄她,要她早点睡觉,然后许诺明晚带她出去玩。然后他挂下电话。

他说,我送你回去。

不要了。我自己可以。

他送我到校门外,我们等着车经过。雨越下越大,我们沉默地并肩站在一起。

那天我第一次看见你,你穿着一条白棉布的裙子,光脚穿球鞋。他说,你好象不属于这个不自由的世界。我看着你,那时我就对自己说,这个女孩你永远都是得不到的。

可是我幻想有一天我能够带你走。我们爬到山顶去看远方的海。你可以把你的伤口交给我。

我笑着点头。我说,可是我们当中一直有着一个晴雪。苏阳。命运把它的手伸过来的时候,我们都已经丧失了自由,我关上了车门。我终于可以让自己的泪痛快地流下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唯一一个关于苏阳的梦。好象还是那个春天的午后,在阳光灿烂的大操场边,苏阳对我跑过来。短短的黑发在风中飞扬。我看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欣慰地发现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晴雪。没有任何现实。

毕业后,晴雪和苏阳回到西北他们的家乡。苏阳进了一家大公司做软件,而晴雪做了教师。

晴雪还是常常会有信来,一年后寄来他们的结婚照片。我看到苏阳的脸,还是有着我熟悉的坚定沉默的表情。晴雪说,苏阳叫我替他问候你。

我们中间永远隔着一个人。那次听一首歌,旁边的旁边的是你。突然了解了那种无奈的心情……

我不再觉得晴雪用8年的时间去悄悄地喜欢一个人是一种幸福。

有些人要用他们一生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没有开始。所以也没有结束。

身体和灵魂的距离

安妮宝贝

那天朋友对我说起的话题,有一个是关于身体和灵魂。

两个人痴缠了很久。其实早就是貌合神离。但是因为身体。

因为在身体的感觉上太好,所以可能会不容易分离。

有些人的身体构造会意外地相容。只要在一起,就是激情的。

即使他们的灵魂距离非常遥远。

可是这似乎又和灵魂没有关系。

这只是最单纯最简单最直接的一种吸引。也许是爱的本质的东西。

然后是灵魂。有些人的灵魂会很相似。

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彼此是一面镜子。能看得见自己。

身体的接触却会有可能是笨拙的,令人失望。

没有他们的灵魂在交融时的顺畅。

这一切甚至没有任何自控的可能。

即使你只有他的身体,或只要他的灵魂。

能感觉到极致都是非常难得。

何况你什么都想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的身体和灵魂都非常的孤独。

如果没有身体的激情,我们从灵魂的默契中得到安慰。

如果灵魂距离遥远,身体暂时隔绝了陌生。

那时看杜拉的情人。15岁的法国女孩和一个来自中国北方的男人。

除了做爱他们没有别的方式。因为他们的灵魂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可是觉得他们是深爱的。

伤痛只来自于身体在激情中痴缠的时候,灵魂却遥遥相对。冷漠而无言。

他们只能付出这么多。

想起自己写的一个夜晚。文章刚贴出去的时候,很多人无法接受。

大部分的人习惯了平淡正常的东西。

似乎只有一切现实控制范围里的感情才是合理和负责的。

下雪的夜晚,两个陌生的人。

一切都会梢纵即逝。恍若风中飘散的落雪。

亲吻和倾诉是温暖的。

即使相爱的同时是在遗忘。

身体和灵魂的孤独,使他们得不到任何出路。

一段现实中无法存活的幻想。

可是它的名字就叫爱情。

朋友最后说,她不觉得我一篇文章里说,妩媚而简单的女孩适合做情人是对的。

忧郁的人才适合做情人。她说。

他们能够接受不合理的极致的东西。如一段没有任何结局的感情。或者躲藏在阴影里面的守口如瓶。

我想到了这点。所以赞同了她。

午夜的裙子

安妮宝贝

偶然在住宅区附近又看到一家新开的小店铺,卖一些很特别的裙子。

裙子一式都是吊带的简单样子,用不同颜色的薄纱层叠地缝在一起。名字叫做午夜。

管店的女孩看过去很年轻,短发,穿着棉布衬衣和球鞋,斜斜地靠在店门口对我微笑。

进来看看,今天第一天开张。

是寂静而温暖的初夏的下午,人们都在上班,路上只有风中吹落的叶子沙沙地响,明亮得有些晃眼的阳光和我这样习惯游荡的人,手里抱着一盆刚从花店买来的石竹。

你喜欢养花啊?

我喜欢花,不是养花。

笑了笑,因为感觉彼此是同种类型的人,所以感觉很亲切。

店是有特色的 .那些裙子在外面的商店里很少见。

因为是我自己设计的。女孩微微有些骄傲地对我说。

柔软的薄纱握在手里非常轻盈和缠绵,层层叠叠,透出百般风情。

选了5件去试穿。平时是穿惯粗布衣服的人,这样优雅柔美的裙子裹在身上,自己也笑出声来。

女孩也笑。她说,偶尔还是应该穿穿这样的裙子呀,比如男孩去看电影,把头发放下来,然后涂点口红,他会喜欢。

最喜欢的那条缝了三层的纱。黑色,深苔绿,然后是散落黑色小朵碎花的褐色,颜色融合得很优雅,长短不一,裙袂翩然。

和伊都锦一些牌子的衣服的风格类似,但是显然有着更自由的想象力,纯真而妩媚。

女孩说,我们自己有工厂做,想做出牌子来。

没有和她过多的杀价。只是突然觉得这样的一个女孩,应该得到生活给她的信心。

也许是她良好的品味。也许是她的纯情的一面若隐若现。

这些裙子上面有她的梦想。

一个人在阳光下走回家去。

手里的裙子滑落下来,抖落情不自禁的美丽,路上的女孩侧目而视。

她们知道在这个远离市区的住宅区里,有一家小小的店铺,卖着名叫午夜的美丽裙子吗。

这个城市里又会有多少女孩会喜欢这样的裙子。

女孩送我出门,问我会如何搭配着穿它。

我一本正经地说,光脚穿一双凉鞋,戴一个大大的G-SHOCK.然后只在下嘴唇涂一层银色的唇膏。

你会吓跑别人。女孩大笑。

有时候美丽是非常孤独的东西,只有看得到它的人才会发现。

但是我想,最起码我让她知道了,我喜欢她的设计,并且如果某天跟一个男孩去看电影,会穿上这条裙子。

在路上想起以前看过的一场电影,女孩要去参加舞会,得到一份意外的礼物。

长长的纸盒子上面扎着缎带,打开来,是一条白色的裙子。

也是层叠的轻盈薄纱,在手中如流水般的滑落。

真是快乐。

香水

安妮宝贝

如果是独自一人,最想陪在身边的是香水。

常常做的事情,是在手腕上轻轻地抹上一点,然后在休息的间歇,悄悄地闻它。

这是很纯粹的私人的感受。香味对人是一种安慰。

当自己觉得爱上某个人,或者想离开某个人的时候,会想闻到香水。

喜欢那种带着点诡异的清香。

不应该太单纯。伤感,野性,颓废,优雅,混杂在一起。

无法分辨,却可以用心去感受。

喜欢的人也是这样。

比如一个穿着很简朴的棉布衬衣的男人,平静的站在街边的阳光下,但是你感觉得到他内心的暗涌。可以是激烈的。也可以是柔情的。

无从捉摸的感觉,充满诱惑。

看玻璃樽的时候,我喜欢舒淇。她符合我的审美观,天真而邪气,有着不羁的美丽。

好象原野上盛开的蓝紫色野花,在风中烂漫而明亮。

香水是有个性的气味。

一瓶香水里包括的成分,可以有鸢尾,百合,茉莉,玫瑰,铃兰或者橡苔。

当然还有更多的,例如佛手柑,风信子,月桂,含羞草,甚至琥珀。

一整个春天,都可以在那瓶有色或透明的液体里,给灵魂带来安宁或激情。

用过很长时间的是PETIT GUERLAIN.娇兰公司专门为婴儿设计的香水。

香味是简单而清淡的。柑橘和柠檬的前味,然后是玫瑰和茉莉。

暖暖的,带一点点慵懒。

然后是CK ONE.中性的香水,和那个服装设计师推崇的简单优雅的风格是一致的。

NINA RICCI的淘气小精灵,香味就比较浓郁一点。但是有一种绮丽的忧郁。

最近买的是KENZO的清泉,仅仅因为炎热的夏天即将来临。而这种水果味道的香水,涂在脖子上有凉凉的感觉,也许加入了薄荷。

对香水我是没有常性的人。

如果常常闻着同一种味道,很容易让嗅觉麻木。

不安定的感觉,有时让我们的灵魂保持灵敏的状态。

有时会喜欢一些香水的名字。

例如有一种香水是叫SOLO.单独表演,单独飞行,是我喜欢的意思。

还有NARCISSE.古希腊神话中变成水仙花的自恋的少年。

奇怪的是自己在北方旅行时,买来的两件外销的格子棉布衬衣,也是这个牌子。

香水本身也是一种自恋的物品。

有些人用香水,仅仅是想自己感觉着它。

或者让自己爱的人感觉它。如此而已。

中国的男人很少有用香水的习惯。所以也很少有人能把香水用得很适当。

以前是碰到过的。很容易给人张扬尴尬的感觉。

所以宁可他们是整洁的。因为干净的头发和皮肤,本身就有天然性感的味道。

如果曾经爱过一个人,会记住他的气息。

甚至有些人我们会淡忘他的容颜,但仍然记得他的气息。

这是无法被时间代替的。

阳光的温度

安妮宝贝

一个晴朗的黄昏,我在市区繁华的大街上,看到一架飞机飞过。

我看着它划过城市被建筑物分割的天空,一闪而过。

很多时候,我们幻想自己能飞。飞到遥远的地方去,飞到爱的人的身边。

在坚实的大地上,仰望自己的梦想。我们过着无从选择的生活。

曾经有一年,我走了7个城市,从南到北。心里偶尔闪过一些零星的记忆。在杭州机场转机的时候,独自置身于陌生的人群,而灿烂的秋天阳光透过候机厅的大幅玻璃,洒在我的脸上。

飞机延时,我耐心地削一个苹果。一个绿眼珠的欧洲男人在用钢笔写明信片。是为了告别还是重逢。而我居然毫无牵挂。只是变换着手里的票根,在一场没有归宿的漂泊的路途中。

穿着黑色棉T恤,旧的牛仔裤,球鞋,很大的登山包。包里有我喜欢的香水和一本地图册。

我记得下雨的上海,因为转机,我短暂地停留了半天。在地铁站台上,一个男孩子给我宣传资料,建议我参加一个读书会社。我笑着对他说,我很想参加,但是我马上要离开这里。他楞了一下,说你去哪里。我说,我到很远的地方去。我知道他把我当成了学生。

这个奢华迷离的城市,有我喜欢的伤感,四处弥漫物质颓废芳香的气息。

我独自走完整条的淮海路。描着花朵图案的白瓷杯子,暗色的设计简单的银耳环,缀着白色蕾丝的棉布褶裙,挪威我喜欢的画家孟克的画册,德国一种取名叫KIDS的儿童用的淡香水。

黄昏时我来到以前来过的比萨饼店。要了生的蔬菜,水果片,玉米粒,葡萄干和冰冻的橙汁。独自坐在临街的座位上,看暮色弥漫的大街上潮湿的雨雾。一个男孩把怀里的女孩拎起来,走过一个水洼,然后飞快地亲吻了她的头发。让我再次为爱情的奢侈而轻轻发笑。

年少时的爱情,身边的人为自己买个冰激凌就会快乐地雀跃。走在他的身边,以为会一直走到一起变老。

不知道流离失所的生活在时间的那端。可以把所有的诺言改得面目全非。

我伸手叫伺应生过来,叫他结帐。年轻的男孩看着我背上庞大的登山包,表情惊异。

可是我已经很习惯独自在外面的时候,为自己付帐,给自己背包的生活。独立得感觉不到自己的脆弱。在冰冷的夜雨中,我踏上开往虹桥机场的班车,体会着一个异乡人的漂泊心情。

那时起,就在心里留下一个结。

几个月后,我又到了上海。那时在上海有了一个网上认识的朋友。朋友陪着我从汾阳路一直走到人民广场。也有细细的小雨点,轻打在脸上,温暖安宁。路过一个精致的小店铺,朋友买了一个天使木偶送给我做新年礼物。两个月后,他就结束了在上海好几年的闯荡,回到了他自己的城市。朋友说,上海不适宜外乡人。这不是个温情的城市。

  可是我心里有一个结。

在地铁的玻璃窗上,我见一张花朵一样颓败苍白的脸。在黑暗的疾驰中,体会着生命飞掠微微的晕眩 。

最早的一次旅行是17岁的时候,去黄山。

在杭州转长途汽车,是酷暑的天气。一路安徽在闹水灾,汽车开过的地方,能看见许多被淹没掉的稻田。

车开了整整有6个小时。我看到女孩把脸枕在男友的手心上睡觉。一张脸洋溢着安宁的幸福。也记得自己强忍着睡意,提醒着自己不要把头靠在了身边男人的肩上去。

沿途我看到泡在河水里面的猪的尸体和农民担忧的脸。感触深刻。

在黄山过的那一夜,床铺是潮湿的,我把雨衣裹在身上,听见夜风和松涛呼啸的声音。一早就起来去看日出。早上山顶上太冷。一个来自青海的男人把他借来的棉大衣给了我。他说,每年你都要让自己看一次日出。让生命感受一下大自然的美好。

高高的悬崖上面,挂满生锈的情人锁。在一块岩石上面,有人用刀刻了我永远爱你。

但是人性的脆弱和复杂又如何去面对自然的沧桑呢。没有海誓山盟。只有一刻的感动。

那时我想着,如果我和我爱的人会到黄山,我不会去挂一把锁。那把钥匙扔得不管多远,离别还是在命运的手心里。

我只想静静的站在他的身边,看云飞云落。直到日暮。感激这一刻有他分享。

一刻就够。

生活的艰难。爱情的无常。自然的恢弘。

在别人替我拍的照片里面,我看见灿烂阳光下自己眼睛中的忧伤。那年我读高二。

去过的最北的地方是北京。

父亲给了我三千块钱,说你该到祖国的首都去看看了。那年我22岁,即将毕业。

和我最好的朋友乔一起去。她在失恋,想到遥远的地方去尝试遗忘。

我们买了卧铺票,火车坐了差不多两天。

晚上乔挤到我窄小的铺位上来,对我说她的故事。那些一段一段的情节,美丽的,痛苦的。在火车轨道有节奏的撞击声中,乔温暖的眼泪一滴一滴掉落在枕上。

深夜我从睡梦中醒来,火车停靠着。我看见灯火通明的站台上,竖着南京的牌子。那时心里突然一片寂静。非常宿命的一种感觉。觉得自己以后肯定会去那个城市。而事实上,我后来去了南京,果然很喜欢它那种沉安静的气息。

连大街两旁的树都是清朗朴实的。

少年时班上有个南京男孩,瘦瘦的,数学很好,笑起来眼睛是弯的。平时总是来逗我,把我逗哭后又哄我高兴。初中毕业时,班里组织了一场电影。他等我一起回家。两个人傻傻地坐着公车绕了城市一大圈。记得黄昏灰紫色的天空,有鲜红的夕阳。他对我说他以后要回南京去。后来他果然回去了。

在长江大桥上,我走了一个来回。想着他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少年单纯温暖的友情变成了回忆。

然后火车一路开过去,从南到北,风景渐渐从南方的青翠鲜活转向北方的荒凉单调。一路经过山东,河北,所有我只在地图上看到的地方。到北京的时候,是深夜12点多。

整整6天。我和乔在北京,过得快乐而充实。拿着地图到处跑,拍掉4卷胶片。

乔说回去后就要过坚强的生活。可是在北京到上海的特快上,她就开始想念他。

但是如果不回来呢。我有时想。没有什么感情是不能代替的吧。

曾经有个南方的女孩,为了忘记一个人,而跑到那么遥远的北方去。

北方,好象是心里一个解脱的地方。可以卸下过去,重头来过。

我后来一直没有去过再往北的地方。

那是一段伤感的旋律。在心里可以轻轻地哼给自己听。

后来我和乔也失去了联系。

对离别我是个习以为常的人。也许心里早就沉寂。

冬天的南方城市灰暗潮湿。一场意外的大雪纷飞,一夜之后寂寞如初。

我象一只昆虫一样,寄居在城市的一角,蜷缩起自己的激情和想象。

晚上很早就上床去 ,睡眠让我感觉到安全和快乐。

也有失眠的寂静深夜,重新尝试阅读。不断地喝水。听音乐。回忆。

那次看以前买的一本旧书,是个写诗的人写的小说。

她看着落日。列车路过大桥,桥下的河水一缕一缕的金黄。她想,大自然是给游子最昂贵的补偿。

漂流使人随时感到阳光的温度。

那个作者写完三本小说后就此失踪,没有任何文字出现。

而我是在书店的对折处理书架上面,把她破旧的书淘了出来。

有些美丽灵魂的声音是寂寞的。但是依旧会有人听到。

音乐如水

安妮宝贝

黄昏的时候,去熟悉的音像店里找自己喜欢的CD.老板已经认识我了。只要他的店里有IRISH MUSIC,就会买下来的女孩。那天笑着对我说,来了新的。是Joanie

Madden的作品。CD封套上依然是常有的那种画面。寂静的天空和湖水。黯淡的绿。隐约的云朵的痕迹。

顺便还淘了一下别的。只看到另一张自己喜欢的。是北欧音乐。不是英语。看不懂的文字。封套上那片荒凉的旷野吸引我的视线。嶙峋的岩石下大片开满白色花朵的灌木。不清楚它带给我的感受。只是喜欢。CD的名字叫Haugtessa.中文翻译成了牧羊女。

带着两张心爱的CD回家去的感觉是快乐的。夏天的夜晚总是过得很快。打开电脑的时候,已经很晚。一边放着洗澡水,一边把CD放进去。额头上都是汗水,心里想着要好好洗个澡。音乐是在瞬间流泻出来的。在寂静的房间里。还没来得及开空调。但是那一个瞬间。那一个瞬间。流水般的音乐突然把自己缠绕。清凉空灵。是风笛高亢忧郁的旋律,带着透明的无孔不入的宛转。虽然已经很熟悉这样的音色。但是心里还是再一次的。疼痛起来。

没有任何理由地深爱着爱尔兰的音乐。那片神秘的土地似乎蕴藏着无尽的传说。天生的忧郁气质。但是在一些奔放的舞曲里,却又不羁而烂漫。它带给我的沉沦,象一场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的爱情。只有自己的想象。是美丽的。也是孤独的。

在陌生的人群里,我感觉自己的存在。就好象在一个闷热的夏天夜晚,与纯粹的音乐相对。局促的生活虽然带来许多失望。但是快乐的时光依然让我们感激。

永远有多远

安妮宝贝

曾经我很喜欢去郊外的那段铁路散步。在那边能看到田野上大片的雏菊,它们在细长的梗上开出硕大而清香的花朵,颜色是诡异的蓝紫,我总觉得潮湿的泥土下应该有许多昆虫的尸体,才能生长出这样颓败而茂盛的植物。

风把细碎的花瓣吹散到我的头发上,脸上,有时候我把花瓣拣起来,轻轻咀嚼着它。

一个人掂起着脚在窄窄的铁轨上走,走到很远的地方又往回走。阳光很好,温暖的,芬芳的,把铁路上的小石头烤得发热。

走累的时候,我就把鞋子脱下来,光着脚放在热热的小石头上,然后让肌肤感受阳光抚摸的懒洋洋的快乐。

我想我应该是快乐的。心里有一片寂静的地方,什么也没有留下。还没有开始写作,只是常常一个人,来到这个荒僻的地方散步。

常常有人问,你的朋友多吗。我说,不多。这样的回答,并不让我羞愧。能够沉默或者保持不说话的状态,对我来说是一种自由。这样的自由,只有当你独自看着蓝天白云的时候,才能有感觉。

无数次,我看着那条延伸到远方的铁轨,想着它能带我到多远。永远到底有多远呢。那时是春天。我穿着白棉衬衣和牛仔裤,洗得很旧。我是一个时常感觉寂寞的人。我有预感会离开这里。然后有一天我真的离开了。

一年以后,我写了一个名叫安生的女孩,她被铁轨带向了远方。她又回来了。她死了。她一直没有得到那个答案。

我也没有。

我一直很喜欢一张图片。清凉的山谷回旋着寂静的声音,湖水很蓝。

任何人都会感觉他的生命,似乎在寻找某个地方或某个人。但是一直没有找到。于是一边往前走着一边心里怅惘。

16岁的时候我独自去黄山。一个人在山顶上看日出。背着大包在人群里挤上深夜晚点的火车。然后一直没有停止。当陌生的容颜和陌生的城市包围住我,我知道,我是在寻找心里真正想要的东西。我是个绝望的人,但不轻易失望。

在人群里我喜欢阴暗的角落,不说话,观察别人的表情。这是不厌倦的游戏。有时候我独自在淮海路上走一个下午。我看着人群像鱼,彼此清醒而盲目游动。我喜欢以前在一家小酒吧的黑板上看到的话,它说世上无绝对,只有真情流转。

所以我不喜欢狡猾的女人或者男人,我很容易就识别到他们。我喜欢脆弱的容易被伤害的心灵,因为有温度。在我的文字里,所有的人都有一张寂寞的脸。寂寞和身边包围的喧嚣无关。即使是在爱情或人群里面。一句对白或者一个姿势,带来稍纵即逝的安慰。有什么能比安慰更温暖呢。爱情,我不相信有爱情。我是一个暧昧的人。我会轻易地接受爱情,但不相信它。也许有点残酷。

很多人和往事会在时间里只留下痕迹,或者气味。这样真好。能一直独自走在路上,看看沿途风景,不为谁停留下来。可是听着王菲的红豆,我的心里那么柔软。那个少年时,在下雪的田野里说爱我的男人,他依然在世界的一个角落里。一直在写作。写作是和喧嚣无关的事情,它属于黑暗的只有一个人的房间,属于发不出声音的怀念和无法结束的孤独。那天我看到一个人在论坛上对我说,安妮,忘掉你写过的所有文字,过正常明亮的生活,很多写字的人都陷入不好的结局,可是我只要你快乐地生活。我的眼泪突然掉下来。

未来会如何,我不知道。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人是应该没有惭愧的,即使可以有痛苦。《七年》里面,那个男人突然领悟到他和蓝一直站在宿命永恒的手心里,他们是不被允许有怨言的人。在这篇文字里我倾尽了往事的阴影,那是我16岁就开始明白的道理。

2000年的1月,我出版了第一本书《告别薇安》,里面有23篇小说,流动着我阴郁和狂野的血液。那一段时间,对我来说,是一种随时可以终止生命般的沉沦。象一个人被按着头扎在冰凉的水里,他无法呼吸,眼睁睁看着自己慢慢失去光线和声音,也就在那个瞬间,他的脑子和心里,出现最美好最沉静的幻觉。那种幻觉就好象是死亡。

我想,我是用一本书做了这段死亡时光的终结。这是生命中值得纪念的事情,但不认为自己就此变得不一样。用灵魂来写作,你才能切入别人的灵魂。这是最大的安慰。彼此安慰的灵魂。除此之外的一切,都不重要。

然后,我在上海停留下来。这个石头森林的城市。我对它的情结,出现在午夜的酒吧,

出现在地铁的陌生人群,出现在陈旧洋楼的裂缝中,那些寒冷的阳光和阴影。出现在我自己海水般潜伏或激荡的灵魂中。

从小我就是一个血液叛逆的孩子,有古怪的性格,做些离奇的事情。有时候这样的孩子会感觉孤独,因为她在生活中难以得到世俗的认同感,她的想法注定与别人不同。

没有上网之前的一段日子,我一直在寻找某种途径,寻找我所想要归属的方式和人群,上网之后,我不能说我的愿望全部实现,但它的确帮助**近了灵魂的本质,让我发现世界广阔之外的大同。有很多人,很多事物。而不仅仅是身边的生活。我是个低调的人。坚持自己原则,也很固执。网络给了我最大安全感和动荡感。并不矛盾。

曾漂泊很久,现在在一个喜欢的城市里工作,制作网络频道,写书,感受生命被艰难经历洗礼之后的沉静及平和。喜欢这种沉着,虽然知道灵魂的漂泊永远都不会停止。永远有多远。我们都不知道。所以要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要有勇气去做。

现在有很多女性仍然有机器恐惧症,所以只有一部分女性涉足网络,我觉得很可惜。每一个上网的女孩子,她的世界会更开阔,视野能拓展得更远,这会使她的生活方式和生命品质发生改变。有时候网络就像一双翅膀,你拥有了它,就能接近梦想的天空,如果没有翅膀,就只能在平地上徘徊。

虽然很难说,飞和不飞,哪一种才是幸福。

2000年的10月,让我们感觉暂时的幸福,平静的思考。阳光温暖,风中有花香,曾经的爱情,偶尔还有淡淡怅惘的回忆。可是我们继续着,一切都还是这样好。

感谢所有曾经相遇和离别的人。